《湘西往事:黑帮的童话(全集)》 第1章 每个湘西人心中都潜伏着一头野兽(1) 早恋 我知道很多人怕我,在他们的口中,我是一个坏人。我承认,现在的我确实是一个坏人,但他们不知道的是,我也曾经努力过,想要做一个好人。 我姓姚,名叫姚义杰,很多年前,人们送了我一个外号:义色。这些年来,我已经习惯了这个称号。所以,你也可以叫我义色。 1972年,我出生于中国中南部某省一个叫做九镇的地方。小时候,除了过于倔强之外,我应该算是一个很不错的小孩,成绩不错,长相不错,道德品质也不错。 直到17岁那年。 人们经常说时间可以改变一切,但是回首前尘,我却发现,这是错的。因为时光飞逝,我依旧不曾有片刻忘怀过1989年5月27号的那个夏日午后,那片碎裂在枝头上的阳光。 我一个人站在学校政教处的门前,偌大的操场上空无一人,一只麻雀停在不远处那棵老榕树的枝头,阳光被无数片树叶扯成斑点,洒在我的面前。南方夏天的天气又热又潮,我浑身上下滑腻不堪,就像有无数条小虫在爬。一阵连着一阵的厌烦从心头升起,我扭过头去,看见政教处里面,那位向来喜欢装腔作势的教导主任正跷着二郎腿,有一口没一口地抿着手中那一大杯热茶,玻璃杯中升腾的烟雾让他本就丑陋的五官显得更加诡异。而我的父母则恭恭敬敬地坐在对面,父亲面带笑容说着什么,母亲不断地点头。我知道,父母是在求情,为了他们的儿子而放下老脸,苦苦哀求。但在那一刻,他们身上所体现出的卑微却让我心中的厌烦变成了一种莫名的愤怒,我朝着地上吐出了一口唾沫,转身走到了树荫下——那片碎裂阳光照耀不到的阴暗地方。 我想,就是从那一秒钟开始,我成了一个只能看着阳光,隐身于黑暗之中的人。 那天,学校要开除我,原因是一个叫做王丽的女孩。认识王丽是在1988年,我刚刚考进九镇唯一的一所高中。那时,我的成绩已经不再像小时候那般优秀。十多年的学习已经让渐渐长大的我开始厌烦了教科书上那些似是而非的定律、逻辑混乱的故事、装腔作势的说教。 我将更多的时间留给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出现,却在一夜之间就流传开来的港台武侠小说和日本动漫书。那些新奇的故事,那些从来都不曾想到,更加没有见过的人生,让我深深地着迷,也让我的老师非常愤恨。她尝试着要拯救我堕落的灵魂。 其实,我的班主任人不坏,是个很古板但很认真的老太太。她对学生非常负责,她希望所有被她教出来的学生都能有出息,上大学。所以,她做出了一个安排:班上成绩好的同学,每人负责一个,专门帮助、监督成绩最差,最调皮的那几人,并且把每一对的位置调整成了同桌。成绩最好、最有威严的班长王丽,负责的就是最不听话、胆子最大的我。 班主任得意地为这个安排取了一个非常具有时代特征的名字:“一对一,两样红。”这个安排的效果是非常显著的。因为,没过多长时间,我和王丽两个人在九镇千真万确地红了,而且红得发紫。 我很想说王丽是我这辈子最爱的女人,但她不是。她只是我这辈子最忘不了的女人。 她出生在九镇附近一个叫做泉村的小乡村,贫穷落魄的家境让她非常自强,一心想着要考到北京、上海的大学,改变自己和家人艰难的命运,所以她很努力。她在初中会考时考出了全县第三名的成绩,却毅然放弃在那个时代还非常吃香、很多男生都梦寐以求的中专,转而选择离家近、可以更省钱的九镇高中,只为了圆大学梦。这个消息传出,轰动了全九镇。 一时之间,几乎每个学校、每个有小孩的大人,都以她为榜样来教育自己的学生、儿女。我家也不例外,我很清楚地记得,在知道老师安排我和王丽坐到一起之后,有那么一段时间,姆妈(土语,母亲)无数次带着期望的眼神跟我说:“老儿(九镇附近对于晚辈的昵称),你听话些唦,你天天和那个泉村的王家女伢儿在一起,怎么就学不到呢?未必比一个女伢儿还差些啊?你要好生读书,要考大学、读博士,帮大人争气,晓不晓得?” 这本是一个有着光明前途、美好未来的女孩。她的故事如果能够继续这样发展下去,在不久的将来,也许会成为一部鼓动人心的打拼成功史。可惜,她所梦想的如同童话般美好的一切却最终没有实现。因为,她爱上了一个人,一个完全改变了她的生活,也完全被她改变的人。那个人就是我。 刚坐在一起的时候,从王丽的眼中,我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她对我的鄙视和刻意冷漠。我是年轻人,年轻人难免有些敏感,敏感也就难免有些受伤。我确实有些受伤的感觉,但是我也不服气。 我认为她除了会一天到晚蠢读书之外,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地方。你不想理我,我更加懒得理你。于是,最初的那段时间里,我们不但没有相爱,甚至连话都没有说上几句。 改变总会在人们意料不到的情况之下到来。 我们学校有一片很大的橘园。在每年的上半学期,老师都会组织全校学生一起为橘园施肥、锄草,为期三天,美其名曰“忆苦思甜”,实际上也就是为学校创收。那一次,班主任依旧将王丽和我安排在了一组。王丽家里很穷,她买不起很多的衣服,平时上课,她总会穿一件土黄色的运动衫。劳动的时候,她舍不得穿这件衣服,于是换上了另外一件很少穿的外套。 那件外套很旧也很小,而王丽已经变得丰满诱人,体力劳动又需要大幅度的动作,所以她的衣服破了,顺着腋下的缝线,一路破开。我看到了王丽半边浑圆洁白的乳房,每一次的跳跃抖动都显示着它的坚挺与弹性。这让我血流加速,面红心跳。我想过要提醒她,但是我不敢,也有些舍不得。而且,看到这一幕的不只我,还有同校的其他男生,于是一些猥琐的男生在王丽的周围指手画脚起来。 王丽显然发现了这点,但是她不明白人们为什么看她,又为什么偷笑。她是一个过于骄傲的女孩,整日独来独往,拒绝男孩的追求,也疏远着女孩的嫉妒。她只是一如既往地视而不见,自顾自地挥舞着手上的锄头。 其实,我不伟大,也不高尚。我只是突然就觉得她很可怜,我不愿意见到她像一只猴子一样被人戏弄,更不愿意其他的男生窥视她的乳房。我走了过去,脱下身上的衣裳,披在了她的身上。那一刻,我看到了王丽那充满了戒备、疑惑的眼神,她半抬起头,就那样一动不动地仰视着我。她刚想要拿下衣服,就发现了一切。她的脸刹那间变得通红,这辈子我再也没有从另外一个人的脸上见到如此一般地红。那是一种羞愧到了极致的红,悲凉而愤怒。她的手紧紧地抓住了我的衣裳。 我不想给她太多的尴尬,便转身走开。那一天,直到劳动结束,王丽也没有再开口说过半句话,甚至连眼睛都不再抬起。 但是,第二天,当她把洗净叠好的衣服递到我手里的那一刻,我看到了她眼里有一种前所未见的光芒,那么柔软,却足以让我惊心动魄,为之销魂。从此之后,在一帮闲人口口相传我与她恋爱的故事时,我们越走越近,直到爱情真正降临。 只可惜,那时候的我与她都太过年轻,年轻到相信“有情饮水饱”这样缥缈的传说。甜蜜的爱情足够让我们感觉拥有了世间一切的美好。 所以,年轻的我们也就忘记了另一个致命的问题——早恋,发生在愚蒙未开的20世纪80年代的早恋。悲剧也就从这里开始诞生。 我和王丽的悲剧 事情的第一次转折出现在我的学习成绩上面。 与王丽相爱之后,我的成绩开始极大幅度地提升,甚至彼此之间还许下了大学相见的约定。只是,当监考非常严格的期中考试的成绩出来之后,老师发现原来我的学习并不像她预想的那般喜人。她开始彻查,很快水落石出:我确实读了书,可也作了弊,王丽帮我作的弊。 本就不爱读书的我,在遇到人生第一份爱情之后,几乎已经将所有的精力投入到了让王丽开心,以及憧憬彼此的未来当中去了。我没有太多的心思读书,而王丽又太过要强,她一定要让我的成绩提升。于是,在我的要求下,她答应了帮我作弊。 老师是个好人,古板的好人。古板的好人眼中往往掺不得一颗沙子。王丽和我都受到了学校的处分,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我被记小过,王丽被记大过。然后,班主任在班会上当着全班同学的面,点名批评了我们。这种事情在我的身上并不是第一次发生,它只会让我反感,而不会让我恐惧。只不过,听到王丽名字的那一刻,我侧过头,看见第一次被扯下光环的她目光呆滞,在全班人叵测的目光下,倔强地抬着头,望着老师,却硬生生将下唇咬出了一排血红的牙痕。 那一刻,我第一次感到了后悔与心疼。 第二天,老师将我们的位置分了开来。如果换做另外一个女孩,在这样的压力下,也许从此之后就会和我分道扬镳,不再来往。可惜,王丽不,她太骄傲,也太倔强。她相信,要出这口气只有真的让我的成绩飞跃式地提升。于是,在我试着冷却彼此关系失败之后,我们反倒变得更加黏糊,老师同学们也看得更加不顺眼。 终于,在一个漆黑的夜晚,事情迎来了最后一个转折。一直以来,在九镇,我无数次听到过关于这件事情的传说。流传最为广泛的一种说法是:那一晚,我叫出了王丽,两人一起在车站旁边的小旅社开房睡了一觉,被学校发现,然后开除。传说传得多了,也就成了事实,但是实际的情况并不是这样。 实际的情况当时我没有告诉任何人,没有必要去说,说了也没有人会信。直到多年后的某一天,那个早已经变成了黑道大哥的我在喝多了酒之后,首次对另外一个极为亲近的人说出了这段尘封的往事:“什么开房啊?!那个时候,老子亲都没有亲她一下,就是牵了几下手。那么点大,那个年代,哪里来那么大的胆子?还开房,嘿嘿,小钦,唐一林你晓得唦?那天晚上,他从市里搞到了一台录像机、几盘外国的电影带子。录像机啊,那个时候哪个看到过?老子专门到学校喊她一起看下稀奇,何勇、铁明、鸭子当时都在。这些造谣的狗杂种啊,都他妈的不得好死!” 第二天酒醒之后,那个亲近的朋友告诉我,昨晚我说了很多。不过,我还没有说的是,学校能查到王丽一夜未归,是因为在王丽的寝室里住着另外一个女孩。另外一个同样来自农村、同样希望考上大学、同样努力勤奋,却没有王丽那么好的成绩、那么漂亮的女孩。当这个女孩的嫉妒与欲望战胜了人性淳朴一面,终于决定敲开政治处大门去告密的那一瞬间,所有的一切都已经成了定局。 最后,班主任做出的决定很简单,让那个告密的女孩成了班长,王丽和我已经记过在先,依旧不思悔改,为正校纪学风,开除学籍,扫地出门。被开除的那天晚上,王丽来到了我家,将我叫出了家门,我们真真正正地向彼此献出了人生的第一次,就在传言中的那家位于车站旁的小旅社。 无论是在九镇,还是在泉村,流言飞语,甚嚣尘上,一夜之间,王丽就从天堂跌落到了地狱。 我是一个懦弱的人。我忘不了王丽,但是那个时候的我还不懂什么叫做爱情,什么又叫做责任。在父母的痛骂之下,在周围所有人的热切关注之下,我明白了我和王丽之间关系的“肮脏”,而这种“肮脏”让我感到了害怕。我想要远远躲开,躲开王丽背后那些鄙视、嘲笑的眼神。我知道,这是一个男权的社会,作风败坏的通常都是女人,只要我躲开了,那些眼神将不会再这样地对着我。 所有一切的承受者,将会是王丽,而我可以回到往日平静的生活。我不知道王丽究竟有没有怪我。我只晓得,在联系了我几次,却被我一再拒绝之后,王丽终于不再找我。 和家里大吵一架之后,王丽再次回到了九镇,在穿过九镇的那条国道旁边的一家餐馆中当起了服务员。那家小饭店是当时九镇为数不多的几家饭店之一,它的主要客源是那些走南闯北、浪迹天涯的货车司机。那个年代,出趟远门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所以,那些到过不同地方、听过不同方言、见过不同风情的司机们,也就成了见多识广、视野不凡的男性代表。一个倔强敏感、年少无知却又貌美如花的女孩,每天面对着这样的一群油嘴滑舌、老奸巨猾的男人,会有一个什么样的结局? 时间慢慢过去,刚开始人们还经常看见王丽在打工之余,翻看着高中的课本。接着,人们发现她不怎么看书了,没客人吃饭的时候,她经常一个人坐在店里若有所思。后来,人们发现,在寒冷的冬天她开始往脸上涂蛤蜊油或者百雀羚雪花膏;炎热的夏天,她的身上则会散发出阵阵花露水或者檀香皂的香味。 再后来,据说她和一个经常路过九镇,在店里吃饭的河南货车司机好上了。因为她的身上会时不时多出一些如今看来一钱不值,当时却令那些老少娘们儿垂涎欲滴的小饰品、小挂件。那些东西就是司机送给她的。人们一致认为她已经成了一个靠出卖肉体为生的婊子。 那些用心险恶的男女们躲在黑暗深处,怀着恶毒的心理,用一根肮脏的指头对着王丽指点、唾弃。他们说:“她是彻底不要脸了,不怕丑。我们看不起她,说不定她心里还看不起我们呢。你瞧,她对谁都没有一张好脸色,也不和人说句话。” 时间一长,我居然也开始对王丽有些不以为然起来,甚至还隐隐约约有了某种被侮辱的感觉。在这样的压力之下,坚强的王丽也终于忍受不住,迎来了她人生的结局。 第2章 每个湘西人心中都潜伏着一头野兽(2) 一个下着大雨的夜晚,派出所的几位警察一脚踢开饭店大门,连打带踢将王丽抓进派出所,关了起来,据说是因为她涉嫌嫖娼卖淫活动。再过几天,王丽被放了出来。穿过大街小巷,迎着人们险恶嘲弄的眼神,她昂首挺胸,目不斜视,走进了位于饭店后面那小小的房间。之后不久的一天深夜,我睡觉的时候隐隐约约听到了门前的小巷里传来一阵类似母猫叫春,又好像人低声哭泣的声音,响了差不多一整夜,其间还夹杂着呼唤我名字的声音。 我知道那是王丽,但我没有起来,除了不敢之外,我还恨她,恨她如今的堕落和无耻,恨她在堕落无耻之后依然对我纠缠不休。对于她的哭泣,我没有一丝怜悯,反而带着满腔的愤怒。那夜之后,王丽再没有找过我。她还是照常上班,一如之前,不过她却不再化妆了,同样也不再看书。她就那样沉默着,一整天一整天地不与其他人说一句话。 在这样奇怪的沉默中,王丽的肚子居然一天天大了起来。终于,王丽的父母在某日清晨赶到了九镇,她的母亲当街捶胸顿足,呼天抢地,几欲自绝。而她的父亲则铁青着脸,对王丽拳脚相加,而她依然站在人群的中央,双目无神,忍受着一切。 王丽的父母在大闹一通,酣畅淋漓地向父老乡亲们表达了自己为人的高尚纯洁,以及对女儿所作所为的鄙视唾弃之后,心满意足地带走了她。他们去了哪里,没人知道。后来听说,他们找了一个地方,让王丽把小孩生了下来,马上就托亲戚把小孩送给了远在贵州山区一户求子的人家。因为,他们觉得女儿就够丢人了,再留下这个野种只会更丢人。 从那之后,很多年间,我没有再见过王丽,但是我一直都晓得她的消息。她出了问题,她不哭不闹,不喊不叫,只是整天整天地坐在一边,连拉屎撒尿都已经不晓得。村里为她申请了低保,每个月百来块钱,靠着这点钱和父母的照顾,她还活着。 不过,我常常在想,如果她父母死了呢?也许,最好、最残酷的答案,就是带着她一起共赴黄泉。不然,她该怎么办? 这件事发生的最初,除了少数的女人对我表现出一丝厌恶与失望之外,人们并没有过多地指责我。甚至,那些经常一脸贱笑地拿这件事调侃我的男人们,我都能透过他们微微眯上的双眼看到那一副副虚伪恶心的嘴脸下面掩藏着的羡慕与嫉妒。不过,自从传出王丽疯了的消息之后,我的境遇被彻底改变了。人们一改往日对王丽的鄙弃、仇视,转而无比同情起她的遭遇来。人们认为就是这个平时一副鸟样、让人很看不顺眼的毛头小子弄大了王丽的肚子;是我勾引了原本美丽、优秀的王丽;是我教着王丽一步步学坏;又是我最终无情地抛弃了可怜的她,导致一个花样的女孩到了今天这般田地。 甚至那些看着我长大的老街坊们都开始发出了这种议论。 终于,我也继王丽之后,在一夜之间成了九镇的臭狗屎,没有一个人愿意自己的孩子与这个名字扯上半点关系。只是人们根本就不愿正视,或者还在刻意地去忽视一个事实:那个孩子真的不是我的。在最初的第一次之后不久,我就已经离开了王丽,我们之间再无肌肤之亲。不过,我知道,对于那些人来说,真假其实不太重要。有段可以让他们在茶余饭后,开心一谈的趣闻艳事,这是个很大的快乐。何况在这件事中,有一个可以供他们发挥怜悯与仁慈的可怜女孩,还有一个可以让他们表现正派与道义的无耻流氓。 王丽在压力中疯癫了,我却在压力中开始疯狂。我越来越忍受不了别人看向我时眼白上翻的神情;我越来越承受不住,别人有意无意、指桑骂槐地说给我听的议论,还有那些家里饭桌上的责骂、学校课堂中的嘲笑、街道人潮里的指点…… 在人们的眼中,我永远都是一坨又臭又脏的狗屎。不过,他们并不知道,我没有害怕,更没有羞愧。我的心中只有愤怒,让我整夜整夜无法入眠,无论何时何地都感到心如刀绞的愤怒。 我恨所有的人,我需要的只是一次彻底的爆发。在狗一样活着的日子中,机会终于来了。 皮铁明、何勇、鸭子 九镇是个非常古老的小镇,而且位于群山深处。它的偏僻闭塞让它保存着千百年以来小镇应该有的一切东西,比如“逢场”,也叫赶集。九镇的集市在每月逢九的那三天,尤其是月中十九,是大集,周边乡镇的人们都会过来“赶场”。那个年代的年轻人并不像现在这般幸福,当时的我们没有这么多娱乐休闲的场所和认识同龄姑娘的途径,可少年人激情澎湃的天性总是一脉相承。于是,每月十九的大场,对于九镇所有年轻人来说就成了一件头等的大事。每个月的那一天,体恤民情的镇文化站都会在九镇中学的大操场上免费为大家播放露天电影。 这也是泡妞交友、吹牛皮的最佳时机。每次赶大场的前一天,九镇的小伙子们都会把自己最漂亮的衣裤洗好、晾干,然后叠好,贴着床板放在被褥的最下面,裤子的缝一定要刚好压在最中间,衬衣和外套的领子也一定要平平整整。 第二天早上起来,衣裤都已经被自身体重压得一丝不乱。夜晚降临,当九镇文化站的大广播开始播放“一条大河波浪宽,风吹稻花香两岸”的时候,少年们就如同打了鸡血,匆匆扒完碗里的饭菜,拎着铁皮桶就去洗澡,无论平时多么懒、多么不爱干净的人都是一样。然后,他们再穿上压好的衣裤,带着一身的肥皂香味,单手提一个小马扎,赶赴盛宴。 事情发生的那天也是十九,大集。 我本来不想去,我知道九镇的人们不太喜欢看到我。所以前一天晚上我没有压衣服,甚至连澡都没洗。当大广播开始放歌的时候,我端着一大碗饭,坐在自家套屋(方言,客厅)里,边吃饭边看一本叫做《五凤朝阳刀》的武侠小说。我正看得有趣,放在凳子上的书突然被人一把抢走,一个熟悉的说话声响了起来:“你搞什么麻皮(方言,小鬼,混混)啊?今天是十九呢,穿成这个样子。走吧,还吃个屁!何勇和鸭子抢位置去哒。” 一抬头,我看见了已经打扮得油光水滑、神清气爽的好友皮铁明。 在很小的时候,我就有三个关系非常好的朋友——皮铁明、何勇、鸭子。他们同样也是这个故事的主角。 何勇是一个简单、直接而又非常奇妙的人,他的奇妙在于他有着自己一套独特而怪异的思维方式。举两个例子来说明,第一件事发生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我们还在一起读初中的时候。某次,我和他一起坐车去市里买东西。那时的交通远远没有现在这般发达,到市区三十多公里的路,要颠颠簸簸两个多小时才能走完。那个时候也还没有提倡“五讲四美树新风”,这么长的路程,给别人让座的并不是很多。可是,何勇让了,让给了一位中途上车,年纪也并不是太大的老人,而那位老人一句客气话都没说,赶紧将位置让给了自己的儿子和儿媳。 一般人遇到了这样的事,也就只能是暗自窝火,不再多言。何勇不,他直接走过去,要那两个年轻人起来,把位置还给他。两人不还,不但不还,还犯了一个中国人通常都有的坏毛病,说话带脏。何勇要他再说一句,他说了,于是何勇就打了他。我在旁边,不能不参加。 那一架,我们并没有打赢。因为九镇通往市区的公路两旁都是农村,中途上车者一般都是务农的人,能拿着锄头修理地球的人都有一个显著的特点——有劲,而我和何勇又还太年轻。何勇被打得一鼻子血,我问他:“你何必啊?就为了一个座位,我拉你都拉不住。” 他说:“什么何必?我问你,什么何必?让位子,我是好心,我是让给那个老婆娘坐,不坐就给我。这个杂种比我们还壮实些,我的位置为什么要给他坐啊?他是大妈妈(方言,正房太太的意思)生的?他还骂我的娘,我不打?” 我没有再回答。我知道他是一个与众不同的人,他说得也并不是没有道理。 第二件事发生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这个时候的何勇早就不用再坐公车,不用再给人让位,更没人敢去骂他娘,还打他。记得那几年,每天他都要往家里买几十斤的酒和菜。为什么?因为他要请客。朋友、朋友的朋友、他想结交的人、想结交他的人,甚至专门闻风而来吃白食的人,只要来了就吃。什么叫流水席?他家里每天的晚餐就是流水席,人换了,菜再来。 某一次,兄弟相聚,酒到正酣,我说:“兄弟,你何必啊?赚几个钱不容易,你这么搞有意思吗?这条路上,树大招风。” 他看了我半天,点燃一根烟之后,将眼光移开,望着地面,非常低沉地给我说:“老三,而今这几年,是不是觉得自己想搞个什么生意啊,帮人摆平件什么事啊,各方各面的关系都好搞些哒?都给面子哒?” 我没有回答,我知道他还有话要说。果然,吐出了一口烟之后,他又转头看着我,眼光凌厉而复杂,说:“你以为他们是喜欢我们啊,是佩服我们,是尊重我们啊?不是的,告诉你,他们是怕我们,就像是走在路上,怕一个手上提着刀的癫子一样地怕我们。晓得不?不摆酒?呵呵,你以为我真是钱多了?” 说到这里,他的声音更加低沉,几不可闻。他说:“只有摆酒的时候,每天看着他们在我屋里喝酒,我才感受到了尊重。那种笑,都笑得让我舒服。钱?钱算个什么?狗都不如!” 同样,我也没有回答;不但没有回答,我甚至再也没有劝过他。因为我了解他,他所体会到的一切,在我的生命中也同样刻骨铭心。 皮铁明则和何勇不同,他绝对不会去为了一个位置与人打架,更不会为了得到别人的尊重而去散尽千金。何勇的强大在于他的争,皮铁明的强大却在于他的不争,他有着一颗我和何勇都没有的平静而坚定的心。 所有的一切,皮铁明都只向自己交代,自己觉得舒服了那就是舒服。无论何时何地,你看到皮铁明,他的脸上都带着笑,不做作,也不盛意,就是那样淡然自如。在能够坐着的时候,他绝对不会站着;在能够躺着的时候,他也绝对不会坐着,就连走路,他都是一副全身发软,任由惯性往前拖的感觉。他说过一句话:“摆着个架子怎么过都是假的,自己开心,平平淡淡、自自然然才是真的。” 我想,这也是为什么皮铁明虽然没有坐上我与何勇的位置,一直以来却是我们兄弟中受到最多尊重与称赞的人。 认识鸭子比上面二位要稍微晚点。鸭子有个非常少见的姓,漆,名叫漆遥。他不算九镇人,是跟着开餐馆的父母一起到九镇之后,才认识了我们。 还记得,我七岁的一天,跟何勇、皮铁明两人正在吃一只我二哥出差时从四川带回来的烧鸡。这个东西在当时非常少见,好东西当与兄弟分享。于是,我打开家里的碗柜,把鸡偷了出来。我们正吃得津津有味,蓦然抬首,发现身边四五米处站了一个和我差不多大的陌生小孩。他靠在墙上,一言不发,死死地盯着我们这边。 何勇招呼他过来一起吃。鸭子半句客气话没有,抓起烧鸡就吃。烧鸡吃完,我们也就成了兄弟。因此他最初落下的外号是鸡。后来,大家嫌鸡不合适,外号就慢慢地变成了鸭子。 鸭子来自乡下,但他偏偏是我们当中看上去最洋气、最斯文的人。他不像皮铁明,他从来不穿拖鞋上街;也不像何勇,无论多热的夏天,他也不会光着上身在街上晃悠;也不像我,他从来不会迟到。他就像是活在一个守则中的人,永远都是那么规规矩矩、古井不波、精准至极。 他一生中唯一做过一件不在情理中的事情,是在13岁那年,看完了《岳飞传》之后,在满腔热血的刺激之下,学着岳飞在背后文上了“精忠报国”四个大字。帮他文身的我,用了一根打火机烧过的普通绣花针和一瓶英雄牌蓝墨水。 为此,他后悔了十年。90年代,他去了一趟深圳,回来之后,他脱下衣服给我看。巨丑无比的四个大字已经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极为秀美的太极图。他专门找了当地最好的一家文身店,耗费巨资,改正了童年的错误。 1987年,初三的皮铁明因为成绩太差,创纪录地连续留了三次级。他家里又太穷,实在是承受不住再这样继续浪费钱财,于是托关系将他搞到九镇的小煤场去上班了。 没过多久,鸭子与何勇两人则因为在街上与人打架,让派出所当场逮住,拘留了几天之后,被校长亲自踢出校门,整天跟着另外一个极为要好的朋友唐一林一起,开始了打流(方言,混黑道、混社会)生涯。在被学校开除,与王丽分手之后那段最难熬的日子里面,全九镇不说我半句坏话,愿意时时刻刻陪在我身边的人就只有他们三个。 我当然很高兴能和他们在一起,但是今天不行,今天有了太多太多的外人。 “我不去了,没得意思,饭都没有吃完呢,你去玩吧。”我边说边站起身,想把皮铁明手里的小说抽出来。 “啪”,他却一把将书远远地丢在了沙发上,伸出手拉着我就要走。我还想挣扎,却听到他说:“莫啰唆,女伢儿都约好了。” 我的名声已经臭了,我不应该再去沾惹任何一个女孩。可是,我是一个年轻人,一个才17岁,终日无所事事、无聊之极、精力无处发泄的年轻人。我抗拒不了几个最好的兄弟和一群年轻的姑娘组成的聚会所能带来的诱惑。所以,那天我还是跟着去了,去参加这个一月一次,属于九镇所有青春男女的狂欢盛宴。其实,现在回想起来,那一晚确实是一个盛宴。不过,不是我预想的那种盛宴,而是血雨腥风的流子(方言,混混)的盛宴。 我早被命运所注定的人生也就从此开始正式转弯,走向了这个让我臭名昭著、罪孽缠身的未来。 第3章 每个湘西人心中都潜伏着一头野兽(3) 流子的盛宴 电影是在九镇高中的露天广场上放映的,因为没有座位,人们通常都要自带马扎。 皮铁明没有拎马扎,流子和帅哥们都不拎马扎,因为这是一个没有品位的做法,不能泡到妞之后还带个小马扎送人回家或者送人上床。那天我却鬼使神差地坚持拎了,不仅拎了马扎,还带上了那本叫做《五凤朝阳刀》的武侠小说。因为,我对九镇人确实有些心灰意懒,虽然渴望参与,我还是担心到时候没人理我。 当我们赶到的时候,电影还没有开始,但是操场里面已经坐满了人。镇文化站的几个工作人员正满面红光地站在操场正中央,摆弄着各种各样的机器。平时看不到他们有多露脸,但是这一刻就连与人说话的口气中都显示出了一种权威。 人,无论高贵还是卑微,只有在自己独有的领域里才能找到尊荣。我也不例外,半个小时之后,我就用我未来半生中最为擅长的方式,找到了属于我自己的尊荣。 流子们从来都不坐在正中间,那片位置是看电影用的。泡妞最好的位置是在四边,九镇上正值青春的姑娘们好像也摸透了这个规则,几乎都远远地离开了自家大人与亲朋好友的视线,三个一群,五个一伙地坐在操场周边的树荫下、花丛旁。 何勇和鸭子两人早就占好了位置,在操场西头的一个角落边上,他们的旁边还坐着四五个姑娘,有美有丑,却无一例外地春情荡漾、面带桃花。与他们会合之后,皮铁明甚至都来不及打声招呼,就奋不顾身地加入了泡妞的行列。我很想,但是我却没有加入进去。因为我没有瞎,我只能无可奈何地承受这些女孩看向我的那种复杂而微妙的眼神,里面有惋惜、好奇、惧怕、不齿…… 这让心如刀绞的我彻底地失去了所有的兴趣。为了保存住自己身上的最后一丝尊严,再三拒绝了兄弟们的召唤,我坐到了他们身后两三米处,那儿有一根竹竿,上面挂了个电灯泡。虽然那种羞愤交加的感觉让我一个字都看不进去,但我还是装模作样地翻开了那本武侠小说。 电影开演了,在《牧羊曲》轻快的旋律中,我看见何勇已经牵住了他身边一个姑娘的小手,鸭子、皮铁明也正和其他人言谈甚欢。只有我坐在那里,心不在焉,看周围是否有人在注意我、在指点我。 不经意地抬头,我看见左前方,一个流里流气、让人感觉有些讨厌的年轻人从人群里迎面走了过来。显然,他也看见了我,好像有些不敢置信地微微一愣之后,他的嘴角往上一扬,似笑非笑,鄙视的神情溢于言表。 那种神情让我感到自己脑袋“嗡”的一声炸开,我再也控制不住自己了,我想杀人,但是在我准备站起来捍卫自己尊严的那一刻,那个人却面露笑容,走向了我的兄弟。我不想让兄弟们难堪,只能缓缓地坐了下来。 “嗨,勇鸡巴,鸭子,你们都在啊。” “啊,是啊,林飞,你也来了,坐坐坐。” 在何勇的招呼声中,叫做林飞的人没有坐下来。他站在那里,好像是刚刚才看见一个稀奇宝贝一样,用一种极为夸张的语调说:“哎,陈妹子,你坐在这里啊。我还找了你半天哒,过去咯,我们在那边有位置,小芳她们几个都在。” 被叫做陈妹子的那位就是女孩中最漂亮的一个,她几乎没有半分犹豫地站了起来,同时还扯了坐在身边的另外一个女孩一下,说:“真的?小芳她们都在那边啊,我还以为没有来呢。张琳,那我们坐过去咯。” “是的,她们都来哒,你还坐在这边干什么咯?有什么意思?过去咯,一路玩。勇鸡巴,你们也一起过来唦。人多,讲白话(方言,聊天、闲谈)有意思。”说到这里,那个年轻人还故意压低声音,很暧昧地看着何勇,笑着说,“人多,路子也多些唦。” 何勇心领神会,报以一笑,边起身边看向我这边,叫道:“义杰,走咯,一起过去,到那边去玩。” 我其实已经决定开口告诉他,我不去。无论是刚才那些女孩的表情,还是林飞嘴角的那一抹微笑,都已经让我对这个夜晚感到兴趣索然。我留在这里的唯一原因是兄弟,既然现在兄弟们有了更开心的地方,我也就不用再跟着去丢人,我可以走了,回到自己那个虽然孤独,却也没有人鄙视我、没有人嘲讽我的世界里。 但是,还来不及回答,我就听到了另外一个声音:“哎呀,勇鸡巴,你怎么这么不懂味啊?你喊他搞什么唦?你喊他了,到时候,只怕连我们都搞不到妹子了。还有哪个妹子不晓得他咯?义色,你回去带你自己的伢儿(方言,小孩,儿女)去吧,还在这里凑什么热闹?” 这是我第一次听到有人叫我义色。 那一瞬间,何勇眼里的歉意与那些女孩们略带同情的嗤笑,让我领会到了这个外号背后所包含的那些压得我喘不过气的含义。抬起头,我看见林飞皱着眉头,一脸的不耐烦,毫不掩饰他的轻蔑与挑衅,直勾勾地盯着我。 双膝一紧,站起身来的那一刻,我发现自己手上那本厚厚的《五凤朝阳刀》,已经劈头盖脸地对着林飞飞了过去。 “砰!”书本砸在了毫无防备的林飞头上。他右手捂着头,看了我大概半秒钟之后,大骂道:“操你妈!” 他飞快地朝我扑了过来,没有扑到。因为几乎在他动身的同一瞬间,皮铁明已经一把扯住了他。何勇则站到了我们之间,右手抵着他的胸膛,说:“林飞,你搞什么?他是我的兄弟。” 在女孩的注视下,林飞已经变得歇斯底里,奋力想要挣脱皮铁明和鸭子的环抱,大吼着说:“老子管你!小杂种,还敢打我。老子要弄死他!勇鸡巴,不关你的事,你莫要多管闲事。今天哪个来哒我都不给面子。” 何勇沉默了一两秒钟,然后让了开来,指着我这边,对林飞说:“那好,那你去咯,去打唦。铁明、鸭子,莫拖住他,让他去。” 何勇的奇怪态度让所有人都惊异万分,皮铁明和鸭子在看了他几眼之后,终于还是听从了他的建议,放开了手。林飞惊疑不定,看看何勇,又看看我,却没有移动,直到他看向了周围的那些女孩。没有一个血气方刚的男子愿意在自己中意的女孩面前丢人,林飞也一样。 他一把推开身边的鸭子,杀气腾腾地向我走来。他与何勇擦身而过的时候,何勇猛地一脚踢在了他的腰间。女孩的尖叫声响起,林飞直挺挺地倒在了地面。 “小杂种!”我狂吼着扑了上去。旁边看电影的人喊叫着,如同潮水般向四周散开,在退潮的中心,却有两个黑色的影子逆流而上,跟随着我一起扑了上去。 鸭子、铁明! 一林 我不晓得自己打了多久,又是怎么打的。我只感到了一种可以让每一个毛孔都舒展开来的畅快。这是我离开学校之后再也没有体会过的美妙感觉。它让我忘记了身在何方,所为何来,所做何事。我快乐地陷入了癫狂。然后,我发现自己已经被何勇、铁明、鸭子三人合力拉开,隐隐听到一个说话声响起:“义杰,莫搞哒,莫搞哒。差不多哒,也是认识的人,差不多哒。” 接着,世界又一次变得清晰,我看到了周围探头探脑、指指点点却又噤如寒蝉的人们,看到了女孩脸上已经失色的花容,看到了兄弟们眼中的恳求,看到了满脸是血的林飞从地上爬起。 我终于醒来。林飞转头走了,走之前,他指着我们四人,说:“等着,你们等着!” 我的胸膛依旧起伏不定,何勇搂着我,把我向操场外面推,他说:“义杰,你回去,你回去。这里的事,我来摆平。” “是的,义杰,你回去咯,不碍事。明天,我到你家去找你。”皮铁明也附和着。 抵抗着何勇双手向前推搡的力道,转过身,我看着他说:“是兄弟,你就莫逼我哒。我已经快要被逼死哒。老子不走,我看今天到底有什么鬼!” 何勇的瞳孔飞快放大,看了我半晌之后,他收回了双手,移开目光,招呼鸭子走到一旁,指着操场的东头说了一句什么。鸭子点了点头,转身离去。然后,何勇回到原地,坐下来,再对我招了招手。周围依然还有无数的人在注视着我,依然还有无数的恶意在揣测着我,但是,我已经不再怕了,我也不想多问鸭子为何离去,我走向了何勇。我知道,在万人的操场上,只有他们三人站我的一边,他们不会害我。我只想和我的兄弟们好好休息一下,然后,一起迎接那即将到来的一战,迎接那酣畅淋漓的轻松感觉。 几分钟过去了,在我的等待中,终于,斜前方那片人群如同开水般沸腾起来。七八个年轻人高声大骂着,黑压压的一伙走向了我们这边。听到自己胸腔中不断传出的剧烈心跳声,眼角看见黑影移动,我顾不上多想,跟在何勇后面,站起了身。 “何勇,不关你的事。也不是一天两天的朋友哒,给个面子。”人未到,声音已经传来。 说话的是为首一个个头不是很高,但是很壮实的年轻人。他穿着一身在昏暗灯光下分不清是黑色还是深蓝色的劳动布工装。 人群已经走到了我们面前。 “是不是这个小麻皮?林飞,刚刚打你的是这个小麻皮唦?”不待何勇回答,此人气势极盛地伸出一根指头指着我,眼睛却扫都不扫我半下,径直扭过头去向林飞问道。 何勇踏前一步,半个身子挡在了我前面。他扔掉手里的烟头,故意漫不经心地对着地上啐了一口唾沫,看着来人,硬邦邦地说:“怎么不关我的事?他的事就是老子的事,怎么了?” 工装服显然对于何勇的回答有些意外,呆滞了片刻之后,脸色变得更加严峻,一字一句地回答道:“何勇,一场朋友,我的老弟被打成这个样子哒,你是不是不给一点面子,要这么轻狂?” 何勇又踏前了一步,几乎是胸部贴着胸部地站在了工装服面前,说:“老子向来都轻狂惯哒,不舒服啊?” 工装服显然在顾忌着什么,对于何勇的这般挑衅,他一反片刻前指向我的威风样,居然没有发作,看了何勇半天之后,才说道:“好,你要管,你凭什么管?他是你的小弟啊?他跟哪个混的?跟哪个,就哪个帮他出这个头。何勇,我告诉你,如果你今天实在要这样不讲规矩,乱搞,只怕会搞出大事。” 何勇脸色一变,还没有说话,所有人就听到了另外一句嚣张到不留丝毫余地的话响了起来:“跟我混的,我出头。军妹子,你想要怎么搞唦?你个小杂种,吃了几天饱饭,活得不舒服了,找死路走?” 就在我的左后侧,一个看上去年纪与我们差不多大的年轻人气势万千地扒开人群,大步向着这边走了过来。他没有像在场其他人一样盛装打扮,仅仅穿一条西裤和一双回力劳保鞋,上身还有些不合时宜地打着赤膊。 他的身后还跟着三个人,鸭子赫然就在其中。我还是站在那里没有动,但是在听到这个年轻人说话声的那一刻,我却感到自己的手上突然一松,手指隐隐有些酸疼。低头看去,原来始终被我紧紧握在手上,卷成筒状的小说书已经很放松地平摊了开来。 一林终于到了!一林到了,还有什么好怕的呢? 无论在白道黑道,都有一种人。他们有着别人无法享有的某些优势资源,他们盛气凌人,恃才傲物,洋洋得意;他们锐利,激进,勇猛。一林,就是这样的人,当时九镇黑道挂上号的绝对大哥。他也是我们四个人,除了彼此之外,关系最为亲近的朋友。在我遇到敌人的时候,何勇、铁明、鸭子三个人也许会帮我打,也许不会,他们只会为我做出最好的选择;但是一林不同,如果让他遇见了我的敌人,他通常都只有一个选择。 打! 今天,他遇见了。 在所有人或兴奋或忐忑地注视下,一林当那伙人并不存在一样,径直走到我的身边,一拳打在我的背上,对我说:“妈的,好久没有看到你了。听说你还被开除了啊?哈哈,还不长记性,一露面就敢搞事啊。哈哈哈,哪个小麻皮打的你啊?” 捂着痛彻入骨的后背,我没有回答。在这样的情况下,面对这样的热情,让我实在有些不好意思回答。何勇不管这些,他甚至懒得去想今天的事情到底是我打人还是被人打。他拍了拍一林的肩膀,也不说话,只是伸出一根指头指向了对面的林飞。 一林没有再说一句话,直接跑过去,扯着林飞的衣领,一把将他从人群里面拖了出来,噼噼啪啪地打起了耳光。 林飞显然被打蒙了,没有半点挣扎,只是眼巴巴地看着身边的工装服。几下过后,一林仍然毫无收手之意,工装服也终于看不下去了。毕竟他有这么多小弟在场,本来是来帮人出气的,却闹成现在这样,面子上怎么都不好下台。 于是,他走了过去,看样子是想要劝一下一林,结果当他的手刚刚碰到一林裸露的肩膀,一林转过身对着他脸上就砸去了一拳。 工装服愣在了那里,一林也没有继续打,站在原地,指着他大声说:“你们彤阳的就给老子滚回河那边去,乡巴佬少鸡巴到九镇这边来,耍狠是不是?老子告诉你,你不舒服,你今天就再碰我一下,你试试看唦。看老子怎么弄死你们这些穷麻皮、小杂种!” 在一林的追骂之下,工装服脸上一阵青一阵白,站在那里,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半天之后,他才将一句话憋了出来:“这是我和他们几个人的事,和你一林没得半点关系。我也没有喊我师傅出头,你凭什么出头?你看我们彤阳的朋友不顺眼,有狠你就莫以大欺小,让我们个人(方言,自己)搞。” 他语调不高,却隐隐有着破釜沉舟的意思在里面。话一出口,他身后那帮人的脸上也显出了一种被侮辱之后的愤怒表情。 “什么麻皮以大欺小?老子今天就……”没有等一林的话说完,何勇打断了他。沉默了半天的何勇猛扯了一下一林的手臂,再看着工装服说:“那要得,我们兄弟自己扛下来。你想怎么搞?今天陪你搞舒服。” 第4章 每个湘西人心中都潜伏着一头野兽(4) 在己方人多的情况下反被压制了半天的工装服,顿时高兴万分,毫不犹豫地大声说出了三个非常公平的字来:“单挑啊!” 我的名字叫义色 “哈哈……”每个人都望着发神经一样狂笑不已的一林,他却没有半点羞涩之意,犹自笑了半天,边笑边指着何勇说,“哈哈,勇鸡巴,这个乡巴佬找你单挑。哈哈哈,要得。我不管,我不管,你们单挑!” 何勇脸上挂着一丝高深莫测的笑意,默然不语。但是,我做不到,这些日子以来,我已经受够了太多的白眼、太多的轻蔑。片刻前和林飞的一架,让我懂得了如何去找回自己的尊严。那种疯狂而美好的感觉让我做不到像何勇那般沉静。 于是,我飞快地插了一句:“莫忘记哒,还有我一个!” 也许是我这个小麻皮也敢主动扛事上身的态度惹怒了他。他又一次伸出手来,指向了我:“那要得,老子就找你!” 我顿时无名火起,一巴掌就拍在了工装服的手上:“指你妈,你再指一下看看。” 一林拦住了我,说:“这里人多,莫嚇到(吓到)别个看电影的啦,惹麻烦。要搞就出去安安静静地搞,搞死了也没人管。” 大家都没有意见。 我把书给了皮铁明,一手插在口袋,一手拎着马扎,混在两伙人中间,向着学校大门走了出去。刚走了两步,一林突然转过身,走到了我旁边,望着我一笑,搂住我的肩膀,神神秘秘地从裤兜里掏出了一样东西要塞给我。黑暗里,我只看到寒光一闪。 匕首! 那些年间道上混的年轻人随身带把刺刀、匕首之类的东西很常见,捅人见红的事情也时有发生,可是我从没做过。我虽然有些调皮,胆子还是没有大到那样的地步。我被吓了一大跳,抬起头,却看见面前极近的地方,一林的两颗眸子在黑夜里闪闪发光,那种光芒甚至比手里匕首的光更加凛冽。他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我,脸上的笑容显得有些陌生而狰狞。 我张了张嘴,想要说什么,却感到喉咙里面一阵发干,满嘴又苦又涩,到了嘴边的话根本说不出来。 “义杰,拿起!”一林小声说着,急促而干脆。我知道一林是为我好,他是一个流子,他用刀捅人已经不是一两次了,他怕我打不过,他担心我受伤,所以他想用他的方式来帮我。但是那个时候的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去打流,当然也就更加没有想过要砍人或者杀人,于是我飞快地推开那把匕首,说:“一林,你如果为我好,就莫害我。我不要这个东西,没得必要。” 说完之后,我感到一林搭在我肩上的手指一紧,他还想再说什么。我的脑袋一偏,丝毫不让地与他对视。相望几秒之后,一林将目光移开,他轻轻拍了拍我的后背,将匕首装回了兜中。 一林欲语还休的眼神让我感到了有些歉意。“玩了这么多年,就这么不相信我啊?没得事。”我晃了晃手上的马扎,尽量用轻松的语气轻轻地说,不待他回答,大步走向了前方。 这些年来,一直有很多人在背后说我太阴、太毒。我不知道这是在骂我还是在夸我。我只晓得,我的人生是一条只有无头野鬼才能走的死道。如果要在这条路上活下去,活得比别人好,我就不能不阴毒。那一晚,是我第一次无师自通地学会了阴毒。 九镇很穷,所以还保留着新中国成立以来的规模,并没有开始扩建。高中大门外面向右50米处就是一条通往泉村的简易公路,路两边都是田,也没有路灯。 本来我和工装服约定单挑的地点就在这条公路上,但是我等不及了。刚刚离开操场上看电影的人群,还没有走到校门口,我就已经等不及了。 “喂,朋友,我不想和你打了。”走在两伙人中间的我突然对着前面的工装服大声喊了一句。显然,我这一声狂喊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每个人都像是被点了穴道一般停下了脚步。 “义杰,你搞什么麻皮?”身边的鸭子一把拉住了我,压低声音在我耳边说道。 我来不及回答他,因为我看见满脸恼怒的工装服已经扒开人群,站在了我的眼前。 “小麻皮!而今你是不是以为我和你开玩笑啊?你要搞就搞,不搞就不搞。你到底什么意思?” “他不搞,老子陪……” 何勇的话没有说完,就被我圆睁的双眼瞪回了肚里。顾不上向满头雾水的兄弟们解释,我踏前一步,站在了距离工装服一尺左右的地方,尽量轻言细语地说:“我不是打流的人,我怕万一搞出事来哒,不好向屋里的人交代。朋友,我们就这样算哒要不要得?我给你的兄弟道个歉、赔点钱也行。” 面对着一帮脑袋别在裤腰带上,靠着刀口舐血过日子的流子,我如此没种的话当然是丢人至极。包括一林在内的兄弟们脸上都露出了尴尬羞愧的神色。工装服则在最初不敢置信的惊讶之后,情不自禁地露出得意而轻视的笑容。 他说:“哈哈,这真是有意思啊,老子长这么大第一回遇见。要得唦,一林哥,我给你个面子唦。你看赔好……” 在说话的过程中,他看向了我身后的一林。就在他目光离开我的同一瞬间,我做出了回答,让所有人都满意的回答。 “赔你妈!”伴随着这一声狂叫,我几乎用尽了全身的力气猛地一曲右膝,再向前弹起,同时高高举起了手中的马扎,用马扎上的一个尖角,狠狠地砸在了他还在四处张望的脸上。当马扎接触到他脸部的那一刻,我无比清晰地看见,工装服瞪到极大的双眼中并没有痛苦也没有慌张。他表现出的是漠然、诧异,接着就是无穷的后悔。被马扎尖锐的边角砸破的地方,一片煞白之后,鲜血猛地一下就流了出来。 “啊……”工装服惨叫着,下意识地想要伸出手抚摸面颊。鲜血越发地刺激了我,打出了第一击之后,原本狂跳得让我有些不舒服的心脏舒缓了下来,双手掌心里那种又冷又滑、不断冒汗的感觉也消失不见。我的脑中想的只有一件事情。 打死他! 打死所有那些看不起我、厌恶我、憎恨我、诋毁我的人。 “咔啪!”没有丝毫犹豫,第二下又重重地砸在了工装服想要抚摸脸颊的手臂之上,马扎破裂的声音随之响起。这让我有些意外,那一个瞬间,我微微停滞了准备继续击打的动作,甚至还用余光瞟了一眼手上的马扎,确定已经破裂的马扎还可以继续使用之后,再次挥起了手臂。 震惊到极点的人们全部清醒过来,像是往已经沸腾到冒烟的滚油里面突然投入了一颗水滴,顿时,周围的一切都在那刻炸翻了锅。 无数的喝骂连带着繁杂的脚步声一同响起: “狗杂种!玩阴的,捅你娘!” “军哥!” “搞死他!” 我站直身体,看向扑面而来的人群,做好了迎击或者挨打的准备。 “单挑!哪个敢动?”这一声狂喊如同一张锅盖,盖住了正四处飞溅的油滴。随着喊声,对面愤怒的人群停下了脚步,甚至连极度紧张的我都忍不住循声看去。 一林! 他不知何时已经来到了我的身旁,站在人群的中心,远远地抛开手上的衣服,双眼寒光闪闪、面沉如水地看着前方,并不健硕的胸膛剧烈地起伏着,根根肋骨清晰可见,那把闪着寒芒的匕首紧握在他的手中。 他如同一只嗜血的恶狼!就那么单薄瘦削的身影,却让一大群疯狂的人们完全停了下来,周围的一切都陷入某种奇妙的均衡与安详。这样的场景,让我无比清晰地感受到了权威的魅力。这足以让我羡慕到为之疯狂。 半秒之后,收回目光,埋下头,追随着本能,我第三次举起手中的马扎打向了已经半躺在地的工装服。 一下、两下、三下、四下…… 工装服开始还击,但是他的拳头打在我的脸上、身上却并没有让我感受到如何的疼痛,只是让我更加愤怒:没人敢打一林,他居然还敢还手打我。 我不断地扒开他向上伸出、想要还击的双手,死命挥舞着自己手里已经被拍打到四分五裂、晃动不已的马扎。慢慢地,他的双手由还击变成了阻挡,又由阻挡变成抱住了自己的头,再由抱头变成了无意识地抓着我的身体,最后,终于完全放了下去。 将马扎远远甩开,双手提着工装服的脑袋往地上猛磕,剧烈的动作甚至让我将自己的手指背都一起磕在了坚硬的地面,痛彻入骨。我又站了起来,高高跳起,对着躺在地上的那颗脑袋跺个不停…… 停下了所有的动作,站在原地,我才蓦然发觉,此刻的自己四肢发软,肺里面像是要爆炸一样,胸膛剧烈地起伏不停,脑中一阵眩晕。我大口大口地呼吸着空气,渐渐地,呼吸开始平稳。做了一个艰难而干涩的吞咽,看着对面那帮鸦雀无声的人,我说:“还有哪个来?” 声音喑哑,恍如他人。奇怪的是,居然没有人再上前来,甚至都没有一个人搭腔。在我目光的来回搜寻中,每一双同我对视的眸子,都无一例外地露出了胆怯和心虚,每个人都像是上了砧板的待宰羔羊,怯弱而慌张,一如片刻之前他们面对一林时的表情。 那一晚,我第一次发现了另外一个更为真实的自己,也第一次领略到了权威的感觉。但是,我没有想到的是,同样在那一晚,我惹下了连绵不尽的祸事,也让我踏上了那一条不堪回首的苦途。 在我们离开的时候,工装服口齿不清地对我说:“你要得,你有种的话告诉我名字。” 没有片刻的犹豫,没有半分的迟疑,我鬼使神差般地脱口说出片刻前才听过的两个字:义色! 那一瞬间,那些如同毒刺般扎在心尖,让我痛苦万分的过往再也消失不见,剩下的只是隐隐带着心疼的快感。就好像是九镇的那句老话:要死卵朝天! 这,就是义色故事的真实起源。 河对面的大哥 第二天,工装服的兄弟就找上了我的家门。当时,我坐在自家的客厅里面,带着邻居家一个叫做胡元的小孩一起玩跳棋,而父亲则一个人安安静静地端着一杯茶,坐在家门前的那棵大梧桐树底下。 隐隐约约听到门外响起了一阵脚步声,由于家门前本来就是一条人来人往的小巷,所以我根本就没有注意,连头都没抬。专心致志地拿起一颗棋子,刚要落下,却听到父亲的询问声:“喂,喂,喂,哎,你们搞什么?你们找哪个啊?” 声音由小变大,越来越急,最后一个字几乎变成了吼叫。我下意识地抬起头,准备看向门外,却只看到眼前一黑,一块窑砖已经劈头盖脸地朝着我砸了过来。云里雾里当中,我还没有弄清楚是怎么回事,就已经有几双手扯住了我的头发,我身不由己地从板凳上跌落下来,被人往门外拖了出去。 “洪儿!” “哇……” 父亲的喊叫与胡元的哭声几乎同时响起。随着父亲的叫声,我努力挣扎着想要站直,扯住头发的手却更加用力,头顶一阵剧痛传来,我的腰板反而被扯得更弯。 “当啷”一声脆响,扯住我头发的手突然松了,我的腰一下直了起来。我看见父亲高大的身子就站在我前方一尺之遥的地方,他手拿一个破碎不堪的陶瓷杯,杯里的茶水溅湿了他的前胸。一个年轻人双手捂着脑袋,不知道是被烫了还是被茶杯打了,鬼叫鬼喊着跳往了一旁。 扔掉手上的破杯,没有丝毫停顿,父亲扭身又与旁边一个比他矮了一大截的人纠缠在了一起。勒住了那人的脖子,父亲扭过头,朝我这边的里屋,又大喊了一句:“洪儿!” 父亲并不是九镇人,他来自一个我至今都没有去过的地方——陕西。其实,我并不晓得他年轻的时候是个什么样的人,又经历过什么样的事。但是,我晓得飘零在异乡的这些年,父亲早就已经习惯了沉默与孤独。在我的眼中,他是一个很少说话却非常温和的人,没有什么朋友,更加没有敌人,甚至连我们兄弟三人,他都很少动手打过。 但是,那一刻父亲的脸上却是一种我从来没有见过的神情,他圆睁的双眼血丝尽显,凶狠之极,霸道之极。 刚好在家的大哥听到父亲的叫唤,提着菜刀从里屋跑了出来,左邻右舍们也都闻声赶了过来。那帮人不敢久留,摆脱父亲的纠缠,骂骂咧咧地飞奔而去。 父亲转过头来看着我,我以为他会问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已经在心底想好了说词。可是,他并没有问,他的嘴唇抖动半天,看了看我,又看了看正在帮我揩脸上血迹的母亲,猛地抬起脚,一下将面前的凳子踢飞,指着我,大吼了一声:“老子恨不得打死你!” 说完,他转身走进了卧房。 我没有说话,我说不出来,我只有愧疚。父亲是个老实人,是个好人,却养了我这样一个臭名在外的混账儿子,我对不起他,我今天又给他丢了人。转瞬间,这种愧疚就变成了更大的愤怒,对那些让我丢人的人的愤怒。 其实,那个时候的我很单纯,和跑社会的流子发生了冲突,我不但没有考虑到流子会来找我,居然还起了主动去找他们的心思。只不过,从来没有人可以制定这个世间的规则,而只有规则来主宰人。流子有着流子的规则,在这些规则里面,有着传承了千古的一条:打狗要看主人。狗被打了,还打了两次,主人当然就要出面了。 所以,事情并没有完。 我很深刻地记得一句多年之后还依然在九镇流传的话:“跛爷保长,胡力飞强;唐五一林,猴儿敢闯。” 这句话说的就是80年代到90年代初期,九镇黑道上的几位大哥。虽然这句话里面的那些人,在两年之后,就将因为亚运会前的那场全国严打,坐牢的坐牢,跑路的跑路,退隐的退隐,剩下的一些在新一代更为强势、聪明的几位大哥不断地冲击、打压之下,也七零八落,风光不再。 可在当时,他们绝对是九镇方圆百十公里范围的地下秩序中毫无争议的掌权者。而工装服的师傅就是这句话里的最后那个字所指的闯波儿,他是九镇区第二大镇,位于九镇河对面的彤阳镇的老大。 第5章 每个湘西人心中都潜伏着一头野兽(5) 在工装服的朋友去我家之后的第二天,何勇找到了我,他告诉我说,闯波儿约一林三天之后,为这件事摆场(黑话,双方约好火并)了难(黑话,摆平,搞定,了结困难)。 (注:在90年代末期,撤区并镇之前,中国的行政单位,在县之下、镇之上还有一个区。九镇当时就是我市的一个大区,辖下有三镇十五乡。除了九镇镇,八王镇之外,还有与九镇一河之隔的彤阳镇。撤区并镇之后,九镇才与彤阳合并,统一称为九镇。) 闯波儿的真名叫卫波,他的父亲曾经是彤阳公社的一个会计。60年代,正值那场史无前例的人类浩劫,当时九镇的很多道路两旁都树立着一些稻草人,稻草人的身上挂一块布,写着“打倒xxx、打倒xxx!”的大字。几乎每一位路过的人都要对着这些稻草人吐口水、喊口号。如果遇上了狂热分子,那一堆倒霉的稻草还要被踹上几脚、打上几拳。 卫会计性格有些内向,不善言辞,但他是一个脾气非常火爆耿直的人,他看这种愚蠢的行为很不顺眼。不曾想到的是,最终他为自己的火爆与清高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有一天,卫会计和单位上的一个人一起路过某条街边的稻草人时,别人都在对着稻草人骂,他却不骂。 别人问他:“卫会计,你怎么不打呢?” “扯卵谈(方言,胡说,胡扯,开玩笑的意思),无缘无故打个啥子?这是一堆稻草,你看不出来啊?” “咦,你这个人怎么这么说话?就算是一堆稻草,也是反革命的稻草。为什么要这么做?那是要让广大人民搞清自己的革命立场,万万不能忘记阶级斗争。晓不晓得?” 据说起初卫会计并没有说话,他只是阴沉着脸一言不发。只可惜,他遇到的那个人是个死缠烂打,“革命立场”非常坚定的家伙,一定要拉着卫会计喊口号、吐口水。拉来拉去,倔驴子脾气的卫会计终于急了,说出这么一句话来:“要打你去打,老子今天硬是不打,看有个什么鬼?他们未必杀了你的娘啊?天远地远的,还立一堆稻草在这里搞,扯鸡巴卵谈!” 就是这句话让他见到了鬼,真正的鬼。 没过几天,这件事情就被人报了上去。于是,一连串的游街、批斗、公审落到了卫会计的身上,一时之间,老实巴交的他成了彤阳公社人见人恨的反革命典型。 在九镇河边召开的一次批斗大会上,卫会计被群情激奋的红小将们用皮带、木棍劈头盖脸地当场暴打至奄奄一息,不出一个月,不治而亡。卫会计死了,留下老婆和一对儿女。孤儿寡母的辛酸没有人知道。 人们只晓得,卫会计的大儿子卫波读了两年小学之后,就没有再读书,跟着人去学了木匠活。可是,随着时间飞逝,这小子却越长大越不听话,木匠活后来也不好好学,整天与街上那帮无所事事的流子们混在一起,惹是生非,以敲诈、打架为生。天长日久,号子里面几进几出,在人们的白眼和唾骂中,卫波终于理所当然地变成了闯波儿。 在卫波出头之前,当时的彤阳镇并没有一个所谓的大哥,小流子们都各自为营。卫波变成一个流子之后,做出了一件事情。这件事让他从这些流子里面一跃而出,成了彤阳镇有史以来的第一个大哥。 很多朋友都知道,当年有一些民间武装,号称“忠肝义胆,保家卫国”。它们起了一些诸如“xx司令部”、“xx别动队”等不知所谓的名字,然后无事找事地杀人放火,大规模火并,美其名曰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斗争。 导致卫会计被打死的那次批斗大会,举办者就是彤阳公社一伙人组织的“向阳革命造反司令部”,那个“司令员”姓张。当他拿着手中的铜扣武装带和带着钉子的木棍一下又一下地敲打在卫会计头上、身上之时,他一定不会想到,台下的人群中,有一个幼小却充满了仇恨的心灵将这一切牢牢记住。 70年代末,张“司令”被政府清算了当初犯下的种种暴行,锒铛入狱,80年代被放了出来。出狱之后不到一个月的某天黄昏,重返社会的张“司令”在彤阳镇街边一处小摊子上和朋友打台球。 一位年轻人走了过来,开口就说了一句话:“你吃饭哒没有啊,张‘司令’?” 或许很久没有听到人叫他“司令”了,张“司令”一脸不解地看了那个年轻人半天,终于还是忍不住得意之情,笑着说:“吃哒吃哒,搭帮你(方言,谢谢你),还什么鸡巴司令不司令,好多年前的事情了。哈哈,而今是一个劳改犯。你是哪个屋里的伢儿啊?长这么大了。” 据说,当时周围的人都为这有些不太寻常的对话所吸引,纷纷停下球杆望向了这两个人。然后,他们听到了这样一句话:“那就好,吃饱哒好上路。” 年轻人说出这句话的同时,从身上抽出了一把明晃晃的刀,大步跨前,一把抓住了准备逃跑的张“司令”。人们清楚地看见那把刀直直地就捅入了张“司令”的腹中…… 那天,年轻人并没有放过瘫倒在地上的张“司令”。光天化日之下,他将血淋淋的刀放回腰间,再抽出一根焊着三角形铁砣的链子,劈头盖脸地对着张司令打了起来…… 打完之后,年轻人对他说:“你要是像我爷老子一样一个月后就死哒,那你交代你屋里的伢儿找我偿命。记好,老子叫闯波儿!” 自古以来,九镇都是一个民风极为剽悍的地方,当年,日本人打九镇都没有打下来。这股勇武的风气植根在每一个九镇儿女的基因里。在九镇,人们最崇拜的不是官员,不是富豪,而是血性汉子。 闯波儿下手的狠毒与为父报仇的忠勇一时间传遍了九镇地区三镇十五乡。从此,他雄霸一方,彤阳一统。 挨千刀的夏令时 何勇告诉我摆场的消息的时候,我正在用一个煮熟的鸡蛋努力地揉着脑袋上被昨天那帮人打出来的一个大包。我有些心不在焉,他说完之后,我也只是不置可否地“嗯”了一声。昨天的愤怒已经开始消散,一个晚上的时间已经足够让理智回到我的体内。 闯波儿点名道姓要找的人是一林,一林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将这件事情扛上身,而我仅仅只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人,根本就没有打过流。江湖上的这些事,我担不了多大的责任,也帮不了多大的忙。所以,当时我的心态是听过就算了。看到我的表现,何勇脸上露出了一种如释重负的表情。他站了起来,拍了拍我的肩膀,笑得非常真诚,说:“那就好,那就对了。义杰,你就安安静静地待在家里,莫管这些事,我还担心你要出头。这下就好办了。” 如果话只是说到这里,那么后面的一切都不会发生。只可惜,何勇很聪明,可他同时也是一个外向的人,外向的人往往都藏不住心里的想法。他又说出了一句话:“那我先走了,一林和铁明他们都还等着我去吃饭,我们还要商量这件事怎么搞。” 我揉鸡蛋的手停在了半空中。抬起头来,看着何勇,我说:“你们还去吃饭?” “是啊,要商量下唦。毕竟是摆场,不是单挑哦,兄弟。” 我心里一阵不舒服,何勇那种如释重负的表情在我看来,顿时也仿佛有了另外一层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何勇与鸭子早就已经和一林混在一起,开始打流了,但是皮铁明不同,他在上班,他和我一样,不是一个流子。今天这顿饭叫了他,却没有叫我。 一些话,我没有说出口,但是何勇明白了过来。他有些神色慌张地说:“没得别的意思,一林看你最近的日子也不好过,你也没有打流,他想……” 这样的解释更加让我心烦,我打断了何勇的话,说:“铁明也没有打流!” 何勇目瞪口呆地站在家门口,原本壮实的身体好像突然缩小一圈。他们从来就没有想过要叫上我,也许他们也同九镇的其他人一样觉得我只是一摊扶不上墙的稀泥、一坨避之不及的狗屎,连一起打架的资格都不够。 昨天那种愤怒又一次慢慢回到了我的体内,转身走向里屋之前,我吼道:“老子的事,老子自己摆平。” 这句话一说出口,那么,我生命中最为凶险、最为敌我悬殊的一场斗争就再也无可避免地发生了。 如果没有我变态的骄傲,和我关系最好的皮铁明不会临时决定陪我一起前往,何勇、鸭子两人也不会因为担心我们,而缺席了一林的宴席。如果没有上面的一切,现在,我与何勇就不会常常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心有余悸地醒来,缅怀着那些同生共死的朋友与刻骨铭心的往事,却发现如今唯一拥有的只是那一句“大哥”的名声。鸭子也不会在生活中完全沦落,沉迷于毒品给予的虚幻美好,游走于生与死的边缘,痛苦不堪。皮铁明也会一如凡人,下班无事,牵着妻儿,走过路边,淡淡一笑。现在的我们也许还是朋友,闲暇一聚,彼此的身上不会有那么多的沧桑与感慨,而会增添几分平常人的快乐与简单,一如当年小镇上那四个青涩简单、意气风发的少年。 可是这个世界从来就没有如果。最终,在那个漆黑的深夜,我们四人还是顺从命运的轨迹走向了同样漆黑的宿命以及宿命开始的那座桥。 大概是晚上十点四十分的样子,我和何勇、鸭子、皮铁明四人踏上了九镇大桥。我本以为,桥上早就是剑拔弩张、一触即发的状态了,但是在亲眼看到桥上情况的那一刻,我还是大吃了一惊。 桥不大,也不长,三四十米的样子。一眼看过去,桥对面,靠彤阳方向的那边已经聚集了十多二十个人,三五成群地在那里抽烟、聊天,隐隐约约还能看到那些人手上有着明晃晃的寒光一闪而过。而桥的这一头,除了我们四个人,居然连一根人毛都没有见到。 过了一段时间,那边断断续续地还有人赶来,而我们这边依旧毫无动静。 刚开始,我并没有多问。人要有自知之明,我知道对于打流、摆场这些江湖事来说,我只是一个门外汉,是一个菜鸟,问多了只会更加丢人、更加露怯。所以,虽然心里有些害怕、有些担忧,我还是忍着。但是,随着对面人群聚集所形成的黑色越来越浓,我们兄弟四人之间的气氛也渐渐微妙起来。 没有人说话,可我们都清晰地察觉到空气中仿佛有着一根无处不在的弦,紧紧缠在每个人的心尖,越拉越紧。如我一样不曾打流的皮铁明脸色煞白,紧抿双唇,一根连着一根地抽烟,黑暗中,他两指之间的一点烟火颤得我心慌。何勇和鸭子脸上那种强作轻松的样子也越来越淡。 我终于下定决心,抛开虚伪的自尊,将满腹的恐惧与担忧说出了口:“何勇,一林怎么和你说的?是11点唦?” “是的,没问题,应该在路上哒。一林这个人你又不是不晓得。打架他还会不在场啊?不碍事。”何勇回答的声音出奇地浑厚响亮、豪气万千,却让我更加清楚地听出了强装镇定的感觉。 但我只能点头,因为一林确实是个值得信任的人。可是,五分钟之后,当我听到桥对面发出了一阵巨大的起哄声,那帮人开始兴冲冲走向我们四人时,所有的镇定被完全击溃。我知道,他们的大哥闯波儿来了,而我们的“大哥”一林不会来了。 是的,一林不会来了。因为他早就已经来过。 在很多西方国家,为了节约能源,都实行了一种人为规定时间的制度,称之为“日光节约时间”或者“夏令时”。中国也曾经实行过这种制度,从1986年开始到1991年结束,整整六年。每年四月中旬第一个星期日的北京时间凌晨两点整,将时钟拨快一个小时,夏令时开始;到当年九月中旬第一个星期日的凌晨两点整,再将时钟回拨一个小时,夏时令结束。当时的中国正在实施夏时制,这个制度害惨了我们兄弟四人。那个年代人们普遍很穷,打流的也一样,所以,有钱买表的不多。 第6章 每个湘西人心中都潜伏着一头野兽(6) 一林有钱,有表,却没文化。他读完初中就退学,平时只晓得喝酒、打架、泡妞、赚钱,并不喜欢看电视,更不喜欢看新闻,因此他并不知道打架的前一天夏令时已经结束了。那一天他喊了很多人,喝了很多酒。当所有人都喝得血气上涌之后,一林一看表,已经是晚上十点。于是,满脸红光、兴奋不已的他,一声令下,带着人浩浩荡荡地走向了九镇大桥。 然后,他们在深夜的河风中,站了差不多整整一个小时。终于,对面来了两三个人,喝多了的他们,就如同见到了宝一样疯狂地朝着那几个人扑了过去。对面的人不是傻逼,一看时间未到,这边的疯子居然就开始了,好汉不吃眼前亏,转头就跑。 寂寞地望着空无一人的大桥对面和那几位飞快逃跑者的背影,一林低下头看了看手腕上显示的夏令时十一点,仰天长叹,向着彤阳方向重重地吐出了一口浓痰。怀着满腔对于闯波儿的鄙视,他带人转身离去,回家安眠。 一林是条猛汉,但他不能当大哥。因为他太年轻,太好斗,太冲动,太嚣张。他之所以能成为大哥,是因为他有个哥哥。 “跛爷保长,胡力飞强;唐五一林,猴儿敢闯。”这句话里面的唐五就是他的亲哥哥。 唐五和唐一林虽然是一母所生,性格却完全相反。唐五要更加老练,也更加可怕得多。如果闯波儿约一林摆场这件事让他知道了,他一定可以完美地解决。可惜,屁大点的九镇,这么大的事他却硬是不知道。一是,他弟弟故意瞒住了他。一林打了很多架,可从来没有遇见过一个名动八方的重量级大哥,这样的终极对决,他已经期待了太久。而今机会终于到来,他生怕八面玲珑的老哥知道后,解决得太完美了,自己打不成架,什么风头都出不了,什么瘾都过不成。 二是,唐五当天并不在九镇,他在市内。他要帮一个人去办另外一个人,要他帮忙的人叫做李杰,当时我市的头号大哥。他要办的人有一个现在我市江湖中人非常熟悉,几乎成了传奇的名字——廖光惠。 这是后话,日后再提。 一林与我们兄弟活在不同的时空,唐五则对整件事一无所知。所以,当闯波儿带着一大帮人走向我们兄弟四人,而年轻倔强、不知天高地厚,只晓得充牛逼的我们又不放下脸面,扭头就逃的时候,留给我们的道路也就只有以卵击石,孤身面对这一条了。我们已经没有选择。 只不过,在那一刻,除了极度的紧张与害怕之外,脑海中还冒出了一句话。我认为另外三人想的应该也和我相同。 那就是:一林,日你娘! 何勇真勇 那天是我第一次见到闯波儿。他手上拎着一把刀,标志性地佝偻着上身,一副委靡不振的样子,一摇三摆地走在一大帮人的最前面,离我越来越近。 那时,我心中有两个感觉:这是一个很丑的人,这也是一个千万莫要随便去惹的人。 他的脸上带着一种极为奇怪诡异的表情,眼皮耷拉向下,似睡非睡,嘴唇几乎是一刻不停地以一种非常快速的频率蠕动,却又并不发言。说他在哭,却没有眼泪;说他在笑,露出的半点眸子里面,又是光芒四溅的寒星。仅仅只是这样的眼神,就几乎让我败下了阵来。 闯波儿的表情配合身后黑压压人群形成了气势,在那种无形无迹却又无处不在的压力之下,我的双腿居然不由地颤抖起来。 我不知道应该怎么办。打,绝对打不过,根本就不用试;跑吧,是很不错的想法,却又不知道为什么,两条腿抖是抖了,可也像是生根了一般立在原地,毫不听从大脑的指挥。 除了我之外,其他的人也显得很紧张。鸭子和铁明的眼睛不断地扫来扫去,每一次和我的对视中,我都能看出那些根本就无法克制的慌张和恐惧。只有一个人,一个终其一生都未曾让人低看半眼的人,在没有任何人知情的情况下,慢慢地从桥墩上站起来,借着夜色的掩护,悄悄把手伸入了后面的裤腰。 我想,这个人一定是在闯波儿刚出现的一瞬间,就用那一双天生狭小却如同饿虎般残忍凶狠的眼睛锁紧了他。因为如果不是早就打定了主意,光凭一时的冲动,他一定做不出片刻之后那嚣张到近乎疯狂,从而完全改变了事情发展的举动来。 何勇,一个日后与我分道扬镳,却依然是我至今最为佩服的人;一个在九镇打流史上,说不清道不明,但是绝对是当之无愧的猛人。 在一伙人的簇拥之下,闯波儿终于走到了面前。他一言不发,就那样毫无顾忌地盯着我们,如同一个挥金如土的豪客在挑选着几位一丝不挂的婊子。我再也忍受不了丝毫羞辱的尊严在这样的目光下被找了回来。伸头一刀,缩头也是一刀,既然如此,要死卵朝天,不死当神仙,怕个卵! 食指一动,指尖的烟头被我远远弹开,落入河中。我扭过头去,看着身边已经石化的兄弟们,压低声音,说:“兄弟,莫丢脸。不可能要我们死。” 双手一撑,我从桥墩上跳下地来。显然,我的动作吸引了闯波儿的注意,他的目光不再左右搜寻,专注地盯着我。看了几秒后,他居然伸了个懒腰,把手里的刀递给了旁边的一个人:“没得瘾,没得瘾。一林来都没有来啊。小毛,你开始不是说有好多人在这里等着我吗?” 不待旁人插嘴,他又马上提高了声音,大声问道:“老弟们,军伢儿的仇,怎么帮他报?” 各种各样的让人胆气顿泄的叫喊在我耳边响起: “打死他们!” “搞死这些小麻皮!” “大哥,今天摆平九镇!” 只有最后这一句话深深地刻入了我的心田。 那一刻,我再也感受不到先前的那种胆怯与害怕。我只是觉得自己是九镇人,他们现在敌对的不仅是我们兄弟,而是全九镇。于是,好像在突然之间,某种事关全九镇的荣耀与责任就落在了自己的肩上,需要我不惜一切去打拼、去捍卫。虽然这样的感觉是那么虚无缥缈,却又实实在在地让我的血液加速流动了起来。 这也许就是所谓少年人的血气方刚。在场少年人不只我一个,所以被这句话所激怒的也不只我一人。眼角人影一动,扭头看去,鸭子、何勇、铁明三人都已经站在了我的身边。 我们就那样并排站着,在周围狂热的叫嚣声中一言不发,如同木雕。无论心底是害怕还是愤怒,我们依然用尽所有力量去压抑着体内最原始的本能。 待周围的声音渐渐平息了下来,闯波儿居然好像早就认识我一般,看着我说:“小麻皮,我也不欺负你。军伢儿被你打得还来不了,今天我随便喊个人,你那天怎么打他,我的人怎么打回来。有什么意见,下回你再喊你大哥来和我讲。” 闯波儿说完之后,微微扭过头,目光扫过身边的小弟,似乎在准备挑人。闯波儿不屑一顾的口气和神态让我记起了我曾经是一坨又脏又臭、人见人嫌的烂狗屎。 我不喜欢这种感觉,我想要动手了,直接对闯波儿动手。虽然我还很年轻,也没有读过很多书,但是在这样的情况之下,擒贼先擒王这个道理还是懂得。我习惯性地想要先麻痹一下闯波儿。所以,我客客气气地说出了一句话:“不好意思,我不叫小麻皮,我叫义色,一林不是我的大哥。” 闯波儿回转过头,双眼蓦地一下圆睁开来,两道寒芒直直地罩在了我的身上。估计我的话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原本嬉笑喧闹的场子变得鸦雀无声,彤阳的所有人都用一种难以置信的目光看着我。闯波儿更是紧紧闭上嘴,望向我的眼中再也没有刚才的那种蔑视与轻狂。凝视半晌之后,他才一字一顿、速度极慢地说:“你的意思是,这件事你来背?” 他的声音未落,我还没来得及搭腔,一个人却说出了更加不可思议的话来,这句话也完全打乱了我预想的部署:“你一双眼睛是不是瞎哒?四个人,你看不到啊?” 顺着声音,偏过头去的我看到了永生难忘的一幕。当何勇说出这句话之后,我看到他再一次向着我的斜前方微微踏出半步,几乎完全挡在了我与闯波儿之间。皮铁明和鸭子也在同一时间瞟了我一眼,挺起胸膛站了出来,就那样紧紧地靠着我,站在我的身边,一同盯向了前方。 一股暖意从心底升起,温热到让我觉得胸口有些发堵。我突然觉得,眼前这些拿着家伙的人不再那么可怕,我完全可以与之抗衡。因为我并不孤单,就算我被打死在这里,也一定有人帮我偿命。我有兄弟。 短暂的沉寂之后,我心潮起伏,而对面彤阳的人大骂了起来。闯波儿如同一个傻子,呆呆地看看何勇,又看看我,再看看身边的铁明和鸭子。终于,他缓缓伸出双手,制止了彤阳人的大骂声,声音恢复到了起初的不可一世,对着何勇说:“你刚刚是骂我啊?是不是骂我?” “是的,怎么的?” “我操你娘……” 何勇的回答还没有落音,闯波儿的腿就已经飞踢了过来。其实,在闯波儿对何勇说出第一句话的时候,我就意识到要开打了。我已经做好了冲向闯波儿的准备。 但我没想到,自己还是迟了一步。 随着闯波儿一腿踢出,他身后的人们也如同潮水般拥上。我们四个人如同惊涛骇浪之中的四艘孤帆,瞬间就被淹没。我冲向闯波儿的时候,看到他眼中突然冒出了一种绝对不应该在此时此刻出现的神情——后悔! 惊讶中,眼底光影移动,我看见一只宽厚修长的大手从我斜后方伸出,完全无视闯波儿腾空飞至的右脚,与之交错而过,做出拥抱、抓握的姿势,迎向了前方。 一切好像快如闪电,落入眼中却又慢如蜗牛,时间在那一刻停滞。何勇的左手在闯波儿踢到他身上的同一瞬间,搂住了对方的肩头,放在身后的右手从腰间飞出,上衣的下摆高高飘起,似有寒芒掠过,一把狭窄、锋锐的匕首已经没入了闯波儿的腹中。 “啊!”一声凄厉如同鬼嚎的惨叫响彻了宁静的九镇大桥。 那一刻,我发现了自己内心有一个念头一闪即逝:第一个动手的人本该是我。 接下来的过程,我已经很难再看到任何的细节。我只看到,一个个黑茫茫的、没有面孔的人影在我的四周飘来涌去,无尽无休…… 当九镇派出所的警察赶到大桥时,人们已四散逃窜。分别躺在大桥不同地方的何勇、鸭子两人早已经血肉模糊、人事不知;我不知道自己在哪里,又出了什么事,我只想要试着去擦干那些遮挡了视线的红色液体,可是连抬手都已经那么力不从心。液体流过眼帘,透过微微的空隙看去,我看到一个人坐在不远处的地上,背靠大桥的一个桥墩,努力地把一只被打折了的手臂平放于膝前,手臂呈某种怪异而恐怖的角度扭曲着。他目露凶光,气喘吁吁,脑袋顶部一道深可见骨的伤口不断渗出汩汩鲜血,顺着面颊流下,触目惊心。那个人的面貌非常熟悉却又那般陌生。看了很久,我才想到,哦,这是我的兄弟,皮铁明。 躺在地上的除了我们兄弟四个之外,还有七八个虽然有着神智,却也一身伤痕,不断痛苦呻吟的人,以及另外一个同样毫无神智、不知生死的人——闯波儿! 那天,他居然被何勇前前后后捅了四刀。 幸运的是他并没有死。我们也没有坐牢。 首先是因为我在区派出所当指导员的舅舅帮了忙,更主要的原因是闯波儿坚持说是自己弄伤的,绝不报案。中国自古以来延续至今的不成文铁律:民不告,官不究。 只不过,奇怪的是,闯波儿拒绝了我父母所提出的任何赔偿。 他也没有说过任何挑衅的话,甚至在事后,舅舅插手这件事,专门找闯波儿聊天,他也矢口否认要找我们报仇。 没有人会真正觉得闯波儿已经决定忘却这件事,让它随风消散。正如没有人会忘记,他那历时多年、惊心动魄、震撼了九镇的为父报仇。当何勇悍勇无比、先发制人地几刀将闯波儿捅翻在地之后,一切都已经改变,该发生的也注定会发生。 只不过,有些事人们明明知道一定会发生,却还是毫无办法,就如同面对死亡的来临。没有谁可以预料到自己会死于哪天,怎么死的,也没有人能料到闯波儿会哪天报仇,如何报仇。 所以,当那血腥的一幕突然降临之时,就显得格外残酷,让人难以接受。 第7章 “姚义杰,你不是一个拿刀的人!”(1) 一个叫夏冬的少年 和闯波儿的一战之后,我真的开始变了。 母亲痛哭流涕的担心与劝阻,父亲的欲语无言,砍在身上那些刀所带来的疼,侥幸活下来之后的后怕,一份正当而又符合理想的工作所能带来的快乐,这些都是让我改变的原因。我不想打流,也不想再和江湖上的事有任何联系,更不想继续做一坨九镇人口中的臭狗屎。 我想做一个好人。 我还在养伤的时候,家里就托关系为我找到了一份工作——九镇文化站的宣传员。因为会画画,在伤好之后,我被单位安排负责每星期一份的九镇区区政府大门前面的黑板报。 能够有一份发挥专长的工作的确是件很愉快的事情。你和别人一起看着同样的一块黑板,别人看到的只是黑,而你的心中却已经有了线条与文字的交错。 当一切在脑海中成形,你拿起粉笔,笔灰飞扬,钻入鼻孔,酥酥麻麻,酣畅的喷嚏之后粉笔灰却又迷住了你的眼睛。直线、半圆、波浪,轻描、淡扫,慢慢地,一幅幅的图画、一行行的文字从你的心中浮出,变成了现实之美。黑板不再黑,而是五彩缤纷的梦想。 这一切是多么的美好与快乐。那段时间,我破天荒地对生活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没有半点的懒惰与不愿,每天早出晚归,用尽浑身解数在那几米见方的黑板上写着、画着,乐此不疲。 有一次,我和母亲一起在门前乘凉,对面的王家奶奶笑着对母亲说:“刘家姐,你屋里的三毛儿终于懂事哒啊,天天上班做事,下班也不和街上那些鬼脑壳一路玩哒。我每回走过区政府门口都看到他一本正经地做事,搞得一身粉笔灰,打招呼都没得时间答应。呵呵,这个伢儿啊,懂事就好,懂事就好。你今后,八字就好哒,哈哈哈。” 母亲脸上露出客气的笑容。我看着她,慢慢地就看出了这种笑容里面的满足与幸福,这让我更加强烈地意识到自己正走在一条正确的人生道路上。 邻居们的称赞与工作带来的快乐并没有持续太长时间,前前后后大概也就两三个月而已。这一切的结束是因为,当时区政府的老办公楼并不在九镇,而在一桥之隔的彤阳。同时,在这段快乐的时间当中,我不在江湖,江湖却在那里,闯波儿的伤势痊愈了起来。 那一年的九镇,有这样一个年轻人:典型南方山区男人矮小精干的个子,小小的脑袋,有着如西方人般高耸的额头与鼻梁,高挺到一眼望过去,仿佛看不见他的两只眼睛,只能看到两片淡淡的黑影。不过,那一年,他深陷的眼眸中除了对于生活的不平和天生的纯真之外,还并没有出现日后那种如同深潭般莫测,让人心生惧意的阴沉寒芒。 那一年,如同我还叫姚义杰一般,他的名字也还叫做夏冬。 那时他早就辍学,自幼父母双亡的他被镇政府安排在县城某单位旗下的一家小鞋厂工作,聊以生存。后来,领导中饱私囊,单位经营不善,鼓励人们停薪留职、自主谋生,并且给每个部门下达了名额。虽然一直努力工作以求能够留下来,但是领导找他谈话之后,自知毫无背景,亦无资历,被辞退已成定局,自强也自卑的少年夏冬不待单位宣布,主动递交辞呈,回到了九镇。 当时,我们省有一个地方的烟花举世闻名,畅销世界。头脑活跃的九镇人看准了这个商机,也开始有样学样,造起了烟花。 除了父母留下的老房子之外,夏冬什么都没有。唯一可以让他讨口饭吃的,只有那一双天生的巧手。所幸,当时的政府还算仁义,将回到九镇的他安排进了一家山寨烟花制造厂。他辛勤地工作着,为了生活。 直到那一夜。 当夜,我躺在温暖的被窝中,正在看着一本小说,突然一声犹如天被砸破般的巨大爆炸声响起,床头上的窗户玻璃随着那一声响“哐啷”碎成千片,滚落在我的身旁、头上。 过了两三秒钟,我才回过神,疯了一般狂喊着去敲父母兄长的门,我以为地震了。随后,我听到了无数人的喊声、闹声、哭声,以及越来越多的警笛声、消防车声、急救车声。 母亲合十作揖,看着窗外爆炸声传来的神人山方向,眼里满是担忧与悲伤,她喃喃自语:“造孽哦,不晓得菩萨这回又请了几个人。” 爆炸那天,烟花厂正在连夜赶制一批烟花,夏冬也是当班的工人之一。除了他和工厂看门人以及一条狗之外,其余的七个制造工人无一幸免,全部身赴黄泉。他之所以没有死,是因为听到工厂那只一向安静的大黄狗一整夜都莫名其妙地狂吠不停,听得夏冬越来越心烦。于是,他站起身来,想要出门打狗。当他走到门口,那位素来话很多,人却很热心的四十多岁的大姐给他说:“冬伢儿,你快点回来,耽误不得时间啦,厂长交代了今天要搞完。刘师傅,莫在这里面吃烟啦,万一点燃哒,就真不得了哒。” “要得,要得,就吃完哒。天天吃的,怕什么……” 然后,已经走到了院子里的他,就突然觉得耳膜一疼,眼前一黑,倒了下去。 夏冬说,从那天开始,他就已经是个死了的人。之所以还活着,是因为他还没有过过一天的好日子,别个吃的,他也要吃,别个有的,他也要有。至于其他的事情,再也不是一个死人可以去考虑的了。 多年之后,江湖上出现了一位大哥,一位从来就没有靠过别人、求过别人,向来就独来独往却凭着聪明绝顶的头脑、歹毒凶狠的手段与深不可测的城府自立一方天地,如同传奇般出现在我市黑道的大哥。因为个子矮小与行事作风阴险,人们称呼他为:老鼠! 我之所以要提到他,是因为无论关于九镇江湖还是关于这个故事的发展而言,这个人都不能不提。 他曾是我的兄弟。我被伏击的当天,他也是当事人。 公元一九八九年农历十月十七,我应该记住的一天。 我能够永远都记住这个日子,除了这一天是我的好兄弟鸭子的生日之外,还因为,在那天我认识了夏冬和北条。 烟花厂爆炸之后,老板连夜就逃之夭夭。大腹便便的镇长赶到处理大会上,对着夏冬以及那些痛苦欲绝的死难者家属们说:“经过调查,这次事件是由于违规操作引起的。主要负责人现在已经逃跑,公安机关正在抓紧追查。请大家相信政府,一定会给你们一个交代。” 这句话过去了三个多月,当夏冬与死难者的家属们一次次来到镇长办公室,见到的却是一副越来越铁青的面孔之后,他终于明白了过来:跑掉的老板不找到,他们是得不到补偿的;但是人海茫茫,这么大的中国,能找到他吗? 找不到。 所以,他不再参加那些职工家属们讨要说法的行动了,他也不再上班。每天,他就浑浑噩噩,如同野鬼般游荡在九镇的大小街道。这段时间,他喜欢上了打台球。于是,他也就通过他唯一的好朋友——一条街上穿开裆裤长大的北条,认识了同样喜欢打台球的鸭子。 头一天,我就接到了喝酒的通知,上完班赶到鸭子家里为他过生日时,鸭子专门找一林借过来的录像机已经开始播放起了李小龙的《唐山大兄》。 何勇、皮铁明、一林、鸭子正与两个看着有些眼熟却从来没有打过交道的同龄人,以及几个女孩子在一起已经喝得热火朝天、欢笑连连。 我笑着和所有人招呼。耳边传来了鸭子的喊叫:“姚义杰,老子的生日你才来啊?畜生,来来来,坐坐坐,一林,你往这里挪一下唦。” 刚进门,还没有落座,我就被已经明显喝多了的鸭子迎头骂了一通。我懒得理他,与大家打个招呼,自己找位置坐了下来。 “哎,给你介绍两个新朋友,这个是北条,这个是夏冬,都是兄弟啊,铁聚(方言,很铁的朋友)!” 北条很豪爽,鸭子一说完,他就端起酒杯,先一口饮尽,然后才倒转杯口对着我说:“没得什么讲的。鸭子的兄弟就是我的兄弟,看得起我,一起搞一杯。我敬你。” 根本没得办法,空着肚子,一口菜没吃,连屁股都没有坐热的我,也只能跟着他们端起才满上的酒杯,一口喝干。 我还在喝,就听到鸭子又嚷了起来:“喂,北条,夏冬,我给你们说啊,晓不晓得?老子的兄弟和闯波儿摆场的时候,姚义杰就是当事人。闯波儿,桥那边的大哥,晓得唦?你们就莫看这人而今一副斯斯文文的样子啊。一条猛汉!老子告诉你们,莫把他看瓤(方言,小看,小瞧)哒。姚义杰,呵呵,你们问一下在场的人,他打军军,在桥上头摆场,是不是条硬腿(方言,好汉,铁杆)。搞!搞!搞!夏冬你也和他搞一杯。今后都是兄弟,不得丢你们的脸。” 在鸭子放肆的吹牛声中,所有人都看向了我。何勇、皮铁明的脸上是一副“不晓得你是个什么货色啊”的表情,几个女孩的眼中却隐隐露出好奇的异彩,这让我有些不好意思。借机看向了鸭子口中所说的夏冬,我看到了一个矮小瘦弱的年轻人,有些怯意、有些羞涩地端着酒杯,也在望着我这边,安心地等待着鸭子说完。我感觉,这不是一个浑身流子气,喜欢装成熟老到的人,而是一个单纯的少年。他远远要比在场的其他各位,包括我在内都要来得单纯。 我对他点头一笑,马上伸手拿过一个酒瓶,给自己的杯里满上了酒。就在这时,我听到了夏冬对我说:“义哥,早就听鸭子哥、勇哥他们说起过你,说你而今还是政府的干部。我敬你啊。” 抬眼望过去,那个叫做夏冬的小个子少年坐在北条和何勇之间,比两人都要矮半个头,双手举着酒杯,几乎伸到了我的面前。 他的眼中满是敬畏与礼貌。我心底突然涌起了对于这个人的莫大好感,就如同小时候刚认识皮铁明、何勇、鸭子他们一样。双手捧起了杯子,轻轻迎向面前的那个玻璃杯,我尽量客气地微笑着说:“莫这么喊,莫这么喊!都是兄弟,喊这些我受不起,也没得意思哒。呵呵,来,我先干为敬,先干为敬。鸭子,你也满起,我喝了这杯就陪你这个长尾巴(习俗,九镇习惯把过生日的人叫做长尾巴)搞好!” 那天,兴致高昂、真诚相对的我与夏冬,一口饮尽了我们之间的第一杯,也迎来了日后的千千万万杯。只是,年少的我们在意气佐酒、酣畅淋漓之时,从来就不曾想到生命的酒,却是苦如黄连。 夜色下的刀光 不久,九镇政府为了响应上级号召,也为了在年底宣扬政绩斐然、领导班子能力突出,决定办一期以“五讲四美树新风,现代九镇迎朝阳”为主题的大型活动。这个活动的其中一项就是要办一期比平时更加隆重,同样突出这个主题的黑板报。 这项任务就由鸭子口中当了“政府干部”,实际上只是一个临时工的我来负责。我想要又快又好地完成领导交代下来的任务,于是我把早就已经融入到了我的朋友圈子里面,而且有着一双巧手的夏冬叫了过来,给我帮忙,负责为黑板报四周挂上各种颜色的小彩灯与绸纸剪成的鲜花。 夏冬的手确实很巧,不但剪出来的花比一般女孩剪得还好,而且还把彩灯的电线用绸纸包裹起来,与鲜花、彩灯浑然一体,非常好看。由于第二天领导上班就要验收成绩,星期四那天晚上下班之后,我并没有回家,依然带着义务帮忙的夏冬一起继续辛勤工作。 我们一直弄到了深更半夜,四周无人。 其实,在与闯波儿摆场之后,我并不是没有提防,我也担心自己天天在彤阳这边上班会出事。毕竟,闯波儿的名号不是骗来的。只是,有几次,我无意间在街上遇到了闯波儿以及那次摆场的其他几个人,却发现那些人除了颇有深意地看了我几眼,都无一例外地再无反应。时间一久,我就有了一些侥幸的心理,认为舅舅的能力可以威慑住他们。虽然闯波儿那天伤得最重,但是我的兄弟也受了那么重的伤,何况砍闯波儿的是何勇,而不是我,就算闯波儿要报仇,也应该不会首先就找到我的头上来。 再说了,我也在堂堂的区政府上班,闯波儿可能嚣张到来区政府砍我吗?所以最终我也就放下了心来。 其实,现在来说,当初我想得都对,起码在分析事情方面,我的思路并没有错得太多。 只是,我忘了分析人,分析闯波儿这个人。一个过了十多年之后,也不忘为父报仇,嚣张到光天化日之下,敢当街手刃仇人,然后扬长而去的人。在他的眼中,当深更半夜,大家都下了班,四周没有人,位置又偏僻的区政府大门口并不见得会比白天的街道上更加危险,更加不方便。在他的眼中,一个动手捅了自己的流子,与一个惹起了这场事端也参与了殴斗的对头也许并没有先后报仇之分。 何勇同样是个流子,比当时的我更加狡猾、更有经验、更不好办。而我每天都出现在他的地盘上,游走在他的面前,如同一只毫不设防的羔羊。 当然是哪个更加方便就先动哪个。 热火朝天地工作了很久,板报也终于快要办完,静静看着自己的作品,满心欢喜,手都写酸了的我决定稍微休息下。从裤兜里掏出了一盒烟,叼在嘴里一根,然后招呼依然爬在短梯上专心致志地为黑板报贴花纸的夏冬:“喂,兄弟,差不多哒。先休息哈,来,先吃根烟咯。” “好,就来,先贴完这朵花。” “快点,万宝路啦。十块钱一包,站长昨天给我的。” “哈哈,要得要得。” 就在这时,我突然听到了一声不知从何处传来的呼喊:“姚义杰!”喊声悠悠飘来,里面仿佛带着嘲笑、得意与某种让人不寒而栗的味道。我觉得这声音好像有些熟悉,一时之间,却又偏偏想不起来。 借着头顶那盏为了办板报专门从单位里牵出来的30瓦小电灯泡所发出的微弱光芒,我停下点烟的动作,看向了前方不远处声音传来的那条街道。除了几片被深夜寒风徐徐吹动的纸片之外,安静的街道上空无一人。 第8章 “姚义杰,你不是一个拿刀的人!”(2) 心剧烈跳动起来,莫名的直觉让我下意识地感受到了某种危险,求助地看了一眼夏冬,再回过头对着长街,尽量自如地问道:“哪个?” “我!” 随着声音的传来,我看到二三十米之外街道两边黑暗的墙角中,缓缓走出了四个黑糊糊如同幽灵般寂静无声的人。 由于常年习惯躺在床上看书,我有些近视,但是那个年头,戴眼镜的不是愚蠢的书呆子,就是油头粉面的家伙。我从来都不愿意戴眼镜,所以当时的我除了看见那四个人正在缓步朝这边走过来之外,没有看到其他的东西,也没有认出人。 “你是哪个?”我又大声地问了一句。 话才出口,就听到身边依然爬在梯子上的夏冬小声说出了一句话来:“喂,姚义杰,他们手上好像拿着刀!” 声音惶恐、紧张。 脑子里面一下炸开,我立刻猜到了来的是什么人,长这么大,我并没有惹过其他值得别人拿刀的事情。只不过,那一刻我的心底还有着一丝侥幸,我希望不是,我想要求证一下。而且,我需要做点什么来将那种让我手脚冰凉的胆怯赶出体外,好让自己别在夏冬面前太丢脸。所以,我非常大声地再喊了一声:“你是什么人?” 这次,再也没有一个人开口回答,四个人依然不紧不慢、近乎无声地向着我们走了过来。 二十米、十五米、十米…… 然后,我隐约看见走在人群最后面的那个人,他一直低着头,身上披着一件大衣,走路好像还有些一瘸一拐。他突然停住了脚步,缓缓地把头抬了起来,似笑非笑地看着这边说:“前段时间,还碰到过几回,你就不认得我哒。”那个人蔫头耷脑地站在那里,连说话声都有气无力、阴阴沉沉。 我终于清清楚楚地认了出来。 闯波儿! 巨大的恐惧与惊惶完全笼罩了我,我没有想跑,也没有想反抗,脑中一片空空如也,两条小腿却好像踩在了烂泥地上一样,软绵绵的,用不上力气。我如同木偶般站立在原地,面如死灰,一句话都不说,一个动作都不做。 “噗”一声轻响。 我没有扭头,余光看见夏冬飞快地从短梯上跳到了地面,站在我的身边,同样紧张地看着前方。 “小麻皮,不关你的事,站远些。”闯波儿还是要死不断气地说了一句话,每个人都明白他说的对象是夏冬。夏冬没有回答,他看着我,人却没有动。 闯波儿不再说话,肩膀一耸,身上的大衣顺着后背滑落。他一改往日风格,声嘶力竭地喊出一句杀气腾腾的话来:“搞死他!” 如同被电击般,我感到头皮一麻,浑身血液想要爆出体外般飞快流动。我听到了夏冬的声音:“兄弟,跑!”然后,右边传来一股很大的力量,将已经吓傻、纹丝不动的我推得向一旁踉跄两步。再回过头,失魂落魄、茫然无措的我就看到夏冬双手横举着短梯迎向了飞奔而至的那三个人…… 那天,接下来的我犯了一个很大的错误。一个也许可以被他人原谅,但我自己永远都不会原谅的错误。为了弥补这个错误,备受骄傲与尊严折磨的我,义无反顾地送上了自己的一生。 在时间与现实的面前,我知道一切的说法都是虚伪的托词。怪就只能怪,当时的我还只是那个青涩的姚义杰。 听到夏冬的那一声大喊,突然之间我有些清醒,却又没有完全醒来,只得在让人毛发耸然的恐惧之下,下意识地顺从他推我的那股力道,转过身,拔起两腿飞快地跑向了前方。 “抓住他,莫让他跑哒。” 身后传来了闯波儿声嘶力竭的高呼。这句话让如同惊弓之鸟的我,更加快速地迈动着自己的双腿。可是,过于迫切的意志反倒与身体不协调,双腿的节奏好像完全不听从大脑的指挥。好几次,我都差点跌倒,双手频繁撑地,手掌在粗糙的地面摩擦,我却根本就不觉有丝毫的疼痛,只求稳住身体,继续狂奔。 “嘭!” “嗯。” 接连不断的钝物砸在人体上的沉响,以及人因为疼痛而发出的闷哼声在身后传来。我已经没有办法思考任何的事情,只不过那些闷哼声,却让惊慌失措的我意识到了某种不妥。我放缓脚步,偏过头向后看过去,就在脑袋扭过去的那一刹那,我看到一样黑糊糊的东西,带着一股寒风从我半秒之前摆放脑袋的位置上迅猛无比地呼啸而过,离肩膀不过几公分的距离。 刮动的那股风钻进了鼻孔,一股明显的铁锈味带着几乎穿透衣服传入体内的透骨冰寒,我全身上下的每一个毛孔都像是被过了电一般,又酸又麻。 我低头看去:一只青筋毕露的手,紧紧握着一把又宽又厚、刃口还冒着寒光的杀猪刀,正从自己肩膀前方飞快下落。 我一阵迷茫,却可笑地想要顺着手臂往上看去,看看那个拿刀的人。还没有看到那个人,另一股寒风却又砸了过来,砸在我的胸前。 虽然天气转寒,身上已经加穿了厚重的衣服,我却还是无比清晰地感受到一样又硬又冰的东西顺着力道从上往下狠狠划过。衣服在这个动作中,一件一件地被割裂,体内的暖气随着切口往外四溢开来,胸膛上传过来一阵火辣之中还带着凉意的疼痛。被狂猛力道劈得一个趔趄,差点倒在地上的我,终于完全摸清了眼前的一切。 这些人这次前来不是来打架的,而是来杀人! 那些刀,以及那些刀劈的位置都让我明白了一点:今天如果落在了他们的手里,就算不被弄死,我也不可能再是一个生龙活虎、完完整整的姚义杰。这个想法彻底摧毁了我残留的一丝犹豫与勇气。我不再纠结,也没有丝毫犹豫,手脚并用,站稳身体,向着前方那条虽然漆黑无人、冷风凛冽,却可以让我逃生的路狂奔而去…… 在飞奔前的最后一个瞬间,我透过自己的裆部,看到了一个日后被无数次梦到的景象: 刚才追上来的两个人,拎着大刀又快速逼近;不远处的黑板前面,另外一个人正抽身离开原来的战圈,全力跑来。那人左边的闯波儿脑袋低垂,一手搂着夏冬的后背,整个人都趴在夏冬胸前;而夏冬手上的短梯已经跌落在地,他双手无力地搭在闯波儿肩头,目光越过闯波儿宽厚的胸膛,扭头看向了我这边。他双眼中好像有些轻松、有些高兴,也有些嘲讽、失望、无奈…… 一把匕首笔直地插在夏冬小腹,几至没柄! 我跑了,一如这个世界上大多数遇到危险的凡人。我还没有经受过日后那些腥风血雨。 年少的我凭着一腔热血与狠气,可以在人多势众或者兄弟相依的情况下悍勇斗狠,毫不退缩。但是,在力量极度悬殊乃至生死存亡的关头,一个少年人怎么可能会有那种昂然不惧、舍生取义的胆气? 那种气概是要历经了生死的阅历与看透了人性的老练才能支撑得起来的。多年之后的我,在一次惊天的对决中,面对几乎与今日同样的局势时,做出了完全不同的选择。那是因为,我已经变成了义色,一个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靠着刀口舐血才能过生活的人。 只可惜,英雄难过,莫如心魔。何况,我还不是英雄,我只是一个下三烂的流子而已,我更过不了心魔。上面的这些理由可以说服任何人,可以欺骗任何人,可以搞定任何人,唯一骗不了、说不服、搞不定的却是自己的心:我是一个懦弱无耻、背友弃义的卑鄙之徒。 唐五 前方的黑暗,如同幕布一样遮挡在眼前,我疯狂而单调地跑动着。 那一刀的力道太大,把我劈得跌向一旁,我没有完全受到刀劈的力,是因为穿了那么多的衣物。所以,当时的我感觉自己身上的伤并不是太重,可是鲜血源源流出,渗透了层层衣物,随着跑动的牵扯,疼痛也不断传来。伤怎会不重?砍在身上的毕竟不是切西瓜的水果刀,而是剁骨削肉的杀猪刀! 心里的伤如同烈焰般焚烧着我的骄傲与自尊,让我彻底看清自己心中的懦弱、自私、卑鄙、不义,让我更痛。这种痛足可以使我忘掉身后是否还有追赶的人,胸前是否还有流出的血。 我只晓得,我要快点跑过这座桥,跑到那片有着灯光,叫做九镇的地方。那里有何勇、一林、鸭子的家。 那一晚,我最先到的是何勇的家,他的家就住在离桥不远的地方,可惜他家里没有人,接下来的鸭子家里也是一样。 最后,穿过新码头,我跑到了一林的家。 屋里的询问声越来越凶横烦躁,我却恍若不闻,顾不上回答半句,始终用着全身的力气敲打着眼前那两扇猪肝色的木门。一脸狠气、凶神恶煞的一林终于打开了门。我想要说什么,可是剧烈的喘息却让我连半个字都说不出来。我只是觉得在他出现的那一刻,仿佛整个世界开始绽放光明。 一林根本就没有问怎么回事,最初的惊讶过后,他的目光在我的脸上仅仅停留了一秒钟左右,就看到了我胸膛上的血迹。 他的脸色也随之变了,不再是凶神恶煞的模样,而是冷静,带着一层青色的冷静。他的嘴唇微微一抽,露出了一个不像笑容的笑容,再一点头,也不说话,转身回到屋内。几秒钟之后,他又飞快地走了出来,手上拎着两把马刀。 一林就是这样的人,干净利落,火爆痛快。如果那一晚,只有他和我一起出门,结果就会很简单。 死人。 不是我们两个砍死闯波儿,就是闯波儿砍死我们。所幸的是,那天一林家里还有另外一个人,他的亲哥哥唐五。“跛爷保长,胡力飞强;唐五一林,猴儿敢闯”里面的唐五。九镇当时唯一可以与保长比人多,与胡力比狠毒,与悟空比头脑的绝对大哥。 唐五与他的弟弟完全不同。谋定后动,动不留情,这才是唐五。 转身欲走的那一刻,他喊住了我们,问清了情况之后,他也进屋拿了一样东西,一样在当时管制并没有如今这么严格,但是绝对也没有如今这么流行的东西。 枪。 然后,他站在早就蠢蠢欲动、狂怒万分、要替兄弟报仇的弟弟前面,淡淡地说出了这么一句话:“小杰,你带我走。一林,你去喊何勇他们,在医院等我。”只是这么一句话,让正在兴头上的一林整个人顿时委靡下来,却除了将手上的刀往地上狠狠一扔之外,一句话都不敢说,转身甩门而去。 从我和夏冬被砍到唐五知道消息,前后的时间最多也不过半个小时。所以,当时的我和唐五都以为,很有可能会和闯波儿打个照面。那天,唐五其实并不想和闯波儿发生冲突,没有这个必要。但是自己弟弟的小兄弟出事了,找上门来,他也不能坐视不理。所以,他安排冲动的一林去喊人,所以,他也带上了李杰交给他的那把枪。 带枪的原因只是为了更好、更快、更安全地从闯波儿手里要人。 几分钟之后,我们才知道这是多此一举。 唐五开着一辆摩托车带着我一起飞快地赶往河对面。一路上,我一句话都没有说。伤口的痛楚虽然让我有些虚弱,可那并不是我不想说话的原因。我不说是因为我不知道说什么。无论我怎么说、说什么,我都已经是一个连我自己都看不起自己的人。任何行为都只会让我觉得自己更加无耻。 我默默地告诉自己,这次再去,就算是死,我也要死得像个男人。也许是老练的唐五看出了什么,他不断交代我到时候要听他的话。 片刻间,我们的车开上了九镇大桥。然后,一副触目惊心的场面呈现在我们的眼前,让唐五猛地踩住了刹车,也让我完全陷入了几近崩溃的疯狂当中。那个年代,除了大城市之外,全国的中小城市都还没有安装路灯,更别说与农村没有太大差别的乡镇了。 当时的九镇没有路灯,九镇的大桥则到现在都还没有安装路灯。所以,当我们两人刚上大桥的时候,除了桥下河水的流淌声与河风刮过桥洞的呼啸声以及摩托车灯光之外,剩下的只有一片寂静和漆黑。 车到桥中,那柱灯光如同黑暗影院中的放映机,在我们的面前播出了一幅无比诡异血腥的画面。就在几个月前,我、何勇、皮铁明、鸭子四人曾与闯波儿斗殴的那个地方,躺着一个人。那人就躺在当初闯波儿被何勇捅翻之后所躺的位置,一如闯波儿当时,毫无动静,生死不知。 我意识到大祸临头,头皮一阵阵发麻,嘴巴张了几张,想找身边的唐五说点什么,可是喉咙如同吞沙般又干又涩。我还在尽最大的努力去克制着心底愈来愈浓烈的绝望,仍然在想也许这只是一个巧合。 只可惜,老天没有听从我的建议。 四周一片安静,我和唐五坐在摩托车上,盯着躺在路中间的那个人看了漫长的两秒钟。我认清了,所有的侥幸与祈祷都像是沙堡一样,在这一刻被巨浪冲刷得乱七八糟、一片狼藉。 “啊……” 我没有想要发声,但是我居然听到自己的口里喊出了一声完全不像是自己声音的干号,凄厉、压抑、痛苦、悲凉,如同鬼泣般在浓黑的夜幕中缓缓漾开…… 唐五转过头来看着我,他眼中的光芒是那样复杂,让我分不清是怜悯还是嘲笑。我半张着嘴,看着他,浑身上下剧烈抖动,却什么也说不出来。我的身体越来越软,越来越软,软到连坐的力气都消失无踪。 我不晓得自己是怎么从摩托车上落了下来的,就那样瘫坐在那里,看着灯光照耀的那片地方,然后手足并用,如同一条死狗般贴着地面爬向了前方浑然不动的那个人。 “小杰,小杰,起来,起来唦,哎呀。”身后传来唐五的说话与停车声,他小跑到我的身边。我知道他拉住了我的左手往上扯,却不知道他要干什么。我就那样傻傻地看着他,仿佛全身失去了骨头,像一摊烂泥般趴在地上,任他摆布。 摩托车灯光在眼前的地上打出了一个圆形,将这一小片天地隔绝于黑暗之外,所有一切都是那样清晰,让人不忍多看。 第9章 “姚义杰,你不是一个拿刀的人!”(3) 夏冬原本就瘦弱不堪的身体很奇怪地蜷缩成一团,躺在泥土夯实铺成的简陋桥面上。他脑袋斜斜耷拉在手臂下,让人看不清面目,修长的脖子以一种诡异的角度弯曲着,在灯光下呈现出一片雪白,整个人也毫无生气。周围的血迹还在慢慢洇开,被刻意平摊开来的右手直直摆放在桥面,一把匕首贯穿手掌,直插土中。 唐五安静地弯膝蹲下,用手托起夏冬的脑袋,粗略看了下伤势,说:“小杰,来,我们送他到医院去,不碍事,还不得死,快点。” 我听懂了唐五的话,却意识不到自己应该去做什么,依然傻傻地趴在夏冬的面前,机械地伸出右手摩挲着那把匕首。因为在那一刻,我认了出来,这正是何勇捅在闯波儿身上的那把匕首。它本应该回到我的身上或者何勇的身上,而今却出现在一个不应该出现的地方。 一股非常强烈的情绪从我的心头涌起,这已经不再是愤怒,而是一种没有词语可以表达的却让我的心感到烈焰焚烧的情绪。就那样“嗡”的一声,它占据了我的全身。 我不再顾忌夏冬是否疼痛,双手抓着匕首,猛地用力,一把将它从夏冬的手中抽了出来。 “啊!”昏迷的夏冬口里传出了一声叫喊,刚被唐五摆平的身躯,因为痛苦,又蜷缩在了一起。 飞快站起身,我对唐五说:“五哥,麻烦你送他到医院,多谢。” 说完之后,那股赴死的情绪让我彻底解脱,所有的灵敏与力量都回到了迟钝不堪的身体当中。不顾唐五脸上诧异不解的神情,我用最快的速度向着彤阳方向飞奔而去。 没有跑出多远,一双手从身后伸出,如同一个铁箍般搂住了我的腰,我挣之不脱。在最初两下徒劳的挣扎过后,急躁已经让我变得疯狂。回过头,对着身后的唐五,我挥起了拳头…… 不知道打了多少拳,也不知道自己的口里骂出了什么,一切就再次安静下来。因为,一个坚硬、圆润、却也寒冷的东西,直直地顶在我的左边脸颊。我感到了脸颊上的疼痛,也看见了无边黑夜中唐五脸上那两只闪闪发光、陌生而诡异的眼睛。 我呆呆地看着唐五,然后,我明白了过来,脸上的是枪! “你再打。”唐五冷冷地说道,我没有回答,我只是看着他。 “你再打唦。”他的声音却越发冷峻,那一刻,我相信如果我再次发疯,他会毫不犹豫地扣动扳机。 “啪!”清脆的耳光响起。 “咚……”唐五对着我的脸上又毫不留情地连打了几拳,鼻子传来的酸痛让我头昏眼花。弯下腰,捂着不断流血的鼻子,我再不发言。 “你要是真有种,开始就莫怕,莫跑!而今你装什么狠?跟老子过来,抬人!”唐五如同嫌弃一块垃圾般不再看我,转身离去,甩下了这样一句如同寒冰般坚硬冷酷的话。 这句话如同致命的一刀插在我的心窝,将我所有的愤怒、坚强与疯狂都击成碎片,散落一地,再也凑不到一块。 仿佛失去了所有,我膝盖一软,再也忍耐不住,放声痛哭起来…… 除了手掌之外,夏冬身上还被捅了四刀!何勇捅了他几刀,他就还了几刀,一刀不多,一刀不少。 闯波儿不愧是闯波儿。 那天晚上,把夏冬送到医院安顿下来之后,何勇几人也把同样受伤的我送回了家。 躺在被窝里,我却四肢冰凉,脚掌上冒着一层又一层的虚汗,好像爬着一只只蠕虫,又湿又黏。 同样感到冰寒的还有我的心。这个夜晚太疯狂、太紧张,一幕又一幕,只有在这样夜深人静的时候才像电影般回放于眼前,不漏点滴。 四个黑夜中突然冒出来的幽灵般的人影;与肩膀几乎摩擦而过的一刀;扭过头去,看见夏冬肚子上的那只匕首柄;脚下飞快后退的路面;黑夜中,喧嚣到有些怪异的摩托车马达声;被圆形灯光照耀出,仿佛另一个世界的雪白光明;躺在桥上一动不动的夏冬;顶在我脸上的那一支冰凉坚硬的枪;唐五诡异陌生的眼神;当时心头那种噬心入骨的后悔与痛苦;以及唐五那一句声色俱厉的话:“你要是真有种,开始就莫怕,莫跑!而今你装什么狠?跟老子过来,抬人!” 想到这里,我的脑袋好像快要爆炸,心底越发烦乱不堪,千头万绪纷纷涌上了心头。 送夏冬到医院,进了手术室之后,唐五就走了,还几乎强制性地带走了根本就不愿离开,却又不敢不听哥哥话的一林。走之前,当着所有人的面,唐五说:“有什么事,明天再讲。如果要我帮忙,我也可以出面和闯波儿聊一下,医药费是怎么都可以搞过来的。毕竟这个伢儿不是打流的,不算道上的恩怨。闯波儿不给钱说不过去。” 我很没用,但是我不笨,看着头也不回的唐五扯着一步三回头的一林,两人走出医院大门,从唐五留下的这句话中,已经冷静下来的我慢慢地体会出了另外一层味道。 老谋深算的唐五不会插手这件事,不然他不会说出这段话;他也不会让一林参与到这件事里面,不然他不会带走他。因为,这不是道上的恩怨,夏冬和我不是何勇、鸭子,不是跟着他唐五混的人。闯波儿搞了一个不相干的人,不给钱说不过去;他唐五无缘无故管闲事,同样也说不过去。 那么,剩下的事该怎么办呢?靠我、何勇、北条、鸭子、皮铁明去和闯波儿对拼,那只有死路一条。可又有什么其他的办法呢?报警是个不错的办法。可是,今天我跑了,再主动提起报警,别人会怎么想? 哎,我跑了。 这么多年,与何勇一起长大,对于他的脾气,我又怎么会不了解?兄弟受了别人一句顶撞,都可以提刀去办事的人,为什么今天遇到如此大的事,他却偏偏提都没有提报仇?他们坚持着把我送了回来,虽然我受了伤,但是现在他们在聊什么呢?是不是在聊如何报仇?那又为什么要避开我?也许,还是因为当时我跑了。 我蜷缩在床上,心里一阵无奈、难过,嘴角现出了一丝苦笑。当时还没有烟瘾的我,第一次想要在半夜抽烟。从床头衣服口袋中摸出一盒烟,抽出一根,站在窗口,缓缓点燃,深吸一口。胸口的疼痛让我一时呼吸不过来,剧烈地咳嗽起来。 “三毛儿,你睡着没有?是不是冷啊?”隔壁妈妈的说话声响起。 我心中一热,眼角突然就好像有些水汽,强忍着咳嗽,低声说:“不冷,睡着哒,呛了一下。” “哦。那你早点歇啊。” 母亲放心地睡了,我却依旧站在窗前,窗外一轮弯月似钩。如果何勇他们要报仇,会怎么报?我现在有了工作,还能像当初那样到处乱玩吗?可是,鸭子生日那天,他还在饭桌上给夏冬他们说,打架的时候,我姚义杰一直都是一条硬腿。 而今,我却跑了。 夏冬这个伢儿不错,本分义气。我一直都还有些看不起他,他像根干豆角一样,又小又瘦。他叫我“义哥”,我虽然嘴上客气,却也听得心安理得。而今呢,祸事来了,他帮我扛,我却跑了。我还有什么脸面再见他们,该如何才能还这个情?不知道什么时候上的床,更不知道辗转反侧到什么时候,疲累之极的我才沉沉睡去。 睡着之前,我做了一个决定:无论要付出怎样的代价、要做什么可怕的事情,只要夏冬能够原谅我,就算赴汤蹈火,也在所不辞。 我真的准备去死 昏昏沉沉地一觉睡到了第二天中午,起床之后,我就把珍藏的几本武侠小说找了出来。因为在这几本书的不同位置上,都夹着一些面额不同、被叠放得整整齐齐的钞票,一共320元钱。这是从开始工作以来,我攒下来的所有积蓄,准备年底再凑点去买辆摩托车。 这笔钱,在当时来说不算很多,但也绝对不少。可我知道,这还远远不够,于是,再找二哥和母亲分别借了两百元钱。然后,我怀里揣着这笔钱走出了家门。 我来到医院,照顾了夏冬一整夜的北条回家睡觉了,现在守候在病床前的是正背对着大门聊天的何勇与鸭子两人。夏冬已经苏醒过来,嘴角挂着一丝微笑,安安静静地听着另外两人不着边际的扯淡。 面对大门的他最先看到我走进来,身子微微一动,原本还有些呆滞的双眼放出了一丝亮光,用几乎呻吟般的语调轻呼了一声:“义哥。” 这一声轻呼传入耳中,让我从来不曾如此清楚地体会到了四个字:无地自容。脸颊上一阵发烫,我移开了无法与夏冬对视的双眼。 在门口稍微站立了数秒,加快脚步走到床前,握着夏冬的手,我好像有些迫不及待地想要表明什么东西一般,甚至都来不及多说一句话,简单地和其他两人打过招呼,就飞快地将口袋里装好的一包钱拿了出来,放在夏冬的枕头下。 看着夏冬,原本很多设想好的话在这样的对视中变成了一句:“夏冬,好些没有?” 夏冬的目光一直跟随着我双手的动作,盯着我的手与手上的那包钱。半晌过去,他依然没有回答。我再问了一声,却听到夏冬微微一声轻吟,他想要偏头到另外一边,却因为伤口疼痛无法转身,嘴角抽搐,只得闭上双眼,一行泪水从眼角流了出来。 那天,待精神不佳的夏冬吃完中饭睡着之后,我、何勇、鸭子三人走出了病房抽烟。在医院住院部狭长空旷的走廊上,我们三人之间进行了一次虽然很简短,但穷尽彼此一生都不曾须臾或忘的谈话。 当时,首先开口的是何勇,他看了我半天,有些没话找话地说:“姚义杰,你今天不上班啊?” “上。” “那你怎么不去呢?我们守在这里就好了。” “……” “你讲话唦,怎么不去上班啊?” 经过了昨天的一切,我已经不再是往日的我,我变得非常敏感。何勇无心的话,落在我的耳中,却有了另外一层意思。我觉得他想要赶我走,赶我快点走。所以,猛抽了一口烟之后,我抬起头,有些愤怒地问道:“何勇,夏冬这件事,你们准备怎么搞?” 听到我的问话,何勇的脸色也变得复杂怪异起来,他望着我,我寸步不让,一瞬不瞬地盯着他。半晌过后,他将手上的烟头一扔,沉声说:“姚三伢儿,你听我的,这件事你莫管,要不要得?” “我不管?就你们两个人,送死啊?昨天唐五的意思也摆明了,他们两兄弟不得插手。把我当兄弟,你就告诉我一声,你准备怎么搞?” “一林搞!一林讲哒,不管他哥哥答应不答应,他都铁我。他插手哒,你还怕唐五不参与进来啊?” “那你们到底是要怎么搞唦?”听到这里,我知道他们确实有计划了,而这个计划我不知道。这让我更加急躁了起来。 “……”何勇斜靠着墙,一只脚微微曲起,用脚尖摩擦着地面,一言不发,完全陷入了沉默之中。越来越多的羞耻、屈辱包裹了我的灵魂。我的兄弟,再也不相信我了,再也看不起我了。我的手指尖慢慢变凉,终于,狠下心,我开口问道:“北条晓不晓得?” “……” “你而今是不是信唐五、一林、北条,都不信我哒?” 何勇缓缓抬起头,看着我:“你不管要不要得?你不是个拿刀的人,你管这些搞什么?” 鸭子始终站在我的对面,嘴角斜斜地叼着一支烟,烟头上的火光随着嘴巴的蠕动闪烁不停。在何勇的话说出口的那一瞬间,我看到烟头上的亮光突然黯淡了下来。 一口气没有接上,吸入了肺部却吐不出来的烟使我剧烈地咳嗽起来,咳得我满脸通红,仿佛连肺都快要咳出体内。咳嗽声是那么刺耳,我如同虾米一般佝偻着腰。 何勇与鸭子赶紧走上前,帮我轻轻拍着背部。咳嗽终于停下,我的脑袋有些发晕,眼眶也又酸又胀,我直起腰身,先看了看何勇。那一刻,也许是我的眼神让何勇颇为意外,他不自觉地停下手,呆呆地与我对视。这个动作让我完全丧失了最后的希望。移开目光,我看向了一旁的鸭子,鸭子同样一言不发,伫立一旁。轻轻一挥手,扒掉了两人正放在我背上的手,我转身离去。 很久之后,我才知道在那天,当我转身离去之后,诧异万分的何勇、鸭子两人之间还有几句对话。他们是这么说的: “发神经啊?他那是什么眼神啊?” “是不是怪我们不告诉他?” “恐怕是的。” “何勇,那告诉他算哒唦。他只怕是因为昨天的事,心里不舒服哦,以为我们故意瞒他,看不起他。你讲是不是这样的?” “鸭子,你未必不晓得姚义杰这个人啊?这件事,敢告诉他啊?他晓得我们不准备走活路,那他还不翻了天,还上个屁的班啊?” “他得不得怪我们啊?” “不碍事,我们为他好。” 是的,他们确实是为了我好,我相信,这么多年的感情,早就已经不再需要证明。如果是今天的我,我也会领这个情。只可惜,当时孤傲自负、年少轻狂的我会错了意。 何勇原本出于好心的一句“你不是个拿刀的人”落入我耳中的时候,却直接击中了我深藏内心、不敢提起的隐痛,也带给了我无尽的屈辱与愤怒。我强烈地感受到自己的尊严在儿时玩伴的面前一败涂地。那一份曾经建立在平等关系上的友情,随着骄傲与自豪一起烟消云散。 走出医院大门,我没有去上班,而是径直步入了九镇供销社旁的废品收购站。在这里,我花五元钱买了一样东西。然后,我去了一个在社会上打流的名叫刘辉的朋友家,找他借了另外一样东西。 后来,我走回了家。一整个下午,我就那样浑浑噩噩地躺在床上,一无所想,如同死人。夜色降临,父母兄嫂下班回家,我起床与家人一起吃了顿晚饭。那顿饭没有什么滋味,嚼在嘴里,像是木渣,但是我吃了很多,吃得很仔细,还破天荒地主动陪父兄喝了几盏小酒,给母亲夹了几筷菜。 因为,我抱着吃最后一顿的想法。不管是谁,有了这种想法,都会吃得很仔细,吃得很香。饭后,我甚至还在家门口那棵小时候亲手种的松树下坐了十来分钟,再起来去擦了个身子。 然后,我回到自己的房间,从床下将准备好的两样东西拿了出来。 第10章 “姚义杰,你不是一个拿刀的人!”(4) 一根半寸宽、尺许长的扁平钢筋,这是下午我在废品收购站买的。另一样东西是在刘辉那里借的,一把有些像军刺,却比军刺更长一些,大约有手臂三分之二长的兵刃。这种兵刃前端如同军刺般尖锐,两边却又同样开了锋,中间是一道又深又长的血槽,可砍可刺。在我们那边的流子口中,它被称为“钎子”,和杀猪刀一样,不是深仇大恨成心想要人命的话,没有人会使用它。 我坐在床边,用抽屉里面的医用纱布,一层又一层地把钢筋固定在左手臂上。由于用的力气过大,钢筋上面粗糙、尖锐的铁锈摩擦着手臂上的肌肤,微微的刺痛隐隐传来。 然后,我再用纱布仔仔细细地将胸膛上的伤口缠了一遍,这次更疼,疼得我双手都有些发抖。不过,我却一直没有停,紧紧地咬着牙关,体验着疼痛之后的莫名快感,机械般地缠了又缠。 一件雪白的衬衫将身体与钢筋一起包裹了起来。套上一条父亲曾经穿过的,在裁缝店翻新之后送给我的黑色毛料裤,扎上一根深棕色的牛皮武装带,穿上一双夏天专门跑到市里去买的部队军官所穿的那种“三接头”皮鞋。 穿戴整齐之后,我又打开了自己的衣柜,一件藏青色的呢子大衣与其他衣物隔开,静静地挂在一边。这是跑长途运输的大哥大嫂有一次去广州,刚好遇到展销会,专门买回来送给我的生日礼物。 在贫瘠闭塞的九镇,人们都还普遍穿着黑灰蓝中山装、工装,我穿起这件衣服,曾经引起无数年轻人的艳羡,轰动了一时。除了过年过节,我从来都舍不得穿它,这一刻,我轻轻抚摸着大衣,呢子面料带来它独有的厚实而柔软的手感。我想,这会是我最好的寿衣。 默然半晌,我伸手拿起钎子插在后腰,将大衣披在了身上。 堂屋里,家人都坐在一起聊天,享受着工作一天后难得的那一份轻松惬意。我走过他们中间,每个人的目光都颇有深意地放在我身上,这让我有些紧张。 正坐在屋门口打毛衣的二嫂首先忍不住开口,嬉笑说:“哎呀,我们屋里三毛儿今天是要出门钓妹子(方言,泡妞)啊?穿得这么衬头(方言,整洁,漂亮)。是哪个女伢儿?我认不认得?几时给姆妈添孙啊?哈哈。” 哥哥嫂嫂们都哄笑起来,母亲则默不作声地看着我,眼中满是慈祥与骄傲。 望着眼前的一切,我鼻子一阵发酸,用尽了所有意志控制住了湿润的眼眶与干涩的喉咙。我知道,眼前的这一切,也许再也看不到了。我想要将这一切收入眼帘,刻入心底,随我一起,直到来生。 意识到大家的眼神开始有些疑惑之后,我露出了尽可能自然的一丝微笑,竖了竖大衣领子,说:“爸妈,我出去一下,莫等我。” 父母一定会等我回来。 但是,我回不来了。转身推开大门,呼啸的寒风带着清冷干燥的味道扑面而至,我走出了家门。 我的错,我来扛 九镇的人们睡得早,九镇的冬天也黑得早。街道上除了偶尔两个脚步匆匆的归人之外,只剩下呼呼钻入脖领的寒风,就连两旁人家窗口那橘黄昏暗的灯光也居然显得有些遥远凄凉。落入眼帘的一切与白天繁华喧闹的市井气象比起来,静谧空洞得如同陌生鬼蜮。 我紧了紧大衣,走向了彤阳方向。我并没有马上就去闯波儿的家。在路过九镇大桥的时候,我停了下来。 没有人不怕死。古代那些杀人越货的江洋大盗在被斩首之前,都难免要用草绳系好两只裤管下端,省得屎尿溅出,弄得邋遢不堪。 此时的我虽然怀着满腔豪气,抱着用死来挽回尊严的决心,但事到临头,在这座曾经流过血的桥上,年轻的我又怎会毫无所动?又怎不思绪万千?在茫茫黑夜中,我一个人靠着栏杆,望着桥下东去的大河,一动不动,很久很久。 我的眼前是流水,眼中出现的却是母亲方才慈爱的眼神。这个世界上,还有太多的事情没有做,太多的美好没有拥有,太多的情谊没有还。可惜,没有机会了,此次一去,无论是死是活,一切都将会被彻底改变,姚义杰永远不会再是而今的这个姚义杰。 更讽刺的是,如果不去,姚义杰就会变成一个连自己都不想看见的姚义杰。 “兄弟,跑!” “姚义杰,你不是一个拿刀的人!” 夏冬与何勇的两句话交替不断,回响在耳边,如同两颗催魂的铃铛响个不停,催我上路。 虽然此时的九镇早就隐入了一片无际的黑暗之中,我犹自无比眷恋地回头看向身后它的方向,辨认着家所处的大概位置。我默默地吸掉最后一口烟,中指一弹,烟头在夜空中画出了一条简单却美丽异常的弧线,落入了桥下滚滚而去的流水之中…… “呵!” 我想要为自己再壮最后一次胆气,也想要吐出脑海中所有的繁杂,我双臂一挥,吐出了一声粗重低沉的闷喝。所有的胆怯、郁结、思念、眷顾、不舍也随着这声低喝涌出体外,消失在浓如墨汁的黑夜里面。 我知道,再不走,我就再也走不了。于是,不待新的情绪升起,我飞快转身,走向了桥的另一头——同样隐身在如墨浓夜里的彤阳镇。 闯波儿的家很好找。80年代,中国中南部地区乡镇的普通百姓通常都还住在一座座青瓦红砖的平房之中,二层小楼并不多见。但黑道大哥闯波儿的家是一栋小楼房,就在下桥不久之后左拐的一条岔道上。 “笃笃笃!” 我敲响了那两扇被漆成猪肝色,带有简单花纹的木门。 “哪个?” 屋内,一个苍老妇人的声音响起,平淡如水、波澜不惊。 “麻烦问一下,卫波哥在屋里没有啊?” “吱呀”一声,木门打了开来,一位穿着朴素,不断用腰边围裙擦拭双手水渍的老妇人站在了我的面前。 通过门缝望去,大大的堂屋内,一根细细的电线从屋顶正中央垂下来,尾端连接着一盏放射淡黄光晕的小灯;灯下是一个用来剁制碎辣椒的木制小盆,盆里斜斜插着一把铁铲;铁铲旁放着一个小板凳;板凳不远处有一台家用缝纫机,缝纫机旁边有一张老旧的木书桌,桌子正中间靠墙摆放着一台双喇叭的燕舞收录机,收录机顶端搭了半块红布,前面还零零散散、杂七杂八地摆放着几盘有包装盒或者没有包装盒的磁带。 整个堂屋,除了最左边空旷处停放着一辆前后轮胎上都是泥巴,却依然足以让我艳羡不已的重庆嘉陵“黑70”摩托之外,可以说是家徒四壁,一无所有,与洋气体面的两层小楼外表形成了鲜明反差。这也恰恰就是闯波儿这样的流子们的普遍心态:要面子,钱要用在别人能看见的地方。 对着那辆自己垂涎已久,却有可能再也得不到的梦想之车,我实在忍不住又多瞟了几眼。我一直伸在后腰的手轻轻地握住了钎子的柄,冰冷坚硬的感觉传来。望着老妇人,我非常客气地再次开了口:“姨妈(九镇风俗:礼貌地称呼比自己父母大的妇人为姨妈),你好,我是卫波的朋友,他在屋里吗?” “没有。” 老妇人的口气僵硬麻木,她仰头打量着我,眼中满是毫不掩饰的疑惑与厌烦。 一位陌生老太太居然用这种眼神看我,这让我在颇为奇怪之余,也有几分恼火,却又不好发作,只得继续说道:“那打扰你哒,你晓不晓得他去哪里哒?” “不晓得死到哪里去哒,你莫要问我。”老人的口气还是那么僵硬、无礼。 一股愤怒从我的心底涌了出来:难怪生的儿子这么坏,要打流,原来自己就是这么一个不晓得好歹的货色。我再也忍不住心底的情绪,毫不客气地拉下脸,转身就离开。 一句我完全没有想到的话却从身后传了过来:“后生(方言,年轻的小伙子),我看你这个样子,标标致致,高高大大,不像是个打流的伢儿。你莫不学好,莫要天天和我屋里那个东西搞到一起玩,这不是个学好的东西,你跟着他一起搞,没得好下场。” 话语如同巨斧劈在了我的心间,喉咙一阵哽咽,心头翻起了漫天狂潮。百感交集之下,我扭头望了回去:老妇人还是那样双手扶门,屋内昏暗却温暖的灯光从她的后方射出,形成了一片淡淡的光晕。她站在那里,脸上依旧是一片冷漠,只是沧桑衰老的目光中仿佛多了几丝希冀。 对视了片刻,我感到自己僵硬的面部慢慢展开,非常勉强地露出了一丝笑容,笑得让我自己都感到心虚。看着我的笑容,老妇人双眼完全黯淡了下去,低下头,一言不发。 “啪啦”一声响起,大门在我的面前紧闭了起来。 如果时光倒转,我只想对着那扇门,痛哭流涕地求那位老妇人再次将门打开,告诉她,我会学好,会做个好人。因为,我想到了自己的母亲。只是,当时的我太混账、太骄傲,混账到看不清什么才是归途,骄傲到不去看哪条才是正路。我只是觉得自己永远都不能失掉一样可以证明自己活过的东西——尊严。所以,我终归还是离去,带着那柄钎子,继续走向了黑暗的前途。 闯波儿的戏院他做主 走出了闯波儿家的大门,我很有些灰心,我并不知道要去哪里找闯波儿。 不过,那是80年代,时代特有的印记改变了我的人生。80年代的夜晚,没有ktv,没有通宵影院,没有洗浴中心,没有茶楼、夜总会,也没有迪厅、嗨包。那个时候,人们能去的地方并不多。 所以,当我走出小巷,来到彤阳街上的时候,我看见了一个地方。我立刻转身走向了那里。 我知道闯波儿一定在。因为,那一刻,我鬼使神差地想起了一个很早之前我听一林的朋友说过的传说,一个关于彤阳大哥闯波儿独特而出名的爱好的传说。 虽然那个时候是80年代,没有娱乐场所,但是迪斯科、流行乐也开始从港台地区南风北渐,慢慢地传到了九镇。一般的年轻人,尤其是爱出风头的年轻流子们都喜欢聚在一起跳舞、打台球、看录像、搞野餐、伴着收录机一起嚎歌之类的事情。 只有闯波儿是个例外。 在九镇所属的地区,有着一种传承千古、非常富有特色的地方戏剧,叫做丝弦。 卫会计生前不爱喝酒、不爱抽烟、不爱看书,只有一个最大的嗜好,就是听丝弦。卫波从小就跟着父亲一起去听。在卫会计死之后的一些年,没有人带他了,他也不再去。但是,当他当街手刃仇人张“司令”,一举成名之后,他却又再次回归了父亲当年的爱好。甚至比起他的父亲,有过之而无不及。 第11章 “姚义杰,你不是一个拿刀的人!”(5) 几乎每晚,他都要去戏棚听戏。我想,也许他听的不是丝弦,而是思念。他的思念提醒了我。彤阳没有戏院,一桥之隔的九镇戏院又不是每晚都开。闯波儿想听丝弦了,能去的就只有一个地方。在彤阳镇最主要的一条干道上,曾经有过一座四五十平方米的茶馆。茶馆由几根历尽岁月,已经变成黑褐色的木柱支撑,顶上横加着一些竹条,竹条上铺几层厚厚的毡草,四周用厚牛皮纸与篾条编织的席子遮盖起来。 每天晚上,茶馆里都有几位唱了几十年丝弦的老人在表演。进来的人只要花两毛钱买杯茶,有点闲钱的再花几毛钱买点瓜子、花生、橘子、马蹄、辣椒萝卜、卤藕片、焦切(一种风味小吃)、雪枣、米花糖之类的东西,就可以坐在暖暖的火炉旁,边烤着可以祛风湿的木材火,边闲聊、听曲。 当时,我无意向左边望去的时候,看见的就是这座茶馆。 走向茶馆的时候,我的双手已经开始剧烈发抖。还没有走到茶馆外面,我听到了茶馆里隐隐传来的唱腔,正是九镇人非常熟悉的丝弦经典曲牌——《鲁智深醉打山门》: 把青山乱踏,似飞归倦鸦。 醉醺醺眼花,惹旁人笑咱。 他日怒杀郑屠,就为了胸火难下; 今朝不得酒肉,把我和尚馋煞; 方外世间容不得人无牵无挂,老子也把这山门打砸。 休管你金刚菩萨! 也许,看了太多的武侠小说,让我的心中有着对于江湖的向往;也许,我本来就是一个情怀激荡的人。在老戏子沧桑嘶哑却依然抑扬顿挫、杀意凛然的唱腔中,我产生了一种强烈的英雄感。我觉得自己仿佛是要去做一件惊天地、泣鬼神的大义之举,浑身的血都在旋律中燃烧了起来,心脏剧烈跳动。 我真真实实地体会到了某种类似于水泊梁山的豪侠之情。抖动的双手不知何时已经停下,变得稳定有力,这是我第一次在打架之前,不曾感到惧怕。 当时的我已经接近于疯狂,踏着如同雨滴般越来越急促的鼓点,戏棚离我越来越近,越来越近。我右手伸到后背,握住了钎子尾端绑住的纱布。纱布干燥而温暖,吸尽了掌心渗出的冷汗。一把掀开门口悬挂的两块厚棉布帘,我走了进去。 一股热浪,夹杂着木材燃烧味、酒精味、烟味、人体酸臭汗味等复杂之极的味道一起,随着门帘的打开,扑面而来。而身后的冷风,擦着我的脖根,涌入温暖的茶馆,吹起了台上戏班的三角小旗,也吹动了抛洒满地的瓜壳纸屑。 80年代的九镇没有路灯,一入夜,整个九镇就陷入了重重的黑暗之中。所以,原本一路走来的我,已经适应了黑暗与安静,突然进入到了被炉火、灯泡照射得亮如白昼的茶馆中,置身于喧闹的氛围里。那一刻,我什么都看不清、什么都听不见。 几秒钟过后,我的视觉开始恢复,我看到了一个奇妙的现象。 在茶馆听戏的大多是中老年人。人越老越怕死,就像钱越多越舍不得花一样。我的表情与眼神,让那些早就在卑微生活中学会了察言观色的中老年看客们,立刻明白了来者不善,莫要惹祸上身。他们纷纷移开与我对视的目光。在这样的搜寻中,正对着光的我还是没有看到闯波儿,直到我望向茶馆正中央。 起初,我的目光也只是一扫而过,刹那间我发现了一点不对头的地方。离我七八米远处,在茶馆最中间偏北的位置上,有一个人没有躲避我的目光。不但没有躲,在目光交错的一刻,最初的惊讶过去后,那个人还扔掉手上的一瓣橘子,拍打着双手,缓缓站了起来。在这个人站起身的同时,旁边一桌七八个人也纷纷操起板凳、火钳之类的家伙,站起身来。我眼睛再不好,毕竟也还没瞎。这样大的动静,不可能没发现。 于是,刚一扫而过的目光立刻又看了回去,然后,我在一双熟悉无比的眼睛里面看到了残忍、鄙视、兴奋的光芒。没有任何想法,脑中一片空白,我只是下意识地大吼了一声:“闯波儿?” “就是你嗲嗲(方言,爷爷)我!” 戏曲唱腔戛然而止,小方台上唱戏的瞎子们都万分敏锐地感到了异常,手中还拿着琵琶,脖子却伸得老长,黑洞洞的双眼无神而惊慌地看向了台下。 心脏狂跳的声音盖过了一切,脑海里只剩“扑通、扑通”的响声。我好像已经不会再思考,在连自己都不知道的情况下,将一直放在背后的右手伸了出来。然后,千百种声音于同一时间猛然爆发在耳边: “出人命哒!” “杀人哒!” “拐哒(方言,惨了,完了,出事了)!” “跑啊!” 桌翻椅倒,人们如同海水退潮般向周边涌了开去,在我和闯波儿一伙之间,留下了一片大大的空隙。 “捅你娘!”猛一抬手,我狂吼着飞快跑向了对面依旧岿然不动的几人…… 那一刻,我也听到了前一天在区政府黑板报前听过的同样一句喊声:“搞死他!” 四散逃窜的人们如同散焦的光影,在我眼中渐渐模糊、消失。向前飞奔的同时,我再也看不到周围的任何东西,只看见对面那几个拔腿飞奔、迎面而来的流子。跑在最前面的是一个与自己年纪相仿,剃着青皮头的年轻人,厚厚的嘴唇,清晰可见的青春痘。如果不是双眼中射出的那股凶狠杀气,他一如平日街头那些过往路人般平凡普通。 事后,在无数个深夜,我都会想起这个人的面孔。我见过很多很多的人,我不晓得为什么偏偏只有这张脸会如此地清晰,就那样毫无道理地印在脑中,挥之不去。 我常想,他应该也和我一样有着正常的生活,他应该也和我一样有着简单的爱恨,他应该也会后悔当初为什么要打流。只是,那一刻的我和他,都没有机会去想。 仇恨、义气、兄弟、大哥、面子、尊严、荷尔蒙……所有的一切编在一起,形成了一个天衣无缝的大网,网住了我,也网住了他,容不得我们逃,容不得我们想。留在我们脑中的只有:不是他死,就是我亡。 年轻人跑到了我的面前,一把用来拨弄炭火的铁制火钳随着他右手高高举起,由小变大,迅猛无比地对着我的面门砸来…… “噗!”火钳砸在了我同一时间举起格挡的左手上臂,一声硬物相击,却被厚重衣物所包裹住的沉闷声响传来。绑在手臂上的那根钢条承受了这一击的大部分力道,但是我的左手臂依然清晰地体会到了那根钢条上面凸起的铁锈扎入皮肤的刺痛感觉。 那个年轻人显然对火钳砸下之后传来的奇怪触觉有一种莫大的意外,他居然些微迟疑了一下,抬头看向了我。 他看到的应该只是一个长着乌黑头发的天灵盖。因为,我一直保持着格挡姿势的左手突然前伸,搂住那人的肩头,拉往自己身边。在同一时间,我低下脑袋,腰部后倾,右手手肘顺势向后扬起,没有丝毫停顿地往前飞快送出…… 钎子带着一股寒风狠狠地插入了面前年轻人的小腹之中。时间仿佛在那一刻停止。 低着头的我看到一道亮光在两人之间闪过,钎子在接触到对方身体最初一刹那的些许阻力之后,锋锐的尖端刺破了层层衣物,势如破竹。 过于紧咬牙关,让我的双颊有些酸胀。我抬起头,想要看看他,看看他是不是还敢打我。可他就那样呆若木鸡地站在原地,眼神中充满惊讶、绝望和怀疑,然后,脑袋无力地低向了自己的胸膛。 我明白,他不会再打我了,永远都不会。 于是,我右手将钎子向外飞快抽出。直到这时,我的耳边才听到一声恐惧、尖厉的惨叫,我又一刀扎了进去。一直抓着他肩膀的手感觉一松,我这才发觉,他已经无声无息,像一摊泥巴一样滑倒在了地面。再也没有了怜悯与害怕,如同甩掉一块抹布般地松开了那个活生生的人,我挥舞着手里的钎子,一无所惧地转身没入了人群之中…… 接下来的事情,在我的头脑中已经不再清晰,人体本能的应激反应与高度紧张下狂猛分泌出来的肾上腺素让我的脑中变成了绝对的空白。 唯一能记清的只有面前一道道飞快闪过的寒光、红芒和那一片乌蒙蒙,如同鬼魅般飘来荡去的人影。手臂在机械地挥舞、捅刺,身体在一次次地跌倒、爬起,脑中仅存的念头是杀杀杀!在那短短几分钟,往日的所有记忆与生活全部离我而去,世界再也不是原本的世界。 闯波儿绝对是一个值得小弟们钦佩的人:他铁腕手段,说一不二,重名轻利,义字当先。 所以,那一场架并不像现在很多斗殴一样,小弟们胆寒之后,一哄而散,也不像我想象的那样,我直接就能干到闯波儿。无论我的钎子怎么砍、如何刺,闯波儿与他的兄弟们,有人倒,有人伤,却无人跑,无人逃。于是,轻狂自大的我彻底失去了成为胜利者的可能。 一块青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啪啦”一声拍碎在了我左脸颊。我浑身突然无法克制地自上而下,自内而外地猛然一震。 “当啷”一声,钎子脱离了我的手,直插地面,颓然倾倒,惊起了一串清脆响声。我也没有感到多疼,只是觉得整个左耳朵就好像是被烧红的烙铁拍了一下,血肉都在高温中融化,一阵火辣的感觉。 然后,“嗡”的一声,这种尖锐的火辣钻入了脑中,脑袋变成了一口声传千里的大钟,大钟被人敲响的同时,还引起了所有神经的共鸣,又酥又麻。眼前一花,我一屁股坐在了地面。 我甚至还傻乎乎地认为我坐下和那一连串的响声有关。于是,有些失神地看了看清脆响声传来的那边,一把兵刃静静地躺在那里。晕乎乎的,我感觉到有些不对劲,却又猜不到哪里不对。再抬起头望着眼前一切,恍如梦中,偏偏又给了我一种自从开打以来从没有过的清晰感。 我第一次清楚地看到了身前的每一个人,他们的脸容、他们的衣着、他们的姿势以及他们眼中冒出的寒光。这种寒光我更加熟悉,我用力摆动着脑袋,想要找出答案。 “莫搞,老子来!” 顺着声音望去,透过不远处两条腿之间的缝隙,我看到了一个人。他拿着一把非常大、烤着淡淡青花图案的陶瓷茶壶,一瘸一拐地向我疾走过来。 闯波儿! 那种清晰与模糊交缠的感觉在这三个字浮现脑海中的刹那间消失不见,一切再次清晰起来。 闯波儿用一只手扒开了挡在我们之间的两个人;我使尽全身力气,手足并用,飞快地爬向了不远处那把安静地躺在地上的钎子。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并不是光年,也不是人心,而是达不到的渴望。 短短的路面变得那么漫长,膝盖与手掌接触的地面又是如此寒冷。我如同一条被打断了腿,却依然追逐着一根可以让自己活下去的骨头的野狗,匍匐前行,坚定不懈,却又艰难万分。 看着越来越近的钎子,我告诉我自己,我要在闯波儿靠近的那一刻,拿起钎子! “当啷”一声,一条缠着纱布的腿出现在眼前,大脚重重地踩在了钎子的把柄上,刀身翘起又落下,击打地面,发出了几下清脆的响声。 我知道自己完了,我再也没有机会站着走出这道门。万念俱灰之下,我有些挑衅地微笑着抬起头,就看见了一个茶壶,由小到大,迎面拍来…… 第12章 在监狱认识市里的黑道大哥(1) 我想我已经还了 茶馆的那一幕再也不能叫做斗殴,而是虐打。受伤的流子坐在一旁,没有受伤的流子则围成了一堆。 在他们的中间,躺着一条狗。 那条狗就是我。 我虽然出生在乡下小镇,但是比较爱干净。如果说平日的我整整洁洁的,还算是个看得过去的人的话,那么这一刻已经不是了,我变成了一条狗。一条浑身都是血污、泥迹,邋遢不堪地蜷缩成一团瘫在地上的,又臭又丑的野狗。 我的脑袋又热又凉,热的是刚流出的新血,凉的是早就流出,已经和头发浸染纠结成一团,如同杂草般凝固的旧血。我将依旧滚烫的左脸侧放在地面,那样会让我感到一丝的凉爽。 我尽量将腰部拱起,双腿与右手紧紧缩在胸前,左手肿得像一只沾了血的馒头,微微抖动不停。 衣袖被刀划开,扯裂的毛料纤维杂乱纷繁。脚上一只鞋子早就不知道去了哪里,被揉成一团的裤管下露出了半截小腿,一条狰狞的血口赫然在上面,如同嘲弄着世间的笑颜。 大冷天,闯波儿已是满头大汗,我看着他同样有几分狼狈的模样,说:“有狠,打死老子唦。” 闯波儿的脸瞬间变得煞白,他拿起了身旁的一只长条凳对着我锤了下来。 很疼,但又好像不是那么疼,甚至我还能看着他,看他仿佛在舂米一般挥舞着凳子在我的身上一通乱打。 事情到了这一步,胜负已定。我已经还了夏冬对我的情,但是这还绝对不足以让我了结那一夜弃友不顾、落荒而逃的不义。这个茶馆里的故事并没有结束,我该做的事情也还没有做完。 看样子闯波儿是真打累了,他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停了下来。我在地上扭曲着,辗转着,想要找到一个最好、最舒适的姿势来缓解一下身上的疼。 隐隐约约间,我听到门外先是传来了一阵不约而同的高声欢呼,然后就是人群叽叽喳喳、争先恐后的说话声,其间还夹杂着几句短促有力、中气十足的呵斥。再之后,门帘被突然打开,随着一股刺骨寒风涌进,几个或穿便衣或着军绿色警服的警察就出现在了所有人的眼前。 闯波儿身边的小弟赶紧抱住了还在埋头苦干、一门心思打人的他,大家一起站得端正笔直,如同受阅部队,场面立刻平静了下来。 “闯波儿,又是你啊,搞些什么?是不是想到山上去过年?”一个威严的声音,带着居高临下的姿态,用一种调侃的口吻响了起来。 “呵呵,马所长。这真的不关我的事,是这个小麻皮要杀人啊!我是见义勇为,外头那些伯伯嗲嗲都看到了。我在这里听戏呢,他拿着刀进来就砍人。不信,你可以问他们。”闯波儿嬉皮笑脸,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表情,非常轻松地回答道。 “呵呵,杀人?别个不杀,就杀你?老实点!喂,那个伢儿,你还站不站得起来?站得起就快点,等一会儿你们全部一路跟我走。”马所长说完这句话,带着手下向场子中间走了过来,步伐不快不慢、轻松惬意。只不过,这种惬意并没有保持多长的时间,当迈出了大约六步之后,马所长良好的心情就将会因为一件事情的发生而完全消失。 在看到警察进来的那刻,我就开始尝试着慢慢从地上爬起,始终被半边身体压在地面的右手,还是不自然地弯曲着,我只能用两条伤腿与肿得发亮的左手支撑爬起的动作。这使得我想要完全站起来更为艰难。 就像是喝醉了酒一样,好不容易撑起一半身体,脚下一滑或是手臂一软,我又倒了下去;再撑起,再倒下…… 但纵然如此艰难,自始至终,我非常不自然的右手却始终紧紧放在胸前。 终于,在警察问我是否能够站起,周围众人都将目光瞟向我的那一刻,我摇摇摆摆地站了起来。我看见人们的目光从我满是血污、伤痕的身体一扫而过时,每个人都在惊讶,为什么我还能站起。 “那好,你站得起来是吧?那你和他们几个都跟着我一起走一趟。”马所长说话的时候,所有人的目光都被吸引,看向了他。 我知道机会来了。我用尽最后的力量站直了身体,站得笔直如松,不动似钟,就站在了闯波儿身后。 四五米之外,对着我们走过来的马所长胸有成竹,如同一个巡视自己领土,俯瞰着自己臣民的帝王。他的脸上始终都是那副威严不可侵犯,仿佛每个人都欠了他的钱般高高在上的表情。 “马所长,确实没得什么大事,是这个小麻皮过来惹事。你也忙,深更半夜了还没休息,没得必要还跟你一起到……”随着闯波儿的说话声,他的后脑在我眼前轻微摆动。就在尺许之外,他旁边的几个小弟看了我一眼之后,也纷纷用卑微而诚恳的眼神望向了对面的马所长。 盯着闯波儿后脑上的那一片青丝,我伸出已经肿胀发亮的左手,抓住了咫尺之外的它们。因为太过用力,我看到自己乌黑的手背上居然显出了一层青白。 用力一扳,手上传来快要不可忍受的痛楚,同时闯波儿的脑袋已经被我扳得向后弯,靠在了我的胸前。没有了他脑袋阻挡的第一个瞬间,我清晰地看到了马所长的面孔已经完全扭曲。他几乎不自觉地停住了脚步,嘴巴蓦地张开,额头青筋凸显,直盯盯地望着我,圆睁的双眼中透出一种浓烈到无法掩饰的惊讶与恐慌。 这一刻,我的第一个意识居然是觉得这个人终于扔掉了那张虚伪做作的面具,这个人终于还算是一个有着正常七情六欲的人。 所以,我对他笑了一下。 周围的小弟已经警觉,左手上也传来了闯波儿头部想要扭过去的力道。但是一切已经晚了,我始终蜷缩的右手已经伸出,臂弯死死地夹住了闯波儿的脖子。闯波儿往上仰望的目光中是一种绝望的惊慌。而我的右手掌,已经放在了他的喉咙之上。猛地发力,我感到紧握在手中的瓷片突然一软,陷在了某种物体之中。 几乎是在同一时间,无数东西劈头盖脸地打在我的身上,一股巨大的电流从腰间传遍全身,在无法控制的剧烈痉挛中,我瘫向了地面。 人群的狂呼渐渐远离,警察手上嗤嗤作响的电棍也消失不见。在我眼前,只有电棍前端那一点金芒,越来越大,越来越大,竟化成了一朵绚丽烟花…… 我知道,我已经还清了所有,也失去了一切。 打河马的海燕 20分钟前,当闯波儿手上的青花白瓷壶拍碎在我的面门。所有人都看到我被打得血如泉涌,倒在地上,再也没有了还手之力。只是,他们太大意了,茶壶可以将我拍倒,却不能将我完全拍晕。 在倒地的那一刻,我刚好趴在了散落一地的茶壶碎片当中,有一块细长的碎片就静静躺在我的手边。没有任何人发现,我捡起了它。 当然,最初的时间里,我并没有想过究竟要用它来做什么。在那样的情况下,我很清楚再做什么的机会近乎于零。可我顺从着本能的意识,捡起了它,一如之前简单机械却又义无反顾地爬向那根钎子一般。钎子已经永远都拿不到手,瓷片是最后的稻草。不管如何痛楚,遭受什么重击,我都始终将它握在手里,埋在胸前,苦苦地等待着时机,直到马所长出现。 闯波儿被警察及时送到了医院,没有死。 我的运气也好,我也被警察及时送到了医院,也没有死。 不过,我们都坐了牢。 一个子女离婚之后,父母都会羞愧到不敢出门,几欲自绝于天下的年代;一个裸体出现在大街上还叫做耍流氓或者神经病,而不是行为艺术的年代;一个仁义已失,廉耻尚存的年代,我坐了牢,这对于我的家庭,以及我本人一生的改变与冲击,可想而知。那天的事情太大,知情人又太多,不可能不在这个小镇上迅速传开。所以,从第二天开始,九镇方圆所有的流子们都听到了那个伴随我至今的名字——义色。 这件事情过去没多久,九镇又发生了一件不为大众所知,却值得一说的事情。 我们这边在新中国成立前,就已经是出了名的盛产土匪的大本营,凶名赫赫,举国皆知,历朝历代,从未平定。直到新中国成立之后,政府派拿着钢枪大炮的正规军来剿匪,才算平息了一方祸事。 当年有句流传在民间的谚语叫做:“天见陈平,日月不明;地见陈平,寸草不生;水见陈平,混浊不清;人见陈平,九死一生。” 陈平就是新中国成立前,方圆几百公里范围内土匪当中的一位绝对大哥。由于我们这边盛产竹子,所以这位“阎王”曾经发明过一种酷刑:用前端削薄的竹筒框住人的眼窝,然后用力一拍,眼珠就会顺着竹筒滚落下来,名为“猴摘桃”。 一个参与了茶馆打斗的陈姓年轻人,平时就喜欢在人前吹嘘与我火并当晚自己是多么勇猛,又下了如何的重手。 就在我入狱之后两个多月的某天深夜,他嫖娼、喝酒之后,在回家的路上,被一个蒙面人用这种来自土匪的,很多年没有出现在九镇的手法挖掉了一只眼睛。 手法干净利落,迄今为谜。 这件事发生后不久,狱中的我却因为一件偶然的事认识了一个人,一个在我接下来的人生当中至关重要的人。因为,就是这个人的出现,才正式为我掀开了那个风起云涌,陪伴我半生,给了我一切,也拿走我所有的江湖。 我被关押在我们县第一看守所,由于它盖在一座名为十里山的山腰,所以也叫做十里山看守所。想写我们这个地区的江湖,十里山这三个字就不能不提。因为它实在是太过于重要,重要到如果你在我们本地方圆几百里范围的江湖上混,却不知道十里山,那就如同“五四”时期的大学生不晓得《新青年》一样丢人。 这个地方走出了太多的大哥,也流出了太多的传奇,而下面要说的这件事,应该可以说是在无数传奇中能够排得上号的一个。故事发生在我已经在号子里蹲了两个多月的某一天。 夏冬出院了,出院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来十里山看望我。同时前来的还有我未曾想到的一个人——唐五。 “杰伢儿,过得还好吧,哈哈,比外头还长胖些哒啊。”唐五亲热的招呼声传入了我的耳中,这让我所有的注意力都从夏冬的身上转移了过去。 因为,这不合常理。 唐五向来都是一个待人接物非常客气得体的人,我们认识也有很长时间了。在夏冬出事那晚,他还很有义气地帮了忙。但是,严格来说,我们并不算是真正的朋友,至少绝对不是那种可以让他专程过来看望我的朋友,我和他之间唯一的纽带是他的弟弟一林。而且,在人与人之间,总会有一些言语无法说明的微妙感觉。凭着这种感觉,从唐五和蔼客气的笑容里,我还看出了某些与平日不同的味道。所以,在惊讶之余,心中不免起了一丝疑惑。 我加快步伐走了过去:“五哥,你怎么也来了?这么远,还麻烦你专门跑这一趟,坐坐坐。” 我一边说,一边伸出手搭在了夏冬的肩上。 “义哥。”夏冬哽咽着唤了我一声。我扭过头看向他,这才发觉他的眼中竟然隐隐泛着一层水汽。百感交集之下,鼻子猛然一酸,我赶紧低头,坐了下去。 “哎呀,冬伢儿,哭什么?小杰不是过得蛮好啊,没得什么大事。来来来,都坐,坐着聊,小杰,本来呢,我早就想要过来看看你,前段时间实在是不得闲。一直到昨天晚上,夏冬到我屋里去找一林,听他说想要来看看你,我这才抽个时间和他一起来看看。呵呵,莫怪老哥不懂礼数啊。在里头,没有吃什么苦唦?”唐五的话还是那样滴水不漏,但是里面透出的亲热让我在颇有些受宠若惊之余,也心生了几分疑惑。 “没有,五哥,搭帮你。吃得好,歇得好,比在外头都还舒服些,呵呵。” 接下来的时间中,我们三个人都在不咸不淡地聊着,亲密而自然。最初的疑惑也在这样的气氛下,变得越来越淡。我甚至都开始在心底责怪自己的多疑。 直到访客时间快结束前几分钟,唐五突然给我说起了闯波儿手下被挖了眼睛的事情,说话的时候,他面带笑容,语气平和,可是我却始终觉得他看着我的眼神非常专注,好像想要在我的脸上找出什么东西。最后他说:“义杰,这件事,你真的一点都不透彻?” “五哥,我怎么可能晓得,我都进来这么久了。” 唐五没有回答,嘴角一弯,露出一抹微笑,双眼中光芒闪烁。他拍了拍我的肩,拉开凳子,站起身来,说:“那要得,小杰,你这个伢儿有出息,老哥喜欢你。你在里面好好照顾自己,莫想多了。早点出去,今后有什么事,就给老哥说一声,你和一林关系这么好,就和我的亲弟弟一样,千万莫见外,晓不晓得?” 所有的疑虑在这番话中涣然冰释。 走之前,唐五给了我三条万宝路的烟。 在当时,中华、玉溪这样的高档香烟还没有在市面上广泛流通,普通老百姓抽的都是一两元的君健、芙蓉、洞庭,而唐五出手就是极为少见的万宝路,一送就是几条,相当之慷慨。 不过,比起这几条烟,更令我难以忘怀的是夏冬的礼物。他慢慢吞吞地拿出了几个系得整整齐齐的塑料袋,对我说:“义哥,我本来也想买烟,五哥又买了。我也实在是没得多余的钱买这个烟,我个人帮你搞了些干辣椒炒肉末,你在里头吃不好。这个可以放很久,不易坏掉,你平时就用来下饭,莫嫌弃。等你抽完哒,我下回过来再帮你买烟。” 夏冬说这话的时候,一直都在讪讪地微笑着,有些愧疚,也有些难为情。接烟的时候,我感谢了唐五,但是把塑料袋拿在手中的那刻,我却没有说话。我只想告诉夏冬我心里的感动,但是我终究还是没有说,因为阵阵发酸的鼻子已经让我再也说不出来。 在聊天的过程中,我曾不经意地看到,离我们两米开外的另一张桌子上还坐了两个人。我还和其中一个穿着囚服,脸型瘦削,显出一种与年龄不符的深沉老练的年轻人有过几次简短的眼神接触。 第13章 在监狱认识市里的黑道大哥(2) 当时的我,不可能会想到这种极为寻常的冷漠而生疏的对视背后居然会隐藏着那样深层的故事。我更加没有料到,十几分钟之后,这个人就会与我相识。 相识的原因,就是那三条烟和几袋菜。 当时在接待室的并不是只有我们一桌,因为十里山看守所的会客时间基本都是固定统一的。当时注意到我们的也并不是只有上文那位瘦削的年轻人,还有另外一个人。 因为舅舅的关系,我被安排到了一个人员成分相对简单、气氛相对和谐的牢房。虽然平时出来劳作,也难免被其他牢房的老油子敲诈过几次烟和钱,但是作为一个新丁来说,我几乎没有受过什么苦,也没有被人欺负。不过,日子长了,听得多了,我也晓得牢里混得好的是哪些人,必须要晓得,不可能不晓得。 其中一个人叫做罗勇,是当时九镇所属那个县的头号大哥,而罗勇手下有一个叫做河马的哥们。 这哥们为什么叫河马?因为他有着河马的体型,极为肥胖,更重要的是他像河马一样只有一个爱好。 吃! 注意到我的就是这个人。 接待时间一到,唐五、夏冬告辞,下午的劳动也马上要开始了。出了接待室,我就随着其他几个同样从接待室出来的狱友一起回监,准备把东西放好了之后,开始工作。 胳膊下夹着烟,手里拎着菜,我心里满是幸福,和狱友一边走一边聊,突然听到身后不远处传来一声大喊:“喂,前头的,高个子的,走慢一点。” 我回头望去,看到一个大胖子,他手上也拿着几条烟,摇摇摆摆地朝我走了过来,下巴抬得很高,远远地看着我说:“朋友,烟不错啊。” 我这才意识到自己的麻烦来了,看了看胖子手上的烟——君健,心里大概也就明白了怎么回事,有些紧张地抬起头看着来人。 “你晓不晓得我是哪个?”胖子如同一座肉山一般站在了我的跟前。我不免有些紧张、害怕,轻轻点了点头。显然,胖子看出了我的畏惧,嘴巴一张,得意地笑了下,突然又高吼了一声:“老子是哪个?” “河马。” “妈的,河马是你喊的?” “河马哥。” 胖子又一次笑了起来,一根肥硕的手指伸在我的眼前,指着我手里的烟说:“晓得就好,我们换!” 我是有些害怕,但是害怕不代表我喜欢被人欺负。双手把烟往后一收,我刚准备拒绝,旁边一位同房间四十多岁的牢友却伸出手死死扯住了我的衣服。 “怎么的?你不舒服啊?换!”胖子的声音又提高了一些,将手里的塑料袋递到了我的眼前。 看着面前摇摆不已的塑料袋,我心底的怒火开始爬升,一动不动地与河马对视,同时却也感到身旁牢友扯住我的力道越发大了起来。 “姚义杰,你换唦,换唦。不就是几条破烟吗?给河马哥一个面子,呵呵。”牢友赔着笑脸,半个身子挡在我们中间,边说话边伸出手用力扳走了我胳膊下的三条万宝路,递到河马面前。 我默默地看着眼前一切。我知道狱友是个好人,他为我好。 看着河马得意万分的讨厌笑容,强忍着所有的愤怒与羞耻,我伸出手,抓向了河马手中的君健。 我没有抓到。在手指马上接触到君健烟的那一瞬间,河马却将原本放在我们之间准备调换的塑料袋猛地收了回去。他摊开手掌,待那位牢友将万宝路送到掌心之后,再一把撸住,放入了塑料袋里面,说:“没得换的了,给脸不要脸,老子今天看你这个鸟样不舒服。” 一股火热从我肚脐眼下方猛地涌起,传遍全身,我只觉得脑袋“嗡”的一声就懵了。我很想打他。可是,理智告诉我不要惹,惹不起。我一转身,扭头就走,一只手却从后面飞快探过来,抓住了我的肩膀:“塑料袋子里头是菜吧,也给我!” 我以一种非常慢的速度转过头来看着河马,尽最大的努力克制着自己的情绪,尽量轻柔地说:“河马哥,烟你拿走算哒,交个朋友。” “现在告饶啊?迟哒!老子说,你把菜给我!” “河马哥,这个菜给不得。” “最后一句,拿来!” “我不给呢?” 听到我变得无比强硬的回答之后,河马脸色大变,将手里塑料袋往地上狠狠一摔,伸出手就掐住了我的咽喉。几乎同一时间,牢友飞快地冲了上来,拦腰抱住了我瘦弱的身躯,再次硬生生地挤到了我和河马之间:“河马哥,河马哥,这个麻皮伢儿不懂事,年纪小得很,才来的。你莫理他,给我个面子,给我个面子。姚义杰,把菜给河马哥,听到没有?你这个伢儿,你怎么这么不懂事啊?给他啊。一个菜,你没有吃过啊?不值得啊。姚义杰,听话。老刘,你接下姚义杰的菜。” 旁边另一位牢友将手伸了过来,扯住了我手上的袋子,不停地向我使着眼色。我死死抓住袋子的手终于开始松动,牢友一把抢过,递向了河马。 “小杂种!”河马低骂一声,抵在我脖子上的手掌被我用力往前一推之后,这才离开了我的喉咙。 你知道,愤怒到极致的感觉是什么样吗?就是你的脑海会变成一片空白,你已经忘掉了包括让你发怒的原因在内的一切事情,仅仅只是不断地默默念着:搞死他,老子要搞死他。 当时的我,只需要最后一点火星就可以完全焚烧起来。牢友善意而坚决的劝阻让我想要赶在焚烧之前离去,一句与众不同,带有浓重九镇所属市区特有口音的说话声却从近在咫尺的地方传了过来:“要是我,我就不得给。” 我回过头,发现所有人都已经循声看了过去,就在河马旁边一两米的地方站着一个高高大大、脸型瘦削的年轻人,他用一种很奇怪的表情看着我。 河马又怒又恼,一张大脸猛然充血,如同深红的猪肝。他两步走到那人面前:“你个市里来的狗杂种,你是不是想死在这里?” 那人淡淡地看了河马一眼,没有丝毫惧怕,就那么自顾自地把目光落在了我的身上。 那种目光不惊不忙,淡然自如中好像还带着一种讽刺。在这样的注视之下,我突然之间就感到自己矮了下去,一股强烈的羞耻感涌了上来。这种感觉让我发狂,我知道,我被点燃了。 没有丝毫犹豫,我一把推开挡在身前的狱友,猛地跳起,抬腿就对着河马宽大的后背踢了过去:“河马,狗杂种!老子捅你的娘!” 当腿踢在河马背上的一刹那,我的余光看见光影一动,那个原本安静地站在原地,一直都没有动作的年轻人,也高高跳起,挥起拳头向着河马的面门狠狠砸了下去…… 人们蜂拥而至,我与那个年轻人一起被人们死死拖开。躺在地上,已经被打得满脸是血迹、灰尘的河马状若疯狗,大叫大喊:“狗杂种,你叫什么?你有种就告诉我,老子要弄死你!” 年轻人对我一笑,从两个押着他的警察中间回过头,还是那副深沉平静的表情。他说出了两个字:海燕!那一刻,我清楚地发现,河马满是横肉的脸上突然就变成了一片雪白。 安优的影响力 那一天完全改变了我在狱中的时光,也让我在接下来的日子里见识到了什么叫做真正的大哥。对于我来说,那一次的入狱是一次苦难,却也是一种涅槃重生般的改变。 很快,日子过去,我出狱了。 我有一个结交广泛的好舅舅,还有一个能出得起点钱的好家庭,而且与我发生冲突的又是一个早就恶名昭彰的大流子。所以,我真正坐牢的时间并不太长。 被砍的闯波儿判了两年半,刑期服满;砍人的我却只判了一年零六个月。在号子里待了七个多月之后,我就获得了保外就医的机会,重获自由。 回到亲人身边,心中的惭愧、羞耻让我度过了一段平静日子,一切都好像回到了往日。只是,在那个年代,一个年轻人拿刀杀过人、坐过牢,还剃着个走到哪里都极为显眼的光头,一切还能回得去吗? 当然不能。意料之中的是我失去了在文化站的工作,意料之外的是没有其他任何单位再愿意收我,就连私营企业也一样。 我知道父母也很伤心、无奈,最后他们终于死心了。他们告诉我,先安心待着,过段时间之后家里出点本钱,做点小生意。 可是然后呢? 然后在九镇周边某个乡村找位家境贫寒,一心想要嫁到九镇来吃国家粮、走水泥路,相貌中下却也能生能养,不嫌弃劳改犯的姑娘。和姑娘守着自己的小摊小店,生个孩子,逢年过节提点礼物,带上妻儿,踏着泥泞小道去乡下给岳父岳母拜节,与那些脸上带着卑微、淳朴、奉承笑意的乡下亲戚们喝几杯。醉意茫然的时候,我会想到什么?是与王丽在小旅社的那一晚,还是砍在自己或对手身上的刀,或者是那些虽然疯狂却也酣畅的岁月? 监狱的生活已经彻底改变了我。我再也不是以前那个单纯的少年,现在的我想得更加长远、更加复杂。对于这种可以预见的未来,我绝不甘心却又无路可寻。我只能迷茫而痛苦地过着,日复一日地感受着生活与现实压在我心头上的无奈,我越来越不想和人交谈,越来越觉得压抑、无助。 很快,苦闷至极的我就再次与何勇、鸭子、夏冬、北条等人混在了一起。终于,两件突发事情的降临,让我彻底地开始了打流生涯。 与夏冬最好的人是北条,在我们相互还不认识的时候,他就已经和夏冬一起穿着开裆裤玩泥巴了。凭良心说,北条是个老实人。 只是,老实人往往一根筋。在政府门前那一夜,我抛下夏冬,独自逃跑之后,他就已经对我有了意见。他没有明确说过,但是我不蠢,彼此对话,我能感觉得出来。 我坐牢出来了,他对我的态度好了一些,却也难免有些隔阂,相处时,没有了往昔那种亲密无间的随意。如果说,我还是以前的我,这些当然就没有关系。只可惜,那时的我已经不是入狱前的那个姚义杰了。砍闯波儿之事,除了给我带来牢狱之灾外,还在我的生活中留下了另外一个抹不去的痕迹。 名气! 几乎是一夜之间,我突然发觉,每当我走在街上、站在道旁,总会有些认识或不认识的小流子、老大哥们故作熟悉地走上前来,或恭敬或亲热地向我打招呼、敬香烟。 而就在半年之前,这些人可能看都不会看我一眼。这种感觉当然很爽,我也确实很享受。可是,凭良心说,最初我并没有为此而想得太多,想得太多的是另外两个人——夏冬、皮铁明。 一直以来,皮铁明是所有人当中和我最为亲密的一个。显然,他为我现在的“江湖地位”很是自豪,人前人后,经常听到他兴高采烈地吹嘘我的事迹。而夏冬,始终认为我砍闯波儿就是为了替他报仇,自此之后,对我也是言听计从、死心塌地。 时间长了,我也就开始习惯了这样的状态,我越来越习惯于按照自己的喜好行事。我不再刻意地去讨好北条,不再去想着缓和我们之间的关系。 人是群居动物,都需要稳定的社会关系,以及这种社会关系所带来的安全感。在夏冬明确地向我示好之后,北条当然会感到孤独。所以,他投向了另外一个人,一个在当时我们兄弟圈子里面,唯一可以与我平起平坐的人。 何勇。 而鸭子呢?他完全没有插手到这样暗流涌动的复杂关系里面,甚至他可能和皮铁明一样,根本就没有感受到这样的微妙的变化。但是,他和何勇在一起的时间最多,他们也是最早一起出来打流的同门兄弟。所以,他也如同皮铁明选择了我一样,跟随着习惯成自然的天性,站在了何勇的身边。 于是,问题就来了。 只要我们兄弟在一起,我就能明显感到两个阵营之间的分歧,有些时候,为了在哪里吃饭、喝酒这样的小事都会出现争执。更为奇妙的是,每次的争执,无论是谁挑起的事端,最后都会发展成我与何勇之间的直接对话。 何勇是一个聪明人,但他不是一个敏感的人,敏感的是我。 我发现了这个现象,可我不喜欢这样。我更喜欢的是,那些给我敬烟的人们脸上那种卑微客气的笑颜。 我需要改变。可是,我绝对改变不了何勇的刚烈,也改变不了鸭子的随性自然,唯一可以改变的,只有北条对我的成见。 当然,这很困难,但是没关系,监狱难吃的饭菜锻炼了我的牙口,我越来越喜欢啃硬骨头。没过多久,啃骨头的机会终于来临。 80年代初,我还是个小学生的时候,九镇的大哥并不是现在这些人,九镇也并不像现在这样群雄并起、势力交错。 当时的九镇只有一个大哥,他的名字叫做安优。 1983年,全中国展开了一次至今为止规模最大、范围最广、手段最严厉的严打行动,在这次严打中,安优被捕。在九镇高中广场上万人公审大会之后,他被执行枪决。安优死了,但是他的影响并没有消退,他的传奇在另外两个人的身上得以延续下来。 一个是跟随在他身后的小兄弟,外号叫做悟空。抓安优的时候,悟空身上还没有任何的犯罪记录,所以他躲了过去。十年过去,悟空已经成了九镇最为牛逼的大哥之一。另一个是他的邻居,也是被他视为亲弟,几乎是一手照顾长大的人。这个人和我的年纪差不多大,可是我还在学校读书的时候,他就已经开始打流。 此人几乎是一个天才般的流子,他学会了安优的一切,却比安优更加阴毒。如果不是因为犯下了九镇三十年以来出现的第一起杀人案而锒铛入狱的话,他应该早就已经成了一方豪雄。 他也有一个外号,黄皮! 我刚坐牢出来的那段时期,黄皮还在监狱里面,而悟空去了广东。我无数次听过他们的名头,那个时候的我并没有想过要去当一个真正的社会大哥。所以,我并不想招惹他们之间的任何一个。 但是,上天却给了我一个渴望已久的机会。 那天,我、何勇、北条三人一起,买了五毛钱的瓜子,坐在九镇新码头的录像厅前边嗑边聊,等着楼上的舞厅七点钟开门营业。 第14章 在监狱认识市里的黑道大哥(3) 人越来越多,不断可以看见一些痞里痞气、流子模样的年轻人装腔作势地高谈阔论,故意你推我搡往浓妆艳抹的姑娘们身上靠,引起阵阵时高时低、分不清是责怪还是享受的娇呼。 半年多之前,我见到这样的情景,心中还难免有些紧张,但是现在我的感觉却完全不同了,没有丝毫的惧怕与紧张,只有鄙视和不爽,为了这些在我面前轻狂嚣张的表现而不爽。不过,我没有半分表现出来,认识海燕之后,我一直都在刻意地去学习他身上的一样东西——深沉。 买票的时间终于到了,这天是北条请客,他起身走向了售票窗口。 一分钟之后,我和何勇就听到了一阵吼叫、辱骂声。 扭头看去,北条被两个人一左一右围在了售票口前面,其中一人的右手还扯着他胸前的衣服,破口大骂。 我和何勇走了过去。最初几步,何勇走得很急,我也做好了打架的准备,但是随着距离拉近,我发现何勇的步伐好像有些缓慢了下来。 果然,何勇没有动手,他挡在了那两人与北条之间,一反常态,脸上居然还带着几分笑意,对着扯住北条的那位说:“哎。八宝,怎么回事?都是朋友,怎么回事唦?先放手,再说咯,这么多人,不好看。” 那人松了手,可依旧在破口大骂,我渐渐听明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北条有个最大的爱好——打台球。前几天,他与此人打台球的时候,输了钱,一直没有还。今天,刚好遇上了,这个人觉得北条都有钱跳舞,还不还钱,是不给面子,所以要教训他。 我颇感奇怪的是,在此人唾沫横飞的辱骂声中,何勇居然始终保持礼貌的笑意,一言不发,安安静静地听着。 “勇鸡巴,你说,换作是你,你怎么搞?小麻皮,老子今天不是看在勇鸡巴的面子上,老子要打死你。还敢黑我的钱,你只怕是吃了几天饱饭,想寻死路走了?”八宝一边说,一边抬起腿又踢向了何勇身后的北条。 北条慌慌张张地躲避,边躲边小声地说:“宝哥,真的是没得钱,我有哒绝对还你,要不要得?” 在说的过程中,北条无意识地看了我一眼,目光躲闪之间,满是羞愧与无助,这让我感到心中有某种东西猛然一动。 最后,在何勇的大力斡旋之下,八宝同意今天先放过北条。临走之前,他居然又不顾何勇的劝阻,想要跑到北条身边,踢他一脚。 我飞快地走了过去,一把拦住了他,说:“朋友,算了唦。你和勇鸡巴都说好了,给个面子唦。” 我看见这个人的脸色骤然间变得鲜红,一双眼睛几乎都快要鼓了出来,像是盯着一个怪物般看着我,张开了嘴。 还没等他说话,何勇将我的手从八宝身上巧妙地扒了下去,死死地抱住了八宝的肩膀:“八宝,算哒。我兄弟刚坐牢出来,还不晓得事。哦,给你介绍下,这个就是砍闯波儿的义色。兄弟,这个是八宝,是黄皮的结拜兄弟,悟空大哥的徒弟。” 我明白何勇的意思,他说我的名字,是想要让八宝知道,我不是一个好惹的人;同时,他点明八宝的身份也是告诉我,千万不要冲动。 “老子不管什么义色不义色,小麻皮,告诉你,老子不是闯波儿。你懂味些,就快点给老子有好远走好远。打了一架,被关了两天,真把个人(方言,自己)当个什么东西哒啊?” 八宝说其他什么都没关系,但是他真的不应该说最后那句话。 我已经深刻体会过没人把我当东西的痛苦,这是我绝对不喜欢被人揭起的伤疤。但是,我还是没有动手,我看向了北条,那一刻,我看到了北条眼中前所未有的色彩。 感激! 这打消了我最后一丝因为何勇的反常表现而导致的疑虑。 我猛地挥起拳头,砸向了八宝那颗斗鸡一般高昂的头…… 那一架,我们当然打赢了,何勇当然也铁着我,一起动手了。但是,这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第一个动手的人是我。为了北条,不惜得罪强敌的人是我。 这就够了! 不过,世间万物,皆有因果。 打架的时候,何勇动了手,那是因为当时局面已经无可挽回,他只能这么做,并不代表他赞同我的做法。相反,事后他极为愤怒地对我发了一大通脾气。 我不怪他,因为后来我也发现,事情的后果远远要比我预料的严重得多。 第二天,我就收到了消息,来自遥远的广东的消息,发消息的人是悟空。消息很简单:下个月,他回家,要我一根指头。 悟空的名气太大,很小的时候,我就听过很多关于他的故事。无论是他拿一根甘蔗就可以敲诈路过九镇的长途军车的故事,还是他一个人,一把刀,摆平两个村子为争水利而血斗的传奇,都曾让我钦佩、惧怕不已。 最初接到消息时,基于那些传闻和名气的压力,我当然有些害怕,可也仅仅只是有些而已,我并不认识悟空,我不知道他具体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我想,我本质上应该就是一个胆大包天的人,尤其是在砍过了闯波儿,又经历了监狱的洗礼之后,我已经不太容易体验到惧怕的滋味了。既然闯波儿是和他齐名的大哥,我能砍得了闯波儿,也就不怕再砍一个悟空。 我已经越来越像是一个流子。何况,也正是因为如此,北条对我除了感激之外,还凭空多出了一份愧疚之情,这让他在我的面前变得前所未有地可爱起来。只是,我对何勇与一林的本性太了解。何勇绝对是一个直来直去的猛人;而一林更甚,在我的记忆中,从来都没有一林不敢做的事、没有一林怕的东西。 可就是这样两个人,却在消息传出之后,前后多次找到我,极为担忧地劝我离开九镇,暂时外出躲灾。甚至,一林都给我联系好了在邻省广西的落脚点。 他们的提议,不能不让我仔细地考虑。于是,我又开始惶恐了起来,我意识到自己也许真的闯下了一个不可抗拒的大祸。我接受了他们的建议,我准备在悟空回来之前出门跑路。 可惜的是,有一句俗话说得好:福无双至,祸不单行。 在这样自顾不暇的情况之下,命运居然又“慷慨”地送出了一件不仅让我跑不掉,还直接将我们所有兄弟都逼上绝路的事情。 光屁股的流氓 那段时间,我们兄弟里面唯一一个还在工作,没有整日在街头游逛的就是皮铁明。 在现在的九镇,道上的流子们怕我的有,怕老鼠、黄皮的也有;但是恨我们、看不起我们的人也很多。可只要提起“皮铁明”这三个字,没有人不竖起大拇指,打心底里说一声:“要得!” 如今的皮铁明睿智老到、八面玲珑却又平易近人、温良如玉。 当初的他却并不是这样,当初的他可以用两个字来形容:活泼。 悲哀的是,改变了他的,却偏偏也就是这已逝去很久的活泼。 1988年夏天,皮铁明离开学校之后,就成了当时九镇政府创办的一个小煤厂的合同电工。他工作很勤奋,从来不迟到,不旷工,而他的科长却非常不喜欢他。 因为他和其他那些没有任何文化,苦哈哈的下属们不同,他不像那些人只晓得埋头苦干,而且对自己的领导绝对服从。这个年轻人太吊儿郎当,太没轻没重,太不会说话做人,整天叼着根烟,油头粉面,游来荡去,甚至还敢和科长顶嘴。 一个合同工就这么不晓得天高地厚,万一日后转正了还得了?所以,科长大人对他早已厌恨之极。 在悟空马上就要回到九镇之前的某一天,这位科长心底积蓄了很长时间的不满终于得以爆发。事情很简单,某天煤场加晚班,在仓库做事的皮铁明想要解手,但是厕所在煤场的另一头,太远,太麻烦。 于是,他走向了办公楼。在仓库和办公楼之间,有一段没有电灯,四周还堆满了一些煤渣堆的小道,依照往常惯例,他准备在这里解决。走到半路,他突然看见一个人影从煤渣堆间走了出来,朝着办公楼方向走去。他以为此人是小偷,可立刻就否定了。 难道小偷会傻到深更半夜来煤渣堆偷煤渣?这是用屁股都能得出的逻辑。 随着距离越来越近,借着远处微弱的灯光与月光,他看清了那个背影,长长的辫子,浑圆而翘挺的臀部,居然是个女人! 这个煤场不大,一共才二三十个人,除了一条看门的母狗之外,再也没有任何可以用阴性来形容的生物了。这个前所未有的奇观彻底地激起了皮铁明的好奇。 他加快两步,跟了过去。真的是个女人,还是一个身段曼妙,看上去甚为年轻的女人。 皮铁明再次施展了他的活泼,他无声无息地紧跟在毫无察觉的女人背后,突然说了一句:“在一个月黑风高的……” 这句话说出口时韵律是很独特的,前面三个字和后面四个字都用平常的语调说出,但是说到中间那个“月”字的时候,他的语调突然提升,抑扬顿挫,高亢激昂。 “啊!”没有说完,他就听见一声惨绝人寰的惊呼,那个女人两股战战、脸白如纸地回头一看,放声大哭着拔腿狂奔而去。 皮铁明笑了,笑得很开心。开心的他就近寻了个煤堆,走进去脱掉裤子,欢畅淋漓地拉起了大便。大便还没有拉完,他就听到了办公楼方向传来很多人的脚步声和叫喊声。 他又感到好奇了,静静地蹲在地上,支起耳朵,想听听看到底怎么回事。人越走越近,停在了煤堆外面的路上,声音也清晰传来:“哪个?是不是在这里?是不是?你看清楚没有?” 皮铁明蹲在地上,忍着一段拉了半截、摇来晃去的屎听了半天,还是没有听出个所以然来。他索性高声叫了一句:“外头的人,深更半夜了,搞什么哦?” 外头安静半秒之后,一下炸了开来。 没等皮铁明反应过来,“刷刷刷”几道雪白的手电筒光就照在了他的脸上和同样雪白的屁股上。 “是不是他?”首先响起的是一个男人愤怒的声音。 “嗯!”接着,被灯光刺得睁眼如盲的皮铁明又听到了一个微弱的女人的声音。 然后,伴随一句“狗杂种”的怒吼,无数只脚就对着他的身体踏了过来。 原来,那个女人是科长儿子的朋友的女朋友。科长的儿子是赌棍,那个年代没有星级宾馆,小旅社不安全,警察又可以随便进入任何一个人的家里来抓赌。所以,这位仁兄经常晚上拿着父亲的办公室钥匙,到煤场来打牌。 那天,刚好其中一位赌友还带了女伴。可是,女伴为什么好好的办公室不待,会出现在煤渣堆呢?答案和皮铁明一样,皮铁明过来拉屎,她来撒尿。 厕所太远,第一次来不好找,又怕黑。所以科长儿子告诉了她这么一方宝地解决,结果她就遇上了活泼的皮铁明。 被当做偷看女人解手的臭流氓的皮铁明被打得够惨,但是别忘记了,他再怎么活泼毕竟也还是皮铁明。拉泡屎,搞了个恶作剧,却被摁在地上暴打了一顿,怎么也想不通啊。 于是,一身煤灰(也许还有大便,几年前就问过他,他不承认)的他气得暴跳如雷,立刻去仓库找了一把扳手,一个人就冲上了楼。结局就简单了——他又被打了一顿。只是与上次不同的地方在于,已经穿好了裤子,手里还拿着家伙的他自然也能打人。 他打破了几个人的脑袋,其中一个就是科长的儿子。 第二天,鼻青脸肿的他就被煤场正式开除。无论怎么解释,甚至还要当时一起在仓库工作的同事作证,证明他只是出门解手,没有偷看的时间差,这个活泼的合同工还是被开除了。 科长开除他之前,终于给他说了心底话:“老子不报官就给你面子了,耍流氓还敢打我屋里儿。你个合同工都这么神气,转正哒还不爬到老子脑壳上去?” 事情到了这里,本就可以收尾了。就算皮铁明悔断肝肠,又能怎么办?家也不敢回,不好交代啊,于是他去找何勇喝酒。一边喝,他就一边把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了何勇。 何勇是个什么人?套用九镇流子们口口相传的一句话:猛人。猛人喝醉了呢?猛人喝醉的时候,根本就不问已经睡在一旁醉得更厉害的皮铁明,一个人提着把菜刀就找上了门。谁的门?科长儿子打牌地方的门。然后呢?干脆利落,甩了那哥们一刀。结果呢? 何勇是个搞乱事的流子,科长两父子玉器不与瓦片碰,他们不认何勇,就认背后指使的皮铁明。如果皮铁明不赔三千块钱,他们就报官。无论皮铁明的父母亲自上门也好,还是托人求情也好,一分不少,不然送他坐牢。好家伙,三千块钱,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的三千块钱!哪里去找啊?皮铁明想死的心都有了。 幸好,他有兄弟。 那么,我和何勇等其他几人的问题就来了。 此时的我们一伙是什么人? 流子。 流子怎么搞钱? 用流子的方法。 江湖到来! 我能借到钱 皮铁明双眼通红,头发如同风中乱飞的茅草一般,当他涕泪皆下地给我说完整件事情之后,我第一个想法就是:凑钱。 出狱之后,我没有工作过一天,手头根本就没有钱,只能找家里人要。但是过几天,我就要跑路了,原本跑路的盘缠也准备找个借口向家里要的,现在没办法了,只能先顾一头。不敢向父母开口,我抽个机会将二哥喊到一边,好说歹说,借了三百元钱,按着约定时间,来到了何勇家里。 兄弟们都到齐了之后,把各自所有的钱都拿出来了,却发现凑在一起都还不够一千。要补齐剩下的钱,对于没有工作也没有稳定收入的我们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难题。 七嘴八舌地讨论了半天,谁也没有说出一个好的办法来。 当所有的提议被一次次推翻,所有的希望被一次次扑灭,我终于下定了决心。我只能去找那个人,除此之外,别无他途。事到如今,我认识的人中,能帮皮铁明渡过这一关的也就只有那个人了。我很不想向他开口,我不想欠他的人情。 是的,曾经,这个人对我非常好。但是和他接触时间越长,我心底就越发感到一种不安,就如同站在一口深不见底的潭边,潭水碧绿,清凉诱人,可我永远都看不透到底有多深,里面隐藏的是什么东西,是幸运还是危险。 第15章 在监狱认识市里的黑道大哥(4) 所以,一直以来,我本能地想要避开这个人,但是现在没有其他的办法了。 可能是心里太急,我们每个人都显得有些暴躁,还没等我将心底的想法说出来,一场有针对性的争吵就已经爆发了。 第一个挑起事端的人居然是鸭子。一直以来,他和何勇的关系最好,同样与何勇说话态度最随意的也是他:“勇鸡巴,你搞什么麻皮?一天到晚只晓得打打打,打出这么些事来,拉屎了又擦不干净。老子看你现在怎么搞。” 委靡不振地瘫在凳子上的何勇瞟了鸭子一眼,嘴巴张了一张,却没有说话,刚抬起的头立刻又低了下去。 “勇哥,鸭子也说得对唦。我们和八宝的事还没有了难,又出了这么件事,哎,真是越冷越吹风。”当北条说这句话的时候,我就已经感受到了空气中几丝微妙的味道。要知道,北条以前绝对不会在我的面前说何勇半个不字,哪怕些微的质疑都不曾提出。 当然,现在他说出这些话主要是因为心里着急,并不是真的要怎么样,但是不管如何,起码证明他的潜意识中不再视何勇为不可侵犯的对象,也不再视我为外人。 何勇还是低着头,一言不发。最先发言的鸭子反倒是有些不爽了,将手里的半截烟灰一弹,转过头来看着北条说:“哎,我说北条,你就他妈的有意思啦?看着我说了一句,你也跟着来神(方言,凑热闹,耍脾气)了是吧?你还好意思说八宝,八宝的事,是为了哪个?姚义杰被你害成这样,你还在这里啰里啰唆。” 北条脸色一变。 “哎呀,莫吵,莫吵,个人屋里几兄弟,吵什么吵?而今我们是商量怎么搞钱,吵翻天哒有个屁用啊。这件事,勇哥也是为了帮铁明唦。未必真的不想他好啊?” 在我们兄弟里面,夏冬是后来加入的,也是个子最小、最沉默寡言的一个。一直以来,他都不能算是受到大家重视的一位。可是,那次在彤阳义薄云天地救我之后,这种情况被改变了,我们发现了他值得尊敬的一面。无形中,我们每个人都能感受到他在这个圈子里面的分量。所以,在他的话出口之后,鸭子与北条稍稍争辩几句,也就停了下来。但是,我的心底也感到了一丝别扭,我意识到自己好像有些不太喜欢这样的情况发生。 何勇的头还是低着,但是胸膛起伏得越来越明显。所有人都陷入了尴尬的沉默当中。猛然,他一把推开面前的茶几,站了起来,也不看任何人,径直就向门外走去,边走边说:“铁明这件事是我害的,也不再害其他人哒。这笔钱我们哪一个都拿不出来。不要再七想八想。这件事,铁明没得错,是被那个杂种冤枉。他没得办法,老子一个跑社会打流的,屁都不是!下一次老子还是要这么搞。老子个人来帮铁明摆平,不关你们的事。” 我们每个人都明白何勇发火了,也当然能够想通他这句话背后的意思。很简单,只有两个字:砍人! 顿时之间,所有人都被何勇的举动吓得呆在了原地,尤其是北条与鸭子两人面面相觑,不知所措。 我明白,我的机会到了。 我快步上前,一把抓住何勇的肩膀,看着他说:“何勇,你是不是觉得屋里面只有你可以提得起刀?你还想要拉几个人一路去坐牢?要担,老子陪你一路担!” 当初,因为何勇无心的这句话,我坐了牢,这已经成了他心里一道抹不去的印记。今天,当着这么多人,我将这句话还给了他,他承受不住,只能愧疚。 故意咳嗽了一声,待众人都看向我之后,我的语调变得轻柔,说:“你们先莫急,其他的钱我试一下,想下办法,可能弄得来。你们就在这里等我,我等下去一趟市里。” “你想什么办法?市里可以捡钱啊?”何勇的口气还是不怎么好,但是对话本身就已经代表着一种妥协,这就够了。拍了拍他的肩膀,我非常轻松地说道:“我坐牢的时候,认得一个朋友,关系蛮好的,在市里混得也相当不错。” 出来之后,我没有与里面的朋友联系过,也很少提起自己坐牢的事情。首先,这件事让我觉得非常羞耻。而大家也应该了解我的想法,一直以来,谁也没有问过;其次,我并不想将海燕的事情说给别人,也不想让其他人认识海燕。这种想法很荒谬,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但这就是我自己内心的直觉。我只是选择了跟着感觉走。所以,第一次听到我在牢里还认识了一个市内的大哥,每个人都感到有些惊奇,纷纷抬起了头,默默地看着我。 我知道他们需要我的解释,可是我一点都不想多说,只得装作没有看到大家的表情一般,拉着何勇又走了回来,若无其事地继续说道:“他比我出来得早,三四个月前就出来了,而今跟着一个老板做事。我们那个时候关系还不错,我去找他帮我想想办法,应该没得蛮大问题。” 何勇显然没有注意到我的刻意回避,他叹了口气,也不看我,自顾自地说:“借得到吗?” “试一下,应该可以。” “算哒,义杰,还是莫去了。” “……” 何勇的眼神有些复杂,说话的口气中也隐隐有着一丝恼怒急切,我没有明白他的意思,一时无法回答,默默地看着他。 “两三千块不是一笔买几包烟、搞几口槟榔的小钱,别个一世也搞不到这么多工资。哪个会随便借给你?如果关系真的这么好,为什么出来这么久也没有看见你们联系?义杰,算哒,莫去哒。不丢这个人。” 我终于明白了何勇的意思。这件事情是因为他的鲁莽而起,所以,比起其他人,他心里面更为愧疚,也更加着急,但是他不愿意牵连到我,不愿意我遇到被拒绝的尴尬与丢人。 这让我感受到了一种温暖。那一刻,我几乎都要脱口而出地告诉他们,我和海燕之间的关系,但是不知为何,话到嘴边,却变成了另外一句:“你们都莫管那么多,等着我就是了。我晚上回来,记着等我啊。” 将何勇按回到了座位上,轻轻地拍了一拍他的肩膀,我转身向着门外走去。背后,没有挽留,没有阻拦,每个人都定定地坐在原位,鸦雀无声。 出门那一刻,我毫无保留地露出了自己的笑容。 因为,我确实很喜欢这种一锤定音的感觉,而就在不久之前,同样在这些人里面,享受这个权利的还不是我。 天马行空的何勇 找海燕借钱,本来应该没有太多的问题。 可惜只是没有太多问题,而不是完全没有问题。问题不多,只有一个:那个年代,没有手机。 我无法得知海燕现在所处的位置,海燕也同样不晓得我要来找他。所以,当我坐了两个多小时的班车,从九镇赶到市内,再转公共汽车,一路寻找,来到海燕当初告诉我的那个家庭地址的时候,他却并不在家。开门的是一个老头,他穿着一身洗得有些发白却依然整齐的深蓝色中山装,他是海燕的父亲。 当听说我是来找他儿子的时候,这位老人脸上并没有表露出礼貌的表情,甚至都没有让我进屋。他只是一手扶在墙上,一手扶住门,上上下下如同看贼般打量了我半天,说:“不在屋里。” “那他什么时候回来?” “不晓得。” “那你晓不晓得,我到哪里去找他?” “不晓得,不晓得。你们天天和他在一起玩,你都不晓得,我怎么晓得?” “哦,那好。搭帮你哒!” 老人点了点头,“呯”的一声关上了大门。 城市太大,我也不太熟,没有其他的选择,只能守株待兔,等在海燕家门口,期待他回家的时候,我能遇见他。 从下午三点多开始等,站累了,就在路边一个花坛上坐一下;坐累了就四周走两步,却还不敢走得太远。一包烟都快要抽完,抽得嘴里又苦又涩,几乎没了感觉,我还是没有看到海燕。 无数次,我都起身想要走,却又不甘心,害怕自己刚走,海燕就会回来。 于是,一等再等,前前后后等了大约五个小时,看着人们归家,看着人们做饭,再看着人们家里的电视响起。直到天色全黑,我才完全说服自己,等不到了,海燕今天不会回来。 海燕确实不会回来了。因为就在我百般不愿千种不舍地离开他家时,他却在千里之外的广东陆丰。前一天,他就跟着他的大哥,一个叫做廖光惠的人到那里进货去了。 命运就在这里错开。如果我能够提前一天来,或者海燕能够晚一天走。那么后面的许多事情就不会发生。我们几兄弟也就不会卷入到日后那场九死一生,涉及我市江湖顶级大哥位置之争的巨大漩涡当中。 21世纪的现在,交通非常发达,通往各市区、乡镇的班车,巴士不说是通宵达旦地营业,至少也会工作到很晚。就算没有班车了,还能打的,但是那个年代和现在完全不同。 20年前,公共交通虽然刚刚开放了私营,也仅仅只是小猫两三只。大部分的车都还是属于国营单位,司机们都拿工资吃饭,规定了六点下班那就是六点下班,晚一分钟也不干。 所以,当我走到我市专门停放通往九镇方向班车的城北汽车站时,看见的只是一个黑灯瞎火的停车坪,连根人毛都没有。 我又恨又急,彻底崩溃。恨自己为什么那么傻逼,一整个下午居然一点都没有想到过坐车的时间问题。 我实在是太了解何勇这个畜生了。所以事先我就再三交代今天晚上一定要等我回来,到时候再谈。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如果确实没有借到钱,再想其他的办法。但是现在我回不去了,市内离九镇有六七十公里路程,不可能步行回去。那么等了一天,心急火燎的何勇会做出什么样的事情来呢? 无论多么着急,我也没有任何办法,只得在车站旁找了间小旅社睡下。一整晚,我都在祈望菩萨保佑,在赶上明天五点最早一班车回去之前,莫要发生什么大事。 好不容易熬到天色发白,我赶紧起床,坐上了五点钟的头班车往九镇赶,下车就直接去了何勇家,没有找到人。意识到大事不好的我一家家地去找,直到敲开夏冬家的门,看见了横七竖八、埋头酣睡的他们,这才放下心来。 不过,我的心情并没有轻松太长时间。片刻之后,当何勇睡眼惺忪却面带兴奋地将几沓面额不同的钞票摆在茶几上的时候,我就已经明白,昨晚一定发生了某件超乎我想象的事情。 果然,接下来他告诉了我一个让我瞠目结舌、冷汗直流的故事。虽然,何勇与我有着共同的成长经历,彼此之间还亲密到形影不离,但我们绝对属于完全不同的两种人。 刚开始认识何勇的时候,他洪亮而中气十足的嗓门,大开大合的手势,虎头虎脑的外表,不计后果的做事风格,很容易给人造成一种错觉。我认为他仅仅只是一个有勇无谋的粗野匹夫。 但他不是,绝对不是! 2004年还是2005年的时候,一位和我关系匪浅的已经退出江湖的大哥在喝得有些醉意之后和我有过这样一段对话: “呵呵,义色,我不怕哪个,但是我不想惹的人有,不太多,你算一个。” “哈哈哈,大哥,你就喜欢开玩笑。我算什么?你莫说这些。” “还有一个是廖光惠。” “哦,我就猜到有他。何勇也是?” 第16章 在监狱认识市里的黑道大哥(5) “如果要我得罪人,除了廖光惠,我宁可得罪其他任何人,包括你,我也不会去得罪何勇。” 我几乎全程见证了这位大哥曾经的风光,也完全了解此人手段的厉害。一个可以让他说出这种话的人,我只能想到两个字来形容:危险! 何勇的确是个危险的人。 那天晚上的故事,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在社会上,普通人如果急着要用钱,能想的办法也许不会很多,但肯定是有的。黑道大哥急着用钱,能想的办法就非常多了。可如果一个还不算大哥的小流子急着要用钱的话,办法通常只有两个。 第一个,靠脸,比如去借。这个成功率不高,可风险相对也低些。那天的我选择了这个。 第二个,靠刀,比如去抢。这个风险非常高,尸横当场、久蹲苦牢都是可以预期的。可是一旦成功,也不会拖泥带水,留下后患。 那天晚上,何勇选择了后者。 我中午时分出门之后,在何勇的世界里就杳无音信、消失无踪。 一直坐在家里等消息,从天亮坐到天黑,再从天黑坐到深更半夜的何勇心底火烧火燎。明天,皮铁明那边就要交钱;我去借钱,钱没有借来,人也没了消息。他越想越不安心,他的情绪也直接影响到了同样等在一旁的其他几人,就连最沉稳的夏冬都开始在屋内走来走去。 巧合的是,就在这时,一个最不应该来的人来了——皮铁明。 皮铁明委靡不振,垂头丧气,一进门就如同交代临终遗言般絮絮叨叨地和其他人说个不停。何勇心里倍感煎熬,在场的每一个人都从他的身上察觉到了一股浓烈的急躁。 看着说得口干舌燥的皮铁明喝水润喉,鸭子说:“夏冬,我们两个去街上买点酒菜回来,和铁明好生喝顿酒,明天他就吃不到油水哒。” “这个时候,只怕都关门了,哪里还有酒菜卖哦?” “不碍事,我们两个骑车去,神人山下头的国道那里不是有两家旅社啊?专门招待那些长途司机的,那里应该还有。一林家离那里没得好远,到时候,刚好也喊他一路过来喝两杯。” 就是这句话如同醍醐灌顶般点醒了何勇。他拦住了想要离去的两人,右手紧紧握住了左手手指,两只手背都因为用力而泛出了些许青白之色。终于等到因激动而不断颤抖的双手慢慢地平静下来,他才缓缓说出了第一句话:“你们晓不晓得,神人山下头的那个春天旅社?是不是每天晚上都有些长途司机在那里打牌、嫖堂客?” 向来极少显山露水的夏冬一反常态,双目精芒闪闪,迎着何勇高深莫测的眼神,将自己的嘴巴张得天大:“何勇,你是、你是想要……” 没等夏冬说完,何勇欣慰地笑了,伸出一只又开始发抖的手,做出了他标志性的习惯动作,像是要斩断些什么般,在虚空中大力一挥,道:“那里有钱。” 何勇的话如同晴天霹雳打在众人心头,大家都明白了。 鸭子双眼圆睁,嘴唇剧烈地颤抖着说:“这,这,这是抢劫!被抓到了要吃花生米(方言,被枪毙)的啊!何勇,这……” 所有人震惊到变色的脸,因为鸭子的这句话更加惨白起来。 不久之前,那场毙人无数、席卷全国的打击车匪路霸运动,没有谁会忘记。九镇上一个叫做黄皮的小子,趁着这场东风一刀杀死了和他有仇的当时九镇的车匪大哥丫头,不但以杀人之罪仅仅判了三年,还因此落下了为民除害的美名。 这些没过去多久的往事怎能让人不感到触目惊心、头发直立?毕竟除了勇猛到有些变态的何勇之外,在座的其他人都还只是一个个刚刚成年的半大小子而已。 但是别忘了,何勇是一个危险的人。只有绝对的聪明才会让人感到危险,没有人会去害怕一个脑瘫。危险的何勇再次挥手打断了所有人的质疑。因为,一个说不清是疯狂的还是天才的,却绝对是天马行空的计划已经在他的脑海中成形。 每个人都等着何勇说话,只有皮铁明胆战心惊、浑身发冷。他万万不曾想到,自己的事情会引发如此危险的局面。鼓起勇气,他如同放连珠炮一般开口说道:“何勇,这么搞,搞不得。这么搞那还不如老子提把刀去剁了科长两父子呢。搞不得!搞不……” “那你除非把他们两个剁死。不剁死,他们一报官,你也是一样地去坐牢,还坐得久些。剁死了,出了人命案,那也是一样地吃花生米。有什么不同?” 何勇简单的话让皮铁明哑口无言。是啊,那父子两人已经被何勇拿刀砍过一次了,也没有见他们害怕,还趁机敲起了竹杠,再剁几刀又能有什么用呢? 一阵面面相觑之后,夏冬再次发言,他的语气中明显少了之前的那种激动,平和淡然地说:“何勇,我们都是街上的人,每天抬头不见低头见,万一出事哒,哪个不晓得是我们搞的?如果就这么去搞,跟送死也没得区别。” 何勇再一次笑了起来,笑得得意扬扬,胸有成竹。他说:“前几天,桥边头那个木房子里面,开店的周老头被人推开门抢哒,还被甩了两刀。” 众人惊惧交加的心情又被何勇无头无脑的话语打断了,大家一头雾水地看着何勇,一言不发。 “虹桥那边的供销社也被偷了,值夜班的同样被甩了几刀。还有车站那里的杨记南货店,还有……” 在何勇絮絮叨叨的说话声中,夏冬脸上的表情越来越轻松,其他人也渐渐明白了过来。 从1989年开始,九镇突然就冒出了一伙引起相当大轰动的抢匪,几乎已经到了让人谈之色变的程度。他们来去如风,个个都带着黑头套,半夜才开始作案,不管是警察还是流子开的店,只要被他们相中,必抢无疑,下手极为狠毒。 直到1991年因为另外一次偶然事件,那伙劫匪意外被捕之后,各种各样的恐慌与谣言才消停下来。作案的主犯完全出乎人们的意料,是一个住在九镇车站旁边,天天待在家里不怎么出门的姓胡的小子,而他开店的亲外公居然也是他抢劫的受害者之一。 “噗”,一颗黑色的槟榔渣吐到桌面,发出的闷响使大家都看了过来。夏冬拍打着手上残余的细屑,站起身笑着说:“哈哈,你真想得出来。我无所谓,我反正一个人。” 何勇的双眼蓦地圆睁开来,精芒闪动,看着他的兄弟们,说:“你们怎么看?铁不铁我?” 经常听人说四个字:人格魅力。大家都知道,这是个好东西。有了这个东西,奸邪可以变明主,流氓也可做皇叔,但究竟什么是人格魅力?简单来说,人格魅力就是在性格、气质、能力、道德品质等方面具有的很能吸引人的力量。再简单来说,就是鹤立鸡群;更简单来说,就是牛逼。 何勇至少有一样与众不同的特质:胆气。 那天晚上,所有人都被何勇焕发出的人格魅力说服了,包括皮铁明。本来大家不要他去,他却死都要跟着去。后来,他跟我说,他当时只是想到要和兄弟们一起,不能自己的事自己还躲开。他觉得反正冒充了那伙蒙面抢匪,脸蒙着,应该也不会出什么事情。但是,事后他万分后怕地说道:“当时,他们居然没有一个人想到,如果出了事,那么蒙面抢匪犯下的所有案件都会被记在他们身上。” 半个小时之后,他们准备好了一切,在家里守到了凌晨两点多钟,整个九镇完全安静下来之后,才在何勇的安排下,前前后后,分批出了门。何勇与皮铁明是最后一批出门的人,当他们赶到神人山脚下那个事先约定会合的小坡上时,夏冬、北条、鸭子三人早就等在了那里。 顺着山坡往下望去,二三十米之外的春风旅社大门依然开着,里面透出了灯光人影,在四周漆黑的旷野中,它显得如同另一个世界般格格不入。 “他们打牌应该是在二楼,是吧?”何勇看着二楼一个人影憧憧、灯光朦胧的窗口问了一句。 “应该是的,一楼大畅大亮的,再怎么有关系,也不可能有这么大的胆子。” “那好,我们进去之后,铁明,你守一楼,不许人出去,其他人一起上二楼,进门之后只要有人反抗,直接给他两刀。注意轻重,莫把事搞大了。少说话,要说,尽量说普通话或者市里的话。夏冬,你和北条负责拿钱,鸭子,我们两个盯人。莫贪多,桌面上的收满了马上就走。我们直接上山。哪个都莫等人,直接跑,顺着镇后头的水渠到夏冬屋里碰头。”看着众人脸上露出的紧张表情,何勇又补充了一句非常聪明的话,“不碍事,他们应该不会报警。他们本身都是搞的犯法的事,谁敢报警啊?我们也算是劫富济贫,不怕,走!” 几人飞奔到了春风旅社,刚一进去,空空的大厅里面并没有人,也许是他们走入大厅的脚步声惊动了后面房内的东家,人未见,声先到:“来客哒,来客哒。灵儿,出来接人。来来来,进来坐啊,吃饭住宿,都有都有啊。” 一个浓妆艳抹的四十多岁的女人走了出来。当她几乎是以面对面的距离站在了何勇几人面前的那一刻,双方都呆了几秒,一时之间,甚至连何勇都没有作出任何反应。 隔着面纱,兄弟几人看见了这个女人脸上表情的剧烈反应,由客套的笑容变为惊讶、恐惧,嘴巴慢慢张大,似乎马上就要叫出声来。 就在这个千钧一发的时刻,一个奇怪的外地口音先她一步响了起来:“喊一声,就弄死你!”随着说话声,一把刃口闪着寒芒的菜刀架在了那个女人的脖子上。女人的嘴巴紧紧地闭了起来。 持刀者,夏冬! 何勇说,这是他第一次真正意识到,那个平时礼貌内敛到似乎有些怯懦的少年,还深深隐藏着另外一面。 “看好她,哪个出去就砍!”非常惊异地看了夏冬一眼之后,何勇将女人一把扯过来,朝铁明那边一推,当先冲上了楼梯。 楼上的房间里旅客确实在打牌。几个有些邋遢却面相精明的男人,正大马金刀地围坐在一张圆桌前面打着扑克。周围还有几个穿着土气,分不清年纪的女人靠着他们,嗲声嗲气地打情骂俏,个个脸上都涂了差不多一斤粉。鸭子留在了走廊,何勇和其他两人冲进房里的时候,屋内的人都呆在了那里。 这次何勇没有多言半句,所有人都还没有反应过来,他就已经飞跑过去,一把将离他最近的一个男子的头发抓起,对着手臂就劈了一刀。鲜血喷涌而出,众人惊恐至极地看着他。 何勇拿腔捏调地说:“拿钱,哪个动就杀了他!” 很快,夏冬和北条就将桌上所有的钱放入了早就准备好的袋子里面。三人转身要走,一个一直坐在屋内一角,并没有打牌的年轻人这时站起身,说了一句话,说的是正宗九镇口音:“你晓不晓得这里的老板是哪个?” 何勇回答了他,不是用嘴,而是用刀。他走过去,将那个年轻人按在墙上,一刀就甩了过去,然后他转身离去。那天晚上,他们成功了。 一共抢到了九百五十多元钱,但是加上之前的钱,离三千还差很多。而且,他们真的应该听完那位年轻人说的话。因为,如果他们耐心听完了那些话,他们就会知道那位年轻人口中的老板叫胡力。那么日后,我们也许就不会那么不小心。 “跛爷保长,胡力飞强;唐五一林,猴儿敢闯。”下街胡氏三雄的大哥——胡力。他的钱是抢不得的,无论是谁,你抢他的钱,他就要你的命。 第17章 要想当老大,先学做小弟(1) 唐五的晚宴 听完了他们胆大包天的描述之后,我没有说什么。自己去借钱,钱没有借到,人还没有回来,而现在等着我解决问题的其他人却已经将问题解决了一大半。在这样的情况下,我还能说什么,又怎么说? 满嘴苦涩、虚汗直冒的我默默地坐在那里很久很久,脑袋飞快地过了一遍这件事可以带来的所有生离死别之后,才心有余悸地抬起头对着面前几张颇有些得瑟嚣张的面孔说:“这件事对哪个都不要讲。记着,随便哪个。” 每个人都点了头。他们点头不是为了敷衍我,他们是真心的。因为,当他们点头的时候,都忘记了一个人,一个他们想当然地并没有列入我方才所说的“哪个”里的人。 包括我在内,我们当时都没有注意到这一个小小的漏洞。直到一年多之后,漏洞变成了黑洞,死神从里面飞扑而至,夺走了一个年轻鲜活的生命,才让我们体会到了什么是刻骨铭心的后悔。 上午,一通宵没有休息好的几个人都回家睡觉了,只有我陪着皮铁明,带着去掉了零头之后的两千元钱,一起去了那位科长的办公室。中途数次拉开实在忍不住想要打科长的皮铁明,再赔尽了好话,那位科长终于答应宽限三天。 三天之后,剩下的一千元一定要送来,不然绝对报官。日子宽限了,但是石头依然压在心底。 三天搞到一千元,对于那个年代的我们来说,这几乎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何勇与鸭子坚持再去抢一次,夏冬苦苦相劝,几人拉扯了半天。实在看得心烦,我说了这么句话:“那我们干脆去当抢劫犯算哒。今后只要没钱哒都可以去抢。” 大家不再言语。 抢不行,只有去借了,可是找谁去借呢?谁又会借?人都是被逼出来的,冥思苦想下,我终于想到了一个人——唐五。 自从我坐牢以后,唐五对我的态度就变得非常奇怪,不但托人给我送了几次烟,甚至还专门去看了我一趟,带给我一台日本松下袖珍收录机,说让我在牢里解闷用。那是一个能买起台式收录机的人都不多的年代,这无疑是一份天大的礼。我当然不肯收下来,甚至搬出了如果被发现私藏了这些东西要加刑的理由。其实,我不收的道理很简单。当时的我虽然年纪小,却也不笨。当他与夏冬一起来看我之后,我就已经想通了唐五为什么突然对我这么好。 坐牢之前,曾于某次闲聊中,我就听一林无意中说过,他哥哥现在在做一些大事,如果做好了,就真的会发财。 所以,我想唐五是需要用人,而砍闯波儿这件事让他看上了我。 我出来之后,唐五也请我吃过几次饭,话语中若有若无地表露出来的意思,也更加让我坚信了这点。 我却一直没有表态。 当夏冬被砍的那一晚,唐五一句不问,丢下我们,直接从医院带走了一林的记忆,始终留在我的心头。我觉得这个人实在是太精明了,精明过头的人往往都靠不住。而且,在我心底的最深处,我从来都没有想过要靠任何人,就算自己现在打流了,那也要做真正的大哥! 唐五是个不错的人,我不好当面拒绝他。可是“拿人手短,吃人嘴软”这句话,父母从小就教给我听。无缘无故,我也不想欠他太多。 现在,为了皮铁明,已经走投无路的我只能去求唐五。 我并没有自己去求唐五,我要唐五自己来找我。 我已经算准了唐五会接这一招,因为他有贪念。他一直都想要我跟着他,这就是他的贪念,也是唯一可以让我利用的地方。何况,就算他完全不上钩,我再主动登门恳求也不迟。 思忖周全之后,我故意叫上鸭子一起,找到了一林。某些方面,一林和何勇很像,他们都很直接、都很狂妄。但他们最不同的地方是,一林比何勇更加简单,简单得有些单纯。 比如,他更喜欢在人多的时候充大,人越多他越是义薄云天。 于是,几杯酒下肚的过程中,我尽量不着痕迹地诱使着鸭子对一林说出了所有一切,而我自己却极少发言,扮演了一个爱莫能助、身在局外的人。 鸭子的忧愁让一林感叹,我这个毫无办法,有心无力的“局外人”则越发激起了一林想要充当能够为兄弟分忧的角色的欲望。 不出所料,鸭子的话刚落音,一林脸上就露出了常见的那种不以为然的笑意。他轻轻将手里的酒杯放下,嘴角一撇,发出了“切”的一声,说:“老子还以为什么麻皮事,就是千把块钱唦,要人死啊?” 鸭子眼睛一亮,看着一林,问道:“一林,你有啊?” 这一问把一林问得一愣一呆,他脸色微变,立刻又恢复原样,有些心虚地移开自己始终与鸭子对视的目光,道:“哦,这个,这几天手上确实没钱,呵呵,这几天,在县里搞了一个女伢儿,钱用多了点,袋里不是蛮活泛,呵呵。” 在一林略带尴尬的笑意里,鸭子眼中的亮光开始黯淡。观察着眼前的一切,我心中却开始笑了起来。我知道,一林肯定没钱,这个我早就想到了,天天不做事,只是到处玩的人,他能有多少钱?不过,我同样也知道,鸭子现在所表露出的神情就像是武林中失传已久的绝世春药“我爱一条柴”,一定会让一林勃起。 “你怕什么,我这几天没有,不要紧唦。今天回去就给我老哥说一声,他有唦。千把块钱,还是个大事哦?喝酒,放心,帮你搞好。” 鸭子还是半信半疑。 我的脸上也依旧是一副苦大仇深的模样,但是我的内心已经开怀大笑了起来。现在油已经倒下,我只需要点燃最后那一丝火苗了。 叹了口气,抢在鸭子之前,我说:“一林,也不是不信你。不过,你想唦,你哥哥和你不同,他是搞大事的人,我们是小麻皮,我和你哥哥的关系又不像你我之间的关系那么好,千把块钱也不是小数。他就一定会借吗?凭什么借?” “放心咯,没得事,义杰,你安心喝酒,我保证帮你借到,他不借,老子去找保长借,未必保长不借啊?没得问题。” “保长,那就越发不好说了,认都不认得,我们也不晓得什么时候能还,拖久了又有麻烦,还不好说些。这样,一林,你给你哥说,就说我私人借的。反正过段时间,我还可以找我大哥、二哥拿点钱,铁明实在是没得钱。你就说我借的,看要不要得?” 话已至此,无需再继续多言,我只是想让唐五知道是我姚义杰现在需要向他开口借钱,我想这个目的已经完全达到了。我真真正正痛快地喝了起来。 事后,唐五没有找我,他将钱交给了鸭子。唐五把钱给他的时候,问了他几句话:“呵呵,鸭子,到底是姚义杰个人还我,还是铁明和他一起还?不好意思啊,一千块钱,不是个小数,我当老哥的不是不相信你们,我只是要问清楚哈。” “五哥,还钱的事,你放心,我跟你这么久了,你晓得我的为人。再说,不只是姚义杰和铁明,我、何勇、北条、夏冬,你随便找哪一个还都要得,绝对不会黑你的良心。” 唐五听到鸭子的话之后,眉毛轻轻扬了扬,说:“那好,你先等下。我到银行取钱哒。” “好。” 鸭子说,当时唐五扬眉毛的动作非常奇怪,让他记忆犹新,却想不通到底是什么意思。 多年之后,他想通了,因为就是那两道眉毛简单一扬所带来的风云变幻,导致他变成了日后那个谨慎聪明却也焦虑痛苦的人。 我没有失落,我知道,唐五一定会找上门来。 我更加清楚地发现,唐五的确是个精明到可怕的人。当我的饵撒到他嘴边之后,他就像是一条饿极的大鱼,一口吞下,连一点收回的余地都不给我。 第二天,唐五找到了我。我记得那天天色很阴,乌云盖顶,却无雨。我不喜欢这样的天气,就如同我不喜欢平淡压抑的人生。下雨就是下雨,天晴就是天晴,生就生得痛快,死就死得其所,这才是我喜欢的风格。没想到,真的面对唐五时,我却违背了自己的喜好,变得有些优柔寡断起来。 九镇河边有一家60年代建起来的国营大饭店,现在已经停业了,被以前在大饭店上班的一个常姓服务员租下,开起了九镇的第一所私人餐馆。 唐五请我在那里吃饭。吃饭的过程中,我们都看见了店主的小孩,一个沉默寡言的被唤作“乐儿”的男伢儿,有趣的是,当时的我们没想到,十年之后,这个伢儿的名字会响彻江湖,那时,人们叫他常鹰。 唐五和他的弟弟一林一样,也是一个直爽的人,直爽得犀利。没有丝毫的客套,喝了第一杯酒之后,他问我:“义杰,听一林讲,钱是你来还吧?” 这样的开门见山显然已经出乎我的意料,我不由自主地点了点头。 “你具体什么时候还?” 我尴尬之极,答不出来。 唐五笑了起来,他说:“哈哈,义杰,不碍事,老哥也不是不相信你。就是这么一问,你而今也没有做事赚钱,等你有了再说吧。还不还都没得好大的关系,也不是很多钱,记得老哥的好就作数了。” 一改之前的直爽,唐五连语气都变得温情起来,这让我松了一口气,也让我的心底不知不觉地涌起了一种不服气的心理。 “五哥,钱绝对要还。你帮了这么大忙,我们兄弟没得出息,但是这么多人,一千块钱怎么都还是会凑齐的。” 唐五的笑容再次收了起来,虽然不再是之前那样毫不客套的严肃,但是没有一丝情感流露的木然更加让我忐忑。他直愣愣地盯了我几秒,喝了一口酒,又停了几秒,才说:“义杰,你莫嫌老哥说话不好听啊。我今天就说句直话,怎么还?义杰,你告诉我怎么还?天上掉钱还是地上长钱等你去捡?” 我脸颊一阵滚烫,烫得我有些愤怒。我想要争辩,话到嘴边,却说不出口,对于一个刚刚帮了你大忙的人,无论他是出于什么目的来刺激你,你都没有任何资格对他表达愤怒。这就是所谓的拿人手短,吃人嘴软。 唐五的脸再次缓和了下来,没有一丝突兀的感觉,就像是一个获得了多次最佳男主角奖的老戏骨,是那么真诚且自然。他说:“我不是看不起你,但是这个社会,搞个钱不容易,不是嘴巴硬就可以搞到钱。老哥比你痴长几岁,当你是自己的弟弟,劝你一句:年轻人还是要搞些事。我以前想你们几个都跟着我呢,但是打打杀杀这些事万一害到你们也不好,所以也没有强求。不过,事,你还是要搞的,没得哪个天天玩,玩发财的。你说是不是?” 又是一番金玉良言,我已经彻底糊涂了,我点了点头。 接着,唐五给我说出了一个赚钱的提议:“我最近有个正事,想和朋友合伙一起收橘子、桃子这些农副产品,卖到北方。你和他们几个商量下,你们自己看,搞不搞。我反正也要请人,如果你们搞的话,这一千块钱就当是我先开的工资,到时候生意出来哒,再多退少补。你们个人看。” 我警觉了起来,暗自想了又想所有的一切,却也实在想不出任何不对的地方。我隐隐觉得自己落入了一个可能并不存在的陷阱之中,但是,有什么办法呢?这个世界上的东西,你拿了,就要还。 只是在我的心底某处,总是有一个声音在劝阻着我,要我拒绝。 左右为难之下,我准备给唐五说,需要仔细考虑下。话还没出口,却看见饭店门口进来了一个人,这个人从出现到离开总共也不过两三分钟。但正是这两三分钟,让我打消了一切的顾虑,让我做出了那个改变了我一生的选择。 老梁 九镇历来除了盛产流子之外,也多酒鬼,比如,我的邻居老梁。老梁看着我长大,他堪称是我所居住的这条巷子里面最为与众不同的一个人。他的与众不同源自他的父亲。 老梁的父亲就很有学问。很小,他就跟着九镇的一位老夫子学习四书五经,埋首孔儒之学;年少时,他考进了湖南长沙一所外国人所创立的西式学堂,后来又去了当时开风气之先的广州读书,是九镇历史上第一个穿着西服、抽着纸卷烟在新码头逛街的人。 他精通英法德三国语言,据说还曾经因为翻译过法国一位很有名的哲学家的著作而引起轰动。只可惜,他生不逢时,百般困苦之下,于60年代郁郁而终。 老梁继承了他父亲的聪明,听街坊邻居闲聊时说过,在很小的时候,老梁就已经被九镇人公认为天才,无论什么书,他一学就会,过目不忘,倒背如流。 我和两个哥哥一起还亲眼见过老梁手提毛笔,倒着写出一首宋词,笔法龙飞凤舞,就连我这个对于书法一无所知的人,也能隐约看出其中的精妙所在。 长大之后,老梁没有变成光宗耀祖,让全九镇都为之自豪的人物,他变成了一个锁匠。由于家庭成份,政府不允许他继续上高中,他心安理得地做起了锁匠。 手工艺人也能成为大师,比如米开朗基罗。以老梁的聪明才智,他若专心钻研进这一行,也许今天,他依旧能够过得很好。只可惜,他太过聪明,聪明到过早地看透了一切,他的父亲年轻时至少风光过,而他的一生却是碌碌无为。 他的技术确实一直在进步,随着时代的发展,他从最初只修锁,变成了修缝纫机、自行车、手表、电视机、摩托车、气枪、录音机、雨伞、铁锅……在我印象中,他几乎全能。可是,他不喜欢这样的生活。他连房子都懒得打扫,鸡笼和他的床就摆在一个房间里。每天起来,他就搬一把凳子,坐在家门前,边晒太阳边看着不知道从何处弄来的我永远都看不懂的线装书。 看完之后,他就喝酒,喝到兴起之时,他不是唱戏就是摇头晃脑地念着诗词,或者是给我们这条街上的小伢儿们讲故事。只有在没酒喝的时候,他才会用扁担挑着他的修理摊,来到农贸市场前面,去做生意。 第18章 要想当老大,先学做小弟(2) 他的脾气也很怪异,没有什么人情味。除了会对着小伢儿们笑一笑之外,他很少给人打招呼。当然,他也不会去惹人,但是无论左邻右舍,曾经多么亲近的人,只要有什么事做得让他看不顺眼了,他一定会冷嘲热讽甚至破口大骂,从来不留任何情面。 