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痕》 前言 爱情是一个永恒的话题,自古以来多少文人墨客对爱情歌颂的篇章数不胜数。传统的爱情应该是纯洁真诚的,没有掺杂太多的物欲和功利。但在这个躁动的年代,我不知道人们是否能以一种纯真和恬淡的心境去讲述爱情故事。 上了大学后,对于爱情真谛的诠释也比较完整透切了,起码也有一知半解吧。蓦然回首,当初的我不应该把爱情交给半懂不懂的岁月,也不应该将不成熟的眼光延误地出现在早已收获过的荒原。 我很想用这支秃笔完完全全地将我的爱情故事讲述出来,完完全全将我暗恋她的辛酸史记录下来。但岁月的痕迹我不能一一辨认出来,我不能倒拔着岁月的年轮学着鲁迅先生朝花夕拾,把那些刻骨铭心的往事重现在我的生命里。一切都如破碎了的花瓶,零零落落,纷纷扰扰。今天我弯下身体充当一个拾荒者,那些破碎的玻璃很锋利,我在收拾残境的过程中,不小心被碎片割破了双手,鲜红得如红墨水般的血从我指间流过,成了一条条带着眼泪的河流。我仿佛感觉到我的伤痕很漫长,从地球的南极一直延伸到北极。地球两极的寒冷冰冻不了我的伤口,我的血依然继续地流,似乎没有尽头。或许爱使我的伤口没有理由停止外流,爱使我别无选择! 第一章 在粉红色中结识(1) 我的脑海不断地奔腾着,我把昔日的海水漫过先前已到过的那个美丽的沙滩。 那是一个美丽的宁夏,传说在宁夏中不甘寂寞的知了不知飞到哪里去了,或许他们也厌倦了这片充满万丈红尘的土地,逃到遥远的他方寻找它们理想的真爱了。如果换作是我,也会这样做。 我记得那天阳光明媚,蓝天上不乏有几朵白云,我看不见风的身影,但我能看见风儿走过的痕迹,那些路旁的白杨树告诉我的。我一个人骑着单车在一样寂寞的公路上行驶着,我的目的地就是我所在的那间中学。因为我快要中考了,所以在家溜达觉得生活不充实,早点去学校心里好过一点,起码心里暗示自己已经很努力了,多少有点安慰感。我觉得自己有点傻。 我骑着那辆除了车铃不响其他什么都响的自行车来到了学校。学校静得出奇,在我的视线范围内竟然没有一个人。那时的校园仿佛是一个地狱,每个现代的中学生都想逃离它。本来它是一个脱离世俗纷纷扰扰专供那些对未来抱有希望的人们修德养身用的,而现在它竟成了一个让人人都感到肉体与灵魂受煎熬的鬼地方,这是什么年代? 话说回来,看到这种孤清冷寂的情景,我的心也平静了许多。或许平时我过惯了吵杂喧闹的生活,所以觉得平静对我来说是一种非常珍贵的奢侈品。我整理了思绪,拖着跟了我几年如老朋友的自行车,踏着孤寂走进了校园。 这个校园不是很大,一眼几乎把所有的东西都看得一清二楚:左边是一幅几米长的宣传栏,宣传栏上干净得一点东西都没有,只有漆黑一片。或许是因为这间山村中学太普通了,大事基本上都没有发生,太小的事又不值得宣扬,所以为了保持普通与平凡之间纯洁的美,干脆什么东西也不要写;孤寂的围墙边是一块不大的草坪,说是草坪,其实里面的草全不是人工种植来的,那纯粹是大自然的杰作。那些草长得参差不齐,有的地方甚至是光秃秃的真是比脱发的老头还难看。看了都给人一种想吐的感觉,至少肚中的肠子不知翻了多少回。 草坪的前面是一排教师宿舍楼,楼是红色的,外面用马彩克装饰,共有三层,外观设计也算很有气派吧。我想,这幢楼也给这间简陋的山村中学增添了不少生气吧。虽然不能看作是奢侈品,但至少在谈及办学特色时可以拿它出来炫耀一番。这样可以塞住别人的口,说我们学校穷得连一座像样的建筑都没有。在这里我就应该赞扬一下县教育局的那班领导的功劳了。 草坪的右边是一排简陋的瓦房,不知起建于哪个年代。瓦房虽然不是很壮观,但却有一种古色古香的味道,仿佛校园因为这排古房而散发出浓浓的书卷味。 草坪的后面是两座教学楼,每座各有两层,远远望去,这两座教学楼的色彩在经过时间与风雨的洗刷之后显得苍残了许多。像迟暮的黄昏,像百岁老人在弥留之际因不愿辞去而表现出苦苦痛惜的表情。几多风霜,几多凄凉。 我看到了古老黄昏下的夕阳,没有初升时的万丈光,但却有着灿烂得让发光的金子见到也自卑一番的耀眼色彩。时间冲淡一切! 我只是有着远大理想翅膀的鸟,我期望有朝一日能从这片融合着大众智慧的土地上飞上天空,高耸的群山包围的家乡。我的理想不能局限于那山那水那人之间,我的理想也不能被千百年的大山束缚着。我想飞,而且要飞得更高,更远。所以我才来到这间中学,塑造我未来的梦。 一声响亮的鸟叫把我从思绪中拉了出来,我又回到现实的世界…… 我的双手扶着的是一辆千疮百孔的破车,车篮里装着的是几本旧书。由于与车篮长久的接触,所以书看起来也特别沧桑:仿佛我拥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的凄凉。 车是破的,书是烂的,但我的路还是要走的。我拉着车向着平房前面的那片草地走去,然后把车停在那里。正在那时,我发现离我不远的地方也停着一辆车,那辆车似乎很熟悉。虽然我对那辆车的主人还不是很熟悉,但自从我第一眼看到她之后,我便觉得她有一种别具一格的气质。是高贵,是不同凡响,是独当一面,还是遗世独立?我也不知道,也不清楚,总之她看起来就是一个不吃人间烟火的女孩。 我问我自己:那就是所谓的一见钟情吗?之前我总不相信这个世界会有一见钟情,但现在我终于相信了。心中之前存有的所有疑虑都一下子抛到九霄云外了。 突然我的呼吸急促起来,莫名的心跳让我感到奇妙。 或许我真的遇到了一个一直默默等待在地球某个角落的女孩,所以我的心跳才有一种从来未有过的体验。犹如一只装备简陋的孤帆,航行于波涛汹涌无边无际的大海上。虽然远远可以看到一座海岛在水面上若隐若现,但飘忽不定的心始终都不能靠岸。 我的脸变成了另一种颜色,从白皙到绯红,身体在那个时候产生的物理化学作用下变得很热,犹如熊熊燃烧的烈火。此时此刻,我的生命真正体验到了爱情的魔力,难怪千百年来,曾有多少的文人墨客拜倒在爱情女神的石榴裙下,即使他们有着不同凡响的智慧。 我心中隐藏的爱终于在万千个日月的掩埋中爆发了。谁曾知道,一直以来我都把自己的爱深深埋藏在心灵最荒凉的角落。我希望得到真爱,希望拥有幸运之神,为我带来健康,幸福和快乐。为了真爱,我愿意跳进爱的火热中把自己燃烧。即使有一天我的生命损落在闪动的火光中,我也无怨无悔,因为我将在爱的世界中得到永生。 第一章(2) 短短几十秒间,我的思绪不知翻滚了多少次轮回。一声清脆的鸟叫才把我的灵魂带回了现实世界。放好了车,我没有给车上锁,大山里的人虽然生活贫穷,但民风还是朴真的。所以我不会担心自行车会被人借用一辈子。我顺手拿了车篮上的书便向教室走去。不,应该是向着那个女孩走去。 当我走到两草坪之间的台阶的时候,我故意趁着上台阶的姿势用双眼的余光,偷偷看了一眼站在走廊看风景的她。世界上总有一些特别的事情:你站在楼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站在台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而你却装饰了别人的梦。心中的女孩啊,你可知道,你装饰的是我的梦啊。 当我眼中的余光接触到你温柔的身影的时候,我顿时像触了电一样,赶忙收回凌乱的视线。女孩啊,你是如此的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倾国倾城啊。你温柔的美使我不敢久久偷望,尽管我是多么的倾慕你。 那时我心中又涌进一股火热,虽然觉得很不好意思,但我心中仍然深深庆幸自己的眼眸能够捕捉到这么一个难得的,超越世俗的容颜。切喜之余,我也不忘加快脚步,因为我感觉到她的眼光不停地在我身上来回。我实在是很尴尬,而更多的是难堪。 短短的一段路,我觉得自己走了很久,虽然脚步很快。好不容易经过树阴来到了楼梯口。我终于躲过了她的视线,迎来我今生难忘的岁月。我紧张的神经终于可以放松一下了,心中的欢喜表现在稚嫩的脸庞上,笑容是那么的灿烂。 一阵自我陶醉之后,我背起笑声收起欢笑,兴奋地走上楼梯。奔走的时候还不忘整理衣着,用手梳理凌乱的头发,似乎有一种“男为悦己者容”的感觉。一下子我走到了她的面前,她听到急促的脚步声后轻轻转过身。就在那一刹,那一刹那间,我与她四目相遇。啊,她的双眼是多么的清澈,多么的深情。灵动的眼球滚动着的是一种超凡脱俗的气质,弯弯的柳月眉之间,锁着我眼光中的爱怜,白里透红的脸庞,嫩得让人有一种蠢蠢欲动的冲动。樱桃小嘴中那一圈浅红色的薄唇,闪动着诱人的光芒。长长的秀发,轻飘于阵阵的微风之中,散发出迷人的芬芳,充满了整个世界。我不禁陶醉在视线相遇与和芬芳飘逸的境地中…… 几秒钟眼光的邂逅,女孩似乎有点不好意思,羞涩地连忙转移与我相对的视线,脸上红霞顿时出现。那时,我好像感觉到有人用剪刀剪断我们之间的对望,使逐渐拉近的距离一下子变成了十万九千里。一下子我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好,先前准备的话也一下子抛到了九霄云外,踪影难觅。我只是断断续续地发出同一个声音:“我……我……”嘴巴不断地哆嗦,血压不知上升到哪个程度。我是一个很胆怯的男生,见到女孩就会紧张,特别是见到自己心仪的女孩,会发抖。面对自己的不知所措,我真的很尴尬。 片刻之后,她首先开口,用羞涩而带有磁性的声调对我说:“那么早就来学校啦!” 她温柔的声音打破了那片寂静的天空。我也迅速地从木然的表情转为微笑,轻声地对她说:“是啊,你也是那么早啊!”声音小得连我自己也听不清楚。也许我怕声音太大了会破坏那种温馨的浪漫的气氛。我低下头,与她一样,也觉得有点不好意思。虽然我是一个男孩,但我天生就是害羞,心中有点怨恨老妈为什么不生一个脸皮厚的不害羞的我。这样我不就是可以大胆地与自己喜欢的女孩尽情地交流了吗? 女孩又羞涩地对我说:“也不是很早啊,只是比你早一点点而已。”说完又低下头,双手紧紧地握在一起,放在身前,一副十足的羞涩态,让人又爱又怜。 挤出几句话后,我心中也没有之前那么紧张了。我又接着说:“我只是觉得在家没事干,所以才早一些来学校,况且中考又临近了,不用功复习怎么行啊?”余音未了,我又偷偷地看了她几眼,发觉她更加美丽,就如仙女下凡。近距离的美就是与众不同,比起远距离朦胧的美清晰多了,也真实多了,不觉得有一层薄薄的纱布披在上面。 “是啊”她的声音依然那么娇柔,“我们就快毕业了,剩下的时间也不多了,很快我们就要走进考场,我们都要努力噢,去面对人生第一次重大的考验,人生难得几回搏嘛!” “嘻嘻……我们当然要努力拼搏啦,我们既要对得起老师父母,又要对自己的未来负责啊。”我装得好像自己很有理想那样,“我们那么辛苦到底是为了什么,为的不就是扬眉吐气出人头地吗?哈,跟你说了那么久,很想问你一个问题啊。” “什么问题啊?”她有点好奇,但脸上贴的不是追问的苦瓜表情,而是她特有的温和。那种声音犹如从另一个世界远远传来,优美而动听。我完全被这种温柔吸引住了,真想时间在那时那分那刻那秒停住,好让我尽情享受那种视觉与听觉的快感。但时间总是毫不留恋地从人们的指间流过,下一秒的我却有另一番天地。 我故作调侃地问她:“其实你知不知道我的名字啊,虽然我们已经是一个学期的同学了,但在上学期我们居然连一句话也没讲过,那真是校园的一大奇闻啊!也许是因为是学习太忙了吧,所以心里只顾着学习而忽略了许多美好的东西,其中就包括自己周围的同学。” 第一章(3) “我想应该是吧,嘻,我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啊,你叫秦枫是吧,多美的名字啊,像风一样!你的学习很好啊,特别是英语。我挺佩服你的,以后我要多多向你取经才行。”她微笑着对我说,连笑容都是那么令人热血沸腾。 “你也太赞美我了吧!”我故意掩饰着我内心的欢喜,笑着对她说,心中不只吃下了多少蜜糖,“其实我的学习也不像你说的那么好,马马虎虎的算过得去吧,以后我们可要多多交流,互相提高嘛!” “好啊!”她一片欣喜的样子。 “我也知道你的名字啊,孟倩是吧,很动听的名字。我可以跟你做个朋友吗?”说话时我有点紧张。 “当然可以啦!”她很爽脆地回答,“以后我们在学习上要互相帮助,在生活上互相关心噢,很高兴能交上你这个朋友啊!” “我也很高兴能够交上像你这样友善的朋友!”我说“友善”时有点犹豫,本来心里想说的是“美丽”的,但我怕她认为我是因为她美丽才跟她交朋友,这样有损她对我的第一印象,认为我只是一个登徒浪子,最终我还是说“友善”。 接下来的时间是我一生中最昂贵的奢侈品。我可以单独地面对面地尽情交流。不像以前那样见到女孩会说不出话来。原因就是害怕别人会投来异样的目光,让我觉得很不自然。 我与她谈了很多,有学习上的,有生活上的,就是不敢跟她谈感情上的。那是一个很敏感的话题,所以我不敢轻易触动。 与一个心仪的女孩谈话真是美不可言。我简直就是陶醉在语言与语言的交流,心灵与心灵之间的对话当中。从头到尾,我一直都想尽办法用自己最有文采的语言去敲开少女紧锁的心扉,换取她的的芳心。其实我本来就是很好的,只是有时我并不刻意去张扬自己而已。 不知不觉回来学校的人越来越多了,原本寂静的校园一下子热闹了许多。此时我才真真正正地领会到爱因斯坦那个伟大的相对论:如果只有你一个人站在火堆旁边,你会发觉时间会过得很慢,如果在火堆旁边有一个美丽的女子陪伴着你,你就会觉得时间过得很快。事实确实如此。 来校的同学越来越多,经过走廊的时候,他们都用同样的眼神看着我们,不知道他们心中究竟想些什么。看来也不是好东西,或许是在笑我:“你好样的秦枫,春心终于被风吹动啦,居然别人去把妹!”我有点不好意思,脸上热得发烫,估计红了不少。也许是因为“作贼”心虚吧。但我不是采花贼,我只不过是偷偷地闻取人间奇花异草的芳香而已。窈窕淑女,谁不好逑?对于别人异样的眼神,我觉得很不自在,像有针刺的感觉。于是我就对孟倩说:“差不多要上课了,不知不觉的与你谈了那么多,很高兴与你交流,我们下次再谈吧!” 我也很高兴,以前我以为你是一个很沉默的人,没想到你也那么的健谈,好吧,我们上课去吧。” 我走进了教室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不久老师就来上课了。我整整一节课都没有听得进去,我只是一味地回忆刚才那一番甜蜜的情景。多么温馨多么浪漫啊,我不断地幻想,不断地回味,想到了甜蜜之处,忍不住对着空气微笑,不知道内情的人还以为我是在傻笑呢。 忽然觉得,我所生活在的是一个美妙的充满爱的世界。生活还是在平淡中度过,没有崎岖曲折,没有惊涛骇浪,但却有那种平实的美,正如我所遇到的那样。我庆幸自己还活着。 