嫌贫爱富本来就是人的天性,再加上这一些缘由,我们这条街上的人多少都有些讨厌他、看不起他、嫌弃他。他不以为意,每日照样过着自己的生活,雷打不动。 读初中的时候,我曾经问过他,为什么要这样过,为什么不努力工作,过好一点。他用很重的九镇口音说了一句话。这是一种我没有听过的语言,让我记忆深刻。他的表情奇特怪异,好像有些愤怒,更多的却是不屑。 我问他说的什么,他告诉我,说这句话的人叫做“杀死鸡鸭”。这句话的意思是:“事物的好坏在于你怎么去看待。”我不懂,也觉得无趣,远远不如他说的罗成、杨家将、呼延庆那么吸引人。后来,我知道了,“杀死鸡鸭”的真名叫做莎士比亚,老梁说的是一种很遥远的“方言”,叫做英语。 未老先衰的老梁弯着背,胡子拉碴地从饭店门口走进来的时候,他并没有看到我。他的目光专注而热烈,如同看着一个最美丽的情人,含情脉脉地望向了围着围裙正在为客人煮牛肉粉的常老板。 “常老板,在忙啊?哈哈,发财啊。”老梁史无前例的柔和语调让我大吃一惊,我打消了与他打招呼的念头。 “嗯。”常老板眼皮都没有抬,手持锅铲飞快地在锅中翻动,鼻子里发出了不冷不热的哼声。水汽升腾中,远远看去,只见他手臂上油乎乎的两只袖套,如同蛟龙,一伸一探,颇有奇趣。 “你认得这个人啊?”身边传来了唐五的声音。 “啊,是,就住我隔壁。” “常老板,搞三块钱的酒喝哈。哎,你忙你的咯,我自己来,自己来就要得哒。”老梁脸上的笑意更甚,边说边快走两步,抓起了常老板身边的酒缸盖子。 “啪!”一声大响。 “你搞什么麻皮啊?你21号还差我五块钱,带来了没有?你真的是,一把年纪哒,搞事怎么这么没得板眼?莫搞,老子不做生意哒?都学你这么回回赊账,那还开什么饭店?老子要你莫搞啊!”常老板也顾不上锅里面的粉,一手按着酒缸盖子,一手飞快地扒着老梁的手臂,满脸通红,呵斥的声音也越来越大。 饭店里顿时安静了下来,所有人都望着他们。 从后面看去,老梁的背脊更加弯曲,邋遢的外套下摆泛着油光,三十多岁的人看上去与六七十岁没有太大的区别。 “常老板,我迟是迟一些,可每回又不是没还钱,这两天屋里有事,没有出去摆摊子。三号就逢场了,逢场的生意都好,我三号把八块钱一起给你送来要不要得?帮个忙。”老梁的身影和声音在那一刻都显得如此的卑微。往日读书的闲散、写字的潇洒、看人的傲气、骂人的不羁统统都消失不见。 我站起身来,走了过去,说:“梁叔,过来买酒啊。常老板,你给他打三块钱的咯,等下我来结账。” 我拍了拍老梁的肩膀,交代着对面的常老板。没想到,转过头来的那一刻,我看见老梁的脸色刷地变得通红,然后就是一片青色,如同一只看到猫的老鼠,畏畏缩缩,惊恐不已。 老梁没有说话,常老板也还是一动不动。我对着老梁尽量自然地笑了一下,又交代了常老板一声。这时,老梁才仿佛清醒过来,我感到手掌下那只瘦削的肩膀猛然一震,老梁几乎是跳着离开了我的身边,一把拎起旁边装酒的空壶,转头就走,边走嘴里边说:“不赊就算哒,不赊就算哒。过几天再买,我先走哒,先走哒。” 我一把扯住了老梁:“梁叔,真的不碍事,三块钱唦。又没得好多,我帮你买咯,你莫客气哒。” 老梁猛烈地挣扎着,却不得脱。 “老梁,算哒,我怕你哒,来来来,三块钱的是吧?你三号做生意哒,一定要给我啊。哎呀,我真是欠你的。”常老板是个厚道的人,也许老梁此刻在我手上挣扎的模样让他起了恻隐之心。隔着木台,常老板拿过了老梁手里的空壶,装上酒,再递给他。 老梁不接。 “你还充什么硬气啊?快点唦。我锅里的粉煮烂哒,你快点啊,老子还有事要搞啊!老子不收这个后生的钱,你个人三号给我就是了。” 在常老板又开始急躁起来的声音中,老梁伸出手接住了酒壶。扭过头,老梁将手里的酒壶晃了晃,对着我一笑,笑得有些尴尬,却也掩饰不住眼里的满足之情:“杰伢儿,呵呵,我先回去喝酒去哒,你慢慢吃,就不麻烦你哒啊。搭帮你,搭帮你。常老板,我三号给你送钱过来。” 说完,他转头离开。 这是我第一次听到老梁给人说谢谢,也是唯一一次。 人生到底是什么?为的又是什么?在这条漫长的旅途上,人又应该怎么去活?站在饭店门口,看着老梁背影的那一瞬间,一种莫名的悲伤从头至脚淹没了我。 在自己家里凛然出世的老梁,在饭店却变得那样渺小与卑微,仅仅只是为了一壶酒。也许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价格,都有着自己唯一向往的梦。那一刻,我决定了自己的选择。我不想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过上如同老梁此刻一般的生活。 打流,为人所不齿。那又如何?这个世界,人们不会因为你的过程而轻视或仰看,人们关注的只是你最后成为的那个人。 “五哥,你看什么时候开始上班?” 说这句话的时候,我感到了一阵轻松。唐五并没有因为我的话而表露出半分惊奇,他只是笑了,像是一个看着儿子成长的父亲。 在与唐五分手之前,唐五好像突然想起什么,叫住了我:“哦,义杰,给你说唦。八宝的那件事,不要紧,我帮你给悟空说一声,你是我的老弟,这点小事,不碍事的啊。你放宽心就是。” 我点点头,转身离去。走在路上,我想,老弟的意思和小弟、马仔是不是有什么不同?如果今天我没有跟他的话,悟空是不是又能毫无顾忌地砍我一根指头呢? 踏进家门前,看见隔壁的老梁正在悠然自得地喝酒。刹那间,心底所有念头都化成了一句话,这句话的出现也让一切都变得云淡风轻,无关紧要。 “事物的好坏在于你怎么去看待。”万事本无对错,只有你我。 2007年,老梁因病早逝,享年五十有七。 事后多年,回想起来,我确实在那天成长,不过,离成熟还有着一段遥远的距离。比如,我压根都没有留意到,在整件事中,有一个出现在了唐五话中,却被他刻意淡化掉了的人——那位与唐五合作想要做收购水果生意的朋友。 不久之后,我知道了那个人,他来自九镇所属的市区,他的名字叫李杰。 低调的秦三 整件事情因皮铁明而起,我做出了打流的选择,他做不到让我一个人承担;夏冬对我向来都是言听计从,他本身也没有其他的谋生之计,自然而然,没有二话;北条原本有着一份正当职业,而且他所做的行当还和唐五的构想有异曲同工之妙——偶尔他会跟着他的母亲一起到十字路口摆摆水果摊。当从我口中得知唐五的计划之后,在批发水果和零售水果之间,他利落地选择了和我一起搞批发。在早已入门的何勇、鸭子两人兴奋的欢呼中,剩下的所有人都与我一起,拜在唐五的门下,天天跟在他的屁股后头,正式开始了打流的生活。 老梁的事情对我刺激太深,接下来很多天里,我都忘不了老梁离开饭店时的背影。我怎么都想不到在我的印象中那个如坚果一样倔强高傲的老梁,居然会在一壶酒的诱惑之下变得那般落魄不堪。 我真的不想变成那个样子。只不过,年轻人的天性总是热情而善变。随着全新生活的开始,老梁的背影开始慢慢地在我的世界里面退去。他给我带来的莫名惆怅也被我鲁莽地掩埋在心底深处某个地方。 那是一段荒唐的日子,也是我脑海中关于快乐的最后记忆。那段时间,唐五对我们非常地亲热,无论何时何地,只要我们兄弟出现在他的面前,他一定是满脸笑意,和蔼可亲。但是,他对其他的手下就完全不同了。 比如秦三。 秦三不是九镇人,他来自乡下,已经跟着唐五一起混了四五年。秦三很听唐五的话,就像是一个懂事的儿子对待一位强横威严的父亲。我有一次亲眼看见,在唐五打牌的时候,秦三就恭恭敬敬地坐在他后面,干巴巴地守了一个通宵。可是唐五却很少对秦三笑,连闲话都不怎么和他说,整日就是那副冷冰冰的样子,面无表情地指使秦三做事。 次数多了,唐五这样差别很大的态度让我们每个人心底都慢慢产生了一种想法,我们普遍觉得自己比秦三更强,更受到唐五的重视和信任。让我奇怪的是,秦三对此却没有表露丝毫不满,好像对此已经习以为常。 有了唐五这个靠山,再加上之前砍闯波儿、打八宝两件事情获得的名气,我在九镇道上的地位显著提升。当时的我毕竟还年轻,得志之后难免有些轻狂,极度膨胀之下,也说了一些不该说的话,做了一些不该做的事。日子就这样浑浑噩噩、毫无目的却也无忧无虑地过着。 其实,现在的我经常想,如果我当初就按照这个轨迹走下去,最后很可能会变成那种街头巷尾随处可见,身上没有一毛钱,却依然敢嚣张跋扈、装腔作势的小流子。真是那样的话,只要现在的我还没死,那就很有可能已经因为坐牢或者贫困等外在的原因而厌倦了江湖,我也许没有现在这样有钱,过不了现在这样的日子,但至少我还可以拥有生活,如同平常人一样光明正大地生活。只可惜,我没有得到这样的机会。 在跟了唐五两三个星期之后,一件事情让我从最初那种毫无目的状态中清醒过来,也让我对自己的人生做出了第一次规划。 唐五有一个当木匠的朋友。去年,九镇林业站的一个人准备结婚,在木匠那里订了一套家具,此人的女朋友就经常到木匠店里来监工。结果,家具还没做完,那个女人就已经和木匠滚上了床。后来,事情暴露,林业站的人好像有几个道上的朋友,一伙人拿着铁棍就进了木匠家,把他的一只手打成了骨折,家具拿走了,工钱也不开。木匠告到了九镇法庭,最后判决林业站的人赔偿他1700元钱。判决书下来了,林业站的人却不给钱,还找了什么关系,法院也不愿意强制执行。 没有办法,木匠只好找到唐五,唐五交代我们去把钱收回来。 我和铁明进门的时候,那个人正在和朋友打牌。当我们说明来意之后,打牌的五个人都站了起来,然后,一把扑克就铺天盖地地摔在了我脸上,他要我们滚。 我扭头就走,并不是害怕,而是我知道两个打不过五个,我去叫人,叫上何勇、一林、夏冬、北条、鸭子。我们拿上家伙就要出门,唐五却赶到了。他拦住了我们,转头对着秦三说了这么一句话:“老三,你去把钱收回来,最好莫搞事。那个家伙认得保长。” 在我很不服气的反对声中,秦三也不争辩,点点头,扬长而去。 半个小时之后,秦三回来了,身后跟着林业站的那个人。一进门,那人故作豪爽地大声笑着,讪讪地扭头看了看我和铁明:“哈哈,今朝是大水冲到龙王庙啊。五哥,你而今又收了这么两个小兄弟啊,我实在也不晓得。而今你也清楚,好多小流子打起你们这些老板的名号到处调皮,我开始还以为这两个小兄弟是冒牌货。呵呵,后生,得罪哒,莫见怪啊。一回生二回熟,看得起我,今后就是朋友啊。” 说完之后,他恭恭敬敬地将一沓钱放在了唐五面前,刻意地瞟了秦三一眼之后,说:“五哥,你早说唦。晓得是你插手哒,就不这么麻烦了。还要三哥专门跑一趟,呵呵。” “哈哈,你还认得老三啊,认得就好,认得就好。”唐五笑得居心叵测,一旁的秦三却目不斜视,不笑,也不说话。 皮铁明是个厚道的人,虽然心里不快,但是别人当面道歉之下,他还是忍不住说:“不碍事,你是五哥的朋友,那就算哒。” 我没有作声,因为我在想一件刚刚看明白的事情:我们搞不定的事,唐五才交代秦三出马;我们收不到的钱,秦三能收到。这说明,无论是在唐五心底还是外人眼中,秦三才是那个更值得信任、更有能力的人。秦三才有资格代表唐五。而唐五对我们的亲热,仅仅只是像一个掌握千军的将帅对士兵的和颜悦色。因为彼此差距太大,这样做,别人只会觉得你和蔼可亲,没有架子,你会得到名声和人心。 可军官不同,将帅对待军官通常都非常严厉。因为军官手里也掌握了兵权,他才是将帅决胜千里的真正支柱。军官对将帅除了尊敬之外,更重要的是畏惧,上下级之间的那种不可逾越的畏惧。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将军对军官越严厉才越证明你是我的自己人。当我想通了这点之后,我再也无法继续过着那种狐假虎威、狗仗人势的生活。我不想在任何人的面前变成“老梁”,就算在唐五的面前也不行。 所以,我决定了自己的第一步:在当上“元帅”之前,我要成为“军官”。 我已经是一个坏人 如果一个人想要成功,其实很简单,只需要记住三点:第一,你需要什么?第二,谁能帮你?第三,帮你的那个人需要什么? 懂了这三点,你离成功就不算太远了。 对于唐五马上要开张的收购生意,我原本并不是太上心。我认为无论自己做得好与坏,拿到手的也只不过是唐五答应给我的那笔工资,其他一切与我并没有太大的关系。 但是,现在不同了,我想要成为一个“军官”,能帮我的人是唐五,而唐五目前最想要的就是收购生意。 帮他就是帮自己! 在唐五的收购站开张之前,九镇市面上已经有了两家收购站。 第19章 要想当老大,先学做小弟(3) 比较大的一家是一帮市里人开的,已经营业了两个多月。他们将自己的收购点设在了九镇粮站的旁边,挂了一张硬壳纸做的简易招牌,上面如同鬼画符一般用毛笔写着几个潦草大字——“xx市xx食品加工厂水果收购站”。 他们的收购价格比九镇粮站要高出几分。所以,自从开业以来,九镇周围的果农们都蜂拥而至。每天晚上都可以看见很多辆卡车空着车厢从市内方向开来,然后满载水果,又往市内方向开去。 另外一家,是由九镇本地一个姓袁的人开的,在粮站对面五十米左右处的食品公司的一个门面里面。 一个人吃粑粑,总比一群人吃得多。我已经在心里设想过帮唐五挤掉这两家站点,但是我根本就不知道怎么做,直到那一天。 那是唐五收购站的手续已经完全办齐,开业之前十来天的样子,我打完台球回家,在十字路口刚好遇上了从市里办完事回来的唐五,于是,两人结伴而行。 从十字路口回我们各自的家,只有一条路,就是粮站门前的那条。所以,我们先后经过了两家收购站。在路过本地人开的那家时,唐五虽然瞟了几眼,却也好像没有过多留意。 但是,当我们走到粮站门口时,我注意到唐五的眼神始终一瞬不瞬地盯着那帮忙碌的市里人,连与我闲聊都有些心不在焉。 我隐约察觉到了某些东西,于是,我试探着说:“五哥,这帮市里佬聪明得很啦,我们自己的生意都还没有做起来,他们就过来抢钱来了。我们这些小地方的人啊,动脑壳还真是动不赢这些市里佬。” “哼!”唐五的目光没有收回,也没有说话,只是下意识地从鼻孔里面发出了一声闷哼。哼声很小,几不可闻。我满心期待着唐五接下来会直截了当地给我说点什么,可是已经快要走到通向我家的岔口了,他却还是一言不发。 我知道,可能我需要主动点了。深吸一口气,压下了慌乱不已的心跳,我拿出烟,递给唐五一支,帮他点燃之后,尽量试着让自己语气显得轻松自然,我说:“五哥,你的生意也要开张了,九镇本来就只有这么大,这么多人搞这个生意。万一生意不好,怎么搞啊?” 唐五的烟头突然一下黯淡了下来。大概过了只有半秒的时间,他扭过头来看向了我,两颗眸子闪闪发光,意味深长。 我不说话,也看着他。唐五移开了自己的目光,说:“呵呵,义杰,那你看怎么搞呢?这个生意,还不是只有看运气,有什么办法?” 一时听不懂他话里的真实含义,左右为难之下,我没有搭腔。 唐五吸了口烟,又等了几秒之后,才回转过头看着我,说了一句话:“哎呀,我要是年轻几岁,只打流的话,这件事也好办了,而今要做生意,天天搞那些事就不行哒哦。” 我恍然大悟,明白了过来,也不再试探,直接开口说道:“五哥,这件事,我来办!” 唐五望着我,目光专注而认真,好像还带点调皮之色,表情却并没有太大的变化。几秒之后,他伸出手,拍拍我的肩膀,打了个哈哈,转身离去。 得到唐五的首肯之后,我做好了向市里人开刀的准备。我觉得与九镇袁老板的小生意相比,架势更大的市里人应该是唐五最想要挤掉的一方。没想到的是,第二天秦三专门找到了我。他用一贯客气的语调,非常巧妙地向我透露了一个信息:如果要办事,九镇袁老板将会是更好的选择。 换做是十天之前,秦三的话我不会放在心上,但是现在不同了。虽然我觉得有些奇怪,却也没有继续追问。我明白,此刻的秦三不仅仅是秦三,他还是唐五。他口里说出的意思就是唐五不说的心思。 所以,我选择面带微笑地遵从。 有了明确的目标,我开始安排铁明、夏冬、北条去调查袁老板的一切信息。我殚精竭虑地思考着如何打响在唐五手下的第一炮。 唐五说了,他现在是生意人,有些事情,街里街坊的,他已经不好直接去办。这句话就是告诉我,我和他不同,我最多也只是当年的唐五,一个刚出道的小流子而已。打赤脚的从来就不用怕穿鞋的,我没有任何顾忌,我准备明刀明枪地办人。最差的结果就是跑路,但总有一天我会回来,但得到了唐五的帮助,对我今后却是益处多多。 当天晚上,夏冬他们三个人到我家给我说袁老板的情况时,北条无意中提起了一件事。这件事让我全盘推翻了之前准备好的险招,我想出了一个更好的计划。 北条告诉我,袁老板有一个在当时来说很特别的隐私。 他嫖堂客。 当时的九镇有一家“香港发廊”,发廊的老板是一个来自九镇附近乡下的二十七八岁的女人。她在广州某处给别人剪了几年头发,回来后就在九镇做起了自己的生意。 虽然店铺名头吓人,但她的理发手艺却不咋的。我出狱之后就在那里理了发,理完之后,我还是觉得狱警剪的光头让我看起来更帅一些。 手艺不行,生意应该也就不好。可是,“香港发廊”的生意火爆得不得了,而且捧场的大都是九镇上有点小钱的男人。理由很简单,这个女人除了给人剪头之外,暗地里还做另外一门生意,给人洗头,洗小头。其中一个很喜欢找她洗小头的顾客就是袁老板,他们之间已经建立起了长期供求关系。 而北条之所以知道这些,是因为他也是这个女人的顾客之一,他深得这个女人的喜欢。 这些话落到夏冬、皮铁明乃至述说者北条的耳中,仅仅只是一条带着些许肮脏与原始刺激的艳闻而已,但是于我而言,却无疑是当头棒喝、醍醐灌顶,让我听出了一片新天地。 在中国,对于一个人的最高审判,不是法律也不是神,而是道德。 你恨一个人,不用费尽心思去找他犯了什么罪,只要说他如何卑鄙、如何龌龊,你就可以大张旗鼓地搞臭他、整死他。 于是,我想到了一个办袁老板的法子。 我和皮铁明、夏冬暗中跟了袁老板两天。两天之后的晚上十点,几脚踢开那扇并不结实的木门,我们将袁老板堵在了“香港发廊”二楼。 曼妙的呻吟声骤然停止,一间并不温馨的房,一张并不宽大的床,两个一丝不挂的裸体像是两片剖开的生猪肉,摊在我的面前,丑陋中却带着一丝原始的香艳与刺激。我看到了那个女人黝黑的体毛,也看到了袁老板煞白的脸。我们将他们捆了起来,捆在了发廊大门前的电线杆上。在整个过程中,我没有去看他们的眼睛,也强迫自己不去听他们苦苦的哀求。我们故意大声地叫唤着,用道德来审判他们。 然后,我们通知了警察;然后,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再然后,我们悄然离开。 第二天,流言漫天飞舞,传遍九镇。在这样严酷的形势之下,袁老板和那个女人一起进了局子。他悲伤的妻子要忙着哭天抢地,要忙着搭救那个负心的死鬼,还要忙着躲避从四面八方飞来的攻击,只好把店子交给手下的一个人管理。 我们在乡下收购了几十斤橘子,送到那个店里,很轻易就找到了一个不够秤的理由,一通乱砸。 我没有让唐五失望,唐五也没有让我为难。最后一步,他站了出来,他派出了秦三。据说,秦三拿了一笔钱送给了袁老板可怜的老婆,让她去打点那些可以解救她老公的各路神仙。 唐五的收购站开业前两天,袁老板的收购站彻底关门。 我成功了,我迈出了我规划的人生的第一步。 因为讨好唐五,一个与我无冤无仇的人就这样变成了牺牲品。他的生活轨迹也许会从此改变,他曾经拥有的一切也许都会离他而去,不再回来。 我已经变成了一个坏人。 卧榻之旁岂容他人鼾睡 摆平袁老板之后,唐五并没有感谢我,甚至都没有正式地称赞过我,就好像这件事从来都不曾发生。这让我颇为失望,有些心灰意懒。 直到收购站正式开业的前一天,唐五突然说晚上请我到他家吃饭。准点到了之后,我才发现参加的人并不多,除了我和皮铁明之外,还有秦三、何勇、一林。 这是我第一次在他家吃饭。 在喝酒的过程中,向来沉稳的唐五显得有些兴奋,不断举杯,话也比平时要多。当时,微醉的他志得意满地长舒一口气之后,说了这么一句话:“哈哈,而今就只有一只拦路虎哒。挡着老子发财,妈的,是有些讨嫌。” 听了这句话,所有的失望与不满都烟消云散,在谁也看不见的心底,我在为自己鼓掌欢呼。因为,我明白这句话里面的含义有很多。 在我替他摆平袁老板之前,唐五也一定说过这样有些轻狂的话。但是,他是当着秦三、一林,乃至何勇的面说的,而不是像今天一样当着我的面。 这代表着,现在的我,已经从一个他拉拢的人变成了自己人。 只不过,这还不够。所以,我马上接着说:“五哥,那要不还是我来办?” 除了何勇之外,另外三个人都停下了各自手里的动作,看向了我。 唐五大笑了起来,笑得非常开心,他说:“哈哈,不用哒,不用哒。义杰,搭帮你。这件事就不要你搞哒。来,义杰,一直还没有和你喝过酒,老哥今天敬你一杯,今后兄弟们就一起发财啊!” 话到这里,他好像也不愿再继续深说,打了个哈哈之后,向着有些尴尬的我举起了酒杯。 饭后,走出唐五家门之前,秦三专门走到我的面前,递给我一支烟,说:“兄弟,心里没有不舒服吧。哈哈,五哥没得别的意思,他是为你好,市里人和袁老板不同,不是那么容易的,慢慢你就晓得哒。” 这一句话,让我一改之前对于秦三的轻视与疏远,多出了一份好感;也更加让我意识到,秦三就如同唐五一样,并不是一个简单的人。 因为,谈笑间,他厚道地点拨了我:这件事,水很深。同时,他也不着痕迹地提醒了我,我与他地位的差别。 “谢谢你啊,秦哥。” 秦三笑了,一双眼睛在月光的照耀下闪闪放光。 收购站终于开张了,地点设在了市里人摊点的正对面,九镇粮站的另一边,彼此之间的距离只不过是七八米宽的一条街道。 收购站主要管事的人是唐五的一位亲戚,叫老一哥。老一哥非常麻利精明,过秤、收钱、与果农们讨价还价这些事基本上都被他一个人包了。我们几兄弟只是按照唐五的吩咐,每天守在那里,实在忙不过来的时候就帮帮忙,其他的时间只需要打打下手,看看场子。 所以,最初几天,对于生意的具体情况,我并没太多的了解。我只晓得,去对面收购站卖橘子的农民肯定比来我们这边的要多得多。因为,他们那边管事的两人可以从早到晚地忙个不停,而老一哥却经常有时间加入我们的牌局玩两把,或者一起扯淡。 同样地段,两者之间的生意状况却是天壤之别。打着国营单位旗号的市里人,已经抢先一步占据了九镇水果批量收购的大部分市场,他们的品牌已经深入果农的心中。 对收购生意倾注了极大心血的唐五当然不愿就此认输,为了抢生意,他可谓费尽心思。起初,他毫不避讳同行相忌的道理,故意把收购价格订得比市里人高出了一分,并且用一张极其醒目的红纸做了一个广告牌,将价格写在了上面,但收效甚微。 再过了三四天,唐五又重新写了一张红牌,把收购价格再涨高了一分钱,那天老一哥明显忙了起来。可是第二天,就好像是故意作对般,对面收购站牌子上的价格也涨了一分,老一哥又可以清清闲闲地与我们打牌了。 更为奇怪的是,周围其他几个商家和我们见面时会点点头、说说话,他们连半句招呼都没有给我们打过。甚至,我还记得在开业的第一天,他们还明确表示,不允许老一哥将鞭炮摆过街道,说鞭炮屑会把他们的前面弄脏,会影响他们做生意。 而且,在唐五两次涨价之后,市里人的收购站里,突然多出了一些工作人员。新来的那几人都是与我差不多年纪的小青年。闲暇间,彼此偶尔对视,他们看我们的表情中除了带着一种好斗之外,还隐隐有些市里人看乡下人的居高临下。而且,这批人好像很少真的去做收购站的具体事务,与我们几兄弟一样,他们整日都很清闲,三三两两地找个角落坐着,聊天、打牌。 面对这样的状况,别说唐五,就连我这个打工的人,也不免起了一种卧榻之旁岂容他人鼾睡的心态来。 按道理来说,毕竟市里人是外来者,强龙不压地头蛇,办起来应该会比当初的袁老板更加方便。虽然我每天都能感受到唐五心底的焦急与恼火,他却一直都表现得非常克制,好像始终在顾虑着什么东西,并没有一丁点像之前对付袁老板一样,示意我们找点事,硬碰硬地赶走那帮市里人的意思。 虽然唐五没有透露任何的东西给我,但是根据观察到的种种现象再结合之前秦三给我说的话,我认为,这些人的背后也一定有着一帮势力在支持,而且这股势力并不会比唐五弱。目前局势只是彼此之间一种极为脆弱的平衡,而这种平衡总会有被打破的一天。 我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我知道这将又是我的一个机会。我也预想到迟早会与市里人发生一些不好的事情,但是,我还真没有想到这件事情的水会那么深,深到要靠唐五亲自出马摆平,深到会牵扯出日后那两个一前一后掌握了我半辈子命运的人。 35公里外的江湖 我们的生命中,每天都会有无数的偶然发生。当这些随机的偶然连成一串,降落在各自的身上,就组成了这个生动的世界。 当我坐吃等死,拿着唐五每个月发下来的工资虚度着生命的时候,当唐五一筹莫展,眼睁睁看着大把的银子从手边被市里人夺走的时候,我们都想过要改变。但是,我们都不会想到,改变这一切的是某个冬夜,在距九镇35公里之外的我市中心某家饭店大厅里,一个不入流的小混混无意识的一瞥。 这一瞥是个传奇。 第20章 要想当老大,先学做小弟(4) 因为,它所引发的那些阴险、悍勇、义气、智谋……让它本身就已经成了一个传奇。一个至今仍然流传于我市江湖,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比起经过艺术加工的电影、小说都毫不逊色的现实传奇。 下文是结合当事者日后的口述与多个版本的传闻而来: 那天很冷。 四个年轻的后生顶着寒风走到了位于我市中心地带某家餐馆的大门前,他们刚刚达成了一笔数目大到足以让他们生活开始改变的生意。 所以,他们准备庆祝一番。 最先进来的是一位二十三四岁的小青年:国字脸上浓眉大眼,再加一个又大又直的鼻子;额头开阔饱满,一眼望去,颇有几分英气;目光凌厉凶狠,颇似斗鸡,配着本就高大健硕的身材,更显得咄咄逼人,一副天神下凡、恶煞降世的模样。不过细看之下,这些许的英气却被那不伦不类的大光头与脖子上用一根红线吊着的大玉牌给完全破坏掉了。 紧随其后的是一个稍微年长,二十七八岁的年轻男子。他个子不高,无论打扮还是长相都非常平凡,就像是街头随处可见的某个路人。 奇怪的是,当这个男子走进饭店的那刻,其他三人无不将手挡在两扇门上,态度恭敬,而这人也并无半点客气之意,神态自如地走进门来。坐在一张靠窗位置上,他们边笑边谈,酒菜上齐之后,其中三人开始举杯向个子最为矮小的男子敬酒。他们谁也没有注意到,喧闹的大厅另一边,饭店的大门再次被人打开。 这次进来的是三个年纪轻轻却尽是油滑之气,一看就是流子的人。 他们选择了靠近楼梯的位置。 点上酒菜之后,这三人当中的一个在无意间巡视大厅的时候,突然看到了另一角上先前进来的那四位,顿时眉毛一扬,凝神片刻,脸色大变,回过头压低声音,向周围同伴说道:“哎,你们看,你们看,那边,那边靠窗户的地方。” 其他几人全部都将脑袋偏了过去。 “小心点,莫被发现哒。” 每个人的脸上都出现了一种不敢置信的表情,对视了片刻,大家都将自己的脑袋凑向桌子中心。一阵耳语之后,其中一人站起身来,目不斜视,匆匆开门而去。 饭店里的客人越来越多,人来人往中,没有谁会注意到谁已走开,谁又进来。 先前进门的四人当然也就不曾有丝毫地留意,坐在大厅另外一端楼梯附近的一桌人早就不知何时已悄然而去。 晚上十点多钟,他们终于填饱了肚子,也尽了兴致。那位矮个男子喝得太多,尿意上涌,去了趟厕所,其他三人则在买完单之后,谈笑着先走出了饭店大门。 饭店里面喧闹聒噪、油烟混杂的世界随着大门的关闭蓦然远去。清冷的夜风袭面而至,个子高大、面貌凶狠的年轻人迎着风,无比惬意地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从口袋里面掏出一盒烟,拿起一根,靠在路边栏杆上,点燃。 远处人家训子声、电视机声、汽车鸣笛声等等,随着寒风依稀送到他的耳边。不知想起了什么,昏暗中,年轻人嘴角仿佛露出了一丝讽刺般的冷笑,重重吐出嘴中烟,他抬头看往前方。 街上偶尔路过的归人面色倦怠,步伐匆匆,每个人的身影在路灯的照射下,缩短拉长,犹如鬼魅。 那个年代并没有现在这般丰富多样的夜生活。这个时辰了还在街上的,通常都是些疲于奔命、艰难求生的苦命人。 所以,高个年轻人很快就看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 离他们一二十米远的街对面,聚集了黑压压一大帮人。这帮人的神态并不如路人那般的麻木疲惫,亦不像归者那样行色匆匆。 当他望过去的时候,那帮人只是静静地站在那里,齐刷刷抬头看着这边,与他对视。一双双眼眸在夜色闪闪发光,兴奋而又疯狂。 多年来刀口舐血的生活所造就的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警惕感,伴随着一股寒意,暴风般席卷了年轻人全身上下每一粒细胞。他下意识地准备招呼另外两位站在身边不远处的同伴,却在同一时间听到了一声震彻长街的大吼传来:“龙袍!” 几乎是凭着本能,将手上烟头一扔,他飞快转身,冲入了饭店大门。在他打开大门,顺着门旁买单的柜台,笔直冲入大门对面的厨房时,先前那个矮小男子刚好走出了位于大厅另一端的厕所。本来高个子年轻人发了疯一般风驰电掣的冲过大厅,所引起的动静完全足以引起他的注意。可惜的是,他偏偏没有注意到。 因为,就在他的旁边,一桌人在大声划拳;而他,在低头系着腰间的皮带。 矮个男子嘴角挂着一丝恬静从容的微笑,双手推开了饭店大门。接下来的半秒钟内,他的笑容连带着他的整个人都僵住了。 因为,一幅让他醉意醺然的脑袋还有些反应不过来,却直接震撼到了他内心深处的画面出现在了眼前。 店前方三四米远的街道中心,一扫平日深夜孤寂冷清、月寒人稀的场景,无数人影各自狂奔,大呼小叫,混乱之极。长长的街道靠左端,片刻前还在与自己谈笑自若的两位同伴一前一后,飞快远去。他们身后,一大帮人手提长刀,紧紧追赶。路旁行人惊呼躲避。 “砍死他!” “搞啊!” 高度兴奋导致有些变调的嘶吼纷至沓来,其中的亢奋癫狂的情绪让人不寒而栗。 他将目光移向了自己的正前方。几个同样拿着家伙的人正由对面街边快步走向饭店这边。其中一个人不紧不慢地行走在队伍靠后方,他正将手中砍刀高高指往左侧方向,貌似头领的年轻男子在那一瞬间被饭店大门口的亮光吸引,扭头看了过来。 双方眼神交错。 也许是背光导致相貌模糊,不易辨认,也许是太过出乎意料,提刀之人起初明显一愕,微微怔了半秒时间。 四周一切就连空气,都仿佛在那一刹那凝滞不动。 眸子越缩越小,提刀之人仔仔细细地上下打量着饭店门口那个背光而立、与他对视的矮个男子。突然之间,他的嘴巴缓缓张开,双眼蓦地睁大,原本惊疑不定的神色完全消失不见,一种按捺不住的狂喜洋溢于脸上。 他飞快转身,站定,手中砍刀再次提起,指向了双手扶门,立于饭店门前那位矮个男子,用一种激动得甚至有点发抖的声音,高声呼道:“廖……廖光惠?” 说完之后,他微一偏头扫了身边几人一眼,似乎想要求证什么,却又不待他人做出任何反应,立刻转过头来,瞬间声音变得极度高亢激昂:“廖矮子?!” 未待声落,身体一震,整个人飞一般往前扑出。同时,又是一句狂吼响起于街心:“跟老子来,搞死他!” 廖光惠这才回过神来,没有丝毫犹豫,转头向着饭店右边大道飞奔而去。 “哐啷!” 急遽松手之下,饭店大门来回摆动不已。 “啊……” 直到这时,从半开的门中窥见了一切的店内众人,吓得脸白若纸,发出了无数惊呼。 廖光惠如同一个没有灵魂的木偶,无惊无惧,低头狂奔。 他知道,他不能死,绝对不能死! 一切才刚刚开始,这么多年的苦,这么多年的罪,他的未来已经开始明亮,怎么能死? 今若不死,他朝我必百倍奉还。这就是廖光惠当时真实的感觉。 绝望越来越浓,如同眼前的夜色。 不知何时开始,隐约间有一股股呼啸的风挟带着铁器所独有的冰凉,不断地掠过背部、腰间,浸入筋骨,化为火燎。 每跑一步,背上被划开的皮肉扭曲变形的感觉都是那样地清晰,汩汩鲜血顺着身体淌下,从一条伤痕缓缓流入另外一条伤痕,热辣滚烫而又痛楚难耐。 手脚越来越不听指挥,步伐也越来越不协调。可前方的路,怎么还是那么漫长? “廖矮子,老子帮李爷了你的难!” 一声狂吼中,廖光惠突然发现自己跑不动了,喉咙上传来一阵大力挤压。他低下头,看见一只青筋凸显的手紧紧环绕着自己的脖子。手臂上还有一个用墨水文上去的拙劣不堪的“忍”字。 那一刻,他的脸上居然露出了某种奇怪的笑容,就像是看到了这个世界上最为可笑的闹剧。然后,他的后腰上就传来了一阵尖锐的痛楚,这种痛来得那么突然,又那么强烈。强烈得使人有些眩晕,眩晕中却有些轻松。喉咙上的挤压感散去,他站定身子,回过头来。 身后的那人满脸油光,气喘吁吁地望着他,凶狠中仿佛带着无尽的得意之色。 廖光惠不怕,他只是觉得那个拙劣的“忍”字果然很配眼前这位形象粗鄙的男人,终于,他忍不住笑了起来。 眼前男人的神情从奇怪疑惑变成了巨大的愤怒与羞辱,他脸色大变,抬起腿,一脚将廖光惠踢倒在地上。 廖光惠已经完全无法再挣扎,他索性放弃了任何的举动,死狗一般躺在冰冷的地面。头顶上一盏老旧的路灯,在寒夜的湿气中散发出昏黄的光芒,照在了他的脸上。 不知何时,他感到光线一暗,一个黑糊糊的人影出现在双眼上空。廖光惠看到几颗白森森的牙齿在暗影中露了出来,显得那样鲜明突兀。 然后,他就听到了冷冷一声:“砍死他!” 廖光惠闭上了自己的眼睛。 如同白驹过隙,飞逝无踪的瞬间,又好像是沧海桑田,漫长无际的永恒,一个熟悉的声音传来。廖光惠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却发现周围所有人都已经回头望向了后方。 “小麻皮!” 身后不远处,一个背光的身影手里提着两把菜刀飞快地扑向了人群,正是方才转身跑回酒店的那位高个年轻人。 纵然在夜色当中,每个人也都清楚地看见了这位飞奔而至的高个年轻人脸上的表情。 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没有人会和这样的疯子拼命。虽然人数占据了绝对优势,众人却依旧纷纷四散逃开,没有一个迎战。 砍翻廖光惠的领头人显然也被高个年轻人的姿态吓住了,但也许是老大的尊严与荣耀留住了他。在那一瞬间,在手下小弟纷纷逃开时,他居然没有动,甚至都没有做出任何应该做的动作,只是静静地站在那里,看着一把菜刀,由远而近,劈在了自己的胸膛。 “哪个来?哪个再来?我捅你的娘,来啊!”高个子年轻人状如疯癫,手拿菜刀东挥西砍。 躺在地上的廖光惠笑意渐浓。 廖字头上两把刀,海燕稳龙袍彪! 龙袍来哒,既然龙袍来哒,那还有什么好担心的呢? 跑了这么久,他真的累了,很累很累了……冰凉的风中,廖光惠再一次闭上了双眼。 一毛五一斤的橘子 裹着厚厚的棉被,在床上翻来滚去不晓得多长时间之后,我才终于狠下心,爬了起来。这是一个不错的早晨,虽然寒冷,却有阳光。 待到几个小时之后,气温开始上升,母亲可能会把家里的衣物拿出去晒晒;父亲可能会坐在阳光底下抽根烟、喝杯茶;我可能会在收购站和何勇、铁明他们玩玩牌,也可能会搬个凳子,找个阳光下的角落,打打瞌睡。 至于廖光惠,我当然不认识他,我当然也就更加不知道,昨天晚上几十公里之外所发生的任何事情。这一切都与那个早晨的我完全无关。 只不过,奇妙的是,几个小时之后它却会对我造成第一个直接的影响,接下来在不经意间,它继续改变着我的一生。 赶到收购站的时候,我远远地就看见一林和老一哥两个人正在张罗着营业前的准备。进到站里,唐五和秦三居然都不在,而通常他们俩都是最早到的人。 问了问一林,一林说他哥昨晚临时有点急事,半夜就去市里了。 整个上午的生意还是那副要死不断气的老样子,隔三差五地来几个客人,也是问的人多,卖的人少。其中还有两三个人在我们这里东问西问,搞了半天,对着价格牌看了又看之后,满脸犹豫地考虑半晌,还是挑起担子去了对面。 中午,老一哥按照惯例,在隔壁的小餐馆替大家订了午饭,干芦笋炒腊肉,味道不错。我陪着老一哥小酌了一杯粮站自酿的米酒,味道也不错。 一如早晨所料,吃完了饭,与何勇几人玩了几把牌,输赢太小,越玩越没兴致,索性散场。下午一点半左右,我搬了一把凳子,靠着收购站前阳光灿烂的墙边坐下,看起了小说。 没多久,我的眼皮开始打架,似睡非睡间,听到老一哥殷勤的招呼声,睁开眼一看,唐五回来了,身后雷打不动地跟着秦三。 两个人的脸色都有些奇怪,唐五甚至都没有回答老一哥的招呼。他们径直在门边停了下来,唐五对着秦三说了几句什么之后,秦三门都没进,转身离去。 “五哥,听一林说你去市里了,才回来啊?”站起身,我试探着对唐五问了一句。唐五微微点头,也不说话,大步走入了站里。 “老一,麻烦你帮我把牌子拿过来一下。”人还没有坐下,唐五就一手指着门前的价格牌,大声招呼着老一哥。 老一哥麻利地答应着走了过去。 皮铁明和北条装模作样地拿着扫把扫地。 坐在店里唯一的一张木桌后面,唐五看着老一哥替他摆在桌上的价格牌,皱着双眉,良久都没有说话。我隐约觉得出了什么事,望向一林,一林却使着眼色,示意我不要多嘴。 终于,唐五低下头,在一张红纸上写了起来。写完之后,他又怔怔地停了几秒,我看见他的背脊猛然往上一直,像是下了很大的决心,一把扯掉那张写着价格,糊在牌子上的红纸,再从抽屉里找出一瓶糨糊,将新写的纸糊在了上面。 身后一阵脚步声响起,我回头望去,是秦三。秦三手里拿着一个当时居委会大妈传达精神或者号召开会时经常用的大喇叭,他身后还跟着五六个也是在唐五手下讨生活的年轻人。 “嗯,来哒?” “嗯,来哒。” 简短对话过后,唐五也不再答理秦三,转头看向一林:“老二,过来,把这个牌子摆到外头去。莫摆在门口,给老子摆到街边上,听到没有?街边上!” “哦。”一林大声答应着,快步走了过去。当他从自己哥哥手里接过牌子的那刻,他脸色剧变,看看牌子,又看看他哥,手舞足蹈了几下之后,才打机关枪似的说:“哥,你搞什么啊?这个,这是干什么哦?这是……” 第21章 要想当老大,先学做小弟(5) 在他双手挥动中,我看清了牌子上的字,那几个字很普通,写得也很不好看,就像是刚学写字不久的小学生写的一样,歪歪斜斜,如同蚯蚓爬过,毫无美感可言。但是,它们却让我和一林一样感到了极大的震惊。那个牌子上写的是,橘子收购:一毛五一斤! 这是一个神经病才会写出来的价格,虽然橘子过了黄河之后的价格会比一毛五还要高,但是那是包含了运费、损毁等很多成本开销后的价格。在过黄河之前,谁敢以这样的价格收购,那就是厕所里点灯——找死。只有神经病才会心甘情愿地找死。唐五不是神经病,所以面对除了秦三外我们所有人的目瞪口呆,唐五看着一林笑了起来,他说:“你去摆,你去摆就是了。摆在街边啊!” 一林已经习惯了对唐五服从,他虽然还是犹犹豫豫,但也不再多说,转身走向门外,将牌子摆在了门前四五米处的街道旁边。 看到一林将牌子摆好,唐五这才扭过头对着我和何勇这边,手一抬,指着我们说:“秦三,你把喇叭给他们,你们几个就帮我个忙,和一林一起,帮我拿着这个喇叭筒到街边上去喊,朝着对门喊,声音越大越好啊。今天辛苦下,晚上兄弟们一路喝酒。” 我顿时觉得浑身像是过了一阵静电,有种东西在心里猛然一下吊了起来,吊在高处,却又上不着天,下不落地。 我转头看向何勇,他眼中同样精芒闪烁,若有所思。这时,老一哥也从最初的震惊中清醒过来,对唐五说:“五伢儿,如果对门的等下也把价格提高了,那又怎么搞呢?” “不管他们提多少,你们几个就给我多喊两分。上不封顶,反正就是要比他们狠些。听到没有?” 已经走到门边的我心里再次一动,扭过头看向了唐五。我看到了一张因为兴奋而通红的面孔,面孔上两只黢黑的眼眸,放射出的却是冷静到仿佛不掺杂任何感情色彩的目光。 我一阵心寒。因为,我曾经见过这样的唐五,就在那一晚,那座桥上,他举枪指向我的脸颊时。 那一刻,我意识到等待已久的机会终于到来。 果农们潮水般涌向了我身边的价格牌,就连一些不是果农的闲人也跟着凑到了面前。 最初,人们试探性地询问着、质疑着,在得到我们肯定的答复之后,犹自半信半疑。这样的情况并没有持续多久,人们毕竟还是抵挡不住贪婪的本性。断断续续,有人开始挑着担子走向了我们身后面带微笑地站在门边秤前的唐五与老一哥。 一个、两个、三个…… 终于,当那些真金白银一起绽放在眼前,人们纷纷意识到这种梦中才会出现的奇迹已经变成了现实。于是,短短的街道上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混乱。 高亢的招呼同伴声,惊奇的咂舌声,后悔的叹息声,愤怒的指责声,声声入耳,连绵起伏。 几米开外,市里人所开的收购站已经乱成了一锅粥:没有放下担子的果农转身就走;放下了担子的也赶紧扛起了扁担;已经称货,开始算钱的怎么都不肯收钱,只求要回自己的橘子;更有卖完橘子已经半天的人,都回过头去找他们扯皮、吵架。每个人的眼睛都看向了我们这边,每个人的脚步都走向了我们这边。 市里人的“国营单位”再也没有任何的吸引力,而我们也不再是果农们片刻之前还不放心、不相信的个体户。唐五脸上的笑容越来越浓,老一哥额头上的汗珠越来越密集,我们兄弟的招呼声越来越响亮,市里人的解释恳求声却越来越卑微。 在金钱魔力的面前,原本的一切都不复存在,尊重与唾弃的转换就是如此地简单。 只是,当我旁观着这一切的时候,心底依旧抛不开那一个谜团:究竟是为什么?唐五并不是一个愚蠢到去做损人不利己的事情的人。我们生意惨淡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如果他要这样做早就做了,为什么非要等到今天? 不过,无论我怎么想,在被市里人压了这么长一段时间之后,唐五终于在这一刻给了对方狠狠的一击。不,应该是致命的一击。因为,那帮人就那样满脸不敢置信、傻不拉叽地站在空无一人的门面前,铁青着脸,看着我们。 原本,唐五以为他们也会提高价钱,谁知道,他们根本就没有。一毛五本来就已经是一个疯子才会给出的价钱。那帮人并没有唐五那种致命的疯狂,他们做不出这样玩命的事。在生意场上,他们已经一败涂地、尸骨无存。 只是,他们应该也习惯了在大街上横着走。所以,当这种巨大的打击降临在自己头上时,他们习惯性地选择了一个已经被自己熟练掌握、屡试不爽的办法。 所有人都忙得不可开交,不得不只留下鸭子一人继续待在街边叫喊。而我和铁明、夏冬、北条、何勇、一林,还有跟着秦三来的那几人都被叫回到站内帮着过秤、检货。 当时,我刚往铺在地面的一块大帆布上倾倒完几筐橘子,抬起身想要舒缓下已经有些酸麻的腰腹,望向前方街道,刚好看见市里人当中一个领头模样的家伙阴沉着脸,嚣张跋扈,一摇三摆地向着我们这边走了过来。 “喂,五哥,五哥。”我大声地唤着,快步走向了正在给一位果农算钱的唐五。在我的示意下,他停下了手中动作,微微扭头看了一眼来人,又转头回来,若无其事地对着我一撇嘴:“不管他,搞事,搞事。” 不知该走还是不该走,我只得手足无措地站在唐五身旁,却发现不知何时,何勇他们也都纷纷停下了各自手里的工作。 得道者多助 “朋友,你这么搞,要不得吧?”一句带着市内口音的话在前方几米处响起。我循声望去,一个穿着非常时髦的小腿牛仔裤的年轻人大马金刀地站在了我和唐五身前。 远处,何勇、一林、夏冬等人已经纷纷放下手中的活计,向我们走了过来。只有秦三依旧斜靠在门框上,整个身子都隐藏在屋里相对阴暗的光线中,目光炯炯地看着这边,一言不发。 我微微向前踏出一步,挡在了此人与唐五之间。 正在忙着清点手里一沓钞票的唐五好像被这突如其来的问话吓了一跳,这才转过身,抬头看向那人,有些笨拙地将双手在蓝黑色围裙上来回擦拭了半天,才轻轻地将我推开,朝那人伸出一只手,客气万分地笑着说:“你好,请问怎么了?有什么事吗?” 来人若有若无地瞟了一眼唐五伸过来的右手,丝毫没有与他握手的意思,再次说:“都是做生意,你这么搞要不得啊。”语气还是那样阴阴沉沉,冷冷淡淡。 这时,唐五脸上才露出了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哦,你是对面站里的老板吧?呵呵,你好你好,大家发财,大家发财啊,哈哈。” 也许是唐五的脸上那种客气到有些谦卑的样子,让来人感到一丝愉快,那人的脸色明显有些缓和,不再像片刻前那般僵硬。只不过,此人还太年轻,年轻人都有些分不清好歹,掂不好轻重。敌意开始减弱后,他居然又拿腔捏调地把架子端了起来:“你这个价格是碰到鬼了啊?你搞这么个价格,我们还怎么做生意啊?你会不会做事哦?” “啊,这个啊?那是那是,你们也为难,我晓得,我晓得。” “那你还不改一下?” “不是的,同志,你看啊,我也没得办法,我也真的是没得办法。而今生意确实不好做,是不是?你看这些农民搞一年也不容易,做生意嘛,多赚少赚都是一样的。不黑他们的良心唦,是不是?我也只是出于这一点,没得别的意思,你莫发火。对门对户的,一路做生意,今后也是抬头不见低头见,有什么不周到的地方,就请同志你多包涵哈,多体谅些,好不好?我也只是想要混口饭吃,真的没得别的意思啊。” 唐五一边说一边指着身旁的那些果农,脸上还是那副谦卑、和气的样子。 不过,他虽然谦卑和气了,果农们可不这样想。唐五的话一出口,果农们就像是被点着的火苗般聒噪了起来: “就是啊。这个伢儿讲得不错,将心比心唦。我们农村里的也不容易啊。” 第22章 要想当老大,先学做小弟(6) “妈的,你们市里佬,晓得什么。你们要做生意,老子不吃饭哒。伢儿,就是这个价,要得。” “你个人做生意黑良心,还不许别个凭良心搞事。混账!” “妈的,老子真是背麻皮时(方言,倒霉),先出来一步,就卖给这个卵人了。李老头,你的命好,起床比我起得迟些,橘子也没得我的好,而今卖到这里,你赚的钱还比老子多若干。日他的娘,想起就恼火。你个伢儿,自己黑良心,还在这里要别个也学你啊?这么搞不积德,对屋里后人不好。伢儿,听老头给你讲这一句!” “哎,王老头,你说事就说事啊。什么我的橘子没你的好啊?老子专门到县里农业局买的化肥,老子的橘子……” 一时之间,群情激荡,粗话连天。一个个平日里老实巴交,和陌生人说句话都会口齿不清,看到穿衬衫的人就要喊“干部”的果农们,此刻都一反常态,当家做主般雄了起来。每个人都满脸通红,下嘴毒辣,骂得口沫四溅、义愤填膺,其中有些话甚至连我这个流子听了都感到难以接受。 那个市里人自然就更加难受了。 他也许年轻,但并不算很笨,他当然也看出了情况的不对头。在众人指指点点的辱骂、呵斥声中,他脸上红一阵白一阵,几次想要张嘴骂人,又忍了回去,硬生生憋了半天,好不容易找个可以插嘴的机会,立刻凶狠狠地说:“老子不管其他的事。老子只问你一句,你的意思就是要这么搞,不给我们饭吃?” 就在这个人说话之前的瞬间,我发现果农们阵阵的辱骂声也引起了街对面收购站那群人的注意,其中七八个人穿过街道,纷纷向着我们这边靠了过来。 我心底不免有些忐忑,扭头看去,何勇、夏冬、铁明、鸭子、北条早已站在了身旁。稍远处,一林和开始随着秦三一起赶来的那些人也都不知何时,三三两两地混在了人群之中。老实怯弱的老一哥则已经远远躲开,手脚比平时更加利索地清理起了帆布上的大堆橘子,连头都不抬一下。 只有秦三还是老样子,躲在更远些的收购站屋里,纹丝不动。 看到身边有了这些自己人,我心里顿时感到了些许的平静。再一看唐五,他好像没有丝毫的警惕之色,还是满脸堆笑的样子,仿佛完全就不在这个已经是危机四伏的局势当中。 等到年轻人说完,唐五打着哈哈从身上摸出了一包皱巴巴的“芙蓉”烟,抽出一根递了过去:“同志,先抽根烟,先抽根烟。莫发火,有事好商量唦,和气生财啊。先不发火,不发火!” 唐五的话音未落,对面站里的那批人已经赶到了我们面前,其中一个个子高大,满脸横肉的家伙猛然转身,对着身边一位依旧在喋喋不休的果农大喊道:“妈的,你们只怕是想死吧?骂哪个?你再骂一句给老子听听!是不是想搞啊?你个老麻皮!” 半秒钟前还义愤填膺的果农们立刻默不作声了。 看到自己的人来了,我前面的那个人明显胆气大壮,胸膛往前一挺,几乎要接触到我的身体,狠狠瞪了我一眼之后,这才高声对着唐五说:“没什么商量的,你搞这么个价格就是不给老子面子。老子最后问你一句,价格你改不改?你莫看我不是本地人。乡巴佬,你信不信,你敢端老子的饭碗,老子就敢弄死你?” 说着,他一巴掌打在了唐五伸到自己面前的那只手上,香烟画出一条白线,跌落在地上。 “做生意,不同人有不同的方法吧。”唐五一把扯住我前冲的身子,脸色也沉了下来,不过说话的口气还是那样淡然,不带一丝火气。 “啪啦”一声响起,我循声看去,方才骂果农的那位大个子正在收回踢翻我们称货竹筐的右脚,凶狠万分地盯着我和唐五说:“老子捅你的娘啊!给脸不要脸是不是?” 我感到自己的每一根头发都立了起来。我只是如同每一个有血性的男人一般,不喜欢被人欺负到眼前。 收回目光,看向唐五,我需要态度暧昧不清的他说一句话。 但是透过他并不英俊的侧面,我却看见了他的笑容,笑得得意、张狂,一扫刚才那种卑微与和气,就连一直半弯的背脊都挺了起来。 对面那个人脸上的表情显然有些惊讶,他想不通唐五为什么会突然变了一副模样。其实,不光是他,包括我在内的几乎所有人,那一刻对于唐五笑容的含义都没有想通。 只有一个人想通了。 那个被大家唤做是唐五的影子的人。我只看见眼皮底下一道寒光在人群中极为狭小的空隙间里,贴着我的身体一侧闪电般划过,没入了身前那位年轻男子的大腿之中。 “啊……” 剧烈的惨叫响起,在抽出匕首的同时,秦三已经从我身旁掠过,如同一只恶鬼,扑向了对面那位恐惧失措的人。 当我也开始随着秦三一路飞向前方时,只听到耳边万声皆起,余光看见果农们纷纷四散逃开…… 混乱中,秦三的身影在人群里一闪再闪,从我的眼前消失无踪。 秦三打架的风格与我之前所见识过的任何人都不同。在一片混乱中,他飞快地上去捅了两刀,又飞快地消失无踪,就像是一个闯下大祸却不敢担当的小人一般,连半秒钟的时间都没有停留。 本来,我看不起这样打架的人。一直以来,我认为打架就是要光明正大,硬碰硬地干倒对方,才算是英雄,才算是豪气。但是那天,当我亲眼见到秦三出手之后,我才算真正明白了:打架从来就没有英雄、没有豪气,只有直接干倒对方,让对方连还手的机会都没有,只能剩下满脸惊慌与一腔胆寒,甚至连做梦都会吓醒,这才是牛气。 就在那一天,我心甘情愿地主动学习了这种牛气。 我带着对秦三史无前例的由衷敬仰转过身拿起了旁边秤上的铁砣,然后走向了正与一林、夏冬、铁明、何勇他们纠缠不休的那些人。 当铁砣一下下地砸在那些人的脑袋,和鲜血一起流下的,是敌人的勇气。 搞笑的是,那些果农们也像和市里人有着深仇大恨一般,常常趁着不注意,冷不丁地冲上前去给他们腰间、背上来上那么一两下冷脚、冷扁担。打得并不算重,甚至还有些畏缩,却也大义凛然、心花怒放。 不知道打了多久,也不知道我手里的铁砣被谁拿走,又被谁藏了起来。当我清醒的时候,警察的绿色制服已经闪耀在我们的眼前。 那一刻,我真正地害怕了起来。当狂暴从体内退却,取而代之的恐惧是那样深入骨髓,让人颤抖。 “五哥,不会又被抓到派出所去吧,姚老三才出来,还在保外就医啊。”何勇在我的身旁替我说出了那句我不想说出来的话。 唐五没有回答,他只是回过头,拍了拍我的肩膀,非常自信地对我一笑。 接下来,我又一次见到了秦三的老到与唐五的能量。 警察把双方劝开,先检查了一下被秦三对着大腿两刀刺倒在地上的那人的伤势,确认不会死之后,又检查了一下我们,看有没有人带家伙,确认没有之后,又找双方当事人与旁观的果农、九镇居民们问了下情况,想要找出那个拿刀捅人的人。 几乎没人发现是谁捅的刀,只有事发时,离我和秦三不远处的两位果农依稀看见了一点情况。可是,不知道出于什么心态,这两个老农民在极度含糊地描述了他们所见的事情之后,异口同声地说那个人肯定不是我们站里的人。因为当时吵架的时候,拿刀的人并不在场,是后来来的,可能是凑热闹搞了两下就走了。 再后来,听到警察说,要带他们去派出所问情况、作证,他们干脆说自己不记得了,都不晓得自己到底是否看清楚了没,一边说一边挑上担子就走。 最后,经过调查得出的结果是由抢生意引起的普通纠纷。警察们就开始一面倒地训斥起了那帮市里人,要他们做生意就做生意,不要在九镇地盘上闹事,如果再敢闹事就要逮人。 第23章 泛着血光的第一桶金(1) 坐小巴车的将军 警察走的时候带走了唐五与那个受伤的市里人。看着他们离去的背影,虽然心中不再有之前那种极度的恐惧和紧张,但我还是忐忑不安,我生怕再惹出什么事情来,要去坐牢。 没想到当我还在这样的情绪中焦虑不安时,才离开一个钟头不到的唐五居然回来了。他的身后站着那个消失无踪的秦三。 两人都是面色平静,没有半点异常,就好像不久前的那场殴斗完全不曾发生过。我们围着唐五问长问短,他说那个市里人被送到医院了,他也只是去所里写了个笔录而已,要我们不用担心。 我终于彻底放松了下来。唐五笑意盎然地看了看对面伤痕累累的市里人,对我们说:“我现在有事,要去邮电局打个电话。你们先把地上搞干净,继续做生意。” 五点多钟,唐五再次回来,只说了一句话:“晚上,我要办点事。义杰你先跟我走。一林,你和何勇,你们几个人自己先在这里看生意,等一会儿装货的时候,你们打下招呼,好吧?我可能要晚点才会回来,今天你们都在店里等我,记得,我不来,就莫走啊。” 离开时,我无意中发现何勇始终望着我,眼睛里面有几分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 这是唐五第一次带我单独出门,我满腔雄心壮志,摩拳擦掌。我以为我今天的表现已经完全打动了他。所以,接下来他会有很重要的事情安排我去做,很可能是办人。 谁知道,出门之后,他只是带着我又去了一趟邮电局。在里面的单间,不知道他给谁打了个电话,然后他要我到九镇西边通往邻市的一条公路边上去等两辆挂着邻市牌照的车,一辆是吉普车,一辆是小巴车,大概还有一个小时就会到。等到了之后,他让我带着那两辆车到市里人的收购站门面前认认路,转一圈就行了,其他的都不用我管,只需回到收购站来等他的消息。 给了我车牌号码之后,唐五带着秦三转身离开。 说老实话,我有些失望。唐五还是没有给我什么特别的重任,仅仅只是交代了一件谁都可以去做的事情。看着他们离去的背影,我突然发现自己是那样地嫉妒秦三。 不过,有句话叫做“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当我带着满腹不甘,一个人孤零零地蹲在公路边上,闲极无聊地抽烟、发呆,又怎么会知道,冥冥中命运之神会在几十分钟后,安排一个我人生中极为重要的朋友出现。 那个年代路上的车并不是很多,远远地,我就发现两辆车一前一后地从邻市方向朝着我这边开了过来。扔掉手上的烟头,猛然站起,却发现右腿因为蹲的时间太长,血气不通,又酸又麻,差一点摔我一跤。车子已经越来越近,顾不上活动腿脚,强忍着,一瘸一拐地走向了公路中间,对着两辆车招手。 车子停在了我的面前,前面那辆吉普车的车窗摇了下来,一个人伸出脑袋看了看我,此人的面孔极为干瘦,鼻翼旁边两道像是刀划一般的法令纹让我印象非常深刻,配上那尖锐的目光让整个人的表情看上去很有几分随时翻脸无情的味道。 我对着他走了过去,不待我说话,这个人径直开口说:“你是唐五的朋友吧?” 土气难听的邻市口音传到我的耳边,让我心头一震。虽然早就晓得车是邻市牌照,但我依然没有想到唐五叫的人居然也是邻市的人。 在市区、县城、九镇、邻市,他究竟有多少朋友,有多深的人脉?在这一层层的关系链里,我是否还是最外围的、最微不足道的一环? “嗯。”我直觉不太喜欢这个人,也就没有废话,简单点了点头。 “那要得,你去后边的车上,等一下我们跟着你,你只要带下路就要得了。” 当他摇上窗户的那刻,我清楚地听到他对车里的其他人说:“还是个瘸子,唐五底下的徒弟除了个秦三,都是些什么角色啊?” 一阵怒火涌起,我走向了后面那辆小巴。车里人打开车门,我走了上去,这才发现,里面居然坐满了清一色的年轻人,每个人都那样面无表情地盯着我,但是从这种没有表情的表情里面,我又能够感觉出很多微妙难言的东西:就像是一群狼在看着一只新来的陌生动物,在打量着它到底是自己的同类还是猎物。 这当然会让我有些尴尬难堪。 “哎,朋友,你就坐在这里,来咯,不用客气,五哥我们也熟悉,都是朋友。”一个青涩却很豪迈的声音在车里招呼道。我望过去,眼前出现的是颗硕大无朋、布满了青春痘的脑袋。这个脑袋的主人正在大力地扭动着他高大魁梧的身躯,硬生生地在屁股旁边替我挤出了一小片地方出来。我坐在了他的身旁。前面的吉普车开向了路边,为我们的车子让路。 “直走。”在我的指点声中,车子向前开去,吉普车则紧紧地跟在后头,我们朝着九镇开去。就要到达位于九镇中心地区的十字路口时,前方司机扭过头对我说了一句话。我知道他是在对我说,但是他的口音实在太重,我一时没有听懂,只能下意识地看向了旁边那位让我坐下的年轻人。 他立即会意过来:“哈哈,你莫管他,他是乡里的,说话我有时候都听不明白。他问你前头怎么走。” “到了十字路口左拐。” 车子拐向了通往收购站的那条街,我想要告诉司机慢点开,在前方不远就到了,但是怕他听不懂。看了看旁边的年轻人,却不知道他叫什么,又不好意思没头没脑地就对他说。 没想到,这个年轻人非常聪明。他居然仅凭着我的眼神,再次明白了我的意思,下巴友善地对着我抬了一下,说:“没关系,你告诉我怎么走就行了。你喊我将军咯,朋友都是这么喊的。” 将军,好豪气的外号。 顿时,我对这个年轻人突然有了某种莫名的好感,我觉得这两个字和他给我印象是那么匹配,大气而豪迈。 我也微笑着对他点了点头:“师傅,开慢点,就在前头,那里有个大门,你看到没有?门对面就是,对对对,就是门口铺着橘子的那些人。大门旁边是五哥的,千万莫搞错哒。嗯,就是这些人。” 车子从收购站门前缓缓开过,透过车窗,我看见那帮市里人在低头整理着地上的货物,一个个无精打采、默不作声。他们当中没有一个人发现,在我说话的同时,将军已经如同狼一般盯着他们,轻缓却坚定地扬了扬下巴。 车子从街上绕了一个大圈,又回到了十字路口。我按照唐五的吩咐,打开车门,准备先行离去,赶回收购站。 关上车门前,将军一把拉住我:“哎哎哎,差点搞忘记哒,你叫什么名字啊?都还没有告诉我呢。” 看着他友善的笑容,我说:“义色。” “那好,义色,今后多联系啊,都是兄弟哒。有什么事的话招呼我一声。” 在我一生中,有很多人在很多场合,给我说过几乎一样的话。说过之后,他们没有当真,我也不曾放在心里。因为,我们彼此都知道,这只是礼节上的话而已。唯有一次,我当真了,就是这次。幸运的是,日后种种证明,将军并没有辜负我的轻率与认真。 连我自己都想不通,怎么会对一个刚刚见面才十几二十分钟的小流子,莫名其妙地生出了发自内心的信任与好感。 很多年之后,我懂了,因为将军就是那种人,那种可以让人一见倾心的人。 会心一笑,我关上车门,车子在我身后扬长而去,卷起一地尘埃。 唐五会变身 南方山区寒冬的夜晚降临得非常早,晚上七点多钟,夜色已经完全笼罩了九镇。那个年代不像如今有这么多做生意的人,大家都穷。可也正因为都穷,穷着穷着也就习惯了。大部分人都自觉或被动地认为古今中外老百姓的日子本来就应该这么过。自然也就没有了今天这么大的生存压力与奋斗精神。几乎每个人下了班就径直回家,去享受老婆孩子热炕头了。 偌长的街道上,除了我们几家做生意的人还在忙碌着清货、收摊子、关门面之外,只剩下千家万户的袅袅炊烟中带来的香气,街道上已少有行人。 我正在与北条一起抬着一大筐橘子上车。按理说,这是收购站每天开始装车的时辰,我们站里下午六点多就开始装车,已经走了一辆,现在还停着三辆货车,搬运工们正在寒风中大汗淋漓地埋头苦干。 可同样堆了一些货物的市里人摊点前,居然连半辆车都没有,请来的搬运工悠然自得地站在门外抽着劣质烟卷闲聊,而那几个白天与我们打架的年轻人则守在门面里面。灯光下,可以看见他们满脸焦急地窃窃私语,还隔三差五地跑出来对着十字路口的方向抬头张望。 我们兄弟都隐约猜到这种状况肯定与唐五有关,但是无论我们怎么讨论,都想不出唐五究竟是用了什么方法来封锁市区通往九镇的交通,居然可以做到不放一辆对方的货车过来。 尤其是我在明知道唐五安排了将军他们那批人之后,怎么还会有这么强大的力量来安排另外一批人去办这件事?这个其貌不扬,甚至有些乡土气,比我大上十岁不到的男人身上究竟还隐藏着多少我不知道的东西?他到底已经强大到了一个什么样的地步? 正当我低头思考时,突然感到肩膀被身边的北条狠狠地撞了一下:“义杰,义杰,你看,你看。” 声音紧张、仓皇。 我顺着他看向前方的目光望去。 几道雪白的车光扑面而来。 “嘎”的一声,一辆有些破旧的小巴车猛然停在了我们面前的公路上面,随着那声让我直起鸡皮疙瘩的尖锐刹车声响起,我甚至看见了车头在骤停之时向着前方颤动了几下。 “刷刷”两声,两边的车门都被人飞快拉开。一个熟悉的硕大无朋的脑袋率先从面对我们这边的门里伸了出来。 将军! 这时的他完全不再是之前与我说话时那种极为真诚的讨喜模样,如同完全换了一个人,面如寒霜,杀气腾腾地拎着一把砍刀,根本就没有注意到我,转身跑向了对面的收购站。 “搞死他们!” 当车子停下时,有几个市里人也许想要看看什么情况,朝着车子迎了过去。刚走了几步,一把雪亮的马刀直接从车厢里面对着市里人飞了上去。市里人大惊之下,四散逃开,车里众人却不依不饶,在大街上紧紧追赶。 这一战时间非常之短,几乎刚一开始就已完结,就像来的时候那般迅速,转瞬间小巴车就已经扬长而去,无影无踪。 长街更为空旷,空旷到我几乎可以听见自己和身边兄弟们“扑通扑通”的心跳声。那一刻,我们好像大梦初醒般清楚地意识到,其实我们和他们走在同一条路上。 唯一的区别,只是结局到来得早晚。 除了老一哥先回家之外,我们其他人都按照唐五的嘱咐,默默地坐在门面里头等他。外头的气温越来越低,收购站里的炉火在老一哥走时就已经熄灭,彻骨的冰寒让我们手脚都开始有些僵硬起来,这也让等待的滋味更加难受。 时间越来越晚,一直到了晚上十点多钟,门面外才传来了敲门声与唐五的说话声。 走进门来的唐五一身酒气,笑容满脸,身后的秦三却还是一贯地冷静沉着,古井不波。 “哥,你搞什么去了?冷死哒。”一林不满地抱怨道。 “呵呵,今天有些事,刚刚陪几个朋友吃饭去了。你们都还没有吃晚饭吧,我已经在旅游大饭店点好菜哒,等下就去吃。今天都辛苦哒,等下我和各位老弟们好生喝一杯。” 我猜到唐五应该是陪那个坐在吉普车上的瘦个子喝酒去了。因为当时摸清了路之后,将军在车上跟我说,他们办完事马上就会赶回去,今天没得时间了,要我下次去他那里找他喝酒,而他们的老大,也就是那个极为干瘦的人则会留下来吃饭,玩一晚上,明天再走。 遇到重要的事情、重要的人,唐五连一林都不带,只会带着秦三。想到这里,我心底蓦然一动,看向了不远处还是一脸不高兴的一林。 我以为今天的事情已经全部了结了,剩下的就是如同唐五方才所说的,一场只属于胜利者的狂欢。没想到唐五继续说:“反正今天也辛苦哒,我当老哥的也不和你们假客气了,等一会儿我还想你们跟我一路去办件事,不是什么大事,我只是找个人说几句话就要得哒。搞完了,我们再去喝酒。要不要得?” 当然要得! 大概晚上十点半的样子,在一林不情不愿的嘟哝声中,我们兄弟心甘情愿地跟着唐五、秦三一起来到了九镇桥头,又在桥上极度寒冷的河风中苦等了快一个小时,这才听到正在抽烟的秦三小声说:“来哒,来哒。” 对着桥另一边看去,果然隐隐约约间有一个黑糊糊的人影慢慢走了过来。我不禁万分奇怪地瞟向了秦三。他一直都站在我身边两三米处的位置,而且我明明看到他自始至终都是一副完全不怕冷的样子,斜靠着桥栏杆,对着河面抽烟。他究竟是在什么时候,用什么办法看到二三十米开外的黑影? 没有人说话,始终跺着脚避寒的皮铁明也安静了下来,我们都静静地看着那个越来越近的黑影。慢慢地,我能看出那个黑影走路一瘸一拐的样子,再后来,距离我们大概还有十来米的时候,我终于认了出来。 他就是被秦三对着大腿捅了两刀的那个市里人。他应该现在才从桥那边的派出所里面被放出来。我想他一定有些害怕,有些焦虑、紧张。因为在黑暗中,我看见他居然用一条瘸腿走得又快又急,还不断四处张望。他一定不明白,怎么派出所外面没有一个同伴来迎接自己。 “出来哒?”看着越来越近的人,唐五突然说了一句。在极度的宁静与空旷中,这突如其来的阴森森的一句话顿时把我也吓了一大跳。 那人先是一呆,可能是唐五表现得没有任何恶意的问话让他误解,以为是自己的人;而桥两边的黑暗又让他有些看不清。他飞快地回答着,加快速度朝着我们这边走来,几步之后,他停在了原地。 第24章 泛着血光的第一桶金(2) 因为唐五已经从黑暗的桥边走出,迎向了他。此时的唐五再也不是白天那个谦卑地与他争吵的人了,虽然还是那样土里土气的装扮,不过眼中闪烁的却是一种犹如猛兽般冷酷、残忍的寒芒。 我看见,秦三像是一个无声无息的幽灵,不知何时已经来到了此人的身旁,猛然抬手,重重打下。兄弟们一拥而上…… 唐五一言不发,冷冷地站在一边看着此人在我们的击打之下由站变躺,再由躺变瘫。直到我们已经开始打得有些后怕,下手也越来越轻,越来越慢的时候,唐五这才走过来,蹲在此人面前,说:“你也是帮老板办事,我也是帮老板办事。我老板本来要卸一点你身上的东西。不过,我这个人做事不做绝,点到为止,但是,今天你就给我滚出九镇,再也莫来哒!听到没有?下回,我就不好给我老板交差啊,明白唦?” 得到那人的肯定回答之后,唐五又说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话:“回去帮我给廖老板说一声,该给的面子,我只可以做成这个样子哒。” 我还记得,那天在旅游大酒店喝酒时,何勇当着大家的面,问唐五:“五哥,你说你有老板,他也有老板,你的老板是哪个啊?怎么没有听你说过呢?我们认不认得?” “呵呵,是大老板。今后会介绍给你们。” “五哥,那他们今天运货的车怎么都没有到呢?是不是因为你的老板呢?” “哈哈,关你什么事?你安心做事,等着月底分钱就是了。” “五哥,我觉得你今天够可以,有气魄而且还占理,警察都帮。这些人自己做生意不行,他妈的,还不许我们做。” “哈哈……” 在这几句言之无物的“哈哈”声中,唐五成功地在我们每个人的心中树立了深不可测、高不可攀的大哥形象。 从这晚开始之后多年,何勇更是对他五体投地,始终坚定不移地追随着他。不曾想到的是,这居然也是我们兄弟之间那场悲剧的根源。 水果收购的价格在市内人彻底离开了九镇之后,当然立刻就降了下来。果农们肯定也会有些不高兴,但更多的是后悔。 为什么不在一毛五的时候卖,而要等它继续涨呢? 但是贪心的果农怎么想的,这要紧吗? 当然不要紧了。 一个为了果农的利益可以与人打架的人,就算现在他的价格降了一些,也还是比公家收购的价要高得多。你不卖给他,卖给谁? 何况,除了良心更黑的公家粮站之外,再也没其他的收购站了。 在搞定市里人之后的一天晚上,我从一个亲戚家回来,遇上了已经喝得走路都有些走不稳的一林。一见到我,他双眼中就冒出了非常惊喜的光芒,就好像我们不是几个小时前下班的时候刚分别,而是一别数年,他乡偶然相遇一般。他鬼喊鬼叫着跑到我面前,一把拉住我,非要再和我去喝酒不可。本来我不是很想去,一林酒瘾太大,一喝又是几个小时,不到深夜不会回去,我明天又还要上班。 但是,我终归还是拧不过他,被他强拉着到了车站边上的一家小饭馆。在那里,我第一次听到了李杰与廖光惠两个人的名字,也第一次知道了那一晚发生在市内的长街追杀。 时间越久,我就越发感受到唐五身上散发出的那种深不可测的气息,这常常让我想起另一位离别已久的朋友——海燕。他们同样都像是一口深潭,清凉诱人,却看不见潭底隐藏着什么。 唐五的手段和实力彻底地震撼了我。我意识到,跟着他也许并不仅仅只是当初想象中的那样反正也没事做,混碗饭吃而已。我很想近距离地靠近他和他身上的那种权威,我甚至想要真正地拥有这种权威。但是,我知道只要秦三还在唐五的身边,我就永远没有这样的资格。 这让我颇为痛苦。 在这样的思绪中,看着一林醉眼惺忪的样子,我突然就想起了那一晚,我们苦等在冰冷的收购站,而唐五、秦三却酒足饭饱、一脸轻松地走进来时,一林脸上所表现出的那种很不开心的神情。 抛开日后那些恩怨不说,我得承认,在刚出道跟随唐五的那段日子里面,他对我和我的兄弟们确实还不错。唐五也的确是一个配得上“大哥”两个字的人。 那个年代的江湖和现在的完全不同,那个年代还没有现在这样盘根错节的利益。维系大哥小弟之间关系主要靠的是义气,例如当初的闯波儿团伙。 但是,唐五不同,他超时代地看出了利益的重要。 市里人走了,唐五差不多垄断了全九镇的农副产品收购,利润开始滚滚而来。他的手头活泛了之后,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我们几人也随之得到了长那么大以来,所见过的最多的报酬。 我终于骑上了那辆在闯波儿家里看见之后,就始终魂牵梦萦的重庆嘉陵“黑70”摩托车。刚买之后,实在忍不住得意,我还好几次骑着摩托车连跑三百多里路,赶到邻市去找将军喝酒;皮铁明还清了牢记在心中的所有债;何勇给了父亲第一笔拿得出手的钱;鸭子完成了从一个小流子到深受姑娘们欢迎的多金少年的转变;北条很得瑟地以每天十元的价格在新码头边上租了一张台球桌,他嘱咐店家,不管他在不在,只要是他的朋友们来打球,就不许收钱。夏冬在那段时间内有一个很奇怪的习惯:每天下班,无论时间早晚,他都绝不回家做饭,而是一个人跑到九镇国道边上的几家小馆子里去吃饭。而且他点菜的方法很特别,不讲口味荤素,只是从菜单上的第一个点到最后一个,吃完一家换一家,循环往复,乐此不疲。甚至,十月份,我市展销会召开的时候,他还专门跑到市里,买了一件几乎和我那件一模一样的呢子大衣。 “我之所以还活着,是因为我还没有过过一天的好日子。别个吃的,我也要吃;别个有的,我也要有。”那是他第一次实现给予自己的诺言。 鸭子的堂客 我之所以叫义色,是因为王丽事件之后,九镇绝大部分的人觉得我好色。活到现在,我的身旁也确实出现了不少女人的身影,无论我愿意还是不愿意,一个“色”字已经注定会伴随着我,再也挣不脱、甩不开。但是,就算在那帮兄弟当中,我也并不是女人最多的那一个,鸭子才是。 这些年来,每每想起那些无法忘怀的往事,鸭子留给我最大的印象就是他是一个浪子,浪荡放纵地过完了自己短暂的一生。到死的那一刻,可以与他牵扯上关系的女人至少还有五个,可是却没有一个出现在他的灵前。 鸭子本来没有这么浪,正如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男人天生就是负心汉、薄情郎、抛弃妻子的陈世美,改变他们的是后来的际遇与人生。当一个人伤透另外一个人心的时候,他的心也会受伤;而一个人残忍地伤透很多人的心时,那是因为他的心已死。 鸭子的心死在他18岁那年的一个冬夜。 现在,在我们市街头混的一些小孩子口中,在出没于各种娱乐场所的风流豪客口中,“堂客”已经不再是一个需要谨慎、珍惜的名词。对着一个刚认识不到一个小时的女孩,甚至某位路边发廊的小姐,他们都可以一脸自在、理所当然地说出这个词。 但是,在鸭子18岁时,“堂客”这个词不是这样,它还很神圣、很严谨。 堂客是我们这边的方言,翻译成普通话就是老婆、妻子、内人、贱内、拙荆、我爱人的意思,其中的含义要远远超过女朋友和马子。 鸭子是我们兄弟里面最先拥有堂客的人。他堂客姓沙,为死者讳,我们就称呼她为沙娜吧。 鸭子和沙娜是初中同学,初二的时候,两个人就好上了,虽然比不上我与王丽所引发的那种滔天巨浪,他们两个人的爱情却也在封建闭塞的九镇引起了一场不大不小的风波。因为沙娜的爸爸是九镇镇政府的一名官员,而鸭子却是一个普通老百姓的儿子,初中没毕业还不学好,跟着人跑社会,打起了流。 为此,沙娜的家人大动肝火,还找上了鸭子的家门。泼辣无比的沙娜母亲甚至还动手打了替儿子说话的鸭子妈妈几下。 这样的父母却养出了完全不同的女儿,沙娜与她那个体形彪悍,站在路边像是个邮筒的母亲完全不同,不同的不仅仅是外貌,更是性格。沙娜对鸭子非常温柔,几乎到了对他百依百顺的地步。常常听到有人说,我们这个省的女孩多情且痴情,如果这句话是真的,那么沙娜可以说是我们省女孩的代表。无论家里如何阻拦,她就是不听,铁了心要和鸭子在一起,两人约定等一到了合法年纪,马上登记结婚。 后来,沙娜被她爸爸送到了我市的艺校学跳舞,本来她就隔三差五地偷偷坐车回来与鸭子相会,都这样了,还嫌不够,她几乎每天都给鸭子写信。 在一起时,我们经常听到: “漆遥,我前天走了之后写给你的信看了没?” “我收都还没有收到哦。邮电局送信哪像你回来这么快啊。” “那好了,你记着,我昨天又写了的,到时候收信时注意下,不要搞掉了。” “哎呀,你两天就回来一趟,写什么写?本来就这么近。” “我是你堂客,我想写就写。” “哎呀,够了啊,你啰唆。” 每当鸭子这样说的时候,沙娜都不会再回答,只是抿着嘴,看着鸭子不断地笑,恬静温婉,笑到我们起哄,笑到鸭子脸红,她眼里的幸福却更浓。 那一天晚上,沙娜也是背着父母回到九镇来看鸭子。 吃完了饭,两个人穷极无聊,在家里待了半天之后,看着也快要到十点钟了,沙娜父母应该不会再上街,于是,他们决定出去散散步。 走到十字路口时,鸭子碰到了几个朋友,他们正在十字路口边上那排门面外头打台球。受北条的影响,鸭子的台球瘾也越来越大,实在忍不住,他就凑过去,一起玩了起来,就这样玩到了半夜十一点多。 事情就是这么巧,如果十字路口像现在这样繁华,处处流光溢彩,那身处在台球桌旁灯光下的鸭子几人也不会这么醒目;如果,沙娜的父亲不是在县里开会,领导太啰唆了,他也就不会这么晚回来。 总之,沙娜的父亲看到了沙娜。 她父亲跑过来,大骂着打了沙娜一个耳光,要扯着她回家。 沙娜大哭着猛烈挣扎。鸭子说,当时他已经看到了从新码头方向开过来的那辆车,雪白的车灯光照得他心慌。他担心沙娜会在激动之下,跑到路中间,他很想提醒。可是,他不敢。他一辈子没有怕过几个人,但他实在是怕极了沙娜的爸爸。沙娜爸爸的心思现在还放在女儿身上,没空管他,他当然更加不敢主动引起沙娜爸爸的注意。毕竟他只是一个18岁的孩子,还不是一个真正有担当的男人。而且,当时沙娜的爸爸双手都紧紧抓着沙娜,鸭子认为凭沙娜爸爸的力道和盛怒之下的掌控,娇小的沙娜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挣脱得开。 按道理应该是这样。 只可惜,几百年前,我们省闹了瘟疫,死了很多人。有一个游方的道士经过,告诉了这里的人一味专治这种瘟疫的药,叫做槟榔。瘟疫过后,吃槟榔的习惯在我们省根深蒂固地流传了下来。沙娜的爸爸就是这种习惯的忠实拥护者之一。 也许是嚼着一大块槟榔不好骂人,也许是某一根细长的槟榔渣扎进了牙龈。总之,在那一秒钟,沙娜的爸爸张大嘴,抽出了抓着沙娜的右手,将指头伸入了口中。 右手抠嘴了,左手就没有办法很好地控制自己的女儿。痛哭的沙娜拼尽全身的力气,一把挣开了父亲那只如同枷锁般箍住自己的左手,大叫了一声:“我就是不回……” 她如同扑火的飞蛾,转身跑向了前方自由的光芒。她口里的最后一个“家”字并没有说出来。因为,另外一连串更为尖锐的声音震彻了安详古老的九镇。 “噶!” “砰!” “吱……” “嘭嘭……” 刹车声、撞击声、硬物卡住了轮胎后,轮胎的强行滚动声以及轮胎翻过物体之后,落差造成的车体与地面的碰撞声…… 没有人知道那一晚鸭子的心情,没有人可以了解到他的痛。 我只知道,当第二天,我收到消息,意识到那个喜欢睁着大眼睛看着我,细声细气地喊“三哥”的女孩就这样走了的时候,我痛彻心扉,痛哭流涕。 我都如此,何况鸭子。 鸭子消失了。 沙娜出殡的时候,他没有来,我们几个人本来想代表鸭子,也为了过去几年沙娜带给我们的美好与快乐,一起去送她上山。刚到她家门口,我们就被沙娜的家人连打带骂赶了出来。无缘无故被人打了,我们却没有感到任何的委屈,就连何勇,绝对不能忍受被人欺负的何勇,也神情呆滞、默不作声。 我们只是希望,这件事里面的所有人都能过得开心点,如果我们被打,能够让他们舒服一些,那也没有什么关系。 可是,鸭子却依旧消失了。他消失了大概有一个星期。 我们在找他,唐五在找他,他家里人在找他,沙娜的家里人也在找他,就连九镇派出所的警察也在找他。 一个星期之后,鸭子的妈妈已经绝望到濒临崩溃,开始胡言乱语的时候,他终于回来了,回到了他熟悉的世界当中。 他甚至在一大清早就赶到了收购站上班,我们一动不动地望着他。他却像没事一般,脸色平静,居然还对着我们笑了一笑,打了个招呼。 只是他消瘦得吓人,之前没有觉得鸭子长了多少胡子,一个星期不见,我们却发现他脸上居然已经是胡子拉碴了,原本丰润俊秀的脸颊已经深深地凹陷了下去。从他的眼睛里面看不到悲伤,也看不到任何的光芒,混浊得像是两颗蒙了灰尘的石头。 “鸭子,你还……”心直口快的一林下意识地想要安抚一下鸭子。 唐五猛地咳嗽了一声,在所有人的注视之下,一林将嘴里的话吞了回去。 “鸭子,你等一会儿就帮我把这几个筐抬出去一下,好不好?”唐五语调极其平常地对着鸭子吩咐。 第25章 泛着血光的第一桶金(3) 我却没有半分感到唐五的刻薄无情。因为,正是唐五这句看似无情的话让所有人都躲过了那些不敢说、不敢提,甚至连想都不敢想,却不知道如何避开的痛苦,化解了空气中的悲伤与尴尬,给予了包括鸭子在内的每个人些许苦涩的轻松。 鸭子完全不说话,干活,坐着,干活,坐着。我们也不敢去找他交谈,沟通在那个上午变得那样地艰难。 直到沙娜的父母、亲戚赶来。 “你个不得好死的,你还我的女儿啊!” 在忙碌中,我突然听到了这么一声惨绝人寰的哭诉,悲伤、痛苦以及刻骨的仇恨在这短短的一声中表露无遗。 我知道大事不好了。还没等我完全抬起头,鸭子已经被人群重重包围了,一片惊天动地的怒骂、痛斥声在厮打中爆发了出来。原本喧闹的大街却奇异地变得安静,每个人都停下了手中的动作,一动一静间,气氛是那样地诡秘难言。 何勇与北条试着去拉开那群激动的人,却被毫不留情地推开。 我们剩下的几个也想试着去劝劝,被唐五阻止了。我们就那样看着鸭子像是一条狗般在人们的拳脚之下滚来滚去。不知道过了多久,殴打终于开始消停,最后,沙娜的爸爸也被身边的亲戚拉开了。街道上,除了依旧瘫坐在一旁的沙娜妈妈嘴里发出的那种听不清是哭泣还是念叨的声音之外,终于安静了下来。 透过不再密集的人群,我看到鸭子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他身体周围的水泥地上已经血迹斑斑。又过了几秒钟,鸭子动了,他挣扎着坐了起来,然后他再挣扎着跪了下来,就跪在了沙娜爸爸的面前。 “咚咚咚……” 就在粗糙的水泥地上,鸭子接二连三地磕起了头,好像脑袋已经不再是他的,他完全感觉不到丝毫的痛苦,每一次抬头,我都能看见他额头与地面上的血迹更多了。 我又想过去,唐五再次阻止了我。 磕了七八个头之后,已是极度虚弱的鸭子撑不住了,身体都开始摇晃。他对着沙娜的爸爸说:“爸爸,对不起。今后,我就是你的儿。” 没人会想到,这句话居然又一次惹火了刚刚开始冷静的沙娜父亲,他疯狂地扑向了鸭子,一把将鸭子摁在地上,嘴里不是哭喊,也不是骂人,却像是释放着什么一般地号叫着。随着号叫,他一拳连着一拳,打向了鸭子的脸庞…… 我看不下去了,我决定不再顾忌唐五的阻拦。可我还没有动,另外一个人动了。何勇,一直以来与鸭子关系最好的何勇。他跑了过去,一把推开了骑在鸭子身上的沙娜的父亲:“妈的,想要搞出人命来?” 何勇这句话引起了巨大的反应,本已安静下来的沙娜家人再次愤怒起来,纷纷扑了过来。 随手拿起身边的一根扁担,我朝着何勇、鸭子就跑了过去,眼角看见几个身影也同时奔向了那里。 这次,唐五并没有阻止我们。除了唐五、秦三、老一哥之外,我们所有人都挡在了鸭子的身前,沙娜家人的表现彻底激怒了我们,我们没有办法继续忍耐下去。 “你们是不是还要搞?” “你他妈的是不是想要搞出人命来?” “关他什么事?未必要打死他啊?” 显然,我们此刻反常的团结与愤怒出乎了沙娜家人的预料。沙娜的家人都停下了脚步,站在我们的前方,有些不知所措。 一片安静中,我听到身后传来了鸭子的声音:“走开!” “鸭子……” “勇鸡巴,你把我当兄弟,就走开!” “鸭子……” “我捅你屋里的娘,关你们屁事啊,走开!” 我们都惊呆了,回过头看着被鲜血盖住面孔,已经完全看不清表情的鸭子,却没有一个人移动。鸭子想要从何勇与夏冬的身边挤出来,何勇拉住了他。 “我操你妈!” 鸭子大怒,他一拳就打在了何勇的脸上,何勇的鼻血刷地一下就流了出来。鸭子没有留任何的情面,扑上去对着何勇继续殴打,就像是在以前的日子里,对着那些与我们有仇有怨的敌人。 何勇被打得连连后退,鸭子依旧没有丝毫退却之意。夏冬与铁明想要上去劝架,刚一近身,都被鸭子的眼神吓退了回来。 那一刻,我想,鸭子是想要把这一个多星期以来始终埋在心底,却无处发泄的怨愤、悲伤、痛苦、绝望、仇恨等等一切都发泄出来,发泄在他最好的兄弟何勇身上。 何勇没有还手,一下都没有,但鸭子下手却越来越重、越来越无情。他已经完全失去了控制,如果再这样打下去,也许鸭子会打死何勇。 唐五终于走了出来,他从背后死死抱住了鸭子;秦三则挡在了何勇的身前。在唐五的怀里,鸭子大骂着、挣扎着,两条腿在半空中前后飞舞。我知道,他是想要连唐五一起攻击,却丝毫挣脱不得。 骂声渐渐变了,鸭子终于放声大哭了起来。我永远都想不到,一个人的哭声可以那样地凄凉,那样地响亮。整条大街上,都只有他的哭声在回荡,盖住了所有的一切。那一刻,就连沙娜的家人都没有发出半点声音。 最后,就在唐五的怀里,鸭子晕厥了过去。不是如同我们常见的那样突然一下失去知觉,而是哭声由小变大,持续一段时间之后,又由大变小,由小变成抽泣,再由抽泣变成哽咽,慢慢地整个人的脑袋和四肢就一起完全瘫软了下来。 永失我爱 把鸭子交给我们之后,唐五走向了沙娜的家人。 他说:“我晓得你们而今也不好过,只是漆遥也不希望发生这样的事,也不能完全怪他,并不是他害的。” 当他说完这句话,沙娜的家人指着唐五的鼻子又开始骂了起来。 等沙娜的家人骂够了,唐五继续说:“不管怎么样,人已经被你们打成这个样子哒。漆遥也是人生父母养的。真有他的责任,等政府判下来哒,该他负的他就负。但是而今,一,这里是我做生意的地方,不是他漆遥的地方;二,不管他做了什么,有法院办他,有他屋里的娘爷教他,你们不可以打人;三,如果你们还是不依劝,还要在这里闹事的话,我面子已经给足了,就莫怪我翻脸不认人。” 说完之后,他转头就往回走,边走边喊:“老一,做生意。秦三,给老子把门看好,我打了这么多年的流,今天就看一下哪个敢闯我唐五的这个门!” 彬彬有礼之后,翻脸无情,当时的唐五身上表现出了一种极为强烈的威慑力。这种威慑力,也许不足以震慑住承受了丧女之痛的沙娜父母,但是无疑已经足够让那些悲痛远远没有那样浓烈的亲戚们胆寒。无论沙娜的父母怎样纠缠,他们终究还是没踏进门面一步,沙娜的父母被身边亲戚们半劝半扯着,渐渐离去。 鸭子刚刚清醒没有多久,派出所又来了人,在对唐五保证了人身安全之后,带走了他。 沙娜的父母在女儿死后,就已经向派出所报了案,说鸭子强奸沙娜。这当然是很荒谬的说法,他们两个在一起已经四五年了,几乎全九镇的人都知道。所以,派出所只是依照惯例,做了一番询问调查,然后当天傍晚就把鸭子放了出来。自然,派出所也没有追究沙娜父母报假案的责任。 我相信,不追究的原因并不主要是因为沙娜的父亲是官,而是因为派出所的警察也是普通人,也有着普通人所具有的人性。向来视为珍宝的爱女惨死,虽然是无心之失,却也有一定的责任,他内心该有着多大的痛苦与愧疚?这样的愧疚不让他找个渠道发泄出来,往后的生活他还能过下去吗? 所以,派出所的警察原谅了沙娜的父亲,鸭子更加不会对他有半句怨言。只是,这个男人还是垮了,本来有机会升到县里的他,在这之后的仕途中碌碌无为,因为他失去了奋斗的目标。 鸭子就更不用说了。 他彻底地变了,完全变了一个人。他人生中的第一个变化是在沙娜死了一个多月之后的那一天。他一直不敢到沙娜的坟前去祭拜,可是唐五觉得他应该去一下,去了对他自己有好处。于是,唐五吩咐我们陪着他一起去了一趟。 沙娜就葬在九镇旁边的神人山。无数灰褐色的旧坟堆里,有一处依旧呈现出新鲜泥土红黄相间颜色的新冢,那里就埋着沙娜,那个眼睛大大的小巧玲珑的漂亮女孩。 在那里,鸭子再次爆发出了那种惊天动地的痛哭声,只不过,这次他哭得像是个人,少了一些先前的死气。 也许,唐五说得对,只有坚强地面对,将痛苦尽量发泄出来,人才能活得下去。 还记得,当时鸭子边哭边说:“啊啊……我就是没得钱啊……堂客,我要是有钱,我屋里娘爷(方言,爸妈)要是有钱,你爸妈啊……也不会看不起我啊……不让你和我到一路啊……堂客啊……怪我没得用……我要有钱啊……就没得这回事啊……堂客我怎么活哦……我对不住你啊……堂客你带我走咯……下一世啊……堂客你莫不认得我哒……我舍不得你啊……堂客……我舍不得哦……” 听着鸭子的哭声,我们所有人都跟着痛哭流涕。只是,我万万不曾想到的是,此刻为他人而悲伤的我,在几年之后自己也会站在一个同样因为意外而去世的女孩墓前,体会到这种痛不欲生的感觉。 那一天,鸭子在沙娜的墓前一直从下午哭到了天黑。下山之后,我们去喝了酒,喝得天翻地覆、日月无光。然后,醉得路都已经走不稳的鸭子非常强硬地拉着我们所有人去嫖了娼。 这是鸭子,也是我和夏冬、皮铁明第一次嫖娼。 再然后,嫖娼变成了鸭子的生活。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 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 昨夜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 料得年年肠断处,明月夜,短松冈。 永失我爱。这种痛,我懂,鸭子懂,苏轼也懂,经历过的人都懂。 沙娜,一路走好。 多年之后,因为种种原因,沙娜的父母终于原谅了鸭子。生前不能同床,鸭子死后,他与沙娜终于葬在了一起。我与皮铁明一人出了八万块钱,为他们买了块好地,建了一座好墓。 墓前用九镇特产的青石岩刻了一块碑,碑上只有六个鲜红的大字:漆氏夫妇之墓。这是后话了。 沙娜走了,日子还得继续,九镇依旧是那个延续了千年的九镇。但是,在我们的世界中,沙娜却留下了抹不去的痕迹。 我曾经看过一本关于算命辨相的古书,书里面提到过一种替人看相的方法,名为“论相六法”。其中,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问权论贵皆在眼。”也就是说,一个人是否能够成大器,就看他的眼睛。 上小学时,老师也曾经告诉过我们,眼睛是人类心灵的窗口,要像爱护生命一样爱护自己的眼睛。这说明,一个人的眼睛确实能够表达一些东西。在我的这大半生中,我见识过很多双不同的眼睛,或猥琐、或凛然,或专注、或散漫,或迷离、或清澈,或热诚、或冷淡。 那些眼睛里出现过的眼神,有些我记住了,有些一闪即过,散若云烟,但是在我的印象里,真正让我刻骨铭心的只有来自两个不同的人眼中的同一种眼神。因为,只有这种眼神让我体会到了发自内心的恐惧。这两个人,一个就是目睹了沙娜死亡之后的鸭子,而另一个则是多年之后的一个年轻人,他的名字叫做险儿。 让人恐惧的眼神其实并不凶悍,甚至它可能都没有半分凌厉的光芒。只是,当你与他对视的时候,你会发觉,在这样的眼神中,你并不是一个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人。你只是路边的一摊水迹,桌上的一块抹布,脚下的一根杂草,你只是一样与这些物体没有任何区别的毫无生命力的东西。而且没有生命力的还不仅仅是你,还包括了那种眼神本身,它的里面没有欢乐、没有忧愁、没有回忆、没有憧憬、没有变幻,也没有任何人类所应该具有的喜怒哀乐,有的只是两团看不见底的漆黑…… 就像是——死亡。 鸭子是个跑社会的流子。曾经,他也是我们兄弟里面最不像流子的一个人。无论何时何地,鸭子看上去都是那样的白白净净,说话轻轻柔柔,眼神温和而平静,像是一个很有教养的小孩。 现在,他却变成了一个拥有这种眼神的人。就算是对着他一直深爱,也始终深爱他的母亲时,他的脸上也许会笑,肢体上也许会有表达亲热的动作,眼神却依旧不变。唯一会让他眼神起些许变化的只有走在街上,偶然听到的尖锐刹车声或者是与这种声音相近的铁器摩擦声,只有这时他的眼中才会冒出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 记得,在沙娜死后不久的某天,新认识的一位朋友曾经开玩笑对他说:“鸭子,你秀里秀气的一个后生伢儿,一双眼睛,怎么看起来这么瘆人啊?死气沉沉的,你只怕是离死没得好远了吧。” 当时的鸭子笑了笑,没有回答。我们谁都没有想到,冥冥中,那位朋友却说出了老天不愿说出的秘密:鸭子,离死真的不是很远了。 也许,当沙娜躺倒在卡车底下的那一刻,鸭子就已经死了,现在活着的早已不再是他。沙娜的离去影响的不只鸭子一个人,还影响了我本人。而受到影响之后的我,所做出的事情,又影响了一系列的人。 小时候的某段岁月里,我非常喜欢我的姑姑。因为,姑姑经常会给我钱,给我买玩具,带我上街玩。这证明,就算是不懂事的我,也还是很喜欢钱,这个世界上没有谁不喜欢钱。 在我的一生中,第一次对于钱的魔力有所感受,是因为那次看到老梁买酒时候的窘态。然后,我又见证了唐五在日进斗金之后的左右逢源。但是,纵然如此,在最初决定打流的那些日子里,对于钱财,我却依旧没有太大的欲望,我更想要的是权力和尊严,用道上的话说,我希望到哪里,别人都会给我一些面子。我已经受够了没有面子的罪。 直到那一晚,我听到了鸭子在沙娜坟前的痛哭,看到了他无力回天的痛苦,我才真正明白了钱财的重要性。至少,钱财可以挽救一个人的爱情,也可以挽救一个人的生命。 第26章 泛着血光的第一桶金(4) 世事就是这么奇妙,不是吗?我一直想要出头,前面却挡着不动如山的秦三;我才刚刚想通了求财的道理,一条财路就自己送上了门来。 只不过,我人生中的这第一桶金,已经注定是泛着血光的。当我决定接受它之后,我拼了自己的命去换。 将军的酒 将军比我大五岁,那一年,他已经满了22岁。在他们那个市,将军混得很不错。他的大哥,也就是上次我见过的那个坐在吉普车里,脸颊干瘦,有着很深法令纹的人,是他们市黑道能排得上号的人物。将军刚出道就跟了他,一直以来忠心耿耿,颇得他的器重。 这些年来,将军坐过牢,流过血,一步步地将他大哥扶到了台面上,但是将军却并不想一直这样过下去。 曾经有一次,他给我说,他其实并不喜欢打流,也没想过非要当大哥,比起这些而言,他更希望日后能够稳稳当当地做生意、赚大钱。将军确实是个很适合做生意的人,对于钱,他好像有着某种超乎常人的敏锐嗅觉。在我还根本不懂钱的作用时,他就已经替自己攒下了一份不算太大,但在当时来说却也绝对不小的家业。 用三台游戏机当本,只不过一年多时间,他已经在位于他们市市中心的一所中学旁边,拥有了一家由十来台游戏机与几张台球桌组成的游戏机室。将军那个市离我市有三百多公里,但是他们市地处大山深处,交通不便,经济也比我市差很多。每次,他要购买新的游戏机和配件时,都要跑到我们市里来进货。昨天他又来了,并且提前通知了我,要我去市里和他见一面,聚一聚。 好不容易熬到下午四点多钟,随便找个借口,向唐五请了假,我坐上最后一班车去了市区。在位于我市南站批发市场旁的一家叫做春天的小旅社里,我找到了将军。我身上带了八百多元钱,是一笔足够两个人花天酒地一晚上的数目。 自从认识将军之后,我已经去他那里找他玩了很多次。我每次去,他都像是款待自家客人一般待我,使尽浑身解数,唯恐不周。 所以这次他来了我们市,我要还他这个人情。可奇怪的是,当我出现在将军面前那一刻,我发现将军虽然很高兴,但是与我一贯所见的他那种豪爽开朗的样子并不相同。对于这次相逢,他的兴趣好像并不太高,甚至可以说是心事重重。 我提出请将军到我市最好的酒店去吃晚饭,他拒绝了。我只得和他一同来到了靠近旅社的一家普通小饭馆。在这家饭馆里,将军和我说了一段话。也就是这段话,为今时今日的我奠定了根基。 “将军,这次,你过来进几台机子啊?” “八台。” “恭喜你啊,生意越做越大。你还苦着个脸干什么啊?恨钱用不完啊?给我点咯,我正好一天到晚,口袋里面布贴布,穷得要死。” 将军低沉的心情着实让我有些扫兴。于是,一落座,我就试图谈点喜庆的事情,来冲淡这种尴尬的气氛。谁知道,我上面那句话刚一出口,将军就说出了一句平时绝对不会说的话来。当时,他本就阴云密布的脸更是一沉,低下头长叹了一口气:“哎,塞翁失马,祸福难料啊!” 就像那个时代里面绝大多数跑社会的流子一样,将军也没有读过多少书,从他口里吐出的通常都是粗鄙不堪的方言。这是我第一次听到他文绉绉地说出一句成语。这种反常与他当时的肢体动作配合起来,给予了我一种莫名的心理压力。我的心头也跟着猛然一沉,问道:“怎么了?是不是出什么事了?” 将军点了点头,没有说话。 “到底怎么了?有什么麻烦就说唦,信不过我啊?” 这时,老板刚好将第一盘菜端上了桌,将军夹了一筷子,送入嘴里,然后再一口干掉了面前的那杯酒,也不抬头,看都没看我,说出了第二句成语:“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啊,兄弟。” 这下,我彻底意识到将军遇上了很大的麻烦。我不再试图将他玩乐的兴趣挑起来,端起酒瓶,给他的空杯斟满之后,我举起杯,与他轻轻一碰,率先饮尽,看着他,道:“你说。” 接下来,已经打开了话匣子的将军将所有的一切原原本本地告知了我。当初,他弟弟小将军中学毕业之后,也不想再读书。于是,他和弟弟一起商量着做点什么生意。最后,同样是天生生意精的小将军偶然在电视里面看到了大城市里的人玩游戏机的画面。于是,他向他哥提出可以在他们学校旁边租个门面,开游戏机室。 打流的人,都是左手拿钱右手花,过了今天没明天。当时将军手头并没有太多钱,他找过他的大哥,想要借点钱或者合伙一起干。他大哥不仅对合作没有丝毫的兴趣,连钱都没有借半分。 最后没有办法,将军只能倾其所有,东挪西凑地搞定了门面租费与各种手续费,再买了可怜巴巴的三台机子,权当是帮弟弟一把,让他好歹有个营生,不至于像自己一样去打流。 那个年代的人,有几个玩过电子游戏啊,在这样的诱惑之下,游戏机室开业后,将军的弟弟将它经营得风生水起,两个月左右就赚回了所有成本,接着又盘下了隔壁的一间空门面。一年多时间,就做成了现在的局面。 当初,将军的大哥不愿意帮他,结果现在又找了过来,说是要一起干,投资五千块钱,利润三人平分。且不说钱多钱少,数目合不合理,关键是这笔生意是将军和他弟弟两个人的,现在运转得很正常,根本就不需要外来的资金。这样的情况下,就算是将军同意,他弟弟也不愿意。自家人碗里的一锅红烧肉,你一个外人拿了瓶豆腐乳过来,凭什么凑一桌,说吃就吃?但是,将军的大哥不听这些,这位菩萨已经习惯了横着走,他明确地给将军说,要不一起将生意做大,要不从今以后恩断义绝。 就为了这件事情,将军的老大已经对将军起了很大的意见,而且两人之间的龃龉还有越来越深的趋势,但这还不是最关键的矛盾。最关键的矛盾是,税收越来越重,游戏机室旁边的中学也管得越来越严,每天到游戏室打自家孩子、与老板吵架的家长也越来越多,将军两兄弟渐渐觉得,这个生意不是长久之计。 他们想要抓住最后的一段时间,再赚一把就转行。 他们看中了餐饮。 这一年多以来,在相对发达的我市市区,大小饭馆就像是雨后春笋,不知不觉一夜之间就遍地开花,而且每一家的生意都还相当不错。但是,将军那个市,那时还没有这样的局面,除了有几家装修、规格、服务都非常落后的私人餐馆之外,就只剩下国营大饭店。 将军想要抢在繁荣局面到来之前,率先占领市场,树立口碑。 这绝对是一个好想法、好念头。唯一不好的是,当时,他们市最大的一家私人餐馆的老板就是他的大哥。这个时候,如果他想要插手进去,就意味着他铁了心要和他大哥抢生意,就意味着他铁了心要和他大哥翻脸。 游戏室,给,不甘心;不给,得罪了大哥,死路一条。 饭店,开,稳赚,得罪大哥,死路一条;不开,游戏室生意一旦开始走下坡,将军也只有死路一条。 “哎,义色,老子真的是看不到前头有条路让我走了。” 说到这里,将军已经忧愁得不再像是将军。 一匹同路的狼 听了上面的那些话,我已经明白,今天将军找我过来,并不是为了把酒言欢,而是为了另外一个我们都心知肚明的原因。 我试探着问道:“那你想要怎么办?” 将军半天没有说话,他显然在思考着什么,很久很久之后,他才说:“这些年,我帮他打江山。而今他家业壮大,老子除了有一点所谓的名气之外,鸟毛都没有一根。我也不求别的,只想借着他的一点光,没得人找麻烦,过些好日子就要得哒。呵呵,真没有想到,这些年,竹篮打水一场空,结果最大的麻烦就是他找的。不给老子活路走,什么麻皮大哥不大哥?狗杂种!他做得出来,逼急了老子,绑着一起死!老子屋里至少还有个老弟送爷娘上山。” 说到这里,将军稍微顿了一顿,看了看我,我避开了他的目光。将军的声音转柔,继续说:“只是,而今他也防着我,道上也到处流传着闲话。办他,办得好就好,办得不好,老子烂命一条,无所谓,我就怕害了我屋里的老弟。你见过的,他还是个小伢儿,堂客都没有睡,哎……” 将军的语气越来越低沉,面对着他极度复杂、游移不定的眼神,我没有回答。因为,那一刻,在我的心里,各种各样的念头、思绪汇集,正在隐秘而急遽地翻动着、斗争着,纠缠在一起。 刚认识将军的那天,我就已经知道,这个人会是我的朋友。随着彼此之间的来往逐渐增多,我发现,我和他之间,远远不只是朋友那么简单,感觉就像是一头孤独而紧张地走在遍布了猛兽与机关的深山里面的成年公狼,遇见了另外一头有着共同的目的、来自共同种族的狼。 这是一种代表了安全与信任的依靠。这种关系与我和唐五,或者和何勇、皮铁明、夏冬他们之间的关系都不同。 前者对我而言,是一种利益的交接,就在最初,我以我自己为代价替皮铁明向唐五借钱的时候,就已经确定了这种关系的最终本质;而后者,对我来说,只是情感,我们有着共同的童年,有着共同的成长记忆,回首我们每个人各自的生活,都少不了彼此的存在。 将军与我的感情,不见得会比上面两种更加浓烈,但是一定比上面两种更加稳固。因为,我和他的关系,同时掺杂了利益与情感。 这种关系非常地珍贵,也极端地微妙。我一直都不曾与任何人分享,包括我最为相信的皮铁明。 每次与将军相聚,我都是独自一人前往。将军也明显抱有同样的想法,他的生活圈中,除了他的弟弟小将军之外,我再也没有见到过任何其他的人。 因为,遇到危险时,你最需要的不是亲密无间的家人、朋友,而是另外一匹同样凶猛健壮,会坚定地站在你身边的成年巨狼。而在这条路上,你永远都不知道谁会是你的敌人,你得要注意着,这匹本和你在同一阵线的狼,会站在你的对立面。 只是,这些谁都不会说出口的奇妙心理不曾有半分影响我与将军之间的交情。我们本来就是同一类人,我们之间有太多的共鸣,我们一起见证着这份关系的日益稳固与坚定。 如果是其他一件事情或者其他一个人,我就一定会答应去帮他摆平。只可惜,这个人是他的大哥,他大哥的这个身份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的大哥也是始终站在唐五身边的那匹狼,而唐五是我的大哥。 很傻很天真的雷震子 在收购站事件之后,唐五保持了一贯沉默如金、高深难测的风格。他并没有给我们细说,但是在与大嘴一林的偶尔闲谈中,我已经知道了,将军的老大——那个前来为唐五平难,有着深刻法令纹的人,姓熊。以前人们叫他熊哥,近几年,有些人喜欢叫他熊“市长”。 他叫熊“市长”,并不是因为他真的就已经掌控了他们市的地下秩序,他还没到那一步,那个市里的顶头大哥并不是他。 他叫熊“市长”是因为他的亲老表,也是他们那个市公安局的副局长。据说这个老表对他非常到位(方言,周到),场面上值得一位副局长用如此到位态度对待的,可能连高半级的局长都不行,至少也要市长才行。所以,他就成了江湖人口中大名鼎鼎的熊“市长”。 种种迹象已经向我表明,如果我帮了将军,但凡事情走漏半点风声,我绝对会吃不了兜着走。 只不过,那天将军很巧妙地向我表达了一个意思:他是熊“市长”手下最为得力的人,也是伴着熊“市长”成长起来的最初几位元老之一,只要熊“市长”倒了,他又能撇开关系,那么他就很有可能坐上熊“市长”如今的这个位置。 如果真是那样,那么我身边站的也就不仅仅是一匹与我实力相当的狼,而是在某种程度上,我变成了另外一个唐五。因为秦三而达不到的梦想,在这里却突然出现在了我的眼前。 所以,最终我还是决定帮他。我姚义杰毕竟不是一个像老梁一样甘于平淡的人。 “我来帮你办!”当我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从将军脸上的表情,我就已经知道,我没有做错这道选择题。 那一晚,我和将军商量,决定先同意熊“市长”的强行入股,待过段时间,事情开始平息,关系缓和之后,再办他。不过,将军并没有想彻底干掉熊“市长”,他只需要将他弄成废人就够了。 这并不是将军仁慈,也不是我手软,而是完全没有必要去冒那么大的风险,因为我们都身在江湖。江湖上的道理有些时候很复杂,有些时候却很简单,就像是古龙小说中的那个故事。在百晓生的兵器谱排名中,天机老人始终一骑绝尘,排名第一,但是,他却彻底完了。因为,他败了,败了一战而已。 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巅峰,能够站在巅峰上的只有一个人。没有登上巅峰之前,你可以败很多次,但是一旦到了那个位置,你就绝对不能败了。 败了,就完了。一个彻底完了的人当然就无法再构成任何的威胁。所以,将军要做的只是让熊“市长”完了,而不是死了。 第二天,我坐五点多钟的头班车回到了九镇。 跟着唐五的日子里面,他确实从各个角度上全面影响了我。如果说还没出道时,凭着一股怒火砍闯波儿的我还是一颗刚刚发芽的小苗,那么唐五的言传身教就是一场贵如油的春雨,是他让我埋在心底的大树开始成形。 至少,他教我学会了隐藏。我隐藏了我与将军之间的所有一切。在回家的路上,我就已经想好了,办这件事情的时候,我不能动用任何与唐五有瓜葛的人,就算亲如何勇也一样,因为我无法控制他们。包括这时的皮铁明在内,他们都只是我的兄弟,而不是我的班底。 我现在唯一拥有的班底,只有通过昨日一夜,彼此关系正式升华的将军。但是,很显然,这件事情,将军自己不可能出面。 第27章 泛着血光的第一桶金(5) 那么,我能够用的是什么人呢?正当我为此而冥思苦想,依旧不得其门而入的时候,几个陌生人横空出场,伴我至今的班底终于开始组建了起来。 我这一生中,伤害了很多很多的人,有些是刻意为之,有些是无意造成,有些是不得不做。但是,我很少会觉得自己对不起谁。做过了事情之后心怀愧疚的那是好人。而我,从1989年开始,就已经是一个臭名远扬的坏蛋了。我伤害别人,是因为我不想被别人伤害。这就是一个坏蛋应该拥有的唯一的生存逻辑。一直让我心怀愧疚的只有五个人,王丽是第一个,雷震子是第二个。 正式与雷震子打交道是在我与将军吃饭,许下了帮他的诺言之后的某个晚上。但是,在此之前,我就已经很多次地听过这个人了。 因为,没有人不认识他,在当时的九镇,他实在太过于独特。 雷震子不是九镇街上的人,他出生于九镇旁边一个叫做虹桥的乡里,我甚至还清清楚楚地记得他身份证上的具体地址,虹桥乡红旗大队向阳小组105号。 他也并不姓雷,他的姓就像他短暂的一生那样平凡而普通——张。之所以叫做雷震子,是因为他那一头绝无仅有的牛逼发型。 80年代末期,不知道为什么,我们那个地方,从市区到县、镇,十几二十岁的男孩子都烫起了那种极大极卷的发型,就像现在是人不是人都喜欢挂条拴狗的金项链装大哥、装老板一样,烫卷发也是当年显示一个年轻人最牛的标志。 当年我也做过这种丢人的事,不止是我,何勇、皮铁明甚至唐五,我们周围的兄弟都烫过。 雷震子就是将这种发型发扬到极致的佼佼者。他本来就是一头自然卷的头发,而且脑袋顶部的头发天生就比两边少一些。烫头的风气流行起来之后,这哥们还嫌自己的卷发不够潮,又专门跑到“香港发廊”去烫了一下。 这一下,好家伙! 香港发廊前文中已经介绍过了,那个老娘们生意好,不是因为手艺好,而是经常兼职做皮肉生意。我们烫头都是去市里或者县城,雷震子图便宜,在那里就烫了,能不醒目吗? 那是绝对的醒目!他两边又多又厚的头发全烫得斜插入云,中间少的那一部分,则贴着脑袋顶上开了一朵富贵祥和的芙蓉花。这哥们还不太爱洗头,头发都是一坨连着一坨,层峦叠嶂。 那段时间,正好全国热播电视连续剧《封神榜》。据说,某天雷震子顶着那发型招摇过市的时候,一位在街边摆摊子卖米糕的堂客,盯了他半天之后,大叫了一声:“我的菩萨啊,雷震子!” 这一下,这个大名就正式传播开来。 造成雷震子一生悲剧的原因,在于他最大的梦想就是打流,而且他还认识了我。 当然,打流的人也不见得全部都是悲剧收场。只可惜,如果一个像雷震子一样的人去打流的话,就绝对是悲剧收场。雷震子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他就是无间道里面,整日跟在陈永仁后头的傻强,很傻很天真。 雷震子,真的很傻很天真。 1984年,雷震子13岁,读完了小学,没钱继续读书。家里人把他送到了九镇汽修厂做学徒,一干就是五年。 就是在这段时间里,雷震子度过了他一生当中最为光辉的一段岁月,上帝本已经将他的美好前程摆在了他的面前。可惜,他没有发现,或者是发现了,却没有去珍惜。 他对于汽修极有天赋。学徒只有半年时间,他就已经出师,开始独立修理大卡车。后来,老师父的年纪也越来越大了,一两年之后,他就已经成了九镇汽修厂的镇厂之宝。 据说,那几年,那些在九镇附近运矿的大卡车,一旦车出了毛病,连市里的汽修厂都不去,专门跑到九镇来点名要找他。工作越来越忙,名气越来越大,钱也越来越多。少年得志,可以让人飞得更高,比如韩寒;也可以让人死得很惨,比如雷震子。穷惯了的雷震子发现吃饭已经不再是问题之后,他开始追求更大的精神满足。 这没有错,错的是他选错了一个满足精神需求的方法——赌博。 1987年左右,雷震子染上了赌博的恶习,而且,赌得越来越大,越大越爱赌。 他有多爱赌呢?一个小小的故事就可以说明。 当时,雷震子早已经被汽修厂开除,深陷于赌博之中了。当年的一点积蓄也几乎输得一干二净,尽管如此,他还是照样逢赌必去。 某日凌晨,在九镇供销社旁的早点摊,一个熟人看到了双眼红肿、呵欠连天的雷震子在那里吃早饭。熟人凑过去,开玩笑说:“雷震子,昨天又不作活(方言,不学好,寻死路),和别个打牌去了吧?看你这个卵鬼样子,一清早就像是被屎熏到了一样,要死不断气的,输了吧?” 待到熟人一说完,雷震子像是受到了极大侮辱一般,嘴角一撇,把手里的筷子往碗边上一放,猛地几口将粉丝吞入肚中,说:“切,老子打牌啊?呵呵,老子而今早就把打牌这回事看白了,不是条好路。你以为我还像是以前,天天和刘毛他们一起搞哦。刘毛他们昨天又打了一晚上,我日!他们的瘾真大,不晓得是为哪般啊?怕人抓赌,搞了条渔船,刚好坐四个人,刘毛、小七、张麻子、老黑四个人就这样在河里抹黑搞到了天亮,刚刚才回去睡觉。真的是……哎,这些人没救了。” 在九镇,由于派出所的民警经常抓赌创收,时间长了,打牌的人也就想出了各种各样的方法来躲避。有些人就经常找渔民或租或借一条小船,在船上打。因为船体是狭长的,左右两边的人只能坐在船舷上,怕打牌入迷了,翻到河里面去,出事故。所以船一般都停在离岸边四五米处,水比较浅的地方,不会停在河中间。一旦发现有警察,众人也有足够的时间把船划得更远。 这是九镇人尽皆知的事情,显然,那个熟人也知道,但是,那位熟人还是有些奇怪:“那你怎么晓得的啊?这么早未必你就遇到了刘毛了?” “老子在旁边看的唦。” 顿时之间,天雷轰顶,熟人大惊失色,伸出一根指头,指着雷震子说:“雷震子,你,你,你,你妈的,你站在水里看别个打牌,看了一晚上?!” 雷震子脸上还是得意的笑容:“这有什么麻皮啊?老子又没有打,没得瘾,老子早就不搞了。” 玩物丧志,痴极成魔。 又过了一段时间之后,雷震子终于被一帮损友玩得山穷水尽了。他开始小偷小摸,被捉,放,再被捉,再放。 终于,天真的他正式踏入了江湖。 不喝酒的瘦子 那天何勇被唐五当着众人的面骂了一顿。晚上下班之后,心里不痛快的他叫上我和鸭子两个人一起去饭店喝了点酒。酒喝完,人微醉,气还没消,我们就拉着他一起去九镇老电影院旁的舞厅跳舞,寻寻开心。 那个年代,交谊舞、迪斯科刚刚流行起来,舞厅的生意极好。 那个年代的舞厅也不像现在这样的豪华气派,就是一间大房子,顶上挂几盏霓虹灯、射灯之类的,屋子一角用几块木板搭个小台子,上面摆着功放机、话筒,沿着墙边再杂七杂八地摆上几张茶几、凳子,中间空出一大块地方就行了。 我们走进舞厅的时候,里面已经到处都挤满了人。 我们正在四处找位置坐,刚好遇上了秦三手底下的几个小弟,于是凑过去,一起搭了一张桌,然后各自找舞伴,跳了起来。 前半场是迪斯科,跳舞的都是年轻人,接着会有几分钟的中场休息,然后就是大家期待的、可以搂着小妞的交谊舞与贴面舞了。 那天,何勇一直没有跳舞,只是在那里不停地喝酒。待到中场休息的时候,我跳完舞坐了回来,刚好说歹说地劝着要何勇等下一起去跳舞、泡妞的时候,突然眼前一亮,舞厅顶上的照明大灯亮了起来。 登时,耳边就响起一些荡妇淫娃们的假装羞涩声和男人们意犹未尽的叹息声。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就发现空荡荡的场中央突然多了一个人。他发型诡异,手里拿着一个麦克风,装模作样地咳嗽了两声,说:“各位朋友,各位来宾,各位先生,各位小姐。不好意思,耽误大家一下。今天是我兄弟——牯牛大哥的生日!我心里舒服。我在这里为我兄弟唱一首歌,唱得不好,大家多多指教,不要嫌弃。唱完了,鼓个掌,我们所有人一起为我兄弟喝一杯。谢谢大家,兄弟,老子一世都当你是兄弟啊!祝你天天都发大财!” 此人已经醉得有些站不稳,却在那里胡言乱语,假装斯文。一时之间,舞厅里唯恐没有热闹看的闲人们都起哄不已,狂笑着纷纷附和。 这个人越发高兴起来:“你就像那一把火……” “雷震子,这个小杂种真不要脸!”我兴趣盎然地坐在位置上欣赏着这难得一见的滑稽表演时,突然听到何勇低声骂了一句。我转头看过去,何勇望着我,像是喃喃自语一般说:“小麻皮一个,不晓得有什么狠处,在这里显个鸡巴!妈的,和牯牛一样,都是那么不要脸的人,他居然就敢当这么多人的面在这里唱。我操!一坨屎不臭,他还自己挑起来臭,这个猪养的!” 我早已经认出了那个人就是大名鼎鼎的雷震子,但是何勇口中的牯牛,我倒是第一次听说。于是,我随口说了一句:“你也是的,别个要出丑,你不随他,关你什么事?那个牯牛是哪个咯?” 没想到,一听我这话,本来一直怏怏不乐的何勇居然眼睛一亮,脸上显出了一副想笑又不屑于去笑的古怪神情来。 他兴冲冲地把屁股下的凳子一拉,一个大头就凑到了我的面前,说:“哈哈哈,义色,来来来,你这都不晓得,我告诉你,这两个猪养的轻狂得很啊。” 于是,在雷震子“出神入化”的歌声中,我又听到了一个让我瞠目结舌的故事。 简单来说,就是雷震子开始打流之后,居然也混到了一个马子。这个马子漂亮不漂亮我就不多评论了,反正要是我的话,我是绝对不会下手的。 关键是这个女的很风骚。当雷震子与她的关系达到了搂着抱着一起进录像厅的程度之后,雷震子觉得自己已经拥有了绝对的主权。高兴劲还没有过,他就发现,自己的女人居然还和另外一位叫做牯牛的人也保持着这样的关系。 第28章 泛着血光的第一桶金(6) 这下完了,主权有争议了。 雷震子彻底地懵了。主权的归属又到底应该依据什么来划分?难道是谁先插旗谁就赢? 于是,雷震子不顾一切,疯狂进攻,终于在某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将自己插进了那块丰腴的土地。悲哀的是,事后他发现牯牛的旗居然也在上面。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雷震子整日借酒浇愁,逢人就诉说心中的悲苦。这件事,就是在那段时间,他自己说出去的。 雷震子找过牯牛单挑,结果他被牯牛给打败了。 奇怪的是,牯牛是个厚道人,牯牛并没有因为自己是胜者而否定雷震子对于这份主权的争议资格。既然这样,雷震子没办法了,他只能选择与牯牛一起搁置争议,共同开发。 他们和谐地相处着,他们以为会有三个人的天长地久。 谁知道,无形无迹当中,又有一个人冒了出来,晴天霹雳般插了一杠子,显然,杠子还比他们两人的都大。 女孩离开了他们。但是,没关系,他们并不悲伤,因为孤独的他们成了兄弟。 在雷震子的歌声中,我听完了何勇的讲述。何勇说完,歌也唱完,一切都是那样地不真实,就好像什么都不曾发生。只有真实的我,依旧沉浸在真实的震撼与想象中,久久不能自已。 突然,一个中气十足,绝对不同于九镇的口音压过了舞厅的一切,将我唤醒过来:“喝你妈!干啥?找事儿?” “啪啦”一声,玻璃杯摔碎在地上的清脆声与女人的尖叫声同时响了起来。 顺着声音望去,刚好看见一手端着个酒杯的雷震子被人推得一个趔趄,后退几步才站稳,差点摔倒在地上。 推他的人是一个个子很高大魁梧的年轻人,表情凶狠,站在原地瞪着他。在这个年轻人的旁边还站了另外一个同样满脸凶狠、个子稍矮的男子。这两人的后面,依稀还可以看见有个坐在位置上的人,但是被身前二者挡住了,看不清面貌。 “哎,朋友,你误会了,我没得别的意思,我就是想要……”站稳身形的雷震子脸上一阵青一阵白,不知所措地停了几秒之后,端着酒一边说着什么,一边又想上前。 “你他妈的没完没了是吧?你再上来看看?给老子滚!”推他的那人却没有半点和缓的样子,不依不饶地大声说着,庞大的身躯向前踏了一步,耸立在瘦弱的雷震子面前。雷震子眼中的惊恐更浓,赶紧停在了原地。 一个大鼻子的男子飞快地穿过空旷的舞池,走向了雷震子,男子身后还跟着三四个人。 “兄弟,怎么了?”大鼻子男人站到了雷震子的身边。 这时,我看见那个一直坐在位置上的人也站了起来。那个人一米八左右的个子,极瘦,却不给人半分柔弱的感觉。相比身边同样高大的两个人,他的五官显得要清秀得多。 这个人站在了两帮人的中间,同样用一口卷着舌头的北方口音说:“没事儿,没事儿,兄弟,我的两个兄弟喝多了,你的朋友也是,没啥事,回去吧。” 清秀瘦子一脸笑意地对着雷震子,边说话边伸手试图把身边的同伙拉回去。 此刻仗着自己人多,雷震子一反怯懦之态,胆子明显大了起来,张着嘴,吵着闹着。瘦子身边的两个年轻人显然也不是省油的灯,摩拳擦掌要向前冲,再次被瘦子给拦住了。 听着两帮人的争吵,慢慢地,我也听出了一个大概。这个瘦子可能是那三个北方人的头领,雷震子唱完歌之后,端着酒杯,一桌一桌地找人喝酒,前面的人都和他喝了。到这三个人那桌之后,这个瘦子和雷震子喝了一杯,以为就完了。 没想到,正在兴头上的雷震子却不知轻重,非得要拉着另外两人喝,那两个人没办法,喝了。雷震子发人来疯,说什么远方的朋友,招待不周,不算完,还要找瘦子再喝一杯。 瘦子没发火,旁边的人却忍不住了,就这样干了起来。 “咱别在这磨叽,够牛逼,我们出去单挑!操!” “你操个鸡巴操,你个北方佬来了这里,嗨皮子(黑话,嚣张得瑟)!是不是想死?” 那个瘦子始终在劝着自己身边的朋友,大鼻子也在把雷震子往回劝,可是雷震子与推他的那个年轻人之间的火气却越来越大。慢慢地,局面终于走向失控,两边的人开始拉扯了,声音也越来越大。 我刚还在想着可以看一场戏,却听到身边“啪”的一声轻响。何勇挪开位置,猛地一下站了起来,我赶紧伸手去拉,一把没拉住。 “日!”我低骂一声,却又担心何勇吃亏,不得不跟了过去。鸭子不声不响地走在我的旁边,秦三的小弟们也纷纷站起身,跟了过来。 “雷震子,你而今是不是以为你鸟得很,九镇是你的,在这里装大哥欺负外地人?”人还没走到跟前,何勇的骂声已经远远传了过去。 正闹在兴头上的雷震子,圆睁双眼,恶狠狠地看向了我们这边。一看到是何勇,雷震子的脸色立刻变了,目光闪烁不停,表情尴尬,想笑又没有笑出来。 “这是哪个啊?”雷震子旁边的那个大鼻子看了何勇一眼,居然没有半分惧怕的神色,转过头向雷震子问道。 “老子是你嗲嗲!”不待雷震子回答,已经走到人群中间的何勇,又朝大鼻子气势万千地说了一句。 大鼻子原本平和的脸色遽然变得通红,身形一动,却被雷震子一把环腰死死抱住。雷震子笑着说:“勇哥,哈哈,没有看到你也在这里啊。勇哥,没得事,没得事,等下我过去敬你一杯酒啊,不好意思,不好意思,闹到你了啊。哎呀,色哥,鸭子哥也在啊。” 这句“色哥”传到我耳朵里面的时候,我一开始并没有意识到是在叫我,等反应过来,才发现,真不知道应该高兴还是愤怒。这些日子里,我在街头上也混了一个脸熟,偶尔有几个小流子尊敬我,就喊声“三哥”,这个人居然喊我“色哥”。再说,我还真不晓得他是怎么认识我的。 “你们是不是在这里欺负外地人?” “没有,没有……” “你是不是喜欢嗨皮子?” 何勇的声音陡然大了几倍,一巴掌就甩在了雷震子的头上,顿时,我只看见满头黑发如同狂草乱飞。 看来,何勇是准备把白天受唐五的气在雷震子身上发泄出来了。雷震子吓得噤如寒蝉,张着嘴,剩下的话半句也没有说出来。 “干什么?”大鼻子大吼一声,伸出手推了何勇一把,还没等他的手离开何勇的胸膛,鸭子的脚就已经踢到了他的身上。雷震子飞快上前抱住了那人,干瘪的身躯挡在了我们之间。 几乎与此同时,另外一只手也从后方搭在了何勇的肩上,正是那位瘦子。 何勇脸上恶狠狠的样子变了,他仔仔细细地盯了大鼻子片刻,目光转向了身后。那个瘦子的笑容很讨人喜欢,他对何勇说:“兄弟,没关系。这位朋友也是喝多了。没关系,不好意思,打扰大家了。” 说到最后一句,瘦子还礼貌地对着周围的观众点了点头。何勇依旧一言不发地看着瘦子,直愣愣地盯着。我知道要坏了,赶紧上前一步,挡在了何勇身前。 “你把手拿开!” 瘦子脸上的笑容开始变得僵硬。 “拿开!” 瘦子的手缩了回去。 这时,何勇伸出手把我扒到一边,指着那三个北方人说:“你们听好!这个地方叫九镇,老子叫何勇。老子也不喜欢你们,你们最好现在给老子走出去。” 瘦子的脸色刷地一下变得铁青,他身边一个人忽地就冲了上来:“我操你妈!” 我一只手抓住了何勇,另外一只手伸向了冲上来的那个人的胸膛:“莫乱来。” 我感到自己的手掌向后剧烈一歪,一股强大的冲击力透过与衣物传到了我的手臂。我下意识地准备加大手臂推挤力道,用以抗衡那个高大魁梧的年轻人向前冲所带来的庞大力道时,这股力道却突然消失无踪。 我有些不解地抬头看向被我推住的那个人,却发现他的肩膀上多出了一只手。那只手的手背瘦骨嶙峋,隐约间可以看见根根冒起的青筋,手指修长纤细,指尖最前端因为用力而有了些许青白。 那只手的主人正是面目清秀的瘦子。高大年轻人扭过头看着他的朋友,脸上的表情依旧凶狠愤怒,眼中却掺杂着屈辱与疑惑,居然连话都不敢多说。瘦子连看都没有看他,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我,说出了何勇片刻前的那句话:“把手从我兄弟身上拿开!” 我将自己的右手从高大年轻人的胸膛上抽回,尽量将脸上的表情放轻柔,对着瘦子说:“朋友,我的朋友也喝多了,今天心情不好。得罪的地方,莫见怪。没得事,你们坐你们的,跳你们的舞,没得任何事。” 瘦子的脸色依旧铁青,眼神却开始缓和。 我继续说:“出来玩,图个开心。我负责把我的兄弟搞走,鸭子,把何勇扶走。何勇,你是不是硬是要惹事?你吃多了啊?朋友,你最好也管好你的朋友,我们这边人多些。” 瘦子年纪轻轻,修养与城府居然远远超出了他身边的两个同伴。当我的这句话刚刚说出口,他的脸色就彻底正常了下来。他只是轻轻拍了两拍那个高个子的肩膀,高个子就只得狠狠瞪了我们一眼之后,转头坐了回去。 “多谢哒,玩得开心啊。” “不客气。” 瘦子对我笑了一笑,坐到了位置上。转过头,我与鸭子一起扯着何勇往回走去。 当我拥着何勇转身的那一刻,我们听到一个声音传来:“莫走!” 我们下意识地停住了脚步。 “刚刚打了我和我兄弟的事怎么算?”说话的人,居然是那个看上去有些呆头呆脑、本本分分的大鼻子年轻人。 虽然他说的话让我也感到一丝恼火,但是当时的我根本就没有把他放在心上。瞟了一眼之后,我就径直回过了头,死死抓住已经石化在原地的何勇,边继续往回走,边丢下了一句话:“朋友,你最好莫要惹事,你去玩你的。” 说这句话的同时,我正在与何勇拔河。何勇试图坚持着不动,我则用尽全力把他往前拉。我已经占据了上风,何勇的脚步已经开始向前移动。突然,何勇缓慢移动的身躯就向前飞了起来。起飞的力道之强,甚至把我都带出了一个踉跄,差点摔倒在地。 余光中,我看到了身旁伸在半空的一只脚,耳边传来雷震子的呼喊声:“牯牛,搞不得……” 那一刻,我晓得这个夜晚再也没有了转圜的余地。 第29章 终于有人肯为我卖命(1) 爱帮忙的牯牛 打一架其实并没有太大的关系。麻烦的是,自从亲眼目睹沙娜死在自己跟前之后,现在的鸭子已经不再是当初的鸭子了。当我和何勇一起扑向牯牛时,他并没有跟我们一起打。他安安静静地转过身走向了旁边,然后,悠悠闲闲地选了又选,最后在一张桌上拿起了一瓶还没有启开的啤酒。 两帮人扭打成一团,雷震子虽然始终不敢还手,却又全然不顾我们的猛烈攻击,始终停留在人潮最中心,不离不弃地守护在大鼻子的周围,哀求着,拉扯着,试图劝架。 不知道什么时候,我看到鸭子出现在了我眼前左侧的位置。他高高地扬起了右手,装着一满瓶啤酒的酒瓶被头顶的霓虹射灯照耀着,在我的眼里印下了一道璀璨的半透明光芒,画出一道完美的弧线敲碎在了雷震子的头顶。沉闷喑哑却震撼人心的爆炸声响起,一块飞溅的小碎片飞过了我的额头,我感到了一丝火辣的疼痛。 没有一个人再动,每个人都保持着自己做出的最后一个姿势,像是被点了穴道待在了原地。只有雷震子在一片诡异的寂静中,身体前后摇晃着,摇晃着,却不曾倒下。 鸭子伸出手,抓住了雷震子的头顶的那朵“芙蓉花”。我甚至都看到夹杂在雷震子头发里面的玻璃碎片划破了鸭子手上的皮肤,鲜血从手背流出。他自己却好像茫然不知,眼中放射着那种毫无感情的可怕眼神,右手肘猛地后拉,送出,半截尖锐的酒瓶插入了雷震子的腹中…… “啊……” 无数惊恐的尖叫响了起来。 我一脚踢开了前方拉着我衣裳的牯牛,猛地扯起鸭子、何勇转头跑向舞厅大门。 身后传来了牯牛慌张惊恐的哭腔:“雷震子!” 当天晚上,我们都没有回家,何勇带着鸭子跑到了乡下,我则睡在了我姑姑家。不过,我们派了人去医院打听消息,雷震子没有死。 第二天大清早,我就见到了牯牛。每天,我都很早就去上班,那天也是一样,去的时候,老一哥已经将收购站的大门打开。我刚准备进去,却听到了旁边一个喊声:“义色!” 一扭头,发现街角边,居然站着昨天那个大鼻子。他的双手插在口袋里面,一双眼睛冒着寒光,死死地看着我,我感到自己的每一根头发都立了起来。 我做好了打架的准备。没想到,大鼻子却说:“我兄弟还在医院里面,肚子上划了很大两条口子,肠子都看得见。” “那你想怎么搞唦?” “我没得钱,他也没得钱。” 我思考着他这句话里面的含义,没有说话。大鼻子等了几秒,又开口了:“雷震子不是坏人,他昨天只是喝了酒,而且一直都在给你们认输服小,你们怎么就这么下得了手?打架的是老子!他哪里得罪了你们,要让他受这么大的罪?他昨天疼得叫了一晚上,如果今天,我搞不到钱救他,他死了,我也要你们偿命。我晓得,不是你搞的,不过你在场,我找不到他们,我就找你。你死了,老子最多吃花生,给你偿命。” “好多钱?” “不晓得。” 我一下愣住了。大鼻子当时的样子,确实让我相信他是有杀我的心,但当时的我并不害怕这个,而是因为他说得对。 不管雷震子怎么轻狂,至少他不应该遭昨天那样的罪。昨晚的事情,是我们做得不地道。我的经历早就已经让我明白了一个人平白无故遭到飞来横祸的痛苦,所以我想帮帮他。但是,大鼻子居然给我说不晓得要好多钱,难道他胆子大到还想敲诈我? 没办法之下,我只得试探着说:“捅了两条口子,也没得好大的事情。我而今身上只有两百多块钱,先给你,你先去医院,我等下再拿点钱,就当是我们这边出的医药费,中午的时候,我给你们送过来。不过,我也先给你说好,你而今和我在这里讲狠,没得关系。只是你如果想要你们兄弟今后可以在九镇平平安安过,你最好莫要在我的兄弟们面前讲狠。敢杀人的不是只有你一个。” 大鼻子没有丝毫客气,更没有讨价还价,他飞快地伸出手,接过了钱。然后,再次出乎我意料的是,当他抬起头来,我居然看到他的眼眶红了。我实在是想不明白他到底在哭什么,这两兄弟确实与众不同。 我听到他说:“色哥,那中午还麻烦你跑一路,多谢哒。” “嗯,没得事。” 大鼻子转头走了两步,突然又回过头来,无头无脑地说了一句:“色哥,我叫牯牛,多谢哒。” 我和雷震子、牯牛两个人变成了朋友。这应该就是所谓的“不打不相识”。 我没有想到外表油滑的雷震子骨子里面居然是一个极度忠厚简单,某种程度上甚至有些自卑的本分人;也没有想到看上去老实憨厚的牯牛居然是一个绝对一根肠子通到底,无比倔强、认死理的家伙。对于是非对错,他有着非常坚定的自我判断。比如,他依然深深地痛恨着鸭子与何勇,无论我如何从中调解,他最多也就是答应不再报仇,可也绝不愿意与二人产生任何的交集。但是另一方面,他却又颇为荒谬地将同为当事人的我当做了朋友,而且我似乎还无法拒绝。 不过,最初一段时间,我们毕竟还只是朋友,我并没有刻意去想那么多。真真正正让我觉得他们或许可以与我生死相依,可以替我去办将军所托付的那件事情,是因为某一天,我突然发现,他们真的把心交给了我。我想,他们之所以会这样,也许是因为在此之前,我先贡献出了自己的心。 我心底下其实多少都是有些讨厌雷震子的。他太卑微,卑微的人很难拥有别人应该给予的尊严。无论对谁,他都低头哈腰地笑,笑的时间长了,也就让他人的潜意识中开始习惯于接受这一份臣服。 而且,他太爱赌。 我曾经劝过他很多次,每次他的脸上都是那种有些羞涩、有些惭愧却又有些不以为然的笑容,对我说:“三哥(我要他和牯牛叫我义色或者姚义杰,但是他们不愿意,经过双方妥协,终于变成了三哥),你又不是不晓得,我这个人就是没得什么出息,也只有这么点爱好了。呵呵,张麻子他们又喜欢鬼邀伴(方言,形容损友叫着做不好的事),邀着我一起玩,这么久的朋友了,不玩又说我不给面子,也得罪人。三哥,你说话了,我雷震子绝对是听到耳朵里要算数的,我今后还是尽量少玩,慢慢戒了。” 说的次数一多,知道只是做无用功之后,我也开始烦了,慢慢地也就不再多说。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何况赌博本来就号称万恶之首。终于,沉浸其中的雷震子还是惹出了事来。 雷震子打牌对于牌友的选择不分老少,不分穷富,只要能打就行。所以,他的牌友基本上遍布了九镇赌界各个层面。有钱时,就约着人找个隐秘的地方正式开局聚赌;没钱时,在九镇上街的老茶馆里面和一帮老倌子(方言,老头子)们,一毛五分地打,一待也能待个半天。 其中,与他最为气味相投,打牌次数最多的是刘毛、张麻子那一帮人。这帮人像我一样,也不是好人。他们也是跑社会的流子,不过,是流子当中最被人看不起、名声最臭的那种,用黑道上的话来说,他们是“涌马”。 所谓涌马,就是指不登门入户,通常只在街道上、汽车上掏人口袋,取人钱财,偶尔还兼职搞搞小敲诈、小诈骗的扒手。 只是,不被人尊重,不代表他们没有势力。 安优在1983年被枪毙,后来的那位领头者又因为杀人去坐牢之后,九镇地面上,他们虽然没有了往日的风光,却依然有着一大帮人,而且这帮人还非常齐心。 所以,虽然一直以来,我们都很看不起他们,但通常而言,彼此间都是井水不犯河水,见面打个招呼,各过各的生活,属于两个绝对没有来往的圈子。 出事之前的几天,雷震子已经输完了自己所有的钱。结果那天,刘毛又遇见了他,说今天晚上有一个从泉村来的乡下佬,身上有两千多块钱,约着雷震子一起去下套笼(设局,出千)。 雷震子很想去,却没有钱。当他犹豫的时候,刘毛已经转身离开,走之前,给他丢下了一句话:“雷震子,活该你就是个穷命,好不容易有个发财的机会,你又搞不到。明天多在街上走走咯,遇到了,我帮你买包烟抽,当是刘哥我帮你一把,分个红。” 且不说雷震子本来就赌瘾天大,单是刘毛的这句话就让他受不了。他本来就是一个极度喜欢打肿脸充胖子,坐在冰片上还要唱雪花飘的角儿。他一把拉住刘毛,说:“什么意思?刘毛,老子雷震子还差你一包烟啊?而今我是没得钱,你告诉我地方咯,我晚上过去。” “雷震子,你莫嗨皮子啊。讲话要想清白再讲啦,我先告诉你。你如果去,我就不叫别人了。你莫要搞得到时候,我没有叫别人,你也不去,挡老子财路,就莫怪老子到时候翻脸不认人啊。” “哎呀,你少啰唆。你只讲,几点钟?哪里?” “那要得咯,今天搞得早些,七点半架势(方言,开始),在张麻子屋里。” “要得!” “小麻皮,莫玩我哦,搞死你。” “是的咯,屁话多!” 刘毛一走,雷震子从亢奋的情绪中清醒过来,他开始有些发慌了。他知道,现在已经约好了,到时候,他如果不去的话,向来认钱不认人、心狠手辣的刘毛一定不会放过他。 但是,去的话,哪里来的钱呢?当然,他可以找我借,而且那个时候,我也应该是他朋友当中最有钱的一个。但奇怪的是,也许因为雷震子始终都有些惧怕我,就算穷到连早上吃碗牛肉粉都赊账,他也不曾找我开口借过一毛钱。 那么,我这里的路断掉了,雷震子还能找谁呢? 只有一个人,肯定会帮他的人。 牯牛。 十赌九骗 牯牛虽然与雷震子关系很好,但是他与雷震子完全不同。他工作很勤奋,用钱很节省,也从来都不打牌,就算雷震子叫过他无数次,他也从来都不打。 在九镇中心地区的文昌阁里面,去年开始投资建起了一个农贸市场,牯牛就在这里上班。他是一个杀狗的屠夫,每天一大早,我上班路过时,都能看见他围着一件满是鲜血的深蓝色围裙,跟在师傅后头,杀狗宰羊。 当时,还没有专门供人食用的肉狗,而九镇人又非常喜欢吃狗肉。 所以,牯牛杀狗的那家店子生意很好,经常供不应求。他师父以前每隔两三天都要到周边的乡下去收狗,现在,师父想图个清闲,这项任务就落在了牯牛的身上。 每到收狗之前,师父就会在前一天把两三百块钱交给牯牛。 那天,刚好是要准备收狗的日子,让雷震子动了心思的就是这笔钱。快要下班的时候,雷震子跑到牯牛的店子里面找到了牯牛:“兄弟,还在忙啊?” “是的啊,你怎么来了?” “呵呵,反正也没得啥事,过来看看唦,哎呀,你说,这个狗肉吃起来那么香啊,刚被杀的时候,剥的皮怎么这么臭啊?” “把你杀了,也一样地臭。血腥味唦,蠢货。” 牯牛边忙边与雷震子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 终于,雷震子忍不住了,说出了借钱的请求。 “你又要去打牌吧?” “真的不是啊,我上次打牌欠了刘毛三百多块钱,今天他屋里的哥哥被车撞死了,逼着我要账啊。我一分钱都没得,他说遇到今天这种大事,如果我都不还他钱,他就要办我了。哎呀,兄弟,我不求人的,求你一回好不好?” “妈的,你这个月找我拿了快一百块钱哒,还不求人?老子一个月也只有这么多钱啊。再说,我身上也确实没得一分钱。要不,你先去找三哥想下办法?” “三哥还不骂死我啊。兄弟,我求求你哒。你多少借我一点。我晓得你存了钱,要不你把你师傅收狗的钱先借我点,你明天再补上,过两天我再一起还你,好不好?” 牯牛当然不敢把师父的钱借给雷震子。不过,牯牛毕竟是个向来都对朋友义薄云天的人,在雷震子可怜巴巴的请求之下,他最终还是采取了雷震子的建议。从师父的钱里面先拿出了70元给雷震子。他准备第二天下乡收购之前,自己再去银行取钱补齐。 当时,牯牛的钱放在脱掉的外套里面,而外套又放在离他一两米的店内一张板凳上。他洗了手,走到店内,从外套里面拿出钱,数了70元交给雷震子之后,他又埋头杀狗了。 然后,雷震子偷偷拿走了剩下的两百元钱。 雷震子想的是,今天晚上要下套笼宰人,稳赢不输,一打完牌,赶在明天早上牯牛下乡之前,就可以把钱还给他,还能给一些利息。而且,就算是输了,牯牛自己也还能从自己存的钱里面补上,不会耽误正事。而他也可以找其他办法赚钱,还给牯牛。 但是,他没有想到的是,自从认识他之后,牯牛整天整天地请他吃饭喝酒,有时还要连带着他的各路朋友一起请,已经花了不少积蓄。当时,牯牛的存折里面总共只有一百八十三块零六分。 晚上八点多钟,牯牛和雷震子一起来我家里找到了我。距离刘毛与雷震子约好打牌的时间只过了一个多小时。 雷震子的右脸颊上肿了很大一块青包,他低着个头看都不敢看我,牯牛则前所未有地怒气冲冲。 然后,他们告诉了我事情的经过。原来,七点半,雷震子带着牯牛的270元钱,准时赶到了张麻子家。奇怪的是,刘毛口中那个泉村的乡下人却没有来,来的依旧是刘毛、张麻子、小七、老黑四个旧牌友。雷震子觉得很奇怪,他问怎么回事,刘毛说那个人放了鸽子,下次遇到了,再找他麻烦。当时,雷震子有些害怕,不能下套笼坑人,硬打硬地赌博,他没有赢的底气,怕输掉牯牛的钱。 所以他准备回去,却被刘毛几个人强行拉住了,花言巧语地一阵挽留。怪只怪雷震子的赌瘾又确实太大,他受不了那种身上有钱,眼前有伴的诱惑,终于他还是留了下来。 第30章 终于有人肯为我卖命(2) 一个小时之后,他就已经输得只剩下了六十来块钱。他想要起身去上个厕所,撒掉那一泡“输尿”,再洗一洗“抓钱手”,然后力挽狂澜。刘毛家的厕所和打牌的客厅之间有一道小小的走廊,走廊后面就是洗手的水龙头。雷震子走到厕所边,打开了厕所门之后,却又临时决定先洗手。 在洗手的时候,他听到几句低声的对话: “这个蠢货,下套笼套他,哈哈!” “哈哈,这两天生意不好,大哥的老倌子要办50岁生日哒,这下我们的人情钱就来了,哈哈。” 雷震子再蠢也明白了,他就是那个被套笼套住的蠢猪。 他原本有些惧怕刘毛,但是那一刻的他可能是被愤怒冲昏了头,也可能是因为和刘毛的过多接触,认为熟悉的刘毛不会真的对他怎么样。 他冲了回去,破口大骂。 于是,他被打了一顿,从张麻子的家里赶了出来,连桌上剩余的六十几块本钱都没有让他拿走。他跑到了牯牛家,这个时候,牯牛才知道身上的钱已经全部被雷震子拿了,牯牛的世界完全崩溃。雷震子也知道了牯牛存折里面的钱根本就补不上这个漏洞,他也跟着一起崩溃。 崩溃的他们找到了我。 一股怒火从心底狂涌而上,我尽量地克制着,看着牯牛说:“牯牛,不碍事,你莫急,实在不行了,你先从我这里拿,怎么都不得让你耽误明天的正经事,放心。” 牯牛满是感激地看着我,不等他说话,我转头看着雷震子说:“雷震子,你确定他们下套笼套得你?” “是的,三哥,我亲耳听到的,哎,我对不起牯牛,是我蠢。” “你而今莫说这些屁话。我问你,哪个打的你?” “刘毛和张麻子、小七三个人,老黑没有动手。” “你打牌打到死,妈的!你快点死回去。我现在看到你就讨嫌。牯牛,你先在屋外头等我,我等一会儿就出来。” “哦。” 转身进了卧室,穿上大衣,再到后头客厅给家人说了一声,我走出了家门。 牯牛正本本分分地等在我家前边的巷子口,雷震子居然也没有走,畏畏缩缩地站在一旁,想看又不敢看我。 “你还站在这里搞鸡巴?”我没好气地说。 “三哥,我……” “我告诉你,我而今真的看到你就讨厌,今天这件事,我是看牯牛的面子,帮他的忙。从今以后,你莫来找我哒。我们今后就不认得!” “三哥,三哥,我……” “你是不是真的还要老子发火,滚远些!”我踏前一步,站在了雷震子的面前,矮小的他,头部只到我的胸部上方。他抬头看着我,眼中满是惊恐,泪水居然就涌了出来。我寸步不让地看着他。慢慢地,他的目光垂了下去。 “雷震子,你先回去咯,我陪三哥就要得哒,你先回去。” 听到牯牛的话,雷震子的目光完全黯淡了下去。他低下了头,转身默默地离开。 看到他离去时孤独悲伤的背影,我心底有一丝的恻隐,但我还是忍住了叫回他的想法。因为,在这条路上,感情不重要,良心不重要,重要的是如果一个人做了对不起朋友的事情,就必须要付出代价。 这才是打流。 十分钟之后,我和牯牛一起来到了九镇西头的张麻子的家门前。 “张麻子,张麻子。” “哪个?” “义色!” 屋里静了一两秒钟,张麻子的声音再次响起,语气中满是狐疑、戒备:“搞什么咯?” “你开门唦。” 门在我的面前打了开来,张麻子的脸出现在我眼前。 我不顾挡在身前的张麻子,抬起手,一把推开大门,走了进去。在我的脚步紧逼之下,张麻子接连退了好几步,让到一旁,说:“哎呦,义色大哥,稀客啊,找我什么事哦?” 客厅里面,刘毛、小七、老黑三人围着一张桌子,桌上有酒有菜。他们纷纷抬起头看着我和身后的牯牛。 “义色,是你啊,来来来,坐下喝杯酒啊。”刘毛站起了身来。 “雷震子今天是不是在这里输了钱?” 一听到我的话,四个人脸上的表情都变了,再也没有之前伪装的亲切。他们对视了两秒,刘毛说:“义色,打牌有打牌的规矩,愿赌服输,各由天命。你是什么意思?帮雷震子出头啊?” “你把钱给我!” “义色,我告诉你,你莫以为你而今傍着唐五混得好,欺负我们这些小麻皮。老子赢的钱,天公地道,你开口就要拿啊?” “刘毛,你最好莫要我发火。你把钱给我,你打雷震子,下套笼玩他的事就算哒。” “你想怎么搞唦?老子这里四个人,你动一下看。” 小七、老黑都站了起来。 我笑了起来,他们的脸上都出现了莫名其妙的警惕之色。我走到了一旁的张麻子身边,盯着他,说:“麻子,你说,你安安静静地当个涌马,天天偷点钱过日子就好,你怎么就有这么大的胆子敢和着刘毛这个杂种一起惹事,还惹我的兄弟呢?张麻子,你说说看?” 张麻子的嘴巴张了一张,又闭上,又张开:“义色,都是街上玩的,我们开始也不……” 我一拳直接打在了张麻子的嘴上,牙齿戳到了我的指骨,痛感传来。张麻子半声闷哼,双手捂着口鼻,鲜血已经从指缝间喷涌而出…… 虽然我没有和涌马打过架,但是我看到过好几次涌马被失主抓住了痛打的场面,每一个都跪在地上苦苦求饶,这已经足够让我看不起他们。当时年少轻狂的我,很难想象我会对着除了父母之外的任何人下跪。下跪的男人在我的眼中,基本就算不上男人。我当然不怕这些算不上男人的人。 我本以为,我和牯牛两个人可以很轻松地就搞定一切。 我却忘了一点:他们是惯偷,是就算被人打了,下次也还要继续再偷的惯偷。连脸都不要,连打都不怕的老涌马,当他们人多势众的时候,还有可能让我轻易地拿走已经属于他们的钱吗?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如此而已。 所以,平日里干瘦干瘦、并不起眼的小涌马刘毛居然在开打的那一刻表现得那么硬气,确实让我大吃了一惊。那一架,我和牯牛打得相当惨烈。 我一拳打得张麻子措手不及,接着又两脚将他踹翻。牯牛则提起身边的一辆二八自行车砸向冲过来的小七与老黑。 刘毛冲向了客厅的另外一方,那一方通往张麻子家里的厨房。他从厨房里提出了一把菜刀。看到刘毛转身向后冲,积累起来的打架经验就已经让我意识到了不好,我大声呼喊着牯牛,要他拦住刘毛,同时自己也试图往里面冲。 但是我们两个都被剩下的三个人拦住了。 于是,几秒钟后,我就看到刘毛手上的菜刀对着我的脑袋飞了过来,我转身要跑,躺在地上的张麻子却抱住了我的腿。我只得上半身向后一闪,后背传来了一阵火辣辣的疼。 我知道,我们已经失掉了先机,我准备招呼牯牛先走,我望向了身边不远处的他,就在此时,我看到了一个让我惊讶的牯牛。 他飞快地向我这边跑了过来,身后小七的奋力拉扯,居然丝毫阻止不了他跑动的力量。他就像是一头矮小却力大无穷的棕熊,后腰一扭,轻松甩脱了小七双手的纠缠。他赤手空拳地跑到了高举着右手,准备砍下第二刀的刘毛身后,一只手死死地抓住了刘毛握刀的手腕。 然后,他伸出另外一只手,和平日杀狗的情形一模一样,厚实的手掌放在了刘毛的后脖子上,用力一掰,就将刘毛的上身扭得歪斜了下去。不顾后头已经赶到的老黑,他壮实的上半身一个乌云盖顶压在了刘毛的后背,两个人都摔向了地面。 两人的四肢剧烈而快速地扭动了两下,当牯牛再次站起来,我看见那把菜刀已经到了他的手中。 就在那个小小的房间,牯牛手拿一把刀,飞奔着追杀其他的四个人,追到一个,砍翻,再追一个,再砍翻,直到屋子变得彻底安静。 整个过程中,他没有一丝的心软和胆怯,就像是平常工作时的他,干脆而利落。 当我们拿完钱,牯牛扶着我走出张麻子家们的时候,被砍了三四刀的刘毛居然还没有服软。他斜靠在墙边,对我说了这么句话:“义色,你狠,你要得。你记着,等黄皮哥出来哒,我们再说,你记着!” 牯牛去了走廊另一头的医生办公室,刚被缝了五针的我坐在医院注射室的一张长凳上。 流子家里很少开火,懒得磨菜刀,我穿的衣服又多,伤势并不严重,但是心里却有一股无处发泄的火。 木门响动,牯牛推开门走了进来,不咸不淡地聊了两句后,他给我说:“三哥,你莫怪雷震子,他其实是个好人,只是太不懂事了。真的,你莫怪他,他是真心当你是大哥,上次你帮他出了医药费,他一直都在我面前念这件事。” 我懒得理他,没想到,向来不太多话的牯牛却依旧说个不停,慢慢地,我也听出了一些味道。我问:“是不是他来了?” “嗯,他去了张麻子家,而今在就站在外头,不敢进来。” “三哥,你让他进来吧,他眼泪水都出来哒,刚刚拉着我说了半天,他想来看看你。” “三哥……” 牯牛马上就要二十了,年纪比我大,但是他一口一个三哥地喊着,刚刚又才救了我一命,我还能怎么说呢?看着我没有搭腔,牯牛胆子大了,转过头对着外头喊道:“雷震子,你进来咯。” 外头一片安静,没有声音。 “你进来唦,三哥不怪你哒。” 门被打了开来,雷震子眼泪汪汪地站在门口,那朵“芙蓉花”在灯光的照耀下,显得格外鲜艳。 “三哥……” 我没有理他。 “三哥,我再也不打牌哒。你的医药费,我出。” “老子差你的一点钱啊?” 听到这种傻里傻气的蠢话,火气又上来了,我对他大吼着,雷震子一愣一愣地看着我。房子里面又变得一片安静,实在心烦,我扭过头看向了另外一边。 刚转过去,就听到耳边传来牯牛的大喊和跑动声:“雷震子,雷震子,你干什么?干……” 我下意识地飞快转过头去,看见雷震子已经站在了门外,他左手拉着门,看着我,在牯牛马上要跑到之前,大叫了一声,同时左手抓着门猛地往外一扳:“老子再也不打牌哒,啊……” 薄薄的木门在我和牯牛的面前关了起来,与门框重重重合一下之后,好像遇到了一根强韧的弹簧,马上又大力弹开,抖动不停。 牯牛一把将门往里拉了开来,原来雷震子将自己的右手食指插入了门缝当中。雷震子的指头没有断,但是整个指甲盖都被夹得翻了起来。 雷震子并没有实现自己的诺言,他没有戒掉赌,那天过后,他还是一如既往地沉迷于打牌。不过,他再也不曾做过那些见不得人的事情了。而且,无论雷震子打牌还是不打牌,我都不再那么讨厌他。因为,我知道,他和牯牛一样都是在用情交我,用心敬我。 我很感谢上苍给了我这样的兄弟。他们的出现,让我打流路上产生质变的那个关键终于摆在了眼前。 枭雄 在中国古代的传说中,有四种最为邪恶的鸟类——恶、淫、凶、毒。毒鸟为鸠;凶鸟为隼;淫鸟为鸨,而枭,就是排名第一的恶鸟。为什么它会排名第一呢? 因为枭一出生就开始吃自己的母亲,母亲在疼痛难忍之下,嘴里会死死咬着一根树枝,枭鸟一直吃啊吃啊,直到将母亲全部吃光,含住了母亲嘴里留下的那根树枝之时,它就正式长大了。 这种行为的邪恶远远超过了鸠的毒、鸨的淫乱和隼的残忍,它是四大恶鸟里面唯一堪称有违天理的鸟类,所以在邪恶榜上,它一马当先。 熊“市长”就是一个真正的枭雄。在他们那个市,每一个人都知道八面威风的熊“市长”有一个半身不遂、毫无用处的亲哥。他哥本来不是残疾人,相反,曾经还是一个身体健壮,在地方上小有名气的流子。只是,在五六年前的某一天,人们突然发现他再也不能打流了,他变成了一个下半身完全不能动弹,整天流口水的瘫子。事后,熊“市长”告诉人们,他哥哥是因为喝醉了酒,从三楼摔了下来,摔成了这样。 将军告诉了我真实的内幕:熊“市长”哥哥的瘫痪是由熊“市长”一手造成的。因为,他上了他哥哥的女人,而他哥哥得知了消息。在他哥哥放话出去说要办他之后,他率先一步解决了他的亲哥。后来,他顺理成章地继承了他哥哥遗留下来的几乎所有一切,除了那个女人。 一个连未来大嫂都不放过,连同胞兄弟都敢办,连跟他出生入死多年的小弟的生意都要抢的人,他该有多么可怕。 昨天,将军打了电话给我,说熊“市长”这段时间和他们市的另外一个大哥之间爆发了冲突,现在已经到了办他的时机。无论愿意还是不愿意,我都已经没有了退路,这个可怕的对手已经正式站到了我的面前。 唐五到死的那一天都依旧活在社会的最底层,所有草根阶层应该有的特质在他的身上都有着明显的印记。但是,他却是一个绝对与众不同的草根,他堪称是草根中的精英。因为,他有着很多来源于自身生活经历,并不被这个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所接纳,看似粗鄙却绝对一针见血的个人生存哲学。 比如,他曾经说过这么一句话:“钱最厉害的地方就是能够让人做自己不想去做的事。” 我记住了这句话。 接到将军通知我办事的电话时,我第一个想到的人就是牯牛。当初,舞厅里面,处于绝对弱势的牯牛敢主动挑战气势汹汹的何勇,就已经显示了他的剽悍;在张麻子家里打的那一架,更是让我刮目相看。如果能够带上他,这对我而言,必定是极大的帮助。 本来,我不想带雷震子。在这些相处的日子里,我已经发现,在那副貌似邋遢痞气、油滑奸诈的流子外表之下,是一颗卑微懦弱、忠厚老实的灵魂。 雷震子,其实注定就不是一个适合打流的人,但是仔细考虑之后,我还是改变了自己的决定。因为,雷震子是我们里面唯一会开车的人。现在,很多人都会开车,这是一件再也普通不过的事情。可20年之前,一个会开车的人就代表他也是一个有用的人。至少,当事情失去控制的时候,他可以让我们逃离得更快。 第31章 终于有人肯为我卖命(3) 我知道,依我们现在的关系,办熊“市长”的事情,只要我说,他们两个就一定会帮我去做。甚至,我都不用背上丝毫情感道义方面的负担。同生共死,两肋插刀,这本来就是中国市井中几千年以来对于“义气”这两个字的最佳诠释。 可是,我也明白,他们一定不想做。我不愿意勉强我的兄弟去做一件不想做的事情,何况,这件事本身就有着极高的危险性。所以,我给了他们一个选择。 早在与将军吃饭的那天,将军就说过他会负责所有的费用。在我决定了告诉牯牛、雷震子两人之后,我给将军打了一个电话,向他要了五千块钱。 就在九镇大饭店,唐五曾经约我吃饭的同一张桌子上,我宴请了牯牛和雷震子。没有任何的隐瞒,也没有丝毫的遮掩,当酒菜上齐,我敬了他们一杯酒,然后告诉他们,我想要办一个人。 牯牛没有让我失望,他耸了耸肩,说:“三哥,随便什么时候。” 雷震子也显示了让我有些感动的勇敢:“三哥,你要办人,还搞这么正式干什么?说一声就是了唦。是哪个小杂种?老子帮你弄死他,你都不用出面,帮你搞舒服就是了。” “你们莫急,先听我说一下情况。” 接下来,熊“市长”的一切细节,包括他与唐五,我和将军之间的关系,我都对两人和盘托出。最后,我对他们说:“我只是想问一下你们,不是一定要你们搞。你们要想好,这件事不是打一架那么简单,是要见血的。” 我看着牯牛,牯牛却移开了他的眼光,没有开口。他疑虑重重,神色有些不太自然。无论谁遇到这样的事情,都会害怕、退缩、权衡,我可以理解,却依旧不由自主地感到了一丝失望。 “三哥。”雷震子看着我,嘴角不断抽动着,想笑又没有笑出来,目光游离不定,像是一头受惊的小兽,神色间有些愧疚,更多的是紧张而仓皇,喊了我一声之后,却又低下了头。 “三哥,我其实也不是怕别的什么。我就是想,这件事如果让五哥晓得了,那不得了啊。都是一条街上玩的,天天抬头不见低头见,五哥的手段你又不是不晓得。他要是晓得你背叛他,我就担心到时候你出事。我倒是没得什么,我一个小麻皮。” 雷震子低着头,我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但是,他说这句话的声音微弱而颤抖,说到后面几个字的时候,已经有些微不可闻,最后,只剩下了短促而粗重的呼吸声。 我有些愤怒,因为雷震子说出了我心底里面不愿意去面对的那一层东西,他说出了我卑鄙的灵魂。我知道他是无心,他向来都是一个简单的人。 可是,这个世界上,有些时候,老实人、老实话是很让人讨厌的。我下意识地想要为自己辩护一下,话到嘴边,我却发现,面对着这两个真情相待的兄弟,我什么都说不出来,如果逼着自己去说,那只会更假。气氛变得有些压抑,仿佛无形中多了一层看不到摸不着,却让人非常难受的罩子,将我们这张小小的桌子与外头的世界隔绝开来。 清理了一下干涩发紧的喉咙,我强迫着自己低笑了一声,尽量将语气放得轻松,说:“呵呵,你们两个啊,不碍事,不碍事,这件事本来……” “三哥,我帮你。”牯牛的声音突然响起,打断了我的说话。我有些恍惚地看着他,瞬间之后,明白了过来。一时之间,我的感情太过于强烈、太过于复杂,我无法用词语将它描绘出来。我只晓得,从那一刻起,我也可以为这个年轻壮硕、一脸憨相的男人去死。 “雷震子,这件事,你不想搞就莫搞,不碍事的,没得哪个会怪你。晓得不?你去了搞不好还要坏三哥的事。你安安心心的就要得哒。”极度震惊当中,耳边传来了牯牛继续的说话声,字字入耳,清晰可闻,却又显得那样缥缈,好像来自一个久远的梦境。 我机械而惯性地顺着这个声音,扭头看向了话中的主角,雷震子。 雷震子的脑袋已经抬了起来,他的脸色有些发白,看了牯牛和我一眼之后,目光又垂了下去,摆在桌面上的右手握成了爪,食指指尖飞快地抠着桌面,来来回回。 “沙沙……” 时光在聒噪而单调的刮擦声中飞快消失,却又好像一动不动地停滞着。我看到雷震子的食指突然停了下来,使劲地按在了那道刮痕的尽头,指甲盖呈现了一片雪白。他抬起头,瞟了我们一眼,目光再次飞开,若有所思地望着我身后渐黑的天空,声音虽小,却非常坚决地说:“你们怎么搞,我就怎么搞。” 当时的我们都以为雷震子做出这个决定是因为他本质上就是一个讲义气的人。那时的我们都还太过年轻,我们不能明白,雷震子的心里除了义气之外更多的是孤独。人性中渴求着认同与归属感,惧怕被抛弃、被隔离的终极孤独。我们原本还可以给予他更多,只可惜,当明白这个道理的时候,雷震子已经离我而去很多年了。 雷震子,我确实欠他太多。 最后,我拿出了将军汇给我的已经分成了两份的五千元钱。那一刻,我看到两人的眼睛里面再也没有了犹豫与忧虑,只有掩藏不住的兴奋和激动。 那是一种让我惊心动魄的赤裸裸的欲望。可是,牯牛毕竟还是那个忠肝义胆的牯牛,他抵抗住了欲望的诱惑,他真诚而坚决地推辞着不要,雷震子没有办法之下,也只能跟着说不要。我说:“你们也不用推辞,这个钱不是我的,是将军给你们的。你们也不认识他,该收的钱就要收。而今给的只有这么多了,但是如果事办好了,我保证数目比这个绝对要多。” “牯牛,这是你的。拿去,拿去啊。”我把钱送到了牯牛面前,牯牛停顿了片刻,手终归还是伸了出来,握住了钞票的另外一头。一股试图将钞票从我手中抽离的力道传来,我也加大了握住的力气,牯牛有些诧异地抬头看着我。 突然,我就感到了愧疚,我说:“兄弟,你一定要想好,这就是买命的钱。” 牯牛没有说话,眼睛还是那样盯着我,我只感到指尖一松,钞票已经离开了我的手。前方,牯牛的脑袋轻微地点了点。 “三哥,什么买命不买命咯,没得这个钱,我的命也是你的。哈哈,三哥,说真的啊,我还从来没有一次性拿过这么多钱呢,哈哈。”雷震子想要客气,却又实在忍不住狂喜地说个不停。 那一天,告别了牯牛和雷震子之后,我回到了家,耐着性子坐在客厅里陪着家人看电视,脑子里面却越来越乱。实在忍受不了内心的焦虑,我走进了自己的房间,坐在床上,反反复复地思考着早已想好的全盘计划。 我的计划是这样的:明天,我会向唐五请一个星期的假,借口是要去邻县的姑妈家处理一些事情。然后后天早上,我和牯牛、雷震子分批坐车到市区集合,再转道市区赶往将军所在的那个市。在将军那里我最多待两天,第一天摸清所有的情况,第二天办熊“市长”,办完了连夜就走。牯牛和雷震子会回各自乡下的家里住几天,而我则去姑妈家,直到一个星期之后回来,回来的时候,我会带一些那个县的特产送给唐五。 这样一来,只要我们不是被当场抓住或者当场认出,没有人会怀疑到我们的身上来。 唯一让我有些不满意的地方是,我们只有三个人。就算牯牛和雷震子开始没有答应我,他们不去,我自己一个人也会去办熊“市长”。我已经在将军的面前做出了自己人生的选择,无论对错,我都只能背负着它,一步步前行,没有退路。 现在他们愿意去了,我很高兴。可我还是觉得人有些少,雷震子并不是一个可以拿刀的人,实际上我压根也就没有准备让他拿刀。他只需要负责在我和牯牛办完事之后,开车带我们走就行。 可是,要知道,两个人对熊“市长”一个,要弄死他很简单,但如果想要不引人注目,快速而干脆地废了他,是很有些难度的。偏偏这件事情绝对出不得半点差错,一旦有了任何意外,包括将军在内,我们所有人都必将死无葬身之地。 我纠结在这个点上,想了很久,越想越心慌。耳边先是传来外面隐隐的电视声,偶尔的交谈声;然后又是关闭电视机声、洗漱声;最后,万籁俱静。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终于沉沉睡去。 唐五没有多言半句,就同意了我的请假。一切准备妥当的我站在难得的冬日艳阳之下,连日里焦虑紧张的心也不免有了一丝放松。可是,当雷震子站在我的对面,一脸笑意地说出了一句话的时候,我感觉自己就像是被上帝摘去了翅膀的路西法,从温暖的天堂直接跌入了冰寒刺骨的地狱。 他说:“三哥,你这件事还差不差人?” 手脚上的冷汗不断渗出,我用最后的一点自制力努力控制着自己的颤抖,看着雷震子,一字一顿地说:“你把我们的事,告诉了别个?” 声音干涩枯哑,简直不像是我的声音。我已经没空去理会自己的失态,我静静地等待着雷震子的回答。雷震子的脸色一片惨白,片刻之前的笑意已经消失无踪。他惶恐紧张地望着我,额头上隐隐冒出了一层细细的汗珠,语无伦次地说:“没有,没有,三哥,没有,我……我没有,我对哪个都没有说,三哥,这件事,我没有说,我真的没有说。” 吊在嗓子口的心终于落了下来,剧烈的心跳过后,我感到脑袋里面一阵空白与眩晕,长长吐出了一口气:“那到底是怎么回事?” “三哥,不是的,是我一个朋友,铁聚,我今天中午请他吃了一顿饭,他找我借钱,我看他而今也混得不如意,所以,想问一下?” 怒火终于涌了上来,我一脚就将雷震子踢得坐在了地上,踏前一步,指着他大骂道:“我捅死你的老娘!雷震子,你个狗杂种,你是不是有不得两个钱?肚子里面装不得什么事,你就别他妈答应帮老子做事!有个钱就在别人面前显,你显个鸟啊显!别个当你是坨狗屎,你晓不晓得?万一出事,老子和牯牛都要被你这个杂种害死!你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蠢货!” 雷震子坐在地上不敢说话,也不敢起来,就那样呆呆地看着我。骂了半天,也骂累了,又拉不下脸真的开打,我只得拿出一根烟,怒气冲冲地走来走去,想要思考,脑子里却好像灌进了一桶糨糊。 “三哥,我什么都没有说。真的!我就是给他借了五百块钱。他和我是一个村的,一起玩到大的条卡朋友(方言,发小,穿开裆裤玩大的朋友),就像是我屋里的亲哥哥。他实在是没得法了,找我开口借二十块钱。我就拿了五百块给他。我真的什么都没有说。” 看着坐在地上的雷震子可怜兮兮的样子,我的怒气终于消退了一些。我走上前去,想把他扯起来,他居然像小孩子耍赖皮一样,还强着不肯动,嘴里还不断念着:“三哥,我真的什么都没有说。” “你起不起来?你不起来,就给老子死在这里,别起来了。” “三哥,那个人和我关系真的蛮不错,就像是我和你一样。我确实也没有给他说任何东西,就是借了钱,三哥,你相信我。我不会这样不知轻重。”雷震子看我的脸色缓和了一些,赶紧边说边站了起来。 “他未必没有问你哪来这么多钱啊?你倒是大方啊,一出手就是五百,你自己穷得像个鬼,站着像根账桩,蹲着像个账坨,你欠一身的账,你还借钱给别人!他不问你?” “问了,我说是我打牌赢的,呵呵。”雷震子毫无廉耻地笑了起来,笑得我鼻孔里面都冒青烟。 “放你娘的狗屁!你赢钱,你他妈的,你自己信不信?” “……” 雷震子的笑容僵住了。 “他未必比你还蠢些?” “……” 雷震子的眼睛里面又冒出了惊恐之色,身体开始往后退,看样子是做好了再次挨踢的准备。我大大抽了一口烟,再也懒得看他,目光转向了另外一个清静的地方,想了一会之后,问道:“你那个朋友是个什么人,和你关系到底怎么样,靠不靠得住?你他妈给老子说实话!” “靠得住,靠得住!有几年,我们过年都是在一起过的。小时候,他穿不了的衣服,他屋里大人都给我穿,真的就和一家人差不多。就算他看出什么了,他也绝对不会出卖我,就像我绝对不会出卖你一样。真的,三哥,绝对是铁聚啊!”一听到我这么问,雷震子脸上的笑容马上就堆了起来,甚至带着些许得意之色,飞快地回答,居然还不忘记拍一下我的马屁。 “他也是打流的啊?” “不是的啊。” “那你问老子差不差人?你吃多哒没卵事啊!” “哎呀,三哥,这你就失误了啊。我就说你啊,我佩服还是佩服你,不过有些时候呢,你真的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未必只有打流的才狠啊?我告诉你唦,我这个朋友……” 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里,在他短暂的生命里,雷震子始终都像是一颗长在茅厕旁边的小小野草,一直都活在生物链的最底端,卑微低贱,甚至还有些恶俗肮脏。但是,雷震子的内心却永远都是那样地单纯与善良,远远地超过了我以及我所见过的所有人。他从来不会记仇,他也从不会因为别人的厌恶和欺负而长久地去恨一个人。 他只会记得人们偶尔对他些许的好、些许的尊重,并且用别人看来傻里傻气,却是他自己最为擅长、最为真诚的方式表达出来。听到我的询问之后,雷震子已经忘记了我的暴怒和片刻前踢他的那一脚。乐而忘形、急于邀功的他,无意中把另外一个日后成为我左臂右膀的人送到了我的眼前。 雷震子的那个朋友姓彭,名叫彭飞,和雷震子是一个村的老乡,比我们都要大上几岁。在全国上下高声说着“谁是最可爱的人”的年代,在全国姑娘都要嫁给军人的历史洪流中,他义无反顾地加入了中国人民解放军。 只可惜,彭飞没有等到渴望已久的战争,他也没有成为梦想中的英雄,甚至连一个三等功的勋章都没有得到。他只是如同绝大多数的热血儿郎一样,在绿色的军营里面度过了默默无闻的几年青春。 第32章 终于有人肯为我卖命(4) 等他带着些许的失落与满腔再创天地的雄心退伍回来,却发现时代已经变了,这已经是一个不需要英雄的时代。除了一副好身体以及从小练就的农活手艺之外,他一无所长。而那些善变的姑娘们早就掉过头去喜欢个体户、年轻干部了。 最后,将他从迷茫与困惑中解救出来的还是那两位卷着裤腿,两腿泥巴的老人。家里人几乎是砸锅卖铁,借了一切能借的债,求了所有能求的人,历尽千般艰难、万种辛苦,终于在九镇政府一个唯一愿意接受他的部门替他谋到了一份职业。九镇的人们通常称呼那个部门为“计生办”,有些时候,人们也叫它“夭亡鬼”。 其实,那个年代的计生办和现在计生办的性质绝对不同。在二十年前,计生办绝对算是一个肥水衙门。只不过,在九镇,愿意到这个衙门里面上班的人并不多,尤其是九镇本地出身的干部,更加是避之不及。 为什么?就因为人们口里的那句“夭亡鬼”。“夭亡鬼”是九镇三镇十八乡范围内的一句方言,按照字面意思来说,是指那些年纪轻轻就意外死亡的人。但是在九镇,无论儿女如何不听话,父母都绝对不会用这句话来说他们。它专门形容那些已经被人仇恨,人们咒他不得好死,要遭天打雷劈的人。 人们对计生干部如此仇恨也有着自己的原因,九镇一直都地处交通不便的中南部山区,信息闭塞,文化水平普遍不高,也正因如此,千百年来的传统也就保存得更多。“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有女空万担,养儿不再穷”这些话虽然不对,却是那个年代里,每一个九镇人深深记在心中的祖宗遗训。 所以,在他们的意识中,计生干部断了他们的户,绝了他们的后,这是不共戴天的仇。在法制社会,他们不敢用其他的方式报复,背后骂骂人还是没问题的。彭飞就进了这么一个单位,成了一个人见人厌的新晋“夭亡鬼”。 残忍的职责 彭飞不是一个很会在官场上混的人,他沉默寡言,不善交际,更不像雷震子一样喜欢拍马屁。可是他背负着父母的所有期望,所以在工作之初,他也很用功,很努力。他就这样过了大半年,直到年关来临,喜气笼罩九镇万民,彭飞却没能过得了这一关。 在那个年代,几乎所有的政府部门、国营企业都有一个硬性规定的指标,只有达到了这个指标,才有资格在年底评选中评优,只有评上了优,科室里的人才会有年终奖,只有拿了年终奖,这些薪酬微薄、无权无势的基层干部才能让家里人开开心心地过一个好年。 九镇计生办当然也不能例外。彭飞上班的第一年年底,他们计生办主任发现还差好几个指标没有达到,他急了,全科室的人也都急了。 于是,主任决定要像往年一样,在年底之前,大抓计生工作,给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成绩单。在素来民风剽悍的九镇地区,平时计生工作也都进行得非常困难,暴力抗法,计生干部受伤的事情时有发生。可比起年关时节,这些只是小巫见大巫。 计生干部的出现让人们从过年的喜庆一下跌落到绝后的痛苦时,所造成的巨大反差,会让人发狂,会让人不计后果地报复。况且计生干部也是人,他们因为不得不做的本职工作,被人骂了一年,没有谁还想在过年的时候,继续被人指着脊梁骨骂“夭亡鬼”。所以,计生办那些老油子纷纷躲之不及。自然而然,这个重任就落在了初来乍到,啥事不懂,也没有资格挑拣的年轻后生彭飞的身上。陪他一道的只有无法推卸责任的主任和主任指定的另外一个能说会道的人。 在处理之前那几家超生户的过程中,彭飞就已经感到了非常的内疚。平时,他们出来办事,遇到了会来事的或者情况确实可怜的人家,他们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得过且过,良心上没有这么大的负担。但是现在,被逼上梁山的主任已经变成了一头红了眼的饿狼,不管什么情况,只要被他们抓到了,一律送到卫生所,没有任何人情可讲。 在这个过程中,彭飞在顶头上司的命令之下也用了些非常手段,和抵抗的村民打了架,而且还越打越凶。因为他发现,只有别人打在他身上时产生的痛楚或者他打在别人身上时产生的快感才能让他暂时忽略身边那些老人、妇女悲凉绝望的眼神,撕心裂肺的哭泣,才能让他保持着最后一份尊严。 在年底科室的团年会上,堪称海量的彭飞却喝醉了,喝醉的他又开始痛哭,哭得如丧考妣,同事纷纷来劝,劝不住。喜庆的日子里面,被扫了兴的人们,耐心终于开始消退。最后,主任板着脸说,如果要哭就出去哭。 彭飞失掉了家人用尽一切为他换来的那份工作,跌入了对于往事的追悔。他在九镇租了一个小房子,用尽所有的能力去赚钱,来报答家人,然而他却在贫困中贫困,在痛苦中痛苦,在憋屈中憋屈。 再然后,雷震子带着我一起打开了那间小房子的那扇木门。如果不是亲眼见到,我绝对不会想到人类居然能够居住在这样的环境里面。放眼望去,那个小且逼仄的房间已经不再是用猪圈就可以形容,那简直就是一个垃圾场。在无数散发着奇异恶臭的垃圾当中,一个胡子拉碴、头发极长、双眼无神、面色苍白的男子坐在一张小床上,一动不动,安静而专注地看着我们。 最后,我们约上了下班的牯牛,四个人一起来到了雷震子租住的地方。我把自己账户里面的1700块钱取了出来,然后带着只剩下零头的存折一起摆在了彭飞的面前,并向他表示,现在少给的,事后会全部补上。 很多年后,彭飞跟我说,就是那一瞬间的狂喜和心跳让他突然明白了,在这个不需要英雄的年代里,只有钱才会让人成为英雄,而我,就是那个真正可以让他成为英雄的人。 我们就像是四个在沙漠里渴了八百年之后才遇见水的孤魂,狂喝了一顿酒。如雷震子所说,彭飞的酒量果然极好。我醉的时候,没有看到他醉,我只看到了他眼里冒出了一种咄咄逼人的光。 因为初见面时的诡异场景,和他冷静到有些淡漠悠远的言谈与喝酒的豪气之间太过鲜明的对比,被酒精燃烧的我们不再叫他彭飞。 那一天开始,我们所有人就已经习惯称呼他为“癫子”。 练香功的黑道大哥 那个年代没有高速公路,在市区会合之后,我们一起登上了一辆破旧的中巴车。车子载着我们在同样破旧的公路上面颠簸了十来个小时。见到将军的时候,天空已经布满了点点繁星。 面对着初次见面的牯牛三人,将军表现得大方得体,分别甩给了他们每人一条万宝路,然后扭过头拍了我一下,笑着说:“我们两兄弟,我就没得这么多烟给你抽了,这就是到了你自己家,要什么,就别和老子啰唆,你自己去买。” 区区三条烟,短短一句话,既使牯牛他们体会到了一份热情,又让我感受了尊重。言谈之间的那份老到,让年龄并不算太大的我不得不暗自叹服。 小将军已经在一家不太显眼的酒店之内摆好了丰盛的酒席。在一片融洽中,我们大吃、大醉。一路的风尘与连日里来一直压抑的紧张、惶恐不知不觉中无影无踪。席散,我醉意盎然地走出饭店,抬头看去,片刻前的繁星居然全部消失不见。天空下起了小雨,雨水淋在脸上,昏黄的路灯多了一层光晕,模糊得有些遥远。 不知为何,我的鼻子有些酸楚。 将军所在的那个市是一个世界有名的旅游风景区,自从改革开放之后,前来游山玩水的国际友人越来越多。所以,虽然地方经济没有我们那个市发达,为了招待八方来客,却也在去年率先修建起了一栋我市没有的四星级宾馆,名字叫做邮政大厦。 将军就安排我们住在那里。走之前,他还带来了四个女孩,要我们放心大胆地玩,这个地方是专门用来招待外宾的,绝对不会有人查房。我本想拒绝,无意间却瞥到了另外三人迎风招展的裤裆,无奈之下,只得婉拒了自己的那一个,和将军告辞之后,抛下身后万种风情,转身进入了自己的房间。 自从打流的那天开始,我就不再是一个洁身自好的人,我并不是没有嫖过娼,更不是不喜欢女人。因为我知道,只要身边躺着一个漂亮的女人,那么这整整一晚我都无法好好地休息。但是,今天我需要休息,需要在绝对的安静中仔细地理清一些事情,所以我不能将精力浪费在其他的事情上面。 明天,将会是风云莫测。 躺在床上,看着电视,却完全不知道里面播放的是什么东西,我脑子全力运转,回想着席间将军给我说的计划。 当时正是气功大师们的黄金时代。借着气功的名义,形形色色的江湖骗子大行其道,各种各样的功法风靡全国。其中有一种极为流行的功法,号称几千年的佛教秘传,连莲花生大师、唐三藏、济公都是功法传人。因为据说人只要一练功,身体周围几米的范围都会散发出一种神秘的香气,所以取名为“香功”。 第33章 终于有人肯为我卖命(5) 熊“市长”也练这种功。一个为了保护自己,可以废掉亲哥哥的人,自然万分珍惜自己的生命。他想要长寿,所以,他很少喝酒,很少熬夜,只爱赚钱和练功。不过,熊“市长”毕竟是一个黑道大哥,他不可能每天跟着一帮中老年妇女一起在广场上练功,这样太没有格调了。 他练功的地方是离他家不远的一个香功“大师”家里。据说,他是那位大师唯一的真传弟子,这个传言让他骄傲自豪的同时,也让他越发虔诚。 将军说,这两年来,熊“市长”每天晚上都会去练功,风雨无阻。 明天早上七点之前,将军会给我们送一辆车过来,我点名需要的斧头、杀猪刀和铁锤都会放在车上,然后他会带我们去认路。 明天晚上七点钟左右,将军会把游戏厅这个月的分红送给熊“市长”,并请他吃饭,吃饭时,熊“市长”肯定不会多喝酒,但将军会尽量拖延时间,好让他晚点去大师家里练功。练功大概要一个半到两个小时,练完之后,寒冷的街道上理应没有什么路人了,我们就在那个时候动手。 办完之后,我们开车到他们市通往我市的公路旁的某个地方,他会带人等在那里,车子给他,他再安排另外一辆车连夜送我们走。之后,我们不要再联系他,他会主动联系我们。 我对自己有充分的信心,牯牛也是一个能办事的人,对癫子虽然还不算太了解,可这两天我看出了他对于钱的极度渴望,单凭这一点,我想他也不会让我失望。 至于雷震子,我根本就没有计划让他加入,他只需要开着车等在一旁,我们办完事,上了车,他记得挂挡、踩油门就行。这样看来,只要将军那边不出现什么大的差错,这个计划基本可以算是完美无缺。将军会出什么差错吗?甚至,他会出卖我吗? 当这两个荒谬的念头不受控制地浮现在脑海的时候,我就第一时间强行驱散了它们。 不是我容易相信人,而是根本就没有将军会出错、会出卖我的理由。这本来就是两道不需要解答的问题。 我有一个很奇怪的习性,知道大事要来临的那段时间,我会非常紧张,但是当事情真正来临的那一刻,我的心反倒静了。那一夜,我睡了,睡得很香。第二天,我很早就起床,窗外,风景如画,冬日暖阳,神清气爽。 人最恐惧的时刻是什么?是当你站在最高端,认为控制了一切,却突然发现自己跌入了最低处,什么都不再受你控制的那一刻。所以,一个多小时之后,接到小将军送来的那个消息时,我的状态只有四个字可以形容:魂飞魄散。 “咚咚咚。”急促的捶门声响起时,我正在房里坐立不安。将军绝对是一个说一不二的人,他说过今天早上七点之前会送车过来,那就一定会来,而且一分钟都不会迟到。但是现在已经快八点半了,还是没有见到他的人影,这非常反常。 反常即妖。所以,当捶门声传入耳朵的第一时间,一股巨大的不祥感立即就笼罩了我。这个时候来找我的只能是将军,可将军从来不会这样冒失唐突地大力捶门。 几乎是条件反射一样从凳子上弹向了大门。门刚打开一条缝隙,一股极大的力道就已经将门推开,撞在了我的身上。没等我反应,小将军已经闪身走了进来。我站在那里看着他,他也站在那里看着我,表情非常奇怪,似哭似笑,非哭非笑,鼻孔一下下地扩张收缩。我还在揣摩着他的表情,却看到他的嘴角向下一撇,眼圈一下就红了:“三哥,三哥,啊啊……” 我飞快地关上了房门,一把扯着哭得说不出话的小将军走到了房间里面,点燃一支烟,递给他,看着他抽了一口之后,我才说:“老弟,莫哭,怎么回事,先莫哭。” “啊啊……三哥,我哥,出事哒,啊啊……我想着你们还在这里等,来告诉你们一声,啊啊……我哥哥被人杀了!” 我浑身上下每一根汗毛都立了起来,一股电流刹那间过遍了我全身每一个细胞。两只手完全不受控制地颤抖,我试图握紧,手指尖传来了一片冰凉。 “杀了?”我不知道自己说出来的是什么声音,我明明感觉自己是在吼叫,但是传到耳朵里面的声音却是异常地嘶哑和低沉。小将军停止了哭泣,愣在那里,看着我。 “已经死了?”我再说了一声。 “没,没有,还没有,还在医院,我来的时候,还在抢救,医院下了病危通知书,啊啊……后脑壳上被砍了好深一刀,啊啊……医生讲的,没得好大的搞头哒。哥哥啊……” 说到最后,小将军又放声痛哭起来。 “笃笃笃。” 门外再次响起了敲门声,声音轻柔而谨慎,此时此刻却好像是一连串的惊雷在整个房间里面炸响,炸得我晕头转向。我看向小将军,小将军也同样不解地望着我,眼中满是惶恐。我用最快的速度、最轻的步伐走到茶几旁,拿起了上面那个厚厚的玻璃烟灰缸,对着门外说:“谁?” “我,三哥,你在做什么啊?我好像听到你房里……”是癫子的声音,他就住在我的隔壁,那个年代的宾馆隔音并不是很好,他应该是听到了我房里的响动。 “哦,没事,你先回去。”不待他说完,我提高音调打断了他的说话。吊到了嗓子口的心跌落下来,那一刻,我敏锐地意识到,癫子是一个非常细心的人。 听着脚步远去,我将烟灰缸放回到桌面,一不小心,烟灰缸从指尖滑落,跌在桌上,激起成片脆响。我这才发现,手心又湿又滑,全身上下已经渗透了一层冷汗。 “到底怎么回事?你先别哭,先把事说清楚。”我已经有些厌烦了接二连三的恐惧和震惊,不自觉地将这种厌烦在语气中体现了出来。同样被敲门声吓得连哭泣都忘掉的小将军,被我的语气所传染,暂时从悲痛中解脱,给我说出了整件事情的经过。原来,今天六点多钟,将军就起床了,洗漱完毕之后,他走出了家门,准备去朋友那里提车。出门之前,将军还专门交代了依旧躺在床上的小将军一声,说可能会和我一起吃个早饭,中午的时候去游戏厅看看,要小将军早点起来去开门。 十分钟之后,小将军就被震天响的敲门声打断了正在刷牙的动作。 敲门的人是住在他家那条巷子里的一位老人,这位老人只说了一句话:“快点,快点,冰冰,你哥哥被人杀哒!” 将军一出家门就遇到了伏击。 几个人居然忍住山区冬夜的严寒,在他家门口候了他一整夜。当第一刀砍在将军身上的时候,将军拔腿就跑,他没有跑掉。就在离自家门口十来米的巷子口上,他被守在那里的两个人堵住了。前后夹击,将军几乎完全没有反抗,第一时间就被劈翻在了地上。 最致命的一刀,劈在后脑,根据小将军描述那一刀的深度来看,武器不是杀猪刀就是马刀,一般的砍刀、菜刀劈不出来那样的效果。这不是教训人,教训人不用带这样的家伙,这也不是要废了将军,废人不可能对着后脑劈,这确确实实是要杀了将军。但是,没有人见到砍人者是谁,包括那个早起锻炼的老人,他除了知道一共有五个人之外,对其他一无所知。 砍人的人脑袋上都带着那种下面有一条固定带,能够遮住嘴鼻的毛线帽。砍完之后,他们没有片刻停留,转身飞奔而去。 小将军见到他哥哥的时候,他哥哥就已经快要不行了,脸色铁青,手脚都开始发凉。彻底昏迷之前,他哥哥给他说了两个字:“义色。”一到医院,医生屁话不说,直接就先出了一张病危通知书,逼着小将军签字,签了才敢进行抢救。小将军确实也不是一个简单的人,在等候医生手术的时候,他居然还能想到哥哥的话。于是他转头就坐了一辆慢慢游(出租车出现之前,通行于我省的一种载客用三轮摩托车)赶到了我这里来。 听完小将军的描述,一时之间,我没有任何想法,大脑已经彻底混乱,我根本无法思考。 “三哥,怎么办?要不你们先走吧?有什么事,我到时候再打电话告诉你。”小将军那一年17岁,我只比他大了两岁不到。但是那一刻,他就像是一个被父母抛弃,站在黑夜里的小孩,就那样孤独无助地看着我。 他可怜巴巴的样子让已经被这个疯狂的早上彻底搞晕的我,终于想出了应该去做的事情。我走到了他的跟前,将手放在他的头上,说:“老弟,你先去医院,陪你哥哥,其他的事你现在都别想,救人要紧。你放心,我就住在这里,我不走。你哥哥这件事,不可能就这么完了。” 小将军的眼眶再次变得通红,水汽迅速笼罩了他的眼眸,一层又一层,终于顺着睫毛滴了下来。足足有几秒钟时间,他什么都没有说,但是我却深深地感受到了那种生死相依的真诚。 “三哥,呜呜……”小将军已经没有办法说出一句完整的话来了。 我摸了摸他的头发,一把将他扯了起来,指着床边的电话说:“而今还不是哭的时候,你哥哥都这个样子哒,你还没得出息,那就完了。你游戏室的电话号码我有,等一下有什么情况,你就打这个电话找我。我有事,就打你游戏室的电话,你安排一个靠得住的人守在那里。我不叫你,你先别过来了,就在医院。现在就去,你哥哥信得过的兄弟,多叫几个,小心别个补刀,懂吧?” 小将军点了点头。 “去吧,去吧,快点!”看着小将军飞快地消失在了走廊尽头,我没有关门,现在,是时候叫醒其他的人了。 今天也许还有很多的事情要去办。 第34章 自古江湖,有鬼途,无人归(1) 何去何从 “三哥,那现在怎么办?”听我说完了所有一切之后,被我从床上叫醒,连牙都没来得及刷的雷震子已经完全从睡意中清醒过来。他骨子里的胆怯和懦弱也一同被这个血腥的早晨唤醒。看着他吞吞吐吐说话的样子,我知道他还有半句话没说出来,他真正想问我的是:“如果别人找到我们了,怎么办?” “三哥,我们要不要去医院看下将军?”显然,牯牛的胆气要比雷震子大得多,但是他的这句话,于我而言,也一样等于没说。癫子先前就已经被小将军和我的谈话惊醒,已经漱洗完毕的他看起来要比其他两个人双眼浮肿、头发蓬松的样子更为精干。但是,他却没有说话,他只是安静地坐在边上,安静地望着我。 “现在不去看他,去了也没有用。我就想和你们商量一下,将军这件事,是别个专门来办他。我不在这里,我不管,但是而今我在这里,他是我的兄弟,我不可能不管。”小将军走了之后,我就那样浑然不知地站在门边,不知道站了多长时间,一直等到骨子里面的恐惧开始慢慢散去,就是在那时,我真正坚定了要为将军报仇的念头。 现在,我说出了心底的真实想法,这也是我答应过小将军的承诺。只是,当我把这个决定说出口的那一刻,我看到了雷震子的失望,也看到了牯牛的担忧,只有癫子还是那样安安静静地坐着,像个石雕,让人琢磨不透他的真实想法。 四个人的呼吸声此起彼伏,却都无一例外地被控制得悠远而细长,大家都好像生怕打扰了这一刻出现在房间里的那种奇妙的沉默。他们的表现让我有些失望,我想他们很难真的给我一个决定。也许,何去何从只能靠我自己了。 无数个念头在心里出现又消失,就这样过了很久很久,我手上的半支烟都已经快要抽完。牯牛终于动了,他挪动了一下自己壮硕的屁股,窄小的木凳随着他的动作发出轻微的吱呀声。等到我的眼睛完全与他对视的那一刻,牯牛从鼻子里重重地呼出了一口气,说:“三哥,我来就是帮你办事的,你要怎么办都行。” 我有些激动,但我更加清楚,这并不是一个适合为兄弟义气而激动欢呼的时候,于是淡淡地点了点头。 “三哥,那我也搞。”雷震子也说话了,声音依旧怯怯的,可他毕竟还是说话了。 我屏住呼吸,看向了癫子,癫子没有说话,也没有避开我的眼神,他同样定定地看着我,可是我偏偏却又感觉他看的并不是我。一秒、两秒,癫子还是没有开口的迹象。在有些暧昧难言的气氛中,其他两人也看向了癫子。我已经暗自做好了决定,如果他不铁我,那他就回去,给他的钱就算了。可是如果这件事,他敢泄露半句,就算老子回不去了,也一定要通知何勇他们帮我办了他。 离忍耐的极限越来越近,终于,我轻轻吐出憋了很久的那口气,目光从癫子的脸上移开。话已经是将出未出,到了我嘴边的那一刻,癫子的声音却先一步传来:“三哥,我刚想了很久,帮将军报仇,我没得问题,怎么赚钱都是赚,给我钱就行……” 他说到这上半句的时候,我的话吞了回去,心也放了下来。不过,那一瞬我没有感动,只有隐隐的愤怒和鄙视。虽然我明白癫子办这件事归根结底就是为了钱。但是这几天以来,我尽力地待他如兄弟,在这个时候,他首先想到的还是钱,我多少有些不满。 我已经做好了等他说完话后,开口讽刺羞辱他一下的准备。没料到的是,接下来,癫子后面的半句话却让我有了另一种完全不同的感觉。 “不过,三哥,小将军说没有看到人,那你怎么晓得是哪个办的将军,我们到哪里去找人呢?” 我一下呆住了。其实,癫子的这个疑问,我已经想过了,我只是存了一丝侥幸。我认为平日里,将军在这个市混得很开,朋友很多,小将军虽然没有打流,为人却也不错,这个时候,应该会有人帮他。那么,就可以要小将军出面打探消息,我只需要办事就行。 虽然我自己都觉得这个想法有些靠不住,但是将军受伤的消息让我太过于震惊,小将军当时表现得也太可怜,我毕竟也是一个被感情控制的普通人,同仇敌忾的愤怒使我只想要为他报仇。在这样的主观心态影响之下,一线的希望就已经足够蒙蔽我的理智了。而且,我原本还以为,在这四个人的圈子里面,我是属于那个想问题最周全的人,什么事我自己想好就行了,并不需要给其他人交代。 只是,现在的情况显然并不是这样,很少说话的癫子居然一针见血地把问题指了出来,这是出乎我意料的。 “嗯,我可以要小将军找一下,他天天跟着他哥哥玩,将军在这里朋友也多,应该没啥问题。”我的话,说得连我自己都有些心虚。 “三哥,你开始说那些人估计是去杀将军的。你想,我们只是想要把熊‘市长’搞残,都废了这么大的力气来计划,都晓得不能留下痕迹。别个杀人的人,你觉得会不会这么蠢?将军被砍前几个小时,自己都一点消息没有得到,还和我们喝酒。他弟弟这么容易就问得出来吗?” “……”我哑口无言。 “怎么就打听不出来呢?这又不是什么大城市,比九镇大不了好多,打流的也不是成千上万那么多,时间长了,迟早要找到。”牯牛帮我说话了。 “三哥,你只有一个星期的假。时间长了,万一这里出了什么事,唐五那边晓得了,又准备怎么搞?” 我开始感到自己的面子上有些挂不住了。但同时,我隐隐也感到了一丝开心,当过兵,还在场面上混了一段时间的癫子确实不是一个街头那些一无是处的小流子所能比的,他果然是一个非常细心周详的人。 这样的人,帮我,总比害我强。 “哎,癫子,你就说你到底干还是不干?你只是想要钱唦?不得了啊,问东问西,而今是不给你钱还是怎么了?要听你啰唆?三哥,莫理他,他搞就搞,不搞算了。少了一碗胡萝卜,一样的整桌酒席。”自从那次我救了雷震子,耿直忠厚的牯牛就始终当我比亲大哥还亲。此刻,他照样耿直地替我出了头。 我看到雷震子在一边小心翼翼地悄悄拉扯着癫子的衣角,癫子的嘴巴紧紧闭了起来。 我不是一个见不得别人半点牛逼的人,我知道,现在有了癫子这样一个人对我会是多么大的帮助。于是,我对牯牛点了点头,又扭过去看着癫子说:“癫子,你别听牯牛的,他就是这么个脾气,你是怎么想的?这个房间里,都是兄弟,没有什么先来后到之分。你想赚钱是应该的,我也想赚钱,我又不是你的领导。你有什么话,你就说。” “三哥,我没得别的意思,我开始说了,反正都是赚钱,我跟你来了就是来了,你搞什么,你决定,我搞就是了。我只是想了想,报仇这件事急不得,真的。牯牛,你也莫见怪,我没得别的意思。”癫子仰脸看着我,甚至还转过头去对着牯牛笑了笑,牯牛也有些不好意思地回了他一笑。 我对着癫子点了点头:“那你觉得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呢?” 听了我的话后,癫子又转过头看了看牯牛,一根肠子通到底的牯牛再次报以歉意的微笑。癫子这才开口说:“三哥,我觉得报仇这件事急不得。牯牛开始说了,反正迟早要查出来,查出来之后,你再来办人也不迟,到时候,为兄弟报仇,天经地义,就算是唐五晓得,也说不得什么了。我觉得,而今最重要的是将军的安全。” 将军的安全?除非我现在去医院守着,可这显然不可能。癫子之前的那些话已经让我对他刮目相看,我想他应该不是出于这样愚蠢浅显的想法,一定还有其他的原因。 我脑子开始急速转动,同时,示意癫子继续往下说。 “早上那些人如果是来杀将军的,而今将军在医院,不见得就一定会死,也可能会抢救过来。现在别个应该不会冒这么大的风头去办他,但是过段时间呢?他休养的时候呢?不可能哪个24个小时守着他吧?真要安全,只有把别个想办他的路断了,我们自己肯定断不了。” “那你的意思是?” “我们断不了,警察可以,我们把这件事搞大!” “怎么搞大哦?” 就在雷震子插嘴的同时,隐隐有些极为关键的东西开始在我的脑海里面出现,一时之间却还有些摸不到、抓不着。 “三哥,我们其实可以按照先前的计划,还是搞熊‘市长’!”说到这里,癫子一扫平素里那种安静淡然的样子,看着我的双眼炯炯有神,隐隐有一丝掩盖不住的得意之色。 “什么?” “为什么呢?” 在牯牛、雷震子两人的询问声中,我脑子里面仿佛轰然一声巨响,一道灵光飞快闪过,一理通百理通。经过一早上的浑噩之后,那一瞬间,前面的路在我眼前突然明朗了起来。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将军他们这个市和九镇一样,地理上属于同一个地区。这个地区自古以来都是流放犯人的地方,以盛产悍匪山贼闻名。从古到今的人命案层出不穷,那些有钱有势的老板,争夺矿产时,用枪和炸药灭人满门的事,也屡见不鲜。在这一亩三分地里面,将军混得再好,他也只是一个二流的流子。别说今天他还没有死,就算他死了,警察也不见得就一定会当做一件大事,全力缉凶。可是熊“市长”不同了,他是公安局副局长的亲表弟。 我笑了,这个早上我第一次笑了。我说:“癫子,你有什么话继续说,还装什么扭捏啊,说!” 癫子也笑了起来,边笑边说:“三哥,我是这样觉得的啊。办将军的人,只会有两个,一个是而今和他大哥不对盘的那个毛老板,要搞定熊‘市长’,所以先找将军开刀。另外一个就是他大哥本人。将军不是说熊‘市长’早就看他很不舒服了吗?你看啊,我们先假设办将军的是那个毛老板,那么我们现在办了熊‘市长’的话:第一,熊‘市长’的表哥插手,场面上的人一插手进来,毛老板再鸟,他也不可能和场面上的人搞吧。将军肯定就没得事;第二,我们这个时候办熊‘市长’,这个黑锅,毛老板不想背也要背,除非有人事先就晓得将军安排了我们,不然的话,现在将军都这个样子哒,哪个会认为是他下的手?我们也就越发安全。而今这个时候了,将军已经出事半天了,我们还可以坐在这里谈,我估计别个晓得我们存在的可能性不大。” “再者,假设办将军的那个人是熊‘市长’,那也没得问题。第一:将军没得事的时候,也没有动熊‘市长’,而今将军被他办得快死哒,他肯定会认为将军更加不可能动他,是吧?第二,把熊‘市长’一办,他一残废,还有哪个理他?就算他还想要将军的命,只怕也没得这么容易哒,是吧?第三,真的是他,我们也就算直接帮将军报了仇。” 牯牛的脸上也出现了恍然大悟的表情,雷震子的脸上更是露出了对这个和他一起长大的“哥哥”佩服到五体投地的表情。 癫子说的每一个字我都听了进去,他说得非常对。不过,与此同时,我的脑海中却出现了另外一种被癫子启发,却连癫子都不曾想过的思路,而正是这种思路,才让我决定听从癫子的建议。 我和癫子确实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人。 他非常谨慎细致,考虑问题从理智出发,选择最好的方式来行动;我不同,我考虑每一个问题的根本出发点好像都只有一个:利益,最大的利益。只要这一个目的达到了,就算不太理智,要冒些风险,那也没有什么关系。如果说对于这件事情,癫子想的是闹大的好处,那么,那一刻我想的就是不闹的坏处。 癫子说得很对,我想要为将军报仇的可能性是非常渺茫的。一起精心策划的办案,没有那么容易被人看穿。按着这个目标走下去,纠结在其中的话,最后最大的可能就是,时间到了,我连熊‘市长’都没有办,就不得不回去。 如果熊“市长”没有办,那么很简单,会有这样一些后果:假设砍人的是熊“市长”本人,将军被砍之后,死了就死了,没死,他也完了,熊“市长”会更加不把他当人,会越发地打压、排挤他。没被砍之前的将军就已经被逼得走投无路了,被砍之后,他的下场可想而知。 再假设砍人的人是头号大哥毛老板,那就更加麻烦。将军是熊“市长”的头号手下,他砍将军,却不直接砍熊“市长”,就是表了一个态,证明自己已经到了全力一搏的最后状态,逼着熊“市长”服软。 依毛老板现在的势力,如果动了杀人的心,老谋深算的熊“市长”是绝对不会再去直接硬碰,这和那些在街头打混,穷得像鬼的小流子打架不同。在毛老板和熊“市长”这样的大哥之间并不一定要分出一个明面上的输赢才行。很有可能,最终他们会暗地里达成某个协议。无论协议的内容是什么,将军的仇肯定报不了了。 这样的话,不管主使者是谁,将军就被白砍了。 将军说过熊“市长”废了,也就完了。其实,将军也一样,如果他莫名其妙地被人砍了,而大哥根本就不帮他报仇,那他也就完了。因为,天长日久,道上的流言飞语也就会接踵而来,每一个以打流为生的人,都精得像猴,时间长了,人们难免会有猜疑,砍人的是不是就是熊“市长”。 就算不这样,人们至少也可以确定,将军不再是那个受到熊“市长”器重的将军,就连仇他的大哥都不帮他报。落井下石繁多,雪里送炭难有,江湖路,想要再走就难了。 将军完了,那我也是白干一场。 我也就永远都成不了像唐五那样不会受人欺负的人,我也有可能会变成第二个将军,有朝一日一旦被唐五抛弃,就狗屁不是,我更有可能成为那个买酒的老梁,不得不为现实折腰。 现在那些惧怕我、不敢再嘲笑我的人们,也会像当初那样骂我是臭狗屎。 只要干了,我的命运就一定会不同。 第35章 自古江湖,有鬼途,无人归(2) 将军的命运也会不同。熊“市长”一倒,将军只要不死,凭他二号人物的地位,就必定可以东山再起,甚至接收熊“市长”的一切。情况再好点的话,毛老板被熊“市长”的表哥盯死,群龙无主,将军甚至有机会登上那个连他自己都没有想过的位置。 癫子说得没错,事已至此,将军究竟是被谁砍的已经不再重要,报不报仇也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在被砍了这几刀之后,能够得到什么样的结局。 要达成这一切的关键只有两个:办熊“市长”,将军没事。 后者在神,前者在我。 我想,我已经明白自己应该怎样去做了。 那一天,当我们商量完毕,决定依照原定计划办熊“市长”之后,我们所有人都做了一件事情:我们将自己房间的床单剪成了一根根的布条,然后系在一起。 为什么这么做?因为,我们不知道砍将军的是什么人,我们不知道他们会不会找上门来砍我们,我们更不知道他们何时来,怎么来,有多少人。我们只晓得,万一他们来了,我们就完了。 我们唯一能做的只有准备好随时跳楼,可我们住在三楼,我们也不想死,所以,我们做了那些布条。做完了这个准备之后,剩下的就是几乎看不见尽头的等待。 就在这样的等待中,我们每个人都忍受着灵魂的煎熬。 神经质一般聆听着门外走廊的任何动静,但凡有脚步声响起,我们都会第一时间抓起烟灰缸,或者拿起已经系好一头,堆放在窗下的布条,准备随时将它从窗口扔下去。脚步声慢慢变远,动静渐渐消失,我们还会仔仔细细地等上很久,甚至还会轻手轻脚地滑到门边去看一看、听一听。 然后,我们会带着一身冷汗坐下来,暗自庆幸的同时又开始胡思乱想,在快要崩溃的时候,又用最后一丝理智坚强地把自己拉回现实,告诉自己:没事的,肯定没事的,要出事,早出事了。这样会让我们得到片刻的安慰。片刻过后,又是胡思乱想,又是坐立不安,又是最后一丝理智……周而复始,循环不休。 直到下午三点多,房间里的电话在寂静中突然响起,被惊得头发都立了起来的我将话筒拿了起来。拿起之后,我居然都不敢说话,只是屏住呼吸,像是一个有着强烈偷窥欲的小人,无声无息地听着话筒另一端的动静。 “三哥,三哥,是不是你?在吧?”小将军的声音传来的那一刻,七魂六魄才算是正式归位。 “啊,我在。老弟,你哥怎么样了?”在小将军的反复询问中,我一直等到可以确定自己的声音不会发抖,也不会出现任何其他的异常之后,才说出了我的第一句话。 “三哥,我哥哥还在重症看护室,我还进不去,不过医生的手术做完了,他说还行,血止住了,伤口也缝了,血压这些也都开始稳定,就是失血太多,再加上脑壳上那一刀,还不确定对人到底有没有影响,不晓得会不会发炎。人而今还有些发烧,医生说,要等到烧退了,才晓得是不是完全没得危险哒。不过,听医生的口气,应该好一些了。” “哦,那就好,那就好,你哥哥身体一向都很好,应该没得问题,你莫太担心哒。你那边安排人陪着你哥哥没有?” “我安排了,我哥哥有两个跟着他的小伢儿,一向办事都还蛮利索的,我安排在这里陪着。” “靠不靠得住啊?” “应该没得问题,这两个伢儿一直跟着我哥哥玩,就是二条和拐子,你认不认得?” “不认得,我除了你们兄弟之外,没有见过别人。靠得住就要得。人千万要选好。” “晓得了,三哥,我给你说件事啊,熊‘市长’刚才来了一趟。” 一听到这三个字,我的心立刻吊了起来:“嗯,他说了什么?” “没有说什么,拿了五百块钱,说等我哥醒了再来看他。妈的,我哥哥帮他挡刀都挡了两次,而今出事哒,打发叫花子一样给五百块钱,老子都不想收。” 我一下就紧张了起来,赶紧打断了小将军的话,大声问道:“你收了唦?” “收了,收了,三哥,我没有表现出什么,我只是跟你说。我晓得,而今得罪不起他。” “嗯,老弟,你下午是不是还在医院里?有没得什么其他的事?” “是的,都这个样子了,我还哪里有心思搞事啊,我就在医院里,和屋里人在一起。” “那要的,晚上晚一点,你抽个时候来我这里一趟,我有事要找你一下。” “好,三哥,具体什么时候?” “随便你,我反正都在,你不要太早就是了。哦,对了,来的时候,记得帮我带一把刮胡刀,要手动的那种,记得吧?我有用。” “好,三哥,我记着了。” “那没得什么事了唦?” “没得了,我就是给你打个电话,通个消息。” “那好,那先就这样,晚上到了再说。我们的事,你对哪个都不要讲,你哥哥的那些兄弟你都不要说,绝对绝对只能你一个人晓得,千万记着啊。” “好的,放心,三哥。那我就先挂了啊。” 将军吉人天相,一定没有问题,小将军的这个电话就是一个好的开始,为他担心也是无用。现在万事俱备,剩下的只有等着小将军晚上到来之后的具体安排了。 熊“市长”,你欠将军的,这次连本带利,我都要帮他全部讨回来。 跟踪 晚上十点多钟,在我度日如年的等待中,小将军终于出现在我的面前。出乎我意料的是,当我告诉他,我准备依照他哥哥的原定计划,继续办熊“市长”之后,他的脸上居然没有表露出太多惊讶。 我问他为什么。他说,这两年,熊“市长”对他哥哥的打压越来越过分。这次的事情,虽然不能肯定主使者就是熊“市长”,但不管怎么样,他哥哥的今天完全是由熊“市长”一手造成的。他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要是他哥哥醒不来了,就算我不去帮他办,他一个人也会要熊“市长”全家给他哥哥陪葬。 小将军的话吓了我一大跳。我真的没有想到,这个聪明机灵的年轻人心中居然会有那么强大的仇恨,而这种仇恨居然会让他变成一个想要灭人满门的魔鬼。将军想尽千方百计,宁愿自己多吃苦也绝对不让小将军出来打流的决定,是对的。 兵强则灭,木强则折。小将军这样的人,肯定可以在道上混得风生水起,可是,他也一定不会长命。再三交代小将军不要冲动,一切事情交由我来处理之后,我才谈起了今晚的正题。 “老弟,我可能需要你帮忙做一些事情。” “三哥,你说。” “那天吃饭的时候,你哥哥给我做的安排,你都晓得唦?” “嗯,晓得。” “那车和家伙,还是按你哥哥说的那样准备,有没得问题?” “没得问题,这些东西本来就是我哥哥交代二条准备的,二条早就已经准备好了,因为哥哥出事,才没有给你。而今还放在原地方。” “那要得。还有就是,明天,你帮我搞一辆慢慢游过来,再看能不能找一个合适的人,带我踩一下盘子(黑话,看情况,摸底细),要不要得?” “好,慢慢游,我等下回去就安排,应该没得蛮大问题,多出点钱就是。带路的话,要不,我来带你们?” “你莫来,找一个其他的人,那个二条,到底人怎么样,是不是绝对可靠?” “三哥,绝对没得问题,就是他经常跟在我哥哥后头,熊‘市长’也认得他。” 本来,我准备叫个人带下路,到了之后,不露面,立刻走就可以了。但是此刻,听小将军这么一说,我临时改变了主意,这件事风险太大,不能有任何疏忽,万事还是尽量稳妥为妙。 “那就算了,你晓不晓得熊‘市长’一般都会在什么地方出现,你告诉我地址,我明天自己去跟。” “嗯,三哥,你看这样好不好?打流的都晓得,熊‘市长’每天都会去他的那家饭店查账,而且他中午饭基本上都在那里吃。地方也蛮好找,就在市中心,一看就看到了,很大。” “嗯,好,你明天尽量早点把东西送过来,再有就是,明天晚上这个时候,你再辛苦一下,过来一趟,等白天踩了盘子之后,究竟怎么做,到时候我再具体和你说,好不好?” “好,三哥,那谢谢你了。” “老弟,而今你不用和我说这些话。你哥哥的事就是我的事,最关键是你哥哥不出问题就好,日子还长,其他的今后再谈。这个时候,我就不留你哒。你记着,最好今天把事安排好,多给我留些时间,我也好弄周全些。” “嗯,三哥,那我就先走了啊。” “嗯,走吧,好生照顾你哥哥。” 临走前,小将军将我交代的剃须刀片给了我。 我记得古龙先生在一本书里面,写过这么一段话:一个人,最简单的易容,就是改变眉毛。只需要剃光或者是改动自己眉毛的形状,这个人的样子在别人眼中立刻会有很大的不同。 之前,在唐五抢收购站生意时,熊“市长”见过我一面,虽然那次见面的时间很短,他几乎都没有拿正眼瞧过我,还以为我是一个瘸子。而且,我们这次办他的时间也定在晚上,他理应认不出来,但是我不愿意冒这个险。 对着浴室的镜子,我仔仔细细地将自己的眉毛修剪得又短又细,乍一看上去,我自己都觉得怪异无比,判若两人。 上午十一点不到,对于机械和车辆极为懂行,天生就应该去当个好司机的雷震子开着小将军送过来的那辆慢慢游,和我一起来到了熊“市长”饭店的街对面——一个小学门前。这个时间段上,饭店里面还没有什么人,只有几个服务员在懒洋洋、有一下没一下地擦着桌子、扫着地。担心被人看出来,又担心一不留神没有看见熊“市长”,窝在慢慢游的车斗里面,我几乎没有任何心情做别的事,只是一瞬不瞬地死盯着饭店大门。 突然,听见坐在前面驾驶台的雷震子给我说:“妈的,这个狗杂种有钱啊,三哥,你看这个饭店装修得……啧啧啧,老子长这么大还没有进过这么豪华的店子吃饭。” 巨大的心理压力之下,雷震子不着调的闲谈让我一阵心烦,斜斜地瞟了他一眼之后,忍住了没搭话骂他,强迫自己的注意力依旧放在前方饭店。 谁知道,他看我不作声,虽然把语调压低了一些,却还在没完没了地自言自语:“老子什么时候发财哒,也搞这么家饭店,红问饭店。名字起得就不好听啊,呵呵。” 一股怒火在我心底油然而生,刚准备开口就骂,却又意识到有些不对头,雷震子说的饭店名字和将军两兄弟曾经跟我说的不太一样。诧异之下,仔细对着前方的饭店招牌看了一眼。顿时,我又想气又想笑,说:“雷震子,你少他妈的出洋相好不好?你仔细看看,这是个问字啊?红河饭店。你个蠢货!你他妈的少说两句话,不讲话不会憋死你。安心做事好不好?操!” 原来,那个饭店的招牌是用行书写的,“河”字旁边的那三点,除了上面一点还算是清晰之外,下面两点连成了一片,看上去很像是“问”字,雷震子这个没出息的居然就真的读成了“问”。笑着笑着,不知道是心里的压力还是雷震子的愚蠢太让我失望,我又有些不耐烦起来,口气也越来越凶。 雷震子讪讪地望着我,有些不知所措。等我火气慢慢消退,不再骂他时,我听到他小声地说道:“三哥,其实那个字,我认得。我只是想逗你笑一下,你这两天话都不怎么说。我想让你开心一下。你别生气了。我不说话哒。” 顿时间,百样感触汇聚心头。我不喜欢动不动就向人道歉,越是亲近我就越说不出来。这种内疚怪异的心态也让我感到尴尬,我只得将脸偏向一边,故作专注地看向了饭店方向。 就在那一刻,我看到了熊“市长”。 我只见过他一面,但是当时他的气势太盛,气势磅礴的人是很难让人忘记的。所以,当极为瘦削的他和几个一看就是有权有势的场面人模样的同伴一起走向饭店大门时,我一眼就认出了他来。 眼前的熊“市长”谈笑自如,举手投足间与上次给我的那种嚣张跋扈的印象完全不同,斯文有礼,的确很像是一个正正经经的成功商人。我拿出口袋里将军给我的那张照片,再次对比一下之后,确认没错。不由得重重吐出一口气,我知道,鱼儿已经上钩,接下来就要看我这个渔夫的功夫了。 下午一点多钟,熊“市长”再次出现在大门前,和方才一起进去的那几个场面人一一握手告辞。原本假模假样、道貌岸然的场面人现在已经喝得面红耳赤,与一个黑道大哥勾肩搭背,喜笑颜开,亲如兄弟。 第36章 自古江湖,有鬼途,无人归(3) 送走了那帮人,熊“市长”转身进了饭店,下午四点多钟,他再次走了出来。这次,跟在他身后的是几个一看就是流子的年轻男子。他们分别坐四辆慢慢游,一起去了市区西边的一家普通民宅,就连晚饭都没有出来吃。雷震子装作路过,在门口听了一听,听见里面有推牌九的声音。 我们一直等到晚上九点,熊“市长”那帮人出门了。到了市中心之后,人们各自散去,熊“市长”独自一人坐慢慢游进了一个大院,院子大门上挂着市文化局的牌子,正是之前将军给我说的那个香功大师的住址。 十点多钟,熊“市长”从文化局大院出来,他没有坐慢慢游,沿着街边步行了四五分钟。夜已深,路上虽不时有车辆经过,但是行人已经不多,路两边都是一排排的民居或者门面,大多已紧闭大门。 一路上,熊“市长”没有表露出半点戒备的举动。甚至,我还看见他在四周无人时,做出了一种只有小孩子才会做的手舞足蹈的动作,我想他一定很高兴。之后,他拐进了另外一个属于食品公司的院子,再也没有出来。 这是他自己家。 回到宾馆时,已经快午夜十二点,小将军早就等在了那里,和牯牛一起待在癫子的房间闲谈。见到小将军之后,我给他说的第一句话是:“明天早上七点之前,你把所有东西给我拿过来。” 那一天,我已经知道,自己一定可以摆平熊“市长”了。不是因为我厉害,而是因为熊“市长”太强。身边那些以平辈论交的场面人和身后那些剽悍忠诚的小弟充分证明,在这个市,熊“市长”已经强到拥有了自己的势力范围。一个整天待在自家门口的人是不会有太多戒备的。所以,我就能办他。 情深不寿,强极则辱,世间万物,如是而已。 破旧的车厢里充斥着浓烈的柴油味道,窗外的寒风从缝隙吹了进来。我揉搓着有些发僵的手掌,看向窗外的文化局大院。 今天气温又下降了,空中时不时地飘下一两片分不清是雪还是冰粒的东西,钻进脖子里,冷得人全身都起鸡皮疙瘩。街上的行人比昨天的更少,公路两旁都是黑糊糊一片,只有偶尔一两间民居的窗口上投射出的那些温暖的橘黄色光芒提醒着,我身处一个城市的怀抱,而不是荒郊野外。熊“市长”进去半个多小时了,时间应该差不多了,早些准备总是好的,看了雷震子一眼之后,一拉门闩,我走下了车。 “嘭嘭”两声关门声响起,牯牛和癫子一左一右站在了我的身旁。 “走吧。”我紧了紧大衣的领口,手臂接触到了怀里的那把杀猪刀,心里微微有些发紧。我回头招呼了两人一声,率先走向了路边。身后,发动机发出了低沉的呻吟,车子顺着路边开动,转了个弯,擦着我们身边远去。 以文化局的大门口为中心,癫子和牯牛两人走向了左边,而我一个人走往了相反的方向。 我站在离文化局大门二十米远处的一块草坪后面,附近十米左右的范围内都没有建筑,草坪中心一簇城市美化用的植物,刚好挡住了前方街道上过往车辆发出的光芒。站在这里,我隐身于黑暗之中,看得清外头,外头却看不到我。 食指和拇指夹着烟蒂,将烟头的光芒掩盖在手掌当中。我一口接着一口地抽,烟雾从口中吐出,飘荡在冬夜,带着一种模糊的淡橘黄色,美丽得迷离而妖异。 我想起很久之前,在那些还只有快乐的日子里面,曾经听老梁说过的一个故事:在山的另外一边,有这么一家人,家里非常贫穷。某一天,父亲出门捡了两条咸鱼,回家后舍不得吃,悬挂在饭桌上方的房梁之上。从那一天开始,父亲便吩咐母亲做饭时不再做任何的菜,全家人吃饭时,想要吃菜了,就抬头看一眼咸鱼。刚开始的时候,由于咸鱼的诱惑,全家人吃得津津有味,慢慢时间长了,大人还能支撑着勉强下咽,几岁的儿子却怎么都吃不下了,有一次实在忍不住,多看了两眼咸鱼。父亲勃然大怒,拍着桌子大骂说:“小畜生,你也不怕咸死?” 那一年,刚听到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并没有什么感觉,我只是和其他的小孩一样,看着老梁略带期待的眼神,迎合着他,张着嘴一起傻笑。但是,在这一刻,当这个故事莫名其妙地出现在我脑海中时。我突然发现,也许老梁当初期待的并不是我们的傻笑。 也许,我们每个人的心里都有这么一条咸鱼,正是因为这条看得到得不到的咸鱼的诱惑,我们才开始争夺名、利、权、贵,才开始有了胸怀天下与不甘平凡。 也许,导致熊“市长”今晚这一劫的真正原因,并不是我和将军,而是他的那一条咸鱼。我们每个人都被这条咸鱼勾引着向前走,无论前方的路是如何艰难。 没有人考虑过是否值得,更没有人想过假如真的得到了这条咸鱼,吃的时候,我们会不会真的被它咸死。 我们只是这样贪婪而可耻地往前走着。 我不知道熊“市长”是否已经吃到了这条咸鱼,我不知道在摆平他之后,我和将军会不会得到我们的那条咸鱼。我更不知道淡泊潦倒的老梁是不是早就已经看破红尘,明白了为了一条咸鱼不值得的道理。 我只晓得,还没有吃过咸鱼的我真的很希望吃到属于自己的那一条。我想,我付出的代价也许就是那些傻笑的快乐日子。 一阵隐约的说话声将我从沉思中惊醒过来,抬头望去,穿着一件深色中长棉袄的熊“市长”一边和门卫打着招呼,一边走出了大门。 小心醉汉 戴上了事先已经预备好的棒球帽,拉开半截拉链,将手伸进胸膛,我握住了杀猪刀上那个带着体温的干燥刀柄。 吸进最后一口烟,把帽檐向下一拉,擦动了身边植物的叶子,我走了出来。熊“市长”低着头在前方十几米处向前走着,也许是因为寒冷,今天他的脚步比昨天快了一些,少了点昨天的轻灵,多了些冬夜的归意。 抬眼望去,隐约间可以见到远方空旷的街边停着一大堆黑糊糊的东西,那是雷震子的车。可是,为什么没有见到癫子和牯牛两个人?现在我已经走过文化局大门一两百米的距离了,为什么他们还没有出现? 难道出了什么事情?紧张中,熊“市长”突然扭过头来向我这边看了一眼。就在那一瞬间,我感觉自己身体里面所有的血液都已经凝固。我脑中几乎无法控制地冒出了一个念头:我完了!我的双腿下意识地放缓了节奏,我几乎都已经做好了转身就跑的准备。 熊“市长”将自己的脑袋放回了原来的位置。原来,在他的眼中,我只是一个再平凡不过的陌生路人。散于九天的魂魄回到了身体,我看见前面五六十米外的地方,不知道从哪里突然冒出了两个歪歪倒倒的醉汉,相互搀扶着、打闹着,向我们这边走来。 癫子和牯牛终于出现了。在扑面而至的寒风中,我甚至都能听到他们呢喃不清、醉意盎然的对话声。我加快了自己的脚步。 熊“市长”明显停了一停,看清是两个醉汉之后,他有些嫌恶地避向了更为黑暗的路边。两个醉汉却好像是完全走不了直线一般,歪歪斜斜地对着熊“市长”迎了过来。 前方,已经被逼到了路边花坛边上的熊“市长”终于不得不停住了自己脚步,其中一个醉汉不偏不斜地撞在了他的身上。 “捅你娘!瞎哒!”一声暴喝响起,那是癫子荒腔走板的普通话声音。我们当然可以不用这么麻烦,夜深人静,直接上去干倒熊“市长”就行。但是,昨天一天的跟踪,让我的这个想法起了一些变化。 在将军被砍的这两天里,熊“市长”表现得如此轻松,完全没有设防。这向我传达了两个信息:一、派人去办将军的人就是他自己,他知道不会再有人办他,所以他不怕;二、他已经和办将军的人达成了协议,知道自己没有了危险。 那么,我们再这样上去直接开干,就显得有些奇怪了。所以,我们对最初的计划做了一些小小的改动。 改动的目的在于,让熊“市长”费尽心思地去想,他被人办到底是因为一个意外,还是有更为隐秘的内幕,比如那个和他达成了协议的人。 骗人,就是要骗得他抓耳挠腮。 癫子一把抓住了熊“市长”的衣服。我飞快地跑向了前方,熊“市长”后脑勺上的头发已经清晰可见。 “你晓不晓得我是哪个?”熊“市长”说出了一句大大出乎我意料的话。那一刻,我发现,让将军当大哥是对的。因为,熊“市长”他不配。如果是唐五,他一定不会这么说。唐五会带着和蔼的微笑,柔声说:“朋友,你喝多了,早点回去。” “老子管你是哪个?你是不是瞎哒?” 牯牛刻意地挑衅着。我无声无息地站在熊“市长”背后,将杀猪刀从怀里抽了出来,“妈了个小麻皮,你晓不晓得老子是哪个?我哥哥又是干什么的?是不是想死啊?” “是,老子是想死,还想钱!”模仿着他们市的方言说出这句话的同时,我一只手从后头伸出,捂住了熊“市长”的嘴巴,另外一只手向前一送,些许的阻挡之后,手里的杀猪刀被两层温软湿热的物体紧紧吸住,很难动弹。 “不许喊!不许喊!喊一声,弄死你!” 癫子的斧头也架在了熊“市长”的脖子上,他的眼中冒出了极度的惊恐,沉闷不清的呼叫和热气一起从我捂住他嘴巴的手指缝间冒了出来。 “搜身,拿钱,拿钱!”癫子非常聪明,忙里偷闲,继续演着戏,边说边一把抢过了熊“市长”手里的小包。牯牛则装模作样地搜着口袋,我死命将挣扎不休的熊“市长”往更为黑暗的花坛后面拖。 三个人合力把熊“市长”摁倒在地上,牯牛拿着铁锤对着熊“市长”的额头就是两下,熊“市长”的呻吟声开始变小,人已经有些晕乎,双腿的剧烈踢腾变成了轻微抖动。趁着这个机会,我一只膝盖跪在熊“市长”的肚子上,双手将他的大棉袄往上掀起,紧紧裹住了他的脑袋,死死压着,故意对癫子说:“快点,拿钱,差不多了就走。” 熊“市长”一动不动,任凭牯牛和癫子两人搜身。 黑暗中,我看见癫子的眼睛明亮得有些吓人,我对着他点了点头,他说:“等下这个杂种报警怎么办?废了他?” “快点!” 本来已经像是晕厥过去的熊“市长”再次剧烈抖动起来,从他的呜咽声中,我甚至清楚地听到他说:“不会,不会!求求你们,你们拿钱走吧!我不报警,啊……” 一声虽然模糊却让我心惊肉跳的闷哼之后,熊“市长”晕厥过去。 如同雷震子是一个天生的司机一样,牯牛应该也是一个天生的屠夫。前前后后,他只用了不到一分钟。整个过程中,他的脸上都是那种青筋暴起、咬牙切齿的表情。举着铁锤,先是两边膝盖各三四下,一摸,然后把脚踝扳过来,扳过去,正正反反又是各三四下,就收工了。 我用手摸了摸靠我最近的那个膝盖。没有摸到膝盖,我摸到的是一个被衣服包裹住的类似于已经碎成了很多片的瓷盘的物体。 小将军办事的水平不亚于他的哥哥。当我们赶到那个约定的地点时,他已经在那里等我们了。换上了他准备的另外一辆车,沿着那条几天前来时的路,我们踏上了归途。 坐在车上,我无惊无喜,没有痛苦,没有内疚,更没有对于同类的怜悯和悲伤,心底只有终于完成了一件很艰难的工作之后的那种疲惫和茫然。 我知道我已经变成了一个衣冠禽兽,正如当初那个亲手将他同胞哥哥推下三楼的熊“市长”。现在,他和他哥一样变成了残废,那我呢? 也许,我们都只是在各自的宿命中造各自不同的孽,最后再等着不同的人来给我们那个相同的结局。 自古江湖,有鬼途,无人归! 出来混,终归要还。 办熊“市长”的这几天,就像是半睡半醒间的一场昏梦,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为什么而做,可偏偏又有着明确意志所赋予的目标,还按着既定的步骤走了下去。走完之后,犹如梦醒,浑浑噩噩,记不起梦境,却有片段不断闪现。 所幸的是这一切终归还是结束了。它一定会给我们所有参与者的未来造成巨大的影响,只不过这种影响何时到来,是好是坏,我们一无所知。那天晚上,在城郊的一个垃圾场边,告别了小将军,我们兄弟四人没有片刻的停留,直接驱车赶往了我市。 就在连夜回去的路上,发生了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 这是一件确确实实曾经发生在这个世界上的,由我本人和雷震子、牯牛、癫子四人一起亲身经历的,并且至今回忆起来都绝对不会有半点误差的真实事件。 第37章 一笔要命的高利贷(1) 鬼打墙 湘西地区自古道路就极为崎岖坎坷,交通非常不便,而将军所在的那个市,更是位于大山的深处。 在高速没有建成之前,通往他们市有两条道路可以选择,一条是解放初期炸山掘坡、沿山而建的省级公路;另一条是道路状况更好、更省时的国家公路。除了看风景之外,无论从哪一点来说,前者的便利性都比不上后者,但是那天晚上我们还是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前者。当然不是想要欣赏风景,我们是看到了前者位于崇山中的荒无人烟。 因为,我们怕! 二十年前的公路没有如今这么便捷,二十年前那辆破车的舒适度也远远比不上如今我这辆雷克萨斯。坐在副驾驶座上,山路的每一处颠簸都透过脚下那一层铁皮清晰地传来,控制台上散风口的开关已经开到最大,阵阵暖气带着发动机里面的铁锈味、机油味一起钻入了我的鼻孔,在这个寒冷刺骨的冬夜,温暖了我的躯体,也折磨着我的神经。 过大的温差导致挡风玻璃上起了一层又一层的雾气,雷震子在小心翼翼地驾驶的同时,还要时不时地拿起一块抹布擦拭。刚上路的时候,我曾经几次试着去帮他,他却像是犯下很大罪过一般,挥挡着我试图擦拭的手,说:“三哥,你睡你的,放心,我自己来就可以哒。没得事,我十二三岁就开五三年的老东风,遇到大雪天都弄得踏踏实实的,你们三个只管休息。” 反复几次之后,我也不再坚持。我知道,雷震子就是这样一个人,一个有些不懂得拿捏,却可以在自己能力范围内对朋友倾其所有的好人。 牯牛和癫子在最初的窃窃交谈过后,已经开始安静下来。回头看去,牯牛发出了平和而绵长的呼吸,其间一两下轻微的鼾声,柔和得像是一个躺在妈妈怀里的孩童。这不禁让我有些恍惚,好像几个小时之前,那个拿着铁锤猛砸的凶狠而疯狂的身影,遥远得从来就不曾出现。 癫子仰靠在座椅上,眼睛半睁半闭,看着车厢的上方。发现我在看他,身子微微前俯,对我默默一笑,黑暗中一口尖利的白牙一闪而过。 我点了点头,没有说话,抢在癫子开口之前将脑袋扭了回来。这是一个万籁俱寂的深夜,飘浮在空气中的奇异静谧可以让人远离痛苦的今生,回到难忘的前世,这是适合沉思与怀念的一刻。我知道,癫子现在正沉浸于某件事情当中,他想的究竟是什么,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我只是不愿意去打扰他。 我试图让自己像牯牛般入睡或者如同癫子那样沉思,可是脑子里面却是混沌一片。在这样疲惫与舒适并存、安逸和紧张共处的奇特感觉里,我如同一具失去了灵魂的行尸走肉,漠然地盯着前方。 车灯给前方的路面铺上了一条淡黄的光带,有一些被遗忘在这片山林深处的荒草在冬夜中默默无闻地枯萎和摇曳。这些荒草也曾经开出过炫目的花朵,可是如果没有一个人看见,那么它们还真的算是盛开过吗? 花如此,我呢?对于这个世界来说,我究竟是否存在?又应该如何去证明我的存在? 无论如何,我想,若我存在,我不愿意默默盛开。 胡思乱想着,人反倒越来越精神,我索性坐直了身躯,摇下车窗玻璃。顿时,清冷的风带着荒野里特有的泥土、树木的气味飘进了车厢,习惯了车内暖意的身体泛起了一层鸡皮疙瘩,也为我被车厢内异味熏了半天的大脑平添了一丝残酷的快意。 “三哥,不睡了?” “嗯,一直没睡,睡不着。” “哦,你还是休息一下。” 没有回答雷震子的话,我从口袋里掏出两根烟,含在嘴里,一起点燃,递给了雷震子一根后,侧身看向窗外。窗外,黑暗无边。此刻,若是明月当头的夏日,清凉山风徐徐而来,银盘照耀下,山脉连绵,无穷无尽,无数小虫此起彼伏地叫唤……那一定是一幅生机勃勃、让人流连忘返的美景。只可惜,现在却是隆冬,一个没有月亮的午夜,凝神看去,仅能隐约望见不远处一座高耸入云的大山雄踞在黑暗深处。 百鸟千虫都已消失不见,偶尔有一两声不知何物所发出的鸣叫回响在山谷,叫声凄厉、惶恐,在死一般的寂静衬托之下,回味悠远。 车子猛然一震,速度明显减缓下来,我扭头看去,雷震子一反常态,好像根本就没有注意到我的目光。他的脖子向前伸得很长,专注地看着什么,神情间有少见的严肃。 我顺着他的目光看了过去,没有发现什么异常,车子却彻底停了下来。我再次不解地看向了雷震子,这时他的脑袋也扭向了我这边,他说:“三哥,好像有些不对。” 身后一阵窸窸窣窣,那是牯牛正在从沉睡中苏醒的响声。 “三哥,这个地方有些邪!”没等我回答,雷震子飞快地说了一句。 借着车外反射回来的些许灯光和仪表盘上微弱的光芒,雷震子的嘴唇与下巴清晰可见,但是越往上走,光线越淡,到了眼睛处,就只能看见两个明亮的眸子,眸子里是一种奇怪的神情,有些恐惧,有些嘲弄,有些紧张,有些不解,甚至好像还有些笑意。 我没有搭腔,扬了扬眉毛示意雷震子继续往下说。 “什么邪啊?你又走错路了啊?这条路,你不是说你以前跟跑矿的车来过很多次吗?”牯牛的大头从后面闪了出来,他盯着雷震子,睡眼惺忪地问道。 “是啊,就是跑过好几次了。三哥,你注意到这个三岔路口没有?”雷震子边说边伸出手,指向了驾驶台前方。 片刻之前,在雷震子刚开始刹车的时候,我就已经瞟过一眼。现在,我再次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一如之前,我看见了一片芭茅。小时候,我们经常拿这个东西挠睡觉的人的鼻子。 在车头灯的照射下,我可以清晰地看见前方的道路从芭茅丛的中间穿过,在十米开外的地方一分为三,形成了一个再普通不过的三岔路口。按道理来说,像眼前这样浓密的芭茅丛只会长在河边,不会出现在山上。可是山上也并不是不长芭茅,九镇旁的神人山就随处可见芭茅的身影。所以,之前我并没有过多留意。现在,经雷震子这么一说,我看出了一点端倪。本来一路上两边生长的都是一些十几二十公分的荒草,现在那些荒草已经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这片极为茂密、一人多高的芭茅丛。 可是,这也并不是一件值得大惊小怪的事情。我不明白雷震子奇怪的东西到底是什么。 “怎么了?没得什么问题啊。”我问雷震子。雷震子的嘴唇嚅动了两下,看看我,又看看已经将脑袋聚拢过来的牯牛和癫子,然后又一次扭过头去瞟了瞟那片芭茅丛,这才说道:“三哥,这个三岔路,我刚才走过!” 我应该不是一个胆子很小的人,胆小的人通常都跑不了江湖,打不了流。但是那一刻,随着雷震子的话一出口,我竟然感觉到浑身上下一阵发麻。 因为,雷震子的口气太认真了,他平常是一个绝对称不上认真的人。 这种巨大的反差,无疑给我们所有人都带来了巨大的震动。 一时之间,除了呼吸声外,车厢里一片寂静。就这样持续了两三秒,牯牛最先反应过来:“雷震子,你是不是看错了啊?外头这么乌漆墨黑的,你就看得那么清楚啊?肯定不是一个路口咯。就算你刚才走过,也可能是走错了路唦。这有什么稀奇?深更半夜的,你少鸡巴在这里扯卵淡,吓人。” “雷震子,你是不是想睡觉,脑壳有些晕乎,记错了?”癫子也说话了。 我看着雷震子,他的脸上出现了些许愤慨的神情,人也变得有些激动,脖子猛然向前一伸,看着牯牛和癫子说:“我绝对没有看错!老子又不是猪!我最喜欢开车,开车从来都不睡觉。1987年,我还跟陈聋子去过河北一趟,我开了十几个小时,都没有睡觉。这才开了多久?” 他又转头来看着我:“三哥,你看啊!你在山上见过这么多的芭茅没有?” “雷震子,芭茅到处都是,神人山也有。”我回答他。 雷震子的语气更加激烈了,甚至有些抛开了素来对我的尊重:“我不是说山上没得。你想唦,你在哪里见过山上长这么多芭茅?我刚才开过去的时候就觉得奇怪,所以特意多瞟了几眼。再说,就算是两个三岔路口,它也不可能路边都长一片芭茅吧?我真的没有搞错,我清楚记得,开始走的就是右边那条路,路边有一簇芭茅比其他的都要长得高一些,你看!是不是?” 我再一次望去,果然,就在三岔路口靠右的那条路边上,刚好快到灯光所及的尽头处,长着一簇芭茅,根茎尤其颀长,在寒风中迎风摇曳,像是一只只朝我们挥舞召唤的手。 车里再次陷入了沉寂。 “雷震子,有没有可能你走错路了,又走回了原路呢?”我几乎已经接受了这个诡异的事实,相信了雷震子的说法,但是理智还在排斥着这荒谬的一切,我试图为此找出一个合适的解释。 “三哥,绝对不可能!这条路是顺着山势修的,你想,谁会在山上修路修一个圈?我都是顺着路走的,而且这条路我确实跑过几趟,我记得根本就没有这么一个三岔路口,一开始我还以为是新修的。” 这一下,雷震子彻底说服了我们每一个人。 我想,那个瞬间我们应该都想到了同一个东西,只是看谁先说出来而已。 最终,还是雷震子忍不住了,他说:“三哥,是不是这个地方不干净?有……” 没有等他说完,癫子就非常大声地说:“哪里来的这些狗屁?老子就不相信哒。老子去看一下。” 话一说完,也不等我们回答,癫子拉开车门就走了下去,飞快向着三岔路口跑去。在灯光下,他跑动的影子被不断缩短拉长,形态万千。 “跟着癫子!”我不得不承认,说这句话时,我担心我的兄弟被前方某种不明的危险所吞噬。 车子缓缓启动,和癫子一前一后,走向了那个路口。 癫子停在了三岔路口的中间,左右望了几下,回头看了我们一眼,一扭身,跑进了靠右的那条路上灯光所不能及的黑暗中。 “操!”我大惊失色,狂骂一声,和牯牛一起飞快打开了车门。 刚走出两步,我就发现那一簇最高的芭茅在半空中剧烈地抖动起来,绝望和恐惧顿时就占据了我的全身,我朝着那个方向飞快地跑动起来。还没有等我们跑到跟前,只见路边黑影一闪,癫子从芭茅丛里窜回路面,手里拿着半截芭茅,站在了已经魂飞魄散的我和牯牛面前,满是得意地将手里的芭茅送到了我们的眼皮底下晃了晃。 “没得事,三哥,不要听雷震子在那里瞎说。你看,就只是一些芭茅。三哥,这里有路牌,雷震子肯定是自己走错了路。” 顺着癫子的手指看去,我看到一块铁牌,牌子上的蓝色油漆已经有些脱落,不过还是可以看清上面所写的包括我市在内的三个地名,其中我市的方向指向了右边。 “没得卵用,是不是没得鬼?现在晓得没得鬼吧,没事找事。”癫子边用手里的芭茅逗弄着雷震子,边说出了片刻之前我们还在忌讳的那个字眼。 雷震子一脸半信半疑地坐在那里,默不作声。 “走啊!你还看什么?”我的语气不是很好,因为有些恼怒,为自己所表现出的不应有的胆怯和相信了雷震子而感到恼怒。 “走吧,伢儿,你还不死心啊?”牯牛也在戏弄他。 雷震子一言不发,依旧看着窗外。过了几秒钟,我看见他猛一咬牙,扭动钥匙,车子发动了起来。在短暂的笑骂调侃之后,车内再次安静下来。 不知道过了多久,半睡半醒的我感到车身猛地一震,一下坐稳,发现车子又停了下来。 “搞什么啊?” “哎呀!” 癫子、牯牛的声音也纷纷跟着响起。 没有人回答。 我揉着发麻的膝盖,无意识地看向了雷震子。 雷震子居然也一动不动地看着我,嘴巴微微张开,喉咙里面发出一种古怪的呼噜声,双眼睁得巨大,神情扭曲、陌生,就像是变了一个人。我立刻明白了是怎么回事,几乎下意识地看向了车前。我看到了一幕穷尽今生也难有片刻忘怀的场景:那片芭茅丛、那个三岔路口,再次出现在了我们的面前,靠右的那条路边上,同样的位置居然也有一簇颀长的芭茅正在风中摆动! 我大张着嘴巴,想要说话,却发现除了那种几乎和雷震子一模一样的呼噜声之外,我什么声音也发不出来。我努力地扭头看向后座。癫子和牯牛同样震惊至极地望着前方,就在癫子的脚下,那半截芭茅静静地躺在劣质的尼龙地毯上。 我们终于明白过来。雷震子没有错,错的是我们。今天,我们遇上了老人们经常说的“鬼打墙”。 我们将车子停在路边差不多整整一个小时,我们一次次地做出决定,然后又一次次地推翻。最后,几乎已经有些被逼急的我说了这么一句话:“怕个鸡巴!捅他的娘。把老子搞死哒,老子也是鬼,老子就打死他!怕什么?走!紧停在这里也不是办法,将军那边还不晓得怎么样了,有个三长两短,麻烦还大一些。雷震子,你开慢点就是了,我们这下也都注意些。要死卵朝天,不死当神仙!怕个鸡巴!”这句话说出来之后,我开始感到恐惧正在远离自己,癫子、牯牛毕竟也不是一般人,他们也同样拥有与我相同的血气。 我们很傻气地商谈着,参考“男左女右”的说法,男就是阳,选择阳气重一点的要好些。于是,我们选择了之前从来没有走过的左边那条路。 胆大包天的我们,抱着与鬼一战的勇气,又一次上了路。 结果,我们迎来了完全不能合理解释的一件事情。 一路上,我们再也没有了半点睡意,雷震子全神贯注且又战战兢兢地开着车。我和牯牛、癫子则如临大敌一般,睁大双眼聚精会神地看着车外,观察所有的动静,就连车胎偶尔碾飞石块的声响都能让我们毛骨悚然。几乎在同一时间,我们所有人都看到了前方路旁一处小小的灯光。大喜之下,我们朝着灯光所处的位置开了过去。 第38章 一笔要命的高利贷(2) 灯光越来越近,慢慢地,我已经能够看清,那是一栋湘西地区乡下很常见的红砖青瓦的平房。车停下的时候,我们发现套屋的大门居然还半敞着。 那个时候,我们确实太过年轻。我们自认为聪明周到,算无遗策地让牯牛在车上陪着雷震子,车子不要熄火,由我和癫子进去问人,却居然没有一个人意识到,深更半夜,在荒山野岭的地方怎么会有一户人家还开着灯,还没关门? 我敲了几下门,喊了两声,隐约听到了一点动静,可也不太确定,呆呆地等了几秒之后,便直接推门而进。门里面是一间很普通平凡的农家套房,正对大门的墙边摆了一张桌子,桌子上面压了一块玻璃,远远看去,能够看见玻璃下好像有几张照片,桌子上方挂着一幅俗气的明星头像的挂历,两边靠墙的位置放着几把板凳,除此之外没有其他东西了。大门左右两边各有一扇漆成红色的木门,右边的关着,左边的和大门一样也是半开着。站在套屋里,我又喊了两声,还是没有人回答,却清楚地听到左边房间里面有响动。于是我敲了两下,然后推开了木门。房间的布置也很平常,中间的地面上挖了一个供人烤火用的浅浅的火坑,坑里燃烧着几根劈柴,不断发出轻微的噼啪声。三个长发女人坐在火坑旁,背对着我们,从后头看去,黑发遮挡了面部,只能看见肩膀都在微微抖动,显然她们手里正在做着什么动作。 房间里面并没有开灯,所有的照明光线都来自背后套屋的灯和火炕里面的火苗。女人和我们的影子都映在墙壁上,随着火苗的跳跃而一起闪动。 “哎,大姐,搭帮你们,问一下路啊。” 没有人回答。 “哎,搭帮你们!” 还是没有人回答。 我和癫子对视了一眼,走上前去。然后,我们就呆在了那里,因为我们看见了她们此刻正在做什么。 在湘西,先人过世之后,每逢头七忌辰、七月孟兰、清明年关之类的日子,后人都要给他们烧一种用稻草碾碎制成的纸。这种纸叫做宝贝纸,刚成形时一般有一平方米左右大小,所以讲究的人家在烧之前,通常都会把它剪裁成巴掌宽、尺来长的纸条。当时,这三个女人就在剪宝贝纸。 癫子猛地扯了我一下。 我知道他害怕,我也同样害怕,但是那一刻我真的不愿意就这样转头走掉。一整个晚上的血腥暴力、诡异恐惧之后,在这么偏僻的地方能够见到人,那种欣喜与希望交织的感觉是绝对强烈的,强烈到足够让我克制住自己的疑惑与恐惧,尽量不去怀疑“她们”究竟是不是“人”。我只是本能地问一下:“呵呵,大姐,这么晚哒怎么还在剪纸钱啊?” 这次,终于有人回答了。离我最近的那个女人稍稍侧了一下头,说了五个至今都在我脑海中不断响起的字:“就要出事哒。” 这五个字,无论语气还是音调都很普通,但那时的我真的感觉很不对劲。我不敢再作任何的停留,转身拉起癫子就小跑着离开了那户人家。 那天,我们把车子停在了路边。我们再也没有勇气继续往前走了,我们宁愿被熊“市长”的人砍死或者被警察抓走,也不愿继续这个夜晚的行程了。 我们每个人手上都拿着从后备箱里找出来的一些修理工具,不断地叨念着“手拿二两铁,鬼离三尺身”的古老训言,躲在车上,直到天亮。 天亮之后,我们往回开了几十公里,一直没有看到三岔路口,只在一处地方看到一个分岔口,左边那条路是通往贵州的,右边那条路是通往我市的,而正对着的是万丈悬崖。再后来开始出现了人烟,在一家小小的修车铺,师傅告诉我们,这山路在古代是赶尸匠专门走的,沿途基本没有人家,也从来没有两边长着芭茅的三岔路口。 烈阳当头下,昨晚一切都遥远得像是梦境,似乎从来就不曾发生,只有车厢里癫子脚下那根芭茅清晰地提醒着我们,几个小时之前我们所经历的一切都是真的。从那天开始,只要看到庙我就会去拜,后来甚至还捐过一笔不大不小的款子给神人山上的菩萨镀了一层金身。但是,我想我终归还是不信鬼神的,假如我真的信,那么我就不会变成今天这样了。 可是,我又真的不信吗?我不知道。 很多年之后,我经常会想,是不是那天老天爷在冥冥中给了我们四个人一个启示,他告诉我们,如果我们继续往前走,就是万丈苦海、无边深渊?也许老天爷真的就是这个意思,只可惜他老人家太喜欢玩那种叫做天机的智力游戏,给的提示太隐晦,而我们又太愚笨,参破不了天机。等到有些明白过来的那天,我却早已是身在苦海,回头无岸;永堕深渊,不可自拔。 陈皮匠 家门前,两个看着眼熟却又不知道是谁的人围坐在一个倒满了白色糯米和金黄茶油的石臼旁,拿着棒槌一下一下地打着糍粑。 我看着他们,向前疾行,却又不知道自己要到哪里去,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这么急,只是心底隐约能感到有某种致命的危险一直尾随着我。 我走得越来越快,步子越来越大,整个人轻飘飘的,前一步还没站稳,后一步已经踏出,我甚至体验到了失重的感觉。 眼前的景色开始变得模糊,意识清醒的瞬间,我发现自己居然来到了那个恐怖的三岔路口,举目望去,除我之外没有别人,周围死一般地静谧,只有一丛芭茅在轻轻地飘摇。 突然,芭茅的深处走出了两个人,他们低着头对我走来。我想要跑,片刻前轻盈的身体却已变得重若千斤。我张着嘴,想要呵斥,却什么声音都发不出来。那两个人终于走到了我的面前,竟是鲜血淋漓的熊“市长”和闯波儿。不知何时,一双手从后头将我死死抱住,我挣扎着回过头,看见的是一脸诡笑的唐五。 大骇之下,两把刀已经高高举起,迎面砍来…… “咯!” 双腿一蹬,我从痛苦的梦魇中解脱出来,耳边清晰地传来自己喉咙里面发出的一声如同野兽濒死的闷哼。 冷汗布满了赤裸的身体,后背与垫单接触的地方一片湿热,手脚却麻木冰凉。脑袋里面昏昏沉沉,犹自惊魂未定的我侧着身子,离开那片湿热,将双腿蜷起,双手插入了相对温暖的大腿内侧,半晌之后,才弄清楚自己身在何方。 如果没有方才的噩梦,这应该是个不错的上午。我躺在床上,发现窗外那两棵松树上居然已经积上了一层洁白的雪,在阳光的照耀下,通透晶莹。房门外,传来了母亲正在操持家务、准备午饭的响动,以及大嫂兴致盎然地逗弄着牙牙学语的侄女的欢笑声。 我一把掀开被子,想要起床,却又猛然想起,昨天唐五有事去了市区,我们几个抓住机会提前关门,喝完酒后又打了半个通宵的牌。我给夏冬说今天和他换班,不用去了。 苦笑一下,依旧舍不得被窝里面诱人的余温,我又躺了下来。 这几个月,我过得非常清闲。牯牛还是每天一大清早就帮着师父一起杀狗宰羊;雷震子的父母准备修房子,他回到了乡下家里帮忙;癫子去了广西一个战友那里玩一段时间;我则整天整天地与何勇他们一起在唐五的收购站里面坐吃等死、闲散度日。 将军命大,没有死。他出院之后给我打过一次电话,还派二条来了九镇一趟,送了两万块钱。我一分都没有留,全部分给了牯牛、癫子和雷震子。因为在这个世界上,真正可以让朋友觉得值得的东西不是友情,而是共同的利益,友情只能让人温暖。他们三个为我卖了命,我没有办法用命还他们,但至少我要让他们感到值得。 之后很长的一段时间,我和将军都没有再联系。直到四五天前,他又给我打了一个电话,告诉我说,他的饭店已经装修完毕了,下个月开张,将会是他们市最有特色的一家饭店,请我到时候一起去喝酒。 关于熊“市长”,我们基本上没有再谈,其实也不用再谈。因为,上帝用七天时间来创造的这个世界本来就很无情。那么多的家国天下、名将佳人、爱恨情仇也都只是过眼云烟,风吹天涯,无人记得,又何况偏远小市一个已经失败的黑道大哥,将军饭店的开业就已经证明了一切。一代新人胜旧人,人们记住的只是现在那个成功的人。 当然,将军的成功并不是没有付出代价。首先,他后脑袋上很大一片地方不再长头发,只留下了一条弯曲狭长的猩红刀疤。从此,他就剃了日后那个标志性的大光头。然后他开始吸毒,他不能不吸毒,那一刀已经伤到了骨头,每到阴雨天气,脑袋里面那种反反复复、摸不到揉不着却像一条又湿又冷的蠕虫不断往骨髓里面钻的痛楚,已经超过了人类意志可以忍受的极限,他选择了用毒品来麻痹自己的神经。 这期间,市里人有几次试图夺回水果收购的生意。因为熊“市长”的事情,我感觉亏欠了唐五,所以,我和兄弟们几乎都以死相拼,顺利成长为九镇黑道的风云人物。 尤其是何勇,独身一人北上山东,奇迹般地从当地地头蛇手上为唐五讨回了一笔为数不少的货款,带着头顶上的一道刀痕回来后更是威风八面。收购站的生意正式上了轨道,唐五早已经不再像以前一般天天守在店里,一林说他准备和市里的朋友做一笔大生意。 在当时的九镇来说,我们的收入绝对是一般百姓可望而不可即的。在共同利益牢不可分的情况下,我们度过了一段情意绵绵、兄谨弟恭的美好时光。 可是,我时时刻刻都做着心理准备,因为我清楚自己正在走的这条路、曾经做过的那些事,已经注定了安稳生活与我无关。每当感到生活开始平稳、日子开始顺心的时候,总会有一些事情突然冒出来,对我当头一棒,将我打回流子的原形。 想到这里,我再也无法入眠,穿上衣服,给家人打了个招呼,走出了家门。 两个月前,收购站的对面,九镇粮站大门的另一边新开了一家粉馆。老板是粮站一个职工的儿子,和我同岁,高中毕业后,在家人的帮帮助下开了这么一家粉馆。 粉馆才开张没多久,生意不算太好,不过老板勤快精明、礼貌能干。无论顾客吃五毛钱一碗的牛肉粉还是吃一毛钱两个的茶叶蛋,他都笑脸相迎。 那段时间为了图方便,我每天都在这里吃早饭。那天,来到那里之后,我像往常一样点了一碗粉,便开始打量老板浑身油烟地在灶台边忙碌的身影。说老实话,当时我有些看不起他,我觉得这不是一个真正男人应该做的事情。 二十年之后,被我看不起的他还在卖牛肉粉,人们交口称赞的真汉子唐五、一林两兄弟早已经死了多年,而我依然还在打流。不同的是我成了一个有些小钱却失去一切的黑道大哥,而他是一个有儿有女、幸福平安、垄断了九镇牛肉粉生意的富人。 粉吃到一半的时候,一个人走了进来。我微笑着看他,他也微笑着看我。 在我记忆中,九镇打流界的大事有很多,但是至今为止堪称群雄逐鹿的状况只有两次。因为,只有这两次席卷了当时九镇黑道上所有的人,真正导致了两次大范围的洗牌,无数老势力坍塌衰落,无数新大哥风光起来。一次发生在2001年到2004年间,另外一次发生在1990年至1995年。 这两次事件我都亲身参与其中。关于这两次事件的起源,在不同人的口中有很多不同的说法。 只是此刻写下这些文字的我突然发现,原来第一次事件的真正起源就是在那天,在那家粉馆里面,在我与那个人的微笑中。微笑中,命数里,一个历经艰难的全新时代无声无息地揭开了序幕。 我与何勇、鸭子、一林、北条是兄弟,但是我们没有结拜;刚出道时,我与将军是生死相依的坚固联盟,但是我们没有结拜;这些年,我与皮铁明差不多算作一个人,可我们也没有结拜;而王坤是我结拜过的兄弟。 至今我都还记得,在我们彼此生命旅途重合的那段岁月里,每当他喝醉之后,都会搂着我的肩,凑到我面前,操着一口口音极重的东北普通话给我说:“兄弟,记着啊,我家住在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吉林大道一百七十三号。不管什么时候,你要是来东北,你得找我!必须的!” 我还记得每次我调侃他瘦的时候,他故作恼怒地对我说:“其实,我不瘦,我只是胖得不明显。”直到今天,我也没有去过东北,没有去那个曾经给我带来无限遐想的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吉林大道一百七十三号。因为,虽然这些话还回荡在脑海,那个胖得不明显的人却早已不在。 我认识王坤,和认识雷震子、牯牛是在同一天。因为,他就是那晚在九镇老电影院旁边那家小舞厅里面和雷震子吵架的三个北方人当中为首的那个瘦子。 另外两人一个叫做彪子、一个叫做小虎,是王坤从家里带出来的兄弟。他们三个人和八宝一样,都是悟空的手下,只不过八宝是在九镇跟的悟空,他们是在广东。 王坤告诉我说,1987年,他们三个年少轻狂,在家里犯了些事,就跑路到了广东,然后经人介绍认识了悟空。悟空在他们最潦倒的时候帮了他们,所以他们都投在了悟空的门下。一年多之后,王坤已经成了悟空身边最为得力的人,就像秦三之于唐五。 半年前,悟空回九镇办点事情,他们也就一起跟着来到了这个完全陌生的南方小镇。 那天早上,走进粉馆对着我微笑的人也正是他。 “哎呀,义色,你也在啊!老板,来一碗牛肉粉,快点儿。辣椒别放太多了,谢了啊!” “今天怎么就你一个人?” “是啊,彪子他们昨晚打牌玩太晚了,都还没起来。”王坤边说边走到了我的旁边,拉开一把凳子坐了下来。 “对了,王坤,我刚准备去找你,有点事想要你帮下忙。” “啥事?你说。” 第39章 一笔要命的高利贷(3) 刚出狱的那段时间,因为北条和八宝的恩怨,我得罪了悟空。当时,悟空还在广东,他托人带话,回来要我一根手指头。之后,我跟了唐五,唐五帮我摆平了这件事情。再然后,悟空回到了九镇,我们之间井水不犯河水,从来没有打过交道,只可惜九镇太小,人也太少,人与人之间总是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在这样的情况之下,龃龉已久的北条和八宝之间再次爆发了冲突。 这就是我想找王坤的原因。他们的冲突源自一个苦难的平凡人。 在九镇工商所门前有一个专门给人修鞋、补包、剪腰带的皮匠摊子,摊主是一个姓陈的年轻人,老陈皮匠就是他的父亲。过去的几十年间,就在陈皮匠现在摆摊的这个地方,他的父亲也以同样的姿态出现在那里,年轻、奋斗、老去。 从两年前开始,陈皮匠的父亲不再出现在这个皮匠摊子上,因为他得了肺癌。两年是一段并不算漫长的时光,可对于一个重病在身的人来说,这是一种煎熬,油锅里面的煎熬。 父亲刚得病的时候,陈皮匠将他送到了医院,半年之后,他却又亲手将更加瘦削的父亲接了回来。理由很简单,陈皮匠实在拿不出那笔高昂的医药费。他们父子都已经做好了别离的准备,老天却开了一个很大的玩笑,他老人家没有拿走陈皮匠父亲的性命,却也没有消除他的病痛。 日复一日,老陈皮匠在破旧的家里痛苦地呻吟。唯一可以让他过得舒服点的只有杜冷丁。 杜冷丁是一种毒品,更是九镇医院贩卖的一种极度昂贵的药水。无论从哪一点来说,陈皮匠都是一个有孝心的人,他没有放弃他的父亲,就像父亲曾经靠着这个皮匠摊子挣来饭菜,一口一口喂他,让他长大一样,他也靠着这个摊子挣来杜冷丁,一针一针注射,让父亲更舒服地走向死亡。 可是,杜冷丁太贵了,等到陈皮匠彻底没钱的时候,他父亲却还在痛苦煎熬。他只能到处借钱,最后他找到了他们那条街上一个专门靠放贷过日子的人帮忙。 那个人的名字叫做八宝。 八宝是一个流子,也可以算是我的仇人。但是,我从来就没有恨过他,因为流子和仇人并不一定代表这个人就是一个坏人。至少对老街坊邻居来说,八宝并不算是一个坏人。 陈皮匠找他的时候,八宝拒绝了。他很明确地给陈皮匠说,我的钱你借不起,也借不得,如果你需要,我可以帮你想办法,替你找别人借,只是时间要长一些。这并不是一个没有人情味的回答,比起那些板着脸说“没有没有,我也快穷死了”的亲戚们而言,八宝的话已经做到了仁至义尽。只可惜,陈皮匠不仅是一个孝子,还是一个贫困潦倒却偏偏有一副硬骨头的孝子。 在笑贫不笑娼的年代,贫困而硬气,本来就足够成为一出悲剧的起源。陈皮匠毫不犹豫地拒绝了八宝的提议,生活已经让他过早地尝够了冷暖辛酸,当往日那些笑脸相迎的亲戚们都纷纷抛弃了他们父子之后,他怎么可能还会相信一个无亲无故的街坊去拜托另外一个也许根本不认识的人来救他于水火。 他不愿意再去丢人,而且他也等不起。父亲的痛苦不会等到钱借来的时候才出现,每时每刻的呻吟,始终折磨着他的孝心。他担心借到钱的那刻父亲已经痛死了。 所以,他认为八宝的话只是客气而虚伪的托词,正转身准备离开,八宝拉住了他。八宝没有丝毫的犹豫,按照他要的数目借给了他钱。陈皮匠当然拿了,拿的那一刻他做好了一切准备,只要父亲能够舒服点,八宝的钱他可以用所有的青春和血汗来还。 没想到,借到了钱之后,父亲的病却依旧一拖再拖。父亲没死,也好不了,他的病成了一个无底洞。刚开始八宝并没有算利息,就算陈皮匠坚持要给,八宝也没有要。只是,在那个年代,中国还没有出现真正的富人,流子里面当然就更加没有。八宝确实是放高利贷,但那只能算是小本经营,靠着一点人脉聊以求生,混口饭吃而已。而且,他的这个生意并不属于他一个人,他还有另外一个做涌马的合伙人。 终于,八宝的合伙人再也忍不住了,他坚决不再对陈皮匠继续放贷,并且避开八宝算清了之前几次的利钱,通知陈皮匠,要他两个月之内必须全部还清。 于是,几天前,走投无路的陈皮匠求到了我。 我请八宝吃顿饭 我还记得那天,就在我的面前,陈皮匠像个犯了错误的孩子,双腿规规矩矩地并拢在一起,搓着因为长期勒皮绳而粗糙开裂的双手,就这样当着他父亲的面给我说,希望父亲早点死去,这样大家都可以解脱。说的时候,陈皮匠的眼中没有泪,也没有羞愧,连目光都没有移动半下,只是麻木地盯着自己脚尖前方寸许的地面,脸上带着似笑非笑的表情。 病榻上父亲的嘴唇一上一下地开阖着,在陈皮匠说话的时候,他几次艰难地偏过头来想要寻找到儿子避开的目光,陈皮匠却依旧如同一尊雕塑,只有一双大手不断搓动。 那一刻,父亲眼里出现的居然不是伤心和愤怒,而是渴望以及深深的愧疚。因为他和我一样,听出了陈皮匠话里的意思。那不是刻薄的残忍,而是绝望的善良。 我答应了下来,我答应了陈皮匠去帮他找八宝说说情。 诚然,他们确实感动了我,但我愿意插手此事的原因并非只有这一点。我已经见过了一些沧桑,走过了一些岁月,我不再是当初那个单纯的姚义杰,我的心早就开始慢慢变成了铁石。 这样的我,光有感动是远远不够的,主要的原因在于他是癫子的堂叔,我不能让远在广西的癫子失望。 前天,我在收购站与北条、夏冬闲聊的时候,说起了这个事情。当时,我确实疏忽了,我没有意识到,北条曾经受过八宝太多的欺负,如今他混出了头,却被唐五郑重告诫过,不可以和悟空的人惹事,而现在我给了他一个正当的出气理由。 下班后,北条就去了八宝的家。他没有找到八宝,八宝出门了。然后,他又来到了那个放高利贷的涌马的家里,两个人很快就吵了起来,最后,北条把那个人的手臂打成了骨折。 讽刺的是,北条打断涌马手臂的那天早上,八宝其实已经说服了涌马,免除了陈皮匠父子的利息,只要他们还清本钱就行。 可是陈皮匠白天急着做生意,没有来得及通知我,而下午北条就已经做出了这件事情,一切都无法挽回。这下,八宝真的火了。欠债的人居然叫人打伤了放债的人,而放债人还是一个靠着恶名和武力吃饭的流子。于情于理,八宝如果不表现出强硬态度,他在道上就没有办法再继续存活。当天晚上,杀气腾腾的八宝敲开了陈皮匠的家门,正式通知他,三天之内,连本带利一起还清,不然,拆他的房。 今天我休假,就准备处理一下这件事情。我有把握处理好。虽然我和八宝玩不到一块,他也绝对不会给我这个面子,但是有一个人肯定会给我面子,而八宝也一定会给他面子。这个人就是我的朋友、八宝的同门兄弟王坤。 当我把事情给他说完之后,王坤说:“没事,晚上我请客,一起到绿叶饭店吃顿饭,到时候我把八宝叫出来,喝几杯就行了,都是朋友,放心!” 我很高兴,我知道王坤是一个值得信任的人。 于是,那天我再没多想。到了晚上,担心北条同去会和八宝闹得不愉快,弄巧成拙,所以我带上了准备替北条赔给人家的几百元医药费跑到鸭子家,叫上了和我一样休班的鸭子陪我一起赴宴。 到鸭子家的时候,远远就看见他母亲正站在家门口一脸不快地对他挥着手,嘴里念念有词。他则搬个凳子大马金刀地坐在隔壁日杂店的门口,边抽烟边与那位风骚入骨、容貌却颇为不堪的老板娘谈笑风生,对母亲的召唤充耳不闻,举手投足间浪荡轻佻,很有几分惹人厌。 鸭子确实已经不再是以前的那个鸭子了。曾几何时,他是一个很讨人喜欢的年轻人,少年薄衫,衣着干净,斯文有礼,说话时声音不大不小,有着温暖而淡淡羞涩的笑容。 只可惜这已经变成了过去。从沙娜死的那天开始,往日的鸭子也跟着一起死掉了。 现在的他,大多数时间就安安静静地坐在一边,眼睛里面没有一丝光彩,痴痴地望着某个方向,不知道脑子里面在想什么东西。经常有熟人路过看见他,给他打招呼,他却连嘴都不张,只是斜着一双眼睛,对着熟人不咸不淡地抬抬下巴。可面对着无论美丑的女人,他却又像此刻我所见到的一样,放浪形骸,宛如一个下三滥的登徒子。 “姨妈,好啊。”我有些忍受不了这样作践自己的鸭子,故意没有搭理他,径直和他母亲打了一个招呼。 “哦,三毛儿(长辈对我的昵称)啊,你来哒。漆遥,你回来唦,三毛儿来哒。你老是坐在别人那里干什么?别人要做生意。” 他母亲一边笑着回答我,一边赶紧跑到鸭子的身边,拉扯着他的衣服。 “兄弟,你来哒。”鸭子万分勉强站了起来,脸上还残留着糟蹋自己的笑容。 我看都没有看他身边那位丑陋的妇人,一把将他搂住,边往回拉边说:“晚上有时间没有?” “有啊,干什么啊?” “那跟我一起走,我带你去喝酒。” “和哪个?” “我一个朋友,王坤,你见过的。那个东北佬。” “我不去,认都不认识,玩起来没得味。” 确实,除了我们几兄弟,鸭子几乎不愿意再与任何外人接触。 “走走走,别啰唆了,你才出来没几天,除了打牌,也没有出去玩,今天晚上有活动,专门过来喊你。姨妈,我喊漆遥出去吃个晚饭啊?” “哦,那好咯,三毛儿,莫让他喝多了,早点回来。莫又惹事啊!” “放心,不会,我们一起去吃个饭就回来,放心啊。” 搂着不情不愿、还对日杂店一步三回头的鸭子,我们两个人走向了与王坤约好的绿叶饭店。 和那个年代九镇的所有小饭店一样,绿叶饭店没有包厢,但是王坤已经和绿叶的老板混得相当熟,他让老板将酒菜摆在了二楼自己住家的一个房间里面。我和鸭子到了之后,老板让我们径直上了楼。 打开房门,一股热浪夹带着酒菜的香气扑面而来。房间正中放了一张大圆桌,桌上摆着三个大大的土钵,钵下架着小炭炉,桌底下还放了一大盆噼啪作响的炭火。王坤、彪子、小虎三人围坐在炭火旁,边打牌边说着什么。 居然没有看到八宝。 一听到房门响动,三人停下手里动作,纷纷站了起来。王坤满脸得意地笑着说:“来了啊!咋样?还可以吧?这里暖和多了吧?呵呵,我专门要老板安排的。” “会享受啊。王坤,来,我给你介绍下,这是我……” “别介绍了,磨叽啥?鸭子,漆遥,遥哥,又不是没有见过,来来来,遥哥,坐。别客气啊。” “哈哈,坤哥,你好你好。”鸭子难听得足以杀死人的九镇普通话在我耳边响起。 “算了吧,你们两个太假了,别这么客气,先坐吧,都是兄弟。” “鸭子,你是义色的兄弟,也是我王坤的兄弟,我就不见外了啊。” 打着哈哈,我们所有人坐了下来。 “义色,我还点了几个炒菜,还没上,怕冷。等人到齐了再上。” “嗯,八宝他们什么时候来?” 说到这里,我注意到王坤脸上露出了一丝不高兴的神色,他稍微顿了一下,又笑着说:“还没有,现在才七点,我约的七点半,应该就要来了,咱们先唠嗑,边唠边等。” “什么?”鸭子没有听懂王坤的话,趴到我耳边悄悄问了一句。 “就是聊天的意思。” 就这样,我们在嘻嘻哈哈中又等了半天,房门外终于响起了脚步声,王坤边笑边站了起来:“我操,终于来了。” 我也赶紧跟着站起,过来求人办事,态度还是放低一点好。房门打开,出现在面前的不是八宝,而是饭店老板那个快要秃光的脑袋:“小王,问一下,炒菜可以上了不?快八点了,我炉火快熄了,你如果还要等,我就再加两坨煤。” 老板望着我们客气地笑着。王坤脸上的笑容立刻僵住了。 我赶紧伸手,拿起面前一包烟,边给老板上烟边说:“郭老板,不好意思,你先再等一下,来来来,抽根烟咯。” “哦,不碍事,不碍事,我就是问……” “不用了!老板,你炒吧,炒了直接送上来。我们这就开吃,对了,还麻烦你给桌上这几个炉子添点火,谢谢啊!” 王坤打断了老板的话,拉着我一起坐了下来。老板忙不迭答应着走下了楼。 王坤的脸上再也没有了之前那种笑容,阴阴沉沉的,他安静地开了一瓶白酒。 小虎一看就是很机灵的人,但是却算不上聪明。这个时候,他居然插了这样一句嘴:“坤哥,八宝他牛逼啥呀?你喊他喝酒,都他妈的迟到,操,爱来不来,彪子,等他来了,我随便挑点事,咱俩干他!操!” 王坤停下了手里开酒瓶的动作,也不说话,也没变脸,只是扭过头去死盯着小虎。小虎脸色登时一下变得雪白,慌慌张张地看看王坤,又看看我。 我伸手从王坤的手里将酒瓶接了过来,说:“兄弟,算了,再等等,也许是有事呢。实在不来,我们自己喝点酒也蛮好的,喝完了,要泥巴帮着开下车,我们去县里玩玩。” 王坤又把酒从我的手上拿了过去,三两下打开,吩咐彪子倒完了酒,端起酒杯对着我和鸭子说:“不等了!那个事,你放心,我说过帮你搞好就搞好,来,我们先喝。鸭子,兄弟敬你一杯!” 三两一杯的白酒,他就这样干了。和他喝过多次的我已经见怪不怪,鸭子顿时愣在了那里。 彪子起哄:“咋了,鸭子哥?没种啊?喝不完,我帮你喝!” “呵呵,有种没种,等下看唦。”鸭子冷笑两声,说这话的时候,他的眼神又变成了往日那种毫无生气的样子,说完仰头一干而尽。 我们每个人都以为他说的意思是指喝酒。谁也没想到,他居然在那个时候就已经打定了主意。 第40章 一笔要命的高利贷(4) 酒兴越来越浓,所有人都已经脱掉了外套。我几乎都快要忘记今天过来干什么的时候,门外隐隐传来了对话声。几秒钟之后,八宝出现在了门口,他脸上挂着阴阳怪气的笑。 我想,我真的带错了人 “呵呵,宝大哥来了啊,挺牛逼呗!喝酒都来这么晚。” 王坤一脸笑意地看着八宝说道,人却没有站起来。这使得话落到我的耳朵里面就有了另外一层味道。 我站了起来,伸出一只手,拉开身边的板凳,说:“八宝,不好意思啊,我们都开吃了,饿了。莫嫌弃,坐这里一起喝点酒吧。” 八宝瞟了我一眼,然后将目光移了开去,径直走向王坤,边走边说:“坤哥,你别调戏我啊。真的是有事,莫见怪,包涵下啊。来,彪子,移下位置,让我和坤哥坐一起,敬他一杯酒赔罪。” 八宝坐在了彪子挪开的位置上,我一人傻愣愣地站在那里。怒火从心头涌了起来,我看了看王坤。王坤瞟了我一眼,脸上神色如常,看不出任何的波澜起伏。 我知道,他怕我忍不住,八宝是他的同门,做得太难看了,在悟空那里他也没办法交代,我只得坐了下来。鸭子则在身边埋头大吃,连脑袋都没有抬一下。王坤和八宝你来我往地喝了几杯之后,王坤放了杯子,看了看我,又盯着八宝说:“八宝,是这样的。我有个事想和你说一下。都是兄弟,希望你给我个面子。” 王坤话音刚落,八宝的话就接了上来:“坤哥,你先听我讲句好不好?你的面子我肯定给,这个屋里面的人,哪个有什么事找到我了,我也不说二话。但是话说回来,今天不在场的人,和你王坤没得关系,那也就和我没得关系。坤哥你也莫见怪!出来玩都不容易。来来来,我敬各位一杯酒!今天喝好吃好,我请客啊!” 八宝也是个人精,一席话把王坤的面子给足,也挡住了我的正事,我还不能发火。 看着八宝已经伸到面前的酒杯,我只得跟在王坤的后头和他碰了一碰。 鸭子却还在埋头吃着饭,就好像发生的一切不关他的事。 我招呼了一下:“鸭子。” 鸭子这才抬起头,嘴里咬着一大块肉,含糊不清地说:“哦哦哦,你们先喝,先喝,我先吃完嘴里的,呵呵。”说完,他又低下了头,八宝的脸色也难看了起来。 到了这个局面,也无需再继续客套,喝完了杯里的酒,我再给自己倒满,递到八宝面前:“八宝,都是一条街上玩的,我先敬你一杯。以前有什么得罪的地方,别往心里去。” 八宝坐在那里,端着酒,还在啰唆:“这么多,刚搞完一杯啊,义色,等一下要不要得。” 我一下收回手臂,仰头喝尽,擦了一把嘴巴,看着八宝说:“八宝,是这样的,我把话说穿,陈皮匠那笔钱可不可以麻烦你宽限几日?当给我个面子,这个情今后我还你。” 八宝听了之后,将手里的酒杯放了下来,看了我半晌,问道:“义色,我问你一下,陈皮匠和你什么关系?” “他是我一个朋友的亲戚。” “呵呵,哈哈。” 冷笑两声之后,八宝大笑了起来。笑着笑着,他猛地伸出一根指头,指着我:“义色,他是你朋友的亲戚,那这个面子我就必须要给你,是吧?上次,北条欠我钱,你插手管。你牛逼,唐五帮你出头,我白被你打了一顿。而今,陈皮匠欠我钱,北条还打断我兄弟一只手,你又要管!九镇你到底有多少亲戚朋友,义色大哥,麻烦你先告诉我好不好?我今后躲着点。妈了个逼的!你是不是真以为你就是九镇的老大哒?是不是就真的吃得住我八宝,老子就要在你面前矮起走路啊?老子出来打流的时候,你还是个屁。当着坤哥在这里,以前的事唐五出头,老子惹不起,只怪我个人没得出息,今后我们井水不犯河水!这个面子我不给!老子没得这么多面子给!你欺负我是小麻皮啊?” 气氛顿时紧张了起来,土钵里的肉块在咕嘟咕嘟地冒着泡,房间里却没人出声。 八宝满脸通红、青筋暴突地看着我。我没有想到他会突然这样不留情面地发火,王坤在场又不好彻底翻脸,一时之间我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办。 我感到自己脸上的笑容再也忍不住地僵硬了下来。 “别鸡巴说了,行吗?还喝不?不喝拉鸡巴倒!”王坤一下站了起来,转身看着八宝,八宝的嘴闭了起来,彪子在不断给我使着眼色。这个时候,鸭子已经吃完了饭,拿过一瓶酒,自顾自地倒着。 我没说话,八宝也没说话。 王坤坐了下来:“算了算了,今天不谈这些,就喝酒,喝死拉鸡巴倒!来,义色,喝!” 显然,王坤郁闷至极,举着酒杯的同时也对我使了眼色。我的怒气也消了一些。王坤说过的话,我相信。我相信他还会继续从中斡旋,今天我没有必要非和八宝争个长短。 我举起了酒杯:“喝喝喝。来,彪子,小虎,我、漆鸭子也和你们喝一杯。” 沉默了很久的鸭子居然也端起了酒杯。我们五个人都举着各自的杯子,桌子上只有八宝一个干坐在那里,显得格格不入。 啪啦一声脆响。八宝将面前的碗筷一推,站起身来扭头就走:“王坤,不好意思,今天喝酒不得法。下回我请你们三个。先走哒,拜拜。”说完,八宝走向了门口。 当八宝走到门边的时候,鸭子也站了起来,嘴里还念念有词:“我也去撒泡尿,喝酒就是胀肚子啊,憋死了。” 这个时候,没有任何人起疑心,八宝已经打开了大门,一直动作缓慢的鸭子,此刻已完全站直了身体。然后,他整个人突然就变了,变得快如闪电,他操起面前一支还剩下一大半的白酒瓶,扑向了八宝。 酒瓶离开桌面的时候,带翻了旁边一个瓷碗,发出叮的一声轻响。 嘭! “就是把你当小麻皮!你想怎么样?”巨大而沉闷的爆破声和鸭子的喊叫几乎同时响了起来。 耳边听到王坤的一声“操”,我们所有人都扑向了那边。 可是迟了。 “老子还要弄死你!”鸭子将半截尖锐的酒瓶扎进了八宝的脖子。 八宝艰难转头,目瞪口呆,我和王坤一前一后抓住了还准备来第二下的鸭子。但觉得眼角一热,八宝的血居然喷到了我的脸上。 王坤抓着鸭子就打,我飞快挡在他们之间:“王坤!你是不是要这样?” 彪子和小虎误会了我的意思,他们的酒瓶也对着我和鸭子招呼了过来。酒瓶没有碎,但是痛苦却那样强烈。 “别鸡巴打了!”王坤面沉如水,八宝顺着门框缓缓瘫下。 “义色,你走,他留下!”王坤指着鸭子。 “不可能!” 如果要对付鸭子的是王坤,我可以让他留下,他是我的兄弟,事情肯定不会做绝,但是今天事情到了这一步,我知道王坤也做不了主了。如果鸭子落在悟空手里,我知道会是什么后果。 “我操!”彪子和小虎准备向我扑来,却被王坤的身体生生挡住。 “王坤,要换成是你,你也不会一个人走!” 当我说完这句话的那刻,我看到王坤眼里冒出了极度复杂的光芒,他的嘴唇剧烈嚅动着。终于,他宣泄心头积郁般猛推了我一把,扭头对着彪子和小虎大喊:“快点,送医院,操你妈!动啊!” 我和鸭子转身跑下了楼梯,楼梯中间,秃顶老板一脸惶恐。 我和鸭子直接去了唐五家里。我们知道事情已经不可收拾了,唯一能帮鸭子的只有唐五。就算那天的我们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也绝对没有想到,这么一酒瓶居然会闹出那么大的滔天风波出来。 飞速奔跑过后,大脑一片空白,肺里像是要爆炸一般,体内急剧分泌的肾上腺素让神经不再敏感,也令我察觉不到自己手脚的轻重。 咚咚咚……我疯狂地捶打着唐五家的大门,声音在夜空里分外刺耳。 “哪个?想死啊?” 随着一林一声愤怒至极的喝骂,大门猛地一下打了开来。 “我操……” 一林将后面的半句话吞进了肚里,脸上刚刚显出了高兴的样子,目光却马上停留在了我的脸上。他看见了我额头、眼角未干的血迹。 “五哥在家吗?” “在,在看电视,怎么了?” 没有回答他的话,我一把拉起鸭子走进了大门。 客厅里,唐五停住了正要去抓瓜子的手,弯着腰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地盯着我的脸。 “五哥!” “五哥!” 在我和鸭子喊他的那一瞬间,他就恢复了常态,不慌不忙地拿起一颗瓜子送入嘴里,这才笑着说:“出事了?一脸的血。” “嗯!” “先坐,坐着说。” 听着我的叙说,唐五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他连看都没有看我们,目光始终盯着闪烁不断的黑白荧屏。但是,我发现他再也没有送一颗瓜子入口。 “五哥,情况就是这样。” 从我这个角度看过去,可以清楚看见唐五平坦宽阔的额头上,有着几道本不属于他这个年纪该有的如同刀刻一般的抬头纹。说完之后,我盯着他额头纹理间那一片电视屏幕照射过来的光芒,等待着唐五的回答。唐五没有说话,就连一向大嘴巴的一林也不知何故不发一言。我感到自己如同被人摁在了水中,不能呼吸。当我忍不住想要再次开口的时候,唐五动了。 他将手掌伸到了面前盘子的上空,瓜子像是流水一样洒下。这一切在我的眼中,好像电影的慢放,我几乎清晰地看到了每颗瓜子的跌落,只是它们变得重若千钧,每一颗都跌在我的心头。 啪啪啪。 第41章 一笔要命的高利贷(5) 唐五好整以暇地拍了拍自己的手掌,还是没有看我们。不过随着脸上那片光线的明显变化,他的声音也响了起来:“鸭子,我问你,你那一下搞得重不重?” 鸭子显然有些茫然,望了望我,也许是我脸上的血提醒了他,他说:“应该,嗯……应该还好吧。” “五哥,蛮重的,当时血都喷到我的脸上哒。估计是动脉!”不待唐五说话,我赶紧插嘴替鸭子把话说清。 又是两三秒的沉默,唐五突然一下站了起来,弄得我也差一点跟着起身,却又发现他的脚步没动,还是停在原地。 他转过头去,指着一林说:“林伢儿,你现在马上去泥巴家里,给他说一声,麻烦他一下,今天晚上我要用车,越快越好,要他马上来。听到没有?然后你再喊下秦三,搞好了你们马上回来!” “哦。” 一林飞快地站起了身,看着我和鸭子,顿了一下,想要说什么,终归还是扭头而去。一林走向大门的同时,唐五也移动了脚步,仿佛我和鸭子根本就不存在一样,他径直走向了里面的卧室。 果断的唐五 里屋传来了唐五翻动东西和脚步走动的声音。我想要和鸭子找点话讲,来缓解压抑的气氛,可又敏锐地觉得这个时候也许什么都不说才是最好。 我尽量忍耐着这种难受的煎熬,强迫自己的注意力放到那台电视上,却根本不晓得里面演的是什么。终于,唐五从卧室里面走了出来。 他的手上多出了一个棕黄色的牛皮信封,鼓鼓囊囊,不晓得里面塞了什么东西。 “五哥。” 唐五伸出一只手制止了我后面的话。坐下之后,他还是盯着电视,头也不回地说:“鸭子,这几天你就别回去了,等下我安排秦三陪你到市里去,其他的事,他会安排,你不用多管。什么时候回来,我再具体通知你好吧。” 语气不冷不热,就像是平日工作的时候,他吩咐我们做事的口气一样平常。 “五哥,要走多久?” “我说了,到时候再告诉你。” 鸭子的脑袋低了下去,瞬间又抬了起来,抬起的时候,他的眼神又变回了那种没有丝毫生气的样子,再也没有了打架时的疯狂,也没有了开始面对唐五时些许的紧张。 他说:“五哥,我不想走!” 唐五的脑袋猛地一下扭了回来,死死地盯着鸭子,一个字一个字地说:“漆遥,而今这个时候,你还没有搞清状况吧?” “五哥,我在市里一个人不认得。做什么都要求人,没得必要。” 唐五没有回答,看着鸭子,两人凌厉的目光在我的面前碰撞。 “五哥。我无所谓,真的无所谓。我大不了现在就去派出所自首,无期也好,吃花生米也好,都无所谓,我不想求别个。” “无所谓”,这个世界上,每天都会有人说这三个字。爱人离开了,钱财没有了,受到伤害了,面临选择了,我们都会这样说。但是,很少有人真的无所谓,人们只是无奈、悲伤、后悔,却又不愿意表达。可当鸭子说出这三个字的时候,我相信,他真的是无所谓,因为他居然笑了。说这句话之前,他的鼻孔里面发出了一声轻轻的闷哼,半边嘴角向上一扬,眼神里那种死一般淡漠的色彩中多出了一份嘲讽的味道。 不知道为何,那一刻,在我眼中,鸭子是那般地苍凉、绝望以及无所谓,万事随天的真正的无所谓。 “呵呵,九镇街上的人都晓得,你和一林一样,都是我的老弟,你跟我玩了这么几年,比义杰都还要早些。而今你搞出事来哒,你给我讲你无所谓。是咯,你无所谓。只是,我问你啊漆遥,你是第一天出来打流啊?江湖事江湖了,你未必没有听过啊?你坐牢哒,吃花生米哒,你无所谓,我这个大哥不义气的名声是不是就要帮你背起?悟空是不是就不找我哒?哈哈,你这个伢儿啊。”从我们进屋之后,唐五脸上就没有出现过任何表情,但是此刻,他居然笑了,笑得非常开心,还伸出一根手指指着鸭子。 在我一头雾水的时候,他顿了一顿,然后还是一脸笑意地继续说道:“当然咯,今天你有种,个人的事个人要背,不听我的安排也要得。毕竟我们也只是一个名义上的兄弟,也没得血缘关系。” 说到这里唐五将头稍微低了一下,旋即抬起,抬起的时候,唐五变了。他变成了一头被伤痛激怒的野兽,残忍、冷酷、咄咄逼人。看着鸭子,他说:“只是从今往后,你也莫喊我一声五哥哒。我当不起!” 话音温厚,甚至比之前他所有的说话更为柔和动听,却让一旁的我感受到了胆战心惊。 鸭子更是面色煞白,移开自己的目光,不再对视。 唐五在门外与秦三单独谈了两三分钟之后,秦三带着鸭子坐上了泥巴的车,三个人扬长而去。看着他们离去的方向,唐五一个人在夜色里站立片刻,走了进来。 “一林,义杰,你们两个跟我出去一趟。一林,你帮我把桌上那个信封拿起。” 十分钟之后,我们来到了九镇医院。 九镇医院不大,如同那个年代中全国所有小镇的医院一样,一道围墙圈起两栋红砖青瓦的小楼,一栋门诊,一栋病房,同样的破旧阴森。往日一入夜,小楼里面除了值班室的微弱灯光之外一片黑暗,胆小的女孩都不敢从医院附近单独走过。 可是,今夜我们走进医院院墙的时候,却发现门诊楼灯火通明、人来人往。 还在门口,我就看见了人高马大的彪子正在和人交谈,再仔细看去,罗佬、小虎、陈继忠、李志伟、江兵兵……悟空手下的人几乎全部到齐。 唐五笑着走向了人群。 “五哥。” “五哥,你来了!” “五哥,你也得信了(土话,收到消息)。” “五哥。” 一连串的招呼声响起,唐五笑容满面地和众人打着招呼。 这本是一幅普通而平常的画面,但是却让我有一些奇怪,因为没有一个人对我们的到来表示意外,而且王坤居然不在。 寒暄完毕之后,唐五说:“志伟,八宝怎么样?没得大问题唦?” “啊,五哥,刚进去没好久。医生还在抢救。” “吉人天相,没得问题的,千万不要因为一点小误会搞出三长两短来,那就麻烦了。” 唐五脸上的笑容还是一如既往地朴实可亲,李志伟也客气地打着哈哈。 “哎,志伟,问一下,悟空大哥到哪里去了?我想找下他,向他赔罪啊。哎,志伟,你晓得的,我和侯哥两个人从小就认得,都几十年哒。而今这些小伢儿不懂事,还搞得我们两兄弟这个时候哒还扯这些皮。恼火啊!志伟。” “五哥,大哥今天没有来。” 唐五脸上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但是跟着他这么长时间,人熟悉了,总是可以察觉到陌生人察觉不到的东西。 那一刻,我和一林都感到了唐五的一丝不对劲。我们对看了一眼,在一林的眼中,我看出了疑惑与紧张。 “志伟,侯哥是不来了,还是还没有赶到?没有赶到的话,我就等下他。也好久没有看到他哒,呵呵。” “五哥,大哥今天不过来哒。他现在在市里,和朋友有点事,还抽不开身。要不你先回去休息咯,这么晚哒,还麻烦五哥你跑这么一趟,我都有些不好意思。我会告诉大哥的,五哥想他哒。哈哈。” “哦,那也行,侯哥不在这里,我也帮不上什么忙,还给你们添乱。那就我先回去算哒。志伟,来,给你说一声,这就当是我赔给八宝的医药费,今天先挡一下,不够的时候,你随时给我说一声,真的不好意思,出这么个事。” “哎,五哥,要不得,侯哥晓得我敢拿五哥的钱,那还得了,真的要……” “志伟,而今是不是出息哒,瞧不起五哥?来,拿去,没得事,你就给侯哥说,是我唐春雷先道个歉的表示。后面有什么话,我个人会单独找侯哥聊。哦,拿去,拿去!” 李志伟左右为难地收下了唐五那个信封。 “那好,志伟,罗佬,各位兄弟,那我就不在这里耽搁你们哒。我回去请菩萨保佑八宝莫出事啊。哈哈,那我就先走哒啊。” “哦,五哥好走啊!” “五哥,不送啊!” “五哥,下回找你喝酒。” 转身离去之前,我回头看了看彪子和小虎,他们二人却不约而同地避开了我的目光。 刚出医院,唐五突然说了一句:“义杰,今天晚上,你别回去睡哒,就睡我那里,和一林挤一下。” 我的心咯噔一下吊了起来。如果今天会有什么事发生,医院里那些人不会对唐五这样地客气,从他们的言谈中,没有听出什么特别的意味来。可是,如果今天没有任何特殊情况的话,唐五却又为何要我睡在他家? “五哥,是不是要出大问题啊?”左思右想之下,我铆着胆子问了唐五一句。 夜色里,唐五的眼睛明亮闪烁,再也没有了之前朴素忠厚的样子。他瞟了我一眼,说:“义杰,你是个聪明人。我问你,假如今天是你被人在脖子上插了一酒瓶,在急救,你说我会不会来?” 我一下恍然大悟。 “哥,那悟空为什么不来呢?不想见你?”一林插嘴了。 “你说呢?” 唐五看了一林一眼,扬长而去。 是的,悟空今天不来,就是为了避开唐五,他不愿意见他。不愿意见面的原因只会有一个,那就是根本不想谈!不想谈,那就只有……唐五会怎么办?他会像悟空挺八宝一样挺我们吗?我虽然没有伤八宝,但是身为当事人,是不是也已经有了巨大的危险?不然为何唐五要我今晚睡在他家?鸭子呢?王坤!王坤在哪里?他把八宝送到了医院,他也是悟空最得力的手下,悟空不在,应该是他主持大局,可是刚才,彪子、小虎都在,为什么偏偏没有看见他?下次再见,我们还是兄弟吗? 一时之间千头万绪涌上心头,我只得加紧脚步,追上了唐五。 第42章 我在死亡的边缘,看透了生存的意义(1) 悟空的约会 那一晚,我已经做好了出大事的心理准备。但是从第二天开始,事态的发展还是出乎了我的意料。那天早上起来之后,唐五就出门找了悟空,还是没有见到人,就连医院里面的八宝都消失不见,问医生,医生说转院去了市里。 下午,彪子却突然出现在了我们收购站的门外。他将昨天唐五递给李志伟的那个信封原封不动地送了回来。他说:“五哥,不好意思。我大哥要我给你说,钱他有。” 在我的心中,唐五是一个已经修炼到了没有丝毫火气的人。但是那一刻,我亲眼看见唐五的脸色青了,铁青。他接过了钱,给彪子说:“那好,还要麻烦你一件事,帮我告诉侯哥一声。我们最好还是见个面,相识一场,有些事完全没得必要!” 送彪子走之前,我抽空问他王坤的消息。 他满脸犹豫,再三催促之下,他说:“三哥,坤哥没得事,他和大哥在一起。你放心!三哥……这段时间,我觉得你还是别和坤哥见面了吧!” 时间又过去了三天,除了鸭子与王坤都消失不见之外,九镇好像从来就没有这样一件事情发生。但是,我几乎每时每刻都感受到了那份随着时间流逝而递增的巨大压力。 这期间,唐五多次试图联系悟空,甚至还拜托了刚出狱不久的老一辈大哥保长牵线,却无一例外,没有回应。我也和唐五谈过,我给他说,这件事情我们可以自己来担,不想要拖累他。他给我说:“如果悟空真的为了八宝不惜和我翻脸,我而今又甩手不管你和鸭子的话,义杰,你是不是也不想要我混了?这个事情现在由不得你,也由不得我哒,晓得不?你也别太担心咯,不见得一定就会怎么样,也许还有转机。这段时间,你自己多注意一下就是了。” 那一刻我很感激唐五,我感受到了他的真诚。当然,这个局面肯定不是他想要的,甚至是避之唯恐不及的。正如他所说,现在的他也是身不由己,被悟空逼的,悟空根本就没有半点和谈的意思,连见面的机会都不给他。 可是不管怎样,唐五都已经明确地向我表明了态度,他一定会保住我和鸭子,替我们出头。这让我第一次从心底产生了一种视他为大哥,而不仅仅只是拜他为大哥的感觉。 同时,我也知道他是在安慰我。这件事情很可能并没有太大的转机。因为,就在与他进行上面那段对话之前一两个小时,皮铁明告诉我,他无意中在秦三的身上看见了一样东西。 枪! 皮铁明看见的是一把锯短了枪管的猎枪,就放在秦三的那件长棉袄后面。做生意是不用带枪的!打架也不用!只有分生死的时候才会。 第四天,消息终于传来,送消息的人是保长。保长说,悟空约唐五今天晚上九点,在县城的一家茶馆喝茶。唐五通知了我一起去。 当天下午,我回家换衣服,路过老梁家门口的时候,听见老梁在屋里拉着二胡,唱着那首我从小就听他唱过无数次的戏曲,旋律古朴苍凉,歌词夺人心魄。一时间我竟听得入了痴。小时候,我从来就不愿意听这个东西。现在,我却在里面听出了那么多的美好与绝望。要是当初我不帮王丽披上那件衣服,要是我不和皮铁明一起去看那场电影,要是我不逞强斗气去砍闯波儿,要是我不……也许,现在我能享受到歌词里的那些美好。 但是晚了,我已经踏入了江湖。一入江湖岁月催,不胜人间一场醉。 在九镇打流的历史上,曾经有过两个传奇与一个神话。悟空就是那个神话,就算是时至今日,他依然当之无愧。 悟空本姓侯,“跛爷保长,胡少飞强,唐五一林,猴儿敢闯”里面的侯敢。人如其名,他确实聪明得就像一只成了精的千年老猴。 只要胎投得好,官位可以世袭,富贵可以继承,却没有天生的大哥,侯敢也是一样。在变成悟空之前,他是一个涌马,也就是扒手。那个时候他十来岁,却表现出了超乎常人的智商。比如,他可以偷鞋。偷鞋的人很多,这不稀奇,稀奇的是他偷的是别人穿在脚上的鞋。 三十几年前,什么样的行头是最时尚、最屌的?军用品。军服、军帽、军用水壶、铜扣武装带等等,其中堪称极品的是只配发给军官的三接头皮鞋。某天,九镇有一个人不知道从哪里弄到了一双崭新的三接头皮鞋,走在街上,人们围而观之,无不称羡。那些羡慕的人当中,就有侯敢和他的朋友——另外一个十来岁的小涌马。那位朋友很想要这双鞋,但是很显然,别人穿在脚上,不可能偷得着。侯敢说没问题,朋友不信。两人打赌,谁输了,谁跪在地上喊对方一声爸爸。击掌为誓之后,侯敢交代了朋友这么一句:“你爬到墙上拿石头打他,无论我在下面说什么,你都别停,只管打!他如果追你了,你再跑!” “跑不掉怎么办?” “你背一顿打,喊我一声爸爸,得一双鞋。” 朋友欣然允诺。 于是,那个人走到墙边的时候,一块石头打在他脑袋上,此人抬头,发现墙上有个恶形恶状的小痞子,顿时大骂。朋友对骂,边骂边继续用石头打。 那个人终于被打火了,翻身就要上墙。侯敢出现,首先对着墙上说:“算哒算哒,莫打哒,我要回去吃饭哒,不玩哒。” 朋友不停,继续打之。 侯敢拉住那人的衣角说:“哥,你莫追哒,我说你的鞋子好看,他和我打赌说可以把你的鞋子搞脏,脏了就不好看了。他拿石头打你,我估计就是想要你上墙,把鞋搞脏。我给他说,不打了。我们都是小伢儿,你是个大人,打小伢儿,丑得很!” 那人顿时哭笑不得。侯敢再次劝说朋友。朋友不理,继续捡着瓦片、泥块打那个人。侯敢再劝,朋友仍不听,拿起了一块大石头,一下砸在那人额头上。此人终于彻底爆发,欲上墙抓人,侯敢说:“哥,你别把鞋搞脏哒,这么漂亮的鞋,万一弄脏了,我们这里买不到!再说如果你的鞋脏哒,我打赌也就输哒,要给他五角钱啊!” 不待那人答话,侯敢继续说:“要不你脱了,我帮你看着,你是大人,快点搞,两下就抓住他了,我也好早点回家。” 那人脱了鞋,上墙,追人。 侯敢拿鞋,飞奔离去。 这件事情我无数次听人谈起。 说者无一不称叹侯哥的聪明与机智。只是有句俗话说得好:聪明反被聪明误。人一聪明就会想太多,就会不安于现状。侯敢人生最大的一次错误也就吃亏在太聪明。 悟空的今天全部来自一个人,一个有史以来,唯一独霸了九镇江湖,做到了连大土匪杨日天都没有做到的事情的男人。 那个人就是安优。 安优是悟空的大哥。1982年全国严打,安优被抓,一个月后召开九镇万人公审大会,他被枪毙。安优被抓之前,悟空先被抓了进去,然后公安迅速逮捕了安优。悟空是安优手下唯一一个没有被送上公审大会的人。因为,就是他指证了安优。 他肯定不是出于野心之类的东西,那时的他还只是一个少年,一个还没有真正明白道义和担当有多沉重的少年。而他又太聪明,太聪明的人懂得惜命,懂得审时度势。所以,他犯下了打流的大忌,作出了错误的选择。 在人们的强大压力下,年少的侯敢出卖了那个视他如弟弟的男人,得到了自由。可侯敢也绝对不允许别人在他面前提起安优,因为这段悔事,他此后一生为人都以义字当先。于是,他也就变成了今天的悟空,一个绝对不允许自己犯下同样错误的聪明人。 面对他的时候,素来低调的唐五居然展现出了我从来不曾见过的另外一面。 王遇见王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悟空。他坐在最里头靠着墙的一张桌子旁,与李志伟、江兵兵、罗佬这些人围成一团,并没有刻意地分出宾主之位,他的身上也并没有分外夺目的气场,但是,一眼看去,我偏偏马上就能够从人群中看到这个人。 那一刹那,我就已经知道他是悟空。悟空的穿着打扮和唐五有几分相像,同样平凡而朴素,只不过他有着一个出奇圆润光泽的额头,乍一瞧,他年纪好像并不太大,最多也就三十岁,可是,当我看到那双明亮而冷漠、仿佛看透了世情的眼睛时,对这个人年龄的判定我又不太确定起来。 看到我们走进来,李志伟他们都站起了身,纷纷与唐五、保长打着招呼。 “侯哥,哈哈,好久没有看到你哒,回来这么久,也不怎么待在九镇,都还没有和你喝过一次酒。哎呀,真的是对不住你啊。哈哈。” 唐五是个绝对没有架子的人,甚至可以说,他非常有礼貌。无论是谁,只要他认识,他都会客客气气地招呼。但是那一天,他却好像根本就没有注意到李志伟他们的招呼声,人刚踏进门口,就伸出双手,加快步子走向了悟空。 “老五,来哒啊。来来来,坐坐坐。”热情而略带一点沙哑的嗓音中,悟空拉开椅子,也伸出双手,走上前握住了唐五的手。 “哈哈,老兄弟,春雷想你得很啊,天天在我面前提起你。来来来,都莫这么客气哒,都是几个条卡朋友(土话,从小玩到大的朋友),这么多年哒,还搞这些客套干什么?你们不坐,我当哥哥的就先坐了啊。” 保长标志性的浑厚男中音恰到好处地响了起来。李志伟、罗佬他们让出了靠着悟空的位置,我和秦三安守本分地坐到了一旁。 三个人以茶代酒,有说有笑,忆着当年,聊着往事,谈着那些在或不在的熟人,兴起处,彼此还拍胸搭背,亲昵异常。 我默默地看着这一切,并没有因为他们此刻的表现与我最初想象的火爆场景不同而有丝毫的不耐与惊异。因为我知道,该来的终归会来。 终于,一连串的言谈欢笑声出现了一个小小的停滞点。趁着这个空隙,保长开口了:“侯敢,是这样的,八宝那个事情呢,春雷事先确实也不晓得,而今的伢儿也都不听话,不像我们出来玩的那个时候哒。你也明白,他们都不懂事,瞎鸡巴搞,就惹了这么大的事情出来。为这个事,春雷这两天,我是晓得的,的确是不好过,都快急死了,生怕弄坏了我们这些老兄弟之间的感情。你看,他这几天一直托我联系你。我想啊,侯敢,是不是今天就给我一个面子?这个事兄弟间尽量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出来玩求财莫求气唦。老哥我领你一个情,你看要不要得?” 保长说话的时候,悟空就安安静静地看着、听着。等待保长说完了,他还对着保长轻轻点了点下巴,却没有答话,眼睛看向了旁边的唐五。 “侯哥,你年纪比我大几岁,也比我早几年出来玩。八宝这个事,确实是老弟我对不住你。而今说什么其他的都是空话哒,上次给的钱,侯哥你也退了回来。其实侯哥,我真的没得别的意思,只是这个事是我的人惹出来的,我唐春雷也绝对不会在侯哥你面前说半个不字。侯哥,你看是不是麻烦你问问八宝的意思,他想要多少钱?不管好多,今天,我当这么多兄弟的面讲一句,我一分不少,都拿!没得二话!” “是的,是的,春雷这个伢儿确实一直都蛮尊重你的,侯敢,你问下八宝的意思。春雷这边,我打保票。” 悟空嘴角一动,脸上显出了一丝真诚的笑意,他甚至还举起茶杯,对着唐五敬了敬,这才小抿了一口。 放下茶杯,他说:“老五,感谢你,感谢你这么高看我一眼啊。呵呵,你也不容易,我晓得。我们这些跑社会的流子们,日子都过得不易啊。” 顿了一顿之后,悟空说:“老五,你看这样好不好?你把砍八宝的那个伢儿给我,他怎么搞八宝,我怎么搞他一下就算哒,好不好?假设八宝那边再有什么不满意,我去给他说。” 唐五沉默了下来。我的心也扑通扑通地跳了起来,瞟了瞟身旁的秦三,他还是一如既往地坐在唐五身边,面无表情,不动如山。 唐五从口袋里面掏出一根烟,点燃,默默吸了几口之后,将半截烟头往烟灰缸沿上一弹,说:“侯哥,没得其他路走哒?” “哈哈。”唐五的话语未落,悟空笑了起来,他上身极为放松地往后背上一靠,伸出一根指头指着唐五说,“老五啊老五,我就晓得你也是条好汉啊。这几年我没有待在屋里,在广东我几乎隔两天就听人讲起你,都讲唐五是一个当大哥的料。老五,你硬是要得!” 说到这里,悟空将自己的手指收了回去,手掌落下,放在桌面的一盒烟上,宽大的手掌居然遮住了整个烟盒。 “老五确实是要对兄弟好。要是不讲义气,那还出来玩个卵!你说是吧?我明白你的意思,你也明白我的意思,你讲还有没得其他的路?” 我紧张了起来。 “侯敢,没得必要唦,都是小伢儿们不懂事惹出来的祸,我们这把年纪哒,没得必要还掺进去把事搞大唦。春雷也是诚心诚……” 不待保长把话说完,悟空挥了挥手,止住了保长。待保长闭上了嘴,他才说:“保长,我们一起玩到大这么多年,你是我的兄弟。你的面子呢,我侯敢怎么都要给。只是,这件事我确实有些为难。喏,志伟啊、兵兵啊、继忠啊,这么多兄弟都在这里,八宝昨天醒来,他们当时也在场,可以作个证。八宝给我讲的第一句话就是:侯哥,帮我报仇,办那个小杂种。” “你也晓得,我大哥死哒之后,八宝跟着我鞍前马后这么多年。我大哥当初是怎么对跟他讨饭吃的兄弟的,保长,你心里清楚唦?我出去呢,八宝也不愿意跟着我出门,说在外头不习惯,花天酒地的日子他也没有过一天,天天守在九镇这么个乡里,这个伢儿也是个天生的苦八字。而今,好不容易,日子好过些哒,能吃两天饱饭哒,又出了这么件事,只隔阎王一页纸,命都差点捡不回来。保长,这个事真的是没得办法啊,你和老五都莫见我的怪!” 一时间,场面异常安静。保长哑口无言,看了看身边默不作声的唐五,也只得一把抓过侯敢面前的烟盒,拿出一根点燃,低着头抽了起来。 第43章 我在死亡的边缘,看透了生存的意义(2) 大哥的气魄 “侯哥,这个事和一般打架不同,是几个小伢儿喝了酒一时冲动搞的,而且也不能完全怪鸭子。侯哥,给个面子,大人不记小人过,放他一马。要不要得?” 我心里居然有了一种替唐五难过的感觉。我从来没有想过唐五会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这样低姿态地求人。他本不用在别人面前这样低三下四。 “哎!”悟空长叹了一口气,扭过头对着身后的江兵兵说:“兵兵,去外头把王坤喊进来。” 我抬起头看向了悟空,悟空颇有深意地扫了我一眼,然后对唐五说:“老五,等一下,我给你看个人。” “大哥。”王坤喊了悟空一声,站在了悟空的旁边,他的左手上缠了厚厚的一层纱布。 “小坤,把纱布解一下。志伟,帮下小坤。” 王坤一言不发,和李志伟一起解起了手掌上的纱布。一层又一层,纱布逐渐脱离,手掌上只剩下薄薄的一层,从手腕处往斜上方延伸。我突然感觉有些不对劲,仔细一看,顿时我整个脑海都变成了一片空白。 王坤的左手居然只剩下了四根手指! 左手小指已经消失无踪,那层薄纱就是为了缠住覆盖在小指部位上的一层药膏。我看向了王坤,他也看向了我。 他的眼中没有怨恨、没有痛苦,只有万种担心与千般复杂。然后,他迅速而刻意地低下头,避开与我对视的目光。耳边悟空的声音传来:“老五,确实不能完全怪你的那个兄弟,喝酒的事,是王坤搞起来的。不过,你也看到哒,该给八宝的交代,他已经给哒。” 生平第一次,我起了办掉悟空的心思。我看向了他,他没有看我,他看的是唐五。唐五的脸上再也没有方才那种卑微而诚恳的表情,他又回到了往日里那个高深莫测的他。好像根本就没有注意到悟空的眼神,他自顾自地盯着王坤的手,说:“悟空大哥,出来玩,本来就是打啊杀啊,生死在天,富贵有命,怨不得别个。那天如果是鸭子打不赢,那出事的就是他。小伢儿们的事就让小伢儿们去搞。我们掺一脚进来把事弄大哒,只怕都不好过啊。” “哈哈。”悟空再次笑了起来。 然后,他说了一段莫名其妙却令我一生不曾忘记的话。 他说:“1986年,我刚到广东。当时是在广州市,那确实是开了眼界啊。吃的、喝的、穿的、玩的,样样都是我从来没有见过的东西。我这个人又贪,想要像广州人一样过日子,但是我又没得什么本事啊,只是一个一分钱没得的乡巴佬,想打流都没得路走。有一回,我真的是连吃碗面的钱都没有了,你猜我怎么搞?” “我就告诉自己,今天老子就顺着白云宾馆前面的这条路往广州火车站那边走,一直走到在地上捡到钱,可以吃饭为止。” “我真捡到哒,还不止一次,那个时候,只要我饿哒,没钱吃饭哒,我就走,都快累死哒也往前走,一直走!每回我都可以捡到钱,没得一次例外!” “从那以后,我就明白了一个道理,这个世界上没得绝路。天把人生下来,就是要你活的!生活生活唦,生了就要活!再怎么看不到头,只要你敢往前走,它就肯定会有路。既然人活一世绝路都没有哒,那还怕个鸡巴!要死卵朝天,不死老子就当神仙。把事搞大?它要大就注定搞大!老五,你是聪明人,依我看,而今你我都只有往前走,不走才真的是绝路。你说对吧?” 悟空的话已经完全表明了态度,他会对手下的利益誓死捍卫,在这个基础上,无论后果是什么,他都绝对不会妥协。 话到这里,基本已经不用再谈。我只求唐五千万莫要再继续恳求,继续低调,那样他丢人,我也难受。我真的很希望他能拉开椅子,转身就走。唐五没有走,他笑了起来。 在我心目中,唐五的笑向来都是温和的,甚至还带着一点淳朴的味道,嘴巴大大张开,露出一口牙齿,看着人,边点头边笑。 但是,那一刻他的笑不是这样。他的嘴紧紧抿着,从鼻孔里面喷出了清晰可闻的似笑非笑的声音,右边嘴角高高上扬,笑得张扬跋扈、不可一世! 他边笑边在面前那盘当时茶馆里极为流行的动物饼干里面挑挑拣拣。终于,他拿出了一块,送到嘴边,却停在那里没有吃,他看都没有看悟空,而是死死地盯着手里那块饼干,自顾自地说:“保长,你看啊,有味!真的有味!不吃它的话,它是一个狮子!吃了它,它也只是一块饼干!” 说完,他将饼干送入口中,大嚼起来。 他边嚼边站起身子,高声招呼道:“侯哥,那我就先走哒。有什么事,再谈!老三、义杰,走!” 我浑身的血液在那一刹那全部燃烧了起来。那是一种类似于受尽屈辱之后,在将军号令之下终于可以放开手脚,奋勇杀敌的豪迈感觉。 我紧紧随着唐五,走向了大门。 流子的世界,没有童话 决裂已经成了现实,唐五和我一直想要避免的祸事终归还是降临。出了茶馆,唐五要我跟着保长一起回九镇,而他则带着秦三赶去了市内。自从鸭子砍了八宝的这几天来,我每晚都睡在唐五的家里,白天也几乎与他形影不离。 但是那天,也许是畏惧的事情发生后,人反而会有一种轻松和解脱,也许是唐五认为保长和我在一起,不会出任何事情,所以除了在临走前交代我晚上去他家睡之外,我们都放松了警惕。 保长将我送到了唐五家门口,也就放心地回了自己的住处。可是,等他走之后,我敲门才发现一林不在。我没有去找一林,也没有等他。每天和一个男人挤在一起睡觉的日子并不好过。我想念自家的大床,也想念独自一个人躺在床上无忧无虑地看小说的快乐。所以,我转身就走回了家。 走到家门前,还没有掏出钥匙,我就听到身旁很近的地方传来了一个声音,声音不大不小,在安静的夜里却清晰可闻:“义色!” 我回头看去,就在邻居家门口辟出的一块小菜园后面,出现了三个人。他们手里都拿着刀。我认出了其中一个——陈继忠!我转头就跑,跑到连接正街的一条小巷。 小巷的尽头,正街上一户人家窗子里的灯光照耀着,像是一个希望的出口,又像是那晚我和癫子、牯牛、雷震子四人在漆黑深山中看见的那点灯火。 光亮越来越近,越来越近,突然一切都变得暗了下来。 一个高大魁梧的身影出现在那里,几乎挡住了所有光线的来源。身影的后面还站了一个稍矮一些,却也十分高大的男子。虽然,他们的面孔有些模糊,但熟悉的身形却让我认出了那两个人。彪子!小虎! 那两个往日里跟在王坤身后,与我同饮、同醉、同欢笑的年轻人。 他们的手中有什么东西。光芒一闪。哦,原来那也是一把刀。 “走开!”我奔跑着狂喊了一声,却看见彪子与小虎脸上同时出现了一丝说不清是痛苦还是讽刺的笑容。他们都没有迎向我,也没有移动各自的身躯,就好像他们一生下来就站在那里,已经站过了天荒地老、日转星移。 我停住了自己的脚步。我知道,我再也不可能跑掉,再往前走,等待我的只会是彪子与小虎手里的那一刀。我不想挨他们的刀。 所以,靠着墙,我停了下来。 一辆车不知从何处开来,停在了巷口。 在被他们扯上车之前,恍恍惚惚中,我耳边竟然奇迹般地响起了老梁沙哑苍凉的嗓音,在唱着那首古朴而醉人的无名歌谣: 依山傍水房树间,行也安然,住也安然。 一头耕牛半顷田,收也凭天,荒也凭天。 雨过天晴驾小船,鱼在一边,酒在一边。 布衣得暖尤胜棉,长也可穿,短也可穿。 闲暇无事鉴书篇,名也不贪,利也不贪。 日上三竿犹在眠,不是神仙,胜似神仙。 那些缥缈的歌声,美得就像是一个缥缈的童话。 只可惜,流子的世界,没有童话。 一滴泪,终于顺着我的眼角流了下来…… 魂断犀牛口 “悠悠岁月,欲说当年好困惑,亦真亦幻难取舍。悲欢离合都曾经有过,这样执著究竟为什么?漫漫人生路上下求索,心中渴望真诚的生活,谁能告诉我是对还是错,问询南来北往的客,恩怨忘却,留下真情从头说,相伴人间万家灯火。故事不多,宛如平常一段歌,过去未来共斟酌……” 毛阿敏的歌声从录音机里传出,在狭小寂静的车厢里面回荡,居然有了一种立体声的感觉。《渴望》并不是我喜欢的那种电视剧,毛阿敏也不是我喜欢的歌手,但是此时此刻,这样的旋律让我心碎。 我痴痴地看着前方的那条路,我很希望彪子和小虎能够念在往日的情分上,和我说点什么,就算不说啥,多看我几眼也行。 可是,他们没有,两个人一左一右坐在我的身旁,咫尺之间,我能够听见彪子刻意抑制的呼吸,也能看见小虎颇为不安的扭动,但他们却都不约而同地将各自的头偏向了窗外,留给我的只是后脑上两片看不见任何情绪的青丝。 所以,我只能看着那条路。这是从九镇通往县城和市区的那条国道,我曾经走过无数次。就在半个小时之前,我和朋友一起从这条路回来。而现在,我又从这里离开,离开我熟悉的一切,陪着我的只有恐惧。 我知道,今天晚上我难以逃过这场劫难。但是在还没有摸清劫难究竟是什么的时候,我依然有一丝渴望,对于生存和安全的渴望。于是,当我盯着前方路面的时候,我可悲且可笑地在心底给过自己两次希望。 刚开始,我认为他们会带我回到县城去见悟空,但是经过通向县城的那条路时,车子并没有拐弯,而是笔直地开向了市区的方向。马上,我又开始幻想也许我们是去市区,因为生意的缘故,悟空回来之后一直都是待在市区,县城只不过是一个谈判的地方,而市区才是他目前的家,他应该已经等在了那里。只可惜,常言说得好,人生不如意处十之八九,这次也没有例外。在离市区还有十多公里的地方,车子突然向左偏离国道,拐向了另外一条黝黑的岔路。 十来分钟之后,车子熄火,停了下来。失去了车头灯光的照射,我的双眼慢慢习惯了黑暗,周边的一切开始清晰了起来。 我们身处一块山崖,流淌了千年的源江河水,在前方气势万千地滚滚东去。 我认出了这个地方。 在离九镇河二十多公里处的地方,有一处地势极为险要的山崖,崖顶有一块巨石,宛如独角向下,角下有一个山洞,常年都有一股清泉从洞里流出,汇入河中。更为奇妙的是,每隔一些年数,洞中总会顺着清流涌出一批头缀红点的奇异鳊鱼,味道极为鲜美。若逢其时,远远看去,点点红芒配着石角、山洞,就像是犀牛的嘴里吐出了虹光。所以,这个地方的名字就叫做“犀牛口”。 在很多年以前,犀牛口旁边住着一个叫做崔婆的妇人,靠着向贩夫走卒们卖点薄酒为生。某日,九镇地面上突然来了一位道人。道人好酒,经常来崔婆的小店索酒数壶,累计百壶而从未付钱。崔婆并未计较。 终于有一天,道士对崔婆说:“我喝了你许多酒,却无钱偿还,就让我为你掘一口井吧。”翌日,井成如泉涌,涌出来的则全是酒,香气扑鼻。“以此井作为酒资偿还你吧。”道士说完,即飘然而去。 崔婆从此不再酿酒,而此井冒出来的酒却比陈酒还好,不过三年,崔婆就成了当地的富翁。多年之后,道士复来,崔婆表示万分感谢,道士于是问:“酒还香吗?”崔婆回答:“好是好,只是因为不必酿酒而无酒糟,我家的猪没有吃的了。” 道士摇首叹气,挥笔在墙上题了一首诗: 天高不算高,人心第一高。 井水当酒买,还嫌猪无糟。 题罢掷笔而去。 此后,井中再无酒水,但是这个传说却随着犀牛口、崔婆井这两个地名一起流传了下来。 很小的时候,慵懒地躺在长辈温暖怀里的我就无数次听过这个传说,那消失的酒香与神奇的法术,让我无比向往。 长大之后的某个秋日,学校组织秋游时,我和王丽手牵着手一起去那里,从崔婆井里掬起一捧水,闻了闻,却都不敢喝。这个场景留给我的记忆是那样美好,美好得让我觉得这一切恍如隔世。 我何曾想到,这样一个美好动人的地方,现在却变成了隐秘的龙潭虎穴,成为了我的大凶之地。 “来了啊?” 车子才熄火,两个人就像是幽灵一般从江边黑暗处冒了出来,边打着招呼边向我们走了过来。 “是啊,老大呢?”陈继忠回答一声,打开车门,迎了过去。 “老大还在市里,和廖老板谈点事,说等下过来,估计要不了多久。人抓到了唦?” 两个人走到了车门跟前,一个我不认识,另外一个居然是几个小时之前见过面的江兵兵。 江兵兵的脑袋伸进车厢里面,左右瞟了两眼,目光定格在我的脸上,颇有深意地一笑,然后对陈继忠说:“那要得,先准备一下唦,免得大哥到了,看我们什么都没有搞好,又不高兴。喏,给你。” 江兵兵说着话的同时,身边那个陌生人也给陈继忠打了一个招呼,将手里某样东西递给了他。 陈继忠接过那个东西,沉默了一两秒,然后转过头,看着我说:“义色,不好意思,我只可以做到这个样子哒。路上我一直都没有为难你,现在没得办法了,要麻烦你一下了。莫怪我,我和你无冤无仇,我也只是一个跟在大哥屁股后头玩的小麻皮。彪子,你和小虎把义色弄下来。来,小虎,接一下。” 说完,他的手顺着副驾驶座椅头枕旁的空隙伸向了小虎。 他的手里是一捆指头般粗的灰白麻绳。 我明显感到紧挨着我的彪子大腿抖了一抖,他却没有回头,也没有说话。小虎的脑袋猛然抬起,先看了看陈继忠手里的绳子,又看了看没有任何反应的彪子,神情紧张而慌乱,手动了一动,也没有敢接。 我的脑袋里面一下子炸了开来:“彪子,你们要怎么搞?彪子,小虎,你们到底还当不当我是兄弟?给我一句实话要不要得?我们之间,有什么不能说的?” 第44章 我在死亡的边缘,看透了生存的意义(3) 现在想起来,当时的这句话是多么地虚伪和弱智。如果他们当我是兄弟,我怎么会坐在这里?如果我当他们是兄弟,我又怎么会怕他们?既然不是,我又问这些干吗? 只是,对于当时已经预料到大事不好的我而言,我能怎么办? 我只能跟随着本能,说出了这句没有任何意义,却可以让自己多少心安点的话。 “彪子,你怎么了?你是不是要等大哥到了,看到这个样子,你才舒服些?”陈继忠站在车门外,提高了自己的声音。 彪子终于回过了头,他看向了我,眼中居然泛着泪光:“三哥,对不起!” 耳边传来了他低沉而熟悉的东北口音。 “狗杂种!” 在狭窄的座位上,我不知道自己的四肢是如何在那一瞬间全部展开,我只清楚记得,我倾尽全力从座位上跳了起来,扑向了车门方向。可是,脑袋却与车顶狠狠地撞击在了一起,不太疼,有些闷闷的眩晕。 “三哥,对不起,对不起!” 在我跳起来的同时,另一边同样也传来了小虎的道歉,两人的身躯像是两朵庞大的乌云迎头罩了过来,将我压制得难以动弹。 我红了眼,疯狂地抵抗着,挥打着…… “义色,老实点!老实点!” “莫动!莫动!” “捅你!捅你!捅你的娘!” 陈继忠再三警告之后,拉开车门,接二连三的拳头开始劈头劈脑地对我砸了下来。不知道被打了多少下,恍惚间突然一拳直接砸在了我的鼻梁,“嗡”的一声眼前金星四射,早已是筋疲力尽的我放弃了最后一丝抵抗。 我翻躺在地,细小的石头摩擦着我的脸,尖锐短小的枯草带着一股土腥味轻轻戳着嘴唇和牙龈。脸上很多地方都火辣辣地疼,鼻子痛得让我有些透不过气,我只能用下巴撑着地面,尽可能地将脑袋抬起呼吸。鼻血一股接着一股地流出,顺着人中流到了嘴里。 双手被人用力向后反扳着,我恍惚听到了自己骨骼的脆响。伴随着我粗重如牛的喘息,背后有一个人一直在小声地抽泣,那是小虎。 虽然才过了一两分钟,但是被痛殴之后的我已经不再害怕。我只感到一种发自内心的疲惫与厌倦。这种奇怪的感觉让我不想挣扎,不想说话,连动都不再想动。就像是一条已经被人放尽了血气的死狗一般,我就那样躺在那里,任由他们摆布。 他们绑好了我的双手双脚,把我抬到车子旁边。我背靠着轮胎,坐了起来。 “妈了个逼!你个小麻皮,这个时候哒,你还蛮高傲的啊!看什么看?看你妈逼啊!” 我不知道当时自己脸上是什么表情,但是我知道,那一刻我心中没有半点高傲、不服输的意思。平日里的那个我已经脱离了我的躯体,眼前的一切都变得无所谓。我也压根没有意识到我看过江兵兵。所以,直到现在我都还想不清,为什么当时和我无冤无仇的江兵兵要往死里踢我,就算是为老大办事,也没有必要这样。 “兵兵,算哒!”陈继忠把江兵兵拉开,“义色,出来打流,不是你死,就是我死。八九年,你砍闯波儿的时候,他不也就是这个下场。事到了这一步,莫多想哒。你先坐一下咯!” 江兵兵的几脚已经将我的意识踢了回来。在他狞笑着与陈继忠一起转身走开时,我吞下了嘴里的一口血,说了一句话:“江兵兵,你不弄死我,老子就要弄死你一屋人!” 江兵兵和陈继忠都回过了头,两人的眼中都冒出了难以置信的神色。江兵兵甚至还扭头看了陈继忠一眼,好像是要向他求证自己刚才是不是听错了。 “看你妈了个逼!”我说出了第二句。 江兵兵脸上的表情完全变了,变得极度凶残狠毒。 几乎在陈继忠伸手拉他的同时,他甩开了陈继忠的手,冲过来,一腿扫在了我的左边脸颊…… 这一下,再也不是幻觉。我真切地听到了自己左边耳朵里面传来了“啵”的一下轻响,像是打了个响指,又有点类似开香槟的声音,声音不大,却很有穿透力,从我脑袋左边透到右边,弹回来,回到左边,又到右边,上下左右,开始回旋。 然后,我就再次躺在了地面。 我没有晕,那是一种非常奇怪的感觉,蒙蒙眬眬、模模糊糊的,所有的声音都变成了嗡嗡一片的闷响,可眼前的一切又都能看得清清楚楚。 我看见本来已经远远走开的彪子和小虎又转身跑了过来,彪子巨大的身躯挡在了我斜前方,几乎一把将江兵兵推翻在地上。 小虎笔直地站在彪子身旁,陈继忠和那个陌生人以及开车的那位司机都站在了他们旁边,所有人都在面红耳赤地说着什么。 声音开始慢慢变得清晰:“江兵兵,我操,我告诉你,这个事坤哥会找你……操你妈……你动试试看……别鸡巴磨叽……你来啊!” “……王坤……这是大哥交办的,来啊……老子迟早……小杂种……” “都别……哎呀……搞什么鸡巴……都是兄弟……” 当时我以为是江兵兵那一脚太重,把我踢晕乎了。我没有想到,从那天开始,我的左耳差不多就成了一个摆设。 就在他们争吵时,从正对着我的方向射来两道亮光,由远而近,随着路面的颠簸不平,在眼前这些人的身上跳跃。 我的心狂跳了起来,悟空来了,我的结局马上也将随之到来。 身体之中好像突然燃起了一把大火,所有的水分都被烧干。喉咙一阵阵发紧,仿佛有一块又粗又硬的骨头卡在了那里,嘴巴里面也开始变得极为干燥,不久前流入口里的鲜血少了唾液的中和,铁锈的味道越发浓重起来。 在极度恐惧当中,我的脑海里居然又不可抑制地升起了一线愚蠢的希望。我希望王坤能够坐在车子里面。如果他能来,今天我就不会有太大问题了。他就算是死,也一定会救我,我有这个信心。 我再也无心理会面前的几人,抬起头,望向了那片光芒。 随着马达声的熄灭,天地之间再一次陷入了浓烈的黑暗。 我依旧坚持着,坚持着看向那个我根本看不清的地方。在我的坚持中,强烈车灯光造成的短暂失明渐渐消失,所有景象在我的眼前缓缓铺展开来。 车子停在了离我十来二十米的一片平地上。我最先看到了坐在前方的司机,然后又看到了后排两点忽明忽暗的火光,顺着火光,我再看到了两个好像正在交谈的人。 右边的人被司机挡住了,左边的人高高瘦瘦,看上去很像是王坤。 那一瞬间,巨大的喜悦铺天盖地席卷而来,笼罩了我。 今晚我所遭受的一切都已经不再重要,被人砍一刀、踢几脚这都不是什么太大的痛苦,我本来就是一个流子,这也应该是我的生活。何况,我曾经用同样的手段去对付别人,闯波儿、市里人、熊“市长”……这些人倒在我的脚下时,他们受到的伤害并不会比我今天受到的小。 这也许是我应得的报应。 甚至,就连片刻之前羞辱我,让我恨之入骨,发誓要杀他全家的江兵兵,我也都不再那么痛恨了。他这么嚣张,我又何必去理他,何必再去结下一段解不开的深仇。终有一天,他会遇到另外一个比他更嚣张的人,到时候他的报应也就会到来。 王坤来了,既然王坤来了,那么我所遭受的屈辱与痛苦,就都算了吧。让我回到家中,躺在那张宽大柔软的床上,几天之后,身体上的这些伤痛都会慢慢消失,所有的事情,都会像是从来不曾发生一样。 我,也还会是小镇上那个嘴叼香烟、走路一摇三摆的我。 直到今天,我还会经常想,如果那一天车上的那个人真的是王坤,我可能就会变成另外一个人。 我也许就不会再打流,一次这样的经历就已经足够了。大难不死、浪子回头的我会娶一个心地善良的老婆,然后有了一个听话的儿子或者女儿,开一爿小店,闲暇时看看武侠小说和动画片,有兴趣了自己还画两笔。见到别人打架,我就会带着儿女们远远躲开,然后告诉我的孩子,不要学那些人,不要去打流,那些人都没有好下场…… 但是,一切都是宿命,就在我一生最为脆弱、最为怯懦、对于打流最为悔恨的时刻,老天没有给我回头的机会,反而将我推向了另外一个极端。 它让我在糊糊涂涂地过了十八九年之后,彻彻底底地明白了自己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时间一分一秒地消逝,我望眼欲穿,车子里面的人却始终都没有下来。 当我的思绪开始不受控制地胡思乱想时,右边的车门终于打开了。那个始终被司机挡住的人走下了车。 这样近的距离,月亮与星星的亮光不足以使我看清他的相貌,但是从这个人的身形来判断,我还是认出了他就是悟空。 悟空俯下身子,将头探进车厢,和车里人说了一句什么,这才关上车门,对着我们这边走了过来。 江兵兵、陈继忠、彪子、小虎,所有的人都对着悟空迎了上去。 我有些不明白,我依旧死死盯着车里。 我不明白为什么王坤不下来,难道不是他?不会啊,高高瘦瘦,这么熟悉的身形,不是他还是谁?那他为什么不下来?哦,他也许是在整理裤脚、系鞋带或者交代司机。他应该马上就会下来了。 “大哥,来了啊!” “大哥!” “大哥!” “大哥!” 江兵兵他们的招呼声此起彼伏,我却充耳不闻,看着远处的车子,直到彪子的那句话响起:“大哥,坤哥呢?” 声音传到耳朵里面,还是有些模模糊糊,听不太清,但是王坤的名字引起了我的注意。 “他有事,不来了。”已经走到了面前的悟空头都没有偏一下,嘴里回答着彪子,眼睛却盯着我。 我的目光不再看向车那边,我好像看着悟空,但又好像不是。我只是想笑。 我笑我这一生,我笑这个世界,我笑所谓的兄弟,我笑所有的一切。 王坤居然来都没有来!他是悟空最得力的手下,他怎么会不知道今天办的人是我?他居然没有来,哈哈,兄弟,这就是一把菜刀割在指头上,喝了一碗血酒,身体里面流着彼此血液的兄弟!哈哈,喝酒、泡妞、打架、扯淡、开玩笑,都是那样地开心,可是现在他来都没有来。我还天真地觉得他会来救我,兄弟!哈哈! 我抬头看着悟空,他那格外宽大的额头被月光照得像是打了一层油,又光又亮,眼窝和鼻翼附近却是一片漆黑,令我看不清他的表情。 “弄死我唦!”我挑衅地笑着说道。 悟空没有回答我,但是从他脸庞的黑暗处,我看见两排白森森的牙齿露了出来,悟空笑了,笑着看了我两三秒。 “都准备好了唦?”悟空将目光从我的脸上挪开,越过我的上空,投向了犀牛形状的巨岩边那片滚滚流水。 “大哥,早准备好了。”江兵兵的声音第一时间响起。 “嗯。”轻轻哼了一声之后,悟空擦着车头,走向了江岸。 陈继忠和那个陌生人快步上前,一左一右地扶起了我,江兵兵指指点点地跟在悟空身后,走向了前方。 “三哥……”小虎和彪子的喊声同时响起。 我回头望了过去。 那是一个让我永生难忘的画面,在月光下、涛声中,小虎和彪子这两个人高马大的东北汉子站在那里,他们的肩膀都在剧烈地颤抖,脸上居然已是泪雨滂沱! 还没有等我晕乎乎的脑袋想清两人脸上表情所代表的含义,我的腋下和腰间就放上了四只手,这四只强壮有力的手掌半托半拉,使我的双脚微微离开了地面,跟在悟空身后,朝着河边走去。 “三哥……” “三哥,好走!” 身后传来了小虎几不成声的悲泣与彪子撕心裂肺的狂喊。 我试图扭过头去看看,却未能成功。因为,我感觉自己的双膝在两人的悲呼声中,突然一软。陈继忠用力一拉,让我差点跌倒。 两个人情绪极为激烈的喊声,如同一把锋利的锥子,在我猝不及防之下,刺破了我牢固的镇定和倔强。恐惧就像漫天洪水,顺着那个破洞倾盆而下,将我淹没其中。 我想,我已经意识到了那个结局。 我想要开口问问陈继忠,嘴巴张了几次,却发不出一点声音;我想要站直了行走,双膝却好像陷入淤泥,一点力气都使不出。 “陈继忠,你们要怎么搞?是不是要淹死我?是不是?啊呜……”不知道作了多少次努力,我终于说出了话,可是那个声音却好像完全不属于我,尤其是最后那个奇怪而陌生的、不知道是哀号还是呻吟的怪音。 陈继忠低着头,整个人的姿势没有丝毫改变,我却感到他放在我腋下的手掌突然一紧。我无力地看向了那个同样搀扶着我的陌生人,在我扭过头去的那一瞬间,我发现,他移开了原本看向我的目光…… 沉塘之殇 我坐在岩石的边缘,拍岸的江水不断溅在我的双腿上,冰凉彻骨,我却毫不在意。在我的后背,我所依靠着、让我能够坐直的东西,是一个一平方米大小的铁笼,笼子里面放着几块大石头。 第45章 我在死亡的边缘,看透了生存的意义(4) 生活中,我经常听到一些漂亮年轻的小女孩,在看见老鼠的时候会带着些许娇嗔花容失色地说:“吓傻了。” 但是,那不是吓傻了,那只是吓了一跳。 我才是被吓傻了,真真正正地吓傻了。因为三分钟之前,我看到了那个早就已经摆放在这里的铁笼子。我知道那是做什么用的。当我认出那个东西的那一刻,我懂了彪子和小虎眼里的泪,懂了悟空那居高临下的一笑。一路上缠绕着我,让我不得安宁的可怕“未知”也彻底明朗起来。 千百年以来,在九镇,如果出了一个荡妇,哪怕这个“荡妇”是被人强奸,那么等着她的只有一个下场:她的身上会绑上几块石头,由那些原本疼她爱她,此刻却恨她、厌她、耻于与她为伍的家人们亲手送入一个竹子编的篾笼,然后再亲手将她永远地沉入水底。 这即是所谓的“沉塘”。 今晚,我成为了一个“荡妇”。 这是我做梦也不能预料到的事情。我更加不曾想到的是,原来悟空真的这么绝! 我想,我与那些自古以来深埋塘底的冤魂唯一的不同是,她们死后,篾笼会腐朽,她们终会自由,而铁笼将永远囚困着我。 有人说,人死之前,会想起一生中爱过的那些人;也有人说,会想起一生中做过的那些事。我真的很羡慕那些人,羡慕他们面对死亡时依然能够保持住那份回忆与思索,这无疑让他们的死亡平添了一些浪漫。 可是,当我面对着即将降临的死亡,努力尝试着回忆和感怀些什么的时候,却发现自己根本就做不到。我只是浑浑噩噩地坐在那里。 更加奇怪的是,当坐了不知多久后,我的脑海中无缘无故地出现了不知哪里看到过的一段话:“花开,然后花谢;星星闪烁,也总有消失之日;不管是这个地球、太阳、银河系,还是这个浩瀚的宇宙都会有死的一天。人类的一生,与这些相比的话,不过是一眨眼那么短暂而已。在那样短暂的时光中,人们诞生、欢笑、流泪、战斗、受伤、欢喜、悲伤……憎恨某人,爱上某人,这些都是刹那的邂逅,然后任何人都会进入名为死的永眠之中……” 这段话本来是看透一切之后淡然面对的豪气,可是出现在我的脑海中的那一瞬间,我没有感到分毫的宽慰与淡然。相反,我体会到了一种彻骨透心的悲伤。 巨大的悲伤让我摆脱了麻木混沌的状态,我不能自已地哭泣着抬头看向了前方。 不知何时,江兵兵、陈继忠他们都已经远远走开,站在了离河边十来米的岩石上方。只有悟空独自一人坐在我的面前。当我看到他时,他的目光还依旧停留在漆黑的江面上,深邃而悠长。 此时,我突如其来的哭泣声打破了我们彼此之间不知道持续了多久的沉寂。 他的目光从江面上收回来,落在了我的脸上。 那一瞬间,我发现他的眼神当中居然带着一股浓烈到可以让我一眼看出的苍凉与悲哀。这种实在是太过奇怪诡异的眼神,让我停止了哭泣。 我们就这样简单地对望着,不像是你死我活的仇敌,而像是两个彼此依靠的老友。 在这样无声的交流中,悟空的双膝一动,他站起身子,走向了我。 “抽烟吗?”耳边传来了悟空低声的问话,语气前所未有的温柔。 这个声音破坏了那几秒钟对视给我带来的平静幻觉,让我重新回到了残酷的现实当中。 我又一次听到了自己的哭泣。也不待我回答,他无声无息地紧靠着我的大腿坐了下来,彼此间的距离近到我几乎可以感觉他的呼吸喷在我脸上的温热。 我警惕地看着他,他却没有看我。 一阵窸窸窣窣的声响过后,他从口袋里面掏出了一盒香烟,拿出两根,并排叼在嘴上点燃,深吸一口之后,抽下其中一支,放在了我的嘴边。 我紧紧闭上了自己的嘴。 “抽吧,抽吧,哎……”悟空手一动,香烟的过滤嘴轻轻碰了碰我的嘴唇,他语气低柔地向我招呼了两声,话到最后,居然变成了一声极为复杂的轻微叹息。 不知道为何,也许是这一声不含丝毫仇恨的叹息打动了我,也许是那时我确实需要一根香烟来轻微麻醉,我居然不由自主地张开嘴,含住了那一根香烟。 两股白烟从我们的嘴里喷出,模糊了悟空的容颜,瞬间白烟又被呼啸的江风吹散。 “你叫义色,对吧?” 为了维护自己最后的一丝尊严,我倔强地没有回答,但是眼角却突然一热,眼前的一切又开始变得模糊。 悟空看着我,嘴巴张了一下,闭上;片刻后,又张了一下,闭上;再片刻,他再一次张开了嘴巴,这次张开的时间比前两次都要长,长得让悲伤的我心中升起了一丝不合时宜的好奇与希望。最终,他还是紧紧地闭上了嘴巴,然后在我膝盖上轻轻地拍了两下。 顿时,一种莫名奇妙的感觉狂涌而出,就像是一个颠沛流离、受尽冤屈的孩子在一个陌生的城市遇见了自己信任的大人。眼眶中的泪水再也忍耐不住,顺着脸颊直流而下。 “哎……”一声极为沉重的叹息从悟空的鼻孔里面发出,他再也不看我一眼,痴痴地望着江面,像是看见了他追求一生却永远都去不了的桃花源,深情而悲伤。 这些年来,我经常会想起那一晚月色下、江涛边,悟空当时的那种表情和眼神。我知道,当时他一定有什么话想要对我说。可是,事后多年,我始终都没弄明白,他当时想说的是什么,又为什么没说。 直到最近这四五年,我才慢慢有些懂了,懂了悟空当时的心思,懂了悟空当时的眼神和他的欲语无言。 因为,这些年的人心险恶、世态炎凉、悲欢离合,于我这个年纪的江湖人而言,已经不再是简简单单的三个词语,十二个汉字,它们已经变成了让我痛入骨髓的生命体验。 生命从来就是一段从“少年不识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走向“而今识得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的苍凉苦途。 有些话、有些事、有些情,说不清也道不明。 烟头的火光越来越暗,长长的烟灰在悟空的指尖凝集,然后跌落在裤脚。如同从石化中苏醒,悟空的身形终于动了,他把手里的烟头轻轻弹向了水里,目光也从江面收了回来,但是他依然没有看我,低头挽着裤脚,说:“你还抽不抽烟?” “……” “真的不抽哒?” 悟空站起身来,莫大的恐惧中我抬头看去。那一刻,我仰望着悟空。片刻的对视之后,他转过身去。转身的那一瞬间,星光照在了他的脸上,片刻之前那种柔肠寸断的表情再也看不见分毫,他重新变回了平日里那个残忍冷静的黑道大哥。 没有任何的预兆,没有丝毫的留念,他干脆决绝地走向了前方,夜空中响起了他的大声叫喊:“兵兵,你们过来,办事!” “啊,我不想死!……”浑身一软,悲凉绝望的哭号从我胸腔最深处传了出来。 江兵兵他们七手八脚地把我摁进了铁笼。 那一种什么样的桎梏啊,跪在笼子里面,额头顶在铁笼的顶端,笼中的石头摩擦着我屁股上的肉,一排排带着细小尖锐凸起物的铁条就像被烧红的烙铁一般,让我的膝盖锐利地疼。 冰凉的江水浸湿了我的裤管,腿上如同敷上了一层战栗恶心的死人皮。笼子在下滑,我死命抓着岸边的石缝土隙,拼尽全力地向上爬。 看着岸边的憧憧黑影,我嘴里发出了巨大的叫嚷:“我不想死啊!” 在自己的喊叫出口的那一刻,我居然清楚地察觉到自己化身成为了两个人。一个在经受着炼狱般的痛苦,另外一个却飘然物外,甚至还在内心中奇怪地问自己:这难道是我的声音吗?怎么会是这样地奇怪,这样地陌生? 海燕救了我。车里那个瘦高的人就是他。在我被关进笼子之后,他也下了车,就和悟空一起站在岸边看着这一切,直到听见了我最后的那一声喊叫。 锁上笼子之后,江兵兵就已经把钥匙扔到了江里面。所以,我又在笼子里面待了很长一段时间,等着那个陌生人和陈继忠一起开车去市区拿锯子过来给我锯锁。 在此期间,我听到一个自己依然在痛哭的声音,可也发现了另外一个自己在观察着眼前的一切。让我感到很奇怪的是,悟空为了办我,费了这么大的心思,但是我看见,当海燕说出让他放了我的话的那一刻,他居然没有表示任何的遗憾与反对,稍一思索,他就答应了下来,洒脱得让我难以想象。 只不过,更加难以想象的是,把我放出笼子之后,悟空却又握住了我的手,然后他拧断了我的左手上的一根指头,此时我已经感觉不到更多的痛苦,他给海燕说,海燕的面子,他要给。但是,动了他兄弟,就要付出代价,何况他早就说过要我的一根指头。他没有食言。 海燕虽怒,却无言。 行事果断,顺势而为,绝不拖泥带水、为庸人所扰,悟空能在江湖上有一席之地绝不是靠运气。 海燕亲自开车把我送回了家,一路上他还给我说了很多很多的话,可是我一句都没有听进去。当笼子被人又从水里抬起的那一刻,我就已经不太愿意去听别人的说话了,我在想着自己的事情。 蜡样屈曲 那天凌晨回到家之后,我就没有再说过话,既不睡觉也不吃饭,一个人安安静静地坐在屋里,一坐就是一天。 母亲说,她被我的样子吓住了。她打我,两耳光打得我嘴角都出了血,我还是那样坐着,没有丝毫反应。 母亲说,当时我的那种眼神,是她从来没有见过的,谈不上多空洞,但却是绝对陌生的,这不是那个她从小养大的三儿子的眼神。 那个星期里,母亲请了道士,办了法场,想请医生,却又不敢声张,怕左邻右舍知道我疯了。那是一个不把精神病人当病人,而把精神病人当丢人看的年代。最后无奈之下,她想起了九镇医院已经退休的陈院长。他是个曾经留洋德国,学习精神与心理医学的老医生,“文革”时候从省城下放到了九镇,“文革”之后也一直不愿意再回到省城,就留在这里,做了一个副院长,直到退休。 老人看了我的症状,告诉母亲,这个就是蜡样屈曲,还很轻微,趁早送到大医院就诊还来得及。 蜡样屈曲,多发于青少年时期,是最为常见的一种精神疾病,主要症状表现为轻微的精神分裂、思想障碍、情感失调以及脱离现实的行为。患者的姿势长时间固定不变,肢体任人摆布,即使四肢悬空或放在极不舒适的位置上也能维持很久而不主动改变,如同蜡做的人一样。病因尚不明了,目前研究认为其发病机理是体内代谢障碍,而心理、环境因素起触发作用。 母亲快要崩溃了,她和父亲商量着怎么办。从不喝酒的父亲喝了一晚上的酒,告诉母亲说明天就把我送到省里去治病。 结果,第二天,我就醒了过来。 那个痛苦压抑的我,在彻底想通应该怎么去面对这个世界之后,终于醒了过来。 在外人看来,那个星期的我是个精神分裂的疯子,但只有我才清楚自己的内心。他们永远都不知道,那是我一生中最为清醒、最为专注的一个星期。 在我的记忆中,那个星期我就坐在屋里,一个人静静想着那晚的一幕幕,也想着我二十年人生中的一幕幕。 我想,这件事情由鸭子而起,鸭子走了,那么悟空要办的人应该是唐五,是唐五为鸭子出头,可是悟空选择了办我!这是因为唐五比我强,办我要比办他容易。有些时候,对付老虎不一定要直接打,世界上没有几个武松,通常来说,敲敲山、震震虎是更好的选择。 这件事本来说小不小,说大不大,都是老江湖的唐五和悟空却为什么偏偏要把它弄得这么大,甚至要用我的命来玩?而且,那一晚为什么海燕会在那里?悟空要杀我,为什么会喊上与此事无关的海燕在一旁观看? 这些都是我想不明白的事情,可就是这些看似不符合逻辑的事情,救了我一命。 一年之后,我明白了其中的逻辑,只有两个字——利益。那一晚的我只是一个代表着唐五和唐五背后势力的不幸者。而悟空与另外那个人准备挑战这个势力,我就是悟空送给那个人的投名状。 我想,自打流以来,我就和其他流子不大一样。 为了兄弟,我可以散尽金钱,可以去办熊“市长”,可以单枪匹马地去砍闯波儿,甚至可以两肋插刀,流血牺牲。 我不会像其他流子一样横行霸道,随意欺负他人;我也不会只在背后说看谁不顺眼;我更不会为了一点点利益向所谓的大哥低头哈腰、奴颜婢膝。我认为在道德上我比其他的流子更加高尚。 在那一个星期里,我想通了,这些都没有用。这是一个疯狂的世界,在这个世界上,高尚的人值得赞扬,但是他们活得太艰难;活得滋润的人,只会是那些强大的疯子。 1990年底,属于我的时代也开始到来。 第46章 唐五到底是个怎样的人?!(1) 虎走山还在,山在虎还来 自从鸭子砍了八宝,而我又被悟空办了之后,悟空和唐五之间的冲突并不像人们所预料的那样彻底爆发开来。 相反,一切归于平静,就好像那些鲜血从来不曾流过,那些恩恩怨怨也从来不曾有过一样。唐五照样忙着自己的收购生意;悟空照样留在市内,偶尔有空才回一趟九镇。 只不过,每个人心里都非常清楚,这件事情绝对没有完,也还远远没有到真正归于平静的那天。 有句老话说得好:“虎走山还在,山在虎还来。”是的,老虎一定还会回来的,只是究竟是在哪一天,又由谁首先放出那饥饿万分的野兽,谁都不知道,我们只能耐心并惊恐地等待。 过了不久,唐五和秦三带着一个五百元人民币的红包来看我。就在我家门前的那两棵梧桐树下,我告诉了他那一晚所发生的一切,包括海燕。 其实,我想过把海燕的事情隐瞒下来,就像隐瞒将军和我的关系。但是,我在武侠小说上看到过一句话:这个世界上,最了解你的,不是朋友,而是敌人。 毫无疑问,悟空是唐五的敌人,那么唐五有可能对悟空以及他身边的人,比如海燕,非常了解。所以,海燕的事就算我不说,他迟早也会知道。 我原本以为,听了我那一晚的经历,唐五多少会有一点惊讶与愤怒,他应该感到好奇,悟空怎么会因为这么点事来杀人?悟空怎么会与海燕扯上关系? 然而,唐五的表现出乎了我的意料。他很平静,自始至终都没有表露出半点情绪,就那样安安静静地坐着,带着标志性的憨厚笑容抽着烟。 几分钟后,唐五用一种极其淡然的口吻说:“哦,义杰,你和海燕在号子里面就认识了,是吧?” 虽然唐五的表情没有任何异常,我却还是隐隐感到了一丝不安,我赶紧开口说:“是的,五哥,出来之后,就一直没有和他联系,你晓得的,有些朋友就是这样,平时没啥来往。这次,我也没有想到会是他,所以,我之前也就一直没……” 没有等我说完,唐五就打断了我的话:“不碍事,义杰,道上玩的,哪个没得两个朋友?你不要想多哒,五哥没得别的意思。” 然后,他迅速转过头去,一边示意秦三,一边继续说道:“你这段时间就好生休息一下,站里也没什么事,你该玩就玩。老三,来,把东西给义杰。义杰,这是五哥一点意思,莫客气。哎呀,啰唆什么,拿着,拿着。” 看着我接过了红包,他带着秦三就走了,脸上还是那种憨厚亲切的微笑。只是,看着他们远去的背影,我突然有了一种直觉。我觉得,从这次谈话开始,我和唐五之间的关系再也不会和之前一样了。 没过两天,又一个人来看我了。我知道他一定会来,所以,当他表情复杂地出现在我面前的那一刻,我并没有感到太吃惊。 我只是如同往日一般对着他笑,然后说:“王坤,来哒。” 那天,王坤和我说了很多,说他当初是多么地潦倒,悟空又是怎样地待他,说他现在两头不是人的痛苦处境。他说,那一晚他根本就不知道要办的人是我,从茶楼出来之后,他就被悟空派到市里去办事了,就连彪子和小虎也是悟空直接联系的,瞒住了他。 说的时候,他流下了眼泪,这是我第一次看到他流泪。其实,就算他没有流泪,我也会相信他。虽然,那一晚我恨过他,恨他没有救我,但是这些日子以来,我已经想通了。我知道王坤是个什么样的人,他绝对不会允许悟空办我,就如同他也绝对不会允许我去办了悟空一样。 我知道,王坤与这件事情肯定无关。 在他情真意切地给我解释着一切的时候,我有一些感动。只不过,我发现远远没有自己想象的那样感动,而且我居然隐隐觉得有些不耐烦。 这种不耐烦并不是因为他啰唆,而是我觉得他的解释完全没有必要。因为,他背叛与否,情真与否,于我而言已经不重要了。那个很在乎这些东西的我,已经随着铁笼一起沉入了水底。现在的我,更在乎的是另外一些东西。 所以,我安慰了王坤。就像是一个兄弟应该做的那样,宽容大度、情真意切地安慰了王坤。 他哭得更厉害了。他还如以前一样,是个性情中人,而我却不再是。 生活不会改变感情,却一直都在改变着人。 又过了几天,八宝也出院了,他回到了九镇。然后,很多的闲言碎语就传到了我的耳中。八宝对悟空的处理方式很不满意,却也没有办法独自对抗唐五,于是他记下了北条、鸭子和我三个人与他之间的那份仇。 他对别人说:“不要紧,就让他们多神气几天,侯哥不帮我办的事,大哥会帮我办的,再过几个月,大哥就出来了。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等大哥出来了,我再找他们。” 八宝的大哥正在号子里面蹲苦窑,他就是黄皮。鉴于这个人的背景,以及他与八宝之间的关系,很多人提醒我们要当心点。 我并没有在意,直到大半年之后,北条因为黄皮而永远地退出了江湖,我才意识到,我遇上了一个真正的敌人。只不过,那时的我仍然没有想到,这个敌人居然缠绕了我整整半生。 这件事情让我想到了唐五的弟弟一林。一林曾经在县城喝醉了酒,为争女人砍了一个叫做钩子的老大两刀,当时一林就被钩子的人抓走了。和一林一起砍人的一个姓陈的兄弟眼尖,第一时间脱了身,马不停蹄跑回九镇通知了唐五。唐五接到消息之后,赶到了县城。 唐五拿出一笔钱,保住了一林。但是当天晚上,钩子的弟弟却带人找了小陈的家,将还躺在床上睡觉的小陈带到郊外,挑断了小陈右手的手筋。 事后,唐五给了小陈一万块钱,这在当时来说是一笔很大的数目,小陈感激流涕,道上也没有人觉得唐五做得不对。 曾经我也这样认为。假设我是唐五,我也会这么做。钩子并不是个好惹的人,惹上了这样的人,就必须要付出一些代价,小陈的手总比一林的手要更加合算。何况,小陈当时也确实主动惹了事、动了手,被人寻仇,无可厚非。 但是,现在我不这样想了。 一林可以没事,因为他是唐五的亲弟弟;如果那一天他和小陈换一下身份,那么出事的人就是他,而不是小陈。 我呢,我不是一林,我和小陈一样,只是唐五的小弟,不是亲弟弟。悟空却比钩子难惹得多,现在事态发展得也比一林那件事要严重得多。 如今,唐五和悟空之间已经公然翻脸,我命大,侥幸逃过了一劫。只是,如果还有下一次,我是否还能够逃脱?我不知道。 无法预知的事情,我不愿意浪费时间去想太多。 现在唯一可以确定的是,唐五是一个大哥,悟空也是一个大哥。当大哥遇见大哥,事态通常就会闹得很大,事态过大了,就一定会平息,要平息,就肯定要有将黑锅扛上身的人。那么,当那一天到来时,倒霉的一定不是唐五两兄弟,只会是像小陈、像我这样的人。 但是,悟空差一点就要了我的命,我永远都忘不了那个画面:我跪在笼子里,冰冷的江水浸透了我的双脚,我痛哭着向悟空求饶。每当别人对我说话,我总是要将头偏向一旁,用右耳来听的时候,那只失聪的左耳就会提醒我,那一晚我遭受的罪。 所以,我不但不想被当做一只替罪的羔羊,我还要报仇,我要确保自己再也不会成为一个跪着求饶的人。 要达到这些目标,我只有一个选择:做一个大哥! 我没有把自己的想法说给任何一个人听,我还要依靠唐五。虽然,我已经开始认识到,这个世界上除了自己之外,没有其他人可以依靠,但至少现在我还是要依靠他。 所幸的是,那天唐五来家里看我时说了,我可以在家多休息,不用上班,这也就省下了我每天面对他时的尴尬。我可以安心地去做自己必须要做的事情。 其实,我现在最想做的就是,准备一个铁笼,将悟空带到犀牛口,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并且亲自送他上路。不过,死过一回的人总是会比没有经历过生死的人要更聪明一点、谨慎一点,这样的人更懂得小心危险与珍惜现在。 所以,我并不准备马上就动悟空,我非常清楚自己现在并没有这个实力。我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办了那个让我变成聋子的男人——江兵兵。 牯牛天天在九镇跟着师傅做杀狗的生意,他的面孔太熟;雷震子并不是一个可以单独提刀办事的人。于是,我给广西那边打了一个电话。 只有癫子,才是这件事情最好的人选。 癫子在广西和两个战友一起做了一点小生意,本来生意就做得要死不断气,两个战友还常常因为蝇头小利而龃龉不断,这也让癫子觉得越来越无趣。接到我的电话之后,癫子没有半点犹豫,立马答复我说,最多再过一个星期,他处理一下广西那边的事情,就马上回来。 人定胜天,这是那些嚣张自负到癫狂的王八蛋们才会说出的鬼话。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才是真理。 就在癫子回来前的那一个星期,接连出现了两件完全出乎我意料的事情。就是这两件事情,完全打乱了我私自报仇的部署。 将军的礼物 大约是在我给癫子打电话后的第三天,将军出现在了我的面前。 上次见到将军,就是他被人追杀,后脑勺被砍了一刀,身负重伤躺在医院的病床上的样子,脸色惨白,愁眉紧锁,纵有多人守护身旁,依旧惶惶不可终日。 再次重逢,将军还是那个将军,那张长着青春痘的笑脸还是一如既往地豪爽与真诚。但却再也不是以前我所认识的那个将军,看着他向我走来的样子,我想起了悟空、海燕、唐五以及熊“市长”。 人生峰回路转,冥冥中,各自的机遇早已注定,命运这东西确实没人可以说得清。 将军已经变成了一个胸有成竹、大权在握、意气风发的人。 他这次来,不是为了叙旧,而是送礼。 大礼! 他开来了一辆大卡车,车厢里面装的是十三台或新或旧,但全部都能继续使用的游戏机。 他所在的那个市展开了重点打击“两室一厅”(台球室、电子游戏室和录像厅)的行动,尤其针对繁华街道和学校附近的游戏厅。这次行动和以往挂羊头卖狗肉,名为打击实为要钱的行动不同,这次是动了真格。于是,将军的游戏机生意越来越难做下去。更重要的是,在历尽千辛万苦,终于拥有了他们市规模最大、生意最红火的大饭店之后,对于游戏机这种小生意,将军已经没有了兴趣。所以,他把游戏厅里面所有能用的家当全部都送给了我。 他说:“你不要嫌弃,也不要觉得我不义道,自己不要的东西才给你。兄弟,我给你说,这个生意只要做好了,同样是一件大生意。” 我明白将军的意思,我更加不会误解他。 比起他所在的那个城市而言,九镇地方是小了点,但是人却不少,人喜欢玩乐,对新鲜事物好奇的天性也完全一样。而且,九镇还没有游戏厅,唯一的电子游戏,是电影院门口一对中年夫妇搬来两台黑白电视机,用卡带玩的“双截龙”、“顶蘑菇”(超级玛丽,当时九镇年轻人叫顶蘑菇)。 只要我开了游戏厅,就是九镇第一家,就是垄断。任何生意但凡可以垄断,必然暴利。我不蠢,我可以想到这十三台机子对我来说意味着什么。 我非常感动,在几乎被所有人抛弃的时候,将军帮了我一把。 锦上添花常有,雪里送炭少见。将军虽然并不知道我现在的处境,但是他无心的举动于我而言,依然可以说是雪中送炭。 而且,那一天我突然敏锐地意识到了关键的一点:将军已经不再是以前的那个将军了,他变成了另外一个熊“市长”。面对着如同悟空这样的强敌,还有什么比拥有一个类似于熊“市长”这样的帮手更加好的呢? 要想让一个人帮你,首先这个人必须是你信得过的,其次他欠你很大的一个人情。我信得过将军,我们同过生死,并且他的的确确还欠我很大一个人情。因为,我就是那个将他送上今时今日这张宝座的人。 现在,我需要将军给我一个承诺。一如当初,我给了他一个承诺。 对酒说阎王 那天晚上,就着几个荤菜、两瓶老湘泉酒,我对将军说出了所有的一切。 听我说完之后,将军抿了一大口酒,咂吧了两下嘴,舔了舔嘴角,猩红的舌头如同蛇信一般在唇间一闪而过,这才放下杯子,望着我沉声说道:“你要办悟空?” 我没有回答,这个问题的答案已经在我说的话中了,以将军的头脑,他不可能不明白。有些话,说透了不好。所以,我一言不发,直愣愣地盯着将军。 显然,我的目光让将军感到有些难受。那一刻,我也察觉到了将军的变化,要是在以前,在我这样目光的注视之下,将军肯定会一愣,然后笑骂起来。 但是现在,他没有。 他有些不自然,但依旧沉着地避开了我的目光,低下头去夹起了一筷子菜,送入嘴里,嚼了几口,这才说:“这些日子,请厨师啊、进货啊,好多麻烦事要办,我往你们市跑了很多次,也认识了一些朋友。悟空这个人,我听说过,和你刚刚说的有些不一样。” 将军前面的半段话,我没有听进去。因为,我知道他说的是空话,他认识的朋友多并不是因为请厨师、进货这些事情。这些事情不需要他亲自去做。真正的原因是他现在成了一个雄霸一方的大哥,身处这样的位置,朋友自然会多,跑动也自然会多,消息也自然会更加灵通。 我的目光柔和了一些。将军还是那个不会伤害我的将军,他的心还是站在我这一边的,而且他的后半句话引起了我极大的兴趣。 我还是没有说话,只是一瞬不瞬地看着他,然后我举起了酒杯,和他轻轻一碰,等着他继续说下去。 第47章 唐五到底是个怎样的人?!(2) 将军却不再说话了,他低下头去,目光聚集在桌面的某个点上,两手在衣兜里掏来掏去,终于掏出了一包三五烟和一个打火机。他抽出一根烟,递给我,再给自己拿出一根,点燃,深吸一口。在遮盖住了面容的烟雾里,他低沉的声音再次响起:“兄弟,解放前在我们这方圆几百公里的地面上,出了一个著名的大土匪——毛胡子,他怎么死的,你晓得唦?” 这一句莫名其妙的话让我颇为意外,顿时一愣。 我不明白此时此刻,将军突然提起毛胡子的含义。但是,我知道毛胡子这个人,他和我们这里历史上最牛逼的大土匪“杨阎王”是八拜之交,也是一个杀人如麻、凶名昭著的角色。传说他随身带着一把专门用来劈毛竹的篾刀和一把开山斧。遇事时,左手刀,右手斧,杀遍方圆几百里的山区无敌手。 30年代时,杨阎王与另外一个叫做陈平的土匪为了抢盐道和水运而发生大规模火并,毛胡子涉入其中,被枪法精准的陈平打死在县城外,脑袋被悬挂在城门上示众半年。 只是,这与今天将军和我谈的事情有什么关系呢? 在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将军接着说道:“毛胡子是被陈平两枪打死的,他其实不是死在陈平的枪底下,他死就死在看不清形势,觉得自己一身本领,刀啊斧的,蛮牛逼。杨阎王都劝不住他,非要带着几个小麻皮去刺杀陈平,这才死的唦!不是自己找死是什么?人啊,要看清形势,时代变哒,人也要变。” 听到这里,我隐隐感觉到将军下面要说的是什么了。 忍不住心底的怒火,再次抬起头,我望向了将军。这一次,将军没有躲避我的目光,灯光下,他的双眼闪闪发亮,径直朝我看来。 廖光惠 对视良久,将军突然咧开嘴角,身子往后一仰,将左腿放在右腿之上,轻松自然地笑了起来。 空气中无形的压抑感在将军舒适惬意的动作中消失不见。看着跷二郎腿的他,我发现,自己再也摸不透眼前这个可以生死相依的男人了。 从五官来看,将军绝对不算个美男子,但是如今他的地位、他的能量赋予了他自信,让他平添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却可以真真切切被感受到的气度。在这种气度的笼罩之下,我的怒火居然云散烟消,取而代之的是一丝挥散不去的心灰意冷。 我意识到,此刻的我,确实已经比不上坐在对面的这个男子。 “你这样望着我,望个鸡巴啊望!哈哈,老子就晓得,你耳朵里面只听得进好话,来来来,先喝杯酒,喝了酒再继续说。” 羞愧之下,我举起了面前的酒杯。 “我好几次听朋友说起过这个悟空。义色,你既然和他结了仇,要办他,那你晓不晓得,除了他在九镇是个大哥,说得起话之外,是个什么人?做过什么事?而今又是干什么的?” 听了将军的话,我突然发现,除了九镇道上那些耳熟能详的传说外,对于这个危险的敌人,我居然一无所知。 我只能摇头。虽然这让我感到丢脸,但是在将军的面前,我顾不上这么多,我知道这也许是唯一一条了解真相的途径。 “我就晓得你不清楚。义色,不是我说你,对头是个什么人,你都不晓得,你怎么就不明不白地和别个结了这么大的仇,还差点丢了命?你不是一个这样糊涂的人啊。” 我的冷汗忽地一下就流了下来。是啊,这段时间我想了这么多,我怎么就没有想过,我为什么莫名其妙地多出了这样一个致命的敌人?仔细想想所有已经发生的事情,没有哪一件是因我而起,可我却偏偏是唯一那个差点为此丢掉了性命的人。 到底是什么让我不知不觉地走入了现在的险境?在这一切的背后,推着我走到今天这种处境的转折点,到底在哪里? 想到这里,我完全抛开了所谓的自尊,对将军说:“兄弟,我现在脑袋有些乱,你是怎么看的?” 将军的脸色也在我的带动下变得严肃起来。他看着我,说:“兄弟,你幸好问了我。这也证明你当我是兄弟。这个事,你先听我说完,具体怎么办,我们等下再说。” 将军顿了一顿,又接着道:“悟空而今做的是大生意,不是你想象的在九镇小打小闹。我听朋友讲,他在广东东莞那边混得相当不错,石碣和樟木头好几个车站的发车收客,现在都是他一个人在办。你没有出去,你不明白。简单来讲,他就是那边的土皇帝,要做这种生意,你光有几把刀、几个人是办不下来的,晓得不?要会做人,黑白两道都要有人抬(有人支持、帮助),随便在哪个场面上都吃得开,这才搞得好。” “那他也只是在广东混得好,他混得这么牛逼,还回来搞我这个小麻皮干什么啊?” “哼哼,你他妈的开什么玩笑?你以为他这次回来,在这边就没得事,回来玩的啊?你们市的廖光惠,你听过唦?” 廖光惠! 这个名字,我不是第一次听到。在唐五刚刚统一了九镇农副食品批发市场之后的某个晚上,偶遇喝醉了的一林,我被他拉着要继续喝。就是在那一晚,他给我讲了廖光惠。 后来,好几次听道上的朋友提到过这个名字。我知道,他在我们市里混得相当不错。可我不明白的是,他与悟空又有什么关系? “听说廖光惠是我们市新出来没多久的大哥,好像还蛮吃得开。” “吃得开?哼哼,兄弟我告诉你,你要我办什么事,我都绝对帮你办,我将军不是一个不义道的人,也更加不是一个过河拆桥的角色。老子有今天,哪个帮的我?你啊!你姚义杰啊!你拿着命来帮我做事,你以为我心里没数啊?你刚才说的话,你以为我听不出来什么意思啊?我为什么不搭你的白(搭白:方言,搭茬、接话的意思),老子不想害你。兄弟绑在一起是一起发财过日子的,不是一起寻死路走的。帮倒忙,那不是兄弟,那是害人!再说了,我手底下现在还有人靠着我吃饭,冰冰他年纪也还小,我也要对他负责。你懂不懂?” 我亲手办了熊“市长”,我见识过熊“市长”风光时的前呼后拥、一呼百应。而今,将军取而代之,就算他根基不稳,暂时还比不上熊“市长”往日的风光,但是也差不到哪里去。可现在,凭着他的势力,居然也认为办悟空是送死,冷汗再一次顺着我的后脊梁流了下来。 将军继续说:“我告诉你啊,你别看我而今有一个饭店,能赚点钱,跟廖光惠比起来,我连屌毛都不是。他裤兜里掉出来的钱,都够你活一辈子。他是搞走私的,你晓不晓得?” 五雷轰顶。 走私,《英雄本色》里面我看到过,《杜月笙传》里面我看到过,《教父》里面我看到过,新闻里面我听到过。但是,在现实世界里,我从来没有接触过,连想都没有想过。 我彻底傻了,有气无力地问了一句更傻的话:“那被抓住是要枪毙的啊。” “呵呵,义色,时代变哒。胆大日龙日虎,胆小日猫屁股。廖光惠敢搞,那肯定有搞的本钱。我们两个去走私,还没走出汕头市,就肯定被枪毙咯!兄弟,你晓得他走私是和哪个搞吗?和这个!” 将军一边说,一边伸出右手做出了一个手势:三个指头蜷在掌心,食指笔直伸出,大拇指笔直向上,指向了我。 枪! “公安?”我有些心虚,所以声音也小了点。 将军神秘地一笑,摇了摇头。 看着他若有所思的表情,我的脑中轰的一声巨响。我明白了!改革开放刚起步的那些年,在“不管黑猫白猫,抓住老鼠就是好猫”的思想指导下,经济建设压倒一切,只要能弄到钱,打擦边球的事情屡见不鲜。军队走私,几乎已经是一个全国范围内公开的秘密,就连身在内陆山区的我,也曾经多次听人说起过。每一个说的人脸上的表情都如同现在的将军一般,有些神秘,有些羡慕,有些得意,有些无可奈何。 和聪明人说话的确是一件酣畅淋漓的事情。不用我说话,只看我的脸色,将军就知道我懂了他的意思,他将手势收了回去,笑着说:“明白了吧,他在军分区是有铁关系的。” 李杰 “我告诉你,悟空而今和廖光惠走得相当近。据说廖光惠今后就在我们这边接货,广东那边出货的事就由悟空去做。不过我估计,如果他们真的联手办事的话,肯定也不会只做这个生意。” “他再狠,也不是廖光惠本人,熊‘市长’不也是一个大哥?结果呢?” “义色,你千万别这么想,我十六岁就跟着熊‘市长’玩,跟了他快十年,我对他了解得很。他和悟空完全不同,也根本不能和悟空比,熊‘市长’出头之后,天天除了搭虾子(方言,玩女人)、打牌、喝酒,他还搞了什么?他啊,如果不是命好,有个当官的兄弟,他狗屁都不是!你看看悟空在干什么?他凭着自己的实力一步步爬上来,而今生意做大了,他还想着赚更多的钱,于是找廖光惠强强联手!这才是做事的人唦,熊‘市长’哪儿比得上他?” “还有,救你的那个海燕,就是廖光惠的人,也是一个大哥。我还和他吃过一次饭,人蛮不错的。你和他们结了仇,你真以为你和癫子几个鸟人拿两把刀子还砍得过枪啊?兄弟!人家手里都拿的是‘叭叭叭’的家伙哒,这个东西,你搞得赢不?你有不?时代不同哒,有钱才是大哥。他要弄死像你我这样的小麻皮,和吐口痰没得蛮大的区别。你八字好,海燕铁你。那天,如果不是海燕救你,我还能在这看到你?兄弟,听我一句,一码归一码,你和悟空之间的仇怨是你们的事,海燕这个关系,你一定要结交。这个社会,哪里不求人啊?山不转水转,肯定有用处的!” 听到这里,我冷静了下来。我又一次想到了那个关键点,于是我问了当晚最关键的一个问题:“将军,他们既然这么牛逼,那为什么还要和唐五搞?唐五再屌,也只是九镇的一个大哥,九镇多大的地方?再说了,他们为什么要动我这样一个小麻皮呢?完全没得必要啊。” 将军的脸色再次变了。他脸上再也没有了片刻前侃侃而谈时的得意之情,变得极度凝重。沉默了半天,直到发觉我有些忐忑不安时,他才说:“兄弟,这些事我就只对你说。你心里有数就行,千万不要说出去,听到没有?” 将军待人一直豪爽大气,对我尤其如此。就连当初我去帮他办熊“市长”的时候,他也没有半句废话,根本没交代过我。但是现在,他却一反常态,他的这种慎重无疑感染了我,我不由自主地点了点头。 “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认识的时候唦?” “嗯,唐五做水果收购生意的时候,你跟熊‘市长’来帮他办市里人。” “义色,你有没有想过,在九镇的地面上,凭唐五的本事,难道还摆不平收购站里面那几个鸟人,还要外人来帮他搞?” 这又是一个我从来没有想过的问题。有生以来,我第一次发现了江湖水深,而我居然是那样愚蠢。 “我告诉,你千万莫小看了唐五,他远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唐五也是一个成大事的人啊。” 听到这句话,我隐隐想起了一些事情。 “李杰是谁,你肯定也听过唦,你们这里的头把交椅!” 是的,我听过,同样就在那一晚,同样就从醉酒后的一林口中。 “唐五收购站的农副产品批发就是李杰和唐五一起办的!” 我恍然大悟,抬起了头。 “唐五赶市里人可以,但是砍人的事,都在一个市里面,闹太大了,面子上不好交代,晓得吧?” “唐五是跟李杰的?” “有这么一说,不过我估计不是的。以前,我跟在熊‘市长’屁股后头和唐五打过很多次交道。义色,我告诉你,五哥绝对不是一个当小弟的人。我估计,他和李杰的关系跟廖光惠和悟空一样,也是绑在一起的。” “五哥?他有什么必要和李杰绑在一起?他又不是悟空,在外头又混得不好。” “哼,你晓得而今在东莞、汕头那边,混得好的是哪里人不?” 我摇了摇头。 “九镇人。在外头混的,谁不晓得老家的大哥是哪些人啊?自己的父母儿女都在老家,在外头混得再好,也要给老家的大哥几分面子,好帮忙照顾一下屋里人啊。出来混,本来就是山不转水转的事情。在广东那边,除了你们县的这几个大哥之外,李杰自己根本摆不平。再说了,你以为你们那个收购站是小生意啊?呵呵,李杰这样的人做小生意?开玩笑!九镇多少年来都是鱼米之乡,周围的地方哪儿有九镇的农产品多?唐五平时不显山不露水,你还真以为他和你一样,天天只晓得在街上玩?他的脑壳,那是装了算盘珠子的,转得快得很!” “那李杰也没得必要和唐五绑在一起唦,他又不搞……”这句话说到一半的时候,我顿了一下,因为一道灵光在脑海中飞快闪过,就在那一刹那,所有的一切我都想通了,“李杰要抢走私生意?” 将军笑了起来:“是唦,我就说你今天晚上怎么这么蠢。他们两人的争夺早就开始了,我告诉你,你们市还要出大事。李杰和廖光惠之间迟早会有一场血战,你看着吧!” 将军边笑边夹了一颗花生米送入嘴里,得意地嚼着。 我还有最后一个问题:“就算李杰混得再好,他也只是道上一个大哥,他没得廖光惠和军分区的关系,他抢了生意有什么用?” “哈哈,李杰只是一个大哥?这个话你也说得出口?兄弟,你晓不晓得,你还在读书的时候,李杰就已经是你们市说一不二的头号大哥哒?这么多年来,在廖光惠冒头之前,李杰在头把交椅上坐得稳如泰山,他手底下的宋家跃、刘快、胖子、太子、陈风,哪一个不是大哥级的人物?你啊,你还打什么流啊,老子真服哒你。他抢了生意有什么用?呵呵,要不是廖光惠命好,起了个早,不然……你难道不晓得李杰家里的老倌子(方言:老头,父亲)是谁啊?” 我摇头。 “真不晓得还是假不晓得?” 我眼一睁,有些不耐烦地瞪了将军一眼。将军突然弯下腰,神秘兮兮地将脑袋凑了过来,低声说出了三个字。 第48章 唐五到底是个怎样的人?!(3) 又一次五雷轰顶。 在我们市,如果说他的儿子是地下秩序的头把交椅,那么,他就算不是地上秩序的头把交椅,也必定可以列入前三。 原来如此!我居然陷入了两大阵营凶狠博弈的漩涡中,成为了一个随时可以抛弃的小卒。 李杰对廖光惠,唐五对悟空。 原来,唐五公然与悟空翻脸,并不只是为了鸭子,而是为了李杰。 原来,悟空想要我的命,并不是要与我结仇,也不是为了打击唐五,而是为了廖光惠。 原来,我和我的兄弟都只是别人暗地结盟过程中的投名状。 我应该何去何从? 就在那一天,在极度的震惊和茫然之后,我更加坚定了之前定下的那个决心:做一个大哥! 那一刻,我的耳边听到将军的话传来:“兄弟,这个时代是个好时代,群雄并起,浑水好摸鱼,大家都有机会。道上迟早要乱,乱了才好,乱了,新人才能出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听我一句话,在出头之前,我们兄弟就是一根草,风往哪个方向吹,草就要往哪个方向倒。倒来倒去,只要不死,迟早变大树。树大了,就不怕风哒!” 草欲静而风不止 因为我的召唤,癫子已经踏上了回家的旅途。我却几乎失去了报仇的勇气。与将军一席谈话之后,我才知道了自己要面对的究竟是什么样的势力,这远远不是现在的我可以去挑战的,连试一试的可能性都不存在。 将军说得对,现在的我就像是一根草。当风吹过来的时候,我唯一的选择,只能是风往哪边吹,我就往哪边倒。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将这句话刻在了脑海之后,我开始着手准备办游戏机室的事情。家里人很支持我,舅舅答应由他出面来帮我办理文化、工商、税务之类的手续。 我自己则开始了选址。 九镇最繁华的地段位于新码头和十字路口的两家电影院附近。但是电影院附近的门面几乎已经被租售一空,仅剩的几间原属于供销社的门面,面积太大,租金又贵,有些划不来。 最后,经过仔细考虑,我选择了九镇大桥旁边的两个小门面,这个位置比起前面两个地方而言稍微偏僻了一点。不过顺着这里继续往上街走,就是九镇幼儿园、九镇完小、九镇中学和九镇联校。这四所学校的学生每天上学,这里都是必经之道,而游戏机最大的客户群体就是学生。 看了几次房,心里有底之后,我不想再拖,准备在今天傍晚就与房东正式敲定这件事情。 没想到,一件事情毫无预兆地爆发了,将我弄了个措手不及。 下午,天空突然下起了大雪,我靠在门边抽烟,看着两条野狗在巷口的垃圾堆里翻找食物。片片雪花落在它们的身上,黄狗变白狗,白狗身上肿。 远处走来了一个人影,起初我没太在意,随着来人越走越近,他向我招起了手,仔细看去,原来是秦三。 我的心紧缩起来。秦三待人称得上和善,平日里也有意无意地帮过我一些小忙。但不知为何,在我的潜意识里面,却始终没有和他亲近的感觉。相反,每当他面如古井地看着我,总会让我心惊肉跳。 这段时间,我不去上班,唐五也很少来找我。秦三就更是没有见过面,今天他突然出现在这里,有些奇怪。 “三哥,你怎么来了?” “哈哈,义色,这种鬼天气,你不在屋里烤火,怎么一个人站在门口抽烟啊?不冷啊?” “还好,还好,来,三哥,进来坐,烤下火。” “不坐了,我一会儿还有事,我就是来帮五哥通知你一声。五哥要你今天晚上到他家去吃个饭。何勇、铁明他们几个也都要去,记着啊,七点整。” 唐五很少叫人去家里吃饭,上一次我到他家吃饭,还是刚刚帮他抢下收购站的时候。今天他却毫无预兆地将我们全部叫齐,难道是出了什么事吗? “哦,三哥,有什么事吗?” “那就不晓得了,五哥也没有给我说,就是要我通知你们。那好咯,义色,我把口信送到了,就先走了啊。”说完,秦三潇洒地挥一挥手,转身就准备离开。 “哎,三哥,我晚上还有事,和房东约好了,要去谈门面。” 秦三停下了脚步,站了大概一两秒钟,我清晰地看到一片雪花飞入了他的头顶,消失不见。 他扭过了头,眼中闪烁着那种让我有些心悸的目光,看着我,奇怪地笑了一笑,缓缓说:“这个,你自己看咯,我也不是五哥。呵呵,有空的话,尽量还是去一趟好些。”说完,也不再等我的回答,扬长而去。 经过一下午的考虑,我决定去赴唐五的约。其实我不去也不行了,因为傍晚五点多钟,皮铁明找上了门来。 “义色,你在干什么啊?哎哟!小日子过得蛮舒服啊!” 一股寒风吹来,我打了个冷战。皮铁明大剌剌推门而入的时候,我正一个人坐在火炉边上发呆。 “咦,你怎么来了啊?这么冷的天。” “哈哈,喊你一起去五哥家里啊。刘姨妈呢?只有你一个人在家啊?” “哦,他们在厨房准备晚饭呢。你从家里来的,还是从站里啊?” “站里,何勇他们都在站里等着你。秦三下午到站里来了一趟,说怕你忘记五哥请吃饭的事,交代我们下班的时候,喊你一起去。我这就专门过来叫你咯。” 我苦笑了一下,站起身来:“行,你等下我,我去房里加件衣服。” “好,我也进去和刘姨妈打个招呼。” 给母亲说了一声之后,我与皮铁明一起走进了漫天风雪。 “兄弟,你心里是不是有什么事?或者对哪个兄弟有意见啊?我们这段时间都在说,出事之后,你不上班也就算哒,怎么玩都不找我们玩了,天天就一个人待在家里?如果有什么事想不通,你可以给我说说。”才走出家门没有几步,皮铁明突然扭过头来看着我,小心翼翼地说了这么一句。 在从小玩到大的这几个朋友里面,皮铁明一直都是与我关系最好的。但是现在我该怎么给他说呢?将军和我说的那些话,我能告诉他吗? 毕竟,我们现在除了是知根知底的条卡朋友外,还是同门师兄弟。江湖路,是一条把人变成鬼的不归路,走上这条路,每个人都会变得面目全非。 已经面目全非的我还能信任他吗?心里飞快地思考着,嘴上却下意识地应付道:“没有什么啊,哪个会和我有误会啊?都是一起长到大的,你想太多哒。” “哦。” 铁明有些狐疑地扫了我一眼,将目光望向了前方。 就在我稍稍松了一口气,刚准备安心前行的时候,余光看见皮铁明的脑袋居然又偏向了我这一边。我吃惊地抬起头看着他,那一刻,他与我对视,让我看到了一道无比真诚的目光,一如童年。 “兄弟,哎,我晓得,人一长大了都是这样,钱啊利的,名堂就多了起来。我其实早就想和你聊聊了。这几年你也变了好多。有些话我不知道该讲不该讲,你莫见我的怪。我明白,从小你就是一个个性强的人,我们几兄弟都依着你。而今我也懂,五哥看得起何勇。这条路,本来就是这样的,哪个有人抬,哪个就讲得起话。你心里不舒服,我看得出来,我不蠢。只是不管怎么样,我们都是穿开裆裤就在一起玩的,有些话、有些事,莫放在心上。勇鸡巴这人,你也明白,他也不是个坏人,只是脾气大,而今又顺风顺水,难免有些硬气。他平时说的一些话,你莫往心里去。兄弟,要怪就怪我们当初不懂事,放着好好的书不读,都要出来打流。呵呵,你见过几个打流的走到头不搞僵关系的?就是这么回事。兄弟一场,有今生,没来世,不容易。” 我的鼻子突然有些发堵,让我无法呼吸。张开嘴,我大口大口吸着冰冷的空气,吸得舌头一片冰凉,却发现眼前的景色又模糊了起来。 良久,我们都没有说话,除了脚步踩在雪地上的沙沙响声,一路寂静。 收购站已经可以看见了,牙一咬,我终于下定了决心。 铁明以为我是因为不得宠而渐渐离开了这个群体,他想要拉我回来。他还是小时候的那个他,忠厚、本分。但我没有办法反驳他,因为我的内心知道,他说得没错,他说出了我一直都不愿意承认的事实。我们曾经是兄弟。我还试图告诉自己,我们现在还是兄弟。 可是,如果我们是兄弟,我又何必再需要将军、癫子、牯牛、雷震子这些人?如果我们是兄弟,我又为什么有那么多从来没向他们透露半分的秘密?不知道何时开始,我们就已经不再是兄弟了。 不过,现在我准备将这段友情拾回来,我想试一试。 “铁明,你……你觉得五哥这个人怎么样?” 铁明看着我,停下了脚步,眼中发出了咄咄逼人的光芒:“义色,我没有听太懂。” 看着皮铁明的表情,在我几乎要将一切对这个曾经最好的兄弟和盘托出的那一瞬间,我将话咽回了肚子里面。这件事的风险实在太大,因为熊“市长”的缘故,将军和我之间的一切,是一个绝对不能碰触的炸药桶。一旦这个炸药桶炸开,我会死无葬身之地。 我大笑了起来,边笑边将一只手搭在了皮铁明的肩膀上,扯着他一起向前走,说:“哈哈,我就是问问你。你别想太多了,我和勇鸡巴之间没有任何问题。我只是觉得五哥不帮我报仇,心里有些不舒服,晓得吧?不过,铁明,记着,不管何时何地,你永远都是我的兄弟。” 铁明将信将疑地看着我。 无尽的羞愧将我淹没,让我无地自容。 收购站就在眼前了,可以看见何勇、鸭子、北条、夏冬在站里头烤火,收拾东西的身影。我终于还是忍不住,凑到皮铁明的耳边,对他说:“铁明,五哥而今和悟空搞到了这个地步,迟早要出大事。在这条路上,谁都不能信,你自己千万要保重。该躲的时候就躲,不要逞能!千万记着!” 皮铁明的肩头明显停滞了一下,在他试图扭过头来看我的那一刹那,我在他肩头捏了一把,然后走向了收购站。 “勇鸡巴,冬冬,鸭子,北条,你们都还在忙啊,哈哈。” “哎哟,稀客啊!” “等你会等死啊,现在才来!” “义色,来哒啊!” 在一阵嬉笑寒暄中,看着眼前这一张张再熟悉不过的笑容,我却隐隐尝到了心痛的感觉。因为,我明白,我们回不去了,那些逝去的感情再也捡不回来。 收购站打烊之后,阴郁了多时的天色越发变得黯淡沉重,几乎压到了人的头顶上。在我们一起走往唐五家的路上,持续了半天的雪花终于变成了铺天盖地的鹅毛大雪。 九镇每年隆冬或早春时节都会下雪,但这里毕竟不是北方,像今天这样的大雪并不多见。 小时候,如果是在这样的雪天,我们几兄弟会一起打雪仗打到昏天暗地、笑声连连。但是,现在我们每个人都将脖子缩在衣领里,皱着眉,冒着几乎遮住了视线的大雪,嘴角叼着半截香烟,一边迎风狂抽,一边默默走路。 一路上,铁明都在试图接触我的眼神,我却一直在刻意躲避,直到最后,他陷入沉思,不再看我。我想过是否要像方才提点皮铁明一样,去提点一下其他的兄弟。但是,念头刚起,就被另外一种意兴阑珊的感觉冲得云散烟消。 终于,我还是闭上了嘴。 童真逝去,流子的痞样已经永远写在了我们的脸上。 唐五的饭,不好吃 夜深,雪已停,寒风依旧凛冽。 唐五家,墙角边一个建国初期遗留下来的红泥暖炉和一个大火盘散发出的热量,让小小的客厅独立于寒冬之外,温暖如春。 寒暄过后,我们兄友弟恭地围坐在餐桌旁,大碗喝酒,大块吃肉,酣畅淋漓,满面油光。气氛正浓之时,唐五开门见山地说出了今天请我们过来的真正用意。他说这话的时候,是看着我的:“义杰,身体没得问题了吧?这些日子,让你受苦哒啊。你放心,五哥心里都有数。我手底下这些兄弟里面,你们几个人是最能办事的,而且你们又都和义杰是从小玩到大的兄弟。今天呢,喊你们几个人来,也没得什么别的事情。主要是想和你们商量一下。” 说到这里,唐五停住了,轻轻咳嗽一声,脸上那种亲切和蔼的表情消失不见,语调也变得如往日般低沉冷静。看了我们几眼之后,唐五说:“一句话,我要帮义杰报仇,办悟空!你们怎么看?” 唐五的话实在是太简短了,说得又极其快,我一时没反应过来这是怎么回事。 当我明白过来的一刹那,我只觉得放在火炉边的双脚突然一片冰凉,一层又一层的冷汗从脚心渗出来,就像是踩住了两条滑腻的黏虫。 我万万没有想到,在我忍耐到快要发疯的时候,唐五没有任何表示,而当我了解到了内幕,试着遗忘这件事的时候,他却打算展开正式的反击。 “不要搞!”、“千万不要搞!”脑海中机械地重复着这两句话。 我尽量自然地把头低下,端起酒杯,大大地喝了一口,只有让杯子挡住我的脸,才能掩饰住已经不可抑制的恐惧与紧张。 虽然唐五说这句话的时候口气很随意,但他首先说出了自己的决定,然后才用上了商量的口吻。这就表示,他要的其实已经不再是商量,而是附和。 一林将手上的调羹往桌面一扔,调羹撞击瓷碗,发出脆响。他极其开心地叫了起来:“是的唦!哥,他妈的早就应该搞了唦!鸭子上次根本都不应该躲。他妈的,悟空牛逼一些?义色,没得多余的话说,老子绝对铁你,搞!” 每个人的目光都被一林吸引了过去。何勇就坐在一林的旁边。所以,当一林豪气万千地说完之后,唐五故作嗔怒的目光也就自然而然地看向了何勇。 “五哥,你说了就作数!”何勇简短地作出了自己的回答。 唐五又看向了何勇身边的鸭子。 “嗯。”鸭子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看都没有看唐五,径自将一块红烧肉放入口里,含糊不清地用鼻孔哼了一声,算是同意,旋即大嚼起来。 唐五眼里笑意更浓。 “五哥,我没得问题。” “义色的事就是我的事。” 不待唐五看去,夏冬和北条就说出了各自的决定。 第49章 唐五到底是个怎样的人?!(4) 我的心狂跳起来。我只希望停电、抢劫、地震、世界末日等等各种各样的人祸天灾能够马上降临,可以让我躲开即将发生的一幕。但是,一切如旧。唐五的目光也在下一秒看了过来。我将手从桌面上抬起,放下,夹在了两个膝盖之中,努力克制着它们的颤抖。 一秒,两秒……我的脑袋飞快地思索着,却好像又什么都没想,甚至忘记了说话。 “义杰,你呢?”极为短暂的沉默过后,唐五亲切的呼唤在我的耳旁响起。 “啊,我啊?呵呵。”一咬牙,我抬起了头,“五哥,我想考虑一下,五哥,你晓得,屋里刚刚准备让我做生意。我确实有些不好向屋里交代……” 当我无比缓慢、一个字一个字地说出这句话时,我看见就算是老练如唐五也掩饰不了他心底的震惊,眼中的笑意像一根熄灭的蜡烛,突然就黯淡了下去。 “我操,义色,你搞什么鸡巴毛啊?”一林既惊讶又恼怒的声音打断了我后面的话,每个人都一瞬不瞬地看着我。 嘴里一阵发苦,我艰难地吞了一口唾液,却带来更加干涩的感觉。 “五哥,我今天晚上想再仔细……” “义杰,五哥这是帮你啊!”何勇的话又打断了我。 我看向他,他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但是我依旧品出了话里的关心。 我把目光移回到了唐五的身上,唐五的脸色此刻恢复了平静。再次停顿了一下,我继续说道:“五哥,我没得别的意思,我真的想要……” 我的话还是没有说完。这次,打断我的是唐五,他伸出了一只手,示意我不用再说。等我停下之后,他笑了,笑得非常和蔼:“义杰,不碍事,如果我是你的话,我也会有些想法。毕竟刚在阎王门前打了个转身啊。义杰,你好生想一下,明天再回答我。” 说完,唐五看向了皮铁明:“铁明,你呢?” 面对这么多人,我心底虽然有着几缕感激与羞愧,但更多的却是一种极度紧张之后的轻松,狂涌的心潮开始缓缓平息。 安静,居然还是安静。 我奇怪地看向了身旁的皮铁明。皮铁明没有看我,也没有看唐五,他低头望着眼前桌面上的某个点,目光空洞。 过了好久,皮铁明才说:“五哥,我也想考虑一下!” 砰!就像是一把千钧重锤砸在脑袋上,我呆在当场,心胆俱裂地望向了唐五。 唐五和蔼的笑容完全消失不见,在他的脸上,我看到了一种并不陌生的东西——杀气! 皮铁明的脸色一片煞白。 小小客厅陷入了绝对的沉寂中,可以听到每个人粗重的喘息,甚至是剧烈的心跳声。空气几乎凝固,一种无形的压力压在了每个人的心头,压得我几乎无法呼吸。 啪啦!良久过后,一声巨响打破了这种极度的压抑。 “我操你妈!”一林一脚踢翻了自己所坐的木椅,跳了起来,伸出一只手指向了我与皮铁明,“你们俩……” 啪!唐五一掌拍在了桌面,看着呆如木鸡的一林,说:“你搞什么?啊,我问你,你想要搞什么?给老子滚出去!” 一林看看唐五,又看了看我们,眼睛突然一红,就冒出了泪光。 “操!”一林对着已经倒地的椅子猛踢一脚,拉开门走了出去。 “五哥,我去喊他。”何勇见状,对唐五说了一声,追了出去。 我们所有人都站了起来,除了皮铁明。 “五哥,对不起,你要我搞事,我肯定听你的。我只是想……”皮铁明一直低着的头不知何时已经抬了起来,看着唐五,有些害怕,却又坚决。 唐五伸手示意铁明不要再说,待铁明停下之后,唐五看了看他,又看了看我,脸上居然没有了方才的怒火,也没有了片刻之前和蔼的表情,无忧无喜,古井不波,缓缓说了一句话:“明天之内,你们两个给我一个答复。”话毕,站起身来,走进了屋内。 回去的路上,每个人都显得有些心事重重。 鸭子自始至终没有说过一句话,一个人安静地走在最前面。夏冬与北条试图来劝解一下我和铁明,但是我们两个都默不作声。 我以为铁明会和我说点什么,他却没有,一路上他甚至看都没看过我。有好几次,我都准备向他开口,最终还是将话吞回了肚中。 回到家里,我没有睡。我潜意识感觉铁明也许会来。可是,他一直都没有来。三四个小时之后,我却收到了一个消息。 这个消息改变了一切。 午夜凶铃 有些时候,睡眠像是一个美丽而高傲的女人,你越想要她,她反而离你越远。躺在床上,翻来覆去,身体越来越疲倦,头脑却越来越清醒。 突然,叮铃铃,一阵声音在万籁俱寂的午夜响了起来,那种清脆的响声就像一把利刃,干净利落地割破了这个夜的安宁祥和,也割破了我并不坚固的安全感。 一瞬间,我还没有意识到那是什么声音,吓得从床上坐了起来。 摇了摇脑袋,这才反应过来,是电话的声音。 三个月前,二哥、二嫂出钱在家里安装了一部电话机。这是电话第一次在这样的时间段里响起。 反常即妖。 我马上联想到了最近所发生的一切,脑海中虽然没有清晰的逻辑,单凭直觉却也能肯定这个电话与我有关。隔壁房里响起了窸窸窣窣的脚步声,以及母亲嘴里含糊不清的嘟哝声。我抢先一步穿好鞋,拉开房门,冲进了客厅。 “三毛儿,是哪个唦?这么晚了。”在我刚刚拿起话筒时,母亲也出现在了她卧室的门口,有些不快地问道。 歉意地对着母亲一笑之后,我将话筒放到了耳边:“喂?” “喂,你好,我想找一下姚义杰。”电话里面的声音无比熟悉,礼貌的措辞依然掩盖不住内心的焦急。 “你是……三哥?” “义色?” “啊,是我,三哥,怎么了?” 确认是我之后,秦三在电话那头长长地舒了一口气,飞快地说道:“义色,快点到医院里来,何勇出事哒!” 挂上电话,呆呆地站在电话旁也不知过了多久,回过头,却发现母亲居然依旧靠在门框上,瘦小的肩膀上披着大衣,满脸的无奈与关切。 赶到医院的时候,除了夏冬与鸭子之外,其他的人都已经赶到。唐五与秦三在一旁说着什么,一林脸色惨白地靠着墙,闷不作声,低头抽烟,北条则和铁明安静地坐在门口。进门时,铁明看了我一眼,嘴巴一动,却没有说话。 “五哥,何勇呢?怎么了?” “还在里头抢救,被人砍了。” “谁干的?怎么回事啊?” 唐五看了我一眼,没有说话,扭过头去给秦三说了两句之后,对着一林挥了挥手:“你们都出来。” 刚走出医院的大门,一林突如其来的一脚就踢在了皮铁明的后腰上,猝不及防之下,铁明一个踉跄,从台阶上摔了下去。 所有人都惊呆了,连唐五也仿佛忘记了叼在嘴角上的半支香烟,任凭烟蒂黏在嘴唇上,摇摇欲坠。 下一秒钟,大家都冲了上来。我刚刚想要抱住一林,一林却猛地一挥拳,扒开了我伸过来的手掌:“抱个鸡巴,你妈了个逼的,抽卵不认人的家伙,死远点。操你妈,都怪你们两个!何勇出了事,老子弄死你们。” 我尴尬地停住了手。 “尤其是你,皮铁明,你是个什么东西?操!”一林大吼着还要冲过去打铁明。铁明坐在地上,呆呆看着这边,脸上有些吃惊,然后他默默地低下了头,既不回嘴,也不站起来。 “够了!反了天了,你有种报仇的时候再打!”唐五少有的大喊盖住了沸腾的场面。 一林终于安静了下来,然后他说出了几个小时之前发生的一切。 酒徒 当时,从家里冲出门之后,一林并不知道要到哪里去,就顺着门前的大路漫无目的地走了几步,然后何勇追上了他。何勇要他回去,心里不痛快的他不愿意回去,反而要何勇与他一起找个地方去喝酒。 何勇同意了。 于是,他们两人就来到了十字路口。 那个年代的十字路口不像如今这样繁华,但也初具雏形。当时,一个来自九镇附近乡下的叫做红军的厨子,每到夜晚就和老婆一起用板车拖着炉灶和各种炊具碗盆,在十字路口的街边用几根长毛竹架个简易的棚子,上面再搭块大帆布,经营起了九镇第一家夜宵摊子。 红军的生意越来越红火,慢慢地,跟风做夜宵生意的人越来越多。于是,十字路口就成了最喜欢夜生活的流子们喝酒吃饭的好去处。 何勇和一林那一晚就走进了红军大排档。 随便点上几个小菜,抒发着心里的愤懑,痛斥着我与铁明的不义,两人喝了起来。 经常喝酒的人都知道,喝酒最忌讳的就是心情郁闷和吹风受冻。 红军大排档棚顶上盖了一张厚帆布,可以挡雨雪,但是四面皆空,光靠每张桌子底下的大火炉,抵挡不住冬夜的寒风,两人也肯定没有手舞足蹈的心情。于是,喝了没多久,他们都醉了。 就在这个时候,红军大排档的棚子里面又进来了七八个人。 一林说,这帮人进来的时候,就是一副牛逼烘烘的样子,个个都斜着眼睛看人,点菜也是大呼小叫,好像自己吃的不是大排档,而是山珍海味。 当时,一林的心里就有些不爽,可毕竟心里有事,一林也没有多搭理。 但是,片刻之后,一林听到了这帮人的对话。而这些对话万万不该让此时的一林听见。所以,这一下,憋屈了整晚的一林被彻底点燃,爆发开来。 夜半刀声 那伙人里面,领头的是一个看上去十八九的年轻人,大家都叫他强哥。 酒菜上桌之后,其他人频频举杯敬这位强哥。一开始,强哥还算是沉稳,看上去也不像其他几人那样轻狂,但是喝了一会之后,强哥就变了。 简单来说,强哥就是翻版的一林,喝多了之后都属于那种“地下的事全晓得,天上的事晓得一半”的角色。 在周围人的奉承之下,强哥大谈特谈起了九镇江湖的各种典故。听他的口气,九镇的江湖就像是他的屌毛一样,除了他谁也不清楚有多少根,谁也不能像他一样爱怎么摆弄就怎么摆弄。 九镇江湖池子小,王八多,但值得谈的也就那么几个人。所以,很快,一林就在那帮人的口中听到了“唐五”这两个字。 “哎,强哥,问一下你,唐五你认不认得啊?听说,他而今在你们九镇混得蛮屌啊。我们在县里都经常听朋友提起这个名字。应该算是九镇的头把交椅吧?” “是啊,强哥,说说唐五呗,听说以前他在纺织厂当着几十个工人的面砍车间主任。有这个事没有啊?” “嗯,对对对,唐五哥也是你们九镇的啊。我前年在县里的大饭店见过他一次,他和罗勇在一起吃饭,看样子蛮有气魄的。” 何勇和一林都循着声音看了过去。 在周围人的七言八语之中,那个年轻的强哥故作高深,没说话,慢悠悠地给自己倒了一杯酒,一口喝了下去。 “操!装个鸡巴!”一林见状,小声地骂了一句。 何勇轻轻踢了他一脚,示意他不要惹事。 那个强哥终于喝完了酒,缓慢地将酒杯放下,再咂吧了两下嘴,对着那些伸长脖子的闲汉们一看,从鼻子里面哼了一声,这才说:“呵呵,唐五。哼,我哥哥这段时间躲灾出去了,如果他没有出去,九镇还有唐五的一席之地?” “那是咯,立哥在的话,那还说什么呢?” “肯定唦,立哥是出了名的大脚板(黑话,大哥)。” 第50章 唐五到底是个怎样的人?!(5) 这些人的话让强哥脸上得意的笑容更浓,不等这些人说完,强哥提高声调,继续说道:“唐五算个鸡巴!悟空这次和他搞起来哒,他屁都没有放一个!他算什么东西?看着,最多一年,一年之内,老子就要他在我的面前矮下去!” 周围又是一阵马屁之声。 被拍者志得意满,拍人者刻意逢迎。就在那帮人都沉浸于这种和谐的氛围中时,当啷一声巨响,一个酒瓶砸在了他们的桌面正中心,一时间,汤水四溅。 接着,一个冷冰冰的声音响了起来:“小杂种!你刚刚说哪个?你要哪个在你面前矮下去?” 不知何时,一林已经抽出了随身携带的那把小匕首,与何勇一起站了起来。 那帮人看着一林,面面相觑,有些摸不着头脑。强哥下意识地问了一句:“你是哪个哦?” “老子是你嗲嗲!我再问你一次,你刚刚骂的是哪个?” “操!” “妈了个逼,哪里来的小麻皮!” “这两个小杂种蛮嗨啊!” 喝骂声纷纷响了起来,那帮人当中也接二连三地站起了几个人。但是没有一个人冲过来,所有人停在原地,嘴里骂着,目光却都看向了那位强哥。 “喂,你哥哥是哪个啊?”稍微清醒的何勇扯住了已经开始向那边走去的一林,大声对着刚刚站起身的强哥问道。 “胡少立!” “跛爷保长,胡少飞强,唐五一林,猴儿敢闯。”九镇大哥当中的“胡少爷”——胡少立。 听到这个名字后,何勇更加清醒了,他加大了拉住一林的力量。同时,对着那边说:“哦,你是立哥的老弟啊,我和立哥也见过几面。都是一条街上的朋友,这个是一林,唐五的老弟。大家都是出来吃饭的,你们安心喝酒,没必要说那些装大逞能的话。搞出事来了,没得意思!” 这句话意思已经很明显了:说过的话就算了,不要再说,以和为贵。 只可惜,强哥还没回答,一林就抢先说了一句绝不应该说的话:“你妈了个逼的,胡少立牛逼一些?老子今天就告诉你们,你们几兄弟狗鸡巴都不是,我想动你们就动你们。还记得去年上半年,你家的旅社被抢的事吧?你哥哥不是查了好久吗?老子告诉你,就是我们兄弟搞的,喏,他就是其中一个。有狠,你过来动他唦,你个不晓得轻重的小杂种!” 是非全为多开口,烦恼皆因强出头。 何勇当时就呆在了原地。后来他说起当时,心底就已经有了一种大祸临头的感觉。他一度以为那天晚上他被砍就是这种莫名预感的应验。直到后来,他才真正明白过来,比起日后所发生的一切,那晚他受的几刀,只不过是一个玩笑。 话一出口,再也不可挽回,何勇心一横,左手拿起了桌面上一瓶还剩了半瓶的白酒,始终拉扯着一林的右手也缓缓松开。 小小的棚子内,鸦雀无声。没有一个人说话,每个人的目光或是看向一林,或是望着强哥,就连红军两口子也停下了手里切菜的动作,满脸惶恐,不知所措。 时间在一秒一秒地过去,一林还是毫不退让,虎视眈眈地盯着前方,强哥脸上蓦地变得一片煞白。气氛越来越沉重,所有人都在或恐惧、或期待、或兴奋、或紧张地等待着一场大战的来临。 “呵呵,”出乎所有人意料,强哥嘴角一咧,居然笑了起来,“兄弟,我刚才也是喝多了。说了一些酒话,你莫往心里去。喝酒,喝酒,不好意思啊,你刚刚说的那个事情,我也不晓得,我哥从来没有给我说过。我刚来九镇没多长时间。我敬你们一杯。得罪了!”笑过之后,强哥居然轻言细语地说了一通,然后对着何勇、一林举起了手里的酒杯。 空气里的紧张随着这句话一扫而空,人们的表情没有多大变化,但是每个人的眼色都明显放松了下来。 “我兄弟也是喝多了,乱说话。不好意思了,你们慢慢喝。”何勇一把将还要说话的一林强行摁在了椅子上,狠狠瞪了一眼之后,回了强哥一句话,端起杯子,仰头喝干。 接下来,两边人各自喝了起来。但是大家显然都没有了片刻之前的酒兴,强哥那边偶尔还是会发出一些干瘪瘪的笑声,一听就能听出是刻意使然。 何勇更是如坐针毡。虽然场面没有爆发开来,但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提防都还来不及,谁还能继续安心喝酒。于是,胡乱喝了两口之后,何勇就喊红军过来结了账,一把扯起一林,离开了大排档。 何勇心里颇为不安。他明白,对方刚才不发作有可能是真的没种;更大的一种可能性,是因为一林的气势,以及一林手里的那把匕首。每一个打过架的人都知道,打架的时候,只能砍的那种长刀一般并不可怕,最多也就是在身上留两条疤痕而已,但是半尺来长的小匕首就不同,一旦开打,那就是一刀一个洞,稍微不小心捅错了地方,就会死人! 所以,在离开红军大排档的时候,何勇是偏着脑袋走的。只有偏着头,他才能在故作镇定的同时,用眼角余光来观察情况。 但是,余光毕竟不是完整的目光,距离稍远,余光的作用就不太大了,尤其是在这种没有路灯的深夜。所以,当何勇搀扶着一林走出十来米,走到九镇国道上时,他已经看不到什么了。 他只听到耳边突然响起了几声叫喊: “哎呀,伢儿,搞不得!” “啊……” 一男一女的大叫,正是红军夫妇的声音。 何勇回头看去,当第一眼扫见大排档棚子里面冲出来的一大帮黑影,他马上回过头,扯着一林,就开始狂跑。可是,他忘了一点,一林已经喝醉了。一林踉跄了两步,正面朝下,摔在了地上。 也许是一林的这一摔,更加激起了对方的勇猛与凶性,刹那间,充满了浓烈雄性荷尔蒙气息的狂喊接连传来,响彻长街。 “砍死他!” “小麻皮,莫跑!” “搞啊……” “莫让他跑了!” 何勇弯下腰,想要扶起一林,谁知一林却伸出手,在腰间飞快地摸索着,想要掏出那把匕首。匕首好不容易掏了出来,一林一下没站稳,又摔倒在地上,才握在手上的匕首也飞出去好远。 何勇只得再次停住脚步,去拉一林。他只拉了一下,就收回了手。他不得不收手,因为就在那时,一把刀已经重重地劈在了他的背上。 “啊……”何勇狂叫一声,扭头跑开。 事后,红军夫妇脸色惨白地说,何勇口中的那声惨叫,和杀猪的声音差不多,那是动物在痛极了之后,才能从胸膛最里面发出的声音。 前面,我说过,砍一刀其实没有什么大的问题,尤其是在穿着很多厚衣服的冬天,而何勇又绝对是一个很讲义气、勇猛异常的人,那么,为什么他却在被砍了一刀之后,没有丝毫抵抗,甚至直接抛下了一林,扭头就跑呢? 因为,那一晚不是蓄谋已久、点到即止的伏击,而是偶然相遇,扯破了脸一气之下的复仇。当时强哥他们身上并没有带刀,所以,片刻之前,他们才会忌惮一林手里的那把匕首。 当何勇、一林走出大排档之后,强哥就跑到了红军的案板前,抢过了红军手里的菜刀。 当时的红军大排档是一个非常简陋的摊点,简陋的摊点上,工具也就不会太多。红军手里就只有一把菜刀,切青菜是它,削萝卜是它,剁排骨、砍猪蹄也是它。自然,这把靠着来讨生活的家伙,也就被红军磨得非常快。 而流子们又有一个很不好的习惯,无论多冷的冬天,都尽可能地少穿衣服,这样才显得阳刚、豪气。何勇也不能免俗,那天晚上,他身上仅仅穿了一件内衣、一件毛线衣和一件夹克衫。这一刀直接就划破了所有的衣服,劈在了他的身上。 没有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在致命的危机突然到来时,每个人的唯一反应都是跑。这是人的本性,不管多勇猛的人都不能例外。 只是,何勇并没有跑多远,内心的恐惧和背上的伤痛击垮了他。他一个趔趄,翻倒在地上,跑动时的前冲力还带着他在地上打了两个滚。然后,强哥手里的刀,接二连三地劈了下来。 据说,那一晚强哥本来要砍掉何勇的手,最后没有砍,是何勇的运气,也是强哥的悲哀。强哥很凶悍、毒辣,可他却没有交朋友的眼光。和他喝酒的那帮人,除了拍拍马屁,打打小架之外,什么都不行。 看到强哥的行为已经完全超出了平日里打小架的范畴,他们就慌了,怕闹出大事,自己脱不了干系。于是,他们假模假样地踢打着何勇,实际上却把何勇与强哥隔了开来,然后,好说歹说,把强哥拉走了。 一林也被打了一顿,但是除了把一身酒意打走,匕首被抢走之外,他甚至连血都没有流。打他的三个人手里没有刀,拿了一把木凳砸了两下,看一林躺着不动了,也就收了手。更为奇怪的是,强哥从一林身边走过的时候,也只是骂了几句,说了些嚣张话,居然也没有动手。 于是,一林从地上爬起来,哭着喊着,将何勇送到了医院,并通知了我们所有人。 反社会分子 “都是你,妈了个逼的,当初要不是帮你还账,何勇也不会去搞胡少爷的钱,今天也不会出这么回事。操你妈,求人的时候你就在,出事了你就躲,你算是个鸡巴兄弟!”一林脑子里面一如既往地缺了根筋,他指着皮铁明理直气壮地破口大骂,却忘了出事的真正原因是他那张嘴。 皮铁明站在那里,也不说话,也不低头,脸上一阵青一阵白。 “够了!你喝不得酒,就少他妈的喝点。你想想,你喝酒出了多少事?老子帮你擦了多少屁股?你还怪铁明!关他什么事?主意也不是他出的!怪就只怪你这张嘴巴,你给老子安静点!”唐五一掌将一林伸出的指头打了下去,吼了一林两句,一林这才一脸不忿地安静了下来。 这是一句再也寻常不过的训斥,一林调皮的时候,唐五经常说类似这样的话。甚至很多时候,唐五的训斥比这句话更难听。所以,其他人都没有听出任何的异常。 我却心头巨震,难以克制地想要张大嘴巴,却靠着理智将自己的嘴唇硬生生合拢。 “五哥,这个强哥,到底是什么人?”沉默中,夏冬非常机灵地问了一句,将尴尬的气氛转移了开来。 “哦,我估计是胡少爷屋里的那个老三——胡少强,他好像从外头回来还没多久。”秦三替唐五回答了一句。唐五若有所思,拿着烟猛吸一口,两股白雾从鼻孔里面喷了出来,烟雾中,他的目光闪烁不定。 听到秦三的话,当时我们都以为胡少强和一林一样,也仅仅只是一个性格彪悍、横行霸道、靠着兄长当大哥的“黑二代”。 一年之后,我彻底了解了这个人,他和一林完全不同。于是,我也懂了,今晚砍在何勇身上的那几刀,只不过是一道正餐前的小糕点。 在接下来的一段岁月当中,胡氏三兄弟纷纷出台,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假如说,他们里面最有名气的是大哥胡少立,最有能力、最厉害的是二哥胡少飞的话,那么这个年轻的老三——胡少强,就是最可怕的人。因为,他都不能算作是一个流子,他简直不是人。和他比起来,暴烈的一林真可以算作是一个博爱世人的天使。在这个世界上,很多人穷其一生也未必敢与人打架,更别说提刀砍人,而提刀对胡少强而言,也许只是一个孩童的游戏。 第51章 血染龙港,一场震惊全国的群体事件(1) 账多不愁,虱多不痒 见唐五沉默不语,夏冬说:“五哥,要不麻烦你和三哥在医院里守一下,我们去办了他?” 唐五没有说话,我们屏息静气地等着他的回答。唐五的右手微微垂下,两根指头一松,烟蒂就像是一颗陨落的流星,在黑暗中一闪而过,落在他的脚边,溅起了无数花火。 他伸出脚掌,缓慢而仔细地碾压着那颗烟蒂,直到完全熄灭才停住动作,头依然低着,也不看夏冬,闷声说道:“这个事不急,账多不愁,虱多不痒。一门一门来,我的人哪个都动不得,丁丁卯卯,老子都记在心里的,你们也都记着!和悟空的事还没有搞好,何勇应该没得大事,等他自己好了,再把别个欠他的收回来。老子要先算以前的账,从悟空搞起!” 唐五的语调低沉,却也决绝如铁。一个字一个字落入我的耳中,打得我生疼。 “五哥!悟空的事,我搞!” 听到皮铁明的回答,我如同电击一般,再也忍耐不住,看向了站在一边的他。他的目光中再也没有了一直以来的躲闪与愧疚,显得清澈而坚定,他抬起头,仰面看着站在台阶上的唐五。 那一刻,我清晰听见了自己胸腔里面扑通扑通的心跳声。 “铁明,我说了,明天之内,你给我答复就要得。你可以再仔细考虑一下。”唐五同样盯着皮铁明,脸上却没有表露出半分真实情绪,鱼不跳水不动地慢慢说道。 “不用了,五哥,我搞!”皮铁明回答得还是简短而利落。 我只希望他可以看我一眼,但是他却好像在刻意回避着我的目光,专心致志地望着唐五,一瞬不瞬。 “那要得,多谢你哒!铁明。”唐五的语调还是那样冷静。 皮铁明眼圈一红,移开了目光。 除唐五外,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了我身上,我没有半点惊讶。 我知道,在唐五对着皮铁明说出了那句多谢之后,我就已经再也躲不掉、逃不开眼前的事实了。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这句话的真正意思就是,只要你踏上了江湖,有些时候就算你明明知道前面是龙潭虎穴,是一个九死一生的大火坑,你也得往下跳。因为,就算你不跳,别人也会把你丢进去。 “五哥,我也搞!”将嘴角那丝苦笑收回,我低声地说了一句。 “呵呵,义杰,你真的不要仔细想下了?你屋里生意,怎么……”唐五的话语如同刚才对着皮铁明一样,冷静自然,语调甚至还要更加轻柔一点,但是听在我的耳朵里,却是莫大的羞辱与讽刺。 于是,没等他说完,我就打断了他,也结束了让我芒刺在背的感觉:“五哥,没得事。我会想办法给家里交代,悟空的事,我搞!” 唐五盯着我,我也看着他,在这样的目光交会中,不知道过了多久,一丝笑意渐渐浮现在唐五的嘴角,然后慢慢散开,布满了整张脸。他的手掌缓缓伸出,搭在我的肩膀之上,却依旧没有说话,几秒之后,他用力地拍了拍,扭过头,走进了医院大门。 何勇出了手术室之后,天色已经开始微微发亮。唐五没有继续逗留,留下了一林与鸭子看守,安排其他人各自回家了。 在回家的路上,皮铁明的脚步飞快,我知道他在躲我。不过,我依然固执地追上了他,因为我真的很想和他谈一谈一整个晚上都萦绕在我脑海中的一些问题和想法。 皮铁明笑了起来,笑得非常苦涩,他说:“兄弟,我晓得你想要和我说什么。我不想谈,真的!” “不是,你听我……” “义色,你听我讲,如果还想继续做兄弟,就算哒,不要谈哒,没得什么好谈。” 他的表情和话语让我呆在了原地。 旋即,他的脸上浮起了歉意的表情:“兄弟,你说的,我都懂!真的别说了!何勇都这个鸡巴样子了,还有什么办法?呵呵,回去好好休息!” 看着皮铁明离去的背影,我突然明白了他躲避我的原因。也许他是对的,有些时候,既然已经身不由己,那还不如难得糊涂。只可惜,我没有聪明到难得糊涂的境界,也没有愚蠢到什么都看不清,所以我也就只能自己一个人继续纠结,继续如履薄冰。 那一晚,迫于无奈,我只得对着唐五给出了他想要的那个回答。我知道,前方即将面临的绝对不会只是像之前在九镇那样的小打小闹。 言多必失 从九镇出发之后,我一直都蜷缩在面包车后排的位置上,双腿困在狭小的空间里越来越麻,肚子里也一阵阵地不舒服。早上那顿猪油面吃得太急,又太油腻,再加上一路来的颠簸,我好几次都差点忍不住想要伸手将窗子打开,好好呼吸几口外面的空气。 实在抵不住心底的一阵烦闷,我抬头看了看坐在副驾驶座上的秦三。他确实是个人物,车子停在这里这么长时间了,对面广场上还没有发生一点动静,我早就已经憋屈得有些心慌意乱,他却好像根本就不心急,脸上表情还是如同几个小时前刚起床走出家门的时候一样,精神饱满,毫无疲态。 离何勇出事已经过去了四十八个小时。这两天之内,我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没有吃过一顿舒心饭。昨天癫子回到九镇,我为他接风洗尘,也是一样心不在焉。因为,我一直在思考着一句话。 那天晚上听一林说,何勇被砍是当初那次抢劫所致,我就有些奇怪。 那时我们为了替铁明凑齐给煤场科长的那笔钱,何勇不得已之下提议去抢劫。这件事情发生之后,我就已经明确给何勇他们交代过,千万不要告诉任何人,一林当时并没有参与,按道理说,他不应该知道这件事。但是,一林与我们之间的关系向来和其他兄弟一样亲密,天长日久相处下来,谁在闲聊喝酒时说漏了嘴,也并不稀奇。 所以,我也并没有就这件事去追问其他五个人,到底是谁告诉一林的,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一林又堪称“九镇小喇叭”,他的嘴巴绝对藏不住事,不然,这次也不会因为一张大嘴而导致何勇被砍。对他哥哥,一林更是知无不言,他们之间根本就没有秘密。 那么,抢劫的事情,一林是否给唐五说过?唐五到底知道吗? 一定知道! 因为,虽然唐五做事向来都是滴水不漏。可那天晚上,在医院前面的台阶上,他却说错了一句话。就是这句话让我确定,对于抢劫的事情,唐五早就已经了然于胸。 那天,唐五说:“够了你!你喝不得酒,就少他妈的喝点。你想想,你喝酒出了多少事?老子帮你擦了多少屁股?你还怪铁明!关他什么事?主意也不是他出的!怪就只怪你这张嘴巴,你给老子安静点!” 也许是那一瞬间的怒火冲昏了他的头脑,当他说出这句话之后,自己都没有察觉。 那天,最早到医院的是北条,因为北条就住在从十字路口到医院必经的路边,一林在来医院的路上就已经叫了他一起。到了之后,他们始终守在何勇的身边,一林并没有单独给唐五说什么,而唐五却说出了抢劫的主意不是皮铁明出的这句话。 确实,当时出这个主意的人是何勇,在场的只有我们几人。 这就已经明确告诉我,唐五是早就知道内情的。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唐五早就知道,以唐五的老到,他不会不明白,这是一件绝对不能到处乱说的事情。假如这样的话,那么唐五就肯定交代过一林。一林嘴巴再大,喝酒之后再没谱,他哥哥唐五的交代,他却也万万不敢轻忽。如此一来,一林就不会当着胡少强的面说漏嘴。他不说的话,何勇不会挨砍,皮铁明也不会在愧恨交加之下答应办悟空。此时此刻,我也就自然不会坐在这里。 前后串联起来一想,整件事未免发生得太巧妙了一点。 首先,我从将军口里得知了一些重要的信息,然后隐晦地提点了与我关系最好的皮铁明。然后,当我和被我影响的铁明两人都准备抽身事外、避开漩涡的时候,这件事就刚好发生了。 这实在是巧合得让我有些不可思议。但是,除了这些臆测之外,我从唐五身上再也找不出任何疑点。连我自己都不太相信,唐五会这样地高明。 我只能安慰自己,这就是命中注定的,不由得暗叹一声,扭头看向了车窗之外。 两虎斗龙港 我们的车子停在位于我市城西某条宽大马路的一侧。 从我这个位置透过车窗看去,可以看见马路对面有一扇漆成朱红色的大型圆拱门,门的上方写着四个俗不可耐的金色大字:龙港市场。 顺着门再往里看,是一块不大不小的水泥坪地,坪地像是一颗心脏,而遍布在它四周的几条狭窄老旧、灰暗邋遢的小街道,就像是通往心脏的血管。无论是几条小街道两旁还是坪地周围,都遍布着一个个由政府投资,统一修建的一两米长的小水泥台,每个水泥台分别代表了一户商家。 这个时候,坪地上可以看见有一些勤快的生意人开始在台子上铺起一层层大红大绿的绒布,再摆上各自从天南海北批发过来的小商品,准备做生意了。而周边的小街道里,却看不到一个人影,每个水泥台子都是空荡荡的,任凭台子上方的塑料布在寒风中瑟瑟飘舞,对比起坪地上的热闹景象,显得分外没落、冷清。 一大早的,我们为什么要从九镇来到这里呢?因为就在今天我们要对悟空作出第一次反击,而地点就在这里,龙港广场。前天下午,接到唐五的命令之后,我也有些奇怪,悟空是做大生意的人,他无缘无故怎么会出现在龙港这样的地方。所以,我联系了日渐神通广大起来的将军,而将军帮我打听到了一切。 对于如我一般没有商业眼光的普通人而言,龙港确实是一个凌乱、嘈杂、让人不太想去的地方。整个市场内,人声鼎沸,垃圾遍布,到处都能听到或是商户之间、或是商户与客人之间的争吵,争吵的内容通常都是谁抢了谁的客户,谁又骗了谁之类乱七八糟的事情。 但是对于有头脑的聪明人来说,龙港的意义就完全不同了。它是我市最早的两个商业区之一,也是我市当时最大的小商品零售点。我们市那些做小生意的个体户们几乎全部都聚集在这里。其中尤其以贩卖衣物鞋帽、箱包皮具等物品的商人居多。无论是谁,只要霸占了这个市场的资源,无论是做供货也好,物流也好,管理也好,甚至收保护费也好,绝对都是财源滚滚。李杰就是这样的聪明人,他看出了龙港的凌乱与嘈杂背后所蕴藏的巨大利益。 所以,自从李杰出道之后,城西一带一直都是李杰的地盘。 那么,身为李杰的死对头廖光惠的新晋盟友,悟空怎么会与龙港扯上关系?很简单,廖光惠要抢地盘,而他的合作者就是悟空。 也许是受香港电影的影响,现在很多朋友说起黑社会抢地盘,脑海中浮现的就是拿着刀枪打打杀杀的画面。这样的情况不是没有,但是很少,不到你死我活的地步,谁也不会随便拿着家伙去打架,真当这个世界上没有警察了吗? 而且,就算你打赢了,地盘是你的了,你什么都不懂,要来干啥?知道怎么从地盘上生钱吗?难道像傻子一样,只为了一个所谓的“统一全市黑道”的名头而已?悟空不是傻子,廖光惠更不是。没钱赚的事,他们根本不会考虑。 所以,他们抢地盘,用了另外一种聪明绝顶的办法——做生意。 那个岁月中,全中国所有城市里面基本上都有诸如龙港这样的地方,而且生意通常都还不错。不过,随着90年代的到来,经济不断发展,人们的思想也不断转变,更新更好的经营模式与理念也不断涌现出来。在我市,首次对龙港这样的零售点造成巨大冲击的就是一个我们每个人都曾经耳熟能详的名词——展销会。 从80年代末期开始,一直延续到二十一世纪初期,经常会有一些商品展销会在各大城市间巡回召开。 除了少数的诸如“江西景德镇陶瓷”、“云南花卉”、“山东大馒头”、“山西小煤炭”之类有地方特色的展销会外,大部分展销会往往挂的都是上海、广东两地的招牌,譬如“上海纺织厂高级羊毛衫,出口转内销”、“广东利来皮具,中国免检”、“正宗广东制造,品质保证”、“上海锅具,十年不锈”等等。 现在看来,无论是这些广告语,还是一个个杂七杂八挤在一起的贩卖摊点,都显得太过落伍、土气。但是,这对当时深处内地,还极少见过世面的人而言,绝对是一个非常巨大、无法抗拒的诱惑。 看着大地方来的人,听着他们截然不同的口音,望着他们有些高高在上、见多识广的神情,将他们手上各种见过或是没有见过的商品买下来带回家,从某种程度上而言,这就代表了那个物质生活相当贫瘠的年代中,人们对于美好富足生活的追求与向往。 所以,每逢其时,市场的人气都极为火爆,商家们更是财源广进。 我市这次的大规模广东衣帽展销会就开在位于城西的龙港,而且就在龙港市场最中心的水泥坪地之上。 这次展销会的挂牌主办人是一个三十来岁、身宽体胖、剃着大光头的吴姓本地人。不过,他还有着另外一个身份:我市黑道头把交椅李杰的结拜兄弟——和尚。 同时,大部分人更不知道的是,这次展销会上,和尚并不是最大的老板,他只是一个站在台前的挡箭牌,真正出钱的另有其人——廖光惠、悟空。 唐五的计划就是去扫掉悟空的展销会。 “五哥,怎么不干脆去办了悟空?就像他对义色一样,捆起来,往河里一丢,干干净净的,哪个晓得?”鸭子冷冷地说出了我心里想问的问题。 听到鸭子的话,唐五笑了起来,右手往后一扬,舒适地搭在椅子靠背上,懒洋洋地盯着鸭子看了两眼,说:“我问你两个问题。一,悟空为什么可以办杰伢儿?二,他为什么不办我?” 鸭子摇了摇头:“不晓得。” 第52章 血染龙港,一场震惊全国的群体事件(2) “因为他有钱!因为他不敢办我!我和他搞僵了的事,哪个都晓得了,你以为场面上的朋友就不明白?没有出大事,他们懒得管而已。这个时候,我和他只要其中一个无缘无故失踪或者死哒,剩下的想跑也跑不脱。根本就不用查,直接抓人就是。所以他才只办义杰。义杰无所谓,盯着他看的人也就没有那么多。同样的道理,我而今要办,也办不得悟空本人,我最多办他身边的人。你觉得那有用吗?如果义杰上回真的出事了,你现在杀不杀悟空?悟空还过得下去吗?我们也一样唦。出来打流,不是只有见生死才分输赢的。如果义杰死了,现在情况就完全不同,我们当然就是直接要他的命,这个没得二话说。但是而今义杰没有死,那我们要办,就不能给自己留下祸事,要办就一次性把他办垮。又不能杀人,又要弄垮他,你说应该怎么办?” 鸭子还是摇了摇头。 “呵呵,记住我的话,出来混,求财不求气,有钱才是大哥。你看九镇上街里的白饺子,以前那么落魄的一个闲人,哪个看得起他?现在卖木材发财了,还不是人五人六的,连镇长对他都客客气气的。没得钱什么都是假的,懂吧?办悟空,就是要断他的财路,这比弄残他还狠些。财路断了,我唐五就真不信还有那么多人铁他。到时候要怎么玩他,你就可以怎么玩!” 唐五说得很对,我要是他,我也会这么办。只不过,我不是他,我只是他手下一个办事的小弟,还是一个知道内情的小弟。所以,我当然能想到,事情不会是唐五说的这么简单,肯定还有李杰与廖光惠的两虎之争。 但是,除了接受,我还能怎么办呢? 想到这里,心中一阵不舒服,抬起头看了看身边的兄弟们,除了鸭子还是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闭着眼安然养神之外,每个人都是一脸严肃、心事重重。就连一向胆大的何勇对我露出的一笑,也显得那么勉强、不自然。喉咙一阵发紧,肚子里那种油腻不舒服的感觉更加强烈地传了出来。 突然,我发现街对面坪地周围那几条原本空无一人的小街道里面,不知何时聚集起了一大帮黑糊糊的人影,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挡在了从街道通往广场展销会的每条路的交叉口,不让人通过。每一个人脸上都是义愤填膺的样子,对着坪地指指点点,说着什么。 而在他们前方的展销会上,那些片刻前还在各自忙碌的商贩们居然也聚集在了一起,满脸警惕之色,交头接耳间,目光不断瞟向街道口那帮人。 广场另一头,一个颇为惹人注目的大光头正带着几个流子模样的年轻人快步穿过展销会,走向两帮人之间的空地。 在大光头的后面不远处,我隐约间好像看到了一个非常熟悉的身影一闪而过。刚准备仔细看看,那边却响起一阵骚动。 原来,站在街道里的那帮人的面前,出现了一个胖乎乎、看上去颇为面善的年轻人,这个人正是唐五计划中交代过的朋友——小胖。唐五说,他一出现,我们就过去,开始办事。 小胖对着人群说了几句什么后,人群在他的带领下,大吵大闹离开了交叉口,走向了广场中心的展销会。 两帮黑压压的人群越走越近,越走越近。 亲眼目睹两大帮人如此庞大的规模与气势,绝对是一种巨大的压力,我的心脏顿时剧烈地跳动了起来。 “你们准备一下,差不多了!”秦三的声音突然在沉寂的车厢里面响了起来,我头发几乎都立了起来,回头一看才发现,身边的兄弟们也全是一副被惊吓到的样子,一个个飞快地抬起了原本低垂沉思的脑袋看向了秦三。每个人的眼中都有着掩盖不住的慌乱与紧张。 秦三半侧着身子坐在位置上,扭头看着我们,就像是看着什么非常有趣的东西一般似笑非笑,审视片刻后,他终于大笑了起来,一排雪白整齐的牙齿随着笑声不断在我的眼前晃动,晃得我脑袋有些发晕。 “你们是不是看着人多,有些怕啊?哈哈。不要紧,你们实在是怕得很。我就和后头车里的真真他们去办。我事先也做了两手准备的。”说到这里,秦三稍微顿了一顿,将声音提高了一点,说,“搞不搞得好?莫霸蛮(方言,勉强)啦!五哥交代我的这点小事,你们万一还帮我搞砸哒,那就真是害到我了啊!” “算了吧,秦三,哪来这么多话?搞不好,到时候,你要五哥找我。”北条不耐烦地说。 “好,小胖那边开始了,去吧!” 哗的一声响起,车门被北条一把拉开,新鲜空气涌入了闭塞憋闷的车厢,冷汗瞬间就渗出掌心。 我大吸了一口气,右手同一时刻紧紧握住了用一张旧报纸遮裹住的砍刀。 那一刻,我看见了报纸上的一大一小两排大字:“祸之将至,蝼蚁尚且偷生。汛期马上到来,我市防洪大堤出现大批蚂蚁迁徙。” 人不如蚁,天意弄人,竟至如斯。 下车之前,我回头望了一眼,希望可以确定一下片刻前那个熟悉的身影到底是谁。可是那个地方却已是空空如也,身影早就消失无踪。 “姚义杰,快!”身后的鸭子猛地推了我一下,微微一顿,弯下腰,右脚迈出。啪的一声,地面特有的结实坚硬触感清晰传来。 群体事件 被报纸完全遮住的右手上冒出一层层冷汗,浸得刀柄又湿又滑,手背上的皮肤因为用力太大而扯得有些紧绷,颇不舒服。 纵然大街上车水马龙、人流如织,我却好像依然可以清晰地听到自己心脏的跳动声,随着小跑向前的步伐一起,扑通扑通地在耳边响个不停。 皮铁明和北条两人跑在最前面,夏冬就在我的身边,而何勇与鸭子则在我身后一步左右。没有人说话,每个人都是紧绷着面颊,奔向前面越来越近的那两大帮人。 人们的面目与声音愈发清晰,我们终于跑到了位于街道交叉口的人群背后。紧靠在一起的人们如同铜墙铁壁般挡在了我们前方。 “麻烦,借过,借过!” “借下光啊。” 最前面的铁明和北条边说边想要伸出左手拨开人群,当先开路,但是却毫无效果,招来的只是人们的白眼与呵斥。我也伸出手想要扒拉开自己身前一个肥胖的中年妇女,那位妇女却身体猛地一扭,凶狠瞟了我一眼,庞大的身躯坚定地阻挡了我的去路。 我确实有些束手无策了。 “妈了个逼的!外地佬是不是想死啊!啊,搞死这些外地佬!”随着一个中气十足的巨大声音响起,夏冬从我的右边擦身而过,嘴里滔滔不绝地骂着,非常粗鲁地伸出手,一把扯开了挡在我面前的肥胖妇女。 周围的人们纷纷回过头来,看着夏冬与我,也许是意识到这个正在推自己、手中还拿着不明物体的年轻人不好惹;也许是因为夏冬对抢夺饭碗的外地人的大声辱骂,让这些满腹牢骚的个体户们意识到,这些年轻人是站在自己一边;也许是每张脸上来者不善的神情让他们明白,这些是可以替他们找外地佬们出气的人。 总之,变化出现了。 人们纷纷向着两边避开,用一种混合了期盼、兴奋、渴求的复杂眼神看着我们兄弟几人,仿佛故意说给我们听一般,嘴里不断附和着。 “就是,这些外地佬真可恨!” “他妈的,还让不让我们吃饭哒?” “在哪里做不好,偏要到我们这里抢生意。本来就只有卵子大个龙港,还抢个什么鬼啊?混账!” “是的,打死他们!他妈的个逼!” 听着周围的群情激奋,我颇为惊讶地看了夏冬一眼,那一刻我突然意识到,这位平日里少言寡语、阴柔礼貌、最不显眼的兄弟,也许并不完全是如我一直所见的那样简单平凡。至少,现在他所表露出来的机智,就远远不是我所能企及。 这个时候,我已经一点都不怕了。 原因有两个。首先,在这一路走来的过程中,看着人们那种企盼讨好的眼神,听着他们附和的言语、愤怒的咒骂,已经让我的心态起了某种微妙的变化。我居然感到了一种莫名其妙的使命感与责任感,而这种感觉也让依旧年少的我觉得自己做的事情具有了捍卫家乡的正义性。 正义感让我不再心亏。心不亏的时候,做事的胆子总会大些。 第二,也是更重要的一点。在悟空的手底下死过一回,除了让我学会了思考,学会了不再相信任何人之外,也让我明白了一点:活着,只是因为还没死。人只要明白了这个道理,也就没有什么不敢做的事了。所以,那天的我成为了这次事件中第一个出刀的人! 当时的我已经走到了人群的最前端,对面的人离我的身体大概只有两三尺的距离。我看见对面一个光头伸开双手死死拦住了身后几个一脸凶悍、有些蠢蠢欲动的年轻人;光头的对面,站的正是一马当先领头带人走来的小胖。 也许是我们兄弟的快速逼近引起了光头的警觉,可当时的形势却也让他顾不上搭理我们了。他满脸焦急地瞟了我一眼之后,擦了把汗,非常礼貌客气地对着我左手边的小胖说:“小胖,只是做个生意,只要几天就走的,你何必搞成这个样子?这么长时间的朋友了!” “呵呵,不好意思啊!吴哥,这个事还真不是我做主要搞的!你也看到了,展销会一开,你和你的老板是赚了钱,这些人怎么办呢?我们又怎么办呢?你而今是拿起媳妇陪远客,分不清里外啊,呵呵。” 小胖子一脸忠厚的样子,笑起来脸两边的肥肉都堆成了一团,还抖动不已。说出的话却是绵里藏针、意味深长。 他的一番话出口之后,不但光头的脸色变了,就连身后的那些商贩们也异常激奋,大声喧哗起来。 我的发根立了起来,已经完全做好了拔刀的准备。 冲突一触即发。 “小胖,我绝对没得其他的意思的,就是一个生意而已。你看这样好不好?你先带人走,我等下马上上门去找李杰解释,要不要得?这么多人,万一事搞大了不得了!” “哈哈,吴哥,你开玩笑啊!你而今做这么大的生意,还怕事大?越大越发财唦。再说了,都是些做生意的人,又不是打流的。今天来是讨碗饭吃,说到哪里都不怕没理。能有什么事?” “就是,妈的,我们不吃饭啊?滚出龙港!” “生意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做法。做不赢怨不得别人!” 本地音合着非常有特色的广东普通话同一时间响起。两边商贩争执声越发大了起来。光头手足飞舞,安抚着人们的情绪。好不容易稍稍平息了下来之后,他对着胖子道:“小胖,这个样子,你说怎么处理?我听你的,李杰是什么意思?你发句话。” 四周安静了下来,小胖慢条斯理地回答道:“很简单,你这个展销会换个地方,到城南啊,到其他的地方都要得。但是这里,有人做生意哒,别个也要吃饭!” “我们为什么要换?” “坚决不换!” “政府都批了的,别理他!” 展览会的商贩们激动了起来。 “小胖,当给我个面子,你先放我过了今天再说,莫做这么绝,好不好?” “吴哥,你也是老大哥哒。你的脑壳里想的是什么东西?给你个面子?呵呵,不是我不给你面子,换作是别个,你以为会是现在这么客气?你被人摆上砧板当年猪了,你都还不晓得?” “小胖,今天放我一马。摊子都摆起来哒。我等下就去找李杰,要不要得?” 小胖慢慢地将两只手插入了裤兜中,嘴巴紧紧闭了起来,不再言语。 在小胖的沉默中,两边的人群也开始渐渐安静。大概有一分钟的样子,小胖依旧浑然不顾和尚期盼的眼神,不言不语,悠然自得。 看着小胖的样子,和尚的脸越来越红,最后几乎涨成了青紫色。终于他再次开口了,这次,他的语调不再像刚才那样客气礼貌,盯着小胖,一字一句说道:“小胖,我和你大哥认得这么多年,也算是你半个前辈,你而今是不是要做这么绝?” 小胖的脸色也开始变得阴沉,却还是没有做声。在他的沉默当中,和尚的脸色也越来越难看。终于,和尚两颊的咬合肌微微一鼓,像是下定了决心一般,指着小胖说:“是不是不给我面子,硬是要端老子的饭碗,挡老子的财路?” 完全出乎所有人意料的事情发生了。 一直双手插兜、站得稳如泰山的小胖突然以极快的速度跳了起来,双手抽出衣兜,一把拍开和尚伸向自己的手指,指着对面的人,犹如泼妇般大吼:“给你鸡巴面子!你是老几?操!这里有你的财路?” 这就是传说中的绝学:立如松,动如风!我立马被这样的绝学所震惊,想笑却又没笑的瞬间,看见光头眼里的凶狠疯狂地喷发了出来。同一时间,一个大喊声响起:“大哥,怕个卵,李杰牛逼一些?” 伴随着喊叫声,光头右边的一个年轻人,抬起一脚狠狠踢向了小胖。距离太近,事情又太快,小胖反应不过来,想躲也躲不掉。 但是,那一腿还是没有踢到他。 因为,我一直握着刀柄的右手,已经从遮挡的旧报纸里面抽离而出,笔直一刀划过我与那位年轻人之间的空隙,狠狠撩向了他踢向小胖的那条腿。 刀落下去的瞬间,眼角的余光发现,大光头几乎是震惊恐惧到有些不敢相信地傻傻望着我。在他的注视下,我大喊了一声:“外地佬打人了!” 巨大的喧哗声如同春雷般在我身后的人群里爆炸开来…… 那天,无论是起早摸黑摆摊子只为了供养小孩读书的妈妈,还是为了替老婆治病而千里迢迢赶到我们市做生意的丈夫,这些往日可能连鸡都不敢杀、平凡而善良的人们,在我与对方年轻人最初的一腿和一刀之后,已经变得嗜血、残忍、疯狂。两边的人群就如同两股对冲的黑色潮水般融在了一起,仅仅只是一刹那的时间,龙港变成了人间炼狱。 所幸的是,除了事先早有准备的我们兄弟之外,没有人带刀;而我们在办事之前就已经得到了唐五的再三叮咛:“动手之后,莫砍做生意的,千万看准了,砍不得!专门给老子搞那些本地的流子,往死里搞!不管是哪个!只要一看是打流的,搞了马上就走!” 第53章 血染龙港,一场震惊全国的群体事件(3) 所以,最初事态还是发生在可以控制的范围之内。 我是第一个冲过去的人,也是第一个身陷重围的人。那一刀砍在了年轻人的腿上,血光飞溅。 半秒前还惊吓过度、傻傻地盯着我的和尚仿佛变成了另外一个人,我的刀还没有完全抽离,他就猛地一手扯住了我的肩膀,将我扯得偏向了他那一方。 这时,和尚那边一个中等个子、烫着当时很流行的大卷发的年轻人,冲向了我身后几个刚刚抽出刀来的兄弟。当时冲在最前端的是何勇与皮铁明,他们的刀甚至还没有完全举起,这个人就已经赶到了面前。 借着冲过来的力量和巨大的爆发力,那个大卷发对着离他最近的皮铁明猛力一顶,就将皮铁明撞翻在了人群中。同时,他两只手一左一右地抵在了何勇的胸膛上,大吼着往后猛推。 