回到教室之后,我进入了一个忘我的境界。我忘记了台上滔滔不绝的老师,忘记了台下昏昏欲睡的同学。爱情的力量就是那么神奇,于是山无棱天地合就不显得太不可思议了。也难怪那么多人心甘情愿地坠入爱河,原来那不是因为地球引力。 我第一次尝到了偷偷爱一个人的滋味,说实在的,我这么大的一个人还从来没有恋爱过呢。爱情对于我目前的人生,是一片荒芜人烟,寸草不生的空白地。正因为我好不容易才遇上了心仪的对象,所以我才时刻地幻想,将来我一定会努力地在这片开阔的土地上辛勤耕耘,把瘠地变成沃土,把荒原变成绿洲。那里微风和缓,阳光灿烂,草木佳秀,鸟语花香。爱的种子定然在那如此优越的环境中茁壮成长。我人生的那一片空白也会描绘出最优美最有韵味的图画。 我真的开始觉得自己的生活有了绚丽的色彩了。学习的孤燥乏味从此成了我的过去。每一天我都充满着热情去迎接艰苦的学业,迎接新的挑战。我深深地明白,我所有的勇气都是来自那个女孩的身上的。在往后的日子里,无论我处于怎样失意的境地中,只要我一想到她,我就会充满了力量,所有的阴云不散的愁云都会烟消云散,天空重现灿烂。 那个下午是我一生中最特别的。我的心中充满了欢喜,连走路的姿态都是别具一格的,手舞足蹈不在话下,春风得意的形态让那些不知情的路人以为是拾到了金块。 中国就是一种特色,每每放学的时候,人流与车流总是像水流一样。在车水马龙中,我就像一只快乐的小鸟,在人群中飞来飞去,享受着飞翔的乐趣。那时我遇到了一个很要好的朋友,他叫温阳,虽然人不是很英俊,但为人风趣幽默,能说会谈,在同学中颇受欢迎。我与他小学就是同学了,所以哥们感情很好。我找到他,想与他一起分享我的快乐。他见到我也高兴,但之后脸上就变样了,简直比苦瓜脸还难看。他睁着大大的眼睛诧异地看者我,说我是不是碰到了不开心的事刺激的神经。我说:“你才是呢!我是遇到了自己喜欢的女孩啦!” “哦,哈哈……你这小子十月芥菜起心啦。哎,那是什么样的女孩子,漂亮不,谁那么有福气给我们的秦少爷看上啦?” “唉老兄,拜托你不要笑我啦!那个女孩你也认识的,是我们班的,叫孟倩,我觉得她挺有气质的。”此时我心中尽是甜蜜。温阳听到我的话后收起了笑容,很惊讶地对我说:“是她?哦……我知道,我认识她……” “你当然认识她啦,你不像我那样害羞,见到女孩就会紧张,我们一起回家吧。”之后我与温阳一边骑车一边聊,直到我们分别。我一个人飞驰在公路上,感觉真的很好。 第一章(4) 夕阳西照,把我的身影拉的很长。路边两行高挺的白杨也对着和风翩翩起舞。仿佛也与我一起分享着快乐。天空飞翔的鸟也不忘奏出美妙的音乐,好象正在为我的生命演奏。我陶醉在快乐的世界里,我用尽全力让自行车高速飞奔,风把我的头发吹了起来。我用这种方式去表达我无比的兴奋。真想让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与我产生共鸣,那种快乐的共鸣。 回到家后,我快乐的思绪仍然翻滚个不停,我终于能够真正地结识了心仪的女孩了。一直以来我都想制造种种机会靠近那个善良的似乎不吃人间烟火的女孩,都怪自己胆子小,脸皮不够厚,所以才错失种种机会。今天美好的愿望终于实现了,我已向成功迈出了一大步,接下来的路将会更加明朗,更加平坦,更加开阔。 不知不觉夕阳快要下山了,天边的云霞似乎还很留恋人间美景舍不得归去。我站在高处,朝着遥远的天际尽情地呐喊:回去吧彩霞,明天绚丽的色彩正等着你! 送走了白天,夜幕开始降下来。在这个山村小镇上,没有万家灯火,分散的村落只有几点微弱的灯光若隐若现。热闹是白天的,毕竟这片穷乡僻壤没有多少人,但平静是属于夜晚的,我什么都没有。 宁静的气氛会让人联想更多,老年人会思考在不多的日子里如何才能过得更加宽厚,中年人会思考如何努力才能让家人过得更幸福,青年人会思考如何奋斗才能让理想插上翅膀,而我却思考着应如何追求我心中的那份爱。或许有人会说我胸无大志,是的,男儿应该志在四方,但当我真正面对心爱的女孩的时候,我又会情不自禁地秒跳入情感的波涛之中,也许这就是爱情的力量。 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仍然与木床保持着平行的姿势,久久不能入眠,脑海中不断出现孟倩温柔灿烂的笑容。我看到她不断地向我微笑,水灵灵的眼睛总是含情脉脉,每一个动作每一个眼神都让陶醉不已。面对诱人的夜色,我一次次地深呼吸,我似乎闻到了她迷人的发香,从遥远的他方飘来。我尽情地享受着这种人间美妙,忘却了整个世界。那晚我梦见她,梦见与她在红树林里相会,那时她穿着一件分粉红色的连衣裙,多么温馨,多么浪漫! 就这样我与孟倩相遇并且相识了。我深深地庆幸自己能在芸芸众生中遇到了这么一个美丽的女孩。佛说,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今生我能与她相识,不知前世我们有过多少次的回眸呢。 第二章 用心良苦的追求(1) 第二天早上,我还来不及收起甜蜜的梦光明就走进我的生命了。虽然刚从梦中醒来,但当我一想到孟倩我就立马回到了兴奋状态。那时我最希望的是见到她,我太挂念她了尽管我与她只分别了一天。她多令我牵肠挂肚魂牵梦绕啊。 新的一天又来临了,我走进了另一种新的生活。我急急忙忙地刷牙洗脸,连早餐都不用吃就拿起书高兴地上学去了。乡村的早晨总是清新怡人,人们还活在梦里,而我却在迷人的晨曦中漫步。听着清脆的鸟叫,闻着泥土的芳香,我的身心处在无比轻松的状态。 当我差不多来到公路的时候,我想我不应该一个人孤单只影地回校。我要等待我心中的女孩,然后与她一起上学。我的脚步不知不觉地停下来了,似乎被什么东西绑住了。我想那种东西可能就是感情吧。 我第一次真正地爱上一个人,原来恋爱的感觉是那么美妙的。以前我曾对一个女孩有过好感,但那时没有现在来得那么强烈。 时间分分秒秒地从我指间流过,我在荆棘丛林旁已经等了好久了,但仍然没有见到孟倩。或许在水一方的伊人要千呼万唤始出来,我耐心地等待着我心爱的女孩。不知在何时,时间和呼吸都停止了,我看到孟倩的身影奇迹地出现公路上,我的心顿时惊呆了,心跳一下子上升了许多。远远望去,只见她正骑着自行车在风中穿行,像一个天使,楚楚动人。 我静静地欣赏着,忘记了一切,后来我也跟着赶上去。爱的动力就是那么不可思议,很快我就赶上她了。我跟在她身后,思考着应该对她说些什么。平时我总是口若悬河滔滔不绝的,但现在我究竟怎么了,对着喜欢的人竟然紧张得说不出话来。我真恨自己是个胆小鬼。 过了一会儿,我终于鼓起勇气开了口:“那么巧啊!”声音小得好像只有自己听到,孟倩听到声音后轻轻回过头来,那一刻犹如经典电影佳人回眸的慢镜头那样,飘逸的长发中出现了一张白皙漂 亮纯情的脸庞,娴静如娇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扶风,一双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对似喜非喜含情目,春花秋月,暗送秋波。简直把我的灵魂都勾到九霄云外去了。我再次感受到这种美妙绝伦的人间胜景,那种感受犹如穿越时空,驾凌于尘嚣之上。 她的眉目之间锁着我的爱怜,她的唇美之中折射着生活的香甜。我的身心都深深陶醉在充满美的世界里,如此放松,如此轻松,如此不折不扣,如此无拘无束。 忽然一个温柔的声音把我的灵魂带到了现实当中:“哎,那么巧啊!”余音还萦绕在耳边,我看到她白皙清纯的脸上洋溢着灿烂的笑容。那一刻我发现她真的很美,美得无可修饰,此时我真的明白了什么叫做只能意会不能言传了。 我深深庆幸自己在红尘中遇上这么的一个女孩。我不能抑制自己,情感就如缺堤的洪水开始泛滥。你可知道我已被你深深迷住了,巍峨的珠穆琅玛峰不算高,无际的太平洋不算深。你是我生命中第一个如此魂牵梦萦的女孩。 “今天……今天的天气很不错吧,不像前几天那么糟糕。”我实在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所以只能谈天气,而且说话时还有点紧张。 “算是不错吧,或许是因为认识了你所以才有好运的,嘻嘻……”她笑的时候身体往前弯了一下,一副十足的羞涩态,让人看了又爱又怜。 看到她传神的姿态,我也笑着说:“哈,想不到你也挺幽默的哦,我说是你带来好运才是呢!” “我哪有那么好的福气啊,你一直是上天的宠儿,怎么会不是你呢?”说话时她的眼睛是那么的动人。 此时我也不想再推来推去了,既然她这样说那我就做一只沉默的羔羊吧,就当是默认了,我恨不得她这样赞美我。 我问她通常是不是很早就上学的,她说也不是很早,只是几乎每天都在同一时间出发。她家离学校很远,足足比我多走一半路程。那时我就有点奇怪,为什么她不选择离家较近的学校呢,她说其实不是她选择盘古中学的,刚上初中时她爸就让她到盘古中学念书,说那间中学校风很好,人杰地灵。而长安中学很乱,里面的学生很坏,读书很不正经。我很自豪地赞她爸很有眼光,盘古中学确实是很好。我乱吹了许久,吹的时候眉飞色舞,如果不是因为骑着自行车,我还可以声情并茂呢。 她说她很感谢她爸无微不至的关心与爱护,为了她已经付出了很多很多。我说可怜天下父母心,每个父母都会很爱自己的儿女,他们的爱是太阳底下最伟大的爱。我接着又说,其实你不知道,我爸妈为了生计,不得不离开我们去外地谋生,所以我从小就生活在外公家里。 她听后很惊讶地对我说:“哦,怎么你也是从小就在外公家呀?我也是啊,想不到我们那么巧啊!”我也感到很惊讶,想不到我与她竟然有那么多的相似。我对她说,我外公外婆很好,受他们的熏陶,我从小就很努力地读书,希望自己不要辜负他们对我的期望。 孟倩问我是不是从小就在盘古小学读书的,我说是的,并且调侃道,为什么叫做盘古小学呢,就是因为在盘古开天辟地时就有了那间小学了。孟倩笑了笑,说我胡谄。 岁月的老人就是不舍昼夜,流逝的时光就如东去的大江浪淘尽。不知不觉我们已来到了学校,人在开心时总会觉得时间过得很快,此时我心里怨恨为何路不能再远一点,这样我就可以谈久一些。回到学校,我们各自返到了自己的座位,开始新一天的学习。早上是阅读课,我拿出语文书翻了翻,什么也看不进去,只是觉得字里行间全是孟倩的身影,还有她动人的笑容。我一动不动地坐着,保持着难得的沉默。谁都知道,平静的湖面一般都会隐藏着巨大的暗流。我的心不断地翻滚,不知道孟倩心情如何。看着她专心致志地背书,心很平静,这也很正常,她怎么会知道我对她苦苦的暗恋呢。 早晨的阳光很有生气,穿透窗户的光芒就如一条条彩带,摇曳在红尘中,给这个充满万丈红尘的世界带来多一点纯净。宽敞的教室也变得格外明亮,墙壁上的光斑就如傍晚河塘水面的夕阳,无比温馨。 第二章(2) 迷迷糊糊中,教室的同学越来越多,迷迷糊糊中,已经上了几节课,迷迷糊糊中,听到了放学的铃声。同桌收拾课本的响声提醒了迷迷糊糊中的我,我在迷迷糊糊中猛然惊醒,惊奇地问同桌:“啊,放学了?” “是啊,秦枫你今天怎么啦,精神恍恍惚惚魂不守舍的,是不是撞邪啦?”我说没有呀,只是头有点不舒服。他说用不用陪我看医生呀,我说不用了。其实他怎会知道我头痛的是如何追求心中的那份爱啊。 我双眼朝孟倩望去,教室里人头攒动,纵有再多的人也阻挡不了我与她相望的视线。我见她正收拾东西准备回家,于是我也急急忙忙地随便抓几本书,速度简直比刘翔的还要快。 我跟着孟倩走出教室,说是跟在后面,其实远得很,对于感情我承认自己是个胆小鬼,我已经忘记了有过多少回痛骂自己,但我还是老样子,没有任何改变。我跟着她来到了车棚,取车的人很多,开锁声和车铃声此起彼伏。人声车声消和逝,而我却做一个情感奴隶,孟倩是我的奴隶主,我的灵魂受着她每一个眼神每一个动作每一个笑容的摆布,我心甘情愿地接受她的摆布,心甘情愿地做她的奴隶。 我的车离她不远,只有两三米,我是故意这样放的,目的是想靠近一点她。我不时抬头望她,生怕她会发现我,但后来还是被她看见了。她对着我嫣然一笑,如花儿开在春风里。我也会心地笑了笑,当是一种亲切的问候,但我不知道说些什么,只是说了句:“我们一起回去吧。”她也很乐意地点了点头。 回去的路上我跟她有说有笑,谈的事情也很多。虽然有时觉得自己不是很会哄女孩开心,但这次我真的做得很好,哄得孟倩笑红了脸。我开始有点佩服自己了,也许孟倩的进入使我的世界发生了很大的改变,我生活单调的色彩也慢慢地被调和了。 到了分别的时候我才发现自己忘了带作业回家,下午就要交了,我想这次一定会被老师教训的,心里不断责怪自己粗心大意。但当我一想到孟倩,我就会开心起来。我笑着对自己说,算了吧,就当是为感情牺牲一点,也值得。我看起来很潇洒。 此后每天的上学放学,我都会刻意地制造与孟倩一起。我不知道那条小路旁的荆棘被我践踏过多少回了,留下深深的脚痕。如果草木有情,相信它们也会明白我的爱究竟有多深。 转眼就到了清明节了。我有个好朋友叫昊凌宇,他在县城江风中学读书的。前些天他打电话告诉我说清明会回家,说是学校放假几天。他回家的第二天我就去了找他。我们从小就认识了,而且还结拜为兄弟,彼此间的感情很深厚。 每次凌宇回家我都会与他混在一起,互相倾诉久别之情。我与他什么都会说,那天夜里我们谈到深夜,我把我喜欢孟倩的事告诉了他,他听后吃了一惊,笑着讽刺我说几月不见居然有了艳遇,看样子很不怀好意。我说什么艳遇的,臭骂了他一顿,双手在他的头上胡抓,像拔萝卜似的。他被我抓得哇哇直叫,不断求饶。听到他发出非人的声音,我笑得眼泪都出来了。 对付凌宇我是有绝招的,每次我向他请教之前,我都会使出独门秘笈——拍马屁。首先将他拍晕,接下来什么就好办了。“我说啊老兄,我知道你一直是情场高手,天下间没有哪个美女会逃得出你的手掌心的。你知道我啦,向来都是那么害羞的,这次你真的要帮帮我呀。我真的很喜欢那个女孩的。”我一边灌迷汤一边恳求他道。 凌宇听完我的话后似乎更得意了,或许他真的被我的绝学拍傻了,心里暗喜这一招万试万灵。他信心十足地对我说:“老弟放心啦,老兄一定会帮你的,但还是要靠自己,那就看你能不能打动佳人的芳心咯!” 不是放卫星的,凌宇这家伙就是那么牛逼,他的情人多得如狂蜂浪蝶,我常常讽刺他女朋友多得如黑乎乎的苍蝇。平时在学校就当别人的感情顾问,帮他们出谋划策,有时甚至直接帮人写情书。他牛皮吹得特厉害,哄得女孩心里甜滋滋的。我经常感慨万千,天下间究竟有多少无知的少女死在他的手上呢。 这次他回来对我可以说是久旱逢甘露,我当然不会错过这个难得的机会了啦,所以我才抓紧时间向他取经。他很认真地问我是不是真的很喜欢那个女孩,我也很认真地回答:“是真的!自从我第一次见到她,我就被她独特的气质迷住了,从那以后,我就深深爱上她了。”凌宇看到我回答的神情,相信了我是真的坠入爱河了,他点了点头,说我情窦初开,很不错。 凌宇在家逗留了几天,在这些日子里,我几乎天天与他在一起。从他身上我学到了不少,我觉得自己爱情的路越走越宽了,也越来越明朗了,未来一片光明。 送他回校是一个晴朗的早晨,那天我与他一起在叫“公路厂”的地方等车,送走他后我也赶着上学。我与他站在路边互诉离别衷情,彼此希望各自珍重。刚好那时有个同学看见了我们,他也来为凌宇送行,他叫昊榆,我们都称他为“乌鼠”,是凌宇同村的,就住在公路边。 上学的人先是零零落落,后来人越来越多。我正与他们聊天之际,无意中发现远处有一个熟悉的身影,那个身影越来越近,越来越清晰。天呀真的是她,真的是孟倩,天下间竟然有那么巧合的事。我吃惊地告诉凌宇,凌宇的反应没有我那么大,见过世面的人就是不一样。 “我倒要看看是什么样的女孩让我的老弟那么痴迷。”凌宇似有期待地说。我开始手足无措,只知道心正在扑通扑通地跳个不停。我对凌宇说:“我还是躲开好,我怕见到她不好意思。”凌宇骂我是胆小鬼,说喜欢一个人居然这样畏畏缩缩的,算什么男子汉大丈夫。我反驳说你有胆量就当着我的面喊她的名字。我心里量他是不敢对着一个不认识的人乱喊的。凌宇被激得青筋暴突,气鼓鼓地喊道,喊就喊,有什么大不了的。他似乎很不服气。我说好,当她经过的时候那你就喊吧,但我一定要走开,免得孟倩以为我是一个登徒浪子。 轻轻的她慢慢地从远处走来,她穿着一件白色的衣服,还是那么的清纯美丽,楚楚动人。清晨的阳光照在她的身上,围成一圈圈的光环,她圣洁得像一个天使,从梦中走来。 我躲在远处,幸灾乐祸地等待一场让人捧腹的笑话。看着凌宇的窘态,我心里有说不出的快感。可是出人意料的是,我万万没有想到凌宇真的喊了,那一刻我真的不相信自己的耳朵。“阿倩”那个声音依然萦绕在耳边,久久没有消失。我看到孟倩没有理会地继续往前走,当作没有听见喊声。但我发现她的脸颊已经变红了,就像熟透了的红苹果。 第二章(3) 我心想这次完了完了,不知有没有被她看见,如果她真的看见了我,一定以为是我教凌宇这样做的。那我以前所有的努力岂不是白费。我越想越生气,于是埋怨凌宇不该这样做。凌宇也觉得很难堪,说谁叫跟我打赌呀。他说他自己也是一个受害者,说自己是为了面子硬着头皮喊的,喊的时候鸡皮疙瘩起了不少。此时我怨恨自己不该同凌宇打赌,但已后悔莫及。 汽车的几缕黑烟送走了凌宇,之后我就回学校去了,我的心里还沉浸在那片阴影当中,怎么也逃不出来。我一直在想,如果孟倩真的看到了,我应如何向她解释呢。唉,一切都要怪自己,怨不得别人。 见到孟倩后,我心里很内疚,觉得很对不起她,只是我的内疚没有表现出来,隐藏在内心的最深处。孟倩一如以往那样柔情似水,没有觉察到我笑容的背后却隐藏着另外一张脸。我估计她是没有知道的,想到这里我忽然心花怒放,庆幸这是不幸之中的万幸了。 热恋中的人们都是很在意对方的感受的。每件事都如敏感的触觉,无论是好是坏人们都从不轻易去触摸它。也许感情本来就是很脆弱的,所以人们才用心良苦地用各种方式守护这朵脆弱的花,生怕它在春风里凋谢。我不是热恋中人,我是苦恋中人,所以我比那些热恋的人更加在意任何事情。我每时每刻都会担心自己会做错事情,令到孟倩对我反感。当我独处的时候,心中的苦恋刺痛我一生的守侯,令我特别难受。 爱情改变了我很多,在我还没喜欢孟倩之前,我是一个自由自在无忧无虑快乐主义者,生活得很潇洒。自从喜欢上一个人之后,我变得特别敏感,时时患得患失,终日忧郁。爱给我带来了苦闷,但我要感谢爱情,结束了我的幼稚童真,让我踏入了成熟的人生。 孟倩不仅人长得楚楚动人,而且还十分好学。她经常向我请教学习上的问题,我当然也很乐意帮助她。后来在调整座位时干脆就把她调到我前面,这样距离拉近了,彼此的交流就更加方便了。我不知道心与心的距离是否拉近。每次上课我都会走神,我只是趴在课桌上,一动不动地看着孟倩乌黑的秀发和动人的背影,享受着无比芬芳的发香,我幻想很多。 五月是一个充满生机的月份,带走了晚春的凉意,迎来了热情的初夏。谁说只有秋天才能带来丰收的喜悦,人间五月天一样硕果累累。诱人的南华李挂满枝头,犹如傍晚天边的云霞。 孟倩从家里带来很多熟透的李子送给了我,让我受宠若惊,也令不少同学羡慕不已,感慨上天的偏心。我心里甜美得很,觉得这份礼物异样珍贵,舍不得吃了李子,所以带了回家,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就拿出它们慢慢欣赏。透过红红的李子,我似乎看到了孟倩,看到了她含情脉脉的双眼,正对着我灿烂地微笑。这又是一个温馨的浪漫的多情的夜。 这几天我一直 生活在柔情蜜意中,感觉好象孟倩对我有好感了,或许我是自作多情。女孩的心思就是很难猜。我向来都是一个乐观的悲观主义者,什么事情都会朝着好的方向去想的,或许孟倩送果没有那种意思,只是我太多情了,世界上多情的人有很多,我就是其中一个。 平淡的日子一天天地过去,像一壶泡了几十回的茶清淡无味。但生活总是要过的,不管你开心还是烦躁,幸福还是痛苦。我常常把自己比作一只小虫,一只在书山题海中蠕蠕爬行的小虫。每个人看到我的只是渺小,但有谁知道我心中隐藏着不为人知的凌云壮志呢。 眼看我们就要即将毕业了,班中平时不甚爱说话的人也开始有点躁动了,离别的伤感不知不觉地充满了整个校园,教室里越来越觉得平静,有时同学们也会三五成群地围成一团,互相倾诉离别之情,一本本同学录开始在同学间流传,我闻到离别的味道变浓了。 我想在离别之前送孟倩一份礼物,作为彼此间的纪念,没想到在我还没准备礼物之前,她就送给我一幅画了。这幅画是一对美丽的孔雀,主题是“比翼双飞”,我接过画后我很感动,心里很感激孟倩对我的情谊。我不知道她向我传递的是爱情还是纯粹是友情。之后她还送给我一个亲手画的五角星,上面还署有她的名字和日期。 回家后我一直想,我应该送些什么给她。她是一个文静的女孩,看起来很有书卷味,于是我决定送一本书给她,书中夹着一条书签,我写着,与你相识是一种缘分,无论你在哪里,愿这本书伴你走到天涯海角。 孟倩说她很喜欢这份礼物,并且说她会带着这本书走过未来的人生路。放学后我又与她一起回家,如果植物有思想的话,相信公路两旁的白杨树也会很熟悉我们。这一次我们说的话很少,似乎都很沉默,一路上只有她的自行车在作声,发出有节奏的旋律,像是为我们渲染离别的气氛,我有点伤感。 回去路上,我感觉到好象有两个人,开着摩托车跟在我们后面。我无意中好象听到有个人说,那个女孩很不错。我的第一反应就是,我们遇到了色狼,但我没有提醒孟倩。我家比较近,当我与她分别时,那两个贼头鼠脑的家伙发出了“哦”的欢呼声,庆幸我这个守护神的离开。我走后,回头看到那两个色迷迷的家伙,居然窜到了孟倩身旁调情,孟倩没有理会,只顾往前走,估计是敢怒不敢言。看到这种情景,我简直气得肺都炸了,不停地问候那两个家伙的妈,还差点托出他们的祖宗十八代。 此时我真的痛恨自己为何那么胆小怕事,为何不护送她回家。我远远望着她的背影,心里不断地骂自己是一个懦夫,一个实实在在的大笨蛋!回到家后,我心里非常不安,也没有什么心情吃饭。晚上睡觉时也是辗转反侧,久久不能入睡。我很担心孟倩,怕她会出现什么意外。如果真的有什么意外,我还有什么颜面活在世上呢。 第二天我很早就回学校了,我急着知道孟倩现在的状况。见到她后,我问她昨天有没有发生什么事,她说没有,只是说在回家时遇到两个陌生人,他们走来问我叫什么名字,家住在哪里,我没有理会他们。此时我一直吊在半空的心才了下来。但我还是不能原谅自己,并为自己的懦弱感到羞耻。 曾经有多少次对自己说,如果喜欢别人,就应该坦坦荡荡,让对方知道你的心意,何必畏首畏尾,不敢向别人表白。我知道很难改变自己,我不敢向自己爱的人发出信号,也许我与生俱来就是如此,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一直以来,我都没有向孟倩表达我的爱,我怪自己没有那个勇气。我只是在她身边,默默地做她的麦田守护者,关心与爱护她。我付出了很多,但我已经很满足了,爱一个人的本质就是让她活得快乐与幸福,至于自己,什么都没所谓。我觉得自己很傻,明明有一份爱摆在眼前,却没有好好追求,当失去的时候才懂得它的珍贵,那时已后悔莫及。 我怨自己没有勇气,我笑自己幻想她会明白我深情的爱。有时我在想,孟倩对我的好,是否仅仅出于同学或者朋友关系。或许是我多情了,曲解了她的意思,把友情当成了爱情。坠入爱河的人就是那么浑浑噩噩。 离毕业的日子越来越近了,每个人都写满难舍难分的表情,尽管我们都不想分开,但我们又不得不分开,人世间就是有那么多无奈。 影毕业照时,每个人带的心情都不一样,男生看起来比较坚强,而一些女生就哭红了双眼。其实那也不奇怪,三年的初中生涯,积下来的感情究竟有多深厚啊!“咔嚓”的按快门声,留住了老师和同学们各种各样的脸庞,每一张脸的背后都记载着一个故事,一段感情,当事过境迁的时候,再拨动岁月的年轮回忆往事,我们就会发觉旧情的珍贵。 照完集体相后,同学之间就三五成群地在学校的每个角落留下身影,动听的快门声和耀眼的闪光灯,留住了同学们快乐与难忘的时刻。我与同学也照了很多相,有欢笑,有泪光,有拥成一团。我好想与孟倩合照一张,但我真的很怕,开不了口,我觉得自己很没有用。最后温阳跑过来,要我和他一起与孟倩照张相,我一下子有了勇气,下定决心去请孟倩,她也没有说什么,只是保持着女孩子的矜持,与我们一起站在绿色的松柏树下,留住了那一刻的笑容。 于是一张十分珍贵的照片,在这个世界上诞生了。世间上就只有这么的一张,我把它放在相册里,珍藏于我的箱子里,更珍藏于我的心中。 很快就到了中考了。那天老师与同学们都满怀信心,风风火火地向考场出发。本来是在另一个考场的,但那年因为“非典”,所以考场就改在长安中学。说起那年的“非典”,人人都谈“非”色变,但这并不影响同学们的发挥,许多人都考得很好。 回去时我找到了孟倩,我问她考得如何,她说她感觉考得还算可以,我说我考得一般般,不过足以上重点中学了。我向她表示了祝贺,她却平静地对我说,即使她考上了也许会放弃读书。我听后很惊讶,问她为什么有这个想法,她对我含含糊糊,只是敷衍地说是因为家庭原因。她说她家姐妹众多,她不能为了自己那么自私。我告诉她这样想很傻,天下间有哪个父母,不希望自己的儿女有出息的,放弃学业不仅对不起父母,而且还对不起自己。 回去的那段路,我不断地用各种理由去做她的思想工作,希望她能够放弃那个不读书的念头。那时我与她谈的话特别多,几乎将什么的人生大道理都搬了出来。我希望她回去后好好想一想,再慎重地作出决定。她答应了我,于是我与她分别了,望着她的背影,我有说不出的哀伤,我感觉到将会有事发生。 考完试后的十几天,我什么地方也没有去,只是一个人呆在家里,,睡觉看电视,每天都是在无聊中度过。没有她的日子真的很难过,我真的很想念她。她就像我前生的魔咒一样,控制着我的生活,支配着我的灵魂。爱一个人真的很难,我生活在苦苦追求的大海中,任凭海浪拍打,任凭海风吹拂。生活就如没有航向的小船,漂泊与无边无际的海面上,无依无靠。 我很想跳出这种痛苦的生活,但爱让我别无选择。我无语问苍天,难道爱一个人真的那么难吗?苍天无语,大地无语,我亦无语。 第三章 刻骨铭心的分离(1) 没有底洞的等待也是一件十分痛苦的事。我害怕这种等待,我不是担心自己考不上高中,而是一旦成绩出来,我将会面对人生中最难面对的事。孟倩如果考不上,那可能是上天注定的。我希望她能考上,但我知道,即使她考上了,她也有可能放弃,她的录取通知书上,将会洒下一地哀伤,一地凄凉。 痛苦的事情真的出现在我的生命里,她真的作出了那样的决定。那天,同学们都回来学校拿自己的成绩单和通知书,被录取的同学兴奋得热泪盈眶,开心的眼泪带走了所有的煎熬。 我也被录取了,那是意料之中的事。拿着通知书,我的心里涌上淡淡的忧伤。孟倩走过来对我说,她也考上了,但她已经决定了放弃。听了她的话,我沉默了许久。外面的阳光特别灿烂,扬扬洒洒的铺满了整个校园,明亮的光辉映得我睁不开眼。午后的微风轻轻吹过,带走了炎热的夏天。微风吹乱了我的头发,带走了我的泪滴,却带不走我淡淡的哀伤。谁曾见过风的影子。我看到树上的叶子摇曳在红尘中,忽上忽下,忽左忽右的。 我平静地对孟倩说,你真的决定了吗,她说她已经决定了,而且这个决定是经过慎重考虑的。我说你会后悔吗,她沉默了一阵,很平静的地说她不会后悔,既然路是自己选择的,有什么可以后悔的呢。她会无怨无悔地面对选择,无怨无悔地走下自己的人生路。 我与她一起回家,写在她脸上的是深邃的沉默。我侧目看孟倩憔悴的脸,泪痕装饰着她失神的双眼,多了几分忧伤。在我身边是一个楚楚可怜的女孩,我静静地看着她,心里有说不尽的哀伤。我在祈祷,眼因流多眼泪而愈益清明,心因饱经忧患而愈益温厚。 回到家后,我把我考上高中的消息告诉爸妈,爸爸高兴得手舞足蹈,到处向别人炫耀。妈妈二话没说,把家里最大的鸡宰了,说是好好庆祝。婆婆笑得满嘴不见牙,赶忙给她的什么神仙叩头上香。弟妹好象过节一样,在屋里跑来跑去。家里一片欢腾,我只是勉强地逢迎着别人。想不到撑着面具是一 件那么痛苦的事。 我的笑容是那么的僵冷,别人看到的只是我的笑容,可是有谁看到笑容的背后,却隐藏着另一张忧伤的脸呢? 一切对我来说已经不是很重要了。这段日子,我的平淡了很多,我好象生活在另外一个世界,每天都看到平淡的事物,每天都在平平淡淡中度过。我害怕这种日子,但我又喜欢这种日子。在平淡中静看花开花谢,在平淡中静看潮起潮落。一个人独处的时候,总会胡思乱想,看到大江东去就感叹逝者如斯,看到阴晴圆缺就哀叹悲欢离合。西方人从一粒沙子看到一个世界,从一朵鲜花可以看到一个天国,而我究竟在生活中看到哪些呢? 几天以后,老师通知我回学校拿军训通知单。拿了通知单后,我问何老师,孟倩有没有回来拿,他说没有。这是我意料之中的事了,我很清楚她的性格,决定了的事,就算是用九头牛也拉不回来。何老师还对我说,孟倩曾经找过他,说不会再读书了。何老师很不明白,她为什么要放弃读书,于是问她原因,她的回答与回答我一样,也是敷敷衍衍的。老师不禁感慨万千,不断地为孟倩感到惋惜,这么好的前程就这样毁了多可惜。 我告诉何老师,孟倩放弃读书可能是因为家庭原因,她也曾经对我说过,她家里兄妹多,家庭负担重。何老师了解情况后,当即表示愿意帮助她,还要求我拿通知书去趟她家,做做思想工作。他不愿意看到,这么好的一个学生被逼走向社会,说是浪费国家人才资源。我向老师表示感谢后,答应他去说服孟倩。 其实对我来说,这是一个接近孟倩的好机会,这些日子里,我一直对她牵肠挂肚为了她,我不知消瘦了多少。但我没有后悔,爱一个人就意味着付出,这一点点付出算得了什么,古人都有“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更何况是我呢。 