他一个人不仅仅挡住了五个人的前路,居然还力大无穷地将后面同样毫无防备的其他几人推得跌跌撞撞、人仰马翻。 而此时,身处风暴正中心的我,手上的刀在人群中根本就无法施展开来。只得被和尚那边的人边打边扯,看着身边的何勇被挤得越来越远。 大卷发用左手飞快地抓住了何勇拿刀的右手,右手对着何勇的脸上挥拳连续猛击了过来。猝不及防的何勇根本就还不了手,身后的兄弟又被他自己和后面还在不断往前拥上的人流夹得动弹不得。如果再这样被打下去,只要那个人拿住了刀,不但情况可能改变,而且我也势必再难脱身,必死无疑。 血案就发生在这一刻。 从小天生天养,吃了上顿没下顿的夏冬,因为营养不良个子又矮又瘦,这是谁都晓得的事情。一直以来,很多人都看不起他,甚至还欺负他。从这天之后,没有人敢了。因为他证明了,身材小不代表打架不行。 在夏冬出手的那一刻,我刚好被几只脚一起踏翻在地上,我用尽全身力气正准备爬起来。透过面前无数条大腿和腰部晃动的缝隙,我看见了一个震撼之极的场景:夏冬就像一只老鼠般,在何勇的背后一弯腰,一低头,就从鸭子、铁明两人身边的空隙之间滑了过去,下一秒的动作,因为旁人身体所挡,我没有看清。 再下一秒,我发现,正专心致志打着何勇的大卷发突然把自己的动作停顿了下来。然后,一把亮晃晃的尖刀出现在了离我三四尺远处的地方,刀尖一片血红,带起缕缕鲜红黏稠的血丝飘落在地,就在尖刀旁边稍微偏上的位置,一双手飞快地捂住了腰部。 伴随着“啊!”的一声巨大惨叫,大卷发缓缓倒向了旁边一个人的身上。当大卷发的脸部刚好滑落在他所依靠的人的腰部的时候,一只瘦小的手抓住了他胸前的衣服。 刀光再次闪起。 我感到一直在我背后踩踏的几只脚突然停止了他们的动作,所有的压力消失全无。我猛地一下站了起来,扭头看去。 前方很近的距离,夏冬瘦弱却因用力而青筋毕露的右手握着一把刀,刀尖稳稳当当地扎在了位于自己胸膛前方,正缓缓倒向地面的大卷发脸部正中央。 面部有骨头,刀尖根本就无法进去很深,造成的伤势也远远要小于腰间那一下的危害。 但是,没有谁不为这个惨绝人寰、血腥诡异的场景而感到心惊胆寒、魂魄俱裂。 四周的打斗叫骂声越来越烈,以夏冬、何勇、伤者三人为中心的小范围内,却突然之间恍如另一个世界,变得鸦雀无声、静如死水。 人们宛如石化,眼睁睁看着夏冬抽出了刀,看着他再次如同老鼠一般地在人缝间穿行,又看着他不断地挥刀,前进,挥刀,前进。 所有人,无论敌我,都忘记了对打,忘记了反抗,忘记了利益,忘记了恩仇,像是看到了死神降临,依靠着本能涟漪般向四面八方飞快地躲避了开来。 夏冬瘦削狭小的脸出现在了我的眼前,一只手搭在我背上,大力一扯,他所特有的高亢尖锐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走!” 那天,夏冬一共剁了五个人。那个伤得最重的大卷发叫张磊,城南集团廖光惠手下的当红小生张磊。 夏冬的确不是一个简单平凡的人。 经此一役,没有人再叫他夏冬,老鼠的名号不胫而走,名震江湖。 刑不上大夫 龙港事件重伤两人,伤数十人,参与斗殴者近三百余数,实为我市建国以来最严重的群体事件,可谓轰动一时。但是事情的结局却颇为奇怪。 事件背后的李杰团伙置身事外。唯一持械到场的我们兄弟几人除了在唐五安排下当天就赶到邻市躲了几天之外,所有一切也被刻意淡化隐瞒。 事件被定性为在举办方管理不善的情况下,两帮遵纪守法的生意人,偶然之间,因为利益之争而爆发的肢体冲突,无致死致残等恶性状况发生,所以除开管理者之外,法不责众,其余人等,不了了之。 整个事件的矛头完全指向了展销会的三位代理人——城南廖光惠、广州商人悟空与和尚。 展销会的承办人和尚与最大投资人城南廖光惠被弄得焦头烂额。展销会停办,手下大将张磊受重创的事情不仅不敢上报,还要闷吃哑巴亏,千方百计地隐瞒下来。据说那段时间,两人到处求神拜佛,不惜血本登门上香,这才终于得以逃脱牢狱之灾,平息事态。 但是最终廖光惠还是不得不拿出了一笔在当时来说的巨款,用作对所有受伤者的赔偿。同时,他被完全取消了今后在我市代理任何展销会的资格,甚至一直以来繁荣兴盛的走私事业,也在严峻的局势下被迫收敛,大受打击。 就连本应共进退的和尚也发布了公开声明,与廖光惠只是生意伙伴,并无其他关联。 一直与廖光惠暗通款曲、勾三搭四的大哥们,更是收声噤言,视廖为瘟神般,躲之不及。 经此一役,本欲大展宏图、乘胜追击的廖光惠遭受到了出道以来最为惨痛的败仗。费尽苦心建立起来的一点优势,完全在这一役之后,消失殆尽。 而在整件事中,始终都未曾现过身的李杰,却凭着他高超的手段,再一次向所有人宣告他才是这座城市的头号大哥。 故人黄昏 游戏机室终于开张了。我不再是姚义杰,也不是小流子义色,今后你们可以叫我姚总或者姚老板。 牯牛坐在门边的一张桌子旁,登记着客人信息,雷震子则负责给进门的客人发烟、散槟榔。我穿着自认为最衬的一套衣服,和癫子一起站在九镇税务局旁新开张的大三元酒店门口,满面堆笑迎接着前来喝酒的客人。 我的的确确有一种吐气扬眉、意气风发的感觉。今天,是我新店开张摆酒酬宾的日子。 大家知道,道上打流的人最重面子,就算口袋里面干净得布贴布,在人前却也一定要装成豪爽的样子,把场面充起来。 正是因为这一点,流子之间,普遍都极为重视人情往来。哪怕只是见过一面,打过一次招呼,别人红白喜事,摆酒宴客,请你了,你也一定要去。不然,会被人看不起,别人会觉得你小气,不懂交往,没有格调。 出道以来,虽然没有赚到大钱,我却也随波逐流,放出去了很多的人情债。所以,这次轮到我摆酒,认识的,不认识的,欠我人情的,我欠他人情的,我都请,七七八八来的人也着实不少。 酒席即将开始的时候,远远看见唐五和秦三一起慢悠悠地从街头走了过来。三步并作两步,我迎了上去。 “哎呀,五哥。不好意思,还打扰你。” “哈哈,这是什么话啊?义杰,不错啊,五哥替你高兴,有出息啊!” “来来来,五哥,保长、跛爷,还有一林几个,他们早就到了,都在楼上小厅等着你,来,我陪你上去。” “哦,要得。老三,你把红包给义杰。” “哎呀,五哥,你人来了,就可以了,还搞这些。癫子,帮三哥一起把人情记一下。五哥,来,我先陪你上楼。” 我满脸堆笑,拉着唐五一起走进了酒店。 “五哥!” “五哥,你也来了啊。” “五哥,过来一起喝杯酒啊。” 在唐五的面前,我始终都还只是一个配角,只能面带微笑,恭敬而礼貌地站在身后,看着唐五与大厅里面的无数个熟人亲切地打着招呼。 好不容易脱身,来到二楼,坐上保长、何勇他们一桌还没多久,秦三也登记完名字,走了上来。又是一阵寒暄过后,唐五将面前的酒杯倒满,举到我的眼前,说:“义色,不好意思,我等下还有几个外地来的朋友要陪,实在是脱不开身。专门过来道个喜,这就要走。兄弟之间,你就莫见怪啊。来,这杯酒,五哥祝你财源广进,一本万利。” “哎,老五,才来,怎么就要走呢?今天我们几个老兄弟还准备把你灌翻呢。你这个时候跑咯,要不得!” “是的唦,老五,你而今不得了啊,我和你喝杯酒都没得时间哒,今天不喝好,不许走。”一听唐五所言,老资格的保长、跛爷率先叫了起来,引得何勇几人也跟着一起起哄。 “没得法,真的没得法,朋友大老远过来了,也不认得其他人,都等着我。兄弟们,千万莫见怪,莫见怪。明天,明天老子喊你们两个大哥到家里去喝,我亲自下厨,当面赔罪。不喝死,都莫想走!要不要得?何勇,你们几个小屁股,在老子面前起什么哄?保长、跛爷是我的老大哥,你们也是啊?今天义色是主角,你们替我陪他喝好就足够了,听到没有。” “保长大哥,跛老爷,确实是的,我作证,五哥那边确实来了朋友,脱不开身,这都是看在义杰摆酒,你们都来了的分上,专门抽时间过来喝一杯。”唐五的话给足了面子,还有秦三附和的解释,两位日益过气的老大哥也就心满意足地闭上了嘴。 “五哥,多坐一下吧,你看你一来,茶都没有喝杯,筷子也没有伸,就走,我过意不去。” “义杰,莫说多了,五哥确实有事。来,还当五哥是老哥的话,喝了这一杯,一切都在酒里。来!” 无奈之下,我和唐五举杯一饮而尽。 “那好,各位兄弟,今天喝好吃饱,玩得开心,老三,你就和一林留在这里,帮我陪客。我就先走一步了啊!” “好好好,老五,好走啊。” “老五,记得,明天啊。” 待唐五与众人说完之后,我也站起身来,拉开了椅子:“五哥,我送你下楼。” 小厅的木门在身后关上,喝酒划拳之声顿时变得遥远模糊起来,小小的楼梯间里,显得格外安静。 “五哥,要不再多坐一会儿吧?你看,我真过意不去啊。”我试探着客气了一句。 “不了不了,那边确实有客,哦,对了,你也认识的,上次和熊‘市长’一起过来的陈锋他们。四五个人,等在站里的,这么远来,我肯定要过去招待一下。” 唐五一边说,一边抬脚走向了第一个台阶,从后看去,虽然看不见他脸上的任何表情,我却依旧如遭雷击,站在了原地。 陈锋,我当然认识!他曾经是熊“市长”手底下和将军齐名的干将,将军失宠之后,极得熊“市长”的喜爱,现在却被将军打压得不行。 当初,办熊“市长”的时候,对于这个人,我没有少下功夫研究。他为什么突然会来九镇找唐五?而唐五为什么又突然在这个时候谈起他来?纵然心里惶恐万分,看着唐五正在下楼的背影,我却偏偏又看不出有任何的问题,只得按下心思,故作镇定地答道:“哦,他啊,我记得,记得。” 边说,我边抬脚准备踏下阶梯,唐五却停了下来,他转过了头,看着我,说:“哦,对了,义色,将军今天怎么没有来?他好像和你的关系还蛮不错的吧。我听陈锋说,他们两个而今有一些不对盘,打打杀杀的,搞了几次。什么时候,有机会的话,你帮我联系下将军一起喝个酒,我帮他们讲个和啊。都是从一个老大手底下出来的,搞太僵了,也没得意思唦。要不要得,义杰?我也想找将军谈点生意。” 看着唐五宽厚和蔼的面容,我却感到了一股发自内心的冰寒。他语气柔和甚至带着商量的口吻,但他所说的每个字却都像是一柄接着一柄的重锤,敲打在我心尖最柔软的那一部分,痛入心扉。 将军今天确实没有来,他说这个场合,他现在过来不适合,但是昨天,他却派二条给我送来了一份数目很大的礼金。 “啊,还……还可以吧,他应该是有事,来不成,而今他的生意好像越来越大,越来越忙,呵呵。五哥,我试一下,不见得一定可以搞好。我也没得把握,别个而今是大哥,平日联系也不是蛮多。我的话,估计起不了蛮大的作用。”我尽量镇定地回答唐五,不让自己露出过多的破绽。同时,也婉言拒绝了他的提议。 我并不愿意让将军与面前这个男人发生任何的关系。 将军,只能是我一个人的将军,绝对不能变成唐五身边的第二个熊“市长”! 唐五淡淡一笑,转过了头,继续走下楼梯,边走边说:“嗯,那也是。他估计也是有些忙。方才听陈锋讲,熊‘市长’在公安局的那个哥哥现在还在查那个案子,说是不搞个水落石出不放手。义杰,这个人一生啊,真说不好,熊‘市长’半辈子千辛万苦,好不容易日子刚刚开始好过,就出事哒,连办他的人是哪个都还找不到。呵呵,惜福啊,义杰,我们都要惜福啊。三长两短,旦夕祸福,哪个说得清哦。” “嗯,是的,五哥,真的搭帮你,有你抬我,我才有今天。五哥,要不你把陈锋他们喊过来,一起吃饭吧?”这个话题已经让我越来越难受,我跟随着唐五的脚步下楼的同时,想要把话题转开。 “不用哒,义杰,你好生陪客就要得了。我这边你不用多操心,自己屋里的兄弟,太客气就见外哒。再说,我在站里头也安排了饭菜。哦,就是你上次从你姨妈家里拿过来的那种特产,脱骨狗肉。这个东西真好吃啊。义杰,什么时候有时间,你再去你姨妈家里的话,记得帮我多带几包,我喜欢吃。五哥先多谢哒啊。” 第54章 血染龙港,一场震惊全国的群体事件(4) 几秒之前还是波浪滔天的心湖,完全平静了下来,没有一丝涟漪。不用再怀疑,也无须继续忐忑,我已经可以确定唐五知道了熊“市长”是我亲手所办。虽然,他没有任何的证据,但是凭他的聪明与老道,他已经看透了背后的答案。 因为,在去将军那个市办熊“市长”的那几天,我向唐五请假的借口正是去吃我姨父五十大寿的寿酒。办完熊“市长”之后,雷震子三人先回到九镇,我则专门去了趟姨妈家所在的县,住了一晚,并且故意买了些当地特产,送给了唐五。 当然,此时此刻,我依旧可以认为唐五今天说的所有话都只是巧合,但那是愚蠢之极的自欺欺人。在这条路,要走下去,自欺欺人的结果只有一个——死无葬身之地。 这绝对不是巧合,这是唐五在敲打我!人,要懂取舍,知轻重,顺时势。在没有变成大树之前,风往哪边吹,树就要往哪边倒。这才是大哥! 所以,几乎没有丝毫的犹豫,我马上就作出了一个非常聪明的选择。 我看着唐五,用尽了所有的真诚,对他笑着说:“五哥,看你说什么话啊,你自己刚刚说都是屋里兄弟,太客气了就见外。你一天是我的大哥,一辈子就是我的大哥。我姚义杰不是一个忘恩负义的人。这么几包狗肉湿多大的事?你喜欢,我明天就安排人去姨妈那里买。就算再大的事,只要五哥你吩咐我一句,就作数唦。” 唐五笑了起来。头一次,我发现他的笑容除了和蔼本分之外,还有着无比的狡黠与睿智,每一道皱纹都像是伸开的触角,只要一碰到了就会将人死死缠住,永远别想脱开。 他笑着,伸出了手,如同往日那样,搭在我的肩头,也不说话,用力拍了两拍,颇为赞许地点了点,转头走向了大门。 站在大门口,看着他愈走愈远,渐渐消失在街尾的身影,我却分明感觉到,这个人并没有离开,不仅没有离开,反而和我越贴越近,让我窒息。 不过,虽然我感到无比地颓丧,却并没有太多的害怕。因为,我知道,唐五并没有真想把我怎么样,这没有任何的意义。他只是在敲打我,而我被敲打之后,给予了他想要的回答。 所以,他是满意的,我也是安全的。 送走唐五,我在大厅里面敬了一圈酒之后,转身回到了二楼。 为了抒发一下郁闷的心情,我坐下稍微缓了口气,就开始与何勇联手,一起主动四处出击,挑起了连番酒战。 所有人喝得正在兴头之上,我刚刚把两大杯酒倒在一个盛汤的大海碗里,准备一举灌翻保长时,敲门声突然响了起来。 “哪个?” “三哥,是我。” 这是雷震子的声音。 “哦,这是我兄弟。”对着保长解释一声之后,我转头大声喊道,“进来,进来。” “义色的兄弟,那就是我屋里的小老弟,来来来,老弟,来和哥哥喝一碗!莫啰唆,要死卵朝天!”雷震子刚一进门,保长迎头就对着他举起了大海碗,五大三粗的样子将本身就胆小怯懦的雷震子吓得呆在了当场。 “我……我找三哥有点事。” 看着他这副样子,我与早就已经熟悉雷震子的何勇、铁明几人一起放声大笑了起来。 “什么事啊?来,雷震子,这是九镇头两把交椅的老大哥,保长、跛爷,你先和他们喝一杯。和他们把关系搞好哒,你不会吃亏,相信我。来,喝。”我不但没有劝阻,反而乘着酒兴在一旁撮合。 这下,本就不胜酒力的雷震子完全没有了办法,被逼着端起半海碗酒与保长喝了起来。 他们还没有喝完,敲门声又响了起来。 “哪个?” “是我,我找下三哥!” 这次是牯牛。 我亢奋的头脑恢复了些许清醒,站起身,走过去,开了门。 “来来来,都给老子喊进来,喝死一个是一个。”身后又传来了保长的大叫。 也许是心里已经有了某种主观的预感,打开门的那刻,我就看出了牯牛的脸色有些不对头,我问道:“怎么了?” “三哥,你来了个朋友。妈了个逼的,只晓得喝酒,喝了死!”牯牛一边回答我,一边探探头狠狠瞟了眼还在端着大碗喝酒的雷震子,忍不住低骂了一句。 “你们招待就是了,还上来说什么。” “不是,癫子正在陪他,我们要雷震子上来叫你的。” “哦,哪个唦?癫子陪就可以了唦,叫我干什么?” “不是,是你那个朋友说要见你,他说他叫……” 牯牛最后半句是在我耳边说的,听到这这个名字后,我连招呼都没有和屋里的众人打,直接一下扒开牯牛,就冲下了楼梯。 刚走出楼梯口,就看见大厅边上,一个瘦高个子、满脸精明之色的年轻人,抱拳作揖,有些夸张地大笑着对我说道:“姚老板,恭喜发财,恭喜发财!” 心头一震之下,我站在了原地,口中喃喃说道:“海燕!” 再见海燕,正值黄昏。 君且去,不须顾 深夜的山区,气温很低,月亮又大又圆,有着一层模糊的毛边。我和海燕两个人都将手揣在兜里,一左一右顺着神人山下那条通往市区的公路前行。路上没有一个人,在朦胧的夜色中,黑糊糊的神人山如同一只巨大的洪荒怪兽,盘踞一旁,静静俯视着世间。 在我还只是一个一时失足犯下血案的冲动少年,而不是现如今这个心狠手辣、浑身痞气、手染鲜血的流子的时候,有过一个朋友,很好很好的朋友。 身陷囚笼,失去尊严和自由的日子中,这位朋友不但让我躲过了作为一个菜鸟几乎必经的种种折磨,还给了我一个朋友所能给予的所有一切:友情、尊敬、安全、信任、担当…… 曾几何时,我的心中一度认为,能够认识这个人是我一生中很大的福气,如有来日,我姚义杰定当涌泉以报。 可惜,世事弄人,这个福气却在命运的操纵之下变成了现在的折磨。因为,不久之前,他才救了我的命,可同时,却也让我知道了,他的朋友,是我最大的仇人。 在大厅见到海燕,我们没有拥抱,虽然我很想,可最终,我只是向他伸出了手,两手相握,手臂却已经将我们的距离拉开。稍微寒暄,我让海燕随我一起,上楼喝酒。 他却拒绝了。 一直以来,海燕都是一个极度老练成熟的人。他为人处事中所表现的圆融、智慧远远超出了他那个年龄所应该拥有的水平。 我想,那一刻,他一定是看出了我的犹豫和为难。所以,他反客为主地安慰了我,然后,留在大厅,在癫子的陪同之下,与一帮完全不符合他身份的人,一起坐到席终人散,我再次从楼上下来。 甚至,当我送走了所有的客人之后,赶过来陪他时,他都没有说半句让我下不来台的话。无论是话语还是神情,他表现得滴水不漏、毫无瑕疵,就好像他这次过来,真的只是单纯为了看望一个很久不见的兄弟。 也许,眼前的海燕依旧没有任何改变,一如当年,监狱初见,真诚而又温暖。可是,我却那样清楚地知道,在不知不觉中,一切都已经不再相同。 因为,我已经变了。纵然在进门的那刻,看见海燕时,心底有惊喜交加。纵然,整个晚上,我都努力让自己看起来如同他对待我那样地和气与亲热。但是,我却怎么也掩盖不住心底的疑虑不定、忐忑不安。毕竟,我早就不再是当初那个什么都不懂,空有一腔热血的少年郎。我已经明白,他突如其来的拜访背后,一定还有着别的一些东西。 这种想法,让我不得不时时刻刻地保持了几分让我们彼此都感到有些陌生与别扭的疏远。显然,于我于他,这都是一种煎熬。 街道上一片安宁,隐隐可以听见不远处的神人山脚下,河水流淌的声音。大量的酒精让我有些恍惚,迎着拂面的夜风,我摇了摇头,试图寻找下一个无伤大雅却又可以打破尴尬僵局的话题。 还没有等我想到应该说什么,耳边却传来了已经沉默半晌的海燕的说话声:“小杰,那天在龙港,是你吧?” 虽然心中早已有所准备,但是这样直白、突然的问话还是让我有些招架不住。 “嗯。”说谎已经没有任何的意义,苦笑了一下之后,我点点头,用鼻子轻轻哼出了一声,算是回答。 是的,那天,坐在车上,虽然只是远远看见熟悉的身影一晃而过,但是我也已经认出了是他。我想,这也是海燕今天来找我的原因。 “其实,我早就晓得,你迟早要跟唐五的。” 海燕的这句话听起来实在有些突然,想了片刻,也没有明白,刚准备出口询问,海燕却移开了看着我的目光,抬着头望向前方不远的神人山,一双眸子在明月的映射下闪闪发光。突然之间,他的语气就变得有些低沉而忧伤起来,说:“嗯。我早就晓得的。小杰,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认识不?” “记得,帮我打河马。” “不是的,是在那之前。” 我抬起头来看向他,不知出于有意还是无心,海燕却将自己的目光再次与我岔了开来,空洞而又专注地盯着前方一片黑暗中,那座模糊不清的神人山。响起的说话声,越发地低沉忧郁,好像是穿越了时光,从那些尘封已久的往事里面传来:“那天,唐五来看你,我就坐在你旁边。你们说的话,我基本都听到了。那个时候,我就晓得唐五看起你哒。” 我想了起来,想起了刚进监狱时,唐五和夏冬过来看我,当时坐在我们旁边一桌的有两个人。在海燕的提醒下,我这才意识到,其中一个,正是海燕。 嘴角一牵,克制不住的苦笑又一次挂在了我的脸上。 在这条路上,我已经尝到了太多的尔虞我诈,见识到了太多的心比海深。就在几个小时之前,我才刚刚领教了唐五的高深莫测。所以,海燕的这句话并没有让我感到惊讶,甚至我连被骗的愤怒都没有。 我只有一种疲累的感觉,累到了心底最深处。 我也移开了盯着海燕的目光,带着淡淡讽刺的味道说:“哦,你不说我还没有注意呢。呵呵,所以说,那个时候,你也是和他一样想拉拢我,和我关系好也是故意的咯?” 海燕的脑袋飞快转向了我,脸上是一种非常复杂的表情,有些愧疚,也有些紧张。 过了片刻,他居然轻轻点头,哑然笑了起来,笑容颇为苦涩,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对我说道:“嗯!是的!小杰,唐五为什么看起你?你这样的人出来打流,哪个都想收你。在道上玩,就是这么回事,不是我的人,就是他的人。呵呵,不过,小杰,不管你信不信,我对你的感情没得假。号子里一起过了这么久,你不蠢,应该看得出来。” 本来已经阴沉下去的脸色因为海燕最后一句话而缓和了起来,但是心中百味杂陈,一时之间,张开嘴,我却依旧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小杰,当时,还在号子里,我就给你说,要你出来之后来找我。你怎么不来?” “我找了,去了你家,你不在。” 这是一个真实的答案,那次铁明出事,我到市里借钱,确实找了他。只不过当这种简单的真实被说出口的时候,感觉竟然是那样地无奈与悲伤。 正是这样简单的真实,让世间无数有心人擦肩而过,遗憾终身。蓦然回首时,依旧无法相信,已成陌路的原因,仅仅只是这么简单。 缘起缘灭间,世事不由人。 一时之间,好像连海燕也无话可说了,我们默默无言,顺着公路走了很久。远远看去,前面山脚下静静停着一辆车。 无论走得多慢,我们也还是走到了车前。车门打开,一个人走下了车来,向海燕打着招呼。海燕挥了挥手,示意那个人不要过来。然后他转过身,伸出双手,一把抓着我的肩膀,看着我说:“小杰,我今天来,一是你开张,我做兄弟的要过来给你道喜。二是,想给你讲几句话。” 我突然想起了,一林出事的那晚,我要向铁明说出事情的真相,铁明却坚决阻止了我。现在,我明白了铁明当时的心情。有些事,当你没有选择的时候,还是不知道的好。 所以,我张开嘴,准备拒绝。 “你千万要听!就当是我求你!”海燕的声音却更加坚决,双手也用上了很大的力气,抓得我肩膀一疼,到嘴边的话也就被迫吞了回去,“小杰,算哒吧!上次,悟空抓你那一晚,我就给你说过的,当时你痴痴呆呆,也不晓得听进去没有。真的不要搞了,小杰,唐五和李杰那边,你今后不要再掺和到里头了,安安心心做生意。你不晓得,这个事水深得很,不是你能搞的!小杰,不管怎么样,我们兄弟一场,我海燕从来没有对不起过你。你相信我,听我一次,要不要得?” 很久很久,我都没有说话,海燕也只是站在一旁,眼神闪烁不停,时而期待,时而担忧,时而愤怒,时而慌乱,却始终静静等待着我的回答。 好几次,我几乎都忍不住要告诉他,我知道这个事情的深浅,我也知道我搞不得,我当然相信他,现在的我从来没有像相信他一样地去相信另外任何一个人。 但是,每当我要说的时候,我的眼前总会出现几个小时之前,唐五那张和蔼而朴实的笑脸;我的耳边,总会响起唐五当时温和的声音:“呵呵,惜福啊。义杰,我们都要惜福啊。三长两短,旦夕祸福,哪个说得清哦。” 更何况,海燕的阵线上还站着一个叫做悟空的男人。偏偏,这个男人,是我午夜梦回时,依旧让我恨到咬牙切齿的仇人;是我穷尽一生,也要一雪的前耻。 有些事,你知道了,依然要做;有些路,你看清了,依然要走。于公于私,我都已经没得选择。终于,心下一横,张开双臂,如同当年在狱中嬉闹一般,我一把抱住了干瘦的海燕,非常非常用力。片刻过后,我松了开来,对着海燕开心而真诚地一笑,说:“海燕,路上开车当心点,注意安全!” 海燕眼中的光芒突然泯灭,在他几近绝望的呆滞中,我转身离去。眼前,九镇的万家灯火,渐渐化为一片模糊的流光。身后,传来了海燕越变越小的召唤声…… 目尽青天怀今古,肯儿曹,恩怨相尔汝。君且去,不须顾。 海燕,再见! 第55章 竟敢在我的店里偷东西?(1) 悍匪 将军说过他从来就不想打流,他只想做一个本本分分的正经生意人。他的确应该这样做,因为,他确实天生就有着经商的才能。对于电子游戏在九镇市场前景的预测,将军没有说错。一如他之前所料,开张之后,生意极为兴隆。 刚开始的一段日子,还只有中午和晚上,这两个学生放学的时间段,才会有人来玩。一个月之后,我发现,无论何时,只要我将游戏室的大门打开了,店里的游戏机就几乎没有空闲过。一时之间,我的腰包以一种我自己都没有想过的速度膨胀了起来。 《蜘蛛侠》里面彼得·帕克的姨夫临死之前,给他说了一句话:权力越大,责任越大。其实,他还忘了说后面半句,麻烦也越大。同样的道理,当一个人钱多起来的时候,他可以做成很多以前做不到的事情,不过,麻烦往往也会越变越多,不请自来。 从大约两年前开始,九镇附近的山区突然冒出了一股来无影去无踪的神秘蒙面匪徒。这帮人办事很奇怪,一不偷窃,二不绑架,三不占地盘,甚至从来都不打过往车辆的主意。 他们只攻一门——抢劫!专门在月黑风高的夜晚,入户抢劫。 虽然没有听说他们犯下过命案,但是手段却极为干净利落、残酷无情。据说被害的苦主之中,少数几个敢于反抗的人,无论男女全都被当场挑断了手筋。 一时之间,在我们这片地方上,流言四起,人们谈匪色变。甚至有人说,他们是解放的时候,躲在深山里头,还没有剿干净的土匪后人,是杨阎王的手下,生下来就干这行,千万千万惹不得…… 当初,为了替铁明筹钱,何勇几人还冒充过这帮劫匪,抢了胡少爷的旅馆。近一年以来,在警察越来越严厉的打击之下,蒙面匪徒犯案的次数越来越少了,可是也从来没有一个被抓住。根本没人知道他们是谁,就连对于这种消息最为灵通的流子圈里面,也没有半点的消息。 原本,我并不担心他们。我也是个流子,虽然行事方法不同,但归根结底来说,我也和他们一样,靠刀吃饭。而且,在他们犯下的所有案件之中,从来没有听说他们抢过流子的生意,与跑社会的人起过冲突,他们选择的对象无一例外地是普通生意人。 基于这一点,我的心底甚至还有些看他们不起,我认为他们最多也就是一批只敢蒙着脸,做苟且之事的小毛贼,脱下那层蒙脸布,他们也许屁都不敢对人放一个。 我错了!我没有想到,才刚刚有了点钱还没放热乎,他们居然就找上了我的门来。 我们游戏室是由两间长方形的门面房,打通了中间的隔断之后所构成。靠墙的两边,以及中间的空地上都摆着游戏机,最里面用三合板隔出了一片地方,用作长期看店的雷震子和癫子的休息室。 挨着休息室的门帘处,紧靠着那面三合板的墙,摆了两把凳子和一张当时很常见的那种木制办公桌,这是卖游戏币的地方,游戏币和收的钱分别放在桌上的两个抽屉里面,由于时时刻刻都有人在,也就只配了一把简单的挂锁。 我们都很懒,而且,游戏室基本也要开到深更半夜。 通常来说,当天我们收的钱都不会立马去存在银行,而是在清点完毕之后,拿到后头的休息室,那里还有一张桌子,钱就全部放在那张桌子的抽屉里,满一个星期之后,再统一拿去银行。 所以,经常上午来我们这里玩的熟客都会发现,一大早,雷震子会先从里屋捧出一叠钱,放在前面的抽屉用来找零,然后,这才开始正式的营业。 我不知道,我们的这个习惯是什么时候又是被谁盯上的。我只晓得,抢我们的这帮人,绝对早就发现了这一点,不然,他们不会如此地轻车熟路。 天气已经渐渐热了起来。周围的大山将九镇围了个水泄不通,热气出不去,凉风进不来。所以,气温升高之,九镇就像是一个大蒸笼,又闷又湿,让人难受至极。 这样的夜晚,又没有空调,最好也是最惬意的方法,就是约上三五好友,光着膀子吃一顿又烫又辣的火锅,就着冰啤酒,在冰火九重天的双重刺激下发出一身的汗。汗一出,人就通透,也就可以睡个安稳觉了。每晚,送走最后一个客人,我都会和雷震子癫子、牯牛一起吃这么一顿。 那天也是一样。 夜已经很深了,为了通风透气,我们半开着游戏室的大门,门外的街道上黑乎乎一片,看不到一个人影,游戏机早就已经关掉,除了我们的谈笑声之外,世界一片寂静。 我的脚下已经放了三个空酒瓶,癫子和牯牛的酒兴也愈发浓厚起来,只有喝不得酒的雷震子,一脸通红地坐在一旁打瞌睡。 刚拿起第四瓶,准备打开的时候,突然听见咔的一声轻响,眼前一片漆黑。 “妈的,又停电了!雷震子,到门口电箱去看看,是不是跳闸了?去他妈的,电业局吃大粪长大的啊?说了多少次,也不来搞一下。” 那个年头不比现在,电网并不稳定,停电的事情本就经常发生,加上我们游戏室的电耗很大,更是时不时地跳一回闸。所以,早就习以为常的我并没有在意,边继续低头看着酒瓶,边下意识地对着雷震子喊了一句。 “三哥,我去。”没等雷震子从睡梦中完全苏醒,牯牛就已经答应着走向了门口。 “你是哪个……啊……” 牯牛紧张惊恐的惨叫声把我刚刚灌入嘴里的一小口酒吓得喷了出来,刚准备骂他两句的时候,一个让我魂飞魄散的状况在我眼前瞬间爆发了。 大门口,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了几条黑糊糊的人影,其中一个一手抓着牯牛的头发,一手将刀架在牯牛的脖子上,另外几个人的右手全部平伸,指着我们屋里三个人,手上无一例外,都握着一把明晃晃的杀猪刀。 这一刻,我想到的第一个人是悟空。我以为他来办我了。但是,马上我就推翻了这个想法。因为,随着人影的走近,我就发现他们的脸上都蒙着一块黑色的布。悟空办我,不需要这样做。 “莫动!哪个动,老子就砍死哪个!” 在其中一个黑衣人的低喝声中,我和癫子已经站起了一半的身子又缓缓坐了下去。 “我们只要钱,都莫调皮就没得事,慢慢站起来,给我对着墙跪好!”那个黑衣人又说话了。 雷震子一下站了起来,正要往墙边走,回头看我和癫子都坐着没有动,身子又停在了原地。气氛紧张了起来。 “我操……嗯……”这时,被抓着脑袋、半低着腰的牯牛突然挣扎大骂。 抓着他的那个人没有丝毫犹豫,对着牯牛弯曲的后背劈了一刀,将牯牛劈得闷哼一声,翻倒在了地上。 光线太暗,虽然我看不见那一刀具体劈在背上哪个部位,劈成了什么样子,但是我不是没有拿刀砍过人,这个人的手势就已经足够让我明白,这一刀不轻,他绝对不是在吓人。 砰!桌上的菜碗与酒瓶发出了一声清脆的碰撞声,癫子一手抓着酒瓶,已经站了起来。 几乎同时,那边的几人做出了一拥而上的姿势。 浑身汗毛竖起,千钧一发的当头,我一把扯住了癫子:“朋友,要钱,你自己去拿。没必要把事搞大!” 也许是我的这句话起了作用,那帮人刚抬起的脚步又停下来,停了两秒,还是方才说话的那个人用刀尖对着癫子点了两点,继续说道:“我说最后一次,对着墙跪好!” 我看着这个人,在黑暗里,我甚至连他的眼睛形状都看不太清,但是我看到了他双眼里面闪烁的光芒,没有一丝的慌乱。这绝对不是一个初出茅庐、想要浑水摸鱼的小痞子能拥有的眼神。这种眼神只有一个敢杀人,而且确实见过很多次血的人才可以拥有。就是这种眼神,让我意识到了眼前的这帮人是谁。他们就是那帮蒙面的抢匪,真正的悍匪! 当意识到这点之后,我也明白了我们兄弟目前的处境。 很多人都说张君和张子强、刘华强是真正的黑社会,是流子。虽然他们有很多地方和流子相似,但是,他们不是。他们是悍匪!聂明宇、韩琛、杜月笙才是黑社会,才是流子。 也许,认起真来的话,流子有很多种方法可以要掉悍匪的命,但是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这些方法里面,绝对不包括以命换命。 悍匪是不要命的人,不要命才有钱,而流子是要命的人,有命在钱才有用。这就是穿鞋的不惹光脚的。 我是流子,眼前这帮人,千真万确地算得上是悍匪。现在也还远远不是山穷水尽、万不得已的时候,所以我放弃了抵抗。 “好!你莫再搞人了,钱,你拿走!” 我扯了一下癫子,他没动。我更加用力地又扯了他一下,他偏过头来看我,那种目光让我又羞又怒,猛地一把将他扯到了墙角,摁着他跪下,然后回过头对雷震子说:“雷震子,过来!” 边说,我边跪了下去。几道人影从我们身边飞快擦过。那一刻,我意外地发现了一件事情,只是,我对谁都没有说,我只是将它放在了心底。因为这是一个秘密,也许有那么一天,我会用得着的秘密。 那帮人根本就没有问我们钱在哪里,他们径直走到柜台和后面休息室,拿走了钱,然后,飞快地离去。前前后后,用了不到三分钟的时间。直到他们走后,我站起来,雷震子也站了起来将牯牛扶到了椅子上,癫子却依旧跪在原地,一动不动。 我没有去拉他,我只是给他说了一句话:“癫子,有些时候,不是没种,是保命。” 后来,癫子自己起来了,但是他始终躲避着我的眼光,不愿意看我。 我知道,他对我很失望。 这种感觉很不好。 流子,警察 江湖的事情江湖了,流子之间发生了矛盾,通常都按流子的规矩来解决。报警是个没面子的事情,但是今天这件事与打流无关,与江湖更无关。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商人,而那是一帮打劫的悍匪。官兵剿匪,天经地义。所以,当天晚上,当我们将牯牛送到了九镇医院,得知牯牛的伤势没有大碍后,我安排癫子守在医院,自己与雷震子一起跑到桥那头的派出所报了警。 值班室只有一个四十多岁的民警,我们去的时候,他已经睡着。听到我们的报案,他显然也有些激动,赶紧爬起来给所长打了一个电话。在他打电话的过程中,我本以为,今晚会有一个大的动作,警察们会纷纷出现在九镇的各个角落,像电视里面一样搞一次大的搜捕。 这不是我天真,而是因为我知道,这帮劫匪绝对是个大案,他们打劫我的时候并没有开车,再跑也跑不了多远。所以,这些警察应该不会放过立功的机会。 我又错了。 值班民警放下电话后,给我们说了这样一句:“你们先回去,这个时候,人也跑了,所长说去了也没用,我们明天会派人调查情况,你们明天就等在店子里面,不要出门。” 憋了一肚子气,我却也只得掉头离开。 第二天下午两点多钟左右,癫子还守在医院,店子里面只有我和雷震子两人,三个警察找上了门来。 有些时候,世界上的事就是这样搞笑,警察上门,我这个手染鲜血的流子还没走,那些玩游戏的小屁孩倒像是见到了鬼一般,几分钟之内,就跑了个干干净净。 “你们这里,哪个是负责人啊?” 我收起了脸上哭笑不得的表情,站起身来,对着门口趾高气扬的中年警察答道:“啊,是我。” “昨天,是你们报的警唦?” “嗯,是的。” “哦,这位是我们派出所的费所长,这位是杜警官,我姓张,我们今天专门来了解一下情况。” “哦,请进,请进,坐坐坐。” 我从来没有见过费所长,但是我听说过他很多次,我知道他叫费强福,以前是我们县城某中学的语文老师,后来调到县城关镇派出所做了警察,然后又当上了指导员。 现在,马所长高升调到县局之后,他是我们九镇派出所新来的所长。 每次谈起这个人,那些大哥们都会无一例外地怀念以前那位虽然有点架子,可也不失人情味的马所长,并且普遍认为,费强福这个人太贪,做事太绝、太阴,在九镇一定待不长。 我听到这些话的时候,都只是当做一个笑话而已,毕竟这些事情与我这样的小流子没有太大的关系。而且,别人现在来,是为了我办事,当然要客客气气才对。 吩咐雷震子倒上茶水,安排凳子坐下之后,我们再次将昨晚发生的一切又说了一遍。费所长官不大,官威却不小,进来之后,也不落座,也不理人,独自在我们游戏室里面这里看看,那里瞧瞧,像是在找线索,却又显得有些心不在焉,自始至终,都没有说过一句话。 张警官也是一副没睡醒的样子,打着哈欠,抽着我们递过去的烟,偶尔问下问题。 只有那位最年轻的杜警察,他是唯一一个进来之后对我们说了句“你好”的人,在我们说话的过程中,也只有他始终拿着个小本子,认认真真在记。 我一边说一边悄悄看着费所长,看他到底找什么东西,虽然知道今天警察要来,我们早就将放在雷震子卧室的几把家伙拿走了,可我终归还是个流子,对警察还是有着天生的心虚。 忐忐忑忑,好不容易说完,我们又在本子上签了字,然后,做笔录的杜警察抬头对着费所长说:“费所长,情况基本差不多哒,你看还有没有什么要交代的。” “嗯。” 从鼻孔里面发出了一声闷哼后,也不管别人是否听得懂他的意思,费所长还是自顾自地在游戏室里面走了一会,这才回到了我们面前,坐下来,一瞬不瞬看着我说:“你叫姚义杰,是吧?” “啊,是的。” “你最近有没有得罪什么人啊?” 本来,我脸上还带着笑,恭恭敬敬地回答,但是,费所长那副皮笑肉不笑的样子,故意高深莫测地拖着长音问话,让我有些不爽起来。 老子是被抢,不是抢劫别人。 于是,我也就有些生硬地说道:“没有。” “仔细想一下,有没有?” “没有。” 话到这里,也就算了,没想到的是,费所长又说出了一句更不是人说的话来:“那为什么就只抢你,不抢别个啊?” 我一下子火冒三丈。 第56章 竟敢在我的店里偷东西?(2) 昨晚报案,不来一个人,我就憋了一肚子气,现在,老子报案的人,被当成嫌疑犯一样审。操!老子怎么知道,他为什么抢我,不抢别人? 再也克制不住,我一下变了脸,说:“费所长,你是人民警察,我报案,是受害人呢。这个问题,你要去查唦,我一个老百姓,我怎么晓得他们为什么要抢我啊。我长得帅些?” 这话刚一出口,我就听见啪的一声,费所长一巴掌就拍在了我们的柜台上,指着我,义正词严、声色俱厉地喝道:“姚义杰,你莫以为老子不了解你。老子告诉你,你在我们那里的档案一尺厚!你以为你是什么好东西?还在这里和我耍起脾气来哒。老子告诉你,你说的这些,老子一点都不信,这个事里头有大问题!” 当时的我毕竟还是太年轻,我居然也一下子站了起来,针尖对麦芒地说:“费所长,我问你,我有什么问题?隔壁昨天有人看到我被抢,他们可以作证。你随时可以查,不能在这里冤枉我!” “好好好好。”费所长的脸色都变青了,嘴里不断地说着好。 然后,他站了起来,也不回答我刚刚的问题,转过身去指着我摆在房间当中的几台机子道:“小杜,给我把人铐起来!” 那一刻,我看见那个杜警官嘴巴张开,准备说什么,却又没有说出来,他依旧坐在板凳上,没有动。 “你还调皮啊,老子问你,这是什么东西啊?我现在怀疑你设赌聚赌!小杜,把他铐起来,听到没有?回去叫人,把机子拖走。” 我一下子傻了眼,准备反驳的话语顿时也吞回了肚中。费所长所指的那几台机子是我不久前,刚从市区买回来的新机子,叫做水果机。与一般的游戏机不同,水果机严格来说,确实可以算作是一种赌博的游戏,但是市区里面的游戏厅里都在玩这个,我万万不曾想到,今天居然会栽在这个上面。 小杜犹犹豫豫地站了起来。看着我的脸色,费所长的眼中露出了一丝得意之色。 “哎,费所长,小伢儿不懂事,他是以前刘指导员的外甥,我认得,你莫和他一般见识。小杜,你先坐先坐,来来来,小姚,你过来,我和你说两句。”张警察在旁边出乎意料地帮我说话了。雷震子也赔着笑给费所长上烟,小杜也趁机又坐了回去。 张警官把我扯到了一旁,一脸恨铁不成钢的严肃表情,给我说:“你不认得我了吧,我和你舅舅一起工作了好多年,你这个伢儿啊,怎么这么不懂事呢?你舅舅要是在这里,都要骂你。你和费所长顶个什么嘴啊?别人堂堂一个所长,科级干部,过来是帮你办案的,你以为什么案子他都去啊?他这是重视你这件事!不懂事!我告诉你,今天不是看在你舅舅的面子上,我都懒得和你说这些话。” “不是,张叔,我是被……” 一听他和我舅舅是老同事,我也就顺杆往上爬,叫起了叔,并且准备诉说满腹冤屈。 “你还什么是不是?你还犟什么犟?我给你讲,你这个案子,该办肯定办,但是,你不能因为你被抢了,就把脾气发在费所长的身上啊!被抢的人多了,我那里档案都一叠,人人都像你这样,那还办什么案啊?你赶紧去道个歉,等下我再帮你说一说。你不听话,真搞起费所长的脾气来哒,我都保不住你。今天有你受的,扣留你几天没得一点问题,你真以为你清白得很啊?听话,去。” 看着这位语重心长的张叔叔,我决定听从他的建议,刚要转身去向费所长道歉,却又被他一把拉了回来:“哎,我给你说。今天机子肯定要被拖走,刚刚你确实太过分哒,费所长的面子下不来。你懂不懂?” 我一下子急了,声音又大了起来:“张叔,我机子被拖走了,我还怎么做生意啊?” 张警察的脸上浮现出一丝极为暧昧的笑意,左左右右地打量了我半天之后,才慢吞吞地说:“你叫什么叫?不懂事!拖走了,你再想办法运回来唦。费所长也只是给你个教训,他要着你的机子又没得用。你也是打流的人,人情世故,这点事不懂啊?” 我明白了!看着这位张警官陌生的脸孔,我不知道他是否真的是我舅舅的老同事,我也不知道他是否真的认识我。不过,我却真的听出了他话里面的意思。 自从在悟空手下逃生之后,我飞快地成熟了起来。可是,方才,我却一直表现得极为幼稚和弱智,那是因为,我当他们是警察,是光明正大的人物。所以,面对他们,我觉得用不上那些钩心斗角的下流手段。但是现在,我明白了,其实除了身上那层皮之外,眼前的几人和我们没有什么不同。此刻,他们用过的手段,在道上,我也见识过无数次,只不过,他们用得更冠冕堂皇、更露骨、更出乎我的意料。 既然这样,这个游戏就回到了我熟悉的世界当中。那么,我也就不再是幼稚的姚义杰,我是义色! 我由衷地笑了起来:“哦,那要得,多谢你哒。张叔。” 在张警察的斡旋之下,在我诚恳的道歉声中,费所长找到了下去的台阶。不过,他还是没有理我,背着双手转身一个人先走了。过了半个小时,又来了几个警察和一辆小卡车,一直守在店子里面的张、杜两人一起把我的机子抬上车子,在邻居们意味深长的目光中,扬长而去。 昨天破了财,今天又要破财,一肚子的怨气之下,我在游戏室里面,和雷震子一起大骂费强福。 这个时候,皮铁明来了。听我说完了一切之后,皮铁明沉思了半晌,他说:“义色,我觉得,这是个好事。” “嗯?”莫名其妙之下,我看向了他。 “他敲打你,又没有抓你,是为了什么?为了舒服唦,那你就让他舒服。”皮铁明的双眼明亮清澈,有着一层我似懂非懂的意思。 我看着他,脑海里面在急速思考。没有等我想出,皮铁明就说出了答案:“舒服哒,就算不是朋友,也是熟人。在道上混,多个熟人,多条路。” 皮铁明! 好一个皮铁明。 那天下午,我跑到银行取了一千块钱,分为两包。 我跑到了派出所,刚巧看见了那个小杜,小杜告诉了我费所长的办公室,然后还颇有好意地对我说:“费所长的脾气大,你注意点。” 推开门的时候,费强福正在里头喝茶看报纸。看着我进门,他的眼睛明显一亮,但脸上还是那副要理不理的样子,瞟了我一眼,又低下了头。 “费所长,在忙啊?” “嗯。” “费所长,上午真的不好意思,我年纪轻,有些时候不懂事,你莫见怪啊。真的对不住你。这么热的天,你专门跑去帮我办案,我还这个态度,罪该万死啊!呵呵。” “嗯。” “费所长,你看,我也要做生意,机子拿走哒,我也没得办法。费所长,你看,该罚就罚,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只要在我能力范围,我都接受处理。要不要得?” 费强福终于放下了手里的报纸,一张黑瘦狭长的脸上露出了前所未有的柔和线条,看着我说:“你这个伢儿,也真是的。先前怎么就不会好好说话呢?而今晓得求到我这里来了啊。” “是是是,费所长,是我不懂事,你大人莫记小人过。费所长,你看这样行不行,我生意也才开张没得多久,手里头没得多钱,也不晓得具体的行情。我自作主张,刚刚想办法找朋友拿了一点,这里五百就当是我交给所里的罚款,另外这一些呢就是我请费所长和张警官、杜警官吃个消夜,赔个不是。” 费强福没有丝毫的羞涩与拒绝,这足可以让一般人家过半年的一笔钱,他直接就接过去,还当着我的面,点了点,这才塞在了抽屉里头,然后,他笑着说:“要得,小姚,今后,有什么事,你找我就是了。拖走这些机子呢,我也只是给你一个教训,也不能真的耽误你的生意唦,是不是?案子的事,你放心,有线索哒,我会通知你。” “是是是,费所长谢谢你啊,谢谢。费所长哪天要是有时间哒,喊上张警官他们,我请你们一起喝酒啊。今后,还要麻烦你们的时候多。” “哈哈,要得要得,有机会的。” “那好,那我就不多打扰你工作哒,要记得找我喝酒啊,费所长。” “行行行,你等下在外头找小杜就行。小杜,你和老张他们搞辆车帮小姚把机子送回去一下。” 从那天开始,我和费强福变成了朋友。不过,从办公室出来后,我发现,一直以来表现得最为善意的小杜警官,却对我阴起了一张脸。 其实,我了解他这种人,他和我的年纪差不多,他应该还没有参加工作多久。 时间,他需要的只是时间,总有一天,他也会变成像我、像张警官、像费强福一样的人。 这是这个社会给予我们的宿命。 成人世界里的孩子 还记得是办完熊“市长”没多久的一次闲谈中,将军得知我把他给我的所有报酬以及自己的一点积蓄全部都分给了癫子他们之后,他表现得非常吃惊。当时,将军憋了很久,说出了这样一句话:“义色,你今后肯定有好多的朋友。” 今后,我是否会交到很多的朋友,我不知道。但是,有一段时间,我认为,我至少有了三个死心塌地跟着我的人。在钱这一点上,我想,我的确可以称得上是豪爽大方。 我的腰包鼓起来了,我却并没有忘记整日替我守在游戏机室里面的癫子和雷震子,甚至连依旧在做杀狗生意的牯牛,我也会不定期地分给他一些红利。有了共同的利益,自然也就有了更为亲近的关系,更为坚固的联盟。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世间之事,不外如是。 只是,被抢的事情发生后,我发现,这个定律有些时候不见得就对,尤其是对于上下级的关系而言。有些问题,并不仅仅靠钱就可以解决。 比如说癫子与我之间的关系。 癫子对我依旧很好,只是在日常的接触中,我越来越感受到了也许连他自己都不曾注意到的某种变化。刚认识他的时候,一天都难得见他笑一次,好像见谁都低一等,说话时,总是埋着个脑袋,走路都没点声音,目光往上斜瞟着看人,阴郁、自卑。 但是现在,他笑得温和而自信,双眼炯炯有神,身上居然有了几分类似于唐五那种虽然低调却游刃有余的味道。正是因为他的这种变化,让他与我之间的差距变得小了起来。 差距越小,我们之间就越像是朋友。这样的关系,本来也算是不错,只可惜,我们是在打流。打流的人之间永远都不会有绝对平等的朋友,有的,只是大哥与小弟。可是,癫子还没有搞懂这个道理,他以为就算我不是他的大哥,却依旧可以当他的朋友。 所以,当我感受到癫子对于我的态度开始变得像是朋友一样的温和,而不是当初那样对待大哥般的客套的时候,我们之间的关系已经超过了我容忍的范围。特别是在那晚下跪之后,我一直在寻找机会挽回我在癫子心中失去的那一城。 癫子变了,我则已经变了很久。但是,有一个人,不管穷或者富,他都是一个样子,都是一副心肠,只要你对他好,哪怕这种好是假的,他也照样全心全意地对你。 这个人就是雷震子,也正是他给予了我挽回自己和癫子之间关系的机会。 接触时间越长,我就越喜欢雷震子这个人。雷震子猥琐、怯懦、愚笨、胸无大志、脸皮厚,喜欢吹牛,有些卑颜屈膝,外表还可以说是惨不忍睹。这些,但凡认识他的人,都不会否认。但是,他却有一个我们其他人身上都没有的特质——单纯。 在我的一生所认识的人之中,无论是流子、官员、读书人,还是普通的百姓,雷震子都可以说是那一个最为单纯,也是唯一一个绝对单纯的人。 他单纯得近乎弱智。其实,也许他并不弱智,他只是一个在残酷的成年人世界中,不愿意长大的孩子。不知道为什么老天会让他行走在这个世界上也许是最危险、最残忍、最钩心斗角的一条路上。可他却又从来就没有学会在这条路上生存所应该学会的那些虽然肮脏,却绝对管用的本领。 也许,他根本就没有想过要去学,他只是固执地做着那个可怜、可爱又可悲的雷震子。正是他的这个特点,让我对他产生了一种类似于保护和珍惜的感情。可是,并不是每一个人都像我这样想。我这样对他,也不是因为我是一个好人,而是因为他是我的兄弟。如果换作其他像雷震子这样性格的人,我觉得我也会如同刘毛一样吃定他! 雷震子居然又和刘毛玩到了一起。 在游戏室开业后三个月左右的那段时间,我偶然发现,刘毛带着朋友过来玩,而且每次他过来的时候,雷震子都显得非常亲热。 我提醒过雷震子,他给我说:“三哥,你放心。我答应过你,说戒赌,就一定不会再赌。刘毛过来也只是玩玩电子游戏,他人其实也不坏。事情都过去这么久了,他还专门给我道过歉。毕竟认识这么长时间的朋友了,他过来了也是客。三哥,没事的,你放心。” 我看刘毛确实又还算守规矩,也就没有再多说。 再过了一段时间后,生意越发上了轨道,我因为要带着癫子去办另外一件事情,所以也就不再天天守在店子里面,将店里的事情交给雷震子打理。直到前两天晚上七八点钟,我一时兴起来到店子里面,发现本应该是玩电子游戏的黄金时段,店子里面却除了几个打流的朋友和刘毛一伙之外,几乎没有其他的人。 有些奇怪之下,我问雷震子怎么回事,雷震子吞吞吐吐,要说不说,最后憋出了一句“我也不晓得为什么”。那天之后,我起了疑心,加上手头的事情也办得差不多了,所以,我吩咐癫子留在店里帮我招呼两天。 结果,今天,癫子就找到我,告诉了我一件事情。 第57章 竟敢在我的店里偷东西?(3) 我的店子里面是一毛钱一个游戏币。这个价格不算很贵,但是在当时来说,也不能算是很便宜,尤其是对于那些七八岁十来岁的学生而言。不过,电子游戏的诱惑实在是太大,就像今天的网络游戏一样。今天很多小孩子为了玩过瘾,为了取得游戏里面的一套装备或是一张点卡,可以骗大人的钱,偷别人的东西,甚至陪人睡觉。 那个年代虽然没有这样夸张的事情,却也同样有着很多人为了玩游戏而费尽心机。比如,有些小孩,会在买的游戏币上面想办法钻一个小孔,然后用根绳子吊着,投入机子里面,等游戏开始之后,又把币拖出来,反复使用。还有的就利用格斗类的游戏与人赌博,技术好的,一整天不花一分钱,却可以过足游戏瘾。更厉害的做一个与游戏机机箱配套的简单钥匙,想玩了,趁我们不注意,打开游戏机箱,拨动一下那根感应的铁丝。千奇百怪的招数让我们防不胜防。 每次见到这样的事情发生,我们当然也会管,不过,最多也就是没收工具,训斥两声了事。因为,做这些事情的一般都是一些不懂事的半大小子,实在没有必要和他们较真。但是,这次截然不同了。这些日子在我游戏机室里面发生的事情,已经完全变了质。 还记得费强福把我收走的那几台机子吗?那是在被抢劫之前的几天,我想要更新游戏,所以去市区购买新的游戏电子板。在供货的商铺那里,秃头老板神秘兮兮地给我推荐了一款据说是从英国传过来的,叫做“水果机”的全新游戏机。在简单了解了一下这种机器的玩法之后,我没有丝毫犹豫,半买半赊,一口气就拿走了四台。因为,这种机子其实并不能算是游戏机,严格来说,它是披着电子游戏外衣的全新赌博工具。 在娱乐设施极为贫乏的九镇,开一个合法的、不用害怕被查处的赌场,你觉得能不赚钱吗? 水果机的玩法其实很简单。机子正中心的大屏幕周围分布了八种物品的图案,分别为:苹果、西瓜、木瓜、橙子、铃铛、77和双星。每种物品又分为大小两个类别。这其中,还有一个写着bar的特别选项,如果刚好中了bar,那么就会出现啪啪的枪击声,玩家可以额外获得三次中选的机会,所以九镇人称其为“打枪”。 在玩家的面前,有一排按钮,对应着上面的八种图案。游戏开始时,点击想选的图案,并选择图案的大小类别,按开始键,游戏机上就会出现一串不停游走的小灯,小灯如果刚好停在你所选择的图案上,那么屏幕上就会显示你所中的奖数。其中,77最大,赔率是一百。 一个游戏币是一分,可以玩一次,一百分就是一百个游戏币,可以在我们的柜台上兑成十元钱人民币的现金。在月工资普遍只有几十一百块的年代里,这无疑是一个相当具有吸引力的诱惑,再加上它有非常容易上手的操作系统、刺激爽快的游戏乐趣。 于是,我的机子刚买回来,不出一个星期,就火爆了全九镇。这下,游戏室里玩的就不只是小朋友、中学生了,无数的成年人也加入了进来,刘毛就是其中一个。 刘毛玩没有关系,开门待客,不管之前结了什么仇,现在进来给我送钱,那就是客人。重要的是,他和其他的玩家有一个本质上的不同。他是一个靠着一双手在公车上讨生活的涌马。 为了防止有人打开机箱刷分作弊,除了游戏机机箱本身的锁之外,我还专门吩咐癫子在每台机子的外头加上了一只挂锁。但是,能够长期掏别人钱包而不被发觉的涌马,当然就有着一双飞快而灵巧的手。开把挂锁,配副简易钥匙,对妙手空空的刘毛而言,实在是太小儿科了。于是,有一段时间里,刘毛每天都可以从我们店子里面赢走百来元钱。 后来,雷震子发现了。 雷震子很生气,可他给刘毛留了一次情面,并没有告诉我,他只是制止了刘毛的行为。 刘毛不蠢,他知道再这样干下去,被我知晓的后果。他也确实听了雷震子的话,没有再在我们这里出老千骗钱。 如果,事情就这样发展下去,那也就不了了之。只可惜,刘毛太爱赌,他实在抵抗不了这种游戏的诱惑,偏偏却又不能再作弊,连输了几天之后,灰头土脸的刘毛想出了一个既能赚钱又能每天在我这里玩的好主意出来。 他放弃了出老千的跨行业发展,回归到了老本行——扒! 扒那些专心致志、和他一样日夜泡在水果机前面的人的钱。 碰巧那段时间,我很少出现在游戏室,刘毛更是毫无顾忌,他扒到钱之后,居然还叫来了张麻子这些同门兄弟。于是,扒手一多,苦主也就越来越多,怨气也就越来越大,客户们给雷震子抱怨,雷震子有苦难言,只得背后劝刘毛。 刘毛说:“我又没有搞你们的钱,别人的钱关你什么事?你未必帮外人不帮我啊?我就是靠这个吃饭的!再说了,我偷的钱,还不都是在你们这里买了游戏币。” 恶性循环之下,来玩的人越来越少,刘毛到手的钱也就越来越少。钱越少,他越想要,发展到最后,只要来了人,他就不放过。 那天,我吩咐癫子看店,张麻子那些人因为能偷的钱太少,都已经不再来了,只有刘毛,舍不得游戏,还留在那里。更操蛋的是,他居然愚蠢到像无视雷震子一样地无视癫子,当着癫子的面就偷人钱。当时,癫子就要打,被雷震子死死拉住。 所以,晚上癫子就告诉了我情况。 我七窍生烟! 收到消息之后,我直接跑到店里,当着还在玩游戏的几个小学生的面,一个耳光就打在了雷震子的脸上。然后,我问了他一句话:“你分了刘毛的钱没有?” 显然,雷震子当时吓呆了,望着我,都忘记了回答。 “老子再问你一句,你分了刘毛的钱没有?” “我……我没有啊……有有有,他……他请我吃了几碗粉……” 雷震子的眼睛居然已经开始泛红,看表情却又好像完全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看看我,又看看旁边扯着我的癫子,一副又惊又怕的可怜样子。 “你拿了他的钱没有?” 我大吼了一声,雷震子吓得浑身一抖。 “雷震子,三哥是问你,刘毛在店子里偷的钱,有没有给你分?不要紧,有就有,没有就没有。” “没有,绝对没有。三哥,怎么了?我真的没有,啊啊啊……” 雷震子居然大哭了起来。 我只觉得自己脸上皮肤紧绷绷的,扯得肌肉都好像在不停地发抖,勉强镇定了一下,我问他:“你晓不晓得,那个杂种什么时候会来?” “晚上,晚上人多的时候,他一般都会来。” “好,癫子,你去喊牯牛,把他那里的家伙拿来,一起过来。晚上办事!” 刘毛,你个狗杂种,你挡我的财路,老子就要端了你吃饭的碗! 规矩 我坐在柜台里面,全神贯注地看着每一个走进大门的人。雷震子如惊弓之鸟,缩在一旁,一动也不敢动。只有癫子,一个人守在柜台边,打理生意。 我想,我当时的脸色一定非常不好看。因为,每一个过来买币的人,一走到柜台边上看见我的样子,立马就变得小心翼翼。有个十七八岁,喝了点酒的后生仔,进门时还大叫大喊,今天一定要赢多少钱,结果一走到我这里,声音就小了下去。 现在已经是晚上八点多了,为了等刘毛,我晚饭都没有吃,他却还没现身。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昨天癫子发现了他偷钱,要打他,所以他怕了,不来了。如果这样的话,老子等下又还要满大街去找他。越想,我心里火气越大。 刚准备又骂雷震子两句的时候,一直守在门口望风的牯牛大步走了进来。 “来了?”癫子问道。 “嗯!三哥,来了。” 我点了点头,对着放在旁边的一个塑料袋一指,牯牛和癫子两人走过去拿起了里面的两根不锈钢水管。 佝偻着背,干瘦干瘦的刘毛出现在了游戏室门外的灯光下,走路还是那样一摇三摆,要死不断气,好像后半个脚板粘在地上抬不起来。 “咳……呸!”一声粗野肮脏的咳嗽声响起,一口浓痰吐在了我们店子正门外,刘毛这才走了进来。 对着柜台这边看了一眼,没有看到坐在里面的我,似乎丝毫不在意癫子的存在,刘毛径直走向了一台空闲的水果机旁。 我站起身,用力甩了甩双手,对着刘毛走了过去。 此刻,他从身上掏出了一大叠游戏币放在了机子边上,看样子他今晚想要大干一场。其实,很多客人也是这样,有些时候,玩到一半临时要走,剩下的币就不退了,直接带在身边,下次过来再继续玩。但我看见刘毛这样,就是不爽,我就是觉得他偷了我的钱,占了我的便宜。 走到刘毛的身后,我轻轻拍了拍他的肩。刘毛回过头,还没有认清人。 啪!我一个巴掌就甩在了他的脸上。 周围所有人都停止游戏,朝我们这边看了过来。 刘毛的脸一下子变得铁青,下意识猛地一下站起了身子,一手捂着脸,一手做出还击的姿势。他张开大嘴刚准备骂,就看清了是我,也看清了我身边拿着铁棍的癫子与牯牛。 他的嘴唇又闭上了,呆呆地站在那里,与我对视了两三秒之后,他喃喃说道:“三……义色,你什么鸡巴意思啊?我哪里……” 啪!不等他说完,我又一个耳光打在了他的脸上。这一下比刚才更重!因为,他明显是准备喊我三哥,结果改了口。他不服!不要紧,今天就算你刘毛是条过江龙,我今天也要把你打成一条虫! “哎!妈了个逼!你搞什……”刘毛一边大叫着,一边伸出双手抵在了我的胸前,眼睛却看着身旁的癫子和牯牛。 他没有打我,他不敢。 他这句话还是没有说完,当他双手刚接触到我胸膛的时候,癫子与牯牛已经一左一右把他摁在了机子上面。 啪!我第三个耳光又打了上去。 周围玩游戏的人开始起身走开。 刘毛后背被顶在机子上,屁股左右扭动,不断挣扎。叮叮当当,他放在机子边上的游戏币散落了一地。 伸出右手,抓住了刘毛额头前面那撮油腻不堪的卷毛,身体后撤一步,猛地起跳,我一脚踹在刘毛的肚子上。 哐当!刘毛连带着机子,被我这一脚踢得翻倒在了地上。 “哎呀……”整个游戏室的人全部停止了游戏,叫喊着远远避到了门外。 新机子上的屏幕被刘毛的身体压出了几道花纹一样的裂痕,这下更加激起了我的怒火。 “刘毛,你个婊子养的!” 对着刘毛的脑袋,我一脚连着一脚踢了下去,癫子和牯牛也扑了上去…… 大口大口喘着粗气,我停了下来。这才发现,自己口干舌燥,双手还在激动得不停发抖。 看着地上满脸是血、蜷缩着用双手护头的刘毛,我忍不住又上去补了两脚,这才彻底停了下来。 不过,我还没有解恨,远远没有! “雷震子,给老子把绳子拿出来,牯牛,你和癫子,把这个杂种给老子捆到门外边的树上!捆死一点!雷震子,你拿不拿?” 看着雷震子飞快跑向了柜台,我大口大口呼吸着,当先走向了门口,聚集在门外的顾客和一些闲人,自觉地避往左右,为我让出了道来。 牯牛和癫子麻麻利利将刘毛捆在了树上,我指着刘毛,大声对着周围所有的人说道:“这个杂种,是搞什么的,你们都晓得!天天在老子的店子里偷人的钱。这个事,我以前不晓得,今天才发现。我义色今天在这里给所有的朋友说一声,发生了这件事,我对不起大家,明天起,一个星期之内,到我店子里玩的朋友,都买一送一,一角钱两个币,每人一包烟,算是赔罪。今天,我在这里给你们下个保证,老子的店子里头再也没得小偷哒,只要有哪个的钱不见了,找我,直接到柜台上来,不见了好多钱,老子来赔!” 话说到一半的时候,人群就已经开始骚动。话一说完,就完全沸腾了起来。 “三哥,要得!” “三哥,了不起!” “义色,有狠!” “姚三伢儿,没得别的,就是这几句话,老子怎么都要帮你捧下场。” 该说的话说完,该看的戏看完,人们也就回到各自感兴趣的机子前,继续玩了起来,除了垂头丧气捆在树上的刘毛之外,一切都恢复了平常。不过这个晚上的故事还没有完。砸坏的新机子,买一送一的游戏币,送给每个人的一包烟,之前那些日子里因生意变差损失的钱,这一切的损失,不能我自己出,不仅我不出,我还要从刘毛身上加倍讨回来。 不仅要讨回来,我今后还要所有的人都明白一点:你怎么惹我都行,但是不能不尊重我,更不能挡我的财路,端我的饭碗。不仅要让他们明白,我还要你们全他妈给我记住,记死! 老子从今天起,要立下属于老子的规矩!只是,现在的时间是晚上九点左右,还太早,不适合办事。吃点东西,等店子关门了,再一起算账不迟。 你不应该来 手腕上新买的西铁城机械表,时钟已经指向了十点的位置。店子里面大部分人都走了,只有税务所一个喝完酒刚过来玩的干部以及镇中学一位还没讨堂客的体育老师还坐在两台水果机前面,埋头奋战。 一整个晚上,雷震子做事分外勤快灵活,目光却始终低着,看都不敢看我,就连与癫子牯牛说话时,也是小心翼翼、轻言细语。我知道,他是真的害怕了,也后悔了。本来,我准备等下也要给他一点教训的,但是现在看他这副可怜兮兮的样子,我实在是不忍心下手了。 不过,刘毛,我是绝对要办的! 抬起头,我看向了门外的刘毛。被捆在树上之后,刘毛居然还没有服软。 他高昂着满是血迹的脑袋,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毫无廉耻地与过往的路人对望,甚至偶尔还会开口去骂那些指指点点、取笑他的路人。 这次,我居然又看见他在咧着一张大嘴朝一位刚好路过的年轻姑娘傻笑,吓得那位姑娘赶紧低头走到了马路另外一边。 “三哥,要不要我过去再搞他几下?这个杂种真不要脸了!”牯牛也发现了外面的情况,一边询问我,一边站了起来。 第58章 竟敢在我的店里偷东西?(4) “不用。”我扯住了正要向外走的牯牛。 有些时候,愤怒到了顶点,人反而不再激动,变得很平静。 我对牯牛点了点,示意他坐下,我笑着说:“不碍事,他要是真有种,等下就莫求我!” 体育老师走了,外面的街道上也几乎再看不到行人,小小的游戏厅里,没有人说话,只有水果机清脆俏皮的音乐声来回飘荡,越发衬托出了深夜的宁静。 “哎,姚万元户,买币啊!”外头,一个熟悉的声音突然响起,语调做作而调侃。 抬起头,我看见北条居然站在了店门口的大树旁,嘴里“啧啧”有声,颇有兴致地上下打量着刘毛。刘毛兴许是看出了一头长发的北条也不是个省油的灯,出乎意料地任北条打量而没有搭腔。 “北条,这个时候,你还没睡觉,怎么跑到我这里来了啊?” “哈哈,刚刚在何勇那里推牌九,赢了百把块钱,在街头看见你这里还亮着灯,喊你去喝酒啊。” 北条有些缺德地对着刘毛脑袋轻拍了一下之后,一边笑着一边说,走了进来。 我也笑着朝他迎了过去。 “打你妈了个逼!” 刚走两步,我的手还没有碰到北条的肩膀,就听到门外传来了刘毛的骂声,声音不大,但是刚好足够我们俩听见。 北条一下就停在了原地,脸色一变,转头就要往回走:“你刚刚讲的什么啊?再讲一遍!” 我一把扯住了北条。对面,刘毛的嘴张了张,虽然没有再说话,可脸上毫无畏惧之色,看着我们这边。 “算了,过来坐,先不管他。” “哎,义色,这个小杂种是个什么人啊?恶作(方言,恶形恶状,嚣张)得很啊!” “在我店子里偷东西的,你先莫管他,等下我会侍候滴。” “小麻皮……” 嘴里还在骂骂咧咧的北条被我扯到柜台里坐了下来,雷震子给北条递上一根烟,北条的气还没有消:“而今,涌马都敢这么屌啊?没大没小,跟哪个混的?弄死他!他妈了个逼的!” “以前好像是跟那个还在牢里的什么鸡巴黄皮吧,而今就不晓得了,只怕没得人罩。上次,我就打了他一顿,也没人找我。”我随意地答了一句。 旁边,北条整个人仿佛僵住了,嘴上叼着的烟也忘了吸,皱着眉,疑惑地问道:“黄皮?是不是八宝以前的那个大哥?” “嗯,就是他。” 北条沉默了下来,我有些莫名其妙地看着他。过了两秒,北条才开口说:“兄弟,你准备怎么搞他?” 我看着北条,没有回答。我想,当时我的表情已经给了北条想要的答案。北条压低声音说道:“兄弟,我觉得,你还是莫要搞得太厉害哒。” “怎么了?” “义色,你晓得,我和八宝之间不舒服也是蛮长时间的事哒。我给你说,上次八宝又被鸭子砍了两刀后,就一直在放话,说等他大哥出来要找我们报仇。你可能没有注意,我了解了一下,黄皮这个人不是八宝这样的角色,那个畜生手里头是有命案的,车站里的幺鸡就是被他杀的。” 八宝的话,我曾经听旁人给我说过,我确实也没有放在心上。黄皮的故事,我也是知道的,他做的事情太轰动,九镇也太小,我想不知道都难。 不过,北条这样小心翼翼确实没有必要。端我饭碗,我还管那么多?你大哥就算是黄金荣又怎么样? “嗯,无所谓。” “义色,你听我讲,黄皮当时杀人杀得聪明得很,正当防卫,只判了三年,就快要出来哒。你生意才起来,真没得必要多结梁子。” 北条继续苦口婆心地说着。 旁边雷震子的脸上也露出了心有戚戚焉的表情。 我却已经有些不耐烦,挥了挥手,我说:“北条,你看啊,我们市就有四个看守所,每个看守所里面都有一些杀人犯,全市加起来不说上百,至少也有几十个。老子做生意,他挡我的财路。就因为他是黄皮的小弟,我就不办他,如果另外一个杀人犯万一也有小弟,也来端我的饭碗,我该怎么办呢?不等别个杀我,我饿也要饿死。都是出来混的,我不怕那么多!” 我话说出口之后,北条定定地看着我,半晌之后,他叹了口气,不再多说,一边在口袋里掏着,一边将头转向了旁边的牯牛:“牯牛,我看你三哥今天也没得时间和我出去喝酒了,麻烦你一下,你到十字路口的摊子上,去帮忙买点菜,搞几瓶酒,我们几兄弟一起吃个夜宵。” “哎,北条,你没得必要留在这里,不关你什么事。酒,明天再喝咯,你回去睡觉!” “说些什么鸡巴屁话!来,牯牛,这里是五十块钱,你随便买。去咯,不用看你三哥了,我说了作数,你去就是了,去,麻烦哒啊。” “哦,北条哥,三哥,那我去了啊。”牯牛急匆匆地给我说了一声,就被北条连推带赶地送出了门。 看着北条又一次在我的身边坐了下来,我没有再说什么。因为,我知道,北条是一个恩怨分明的人。当初,我与八宝结仇,就是因为他。 今天这个事,他不知道就算了,既然已经知道了,还来了,那就算我说再多,他也不会走。 既然不会走,那就留下来吧。一个小扒手,还能闹多大的风浪? 当时的我确实还是有些嫩。其实,那一晚,我无论如何都应该让北条走,让他远离这件本来与他无关的事情。真的,这都是我的错。 敬酒难吃 “哎呀,小姚,日子过得不错啊。深更半夜了,还酒啊肉的,吃点消夜。” “哈哈,随便吃点,李哥,你要不要一起来吃点?就是菜不好,怕李哥你吃不来,嫌弃。哈哈。” “不哒不哒,本来就是喝了一肚子酒来的,又跑到你们这里玩到这个时候哒,明天还上班,等一会儿回去堂客又要骂人。哎,一点工资都给你哒,都是你的这个麻皮水果机害死人啊。来,我把剩下的币先存在你这里,省得等下堂客发现了啰唆。大概八九十个,你数一下。” “哈哈,李哥,这点钱,对你李哥来说不就是两包烟的事。李哥的币,还数什么数?雷震子,李哥的币算一百二十个,你帮李哥放好。李哥,明天你什么时候过来?我要雷震子先帮你把机子留着。” “哈哈,不用留,不用留,明天县里来人检查,还说不好具体时间,办完事我就来哒。你个麻皮小伢儿真会讲话。要得要得,你们慢慢喝,我先走哒。” 税务局的李干部喜笑颜开,伸出大拇指,赞许地对我点了两点,转身离开。 “好好好,李哥,好走啊。” 李干部肥大如箩筐的屁股消失在了门边。看着空无一人的游戏室,我的脸彻底阴沉了下来,盯着绑在树上的刘毛,说:“癫子,你和牯牛,把这个杂种提进来,雷震子,关门!” 被五花大绑着的刘毛背靠着一台游戏机,坐在房间的一角。 除了雷震子时不时瞟过去一眼之外,我们其他人连谈都不谈刘毛,就好像是这个人完全不存在一样,自顾自地大吃大喝、谈笑风生。 酒菜还有很多,我却已经吃饱,停下了筷子,我说:“雷震子,你和刘毛是不是朋友?讲真话!” 雷震子身体一震,端着的饭停在了半空,惴惴不安看了癫子几人一眼之后,声若蚊蝇地说:“嗯。” 啪!我一下把筷子摔在了桌面上,指着雷震子大骂:“你就是个猪!他是你朋友?你当他是朋友?他当你是什么人?那个时候,牯牛师父收狗的钱,是哪个从你手上骗过去的?这个生意,是你的,还是我的?我相信你,要你帮我做事,他天天来店子捣乱,是不是害你?你个蠢货!你还当他是朋友!朋友就是这样害你的啊?雷震子,我不是看你跟我也这么久了,人老实,老子再也不会要你帮我办事,今天就连你一起办了!他都害你要被办,害你工作都快没得哒,你还当他是朋友?老子最后问你一句,今后,他还是不是你的朋友?” 雷震子满脸煞白,吓得都不知道说话,旁边的牯牛连捅了他两三下之后,他才接口说:“三哥,我是看他也给我道了歉……我也不喜欢他在店子里面这样搞,可是我又怕你晓得了之后,要弄出大事。” 声音越来越小,最后居然变成了小姑娘一样的呜咽。 我心软了下来,等雷震子平静下来后,我说:“雷震子,给你说了好多次。这样的人,可以做朋友吗?你要争气唦。今天,我也不怪你,不过,这是最后一次,你千万记着啊!下次,就莫怪我哒!今后,这个人,你再也不许和他有任何来往,他死在你的面前,你也不许掉一滴眼泪。” “嗯,我晓得了,三哥。” 摆平了雷震子,现在,该轮到你了,刘毛。 “刘毛,喝不喝酒啊?”看着刘毛,我轻言细语地说。 “喝啊!嘴巴早就干哒。”刘毛确实有种,都这个时候了,他居然还是毫不在乎,甚至有些挑衅地回答我。 “哈哈,要得要得,来,我帮你开一瓶,牯牛,帮我拿一块抹布过来。”怒极反笑,我大笑着拿起桌下一瓶啤酒,走向了刘毛。 在我的示意之下,牯牛把抹布堵在了刘毛的口中,与癫子一左一右抓住刘毛的肩膀和脑袋,把他的头往后仰了起来。 我微笑着看着刘毛。早就听说过,当涌马的人,要练的第一个本事,不是偷,而是挨打。所以,几乎每一个涌马都有一副百炼成钢的身体,被打的时候,往往看上去离死不远了,可一旦有个不留神,他们却立马可以站起来跑掉。 看来已经是老涌马的刘毛确实不怕打。此时,他的眼中虽然已经出现了紧张之色,可他并不求饶,连挣扎都没有,就那样硬挺挺地仰着头与我对视。 我继续微笑着,拿出一个打火机,用底端抵住啤酒瓶盖子,一撬。 啵!酒瓶打了开来。 右手大拇指摁住酒瓶口,猛力晃动着酒瓶,拇指指肚上的皮肤感觉到一层接着一层的气泡喷涌而上,在皮肤上炸开,整个指头酥酥麻麻的颇有几分舒服。 一把抓住刘毛的头发,与牯牛癫子一起将他脑袋按住:“来,刘毛,我请你喝酒!” 右手拇指松开,猛地往前一松,酒瓶口死死顶在了刘毛的一个鼻孔上。 酒瓶随着刘毛身体的剧烈晃动而摆动不停,一部分酒灌进了刘毛的鼻孔,更多金黄色的酒液则顺着刘毛的脸部流淌下来,弄湿了我抓着他后脑头发的左手。 “呜呜呜……啧啧啧……咳咳咳……” 手底下,刘毛的鼻孔、嘴巴乃至喉管里面都发出了一连串无法形容的怪音。这是肺部被呛、鼻孔被堵,嘴巴却咳不出来的组合音调。听这个声音,我就知道刘毛很难受,非常非常地难受。不过,今天,我就是要他难受。 一整支啤酒倒完,我才松开了抓着刘毛脑袋的手,示意牯牛将堵着他嘴的抹布拿开。 抹布刚刚离开刘毛的嘴,刘毛就脸部朝下,一头栽在了水泥地面,被反绑的双手在背后猛力扭动,嘴里发出了接二连三剧烈的咳嗽声…… “刘毛,还喝不喝?”我微笑着问刘毛。 “义色,我……咳……我捅……咳咳……你屋里的老……娘……咳咳咳……有狠……咳咳……你弄死我……咳咳……你个狗杂种!”刘毛嘴角唾沫混着酒液一起流了出来,有黄有白,恶心至极,他双眼通红地看着我,破口大骂。 我预料到了,我知道他硬。我也没想过一瓶啤酒可以搞定他。所以,我毫不犹豫,走过去,拿起了第二瓶。刘毛眼中射出了比前一次浓烈得多的恐惧。 又是一番同样的程序过后,刘毛像条死狗瘫在地上咳嗽。 第59章 竟敢在我的店里偷东西?(5) 这次,沿着他的嘴角,流出来的不仅仅只是吐沫和酒液,还有一缕一缕细细的血丝。 我微笑着看着他,我说:“刘毛,还喝不喝?” “……” “哦,不说话了啊?不说话了就好,我们谈正事。这段时间,你在我店子里搞了那么多钱,你准备怎么赔给我啊?” 显然,我的问题让刘毛极度意外,他以为我今天只会打他一顿,没想到我还找他要钱。 他看着我,眼神闪烁,还是不说话。 “五千块!一分都少不得!今天就要!” 刘毛的脸色一下子变了,我打他、折磨他,他都没有表现出如此的愤怒,但此刻,他居然脸色大变,毫不犹豫、飞速地回答道:“一分都没得!” 我拿起了身边的第三瓶啤酒。刘毛的眼神开始有些恍惚,对着酒瓶的鼻孔里面,不断有连串细小的气泡翻起,每鼓起一次气泡,都带出一股鲜红的血液而不是血丝。气泡好像在阻止着酒液的灌入,纵然我把酒瓶越竖越高,进入鼻孔的酒却依旧还是越来越少。 心里有些兴奋和期待,我知道这个片刻之前还在挑衅我的人,马上就要扛不住了,他将会如同当初我跪在悟空的面前一样趴在我的身前,心服口服地求饶,再也不敢丝毫冒犯我。我没有害怕,甚至都没有一点怜悯之心。 一只手从身后伸过来,飞快地拿走了我手上的酒瓶,剩下的半瓶酒在脱离我手的过程中,酒液洒在了我的裤脚。 “义色,搞不得哒,搞不得哒。还搞就要呛死了,你未必真想搞死人啊?”北条急促的呵斥声将我从亢奋的情绪中惊醒。 站在原地,呆了几秒之后,我走到一台游戏机旁边的椅子上坐了下来。 又一次示意牯牛取下了刘毛嘴里的抹布之后,我问他:“刘毛,赔不赔钱?” “咳咳咳咳咳……” 咳嗽声中,我看见刘毛的嘴角,血液不断涌出,两排门牙都变成了血红,一眼看去,颇为瘆人。 我安静地等着,等着刘毛的回答。刘毛显然已经完全没有了之前的硬气,所有的力量像是被从身体里面抽空,他挣扎着坐起,背靠在墙上,胸膛剧烈起伏,大口大口喘气、咳嗽。 慢慢,咳嗽声越来越小,终于,停了下来。 刘毛抬起了头,双眼里面的凶光,让我都心底一颤,他说:“义色,你有种,你就弄死我。钱,一分都没得!” 我的心剧烈一跳,感觉好像从上到下过了一阵电流般,浑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刘毛确实超过了我的想象,我真的没有想过,一个小小的涌马,居然会如此硬气。 那一瞬间,我心中产生了那么一丁点的后悔与害怕,只是,到了这一步,后悔、害怕已经完全没有用处了。刘毛的眼神已经让我明白,今天,我和他之间,必须要分出一个最终的输赢。他不服,我就再也不用在道上混;不把他办妥,将后患无穷。 “好好好,刘毛,我不要钱哒。” 我从板凳上面站了起来,转过身去:“牯牛,把嘴巴堵好。癫子,给我把后头的工具箱拿过来!” 向来沉稳的癫子闻言之后,都不免心中一震,站在原地,没有动,看着我,对视两秒,这才一言不发,走向了里屋雷震子睡觉的房间。 “三哥,算哒,好不好?三哥!” 我没有想到的是,在这样的情况下,雷震子居然开口说话了,声音颤抖,却也坚决。 我双眼一瞪,刚要说话,没有等我开口,北条的声音响了起来:“雷震子,这个时候,怪不得你三哥了。这个人不办,你三哥今后再也没得日子过!牯牛,你把雷震子带到里面去。” 刘毛的双手被捆死,固定在了一个木头凳子的上面。 手中那把尖嘴钳子轻微而有节奏地敲击着自己的大腿外侧,我几乎脸对脸地蹲在刘毛的面前,颇有兴致地打量着他。坦白讲,我的心底有些失望。在这样的近距离之下,刘毛虽然已经躲开了我的目光,却还是始终都没有开口求我。 看来,现在的我身上确实没有可以让一个老流子感到畏惧的本钱。不过,这种局面,我一定会让它改变,我发誓。 刘毛有一双原本不错的手掌,指骨纤细修长,掌面宽厚多肉,只可惜指甲稍嫌过长,尖端修剪得参差不齐,如同狗啃,指缝中还隐隐可以看见一些乌黑的泥垢,食中两指间的皮肤都已经被烟熏成了焦黄。伸手摸去,皮肤粗糙,遍布老茧。这双手就如同刘毛这个人,硬气、精明,本来是个人才,却终难成大事。 伸手抓起了刘毛的右手,双手接触的那一瞬,我感受到了掌心里传来的明显一抖。毕竟刘毛也是人,他还是会害怕!嘴角一弯,我笑了起来:“刘毛,你答应给钱了就点点头告诉我一下。” 说完,我死死摁住了刘毛的食指,将它撸直、压平。右手中的尖嘴钳子钳口张开,小心翼翼地夹在了指甲盖的最前端,微微用力一试,确定钳口已经夹紧不会再滑脱之后,我尽量缓慢地加重了手上的力道…… “啊……” 你吃过油淋活鱼吗?如果你吃过,那么你也一定见过当鲜活的鲤鱼被放置在锅底,一勺滚油泼上去之后,鱼体剧烈蜷缩、跳动的样子。 当时,刘毛的整个身体就是这个样子。在我尽量轻柔平稳的扯动之下,我看着一整片完整的指甲盖,慢慢地从指头上被一丝一丝地抽离,底下撕裂的细小肉片不断翻卷起来,大量的鲜血如同破堤洪水一般涌出。 当温热的血液流过我的手背,我突然就无端想起了刚与王丽分手之时,在日积月累的流言与白眼当中,那种刺骨锥心的感觉。 有些时候,当痛苦以缓慢的速度降临时,远远胜过雷霆一击,甚至可以直抵人心,经久不去。 “呕……” 背后传来了牯牛的干呕,以及他起身离开时带动凳子的响动。我的手却依旧是那样地平稳。原来,被掀起的指甲盖并不是透明的,它的背后粘连着一层纤细黏稠的血丝肉末,肮脏而邋遢。将指甲整整齐齐地摆放到手掌的旁边,我看着刘毛剧烈抖动的身体慢慢平静。然后,我抓住了他血肉模糊的食指前端,握在掌心用力一捏,问道:“给吗?” “啊……” 刘毛满脸泪水,身体再次剧烈颤动了起来,挣扎的双脚踢得旁边一台游戏机身啪啪啪作响。可他,没有点头。 于是,松开食指,我拿起了第二根指头。 “嗯嗯嗯嗯嗯……呜呜呜……”当第二个指甲壳开始松动的时候,随着嘴里发出的一连串呜咽声,刘毛的脑袋如同触电般,上下剧烈摆动起来。 我停止了手上的动作,看着他说:“嗯,早说不就没事哒。” 说完,双手猛一用力,在刘毛的痛哼声中,那片已经松动的指甲被我拔了下来。 “这个当利息!癫子,给他松绑。” “嗯嗯嗯嗯……”我没有想到,一直那么坚强的人,在松完绑,取下嘴里的抹布之后,居然会如同一个小孩,躺在地上,握住血流不止的右手,放声大哭。 那一刻,看着刘毛,我明白了一点。这个世界上,只要你够狠,就没有打不怕的人。 半个小时后,留下雷震子看店,我们其他人押着刘毛一起来到了他的家。 刘毛从一双破烂到不行的旧棉鞋里面取出了三千元钱,然后,他分别从一张海报后和一个腌咸菜的坛子里拿出了几个面额不等,各有几百元、上千元的存折。整个过程中,已经从剧烈伤痛里渐渐平复的刘毛,始终保持着绝对的安静,不仅没有说话,连看都不看我们一眼。 我本以为刘毛已经彻底崩溃了。其实,他没有。当他把最后一个存折递给我的时候,他看向了我,在他的眼睛里面,我看到了一种极为复杂的神情。然后,他说了这么一句话:“义色,拿好,莫掉了。说不定,我偷的就是别个的救命钱。” 刘毛这句话,我当然能够领会其中的意思。这笔钱救不了别人的命,自然也救不了我的。 只是,当我从犀牛口的江边活下来之后,我就不再怕有目的地去死了,一点都不怕。那么,我又怎么还会惧怕死亡的威胁。何况,在两个小时之前,我就已经改变了自己的主意。现在,我根本就没有打算拿到钱了就完事。 看着刘毛,我又笑了起来。 我笑着将存折交给了身后的癫子,又笑着将手搭在了刘毛的肩膀上,再笑着问他:“刘毛,你是想要找我报仇吧?想弄死我吧?哈哈,是不是?” 看着我的样子,刘毛显得又惊又疑,肩膀微微抖动了两下,虽然没敢离开,却也没有答话。学着唐五的动作,我的手掌在刘毛的肩膀上拍了两拍,说出了最后一句话:“不过,你没得机会哒!癫子牯牛,绑人!” 看着刘毛瞬间惨白的面容,我转身离开,身边,癫子、牯牛的身影一拥而上…… 那一晚,我没有再动手,动手的人是北条。他动手的理由很简单,因为我已经决定要了刘毛的命。经过这一晚的接触之后,我完全可以肯定,本质上刘毛和我没什么不同,我今天对他做的事,只要他有机会,必会更加残酷地还给我。 对这样的人,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养虎为患这个道理,我懂。所以,我绝对不能给自己留下后患。 但是,北条不这样想,他认为,反正他和黄皮之间的冲突已经不可避免,所以他要像当初我帮他扛事一般,非常义气地帮我扛下来。这也是今晚他始终跟着我的真实原因。而且,他作出了一个他自己认为更好的选择,他挑断了刘毛双手的手筋。不过,当时北条没有想到的是,不久之后,他就会为自己今天的这个选择付出极为惨痛的代价。 在北条动手的时候,牯牛又一次忍不住走开,越来越沉稳的癫子虽然没有走,可他的脸上却也出现了一种非常难受的表情。只有我,自始至终,我都抽着烟,冷眼旁观,毫无感觉。之前,我的情绪太过亢奋,没有闲暇思考。但是,那一刻,我意识到了自己的残酷。而且,我也想到了自己能够变得如此残酷的原因:出道以来,我已经打过了无数次架,砍了很多回人。以前每每遇到这些事的时候,我都难免有些恐惧,无论我表现得如何勇猛,那种恐惧却一直在我的心底,实实在在。不过,这次完全不同了。以前是为了兄弟义气或者旁人的利益之类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而打架,这次是我第一次为了自己安身立命的根本而主动办人。这种被人侵犯之后的狂怒,以及狂怒过后如同噬心的仇恨是我从来没有感受过的。这种极度的仇恨之中没有掺杂丝毫的犹豫和宽容,唯一有的就是报复,千百倍的报复,一直报复到再也没有任何人敢拿走属于我的东西为止。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江湖之道,本来如此。我想,那一晚开始,我才真正入门。 没有再回头多看刘毛一眼,打开他家的大门,我抬头走了出去。走出门口,迎着漫天繁星,我搂住了身边的癫子,盯着他的双眼,一个字一个字地给他说了一句话:“从今往后,不管是我,还是你,我们都不会再给任何人下跪。” 那一刻,癫子的双眼突然张大,然后默默低下了头。 从那天之后,在雷震子、牯牛乃至癫子的目光当中,我意外地发现了一样东西——畏惧,对于我的畏惧。 慈不掌兵,义不理财,恩威并施,敬畏交加。我生平第一次感受到了唐五的境界。 刘毛再也不可能去做一个靠偷人钱包为生的涌马,之后两三年,刘毛消失于江湖。 九五年之后,刘毛因为一次偶然的机会开始吸毒。 九七年,吸毒成瘾的刘毛,贫困交加,以贩养吸,被捕,判决死刑。 九八年,刘毛被枪毙。 第60章 做小弟的,要学会听弦外之音(1) 跳墙道士游小环 怎样才能当上大哥? 有钱? 不见得,如果有钱就是大哥,做房地产的那帮孙子都是黑帮大哥。 有人? 也不见得,街边那帮小混混出了事情,通常也都可以叫上一大帮人。 有关系? 那么大哥全都是高干子弟了。 脑子好、手段高? 官场的争斗比起黑帮来说更加曲折、阴险、诡秘,那些能够主政一方的官员,他们的头脑和手段可以让每一个打流的人汗颜,但是也没听人说过官员就是黑帮。 心狠手辣? 更是放屁了,心狠手辣能成为大哥,那每个黑道大哥都是变态杀人狂。 那到底是什么呢? 我想大家在各自的生活当中,一定都曾经听说这样的话:“你有种等着,别走,我认识某某,我等下叫他弄死你!”“兄弟,没关系,某某和我是铁哥们,你这个事,我等下给他说一声,这个面子他肯定会给我,保证帮你摆平。” 这些话当中的某某通常都会是当地在黑道上混得有些名气的人物。 我发现,在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中,有些时候,有很多的困难或者问题,人们都不太愿意去寻求法律的帮助,而是希望叫那些认识或者不认识的流子来处理,人们统称之为“喊人”。 当然,你喊的这个人至少要是一个有能力去摆平事情的人。反过来说,如果一个流子开始有人求着他帮忙处理某些困难了,那就至少证明他不再是一个毫无用处的小流子,他已经踏上了大哥的第一步。 前文中提到过,刘毛刚开始在我们游戏室出老千的那段日子里,我带着癫子在忙另外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这件事情就是“喊人”,我就是那位被喊的人,而喊我的人是一个道士,一个跳墙的道士。 九镇很偏僻,也很古老,所以受外界的影响相对较少,一辈一辈从老祖宗手里留下来的独特习俗也就相对较多。其中,有一种习俗就是“跳墙道士”。 现在科技发达了,很多的早产儿,在先天不足的情况下就生了下来,却依旧可以靠着先进的医疗技术来保住性命,恢复健康。 可是,在古老的九镇不行。当一个孩子出生之后,体弱多病,奄奄一息,却又侥幸没死的情况之下,九镇的先人们就认为他是被阎王爷在生死簿上除掉了名字,注定夭亡,无法养活。 于是,为了保住孩子的性命,父母会把他领到道观里面认一位道人做师父,并且彼此约定举行拜师皈依仪式的日子。到了那天,事先给小孩剃头洗澡,换上一套道袍,带上蜜饯、茶油、鲜果之内的物品,以及数目不等作为“香油钱”的礼金,把孩子带到观内的大殿,叫小孩给诸位神佛以及师门前辈一一磕三个头。然后,师门的前辈就会办道场做法事,诵经文。 同时,师父剪下小孩的一缕头发或者一片指甲,将其放入神佛下面的坐垫当中,并且将三枚用红丝绦系上的小铜钱挂在小孩脖子上,称之为“锁命”,再拿给小孩父母一个红包,包里面有一封黄贴,用朱砂写着小孩的生辰八字、皈依日期和法号。 最后,师父会专门送徒弟一个“百家垫子”,晚上,让小孩把他铺在枕头上,当枕巾使用。这样一来,小孩的名字就会再次出现在阎王爷的生死簿上,小孩也就算是保住了性命,可以平安成长。 不过,小孩只是记名弟子,今后不用真的随着师父修行,只要重大节日或法事的时候,本人亲自或由家长代替来上炷香,“随喜”即可,但在结婚之前,必须要举行“跳墙”仪式,以示还俗。 这就是所谓的“跳墙道士”。游小环就是个跳墙道士。 缺牙齿 从1990年开始,我认识游小环,到2003年我们分道扬镳,再到2004年8月15号那天,我收到消息,超级台风“云娜”登陆浙江台州,将他压死在一栋垮掉的房子底下为止,前前后后一共十四年,个中酸甜苦辣、爱恨情仇,如鱼饮水,非局外人可以了解。只是,在我的记忆中,游小环一直都不是一个人,而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两个。 很多年来,我始终认为是打流的生活改变了他,是我改变了他。但是,最终我却发现,让他变化的其实是他自己。 第一次见到游小环,是在我游戏室开张后的第二天中午十二点。我之所以如此清楚地记得这个时间,是因为,每到这个时候,我斜对门九镇供销社的食堂里面就会响起厨子通知开饭的敲钟声。 那天,正是在当当的钟声中,我看见一个身材高大、异常健壮的十五六岁半大小子推开门,走了进来。阳光从门外射到了房内,在地面上形成了一个长方形的光影,小伙子站在光影里面,颇为兴奋又带着点手足无措的样子,往分布左右的游戏机望了望,然后,有些羞涩地对我一笑:“老板,我想打电子游戏。” “哦,进来进来。进来坐。” 那天,从来没有玩过电子游戏的游小环很快就深深地沉浸在了《街霸》和《魂斗罗》带给他的乐趣之中。 而我,也记住了这个小孩脸上的明亮阳光——讨人喜欢的笑容。 很快,小孩就变成了我们的常客。几乎每天放学的时候,他都会过来玩几盘。他和大多数同年龄的小孩有些不同。他的手臂上带着代表学校大队干部的三条杠标志。他很少像其他的孩子一样又打又闹、叫声连天,每次都是一个人安安静静地玩。他也好像更加有钱,别的小孩通常都是买一两个币,他每次过来,都是五毛一块地买。别的小孩玩久了,家里大人找过来,不是打就是骂。可他的父母过来时,都是含笑看着他,轻言细语地催促,耐耐心心地等待。 时间久了,我们熟识起来。我知道了他的名字,也知道了父母对他视若珍宝般疼爱的原因是因为他是一个差点夭折的跳墙道士。 故事发生于游小环已经在我这里玩了半个多月左右的某一天。当时,我的游戏机生意被孩子们一传十,十传百,在学生群体当中已经发展了起来,每天过来玩的新面孔也越来越多。 我与癫子一起站在门口抽烟,雷震子在里面招呼生意,远远看见游小环走了过来。游小环好像很喜欢白色,因为他经常会换上不同款式却又大同小异的白色衬衫,用一根牛皮带整整齐齐地扎在深蓝色校裤里头。正是因为这样,我有时会发现,在游小环的衬衫上,偶尔会出现一些灰乎乎的污迹,很像是一只只被揩抹过的脚板印子。 而且,每当出现这些污迹的时候,游小环都显得心情很不好,越发地沉默寡言,就算主动找他说话,他也只会盯着屏幕看都不看人一眼,鼻孔里面嗯嗯两声。 第一个预兆发生的那天,他穿的也是一件白色衬衫,走近之后,我发现,衬衫上除了污迹特别多之外,居然还掉了两颗扣子。 我问他:“游小环,干吗去了啊?身上这么脏?” 游小环爱理不理地瞟了我一眼,一言不发,就走进了游戏室内。 “这些小屁股,读书读得一点礼貌都没有了。”自嘲一句,也没多想,我和癫子继续聊了起来。 大约一两分钟之后,路过门前的学生群里面,又有四个人对着我们这里走了过来。 “哎,小伢儿,玩电子游戏啊?在里头买币啊。新进的游戏雷电,好玩得很。”癫子大声打着招呼,待四个人走进去之后,他转过头对我说,“呵呵,又来生意哒。三哥,将军给我们的这门生意硬是要得啊。” “嗯,谁说不是的呢?” 我们的对话还没有落音,耳边突然听见游戏室里面传来一阵喧闹,随即,大门被人猛地撞了开来。游小环低着头被刚才进去的四个人连推带攘地弄了出来,边走他好像还边飞快地向四人说着什么,脸上是一种我从来不曾见过的笑意,讪讪地透着些圆滑世故,又带着卑微,与当初刚见之时,那种讨人喜欢的羞涩笑意判若两人。这是我第一次见到游小环被人欺负。 之后,那四个孩子也成了我们这里的常客,其中带头的那个叫做红杰。显然,红杰在学校里面是个小霸王,每次过来,都可以看见他找别的孩子要游戏币,嘴里还时不时冒充大人的模样叼着一根烟。游小环更是被欺负的重点对象。只要他们在我们这里碰上头了,游小环就肯定要被敲诈走身上所有的钱与游戏币。当然,我有些时候也会管一管,可我也不想管得太过,毕竟都是小孩子,也都是客人。毕竟,游小环自己都心甘情愿地承受着,从来没有反抗。 事情的转折点发生在又过了半个月左右的一天。 那天我心情非常不好,下午,一对夫妻在我们店子里面找到了逃课玩游戏的小孩,丈夫抓着就打,妻子开始也跟着骂,后来看见丈夫打得太过了,心疼孩子的妻子又开始扯劝。 谁知,妻子一劝,丈夫更加爆发起来,指着妻子就破口大骂,说孩子就是被她惯坏的。当着这么多人面,妻子的面子下不来,两人就吵了起来。 显然这位丈夫有着混账的脾气,吵着吵着,又要在我的店子里动手打妻子。 我上去好言劝架。 这下好了,丈夫的火全部发到了我的身上。 他一把把我推得差点摔倒在地上,指着我说:“你妈了个逼,你给老子死远点,你再管闲事,老子打死你!就是你开这么个鸡巴店子害人,老子的伢儿本来很听话。老子告诉你,你明天还让我屋里伢儿进来玩哒,老子就砸了你的机子!你个小麻皮自己不学好,还搞这些鬼东西骗小伢儿的钱!” 他还边骂边猛踢了我的机子两脚。 我从地上爬了起来,再也不搭话,顺手提起身边一张木凳劈头盖脸对着那个男的就砸了过去…… 很快我们就被雷震子、癫子以及隔壁做生意的几个邻居拉了开来。男的额头肿起了一个大包。我也没讨到好处,脸上被那位片刻前还好像与丈夫有着血海深仇的妻子挠起了几道深深的血槽,头皮也扯得生疼,一摸就是一手头发。 狂怒之下,我跑到后面雷震子的卧室提出了一把雪亮的砍刀,两夫妻这才在众人的拉扯之下,飞快逃走。 学生放学的高峰期到了,雷震子和癫子都极为识趣地远远走开,忙着招呼生意去了。 我只得一个人阴着一张被抓成了文稿纸的脸,郁闷之极地坐在柜台里头,正是满腔怒气无处发泄的时候。耳旁突然听到柜台外的游戏机边上传来一声大骂:“狗杂种!” “哇哇哇哇哇……”然后,就是小孩的放声痛哭传了过来。 “有个鬼啊!”我顿时一下爆发了,下意识地狂喊一声,站了起来。 我看见,不远处,在几个小孩簇拥之下的红杰一脸凶狠,手里拿着半块红砖站在一台游戏机旁,而游小环则孤身一人坐在机子前的板凳上,双手捂着嘴,放声大哭,鲜红的血液不断从手指缝里流淌了下来。 我猛地一脚踢翻了椅子,对着红杰就走了过来。 显然,红杰被我的样子吓到了,眼睁睁地看着我,连动都忘了动一下。甚至,游小环的哭声都好像小了很多。 我一手一个,抓住两人的脖子,把他们提到游戏室的门前:“你们两个小麻皮是不是要在老子的店子里闹事?我不管你们的事,滚!” 红杰不说话,游小环哇哇哭着,将左手掌在我的面前摊了开来,两颗带血的门牙安安静静地躺在掌心。 我怒火更大了起来。 红杰小小年纪,对自己的同学居然下手如此狠毒。 我一把抢过红杰手里的砖头,递到了游小环的眼前:“打!他怎么打你,你怎么打他!” 游小环一只手捂着嘴,也不哭了,一瞬不瞬地看着我。 “打啊!你就这么没得鸡巴卵用啊!别个天天打你!牙齿都给你打脱了!” 游小环还是不动。 我转头看向了红杰:“你喜欢打他是不是?我告诉你,打人不用像你这样打,打一次就够,打服他。游小环,我最后问你一句,你打不打?你不打是不是?红杰,你打不打?” 红杰点了点头。 我刚要把手里的红砖递给红杰,突然手中一轻,耳边只听到:“红杰,我捅你的娘!” 游小环一砖头就砸在红杰的头上。那一刻,我看见了游小环大大张开的嘴巴里面,原本一排雪白的门牙之中,露出了一个漆黑的缺口,让一张本是丰神俊朗的面孔突然就变得狰狞了起来。 那天,我没有想到,从来都不敢还手的游小环完全失控,身上的懦弱与卑微一扫而空,长期以来的压抑爆发出来,将红杰打得满头是血之后,依旧像是发了疯一样地不肯停手。 恍恍惚惚中,我已经完全分不清,面前这个疯狂的游小环和当初刚见的那个游小环,哪个才是他本人。 多年之后的一次酒宴,从跟了夏冬的红杰口中,我才得知。 他打游小环,是因为游小环经常在老师的面前告状,告得他在学校几乎无法生存。那天,他打游小环的原因,正是因为游小环的告密,让他被学校开除。 不过,这已经不再重要了。重要的是,游小环再也不是之前的游小环。从那天起,我成为了他的“三哥”,而他则成为了我口里的“缺牙齿”。 就请你帮帮帮帮,帮个忙 很明显,我已经成为了游小环心中的偶像。他宁愿逃课都要待在我的店子里面,或是玩游戏机,或是一脸崇拜讨好的笑意地看着我、黏着我,求着我给他说那些“风光”的江湖故事。 很快,他的父母就找上了门来。那对中年人几乎是卑颜屈膝地央求着自己的儿子去上学,一口一个“心肝宝贝”地叫,可游小环却毫不买账,当着我和店里多位客人的面,与父母大吵起来,而且态度极为嚣张,就好像他才是家长一样。 实在有些看不下去,我出了面,我要游小环去上学。我一开口,游小环马上闭了嘴,低下头,不再说话。那对无助的父母看出了我说的话对他们的儿子很管用,他们转过头来求我,语气的客气程度让我有些受宠若惊。 被求得心花怒放的我豪气万千地当着游小环的父母面规定他每天必须上学,不然,我的店子不会让他进来。并且,我逼迫着他向父母道了歉,作了保证。 第61章 做小弟的,要学会听弦外之音(2) 这一下,我成为了游小环父母心中的大好人。他们只要孩子读书,其他的都好商量。所以,他们不仅不阻止游小环跟我在一起玩,甚至还万分高兴地给我说,如果我不嫌弃,今后我就是游小环的哥哥,要我帮他们好好管管游小环,该打就打,该骂就骂,他们放权。 在这样的大前提下,我们几人与游小环之间的关系越发密切了起来。 对面供销社食堂的大胖子师父又敲响了吃饭钟,这预示着中午学生放学的时间也到了。我懒洋洋地从雷震子睡觉的床上爬了起来,揉了揉因为躺着看书而变得酸痛不已的双眼,准备走到前厅去帮着照顾生意。 还没等我完全掀起门帘,就听见前面的雷震子大声说:“缺牙齿,才放学,你怎么就到了?飞过来的啊?这么快。” 抬头看去,愁眉苦脸的游小环已经走到了我的面前。 “怎么了?又被同学打了?”我有些纳闷地问他。 “哪个还敢打我?老子要他的命!”游小环闻言,愁苦的脸色顿时一变,双眼中射出了两道凶狠的光芒。 人,确实是这个世界上最为复杂的东西。比如说游小环,父母的过分溺爱让他打小经不起风浪挫折,没有担当,所以受到欺负时,从来都不敢反抗,但同时,却也在他的心底深处埋下了狂妄、任性、横蛮的另外一面。只是,以前这埋藏的一面受到种种压抑,没有爆发出来,自从打了红杰之后,他就完全变了。他的身上那种阳光的少年学生味越来越淡,他变成了我眼前这一个睚眦必报、凶狠霸道的人。 他已经开始像个流子。 “那你怎么皱着眉头啊?” 一听我的话,游小环的脸色立马又变成了苦瓜样,极为少有地没有回答我的话,站在原地,沉默了片刻之后,缓慢而坚定地说:“三哥,我想要你帮我个忙。” 当时,他脸上那种“只要三哥你一出马,这个事情马上就能摆平”的期待神态确实有些麻痹了我,我笑着说:“你说说看,什么事?” “三哥,你先说帮不帮我?” “嗯,你讲唦,能帮我怎么不帮呢?” 游小环脸上的愁苦一扫而空,紧靠着我坐下,接下来,他说出了一个与我脑中料想的小孩打架等屁事完全不同的故事出来。 游小环的父亲有个弟弟。这个弟弟的老婆在生育方面有问题,没有儿女,所以非常疼爱游小环,两家人之间的关系也不是一般地好。 游小环要我帮的忙就与他这位二叔有关。 九镇所属的省份,是个自古就出多情美女的地方。不过,这也是片自古就贫穷落后出了名的土地。出生在穷地方的美女,想要改变自己命运,最省力也是最快捷的办法就只有一个了——出卖自己的身体。 当年,敢光明正大去卖淫的人不多,抓住了那可是要游街示众、判刑坐牢的。 那么,这些女孩如果要赚钱了,会怎么办呢? 她们找到了一个办法,一个祖祖辈辈流传下来,且在90年代初期再次闻名全国的办法——扬州瘦马。 扬州瘦马 瘦马,是明清时代流传在江南大地上的一种畸形产业。 专门做这行的人先出资把贫苦家庭中面貌姣好的女孩买回家后调习,教她们歌舞、琴棋书画,长成后再卖给有钱的人家做老婆或者做妾,以此从中牟利。初买童女时花费不过十几贯钱,待其出嫁时,可赚成百上千两。时间一长,一般百姓见有利可图,竞相效仿,蔚为风气。 贫女多瘦弱,“瘦马”之名由此而来。又因明代扬州盐商垄断全国的盐运业,腰缠万贯、富甲天下,扬州“养瘦马”之风最盛,故坊间之人又多称为“扬州瘦马”。 简单来说,养瘦马就是用钱买老婆。 从80年代中晚期开始,我就多次听见九镇周围乡下有些女孩从事这种职业。与古代不同的是,现在的瘦马们素质要低得多,也更加没有职业道德。她们穷到小学都不见得念过,更谈不上学歌舞,自然不懂琴棋书画,而且关键的是,她们还不只卖给一户人家。 通常而言,这些女人都会有个搭档,有的是情人、老公,有的是同乡、好友,有的是堂表之亲,有的甚至就是亲生父母。 她们的搭档会负责寻找下家。下家不能太远,太远了不好逃回来;下家不能太近,太近了三天两头碰个面,难免扯皮;下家也不能太有钱,太有钱了,怕“马”被卖出去之后,不愿意回来了,断了财路;下家更不能太穷,太穷了没有赚头。 所以,她们祸害的一般都是我们省范围内的其他市或者周边省份的几个市之中,那些没有余钱,却也能凭着劳力靠天吃饭,从嘴巴边上多少省下了一点血汗钱的农民。 下家寻好之后,搭档带着瘦马上门,当面交货,拿了钱,搭档马上就走。而瘦马则表面贤惠地操持家务,侍奉公婆,一旦得到信任之后,暗中寻个机会,趁夫家人不注意,脚底抹油,逃回家乡,然后,又寻下一家买主,循环往复,乐此不疲。这样的女人,两手拿钱双腿张,全靠屄来养,无一例外地身无长技,却又皮厚心黑,无论夫家人对她们多好,最终也落得个人财两空的下场。游小环的叔叔就遇到了这样一匹“瘦马”,退了休的“瘦马”。不过,这匹马虽然退了休,却比没退休的要更坏、更黑。而且,这匹瘦马不是游小环的叔叔买的,而是那匹马自己心甘情愿送上门来。 九镇位于大山深处,90年代初期,这里的环境还保护得相当不错,到处都是几十年上百年乃至几百年的参天大树。 所以,九镇附近也就有很多的国有林场。在改革开放之前,这些林场都是冷衙门,没出息的人才会在那里上班。但是,现在不同了,现在全国各地都在大搞“建设四个现代化”,到处都是修桥铺路、盖楼建屋的大工程,木材的生意也就以极为惊人的速度蓬勃发展了起来。 记得在那几年,我经常听见一些九镇的老人们看着一批批被运走的木材,带着羡慕又无限惋惜的语气说:“还是广东人聪明啊,我们运他们一车树,他们给老子一车水。”(意思是说,我们把树卖到广州,广州人把各种饮料卖给我们)。 生意最好、货源最足的,是九镇旁边最大的那个双溪林场。游小环的叔叔就是这个林场的负责人。单位有钱,负责人当然日子也就过得不错。所以,游小环的叔叔在九镇也算是个不大不小的人物了。男人有了钱,就难免会有些花花肠子,加上自己老婆不能生孩子的原因,游小环的叔叔玩起女人来也就更加无所顾忌了。 于是,在某次去犀牛口所属的那个溪镇办事的途中,游小环的叔叔偶然遇见了那匹瘦马。 能当瘦马的女人姿色当然不错;阅人无数之后,床上技术当然也就更好;可以靠骗钱过日子,还能全身而退,那言辞谈吐比起当时那些谨言慎行的良家妇女而言,也肯定是天上地下。 于是,一个有钱有色有胆没格调的土包子,一匹有貌有样有风情没钱的瘦马,王八看绿豆,理所当然地勾搭在了一起。 游小环的叔叔老树开新枝,爱得死去活来,甚至还动了和老婆离婚与瘦马结婚生孩子的念头。 我想,他是真心爱了这个女人,而且他还真心地认为这个女人爱他。爱情确实冲昏了这个中年男人的头脑。他甚至都忘记了瘦马是什么。瘦马就是妓女,妓女是什么?就是有技术的女人!有技术的女人当然只会爱上更有技术的男人,怎么会爱上他这样一个土包子? 所以,不久之后,巨大的麻烦就降临了。 英雄难过美人关,妓女也被龟公管 九镇盛产木材,但是木材放在家里就只是木材,运到外头的花花世界去才是钱。 九镇运送木材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水运,一整船一整船的木材沿着九镇的白杨河一路往下放,入源江,进洞庭,到长江……但是这种运输方法成本太贵,有些地方水路不能直达,租了船之后,还要租车。所以通常都只用于大批量的木材生意,和对很远地方的供货。 另外一种就是陆运,租用卡车拖着木材沿着四通八达的国道、省道送货,方便便宜,只不过,这种方法的缺点是时间长,载货量小,路上安全隐患太多。所以,通常都是对附近地区的小批量发货才采用。 林场的所有一切都是游小环的叔叔负责,运输自然也不例外。 按道理来说,瘦马在游小环的叔叔爱上她,并且准备与她结婚之后,她完全可以继续黏着这个男人,光明正大地结婚,然后得到更大的富贵,没有必要最后落得一个两败俱伤的下场。 可她毕竟还是没有这样做,她作出了另外一个愚蠢的选择。而让她变愚蠢的原因与游小环叔叔变愚蠢的原因其实一样,都是一个情字而已。这就是所谓的“英雄难过美人关,妓女也被龟公管!” 瘦马在从事这个行业的时候,有一个搭档。这个搭档是她妈妈的干儿子的亲儿子,按辈分来说,她也算是那个男人的半个娘。不过,瘦马家穷的原因就是她妈妈挺能生,瘦马在家排行第七,所以,实际上,这个男人和她的年纪相差无几。 于是,这个男人就成了她的初恋情人。这个辈分说起来很复杂,我听的时候都问了半天才弄清。为了不把各位搞晕,我这样给你们说:瘦马是老婆娘,而那个男人是儿子相公。 老婆娘十七岁开始就义无反顾地跟着儿子相公一起当起了瘦马,之后多年,雨里来风里去,从未失手,堪称是瘦马界一对传奇性的神仙伉俪。后来之所以老婆娘要退出江湖、黯然归隐,是因为儿子相公骗了她。 老婆娘多少年来皮肉生意赚的钱,除了给家里父母的一部分之外,其余的多数都放在了儿子相公的手里,为了今后实现两个人找个地方盖间平房,砍柴喂马,周游我省的美好计划而努力。但是儿子相公显然与她同床异梦。 去年年初,儿子相公闪电般地结了婚,新娘不是老婆娘。老婆娘崩溃了,绝望了。她逼着儿子相公离婚,儿子相公不理;找儿子相公要钱,儿子相公不给。不但不给,还公然撕破了脸,如果不是儿子相公的爹在一旁劝架,老婆娘还要被打。 伤心欲绝,老婆娘退出江湖,闲散度日的时候,却在无意中认识了冤大头——游小环的叔叔游场长。 不过,有句话说得好:娶的不如偷的好,奸情总是日到老。 一年不到,儿子相公离了婚,他遭了报应,老婆偷人。痛彻心扉之下,回过头来想想那些高潮迭起的日子,想想那些四脚交缠的姿势,想想田坎下、水井旁、木材堆旁的千般缠绵…… 儿子相公领悟到了,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女人是真的爱过自己,纵然自己无数次把他送入别人的胯下,那个女人都会在双腿张开时,回过头来,朝他含情一笑。 于是,儿子相公后悔了,他又找上了老婆娘。 只要是个正常的女人都不会再回头去要这样的男人。只可惜,老婆娘不是个正常的女人,她是匹瘦马,是个有技术的女人。而要命的是,儿子相公很明显也是一个更有技术的男人。 两人再次勾搭成奸,很快就去民政局扯了结婚证。 当然,这一切,虽然正好是发生在老婆娘黏上了游场长的时期,游场长却也是一无所知的。 儿子相公从老婆娘的口中得知了游场长这个人以及这个人的所有一切之后,他没有吃醋,反而从中看出了商机。 于是,很快,当游场长发现,老婆娘每次在与他共度床笫之欢时,都不忘记说要搞木材运输。游场长屈服了。老婆娘没什么大钱,没有能力吞下所有的运输生意。所以,最终,游场长给了老婆娘一个木材运输的名额。 刚开始的时候,无论水运还是陆运,游场长都会按照规矩在林场安排一个专人陪着冒充运输商的儿子相公一起上路,所以,那段时间,一路也都是太太平平,没出过任何差错。 只可惜,时间一久,游场长的感情更深,也更加信任老婆娘。再加上老婆娘动不动就说,运输划不来,本来赚的钱就不多,林场陪同的人还每次都要找东家请吃请喝请嫖娼,甚至还敲点现钱。 林场陪着押货的人喜欢占东家的便宜,这不是秘密,这已经成为了惯例。于是,游场长马上相信了。心疼心上人,不愿心上人吃亏的心态之下,愚蠢的游场长取消了押送人员的安排。 于是,再经过了两三次的韬光养晦后,儿子相公租了一条大船,装了双溪林场一满船的木材,送往武汉。但是,他没有送到武汉,他卖了! 武汉已经付了一部分货款的苦主找上门来扯皮,游场长彻底傻了,他找到老婆娘要货款。 老婆娘早就准备好了一切。 她留下了无数条带着游场长精液的内裤和纸团,准备了好几个证人,并且居然还掌握了游场长贪污公款的证据。 所以,她就敢翻脸不认人。在游场长苦苦哀求之下,她给游场长退还了五千块钱,然后说,其他的算是她被游场长强奸了这么两年的青春损失费。只要游场长敢不同意,她就报官,告游场长强奸、贪污,让游场长吃花生米。 游场长又从林场里先后派出了三批人去要钱,钱没要回一分,每次去的人却全被打得灰头土脸。 游场长左右为难,急白了头发,却不知道怎么办,只能求助家里,这下游小环全家都傻了眼,所有人一起来筹钱替游场长补这个漏洞。 只可惜漏洞太大,怎么补都补不满。 这就应了九镇的那句老话:堵不住的泼妇嘴,填不满的寡妇屄。 游场长已经想到了跑路和自首,而和游场长感情极深的游小环想到了我。听游小环说完一切之后,我想都没想,就拒绝了他。因为,这不关我事,而且牵扯的金钱数目对于当时的我来说,实在太大,大得我有些害怕。我只想,安安稳稳多赚钱,低调一点求生存。 这是我的饭碗 我答应了游小环的请求。因为,听完他的这个故事之后,虽然我马上拒绝了他,但心底下却一直隐隐觉得有一些可以吸引我的东西在里面。这个事情一整天都在我的脑海里面不断盘旋,却始终没有想出一个所以然来。 第62章 做小弟的,要学会听弦外之音(3) 直到第二天晚上,把店子交给癫子和雷震子看着之后,我跑到十字路口与何勇他们喝酒的时候,我看见了一样东西——车,从红军大排档的棚子外头飞驰而过,卷起了漫天灰尘的大卡车。看到这些车的那一刹那,我仿佛是醍醐灌顶一般突然想通了吸引我的是什么东西。那就是钱,一张张散发着油墨香的花花绿绿的钱!这个东西确实吸引我,非常非常吸引我,比任何的东西都要更加吸引我。 你是不是想问我,哪里来的钱?很简单,溪镇乡下一个不要脸的瘦马能做到的事情,我当然也可以做到。她既然可以搞运输,我义色为什么不行? 于是,我将这个意思转告了游小环,并且要他帮我转告了他的父母。我并不担心游小环家人会不听从他的提议。因为,在他的家庭里面,身为独苗的他,才是真正的主人。果然,下午,游戏室还没有什么生意,我百无聊赖地守在店子里面的时候,游小环的父亲找上了门来。 和他父亲的谈话一如既往地愉快。简单的寒暄之后,我们说到了正事。我没有丝毫隐瞒,我直接说我是一个打流的流子,我甚至巧妙地搬出了九镇无人不知的唐五。 最后,我给他说:“游叔,这个事,你放心,不是游小环给我说,我也不会管。你们既然不能报官,那就只有走偏门。打流的人,本来就是靠这个吃饭,办事收账,这就是我的本行,在九镇如果我都收不回来钱,那你们也就不用再想其他的门路哒,直接跑路或者自首就是了。这个事,本来就是你们占道理,占道理的账我都收不回来,那也就不用再在街上混哒,是不是?而且,你放心,打流的人,游叔,你也晓得,讲的就是一个义字,我本身也是九镇人,天天抬头不见低头见,再加上店子也开在这里,我不可能像那个婊子一样的,搞一笔就跑。这笔钱,我一分都不会要。只是,我也不可能白搞,这么大的数目,肯定是要和别个扯皮,是有风险的。你也晓得,是吧?” “我的要求也不高,你们屋里不用出一分钱。林场请哪个司机拖木材都是请,我就要今后运输木材的生意。丑话先说在前头,游叔你也莫怪我不义道,办个事还要提要求。我也没得法,一无是处,只有几个兄弟一身力,要吃饭就只有这一门本事。游叔,你怎么看?哎,不碍事,同意就同意,不同意也没得关系,游叔,买卖不成仁义在唦。” “嗯,这样,小姚,我也给你讲老实话,瘦马那边屋里的男人也不是好惹的,在当地他屋里的亲戚多得很。你有没得把握可以收回来?” “游叔,话我刚才已经说明白了,这本来就是我吃饭的碗,这个碗我拿不稳,那我还搞什么呢?至于你信不信我的能力,那就随便你们自己怎么看咯。只是,坦白讲,你屋里老弟而今没得别的选择,只有试一下偏门看看哒。” “那要得,小姚,我这就去和我老弟商量一下,我信得过你。他那边如果没得问题,你就来办,办成最好!” “放心咯,游叔,不管成不成,我等你消息。” 也许是心急如焚,只能病急乱投医。当天晚上,游场长就和游小环全家人一起请我吃了一顿饭。在饭桌上,走投无路的游场长视我为救命稻草,客气之极地同意了我的援手。 于是,我也就毫不客气地进一步提高了我的要求。我要代理他林场的所有运输权。游场长稍微考虑,在我说我可以用游戏机室的营业证书和我本人的户口本作抵押之后,他一口答应了下来。他不能不答应,这个时候了,只要谁能让他不坐牢,谁能让他继续过眼下的好日子,我估计就算是喊我做爹,他也会毫不犹豫。 当我吃完饭,回到游戏机室将我今天的收获告诉给癫子和雷震子之后,两人都是又惊又喜。 癫子问我:“三哥,你要所有的运输,我们哪里来那么多本钱啊?不可能的,一台车就是好多万哦,杀了我们三个买肉也买不起一台车啊?” 我笑了起来。我根本就不担心这个问题。因为,我根本就没有想过要买车。这本来就是一笔不用投资一分一毫的生意。我需要做的只是办妥瘦马这件事,收回这笔钱,交给游场长,让他补完了漏洞,继续安稳地坐在那个位置上。 然后,我将会成为这个林场的运输代理。运输代理的意思并不是我自己来搞运输,我确实没有那么多的钱,而是,我坐在家里,谁想要跑运输,谁就必须上门给我拜码头,就必须要征得我的同意。要得到我的同意其实也很简单,他们只需要给我钱! 至于,会不会有人不给,我也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不用去想,因为不给钱就在我的线上跑运输的情况,那只会在我死了之后才可能发生。 网 在答应游场长要帮他摆平这件事之后,我开始四处打听,最后得知的消息,大大出乎了我的意料。先说瘦马的老公,这个男人姓廖,叫做廖军,土生土长的溪镇本地人。溪镇离九镇不远,最多也就是二三十公里的距离。清澈的白杨河水顺着九镇往东流向市区,行至一半路途之后,河道拐了一个非常漂亮的小湾,溪镇就位于这个小湾旁边。 溪镇属于少数民族的居住地区,这里的民风之彪悍比起九镇而言,犹有过之而无不及。历朝历代,这个地方都以盛产土匪著称,80年代初期开始,层出不穷的溪镇流子更是名震江湖。 所以,当我刚从溪镇的朋友口中得知廖军消息的时候,不由得心里一紧。因为,姓廖,溪镇人,这两点,让我不能不联想起另外一个人,一个从未谋面却大名鼎鼎,同样符合这两个条件的人。 廖光惠! 当我意识到这一点的那刻,我几乎是毫不犹豫地就打定了主意:但凡廖军与廖光惠之间有一点点的关系,那么,宁可在缺牙齿家人面前自食其言,我也要赶紧收手,避之大吉。 在经过了那么多的事情之后,我深深明白,廖光惠,绝对是个我惹不起,也根本就不想去惹的人。 钱,毕竟还是没有命来得重要。 所幸的是,最后,我得知,廖光惠虽然确实与廖军是同一个祠堂,同一个祖宗,但是已经隔了很多代,早就出了五服,彼此根本连认都不认识。而且,廖光惠小时候,父母双亡,天生天养,没有少受同宗人的欺负。现在他发达了,却与同宗人毫不往来,这在溪镇是个人尽皆知的事情。那么,廖军这边没有丝毫问题的话,大大出乎我意料的到底又是什么呢? 是瘦马。 瘦马姓谢,叫做谢春枝,祖祖辈辈都是溪镇旁边架马乡前进大队的人。八二年,她父亲到溪镇卖起了手工面和水豆腐,几年之后,在溪镇买了房子,这才举家迁来,吃起了城市粮。 在我们方圆五百里的范围,没有一个姓谢的大流子,更没有姓谢的大官大富,架马乡前进大队生活的也只是一些苦哈哈的本分农民。 所以,原本来说,不会有什么值得我去费神的问题。倒霉就倒霉在,谢春枝的父亲是个没出息的男人,是个上门的女婿。所以,谢春枝是随母姓。原本,她应该姓洪,洪武的洪! 洪武是谁? 洪武是谢春枝父亲的亲堂弟,也是一个溪镇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大流子。八三年严打,就像九镇当时的大哥安优被枪毙一样,溪镇的第一代流子也大数被枪毙,没有枪毙的也要把牢底坐穿。于是,八四年,二十岁的洪武在一夜之间,冒出了头来。当初,谢春枝跟着廖军一起做瘦马的生意,没有出过一次事,甚至,现在还敢骗游场长的钱,洪武这个靠山绝对是功不可没的。 那么,既然谢春枝有这样一个靠山,为什么廖军曾经还敢抛弃她,与别人结婚,甚至在她讨钱时,还打了她呢? 因为,当时洪武在坐牢。出道以来,洪武带着一帮小弟靠抢劫来往过路的货车为生。 而三年前,政府召开了一次波及全国的打击车匪路霸的大型运动。洪武极为聪明,运动刚来,他就看出了形势,在手下几个小弟纷纷外逃之后,他却主动投案自首,并且有戴罪立功的表现。手下有两人都被枪毙,身为老大的他最后却只被判了七年。 今年春节期间,洪武托关系办成了保外就医,光荣出狱。 洪武也许很牛逼。不过,他毕竟是溪镇的大哥,不是九镇的大哥,而且,我连熊“市长”都敢办,更不用说他。 麻烦在于,很多年前,为母亲治病,耗完了家产之后,刚刚出道开始打流的唐五,也做过车匪路霸。 那个时候,天生谨慎聪明的唐五为了避嫌,他从来不在九镇附近办案,他加入了溪镇的一个团伙。只干了不到一年,唐五就看出了里面的凶险,洗手退出。所以,运动来到时,没有犯过任何大案的唐五得以保全。 当时,唐五所属那个团伙的大哥就是洪武,洪武是唐五曾经的结拜兄弟。 溪镇东南角的某处小巷口子上,一家小卖部的门外,摆着几张有些破旧的台球桌。 从下午两点开始,我和牯牛已经在这里打了将近三个小时的台球。 “三哥,来,吃一颗。” 放下球杆,接过对面牯牛递过来的一包槟榔,从里面挑出一颗放入嘴里,一股浓郁而冰凉的桂枝油香味从口中冲入了鼻腔,那种凛冽的爽快让我眯上了双眼。 扭过头,我看向了身旁小巷的深处。 十来米开外,有一栋红砖青瓦,门口砌了一块小水泥坪,显得非常普通的南方民居平房。水泥坪上摆着一张木桌,四个人正坐在那里搓麻将,哗哗啦啦的麻将撞击声伴随着欢声笑语,不断传来。 坐在正对我们这个方向的位置上的是一个二十七八岁的女人,女子的五官算不上非常漂亮,可是粗一看去,也算得上是清秀端正。只可惜,在这个几乎没有人化妆的年代里,她嘴唇上一抹夸张的艳红就显得分外格格不入,破坏了原本的清秀,平添了些许媚俗妖冶的风尘之气。 这个女人就是瘦马谢春枝。这已经是我们兄弟跟踪她的第四天。 收回目光,我看向了街道的对面,在离我四十米开外的地方,停着一辆白色的金杯面包车。我知道,此时,车上的雷震子、癫子和缺牙齿三人,一定也在看着我,等着我发出最后的命令。应该掌握的情况,都已经掌握得差不多了,应该处理的麻烦,都已经处理完,今天,我准备抓人。 本来,在知道谢春枝的身世之后,我准备抓相对之下更为安全,不会引起麻烦的廖军。但是,在他家门口守了两天,我却连他的一根人毛都没有看见。百般不甘之下,我却也只得无可奈何地承认一个事实:廖军已经不在溪镇了,他躲了起来。毕竟,换作是我,骗走了这样大一笔数目的木材,在情况又还没有完全明朗的当口,我也会远远走掉,溜之大吉。 不过,不知道是因为拿走木材的人不是自己的缘故,还是因为有洪武这么个大靠山,再加上手里又握有游场长的罪证,越发有恃无恐的缘故,谢春枝没有走。 于是,就算再不情愿,我也没得选择,我只能跟上了她,看看事情会不会出现某种转机。 这四天以来,谢春枝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异样,没有见她去过别的地方,也没有见她给谁打过电话,就好像她的生活中从来就没有廖军这样一个男人,自己也从来没有骗过别人一大笔钱。 小巷里的这栋房子是谢春枝父母的,她并不住在这里,她已经和廖军结了婚。但是每天中午,起床之后,谢春枝都会大模大样地来到这里打牌,待到吃过晚饭,才又一摇三摆地回夫家睡觉。 砰!一颗停在袋口的球,却被我打得偏了出来。 不能停歇的思考让我越来越心不在焉,兴致索然:“不打了,休息下。老板,拿包烟。” 将球杆往桌面上一扔,接过老板递过来的芙蓉烟,我在旁边的凳子上坐了下来。 在意识到不可能直接找到廖军,谢春枝是我唯一的选择之后,我前前后后思考了很长时间。 昨天晚上,终于还是拿定主意,带着两条朋友从市里带过来的万宝路,我上门找到了唐五。 短暂的寒暄过后,我开门见山问道:“五哥,听说,溪镇的洪武和你是兄弟,是吧?” 显然,我的问话让唐五有些吃惊,他瞪大眼睛,仔仔细细看了我半天之后,才说:“怎么了?你和他之间扯了什么皮啊?他才出来不久,应该不会啊。” “没有没有,五哥,是这么一个情况……” 除了将缺牙齿与我的关系说成了亲戚之外,没有任何的隐瞒,我将关于这件事情的所有一切都告诉了唐五。最后,我告诉他,如果这件事办成,那么林场那边的运输生意,我和他对半分成。 说完之后,我看着唐五,却从他的脸上看不出任何表情。 良久过后,我再次试探道:“五哥,这个事,如果你觉得不太好,那就算了。如果你觉得我可以办,我就办。五哥,你的话,我是放在心上的。” 在我忐忑不安的等待之中,唐五的嘴角一动,脸上终于露出了一丝淡淡笑意,说道:“哦,这个事啊,按道理来讲,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不过呢,洪武和我的关系确实也还不错,义杰,这个事,我可能不好帮你出面。对不住啊。” 说到这里,唐五的话锋一顿,我刚准备接话,唐五的手已经搭在了我的肩膀上,语气柔和地继续说道:“义杰,这个事,我真的不好帮你做主,你自己看。不过话讲回来呢,不管怎么样,你是我看着长大的,这个事,我不帮你,也肯定不会帮别个。呵呵,义杰,你明白我的意思吧。” 话说到这里就够了。 人,要学会听弦外之音,话外之话。 我站起身来,恭恭敬敬地说:“那要得,五哥,我就是担心你怪我。五哥,那我就不多耽误你休息哒,我先走了,如果事办成哒,我到时候再把具体分成的事和游场长谈一下,应该没得问题。” 唐五也站了起来,哈哈大笑着说:“那就不用哒,不用哒,义杰,我又没有帮你什么忙,无功不受禄,分成的事,就算哒。” “五哥,那怎么行,你的话就是帮了我的大忙,五五对开。你放心啊。” 第63章 做小弟的,要学会听弦外之音(4) “义杰,你这个伢儿确实要得,义道懂事。那我也不和你多客气哒,我唐五也不是个不晓得轻重的人,义杰,你看这样好不好?我而今店子里的生意也上轨道哒,用不到太多人,一林天天在店子里没得卵事,只晓得帮倒忙。要不这样,让他跟着你搞,你分三成给他?算是帮五哥一个忙,五哥先多谢你哒。” “五哥,你搞还是一林搞都随便,只是,我讲了五成就五成。” “哎呀,你这个伢儿老是这么说,我唐五是这样一个贪得无厌的人啊,在你心里?” “五哥……” “哈哈,三七开,就这么说定了。” “五哥,都听你的。” “哈哈。” 肩膀上被唐五习惯性地拍了几下之后,我走出了他的家门。唐五就像是一张大网,把我死死网在里头,无论做什么事,我好像都脱不开他的影响。要到什么时候,我才能挣脱? “三哥,要出来哒!” 牯牛的说话声将我从回忆中惊醒,我回头看去。 暮色中,谢春枝花枝招展地和她家隔壁的一个中年男人打着招呼,边笑边对着我们这边走来。站起身来,我大大伸了一个懒腰。这是我与癫子约定的信号。 远远看去,金杯面包车随着我的动作,缓缓开动了起来。 富贵也许不淫,威武未必不屈 这个世界上,很多东西都是说不清的。譬如说爱情,譬如说好人,其实,永恒的爱情、绝对的好人,就像是鬼,所有人都知道,它们可能确实存在,却没有谁真的见到过。 瘦马谢春枝为了她的初恋廖军,可以毅然决然地放弃游场长能给予她的荣华富贵,而义无反顾地成为了一个诈骗犯、一个小偷。 这份爱情应该可以说是坚贞不移了吧。 为此,我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我想,谢春枝不会那么容易低头。所以,我怎么都不会想到,搞定她,居然会那么地容易。 “喂,谢春枝!” 女人回过头来的瞬间,我和牯牛一左一右抓住了她的两只手。同时,面包车门哗的一声拉开,在女人的惊呼声中,我们将她一把塞上车厢,扬长而去。 “癫子,把绳子拿起来,如果她敢再喊一声,癫子,勒死她!” 癫子八面玲珑,一点就透,听到我的话之后,配合万分地从身边拿起了一根绳子,凶神恶煞一般,作势就要往女人的脖子上面套。 “啊,我求求你们,不要杀我啊,哇哇哇……” “你再说一句!” 女人被吓住了,不再挣扎,虽然依旧忍不住啜泣,嘴巴毕竟还是闭了起来。在所有人的沉默当中,车子顺着公路往九镇方向飞驰。 我们没有回九镇,而是直接开到了雷震子位于乡下的家中。 房子刚盖好,雷震子的父母按照新房要空置三月的风俗,还没有搬进来,也就成了我执行计划的好去处。到了之后,一句废话都没有和女人多说,直接将她嘴巴堵上,捆好手脚,关在了一间乌黑的偏房里面。然后,雷震子拿出早就准备好的饭菜,我们吃起了晚饭。 吃完饭,我们又一起玩了一会儿扑克,低头一看时间,已经快要到深夜十二点了,我这才站起身来,走到了关押谢春枝的房间当中。 故意没有开灯,雷震子点燃一根蜡烛,放在女人身边的地面上,并且取出了女人口中的布条之后,就关上门,走了出去,和其他人一起等在了另外一个房间。知了的连串叫声,间杂着偶尔的蛙鸣,从窗外清晰传来。夏夜的乡下,也许是这个喧嚣的世界上最为静谧祥和的地方。 此时此刻,我的同龄人或是进入了梦乡,或是牵着女友的手坐在明亮的月光之下,或是依旧伏案苦读,努力打拼。而我,面对如此美景良宵,却孤独地坐在房间里微弱烛光所照射不到的一个角落,隐身在黑暗当中,心怀叵测地思考着怎样去击破一个弱小女子的心理防线。 在烛光的照耀之下,女人双颊泪痕点点,高耸的胸膛起伏越来越大,脸色越来越白,呼吸声也越来越粗。 我知道,现在的她已经陷入了极度的慌乱当中。 这正是我费尽心思刻意营造,想要追求的效果。 “呜呜呜……” 在房间里极为怪异的沉默之下,她终归还是克制不了心中越来越浓烈的恐惧,瘪着嘴,开始低声地呜咽。 点燃一根烟,猛吸了一口之后,直盯着女人因为听到打火机响而抬头望来的目光,我缓缓说道:“你晓不晓得你做了什么事?” “呜呜呜……” 女人看了我一眼,嘴里的呜咽声更浓,眼神虽然慌乱不已,却也隐约有着几分狡诈之色,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没有回答。 把烟叼在嘴上,我俯下身体,拿起放在凳子旁边的小包,拉开拉链,倒提着往身前两步光线可及的地面一抖。 叮叮当当,一连串的响声当中,几把杀猪刀、斧头,以及大前天为了办事专门吩咐癫子去将军那里借来的一把锯短了枪管的工字牌双管猎枪,一起散落在了地面。 女人的抽泣之声,猛然停止,整个身体顿时也僵硬了下来。 “你还不晓得自己得罪了什么人吧?洪武,一个抢了几次车,坐了一次牢的老麻皮而已,你真以为,这个时候了,他还保得住你啊?从现在开始,我每句话都只问你一次,记好了,只有一次啊!你,晓不晓得,你,做了什么事?” 包里的家伙本就已经让这个女人魂飞魄散,而我话中突然点出她心底大靠山洪武时,不屑一顾的语气更是给了她巨大的心理压力。 她双眼瞪圆看着我,眼中再也没有了片刻那种似有似无的狡诈,张着大嘴,甚至都忘了说话。 “嗯?” 随着我的一声闷哼,女人身体一抖,不由自主地收回目光,把头低了下去:“呜呜呜……我不晓得……我没有得罪哪个啊!呜呜呜……” “呵呵,你还真是不见棺材不掉泪啊,以前你到处骗别个结婚,那是因为没骗好多钱,没人找你。只是,这一回,你和你屋里男人,搞了别人那么大一船的木材,你以为就这么算了啊?” 女人的脸色变得死灰,从我的话中,她应该已经明白,对于她的所有一切,我了如指掌,今天,我是有备而来。 在她看向我的第一秒钟,不等她接话,我飞快地说道:“你个蠢婆娘!老子给你讲,老子本来是要搞廖军。他是不是和你几天没有联系了啊?哈哈,他已经把木材转手,而今人都跑到广州过日子去哒,老子是没得法哒才只有找你。你个蠢货,被别个玩了!” 这几天我们一直跟着谢春枝,从来没有发现她在外面打过公用电话。那个年代,安装一部电话机的费用少说也要七八千,不是一般人家装得起的。而无论是廖军家还是她的娘家,从居住环境看都不像是有钱的样子。再加上,她每天都只是去娘家打牌,没看到过她和别人有特别的联系。她和廖军两个人都是贪财忘义又没有胆量的角色,不然他们也不会去做瘦马这样的龌龊生意。这样的人有了一笔横财,我估计他们只会尽量地隐瞒,不可能透半点口风给旁人知道。 所以,排除了家里有电话或者由其他人传话这两点之后,我至少有七分把握,她与廖军应该有一个彼此都了然于胸的计划,譬如木材什么时候卖,卖给谁,彼此在什么地方、什么时候见面等等。只有这样,现在谢春枝才有可能做到这样地淡定。 打流的人,五分把握就可以办事了,何况七分。所以说,方才这句话,我虽然说得有些冒险,但是却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之后的决定。 果然,谢春枝上当了。 她的目光飞快地闪烁起来,为了不给她过多的思考时间,我站了起来:“看你的样子,你个蠢货一分钱都没有拿到咯。呵呵,白忙了老子半天。对不住你哒,钱没得,人交代!只能找你了!” 说完,我俯身拿起了一把斧头,仰头对着外面大喝了一声:“进来,弄死她!” 房门打开,癫子、牯牛他们一拥而入,女人吓得浑身颤抖,放声大哭了起来,边哭边说:“不可能!他没有!我们说好了的,木材还在xx!我们结婚证都领了。莫杀我啊!不关我的事啊,啊啊啊啊啊啊……” xx是我们市的名字。 听到这里,我笑了起来。 在上个月中旬的某一天,我去派出所找费强福吃饭。 刚在他办公室里面坐下没两分钟,就听到外头一阵喧闹,很快,他们所里一个警察就跑进来,说抓到了几个赌客和长期摆赌档的人。怕打扰他们办正事,我就给他说要不改天再聚,我先走。谁知道,费强福轻描淡写对我说:“不碍事,一会儿的工夫,口供一出来,我们就走。” 说完,他就走出门去,片刻之后,带了一个样貌老实猥琐的中年男人进来,两脚把那个人踢到里头一两平方米左右的小羁押室蹲好,说了一句:“老子不和你多说,还敢开赌?这里是什么地方,你自己好生想想!想好了喊我。” 然后,费福强就回到桌前,泰然自若地与我下起了象棋。本来,听他说一会儿就好的时候,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他们要严刑逼供,哪想到完全不是这么回事。 我们一局还没有下完,那个人就叫了起来:“费所长,费所长,你来一下,麻烦哒,我交代,我交代。” 当天晚上,我们吃饭时,百思不得其解的我问他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那个人这么容易就交代了。 费强福得意地一笑,对我说:“呵呵,小姚,你以为人真的还有蛮多硬骨头,要打啊?进了老子这个门,大部分人就已经软哒,因为他们心里有鬼啊!不想交代是因为他们怕担罪。你越怕,老子越让你担!那个家伙只是个赌博的,不是开赌的庄家。老子故意找他。赌博罚点钱,开赌那是要坐牢的。懂了吧?” “那你为什么说一句之后,就不理他了,他反而主动交代呢?” “简单唦。你想啊,本来是小事,老子故意吓他一下之后,不理他了。他越发不知道我是怎么想的。他担心我们是不是搞错了?担心自己会不会背黑锅?心里一乱,胡思乱想就来了,越想越怕,还有什么守得住的?要人怕,根本就不用打。来来来,喝酒,不讲这些哒,你听了没有用。” 费强福错了。 我听了有用,很有用。 谢春枝的背后毕竟还是站着洪武,我不愿树敌太多。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我不想用暴力去伤害这个女人,也好给自己留条后路。 于是,这几天的冥思苦想之下,我想起了费强福那天的所作所为。把谢春枝押到雷震子家后,我们不理她,去吃饭的那几个小时,就是要让她心乱,让她胡思乱想,让她越想越怕。 之后我故意坐在黑暗里与她之间的那段对话,也同样出于是费强福无意中教给我的“小罪好过大罪”的道理。而且,整件事情的关键在于廖军曾经骗过谢春枝一次,还骗得非常狠毒、非常无情。 所以,我不怕她不上当。 让一个人害怕,有些时候,并不需要暴力,只要隔离、黑暗、迷茫、无助就够了。 这一把,我赌赢了! 后来的事情就简单了,人的心理确实很奇怪。有些话,在没有说之前,你要她说出来,千难万难;可一旦开了口,那就是竹筒倒豆子,不费吹灰之力了。 其实仔细想想,这也没什么奇特,这本来就是人性。人性中根本就没有绝对的忠诚,有的只是对于忠诚的捍卫而已。一旦这种捍卫出现了漏洞,那么就已经注定了忠诚的垮塌。 廖军果然跑了,不过,他跑得不远。就躲在我们市区。木材也还没有卖,这么大一批来路不明的木材,想要转手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廖军将木材卸在了我们市一个码头上,租来的仓库当中。他的人就守在那个地方。只是麻烦的地方在于,洪武也在。不过,也无所谓了,事情已经到了这一步。洪武的威胁,毕竟还是比不上钱的诱惑。 第64章 做小弟的,要学会听弦外之音(5) 将女人捆好之后,关上门窗,仔细检查了几遍,我们再次踏入了夜色之中。出门那一刻,我看了看表,凌晨一点半,再过几个小时,当太阳升起来的时候,九镇附近,会有很多的司机知道我的名字。因为,我,将成为双溪林场唯一的运输代理人。 车子飞快地开过了双溪林场那条著名的林荫小道,一片空地中,场部用来办公和住家的两栋楼出现在我的面前。白天,这两栋建于50年代初期,红砖青瓦的苏联风格小楼坐落在周围婆娑的树林当中,静谧祥和,很有些“莫斯科郊外”的那种异国风情味道。但是,此时,在从森林深处传来的某种不知名动物的鸣叫声下,漆黑的大楼就像是两个身躯庞大的怪兽,再加上古旧的楼体外侧上密布的爬山虎藤蔓。一眼望去,给人一种不寒而栗的感觉。当然,这也许是我的心态使然。所谓淫者见淫,圣者见圣,心中有杀机,看什么都带着杀机。 “游场长!游场长!游场长哎……”车一停稳,我急匆匆地跳下去,扯着嗓子大喊了起来。 用来住家的那栋楼里的灯接二连三地亮了起来,隐隐传来人们或不耐烦或骂娘的嘟哝声。 二楼靠西边的一扇房门打开,灯光透出,游场长光着膀子的身影出现在眼前:“哪个啊?搞什么啊?” “啊,游场长,你下来一下,我是小姚,姚义杰,找你有急事啊。” “啊,小姚啊!好好好,等下等下,我就下来。” “哦,快点啊。” 场长就是场长,一听到场长与我对话的声音,那些隐隐的骂娘声顿时也就消失无踪。 几分钟之后,游场长穿条大裤衩、一件白背心,手上还拿着一盒烟站在了我的面前。 “小姚,这么晚了怎么过来了啊,是不是事情有消息哒?”游场长一边给我们散着烟,一边迫不及待地问道。 “嗯,这样,游哥,你先别客气,我们说正事。” “好好好。” 指着空地上几排停着的卡车,我说:“游哥,你听我说,你这里有几辆车,我数数。一、二……嗯,五台。游哥,这些车的司机都在这里唦。” “啊,都在,都睡着的。” “那这样,木材我找到了,你马上安排车和搬货的人,这批车和人先跟我走,去拉货。你然后再继续联系,你估计运一船木材要好多车,就联系好多辆,这个具体的数目就要靠你自己算,我就不晓得哒。” “啊!小姚,你真的就找到了啊?” 游场长的眼睛顿时晶亮一片,又惊又喜地看着我,整个人感觉好像突然年轻了许多。 “嗯,你快点。现在只是搞到地址了,那边还有人守着的,我要马上去,去晚了怕来不及。” “哎,小姚,这些车只有两辆是我场里的,其他的都是过来拖货的外地车,睡一晚明天就走的啊。我不晓得别个……” 游场长确实有些蠢,做事一点都不变通,真不晓得,他是怎样当上这个场长的。 又急又气之下,我毫不客气地打断了他的话:“哎呀,游哥,你怎么脑壳这么隘唦(隘,方言,形容一个人不聪明,不灵泛),别个是来求你办事的,你是场长还是别个是场长啊?你怕什么?实在不行,给钱就是了。我来出!” 游场长估计是太高兴了,丝毫没有计较我的言语冒犯,呵呵呵笑着:“那不行,那不行,哪还能要你出啊。我去,我去给那些司机说说啊。” 看着游场长转身走去的背影,不放心,我又追着喊了一句:“好,你记着,那些外地佬,实在不同意,就给钱!要快点啊。” “放心放心。小刘,老陈,场里的员工,大家都起来一下啊。” 十来分钟之后,几个得到了意外之财而喜笑颜开的外地司机,和那批一脸不耐烦的林场搬运工纷纷爬上了各自的卡车,发动机声接二连三地响了起来,就像是战鼓敲响在了这个宁静的深夜。 关上车门之前,我说了市区码头那个仓库的具体地址后,又再次交代游场长,要他马上去九镇安排剩下的车,我会在那里等他,越快越好。 在游场长充满期待的眼神和满口答应声中,我关上了车门。 凌晨两点二十七分,顺着前方被无数车头大灯照得一片雪白的道路,我们的面包车领着后面五辆卡车,驰出了双溪林场。 捶张飞,打李逵,揪骡子鸡巴,踢地雷 车子飞驰在路上,市区越来越近。自从游戏室开业以来,我过上了打流之后最为宁静安详的一段日子。这些日子里面,每天除了守着店子做生意之外,就是回家吃饭、睡觉。最多的娱乐也就是和朋友们一起喝喝酒、打打牌,间或联系下费强福这些需要刻意巴结的人。 日子一长,游戏室开业之初的成就感越来越淡。我的心底也就越来越感到焦虑烦躁。 我经常会想起与王丽分手之后所受到的那些刻骨铭心的诋毁和侮辱;也经常会想起那晚砍闯波儿的血腥与疼痛;跪在悟空面前,双腿浸入江水的那种冰寒更是时不时就会出现在我的梦中,让我不得安宁。 有些时候,我甚至都有些分不清这些痛苦是早就已经过去了,还是一直都真实地存在于我的生活之中。我不知道,哪一天,我才能从这样的状态当中走出来,我才能光明正大、意气飞扬、正正常常地活得像正常人。 平白无故,我总是会心惊肉跳,觉得有什么祸事将要发生。日子越是舒坦,这种感觉就越是强烈,直到遇见游场长与谢春枝的这件事。 且不说,当我明白这件事给我带来的巨大利润,能够使我的生活掀开新篇章的那一刻,心底下莫大的喜悦与兴奋,光说做这件事情的过程。有了明确的目标之后,却又每一刻都要活在洪武、唐五甚至公安等等一系列巨大的压力下,专心致志将问题一个个顺利摆平的美好感觉,就足以让我短暂却彻底地忘掉心中的痛苦。 尤其在两个小时以前,当我从谢春枝的口里知道洪武也正带人守着那批木材,从而意识到今晚也许会出现流血局面的时候,那种高度紧张导致的高度专注与思考,更是让我的生命攀上了最为美妙的高峰。 在这美妙的一刻,在车开往市区的途中,车厢内,众人的谈话声似乎近在耳前,却又好像是远在天边。 所有的外界景象都那样虚无缥缈、遥不可及,只有天上的万点繁星和自己心底的千般思绪,才让我真正有了种血肉交融的真实感觉。 我们的车子缓缓地行驶在被两旁仓库包夹的水泥道上,没有灯光,没有热火朝天的搬运工人,甚至连值班的人员都见不到一个。有的只是灰蒙蒙的建筑,屋角的杂草,墙壁上扭曲的光影,不知名的怪异响动,与时不时在车灯之下飞逝而过的野猫。 我仔细地辨认着仓库大门上方斑驳却依旧硕大的数字。 “一、二、七、九……” 当十一号仓库出现在眼前时,我要雷震子将车停了下来。后面跟着的卡车也纷纷停下,卡车明亮的大灯透过玻璃,将我们车厢里面照得一片惨白。 “三哥,还没到,是十七号。” “嗯,我晓得。” 边说,我边打开车门走了下去。 在这条路的尽头,是几艘停泊在岸边的船只。廖军放木材的仓库是十七号,前方四五十米外,仅隔两栋楼的那一个应该就是。 在这么安静的夜晚,这么多车停在正门外,谁都能听见。 所以,我们不能太靠近。 我掏出荷包,走向了第一个司机:“哎,师傅。” “怎么了?是不是到了啊?快点搞啊,我还要赶回去睡一个回笼觉的。” 看样子,方头大耳的司机不是很高兴。 我懒得搭话,登上车旁的踏脚板,直接把从荷包掏出的五十元钱递了过去:“来,师傅,帮个忙。你看啊,这里是十一号,那边过去两栋,就是十七号,我现在先过去。麻烦你通知下其他人,把大灯关掉,车子莫熄火,就在这里等一下,我搞完事了,叫你们,你们马上过来搬。” “哦,好好好好,太客气哒。你慢点忙,不碍事,我去跟他们说,我去说。” 看着那个司机走出驾驶室,小跑向后方,我走回了自己的中巴车上:“牯牛,把后头的包拿出来。” 牯牛闻言,转过身去,吃力地趴在椅背上,将提包从后头递给了我。 包正是几个小时前给谢春枝看的那个包。 我打开拉链,犹豫了一下之后,将斧头递给了牯牛,三把杀猪刀,我和癫子一人一把。打开保险,简单交代了一下之后,我把那把猎枪给了缺牙齿。 这样做,我是有着特殊考虑的。 这批木材不是一个小数目,廖军敢动,肯定也就不会听我一句话马上轻易放手,更何况还有大名鼎鼎的洪武在这里压阵。 那么,进去之后,很有可能就要动手办人。假设一旦动了手,除了我本人之外,最为骨干的力量当然就是牯牛和癫子。 但是那个年代,并不像之后二十世纪末二十一世纪初,风云际会的那几年。那几年,真正出来混的,想方设法都要搞把枪,而且敢开枪的大有人在,隔三差五就出个枪案。当时,也有枪案,可是不多,基本都发生在市区或者县城等江湖势力更复杂的地方,九镇从来没有。 枪这个玩意就像是吸毒,一旦碰了,就离不开了;但是如果从来没碰过,打心底就会有种恐惧和抗拒。我从来没有开过枪,那一晚,我也压根就不准备用它。 这把枪,我找将军借过来的目的,是因为考虑到洪武在,局势实在控制不住的时候,用来壮声势,吓唬人。 真正办事靠的还是刀和斧头。所以,我把枪给了第一次踏入江湖的缺牙齿。我的本意并不是看得起他,相反,是觉得这样一个半大小子起不了什么作用。 我错了。 在九镇,从我八九年开始打流算起,前前后后二十年间,出了很多胆大包天的人。如果非要评出其中胆子最大的前五名的话,缺牙齿肯定排不上第一第二,却也绝对可以占据一席之地。 九镇的老人形容一个人好奇心重,胆子又大,有句老话叫做:“打张飞,捶李逵,揪骡子鸡巴,踢地雷”。 缺牙齿就是这样一个人。 站在十七号仓库的正门前,将兴冲冲想要去砸门的缺牙齿一把拉到自己的背后,再看着癫子和牯牛一左一右靠在了门边,我深深吸了一口气,举起手砸在了门上。 “咚……” 我虽然刻意将手劲控制得很小。但是,清脆的敲击声依然响彻在了寂静的夜空。房里没有任何声音。过了良久,我又敲了一下,里面好像隐隐传来了窸窸窣窣的响动。 又过了半天,我再敲了一下。 这次,房里有人说话了:“哪个?” 我握紧了放在背后的杀猪刀刀把,将左手食指竖在嘴唇前,转头示意缺牙齿不要做声。缺牙齿飞快地点了点头,眼睛在黑暗当中居然发出了晶亮的光芒。 房里再次安静了下去。在这样的沉默中,又过了一两分钟之后,我抬起了手,这次,我猛地一下砸在了门上,劣质的卷闸门上以我的拳头落点为中心,出现了一层又一层的波浪,带起了阵阵哗啦啦的响声。 “哪个?我捅你娘,深更半夜,有个鬼啊?” 在极度的安宁下,屋内愤怒的喝骂声显得如此地刺耳。 不待喝骂声停止,我伸出手再次重重击打在了门上。 果然,屋内一下爆发了开来:“哪个啊?九伢儿,你去看下,妈了个逼的,是不是有个鬼。” 第一眼看到这个仓库的时候,我就知道,我们没有办法强行打开。卷闸门的门锁是在下面,要撬开,我们并没有适合的工具,就算我们强行将门撬开了,还需要往上拉起一道足够让人进入的空隙。这样的话,屋里的人也有充足的准备时间来作出反应。 我们想了几种方法,比如说装警察或者是装作谢春枝出事了来通知的人,觉得都不太妥当。所以,最后,我选择了这样一个有些笨却也有效的办法。 装神弄鬼! 人都有好奇心,而且,睡觉时被人不断打扰一定会不耐烦,这两点加起来,值得我赌一赌。听着门里响起的脚步声,我知道,这次我又赌赢了! 踏前一步,对着癫子和牯牛一招手,我将藏在背后的杀猪刀抽了出来。 第65章 九镇乱世,从一桌酒席开始(1) 小荷初露尖尖角 一张满脸横肉的面孔从下方门缝中探了出来,出现在我面前尺许的距离之外,右手还在不断揉搓着浮肿的双眼。我从躲藏的墙边飞快踏前,伸出手,在此人还没有完全弄清情况的那一刻,一把扯住他额头上的头发,猛地往自己身前一拉,手里的杀猪刀摆在了他的脖子上面。 那个人僵在了原地,双眼和嘴巴同时大大张开,一股浓郁的臭气,从嘴巴里面直冲进我的鼻腔。 “哗啦啦……” 身后的牯牛和癫子同时用力,一把掀开大门,我们一拥而入。 一股混合了木材特有的干燥味道、酒菜味道与人体汗味的闷热气息扑面而来。房间的景象出现在我的眼前。 这是一个不算很大的仓库,整齐码放的木材占据了绝大部分的空间。在木材与大门之间的空地上,摆着一张简易的塑料桌子,桌上铺满了吃喝剩下的酒菜,桌旁铺着几床凉席,席子上横七竖八地躺着六个人,其中居然还有一个仅仅穿着内裤与胸罩的女子。 在我们夺门而入的同时,伴随着女子的尖叫声,已经有三个男人从凉席上跳了起来。 我一刀就劈在了被我抓住的这个人的手臂上,举起带着血迹的刀指向对方:“都莫动!” 男子一声惨叫,对面刚刚站起的几人顿时停了下来。 牯牛、癫子、缺牙齿三人闪电般从我身后跑出,站在了两旁。 对面的人都望向了其中一位已经站起身来的,和那个女人睡在一张凉席上的平头男子。 短暂的慌乱过后,男子显得非常冷静,阴沉沉地看了我几眼,问道:“朋友,你是哪个?这样搞是什么意思?” “我是哪个不关你的事。你们最好都莫动!哪个是廖军?” 没有人答话。 过了两秒之后,男子又一次开口了:“你们是姓游的喊过来的吧?朋友,我劝你,这个事,你最好莫插手,姓游的把我亲侄女强奸哒。都是道上玩的,你们现在转身走,我当今天没得事发生。你如果硬是要管闲事的话,那你今天就最好把这个屋里的人都搞死!” 这样的话,我懒得回答了,手上一使劲,将被抓的这个人摁得矮下去之后,对着男子说:“你少鸡巴啰唆。我再问一句,哪个是廖军?” 没有人说话,但是我看见,那个女人的目光望向了身后依旧躺在最靠近桌子的那张凉席上的骨瘦如柴的男人。 我抬手对着那个男人一点:“你是廖军吧,过来!” 瘦子的脸色顿时变得煞白,无助地看向了先前说话的平头男子。 平头的脸色越发难看起来。 我看向牯牛:“把这个杂种提过来!” 牯牛走了过去,瘦子如同被电击一般突然就跳了起来:“武哥,救我!” “慢点!朋友,你晓不晓得我是哪个?”男子的眼神中除了凶狠之外,还有些倨傲。 我用刀背在手上那人的脑袋上不轻不重地敲了几敲,然后抬起头,丝毫不让地盯着平头男子说:“老子管你是哪个?老麻皮不得了哒?洪武,今天话给你说明,你是求财,老子也是求财。今天不是冲你来,你敢调皮,老子马上就办你!” 显然,在我说出他的名字之后,洪武的眼神一下子变了,有些不可克制的慌乱,但更多的却是愤怒,横行霸道惯了之后,被人轻视的愤怒。 “提人!”我再次对着站在原地的牯牛大喊了一声,牯牛飞快地跑向了廖军。 我以为,这时,我已经完全控制住了场面。才四五米这么近的距离,我们手里都拿着家伙,他们却大多数连衣服都没有穿整齐。换作平常人,谁还敢乱动?只是,我忽略了一点,洪武不是平常人,他是一个成名已久的大哥。大哥的身边总会有一些很得力的兄弟,比如秦三之于唐五,海燕之于廖光辉,王坤之于悟空,癫子之于我。就算大哥已经被我盯死了,小弟却还是可以动的。廖军的斜前面,还铺了两床凉席,其中一床凉席上站着一个梳中分头、眼睛比赵薇的还大的年轻人。牯牛冲向廖军的时候,刚好就要经过这个中分头的身边。 然后,我就听到了洪武的一声大喊:“搞!” 如同一阵电流通过,全身的汗毛猛地竖立了起来。一直高度集中的注意力让我在几乎同一瞬间就意识到出事了。我真没想到洪武居然会有这么大的胆子。毕竟,我们手里不只是有刀有斧头,还有枪!事后,我想,也许是当时道上开枪的事情太少,而拿枪的缺牙齿看上去又太小,老到得几乎成了精的洪武已经看出了我们不敢开枪。 总之,随着洪武这一声喊,中分头猛地扑向了牯牛。就在那一两秒钟的时间里面,有好几件事情同时发生。 首先,我看见正前方,除了中分头外,包括洪武在内已经站起来的另外三个人几乎不分先后地同时扑向了一个地方。他们扑向的不是牯牛,而是桌子。我只是顺着他们的身影瞟到了桌子下面放的一堆啤酒瓶。但是,用屁股都能想到,那里放的肯定不只是酒瓶,肯定还有家伙! 其次,我眼角余光刚发现黑影移动,就看见癫子已经大吼着飞快地跑向了前面。我没有动!因为,我动不了。当我下意识准备和癫子一起往前跑的那一瞬间,我拿刀的手被人抱住了。抱住我的人正是片刻之前被我砍的那个开门者。此时,他不仅抱住了我的手,而且,他半蹲着,将我的上半身向后压。 也就是说,我们变成了摔跤的姿势。他的动作太突然,突然得让我完全没有防备。所以,我的腰部已经被他压得开始往后倾斜。如果我腰部再往后倾一点,我就会被这个人压倒在地,如果我真的倒下了,我们就完了!因为,在中分头的纠缠之下,牯牛忙于自保,显然已经不可能阻止洪武等三人拿刀,癫子一个人也绝对摆平不了那么多人。我们里面的缺牙齿基本又没有太大作用,一旦他们拿起了家伙,以多打少之下,我们必死无疑。千钧一发的当头,我一口咬向了面前的那张脸…… 这时,我听到三个声音。 “嗵!” 这是第一个,很陌生,仿佛又有些熟悉。 “啪啦……” 这是第二个,我很熟悉。 “啊……” 这是第三个,我更熟悉。 然后,我发现,一直搂着我将我往下压的力道突然消失了。有些奇怪地看去,看见面前这个人居然浑身僵硬地停了下来。耳边一片安静,这才察觉,原来,洪武等人站在桌旁,弯着腰右手前探;癫子手上斧头高高举起,双腿依然是奔跑的姿势;女人半身从凉席上撑起,半身还是躺着。 屋内所有人都一动不动,停了下来,就连空气都好像停止了流动,偌大的仓库当中一片死寂! “啊……”震耳欲聋的女子叫声将一切复原。 时间重新开始流动,我的神智也回到了体内,顺着冲入鼻腔,有些类似于鞭炮硝烟气的怪味扭头看去。 我看见了缺牙齿脖子上冒起的青筋和脸颊旁高高鼓起还有些微微跳跃的咬合肌。不知何时,他已经站在了我身体右边斜前一步左右的地方。 那嗵的第一声正是从他平端的枪口发出。 啪啦的第二声,是中分头侧倒在了桌上,杯盘四溅的声音。 啊的第三声,是中分头双手捂着血流如注的盆骨位置发出的惨叫。 “哪个还动?老子一枪就打死你!狗杂种!” 耳边传来了缺牙齿依旧带着童稚却充满了让人无法忽视的凶残暴戾味道的说话声,如梦似幻,似近还远! 那一晚,所有的局面被缺牙齿这惊天动地的一枪彻底改变了。 当目睹仓库里面一切,吓得两股战战的搬运工开始搬运木材的时候,被逼着跪在墙角的洪武看着我说:“你记着,山水有相逢!” 缺牙齿走了过去,一脚将洪武踹倒在地,像踏狗一样踏在洪武的胸前,用枪顶着洪武两眼之间,淡淡地说:“你有狠就再说一句!” 当时,他的表情,就和那次我给他砖头让他打红杰的时候一模一样。 直到天色开始发亮,游场长带着第二批车赶过来,我们这才将所有的木材运完。回去的路上,看着在雷震子他们的高声赞扬下,一副喜笑颜开、得意扬扬的孩子模样的缺牙齿,我的心底却有一些非常复杂的感觉,有些嫉妒、有些震惊,还有些惧怕。 我想,我再也没有办法像以前那样,只是将缺牙齿当一个孩子来看了。 风雨文昌阁 将木材送回林场之后,我们回到了雷震子乡下的新房子里面,然后带着谢春枝来到了溪镇。在她的夫家,面对着虽然眼神中有些油滑,却也老实巴交的两个老人,没费太多的力气,我们逼着早就吓破了胆的谢春枝拿出了所有足以指控游场长的证据。 没想到,在将这些东西交给我,我们转身走出门的时候,谢春枝居然像是失去了所有一切的样子,两眼空洞地靠着墙边瘫了下来,大哭着说:“啊啊啊……那是他强奸了我,游子雄这个畜生,他骗了我两年啊,我都给他打了三次胎哒,啊啊啊啊啊……” 那一刻,我早已经坚硬的心居然感到了一丝不忍。 其实,说老实话,我相信谢春枝。我相信,也许在她与游场长初遇的时候,游场长为了得到她的身体,而做出了一些罪恶的行为;在交往的过程中,为了保住自己的名利,游场长也有可能做了缺德事。但是,这个女人一辈子做过了太多丧尽天良的事情。她的所作所为,已经导致了她今天的下场。 这,也许就是报应。每个人都会有报应,和瘦马一样,打流也是一条罪孽缠身的道路,不同的仅仅只是,打流更加凶残、更加险恶。所以,当流子的报应到来时,通常也会更加地残酷。只不过,这两个人的报应来得太快、太彻底、太出人意料,就像是一道飓风,所有人都还没作出反应,就已经刮走了一切。 很久很久之前,在我还是一个孩童的时候,九镇药材公司的斜对面,曾经有一条石板小路,祖祖辈辈踩下来,早就已经把一块块石板打磨得油光水滑,青黑中隐隐带着黄色。直到今天,我依然能够清晰回忆起,童年时,每个夏日的早晨,阳光还没有铺洒在九镇,但是气温却已经升高之时,光着屁股,躺在石板上玩耍的那种惬意冰凉。 这条石板路不仅仅只是九镇小儿的天堂,它更是所有九镇人最大的骄傲。据老人说,这条路是宋朝年间一个当上了江南布政使的九镇人回乡探亲时所修,上千年的历史了。 当时,为修此路,那位布政使大人亲自出面,邀请了十三位天子门生、二十六位进士二甲、五十二位贡士,以及一百零四位举人各题了一幅字条。然后再从九镇旁边最高的兴德峰上采下一批青石岩,从中选出质地最佳的一百九十五块,请最熟练的老石匠将那些人的字条一一镌刻其上,为了防止磨损,还专门采用了当时并不多见的阴刻之法。 由于那些刻字的人都有功名在身,古时的九镇人说有功名的人都是文曲星下凡。 所以,石板路建成之后,极为自豪的九镇人民,取文风昌盛之意,将这条路命名为文昌阁,流传至今。 几十年前,日本人侵占九镇之时,发现了这条路,报告给上级,来了几个日本军官在那里研究了半天,下令手下将大炮、辎重等重物避开了此路,没有舍得破坏这条路的一分一毫。 再后来,大土匪杨阎王呼啸山林,落草为寇,为报家仇几次攻打九镇的时候,也宁可多死几条人命,都专门下令要避开这条易攻难守的小道。 直到“文化大革命”时期,九镇上一帮红卫兵,说什么要破四旧,在老人的捶胸顿足、破口大骂中,将这条路翻了个底朝天,石板全部被撬了出来,堆在路旁。 他们破坏了之后,却又不知道怎么建设,自己本身也是九镇人,这条路又是当时九镇的主干道,差不多天天都要走,天长日久,他们自己也觉得道路现在泥泞不堪、颠簸不平,确实不好走,再加上人们的怨声载道,最后没有办法之下,红卫兵又同意将石板继续铺好。不过,他们说,为了表达破四旧建设新天地的坚定立场不动摇。所以,他们坚决不许那些代表了封建思想余毒的文字再出现,他们将石板倒翻了一个面,反铺在了原来的地方。 但,这还不是最剧烈、最彻底的破坏。 这条路的彻底灭亡就发生在去年。 去年,九镇来了一位新镇长。他下了一个命令。然后,就来了一帮工人,抡着大锤,将这些石板一块块全部敲打成了碎片,当做地基石铺好之后,又在上面浇上了一层柏油。 刚铺成之时,这条路看上去确实光鲜平顺,给土气的九镇添上了少许不属于它的洋气。 可是,仅仅只是一年多时间,柏油路面就开始软化,出现了一个个的坑,大夏天高温时走在上面,黏糊糊的,一踩都是黑印,人车走过之后,弄得整个九镇都邋遢不堪。 别说比起当初没有损坏的那条路,就算是比起后来被红卫兵翻了面的路都差了不知道多少。 就在搞定了谢春枝的事情,我成功代理起双溪林场的木材运输之后大约两三个月左右的时间,文昌阁在靠近省道的岔口上,一家三层楼高的酒店建成营业。 这是九镇第一家真正意义上的酒店,名字有些俗气,可在当时那个年代看起来却很有气势,叫做“巨龙大饭店”。 开业那天,老板大宴宾客,九镇黑白两道有头有脸的人物都到了场。而我,居然也收到了一张请帖。请帖上,邀请人落款的那一栏写着三个字:胡少立。 胡少立的命不好。 据说,他刚出生一个多星期的时候,九镇桥头专门给人摸骨算命的那个朱瞎子在胡少立邻居家吃酒,他妈妈抱着他去串门。旁人起哄,让朱瞎子帮胡少立算算命。朱瞎子摸了摸胡少立的手和脸之后,半天不说话,说今天不收钱,不是做生意,过来喝酒,开心最重要,不愿意搞得大家不快活。 原本胡少立的母亲没有什么,听朱瞎子这么一说,她反倒不愿意了,非要朱瞎子继续说,把话说清,周围人也跟着掺合。 最后,被人们七嘴八舌逼得没办法了,朱瞎子说了这么一句话:“你这个伢儿八字太硬,两马争槽的命局,槽破马死,害人害己,不得善终啊。” 第66章 九镇乱世,从一桌酒席开始(2) 那天,朱瞎子果然没有喝到一顿安稳酒,在周围人的劝解和胡少立妈妈的破口大骂中,离席狼狈而去。 多年之后,谈起此事,人们却一致说:“朱瞎子还是有点狠处(厉害,牛逼)的!” 果然,随着胡少立的成长,朱瞎子的预言一步一步地变成现实。 他的妈妈给他生了两个弟弟,一个比他小两岁半,叫胡少飞;另一个比他小七岁,叫胡少强。在胡少立八岁不到的某天,也就是生下胡少强后的两三个月的时候,他妈妈为了挣工分,修水库,劳累过度,猝死在工地现场。 妈妈死后,最小的胡少强送了人,剩下胡少立和胡少飞两兄弟跟着父亲,慢慢长大。80年代初,胡少立已经长成了年轻后生。 根本无心读书的胡少立,天天在街上游来荡去,然后,就开始跟着别人跑社会。偷鸡摸狗弄到的几个钱,他全部拿回去给家里。 那个年代,人都活得艰难。能有条活路走,管他什么路,也就算是不错。所以,老实无能的胡少立父亲也就渐渐地认可了大儿子的选择。 但是,那个时候的胡少立还只是一个小痞子而已,街上没有几个人真正看得起他,直到胡少立年满二十二岁,就在这年,他遇见了一个人,摆平了一件事。 先说人:提到他的名字,我当初单枪匹马去砍闯波儿的时候,手中所拿的那把钎子,就是找他借的,他的名字叫刘辉。 早在80年代中早期,刘辉就已经是一个活跃在九镇范围内的流子。 不过,他从来就没有在这条优胜劣汰极为严重的残酷道路中出过头。 他没有同时代唐五阴狠谨慎的似海城府,也没有悟空雄才大略的胸襟,更欠缺了保长左右逢源、八面来风的手段。 甚至,比他小了一辈的很多人日后所能体会到的那种风光岁月,他也不曾尝试过哪怕一天。他就像走在打流这条路上的绝大多数人一样,既不邪恶也不英雄,普通而平凡,因为某些主观或者客观的原因,踏入了江湖,终其一生,装腔作势又一事无成,跟在那些钢铁般强硬的身影背后,捞得蝇头小利,却也吃尽苦头,直到某日,万念俱灰,退出江湖,或者死伤于街头。 这种人,在他们的打流生涯里面,就算偶尔焕发过一时的光芒,通常也是极其短暂。多年之后,人们都会慢慢忘记他们的事迹和他们的名字。 在悠悠的岁月长河当中,他们就像是一颗小小的石块,激起点点浪花。浪花一散,恍如从来就未存在过一般。 但是,刘辉的身上有着一个和另外那些如他般失意终生的小流子们不同的地方,那就是,多年之后的九镇江湖上,还有某些人会在茶余饭后,偶尔闲谈间提起他的名字。 只不过,可悲的是,就连这样云淡风轻的对话中,他都不是那个传奇的主角,而仅是一块铸就了传奇的小小踏脚石。 传奇诞生的那一刻,是公元1985年。 苍白空洞地记录在档案上的,都是大人物、大事件;真实留在脑海中的,却是小小的恩怨、刻骨的情仇。那一年,偏远的山区小镇上,跑社会的小流子胡少立一战成名。 胡大少爷 1985年,当时的九镇,唐五、悟空、闯波儿都还没有起来,老大哥安优在八二年严打时被枪毙了,偌大的九镇江湖,说得上话的只有保长、跛爷二人。 刘辉的大哥就是跛爷。跛爷是个杀猪的,喜欢推牌九,没事就去桥边上的茶馆和一帮老头老太太们玩两把。跟了他多年,耳濡目染之下,刘辉也爱上了这项当时广大九镇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娱乐活动。 某一天,刘辉又去玩牌,胡少立也在。具体原因,已经没有人记得,有人说,是因为刘辉连坐三把庄,想要拿钱回家,不玩了,而输红了眼,想要扳本的胡少立不让;也有人说,是因为胡少立起到了一副至尊宝猴儿对,杀了刘辉的双天,让自以为稳操胜券的刘辉恼羞成怒;还有人说,胡少立根本就没有玩,但是他在一边话太多,帮人出谋划策,惹烦了刘辉。总之,两人打了起来。刘辉这边有三个人,据说,三人一拥而上,打完人之后,刘辉当着那么多人指着被逼跪在地上的胡少立说:“你屋里也有三个兄弟啦,喊过来打我唦!你个有娘养无娘教的小杂种,没得钱还在这里逞能,下回你再也不许进这个茶馆一步。莫让老子看到你,看一回打一回!” 人们说,当时的胡少立,满身都是泥巴印,跪在地上,一言不发。但是,还有人说,亲眼看到,胡少立的脖子上青筋直冒,撑在地面上的双手青筋直跳,手指深深抓入了茶馆地面上的泥土里面,指甲壳都翻了过来。 我相信后面的说法。因为,事后所有的一切,都证明了,胡少立绝对不是一只怯弱无用、任人宰割的羔羊。相反,他是一匹凶残暴戾、有仇必报的恶狼! 胡少立找上了门,带着两把斧头,扔给了当时正躺在床上睡觉的刘辉一把,说要单挑。刘辉一开始没敢接,胡少立说如果不拿,他就直接开砍。于是刘辉拿了,手刚拿到斧头,还没来得及扬起,胡少立就砍了过来。 那天,刘辉的父亲过来帮忙,也被胡少立连带着一起砍了。直到刘辉的母亲跪在地上抱着胡少立的腿边哭边磕头求饶,他这才停手。吃软不吃硬,这就是胡少立的性格。就算是多年之后,胡少立已经在广东中山落网,被押赴刑场处决,一如朱瞎子所言“不得善终”的时候,九镇人谈起他,这也还是他为数不多被人称道的地方之一。 砍完刘辉之后,胡少立并没有回家。胡少立是个聪明人,而且还是一个下了狠心的聪明人。不然,他不会做出接下来的事情。 我说过,当时的九镇,能说得上话的人就只有保长和刘辉的大哥跛爷。胡少立去砍了刘辉全家,不可能砍了就砍了,只要跛爷还在,他就必须得付出代价。 不想付出代价,那他就只有一条路走——摆平跛爷。胡少立想到了这一点,也许,在他铁了心拿起斧头去刘辉家之前,就已经想到了这点。所以,带着刘辉右手的半截食指和两把斧头,他摸黑又赶去了跛爷的家。在跛爷家里,他们两人之间具体发生了什么事,没有人知道。终其一生,胡少立也不曾透漏过半字,跛爷对此也更是压根不提。人们知道的只是,从那天之后,胡少立摇身一变,成为了跛爷的大徒弟。 于是,根据这一点,好事的江湖人口中也出现了很多不同的传说。其中,由秦三闲谈时告诉我,我觉得可信度相对较高的一个是这样的:那天晚上,胡少立翻墙进门,来到跛爷的床前的时候,跛爷还没有醒,但是跛爷当时搭上的一个有夫之妇发现了异常。这个女人的狂叫弄醒了跛爷。 据说,向来豪气干云、性格暴躁的跛爷那一晚表现得非常奇怪。看着突然出现在自己床前,将女人吓哭的胡少立,跛爷居然就那样坐在床上,捂着半截被子,一句话都没有说。 最后,还是胡少立主动将半截手指头和一把斧头一起摆在了跛爷的面前,告诉了跛爷一切,让跛爷选一样。当时他说,如果跛爷选指头,那从今往后,他就是跛爷的人,风里雨里,两肋插刀,这半截指头就是他送给跛爷的见面礼。如果选斧头,就代表跛爷要帮刘辉出头,那么,今天这个房里,他们之间只可以活一个。跛爷选了指头。 当然,这个只是传言,当不得真。毕竟,就算是秦三,他也不是当事人,也没有亲眼见过。 重要的是,这件事确实就这样过去了,就像是无数个其他的江湖故事一般,烟消云散,无声无息。事后,刘辉当然没有再去找胡少立,更没有弄死他。因为,刘辉并不是李杰、廖光惠、唐五,他只是刘辉。一个无名落魄的流子,一块普通寻常、卑微渺小、成就了传奇的垫脚石。 胡少立上门砍刘辉全家的事迹很快就传遍了九镇。个中的残忍疯狂之处更是无数倍地被夸大开来。当一切回归平静,传奇不再新鲜,唯一被完全改变的人就是胡少立本人。 他终于出了头。他不再是那个跟在别人屁股后面,只求得点残汤剩羹的小流子,一夜之间,他变成了一个凶名在外的大流氓,九镇绝对大哥身后的头号红人。 九镇的人们害怕他,躲避他。但是,如果只是这样下去,他照样成为不了大哥,最多也就是一个恶名在外的街头痞子而已。 大哥,是不会让人只感到害怕、躲避的。大哥,更多的是让人敬畏。 胡少立从流氓地痞成为大哥,脱颖而出,甚至完全遮盖了跛爷的光芒,并且得到了九镇人敬畏的原因,是在砍刘辉之后很短的时间里,发生了另外一件事情。 这件事情同样也有很多的版本,只不过,它与上面那件事情不同的地方在于:上面那个故事,无论人们怎么演绎,主角都还是胡少立和跛爷两个人,而这个故事的主角始终都在变来变去。 曾经,连我都一度以为,这个故事的主角是悟空。实际上,故事的最佳男主角,是胡少立。 在九镇的辖区内有两个村,一个叫做红旗大队,一个叫做刘家村。这两个村子之间一直以来,就因为水利、地界等问题龃龉不断,矛盾重重。 某天,刘家村的一位村民因为自家耕地需要引水,所以从属于红旗大队地界内的水渠中开了一条渠道,结果当天就被红旗大队的人找上,双方拉扯当中,刘家村的被打了,据说打得还不轻。 事后,红旗大队人多势众,也认为自己占理,不肯赔钱。苦主告到了派出所,派出所找不到证据抓人,要红旗大队赔钱,红旗大队也不愿意,派出所也没强制执行。 于是,事情闹大了,双方都怒火冲天,要群殴。刘家村人少,担心打不过,四处找人帮忙。然后,不知道怎么地就找到了当时声名正盛的胡少立。 他带着一把菜刀来到了红旗大队! 孤身面对着红旗大队百十来号老少爷们,他笑容笑貌地走到打伤人的那位主角面前,好言好语地说:“伤人赔钱,杀人偿命,你把别个打得而今都下不了床,派出所要你赔钱,你也不赔,你还要打架。平时也都是吃一条河里的水长大的熟人,只怕说不过去吧?” 回答他的是一顿乱骂。在骂声中,胡少立一言不发,转过身到处找,终于找到了一块石头,自己安安稳稳蹲了下去,看向众人。 村人们都对他奇怪的行为感到莫名其妙,骂声渐渐熄了下来。胡少立这才开口说:“老子本来就是靠流血吃饭,别个也不容易,和你一样都是泥脚板(农民)。他喝了你的水,老子就帮他流些血来还你。一滴血十碗水,你也不亏。他穷得像个鬼,该给的医药费,你还是给他!” 说完,他将自己的手臂放在了石头上,一刀就划了下去。 “啊……”众人都惊叫了起来。 “赔不赔?” “……” 又是一刀! “赔不赔?” “……” 鲜血顺着手臂上的三条道口,潺潺流下,打伤人的那位却还是犟着脑袋默不作声。 胡少立站了起来,走到那人面前,将鲜血直流的左手伸到他的眼下,说:“三刀,事不过三。老子身上三刀,都还值不上你赔这个钱啊?你到底赔还是不赔?” “老子不赔!凭什么赔?” “如果你要这么搞的话,今天只怕就要出大事哒。”胡少立轻言细语地说了一句。 “出个鸡巴,老子怕你?街上跑社会的,老子看得多了。怎么了?你不得了一些?” 胡少立没有再说话了,他轻轻点了点头,然后当着红旗大队所有人的面,一刀就劈在了那个人的面门上…… 据说,那天被打得已经快要死掉的胡少立在警察赶到,将他抬出现场的时候,他还给那个人说了一句话:“如果我出院了,你还没有赔钱,我就杀你全家。” 半年之后,他出院,发现红旗村的人果然赔了钱。同时,他还发现了一个很奇妙的事情:九镇街头的那些小流子们不再大模大样地叫他胡少立,而叫胡少爷。 从此之后,他正式成为了名震江湖的下街胡氏三雄老大,胡大少爷。 见面道辛苦,必定是江湖 胡少立的名字,我当然是听过的,但是我们没有见过面。 在我出道打流的时候,他已经跑路到海南去躲灾了。前年底,不晓得是事情摆平了还是别的什么原因,他回到了我们市。不过,他没有回九镇,而是去了我们市范围内一个叫做水牛山的地方待了一年多。 水牛山是个产黄金的矿区。据说,在那里,他和另外一个人合作,搞了一个小矿。去年下半年,该他行运,矿上现了小红(现红:术语,挖到了金子的意思)。 于是,他衣锦还乡,在九镇投资开了巨龙大酒店。 我和他之间没有往来,也没有冲突。但,我的兄弟有。自从上次一林喝醉酒说漏了嘴,导致何勇被砍之后,我就对胡少爷几兄弟产生了一些不安感。 根据道上听到的那些关于胡少爷的典故,我觉得这个事情没有那么容易就完。所以,在意外接到胡少爷开张大吉的请帖之后,我专门去找了下何勇,看看他是什么意思。 他给我说,他们也收到了请帖,还说,他把事情也和唐五说了下,唐五告诉他没关系,本来就只是一点小钱,事情已经过去了这么久,何勇又已经被胡少爷的弟弟砍了几刀,再加上胡少爷现在刚跑路回来,开了这么一家酒店,应该也是想过过安稳日子,估计没有什么大事。找个机会,唐五会帮他给胡少爷说说。 听何勇这么一讲,我也就放宽了心。于是,大家约着开业那天一起去捧场。 转眼,几天过去,巨龙大酒店开业的日子到了。 当天上午,我县城的几个朋友临时给我店里打电话,说要过来玩。赶紧跑到收购站给何勇他们说了一声,何勇说没事,他们上午也还要清一批货,等我搞完了,过来叫他们,一起去。 于是,先去车站接到了朋友,又在九镇车站边上的一家小饭店安排了一桌酒席,陪着喝了两杯酒,再三叮嘱癫子他们先替我陪客。然后,十二点半的样子,这才好不容易抽空赶去了收购站。 何勇、铁明他们果然都等在收购站里,没有料到的是,唐五和秦三居然也在。 第67章 九镇乱世,从一桌酒席开始(3) “你是不是还要化妆才出门啊?我们都等了半天哒,五哥也在,都等着你的。”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五哥,我不晓得你也在,我以为你直接去了。” “不碍事不碍事,反正只是喝个酒,和你们一路,人多热闹些,那我们走吧。老一,你就累点,照顾下店子,他们吃完饭就回来。” “好好,去去去,你们多喝点。店里有我,放心。” 在老一哥的答应声中,我们呼啦啦一大帮人走向了巨龙大酒店。大酒店气派的玻璃门窗出现在我们的面前,门口人来人往,热闹非凡。透过门窗,我看见一楼大厅里面的酒席,宾朋满座,已经吃了起来。大门口前的地面上铺着满满几层红艳艳的鞭炮屑,远远看去,我莫名其妙就产生了一个荒诞的联想。 我觉得那就像是一摊摊的鲜血。别人大喜的日子,我这样的想法显然非常不厚道。当时,我还在心底骂了自己两句。其实,人有些时候也许真的有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看似玄乎却不得不信的直觉。因为,后来的一切,证明了这点。 几道人影向着我们走了过来,还没等来人走到跟前,唐五就已经伸出了双手:“胡老板!胡老板!哈哈,好啊好啊,这么久不见,越来越得志哒!财源广进!大吉大利!” “哈哈,唐老板,辛苦辛苦!这怎么好意思?还麻烦你亲自来一趟,来来来,进来坐,进来坐。” 浑厚的男中音里,唐五的双手与对面的一人握在了一起。 九镇有句话,叫做:见面道辛苦,必定是江湖。 这句话从我们这一代开始,已经不太常见了。但是,在之前历代,“辛苦”都是道上朋友见面打招呼的必用词。通过这句话,和周围人众星捧月一般的簇拥。无需介绍,我也已明白,此人就是胡少爷。 胡少立中等个子,相貌普通,唯一值得一提的地方,是他的两道眉毛,居然长在了一起。而且,还不是一般地浓密,就像是有人用蘸满了墨汁的大号毛笔在额头上划了一道。 倒是站在他身后的一个人,有些奇怪。 那是一个看上去比我们大四五岁的年轻人,两只手上除了大拇指,居然每个指头都戴上了一枚方方正正刻着“福”、“寿”之类字样的大金戒指。当时,这种款式的戒指很流行,但是,像面前这个哥们这样显摆,还显摆得这样俗气,生怕别人不晓得自己没文化的人,确实不多。就算你是挖金矿的,那也太过了。所以,当时的我,认为这个人就是个傻逼。 “这几位是?” “哦,都是我的小兄弟,过来一起给胡老板捧个场唦。” “哈哈,感谢感谢,在外头就听说,唐五哥而今是九镇的一片天,看样子,没得错啊。来来来,这几个小兄弟,都进来坐。啊,燕子,你帮我把唐老板安排在三楼,保长大哥开始进去的那个包房,我等下就来。” “哈哈,你看你,说些什么话?我哪儿比得上你,你矿上一天够我搞一年。你先忙你先忙,我进去和保长大哥等你来,我们几个老兄弟今天好生喝一杯。” 那一刻,听着唐五的志得意满的哈哈声,我突然明白了,为什么今天他要等着我们一起来的原因。毕竟,人前显贵的虚荣心,谁都难以免俗。 在门口送上礼金,登记完,那个长得五大三粗却像个女人一样叫燕子的哥们领头,我们走上了楼。唐五和秦三被燕子直接领去了三楼,我们几个却被安排在了二楼靠着楼梯口的另外一个包房。 唐五的地盘我们上不去,楼下大厅的人却也进不了我们这里来。见人上菜,看牌开钱,什么样的身份就有什么样的待遇,这是天下惯例。 包房里,已经坐了几个人,其中有一个认识的,叫做罗佬,是保长的小弟。打过招呼之后,我们坐了下来。 刚坐下没有多久,又听到楼梯上响起了一阵脚步声,然后包房门打开,一个年轻人带着陈继忠、江兵兵、彪子三个人出现在了门口。 我的心猛地一下就提了起来。 显然,他们几人也没有想到会在这里遇上我,也纷纷停在了门口。一阵尴尬的对视之后,彪子脸上有些羞愧之色,给我打了一声招呼,陈继忠也对我笑了笑,将领头的年轻人一拉,关上门,又走了出去。 包厢里,没有人说话,甚至连一向话多的一林居然都闭上了嘴。片刻后,听到隔壁包厢的门响。显然,为了避免影响彼此的情绪,他们换了包厢。但是,有些事情该发生,就一定会发生,很快,饭菜上齐,刚开吃还没多久,房门又被打开。 一个人走了进来。 愤怒的爱国青年 “进来,进来,进来唦,都到门口哒,你还啰里巴唆地干什么?不碍事,进来。” 来人正是开始领着彪子他们进门的那个年轻人,他端着一杯酒站在门口,并没有马上进门,而是扭头对着门外大声催促着。 在他说话的同时,我听到了坐在身边不远处的一林鼻子里面发出了重重的一声哼。扭头看去,身边的何勇一脸铁青,眼皮都不抬地看着自己胸前的桌面。 “呵呵,不好意思,打扰各位一下啊。” 随着喊声,我转头看向了门边。 顿时,脑海中还没来得及弄明白何勇与一林脸色为什么那么难看,我自己的脸色也忍不住沉了下去。 江兵兵端着一杯酒跟在那个年轻人的后头,一脸笑意地走了进来。 “不好意思啊,哈哈,好多朋友都不认得。我介绍一下,我叫胡少强,胡少立胡少爷是我哥哥,这个是我兄弟,兵兵。我进来敬各位一杯酒。顺便也和我兄弟一起给两位朋友道个歉。” “义色大哥,你好!各位兄弟,大家好啊。”一边说,两个人一边走到了桌前。 “兵兵,我先来啊。首先,我感谢大家今天给我哥哥面子,过来捧场,我胡少强不是个忘恩负义的人,这些人情我记在心里。这杯酒,我先干为敬。” 一仰头,一干而尽。 座上不知内情的其他人也都纷纷起哄,喝了起来。 最初,我们几兄弟都没有人动。胡少强倒也没有强求,他自顾自又倒上了一杯,把手伸到了何勇的面前,脸上还是带着笑,只是笑得已经没有刚进来那样自然,看着何勇说:“兄弟,不好意思。以前的事情莫往心里去,我给你道个歉,说声对不起。今天认识了,看得起我,就喝了这杯酒,今后,我们就是兄弟,要不要得?” 片刻前举杯喝酒的那几人显然也看出了场面有点不对,都纷纷看着这边,沉默了下来。我扭头看向何勇。我不想打架,但是在这种场合下,如果何勇动了手,我肯定也会一起干。 出乎意料的情况发生了,何勇居然也拿起酒杯,一口干掉,还杯口朝下对着胡少强晃了晃,笑了起来:“你太客气哒,不打不相识唦。一起喝几杯酒,什么事都没得。你看,一滴不剩。” “哈哈,要得要得!我就晓得。勇鸡巴,你这个朋友够义道,我交定哒。” 胡少强显然是个没有太多城府的人,听到何勇这么一说,大喜之情溢于言表,走过去,一把搂住了何勇的肩膀,居然还学起了道上一些与何勇相熟的朋友那样,叫起了“勇鸡巴”。 何勇站了起来,与胡少强热情相拥,脸上笑意盎然,热情之极。只是那一刻,凭着从小对于彼此的熟悉,我从何勇的眼里看出了一丝不易觉察的冰冷。何勇也变了,变得更成熟,也更可怕了。 “义色,不好意思,以前的事,我也是没得法。坤哥那边而今都还不和我说话,在怪我。我今天也是想和你道个歉。这杯,我先干,你随意,好不好?”就在何勇、胡少强两人相拥的时候,我的耳边也传来了江兵兵的说话声。 我看向了他。我永远都不会忘记,那一晚在江边上发生的一切。如果说那天除了悟空之外,我还恨谁的话,那个人一定就是江兵兵。就连陈继忠,我都不恨,因为我知道陈继忠只是为大哥办事,而且他对我自始至终言语都非常客气。只有这个江兵兵,那一晚,他对我打下来的那些拳脚,我刻骨铭心,绝不敢忘!他弄坏了我一只耳朵,有那么一天,我会让他再也听不到任何的声音。但是,此刻,这个人却带着笑脸,端着酒杯,站在了我的面前,就像是那些往事从来都不曾发生。 “哈哈,刚才勇鸡巴也说了唦,以前的事过了就过了,不打不相识,今后都是朋友。来来来,喝!” 我也笑了起来,如同片刻之前的何勇那样,用大笑来掩盖着心底的仇恨;用豪爽的喝酒,来化淡一波连着一波上涌的冲动。 “王坤今天怎么没有来啊?” “哦,大哥要坤哥回广州了,那边的生意也要人看。我们又没得能力,只有坤哥罩得住,呵呵。” 看着江兵兵熟练老道的回答,我心里却微微一动。悟空和廖光惠在市里的展销会被砸,被李杰完全压了下去;在九镇悟空和唐五关系紧张,正是用人的时候,王坤是他手下最得力的人,怎么会在这个时候让王坤回广州? 想来想去,试探了几次,江兵兵却没有透出半点口风。无奈之下,只得责怪自己多心,再多想无益,干脆抛开。 那一天,无论彼此心底是如何的想法,至少,表面上,我们融洽了起来。江兵兵敬了酒之后就转身回去了。胡少强却简直就像是与何勇一见如故的样子,搬了个凳子坐在我与何勇之间,言谈甚欢,喝了起来。 直到不久之后,包厢的门再一次被人打开。 英雄迟暮,大哥洗手 “跛爷!” “跛爷!” 跛爷进来的时候,已有醉意的胡少强刚好去了隔壁那个包厢敬酒。我们所有人都站了起来,朝跛爷大声打着招呼。 “啊!好好好,坐,都坐,还有没得位置,帮我这个老东西搞一把板凳出来唦。” “跛爷,这是我们坐的地方哦。我哥和保长他们都在楼上,你去那里喝吧。要不,我带你上去一趟?”一林一边回答一边拉开椅子,准备走出来。 “哎,你坐坐坐,你坐你的,你哥那边的场合都是大哥,我去不得,我这个老麻皮就在这里陪你们这些后生就要得哒。” 跛爷飞快走上前来,抓着一林的肩膀将他按了下去。 听到跛爷的话,我们一时之间都不晓得怎么回答,有些尴尬地看着他。 跛爷脸上调皮之色越发浓烈,笑了起来,说道:“哈哈,不是的,我来迟哒,刚刚去了,在门口一看,你哥哥喝得一脸通红,耷着脑壳坐在那里,罗勇和保长在里头都搞海碗喝起来哒!那还得了!我这点酒量进门了那还不得喝死?不去不去,我就在这里吃碗安稳饭。少啰唆,勇伢儿,给我搞把板凳就要得了。” 一听是这样,我们都大笑了起来。 跛爷人很好,据说年轻时,脾气相当暴躁。但是,这些年我们开始出道打流以来,他已经不当红了,人就没有了架子,再加上以前什么都经历过,也看开了,性格越来越随和。九镇的大哥里面,就数他和我们这些小辈的关系最好,平时打打闹闹的,没有什么上下之分。 于是,夏冬赶紧搬来一个凳子,说:“跛爷,我们其他地方比不上大哥,喝酒就不见得啦,等下,你不怕我们几兄弟灌翻你啊?” “哈哈,你个小麻皮,老子未必还怕你了啊?你来,其他的人,他们哪个敢管闲事?勇鸡巴,义色,铁明,你们几个管不管?嗯,不管吧,这证明你们还有点大和小,还差不多,灌翻我?我打破你们的脑壳。” 跛爷来了之后,气氛不但没有因为辈分之差变得拘谨,反而越发热烈了起来。夏冬没有食言,率先挑战起了跛爷,我们兄弟也在一边或明或暗地帮手,搞他一两杯。跛爷倒也豪气,嘴里骂归骂,酒还是来者不拒,一杯连着一杯,喝了起来。 片刻之后,胡少强回到了包厢。 胡少强出去的时候,就有了几分醉意,再经过在隔壁战斗,他已经差不多喝醉了。我们包厢里,打跛爷来之后,除了性格变得越来越沉默寡言的鸭子一个人没怎么多喝之外,其他人手里的酒也几乎没有停。 大家多多少少,也上了点头。于是,在这些偶然条件的集合之下,流血再也无可避免。 胡少强应该可以算得上是一个性情中人,当初,他为了一句话可以砍何勇,现在他又为了一杯酒,可以和何勇化敌为友。不过,一个性情中人并不见得就是好人,尤其是当一个人的本性当中有着极为邪恶的一面之时,这种性情也许会让他变得更加暴戾、更加可恶。 刚进包厢时,醉眼蒙眬的胡少强并没有看见跛爷。他大叫大喊地径直走向了何勇,非要拉着何勇继续喝酒。在何勇的提醒下,胡少强这才看到一边的跛爷。奇怪的是,面对着带他亲大哥胡少立出道的师父,胡少强并没有表现出有多么的尊敬。虽然,我们在跛爷面前也是言谈无忌,但是语气里多少都还是有些尊敬的。他不同,他端着一杯酒,摇摇摆摆走到跛爷的面前,就像是搂何勇这样平辈一样,大大咧咧地搂着跛爷的肩头,摇了摇,说:“跛爷,来,我敬你一杯。我们两兄弟,就不说那些客气话哒,一滴都不许剩啊。” 当时,跛爷的脸上就有些不好看,只不过,毕竟是多少年修为的老江湖,一边摇着脑袋,一边还是举杯将酒喝了下去。喝完酒之后,胡少强依旧不消停,整个包厢就只听见他一个人的说话声。最后,忘记了具体是怎么回事,我们就谈起了几十年前,日军侵华时,发生在我们市的那一场由国民政府主持的大规模浴血抗战。 谁也没想到,胡少强这样一个下三滥的小流子,居然是个有着巨大爱国热情的人。 这下,他彻底地激动起来了,口沫横飞地痛骂着小日本,高谈阔论说有朝一日,我们必定与日本一战。到时候,只要他还年轻,他一定参军,打到东京,搞个东京大屠杀,宰掉全部日本男性,强奸所有日本女人,为祖先报仇。 说着说着,我们又从这件事谈起了当年九镇的土匪,谈起了杨阎王几兄弟抗日的故事。也谈起了,建国后,投诚的杨阎王第一个被枪毙,他的兄弟却因为当时随着薛岳去了台湾,不但保住性命,前两年还衣锦还乡,荣归故里,被县里的领导陪同接待的事情。 第68章 九镇乱世,从一桌酒席开始(4) 这些都是一些闲话,朋友在一起聊聊,用来佐酒,挺不错。但是,被激起了爱国热情的胡少强不同意了。当时,就听到桌子砰的一声巨响,震得我面前的碗筷都跳了起来。 所有人都摸不着头脑,扭头看着拍桌子的胡少强。在满桌的欢声笑语之中,只见他独自一人满脸牙龇欲裂的愤怒表情,大骂起了杨阎王的那个兄弟,和当时陪同的县领导。 说他们是汉奸,是卖国贼,如果被他遇见了。他要杀这两个人的祖宗八代。 当时,一直不怎么说话的鸭子突然就说了一句:“你去杀唦,别个明年还要回九镇修路的,领导就在县委,也不远。到时候,你去杀咯。” 这句话,可能让早已大醉的胡少强听得有些恼火,他飞快伸出一根手指头,指着鸭子,语无伦次地说:“老子告诉你!老子说得出做得到,老子不像是你们这些没骨气的东西,别个打上门来哒,都只晓得投降当汉奸。明年来是吧,你看着,老子就弄死他!妈了个逼的,中国是中国人的中国。中国人就是有这份自豪!” 一段话听得我们莫名其妙。首当其冲的鸭子脸色却阴沉了下来。自从莎娜死了之后的这些年来,鸭子的脾气越来越不好,越来越难测。我们谁都不知道,他下一步会做出什么不好收场的事。所以,赶紧赶在鸭子有所表示之前,懂味的夏冬和铁明就一左一右地挡住了他。 成了精的跛爷这个时候也看出了事情的不对。 他也出来打圆场:“是的是的,少强伢儿,明年就靠你啊!国家就靠你。有你一句话在,中央都放心哒。要得要得!伢儿长大哒,来,坐坐坐,坐下来喝酒,慢慢聊,莫激动哒。” “喝!喝酒!跛爷,你绝对是中国人!我们一起来为了国家干一杯。” 边说,他摇摇晃晃地拿起了几瓶啤酒,将面前两个不知道是谁吃的,里面又还装了些什么菜的碗往旁边一倒,然后就把酒全部灌进了两个碗里。 倒好之后,自己端上一碗,将另外一个碗送到了跛爷的面前。跛爷不上楼和唐五他们喝酒,就是怕这样用碗喝,结果,碗还是摆在了他的面前。看着那一碗黄灿灿、上面还飘着油花菜沫的酒,跛爷哭笑不得。但他还是端起了碗。 只可惜,这时,胡少强又开口了,他说了一句万万不应该去说的话:“跛爷,老子告诉你!老子晓得你的那条腿怎么跛的,我哥哥给我说过。但是,我给你说啊,你莫觉得自己冤枉,莫觉得国家欠你的。为国家,莫说是瘸了一条腿,媳妇跑了。就算你而今的媳妇小伢儿,全家死尽,那也是应该的。来,喝!” 说完之后,胡少强还是那种尾大不掉,像是教育小孩的样子看着跛爷。 跛爷的脸色变了,变得蜡黄。 呆呆坐在那里,看了胡少强半晌,慢慢放下了手里的那碗酒,说:“伢儿,你喝多哒,早点休息,差不多就可以哒。这碗酒,我不喝。” 我们所有人脸上的笑容也在同一时间静止了下来。每个人都有不能让人碰的痛处。个子小的,你不能叫他矮子;和尚,你不能喊他秃驴;寡妇,你不能说她的胃胀气是怀孕;公仆,你不能说他猛于虎。 跛爷也一样,他的痛处就是那个故事。 关于腿的故事。 原本,跛爷是九镇的一个杀猪匠,在那个很少有人能够吃得起肉的年代里,他虽然辛苦,却至少也顿顿有肉吃,日子算是简单而快活。跛爷打小就性格豪爽,喜欢结交朋友,长大之后,更是如此。由于自己有个肉摊,那个年代,买肉的正经老百姓并不多。相反,经常过来光顾的是那些有门“手艺”,来钱很快的小偷、扒手。 有时候,那帮小偷没有做成“生意”,又吃惯了肉,嘴里馋,上门来求,跛爷也不嫌弃,单凭一句话,肉就先让人拿去;那些人倒也不昧良心,不论多久,有了钱一定送来。 天长日久之下,他和这些人的关系也就越来越亲近,三天两头,就聚一起炒几个菜,喝点小酒,打点小牌。 后来,其中有个相熟的小偷在九镇赶场的时候,偷了一个生意人几百块钱,被人发现了,逃跑时,路过跛爷的肉档,情急之下,二话不说,脱下自己身上衣服,把钱一裹,扔给了跛爷,说寄存片刻,等会过来拿,就转身跑开了。 跛爷当时也没当回事,把包裹放在一边,继续做生意。下午快收摊的时候,几个警察找上门来,将跛爷带走。这一走,就是三年。 原来,那天那个小偷没有跑掉,当场被抓住了,开始不承认,实在扛不住一整个下午的打,招了出来,并且供出了钱在跛爷的手里。 跛爷被当成同犯,判了三年。刚进牢里还没有一个月的时间,因为脾气暴,不服输,一条腿就被里面的人打瘸了。好不容易熬满三年出来,原本要和他结婚的媳妇已经成为了别人孩子的妈,自己的名声也臭了。 但是,除了脾气更大,更容不得别人一点欺负之外,跛爷没有变。他还是那样好交朋友,当初那些和他喝酒的小扒手听说他出来之后,也都纷纷找上门来,对跛爷言听计从、五体投地。 跛爷就凭着自己对朋友的一片真心,开始培植心腹,扩充势力,当上了九镇的大哥,后来又结了婚,生了小孩,退出了江湖。 但是,对于自己的腿,他从来不提,你叫他跛爷可以,叫跛子,那是绝对不行。以前媳妇跟人跑的事,对他而言,更是奇耻大辱。 今天,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胡少强这样说,无疑已经是一巴掌打在了跛爷的脸上。更何况,胡少强嘴里还带上了跛爷视为珍宝的儿子与老婆,说什么全家死尽的屁话。 我想,如果,不是念在胡少立的份上,跛爷当时就已经发飙了。只可惜,胡少强不明白这一点。也许他明白,他只是不在乎,他实在是太狂。 看见跛爷放下酒杯,说不喝酒之后,胡少强问他:“跛爷,你是不是不喝?老子告诉你,这杯酒,你是中国人,就必须给老子喝。你要是不喝,哪个我都不给面子,哪个不喝,就是汉奸。为了国家,杀汉奸,老子死都可以!喝不喝?” 跛爷气得脸上的肌肉都抖动了起来,一巴掌拍在桌子上,大吼一声:“我喝你妈了个逼,你个小麻皮,滚!” 啪啦一声,无数水滴从跛爷额前的刘海上流了下来,跛爷目瞪口呆地站在了原地。胡少强居然将手里的那碗酒,连碗一起扔在了跛爷的脸上。 我刷地一下站了起来,身边无数个黑影纷纷起立。当时,说老实话,我站起来,是因为我觉得必须要站起来了。但是站起来之后,具体要做什么,我还没有反应过来。 有一个人反应过来了。 鸭子! “小杂种!”他一酒瓶就敲在了胡少强的脑袋上,身边居然还跟着同样愤怒、憋了很久的一林…… 群雄 从来打架都是冲在最前头的何勇居然没有动手。他不仅没有动手,还与我、铁明、夏冬一起奋力拉扯着已经纠缠在了一起的三个人。跛爷站在一边气急败坏地大叫,却没有人听。然后,他不知道对罗佬吩咐了几句什么,罗佬转身跑出了包厢。很快,隔壁包厢里面的人也听到动静,跑了过来。 陈继忠与彪子都还好,真正在一边劝架。 就只有那个江兵兵不晓得是喝多了还是因为确实与胡少强关系很好,他居然拉边劝(方言,表面劝架,暗中帮忙的意思)。 在鸭子和一林已经被我们几人拉住了的情况下,他装着劝胡少强,实际上用自己的身体将从背后抱住了胡少强的何勇隔开,让胡少强抽出手来,狠狠打了一林两拳。 我脑袋嗡一下就炸了起来,松开鸭子,一脚就踢在了江兵兵的身上,同时,伸出手抓着他肩膀上的衣服,猛地把他摔到一边:“你他妈给我滚远一些。” 江兵兵大怒,翻身站起,要过来还手。我接二连三的拳脚又打了过去。这下,彪子满脸为难地站在了原地,陈继忠却冲过来,推了我一把。皮铁明见状,赶紧松开鸭子,又去推陈继忠…… 包厢里面,变成了一片混乱,包厢门口,挤满了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围观的人。 “都他妈住手!” “住手!” “搞什么?” 接二连三传来了几声不同的怒喝,响彻了小小的包厢。 我们全都停下手,看向了发出声音的包厢门口。 不知何时,围观的人已经左右闪开给包厢门口让出了一条道来,悟空、保长、唐五、胡少爷、秦三、燕子几个人都是一脸铁青,站在那里。 悟空还是老样子,看不出半点被李杰重创之后的颓丧之色。当我望向他时,他却连瞟都没有瞟我一下,直盯盯地看着前方。 “我操你妈……” 一声暴喝,满头是血的胡少强又趁机挣开了劝架者的手,扑上前去踢了鸭子一脚。 “燕子,给我把他提过来。胡少强,你再搞一下试试看。” 随着胡少立的又一声怒喝,燕子走过去,隔开了还要还手的鸭子,搂着胡少强走向了一旁。 “哥,我给你讲……” “闭嘴!” 胡少强从出现在我面前开始,就一副嚣张跋扈、谁也不怕的样子,没想到,他哥哥的话对他却如同圣旨,非常有效,闻言立马闭紧了嘴巴。 胡少立显然气得不轻,看着包厢里的一切,胸膛不断地起伏。毕竟,在这样的日子里,出了这样的事,换作是谁,也快活不起来。 跛爷走了过去:“少立啊,我给你说,是这么回事……” 看到跛爷居然在这里,胡少立显然有些吃惊,脸色顿时也缓和了一些,听着跛爷给他前前后后说出了一切。 “大哥,别的没什么,今天就是对不住你了!我没有管好我的老弟。” “没有没有,小伢儿不懂事,不要紧。” 跛爷说完之后,胡少立气急之下,又跑到胡少强的身边,一把摁住他的头,好像就要往墙上撞,动手那一刻,又有些舍不得,只是不轻不重地摁了几下。 这时,悟空说话了:“继忠,你们凑什么热闹?” 陈继忠浑身明显一抖,看着悟空说: “不是,大哥,我们只是过来劝架,是……” 说着,陈继忠的手就指向了我,我的心也顿时提了起来,甚至都有些不敢看悟空的目光。 “我问你,你们过来凑什么热闹?” 陈继忠不敢再说话了。 “你们哪个最先动手的?” 陈继忠和彪子都看向了江兵兵。江兵兵的脸一下变得煞白。 “兵兵,今天,我带你来是给胡大哥捧场的,还是带你来砸场的?” “……” “嗯?” “捧场的。” “那你搞得什么?” “……” “胡老板,人在这里。你大喜的日子,我侯敢对你不住!我先给你道个歉,你看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胡少立不看任何人,脸上阴晴不定。 第69章 九镇乱世,从一桌酒席开始(5) 跛爷又走了过去,一把抓着胡少立:“少立,这样好不好,也没得多大的事,看在我的面子上,给我一块老脸。算哒算哒,你的好日子,莫搞得不快活,打发打发,打了才会发啊,是吧?侯敢,你也别说了,我们几兄弟上去继续喝酒。啊?” 胡少立没有答话,微微点了点头,悟空虽然也对着跛爷笑了笑,却没有听从跛爷的话,移开目光,自顾自看着胡少立,说:“胡老板,你肚量大,我侯敢记着的,兵兵,跪下,道歉!” 当着这么多人,江兵兵居然赶紧跪在了胡少立的面前,给胡少立磕起了头。 直到胡少立和跛爷两个人一起拉他,悟空又开口同意之后,这才敢起来。 等江兵兵一起来,悟空走进房内,来到了胡少立的身边,说:“少立,今天和这些老兄弟一起,酒也喝得差不多哒。我还要赶回市里去,有点事。你今天这么多客,也忙。就先告辞哒。过两天,我来安排,一起吃顿饭,我给你赔罪。啊。” 说完,悟空转身走向大门,经过我身边的时候,他突然停了下来,脸色一变,再也没有了之前信然自若的样子,面沉如水地看着我说了一句话:“伢儿,你听好!海燕的面子,这是最后一次!” 说完,也不和唐五他们打招呼,带着垂头丧气的江兵兵三人扬长而去。 “燕子,把他带出去洗把脸。” 等悟空走后,胡少立很是歉意地拍了拍跛爷的肩膀。然后,又再扫了满身菜沫灰印的一林和鸭子两眼,这才转过头去,对着燕子吩咐了一声。 燕子闻言,伸出手来,挽着还犹自像个斗鸡一样站在房内的胡少强就要往外走。 胡少强的身子却猛地往旁边一扭,躲开了燕子的手,双眼赤红地看着他哥,发了疯一般大吼道:“我不走!老子今天没得完……” 跛爷第一时间就伸出手,扯住了胡少立的衣摆,胡少立却明显火了起来,也顾不上客气,一掌拍掉跛爷的手,边大步走过去,边伸出右手,指着胡少强:“你吼什么吼?你吼什么?你还不得了了是吧?老子问你,你今天是不是还占了道理啊?啊?今天是什么日子!” 胡少强吓得站在那里不动弹了,但是也依旧没有移动脚步。虽然将眼神躲开,不再与他哥对视,脸上却还满是不服与凶狠之色。 胡少立一时也没了话说,手抬了抬,有点想打但是却忍住,又打不下手的样子。 气氛有些尴尬,我们站在一旁,说也不是,不说也不是。 这时,始终站在门口一动也没动过的唐五站出来劝和了。 他走前两步,来到胡氏兄弟身前,眼睛看向了胡少立,说:“少立,算哒算哒,小伢儿懂什么?又喝了这么多酒。我们这么大年纪的时候不也都是差不多的。慢慢来,慢慢来,过两年就懂事了。今天,是我的几个老弟不对,专门过来给你捧场,喝不得酒偏又要喝,还给你添了麻烦。你莫往心里去。” 说到这里,唐五的语气一顿,沉着脸扭头看向了我们,最后把目光停在了一林的脸上,厉声说:“你个不争气的东西,过来!倒杯酒,给胡大哥道歉。你怎么这么给老子在外头丢人啊你!” 这个时候,以圆桌和包厢门为界限的那一小片空地上,几乎同时发生了三件事情。首先,我身边的一林非常识趣,早在他哥话还没完全说完的时候,就已经跑到桌面找了两个干净杯子,倒起了酒。然后,唐五的话刚刚说完,胡少立的脸色再次变得缓和,看着唐五,嘴唇动了动,好像准备说话。 最后,唐五做了一个动作,说了一句话。 他将一只手亲热地搭在了身边还在犟的胡少强左肩上,习惯性地轻轻拍了拍:“老弟,莫生气哒,当哥哥的替他们给你说声对不起,你大人不记小人过,今后有什么事,看得起老哥的话,给我说一声就作数。行不行?” 最后那三字,唐五话语中的意思并不是疑问,而是客气,非常之客气。 只可惜,胡少强并不是讲礼数的人,他身体再次一扭,用靠着唐五这边的左手肘一抬,将唐五搭在他肩上的手掌耸了下来。 这下,胡少立没办法了,他微微踏前一步,用手掌在自己弟弟的胸前不轻不重地推了一把,说:“你搞什么?不得完了是吧?五哥都亲自给你道歉哒!别个是客,你是什么?你还在这里老是搞搞搞!等下,老子再收拾你!” 胡少强被推得上身一斜,往后退了一小步,迅速站稳之后,他抬起头,看向了自己的哥哥胡少立。 当时,我就知道事情可能要不妙了。因为,那一瞬间,胡少强的脸色已经完全变了样。 一直以来,胡少强始终都是瞪着双眼、鼓着腮帮子的不服气表情。但是,现在,他脸上通红的颜色消失了,变成了铁青,青得发白,眼睛里面的水汽也越来越浓厚,就如同是受到了尘世间最大的委屈和背叛那样,连嘴唇都开始剧烈地颤抖不停。 他的表情吓到了包厢内的所有人,包括胡少立。胡少立愣愣地站在原地,一脸的惊讶,与弟弟对望着,然后,我听到了一声足以让我魂飞魄散的喊叫声。声音像哭又像吼,里面掺杂着极度明显的暴怒与愤懑,但是,让我害怕的不是这个声音本身。而是,这个用声音说出的那句话所表达的内容。 那一刻,胡少强半边身体侧向我们兄弟的方向,一根指头指着何勇,说:“妈了个逼的!你打我!他们是什么鸡巴客人啊!上次,饭店被抢的事,就是他们几个搞的!他们都是唐五带的人!别个把你当猪,你还帮他们!妈了个逼啊!” 我手足瞬间冰凉,看向何勇。何勇脸色惨白,一言不发。前方,一林则端着两杯酒,木偶一般地停在了胡少立的面前。整个包房里面一片死寂,只有胡少强的呜咽声飘荡在空中,就像是索魂的鬼号。 最先回过神来的人是唐五,他扭过看向了胡少强,说:“伢儿,喝酒哒,有些话该讲就讲,不该讲你就莫乱……” 随着唐五的开口,我脑海中飞快地运转着,预估着将会出现的千百种可能。脚步下意识地微微移动,将身体一侧靠向了桌面上离我最近的一个白酒瓶。 但是,唐五的话并没有说完。已被完全激怒的胡少强双手猛地推在唐五的胸前,将他推了一个趔趄,嘴里同时大吼:“操你妈……!” 唐五的身体还没有完全站稳,自始至终不曾动过半步的秦三已经闪电般从包厢门口走到了胡少强的身旁,伸手抓向了胡少强。 而几乎不分前后,站在胡少立右后方半步许的燕子也飞快踏前,同样伸出手,抵在秦三的胸膛上,挡住了秦三的脚步。秦三的手掌也马上转向,抓住了燕子胳膊上的衣服。 那一瞬间,这两个脸上并没有表露出任何明显表情的男人,彼此间身体的刚一接触,却给了我一种“乌云盖顶城欲摧”一般的巨大压迫感。 那种感觉,没有办法完全用文字描述出来,勉强形容的话,只能是类似于西门吹雪遇见叶孤城,浪翻云看到庞斑那样,气机牵引,雷霆之势系于一发的玄妙。 写来虽然很长,但是当时一切发生却只是弹指之间。因为,直到这个时候,都还没有任何其他人做出任何动作,唐五后退的脚步也方才完全站稳。 他站稳之后,脸上也再没有了片刻之前的和颜悦色,面如沉霜,看都没看身边的胡少立一眼,目光径直越过两人身前的空间,对着已经开始做出发动之势的我们兄弟几人伸出了一只手掌,阻止了我们的动作。嘴里同时大喊一声:“老三!” 秦三的手收了回去,燕子的手也随之放下。 唐五看向了同样因为场内局势而破天荒显出了几分紧张的胡少强,极为阴沉缓慢地说:“你,刚刚,好像是在骂我?” 胡少强眼里凶光一闪,嘴唇微动,却不知是慑于此刻唐五身上所展现出的威势还是其他的什么原因,居然暂时没有搭腔。 “春雷!” “老五!” 两声焦急的叫喊同时响起,跛爷和保长一前一后,飞快地从各自所站的地方走向了场中。 就在两人才走两步,还没到跟前时,胡少立也动了。 他走向了自己的弟弟,胡少强。 啪!一个清脆的响声传遍整个房间。 “滚!”胡少立两道连在一起的浓眉飞扬而起,一脸铁青,上面再也没有了片刻之前的犹豫不忍之情,恍如变了一个人般,决绝如铁,浑身上下散发出了极为浓烈的杀伐之气。 胡少强捂着自己的半边脸庞,呆呆地看着哥哥,一动不动。 一秒之后,他也变了。他从一直以来的亢奋情绪当中完全走了出来,变得无比冷静,缓缓褪下目光,转过了身,离去之前,他回头看了一眼。看向了我们这边。那一刻,从这两道表面看去几乎没有丝毫人类情绪的眼神里面,我却感受到了滔天的仇恨与杀意。胡少强转身离开,他的哥哥也带着僵硬的客套与微笑走向了唐五…… 那一天,事情很快平息下来。唐五是一个聪明人。他的发怒,是因为已经超过了克制的底线。可,当这个底线有别人主动替他来维护的时候,他也懂得得过且过、做事留一线的处世至理。胡少立同样也是个非常聪明的人,远远要比他的弟弟聪明得多。虽然,他打了自己最为疼爱的幺弟一个耳光,但是如果不是这一耳光,那么,也许,今天,他的幺弟根本就走不出这道门。 唯一不聪明的只有愤怒的爱国青年——胡少强。他的心底已经种下了一根毒刺。这点,当时在场的很多人都已经看了出来。只是,没有一个人知道的是,这样一个还没完全长大的少年,居然是一个手下早就已经有了一条人命,而且毫无怜悯与人性,更不惧怕再次杀人的超级恶魔。 我们更不会想到,此时此刻,依旧活生生聚集在一起的人们当中,会有人接二连三地在不远的未来变成一具具没有生气的冰冷死尸。而其他所有人的命局,也将会或多或少因为这场惊天风波开始改变。 九镇江湖的第一个乱世终于到来。 其实,也许,冥冥之中,万事万物确实不仅早已注定,还有迹可循。现在回想那天,我发现了一个奇妙的现象:当时的那个包厢里面,曾经出现过的所有人,都是穿着一身的黑衣,无一例外。我看过一本中国的古籍,在古籍中,对于四时四象之说,有如此解释:黑者,玄武,水性,主北,属冬。万物皆藏,生机肃杀,死。 等冥王注定的命运一露面, 那时候,没有婚歌、弦乐和舞蹈, 死神终于来到了。 一个人最好不要出生; 一旦出生了,求其次, 是从何处来,尽快回到何处去。 等他度过了荒唐的青年时期, 什么苦难他能避免? 嫉妒、决裂、争吵、战斗、残杀接踵而来。 最后,那可恨的老年时期到了, 衰老病弱,无亲无友。 (希腊 索福克勒斯) 第70章 栀子花开 最初,造物主用七天时间赐予了我们一个丰富多彩的立体世界;然后,又给了我们六感,使我们可以去观察、去聆听、去品尝、去触摸、去思考。当然,也能够去闻。 每个远离家乡经历了岁月的人的脑海中,难免都会有一些若隐若现,却绝对不曾忘记的气味存在于记忆的最深处,也许是一个女人的体香,也许是灶台上母亲做出的饭菜,也许是枕头上的一点汗渍…… 无论如何,一旦机缘巧合之下被偶然触动了,这种气味所代表的往昔,就会像潮水一样涌上心头。 我也一样。 我永远都忘不掉那些年间的九镇,每逢夏天,玉白色的栀子花盛开在街道的两旁,人们在树上随便采下两朵,放于半碗清水当中,一天之内,飘洒满屋,吹之不散的迷人味道。 下面,就是一段发生在花开之时,虽不美好,却带着难忘花香的故事。 “三月桃花,七月栀子,年轻后生,俊俏妹子。” 这是九镇的一首歌谣。 九镇向来盛产栀子花。 我的游戏厅门前往左三四米处就有两棵栀子树,此刻,花开正浓。 树下有个小摊,卖馄饨。 