第二天我就很早地骑车出发了,但我很苦恼,我不知道孟倩的家在哪里,我只是知道大概位置,我心里没有底。那也罢,反正路就在脚下,问问人不就是行了吗。我在一个士多店买了几斤水果,本来是想买红苹果的,但因为不是时节,所以我只能买青苹果。那时我就想,我与孟倩的爱情,会不会像青苹果那样,苦涩无味,陷于单恋的人就是那么多胡思乱想。 孟倩的家真的很偏僻,我走了九曲十八弯,问了好几个人才找到。我不敢上去敲门,我只是在她家门口不停徘徊,眼睛看着那扇紧锁的门。不知过了多久,孟倩在阳台发现了我,她有点惊讶,向我投来带有笑容发目光,只是那种笑容不再像以前那样,多了一份忧伤。 她走下楼梯,打开那扇紧锁的门。门慢慢地打开了,我又见到她那张温柔的脸,她很惊喜地问我是怎么知道她家的,我说来你家简直是比西天取经还难。她说她家就是不好找,我已经够幸运了,最后还是找到。 孟倩她妈听到有人声,从屋里走了出来,问孟倩是不是有客人来了。她应声说是同学来了。我从门口中看到了挽着袖子,穿者朴素的中年妇女。我看外貌长得很像孟倩,估计是她的妈,于是我就递上水果,客气地向伯母问好。伯母也很客气地对我说怎么那么破费,来玩就是了,哪用那么客气。 她边说边请我进屋坐坐,我看了看孟倩,她似乎感觉到了什么,于是我对伯母说不用了,我找孟倩是有点事,伯母说过门都是客,怎能这样对客人的。孟倩回头望了望伯母,似有所知地对我说,那好吧,我家也太乱了,我们去果园谈吧。 第三章(2) 六月的阳光很猛烈,金黄色的阳光就如一簇簇燃烧的火焰,照在古老的土地上。这是一个收获的季节,金灿灿的稻谷发出怡人的芳香。风再起时,一望无际的稻海掀起层层波浪,从近处慢慢推向远方,一浪接一浪很有节奏,最后消失在无穷的天边。黑黝黝的农夫捧着粒粒饱满的稻谷,一边檫汗一边笑个不停,茶黄色的牙齿映着古铜色的脸,抹去了面向黄土背朝天的风霜。 他们辛勤的劳动得到了丰硕的回报,而我一如既往的付出,究竟有没有丰硕的回报呢。我不断地问自己,一切都是那么朦朦胧胧。 烈日下,我与孟倩穿过迂回曲折的乡间小路,来到了一个树木繁阴的山冈上,她说这就是他她家的果园。她告诉我果园很大,她爷爷很勤劳,里面的果树大都是他亲手种的。 望着宽阔的果园,我赞叹不已。阳光照在茂盛的树上,留下一圈圈斑驳的光影。在光怪陆离的土地上,我似乎看到了她爷爷那对布满茧结的双手,还有那张饱经风霜的脸。 孟倩给我摘来几个沙梨,我忙说不要客气,她说是应该的,来到自家的果园,当然要尽尽地主之谊啦。我笑着调侃,如果你敢做地主,我就会拉一帮人把你打倒,然后分了你的田地。她被我的幽默逗乐了,没有说出什么话来,只顾不停地笑,动人的笑容和纯情的神态迷倒天下不少人。 一切似乎都在其乐融融的境地中,但我知道,当我们回到难以面对的现实的时候,脆弱的笑容,就会在无情的冲击下,含泪舍我而去。我在思考着下一步应该如何做,我真的不想在这种快乐的气氛中,提起任何的伤心事。但我又不得不这样做,人生总是有许许多多无奈的事,有时想得到的偏偏没有得到,不想到来的偏偏到来。难怪古人看透前尘往事,高吟“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收起苦涩的笑容,打开心灵的门,我做回了心事重重的自己。我望着孟倩,一脸严肃地对她说,真的决定了吗,她脸上的笑容突然消失了,一下子回到了忧伤之中。她低下头,沉默了许久,最后点点沉重的头。我看着她失去光彩的脸,发现她的双眼变红了,晶莹的眼泪淹没了眼眶,顺着眼下残留的泪痕留下。我的心像被沉重的东西压住,难受极了,眼睛也不知不觉地湿润了。眼前的世界是一片的模糊。 我们久久地站在阴凉的果树下,无言以对,觉得世界一下子清静了许多,没有世俗的喧嚣,没有红尘的烦扰,世界似乎为我们而静,为我们忧伤起来。云卷云舒,风起云涌,花飞花谢,落红无情。 我问孟倩,除了这样难道没有其他路可走了吗,为什么把自己逼上一条独木桥。我苦苦追问她,声音有点颤抖,头上的树叶也被振动了。我觉得喉咙像被什么卡住了,感觉特别难受。 孟倩含泪对我说,她很感激我对她的深情厚谊,为了她我付出了不少,但有些东西不能左右,一旦决定了就很难回头。我反驳说这是借口,人的命运是由自己决定的,而不是任由命运摆布。她满脸羞愧,低下头沉默不语,肩膀一耸一耸的,她在痛苦中哭泣…… 我低下头,觉得很内疚,刚才的话伤害她了。我不应该在她最难受的时候还让她伤心,心里不停地骂自己还是不是男人。我为自己的冲动而道歉,她没有怪我,反而说是她太令我失望了,辜负了我一片的苦心,还让我陷入难过的境地。我说没有什么,只要你过得幸福,我就心满意足了。如果你觉得内疚于我,就应该听我的劝告,坚持自己的学业。她求我不要这样,再多的压力她会变疯的。 我仰天长叹,问苍天为何那么不公平,竟然这样对一个柔弱的女子。我侧头闭起双眼,摇头感叹天若有情天亦老,我不再想看到这个失望的世界。孟倩安慰我说这不是上天的错,错的是她自己。 我们在果园里停留了很久,想去说服她已经是不可能的事了,她铁定的心犹如石头一样坚硬,很多时候我们都是在无言相对中度过。我已经预知到未来将会发生什么事了,这是我最不想看到的结局,想不到我的人生竟然有如此难以面对的现实。 我想起了一个作家的一段话,这个时代塞给我们太多廉价的眼泪,与不真实的戏剧感,于是连爱这世间最美好的东西,也变得那么声嘶力竭,面目可怕了。我矢志不渝的爱情难道真的那么声嘶力竭面目可怕吗? 中午的阳光还是那么灿烂,洋洋洒洒地照在地面上,阳光给了地球灿烂,为何我的心那么黑暗。抬头仰望晴空,万里无云一片蔚蓝,犹如汪洋无际的大海,我的心被蓝色的海水拍打着。偶尔有几只林鸟飞过,清脆的叫声响切了山林,最后消失得无影无踪。天空无痕,但鸟已飞过…… 我与孟倩默默相对,彼此没有话语。几许清风阵阵吹来,林间的清爽让人感到快意,但我没有觉得舒畅,沉重的心正在急促地喘气。 不知过了多久,孟倩转身走开了,她向一片果林走去。她轻盈的步伐游离于绿草茵茵的土地上,发出微微的响声。连同那些鸟叫声,交织成一曲交响乐。望着孟倩的背影,我愁思万丈,心里有说不出的痛,我知道那首交响乐的音符是伤感的。 第三章(3) 我不知道她到底要干什么,也许是不想让我看到她的眼泪,所以才避开我。我独自一个人静静地在杨桃树下默默等待,紧锁着双眼。我用我的哀愁梳理着凌乱的思绪,世界处在一片黑暗当中,我渴望光明,但当我睁开双眼的时候,我只能看到杨桃树上挂着几个青色的杨桃,还有随风摇曳的红花。 我在一个落寞的季节里等待着一个美丽的容颜。许久之后,孟倩终于出现在那片树林里,她望了我一眼,然后轻轻地向我走来,就如徐志摩的诗,轻轻的你来了,正如你轻轻地走,你挥一挥手,却带来我的伤痕。 孟倩走到我面前,手紧紧握着,好像是拿着东西。忽然她伸出那双白净的手,然后对我说,送给你。我看看她的脸,再看看她的手,上面放着一只大大的无花果。我凝视着无花果,谈不上有那些感动,更多的是一种隐隐的痛。我与孟倩的感情是否如无花果那样,没有轰轰烈烈的花开花谢,就直接各奔西东,惨淡的夜空书写着一段催人泪下的无言结局。 我的心很乱,我像是感觉到她已经明白了我的心意,未知的未来我已经预知了,我将会面对一生之中最难面对的现实。我不想再去胡思乱想了,模糊的眼前浮现着那双白皙的小手,捧着淡淡的无花果,在风中颤抖…… 我接过无花果,低下头沉重地对她说,难道我所有真心的付出换来的是离别,得到的是无言的结局。我紧紧地握着无花果,强忍着眼泪洗刷旧日的伤痕,嘴唇在无节奏地哆嗦,感觉已不属于自己的了。 此时孟倩已哭成泪人,父亲说女人是用水做的,现在我才亲眼感受到。她稍微侧过脸庞,闭上已经失神的眼睛,把所有的苦痛分解成两行晶莹的眼泪,轻轻滑过白嫩的脸颊,落在脚下的小草上。小草随着泪浪倾倒,它们得到了丰富的养分,而我的养分究竟隐藏在谁的眼中呢? 我安慰孟倩不要哭,那么大一个女孩了,眼泪会带走美丽。我拿出纸巾递给她,她带着泪眼望着我,然后接过纸巾擦去眼泪。我心痛地看着她哭红的双眼,心里难受极了,发誓以后都不会让自己心爱的女人流下一滴眼泪。 孟倩还在不停地抽噎,肩膀左右耸动。当风雨平息之后,孟倩恳求我说,我知道你很关心我,也很在乎我,请你不要这样好不好,不要再让我感到压力,真的很难面对,我真的很痛苦。 忽然之间我觉得自己做错了很多事,我不该这样对孟倩,苦苦相劝,如果我真的是爱她,就不应该把她搂得太紧,她会在我的怀抱中窒息的。 也许我真的不该这样,尽管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她好。我应该给她多一点空间,让她自己好好考虑,决定未来要走的路。时时刻刻地守护会让心爱的花凋谢的,温室里生长的花永远经不起考验。 孟倩对我说,她已经明白我的心意了,你的有情有义我永远都不会忘记。她感谢我给与她的支持与鼓励,在她开心的时候我也开心,在她失意的时候,我出现在她的生命中,安抚她破碎的灵魂。我说没有什么,只要你开心,我什么都愿意,你永远的幸福,是我最大的心愿。我已经很满足了。 我收起起伏不定的心,心平气和地对她说,如果你真的在乎我,你就应该好好考虑,不要作出轻率的决定。她答应我会好好考虑。她要求我无论以后做出怎样的决定,都要好好地支持她。我的目光停留在地上的小草,沉思了几分钟,最后点了点头。 太阳不知何时从东边跑到了西边,金黄色的阳光穿过茂密的树叶,投影在地上,形成了一圈圈的光环,光怪陆离的好看极了。一条条的彩带披在孟倩的身上,驱走了她所有的忧伤,她就像从另一个世界走来的天使,美丽的天使,温柔的天使!透过淡黄色的阳光,我看到了她长长的秀发,弯弯的柳月眉,晶莹的双眼,圆圆的脸蛋,还有楚楚可怜的眼神。 孟倩说时间不早了,应该回去了,我与她一起离开了那个忧伤的果园。走在曲曲折折的山路上,我张望着四周连绵起伏的群山,所有的花花草草树树木木都长得很茂盛。也许人生有太多的花花草草,树树木木,看惯了花开花谢潮起潮落,心也变棏温厚了。空旷的山谷,没有让我觉得豁然开朗,它只能无限地放大我的忧伤,在我的心田里埋下隐隐作痛的种子。那是一种最能让人饱受摧残的折磨。 我走在前面,孟倩走在后面,脚下的路是弯弯曲曲,崎岖不平的,很不好走,就如我的人生路,我不可能仅仅靠着一点点的智慧,跨过山重水复而迎来柳暗花明。我迈着坚定的步伐一步步踏踏实实地向前走,孟倩紧跟在我后面,她未来的路是否会与我的一样,通往那片神圣的地方。 我向后望了望她,只见她低下头用心地走着自己的路,走得如此安静。我深深地呼出一口气,吹走了我与她留下的所有脚痕。 我又来到了她家门口,又见到了那扇紧锁的门。她家里很安静,大概所有的家人都出去了吧。我靠在她家的墙壁上,冰冷冰冷的,抹去了夏日的炎热。我对她说,你好好地想一想吧,不要给自己太多压力,一切都会好的。 她说她会好好地想想的,希望未来的路是光明的。她还平静地对我说,如果我们真的分离了,也许二十年才会见面。我问她为什么,她说是感觉告诉她的。我说不会的,既然我们能在芸芸众生中彼此认识,这冥冥中是一种缘分,只要你能坚持到底,我们一定会经常见面的。她笑了笑,有点苦涩。 午后的阳光变得柔弱了,我被拉长的身影出现在弯弯曲曲的小路上。我向她告别了,没有挥手,只是一声道别的细语。离开已是一件十分痛苦的事了,我不敢想象生离死别是一种什么样的滋味。 第三章(4) 我一个人走在迂回曲折的乡路上,很静很静,静得让我有点害怕。只有我的自行车不停地发出奇怪的声音,还有我不稳定的心,痛得难以呼吸。 我在痛苦吗,我在心痛吗,我已不知道自己正在做着什么了,只知道在不久的将来,将会有一些事情发生。很多人都想有一种预知,但我宁愿不要预知,预知将要来临的痛苦,是一件多么悲哀的事。我想自己一直都生活在快乐的世界里,无忧无虑,自由自在,想不到这竟然离我那么遥远。 不经不觉间,我的耳边响起了一首歌,那是一首叫做《青春无悔》的歌。我张开沉重的嘴,用颤抖的嗓音唱起那首歌,眼泪一点一点地流下。世界模糊了我,我的眼泪究竟模糊了谁呢。 我已经尽力了,为了留住一个人,我已经付出很多了。如果她还执意于自己的决定,我也无话可说了。青春给了我一个美好的时光,曾经为了自己的最爱而苦苦追求,我还有什么遗憾呢。我已经无悔于青春,我的小船曾经划过水面,虽然没有留下印痕。 回家后的几天,都是在无奈与痛苦中度过的。我觉得很孤独,没有人可以陪我说话,也没有人可以理解我的心情。心中的苦闷,反复地沸腾,刺得我很痛。 在我失落的时候,我收到了凌宇的一封信。他问我近来过得如何了,中考应该顺利吧。想不到在我最痛苦的时候,我的好兄弟就出现在我的生命中。人生难得一知己,我连忙回信,说一切都很顺利。只是我近来为情所困,孟倩对我太过于无动于衷了,她那双白皙的小手,像是向我告别了。 凌宇安慰我说,男人大丈夫何必为情所困呢,男儿应该志在四方的,儿女私情的事以后再说吧。就这样,我与凌宇通了几次信,我觉得在这段日子里,痛苦消减了很多。至少我还有一个好兄弟,我没有失去什么。 又过了几天,何老师通知我回学校拿军训通知书。我回到了学校,找到了何老师,拿了通知书,连孟倩那张都拿了。我对何老师说,让我再试一试去劝说孟倩吧,何老师并没有说什么,只是说尽力而为就行了,万事都不要太牵强。告别了何老师,我一个人回了家。 第二天,我也是选择了与上次同样的时间出发。我就是不相信,我所有的努力得到的只是一扇紧锁的门。又一次穿过九曲十八弯的小路,这一次的感觉好像与上次不同了,路好像曲折了很多,也长了很多。自行车在崎岖不平的泥路上颠簸不停,把我的手都震麻了,我感觉到自己开始有点麻木了。 我又来到了她家的门口,又看到了那扇紧锁的门,冰冷冰冷的,仿佛将我拒与千里之外。我不敢向前靠近,只是在附近徘徊。最后我停下与我一样孤独的车,在茂盛的龙眼树下默默等待。我用希冀的目光凝视着那扇紧锁的门。钱钟书先生说得不错,里面的人想出来,外面的人想进来。围城把我与孟倩分隔两地,或许我们本来就是属于不同的世界。 不知等了多久,门终于开了,我看到一个十三四岁的女孩走了出来,看她的外貌很像孟倩,估计是她的妹妹吧。我走了上去,客气地告诉她我是她姐姐的同学,是给她送通知书的,问她孟倩在不在家,小女孩说她姐姐早上就坐车去广州了。听了她的话我完全惊呆了,只是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上,双眼不知被什么捅破了,流出一些热热的液体。 想不到不想发生的事还是发生了,我被这个沉重的打击深深地伤害了,我强忍着眼泪对小女孩说,无论如何我都要将这张通知书交给你,希望你以后交给你姐姐,说在某年某月某日曾经有一个叫枫的男孩来过你家。 我转身骑上自行车,伤心地走了,眼泪已经不能告诉我伤痕有多深了。你叫我怎样来面对这种残忍的伤害,孟倩你知道吗,拨开伤口是多么的心痛,你无声无息的离开让我觉得失去了一切。我不明白你走的时候是什么样的心情,有没有想到曾经有一个深爱着你的人,在你匆忙的脚步后千百般地挽留你。 在我心中你一直是一个温柔善良的女孩,但这次你竟然那么狠心,连向我道一声告别也没有就离去了,难道我在你的生命中,是那么的微不足道,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就无话可说了。 说真心一句,我宁愿你在我面前说一声道别,然后静静地离开,也不愿看到你无言的决绝,这种痛会比什么都要更痛的!就如在伤口撒盐,就如在绝望中死掉。 你走了,我也走了,我也将会离开那一扇紧锁的门了,从此我再也不想看到那扇冰冷的门了。我们各自的路都要开始了,不同的是我选择的路或许会比你的好走,就如一条是阳关道,一条是独木桥一样。你说你不会后悔自己的选择,但我就对你说,总有一天你会后悔的。我心里默默祈祷着,希望你不会在那条路上跌倒。 回去路上,我碰到一个放牛的老伯,看他花白的头发应该是年过花甲了,但依然很有精神。他看到我从他家那边走出来,于是就远远问我是不是找孟倩的,我远远应答说是的,我是她的同学,是给她送通知书的。老伯用可惜的口吻对我说,可惜啊早上我的孙女就与她的叔叔进城打工了,她真命苦……我的心里又涌上一阵莫明的心酸。我黯然神伤地对着远远的老人说,我知道了,我安慰他不要伤心,或许她选择的路是对的。我谢过老伯后就骑车走了,带着复杂的心情走了,深深浅浅的伤痕。 这是一个无言的结局吗,为什么真心的付出换来的却是哀伤的离别。你走了,留下孤孤单单的我在那片土地上堆积忧伤,洒下凄凉。有谁曾看见我的眼泪在天空中飞舞,细雨带着微风在属于我的天空中走过,即使是雨后艳阳高照,你也给不了我一片晴空,我的世界已经泛滥。 你走了,一个人背负着各种各样的目光各种各样的负担走了,你也把我天空的太阳也带走了,从此我的世界变得了更加黑暗。 第四章 书堆里的魂牵梦萦(1) 孟倩走了几天后,凌宇就从县城中学回来了,我们哥俩分别了那么久,实在有太多的话要互相倾诉了。他用恭维的语气不断向我灌迷汤,说你这个小子考得不赖,只是比他差了那么一点点,于是就露出奸诈的笑。我说你少来这套,屁股已经被你拍得开花了,不敢再受了。接着凌宇就原形毕露,青筋暴突,骂我小子不知好歹,帮我抬脚居然不领情,还差点问候了我妈。我在一旁任由他踩,不是不敢反击,而是怕我一反击他就血管爆裂。 我与凌宇的感情是无可挑剔的好,这是谁也毋庸置疑的,从认识他的那一天开始,彼此见面都是你踩我我踩你的,这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或者说是一种特别的问候。我们就是以这种无拘无束的言语当成是一种最深切的问候。我常常对别人说,如果有一天我们彼此都转了性,不踩对方了,那就可以申报世界第八大奇迹了。 但这次骂战再也不像以往那样了,看着他怒发冲冠青筋暴突的傻样,我真的笑痛了肚。当笑完之后,我与凌宇的目光接触了,他用一种奇怪的眼光看着我,使我觉得很不自然,他似乎从我的笑容中看出了什么,发现了什么。我低下头,不敢看着他,觉得他已经将我的所有都看穿了。我的脸庞也不知何时爬上了哀伤,忧郁与苦闷。 凌宇看见我黯然神伤的样子,于是就问我是不是遇到了不开心的事,在那个时候我是无法再掩饰自己的。我告诉他我很苦恼,孟倩走了,临别时没有向我道一声告别就走了。凌宇听后也哀伤起来,说那个人真的没有心肝,竟然用她的狠心对待我的真心。并安慰我说不必为这样无情无义的人伤心,天下何处无芳草,何必为了一棵树而毁了一个森林呢。 总是在我人生失意的时候,凌宇出现在我的生命中,安慰我,鼓励我,与我同甘共苦患难与共。这就是真正的兄弟了,患难见真情。忽然之间觉得什么所谓的爱情,当在真正需要考验的时候却不堪一击。有时我是一个容易悲观的人,容易将本来不曲折的东西扭曲。一直以为我是一个很坚强的人,无论面对什么样的挫折,我都会勇敢地面对。但现在我慢慢地发现,原来自己在感情的那片土地上,是那么脆弱的。 放假后的一个月正好是收获的季节。看着火辣辣太阳下的稻浪,我的心有了一点踏实,自从回来后第一次这样觉得。虽然这是不属于自己收获的季节,但应该有的收获总算给了应该收获的人。我觉得很安慰,为他们的收获感到高兴。也许因为自己也是一个付出后需要收获的人,所以我明白付出的心情。 我家没有种田,但也不是很富裕那种,勉勉强强维持得过去。整个夏天我空闲得很,整天在家没有事做,也不想做任何事,有时会独自一个人在家门口发呆,有时会出去曲折的乡路上静静地看着忙忙碌碌的人们,人来人往。她给我的伤痕已经麻木了我的灵魂了。 后来凌宇打电话给我,问我在家做什么。我说没有什么,一个人觉得很无聊,很苦闷。他说来我家帮忙收割吧,我觉得也好,用工作的忙碌与身体的劳累冲淡心灵的伤害,于是我很爽快地答应了他。 白天我们在熊熊的烈日下挥汗如雨,身上的白衣服变成了黑衣服,脸上也不时沾上一些泥土,正如达叔所说的花面猫。夜晚我们共望星空,细数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虽然很累,但觉得生活很有意义。 说真的,白天身上的那股味道真是特别的臭,像刚从臭坑渠上来的一样,连七娘都看不过眼,捏着鼻子说我们都是臭男人。凌宇笑着调侃说,男人不臭怎能显得女人香呢,气得七娘直说生块叉烧总比生个你好。看着他们两母子的对垒,我在一旁忍不住地偷笑。 整个暑假就在无惊无险中过去了,给我们的回忆实在太多了,开心的痛苦的都有。两个月后我们开始了新的旅途,去离我们家乡一百多公里的县城中学读书。我迎来了一个全新的开始,一种新的生活即将降临到我的生命中。或许新的生活会慢慢淡化过去痛苦的回忆,给人一个新的希望让自己继续勇敢地生活下去,面对所有的悲与喜,哀与乐。 去江风中学读书一直是我的梦想,为了这个梦想我辛辛苦苦地奋斗了多年。直至今天,我终于看到了自己站在成功的舞台上。回顾过去,我到底承受了多少的哀伤,才换来今天的梦想。一直以来,我的理想就如明亮的灯塔,向经受了千百年在烈火中受尽煎熬的我指明了道路。以前所有的悲伤通通已成为过去,我会擦去我不小心滴下的泪水,忘记所有不应记取的东西,继续我执着的追求。对于不属于我的东西,不必苦苦地挽留。 破旧的汽车轰隆隆地开动了,几缕黑烟随风飘散。你走了,我也要离开这片可爱的土地了。不知道怎样的,我发觉身上的背囊很沉重,压得我的肩膀好痛,几乎红成一片。同伴见到我痛苦的样子,问我要不要他帮忙,我感谢了他的好意,说不用了,我知道我一定要勇敢面对自己背负的东西,别人是帮不了的。 就这样,我带着沉重的包袱,带着千万的感慨,向着那遥远的地方开启了新的旅途。所谓的人生就是由一段段的旅途组成的,不知道我接下来的那段路是否好走,但我依然带着美好的憧憬迈出了第一步。 我靠在车窗上,侧目凝望着不断向后退的风景,公路两旁的白桦树迅速地掠过我的眼帘,一个个树影从我的身上飘过,划破了我单薄的白色衬衣。车窗外吹来连绵不绝的风,吹乱了我的头发,也吹乱了我离别的心。望着窗外的世界,我陷入深深的沉思当中,眼眸里不知不觉流出了一些热热的东西,我的离愁更浓了。 汽车在山路上颠簸了两个多小时,终于到达了梦想中的县城了。还处在懵懵懂懂状态的我忽然听到有人喊到县城了,我才从沉思中醒来。映入眼帘的是一片豪华的建筑群,浩浩荡荡的西江贺江将整个小城紧紧地围绕在一起。看到如此豁达的情景,突然间我的心情开始慢慢地变好了起来,心中涌上一阵阵欢喜,犹如黑夜过去迎来阳光。久违的笑容也在一直紧绷的脸上出现了。我放开压抑已久的心,尽情地呼吸着新鲜的气息,享受着痛苦过后的快乐,感到无比的放松。 我在车内愉快地欣赏着小城繁荣的街道,很多新鲜的事物让我觉得十分好奇。过了十几分钟,汽车缓缓地从人来车往的闹市中驶到了校门。我期待地从车窗内探出头,赫然地看到古色古香的牌坊中央,醒目地镶嵌着几个苍劲有力的大字“江风中学”。我不禁心情激动,湿润的眼中睫毛不停地挥舞着,像是书写着未来美好的希望。我问我自己,这就是我多年来梦寐以求的地方吗?在过去的日子里,究竟我付出了多少的心血,承受过多少的煎熬,才换来今天激动人心的时刻呢。 第四章(2) 汽车在校道上慢慢前进,车内的同学像炸开了的油,一个个都激动地欣赏着外面美丽的景色。两旁各站着一排庄严肃穆的紫荆花,硕大的叶子就如绿色的天使一样,日夜守护着校园,花坛里各种鲜花争芳斗艳,缤纷的色彩直教人眼花缭乱。远处的参天古木气势磅礴,直插云霄,古树的缝隙中,隐藏着一幢幢巧夺天工的学生公寓,粉红色的琉璃瓦,反射着万丈光芒,熠熠生辉。车厢内飘起了愉快的音乐,一种浪漫的气息闯进了我的心内。 踏着优美的旋律,我尽情地陶醉于美丽的音乐中,美丽的校园风景中,无比享受着自己。 汽车在一棵大榕树下停了下来,司机回过头兴奋地对我们这群求知青年说,学校到了,大家要拿齐自己的行李,不要遗漏了。我们男生合力将车里大箱小箱的行李都搬了出来,费了不少的劲,每个人的脸颊上都流着豆大的汗滴,几乎染湿了头发。全部的东西堆起来真的有一座小山那么多,我们不禁惊叹。 其实我们男生带的东西是很少的,特别是我带的东西更少,只有一个背包和一个小小的木箱,木箱是舅父送给我的,他说他读书时也用过这个木箱,希望在我这一代也能够继承艰苦奋斗的精神,将来学有所成。木箱里面只放着一些日常用品,还有几本我别喜欢的书。 这个学校凌宇是最熟悉不过了,他走在前头,向我们挥一挥手,自豪地说:“跟着我来吧,我做你们的向导!”一副十足神气的领导模样,令到在后面的魏雄看不顺眼,嘟囔了一句别臭美。说到这里要介绍介绍魏雄这个人,他也是我的死党,我们是从来都不称他什么“雄哥”之类的美话,由于他很喜欢军事武器,常常自夸如果是他领导攻打台湾,一定要用上威力十足的“飞毛腿”导弹,所以我们就贯称他为“飞毛腿”。这个家伙在小学的时候就考上了江风中学,跟凌宇同一个时期考上。可能魏雄依然怨恨小学时凌宇曾放过他单车的气,所以一直对他有很大的意见,特别看不顺眼他的言行举止,但他们的感情还是很好的。 在凌宇的带领下,我们一群人向着宿舍区走去。远远看去发现那里拥着很多人,正在排着长队等待什么。五颜六色的衣服和熙熙攘攘的吵杂声混在一起,简直比街市还要热闹。看着烈日下渗满汗水的各种各样的笑脸,我没有受感染,反而心里涌上一阵惊恐,谁知道一张张笑脸的背后,会不会隐藏着一把把锋利的刀,我害怕这种笑里藏刀的面容。当然,这只是我在那个时候的胡思乱想,思想一时间无缘无故地发了疯。我还是喜欢这种经过风雨洗礼的笑容,因为这是最纯真最美丽最灿烂的。 我双手捧着木箱,身后背着书包,投入了洪洪的人流当中,幸好凌宇在前面开路,否则真的寸步难行。在人群之中我感到呼吸困难,本来江风的校园是鸟语花香的,但我闻到的是一阵阵带有浓重肉味的臭汗。或许是天气太热了,于是什么样的水都流了出来。 穿过一层一层的人群,我好不容易才来到一块黑板前面,那里也围满了人。在上面我找到了我所在的宿舍606。正想拿东西走,我的眼帘里出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仔细地看,真的是她!我真的不敢相信,我与孟倩竟然分在同一个班。那个时候我沉默地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就像一个木偶,静静地凝望着那个名字。既然我们没有缘分,为何你又再次出现在我的人生路上。我的心好痛,痛得无法呼吸。 不知过了多久我才从痛苦中醒来,我抹掉了眼角的泪,细声地对自己说,算了吧,不是自己的东西就让它走吧,过去的所有东西就当是发生了一场梦。 我用袖角抹了抹湿润的眼角,把那些不小心滴下的泪水全部都带走。凌宇看到后,走过来问我怎么样,我说没有什么,只是一些沙子吹进了眼。他也没有说什么,也许是巧合,他也看见了贴在黑板上的那张纸,然后用同情的眼神看了看我,似乎明白了什么,我说我们走吧。之后我们约好一个小时后在凉亭那里等,说是出街买东西,顺便熟悉一下新的环境。于是我们就各自回了宿舍。 我双手捧着木箱,手指勾着大包小包的东西,艰难地在楼梯上拼命爬,哇噻,住在六楼哦!爬得累死我了,我一边走一边对自己说快到了,再坚持一会。好不容易才爬上了六楼,我走到宿舍门口,看到门还是锁着的,估计我是最早到校的吧。 打开门,我踏进了宿舍,从那一刻开始,我觉得自己真正成为江风中学的一份子了。我的名字就有一个“枫”字,我不知道究竟是什么样的风,把我吹进了这个学府的。想不到我的身躯也会那么轻飘,竟然会随风飘走。我明白了冥冥中注定的一些事。 一个小时后,我与凌宇、温阳,还有一个自称是“飞毛腿”的魏雄,一起出街了。说真的,我真的很崇拜飞毛腿的,他的腿功十分了得,记得读小学的时候,有一次我拔了他单车的气嘴,结果被他发现后,就恶狠狠地向我伸出大腿,害得我痛了三天三夜。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敢惹他了。 飞毛腿由于在初二时得了一种世纪流行病,所以在学校外面租了一间房,说是好好休养。我们除了买一些必需的日用品外,还买了很多菜,准备在飞毛腿半山腰的那间别墅开锅。凌宇觉得只买一些菜不够兴致,提议买十几支啤酒啤啤。于是我们的高中生活就在觥筹交错中开始了,那次我们喝得很有兴致,几乎都喝醉了。 刚开学的那段时间,觉得有点不适应,每一张陌生的面孔都让我感到很不自在,心中有一种莫明的空虚感。学习与生活的压力也接踵而来,从未遇见的烦恼,一个接一个地浮出我生命中的水面,好像是一早安排好的。我年轻的肩膀被压得紧紧地缩作一团,努力地支撑着不合时的重负。我白皙的脸也开始失去童真幼稚的光彩,取而代之的是一脸的沧桑。 军训的日子就是苦,每天都在炎炎的烈日下暴晒七八个小时,挥汗如雨自不用说,有的同学还把原本白里透红的肌肤晒得面目全非。于是有些同学就有想出了绝招,就是在训练的时候装晕,所以那时你就会看到有很多学生晕成一片,当然大多数是真实的。 看到那种惨状,连扫地的阿姨都心痛地自言自语,可怜哦,那班饱经千百年烈火摧残的学生! 我不知道是如何熬过一周的军训生活的,只觉得发生了一场噩梦,当梦醒过后,发现身边多了一群皮肤黑黝黝的同学,就像从非洲大陆来的,我还以为自己来到非洲了。我在凌乱的床上找出了一面镜子,镜子里面的我与以前简直判若两人。我再也找不到昔日灿烂的笑容了,满脸的倦容装饰着疲惫的身心,开始慢慢侵蚀那张真实的脸。一个丑陋的面具上演了,座座高耸的火山束以待发,原来燃烧青春是那么的一回事。我痛恨岁月燃烧我的青春,把我白白的脸庞烧得面目全非。