陈家嗲嗲和陈家姆妈的夫妻馄饨。 老妈子剁馅,老倌子包,包好之后,头也不抬,左手揭开锅盖,右手抓住砧板一抖,馄饨就像长了眼睛一般,自己飞入了沸腾的水中。 摊子旁边有一根绳子,一头系在栀子树上,一头系在孙儿腰间,任他玩耍,自由自在。 这是典型九镇人勤劳却悠闲的市井生活。 站在游戏厅门口,看着眼前这生趣盎然的平常一幕,在夏日清晨阵阵扑面而来的凉爽清风当中,我走了过去,一巴掌拍在陈家小孙子的光屁股上面,然后,故意不去瞧他迷惑中带着些愤怒的眼神,高声喊道: “陈嗲,搞碗馄饨,三两,多放点香葱啊。” “要得,就来,三毛儿,你先坐。” 靠着树干,闻着栀子花与馄饨的混合香味,我在长条凳上坐下来,点燃了一支烟。 这是一个美好的清晨。 这段日子以来,处理了几个调皮的司机与买方,杀鸡儆猴之后,运输的生意已经不再需要我自己去打理,我把他交给了癫子和已经辞去了杀狗工作的牯牛;游戏厅则有雷震子与缺牙齿管着。江湖上的是是非非,更是好像已经离我而去。 我就这样闲散富足地过着我自己的小日子。 至今,我常常都会想,如果我能够一直这样过下去的话,会怎么样?会不会拥有我现在如此渴望却不可得的那些幸福。 我不知道。 每一次,我给自己的答案都会不同。 因为,我从来就没有得到过这样的机会。 胡少爷饭店开业那天,胡少强与一林当众翻脸,并且点出那一笔隐藏很久的宿怨之后,我就已经预料到风暴迟早会来。 毕竟,胡少立多年之后再次强势归来,财大气粗;又恰逢唐五也正是如日中天、一展拳脚的时候,一山难容二虎啊。 所以,当陈家姆妈把一大碗清汤白水飘着香葱的馄饨端到我面前,而我掐灭手上的烟准备开吃时,眼角却看见不远处,一摇三摆,明显是对我走过来的那几个人时,我一点都没有感到惊讶。 我只是停住了自己的动作,努力在脸上挤出了一丝最为和气、客套的笑容,大声说: “哎呀,三少爷,稀客啊!一大早怎么跑到这里来哒啊?来来来,坐下,一路吃两碗。” 第71章 爱在错误蔓延时 这段时间以来,九镇出现了两股声势颇盛的新生势力。 一个是缺牙齿游小环。 市区码头仓库里面的那一声枪响,就像是黄钟大吕般,敲醒了缺牙齿,也敲出了他生命中的另一个开端。 世界上小流子最多的地方不是街头。 是学校。 缺牙齿是学生,他有着先天优势。 显然,他也充分利用了这种优势。 他几乎是以一种雷霆万钧的气势在极短的时间之内归拢了九镇中学那一批无心读书、一心想要出来混的痞子学生,摇身一变,成为了一个小弟众多的年轻大哥。 所幸的是,意气飞扬之后的缺牙齿依旧是我的人,他依旧对我非常依赖,也非常尊敬。 他是我的助力,而不是威胁。 另外一个就不同了。 另外一个人就是胡特勒。 但是他不喜欢别人叫他胡特勒,他更喜欢别人称呼他为“三少爷”。 三少爷就是下街胡氏兄弟的老三,胡少强。 中国有句老话叫作:身怀利器,杀心自起。 这句话用在胡少强的身上完全没错,合适至极。 刚来到九镇之时,胡少强身上就体现出了暴力与嚣张的一面。当街刀砍九镇大哥唐五的亲弟弟一林与头马何勇,虽然让他有了些名气,人们却也最多认为是酒壮人胆,无心而为的一场小小斗殴。更何况那时,他的哥哥胡少立还没有回来,他毕竟还只是个一无所有的小流子而已,翻不起多大的浪来。 现在就不同了。 现在的他和缺牙齿一样,已经完全变了一个人,而且是远比缺牙齿更加强大,也更加可怕得多的人。 巨龙大酒店开业之后不久,胡少立就回到了牯牛山,继续做起了日进斗金的矿产生意,唯一没有打流的老二胡少飞则去了市区农校读书。于是巨龙大酒店的管理权就全部交到了三弟胡少强的手上。 那一天开始,生意兴隆的巨龙大酒店也就变成了胡少强身上的一把利器。 在财富的支持下,他的杀心如同施了化肥一般的水稻,飞快地成长了起来。 当时,还没有任何人知道可怜的疯子鲁汉儿就是被胡少强所杀。所以,胡少强身上那种绝对冷酷无情、毫无人性可言的作风,第一次被大众所熟知,是因为另外一件事。 一件在美国,会被判上一级重罪的事。 事件发生的时间是在巨龙大酒店开业之后大概两三个星期左右的某个傍晚,地点就在巨龙大酒店。 这个世界本来就是一个属于大多数的世界,如果有人不幸成为了少数分子,那么他的一生将会注定艰难。比如伽利略,比如布鲁诺,比如遇罗克,比如林昭,比如黄万里,比如残疾人,比如……同性恋。 九镇中心完小有一个姓陈的民办教师,大概四十左右的年纪,白白胖胖,沉默寡言,很少与人来往,戴着一副厚厚的近视眼镜,整天除了傍晚上街闲逛一下之外,就是待在学校分给他的一间旧平房里面看书。 每个人都觉得他奇怪。那个年代,这样的年纪还没有结婚本身就是一件奇怪的事情,更何况,从来没有人见他与任何女人打过交道。平日里,女性同事、女性熟人与他打招呼,他也是能躲就躲,不能躲就冷冰冰三言两语说完走人。 慢慢地,那些最初仰慕过他的或是勾搭过他的女人在遭受了无数次的拒绝之后,在时间的推移之中,变得开始仇视起他来,再加上无数好事者的添油加醋,一时之间,陈老师是个天阉,不是个真正的男人,没有卵蛋,心理变态等等这样的流言开始在九镇的市面上风传。 这样一来,陈老师也就越发地低调,越发地沉默了,甚至连傍晚上街闲逛的习惯都开始慢慢减少。 直到巨龙大酒店开张。 巨龙大酒店开业的时候,胡少立从九镇周围乡下招来了一批服务员,有男有女,都是十五六七岁,二十不到的年纪。 其中,有一个姓罗的小男孩,好像是住在九镇附近一个叫作桃树垭的乡下地方。 那段时间,因为手上运输生意的关系,经常会有一些司机或者车主请我出去吃饭,理所当然,巨龙大酒店是九镇范围内最好的选择。 所以,我也见过小罗很多次。 小罗除了看上去白白净净,不像是个从乡下出来的苦孩子之外,并没有任何与他人不同的地方。而且非常有礼貌,每次端菜上桌,总是会对着我微微一笑,轻言细语地说声:“三哥,你的菜来了,慢些吃!” 我还记得,有几次,心里有些烦,菜上慢了,语气不好,呵斥他时,他也并不见怪。 九十年代初,教师的工资是相当低的,更不用说像陈老师这样的底层民办教师。 按道理来说,陈老师也许一辈子都不会来到像巨龙这样的酒店里面吃饭,如果他不来,那么,他和小罗两个人的命运可能都会比今天更好。 只可惜还是那句老话,一切都是我笔下美好的如果,而不是真实残酷的现实。 据说,故事开始的那一天,陈老师接到县里的通知,要去县城出差,做一个职业培训还是教研活动之类的事情,办完事情之后,担心没车,不敢留在县里吃饭,搭最后一班车回到了九镇。 到九镇时,学校的食堂早就关了门,街上的小馆子也已经纷纷打烊,陈老师自己又从来都不会做饭。饥肠辘辘的他没办法之下,只得狠下心,破天荒第一次踏入了九镇范围内唯一还在这个钟点营业的巨龙大酒店。 那一天,为他服务的人正是小罗。 从那天之后,不知道是鬼迷心窍还是其他什么原因,向来在外人眼中节省到近乎吝啬的陈老师突然变得大方了起来,拿着那么微薄的工资,他居然敢隔三岔五地跑到巨龙去吃一顿饭。 这其中,同样身为常客的我也曾遇到过他几次。 每次见他,都是一个人,或坐在墙角,或坐在大厅最里头靠近楼梯的地方,通常都会背对着其他人,安静到像是不存在似的吃着自己面前的饭菜,从来不与任何人说话,也从来不看任何人。唯一的例外,就是遇到小罗给他送菜时,会抬起头来,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微微一笑,嘴里轻轻说出两句什么。 两人之间关系进展的过程并没有任何人知道,那本就是一个绝不适合同性恋者生存的年代,而陈老师又是一个极度谨小慎微的人。 一度以来,他将自己与小罗保护得非常之好。 直到那一年的阴历七月初七。 那一天,是牛郎织女鹊桥相会的中国情人节,也是陈老师与小罗命运发生剧烈改变的炼狱。 第72章 法西斯的奋斗 世界上,有很多的禁书,希特勒所写的《我的奋斗》就是其中非常著名的一本。就算是在资讯流通便利无比的现在,想要在市面上找到这本书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更不用说是二十年以前。 只是,越是被禁止的东西,就越会勾起人们的兴趣。在我的一生当中,无论装逼也好,真实也罢,说自己最崇拜的偶像是希特勒,最喜欢的书是《我的奋斗》的人,都不只有一个。 而胡少强,绝对是其中最虔诚、最真实的那个。 没有人知道,当年,胡少强是从哪里弄来了这么一本书。只不过,从没人注意的某一天开始,包括我在内的很多人,都曾经在很多的场合亲眼见过胡少强拿着那本精心包了书皮的《我的奋斗》,或者是亲耳听过胡少强滔滔不绝向旁人述说《我的奋斗》。 甚至,他还留起了与希特勒神似无比的小分头,如果不是太过年轻,毛发还不甚浓密,我想,他大概也会在人中的部位留上一小撮胡子。 这样的举动也成为了“胡特勒”这个奇怪外号的来源之一。 众所周知,希特勒的一生中,除了极端仇视犹太人之外,被他大清洗过的另外一个群体就是同性恋。 他的理论是:雅利安民族是世界上最优秀的人种,要保持种族优越性的延续,就必须异性相恋,同性恋是低等民族才会做的事情,是对自身的侮辱,所以,绝对不可以被接受或原谅。 自认为惊才绝艳、天赋优秀、高人一等的胡少强彻彻底底地学到了一套。 巨龙大酒店漂亮光鲜的玻璃大门往左边走几米,是一条专门开辟出来的,直通厨房,用于厨房垃圾进出的小巷。小巷当中污水横流,臭气熏天。平日里,除了偶尔喝醉呕吐的酒客与每天定时在那里倾倒垃圾的厨房杂工之外,一般,没有什么人会走进去。 胡少强更加不会。 他是一个极度爱干净的人。 据说他从来都不会在自己家以外的地方解手,因为每次他解手完毕,都必须要认认真真冲个澡,他认为如果不冲的话,身上会有股屎尿的臭味,这是他无法忍受的。 但是,出事那天,洁癖患者胡少强居然前所未有地走进了这条邋遢小巷。 让他拿出极大毅力走进去的原因很简单。 比起肮脏地方的肮脏而言,本应该干净的地方突然变脏了,会让他更加忍受不了。 那天晚上,胡少强在客人进餐的高峰期过后就离开酒店去办事了,等他办完事回来时,酒店早已经打烊。锁好大门之后,几个一起过来的小兄弟先上楼打牌去了,他自己却一时兴起走到了厨房里。 就在厨房里,胡少强意外看到了备菜的案台上,居然还摆了两三盘装着剩菜的碟子,旁边还有几个油腻不堪的空碗与酒杯,与周围本已打扫干净的环境相对比,显得格外刺眼。 原来,那天生意实在太好,几个厨师忙得一直没时间吃饭。等到客人走完之后,才抽空自己炒了几个菜,一起喝了顿小酒。负责打扫的杂工等得实在不耐烦,得到厨师同意之后,先走了。 几个厨师吃完,醉意朦胧,也就懒得自己再洗碗,心想放一晚明天上班再洗也不迟,于是,也纷纷告辞而去。 没想到,他们这一偷懒,就害苦了另外两个人。 酒店开张时,胡少强就规定过,客人走完之后,酒店里里外外包括厨房必须要清洗干净,才可以下班,员工们向来执行得也不错。 今晚出了这样的情况,他是无法忍受的。但是,员工们又走的走,睡的睡了。没办法之下,他只能一边骂骂咧咧,一边自己挽起袖子洗了起来。 洗干净碗碟,抹干净台面,他用塑料袋子装着剩下的那些菜,来到了厨房直通小巷的后门,准备把垃圾扔到垃圾箱中。 刚把后门打开一点,胡少强就听到了一阵奇怪而压抑的喘息声。 当时胡少强的年纪还很轻,但是他早就已经成为了一个真正的男人,也许比我们大多数人成长的时间都还要早。 他当然一下就听出了那种喘息声所代表的含义。 只是,与他对这方面的经验形成了强烈冲突的是,那不是一男一女的声音,而是两个男人! 于是,他小心翼翼地探出头,看了过去。 在周围房子投射在小巷中的昏暗光线中,他看清了,果然是两个男人。 一个是酒店常客陈老师,一个是自己店里的服务员小罗。 陈老师将小罗死死压在小巷中间一面凹进去的墙壁上,两个人都背对着胡少强所站立的这扇门,紧紧靠在一起,如同两只撕斗的野兽,粗野而莽撞,不断发出轻微的响动声。 胡少强没有大喊大叫,没有高声喝骂,甚至他都没有发出哪怕那么一丁点的声音。 他只是静悄悄地再次关上门,将手里的一袋垃圾往厨房地上随意一扔,然后转身走上了楼梯。 我想,那一刻,他原本俊秀清癯的脸庞上一定出现了一丝笑意,残酷而扭曲。 第73章 开花梨 胡少强上楼之后,径直打开了小弟们正在玩牌的包厢门,然后说了一句: “莫打哒,都来一哈。” 几个人下楼,走进厨房,打开门,站在了陈老师与小罗的后方。在灯光的投射下,他们的身影如同罩顶乌云一般笼在了两人的身上,乌云中是两人大大张开的嘴巴与惊讶惶恐的眼神。 那一天,胡少强他们抓走了两人,并且五花大绑将两人关在了酒店内的某个包厢里面,径直离去,与他的朋友玩了一个通宵的牌。 第二天,这个故事的戏份到了高潮。 上午九点多钟,学校正在上课的时候,胡少强和他的兄弟们一起带着陈老师和小罗来到了学校的操场。然后,就在操场上,就在众目睽睽之下,胡少强等人剥光了陈老师和小罗身上的所有衣服,站在神的高度,用道德宣判了两人的罪行。 当时,圣人胡少强说了很多的话,听说中间还拿起了学校体育老师上课用的塑料喇叭,其中较为典型的是这么几句: “心脏的人连鸡巴进的地方都脏,这样的人有什么资格当老师!!!这样的人不配当人,都是畜生!要杀尽!!这种伤风败俗的货色不该杀,还有什么人该杀?这种人不杀,九镇的小伢儿今后怎么会学好,长大了都是不要脸的东西!!又有哪个对得起新中国、新社会,对得起毛主席!!!” 在一个民智未开的年代,在一群心理阴暗的国人面前。很快,所有的愤怒在狂热中得到宣泄,一切的高尚在煽动下成功竖立。 大功告成之后,胡少强并没有杀人,他走了,带走了小罗,留下了陈老师。 但是,他们的分别并没有多久。 只有短短四五个小时。 中午刚过,陈老师就见到了小罗。 奄奄一息的小罗。 小罗是被一对路过的农民夫妻发现的,被发现时,他上身衣着整齐,却赤裸着下身,昏迷不醒地躺在九镇郊外的神人山下的一处草坡。 据说派出所的人赶到,把人送往医院,并将消息传至陈老师耳中的时候,陈老师正在校长办公室里苦苦哀求着,试图挽救自己的前程。 得知详情之后,陈老师放弃了对前程的努力,也抛弃了一贯以来的沉默和斯文,如同一个疯子,狂吼大叫着,不顾校长的斥骂,夺门而出。 后来听很多见到的人说,那天,白白胖胖的陈老师满脸涕泪交加在前头跑,身强力壮的派出所小杜在后面追,却怎么也不曾追上。 陈老师赶到医院时,小罗已经被送进了急救室,他的手脚完好,身上除了几处淤血之外,也没有一道伤口。 只是,他却遭受到了另外一种比砍手砍脚更为残忍邪恶的酷刑。 在我们这个地区,几十年前,匪患极为严重。现在土匪没了,但是他们的故事却流传了下来,随着这些故事一起流传的,还有酷刑。 土匪杀人整人的酷刑。 其中,有一种就叫作“开花梨”。 土匪在行刑之时,会将妇女洗衣服时所用的棒槌倒拿着,先用小的一头插入受害者的阴道或者是肛门,然后越插越深,直到大的那一头也完全嵌入进去,刺破内脏,导致受害者内部大量出血而死。 同时,因为棒槌一般都是用梨木制造。而且,行刑完毕之后,受害者的肛门或阴道处也会被棒槌较大较粗的那一端所撑开撕裂,呈现类似于梨子的形状。 所以,称之为“开花梨”。 小罗被人开了花梨。 唯一不同的地方仅是,深深插入他肛门里面的并不是粗大的棒槌,而是半截被人掰断,尺许来长,稍微纤细些却更加尖锐的拖把木柄。 当天晚上,刺破内脏导致大出血的小罗被救了回来。奇怪的是,苏醒之后,小罗不肯开口说出那个伤害他的人是谁。威逼利诱也好,好言相劝也罢,他依然只是浑身颤抖默默流泪,绝不开口。 纵是如此,凶手是谁,每个人都心知肚明。 也就是从这天开始,胡少强身上那种心黑手毒、残酷无情的风格彻底暴露无遗,“胡特勒”这三个字也不胫而走,正式流传开来,一举超越了他的大哥“胡少爷”胡少立,名动八方。 同样是当天晚上,陈老师和胡少强等人都被派出所带走了。 但仅仅过了几个小时,第二天凌晨,财大气粗的胡少强与他的兄弟们就重新获得了自由。 而一贫如洗的陈老师却在三天之后,才被释放出来。 他走出派出所的时间大约是上午十点左右,陈老师在桥头大饭店吃了一碗米粉,然后又去上街的一家日杂铺买了三瓶米酒,中午时分才返回学校分给他的那间位于操场边上的小平房。 进房之后,他再也没有出门,就算校长连跳带骂快捶破了门,他也不曾露面。 直到黄昏,陈老师的房门才打了开来。他走出房间的时候,面红耳赤,浑身酒气,矮胖的身体不像往日那样佝偻,相反高昂着头,挑衅般扫视着在面前操场上散步的那些老师和家属,虽不言语,看向每个人的目光中却都是一触即发的焰火,整个人的身上散发着一种前所未有的气息,如同一只红了眼的斗鸡。 出门之后,面对着人们或鄙弃或躲闪的眼神,他径直来到了医院,他到达时,小罗因为镇静剂的原因,已经入睡。在场的护士说,陈老师在小罗的病床边一刻都没有停留,他直接将一包东西塞在了小罗的枕头下。 然后,他居然当着几个护士和医生的面,亲吻了小罗的额头,这才转身而去。 当天晚上八点过几分的样子,巨龙大酒店一楼大厅。 十几桌食客亲眼目睹:一位臃肿白胖的男子突然飞快地从门外的黑暗里冲了进来,扑向正在大厅中央某处圆桌旁与客人谈笑风生的酒店老板。来人表情狰狞,极为激动,却居然没有骂半句脏话,口中只是大吼了一句: “畜生,老子要杀了你!!” 几乎在年轻的酒店老板转身观看的同时,来人手里的刀劈在了老板的面部。 白胖男子显然并不是一个悍勇之人,在这一刀劈下之后,他自己居然被吓得待在了原地,看着眼前的鲜血,面部神情惊讶而恐惧。 相反,被砍的老板却仿佛丝毫不痛,第一时间展开反击,夺过了白胖男子手中的刀,并与随即赶来的酒店员工一起将男子制伏在地。 这个白胖男子就是陈老师,酒店老板正是胡少强。 胡少强的小弟把陈老师砍了个半死。 不过,胡少强并没有当场杀他或者废他。 不是不能,而是不愿。 胡少强是个禽兽,有时候也很冲动,但却绝对不是个蠢货。 在那样的场合,在那么多的目光之下,解气之后的胡少强停下手中的刀,把陈老师送到了派出所。 陈老师被判了六年。 小罗出院之后,拿着陈老师留给他的那笔积蓄,远去了广东。 再之后,九十年代中期,陈老师刑满出狱,旋即也去了广东。 从此之后,两人再无消息。 直到很多很多年以后,社会开放程度越来越高的公元二零零九年的某一天,我的一位九镇朋友偶然打开电脑,看到了本省某网站上的一则新闻。 新闻说的是在四川举办了一次前所未有、影响颇大的同性恋聚会,并且还配上了几段采访视频。 在其中的一段视频当中,那位朋友看到了两张已显苍老却熟悉的面孔。 只是,在电视里面,陈老师已经不再叫作陈老师,而小罗也不是小罗。 他们依偎在一起,幸福甜蜜。 好像,从来就不曾经历过那些苦难。 至于胡少强,那张原本清秀英俊的脸庞消失不见,带着一道扭曲如虫的邪恶刀疤,他昂首阔步踏进了自己短暂人生中最疯狂的一段巅峰岁月。 第74章 鬼上门 “哎哟,义色,难怪好久没有看到你去我店里吃饭了,而今这么差钱了啊?一大早不晓得多睡下瞌睡,赶着起来发财了。我算什么稀客不稀客,专门来看看你。还好唦?” 这个世界上有一种人,一开口就是荒腔,就算嘴里说出的是客气话,说话时的那种语气和神态,却依旧让人感到万分讨厌。 胡少强正是典型的代表。 显然,此刻迎头走来的他正试图在脸上刻意堆砌出某种亲热的表情,但是飞扬的眉梢却还是透出了骨子里那缕抹不去的嚣张与狂妄。脸上一道深红色疤痕,因为肌肉的牵动而越发扭曲,更是让他的笑容多出了几分意味深长的味道。 和胡少强一起过来的还有三个人。 始终跟在胡少强身后,正对我笑着打招呼的两位是亲兄弟。 看上去稍稍和善一些,肥胖小眼的那个是哥哥罗飞;虎头虎脑,一脸青春痘的是弟弟罗兵。两兄弟都是土生土长的九镇人,而且家就住在我游戏厅所处的上街里面,以前经常到我这里来玩游戏,彼此之间早就认识。后来不知道是什么机缘所致,兄弟二人居然一起跟着胡少强,踏入江湖打起了流。 另外一个人并没有像罗家兄弟一样走在胡少强的身后,而是站在罗飞前方尺许处,双手负后,与胡少强并排而立。 江湖是一个讲规矩的地方,而胡少强更是一个唯我独尊的人。 这样反常的站位姿态,让我马上对这个人留心起来。 此人大概二十五六岁年纪,相貌粗一看去,平凡至极。高颧骨,大鼻梁,宽脸颊,浓眉毛,都是寻常样子,虽不丑,却也谈不上帅。但是,当他两片薄如刀削的嘴唇紧紧抿起之后,搭配微微外翘的下巴,却给了我一种此人极度刻薄无情且又坚韧刚强的感觉。 他眼神一直放在我的身上,就连我注意到他,与他对视之时,也不曾收回,仅仅只是嘴角稍稍一动,礼貌而冷漠地对着我点了点头。 收回眼光,强忍内心的诧异,我站了起来,满脸堆笑说道: “哈哈,发什么鸡巴财,比起你三少爷来,我这点屌毛不算的东西也叫发财,那真是碰到鬼了啊。罗飞罗兵啊,好久没有看你们俩弟兄到我这里玩游戏了,今天怎么也来了啊。这是哪位兄弟?头一回见面啊!三少爷的朋友就是我义色的贵客,过来坐,过来坐,一起坐下来吧,都是一条街上的熟人,还这么客气站着干吗?” 礼多人不怪,油多不坏菜。 听到我甘拜下风的恭维话之后,胡少强脸上古怪的笑容柔和自然了很多,甚至还加快了脚步,走到我的身边,貌似亲热地伸出只手搂住了我的肩膀,制止了我帮他搬凳子的动作。 然后,自己从口袋里掏出一块手帕,把凳子擦了又擦。再扭过头去,看了看旁边不远处正坐在地上,玩得一身泥巴的陈家小孙子几眼,满脸嫌弃地将凳子挪到了我对面离小孩相对更远的地方后,这才坐了下来,说道: “不用哒,义色,你莫这么客气。这是我的兄弟小张,小张你过来,坐。罗飞,你们两个到那边去等一下。” 小张一言不发,拉开一张凳子,在胡少强的旁边坐下;罗家兄弟则告辞一声之后,毕恭毕敬地走到了另外一旁。 三人在做着各自动作之时,表情无一例外,都是那样的坦然。 看着眼前一切,在越发明白小张地位不同寻常之外,我也无比清楚地意识到了胡少强的强大与成长。 短短几个月,他的确不再是前段时间在巨龙大闹包厢的那个胡少强了,他的派头之大,甚至已经超过了向来和气的九镇头号大哥唐五。 唐五当然也会注意一下尊卑,但是不会如此刻意。 至于我和癫子牯牛他们出来,不管做什么,都是在一起,更加不可能这样连走路坐下都讲究。 可是今天,在路边一个这样简陋的小摊上,胡少强身边的人居然都不敢随意和他坐在一起,而且在其中一个留下之后,被明令走开的另外两个还能够离开得如此理所当然,脸上看不出有丝毫不甘。 一个可以让他人如此敬畏有加的人,绝对不可能是单凭着哥哥名气就做到这一点的。 那么一个必定有着个人独到之处的人会不会无缘无故去做一件毫无意义的事呢? 当然不会! 那一刻,我已经意识到今天胡少强来找我绝对不是他所说的那样简单,仅仅只是来看看我了,他找我一定有事,而且是非常重要的事,越少人在场越好。 所以,我不再坚持。收回了原本想要继续挽留罗家兄弟的话语,扭过头来,直接问道: “三少爷,今天来找我是不是有什么事啊?” “呵呵,不急不急,早饭都要冷了,你先吃,先吃,先吃完再说。” 胡少强的脸上再次出现了那种颇有深意的笑容,边说边伸出手对着我面前的那碗馄饨点了点,示意我继续吃。 胡少强不是他的哥哥胡少立,他绝对不是一个沉稳内敛的人。相反,他性格暴烈急躁。 可此刻,他的一举一动却都显得如此成竹在胸,不急不躁。 这究竟是为何? 对于未知的疑惑和恐惧,不可抑制地从我心里涌了出来。 第75章 底牌 自从上次巨龙开业,胡少强喝醉酒不顾场合与唐五当众翻脸后,胡家兄弟与唐家兄弟搞不好的说法,就已经成为了九镇道上公开的秘密。 虽然到目前为止,双方还不至于发展到公开打架斗殴;但是私底下,彼此手下间相互冷言冷语的小摩擦,就连我这个外人也都是亲眼见过几次的。 胡家的老大胡少立一直表现得讳莫如深,开业典礼事发后就立即离开了九镇,并没有直接插手进来。可同时,他却又把酒店经营大权交给了极度不安分的三弟胡少强,导致他的势力飞速发展,已经开始对唐五的铁桶江山造成了威胁。这样的局面,如果说没有胡家老大的幕后参与,我是打死都不信的。 唐五这边的态度就更加微妙了。唐五本人对胡家兄弟的归来和崛起没有任何的表态,就好像是当这件事根本不曾发生过。可身为九镇最有资格的大哥,最有实力的团伙,在参加开业典礼之后,他与他手底下的所有人却再也没有去巨龙吃过一次饭,这件事就已经足够说明一切了。 而我现在虽然没有继续跟着唐五混,自己单干了,不会与胡家兄弟产生正面的冲突。但是,谁都知道,我姚义杰是唐五一手抬起来的人,唐五手下最得力的几个小弟也都是我最好的兄弟,一林现在更是与我一起合伙做运输的生意。从这些方面来说,我的身上终归都还是抹不掉唐五的印记。 出于这一点,在我的心底,对于胡家兄弟几个始终都还是抱着三分敌视与警惕的态度。除开因为运输生意,经常去巨龙吃饭而难免照面之外,私底下,我与他们之间素来都没有打过任何交道。 我相信,对于我们之间关系的看法,胡少强兄弟的观点也应该和我一样。 所以,今天胡少强突然前来,而且还已经摆明了态度确实是专程来找我谈事,这实在是太过反常,反常到令我完全猜测不出事情的好坏。 在这样的心情之下,就算是那碗馄饨是龙肝凤胆剁的馅,我也吃不下了。 不过,吃不下也要吃,还要吃得酣畅淋漓,惬意之至。 毕竟喜怒不形于色这条道上求生的至理名言,我学会的日子已经不短了。 “那好,都是熟人,那我就不客气,先吃了啊。等下冷了也不好吃,三少爷,莫怪我义色不晓得礼数,怠慢你们兄弟啊。哈哈哈。” 说完,端起碗,故意不再多看胡少强与小张半眼,我狼吞虎咽吃了起来。 在整个过程中,我一直期盼着胡少强能够忍耐不住,率先开口。 没想到的是,这个向来给人嚣张跋扈印象的年轻人却表现出了远胜于我的城府和耐心。在我吃东西的时候,他就那样稳稳当当地坐在那里,抽着烟,看看我,偶尔和身边的小张扯两句天上地下的闲话。 举手投足间一派悠然自得、不温不火的逍遥风范。 原本,我是准备等着他主动来找我说。但是,那几分钟里面,胡少强的表现已经告诉了我,他不急,一点都不急,他正在享受着这种揭开底牌之前的幸福时刻。 一个摸到乱牌的人是不会拥有这样心情的。 能够做到这一点的唯一可能是,胡少强手里有一副我目前还看不透,却绝对可以制胜的好牌。 打过牌的朋友都明白,在出牌之前,每个人都会有一个预测,对于自己出牌时机的预测。 我绝对不能让已经拥有了好牌的对手,可以按照他的预测来顺利完成最后一击。 所以,埋头大吃的我改变了策略。 将面前的碗一推,我吞下了口中的最后一块馄饨,看向正斜着身子侧面对我的胡少强,微笑着说: “三少爷,你莫怪我,我是个直人,心里藏不住话。我就直说了啊?说句老实话,你我并没有蛮多的来往,至少关系还没有近到麻烦你三少爷一大清早亲自过来看我吃馄饨。哈哈。而今,东西也吃完了,你也坐了半天了哒,如果当我义色是个交得的兄弟,三少爷你到底有什么关照,就直说吧。” 第76章 人无横财不富 胡少强与小张的目光同时看了过来。 一秒之后,胡少强脸上的笑容消失不见,他说出了一句完全符合他一贯风格的话: “义色,我和你做兄弟?哈哈,这就算哒吧!” 一时间,我瞠目结舌,不知如何作答,耳边却又再次传来了胡少强的声音,“都不蠢,你是个直人,那我也讲直话。什么鸡巴交情,只要有何勇、一林他们在,就像你刚才自己说的,我们之间谈不上。不过,没关系,你不是他们,我们之间,不谈交情,可以谈生意。” 我没想到胡少强说话居然这样简单了当得有些不近人情,这不免也让我的心里冒出了火气。 脸上皮肤不由自主地变得紧绷起来,心底几番起伏,我尽量装得若无其事地说: “哦,生意啊。那对你不住哦,三少爷,我义色向来都只和兄弟做生意。” 听到我的话之后,胡少强居然没有发怒,侧身与小张对视一眼,再次扭过头来时,脸上反而露出了一丝浅笑。 他从身上掏出了一包烟,丝毫没有分给我和小张的意思,自顾自抽出一根点燃,深深吸了几口之后说: “哈哈哈,义色啊义色,从我一回到九镇开始,道上的朋友就一直告诉我,你这个人灵泛活络得很。今天这么一看,不是这回事啊?生意归生意,这点你都看不开啊?事情到底有没有赚头都没有弄清楚,何必这么急着拒绝呢?” 我听得心中一紧,顿时察觉到了自己的失态之处,一边暗暗责骂自己六情上脸,说话毛糙,一边也跟着挤出了一丝笑意: “不好意思,三少爷,给你说起我的那个人只怕不是蛮了解我。我这个人向来都憨,你莫把我看高了。” “哈哈哈,憨也好,聪明也好,无所谓。我今天来反正也不是和你交朋友的。义色,说句直话,你离开唐五单干是为什么?为发财吧?而今我和这位兄弟手上有条财路,要在九镇再找个人一路搞。路子是偏门,但是钱绝对不是问题。就看你有没有胆子,敢不敢搞了?” 胡少强的话虽然不好听,但是他说得对。 一直以来,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发财,只有发了财,我才有实力有资本,才有可能一雪前耻,并且在这个风云诡秘的江湖之中生存下来。 在这个前提之下,什么交情不交情,并不重要,重要的只有一个字。 钱。 至于偏门,呵呵,人无横财不富,如此而已。 桌面上陷入了短暂的安静,脑海中却飞速旋转起来。 终于,我还是忍耐不住巨大的诱惑与好奇,说: “三少爷这么看得起我啊,没事过来帮我口袋里装钱?呵呵,感谢啊。我胆子不大,抓钱还是够用哒。那,说说看到底是笔什么好路子呢?” 神秘莫测的笑容又一次浮现在了胡少强的脸上,他半站起身来,双手撑在桌面上,脑袋前探至我前方鼻息可闻的距离处,轻轻说出了三个字: “卖飘飘!” 巨震之下,我再也掩饰不住心中的所有想法,情不自禁地抬头看去。 咫尺之外,胡少强一动不动,双眼精芒大盛,也在同一时间对我看来。 第77章 天降馅饼 九镇地处湘西,位于湘黔渝三省交界的十万大山深处,自打晚清开始,就是云南、四川、贵州三地烟土向内地流通的必经之处。再加上各族杂居,民风彪悍,豪强割据,王法不及。 所以,百年以来,吸毒之风极盛。 新中国成立后,在新政府的严酷打击之下,毒品一度从九镇绝迹多年。 一九七八年,改革开放开始,国门打开,对外贸易中,东南亚的毒品也随之走入内地。如果我没记错,大概是八七年、八八年左右,在我还没有开始打流前一两年时间,毒品再次死灰复燃,现迹于九镇范围。 但那个时候,九镇人依旧遵循传统,把吸食海洛因叫作抽大烟。 这种叫法一直持续了三四年,直到飘飘的出现。 有一句很有名的广告词:“不是所有的牛奶都叫特仑苏。” 正如这句话一样,也不是所有的海洛因都叫飘飘。 特仑苏是骗人的,但是飘飘货真价实,不骗人的。 我从来没有吸过毒,所以,我并不太清楚飘飘这个玩意究竟有多好,纯度又有多高。我只晓得,从去年开始,据说是我们市区某位神秘的大哥级人物将这个东西从云南那边带过来之后,飘飘就几乎完全统一了我们市的所有毒品市场。 从此之后,再也没有人将吸食海洛因叫作抽大烟,人们不约而同地改称为——吃飘飘。 就像之前所说,我不吸毒,我也不太喜欢和吸毒的人来往。但是,如果一个人在跑社会打流,那么无论他本人吸不吸,身边也必定会有几个吸毒的朋友,将军与我,就是一个例子。 只要有了接触,那么肯定也就会或多或少地知道这一行里面的一些事情。 至少,贩毒非常非常赚钱,我是听说过不止一次的。 在每次听说的过程中,我都当作是在听一个故事。因为,这样的生意离我太遥远,它还远远不是我这样的乡镇小流子可以玩得起的,我从来就没有想过自己要去做这一行,完全没有想过。 癞蛤蟆最好不要念天鹅。 但是,这个世界上的事情往往就是这样奇怪。 你要的,它不来;你没想要的,它反倒突然就这样出现了。 胡少强轻飘飘的三个字说过之后,我根本就没有考虑过类似于毒品祸国殃民啊、贩毒遗臭万年啊、一定要洁身自好啊、不做东亚病夫啊之类的鬼话。 我知道也许会有一些看书的朋友希望我能够那样去想,能够学陈浩南、许文强那样的人,混迹于黑道,却依旧有一颗善良高尚的赤子之心。 可惜的是,电影只是电影,不是现实。 在这个肮脏的现实之中,在这条更加肮脏的道路上,我至今没有见过一个真正干净的人,更别说好人。我见到的只是一个个处心积虑、不择手段往上爬的心理变态者。不爬,就被踩!! 情操是好人玩的事。 流子要考虑的只是钱。 而不幸的是,我,恰好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流子。 所以,当时的我甚至连“贩卖毒品50克以上,死刑”这一条法律都没有考虑过。 那一刻,除了巨大财源从天而降所引起的必然激动之外,在我脑海里面浮现的只有一件事情。 胡少强!他为什么要找我合作? 论钱,论人脉,论实力,论关系,不管论哪一条,当时的九镇,怎么都轮不到我。 这是一个我无论如何都想不到答案的问题。 “义色,怎么样?从今以后,九镇但凡是要吃飘飘,就只可以在我们这里拿货,我和小张得七,你得三。搞,还是不搞?愣在那里干吗,给句话。” 胡少强的呼吸喷在我的脸上,在我还没有完全消化之前三个字所带来的震撼时,胡少强又再次抛出了一颗重磅炸弹。 三七开! 三个人! 换句话也就是说,胡少强这次找我,还并不是如我脑中所想一般意义上他们吃肉我喝汤,沾光得点小便宜的那样。而是平起平坐,利益均分的真正合作。 这绝对是一笔巨大到无法想象的数目,当然,这也就引起了我同样巨大的疑惑。 我再也忍耐不住,说出了心底的那个问题: “三少爷,这么好的财路,九镇有我不多,没我不少,那么多大哥你不找,无缘无故帮我送钱?凭什么?” 第78章 搞,还是不搞? “义色,你看啊,你而今手里有一个游戏室,天天那么多过来赌博的人,学生也多,这条路子一打开,不用说,肯定赚;再说还有运输,也有那么多的司机,多少也是笔钱。合作唦,就是图得个大家发财。你说是不是?” 胡少强说得有些道理。 我的游戏室里面每天都有很大一批过来玩水果机的人。有政府部门的,有事业单位的,有个体经营的,也有道上打流的。这些人身份不同,但是几乎都有三个同样的特点:空虚,意志力软弱,手头多少有点钱。 这三点恰好也正是每个贩毒者最喜欢的目标人群。 同时,还有固定数量的学生过来玩,学生身上也许没有上面的三个特点,但是他们单纯、幼稚、好奇。这当然也是潜在的客源。 所以,胡少强当时的话差一点就让我相信了。 只是,在那一瞬间,我发现了一个很不对劲的地方。 他回答得太快了。 在他说之前两句话时,一直都是双手撑在桌面,上半身前俯的姿势。而当我问出问题的当口,他的身体才开始慢慢往后退,准备坐回去。 我问完问题,他也刚好坐稳。 就在他坐稳的那一刻,我问完的同时,他的回答就已经出口了,快得就像是以前在课堂上,那些老师一声令下张口就背的优等生。 胡少强当然不蠢,他冲动,残忍,狂妄。但,我相信他绝对不蠢,甚至可能还很聪明。 只是,再聪明的人,也绝不可能在别人问题刚问完的同一时间,就立马做出自己的回答。 就算是苏秦再世,张仪重生,也需要一定的反应时间来组织词语。 唯一的解释只能是: 这个问题,他早就料到了;这个答案,是预先背好的。 那么,假如胡少强看上我的理由真是如他刚刚所言,他只是说出心中真实想法的话,就不用去背答案;可是,不背,又怎么可能回答这样快。 于是,在接下来的一秒钟,胡少强的这个疏忽令我福临心至般地想通了很多很多的问题。 比如,我游戏厅潜在客源很多是不错;但是舞厅、茶馆、台球室、溜冰场、地下赌档,哪一行的人又会比我的少呢?他为什么要用这么优厚的利益来找我,而不去找刚刚接下了商贸城歌舞厅看场生意的夏冬呢?为什么不去找开了几家发廊的保长呢?为什么不去找手下一大帮小扒手的八宝呢?为什么不去找台球室、溜冰场的老板或者是罗勇的赌档呢? 为什么单单就来找我? 在九镇,我的游戏厅并不是一个吸毒者经常来玩的地方! 考虑到这里的时候,我就已经决定不做这件事了。 钱很重要,但是更重要的是命。 风险永远不能大于收益。 不过,我并不愿意那样硬巴巴地去得罪胡少强。 这些日子以来,他的所作所为已经让所有人都明白了他的危险性。 坦白地说,我非常非常顾忌这个人。 于是,我换了一个委婉点的说法: “呵呵,三少爷,我分这么多啊?那也要投蛮多钱吧?你看啊,我而今运输的事刚搞,店子里面也是一点小钱,我确实比不得你做大生意,小本经营没的好多钱;再说,这个事是个掉脑壳的事,我在场面上也没的什么关系,我考虑啊,只怕……” 胡少强并没有等我说完,他直接伸出一根手指,非常自信地在半空中摇了一摇,趁我停顿之时,说: “义色,这些你都放心,敢端这个碗,就不怕米不熟。我敢叫你搞,场面的关系就肯定没的问题。这个事不是抬你一个人上砧板,出了问题,老子也跑不掉的。其他的你都不用管,一分本钱都不要你出。你也莫啰唆哒,利落点,我等下还有其他事的,就问你一句,搞,还是不搞?” 胡少强的直白与坦诚又一次堵死了我的说辞。 尤其是他那句“出了问题,老子也跑不掉”更是打动了我。 我张了张嘴,才发现,已经不知道该如何去说了。 第79章 何去何从 胡少强看着我,信心满满,满怀期待。 我也望着胡少强,强装镇定,左右为难。 “咳咳。” 两声干咳打破了尴尬的对峙,本能之下,我与胡少强移开彼此目光,纷纷望向了声音的来源。 咳嗽的是小张。 那个自从上座开始,任凭我与胡少强对话,却未曾发过一言,始终一动不动,甚至连烟都没有抽过一根,安静得就像是不存在的小张。 在我们两人的目光之下,他没有表露出丝毫的羞涩或紧张,他的脸上甚至都没有普通人在这样突然被人凝视时所应该有的细微情绪波动。 他就那样安安静静地与我们对望,待到我们的目光完全放定在他的身上之后,他张开了嘴: “不好意思啊,三少爷,打扰你和姚老板一下。你让我和姚老板讲两句,要不要得?” 胡少强点了点头。 他居然点了点头! 当初,在巨龙的包厢里面,他想要表达自己的愤怒,唐五、跛爷、保长乃至他的亲哥哥胡少立都没能拦得住他,这才导致了今天唐胡相争的局面。 此刻,这样一个任性妄为的人,在他安安静静等待着我给出最后回答的时候,他手下的一个马仔,不仅贸然打断了他的等待,甚至还提出了要代他说话的请求。 而他,居然,点了点头! 没有任何不满,没有任何愤怒,理所当然地点了点头。 小张,你到底是个什么人? 就在我心中疑惑丛生、万象迭起的同时,小张的右掌已经越过桌面,伸到了我的面前: “姚老板,你好!一直听人说起你,今天终于见到了。呵呵,你好你好,我姓张,你喊我小张就要得哒。” 确实,这是我和小张的第一次见面。 但是,正如他曾经听说过我一样,我对他,也并不是完全一无所知,我也听到过一两次这个名字。 据说他是我们市另外一个叫作安庆县的人,好像还学过功夫,自打胡少强有一天去市内回来之后,他就出现在了胡少强的身边,并且超越罗家兄弟,成为了胡少强最得力的下手。保长的头号手下罗佬有次带着三个朋友在巨龙喝醉了酒闹事,此人一打四,把罗佬一伙狠狠教训了一番之后,在九镇的道上,就有了点小名气。 熟悉他的人,叫他小张;没有太多来往的人,则喊他蜈蚣。 但是,之前所有的传闻中,他都是胡少强的马仔而已。 今天看来,完全不是这么回事。 越来越强烈的不安涌上心头,我的手也伸了过去,与我比起来,小张的手掌不大,但是厚实多肉,相握那一刻,能够明显感到他手掌上所传来的力度。 “哈哈,什么姚老板不姚老板,莫这么客气。开始就说了,三少爷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我喊你小张,你看得起我,就喊我一声义色。莫见外了。哈哈哈。” 手掌松开,小张继续说道: “那好,义色。今天认识哒,日后打交道的日子还长,就不多客气哒。义色,我以前听人讲过一个故事,我觉得蛮有味的。想讲给你和三少爷听哈,又怕第一次见面,显得轻狂,不合适。问问你,你看,要不要得?” “嗯,不碍事,你讲。” “好。以前有三个人,一个靠老婆家里的裙带关系走后门当了大官;一个是杀人越货的江洋大盗;还有一个是一心向善做尽好事的和尚。当官的有才,出口成章;江洋大盗长得帅;和尚最真诚;他们三个刚好都在沙漠里面迷路了,也都快要渴死了。这个时候,来了一个路过的女人,女人带了水,但是只能给一个人喝。义色,你觉得,是给哪个喝了?” 我愣在了那里。 我知道小张不会无缘无故给我说故事,这段话的背后一定有其他的含义。 但是,一时之间,我也想不通到底是什么。 我只能顺着他的问题去思考。 当官的,有才,那个女人可能惧怕权威,也可能爱才;江洋大盗杀人如麻,长得帅,那个女人有可能怕死,也可能很骚;和尚品行端正,很真诚,那个女人当然也有可能是个好人,愿意帮好人。 但是从我生存的环境和人生的经历来说,我首先排除的就是和尚,我不太相信,这个世界上好人就定有好报。 至于其他两个,我实在想不出哪一个才是正确的答案。 虽然,我心底很倾向于江洋大盗。毕竟,保命和做爱是很重要的两件人生大事,一般人都hold不住。 可我还是没有说出口,我怕错。 在与一个陌生人初次相识的情况下,贸然说出一个错误的答案,是很丢人的事情,那只会证明你的幼稚和愚蠢。 所以,我给出了这样的回答: “哈哈哈,这个故事有点意思啊,我人一向都糊涂,不聪明,实在是想不出来。小张,你说说看唦。” 出乎意料的是,小张并没有吊我的胃口,他直接给出了回答: “喝到水的人,是身上有钱的那个!” 心头关于这个故事的所有不解,就在小张这普普通通的一句话后,烟消云散。 我懂了。 耳边继续传来了小张的声音,“义色,这个年头,钱才是伟大光荣正确。为什么找你?做的是什么事?这些其实都无所谓的,安安全全赚到钱才最重要。人啊,有时候糊涂点要得,想多了未必就是件好事,莫让思考阻止你走正确的路。” “少爷,时间不早了,等下店子里还有客人要来吃饭的,你也该回去准备哒。义色这里也要做生意。要不我们先走吧,让义色大哥先考虑哈,再给答复不迟。” 我依然沉浸在小张故事所给予我的震撼之中,看着对面二人纷纷站了起来。 离开前,胡少强说: “义色,最后给你三天时间,到时候一定给我一个答复,好生珍惜哈!搞或者不搞,只要两片嘴皮一碰,说句话容易得很,今后后悔那就怪不得人哒。” 在胡少强说这句话的时候,我看到小张扫了胡少强一眼,眼中好像有些不满。 我坐在木凳上,呆呆看着几人的背影渐渐消失于街道尽头。 对面茶馆里面突然传来了“啪”的一声脆响,闻声望去。 说书先生李老倌苍老而带着喜感的独特声音穿过街道,清晰传来: 守法朝朝郁闷;强梁夜夜笙歌; 损人利己骑马骡,正直公平挨饿; 修桥补路瞎眼;杀人放火的儿多; 穷善难比富恶,世道,就这么没辙! 突然之间,我想,我已经知道了,何去何从。 第80章 朝天吼 其实,在与胡少强小张两人谈过话之后的当天晚上,我就已经决定要和他们合作了。 不过,我不急,我等着三天之后,他们自己再上门来找我。 我没有等到。 因为,一林和鸭子把胡少强砍进了医院。 唐胡两家不和的时间已经不短了,两边手下的马仔打打闹闹的事情也不是没有发生过。九镇上,几乎每个人都已经预见到了他们之间迟早会有你死我活的那么一天,却一定没有人想过,当矛盾真正爆发的时候,起因竟然是如此微不足道的几个人,一件事。 我这一生喝过很多很多酒,不过醉的次数不算多,并不是我能喝,而是我控制了自己,一直都在尽量地控制着自己。 对中国人而言,这不是件很容易的事情,尤其是在人际交往时那种借酒看情的场合。 不过,如果你也像我这般有过一林这样的朋友,又曾经亲眼见证了这位朋友的一生之后。 我想,你也会做到的。 一林爱喝酒,非常非常爱喝酒,在我见过的人之中,唯一可以和他比的只有老梁。 但是,性格决定一切,人不同,喝酒当然也就不相同。 老梁喝酒就像是读书,自得其乐,融入其中,喝的是一份自在。 一林喝酒就像是打架,一往无前,不醉无归,喝的是一份豪气。 所以,他最喜欢喝的酒不是酒鬼,不是茅台,不是五粮液,不是我们眼中的任何一款名酒好酒。 而是“朝天吼”,一种名不见经传,却如同一林一般豪气万千的佳酿。 湘西自古产匪,其中,匪患最烈的两地,一个是桑植,一个是九镇。九镇土匪规模最大、最富传奇性的巅峰是在八十年前,杨阎王雄霸一方的时代。 那个时候,湘西王陈渠珍按照当时民国政府湖南省主席何健所颁“清乡”指示,采取“招小股,打大股;招新股,打老股”的策略,开始大规模剿匪。 一时之间,土匪们叛变的叛变,被杀的被杀,剩下的都只能躲在十万大山深处,避其风头。 杨阎王也不能例外。 只是这些绿林好汉们已经习惯了纵横山野,对酒当歌,大块吃肉,大口喝酒的好日子。城镇根本就去不了,供养断掉,肉还可以在山林间打猎解决,酒,又应该怎么办呢? 杨阎王的团伙中,有一位替他立下了汗马功劳的结拜兄弟,这个人据说曾是秀才出身,还考得过晚清的功名。正是这位惊才绝艳的文人土匪,想出了解决办法。 九镇的米酒相当有名,到现在为止也还有很多人家自己酿酒。而九镇的米酒好就好在传统的酒曲与制作方法上面。 于是,这位土匪学着九镇酒曲的做法,在山上采来蓼草,取出汁液,用吃剩下的粳米磨成粉,伴着草汁一起发酵,做成传统的酒曲。 酒曲做好了,却没有那么多的大米。不过天才毕竟是天才,没有米,他就采来山野间的红色野生稻谷,漂洗干净,取出瘪粒,浸泡于水中,待到谷粒发胀,再放置在土匪们蒸肉的大蒸锅当中,上灶去蒸,蒸完了再次泡水,又再蒸,取出摊开阴凉,拌入酒曲等待发酵。一天后,加上山涧清泉封死于大缸之内,缸口用瓦盆倒扣,围着盆沿倒水防止进气,然后裹上层层棉被,用麻绳捆死,放置一月。一月后,开缸蒸酒,头酒不要,剩下的反复蒸三到五次左右。至此,酒方成。 这种酒制作方法虽然和九镇米酒大同小异,不过,米酒通常蒸一两次就行,它却被反复蒸过了多次,酒劲之烈远远不是米酒可以相比。 据说,酒成的那天,土匪们兴高采烈,齐聚一堂,举杯痛饮。酒刚下喉头,便烧心头,就连杨阎王也受不住这种酒的那股野性,每口酒下肚都要被辣得对天狂吼一声,才能宣泄。 烈酒往往都是好酒,尤其是对这些血性汉子而言。 有好酒,有血性,又怎么会不醉? 只是,这种酒好虽好,醉起来却也不是安安静静睡一觉就能醒过来的。喝它的时候,它的野性也就浸入了饮者的骨髓。 人们只有随着它的野性来吼、来唱、来闹,才能达到最后的酣畅淋漓。 那天,喝醉之后的杨阎王唱了一首歌,一首属于他和他兄弟们,也属于大湘西的歌: “捅逼要捅潘金莲,打架专找武二郎; 喝酒完哒朝天吼,跳到云霄就办玉皇; 哥儿弟兄都铁得紧,敢比桃园的刘关张; 你莫笑老子太轻狂,老子轻狂就轻狂; 一副肝胆两把枪,一把陪人入罗帐,一把就送你见阎王; 要问老子是哪个?十万大山的太上皇! 哟嘿~~~~~~~!呀太上皇!!!” 至此开始,匪酒“朝天吼”正式诞生。 土匪消失多年,杨阎王也早就被挫骨扬灰。 但是他们的歌、他们的酒却随着他们的故事被一代一代传了下来,留在了湘西的这片土地上,留在了湘西伢子的血液中。 那天晚上,一林喝的正是这种酒,唱的这首歌。 第81章 蹲在狗舍里面的妹子 “朝天吼”好是好,可惜产量太少。 野稻谷本来就不多,又是麻雀斑鸠最喜欢吃的食品,山野间的珍品,人又如何能够抢得过鸟。 所以,每年真正做出来的“朝天吼”极为有限,但凡是九镇男儿,谁如有幸能喝这样一杯的话,那都是要当节日来过,万万不会推辞的。 一林当然就更不用说了。 请一林喝酒的是“妹子”。 “妹子”姓什么我忘了,他并不是真正的妹子,他是一个男人,一个打流的男人,准确地说,是一个想要打流的男人。 “妹子”是别人送给他的外号。 十字路口有一家新开张的粮都歌舞厅,舞厅门口有一间用三合板单独隔开的,两三个平方的小棚子,四四方方,简陋得像是狗舍。 妹子就在这间狗舍里面工作,每天都像是狗一般安安静静地守在里面,卖票。 我经常去跳舞,我也经常见到他志得意满地插着腰,大吼那些满脸卑微笑意、想要少付钱或者不付钱讨价还价的普通客人,但是他从来没有吼过我,就算有些时候我一分钱都不付。 我也没见他吼过费强福、小杜、一林、铁明、八宝、江兵兵、小张等等任何一个场面上混或者道上打流的人。 相反,每次他见到我们这样的人的时候,脸上的那种笑容比被他吼的那些人还要殷勤,还要卑微,也更加讨厌。 虽然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必须要懂得看人上菜。但是,我向来都不太喜欢把这一点做得太明显的人。 所以,我很少搭理妹子。 写的人是我,我在用我的笔来写江湖。毕竟江湖不是我一个人的江湖,写自己的同时,难免也会遗漏很多其他的事。 在我离开唐五单干,开了游戏厅,又接下了林场运输生意的这些日子里,夏冬也正混得风生水起。 市区龙港一战之后,他被市里的一位大哥看上了,在唐五手底下同样也是左右逢源,现在与何勇、秦三一起,成为了最得力的人。 据说粮都歌舞厅的老板是唐五市里的朋友,本来要找唐五看场,唐五转手就把这个生意交给了夏冬。 夏冬开始看场之后,妹子不知道是因为看着我们这帮人身边妞多眼红呢,还是觉得我们这帮人人五人六的威风,他开始鞍前马后地跟随着夏冬,说要跟着夏冬混。 夏冬是个聪明人,绝顶的聪明人。 我并不知道他具体是因为什么而拒绝了妹子的要求,我只晓得,如果我义色能够看出来的东西,夏冬一定可以比我看得更早、更透彻。 总之,无论妹子怎么献媚,他想要跟夏冬的想法最终也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没有办成。 妹子也许没有大智慧,但无可否认,他肯定是一个很多小算盘的人。 他没有再强求夏冬,也没有再去找我们里面的其他人。或许是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之后,他在我们兄弟里面选择了一个跟随的对象——一林。 最张扬的一林,也是最单纯的一林。 妹子的爷爷是勒马关人,勒马关是九镇范围内非常偏僻的一个乡,位于大山里面,位置偏远,环境保护也就更好,环境好,野生稻谷也就相对要多。 妹子回了一趟爷爷家,拿出了家里自酿的几斤“朝天吼”,投其所好的妹子这次是志在必得,孤注一掷。 于是,他一掷功成。 接到宴请,一林大喜,大喜的他拉上了越来越爱喝酒、已经成为了必备良伴的鸭子。 一个见酒大喜的人;一个心如死灰无所谓喜不喜,只求能醉的人;在一个刻意奉承、好话说尽、杯杯巴结的人的陪同下,就算不喝多,难免也会喝个八分的。 酒喝尽,情亦浓,兄弟已成,在一林扯开嗓子狂吼的匪歌声中,三人走上了街头。 据说,在喝酒时,当一林答应了收下妹子之后,妹子说过这样一句话: “大哥,从今以后,要死我先死,要动我先动!假设我讲半句虚话,死无葬身之地!” 说这句话的时候,妹子一定没有想过,就在片刻后,他们路过的街边,有一家给人洗面按摩的发廊,那家发廊里面有几个同样已经喝了酒的人。 而其中的一个,会在不久之后,让他这句话的最后六个字变成现实。 第82章 酒壮熊人胆 时代变了。 仅仅只是在一两年之前,偷情嫖娼都还是件见不得人的丑事。九镇那些图鸡巴快活的男人们,想要嫖堂客,还得偷偷摸摸跑到镇旁公路边上的几家饭店去搞。 现在不用了。 九镇上唯一的那家国营理发店倒闭之后,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新码头旁的两条偏街上就出现了几家门口挂着五颜六色转灯,里面一片诱人遐想暗红色的门面。好好的理发店不叫,家家都还学着广东那边叫“发廊”。 一到入夜,老的少的、俊的丑的,总是有些男人遮遮掩掩却又急不可待的身影出没其中。 时代变了,不管变好变坏,它确确实实是变了。 胡少强是一个与众不同的流子,他浑身上下都透着与众不同。 我从来没有见过真正不喜欢女人的流子(同性恋除外),包括我自己在内,哪一个不是夜夜笙歌,无妞不欢? 但是他不。 任何人都可以说胡少强如何坏,如何不是人。不过,没有人能够说他好色。 传说中,他干了自己的婶婶,但这是传言,真相如何,不得而知;现实中,他确实也嫖过娼,也泡过妞,但是极少,真的极少。 在我的记忆里面,他是我唯一从来没在身边看见有女人出现过的流子。 关键是他不丑,甚至还可以说有一些男人味。 可他,就是很少主动去找女人。 就好像,性对他而言,除了本能的需求之外,就再也没有了任何的吸引力。至今为止,我一直都还弄不明白,这个人,他短暂的一生当中,到底追求的是什么东西。 这样一个人,那天却去了发廊,保长的三徒弟羊胡子新开不久的发廊。 他之所以去是因为他有一个朋友。 卖菜的朋友。 这个世界上卖菜的人有三种,第一种是菜市场里面,摆个摊子,直接面对顾客的小摊贩;第二种是自己种菜的菜农;第三种则是从菜农手里批量收菜,然后转手卖给各个摊贩的二道贩子。 胡少强的朋友是第三种。 巨龙是九镇最大的饭店,也是生意最好的饭店。 作为老板的胡少强当然不可能像寻常过日子的人家一样去菜市场里面,论斤按两地买菜。 他每天所需的蔬菜都由这个朋友按时按量来供应。 所以,对这个朋友而言,他就是供之唯恐不及的真财神。 不久之后,这位朋友发现,胡少强不仅仅可以当他的财神,而且还可以当他的保护神。 通过与市里人的几番血战,唐五在垄断了九镇地区的所有水果生意之后,又开始做棉花和生猪的生意,触角还慢慢涉及到了牛羊狗鱼等等其他的肉食品。 但不知为何,蔬菜,他却还没有碰。 如果他碰了,倒也好,他碰了,胡少强的这位朋友也就没有那些非分之想,也就安心了,这样的话,就更不会出现日后的那些事情。 坏就坏在唐五没碰,却有其他的人有样学样,想要把“唐五模式”在蔬菜贩卖的这一行推广开来。这样干的人当然也有些实力,可毕竟不是唐五。搞垄断,有一定实力不行,那得有相当的实力,让人不得不服。 在生意被那位想要垄断的同行挤压了之后,胡少强的朋友虽然有些害怕,更多的却是不服。 不服的他,遇到了向来只有人服我,从来不曾我服人的胡三少爷胡少强。 自从同行晓得他在为胡家的生意供货之后,就没人动他了。 只不过,能做生意的人当然不笨,他理所应该地看出了胡少强能够为他带来什么。 他明白,只要胡少强铁他,那他能有的就不仅仅只是手边的生意。 他有的可以是所有。 所以,他对胡少强很好。 一来二去,两人也就成为了不错的朋友。 就是妹子喊一林吃饭的同天晚上,这个人也来到了胡少强的店子里面喝酒。 此人在羊胡子的发廊里面有个姘头,长得很漂亮,生意很好,不愁没男人捧场,此人又相貌平平,无钱无势。所以,姑娘平时也就不怎么爱搭理他,他难免也多多少少受了一些气。 也不知道是饱暖思淫欲想行苟且之事呢,还是酒壮熊人胆,想到女人面前风光一番。反正,酒喝到面酣耳热之后,这个家伙骚动了起来。 他鼓吹着胡少强与他一起去发廊“松松骨”。 胡少强本来不愿意去。 此人七说八说之后,居然情真意切地说了这么一段话: “强哥,你看啊,我在跟你之前,做生意别个也欺负。而今别个晓得我是和你做生意哒,没的人敢欺负我。只是,我在外头说我和你是朋友,没几个相信。哪个信呢?你是什么人?我是什么人?你今天去了不玩都要得,但是无论如何陪我去一趟,那些个卖淫的都看不起我,你去了,帮我撑撑门面,让别个晓得哈,我也有你这样的铁聚,长回脸,要不要得?” 胡少强毕竟还是年轻,年轻人难免有个最大的缺陷,喜好听人吹捧,捧得越高他们越爽。 于是,被高帽子戴晕的他和那位朋友一起来到了发廊。 第83章 醋海翻波 胡少强两人走进发廊大门的时候,他朋友喜欢的那个姑娘刚好才接完一个客人从里面隔间出来,不知道是累了还是怎么的,不愿意马上陪胡少强的那位朋友上床。 胡少强的朋友只能坐在发廊里,厚颜无耻地与那个女人扯淡,想要打动芳心,一亲芳泽。胡少强也只得在一旁陪着。 就在这个时候,好死不死的,发廊门外原本寂静的大街上由远到近,传来了一林鬼嚎一样的歌声: “捅逼要捅潘金莲,打架专找武二郎…… 你莫笑老子太轻狂,老子轻狂就轻狂…… 一把就送你见阎王…… 要问老子是哪个?十万大山的太上皇! 哟嘿~~~~~~~!呀太上皇!!!” 唱就唱吧,本来也没什么不得了的。 关键是,那个女孩却被逗得笑了起来。 这一下,胡少强的那位朋友不爽了。 此人在与女孩说话的时候,女孩爱搭不理的,本来就憋了一肚子火。现在看到对面的女孩居然被别人的歌声逗笑了,还颇有兴致地把头伸出发廊的玻璃门外,对着唱歌的地方张望,更是让他火不打一处来。 同样是男人,老子到你面前来出钱干你,低声下气的,你一个好脸色没有;别人一分钱不出,路过唱歌,唱得还那么难听,你反倒风情万种了。凭什么呀? 这个时候,一林几人已经走到离发廊很近的地方,借着发廊里面透出去的灯光,三个人都看清了来人的样子。 胡少强的朋友也是土生土长的九镇人,九镇上,但凡是与黑道沾点边的人,没有人不知道唐家与胡家之间关系的。 于是,这个想要装逼却又没有种的蠢货看着一林几人的身影,说: “妈了个逼的,强哥,这帮小麻皮,而今越来越轻狂哒,还太上皇,皇他妈了个逼,你和立哥在九镇,几时他们够资格这么屌啊?一路上唱过来,尾巴翘到天上去哒,不得了得很啊,几时等老子出头哒,强哥,老子迟早帮你办他们。” 本来就和一林龃龉不断,歌声听到耳中已经不爽的胡少强又岂是受得这些话的人。当下,胡少强的脸色也就沉了下来,阴森森看着门外说: “不急不急,迟早的事,迟早老子要他们晓得哈三大还是四大。你看着。” 如果当时只有胡少强和他朋友两人,这句话说了不打紧,反正他朋友也不会再说出什么挑精拨祸的话来。巧就巧在,当时,在场的不是只有他们两个人。 至少还有一个人,那个对胡少强朋友爱理不理的卖淫女。 在胡少强和他朋友对话的同时,那个女孩一直伸在门外的脑袋缩了回来,脸上的笑容也不知何时消失了,听到胡少强说完之后,这女的看了看胡少强,然后又看向了胡少强的朋友,说: “你不是一直说你打流的朋友多,九镇混得好,而今你这个什么强哥也在这里,你看别个不舒服就打唦。我也看那个人不舒服,你真有种,就帮我出气!” 说完姑娘的手指向了外面三人之间的一位。 婊子无情,戏子无义,这两句话基本是真理。 但是,世间总有个万一。 烈女难免失贞,老妓也可从良。 而且妓女如果对谁动了真心,要从良,那就像是老房子着火,一发不可收拾。 这个女孩不喜欢胡少强的朋友,但是不代表她不喜欢别人。 她真的爱过一个人,只是,当她下定决心不干皮肉生意了,要跟着那个人过一辈子的时候,却发现,那个人根本就不爱他。在那个人的心中,她只是一个婊子,一个和其他婊子没有任何不同的婊子。 第84章 爱恨纠缠 鸭子喜欢嫖娼。 在莎娜死了之后,嫖娼就成为了他最大的一个爱好。 不过,他嫖娼的风格和别的嫖客完全不一样。就算是色情服务遍地开花的现今社会,如果谁要去嫖娼了,也一定是躲着藏着,不希望别人知道的。 鸭子不。 在鸭子心中好像根本没有妓女和良家之分,只要那段时间,他愿意和谁了,不管这个女孩是做什么的,他都会光明正大地带在身边,像恋爱一样出双入对。 这一点,不止是他父母,就连唐五和我们兄弟都深以为耻,劝过他,也骂过他。 可他从来没有听过。 胡少强朋友喜欢的这个女孩就是其中之一。 这个女孩很年轻,长相也确实不错,卖淫以来,身边睡过的男人无数,却从来没有一个嫖客会像鸭子一样在操完之后,还带着她去餐馆吃饭,去自己家里睡觉,去见自己的亲人朋友。 而且,这居然还是一个面目俊秀斯文,和自己一样正当美好年华的年轻男人。 女孩感受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温暖,她天真地认为,那就是她苛求已久,曾经听过,却从没想过会降临在自己身上的爱情。 这种幸福的感觉陪伴着她度过了卖笑生涯里面最快乐的一段日子,直到某一天的清晨。 在女孩的出租屋内,鸭子还在酣睡,女孩却迎着朝阳醒来。幸福的她扮演起了自己认为应该去扮演的那个角色,她小心翼翼地起床,贤惠地走出家门,为鸭子端来了热气腾腾的早餐,然后,温柔地唤醒了鸭子。 看着鸭子一口一口吃完了早餐,女孩告诉鸭子,今后不要给她钱了,一切都是她自愿,她不再喜欢收钱的那种感觉。如果鸭子想的话,她会去找一份工作,不再卖淫。 鸭子坐在床边,就那样安安静静地坐在床边,安安静静地听着女孩说完。 然后,迎着女孩期待的眼神,鸭子起身,穿好外套,伸进口袋,掏出两百元钱,放在床单上,拉开门,走了出去。出门之前,鸭子说: “我从来没有听说哪个嫖娼不给钱,我给不起吗?” 女孩想不通,那个曾经完全不顾及旁人目光,与她成双成对的男人;那个在一次次欢愉过后,毫不嫌弃,将她搂在怀里入睡的男人;那个喝醉之后,捧着她的脸,一遍一遍对她说“我爱你”的男人。 居然,就这样扬长而去了。 女孩哭过,闹过,找过。 可是,鸭子却再也没有给过她重来的机会。 女孩的心,终于碎了。 就像是莎娜出事那天鸭子的心一样,再也拼不回来。 爱有多深,伤就有多深。 鸭子没有可以报复的人,于是,他选择了报复自己。 这个女孩有。 而且她一定要报复,只可惜那个人太强,她又只是一个随风飘摇的风尘女子,一直以来,满腹怨恨,却都无能为力。 但是,今天,苍天开眼,机会终于来了。 所以,她的手指毫不犹豫地指向了曾经让她爱之深,现在也恨之切的那个人——鸭子。 女孩突如其来的一句话让胡少强都没有反应过来,更何况是那个菜贩子,一时之间,屋内三人面面相觑,气氛僵硬了下来。 这个时候,一林他们已经走过了门前。 胡少强的朋友当然不敢面对面地挑衅一林,但是当一林他们已经走过了门面,而对面女孩的脸色露出不屑之后,这个卖菜佬终于忍耐不住,拿出了作为男人的一丝勇气。 他投机一般抓起面前喝水的一个玻璃杯,对着大门外一林几人已经走过的反方向扔了出去,同时嘴里还用不轻不重的声音说了一句: “操你妈,不得了哒,神个鸡巴!” 骂人的声音,一林他们也许没有听到。 但是玻璃杯碎裂的声音却打断了一林的歌声。 最先反应过来的是妹子,他人都没看,就大骂了起来: “操你妈,哪个狗杂种,想死啊。大哥,是哪个?是不是扔我们?如果扔我们,今天老子弄死他。” 一林停下脚步,没有回答,看了后面一眼,再顺着灯光望向了发廊。 两三秒之后,盯着发廊里头,习惯了光线反差的一林,眼神突然亮了起来。 而发廊门内,女孩对面,胡少强也在同一时间站起了身子。 第85章 杀君马者道旁儿 如果那一天,一林没有喝多酒,也许一林不会进去,虽然他胆子很大。 如果那一天,陪着一林的不是鸭子,而是秦三何勇或者其他几人,一林也不会进去,别人一定会拉住他。 因为,唐五早就明确说过,不要和胡家的人发生冲突。 可现实却是,一林喝多了,身边是比他胆子还大,还不怕死的鸭子,所以,一林在街上呆立几秒,看清状况后,在身边妹子火上浇油的喝骂声中,他大笑着走进了发廊。 客观地说,一林刚走进去的时候,虽然因为酒精的缘故有些张牙舞爪,但是并没有咄咄逼人想翻脸的意思。 他只是笑嘻嘻地调侃胡少强,说: “哎呀,胡老三,可以啦,深更半夜不睡觉,过来嫖宿。” 胡少强的性格当然也不会服软,他顶回去了一句,但是,同样,也还算比较温和克制。他说: “是的啊,怎么样?不许来啊?唐老二,你是不是没的钱,没的钱说一声,我请你。” 一林这个人谈不上多聪明,但是也不蠢。不过,用北方话来说,他有点愣。有些时候吧,他东说西说一大堆,常常却指不到正点上。 当时,他就又犯了这个毛病。 他一听胡少强说他没钱,急大发了,也忘了自己过来到底是要做什么,只是下意识地想要证明自己有钱。他立马就伸出只手到口袋里面准备掏钱,边掏还边豪气万千地吼道: “老子没的钱?老子没的钱?妈了个逼的,胡老三,你开个鸡巴破饭馆,你以为你比老子有钱些……” 胡少强没有一林这个毛病。 深更半夜,莫名其妙地在一家小发廊里面和死对头比谁钱多钱少,这样跌份犯浑的事情,他做不出来。 但是,他太清高,他向来就认为除了他哥哥之外的其他人都是傻逼,一林当然就更不会例外。 所以,他不屑于去计较,他只是站在一旁轻蔑地笑了几声。 于是,两个领头人物,一个演猴戏,一个看猴戏。 这个场面就绝对不是火暴动作片,而是轻喜剧了。 那么是谁将这场大戏的剧本改写了呢? 三个人。 卖淫的女孩,妹子,菜贩子。 鸭子跟在一林身后一步,第二个走进发廊。 他进门之后,只是在最开始的时候下意识地扫了女孩一眼,然后,就当女孩根本不存在或者完全不认识一般,再也没有看过第二眼。 鸭子所有的目光全部聚集到了胡少强的身上,就好像胡少强才是那个曾经与他百般温存、千般蜜意的情人。 女孩彻底愤怒了。 就算是被人当面称呼为“婊子”的时候,她都没有像现在这般羞耻屈辱过。 她又一次伸出手指向了鸭子,并且扭过头看向菜贩子,疯了一般地带着哭腔狂喊道: “你帮不帮我?你帮不帮?帮我打死他!” 菜贩子尴尬无比地傻在了那里。 所有人都停下自己的动作,看向了女孩。 发廊里面,除了后屋被惊醒的老板起床弄出的响动之外,一片安静。 这个时候,激发矛盾的第二个人出现了——妹子。 事后,妹子在恬不知耻地给一林表功的时候就说过,当一林掏钱、胡少强在一旁轻蔑冷笑的时候,他就不爽了,他看不惯别人那么轻视他的大哥。 不过,他没有说给一林听的是:他不敢动胡少强,就算多给他一百个胆子,他也没种自己去动胡少强。 但他想要表忠心。 女孩的狂叫声给了他机会。 “你个臭婊子,当着我大哥的面,你还想打人,晓不晓得我大哥是哪个?” 随着这一声大吼,妹子从后面飞快两步跑上前来,“啪”的一声脆响,一耳光打在了女孩的脸上。 女孩愣在了原地,不可置信地看着自己面前那个气势汹汹的男人,连脸都忘记了捂,半边白皙的面孔之上,清晰地显出了五道指痕。 然后,眼泪泉水一般涌出女孩眼眶,在泪眼中,女孩茫然地看向了身边那个答应为她报仇的人——菜贩子。 这一次,菜贩子没有让他失望。 到了这个地步,很可能没有任何一个男人会让心爱的女人失望。 更何况,他要对付的不是鸭子,也不是一林。 于是,他冲了出来,在冲过来的那一刻,他也喊了一句话,话很短,只有七个字: “强哥,他打你弟妹!!” 菜贩子的拳头砸在了妹子的身上。 这个时候,妹子表现出了他的本性。 打女人,他比谁都快。而此刻,面对着同样不入流的菜贩子,他却都没有丝毫反抗的意思。 他无比快速地退向了后面。 他退了,菜贩子却没有追得上来。 因为,鸭子的脚已经踢到了菜贩子的身上。 鸭子刚动,胡少强又对着鸭子扑了过来。 当胡少强顺手抄起的烟灰缸砸在鸭子阻挡的胳膊上的时候,一林插在口袋里面的手也抽出来了。 不过,这一次,他拿出来的不是钱。 而是他随身携带的那把匕首。 一林一匕首就扎进了胡少强的屁股根部,在他抽刀的时候,胡少强的烟灰缸也反手砸在了一林的头上。只是,已经没有什么力道了,除了发出了“砰”的一声脆响之外,连血都没流。 假如说第一刀,一林还只是他打架的一贯反应,扎的地方也留下了情面的话,那么胡少强的这一烟灰缸完全激发了一林的凶性。 因为,第二刀,一林已经不是打架,而是要命了! 一林的匕首抽了出来,胡少强想要再打,鸭子却又从背后死死抱住了他。 一林的刀直接扎进了胡少强的腰部。 “啊——” 听到响动,出门看情况的老板娘发出了一声尖叫,瘫坐在了地上。 “哐啷”。 躲避不及的女孩被几人扭打的巨大力道撞倒,还带翻了一张凳子。 一林捅出了他的第三刀,没入了胡少强的肚子。 “叮当”。 胡少强手里的烟灰缸掉在地上,激起了连串脆响。 “乒乓”。 发廊玻璃门被大力的开关带得震动不已,菜贩子的身影已经远远跑开…… 三刀,那一晚,一林在胡少强的身上一共扎了三刀,刀刀没柄。 逃离之前,鸭子看了一眼斜靠在理发台下的胡少强,他惊奇地发现,在胡少强惨白的脸上,居然没有看到丝毫的恐惧和痛苦,有的只是笑容,狰狞至极的奇怪笑容。 血仇,终于在这一晚的夜色中凝结了起来,再也无法化开。 多年之后,我在书上看到了一个故事: 有个人有一匹快马,某一天他骑着马出门的时候,路边有几个好看热闹的小儿给他说,你的马跑得最快,最牛逼。小儿说得越好听,这个人越得意,也就越发催马快跑。于是,马就这样累死了。 一直以来,我都有些不明白,为什么那么多的利益纠葛中,没有出事。而那一晚,仅仅只是一件小事,却掀起了唐胡两家的连番血案。 看完故事的那一刻,我明白了。 其实,一林也好,胡少强也罢,他们都只是故事里面的那匹马,如果没有妹子菜贩子这些人的话,他们的今天,也许不会是两座孤坟。 但,最不幸的是,这个世界上,偏偏最多的就是道旁儿。 杀君马者道旁儿。 第86章 夜半枪声 从发廊出来之后,一林带着其他两人径直回了自己家。 被弄醒的唐五得知方才发生的一切之后,大发了一通雷霆,甚至还动手打了一林几个耳光。随后,平静下去的唐五打电话喊来了泥巴。零点左右,一林就和鸭子一起坐泥巴的车连夜离开了九镇。 当时的唐五已经预料到了事件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但是他却依旧没有预料到事件会发展到如此严重的地步。 所以,三个小时后,留在家里的唐五为此付出了代价。 与此同时,回过神来的菜贩子叫上了那位发廊老板一起,将已经重伤的胡少强送入九镇医院急救室内开始了抢救。 胡少强进了急救室之后,深怕扯上关系惹上麻烦的发廊老板不顾菜贩子的再三阻拦,自行跑到桥那边的派出所去报了警。菜贩子六神无主之下,用医院里面的电话通知了胡少强的家人。 凌晨十二点三十分左右,一辆右舵轮的走私蓝鸟轿车和两台七座旅行厢车从我县南部一个叫作牯牛山的地方出发,开向了一百多公里之外的九镇。 驾驶蓝鸟的人是燕子,坐在燕子旁边一脸铁青的正是胡家大哥胡少立。在胡少立的脚下,一把锯短了枪筒的双管雷明顿,在车厢内泛出了幽幽冷光。 三个小时后,胡少强还在抢救,三辆车则抵达了九镇。 车子经过新码头,没有左拐开向医院,而是拐向了右方那条路,那条路的名字叫作长寿街,长寿街的尽头就是牛家村巷。 唐五的家正是牛家村巷五十一号。 韬光养晦、沉寂多年的胡少立,这次,终于决定亲自出手了。 新中国成立以后,九镇的第一次枪案也随之彻底拉开了帷幕。 在送一林和鸭子两人上车的时候,一林要求带上妹子,而妹子本人也想要跟着一起去。可不知为何,却被唐五阻止了。 他的理由是:妹子本来就还不能真正算是他们的人,而且当时砍胡少强的时候,妹子并没有动手,基本不关他什么事。 于是,妹子留了下来。 就像是夏冬一样,唐五好像也不怎么喜欢妹子,等一林他们走后,唐五要妹子回自己租的地方去睡觉。谁知道,可能是妹子胆子太小,怕被人报复;也可能是他存心想要珍惜这次接触头号大哥的机会。他居然好说歹说求着唐五,让自己在这里留宿一晚。 唐五肯定不是一个心肠软的人,但是他的面子软。 一直以来,他都受不了别人的当面恳求。 所以,他答应了下来。吩咐妹子就睡在客厅沙发上之后,唐五也转身回到了卧室。 妹子的工作是在九镇歌舞厅卖票。 九镇歌舞厅实际上是一间黑灯舞厅,黑灯舞厅和一般的歌舞厅有些不同,一般歌舞厅的营业时间只会到午夜十一二点。但是黑灯舞厅在十一点之前是跳正常交谊舞,十一点后就开始跳色情性质的黑灯舞了。 这样持续的时间会很长,通常都会营业到凌晨两三点才关门,妹子也就必须要一直守在那里。 而且,舞厅关门之后,妹子还要和其他两个打杂的一起打扫卫生。 所以,基本上,妹子早就已经养成了晚上不睡觉白天睡的生活习惯。 那一晚也是这样,妹子躺在唐五家的沙发上,翻来覆去地不知道过了多久,正在百无聊赖的时候,他突然听到了一些声音。 虽然声音并不大,但是由远而近,在寂静的夜晚里,有心之下却也能够分辨得出来,这是汽车轮胎以极慢速度滚过路面凹凸不平的小石子时所发出的响动。 慢慢地,声音在唐五的家门外面突然静止了下来。 妹子凝神听了片刻,当周围彻底安静,他也正准备放弃继续凝听的时候,突然另外一些窸窸窣窣的声音又响了起来,而且声音的清晰度更高,离他的距离好像更近。 与此同时,院里的铁门发出了几下轻微却清脆的碰触声。 这一下,妹子再也忍不住了,他意识到有些不对,就从沙发上爬了起来,准备到门边去看看。 就在他刚走到客厅的中间,还没到门边的时候,“咚咚咚”几声响起,紧闭的大门被什么东西连续猛烈地撞击不停。 “哪个???” 妹子惊恐至极的喊叫声响了起来。 唐五已经睡着了。 虽然今天的事情很麻烦,但是胡少强毕竟还没有死,只是砍了几刀而已。他不相信胡少立仅仅因为这样的情况,就敢打破连他唐五都一直不敢打破的平衡局面,来连夜报仇。 所以,他睡了。 不过,他是一个流子,一个在江湖上混成精的流子,这些年有今天没明朝刀口舔血的日子早就让他培养出了某种近似于野兽的本能。 在大门刚刚发出第一次响声的时候,唐五就从床上跳了起来,李杰交给他一直还没用过的那把手枪也从枕头底下拿到了手里。 妹子大喊的同时,唐五已经两步跳到了卧室的门边,打开门的那一刻,他看见了自家敞开的大门,以及站在门口月色当中的两个人。 然后,又是“嘭”的一声巨响,随着门口其中一人的手一抬,火光闪过,妹子就像是一个瞬间泄气的皮球般瘫在了地上,连嘴里的几许余音都没来得及说完。 无数道黑影从门口飞快涌入。 “大哥,这不是唐五!!” 唐五不再有丝毫犹豫,他的手从门后抬了起来,对着客厅里黑压压的人群打出了一枪。 “大哥,唐五在那头!!!” “搞死他!!!” 清脆的枪声中,人影飞散,躲避不及,纷乱的对话响起,方才开枪打妹子的那个人却一动没动,傲立客厅中央,又一次抬起了枪口。 “嘭”! 子弹击中门边的墙壁,无数红砖碎屑砸在了唐五脸上,火辣辣的痛楚让唐五清晰感受到了那种狂猛的冲击力道。借着枪口火光闪耀,唐五看到了开枪之人手指上几道金色细芒一闪而灭,那是戒指!满手的戒指! “啪啦”! 关上房门的最后一刻,唐五从门缝中看见了无数条冲向自己的黑影。 他没有跑。 至少在这一刻,他还没有跑。 隔着木门,他边退边打光了手里的一梭子弹,另一只手拿来衣架死死抵在了门口。 然后,他打开了窗户。 “燕子,小杂种,老子记着你这一枪!!!” 在人群涌入卧室之前,唐五纵身跳入了九镇那条流淌千古的河流当中。 第87章 抉择 枪击发生的第二天一大早,秦三也离开了九镇。 从此之后,双方所有的当事人便全部消失无踪,杳无音信,甚至连何勇、夏冬他们也没有得到唐五的半点消息。 唐五的水果收购站和胡家兄弟的巨龙大酒店也都各自闭门歇业了一个多星期。 一个多星期之后,奇迹发生了。 唐五回来了,带着一林、鸭子和秦三。 然后,水果收购站和巨龙大酒店也都开张了,胡少强还在医院,主持巨龙大酒店日常管理的人居然是燕子。 一样都显得那样平常,好像那一晚的血案和枪声从来就没有发生过,就连警方也没有表现出半点的不妥。 日子就这样过着,直到两个月后,一对乡下夫妻来到了九镇。 他们想要寻找自己的儿子。 他们的儿子就是妹子。 一个已经被遗忘的事件当事人。 没有人知道妹子的下落,一个人都没有。 之后很多年,妹子的父母不知道从哪里听来了一些内幕消息,执着地到处上访,直到耗尽家财。但是没有用了,他们永远都不可能再找到自己的儿子。 因为知道他们儿子下落的那些当事人,也都已经在岁月中消失于人海,或者化为了屡屡孤魂。 这个年轻人就像是他当初来到九镇的时候一样,静悄悄地来,也静悄悄地走,没有带走一片云彩。 唯一投下的一丝丝涟漪,也仅仅只是那句对一林说过的话: “大哥,从今以后,要死我先死,要动我先动!假设我讲半句虚话,死无葬身之地!” 昔日妄言身后意,今朝皆到眼前来。 这就是江湖。 一个无比残酷的童话,一种照进死亡的梦想。 当我第二天起床,听说先天晚上一林砍了胡少强的事情之后,我的内心居然都没有感受到半点替一林的担心。 我有的只是恼火和遗憾。 我恼火正在紧要关头,怎么就出来了拦路白虎;我遗憾到手的一笔财源,又白白丢失了。 我以为胡少强肯定不会找我谈合作卖飘飘的事了,他都已经要死不活躺在医院了,还怎么来赴三天之约找我谈呢? 我错了。 该来的总是会来。 胡少强虽然没有来,但是别人来了。 不过那个人的到来并没有将我的恼火和遗憾变成开心和满足,而是化成了如履薄冰的恐惧。 “大哥,你来了啊,来坐坐坐。雷震子,雷震子,给保长大哥倒杯茶过来。” 看到保长从门外走进来的时候,我有些奇怪,他对游戏机没有一点兴趣,今天怎么会破天荒找到这里来。 “啊,义杰,生意可以唦,这么多人玩啊,哈哈。哎呀,莫客气莫客气,雷震子,你忙你的,不用管我。是这样的,义杰,我给你说,你要他们莫倒茶哒。你而今有没的空?我们两兄弟单独聊哈,我有点事和你讲。” 听到保长的话之后,我越发奇怪起来,不过还是听他的把雷震子支开了。保长两根指头夹着我递给他的香烟,一屁股坐在了我身边椅子上,脸上带着一种尴尬而奇怪的表情,也没有过多的拖延和掩饰,直接对我说道: “义杰,胡老三和你谈的那件事情,你考虑好了没有啊?” 第一秒钟,我没有反应过来,甚至都有些意识不到胡老三是何方神圣。当我满怀疑惑地刚准备看向保长时,脑袋里面却“轰”地一下炸开了。 保长为什么会知道胡少强找我谈的事情,他为什么又刚好是在三天之约的最后一天上门来找我? 保长和唐五关系很好,这是谁都知道的,当初悟空和唐五翻脸时,也是保长主动出面大力调和。难道,唐五知道了这件事有些不爽,所以借他来敲打我?还是,保长本身另有所图? 我张大嘴巴看向了保长,却发现自己已经是哑口无言。 保长脸上的尴尬之色越发浓烈了,他干咳了两声之后,低声说道: “义杰,考虑好了没有?那边等着你答复的。” 我几乎是不可置信地看着保长。 昨晚,一林砍了胡少强,胡少立带人杀上了唐五家的门,还打响了九镇几十年从来没有过的第一枪。 而今天,唐五在九镇道上最好的朋友,认识多年的老哥们保长居然就为了胡家的生意找上了我。而且,言语中,还明确表达了他就是替胡家来要答复的。 这到底是什么情况? “大哥,你你你,这个事,啊,你啊……” 无数个念头涌上心头,一时之间我手足无措,连自己都不晓得自己说的到底是什么。 保长是个老江湖,老奸巨猾的老江湖。从我毫无掩饰的眼神中,他显然已经看透了我心里的想法。这伤害了他。那一刻,他脸上尴尬的神情消失了,变得有些扭曲而冷酷,装着点烟移开了与我对视的眼神,声音低沉坚硬,又问了一次: “义杰,想好了没有?” 我慢慢恢复了过来。只是,我依旧无法接受眼前的现实。虽然这条路上人情如纸,但保长向来都是一副忠肝义胆、不插手任何江湖纠葛的样子,这个反差实在太大了。 我不得不问,好奇也好,谨慎也罢,我必须要问,只是有些话不必说满,对于这样的前辈,我还是留下一份情面,故意收住了后面的半句话: “大哥,你怎么也……” 当我的话出口之后,保长并没有马上答话。耳边不断传来的电子游戏的音乐旋律声,却越发衬托出了我和保长两人之间的奇怪安静。 烟头在保长的嘴唇之间忽明忽暗,极为频繁。他也在思考,思考着怎么回答。 几秒之后,烟头的火光猛烈燃烧起来,保长像是解脱一般狠狠吐出了一口香烟,在烟雾的萦绕当中,他把右手腕伸到我的面前。 “义杰,你看,你看到这块表没有?” 我闻言看去,保长的手腕上戴着一块精钢的男表,看得出来主人非常爱惜,表被保养得很好,表壳上都没有一丝的划痕,表盘十二点的位置下,写着“上海”两个字。 “这是上海手表,a581,当年周总理戴的就是这个表。当年我买这块表的时候,是九镇打流的里面第一个买手表的人。那个时候,老子屋里光是自行车都有三辆,三辆啊!他妈的逼,一般人一辆都买不起。天天戴着表,骑着车上街。哪个见面哒都要喊一声大哥,你晓得吧,那就真的是喊大哥!你明白唦?” 说这段话的时候,保长看着我,但好像又没有看我,目光散淡悠远,脸色平和。 可这段话说完之后,他话语微微一顿,眼神收回来重新落在我的脸上,整个人的脸色瞬间就变了,变得狠毒狰狞,陌生至极: “八三年严打,老子进去之后,自行车坏的坏,卖的卖,喊我大哥的人都成了大哥。到如今我什么都没有了,唯一陪着老子的就是这块表。只是这块表不值钱哒!给别个都没的人要哒。你刚才也喊我大哥,上街的时候也还是有人喊我大哥,你觉得有意思没?呵呵呵,义杰,你是个聪明人,有些话我不说明。打流的人,为的就是个面子。这个世道,没的钱就没的面子。老子,还没有老到不值钱!” 保长说得对,他的话我都明白,非常明白。 因为,我也是个流子。 那一刻,保长语气当中的愤怒、嫉妒和不甘,表露无遗。 我居然有了一种莫名其妙的悲悯,一个逃不开宿命的流子对于另外一个同样逃不开宿命的流子的悲悯。 我们再次沉入了各自的思绪万千当中。 不知过了多久,我听到保长问道: “义杰,怎么样?你搞还是不搞?” 所有的情怀被这现实的问句打断。我知道,偶尔的真情过后,我将要用流子的方式来对答了: “大哥,这笔生意,你也在里面?” “嗯!” “你怎么分?” “你不用管我,他们怎么答应分给你就怎么分给你,作数。” 保长也恢复了常态,他的回答滴水不漏,我套不出一点额外的信息。但我还想试一试: “大哥,这是吃花生米的生意,我没的别的意思,你们这些人,做大哥的做大哥,有人保的有人保,万一出了事,你们逃得掉,我只怕死都不晓得怎么死了。” “哈哈,义杰,我给你说件事啊。昨天晚上,一林砍了胡老三,那个发廊的老板把胡老三送到医院之后,转头就去派出所报了警。当时,两个值班的就跟着到医院来了,给菜贩子写笔录的时候,费强富也来哒,把两个警察从医院带走了。义杰,你看呢?” 我的心脏狂跳了起来。 在道上打流,每一个大哥都不会把话说满。保长也不可能给我一个确切的保障,告诉我不会被抓。 但是他的这个故事,已经说明了一切。 昨晚的所有事情,我已经听说了,不过,保长方才所说的却是闻所未闻。 我和费强富关系也很不错,自从认识以来,我从没见过他值夜班。但是昨天,他却去了医院,并且带走了两个做笔录的警察。然后,胡少立就杀到了唐五家,然后,开了枪,然后,今天还没有听到半点抓人的风声,一般的老百姓可能根本就不知道昨夜发生了那么大的事情。 这代表什么? 这代表费强富在给胡家兄弟方便。 这代表现在站在胡家兄弟身边的不是只有保长一人,无形无迹当中,胡少立在九镇已经变成了黑白通吃。 可是,那又为什么要找我合作? “大哥,最后一件事,为什么找我合作?我想不通。” “义杰,你信不信我?如果你信我,那你就做,其他的不用多问,这个事对你只有好处,没的坏处。” 保长的这句话越发让我感到,他们有着强烈拉我合作的欲望。既然如此,我改变了策略。 “大哥,这不是信不信的问题。这件事水太深了,我胆子小,好多事也想不通,我还是算了吧。帮我给胡老板道个谢,感谢他看得起。” 我干脆的拒绝显然出乎了保长的预料,他瞪大眼睛看了我半晌,说: “义杰,你不仔细考虑哈?这是笔财路哦!” “大哥,算哒。我一根鸡巴毛都不是的小麻皮,还是安安分分吃个人碗里的好。” 保长沉默了下来,眼神闪烁不定,好像在考虑着什么。 又过了几秒之后,他开口了: “义杰,给你说明吧,有人保你!” 我惊奇万分地抬起了头。 这些日子以来,我没有得罪什么人,也没做错什么事?为什么有人保我?保我的人又是谁?出于什么目的保我? “大哥,你说透彻点,我听不懂。” “义杰,你和悟空有些过节吧?” “嗯。早就过去了,他未必还办我啊?” “哈哈哈,义杰,这些话,我不该给你讲。但你这个伢儿是聪明人,不然你也不会晓得自己出来做生意,更不会没的人晓得你居然有这么一个朋友。但是江湖就是江湖,你进来容易出去就难。义杰,一句话,九镇要变天,这个生意是你市里的那位朋友点名交代胡少立要给你做的。你做哒,就没事;不做,哪个都保你不住!” 我手脚瞬间变得冰凉,一层又一层的冷汗从脚板心下面冒了出来。 我知道要保我的那个人是谁了。 我也明白,为什么昨天那么大的事情发生,今天道上却一点风声都没有了。 我更明白,为什么我一定要做这个生意了。 因为,保我的那个人是海燕! 道上没有风声,是狂风骤雨正在酝酿的前兆。 而我,在风雨飘摇之前,必须要站好队。做生意,那我就站在了海燕、胡少强、悟空、保长、费强富,还有,廖光惠的这一边。 如果我不做,那我就依旧还是唐五的人,李杰的人! 悟空、八宝绝对不会放过我。 看来,九镇真的要变天了。 保长没有打扰我。其实,在某个程度上,他和我同样都是一个可怜人,一个只能身不由己,在夹缝中求生存的可怜人。 所以,他保持耐心,安安静静地等待着我做出最后回答。 面对这样的问题,想要在短时间之内做出完美的回答,那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最终,我历尽千辛万苦抛开了所有的恐惧与诱惑,顺从自己心里最本源的想法,说出了这样一段话: “大哥,我明白哒,这样好不好,求求你帮我个忙,给我朋友带个话。飘飘,只要是我的地盘,小张他们随时都可以进来卖,我尽全力配合。分成我就不要了。你帮我多谢我的朋友一声,告诉他,他的情我记在心里,不管什么事情,什么时候,我姚义杰不得负他。” 听完我的话之后,保长起先是无比的惊讶和疑惑。但是慢慢,他的眼神中露出了一些复杂的光芒,盯着我看了良久之后,他站起身来: “义杰,你确定不再多想想?” “大哥,就是这样了,我一个小麻皮,搞与不搞,都是鱼不动水不跳的,翻不起波浪。我还是没的胆子,不搞了。” “那好,义杰,那我就走了,你放心,你的话,我一定会帮你原样带到。” 转身走了几步之后,保长突然停下脚步,扭过头来看着我一笑,说,“义杰,十年之内,如果你不死、不坐牢,九镇肯定是你的,哪个都抢不走。到时候记得,你今天欠我这个老麻皮一个情。哈哈哈……” 保长终于走了。 剩下我一个人,满嘴苦涩地坐在原地。 我不是不愿意站到强大的那一边以求生存,不是不明白海燕的一片苦心,更加不是出于对唐五的义气。 不然,我不会答应胡家兄弟的生意可以做到我的地盘上来。 我只是太弱小。 弱小到根本就看不透哪一边才是真正的强大。 海燕的保护,只是从他那个角度出发的保护。他毕竟不是神,他猜不到唐五的想法。 这一点,就和我一样。 只是,某个方面,我比海燕更加了解唐五。我从来就不相信唐五会是一只如此简单,可以被人轻易摁死的蚂蚁,就像我也不会相信悟空能够马上垮掉。 如果,我信了,我才会是那只死都不晓得怎么死的蚂蚁。 这条路上,真真假假,假假真真,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人少的斗不过势大的。每种说法都有人不断在说,能信谁?去信谁?又怎么信谁? 我抬头看向眼前,成年人在水果机前紧皱眉头赌着明天;小孩子在游戏机前眉开眼笑挥霍未来。 此刻,眼前的一切那么真实地属于我;同时,却又如此虚幻到让我不知道,它们明天是否还会存在。 这条路,太难。 第88章 道左相逢 和保长谈话之后的第二天,罗飞罗兵两兄弟就正式跑到我的游戏厅里做起了生意。蜈蚣小张也会隔三岔五不定期从市里来一趟,我还请他吃过几顿饭。 罗家兄弟认识已久,本来就熟;小张虽然城府很深,话不多,但也挺懂味,会做人。 所以,总体来说,我和他们之间的关系处得还算是可以。 但是,再可以,这也是我心里的一颗定时炸弹,让我如芒在背。我现在根本就不敢离开游戏厅半步,深怕自己刚一转身,就会发生什么弥天大祸。 林场的事情交给癫子和牯牛负责之后,我基本就没有怎么管了。这本来就是一件很轻松的工作,而癫子又是一个绝对能干的人,实在是用不着我再多操心。 不过,最近,癫子遇到了一点事情,前两天就给我打了电话,要我过去。因为游戏厅的缘故,我一直没来得及。 昨天,癫子又催了我一遍。 今天,我准备趁着上午游戏机的生意还清闲,罗家兄弟也还没来的时候去林场一趟,中午赶回来。 来到十字路口的时候,去林场方向的小客车刚刚发出一辆,另外一辆还在回九镇的途中。那个年代也没有的士,无奈之下,我只得坐在车站门口一个相熟的水果摊贩边上,等了起来。 一支烟还没抽完,肩膀突然被人从后面轻轻拍了一下,耳边也响起了水果佬殷勤无比的招呼声: “五哥,这么早啊!” 回头望去,唐五笑意吟吟站在了我的面前。 自从犀牛口事件之后,我实际上已经算是脱离了唐五,但毕竟名义上他还是我的大哥,而且还有着何勇、一林这些人的关系,免不了要彼此来往。不过比起以前而言,的确还是疏远了很多。砍完熊市长之后,心中有鬼,我更是尽量避免与唐五的交往。 不知道唐五是没发现,还是不在意,反正,他也从来没就我们之间的关系找我说过什么。 大家都这样不远不近地交着。 在这天之前,我和唐五已经有些日子没有见过面了。现在,有了保长的那次谈话,我越发躲都躲不及,自然也更不可能会去主动找他联系。 没想到,今天一大早居然在这里遇见了他。 “五哥,这么早,忙什么去啊?来坐。” 我飞快站了起来,示意唐五坐下。 “不忙不忙,在对门吃早饭出来,看到你坐这里,过来看下你唦,好久没有看到了。哈哈。你坐着,坐着不客气。老宋,生意还可以唦?车站这里人多,水果应该还好卖啦,哈哈哈哈。” 唐五伸出两只手来,一如既往亲热地搭在了我的肩上,往下用力,又把我摁着坐了下去。 “五哥,搭帮你,生意还过得去。来坐我的,坐我的。不碍事,你和三哥你们两个坐,我做生意天天站着站习惯哒,不碍事啦。五哥,来坐。这么客气干吗?难得来一趟的两个贵客。呵呵呵呵。” “那好那好,那就不好意思啦,我们两个又不买东西,把你两把板凳坐完了。” “哎呀,五哥你看你说些什么啊,把我当外人啊。你们两个聊,我先去看摊子了,吃什么自己拿啊,千万莫客气。” “义杰,我们两个有些日子没有见面了吧。最近都还好唦?怎么这么一大早就出门啊?” “五哥,都还好,林场那边有点事,癫子打了几次电话要我过去一趟,这不,一早上等车呢。” “哦,我也没的什么事,就是好久没有看到你了,专门过来跟你打个招呼。对哒,义杰,我渔场开张之后,你还没有去过吧,好像上次夏冬他们喊你过去钓鱼,你要看生意,也没有去成的。” 唐五现在的生意越做越大,几个月前,他在九镇旁边承包了几亩池塘,办起了养鱼场。开张那天,我有事去了外地,托何勇帮我带了一个红包。后来,一直也没能去了。 “嗯,还一直没有机会去呢,五哥,生意都还好唦?” “好好好,蛮好的,一林他们几个现在经常过去钓鱼吃饭。就只有你没去了,怎么了?和五哥生分了啊?” “五哥,你说到哪里去了。怎么可能,我确实是太……” “忙?忙什么忙?又不是百八十里路,唦泡尿就可以尿到的地方,这点时间还没有了?这样,义杰,你明天有没有空?今天你也要去林场,我也没的时间,明天我刚好要去渔场算下账。就当五哥请你了,一起去钓下鱼,钓完了陪五哥喝杯酒,我们两兄弟也好久没有聊天哒。” 虽然很不想去,但是此刻唐五情真意切地看着我,说得如此诚恳,怎么说,他也算是我的大哥,大哥这么盛情相约了,我再不给面子,那就是不懂味了。无奈之下,我只得装出一副兴致勃勃的样子,答应了下来。 “要得唦,五哥,你说这么客气干什么哦,我都不好意思呢,一直还没有去给五哥捧场。明天我带酒,雷震子上个月帮我从他家里提了几斤自酿的米酒过来。” “酒就不用带了,我那里还有几瓶好酒,还不赶快喝了,会被一林几个搞完。那就这样定咯,我还有事就不陪你哒。明天我安排泥巴去你店子里接你,啊?” “好好好,五哥,那明天见啊!” 那一天的我,以为所有的危机都已在两个多星期前,和保长的那次交谈之后过去,以为自己已经凭着聪明睿智从漩涡里面抽身出来,安然事外,更以为这个清晨,与唐五的相遇相约,都只是一个偶然。 现在回想起来,当时的我还是太年轻,太幼稚。常常会忽略一些东西。 我还不懂。 在这条道上,被忽略的那些往往才会是真正致命的。 第89章 叶未落,人将老 这是一个难得的好天气。 清风拂过脸庞,温暖柔和,就像是情人的手。明媚却并不炙热的阳光洒在门上,空气中隐隐浮动着几缕被阳光晒出的干燥木头的独特味道。 我站在门边,我的脚下躺着一只大黄狗。 阳光中,黄狗在睡觉,我在笑。 这些年来,我已经很少去笑。 但是,此刻,我却笑得很开心,很大声,而且还当着游戏室里那些个玩游戏的人。 笑得我眼中都出现了一层水汽,朦朦胧胧当中,我看见一辆车在店门口停了下来。 然后,我就听到泥巴的声音: “三哥,上车,五哥已经在渔场了,要我过来接你的。” “嘀——嘀——嘀——” 二十分钟之后,在九镇西部一处山坳中,车子鸣着汽笛停了下来。 这本应是一块农家用来晒稻谷的空地,经过一番精心平整夯实,成了唐五渔场的停车坪。 正对车头的地方有两栋湖南乡下极为普通的红砖青瓦的平房,一栋是渔场员工办公休息的场所,另一栋是唐五开的特色饭馆。 也许现在还早,没到吃饭时间,一眼看去饭馆里面干干净净,没有一个人。 车子右方是一片茂密的竹林,竹林中间被人辟开了一条两尺来宽的蜿蜒小道,一直通向竹林深处。 小道前面用树藤和竹条编织了一个颇为精致的拱形大门,门上方挂了四个箩筐,箩筐里写着四个红色大字——春雷渔场。 招牌下方,站着秦三。 “秦哥,五哥这个地方真搞得要得啊!我的个天,九镇这旁边还有这么个好地方啊?哈哈。” 打开车门,我大步走了过去。 “嗯。泥巴,我就不招呼你了啊。义杰,五哥在后头钓鱼,等你半天哒。” 秦三的声音客气而空洞,脸上还是像以前一样没有太多表情,淡淡与我对视一眼,好像连我刚刚从口袋掏出的准备递给他的香烟都没发现,已经转身当先一步,走向了竹林。 微微一愣,却也来不及细想,我只得收回右手,紧紧跟了过去。 我站在竹林的边缘,阳光透过竹叶射进林内,在我眼前幻成了无数道光柱,清晰可见的微尘在光柱当中跳跃飘摇。 透过光柱,我看见了唐五。 偌大的池塘,除他之外,居然空无一人。 他手握钓竿,背对着我,恍如石雕般一动不动坐在前方七八米开外的岸边,背影佝偻而瘦削。 那一刻的唐五,在我眼中居然显出了几分前所未有的凄凉与落寞。 一把扯住了身前快步疾行的秦三,对着唐五指了指,又摆了摆手,秦三会过意来,与我一起,放轻脚步,来到了唐五的后头。 我弯下了腰,下意识准备叫他一声。但是那一瞬间,我看见唐五的肩膀轻微扭动了一下,又飞快地定住了。 我意识到,此刻的唐五并没有我眼中所见的那样专注,至少,他已经发现我来了。 但是他却不愿意表露。 漫长的江湖生涯,已经在他的心里竖起了一堵墙,别人进不去,他也出不来。 我收回了嘴里的话,挨着秦三,安静地站在了原地。 唐五也再没有回过头来。 不知道过了多久,好像已经到了天荒地老,唐五手里的钓竿终于动了。 在反身将鱼放进鱼篓里面的时候,唐五这才像是刚刚发现一样,看向了我,脸上显出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说: “义杰,怎么站在这里呢,来了多久哒?” 我也笑了起来: “五哥,刚到,刚好看见鱼上钩。” 一阵清风吹过,水面泛起了片片涟漪,风吹竹动,竹动叶未落。 唐五的眼神还是那样深邃而明亮,可眼角却已经隐隐有了皱纹。 天地无情,叶未落,人却将老。 第90章 鸿门宴(1) “哦,来,坐,这都是给你准备的,钓竿都已经装好了。老三,把我带的那个东山峰的毛尖泡一壶过来。” 唐五指了指他身旁的钓竿和板凳,示意我坐了下来。 秦三答应一声,转身离去。 “五哥,不用这么客气咯,还麻烦三哥跑一趟。” “不碍事,你是客。义杰,以前钓过鱼没有?会不会?” “啊,五哥,鱼就还真没有钓过。小时候,倒是经常和何勇他们一路去河里摸螃蟹、在田里钓青蛙搞这些没出息的路,哈哈。” 不知道是心中有愧的原因,还是唐五在我心中积威太甚,每一次面对唐五的时候,我就有着一种无法言表的巨大压力。 今天对话开始,唐五的语速缓慢,语气平和,就像往常一样。但在我听来,却分明像是少了点头一天车站相遇时的那种亲热,有些不阴不阳,难测好歹,这越发让我紧张。 我努力地表达着自己高兴愉快自然的心情,想要调和这让我很不自在的氛围。 但是一个哈哈却打得连我自己都感到生涩。 “嗯,不要紧,钓鱼没的窍,静得心,耐得烦就行。钩上装了蚯蚓,水里我也叫人事先唦了饵,你先试一哈,看钓不钓得起来。我们等茶来了,再边喝边聊。” 说完,唐五径直扭过头去,把钓竿一抖,鱼线甩出一个漂亮的弧旋,落入了水中,双眼微微眯起,闭上了嘴巴。 心底那种隐隐约约的感觉越发清晰起来,此刻的我已经意识到今天的事情有些不对劲。 为了掩饰慌张,我强装镇定,嘴里答应一声之后,也有样学样,把鱼钩甩了出去…… 天地间一片寂静。 前方水面上,一只水黾,闪电般划过水面,死死扑住了一只跌落水中的甲虫,细长的触角带起一串串微小的涟漪。 浮标在水面上微微沉浮,却始终不见鱼儿的踪迹。 我知道唐五一直都在,就坐在咫尺之外,我触手可及的那个地方。但是,无论我如何侧耳静听,却都感到他仿佛凭空消失一般,连呼吸都不曾发出半点。 极为强烈地想要扭头看看他的冲动一次接着一次地从心底涌起,然后又一次接着一次地被我强行压制下去。 这些年,我已经越来越熟悉这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我每天都在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加强大与坚定。在面对其他很多人的时候,我也察觉到自己的日益进步。 但就在今天,就在眼下,我终于明白过来,那都只是一些幻象。 唐五未曾发出一言,却已经让钓鱼的乐趣变成了炼狱般的痛苦。 在他面前,我依旧还是那个不堪一击的我。 终于,越来越近的脚步声打断了这种快要令我疯狂窒息的宁静,秦三带着几个抬桌子拎东西的服务员从竹林里面走了出来。 “三哥,不好意思,还麻烦你。” 将钓竿尾端插在泥土里面,我站起来,试图去帮一下秦三。 “不客气,你坐。五哥,现在泡吗?” “嗯。” 唐五纹丝不动,从鼻孔里面发出了微微一声。 秦三指挥着几个服务员把小桌子放在了我和唐五之间的空地,然后其他几个摆点心,一个女人则熟练地拆包、拿茶、冲水、淋碗……我像是一个傻子站在旁边,坐立不是。 女服务员把茶壶放好之后,秦三走到唐五的身后,弯下腰,低声说: “五哥,泡好了。现在倒不倒?” 唐五缓缓收回握钓竿的手,又将钓竿固定在凳子旁,待固定好之后,这才说道: “不用哒,我自己来,你们先走吧。义杰,坐。” 一直弯着腰的秦三答应一声,转身就要离去。 “三哥,你也留下来一起喝吧。” 我屁股刚挨着凳子,马上又准备站起来。 秦三闻言,看向了我。 最初的瞬间,他还是一如既往地古井不波。 但是刹那之后,他的眼中光芒一闪,居然冒出了一种我从来不曾看他流露过的,复杂而浓烈的感情色彩。 有些感动,有些留恋,有些无奈。 就像是,离别。 我一时呆在了那里,耳边,唐五的声音再次响起: “义色,他还有事,你坐,我们聊。” 再也没有丝毫停留,秦三转身而去。 唐五半站起身端起了茶壶。 “五哥,我来我来。” 再也来不及多想秦三奇怪眼神背后的含义,我上身前俯,伸出双手捧住茶壶,想要从唐五手里接过来,用力之下,茶壶却纹丝不动。 “义杰,你坐!跟我这两年,我也喝了不少你倒的茶,今天,你是客,我伺候你一次应该的。你安心坐,莫抢,别搞洒了。” 唐五的语气坚决如铁,不容置疑。 我只得坐了下去,双手诚惶诚恐地把自己面前的陶瓷大土碗捧向了壶嘴。 唐五的双手稳定有力,杏黄色的茶水均匀流入了碗中,波澜不起。 “义杰,东山峰的毛尖,喝过没有?” “没有呢,五哥,我平时不怎么喝茶,也不懂。” “喝茶好,喝茶的人命长。” 说到这里唐五话锋微微一顿。听者有意的我却心惊肉跳,再也忍不住瞟了他一眼,却发现他依旧盯着茶壶,专注而冷静,好像完全是无心之言,连看都没看我一下,接着说,“广东那边而今流行喝什么工夫茶,我们乡里的,你也不是外人,就没必要学这些哒,大杯大碗,利落爽快。” “是的,五哥,还是这大碗茶喝起来像我们湖南人搞的,呵呵。” “嗯,土是土点。不过,这个东山峰毛尖茶是好东西,大山顶上长的,泡在碗里,茶叶根根都是朝上竖着的,你看,是不是?” 唐五边说边给自己碗里倒了起来,我本来就一直端着茶碗没放下,听他这么一说,赶紧朝里面一看。 果然,几片随着茶水一起倒进碗里的茶叶像是一根根银针般悬空竖立在水中,煞是好看。 “真的啊,五哥,这个我头一回看到,蛮神奇的啊。” “嗯,来,义杰,我敬你一杯,很久没有和你喝酒哒,今天以茶代酒,表下心意。你试试看,看好不好喝?” 在唐五的茶碗越过桌面之前,我抢先迎了过去,用碗口在唐五的碗底轻轻一碰: “五哥,当不起,当不起,我敬你,我敬你,祝五哥渔场生意兴隆。” 小喝一口,茶香满嘴,就连我这个不会喝茶的都知道肯定是佳品。 “五哥,这个茶确实要得。市面上没的卖的吧?” “嗯,少。这是惠英屋里亲戚送的。” 惠英姓黄,我们叫她黄姐,是唐五的女朋友,二十六七岁的样子,不算漂亮,在九镇开了一家小服装店。她跟了唐五很多年了。但不知道为什么,两个人一直没结婚,平时也不见有太多来往,感觉像亲人多过像恋人。 “哦,黄姐我也好长时间没有看到她了,都还好吧?” “还好,搭帮你。来,莫客气,自己喝,这不是酒,还要劝。冷了就没的味哒。” 唐五喝了一口之后,将茶碗放在了桌上,径自拿起一颗油炸蚕豆扔进嘴里,转头看向了钓竿,不再说话。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着,我受不了这种貌似对方不存在般相对无言的气氛,但是又不知道唐五是否真的在安心钓鱼不愿被人打扰,也不敢开口找他说话,只得边喝茶边呆呆看着水面浮标,像是一个傻子坐在那里,百无聊赖,却又一无所想。 突然,浮标猛烈跳动了一下,我手忙脚乱拿竿收线的那一刻,发现不知何时,旁边离我们不远的地方多了一伙人。 池塘就像是一个不规则的“口”字形,我和唐五坐在口字最底下那一横的中间位置,通往外界的竹林的小道位于口字左侧那一竖和底下一横交界的地方,那伙人就坐在左侧一竖的底部。 这里本来就是一个营业场所,供人钓鱼吃饭,有人过来消遣并不稀奇。我第一眼望过去的时候,也只是本能反应而已。 只不过,在我看过去的同时,那伙人也可能被我收竿的动作吸引,也对我看了过来。最初那一秒的毫无意识过后,我发现,其中有一个人我看起来好像有些面熟,却又不太确定。但是当我的目光开始停留,与那人对视,那个人却神态自若低下头去,钓起了鱼来。 “啪啦”。 一声水响,我将目光收回。 一条尺许来长的翘鱼在水面上扭曲抖动,垂死挣扎,激起了层层浪花。 “哈哈,五哥,钓到了!” 在第一次钓到鱼的喜悦当中,我忘记一切,大笑了起来。 再也不想回到先前那种相对无言的气氛。把鱼放到竹篓,我擦了擦手边的水渍,给唐五满上一杯茶之后,无话找话地问道: “五哥,你和黄姐什么时候结婚啊?定下来没有?一定要通知我!” “嗯,还没有,条件还不成熟。” “啊,五哥,你的条件都还不成熟啊?那我今后还结什么婚哦!” 我说这句话的时候,唐五的右手掌一直放在碗边桌面上,指头有一下没一下地弹着碗壁,斜盯着侧面池塘,目光似近还远,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当我的话一说完,指头敲击出来的脆响也随之停止了,几秒之后,唐五端起茶杯送到嘴边,先吹了几吹,却在喝之前突然停了下来,端在半空的茶碗挡住了他的双眼和几乎大半张脸,从碗里传出了他的说话声: “义杰,你觉得我这个人怎么样?” 心头一震,我知道,某些事情将要开始了。 这不是唐五一贯的风格。 唐五绝对不是一个会去在乎别人怎么看自己的人。 我完全揣摩不出他问出这句话的真正含义。不过,我也明白,反常即妖,面对此时此刻的唐五,最好不要用那些应酬客套的场面对话。于是,我选择了一个自认为最为合适的回答: “五哥,怎么说这个了?我不管哪个说你不好,反正你对我没的说了。我从来没有在人前人后,说过你半个不字。” 说出这句话之后,我心里安定了一些。因为这是真话。 唐五确实没有对不起我,我也的确没有在任何时候说过他的坏话。 说真话,总是会比谎言更能让人心安。 放下茶碗的唐五却好像完全没有听到我的说话,出乎意料地没有马上开口。他就那样坐在我的对面,一条腿搁在另一条腿的膝盖上,悬空的脚尖随着某种节奏轻微抖动不停。 等了很长时间之后,装着去拿茶壶给自己添茶的当口,我轻轻瞟了他一眼。我看见唐五的眼睛里闪烁着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光芒,竟然给那张冷酷生硬如同面具的脸上带来了些许柔和。 我想,那一刻的他应该是陷入了某种遥远的回忆。 我还是比不上唐五,就连倒茶都比不上。 小心翼翼地捧起茶碗,生怕平了碗口的茶水会泼出来的时候,我听到了唐五的声音: “义杰,我给你讲个故事。” 滚烫的茶水随着我轻微的一顿倾出了一些在手背上,我忍受着火热的刺痛,装着若无其事的样子,小喝一口后放下了茶碗。 我不想唐五看出我的慌张,因为,只有心虚的人才会慌张,虽然他也许早就已经看出来了。可至少,我也应该尽量试着弥补。 我笑着准备去接句什么,却发现唐五根本就没有看我,自顾自地说了下去,“我才刚出来跑社会的时候,是在县城和溪镇那边混,那个时候,我和你现在差不多大,也还不认识秦三,是什么都没有的一个小麻皮,被打断腿都没的人扶。有一回我到城关镇一户人家屋里偷牛,路上遇到一个人,他居然也是从九镇乡里出来的。那天开始,我才有了一个真正的朋友。我们一起玩了三年,三年,呵呵,不长也不短,不见得会天天想起,想要忘记也蛮难。” 我有些奇怪。 在我还远远没有出道的时候,唐五就已经相当有名了,九镇的后生聊天多多少少都会提起他的一些事迹,他当初在县里打流有了名气之后才回九镇,也是听说过的。 但是我从来没有听说过他还有一个朋友,每一个传说中都是说他如何独闯天涯。 “你是不是奇怪,为什么从来没有听过这个人,也没有见这个人来找过我?” “啊,五哥,还真没有听过这回事啊,你还有这么一个铁聚啊。” 当我说到这里之后,唐五看向了我。 从今天相见开始,第一次认认真真地看向了我,眼神不再缥缈虚无,变得极为锐利,就像是两根锥子,一直扎到了我心底最深处绝对不愿让他人看见的地方。 我不知道我这句话出了什么问题。 但此时此刻,唐五的表情却告诉我,的确是出了问题,很大很大的问题。 可我却已经完全没有时间再去多想。 在这样的对视之下,我的大脑变成了空白,就连我的目光也是左躲右闪,不知应该望向何处。 我不敢与他对视,却又更加不敢不与他对视。 我只能在不敢与更加不敢之间游离徘徊,像是一个被剥光衣服坐在审判席上惊慌失措的妓女,羞耻恐惧地等着绞刑来临。 那一天,我深刻地体会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度日如年,而且,永生难忘。 一秒,一秒,又是一秒…… 终于,唐五笑了起来,相见之后,第一次笑了起来。 也许是保持同一个姿势太久而有些酸麻,他边笑边腰部朝后微仰,把翘起的那条腿放了下去,整个表情与动作都显得相当轻松舒展。 这顿时让我的压力减轻了很多。 至少,我也能够傻乎乎地赶紧随着一起笑了。 人在过度紧张的时候,注意力是无法集中的,大脑也是无法思考的。 所以,在我刚笑的那一秒钟,我停止了工作的注意力,大脑还没有发现任何不对;一秒过后,我发现了不对,我脸上的皮肤也开始有些僵硬,却还是没反应过来。 几乎同一时间,唐五的声音在我耳边再次响起: “因为我杀了他!在流沙水库边上,我一刀就捅死了他。” 我终于知道了两秒之前,自己笑容僵硬的理由。 因为,我的大脑已经分析出了对面唐五脸上笑容所蕴藏的含义。 一直以来,唐五都笑得忠厚老实,如同一个本分的农民,就连生气的时候也一样。 但那一刻,我看到的却是一种极为陌生恐怖的样子。 残酷,扭曲,诡异,居然还有一些淡淡的讽刺和嘲弄之色。 随即,我又反应过来:刚刚,唐五,告诉我,他,杀过人。 我的笑容,彻底消失不见。 “我那个朋友姓黄,黄惠强。而今,你晓得我为什么不和惠英结婚了吧。” “哈哈哈,我什么时候和惠英结婚。哈哈哈,好多人问过我这个问题,惠英也问了几年了,她要是晓得是我……” 唐五的声音越来越低,哀伤却越来越浓。 我看着他。 第91章 鸿门宴(2) 就像是个长长的特写镜头,咫尺之外,他的双唇在我眼前翻飞不停,一个接着一个的字符从他嘴里发出,传进我的耳中。嘴型和声音,全部清晰无比。 但是,我却完全没有办法将这一个个的字符串联起来,组成一句可以让我理解的话语。 所有的一切,就像是一个朦胧的梦境,真实却又虚幻。 我唯一能够确定的感受,是膀胱所发出的一股强烈无比的尿意。 很多人在极度紧张的时候,都会产生某些奇异的生理反应: 比如,有的人会浑身发抖,面色苍白;有的人会瞳孔放大,心跳加速;还有的人会头晕目眩,四肢冰冷;我曾经有一位姓胡的好朋友,在他紧张的时候,他的喉咙会一阵阵的发干发涩,做出干呕。 而我,则是尿尿。 每当我感到极度紧张,我都会像此时此刻一样,产生一种完全无法克制的尿意。 尿意一阵强过一阵,强烈到已经让我无法再去注意思考任何其他的事情,甚至都没有发现唐五的说话声不知何时已经停了下来。 我试着把腰弯得更低,将双腿并拢,好让自己舒服一点的时候,听见唐五说道: “给我拿支烟。” 我伸手抓起放在桌面上的烟盒,却发现最后几支烟早就已经在钓鱼的时候被抽光了。 “五哥,烟没了。我去把泥巴那包拿来,刚好,也想唦尿了。” 唐五近乎不可察觉地轻一点头,我站起身快步走向了竹林。 经过那帮人身边,我对着那位有些面熟的人扫了两眼,那帮人却当我隐形般并没有看我。 于是,我也就越发觉得陌生了起来。 在小道旁的一棵竹子边上,我解决了快要把我逼疯的尿意。 继续走向前面停车坪和饭店的时候,已经从极度的紧张不安中恢复过来的脑海里面,也泛起了千头万绪。 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有秘密。 也许,你上过朋友的老婆;也许,你被老公的朋友上过;也许,你喜欢躲在被窝里闻自己的屁;也许,你曾在打屁的时候在内裤上留下一摊屎。 甚至也许,你在心底祝愿过自己深爱的那些人去死。 这本来就是一个光鲜亮丽的世界,无论它的实际本质有多么黑暗,至少,人们都已经习惯将它粉刷一新,使大家看起来都更加道貌岸然,彼此容易接受一点。 所以,每个人都有秘密。 杀人当然是秘密。 就算是上面所有的秘密加起来,也比不上这个秘密的一半秘密。 但是,唐五居然说了出来。 一反平日的沉默是金,现在的他像是一个受尽了天大委屈,又把这个委屈憋了八百年才终于得到宣泄机会的怨妇一样,把一切都淋漓尽致地说了出来。 他原本不是这样的人,嘴不牢靠手不利落的人,走不了打流这条路,更加不可能走得像唐五这么远。 我想不到为什么他突然变成了这样,更猜不到背后的目的。 我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唐五没有疯,唐五还是唐五。 从来不会无的放矢的唐五。 人在专心想事情的时候,很难注意到周边其他的事情。 带着满腹的疑惑与不安,从竹林出来,我就径直穿过停车坪,走向了正坐在办公那栋房子前面与服务员聊天的泥巴。 当时,我并没有发现停在空地上的那辆灰色面包车。 接过泥巴递给我的大半包烟,怕唐五久等,没有停留,我回头走向了池塘。 边走我边从烟盒里抽出一根叼在嘴上,并掏出打火机准备点燃。 我用的是那种最普通的一次性打火机。 当时有风。 在有风的时候,这种打火机是不可能边走边点烟的。 于是,我稍微停住了脚步。 背风微微侧过身子,在另一只手的遮挡下,把打火机点燃,并将脑袋歪向右边,凑向火苗。 车就停在我身体右侧两米开外的地方。 所以,那一刻,我终于看见了它,和它的车牌。 一秒之后,我感到自己变成了一条蛇。 一条骤然面对仙鹤的毒蛇,僵硬而扭曲。 这是一块普通民用牌照,除了斑斑锈迹与泥点让它显得有些肮脏之外,没有任何特别的地方。 只不过,那个“湘”字后面有一个英文字母。 这个字母代表的不是我们市,而是,将军那个市。 所有的疑问都在那一瞬间烟消云散。 我终于明白,唐五今天为什么要请我来,又为什么要对我说出那个秘密了。 因为,他知道我绝对会保密。 这个世界上,能够绝对保密的只有一种人。 死人! 唐五,他,要杀我。 手指传来一阵剧痛,将我从呆若木鸡的震惊中拉回了现实。身后,泥巴关切的喊叫响起: “三哥?三哥?” 拿下叼在嘴上的香烟,回过头去,对着泥巴,我淡淡一笑,扭头走进了竹林。 看了看前面池塘,又回头望了望,确定没有人可以看见我之后,我停住了自己的脚步,将手心那支已被攥得扭曲不堪的香烟又放入了嘴唇,可是如同打摆子一样颤抖的手指却怎么也搓不动火机上那个小小的齿轮。 几十分钟之前,我的感觉没有错。 那个面熟的人,我确实曾经见过。 在我刚开始跟着唐五一起打流的时候,我曾经在九镇往西的公路边上接过两辆车,其中一辆领头的吉普车上,就有这个人。 他的名字叫陈锋,当时坐在他前面的那个人是他的大哥——熊市长。 现在,陈锋是我一个过命兄弟最大的对头,双方早就已经闹到了刀兵相见的地步。 我那位兄弟,叫作将军。 我想跑。 当我把所有的疑惑不解串联起来,却发现这一切已经变成了一根绳子,而且马上就要套在我脖子的那一刻,我脑海中最初的一个念头就是跑。 只可惜,我太了解唐五。 虽然我从来没有像眼前这一刻般亲身领会过他的强大。 但是,至少我明白,既然我来了,我就再也别想走。 谋定后动,动不留情。 这是唐五一贯的风格。 打流和从政应该是最能够改变人的两条路。 因为,这两条路最残酷。 走在这样的路上,你必须要做到真正的狠。 这种狠不是借酒装疯挑衅他人的狠;不是为富不仁巧取豪夺的狠;也不是手握大权睥睨天下的狠,而是就算在最绝望最卑微的时候,也敢和最强大最得意的去斗去拼的狠,是“要死卵朝天,不死当神仙”“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的那种狠。 我不会觉得光荣,但我必须得承认。 我够狠。 至少开始打流的这些年来,我已经越来越够狠。 谁都无法否认,我已经具备了在这条路上生存下去的一些本能。 所以,历尽千辛万苦,才抵抗住逃跑的诱惑,并且将它完全赶出脑海之后,我反而静了下来。 从踏进这个鱼塘,见到唐五的那一刻开始,第一次完完全全、彻彻底底地静了下来。 我细细捋直了弯曲的香烟,用依旧冰凉却不再颤抖的手指点燃火机,深吸一口。 然后,弯下腰去,在道旁泥地上捡起了一截两寸来长的尖锐竹片,两手握住用力弯了几弯,确认这块竹片足以坚固锋利到在我的挥舞下刺入任何人的心脏或者划开任何人的喉咙之后,我将它放入了上衣右边的口袋当中。 我已经不再害怕。 狠性开始苏醒,热血已经沸腾。 当无法挽回的局面降临之际,我将会带着这腔热血与唐五全力一搏,抵死相拼。 再也没有其他选择。 不过,在那之前,我想要做一次尝试,一次更好解决今日死局的尝试。 抬头看去,前方池塘上,已是余晖万道,残阳似血。 余晖下,唐五手握钓竿,背身独坐。钓竿尽头,一尾小鱼垂死挣扎,闪出点点银芒。 再次深吸一口烟。 干燥烟草味道让整个口腔变得又苦又涩。 在这片苦涩中,我走向了池塘。 唐五坐在那里,小心翼翼地把鱼钩从鱼嘴上取了出来。脸上没有了片刻之前我离去时的那种癫狂又带着淡淡悲伤的奇怪表情。 整个人再次回到了喜怒不形、高深莫测的状态。 我抽出一支烟,在他的示意下替他点燃后,再递了过去。 “义杰,你猜,我为什么要杀他?” 唐五正在低头把鱼放进鱼篓,没有伸手接烟,除了一头黑发之外,看不到任何的表情。 “……” 我不关心,一点都不关心唐五为什么杀黄惠强,就算他现在当着我的面再杀一次也没所谓。 我关心的是,唐五你为什么一定要杀我?我想到了两点理由,但是不敢肯定。所以,在略微考虑了一两秒之后,我选择了沉默。 “啪嗒”。 掉落在篓子里面的鱼,猛地跳动了一下。唐五直起身子,接过烟大吸一口,两股青烟从鼻孔里喷涌而出,弥漫在我俩间的半空之中。 唐五的话在烟雾中响起: “因为我怕!” “我不杀他,他就要杀我!我怕死。” 这句话有些矛盾,但是我没有去问。 因为我明白。 虽然他们是兄弟,但在这条路上,曾为生死兄弟,一朝却生死相拼的事情并不稀奇。今日的我和唐五,又何尝不是一样。 这,本来就不是一条给正常人走的路,又怎么会容得下正常人的正常感情。 “众生熙熙皆为利往,众生攘攘皆为利来”“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江湖之事,莫过如此。 个中缘由,又何必再去多问。 唐五眼中突然射出了两道凌厉无比的寒光,穿过开始消退的烟雾,直直罩在了我的脸上,“而今,我又开始怕了!” 唐五怕了! 阴鸷深沉,毒辣老到,从一无所有中凭空崛起,堪称惊才绝艳不可一世的九镇头号大哥唐五害怕了! 无论说给谁听,只怕都不会有人相信。 但是,唐五眼中的寒芒却清清楚楚地提醒着我,他说的绝对不是假话。 与此同时,脑海里面像是有着一道灵光闪过,我突然之间隐隐约约地摸到了一点唐五想要杀我的真正理由。 人性的确非常可怕,也非常丑陋。这个世界上,大多数的时候,人们并不是因为愤怒和仇恨杀人,而仅仅只是因为害怕。 现在,唐五,又怕了。 “胡少立、侯敢,他们确实有狠处,比我想的还要狠。但我不怕!我唐春雷不是纸老虎,有今天不是一张嘴巴哄来的。九镇还是老子的九镇,市区也还是李杰的市区,还不到最后,就谈不上什么输赢。但我还是天天晚上怕得睡不着觉,你晓得我怕哪样吗?呵呵,我怕我身边所谓的兄弟朋友阳奉阴违,两面三刀,隔山观虎。等我们几个又老又蠢的蠢货拼得半死不活的时候,在我背后头一刀把我戳死,永不翻身!” “哈哈哈,义色,听别个讲,你而今和海燕、胡少立绑在一起的,生意做得不错啊?” 放在膝盖上的双手情不自禁地一抖,手指中的香烟尽头几缕火苗合着烟灰一起飘落下去,掉在了我的鞋面。所幸,面前的茶几挡住了一切,唐五,他并没有看见我的慌乱。 我看着唐五,一言不发地看着他。时间一秒一秒地过去,他眼中的寒芒越来越亮,越来越利,就像是两把钢刀刮在我的脸上。 当我几乎再也抵挡不住的时候,我听见唐五以一种极为缓慢的语调,用一种极为独特的韵律,几乎是一个字一个字地说出了一句话: “姚义杰,我捅你娘的臭逼,你个小杂种,你洗马栏!!!!” 唐五好像很少说脏话,在我印象中,这应该是他唯一一次说脏话。 几乎在刹那之间,冷汗就浸透了我贴身的衣裳。 自古以来,江湖中人都是见不得光的下三烂,有些事情不能让外人知道。所以,天长日久下,江湖前辈们就创出了一种只有江湖人才能听懂的非常独特的说话方法,叫作“南春北典”,也叫“春典”,也就是普通人口中的黑话、切口。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高压政策之下,江湖中人销声匿迹几十年,大部分的春典也就随之消失了。但却依旧有一些流传了下来。 比如郭德纲先生口中经常说的“包袱”;比如冯小刚《非诚勿扰》里面的“苍孙”;比如陈浩南的“双花红棍”;比如道上人见面时的“猴头马面”等等。 这些都属于春典。 洗马栏也是其中之一。 现如今,上面那几个流传下来的例子,在道上混的有人知道,也有人不知道。但是,洗马栏,只要你真正跑社会打流了,你就肯定知道,必须知道,不知道不行。 因为,它实在是太过重要。 确切地说,洗马栏不是一个单独的词,它通常会与另外两个词语组合在一起出现,组合之后的顺序是: 戳内胎、着红鞋、洗马栏。 这对应的是三样事。 三样江湖人绝对不能去做的事: 勾引兄弟老婆、出卖同门、吃里爬外。 这就是传说中犯了其中之一,要被三刀六洞,不死不休的江湖三大忌。 我不敢移开与唐五对视的目光低头去看,只能凭着手掌的触觉来扔掉夹在指尖的烟头,可不知道是因为夹得太久又太用力而导致烟纸粘在了手指上的缘故,还是我的手本来就已经变得无力。甩了几下,数点火星却直接甩到了手背…… 顾不上痛,我再也克制不住心底的恐惧,我只想挤出一丝笑意,但已经完全僵硬的肌肉在本能的强行趋势之下却怎么也笑不出来,只感到自己脸上的皮肤正在一阵又一阵地抖动,越发增添了此际的尴尬与慌乱。 我终于明白唐五为什么要杀我了。 因为,在这条路上,往往给出致命一刀的不是敌人,而是朋友。 攘外必先安内! 这是每一个大哥都记在心里的千古至理,无论黑道还是白道,唐五也不例外。 我先前猜到两点:熊市长,卖飘飘。 但是我还是错了,至少我没有全对。 唐五要杀我并不是为熊市长报仇,也不是担心我投靠胡少强。 而是怕我这个人! 犀牛口获救之后被迫暴露的与海燕之间的关系;莫名其妙间将军大礼上门的友情;与唐五刻意疏远后广收门徒大做生意的行径;结交费强富;单独办洪武;缺牙齿的崛起;和胡家兄弟的暧昧不清…… 一切的一切,不管我有意或是无意,我的所作所为,在唐五看来,都已经让我拥有了给他背后一刀的资格。 所以,在如此险峻的局势之下,我也就成为了他眼里那个在大举反击之前,不得不除之而后安的“内”。 弹指间,数不清的头绪在脑海里面一一闪过,看似乱麻,却又各有条理。 烟头终于离开了我的指间。 第92章 鸿门宴(3) 在唐五视线不及的桌面下,我的双手握紧,指尖与掌心接触处,又湿又滑,如同两片开始腐败带着黏液的猪肉,阴冷而油腻。于是,我将右手摊平,在裤子上轻微而又反复地摩擦着。 同时,我看着唐五,说: “五哥……有些事……不是你想的那样……” 唐五的眼中,寒光依旧,可也难免露出了两分聆听的神态。 但是,说完这句话之后,我却闭上了嘴巴。 我当然还有话要说,自救也好,尽力也罢,我都有很多很多的话要继续去说。 但,不是现在。 现在还不是最好的时机。 空气仿佛越来越稀薄,我像是被抛入脚下鱼篓中的活鱼,努力想要从这窒息的气氛中找到最后一线生机。我甚至都不敢将自己的眼皮闭上那么一下。 唐五脸上的倾听等待之色渐渐消失不见,就连眼中的寒芒也越来越淡。 终于,他闭上了自己的双眼,不再与我对视。 在眼皮合上的那一瞬间,他用已经恢复平常,却透出了几分疲惫的声音说道: “义杰,我对得你起了。你走好!莫怪我!” 说完,唐五双眼睁开,一直与桌面平行的胸部在我眼前突然升高。 几分之一秒的时间内,我飞快意识到,他要站起来了。 下一个刹那,现实世界离我而去。 整个天地间,只剩下自己胸腔内如同雷鸣般震耳欲聋的心跳声。 在肾上腺素狂乱分泌所造成的剧烈眩晕之中,我将已经被裤子摩擦得温暖而干燥的右手伸进了口袋,当竹片坚硬触感从掌心传来的同时,我终于大声说出了第二句话: “五哥,不管你信不信,其实,我和你不同!” 唐五正在上升的胸膛停在了我的视线之内。 余光尽头,几米开外,陈锋等人纷纷站了起来。 唐五原本半侧着准备离去的身体微微一抖,停了下来,颇为意外地看着我,眉头皱在了一起。我这无头无尾、突如其来的一句话显然已经打乱了他原定的节奏,令他不得不思考其中含义。 耳边传来陈锋等人纷纷起立所导致的响动之声。 死亡的降临带来了恐惧,却也同时给予了我血脉贲张的亢奋。 无数念头在脑海中飞快闪过,难以抉择。猛一咬牙,听从内心最为本源的请求和召唤,我将放在口袋里面的右手抽了出来。 “啪”。 一声轻响。 被坚硬桌面震得隐隐生疼的右掌缓缓抽回,掌中那块尖锐的竹片出现在我和唐五两人眼前。 唐五下意识地循声低头看去,整个人身体顿时变得僵直,旋即,脑袋抬起,再次看向我,双眼中爆发出了夺人心魄的冰冷寒芒,先前几许诧异之色早已化为了不可抑制的滔天暴怒,嘴巴张了又张,却没有说出一个字来。 生命的体验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攀上了最为浓烈的高峰。 再也没有退路可走之后,我却突然产生了一种奇怪的感觉。 我觉得自己就像是一个濒临崩溃的赌徒,倾尽全副身家狂赌了一天一夜,血红着双眼终于等来了一把见输赢的最后一刻。 所有的牵挂和忐忑都已是无足轻重,需要的只是坦然面对,亮出底牌。 因为,无论成败,都将会是一种绝对的解脱。 先前巨大的心跳声消失不见,犹如千头万绪纠缠不休的脑海也彻底冷静下来,一切都在刹那之间变得无比清晰。 下一个瞬间,我看着唐五,嘴角一牵,苦笑中,再也不需要丝毫伪装,任凭眼里流露出毫无保留的真诚与决绝,我张开嘴巴,说出了也许是此生的最后一句话: “五哥,这是我刚刚去拿烟的时候在竹林里面捡的。我晓得你今天要杀我,所以,我准备用这个来杀你。” 我的话刚说完,唐五好像是再也克制不住自己的愤怒,需要发泄,双手手掌猛地一下压向了桌面,用力之大,使得桌腿都剧烈颤动,碰到了我的双腿。 我第一个反应是以为他要去抢那块竹片。然而,当我下意识低头望去的时候,却发现就在我眼皮下一尺许的距离,唐五的手却停了下来,停在了竹片的边上,一动不动。手背上青筋纷纷凸起,十个指尖毫无血色,呈现出过度用力后的一片青白。 心底稍安,我抬头看去。 唐五两只眼睛里面,寒芒炯炯,如同野兽之瞳,让人不寒而栗,脸上如同戴着一张阴森木然的面具,看不见丝毫表情,一个字一个字地对我说道: “那你来杀啊?” “五哥,我不敢!我今天发现了一件事,我怕你!真的怕你!你怕,你杀人。我怕,但是,我连杀你都不敢!” 唐五目光闪烁不定,没有说话。不过,身体却也没有动弹一下。 就连身后不远处陈锋等人的响动也好像停了下来。 接下来的刹那,我心底有过一缕羞愧和内疚。但,那不重要,我甚至连丝毫的考虑都没有就将这些念头抛到了九霄云外。 在这条路上,我已经学会了一个道理:比起生存而言,义气、良心,实在是值不了几文。什么都不如自己活着强。 所以,只是在微微停顿了一下之后,我就心安理得地说出了下面的话: “五哥,跑,我肯定跑不掉哒。只是,如果你一定要办我,死之前,你想不想听我说些事?比如,你杀我不如杀保长!又比如,假设我再带上将军,用起来,是不是要比这些人强!” 当最后一个字说完,我的头并没有扭动半下,但是我的手却指向了身后的那群人。 天地间,一片死寂。 暮气不知何时已经从四面八方升起,如晨雾一般朦胧,却又多出了几分难言的静谧。微风掠过脸颊,带来池塘边上混合了草木与土腥的自然气息,湿润而清新。半边残阳碎在水面,也晕化了浮云。逆光望去,远处的山林没有了白日里的葱茏茂盛,墨染般的黑从中溢出,渐渐溢满了这看不尽的人世间。 不知道过了多久,视线可及的天边,飞过一只归巢昏鸦,“呱”的一声嘶鸣,打破这种窒息的沉闷。 在昏鸦的嘶鸣中,唐五笑了起来,如同是一只正在玩弄掌下老鼠的猫,笑得残忍诡异,又有一种形容不出的高高在上的骄傲,他笑着说: “杀保长?哈哈,我为什么要杀保长?你说给我听听看,我为什么要杀和我玩了几十年的兄弟?” 然后,他坐了下来。 右手平伸,手臂横过整个桌面,猛地向外一扒。 “叮叮当当——” 茶水飞溅中,我循声望去,杯壶瓷碟与那块竹片被唐五扒得凭空飞起,在空中划出数道各不相同的弧线,跌进了身旁水塘。 一阵狂喜涌上心头,再也忍耐不住,我扭头看向了后方。 已经使人看不清面貌神情的夜色中,陈锋几人的身影纷纷坐回了原位。 没等回过头,耳边已经传来了唐五冷静到阴森的声音: “听好了,不要说半句假话,不要让我再站起来,站起来,你就死!” 没有必要再多废话了,该做的我都已经做完,现在,到了开门见山的时候。 待到唐五刚一坐下,我立马开口说道: “五哥,我没有吃里爬外。我的确是让胡少强在我那里卖飘飘哒,但是我没有参加,我一分钱都没有收,属于白给人情,我不敢得罪他们,我也没有蠢到就敢转过头得罪你。” 我以为唐五听完我这句话,就算不表示惊讶,至少也该像方才那样思考思考。所以,我稍微停了一下,我希望他会出口说点什么,反驳或者询问。这样的话,我才好进一步表白我的忠诚,以及引出其他想要说的话。 谁知道,我还是低估了唐五,他一点都不上我这个洋当。他没有表现出一丝一毫的意外,静静等了两秒,看我还没说话的意思,这才不轻不重地说道: “等到这个时候,你才开口。不会是只有这么两句废话吧?” 唐五不是于谦,我也不是郭德纲,所以,他没有按照我预期的效果来给我捧哏。 但是,他同样也低估了现在的我,韬光养晦,如临深渊过了两年多的我。 至少,从他这句话里,我听出了一件事情。他并不在乎我是否真的吃里爬外洗马栏,这只是一个办事的借口而已。 从而,这也就证明了我之前的判断是对的。 他要杀我,是因为我这个人。在他现在面对生死关头的局势时,我一系列的所作所为,对他产生了极大的威胁。 那么,接下来,我应该做的事情就很明了了。我不用再去为自己辩白。 我要做的只是,让唐五明白,我不仅不是威胁,相反,我还可以成为他在这次巨大危机中的最大一股助力。 如果做到了这点,今天,我就能够直着走出这片竹林。 那一瞬间,彻底掌握了形势之后,我说: “五哥,你没必要杀我。你不杀我,我帮你办三件事!” 唐五不置可否,依然没有搭腔。 于是,我马上又说出了接下来的六个字: “将军、悟空、保长!” 这虽然只是三个人的名字,但我知道,唐五一定能够明白其中的意思。 因为他是唐五。 唐五静静地看着我。 一秒钟前,我刚卑鄙地出卖了保长,而保长不久之前才在卖飘飘的谈判中帮了我的忙。 但是我没有一点内疚,因为我觉得,此刻的我就和当初保长出卖唐五一样,我们都只是为了自己的目的去做自己应该去做的事。 我是一个流子,这本是一个合格流子所应该有的思维方式。 表明的平静之下,我唯一的感觉仅仅是焦急。 等待的焦急。 我等待着唐五开口说话。 如果此刻,他还是不开口。 那我就完了。 我再也没有了其他能够打动唐五的本钱。 “一个个来,先说保长。” 唐五的语气还是一如既往的平淡,但是当传进我耳内的那一刻,却如同一阵春风,和煦温暖,舒服得让我全身上下紧绷的筋骨全都放松了下来。 “五哥,代表海燕,帮我和胡少强接头的就是保长,那天……” 接下来,我将那天与保长之间的所有对话与细节,都一一说给了唐五。 说的时候,我试图尽力去分析唐五脸上的表情。但那张毫无变化的面具,却让我完全看不出他是早就已经知道这个情况了,还是只是在强装镇定。 最后,我试探着说了一句: “五哥,我帮你办了他!” 唐五并没有搭腔,两秒之后,他嘴角一动,说道: “……继续,第二个,悟空。” “五哥,这个话我从来没有给任何人说过。我要杀悟空!我今天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杀悟空!” 当说到这句话的时候,那一晚在犀牛口,虚空夜月的清寒下,浩荡江水的刺骨中,我跪在悟空面前哭泣恳求,所感受到的屈辱恐惧不忿绝望又一次无比清晰地涌上了心头,历历在目,感同身受。 “你杀得了?!” “以前杀不了。因为那个时候,五哥你明摆着不会替我出头,还上门来劝我息事宁人。所以,我没的法。但是现在不是没的可能。现在我有将军,也和胡少强搭上了关系,悟空再聪明,多多少少也不会像以前那样防我。最关键的是,现在,可能的话,我还有五哥你。悟空再狠,也是个人,得到一个机会哒,我不信刀砍不进!” 唐五脸上好像出现了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讳莫如深地说: “第三个,将军!” “五哥,从今往后,你以前在那个市有的所有好处和支持,我保证你现在全部都可以得到。” 该说的已经说完,我真诚地看向了唐五。 “姚义杰啊姚义杰。你的胆子比我想的还大得多啊,人也越来越聪明哒。聪明得让人没话讲,又睡不着。我只是在想一件事,你这么年轻,做事又做得滴水不漏,我都看不透,又有哪个晓得你是真还是假呢?你从来没有吃里爬外?真的从来没有?嗯??” 心脏剧烈一跳,我听出了唐五的言外之意。 认?还是不认? 事情已经到了最为关键的一刻,一句话说错,将前功尽弃。 就在脑中飞快转动的同时,耳边又响起了唐五的第二句话: “想好了,再回答。啊?” 再也没有缓冲之地,心一横,赌徒的心态再次爆发。 我笑了起来,笑着说道: “五哥,我以前人年轻,难免走错路,还求你大人有大量。不过,话讲转来,好就好在以前做了什么都过去哒,不碍蛮大的事,关键是,而今可以做什么?你看啊,以前你在隔壁那个市里有熊市长这么个朋友,靠得住,但那过去哒,而今熊市长废哒。我说句不该讲的话,人一走茶就凉,后头这批人,是叫陈锋吧。对,将军给我说过很多次。他们起不了好大作用,不中用!而今,他们市做主的不是他们,是将军。有难处的时候,将军肯给你帮忙,这才是关键。保长也是的,以前他怎么铁你都没用,关键是而今他不铁哒。五哥,你讲是不是这么个道理?” “哈哈哈哈哈哈……” 唐五大笑了起来,就像是一只见到了鸡的老狐狸,笑得连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线。 在笑声中,他说: “哈哈哈哈哈哈……有味,有味。不过,姚义杰,我问你啊。你那么就肯定我要你的帮忙?保长,一把年纪哒,轻重都看不清白的一个人,他还跳得几天,要钱没钱,要人没人,卖我又能把我怎么样?悟空,事情到这个份上了,你不帮我,我难道就没的自己的计划来办他?将军,也不见得就不是多他一个不多,少他一个不少。你姚义杰算老几?我唐五就离不开你的帮忙?我要是不需要你帮呢?不需要帮忙的话,我们两个是不是就可以算一下以前的账?” 我没有马上回答,因为,我在想着一些事,一些已经发生了的事。 一直以来,关于我,在道上有很多说法。 几乎所有人都说我能够出来,是源于唐五的一手抬举;也有一部分人说,我的今天是因为将军的鼎力支持。 其实,他们不知道。 唐五死得太早,而且在他死之前,大力抬举的人不是我,是何勇。就连他死后,继承了他所有一切,并矢志替他复仇的那个人也是何勇;将军也确实曾在我人生的几次重要关头给予过最大的支持,但我同样也帮他渡过了很多难关,我俩之间的关系,与其说是给予和接受,还不如说是并肩同袍。 只有我自己和铁明、癫子、胡钦等有数几个我身边最为亲近的人才真正了解。 我最终能够在这条路上抬头,确实应该归功于一个人,但这个人不是唐五,也不是癫子,而是小杜。 彤阳小杜。 第一次见到小杜,是在我的游戏室被蒙面抢匪打劫之后的第二天下午。 第93章 鸿门宴(4) 当时,小杜和费强富、老张三人一起走进门来。 高瘦的身形,穿着一套崭新的军绿色警服,看上去与我差不多大的年纪,却完全不同于我的阴鸷和暮气。 走路时,步伐又快又大,头颅高高昂起,目光骄傲而真诚,带着这个年纪的年轻人应有的蓬勃锐气,背脊挺得笔直,整个人就像是一把迎风矗立的丈二钢枪,挺拔干练。 他是三个人里面唯一连脖子下面风纪扣都扣得整整齐齐的人,也是三位官爷里面唯一主动对我说了“你好”的人。 也就是那天,我与费强富搭上了关系。 可从此之后,我发现,小杜好像非常厌恶我和费强富之间的这种关系。他不敢对顶头上司费强富表现不满。但在很长一段时间中,每逢见面,他却都一反与我初见的客气和真诚,毫不掩饰甚至溢于言表地表现出他对我的鄙视和不齿。 我也曾试图去接近他,却毫无效果。 这让我很惋惜,我对这个年轻人本有很大的好感。 他的身上有着我想有,却没有机会拥有的东西。 我以为我们不会再有机会成为朋友。 但,几个月前的那一天,一切都发生了剧变。 那一天是阳历二十八号。 能记得这么清楚,并不是我的记性好。 而是因为,每个月的这一天,我都会在巨龙大酒店的二楼包厢里面请费强富吃一顿晚饭,在吃饭的过程中,我会交给他一个很普通的棕黄色牛皮信封。 这就是保护费,一个混黑道的人向场面人物缴纳的保护费。 当然,我们不这么叫,我们将其称呼为“烟钱”。 多数时候,费强富都是一个人来赴宴,可偶尔,他也会带上派出所的老张。遇到这样的情况,通常,我就需要临时再多准备一份烟钱。 但他从来没有带过小杜。 就像小杜不喜欢我,并且溢于言表一样;费强富也不喜欢小杜,也同样毫不掩饰。 可那天,就在我们吃饭的时候,小杜却来了。 他来的原因很简单,他家住在县城,他今晚不值班,临时有事想要回县城一趟。而老婆在县城上班的费强富也经常会开着所里唯一的吉普去县城,小杜想要搭个便车。 心底再怎么不喜欢毕竟也是同事,面子上也还是需要过得去,费强富开口邀请之后,小杜理所当然也就留下和我们一同吃起了晚饭。 中途,我吩咐作陪的癫子和游厂长两人出去了一趟。 因为,我身上已经没有了多少钱,游厂长私人替我准备了第三个信封。 当我把三个信封拿出来,按数目和顺序递给了费强富与老张两人之后,把最薄的一个递到了小杜的面前。 小杜的脸色已经涨得通红,一言不发看着我,那种怒火让我不知所措,又胆战心惊。 “杜哥,一点意思,买包烟抽。” 我按着一贯套路说出了该说的话。 小杜没有动。 我的手在半空中晃了一晃,再次示意。 “啪”。 小杜手里的筷子一下拍在了桌面上,猛地一巴掌将我的手打开,气得连嘴唇都剧烈颤抖起来,有些语无伦次地说道: “你个狗都不如的二流子!你好大的胆子!你好大的胆子!老子要整死你!老子一定要整死你!国家就是被你们这些杂种搞坏的!老子迟早,你看着,迟早……” 这些话在现如今看来,幼稚可笑,甚至荒唐。 但是在那个年代,在九十年代初的小杜嘴里说出来,却显得那样神圣而不可侵犯。 我感到自己脸上一阵滚烫,哑口无言。 我想,那一刻,被小杜的话所刺痛的远远不止我一个人。 “啪~~~” 更大的一声“啪”响起,连桌面碗筷都震动不休。 回头看去,费强富的脸上不知何时,已经变成了一片铁青,手里的筷子也被死死压在了桌面上。待到我们都看向了他之后: “小杜,你是不是酒喝多了?在这里胡言乱语!国家是被哪个搞坏的啊?啊?我问你看看?哪个搞坏的?姚老板朋友一场,我们辛辛苦苦革命一辈子,烟都买不起一包,他请我抽两包烟,是犯了哪条国法天规啊?” 一旁老张也赶紧站了起来,一手扶住小杜胳膊,一手拿过桌面上的信封,说: “拿着拿着,小杜你还年轻,光有理论知识不行,不能犯教条主义错误唦,做人要学会灵活变通,懂人情世故唦。啊?不碍事,朋友之间两包烟,未必还好大的错误啊?啊?哈哈哈,来拿着拿着。费所长,你也莫生气,小杜还小,不懂事!” 小杜“刷”地一下站了起来。一挥手打开老张的胳膊: “老张,你莫啰唆,你要拿你就拿,我不要!!!” 场面彻底尴尬下去。 几秒之后,费强富站起身,把手里的信封扔在了桌面,站起身说: “好,姚老板,感谢你的一片心!这个钱我不敢拿,我怕被人告贪污受贿。老张,通知全所,明天上午开会整风。” 说完,走出了包厢大门。 那天的宴席不欢而散。 费强富走之后,小杜也气冲冲地走了,老张走之前,我把三个信封都交给他,他却又把本属于小杜的退了回来,说: “放心,费所长的我会转交,那个小麻皮不晓得天高地厚,不是有个好爷老倌(方言,爸爸),早他妈办了!不用理他。” 三人走后,我和游厂长、癫子还是继续吃完了那顿饭,一直吃到了大概十点半左右。 走出巨龙,癫子坐游厂长的车回了林场,我一个人走路回家。 路过镇药材公司旁边的一家饭店,我看见了小杜。 小杜已经喝得大醉如泥,瘫在饭店的一张桌面上,时而顿足捶胸,时而拍打桌面,嘴里大喊大叫,不知说些什么。 饭店老板小心在一旁陪着,想要搀扶又不敢。 “杜公安?杜公安?” 看我走进去,老板脸色一松,赶紧迎上来: “后生,杜公安是你的朋友啊。哎呀,那就好,那就好,你帮我把他搞回去睡唦,我开始就说了不让他喝那么多,不听劝啊!醉成这样了,我又要打烊哒,明天四五点就要起来开门卖早饭的,这怎么得了唦。急死我哒嘞……” 我走到小杜的旁边,嘴里打着招呼,想要把他拉起来。 谁知道,小杜一看是我,居然瞬间清醒。 忽地一拳就砸了过来,正打在我的鼻子上,顿时金星一片。 没等我反应,他大吼大叫着就扑了上来,开始了一顿拳打脚踢…… 我没有还手,我只是尽最大努力控制着他的攻击,纵然如此,鼻血还是流了下来。 好不容易,魂飞魄散的饭店老板才将我们拉开。 那天,打完之后的小杜冷静了很多,他吵着闹着还要喝。于是,我给了老板一百元钱,让眉开眼笑的老板再炒了两个菜,拿过酒,陪着小杜一起喝了起来。 那个晚上,我们俩都喝高了。我们说了很多很多,具体说了些什么,大多数已经模模糊糊,不太记得。 我只记得小杜告诉我,他的父亲原来也是警察,还是县局的一个以清廉无私而出名的领导。而不幸的是,费强富属于他父亲最大的一个政治对手的阵营。 我也记得,当我们俩都喝得趴在桌上之后,小杜偏着脑袋朝向我这边,却又好像没有看着我,喃喃地说: “我只想当个好警察,我真的只想当个好警察,怎么就这么难?” 当时小杜的语气是那样的低沉沙哑,却径直触碰到了我最不愿意让人触碰的那根神经,让我感同身受,体会到了巨大的痛苦和无奈。 同样醉意盎然的我是这样回答他,我说: “杜哥,你信不信?我只想做个好人,我真的只想做个好人,真的……” 小杜再也没有回答我,他将脑袋埋在了放在桌上的胳膊当中,很久之后,我只听到里面有断断续续的哼唱声传来: “几度风雨几度春秋……金色盾牌热血铸就……” 我还记得,第二天凌晨,走之前,小杜找我拿走了那个信封。 他说: “呵呵,我算是想清白哒,要争这口气,迟早都要拿,反正是拿,拿别个的不如拿你的!” 那天之后,小杜变了,他不再是那个锐不可当、执着迂腐、浑身棱角的青年警官。在他的身上,我看到了原本属于我的那种阴鸷与暮气。 这让我有些悲哀。 不过,更大的却是喜悦。 因为,我们成为了真正的朋友。 如同我和将军一样的真正朋友。 就是这个朋友,在一林被砍、唐五被枪击、妹子消失之后的第三天,给我说了一件事,一件关乎我今天生死的事。 “五哥,你先莫急,听我说完。昨天,我在车站遇到你之后,下午,又遇到了一个朋友,他告诉了我一件事情。” 心底隐隐有着一种类似于将要揭开别人伤疤般的残忍快意。我拿出一支烟,点燃,再故意慢条斯理地继续说道: “胡少强被砍那天晚上,好像有人报了警是吧?在你屋里开枪的,这是九镇这么多年头一回吧?问题蛮严重啊,这些警察查都不查一下。呵呵呵,不过,而今场面上的这些人确实没的名堂,只要有钱,什么都敢搞。比我们跑社会的还黑些。我朋友告诉我啊,他们所里这段时间搜了一批枪。前两天,居然有个人在派出所找关系买了几把,具体数不晓得。但是这也真是没的王法了唦,收枪的卖枪!” 这句话说完之后,我发现局面发生了彻底的扭转。 唐五不再是那个泰然自若的主控者,泰然自若、成竹在胸的那个人变成了此刻的我。 他的脸色终于阴沉了下来,非常压抑地说道: “哪个?” “哦,听说好像是刘三毛,卖烟的那个,好像和罗飞一起去的。” 第94章 鸿门宴(5) 唐五再也忍耐不住,脸色如同凝结一层寒霜,变成了一片铁青。 小杜告诉我的就是这件事。 在20世纪90年代初,中央下令在全国范围展开彻底清查没收枪支弹药的运动。 九镇地处湘西,百年以来,战火纷飞,硝烟四起,民众本身又悍勇好斗,家里有枪的比比皆是。 所以,九镇派出所收枪的成果颇丰。这些枪有好有坏,有新有旧。有日本的三八大盖,有德国的“十八响”,有土匪的“汉阳造”,有猎户的土制火铳,有爱好者的工字牌,也有道上人锯断了枪管的双筒……总之,五花八门。 唯一的共同点就是,这些枪大部分都是没有任何记录,从来就不曾登记在册的黑枪。 换句话说,如果这些枪出了事,基本是不可能查到来源。 除了交枪者和收枪者之外,根本就没有人晓得世上是否有过这么一把枪。 而烟老板刘三毛就是胡少立和胡少强的亲老表,向来走得很近,自从胡少强当上了巨龙老板之后,对胡少强更是言听计从;罗飞更是胡少强的直属小弟;现在和费强富如胶似漆,关系最好的朋友也正是巨龙大老板胡少强。 胡少立自己手里有枪,并且已经在唐五的家里响过了,他并不需要多此一举。 那么那天晚上为什么警察没到?卖枪找的关系是谁?买枪的又是谁? 以唐五的聪明,答案已经是呼之欲出。 胡少立再厉害,毕竟也是一个有理智、有身价的大哥,只要有这两点,做事也必定有迹可循,唐五就可以相对进行防范和反击。 胡少强胡特勒就完全不同了。 他是一个疯子,现在,疯子手里有了枪!!! 我从裤袋里掏出了一串随身的钥匙,一边抽烟,一边拿在手里把玩着。 我已经一点都不慌张了。 我相信,无论唐五有多么厉害,多么谨慎,不是我说,他也绝对不会知道这个内幕。 因为,他,没有小杜。 这样的局面,以唐五的头脑,他当然知道何去何从。 甚至连我自己都发现,原来,我确实已经不算弱小了,我可以帮到唐五的,实在是太多。 “叮当——叮当——” 在时不时的钥匙交击所发出的清脆响动中,时间一秒一秒地过去。 不知道过了多久,唐五的脸色完全恢复了自然,仿佛自言自语一般,他嘴里发出了一连串的“好好好好”,然后,猛地停止,又浮现出了那种似笑非笑的表情,看着我说: “义杰,我还真的是看走眼哒,没有想到你这么有料水啊!!哈哈哈哈,要得要得。我唐五多谢你!不过,你帮我想想看,假设而今你是我的话,你信不信得过你个人?我怎么就越来越觉得你看起来比哪个都要危险些啊!” 我停下了手里把玩的动作,扔掉另外一只手上的烟头,两手一起从钥匙圈里把一枚“牛头牌”的普通铜色钥匙取了下来。 然后看着唐五,轻轻将这把钥匙放在了唐五的手边。 “五哥,到这个份上,你信不信我这个人不重要。关键是,我值不值得信。你开始告诉我你杀了一个人。呵呵,我也告诉你一件事。这是一把钥匙。” 唐五低头看了一眼,等他把头抬起之后,我才继续说道,“我游戏室后头那间房里,雷震子睡的床边上,有一个红色柜子,其中,左边那个抽屉有把锁,这把钥匙就是专门来开那把锁的。” 唐五脸上的笑意越来越浓: “哦?里头有什么呢?” “里头有本账单,记着从头到尾我送给场面上朋友的所有详细出入,费强富和老张的也在里头(小杜的我从来就不会记账)。账单边上还有一把三棱刮刀,我一有时间就磨。” “哈哈哈,那钥匙给我干吗呢?” “账单你等下就可以拿走,刀先留下,我要用它来送悟空上路,等我办完之后,这把刀我会继续放在那个柜子里。或者,直接送到你手里?”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唐五开怀大笑了起来,就像是考了一辈子,考白了头发之后,才终于金榜题名的状元郎,笑得酣畅淋漓、意气飞扬。 大笑声中,他说道: “小杰,你晓不晓得,今天你做的最好的一件事是什么?” 我摇了摇头。 唐五的笑声蓦然停止,望向我的眼中爆射出如同天边恒星般闪亮的光芒,整个人变得气概万千,不可一世地大声说道: “今天,我不杀你!我是需要你帮忙,你也的的确确是难得的人才,比哪个都强!但是你给我听好了,你姚义杰跟我才两年,没你的日子,我过了二十七年!有你,我省了些麻烦;没你,我也只是多费一些手脚!安优、廖光惠都没有把我打垮,悟空、胡少强又算个什么东西?看得见山,就放得了马!我唐五一天不死不坐牢,山就一天还在!从今往后,你只要有一天还没爬到我脑壳顶上,这点,你就千万记好!” 说到这里,不待我回答,唐五语气一收,眼中光芒淡去,脸色再次变得柔和,连语调都放轻了很多,说,“你今天过来的时候,和秦三一起在我背后站了十多分钟吧,很好,很好。不管真也好,假也罢,这是你今天最好的一件事。你对我,还是有份情义!” 我眼眶突然就感到了无来由地一酸,水汽顿时模糊了眼前的世界。 唐五拿起了那把钥匙,盖在宽大的手掌当中,将手掌伸到了我胸前的桌面处,停住不动说: “话不多讲!保长,不要你管,我自己来办。将军那边,我现在也不需要你牵什么线。帮我带一句话就行:给陈锋留一条路!” 然后,唐五把手掌拿开,钥匙静静地摆放在我的面前,“这个你拿回去!你有一份情义,我唐五也不小气。我今天放你,就信你,不需要这个东西哒。不过,记着那句话,看得见山就放得了马!” 两颊传来滚烫的感觉,顺着鼻翼流到了嘴角,又苦又涩,深深呼吸一口之后,我说: “五哥,其他都没的问题。只是陈锋,我做不得主,你应该晓得,他和将军现在僵得很,他杀将军都杀了几次哒。” “你告诉将军,我保证陈锋今后只是讨碗饭吃,有条活路,不得再想多。如果陈锋再调皮,我唐五亲自给他一个交代!” “那好吧,我把话带到。” 我知道将军绝对不会放过陈锋,但是没关系了,江湖上的路从来就是有现在没明天,走一步看一步。 今后的事今后再说吧。 “嗯,悟空的事,我就不管哒,你看着办,有什么事要帮忙,可以告诉我。” “多谢哒,五哥!” “嗯,就不请你吃饭哒。你走吧,走好!” 当我走出竹林,唐五和陈锋他们彻底消失在身后的那一刻。 一阵夜风吹在我的身上,我这才发现自己连裤裆都已被冷汗湿透。 泥巴早已经回去了,我谢绝了秦三的相送。 我一个人孤独地走在田野间,走回了九镇。 走到家门前的菜市场时,已经是深夜时分。 菜市场上早已空无一人,几片无人挑拣的残菜烂叶被风刮起,如同飘萍在地面翻滚;一只死去多时,已经开始腐败的野狗尸体和无数不知名的动物内脏一起,堆积在黑乎乎的下水道旁,在月光之下显得又滑又腻,散发出阵阵让人作呕的恶臭;几只老鼠在其中上蹿下跳,心花怒放却又如履薄冰;全然不知,在那道残破的墙头,有只居心叵测的黑猫,像是幽灵般悄无声息,越来越近…… 墙的另一头,小巷口,有盏橘黄色的孤灯挂在一根竹篙上面。昏暗的灯光下,一个煮面的老头,佝偻的腰上系着一块污迹斑斑的围裙,守着和他一样残破老朽的面摊,曾经光滑弹性的皮肤早已被岁月的朔风吹干,就像是一块又干又皱的橘子皮,浑浊的双眼机械而麻木地看着远处的黑暗,就像看着年轻时的某个再也达不到的梦想。 老头前面的简陋座椅上,一个已经醉得不知归路的醉汉,嘴里嘟嘟哝哝地说着谁也听不懂的话语,同时还胡乱地扒拉着面前的那一碗阳春面,少数进了嘴巴,多数却糊在了脸上。 醉汉旁边另一张桌椅上,坐着两个形迹可疑的男女,脑袋凑在一起窃窃私语,却又不时左右张望,躁动中带着忐忑,就像是两头发了情的叫驴。 我看着这一切,然后,又走过这一切,心里一无所想,一无所念。 一直以来,我都有些想不透自己为什么会踏上这条路,我没有办法给予自己一个能够完全说服自己的目的。 但是今天,我有了。 从今往后,我所做的一切,都将会是为了达成一件事。 安心! 我要安心地在这个世界里,不会再有朝不保夕的恐惧,也不会再因任何人的威胁而感到丝毫的害怕。 为了达到它,我宁可将这些恐惧和害怕强加于其他任何人;我宁可彻底地释放出心中压抑的全部黑暗。 然后,这些黑暗开始将我蚕食,噬入了我的骨脉,从此以后,不再分离,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我知道,此刻开始,我已经变成了一个人形怪物,但是,我坦然地接受了这一切。 在这个不知道是人间还是地狱的年代里,这没有什么不好。 我唯一需要付出的只是: 当其他所有人都刻意把自己装扮得与众不同,以显示独特的时候;我却时时刻刻都在用尽全力把自己伪装得和大家一样,小心翼翼地掩盖真相,不让人们察觉,原来我已变成一头怪物。 我已经看过了一切,也走过了一切。 从此,再无所想,再无所念。 在背后众人的眼中,我走进了那条一片漆黑的回家小巷。 第95章 吴牛喘月 很久很久以前,江淮之间有一个吴国,每到夏天,这个国家的天气就变得非常炎热,吴国的水牛很怕热,甚至看到夜晚的月亮,都会误以为是太阳,而吓得趴在地上气喘不已。 于是,后人常常把那些终日惶恐交加、惊疑不定的人称之为“吴牛喘月”。 我就是那头吴牛。 自从和唐五在渔场的那次谈话过后,这一个多星期以来,我没有睡过一晚上的安稳觉。 几乎每天半夜,不管是远处公路上汽车突然的一声鸣笛也好,还是屋内亲人起解的不经意响动也罢,只要有一丁点的细微响动,都能够将我从似睡非睡,却又噩梦不断的假寐状态中吓醒过来。 醒过来了,就再也没有办法入睡,只能浑身冷汗,搂着被子蜷缩在床上,让狂乱的心跳慢慢平息,然后如同行尸走肉般,浑噩空洞地看着窗外,直到窗帘边上的那一线天光渐明。 实在忍受不了这种折磨,背着母亲,我去找了退休的老陈院长,老人家说我可能是心理压力太大,神经也有些衰弱,一番苦口婆心要我万事想开的劝解之后,给我开了点药片。 但是我发现,吃了这些药之后,睡觉是能睡觉了,人却好像变得有些迟钝,身体只要一段时间不动,就会感到麻痹,特别容易疲惫。脑子整天昏昏沉沉,尤其是想事情的时候,常常抓不到点子上,感觉晃晃悠悠的,反应不过来。 于是,仅仅吃了两天之后,我就停止了服药,宁可继续忍受失眠的折磨。 因为,我知道,我还年轻,每天少睡两个小时不会让我死;但在如今这样敌我难分、强敌四起的局势之下,如果我让自己变得迟钝,失去了对事情的正确判断,那我的日子也许就走到头了。 事后看来,我做了一个聪明的选择。 这个世界上福虽然很少双至,祸却通常都不单行。 就在停药之后几天,又一个出乎情理之中,却在意料之外的危机横空出世,摆在了我的面前。 年把以前,我从游厂长的手里承包下了双溪林场的所有运输业务,但凡有人想要接下林场的业务,都必须要经过我本人或者癫子的手,按比例缴纳一部分的管理费,才能进场拉货。 说老实话,按当时社会的物价行情、平均收入来说,这笔钱确实不少,而且坐着收钱,无本生意。 但我并不是一个吃屎都要抢着吃头一耙,见不得别人分账的人。 首先,在这笔收入里,我拿出了一部分,作为分红,配给了包括游厂长在内的几位林场领导;然后,还有一部分,要按月供给镇林业站和县林业局几位得罪不起的菩萨。 最后,对于那些缴费主动、合作愉快的司机,我们也会优先分配更多更好的货运业务,建立稳固长期的工作关系。我们这里靠近广东,那边建设四个现代化的改革开放已经从沿海特区慢慢深入到了我们省内,到处都在大搞建设,木材需求量越来越大,林场的生意一天比一天好。这些司机也就相当于有了一份正式的工作,比起之前有一趟没一趟靠运气吃饭的日子,强了不晓得多少倍。 当然,我刚开始插手进来的时候,难免也有几个不开眼的调皮司机,被杀鸡儆猴之后,都是苦巴巴凭着劳力求口饭吃的人,也就慢慢变得安分。 所以,在这样多方得利的情况之下,一直以来,我手里的这笔业务都可以算是进行得非常顺利。 但是,大概十天半个月之前,林场出了件事情。 我们县木材总公司在溪镇设立了一个购销站,购销站为了盈利,又与当地一位姓赵的私人老板合作,开办了一家木材加工厂,主营木材、竹材制品和半制品。 在我出现之前,赵老板就已经和双溪林场有了非常密切的合作关系,赵老板本身也个八面玲珑、很会做人的角色,时间一长,和游厂长就从单纯的生意往来变成了朋友关系,而且关系还不是一般的铁,经常在一起吃饭喝酒。当年那个瘦马谢春枝就是游厂长去溪镇赵老板那边玩的时候,赵老板在酒桌上介绍给游厂长认识的。 木材加工厂的规模不大,针对的市场也仅仅只是周边几个邻近市县的乡镇范围,临时喊辆车拖货,运费也贵不到哪里去。所以,加工厂里本来是没有自己的货车的。 赵老板有一个连襟,去年买了辆二手的老解放牌141卡车跑货运,求到了自己的姐夫。厂里货进货出反正也要用车,赵老板乐得做个顺水人情抬亲戚一把,也就答应下来,把加工厂的用车业务都交给了此人。 当时,为了此事,游厂长还专门找到我,给我说了一声,希望我这边给个面子通融下,赵老板那边的货就让他自己的车来拖,不收管理费了。还说,如果我这边实在不好做,那赵老板那边的管理费,就由游厂长自己出,从每个月分的钱里面扣。 游厂长都忠厚义气到了这个份上,我还能怎么办?天天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合作伙伴,这个情面实在是不好不给。再加上赵老板加工厂的木材需求量确实也不大,基本上个把月跑一趟林场就够了,九镇到溪镇的路程一共也才二三十公里地,就算强行收也收不了几个钱。既然这样,我也免得枉做小人,一口答应了下来。 这个事情没有什么不对,中国的事,本来就这样,规矩是规矩,人情是人情,谁也不能免俗。但是,让我和游厂长都没想到的是,时间一长,事情就开始慢慢变味了。 第96章 鬼火阴风 不知不觉,面前的烟灰缸里,已经挤了一堆长长短短的烟头,细心看过去,会发现,大多都只是抽了两口之后就已经被我摁熄。除了这一个小小的破绽略微显示出我此刻的心烦意乱之外,我想,其他几个人并没有看出来此刻我的心底已经是怒火滔天。 癫子满脸的愧色,依旧在绞尽脑汁地补充着一些未曾说完的细节,试图给我尽量详细地还原出整个事件的经过;而与此同时,我还得耐着性子忍受着一旁心焦火燎的游厂长絮絮叨叨地时不时打个岔,表达下他个人的看法。 一个小时之后,当我再次摁灭手里那半截香烟的时候,我已经弄明白了一点。原来,问题的根源就出在赵老板的那个连襟身上。 这个浪催的玩意儿姓苟,叫苟大刚。 当初,头一次听癫子给我提起这个名字的时候,我就无来由觉得这家伙不是好东西。 没想到,还真他妈的不是个东西。 傍着裙带关系,靠姐夫的面子有了口饭吃,那就安安心心吃,稳稳当当做得了。但这哥们不,他饱饭还没吃上几天,就开始人五人六兴起了风,作起了浪。 苟大刚刚开始跑双溪林场的时候,他们加工厂的业务还没有拓展,木材需求量不大,他只需要隔一两个月来一趟就行。可能是时间间隔太久,也就难得交上朋友,通常都是装了车,办完手续立马走。除了不太会做人,据说从来没给癫子、牯牛上过一根烟之外,其他方面都还算是平平常常,不调皮。 大约是今年上半年左右吧,溪镇加工厂又和购销站一起拓展了下业务,开始做起了小批量的木材转手生意,这样一来,苟大刚跑林场的时间也就相对多了起来。 木材不是小商品,不是几个人抬着纸盒子装上车就能走的。通常车子来林场装车,都要一天或大半天左右的时间。苟大刚隔三岔五来一趟,一待就是一天,有时候还过个夜,难免会和其他司机一起打个牌喝个酒什么的,慢慢地,在地面上也越混越熟。 好,这个狗东西也就操起了蛋来。 当他听其他的司机说,过来运货都要交管理费之后,他就像是听到自己老娘原来是个男的一样,表现得极为惊奇。惊奇过后,优越感油然而生。 在一帮司机面前大吹特吹,说什么他走南闯北多少年,没交过这样的费;又是什么他姐夫一句话就可以摆平;又是什么其他司机都没卵蛋,不是男人,如果我们这几个小麻皮敢找他乱收费,他鸡巴都割了我们的,等等等等,不一而足。 而同样在差不多的这个时间段,溪镇也出了一件很奇怪的事情。 源江水流经过九镇之后,河道开始变宽,抵达溪镇一段时,江面呈现出反“s”的形状,河边有三四里路长,分为上中下三洲和对河两岸,弯曲河面能缓解水急,狭长的边岸便于停靠木排、船只。 所以,自古以来,溪镇都是湘西地区最大的一座天然木材集散地。 解放前,洪江、安江、辰溪、麻阳、黔川东南之地的大批木材运至下游,都是从此处开始发货装货,再顺着源江入烟波洞庭湖,最后一路发放到长江沿线各大城市。 全盛时期,溪镇沿河两岸有十几家做木行生意的店铺,附属各行各业,三教九流不计其数,极为繁华。所以,当时,溪镇以一弹丸之地而得名“小南京”。 新中国建立后,经过两辈人几十年的不懈努力,共同奋斗,溪镇到现如今,已经彻底败落。 溪镇码头一年到头也弄不到几个钱,上级部门早就没兴趣搭理了,向来都是三不管的无人地带。但是,前段时间开始,码头卸货的地方突然多出了一个管理站,居然也学我一样,对来此发货装货的车辆收起了管理费。 现在,从我们林场发出的木材,如果是省内,一般都用货车拖运;路远量又大的,就去市区火车站,装车皮;如果去下游长江沿线城市,通常都还是会去溪镇停靠装货走水运,这样最方便最划算。这也是当初谢春枝夫妻能够傍着游厂长为生,还能偷走一船木材的缘故。 所以,这样一来,运木材去溪镇的司机就很划不来,本来路就不远,还要一头一尾交两份钱。 再加上苟大刚在其中三不五时地扇下阴风,点下鬼火,天长日久之下,那些原本老实听话的司机中开始有人不干了,都是一样装货,凭什么他们要交钱,苟大刚不用交? 我们收管理费,一般都是按趟收,先要交钱了再装货。但做的时间久了,和司机们关系也熟了起来,有些时候,别人身上难免一时为难,也就可以记个赃,月中月尾分两次结也行。 十几天前,刚好就是收账的日子,癫子和牯牛去收,一部分按惯例主动交了,可居然还有几个司机异口同声地表示自己现在不方便,要宽限几天,下次再交。牯牛是个一根肠子通到底的直脾气,当场就要发火,但是癫子看那些人都是老熟人,以前也从来没有拖过账,一个嬉皮笑脸的,态度也蛮诚恳,就做主答应通融一下,拉走了牯牛。 林场只有那么大,苟大刚煽动司机的那些风言风语,癫子天天待在这里,多多少少也听到了一些。所以,事后,癫子左想右想,觉得有些不对头,给我打了电话,要我过去商量一下,看看怎么处理。 不凑巧的是,当时罗家兄弟才开始在我的游戏厅里卖飘飘不久,我怕出事,得时刻盯着,没空抽身。后来,好不容易起了个大早,想去趟林场处理下,出发前却又在十字路口遇见了唐五,并有了之后的鱼塘之约。 另一方面再加上我也比较相信癫子的办事能力,听了下情况之后,觉得应该没有什么问题,简单交代癫子两句,要他下次不能再让人拖了就行。 一来二去之下,我也就把当时看来并不严重的这件事情忘在了脑后。 没想到,就是这小小的疏忽导致了事态没有在最初的萌芽状态中被扼杀,而一步步发展恶化,到今天早上突然爆发出来,居然已经完全脱离了癫子的掌控。 今天上午,当我接到消息,赶到林场,从游厂长和癫子的口中得知具体情况之后,这才发现局面已经十分棘手了。 第97章 暴乱 “小姚,你看这怎么得了唦,武汉、长沙那边都等着发货的,已经迟了别个几天哒。本来昨天车都装好哒,今天发车的,而今这么一搞。这怎么得了唦?你千万千万要想办法啊。哎呀,我这真的是一大清早不得安生,背麻皮时啊……” 游厂长抹着脸上的油汗,口中继续絮絮叨叨地说个不停。 “游老板,三哥和我们这不是在商量吗?不碍事,你放心,又不是天把两天的关系,老朋友哒,平时分钱的时候没有少你的一分,而今这么一点点事,你这么往死里催,是个什么意思?” 直脾气的牯牛终于听得不耐烦了,忍不住顶了游厂长一句。游厂长一下僵在位置上,笑也不是,气也不是,嘴里嘟哝不停: “哎……不,我不是,我没有别的什么意思,小姚,你看,我这,我,哎,我也不晓得怎么讲哒……” “老游,来,先抽根烟。你莫急哒,不碍事。牯牛,你个脾气也是的啊,老游是我们内部人,铁弟兄,你这是怎么说话啊!老游,莫往心里去啊,他就是这么一个脾气。你放心,这件事不是什么大事,你先让我想哈。我撂句话给你,就算退一万步来讲,这个事情今天解决不了,我来背,不得让你为难,要不要得?你先静下心哈?” 游厂长半撅起屁股,接住了我临空扔来的一根烟,客气了两句,也就不再多话,心不在焉低下头去,安静地抽起了烟来。 今天正是这个月第二次收钱的日子,一大早,司机们过来之后,癫子和牯牛就开始过去收钱。谁知道,上次没交的那些人,还是说最近身上为难,没钱交,依然想宽限些日子。上次交了钱的那些呢,也有样学样说没钱,坚决不肯交了。逼得急了,就说谁谁谁和谁谁谁上次都没交,先收了他们的再说。 一番扯皮,闹来闹去,搞了半天之后,不仅一分钱没收到,甚至就连几个前一晚睡在林场等着装货、已经交了钱的外地司机听见详情之后,也跟着一起闹了起来,想要把自己的钱拿回去。 再三交涉没有结果的情况下,牯牛带着人终于动了手,打了其中一个带头两次没有交钱的本地司机和另外一个吵得最凶的外地人。 在林场,我没有放多少人,除了癫子牯牛之外,就只有两个跟着他们玩,帮着打杂的小弟。 一是因为这几年以来,我在九镇范围里已经有点名气了,一般的小事还算罩得住;再加上刚接手这个生意的时候,几个调皮的也被我摆平的摆平,赶走的赶走。生意也做了这么长时间,没出过事,挺稳定。 所以,我们都认为没必要养太多人。 不承想,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那天,那帮司机一反往日点头哈腰的常态,在牯牛动手之后,居然联合在一起,闹起了事来。虽然没有嚣张到敢和牯牛大打出手,当面对干的地步,但也都态度坚决,纷纷表示不干了,吵着要卸货走人,还聚在一起,把几个外地佬保护了起来。甚至,连一些当天没有业务的司机不知道怎么得到消息之后,也赶到了林场,表示声援。 那边厢,癫子还在想应该怎么办;这边厢的游厂长却在一听到司机都说不干了,而且要动手卸货之后,方寸大乱了,一边想办法通知我,一边赶紧出面把牯牛几人拉走,试图安抚司机。 这帮司机也都是常年走南闯北的老油子,每一个都精得很,知道今天是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如果今天都得不到想要的承诺或利益,今后就难了。这样一来,当然无论如何不肯听游厂长的话,游厂长又怕事情进一步恶化,不许牯牛等人继续动手,双方顿时僵了起来。 第98章 安抚 那个年代不比现在。 现在搞货运的私人老板到处都是,这些司机不干了,找另外的人就是,只要开工资,多的是人来。那个时候,货车绝对是超级奢侈品,司机也绝对是牛逼职业,一下子,一大帮人都不干了。一时之间,就算我找,也不可能找得到这么多。 没有司机,就不能发货,不能发货,林场就要赔钱,我就要得罪游厂长,这段甜蜜的合作关系就算不中断,也会起很大的波澜;可是,如果要发货,那就必须要同意司机们的条件,不收管理费,那我和我的人费心费力这么长时间,一无所得,又指什么吃呢? 仓促之下,无论我如何左思右想,一时之间也想不出有什么万全之策。 小小的办公室里一片安静,只有外头司机们的吵闹声不时闯入耳边,让我越来越心烦意乱起来。 将嘴边刚点上的烟一把扯下,狠狠揉进烟灰缸,长长的烟支被摁得卷曲起来,燃烧的一头烫到了我的手背,痛楚之中,我终于狠心做了一个决定。 壮士断背,丢车保帅。 事到临头,不得不为了。 只要度过了今天,今天之后,苟大刚,你个狗杂种,老子要玩死你! 在屋里其他三人各自含义不同的注视当中,拉开办公室的门,我走了出去。 司机们或倚或坐地都待在停车坪里,虽然吵得蛮凶,但是一眼看去,所有车辆上的木材都还是稳稳当当地留在车斗里。毕竟,大家都不是什么金贵人,辛辛苦苦出来就是为了赚钱,不到最后关头,谁也不想白跑一趟。 想到这里,我心中安定了一些。 看到我之后,司机们都纷纷站了起来,并且有意无意间,各自的脚步都在往两个被打的人所处的位置上靠拢,聚在了一起。每个人的脸上表情各异,却都不约而同地带着警惕防备之色,就那样眼睁睁看着我们四个,没有一个人说话。 除了那几个察觉到气氛有些异样,却又不知为何而东张西望的外地佬之外,眼前这些司机我基本都认识,就算叫不出名字,至少也有个面熟。他们大部分都是本地人,有一起长大的同辈,也有年长一些的叔兄,平时我来林场办事,彼此间偶尔见面了,这些人少不得也会笑嘻嘻地跑过来给我上根烟,和我不咸不淡扯两句。 那个时候,他们待我就如同自家祖人,唯恐不周到。 但是,现在,反我的也是这些人,这些曾经貌似亲热、点头哈腰的人。 我掩盖着自己的想法和心底那一丝冷笑,脸上浮现出一丝亲和的笑容,走向了人群。 “李哥,不好意思啊,牯牛这个伢儿就是这么个脾气,没有打伤你哪里吧?真的对不住,街里街坊的,闹这么一出。李哥,你也莫气,我给你赔个不是,你该去医院就去医院,该是多少钱就多少钱,先起来,起来讲,坐在地上不像样子唦,先抽根烟,李哥,来。” 我径直走到那两个坐在地上被牯牛打伤的司机面前,一脸笑意弯下腰去扯起了那位相熟的本地司机。显然,我的行为让这位李姓司机大感意外,一时还没想通我到底是什么意思,只得不知所措地接过我的烟,在我的搀扶之下站了起来。 掏出打火机,双手捧着凑到李姓司机的嘴边,替他把烟点燃,再拍了拍他的肩膀之后,看都没有看另外那个同样被打,依旧坐在地上的外地司机一眼,我转过身去,看向了周边的人群。 “张伯,老幺,王吉普……” 我一边发着烟,一边几乎是一个一个地和他们打着招呼,实在是叫不上名字的人,也要真诚对望,点头示意。 看到我的样子,那些司机碍不过,在接过香烟的同时,也纷纷给予了我善意的回应,每个人脸上的表情虽然依旧复杂而抗拒,却已经明显少了些僵硬与抗拒。 等所有人的手上都接到了我所发的烟之后,我这才说道: “都是一条街上的老人,天天抬头不见低头见,张伯,你和我叔叔以前经常一路下象棋,还是看着我长大的,还记得唦?我义色虽然是个打流的不错吧,但平时个人觉得也还不算是个蛮讨人嫌的角色。如果是因为今天跟我玩的伢儿,不懂事打人哒,这个赔礼道歉,我无论如何不得少,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如果万一是我本人不懂事,哪里做得不好,得罪各位叔伯弟兄哒,各位现在就在这里找我讲,怎么讲怎么作数唦!这今天真的是,一直以来,朋友关系都处得蛮好,一大早晨突然搞成这个样子,没的意思啦?老幺,你讲嘞。” 一听我的话,见我不是过来办人,而是过来讲道理的。司机们憋了半天的劲再也克制不住,七言八嘴说了起来: “杰伢儿,不是你的问题……” “老三,我和你没的什么,不管怎么样,我们都是朋友。今天这个事呢,是……” “三哥,弟兄一场,我今天也给你说句心里话……” “姚老板,没的什么七里八里,对事不对人啊,而今再讲这些空话都没的用……” 我站在人群中间,安静而努力地倾听着每个人的发言。我发现,虽然大家都在说:有人很委婉,有人带着点愧疚,有人心怀叵测,还有人相当激昂。但是不管语气怎么样,几乎所有人说的差不多都是空话,没有人直愣愣地提出关键问题——管理费。 于是,我马上意识到了一件事情。 他们怕我!!! 就在这一个念头闪过之后,我一直忐忑不安的心放了下来,我已经可以肯定,今天的这个局面,绝对能够解决。 第99章 谈判 “好好好,我没有得罪大家就好,我还生怕是我平时不懂味,得罪人哒自己都还不得信,哈哈哈。那大家看这么的好不好?都是自己屋里的内部人,我也就不和你们扯卵谈哒。我之前已经听游厂长说了下。今天搞到这一步呢是因为两个事情。打人的事,我刚刚也表态哒,该负的责一定负!就不再多讲哒。还有一个,听说是因为我义色!!收了你们的管理费,是吧?!” 其实,最后那句话我说得有点啰唆,但我是刻意有点啰唆。我就是要刻意突出义色两个字,再刻意反问,这是我设的一个表述陷阱。 这样一来,听的人就会觉得,问题在于是不是反对我收管理费,而不是应不应该收管理费。 我没有学过心理学,也不懂什么传播技巧。 但这几年的打流生涯,让我在社会大学里面无师自通学会了太多东西。我完全知道这样的技巧会带来什么样的效果。 果然,七嘴八舌的场面突然安静了下来,我面前的每一张脸孔上都出现了一种左右为难的表情,有几个人的嘴巴张了一张,却还是闭了起来。 没想到的是,后面突然传来了一个人的说话声: “对,就是管理费,凭什么要交管理费啊?不交还打人,把人打成这个样子,没的王法了吗?” 说的是普通话,是那帮外地人! 话刚落音,那些片刻之前还左右为难的面孔又瞬间改变了,变得愤怒且激烈。 在这一瞬间,在司机们还没有爆发出来之前,我本能地察觉到了危险,扭过头去看着那几位外地人,抢先司机们一步,开了口: “他们人多,你们人少,加起来也没交多少钱,等下再谈。” 如果我完全不理外地佬,或者直接说等下再谈的话,外地佬会察觉到自己被孤立了,而且本地司机也会发现我在分化他们。 但是,我加上了人少钱少这个理由,这样一来,虽然外地人还可能会察觉不对,但本地人司机的心就安了。他们会感到我真的是为了处理事情而来,只是有个从多到少的步骤,隐隐约约又带点亲疏之别,这显然更符合他们自己的利益,当然也就不会反对。 我又一次走对了棋。 差一点被外地佬那句话所引起的危机,再一次化于无形。不待人们反应过来,我立马回过身,看着一帮本地司机继续说道,“都是走南闯北,见过大世面的人,这个管理费是不是真的就很高,大家心里也有数。以前,这个双溪林场,九镇的、溪镇的、跃马的、虹桥的,有时候还有县里市里、隔壁市县的,四面八方到处都有司机来拖货。那个时候,张伯,你们在这里一个月搞得几趟啊?有些时候还不是为了吃口饭,经常天远地远也要跑。而今怎么样?而今就算我义色不敢说是九镇清一色,各位摸着良心讲,我们九镇司机的生意是不是比哪个地方的都要多,你们每个月的钱比以前是不是赚得多些,赚得舒服些?如果说,我姚义杰真的是不讲情面,昧你们的良心,挖苦你们,那也算哒。各位,未必真的是这样啊!” 我说的是事实。 我虽然收了管理费,但是也垄断了所有的机会,而从我的垄断里面,得利最大的就是九镇本地司机,只要他们听话懂味,不特别调皮,同样的业务,同样的条件,一个外地人,一个九镇人,我都会毫不犹豫地分配给九镇人。 时间一长,长期合作的外地司机也就越来越少,除了长途之外,中短途的业务几乎已经是清一色被九镇人所包揽。 我并没有亏待他们。 所以,我的话出口之后,短时间之内,人们再次陷入了沉默。 两三秒之后,那个四五十岁左右被我称为张伯的司机率先开了口,嘟嘟哝哝地说: “杰伢儿,我们也没别的意思,张伯也晓得你这个伢儿还是认亲,只是一碗水要端平唦,我们都交,也是一样拖货跑车,别个一分钱不交,也是……” 张伯的话还没有说话,就被其他几个激动起来的司机打断了,叽叽喳喳的吵闹又一次响了起来: “就是就是,三哥,苟大刚他就没……” “老三,别个还是溪镇人,我们九镇个人屋里的人,你这么搞不对唦……” “姚老板,做事没这么做的,帮外不帮里……” 我笑了起来,真心地笑了起来。 苟大刚一定想不到,他挑精拨祸、煽动起来的这帮人,最终却也是出卖他的人。 钱就像是卫生纸,用它把人擦过之后,就能发现,人心到底有多脏。 第100章 让步 “游厂长,叔伯弟兄都对我有脾气哒,也莫怪老弟不道义啊,哈哈哈,这个事,只怕还是只有你才解释得通,要麻烦你下。” 游厂长点头哈腰地走了过来,将苟大刚不交钱的前因后果捡合适的向那些司机说了一遍。他刚说完,我马上插嘴道: “都听到了唦,不是我义色不懂味,游厂长是我的老哥,我没法,老哥的面子肯定要给。也只怪我还年轻,做事不灵泛,没有考虑周全,但绝对不是故意让屋里人不舒服的。这样好不好。你们也晓得,游厂长有几批货本来就已经迟了几天哒,原本今天早上要发的,没想到出这么个事,搞到现在。管理费的问题,应该交的那些钱,我今天就不收哒,就当是我义色给各位赔个不是!各位不看僧面看佛面,不看佛面看情面,我义色不值钱,就当给游厂长一个面子,莫让他为难,今天大家就先走,把货送到。之后的事,回来哒,我请客,大家再聚在一起,喝杯酒详细谈。打交道这么久哒,江湖上也问得到,我义色是不是个空口讲贱话的人,今天各位就信我一回。我这里发个誓,不管回来怎么谈,我保证让大家舒服,讲一句假话哒,老子全家不得好死!!!要不要得?” 我知道,此时此刻,我所说的话里面,没有一句是真的,但是我却敢下这样的承诺,敢发这样的誓言。因为,我知道,没有道义,没有平等,没有神,没有真正信仰的世界里面,誓言本来就是谎言的另外一个代名词;承诺也仅是强者给予弱者不同形式的施舍,想给就给,不给拿回。 只有傻瓜一样单纯的愚夫愚妇们才会真的相信。 通过前面的一番对话,我也完全可以确定,眼前这些人就是一帮彻头彻尾的蠢货,而且还是那种被蝇头小利蒙了心的蠢货。 他们一定会信。 就算不信,那又如何?只要能够过了今天,过了眼前,胜负就分。到那时,我再也不会给予他们第二次翻天的机会。 “是的是的,我也帮小姚一路做个担保。啊?要不要得?帮个忙,帮个忙,我都会急死,帮个忙哈。” 游厂长也赶紧在一旁一边散烟,一边帮着打边鼓。 大部分人的脸色都已经缓和了下来,相互对望着,想看别人的态度,但却还是没有人主动表示意见。 我等了两秒之后,觉得不能继续僵持下去,打铁要趁热,于是,又开口说道: “如果各位实在不信我呢,那我也没办法。我今天才晓得这个事,你要我而今就给你们一个答复,这也确实为难,都要讲道理是不是?那这样的话,僵在这里也没意思。不愿意搞就只有卸货,游厂长亏的,只有我来补。我这个人不混账,但是没饭吃哒,轮到哪个都要想不通,都要调下皮是不是?那今后这条路上还好不好走,开车还走不走得动,我也就不晓得哒。硬是不给我义色一个面子呢,今后最多也就是逼上一坨屎,大事干不成,大家抱着一路死唦。除死无大祸,讨米不再穷,我一个打流的,怕个卵!” 说到这里,我停了一停,然后看着面前最近的那位司机说: “张伯,这个里头,你年纪最大,看着我长的。我只求你今天给我句明白话,给你的侄儿一个面子要不要得?先送货,信侄儿一回,不得让你吃亏。张伯,要是你也不信我哒嘞,那就算哒,今后你也莫认我这个侄儿哒。” 张伯左右不是人,嘴巴一动,再动。我一瞬不瞬地与他对望,丝毫不让。 终于,他扛不住我的目光了,把头一低,以很低的声音说道: “杰伢儿,你都这么讲哒,我还有什么法呢?游厂长,来,喊人帮着关车斗哦!” 说完,张伯低着头,转身走出了人群。 第101章 翻脸 “老幺?王吉普?四儿?” 本来就看着张伯背影,不知何去何从的三人被我这么面对面一点名,没办法之下,也只得狠下心走向了各自的卡车。 这一下,大部分的九镇司机都开始纷纷跟着转身,几个原本想要继续坚持的家伙,一看人走得差不多了,怕当出头鸟真的得罪我,也赶紧赔着笑,飞快离去。 “唉唉唉,怎么都走了!” 转眼之间,身边只剩下了那几个外地司机,和被打的那个老李。 外地司机有些慌了神,左奔右转地想要拦住其他人,回答他们的却只有此起彼伏的发动机启动声。其中有一个油滑的家伙看出大事不妙,招呼都没打一个,已经悄悄抛弃同伴,混在离去的九镇司机中,爬进了自己车的驾驶室。 老李脸上青一阵白一阵,一个人呆呆站在那里,不动脚,却也不看我。 我走到了老李的面前,几乎是鼻子贴着鼻子的地方才停下来,老李惊恐万分地抬起头看着我,我盯着他,甚至都能察觉到他眼中越来越强烈的退缩之意。 终于,老李后退了一步,在他脚步刚一移动的同时,我说: “老李!该讲的话我已经讲哒,你真的是吃了两天饱饭,就想寻死路走,不给我面子,一个人都要和我作对啊?” 老李的脸色“刷”地一下变得惨白,嘟哝半天,说不出话来。 “滚!” 听到我压低声音说出的那个字之后,就像是电打一般,老李一个激灵,飞快转身走了。 卡车一辆接着一辆地开出了林场大门,游厂长长吁了一口气: “哎呀,这下好哒,这下就真的好哒,我也放心哒,小姚,累了一上午,等下就在这里吃中饭,昨天刚好打了一头竹鼠,啊?” 没有理他,我望向了停车坪里最后那几个备显孤单的外地人。 我看着他们惶惶恐恐,却又有所期待的样子,真是觉得有些好笑。 按道理来说,这些全国各地到处跑的货车司机,早就应该被生活打磨得老奸巨猾了,可今天除了那个已经走掉的还算聪明之外,怎么就一下子遇见了这么多天真的极品。 身为外地人,无亲无故的,为一点小钱,和我这样专干下三烂出身的地头蛇对着搞,而且居然到了这一步都还不晓得转圜,还期待着能退钱给他们。我实在是搞不明白这些人的想法,凭什么就敢这样尾大不掉,牛皮哄哄? 看到最后一辆货车开走,我收回了目光,连看都懒得再看面前几人,说: “给你们两条路。第一,再交一次管理费,拖上货,滚。第二,再交一次管理费,卸货,滚。还有,从今往后,再也不许到这里来,记好!” 其实,管理费并不多,他们再交一次也没多少钱,我发不了财,没多大作用。但是我要他们记住这个教训,我也要在场的其他人,包括癫子游厂长他们在内,都明白一点: 和我作对,一定要付出代价。 我转身要走,不知道是被打之后心里不平衡呢,还是确实天真单纯,没想到一直坐在地上的那个哥们居然一把抓住了我的裤管,大声嚷嚷道: “哎!你怎么这样办事!你刚刚怎么说的,他们都没交,我们凭什么要交!” 其他几人还算是聪明,没有上来帮忙。 我低下头去: “松手!” “你把钱退给我们!” “松手!” “你先退钱。” 我猛地用力一下把腿拔了出来,离去之前,丢下了一句话: “牯牛,往死里打!” 身后传来了阵阵惨叫声,癫子跟了上来。 原本,我准备安排癫子等下就给我到溪镇去找苟大刚,把他抓过来。但是,在走回办公室的路上,看着走在前面一步的游厂长左右扭动的硕大屁股,我突然心里一动,想到了一个问题。 谢春枝! 在某次闲聊的时候,游厂长曾经给我说过,当初把谢春枝介绍给他的那个人就是赵老板,赵老板同样也是苟大刚的姐夫,而谢春枝则是另外某个人的亲戚。 溪镇只有那么一点大,镇西头的光棍撸一把,就能在镇东头的寡妇脸上玩颜射。人口最多也才两三万人,这样的关系,想不认识都难! 如果真是如我所想的话,那这件事就远远不是眼前看起来的这般简单了。 想到这里,脑中顿时无来由地一沉,那种吴牛喘月一般的荒唐恐惧感又一次涌上了我的心头。 于是,我改变了主意,在走进游厂长办公室之前,我对癫子说: “癫子,等下中午你就莫喝酒,这里的事,你先放一下,下午你跑一趟溪镇,想办法找朋友打听一哈,苟大刚和洪武有没的关系。” 第102章 溪镇十杰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在自己都没有觉察的情况之下,我已经习惯了现在这种小心翼翼、步步为营的生活。 每一分每一秒,我都在居心叵测地算计着身边的一切。 我算计成败;算计得失;算计那些想要对我图谋不轨的人;同样也算计那些围在我身边的笑脸。如果有某个热心人突然递给我一杯茶,我甚至都会在心底默默地揣摩一下他的真正动机是好还是坏,茶水能喝还是不能喝,喝与不喝各自又可能会付出什么样的代价…… 日日夜夜,我殚精竭虑,几近油尽灯枯。我试图去掌控自己生活中的每一个人事细节,并从中摸清一切浮于表面的或者深深埋藏的脉络,并从中判断利害,从而让自己变成一个看透本原、游刃有余的强者。 这样的生活并不轻松,一点儿也不,可我却不得不为。 因为,只有这样,我才能体会到些许的安全感。 可惜的是,不管如何努力,我毕竟也只是一个凡人,而不是神仙。 我做不到算无遗策,世间人事也更加不会围绕我的想法变迁。 许多的事情,我纵然看出了端倪,料到了开头,却往往猜不到结局。 所以,当从溪镇赶回来的癫子,把一切来龙去脉说给我听之后,除了意外,我更大的感受是人算真的不如天算。 首先,我的确是猜对了一点。 这些日子以来,苟大刚心怀不轨、处心积虑地挑精拨祸,煽动我底下那帮司机闹事,并不仅仅是吃饱了没事干,轻狂发癫嘴巴贱那么简单。 他这样做的背后,确实如我所料,有着其他更深层次的原因。 这个原因就是溪镇码头突然冒出来的那家货运管理站。 癫子告诉我,这家管理站名义上是由溪镇木材收购站和加工厂两家单位出面替苟大刚夫妻担保找政府合作承包办下来的,但实际上每天具体负责管理收费的却另有其人。 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是:这个人并不是洪武,而且,整件事情都与洪武没有一毛钱关系。 那个真正的幕后老板是边海洋。 我并不认识边海洋,但是我听过他的名字,就像每一个在溪镇打流的人也一定听说过唐五的名字一样,边海洋三个字对九镇的流子而言也绝不陌生。 唐五是九镇的老大,边海洋则是溪镇的老大。 他们两人不同的地方在于:九镇道上,说得起话的人,唐五之外,至少还有悟空与胡家兄弟;而溪镇,只有边海洋。 一九八六年之前的溪镇,洪武绝对是当之无愧的头号大哥。那个时候的他确实很风光,和县城一些大脚板级别的人物比如罗勇、刘氏弟兄都是平辈论交的朋友,就连现在风生水起的九镇唐五也曾经心甘情愿在他的手下做过小弟。 但,一九八六年,洪武坐了牢。 江湖,本来就是一个墙倒众人推,人一走茶便凉的地方。 不管你过去多么牛逼,一旦有天位子不稳,出了状况,那你就算是完了。 自古以来江湖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想要东山再起的人多,可大哥的位子只有这么一个,想要踩着东山爬上去的人更多。 在洪武与世隔绝的这几年,溪镇理所当然又冒起了几批新人。 其中,崛起最快、风头最劲的是十个人,七男三女。 一九八七年的某天,就在溪镇武圣宫里,十个人磕头拜了把子。然后,短短两年之内,他们就归拢了溪镇道上的所有其他势力,做到了连当年鼎盛时期的洪武都不曾做到的事——溪镇清一色。 从那天开始,这十个人就有了一个响彻方圆百里的外号:溪镇十杰。 而边海洋正是溪镇十杰里面坐第一把交椅的龙头大哥。 溪镇十杰这帮人按理来说和我是同辈,就算年纪比我大点也有限。但是他们出道比我早,名气比我大,江湖地位更是不可同日而语。 他们是雄霸一方的大哥,我只是一个稍有名声的小小马仔。 彼此还不在一块地盘上讨生活。 所以,我与他们之间从来就没有发生过任何冲突。 他们没有道理要端我的饭碗,挡我的财路。 这也确实不是他们的本意。 这是天意。 去年,九镇开办了一家水泥厂,地点设在位于九镇和溪镇之间的虹桥乡。 水泥厂建成之后,生意非常不错,每个星期都会有大量的水泥半成品熟料和石膏在溪镇码头装船,运往洞庭湖沿岸的其他几个城市。 苟大刚在给赵厂长的加工厂搞运输之后,见识到了我设在林场的管理站,三不五时地又会去溪镇码头送货。不得不说,这个家伙也算是个聪明人,天长日久之下,让他摸出了一条发财的门道。 他想有样学样,跟在我屁股后头办管理站,收所有来码头上卸货装货的车辆的钱。 但是,他没能力。 他知道,搞这一行,必须要吓得住人,才能收得到钱。 显然,同样身为一个普通货车司机的他,是绝对吓不倒另外那些同行的。 于是,他找到了邻居边海洋。两人一拍即合。 但,边海洋虽然有钱有人有手段,名声却不好,那个年代的流子大哥谈不上清贫,却也远远不像现在这样有钱。 至少,很多时候,当时的那点钱还不够买通政府。 于是,苟大刚又找到了和政府关系不错的姐夫赵厂长,由他联系了溪镇收购站一起出面担保,把码头从政府手里承包了下来。 他们办站的初衷是想要收取水泥厂那帮司机的管理费,这才是大头。 我们林场的业务虽然也时不时有水运,但大部分还是走陆路;能收的金额比起水泥厂而言,可以忽略不计。 问题是,林场的车虽然少,但司机都在我这边交了钱,到那边自然就不愿意交了。 水泥厂的司机也不是傻子,他们要交,别人却不交,心里当然也是不平衡,要扯皮的。 于是,一来二去之下,我就被冤里冤枉、莫名其妙地牵扯了进来。 无论怎样,现在已经由不得我怨天尤人了,事情已经摆在了面前: 九镇溪镇,二三十公里路,本来就赚不到什么钱,还有两个收费站,这是把司机们往死路上赶,司机们绝对不可能一头一尾交两份钱。 我自然不能不收,这是我手下仅有的两个安身立命的产业之一,不收的话,我喝西北风去?边海洋也同样不可能不收,他费了这么大力气办站,万万不会赚点小钱,打个转身就走。 那么,不管之前我与溪镇十杰之间是否有交情还是恩怨,光是这一点,就已经注定了两家收费站最终只能有一家存活下来。 一山不能容二虎,大概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事已至此,我其实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也隐隐约约预想到了会有个什么样的结果。 不过,在这之前,我还试图做一下最后努力。 于是,当癫子说完一切之后,我给他说: “要不,你再跑一趟溪镇,我们也没的什么熟人,关系过得去的只有一个四毛,你找下四毛,托他帮我们和边海洋谈谈看,看事情有没什么商量的余地。” “哦,我昨天晚上就已经到四毛那里托他去找过边海洋了。” 我不自主地看了癫子一眼。 如果不是同样年纪的两个大男人,赞美太多了显得有些肉麻的话,我是真想好好表扬一下癫子。 昨天中午吃完饭之后,癫子就按我的吩咐赶去了溪镇。本来,我们约好,他当天晚上会赶回来,我就在林场这边等消息的。 谁知道,他却一去就去了一天一夜。 这漫长的等待期间,确实让我感到了明显的不安。不过,我没有惶恐,更没有失措。 因为,去的人不是牯牛,也不是缺牙齿,而是癫子。 牯牛为人太直,遇事不懂转圜且耐性不够;缺牙齿血气方刚,冲动暴戾,现在又正是初入江湖一帆风顺、意气飞扬的阶段;假如是他们两人去了这么长时间,要么是没打听到消息不敢回,要么就是惹出事情,回不来了。 但癫子不会。 癫子做事素来心细如发,性格沉稳内敛,而且在成长过程中起起落落,已经经受过重大的挫折,早学会了拿捏轻重,随机应变。 他如果食言了,就一定有食言的道理。 所以,我没有做出任何多余的举动或反应。 只是克制着自己心底的不安,安静地等待。 他果然没有让我失望。 该做的不该做的事情,他都已经帮我做了,不需要我再去费心费力。 当我正想要稍微表示下赞赏之情的时候,却发现癫子的脸上没有丝毫自豪的味道,反而显得有些凝重。 这让我刚刚浮现的一丝笑容变得有些不太自然,我强忍着不安,问道: “那,边海洋他们怎么说?” “他说生意归生意,没的人情讲。就算四毛本人要进站装货,也一分都不少。还要四毛给你转句话:不交就莫来,来了不交试试看。” 我嘴角不由自主地一抽,脸上正在微笑的肌肉,彻底僵硬了下来。 第103章 苏秦背剑 九镇地区有一句非常鲜活贴切的方言俚语,叫作“越冷越吹风”。意思是说,当一个人原本就处在某种非常困难的境地之时,偏偏又还遭受到了其他突如其来的灾祸。 这句话,说的就是现在的我。 其实,我不怕边海洋。 按实力名气来说,我确实比不上他们溪镇十杰。但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到了涉及自己嘴边那一碗饭的关头,我姚义杰也不是没有拼命的资本和勇气。 利益之争,你死我活而已,赤脚玩死穿鞋的事情到处都有。都是社会上跑,靠刀口舔血过日子的流子,边海洋再屌,胯下也不比我多长个卵子。真要开打,我与他之间最终鹿死谁手,谁也说不定。 可,最大的问题在于:时间不对。 这件事情发生的时间非常非常不对。 毛泽东先生曾经说过一句话:要善于抓住主要矛盾。 很明显,我现在的主要矛盾并不是边海洋,甚至都不是我嘴里的那一碗饭,而是命。 我这条也是爹生妈养,活了十几二十年的小命! 如果不是海燕,在犀牛口那次,我就已经沉尸江底,死在了悟空的手里。 我非常确定,就像我时时刻刻都想要报仇弄死他一样,悟空只要找到了机会,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再办我一次。 在这样群雄争霸的关键时刻,他却把我的结拜兄弟同样也是他头马的王坤调回了广东,这已经间接表明了他对我的态度。 而唐五也一样感到了我对他的威胁,在鱼塘边,他也曾经动过杀心。 现在的我,就像是行走于一根悬崖间的钢丝上。 底下是一个巨大的黑洞,前方有狼,后方有虎。只要我一步踏错,跌落下去,一切就全完了。 当我小心翼翼,手脚冰凉,好不容易才找到一个短暂而脆弱的平衡,得以喘息的时候,却又吹来了边海洋这一阵飓风。 我该怎么办? 现在所发生的一切,绝对不是巧合。 这个世界上,但凡涉及到钱的事,从来就没有巧合。 所谓的巧合,于我而言,只不过是边海洋的高超手段而已。 因为,我办管理站办了这么长时间,苟大刚来我们林场这边拖货也不是一天两天了,溪镇码头更不是昨天才开张。 但,从来没有出过事。 在我最不希望出事的时候,边海洋却突然出手了。 一出手就弄了我一个进退不得,左右为难。 动吧,就怕是牵一发而动全身。溪镇十杰绝对不是街边那些百无其用的小痞子。我不怕是不怕他,可也不是说灭就灭。在这个局面,我动得好就好,动得不好,就是大祸临头。 不动吧,手下统共只有游戏厅和林场两个生意,时间一长,真被边海洋他们站稳了脚,抢走了管理费,那我连饭都没的吃。 我从来没有遇见过像眼前这样险恶的局面。 在我的一生当中,唯一能够与这段日子相提并论的,也只有十几年之后,老鼠含恨出狱,黄皮、悟空联手归来,而我自己身边最为得力的几个人里面,铁明、牯牛被办;胡钦、缺牙齿又先后背叛了我的那一次。 但那一次,至少敌我之间阵营分明,经过十几年的苦心经营,我也有了自己的根基。 现在呢? 现在我连最后那个对我下杀手的敌人究竟会是谁都还分不清楚。 我该怎么办? 这一个问题,我想了三天,足足三天,最终却还是一筹莫展。 就算是到了正在打下这一行字的这一秒,我都如此清晰地记着当时的每一个细节,记着当时的每一个感受,历历在目,感同身受。 那是第四天的清晨,天色还没亮,我一如既往早早醒来,躺在床上胡思乱想了半天,越想越心烦。于是,拿起了前段时间放在床头柜上没有看完的一本书。 这是一本武侠小说,梁羽生写的《云海玉弓缘》,由福建人民出版社1984年12月第一版第一次印刷出版。 我甚至还记得在我拿起这本书的时候,看见封面上由于几天没动了,而积上的一层薄薄的灰尘。当时,我还拍了拍,抖了抖。 每一字我都看了进去,但是当我翻页的时候,却往往又发现自己完全不知道前面看的是什么内容,于是,又只能重看。 就这样,反反复复,看了不知道多久,不知道几页。 又看到了一页的尽头,正当我准备翻过去的那一瞬间,突然感到心中一跳,脑海里面像是过了一道闪电般,震得我原本斜倚在床头的上半身猛地一下挺了起来。 我将本已翻过的那一页,又飞快地翻了回来。 然后,我的目光直愣愣地落在了四个字上面——苏秦背剑。 无数念头在头脑中纷沓而至,此起彼伏,连绵不休,如同一团纠缠在一起的乱麻,被理顺,又融合。 正所谓一理通百理通,纠缠了我好几天的问题,在那一瞬间得到了解答。 苏秦背剑。 哈哈,是的,正是苏秦背剑! 寂静清晨,在无人的房中,我再也克制不住地大笑了起来。 第104章 合纵连横 “叮叮叮叮……咚……” 空荡荡的游戏室里没有了白天的热闹喧哗,水果机熟悉而单调的旋律声中,只有两三个输红了眼的熟客依旧在努力拼搏,想要扳本。 往常这个时间,我早就已经回家了。 但是今天,我却还坐在收银台里头,目光呆滞看着身前的柜台桌面,如同一个平凡而普通的小本生意人,守着自己一天中的最后一笔生意。 不过,在收银台的下面,除了我自己之外没有人能够看到的地方,我的双手一直都在翻来覆去地抚摸着一样东西。 只有当手指轻柔而缓慢地滑过这样东西时,那种独有的坚硬而结实的触感,才能让我浮躁焦灼的内心感受到一些安宁和平静。 我摸的是一把枪,有生以来第一把属于我自己的枪。 其实,严格来说,它也并不能算是一把真正的枪。 大概三四个月前,一次偶然的机会,我通过一位在初中当体育老师的朋友从学校里面弄到了一把老旧的发令枪和大半盒发令弹。后来,又托了另一位在九镇活塞阀厂当铣工的朋友帮我把发令枪原本的实心铝制枪管换成了一根空心的无缝钢管。然后,当过兵的癫子又在发令弹里面放了钢珠,再用蜡把弹口密封做成了匹配的子弹。 这种枪没有膛线,也没有定位,我们试枪的时候就发现,距离稍微拉远了根本就打不准,但是如果近距离的话,还是有很大威力的。 至少,顶着太阳穴开枪,被打的人肯定是必死无疑。 枪刚做好的那段时间,我就像是一个拥有了心仪已久的玩具的小孩,颇为此兴奋了几天。不过,无论多么简陋的枪,毕竟也是枪,是枪就都能给人一种不祥的感觉。 等那几天的兴奋劲过去之后,冷静下来的我慢慢体会到了这一点。 所以,一直到今天之前,我再也没有动过它。缺牙齿找我要了几次想借去玩玩,我都下意识地没有答应,而是把它紧紧锁在了游戏室后面雷震子睡觉的那间房里。 今天晚上八点多钟,我却把它拿了出来。 因为,我知道,也许就在这两天,我将会不得不用上它了。 至于到底会不会用,具体什么时候用,怎么用,我现在还不知道,我要等癫子来告诉我。 癫子去了溪镇。 今天清晨躺在床上看书时,那一句“苏秦背剑”无意间激发了我,让我想起了很小的时候曾经听过的一些故事,也让我有如神助一般突然冒出了一个极为大胆的念头。 起床之后,我第一时间联系了癫子,吩咐他再次赶去了溪镇,并且约好今天晚上无论如何要把消息带回来给我。 这就是我此时此刻,还留在游戏室里的原因。 可是,已经快晚上十一点了,为什么癫子还没有到来? 想到这里,心头一阵烦闷,右手一紧,越发用力地握住了掌中的枪柄,我的目光再次看向了面前的收银台桌面。 又有一个客人红着双眼带着空瘪的口袋走了,雷震子故意在我面前显示着他的勤劳,拿着扫把在本就已经打扫干净的门口地面上认真地做着样子。 有些时候,我真的有些羡慕他。 能够什么都不想,什么都不担心,简单却安乐地活着。 人这一生,难得糊涂啊。 “癫子!三哥,癫子回来哒。快进来,三哥一直在等你!” 随着雷震子有些刻意做作的叫喊,癫子瘦削的身影从门外的漆黑中走了进来。 我飞快站起身,看着癫子,努力地观察着他脸上的神色,企图从中得出我盼望已久的答案。但是除了疲惫之外,什么都看不出来。 不过,已经走到游戏厅中间位置的癫子看出来了,他看出了我的期盼。 于是,他对着我点了点头,仅仅只是近乎微不可察地点了点头。 我全身的血液就开始沸腾,烧得头昏脑花,口干舌燥。 暗暗吸了口气,稍微稳定了下狂乱的心跳,我把手里的枪放进了裤子口袋,尽量平静地问道: “怎么才来?吃饭没?” “还没有。没的车了,我拦了半天,才拦到一辆过路的货车,搭便车赶回来的。” “嗯,你先喝口水,雷震子,晚上还有剩饭没?你去帮癫子热一下。癫子,来,把水端进来,我们到房里再谈。” “好,三哥,你们去咯,没事,这里我看着,饭热好了,我喊你们。” 粗糙厚实的棉布门帘在我的身后垂下,挡住了游戏机的声音,挡住了外面的视线,也挡住了秘密,一个到目前为止,只有我和癫子才知道的秘密。 不过此刻如果有人来到我片刻之前所坐的那个位置,他会发现,在座位前方的收银台上,放着一张纸,纸上有我写下的两行字。 我是一个跑社会的小流子,走出学校之后,我已经很少写字,很少读书,就算读,也仅限于武侠小说和漫画书而已。 我从来没有看过历史,我也肯定看不懂历史。 但我是一个幸运的人,我有一个叫作老梁的邻居。 老梁爱读历史,更爱讲故事。 在很小很小的时候,我就听他说过一些故事。 在那些故事里,有鬼谷子、公孙衍、秦惠公、战国七雄、春秋五霸…… 当然,还有苏秦张仪,合纵连横! “秦势大,虎狼之志,以图天下;苏秦游说六国,天下之士相聚于赵而欲攻秦,是为合纵。” “秦势微,内守关中,避其锋芒;张仪远交近攻,散六国之纵,使之西面事秦,是为连横。” 这就是我的秘密。 第105章 平衡 雨一直在下,从昨晚开始,没有停过。 整个九镇泥泞不堪,就像是一位风烛残年的老娼妇的下体,阴冷潮湿中透着一股衰败糜烂的霉味,让人很不舒服。 我不喜欢这样的天气。 如果有的选择,在这样的天气里,我会一整天都很舒服地躺在干燥温暖的床上,抱着一个热情如火的姑娘做爱,然后一只手抚摸着她柔软弹性的皮肤,另一手捧着闲书,一直看到睡着。 我向来都愿意尽量让自己过得好一点。 因为,人在看不到未来的时候,会更懂得什么叫作珍惜眼前。 但,今天不行。 今天,我要去办的事情太过重要,就算天上下的不是雨,而是刀子,我也必须要去办。 如果办好了,从今往后,我义色将不再是砧板上那条任人宰割的鱼。 可如果办不好,那么我就会面临自己人生中的两个第一次。 第一次亲手杀人,或者第一次被杀。 我并不想杀人,在今天之前,也从来没想过一定要杀死这个人,更没有想过非得死在他手上不可。 只是,跻身江湖内,皆是薄命人。 如果事情办糟了,一方要活下去,另一方就只能死。 流子的命运从来都是这样没道理。 但今天,我想要和命运讲讲道理。 所以,我需要同伴。 能够帮我一把,确保将这件事情办好,而不用我真的去杀人的同伴。 我第一个想到的人是皮铁明。 在很小很小的时候,我就已经认识了皮铁明。 这个人很奇妙。 他的学习成绩从幼儿园开始就没有好过,据我所知,他连九九乘法表都没有背完,但他这一辈子,却从来就没用过电话本,只要听过的电话,他就能记住,一字不错。 他根本就分不清唐宋元明清谁先谁后,但只要他见了一面的人,不管多久,他都能说出来当时见面的时间地点和对方的名字。 他不懂诗词,可无论多难开的口,多难听的话,从他嘴里说出来,却都可以变得很好听,让人不知不觉间就已经接受。 在我被全镇人视为狗屎、艰难度日时,他整天整天陪着我,不蹬不踩。在我生意顺利、声名鹊起的时候,他却又从来没求我办过一件事,没找我借过一分钱,不嫉不扒。 一直以来,我都很喜欢一些有明显缺点的人。 比如,癫子的爱财,牯牛的莽撞,缺牙齿的跋扈和雷震子的懦弱。 因为,这样的人,交起来才更放心,用起来才更顺手。 完美的人太可怕。 我唯一不曾害怕的一个完美的人就是皮铁明。 今天的事情,如果有他陪着我,在那些特殊的时刻,我不好说的话,他能够替我说,我不好做的事,他能够替我做。 那今天,我能够办成这件事的可能性就无限提高了。 但是他能陪我吗? 他陪不了。 因为,现在的皮铁明,很可能已经不再是我的兄弟。 至少,他的身份不再只是我的兄弟而已。 他同时还是,唐五的人。 我接下来想到的那个人是夏冬。 龙港巷那一次之后,夏冬就已经不再是以前那个矮小机灵,还有点羞涩的半大后生了。 现在除了包括我在内的有限几人之外,找遍九镇也没有几个人敢直愣愣地喊他夏冬,人们要不喊他“冬哥”;要不,喊他“老鼠”。 当那几份青涩退去之后,现在的夏冬,是我见过最为谨慎,做事说话最为滴水不漏八面玲珑的人。 他罩的舞厅开业以来,生意非常火爆,几乎已经变成了九镇年轻人每晚必去的娱乐场所。 在这些客人里,最多的是流子,年轻的流子;最嚣张的却是警察,年轻的警察。 当然,还有很多的姑娘和啤酒。 任何一个地方,有了这四个因素,几乎都会变成一个战场。 但神奇的是,夏冬的舞厅却至今不曾出过事。 我不知道这个世界上,可以做到让猫与老鼠共处一室的人多不多。 至少,这一点,我自己绝对做不到。 如果今天有他在,那么,很多我没有发现的问题,他会帮我发现;我没有注意的细节,他会帮我注意;我没有理顺的关键,他会帮我理顺。 这样的话,我的压力会小很多很多。 但可惜,他也不能。 因为,他和铁明一样,除了是我兄弟之外,也是唐五的人。 而今天的事情,我完全不准备让唐五知道。 所以,最后,我只能选中了癫子和缺牙齿。 缺牙齿性格暴烈直接,飞扬跋扈,有些不听招呼。但至今为止视我为兄,对我忠心不二,而且手段狠辣。 癫子命运多舛,导致为人过于低调内敛,能谋不能断。不过胜在思虑周全,办事仔细,手底下也过得硬。 更关键的是,那人也曾经在他们两个手下吃过亏。 虽然真要事到临头了,我不做主,他们俩未必能够独当一面。 但,这已经是我手中能拿出的办今天之事的最好搭配。 至少,他们肯定能够帮我杀人! 所以,在思考再三之后,我还是做好了决定,并通知了他们两人。 没想到的是,在出发之前,那个意料之外的突发状况,不仅打乱了我的所有部署,也埋下了日后的祸根。 曾经有一个人,她问过我,相不相信永远。 我说信。 她笑得很开心。 她并不知道,我这么说,只是为了让她开心。 其实,我不信。 因为,我的一生,从来没有拥有过永远,就连我和她也不曾走到永远。 这个世间的事与人,都是会变的。 单薄害羞的小女孩会变成丰腴浪荡的娼妇;昔日枕边的柔情会变成今朝分离的狠心;嗷嗷待哺的婴儿会变成刻薄不孝的逆子;利落能干的母亲也会成为衣食无着的老妪;英雄会迟暮,美女会白头;就连和尚,都可能拖着尼姑一起还俗。 流子当然也一样会变。 不过,今天之前,我完全没有预料到,这么短的时间里,不知不觉中,游小环已经变成了现在的样子。 昨天晚上,癫子从溪镇赶回来之后,我们连夜商量好了一切。我没让他回林场,而是要他留在游戏厅和雷震子挤一宿,早上早点起床,不要开门做生意,上午把所有该准备的事情全部办好。 我们约好今天会合的时间是下午两点,正式出发的时间是下午四点半。 可我一个通宵没睡,今天一觉睡到快两点才起床,等我洗漱完毕来到游戏室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两点半了,癫子和雷震子两人早就已经收拾妥当,等在了那里。 但是,我居然没有看到缺牙齿! 一大早,雷震子就按我昨晚的吩咐去缺牙齿家通知了他。 他知道我们约定的时间,但他并没有来! 这让我有些恼火。 虽然我也迟到,但我是大哥。 这个世界,实力和阶级一定会带来特权,没有绝对的公平可言。 大哥小弟,也是一样。 直到一个多小时后,缺牙齿才出现在了我面前。 他的身后还跟着两个差不多年纪的少年,是他经常一起玩的小兄弟,一个外号叫团宝,一个叫阿标,我都曾经见过。 而团宝和阿标的后面,居然还有两个和他们差不多大年纪的小姑娘。 所有在等待期间积压的火气,都在看到这帮人身影的那刻涌到了我的脸上。 但是我的脸色,缺牙齿居然一点都没看出来,还没等我开口,他就笑嘻嘻地一屁股坐在了我的对面,说: “三哥,你来哒啊?雷震子一大早就跑到我房里,老子起都还没有起来,他告诉我今天四点半要办事,现在就动身吧?雷震子,家伙呢?把三哥那把枪给我。三哥,你今天只要发句话,要办哪个办哪个!” 语气神态意气飞扬,两肋插刀。只是开口间,一股浓烈的酒味直直冲入我的鼻孔里面,让人想吐。 雷震子有些紧张地看了看缺牙齿,又瞟了瞟我,没敢作声,也没敢动。 缺牙齿依然毫无察觉,笑意盎然地看着我,他背后的团宝和阿标脸上反倒露出了几分紧张的神情。 我尽量缓和着自己的语气,问道: “喝酒了?” “啊!阿标的堂客,带个朋友从县里过来哒,到我们这里来玩。中午阿标喊我作陪,我就一路喝了几杯。哎,猫儿,这就是我和阿标的大哥,义色,三哥。” “三哥。” 后面一位瘦小单薄得像只猫崽子的小姑娘随着缺牙齿的说话,轻轻喊了我一声。 毛都还没长全,不学好,学着别个日逼。操! 脑海里冒出了这一个念头的同时,胸中怒火也随着女孩的那一声招呼,再次剧烈攀升。 我盯着缺牙齿,一字一字说: “而今几点哒?” “差不多四点吧,雷震子给我说是四点半出发啊。” “你晓不晓得今天要办事?” “晓得啊,雷震子告诉我了。” “晓得,你还喝酒?” 我的语气越来越冷,就算是酒后的缺牙齿也已经感觉到了,他的回答也慢慢变得恭敬了起来。但是,听到我最后那句话之后,他整个人却再次轻松起来,有些得意扬扬地指了指身后两人说: “哦,三哥,不碍事!你交代的事,我不可能不放心上,我们今天没有喝好多,我和我兄弟都讲好哒,今天不用别个去了,就我们三兄弟跟你一起,贴命帮你搞好,不管是办哪个!三哥,你要怎么办,就怎么办!” 不知道为何,此刻看着缺牙齿那张原本白净却已经被酒精烧得通红的脸,听着他尾大不掉的说话,我原本的怒火却突然消弭了很多。 我连火都不想再发,就那么静静地看着眼前这个才十五六岁的半大小子。 我们一直对看着,直到缺牙齿脸上的笑容开始变得僵硬,我才说道: “雷震子,你去开车,癫子把家伙拿着,我们先去趟林场,喊牯牛。” 边说我边准备站起来,我话还没完全说完,屁股也才刚刚离开板凳,就感到自己胸前被人推了一把,一下把我推得坐回了原位。 惊怒交加之下,我抬头看去。 推我的人是缺牙齿。 而此时,他的一只手又已经抵在了癫子的胸膛上,另一只手同时开始大力抢夺癫子手里的拎包。 “三哥,你是不是不相信我!我讲了我们几兄弟就够哒,不用带他。他个乡里的,平时三棒都打不出个屁来的角色,他搞得好的事,我未必搞不好啊!!!” 那一刻,我从下往上望去,刚好可以看见斜上方,癫子的双眼突然亮了起来,杀意一闪而过,在意识到我的注视之后,又迅速地低下了头去,拎包的手也松了开来。 雷震子,和缺牙齿年纪差不多,而且平素无事缺牙齿经常来游戏厅帮忙,两人接触相对多些,再加上雷震子为人又懦弱卑微,绝对不会和缺牙齿争锋,所以关系处得还不错。 但癫子和牯牛长期待在林场,接触本就不多,年纪差距也大。我办事却经常会带着他们两人,而不是缺牙齿。 对于这点,缺牙齿一直都很不服气。 所以,他们之间关系,一直都有些不和。 这些,我都是知道的,当时的缺牙齿毕竟年纪还小,还没有太多的城府,平日里,有意无意间,他的言语偶尔也都会表露出来。 但我确实没有料到,他居然已经到了敢当着我的面羞辱癫子的地步。 那一刻,我突然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 一个压抑了很久的人,一旦爆发出来之后,通常会走向另外一个极端。 这些日子以来,缺牙齿行事越来越嚣张跋扈,越来越心狠手辣,在九镇街面上也混得越来越好,手底下也开始有了几个小兄弟。 虽然,他一直对我都还是非常尊敬。 但,今后呢? 他今天看不起癫子,有朝一日也就可以看不起我! 但凡世间之事,要想处理得好,说到底,都离不开两字。 平衡! 缺牙齿已经到了需要另外一个人来制衡的地步了。 这就是我当时脑中唯一的想法。 人只能活在当下,没有人能看见未来。 就算是此刻的我,也不认为当时那个瞬间的想法是错误的。 只不过,无论对也好,错也罢。我想,日后,我和缺牙齿之间恩怨情仇纠缠十几年,最终却还是落得个反目成仇,就是在那一刻被定下了基调。 “团宝、阿标,走,上车!” 缺牙齿的声音把我从极度的震惊和瞬间的思考中惊醒过来。 我看见他拎着包开始走向了门外,团宝也转过了身准备随他而去,那个叫阿标的少年却停在原地,看着我,目光闪烁,一步没动。 “给老子站着!” 大吼一声,我从板凳上站起来,快步走到了缺牙齿的身后。 缺牙齿回过头来。 “啪”。 我一巴掌打在了他的脸上。 那一刻,他被酒涨红的脸突然就变成了一片惨白,目瞪口呆地看着我,甚至都没有觉察到我已经从他的手中夺过了拎包。 “癫子,雷震子,走!阿标,你帮我看店,看不看的好?” 我回过头去瞟了阿标一眼,阿标飞快地点了点头,举止谦恭,面色凝重真诚,我却看出了一丝隐藏极深的狡黠笑意。 这是一个聪明的人。 错身而过的时候,缺牙齿依旧呆立原地,眼含泪水,不知所措。 那一瞬,我有些心软。 不过,也只是一瞬而已。 慈不掌兵,义不理财。 小缺,莫要怪我。 第106章 飞破网 坐在背后一排的癫子和牯牛两人连呼吸都被刻意地收敛了起来,仿佛已经凭空消失,让我丝毫感觉不到他们的存在。 身旁正在开车的雷震子更是连眼珠都不敢向我这边瞟一下,像是一只被点了穴道的鸭子,抻长脖子直愣愣地盯着前方路面。 依然淤积在胸腔的怒火,化为一股又一股的气流从我的鼻孔里面接连喷出,一直喷到了环抱在胸前的双手手臂上。声音粗重而急促,在寂静的车厢中越发被凸显出来,如同牛喘。 大脑渐渐从暴怒之后的放空状态恢复,我意识到了这动静对比之间所带来的突兀和尴尬。想说点什么来化解,但是话到嘴边却还是拿不下那个架子。 干脆一偏头,摇下车窗,我看向了窗外。 绵密的雨丝在天地之间结成了一张无缝的网,窗子的斜上方,有一只鸟孤单地在天上飞翔,可不管怎么飞,也飞不出那张网,但它却仍在努力地摆动翅膀…… 把整个头都伸出窗外,仰着脸,面对天空,看着那只鸟,任凭无数雨点劈面打了下来,冰冷的刺痛中,我突然就产生了一种物伤其类的悲凉。 此刻的我与它,又何尝不是一样。 明知道挣不破那张网,可也还要倔强地飞翔。 原本又涨又热的头脑在这一刻彻底变得清晰起来。 缺牙齿已经不再重要,重要的是我应该继续挥动翅膀,这样,至少能够飞得久一点。 所以,在抵达之前的这段时间,我决定再仔细想想癫子所说的那个故事。 昨天晚上,癫子一如既往没有让我失望,他带回了一个久远的故事,而这个故事中包含了所有我想要知道的事情。 1958年在与苏联决裂之后,美国与越南的北部湾战争也打到了南中国的门口。 为了在战火一旦真的开启之后保证第一时间进入战争状态,使全中国变成了一个战区,在这个人类文明史中前所未有的巨型战区之上,被布置了三道防线。 第一道位于中国的国境线,所有与外国接壤的省份,如东南沿海、东北三省、广东、新疆西藏等全部包括在内,史称“一线”。 第二道位于一线省份与京广铁路之间的安徽、江西及河北、河南、湖北、湖南的东半部,这就是二线。 第三道是西南三省(四川、云南、贵州,含今重庆)、西北三省(陕西、青海、甘肃乌鞘岭以东),以及京广线以西的河北、河南、湖北、湖南的部分,以及广西的河池地区和山西雁门关以南等省自治区,是为三线。 其中,一二线是战略缓冲地带,而第三线处于内陆,大多都是崇山峻岭之中,也是战时总部。所以,第三线最为重要。 “支援三线建设”运动轰轰烈烈在全国上下开展起来。 数不清的战备物资从五湖四海涌向了中国内陆;无数的知识青年、壮年劳力被迫离开一线的大城市,背井离乡,告别家人,走进了荒郊野岭。 其中,就有一个来自山东青岛的青年女工。 这位女工坐着军用卡车,走过千山万水,来到了一个叫作溪镇的小镇。 在这个小镇外十多公里的深山里面,她把她的一生奉献给了一座代号叫作“二五零”的兵工厂,终其一生,再也没有机会回到家乡,回到那个美丽的滨海之城。 更讽刺的是,在她死之后没多久,桎梏了她最美丽时光的、神秘的“二五零”也和荒唐的政令一起被彻底废弃。 这是一个小人物的悲伤,也是一个时代的悲伤。 但是,对我而言没有太大关系。 因为,故事的关键不是这个女工本人,而是她的儿子。 她在来到溪镇之后,嫁给了一位也在工厂工作的当地人,所生的那个儿子。 最初,工厂管理极为严密。虽然建在我们这里,但是它有自己的医院、学校、保安、住所、食堂,一切的设施都与当地政府没有关系,工厂里面的人也很少和我们当地人打交道。 再过了几年,伟人死了,政策开始慢慢变松,工厂里的很多人都想办法转回了自己的家乡,一批又一批,工厂终于开始败落了。 女工的丈夫是本地人,就算她想走,也已经走不了了,她的孩子也一样。 童年的伙伴都随着父母离开,学校的学生越来越少,老师也纷纷远走。 最后,学校也就没了。 于是,那个青年女工的儿子和其他一部分留下来的儿童转进了溪镇当地的学校。 九镇和溪镇所属的这片十万大山也是一个很有特色的地区。 我们吃最辣的菜,喝最辣的酒,一个汉子不能吃辣,对我们而言那简直是胯里没卵子,不如一个太监;吃辣让我们暴烈,心里不痛快就开口骂娘,骂娘不解恨,那就打架,打架还不行,那就提刀。一刀了恩仇,要死卵朝天。舍得一身剐,皇帝也敢拉下马。 我们贫穷,大山挡住了外面的世界,祖祖辈辈窝在山里穷了千百代,我们穷怕了,更怕别人说我们穷。穷怕了的人最看不得的就是城里人亮丽扎眼的体面衣着,和装腔作势的白眼。 我们霸道,在这穷山恶水的地方,好东西不多,自古以来,不是野兽就是罪犯,遇到好东西了,不霸道,不争夺,忍辱偷生,活不下去。 所以,自古以来我们这里专产全中国最恶的匪,也产全中国最猛的兵! 当一个衣着体面、姿态高傲,就连吃饭口味都与我们完全不同的人突然出现在我们当中的时候,如果他不够强大,他会很快就低下高傲的头。 如果他也很强大,那么对于双方而言,都必定会是一种痛苦至极的艰难融合。 女工的儿子强大得超乎预料,所以他的融合也就更加痛苦。 不过,最终,他还是成功了。 他学会了吃辣,也学会了提刀,他用血得到了本地人的尊敬,得到了他想要的东西。 他付出的,则是他漫长的未来。 他理所当然地变成了一个流子,一个名动一方、无人敢欺的大流子。 不过,他的运气不太好。 一九八六年,在人生的第一个巅峰时期,他被捕入狱。 当蹲完苦窑,于去年出狱之后,他却发现他已经失去了曾经拥有的一切。 拿走他一切的那个人叫作边海洋。 而边海洋曾经是他底下的小弟。 他在被捕之前,有过很多兄弟。 出事之后,抓的抓,跑的跑,逃的逃。剩下几个还留在溪镇的,也被势不可挡的溪镇十杰先后归拢。 当初跟着他一起白手起家打天下的老弟兄之中,有一个外号叫作九佬的人,只有这个人没有投靠边海洋。而是退隐江湖,在溪镇后街开了一家很小的茶水麻将馆,靠着做周边一些老街坊的生意来求口温饱,聊以度日。 边海洋还没出头的时候,好像欠过九佬一些人情。 所以,小边也就放了九佬一马,让他自生自灭,只要不再踏入江湖就行。 没想到,一年半以前,他刚一出狱,飘零在外几年的头号骨干盖将就立马赶了回来,修身养性的九佬也迅速归位。三人还合着他在狱中新认识的几个朋友,再加上周边几个被归拢的散兵游勇,又一次在道上吹响哨子,扯起了旗。 于是,在一个莫须有的借口之下,边海洋砸掉了九佬的小茶馆,正式开始了对他的全力打压。 这本不是一件值得稀奇惊讶的事情。 狗之所以愿意当狗,是因为它从来没有做过主人。 一旦当上了主人,还有人会愿意当狗吗? 万丈红尘,酒色财气,本来就没有豁达和大度这回事,豁达大度只是因为没有真正试过权力的滋味。 他试过了,边海洋也一样。 他们理所当然地陷入了那条残酷至极却又颠簸不破的江湖至理:一山,容不下二虎。 他输了。 江湖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 这是一句老话,也是一句俗话,但又老又俗的话,通常都很有道理。否则,这些话也就不能流传得这么老、这么俗。 所以,他输了。 本来就是刚出狱,根基不稳的团伙再次分裂,除了盖将、九佬等数几人依旧追随之外,曾经不可一世的他沦落到了没钱没人没地盘的可悲地步。 但是,他给自己留下了一条命。 在事情还没有发展到不可挽回的地步之前,他在一个大白天,当着很多人的面找上了边海洋的家门,两人在房里单独谈了一次话,没人知道谈话的内容。 只是从那天开始,二十七八岁的他就过上了七八十岁的退休生活,韬光养晦,再不插手任何江湖事务,与九佬合伙在溪镇中学边上开了一家小录像厅,整天安安心心地待在店子里面,和朋友打打小牌,喝喝小酒,赚点小钱。 溪镇,他可以继续活下去,却再也没有了属于他的容身之地。 但是! 我不信! 我也是一个流子。 所以,我不信。 我从来不信一个人在风光过后,正当壮年却可以心甘情愿归于平凡。 退休? 要退了才会休。但,江湖,是个进了就退不了的地方。 所以,无论如何,我都会试一试。 试一试他对于权力的向往和依恋还有多少?他胸中的仇恨与嫉妒又有几许? 我有一个预感,我知道自己肯定会赢。 “三哥,三哥!到了,就是前面那家店子,他就站在门口的,看到没?” 癫子的话把我从沉思中唤回了现实。 顺着癫子的手指看去,老化的橡皮雨刷一下又一下地刮着车窗,发出了难听的杂音,被雨水模糊的窗玻璃却在每一次的杂音中有了瞬间的清晰,就像是一个接触不良的幻灯机,闪闪烁烁地在我眼前放映出了一张前方的街景照片。 在这张照片里,我第二次看见了洪武。 第107章 鹰视狼顾 我一直都没有忘记洪武的眼神。 那一晚,在市区的十七号仓库,缺牙齿把枪顶在他脑袋上,逼他跪在墙角。他的脖子纹丝不动,两个眼珠却以一种从下往上的诡异角度,死死盯着我,一字一字地说:“你记着,山水有相逢。” 当时他的样子,让我想起了曾经在三国演义上看到的四个字:鹰视狼顾。 从那一刻起,我就明白,洪武绝对是一个极度危险可怕的人,这让我产生了一种源自本能的警惕和畏惧。 那晚之后,今天之前,我再没见过洪武,也不曾来过溪镇。 我不想送上门给他任何报仇的机会,君子不立危墙,流子也一样。 溪镇对我而言,实在太过危险。 也许你会认为我胆小得有些可笑。 但是,我曾经胆大包天,小看了闯波儿,于是我变成了流子;后来,我又小看了悟空,结果我差点死在犀牛口的冰冷江水里。 现在的我,已经学会了不再小看任何人。 如果有一天,你也像我一般有过这样的经历,你就会明白我这么做的道理。 在此刻再次相见之前,我万万不会想到,他居然已经变成了这个样子。 如果不是那张熟悉的脸,我甚至都有些怀疑,这个人到底是不是我认识的那个洪武。 这是一栋两层楼的临街民房,墙上的红色窑砖在山区的潮湿气候侵蚀之下,泛出了一层肮脏黯淡的灰色,墙角布满了清晰可见的绿苔,大门敞开,厚厚的门帘也被卷起,可纵然如此,一眼看去,屋内仍旧是黑乎乎的,光线昏暗。 在门外屋檐下的过道上,竖着一块大大的木牌,上面写着几个很大的字:红楼春上春、神仙老虎、英雄本色、醉鸡大战光头佬。 每一排字的上面都贴着一张相应的电影海报,有男有女,花花绿绿,艳光四射,给这栋老朽破落的旧房子带来了一丝格格不入的亮色。 此刻还不到下午六点,时间尚早,没到播放三级片的时候,放的应该是一部枪战片。 因为,就算是坐在车上,我也能听见从屋内传出的非常震耳的连串枪声和爆炸声。 洪武就坐在门口屋檐下,那块木板的左方半米处。 入秋之后的傍晚已经有了些凉意,但他上身却穿着一件当时很多老头才爱穿的白色纱制圆领短袖汗衫,独自一人坐在矮凳上,佝偻着背,手里捧着一个大瓷碗正在吃饭。 房子右边十来米处是一所中学,此刻学校已经放学,在他吃饭的时候,三三两两地跑来了几个看录像的中学男生。 那个年代,录像厅是明文禁止的娱乐场所,好学生没有谁会在放学后马上去看片。 所以,来的那些半大后生们差不多每一个走路说话的神情都带着点痞气。 几乎每一批人在走过洪武面前的时候,都会和他打个招呼,有几人还算得体,谈笑而过;还有两个却老气横秋,走到跟前,故作熟稔地拍打着洪武的肩膀,给他上烟,大声大气地和他扯淡。 每逢有人走过,洪武都会赶紧停下筷子,也顾不上嘴里的饭菜,站起身来带着客气的微笑接过对方的香烟,背往后仰,肚子挺起,手舞足蹈,以极为夸张的姿态和对方大声谈笑两句,甚至还对着自己面前的饭碗指了指,好像是问别人要不要一起吃,故作豪气的神态中却带着一种说不出的卑微和懦弱。 我真的非常惊奇。 此时的洪武就像平日里的保长,保长在见到我们的时候也是这副模样。 但是,我认识保长的时候,保长就已经是这样了。 而就在不久之前的那个仓库,面对着有备而来的我们,在刀枪架颈的情况之下,洪武都毫不服软,甚至还敢反击。 到底是什么样的际遇和挫折,才能让一个曾经有着那般胆气的男人,在如此短的时间之下,变成了保长。 “洪武这是做了什么孽啊?怎么穷成这个卵样子哒,和些小鸡巴都要这么客气!” 同样见识过洪武往日威风的牯牛在身后小声嘟哝着,说出了我此刻的心情。 我已经开始有些怀疑,今天这趟到底该不该来了。 不过,车子正好缓缓驶过了录像厅门口。 就在这一秒钟,我看见了洪武的菜。 而这道菜,完全推翻了我之前的所有疑惑和惊奇。 “四川辣不怕,贵州不怕辣,湖南怕不辣。” 湖南地处高坡丘陵,地势多不开阔,群山阻隔,空气流通很慢,气候湿热如同蒸笼,崇山峻岭间瘴气极重,导致湖南人容易患上风湿。 所以,为了驱瘴除湿,湖南人要吃辣,吃辣才能发汗,汗发出来,人就通透舒服了。 但,虽然湖南人爱吃辣天下皆知,却很少有人晓得,湖南最辣的一道菜是什么。 是辣椒,生辣椒! 拿上一枚生辣椒,用衣角擦一擦,蘸着盐和酱油吃。咬一小口辣椒,扒两三口饭,两三个辣椒就能够对付一顿。 而这种吃法里面,最好最屌最牛逼的是一种又红又尖、半寸来长,被我们当地人称为“日计水”的生辣椒。 “日计”是方言,翻译为普通话类似于调戏、戏弄、看不起的意思。日计水的意思就是说,吃了这个辣椒,喝水连一点屁用都没有。 这个辣椒有多辣呢? 我家对门一个叫作胡钦的小孩曾经有过一次亲身体验。 他外婆做菜,他帮着切了两个日计水,然后小孩子赶着去玩,没洗手。玩着玩着他要大便了,于是,他用切了辣椒的手拿着卫生纸擦了屁股。 再然后,他就涕泪交加地痛哭着被送进了医院。 在洪武的面前,摆了张尺许大小的小方桌,桌上放着的,正是一盘漆黑的酱油,和几根又尖又细的日计水。 我们车子开过时,那两个人五人六的学生已经进了录像厅内,洪武则刚刚坐下,拿起了其中一根日计水,在酱油里面蘸了蘸,狠狠咬了一大口。 我看见了他脸上的所有表情。 那一刻,他抽搐的面部肌肉告诉我,他正在体验着极致的辣味所带来的极致爽快与痛苦,但他却依旧在咀嚼。然后,原本一直怔怔凝视着前方虚空某个不知名处,有些呆滞放空的双眼中就突然冒出了两道透着无比阴森决绝味道的寒芒。 鹰视狼顾! 这绝对不是每个人都能吃的菜,这也绝对不是每个人都能有的眼神! 洪武,依然还是那个洪武! 收回目光,我微微偏过头去: “癫子,洪武一般都是半夜才关门回家是吧?” “嗯,是的,四毛经常过来看录像的,基本洪武都是等到关门才走。” “你盘子踩好了唦?他屋里好不好办事?” “踩好了,没的问题。” “好,你指路,我们去他屋里等他。” 第108章 夜带刀 我坐在窗前。 窗外雨打屋檐,夜风拂面,微冷。 源江河水从天边而来,出现在我的眼皮底下,又流往天边而去,不愿为我停留半秒。 这里是洪武的家,我在这个位置上,眼看大江,已经有四个多小时。 等待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 我本以为在这段时间里面,为了化解这种痛苦,我会把今晚将会有可能发生的一切细节考虑周全。 但是,我居然没有。 我应该不能算是一个多愁善感的人。 事实上,人们普遍认为我是一个极度现实功利的角色。 连我自己都无法解释,为什么在这一晚,在这漫长的四个小时中,我的大脑却一反常态,没有计较,没有衡量,没有怨仇,也没有江湖。 唯有那段不愿提起的往事,那个遗忘已久的女孩,不知不觉且又不受控制地涌上心头,如同浪推沙堡,彻底淹没了我。 如果当时,我没有脱下那件衣服递给她遮羞,那今天的我们,是不是都过着各自完全不同的生活,会不会过得更加快乐,更加美好…… 熄灯的房间中,没有人可以看见我的孤独;流逝的江河水,也能够永远埋藏我的悲伤。 在它们的掩护之下,我肆无忌惮、如饥似渴地追忆着过去的一幕一幕:颤抖的初吻、娇嗔的眼神、雪白的酮体、腻人的呢喃、温暖的手…… 一切犹在眼前,却又恍如隔世,令人分不清哪一个是现实,哪一个是往日。 就在这妙不可言、如梦似幻的夜色里,两柱白光突然从客厅另一头临街的窗外透入房内,刺破了浓厚的黑暗,在我眼前一闪,又一闪。 抬眼望去,坐在我对面置上的牯牛和癫子都在第一时间里敏捷而安静地站起身来,走向了大门两侧。 我有些茫然地看着他们所做的一切,一时之间却想不明白他们在干什么。 直到一秒钟后,牯牛举起手对着我招了招,手里拿着的一样东西在虚空中掠起了几点寒芒。 我这才反应了过来。 那道白光是汽车的大灯,也是等在车里的雷震子给我们的暗号。 洪武终于到了。 扭过头去,最后看了一眼窗外的江水。 这一瞬间,我前所未有地清楚意识到,我这一生真的再也回不去了。 因为,此时此刻,这般良夜,我的手中却已不再是她的手,而是一把不祥之物。 世情薄,夜带刀。 魂断神伤之中,我也站了起来。 钥匙发出了连串清脆的响动声,木门被人向里推开。 外面院子里极为微弱的光线投射在门里尺许的地面上,越发衬托出了房中的绝对黑暗。 我躲在黑暗里,看得见洪武,他却看不见我。 洪武站在门边,正伸出右手在旁边的墙壁之上四处摸索着。 九十年代初期的湘西小镇,安在墙壁上的按键式电灯开关对于普通老百姓而言还是一件极为少见的新鲜东西,别说有,大部分人连见都还没有见过。 人们家里用来控制电灯的都是那种尼龙拉绳。 洪武要找的就是那根拉绳。 拉绳此刻被攥在癫子的手里。 几秒钟之后,洪武放弃了继续摸索。 我以为他会马上进门,谁知道,他却一言不发,转身一步,又退到了门外。 如同一阵电流过体,心脏开始狂跳,嘴巴张开,就在招呼癫子牯牛动手抓人的话已经马上要冲口而出的那一瞬,洪武却又停下了脚步,他背对着我站在门外,左手高高扬起,在半空中做下弧状大力甩动。 雨伞上的油布在甩动中发出了呼呼的声音。 呼喊停在了嘴边,即将冲出的脚步也僵在了原地。心跳却依旧猛烈,再次捏紧自己的右手,这才发现握着枪柄的手心已经在这半秒钟里变得又湿又滑。 洪武转过身,这次,他没有尝试先开灯,而是拎着甩干水的雨伞径直走进了家门。 木门关上,门后牯牛的身影出现在我的眼前。 我走出墙角,大步冲向了洪武。 半弯下腰,正准备把雨伞靠在墙边的洪武听到了我的脚步。 他下意识地扭头看向了我。 却全然没有察觉,牯牛的刀和癫子的火铳已经一左一右,从背后包抄了上来。 “莫动!!” “动一哈打死你!!” 在火铳砍刀顶上洪武脑袋的同时,癫子牯牛两人杀气腾腾的呵斥也在房中响起。 我已经穿过小小的房间,来到了洪武身旁。 我看见了他脸上的极度恐惧和慌乱,他两边脸颊的肌肉不断跳跃着,张开嘴巴,发出了一个非常低沉闷哑,介于哼与吼之间,半哼半吼的声音: “噢……” 然后,他整个人就像是一个又旧又破的被瞬间倒空的麻袋,瘫在了地上。 我站在洪武的面前,居高临下地盯着他。 曾几何时,我也用这样的角度看过熊市长。在那个寒冷的冬夜,一个雄霸一方、威风凛凛的大哥在我的脚下哭泣哀求,所表现出的懦弱,让我骄傲、兴奋,更让我惊奇、鄙视、厌恶。 但现在的我早已经不再是那个冬夜的我。 犀牛口的源江边,我也曾像是一条被打断了脊梁的狗一样跪伏在猴哥的脚下,毫无廉耻地高声哭泣,苦苦哀求。 那次之后,我就明白了一个道理: 跻身江湖内,便是薄命人。 所以,这一刻,我没有惊奇鄙视厌恶,也没有骄傲自豪。 唯一有的居然是怜悯。 感同身受的怜悯。 “癫子,开灯。” 悬挂在房间正中央的电灯泡亮了起来,温暖的橘黄色光芒从背后照着我,把我的影子拉长,投在了面前的木门上,也笼住了脚下的洪武。 我眯起双眼,忍受着光线变化所带来的微微刺痛,缓缓蹲了下来,面对面地看向了洪武。 显然,在这样的角度之下,他认出了我。虽然他的脸上依旧还保留着最初极度惊恐所带来的扭曲,睁大的双眼里面却多出了一丝惊讶。 我们就这样毫无阻碍地对视了两三秒。 然后,我抬起右手,对着他隔空指点,边点边说: “我就像是一匹马,洪武,你晓不晓得,我就像是一匹马。” 他嘴巴张了张,却没有搭腔,眼睛死死盯着我伸到了他面前的右手。 “那一回,在仓库,我走的时候,你给我说过一句话,你记不记得?” 洪武还是没有回答。 “你不记得,我记得!你给我说山水有相逢,要我记着!就是这句话,这句话让我变成了一匹马,连睡觉都被你吓得要站着睡。” 洪武眼珠一动,视线终于从我的右手移开,看向了我。 也许是已经回过了神,也许是做好了最坏的准备,洪武脸上惊恐的表情慢慢消失不见,几秒之后,他终于缓缓说道: “那你……今天过来,是要弄死我咯?” 我笑了起来,说道: “我不晓得!说句老实话,我不怎么敢杀人,我也不想杀你,我个人觉得我们之间没的那么深的仇。不过呢,又不晓得你怎么想,不杀你,你就要找我报仇,我不想被办,也不想再当马。” 说到这里,我故意住嘴,收起了脸上笑容,认认真真地注视着洪武的双眼,再次将右手伸到洪武的面前,几乎是一个字一个字地说: “我想来想去,只有一个办法。你要找我报仇,那好!而今,我给你一个机会,你敢不敢?” 洪武双眼飞快睁大,看着我的右手。 我的手里握着一把枪。 改装的发令枪。 先前我用来指向他的并不是右手手指,而是手里的枪管。 此刻,我已经倒转手掌,放在洪武眼前的,变成了枪柄。 “三哥……” “三哥……” 牯牛和癫子的喊声同时响起,癫子手中的火铳猛地用力顶了下,把洪武的脑袋顶得向前一弹,示意他不要乱动。 “你们都莫管!癫子、牯牛,把家伙收起来。收起来!!洪武,机会就在这里,我保证他们不插手,你,杀不杀?” 洪武猛地一下抬起了头,眼珠反射着我背后的电灯光,亮得就像是两颗黑色的星星。 没有人再说话,挤着四个人的小房间仿佛在这一瞬间变成了一个毫无生机、死气沉沉的千年古墓。 在这个坟墓里,周围的空气都已经完全凝固,无形无迹却又真实存在,压迫在我们每一个人的心头,就连时间也在这样的重负之下过得极为缓慢,一秒如同永恒。 除了眼前的洪武和自己的脉搏跳动声之外,我的脑中一片空白。 如果他真的接了枪,我应该怎么办? 我不知道,我已经无法思考。 我只知道,我必须要赌这一把。 “呼……呼……呼……” 一声,一声,又是一声。 极度的紧张中,不知道过了多久。 洪武眼睛里的光芒越来越亮,呼吸越来越粗重,胸膛起伏也越来越明显,到最后,连上半身都居然开始微微颤抖了起来。 整个人看上去给了我一种很僵硬的感觉,像是被一根钢弦紧紧捆住,只是,这根弦已经被绷到了极致,随时都会断裂。 就在这根弦将断未断,马上要有所反应之前的一刹那,我收回右手,迎着洪武那种被打乱了阵脚之后,有些忙乱不解的眼神,站了起来。 然后,左掌摊开,伸到他的面前,用我最为真诚的微笑看着他道: “武哥!我不想杀你,你也没有杀我。那好,那就说明你也认为我们之间没的血仇。之前的事你为赚钱,我也为赚钱。都是为钱,那我们就有的谈。武哥,出来混求财不求气,这个道理,你比我懂!是吧?” 第109章 一念之间 洪武坐在地上,脑袋高高抬起,怔怔地看着我,慢慢,两只眼里的味道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变得越来越复杂,最后似乎还冒出了一缕让我有些不安的神秘笑意。 我们就这样对望着,不知道过了多久,他站了起来,没有说话,也并不理会我那只一直伸在他面前的手,与我擦肩而过,穿过客厅,径直在靠窗处先前我所坐的那个位置上坐了下来。 我苦笑着甩了甩手掌,感觉颇为尴尬,却也只得跟了过去,坐在了他对面的那张椅子之上。 刚坐下,耳边却听到了洪武的声音: “进门是客,三位大哥,不嫌弃的话要不要喝点茶水?” 语气揶揄嘲弄却也很是柔和,并没有明显的恨意,与他方才所表现出的强硬肢体动作完全不同。 心头一喜,我赶紧说道: “喝茶就不必哒,武哥,讨个座,聊一哈,要不要得?” “哈哈哈哈。” 洪武笑了起来,边笑边说: “你来都来了半天哒,坐也坐了一晚上哒,而今还找我讨个座?你这不是玩我?不过呢……” 说到这里,洪武收住了自己的笑声,刻意停顿了两秒之后,才继续道,“除开打了一架之外,没的其他任何来往的两个人。你义色哥这样费尽心思,落风落雨的天气,又是刀又是枪搞这么大的阵仗跑上门来找我。我就想问你一哈,你要和我谈什么?” 我示意癫子把身上的烟拿了过来,先抽出一根自己点燃,再拿出一根,伸手递给洪武的同时说道: “谈我准备送你的礼物。” 洪武接过烟,却不抽,颇有意味地在指间玩弄着,慢条斯理看着我道: “哦,还是天上掉钱的好事啊。那,义色哥,非亲非故,是敌非友的,你要送什么给我啊?” 我没有马上回答洪武的话。 把烟叼在嘴里,将火机点燃,双手捧着以一种极为恭敬的姿态送到了他的眼皮底下,示意他先点火。 洪武有些狐疑地看了我一眼之后,低下头去,把香烟凑向了火苗。 就在他深吸第一口气,而使得火苗突然跳跃的那一刹那,我开口说了两个字: “溪镇!” 随着说话时嘴唇的开启,叼在嘴里的香烟上下摆动,原本笔直的烟气被扰散,飘入眼中,熏得我有些酸痛,微微眯着双眼,透过那两道细小的视线,我看见洪武整个人僵在了原地。 一次性打火机发出了嗞嗞的喷气声,香烟早已点燃,就连烟头周围的白色烟纸都被火苗漂成了墨黑…… 我收回火机,在洪武下意识望向我的时候,再次说道: “是的,我这次来,就是想送你溪镇,要不要得?” 洪武嘴巴再也克制不住地微微张了开来。 顿了一顿,却没有等到洪武的反应,于是,我决定趁热打铁,继续说道: “武哥,我是诚心诚意来,就说直话吧,只要你开口,我帮你拿下溪镇,办边海洋,要人要枪要钱,我全部配合!” 下一秒钟里面,震惊、兴奋、激动、怀疑,各种各样的情绪纠结在一起,在洪武的两只眼中一闪而过,转瞬即逝却又毫无掩饰。 他没有动,我也没有,只有两根没人去抽的香烟依旧在默默燃烧,袅袅青烟弥漫在了我们之间。 转眼之间,洪武清醒过来,脸上却再也没有了谈话开始的那种刻薄的挖苦揶揄之色,双眼精芒闪烁,以一种非常低沉严肃的口吻说道: “无利不起早,你说了半天帮我,那你的条件又是什么呢?” “我也要你送我一样东西!” “你讲。” 我深深吸了一口烟,又缓缓吐出,借着这个时间,脑海中飞速地盘旋着应该做出的各种措辞。最后,我说出了最为简洁明了的一种: “你!” 房子里面又一次陷入了绝对的寂静。 不同的是,这一次的时间比上次要短上许多。 洪武站了起来,打开窗子,吸尽了最后一口烟之后,手指一弹,把烟蒂远远弹入了窗外的江边。然后,他望着窗外的夜色,笑了起来,边笑边说: “哈哈哈哈哈,义色。你这个算盘打得还真不是一般精啊。你开始说,我会找你报仇。不错!我确实有这个想法,而且给你说句老实话,等我手里的事一消停,我得闲了,第一个要找的就是你!你查过我,你晓得我和边海洋的事,所以你就找上门来要和我合作。你有没有考虑过我想找你报仇的话,我也不是蠢货,我就查不得你?” 说到这里,他停下说话,转过身来看着我。 那种眼神让我意识到事情的发展也许有些不对了。 “你帮我办边海洋,然后我们就是铁聚,一起铁着搞!哈哈哈哈,你要我铁你搞什么呢?都是出来玩的,未必你觉得我义气,仰慕我啊?你而今帮我打溪镇,早晚有一天我就要帮你打九镇!归根到底,也就是这一个目的,对不对?” “义色,我只有一个边海洋。你们九镇的事,我就不讲背后头的那两个大脚板哒,单是你们本地方上的唐五、胡家兄弟、猴哥,就连那个保长跛爷,哪一个又是真的好惹的?这是风起云涌群英会啊!就凭你一句话,我洪武就一腿撑进这个浑水里头,你当我是才出来玩的小麻皮啊?要是你,你干不干?” 洪武不愧是洪武,他每一个分析都说到了点子上,都指出了我事先最怕他察觉的关键点。但在这个份上了,无论如何,我也只能继续试一试,看能不能说服了。 于是,等洪武关上窗,再次坐下之后,我开口说道: “你刚出来跑社会的时候也是一路拼出来的。就连边海洋,当年也是一个跟在屁股后头的小麻皮,和你比不得吧,而今呢?武哥,哪个大哥是铁打金刚,一刀捅不死,一脚踢不倒的?你告诉我,嗯?” “哈哈,义色,别个我不晓得,八四年唐春雷就和我一路玩,你莫看你跟了他几年,这个人我比你了解得多。他这几年家大业大,顾虑多哒,做事也平稳哒。不过,不是我看你不来,真要有事惹毛他哒,他横办竖办怎么办都要办死你,你挣都没的挣头。你要九镇的话,你又跳得过他?你也告诉我看看,嗯?” 话到这里,我其实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借用那句烂俗的广告语,我真的只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继续试探道: “嗯,而今我一个人确实打不过,不过,等你摆平溪镇之后,再加上武哥你的话,就不见得了。” 人都是爱听奉承话的,洪武也是人,我本以为这句话说出口之后,至少洪武的话语会说得转圜委婉一些。 他的回答却出乎了我的意料,他说: “你自己一身的虱子抓不完,还担心我的牛皮癣发痒。就算我可以摆平溪镇,那时候,有资格坐在这个位置上和我谈的,就不见得是义色你哒。你还是搞定你个人的事再说吧,谈了一晚上,也莫再浪费时间哒。” 我的心彻底冷了下去,牙一咬,我说:“那就是说,没的谈咯?” 洪武没有回答,看着我,目光游离。 我再次掏出枪,握在手上,指了指对面的癫子、牯牛二人,又晃了晃自己的手掌: “火铳、杀猪刀、短把。洪武你也是老江湖,这三样家伙是什么场合才会用的你比我更清白。今天我都带来哒。今天既然进了这道门,我们当不成兄弟,就是仇人。你确实讲得没错,而今在九镇我已经差不多被逼得没的活路走哒。这个时候,你觉得我带这三样东西来,会不会还留一个仇人,逼得我自己天天晚上当马?啊?面子是别人给的,脸是个人丢的。洪武,面子我已经给足你哒,莫逼人上梁山,有些事情真的做出来,后悔也就迟哒!” 听我说完之后,洪武脖子动都没有动一下,还是那样招牌式的眼珠斜瞟,阴森森地看着我说: “哈哈,义色,你莫吓我。老子不是吓大的。坐上这把板凳,老子就没想过今天还站得起来。你也莫神,今天不管老子死也好活也好,出了一点点事,老子保证你一个月之内死无全尸!一个月足够我的弟兄查到你脑壳上哒。老子这个人一向不信邪!我洪武待人处事,保证让别个有好处拿,但绝对没的便宜占。当初,你逼老子下跪,开始又把老子吓瘫在地上。而今你就凭你一句话,还想和我铁起。哈哈哈,你人多枪多,今天晚上想怎么搞就怎么搞,老子再被你吓到就不是爹生娘养!要谈,给老子先矮起磕个头再说!” 我突然就沉默了下来,这个时间持续了大概二十秒。 二十秒之后,我对癫子和牯牛说: “癫子,你和牯牛先出去一下,到门外去抽根烟!” 本来已经站起身,只等我一声令下就会扑上来办掉洪武的两人闻言大惊,纷纷出言阻止我。 不待两人说完,我就打断了他们的话,并且在洪武诧异的注视之下强制性地命令他们走出了门外。 因为,在这二十秒中,我已经做出了一个选择。 佛家有一句话:一念天堂,一念地狱。 意思是说,人的一生中,好坏、成败、生死等关键,往往只在于一念之间。 一念的时间通常都很短。 二十秒已经足够了。 在这么短的时间里面,智慧其实已经不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勇敢,那种就算是面对地狱,也要破釜沉舟做出选择的真正勇敢。 勇敢是一种高尚的品质,高尚是因为难得。 扪心自问,我并不认为自己是一个真正勇敢的人。 我活在一个真实的世界,过着真实的生活,也就有着诸多如你们一样真实的牵挂。 人有了牵挂,做很多事情就不得不投鼠忌器,绝对不可能始终勇往向前。 所以,这个世界上,随便一望,满眼都是懦夫,却很少有勇士。 但让我非常自豪的是,至少在洪武说出那句话之后的二十秒里面。 我是一个真正的勇士。 我经常会回想,如果换了其他任何一个时候的我,会不会还有足够的勇气做出那件事。 我的答案是否定的。 人不可能一直勇敢,也没有必要一直勇敢。 有些事情,有些选择,一生一次,就已经够用。 二十秒钟的勇气,足够改变人的一生。 第110章 源帮(1) “噔”的一声闷响,枪被我搁在了两人之间的桌面上。 洪武看着正在发生的一切,脸上满是惊奇,目光在我与枪之间来回游荡。 我也怕! 此刻,房间内别无他人,一对一的情况之下,我能够想到,那把触手可及的枪对于已经一整晚处在下风的洪武而言意味着什么,有着多么大的诱惑。 我怕洪武真的没抵抗住那种诱惑,又或者他为人过于狠辣,一下子抢过那把枪,将我打死在当场。 这并不是没有可能! 毕竟,我面对的不是一个胆小怕事的温顺良民,而是一个流子。 我也是人。 虽然在尽力维持着外表的冷静与自然,我自己却知道,我的心跳得有多快,两只小腿又有多软。 我努力地从位置上站了起来。 随着我的动作,洪武整个人也开始变得紧张而僵硬,我知道,其实,此刻的他也和我一样,充满了恐惧。 我居高临下地看着洪武,他又狠狠地盯了一眼桌面上的枪之后,舔了舔嘴唇,对我说: “义色,枪你也不拿哒,呵呵,未必你真的要矮起给我磕头啊?不管你想玩什么把戏,今天你弄就最好把我弄死!” 就在他张嘴说出第一个字的时候,我的头脑已经变成了一片空白,而当他话音刚落的那一刻,我不再犹豫,双膝一弯,如同拜祖一般笔直地跪在了洪武的面前。 “洪武!当初你跪我的,我还你!” 这就是我在那二十秒中所做出的抉择。 从打流第一天开始,一直到此时此刻。 我已经跪了三次。 在犀牛口,我曾经跪在悟空的面前,那次之后,我告诉自己,记住所受的耻辱,有朝一日一定要报仇;后来,游戏厅刚开业,被蒙面劫匪打劫的那晚,迫于无奈,我又跪了下去,还强行拉上了不愿下跪的癫子。事后,我给癫子说了一句话: “从今往后,不管是我,还是你,我们都不会再给任何人下跪。” 这句话我一直记得,我甚至都还能清晰体会到说这句话的时候,我所拥有的信心与真诚。 我没有说谎。 但是今天,我又一次跪了。 不再有真诚的愤怒与羞辱,有的只是狡猾的算计和期盼。 我只是变得更加狡猾。 我已经狡猾地明白了“苟且求生,委曲求全”这八个字的道理。 在这个世上,没有人能够保证自己永远都不会下跪。 可纵然如此,我还是不愿意让癫子和牯牛看见。 我是他们的大哥。 他们眼中的我,永远都只能是强大的那一面。 所以,之前,我让他们走了出去。 “洪武,刚刚吓到你了,我也还你!” 说出了第二句话之后,我又一头磕在了地上,粗粝的水泥地面撞击我的额头,“砰”的一声中,我感到了刺痛。 不过这种刺痛也完全驱散了我心底仅有的最后一丝羞耻感。 原来,磕头下跪也不过如此而已。 直起腰后,我发现心中居然有着自己都不曾想到的坦然,我平静地仰望着洪武: “你觉得够不够!够了,我们就起来再谈,不够,你说。” 接下来,发生了一件让我怒火中烧的事情。 洪武一直木无表情的脸上浮起了一丝笑容。 他居然笑了! 不是像之前对话时那有些装腔作势的哈哈大笑,也不是那种标志性的斜眼瞪人,阴森到可以让人起鸡皮疙瘩的冷笑,而是微笑,发自内心无法克制的得意的微笑。 在笑容中,他也从凳子上站了起来,边起身边说了一句话: “义色你年轻是年轻,但确实也让我没有想到啊。我还一直担心你只是个心黑下得了手的小麻皮。是我错哒,是我错哒。” 听洪武说完这句之后,我眼前一花,再看去,却发现洪武的脸已经不需要我继续仰望了,他阴森森的眼睛出现在了我的面前。 不可一世的洪武居然也跪了下来!! 就笔挺挺地跪在了我的对面,脸上还是那种一秒之前还让我愤怒万分的得意笑容,看着我说: “人多势众的时候,敢下手的人,是小弟;敢下跪的人,才是大哥!我洪武找兄弟,只找大哥!兄弟跪我,我也跪你!” 洪武不漂亮,面部骨骼宽大,脸颊却又没有几两肉,一笑起来皮就皱成了几道深深的沟壑,刀砍斧凿。 你可以形容他有点坚硬粗粝的男人味,也可以说他面相刻薄无情。 但不管哪一种,都和漂亮没有关系。 可此刻,我却发现他变漂亮了,而且是那种倾国倾城的漂亮,漂亮得我想扑过去亲他一口。 但我忍住了这个鲜廉寡耻的冲动,我只是再也忍不住开心地笑了起来。 听到我的招呼,牯牛和癫子走进屋的时候,我已经和洪武又说又笑地坐回了原位。 看到我们的样子,癫子的眼神有些奇怪,我想他可能意识到了什么。 不过,我并不在意。 因为,他没亲眼看见! 他看见的只是,他的大哥又办成了一件原本难如登天的事情。 接下来,为了向我解释开始要那样做的原因,洪武把他的左手摆在了我的眼皮底下。 他左手的中指、无名指和小指都少了最上面的那一小截,光秃秃的,在灯光下看起来就像是三条僵硬的大肉虫,丑陋而恐怖。 他告诉我说,这就是当初在边海洋决定要出手办他和他兄弟之前,他独自找上门去求和,所付出的代价。 自己拿刀,一根一根地砍,砍一刀求一次。 他说,当时他已经想好了,如果砍完了左手五根指头,边海洋还不同意和解,他就准备用剩下的那只拿着刀的右手杀了他。 幸好,在第三刀之后,边海洋答应了他。 听完这个故事,我明白了洪武今晚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因为,边海洋太可怕。 一个可以把洪武逼成这样的人,他的厉害程度,我想,应该不会亚于唐五。 所以,洪武只能隐忍,等着时机到来。 而一个如此隐忍的人,是绝对不能和一个莽夫当兄弟的,就像是狼永远不会与狗同行。 解释完今晚的事之后,我本来准备把边海洋找林场司机收费,挡我财路的事情告诉洪武。话到嘴边,却改了主意。 因为,我想到了一句话。 礼多人不怪,油多不坏菜。 既然要他帮忙,我最好还是多送点礼。 于是,我问洪武,他准备什么时候动手办边海洋,又需要什么帮助。 他给我说出了一个计划。 一个让我自愧不如、佩服至今的计划。 计划很简单: 边海洋能打下天下并不是靠他自己一个人,是靠他的整个班底,溪镇十杰。而其中除了他之外,功劳最大、混得最好的、最有势力的是老三。 蛋糕小的时候,大家论资排辈去分,多也多不了太多,少也少不了太少,没有太大问题。 但现在,天下打下来了,蛋糕大了,分到每人手里的比例差距也就大了,问题也就出现了。 第111章 源帮(2) 如今的边海洋好比是一国之主,高高在上,当然吃最多,这理所当然,没有异议。 问题在于老三功绩彪炳,手掌重兵,差不多是大将军,但正是这样,也功高震主。所以,边海洋大力提拔辈分很高,却没多少实际势力的,类似于宰相的老二,用来抗衡和限制老三。 天长日久之下,老三和老二的矛盾必定就越来越激烈。 边海洋的做法也没错,这本来就是每一个在位者的惯常手段。 可惜的是,他们毕竟不是真正的皇上、宰相和将军。 他们之间的关系并没有众望所归的王权和制度支撑。 他们只是老大、老二、老三,只是几个山区小镇的土流子而已。 刚出道,都是一把刀一条命拼过来,凭什么老大越吃越多,我们却抢死抢活这么点? 于是,本来就有势力的老三开始动了一些心思,他也算是个人才,他找到了老二。 只可惜,老二不仅不是人才,还比老三差太多。老二不同意,理由是他恨老大,但更恨老三。 更要命的是,那次之后,老二也动了心思。 老大吃得舒服,老三真翻脸了,也有口吃的,但自己是老二,却毛都没有一根。 人有野心不可怕,人蠢也不可怕。 可怕的是人又蠢,野心又大。 最后老二联系上了另外一个人,他姐姐当年读书时候的同学。 他以为凭着这份关系,和那个人的处境,他们一定可以联手合作,分得最多的蛋糕。 那个人的名字叫作洪武。 洪武当然答应了。 他自己搞不过边海洋,现在天赐良机,可以通过老二搞,无论最后老二搞不搞得定,至少溪镇十杰必定会散,会乱。 到时候,不管是没有了溪镇十杰的边海洋,还是成功篡位的老二,或是拥兵自重的老三,都再也不是他洪武的对手。 那一天,他拿回的就不只是最多的蛋糕,也不仅仅是三根断指,而是所有一切。 因此,他一直在暗中帮助老二,慢慢培养着老二的野心和势力。可惜的是,现在他自己的处境过于困顿,心有余力不足。 所以,只能水滴石穿,慢慢来。 现在不同了,现在有了我。 听完洪武的计划之后,我表达了一起做的意思。 洪武考虑了很久,还是摇了摇头,他说,就算是这样,也不行。因为我在九镇的处境也不好,也没有太大的力量能够马上扶老二上台,就怕拔苗助长,反倒弄巧成拙。 然后,我也想了想,我们进行了这样几句对话。 “那洪武,你看,再加一个人行不行呢?” “哪个?” “将军!” “将军?哪个将军?!那个将军!!!” “就是那个将军!” “……” “义色,你可以帮他做主?” “洪武,从今往后,你不在场,你觉得我可不可以帮你做主?” “可以!” “他也一样,他有的,我都有。我有的,今天开始,你都有!你信我,就可以信他!” “要得!义色,你硬是要得!我洪武服你的箍哒!” “三个人够了没?” “够了!” “你哪里要帮忙?人?钱?家伙?” “都不要,我要一样东西,你没的,将军有。” “你讲!” “飘飘!” “你卖?边海洋会让你……” “不!老二卖。” “……好!!!” 一直以来,我都在刻意不触碰白粉,就算迫于无奈让海燕在我场子里面出货了,我还是没有碰过。 我知道自己没有做这行生意的实力。 但这一刻,我却没有丝毫犹豫,答应了下来。 当我说出那个好字的时候,我就知道边海洋完了,溪镇十杰也完了。 他们的结局已经在这一秒钟注定。 送他们上路的人,将会是一个极速崛起的老二。 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往往不是敌人,而是朋友。 只有朋友才有机会在你的背后插上要命的那一刀。 如果你以为这一晚的故事已经完了,那你就错了。 前面所写的一切占据了几乎一整晚的时间,它们的意义也确实重大。没有它们,我和洪武都渡不过眼前的难关。 但,它们并不是这一晚的重头戏。 接下来将会发生的事情,虽然历时不长,只有短短几句对话而已。但它日后造成的影响,却波及到了我们所有当事人的未来命运,甚至,也深深改变了我们所处的这一整个江湖。 在经过几小时的仔细盘旋,商量好了计划中的全部具体细节之后,我和洪武这才彻底放松了下来。 我们来到了他卧室后面临江的阳台上抽烟。 不知道什么时候,昨天下了整天的雨已经停了,太阳还没有出来,但是源江对岸的天际线上已经有了几许鱼肚白。 当时,依靠着栏杆,站在我右侧的洪武深深吸了一大口烟,脸上露出了极少见的兴奋,说: “从小,我在这里就被人欺负,我就只想有两个拿命铁我帮我的人,可惜一直没有。盖将、九佬他们很好,但有些事情给他们说了,他们也听不懂。很多时候,打落牙齿哒我也只有自己往肚子里头吞。那个时候,我最羡慕的就是‘桃园三结义’,而今,加上将军,我们也是三个,算是圆了小伢儿时候的梦哒。哈哈。” 我看着洪武的笑,向来阴鸷冷狠的他在这一刻就像是一个半大的孩子,兴致勃勃,热情洋溢,大口大口地吸烟,抑扬顿挫地说话。 我心中突然就涌起了某种自从王丽出事以来就从没体会过的感受,极度的安定、祥和、温暖。 我想,在这条艰难的道路上,我们都孤独了太久。 狼,还是要合群的。 “义色,你看,洪门、青帮、哥儿团,从今以后,我们兄弟在这方圆地面上也算是人物哒,我们也起个名字要不要得?” 听着洪武的声音,清晰却又遥远,近在耳旁却又如同天边传来。学着洪武的样子,我往前一俯,满足而慵懒地靠在栏杆上,望着脚下的源江水,突然灵机一动,说: “好啊!将军住上游,我住中游,你住下游,我们喝的都是一条源江水。一江水,一条心。我们今后就叫‘源帮’!要不要得?” “要得!源帮,源帮,源帮,哈哈哈,我喜欢,源帮!” “哈哈哈……” 不记得是真实如此,还是记忆平添的一份美好。 我只记得,就在我们相对大笑的时候,万道金芒终于穿破云层,洒遍滚滚江波,也洒在了我的身上。 迎着朝阳,我无比清晰地认识到,我还是我,但这个江湖再也不会是以前的江湖。 从此以后,无论面对的是谁,我都不会再无反抗之力。 我不会成为唐五,不会成为悟空,但是多年之后,我要让全江湖知道,我以我的方式统治着江湖。 合纵连横,源帮必胜。 源帮成立之后,历时十五年,终于发展成为九镇所属大区中仅次于市区廖氏、皮氏两个集团的第三大黑帮团伙,其势力隐藏极深,却又盘根错节,根深蒂固,触目惊心。日后所产生的巨大影响,也注定会是湘西黑帮史上有浓墨重彩的一笔。 不过源帮本身的名声并不显赫,甚至连真正知道内幕的人也不算很多,更加响亮的是三个名字:义色、洪武、将军。 因为,源帮在成立之初的架构就已经注定了,它的存在于三人而言,并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传统黑帮,没有等级森严的门户之别,而是一个紧密平等的联盟。在这个联盟里,没有大哥,没有小弟,只有三匹各自打拼,拥有自己独立家族,却又血脉相连,在关键时刻,全力以赴,抵死相助的狼。 在知道详情的小范围人群中,源帮也常常被称呼为源门,按义色、洪武、将军的顺序,分为义、忠、信三个字堂。 因此,江湖传言中,也叫“源门三字堂”。 十年之后,风生水起的九镇六帅就出身于源门义字堂。 第112章 江湖夜雨十年灯 一双手如同蝴蝶上下翻飞,扫、钻、缠、捆、钉、磨、擦,一系列的动作又快又准,在很短的时间之内,一块块的碎片被粘上,一道道的裂痕已缝好,光洁如初,滴水不漏。 化腐朽为神奇,这就是锔碗匠的工作。 我已经有很多年没见过锔碗匠了。 锔碗这个行业就像是皮铜一样,一声不响,突然离开了这个世界。 皮铜曾经是九镇最好的锔碗匠。 几乎每天,我都可以看见他挑着一副担子,走街串巷地替人补锅锔碗。 皮铜的个子很矮,又黑又瘦,脸上布满了皱纹。常年穿着一件皱巴巴的深蓝色老式中山服,外面围着块又厚又脏、补丁套补丁的大围裙,围裙中间的位置已经被打磨出了一片油亮,头上时时刻刻都戴着顶赵本山式样的老旧军帽,只不过,赵本山戴出的是滑稽,皮铜戴出的却是落魄与平凡。 十几二十年前,我穿开裆裤的时候,他是这副样子;死的那天,他还是这副样子。 在记忆中,我一直觉得皮铜好像没有老过。 很多年之后,我才明白,其实,皮铜并不是没老,他只是从来没有机会年轻。 不知为何,我打小就很亲近皮铜,经常和他的儿子一起跟在他的屁股后面到处跑,兴致盎然,不知疲倦。 有些时候,皮铜也会对我们吹吹牛。他偶尔也会得意地扬扬手里一样叫作“弦弓子”的工具对我说: “姚三伢子,晓不晓得你皮叔这个是什么?不晓得吧,这个就是金刚钻!没的金刚钻,就莫揽瓷器活。你要是学会我这门手艺啊,到哪里都有碗饭吃,不得饿死。晓得不?” 可另外一些时候,当我和他儿子学着他那种独特的腔调,大声吆喝: “不偷不摸,锔碗补锅呦……勤俭节约,日子好过咯……” 皮铜就会停下脚步,回头看着我们,目光中满是忧虑,一边摇头一边轻言细语地说: “姚三伢子,你莫学我这个,这是没出息的人才学的,你们都要好生读书,考大学读博士,骑马坐轿,听到没有啊?” 只可惜,我没有听他的话。 皮铜是一个好人,却没有过上一天好日子。 为了过上好日子,长大的我变成了一个坏人。 变成坏人之后,我越来越忙。 我不再跟着皮铜后头走街串巷,我也不再对锔碗这个行业有任何的好奇,就连他的儿子也一样。 皮铜就是皮铁明的爸爸。 今天上午,他死了。 几天前,九镇车站旅社住进了两个说北方口音的外地人。 这两个外地人白天睡觉,晚上出门,一去就是一整夜,每次回来的时候,都弄得满身泥土。 时间久了,老板有些害怕,问他们做什么事的,两人也遮遮掩掩不肯说,但是保证没有犯法,加上说话客气,出手又大方,看在钱的分上,老板也就没再深究。 昨天半夜,两人又出了门。 但是没想到,今天早上却只有一个人回来,手里还抱着一只脏不拉叽、粘满了泥土的陶瓷罐。 此人一进门,就从怀里掏出了一张图纸,神神秘秘地拉着老板说出了实情。 他说自己祖上本来也是九镇的人,家就住在西边的观音庙,国共内战的时候父亲被拉壮丁去了中原打仗,后来战败投诚就在河南结婚生子落了户。 他父亲死之前,告诉他,自家祖上在九镇这片曾经也算是个大户,家里还有一罐光洋埋在地底,本来早就想取出来,但是新中国成立后一系列政治运动,不敢取,现在才交代他,要他过来取,这张纸就是他父亲画的埋光洋的地图。 这些天,他和他的小舅子就是在忙这件事情。 可现在是共产主义新中国,这个东西虽然是他家祖人挣来的,一旦取出来,按法律却必须要归公。 他们为了掩人耳目,只能深更半夜去取。 昨天晚上好不容易找到地方,刚挖出来,却被当地的人发现报了警。黑灯瞎火之下,他的小舅子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也许已经被抓。他必须马上走,千山万水地抱着罐子不方便,怕路上惹出什么麻烦。所以,想问老板愿不愿买。 他不想坐牢,只要不亏本平安离开,能回家就好了,江湖救急,不图赚钱。 如果老板买,他可以低价卖。 这个骗局在现如今看来极其拙劣低级。 但是,很多朋友应该还有印象,在九十年代初的时候,这种骗局却极为盛行,几乎骗遍了大江南北,长城内外,无数人为此倾家荡产,家破人亡。 老板虽然是个生意人,但毕竟只是九十年代初的一个山里小镇里没见过世面的小小旅店老板。面对着一个油光水滑的江湖老千,理所当然也就上了当。 更不幸的地方是,这个旅社有两层楼,楼上是旅社,楼下老板还开了一家餐馆。 做餐馆的难免经常有破碗碎碟。 一到中午,就开始有人吃饭,生意好了,没时间修理,于是老板头一天就约好了皮铜大早上过来帮他锔碗补锅。 所以,在外地人和老板谈的时候,皮铜也在场。 皮铜是个老实人,本本分分过了一辈子,没有伤害过任何人,没有欺骗过任何人,连冒险的事情也从来没做过一件。 今天,他本来也不会做出那样大胆的蠢事。 只可惜,他的老婆得了关节炎,一变天就痛得呼天抢地,生不如死。 而他的儿子不听话,要跑社会打流,虽然没给过家里多少钱。但不听话的理由却光明正大,说自己家里穷,他要赚钱帮母亲治病。 他不愿意儿子打流,也心疼老婆病痛。 能改变这一切的办法,只有钱。 他赚来的干净的钱。 于是,他动了心。 不过,纵然如此,他还是不敢,他胆子太小。 看着老板取出两千块钱给那个外地人的时候,他只能羡慕不已,笑着说了一句: “陈老板,这哈你就发了大财啊。我这样的人就天生命苦,没的你一半好的八字啊。哈哈哈。” 就是这句话背后的艳羡与贪婪,要了他的命。 老板再三验货之后,外地人交代老板现在一定要先把罐子藏好,怕万一警察过来看到了没收。然后,就走上楼去收拾东西了。 等外地人收拾好东西下楼的时候,老板已经进了里屋去藏罐子了。 大厅里面就只有羡慕不已、自叹命苦的皮铜一个人,埋头锔碗。 外地人走到了皮铜面前,问皮铜是不是也想要。 皮铜有些羞涩,回答说自己穷,一个锔碗的,没的那么多钱买,再说光洋卖都卖了,现在还说有什么用。 外地人从怀里掏出了一样东西,告诉皮铜,他家里其实除了光洋之外,还埋了十个这样的东西,刚才看旅社老板谈价钱太精了,不想卖给这样的人。 他马上就要走,不求钱,看皮铜也是个老实人,如果要,他就卖,不要就算了,过了这村儿没这店。 那样东西是元宝。 面对着金灿灿的元宝的时候,每个人都会冒险。 皮铜也一样。 他做出了人生中第一次,唯一的也是最后一次的冒险。 他拉住了转身要走的外地人。 然后,随便找个借口给老板说了一声,一前一后带着外地人回了家。 他拿出了所有的四千块钱。 等他千恩万谢送走外地人,喜滋滋地回到饭店时,却发现饭店里面人声鼎沸。 原来,忍不住得意的老板把自家哥哥喊过来一起分享喜悦,聪明的哥哥马上意识到了事情的蹊跷,检验出光洋是假货之后,召唤了一大帮人正要去抓那个外地人。 皮铜慌了。 他跑回了家。 回家之后,带着元宝跑到文昌阁的金匠铺子托人检查,这才发现,自己用全部家当换来的只是一个铜疙瘩和九个刷了金粉的泥巴坨。 他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绝望。 他一生没有做过坏事,没有害过人。 他想不通,为何会这样。 于是,他走向了白杨河边。 在河边的一棵树上,用裤腰带结束了自己卑微而苦难的生命。 午夜的灵堂是一个很奇特的地方。 漆黑的棺木就摆在触手可及的身旁,四周寂静、空旷,不闻人声,耳边却好像又有着某种说不明白的极为细小的窸窣,隐隐可以感受到死亡的味道在身边回旋,那样清晰,却又如同梦境。 从傍晚开始,我已经在这里坐了将近十个小时。 十个小时前,大概是下午五点钟左右,我接到了雷震子打来的电话。当时,我正在林场游厂长的办公室和他聊天。刚听到噩耗的我完全不敢相信,那个老实巴交,前两天在街上相遇还笑着喊我三伢子的人居然一下就没了。 我再三地询问雷震子,希望可以问出一个奇迹。 我没有得到想要的回答。 放下一切,我第一时间赶了过来。 赶到皮铁明家里的时候,屋前的空地上已经有几个人开始搭建办丧事用的竹棚,哭声从里面一阵阵地响起,清晰可闻。 由于办法场的道士还没有请到,当时的皮铜还不能入棺,穿好黑色寿衣的尸体看上去缩小了很多,四肢蜷在一起,像是一只煮熟的黑色大虾,就摆在客厅正中央,两张长条凳架着的木板上面。 看上去让人触目惊心,头皮发麻。 按照九镇的风俗,过世的人要在家里停上两晚之后,才能出殡。 那两个晚上,被称为“坐夜”。 通常来说,死者的至亲后人,都要彻夜守在灵前尽孝,不能睡觉。 现在,正是我在陪着皮铁明一起坐夜。 本来,陪的不只是我。 应该还有何勇鸭子,夏冬北条。 凑巧的是,越来越受到唐五重用的何勇前天已经带着鸭子一起远赴合肥去收账了,根本不可能赶回来。而一起坐到晚上十一点钟的时候,派出所来了人,通知夏冬,舞厅里面有人打架,还动了刀,他也只能带着北条先回去处理,约好明天晚上再过来替我。 夜越来越深,皮铁明的母亲打击太大,悲伤过度,晕死了几次,不久前已经被人送进房内躺下休息去了。他家里的亲戚有几个在隔壁房里打牌,另外的也都纷纷入睡。 渐渐地,我也有些扛不住了,调整好姿势,把脑袋搭在靠背椅上开始打盹。刚睡还没多久,仿佛中,却听到了一阵极为压抑的哭声。说是哭声,却又不像,更像是一口浓痰堵在了喉咙里,咳之不出的呜咽。 这个声音响了好半天,我才完全清醒过来。 扭头看去,发现是铁明。 整整一天,与父亲感情极深的皮铁明几乎没有说过话。他就是那样坐在那里,痴痴呆呆,只有在人主动找他开口的时候,他才会机械地说出一两个单词,不动也不哭,像是一具木偶。 可现在,他的头搭在还没有盖上的棺木边沿,下巴上的肉被压出了两道深深的印痕。半个脑袋痴痴地向前伸着,探进了棺材里面,侧面看去,脸上并没有明显的泪光,却给人一种极度悲伤的感觉。喉结上下移动,喉咙里面接连不断地发出了那种瘆人的声音。 多年的无神论教育,让我早就不信鬼神,但是那一刻,我后背却不由自主地一阵发凉: “铁明,铁明。” 近在咫尺的铁明就像是没有听到,眼皮都不曾抬过一下。 “铁明!” 用力推了一把之后,他终于回过头来看向了我。目光无比的空洞,面对着我的方向,感觉却是在看着我身后某处遥远的地方。 这样的眼神让我的鼻子一阵发酸,顿时,也不知道说什么才好,哑口无言起来。 我们这样对望了不晓得多久。 皮铁明悠悠地叹出了一口气。 然后,他说了这一天里,第一句完整的话: “钱,有钱的话,我屋里老倌子就不会遭这个孽!义色,当初龙港那一次,我要是听你的就好了,就算跑社会,多多少少自己也还有个生意。而今,哎……” 说话时,皮铁明眼睛里面的空洞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说不清的复杂神情,有些无助也有些茫然。 那一刻之前,我本来也是满腹酸楚。 但是当铁明说完这句话之后,看着他的样子,我突然想起了一件事: 在去溪镇找洪武之前,缺牙齿不听招呼,牯牛癫子不堪大用。 那个时候,我是多么想念皮铁明。 一个念头在我脑海浮现了出来,我明知道这个时候这样做不厚道,但是却又挥之不去,令我怦然心动。 我搂住了皮铁明,用最为真诚坚定的语气说: “铁明,皮叔已经走哒,你也莫想多。皮叔看着我长大,待我就像待你一样。我们兄弟,只要你愿意,今后我的就是你的,让你姆妈日子过好点。” 皮铁明看着我,满是感动。 一些人离开,一些人重逢。 分分合合,离离散散,江湖夜雨,十年孤灯。 在这个寒冬将至之前的深夜,在这个寓意永别的灵堂,我人生中最重要的一个人,终于在命运的安排之下再次走到了我的面前。 第113章 寒冬已至 胡少强决定杀死唐一林。 这个想法已经在他的脑海里面盘旋了很久。 一九九〇年的那个夜晚,他和唐一林在红军大排档第一次相见,他将唐一林打翻在地;不久之后,同样也是夜晚,在羊胡子的发廊,唐一林捅了他三刀,把他捅进了医院。 胡少强已经厌烦了这样看不到尽头的你来我往。 “我哥哥没用,才容得他哥哥一天到晚人五人六地充大,我不同!我只要一看到他们俩弟兄尾大不掉的样子,我就无名火往上涌。从小我爷娘不要我,把我送到外头吃苦。现在回来了就不想再被人赶出去,但是九镇只有这么大,他们唐家兄弟站稳了,我们胡家就没的地方落脚。我不弄死他,迟早他也要搞死我。换成是你,你搞不搞?” 这是胡少强被捕当晚,小杜审讯他时,他所给出的回答。 一九九一年,依旧是个寒冷的黑夜,胡少强杀死了唐一林。 他只用了两刀,一刀喉咙,一刀大腿。 有些讽刺的是,致命那刀不是喉咙,而是大腿。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我永远都不会相信,从人的身上居然可以流出那么多鲜血,泛着温润而柔和的殷红,如同一匹裁成扇形的天鹅绒,铺天盖地喷射开来,铺满了半边街面,凛冽中带着邪恶的美丽。 被切断了腿部大动脉的一林就匍匐在红布的正中央,脑袋和四肢都诡异地蜷缩在躯干下面,背部隆起,远远看去,黑乎乎的像是一口反盖在红布上的锅。 其实,一林原本可以不死。 在那一刀刺中他大腿之前,已经发生了太多迹象。事后看来,每一个迹象都像是命运之神在警告着一林危险的来临。 但是他没有在意,我们每一个人也都不曾在意。 一林第一次遇袭,和我在一起。 我还清晰记得,就发生在源帮成立之后不久的一天。 那一天,是冬至。 冬至大如年。 这是九镇的一个说法。按九镇风俗,在这一天,要牲畜齐备,敬祖筹神,以求平安。 我不信这些,但我决定用过节这个借口,约上一林,好好请他吃顿饭,一起庆祝一下。 因为,这段日子以来,对于一林,我有些愧疚。 将军没有让我失望,他给予了洪武最大的支持,洪武的计划已经开展了起来。但不管怎么说,边海洋毕竟是一个开创了时代的大哥,说扳倒就扳倒,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短时间之内,溪镇那边交的份子钱还是没法解决,我手底下的那帮司机们依旧要闹事。 我本来想过,先不收司机们的钱,等溪镇那边的事情解决了之后再说。 后来仔细权衡了下,果断否决了这个想法。 这帮司机也都不是什么省油的灯,长年累月地走南闯北惯了,练得一个比一个奸猾。要是让他们觉得别人收,我就不收,别人不收了,我才敢收,那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威信就会溃于一旦,日后的麻烦肯定也会越来越多。 所以,我决定还是枪杆子底下出政权,硬碰硬吃定他们。 不过,鉴于日后的合作,我自己又不愿出面当这个恶人,再三考虑过后,我用某种巧妙的方式把这帮司机的问题交给了同为林场运输生意合伙人的一林。 一林没有丝毫犹豫,立马答应了下来,并在最短的时间用最直接的办法处理好了这件事。 现在的局面是,利益我与一林一起得,被人恨的却只是他一个。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算是摆了一林一道。 但一林却没有丝毫的计较,就像是从小到大,我每次找他帮忙一样。 而他越是这样,就越发让我察觉到自己的丑陋和阴险,我心底的愧疚也就越深。 我自问没有什么能够替他去做的事情。 所以,我唯一能做的只有请他好好玩一玩,喝顿酒,吃顿饭。 昨天晚上,我就与一林约好了,今天上午十点在十字路口见面,然后一起租泥巴的车子去市里玩。 早上九点半,我出门之前临时起意,又拐了个大弯,特意跑到了还在放假替父亲守孝的皮铁明家里,把他从床上拉了起来。 这一折腾,等我们俩赶到十字路口与一林会合的时候,已经是上午十点半左右。 一起去找泥巴,却发现掉进钱眼里的泥巴趁我们还没到,舍不得生意又接了一趟短活,交代路边一个摆摊子的熟人告诉我们十一点之前就会回来。 于是,我们站在路边又等了半个小时,中间,还看了一场河南耍猴佬的猴把戏,猴戏很精彩,喝好的人很多,一林的声音最大。 我想,我们应该就是在这半个小时之内,被人盯上的。 到市区的时候,是下午快一点,泥巴急着赚钱,怕耽误生意,不愿意全天陪在这里,于是,和他约好了晚上再来接我们的时间与地点之后,让他先回了九镇。 那个时候,刘德华的《天若有情》刚播,华弟骑摩托车时身上穿的那种牛仔服正在年轻人当中疯狂流行。 所以,一到市区,中饭都顾不上吃,我就带着两人直奔市里最大的百货大楼,一人买了一件。 然后,在一林的强烈要求下,于路边摊上随便吃了两块臭豆腐之后,又跑到汽车北站边上的一家旅社里面去嫖了个娼,洗了个澡,一林还干脆扔掉了身上穿的衣服,换上了新装。 下午六点半的样子,我们来到了市区财政局后面的一条小巷。 这条小巷肮脏幽暗,但是却非常有名。 每到入夜时分,人头攒动,车声鼎沸。 小巷里有三家馆子,每家馆子都像小巷一样,又黑又脏,而且,三家馆子都只卖一样菜——肥肠。 方圆五十里地,最好吃的肥肠。 不卫生也不高档,却非常美味,便宜而美味。 我们选的是第二家。 馆子里面已经坐满了人。 我们只能坐在门外的屋檐下,旁边就是厨师做菜的灶台,烟熏火燎,乌烟瘴气。 不过,除了穿着新衣的一林之外,我和铁明并不在意。 我已经有很长时间没和这两个人喝过酒了,我也有更长的时间没有这样舒舒服服毫无压力,不用装腔作势心怀鬼胎地聊天了。 我们本来准备大喝一场,共谋一醉。 所以,当菜刚一摆上桌,我就举起了手中杯子,大声招呼对面而坐的其他二位。 只可惜,我坐的位置不对,背对着巷子,除了馆子里的食客之外,我看不见身后的任何情况。 我只发现,坐在我对面,一直在新衣服上拍拍打打,深怕被油烟弄脏的一林突然停下了他的动作,也并没有举起酒杯,而是脸色怪异,一动不动地看着我身后的那条巷子。 一旁正在炒菜的店老板大声招呼着: “来来来,进来坐,最好吃的干锅肥……” 话才说到一半,也好像受到惊吓般戛然而止。 我刚想扭头看看,后脑的头发已经被人一把抓在手里,扯得头皮一阵剧痛。 惊恐相交之下,勉力后望,角度问题令我无法看见抓我头发的人,却在身后黑压压的一大帮人中,瞟见了一张熟悉的面孔——蜈蚣! 然后,耳根一痒,从极近的地方传来了一个阴冷缓慢,却又无比熟悉的声音: “义色,刀快,坐好,莫动。” 第114章 故技重施老套路 旁边灶台上,老板炒菜所发出的响动声停了下来。 后脑的头发一松,一张本是笑意盈盈,却因为一道刀疤而备显恐怖的面孔出现在我的眼前——胡少强。 “三少爷,你这是什么意思?” 我边说边想站起来,身子才刚一动,就感到一样坚硬的东西顶在了我的后腰之上,胡少强一手按住我的肩头,还是那样轻言细语地看着我说了一句: “说了不关你的事啦,莫动!还有你,你也是一样的,坐好。” 说完,再也不看我和皮铁明一眼,径直望向了坐在我对面的一林,“哎呀,唐二哥!九镇的大脚板啊,日子过得好啦,还看着我干什么呢?喝啊,喝完手里这杯酒,我们换个地方聊下天,没问题唦?” 胡少强故作礼貌的调侃声,却依然掩饰不了他心底那股抑制不住的得意与仇恨,令人听得分外刺耳。 一林握着酒杯的手举也不是,不举也不是,看看我,又看了看皮铁明,最后心一横松开酒杯,一言不发,挑衅地扬起下巴,望向了胡少强,惨白的脸色中隐隐透了一层铁青出来。 四周酒客喧哗依旧,我们这片方圆两米的小小地方却陷入了一片沉重无比的死寂。 “当,”,身边灶台上突然发出了锅铲相击的一声轻微脆响,饭店老板小心翼翼的说话声传来: “各位大哥,哪么回事啊?我这里是做生意的,麻烦各位大哥给个面……” 随着老板的话音刚起,胡少强始终放在我肩膀上的那只手突然一紧。力道之大,让我隔着几重衣服的皮肉都隐隐生疼。 抬头看去,胡少强的身子已经半转向了后方的灶台。 我的心狂跳了起来。 就在这时,人影闪动,一直站在我与胡少强背后两步距离的蜈蚣小张走了过来,越过我们两人,走向饭店老板,一手伸出,挡在了胡少强与老板之前,用独特的市区口音说道: “老板,不碍事,我们马上就走,你弄你的菜,不得耽误你的生意。” 也许是蜈蚣的好言好语起了作用,也许是被胡少强散发出的浓烈杀气吓到,老板站在原地,嘴嚅动了几下之后,低头走向了店内。 蜈蚣转过头来,一手拉住胡少强,说: “走吧,快点把人搞走算哒。这里人多。唐一林,你是自己走,还是我们帮你。” 刚刚因为蜈蚣而缓和的心跳,因为他的这句话,又再次狂跳了起来。 当我还完全没有回过神来,没想好自己应该就这么坐着,还是站起来保护一林的时候。我看见身边的皮铁明已经飞快抓起了面前的一个瓷碗。 但是,他没能够站得起身。 当他的双腿才刚刚蹲起一半的时候,蜈蚣已经一把摁住皮铁明的头发,将他的脑袋摁向了桌面。 我也下意识准备有所行动。 但这时,蜈蚣又做出了一个动作。 他一手掀起自己的外套,并伸手抓住了衣服里面的一样东西: “动!动一下,打死你!” 边说,蜈蚣边故意把这样被衣服遮挡的东西左右摇摆了一下,使得我与铁明都能清晰看到。 那是一把锯断了枪管,并且被报纸包裹了大半枪身的猎枪。 我刚刚离开板凳的屁股又坐了下来。 铁明被摁在桌面的脑袋也不再摆动。 “你想死!” 胡少强重重一巴掌拍在了我的脑袋之上。 这一巴掌有一多半都拍在了我左脸颊,清脆的响声拍醒了我,让我记起了再也不让自己受辱的誓言。 怒火瞬间代替了恐惧,我想要办人了。 这个时候,一林居然站了起来: “胡特勒,你个狗杂种,走,老子跟你走,老子今天就看看你有几狠?你今天人多些,老子服输,你真有狠你就弄死老子,但凡留一口气,老子就要你的命。” 胡少强放弃了继续打我的想法,整个人突然变得冷静了下来,似笑非笑看着一林,阴森森地说道: “那要得,而今啰唆讲狠都是假的,那走啊。蜈蚣,走!你们两个,坐好,再动一下就莫怪我!” 说完,胡少强转身准备离去,始终站在我背后的那几人则迎向了一林。 蜈蚣也松开了皮铁明的手,向我这边走来,看着我说: “义色,不好意思,帮老大办事,不是冲你来,得罪哒莫见怪。” 在蜈蚣的善意之下,我站起身来,边将背后的椅子远远拉开,边说道: “小张,今天到底怎么回事唦,我们几个出来一起吃顿饭,怎么就搞这样一场事啊。小张,给个面子,要不要……” 我说得前言不搭后语,很啰唆,甚至有些被惊吓过度之后的胆怯,就连站起身的时候都是小心翼翼、畏首畏尾的样子。 所以,蜈蚣并没有产生一丝的警惕,他只是继续追赶已经先走了两步的胡少强,放任我站起身来,并且脸带歉意地看着我,想要继续说些什么。 我也看着他,脸上带着那种试图拉关系套近乎的表情,伸出了我的左手,做出准备搂住他的样子。 “义色,莫往心里去……” 蜈蚣的话没有说完。 就在他说到“去”字的时候,他已经走到了我的身旁,我的手也接触到了他的肩膀。 然后,我几乎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对着他的肩膀猛然一推。 “啊”。 一声短暂而轻微的惊呼声中,蜈蚣已经被我推倒在了油腻不堪的灶台之上。 “叮叮当当”。 油盐酱醋锅碗瓢盆倒成一片的声音响起。 在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被蜈蚣所吸引,还没有反应过来怎么回事的那一瞬间,我已经飞快地扑向了已经走到距我一两米左右的胡少强。 我说过,今天,我请一林吃的是干锅。 方圆五十里范围之内,最好吃的肥肠干锅。 干锅之所以叫作干锅,而不是火锅水锅,就是因为它是干的,锅里面除了肉和肉本身渗出的原汁原味的少许汁液之外,什么都没有,就那样架在火上干炖。 所以,干锅最大的坏处就是容易糊锅。 如果你是大湘西区的人,或者曾经吃过最正宗的湘西干锅,那么你就会知道,为了解决糊锅的问题,饭店老板通常都在端上干锅的时候,配上一把专门用来铲掉锅底焦煳的小铁铲。 类似于泥瓦匠用来粉墙刮石灰的那种,但是更窄、更尖、更锋利。 而今天,我坐的位置离上菜的灶台最近,饭店老板端菜的时候,刚好就把铁铲放在了我的面前。 两分钟之前,在胡少强打我一巴掌之后,一林说话了。包括他和蜈蚣之内的所有人都看往了一林那边,就是在那一瞬间,我把铁铲拿在了手里。 半分钟之前,我边和蜈蚣说话边站起身来的那刻,也顺手将屁股下碍事的凳子远远拉到一旁。 所以,现在我手中有铲,前方无阻。 所以,在胡少强听见蜈蚣惨呼,下意识转过半张脸来,还完全没有意识到任何危机的那一刹那,我就已经扑到他的背后,如同片刻之前他扯我一样,死死扯住了他后脑的头发。 唯一不同的地方在于,我另一只手所抓着的那把铁铲也抵在了他的咽喉,我抵得很用力,锋锐的尖角已经陷进皮肉,渗出了几缕鲜血。 到这个时候,我惊恐的心才彻底冷静了下来。 因为,三年之前,我用过这招,那时我对付的人是闯波儿。 我赢了。 这次,也一样。只要我稍微用力往横一拉,胡少强就必死无疑。 我知道,主动权已经来到了我的手里。 这时,周围的食客们已经觉察到了这里正在发生的危险。 惊呼躲避声和桌椅翻动声渐渐响了起来。 在这片响声中,我看向了怀里的胡少强: “胡老三,铲子快,站好,莫动!” 第115章 飞天蜈蚣 当一个人从胜券在握的巅峰突然被对手推落至一败涂地的谷底的时候,通常都只有两种情绪——恐惧和怀疑。 而这种两种情绪带来的通常也只有两类反应。 “你想干什么?” “你敢?” 这是人性,我曾一直认为,没有谁能够例外。 比如,那帮跟在胡少强和蜈蚣背后一起来的人就完全印证了我的这种看法。 当他们惊疑不定,故作镇定,纷纷怒喝出上面那两句问话的时候,我压根就没想到蜈蚣能够做出什么与众不同的表现。 我猜错了。 他给了我一个关于失败者的全新定义。 人们的喧哗声中,蜈蚣从一片狼藉的灶台上爬了起来,起身的时候,还被侧翻在身边的滚烫铁锅烫了一下,整个过程都显得那样狼狈。 但是,当他站直,站稳,站定在我的对面之后,他却变成了往日来我游戏厅与我相见的那副模样,无比的镇定、自然、冷静,仿佛刚刚并没有被我推倒,甚至我们之间根本就没有发生过任何事情。 就那样淡淡地看着我。 我本来想等他先开口。 因为,在这样的局面中,先开口的往往代表着胆怯,而后说话的人可以占据更多的主动权。 但是,我却不得不承认,在蜈蚣的那种目光之下,我的心底确实感到了一阵阵地发毛,我没有办法继续坚持下去了。 所以,我只能尽量简短地率先说话: “放人!” 我说得干脆,没想到蜈蚣更干脆。他依旧是看着我,却伸出一只黑乎乎的,不知是沾上了酱油还是陈醋的右手,对着一林身边的那帮人临空摆了摆,说: “放人!” 那帮人松开了一林,一林俯身拿起面前的一只酒瓶,气势汹汹,对着我这边走了过来。 蜈蚣飞快瞟了一林一眼之后,他的手再次伸进了衣服里面,对我说道: “义色,而今你还没有赢,大庭广众,我不信你敢杀人,他最好停着莫动。你们莫过分哒,莫逼我。” 蜈蚣的话没有说明,但在那一刻的我却不知为何,非常清楚且毫不怀疑地相信,只要一林还敢往我这边走一步,蜈蚣就会开枪了。 “一林!莫搞!铁明,把他拉着!你们两个先走!” 皮铁明一把拉住了一林。 “姚义杰,要得!你要得!先走?你们走得脱吗?蜈蚣,哪个都莫放,给我往死里搞!” 我手里的铲子又加大了一份力道,胡少强脖子上的鲜血流到了我的手背,他没说完的话也随之被逼了回去。 “胡老三,蜈蚣,平日里我们也没仇,我不想把事搞大。但你们当我的面把我朋友抓走也绝对不可能。让他们先走,他们走哒,我马上放人赔罪。” 蜈蚣把掀开的衣服盖了起来,微微考虑了两秒之后说: “好,义色,一码归一码,唐一林,我们的事今后再算。你们两个可以走哒。” “蜈蚣,莫放……” “我不走,义色,这个事不关你的事,我个人扛得起……” 胡少强和一林的声音先后响起,却都没有说完。 胡少强是因为我,一林是因为铁明。 皮铁明一把搂住了唐一林,扯着就往外走: “走走走!现在你啰唆个鸡巴啊?妈了个逼的!走不走?是不是都要陪你一路死!” 最后几个字,铁明几乎是大吼出来的,在吼声中,挣扎不休的一林安静了下来,低下头任凭铁明拖着走向了小巷。 在经过我和胡少强身边的时候,皮铁明停了下来,盯着胡少强看了几秒之后,他说: “冤有头债有主,和你结仇的不是义色。如果今天他出了什么事,你最好也连夜办我,不然你明天就麻烦大哒。” 然后,也不管胡少强有何反应,抬头盯着我道,“就在约好坐车的地方等你,快点!” 说完,一把扯住一林,转头径直离去。 蜈蚣居然在抽烟,皮铁明和一林两人刚刚离开的时候,他就点燃了手里的这支烟,吸了两口之后,他甚至还拉开边上的一张凳子,坐了下来。 烟抽到一半的时候,他说: “烟也吃了一半哒,至少有两三分钟哒吧,外头大街小巷的,他们也不是猪,我现在要抓也抓不到哒。义色,是不是可以放人哒?” 在这短暂两三分钟里,我的脑中一直都在思考一个问题。 我今天应该怎么办? 但是,我想不到一个完美的答案。 蜈蚣和胡少强说得对,我并没有赢,大庭广众之下,我的确不敢杀人。 不杀,也就跑不了。 所以,我唯一的选择,也只能听命由天。 除死无大祸,讨米不再穷,把心一横,我松开手里的铁铲,后退一步,离开了胡少强: “三少爷,得罪哒!” 胡少强转过身,笑了起来,在笑得最灿烂最和气的时候,他一拳砸在了我的脸上: “我捅你的娘,你敢弄我,弄我,我今天要弄死你。我操,我操……” 滚烫的鲜血在第一时间冲出鼻腔流入了嘴里,黏腻微咸。人影涌动中,其他人也冲向了我,无数的拳脚棍棒都涌了上来。 就在我被打得跪倒在地却还不曾躺下,事态还没有最大化的时候,蜈蚣的声音再次响起: “三少爷,算哒,算哒,这里不是办事的地方,搞了半天哒,莫等哈警察来哒,先走先走。” 晕晕乎乎中,我被人一把扯了起来,走向了小巷。 小巷口停着两辆面包车。 就在车前面,蜈蚣停了下来,他一手指着我,对胡少强说: “少爷,保钢陪你先去医院,你颈子上都是血,先去包一下。” “包个什么鸡巴包!不包!老子今天要先办了这个杂种再说。走,上车。” 胡少强“刷”地一下拉开了车门,刚要上车,蜈蚣拉住了他,然后,凑到他的耳边说了一句话,前半句声音很小,但是我却依旧听到了几个关键的字词。 后半句声音大了起来,蜈蚣是这样说的: “你哥哥和廖老板那般关系是这样扯起的,这个事你来办不好,我帮你办要不要得?你相信我!有什么事,过后我再要龙袍哥和你哥哥谈,好不好?” 胡少强脸色阴晴不定,在车门前站了足足有半分钟,然后才猛然转头,狠狠盯着我,对着我一指: “一只手,废他拿铲子的那只手!” 蜈蚣点了点头,伸掌搭在胡少强肩上拍了拍,大声喊道: “保钢你上车陪三少爷去医院,若明喊后头的车过来,小军,提人。” 车子停在了我们市最大的一家公园后门一处平地上。此时,公园已经关门,公园里却依旧有灯光闪耀,承托着周边黑灯瞎火的贫民区,美得就像是一片梦境。 周围行人稀少,一片安静。 其他人已经下车了,只有蜈蚣坐在我的对面,看着我的目光依旧是那样犀利而冷静。 半晌之后,他开口了: “义色,你晓不晓得,今天胡少强是绝对敢弄死你的。” 我没有搭腔,我不知道下面的结局将会如何发展,我又应该如何回答。 “那你,晓不晓得,今天我把他支开,是哪个救的你。” 我点了点头。 因为,我确实晓得。 当时我听到的那几个关键字当中,有两个字是“海燕”。 海燕又一次救了我。 但,为何面对这样的化险为夷,这样的救命之恩,我的心底却感受不到半点的喜悦与感动。 有的只是人在江湖,恩怨难明的无奈和苦涩。 “嗯,你晓得就行哒。你自己好生点,不是每次都保得住的,这次是我们过来办事,如果是他们自己人过来的话,那你今天不死也要脱层皮哒。那要得,不多讲了。那你走啦。” 蜈蚣的话让我大吃一惊,我看了他好久,这才说道: “胡少强不是说要我的手?” 蜈蚣笑了起来: “哈哈,我平时到你场子里去,你又是烟又是酒,客气得不得了,和你也还算谈得来。假如不是大哥交代办事,我根本就当你是朋友,来都不得来。胡少强又不是我大哥,他要你的手,下回自己找你拿唦,关我什么鸡巴事。哈哈,走吧,义色,今天,我保证你是没事哒。” 海燕没有让我感动,但是蜈蚣的这番话却让我无比激动起来,我甚至都觉得鼻子一阵阵的有些发酸。忍了好久之后,我才能开口说道: “小张,多谢你哒,我,我记着你的!” 也许是我的表情感染了蜈蚣,他的脸色也开始变得真诚起来,抽出烟,递给我一支之后,说: “莫客气咯,义色,这是你平日会为人,你要是讨嫌的话,我也不得帮你。不过,说句老实话,上回找你搞飘飘,你也不想搞。如果你真不想落这塘水,那不只是我们这边,你今后和唐五那帮人也要少在一起玩。懂吧?这塘水太深哒,混不出来的,像胡少强这种人就是个神经病,无卵事都可以杀人的,我要不是没的法哒,根本就不想拢他的边,你今后最好离他三丘田,莫惹他。你还没完全下水,就尽早脱身的好。哎……” 说到最后面几句的时候,蜈蚣的语气里隐隐透出了几分唏嘘,也让我听出了某些其他的意思: “小张,你们这里头到底什么情况,我不晓得,也不想晓得。不过,我不蠢,猜也猜得到一些。你如果在里头不得意,那干脆出来唦。” 蜈蚣无声地笑了笑。 这个笑让我误会了他的意思,于是,我继续说道: “小张,今天这个事,我义色记在心里的,如果你看得起我,你要想自己搞点生意,我尽全力帮你,有财一起发。” 蜈蚣大笑了起来,黝黑的车厢里,满口白牙晃来晃来,晃得我有些心慌意乱。 “哈哈哈,义色,你还真不是个吃素的角色啊。前几分钟才保住命,下几分钟你就开始拉人入伙哒。哈哈哈,义色,我说句不该说的话啊,你那点生意有几个钱啊?不是我看不来啊,我跟你那还不如跟龙袍呢。别个口袋里掉的钱都比你多些啊,朋友。” 蜈蚣的话有些激怒了我,我有些恼怒地说道: “那又怎么样?掉在地上,也不是你的。我的,至少是我个人的。” “确实不是我的,但是你的就是你的,也不是我的。我要,就要我个人的!!” 我有些惊讶又有些期待地抬头看向了蜈蚣。 “哈哈,义色,你莫这么看我哒,我把你当朋友是不错。但要我跟你混你就莫想哒,用你的钱发财,怎么发都是你当大的。” 气氛变得尴尬了起来。 也许是想要缓和这样的气氛,蜈蚣又递给了我一支香烟,语气变得缓和起来,“我在乡里长大,小时候屋里穷得很,树上结的梨子,娘爷都要卖钱,只有卖不出去的烂梨子才给我吃。读书连双鞋都没有,一到冷天里,脚就冻稀烂。我还记得有一回,我一个同学的爷老子是乡里的书记,有一天他骑他爸爸的自行车来上学,我就是实在喜欢不过,摸了一下,那个杂种嫌我脏,把我摁到泥巴里头就打了一顿。我十二三岁的时候,我姆妈得癌症,想吃碗肉丸子,吃不起,我攒了一个学期的钱,才帮她买了一碗,还舍不得吃,结果放坏了一多半。义色,你们这些吃国家粮长大的伢儿永远都搞不懂滴。我如果不是欠龙袍的情,我早就自己单干哒。跟着这些人混,我没的什么出头的日子,出事我来背还差不多。尤其是胡少强这个神经病,他妈了个逼,和他混在一起,迟早要被害死。这几年,龙袍的情也还得差不多哒,我还想多活几年,干大事赚大钱,这塘水,我也该跳出来哒。下回你们之间再发生什么,过来办事的人应该就不是我哒。你要自求多福。不过不碍事咯,说不定,到时候,我已经是大哥哒,你是我朋友,有麻烦就通知我一声,我蜈蚣保你!哈哈哈。” 蜈蚣的一番话把我说得目瞪口呆。 我从来没有想过,眼前这位大鼻梁,宽脸颊,相貌平凡至极,平日沉默寡言的年轻人心里居然有着那么大的志向。 他的话中,居然隐隐透出了一股想要和廖光惠李杰海燕龙袍这样的人一争长短的味道。 这个人如果不是疯了,那他就是信口雌黄,幼稚至极。 但是,看着他两片薄如刀削的嘴唇,紧紧抿在一起,搭配微微外翘的下巴,却又给了我一种极度刻薄无情且绝对坚韧刚强的感觉。 我破天荒第一次感到完全看不透一个人,这样的感觉,我甚至在海燕和唐五的身上都没有找到过。 对于这个人,我产生了一丝源自心底的敬畏,我说: “小张,你是蜈蚣,飞天的蜈蚣。之前那些话就当我放屁,没有讲。不过,算我高攀,我也当你是兄弟,都是这条路上的,这条路不好走,个人千万多保重就是的。” “我不怕,义色!我一点都不怕,只要有钱,死路我都敢走。” “那也总要有个收手的时候唦。” “哈哈哈,等我的钱多得用不完的时候,我就金盆洗手。金盆,纯金脸盆摆在面前,我就洗手。哈哈哈。” 那天,蜈蚣把我送到了我与皮铁明约好会合的地点,也正是泥巴说好来接我们的地点。到的时候,泥巴居然还没来,皮铁明蹲在街角,安静地守护着躁动不安,如同一只牛头梗般蹿上蹿下的一林。 见到我的到来,皮铁明有些不敢相信,站在当场,目带泪光一动不动。 而一林却在第一时间狂吼着扑向了蜈蚣几人。 拉开了一林,再简单寒暄几句之后,蜈蚣上车而去。 走之前,他给我说: “朋友,你不想走就早脱身啊。我要先走哒,保重!” 这是我最后一次见到蜈蚣。 从此之后,他再也没有来过九镇,甚至再也不曾出现在这个江湖。 之后十年,蜈蚣带领属于他自己的班底,纵横大江南北,呼啸国境内外,抢金库、劫银行,前后犯下惊天大案十余起,手染鲜血几十人,凶名一时无两,震动天下。 所有的一切,都正如那晚我们在车中所言,为了金盆,蜈蚣走上了死路;但,在路的尽头,他却并没有得到想要的那面金盆。 二〇〇九年九月,被全国通缉的蜈蚣在重庆落网。 被捕之后,他给抓他的那位警官说: “你有一天,也会和我一样。” 那位警察叫作文强。 而那个时候,蜈蚣也不再叫作蜈蚣。 人们称呼他为:杀人魔王——张君。 第116章 卑微的小丑 我这一生中见过无数的流子。 有的心狠手辣,有的良知未泯;有的两面三刀,有的义薄云天;有的杀伐果断,有的处事圆滑。形形色色,林林总总。 但是,在这些人身上,无一例外都有着一个共同点:想做大哥。我没有见过混社会,却不想出头当老大的流子。 只有雷震子,他是唯一的例外。 他从来没有想过做大哥。 这个荒唐卑微、邋遢怯懦,却又单纯善良的年轻人,一辈子最大的愿望,也只是想跟在我的屁股后面,混口安稳饭吃而已。 他是那样地尊重我。 我却和这个世界一起,把他逼上了死路。 写下这行字的时间是农历2012年5月12日,距离雷震子去世已经整整二十年两个月又三天。二十多年的时光,太长,长到足以抹去雷震子留在这个世间的所有印迹。我已经有很多年不曾听人谈起过雷震子了,就连我自己,也好像极少在人前提及。 他永远停在了那个终点,我们这些依旧活着的人,却要继续遵循着各自的生活轨迹一路向前。 我们已经永别,却又从未分开。 因为,我始终都摆脱不了那噬骨焚心的愧疚。 而愧疚,将他永远地留在了我的记忆里。 雷震子一生中,有两大爱好。 一是赌博,二是手淫。 在我的强行干预之下,他戒掉了赌博的恶习,可他却始终没有戒掉手淫。 就算是我把游戏厅交给他管理,让他从一个不入流的小痞子成为了九镇黑道上一名算是混得不错的流子,口袋里有了点小钱,能够勾娼妇,嫖妓女了,他还是戒不掉这个爱好。 而且,最关键是他对此还毫不隐晦,甚至有些引以为荣。 曾经无数个早上,雷震子一脸苍白,头发蓬松出现在我们圈子里任何一个人面前的时候,总会听到他自己主动说:“哎呀,三哥(牯牛哥,飞哥,小缺名称可以互换)昨天歇瞌睡,没的卵事,看着《家庭医生》又铳了两把,今天腿好软啊,妈了个逼的。”说完,也不管听的人肉不肉麻,手还习惯性地放到裤裆边上腹股沟那里摩挲两下。 记得有一次,实在是忍不住了,我问他:“雷震子,你又不是没的女人,天天搞这个干什么?” 他给我回答说:“三哥,这个你就不明白哒。各有各的味!懂吧?吃牛肉粉带汤不带汤,是不是都好吃?是吧?哈哈,再说,女的也不见得时时刻刻都在身边唦,有些时候还是自己来更方便。读小学的时候,老师就说过,毛嗲嗲讲的:自己动手,丰衣足食。老师说,自食其力的小朋友才是祖国的花朵。老子这么做也算是尽花朵的本分唦。” 说出这段惊天动地的话的时候,雷震子表现出了真诚与坦然。 搞得今后的岁月中,只要我听见有哪个大人一脸虚情假意装逼的神色对着孩子说,“你们要听话,要乖,老师大人要你们怎么做就怎么做,这样才是祖国的花朵。” 我的脑海中总是能够幻想出那个孩子躲着人撸管的样子,也总是能够在大人们道貌岸然的脸上看出背后隐藏的男盗女娼和“老子又把你骗了”的神情。 我常常情不自禁地想,到底是雷震子本身就是一个男盗女娼的人呢,还是这句话本身就是一句男盗女娼的话。 我找不到答案。 雷震子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每次我脑海中出现这个问题的时候,都会让我自己感到有些痛苦。 他尊重他认识的每一个人,可几乎没有人发自内心地尊重过他。 他太愚鲁,太猥琐,也太单纯。 在这个复杂而精明的社会里,他无忧无虑,没心没肺,如同一个小丑。 可是,毕竟雷震子已经走了很久,不管是为尊者讳也好,还是人死为大也罢,我都希望在我心里的他,是一个体面光辉的形象。 就像是唐五那样。 但是,我做不到。 关于雷震子,我有着太多的记忆,每一个细节都那样清晰地提醒着我。 无论我的愧疚有多深,我对他的爱有多重,我都无法否认。 雷震子,的的确确,是一个小丑。 一个穷其一生,都在用尽浑身解数,不惜放弃自身尊严来讨好身边每一个人,希望大家都能开心快乐,却又被几乎全部人所忽视轻蔑的,有些荒唐,非常卑微,也悲哀至极的小丑。 就连那个让他走向死亡的早晨,他所扮演的还是这样的角色。 那是我救下一林之后的第二天早晨,也是雷震子二十岁生日的前三天。 正式的冲突依然还没有爆发,九镇看上去还是那么宁静。 但是我已经得罪了胡少强。 我知道依胡少强的性格,他迟早会找我报这个仇。 不过,我想中间毕竟有个海燕在,看在海燕的面子上,胡家兄弟多少也会给我留点情面。再说,他们现在必将迎来唐五、一林的还击,水深火热、不可开交的时刻,就算胡少强要报仇,也不会是现在。 我错了,我居然用普通的人际社交关系来揣测了胡少强,却彻底忘记了胡少强那个让人不寒而栗的外号:胡特勒! 你听说过纳粹会妥协吗?你见过反社会分子不极端吗? 没有。 所以,胡少强对我也没有妥协。 别说海燕,就算是廖光惠和李杰来联手替我说情也没用。当我得罪他的那一刻,就注定了会遭受到无比残酷的报复。 我却没有想到这一点。 那么,我也不得不承认,是我,姚义杰,亲手将我的兄弟雷震子送上了绝路。 “三哥,吃早饭没有?没有吃,我去给你端碗粉来啊?吃了啊,那你坐,我去帮你倒杯水哈……” “三哥,这段时间生意还可以嘞。呵呵,天天过来玩的小伢儿越来越多哒……” “三哥,你心情不好啊?我看你一早上好像没什么精神的样子。三哥,你有什么事,就告诉我啊,只要我办得到,我肯定帮你搞好。” “三哥,我帮你说个笑话听啦,几多好笑,我在故事书上看到的,快把我笑死哒,哈哈哈哈哈哈哈。我告诉你啊,有个鸡巴到非洲去旅游,他看到一只大乌龟。他就想,哎呀,非洲怎么会有乌龟呢?这是个奇怪的事啊。这个蠢货就想把乌龟带回国来研究哈到底怎么回事。哈哈哈哈哈哈,但是三哥,你晓得啦,坐飞机的时候不能带动物萨,哈哈哈哈,你猜这个蠢鸡巴他把乌龟怎么装的?哈哈哈哈哈,他放在裤裆里头的,哈哈哈哈哈哈。哎呀,笑死我了。哈哈哈哈,三哥,你莫急,后头真的很好笑,哈哈,真的。我告诉你啊,坐在飞机上,乌龟闷在胯里头,也会感到热唦,就爬来爬去,那个蠢货怕乌龟咬他,又不敢拿出来,担心空姐发现。哈哈哈哈哈哈,他,他,哈哈哈哈,他把裤裆拉链拉开一半,就把一个乌龟脑壳放出来哒。结果,哈哈哈哈哈哈,那个空姐走过去也看,走过来也看,实在把这个人看烦了。他问空姐:‘看什么看,没有看过的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三哥,你猜这个空姐怎么说的?我不说你绝对猜不到,这个空姐,哈哈哈哈,真的骚。哈哈哈哈,她居然回答说:‘看是看到过,但是长眼睛的第一次看见。’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快把我笑了死。三哥,你讲,哈哈哈哈,好不好笑。哈哈哈哈……” 在讲述的过程中,雷震子笑得很开心,我没有笑,也没有给予任何的回应,前一晚的事情依旧如同阴霾般压在我的心头,让我觉得雷震子只知道无事献殷勤,却又百无其用,是真有些讨厌。 最后,我的脸色让他变得有些尴尬而讪然。 忍着心头的厌烦,为了寻得些许宁静,我连招呼都没有打,就走出了游戏厅。 我以为,这个蹩脚的笑话,会像以往每次在我不开心时,雷震子曾给我讲过的那些不入流的小故事一样,转头就会被我忘掉。 我错了。 从那天开始,我这一生,再也不曾有片刻时间忘记过这个笑话。 这是雷震子给我说过的最后一个笑话。 这也是他人生中,最后一次开怀大笑。 这次之后,全世界,再也没有人听过这种粗鲁放肆、做作夸张的笑声。 第117章 一个秘密 每个人都有秘密。 而我属于秘密最多的那种人。 日月变迁,世事无常。这些秘密,有些已经能够写出来;有些却依旧只能锁在心里,连碰都最好不要碰半下,直到某天陪我进入坟墓,一起湮灭在永恒的黑暗当中。 下面我要说的也是一个秘密。 一个埋藏了二十多年,除了我和皮铁明之外,再也没有第三个人知道的秘密。 那天天很冷,没下雪也没刮风,但是依然很冷,湿气下沉,阴寒刺骨。我记得和铁明边走边抽烟时,我俩夹烟的手都是缩在袖管里面。 当时大概是傍晚六点半左右,已经过了各个单位的下班时间。冬天里的山区本来就黑得早,山里人也习惯了早吃早睡,路上除了我和皮铁明之外,三三两两的,也看不见多少人了。 当那辆车刚出现在街道尽头,还离我们很远的时候,我就已经注意到了。空荡寂静的道路上,两道孤零零的雪白车灯由远而近地晃悠着,让人想不注意都难。 但,我没有过多地留意。 我正走在九镇最重要的主干道上,这也是去我游戏室的必经之路,我每天都要走上至少两三遍。无论是谁,像我一样在这样数九隆冬的傍晚,走在一条如此熟悉的道路上时,都不可能会专心致志地留意周边的环境。 何况,我还很饿。 早上从游戏室出来之后,我就去了溪镇和洪武商量事情;然后,没顾上吃饭,又赶回来和皮铁明约着一起去找唐五商量昨晚发生的事情,跑了一下午,却连唐五的人毛都没看见一根。 所以,当时的我仅仅只是下意识地抬头瞟了一眼,看清了那是辆银灰色的七座小面包。我一门心思只想快点赶到游戏室,进行完每天例行的盘点之后,去十字路口找个小饭店,就着火炉好好喝一杯。 三四秒之后,我走到了游戏室街对面,距离还有三四十米左右的一处南货店门口,身边的皮铁明突然一把扯住了我。 他用的力气异常之大,把我拽得一个踉跄,差点摔个跟头。 刚站稳脚步,还没来得及做出反应,我就听到了一个虽然熟悉却也绝不应该在此刻出现的异响。 “嘎——” 顺着前方突兀的汽车急刹声,我抬眼望去,正好看见那辆小面包车用极快的速度在前方岔路口拐了个弯,猛然停在了一处灯火通明的商铺门口,刹车力道之急,甚至让整个车身都明显往前耸动了一下。 “义色,莫动,等哈!” 在皮铁明压抑而急促的说话声中,我看清了那家店铺,那是新码头往上街方向走的第五家门面,正是我的电子游戏室!!! 浑身上下的毛孔瞬间收缩,整个人如同过电般一麻,巨大的不详感中,我手足无措,停了下来。 车里接二连三跳出了几个男人,每个人下车之后都飞快地冲向了我的游戏室,他们手中都拎着一样或长或短的狭长东西,距离太远,我看不清具体是什么,但我很清楚,那一定不是玩具。 冲在最前面的一个长发男人将手中物件高高举起,猛地砸在了游戏室的大门上,“哗啦啦”,玻璃的巨大碎裂声,连几十米开外的我都听得一清二楚。 在玻璃的碎裂声中,其他人纷纷举起手中的家伙,喊叫着涌入了游戏室内…… 与此同时,车子的另一边,一个清瘦身形的男人从副驾驶位置上走了下来,他并不像先前那几位从车厢里冲下的人,他没有那样匆忙。 我看见此人下车之后,先是站在原地拍了拍手,又再扯了扯上衣的下摆,这才以散步一般的速度走往车头,绕向了一车之隔的游戏室。 在走的过程中,这个男人居然还边走边好整以暇地弯下腰去,仔仔细细地拍了拍两个裤脚。 那个男人终于绕过车头,来到了游戏室灯光可以照见的范围。 清秀的脸庞,似笑非笑的嘴角,光洁的额头,板正洋气的短夹克,笔挺的毛料西裤,在灯光下锃亮反光的皮鞋…… 我心中最后残存的一丝侥幸在看清这个男人的那一刻,如同水冲沙堡般化为乌有,剩下的只有绝望与我绝不愿承认却又无可遏制的恐惧。 胡特勒! 又是胡特勒! 也只能是胡特勒! 找遍整个九镇黑道,除了胡特勒,再也没有第二个可以像他那样清爽利落,又像他那样疯狂嚣张到变态的流子! 只此一家,别无分号。 我万万不曾想到,仅仅只是一天,一天之后,他的报复就已经降临。 但是,我无比清楚,今天的事情再也不可能善了。 “乒乒乓乓……” “叮当……” “咚……” “啊……” “搞什么?” “不关我的事……” 脆物破碎声,重物落地声,尖叫声,质问声,组合为一阵巨大的喧哗,在宁静的街道上响起,无数条人影从游戏室内纷纷冲了出来。 胡特勒面对着迎面跑来的人群,依旧自顾自地往前走着,动作不快不慢,像在自家客厅般悠闲自如,而每一个向他跑来的人影,都在接触到他的前一刻,自觉地往旁边避开。 就如同是大海中遇见了鲨鱼的金枪鱼群。 在灯光的照耀下,一切都展现在我和皮铁明的眼前,纤毫毕现,仿佛是在上演着一部深刻展示大自然强弱之分的电影。 我看不见屋内,但是从屋里投射在门口的那一片灯光中,不时有人影闪过,被灯光拉长缩短,却无一例外的肢体夸张,做着各种各样踢打敲击的动作,好像是一场群魔乱舞。 偶尔,随着地面上人影的动作,还会有损坏的椅子凳子,拆下来的游戏机键盘等小物件被人从屋里扔了出来,零零散散地落在门口或大街中央。 胡少强并没有进去,高声对着门里说了几句什么话之后,他就站在了大门口,斜靠着门框面对屋内,我看不见他的面容,但我知道,他在欣赏,欣赏我努力创造的心血是如何被他一手摧毁。 屋里的玩客都已经跑了出来,有几个胆子大的,躲在不远处,伸头探脑地窥视着正在发生的一切;胆小的早就已经四处逃远。 可是,我却没有看见雷震子。 此时此刻,雷震子肯定就在店里,他要等着我盘点,可他却没有跑出来。 “铁明,你快点去喊人,雷震子在里头!我先去救他!” 说这句话的时候,我并没有经过思考,我只是觉得我应该这样去做,而这样也是唯一的解决办法。 所以,说完这句,我开始往前走,我并没有直接走向游戏室,而是走向了身边两米处的一棵绿化树。那棵树下,有一块巴掌大小的石头。 这是我唯一能够找到的武器。 皮铁明的手死死抓住了我的肩膀。 “义色,站着!” 我回头看向了皮铁明。 夜色里,皮铁明与我对视的双眼中精芒闪烁,好像表达着无数的内容,却又好像什么都没说,让我完全看不透。 我下意识地挣扎。 皮铁明手中的力道却更大。 “你作死啊!!!” 在此之前,我从来没有见过皮铁明有如此坚定冷静的一面。 两三个从游戏室里逃出来的人,跑向了我们这边,在他们快要接近我们的时候,皮铁明将我扯到了身边一处屋檐下的黑暗之中。 我没有问他为什么这么做,我也没去想他为什么这么做。 但,我却听从了他的示意。 也许,我听从的是自己内心的选择。 “你而今过去有什么用?他今天过来就是要办你的!出来打流,生死由命成败在天,雷震子该不死就肯定不得死!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你看仔细些,零零碎碎前前后后都记在心里,记着今天晚上!” 等那几人跑远之后,皮铁明说了这样一句话。 他说的话让这个残酷的夜晚更加残酷,但却毫无疑问地一针见血。 我无法反驳。 接下来的几分钟里,我们两人就那样呆呆站在原地,看着几十米开外正在上演的那一出人间故事。 游戏室附近的几家商铺和住户的大门一扇接着一扇地打开,人们三三两两地走了出来,围在游戏室门口指指点点,说着什么,貌似正在劝架。胡少强根本就没有回头看一眼那群人,屋里则冲出了两个男人,举起家伙对着邻居们吼叫些什么,邻居也只得纷纷散去,退到自家门口,却又不进去,站在原地如同我们一样眼睁睁地看着。 在我们这些各怀心思的注视当中,慢慢地没有东西从里面飞出来了,打砸的声音也渐渐小了起来。最终,胡少强的肩膀离开了始终斜靠的门框,站直身体,指着门里面说了几句话。 然后,他转过身,如同来时一般潇洒地走向了面包车。 他的身后,那几位拎着家伙的男人也接二连三走出了游戏室。 就在这时,刚抬腿走了两三步的胡少强突然又停住了自己的脚步,站在游戏室门前的水泥台阶上,转过了身来,死死盯着游戏室里,足足过了两三秒,这才张嘴说了一句什么话。 刚刚已经走出游戏室的几人也随之停下了脚步。 再过了两三秒,我看见胡少强居然笑了起来,边笑边伸出一只手,对着游戏室里面,点了几点。 随着他手指上下摇晃的节奏,我的心也不可克制地剧烈跳动起来。 在收回手掌的那一刻,胡少强的身影再次动了,脚步不再悠闲潇洒,变得极为迅速急促,大步向前,走回了游戏室。 同一瞬间,皮铁明始终搭在我肩膀上的手也加大了力度,捏得我一阵疼痛。 “哗啦啦……” 连串的铁皮响动声中,被打碎的玻璃门外,那道原本升起的卷闸门被游戏室里面的两个人合力拉了下来。始终照耀的灯光与里面的人们一起,在我眼前消失不见。 站在门口的邻居们纷纷走了出来,却没有一个人说话,整个大街陷入了一片寂静,静得让我可以听见自己的心跳与身边皮铁明压抑而粗短的呼吸声。 一秒、两秒、三秒、四秒…… 时间仿佛已经停滞,却又好像正在飞快流逝。 在死一般的沉闷中,“哗啦啦啦”的声音又一次响起。关闭的卷闸门好像被什么东西在里面重重撞击了一下,让薄薄的铁皮如同波浪一般律动起来。 每一次律动所产生的噪声都像是贴在我的耳膜边上响起,一直惊到了我的心里,让我双膝发软,手脚冰凉。 以至于都让我分不清,在噪声中所夹带的两三声若有若无的惨叫,到底是真实还是幻觉。 可那个声音,却又好像有些熟悉。 剧烈的响动渐渐平息,卷闸门向上升起,灯光中,胡少强当先走了出来。 奇怪的是,他上身的衣服居然变成了一件白色的衬衫,在这样寒冷的冬夜,他就那样穿着一件衬衫,却把那件夹克拿在了手里。 不,他不是拿着,他是在用那件夹克擦拭着双手。 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这么做。 直到他扭过身面对着灯光,用手上夹克擦了擦上身,再把夹克交给身边一人的时候,那一瞬间,在灯光中,我看见了他的衬衣,腰边的部位居然有着一些深色的污渍。 当时的光线之下,一眼看去像是黑色。但刹那之后,我明白了过来。 那是血! 人血! 在胡少强的身后,人们纷纷走了出来。随着人们一起的,还有一些微弱却真实的呻吟。 声音是那样的熟悉。 就在十几个小时之前,这个声音还给我说过一个不入流的黄色笑话。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现在是北京时间十九点整,欢迎您收……”抑扬顿挫的女声合着收音机的“沙沙”作响,从几米开外的南货铺里面传来,无比清晰地送入我的耳帘。我听得清每一个字节,却又完全没有意识到听见的是什么。 黑暗中的我,就像是一个爱看电影的小孩,被精彩的画面吸引,虽然听见了配乐,却又充耳不闻。 我眼睁睁地望着面包车飞快地开走了,就像来时一样,带着突兀的刹车声与车头两道惨白的光芒。 邻居们纷纷涌入了游戏室,我却并没有马上赶去。 因为,当我要冲向游戏室的时候,皮铁明第三次拦住了我。他给我说,现在还不是时候,现在就赶过去,时间太巧,时机不妙。 他让我再等等。 他说得有理。江湖上每个人都知道,大名鼎鼎的二王爷皮铁明,他说的话,从来都有道理。 只是,黑暗中,他抓着我的手越来越紧,越来越紧,让我不能呼吸。 其实,也许,那一晚,他抓得并不重。 让我不能呼吸的是我自己。 谁知道呢? 人这一生,难得糊涂。有些事情,有些秘密,越清楚就越痛苦,还是不要记得太清为好。 那天,我看着隔壁卖渔具的一位邻居将瘫软如泥的雷震子背了出来,飞快地跑向了岔路另一边的九镇医院。无比的愤怒和屈辱占据了我,我再一次体会到了当年王丽事件之后被街坊们唾弃的感觉,也再一次想起了那一晚犀牛角下跪时的痛苦。 那一刻,我突然发现,我最恨的人已经不再是悟空。 然后,我扭过头,对皮铁明说: “我要杀了胡少强。” 说这句话的时候,我正面对南货铺的大门而立。 越过皮铁明的肩膀,我看见,几米之外,一位妇人,年纪不大,娇美的面容上却也有了岁月的印迹。她正坐在自家铺子里面,围着一盆火炉,边听收音机边打着毛线衣,双眼紧盯着手间翻飞的毛线,安详恬静。 她的世界会一直这样安详平凡,明天的此时,她还会坐在这里,还会继续编织着手上的这团毛线,直到她的丈夫或者儿女身上多了一层温暖,直到编成她想要的那种美好生活。 她永远都体会不到,几米之外,光线不及的角落,有一个人正默默地看着她,带着无比的羡慕和向往。但是,那个人的世界却已经在这个夜晚被彻底摧毁。 生命是何等残酷,血腥与宁静,幸福和痛苦,居然只有这么几米之遥。 我再也无法达到。 第118章 You妈了逼kidding me(1) 雷震子仰面躺在急诊室外面的长凳上,本就瘦小的身躯缩成了一团,整个人一动不动,像是一条死在路边却无人理睬的野狗。 团宝、阿标和几个半大小子一起靠着墙壁站在走廊两边,六神无主,不敢作声。 牯牛钢砣般壮实的身躯蹲在地上,双手捧着脸,看不见他的表情,但宽厚的肩膀却在不停耸动,哭泣声时不时地从指缝间飘出;就连向来坚强如铁的癫子,此刻也是双眼通红,仰望着走廊上那盏十来瓦的昏暗电灯默不作声。 我只是想把手里的这根烟点燃,再深深地吸上一口,却发现自己两只手颤抖得好像是台风中的枯叶,我一次一次地努力,可那个廉价塑料打火机上的齿轮就像是被抹上了一层油,怎么也无法刮动。 牯牛、癫子、团宝、阿标……一个一个,站在原地看着我,没有人过来帮忙。在昏暗的橘黄灯光下,每个人都是那样的面目可憎,让我恨不得除之而后快。 我的手抖得越来越厉害,甚至连打火机都有些抓不稳了。就在我马上要彻底爆发之前的那半秒,皮铁明的手伸了过来,他接过我指间的香烟与火机,叼在嘴上点燃,然后再递回给我。 “嘶……” 我已经吸了四五年烟,可是从来没有像此刻般清晰体会到香烟入肺的感觉,居然是这样的苦涩呛人,我努力地克制着想要咳嗽的冲动,闭上了眼。 耳边无比的安静,在尼古丁的作用之下,杂念丛生极度亢奋的大脑得到了少许的舒缓。但是这样,却让我更加清晰地感受到了自己内心里如同滔天巨浪般的狂怒。 后脑勺有一根筋在一跳一跳地隐隐作痛,一直痛到了骨头里。我试图遏制自己的情绪,可那根筋每跳动一下,我心中的愤怒也就随之猛涨几分。 原来,一个人的愤怒真的可以到达这样炼狱般的地步,焚心噬骨,万箭穿心。 两分钟之前,我和皮铁明一起来到了医院。 到医院的时候,癫子他们都已经接到消息先赶了过来,但本该坐在急诊室的值班医生却始终没有出现。 我只希望自己没有见过现在的雷震子。 我更希望,雷震子从来就不曾见过我。 如果我没亲眼见到,我的内心就不会遭受到此刻痛苦的煎熬;如果他没有跟我,他也不会遭受这个生不如死的活罪。 值班的医生为什么还没有来?当时,我为什么不去救他?我曾经当过一次懦夫,我为什么还要当第二次?皮铁明这个王八蛋当时不拉我的话,我是不是就不会像现在这样痛苦?但,我能怪皮铁明吗?他是为我好! 无论如何,如果今夜,雷震子会死去,那么,我姚义杰对着满天神佛保证,这一晚死掉的肯定不只是他一个人!! 千百杂念又一次疯狂滋生,后脑那根筋跳得越来越快,胸口越来越堵,我也越来越狂躁,我想,我真的已经到了濒临爆炸的边缘。 “喂,哪个要你在这里抽烟的啊?这是医院,你没有长眼睛啊?就是说的你,还抽你就给我出去!你当这是你个人屋里哦。” 医生终于来了。 这个肥硕如猪、貌丑似鬼的中年女人,带着满面的油光,用高亢而粗野的嗓门大声吼叫着,在护士的带领之下,悠悠闲闲地从走廊另一头向我们走来。 最初,我还没有从自己的世界里清醒过来,我有些发蒙。当我意识到她说的人是我之后,我就像是一个遇到了火苗的炸药桶,彻底爆发开来。 “啊……” 手里的烟头被我狠狠摔远,在墙壁上碰出了一团火花。我想骂人,但是喊出口的却是一声连我自己听了都觉得恐怖的嘶吼。 在我的嘶吼声中,癫子、牯牛、团宝……纷纷站了起来,和我一起,带着满腹的仇恨,吃人恶鬼般看向了对面的两个女人。 “你个臭婆娘!” 阿标抽出身上的砍刀,抢先走了过去。 女人们吓得呆立在原地。 我已经丧失了理智,局面即将失去控制。 “搞什么鸡巴!滚回来!是不是不救人?” 又是皮铁明。 他两步冲到阿标身后,一脚把他踢倒在地上,转头恶狠狠地看着我们每一个人,直到我们都停下了脚步。 “医生,不要紧,他们发神经了,你快点来救人。搭帮你哒……” 皮铁明抓住了转身要跑的两人,在他的苦苦哀求中,人事不省的雷震子被胆战心惊的医生送入了抢救室。 “三哥,你准备怎么搞?” 牯牛从来没有用这种口气对我说过话。但此刻,当抢救室的大门关闭之后,他条件反射一般跳起来,走到我的面前,直直地看着我,语气中居然带着几分决绝和质问。 他冒犯了我! 我明白他的意思,但他还是冒犯了我! 就在我准备将满腔怒火发到牯牛身上的时候,我没想到癫子也走了过来,他也站在了牯牛的身旁: “三哥,你晓得,雷震子从小跟我一起长大。如果你不方便,我来办!” 癫子表达出了对我的尊重,但他和牯牛是一个意思。 我不做,他们做! 我没有回答。 这些年来,在这条只有无头野鬼才能走好的道路上,我已经经历了无数次的磨难,我不是一个青涩的菜鸟了。我知道,此刻我的状态,做出的任何回答都有可能让自己悔之不及,我绝对不能立马就给出一个确切的回答。 我深深地看了癫子一眼,直到他的眼神开始变得游离之后,我扭过头去,猛地伸出手,一把卡住牯牛的脖子,将他推到了墙上。 阿标几人被惊得或站或叫,想要劝架却又不敢上前。只有铁明自始至终,一动不动,若有所思般默不作声。 我就那样盯着牯牛,我们的目光在半空中短兵相接,无遮无拦。我能感受到最初他在我手底下的挣扎,他越挣扎我用的劲也就越大。终于,挣扎的力道完全消失,牯牛顺从地把脖子让给了我。 我的手底却还是没有半点放松,直到他被我掐得脸色通红,呼吸急促,双眼开始泛白,如同癫子般再也不敢和我对视。 我这才松手,转身看了所有人一眼,一字一句地说: “都先给老子等在这里,救人!” 看着他们的眼神,我知道,今晚无论出了什么事,都万万不会再有人挑战我。 但我也更加明白,如果我还想做一个大哥,如果我还是一个大哥,如果我还想要像此刻一样拥有大哥的权威,那么,今晚过后,这个仇,不管如何棘手,怎么难办,我都已经没有退路。 在雷震子的生死明了之前,我得要好好思考一下了。 叼着烟,我独自一人走向了走廊尽头。 冬夜寒风凛冽,却依旧浇不熄我心底的怒火狂涛。 但寒冷总是可以让人清醒。 经过这一晚的巨大刺激之后,我的头脑终于回到了正常的状态。 我已经见过了太多的鲜血。 大桥上,夏冬躺在摩托车灯所照的光圈中央,手掌上插着一把匕首,瘫软如泥;老茶馆,我手里的瓷片划过闯波儿喉咙,飙出的鲜血灿烂得像是烟花;长街里,牯牛一锤一锤砸在熊市长的膝盖,骨碎若瓷片;刘毛家中,北条挑断刘毛双手手筋,剧痛之下,刘毛抖动得像是一条被滚油泼身的活鱼;龙港之战,夏冬一刀插在那个年轻人的脸颊之上,戾气之重,惊退百人…… 是的,我确实已经见过了太多太多的鲜血,多到已经让我麻木不仁,毫无惧怕。 但,当我来到医院,看见雷震子的时候,我居然还是忍不住心惊胆战,双腿发软,起了一层又一层的鸡皮疙瘩。 那不是害怕。 至少,已经不仅仅只是害怕。 那是一种掺杂了恐惧、后怕、恶心、惊讶、不敢相信、愤怒以及人性中天生对于苦难的怜悯的复杂感觉。 这条路上,敢下狠手能下狠手的人不算太多,但也不少。 可,至今为止,我依然不曾发现有任何一人能比得上胡少强。 我万万不会想到,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面对另外一个毫无仇怨的同龄人时,他的心和手,居然可以黑到这样的极致。 你见过杀狗吗? 将狗杀死刮毛之后,还要用明火再反复烫烤上好些遍,这样狗肉才会香,狗毛也才会彻底干净。在烫烤的过程中,狗身体里面的水分会大量流失,导致狗皮紧紧绷在一起,狗的嘴巴也会往后大大裂开,露出满口白牙,就像在诡异地大笑。 雷震子就是那条狗。 那条烤糊了的狗。 第119章 You妈了逼kidding me(2) 刚跟我没多久的时候,雷震子经常牙痛,有次受不了了去医院检查,拍片才发现,他的口腔里长了四颗智齿,很不规则,横向生长。随着智齿越长越大,不但把嘴里其他原本整齐的牙齿也挤得歪七扭八之外,还时不时地发炎,让他痛不欲生。医生说,还不能拔,因为那四颗智齿离神经很近,一旦拔不好,会导致面瘫或者丧失味觉。 在雷震子拍的片子上,我看到过那四颗智齿,分列在上下两排最后的那颗板牙旁边,从牙龈里面露出的黄豆大小的白点就是。 但我从来没有想过,有朝一日,自己会真的看见雷震子的智齿。 个把小时前,在长凳上,我第一眼看见雷震子的时候,我看见了他的智齿。 正在发炎的牙龈肿胀鲜红,从肉里面钻出了半点奇形怪状的白,旁边的板牙因为常年抽烟嚼槟榔和刷牙不认真,而布满了黄黑色的污垢,甚至,被挤乱的门牙缝中,还夹杂着晚上残留的一点青菜。 如果放在平时,我看到雷震子的这副模样,他得到的将会是我的嫌弃和痛骂。 但是,这次,我却没有过多关注他的邋遢。 我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了他已经肿得发亮的嘴唇和脸颊。 一道触目惊心的巨大裂缝顺着两边嘴角被撕开,横穿两边脸颊,差不多一直延伸到了耳朵的根部,将整个口腔都展现在了我的眼前。 每当昏迷中的雷震子偶尔发出一些像说话又像是呻吟般的微弱至极的怪异声音时,那两道犬牙交错的裂缝周围,一些被撕开的细小条状皮肤,就会像蛆虫般微微蠕动。而每次的蠕动,都会伴随着少许渗出皮肤的浅黄色透明液体和浓稠的血液…… 我无法想象雷震子遭受了多大的罪,但这两道伤口却清楚无误地告诉了我他遭受了多大的罪。 送雷震子来医院的邻居在走之前告诉我,他去救雷震子的时候,在他的身旁,有一把血迹斑斑的剪刀。 那是我游戏室里面的一把剪刀,白色的塑料把手,粗制滥造的刀身上刻着歪七扭八的“张小泉”三个字。 剪刀很便宜,是刚开业不久,我让雷震子在对面供销社买的,一块钱。便宜的剪刀当然就不会很快,但是专门用来剪开每个月新进的电子游戏版上的气泡防震膜与纸盒的话,已经够用。 游戏室里有一张收银桌,桌上有个竹篾编的小篮子,这把剪刀就和钥匙啊、火机啊这些杂物一起放在那个篮子里。 胡少强砸场子的时候,收银桌也被砸了,剪刀也就和篮子一起被甩在了地上。胡少强捡起了这把剪刀,剪开了雷震子的嘴巴。 那把剪刀很钝,是绝对不可能一剪到底划开脸皮的。那两道犬牙交错的伤口,已经证明了,只有边剪边撕才能造成这样的效果。 那是卖布人撕布的时候才能够做出的动作,胡少强居然对一个完全不构成威胁的活生生的人做了出来。 他给了雷震子一个残忍而诡异的笑。 让他变成了一条摆在肉案上的烫糊的狗。 那个晚上,我一直都想不通一件事情。 当时,我和皮铁明都曾亲眼看见,最初胡少强是并没有进到游戏室内的,他只是站在门边指挥砸场。但在他转身要走的时候,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会导致他再次掉头回来,并且痛下狠手,办了无冤无仇的雷震子。 没过多久,伤愈之后的雷震子亲口告诉了我答案。 而答案竟然只是一个玩笑。 20世纪90年代初,很多境外流行的东西也开始渐渐涌入了九镇这样的内陆山区。比如,香港牛仔裤、桌球、四大天王、桑塔纳汽车、万宝路香烟、好莱坞电影,以及英语。 雷震子只读过几年小学,成绩还相当不好,每次店子里结算盘点时,连自己的签名都写得横七倒八,如同鸡爪刨地。所以,他基本可以算作是个真正的文盲。 他从来没有学过英语。 更不可能会说英语。 实际上,在真正见识到堪称惊才绝艳的李杰之前,我不曾遇见过另外一个懂英文的流子。 但讽刺的是,那晚,为雷震子敲响丧钟的却正是一句英语。 一句狗屁不通的英语。 雷震子很喜欢看电影,而他的文化程度就已经决定了,他唯一能看懂的也最爱看的,除了毛片之外,就只有美国和香港出产的火爆枪战片。 在看这些电影的时候,他听到了一句出镜率极高的,所有人都耳熟能详的对白: “you''ve got to be kidding me。” 这句话的正确发音对于一个从来没学过英文的乡下小痞子而言,实在是太难,雷震子永远都学不会。 但碰巧的地方在于,电影中的人物用飞快的美式口音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所发出的几个音节和我们九镇的特有方言极为接近,如果不仔细听,基本听不出来太大的分别。 于是,在雷震子口中,“you''ve got to be kidding me”就变成了“you妈了逼kidding me”。 也许,通过字幕,雷震子明白了这句话的意思;也许,对于这句话他完全不懂,他仅仅只是羡慕牛仔们、教父们说出这句话时的气度和潇洒。 总之,这句话成为了向来喜欢哗众取宠的雷震子最爱的一句口头禅,人越多、越热闹的时候,他越喜欢将这句话挂在嘴边。 那晚,胡少强确实是去办我的,发现我不在之后,他砸了店。最初,他并没有想过要废了雷震子。在他的眼中,邋遢猥琐无胆无色的雷震子与街边的一根野草、桌上的一块抹布并没有任何的区别,连让他办的资格都没有,他简直看都不想多看一眼。 砸完场子,他转身走之前,对雷震子说了这样一句话: “喂,你!我喊你!听好了,你告诉义色一声,让他这段时间给我安静些,下回再惹发我的火哒,就不是砸场子的问题了,老子直接杀到他屋里。记到没有?” 胡少强是以胜利者的姿态在说这句话,胜利者的心情往往都很得意很轻松,语气也一定要比平时更加温和平缓。 雷震子从来就是一个看不出轻重缓急的人。在极度的紧张和惊吓中度过了一晚的他,发现自己害怕至极的那位大人物的口吻居然变得轻柔了起来,这让他意识到噩梦就要过去了,他感到了由衷的轻松和高兴。 在胡少强转身离去的时候,他甚至还迎着胡少强的背影小走了两步。 然后,他看着胡少强离去的背影,说了一句话: “哼哼,今天三哥幸好不在,就算癫子在的话,你还走得出去?三哥还莫惹你哒?you妈了逼kidding me哟!” 我相信,在说这句话的时候,雷震子的声音不会很大,他没那种胆子;但我也相信,他的声音更不会太小,死要面子活受罪,掉到粪坑了也要喊不臭,这才是雷震子的一贯习性。 他想要为这一晚自己所表现出的胆怯和懦弱挣回一点面子。 他以为胡少强会像是他曾经遇见的那些比他强的人一样,当他放屁,懒得理会。 他错了。 这一次,他面对的是胡少强,是九镇有史以来最为危险的反社会分子。 这样的人,怎么能够忍受一个在他眼中连狗都不如的小角色用脏话来侮辱自己呢?尤其是,在高抬贵手放过了那条狗之后,那条狗居然还不知道感恩戴德,居然还敢反咬一口。 所以,胡少强停下脚步,回过头来,笑着对雷震子说: “刚刚,你是用这张破嘴说痞话骂我。是吧?” 在这个世界上,有爱,有光明。所以,也有恨,有黑暗。 每天,都会有很多的人死在仇恨之下,也会有更多的人在黑暗的统治里生不如死。 但是,没有人应该受到这样的罪,也没有人有权力给予别人这样的惩罚。 没有人!也没有神! 当身边的人遭受到这样巨大不幸的时候,我们能够做的就只剩下一样。 人挡杀人,神挡诛神。 迎着寒风吸完最后一口烟,我已经做出了自己的决定。 几个小时之后,一个我完全没有想过的特殊人物和其他几人先后找到了医院。 只是,那个时候,一切都晚了。戏服上身,妆容已扮,仇深种,血在流,开场锣亦响。 无论他们还是我,无论愿或者不愿,我们都只能各归各队,倾尽全力演好自己的那个角色。 谁主角?谁龙套?一戏定生死。 没的退路,没的选择。 是的,命运,you妈了逼kidding me。 第120章 刀丛里的诗(1) 很久很久以前,曾经有一个人给我说过,思考时,开一盏台灯能够使人的注意力更加集中。 说这段话的人已经从我的生活中消失很久了,久得我都差不多忘记了她也曾经来过。 但是,不知为何,这段话却牢牢记在了我的心里,慢慢地,就变成了一个习惯。 现在,我的面前,正开着一盏橘色的台灯。 我希望,这样可以帮助我平复下自己因为半个小时之前的那个消息而带来的震惊。 此刻,我真的需要思考,高度专注的思考。 雷震子安安静静地躺在我左手边的床上,不晓得是麻药的缘故还是失血过多,到现在为止,除了偶尔发出几声低微呻吟之外,他还没有醒来过。 这是九镇医院住院部二楼的一个房间,也是九镇医院为数不多的几间老干部病房之一。不知道皮铁明花了多少钱,又或是用别的什么方法说动了医生,居然把手术后的雷震子安顿在了这里。 毕竟是乡下小地方的小医院,所谓的干部病房也绝谈不上什么奢华,仅仅只是多了一组沙发、一张书桌,以及一个独立卫生间而已。 不过,好在一人一间,还是相对的干净与安静。这已经让我很满意了,至少,我可以在守护着自己兄弟的同时,还能够心无旁骛地去思考。 除了守在门外的阿标和团宝几人之外,其他人都已经不在这里了。 雷震子刚进手术室没多久,我就吩咐癫子和牯牛分别去处理游戏室和派出所的问题。皮铁明本来一直在这里陪着我,直到半个小时前,癫子从派出所再次赶回来告诉了我们那个惊天消息之后,皮铁明这才决定先走一步,去探听进一步的情况。 癫子告诉我们的,是惊天动地的一战,这一战所引发的各种后果不说,单是这一战本身,就已经成为了一个广为流传、值得大书特书的传奇。 唐五动手了。 从胡少立、燕子带枪杀上门开始,后又有保长的背叛、费强富的强力打压、胡特勒市区的伏击……一连串的被动之后,隐忍已久的唐五终于展开了全力反击。 就在雷震子受伤之后一两个钟头,也正是我们几人等在抢救室门外的时候,离我们三四公里之外的文昌阁路,再次发生了一起血案。 文昌阁路尽头有一个连接主干道的弯道,当初修路的时候设计不合理,弯度有些急,路面也窄,所以,一般车辆通过时,都会倍加小心地减速慢行。 今晚九点左右,有一辆挂着市区牌照的东风牌大卡车,不知道是不是司机喝多了酒,过弯时居然没减速,整辆车完全失控,从公路上直接撞进了巨龙大酒店一楼的大厅,将两扇富丽堂皇的玻璃大门连同大厅的半边外墙都撞得一塌糊涂。 大家都知道,巨龙管事的人是胡少强,但真正的老板是他大哥胡少立。胡少立忙着牯牛山的金矿,很少回来。但当时,他却刚好在。 而且,他就在一楼大厅的收银台里面,和自己父亲待在一起,等着最后一桌客人散席。 卡车撞进来之后,司机没下车,而是想要倒车往外跑。理所当然,胡少立从收银台里冲向了门外,想要拦住那辆车。 一到门口,他就遇到了正从卡车后面显出身来的秦三、一林、北条、茶煲等五六个人。 胡少立是老江湖,他当然明白,这种情况下正确的做法是什么。 他转身就往后跑,据说边跑还边对他父亲高喊了一声:“老头,躲起!!!” 也就是他喊的同时,紧跟在他身后,第一个跑进店里的一林开了枪。 我完全相信,这一晚唐五的人过来就是要胡家兄弟的命的,稍后秦三的做法也证明了这点。 但是道上混过的人都明白,万一出了事,一个人用枪杀人,和一伙人用刀砍人致死,在法律上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性质,可以导致生与死的不同结果。 所以,一林用的不是军警用枪,也不是威力巨大的雷明顿和双管之类,而是一把射击面积很大,声响也很大,可以致伤致残却极难致人死的火铳。 这样近的距离之下,火铳里面的无数铁砂几乎全部打在了胡少立的后背。现在天很冷,胡少立身上的衣服很厚,这把铁砂造不成太大的伤害。 但是这一枪的冲击力和威慑力却也足以将老江湖胡少立拍到了地上。 这就够了,一林的枪需要做到的也就仅仅只是这样的效果。 后面的事情,秦三来办! 当晚秦三拿的是一把杀猪刀,但不是那种片肉切条的细长尖刀,而是那种刀背厚约两三厘米,刀锋却比纸还薄的,专门用来剁骨头的大砍刀。 第二个进店的秦三一刀就劈在了胡少立的背上。 我敢保证,被这样的刀砍在身上,绝对不是一件凭意志力就能忍受得了的事情。 就算强大坚韧如胡少立这样的老流子也不行。 痛极之下,胡少立完全丧失了理智,居然翻身过来,伸出手,想要空手抵挡。 秦三一把抓住了胡少立伸出的右手,用力将手臂抻直,毫不犹豫连砍三刀…… 三刀之后,秦三松开了手,不是他不想砍又或者心软了。而是,他已经无法抓住那条手。 那条本来应该是笔直结实的青壮年男人手臂,已经变成了一根煮软的面板,软趴趴地反方向往下耷拉。如果是矮小的夏冬,他可能还可以勉强保持抓伸的姿势。 但是秦三身材太高,胡少立又躺在地上,继续把反方向垂落的手臂抓在手里,那秦三就势必要弯腰,也就会影响秦三后续的动作。 所以,秦三松开了手,对着胡少立的身体再次举起了砍刀…… 后面的茶煲几人一拥而上,合着秦三一起,无数的刀光对着已是重伤在身的胡少立劈头盖脑地砍了下来。 如果局面再这样发展下去,一分钟之内,胡少立必死无疑。事后,唐五的屁股肯定很难擦干净,场面上肯定有些麻烦要收尾,主刀的秦三可能会跑路,甚至消失个七八年,一林、北条几人也很有可能会坐牢,就连唐五本人也一定会韬光养晦一阵子。 但,最终,天下将会是唐五的,是李杰的。 那么,就再也不会有廖光惠、龙袍海燕、皮春秋、金子君、源帮、老鼠、黄皮、九镇六帅……这些人的崛起。当然也就不会有之后一二十年里所发生的那些故事,以及现在的这本书。 而改变了当时局面,从而导致这一切未曾发生的除了命运之外,还有三个人。 燕子、胡少飞、胡少强。 这三个人都在楼上,汽车撞进来的声音就已经惊动了他们三人。 但秦三他们的来势太快,动作太老练。当这三人闻讯走下来,出现大厅另外一边的楼梯口的时候,已经是老父亲被吓瘫一旁,重伤倒地的大哥胡少立正遭众人围砍的时候。 每个人一生的际遇、性格、生存环境、社会关系等客观因素的不同,往往也会导致各自行为的不同。 这是三个性格身份完全不同的人,所以,他们也在第一时间之内做出了各自不同的反应。 胡家唯一没有打流的老二胡少飞居然和凶悍成性的弟弟胡特勒一起,同时冲了过去。不同的是,胡少飞冲向了楼梯口旁边另外一侧堆着几张收拾好的桌椅的墙壁处。而胡特勒则赤手空拳直接冲向了人群。 北条是秦三这边负责望风的人,他也第一个发现对面的动静。于是,他提着刀迎向了胡特勒。 第121章 刀丛里的诗(2) 就在胡家兄弟前冲的时候,胡少立的头马燕子却停在原地,他飞快掏出了随身携带的手枪,然后,对着北条就打了一枪。 燕子用的是一把仿制的“黑星”,威力就算比不上正品,但也绝对不是一林的火铳能够媲美,起码,杀个把人是足够了。 那一枪并没有打到北条,却吓到了。 北条是流子不错,流子也是人,也怕死。 火气上来,对着火铳兴许敢冲一把,对着手枪那肯定是要躲的,火气再大也没用。 北条飞快逃开,躲在了一旁。 其他人也被枪声惊动,停下了自己的动作。 胡特勒已经冲到了人群中间,跟在胡特勒身后的还有一张四方桌子,抓住桌子的人正是胡少飞。 秦三又迎向了胡特勒。 枪声再响。 秦三倒下。 宽大的桌子把茶煲等人挤开,胡特勒扶起了地上的胡少立。 这个时候,一般人都会在桌子的掩护下往后退。 但在二哥胡少飞表现出出人意料的聪明和勇敢之后,向来以变态般暴戾形象出现的胡特勒也在这一晚显示出了他在打流路上的天赋异禀。 他没有后退,而是一把抱着他的大哥,继续往前冲,在茶煲他们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就冲向了大门。 为什么这样做就是天赋异禀? 因为,如果他往后退,他的二哥就会独自承受所有的攻击,一旦一林反应过来,开始与燕子对射,他还要冒着被前后两方流弹伤害的危险。而且,就算他退回去了,他们之间与秦三这边也只是形成对峙的局面而已。秦三他们如果不退,他们就出不去,他大哥的伤流血也要流死。 但往前冲就不同。 他冲过去的时候,在人群里面,和茶煲几人混成一团,一林投鼠忌器,不会开枪。他只要出了门,就可以在第一时间送哥哥去救伤。而且,有燕子的手枪威胁,秦三他们肯定不敢掉头就追,那相当是把整个后背都给了燕子练枪,那是找死。 这些道理,在事后分析起来很简单。可人处在这样赤裸裸血肉相搏的场合,想要做到这点,就必须要具有无比强大的勇气、绝对冷静的观察、极为敏锐的判断力和发自骨子里面的狠! 我自愧不如,天生流子这四个字,胡特勒当之无愧。 不过,他还是低估了一林。 他没有想到,除了心地要比他善良一些,做不出他做的那些丧尽天良的事之外,一林基本上和他是同一类型的人,一样的狠。 一林掉转头,就当背后完全没有燕子的存在一般,边追边对胡特勒打出了他当晚的第二枪。 我说过,火铳的射击面很广,因为奔跑的原因,这一枪并不是所有铁砂都打准,但是依然有一部分打在了胡特勒的身上和侧脸,胡特勒跑出门的时候,整个头部已经是鲜血横流。 一林还想追赶。 可他不能追了,他被茶煲惊恐的呼喊声唤了回来。 因为,名不见经传的大学生胡少飞居然已经拾起了那把厚背剁骨刀,并且把刀架在了被燕子击中肩膀之后倒在地上的秦三脖子之上。 局面被彻底改写。 毫厘之间,一林他们就完全落在了下风。 容我再次假设,假如局面就这样发展下去了,又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 一林他们一个都走不掉! 以一林的性格,他绝对不可能会抛下看着他长大的,被他视为第二个哥哥的秦三,而自己跑掉,甚至,他都不会在众多的兄弟与手下面前,示弱半点。 而燕子绝对是一个见惯生死的狠角,手里还有当时最厉害的一把枪,但凡一林敢冲,他就敢杀。 这样的话,胡少立的重伤换来唐五班底的差不多全盘溃败,也就值了。 那么,这一次改写局面的人又是谁呢? 北条! 在九镇有一句形容人阴险狠辣的话,叫作:土屁股,阴咬人。 土屁股是九镇当地的一种蛇,浑身土黄色,最大也不过半尺来长,待在泥土地里很难看见,但这种蛇却极毒,而且具有很强的防范心理,一旦有人靠近它的领地,完全没有预兆的情况下,就已经被它咬上了致命一口。所以,叫作阴咬人。 北条一脑袋头发又粗又黑,厚嘴唇,眯眯眼,圆脸盘,说话轻言细语,看上去老老实实的样子,标准的本分小镇人。 所以,在我们几兄弟里面,他是最被轻视的一个,也是得到尊重最少的一个。就连八宝那样的小痞子,都敢惹他。 但,真正了解他的人才知道,北条就是一条土屁股。平时不咬人,一旦逼急开了口,就致命。 燕子第一声枪响的时候,北条就躲了。 生死立见的形势下,没有人会注意一个逃跑者,人们注意的往往是秦三这样一马当先的勇者,或者是一林那般悍不畏死的猛人。 燕子和胡少飞再聪明再老练,毕竟也是人。 他们当然也不会注意到,北条在跑的时候,是跑往大厅的右边。 右边有一个收银台,收银台里有一个已经吓到魂不附体的老头。 而那个老头,是胡家兄弟的亲爸爸。 胡少飞的刀架在秦三脖子之后的下一秒,北条的刀也摆到了胡老头的咽喉处。 这样的局面,已经开始糜烂。 每一个稍有智商的人,都明白,这一晚,无论是哪一方,都绝不可能达到自己最初的目的,继续拖延下去,只能是两败俱伤。 损人不利己,这是傻子,不是流子。 无利不起早,见好就收,这才是流子。 于是,在双方利益微妙平衡之下,这一晚的局势,只能走向暂时的缓和。 只是,最终主持大局的人居然不是双方人马中最为老到的燕子与一林。 而是胡少飞和北条。 在胡少飞的建议之下,以人换人,过往不究。 北条表示了同意。 这一战,唐五方面主动发起,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突然杀至,付出的代价是头号干将秦三的负伤;而胡氏兄弟被动迎战,却又能够见招拆招,以大哥胡少立的重伤而免去了全盘溃败的结局。 胜,只是小胜;败;却未完败。 个中曲折,当下惊险,绝非文字能表其万一。 不过,最为奇怪的是,包括我在内,谁都没有想到,多年之后,在这一战中,得利最多的那个人,居然是我,姚义杰。 那个一辈子如同影子般活在唐五的背后,从不显山露水的秦三,在那一晚,只用三刀就活生生砍断了一代大哥胡少立的一条手。事后,胡少立被人送到医院的时候,整条手臂已经只有薄薄的一层皮肉相连。 这是何等的狂野与血腥,又是如何的惨烈和野蛮。 就像是一首诗。 一首只有当刀砍在骨头上的刺耳摩擦声中才能吟响的恶魔之诗,在地狱的火光和鲜血的诅咒下,散发出妖异而独特的邪恶美丽。 这首诗依旧还在我市的江湖上流传。 只是,善忘的人们啊。 他们永远都只会记住他们愿意记住的东西。 到了那个时候,诗歌的传说依旧,“三哥”的称呼也依旧。 可,故事的主角,却已不再是那个逝去多年的影子。 而变成了另外一位日正当中的“三哥”。 那就是我,姚“三哥”。 橘色的灯光温暖而静谧,但我的内心却感到一阵又一阵彻骨的寒冷与烦躁。 这件事情发生得实在是太突然,我无法判断唐五今晚的动作是巧合,还是真的为我报仇,又或是什么其他的原因。我只明白一点,今晚过后,我和他,就成了一根绳子上的蚂蚱,谁也跑不脱谁。 唐春雷,我用了那么大的心力去摆脱这个人,但,最终,赢的却还是他。 窗外,不知何时,已经飘起了鹅毛大雪。 九镇的冬天,在一九九一年的这个深夜,真的来了。 第122章 惹国之人胡少飞(1) 夜已深,我看着窗外,耳边除了雷震子沉重平缓的呼吸声和远处病房中某个病人偶尔传来的哀号之外,万物阒静。寒风从窗缝中钻进来,刮在脸上,依然很冷。但,已经不能再给我的头脑带来半点清明。脑袋里像是被灌进了一桶糨糊,令整个人变得麻木而迟钝,唯一能够清晰察觉到的,只有掌心中坚硬而温润的触感。 我的手上正把玩着一把匕首。这把匕首半尺来长,刀柄是由两片黄色的半透明有机玻璃镶嵌在钢板上组成,因为长期拿在手上把玩,玻璃两侧外缘处被摸起了一些朦朦胧胧的毛边,中间部分反倒焕发出了一层微微的油光。刀身狭窄修长,钢材谈不上多好,刃口却也被我精心打磨到闪闪发亮,每每用拇指指肚轻轻拂过时,能够明显体验到它的刺骨锋锐。 这是一把在那个年代的路边摊上随处可以买到的廉价匕首,也正是当年在大桥上万夫莫当的何勇捅进闯波儿肚子,之后又被闯波儿插在了夏冬手掌心的那把匕首。 那一晚,从夏冬手上取下来之后,我就悄悄将它收了起来。这些年间,我从来没有使用过它,但几乎每天我都会把它随身带着,有空了就取出来玩一玩,看一看。它就像是一位忠心耿耿的朋友,一直陪在我的身边,沉默寡言的同时又不断提醒着我不应该再犯的一些错。 半个多小时之前,始终昏睡未醒的雷震子突然开始折腾了起来。最开始,只是发出一阵阵似有似无的轻微呻吟,我还以为是麻药的劲过了而已。后来,呻吟声越来越大,最后,整个人都在床上翻来覆去地扭动不停。一摸上去,两个手心冰凉,额头却又滚烫,鼻尖上亮晶晶的一片,大冬天的居然出了一层毛毛汗,又惊又怕之下,我只得把医生喊了过来。 睡眼惺忪的医生一肚子不高兴却又不敢发作,拉着个臭脸,哈欠连天地检查了一番之后,交代护士给雷震子又打了一剂不知道什么针,雷震子这才慢慢安静了下去。 当病房再次恢复宁静之后,我曾试图继续思考,却发现经过此番折腾,自己的精神力无法再像之前那般集中,脑子里面一阵阵地发涨,整个人非常疲惫。闭上眼睛,放松精神使自己入眠吧,却也完全做不到,总觉得有一根看不见的绳子将自己吊在半空中,心里虚飘飘的不踏实。 过去的这一天里,发生了太多的事情,每一件事情在云遮雾罩的背后又都隐隐透出了几分凶险,这实在是让我有些心力交瘁。 百般无奈之下,我只能瘫坐在沙发上,呆呆望着窗外黑夜,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变成了现在这个彻底放空的样子。 我本以为整个夜晚都会像此时此刻一般,在我的极度疲惫和百无聊赖中缓缓度过。却没有料到,就在这样疲惫无聊的时候,一位不速之客居然冒着冬夜寒风找上了门来。 更没有想到的是,随着此人的到来,这个烟云诡秘的漫长夜晚,才正式开始登场。 门外突然传来了阿标几人的说话声,刚想去看看怎么回事的时候,还没等我起身,病房大门已经被人打开,癫子走了进来。 癫子告诉我,有一个人和他一起过来的,想找我谈谈,现在正等在医院大门外。当他说出了那个人的名字之后,我感到了莫大的惊讶与不安。我想不通,这样一个素未谋面的人,此时此刻来找我,有什么目的,又于事何补? 但我还是决定要见一见。 因为,那个人是胡少飞。 简短了解了几个关键问题,确定胡少飞身边只有罗飞罗兵两兄弟,并且三人身上都没带家伙之后。我站起身来,跟着癫子一起走到病房门口,径直停下脚步,斜靠在门框上,看着癫子消失在了通往医院大门的走廊尽头。 过了半分钟左右,癫子的身影再次出现在我的视线里,在他身后跟着三个人,除了走在最后面的老熟人罗家兄弟之外,还有一个二十二三岁样子的年轻人。 就在这一刹那,看着迎面而来的这四个人,莫名其妙间,我突然就有了一种奇怪的感觉。 我觉得癫子变成了一个太监。 刚认识癫子的时候,除了喝酒时偶尔表现出来的豪放癫狂之外,癫子本就不怎么喜欢说话。 这些年来,在艰辛生活的百般磨砺之中,癫子越发变得沉默寡言,气息内敛。天长日久下,不知不觉间,就连整个人的外貌和气质都发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鼻翼旁边的两道法令纹越来越深,如同刀刻斧斫,令原本带了三分悲苦的面相变得厚重沉凝,身上竟然已经隐隐散发出了几分历尽生死的老年人才能有的那种不怒自威的威严和静气。 就连向来多话的雷震子和谁也不服的缺牙齿,在他的面前都常常会不自觉地有所收敛。 但此时此刻,就在医院的这条昏暗狭窄的走廊上,就在我的眼前,癫子原本强大的气场却因为一个人的存在,化为了乌有。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我绝对不会相信癫子居然会变成眼前这个样子。所以,在亲眼见到这一幕的时候,我才会感到那样的惊讶和奇怪。 癫子走在四人的最前面,罗家两兄弟最后,那位年轻人在中间,稍稍落后癫子一步左右的位置。当四人拐进走廊,看到我之后,当前领路的癫子很明显地加快了脚步,希望快点交差,这是人在接受一个任务之后必然会表现出的本性。 按理来说,当领路的人加快了步伐之后,如果不是刻意为之,后面的人也会自然而然地跟着加快步伐,这也是所有动物的本能。(不信的话,可以去参考下非洲的角马群和大草原上的牧羊群) 那个年轻人肯定没有刻意抵触癫子的提速,因为,他的双眼平视,一直在盯着我们这边看。但奇怪的是,他的脚步却也没有加快哪怕半秒。 当癫子提速的时候,最后面罗家兄弟的脚步也明显加快了一下。只有这个人,他依旧保持着自己惯有的速度往前走。直到前后的两批人都为了配合他的步伐,而开始各自调整。 于是,出现在我眼里的就是这样一幅画面: 癫子不是领路人,只是开路的太监,刚想走快,回头看看,又只能放缓等待;罗家兄弟则是背后百官,身形刚刚前俯,却又立马拉回,不敢冲撞。 在人群中,只有这个身材瘦削却不显孱弱,肩膀不宽却挺得像根标枪般笔直的年轻人,才是真正的领路人、为首者。 这就是我看到胡少飞的第一眼。 我的脑海里面出现了三个字: 大人物! 这个人,他就是大人物。 九镇不大,在今晚之前,我也曾在街头巷尾遇见过这个人,虽然我们并不认识,也从来没说过话。但,早在一九八九年的时候,我就知道了胡少飞这个名字。 整个九镇,没有人不知道胡少飞这个名字。 胡家三兄弟,个个都有名气,个个都长得标致,个个都是响当当的人物。 不过,胡少飞和他的两个兄弟不同。 他出名,并不是因为打流。 他不是一个流子。 他是一个学生。 大学生。 他出名是因为他参加了那场运动。 在一九八九年的那个六月,胡少飞还是我们省城一所最好的师范大学的历史系学生,那个年代的大学教育不是现在这样纯粹的赚钱生意;那个年代的大学生也并不像如今这样,满眼可见的都是蠢货和混子。 当时的胡少飞们绝对可以说是时代的精英,他们被全社会尊称为“天之骄子”。 这样的年华,这样的人,本应该有着一个无比美好的前程,天空才是他们的极限。 只可惜,风从北起,当北京的风一直向南,吹到潇湘大地的时候,也吹热了胡少飞和他的那帮同学的血,他们抱着一腔热血,和对这个国家深深的爱,义无反顾而又幼稚天真地投入到了那场运动当中。 很不幸,胡少飞成为了反动派。 运动结束了,京城里那些带头挑事、居心叵测的投机者们早就留下了后路,他们躲进了使馆,逃到了国外,继续过着另外一种美好的生活,留下身后骂名,径自宠辱不惊。 而我们这里呢? 我们这里没有使馆,也没有外国人。 这只是一片除了青山和热血之外什么都没有的土地。 胡少飞无处可逃。 当他的同学们开始纷纷想办法避祸他方的时候,胡少飞和另外一个女生留了下来。 他始终都认为自己没有做错。 所以,他继承了这片土地上自古以来“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的壮烈传统,他绝不过江东。 先是学校开除了他的学籍,遣返户口所在地。然后,就在自己家中,他被逮捕,判刑两年。出狱之后,他剩下的只有一份个人档案,档案上写着一行大字:建议各单位谨慎录用,不得提拔。 抓他那一天,来的警察人数比当年抓他哥哥胡少立的人数要多得多,也比九镇任何一个大哥被捕的时候要多得多。当时场面之隆重热闹,可说是盛况空前,开了九镇先河。 那天之后,九镇的老人教育不听话的小孩时总爱说一句话: “伢儿,要读书啊,你看,就连官府都晓得,拿笔的比拿刀的还狠啊。” “三哥,这就是胡少飞,胡特勒的哥哥,胡家的老二。” 在癫子的介绍声中,胡少飞终于站在了我的面前。 他和他的两个兄弟长得的确有几分像。 他有两道和大哥胡少立一样的浓眉,但线条分明,不像胡少立那般长得连在了一起,看上去少了一份狂野,多了几许英气;他有着三弟胡少强一样笔挺的鼻子和白皙的皮肤,但他的双眼细长,眼神清澈,嘴唇丰润,比起胡少强薄如刀削般的嘴唇和鹰视狼顾的眼神,他少了些无情和俊秀,也多了点斯文与硬朗。 如果抛开今晚的居心叵测和各自的阵营恩怨,我不得不说,我的第一感觉很喜欢眼前这个人。 “三哥,你好!” 在我的打量中,胡少飞的手伸了过来,我刚准备伸手过去握住。 耳边却传来了一声高喊: “你个狗杂种,你还敢到这里来?” 阿标突然举着刀从旁边冲了过来,人未近前,狠狠一腿已经蹬在了胡少飞的身上。 胡少飞一个趔趄,倒向了旁边。 周围人影闪动,团宝等人也有样学样,跟在阿标后头扑了上去。 这个时候,其实,我可以阻止。当我为了握手原本就已经伸到半途的手掌刚刚一动,下意识准备做出拦阻的动作时,脑海里突然一闪,我停了下来。 我想试试看这个人的斤两。 几秒之前,他已经用步伐和气度告诉了我他的不容轻视,但我还是想确认,这样一个书生,他究竟只是个“马屎皮面光,里头一包浆”的样子货,还是真的是个厉害人物,又厉害到了什么样的程度。 这对于我们接下来的谈话,会有很大的好处。 看到我的态度后,聪明的癫子也随之放弃了拦阻。 “团宝,是不是不给面子?你是不是要搞!” “团宝,二哥是过来谈事的,你莫乱来!” 只有忠心耿耿的罗家兄弟扑上去,用自己身体挡在了团宝等人的面前。 不远处,走廊的另一头,值班室的门被打开,一个护士探头出来看了一眼,发现是我们这一伙之后,又飞快地将头缩了回去…… 很显然,仅凭罗家兄弟两个人的力量根本挡不住阿标、团宝的人多势众,转瞬间,两个人身上也被或重或轻地搞了几下。 这个时候,差点跌倒的胡少飞已经站稳脚步,转过了身来。 我发现,他的脸上,虽然没有了片刻前与我打招呼时的客气微笑,但是竟然也没有任何被人突袭后的愤怒神色。 他只是平淡地先看了我一眼,仅仅是这一眼,我就明白,他已经把我此刻心底的动机完全看透。 果然,他迅速收回了目光,下一秒钟,我听见他开口说道: “罗飞、罗兵,莫搞!不是来打架的,你们让开。” 罗家兄弟停住了手,也许是胡少飞的这个命令太让人吃惊,阿标他们居然也停住了手。 所有人都一头雾水地看着胡少飞。 在这样的众目睽睽之下,胡少飞朝着几步之遥的人群走了过来。 他一把拉开了挡在身前的罗飞,胸膛一挺,面对面地站在了阿标的面前。 第123章 惹国之人胡少飞(2) 那一刻,他脸上的表情完全变了。 细长的双眼完全打开,眼眶里寒芒闪闪,下巴高高昂起,竟然隐隐有了几分他三弟胡特勒发火时的凶狠表情,只是多出了几分轻蔑与不屑。 他就这样看着阿标,看了两三秒,这才开口说道: “你砍啊!我不还手,你砍死我!” 我看见阿标的手微微动了一动,终归还是没有举起,与胡少飞对视的目光却开始游离不定,越发变得躲闪。 终于,当下一秒钟过去,阿标再也抵抗不住胡少飞的眼神,偏过头来求助般看向了我。 我脑海里飞快地做出了一个判断:阿标,灵活归灵活,终究还是胆气不足,不堪大任。他,远远不是眼前此人的对手。 于是,我笑了起来。 带着笑容,我走了过去,将半个身子挡在两人之间,一手把阿标扯开,说道: “阿标,你还想搞什么?这么不开眼啊?飞哥,他是连国家都敢惹的人,他会怕你!都给我把家伙收起,安分些!” 说完,再也不管身后众人,我转头走进了病房。 也许是门口的吵闹惊动了昏睡的雷震子,他又开始发出了轻微的呻吟。走到床前,帮他把被子掖好之后,我坐到了沙发上。 我没有邀请胡少飞,他居然也就没有进来,而是像我之前那样,站在了门口。老实讲,般长般大的,别人主动上门,我还这样拿腔捏调,心底其实有点不过意,但我还是决定让他就那样站在那里。 毕竟,此时此刻,划清界限,对我们双方都有好处。 “飞哥,我们从来都不认得,这么深更半夜的,你突然跑过来找我,我没有料错的话,应该是为你屋里老弟的事吧?” 面对我的开门见山,胡少飞没有直接回答,而是非常客气地说: “三哥,我来确实是想求你一件事。” “哦,求我?呵呵,飞哥,我义色不是一个横起走路的人,按道理,第一次打交道,我一定要给你个面子。但是,我还是想先把丑话讲在前头,劝你一句,有些事该讲就讲,不该讲的只怕浪费你的口水。” 我的话已经算不上客气了,但胡少飞的表情还是很自然,静静听我说完之后,考虑了一两秒,才接口回答道: “三哥,我晓得,今天我来,就做好了万全的准备。但我还是要讲。三个小时之前,就在我自己家的店子里,我大哥的手被人硬生生砍断了,我老弟也被打得一脑壳的血。九镇医院都搞不好,而今直接送到市里医院去哒。我在派出所遇见的这位彭哥也在那里,才晓得我老弟今天晚上做的事。不管怎么样,我老弟肯定是做错,我没的二话讲。不过,三哥,今天晚上的血已经流得太多哒。我老弟不听话,他也付出了代价。当然,他肯定伤得没的这位大哥重。但是,三哥,我今天来求你,不是要你放过他。而是我觉得,国有国法,我老弟做错哒,有法律来管,该判几年判几年,死刑我也认,绝不喊半句冤枉。我希望三哥不要用其他的手段来伤害他。他就算再坏,毕竟也是一个人。你砍他,同样也是犯罪。” 说这段话的时候,胡少飞看着我的目光如炬,神采炯炯,我能感受到他的坚定和真诚。我相信,他说的放任自己弟弟坐牢枪毙都绝对不管这些话,并不是虚话套话,而是发自他内心的真正认知和信仰。 在某个程度上,我完全赞同他的看法,我甚至很想听从他的建议。 但可惜,他是书生,我是流子。 无论对或错,我也有我自己的认知和信仰。 不知何时开始,伤口带给雷震子的痛苦,让他含含糊糊的呻吟声又渐渐大了起来,轻微却也清晰地回响在小小的病房内。 忍着内心的煎熬,在微微思考了几秒之后,我说: “飞哥,老话讲得好,秀才遇到兵,有理也讲不清。你是秀才,我虽然不算兵,但也是个提刀吃饭的人。你有你的国法,我也有我的家规。这个我们争不清白,我也不想和你多争。砍你大哥和你老弟的人不是我,我的看法是,哪个砍的你找哪个去。是我的话,你来找我没的关系。但不是我,也不是他!” 说到这里,我停住了嘴,看着病床上痛苦不堪的雷震子,心中的愤怒再次疯狂燃烧了起来,随着我的血管流遍全身,烧得我五脏俱焚,手脚颤抖。 我伸出一只手对着胡少飞招了招,示意他进来,另外一只手则指着病床上的雷震子,我以为接下来自己会狂呼大喊,或者劈头盖脑地对着胡少飞高声骂娘来化解这股几欲夺体而出的冲动。 可没想到的是,当话说出口之后,我才发现,此时此刻我的语气居然是那样的克制和冷静,冷静得连我自己听了都感到害怕。 我一瞬不瞬地看着胡少飞说: “你看,他叫张芳,我们都喊他雷震子,他是我的兄弟,但是他不打流,天天也就是帮我守着店子照顾下小生意,认识他的人都晓得,他胆子小,莫说拿家伙砍人,平时就算听到狗吠的声音大哒他都怕。他从来没有得罪过你的老弟。你过来看看,看看你老弟怎么搞的他。当着周围做生意的那么多街坊的面,你老弟把他两边嘴巴全部剪开哒。飞哥,就算杀猪也没看见哪个是这样杀的吧?你也听到这个声音了吧?啊?从进医院开始,已经打了三四针镇静剂,而今人都昏迷哒,还在疼得喊。” 一个个的字节从我口中慢慢吐出,五脏俱焚的痛苦感觉也随之缓缓平复了下来。看着正在雷震子床前打量的胡少飞背影,我深深吸入了一口气,让自己有些发涨的头脑彻底恢复了冷静。 话已经说到这个份上,以胡少飞的聪明,他应该知道无须再谈了。 就在我认为事情已经将要结束的时候,让人不敢小瞧的胡少飞却表现出了他性格中的另外一面——坚持。 当然,在我看来,那却是迂腐。 “三哥,我晓得我老弟太过分哒,之后的事之后再说,我这里先给你说声对不……” 一挥手,我有些不耐烦地打断了胡少飞的话,看着一脸愧疚的他,说道: “这不关你的事,不是你搞的,不用你说对不起,这些话也不用多讲哒,讲了也没用。我晓得,今天你来是要一个明确的答复。那好,我现在就明确答复你。” 我站了起来,也走到了雷震子的床前,面对面望着胡少飞,指着病床说道: “你看好他的样子!也听清楚我的话!如果他死了,我要你屋里老弟偿命;如果他没有死,你的大哥和老弟又没有搞定我,那他受了什么样的伤害,我就要胡少强也受到什么样的伤害。哪个拦我,我就砍哪个!” 胡少飞眼里的神采瞬间黯淡了下去: “义色,你这样搞是犯罪,你晓不晓得?你未必一定要……” “切!” 嘴里轻轻啐了一口,再次打断胡少飞的话,我有些厌恶,也有些轻蔑地看着胡少飞,说: “犯罪!哈哈,胡老二,89年,你和你的那些同学不也犯过罪吗?你们都是高级知识分子,正儿八经的大学生,法律你肯定比我懂得更多吧?那我想问问你,既然你明明晓得会犯罪,为什么你当时还要犯罪,结果大好前程都没了,变成而今这样一个连工作都找不到的劳改犯呢?犯罪?你一个秀才都不怕,我还怕?我义色要是怕犯罪,怕坐牢,我就不走这条路哒!” 心里突然涌起了一种幸灾乐祸的感觉,从见面开始,对于胡少飞,我就有着本能的提防,还有几许隐隐的羡慕。 但,现在,我发现,我们之间是如此的平等和相同,我很高兴看到这样的局面。 也许是我的眼神刺激了他,也许是我的话语伤人。当我这句话说完之后,胡少飞的情绪出现了第一次明确可见的巨大波动,他提高了声调,甚至有些气急败坏地说道: “你懂个屁,我们没有犯罪,我们那不是犯……” 没等他说完,我第三次很不礼貌地打断了他,飞快地接道: “是的,我确实不懂!这些场面上的国家天下的大事是你们这些大学生大人物去管的,我搞不懂也不想懂。但就像是我一世都搞不懂你们一样,你们也不懂江湖。在你看来我们这些跑社会的可能是自讨苦吃,在我看来,你们这些人也未必不是吃鸡巴无卵事淡操心。” 出乎意料,对于我这样挑衅的话语,胡少飞那张好看的脸上青一阵白一阵,居然没有回答,我想也许是因为我的话让他哑口无言。等了两秒,我一字一字地说出了最后一句话,“我们江湖有江湖自己的规矩。你们要的是个气节,我们争的是个面子,这件事,我给你面子,那我姚义杰就很没有面子。飞哥,不送。” 胡少飞的脸色完全恢复了平静,眼神中却透出了一种让我感到有些恐惧的坚定,也不搭腔,转头走向了门外,走了两步,他又停了下来,头也不回地说道: “我会报警。” 看着他离去的背影,我没有答话。 因为,有些话不用说,就算说了他也不会懂。 一日不在江湖,就永远都不会明白。 在这个世界的背后,还有着另外一个世界。那个世界里,暴力才是最高权力。 可是,如果有一天,这个人他入了江湖呢? 摇了摇头,我不愿再多想,因为,答案让我有些害怕。 胡少飞走了,没想到罗飞却没有马上跟着离去,而是转身走了进来。 罗家兄弟和我认识很多年了,现在也经常会到我们场子里面卖飘飘,他们虽然跟胡少强混,但是为人很不错,和雷震子的关系也是相当好。 听着雷震子的呻吟,罗家兄弟心里也很难受。 所以,他们希望可以尽自己的一分力。 罗飞递给我了一样东西,他说: “三哥,不管我大哥和你怎么样,我们都是一条街上长大的,我们也只是混口饭吃而已。三哥,你莫怪我和我老弟,我们也没的法。去砸你场子的时候,我们两个专门找个借口躲了,没去。哎,强哥也确实做得有点过了。三哥,雷震子前世造孽,受这么大的苦。这个东西,你看哈,应该可以帮哈他,起码没现在这么吃亏。三哥,你莫推辞,这是我们的一点心意。三哥,那我先走了啊。” 我接过罗飞手里的物件,颇有些感动: “罗飞,多谢你哒。听我一句,胡少强这个人跟不得,肯定要出大事的。你要真为你屋里打算,早点脱身。” “嗯,三哥,心里有数,我心里有数。那我先走了。你好生招呼雷震子。” 阿标帮我把房门关上了,安静的病房中,雷震子的呻吟越发显得刺耳。 我看着手掌心里罗飞给的那样东西,那是一个大约只有拇指盖大小的,叠得很整齐的,四四方方的小纸包。 我看看纸包,又看看雷震子,终于,雷震子的呻吟还是让我做出了一个错误的选择。 我小心翼翼地将纸包放在书桌上,慢慢拆开,露出了里面一小撮被压得结成了一片的白色粉末,用指甲拨出一小片。拿出一张硬点的纸币,折叠成长条状,用长条的边缘仔仔细细地将片状粉末碾碎。 然后,再掏出一根香烟,两根指头捏住香烟的中间部分均匀用力反复揉搓,慢慢,前半截纸筒里面的烟丝缓缓松动,跌落在了桌面。把先前碾好的粉末用折好的钱币挑起,一部分小心翼翼地倒入香烟中,另一部分则唦在桌面的烟丝上,再仔细揉搓混合。最后,捏起烟丝,灌入香烟纸筒里,夯实,扎紧。 站在病床前,我一手拿着香烟,一手拿着火机,呆呆地看着昏睡的雷震子。突然,睡梦中的他眉毛往上一挑,嘴里随之发出了一道粗重而痛苦的低吟。 再不犹豫,点燃香烟,猛吸一口,低下头去,将嘴里的烟雾缓缓吐入了雷震子的鼻腔当中,反复几口之后,轻轻扒开雷震子肿得乌黑发亮的两瓣嘴唇,将香烟塞在了中间,在一明一暗的烟头中,雷震子的呻吟声越来越小…… 就这样,我亲自迈出了把我的兄弟送上死路的最后一步。 雷震子彻底睡着了,安详而平静。 我刚刚伸手把雷震子嘴边剩下的小半截烟头拿下来,还没来得及收拾桌面,病房的门就被突然打开了,阿标的脑袋探了进来,神色慌张,飞快说道: “三哥,警察来哒!” 第124章 鹰隼试翼 风尘翕张(1) 阿标的话如同晴天霹雳般在小小的病房内响起,震得我魂飞魄散,手脚发软。脑海里面一片空白,根本无法做出任何思考。 庆幸的是,这些年来刀口舔血、步步惊心的江湖生涯,早已把我磨炼出了某种接近于野兽般趋利避害的生存本能,在这种神秘本能的驱使之下,六神无主的我依然在最快的时间里做出了当下最为正确的反应。 阿标口中最后一个字还没完全落音时,我就已经一口吞下了指间那半截还在燃烧的烟头,同时,飞快扑向了近在咫尺的书桌。 纵然如此,我却还是慢了一步。 就在伸出的双手似碰非碰,可又还没来得及真正接触到桌面上那一张包着白粉的纸片的瞬间,早先已经被阿标推开了一小半的病房木门被人彻底推开,眼角余光之中,一道穿着军绿色笔挺警服的身影朝我走了过来。 我完了!! 脑中“轰”的一声巨响,整个现实世界离我远去,烟头留在口中的残渣余味又臭又苦,浑身上下汗毛根根直立起来,心跳的声音被放大百倍,如同擂鼓一般在耳边回荡,就连雷震子的伤势也在这一秒之中变得毫不重要。 我像是突然跌进了一个巨大的黑暗冰洞,除了没顶的恐惧与绝望之外,充斥我的只有发自内心的冰凉。 我甚至都不敢回头看向来人。 下一秒钟,我瞧见眼前书桌上的光亮突然一暗,人影晃动之下,来人已经站到了我的身旁: “老三,我来哒,你在……咦,老三,你而今碰这个?!” 依然没有回过神来的我下意识扭头望去。 一张双目睁大、惊讶不已的熟悉面孔出现在我的眼前。 小杜。 浑身一松,心底突然就涌起了想要一把抱住他放声痛哭的感觉,我死死克制着这突如其来的冲动,静静地看着小杜,很久很久,然后,我说: “不是我,我没有搞。” 自己声音传入耳中,发现居然是那样的晦涩沙哑。 我太过反常的表现使得小杜没有马上搭腔,他反反复复地打量着我,又过了半晌,小杜伸出一只手,搭在我的肩头,五个指头用力一捏,轻声说道: “老三,你没什么事吧?” 肩膀上的那只手掌柔软有力,让我感受到了这个危机重重的寒夜里前所未有的温暖和安全,想要哭的感觉再次涌上心头。我低下头去,收拾起了桌面上的白粉,一直到澎湃的心潮彻底平复下来之后,这才抬头看着他,回答说: “没事,雷震子痛得很,给他弄些飘飘点了根花烟抽了,这才好了一些,刚刚睡着。这么晚,你怎么过来了?有事吗?” 小杜的脸色突然变得严肃起来,始终放在我肩膀上的手也收了回去: “那好,没事就好,老三,你过来,我们谈一谈。” 说完,小杜径直转身走向大门,边走边对着正站在门口探头探脑的阿标高声说道,“喂,你!先出去一下。” 说话传到我的耳中,我发现,不知从何时开始,小杜的声音里居然拥有了几分杀伐果断的冷漠和威严。 病房里一片安静。 分把钟前,大门被小杜亲手关闭,他甚至还上了反锁。 此刻,我们两人并排坐在沙发上,很少吸烟的他还主动从桌上的烟盒里抽出一根点了起来,袅袅烟雾笼罩住了小杜的一部分脸,但我依然可以看见他紧缩的眉头和那一双神采四溢的眼。 突然,小杜嘴角忽明忽暗的烟头猛烈燃烧,发出了明亮火光的同时,他扭过头看向了我,一股浓烈的烟雾从他口中吐出,扑到我的脸上,连我这样的老烟枪都有些承受不住,不得不眯起双眼。浓雾中,小杜的声音传来: “老三,半个小时前,费强福交代我,要我告诉你,他给你两条路:一、胡家会出一笔钱,你继续安分做生意;二、如果想要报仇,敢调皮闹事,他办你,你坐牢。” 噩耗突如其来。 我不由自主地浑身一颤,夹在指间的香烟跌落于裤腿上,火星四溅,弄得场面狼狈不堪。 费强福和胡少立关系匪浅,在九镇道上算不得是个秘闻;巨龙大酒店向来都是费强福的定点消费单位,胡家兄弟为桌上之宾的情况也屡见不鲜。当初,在唐五家发生枪击的那一次,先是值班的警察被突然调走,后来又有收来的民间枪支无故失踪,小杜也已经告诉过我其中的蹊跷。 再说,小小的九镇,要是没有费强福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默许的话,胡少强和海燕联手合作的白粉生意也绝对不可能像这样顺风顺水地做起来。 但是,我还是万万不能想到,这次,费强福会玩得这么出格。 自古以来,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黑白两道也是一样。 民不告,官不究。这就是黑白道的规矩。 只要不出大事,不在非常时期,那么道上的事情就由着道上人自己解决。万一事情做过了,做漏了,场面上当然会追究。可我打流这么久,还从来没有听说过,场面上的人会在事情还没发生的时候,就主动干预进来。 毕竟,这不仅是扰乱了彼此相安的江湖规矩,也不符合场面人本身的利益。 更何况,每月我义色也是按时孝敬,上缴月供的人。 费强福偏帮太过,他越线了。 “老三,你晓不晓得,今天晚上,胡少立被砍之后,第一个联系的人是哪个?哼,就是费强福,而今胡家老二就在所里,和费强福在一起。今天巨龙的这件事,可大可小,就看怎么操作。依我的估计,这次,唐五的日子只怕要到头了。” 烟雾散去,小杜的眼神越发明亮起来,一动不动地看着我,好像是想要从我的脸上得到一些什么东西。 我扭过头去,假借拿烟,避开小杜的眼神,看向了床上的雷震子。 小杜,凭我们之间的交情,我当然信得过他。 但不管怎么说,他毕竟还是个正儿八经的警察。而最不幸的地方在于,此时此刻我却是一个正身处漩涡中心,极有可能引来无边祸事的流子。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黑白不同流,关系到切身利益之下,他会何去何从,我又岂敢妄加定论。 生活实在是太过艰难,也太过复杂,有些时候,我不是不愿相信人,我只是不敢相信人性。 无论如何,雷震子的仇,我不能不报。 先不说雷震子这些年鞍前马后的忠心耿耿,单单只是一个个人面子和手下队伍的团结问题,我就不能不有所行动。 如果被人找上门来砸了场子,把兄弟砍成残废,我义色都还屁也不放一个的话,那么,癫子、牯牛、洪武、将军,甚至缺牙齿,我会失去身边所有人的支持和跟随。不出一年,我想,九镇市面上的年轻大哥中,只会听到何勇、老鼠、黄皮、胡特勒这些名字。 义色二字,将会彻底消失。 我绝不甘心! 因为,我从来不曾有片刻忘记过,从犀牛口的冰冷江水中走出之后,我给自己说的那句话: 我,再也不能被人欺负,我再也不能跪在人前苦苦祈求,我要做一个大哥。 但,如果要报仇,那就意味着我要面对的将不再只是胡家兄弟的道上势力,而更是直接站到了费强福所代表的国家机器的对立面。 那就不是江湖复仇的问题了,而是法律! 这种局面同样也是我不敢、不愿意面对的。 黑白两道的联手夹击,羽翼未丰的我扛得住吗? 动,是死;不动,也是死。 何去何从?我义色究竟应该何去何从? 小杜的目光让我脸颊发烫,各种各样的念头在脑海里纷沓而至,此起彼伏。我尽着最大的努力希望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一个正确的观点,好让自己能够接上小杜的话头,使这尴尬压抑的凝视和沉默尽快结束。 “咳……” 终于,小杜刻意发出的咳嗽声打破了房间里令人窒息的难堪局面。扭头看去,小杜依然凝视着我的方向,但视线里面却已经没有了几秒钟之前那种意味深长的犀利。目光变得悠远游离、闪烁不定,明明看着尺许之遥的我,却又偏偏令我感觉他看的地方是天涯。 就在这一瞬间,我终于肯定了一件事。 小杜的的确确再也不是我认识的那个小杜。 一直以来,在这个不谈本事高低,只须论资排辈的老人国度里,小杜得不到太多赏识和尊重的原因,除了之前的孤傲不合流之外,还有很大一部分,是他的长相实在是太过年轻。 他身高大约一米七五,略显瘦削却又很结实,长期锻炼所导致的两块胸肌让他穿上警服的时候越发显得笔挺,这本来可以让他显得很男人。但可惜,他却长着一张既不瘦削也不结实的娃娃脸,肤色又白又嫩,两边脸颊还肉乎乎地带着点婴儿肥。 这张脸不丑,会讨很多女人喜欢,更会让家中长辈疼爱。 但,在社会上的无论什么场合,他给人的第一印象都会是:这是一个小孩儿。 “嘴上没毛,办事不牢。” 没有人会真心看得起一个小屁孩儿,更没有人会尊敬一个小屁孩儿,哪怕那个小屁孩儿的身上穿着警服也一样。 为此,小杜做过很多的努力,他故意晒黑,故意在腮边留起了胡子,甚至极有毅力地节食想要让脸庞看上去棱角分明一点。 但所有的这些努力,也只是让他给人的印象从一个小屁孩儿变成了一个想要装大人的小屁孩儿而已。 可就在现在,他却真的完全不同了。 让他不同的是气质,看不见摸不着,却谁都没有办法否认的气质。 当他用那种奇怪目光看着我这边的时候,他脸上的表情并没有太大变化,但很奇怪的是,却再也没有丝毫青涩稚气的味道,而是让我产生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危险感觉。那一刻,他的样子令我想起了一个无论外貌体型还是社会背景都与他截然不同的人。 洪武。 假如说洪武看人观物的时候眼神飘忽深沉,显得狡猾而凶残,像一头低头四顾、伺机而动的恶狼,那么此刻小杜的目光专注阴鸷,却也透出了股冷酷无情的味道,像极了另外一种动物。 隼! 隼质难羁,狼心自野。 也许,大部分人都可以不尊敬一个小孩,但没有人敢不重视一头啸傲山林的恶狼,敢不敬畏一只遨游九天的豹隼。 “老三,我给你说件事听下。” 在我暗自的思忖中,小杜的声音又一次响了起来,语气平和,不紧不慢。 “好,你讲。” “我们这个系统啊,有个不成文的规矩。每年快到年底的前两三个月,上头都会派些办案的指标下来,这是硬性规定,关系到上级领导的升迁和单位评先进,以及个人年终奖金多少的问题,所以,没的任何客观理由讲,必须要完成。你们跑社会的,一到年底风就紧,你应该也清楚吧?” “嗯,这个我晓得。” “今年我们所里派到的任务还没有完成,副所长又调走了,比起往年还少一个人,除了费强福之外所有人基本都取消了休假,加班加点,到处办案子,就是这个原因。上个月十七号,所里的老张办了一个案子。当时,他去车站边上开的几家招待所里面查房,想抓几个嫖娼卖淫的来充指标,但是这个时候了,捞偏门的都晓得风紧,所以,他搞了半天,除了抓到两个打小牌的之外,什么都没搞到。最后,在唐老鸭开的酒店里头,他遇到了一对睡在一起的男女。男的就是我们本地人,虹桥乡的,二十多岁,当了几年兵,今年夏天才刚退伍复员回来,还没有安排工作,现在在家里待业。女的呢,是这个男的在广西当兵时谈的一个女朋友,这次专门来我们这里看他,已经到了两天。我们这边,你晓得,不结婚的话,两口子是不许睡到一起的。两个人估计又有些忍不住,所以,就跑到镇上来开房了。结果遇到了老张。” “这也没什么啊?又不是卖淫嫖娼。” “你听我说完。老张是个什么人,你和他打了这些年交道,你也了解。在所里搞了十几年,一直没有爬上去,对前途是早就心灰意冷了,油盐不进的这么一个老油条。也就是仗着自己是老资历,遇到办事了就磨洋工,要我们这些年轻的搞,他个人一门心思只想着搞钱。再加上而今和费强福关系搞得好,时时刻刻像条狗跟在屁股后头,越发得势。平常日子他遇到挑大粪的从门口过,都要舀一瓢尝下咸淡。那天,白忙了一天什么都没搞到,一看到这样两个人,你讲他是不是无风都要三尺浪,没事挑点事出来呢?” 小杜对老张的看法非常正确。这些年来,费强福拿了我不少,但他手里有权,多多少少也确实给了我一些方便。可老张,他一件事都没帮我办过,每个月的钱却照样拿得心安理得。 我恨老张,还要远胜于费强福。 “嗯,确实,这个老杂毛不是个东西。” 第125章 鹰隼试翼 风尘翕张(2) “对!那天我不在,听所里的老潘告诉我,他们一进去之后,老张就海七海八问别人是不是卖淫嫖娼,是什么关系。那个男的说是他老婆。要他们拿结婚证,结果拿不出来。男的又说,还没正式结婚,暂时还只是女朋友。问那个广西女的呢,那个女的本来就已经吓得不行了,我们这边的方言又有些听不懂,没有讲出个名堂。老张就想霸蛮搞,要先把人搞到所里再说。那个男的就把士兵证拿出来了,你晓得,我们地方上管不了部队里的,管多了还都是麻烦,一看这个情况,老潘他们就想松口算了。但这个男的可能是仗着自己当过兵,看老张想硬来,当时口气也就不善,不仅不愿意去,还逼着老张要理由。老张说连结婚证都没有还老婆,谈个朋友就是老婆了,谈朋友耍流氓之后分手的多的是。结果这个男的就顶了一句:‘结婚了离婚的也多的是,那你日你老婆是不是也是耍流氓?’老张白忙一天本来就一肚子虚火,一听这个话,当场就动了手,把这个男的打了一顿。然后,把两个人就搞到所里来了。毕竟别个是部队上的,老张也怕搞出大事,一到所里就原原本本告诉了费强福。费强福就出面想问问情况,把我喊着做笔录,这个男的估计也是在部队里横惯了,的确也不是盏省油的灯,被打了一顿气不得出,在所里大喊大叫,费强福和我刚进审讯室,他就一指头指着费强福说要我们记住,要让我们过不了这个年。费强福本来还忍着一肚子火,好言好语,结果,把士兵证拿出来一看,是已经退伍的。我当时还点了这个男的一下,问他是不是已经退了伍。我估计啊,这个男的只怕是当兵当蠢了,相当不识相,给他台阶不但不晓得下,还说什么就算退伍又怎么样,他一样要找老领导老战友整死我们。费强福这些年也是走到哪里都是被人捧着的,怎么可能受得了这个气,一下就爆发了,跑上去就又搞了这个男的几下,老张几个也跟着打。男的也算是硬气,边打还边骂。费强福直接就要老张上手段了。不过,他个人没有动手。老张把那男的从晚上十来点整到了大概十二点多。哪晓得,这个男的在部队里操练的时候,左手曾经受过一次大伤,这一吊就吊出事来哒,那个男的左手彻底报销,终生残废。这下别个屋里的人就不干了,七七八八几十个亲戚跑到所里来闹事,要费强福给交代,不然要砸了派出所,要搞到上头去。费强福这下脑壳疼起来了,最初想把事压下去,到处做工作,搞了个把星期,终于把那些亲戚散了。但别个屋里的爷娘不会散啊,还是天天在派出所门口哭,要上吊,软的硬的都不吃,就是要钱。所里经费本来就紧张,费强福又是个黑眼睛看不得白银子的人,就算不紧张也肯定不舍得给。没法,费强福就把老张喊着,要老张私人出钱给男的家里。老张当然不同意咯,下命令的是费强福。结果一来二去,两个人搞僵了,费强福干脆就把黑锅筐在了老张的脑壳上,说三天之内,老张不处理好这件事,影响了所里年底评优,他就要往上报。老张也吓到了,不晓得他怎么搞的,居然和男方父母连成了一体,三个人私底下找到了我,要我帮他们作证,是费强福下的命令。” 听到这里,我吓了一大跳,赶紧问道: “你不会是真的作证了吧?” “嗯,你听我讲完。只怪我个人当时蠢,我确实作证了。你说我有私心没的?我有,我是恨费强福,不是他,我也不会到今天!但说句老实话,老三,我当时真觉得那俩老太造孽了,农村里的,就这么一个独儿,口袋里头布贴布什么都没有,就等着儿子退伍了续香火养老的。而今儿子出去一个晚上,回来就变成了个废人。一把年纪的人了,跪在我面前哭得眼泪鼻涕一坨,要死要活的。老张也是,平时油是油了些,但不算是个真正的坏人。工作一二十年,没的背景被人排挤一辈子硬是上不去,好不容易来了个关系处得不错的领导,还搞成这样。如果这回出事了,肯定被开除,那就真没的活路了。毕竟同事一场,革命工作这么多年,没功劳也有苦劳,不应该是这个下场。所以,我就答应帮他们作证。” “你啊,你怎么这么……哎,结果呢?” “老三,你先别骂我,我也晓得我蠢。你先听我讲完这件事,结果啊,结果真有味道,哈哈。还没过两星期,就是这个月三号,这个男的的亲妹夫和别个一起在隔壁大队里偷牛被人抓了现场,送到我们这里一审,居然还是个惯犯。那家人屋里只有一个儿子,儿子废了,就只有靠女儿女婿了,女婿又要去坐牢的话,那就彻底没的搞头哒。没法,两老又找上门来,找到了费强福。当天,也不晓得他们怎么谈的,就达成了协议。费强福给这个男的两千元治病,不追究他妹夫。而男方家里对于之前的事也既往不咎,不再上告。那个时候,我很奇怪,费强福为什么会这么做?他已经把黑锅盖在了老张的头上,为什么又还私自出钱出力来了呢?我根本就没有想到,当时我作证帮老张他们举报的那份材料报上去之后两天,就回到了费强福的手里。费强福居然完全当作没这回事,一点都没有表露出来,平时看到我了该笑还是笑。直到后来,我才发现了不对头。我们所里的一个副所长借调到县政法委去了,说是借调,但明白人心里都晓得,只是走个过场,人肯定是不会回来哒。所以,所里就空出了一个副所长的位置,副股级待遇虽然级别不算什么,但这是个踏板,没的这块踏板,什么都别谈。我蛮有希望,在所里,书读得最多的是我,年纪最合适的是我,事做得最多的是我,业务能力最强的还是我。虽然,费强福一直给我使绊子,但我父亲在上头也给我做了安排。本来,过完这个年,我很有希望。但是,费强福摆平了两老之后,又用这个位置许给了老张,摆平了老张的同时,也让我和老张之间的关系从同盟彻底变成了竞争对手。最后,费强福还搞了我一份材料,说我仗着父亲的关系,平日里在单位怎样不服从指挥,如何不遵守纪律。那份材料上,还写明了给那个男的上手段导致残废的人是我。最可笑的是,材料上除了费强福之外,还有老张的签名和那个男的本人以及他父母的手印。呵呵呵,老三,就是这四个人,我一心想帮的四个人,在我最关键的时候,从背后捅了我一刀。而今,我在所里基本是坨狗屎,没的人敢理我。如果今天不是这样吃力不讨好得罪人的事,费强福又不晓得你我之间关系的话,他也根本就不会交代我来给你传话。呵呵,人哪。” 情感上,我当然是站在小杜这一边的。可我却也不得不承认,费强福城府之深,手段之高明,那个时候的小杜比起他来,差距不可以道里计。 但与此同时,我却也发现了一件诡异的事情。 此刻,就在眼前,小杜在述说着这样一件才刚发生没多久的,对他的前程有着致命打击的不幸遭遇的时候,他居然没有表现出哪怕是半点常人所应该有的愤怒和不满。 无论是他的表情、语气,还是整个人给我的感觉,都只是平静,平静得几乎不带任何感情色彩。所有一切都是那样娓娓道来,如同在说着一个完全与他无关的旁人故事。 对着这个曾经无比熟悉的挚交好友,我有史以来第一次产生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恐惧与陌生。 “那你现在怎么办?” 我试探着问出了一句。 小杜没有马上回答,而是再次抽出一根烟点燃,重重吸了一口之后,这才说道: “老三,我父亲要退二线了。过完这个年,换届的时候就退。” 我又大吃了一惊。 小杜的父亲是我们县公安系统的一位主要领导干部,之前小杜就给我说过,他父亲正在争取一个更高的位置,如果争到了,就可以再干一届。但现在有一个积怨已久的政治对手也在争那个位置。小杜当时说,他父亲的希望比较大。 但现在听他的口气,很明显,他父亲败了。 难怪,费强福、老张这些人都敢明目张胆地下手动他了。 但是,为什么,现在小杜突然说出这样一句无头无尾的话来呢? “是你爸的那个对头赢了吗?” “也不是,两个都没上,上头从隔壁县里派了另外一个人。” “哦。” 正在我摸不着头脑的时候,小杜的话锋居然又转向了: “每个星期的星期一刚上班的时候和每个月的二十八号,也就是你们给所里交钱的那天早上,费强福都有一个雷打不动的习惯。他喜欢把全套制服穿得整整齐齐,绕着全九镇的旮旮旯旯都走个遍。以前他偶尔才会带着我一起陪他走。但最近这段时间以来,每次他都带着我。” 我彻底晕了头,完全弄不懂小杜想要说的是什么,只能静静看着他,等他继续。 第126章 鹰隼试翼 风尘翕张(3) “要是以前的我,根本不会想那么多,也想不到他之所以要这么做的含义。但是现在我懂了。每一次走在街上,我们明明是两个人一起,但所有遇到的人,都是对着他点头哈腰打招呼,脸上可以笑出一朵花来。他就是背着两只手,遇到熟人了,打个哈哈,开句玩笑,大部分时候就是鼻子里头哼两声,不冷不热点下头。那个样子,就像是一个国王在巡视自己亲手打下的国度,心安理得享受臣民的尊敬和礼遇。而我,从来没的人给我打过招呼,连被别个专门看一眼的时候都少。他这是在给我示威,他是在告诉我,我就是一条被他用绳子牵着的狗。虽然其他人看不到那条绳子,但是他清楚,我明白。” 说到这里,小杜居然笑了起来,不是自嘲的苦笑,也不是羞愧的讪笑,是真笑。 就像是一个人在谈到自己儿时曾经做过的那些荒唐事的时候,所出现的那种“一切都过去了”的会心而轻松的真笑。 “我父亲马上要退二线了,帮不了我了。老三,看样子,我只怕是要一辈子困在这个镇上,当一条没的绳子的狗哒。” “小杜,你莫这么讲。你爸爸就算退二线哒,毕竟搞了这么多年,提拔过那么多人,市里县里的人脉还在,应该还是可以……” 小杜一挥手打断了我的话: “老三,你不在官场,不懂官场上的事。其实,我这样给你讲啊,官场和你们跑社会没的蛮大区别。而今,还会有人给安优这两个字面子吗?还会有人给闯波儿面子吗?我告诉你,官场比江湖还残酷,你们就算败了,有些时候名气还在,事迹还有人提起有人佩服,说不定还有东山再起的机会,只要不死,坐牢出来不见得就当不了大哥。但官场,你败了就是败了。别个尊敬的是你屁股底下的位置,这个位置上就算换成一条狗,别个对它也是毕恭毕敬。可一旦位置没了,就什么都没了。有权不用,过期一定作废。我父亲的那张票已经作废了。” 小杜的话有些悲凉,让我很想安慰一下;但从他的表情上,我却又看不出任何的悲伤失落。我不知道应该怎么接话。 我流露出来的表情让小杜脸上出现了一丝真诚的笑意,笑过之后,他缓缓伸出手,将手中的大半截香烟摁熄在烟灰缸里,摁得那样用力,让笔直的香烟都完全变了形。然后,他抬起头来,笑容已经消失不见,显得极为果断地对我说出了一句话: “老三,我不想当狗,我要当国王。” 如同晴天响起了一个霹雳,震得我目瞪口呆,只能傻傻看着眼前这个男人。 “老三,我需要你帮我!” 突然之间,我意识到,在这个险象环生的寒夜里,我又一次踏到了某种巨大危机的边缘,而带给我危机的将会是我的这位挚交好友。 我不由自主地咽了口口水,却发现嘴巴里面又干又涩: “……呵呵,我一个打流的,我能怎么帮你?” 听到我的回答,小杜明显松了一口气,说道: “江湖事,江湖了,只要不出格,不上报,我们很少会管。但有些时候除外,比如现在。公安部直接下文的亚运会严打还没完全过去,又到了年底,马上要过年。所以,费强福要我来敲打你。我想得到,他虽然不见得像对你这样直接,但他一定也会警告一下胡家和唐家,让他们做事莫要太出格,莫要令他太难做,事情要做到在他可以控制的范围内。这点,毫无疑问。对吧?” 小杜的话入情入理,我点了点头。 “他为什么这样做呢?老三,你想想看?” 我稍稍思考了一下之后,说道: “很简单,因为,就算他明帮胡少立打压唐五,也有很多种方法,没的必要刀刀见血,做最极端的那种。他毕竟是管这个的,万一出了事,他怕担责。” 突然之间,我脑海里灵机一动,好像隐隐抓住了一点什么,却又模模糊糊的,一下还想不清楚。 “说得好!就是这个道理。在这样敏感的时期,九镇地方上,一旦出了什么大事,就是费强福负责!事出得越大,他就越担不起。这,就是他唯一的弱点,也是最致命的弱点。” 心头剧震之下,原本模糊的一切变得无比清晰,我始终靠在沙发上的后背,被惊得猛地挺了起来。 小杜脸上露出了欣赏得意的表情,再次笑了起来,笑容中却露了一股让我不寒而栗的戾气: “老三,懂了吧!我要你帮我,你不但要蹚这摊浑水,还要把水给我彻底搅浑,搅出滔天大浪!” 我强忍着狂跳不已的心脏,勉强问道: “要多大?” 小杜深深地看着我,直到几秒过去之后,说: “大到费强福想盖都盖不住。” 说到这里,他的话锋略微停了一停。然后,又像是怕我听不懂而要详细补充一般,从牙缝里面一个接着一个地挤出了四个字,“大到死人!” 一股被人欺骗和背叛的愤怒从我的心底涌了起来: “小杜,你有没有想过,人命关天!杀人不是件闹着玩的事。我没的这个种,也从来不想杀人。朋友一场这么久,你就不担心要是万一我出了什么……” 还没等我说完,小杜的手在半空中从上而下狠狠一扬,像是斩断了某样我看不见的物体,也斩断了我的话: “老三,我明白,你现在心里不舒服。不过你听我说,我不需要你马上给我回答,这个事不急在一时。我只希望你能够静下心来好生想想,想通了再告诉我。我小杜是不是一个值得你相信的人?老三,于你于我,这都是一个机会。你要明白一点,唐五的日子肯定不多了,他不可能挡得住。唐五一旦被彻底摆平,这个九镇的天下是哪个的?我敢保证绝对不是你的!而且,我同样保证你的日子将会相当难过,比现在要难过得多,和我一样难过。你别看费强福现在和你还过得去,你也别看胡少立现在也不动你。你得罪了胡特勒,胡特勒是个什么人?我告诉你,你对于费强福而言比不上胡家兄弟的一根毛,万一今后你们起了冲突,你怎么办?你不是他们当中的一员,不管你承不承认,你的身上都已经刻下了唐五的印子。再怎么努力你都融不到他们里头去,你们没的共同的利益,没的共同的出身。对他们而言,你也不过就是一个和我一样的怪胎。他们现在还有用得着你的地方,和你还没什么冲突。但除非你永远不想坐大,就这样马马虎虎过一辈子。不然,一旦利益冲突的时候,他们就要开始对付你了。这个世界的规矩是当道者定的,约束的是你我这样的人,而不是他们本身,规矩对他们来说就是一个笑话,包括他们自己。我完全可以证明给你看,当事情玩大了,到了真正的危急关头,不用我们动手,他们自己就会自相残杀。而如果站到最后的人是我和你,那一切都将完全不同,只要扳倒费强福,就没有人可以阻挡我,也就没有人可以阻挡你。老张他们根本没有比的资格。你看看,在这个鸟不拉屎的小镇上,没的工厂,没的大学,没的好单位,没的大富大贵的人物,每一个和你我同样年纪的人都看不到任何出人头地的希望。所以,到处都是放高利贷的、卖飘飘的、婊子、嫖客、跑社会的流子、摆摊子的、卖牛肉粉的、出远门打工的。你还记得那个叫妹子的伢儿吗?无缘无故就失踪再也找不到了,你还记得中学那个喜欢男人的老师吗,他现在是什么下场?你还记得,你的游戏厅被抢吗?你还记得你是怎么被费强福敲诈的吗?你还记得夏冬在大桥上被砍的事吗?你还记得你们这些人是为什么打流的吗?就是因为有费强福,有唐五,有闯波儿,有胡少立,有侯敢,有老张,有这些搞乱一锅粥的老鼠子屎在。这种情况再也不能够继续了。他们可以做到的我们一样可以做到,我还要做得更好,我要这个镇子有一个全新的秩序,一个就算是打流也能看得到希望的秩序。老三,富贵险中求!你如果想和我站在一起,建立一个属于我们两个的新秩序,我们就要把事闹大,就要这么绝!!” 那一刻,我看着依旧冷静得让人害怕的小杜。 我前所未有地清晰意识到,当初那个正气凛然、勃发向上的青年人已经彻底死去了,从此以后,就算地老天荒,再也找不回来。 现在出现在我面前的是一个疯子,一个极度危险却又老谋深算的疯子。 疯狂就像地心引力,有时候需要做的不过是轻轻一推。 父亲的失势激发了小杜的斗志,费强福的打压点燃了他的愤怒,而老张和那个男的一家人则让他失去了对于美好的最后一丝留恋。 他们一起把小杜推进了暗黑如墨的无底深渊。 我终于明白了小杜气质改变的原因所在,就在于他的内心,他的野心。 我想,这应该就是所谓的“相由心生”。 我的手脚前端一片冰凉。 这是人心感受到巨大恐惧之后的自然反应。 可就在这样的恐惧之中,我却发现,我的内心笑了起来。 因为,我被这样疯狂的计划和言论打动了。 因为,这样疯狂的人,我曾经见过几个,也听过几个。 唐五、悟空、胡家兄弟、费强福,夏冬,还有传说中的李杰、廖光惠、宋家跃、黄皮……当然,还有干掉了自己大哥的将军以及忍辱负重的洪武。 但是,今天,在将军和洪武之后,我第三次遇到了可以站在我身边与我并肩作战的疯子。 这是一个疯狂的世界,本就只有疯子和狂人才能站在权力的最高端。 很久很久以前,犀牛口的冰凉江水没过我身体的时候,我就已经死去。 如今活在这副躯体里面的,同样只不过是一个为了利益不择手段的疯子而已。 抬头看着因为我脸上笑容而表现出了些许紧张的小杜,我柔声说道: “好,我办。” 江湖路远,烟雨飘摇;君若是隼,我当为鹰。 鹰隼试翼,风尘翕张。 第127章 此地一为别 孤蓬万里征(1) 小杜走后没多久,躺在病床上的雷震子突然又发出了一阵“吚吚呜呜”的声音,我听见动静走了过去,这才发现,整个晚上始终昏迷不醒的他,不知何时,已经睁开了原本紧闭的双眼。 四目相对中,雷震子朝我伸出了左手,喉结上下嚅动,嘴唇微颤,断断续续发出了一些极为含糊的声音,好像想要对我说些什么。我俯下身去,双手伸出将他的左手捧在掌心,示意他先不要说话,轻轻安抚,直到他恢复了平静。这才转过身,按照医生事先的交代,端来一杯温水,再将一根注射用的无毒橡胶管轻轻插进雷震子嘴里,给他喂了几口。 喝完水之后,雷震子的感觉好像舒服了一些,双眼微微闭上,养了片刻神,旋即又再次睁开看着我,嘴唇抖动,我弯下腰将耳朵凑到他的面前,雷震子的声音依旧十分微弱含糊,但是比起之前还是稍稍强了一些。我听见他说: “仙多,他小李,唔咪哟港。” 当这句话刚传进我耳朵里面的一瞬间,我并没有听懂雷震子表达的是什么意思。我想要抬起头来看看他,示意他说清楚点,再说一次。但是只有半秒,顶多只有半秒。因为,我想抬头的念头才将将出现在脑海里,身体根本就还没来得及付诸行动的一刹那间,我就彻底反应了过来。 雷震子说的是:“三哥,他找你,我没有讲!” 就像是被人劈脸一记重拳不偏不倚正好击打在鼻梁之上,巨大的酸涩之中,我的泪水再也克制不住,如同打了阀门一般涌了出来。 “我晓得……晓得……兄弟,我心里都明白。你休息……你休息,好生休息,莫讲话,莫又弄到伤口了。等你伤好出院了,三哥单独陪你,我们俩兄弟边喝酒边聊,我仔仔细细听你讲。好不好,啊?” 我很少在雷震子面前动感情,也从来没有当着他的面流过哪怕是一滴眼泪,更别提像如今这样的哽咽抽泣。 很显然,此情此景下,我的表现让雷震子非常意外和震惊。泪眼里,我看见雷震子的喉结嚅动得越来越快,浮肿变形的脸部肌肉微微抖动着,表现出了某种连两道巨大伤痕都遮挡不住的复杂表情,有些茫然,有些害怕,有些羞涩,有些尴尬,更多的却是感动…… 那一刻,在无边无际的愧疚和悔恨中,我只想他可以站起来,指着我的鼻子,好好骂我一顿,怪我不应该带他出道,怪我不应该躲在角落里眼睁睁看着他被人砍而不去救他。只要他愿意,他能够,哪怕是打我砍我一顿,我也心甘情愿。 可是,他没有。 到了今天这样的地步,这个长相丑陋、言语粗鄙、没有文化、缺少教养的乡下孩子,却依然没有半点责怪我的意思。他只是静静地躺在床上,聆听着我说话的同时,抽出了被我捧在掌心的左手,反盖在我的两个手背上,拍打了起来。一下,一下,又一下,雷震子的手又轻又柔,却下下都重若千钧,一直打在了我的心里。实在是没有办法继续往下说了,好不容易才将一句话说完之后,我扭过头去,擦拭着自己脸上的泪水,尽量克制着自己,好让剧烈起伏的情绪平复下来。 “仙多,后天是唔滴心一,介个细莫样唔屋里银晓得了。” 三哥,后天是我的生日,这个事莫让我屋里人晓得了。 胸中百感交集之下,再次用尽全力抓住了雷震子的手,低头望去,却发现雷震子已经闭上了双眼,肿胀的脸颊上,唯有一滴晶莹的泪水正在滑过,在将要滴落枕头之前,我伸过一根指头,替他擦去了那滴泪水。 水珠在我的指尖,微热,而后冰凉。 “好,你安心养伤,所有一切,三哥都会帮你办妥。放心!” 不忍心看着雷震子在疼痛中辗转反侧,我又帮他做了一支“花烟”,吸完之后,他终于再次睡去,睡得那样安稳祥和,就像已经远离了生活给予他的所有不公,也彻底远离了这个肮脏的世界。 天就快要亮了,对着窗外举目远眺,远处地平线上已经有了一丝淡淡的灰白。可是,坐在沙发上的我却依旧没有丝毫睡意。想拿烟,却发现桌上只有一个空空的烟盒,不知何时,一包烟都被我抽完了。正想喊门外的阿标给我送几根过来,病房的大门却已被人忽然打开,一脸倦容的皮铁明走了进来。 “你还没有歇啊?” “一肚子的事哪里有什么精力歇瞌睡呢,你怎么也还没有歇,这个时候过来了?是打听到什么消息了吗?五哥和巨龙那边到底是什么情况?” 皮铁明的脚步停到了我的跟前,却又不坐下。俯下身子,一手撑在我的肩上,斜背后桌上台灯的灯光正巧照到了他的半边侧脸,他的眼中阴霾密布,清晰可见如同蛛网般的红色血丝:“等下再和你细说,五哥来了!” 我大吃一惊,猛地一下从沙发上跳了起来。 “人就在医院外头,等着你,走吧。” 这是何等样的一个清晨。 下了整夜的大雪已经停了,天地间一片洁白。白杨河还没有变成多年之后的那条浑浊不堪的臭水沟,如同一块融化的翡翠,带着剔透的绿,一路向东流往烟波浩渺的云梦泽。有小半边太阳挂在河对岸的远处山顶,站在医院大门外高高的台阶上抬眼望去,我看见一缕缕半透明的薄纱从山谷间婷婷袅袅地升起,薄纱越来越密,在清晨和煦微光的映射下变成了氤氲清冷的乳白,乳白缓缓飘过河面,如同仙女褪下的霓裳,飘落在我的身上,笼住了我,也罩在了古老九镇的每一条巷陌。河岸边,街对面,有几户人家吊脚楼上的木门已经打开,煤油灯光透过一片片被岁月染黑的板壁,在清冷的石板路上洒下了点点橘黄光芒。 不知何处,司晨公鸡的高声鸣叫,通知了人们,新一天已经到来。 我从来不曾发现,在我心中,向来认为是破败衰落的九镇居然能够这样美,美得让我心摇神动,自惭形秽。 就在这样美妙的一刻,我听见了何勇洪亮而熟悉的声音。 “老三,这边!” 顺着声音扭头看去。 映入眼帘的是一条逼仄邋遢的小巷子,就位于医院大门左手边的十米开外处。巷口有一个堆积如小山的垃圾堆,附近人家的生活垃圾和医院的医疗废品全部丢弃在这里,平日里污水横流,无论冬夏都是臭气熏天,人只要稍稍靠近一些都有些受不了。 但是此刻,就在垃圾堆的斜后方,晨光不及的黑暗之处,并排停着两辆汽车,一辆是气派的黑色桑塔纳,还有一辆是当时非常常见的那种帆布顶的军用吉普车。 何勇正站在桑塔纳车头前面几米的地方,高举着右手朝我们这边打招呼。 看着他,我这才突然察觉到,我和这位曾经形影不离的好兄弟已经有段时间没见过面了。远远望去,何勇现在的样子越来越敦实沉稳,整个人站在那里浑然不动,却又偏偏给了我一种气势迫人的感觉。 还没来得及回答何勇,他身后两辆车的车门已经纷纷打开,几道人影走了下来。 “小杰,来了。” “五哥!” 脸上露出一丝真诚而谦卑的笑容,我大步走向了巷口。 秦三居然也在! 他身上披着一件长长的灰色呢子大衣,缩在大衣里面的右手中倒提着一把锯短了枪管的双筒雷明顿。受伤的左边肩膀上衣服高高隆起,伤口应该是已经被包扎过了。但是除了脸色有些苍白之外,我半点都看不出眼前这个神采奕奕冲我点头的男人在十来个小时之前曾经受过枪伤。这让我不得不佩服至极,也惊讶至极。从那之后,我再也不曾见过其他任何一个人可以像秦三这样受了枪伤之后还能照常行动。我这一生,若论毅力与忠诚,秦三之外,别无分号。 秦三的旁边,是一林。 一林还是老样子,没心没肺的,像是一头精力极其充沛永远也停不下来的牛头梗,浑然不顾今夜的形势,依旧是满脸笑容,手舞足蹈地冲我打着招呼。 一林的后面,最靠近吉普车的地方,还站着一位面孔陌生三四十岁的中年男子,穿着工人的那种劳保服,满脸络腮胡子,看上去有些落魄。但表情严峻,眼神看向我时,一瞬不瞬,咄咄逼人。 男子手里也拿着一把用报纸包裹住大半截,看不出样式的长枪。 除此之外,两辆车子里面都有烟头的光亮一明一暗,人影憧憧,应该还坐了几个人,只是光线太暗,实在看不清楚。 唐五就站在人群的最中间。 唐五老了。 也许是天气太冷;也许是熬夜太累,而这一个夜晚需要思考权衡的事情又太多;更也许是这些年来的江湖路,他已经走得太苦太累。这个对我而言,曾经如同绝顶高峰一般永不可攀的男人,在这萧瑟的晨风中居然已经有了几分老态。 不知何时开始,他的两只眼睛下面已经凸起了不太明显却也依稀可见的眼袋;他的额头上开始长出几道浅浅的皱纹;鼻尖泛着一层油亮,但两旁脸颊上的皮肤却不再有青春的光泽;就连原本笔直的背脊也好似变得有些佝偻,令他本就说不上高大的身材越发显得矮小单薄起来。 一阵穿堂寒风从我背后吹过,迎面吹向了站在巷口的唐五,他缩了缩脖子,将衣领竖起,然后,对着我伸出了右手。 那一刻,当我走向人群的时候,看着眼前这一幕,我猛然发现,在周围人群的簇拥之下,本应是不可一世的一代大哥唐五,居然显得那样脆弱和孤独。 终于,两手相握,唐五指尖冰凉。 看着他,我的心中不知为何,突然就涌起了一股兔死狐悲的悲凉,柔声说道: “五哥,还好吧?” “好好好,小杰,搭帮你!我还好。你呢?你那个小弟兄没的大事吧?实在不行,就坐我的车送到市里医院去。” 唐五说话的声音还是中气十足,笑容还是憨厚本分,双眼还是炯炯有神。种种迹象,让我不禁为几秒之前自己心头的那种荒唐感觉而产生了几分尴尬,赶紧笑着说道: “没的事了,已经睡着了。五哥。搭帮你!” “那好,五哥就不和你客气哒,小杰,五哥今天来是想找你好生谈一谈。” 纵然心底早有准备,但是当唐五开门见山的一句话传来时,我还是不由自主地浑身一紧,说出了早已准备好的回答:“嗯,五哥,不管什么事,你开口。” 唐五的下巴冲我轻轻点了点,脸上露出了一丝满意而赞赏的笑容,松开与我紧握的手,扭过头去看向秦三几人,说道:“你们在这里等哈,我和小杰讲点事。”然后,又回过头来对我说,“小杰,来,陪五哥一起走两步。” 说完,一把搂住我的肩膀,就要往前走。 “哎!哥!” “五哥……” “五哥……” 除了那个中年人之外,其他三人全部喊出了声,我停住了脚步,唐五却头也没回:“不碍事,就要天亮哒,我也不走远。实在不放心,你们在后头跟着就是。小杰,我们走。” 在身后汽车的发动声中,我和唐五一起沿着医院门外的道路走向了前方。 我故作专注地盯着眼前道路,半点都不敢扭头看向身旁的唐五,生怕他发现我此刻的忐忑不安。在这样的沉闷中,我听见唐五说:“小杰,我们认得只怕也有个十二三年了吧?还是你一点点大穿开裆裤和一林一起玩的时候,就到我家里去过,是吧?” 是的,在很小的时候,我就认识了唐五,那个时候,唐五还只是一个已经辍学又没有工作,只能待在家里的半大后生。但在当时还年幼的我的眼中看来,这个比我高一大截的年轻人,他可以抽烟,他可以刮胡子,他可以自己拿钱买菜做饭喝酒,他还可以穿得整整齐齐单独一个人去看露天电影,他简直就是一个成年男人的代表。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就在羡慕他,我只希望自己能够快点成长,好早日长到他那样的年纪,做他能做的那些事。 “是的,五哥,只怕有十几年了,我还好小的时候就喜欢跑到你屋里玩,那个时候只想跟在你屁股后头跑,你又不带我们。” 听着我的话,唐五发出了几声轻笑,笑声中满是难得的温柔与真诚,全然不像平素里的那种冷漠与客套。我闻声偷偷瞥了唐五一眼,他却丝毫没有注意,看着前方的目光悠远深长,好像完全陷入了对往事的缅怀当中。 一路无言,不知不觉间我们已经快要走到了医院门口这条短短马路的尽头,再往前几十米,就是与新码头交接的路口了。突然眼角黑影一动,原来是唐五的手臂抬起,指着马路另外一边说: “小杰,还记得这里吧?” 唐五所指的是一栋五六十年代修建的苏联风格的灰色两层楼房,这是九镇以前的国营大饭店,前些年国营改制之后,被原来大饭店的一个姓常的工作人员承包了下来,做起了九镇的第一家私营饭馆。同时,这也是当初,为了皮铁明欠下煤场科长的那几千元钱,我找唐五借钱,他请我吃饭,我最终答应跟随唐五的地方。 这,是我江湖的起点。 此刻,经营早点的饭店大门已经打了开来,里面虽然还没有半个客人,但门口的灶台上炊烟袅袅,勤劳的常老板和他的堂客正在剁菜的剁菜,摆碗的摆碗,忙得热火朝天。 “当然记得,五哥,当时我们第一次单独吃饭,就是在常老板这里,是你请的我。” “哈哈哈,小杰你的记性还不错啊。那好,反正也到了时间了。来,小杰,我们道上跑的人就是讲个有往有来,今天,该你请五哥了吧,没的问题吧?” 说这个话的时候,唐五脸上的表情很自然,眼神也始终如一地看着街对面的饭馆,很有可能他并不是刻意在表达什么。但说者或许无心,听者却有意,当这几句话传到我的耳中时,我感到腹腔猛地一紧,一颗心立马就悬了起来。不得不点了点头,刚准备说好,还没等话说出口,唐五的身影一动,却已经抢先一步,径直走向了马路对面。 “常老板,帮你做开门生意来哒,有吃的没有啊?” “哦,是春雷伢儿,这么一大早上,稀客啊。有有有,炖了一晚上的牛肉浇头,刚好吃得哒。” 放下手中的碗,我将最后一根粉条吸入嘴里。 第128章 此地一为别 孤蓬万里征(2) 牛肉软烂,汤汁鲜浓,吃到嘴里又烫又辣又香。在这样寒冷的清晨,又是空腹熬过一个晚上之后,能吃到这样一碗粉,是一种莫大的幸福。但美味当前,我却依旧吃得心不在焉,味同嚼蜡。我一直都在等着唐五说话,好几次假装喝汤的当口,借着大海碗的掩护,我偷偷瞟向身旁,看到的却都只是一个正在一心一意埋头大吃的黢黑头顶。 唐五吃得是那样的专注和享受。 