那些可恶的青春痘杀伤了我的形象,平息了我的自信心,刺痛了我一生的伤痕。我开始不爱与人说话了,变得自闭起来,甚至有点自卑。 很多出来工作的人都说读书很幸福,而我就觉得读书是一件十分痛苦的事,特别是处在高考重压下的现代中学生。宿舍、饭堂、教学楼连起来就成了我全部的高中生活轨迹。每天都重复地做着同样的事,每天都带着无可奈何的心情。三点一线的生活是多么的单调乏味。 第四章(3) 有时觉得我不是属于这所学校的,否则我不会觉得那么苦恼,那么无奈。想起刚来学校时的那种心情,我不禁苦笑了几声,将先前所有的新鲜感都抛到了抽水马桶,然后一按按钮就全部冲走。 在生活觉得特别苦恼的时候,我在回宿舍的路上遇见了老友吴瑜,也就是传说中的“乌鼠”,看到他那个乌鼠样我特别开心。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开心,反正觉得有一个可以陪我说话的人就开心。这次他失去了以往谈笑风生的作风,估计心情不是很好。他用严肃的语气告诉我,他最近也很苦恼,整天被不适应的生活折磨着,跟不上瞬间万变的节奏。觉得来这里不是为了学习。说到激动之处,还愤世嫉俗地作出惊天动地的退学宣言,简直比《共产党宣言》还伟大。那一刻,他在我心目中一下子变高了许多,心里佩服不已,但很可惜,他没有胆量那样做。 也许处境相同的人容易产生共鸣。乌鼠说的话正是我心中想要说的,只是我一直都不敢表达出来。我对他说,我也有与你一样的苦恼,现在你将我的心声全部都表达出来了,久久压抑的心终于获得了解放,那种感觉就如梦醒时的轻松,酒醒后的虚脱。我也不禁指天谩骂,尽情地表达我对现实的不满:狗日的教育制度,害惨了多少代青年。 我也不知道自己骂了多久,当一切不满的情绪发泄完后,还是无可奈何地回到现实的世界。我拖着疲惫的身躯,用着失去光彩的眼神眼睁睁地凝视着这个世界,一动不动的,一言不发的。难道我甘于委屈自己的尊严,恳求生活不要给我太多的煎熬与折磨?我知道自己不会,或许在往后的日子里,生活会塞给我更多的忧伤,才能换来我破碎的梦想。 我常常对自己说,只要我还一息尚存,我是不会向命运低下宝贵的头的。既然我选择了远方,就必须要经得起前进中严峻的考验。 有时我也觉得心有余里而不足,特别是在面对付出与收获的时候,但我还是坚定不移地走着自己选择的路。每一个白天我都带着一颗渴望的心,忘我地在书山题海中奔腾,将身上每一个似乎不属于自己的细胞都灌满了所谓的知识。原来传说中的博学多才,就是在这样非人道的环境下折磨出来的。相比之下,我比较喜欢夜晚。当夜幕降临的时候,我常常独自一个人站在教学楼的走廊上,远眺着小城的灯光,还有在西江上往来的渔火。那种与世无争的宁静极大地超脱了我疲倦的灵魂。我不会感觉到人世间追名逐利争权夺利的纷争。我已经厌倦了那种生活,害怕那种浓重的硝烟味。 多么浪漫的夜!允许了一个士子放纵他的忧伤。 抬头仰望夜空,天上的街灯亮了,一闪一闪的就如孩子的眼睛。我的思念不知不觉地像海水那样泛滥了。依然记得儿时的童真,那个快乐的时光,偎依在妈妈的怀抱,尽情地放飞稚嫩的歌声,鲁冰花,想起妈妈的话……我长大了,知道烦恼这个名词的含义了。于是我更怀念小时候过的无忧无虑的日子,什么都不用去想。 独在异乡为异客,我思念着身在远方的亲人,也许是因为人生遇到太多的挫折,所以特别需要亲情的安慰。就如一个避风的港湾,家人永远欢迎我归来,无论成功还是失败,他们总是无限地包容我,默默地支持我。我似乎听到妈妈熟悉的声音,孩子,你在外面受苦了!我的眼角不禁流出了热泪。 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将这个时代塞给我太多的苦闷通通抛走,让自己的心灵找到一方净土,起码得到一时的解脱。无言无语中,大半圆的月亮从东方的那片山走出来了,亮堂堂的就像一个大灯笼,高挂在半空中,照亮了世事冷暖,人生百态。 静静地对望着明月,想起了传说中夜游的女神,说不定在哪一天会带给我幸福与快乐,想着想着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轻松。也许是因为饱经忧患多了,所以即使是遇到别人认为很平常的事,也会激起心中快乐的浪花。我的朋友觉得我这个人很乐观,就算生活在痛苦中,也会快乐着,有时我也会这样认为。 也许有月的夜晚容易让人勾起回忆,产生怀念。我想起了那句“僧敲月下门”的诗,一个化缘的僧人,路过一个庄园,合念着双手,然后敲了几下紧锁的门,门开了,走出一个穿着朴素的农夫……我思念的门,究竟是被谁扣开的呢? 倩,你知道吗,我一直都无时无刻地惦记着你,你在远方过得还好吗,可有泪水淋湿双眼。我在月亮的那头正在苦苦地思念着你。 与你已经失去很久的联系了,我不知道你在那个陌生的城市生活得如何。思念就像是一场不定的雨,在干旱的时候不见踪影,在洪涝的季节却时常出现。难怪世界上有洪水泛滥,原来那是思念的化身。 我知道你选择的是一条崎岖不平,迂回曲折的路。你曾经对我说,你会无悔于自己的选择,现在你有点后悔了吗。我无法想象你用着无奈和无力的脚步,走过人来车往的街市,经过熙熙攘攘的闹市,穿过灯红酒绿的城市。你是一个单纯的女孩,生活不应该让你过早地看到形形色色的人,让你接触都市那种腐朽的纸醉金迷,那个世界不属于你。 第四章(4) 我常常埋怨世界为何对我那么不公平,要我在感情面前扮演一个可悲的角色。人们在局外津津有味地观赏着现代悲情故事,可有谁知道主人公在斯卡罗布集市留下的眼泪呢。 柔和的晚风轻轻吹来,吹干了我眼眸中的泪。我苦笑着追问自己,为何变得那么多愁善感。我只是用默默中的无言敷衍着自己,我不知道也不懂得如何去为自己寻找答案。就算是有答案,我也希望永远都不要知道。晚风会带走流过的泪痕的,对感情过于死心塌地,难免会有些伤痕。不要以为你在别人心中的位置有多特殊,到最后受到伤害的还是你自己。思念是一种病。 我转过身,走进了那个灯光明亮的教室,一排排的白炽灯发出刺眼的光芒,倒影着我晦暗的心。在这个没有你的世界,我是多么的孤单。我静静地在书桌前发呆了几分钟,然后从凌乱的书堆中抽出了那本记录我心情的笔记本。我摊开雪白的纸,开始写下我的心情:某年某月某日,月光皎洁,在楼台上远眺,不禁想起了一个人…… 平时觉得每一天都是度日如年,生活单调乏味。但一个月的时光还是很快地在我的指间悄悄过去了。在这一个月里,我什么东西也没有学到,整天都是处于半昏迷的状态。好像在这些日子里,我一直都在浪费着时间,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有多少时间可以浪费。 高中的第一个国庆要来了,长久压抑的心开始慢慢地放开了。我将可以回家了,回到那片可爱的土地,见到我想念的亲人,还有心里时时刻刻惦记的那个果园。一想到我将要回家了,心里越来越激动。 九月三十日的下午,下课的铃声响了。我们班的同学不约而同地爆发出雷鸣般的欢呼声。终于等到一时的解放了!我伸了懒腰,感到非常轻松,那种感觉就如放下了重担。 我手忙脚乱地塞几本书进书包,然后以最快的速度跑了几层楼,叫齐了所有的死党,催促他们快点准备回家。看到我那么积极,急着回家,凌宇说我患了恋家癖,温阳和飞毛腿竟然不近人情地骂我乱了神经线,竟然不吃饭就急着回去。 傍晚时分的车站,一下子安静了许多,不像白天那么热闹。西斜的太阳散落着柔弱的光芒,照在那些破旧的房屋上,抹不去的余光映红了我的双脸。 我背着沉重的行李,走进了一列长长的队伍中,排了很久才轮到我,我迫不及待地对售票员说,买一张去长安的车票,然后艰难地在候车室里等候。 可能是因为国庆节,车站里面看到的除了人还是人。在来来往往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我好不容易才找到了凌宇和飞毛腿等人,于是就问他们买到车票没有,他们都说买到了,之后我在诺大的车站里四处张望了一下,看到不远处有几个空座位,就建议去那里等车。 大概过了半个小时,去长安的车终于在我们千呼万唤中始出来,我们有序地上了车出发了。 汽车在繁华的闹市中缓缓穿梭,来到了沟通两岸的大桥上,透过有点污迹不是很清晰的窗玻璃,我看到了夕阳下山城的一片宁静,柔弱而血红的阳光照在西江贺江两岸,洒落在碧波粼粼的江面上。放眼望去,远远望见有几艘渔船停靠于岸边,不懂事的小孩拿着竹竿玩弄着江水,年轻的阿嫂分类着一天打回来的鱼,年迈的渔夫正在整理着破烂的渔网,渔船的烟囱上炊烟袅袅升起,如此的温馨与安宁。 当我正在沉醉于那种宁静的境地中,忽然一声响亮的汽笛声把我拉回现实当中,嘴角边那些还处于幻想中的微笑慢慢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严肃与沉默。我静静地远望着江面来来往往的船,一阵莫名的愁绪涌上心头,占领了我整个身躯。我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在离开时有愁绪,回来时又有愁绪,难道现在的我变得不正常了。现在的我什么都不知道了,我只知道离愁变浓了。 一路上汽车在盘曲的山路上颠簸不停,公路两边的山林里不时传来鸟归巢的声音。夜幕慢慢降下来了,山村的灯也开始亮起来了,虽然没有万家灯火的璀璨,但错落有致的灯光,点缀着古老的山村小镇,也不失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透过汽车前大灯的余光,我看到车厢里大部分的同学都熟睡了,吊在半空的头随着颠簸的汽车有节奏地摆动着。而坐在车后面的凌宇和飞毛腿,不断地发出呕吐的声音,时而旱雷轰鸣,时而山泥倾泻,令坐在一旁的我恶心透了。 也许生活在这个时代的我们实在太累了,外面的世界虽然精彩但也很无奈,生命中有很多东西还来不及征得我们的同意,就强加于我们脆弱的肩膀上了。但是我们也需要成长,而成长的代价就是意味着背负更加沉重的包袱,于是我们就需要回到原来的地方好好安抚破碎的灵魂,我们从哪里来的本来就应该回到原来的地方。 一路上我都陷入了深思当中,外面的灯光不断地在我的脸颊上划过,就像小时候看电影时好奇地在投影仪前面乱跳露出的脸,分外明显。不知汽车在黑暗中前进了多久,我们的目的地终于到了,模糊中听到司机大声的提醒,狮子岭到了,有哪个乘客要下车。我不知道为什么当时还处于混懵状态的我,居然听得司机的话如此清晰,而且还感觉到余音久久地徘徊在车厢内。最后我本能地回应了司机,我要下车。 汽车慢慢地向路边靠近,最后停在一块草地边。我向车内的好友互相告别后,下了车,那时才发现天空正在下着蒙蒙细雨,但我没有带伞。很多东西都是这样,就如在车厢内浑然不觉外面的世界会是怎样的,当亲临其境的时候,才发现外面没有想象中那么完美。 我用单臂背着挎包,在黑暗中环顾了四周,路边高大的桉树在晚风的吹拂下,很有节奏地摆动着,发出婆娑的响声。田间小溪奔腾的流水叮咚作响,在宁静的夜格外清脆。远处巍峨的狮子山,在夜空中依然轮郭清晰,山顶上的白云与山体对映成趣,黑白分明。 我在背包中摸出手机,用着手机的余光,开始向狮子山下的村庄走去。可是我找了很久都没有找到那个路口,黑暗中突然发觉自己很无助,我就像一只迷途的小羔羊,何去何从也不能知道。在细雨蒙蒙的中来回徘徊了好几次,才好不容易地找到了那个路口。我松了一口气,整理了肩膀上的背包,顺着弯弯曲曲的泥道小路走下去。 在前进中,偶尔听到自己踩中泥潭的声音,冰凉的泥水溅入了鞋里,也溅湿了裤筒,觉得特别清凉。不知我那双白晰的运动鞋会被我虐待成怎么样,我也管不了那么多了,黑暗中的远征免不了付出一定的代价的,在人生的前进途中,又何尝不是这样,既然我选择了远方,就必须去面对崎岖曲折,山重水复,这是我的宿命。 我终于回到了久违的乡土了,虽然只是离开了一个月,但我已经觉得离开了很久了。乡土终归乡土,永远也改不了,就算树高千尺也终归落叶归根。见到了思念已久的亲人,我觉得特别开心,那一夜我兴奋得久久不能入睡。 第四章(5) 第二天我一早就起床了,趁着早上空气清新,于是就走出去四周看看。 薄薄的轻雾还弥漫在一片绿油油的海洋中,田间的禾苗还挂着清晨的露珠,初秋的脚印还没有消去,年长的老农夫就出现在朦胧的晨曦间,忙碌着为禾苗灌溉。偶尔传来几声吆喝,浑重的嗓音寄寓着丰收的希望。 望着池塘水面游来游去,互相追逐的鱼儿,心灵有说不出的宁静,此时就觉得自己是它们中的一员,无忧无虑地戏水,无忧无虑地玩耍,无忧无虑地生活。好久没有这种感觉了,可能离开家乡太久了,很多属于我的回忆,都不知不觉地成为我的过去。在这个美丽的清晨,我徜徉于曾经踏过的土地,追寻我失去的回忆。 回忆是一件十分痛苦的事,而失去回忆比回忆本身更加痛苦万分。 回家的第三天,一向喜欢热闹的我觉得闷在家里很没有意思。后来我出去了,散散心也好,找朋友玩玩也好,总之比闷在家里强。 我来到了曾经有很多美好回忆的地方,我用着十分希冀的目光,留意着周围的每一个人每一个东西,甚至是一花一草一木。在这段路上写满了我们太多的回忆了,我无法忘记,也不能忘记。虽然你走了,但你也留下了,只是一阵清风,一缕云烟,一段残酷的记忆。 我设法让自己去忘记那些东西,但往往自己越想这样做现实就对你越残酷,那些想忘记又不想忘记的往事,就像一口喷泉,不断地涌上心头,洗刷着心中反复的苦闷与心酸。 感情就像一颗毒药,迷恋上它后就会自然而然地受它的支配与摆弄。顺着我的追寻,我在懵懂中来到了那个路口,凝望着路口那些干白的泥土,我陷入了深深的沉思之中。我仿佛看到了你昔日的身影,身穿着粉红色的连衣裙,头上戴着蓝紫色发环,骑着标致的公主车,在我面前驶过。 我不禁伸手向你招呼,但在那一刻,我亲手将那个虚无缥缈的画面划破了。原来眼前的我就生活在充满色彩与幻想的肥皂泡中,一击即破。整理了思绪,我看到的依然是干白的泥土,还有路边那些枯黄的败草。 我发觉自己很傻,傻到不可用言语修饰的地步。我明明知道在这个路口,不可能看见你的出现,但我还是选择了在这里等候,默默等候,等候奇迹的出现。上天一直都对我很眷顾,然而世界是公平的,上帝不会给我太多的幸运,你也不可能出人意料地出现在我的眼帘当中。我这种趋于病态的想念思念与怀念,全部源于一句话,那就是,我还是忘不了你! 那天,我一直守候在那个路口旁边,直到夕阳西斜,百鸟归巢。我留意着每一个从那个路口经过的人,试图从每一个路人的身上,找寻关于你的回忆,安抚我已经破碎的灵魂。 时间过得很快,七天的国庆长假就这样过去了,正如一个朋友说的那样,岁月就像一条抓在手里的泥鳅,不经意便从指缝间溜走,当发现的时候只剩下尾巴,越想抓住它,它跑得越快。我从哪里来的就应该回到哪里去,我没有选择,也没有得选择。 我和我追逐的梦,擦肩而过,只留下我…… 又回到了那间中学,开始了新的生活。不知为何,自从回来学校那天起,总是觉得力不从心,上课注意力不集中,做作业很烦躁,买东西忘记拿找回来的钱……心里有一种难言的失落感。也许是放假的时间久了,心还放在假期当中,还没有恢复正常的状态。我向自己暗示,过一段时间就会自然而然地好的了。 无论人生对你开多大的玩笑,生活依然继续,我那种三点一线的生活,更是不会因为一点小小的障碍,就轻易地变换了轨道。虽然有点枯燥,但我也很乐意,毕竟选择了远方,就应该耐得住空虚与寂寞。 岁月荏荐,秋意渐浓,教学楼旁边的大树也开始换装了,一片片诺大的树叶纷纷落下,秋风吹来,犹如翩翩起舞的彩蝶,标志极了。校道两旁的紫荆花也不甘示弱,开得争芳斗艳、如火如荼,那道亮丽的风景线早就闻名遐迩了,我们江风学子引以为豪。 曾经有一段时间,每天早上我都跑到校道的紫荆树下,捡起几片被昨夜秋风吹落的紫荆花,夹在书本上,让那种落花的凄美停留在我的书本间,我的记忆中,上课时偶尔闻一闻那种醉人的花香,也不失为一种享受。很多东西都是这样,其实我们什么都没有缺少,缺少的就是不能发现来源于生活的艺术。 我前进的车轮不停地向前滚动着。忽然有一天,凌宇跑到教室找我,问我有没有兴趣去学校的图书馆当义务的图书管理员,以前他是在那里混的,对那里的环境很熟悉。他向我阐明了做管理员的乐趣与好处,得意之处还不忘手舞足蹈,眉飞色舞。我说好啊,反正我也很喜欢看书,以后在图书馆借书就方便多了,就如无掩鸡笼,自出自入。 有了图书馆这个家伙,我的生活就多了很多乐趣了,周末经常泡在那里,而且一泡就是一整天,贪婪地吸收着那里的营养。久而久之,我慢慢地跟那里的阿姨混熟了,经常和她们一起吹吹牛皮,谈谈家常,聊聊八卦,于是我知道的东西也逐渐多了起来,例如我探听到了其中有个阿姨有一个很漂亮的女儿,就在隔壁班……基于男性的本质的驱使,我想方设法接触那位阿姨,绞尽脑汁博得她的好感与信任,醉翁之意自然不用多说啦,明眼的都知道。 给自己一个希望,也算是对自己有个很好的交代吧,至少带着希望生活与学习着,不会觉得那么空虚枯燥,也不会觉得那么单调乏味。一个人如果没有带着希望活着,那跟行尸走肉有什么区别。 有天放学,我跑到了凌宇的教室,兴奋而细声地告诉他,我发觉渐渐喜欢上了隔壁班的那个女生了,也就是图书馆那位阿姨的女儿……凌宇听到后,大惊失色,手忙脚乱,我立马一改嬉皮笑脸的容颜,严肃地追问为何他有那么大的反应,他也严肃地奉劝我,最好不要惹那个女生,惹不得。他在我面前掀开了酒酲的盖子,与我谈起了陈年旧事,原来以前曾经有个男生写情书给她,后来被她妈妈发现,就愤怒地把他揪到教务处,狠狠地训斥了一番,从此那个男生屈辱地生活着,永远抬不起头。 我听后毛骨悚然,吓得直冒冷汗……接着凌宇又笑着说,不过也不用那么害怕,不是没有机会,你与他层次不同,看你的造化如何啦,有情人总会终成眷属的。 听了凌宇这些话,我才从惊秫中平静下来,至少没有刚才那么热,像这样的天气竟然冒汗,简直可以算是一种奇迹了。我用衣袖擦了擦额边的冷汗,衣袖都湿透了,过了几分钟,才恢复了秋日的凉意。 自从听了那次凌宇对我发出的忠告,我压制住了先前的那份火热,时时刻刻提醒着自己行事要小心谨慎,千万不要鲁莽。那时我只觉得,她离我很远很远,又仿佛很近很近,那种忽远忽近的感觉真的很折磨人,我从来没有过这样思念一个人。 第四章(6) 日子总是在平淡中逝去,转眼间又到周末了,我又重复着做开学几个月后已经习惯做的事。那天我去图书馆比平时晚了一点,但还是去了。走在栽满紫荆树的校道上,闻着无比芬芳的花香,听着山那边悦耳的小鸟歌声,心情无比轻松,无比舒畅。我闭上双眼做了一个深深的呼吸,享受着这种超凡脱俗的自由。 也许是因为自己还陶醉于忘我的境界吧,上图书馆楼梯时,竟然不小心撞中了一个借书的女生,她捧在手中的书全部掉在地上,凌凌乱乱地洒落一地。我耳边忽然一阵热浪袭来,发觉自己闯祸了,连忙一边说对不起一边端下来捡地上的书,她也一边说没关系一边弯下腰收拾地上的书。在手忙脚乱中,我偷偷看了一眼那个女孩,非常惊讶地发现,那个人竟然是她,那时我简直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不知何时我停下捡地上的书本,只是静静地看着她整理那些书。从她长长的散发着芳香的秀发下面,我看见了她秀气白嫩的脸,还有那对暗送秋波楚楚动人的眼睛…… 我发觉我已经完全被她那种特别的超越尘世的美俘虏了。就在我享受着奇妙的感觉时,她已经捧着书本从我身边走过去了。望着她远去的身影,我又感觉到她离我很近。 正在我想要走的时候,无意中发现墙角有一本红色的东西,我捡起来看了看,原来是一本借书证,打开后才知道是她掉的,里面还附有一张相片。“何敏”,原来她就叫何敏,多么动听的名字,连名字都那么有诗情画意。我心中一阵暗喜,感觉机会来临了。 第二天第一节下课,我就兴冲冲地跑到了她那个班,把借书证还给了她,还表示了深深的歉意。还没有等她回过神来,我笑着把我的名字告诉了她,然后一个华丽的转身,无比潇洒地消失在人群中。 我紧握着双手,摆了一个pose,一边窃喜一边赞叹自己实在是太有才啦。想不到自己未发掘的潜能,居然有那么大,以前我低估自己了。 我还以为何敏会非常感动,会主动地找我,可是等了几天依然音信全无,可能是我想得太多了,对她作了一厢情愿。也许在她眼中,我只是一个匆匆的过客而已,担当不了太大的角色。过了一段日子,我的心中的那份热情,慢慢地变冷了,又回到先前那样平静。但我依然常常朝着教室宽敞的玻璃窗远远凝望,盼望着那个身影奇迹般地出现。 我就像一只飞在透明玻璃面前的蜜蜂,前途是光明的,但无论我怎样努力,怎样尝试,怎样撞击,我都无法找到属于我的出路。我已经厌恶了那种等待。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高中第一个期末结束了。很多东西,开始了就意味着结束,结束了就意味着开始,于是第二学期就不经意地出现了。 新学期伊始,心情觉得特别舒畅,因为我从班主任那里得知,我上学期的成绩考得不错,最重要的是历史获得了市竞赛的二等奖。说到历史,我不得不提及一下我的历史美女老师,名叫曾莹,娇小玲珑,身材火辣,民间曾经传言有好几个同事暗恋她,甚至出现同事间白热化的明争暗斗的疯狂行为。这个我就没有考证过了,但按照我们宿舍晚上熄灯后的例行会议,一致肯定了她的排名,并且以绝对的优势被评为史上最美的女教师。 曾莹老师人如其名,非常晶莹剔透,她不仅秀在其外,也美在其中,连讲课都与众不同的。有一次在讲到“慕尼黑阴谋”的时候,由于普通话的不标准,说成了“慕尼黑阴毛”,随即引起了哄堂大笑,特别是我们男生,笑得连气都喘不过来了。莹莹老师被我们笑得满面通红,表情十分难堪,望着她那种窘态,我们笑得更拼命了。于是“慕尼黑阴毛”事件不胫而走,在学校的历史界引起了不少的轰动。许多人谈及此事,都不禁掩嘴窃笑几番。 由于我是她的学生,而且我的市二等奖也是她培育出来的,不知哪些恶搞的家伙,也把我推到了风头浪尖之中,走在路上,也会看到一些人偷偷地对我指手画脚,害得我由风风光光的顶峰一下子跌到了阴暗潮湿的低谷。我恼火得咬牙切齿,恨不得把那班恶搞我的家伙全部揪出来,狠狠教训一番。 从此,我在学校的知名度大大提高了,与其说威名远扬,不如说臭名昭著。我的上帝,这个世界怎么样啦? 我在委屈中低微地生活着。走在校道上远远遇到熟人,我都要刻意地避开,怕他们有事没事找我作为玩笑的对象。这样过了几天,忽然有天自习课,何敏突然来到教室找我,尽管她的呼叫声很小,但一向以“千里耳”闻名于海内外的我,还是清清楚楚地听到了“秦枫”的召唤声。我回头向后门一看,突然惊愕万分,她竟然主动找我,我有点受宠若惊。 我又惊又喜地从后门溜了出去,走到她面前后我居然不知所措,也许是太欢喜了,只是一昧地傻笑。她对我说,她是来感谢我之前帮她捡回借书证的,顺便鼓励我不要在意那些恶搞我的人。她解释说现在才来感谢我,是因为之前实在太忙了,抽不出时间。我连忙说,其实是我不好意思,不小心撞到了你……那时我与她四目交接,一时不知道说些什么好。看着我不知所措的样子,她脸上露出了迷人的微笑,那种笑容我一生都不会忘记。那一夜,我躺在床上,辗转反侧,久久不能入睡,脑海中不断地浮现她给我的那种迷人的笑容。 也许喜欢上一个人,就是那么留意她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对于她每一个动作,每一个眼神,我都有着诸多的猜测,企图获知隐藏其中的深层含义。怪不得久经情场身经百战的老前辈感慨,爱情是盲目的,爱一个人更是盲目的。 接下来的日子,我就在混沌的盲目中度过。经常约会何敏,在学校的那片土地上,也会常常出现我们两个人一起散步的身影。日子长了,聊的话题也多了,而且两个人的兴趣也惊人地相似。于是我们就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彼此的了解也更深了。千金易得,知己难求,我们都有点相识恨晚的感觉。 根据某些哲学定律,一个人呆在书堆中就算不看书,也会染上书香的味道,同样的道理,一个人进入厕所久了,就算不拉屎,也会有点恶臭的味道。由于我经常与何敏在一起,流言蜚语自然是少不了的,甚至有个舍友逼问我是不是与何敏恋爱了。我说这个哲学定律,目的也是为了说明这点。当然,我也不是说何敏像厕所,如果一定要有厕所出现,那个人肯定非我莫属了。何敏向来给人的感觉都是天生丽质、冰清玉洁的,都是我的介入,让她冤枉地承受那些流言蜚语的攻击。说到这里,我有点于心不安。 虽然我发现自己已经深深爱上何敏了,甚至认为她就是我生命中的唯一,但我没有采取进一步的行动,我也没有这个胆量,因为我知道,在这个不合适的时候,不应该发生一些不合适的事。我们都是带着同样的理想而走在一起的,不能就因为感情,就将美丽的大学梦残忍地扼杀于襁褓之中。我们之间的那一道宽阔的鸿沟,不能轻易地去尝试跨越,否则即使是一个小小的失误,也会跌得粉身碎骨,面目全非。 我知道何敏对我是有感觉的,只是没有说出来,我也知道,何敏是明白我的心的,但我不能向她表白,因为我很清楚表白的后果,我们都输不起。世界上就是有那么多的无奈,即使明明知道彼此相爱,也不能走在一起。 第四章(7) 我曾经对她说,只要保持这种距离就好了,有时一些距离,更能让两人产生美感。我不知道说这些话时,她有没有感觉到我心中的痛,我明明是很喜欢她的,为何我竟然说出如此违背自己意愿的话。敏啊,你可知道,我心中有多痛。 现实这样对待我们,也只能是这样。有时我们也尝试过做一些抵抗,但那些可怜的抵抗,就像一支在狂风中燃烧的蜡烛,显得那么苍白无力。我想,只要她过得开心我就足够了。在她开心的时候我也跟着开心,在她伤心的时候我也跟着伤心,她孤独的时候我陪伴她,她失落的时候我安慰她,这样同喜同悲同甘共苦,也不失为一种欣慰。 我已经算是一个非常幸运的人了,偶然的相遇得到了偶然的相识,并且和她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至少不会像先前的那个写情信的男生那么倒霉,被揪到教务处狠狠教训了一番。凌宇当初说得不错,我有点与众不同,时至今日我才明白,原来我与众不同之处,就在于我多了些神明的保护。我感谢秦家列祖列宗的保佑,感谢如来佛祖普度众生的庇护,不至于被何敏的妈妈请到教务处喝茶。 由于学习上的压抑,再加上感情上的苦恼,一向不喜欢运动的我,慢慢地喜欢上运动了。于是每天早上,我都准时地出现在跑道上,跑上几圈,出出汗,发泄发泄不愉快的情绪。有时也会出现在足球场上,只是不满舍友说我球技很烂,挖苦我连空门也射不进去。我据理力争,反驳他说,至少我比国奥队牛逼吧。但后来我还是不再接触那个玩意了。 有人说生命在于运动,运动能让人强身健体、精力充沛,但我无论怎样运动,也不见得身体强壮在哪里,反而经常感冒咳嗽,全身乏力,有时还会有点头晕。有一次上体育课的时候,竟然在跑步中晕倒,结果在校医院里躺了两天,何敏得知情况后也跑过来看我,我依然记得她在我床边流下的泪。那次意外也吓得体育老师脸色发青,以后都不敢叫我跑步了。 说真的,我还希望自己多点生病呢,在我生病的时候,可以更直接地感受到别人对我的关心,以及对我的爱,我喜欢那种被人重视的感觉。草木十载,人生百年,能在别人的世界里占有一定的空间,是最幸福不过的事,至少可以肯定你存在的价值。 我发觉自己有时真的傻得有点可笑,或者说有点可怜,竟然有那种幼稚的想法,用一些宝贵的东西,换取一些得不偿失的价值。魏雄用飞毛腿导弹轰炸我说,一只得了脑震荡的猪…… 不知不觉,我的生日也将要到了。转眼之间我已经十九岁了,蓦然回首,在这十九年的光阴中,我仿佛什么都没有得到,如果真的要我说得到什么,恐怕也只是身上的细胞多了一些,又或者说下巴多了一些沧桑。与一些同龄人相比,我逊色多了,他们在这个时候,早已飞黄腾达了,我觉得很自卑。 生日那天天气很好,碧空万里无云的,但我心情就没有那么明朗了,或许是因为学业上的压力,让我觉得出生的那个时刻没有了现实的意义。本来平淡的生命,也应该在平淡中度过,不必划下太多的痕迹。 那天晚上,我还以为自己的生日就这样过去了,但事实并没有我想象中那么简单,身边的好朋友并没有忘记我的生日。记得那晚自习,凌宇跑来我教室,说有非常重要的事情要发生在我身上,或许是我一生人中从未遇到的。看着他抑郁而严肃的面色,我感觉到一些不幸的事情将要发生……我紧跟在他身后,苦苦追问他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但他就是没有回答我,只是一直唉声叹气,嗟叹不已。他越是这样我就越着急,我猜想,是不是在外闯荡江湖的好兄弟世杰发生了不幸。想到这里,我的眼睛湿润了,原来干枯的世界,一下子变得潮湿起来。 当跟随他走到操场的时候,在模糊的视线中,我发现了一伙人正围在一起,点燃着蜡烛。此时此刻我明白了,流泪的脸立马笑颜逐开,凌宇也突然发生急剧转变,放声大笑起来。我握起拳头中了他两锤,然后对他破口大骂,鄙视他骗了我的眼泪,接着两个人相视而笑。 走近那堆烛光,我看到了很多熟悉的面孔,阴湿的温阳、调皮的木子、喜欢搞怪的飞毛腿,最重要的是她的出现,我日思夜想的敏。敏见到我后,面带笑容地向我走来,给了我一个意想不到的拥抱,并且在我耳边细声说了一句生日快乐。我感动得说不出话来,只是紧紧地抱着她,并且再次流出了眼泪。 那晚,我被凌宇那班家伙狠狠地欺负了一番,脸上和校服上全是蛋糕,当然他们也好不了那里去,飞毛腿中的招比我还多……感谢你们,给了我一个美好的难忘的回忆。 