一小口一小口,连粉带汤送入嘴里,就像是面前这碗粉是他从来不曾吃过的美味,又或是,这是他人生中的最后一碗粉,从此之后,再也无法吃到……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门外的道路上,也慢慢开始出现了三两个早起的行人。 终于,惬意的长叹声中,唐五放下了手中的瓷碗,慢条斯理地摸着自己的肚子,打出了一个响亮的饱嗝。然后,再从身上掏出一包烟,分给我一支,这才开口说道: “哎呀,吃出一脑壳汗来哒,舒服!饭后一支烟,快活似神仙,小杰,来,搞一根。” 香烟点燃之后,唐五仿佛又把所有心思投入到了品烟的过程中去一般陷入了沉默。过了半晌,他才突然扭头看了看左右,问道:“小杰,当初我们也是坐这张桌子吧,也是坐的这两个位置哦?” “是的,五哥。” 我很想唐五能够快点说出真实的来意,是死是活,来个痛快的就行,但他却偏偏不如我的意。 “嗯。” 若有所思地从鼻孔里面哼出了半声之后,唐五又一次紧紧闭上了嘴巴。时间在内心的不安与煎熬中变得分外漫长,直到嘴边的烟快抽完,唐五才再次开口,声音低缓沉重,说:“小杰,有些时候,我真想,那个时候,我没有请你吃那次饭!” 惊愕莫名之下,我正准备掐熄烟头的手停在了空中。 将烟头一把摁熄在桌面,我边拍打着手中的烟灰,边赔笑说道:“五哥,你怎么说这些话呢?你请我吃饭,是看得起我,我姚义杰这点还是想得……” 唐五两边嘴角一扯,脸上出现了种极为复杂的笑容,笑得居然有些苦涩。伸出手来摆了摆,打断了我的话,接口说出了一段让我备感意外的话: “九镇啊,一直就是个穷地方。从小,我屋里就穷,稀烂个板壁屋呢,还要养两个儿!读了几年书,还没等我读出个名堂来,屋里就拿不出钱来哒。我和一林,顶翻天哒也只供得一个起。我是老大,当哥哥的肯定要让老二唦。没法,我就只有退学。其实,小杰,我那个时候读书成绩不算差呢,几多舍不得哦,呵呵呵呵……退学之后哒,搞什么去呢?没的关系,没的文化,招工招不进,当兵当不上;屋里大人做事的那个沙场里又要劳力,我年纪太小又搞不起。话讲转来,毕竟也是十几岁的人,天天待在屋里也不是回事,就只好跟着一个亲戚学篾匠、做箩筐、做撮箕这些。还没有让我学几天好的,师傅就不做活自己要作死,喝多酒掉到河里淹死哒。怎么搞?我只有去打流啦。那还怎么办呢?总要吃饭吧。一开始在外头和洪武他们几个抢车,把脑壳别在裤腰带上吃阎王饭。搞了年把时间,我实在是怕不过,不敢搞了。就回来,和保长几个一起混。好不容易刚刚熬得有个模样,结果屋里大人一年之内病的病灾的灾,死完哒。我朝也攒暮也攒,嘴巴边上省的一点钱,把大人送上山也就七七八八没的了。那也算哒,人反正迟早要死的,死了我还省心省力,落得个轻松。我就一门心思只想把一林扶上岸,毕业之后有个正经工作帮屋里争口气。哪个晓得这个伢儿长大了也不听话,十几岁的好年纪,有书不肯读,要学我打流。打也打了,骂了骂了,没的用,我能够怎么办,一娘生一爷养的亲老弟,我总不能真的打死他,不能不管他吧。那我只有个人好生搞混出个名堂,至少保着他莫被别个欺负啦。小杰,我唐五这一世啊,没的法。真的没的法。从小菩萨就没有给我一次走好路的机会,每一回啊,我都只能从这些死路败路当中选择最好的一个。我走的每一步都是对的,结果却是大错,错着错着就脱不了身哒,就走到了而今,成了这么一个跑社会的痞子。小杰,跑社会打流,哪个都需要几个靠得住过得硬的弟兄。像你这样的人,不出道就算哒,出来就肯定有大哥要收。九镇,你莫看只有这么大,车来车往,不管是我们市,还是隔壁市,方圆几百里,通往哪个地方不要经过我们这里啊?九镇,水深得很啊。当时,就算我不收你,也有别个要收,你不跟我,就要跟别个。哪个都不跟,你就莫想出头。” 说到这里,唐五的话锋稍微顿了一顿,眼光极为少见地有些游离闪躲,好像想要掩饰什么一般从我脸上飞快移开,看向了门外,缓缓说道,“小杰,你我天生注定都是打流的命。人啊,要认命,是什么命就做什么事。这些年的恩恩怨怨,五哥有做得不好的地方,你莫怪我。” 其实,凭良心说,唐五是个不错的大哥,小弟有难的时候一定出头,自己有利益的时候一定不会独吞。跟着他的人,无论是秦三、何勇,还是夏冬,现在过上的日子都比跟他之前强了不知道多少倍。就算是我本人,如果没有唐五,我扪心自问,也到不了今天这样,至少当年因为八宝而得罪悟空的那一关,我就肯定过不了。 但不管如何,毕竟那次在鱼塘的谈话,唐五曾经想要过我的命,假设不是我运气好,命不该绝,那我的骨头应该已经可以敲得鼓响了。今天唐五口中,这段极为少见的动感情的话,我听起来有几分感动,可我也还是不能不抱着几分戒心。 对他,我不可能像是对着小杜、洪武那样去交。这个人,实在是太深遂,太厉害,就像是一口碧绿诱人的深潭,一旦真的跳进去了,才发现杀人无形,深不见底。 “五哥,你别这样说,搞得好像我们之间有蛮大的意见一样。没的你,也就没的而今的我。五哥你对我的好,我心底是有数的,我今后还想继续傍着五哥你讨碗饭吃呢。” 当时,我已经将话说得尽量委婉谦卑。但那个时候的我还不明白一点,有些时候,客气往往代表的就是距离,而距离象征的正是防备。出身草根,叱咤江湖这么些年的唐五又是何等样的人,八面玲珑的他岂能听不出我这等后辈隐藏在话背后的一点深意。 我的话才刚刚落音,唐五的笑声就响了起来。 当他的目光从门外再次移到我的脸上之时,他的双眼中再也没有了片刻之前的复杂游离之色,憨厚的笑容重新回到了他的脸上,眼皮似开似合地盯着我说:“哈哈哈,义杰,难为你这么抬举我啊。难得难得。不过呢,我唐五是个什么样的人,有多大的分量我自己心里还是有数的。人要有自知之明唦,是吧?我打顶了也只是一个打流的,哪里有好大的狠处讲。义杰,你看,看看常老板,在九镇上啊,像他这样过安稳日子的老百姓,他们要的是风调雨顺子女成长。像街上的那些流子们呢,在乎的是明天是不是可以像今天一样弄到一笔钱,是不是走在街上有份面子,不受欺负;费强福他们那批人呢?他们要的是地面上不出事,不影响往上爬的路和每个月按时按量的进贡。你讲哪个会真的在乎我唐五?安优、跛老爷、悟空、我……前前后后几十年,不晓得出了好多大哥,没的一个人比我唐五混得差。可是,而今有哪个会在乎今天江湖上是不是换了一个大哥?收购站是哪个开的?巨龙老板是谁?每个月交份子钱的人是哪个?这都没的蛮大不同嘛,不重要嘛。黑道上你抢我夺的权力游戏,不管局中人怎么玩,都与他们没的半点关系。无论我唐五在不在,死也好活也罢。而今只凭你义色两个字,搞碗饭吃一样没的问题。你讲是吧?哈哈,义杰啊,你莫太抬举我哒哦。来,先吃根烟。” 赶紧拿起面前的火机,接过烟的同时,帮唐五点上。唐五把烟叼在嘴里,凑过头来,嘴里边吸边含含糊糊说道:“不过,我不同。我这样的人就在这个游戏里头,我就是玩这个游戏的局内人。那些人,他们不想不关心,没的关系;我如果不想不关心,那我就死定了。” 话说完,烟已点燃,我屁股落回座位,借着唐五吸烟,话锋稍停的当口,刚准备给自己也把烟点上,唐五的话却又接着响了起来,“义杰,你也一样,也是局内人。这个游戏本来就是有来有往,你攻我防。而今,到了我们落子的时候哒。” 浑身一震,手中火机的火苗忽地熄灭,我定在了原地。两道青烟从唐五的鼻孔里面缓缓喷出,煞是好看,憨厚的笑容依旧,但是却丝毫不能减淡语气里面的冰寒,“义杰,还记得那次,在我渔场里头,你答应过我的事吧?” 片刻之前,唐五少见的柔情与怅然在这一瞬间彻底消失不见,唐五,终归还是那个气吞千里杀伐决断的唐五。 当结局终于来临的这一刻,我的心中反倒没有了之前的那种忐忑和揣测,变得平静下来,我说: “五哥,我记得。” “好,你兄弟和胡家的这个仇,我帮你报,没的问题吧?悟空,你来办!” 第129章 此地一为别 孤蓬万里征(3) 悟空和胡少强,我都要办,都想办,从此刻的个人情绪而言,我更倾向于亲手废了胡少强。但,所谓利益关系的意思是,在彼此最大利益一致的情况下,合作、包容,以及非原则性地让步。个人情绪在利益面前,不值一提。 而且,比起胡少强而言,我与悟空之间更是必见生死。这也符合几个小时之前,我和小杜的秘密约定。所以,我没有任何的推诿,直接问道:“什么时候动手?” 我的干脆出乎了唐五的意料之外,他上上下下反复打量了我好几眼之后,这才说道:“悟空这段时间都在市里,夏冬和鸭子已经先过去了。今天迟些时候,保长会来联系你,他会交代你在哪里找到他们。后面的事,夏冬会告诉你。” 难怪。我一直想不通昨晚大闹巨龙的时候,作为得力干将的老鼠和鸭子怎么会不在,原来他们另有要事在身。而保长?当初在渔场的时候,我明明已经把保长站在胡家兄弟那一边的事告诉了唐五,还主动请缨说我帮他来办。当时唐五回答说保长的事不用我管,他自己会处理。现在看来,他确实把保长办妥了,只不过办的方式和我想的不同,比我的更加聪明百倍,也完美得多。 原来,这盘棋,唐五早就已经走到了所有人的前面好几步!那么,我这颗棋子最终又会落在哪里呢?我又一次深刻地感受到了源自骨子里头的对于唐五的无比畏惧。 可事到如今,我已没有了退路。只能满嘴苦涩地说道:“好,五哥,明白了。” 来之前唐五肯定预料到了我最终一定会屈服于他,如果不是这样的话,他也根本就不会这样大清早地亲自跑这一趟。但是,他应该没有想到我会像现在这样彻底配合他,完全没有半点的啰唆和推诿。 他向来都认为我姚义杰是一个比鬼还精明、不可深信的人。 不知道是因为此时此刻,我出乎意料之外的良好表现让唐五想起了我们之间曾经拥有过的那些兄谨弟恭的美好呢,还是因为他在亲手把我推往火炕的时候感受到了些许的良心不安。总之,当我的话说完之后,唐五并没有马上搭腔,而是陷入了短暂的沉默。当他再次开口说话的时候,我从他的脸上又隐约见到了几分真诚的表情。他说: “小杰,你刚刚讲你今后还想傍着我唐五继续讨碗饭吃。那好,今天我给你说,你五哥不是一个黑心的人。这回事,五哥晓得不好办。但是办完之后,五哥答应你,给你一碗饭!” 说到这里,唐五看着我,语气却停了下来。他这种一反常态的亲热让我完全摸不透他心底的真实想法,却也不敢随便搭腔,更不敢让他看出半点不妥,只得尽量自然地装出几分感动,一言不发等着他继续。 “我前些日子收到一个消息,听说九镇区政府想要把上街尽头河边上的那个沙场承包给私人来搞。小杰,我专门找人问了下,而今到处搞建设,沙石供不应求,是个大生意。你晓得,我屋里老倌子到死一辈子都是在那个沙场里头做事,我而今准备把这个生意承包下来,也算是子承父业。我只有一林这么一个亲老弟,但是他这个伢儿脾气太暴,人太直,玩性又太大,跟着我后头还好,真要他个人单独做起事来的话,还是不行。你们几个和一林都是从条胯朋友一起玩到大的,就算不是我唐五的亲老弟,算半个也不过分。沙场的生意,我已经交代了何勇,准备要他来搞。毕竟是个正当生意,何勇也还年轻,一辈子打流不是个路。跟了我这些年,也算是我唐五给他今后铺的条道。义杰,这件事办完之后,你过来,和何勇一起,把这个生意做好,足够你们两个人舒舒服服活。” 我脸上表情变得更加谦恭,但心底却苦笑了起来。 五哥,我百般挣扎好不容易才走到了今天这一步。但纵然如此,却依旧脱不开你无孔不入的牵绊掣肘。现在,你还想要我转身回去,就算你给我的是金山银山,我敢拿吗?何况,在你的身边,有了秦三,有了何勇,有了夏冬,哪一天,才会轮到我姚义杰出头? 五哥,也许此刻的你是出于一片诚心。但是,你错了,你错在太小看了我姚义杰。我早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单凭情义二字就能打动的我了。我要的东西,你唐五给不了! 深呼口气,我将语调放得尽量柔和,张嘴说道:“五哥,跟你这些年,没有你就没有我的今天,帮你办点事是天经地义,应该的,其他的我从来都没有多想。沙场是大生意,我哪里比得上勇鸡巴,不是我不识抬举,我是真的不敢搞哦,万一搞砸了,那就真是罪该万死对不住五哥你哒,呵呵。” 唐五的脸色“刷”地一下沉了下来,眼中爆射出了两道冷酷至极的寒芒。和当年夏冬出事那晚,在桥头拿枪顶着我脑袋的那次一模一样,眼珠子都不曾移动半点地死盯着我,一直看进了我的心底。 然后,他站了起来,转身走向了门外:“那要得,今天的事,如果你有什么需要,随时到收购站找老一和我联系,要人要车,都没的问题。” 呆坐在位置上,我知道,我彻底失去了最后一次与唐五重归于好的机会。从今以后,我们之间,再也没有了感情这两个字的存在,唯一剩下的只是赤裸裸的利益。 可我不后悔,因为,我同样明白,有很多人,你想和他做朋友,他也很想和你做朋友,但你们就是做不来。 这就是生活。 把粉钱给了常老板之后,我紧跟在唐五后面,走出饭店。两辆车一前一后停在饭店门前,何勇、秦三、中年男人、铁明四个人站在车外看着我们两人。 与铁明目光对视的那一瞬间,我的脑海中一个念头闪过,飞快地权衡了半秒之后,一咬牙,探前一步,我走到了唐五的身旁: “五哥,给你说件事,我人手不够。今后,我想要铁明过来帮我!” 唐五的身子猛然一震,无比僵硬地停在了原地,缓缓扭过头来,看向我的眼中,有着毫不掩饰的讽刺和愤怒,何勇几人的招呼声戛然而止,四周一片安静。 我知道唐五一定不会动我,此时此刻,这样的局势之中,唐五不可能会做出如此愚蠢的事。可我的心中还是充满了恐惧,一阵接着一阵的尿意传来,目光丝毫不敢移动地与他对视。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之后,唐五笑了起来,就像以前一样,非常亲昵地拍了拍我的肩膀,说:“哈哈哈哈,好,好,好,姚义杰,你好!要得,铁明,你不用上车了。明天帮着小杰一起把事办好。莫丢我唐五手底下出来的人的脸啊。” 说完,唐五再也不看我一眼,走向了车门。 顺着唐五离去的方向望去,我看见了一脸平静的铁明,也看见了何勇。何勇也正看着我,在他的脸上,出现了一种复杂到让我几乎不敢多看一眼的陌生表情。 车门关上之前,何勇弯腰凑到唐五那里说了几句什么。然后,他朝我走了过来。 “这次的事不比以前,祸福难料,铁明跟着你也要得,毕竟是自己兄弟,好生搞,老三!” 还是像小时候一样,从来不会虚情假意的客套,也不会暗藏心机的委婉。何勇一走过来就对着我说出了上面那句话。 这正是何勇,豪气万千的何勇,义薄云天的何勇,一针见血的何勇。 可是,他的话却让我心中涌起了无边的愧疚,我看着他,努力想要说点什么,话到嘴边却已无言,只能无比艰涩地说道: “勇鸡巴,你也是我的兄弟……” 肩膀一沉,何勇的手重重搭在了上面,语气再也不似方才那般平静,双眼中射出似海般的无奈与深情,深深看着我,柔声道:“我懂,老三,我们兄弟莫多讲!我都懂。自己好点!” 说完,何勇转过身就要离去。我伸手一把拉住了他,急声说道:“勇鸡巴,要不,我帮你去给五哥说说。” 何勇微微扭过头,半边侧脸上出现了一道真诚的笑容,对我说:“老三,你还记不记得,读初二的时候,我们一个班,天天在一起玩,和初三的打架了,结果最后学校要开除我们,我和鸭子两个把事情全部背下来了?” 我点了点头。 “那个时候,其实不是我何勇义道,也不是伟大。我确确实实是一点都不想读书了。我翻开课本就想打瞌睡,留在课堂里也完全是浪费时间。老三,我和你最大的不同就是,你走这条路是被生活所迫;而我,我天生就喜欢干这一行!从我走出校门的那一天开始,就一直跟着五哥,五哥养了我这么些年,我何勇今天的一切都是他唐五给的。到了我报答他的时候了。老三,其实,你心里也明白,我不可能和你走。要是你真的不明白的话,你开始给五哥讲要铁明过来帮你的时候,你也肯定会一起提到我的名字。老三,莫想多了,我没一点别的意思,我们一世都是铁兄弟!自己好生点,这就是我们的命。” 百感交集之中,我哑口无言,只能呆呆站在原地。眼看着何勇缓缓掰开我拉住他的那只手,扬长而去,再也不曾回头。看着他的身影,我意识到,我们依旧还是最好的兄弟,但是从这一分钟开始,我们两人已经踏上了彼此不同的人生道路。 “老三,哈哈,先走哒啊,过两天喊你喝酒!” 耳边传来了汽车发动声和一林拖着长音的鬼喊鬼叫式的告别。 那一刻,是我最后一次听到一林的声音。 那个清晨,也是我今生今世最后一次与唐五说话。 此地一为别,孤蓬万里征。 兄弟,走好。 第130章 谋杀之前 我从来不曾想过,与唐五、何勇的分别会让我感到像此刻这般心酸与难过。车子已经消失在街尾,我却依旧站立在晨风中看着他们离去的方向,直到在皮铁明的招呼之下,才转身走向了医院。 清晨的医院,安静异常,连那些若隐若现持续了差不多整夜的病人的呻吟声都纷纷消失不见。病房外的走廊上,阿标和癫子等人都已经歪七扭八地靠在长凳上睡着了。这样的寒冬里,这些如花般年纪的少年人,本应该躺在各自家中温暖而柔软的床上。可是现在,他们拥有的却只是彼此依偎的体温和一块冰冷坚硬的木板。 这是我的错?他们自己的错?还是命运的错?看着面前这些犹带稚气的脸庞,我突然想起了某位前辈曾经说过的一句话:跻身江湖内,便是薄命人。 轻手轻脚地打开病房门,一眼发现房里居然有个人,正双手抱头,将脑袋埋在膝盖中间一动不动地坐在沙发上,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正待出声询问,此人却已听到声响抬起头来,居然是整个晚上都没有出现的缺牙齿。瞬间过后,缺牙齿的两眼唰地一下变得通红,猛地从板凳上跳了起来,扑到我的面前,死死抓住了我的双手,大声说道:“三哥,你怎么不帮雷震子报仇?” 话一出口,也许是意识到自己的失控有可能会惊动正在昏睡的雷震子,缺牙齿扭头瞟了病床一眼,却又不等我的回答,压低嗓门继续说道:“三哥,我要帮他报仇!我要弄死胡老三这个狗杂种!阿标说要等你回来发话了才敢走,三哥,你去,你现在就去交代他们跟我走!我们几个人就够了!三哥,去啊!要不,你把你的那把手枪给我,我一个人也行!” 说着说着,缺牙齿的眼泪就流了下来。 阿缺的年纪还太小,没吃过什么大亏,现在初入江湖声名鹊起,又正是得志的时候。所以,这些日子以来,他的性格也变得越来越乖戾不羁,平日里除了我之外,谁都看不起。为人处世之间,不免有了几分唯我独尊嚣张跋扈的味道。有时候性子来了,就连自己圈子里面的癫子和牯牛,他也是一副不依不饶、毫不示弱的样子。 这样的性格,自然就难免会得罪很多人。唯有雷震子,无论缺牙齿如何说道他指使他,也从不动气见怪,始终真心以对。缺牙齿虽然有明显的缺陷,但骨子里也还是一个满腔热血重情重义的少年郎。长自己几岁的雷震子能够如此对他,心底总还是有些触动的。于是,天长日久之下,缺牙齿也就把雷震子视为了真正的兄弟好友。 昨晚,雷震子出事之前,我刚好交代缺牙齿去将军那里帮我办事去了。没想到,收到消息之后,一两百里的路,这么一大早就赶了回来,这足以证明了阿缺的一片真心。 “小缺,你莫急,先……”边说,我边试图将双手从缺牙齿的拉扯中解脱出来,谁知道,他却抓得更加用力,没等我把一句话讲完,就几乎是暴跳如雷地打断了我:“什么鸡巴不急,雷震子都被搞成这个样子哒!三哥,你不敢搞。我一个人搞!你把枪给我!” 心中一凛,身体变得僵直,我停止了手臂的挣扎,看向了缺牙齿。同一时间,身后传来了门外被惊醒的阿标几人的说话声以及皮铁明的应对关门声。 几个小时之前,牯牛用同样的理由冒犯过我,我也给予了作为一个大哥应有的回击;现在,又轮到了缺牙齿,怒火开始不可克制地从我心底涌了上来。 缺牙齿好像也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依旧愤怒而倔强的脸色在我的目光之下,露出了几分惴惴不安。皮铁明从我的身后走了出来,伸出手拉着缺牙齿,和颜悦色地好言劝道:“小缺,来来来,先坐,莫吵莫闹。而今最重要的是让雷震子好生休息,报仇的事,我们坐下来再谈。” 没想到,缺牙齿肩膀一抖,挣开了皮铁明的手,声色俱厉地对皮铁明说道:“关你个卵事!不是你的兄弟,你懂个鸡巴!” 此时的缺牙齿双眼暴凸,脸色铁青,两边腮帮子上的肉一抖一抖,一副穷凶极恶的模样,脸上已经完全没有了两秒钟之前那种忐忑不安的表情。 这一瞬间,看着眼前的一切,虽然心底的怒火愈发旺盛,可是我的脑海中却突然有某种念头一闪而过。刹那之间,令我打消了准备教训一下缺牙齿的冲动。 当牯牛触犯我的时候,我可以让牯牛屈服,但我却决定不再用同样的方法对待缺牙齿。因为,比起牯牛来,缺牙齿更年轻,更有锐气。现在,他的这股锐气可以对着我和铁明发泄;那么,我也同样可以用这股锐气来对付别人,也许,很快就会用到。所以,我决定要留着他的这股气。 而且,我同时也注意到,这是一个绝好的机会,一个向皮铁明表明某些我绝对不会亲自对他说出口的话的机会。我要让铁明明白一点:从今开始,他已经走进了一个崭新的圈子。而这个圈子只属于我!在这个圈子里,我才是唯一的大哥,只有我才有惩罚和宽恕的权力,强大如你,亲密如你,也不行。 房间内陷入了绝对的安静,安静到可以听见皮铁明越来越粗重的喘息声,在我保持沉默的这两秒钟内,我本做好了铁明会发作的打算。但是,他没有。 这就够了。 以铁明的心智,我想,此情此景之下的他就算还没有完全想通我的意思,那也应该已经有所领悟。 于是,我站了出来,伸出我的右手,用食指指向皮铁明,再一瞬不瞬地看着缺牙齿,缓缓说道: “小缺,你给我记好,他,皮铁明,是我最好的兄弟!从今以后,不管什么时候,什么场合,他讲的话就是我讲的话,他讲过了第一遍,你就千万莫要让我再讲第二遍。他要你先坐,你就先坐。你,听懂我的意思哒没有?” 缺牙齿目瞪口呆地看着我,不知所措。 “嗯?” 当我再次从鼻孔里面哼出一声之后,不知所措的缺牙齿终于点了点头。 “那好,铁明,过来坐。小缺,先帮我们倒两杯水,之后,你也过来,今天晚上要办事,我给你交代下。” 从最深切的噩梦当中惊醒过来的时候,已是下午三点,通体虚汗,饥肠辘辘。 医院出来之后,我和皮铁明、缺牙齿三人就各自回家休息了。在病房里商量的过程中,我曾一度想过要缺牙齿去溪镇找洪武调两个过硬的人手过来帮我办事。毕竟,今晚,我将要面对的那个敌人是悟空,一个可能没有胡特勒疯狂,却绝对要比胡特勒难惹百倍的可怕人物。如果有了洪武那边的直接帮助,肯定会更加稳妥。但是转头再仔细一想,在把话说出口之前,我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因为,今晚在市区办事的人不只是我,还有老鼠和鸭子他们。 他们都是我的兄弟,却也同样是唐五的人。 我真的不能确定,将来会不会有某一天,站在我对立面的那个人会变成唐五。悟空让我害怕,但唐五却令我敬畏。我实在是不敢过早地把所有底牌都在他的面前暴露出来。 所以,今晚除了靠自己冒险一搏之外,我别无选择。 穿好衣服走出卧室,让母亲帮我煮了碗面条,吃过之后,冰凉的身体开始恢复了一些暖气。泡上杯热茶,我坐在了家门外的梧桐树下,清冷凛冽的空气冲入鼻腔,带着一股明显的雪的味道,因为日夜颠倒而隐隐发涨的头脑在这一刻彻底清醒了下来。 我有些心焦,大战临头之前,谁都会这样。 现在时间已经不早,但是,我却什么都不能做,我只能等。静静地等待着皮铁明的到来,和他一起到来的将会是一个地址,一个由保长提供的和老鼠、鸭子会合的地址。 没想到,当我手里那杯热茶还没完全冷却的时候,我却先等到了另外一个人。 经过那么多的龃龉和冲突之后,八宝和我的关系已不只是不好那么简单了,而是相当不好。可是,他奈何不了我,我也摆平不了他。 那么,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大路朝天各走一边,绝不来往。 当八宝矮胖的身材踩着雪,一摇三摆,步履艰难地从家门前那条小巷的尽头,一步一步冲我走过来的时候,他的样子看上去很滑稽,就像是一只臃肿笨拙的企鹅。 我坐在凳子上,跷着二郎腿,舒适地喝着热茶,看着冰雪中那只狼狈不堪的企鹅,除了惊讶之外,我当然难免也会有一丝发自内心的优越感。我甚至连半句客套的话都没有说,连屁股都没有抬一下,就那样好整以暇地欣赏着眼前这难得的场景。 但是,当距离一步步拉近之后,我却发现,在这只企鹅的脸上,居然没有半点因为自身际遇而自卑自怜的凄苦,有的只是一种奇怪的笑容,笑得志得意满、幸灾乐祸。就好像,此时此刻坐在凳子上的人是他,而走在雪地里的那个人,是我。 马上,我就推翻了之前的这个比喻。 因为,我看见了八宝的眼神,那个眼神告诉我,他的笑容并不仅仅只是在幸灾乐祸,要更加享受、更加残忍得多。就像是一只野猫,静静地躲在墙角,看着不远处一只刚刚发现了几粒大米而兴高采烈,却浑然不知死期将至的老鼠时,那种成竹在胸的眼神。 收起自己的轻浮,四下打量几眼,确定没有其他人的出现之后,我万分警惕地站了起来:“嘿嘿,宝哥,刮风落雪天寒地冻的,是哪条腿不方便,走错路走到我这里来了啊?” 对于我刻意带着几分嘲讽的试探,脾气向来火暴直接的八宝却一反常态毫不搭腔,依旧不紧不慢地朝我走了过来。终于,他停在了我面前大约一米的地方,用那种奇怪的眼神上上下下扫了我好几遍之后,这才鼻孔一哼,硬邦邦地说道:“义色,听好起,我屋里猴哥要我告诉你,昨天晚上的事,胡家老大会给你出一笔钱。这些天,你拿着钱想吃什么吃什么,想买什么买什么,不想吃不想玩就安安分分坐在家里烤火数钱也要得,动都不要动半下。其他的事,你听不见,看不到,最好莫插手。” 心底一沉,我第一个反应是悟空知道了我和唐五之间的约定,但马上意识到这是绝不可能的。那么,我和胡少强之间的血仇,关悟空什么事?他为什么要像费强福一样直接插手进来压我呢? 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他侯敢也终于要对唐五动手了。 一直以来,悟空和胡少立之间虽然没有表现出特别明显的亲密来往,但他们俩人各自都与市区的城南廖氏集团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九镇的道上早就在传言,在共同的利益之下,他们三个其实已经结成了联盟,来对抗李杰宋家跃和唐五。依现在的形势来看,这好像不再仅仅只是传闻而已,我几乎已经可以肯定这就是正在真实发生的一切。 而我和城南集团的中心人物海燕之间的关系,别人不知道,悟空却知道得一清二楚。悟空是个谨小慎微出了名的人,大战在即,一旦我加入了唐五那边,就算不会因为我而导致他们内部分裂,至少也要多费一些不必要的手脚。 所以,悟空不惜纡尊降贵亲自出手,希望可以先摆平我这个麻烦的小角色。 只可惜,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悟空再怎么聪明,也万万不会想到,当初跪在他脚下的那个小角色姚义杰早就死在了那条源江水里,现在站在我义色背后的,是整个源帮。 他更不会想到,就算是没有与唐五的约定,我也必定会加入这个战局。因为,雷震子是我的人,他叫我一声老大,给他提供保护是我必须要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在这一点上,没有任何价钱可讲,血债只能血偿。 而且,最重要的一点是,我还有一个给小杜的承诺,关于新的秩序和死人的承诺。 努力按下脑海中飞快闪过的千头万绪,不敢在脸上表露出丝毫来,我谦卑而诚恳地柔声问道:“哦,这是猴哥的话啊?” 听到我的话之后,八宝先是得意地笑了起来,边笑边说:“不是,这不是猴哥的话,这是我八宝的话。你可以当我放屁不听。” 说到这里的时候,八宝的话锋一顿,却又不等我接嘴,整张脸上的笑容突然一滞,眼睛里面幸灾乐祸的神色顷刻消失不见,冒出了两股无比恶毒的仇恨光芒,一瞬不瞬盯着我几乎是一字一字地缓缓说道:“猴哥说的原话是:你敢动,你先死!” 说完之后,八宝再也不看我一眼,自顾自扬长而去。 虚假的真诚僵固在我的脸上,就像是眼前那枝凝结在树枝上的冰凌。 我亲眼见过,肥壮的猪在被五花大绑,屠刀入体的时候,才知道发出最后的几声嘶吼,绝望卑微而可怜。 我不愿意当猪。 所以,我不会让人把我逼到最后的那一步。人犯我一尺,我攻他一丈,以眼还眼以牙还牙,这些话才是我的人生格言。 那一瞬间,看着八宝留在雪地上的脚印,炙热的怒火从我心底涌了上来,顺着我每一根血管,烧遍了我的全身,就算是漫天的大雪,也盖不熄,浇不灭。 悟空,今晚见。 第131章 那一战(1) 二十年,七千三百天,十七万五千二百个小时,这么长的一段人生路,居然眨眼间就那样过去了。漫漫苦旅一路走来,走到现在,我已经记不太清,究竟有多少次听人提起,又有多少人曾经问过我,关于那一战的故事。 我从来没有回答过任何人。实在被逼急的时候,我就会收起笑容,非常认真地对着那些虽然诚恳却也不太识趣的人们说:时间太久了,久到已经让我忘记。 没有人会再继续追问。 因为,无论他们是否相信我所给出的答案,今天的我都已经成为了一个用不着再多向别人解释的人。 对于这些人而言,那一战只是一个好听的故事,故事里面有冲突、有阴谋、有友情、有背叛、有消亡、有崛起。听着很爽,却与他无关。 可是,对我而言,那一战却是我的一切。 没有人能够对别人诉说自己的一切,正如没有人可以忘记自己的一切。 不过,你知道人一辈子最美好的是什么?最痛苦的又是什么吗? 答案其实很简单,都只有两个字。 回忆。 我从来没有忘记过那一战,一秒钟都没有。哪怕是个中发生过的一句对话,一个表情,我都依旧记得清清楚楚。而且,近两年来,我发现自己居然开始越来越喜欢回忆过去。只不过,每当我回想起那一战的时候,心中常常会产生一种情不自禁的错觉:这险象环生却又刻骨铭心的一战,就好像刚刚才发生在两三个月前的某一天一样。 错觉过后,我总是会感到怅然若失,黯然销魂。时光飞逝得真的太快太残酷,记忆还是无比的新鲜,扭头看看周围,却发现,人已经旧了。 我想,也许年过不惑之后,真的是已经到了寂寞的年纪。所以,在某些午后,某些深夜,我的思绪还是会情不自禁地回到那一晚,那一战…… 这是一条平凡破落的市井小巷,嘈杂喧闹,污水横流,肮脏腌臜,却又偏偏人气鼎沸。六七十年前,小巷紧靠源江的那一头曾经有过一个摆渡的渡口,于是,小巷也就因此得名为渡口巷。 巷子位于我市城南新开发不久的商贸区附近,住在这里的人,大多数都是从天南海北赶过来做小商品生意的外地个体户。那个年代的生意人,除了极少数具有商业天赋的之外,大部分都是因为丢掉了手里的铁饭碗而迫不得已自谋生路的下岗工人。每个人都明白,在这个没有公平和保障可言的国度里,自己多赚一角少花一分,未来就会多一份保障。所以这些人普遍都很能吃苦,吃穿住行都不讲究,只要便宜就好。于是,这条小巷里面,也就充斥了为他们提供各种生活需求的廉价行当。换句话说,这里虽然算不得是我们市的贫民窟,但生活设施,卫生条件等各方面也绝对是不能和江对面的城市中心区相比的。 一九九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的傍晚六点钟左右,我带着铁明、缺牙齿和牯牛三个人一起来到了这里。 因为,这就是出发之前,保长向铁明所提供的地址。 站在巷口一眼望去,人影憧憧,当中却并没有看见夏冬和漆遥两人的身影,这不免让我有些许的不安。 所幸,此时正是上下班吃晚饭的时候,巷子口来来去去的有很多人,我们站在人群当中,也并不打眼。稍稍伫立片刻之后,装着买烟和槟榔,我们四人在巷口的一家小卖部停了下来,一边找人一边仔细打量着周围的环境。 最多过了两分钟,连一根烟都还没抽完,一个留着齐肩波浪头,大冬天的身上却只穿了一件当时很流行的蝙蝠衫,脸都冻红了还依然要把胸膛敞开装豪气的年轻人突然间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也对着小卖部这边走了过来。 跑惯了江湖的流子总是只需要一眼就能看出另外一个人是不是道上混的;就像是老鸨分辨豪客,骗子认得傻瓜一样,没有任何理由,只是一种职业习惯培养出的灵感。 我们四个人的目光无一例外都放在了来人的身上。 可此人却毫无反应,就像是根本没有发现我们正在看着他一样,平平常常地走过了我们的面前,再平平常常地也买了包烟,然后慢悠悠地挪到我们旁边三四步远的距离,把烟拆开,掏出火机,准备点烟。 一切都很平常,平常到我几乎认为自己实在是有些太敏感。 当刚想松下口气的时候,我却发觉,此刻,那人的两只眼睛正毫不掩饰地在我们几个兄弟脸上来回逡巡。 心底一沉,身边铁明等人纷纷露出戒备神色的同时,我的右手也已经悄悄伸进口袋,握住了那把改装发令枪的枪柄。 就在这个时候,“嚓”的一声微响,那个年轻人手里的打火机被点燃,他依旧偏头保持着点烟的动作,叼在嘴唇间的香烟却上上下下抖动不停,始终无法凑到火苗之上。随着香烟抖动的同时,一道被刻意压低的带着典型市区口音的说话声传到了我的耳边:“你们是镇上的朋友唦?” 与铁明对视一眼之后,铁明若无其事地答道:“什么镇上!?哪个镇上啊?” “九镇。是的唦?” 铁明扭过头来与我的目光再次交会了一眼,彼此的眼神中都充满了疑惑与戒备,一时之间,谁都不敢贸然搭腔。 “是义色唦?是的话,就跟着我后头走。嘶……” 年轻人的烟终于点燃,痞里痞气地吸了一口后,自顾自抬脚就从我们身边走了过去。也许是注意到我们四人都没有任何反应,此人在与我擦身而过之后,又停了下来,一边装着吐痰,一边轻声说道:“放心,我是唐五哥的朋友。” 在那位蝙蝠衫的带领下,我们一前一后来到了巷子旁不远处的一所专科学校门口。门前马路边上蹲着几个奇装异服的少年,嘴上都叼着烟,老气横秋地在那里扯淡,但是那副作死的样子并不像是真正的道上人,应该是在这里等马子放学的小痞子。 离小痞子几步远的马路旁,停着几辆等客的慢慢游以及当时很常见的那种银灰色七人座载客小面包车。一眼看去,还是没有夏冬他们的影子。 正在四处打量的当头,其中一辆面包车的车门忽然打开,开车的人居然是茶壶,而后面位置上并排而坐的两个满脸笑容的人正是老鼠和鸭子。 简单寒暄几句之后,年轻人转身离去。 “那个后生是谁啊?从来没见过。”看着年轻人的背影,我忍不住开口问道。 “哦,是宋家跃的几个老弟。五哥昨天过来,怕我们人手不够,盯不住,专门安排来帮我们踩盘子的。刚才那鸡巴是不是搞得有些神神秘秘的,吓死个人?”鸭子一脸不屑地回答道。 “是啊,你怎么晓得的?”我有些奇怪鸭子什么时候学会了未卜先知这门手艺。 “呵呵,宋家跃那边昨天当着我们的面就给五哥讲了,胡家弟兄和悟空的事他们不会直接插手,他们的人最多只负责帮我们踩下盘子望下风,其他的事要我们个人搞。他们肯定要神秘点,莫现了形咯。这个鸡巴刚开始坐在车上,还生怕打开窗子被人看到和我们在一起,交代了好几次要我莫开窗。都不晓得是哪一片混的小麻皮,李杰和宋家跃手底下几个混得好的硬腿一个都没来,人毛都看不到一根。倒是人家廖光惠就不怕!悟空还不是光明正大就住在市里头?李杰白当个大哥,这么怕事,也不晓得五哥为什么这么给他们面子?”说到这里,鸭子脸上的鄙视之意越发明显。 “个人办就个人办!我们几个兄弟也是一路拼到而今的,最多今天一起再拼一回,未必我们九镇出来的伢儿手底下不硬扎,还要求人啊?是不是?” 说话的时候,我亲热地搂住了鸭子的肩膀,却感觉到他整个人的身体不知为何突然僵硬了起来,而坐在我正对面的夏冬也在同一时间将目光移向了车窗之外。 正在我莫名其妙之际,夏冬的眼神又一下转了回来,眼神闪烁不定,飘飘悠悠地看着我,轻声说:“杰哥,你,那个,你,嗯……昨天,五哥应该给你讲了吧?” “怎么了?讲什么?” 夏冬的眼神更加躲闪,吞吞吐吐搞了半天之后,才一咬牙说道:“杰哥,五哥交代我和鸭子,说这个事主要由你来经手,我们只负责帮忙,万一要是你搞不定的时候,或者是出了什么岔子的话,我们再插手。鸭子也听到了的。” 臂弯中的鸭子默不作声,良久过后,脑袋却默默地上下点了点。 没有愤怒,只有一股令人备感难受的心酸从我的心底升了起来。 “杰哥,你也,你也莫怪五哥,他也有他的考虑,毕竟,你而今也不算是他的……”说这句话的时候,夏冬显得极为难,眼神中除了愧疚之外,满是同情之色。 心底无来由地一阵厌烦,没等他把话说完,我就迫不及待地收回了一直搂着鸭子的手,毫不客气地凌空一挥打断了夏冬的话:“嗯,我明白!不碍事,弟兄。打流嘛,不就是这么一回事,江湖儿女人情如纸,我明白。五哥昨天就交代过我了。” 说这段话的时候,我始终都在刻意看着夏冬,带着不言而喻的讥诮和嘲讽。我想,那一刻的我,表现得应该相当刻薄恶毒。 因为,那一瞬间,夏冬受到了明显的伤害。他的双眼蓦地一亮,透出了一股极为复杂的情绪,嘴巴微微张开。我以为他会对我说些什么,我甚至都想好了下面的反驳与羞辱。 但我没想到的是,下一秒钟,他的双唇却又紧紧闭了起来。夏冬,这个内向敏感的年轻人,从相识以来,就不曾有丝毫的冒犯。在这个夜晚,他还是一样。 这让我不免有些有气没处发的感觉,一时间,车厢里陷入了一片尴尬之极的沉默。 “什么鸡巴了不起!三哥,莫怕!我们自己的兄弟铁着你足有哒,不就是侯敢唦,未必练了金钟罩铁布衫,刀子捅不进去啊!一个老麻皮还翻起多大的花来?老鼠,你们去不去无所谓!没得哪个求你!开门,让老子下车,三哥,牯牛,走!我们自己搞。” 一把故作粗放却还残留着些许童音的说话声在车厢中猛然响起,将尴尬的沉默变成了直接的爆发。 说话者正是后排座位上义愤填膺想要为我长志气的缺牙齿。那一瞬间,听着他的话,我头一次没有为他的莽撞和轻狂而恼怒。 心头难受的感觉被立马淡化,血液在顷刻之间沸腾,温暖了我的全身。 多少年之后,每当回忆起这一瞬间的时候,那种温暖依旧在感动着我。但是,无论是夏冬,还是缺牙齿,我与他们之间,都已经是沧海桑田。 滚滚红尘,江湖儿女,终归也还是逃不出一个人若飘萍情如纸。 缺牙齿的上半个身体已经从后排挤到了前面,正在试图打开鸭子身边的那道车门。没想到,始终没有作过半句声的鸭子猛地一下从座位上弹了起来,扭过身躯,一把就将明显比他小一号的缺牙齿摁回了座位上,同时嘴里还大声骂道:“你个卵小麻皮,老子得了你的邪!几时轮到你在这里人五人六哒!” 坐在对面夏冬身边的皮铁明无比机灵地抱住了鸭子,同一时间,牯牛庞大厚实的躯干也死死罩在了缺牙齿的身上。 鸭子一把甩开铁明的双手,再也不管背后的缺牙齿,径直回转身来看着我,冷冷说道:“义色,我要是真把五哥的话听到心里去了,我今天就根本不会来。我不管夏冬是个什么意思,反正我漆遥一世也就只有这么几个铁聚老弟兄,今天你办事老子肯定不会在旁边看。” 每个人都待在了原地,我的脑海中一片空白,我已经完全形容不出自己心里的感受。我只知道,下一秒钟,包括我在内,我们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了夏冬。 夏冬笑了! 这个时候,他居然笑了起来,笑得一如既往的温和礼貌而略带羞涩,眼神里那种古怪而复杂的感觉一扫而空,却又显露出了某种一目了然的轻松,就好像是整个人一直被千斤重担压着,但此刻,重担已经被彻底卸下来了一样。 他先笑意盎然地瞟了鸭子一眼,这才上身微微前倾,几乎凑到了我的面前,盯着我轻声说道:“杰哥,我的命都是你的,欠你那么多我还都还不清,哪里还会躲?我开始只是担心个人先表态了,会让漆遥为难。” 脑海里突然就泛起了一阵微微的眩晕,那种让人想哭的温暖再次从我的心底升起,只是,好像要比前一次还要来得更加浓烈得多。 肩膀一紧,低头看去,鸭子的手已经搭在了上头,耳边传来了他标志性的冷漠声音:“呵呵,我还担心你为难呢,哪个要你先不问我的?” “三哥,我们自己又不是搞不好,要那么多人干什……”不知道是被鸭子推了一把之后犹自气不得出的原因,还是确实是心高气傲初生牛犊不怕虎,背后的缺牙齿嘴里依然在嘟哝着一些已经没有必要再讲的话。 “小缺!!少讲两句!这都是我的兄弟,都是你的大哥,听招呼!” 本来不想说他,但我实在是不得不开口发话之后,缺牙齿这才不情不愿地闭上了嘴。 “缺牙齿,莫生气了,他就是那个脾气,你莫理他就是,我帮他向你道个歉啊。”夏冬一边对缺牙齿说着,一边赶紧抬起手来抢先拦住了想要搭腔的鸭子。 慢慢地,两个人终于都安静了下来,车厢里的气氛恢复了和谐。大家在一致为保长出人意料的倒戈一击而感叹了一番唐五的通天手段与人心难测之后,七嘴八舌地讨论起了今晚办事的各种可能性。 在这个过程当中,夏冬看着我,说出了一段话:“杰哥,都是打流的,都只一条命。年纪大些,资历深些也没得什么不得了。我们几个兄弟不怕是不怕他。但话说回来,你也千万莫要看低了悟空这个人,他确实不是一般人,你等下就看得到。不是收到保长消息的话,哪个想得到一个平日里有板有眼的大哥居然肯住在这种卵破地方,又不是没得钱?我凭良心说一句,我个人就绝对做不到。侯敢这个人真是个搞大事的,下得狠心吃得苦!” 当时,我并没有真正把夏冬的话听进心里。毕竟,悟空能办大事也好,不能办大事也罢,今晚,都已经到了直接面对他,办了他的时候。 没得其他选择! 第132章 那一战(2) 直到又过了大约一个多小时后,望风的人还没有任何消息,当我们一致决定让夏冬和鸭子带着我们其他人去仔细看看悟空家周围的情况时,我终于才明白了夏冬这句话里面的含义。 几个小时之前刚到的时候,我们并没有走进这条巷子,而且心思也放在了寻找夏冬和鸭子两个人的身上,所以,当时并没有太大的感触。但此时此刻,看着眼前的一切,除了吃惊之外,我产生了一种发自内心的对悟空这个人的佩服。 坐在车上,透过车窗玻璃往街对面看去,在我斜前方四五米开外的距离,有两座与这条小巷格格不入的小花坛,一左一右并排对列,但是因为常年无人管理,花坛里仅剩的几株不知道是何品种的植物上都落满了厚厚的一层灰,黑黢黢的看不出任何绿色,横七竖八焉不拉几地歪倒在那里,毫无美感可言。 左边花坛的旁边有一块小小的空地,空地上摆着一排摊子,有卖磁带的,有卖旧书的,也有卖臭豆腐和麻辣烫的,无一例外,都生意极好,围拢了一大堆人。在人堆间,我隐约看见了方才带我去见夏冬的那位年轻人的身影。 越过花坛再往后看,是一栋同样像是落了层灰的看上去雾蒙蒙的长方形老式水泥筒子楼,楼分四层,每一层住户门前的阳台都是互通的,形成了四排长走廊,走廊临街的栏杆上,三三两两,到处挂的是住户们晾晒的衣物被单和腊鱼腊肉等东西。 在楼房与花坛之间的空地上,有一位鬓角有些斑白,衣着破旧,已经算不上年轻的男人正佝偻着腰,在昏暗的灯光下面,不紧不慢地用一桶水搅和着门前的一大堆煤渣,身边整整齐齐码着几排已经做好的煤球。 男人身后,正对着两个花坛之间空隙的地方,刚好是唯一一个可以上楼的楼梯口,从这里上去,走到第二层,左数第三间,深色大门干干净净,没贴春联也没粘年画,仅仅只是安装了一扇防止蚊虫的薄纱门,阳台上也没有挂任何衣服杂物的那间屋子,就是悟空的家。 看着眼前的景象,我不得不佩服。出来混,打生打死求的就是一个面子。没有流子不喜欢享受,人前显贵,本就是最大的面子。 悟空也有钱,至少比起当时的大部分人来说,他要有钱得多。但他在市区的落脚点,居然就肯安置在这样乌烟瘴气的下等地方。 这一点,我做不到,将军做不到,洪武做不到,锦衣玉食的李杰做不到,心比天高的宋家跃做不到,就连韬光养晦的廖光惠和朴素低调的唐五也不见得能够做得到。 车子缓缓开过悟空家所在的那层住宅楼,在街对面不远处一家小旅社的旁边看见那里有一个停车坪,黑黢黢地停了几辆看上去和我们差不多的小货车。于是,我们索性也就将车停在了那里。 当时,就在茶壶倒车入位的时候,我无意中瞄见了车窗外的一家理发店。 店子很小,和这个小巷一样破落逼仄,一眼望去,里面除了几把剪头发用的桌椅和墙壁上贴的发型海报之外,一无所有,唯一算得上洋气的就是挂在店门外的那一盏圆筒形五颜六色的旋转霓虹灯。店子里连半个客人都没有,只有一位头发像鸡窝,胡子像头发的邋遢老男人和一位腰比水桶粗,嘴唇比腰厚的彪悍胖女人,两人百无聊赖地靠墙坐在门边闲聊,目光呆滞,面无表情。 这家理发店就和那些年任何乡镇城郊处所能见到的任何一家廉价理发店没有区别。但是,它却在那一刻引起了我的极大兴趣和关注。 因为,近在咫尺的距离和那盏不停转动的彩灯让我看清了理发店大门两边所贴的一副对联。 左边写的是:“磨砺以须,问天下头颅几许?” 右边写的是:“及锋而试,看老子手段如何。” 横批:“石二毛理发店”。 直到现在,我都依然想不明白,一家如此廉价低级、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店铺门口,怎么会有一副那样气吞山河、非同凡响的门联。 连我这种没读过多少书的流子,都能看出这一切实在是太不相配了。不管是这个横批还是这家店乃至这条巷子,都和这副门联太不配了。 可世情就是这么奇妙,这么不搭界的东西偏生就在这一晚,如此真实地出现在了我的眼前。 所幸的是,事到如今,回首前尘,人过不惑的我至少还是想通了一件事。那就是:在我的生命旅途里,这本来注定就会是一个匪夷所思的夜晚。 在这一晚当中,又注定会有很多人,无论对错,都将做出一些匪夷所思也无法重来的事情。 要想平安度过这一晚,真的还得要看各自手段如何。 风寒,人静,夜已酣。 离我站立处正前方一尺左右的距离处,有一块在背后镀了层水银的玻璃所制成的劣质镜子,借着窗外灯光仔细望去,还依稀能够看见镜面上有很多处水银被刮擦掉之后形成的透明斑点。在镜子上,我的面孔看上去略为清瘦,眉眼间一派沉静平和的自然模样,波澜不现。 看着镜子里面的自己,我突然想起在不久之前,某次见面相聚的时候,一林曾经说过的一句话,他说我长得越来越像韩老师。 韩老师是我们读小学时候的数学老师,四五十岁的一个女人,个子不高,干干瘦瘦。对待学生刻薄寡恩,极尽羞辱之能事,从来不知道循循善诱四个字是怎么写。我们兄弟在她手底下读了六年书,几乎从来没有见她笑过一次,每时每刻脸上都是一副不阴不阳的暧昧样子。 所以,班上每个人都将她视为鬼神,避她三里,敬而远之。 一直以来,我都很讨厌韩老师,我也从没想过要成为她那样的人。 但是现在,对着镜子里面那张越看越陌生的脸,我突然意识到,原来,一林说得没有错。 我已经忘记自己有多长时间没有真正笑过了。 不知道是从哪一天开始,我不再和任何人开玩笑,我也不再喜欢任何人和我开玩笑,我不再为街边的乞讨老人而心酸动容,也不再为别人的当面欺凌而怒不可遏。 何时何地,我始终都在心底暗暗告诫自己,不要喜怒于色,不要七情上面。慢慢地,就不再需要告诫,一切都变成了自然。 我终于努力地让自己变成了曾经讨厌过的那种人。 但,这至少有一个好处。 那就是,在这间小小的房子里面,没有一个人可以从我的脸上察觉到我心底的恐惧。 只有我自己知道,此时此刻,插在口袋里的双手不知何时已经变得又湿又滑,毫无暖气。右边后脑勺上的一根筋始终都在隐隐约约地跳个不停,扯得头皮一阵阵发紧,甚至连肠胃都好像开始跟着痉挛了起来,让我一阵阵地反胃,忍不住想要干呕。 带给我这种种不适感觉的,并不是现在我身处的这间阴暗潮湿老旧狭小的房子,而是这间房子的主人,悟空。 十分钟之前,安排茶壶牯牛和缺牙齿三人留在外面以防万一之后,我们其他人则一起进到了悟空的家里。 我们不能不进,因为我们等得时间已经太久,夜也太深,街上变得空旷,而悟空依旧不见踪影。 宋家跃的人怕现形牵扯进来,不管不顾地告辞离去。我们自己人又太少,没有办法再守在外头,留给我们的唯一选择,就只能是守株待兔。 这是一着险棋,落下这一步子的时候,我们心底当然会有些彷徨。 其实今晚悟空会不会回来,我们几个并没有完全的把握,在这样敏感的时期里,他又会做出什么样的防范,我们也不知道。 但今晚行动的真正策划者不是老鼠,不是鸭子,也不是我,而是唐五。 他给出的地址,他安排的人手,他做出的选择。包括我在内的每一个人都相信唐五,我知道,他要我们来这里等悟空,就一定有来的道理,而且这个道理一定是最出乎悟空意料之外,也是最致命的。 因为,他是唐五! 什么是唐五? 谋定后动,动不留情。 这八个字就是唐五。 那就够了。 个中所有的细节,我没办法知道太多,也不需要知道太多。我只需要知道,错过了今天,也许我就再也没有了扳倒悟空的机会。 所以,我们不能走,只能等。 只不过,我没想到,踏入悟空家的那道门之后,有些事情,依旧远远出乎了我的预料。 如果说几个小时之前,这条巷子的破落让我起了对于悟空的敬佩之心。那么,当打开他的家门,进到屋内的那一刻,这种敬佩就变成了足以将我摧毁的恐惧。 一如那个年代全国上下的所有筒子楼一样,这间房子也非常狭小,最多应该都不会超过十四五个平方米。 房间的墙壁与天花板上都涂了一层白色的石灰,墙面上很多部位的石灰已经开始剥落,露出了里面的砖石。天花板与墙面拐角相接的地方清晰可见被潮气长期浸润过后所留下的斑驳痕迹,地面上除了粗糙的水泥毛坯之外,没有任何的装饰。屋内的家具物件也非常简单,仅仅只是一床,一桌,一柜,三凳,还有我面前这块挂在墙壁上的劣质镜子和旁边的水泥洗漱台。整个房子昏暗潮湿,在如此寒冷的冬天,我居然都没有看到任何一种用来烤火取暖的工具。 所有人都可以察觉到这是住人的地方。 但是一眼望去,我在这个房间里面却感受不到丝毫的家的气息。就连路边小旅社里面十块钱一晚的通铺的条件都要比这里好得多。这样的房间,除了最基本的生存条件之外,完全满足不了一个正常人应有的任何世俗需求。 这绝对不应该是一个打流的道上大哥住的地方,能够长期住在这种地方的,只有一种人。 僧人! 无欲无求的苦行僧人! 可假如悟空的家仅仅只是这样的话,纵然也会超出我的想象,让我备感惊讶,但绝对不会造成那样巨大的恐惧。 让我恐惧的是另外几样东西,几样在苦行僧人的房间里面绝对不会出现的东西。 20世纪八九十年代的老式住宅建筑中,几乎每一户的天花板正中央位置上,都会有一个用来安装吊扇的铁钩。 悟空的家里也有,借着镜面看去,可以看见,就在我身后的几步之遥。 但是现在,在那个铁钩上却并没有吊扇的踪影。而是用两根很粗的绳子挂着两只吊环,吊环上分别都缠了一层密密的纱布。凑近细看,能够发现原本灰白色的纱布上泛出了一层淡淡的黑色油光,显然是有人在做引体向上之类动作的时候,被人手经常摩挲拉扯所导致。 铁环的下面,也就是房间正中央位置的地板上,凌乱地摆放着一长一短两根钢棍,钢棍边上则是好些块大小不同的铁饼,以及三四只哑铃。我并没有像是对待铁环那样好奇地去近距离观察这些器械。因为,单是它们摆放的位置就已经足够证明:这里的主人经常使用它们,而且次数已经频繁到没有必要再去收拾整齐了。 最后一样东西,是一幅被图钉固定在墙壁上面的壁画。 画工谈不上高超,纸张也算不得精美,远看也就是张普通海报而已。但和当时常见的那种海报不同的是,这幅画上没有明星,也不是裸女,而是毛泽东。 画面上,是一身浅色中山装的毛泽东意气飞扬地站在高山之巅,面对红日东升,俯瞰大好河山,一只手叉腰,另一只手高高抬起,指点江山的样子。 这幅画的内容,我并不陌生,那个年代里的每一个中国人都不会陌生,无论我们愿意还是不愿意,我们都可以在无数的场合见到无数次。 这本不稀奇。 可问题在于,这幅画所摆放的位置。 画就贴在床脚,在摆放枕头相反的那个方向的墙壁上。 也就是说,睡在这张床上的那个人,每天早上,只要他一睡醒,坐起身来,睁开眼,看见的第一样东西就一定是这幅画。 我当然不会愚蠢到以为悟空在以画励志,意图谋反,或者革命。 无论如何,他也只是个下三滥的流子而已。 但,我也清晰地感受到了向来少言寡语、心如碧渊的悟空心底最深处,某种重重隐藏,从未被人所接触过的东西。 至于那种东西究竟是什么?悟空过的到底又是一种什么样的生活?能过如此克制而自律的生活的人又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我已经不敢再去细想,我怕。 真的怕! 一直以来,我都在幻想着总有一天我会扳倒悟空。我会让他跪在我的面前求饶,就像是在犀牛口的那晚,他曾经对我做过的那样。 我始终认为:避他,只是因为时机未到,而不是怕。 但是现在,我不这样认为了。 这个男人实在是太可怕! 他的可怕已经彻底超过了我所能够对抗的层次。这一刻,就算是我畏惧极深又视为标杆的唐五亲临,也再无法定住我的心神。 我很不想承认心底的这种无力,可我也骗不了自己。我知道,我几乎已经丧失了继续对抗这个男人的信心。 我唯一能做出的反应,只是开始在脑中思考,下午出发之前,铁明私下里给我说过的一些话。 眼前一暗,窗户外面的最后一盏路灯终于熄灭了,镜子里面自己的面孔再也看不清楚,模模糊糊地只剩下了一个陌生的轮廓。 “杰哥,杰哥,你在干吗?是不是累了啊?” 夏冬低沉而压抑的说话声从身后传来,把我从最深切的沉思中惊醒过来。 “嗯?没有。我没有歇。” “哦,杰哥,你要是累了,就过来稍微眯一下,等下有事,我招呼你。” 面对夏冬好意的关心,我并不是非常领情,实际上,我有些恼怒夏冬的多事,他打断了我的思考。我的脸上没有丝毫笑容,但黑暗中,没人可以看清。 用一种我自己都觉得虚伪的口气应了一声之后,我离开窗边,走向了更为黑暗的里面。 右手搭在身旁的四方形餐桌上面,手掌旁,放着一把用纱布包裹了刀柄的开山刀。铁明和夏冬并肩坐在桌子的另一边,耳中除了偶尔会响起他们两人所发出的窸窸窣窣的细微交谈声之外,大部分时间里,房内都呈现出了一种如同死亡般的宁静。一个人独自躲在门边衣柜后的鸭子则像是完全融化在了空气里,连呼吸都不曾发出半点。 第133章 那一战(3) 我没住过这样老式的集体房,所以我完全想不到这种房子里面的采光居然如此不好,除了临街的窗子边上还有点蒙蒙的微芒之外,其余地方几乎看不到一丝光线,只有一片坟墓般的黑暗。别说看见其他人,我低下头去连自己的双脚都有些看不清楚。 这是何等奇妙的感觉,我明明知道带我在内,一共有四个人都躲在这间狭小的房子里面,但是近在咫尺,我却完全看不见他们,每个人都像是被隔离在了一个独立的王国。 我喜欢这样的黑暗,只有在这样的黑暗里,我才不用再给自己任何的伪装,能够露出真正的自己,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我完全不在意自己在这里坐了多久,我也丝毫没有留意身边两人的交谈内容,我一直都在全神贯注地思考着一些极为重要的事情。 就在这样的安宁中,不知道过了多久,也不知道到了什么时辰。终于,外面的马路上隐隐约约传来了汽车发动机低沉而浑厚的轰鸣,声音由小到大,渐渐逼近,打破了午夜的寂静,听得越来越分明。最后,声音停在了楼下,几米之外的窗棂上却被两道雪白的车灯照得一片通明,纤毫毕现。 很短的时间之内,楼下就传来了汽车开门关门的声音和几位男性的对话,具体内容我听不太清,但勉勉强强可以分辨出来他们的口音。 里面有人说的那种高八度的口音,正是九镇话。 这是没有言语可以完全表达的一个刹那。在这一刹那里,我们兄弟四人其实都没有动,也没有发出任何的声音,黑暗中,我更看不见其他人的表情。但我却无比清楚地感受到了房间里面那种突如其来的微妙变化。就像是,空气中有一张无形的网被人猛然收紧,毫无防备之下就已经死死地勒在了我们浑身上下,让我们窒息且僵硬。 悟空终于来了! 脑海中确定下这个信息的一瞬间,我的心脏也前所未有地剧烈跳动了起来。 门外的走廊上传来了繁杂的脚步声,从走动的声音判断,来的应该至少也有三到四个人。 不知何时,冷汗已经渗出了每一个毛孔。后背上一片冰凉,最里层的那件内衣紧紧贴着我的皮肤,就像是一条滑腻而恶心的毒蛇。两手交叉反复扭动了一下十指,又把潮湿的掌心放在大腿上仔细擦拭了几遍之后,我伸出右手,紧紧握住了摆在桌面上的开山刀柄。 当我做这些动作的时候,身边传来了一连串极为轻微的响动,那是夏冬和铁明都已经各自小心翼翼地站了起来。 这出乎了我们的预料! 悟空不可能知道我们今天会来到这里伏击他。 而到目前为止,硬碰硬的剧烈冲突范围,也还仅限于唐五和胡家兄弟两个派系之间。 我们没想到,并没有身处漩涡正中心的悟空居然会谨慎到这样的地步,连回家都带这么多兄弟。 现在看来,彼此之间人数相当! 狭路相逢勇者胜! 今夜,除了以命搏命,出其不意攻其无备之外,我们已经没有了其他的路可以走。 脚步声越来越近,越来越近……终于,在仅有几米之遥的木门外面停了下来。 “兄弟,今天这就真的麻烦你哒,深更半夜,还要你送过来。要不进来坐一下吧,喝口热茶醒下酒再走?”悟空的声音穿透薄薄的木门,清晰传到了屋内每个人的耳中。 一直以来,悟空说话的感觉都和唐五有点像。无论对着的人是谁,他们俩说话时,都是那种看似温温和和实则却又没有太多感情波动的口气。 不同点只是,唐五的措辞遣句更加谦虚礼貌,而悟空往往更加克制简洁。可不知为何,此时悟空的语气里却多出了一份我前所未闻的,颇有几分刻意讨好亲热的味道。但是当时我根本就没有细想的时间,耳边就听到了一个陌生的声音:“哈哈哈,猴哥,莫客气。老板早上就专门交代了我,今天无论如何都要把你陪好的。真的莫客气,就怕没有陪你喝好,话讲回来,而今猴哥你都还清清醒醒的。我不可能就要醒酒了唦?今天谈这个见那个,你也累了一天了,我就不进去哒。你个人好生休息就要得哒,啊?” 此人声音中气十足,字字入耳,听起来好像很年轻,但本应是一口软绵悦耳的市区口音,从他的口中说出来,却偏偏显出了几分浑厚自信,睥睨四方的气势。令人第一感觉极为深刻,光凭声音就几乎可以想象得到,说话者一定是一个性格豪迈且又地位不凡的人。 “兄弟,那这样,我安排小虎送你一下,小虎……” “不不不,猴哥,你就莫管我了,你自己好生休息!元英的车在下头等着的,他送我快得很,一下就到家了,莫太见外哒。小虎,来,你来开门,送你大哥进去休息。” “哦,好的,大哥,把钥匙给我。” 门外传来了钥匙响动的同时,我看见一团黑影已经从前面三四米远处的墙角移向了门边,那是始终独自站在衣柜旁的鸭子。 “哦,对了,猴哥,明天老大安排了中午可能要和你吃个饭,我明天有另外的事要办,只怕就陪不了你哒。不好意思啊!阿天到时候会过来接你,要得吧?” “不碍事不碍事,你有事忙你自己……” 门外的人还在继续客套,我的心却一直沉向了深渊。 小虎,为何你也在这里! 一直以来,我和小虎相处得都很不错,我蛮喜欢这个比我小几个月的异乡人。 小虎长得不算太帅,但也五官端正,留着清爽利落的三七开小分头,不发火时,和人说话的语调总是细声细气。关键是他有一双很清澈很干净的眼眸,这让他浑身上下显得毫无痞气。乍一看,怎么都不像是混黑道犯了事要跑路的东北大汉,倒有点像是校园里那种品德兼优全面发展的学生干部大队长。 认识他是因为王坤。 最初,彼此之间并没有太多的接触和亲近,后来,关系变得非常融洽的原因是,曾经有一次偶然的机会,我见到了小虎的另外一面。 事情发生在我人生很不得志的那段日子里,那个时候,我刚和王坤结拜还没多久。有一天,王坤喊我去县城里玩,派小虎过来接我。 当时,我们去的是县城里一个比较好的饭馆。这家饭馆门前常年都有一些要饭的叫花子等在那里乞讨,那天也是。 当小虎停好车,和我一起走向店内的时候,我们被一个五十来岁的女叫花子拦了下来。最初,我们两人都表现得很不耐烦,生怕她的脏手碰到自己的衣物。 没想到,在叫花子锲而不舍的哀求声中,我们刚刚往前走了两步之后,小虎突然停了下来,并且拉住了我,很不好意思地告诉我说,他出来接我的时候,把包放在王坤那里了没有带,现在身上没钱。想找我借钱,等下进去拿了包了再还我。我问他要多少,他说有多少借多少。于是,我把口袋里所有的钱都掏出来拿给了他。 他则一转手就交给了身后的那个叫花子。 等叫花子欣喜若狂地离开之后,我们继续走往店内。我边走边给小虎说:到处都是叫花子,给不完的,为什么今天这么发善心。小虎却没有回答,只顾着低头走路。以为他没听见,再问,小虎的头抬起来,看向了我。 我这才发现,小虎的双眼居然已经变得通红。 我还记得,当时他说:“三哥,那个人说的是河北话,过了黄河,到了河北就是山海关,一出山海关就离……离家不太远了!我妈,我妈也是那个年纪。嗯嗯……” “三哥,我以前听人说不到黄河心不死。我跟着……跟着坤哥,我们现在都过了黄河几千里了,我的心,我的心,已经死透了。嗯嗯嗯……” 说到最后,一个大男人,就这样在大街上,瞬间泪流满面地哭了起来。但是又不敢哭得太过,只能死死地捂着自己的嘴,从指缝中飘出了一声声的低号。当中流露出的百般痛苦千种压抑,至今想来,仍然让人感同身受,黯然魂销。 那天,就在街上,迎着人们诧异而奇怪的眼光,我紧紧搂着小虎,轻轻拍着他的肩膀,却没说一句话。 因为,我知道,他们离开家已经多少年了;我也知道,他们在吉林犯的是什么事;我更知道,无论是小虎、还是彪子,或者王坤,他们都很可能这一辈子也回不去了。这些,王坤都告诉过我。 狐死犹知首丘,人在天涯,却只能断肠。 这样的情况下,我能说什么?又能怎么说? 唯一能做的只是,陪着他,一直到他的眼泪流干。 那天之后,我就彻底地把小虎当成了我的朋友。因为,那个时候的我还正年轻,还依旧向往友情,相信朋友。我觉得一个可以为思念故乡家人而痛哭流涕的男人,无论他在做什么事,他都一定不是个彻底的坏人。 所以,我没有真正怪过他。 就算在那条青石小巷里,他和陈志国彪子几个人一起绝情地伏击了我,我也没有怪过他。 我明白,对他这样的断肠人而言,在漫长而艰辛的生命路程里,他所能唯一拥有的感情寄托就只剩下大哥和兄弟了。 这是他绝望生活中的最后一根稻草,也是他绝对不能失去的东西。 为了抓住这根稻草,为了还有继续活下去的勇气,他没得其他选择。 而且,那晚,如果不是他,我势必会在江兵兵的手里吃更多的苦。 一切的一切,都只是各为其主而已。 所以,我不怪他。 只是,王坤曾经给我说过,在他心目中,我和小虎彪子一样,都将会是他一辈子的兄弟。 那么,今夜呢? 今夜的我又该如何去做? 过了今夜,倘若报应的毒咒来到,鲜血流过本已破碎的心灵,我们,还是兄弟吗? “吱呀……”走廊上传来了外面那扇纱门被人拉开的响动。 暗暗深吸口气之后,屏住呼吸,我小心翼翼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咔咔咔……哒……” 钥匙插入锁眼、门锁扭动的声音也接连发生。 我将开山刀提离了桌面。 “咯吱”一声,隔绝了彼此的那扇木门,从外向内打了开来。 在这千钧一发的瞬间,体内正在疯狂分泌几近泛滥的肾上腺素让我口干舌燥的同时,也令我的脑海中产生了某种极为荒谬却又真实之极的玄妙感觉。 我明明知道一切都在不可阻挡地向前发展,但落入意识之中的世界却又变得那么缓慢,就连时光的流逝,都好像从这一刻开始渐渐变得停滞。 随着门缝开得越来越大,我清楚看见,一道光线从外面相对明亮的走廊投射进了绝对黑暗的屋内。光线由细到粗,从短到长,就像是一条迎风而长的白色巨蟒一般,一边贪婪地吞噬着黑暗与安全,一边笔直对着我的脚下蔓延了过来,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终于,停在了离我脚尖半尺开外的地面。 小虎熟悉的身影出现在了门口,他宽厚的肩膀挡住了我大部分的视线,只能透过两边仅有的缝隙,看见后头影影绰绰的两个人形。 下一个画面里,小虎已经抬起脚走向了屋内,从我的角度看去,他离猫在墙边的鸭子已经只有一米左右的距离。 但是他却没有丝毫注意到迫在眉睫的致命危机,径直侧过半边身子去,对着后面说: “大哥,看得到吧?等一下,我去开灯……” 当小虎的说话声,如真似幻地响起在我的脑海里时,我看到门口的光影正中央,悟空也已经迈出了进房的第一步。 但是,小虎的这句话并没有彻底说完。 因为,就在这个时候,包括我在内,无论屋里屋外,这十几个平方米当中的所有人,我们都同一时间听到了一个极为清脆的奇怪响声。 “叮……” 原本缓慢的时间,在这一声中彻底停滞了下来。 这个声音虽然清脆,但谈不上有多响亮。可是此刻,传入我的耳中,却如同是当头响起了一个轰天巨雷,把我震晕在了当场。 冷汗,再一次从全身上下每一处的毛孔中涌出,所有的寒毛也在刹那之间笔直地竖立了起来,头皮上一阵又一阵地酥麻发痒。 我已经意识到了响声的来源,就来自我身旁,一桌之隔的地方。那正是夏冬和铁明所站立的位置! 但大脑里头却只剩下了一片行尸走肉般的空白,没有任何想要扭头查看的意识,我只是那样呆呆地站在原地,机械而本能地望着前方的悟空几人。 映入眼帘的画面中,小虎的腰部高高往后拱起,脑袋斜斜偏向一旁,似乎想要扭过来看,但是却又不听使唤般一动不动,整个人僵直得如同是个造型怪异的木偶。 小虎后面,悟空刚刚抬起的脚步也停在了原地,眼神中似乎已经出现了几许疑惑和惊恐,但之前与人对话时的那种礼貌而客套的笑容,却依然还没有完全从脸上褪去。 悟空旁边的那个人,大半部分脸都被门板挡住,但我却看到了一双犀利之极的眼神,阴嗖嗖地直盯着我们这个方向。 那一刻,我有一种无法言喻的直觉,我觉得这个人仿佛可以看透黑暗,看见我们,甚至看到我的内心。 房里陷入了极致的宁静,没有呼吸,没有心跳,就连空气都已经消失不见。 “大哥,跑……” 下一个瞬间,停滞的时间突然就恢复了原本的流动。 在小虎的狂喊声中,现实的世界再次降临。 这个世界上每天每刻都在上演着太多的弱肉强食,适者生存。征服与奴役,背叛和谎言,这本就是人类卑劣而残忍的本能。 但所幸的是,在某一些特别的时刻,某一些特别的人总会做出一些伟大而高尚的事情。这些事情也许很少,但正因为有了这些事情的出现,才有了人类与畜生的区别。 那一晚,小虎就做了一件这样的事情出来。 这件事的发生超乎了我们所有人的预料,让我们四兄弟魂飞魄散,差点就一败涂地;但现今想来,却是佩服之余,也多出了几番唏嘘。 撕心裂肺的狂喊声还没彻底消失,依旧回旋在狭小的空间里,而我本人也都还不曾完全反应过来的那半秒。 小虎的一只手就已经猛然推向了悟空的胸膛,用力之大,足以让并不算瘦小的悟空彻底失去平衡,翻身倒向了门外的走廊;而仅仅只是电光火石之间,他的另外一只手也飞快地抓住了那扇薄薄的纱门。当悟空的身躯还没完全翻倒接触地面的时候,随着“哐啷”一声巨响,震动不已的纱门已经被他死死关了起来。 第134章 那一战(4) 悟空的家总共有两道门。外面的纱门没有门锁,只有一里一外两个把手,要往屋内的方向拉才能关闭。里头的木门有锁,外侧有一个把手,但是要往走廊的方向拉才能关闭。 而当时挤在门口和门框之间小小的范围里面的,除了将近一米八的小虎本人之外,还有悟空的多半个身子。 如果小虎想要关闭那道更加牢固的木门,除了要把悟空推出去之外,自己也必须得退到外面,才有关门的可能性。 但是,这么小的空间里,这么仓促的时间下,小虎万万无法完成一系列如此复杂的动作。我敢保证,假若小虎这样做了,那么,在他的手还没有拉到里面那扇木门的把手上的时候,鸭子就已经赶到了他和悟空的面前。 但小虎并没有这样做,他做了更为聪明的一个选择。 聪明的选择能够令人赞赏,却很少会让人吃惊。因为,谁也不会比谁蠢,你能看清的事情,大部分人也都能看见。 让我们惊讶万分,完全没想到的地方是,小虎的选择不仅聪明,而且伟大,伟大到我这辈子都很有可能做不出来。 因为,小虎在往里拉纱门的那一刻,也把他自己和我们一起关在了屋里! 更要命的是,他甚至还在用双手全力扣住了那个门把手的同时,将自己一米八左右的高大身躯死死地横抵在了门框之间。 打流这些年,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事,之后又过了很多年,我也没有见过。 这绝对不是寻常的那种小弟和大哥之间的关系能够做到的选择。 当时,看着眼前发生的这一切,被这样的义薄云天所震撼到的人,我想,肯定不只我一个。 我确实有些感动。 可是,理智与情感之间,我早就懂得了如何选择,江湖的风已经把我的心吹冷了太久,太久。 没有丝毫犹豫,我用自己最快的速度冲向了大门。 眼角边,黑影憧憧,寒芒闪烁,夏冬和铁明也跟了上来。 我喜欢看电影,这本来就是一个极为普遍的爱好。在这个世界上,爱看电影的人,十个里面至少有八个。 那么,我想,我们应该都看过一些十分熟悉的场景和镜头。 一位家人、爱人或者是好友,在舍命抵抗强敌,只为了另外一个人能够逃脱的时候。那个本该逃脱的人却肯定要泪流满面,痛哭流涕,纠缠半天至几乎要贻误时机的最后关头,这才情非得已,壮士断臂地走掉。 我不会说电影拍得假。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 没有人能够经历所有的事情,这一刻,你断言假的事物,十年后,你也许会深信不疑。 但我一直都觉得这些人肯定不能在现实的生活中当官或者打流。 因为,他们太迂腐,迂腐得该死,想不死都难。 在这条人吃人的道路上,当两个人留下来都会完蛋的时候,当一切都到了无法挽回的关头,你唯一能做的就是留住最后一张牌。 很多时候,最后一张牌也不见得一定有用。但是假如你连最后一张牌都没有,那肯定什么用都没了。 所有的牺牲和努力也就成为了笑话,一个胜利者口中的笑话。 悟空这个人有很多面。 佩服他的人可以说出他的很多好;仇恨他的人也能讲出他的许多坏。 但是,绝对没有一个人能够拍着胸脯说:悟空,是个拖泥带水的迂腐人。 悟空,绝不迂腐! 所以,当小虎舍生取义来救他的时候,他能够做出那样的选择,我谈不上有多奇怪。 让我奇怪的是,他身边那位,我甚至还没来得及完全看清楚相貌的男人。 他的表现,居然好像比枭雄之才的悟空还要更加干脆,更加决绝一点。 就在小虎刚刚把悟空推出门外,并且发出那一句声嘶力竭的示警狂喊时,悟空其实也呆了一下。 当关系生死存亡的巨大灾变,突如其来降临在了自己的头上,自己却还没有丝毫的心理准备。绝大部分人都会表现得像悟空般呆若木鸡,手足无措。 这是人的本性。 分高低的只是各人反应过来的时间长短而已。 但是那个男人的反应实在是太快了。 快到我根本就没发现他惊愕或者犹豫过,当一屁股坐在地面上的悟空还没回过神来时,陌生男子的手就已经扯住了悟空肩膀上的衣服,嘴里也同时大喊了一声: “走!!元英,开车!!!” 这时,悟空才大梦初醒般反应过来,借助那人的拉扯之力,没有丝毫留恋地翻身爬起,跟在那人的背后冲向了我目光不及之处的楼梯口。 整个过程中,不管是悟空还是那个男子,他们都表现出了那种只有经历过无数次生死与磨难之后才能拥有的毅然和果断。没有一个人为小虎舍己为人的大义而表现出了感动,或者不舍。甚至,他们都没有一个人多看过小虎一眼。 就好像,一切都是水到渠成,理所当然。 但是,我敢肯定,假如今天真的让他们跑掉了,那么小虎失去的,日后,他们必定会替他千百倍地讨回来,不管是上天也好,入地也罢,千难万难,他们也都一定会做到。九天十地,再也没有任何事情任何人物可以阻挡。 当断立断,以血还血。 一个可以在打流这条生死道上走得长久,走得不错的人,这八个字本就应该是遵守的根本原则。 夏冬说得没错。 悟空,真真正正是个做大事的人。 事到如今,我其实一直都想,那天,如果是我最先冲到了小虎的面前,我究竟会怎么去做?是为了大局,毫不犹豫地搞定他?还是留恋旧情,而被小虎挡住去路,硬生生地误了自己的大事? 我一直都没有想清楚,我也不愿意给自己这个回答。 但反过来一想,不愿意回答,实际上就已经做出回答了。 江湖上,不是一直都说我“姚疯子”,翻脸像翻书吗? 不过庆幸的是,那一夜的我终归还是没有经受到这一个棘手万分的选择,也没有让自己在日后的无数个睡不着的午夜里,多添一份噬心的愧疚和悔恨。 在进到悟空家里之前,我们其实商量过让鸭子守在下面,以防万一发生了意料之外的状况时,能有个独当一面的硬腿善后。 但后来考虑到,最有可能爆发剧烈冲突的地方还是房间内,这是主战场,面对的是精兵强将,还是要做最为妥当的准备。至于外面的接应和善后,我专门把改装发令枪交给了心痒已久的缺牙齿,我想,以他的锐气和凶猛再加上牯牛的体格和劳力,应该也能够应付得过来。再说,假如我们房内的四人全都歇菜了,那屋外有没有他们也都无所谓了。 幸好,我们当时想通了这点;幸好,我们把鸭子带了进来! 鸭子做出的那件事,假设是事到临头了,我也可能会做;龙港一战之后,夏冬应变之机警灵活,下手之阴毒狠辣也是人尽皆知,他也不见得就做不到。 但是,我们肯定都做不到像鸭子那么快,那么绝! 当时的局面飞速发展,所有一切都已经开始渐渐表露出了失控的迹象。在这样的情况之下,下手时,只要心中留有丝毫的犹豫、同情、敬佩、不忍、恐惧、担忧;哪怕是多出了那么一丁点不该有的杂念,人的动作都会不太一样。 而这样千钧系于一发的生死关头,毫厘之差,结果就很可能谬之千里。 房间内外,无论逃生还是追杀,我们每个人都只有一次的机会,机会过了,就绝不再来。 能够真正做到一刀出手,生死立判的那个人,只能是鸭子。 悟空的身影刚刚从门外消失,小虎的身躯将将才挡在门前,我和夏冬铁明三人才跑过大半个屋子,离门边还有咫尺之遥时。 一条身影已经贴着侧面墙壁飞一般地飘了过去,飘到了门前,挡住了外面投射进来的光芒,形成了一道修长而扭曲的黑影。就像是最恐怖的噩梦中,魔神的突然降临,刚巧迎面笼罩了我们三个人的同时,也笼罩在了小虎的身上。 黑暗中,一点寒芒在我眼前两尺开外的狭小空间里闪了一下,仅仅只是一下。 然后,我们其他三人也就已经赶到了鸭子的后头。 越过鸭子的肩膀,我看见,小虎的脸上并没有很痛苦的表情,也没有恐惧。上身后仰,斜斜依靠在门框上,只是愣愣地盯着鸭子看了眼,然后再扭头看了看我,本就清澈的双眼在那一刻亮得可怕。嘴角突然一扯,好像要笑,又好像是要说话,最后却只是“吁”的一声,吐出了长长的一口气。 然后,眼神一黯,整个人仿佛变成了一个被突然倒空了的米袋一样,蓦地一下就塌向了地面。 那晚,鸭子手里拿的是把在车床上三面开过刃的三棱刮刀,差不多在他的人还没完全赶到的时候,他手里长长的刮刀就已经捅进了小虎的肋下,一刀直接捅到了没柄,几乎将小虎捅透。 所发生的这一切,写起来长,但整个真实的过程,不会超过三四秒。 所以,我没有时间感叹。而且在那样的极端状态之下,体内不断分泌的肾上腺素与荷尔蒙,早就已经冲昏了我的头脑。当时我唯一能够记住的想法就是:追上悟空,绝对不能让他这样跑掉! 小虎刚刚倒下,鸭子的手掌还留在刀柄上,不曾拔出来的时候,我就已经一把推开鸭子,抬脚踢破纱门,率先一人冲进了走廊。 冬夜寒风扑面而来。 左侧耳边,离我四五米开外,通往一楼的楼梯口里,悟空两人急速奔跑下楼的脚步声清晰可闻。将刀一提,用尽毕生最快速度追去的同时,我张开了嘴,想要招呼楼下的缺牙齿和牯牛两个人快点过来接应。 就在话将说未说,还没来得及完全喊出口时。 “砰”的一声枪击,已经从身边的栏杆下方骤然响起,吓飞了我的魂魄,也击碎了午夜渡口巷的宁静与祥和。 “狗杂种,莫跑!!!” “站着!!” 在缺牙齿和牯牛纷纷传来的喊叫声中,我已经冲到了楼梯口,咫尺之遥,看见半个背影闪动,消失在了与下半截楼梯相交的拐角处。 正是走在后头的悟空。 “我捅你的老……啊呀……” “丁零当啷……” 缺牙齿骂出这半声的时候,我的脚已经踏上了楼梯的第一个台阶。但不知为何,骂声却突然中断,变为一声短暂急促的痛呼之后,又飞快地转化成了一连串重物相撞倒地的巨大响动。 半秒之后,一跃而下的我,已经站在了两截楼梯相交的拐角处,楼前空地上所正在发生的一切,一目了然地在我面前铺展开来。 一楼楼梯口的最里面,有一个隐藏在楼梯台阶下方的小小空间,是人们用来停放自行车的场所。并且不知是为了遮风雨,还是为了不防小人防君子,有人专门用一块半透明的塑料布和几根看上去并不太受力的杉木棒做了一道简易的木门。 几个小时之前,我们上楼的时候,这道木门是关着的,木门里面的三四辆永久二八自行车也是摆放得整整齐齐的。 但是现在,那块已经被扯得几乎看不出形状的塑料布,藕断丝连地挂在半截残留的杉木门框上,被冬夜刺骨的过堂寒风一吹,如同一块招魂幡般瑟瑟作响。其他几根构成木门框架的杉木棒则断的断,折的折,散落在本就一辆压着一辆倒在了地面的自行车上。 而仰面朝天躺在这堆乱七八糟的东西最上头的那个人,正是缺牙齿。从我的角度往下看去,殷红的鲜血正从他的鼻孔里面喷涌出来,顺着脸庞两边流下,大半个脸上血迹模糊,颇为恐怖。更让我心惊的是,那把几秒之前还曾被他打响的改装发令枪,则已经不见了踪影。 当我看到这一切的时候,悟空的背影就在离我三米左右的楼梯台阶的尽头,速度不减、步履正常,正与缺牙齿所处的位置擦肩而过。 高速运转的大脑让我瞬间做出了一个判断:出手击倒缺牙齿的那个人肯定不是悟空。他根本就没有这个可能性,他绝对无法在这么短的距离之下击倒了一个人之后,还能毫不受影响地全速继续往前奔跑,而不被我拉近距离。 从时间上来看,出手的那个人应该是此刻已经跑到了悟空前方几米处,筒子楼外面的水泥空地上,正高举着一个黑乎乎的,不知是从何处捡到的花盆还是石块一样的东西,却勇猛无匹迎上了前方正在跑来,手提砍刀的牯牛的那个高大男子。 这个人,居然可以在几乎丝毫没有减低奔跑速度的情况下,仅凭赤手空拳,只是一个简单的照面,就将锐气十足且手持改装发令枪的缺牙齿打翻在了地上。 如此势如破竹的气势和惊人身手,这,到底又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今夜,继悟空的房间看见让我惧怕的那一切之后,我又一次在心底发出了同样的一个让我心寒的问题。 接二连三的脚步声在我背后飞快而来。 眼前,悟空依然在奔跑,那个高大的男子却在离牯牛非常近的情况下,还依旧扭过了头来,大喊道: “元英,带猴哥走!莫等我!” 在这样的情况之下,一般人通常说的都会是“莫管我”,而这个男子居然说“莫等我”,虽然只是一字之差,但前者代表着彻底的放弃;而后者不同。后者的意思是,不用等着我一起,我自己会走。 这是什么样的自信与勇气?他又是哪里来的自信与勇气?难道,他真的当我姚义杰是个死人! 一股尊严被挑战后的羞辱与不服从我心底涌了起来。 “你给老子矮起!” 也许是感染到了与我相同的情绪,牯牛的大喊也在同一时刻响了起来。 “啊!” 随着陌生男子这声怒喝,就在左侧花坛边的空地上,两个或高大或敦实,却无一例外散发出了狂野荷尔蒙的雄性身躯,猛烈而火爆地撞击在了一起…… “铁明!帮牯牛!!!!” 大喊着跑过缺牙齿身边的时候,我眼角看见血流披面的他正在挣扎着从自行车堆中爬起来,表情狰狞痛苦。但是我已经没有心思更没有时间管他了。 遵照着高个男子的吩咐,那个叫作元英的开车人已经将早就发动的车缓缓开向了右侧花坛边通往马路上的空地,车身后座的门大敞四开,只要悟空能够及时跳了进去,那今晚的一切就都白费了。 此时,悟空的身影离车仅有几步的距离,可以说是触手可及了,而本该迎面堵截的牯牛却又被高大男子紧紧缠住,不得寸进。 跑在最前面的我,也才是刚刚跑出了筒子楼,离悟空怎么也还需要几个大跨步。 第135章 那一战(5) 这样的距离差,就算是把二十多年之后的闪电人博尔特叫过来,只怕也来不及了。 就在事情即将彻底失控,局面开始完全糜烂的生死关头,从我身后极近的距离,传来了一个极为短促几乎是命令式口吻的声音:“给我!” 然后,我就看见一个人猛地一下跑到了我斜后方一步处,眼角余光可见的地方,火光一闪。 “嗵”一声巨响,我那只当初在犀牛口,因为江兵兵而留下了旧患的左耳,隐隐约约地震得疼了起来。 常言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九镇身处大湘西区的十万大山,自古以来贫穷落后,闭塞野蛮,所幸上天垂怜,在那片青山绿水的地方上却生活着无数认都认不完的野生动物。所以,千百年至今,这里的苗家后生或者汉家男儿们,从事最多的职业除了土匪,就是猎人。而无论土匪也好,猎人也罢,所需要的主要职业工具,都是枪。 于是,建国之后,湘西地区的枪械泛滥程度也是全国最为严重的地区之一。 在这里,有一种极为普及常见的,可单手也可双手持的短柄双管火药猎枪。非常小的时候,我就在赶集的苗人背后见过它的踪影;就算到现在,很多住在深山里面的猎户打野兔野鸡的时候用的都依然还是这种枪。 我们当地人的土话习惯把它称之为火铳或者鸟铳,两根黑黢黢的金属枪管,足有一米多长,可以打出非常远的距离,发射的子弹是那种成片成片的细铁砂或者铅坨。 但这种枪因为是土法制造的火药枪,射程虽然远,可对成年人而言,只要不是刚巧打中要害,它所能够造成的危害其实并不太大,基本没有听过谁是被火铳一枪打死的。不过,火铳的优势胜在响声超大,射击面积又很广,打在身上了就是一大片鲜血淋漓的小洞,足以给人造成极大的震慑力。 在利益纠葛还并不像如今这般巨大,不用动不动就闹到出人命的九十年代初,这种枪在道上曾经一度十分流行。 刚刚开火的就是我们四人手中唯一的一把用钢锯锯短了枪管的改装火铳。 这把火铳本来是分配在皮铁明的手里。 但现在,开枪的那个人却不是皮铁明。 而是鸭子! 又是鸭子! 出来打流这些年,明里暗里,我们都有过几次玩枪的机会。 但那屈指可数的几次机会并不足以造就出一个真真正正懂枪玩枪的高手,这是完全没有可能性的事情。 所以,我们都不是神枪手,鸭子也不是。当年我们的枪法,与多年之后的胡钦、险儿和武晟这几个后辈经过刻意磨炼出来的准头而言,是绝对没有办法比拟的。 而边跑边开枪,无疑会越发地增加射击的难度。 所以,就算是在这样近的距离之下,鸭子的第一枪也依旧没有打中悟空,而是打在了一部分的车身和车身前的地面上,火星四溅。 但是,这一枪并不是完全没用。它至少造成了一个效果。 它让悟空始终在狂奔的脚步停了一停,就连心智如此坚定的悟空也不免在巨大枪响的威慑之下,停了一停。 停的时间其实极为短暂,绝对绝对不会超过一秒。 但,这就够了! “嗵!” 又是火光一闪。 鸭子毫不犹豫地打出了第二枪,也是火铳的最后一枪。 如果当时,鸭子用的是其他更为正式的枪支,我想,就算是这第二枪,也不见得一定能打中。 万幸的是,他用的是火铳,一打一大片的火铳。 当我前方的车身上再次冒起了无数火星的同时,一大片的铁砂也打进了悟空的后背、屁股、大腿等各个地方。 火铳威力再小,它毕竟也是枪,而不是炮仗!打在人的身上,就算不会伤及内脏,但是那种冲击力也绝对是不会比被人大力猛推一下更小的。 所以,当刚刚从惊吓中醒过神来的悟空,抬起脚步准备继续狂奔的当头,却一个趔趄,扑倒在了地上。 悟空,这个打八十年代初安优刑场伏法开始,就一直横行江湖,从九镇到广东,从无败绩,如日中天的一代大哥。 就这样倾金山倒玉柱般地倒下了,倒在了我的眼前。 但他的心智又是何等的坚毅和不屈,他连半句痛苦的呻吟都不曾发出,触地之后,没有丝毫的犹豫和停顿,借着仆倒的力量,双手前撑,两腿后蹬,一个连滚带爬,就已经赶到了打开的尼桑车后门,他一只混合了灰渍和斑斑血迹的手掌,甚至都已经搭在了车门的迎宾踏板之上。 在那个叫元英的司机的狂喊声中,他的双膝已经离地,他正在拼尽生命中所有的力量爬起来,只要他爬起来,他就可以进入到车内,那样,他就安全了! 我,也就完了! 只可惜,这个世界上,并没有绝对的公正。努力并不一定就会有回报,坚持也不见得就能成功。 悟空的坚强不息,百般努力终归还是成为了泡影。 因为,我已经来到了他的身后。我右腿的膝盖已经死死抵在了他的屁股后头,与车内的迎宾踏板和皮制座椅一起,将他狠狠夹住,不得动弹;我左手的五根手指已经把他腰边的衣服紧紧攥在了掌心,将他扯向了我的身旁;我的右手,以及右手中那把做工简陋,刀身灰暗,但刃口却已经在砂轮上磨得闪闪发亮的开山刀也高高地举了起来。 悟空,曾几何时,你逼着我跪在你的面前,逼着我看清了自己骨子里面的懦弱和卑微,逼着我屎尿横流,涕泪四溅;你还亲自下手扭断了我的一根指头。 悟空,江湖恩仇,一码还一码,今夜,你终于到了还的时候! 刀落下的那一刻,隔着车窗,我甚至都看清了里头那个开车人的脸上,那种惊恐入骨的表情。 “啊……” 悟空的嘴里终于发出了一声惊天动地的狂喊。 锋利的开山刀,在我结合了自身力气和全速前冲所带来的加速度之后的全力施为下,由高往低,在夜空里劈出了一道暗合了某种天地至理的美丽弧线。 刀刃劈开了悟空本就被打出了很多破洞的外套,劈开了他的内衣,势如破竹般劈过了他的整个后背,一直到挥刀的手臂被我自己用来抵住悟空而弯曲的右腿膝盖所阻挡,这才停了下来。 背上层层的衣物左右敞开,衣服下,一道刺目惊心的裂口出现在了青白色的皮肤上,如同魔鬼的笑颜。下一个瞬间,殷红的血液从张开的笑颜当中疯狂喷涌出来,顺着四周流下,模糊了笑颜,浸透了衣物,也染红了我抓着他的左手。 悟空的上半身微微往后扭了过来,面色一片惨白,脸上肌肉扭曲变形,双眼中带着不可抑制的仇恨与恐惧,看向了我。 无比的快感从我的心底升了起来。 不可一世的大哥,无法超越的传说,神鬼莫测的枭雄——悟空,他终于倒在了我姚义杰的手下;他终于在我义色的面前表露出了前所未有的失态;他终于,怕了! 杀了他! 如果今天,就在这里,我亲手杀了这个人。 那么明天日出之后,我的名字将会响彻整个江湖。 无论市区还是九镇,不管是名动江湖的李杰廖光惠还是路边讨烟抽的小痞子,他们都会听到两个字。 义色! 那个时候,唐五也好、胡家兄弟也罢,他们再也没有一个人能够忽视我的存在,能够像以往那般将我玩弄于股掌之中。我与他们,从此之后,将会是平起平坐! 那是何等的荣耀,那是多么的威风! 虽然血腥,也很残忍。 但这不正是我踏上了打流这条路之后,一直以来,梦寐以求的追求吗? 杀了他! 那一瞬间,无数的念头在我的脑海里面此起彼伏,绵绵不休…… 就在我的理智快要被这种极为复杂可怕却又诱人至极的快感彻底湮灭之前。 我一直抵在悟空屁股后头的右腿膝盖猛地一用力,将他的身体往上顶了起来;同一时间,我抓在他腰边衣服上的左手也往前一提;然后借着车门的掩护,拿刀的右手下移,抓住了他那条被压在迎宾踏板上的小腿踝骨处,稍稍蹲下腰,配合着手底微小的动作,将他的脚掌摆在了我的肚子上。最后,自己的整个身躯前靠,胸膛抵在了悟空的半边肩膀,用尽全身力气,手脚同时配合,将他往前一顶。 当他的多半个身子成功被我送入了车内的那一刹那,我死死盯着悟空,四目相交之际,轻微短促却又清晰可闻地说了一个字:“走!” 悟空的两眼蓦然睁大,双唇张开,脸上肌肉狂抖,露出了震惊到完全不可置信的神色。 我无比深切地体会到了“盛名之下必无虚士”这句话的真正含义。 悟空终归还是悟空。 仅仅只是弹指之间,那种极度的震惊之色就已经从他的脸上彻底褪去。双眸闪动中,爆发出了一种万般复杂却又凌厉夺目的光芒。 放开紧锁在心底的全部情绪与心思,我毫不克制地与他对视着。 所有的疑虑、仇恨、感激、思索、惊喜,都在彼此这会意的一眼里面,了然于胸。 下一秒钟,悟空那只被我刻意摆在肚皮上的脚掌上猛然传来了一股大力,将我踢得翻身倒向了车外。 耳边,汽车的巨大轰鸣声骤然响起,轮胎刮擦地面所扬起的灰尘向我扑面而来。顺着两条犹自悬在车外挣扎摆动的腿往前看去,我看见车厢内,悟空的下巴,对着我几不可见地轻微点了两点。 那个如同钢丝紧绷般桎梏了我整晚的念头在这一刻得到了最后的圆满,浑身上下骤然一松,脑海里,仿佛再次响起了下午出发之前,铁明与我说的那段话。 “老三,你今天真的要对悟空下杀手啊?” “嗯。” 思索了一下之后,我点了点头,我只能点头。 第136章 那一战(6) “老三,五哥,不管怎么说,都是带我出道的大哥,你也跟过他一段时间,不管他心里到底怎么想,但对我们终归也不算太薄,又是一林的亲哥哥,我不想说他什么坏话。但是,我而今愿意跟着你一路搞,就是想过好日子,就是不想我妈今后还过像我老倌子一样的日子,落得像我老倌子一样的下场。我求的不是江湖,不是名声,不是威风,是活路。我晓得你也想当大哥,你的心比我更野。有些事,你不得不搞。但是,今天这个事,我劝你多想一下。你也是聪明人。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这句话老人讲的不是没的道理。有些事,还是做不得绝,尤其是,不是为你个人做的事!而今的局面,五哥胡少立他们两边人肯定要搞出大事,不死个把人绝对不算完。只要我们咬紧牙关熬过去了,那个时候,老三,你风光的日子也就到了。假设今晚做了,只怕我们两个就熬不过去了。” 铁明的性格很开朗,话也多,但他绝对不是一个东扯葫芦西扯叶讲个半天还指不到点上的人。我知道,现在他突然变得这样啰唆,说了一大堆我并不是听得很明白的话,肯定是有非常重要的理由。于是,我正儿八经认真了起来: “怎么了?你有什么想法你继续讲。” “老三,自古以来,兵还是要抓贼。安优当年铁桶江山清一色,不也还是插了草标吃了花生米?打我们兄弟踏上跑社会这条路开始,无论自己如何想,毕竟对场面上的人而言,我们都还是贼。而今这个情况,最后不管江湖上闹成什么样子,不管是五哥出事,还是胡家出事,还是悟空被你搞死,到头来,人命关天的事,总归都要给场面上一个交代,这是铁律,你同意吧?那个时候,你想下吧。这些大哥们几十年的基业,一个个的,都他妈的根深蒂固,盘根错节,只要不是场面下了死决心要一次性翻他们的盘,哪个也动不了。那么,要交出来擦屁股的人是谁?而且抛开一切来讲,你和悟空之间还没得死仇,没有真的必须要到你死我活的地步。今晚做了,你在江湖上,也就结了死仇,无休无尽,不死不休!一将功成万骨枯!今天过后,你是那个将,还是土里一堆骨头。老三,你好生想哈。” 从最初认识开始,到现在并肩而立,生死相随,皮铁明始终都能够想到很多我并没有算到的事情,我比他善断,他比我能谋,这是性格使然,更是我的荣幸,我的福气,让我得到了很多我本不能得到的成功。 那天也是一样。 当时,铁明的这些话,对我有些影响,但是我也并没有完全听进去。 先是和唐五达成的,我帮他办悟空,他留我一条命并且替雷震子报仇的交易;后又有对小杜鹰隼齐飞的承诺;再加上悟空的为人和我们之间的仇恨。今晚的事都已经由不得我选择。 我必须要动手,动了,也就只能下死手。 直到几个小时之前,我走进了悟空的家。在那个狭小逼仄简陋的惊人的房子,面对着里面让我备感心寒的一切,看着镜子里面自己容颜的时候,我突然想明白了一个道理。 虽然,我一直都不敢小瞧悟空,但悟空却依然还有我完全想象不到的另外一面。那么唐五呢?敢于面对面直接硬撼悟空和胡家兄弟两大势力,而毫无疲态的唐五呢? 他又隐藏着什么我根本就没有看清看懂的事情? 他们太可怕了!比起这些刀口舔血,鬼碗夺食几十年的老江湖们而言,我姚义杰青涩得就像是一个被端在盘子里剥了皮的白切小仔鸡。 想通了之后,我开始恐惧,就是这种恐惧又让我联想到了刚到渡口巷见到夏冬和鸭子之时,他们对我说过的那些话。他们明确告诉了我,唐五曾再三交代过他们今夜不要插手的事情。 在唐五的谋划里,所有一切,我将独自承担。 唐五失策了,他算尽了一切,却没有算到人与人之间的情义。他没想到老鼠和鸭子会义无反顾地抗令帮我,而且还把一切都告诉了我。 人有时候很奇怪。 面对一件事情,走到牛角尖了之后,怎么想都想不通。但是一旦通了一点,那么也就一理通百理通了。 于是,理所当然,平日里,那些被我忽略遗漏的细节也就开始纷纷在脑海里面浮现了出来。 我又想到了那个风和日丽,阳光明媚的午后,在唐五的渔场里,他准备对我痛下杀手时所说过的一句话。 他说:“而今,我又怕了!” 那天,他也曾经告诉了我一个秘密。多年之前,他因为怕而杀死了一同出道的兄弟,然后,他又说他怕了我,他怕他最得力的几个手下都是我的兄弟,他怕终有一天,我会在背后捅他一刀。 所以,他要杀了我。 可当时,愚蠢之极的我却给了他三个让我活命的条件。 将军、悟空、保长。 后面两个没有问题。 有问题的是将军。 将军是我的兄弟,他所拥有的东西原本是属于熊市长的,而熊市长又曾经是唐五的兄弟。可是,我却和我的兄弟一起废了他的兄弟。 我还当面对他坦承了这一切。 最为罪不可赦的错误是:连他都不知道的胡少强从派出所买枪的事情,我居然也能够靠着自己的关系知道。 这一点,我本可以不说,可是为了保命,我却也毫无保留地说了出来。 如果说,那天之前,唐五因为对我有了畏惧和防备,而想先下手为强;那么,那天之后,他就是真正的有些怕了我。 怕了我这个看似低调,暗地里势力却在飞速发展,且越来越不受他控制的年轻人。 我想,那个午后,那个池塘边上,唐五也许是看到了另外一个自己。 但是,那一天,他却没有杀我。 我一度认为,他这样做的原因是我向他低了头,心甘情愿地纳了投名状。 我错了。 他不杀我的真正原因,是因为他突然发现了一点:我远远比他想象中的要更加有用。 他就是唐五,手段通天的唐五。 他当然明白,另外一个正在成长中的唐五是个什么样的人。而这样的人,在这样的道路上,如果使用得好,对他的雄图大略将会产生多么大的帮助和影响。 但,他不愿我发现他真实的想法。所以,他将那把关系到我一切秘密的钥匙还给了我。 何等的精明老到! 从而,这般的用人不疑高洁大义,也就完全麻痹了稚嫩青涩的我。 当然,唐五再狠也是个人。从小玩到大,我宁愿相信,他对我也许多少还是有着一两分感情。 不然,昨天凌晨的时候,他不会带我去吃那碗粉,不会对我说要给我一个沙场的那番话。 只可惜,我拒绝了他。 最致命的是,临别之前,我还当着他的面,要走了皮铁明,而皮铁明也表现得心甘情愿。 我也终于明白了,当时分别之前,唐五站在车前,扭过头来死死盯着我的那一刻,那种夹杂着讽刺和愤怒的眼神的真正含义。 我拒绝了他给的未来,拒绝了他最后的示好,还抢了他的人,犯了他的大忌,于是他被我彻底激怒。 所以,那一刻起,我在他的眼中,已经是个彻底的死人,一个死人在死到临头的时候,犹不自知,还在触他的逆鳞,培养势力。 这当然很讽刺,很好笑。 想通了一切之后,我这才知道,我捡了多大的一个宝,皮铁明居然是这样的聪明,远远要比我所料想的更加聪明得多。 他说得一点都没错。 一将功成万骨枯。 今晚的事,我如果真的按照唐五的吩咐去做了。我就完了,皮铁明、牯牛、癫子、缺牙齿、雷震子……他们所有人也都完了。 无论悟空是死是活,我都再也没有了生存在这个世界上的机会。 区别仅仅在于,最终要了我小命的是暗巷里面的几把匕首,还是刑场上的一颗子弹而已。 于是,我改变了出发之前的决定。 我不但不能杀悟空,还不能与悟空结下完全不可化解的死仇,但我也不能什么都不做。 因为,如果一旦引起唐五的疑心,让他发现我看出了他布的这个局的话,那么他第一个要杀的人也肯定是我,这和杀了悟空的后果没有任何不同。 而且,我与悟空之间,也确确实实到了算算前账的时候了。他欠我的,必须要还。只要有一天,我姚义杰还没迈过这道坎,在道上人看来,悟空就一天都还会压在我的头顶上,我别想出头。 所以,我砍他,也放他。我只能殊死一搏,我要让所有的有心人能够意识到,我义色,并不蠢。无论是谁,想要把我玩弄于股掌之中,那么,他都必定要付出代价。 这一夜,我殚精竭虑,绞尽脑汁,所做的这些事情,玄妙万千,一言难尽,旁人不知,悟空却也一定能够了解。 个中经历是那样的险象环生,不可控制。只要发生了一丝一毫的意外,我的世界都将会被彻底地改变乃至摧毁。 所幸的是,苍天佑我!我终归还是成功了。 那一刀下去之后,我与悟空之间,就已经是一个崭新的关系,一个从头开始的未来。 汽车刮起的灰尘吹入了鼻腔,让我一阵发痒,也将我从写起来费时实际上却极短的冥想中惊醒过来。 直到这个时候,我才留意到,为什么我的身后,居然是一片沉默。 在灰尘中,我扭过头来,最先映入眼帘的,却是身后右侧两米开外的夏冬。 他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看着我,两眼中波光流动,若有所思。 脑海里“嗡”的一声炸了开来。 难道,他看见了刚才所发生的一切? 就在我六神无主的时候,夏冬却意味深长地对着我露出了微微一笑,笑容淡然自若,毫无异常。 带着笑,他扭头走向了后方。 第137章 身着龙袍手提刀 我已经来不及思考夏冬奇怪笑容背后的真正含义了,我几乎是不敢置信地从地上爬起来,跑向了夏冬正在走去的方向。 因为,越过夏冬矮小的身影,我看见了不远处,那一幅我做梦都不会想到的场景。 牯牛是我见过的所有人当中,力气最大的一个。 在我的生活圈子里面,不论是谁,没有任何一个人在和牯牛掰手腕的时候,能够听他喊过一二三之后,还可以坚持不倒。 当年,在九镇的舞厅,第一次见到牯牛,他为雷震子出头,仅仅只是单手轻轻一推,就将勇猛过人的何勇推翻在了地上。 所以,我从来没有想过,牯牛会被人在短短十来秒的时间之内彻底放倒,最关键的是,对方可以说空手,牯牛还拿着刀。 这绝不可能! 但现在,一直坚信的不可能却变成了眼前活生生的现实。 几秒之前,我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了与悟空之间千钧一发生死难测的纠缠之上,我以为是太过专注的缘故而导致我完全没有听见身后其他人的搏斗声。 我错了。真实的情况是,搏斗很可能根本就没有发生过,就算是发生了,那也一定被控制在了极短的时间。 牯牛为什么叫作牯牛?第一个原因就是他的长相。 他长得并不好看。额头光洁,眼球突出,鼻梁塌陷,鼻头大且多肉,鼻孔浑圆,再配上两片肥厚外翻的嘴唇。一眼看上去,给人的印象亲切讨喜,蛮头蛮脑的就像头牛犊。 第二个原因呢? 是他的天赋。 上帝毕竟是公平的,他老人家给了牯牛如同牛一样难看的相貌,但也同时给了他牛一样强壮的身体与力量。牯牛不高,一米七一七二的样子,不过,他的肩膀却极为宽厚,就算是大冬天穿着厚棉衣,也能看见胸膛上两块紧梆梆高高隆起的肌肉。周星驰先生在电影《鹿鼎记》里面说的“身高八尺,宽也是八尺”这句话,基本形容的就是他了。 本来,这样的身材,哪怕是不算高,也应该很有健壮威武的男人魅力。 只可惜,牯牛的身材比例不好,躯干偏长,四肢短小。尤其是他的两只胳臂,平常人胳臂下垂大概是到自己大腿一半的位置,但牯牛的双臂再怎么努力往下抻,也只能摆在胯骨两侧。 这个样子不是有些滑稽?但是,我却敢保证,无论是谁,真正亲眼见到牯牛手臂的时候,都一定不会觉得好笑。 因为,牯牛有两只非常非常独特的手。 同样是周星驰,他在电影《功夫》里面也说过另外一句话:“沙堡那么大的拳头,你见过没有?” 我见过!每天都见! 牯牛的手掌宽大到与他整个人完全不成比例,掌心厚实多肉,却又因为常年的劳作变得粗糙不堪;十根手指又短又粗,指关节发达得有些畸形,就像是一把蒲扇上面被人插了十根小铁棍。 这样的手,你如果拿去弹钢琴,一指头下去,至少都要敲响两个音符;但如果是握一把刀,我想,世界上应该没有多少人能够抢走这把刀。 但现在,这把刀已经被人抢走了。 抢走这把刀的人,正是片刻前送悟空回来,并且在我们发动袭击之后,一马当先替悟空杀出了一条生路的陌生高大男人。 隔着悟空家那道门,光凭这个男人的声音和悟空言语中对他的礼遇,我就察觉到了这个人的不凡。但直到现在,我才第一次真正见到了这个人。 有些人的长相需要详细描写,需要仔细端详,这样才能被人记住。 但有些人不用。 有些人,就算你只是见过他一面,就算八百年之后,他站在千万人的中间,你却还是一眼就能够认出他来。没有任何道理可以讲,就是这么不可一世。 今天,我终于见到了这样的人。 牯牛瘫坐在地上,脸上鲜血淋漓,左手掌托在已经明显变形的右臂肘关节位置,面部的表情痛苦至极。那个男人则站在牯牛后方一步处,两只修长的长腿,一只顶在牯牛的后背上,另一只斜斜分开而站,右手提着原本是属于牯牛的那把砍刀,笔直前伸,遥指着对面正试图往他围拢过来的铁明鸭子和缺牙齿三人;左手下垂,顶在牯牛的脑袋顶,手掌中拿着的居然是今晚动手之前,我交给缺牙齿的那把改装发令枪。 男子没有半点扭头跑掉的意思,也没有说话,就那样渊渟岳峙,四平八稳地站在那里,望着我们的眼睛在街灯的反射中闪闪发亮。 在狼狈不堪的牯牛的衬托之下,本就高大魁梧的身形越发显得不可一世。 看着这一切,我突然就产生了一个联想:如果说牯牛是一头皮厚骨壮的蛮牛,那么这个男人就是一只虎。 一只彪悍霸道,浑身上下每一块肌肉都散发出强悍无匹的爆发力的猛虎! 我和夏冬终于赶到跟前,颇有默契地一左一右站在了铁明他们三人的身边,形成了一个范围更大的合围。刚刚站稳,隐忍已久的缺牙齿迫不及待的愤怒喊叫声也随即响了起来:“狗杂种!放人!你放不放?” 男人突然笑了起来,满口白牙给他本就豪放的笑声更添了几份慑人的风采,在笑声中,男子右手猛然往回一收,一刀就剁在了牯牛的肩膀上。 “呃……”猝不及防之下,牯牛痛呼了半声,却又忍了回去。 我们几人纷纷移动脚步,怒喝着正待往前冲去,男子的右手却又抬起指向了我们,左手往下一压,枪管在牯牛的脑袋上重重一顶。脸上笑容消失不见,极为镇定,却又带着种不容置疑的凶狠味道,说道:“再跑一步,老子就打死他!” 每个人都停了下来。 男子脸上再次出现了极为轻蔑的笑容,下巴抬起,挑衅地看着缺牙齿说:“小麻皮,是你骂的我吧?你骂一次,老子就剁他一刀。你,信不信?” “小缺,莫动!”在快要气疯的缺牙齿彻底失去理智之前,我即时地喝住了他。 “呵呵,不错,一群乡里的小麻皮,还有个长了脑壳的人在啊。”男子闻声看向了我。 在短暂的对视之后,我脑海里闪过了无数的念头,但是最终,还是不得不承认,现在的局面已经完全被这个可怕的陌生人掌握了。无奈之下,只得按下各种冒险一搏的念头,颇为示弱地问了一句:“你想怎么搞?等下警察就来哒!” “呵呵,警察来哒又怎么了?没有见过警察的啊?”男人毫不在乎地回答了一声之后,立马话锋一转,对我说,“老子问你,刚刚追在最前头的那个人就是你吧。你把猴哥怎么了?他死了没有?是你们哪个开的枪?” 我没有办法回答。 我不能说没死。 今天过来的每个人都知道,办悟空,是一定要下死手的。假设是我没追上或者悟空自己命大,那都没关系,那是能力问题,是天意。 但是,所有人都看见我追上了,我也下了手。我不是神,下了重手的话,我怎么知道悟空一定命大不会死?我如果肯定回答说悟空没死,那就只有一种解释,我没下重手,我放了水! 这样的话,我今晚瞒着唐五小心翼翼做的一切就白做了。 可我也不能说死了。 鬼才知道,这个人听到悟空死了之后,会不会真的豁出去了,让牯牛当场偿命呢? 我不敢冒这个险。 “我开的枪,怎么了?单挑?” “没有死,他跑得快!我亲眼看到的。” 正在我举棋不定的当头,鸭子和夏冬的声音几乎同时响了起来。 魂飞魄散之下,我情不自禁地扭头看向了夏冬。夏冬却动都没动,就像不是他说的话一样,安安静静地站在那里,继续看着对面的男子。 但是,他毫无异常的表情落在我的眼中,我却心如寒冬,最后的一丝侥幸终于在这一瞬间彻底破碎。 夏冬,真的看到了片刻之前,我做的所有一切。 心灰意冷的感觉夹杂着某种无处发泄的愤怒,瞬间涌了上来。 “那就好!小麻皮,你有种,单挑是吧?我记着你的,你最好莫让我遇见。” 说完这句话,男子身形突然一动,猛地一脚踹在了牯牛的后背,把他踹翻在地上,一脚踏在牯牛的腰间。双手姿势不变,两眼游动,缓缓看了我们每个人一眼之后,张口说道:“后头的事有机会找你们算的!老子现在就走,你们哪个不怕死的敢追,只管来!” 说完,男子左手飞快举过头顶,“啪”的一声,凌空打了一枪之后,将那把改装发令枪随手一抛,嘴里念了一句:“什么鸡巴破枪!”边说,脚掌边离开了牯牛的身体,右手依然平举对着我们,一步一步开始往后缓缓退去。 也许是枪声吓人,也许是男子的气势太过慑人,也许是觉得牯牛还没彻底逃开危险。 总之,男子刚开始后退的最初几步时,我们谁都没有动。 直到男人退出了两米左右的距离之后,我终于再也压抑不住胸中的那股邪火,一咬牙,大喊了一声:“办他!”就要往前冲。 “算哒!!!” 就在所有人的脚步都开始随着我那声怒吼而启动的刹那间,耳边传来了夏冬的狂喊。 夏冬从来没有这样过,我们兄弟在一起的时候,他永远都是安安静静待在旁边,从来不会擅拿主意,自做决断。 但是现在,他居然做出如此反常的举动,几乎是用命令的口吻对着我们说话。 我顾不上诧异,我只是觉得更加愤怒,愤怒到让我连他都想打了。 但无论如何,他反常的喊声,还是喝住了我们所有人。 我扭头看向了身侧。 “这个人搞不得!” 我当时的脸色一定非常不好看,因为我已经顾不上隐藏自己的情绪。 但是夏冬好像完全没有看见我的表情一样,飞快站到了我们所有人的正前方,甚至张开双手,做出了挡住我们的样子。 缺牙齿说出了我想说还没来得及说的话:“他是哪个?搞了有个鬼啊?” 感觉中,这一秒是那样的漫长,我们所有人都在一片安静之中等待着夏冬的回答。 如此近的距离之下,我清晰地看见夏冬的嘴角肌肉微微扯动了两下之后,显得无比艰涩地吐出了两个字: “龙袍!” 第138章 杀人者漆遥 又下雪了。 深夜的街道上,总是有着一种无可言表的神秘气息。如墨的夜色就像是一块厚重的幕布,而街边那盏昏黄的路灯则是舞台上唯一的聚光灯。大瓣大瓣的雪花如同舞者一般从幕布后面无声无息地飘了出来,飘到聚光灯照耀的范围,然后就纷纷开始了各自的飞旋、跳跃…… 靠近路灯光晕尽头的地方,停放着一辆绿色的环卫铁皮车,一位面容枯槁的女人,穿着朴素到有些沉郁的灰色衣裳(九十年代环卫工没有制服),正在一下一下,不紧不慢地清扫着路面上的垃圾与积雪。动作机械,神情麻木。当我们的车子停在街口的时候,她居然都没有抬头看我们一眼,就像是一具已经丧失了所有情感与思维的木偶,再也不愿去感受这个世界的丑与美。 这是我们市唯一的一个三岔路口,扭头斜斜望去,路口东边两三百米远的地方正是无比熟悉的龙港。一年多前,我们几兄弟在这里同生共死,浴血奋战,让“九镇唐五”这四个字在市区一战成名。 那时的我们,兄弟情真,生死同存。纵然历经凶险,血流披面,终归在彼此的心底却也有个毫无保留的信赖与依靠。 而今,何勇北条不知人在何处,昔日大哥唐五也摇身一变,成为了想要置我于死地的仇人,虽然还保持着表面的和谐,但彼此皆知,翻脸之势已成定局;诚然,皮铁明还在我的身边,甚至我们之间的关系比之以前还要更近了一步;可是,夏冬呢?那个曾经亲手炒了一盘瘦肉末端到看守所里让我下饭吃的,带着羞涩胆怯的微笑的小个子难道还是眼前这位让我高深难测的老鼠吗?我又如何才能保证,他依然还是我的兄弟? 短短一年,兄弟阋墙,风云变幻。世情之冷,冷彻入骨,情缘之寒,赛雪欺霜。 当年,再凶险,我要防的都只是对手的刀枪;可如今,我却悲哀地明白,原来,防不胜防的最是人心。 百感交集中,我暗自长叹一口气,看向了已经拉开车门的鸭子。 是鸭子突然开口说要停车的。 大约半个小时之前,在龙袍走了之后,我们也迅速地离开了渡口巷。走之前,我们再次回到了楼上悟空的房里,因为,我想要带走小虎。 敌我分明,各位其主的情况之下,我无能为力,我没有办法帮这个关系匪浅的年轻异乡人做到更多。但至少,我可以把重伤的他丢到医院急诊室的门口之后再离开不迟,这样的话,对于王坤,我也算是有个交代。 可,当我们来到悟空门外的走廊上,看见了小虎的那一刻,我就知道,不用了。 我想做的一切都不用再做了。 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多的鲜血,没有人在流淌了那么多的血之后,还能活下去。鲜红的血液从小虎的肋下流出,顺着地面已经流淌到了摆放在屋中央的那几个哑铃下面。 我蹲下去,握住了小虎一只手掌的时候,毫无预兆地鼻子一酸,眼泪“唰”地一下就流了出来。他的掌心依然温热,如同常人,几个指尖却已触手冰凉。 “三哥,我以前听人说不到黄河心不死。我跟着坤哥,我们现在都过了黄河几千里了,我的心已经死透了,我想,我这一辈子,恐怕都回不去了。” 曾几何时小虎说过的这句话,恍如在我的耳边再次响起,来得那样突然,就像是一道闪电,电得我浑身战栗。泪眼迷蒙中,细一思量,却发现,原来,只不过是脑海深处的一抹回忆。 小虎,真的回不去了! 只是,他的胸膛还在起伏,紧闭的眼皮依旧可以看看微微的颤抖。我用尽全身力气握着他的手,却又只能尽量压抑着嗓门低喊: “小虎,小虎,醒来,小虎……” 我不知道自己喊了几次,但是我想并没有多久。因为,那样的紧迫局势之下,其他的人不可能让我就此沉沦下去。我只晓得,一左一右,四只有力的手臂搀扶在了我的臂弯,强行将我拉了起来,然后,我的耳边就听见了夏冬沉稳到不见丝毫慌乱的声音:“杰哥,出来打流,是人都有这么一天的。算哒,没得时间哒,走!” 不管怎么说,我还是一个坏人。回想往事,无论我如何迫切地想要说服自己,来证明自己心底还存在着一丝的善良和情感;但我却每每发现,再多的善良和情感都永远敌不过我的自私与可耻的理智。 我终归还是走了! 抛下了我结拜兄弟的兄弟,抛下了一个曾经将头埋在我怀里大声痛哭的年轻人。在寒冷陌生的南方冬夜,就那样让他一个人孤独地死去。 只是,在走之前,我将小虎扶了起来,让他依靠着墙壁,面对着东北的方向坐着。他的双眼紧闭,脑袋也无力地耷在了胸膛。 很有可能,他不曾看过那最后的一眼。 但,那个远方,毕竟还有着他的家,有着他魂牵梦萦的那片黑土地。 “哗啦”一声响起,车门打开,午夜寒冷的空气涌进车厢,顺着领口钻了体内,皮肤上瞬间就冒起了一层密密麻麻的疙瘩。但是我们每个人却都没顾得上将头缩进衣领,来驱赶这迫人的寒气。 我们只是呆呆地看着鸭子利落地迈出了车门。 “鸭子,怎么了?你搞什么去?”皮铁明最先开口问道。 大家都在静静地等待着回答,但鸭子却没有回答,像是没有听见一般站在那里,静静地望着车厢内的我们。脸上露出了一抹少见的奇怪微笑,骄傲、柔和、亲切。就连向来毫无感情,冷冽到瘆人的眸子里面居然也破天荒地射出了某种极为复杂的暖意。 这样的神情,我在鸭子的身上从来没有见过。不!我见过。 只不过,那个时候,他还是一个叫作漆遥的少年,他爱着一个叫作莎娜的姑娘。 一切都像是回到了昨天,那无比美好的昨天。 可惜,昨天已经过去,美好这般短暂。一时的恍惚中,我的耳边,已经有鸭子的声音传来:“你们几个自己先回去,我要走了。” 我感到自己的胸膛里有某种东西被猛地一下抽紧,一股极大的不祥涌上了心头。今天我已经失去了一位故友,我再也不想受到另外一次打击了。 张开嘴,我几乎是不由自主地低喝道:“你走?你走到哪里去?” 在我问话的同时,走在副驾驶的夏冬打开车门,一步就踏到了鸭子的身边,一把抓在了鸭子的手臂上,抓得那样急那样紧,就像是如果不抓住,鸭子就会凭空消失一样。 鸭子脸上的笑意更浓,抬起手搭在了夏冬抓住他的那只手掌上,我和皮铁明也同时走了下来,就连缺牙齿和受伤的牯牛都忍不住伸长了脖子。 这时,鸭子才再次说道:“我要走了,搞出这么大的事,五哥事先就交代过要我别插手的,而今不听话,搞出事来哒,我回去了他也肯定不快活,没得好脸给我。再说,而今他自己也是一身的麻烦,这个事,就算他愿意帮我出面哒,也不见得一定盖得住。我不跑路,还等死啊?你们讲是吧?” 鸭子的话,让我们所有人都沉默了下来。 我不知道其他人思考的角度如何,但我知道,我们每个人都不得不承认,鸭子说得很有道理。 人命关天,不走,还能如何? 只是,相伴多年的兄弟,从小到大的朋友,此地一别,再见何夕? 白骨如山刀如月,自古江湖几人回。 岁月已经教会了我们沉默,可沉默中,漫不着边的苦涩与无奈已经毫不留情地吞没了我们所有人。 “你,你要去,哪里……”强忍着喉头的干涩,我缓声问道,周围一看,夏冬铁明皆已是双眼通红。 “深圳!” “深圳?去这么远?你在那边有朋友吗?”皮铁明踏前一步,双手也已经搭在了鸭子的肩上。 鸭子扭头看着他微微一笑,说:“没有。” “那你还去那么远?人生地不熟,饭都没得吃,怎么活下去?要不,这样吧。癫子在广西有几个玩得好的战友,他一个人上次跑路就是在那边。要不,我帮你联系下,你去他那儿……” 没等我说完,鸭子的手搭在我的肩头,打断了我的话:“不碍事,真的不碍事,你们放心,天底下,未必还有饿死人的事啊?再说了,我漆鸭子是个靠朋友的人吗?” “鸭子,话不是这么讲!出门在外,毕竟多个朋友多条路,杰哥帮你联系下也要得,你看呢?” 听着夏冬的话,我难免有一丝奇怪,为什么在这样动感情的时候,他的语调依然这么沉稳,他的逻辑依然这样清晰。 鸭子低下了头,我们都不知道他是在想些什么,是被我们讲得打动了还是别的什么原因,我们只得等着他的回答,气氛再次沉默了下来。 不过,这次的沉默时间很短。两三秒之后,鸭子再次抬起了头。 当他的头抬起之后,我看见,他脸上的笑容和眼里的暖意居然都已经消失不见了,再次变成了平日里,那种如同戴上了一个面具一般冷漠疏离的神情。 漆遥,终于又成为了鸭子。 只是,他那双灰败的近乎死亡的眼眸深处,却分明有着一种巨大到令人无法直面的伤悲。 “娜娜给我说过,有那么一天,等我们结婚之前,她一定要和我去一趟深圳。她想去中英街买首饰,她说那里的款式都是外国人设计的,又便宜又好看,比我们这边银匠打的款式要洋气得多。她还说在深圳市中心,开了一家叫作麦当劳的美国饭馆,全中国都只有这么唯一的一家,除了深圳其他地方哪里都没得。那个饭馆里卖全世界最好的汽水,好喝得很,喝了之后,再喝其他的都没得意思了。娜娜,她想喝。” 鸭子只说这么多。说这段话的时候,他的声音有种不真实的空灵感,悠悠扬扬的就像是从一个远在天边的梦境里面传出来的一样,穿越了时空,穿越了往事,来到我们的耳中。 他没有回答夏冬的问题,他也没有说是否需要我安排到广西去的事情。 但是我们都没有再劝他了。 有些人,劝不动;有些情,忘不了;有些心魔,过不掉。 他人已无言,唯有夏冬在继续追问着。 “你这一去要去多久?” “不晓得,什么时候事情了结了,或者我真活得没得意思哒,我就回来。” “鸭子,你放心,这个伢儿自己也是个通缉犯,谁也不晓得是不是东北的仇人追过来寻仇的?场面上查一段时间,假如查不出个名堂来,也就不会紧追着不放,搞到底了。一个通缉犯,在场面上的人眼中,死了也白死,死了更好。” “呵呵,无所谓,查也好不查也好,随他的便。” “屋里,你放心,你屋里大人,我和杰哥铁明勇鸡巴北条,我们都会帮忙看着的,你莫担心。” “嗯,我晓得。我放心!你就给我屋里人说,说我打架搞出事了,要出去躲一段时间,没得大事。我到时候自己也会打电话的。还有,你帮我给勇鸡巴说一声,要他自己好生点,莫太逞头了。万一有什么事摆不平的话,就联系我。反正也有一条命在手里哒,多几条也无所谓。” 听到这里,我的心底莫名就感到了一些别扭。 一直以来,我们兄弟之间关系虽然都很好,但是鸭子与何勇的关系,就像我与铁明一样,还要格外亲热一些。 但是,我没想到,到这样的关头了,鸭子心里居然还是念着何勇一个人。 为什么不是我! 从认识开始,一直到现在,几十年以来,夏冬始终都有个与众不同的习惯。 他喜欢把钱带在身上。 如今,更加发达的二十一世纪,他带的是银行卡;但是九十年代初的中国还没有发行银行卡,所以,那一晚,夏冬随身带着的是一张存折。 鸭子临走之前,他把存折掏出来递给了鸭子,说:“出门在外,下马问前程。喝口水,抽根烟,到处都是用钱的地方。我晓得你身上没得什么钱,这个你就莫和我多讲了,真当我是兄弟的话先拿起,今后每个月我都会存钱进去。你赚到了再还我就是。” 这件事,这段话,夏冬做得漂亮到了极致! 不但给了鸭子人情,还替鸭子留了面子。 铁明的神态自若,他是一个君子,他坦荡,所以,他不会想太多。 但我却觉得是那样的难堪。 可是我的身上却又没有夏冬那么多的钱,一时之间,就算我想学他这样做,也万万学不来。 我只能是讪讪然地看着夏冬,努力地真诚着,说出了一句连自己都觉得无力的话:“兄弟,你自己在外面好点。我而今身上也没得这么多钱给你。反正今后有需要了,你通知我就是的。外头实在不舒服了,就回来。只要有我一口饭吃,你就不得喝粥。” 鸭子笑了起来,张开双手,一把将我抱在了怀里,良久良久,方才松开。之后,又一一拥抱夏冬和铁明两人,甚至还给车里面的缺牙齿牯牛茶煲都分别打了个招呼。 最后,这才把手里的那张土黄色存折随意往兜里一揣,豪气万千地说:“那要得。不许啰唆哒。也不是生离死别,又不是见不到了的。天也要亮哒,我赶到省城去的第一班车。那我就走哒啊,你们自己好生点,莫担心我。广东!呵呵,他悟空混得出来,我鸭子就不行啊?他卵子大些?放心啊!” 说完之后,再无丝毫留念,头一扭,鸭子转头而去。 正当我们离愁万千地看着他远去的背影时,鸭子却突然停住了脚步,回过头望着我们所有人,说出了一句文绉绉,颇为不似他的风格,却又令我穷尽一生都不曾有须臾忘怀的话来:“哦,对了!这个雷子没有被点破就算哒。万一是被场面上点出来哒,你们都记得,莫逞英雄,就实话实说,把所有的事都推在我的身上。我不是和你们开玩笑的!要是你们哪个不听招呼的话,莫怪老子今后翻脸,兄弟都没得做!千万记着!万一有事哒,就是一句话交代:杀人者漆遥!” 那天,是我们兄弟几人认识十几二十年以来,第一次有成员的离开,我们很伤心,真的很伤心。 但,我们无法预料到的是,当鸭子回来的那一天,曾经的一切居然已经是物是人非,沧海桑田。而那个时候的我们,已经连伤心都感受不到了。 第139章 君心如铁(小杜的毒)(1) 又是一个通宵没睡,两只眼睛里面就像是揉进了几粒看不见的沙子一样又干又涩,不用照镜子,我就知道自己的眼白上一定布满了血丝。 天亮时分,和鸭子分别后,我们剩下的人也坐着车飞快地离开了市区。不过,我没有回九镇。当车子开了一半路程,来到溪镇的地面上之后,我就带着铁明、缺牙齿、牯牛三个人一起从车上走了下来。 我和夏冬茶煲不同。 虽然这个晚上的事情是我们兄弟一起动手办下的,但他们两个是名正言顺的唐五罩着的人,就算接下来悟空那边有报复的行动,也由唐五帮他们顶着。 但是唐五绝对不会替我出头,天塌下来了,我也只能自己扛。 几个小时前的渡口巷,我确实是亲手放了悟空一条生路不错。可当时的一切都在瞬息之间发生,太过匆忙,我并没有十足的把握悟空是不是真的就如我所料的那样,彻底明白了我的想法。而且,就算他明白了,我也不能保证他就一定不会找我复仇。 不管怎么说,悟空和唐五一样,都是被道上风吹雨打几十年修炼成了精的魔怪。我跟唐五年多,现在依旧是落得个如履薄冰、生死难测的下场。那又何况是彼此间结怨已久龃龉丛生的悟空呢?今晚,我虽未做绝,可也触了他的逆鳞,为了尊严,为了前仇,谁能保证悟空也不会做绝?毕竟,我们不是小孩子耍脾气闹矛盾,我们是在混社会,是在打流。心狠手黑,才是这条路上所有成功者的不二法门。 而最重要的是,退一万步讲,就算悟空方面没有任何行动。那唐五呢?今晚出来办事,本来就是他给我设的一个套,结果,套我没钻进去,还让他平白无故地失去了鸭子这一员大将。 狡兔死,走狗烹。 没有利用的价值之后,又是如此风起云涌的当头,向来谨慎,喜欢防微杜渐的唐五,他同样也有很大的可能会办了我。 所以,我不能回去,也不敢回去。 可现在,天下虽大,能够让我不用提心吊胆睡个安稳觉的地方却只有两个了。将军太远,我唯一能去的那个地方只能是溪镇,洪武的溪镇。 在给夏冬打了个招呼,让他替我向唐五讲一下情况之后,我带着我的人半途下了车。奇妙的是,夏冬好像一点都不奇怪,他连问都没有问我为什么不回去,他只是淡淡地对我说:“杰哥,放心。五哥那边我会说的,有什么事的话我会想办法通知你,你自己多保重!” 说这句话的时候,夏冬不像是作假,我在他的脸上看出了无奈、关心与真诚。 但同时,这个晚上发生在这个人身上的很多疑点,却又让我无法确定自己的所见是否为实。 这是一种极为矛盾的感觉,隐隐之中,我察觉到自己似乎是遗漏了一些很重要的东西。而就是这种焦虑的感觉令我来到洪武的家中之后,依旧无法入眠,只能是一直苦熬着,从清晨到现在。 八点多钟的时候,洪武就已经出去了,他带着牯牛去了一家熟悉的私人诊所。安顿好牯牛之后,他会亲自去一趟县城,去帮我找一个我今天必须要见到的人。 他家外面的道路上早就已经是人来人往,天大亮了。 可太阳并没有出来,大雪初停的阴霾天气里,房间内依旧是一片昏暗。 房里没有开灯,我坐在靠墙摆放的那张床上,把僵硬的双脚深深地埋进了被窝中寻求温暖,但是,却把头伸出了敞开的窗台。 我不是担心抽烟会影响到睡在同张床上另一头的皮铁明的睡眠,也不是为了欣赏这个如九镇一般破落古朴的小镇街景。 我甘愿忍受着两只耳朵被冻得疼痛发痒,却依然要保持这个姿势,是因为,只有这样的天气中,独有的那种冷冽,清明,空寂,才可以让我的头脑变得清晰,可以令我的心神更加集中,可以使我全神贯注地投入到我需要去思考的所有事情。 “老三,累了一整晚上,你不稍微休息下?今天还不晓得有些什么事情要忙哦。” 寂静到让人感到孤独的房间中,一把熟悉亲切的嗓音突然响起,打断了我的思索。但已经彻底沉浸到个人思绪当中的我,第一时间内却并没有意识到声音从何而来,说话的人又是谁。直到小腿处被人轻轻拍了一拍,这才反应过来,原来是我以为早就已经沉睡过去的皮铁明。 “嗯?啊,我还好,不累,睡不着。你怎么也还没睡?” 皮铁明没有回答我的话,在床的另一头翻了下身之后,默默起身坐了起来。随着他的动作,我的脚底一凉,一股冷风钻入了已被大大掀开的被窝里。 “铁明,你也坐起来干吗?再休息一下,歇个回笼觉唦?把我脚头的被子盖好,冷。” 皮铁明仔仔细细地将被角一一攥好的同时,嘴里好像发出了极轻微的一声叹息,轻声说:“哎,不碍事,我刚刚已经迷迷糊糊眯了一会儿了。” 也许是彻夜的疲劳让大脑有些放空,铁明说完这句话之后,一时之间,我居然想不起下面应该说什么。只得对着他点了点,目光再次看向了窗外。 又不知道过了多久。两个男人躺在一张床上,各自呆坐在原地,彼此都醒着,相互之间却又不说一句话的场景实在是有些尴尬,正当我张嘴想要随便找点闲话聊聊,打破这种诡异的尴尬的时候,耳边已经率先传来了铁明的说话声:“老三,之前在市里的时候,真的是悟空自己命大,还是你放了他一马啊?是你放的吧?” 本来,在我脑海里面浮现出来的第一个念头是,千万不要承认。但,瞬间过后,我意识到了问话的人是皮铁明,是最能帮到我,也是我最值得信任的人。 于是,我点了点头,轻轻从鼻孔里面哼出了一句:“嗯。” “嗯,我就晓得。老三,有个问题,可能也不值得多想,但我还是想多句嘴。当时,鸭子和冬伢儿两个人都跟在你后头的,他们,看出来了吗?你晓不晓得?” 在铁明的问话中,我的心悬了起来。但一时之间,我却没有办法做出回答,因为,我真的不知道他们究竟是否真的看见了当时的具体情况。 如果看见了,为什么他们没有一个人说破,我放走悟空有过深思熟虑后才得到的理由,但他们没有,他们为什么不追赶,不动手?如果没有看见,那当时,夏冬那种奇怪的表情又是什么意思? 铁明静静地等待着我的回答,我却低头拿起了窗台上的一盒烟,抽出两根叼在嘴里一并点燃,深吸一口,再分出一支递了过去。 铁明伸手接烟的同时,我看着他,目光对接中,我沉声说道:“铁明,你讲。假设当时,我们硬是霸蛮要搞的话?龙袍一个人,我们到底搞不搞得赢?” 听见我突如其来,不答反问的说话,铁明夹着烟正待送入唇边的那只手停在了空中,脸上浮现出了思索的表情。 两三秒之后,他说道:“龙袍的名气再大,再能打,他也只是个人,不是陈真不是霍元甲,更不是神。我们五个人,有刀有枪,真下了苦心,没的理由搞不过。” “嗯。” 我下巴一点,再一次轻轻地哼了一下。 “老三,你是想说……” “嗯!!夏冬是什么时候认识龙袍的?你在唐五旁边跟的日子比我多些,你晓得吗?” “我不晓得啊。平日里没看出过一点点这样的迹象啊。不过,老三,当年,龙港市场那一架之后,夏冬的名气就在市里打出去了。唐五也经常安排他往市里跑,就连他那个舞厅,都是市里的一位大哥亲自点他看场的。有可能就是这些时候认得的。但是,我觉得他和龙袍之间应该没的蛮多关系,今天看龙袍的样子,也不像是认得夏冬。有可能只是夏冬认得他而已。” 说到这里,铁明停了停,又好像是在想什么事一样,过了几秒钟之后,才继续接着说道:“老三,你想啊,假设,夏冬真的在我们都不晓得的情况下,和廖光惠那边关系不错的话,那今天晚上,唐五也明确说过要他和鸭子莫插手这件事,他根本没得必要自己主动挑一脚,蹚进来。你讲是不是?” 铁明说的话,也正是我左思右想,穷尽脑汁却也想不通的死结。 房间里一片安静,我们两个人都在默默地抽着烟,谁也没有再说话。 终于,烟抽完了,不知为何,我突发奇想,把依旧燃烧的烟头狠狠摁在了自己的左手臂上,一直到彻底熄灭。这是当年很多街头小痞子都喜欢做的一件事情,觉得很酷,很屌,很男人。我见过很多人的手上都有这样被烫过的圆形印记。但在此之前,我自己却从来没有这样做过。 可是今天,我却做了,这样的行为完全不像平日的我,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这么失控。我只是突然发现,原来,在脂肪燃烧的臭味与传来的阵阵明显灼热却绝对可以忍受的痛苦中,居然真的隐隐约约有着一丝莫名其妙的类似于解脱般的快感。 在这样的感觉中,我抬起头来,望向铁明:“鸭子我不晓得,但是夏冬,他很有可能看到了!他当时就站在我的身后。” 第140章 君心如铁(小杜的毒)(2) 铁明一言不发地望着我,也许是我有些癫狂的神情感染到了他,我看见,他的眼神越来越亮,越来越亮,最后,竟然射出了两道陌生的,冷静到带着隐隐地残忍的光芒,他的嘴角慢慢张开,露出了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笑得苦涩而绝望。就连传来的声音里面都像是带着莫大的悲凉:“你还记得悟空他们刚打开门的时候,屋里突然发出的那一个声响吗?那不是我弄的,是夏冬!他起身的时候,他的刀,磕到了桌上的茶壶。” 脑海中一声巨响,悟空房里发生的一切如同无声电影般在我的心头帧帧闪过。 我终于想通了,之前让我始终感到惴惴不安,知道自己遗漏了,偏偏又怎么想都想不起来的事情是什么。 仅仅只是一瞬间,我的手脚就已经变得冰凉,就连温暖的被窝再也无法抵挡那刻骨的寒意。因为那是从心底最深处散发出来的,顺着每一根神经,冷透每一处毛孔。 那一天,直到各自睡去,我们都没有再说话。有些话,我们怕一旦说出来就会成为了真实,有些疑虑,只能永远永远地埋在心里。 但不幸的是,当时我们都想错了,我们不敢说,是怕它成为现实,这样的结果无论对谁,都太残忍。没想到的是,最后,命运却依旧还是让我们所畏惧的这一切变成了现实。 事过多年,我回头再看。幸好,那个清晨的我们没有再多想,没有再多说。 因为,当时的我们还太年轻,太稚嫩,无论我们怎么想,怎么说,我们都依然不可能看透那件事情背后所隐藏的真相,居然是一个如此耸人听闻的巨大阴谋。 小杜终于来了,在我的苦苦等待当中,洪武终于把他从县城的家里接到了我的面前(那天是渡口巷事情后的第二天,一九九一年十二月二十九号,星期天,小杜休息在家,未在九镇)。 洪武和铁明都是八面玲珑,九窍心思的聪明人,当我还在左右为难,暗自思考着是否要张嘴留下洪武的时候,他们两个却在简单寒暄两句之后,主动找了个借口,一起转身离去。 这是洪武家背后头的某条狭窄暗巷里面的一个小饭馆。 说是饭馆,实际上就是背靠着暗巷中的一截围墙,摆了几张桌椅,搭了一个遮雨的简易竹棚,再用窑砖垒了个灶台的小摊子而已。环境极为简陋肮脏,且不说墙角边上通水渠边时不时飞速爬过的硕大老鼠;也不讲那口就摆放在灶台边不远处的潲水缸里面所散发出来的阵阵酸臭味。就连小饭馆老板做的菜都像是他围在腰间的那条围裙一样,漂浮着一层难以分清是黑还是灰的腌臜不堪的油腻,让人几乎无法下咽。 我们都不是悟空那样自虐到可以吃任何苦的人,这个小摊子的目标客户群体本来也不是针对我和小杜。 来这里吃饭的每一个人都是衣衫褴褛,皮粗肉糙的模样。他们从事着搬运,收荒货,拖板车,打小工,站街等这些最辛苦却也最低廉的活计,付出了健康或者灵魂,却依旧只能挣扎在社会最底层。他们没钱,这里便宜。 所以,这里是他们的世界。 洪武之所以安排我们到这个地方见面,不是因为他太小气,舍不得给朋友花钱,也不是因为他家里太小,多了一个小杜就没有坐下屁股的地方。 而是因为,他的家里不方便这种身份下的见面,他不方便,小杜更不方便。而其他的地方,人太杂,也不是他可以掌控的地盘。毕竟,这个小镇的主人还在姓边,而不姓洪。 只有这里不同,边海洋的眼角都不会看向这里,任何一个有可能对我和小杜的隐秘关系造成影响的人也万万不会来到这里。 没有人会想到,一个正在如同彗星般崛起的江湖大哥,和一个打小锦衣玉食、前途无量的官场新秀会联袂在这样的地方出现。而那些会出现在这里,正坐在我们周围的苦命人,是没有关系的。生活已经压垮了他们的一切,他们只能怯懦地躲避着这个世间任何可能的伤害,他们已经脆弱麻木到连看都不敢多看我们这样的人一眼了。 所以,我们来了。 当我把昨天从唐五的凌晨到来,再到八宝的突然探访开始,到我与夏冬分手之后的所有一切都极尽详细地说给了小杜之后。小杜却没有说话,只是他脸上的表情开始变得有些凝重了起来。 很久之前的那一次共醉之后,我和小杜的关系始终都维持得相当好。我把小杜当成了真正的好朋友,没有人会害怕自己的好友,我当然也不曾怕过小杜。 可从前天在医院里,雷震子的病床前,与小杜的那次史无前例的谈话过后,我知道小杜变了,变得非常非常的可怕。打那一刻开始,我对他的感觉就产生了很大的变化,我再也无法用往日那种完全平等的心态来对待他。 尤其是现在,看着他一言不发的样子,我的内心中竟然已经产生了某种久违的、忐忑不安的感觉。 就好像是,那一年的鱼塘边我面对着,唐五! 过了半晌,我颇为小心谨慎地开口说道:“弟兄,昨天,悟空那边,那个叫作小虎的马仔死了!你看……” 没等我把话说完,小杜眉头一皱,情不自禁地伸出右手掌在空中狠狠地挥舞了一下,打断了我的话,神态间颇为烦躁不满。但瞬间过后,他察觉到了自己的失态,脸上马上就出现了一丝略带歉意的笑容,说道: “这个没得用。要是死的人是侯敢,那么唐五和胡家都难逃其咎,这场事是他们两家发起来的,他们一个和侯敢是对手,一个和侯敢是盟友,出了人命,他们谁都跑不脱。要是……这个伢儿叫什么?小虎是吧?嗯,小虎,要是这个小虎昨天是死在九镇,而不是市区的话,那也有文章可以做。但是而今都不是,这个小虎和唐五也好,和胡家也罢,都没得什么直接的关系,他个人本身又是个通缉犯,到处都是仇家,死也是死在外地,哪个晓得是谁弄死的?怎么扯都扯不到九镇这两只老虎的身上来,要搞也只能搞到侯敢身上。但是把侯敢抓了,那有什么意义?再说了,扯到了侯敢,你那个兄弟鸭子就一定会扯出来,扯出了他,就是个死!他枪打了,你们几个也一个都跑不掉。你,还出不得事,我们还有很多事要做!你明白我的意思吧?” 小杜不耐烦的神情和他彻底否决我昨夜所有一切付出的话语,也让我产生了一些怒意。在他说完之后,我飞快地张嘴反问道:“那,现在怎么办?小杜,我也有我的难处,有些事,不是我一句话说搞就能搞好的。我也只有一条命,我而今就是卵子边上荡刀子,拿命在陪你玩。而今,你告诉我,我要怎么搞?我听你一句话。” 小杜没有说话,伸出手来像是要安抚我一般,轻轻地拍了拍我放在桌面上的手掌,脸上再次浮现出了一丝歉意的微笑。 然后,他手上的动作就停了下来,笑容也慢慢变得僵硬,看着我的两只眼睛里面,目光渐渐变得悠远,又露出了先前那种极度凝重的光芒。 这次,沉默的时间没有太久,几秒之后,小杜的眼珠一转,焦点再次回到了我的脸上,重重吐出了一口气,像是下定了某种决心,把盖在我手背上的手收了回来,说道:“唐五和你有个约定,你帮他办悟空,他帮你办胡少强,替雷震子报仇。是吧?” 小杜答非所问的问话让我有些摸不着头脑,我在脑海中飞快地过了一遍,确定自己坦诚回答不会造成任何失误之后,点头应道:“是,医院里,你走之后,唐五来找我的那个早上,他和我说好的。” “哈哈哈,唐五这个杂种!他的算盘还真的打得精明啊。本来个人就和胡家有仇,未必他办了胡少立,敢不办妥胡特勒这个神经病?有没得雷震子,他都必须要办的。而今还非要买你一个表面人情。哈哈,以为天底下就他一个人聪明。操他妈的!好,老三。你昨天已经帮他办了悟空,成没成我不管。但是而今,该轮到他唐五办事哒。” 说到这里之后,小杜停了下来,一口喝干了面前的那杯劣酒。 小杜很少说脏话,但是现在他这样的愤怒的语气让我隐约意识到了一点什么,趁着他喝酒的空当,我张口说:“小杜,而今胡家和唐家都躲起来哒,哪个都找不到哪个。有些事,只怕由不得我们控制。最好,我们还是稳妥些好!” 也许是酒气太烈,而小杜又在强忍着保持镇定,上冲的酒劲居然让他的双眼在一瞬间就变得通红。那一刻,看着咫尺之外的这双眼睛,我居然克制不住地暗暗打了一个寒战,就像是一只兔子突然看见了盘旋在九天之上,冷酷无情,伺机而动的豹隼。 幸好,我知道,他要猎的那个人,不会是我! “嘿嘿嘿嘿,从现在开始,老三,这件事,你就莫插手莫管哒。今天傍晚,我就会回九镇。等我回去之后,你晚上也回去,不用再待在这里了,不碍事!我保证,从今天晚上开始,费强福、唐五、胡家兄弟、侯敢,他们再也没得哪一个还有时间有精力去对付你。剩下的事,我来办!” 我完全猜测不到小杜说这段话背后的目的,他的样子也不准备再继续细说。但是,从他的神态,他的语气,他的举手投足之间,我知道,小杜绝对是要做某件事了。 不管这件事是什么,都一定很绝,很毒,非常非常毒! 心惊胆寒中,我举起杯中酒,一口喝了下去。 假如当时,我能够想到,这将会是我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当中,心态坦然,没有愧疚没有悲伤,不用遭受丝毫良心折磨,而吃下去的最后一顿安稳饭的话。我想,无论那个厨子做的饭菜有多肮脏多难吃,我也许都会尽量多吃一点。 第141章 宿命之错 何必有我(1) 牛错不是外号,也不是我为了写这本书而擅自帮他改的,牛错真的就叫作牛错。 而我,之所以敢在文中写出“牛错”这两个真实的字,是因为,牛错已经死了很多很多年,和他同一年死的那些人,骨头早都可以用来敲鼓了。但是,牛错的却不行,他连骨头没有了。 在牛错死的那年,有着一条极度混账的法律规定:枪毙一个犯人,如果犯人家属想找官府要回尸体的话,需要自己出五块钱的子弹费。五块钱,在那个年代不算太多,但对于土里刨食的乡下人家而言,也绝对不是可有可无的数额。至少,够一家三口简简单单吃一个星期了。 牛错的母亲舍不得为他出那五块钱,所以,牛错死了之后,没有人帮他收尸。所以,他的尸体到底去了哪里也没有人知道。所以,他是一个连坟墓都没有的夭亡鬼。 那么,一个在多年前,就已经被挫骨扬灰、死无葬身之地的卑微之人,我当然也就毫无顾忌,敢写出他的真名了。 牛错的真名很奇怪,至少,是我在世上癫了这么几十年以来,见过的最怪的名字。牛错的名字是他母亲帮他取的,世上应该很少有母亲会给自己唯一的儿子取一个“错”字,正如世上应该也很少有母亲会因为不想出五块钱人民币而不给自己唯一的儿子收尸一样。 可牛错的母亲却偏偏这样做了。 她这样做的原因是:从怀上了牛错的那一刻开始,她就觉得这是一个错,一个让她后悔终生,却再也无法改正的错。 建国初期,中国国内发生了一波接着一波事件,导致国民生产和经济建设几乎彻底停滞下来,失业率逐年升高,城市里面已经无法安顿连续几届总数过千万的毕业生就业。 人数如此之多,正值青春,精力无限,却又无所事事的年轻人整日整夜游荡玩乐在全国各大城市的大街小巷里,无疑已经对当时社会的安定和管理造成了很大的威胁。 于是,一九六八年十二月二十二号,《人民日报》上发表了一篇名为《我们也有两只手 不在城里吃闲饭》的文章。在文章中引用了毛泽东所说的一句话:“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很有必要。要说服城里的干部和其他人,把自己初中、高中、大学毕业的子女送到乡下去,来一个动员。各地农村的同志应当欢迎他们去。” 随即,在九百六十多万平方公里的神州上下,无数风华正茂的知识青年前仆后继,上山下乡运动,风起云涌地开展了起来…… 是时,有一位刚刚毕业于长沙周南女中的美丽肖姓姑娘。在偶像的强大感染之下,肖姑娘义无反顾地带着无限浪漫主义的遐想,投身进了接受再教育,建设广阔天地的行列中。 但可惜的是,她没有成为梦想中如同八千湘女上天山那样光荣的建设兵团女兵;也没有被分配到白山黑土的北大荒,去当一名骄傲的女拖拉机手。 她仅仅只是被人带着来到了离家几百公里之外的山区里面,一个叫作九镇的小地方。 这里,说好,却又远远比不上生她养她的省城长沙;说坏,却也有山有水有炊烟有人家,并不太用得上她甘愿付出青春和生命来改天换地,建设一切的热情;说近,却也喝不到甘甜的白沙井水,见不到嘘寒问暖的亲人;说远,又连本省都还没有走出去,曾经幻想的天山、边荒那样骄傲的浪漫与豪情,根本就无从谈起。 也许就在来到九镇的那一刻,肖姑娘就已经发现,原来广阔的天地对于她这个小小的个体而言,并不是那样的广阔。也许,她已经犯下了一个来不及后悔的错。 肖姑娘和几个同伴一起,被分配到了当时九镇区下属一个叫作封水溶的小山村,刚来的时候,村里那些淳朴的乡下人对他们几个从大城市来的稀客非常客气周到。村里还专门出面组织了一些青壮劳力,将村支部旁边一间空闲的杂房扩建打扫,让他们住上了那个年代中本地乡村极为少见的红砖房。 他们忐忑不安地住了下来,他们以为自己还需要接受的再教育,会像是在城里的课堂上一样,被骂被训,却也能够学习到很多感兴趣的知识。但是,这里却完全没有人教育他们,也没有人盯着他们,让他们学习。除了每次开会,村支书都要例行公事地说些套话之外,他们唯一需要做的就是参加枯燥繁重的农活来挣工分。 他们里面没有人会做饭,于是,每天都会有几户人家屋里的堂客媳妇给他们送菜,时不时的,还能吃上一些精明能干的农户自己弄来的野味。 他们没有人会干农活,于是,每次开工,村里的汉子们都会主动地教他们,甚至帮他们,生怕累坏这些大地方的金贵娃娃。 但是,他们还是不开心。 这里没有城里的自来水,要喝水,就得每天早上跑几里地,去河边自己挑,然后灌进门前的那口大缸里,累人且不说,时不时的还常常可以看见漂浮在水上面的小昆虫;这里没有城里柔软的卫生纸,只有一种稻草做的草纸,擦起屁股来,粗糙刮人,一点都不吸水;这里没有城里的冰棍与风扇,热极了渴极了也只能自己摇着把破蒲扇强忍;这里没有城里的香肥皂,再脏再臭,也只有一盆清水;这里没有电影,没有小说,没有公交车,没有漂亮的姑娘和伢子;有的只是吐齿不清的老人唱着听不懂的戏文,聒噪的广播里播着村支书故作文雅却又洋相百出的讲话,浑身都是苍蝇的大水牛,以及一些蓬头垢面、粗野不堪的男男女女。 这个世界上,最为善变的两样东西就是天上的云与年轻人的心。 年轻的人们,热情消退的时候,就如同降临的时候一般,快如闪电,刻不容缓。当浪漫的幻想变成了残酷的现实,这些半大的孩子们再也受不了了。 他们开始偷懒,开始怠工,开始想方设法地回家休假,也开始讽刺而骄傲地面对着那些什么都不懂、愚蠢而肮脏的乡下人。 一开始,乡下人们还没有意识到发生了什么,还是一如既往地亲热而客套。但是时间一长,从知青们的眼神中,从他们的嘴角边,从他们的沉默里,愚蠢的乡下人也终于渐渐明白了过来。于是,不再有人给他们送饭菜,不再有人教他们劳作,不再有人帮他们挣工分。村里开会的时候,也不再善意地回避问题替他们留面子,而是当面点名道姓地批评着他们的懒惰与落后。 他们与这个陌生的世界离得越来越远,就像是困在了太平洋的荒岛上,被完全孤立了起来。他们发现,剥开了那层虚伪的骄傲之后,原来,他们并不比这些愚蠢的乡巴佬强上多少。 他们终于慢慢懂得,再教育的真正意义原来是让他们无法反抗地去接受另外一种更差的生活。 他们承受不了理想与现实的巨大落差,他们每一个人都借着回城探亲的机会,在父母面前痛哭流涕,恳求着这个世界上唯一关心他们的两个人能够拯救他们脱离苦海。 只可惜,没有人能够忤逆时代! 他们唯一可以换来的,也只能是父母的流泪或是呵斥。 他们终于绝望了,人一绝望就会麻木。而对于麻木的人来讲,这个世界上,也就没有了什么不可忍受的事情。 就这样,他们的青春在泥土和后悔中一年一年地消失,而他们的生命却也一年一年地熬了过来。 在后人的叙述中,时间过得总是那么快。 转眼间,历史的车轮就来到了一九七五年,十年浩劫结束的前一年,也是最为水深火热的一年。 和肖姑娘一起来到封水溶的几个知青,除了一个在开窑烧砖时不幸被塌方压死了之外,其他的几个人都纷纷以招工、考试、病退、顶职、工农兵学员等各种各样名目繁多的名义回到了城里。 偏僻的封水溶只留下了肖姑娘一个人,当年刚来的时候,眼中的小小村庄,在此时此刻的肖姑娘看来,却变得如此巨大,空旷。 肖姑娘不是蠢,也不是笨,更不是不想回去。 她孤零零一个人留在这里,是因为她不像别人,她没有办法,她回不去了。 其他的同伴都能回去,那是他们都有家,都有深爱他们的家人。他们的家人在城里付出了各种代价,进行了各种努力来替他们活动,替他们争取,他们才能回去。 可肖姑娘却没有家了。 当然,她本来也有一个温馨的家,也有爱她如珍宝的父母和哥哥。当初,就在她离开家的那一天,她与父母哥哥都还深信不疑,彼此一定还有重聚的一刻,到了那个时候,他们将会生活得更加幸福美满。 肖姑娘的父母也不是没有帮她活动,帮她争取,让她回城的能力。甚至,在同来的那几个人之中,肖姑娘的家世本应是最为殷实体面的一个。 她的父亲是长沙一家报社的主编,文笔风流,建国后发表文章无数,颇有影响;她的母亲则是长沙一所大学里面的音乐教师,弹得一手好钢琴,知书达理,温婉如花,深受学生敬重。 她离开家乡后的一年,哥哥在发生于长沙城内的一次大规模武斗当中,被重机枪把胸膛打穿了一个透明窟窿,当场死亡;第二年,因为在“大鸣大放”时期写过的几篇文章被人抓住了痛脚,父亲被划为现行反革命而打倒,母亲不肯与父亲划清关系,也一并受到牵连;半年后,年纪尚小,承受不住压力的肖姑娘通过组织教育,彻底认清了父母的反革命本质,在革委会上毅然决然地与父母划清了关系;又过了两个月,万念俱灰不堪受辱的父亲跳井自杀,肖姑娘得到消息想去看看母亲顺便安葬父亲遗体,却不被上级允许。只被告知,母亲的精神状况出了问题;再后来,唯一的亲人母亲也杳无音信,从此不知去向…… 在这样的痛苦与孤独中,肖姑娘却无比坚强地活着。我想,也许那个时候,她还依然相信,她终有回到长沙的一天,那个时候,她还能找回那些失去的幸福。 二〇一三年年初,中央电视台播出了一个很火的纪录片《舌尖上的中国》,里面有一个片段,记录了一位河北采藕者的真实生活。 我还记得那个人大概三十多岁的样子,正当壮年,对着镜头,他说了一段话,具体怎么说我忘了,大概意思是:“采藕这个工作是个青春饭,一般都是冬天采,而且藕很脆,机器一掰就断在淤泥里,没有用了,所以,只能人工用手,天寒地冻地站在齐腰深的水中间,不到一个小时,寒气就会浸入整个人的腰部和膝盖里面,防水服橡胶套都没有用。我每天都要工作十来个小时,工作完了,人腰酸背痛,疼得不得了。所以,趁着年轻多干几年。老了就不行了。” 采藕人的艰辛痛苦,镜头帮他记录下来,得到了人们的尊敬与同情。而且,他是在为了自己真实的生活与幸福在奋斗,是他个人自愿的选择。 可是,肖姑娘就完全不同了。 一九七五年初,政府决定在当时九镇区公所所属的一处上游河段修建大型水库,待到水库修成之后,涝灾可以蓄洪,干旱可以放水,非涝非旱可以发电,利国利民,功在千秋。因此,为国家大事计,九镇地区每户人家都必须派出至少一个劳动力,算工分(前文中提到胡少强胡少立的母亲,同样就是累死在修建这个水库的时候)。 肖姑娘没有其他劳动力,有且仅有她一个人,所以,她参加了,必须得参加。 水库开始修建的时候,是刚过完年,早春。 水库修建在白杨河上流的一座深山里,每个游泳的人都知道,大江大河里面的水永远都会比游泳池中的水感觉要冷很多。 因为,江河的水都是流动的,是活水,而游泳池就和采藕人种藕的小湖泊一样,不流动,是死水。 采藕人还有现代科技的防水服与橡胶套。 肖姑娘却什么都没有。在山区极度潮湿阴冷的倒春寒天气里面,肖姑娘和那些强壮精干的男人们一样,挑着几十斤的石头水泥,卷着裤腿,光着脚丫一步步地蹚入刺骨的河水中,涕泪交加,汗流浃背。 对于一个娇嫩年轻的姑娘而言,那是怎样如同地狱般的痛苦啊! 冰寒的水流在一瞬间就穿透了原本干燥的衣物,透过胸部以下淹没在水中的每一处毛孔,渗了进来,寒了她的胃,寒了她的心,也寒了她的子宫。尤其是每个月,女人来例假的那几天,原本就有痛经毛病的她,小腹更是愈发绞痛,让人死去活来,她一次次地晕倒在水里,一次次地被人救起,却又一次次地继续劳作。 因为,她没得选择。 她需要工分,她要吃饭,她要活着;没的工分,就没的饭吃,就活不下去。一起工作的那些男人,拼死拼活,也都是为了养家糊口,就算有心,却也无力能够帮到她这个外人。 所以,她只能继续地晕倒,继续地劳作。 肖姑娘的身体一天比一天消瘦,脸色一天比一天惨白。 又一次,蜷缩在工地四面漏风的简易茅棚里,捂着小腹痛到肝肠寸断,生不如死之后,肖姑娘终于意识到,如果再继续这样下去,她就永远也回不到长沙了,她会毫无疑问地死在这个鬼地方。 九镇不大,却也不小,区委书记和上级领导不可能自己亲自督办统计每家每户出多少劳动力,这项工作都是由各自所在地的村委会进行。 于是,在一次轮休的时候,回到了封水溶的肖姑娘,找到了村支部书记。 刚来那一年,那位教过两年小学,粗通文墨,虽然不太喜欢这帮娇生惯养的城里孩子,但却也还算正直和善的老支书早就在前两年被打倒批臭了。现在坐在这个位置上的人,姓牛,出生于村里一个穷了好几代的破落家庭,是个打小以来就好吃懒做,游手好闲,除了老娘,没有一个女人愿意跟着他的光棍汉。 但“文革”期间,因为此人是根正苗红的三代贫农,阶级成分极好,在批斗老支书的时候,由于痛恨老支书当年对他的白眼和讽刺,也格外卖力出众,居然摇身一变,混成了革命积极分子,从而当上了村支部书记。 此人出头之后,一改往日猥琐懦弱的形象,整日里腆着肚子装腔作势,开始在村里面横行霸道,说一不二起来。 那一年,曾经如花蕾初绽的肖姑娘已经二十六七岁了。 第142章 宿命之错 何必有我(2) 多年的劳作,她的皮肤虽然不再如同当年白皙,但是却透出了健康的红,高耸的胸脯,说话间温言细语,与村中小妹堂客们大喊大叫说脏话截然不同,那般独特的气质与谈吐,对于一个四十多岁还没碰过女人的农村光棍而言,该有多大的诱惑力,可想而知。 癞蛤蟆总是愿意吃天鹅肉的,何况面对的是一只几乎已经没有了抵抗力的天鹅。 于是,新支书上位之后,经常有事无事地逛到肖姑娘的身边,先是言语挑逗,慢慢的,胆子越来越大,愈发放肆,还动手动脚揩起了油。 曾几何时,来自省城的肖姑娘,连眼睛都不会看向这样的龌龊男人。但是,现在,她虽然一次次坚决地反抗与拒绝,却同时也只得委曲求全,不敢太过。 肖姑娘的这次主动上门,让新支书喜出望外,他知道,天鹅终于向他低下了高贵的头,既然头颅低下来了,双腿张开的日子还会远吗? 当肖姑娘痛哭流涕地说出了自己的处境,希望村支书能够高抬贵手帮自己一个忙之后,男人却拿腔捏调地摆起了架子。 他告诉肖姑娘,修水库,是国家大事,是革命任务,不仅要完成,还必须要按质按量,丝毫不可懈怠地完成。这样,才对得起党和人民,才没有辜负毛主席的期望。国家建设,人人有责。虽然肖姑娘是个女孩,他看着也心痛,但是没办法。这是规定。 村支书说完之后,看着肖姑娘越来越绝望的眼神,却又话锋一转,故作惋惜地告诉她:本来呢,肖姑娘读过高中,是整个村子里面最有文化的人,又是从省城来的,见过大世面,跟得上政治形势。村里也需要一个宣传干员,如果肖姑娘能够做这份工作的话,就不用去修水库。但可惜,而肖姑娘的出身成分太差,有很大的政治问题。没人帮忙的话,肯定入不行。 在无边黑暗中终于见到了一线曙光的肖姑娘,忍不住追问村支书,谁能帮她这个忙,谁能让她入党。村支书笑了起来,边笑边告诉肖姑娘,他本人就能帮这个忙,他是成分最好的贫农。只是帮她的话,太麻烦,怕影响到他先进的形象。再说彼此平日里关系也不是很好,他觉得不值当。 肖姑娘痛哭流涕地求他帮忙。可村支书却大笑着转身离去,临出门前,他扭过头来,丢给了肖姑娘一句话: 我就要日你的裆。 离开村支书办公室之后,肖姑娘在村公所那间全村最好的红砖房里恍恍惚惚地躺了两天,没有出门,也没有再去找村支书。 只是,在回到工地前的那天晚上,喝了酒的村支书不请自来,找到了肖姑娘。 那一晚,肖姑娘的房间里没有哭声,没有吵闹,而村支书,也不曾出来。 一九七五年四月,封水溶的宣传干事肖姑娘和村支部书记结婚了,全村人都来贺喜,说他们是天造地设,千里姻缘一线牵。那一天,每个人都喜气洋洋,村里的男人喝醉了,村支书喝醉了,就连村支书六十多岁的老娘也喝了几杯酒。 只有肖姑娘,她的脸上没有喜气,只有泪痕。 从那天开始,肖姑娘彻底死了心,她做好了在这个不是家乡的小山村过一辈子,当一个合格农妇的所有准备。 当年六月,她怀上了村支书的孩子,肖姑娘的脸上也终于开始有了笑容。 当一个人开始试着忘记过去,并且接受自己新的生活时,未尝不是一种解脱与祝福。 可叹的是,上天的祝福实在是太短暂,残酷的折磨却接踵而来。 一九七八年,执掌大局的邓小平说:“国家花了三百个亿,买了三个不满意。知青不满意,家长不满意,农民也不满意。” 于是,是年十月,全国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会议决定停止上山下乡运动,并着手妥善安置知青的回城和就业问题。 一夜之间,全国各地,万千知识青年,纷纷开始陆续返城,回到了久别的故乡。 从收音机里听到这个消息的肖姑娘,本已冷若死灰的心再次燃烧了起来。 甘甜的白沙井水,枫叶红遍的岳麓山,会当击水三千里的橘子洲,火车站笔直燃烧的火炬,五一文,友谊商店,臭豆腐,火培鱼……那些以为会永远遗忘在脑海深处的记忆,纷至沓来,鲜活得如同是一部老式电影,在脑海里一幕又一幕地闪现。 瞒着丈夫,肖姑娘行动了起来,她开始悄悄申办回城的各种手续。 但是,这样大的事情,怎么可能瞒过每日同眠的枕边人? 于是,村支书和他的老娘出面了,在每一处肖姑娘去过的单位门口与领导桌前,村支书都会呈上他与肖姑娘的结婚证,然后,他的老娘就一屁股瘫坐在地上,开始大声哭闹。述说着他们家是多么的不容易,他是几代贫农,又是几代单传,村支书的父亲死得早,是她一个人把儿子拉扯大,好不容易感谢党和政府,四十多岁结了婚,现在儿媳妇又生了孙子,这是她唯一的念头,如果谁让她的媳妇走了,谁就拆了她的家,就是要了她的命,那她就要死给谁看,临死前都还要儿子去北京告御状。 当时的政治形态还太过薄弱,谁也不知道,今天的政令,明天会不会又改,而且,人毕竟也都还是有着几分同情心。 于是,肖姑娘的诉求被一次又一次地驳回来了,理由都是:她已经在本地成了家,落了户,生了根,有了孩子。 终于,肖姑娘的希望之光再一次被生生地摁灭,而这一次,将永远不会再燃,她彻底地沉沦在了这段漫长而黑暗的人生路上。 这残酷的现实就像是最后一根稻草,压在了已经历过无数苦难的肖姑娘背上,她被彻底压垮了。她的精神甚至都出了点问题,虽然不至于彻底混乱,但却也令她变得无比的易怒和偏激。 她将一切的错误都归结在了那个还不懂世事的孩子身上,那个她和狗杂种一起生的孩子。 所以,她给孩子取了个奇怪的名字。 叫作牛错。 在巨龙吃饭的时候,我曾经见过牛错几次。虽然没有打过交道,但我对他的感觉有份莫名亲切。因为,虽然他更高大帅气一点,但是他和牯牛有那么一点点像。 单从外表来看,牛错绝对是一条铁骨铮铮的好汉。长得又高又壮,一身铜筋铁骨,简直就像是头蛮牛,而且他虽然很少和人打架吵架,可真的发起脾气来,两只眼睛瞪得滚圆,脖子上凸起一条条蚯蚓般的青筋,腮帮子一鼓一鼓的,样子也吓人得很。 但,谁都不知道,其实,牛错的心,是瓷器做的,碰都碰不得,一碰就碎了。 从很小的时候开始,牛错就已经意识到了自己其实是一个错误,就是因为他的出生才让妈妈整日里以泪洗面,才让爸爸经常动手打人,才让奶奶常常呼天抢地。 有些时候,当喝醉酒的爸爸把妈妈摁在地上暴打一顿之后,妈妈不哭不闹,盯着牛错的那种冷冰冰的眼神,除了让他害怕之外,更让他同情与自责。 很多次,牛错都巴不得自己能够早点死掉。这样的话,也许妈妈就不会再这么痛苦。但是,他没有自杀的勇气,他不是怕死,他是担心自己死了之后,唯一对他和颜悦色疼爱有加的奶奶会受不了。 所以,他只能尽着自己最大的努力,去改正这个并不是他本意的错误。 牛错从不悄悄下河游泳,从不用弹弓打鸟,从不偷吃家里橱柜中的饭菜,从不和别的小朋友闹矛盾,无论别人需要他做什么,他都一定马上去做。他一心想要做一个听话的小孩,做大人们普遍认为正确的事。 他觉得,这样的话,也许妈妈就不会再嫌弃他,会爱上他。 但不幸的是,牛错并不懂,这个世界上有些人,无论他做了多少对的事,到了结局的那刻,却依旧还是一个错。 妈妈生病了,想吃鸡蛋,家里穷,买不起,牛错就跑到邻居家去借。邻居没在家,他就自己在鸡窝里先拿了两个,牛错原本想晚上再给邻居大婶说一声,等他长大挣了钱一定会还。结果,他忙着做鸡蛋汤,忘了这回事,当邻居找上门来询问的时候,已经喝完了汤的妈妈,却一把将他推到了邻居的面前,满脸鄙夷地大声骂他是个“磨人王”,说早就知道他这个夭亡鬼像他爸,从小就东偷西摸,不是好东西,天生就是个吃“花生米”的胚。 爸爸每天都要喝很多很多酒,妈妈从来不管,奶奶劝他又不听,只能悄悄在牛错面前哭,说人喝多酒了会短命的。牛错很担心爸爸。虽然爸爸经常打他和妈妈,但他还是爱爸爸,他不想爸爸比他还先死。于是,他悄悄将爸爸的酒缸下面打了个小洞。结果,酒瘾上来,却发现没有酒了的爸爸,大发雷霆,把本来就没有多少东西的家里彻底砸了个稀巴烂。 学校有一门手工课,经常要做一些小板凳小模型,牛错的成绩不好,其他的老师都不喜欢他。但是他的模型做得很好,手工老师经常在课堂上点他的名表扬,他很高兴,他从来没有受到过表扬。于是,他爱上了做手工,上什么课都做手工。老师发现了,一批评,他就不做。但是过了一会儿,他却还是忍不住。最后,老师不要他读书了,说教牛都只要三个早工,教他却怎么都教不会,他比牛还蠢,不是个读书的料。 牛错迷茫了,他虽然不聪明,村里绝大部分的人也都说他生下来就蠢,是个憨坨,是他爸爸做了一辈子坏事的报应。 但是他还是隐隐约约地发现了,也许妈妈说得对,对于这个世界来说,他真的就是一个错。 牛错出生后一年,全国上下开始了拨乱反正的运动。 牛错的爸爸在“文革”期间度过了几年的风光日子之后,被人告发了很多问题,虽然没有坐牢,却从村支部书记的位置上被赶了下来,还连带着牛错的妈妈也一起失去了工作。 当道的时候,嚣张跋扈,得罪了太多人,现在失势了,在村里也没几个人给他们家好脸色看。这一下,本就不学无术的牛支书彻底颓废了下去,不仅和以前一样懒,什么都不干,而且还变本加厉地酗起了酒。很快,积攒下来的一点家底就被彻底败光,再次被打回原形,变成了一个一无所有的浪荡闲汉。 七八年之后,牛错的妈妈更是万念俱灰,整日里什么活都不干,什么事都不管,除了哭就是冷言冷语指桑骂槐地挤兑牛错父子俩。 整个家庭,全靠着牛错的奶奶在外头辛辛苦苦,收荒货捡垃圾来维持日子。 牛错被学校开除的那一年已经十一岁了,还在读四年级。刚失学的头两年,他还能跟在奶奶后头,帮着奶奶一起收破烂补贴家用。 但,两年之后,劳累了一辈子的奶奶终于坚持不住,在一个清晨死去了。 奶奶走的时候,无论爸爸怎么掰,奶奶的眼睛始终都合不上,冰凉的手一直紧紧地抓着跪在床前的牛错,不肯松。 牛错撕心裂肺地大哭了一场,他从来没有那么伤心过。他怎么都想不通,奶奶不是经常拜观音菩萨,说菩萨会保佑他们家平平安安吗?那为什么前一天奶奶还在和他一起走街串巷,今后,却就只有自己一个人了。 家里没钱,东筹西借地把奶奶草草安葬之后,小小的牛错第一次走出了家门。 走的那天,爸爸在就着一碗光米饭喝酒,妈妈在睡觉,没有人送牛错。但是他不难过,他只知道,他要多赚钱,这个家,今后就只能靠他来养了。 奶奶在的时候,曾经告诉牛错,过段日子了,奶奶会带着他一起去九镇,那里的荒货多,卖的钱也多,九镇的车站里面还有很长的凳子,他们祖孙俩晚上可以在那里睡觉。平时不回来,就在那里赚钱,等攒够钱了,奶奶还要供他继续上学,当博士。 所以,按着奶奶的话,幼小的牛错,来到了十几公里之外的九镇。 牛错在九镇捡了半年多的垃圾,九镇的垃圾真的像奶奶说的那样,比封水溶要多很多,他每个月赚到的钱比当年他和奶奶一起赚的还要多一点,本来牛错想要把这些钱给爸妈的,让他们高兴起来,不再嫌弃他,也不再吵架。 只是经常,车站附近会有一些比他大的人找他借钱,那些人也都和牛错差不多,穿得破破烂烂的样子,他觉得应该也是像自己一样很穷,也很需要钱。 所以,一开始,不管是谁开口,牛错都会给。但是后来,牛错渐渐发现了,自己每一次借出去的钱,却好像从来没有人还过。慢慢地,他就不想再借了。可只要他不借,他就会被人硬抢。运气好的时候,只是挨上两个耳光而已;运气不好,他就会被人摁在地上暴打一顿。 牛错想不通,这些他帮过的人,为什么要这样对自己。 难道是他哪个地方又做错了吗? 半年过后,牛错觉得有些熬不下去了,他想要回家看看了,但这时,他却突然发现,自己辛苦了这么久,除了没有饿死之外,身上居然没有一分钱。 他急了! 他真的不想爸爸妈妈再吵架了,睡了这么久的硬板凳,他真的想要妈妈抱他一下。 那一天,牛错鬼使神差地做出了有生以来的第一次违法犯罪。 他也抢了! 抢了一个刚从公交车上下来的中年女人的手提包。 在人们的惊呼声中,牛错拼了命地往前跑,一直跑,直到他再也跑不动。 当他刚刚一屁股坐在地上,气还没喘匀,根本来不及看清楚提包里到底有多少钱的时候,一个男人已经站在了他的面前。 牛错恐惧万分地看着来人,发现有些面熟,原来也是一个经常在车站附近晃悠的成年男人,男人以前从来没有和牛错说过话,但是牛错认得他的样子。 牛错以为又会遭到一顿痛打,男人却在他面前蹲了下来,和他进行了一段彻底改变了牛错一生的对话:“小鸡巴,你这么一点点大的个子,你跑得快吗?你有胆子吗?学着别个抢?你不怕被打?” “怕。” “怕你还敢抢东西?” “我肚子饿,想不得这么多了。” “现在满车站的人都在抓你,你回去了就要枪毙!” “……” “你晓得不晓得怎么搞啊?” “那我不去车站了?” “不去车站?不去车站,当兵的就去你家里抓你!” 牛错哭了起来。在奶奶死了之后,白天的劳动再累,晚上的硬板凳再冷,他都没有哭过。但现在,他却再也控制不了自己的委屈和害怕,第一次哭了出来。 第143章 宿命之错 何必有我(3) “你今后跟我当老弟要不要得?当我的老弟的话,就没得哪个敢欺负你。车站里,你想怎么走就怎么走,想要收好多荒货就收好多,要不要得?” 那一天开始,牛错跟在了这个男人的身后,正式踏入了江湖。 后来,他知道了,这个男人是车站附近所有扒手的老大,是九镇出了名的涌马。男人的名字叫作刘毛,牛错喊他“毛哥”。 那一天,幼小的牛错也许只是想要吃一口热饭,想要不被人欺负,想能给父母存下点钱,想父母能够真的爱他。 他的想法很对,但却走上了这辈子最错的一条路。 按照无数电影电视文学小说的套路,牛错到了这个时候,就会摇身一变,如同彗星般崛起于江湖,会在血雨腥风中迎来一段辉煌的降临。 但是,在这个故事里,并没有。 牛错毕竟还是牛错,那个天生头脑有点欠缺,却又一心想要做好事的人。 从小就善于做模型的双手,在跟了刘毛之后,彻底发挥出了他的特长。牛错很快就练就了一手松皮肉(黑话,掏包,扒窃的意思)的好手艺。 但他却从来没有成为九镇涌马史上的一个人物。 他没有同道们手狠手黑,认钱不认人的天赋。老弱病残,穷苦潦倒,太多类型的人,牛错他偷不下手,换到现在这个年代,牛错也许可以成为一个劫富济贫的侠盗。 可是在那个年代,全中国最穷的山区里,一个小小的九镇之上,能有几个富人? 所以,牛错能下手偷的也就没有几个了。 而且,在跟了刘毛之后,牛错终于吃上了这辈子都没吃过的好饭菜,正值发育期的他,原本瘦小干瘪的身体,如同吹气娃娃被充了气一般噔噔噔地猛涨,很快,就变成了牛高马大的模样。 可这样的身材,从事着这样的职业,他居然很少和人打架,实在是被刘毛骂得不行了,也就是装模作样地混在人群里面摆几下姿势。 后来,刘毛也对他冷心了,遇见了抢地头、谈盘子之类事情的时候干脆叫都懒得再叫他了。 不过,牛错身上有一个道上人每天都会挂在嘴边说,却很少有人会有的,最大的优点,忠义! 偶尔失手被人抓住了,就算被打到头破血流,送到了派出所,他也绝对不会吐出半个同伙的名字。而且,最重要的是,牛错是刘毛手底下的人里面,唯一一个不管弄到了多少钱都一定会全额上交的人,从来没有例外。 就因为这点,刘毛也就默许了牛错的存在。 假如,这样跟在刘毛屁股后面鬼打混的日子能够一直过下去,牛错肯定不会有什么出息,但是他至少还可以继续活着,虽然卑微,却也存在。 只可惜,时间一晃,来到了一九九〇年。 那一年,牛错的大哥刘毛,遇到了我。 因为在游戏厅里出千,刘毛被我和北条挑了手筋之后,就彻底成为了一个废人。 混迹于车站的那群涌马大哥变成了刘毛曾经的头号小弟,黑皮。 对曾经的霸主而言,最危险的不是他以往的敌人,而是坐在了原本属于他的那个位子上的继位者。 黑皮再也不允许刘毛到车站附近讨生活了,来一次打一次,每一个小弟都跟了黑皮。 只有牛错。 他依然忠心耿耿地追随着刘毛。 车站不能去了,他就每天去溪镇,去县城甚至是市区扒活,他负担着自己的生活,也供养了刘毛。 万万没想到的是,最后,不作活的刘毛居然开始吸起了毒,开销也就越发变得大了起来。 穷则变,变则通。 人到了实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之下,牛错再笨,多少也知道一点变通的道理。 偶尔,他也会趁着黑皮他们那帮人不注意的时候,在九镇的范围内办点小活。 但,所谓的黑皮没有注意到,那是牛错自己安慰自己的说法,而不是真的没注意。 终于有一天,九镇逢场赶集,人多如蚁,牛错实在忍不住这么好的肥水生意不做。特意赶在中午,涌马们惯例休息的时间,来到了远离车站的新码头附近,在仔细查看,确定周围没有黑皮他们的人之后,牛错做起了大半个星期以来在九镇的第一单生意。 刚一下手,他就被抓住了。 抓他的人,完全陌生的面孔,但却是黑皮新收的一个小弟,这个人已经在黑皮的授意之下跟了牛错一个多星期。 牛错被当场打翻在地。 但黑皮的本意并不是针对狗屁都不是的牛错,他是想要钉死刘毛。 可,无论他们怎么打,已经打得牛错开始吐出一坨坨干涸的血块了,他却还是一口咬定事情就是自己做的,和刘毛没有任何关系。 黑皮绝望了,也恼火了,恼羞成怒的他准备把牛错拖到某个隐蔽的地方,一次性废掉这个不识抬举的蠢货。 就在这时,一个文质彬彬,身上的白衬衣几乎是干净到一尘不染,面目俊秀却又眼神冰凉,半边脸颊上还带着一条恐怖疤痕的年轻人从人群当中走了出来。 这个人看都没有看黑皮那伙人一眼,径直走到了牛错的跟前,就像是一座巍峨的大山一样耸立在牛错的头顶上方。趴在地上的牛错顺着那双油光发亮的皮鞋往上看去,却只看到一片笼罩了自己的阴影,从阴影里面传来了一个牛错从来没有听过的带着一些奇特口音的九镇话:“罗飞罗兵,这个伢儿是条硬腿!过来帮他一下哈。” 从阴影后面走出了两个人,一左一右地把牛错扶起来的同时,牛错看见,在他眼中向来狂妄嚣张,牛逼得一塌糊涂的黑皮居然满脸忐忑地凑到了那个阴影的跟前,点头哈腰地说:“强哥……” 没等黑皮说完,阴影就转过身去看向了他,然后一手指着牛错:“黑皮,你听好,今后,这个伢儿,你要是敢找他一次麻烦,我就挑你一根筋,明白哒没有?” 那一刻,已经站直身体的牛错,看到了阴影的样子,虽然只是一个侧面,但是,他永远都记住了这个人。 因为,他发现,这是一个他从来都没有机会接触到的人,在他曾经生活过的世界里,这个人的意义,几乎就是不可企及的神话。 人都是希望往高处走的。 愚笨如牛错也不例外。 那天开始,无论怎么困苦潦倒受人欺辱,却也不曾抛弃刘毛的牛错,心甘情愿地成为了这个人的小弟。 人前人后,牛错从来都不曾叫过这个人的名字,一次都没有。他觉得那是一种亵渎。 但是,就算是和大哥并排跪在刑场上的那一天。 他都一直牢牢地记着,他的大哥,名叫胡少强。 黄泉路上,他要替大哥开路。 自从跟了刘毛,在道上打滚也有个四五年了,牛错不是没有见过打架。但他从来没有见过真正的江湖仇杀。因为,一直以来,他只是捞偏门,并不算真正的混黑道。 直到两天前的那个夜晚,他才第一次真正领略到了什么才叫作提着脑袋过日子的江湖人。 两天前,牛错亲眼目睹了那起凶杀案的整个过程。 当那帮人开着大卡车一头撞进了巨龙大酒店的时候,牛错正在酒店二楼的包厢里,他的老大胡少强正和胡少飞、燕子三人在打牌,牛错则在一旁尽心尽力地端茶倒水伺候。 突如其来的巨大撞击声响起时,牛错其实已经完全蒙了,当时,他根本就没有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只是凭本能跟着三位老大的脚步一起跑下了楼。 第144章 宿命之错 何必有我(4) 然后,他就看到了原本富丽堂皇,在九镇首屈一指的酒店大厅已经变成了一个遍地狼藉,血肉横飞的战场。大老板胡少立正躺在战场的中央,在无数此起彼落的雪亮刀光围剿之中,努力挣扎着叫喊着想要从地面上爬起,牛错已经看不清胡少立的身上到底受了多少伤,又伤在哪里。 入目的除了满眼的血红之外,只有那只明显已经差不多被人彻底砍断,可能仅剩下一点筋肉连接的右手臂,在随着老板的挣扎而不时地晃悠。 在老大胡少强飞一般冲出去的同时,牛错没想到向来斯斯文文,连脏话都不会说,看起来比他还要胆小懦弱的二爷胡少飞,居然也毫不犹豫地抄起一张桌子,跑进了战场。 那一刻,牛错也有些想冲。 他不是想去打架或者砍人,他只是想把老板从人群中解救出来。 老板是老大的亲哥哥,做很大的生意,连老大都对老板恭恭敬敬,唯命是从。他很少来这里,但每次过来了,居然都会请所有的员工吃顿饭,还会敬他们酒,没有一点架子。在牛错的心中,老板是个好人,这样的好人,已经伤得这么重了,那群王八蛋居然还在继续砍,不肯罢休。 这让牛错感到愤怒,而这种愤怒在极短的时间内几乎让他忘记了自己的胆小。 可就在牛错刚要冲的一刹那,始终站在他身边低头掏什么东西,并没有冲上去的燕子却率先一步,跑到了牛错面前楼梯口的那面墙边,并抬起了两只手。 牛错十分清楚地看见了,燕子两手紧握的那样东西,乌黑发亮,居然是一把枪! 牛错吓到了! 跟着胡少强之后,他不是没有见过枪,他甚至还涎着脸,低三下四地给罗飞他们说好话,讨来摸过一次。 但这和现在的情况是不同的。 牛错知道,现在,燕子是真的要开枪了。 会死人的! 想到这里,牛错感到自己的膝盖一软,情不自禁地伸手扶住楼梯扶手,刚刚启动的脚步又停了下来。 再后来,他就听到了枪响。 牛错魂飞魄散地站在原地,就像看一场电影般。看着大哥胡少强一把搂起老板,跑向了门外,然后那群王八蛋里面,一位剃着平头,一看就凶神恶煞的年轻人则对着大哥的后背打了一枪,火光闪起的同时,大哥正在奔跑的身影明显出现了一个趔趄,差点就摔倒在地上,甚至牛错都隐隐约约地看见了大哥背上冒起的几缕硝烟和满头的鲜血。 牛错的心都跳到了嗓子眼。 他明白,如果大哥摔倒在地上了,就真的完了。幸好的是,大哥终归还是站稳脚步,扶着老板跑出了大门。 牛错刚放下心来,却又看见,二爷胡少飞居然拿着一把刀架在了那个肩膀上被燕子打了一枪的高大男人脖子上,这个男人的个子看上去要比二爷大了一半,就算受了伤,二爷也不见得能打得过啊,二爷怎么就胆子这么大,敢下这个手呢? 可不管牛错怎么想,局面却真的被二爷的这一手控制住了。 连刚刚开枪打老大的那个小平头,想继续追老大的脚步都被迫停了下来,那个高大男人居然就捂着自己的肩膀一言不发,没有半点还手打二爷的意思。 二爷还真的看不出来啊,狠起来一点都不会比老大差啊。 牛错不由自主地佩服起了二爷,他以为今天这场架应该就没什么事了。 没想到,一个阴阴沉沉,连牛错都没发现他存在的长头发居然抓住了大哥二爷他们的爸爸,而且居然也学着二爷的样子把刀架在了老人家的脖子上。 这一次,牛错真的彻底愤怒了起来。 老爷子是多本分的一个人啊。每次大哥不在,要老爷子管店,有熟人埋单了,要少给钱,别人说少多少,老爷子就少多少,就算回来被大哥骂了,下次老爷子还是拉不开脸,还是继续这样做。 老爷子有咳嗽的毛病,有次,牛错就是按照大哥的吩咐,给老爷子炖了一回冰糖雪梨汤而已。没想到,从此之后,罗飞那帮人,不管是谁欺负牛错的话,老爷子都会替他出头说话。 平日里,连厨房杀只鸡,老爷子都要走远点,不忍心看。 这些人,怎么就这么狠心,连老爷子都能下手? 当牛错想完这些,准备义无反顾去救老爷子的时候,他却发现,事情已经结束了。 二爷胡少飞已经搞定了所有的事情。 那天晚上,大哥和老板都没有回来,燕子带着老爷子也连夜走了,二爷胡少飞去了派出所,偌大的店里就剩下了几个服务员和牛错。 二爷走之前,交代牛错,把店子看好,如果这帮人再回来了,要砸要烧都随他们,报警也行。就是千万不要和他们冲突,不要受伤,等他回来。 听了二爷这番话之后,牛错很感动。 牛错一向很听话,别说二爷了,就算是罗飞的吩咐,他向来也是坚决执行。 但那个晚上,又感动又愤怒的牛错却第一次违反了二爷的话。 等二爷走后,他转身回到二楼,在罗飞、麻佬他们放家伙的那个杂物间里,拿出了一把最锋利的管杀。然后,搬了一把椅子,一屁股坐在了已经被大卡车撞坏,完全关不上的玻璃大门前。 牛错下定了决心,他一定会听二爷的话守好这个店子。但是如果今天晚上还有人来闹事,不管来的人是小偷,还是之前那帮人,牛错都要让他们明白:他牛错,发起怒来,也是一条真正的汉子。 那一夜,不管多冷,牛错都没有动过半下身子,他抽了足足两包烟,他想了很多。他想到了爸妈、奶奶;想到了刘毛;想到了自己以前的生活,也想到了跟随胡少强之后的这些日子。 这一年多来,无论他牛错怎么没用,胡少强都没有像刘毛一样看不起他,没有拿过牛错一分钱,更没有逼着他去偷去抢去打架。 平日里,老大强哥极少和他说话,很多时候就像是没有他这个人的存在。偶尔,就算说话了也是冷冰冰的,三言两语打发过去就算了。 一度,他以为胡少强和刘毛一样,骨子里面是看不起自己的。 但没想到的是,曾几何时,有一次,罗飞他们当着胡少强的面,说他没点用,只知道吃白食。牛错听了很难过,他认为自己跟着胡少强的日子不太久了。 可当时,胡少强却依旧是用那种冷冰冰的语气对着罗飞他们说:“吃了你的吗,罗飞?嗯?老子都没说话,关你什么事?” 这句话,牛错永远地记在了心里。 还记得在刚开始的时候,有几次办事,胡少强也曾经叫过牛错一起参加,牛错也在心底告诫过自己,一定要争气,不要像当初让刘毛失望一样,也让胡少强看不起自己。 但是,每次真的事到临头了,牛错看到别人身上的血一流出来,他就不由自主地软了。每年冬天,他的手上都会被冻出一条条的裂口,一碰就疼得钻心,他实在是无法想象,假如他用刀子在别人的身上弄出了那么大的一条血口,那个人该疼成什么样。 他实在是下不了手。 但现在,他不怕了,也不担心了。 他已经见识到了真正的江湖,也见识到了真正的坏人。 这个世界上,狗,永远都是狗;但人,有些时候真不是人。 大哥他们不是经常说江湖恩仇吗? 现在,那帮畜生找上门寻了仇;接下来,就该轮到我牛错来报恩了。 就算是死,也没什么关系! 第145章 风起 胡少强斯文而冷漠,极爱干净,时时刻刻都衣着整齐,光鲜称头,少抽烟少喝酒,基本不进发廊窑子。 唐一林粗野而热情,为人豪爽,走路带风,常常打着赤膊,在街边的夜宵摊上搂着不入流的暗娼小马子一起喝出一脸油汗。 无论怎么看,这都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人。 可就在这两个人的骨子里面,却有着一个致命的共同点。 他们都够直接够暴烈,一往直前,从不后退,就像是两列高速相向行驶的火车。 如果他们的世界里不曾出现彼此的话,多年之后,也许他们都会顺利到达终点,各为一方之雄。 但可惜,这两列车却被错误地摆布在了同一条名为九镇的轨道之上。 所以,当注定相遇的时刻来临,等待他们的要么是同归于尽,要么是一方的彻底摧毁,再也没有第三种选择。 一九九一年十二月三十号,星期一。 胡少强用自己的自由和生命为代价,要了唐一林命的那一天,是从一个电话开始的。 打电话的人是胡家三兄弟里面唯一还没有混社会的老二,胡少飞。 在电话里面,胡少飞告诉了胡少强一件很重要的事。 巨龙大酒店出事的那天晚上,唐五手下的一伙人离去之后,胡家唯一留在九镇揩屁股平后事的胡少飞第一时间就去派出所找到了费强福,并且也上上下下都打点了一番。但油光水滑如费强福这样的老油条,不管和胡家往来多密切,也都是自重身份的。事情不到实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他是绝对不会亲自挽袖子上阵,来蹚这汪浑水的。 那一夜,费强福虽然出面稍稍敲打了一下包括我在内的九镇各个方面蠢蠢欲动的势力,但是却也始终没有明确答复胡少飞,一定会对唐五那边追查到底。 这让一直在规劝自己兄弟不要意气用事,一心想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胡少飞多少都感到了心灰意冷。 可就在今天上午,事情突然出现了转机。 派出所里,一位向来关系可靠的私人朋友悄悄告诉了胡少飞一个消息。 县政法系统的某位领导在一大早刚上班的时候,不知为什么居然亲自给费强福打了一个电话。也不晓得那位远在县城的领导是如何知道巨龙的事情的,反正给费强福施加了很大的压力,命令他必须要控制住事态的发展,并且一定要抓住那伙当街行凶的人。 朋友让胡少飞当心点,费强福现在的心情很不好,估计会找他谈话。 果然,朋友的消息刚刚收到不久,费强福就带人找上门来了。 刚开始,费强福那边还以为是胡家哪一个把事情捅上去的,非常恼火。在胡少飞再三起誓,再三保证胡家人没有那么糊涂,绝对不是胡家人干的之后,费强福的怒火才稍微平息了下来。 之后,费强福的态度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他亲口答应,肯定会把前天晚上发生在巨龙的那桩凶案一查到底。大哥胡少立的右手彻底废了,唐五那伙人已经铁板钉钉地构成了重伤害。当中又还动用了管制刀具和枪械,如果运作得好的话,说不定还可以定性为故意杀人未遂。 总之,除了胡少飞在事发当晚就曾做下的那份口供之外,今天胡家还必须来一个人,到所里去再补录一份可以钉死唐五的口供,具体内容怎么操作,到时候费强福会安排人帮忙。 大哥胡少立昨天才做完手术,身体虚弱得很,连神志都还没完全清醒,而且,他才是唐五一心想要搞定的目标人物。 当然不可能亲自前去。 思前想后,胡少飞觉得能办这件事的人,就只有自己的弟弟胡少强了。 巨龙事件后,胡少立胡少强两兄弟藏身的地方是距离九镇几十公里之外的牯牛山镇,也正是大哥胡少立和朋友一起开办的金矿所在地。 牯牛山镇属医院旁边有一家私人诊所,诊所的老板是牯牛镇中心医院的一位副院长,同时也是胡少立结交了很久的老朋友。 这两天以来,胡家两兄弟一直都待在这里。 其实,胡少强的伤势并不重。 一林对他打出那一枪的时候,他们双方都在跑,除了少部分的铁砂打在了胡少强的身上之外,绝大多数的都打在了四周的地面上。而且出事那天很冷,胡少强身上穿着一件很厚的呢子大衣。本来,火铳除了可以产生出巨大慑人的声响之外,对一个健壮的成年人所能造成的伤害就十分有限。 所以,除了后脑的表皮中,镶嵌进了几颗让他头破血流的铁砂之外,胡少强几乎可以说没有什么事。 他大哥胡少立就不同了,且不说身上其他部位的刀伤,单是那条只有一层皮和几根筋还连着的手臂,如果不是大哥这位朋友可以动用医院的资源,估计就算是流血都可以活活把胡少立给流死。 这两天以来,始终都在忙于大哥胡少立的伤势,胡少强自己仅仅是做了些简单的清洗消毒,并没有马上就处理伤口。 但是那天上午,接完二哥的电话之后,胡少强先是一个人呆呆坐了半晌,然后突然主动向那位副院长提出,要医生帮他彻底处理一下伤口。 事后,据那位医生说,当他用镊子夹出镶嵌在后背和头皮上的那些铁砂子的时候,胡少强一声都没有哼。 医生自打开了这家私人诊所以来,接待过的混社会的流子,已经数不清有多少了。大部分的人都会哭爹喊娘,也有少数意志力坚强,强忍着不吭声的汉子。 但他从来没有见过如同眼前这位年轻人一样的角色。 别人再能忍,再不出声,但是起码脸部是有表情的,实在受不了了,至少也会咬下腮帮子,皱下眉头。可这个年轻人却什么表情都没有。 连眼睛始终都是盯着某个点一动不动,眨都不眨一下,就好像身体不是肉做的一样,麻木得惊人。 单凭这点,医生就能够确定,这个伢儿绝对就是那种小流子口中最喜欢念叨的道上的真正狠角色。 大概是中午十一点多,胡少强处理完伤口之后,没有吃午饭,就独自带着两个马仔赶回了九镇。 走之前,燕子曾经表过态,可以跟他一起去。 但是胡少强拒绝了。 他当时给出的理由是:二哥说了,自己这次回去,不是江湖办事,而是给场面上一个交代,场面上的人也保证了,绝对不会出任何问题。而且,大哥的身体情况还不知道怎么样,这里虽然是他们家的势力范围,但谁也说不好老谋深算的唐五能够做出些什么。于公于私,燕子这样的硬腿留在大哥身边都更加妥当一些。 燕子认同了胡少强的这句话,留了下来。 就这样,胡少立和燕子,这两个世界上仅有的可以克制住胡少强的人,都在不经意间从这场血色的宴会中退场而去。 其实,现在回想,也许,当时的胡少强还并没有预料到十几个小时之后一定会做出什么。 但,这已经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只要机会来临,不管他想或是没想,他都一定会做。 而到那时,再也没人能够阻止了。 下午三点,胡少强回到了巨龙大酒店。他并没有看见自己的二哥胡少飞,却意外见到了同样在等候着胡少飞的老表刘三毛。 严格来说,刘三毛不是流子,他是个摆摊子的。 他的摊子就摆在九镇十字路口舞厅的下面,专卖香烟和槟榔。除了常见的君健、洞庭、芙蓉、白沙这些国产烟之外,他的摊子还是九镇唯一一个有万宝路、三五、箭牌等外烟卖的地方。 而当时那个年代,抽外烟最多的就是跑社会的流子。 所以,刘三毛每天见到的听到的道上的消息非常多。大事,刘三毛处理不了,但平时哪家的东西被谁偷的,谁又在哪里开了赌局,谁的旅社有暗娼卖淫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整个九镇也没有人比刘三毛更了解。就因为这点,刘三毛被九镇派出所的人看上了,发展成了一个下线。 再后来,有些时候,派出所某个民警想抽个外烟了,或者是想私下处理掉某些罚没的不上台面的小东西,也都会找刘三毛帮点忙。 慢慢地,刘三毛也就在黑白两道上都混出了一些朋友。 今天上午,派出所一位年轻的警官突然找到刘三毛,说前些天查赌的时候收了一辆凤凰自行车,想要刘三毛帮忙出下手。 平日里,这位年轻警官对刘三毛是不怎么搭理的,想讨好都讨好不了。所以,对于这个找上门来的机会,刘三毛格外高兴,拍着胸口打了包票。 也许是他的热情打动了那位警官,向来板着脸严肃木讷的警官也就格外亲热地和他多说了几句。 其中,他礼貌性地问警官这段日子在忙些什么,警官说了这么一段话:“哦,还不是前两天巨龙的那个卵事。所长安排我找唐五那几个人今天下午来所里,他妈的,累死个人。到处问,好不容易才找到唐一林,唐五人毛都不晓得在哪里。唐一林躲在个卵乡里,又没得电话,老子等下还要亲自去喊。老刘,我记得你和胡家是亲戚吧?胡家今天晚上也要来人。哎,唐五又找不到,唐一林的脾气,哪个不晓得?就要过年了,今天晚上两方一碰头,唯愿不出事就好。一出事,老子又会忙死。老刘,看着是你够朋友,我才多个嘴讲这个话啊,你听着在心里就是。巨龙的事,所里的意思可能还是要唐五那边负责,你老表这头不碍事。就是晚上来的时候,他们自己还是要注意下安全,莫再出事就要得了。我不多和你讲哒,你慢忙,走哒走哒。” 听话听音,刘三毛在黑白两道之间走了这么多年,边缘人当久了,这点本事还是有的。 年轻警官说起来轻松,但刘三毛却听出这些话里有多少层意思。 于是,在点头哈腰送走了那位警官之后,他立马赶到了巨龙,想给胡少飞通风报信。 没想到,却遇见了刚到家的胡少强。 据刘三毛事后说,那个下午,胡少强听完他说的话之后,情绪表现得非常非常平静,既不亢奋也不愤怒,甚至都没有做出任何的表态。仅仅只是在打发刘三毛走之前,再三交代了刘三毛几句,千万不要把这件事再告诉第三个人,尤其是他的二哥胡少飞。 然后,他就走上了楼。 刘三毛说当时他还有点失望,觉得自己白跑一趟,做了一件根本不重要没有意义的事。直到血案发生之前,他想都没有想到过,胡少强居然会杀了唐一林。 在巨龙三楼最东头那间属于胡少强自己的卧室里,他待了整整两三个小时,但是他始终没有睡觉。因为,中间罗飞罗兵两兄弟进去过几趟,都只看见胡少强坐在窗台边的那把凳子上,看着窗外的神人山,一言不发,若有所思。 直到如今,也没有一个人知道胡少强当时心里想的是什么。 但我敢肯定的是,就在这几个小时里面,胡少强确定了两件事。 一,唐一林是一条疯狗!只要有人踢了他一脚,他就一定会反过来咬那个人,不断地咬,直到把那个人完全撕烂或者他自己被人打死为止。 对付这样的疯狗,只有两个办法。要么不招惹,要么就把他彻底打死。 二,他胡少强自己也是一条疯狗。而且,还是一条已经厌倦了无休止的厮杀,只想要一口咬断咽喉的疯狗。至于,断开的那个喉咙,是他本人的,还是一林,已经不那么重要了。 傍晚六点差一刻左右,胡少强走出了自己的卧室。 将罗飞罗兵,麻佬牛错等手下所有的人都喊到了卧室旁边的一个包厢里,并且吩咐厨房送上了酒菜。 吃饭的过程中,除了偶尔的应答之外,胡少强并没有多说过半句话,也没有喝酒,始终都在埋头大吃。 他的样子让手下的人很忐忑。 好不容易熬到一顿饭吃完,胡少强连嘴都没擦,把筷子一放之后,就立马问了一句话:“今天晚上,我要办事,哪个陪我?” 很多年之后,罗飞给我说,当时,胡少强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神亮得可怕,但脸上表情却依然很平静。 这让罗飞的汗毛都竖了起来。 因为,只有一个人的仇恨和决心都到达了极致之后,才会如同那天的胡少强一样,表现出彻底的平静。 这样的平静是任何痛楚都化解不了的。 当仇恨已经刻入了骨髓,开始在身体的每一个细胞中熊熊燃烧的那一刻。 能够浇熄它的就只有死亡。 这种让人毛骨悚然的感觉令包括罗飞在内的众多小弟,一反常态都没有在第一时间站出来效忠。 谁也没想到,第一个站出来的人居然是牛错。 第146章 雷动(1) 再过一天,就是元旦了,又是新的一年。 不知不觉间,公元一九九一年,就这样走到了最后的关头,不为任何人而停留。 入夜之后,古老安谧,千百年来都仿佛没有变过的九镇夜空,也间或不断地绽放起了辞旧的烟花。 当第一朵烟火升起的时候,绚丽的光芒照在了九镇大桥北边新码头的一个小巷子里,也照在了唐一林的脸上,光影斑驳,转瞬即过。 一林用标志性撑腰不懒胯的讨嫌姿势靠在巷口的那棵无名小树上,脚下是一地烟头。 穿堂寒风带着山区特有的浓重湿气,从巷子另一头的白杨河边吹到他的身上,在这样的风里,唐一林却已经站了几个小时。 他在等一个人,一个他很早之前就想等到的人。 不过,他不急。 虽然,夜风有些冷,但他的心是热的。 因为,今夜他将会达成有生以来最大的一个愿望。 那是一九八六年的一个夏夜。 唐一林坐在一辆破旧不堪的长途大巴上,驶过宽阔笔直到让人无法想象的深南大道。一路上,看着两边无数盏他从来没有见过的比星星还要璀璨,比彩虹还要艳丽的灯火;以及那座金碧辉煌据说只有外国人才能入住的上海宾馆,还有酒店外面的街道上,那些衣着整齐,绝对不会打赤膊或者卷裤腿的高傲而洋气的城里人。 就算是在此时此刻的寒风中回想起来,唐一林的心底依然能够清晰地感受到,数年前的那个夜晚,那种新鲜激动得让人口干舌燥的美好感觉,是多么的幸福。 那时,唐一林十八岁不到,只是一个辍学几年了,还整天在乡里地方瞎混度日,什么都不懂的小镇少年。那是他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见到深圳,带他去的人是他大哥,也是他唯一的亲人——唐五。 就在那里,唐一林许下了人生中最大的一个愿望。 那天,唐五带着他下车的地方,叫作松岗。 可是到了之后,唐一林却大失所望,这里的路标上虽然也是写的深圳,可与宛若天堂的深蓝大道却好像是两个世界。一林觉得自己就像是来了另外一个九镇,同样肮脏的街道上走着同样打着赤膊或是卷着裤腿的人,唯一的不同,只是这里的人更多更嘈杂,说的也不是九镇话而已。 但是他没有表露出来心底的不满,因为,在来之前,哥哥给他说,这趟过来深圳,不是为了玩,而是为了活。 更好,更有出息地活。 他已经不算太小了,无父无母的生活中,他多少都知道了些生活的艰辛。他只是有些不明白,如果在松岗这个看上去也不怎么起眼的地方都能过上有出息的生活,那又何必离开九镇? 他们走进了一个叫作“湘粤长途车站”的地方。说是车站,其实就是松岗边上,一块不大不小,可以停三四十辆长途大客车,用碎卵石铺成的地皮。 他们就住在车站的管理处,一个用集装箱改成的小房子里面。 接待他们的那个人姓戴,也是从家乡县出来的,四十岁左右的样子,不冷不淡,人们都喊他戴哥。 这也是唐五带着他一起投奔的人。 安顿下来的第二天早上,他跟着哥哥一起起床,哥哥唐五却给他说,让他好好休息两天,适应一下这边的生活,等周边工厂开始招人,遇到合适的工作了再说。 他很想问,那哥哥自己呢? 他没有问出口,因为,哥哥说完这句话之后,就已经转身走出了门。 然后一整天,他都没有看见自己的哥哥。就连中午,都是他在饿不及了的情况下,自己拿着哥哥给他的几块零钱去车站门口买的一碗面。 直到晚上,他才再次见到了哥哥,以及哥哥的工作。 哥哥回来的时候,并不是一个人,而是黑压压的一大帮。而且不知为何,每个人的脑袋上都戴着统一的鸭舌帽。 谈不上高大魁梧的哥哥混在这么一大群人中间并不算太起眼,但是一林却看见,哥哥是紧紧走在戴哥身边的,还远远对着自己笑了一下,脸上有种少见的意气风发。 哥哥他们进了车站之后,就径直涌进了旁边几间办公室里面,灯光下只看见人头济济,却不知道在做些什么。 百无聊赖的一林游荡到了车站外面的马路上,用眼神调戏着来来往往的姑娘。没过多久,他看见几辆中巴车和面包车开了过来,中巴车静静地停在了马路对面,面包车却径直开进了车站。 没过多久,他就听到了车站里面传来的吵闹声,从小就喜欢看热闹的一林赶紧小跑着凑了过去。刚进车站,他就看见,就在车站停车的空地上,面包车里下来的十几个人已经和戴哥他们分成两边对峙了起来。 从双方的对话中,一林听出了一些门道。 原来,找上门的是帮广西人,他们也看上了这个车站,今天,他们过来是下最后的警告,要戴哥走人的。 吵了几句之后,双方火气越来越大,一林听见戴哥突然大喊了一声,人缝里,自己的哥哥一马当先冲了出来,哥哥一动,身后的人也就黑压压地涌向了广西人。 那一刻,在漫天的喊杀声中,一林觉得哥哥威猛得就像是小人书里的常山赵子龙。 人群瞬间就融合在了一起,广西人很奇怪地一触即溃,转身就开始往外跑,一逃一追之下,人潮涌过了一林的身边,涌向了车站的外面。 一林突然想起了开始看见的那几辆停在对面的中巴车,可是还没等他来得及通知哥哥,那些中巴就已经开了过来。 中巴上涌下了同样黑压压的人,对着哥哥这边反扑过来。 一林想不到,瞬间之前,还勇猛到不可一世的人们,怎么突然之间就变成了万般的没用和软弱。除了哥哥与少数几个有种的人还在迎着人潮往前跑之外,大部分的人居然都瞬间掉头退回了车站的里面,无论哥哥怎么喊都没用。最后,哥哥没有办法之下,也只能退了回来。 人们再次分开两边对峙了起来,只不过,这次,人少的一方变成了哥哥他们。 人群当中,戴哥脸色灰白,哥哥却满是焦急地看着一林,示意他快走。可不知为何,唐一林当时只觉得自己头脑猛地一热,反而飞快地跑到了哥哥身边。 对面的人群中走出了一个大肚子的男人,用蹩脚的国语撂着狠话,而戴哥则满脸堆笑地讨好着,解释着,说什么和广西人的事,没想过要冒犯这位大着肚子的老大。 原来,那个男人是本地人,也是当地道上喊得出名号,挑得起招牌的老大。可无论戴哥怎么服小,那个男人却怎么也不松口,一定要替广西人出这个头。 最后,那个男人明显不耐烦了,告诉戴哥他数三声,三声之后,不给答复,他就动手。 当“一”字刚从男人的嘴里吐出,一林的心就开始狂跳了起来。几乎就在同一个时候,他听见哥哥分别对着戴哥和身边的其他人飞快地说了两句话,声音低沉却中气十足。 “戴哥,你想好!!!实在不行,我唐五可以回九镇,其他这些弟兄也都可以跑。戴哥,你不同,你抗不下去,你就只有个死!怕什么?你喊我唐老五过来不就是办这些事的?” “各位弟兄,都是一个地方出来的,知根知底,都是穷怕了!出来就是为了求财,戴哥如果倒哒,这碗饭我们哪个都没得吃!我不晓得你们舍不舍得,老子还有个老弟要养,老子舍不得!别个上门抢饭碗了都不拼命,那还要等什么时候?过了这一关,我们就出头了!只要弄死了那个带头的就没得问题哒。未必本地人就鸡巴大些,杀不死啊!戴哥?!!!” 第147章 雷动(2) 在大肚子数到“三”的时候,哥哥的话也说完了,身边人群中不断响起压抑而低沉的声音在急促凶狠地呼应着哥哥的话。 “搞!” “搞,弄死他。” “怕个卵!” “要死卵朝天,不死当神仙。” “戴哥,人为财死,拼哒!” 可就在那一瞬间,一林却看见戴哥的眼睛紧紧地闭了起来,脸上的肌肉剧烈抖动着,却也始终没能够说出半个字。 但一林却不怕了,他觉得自己原本狂乱的心跳都已经平复了下来。 因为,那一刻,他再次确定了,他的哥哥,就是常山赵子龙,一身上下,到处是胆。 自己,当然也不会丢哥哥的脸。 “把这帮湖南仔给老子往死里砍,一切事情我摆平!!!” 随着大肚子的狂喊声,对面的人群哗地一下涌了过来。 那一瞬间,好像是无比的漫长,在对面震天呼喊声的对比之下,一林却感觉自己的身边陷入了短暂而奇妙的寂静。 一林在看着哥哥,可包括哥哥在内的其他人却都在死死盯着戴哥。没有人说话,气氛好像在刹那间变成了一锅看似平静却早已过了沸点的滚油,只等着一滴水珠的加入,就开始沸腾。 戴老板的眼睛还没有睁开,脸色灰白的就像是个死人。终于,在哥哥他们越来越绝望的眼神中,戴哥的头好像是不可觉察地动了一下。 其实,直到现在为止,一林也不敢真正确定。那天,戴老板的头到底是真的动过,还是只是在哥哥话语引导之下产生的幻觉。 因为,当哥哥猛然间发出那声震耳欲聋的大吼:“戴哥点脑壳哒,有饭一路吃!给老子搞啊!” 并且再次一马当先,冲向前方的最初一瞬间,其他人都没有动。 一林还清楚地看到戴哥的身体猛地抖了一抖。 但是一林没有时间再看再想别的事情了。 他劈头一把就抢过了戴哥头上的鸭舌帽和手里的那把开山刀。 然后,大喊着,紧紧跟在哥哥的身后,冲向了前方。 “杀啊!!” 那一秒钟,一林听见自己的身后,也同时响起了无数的喊叫声。 了结那一架的人,是一林。 从小到大,他已经习惯了牢牢记着哥哥的每一句话。 所以,他直接冲向了大肚子。 而且,在付出了满身的刀口和鲜血之后,他的那把开山刀,也在大肚子的肚皮上开出了一道极深的裂痕。 当大肚子捧着自己的肠子,惊恐万分跪在了一林面前的时候,唐五的刀也架在了他的脖子上。 戴哥终于在松岗站稳了脚跟。 事后第二天,戴哥开来了一辆半新的右舵轮蓝鸟车,要送给哥哥。 哥哥没有要,他说自己乡里人,没摸过车,不会开,拿了也是糟蹋,手里确实缺钱,戴哥方便的话,帮他把车卖掉,换成现金。 戴哥走的时候,有些不高兴。 再过了几天,戴哥带来一万四千块钱,给了哥哥。 拿钱的当天,哥哥半句嫌钱少的话都没说,只是连夜带着一林离开了松岗,离开了深圳,回到了九镇。 在回家的路上,一林问哥哥,为什么要走,现在这里的人都很佩服他们兄弟俩,正是大展身手的好时候。 哥哥给他说:“林伢儿,你还小,你不懂。留在那里,迟早要出事。就是因为这些人佩服我,所以我才要带你走。这个姓戴的不作用,遇事了没得种,享福了又没肚量分。林伢儿,他啊,给你哥哥我舔屁眼,我都还要嫌他舌头粗。他没资格让我们两兄弟跟。” “哥,我也是这么想的!!这种人都可以搞出这么大的道艺来,赚这么多钱。凭什么?哥,今后,干脆你就自己当老大吧。哥,以前,你总是不许我和打流的玩。其实,这回我算是看白了,也就是那么回事。老子真打起流来,比他们哪一个都有用场得多。哥,今后,我就跟你!我们两兄弟一辈子都一路走!我就算是拼了这条命,去死,也绝对要让哥当上我们全九镇,不!全县、全市最有钱最有道艺的大哥!!” 那天,哥哥在听了一林的话之后,有些感动,有些动情。但也仅仅只是摸了摸一林的后脑,这个半大不小一根筋的弟弟说的话,他可能并没有当真。 但是,这个心愿,一林却已经深深地刻在了自己的心里。 今天白天,一林接到了一个非常可靠的消息。 胡少强回到了九镇! 而且,他今天肯定要去派出所。 这个消息,一林没有告诉自己的哥哥唐五。 巨龙出事后的这几天,哥哥忙得不可开交,昨天晚上又去了市里。 一林不想再给哥哥添麻烦。 而且,他心里还有着自己的想法。 他想要凭着自己的能力还了四年前许下的那个愿。 所以,巨龙那一晚,明明秦三在场,他却破天荒地第一次坚决要求拿了唯一的那把枪,当了主要办事人。 这些年来,哥哥在九镇已经羽翼渐丰,和市里县里也都搭上了关系。 照这样发展下去,哥哥迟早会成为一个比戴哥更有钱有势的真正的大哥。 可恨的是,胡家的人出现了! 江湖路,走到了哥哥这一步,已经身不由己了,方方面面的人和事都牵扯太多,顾忌太多。有些话,就算想说,可偏偏只能烂在心里;有些事,就算明明想办,也没办法说办就办。 一林很佩服哥哥,这些弯弯拐拐,不阴不阳的事情他做不来,他知道自己没有那个智慧更没有那个耐性。 他向来都是个直人,只喜欢硬八取九点,一拍两瞪眼的干脆事。 本来,他也有点觉得自己没用,帮不上哥哥大忙。 但是现在,他不这样想了。 正因为,他不是哥哥。所以,有些事,哥哥办不了的,他能办。 与胡家的事,就和当年的松岗一样,抢饭碗断根盘,已经是不死不休的局了。 哥哥手里不能染命案,哥哥一倒,什么都没了。 但是他一林可以。 只要哥哥在,他唐家就不会亡! 而且,凭哥哥的能力,他唐一林熬个几年苦窑,也不是就一定出不来,只能吃那颗“花生米”。 更何况,胡少强! 一个有娘生无娘养,从小就被送了人的野种,居然装腔作势摆出副斯文人养尊处优的少爷样子。尤其是每次见面的时候,他瞧着一林的眼神里面,那种挑衅与厌恶,还有刻骨的仇恨。 一林很简单,但是不蠢。至少在胡少强的那种眼神中,一林完全可以看得出来,假如未来有一天,他万一真的落在了胡少强手上,绝对是个必死无疑,不用多想。 其实,一林有些弄不懂,为什么胡少强会这么恨自己,处处要和自己作对。 但是,这都不重要了。 胡少强他算个什么东西!别人都怕他什么鸡巴胡特勒,老子唐一林从来没拿眼皮抬过他一下。 他想等机会弄死我,那我就别等了,先来吧。 巷子外,脚步响起,一道黑影急冲冲地从新码头方向走了过来,打断了一林的思绪。 人还没走到跟前,压抑而低沉的说话就已经响了起来:“一林哥,胡特勒出来了,已经上桥哒!” “嘶……” 长长的吸气之声响起。 指间最后一缕香烟涌入了倚靠在路边一棵小树旁的一林肺中,满嘴又苦又涩,炙烫的感觉从两个指头之间清晰传来,最后的几丝犹豫终于在尼古丁所带来的微微眩晕当中消失不见。 手指一弹,烟头在空中画出了一道完美的弧线,远远跌落地面。 一林张开双手,在大腿处的裤子上面仔细地揩了揩,揩去了手心又冷又黏的一层汗渍。当双手变得温暖干燥的那一刻,他昂首走向了前方。 一道烟花在空中爆响,光芒绚丽而短暂。 空留身后小树,被震落的半片枯叶,缓缓飘下,舞在风中。 第148章 铃昌陀武,限至投河(1) 我一直都觉得,桥,是人类创造的最伟大的建筑物。 因为,无论亭台楼阁构建得多么雄伟壮丽,本质上和监狱并没有区别,都是一种限定与桎梏。路,虽然也给予了人类自由,但是它建在陆地上,没有路的地方,人们一样可以走。 只有桥,才代表了跨越与希望。 每个人的生命中,都会踏上一座桥。 过了,就是梦想的彼岸;过不了,就是现实的樊笼。 公元一九九一年的最后一个夜晚,在冷月与寒风中,唐一林终于义无反顾地踏上了属于他的那座桥。 桥下,是波光流转,亘古未变的白杨河水。 桥上,是和他一样渴望彼岸,想要过桥的胡少强。 两个狂人的相逢,血战却出乎意料地并没有在第一时间爆发。 直到如今,也没有任何人能够给出一个合乎情理的回答:为什么当时的唐一林不在刚一相遇就立刻冲上前去,趁着胡少强那边还没完全反应过来的当头,干净利落地干掉他,一了百了。 也许是在成功即将到来之前,想要尽情享受下胜利的滋味;也许是多年的恩怨纠缠不断,除了刻骨的仇恨之外,难免多出了几缕棋逢对手般的尊重和相惜,从而给予对方死亡来临前的一个体面缓冲。 但这些都已经不重要了,真正的答案已经随着那夜的寒风一起碎落在了漆黑的白杨河上,消失不见。 重要的是,向来性格冲动行事决绝,如同过河卒子般不知退路的唐一林,在踏上桥之后,却极度反常地停了下来。带着手底下的五六个人就那样安安静静地站在原地,等着大桥另一头的胡少强渐渐走近。 两三秒之后,迎头走来的胡少强显然发现了他们,也停下了自己的脚步,停在了桥的中央。 这个时候,除了胡少强自己之外,身边只跟着一个人。 但是,理应是猝不及防处在如此劣势之下的他,居然没有掉头就跑,甚至连一点惊慌失措的表现都没有。 两帮人都像是被点了穴般,一动不动地站在寒风中,对视了很久很久,却又没有一个人说话。胡少强居然还掏出一根烟,自顾自点了起来。 随之,唐一林也动了。 他双手背后,抽出了拆成两截别在后腰上的管杀,用非常轻松缓慢的动作开始把分开的钢管和砍刀缓缓旋紧在一起。 在做这一系列动作的时候,一林整个人完全没有了平日里被激怒之后的那种火烧火燎的味道,看上去平静得不带一丝烟火气。但是,在他的心中,应该有一些惊奇与诧异。 因为,不远处的胡少强两人,到了这个时候,虽然依旧没跑没动没拔刀。不过,他们却也做出了一个平日里极少见到的反常动作。 当时的九镇大桥上还没有路灯,一到晚上,就只能靠着两岸人家的灯火与天上的星月之光照明,虽然大概能够看清人影道路,但光线还是比较暗淡的,再加上桥面年久失修,坑坑洼洼的不好走。所以,人们过桥,一般都会带着手电筒。 但,一林他们上桥的时候,并没有看见胡少强两人身边有手电筒的光芒,他们是摸黑在走。 可当一林开始接上那把管杀的同一时刻,一道雪白的电筒光却在胡少强身后那个格外壮硕的黑影手中突然亮了起来。 光柱先是越过一林几人的头顶,往他们背后的九镇方向闪了几下,然后又飞快地转过向去,朝着另一头的彤阳那边闪了闪。 再然后,光芒突然飞上半空画出一道虚线。手电筒已经被人扔到了桥下消逝不见,桥面上又回到了之前的黑暗与安谧当中。 但这一次,黑暗和安谧并没有持续多久。 仅仅在电筒光熄灭了几秒之后,一林他们的身后,就已经传来了一片繁杂急促的脚步声。而同时,对面的彤阳方向,也出现了好些个烟头明灭不定所发出的火点。 脚步和火点越来越近。 十几二十米开外的大桥中央,自打接触以来始终没有任何反应的胡少强,在月光的照耀之下,把手掌伸向了身后那个壮汉。随后,寒光闪烁,已经接过了一把锋利无匹的剁骨钢刀。 按照我和一林二十来年的交往中我对他的深刻了解。 一般,到了这样的时刻,我认为他一定会血涌上头红了眼,不要命地冲上去,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一举搞定胡少强了。 事后多次,我与何勇他们聊天,他们几人也抱着与我差不多一致的看法。 所以,我们怎么都想不通,为什么那一晚的一林,会一而再再而三的反常。 一直以来,一林充其量都只是一个将,一个勇往直前、逢山开路的猛将。他从来都不是足以统帅万人,趋利避险的帅。 但是,在他人生的最后一个晚上,他却没有任何道理地突然升华了。 那一天开始,在九镇人的心目中,唐一林从一个金牌打手,摇身一变,成为了一个真正的大哥。 我没有亲眼见到当晚所发生的一切,我无法彻底还原当时的所有细节。 但是,我知道,人性是共通的,是永恒的。 不管是谁,到了当时的情况之下,都应该能够明白过来了。 唐一林,和他的人,已经进了圈套。 没人不怕死,不是每个人都能成为唐一林胡少强这样天生无惧的人。 所以,我敢肯定,一林的手下,已经慌了神。 脑袋别在裤腰带上混社会,刀口舔血混饭吃的流子,虽然没有谁能够拉下面子开口叫嚷,但他们每个人都一定握紧了自己手里的家伙,紧张万分地开始寻找自己的退路。 军心已乱,溃败无疑。 如果形势照这样发展下去的话,那么,当天晚上,一林那边,一个人都跑不掉。毕竟,这些人都是跟着唐一林过来办胡少强的,依胡少强残忍霸道的性格,就算那些人不用陪着一林一起死,至少也是个废了筋骨寒了胆的下场。 那么再往后,何勇的身边也就少了很大一批经过生死历练,精悍能干的硬腿,唐氏一门的辉煌也绝不可能那样轻易地在他手里重现开来。 这本书的故事和我本人的历史,也就要再次被改写。 可这一切都没有出现。 因为,接下来的唐一林,奇迹般地做出了一个唐五的选择。 当前后两帮人纷纷出现的时候。 唐一林也旋上了管杀接口的最后一道螺线,当时的他应该已经彻底做好了动手准备。 可是,他却没有动。 据那晚跟在一林身后参与此事,后又坐牢出来成为了何勇手下除鸭子之外,最得力臂膀的一个叫作陈中的人事后给我们说。 当时,一林先扭头瞟了一眼身后围拢过来的那帮人,然后摇了摇头,脸上居然还出现了一点像得意又像鄙视的笑容。这才回过身,将手里那把连接好的管杀往地上重重一顿,大声朝着对面的胡少强喊道:“胡特勒,你今天搞出了个大场面啊!啧啧啧,十面埋伏!这种场合,好些年没有在九镇看到哒。哈哈,老子过来索你的命,带这几个弟兄就作数了。你来收我的魂,还要这么多人,是不是你自己不敢搞啊?哈哈哈,老子唐一林值不值哦?” 听了这个话之后,胡少强也少有的大声笑了起来。 陈中说,一林的笑还是和平时一样,没心没肺、豪气万千;但那一夜胡少强的笑,却不知为何,笑得让他寒毛直竖,打心底的发冷。 在笑声中,胡少强平平淡淡地说出了一个谁都没有想到的回答:“唐一林,杀你,要出这个价,你值得!” 胡少强在说的时候,唐一林本来还在得意扬扬地笑。可是当这句话彻底说完之后,唐一林脸上的笑容却慢慢消失了,整个人的气场也完全变得不同了起来,再也没有了片刻前那种玩世不恭的戏谑模样,就连背脊都挺直了几分。 他沉默了好几秒钟,这才开口说话,语调平和冷静,当中好像还带着某种说不出的真诚与礼貌:“胡特勒,都是出来混了这么多年的人,心里都明白,我也就明人不讲暗话。今天晚上我和你,肯定要矮一个在这里。你搞出这么个局,看起来,今天我唐老二想要弄死你,不容易了。不过,你想要弄死我的话,我唐一林也把话撂在这里,保证不走!凭你的本事自己来拿。是生是死,你我两个各安天命。你不怕死,你晓得我也不怕。最多就当是脑壳忘记在屋里没有带出来哒,好大回事?只是,这些小伢儿,他们起不了好大作用,你是当大哥的人,放他们一马,要不要得?” 一林前所未有的温言细语之后,胡少强居然也破天荒般没有出言讽刺。而是定定地站在原地,好像在思考着什么事情,半晌不曾说话。 最后,他终于张开嘴,先从喉咙深处发出了几声带着无比残酷决绝意味的冷笑之后,这才慢慢说道:“唐老二,你,是和我开玩笑吧?” 这话一出口,一林的脸上就出现了一种让人完全分不清到底是轻松还是失望的复杂表情,也不再答话,而是压低嗓门对着身旁的陈中几人轻声说了一句:“等下老子一动,你们就跟着我,千万莫跑散了。放心,只要我还没有死,就包你们都没得事!” 就是这句话,让陈中记了一辈子,每次说起都要眼眶泛红,他说,听到这句话的那两秒钟是他打流这些年来最为安心的一个时刻。 “胡少强,你今天真的一定要搞死我。千万千万记好啊!!!” 在场之人,包括胡少强和陈中在内,谁都没有想到,一林这句话还没彻底落音的当头,他已猛然把管杀一抬,以极快的速度转身跑向了身后那群还在一心听着两位大哥对话,完全没有防备的人群。 不到十米的距离,瞬间即逝。 在彻底没入到人群之前的那一刹那,紧紧跟在一林身后的陈中听见了唐一林一句大吼: “跟我走!!” 确实没有人能挡唐一林,他们挡了,但是挡不住。 不管是气势,还是狠劲,这些人和唐一林,都远远不在一个层次。 毕竟,他们只是胡少强的小弟,不是胡少强。 而找遍整个九镇,唯一能够在唐一林盛怒玩命的时候,还不惧分毫地迎头碰上的人也只有胡少强而已。 黑压压的人群在身边涌来又退去,陈中早已记不起自己当时挥了多少刀,砍了几个人,又被几个人砍。 他只记得,他们五个人都紧紧地跟在大哥唐一林的身后。看着那个年轻却彪悍无匹的背影,那把朴实却所向披靡的管杀,就那样在刀光血影间硬生生地帮他们劈出了一条生路。没有半个人掉队,在极短的时间内,唐一林六人就像是一把锋利的尖刀划过黄油,奇迹般在身后的人群中做出了一个穿刺。 当无边的压力骤然消失,陈中他们再也顾不上队形,开始凭着本能亡命向前狂奔的时候,他依稀看见,那个原本处于尖刀队形最前端的彪悍身影却又掉转头去,回到了队伍的最后。 那一瞬间,陈中听见了他的大哥唐一林有生以来的最后一次大吼: “走!去找我哥!走!” 然后,身后响起的繁杂喊杀声,就掩盖了一切。 身怀利器,杀心自起。 这是满清末年擎天巨擘,北洋总督李鸿章李中堂曾经说过的一句话。意思是讲,如果人一旦拥有了绝对的权力或者力量,就会自然而然地产生伤害征服他人的欲望。 简单点说,就是假设你得到了一把极度锋利的兵器,你就一定会想要试一试。 管杀就是这样的一种利器。 管杀这种东西很奇怪,不管是在电视电影里面,还是在其他地方的道上朋友手中,我都没有见到过这种兵器。虽然不知道何时何地由谁发明,但它好像是我们这个地区街头搏斗时所独有的特产。 管杀和开山刀、西瓜刀,甚至杀猪刀之类的家伙都不同,后面三样,在摊点货铺里都可以买得到。管杀却没有任何地方可以买,只能自己做。 先在废品站、汽修厂之类的地方托熟人找一块钢板,最好是卡车底盘上用的那种,用车床车出大刀或者斧头的形状出来(不用多么精致漂亮,只要样子差不多就行),放电动砂轮上将刃口开锋。然后找一根一米左右的空心钢管,从三分之一处锯成两截,短的那截焊死在成形的大刀上当刀柄。最后,把两根钢管截断的地方分别都车上可供连接的螺线就完工了。 使用的时候,把两节钢管接口旋紧,就成了一把一米多长威风凛凛的双手大刀;不想那样高调,那也可以一手拿刀,一手钢棍,左右开弓;或者是用纱布把钢管绑在手臂上,用来抵挡对方的武器。 总之,管杀这个东西,可长可短,可攻可守,攻击范围可远可近,绝对是江湖中人用来傍身立威的不二之选,堪称是街头肉搏的兵器之王。 所以,在我们那片方圆几百里的地方上,流传了一句话,叫作“管杀,不管埋!” 但是,也正因为管杀的威力太大,到手的渠道工序又太繁琐,导致真正用得起管杀,敢用管杀的人反而并不太多。 至少,就算是翻遍整个九镇的江湖史,迄今为止,用管杀用得最好、最有名的也只有三个人。一个是民国期间,单刀赴汉口,七进南京城,最后跟随杨阎王呼啸山林未尝一败的八香会总舵把子文湘南;另一个是多年之后大名鼎鼎的九镇六帅结义大哥武晟;最后一个就是唐氏老幺唐一林。 唐一林面南而立,渊渟岳峙般独站桥头,孤单却不落魄,就像是一只身陷狼群,雄风不减的狮子。 面前是为数众多,气势汹汹势必要置他于死地的强敌;背后则是不顾而去,越跑越远的兄弟;唯一陪着他的,只有手中那把管杀。 虽然人群顶头,直接面对他的那几个人已经在唐一林一夫当关的气势震撼之下,不知不觉地放缓了脚步。但稍后,更多被血气和肾上腺素刺激到双目赤红五官狰狞的人们,却依旧还在高举着各式各样的家伙朝他涌来。 唐一林当然可以跑,他本来就已经凭着满腔悍勇冲出了重重包围,而且在这样的局势之下换成了其他任何一个人都会跑,识时务者为俊杰,这是人性本能,也是生存法则,事后没有人可以笑话他。 但是唐一林不能、不愿、不甘心! 今夜带着陈中他们前来伏击胡少强的事情,唐家老大唐五并不知道。唐一林若转身一跑,陈中他们就必定有人会要留在这里。那样的话,就算他侥幸逃回去了,他也没有办法给哥哥一个交代。 更重要的是,他没有办法给自己交代。 第149章 铃昌陀武,限至投河(2) 在胡少强的手底下,他唐一林已经跑过一次了。 一年多前,就在九镇十字路口那个叫作红军的宵夜摊上,他和好兄弟何勇两个人被胡少强几乎是单枪匹马杀了个落荒而逃,他本人甚至都被砍进了医院。 原本自打踏上这条江湖路以来,从深圳到九镇,无论多么凶险恶劣的环境,唐一林都不曾后退过半步。 可偏偏发生了那一次,只有那一次,就成为了他这一生人中最大的耻辱。 所以,今晚,唐一林早铁了心肠,绝不再逃。 猛地一腿,踢翻了冲在最前面的那个人之后,唐一林提着管杀开始飞速退后。 一步、两步…… 当脚步刚刚退后的刹那,对面本来有些畏惧,踌躇不前的人们隐隐躁动了起来。 他们以为,悍不畏死胆大包天的唐一林终于胆寒了。 但是,人们才将将鼓起勇气,准备一拥而上把这个名过其实的大哥级人马上生吞活剥的时候,唐一林的脚步却已经稳稳当当地停了下里。 三步!唐一林仅仅只是后退了三步。 然后,双臂一震,他把手里的管杀高高举过头顶,做出了一个一触即发全力下劈的动作,望着对面的人群,中气十足地说出了他留在这个尘世间的最后一句说话:“来啊!看哈你们哪一个,过得了老子唐一林?” 这个时候,像罗家兄弟这样灵泛一点的人已经明白了过来,唐一林并没有胆寒,他之所以稍稍拉开那点距离,只是为了更好地施展,那正好是大开大合的管杀最能够发挥威力的距离。 一面是黑黝黝差不多两指厚的刀背,另一面却是被打磨到寒光四射比纸还薄的刀刃,无论是谁,只需要看上一眼,都可以想见:这把刀一旦落下来了,绝对不是劈那样的简单。 而是剁! 没有任何人会愿意被唐一林这样的人用这样的刀剁在自己的身上。 所以,开局以来始终都还保持着缓步前冲的人群,在下一秒钟,彻底地停滞下来。 狮子,就算再落魄,也还是狮子! “老子来过你!”一把刻意提高了嗓门,语气中却依旧透着刺骨冷漠的声音从人群的斜后方响起,随着说话声,胡少强的身影已经缓缓走下桥头,来到了人群的后面。 熙熙攘攘挤成一团的人们,闻声纷纷往左右站开,透过这条人体走廊,唐一林终于在开战之后,第一次清晰地看见了胡少强。 这个注定血流成河的晚上,胡少强的头发却还是梳得一丝不苟,衣着还是笔挺干净,脸上也依旧保持着荣辱不惊的清淡模样。走在形形色色的粗鲁壮汉当中,不紧不慢,信步闲庭的姿态宛若一个翩翩浊世佳公子,乍眼一望,哪里还看得出丝毫下三烂的流子相。 只可惜,无论怎么克制,脸上那道扭曲丑恶的疤痕,却正仿如失控般不停发出了阵阵细微而频繁的颤动,宛似一条盘亘在脸上,活了过来的巨大蜈蚣。两道飞扬跋扈的浓眉之下,一双本就邪恶残酷的细长眼睛,更是透出了某种格外炙热狂乱的味道,在今夜清冷月色的照耀之下,熠熠生辉,呈现一派无情之极的嗜血狂态出来。 “大哥,我来!狗杂种,那天就是他带头砸的店!” 正当胡少强刚刚走进人群,而唐一林则把全副心思放在了迎面走来的生死大敌身上的时候,一个对于九镇江湖而言极度陌生,从来不曾响亮过的嗓门,突然间盖过一切喧闹,狂喊了起来。 随着喊声,一道如同门板一般敦实之极的男性身影,已经从斜后方飞快地绕过人群,冲到了唐一林的身旁。 来人,正是那个打最开始就陪着胡少强一起站在桥上的男子。 他的名字,叫作牛错。 此刻的牛错倒提刮刀,恰如蛮牛般粗野放肆,再也没有了半分惯常的怯弱之色。只是转眼之间,就已经冲到了唐一林的面前。 唐一林身体微转,手里的管杀毫不犹豫,狠狠地劈了下去。 没有人能够受得了唐一林的这一下,你就算是把泰森、奥尼尔喊来也不行。 因为,这是管杀。 而唐一林这一管杀下去,为的就是杀人。在这样正面对撼的形势之下,你不杀人,人就杀你,除了一刀见生死之外,已经完全没有了留手的余地。 但,当鲜血如同烟花般盛开在空中的时候,牛错却没有死。 每一个用长木棍和别人打过架的人都会知道,长木棍下落时,造成最大伤害的地方就是最顶端的那一小截。管杀也是一样,所有的长兵器都是一样。 那一刻,牛错冲得太快太突然,走的又是唐一林的左边,唐一林的注意力却已经被胡少强所吸引。当他反应过来,并且调整了自己的姿势,再兜头一刀劈下的时候。 已经慢了那么弹指而过的半秒。 就是这半秒,让全速奔袭的牛错躲过了最危险的刀头,管杀上的半截刀身重重地劈在了牛错的肩膀。人在剧痛之下根本就无法克制的狂喊没有任何停顿,顷刻间从牛错的嘴里吼了出来。 牛错毫无疑问地倒了下去。 只是他太强壮,冲来的速度也太快,心中又太恨以唐一林为代表的这帮人。这一倒,他并没有笔直倒下,而是靠着毅力与余速,继续往前奔了一步,倒向了唐一林的身上。 “捅你娘!!!” 唐一林手里的管杀离开了牛错的肩膀,同时,牛错的三棱刮刀也自下而上,扎进了一林的腋窝…… 看似不败的狮子终于血溅疆场,同伴的亡命拼斗也唤醒了踌躇的群狼。 “办了他!” 不知道是谁发出的一声怒喝之后,牛错身后的人们终于抛开了生死与自私,发癫一般地涌了上来。 再也没有了恐惧、没有了痛楚、没有了希望,也没有了绝望。 下一个瞬间,唐一林已经彻底变成了一个毫无知觉的木偶,唯一能做的只是顺从着野兽的本能,机械般攻击、攻击、再攻击。 落单的狮子再强大,也注定敌不过群狼。 继续发展下去,不出五分钟,根本就不用胡少强自己动手,唐一林也必定要死在这些围攻者的刀棍下,就算真的命大不死,那也必定终身残废无疑。 这个局面,几乎已经接近无解了。当鲜血和欲望冲昏了头脑,摧毁了仅有的人性和理智之后,在场的所有人都已经不再是人,完完全全地化身成为了择人而噬的恶鬼。此时此刻,就算是胡少强本人亲自出口叫停,也不见得能有多大成效。 不过,当这场改革开放以来,小小九镇前所未有的残酷至极的混战开始了一分钟左右之后,一个声音由桥的另一头骤然响起。 它也许是这个世界上,唯一能够叫停这个局面的声音了。 当尖锐高亢的警笛声由远而近,撕裂了夜空,传到在场众人耳中的那一刻,所有的人,包括浑身鲜血的唐一林都停了下来。 剧烈搏斗之后,本就缺氧的头脑里,更是空白一片,每个人都呆若木鸡地站在了原地。 唐一林傻傻地擦拭着额头上迷糊了双眼的鲜血,伏击者们则纷纷看向了胡少强。 只是经过了极为短暂的失神之后,最先清醒过来的胡少强,没有任何多余的动作,抬起腿径直跑向了孤立人群中央的唐一林。 边跑他边大声喊了一句:“走!都走!全部都先走!!” 声音嘶哑急促,略带慌乱,再也没有了之前的悠然写意。 “轰”的一声,瞬间之前还在呆立不动的人们,就像是被解了穴道一样,不再有丝毫犹豫,响成一片的高呼大叫中,四散而逃。 揩掉了迷漫眼帘的鲜血,唐一林弯下腰去,用没受伤的左手捡起了地面上不知是谁丢下的一把刀,反身迎往了胡少强。 惊慌失措的人群中间,只有两个人,在相互的对视当中越来越近。 唐一林伤得太重了。我想,他并不知道自己被砍了多少刀,砍他的那些人肯定也不知道。 不过,我知道。 几天之后,看过尸检报告的小杜告诉我,那天晚上,除了胡少强亲自动手的两刀之外,唐一林的身上一共还有一十三条刀口。全部都分布在肩膀、后背、胸口、屁股和脑袋上,虽然都不致命,但是每一条都非常深。 不管是谁,被人狠狠砍了十三刀,右手又还被完全扎透了的话,当然是很难再打赢自己的对手了。 何况,那一晚,唐一林的对手还是根本就不逊色于他的胡少强。 所以,狂人和猛士之间的那场直接对话,很快就结束了。 很轻易地,胡少强就把唐一林手里的刀再次砍掉在地。赤手空拳的唐一林又抬腿踢他,胡少强顺势抱住了唐一林的腿,毫不犹豫地挥出了他这个夜晚的第一刀。 九镇菜市场里面屠夫用来剁排骨的厚背砍刀,一刀剁在一林的大腿上,直接就剁过了半条腿,一直剁到了骨头上才被卡住,停了下来。 唐一林发出唯一的那声惨叫的时候,小杜的北京吉普已经开过了九镇大桥的中央位置。 那声惨叫传到小杜的耳朵里面,尖锐的程度就连头顶的警笛声都被完全掩盖了下去。小杜说,当时刚一听到这个叫声,他就不知为何心里面无缘无故地冒出了一个念头:唐一林已经走了! 吉普车终于停了下来,就停在了桥头,离胡少强和唐一林两人十来米远的地方。 胡少强半蹲在唐一林的身后,仿佛没有看见小杜他们一样,专心致志地低头看着唐一林;而唐一林的半边后背斜斜依靠在胡少强的膝盖上,瘫坐在地面,双手还在保持着捂腿的姿势,脑袋却已经耷拉了下去,地面上是极大的一摊还在迅速扩张的血迹。 以新码头为中心的周围街道小巷上,到处都是拎着长短家伙四下奔跑的身影,血腥的场面让和小杜同车赶来的另外一个警官紧张万分,刚下车就拔出枪来,朝天鸣了一枪:“都站住!不许跑!” 枪声一响,始终盯着胡少强的小杜,看见胡少强的身子明显震动了一下,抬头看向了周围。而四周人们的奔跑速度反而越发快了起来,令开枪的警察不得不拔腿追了过去。 小杜小心翼翼地走前两步,大声对着胡少强说道: “胡少强,莫乱搞,把刀放着!把手举起来!” 就在这个时候,出现了一个所有人都不敢相信的事情。 一位魁梧敦实得像头牛的年轻人,居然一手明显有伤下垂,另一手捂着肩膀,带着满身的鲜血从通往十字路口方向的街道上缓缓走了过来,看上去走得颇为艰难,但又一步都没有停歇过。就像周边一切都与他没有什么关系一般,完全不顾身旁擦肩而过四散奔逃的同伴,也看都没有看小杜这边一眼,只是直愣愣地盯着胡少强一个人,一直走到了胡少强的身旁,辛苦万分地靠着胡少强坐了下去。坐好之后,已经疼得脸色惨白,大口大口呼吸了几次,这才对着胡少强说了一句话:“强哥,你一个人不好,我回来陪你。”语气当中,竟然是云淡风轻般的平淡。 小杜说,那一刻,他觉得自己的鼻子都有些发酸。 而向来冷漠到像是一块千年寒冰的胡少强,面孔上的肌肉前所未见地剧烈抽动了起来,抬起一只手,伸了又缩,缩了又伸,搞了几次才落在了那个魁梧男子的肩膀上,喉咙里发出了一种分不清是哭还是笑的呜咽,脑袋深深地埋了下去,只听见他的嘴里在不断地重复着几个字:“好好好,蠢货……蠢货……牛错,你真是个蠢货。” 慢慢,声音就越来越低,停了下来。 几秒之后,当胡少强再次抬起头来的时候,激动之色已经消失不见,脸上又出现了那种莫名其妙的笑容。胡少强身上这种极度诡异反常的情绪表现,让小杜心底一寒,也感到了威胁和恐惧,他下意识地把手放到了腰间,想要掏枪。 可他的手才刚刚摸到枪套。 胡少强的说话声已经高声响起:“唐一林,安心上路!!!” 几乎就在说话的同时,让人完全没有丝毫反应的余地。胡少强搭在牛错肩膀上的左手已经飞快收回,一把抓住了唐一林的头发,把他始终耷拉在胸口上的脑袋扯得往后高高仰起。然后,一直藏在一林背后的右手闪电般地往前一伸,胡少强挥出了那一夜的第二刀。 寒芒从左到右,在一林的喉咙上一闪而过。 本已昏迷不醒的唐一林在这一瞬间,就像是一只被人猛然扔到了滚油锅里面的活虾,原本蜷缩在一起的身体蓦地一下,剧烈地舒展开来,然后又蜷起,双只脚掌蹬在地面上,剧烈地挣扎跳动。每一次挣扎,大腿上的鲜血就更加汹涌地喷射。仅仅只是一两秒钟过后,他的整个人就再次彻底蜷缩成一团,脸孔朝下,缓缓扑倒在了地面。 “当啷”一声,胡少强扔掉手中钢刀,拍打着手掌和裤脚,站了起来。 其实,那天,胡少强完全可以不用补这一刀。他剁在一林大腿上的第一刀就已经剁断了大动脉,要了一林的命。但是,他却还是在小杜的眼前,加上了第二刀。 人一辈子太漫长,有些时候难免会做出一些违背自己良心的事。但无论如何,千万不能做得太绝太毒。用心太毒了,有违天和。 所以,这第二刀,也就要了胡少强自己的命。 待小杜铐上胡少强和牛错之后,再去查看唐一林的时候,唐一林已经死了。 为了摆脱生来贫贱的生命,更好更有尊严更像个人一般活着,唐一林用了二十几年。但从生到死,他却只用了不到半分钟。 小杜弯下腰去的时候,唐一林的四肢还在轻微地抽动,眼睛也并没有完全闭上,眼神里面一片空白,什么都没有,就像是没有痛苦。 但是当小杜再试图尽下人事,给一林摁住伤口止血的时候,他听见一林的喉咙里面发出了几声很响亮的奇怪的“咯咯”声,然后,一切都静止了下来。 就在那同一秒钟,小杜看见,九镇的夜空上响起了“啪”的一声,辞旧迎新的美丽烟花又一次盛开在所有人的眼前,照亮了世间的美好,也照出了路上的血迹,照在了一林的身上。 只是烟花易冷,纵然明亮,终究冰凉。 唯一不变的,只有在皎洁的月光照射下,静静流淌了千年的白杨河。 但是,假如人们用心地去看,那夜虚空寒月的照射之下,白杨河水,却也泛出了亘古至今的寂寥与苍凉。因为,那条河里,滚滚东去的并不是一汪春水,而是千百年来,潇湘儿郎流不尽的英雄血与泪。 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 烟花已渺,春水渐逝,古老的九镇恢复到了一如既往的静谧安详,就像什么事都不曾发生。 第150章 浮生若梦(1) “嘿嘿嘿嘿,从现在开始,老三,这件事,你就莫插手莫管哒。今天傍晚,我就会回九镇。等我回去之后,你晚上也回去,不用再待在这里了,不碍事!我保证,从今天晚上开始,费强福、唐五、胡家兄弟、侯敢,他们再也没得哪一个还有时间有精力去对付你。剩下的事,我来办!” 两天之前,亲耳听到这段话的时候,是在溪镇,洪武家背后的阴暗小巷里,那个肮脏不堪的小饭馆中。说这句话的人歪着上身,一只胳臂反搭在身后的椅背上,以一种极为舒适放松的姿态坐着,但脸上出现的表情却是截然相反的认真与决断。 离当时的对话已经过去几十个小时了,可是小杜的这副神态却始终都在纠缠着我。阴森难测的冷笑,不紧不慢的音调,甚至他吐词遣句之间的每一处停顿都能时不时地在我脑海里面重现出来。 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这些年的江湖路走过来,我当然不是一个胆小的人,但已经完全蜕变的小杜却依旧让我感受到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忐忑难安,惊疑不定。 这几天,我没有吃过一顿饱饭,没有睡过一次好觉,我知道一定会出大事。 可当消息真正传到了我耳中的那一刻,我却还是如雷轰顶,悲哀莫名。 把消息带给我的人是癫子。 市区一战,癫子并没有跟着我去,这些天来,除了收拾被胡少强一伙人砸坏的游戏室之外,他始终在医院里面照顾雷震子,一林出事的时候也是一样。而医院所处的下街离出事的新码头最多只有三四百米的距离。枪声和拼杀打斗声惊动了附近的居民,几乎是倾巢而出,看热闹的人们所弄出的响动也就传到了医院里。 所以,癫子差不多是九镇最先知道消息的那批人之一。 当二哥打开家门,癫子顾不上礼貌一把推开二哥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他已经跑得几乎变了相。这样的隆冬天里,额头上布满了一层滚滚而下的汗珠,因为缺氧,惨白的脸色中带着两抹病态的嫣红。胸膛剧烈起伏不定,嘴巴大张,发出了阵阵短促粗重的齁声,就像是肺里面被人装上了一台漏气的风箱。 当时我正披着厚厚的烤火被坐在火炉边上烤火,温暖的火炉让几天几夜寝食难安早已是疲劳不堪的我,正陷入了难得的半梦半醒的小寐之中。 可是,当门口的动静把我惊醒过来,睁开眼第一时间就看到了癫子的那副模样之后,我的手脚瞬间就变成了一片冰凉,冷汗从全身上下的每一处毛孔中毫无预兆地冒了出来。 我很想说话,但也许是头脑还没完全清醒,又有可能是情绪过于紧张。一时之间,我居然只能瘫在位置上,半句话都说不出来,微微张开的嘴里,一阵阵的苦涩发干。 癫子完全顾不上礼貌,推开二哥,飞快地冲进了门,眼神直愣愣盯着我,话都明显到了嘴边,却望见了客厅里面,与我围坐在一起的所有家人,只得匆匆停住了脚步,艰难地咽了口口水,调整了下呼吸,这才开口对我说道:“三,三哥,出来下,我有点事要给你说。” 声音暗哑晦涩,几类旁人。 直到这个时候,我惊飞九天的魂魄才算是勉强回归了体内,不再犹豫,在响彻了耳腔的狂乱心跳声中,一把掀开烤火被,站起身走出了家门。 “爸爸,我出去一下。等下回来。” 生怕家人听见任何无法让他们安心入眠的消息,走出家门之后,我抬起手制止了迫不及待想要张口说话的癫子。不作丝毫停顿,自顾自地埋着头当先领路,用最快的脚步往前走着,直到走出了十几米开外,当年我被伏击的那个小巷里面时,才停了下来。 刚站住脚步,还没等我的身体和视线完全转移到仅在身侧一步处的癫子方向,我的耳边就听到了六个字: “三哥,一林,死哒!!!” “轰……” 一声巨响在我的脑海里面爆炸开来,那一瞬间,我才算是真正领略到了古人遣词造词的功力有多深厚。晴天霹雳!五雷轰顶!这就是能够形容出当时我的感觉的最好词语。 巨响声从脑袋一直炸遍了我的全身,最后堵在了我的胸膛,我竭尽全力地张大嘴巴,大口大口地喘气,却依旧呼吸不到任何的空气,就像是一条被冲上了沙滩的鲸鱼。 “老三,哈哈,先走哒啊,过两天喊你喝酒!” 仅仅只是两三天前的清晨离别之时,伴着汽车发动声,一林独有的拖着长音鬼喊鬼叫般的说话声瞬间就浮现在耳旁。 一林,你不是还要找我姚老三喝酒的呢?明天就是新的一年了,你人呢?你的酒呢?你怎么会,怎么会就这样走了! 那一刻的我,感受到了某种从来不曾有过的悲伤与无助。努力睁开双眼定定地看着癫子的面容,却发觉自己恍惚之间,已经分不清站在对面的那个人是谁,只是身上一阵接着一阵地发冷,冷到了骨头里。膝盖越来越软,下一秒钟它就很有可能再也无法支撑我站立,我需要一个帮助,当艰苦万分地抬起手臂,好不容易搭在了癫子肩膀上的那一刻,脸颊一热,眼泪已经不可遏制地流淌下来…… “三哥,三哥,你没事吧?你不要紧吧?三哥,三哥……” 纵然只是转瞬即过的短短几秒,但却又偏偏像是历尽了斗转星移的漫长,耳边不断响起癫子焦急万分的喊叫声,终于把我从无边的浑噩当中唤回了现实。 一只手继续靠在癫子的肩膀上,弯着腰,我大口大口地出气,直到胸中那股几乎已经化为实物的郁结之气渐渐消失,直到最后一滴泪水已经顺着脸颊滑落。眼角虽然依旧滚烫,鼻头依旧发酸,但是,我努力地挺直了腰板。 “哪个搞的?” “胡特勒,胡少强!” “……在哪里?” “就在新码头。” “带我去!” 走到新码头的时候,入眼之处,已经是人山人海。 昔日里,平静安详的九镇,在这个血腥的寒夜,却变成了尘世间一个最大的秀场。那些林林总总的被极大地刺激了感官神经的人们正在舞台上兴高采烈地演出。有人叹息,有人哀伤,有人愤慨,有人悲凉;更多的却是兴奋、激动、口沫横飞,神采飞扬。 一林孤单安静地躺在舞台的正中央,但是亢奋而热烈的气氛却在每一处的空气中飞舞、飘荡。 就在离我七八米的地方,一林面孔朝下扑在地上,纤细修长的脖子仿佛承受不了脑袋的力量,以一种诡异的姿势耷拉着,半边脸浸在血液里,露出来的另外半边面孔,苍白如纸,就连眼中的眸子都仿佛变成了落了灰的石头一般灰白,空洞而无神地斜看着天空。 第一眼望见这幕场景时,我几乎是不由自主地想要走上前去,走到我的这位好友身旁,抱着他,陪着他,和他一起站立在人们的目光和审视之下,一起来抵抗这一切的孤独与荒唐。 但是,我的理智却让我懦弱而可耻地停下了自己的脚步,小心翼翼地停在了围观的人群中央。 从家里一路赶来的道上,我已经渐渐冷静了下来。 这个夜晚,一林已经走了,我却还要继续活着。 我真的希望他去到了一个更好的地方,这个世间的一切痛苦都再不用顾忌,不用担心。可是我却依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依旧摆不开,挣不脱这片狗操的红尘万象。 因此,我就不得不有所顾忌,不得不加倍无耻。 那一刻,混在人群里面看着毫无生气躺在冰凉地面的好友,我意外地发现自己居然可以做到如此的克制与冷漠。 这让我无比悲哀地摸通了一个人生道理:原来,这个世界没有什么不可以接受,再痛的离别,一旦面对了,就能够缓解和遗忘。 小杜看见了我。 我也看见了他。 在灯光下,我甚至还看见他若有若无地对着我摇了摇头,没有惊讶,没有喜悦,没有兴奋,也没有忧伤,小杜的脸上只是一片面沉如水,波澜不惊。目光与我一触即过之后,继续有条不紊地指挥着现场一切。 我知道,他的意思。 他是在提醒我,千万不要出现在这个秀场,不要做出任何引人注目的动作。 我第一次对于这个同样可以交命的好友,产生了彻骨的鄙视。 就像是,鄙视此刻的自己。 我已经不想再继续留在这里,在这里,我不知道自己能够坚持多久,伪装多久,我不知道自己会不会疯掉。 当我转过身来,在人们兴致勃勃的交谈声中,刚想离去的那一瞬间。 我看见,唐五,到了。 两道雪白大灯的晃动中,一辆黑色的桑塔纳几乎是差不多冲进了围观的人群里面之后,才猛地一抖,停了下来,惊起了四周人们的连片叫骂怒喝声。 雷震子出事的那个凌晨,唐五来医院找我时,坐的就是这辆车。 只可惜,车还是那辆车,人却已经不再是当时的人。 车刚停稳,急冲冲第一个拉开车门,从副驾驶位置上走下来的人,居然不是唐五,而是秦三。秦三的右手还是老样子缩在衣服里,身上穿得也依旧是那天凌晨见过的那件灰色呢子大衣。只是,他的脸上,却淌着泪水。 秦三看都没有看周围一眼,飞快俯下身拉开了车子的后门,然后,我就看见了唐五。 唐五,一个声动江湖的名,一个威风八面的人。 谋略、隐忍、深沉、冷静、和气,义道、白手起家、坚韧不拔、未尝一败、心狠手辣、翻脸无情……这些形容词,都可以和这个名字这个人挂上钩。 但是,现在的唐五,已经不再是我们熟悉的唐五了。 在心底最隐秘的地方,我曾经无数次地幻想过唐五倒台之时的模样。可无论我幻想中的那个唐五有多么落魄绝望或者凶狠,我也从来不曾想过,在这个夜里,我亲眼见到的唐五,居然会是这个样子。 唐五从车上走了下来。 但是,仅仅只是走了一步,唐五的一只手还扶着车窗,甚至连他的腰都还没有完全挺直,他的双腿就突然弯曲,一个踉跄中,整个人已经瘫向了地面。 在完全摔倒之前,秦三飞快抱住了唐五的身体,穿过他的两个腋窝,紧紧地把他抱在自己的胸前。在众多各怀心思的围观者眼前,硬生生地把唐五瘫软如泥的身体抱直,抱稳,抱得站立了起来。 然后,他拿着唐五的一只胳膊往自己的肩膀上一搭,就这样搀扶着,挪向了人群的最中央,一步又一步,虽然缓慢,却很坚定。 随着两人每走一步,原本喧闹之极的场面就多出了一份安静。到最后,人山人海的新码头,已经变成了一片死寂,没有半个人说话,连咳嗽声都没有,每个人都屏息静气又无比复杂地看着秦三和唐五。 十来米的路程中,两个人都没有说过半个字,但是阻挡在他们前方的人群却纷纷往两边挪开,主动给他们让出了一条通道。 他们终于穿过人群,来到了那片鲜血横流的空地。 打眼见到一林尸体的一刹那,原本瘫软如泥,连路都不知道走的唐五突然就凭空伸出了一只手掌,伸往了一林横尸的方向,脸部肌肉不断抽搐,喉咙里面发出了阵阵清晰可闻的“咯咯”异响,却又说不出一句话来。 把唐五扶到了一林的身体旁边后,秦三停下了脚步。唐五却依旧靠在秦三的身上,并没有马上扑过去,只看见他那只悬在空中的手掌伸出又缩回,缩回又伸出,来来回回地颤抖着,摆动着,好像是面对着一件极为珍贵也极为脆弱的宝物,想摸又不敢去摸的样子。 “五哥,坐,你先坐着。” 在秦三已经是悲不可抑的说话声中,这个时候,一路来都是佝偻着身体的唐五才如同是大梦方醒般,突然抬起手大力推开秦三,脑袋猛地一抬,对着天上的那轮明月,先发出了一声凄凉之极的干号:“啊……这是为哪般啊……”余声未绝间,俾睨半生、巍然如山的唐五已是双腿一弯,在一林的尸体前,笔直跪了下来。 泪水瞬间就迷蒙了我的双眼,所有的克制与冷漠都在唐五这一声如同怨鬼夜哭瘆人之极的嘶号声中烟消云散,再不犹豫,拨开身前众人,我抬腿走向了前方。 可就在我快要走出人群之时,我忽然看见除了小杜之外,九镇派出所另外一个正在维持现场秩序的警察快步走向了唐五,人还没到跟前,手就已经伸了过去,想把跪在血迹当中的唐五扯起来,嘴里同时大声说道: “起来,起来,唐春雷你搞什么?现在不是哭的时候,到一边去,不要给老子破坏现场!” 当警察的手掌将到未到,即将接触到唐五肩膀之前的那一瞬,场子中间一道黑影飞快闪动,两秒钟前才被唐五一把推了个趔趄的秦三,已经用自己的身体横亘在了两个人中间。 秦三那只被燕子打伤,肩膀处依旧用厚厚纱布缠裹包扎的左手闪电般抵在了警察的胸膛。右手一摆,衣袂飘动间,那把倒提在手中的锯短了枪管的双筒雷明顿出现在了所有人的眼前。 “啊!” 惊呼声中,差不多所有站在第一排围观的人都不由自主地往后退了一步,几个胆小怕事的更是已经做出了掉头要走的姿势。 “你最好站着,做你自己的事去!” 秦三特有的温和好听的男低音在空地上方响起。脸庞上仍然带着两道清晰的泪光,但是这一次,那不可抑制的悲哀语调却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所有人都能听出的毫无余地的强硬和坚决。 第151章 浮生若梦(2) 那个警察的目光不断地在秦三脸上和手中的猎枪之间逡巡,神色间也露出了明显的犹豫与恐惧,但是众目睽睽之下,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一时间,却又下不来台,只得僵在原地,脸上一阵青一阵红,嘴巴飞速嚅动,时张时闭了好几次,显然在做着剧烈的思想斗争。 终于,弹指过后,那个警察的心一横,右手一翻摸往腰间枪套的同时,抬头看向秦三,张开嘴,刚准备说话的时候,秦三的话已经抢先一步说了出来:“动一下我就打死你!你想好!到了而今这一步,你觉得我们还要命吗?” 说话的同时,秦三始终下垂的右手已经缓缓抬起指向了前方。 眼角黑影闪动,身边人开始纷纷后退,心脏狂跳中,我的脚步也彻底停了下来。 “喂,算哒,老卢,你去忙你的,不碍事!这里我来。” 局面已是一触即发,紧张万分的僵持之中,小杜闪电般三步并作两步走到了那个警察的身旁,一边说话一边抬手揽住了那个警察的肩膀,不容置疑地将他往后拉;同时有意无意间身体微侧,已经挡在了秦三的枪口前面。 那个警察的脸孔已经涨得通红,看着秦三的眼神里露出了滔天的仇恨和愤怒;而秦三却还是那副淡定自如的样子,只是寸土不让与其对视的目光中却越发冰冷,渐渐就冒出了两道生死立判的寒光。 终归,那个警察还是抵挡不过这种凶险的对视,牙一咬,头一低,一言不发,转身离开。 待到那人走远,小杜缓缓转过了身子,无惊无惧地站在秦三的枪口之下,双方就那样直直地对看了几秒过后。小杜才张开嘴缓缓说道:“人,都有个人情世故、生离死别。也算是一个地方上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乡亲,你们想在这里给唐一林送个终没得问题。只是,秦三,县刑侦队的人马上就要到了。我给你们五分钟,何去何从,你们个人选,莫让我为难,也莫让你们个人为难。” 说完之后,小杜转身就走,走到一半却又回过头来:“还有,莫说我杜兴不通情理。你手上的那根吹火筒现在就给老子收起来!之前我当没有看见。你敢再拿出来半下的话,你记着,我随时都可以打死你!” “多谢!”随着那声极为冷淡的道谢声出口,秦三的右手一动,缩回了衣内。 寒风吹在身上,猛地打了一个寒战,冒起了一层连着一层密密麻麻的鸡皮疙瘩,我这才意识到冷汗已经湿透了自己贴身的衣物。 小杜说完转身走开,我的目光也从秦三身上移往了唐五。 这才发现,不知何时,唐五已经坐在了那满地的血迹当中,唐一林面孔朝下匍匐在地上的尸体也被唐五翻了过来,用搂着婴儿一样的姿势把唐一林上半身搂在了怀中。 唐五的头始终低垂着,完全看不到他的表情,除了最开始的那声干号之外,也不曾发出半点声音。就那样安安静静地坐在地上,盯着自己怀里的弟弟,整个人竟然像是已经入了痴一般,对外界的一切都毫无知觉。只是间或会用手指或者衣袖去揩抹下一林脸上还在缓缓渗出的鲜血。 “哈哈,唐老五也有今天啊?平日里,那么风光,牛逼得要死,走路都恨不得横起走的一个人。所以说还是老辈人讲得好,人啊,平日里苦瓜籽籽儿莫种多了,种什么因就得什么果。” “是的唦,不学好打流的,不就是这个下场?刚刚那个拿枪的,好恶作!和警察都敢对着搞,这样下去,未必讨得好?活得长?伢儿,这回你看到教训了吧,爸爸交代你,你就要记性,长大了一定要学好,莫走邪路,听到没?” “啊,那确实。不过,年轻的这个公安伢儿有狠讲啊!讲话都是一套一套,有板有眼的。对着这么一个凶神都不怯火,硬是要得!” “哎,话讲回来,也蛮造孽类,这么年纪轻轻的一个伢儿,这是夭亡横死啊?造孽造孽!” “啧啧……” 人总是健忘的,好了伤疤忘了疼更是中国人的通性。 风波刚过,片刻前才被吓到两股战战,几欲逃走的围观者们。在局面缓解,唐五和秦三又一致陷入了沉默之后,又渐渐地活跃开朗了起来。 周围人们交头接耳的说话声传到了我的耳中,我却悲哀得连阻止这些话的勇气都没有。 因为,人生之痛,最痛莫过兔死狐悲,物伤其类。 一林走了,胡少强也完了,可唐五呢?秦三呢?我呢?我的下场又会是什么,什么时候躺在那里的那个人又会是我,而在嬉笑的人群中,又是谁,会为了我流泪或者难过? 这是我有生以来经历过的最为悲凉绝望的一幕景象。 那一刻,看着依旧是行尸走肉一般对于这些刺耳说话声无动于衷的唐五,我突然就想明白了一点:其实,唐五也死了。 隐隐约约地,远处传来了一阵接着一阵的警笛声。 始终保持着镇定的小杜也开始显得有些许紧张,频频抬头看向了国道经过的十字路口方向。 唐五还是坐在原地,充耳不闻。 秦三却站起来,走到了唐五的身后,伸手搭在了唐五的肩上,俯身说道:“五哥,五哥,五哥!起来,起来五哥,走了,要走了!” 唐五不说话,也不动,像是一具毫无生气的提线木偶,任凭秦三将自己的上半身扯得东倒西晃。 “五哥!真的要走了!!”警笛声越来越近,秦三真的着急了,声调明显提高了很多,大喊着,双手插进唐五腋下,开始用力想要把唐五从地面上拉起。 拉扯的过程中,一林的脑袋一滑,从唐五的怀里一下跌到了地面。唐五猛然回过头来,看向秦三的眼神里面竟然是无边无尽的仇恨与杀意,状态癫狂,几乎是使尽全力将秦三远远推翻在了地上,大吼了一声:“滚!!” 唐五的眼神让我相信,假若秦三还敢靠近,唐五也真的一定会下杀手。 跌坐在血迹中的秦三顾不得肮脏,飞快爬起上身,就那样跪在原地,发出了声震全场的叫喊:“五哥!!!一林死哒!我们还要帮他报仇啊。五哥!!!” 这句话如同当头棒喝一般,敲醒了唐五。 他坐在地上,双眼中出现了片刻的迷茫,低头看看一林,又抬头看看秦三。渐渐地,那种癫狂与迷茫之色就开始消失不见。 然后,唐五又低下了头去,拿起衣角,再次擦拭起了一林脸上的鲜血。 “五……” 这次,没等秦三焦急万分的喊声完全说出口,唐五虽然没有抬头,却已经伸出一只巴掌,阻止了他的说话。唐五小心翼翼地擦拭着,就像是面对着一件最心爱的玩具。 好不容易擦完之后,唐五又抚摸了片刻一林的脸颊,摸着摸着,突然,“啪”的一声,他狠狠一巴掌打在了一林的脸上。在人们目瞪口呆的注视中,唐五双腿一并,从出现至今,第一次凭着自己的力量,四平八稳地站了起来。 唐五起身的时候,并没有把一林的脑袋移往地面,就那样任凭一林的上半身顺着自己的膝盖自然滑下,重重地磕往了地面。 然后,唐五的嘴里发出了一阵癫狂之极的大笑之声:“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头顶路灯的照耀之下,仰天大笑的唐五,笑着笑着,泪水就从两边脸颊上源源不绝地流了下来,他却揩都懒得揩一下,指着地上的唐一林,放声说道:“唐一林,你听好起,这回你就长点眼睛!下世投胎投个好富贵人家,莫受穷也莫姓唐哒!兄弟一场,我这个当哥哥的只怕也没得办法送你上山哒,黄泉路上你走好,奈何桥边莫等我。从今往后,千世万世,你都莫等我,莫认我!我们两兄弟的情分,在这里,就算是尽到头哒!你再和我有半点关系,再让我看到你半点影子,老子就先弄死你!你记住哒没有?” 说到最后一个字,唐五的声音就像是被利刃从中砍断了一般,戛然而止。他站在原地,脸色苍白,双唇紧闭,昂首挺胸地面对着我们所有围观的人,目光缓缓扫过一周,尖锐得就像是在我们每个人的身上都筛了一遍。 然后,再无丝毫留恋,转过身,拉起跪在血泊中的秦三,扬长而去。 唐五,终于又变成了唐五。但同时,他也永远不会再是过去的唐五。 这一刻开始,他变成了一个比过去更加难缠百倍、可怕百倍的凶神恶魔。 现在,恶魔已经离去,可当这个恶魔再次归来的时候,能够满足这个恶魔的,必将是一场血腥的献祭。 县公安局一共开来了四辆警车,领头的是一个身着便衣,表情极为严肃,举手投足之间一看就知道是手掌大权,习惯了说一不二的五十岁上下的中年男子。小杜在简单汇报了案情之后,毫无悬念地把指挥权交接给了中年人,在此人的指挥之下,一二十个警察很快就把场面上的所有一切都控制了起来。 看着这些警察在有条不紊地工作,这个时候,我才忽然间意识到,此时此刻,场面上好像少了一个人。一个本应是举足轻重的,绝对要出现在这里,却直到现在还没有出现的人。 九镇派出所一把手,费强福。 这是他的辖区,这是他的国度。 但是这样的突发大事,他却不见踪影! 看着场中央,时而汇报工作,时而帮忙指挥,忙碌不休却意气风发的小杜身影,脑子里面灵光一闪而过,刹那间我就明白了一些东西。 直到县刑侦大队的工作程序差不多已经做了一半,费强福那辆专属的,无人不知的军绿色吉普车才一路狂飙着出现在了所有人的眼前。 当费强福大失仪态,甚至是有些仓皇失措地跑下车的时候,我看见,这样的冬夜里,他的额头上竟然布满了一头的大汗,在街灯照耀下,铮铮发亮。 跟在他身后的还有派出所的那个老油条,张警官。 两个人一下车,顾不上别的,连现场都没有来得及看上一眼,左右一瞄确定方位之后,就直接屁颠屁颠地跑向了那个正在和小杜谈话的中年人。 人还没有完全跑到两人面前,脸色铁青的费强福已经对着小杜那边,劈头盖脑地发出了一顿大吼:“哪个!你们今天是哪个值班?杜兴,是你值班吧?出了这么大的事,你居然都敢不通知我一声!你眼里还有没有我这么一个领导!还有没得组织纪律!你好大的胆子!你要负责,我今天郑重告诉你,你要负全责!” 小杜低着头,眼都不抬一下地站在那里受骂。 骂完之后,费强福毫不停顿,立马转向了那个中年人,脸上瞬间就变成了一副极度诚恳愧疚之极的表情:“岳书记!” “岳书记好!” 费强福才刚开口,身后的老张居然也赶紧见缝插针地插进去问了一声好。费强福颇为不满地回头瞟了老张一眼之后,才继续开讲:“岳书记,我要向你承认错误,今天九镇发生这个情况实在是太突然,这个事我本人要负很大一……” 费强福絮絮叨叨地讲了一大通,那个被称为岳书记的中年人脸上却阴沉得可以滴出水来,一言不发,连看都没多看费强福两人一眼。 直到明白过来费强福好像没有完了,中年人这才扬起手,如同断金截铁般凌空一挥,非常强硬地打断了费强福的话:“好了好了,费所长,先不讲这些。你看看周围,你看见没有?这么多的群众在这里,今年年初布置迎亚运严打工作大会时,我是怎么交代你们的?基层的工作最重要!这么多人的眼睛看着,这么大的恶性事件,我脸上无光!你现在先给我把事情解决好,其他的问题,我们之后再处理!小杜,来,你给我继续讲一下……” 说完之后,中年人自顾自地对着小杜招招手,两个人走到一旁,旁若无人地继续小声说了起来。偌大的空地中,只留下了费强福一脸死灰地站在原地,就连始终跟前跟后的老张也悄悄移开脚步,连招呼都不打一声直接加入到了正在忙碌不休的同僚之中…… 看着眼前这一幕,我却分不清自己的感觉是喜是悲。对于小杜无师自通却又神鬼莫测的玲珑手段,我只能是五体投地的同时更心惊胆寒。 我知道,同在今夜,一代强人费强福,也完了。 回到家中,已是深夜。 昏暗的客厅里,只有电视机微弱的荧光还在闪烁不定,家人大多已经进卧室睡觉了,火炉边,父亲独自一人窝在沙发上,发出了轻微的鼾声。 我轻手轻脚地为父亲拉上了有些滑落的被子之后,刚想转身回到自己的房间,却听见一把悦耳动听的女中音从电视机里面传了出来,在午夜的客厅里响起: 观众朋友们,晚上好。今天是一九九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农历十一月二十六,现在向您播报过去几天之内发生的重大新闻。 一九九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苏联总统米哈伊尔·谢尔盖耶维奇·戈尔巴乔夫发表电视讲话,正式宣布辞职。当日十九点三十八分,在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成立六十九周年即将来临之际,在克里姆林宫顶上空飘扬的苏联国旗徐徐下降;十九点四十五分,一面代表俄罗斯的红蓝白三色旗升上克里姆林宫。次日,一九九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苏联最高苏维埃通过决议,正式宣布苏联停止存在。“八一九”事件之后,“新奥加廖沃进程”实际上已经难以继续,苏联加速走向解体……从此,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的历史宣告终结。 巨人的背影纷纷转身离去,一个时代,结束了。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金刚经》。 第152章 君无衣,与子同袍(1) 一,前夜选米。椭圆形态,粒大饱满,色白。净水泡发,沥干蒸熟之后,晶莹微透如同玉石,伸手一握,米汁油腻,触感黏滑,此为上品,谓之阴米。 第二天把蒸熟的米放在石臼当中,用茶树棒猛力舂碎,直到胶状。然后放入木制模具里面,压成圆饼,饼上常有“春”“福”“禄”“寿”字样。再放到窗台墙角等通风干燥之地一周时间,令其自然阴干。最后,泡在水中,可保存一年。成品可油炸,可水煮,可火烤,可配菜,可单食,可甜可咸,方便快捷,风味怡人。 二,于菜市场购取皮薄、肉嫩、肥瘦适中之土猪肉,拿菜刀反复刮擦肉皮,去掉细碎毛发。剁成巴掌宽的肉条,用细长竹签或钢丝遍体扎出细洞,便于入味。将炒过的花椒和熟盐磨碎混合,在猪肉上反复按摩揉搓,直到均匀布满。皮下肉上层层密布,紧实码放于瓷缸当中,用石磙等重物压于其上至少五天,取出。拿干净吸水布块擦掉肉面水分,再把麻绳穿在一端肉皮当中,挂于厨房高处透风,阴至半干,放入熏柜,堆积陈年风干橘子皮混合松针叶,点火熏制十天左右,待猪肉通体变成金黄之色,望之令人垂涎,始为大成。 倪萍女士每年都会在中央电视台的春节联欢晚会上,饱含深情地说一句话:“此时此刻,国泰民安,全国上下千家万户正围在一起吃饺子。” 很显然,她是错的。 九镇春节,从来不吃饺子,糍粑和腊肉才是大年夜必不可少的象征。 从小到大这些年,我从来没有下过厨,也没有兴趣学习厨艺。但最近一个月以来,我跟在母亲身边,每天都在做,每天都在学,越来越感兴趣的就是这两件事。 毫不经意之间,时光飞逝,挂在堂屋墙壁上的日历已经翻到了一九九二年一月三十一日,还有三天就是农历春节了,距离一林死去的那个晚上,也已经过去了整整一个月。 这一个月以来,我暂时关闭了被砸坏的游戏室,给了癫子、牯牛、缺牙齿以及重伤未愈的雷震子一人一笔数目不等的钱,让他们都各自回家过年去了,我自己则连家门都没有踏出过一步。 母亲非常高兴,我的种种表现让她以为,她最疼爱的这个三儿子终于浪子回头,收心懂事,开始体恤父母,理解家常之乐了。 但事实并不是她老人家所期盼的那样。 在现实的生活中,她的三儿子早已变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江湖人,漫天的血雨腥风熏透了我的身体内外每一个细胞,这条江湖路,我已经走得太久,也走得太远,回不去了。 这一个月以来,我只是在刻意地保持低调。 百姓过年,江湖过关。 每到春节的时候,也是江湖人最难熬的时候。因为,这正是场面上的势力为了维护长治久安,营造一片祥和景象的关键时段。那些高高在上的人们,平日里或许还能睁只眼闭只眼,但在敏感的日子里,所有的暧昧、平衡和利用都会一一收敛起来,化成了各种各样的霹雳手段,雷霆打击。这样的形势之下,大大小小的江湖人,无一例外,都必须要蜷起羽翼,避开风头。运气好的,就会像我一样,闭门不出得享天伦之乐;运气不好的,就只能孤身飘零在外,蜷缩在遥远异乡某条陌生街边一家不起眼的破旧旅社里,看着万家灯火,他人团圆,自怜自哀,如同野鬼游魂。 所以,习惯了人前显贵的江湖人,却无福过年,江湖人只能过关。 而对于九镇的江湖人来说,今年这个关,能过去的人只怕不多了。 九一年初,本来就有着公安部下文的迎亚运严打战役,唐一林又在元旦佳节当街横死,所造成的影响实在是太大太广。从八二年安优枪毙至今,已经风平浪静了十几年的九镇江湖,如同飓风袭来,一夜之间,风云涌动,巨浪滔天。所有的江湖中人,只要有一点不小心,就必定是落得个万劫不复。 在唐一林死去的当天夜晚,唐五离开新码头的事发现场之后,就逃离了九镇,连同秦三一起。从此之后,人间蒸发,再无任何人能打听到他的半点音信。 事发第二天,原本就在外地给唐五办事的何勇得知消息后,根本回都没有回九镇,径直带着北条、茶煲等人跑路去了温州,连告辞都没来得及给我说一声,还是事后通过保长知道的这个消息。 夏冬倒是没有跑,龙港事件之后,他就得到了市区几位大哥的赏识,像我一样,与唐五之间的牵扯实际上已经不大,从而也侥幸得了一个平安。 而忠心耿耿的老一哥在继续帮着维持了一段时间的收购站营生之后,不知何故,也彻底关门歇业。 胡家那边,除了老二胡少飞之外,胡少强和牛错罗飞罗兵等人都纷纷被捕,就连重伤在身,躲在牯牛山的老大胡少立也在事发当天凌晨就被警方派人控制了起来。 悟空,自从渡口巷一战之后,根本没在九镇出现过。 费强福,在那个晚上已经彻底失势。虽然正式的调令还没有下来,但是用屁股想我都能够想到,退二线之前,一心想要把儿子扶上马再送一程的小杜父亲,无论如何都不会放过这样的机会。 整个九镇江湖,无论黑白两道,实际上都已经成为了一片空白。 权势的空白! 对于江湖而言,群雄争霸的局面很乱,也危险,但绝对谈不上可怕和糟糕。实力相仿又觊觎交椅的人多了,彼此之间就一定会有牵制,有平衡,大家的争斗也都还会依循着一定的规则,限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通常不会波及池鱼;就算是偶尔冒出了一两个像胡少强唐一林这样百年不遇破坏大局的狂人,那也只是明火执仗,大闹一通,丢几条命而已。都已经两腿踏上江湖路,又还有谁真的怕死呢? 真正可怕之极和糟糕万分的局面是,突然之间没有雄了,英雄、枭雄、狗熊,一个雄都没有的时候,那才是暗流涌动、九死一生的凶险乱局。权力的真空,就代表着再也没有了任何绝对实力的压制和操控。没有了位高权重,没有了一言九鼎,没有了不可触碰,大家都是平等的。所有的人,无论是你公交车上扒妇女包的涌马,还是巷子口摆残棋摊骗老人钱的老千,或者是卖草鞋的流氓,只要你够胆够疯够种够狂够手段,你都有着一步登天的机会,也都有着横尸街头的可能。在这样千载难逢相对公平的局势里,就算原本没有野心的人也会不由自主滋长出逐鹿问鼎的疯狂欲望。 这就是所谓的: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竞折腰。 权与利,这两个字的诱惑太大了。 那么,什么样的人最害怕这样的局面呢? 答案就是已经得到了自身利益,却又还不足以完全操控局势的那些人。 很不幸,我就是这样的人。 在毫无防备之下,我猛然意识到自己已经走到了舞台的正中央,成为了万众瞩目的那只鹿。 因为,就算是瞎子,也能够看得出来,我,义色,只要没有被其他想要出头的人捅死砍残,没有入狱坐监,就毫无疑问,必将成为九镇的下一个老大。 几年前,在常鹰家的那个粉馆里,唐五第一次请我吃饭的时候,我们遇见了前来赊酒的邻居老梁。那天开始,我就告诉自己,不管多么辛苦,无论付出什么代价,我一定要成为唐五,绝对不当老梁。 但是当梦想终于在一林的鲜血中开始闪烁出了光芒,我的感受却很奇怪。 一方面,白天清醒的时候,除了偶尔想起与一林的种种往事,会感到悲伤哀痛,愧疚难当之外。大多数时间里,跟着母亲做家务,我的内心却体验到了一种真正的宁静。那是自从一九八七年夏天,与王丽恋爱的那场风波之后,这么多年风雨飘摇的江湖路上,我几乎已经忘记了的,无忧无虑,不必惧怕灾祸突然降临,平静祥和的感觉。 我想,这是因为,冥冥当中,一扇始终关闭的门已经向我打开,前面的征途已经没有了太多的障碍,剩下的路也许艰苦,却也清晰。 可另一方面,一到晚上,尤其是夜深人静,人们都已入眠之后,我就心惊肉跳,很难真正睡着,只要有些许意外的响动声,我就马上会从枕头底下抽出那把专门交代癫子去溪镇找洪武借过来的黑星手枪,死死拿在手中,直到异响完全静止下来,紧绷的神经才可恢复。就算是翻来覆去,好不容易睡着了,每每也都是噩梦连天,经常听见有人在我耳边说话,说的什么内容,却又搞不清楚。甚至连着有好几个晚上,我都梦见了那一片神秘而久违的芭茅丛。 在这样极度矛盾的生活里面,我始终都在隐隐约约地等待着某个可以改变这一切的变化出现。但究竟那个变化是什么?我并不知道。 直到今天傍晚,小杜找上了门来。 小杜来的时候,我刚吃完晚饭不久,正在帮着母亲一起,把熏柜里面腌制好的腊肉取出来,给三十晚上的除夕家宴备菜。 仅仅只有差不多一月的时间不曾见面,我却发现,小杜带给我的感觉居然又变了。 样子还是老样子,清秀讨喜带着些许婴儿肥的脸庞,刻意锻炼结实的身板,利落干练的步态,笔挺的警服。只是他看人的眼神中,有些东西却好像不一样了。 没有了那晚在雷震子病床前如烈火焚烧般炽热的癫狂,也没有了洪武家后面小饭馆里像钢铁淬冰后坚硬的决绝。有的只是一种平和,但又绝对不是普通人眼中那种收敛的平和。而是如同一块玄钢,在经历过了无数次火石的锤打磨砺之后,终于散发出来的柔润又朴实的光芒,不恼人,却强大。 小杜与家人寒暄了几句之后,让我跟他一起出去一趟。二话没说,洗净双手,我们一起走出了家门。 派出所那辆熟悉的军绿色北京吉普车就停在家旁的小巷口,车还是那辆车,开车的人却从费强福变成了小杜。上车之前,我问小杜到底要带我去哪里。 小杜说:“还记得,在溪镇,我给你说的话吗?” “嗯?说了那么多,哪句?” “我说过,剩下的事,我来办。” “哦。记得,怎么了?” 此时小杜已经坐在了司机座上,启动打火之前扭过头来,对着我一笑,云淡风轻,却又不容置疑:“嘿嘿,一起去见一个人,是该见见他的时候哒。” “哪个?” “到了你就晓得哒。” 这段时间以来,从雷震子到唐一林,我已经进过了太多的医院,但现在,小杜居然又带着我来到了医院,不过,这家医院和之前我曾去过的所有其他医院都不同。 它开在我市军分区正大门的左侧,是我市唯一一家由部队直接管理的军分区医院,当时还并不对地方民众开放。 到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九点钟左右了,医院通车的大门已经关闭,只有一扇过人的铁门还在虚掩着没关。车子停在了医院外的街道上,我们进去之前,小杜还专门走到警卫室和里面的门卫说了几句。隔着玻璃,我没听清楚小杜和对方说了些什么,只看见小杜好像拿出了自己的工作证让对方做了登记,又喜笑颜开地散了一圈烟,搞了半天之后,我们才算是走进了那道门。 实在是忍不住了,刚刚走进那道大门,我就迫不及待地追问小杜:“小杜,你带我见哪个啊?军分区医院,一般人不会住这里啊。” 我确实是没想通小杜今晚带我来军医院见什么人,活到这么大,我就算是做梦也绝对不会梦到这种地方。我的人际关系里面,无论仇人还是朋友,都没有半个和部队扯得上关系的。 谁知,小杜笑嘻嘻地看着我,一脸神秘的样子,好半天没说话,最后才慢悠悠地憋出了一句:“老三,你的脑壳,真的想不通?” 所以说,人的思维有些时候很奇怪。一个很简单的问题,偏偏会钻牛角尖,而且越钻越深,越用力想越想不通。可一旦有其他人的些许点拨,原本认为绝不可能出现的答案猛地一下就自动浮现了出来。 就是小杜这句带着点调侃激将的反问,像是一道闪电般,把我百思不得其解而正浑噩不堪的头脑照了个一清二白。 全市江湖中叫得上名号的人里面,唯一能够和部队拉上关系的人,只有一个,那个人姓廖! 而在小杜、我与廖光惠三人之间,都扯得上关系的人,除了唐五之外,也只剩下了另外一个。 唐五绝不可能,他本就是廖光惠的死对头,而且现在也已经彻底消失,渺无音讯了。 再结合上片刻前,刚上车和小杜的那句对话:“剩下的事,我来办。” 一切的线索会合起来,答案已经呼之欲出,不言自明了。 猛地停下了脚步,我情不自禁地低声吼道:“悟空?!” 不知是军分区医院本来病人就少的缘故,还是因为马上就要过年,大部分的医生和病患都回家休息过节了。偌大的三层楼居然安安静静,除了偶尔走过的一两个护士,以及我们自己的脚步回响之外,没有半点声息人影,空旷得有些吓人。 悟空的病房在三楼楼梯右侧的第四间,也不晓得小杜是如何摸清楚的,总之,他带着我,一路上连打听都没打听半句,就无比神奇地直接来到了那里。 隔着病房门上的小窗子往里看去,病房里面已经熄了灯,借着走廊灯光,可以大概看见里面并排放着两张病床,靠里头那张是空的,靠门的这张上面隐隐约约有一个人躺着的身影。 仔细看了几眼之后,小杜也没招呼一声,轻轻把门拉开半边,飞快走了进去。看他轻手轻脚的样子,我也不由自主地屏住呼吸,跟在了后头。 床上那个人果然是悟空,躺在军绿色棉被之下的他已经睡着了,小小的病室里面,响着他粗重混浊的呼吸声。靠里面的那张床脚边,贴墙摆着一个小小的茶几,小杜无声地对我示了下意之后,就径直在其中一张椅子上坐了下来。 第153章 君无衣,与子同袍(2) 悟空丝毫没有察觉出我们的到来,呼吸依旧在不紧不慢地均匀响起,而小杜也好像完全没有叫醒他的意思,跷着二郎腿,坐在位置上,饶有兴致地盯着悟空看,就像是看着一位他心爱的姑娘。 我在小杜旁边的位置上坐了下来。我有一点点紧张,但是还好。本身就在军分区里面,小杜的身份也摆在这里,我不相信今晚能出什么大事。不过,我却还是忐忑不安,我看不透小杜究竟想要做的是什么,我一向都不太喜欢这种失控和未知的感觉。暗地里左思右想之下,我还是决定完全放手,听天由命,彻底相信小杜。因为,我至少可以确定一点,今夜,小杜是为我来的这一趟。不管下面将会发生什么,对于我而言,那都将会是极为重要的一件事,也许重要到可以事关未来,事关生死。我只需下定决心,小杜的任何选择和作为,我都全力以赴支持到底,那就可以了。 只有这样,我姚义杰才能配得上做他小杜的合伙人。 想到了这里之后,我焦虑繁杂的情绪也就开始平复了下来。 在黑暗与寂静之中,人的感觉总会特别漫长。但是我想,真实时间过得应该不会太久,最多也就是四五分钟的样子。 小杜终于动了,他把跷着的那条腿放了下来,上身前倾,一只手放到腰后掏什么东西,另一只手则对我做出了抽烟的样子。 我从口袋拿出烟和火机,递给了他,同一时间,他身后的那只手也抽了出来,我看见,他的手中,多出了一样东西。 我几乎是不敢相信地睁大了自己的双眼,试图去证明刚才所见到的那样事物,是自己的错觉,但事实证明,我没有看错。 小杜手里,确实拿的是一把枪! 本已平复的心跳,以前所未有的速度,狂乱地跳动了起来。我几乎是不由自主,有些哀求地看向了小杜。黑暗里,我看见他对我一笑,两排洁白的牙齿一闪而过。然后,他就用空余的左手,自顾自抽出了一根香烟,点了起来。 “咔哒”一声,火光闪起,齿轮刮擦火石所发出的本应微弱的响声,在悄无声息的环境中好像被放大了很多倍,响彻了整个病房。 不知是被声响惊动,还是烟味刺鼻,一直沉睡未醒的悟空,先是原地扭动了几下,发出了一串“窸窸窣窣”的细碎响动。然后,他就彻底清醒了过来,嘴里发出了一声带着源自灵魂深处的无比真实恐惧意味的惊叫:“哪个?!啊……” 随着叫声刚起,悟空想要翻身坐起,却忘记了背后那道由我亲手留给他的巨大创痕,猛烈扯动之下,嘴里的说话声顿时化为一声痛呼,又捂着背重重躺了下去。 “侯敢,你好!”小杜的话,自然得就像是在路边偶遇一般,亲言细语,言辞恳切,甚至还略微停顿了一下,才又接着说道,“莫担心,我就是专门过来看下你。不用急,慢慢来,莫又伤上加伤划不来啊。” 惊魂未定的悟空这时才渐渐回过了神来。脑袋一边在黑暗中四处张望,一边用双手撑着身体,缓缓从床上坐起,最终,循着声音,他的视线停在了我们这个方向。 悟空病床的位置靠门,从我们坐的地方看去,还能借着门上那扇玻璃窗外面的灯光,看个大概。我发现,悟空的脸上出现了一种我从来没有见过的苍白,嘴唇抖动不定,看了我们好半晌之后,才渐渐平息。 “你是哪个?” “哦,我啊,我叫杜兴,九镇派出所的。以前你请费强福吃饭的时候,我们还见过一面的。不过,没关系咯,那个时候,你可能不记得我。现在,我想,你只怕应该晓得我是哪个了吧?” 起初,悟空脸上出现了一种混杂了疑惑、不解、戒备以及思索的复杂表情。我以为他会如同平常人一样问出诸如“你为什么找我?”“你怎么找到这里来的?”之类的愚蠢问题。 但悟空毕竟是悟空。极短的时间过后,他脸上的表情居然就开始渐渐平静,恢复了自然,深深吐出一口气之后,他说道:“哦,杜所长,你好!你是新起贵人,父母大官,光明正大的。我猴子一没犯法,二没乱伦,也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人。有什么事,你打个招呼,我上门拜访就是的唦。这么深更半夜,还麻烦你跑这一趟。这里都是些当兵的,他们又不比我们老百姓,横着走惯了的。万一你杜所长出个三长两短,那真是得罪不起啊。” 这句话无论是用语还是口气,悟空都显得很客气。但是听在耳中,却是绵里藏针,反客为主。 他尊重了小杜,却也说明了自己没有犯事,没有把柄落在别人手里。就算小杜此行来者不善,这里是军管地带,做过分了,翻起脸来鹿死谁手也不知道,未必能拿他怎么样,同时又含沙射影地讽刺小杜今夜屈尊纡贵前来,是有着见不得人的目的。 换作我是小杜,我认为,下面的话,很难回答。 谁知,小杜连想都没有想一下,先张嘴打了一个哈哈,还是那种自然亲和的语调,立马接口回答道:“哈哈,不敢不敢。猴哥你是道上的大哥,不是组织部的领导。这个所长的帽子,你安给我,我也不敢戴。所长今天还是费所长,我杜兴而今也还是杜兴。只是,杜兴再小,也是白,也是兵,你猴哥再大,也是黑,也是贼啊。官兵抓贼几千年,我杜兴也不方便乱了规矩。唐胡两家家破人亡,九镇道上出了这么大的事,猴哥你是江湖上数得起名号的老大,就算真的不关你的事,我调查下问下情况,说到哪里去应该也算是尽个本分。话讲回来,而今的事啊都在私底下,就怕个顺藤摸瓜,扯出萝卜带出泥,猴哥你讲是不是这么个道理?只是呢,你是费所长的好朋友,费所长又是我的老领导,这些年来,一向对我杜兴又都是倍加关照,我杜兴没齿不忘啊。我这个人呢,欠别个的情就一定要还。费所长的关系在这里,我人前问他的朋友确实不好,也影响他的形象,我这个做下级的就只有背后跑这一路咯。还好,部队里面的朋友还是讲道理,不然我还真只怕是白跑一路,猴哥,打扰你哒,你不见怪吧?” 听到小杜的回答,我心底不禁是拍案叫绝。 短短一席话,同样是言辞恳切,礼貌有加,却也点明了三个意思:一,不管你悟空有没有把柄,你毕竟都还是个流子,屁股下面不怕没得屎,我要办你,也是迟早。就连唐胡两家的事,你也不见得脱得了关系;二,你部队再有关系,他们也不会明保你,而且不见得我就一定没有,不然,我进不来。三,站队,撇开与费强福的关系和依旧攀附之间,做个选择。 听完小杜这番话,干咳一声之后,悟空的脸上第一次出现了笑容,语气越发亲切:“咳,杜警官真是开玩笑哒。费所长,贵人事忙,多的是人请他吃饭。我那两碗粗饭,他哪里会放在心里哦。我这种乡里人哪里攀得上,想当他朋友也没得资格啊?所长这个帽子,我悟空讲哒不算数。不过,我一个粗人,只晓得一个道理,能者多劳。杜警官这样的人才不上位那还哪个上?没得天理哒?哈哈哈,反正责任杜警官肯定是要扛起来的,帽子也迟早是杜警官的,我先叫声套下交情。只求今后杜警官当所长了,莫嫌弃我就是。哈哈哈。” 悟空的回答中没有丝毫的矫情,也没有半点的迟疑,顺水推舟,借力打力,已经清楚无误地表明了自己态度。 审时度势,能屈能伸,方为大丈夫。 悟空的枭雄本色果然没有让我失望。 话到此时,门外突然响起了连串敲门声,我大惊失色看向门外,小杜却依旧一动不动,只是将握枪的右手缓缓放在腿侧,用身体挡了起来。 门打开来,原来是一个女护士,也没进门,探进半边身子,对悟空说道:“怎么了?刚刚是不是你叫啊?这两个人是哪个?” “哦,没得事,没得事,翻个身翻猛哒,把伤口扯到了。一下没忍住,不好意思啊。这是我的两个好朋友,专门过来看我的。” “哦,这个时候,不许探视哒。” “好好好,聊几句就走的,小陈,谢谢你啊!” “嗯,别紧搞,让你朋友早点走,注意休息啊。” 说完,护士关上门,走了出去。 我始终悬在半空的心,这才落了回来。 待护士的脚步声走远之后,悟空又打了个哈哈,摇着头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对门外点了几点,看着小杜接着问道:“不过,杜警官,我猴子是个直人,就讲直话哒,你莫嫌我蠢。我想破了脑壳真的还是搞不清楚你大驾光临,来这一趟是找我有什么事?如果我蠢里蠢气犯了什么错误,有得罪的地方,杜警官你就一定直说啊。要打要罚,你杜警官作个声,我猴子保证没得二话讲。哈哈。” 小杜没有马上回答,我盯着悟空,悟空则一脸期待地看着我身边的小杜。整个房间里,呈现出了绝对的安静。 耳边座椅扭动声接连响起,小杜站了起来,脚步移动走向了身旁的窗户。在窗口定定站立片刻之后,小杜的说话声才隔空传了过来:“每一年,每一个月,都有几个晚上,像是今天这样的月亮,又大又圆。” 说完这句之后,小杜却又闭上了嘴。 顺着小杜话中的意思,扭头看了眼窗外的明月之后,我和悟空都只得望着他的背影,等待他的下一句话。 终于,小杜的身影一动,转过身来,月光从他的背后洒下,将身形的轮廓照得一清二楚,但面容却反而深深隐藏在了无边的黑暗里面,唯有两只寒芒四射的眼神,毫不客气地盯着悟空那方,缓缓说道:“我喜欢直人,直来直去,干脆利落。悟空,我要你走!过完这个年,马上就走!” 脑袋里面“轰隆”一声巨响,我意识到,关键的时刻终于到来。 如梦似幻中,小杜的说话源源不绝,传了过来:“你我都还年轻,也都是灵泛人,就不装了。如果不出大的意外,我会一步步往上爬,位置会越来越好。凭你侯敢的手段,你的生意也会越做越大,名气会越来越响。你留在这边的生意和人手,只要不扩大不调皮,我担保就不会有人动。假如今后有那么一天,时机到了,你想回来,在我的地盘上,做生意也好,安家也行,都没得问题。但是,不是现在!而且,到时候,你不会是老大!” 说到这里,小杜没有拿枪的左手凌空一挥,指向了我:“从今往后,在我的地盘上,老大只有一个,就是他。从唐一林死的那个晚上开始,只要我不垮,九镇再也没得其他大哥,唯一的大哥就只有他。” “如果,过完这个年,你还没有走,又或者是你敬酒不吃,铁了心硬要和我作对!那我保证,肯定有那么一天,就像是今天这样明亮的月亮,就在今天这样黢黑的房里,甚至可能就还在这样的椅子上。你也许是回来太晚,也可能是半夜醒来撒尿。总之,你会突然发现,我又坐在这里等你,手里拿的还是这把枪。不过,到了那个时候,我的身上不会穿着这身衣服。你,明白我的意思唦?” 迷迷糊糊之中,我听见悟空说道:“不晓得,旁边这位,是哪位大哥?” 暗自默默苦笑一下,我站了起来,从黑暗的掩盖之下站到了光线可及的地方,对着悟空,恭声说道:“猴哥,你好!” 这一刹那,我看见悟空整个人的身躯剧烈一震,眼睛里面射出了两道惊心动魄的特异光芒,特异到让我几乎形容不出当中所包含的种种极度繁杂的深刻含义。 之前的整个过程中,除了最开始的话语交锋之外,我觉得悟空一直在扮猪吃老虎,装宝。直到现在这一秒,那两道摄人心魄的眼神,才把他深不可测的真实面目彻底展现了出来。 我们就那样对视着,没有明显的火气与杀机,却又风起云涌,波澜壮阔。 良久过后,悟空笑了起来,笑得就像是一尊参透了红尘的菩萨,笑着对我大声说道:“好好好好好好好,我很好,义色大哥,你也好。哈哈哈哈。要得,杜警官,你的意思,我明白哒。哎,广东是个好地方啊,不冷不热,在外头待久了,回来我也确实有些不习惯哒,热起来恨不得脱层皮,冷起来恨不得不出门。我的人,我会全部带走。杜警官,今后,万一有什么用得着的地方,尽管招呼猴子一声。人在江湖漂都不容易,我猴子还是相信,多个朋友多条路的。那就这样吧,杜警官,护士刚刚也催哒,那我就不留你们了啊。” “好,那我们就先走了,侯敢,我也提前给你拜个年,新年发财,岁岁平安!” “哈哈哈,发财发财,都发财!哦,对了,还有,义色大哥,留下步,上次的事,我猴子记在心里的,一直都还没有机会当面感谢你。有机会来广州的话,一定找我。打了这么久交道,也算是朋友一场唦。山高水长流,缘分不到头!” “好,猴哥,来日方长。” 淡淡一笑之后,跟在小杜身后,我走出了病房大门。 事后多年,江湖上流传着一个传言,很多人都说,一九九一年的那个年末,悟空败了,败在了义色的手上。 但是,他真的败了吗? 悟空是不会败的。 他只是退了,只是做出了一个枭雄应该做出的选择,如此而已。 至少,在这个风云激荡的关口,唐五没有过去,胡少立没有过去,可,悟空却过去了,过去得干净利落,不损秋毫。 那个晚上,我就知道,迟早有一天,悟空,一定还会回来。 就像是我敢肯定,唐五也一定会回来那样。 只是,当时的我想不了那么多了。 更让我开心的是,老鹰和豹隼都已经张开了各自的翅膀,正欲展翅齐飞。 风尘翕张的年代,终于到来。 秦风·无衣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第154章 大哥是怎么炼成的(1) 时光从来不会为谁停留,人生就像是一场大梦,梦犹未醒,人已逝。 距离震惊全市黑白两道的胡少强岁末凶杀案已经过去了差不多九个月。九个月的时间,虽然还不足以彻底抹平惨案所带来的后续余波;但动荡不堪的局势却也在日月的流转之下,渐渐稳定了起来。这段时间里,小小的九镇,旧人下台,新人崛起,历经了又一轮江山更替的过程,理所当然也发生了很多的变化。 大概是阳历三月中旬左右,上级的调令终于正式下达,费强福走了,立下了大功的小杜却出人意料地没有当上所长,而是顶了那位借调到政法委的副所长的岗,所长是从县城关镇平级调过来的。据说现在,两人之间的关系好像处理得不是太好。 悟空也走了,自从那一晚小杜带着我,跑到军分区医院里面去,亲自和悟空深谈了一次之后,他就回了广东,走得干净利落,毫不留恋,连春节都没有在九镇过。 胡家彻底完了。案件虽然还没有正式开庭宣判,但从各种各样的渠道里听到的消息来看,胡少强穷凶恶极,必死无疑;胡少立重伤的那只手也废了,听说连烟都点不了。因为案件依旧处在侦破阶段的原因,他本人也还被关押在十里山看守所里,没有出来。不过,据可靠消息,胡少强把所有的事都扛在了自己身上,所以胡少立不会有太大的事,最多也就是个三两年,操作得当,无罪释放也说不定。 胡氏一门偌大的家业,现在就只剩下了一个老二胡少飞在撑着,大部分时间还都待在了牯牛山的金矿上,巨龙大酒店虽然还开着门,生意却也是一落千丈,惨淡经营。 事件的另一方当事人中,首领唐五和秦三虽然没有当街杀人,但事件的起因正是由他们两人亲自操纵的巨龙酒店火拼所引起,再加上平日里声名太盛,必须严惩。于是,也就和当街杀人的胡少强牛错一样,被树为了典型。春节的时候,公安局就已经下了对他们两个的通缉令,场面上还很是轰轰烈烈地忙乎了一两个月时间,甚至连我和皮铁明两人都被叫到所里走了好几次过场。但,无论黑白两道怎么寻找,迄今为止,却依旧没有关于他们两个的半点消息。 唐一林出殡时,他的灵柩是我与夏冬、铁明、老一哥四个人亲自送上山的,我们都流了泪,虽然没有一个人开口明说,但我看得出来,我们每个人心底都在隐隐约约地期待着,唐五或许会在某个时刻突然出现,可惜却始终没有,头七、清明也没有。 他们是死,是活,去了哪里,在干什么,一概没有任何人知道。不过,我却始终坚信,在未来的某一天,某个所有人都想象不到的情况之下,五哥三哥一定会再回来。 而且,更重要的是,唐家和胡家不同,虽然唐氏兄弟已经不在了,唐家却没有完,不但没有完,甚至更加辉煌了起来。 因为,跑路到温州,待了差不多半年之后,今年夏天,何勇回到了九镇。 刚回来的那段时间,场面上难免还有些麻烦事要处理。所幸的是,一九九一年底的那次事件当中,无论是巨龙酒店之战,还是大桥码头对决,何勇都没有直接参与其中,北条虽然参与了,但是没有伤过人,情节不算严重。虽然之前跟着唐五时,多多少少有几件芝麻绿豆却又落人口实的小事。但我们兄弟一起有力的使力,有人的找人,帮他们在私下幕后也走了些不便明说的关系,最终两人还是得以侥幸过关。 官司脱身之后,向来重情义的何勇却没有表现出太多的悲伤与落寞。仅仅只是去了一趟一林的墓地,根本就没有丝毫寻找唐五下落的意思,而是马不停蹄地着手做了其他几件事。 首先,他把唐五留下的九镇粮店旁边的那间农副产品收购站打理一番,在人们的交谈与瞩目之中,再次开了起来。不过,何勇却并没有亲自管理,具体负责的人还是老一哥。 他则忙起了另外一件更令人刮目相看的事。 还在一九九一年初的时候,唐五其实就已经开始接触棉花生猪等生意了,我记得曾经听一林给我讲过,唐五想把手里的农副产品做到一家独大,把生猪供应的生意真正拿下来之后,再开始做农贸市场的蔬菜。 但是,众所周知,阴差阳错之下,唐五的计划没来得及实现,也再没有机会实现了。 唐五在的时候,何勇给人的印象就像是条尾巴般一天到晚跟在唐五的身后,只会闷头办事,没什么主见。在团队里面,甚至还比不上秦三的重要性。 但正是这样的一个年轻人,却只用了短短四个月的时间,就把唐五曾经的梦想全部变成了活生生的现实。 当然,这里面除了何勇本身的头脑和实力之外,还有天意的帮忙,比如,垄断生猪的过程。 在那个年代,中央已经把市场经济的概念提了出来。但是地方上的很多行业里面,计划经济还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依旧有着残留的影响力,当时的九镇也是一样。比如,九镇所有的生猪屠宰业务都是由国营食品公司负责,并没有向民间开放,就算偶尔有些胆子大的屠夫自己杀猪再拿到市场上卖,那也是偷偷摸摸,极为少见的情况。 就这样,就算是如唐五这样声名显赫的黑道大哥插手生猪生意时,也根本没有机会涉及成品,只能是做个二手贩子,从养猪户手里收来活猪,再统一卖给食品公司而已。而活猪的利润与屠宰之后送往市场直接面对消费者的利润比起来,简直是九牛一毛,不值一提。但毕竟王法国条,明文规定地禁止私自宰杀贩卖,就算利润再大,个人也绝对没办法加入其中与国家争利。 所以,一直以来,唐五都只能望洋兴叹,空有一腔抱负却不得其门而入。 其实,这个事现在回头说起来,也确实是天意弄人。 原本,从去年开始,食品公司就传出了要进行体制改革,放开经营由私人承包的风声,而那个时候,唐家兄弟根本就还没有出事。但据说当时公司的一把手马上就要面临退休了,年纪太大思想又僵化,他坚决不同意,放言说在厂里熬了一辈子,他下了,后人怎么干他管不了,但他自己一定要站好最后一班岗,绝对不能让这个厂在他手里完蛋。 于是,这个事就一直拖到了今年,直到那位一把手正式退休之后两个月,也就是何勇回来的第二个月月底,才正式变成了现实。 承包人是当时食品公司的一个副主任,姓马。 当时这种基层单位的中层干部,手上不可能有那么多钱。而且小小的九镇乡下人,又在体制内待了多半辈子,就算有那么多钱,也不见得有那样宏伟的眼光和胆量,敢一把压出去自己单干。 那马主任哪里得的钱来承包食品公司呢? 因为有个人找他合伙,不但允诺由他来全权管理,而且只要他出少部分钱保证诚意,大头由那个人来出。这样的好事,怎么可能不答应,于是,马主任就堂而皇之成为了体制改革之后的食品公司第一任总经理。 不过,这个一把手只是明面上的,背后真正的老板当然就是出钱的那个人。 那个人就是何勇。 何勇,一个没见有多显赫的小流子,还是刚刚跑路回来,他又哪里来的那么多钱呢? 一方面,他确实有,至于怎么有的,谁也不知道。就连我们这样的关系,他也从来不曾给我透露过半点。但是我和铁明私下都认为,那应该是唐五的钱。唐五的钱,留给了何勇。因为,直到唐五、秦三再次回到九镇,犯下那件惊天大案,又双双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为止,他们都没有用过很多钱。那这些年来,唐五赚的那么多钱到哪里去了呢?两相结合之下,我认为,给了何勇这个答案是靠谱的。 毕竟,一林一死,无论从哪一方面来看,何勇都是唐五当之无愧的衣钵传人。 另一方面,何勇找我和夏冬都开了口,分别借了三万。在当时,三万绝对不是个小数目,当时说一个人有钱,还是叫“万元户”。所以,借出这笔钱的时候,我虽然没有犹豫,但也还是有些担心,要何勇多考虑考虑。我愚蠢的逻辑是,一门连国家都撑不下去的生意,一个老百姓怎么可能做得好? 皮铁明的看法完全不同。 等何勇借完钱的第二天,铁明知道了何勇要承包食品公司的消息,给我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勇鸡巴这下要发大财了。” 听完铁明的分析之后,我有些后悔,我很想入股。表达了这个意思之后,铁明又说了一句话:“算了吧,要入股就不用过一晚上,等到今天了,昨天就入了。” 当时,铁明脸上的表情有些奇怪,看着他,我才突然意识到,不知为何,昨天何勇只提借钱,提都没有提过要与我合作的想法。左思右想,有些不忿,有些怅然,却也拉不下脸主动要求,也就只得作罢。 食品公司虽然私营了,但按规定市面上卖的盖了戳的正规生猪肉还是只能由那里统一屠宰。于是,承包下公司之后,何勇带着人光明正大地横扫了九镇周边乡下几个偷偷摸摸的私人屠宰点,并且每天都安排专人蹲守巡视,检查猪肉的戳记。唐五超前了所处时代五年,想要垄断肉制品的计划自此正式形成。 多年之后,风光无限的马主任早已退休,人们早就已经忘记了他的名字,现在,九镇的老人无一例外都羡慕而调侃地称呼他为“马百万”。 像是收购站一样,何勇同样也没有亲自参与管理食品公司,他把公司的经营管理权让给了马主任。收猪巡查,打击私点等外围事务则交给了北条。 而他自己,则开始操办起了真正奠定了他江山基业的第三件事——蔬菜。 一九九〇年之前,九镇并没有正规的蔬菜市场。 通常都是周边乡下的菜农自己家地里种的蔬菜,有多余的,就挑个担子到九镇上来贩卖,换点活钱。菜农来自各乡各村,靠哪边近就在哪边卖。地点并不统一,新码头、十字路口、车站,街头巷尾的到处都能看见。规模稍微大一些集中一点的,就只有从新码头开始到常鹰家粉店附近结束的一小段街面两边,最长也只有二三十来米的距离,热闹时三四十来个菜摊子,供应不了多少。所以,很多迫于无奈的九镇人,在自家门前屋后的土地上也就见缝插针地兴起了小片小片的菜园子,种些苦瓜、丝瓜、辣椒等日常蔬果,聊以度日。 在这样菜源匮乏、供应紧张的情况之下,那个时候的九镇人,如果哪个买菜去晚了,一家人就整天吃不到蔬菜。一九九〇年,为了解决镇上常居人口买菜难吃菜难的问题,当时镇政府的领导班子响应中央号召,展开了“菜篮子”工程。 工程的第一步,就是在我自己家旁边那条小巷口外面的大街上,修建了一个正规的农贸市场,所有的摊贩,无论猪牛羊肉,鱼虾土产,还是蔬菜干货都统一集中在此地经营、管理。第二,由政府出面,联系了市区的大型肉菜集散市场,每天凌晨都会由市区发来大量时鲜蔬菜。 就这样,农贸市场的菜越多,来的顾客就越多,顾客越多,职业摊贩就越多,摊贩越多,对市区上游市场的需求量就越大,供货就越多。 第155章 大哥是怎么炼成的(2) 慢慢地,九镇人去农贸市场买菜就成为了家家户户的生活习惯,周边那些舍不得出管理费而依旧在外头零打散碎搞游击的小菜农只得渐渐退出了历史的舞台,九镇百姓也不再需要自己种菜,屋前屋后的园子慢慢荒芜了起来。在形成了市场自发的良性循环之后,政府也逐步退出了调控,除了按月收取卫生费、管理费之类杂费之外,农贸市场也就处于真空状态,成为了一块还没有被人察觉开发的聚宝之地。 雄才大略的唐五看到了这点,但可惜,当时的他已经深陷于唐胡两家之间的泥潭当中,不得脱身,再也无力施展。 他的财,何勇替他发了。 不知道是起步初期还没有摸到门路;还是何勇忌惮场面势力,低调行事,又或是本就老谋深算,刻意为之的缘故,总之,一开始,他并没有直接用暴力来垄断供货和销售渠道。 他只是大材小用地选择了坐菜和过磅。 所谓“坐菜”,是他们那一行的黑话。 一般而言,这个世界上正经卖菜的人有三种,第一种是菜市场里面,摆个摊子,直接面对顾客的小摊贩;第二种是自己种菜的菜农;第三种则是从上游手里批量收菜,然后转手卖给各个摊贩的二道贩子。 市区来的送货商把货送到九镇之后,不可能自己守在车前,等着那些小摊主们这个十斤,那个二十的来买。通常都会统一批发卖给本地的二道贩子,再由这些二道贩子把货送进各个摊铺,这些二道贩子在行内就被称为“夫子”。 而夫子们当天兑来的菜分发出去之后,不可能全部卖完,第二天又会有新鲜的货源运到,当天剩下的菜积压在手里就是亏损。于是,就有专门一部分人,在靠近傍晚收市的时候开始低价收夫子手里的剩菜,第二天再低价转卖给摊贩,这就是坐菜,干这个的人,叫作“坐地贩子”。 刚开始的时候,何勇的手下坐菜,有些夫子不愿意给他们坐。何勇也不打,也不骂,就是喊上了一帮小兄弟,抽着烟,喝着酒,围在菜周围一坐,凶神恶煞的样子。小小的九镇,谁不认识谁啊?都知道这是一帮吃什么饭的人,察言观色之下,进菜的小贩也就不敢在这里进了,反正哪个夫子手里都有菜。一来二去之下,调皮的几个夫子们苦不堪言,打又打不赢,告也没法告,最后就只得屈从。 大概是只用了一个月不到的时间,何勇就成为了九镇农贸市场里面唯一一个有资格坐菜的人。不过,这还远远没有完结,这只是一个开始。 因为,坐菜的利润并不是很高。它的好处在于,对于不懂的外行想要进入市场,了解这一行来说,是绝佳的选择。 当坐菜进行的差不多之后,何勇布下了他的第二步棋,那就是“过磅”。比起坐菜来,过磅就稍微高端一点了,坐菜谁都可以坐,但想过磅却需要一些实力。 这也是何勇的自创。 每天清晨,市区运菜的货车到了之后,停在九镇农贸市场靠国道的那个口子前面,夫子们围上去交易,一来一去分发出去,多少斤多少两,都要过秤。有时候,是夫子的秤,有时候,是货主的秤,都是赚的辛苦钱,天长日久下,多多少少就难免有些扯皮的事情发生,吵嘴天天有,甚至还打过不大不小的几次架。 一九九二年七月初,何勇出现了。 他带来了三台落地磅秤。 每天凌晨,往路边一放,不管你是市区的货车,还是夫子,又或是零打散碎的摊贩,只要你想交易,你要卸货,就必须在这三台磅秤上过秤。视货物品种和价格不同,每一斤抽取一分到五分钱的过磅费不等。 钱不多,而且归根到底都会摊在每天买菜的百姓身上,九镇的夫子和菜贩们图个平安,嘟嘟哝哝地说了几句之后,也就低下头,认了这个冤枉。市区的那些货主们,一看本地人都服了这个行,就更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相当识趣地默认了这个规矩。 过磅和坐菜,说起来,都是蝇头小利,与食品公司垄断生猪的利润比起来,几乎可以忽略不计,那为什么何勇要把赚大头的生意交给手下人做,自己却偏偏不辞辛劳,每天天不亮就爬起来干这个鸡毛蒜皮的小事呢? 因为,除了了解行情,打下关系之外,最重要的是,何勇要立威。他要在不使用太多暴力,不引起太大关注的情况之下,让整个农贸市场的经营户们都有一个印象,那就是,这个市场,有且只有他何勇一个人说了算。 只有这样,何勇才能进行他的最后一步,同时也是这个行业里面利润最巨大,也最危险,最要依靠绝对实力的终极领域——统菜。当然,在这利益纷争最大的最后一步,何勇也没得选择,不出意外地使用出了江湖人士的必杀技,暴力。 所谓统菜,就是彻底垄断菜品的供货与经营。 八月份,何勇开始统菜。 九镇身处全国最能吃辣的几个省份之一,九镇人吃饭时可以没有肉,但决不能没有辣椒,辣椒本来就是千家万户的必然选择。而每年的六到八月,又正是最好吃的本地辣椒成熟的季节,行情相当走俏。 所以,何勇统的第一个菜品,就是辣椒。 他并没有自己收购市区的货物之后,再直接分给摊贩,这样的话,就完全抛开了市区来的货主和本地的夫子,得罪的人就会太多,涉及的利益就会太大,事态就会倍加难以把控。 何勇走得更委婉也更聪明。 他先是召集了一批最听话的经营户,开了个会,通知了在座的人,他要统辣椒,他不出一分钱,占百分之十的股份。但是他可以保证的就是,从今往后,这个市场里面的辣椒,就只能由这几户来卖。 然后,他又联系了三个每天送货到九镇的货主,告诉他们,今后,九镇的辣椒供应全部由他们负责,其他的货主运来了也下不了货,他要回报,同样也是百分之十的股份。 如果每天市场里面有三十个摊点卖辣椒,每家卖出十公斤,每公斤一块钱。一天卖出三百公斤,每家也只能得十块钱。但现在卖辣椒的只有五家,每家每天卖出六十公斤,得六十块钱,分给何勇五块了,还有五十五。 这个生意,你做不做?当然做!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九镇其他商户闹过,但是不大,辣椒不能卖了,还有其他蔬菜,而且还可以从那几户垄断商家手里再进,只是转了一道手续,多了一层成本而已,反正也会加到消费者的身上,关系不大,能够忍得下来。 麻烦的是市里的其他一些货主,他们不干了。 先是亲自动手,一场惨败,头破血流。 后来不知是花钱还是确实有背景,货主们居然又从市区搬来了道上的兄弟,要办何勇。按照何勇往日的脾气,不管对方多少人,他一定是迎头就上,硬碰硬,一次解决。 但这次,他却没有这样做。 市里来的人多了,他就躲。人一少,他就打。总之,始终都控制着,没有把事态弄大。这样来来回回搞了几次之后,那些货主也知道不是那么回事,陪着何勇玩不起了。你一个做小本生意的人,总不可能天天请一大帮人帮着你看场子吧?气虽然咽不下去,生意却还得继续做,毕竟,都要养家糊口。这些人没有办法之下,在九镇请了熟人出面调停,摆了和头酒,端了茶认了错,也都低了头。 令人意外的是,那帮货主背后的市区大哥,看着手下人吃了几次暗亏之后,不知道是觉得自己连一个乡巴佬都摆不平,面子上过不去呢;还是收了人家出的钱,就要把事办到底。他倒是红了眼,一反江湖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处事风格,四处传话一定要办何勇,还与何勇约好了要摆场。 结果,约了摆场没两天,大哥就被人砍了。 伤倒是伤得不重,只是,砍他的那些人是找上大哥家里去办的事,砍完了还明言告诉他,九镇的事不许他再插手。 更诡异的是,那位自视甚高的城里大哥,居然就此之后忍气吞声,再也没出过头了。这个事情出来的时候,我就意识到,何勇有可能和市里的一些势力也搭上了线。而且,肯定还不是一般的势力,而是拥有着强大的压倒性背景的势力,不然,对方那位大哥也是多年的老江湖,但凡有余地,就绝对不会如此简单地低头。 我想,这也应该是唐五送给他的遗产。 这一下,货主们都无一例外服了行。灵泛的,还主动找何勇攀起了关系。于是,接下来,除了辣椒之外,何勇又接二连三地办起了所谓的“大蒜公司”“芋头公司”“西红柿公司”“胡萝卜公司”……统起了好些样家常蔬菜。 总之,一九九二年,是何勇吉星高照,紫气东来的一年。那一年的他八面来风,顺风顺水,在江湖上的名声,甚至超越了之前被人们普遍看好的我,而一举成为了九镇范围之内,风头最劲的大哥。 至于我,自从去年底改变了一切的唐胡风波发生之后,我就一直牢记着“枪打出头鸟”这句老话。我已经退不出江湖,但我却几乎是完全不去主动过问江湖上的任何事,只是安安心心一门心思地过自己的小日子,默默地积攒着属于我自己的家底。我知道,自己还远远没有到雄霸一方百无禁忌的时候,当初连唐五这样强大的人物,在九镇可以说是说一不二的势力,一夜之间说败也就败了,那又何况是现在事态才刚刚好转,正是起步的我呢?我的心中,时时刻刻都有着一种隐隐的忐忑不安感,只有看着自己的力量一天更比一天壮大,我才会好受一点。 所以,我没有办法像何勇那样在短短几个月之内就垄断了一个行业,更加有意无意地避免散发出何勇独有的那种耀眼的光芒和速度。 只是在人们不太留意的时候,我也把自己的游戏厅开到了九镇电影院更大更好的一个门面,还顺便租下了电影院后面的仓库,办了一家滚轴溜冰场。同时,我掌控的运送木材的卡车,已经不再只是跑双溪林场的货。九镇周边七家林场的木材,如果想要从九镇运到溪镇的码头,都必须要在铁明那里点个卯,不然,我保证,那辆车一定开不出去。 另外,还有一位前辈前几天找我,听他的意思,是想要和我合作,插手一下正在日益发达的发廊洗面按摩事业,或者是一起开一家规模不大却也不算太小的地下赌场。 总之,如果我和何勇哪一天清早起床,脑袋坏了,不想做生意的话。我想,那么,在那一天之内,九镇全镇人的餐桌上只有米饭,没有菜。而晚上除了在家看电视,基本没有太多的娱乐可以玩,林场的老板们哭爹喊娘,却也只能看着木材堆积成山。 夏冬? 我是收敛,是不想让人看见。夏冬却是隐藏,是没有人能够发现。 老鼠的习性是在地下,在没有人看见的地方,不紧不慢却又一丝不苟地打通着属于它自己的网络。直到忽然有一天,你才会突然发现,原来,在你不曾注意的地方,它已经构建起了一个庞大的帝国。但在这之前,你是不会有丝毫察觉的。 所以,老鼠的时代,还并没有正式到来。 当然,如果这样,我姚义杰就和我曾经的兄弟们一起,一帆风顺地走到了人生的高点,得到了江湖的荣耀。 那你未免就太小看了江湖,太小看了九镇,太小看了人心和欲望。 九镇庙虽小,妖风却大;江湖水虽浅,王八也多。 那一年的乱世风云中,冒起来的大哥,并不是只有我们三个,也远远不止我们三个。 大哥是怎样炼成的? 大哥,不是砍出来的。砍出来的,那是砧板。大哥,靠的是脑袋,靠的是权谋。 所以,当剩下的那些大哥们开始出头的时候,除了血与铁之外,还有忠诚和出卖。 人心叵测,各依天命。 第156章 人在江湖漂,早晚挨飞刀(1) 这句话现在已经烂大街了,无论天南海北,相信很多朋友都曾听说过,但是很少有人知道它真正的出处来源。它原本并不是一句民间谚语,而是江湖中人在喝酒聚会的场合里,用来划拳助兴,同时也表达彼此间尊敬亲热的一种偏门切口。 举个例来说,比如我和皮铁明两个人划拳,我的开场白就会是这样:“人在江湖漂哇,早晚挨飞刀。跟着你明哥混哇,从来不挨刀。”在我念的同时,皮铁明也会跟着一起念,只不过,把切口里面我尊称他的那句“明哥”改为他对我的尊称“三哥”就行了。然后,我们两人就一起伸出右手,四指握拳,单单竖起拇指,相互一碰,这代表见面问好,同样也代表彼此祝福。最后,我们就可以各自变幻不同的切口,诸如:“兄弟好,是不挨刀;五魁首,是不挨刀;六位高升,是不挨刀;八马齐飞,是不挨刀……”并以相应手势配合,正式开始划拳。 一句原本是旁门左道不入流的江湖切口,现在却已经传到了人尽皆知的地步。我想,除了因为这句话朗朗上口,押韵好记之外,更重要的是,它说得很有道理。 就像是和“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这句话一样有道理。 人生一世,旦夕祸福,在宿命的掌控下,大家都是随波逐流不由己,谁个不在起起落落,浮浮沉沉?谁个又真能现实安稳,岁月无声呢? 自从去年底的大桥血案发生之后,这个江湖,我已经身在其中一帆风顺地漂了很久了,但我一分一秒都没有懈怠过,我知道无论我愿意还是不愿意,都会有一天,总会有一些不好的事情降临在我的生命里。因为,这就是我的命,流子的命。 但是,毫无预兆之下,当三把飞刀劈头盖脸一起飞来,而且一刀更比一刀凶险,一刀更比一刀难缠,我还是感到了方寸大乱,焦头烂额。 老梁,我一条街上的老邻居。无论是在这本书里面,还是在我本人真实的成长环境中,老梁都绝对是一个极为古怪、特立独行的人。他的性格中有着太多的不同面,坚强和懦弱、高贵与卑微几乎是同时在这个人的身上体现了出来,矛盾复杂到让我完全不知道应该怎么去形容他的为人性格。不过,在我迄今为止的成长历程中,我们彼此都毫无意识的情况之下,老梁,他曾经给予过我非常关键的影响。 但古怪的老梁与江湖黑道之间的全部关系,也就仅止于此了。他本就是一个极为平凡的普通人,按道理说,他不应该再出现在我的故事里。 可悲哀的是,这个世界上,对对错错,是是非非,远远不是一个简单的黑与白能够说清的。我这样一个不入流的矮骡子,却也是平凡的老梁一生当中所认识的最有力量的人。 当困境到来的时候,老梁觉得,能帮到他忙的就只有我一个了。 所以,这个故事的开始,要从老梁的身上说起。 如果不是熟悉老梁的人,不管是谁第一眼见到他的话,都没有人会相信,这个落魄潦倒、卑微得有些猥琐,整日只知道以酒度日的乡下小锁匠,居然是一个读过正规中学的“老三届”高中生。要知道,在八九十年代,大学还远远不像现在这样一文不值,那个时候的大学生被尊称为“天之骄子”,是极难见到的。而拥有高中、中专学历的人,那就是正儿八经的知识分子了。 但不管别人怎么看,老梁却是真的读过,就在我们县第一中学,一九六六年入学,一九六八年毕业。 他之所以从一个知识分子变成了现在的老梁,是因为没有遇上好时代。高中毕业之后,在伟人的号令下,正值血气方刚的老梁投身到了广袤的乡野,经过了贫下中农的一番“再教育”,从而彻底教垮掉了自己的青春和志气。 这一点,老梁的老婆完全可以给他做证,他们俩本就是同级同班的高中同学。 老梁的老婆姓谷,我喊她谷姨妈。 谷姨妈是个脾气极好的人,好到了怯懦羸弱,就连老梁这样的人都敢在喝醉了酒之后对她要打要骂,我本人就曾经好几次亲眼见到过老梁拿着粗大扁担训妻的过程。 一个人的胆子再小,扁担落在身上毕竟也还是知道疼。疼得时间一长,这个苦命的女人实在受不了了,又顾忌自己的名声与儿子的幸福,也没胆量离婚,就只得回到了自己娘家去住。 谷姨妈的娘家在九镇周边一个叫作泉村的乡下。 我想,她的娘家人对她应该还是不错的,不然不会让她搬回来住。 因为,在九十年代初期,偏居深山闭塞保守的九镇乡下,“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这种封建思想依旧是十分严重的,谁家的女儿嫁人了,却还常年待在娘家,传出去了,在四方乡邻面前是件丢人的事。谷姨妈家人能够做到这样,相对于当时的风气而言,确实算是不错了。 可话说回来,家人再好,谷姨妈毕竟也是成了家生了子的成年人,常年待在娘家,她不可能像以前做姑娘的时候一样,什么也不干就白吃白喝。就算老爹老娘没意见,还有几个兄弟和兄弟媳妇的想法得顾忌啊。 于是,一年多前,苦命的谷姨妈卖掉了自己在九镇供销社后面的那个卖杂物的小摊面,用那笔钱买了一头三百多公斤重的黄牛,准备自力更生,下半辈子就靠着爹娘给她的几亩薄田过活了。 但把牛牵回家之后,谷姨妈发现,不管她怎么喂怎么养,何等的精心照料,这头牛就是长不壮。甚至还越来越瘦,最后居然就只剩下了一层皮包骨,根本就耕不了地了,家里的兄弟和村里的劳力们都说这头牛肯定是有病,谷姨妈把周边最好的兽医请来看,却又什么都看不出来。一年多下来,谷姨妈的这头牛不但没有帮她盘活生计,相反还亏掉了谷姨妈一笔钱,让她折了本。本来就是勉强度日的谷姨妈扛不住了,把牛牵到九镇中学旁边的牛市上去卖,可是去了好几趟,别说牛贩子和农户,连杀肉的屠夫都没有一个过来问的。谷姨妈这下彻底没办法了,养又养不起,卖也卖不掉。虽然有了感情,舍不得吧,那也能杀掉了,多少还能落点肉。 大约两个星期前,谷姨妈终于下定了决心,把屠户请到了家里来,这个屠户是谷姨妈自家的亲堂哥,杀了几十年的牛,技艺娴熟,为人忠厚。 在众人的围观下,干净利落几刀把牛屠倒在地之后,在给牛剥皮开膛的过程中,屠户突然发现牛的胆囊异常巨大,摸上去还硬邦邦的非常奇怪。一时兴起,屠户挥刀把胆囊划开,胆囊才破,一股黄水就飙了出来,随着黄水一起掉在地面上的居然还有一大坨冒着腾腾热气的圆卵形物体,打眼看过去,物体表面粗糙不堪,上面还裹带着一层又黑又亮的薄膜。 据说,当时那个屠户脸上的颜色就变了,几乎是不敢相信一样盯着地面看了好半晌,这才颤悠悠地伸出手把那个东西捡了起来,然后又轻轻摸了几下,仅仅是那几下,周边人都看到屠户指头上就染起了一层黄色细粉,跟着屠户又把指头放到鼻子前面反反复复地闻了好长时间。都这样了,他却还是不敢下定口,只是语无伦次地不断问周围的人:“牛黄!我的天,这是不是牛黄啊,你们哪个晓不晓得,这东西是不是牛黄啊?菩萨,我的个菩萨。” 消息几乎是闪电一般传了开来,顿时,整个村子都轰动了,无数的人争先恐后跑了过来看稀奇。 那天,当着几乎全村人的面,谷姨妈的屠户堂哥当场就帮她把那坨牛黄过了秤,秤了重,居然差不多有整整两公斤半。屠户红光满面地拍着胸脯说,他杀了一辈子的牛,加他爸爸一起,干这行快有百把年了,都从来没有见过天然牛黄,这是第一次,没想到一见就见到了个这么重这么大的极品。 面对如此重宝,这个本分朴实的手艺人却难得地恪守良心,并没有起丝毫歹意,用报纸和棉花把牛黄仔仔细细包裹好了之后,他递给了还云里雾里,摸不清状况的谷姨妈,对谷姨妈说:“妹子,你八字不好,吃了一世的苦。这一下菩萨开眼哒,你好草好料养了这头牛一年多,牛跟你报恩来哒。这个东西是你积德积来的,你个人好生收起。今后,靠这个东西,你和你屋里琪伢儿的生活就都有哒。哥哥没本事,帮不到你别的。你哪天到镇上的药材公司去,那里应该收牛黄,国家开的,不会狠你的价,多多少少,我估计也有个几万块钱。拿到钱哒,今后就安安分分好生过日子啊。” 那天,谷姨妈拿出了身上仅有的几十块钱非要给屠户,屠户怎么都不肯要,说是帮自己的妹妹,就当是积了德。最后,谷姨妈只得按照屠户的说法,把那几十块钱全部买了糖,给在场的所有人派了喜。 后来几天,消息很快就越传越广,四面八方各色各样的有心人都闻讯而至,找上门来想要收购谷姨妈手中的这块牛黄。但无论出多高的价,谷姨妈都坚决不卖。她始终记着屠户哥哥的话,国家开的药材公司,才不会狠自己,才不会上当。 所以,直到三天前,谷姨妈回镇里看儿子,这才顺便带着牛黄一起,来到了药材公司,想要出手。 没想到,这理应是更加稳妥的选择,偏偏就让这位比老鼠还胆小,比兔子还安分的谷姨妈惹出了一件这辈子也没经历过的祸事出来。 谷姨妈站在药材公司里面那个收药的院子中间,解开了一层又一层的包裹,把牛黄拿出来,送到那位收药的工作人员面前的时候,那个本来是爱理不理,一副高高在上模样的中年人,立马就呆住了。一张油光发亮的脸膛,红了又白,白了又红好几趟之后,才火烧屁股一样从位置上跳了起来,一把将牛黄捧在怀里,小心翼翼地又是摸又是闻搞了大半天,这才双眼散发着亮晶晶的光芒,长叹一声,带着无比感叹和艳羡的表情,大声说出了一句和屠户差不多的感叹:“我的个菩萨天老爷,这么大的牛黄,你是哪里得到的啊!” 我之所以清楚这一切,是因为事后在处理这件事的时候,老一哥亲口对我讲的。 当时,老一哥就在现场。 当初唐五还在时候,收购站就有一个惯例。每年站里收到的橘子卖不完的,让它白白坏掉又浪费,勤俭惯了的老一哥就会自己默默地收起来,暴晒阴干,做成陈皮。同时,站里有时也会收一些农夫猎户们送过来的诸如茯苓、天麻、白术、黄连、黄精等中草药原材料或半成品。 所以,每隔一段时间,老一哥都会到药材公司来卖次货。 那天他亲眼目睹了谷姨妈过来卖牛黄的整个过程。 工作人员在惊叹了一番之后,又叫来了几个老师傅一起仔细确定了牛黄的成分与真假。然后,他们问谷姨妈要多少钱,谷姨妈忐忑不安地让他们开价,按照国家标准看着给就行。最开始的那个工作人员说具体价位自己做不了主,要打电话找上头请示一下,让谷姨妈等等。 又过了十来分钟,那个工作人员应该是请示完毕了。刚从办公室里面跑出来,还没走到谷姨妈面前,就异常激动地大声喊:“大姐,我们领导说了,这个东西好是好,但是也不是顶了天的好。我们单位领导讲哒,出一炮(一炮:方言,十的意思)万块钱收你的,你看怎么样?” 工作人员的话才说出口,周围所有的人,都像是被人往腰子上捅了一刀般,不约而同地身体一挺,惊呼了起来。就连老一哥,都禁不住心脏狂跳了几下。 谷姨妈的样子,更是好像站都站不稳了。 她心里只记得屠户哥哥说的几万块钱,但两万也是几万,九万也是几万。哪想到,对方一开口就是一炮万,这是苦了几十年的谷姨妈,这辈子做梦都不敢想的天文数字啊。 谷姨妈几乎是迫不及待地答应了下来。但是对方说,现在公司财会上没有这么多钱,让谷姨妈把牛黄放在这里,他开个欠条,盖公章,明天凭条子来取。 也许是数目太大,也许是美梦来的太不可思议而生怕消失掉,向来怯懦没有心机的谷姨妈这下却不知为什么,没有答应那个工作人员的建议,她一定坚持着要把牛黄带走,明天再过来一手拿钱一手交货。 工作人员没有办法之下,也只得答应下来。双方约好了明天上午九点交易之后,谷姨妈带着无比幸福的心情离开了药材公司。 事情发展到这里,都没有任何的问题。 在场亲眼看到了这一切的人们,基本上都是做小本药材生意的正经生意人和吃公家饭的职工,谷姨妈的横财再大,他们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羡慕,却绝对没有胆量去打任何的歪主意。 但碰巧的是,每次老一哥过来送货的时候,都会带着几个帮忙打下手的人。那天也是一样,只不过,往日里,跟着过来的都是收购站里请来搬货做事的小工。那天刚好站里新收一批货,人手拉不开。老一哥就没有叫站里的人,而是叫上了两个才跟了何勇不久,被何勇安排到收购站帮着打点看场子的小兄弟。 片刻前,谷姨妈在药材公司里面发生的一切,他们也亲眼目睹了。 而且,在场众人里面,被那十万块钱弄到了心脏狂跳的并不是只有老一哥一个,有些人的心,跳得更加厉害。 谷姨妈和老梁被抢的事,我其实几天之前就听说了。事发当天,他们两口子就报了案,家门口咋咋忽忽的来过好几个警察,当时路过我家还把我母亲吓得不行,以为是我又犯下了什么事,找上门来抓我的。 第157章 人在江湖漂,早晚挨飞刀(2) 不过,刚听家人说了此事之后,我没有放在心上。第一,我并不清楚到底有多少钱,家人也不知道。我以为最多也就是几个穷疯了的小痞子瞎胡闹抢走了钱,我没料想贫困潦倒了多半辈子的老梁两口子居然会被人抢走那么大一笔巨款;第二,平日里,我和老梁家的往来并不多,我们这条街上的人和他们家来往都不多。尤其是我打流之后,老梁好像还人前人后含沙射影地说过我几次不好的话,导致我们的关系也就更加冷淡。第三,江湖铁律,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何况我也不是一个喜欢打听别人私事的人,茶余饭后当个闲话听过也就算了。 所以,我压根没有料想过老梁居然会来求我。 我还清楚记得,那天是一九九二年十月三号。至于为什么事过多年,一次普通谈话的日期还能记得这么具体的原因,我会在后面细说。 当天上午,林场的一个司机在装货的时候,工人没有把固定的绳子系紧,木材滚下来被压断了腿。司机喊了一大帮人和林场扯皮,我跑过去处理,忙了整整一天,刚刚回家,正端着个大茶缸一边喝茶一边看家人打“跑得快”。 估计是我回来路过他屋门口的时候,老梁看见了我。我的屁股还没坐热,他就摸上了门来,手里居然还提着一整只腌制好的熏牛腿。 老梁刚出现在眼前的时候,我们全家人都大吃了一惊。要知道,这个古怪的中年男人之前几乎是从来不去别人家串门的。至少,我长这么大,印象中好像还从来没有过。 他侧着半边身子,佝偻着腰,好像随时准备转身就跑一般的用一只手抵在门框上,畏畏缩缩地站在门口,脸上带着似笑不笑的尴尬表情,眼巴巴看着我们,却也不说话。 大家诧异之极地对望了几眼之后,还是身为一家之主的母亲最机灵,首先站了起来,给老梁打招呼。 老梁脸上几乎是挤出了几丝笑容,嘴上答应着母亲,眼睛却看着我,说:“啊,啊,没得事,没得事,我就是吃了饭哒没得事,出来走下。刘家姐,来,我听说你屋里三毛儿喜欢吃牛肉,前几天唦,我屋里堂客不是杀了头牛啊,也吃不完,给你们提一条腿过来。你试下,你试下,长牛黄的肉,大补的。” 老梁边说边往里面走了两步,拎着牛腿的那只手伸得长长的,像根竹篙般笔直伸到了母亲的面前,说话声却越来越小,说到最后,不仔细听都几乎听不见了。 老梁这副前所未见的怪样子让我心底不禁有些好笑,扭头看了看二哥,他脸上同样也是一副又好奇又新鲜的表情。 母亲的语气越发客气亲切了起来,推脱几次之后,老梁满脸涨得通红,还是坚持着把牛腿递给了母亲。母亲接过去的那一瞬间,我甚至还看见他如释重负般地隐隐吐出了一口长气。 “梁叔,坐啊。站着干吗,街里街坊的,又不是生客。还讲什么客气哦?” 我故意带着几分调侃招呼了老梁一句,老梁闻言如获大赦,立马两步走到我身边,紧挨着我一屁股坐了下来,装模作样地把脑袋探到我二哥旁边看牌,眼睛也不敢望我了,嘴里讪讪答道:“啊,啊,啊,坐坐坐,你们玩你们玩,莫管我。” “老梁,是不是有什么事啊?有事的话,你就讲咧,都是熟得不再熟的几个人,不碍事啊。” 正在打牌的父亲,随口说了这么一句。老梁的脊梁骨居然一下就挺直了,颇为紧张的样子,嘴里连连说道: “没事没事,姚会计,真的没得事。就是过来玩哈,玩哈,啊,呵呵呵。” “哦,那你玩不玩下?打完这把我让你。” “不玩不玩,我就看哈,你们玩,真的莫管我啊。” 在老梁极度反常的话之下,父亲和其他家人只得笑了笑,继续玩了起来。 老梁双手捧着母亲倒给他的一杯茶,几乎是每隔一秒钟就吸溜喝上一口。名义上是在看牌,但我坐他身边,却总感到他心不在焉的好像时不时就瞟我一眼。 我等了半天,他却又不说话。那种目光看得我实在有些难受,忍不住把老梁的肩膀一碰,对他说:“梁叔,真的是不是有什么事?有话就说啊。” 我一开口,全家人又都望了过来,老梁手里的茶杯一个不稳,水都差点泼到了自己手上,但嘴里却还是一连串地说自己没事。 既然这样,我也就不再坚持,起身到后厨帮母亲去做饭了。 大概过了半个钟头,我出来喊父亲他们吃饭的时候,老梁居然还笔直地坐在那里,一点点屁股尖沾着沙发,神态间已经满是坐立不安,脑袋伸得都快挡住二哥看牌了,眼睛却巴巴地望着我走过来的方向。 叫老梁一起吃饭,老梁坚决不同意,站起身来就要往外走。嘴里说得坚决,脚步却走得极慢,站在我家门口,一步三回头地对我望。 这下,我基本可以确定了,今天,老梁过来,肯定是找我本人有事。 于是,趁父亲他们收拾桌子的当头,我跟着老梁的脚步,走到了家门口,一把将老梁拉到了门外,家人看不到的地方,看着老梁说:“梁叔,到底什么事?又不是不晓得你这个人的,从来没有到我屋里来过,今天亲自上门,肯定有事。你反正来也来了,一条街上的,就别太见外,有话直说。真要没得事的话,我就进去吃饭了啊。” 话还只说到一半,我就看见老梁的眼圈居然红了起来。尺许开外,比我矮了一个头的那张面孔,明明是属于一个才四十几岁的壮年人,却已经有了好几条皱纹刻在了上面,枯瘦干黑的皮肤底下,几条清晰的肌肉在不断地抖动着,抖动着,憋了半天,这才伸出两手一把抓着我的衣服下摆,带着哭腔说:“三毛儿,你这回千千万万要救哈你梁叔一家人啊,梁叔冤枉啊,你不答应梁叔就真的没得活路哒。梁叔一世不求人,我只有求你哒,搭帮你啊。” 说着说着,他双膝往下垮,居然有想要下跪的意思。我赶紧一把抓住他的手臂,把他稳住,扯了起来。老梁的嘴里还在絮絮叨叨对我说着:“三毛儿,梁叔平日里嘴巴贱,万一是有些得罪你的地方,你莫见我的怪。梁叔就是这么一个直人,没得坏心啊。三毛儿,梁叔给你跪下……” 看着老梁的这副样子,我真的有了点怜悯之心。 “梁叔,我不帮你就不出来和你谈这几句哒。你一个长辈对我这样搞是什么意思,你这是折我的寿啊。来,站起来,街坊邻居看到了不好看。你讲就是,我姚三儿虽然没得用,帮得到的,我一定帮,要不要得?” 接下来,稳住了情绪的老梁,终于道出了他的来意。 谷姨妈是约好交易的那天上午十点多出的事。 前一天,从药材公司验完货,谈完价格出来之后,她没有回泉村的娘家,而是回到了自己在九镇的家里。本来,谷姨妈没想过那坨牛黄会值这么多的钱,她是准备瞒着老梁,悄悄把钱存起来,今后给儿子读大学娶媳妇用的。可是那天晚上,善良的谷姨妈思前想后了很久,觉得数目太大了,心里不安稳,还是把事情都一五一十地告诉了老梁。 谷姨妈和那几个工作人员约定的是第二天上午九点在药材公司碰面,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但是头天晚上,一整晚,谷姨妈和老梁都没有睡着。第二天天刚亮,才六七点钟的样子,夫妻两人就一起来到了药材公司门口。 药材公司在九镇东头,靠近神人山的脚下,这个地段相对而言本来就比较偏僻。而且,老梁告诉我说,他们两口子到达的时候,药材公司里面根本就还没有人上班,街面上过路的行人也不算多,就他们两个人守在院子里。 可劫匪当时却并没有动手抢牛黄。 直到上午九点半左右,谷姨妈夫妻卖掉了牛黄,喜上眉俏地拎着一个大袋子走出了药材公司,他们准备先回家把钱再好好点一遍之后,就去存到银行。但是,就在回家的那个巷子口,家门都可以看见的地方,一前一后却突然冒出来两个蒙着脸的年轻人,把他们堵在巷子里,动了手,更加可恨的是,其中一人走之前居然还给了谷姨妈一刀。 听完老梁的话之后,我并没有马上做出回答。 因为,潜意识里面,我根本不准备去管。这个案子涉及的金额太大,十万块钱,在九十年代初,绝对是个可以让懦夫变勇士,让烈女成荡妇的数目了。人为财死鸟为食亡,那两个神秘抢匪既然敢冒着杀头的危险去动手明抢,我想,也就一定能为了保住这笔钱而豁出去玩命。 混江湖,一定要明白个道理,没有谁真的会怕谁,一个人如果真的敢玩命了,那么不管他是谁,你都最好不要去惹。 现如今,义色两个字在九镇方圆十八乡范围的江湖上,虽然也算是说得上几句话了,但我不相信自己的名字值十万块钱,我还没狂妄到这个地步。我一旦真的出面了,万一别人不给面子,我就下不来台,下不来台,对我的名气就会有更大的伤害,最终我就只能用江湖手段来解决。那样的话,我多多少少都会惹上些麻烦,可我现在并不想惹麻烦,我只想韬光养晦,低调求发展。 而且最重要的是,老梁家的这个事情,警方已经知道了,官匪两重天,各站各一边,场面上已经插手的事情,道上人如果不是刻意要作死,那就毫无疑问,有多远躲多远,全力回避。 按道理来讲,这么大的案件,这么高的金额,警方一定会全力侦办。虽然我不清楚具体内情,但是依现在的情况来看,警方却好像并没有太出力。这个里面,有着太多的疑问和谜团了,我看不透。 看不透的事情,我也就越发不想掺和进去。 但话说回来,多年的老邻居拉下脸求上家门,又是个长辈,之前我也亲口保证了能帮一定会帮。现在刚听完了事情原委之后马上就当面反口不认账,我脸皮比较薄,确实有点做不出来。 所以,当时,我脑子里面的第一个反应是,把这个案子还是交给警方来处理,最多我可以帮老梁在小杜那边去打个招呼,让那边用点心。这样也算是尽了力,当面有了个交代。 “老梁,这么大的事,你应该已经报了警唦?我听我妈讲,前些天,还来了人调查的。” “嗯,报警是报了,但是没得卵用啊。” “怎么呢?” “哎,你莫讲起,讲起这回事,我就恼火。还不是怪我屋里的那个臭婆娘。她被别个一刀砍怕哒。那两个土匪当时抢钱的时候,我死都不肯松手,后头不晓得怎么了,应该是用刀把子把我的后脑壳搞了一下狠的,你看,而今都还好大一个包,一摁就疼。当时把我一下就搞晕哒,再睁眼的时候,袋子已经被那个高点的抢犯抢走哒。我堂客可能是心疼钱又心疼我,心里实在恨不及了,在后头喊了一声,说一定要报警把这两个抢犯抓进去吃‘花生米’。你晓得你谷姨妈的为人啦,平时走个路,蚂蚁子都怕踩死一只的人,她也就是恨极了才说的那么一句气话。哪晓得,那两个畜生,狗卵日的杂种,听到这个话,居然又跑了回来,一脚就把你谷姨妈踢翻在地上哒,对着身上就劈了一刀,血流了一地咧,三毛儿!!!他们告诉我们啦,到处都是他们的人,只要让他们听到了我们敢报警或者敢找他们的话,他们晓得我的屋,就要摸上门来灭我的满门。我怕卵!你梁叔叔这世还有什么苦没有吃过?命一条卵一筒,他还真的敢杀了我啊!哎,不过呢,你谷姨妈确确实实是真的被吓狠了,回来就发烧。硬是不许我报警,没得法,我背着她悄悄去的派出所。结果派出所的人到屋里来调查,你谷姨妈一下说只有两万,一下说五万,一下又说五千,后头干脆一口咬死说没得这么回事,霸蛮得很!我又是说的十万。不管我怎么给她讲,她都听不进去,她给我说,钱没得了算哒,本来就不该是她的钱,莫搞得屋里一个独儿,今后也没了,那就真没得活路哒。公安问再多,她也就是个打死不认账。哎,这一搞,公安还以为我真的是讲假话。而今也就拖起了,这么久哒,也没得个消息。三毛儿,梁叔忍不下这口气啊,钱都不讲了,几十年没得钱也一样活过来哒。只是你谷姨妈这一辈子,吵架都不和别人吵的,就这么被搞得差点出了神经病,而今天天在屋里烧香拜佛,求天求地保佑,保佑个鸡巴!梁叔只有求你啊。三毛儿,梁叔虽然不在社会上混,不过我心里也晓得,你而今是绿林好汉里头的头把交椅,你的魄力大,你怎么都要帮我。梁叔没得别的谢你,以前沙场没有关门的时候,我算是还有个工作,还可以帮你买几条烟。而今全家就是靠我帮别个修锁,梁叔真的拿不出东西来,只有你谷姨妈杀的那头牛,剩的一点肉,你莫嫌弃。这个事万一要是办熨帖哒,三毛儿,梁叔晓得你不会狠我,梁叔也绝对不昧你的良心,你拿两万走,要不要得?” 当老梁说前面一段话的时候,言语恳切,语调凄惨,我很同情他,真的。 但是,这个世界上,值得同情的人太多了。就连我自己,每天都是在钢丝绳上跳舞,下头人指着我吃饭,外头人等着我出事,只要一个不小心,下场说不定就是刀剑加身,要出人命的,我不可怜吗?我觉得我比老梁更可怜。 我是混黑道的流子,我要的是安全和利益,而不是大善人的好名声。劫富济贫、救老扶弱、惩治不公那是大侠、政府和法律应该做的事。我们这些跑社会的流子,凭什么去管? 两万块钱?今天我不拿这两万,日后同样也能更平安地赚到更多的两万。 所以,最初,我还是准备委婉地告诉老梁,我会去帮他打点一下场面上的关系,但是其他的,我也只能是爱莫能助了。甚至,在老梁的话快说完的时候,我的措辞都已经想好,含在嘴里了。 第158章 人在江湖漂,早晚挨飞刀(3) 但是,当我嘴里的话真正出口时,却变成了:“梁叔,你是从我穿开裆裤就一路看着我长大的,我姚三儿而今虽然名声不好,不敢说我自己是个好人。但我至少晓得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我没有昧过良心。梁叔,钱你就别和我谈,谈这个的话那就算了,讲句吹牛皮的话,而今我在道上的名气,不差你两万块钱吃饭。其他的问题,你就放一万个心!这个事,我帮你和谷姨妈管到底!” 那一刻,老梁混浊不堪的眼睛里面陡然射出了一种激动之极的光芒,满脸通红地看着我,猛地抓住了我的双手,嘴巴不断地嚅动着,却又说不出一句话来。 这副表情刻进了我的心底,让我至今难忘。我知道自己配不上这样的礼遇,我甚至感到了一点点的不安。但是我没有羞愧,很多年前,我就没有了羞愧。 因为,我敢肯定,老梁一辈子都不会知道,在说出那番大义凛然冠冕堂皇的话语之前,我的心中有过那么多自私的思考,又经历过如此大的转变。导致这个转变的真正原因,绝对不是出于我对他的同情,更加不是我真的侠肝义胆。 而是当老梁说到最后几句话的时候,我无意中听见了一个很关键的词,这个词就像是醍醐灌顶一般,猛然点醒了我,让我在那一瞬间里面,突然就想起了很久之前,一个雄才大略的人曾经给我说过的一件事。 这件事,本来应该是归那个人去办的,他如果办了,那就再也没有了我的机会。幸运的是,这个人,他再也没有机会去办了。 假如未来有一天,在我的手上,这件事真的可以办成。那么,能够带给我的利益,就远远不止是两万,也不是十万,而会是一个让我姚义杰,甚至是让这个世界上大多数人都梦寐以求,能够舍弃现在所有去拼死抢夺的数目。 老梁是一个与众不同的人,是一个有着傲骨不愿意求人的人。这种人居然鬼使神差一般地求到了我,我又帮了他的话,我想,他一定不会愿意欠我一辈子人情,也一定会懂得礼尚往来的道理。 等到时机来临的那天,他应该会尽最大的努力去帮我办成那件了不得的大事,而且,他肯定能够帮上我。 所谓不和敢玩命的人作对;所谓看不透的事情不要去碰;所谓贼要避兵等这些道理,都对,确实也都是江湖中人活下去的基本准则。 但是,现在,它们却彻底变得无关紧要了,因为它们触犯了江湖路上第一条天轨。 那就是,无利不起早。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众生皆苦,唯利永存。只要利益够了,小鬼也愿推石磨,又何况是我一个大活人。 这,就是我帮助老梁的真正理由。 送走老梁之后的当天晚上,我再也无心去办其他的任何事,全副心神投入进去,仔仔细细地回想起了老梁所说的一切信息。 其实,这个世界上最适合破案的并不是警察,而是罪犯。因为,只有罪犯才最了解罪犯的心理,才知道罪犯恐惧的是什么,喜欢的又是什么,从而真正感同身受,设身处地地还原出一桩罪案的所有细节。再厉害的警察都无法彻底做到这点,就像是再聪明的男人,也不可能像女人一样了解女人。 所以,同样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吃刀口饭的我,在思索了一整夜之后,得出了四点判断: 第一,那个人知道谷姨妈交易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而能够知道这个消息的,除了谷姨妈夫妇之外,就只有前天在药材公司目睹了谷姨妈上门卖宝全过程的人。 第二,但凡是个稍微有点社会经验的人,只要动下脑筋就可以想到:这坨牛黄的真正价值远远要比药材公司出的十万块钱现金高得多。而且,如果是下手抢牛黄的话,头天晚上在老梁家,或者是第二天凌晨在药材公司门口都可以抢,还不用大白天动手,冒那么大的风险。但劫匪偏偏要舍易取难地这样做了,唯一可以解释通的理由就是:他们不懂行情,或者是他们拿到了牛黄也没有渠道可以很快出手。那么,这两个劫匪就肯定不是药材公司的员工或卖药材的生意人。如果是从事这两个行业的人的话,就不存在上面的问题。 第三,劫匪应该是九镇附近的人,或者就是九镇本地人,甚至很有可能与谷姨妈夫妻熟悉。至少,在谷姨妈不知道的情况下,打主意的人先天晚上就已经摸清了他们夫妻的基本信息。不然,不可能一路跟着谷姨妈两人从药材公司走到家门口那条巷子里才动手,甚至还能够兵分两路,分出一个人绕到另一头去堵。 第四,这两人走之前,砍了谷姨妈一刀,还威胁说,他们的人很多,能够随时掌握到谷姨妈两口子的动向。这句话,我相信他们应该是故意吹牛来吓唬对方的。就算是今时今日的我和何勇两人,在没有长时间的万全准备之下,也不见得能够做到这点。毕竟,再牛逼的大哥也不可能每天派人盯着对手,随时监控。我们是流子不是国安局。但无论是最后那一刀,还是这两个人说话的口气,都已经证明了他们不是普通人。如果是见利弃义的普通人一时红了眼,第一次作案抢劫,自己本身肯定也是紧张到不行,应该是抢了就走,生怕被抓才是。万万不可能还有胆子转身回来砍人,并出言威胁。这只有可能是经历过血与刀磨砺的人,江湖人! 这个结果,对于其他人而言,也许并没有太大的用处,但是对于我姚义杰来说,已经足够了。 诚然,现在的我还不够强大。可是,小小的九镇,我如果真的立下心思,想要找出一两个在固定时间之内曾经出现于一个固定地点中的江湖人。那么我想,他除非是飞天遁地,远走他方。不然,最多一个月之内,他老婆偷了谁,怎么偷的,我都能知道得一清二楚。 何况还牵扯到了十万块钱这么大一笔巨款。 江湖人,来钱如同风吹面,散财恰似浪推沙,讲的就是个人前显贵。 我不相信,独独这两个人就是例外,能够聪明到深藏不露。真是深藏不露的人,就不会去当一个没出息的抢匪,而是当悟空和唐五了。 人在江湖漂,早晚挨飞刀。 他们,藏不了一辈子。 当天夜里,想好了一切之后,我安心入睡。 第二天一早起来,我就找到了缺牙齿,将这件事情交给他去办。 我希望他一个星期之内,能够给我一个答复,他满口答应了下来。 于是,也就牵扯出了让我焦头烂额的第二件事。 诸葛孔明,人臣典范,智慧化身,上下五千年的中国历史人物当中,他得到的赞美荣誉也许是最多的一个。 但我的看法有些不同,我一直觉得像诸葛亮这样的人,注定只会是一辈子的二把手,永远都坐不上头把交椅,有没有刘备都是一样。 因为,他专断独行,过于恋栈权力,又太不懂得放手。 堂堂一个位极人臣、开府治事的立国之相,连捉住了一个顺手牵羊的小偷,都要自己亲自升堂定案。这绝对不是公正和勤奋,而是近似于偏执的刚愎与荒唐的独裁。 人,无论多么厉害,都只是吃五谷杂粮的人,不是万能的神,人的精力毕竟有限,没有人可以同时做好所有的事情。 还是在唐五刚开始筹备收购站的时候,曾经有一次,我陪着他一起走过其他几家收购站门口,我问唐五:九镇本来就只有这么大,这么多人同时都在做收购这一行,生意肯定会受到影响,以五哥你今时今日的地位和能力,为什么不想办法解决掉这些竞争对手。 当时,唐五并没有把话挑明让我去帮他办这件事,他只是意味深长地笑着对我说了一段话:“呵呵呵呵,义杰,那你看怎么搞呢?这个生意,各有各做,还不是只有看运气,有什么办法?哎呀,我要是年轻几岁,光是只打流的话,这个事也好办了,而今手下带着一帮人,又要做生意,天天搞那些事就不行哒哦。” 前前后后,唐五在我面前就只说过那段话,甚至都算不上明确的表态,更别说他自己亲力亲为,提刀上阵了。但作为听者的我却激动万分,觉得机会终于来临。因为,我明白了他的弦外之音:有些事,他不办,我可以办。 这件事情最后的结果大家都知道:我替他挤垮了本地袁老板的收购站,熊市长则代他逼走了市区廖光惠的势力,九镇农副产品的生意从此之后就被他一手遮天,四平八稳地垄断了下来。 之前跟着唐五的那些年里,我其实并没有想通过其中的道理。有些时候,我甚至还暗暗会想,是不是唐五已经老了,没有了年轻时的闯劲?现在的他其实也不过如此,很多事情,如果没有我们帮他做,他说不定根本就做不了。 但最近这一年以来,随着我自己的盘子越做越大,手底下要吃饭的人越来越多,我终于开始真正地懂得了唐五。 人到了一定位置,有些事,真的就不用、不必、也不能自己去做了。如果非要反其道而行之,得到的结果也必然是有百害而无一利。 比如说,老梁的这件事情。 这件事,不重要吗?很重要,它也许关系到了日后我所有事业的一个转折点;我不重视吗?当然重视,不然我也不会绞尽脑汁想了一整晚,并且在第一时间就安排缺牙齿去办了。 那为什么我不自己去办呢? 因为我已经不再是几年前那个除了一条寡命之外一无所有,走在街上也没人理会的小流子姚义杰了。而今的我有着游戏室、滑冰场、木材运输等生意,我走到哪里都有人给我热情地打招呼套交情,我的手底下,还养了一批靠着我吃饭的兄弟。 以前的我,可以凭着自己的冲劲与头脑去处理遇到的所有事情,因为不这样做的话,也没有半个人会帮我。 但是现在,你觉得我还能够抛下那些生意不管,任由手底下我养着的整帮人无所事事地闲散终日,而我自己却人前人后到处跑,累得像条狗一般,去寻找两个不知名的劫道小毛贼?你觉得这样妥当吗? 假如我真的这样做了,人们不会觉得我义色天生勤奋或者办事认真。 他们会有两种看法:一,外面的人会觉得我没有得力的人手来帮我做事,势力也不过如此,屁大点事都要自己去做,和普通小混混没什么两样。时间长了,对我的名声就会有很大的影响;二,底下的人会觉得我不信任他们,会觉得自己像是一个闲人,在我的团队里没有什么用处,而一旦有些事他们没有机会替我去办,我自己却又办砸了的话,他们就会不再归心于我,这将直接威胁到我的权力与地位。 我已经是一个大哥了。当大哥,就要有大哥的样,哪怕是装,你也要装得像。一个大哥,只需要做出最关键最核心的决断,然后管住自己的人,就足够了。 所以,把老梁的事情交给了缺牙齿,并且得到了他一个星期之内给答复的保证之后,我就再也没有过问这件事。这就是我表明态度的最好方式,我相信缺牙齿会办妥。就算是万一他辜负了我,他的自责也会更加深刻,下一次办事,他也会更加用心。 直到今天,我也不觉得当初自己的这个思路有错,可事情的结果却偏偏出了错,还错得令我一筹莫展,分身乏术,乃至埋下了日后的大祸。 回首往事,发生的这一切,也只能说是时也命也,该此一劫。 不过,当时的我并没有办法预料到老梁事件的后续发展会变成那般糜烂,我也没有空余去想。 世上的事情,总是有反也有正。虽然有些事不用大哥亲自去做;但同样,也有些事,就必须要大哥自己处理,绝对不能假手他人。 和老梁谈话之后的这几天,我始终就在忙着这样的一件事情。 我在试图建立一个联盟。一个只会发生在大哥与大哥之间的,长远的,互利的,战略性的联盟。 这是一个政治的世界,乞丐领袖、妓女名媛、夫妻情人,归根结底,每时每刻,每一个人都在运作着属于自己的政治。 什么是政治? 维基百科上是这样解释的:政治是各种团体进行集体决策的一个过程。也是各种团体或个人为了各自的利益所结成的特定关系。一般来说,多指政府、政党等治理国家的行为,然而社会学家也用来指涉及包括各种利益机构、学校、宗教机构在内的相互之间的关系。对政治的阐释充满了争议,迄今为止,并没有一个确切公认的定义。 这段话,我个人认为是屁话。 在我的理解中,何为政治,可以用马克思的三句话来解释:第一,政治是一门科学,是一门艺术;第二,政治就是各阶级之间的斗争;第三,政治是经济最集中的体现。 不过,我毕竟只是一个捞偏门的小流子,我的格局没办法像马老板那么大,在我的世界里,这三句话可以概括为一句话: 政治是利益最集中的体现,是人与人(包括集体与集体)之间争取各自意志表达和利益的科学斗争手段,谁能玩到得心应手、八面玲珑,那就成了艺术,就是艺术家。 那么,政治手段玩得最厉害的是哪些人呢? 不说国外了,单看中国历史,刘邦、刘备、朱元璋、李密、孙中山、宋教仁、蒋介石、陈其美……多少的帝王将相都是出生草莽,江湖一跳过龙门,南面而坐立庙堂,成为了领一时风骚的杰出艺术家。 所以,人类社会里,最会玩政治的只有两个地方,那就是江湖与庙堂;最会玩政治的也只有两种人,政治家、黑帮老大。 此生不幸,我在江湖。 而经历这么多年的江湖生涯之后,我再蠢再憨,也多多少少悟出了一点属于自己的见解,虽不见得真对,却也足以令我恪守至今,受益匪浅。 对我而言,政治的终极奥秘就是下注和交换。 唐胡两家改天换地的那场血战,费强福、悟空乃至市区的廖光惠、李杰甚至是场面上的当权者,等等黑白两道的大脚板都或轻或重地牵涉了进来。那时的我,羽翼未丰,在夹缝中左右为难,苦不堪言。可最后,我孤注一掷,把全副身家都下在了看似孱弱的小杜身上。结果,我得到了很丰厚的回报。 只是,世道人心,每天都在改变,人们永远都不可能蹚进同一条河流。 第159章 人在江湖漂,早晚挨飞刀(4) 我与小杜,毕竟兵贼有别,黑白不同流。 他可以扶我上马,再送一程,却绝对不可能真的把我送到底,送我坐上想要去坐的那个位子。他没有那么愚蠢,我也不会这般天真。 江湖的事,终归还是要江湖了。 为了人生路上的更大发展,在赌赢了下注那一步之后,我已经走到了需要去交换的时候了。 让我意识到现在的处境,从而产生这个想法的原因很偶然,也很简单,仅仅只是一顿饭。 但凡是打流跑社会的流子,不论大小,普遍都有一个很奇怪,但也能够理解的习惯。 只要谁家遇到红白喜事了,要摆酒的话,一定都是大操大办,怎么花钱怎么来,五湖四海广邀宾朋,深怕漏掉一个,关系好的要喊,关系普通的要喊,甚至不认识,只是听过名字的也都要喊。 总之,到场的人越多,就越证明主家混得好,越有面子。 这并不是流子愚蠢,而是流子的悲哀。都是人,活了几十年,在道上混得再好,平凡人家的老百姓也看不起你,平日里能够抬头挺胸的时候并不太多。 只有这种情况了,才可以光明正大地展示一下自己的财力和势力,才能替父母家人,也替自己在亲朋好友面前挣得几分面子。 人前显贵,背后招啐,吃力不讨好,都是不得已而为之,又有谁能懂流子的心酸? 大概是半个月前,县城里成名已久的大哥罗勇,他父亲六十大寿,在家设宴待客,我也接到了邀请。其实,我与罗勇并没有太多来往,就是以前跟着唐五的时候,见过两次面而已。 不过,像这样的事情,他是县里大哥,我是镇上的流子,别人能够请你,就是看得起你,你去了,他不见得会记得,但至少不会得罪。如果不去,事过之后,拿着人情薄一翻,没有你的名字,那就是打了他的脸。都是在江湖上混的人,山水难免有相逢,真到了那一天,求到了别人的分上,恐怕也会多出一番为难。 考量一番之后,虽然不想去,但我还是提前一天订了泥巴的车,让他陪着我跑一趟。第二天临出发前,在十字路口遇到了保长,原来他也是去县城罗勇家,一说之下,也就顺便带着他,一起出发了。 罗勇的家住在县郊城关镇,一栋独门独户,虽然造型土气,却也在乡下显得别出一格与众不同的农家院子。 才到路口,就看见了满地鲜红的鞭炮屑,如同红毯般从连接公路的岔口上一直延伸了进去,顺着红毯往里看,尽头处人影憧憧,烟雾缭绕,噼啪声不绝于耳。 我本来只带了一个红包,并没有准备鞭炮,一看这个架势,老道的保长觉得不妥,一声吩咐,我们又掉头去县城里买了几捆鞭炮,这才正式上门。 车子停下来的时候,罗勇本人正在门口迎客,容光焕发的样子,本应是笔挺板正的新西服穿在他的身上,里面却配了一件当时道上很流行的圆领老头衫,那股盖不住江湖味,令他看上去有些不伦不类,滑稽可笑。 看到我们的时候,罗勇很客气,嘴里大声喊着兄弟兄弟的,先和保长来了个热烈的拥抱,然后在保长的介绍之下,又仿如多年未见般一把抱住了我,嘴里说什么经常听到我的名字,一看我的气派就是块当大哥的料,下次专门来九镇找我玩之类的客套话。 我也就逢场作戏地寒暄,一番其乐融融之后。三个人相互吹捧着去了人情台边,保长豪气万千地奉上了我长这么大所见过的最多的人情钱——五百。我没他多,但也拿出了在那个年代而言的大人情,两百块钱。这下罗勇的笑容越发客气了,亲自陪着我们,一路走过院子,和房子里面的罗家近亲一起坐了下来。 百无聊赖中才坐了没有多久,耳边听到一阵极为熟悉的说话声,抬头一看,正与罗勇边说边谈,一起走进来的人居然是何勇,何勇左边一步远,一瘸一拐的居然是多年不问江湖事的跛老爷,而三人身后不远处,还跟着茶煲与其他几个新收的小弟。 在人群的簇拥之下,谈笑自若的何勇,越发显出了一股舍我其谁、旁若无人的气势。 我身边的保长已经大笑着拉开凳子,边喊跛子边迎了出去,我也只得跟在身后,像个小弟一般站了起来。 又是一番寒暄之后,终于再次落座。碍于有外人在场,我与何勇也不能像是私下里那般亲密地交谈,只能是陪着两位江湖前辈有一句没一句地闲扯淡,好不容易才熬到了开饭时间。 这个时候,刺激我的事情就来了。 罗勇家不大,但前来贺寿的客人很多。所以,大部分的宴席都是摆在院子里与大门外的街面上。 家里只摆了四桌,能坐在这里的全部都是最重要的客人,非亲即贵。 两个卧室里面各摆一桌,左边的卧室里坐的是罗勇场面上的几个朋友,他们不愿意出来和其他人混在一起,连房门都是关着的,别说坐进去,连里面的人说什么都听不太见;右边卧室里的那桌则安排给了罗勇家的一些直系亲戚。 客厅里一上一下摆了两桌。上面那个主桌,当然坐的是寿星全家人。下面那桌呢,罗勇分配给了自己在道上最铁的朋友,名义上是最铁,其实说白了,全部都是大哥,不是大哥,再铁也没有用,就算罗勇让你坐,你也不自在。 保长和跛老爷自然是坐了那个桌子。 论江湖辈分,他们比罗勇还要大上半辈,一屋子打流的混蛋里头,他们资格最老;论势力,虽然二位现在都已经是洗手的洗手,安分的安分,没有什么真正实力了。但是别人出道早,认识的人多。在场很多人毛都还没长齐,别人就已经名动江湖了。苦窑也蹲过,杀猪刀也挨过。当年那些风光事,现在来看虽然不见得真有多牛逼,可也扛不住人前人后十几二十年的吹啊,一根屌毛传多了也能当船缆,何况是人,熬也熬出头了。 而且,最关键的是,那二位人情送得最重,虽然没有亲自去数,但我敢肯定,绝对要比罗勇家右边卧室里那一票衣衫褴褛的穷亲戚里面的任何一个都送得重。 所以,保长和跛老爷二位端坐在各自的位置上,一副志得意满的大哥状,居高临下面对着屋外苍生,偶尔还交头接耳神秘兮兮的样子谈论下江湖风云,越发让人觉得高不可测。这是他们应得的待遇,是几十年江湖生涯的沉淀累积,百分之百地众望所归。 那一桌,除了他们两位之外,还有三位自成一派的说市区口音的陌生人,其他几位,也都是县城里面叫得上名号的大哥级人马老流子,或者是独霸一方的实权人物。比如说在这些人当中,我就看见了洪武的死对头,溪镇十杰的老大边海洋。 说实话,真要论实力,除了边海洋这样有数几个真正的实权派,以及那三位摸不清来路的市里人之外,在座的其他几人,横玩竖玩,怎么玩,我都要玩死他们。 但江湖就是这么奇妙,这个桌,他们能够坐得心安理得,我却就硬是坐不到。 心里有数,也不用自讨没趣等着主人亲自来挑明,保长刚一入座之后,我就站起身,走向了屋外空余的桌子。这一刻,我有些不服气,但是并不别扭,反正来日方长,老子就算是活也能够活过那帮老家伙啊。何况,身边,还有同样境遇的好兄弟,何勇作陪呢。 两个人的落寞,总会强过一个人的孤单。 可就在我们俩人肩并肩马上就要走出了罗勇家那间堂屋大门的时候,我听见身后突然传来了一声撕心裂肺的大喊:“哎,慢点走!” 说话的那位并没有说喊谁,但这个时候,正在往外走的只有我和何勇两个。而且,虽然没有回头,我也听出来了,说话的人是跛老爷。 于是,我和何勇两个都下意识地停了下来。由于跛老爷喊的声音有些大,在停下的那一刻,我看见,周围屋里屋外的好些人,也都循声看向了这边。 回头看过去,不知何时,跛老爷已经站了起来,一手撑着桌面,看了我们一眼之后,脸上带着做作而暧昧的笑容,扭过头去,另一只手指向了东家罗勇,老气横秋的样子,一派大哥风范对罗勇说道:“老弟兄,这就是你安排得不好唦。你快点,快点,快点去添把板凳过来,这张桌子,你哪会安排少这一个人呐,真的是就把老弟兄忘记了啊?” 罗勇也配合,怎么说也是一方大哥,脸上居然立马出现了一副熟不拘礼、甘心受教的诚恳表情,张口说道: “大哥,大哥,哪么的?我哪里没有安排妥,你直讲,几十年的老弟兄哒,风里雨里,刀山火海,我罗勇儿哪回不铁你铁到底?有什么意见你只管讲。你腿脚不方便都跑这么远赶来吃我罗勇一碗便饭,未必大哥你就真的是差我一餐饭吃啊?你是给了我天大的面子唦!!大哥,我把话丢在这里,今天这个屋里除了我老倌子哒,就是你最大,你怎么讲怎么作数,老天爷我也不给面子。” 罗勇好像生怕别人听不见一般,这段话说得中气十足,掷地有声,门外最近的两桌里面,居然有些傻逼还跟着见缝插针拍马屁,竖了拇指起了哄。 听到这话之后,跛老爷本就红光满面的脸色越发亮堂了起来,五官都快挤到了一堆,笑容是藏也藏不住地绽放:“哎呀,你个卵伢儿就是喜欢说这些怪话,几十岁的人哒,当了这些年大哥,一开口都还是荒腔。我跛子未必不晓得你铁我啊?几十年哒,老子未必人前人后讲过你罗勇半个不字啊?今天你屋里过事,你老倌子未必不是我老倌子啊?莫讲只是一条腿跛哒,你我的关系,就算是瘫在床上哒,抬老子也要喊人把我抬来唦。乱弹琴!你莫怪我这个当哥哥的今天讲你两句,你这个家伙真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我问你,你忘记了哪个老弟兄没有?” “啊?大哥,我只怕真的是脑壳忙糊涂哒,到而今都没有想起来……” “你啊,你还是和以前一个卵相,一根肠子通到底,心里没点花哨,得罪人了都还不晓得。我问你,春雷的位置呢?而今春雷是和你关系不铁呢?还是春雷没得资格和你坐一桌喝酒?” 听到这里,我的心猛地一跳,强装镇定瞟了身边的何勇一眼,但是何勇却还是面无表情,一动不动站在那里。 “哎呀,老哥哥,你这就真的是冤枉我啦。春雷,老子过命的交情啊。一林那回事,太突然哒,老子是不晓得啊,要是早得信,老子这条命还留得到今朝啊?老子替一林去死!老哥哥,春雷而今不是没有来吗,他是来了的话,骑我脑壳上都要得唦。” “哎,勇伢儿啊,春雷今天来确实是没有来,他又不是死了,迟早要回来的唦。今后,几弟兄见面哒,一问,我们喝酒,他连板凳都没得一张,到时候你就莫怪我一五一十都讲出来,让你个人去给春雷交代啊。看你怎么好意思。” “哈哈哈,是的是的,话这么一讲,确实是我罗勇不灵泛,今天安排得不好,来,长三,搬把板凳过来,跟你五哥加个坐,九镇唐五,五哥,你未必不晓得啊!快点,听到没有?” 这个时候,跛老爷对着何勇招了下手,示意他过去,何勇没有动,跛老爷却没有注意到,继而又对罗勇开口了:“老弟兄,告诉你,这个伢儿,你也认得啦,何勇,春雷最喜欢的老弟,跟一林没得区别,而今春雷留下来的生意都是这个伢儿帮春雷打理的,重情重义!好伢儿啊!我虽然是老东西哒,今后九镇的事,何勇,只要你发句话,我跛子绝对支持你。听到没有?罗勇,你是东家,你来讲,春雷的位置,何勇这个伢儿坐不坐的?” 罗勇从旁人手里把凳子接过来,往桌边的地面上狠狠一磕,看也不看跛老爷,义正言辞地对何勇大声说道:“英雄出少年,怎么就坐不得。何勇,来,今天我托个大,我这个勇哥喊你来,坐!” 周围发出了一片招呼何勇去坐的起哄声,我五味杂陈地看向了身边的兄弟。 “跛老爷,多谢你哒,各位大哥,多谢哒。我大哥还没有死,这个位置他回来他自己来坐。我就不去哒,我和我兄弟一起坐在外头,一样的,一样的啊。” 何勇说完,转身拉着我的手就要往外走。没想到,才刚动脚,罗勇就三步并做两步从后面赶了过来,一把扯住了何勇的胳臂:“你这个伢儿,是不是不听话哒,我和你大哥是铁聚,你也晓得,春雷的老弟来我这里哒,我还怠慢你,那我是个人啊?我给你讲,老子就相当于你半个哥哥,你不听话,信不信我收拾你的啊。来,今天就给老子坐这里!哪个都讲不得半个不字。” 说完之后,罗勇千不该万不该,他居然扭过头来,对着我说了这么一句:“义色,今天我罗勇就借你的兄弟用一下,你就自己去找个位置,随便吃随便喝,千万莫见外啊。” 我的脸瞬间变得通红。罗勇是好心,但是他的这个好心把我摆到了极为难堪的位置。 何勇的手猛地一动,试图挣开罗勇的掌控。 我知道何勇一旦挣脱了,他下面要说的话会是什么。他会说,我的兄弟不去,我也不去,然后拉着我一起走到屋外。 我飞快地按住了何勇的手,搂着他的肩膀就往屋里面推,同时大声喊道:“勇哥,你开口哒,这个伢儿你只管拿过去用啊。喝酒还是睡觉都随便你。我做主了!哈哈哈……” 我的说话,引来了周边的一片笑声,做作而刺耳。 何勇还想说点什么,但在与我的眼神一触而过之后,他闭上了嘴,他看懂了我的眼神,看懂了我的自尊与苛求。他不忍心再伤害我。 在何勇的肩膀上猛力一推,他几乎是一个趔趄,低头跟在罗勇的身旁走进了屋内。 我则扭头走向了屋外。 那一刻,我在心底发誓,今生今世,我姚义杰再也不会这样离去。 我一定要坐在那张桌子的中心。 那一顿饭让我深刻体会到了我之前从来没有去想过的一些道理。 以前,我一直以为,只要自己够狠够灵泛够手段,有钱有实力,我就会站到江湖的最顶端。 但是,那天之后,我不这样认为了。 我活在中国。 自古到今,中国都是一个论资排辈的社会。 中国,从来就不会有年轻人能够凭着自己的能力而一举登天,身居高位的事情发生。 第160章 人在江湖漂,早晚挨飞刀(5) 唯一出现的神童甘罗,那也是因为他是彻彻底底的官二代,如果甘罗没有位高权重的爷爷,而是一个布衣草民的后代,那么他也绝对没戏。 年轻人想要出头,只能熬,熬到那些尸位素餐的老不死都死光了,而你自己却变成了当年厌恨的那些老不死,那个时候,你才会出头。 除非,你有一个后援,一个已经掌握了话语权的,能够给予你支持的后援,就像甘罗的爷爷,或者那天站在何勇背后的跛子乃至唐五。 这就是老人政治里面所谓的传承。 何勇传承了唐五,所以他名正言顺;悟空与黄皮传承了安优,他们也能理所当然;不久之后,胡家老二胡少飞传承了胡少立胡少强,没有得到非议;多年之后,皮春秋传承了李杰,成为一方之雄,众望所归。 只有我,我什么都没有,就像是石头里面蹦出来的孙悟空。不管我有意还是无意,我都已经打乱了这个世界上遵循已久的一些秩序,这必定会让一部分人觉得不舒服。 我已经深陷在老人政治的泥潭里,可我却偏偏又还不是老人。 那么,我唯一能做的就是为自己找到一个传承。 要得到传承的方法只有一个,那就是交换,利益的交换。不过,就算我想要交换,对方也必须有足够同我交换的资本和资格。 唐五已经不可能了。悟空、胡家、闯波儿也都被一一排除,九镇范围内,能够给我传承的人已经不多。 冥冥当中,命运之神把这个够资格的人送到了我面前。 他就是保长。 在这场交换里面,保长将会得到的是青松不倒,而我得到的是名正言顺。 我和保长最为深入的一次打交道,就是几年前,他帮胡少强做说客,劝我加入海燕与胡家一起合作的飘飘生意的时候。 那时,他对我说过一句话,他说:“义杰,十年之内,如果你不死不坐牢,九镇肯定是你的,哪个都抢不走。到时候记得,你今天欠我这个老麻皮一个情。哈哈哈……” 这句话,当时我听过就算,但心底里难免也颇受鼓舞,对保长多出了两份亲热之情。 后来,在鱼塘边,唐五摆下了鸿门宴,想要置我于死地,为了自保,迫于无奈之下我出卖了保长,并且向唐五请缨要替他办了保长。唐五没有同意,他说自己办。 我以为保长彻底没搞头了,就算不死也要脱他一层皮。 没想到,直到今天,一林死了,胡家垮了,唐五自己都出了事,他保长却还是依旧活得生猛鲜动。他是怎么渡过那次劫难的,里面究竟发生了什么样惊心动魄的情节,我不知道,我也不需要知道。 我只晓得,能从动了杀心的唐五手下逃生,还毫发无损的,绝对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到。至少表面上那个与世无争,大大咧咧的保长肯定做不到。保长远远不是旁人眼中的那般简单。 无论如何,从那次事件之后,我和保长虽然还保持着基本的来往,他每次见到了我,也没事人一样亲亲热热地打招呼。但有些事,彼此不点透不代表真的没有。 所以,之后我们一直都没有再深交。 直到几天之前,经历过了罗勇家的那次风波之后,保长却鬼神莫测一般主动找上了门来。听他的意思,是想要和我合作,插手一下正在日益发达的发廊洗面按摩事业,或者是一起开一家规模不大却也不算太小的地下赌场。 我不敢肯定他是真的想做这两门生意,还是聪明到了匪夷所思的程度。 总之,我宁愿相信后者。 我从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有巧合,所有的巧合背后都有着必然的规律。 那天,保长亲眼看到了罗勇家发生的一切。他混迹江湖这么多年,从安优到唐五、再到悟空、胡家兄弟,哪一个不是人中龙凤,手段精微?这些人都倒了,偏偏却只有一个貌不惊人言不压众的保长好端端地活着。 平日里,看上去是一副不上不下的样子,走出去了却谁都要给份面子,飞扬跋扈如同唐一林,冷血残忍如同胡少强者,看见他了也都是客客气气。这样的人,你说他只是单纯的运气好资格老,而不是深藏不露,精明厉害到可怕的地步,只怕你自己都不信。 所以,我相信,以保长的头脑,他已经看透了我的心中所想,他知道我需要什么。 与聪明人打交道是最舒服的事,你说初一,他就能对十五,完全不必浪费时间。 于是,我也就不再啰唆,这几天稍微接触了两次之后,我就提出了自己的想法。 果不其然,保长一拍即合,答应了下来。 从此之后,我就多了一个虽然不用帮我出力,却可以替我在江湖上美言的师父。而保长则拥有了一个名副其实当权派的徒弟。 个中妙处,双方自知,明则自明,一言两语,不足为外人道。 最近,我一直都在忙着与保长商量按照江湖规矩,摆入门宴的事情。 但这个事情并不是前文所说的让我焦头烂额的第二件事。 这只是我之所以抽不开身,把老梁的事情交给了缺牙齿去办的原因。 真正的第二件事,是发生在缺牙齿游小环身上。 第一次见到缺牙齿的时候,他面带青涩,黑裤白衫,有一口光亮整齐的牙齿。 今年,缺牙齿已经满了十七岁,脸上只有一颗堆着一颗的青春痘,没有了稚气,他的牙齿也已经被过多的烟酒和槟榔熏成了黑黄黑黄。一张嘴,满口的黑板牙正中间还漏着一个张狂肆意的大窟窿,给人感觉粗鲁而凶狠,一眼望去,光是那副恶形恶状的相貌就足以让胆小者退避三舍。 不过,在缺牙齿的身上,变化最大的还不是他的外貌,而是他这个人。 如果不是当年亲眼所见,我真的很难想象,曾几何时,缺牙齿居然也曾经是一个被别人欺负过的角色。现在的他,某些时候欺负别人的行为,连我这样的老流子看了都感到有几分不舒服,都觉得有些过分轻狂,过分嚣张。 如今的缺牙齿,就像是一头鬣狗。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不可一世,极度凶猛的野兽。狮子、老虎、熊、豹子、狼……但这些猛兽在人类脑海中留下的第一印象通常都是很好的,雄健、威武,强壮、敏捷、坚韧甚至是可爱。因为,这些猛兽,虽然在捕猎和守卫地盘的时候会露出凶狠嗜血的一面,其他多数的时间里,它们都还是表现沉稳而平和的。 所以,人们给予了它们龙鸣狮吼、熊虎之士、南山隐豹等一系列的赞美,更有甚者甚至被某些落后的人类文明奉为了图腾。 只有鬣狗,它虽然与上面那些动物一样,在弱肉强食的大自然中,身处于食物链的最顶端,但我却从来没有听过半句对鬣狗的赞词,也未曾在任何的产品商标或者少儿动画里面见过这种东西。 因为,鬣狗实在是太可怕了。 每时每刻,无论面对的是什么,它两只又小又亮的眼睛里面都是冰寒一片,它们不尊重任何强者,不管是众生之灵的人类,还是百兽之王的狮子,只要落了单,都一样要惨死在它们的手上;它们也不怜惜任何弱者,再柔嫩的羚羊,再温顺的小鹿,都会被它们撕成粉碎。 鬣狗们的眼神中,永远都带着好斗与挑衅的成分。就好像,生命只有战斗,活着就为厮杀,而这个世界上的一切都是它们的敌人。 缺牙齿的眼神,正是这种类似于鬣狗的眼神。 真正见过鬣狗的人,就会明白这种眼神的可怕。 鸭子的眼神也很可怕,灰蒙蒙的,像是死人,没有半点人类应该有的感情色彩。而且,从鸭子还活着的时候开始一直到他已死去多年的现在,江湖上的人,都把鸭子奉为是当之无愧的九镇第一杀手。就算要找一个勉强能够与鸭子相比的人,那也肯定是多年之后九镇六帅里面的日天老五险儿,而不会是缺牙齿。但奇怪的是,我亲眼见过很多人,他们都不太惧怕鸭子,至少不会刻意躲着鸭子。可曾经有一个时期,九镇的江湖上除了有数几位大哥之外,几乎所有人都对缺牙齿躲之不及,深怕一不小心惹到了他。 因为,鸭子的可怕,是一种彻底放开的可怕。他不关心自己,也不关心其他人,甚至不关心生命以及生命中有过的一切。在他的心中,莎娜死的那一晚,他也就死了。所以,真有必要的话,鸭子他不怕死,也不怕别人死,这就是鸭子的可怕。 但是,也正因为这个原因,一个看淡了一切,什么都不关心的人,当然也就不会去主动和他人争斗,别人挖空心思,争来斗去为的那些名利,在这种人眼中,也许还比不上一杯好酒。你只要不是碰巧撞在了这样的人手里,他基本就是无害。 缺牙齿则完全不同了。小的时候,他家人宠溺太深,形成了唯我独尊的性格;少年时代,又被人欺负,压抑得太久,心中戾气已经养成;现在则正处于人生最叛逆的年纪,从事着世界上最暴力最直接的行业,恰好又到了一呼百应,少年得志的飞速上升期。 本就骄横的性格,过度压抑之后的释放,疯狂分泌的雄性荷尔蒙,血腥刺激的生活,无比满足的虚荣,这几样东西搭配起来,必然就造就出了一个极度扭曲的人形怪物。 纵观缺牙齿的一生,名副其实就像一条鬣狗。时时刻刻都在挑衅,都在争斗。最初对于我,他还是崇敬亲热,颇为收敛。可世情难料,发展到最后,连我本人都已经走到了他的对立面。他精力过人,欲望却又每时每刻都在增长。 只有无休止的斗争与厮杀,他才能发泄多余的精力,才能平息无法满足的欲望。 这样的人,当然也就可怕至极。 所以,我稍一考虑之后,把追查劫匪的事情交给了他去做。 我认为,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当街抢走一笔巨款,还信然自若回头威胁受害者,敢犯下这样大手笔的案子的人,必定也是胆大包天的亡命之徒。 老话说得好,恶人自有恶人磨。有些时候,面对亡命之徒,谨慎保守未必是好事,以毒攻毒以暴制暴才是最好选择。 而且,缺牙齿的身上毕竟还有一个最大的,也是我最喜欢的好处。 我吩咐的每一件事,他都会很认真很努力地去做,就算有些事情明明已经超出了他的能力范围之外,他也绝对会一做到底,我不叫停不会罢手。 因为,在他心目中,我才是这片小小草原的主宰。在我的手下,除了鬣狗之外,还有其他的猛兽。鬣狗好斗,是因为他想要出头,他越想出头,就越要无所不用其极地斗败其他动物。这样,他才能对我证明,自己是最好的那一个。 一个人的欲望越强,他做事就会越认真越尽力,也就越好掌控。 所谓权谋,如此而已。 很快,尽职尽责的缺牙齿就找到了那两个打劫老梁的抢犯。 但同时,他争强好胜的性格却也给我惹出了天大的麻烦。 从我这里领到任务之后,缺牙齿转头就交代了团宝、阿标等一批平日里跟着他一起混的小兄弟,让他们在全九镇范围内的江湖上,注意有哪个人突然发了大财。 阿标团宝等得力的人手不用说,办起事来必定是殚精竭虑,就连缺牙齿本人也确实都尽力去做了。按照江湖人的消遣习惯,他们去了九镇街上所有的发廊、舞厅、旅社、桌球室、游乐场;在开于附近乡下的几个地下小赌档里面也布了线,还探查了通常只供老年人和落魄流子们打小牌的茶馆;缺牙齿自己甚至还带着人跑过几户吸飘飘的道友们经常聚会的私人家里。 但前前后后忙了好几天,始终没有收到半点有价值的消息。 这期间,他曾闷闷不乐地给和他关系最好的雷震子说过,这次任务他只怕完不成,对不起我,要在我面前绊式样(方言,丢脸)了。 我想,当时缺牙齿的压力一定很大,应该连他自己都不会料想到,最终,他居然还是能够顺利完成任务,在一个星期的保证期之内找到了那两个人。 事情的整个过程阴差阳错,正是应了那句俗语:有意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 基本上,大部分的人,身边的朋友都是与自己年纪差不多大小的同龄人。在我自己的圈子里,缺牙齿是年纪最小的一个,他身边的玩伴同样也是和他相差无几的半大小子,里面有很多人都依旧还是在学校读书的在校生。 当中,就有一个比缺牙齿小一两岁,还在九镇中学读初三的乡下小孩,非常有趣的地方在于,这个孩子的父母是养鸭子的养殖户。所以,他的外号,居然和漆遥一样,也叫鸭子。 鸭子在缺牙齿的团体里面是个新人,是通过朋友的朋友引荐,认识了缺牙齿,缺牙齿也喜欢充大哥,来者不拒,就带着他一起玩了起来。 鸭子从来没有帮缺牙齿办过任何一件事,唯一的一次拿刀,也是来游戏厅玩的时候,团宝几人在他面前显摆,把存放在游戏室后面房间里的几把管杀拿了出来,让他玩了两下。 总之,基本上来说,除了跟在几个领头人后面喝喝酒,泡泡小姑娘,再跑跑腿给大哥们买烟送水之外,鸭子在缺牙齿那伙人中间是没有任何话语权的。他甚至都还算不上一个真正的江湖人,只是一个精力过剩,不愿好好读书,一心向往着江湖上打打杀杀,愿意过刺激生活的普通少年。 但正是这个普通少年,却在无意之中找出了两个穷凶极恶的劫匪,乃至日后还帮了我和小杜一个大忙。 缺牙齿吩咐找人的时候,把所有的兄弟们都召集了起来,鸭子也备感荣幸,应邀出席。当时,除了私下里单独交代过团宝等几个得力的人之外,其他人,缺牙齿只是大概讲了一下情况,要他们平时多注意下身边有没有哪个人突然发了财就行了,能不能真的得到结果,我想,缺牙齿自己应该也没抱多大指望。 鸭子是个踏实人,老大没把他当数,但是他却把老大的话听到了心里。 带头的几个大哥这段时间都忙着找人,没人带他出去玩,江湖上的消息他是肯定打听不到了,鸭子干脆就一门心思注意起了学校里面的事情。 没想到,他很快就发现了一些奇怪的蛛丝马迹。 九镇中学比他小两届的初一班,有一个姓刘的男孩子,黑黑小小的,话不多,是九镇本地人,家里就住在九镇车站后面的那条巷子里。 这个男孩子的家庭条件比较贫困。 第161章 人在江湖漂,早晚挨飞刀(6) 父母本来是紧靠着九镇的神人村人,务农为生。前些年,九镇政府修车站,征收了神人村的一片地。他们家刚好也在那个范围内,于是也就摇身一变,划为了城镇户口,吃起了国家粮。 车站修好之后,刘姓男孩的父母也就不种地了,刚开始两年,就是挎着一个小竹篮子,里面放些杂七杂八的小零嘴,在每辆出站入站的公交车车窗下对着里面喊:“瓜子花生辣萝卜,汽水槟榔芙蓉烟。”全家人就靠着卖这些东西为生。 后来几年,不知道是生意确实不错,还是从哪里得到了一笔钱,两口子鸟枪换炮,不挎竹篮了,而是在车站的大门口,摆了一个铝合金框架镶玻璃片的四四方方的柜台,正式当起了小摊贩。 刘家除了那个刘姓小男孩之外,家里还有一个哥哥一个姐姐。那个年代,一个小摊子卖零食,生意再好,也不可能赚多少钱,能把三个小孩养大,应该就已经很吃力。 所以,刘姓男孩平日里穿衣虽然谈不上多么破烂,却也是普普通通很简陋的样子,混在一帮学生当中,没有半点出彩的地方。 但两三天前,这个小孩却在学校里面出了大名。 因为,他拿出了一个玩具。 一个在那个年代里面,足以引起所有两岁以上二十岁以下年龄段的人都羡慕不已的稀奇玩具。 你也许会感到奇怪,我义色这样一个满手鲜血,黑了良心的大流子,居然会喜欢玩具。 其实,我不是喜欢所有玩具。但我说过,我很喜欢看动画片和漫画书,实在是喜欢得不得了。所以,我也就对按照动漫里面的人物而做的那些玩偶很有兴趣。 九十年代初期,最流行的漫画书是日本的《圣斗士》和《七龙珠》,最流行的动画片则是美国的《变形金刚》《特种部队》和《希瑞公主》。 尤其是《变形金刚》,刚在国内的电视台里面播放出来的时候,绝对是万人空巷。那个时候,无论大人小孩,连汽车都没见过几辆,更别说原来汽车还可以变身为机器人来打仗。这个现如今显得极为普通的创意和故事,在当年看来,却是给思想被长期禁锢的中国人开辟了一方想都不敢想象的新奇世界。 还记得,变形金刚玩偶在我所能见到的市面上出现的时候,大概是九〇年九一年的样子。有一次我去市区办事,路过我们市最大的国营武陵百货大楼的楼下,我还专门去卖小孩玩具的柜台上看了看。当时,那个柜台前面,真的可以说是人山人海,满满当当到处都是跳上跳下,鬼喊鬼叫的小孩。我记得当时最便宜的就是大黄蜂和浪花,个头也是最小,打顶也就是一个巴掌大的样子,要十元钱;声波、钢锁几十块;擎天柱大概一尺来长,一百二十元整;威震天、大卡车、大力神,全部都近两百;萨克、福特是天价,几百元;就连组合金刚的那种挂车之类的零配件,都是二十来块钱一个。 一般父母也就是给小孩买个最便宜的大黄蜂糊弄一下就行了,没有谁真舍得用全家个把月的生活费去买个没啥用的玩具。 当时,我已经开始跑社会,口袋里面也有了钱,我买得起。但是怕拿回九镇了,万一被道上的朋友知道,我一个打流的居然花大价钱买小孩玩具,这太丢人,也就只得作罢。 就那次之后,在九镇,我见过一些来游戏室玩的小孩手里拿着那种最小的变形金刚玩具,可从来没见过大尺寸的,那个价格显然不属于我们这样的山区小镇的消费水平。 而这一次,平日里不显山不露水,完全看不出是有钱家庭出身的刘姓小男孩,那天拿到学校去的居然是一个一尺半长的威震天。 一下子,就真的是震住了九镇中学半边天。 虽然只比那个小男孩高两届,但十二岁和十五岁已经是人生的两个阶段,十二岁还是儿童,十五岁却已经是情窦初开的少年。 而鸭子本身又早熟。因为,只有早熟的孩子才会向往江湖,才会打流。没谁见过一个玩泥巴的小屁股一门心思会去想拜大哥,收小弟的。 所以,鸭子对这些玩具不感兴趣。所有的变形金刚玩偶摆在他面前,也比不过音乐老师上课时偶尔弯腰露出的半边奶子来得动人。 人,对自己不感兴趣的东西,通常也都会选择性的视而不见。刘姓小男孩虽然轰动了全校的玩具迷,风光一时无两,但鸭子最初是不知道的。 最后,他之所以得到了消息,是因为鸭子班上还有一个并不早熟的同学。 那个哥们儿,实在是受不了诱惑,在某天上午做课间操的时候,以大欺小把刘姓小男孩的玩具连哄带骗搞了过来,想要玩几天。 结果一拿到班上,班上几个男同学也都围了过去,加上那个哥们儿得意扬扬,兴奋过了头,在教室里一边摆弄如何变形,一边吹牛逼。 于是,也就引起了鸭子的注意。 不得不说,小鸭子是天生具有很强业务敏感能力的人,当他知道这个东西有多贵之后,借着中午出学校吃午饭的机会,他第一时间赶到游戏室,告诉了缺牙齿。 同时,也不得不说,缺牙齿真是个办事认真,一丝不苟的人。 不管年龄大小,他也算是混了两年江湖跑了两年社会的正经流子了,平时和学生们玩一下没关系,但有几个流子会真正对学校里面的那点小破事感兴趣呢?假如鸭子是对我本人说这个消息的话,我估计当时就是一边耳朵进一边耳朵出,面子上应付一下就够了。 缺牙齿却偏偏听到了心里,他立马让鸭子回校展开了调查。 鸭子找到了同学。 一个不早熟,喜欢玩玩具的男孩子,面对着另外一个熟透了,玩过刀,还想玩女人的半大男人,想不低头都难。很快,鸭子就知道了来龙去脉。 他一把将自己的同学扯到了初一班,当着那个刘姓小男孩的面,踢了同学几脚,然后抢过变形金刚还给了小男孩。 感恩戴德的小男孩一下子就对鸭子死心塌地了。 成了朋友之后,鸭子没问多,他就问了三个问题。第一,哪里来的这么贵的玩具。小男孩回答,他哥哥给买的;第二,他哥哥是干吗的?小男孩回答,以前跟着跑公交车卖票,而今跑社会,如果不是鸭子哥哥帮他,等下放学了,他就要告诉哥哥报仇的。第三,你哥哥叫什么名字。小男孩回答,刘跃进,一般人喊他刘宝。 谈完之后,鸭子连最后两节课都没上,直接翻围墙出了学校,跑到街上找到了缺牙齿。 当听到这个消息之后,缺牙齿松了很大一口气,他知道,他可以给我一个满意的交代了。因为,当鸭子说出那个小男孩哥哥外号的时候,缺牙齿就已经确定了,抢劫的人里面,一定有一个是刘姓小男孩的哥哥。 刘宝,正是茶煲刚收不久的一个小弟,现在被安排在何勇的农副产品收购站里跟在老一哥旁边帮忙,彼此间有着共同的熟人,平日里,缺牙齿和刘宝也是打过几次照面的。 在调查谷姨妈去卖牛黄时曾经也同时出现在药材公司的人员名单的过程中,缺牙齿也是知道老一哥去过的。但,老一哥为人本分是所有人都晓得的,而且他当年跟着唐五,现在又跟在何勇身后帮忙,前前后后跟的都是正儿八经的大哥级人马。虽然不见得一口气发大财,但也绝对不会少老一哥碗里的一口饭菜吃。再说了,老一哥瘦骨伶仃,看起来还没个猴子大,给他一把枪也不见得抢得了东西,何况是提刀上阵? 缺牙齿认为没得理由怀疑老一哥,事实证明,老梁的案子和老一哥也确实没有半点关系。再加上我和何勇几十年的情分,缺牙齿在考虑过后,也就没有把怀疑的方向往那边走。而是一门心思想要找无所事事,没得正经饭碗的小流子了。 可现在鸭子提供的线索改变了一切,就算是老一哥自己不动心,老梁卖宝那么稀奇的大新闻,也难免会讲给身边的人听,而刘宝正是老一哥的身边人。 刘宝符合了一切的推理。 本来,确定了消息之后,按照我的吩咐,缺牙齿要马上告诉我,他的任务只是找到抢劫的人是谁就行了。其他的,我会亲自来办。 我算准了缺牙齿的尽责,却低估了他的欲望。 缺牙齿太好斗了,也太好胜了。他不愿意仅仅是像皮铁明、癫子、牯牛这些人一样,按照我的吩咐做好自己分内的事就好。他不想做事只做一半,他希望能够举一反三,把我交代过的和没交代过的所有事情都熨熨帖帖、妥妥当当替我办完。 他一门心思只想表现给我看,他缺牙齿游小环,才是我姚义杰手底下最能干的兄弟! 于是,他把消息隐瞒了下来,他决定自己去干。 警察办案,符合了推理之后,就要找证据,这样才能定罪。 但流子办案不同,流子只需要理清了顺序,证据无所谓,认定了是你那就是你,没有证据,打也要打出证据。 找到了这个线索之后,缺牙齿也就没有了任何的顾忌,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最直接最简单的办法:以暴制暴。 我知道,当时,他的心里,一定认为自己能行,他是现在九镇江湖上最当红,最能办事的几个年轻人之一,跟的又是数一数二的大哥,小小的江湖上面还有什么事他办不妥吗? 一般来讲,大多数的事,我相信他也确实有可能能够办妥。 只是,缺牙齿毕竟还不算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聪明人。 他信心满满的同时,却忘记了很重要的一点。 站在刘宝背后的,并不是本分人老一哥,也不只是茶煲,而同样是一个数一数二的真正大哥。 这个大哥,缺牙齿,他惹不起。 缺牙齿带着人摸上门去找刘宝的时候,正是傍晚左右,往日这个时间段,收购站应该已经准备关门了。 当时,在收购站里面的,除了几个苦力工之外,就只有老一哥带着刘宝,以及另外一个同样是才跟着茶煲不久的,都喊他“麻子”的高个子年轻人。 本来,缺牙齿想等着收购站关门之后,在路上堵刘宝。 没想到,那天,收购站要把一批货运到外地,正在装货,等到天都擦黑了,缺牙齿一伙人已经饿得头昏眼花,都还没有收摊。 实在是耐不住性子,缺牙齿几个人走了过去。 平日里极会察言观色的老一哥,此时正在忙得热火朝天,估计是没空留意到缺牙齿他们的神色,再加上又都是熟人,打了个招呼之后,也就径直继续忙碌了起来。 缺牙齿本来有点为难,不知道怎么给老一哥开口,一看老一哥这样,心中大喜。使个眼色,几个人就绕过老一哥,把收购站里面,帮着清点货物的刘宝给围了起来。 缺牙齿也毫不客气,劈头就是一句:“刘宝,你最近做了什么事啊?” 刚被围住的时候,刘宝脸上还是一脸疑惑的表情,没想到,听见缺牙齿这么一问之后,刘宝的脸色一下就阴沉了下来,就连旁边坐在凳子上点账的麻子,也闻言立马站了起来。 刘宝闷了半天,才对着缺牙齿,瓮声瓮气地说了一句:“没有干什么啊?” 看着两人表现,缺牙齿心里更加有底了:“没有干什么?哼哼,老子给你讲,这是勇哥的地方,我给勇哥和老一哥面子。你自己想清楚起,快点承认。莫惹发我的火,发火了今朝老子就办了你,你信不信?” 刘宝的脸色更加阴沉了,却也并不怕,张口说道:“是没有干什么啊?有什么事,你就讲唦。” “你个卵小麻皮,你还和老子狡!” 缺牙齿一声大吼,跑上前抓着刘宝的脑壳就是一巴掌砸了过去。 “搞什么哦!” 旁边的麻子一看,马上挤过来,想要给刘宝帮忙。 团宝、阿标几人一拥而上,和缺牙齿一起,围着两人打了起来。 “怎么了?怎么了?哎呀,这是这么了?” 当老一哥听到动静,赶过来解围的时候,刘宝和麻子已经被打翻在地,灰头土脸了。 “小缺,你怎么做什么唦。我和你们三哥都是几多好的关系啦。你今天怎么到这里搞起事来哒?这个伢儿哪里得罪你哒?你跟我老一哥讲,我帮你收拾他!” “老一哥,今天这个事不关你的事。我今天就是来帮三哥办事的,你这个小麻皮,你还嘴巴硬。老子问你,你老弟的玩具,你哪里来的钱帮他买的?” “我打工的钱!” 躺在地上的刘宝,还是死不松口。这一下,缺牙齿的火气又上来了,几个人围上去,又打。老一哥人小力弱,拉又拉不开,劝又劝不住。 门外面,运货的人也都停了下来,看热闹的越来越多。 老一哥面子终于挂不住了,用尽全力,当胸一把,猛地推开了缺牙齿,大吼道:“缺牙齿,老子年纪一大把了,当你的爷老倌都有多哒,你是不是一点面子都不给?硬是要在老子这里乱搞!今天,你硬是要搞的话,翻脸,那就翻死起!” 老一哥前所未有的大发脾气,居然一下震住了缺牙齿。 他估计也暗自权衡了一下利害关系。 老一哥,那是我本人见到了也得哥前哥后叫唤不停的角色,平时为人又亲和厚道,不该说话的时候不插一句嘴,该他做的事保证做到位。道上大大小小,哪个流子提起了老一哥,都要竖根大拇指,说一个好。唐五和他本来就是血缘兄弟,何勇待他更是如同亲兄长,唯恐不周,亲密之处人尽皆知。 今天,老一哥都和缺牙齿发了火,要翻脸。这个话真要是被传出去了,只怕找遍九镇也没的一个帮他缺牙齿说话的人。 阿标他们,一看缺牙齿住了手,也都非常识趣地停了下来。 心里不甘却又没有办法之下,缺牙齿只得狠狠一把甩开了老一哥的手,指着地上的刘宝说:“小杂种,今天老子是给老一哥面子。麻子,你个小麻皮也跑不脱。这个事,绝对就是你们两个做的。你们个人放清白些,做得出就背得起!做了事,不给个交代,一个都跑不脱!小杂种,老子还要找你们两个的!” 说完之后,这才扬长而去。 第二天,缺牙齿就收到了茶煲找他喝擂茶的消息。 当然,心知肚明是怎么回事,缺牙齿叫好人,就赶了过去。 第162章 人在江湖漂,早晚挨飞刀(7) 去就去吧,千不该,万不该,他们这伙不成器的东西居然一个个的,身上还带了家伙。事后,缺牙齿告诉我,他没得别的意思,他就是想:今天是答应我的一个星期期限的最后一天了,他要把这个事情彻底解决,这次不给个交代,绝对不能够再让刘宝和麻子脱身了。 好像所有的人都认为茶煲比我们小,是我们的小弟。其实,他的真实年龄比我们兄弟里面的任何一个都要大,他和秦三同年。 茶煲是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 他的样子看上去很年轻,小鼻子小嘴巴小眼,和小杜一样长着张娃娃脸,却远远跟不上小杜的英武俊朗;他像秦三一样很少说话,但是眼神柔和,拍马也追不上秦三目光的凌厉;他走起路来,速度不比一林慢,但一林走路龙行虎步,飞扬跋扈,想不被人注意都难,他却是顺着街边,低头驼背,脚踩碎步,好像生怕被人发现;他像夏冬一样喜欢笑,可夏冬的笑就像是乌云里的阳光,一看就讨人喜欢,让人情不自禁想要亲近,他笑起来却又憨又傻,一副有话想说却又表达不出来的样子。 我不清楚茶煲具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打流的。但我知道,看似年轻的茶煲实际上已经是个踏入江湖很多年的老麻雀了。在何勇都还没出道的时候,他就已经跟在了唐五的屁股后面。只不过,这些年来,先是一林秦三,后面又有我们兄弟几人。先来的后到的,所有跟着唐五的人,都混出了自己的名堂。只有茶煲,孤零零的依然什么都没有。 权色财气四堵墙,人人都在墙里藏。 每个人都是有欲望的。不管是谁,假设常年处于一无所有的境地中,往往都难免会产生一些不应该有的念头,做出一些不应该做的事,犯下一些不应该犯的错。 但茶煲却好像是唯一的一个例外。 唐五遇到麻烦了,我们争相表态效忠,茶煲虽不推辞,却也从不主动请战;一起出去平事了难,其他人竭尽全力,深怕落于人后,茶煲不退却,却也绝不第一个动手;事后论功行赏,大家不明说,却也各自留着心眼,不甘屈人之下,茶煲却给就拿,不给也不要。 有那么一段时间,我一度以为茶煲是个城府极深的伪君子。但后来,出于一些非常私人的考虑,我暗中仔细观察过他很久。 结果,无论我如何留意,在这个人的身上,也没有发现过哪怕一丝一毫野心和欲望的迹象。 他好像天生就是这个世界上最有自知之明的一个人,他深深了解自己的平凡与普通,心安理得地享受着这种处境,并且以此为乐,悠然自得。 这样一个人,也许不会发太大的财,有太多的钱,但无论如何,他的日子都应该可以过得很好很快乐。 只不过,前提是,他必须得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普通人,而不是江湖人。 在江湖中,没有人会真心尊重这样平凡的角色,江湖上盛行的是弱肉强食,而不是知足常乐。茶煲也确实没有得到过道上人的认可,人们对他仅有的礼貌也只是因为他身后的唐五或者何勇。 但奇怪的是,从唐五到何勇两代大哥,江山易手,风云变幻,期间无数人事更替,各种繁杂微妙处无法一一细说。 独独只有这位貌似普通之极的茶煲,虽然始终不温不火,却也一直都活在权力圈子的最中心。起码,有我义色亲自参加过的唐何两家的大事,没有一次茶煲不在场。 今年以来,他更是隐隐成为了何勇集团之中的第二号人物,虽然名义上只是协助北条处理食品公司的生意,但北条自己本身跟着夏冬还有其他的生意要做,平日里的主要精力并不放在何勇这边。所以,真正搭档撑起了食品公司的人还是茶煲与马主任,就算茶煲的重要性不比马主任大,至少也是一黑一白,分庭抗礼。 最近一些日子里,半辈子以来都是跟在别人后面做尾巴的茶煲更是百尺竿头进一步,破天荒第一次收起了小弟,人数不多,规模不大,却也算是正式组建形成了自己的班底。 道上的很多外人都想不通其中的道理,都觉得茶煲是祖坟葬得好,冒了青烟,才投得了这般好八字,只恨何勇不识货,没有看上他们,不然,他们会比茶煲做得好上一百倍。 我从不这样想,因为,我不是外人。 我是亲眼见证过一些事情的人。 在九镇,曾经有过一位非常屌的女人。到现在为止,我也再不曾见识过第二个这样的旷世奇葩。这个女人的具体名字我早就已经忘记了。只记得她姓张,人们都喊她张幺妹。 还是在跟着唐五一起混的时候,我们收购站的位置就在当时九镇主干道的旁边,无论走向九镇哪里,那条路都是必经之道。所以,每天,我都能看到那个女人。 她之所以给我的印象这么深,并不仅仅是茶煲撩了她两刀的缘故,就算没有那两刀,我想我这辈子也不可能会忘记她。 因为,这位壮士当时的形象实在是太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了。 每个年代都会有着自己流行的东西。 民国时期,流行白话文,流行张恨水,流行普世思想,流行德先生赛先生,以及自由和革命。 现在,流行钱,流行爱国,流行中国特色的盛世升平。 二十年前呢? 二十年前,流行烫头发、戴墨镜、迪斯科、少林寺、邓丽君、诗歌……以及丝袜! 当然,二十年前的丝袜完全不是现在童颜巨乳、翘臀蛇腿们所穿的那一层服帖细致,油光水滑的性感丝袜。而是尼龙做的,通常只有土黄和黑两种颜色,穿久了袜口会严重变形,袜身会破洞扯丝的那种丝袜。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这个西洋玩意儿也流传到了九镇。 九镇闭塞,但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良家主妇还羞羞答答想穿不敢穿,那些花般怒放的青春少女和历尽人事的豪放堂客们则当仁不让,不约而同地把自己武装了起来。少女们还好点,不论当时的袜子怎么山寨,至少逼人的青春之美,多少都可以弥补几分。 那些中年堂客们就完全两码事了。 和少女穿丝袜只会在夏天配一袭连衣裙不同,这些人到中年,男女之事已经寻常见惯的堂客们要有勇气得多,她们敢于打破时尚界的一切定律,挑战巅峰。 所以,不分季节,不分场合,丝袜在她们的身上也就穿出了千奇百怪的样子出来。 张幺妹就是全九镇最具代表性的那一个。 张幺妹的名声很不好,对自己的家人相当凶,很多人都亲眼见证过她当街一人单挑老公和公公两父子的“伟绩”。而且,据说,她还有和别人家老公睡觉的不良嗜好。 后者我并不清楚,我也没听谁真的说出过张幺妹偷了谁。 但我想,她之所给人这种浪荡的印象,是因为她的样子看起来确实骚,简直骚得没名堂了。 几乎一整个冬天,我都可以看见一个三十岁左右,膀大腰圆的女人,满面油光,蓬松着一头乱发,脚踩一辆永久牌的男式二八自行车,以一种招摇过市,恨不得勾尽天下男人的姿态从收购站的门口呼啸而过。 但这样算不上多牛逼,真正牛逼的是,张幺妹穿裙!!! 九镇是一个吃辣椒很凶猛的地方。 为什么会这么吃辣呢?因为我们属于山区,一到冬天温度极低,湿气却又很重,如果不吃点辣椒排汗,人很容易得风湿。 没有空调和电热毯的年代里,在九镇的冬天,回到家里,围着火炉烤到全身暖洋洋的。一上床,十分钟之后,人就冷了起来,盖多厚的棉被都没用。 因为,垫褥全部都是润的,躺上去又冷又潮,非常难受。 出门的话,那就更不用说了,随便在一个地方坐下来,只要没有火烤,很快人的双脚就会冰凉,两个膝盖又冷又痒,假如不穿条毛线裤在里面,你根本没办法过。 但是张幺妹穿裙! 每天,她都是外面穿件天蓝色短棉袄,再配上一条怀春少女才爱穿的白底小碎花连衣裙,下面一双土黄色的丝袜。 更屌的,随着她踩踏单车的动作,腿上的裙子也会被牵扯得忽长忽短。偶尔裙子被撩起过短的时候,你就会透过丝袜清晰看见,大腿根部贴近屁股两侧的那个部位上,被座包垫挤压出的一层又一层坑坑洼洼的,如同橘皮一样的赘肉上,居然还常常会贴肉塞着一大坨脏兮兮、毛糙糙的钞票…… 就算是再本分的人见到了这样的奇葩,也会为此发狂。 张幺妹毫无疑问成为了全九镇调侃取笑的对象。年少轻狂的我们当然也不例外。每次她一路过收购站门口,何勇和一林都会故意鬼喊鬼叫地弄出点动静,张幺妹听见了,通常不会停车,也不害臊,相反是胸部一挺,侧过头来对着我们这些毛头小子,骄傲而浪荡地把头发一甩…… 这种女人,我当然不会想上她,也更不会想打她。我用人格担保,这两点,我都绝对没有想过。 但是世事难料,有那么一天,这朵奇葩竟然主动惹上了我。 在读高中的时候,我曾经通过杂志,认识了一个笔友,安徽人,一度我们联系相当紧密,每个星期通上两到三封信。后来有了王丽,联系才开始淡了些,但是一直到我从唐五那里独立出来,自己办了游戏室,经历了很多的事之后,才算是彻底失去了联系。 有那么一天傍晚,我在九镇邮电局外面的电话亭里给那个笔友打电话,正是说到兴致勃勃的时候。旁边一个卖磁带的摊子上,一台录影机的声音却突然大了起来,而且放的还是当时很流行的的士高音乐,同时还有一阵又一阵的起哄笑闹声。街上本来就嘈杂,这样一来,我就更加听不清电话里面说些什么了。 说起来,也要怪我自己当时是才出来打流,自以为多么了不起,说话接物轻狂无礼。那天,从电话亭里探出头来我就直接骂了一句,让那个摊主把声音关小点。摊主赶紧关小了。没想到,我才扭过头去,把话筒放在耳朵边上,声音却又大了起来。 刚开始,我还以为是摊主在调,只是一时没弄好,结果声音却居然一直响着,完全没有会变小的意思。 无名火起,我交代电话那头的女孩等我一下之后,放下话筒转身走出来,一边骂着,一边跑到摊子边上,一巴掌拍在了录影机的上面。 摊主吓得不轻,赶紧道歉关声音。 这个时候,一个像是猪蹄一样又肥又白的手掌伸了过来,声音极为洪亮:“有个鬼啊!给我开着!不听一下,我哪晓得哪盘带子好?” 话音没落,录音机再次被人打开,摊主一脸为难地看着我,想说不敢说。 我这才发现,原来不知什么时候,摊子周边的路面已经围了一堆人,说话的那个居然是旷世奇葩张幺妹。 原来,这位壮士回家路过这里,想买磁带,非要一盘盘地听,听着听着,她居然还翘着箩筐大的屁股当街扭起了迪斯科,边上也就围了一圈看二百五出洋相的闲汉。 我又气又恨,“啪”地一下又把录影机关了,指着张幺妹说了一句:“你妈逼少惹老子!” 这一句出口,我却给自己惹出了大事。 “哎呀,你个小鸡巴日的。你今天还和你奶奶我恶起来哒!你骂哪个妈的逼啊?你妈没逼啊?你不是逼里面养出来的啊?给老子开起,老子这下看哪个小畜生敢关!” “啪”的一声,她面红耳赤一只手指戳到了我鼻子前面,另一手又把录音机打了开来,人群中也随之发起了一阵哄笑。 我很少打女人。我一直认为男人打女人,是最没用的表现。 但,这不代表我不打女人!我是流子,不是君子。 江湖生涯中,我也打过几次女人,可那都是把我逼急了,不得不为的时候,我照样可以把一个美女打成一个猪头。 但那天,我真的不愿意和张幺妹在街上打一架。 实在是太丢人了! 常与同辈论输赢,不和傻逼争长短。 这是唐五经常给我们说的一句话。 所以,我摁下了怒火,一巴掌拍掉了张幺妹戳在我鼻子上的那根手指,又把录音机关了,说了一句:“我警告你啊!” 然后,我转身就想走。 还没等我迈步,就听见背后传来了惊天动地的一句:“黑社会杀人了!!” 然后,我后脑上的头发一紧,就摔倒了地上。 我居然被牛高马大的张幺妹一下子弄趴下了!! 这还不算完,还没等恨极的我从地上翻过身来,我就觉得眼前一黑,一座肉山已经劈头盖脸压了下来,把我死死地压在了下面。 指甲、牙齿、硬的软的不明物体统统都招呼到我身上的时候,我都已经顾不上疼了,我又羞又怒,只是悔断肝肠地想着一件事: 这一下,脸丢太大了! 我努力地挣扎,努力想要把自己的双手解脱出来进行反抗。但是张幺妹体形太彪悍了,她除了重量沉之外,居然还有着一身男人般蛮力,她的双腿跪在我的胳臂上,我搞了半天,居然还没有抽得出来。 然后,我就听见周围传来一阵极为惊恐的呼喊,和人们四散奔逃的脚步声。 接着,我的身上一轻,张幺妹先是发出了一声极为意外的大喊,接着如同被电打了一般,双手反摸向自己背后,从我的身上跳了起来。 这时,我才看清,张幺妹的身后,站着茶煲,而茶煲的手里,提着一把小砍刀,刀刃上,带着血。 原来,当天茶煲出门办事归来,凑巧看见了我被压着打的这一幕,顾不上了解具体的情况,赶紧拿出了身上刚好带着的家伙,上来给我解围。 张幺妹的惊恐只是维持了半秒,当她看清了身材还没有她那么壮实的茶煲之后,她的脸上又放出凶光,冲向了茶煲。 茶煲手一抬,第二刀又飞快劈了下来,张幺妹赶紧一缩头躲开了。刀劈在了胸前,力道并不重,甚至连棉衣都没有劈开。 但张幺妹这次真的被彻底震住了,她呆呆地望着茶煲。 茶煲还是那副憨相,表情却非常认真地平举手中刀,指着张幺妹说:“你再不走,老子今天就砍死你!” 张幺妹走了,我得救了,摊主吓傻了,茶煲转身自己去了派出所。 他被关了一个星期,唐五给张幺妹赔了三百块钱。 这就是整件事的过程,这也是我见过的不为人知的茶煲。 什么人最可怕? 第163章 人在江湖漂,早晚挨飞刀(8) 没有欲望的人最可怕!无欲则刚,一个人没有太多的欲望,他就不用求人,不会受制于人,不用担心丢脸,不会计较得失。这样,他就敢放手去做任何他想要去做,值得去做的事。 所以,茶煲是个普通人。但这个普通人一旦想要做某一件事了,他就会变得非常可怕。 只可惜,知道这一点的人太少。 很多人看不起茶煲,是因为他们不知道。 缺牙齿出道太晚,他也不知道。 茶煲之所以叫茶煲,有两个原因:第一,他喜欢肥得要命,腰身像茶煲一样浑圆的女人;第二,他非常喜欢喝擂茶。 擂茶并不是茶,而是我们当地的一种特色饮品。是将茶叶、花生、芝麻、姜等几种东西混合在一起,用特制茶树棒研磨成细粉之后,装入搪瓷煲中,开水冲泡而成的一种饮料。喝擂茶时,通常还会配上很多诸如油炸花生米、烧卖、腌萝卜、剁辣椒、酸豆角,卤毛豆等小吃。 所以,喝擂茶既可以一切从简,像是外国人喝咖啡一样当作消闲小饮;又可以堂而皇之摆上满满一桌,代替正餐果腹。 正因为这种丰俭由人,灵活方便的消费方式,在广东的宵夜文化全面侵占内地之前,喝擂茶一直都是湘西地区的人们传统聊天谈事的最佳场所。 九镇喝擂茶最好的地方就在上街靠河边的那一排吊脚楼。 茶煲约缺牙齿喝擂茶的地方正在这里。 缺牙齿带着团宝阿标鸭子等一行七八人一起来到擂茶馆的时候,茶煲和刘宝麻子三个人已经坐在了那里。 事后,团宝阿标鸭子几人被我分别问话的时候,不敢隐瞒,都告诉我说,他们双方刚打照面的时候,茶煲脸上还是笑嘻嘻的很客气,甚至还站起身,迎上前去,握住了缺牙齿的手。那个样子看上去,对前一天发生的事情根本就没放在心上。 但是,缺牙齿这边的人马当中,有两个还在学校读书刚跟着出来玩的小后生,没有经过什么历练,胆子小,一看见对方起身走上前来了,心里紧张,马上就把收在衣服里的家伙拿了出来。 当时,茶煲的脸色就僵硬了下来。不过,也没当场发火,他对缺牙齿说了这么一句话:“小缺,你跟三哥,我跟勇哥,算起来也都是一道门槛里的合吾。今天,在我们个人的线上,我茶煲喊你过来搬山,只带两个利子。结果,你一亮盘子,就带着这么多的柳叶生过来,个个身上都还侩的青子,你是没有把我当并肩子,把我当点子看是吧?小缺,你这是真准备来和我结梁子挂桩,硬要对个盘啊?” 这段话,一般人听不懂,团宝阿标鸭子他们也听不懂,其他的几个小朋友更加是云里雾里。 这是江湖人的切口,也就所谓《南春北典》的春典,是只有真正江湖中人才能明白通用的黑话。 这段话的意思是:“小缺,你跟三哥,我跟勇哥,我们都是同门同道的江湖师兄弟。今天,在我们自己的地盘上,我茶煲喊你过来喝酒,只带了两个弟弟。你却刚一露面,就带着这么多的打手过来,每个人身上都还带着家伙,你没有把我当朋友,而是把我当敌人看是吧?你难道真的准备要和我结仇,动我吗?” 缺牙齿懂,他已经是个正儿八经的江湖人了,我曾经专门手把手教过他这些。 更重要的是,这段话里面的另外一个意思,缺牙齿也懂。 那就是,春典之所以会出现,就是因为江湖中人为了隐蔽身份,躲避麻烦而创造的。现在,时代不同了,这些黑话已经很少说了。 一旦开说,那就是江湖人与江湖人之间的正经谈判,就代表首先说的那一方心里已经有了意见。 缺牙齿的性格中虽然有很多天生的缺点,但他毕竟还是跟着我在道上走了这两年,我和何勇的关系他也知道,无论如何,他也绝对不可能一点面子都不给茶煲的。 茶煲这么一说之后,缺牙齿对身后的几个小弟招呼了一下,让他们走开一边,然后笑着一把搂起茶煲,两个人肩并肩在位置上坐了下来:“哪里咯?茶煲,我刚刚去办了点事,来不及放东西哒,直接过来的咧。都是合吾,你莫想到一边去哒。” 茶煲闻言,脸色也放宽了,招呼众人都坐下来之后,他还屈尊降贵,亲自给无论辈分还是年纪都小了他一截的缺牙齿斟上了一杯擂茶,并且双手敬了一回之后,才再开口说道:“弟兄,我比你痴长几岁,我们两兄弟在市里办悟空那回,也算是同生共死一起共过事,患难之交。我就托大喊你一声老弟。我茶煲不是个念攒子(念攒子:傻货),老弟你心里攒子也亮(攒子亮:聪明人)。怎么回事,我们都晓得。我今天找你来,没得一点别的意思,就是专门想给你说一下,我不晓得我这两个朋友怎么得罪老弟你哒,不过他们两个都是新上跳板(新上跳板:初出江湖)的老控子(老控子:外行,菜鸟),万一有哪里做的要不得的地方,你看在哥哥的面子上,放他们一马,给条路走,哥哥记你的情,要不要的?” 茶煲话说到这个分上,非常客气,给足了面子。但同时,却又还是在用切口,代表茶煲确实把这件事放在心里,当正事来办了。 缺牙齿再装糊涂,打马虎眼就过不去了。 于是,缺牙齿把茶碗一放,嬉皮笑脸的样子也收了起来,正色问道:“茶煲,不当你自己人,我也懒得说了。那我问你一句看看?你后头这两个货色,得水(得水:赚钱),得了那么多,给你开花(开花:分赃)没有啊?” 茶煲一愣,侧头看了看刘宝两人,也没说话,又看向了缺牙齿。 “哈哈哈,茶煲,你是当他们把爷(把爷:大哥)的人,看样子他们没有给你说真话啊。无冤无仇,我缺牙齿也不是神经病,为什么找他们?到底怎么回事,你晓得不?他们怎么告诉你的啊?” 茶煲再次看了看两人,刘宝和麻子却都是一脸冷静,像没事人般坐在那里,看不出任何的惊慌。茶煲只得说道:“他们说了,他们也不晓得是哪里得罪你了啊。听老一哥讲,前几天你从门口过身的时候,都还是笑嘻嘻地打招呼,昨天突然上门就高托(高托:打架)。有什么事,小缺你就直讲,我们之间,尽管讲。” “那要得,茶煲,我就和你说直话。你收的这两条腿不行,不说别的,至少对你就不义道!前几天,镇上有人被抢了十万,你应该也听到一些风声了的吧?就是这两个小杂种剪的镖(剪镖:劫财),老子前几天和他们打招呼,是因为还没有查到他们的身上。而今,是三哥吩咐我办事!茶煲,你明白哒没有!” “三哥?不可能吧,我这两个朋友天天都在收购站帮忙哦,你又不是不晓得。而且,三哥要办事肯定和勇哥通气啊。” “呵呵,通气?按道理说,都是道上混的,各有各的财路,三哥也不是混账人,不会乱管闲事。你晓不晓得,这两个杂种动的哪个啊?在哪里动的啊?刘宝你个狗杂种,你好大的胆子!敢在三哥的屋门口上线开扒(上线开扒:作案下手),你的两只招子(眼睛)长在屁眼上的,瞎了你的狗眼啊!踩盘子(踩盘子:事先调查)你也不晓得踩清楚些!那两只羊牯(羊牯:受害人,被劫者)是哪个你晓得不?是看着三哥长大的邻居!从三哥跑社会打流开始,在他安窑立柜(安窑立柜:安身之地,根据地)的码头,哪一个敢调过皮!不管是悟空还是闯波儿,这些大哥,哪一个动过!一个苍孙(苍孙:老头),一个苍果(苍果:老妇人),怎么讲也都是一把年纪的人哒,你们抢了钱,得了水也就算了,还敢动手放血!你个小杂种,你算个什么东西,九镇线上,几时排起了你的字号啊!捅你的老娘,老子越说越气。茶煲,今天我阿缺也在这里给你把话摆明起,这笔钱他们不吐出来,今天哪里都去不了,哪个都保他们不住!这件事已经醒攒(醒攒:传出去,漏了风声)哒,三哥表的硬态要管到底,不给个交代,你茶煲说什么都没用!” 缺牙齿越说越激动,茶煲则越听脸色越严峻。等缺牙齿说完之后,好半晌,茶煲才接口说:“缺牙齿,都是同门兄弟,真出了什么事,让那些外人看笑话。既然你说三哥插手哒,我硬是要管也没得用,我也管不了。只是我托你帮个忙,看在勇哥的面子上,你给我三天时间,我个人来查,如果真的是你说的这么回事,我保证给三哥一个交代,你信不过我茶煲,也要信勇哥!勇哥这个人你清楚,说出来的话当金子用。要不要得?” 缺牙齿像是看怪物一样的看了茶煲大半天,这才嘿嘿一笑,说道:“茶煲,我说了半天,你未必没有听懂啊。那我还给你说明白点。我答应三哥一个星期之内给答复,今天是最后一天哒。今天这个事不办好,我缺牙齿也就没得脸回去交差。而今不是我阿缺要故意让你为难,是你莫让我为难,这么讲,你明白了唦。” “缺牙齿,你莫过分哒。这个事,就是你一个人讲的,你有证据没的?他们喊我一声大哥,就算三哥个人在这里,我也不可能就这么轻而易举把人给你!” “证据,老子讲的话,三哥的牌子就是证据!” “刘宝,我问你,这个事,你搞了没有!” “没有!” 一直没开过口的刘宝,这一下倒是毫不犹豫地作声了。 这一下,也彻底激发了缺牙齿的凶狠和怒气,他“霍”地一下站了起来,手一挥,也不管茶煲,直接就喊道:“狗杂种,好恶作!给老子提人!” 早就候在一边的团宝几人一拥而上,就要抓人。另一边,刘宝和麻子也各自抄着板凳,飞快站了起来。 就在两帮人马上接触前一秒,站起身的茶煲一掌抵在缺牙齿的胸膛上,大吼了一声:“等一下!都给老子站着!!缺牙齿,你刚听到了,我的兄弟说了没有。你两瓣嘴巴皮子一翻,空口白话就要提人,不可能!!我最后问你一句,办悟空同生共死都一路走过来哒,而今你是不是一点面子都不给我茶煲,一步台阶都不让我下!” “茶煲,面子是人给的,脸是个人丢的,老子该说的话已经说完哒。悟空那一回,你除了开个鸡巴车,你做了什么用?莫怪老子阿缺讲话不好听。给你面子,喊你一声茶煲。不给面子,你算个卵,今天这个人,老子拿定了!” “缺牙齿,你敢动一下,老子今天就要办你!” 茶煲不应该说这个话的,缺牙齿的嘴很臭,说话不好听,忍不下去了我可以理解。 但是,不管怎么说,你茶煲毕竟是个见过了风浪的老江湖,你不应该和缺牙齿当场这样顶着干。 常与同辈论输赢,不和傻逼争长短。 唐五的这句金玉之言,鞍前马后跟了他老人家好些年,身为心腹的你不应该忘记。 如果你不这样说,就算当时缺牙齿抓走了人,交给了我,单凭与何勇几十年的交情,我也肯定当晚就放他们回去了,不会真的与他们为难。我会等到与何勇见面之后,我们两兄弟自己再来有商有量地解决这个问题。 但是,你却忘记了,你说了不该说的话,做出了掉你自己身份,也让事态彻底恶化的行为。 第164章 人在江湖漂,早晚挨飞刀(9) 茶煲话出口之后,缺牙齿也说了一句话。 只不过那句话说得比较慢,更快的是他的动作。 他抄起桌上的一个茶碗,劈头就砸在了茶煲的头上,同时另一只手则抽出了藏在外套里面的砍刀,在一刀剁了下去之后,他才张口狂喊: “捅你的娘,你办我?老子先办了你……” 人在江湖漂,早晚挨飞刀! 一刀!仅仅只是这一刀。 这一刀下去,砍伤的不仅仅只是茶煲的身体,也砍掉了何氏社团无人敢犯的尊严。 而我和何勇打穿开裆裤至今几十年来,称兄道弟,情真意切的和睦局面也至此被彻底打破,两个各自为政的利益集团之间的第一次矛盾,也不可避免地正式爆发开来。 当宿命的轮盘开始滚动,当局之人,不管是何勇,还是我本人,都再也无力阻挡。 缺牙齿回来的时候,我和牯牛雷震子三个人正在吃饭。雷震子又喝醉了,雷震子一直都喝酒,但之前,他很少喝醉,因为,他不是癫子,他不爱喝酒,他喜欢的是赌博。喝酒对他而言,只是迫不得已必须陪兄弟消遣,体现兄弟感情的一种应酬。 可自从被胡少强那个王八蛋毁了容之后,雷震子就变得非常喜欢喝酒了,而且一喝就醉,醉了之后,就要去嫖妓,如果不带他去,他就大叫大喊,不听招呼。刚开始,我还顺着他,他想去就让他去。 但是后来,每次都是这样,不管周围有没有其他的外人,不管是在什么场合,只要他喝多了就一定要去,就像是喝的不是酒而是春药一样,火烧火燎,一刻都不能等。他不怕丢脸,我怕。 所以,后来,我就开始管他,说不听了,我就骂。 当时,我正在骂他。 “雷震子,你妈了个逼的,要你不喝你喝了死非要喝,不许去,你看牯牛干吗?看也没得用,今天老子看哪个敢陪你去?今天晚上,老子就硬是要看下,你不日这一盘逼,是不是裆里面会炸筒!” “三哥,怎么了?哎呀,雷震子,你少喝点唦,三哥,你莫理他。我扶他到后头歇去。” 缺牙齿一进门,表现得相当好,劝抚了雷震子几句之后,将他扶进了里屋。让我觉得,至少,这些小的里面,还是有懂事的。 缺牙齿再转身从里面出来的时候,居然打了个赤膊,将衣服搭在肩膀上,一摇三摆地走了过来。 “小缺,你不冷啊,打个赤膊?” 缺牙齿没有答牯牛的话,而是搬把凳子,紧紧靠在我身边坐了下来,说道:“三哥,你交代我办的事。我办好了。” “你找到人了?” “嗯,找到了。” “在哪里?” “就在外头,团宝他们捆着的。不过,三哥……” 说到这里的时候,缺牙齿停住了,直盯盯看着我,眼神闪烁。 我直觉,可能有什么不好的事发生了:“怎么了?有什么事就讲。” 缺牙齿一把扯下肩膀上的衣服往桌面上一摊,下了很大决心一样,狠声说道:“三哥,我把茶煲砍了!!” “哐啷……”一声,对面牯牛手里的饭碗一下掉在了地上,摔成了粉碎。 低头看去,桌面,那件深蓝色的汗衫上,居然几片暗红,血迹斑斑。 接下来的一个小时之内,我强忍心中怒火,知道了所有一切。 刘宝和麻子满脸是血,却毫不畏惧地跪在我的面前,我已经问过他们了,甚至团宝几人还踢了他们几脚,他们却始终都没有承认。 我叫住了准备下狠手的小弟。 其实,他们承不承认已经没有了太大的关系。 有些事情,缺牙齿都能看出来,何况是身为他大哥的我。当这两个人出现在我面前,缺牙齿让他们跪,他们坚决不跪的那一刻,我就已经确定了,办这个案子的人,一定是刘宝和麻子。 因为,他们太强硬,太有种,不管在哪里的江湖,这样的硬腿都不多。 而能办下那样大案的人,也必须是这种硬腿。 所以,我现在烦恼的并不是这件事。 而是这件事背后可能会引起的一系列无法预料后果的麻烦事。 正在我烦恼的时候,得到消息的皮铁明终于赶了过来。 半个小时之前,我就让牯牛去喊他了,一路上,我相信牯牛已经告诉了他一切。 但是当铁明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九镇秋天的夜晚,已经转凉了,他的额头上却依然还是出现了一层明显的汗珠。 在看见跪在屋中间的刘宝两人之时,向来冷静平和的他,脸上甚至还出现了一丝前所未有的慌乱。 我看着他,他也看着我,我们两人沉默地对视了半晌,不用交谈,却又沟通了一切。 终于,皮铁明开口了:“我把人送过去,牯牛,解绳子,扶他们起来。” “去哪里?何勇这几天不在九镇。” “去北条那边,他和夏冬在一起,人多了,好说些。” “茶煲那边呢?” “送完人了,我也过去一趟。” “小缺跟你一起去吧。” “算了,今天他先不去了,免得麻烦。后面再说吧。” 说完,皮铁明带着两个人准备往外走,我心里一动,飞快站起身来,赶了过来:“算了,我也跟你一起去吧。” 那一瞬间,我有一种奇怪的感觉,我清晰察觉到皮铁明像是一根被人拧得过紧的发条,突然崩断了一样,浑身猛地一下就松了下来。 在并肩走出大门时,我意识到,原来刚才,让铁明慌乱的原因和我不同。 我慌乱的是灾祸是否到来,而他在乎的却是友情可否继续。 这,就是我和铁明最大的不同。 时代真的变了,现在的人日子越过越好,性子却越来越懒。女人长得漂亮些的,就去绑个男人,矮秃老丑都没关系,有钱就行;聪明点的男人就干脆投个好胎,生下来就非富即贵,衣食无忧,屁事不懂,也能吃香喝辣。就连叫花子都不像当年那般勤快了,街头巷尾,热闹的地方,摆个盆,然后往地上一跪,见人光磕头,没丝毫的技术含量。更懒点的,甚至连嘴巴都不张一下,干脆装哑巴。 二十年前,可不是这样。那个时候的叫花子,也是凭本事吃饭。 “莫提天道,长生不老;莫提人道,两肋插刀;朱门饿殍,什么世道?身无分文,我最逍遥。” 当韵律独特,极富地方特色的“莲花闹”传入我的耳朵时,我正躺在游戏室门外的那把靠椅上,仲秋的阳光迎面洒在我的脸上,亮晃晃的有些刺眼。我想,在别人看起来,此时的我应该很惬意。 但,我自己却知道,我的心里翻起的何样的滔天巨浪。 昨天,把人送到北条那里之后,夏冬和北条两人都打了包票,一定会给何勇说,兄弟之间,说通了就没事了,让我不要想太多。 上午,何勇把电话打到了游戏室。 电话里面,何勇的语气和往常没有什么不同,还是爽朗地笑,亲热地调侃。但是,我能感觉到他的小心翼翼,他应该也能察觉到我的暗自忐忑。我们说了大概十分钟,但这十分钟里,我们彼此都几乎没有提茶煲被砍的这件事。 直到挂电话之前,何勇才在停顿了好几秒之后,语气格外轻柔地说了一句:“那要不,兄弟,先就这样吧,我这边还有事。大后天我回来,到时候其他的事,我们两兄弟见面了再细聊。不碍事啊。” 当时,何勇的语气让我的心里轻松了很多。 但是放下电话,坐在这把椅子上之后,我细细回想,才发现,如果何勇与我两人都真的毫不介怀,那为什么我们不在电话里面直说,甚至彼此都在刻意回避,提都不提? 那一瞬间,我意识到,在我们自己都不愿意的情况下,也许,我们的心底,已经种下了一颗毒刺。 也许,它彻底腐烂,消失不见;也许,它会生根发芽,长成参天大树。 但不管如何,它都势必会影响到我们两个人的未来,我只希望,结果到来的那一天,不要太快。 想到这里,就连势利如我,也不禁感到了一丝悲哀。 《别有怀抱》的唱词在第一时间就打动了我,端起杯子,轻轻呷了一口茶之后,我眯上眼睛,暂且抛开一切烦扰,饶有兴致地打量起了出现在眼前的这位手持竹板的叫花子。 叫花子中年模样,虽然衣衫褴褛,外表落魄,却并不见寻常乞讨人的悲苦。两颗黄黢黢的大龅牙挂在嘴唇上不但不让人讨厌,反而显出了两分讨喜的滑稽,唱起曲来神态大方,架势十足。显然,在他糊口的这门本事上,也是下过一番功夫。 “大老板,你莫笑,我也是人不想讨;一不抢,二不盗,吃饭就凭嘴巴巧;有人饥,有人饱,叫花子天生是野草;几百块,不敢要,一分钱,不嫌少,实在不给也不吵;老板好,抱元宝,听我唱段莲花闹。” 叫花子行走天下,靠的就是察言观色,来人估计一下就看出了我的身份,又看见我颇有兴致的样子,居然也不进门,直接在我的面前停下唱了起来。 “要得,要得,叫花子,你这回找对人哒,姚三哥,正儿八经的大老板。你好生唱,钱不会少你的。哈哈哈,是吧,三哥?” “是的,三哥,唱得好,这个钱你不给我来给啊,哈哈哈。” 椅子后面几个玩游戏的熟人也凑热闹叫了起来。 这一下,叫花子更加有劲了,越发手舞足蹈了起来:“家有规行有道,一家跑过再不要。人老不能转少年,百家路过五毛钱,穷人知道穷人难,干脆给我五毛钱。给一块找五毛,谁要不找是狗屌。” “哈哈,三哥,给张大票子。” “是的,姚老板,搞张大团结,看他找不找。” 我并不是一个很喜欢开玩笑的人,平日里,我也绝对不会和这帮闲人一起与一个叫花子闹半天。在我还很年轻的时候,我就已经变成了一个心思过重,暮气沉沉的人。 但人总有鬼使神差的时候,我也不能例外。 那天,不知为何,我的兴致特别高,居然真的随着人们的起哄声,拿出了一张百元大团结,往躺椅的扶手上一拍,让叫花子给我找。 我本以为他找不开,没想到叫花子居然真的一把拿了过去,将竹板往腰间一插,从怀里掏出了一个包成一团的塑料袋出来,袋子里面居然是厚厚一叠整整齐齐的钞票,十元五元面额的都有,但块票毛票居多。 反正不管怎么样,他肯定是能找开的了。 “哈哈哈,你还讨钱,你比老子还有钱些咧。” “没得,没得,叫花子穷得很!各位老板发财!发财!” 在众人与叫花子的对话中,我也笑了起来。 就在这时,“嘎”的一声,耳边传来了轮胎摩擦地面的尖锐响动。 扭头望去,一辆七人座银色金杯面包车停在了我脚边几米外的街道上,车门打开,皮铁明走了下来。越过铁明的身体看去,端坐在车子里面的,居然是洪武! 我双腿一收,从搁脚的小板凳上放了下来,还没等我站起,皮铁明已经飞快走到了我的身旁,弯下腰来,脸色铁青看着我,几秒之后,他的嘴巴凑到我的耳边,说了一句话:“马上走,将军,可能死了!!” “嗡”脑中一声巨响,我像是被电打了一般从椅子上跳了起来,空气中晃晃悠悠地陆续传来了皮铁明的话,近在耳边,却又好像远在天涯:“我去叫人,安排下屋里的事,具体的情况,洪武会给你说。” 我大步走向了面包车。 身后传来了叫花子的大喊: “老板,我还要给你找钱啊。” “不用哒,记得多唱几句保平安的,送我上路。” 白骨如山刀如月,自古江湖几人回。 将军,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