经过一晚的疯癫后,我们都非常尽兴地散了。那班用蛋糕射杀我的家伙一个个地离开了犯罪现场,最后只剩下我与何敏了。 今夜的月色特别的美,尽管只是初三夜,但我是这样觉得的。披着这种美丽的月色,还有那些让人感到温馨的晚风,我与敏还依依不舍地留恋于这片绿油油的草地上。我们并肩齐步地在操场上徘徊,一边赞叹夜色的温馨一边感谢她今晚带给我的温暖。她说这也没有算得了什么,能让一个人觉得开心,自然自己也会开心。不知地上有多少小草被我们踩死,最后我才送她回到教室,临别的那一刻,她转过身给了我一个深情的眼神。害得我整晚都无心自习,心里只是拼命地尝试解读那种含义深刻的目光。 离高考的日子越来越近了。看着身边一个个同学紧张备战,忙得不可开交的样子,我的心反而出现了从来没有过的平静。有人向我取经怎样才能有这种平常心,我也没有多说什么,只是敷衍几句平常人自然有平常心之类的话把他们打发走。我向来喜欢安静,特别是在这个时候我更加需要安静,不想有人来打扰。他们不知道外表平静的我其实内心烦躁得很,就如平静的湖面往往隐藏着波涛汹涌的暗流。 我经常在忙忙碌碌中停下匆忙的脚步,思考以前在忙碌中走过的路。有些人生活得自由自在,一样潇潇洒洒地扬名于没有硝烟的战场上。而我终日忙忙碌碌,究竟得到了什么,我是否应该对自己所付出的一切作深刻的反思。突然我觉得自己的心很乱,什么都不想做,只是想一个人好好地安静一段时间。或者是因为我已经厌恶了在冒着狼烟的战场上愚蠢地追名逐利的生活吧,我对自己说,好好调整自己的心态,特别在这关键的时候。 归隐了一段时间,很久没有打进电话的手机忽然震动了,屏幕上的来电显示的是何敏的手机。我翻开了这部尘封已久的motor v3,听到了电话那头传来了熟悉的声音,“今晚有空吗,可不可以出来我们常去的那间咖啡厅,我有事想同你说?”我说好吧。 晚上我在咖啡厅见到了她,她比我早到,按照以往的惯例,一向是我等她的,而这次她竟然有些反常,我感觉到一些事情将要发生。 我一边加糖一边拌搅着咖啡,问她找我有什么事,她说先喝完这杯咖啡再说吧。咖啡厅重复地播放着斯卡布罗集市,那些艺术的音符飘荡在空气中,感染了厅内的每一位客人,我们就在这美妙的音乐中,领略完这家驰名全国的咖啡厅。 第四章(8) 我又开口问何敏,正当我正在组织文字的时候,何敏愁眉苦脸地告诉我,她将要走了,离开这个城市。听到她的话,我迫不及待地问她究竟是怎么回事。她说单位调她爸爸去成都,所以她全家都要迁到成都了,说完眼泪不停地在眼眶翻滚,楚楚可怜的她。 我低着头,听着那些沉重的呼吸声,沉默了许久之后,才说出了一句话。我问她什么时候离开,她说这个月底就要走了,机票都已经订好了。她轻声地问我,会不会在她离开的那一天送她,我沉思了一阵,答应她会在她离开的时候送她一程。其实我并不想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心爱的人离开,那种情景是最折磨人的,我宁愿她一声不响地离开后才告知我现在已相隔千里。 之后的几天,心情更加烦躁,经常对宿舍的几大天王大发雷霆。有一次明明是我不对,不小心将我上铺小强的瓷杯打烂,我依然一副理直气壮,凶神恶煞的模样,将前来找我理论的小强喷了一脸狗血。可知道,那个瓷杯是他女朋友送给的恋爱一周年纪念品…… 看到我暴躁的嘴脸,舍友们都不敢招惹我,领教过我厉害的人,更加不敢接近我。平时就算受到多大的委屈,也只能忍气吞声了,这种命运跟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有点相似。 很快到月底了,一个月的结束意味着某些人新生活的开始。她真的要走了,当初还以为是随便说说又或者是说说随便,想不到那真的是现实。对于已是现实的东西,我没有必要作一些愚蠢的对抗,毕竟自己也是一个识时务的人。对某些东西过于执着,只能给自己更多的残忍,所以我选择了接受事实。 经历了那么多磨难心也变得麻木了,那些所谓有所谓无的打击也显得失去了应有的威力,我也慢慢习惯了一些足以摧毁个人意志的伤害。同桌的锋哥说我变了,比以前更加成熟了,也多了一些抑郁与忧伤,甚至有时出现一些颓废。回到宿舍后我对着镜子照了大半天,发现自己真的变化了很多,紧绷的脸缺少了往日的笑容,蓬松的头发增添了几分凌乱,连目光也多了几分呆滞。对着镜里的模样,我挤出了一些勉强的苦笑,我很想对自己灿烂地笑,但我真的笑不出来,镜里镜外我是两个样。 不知哪天我良心发现,发觉近些日子对身边的人非常不好,特别是对我宿舍的那班家伙,态度恶劣的程度简直可以到了惨无人道惨不忍睹惨绝人寰的水平。我心生愧疚于是就打消帮衬走鬼档的念头改而去高档的水果摊买了几斤苹果。见到我如此卑躬屈膝还点头哈腰的行径,长期饱受委屈久经风霜的那班宿舍天王们个个都龇牙咧嘴,乐得手舞足蹈,庆幸总算守得云开见月明了。我真诚地为自己之前因为心情烦躁而所作所为的事情表示愧疚。幸好舍友们没有记恨于我,他们知道我近来的境况,所以没有把我的所作所为记在心内。 这几天宿舍哥们一直都在努力地开解我,经常帮我解决各个方面的问题,连平时最吝啬的号称掌控天下几十万弟子的丐帮帮主孤冷寒,也出手大方地用自己的饭卡为我打饭。他这种仗义疏财的英雄侠义让我肃然起敬,不得不重新审视别人对他的误解。 感谢天感谢地感谢阳光照耀大地,也感谢那些想方设法让我摆脱忧伤阴影的朋友们。比起之前,我已经好很多了,对于我即将面对的事,我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准备了。她走就走吧,何必用不适宜的事实来惩罚自己呢。 我拿着温阳建议的临别赠礼,迈着仿佛沉重又好像不沉重的脚步来到了何敏家门口,那时正好看到她爸爸正往着后尾箱热火朝天地搬行李,而何敏则在一旁发呆,可以看出她非常不愿意离开这片生她养她的土地。 我慢慢向她走近,本来想不知不觉地出现在她面前,但后来还是被她发现了,她用着一种近乎无助的眼神一直看着我走来。走到她眼前,我说你真的要走了,记得要好好保重自己,还有不要忘记高考的誓言。说完我双手把一本最心爱的书递给她,作为临别的赠物。她泛着泪感动地说一定会好好地珍藏这本书。 她问我还有什么话要对她说吗,我思考了片刻,想鼓起勇气向她说出三个字,但我始终没有这样的勇气,只是一直吞吞吐吐地挤出一个字,我。。。。。。我……欲说还休。我尊敬的上帝啊,我竟然连说出那三个字的勇气都没有,我还算是男人吗?我除了痛恨自己的懦弱之外,已经没有其他事可做了。 那辆黑色的本田汽车开动了,几缕黑烟从车后袅袅升起。何敏坐在后座上,不停地向我挥手,我看见她眼泪哗啦啦地流了出来。那一刻,我强忍的眼泪终于爆发了,淋湿了我的双眼…… 我恨自己没有勇气向你表白,可是,我亲爱的敏,你知道为什么我不敢向你表白吗,我是怕你的拒绝…… 昨晚对自己说,在你离开的时候不应该有眼泪,可是我还是流泪了,而且不顾一切地尽情落泪。忽然觉得我耳边好像奏起了《离别不应有泪》那首歌,我和着起伏不定的心跳,微动着嘴角,在泪眼中唱起了那首歌: 拥有华丽的外表和绚烂的阳光 我是一个追寻理想的小小读书郎 只为了满足多年的梦想 我甘愿它爬到我背上放弃带你去翱翔我忘了忽视感情的那种忧伤 我也忘了自己永恒地被记忆锁上 不管离别的路有多长 不管你浪迹天涯身在何方 我都不会轻易地将你遗忘 至少能让你的幻想与我一起飞翔 我的眼泪不应该在你离别的时候孤芳自赏 第五章 久别重逢 物是人非(1) 第五章 久别重逢 物是人非 自从何敏去成都后,我的生活没有大起大落,一直都很平静。开始时真的非常思念她,夜晚临睡前也不忘发条短信询问她会不会失眠。我怕她不习惯那边的生活,不适应那边的环境。她一向身体素质都不是很好,从出生到现在一直都没有离开过南方,忽然间跑到那个南北方的边缘城市,恐怕连我也一时难以适应过来。 她经常回信息说在那边过得很好,读的高中也是颇有名气的,学习与生活都很随意并且写意,只是刚来到这个城市,没有多少个朋友,觉得有点闷,甚至空虚。但她也叫我不要过于担心,相信很快就能交到很多朋友的。还有不到一年的时间就要高考了,她嘱咐我要做好自己的事。 几个月下来,我的手机费比以往涨了好几倍,去沟通100服务厅缴费的时候,缴费单长得令人乍舌。按照先前的惯例,那部motor一个月下来没有工作过多少次,即使是养机千日用在一时,多数也是向着电话那头的老妈子催促缴纳生活费。 每当手机发出震动声音的时候,那肯定是何敏的信息。那么多个月来,我已经习惯了短来短去的生活,经常听到她为了一些生活上的琐事而耿耿于怀,什么养的金鱼死了啦,阳台的万年青枯萎啦,脸上生了一个大痘痘啦。 有人说距离产生美感,时间制造思念,你他妈的不是你思念别人肯定会装模作样地说出一些唯美的文学语言啦。我发觉自己越来越想念她,时时刻刻推测着此时此刻她正做着什么。有时等了大半天不见她回复信息,我就很着急,担心她会出什么意外。我越来越依赖她,越来越离不开她。 但这一次真的要离开她了。前几天出去买东西的时候,手机竟然被哪个狗娘养的家伙借用了一辈子。事后我咬牙切齿恨之入骨地把阳台的花盘当成是那个土巴子砸得稀里啪啦的粉碎。何敏的号码呀,我唯一储存在那个手机里,我抱头痛哭痛心疾首。后来我想起一张废纸上写有她的号码,于是就近乎疯狂地翻箱倒柜翻山倒海地搜刮,尽管我翻来覆去仔仔细细地找了几个小时,还是没有找到那张纸。我端在那些乱七八糟的杂物旁边,痛苦了许久。 一个意外的事件让我与何敏失去了联系,我无语问苍天是否早有这样的安排,既然有这样的结局当初何必要开始呢?我咒骂老天爷这个老不死的家伙对我不堪入目的残忍。 我也不应该过多地将过错转移到别人的身上,其实错得最多的还是自己。当初我就应该撇开顾虑勇敢地向何敏表白,而不是懦弱得闪闪缩缩近乎弱智。也许如果当初自己勇敢一点就不会有今天的结局了。可是世界没有后悔药,即使有后悔药吃下了也不会有日出西边时光倒流。 我给了自己一道深深的裂痕,也给了别人深深的伤痕。夜晚做噩梦的时候,也会清清楚楚地梦到那道难以入目的伤疤流着鲜红的血液,那些鲜红的血流似乎暗示着一段不为人知的故事。 周末的时候与凌宇一起逛街,走进一家装修颇好的面馆,要了两碗猪杂汤粉面。面对热辣辣的汤粉面,我唏嘘不已。记得以前我常常对着汤粉面,吟诵《大话西游》里面孙悟空对紫霞仙子的经典对白,曾经有一碗热辣辣的汤粉面摆在面前,不懂得好好珍惜,当它摊冻的时候才后悔莫及,人世间最悲哀的莫过于此,如果上天再给我多一次机会,我一定会痛痛快快地趁热吃下它。 而如今,我已经没有什么心情去重温那些恶搞的故事了。在八卦钟滴答滴答的响声中,我一脸严肃地追悔自己,曾经有一份真挚的爱情放在我面前,不懂得好好珍惜,当失去的时候才后悔莫及,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如果上天给我再来一次机会,我会对那个女孩说三个字,如果非要在这份爱上加一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突然听到凌宇骂我傻瓜,失去了就失去了,难道伤心就会把遗憾追回来。我似有所思,也觉得他的话有点道理,于是决定赶快吃了那碗猪杂汤粉面就走人了。 傍晚时分,我跑到了学校附近的黄土坡发呆。听一个学校的老职工说,这个山坡原来叫做绝情坡。相传在很久以前,曾经有个女子因为情人移情别恋了,一时想不开跑到了这个山坡割脉自尽了。死后人们才从她的遗物中明白,原来她选择死亡就是为了与情人永远断绝关系。好一个烈性女子!为了纪念这个女子对爱情的忠贞不渝,人们就取名这个黄土坡叫绝情坡。 按照以往的心态,我死活都不敢冒险来这个有点阴气的山坡,我怕那个传说中的烈女子突然从黄土中窜出来,死死地掐着我的脖子伸着长长的血舌大喊冤枉。我怕那个恐怖的场面就算不把我吓死也会出现在午夜的噩梦让我惊魂。 但这次我真的没有觉得害怕,反而觉得很同情那个割脉自尽的女子。我觉得她很可怜,为了一个移情别恋变了心的男子选择死亡,是多么愚蠢多么可悲。而人们常常说坠入爱河的人往往是盲目的,我想所谓的盲目之处就在这里。 其实我不应只说别人,也要说说自己。对于感情那一回事,我也不是一样过于执着,耿耿于怀。傍晚的阳光微弱得如一个将要停止的呼吸,暗红的余晖寂寞地洒在这个小小的山坡上,那些淡黄色的泥土,以及那些将要枯萎的杂草,显得格外苍凉。远处响起阵阵的钟声,像是召唤打渔的老夫收网抛锚归家晚饭。我在那个迟暮的黄昏,顺着归来的路走去。 一日复一日,我渐渐淡忘了与她那份深深的记忆了,多了一些浅浅的回忆。失去联络已经那么久了,她在我心中的模样逐渐模糊了,只记得大体的轮廓。偶尔寂寞的时候,拂拭记忆的枷锁,打开回忆的闸门,贪婪地将她怀念一番。或许时间可以冲淡一切,那些东西已经成为我人生词典的过去式,所以我才一直觉得《追忆似水流年》比《追忆失去的时间》翻译得好。回忆对于我来说是一件价值连城的奢侈品。 忽然有天在校道上遇到初中时的同学,他叫陈广。我很明白作为父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愿,但他的父母也不至于幻想得那么明显地将秦王朝时代的陈胜吴广,来一个现代的混合版吧。如果给陈胜吴广的后人知道,恐怕会把他全家人恭恭敬敬地请到中级人民法院。我一直为他担心这一点。 好不容易老同学碰面,自然胡乱调侃八卦一番。其实我们学校并不大,为何老同学彼此碰面的机会反而变少了,我终于敢肯定了这个世界的无奇不有。 我们在饭堂旁边的小卖部胡扯了一个下午,从隔壁大娘的老猪娜生了一窦猪仔,到上村的花姑娘嫁给了一个吃嫩草的老牛,再从卖臭豆腐的大叔谈到某小学的豆腐渣工程,总之一扯就是一个下午。在胡说八道的牛皮中,他还提及到了初中时的孟倩,突然听到关于她的消息,我立马竖起耳朵,一脸严肃地追问陈广。在我严刑逼供加之动手动脚的威严下,陈广向我透露了孟倩一个好朋友的电话。他举起双手发誓说没有知道孟倩的电话,还差点连双脚都举起来,看在他发如此毒誓的面上,我姑且饶了他。他还告诉我,也许那个朋友会有孟倩的联系方式,叫我不妨试一试。我有点感觉到我的人生将会迎来一次重大的转折。 这一次的课觉得特别久,好像过了几个世纪似的,好不容易才等到了解放。我向锋哥借了他的200卡,说是要打个电话给老妈子报个平安。等他反应过来时钱包已经在我手上了,我在那一大堆乱哄哄的零钱中抽出了电话卡,无比潇洒地凌空抛给他那个档次比垃圾还低级的钱包,一溜烟地消失在他眼前。临走前仿佛听到问候我妈之类的声音。 我急急忙忙地赶回宿舍,推开门第一时间做的事就是直奔电话。可能平时过度虐待它了,不开心时经常把它摔在地上出气,修理的师傅也警告说再摔一次就不会再来,现在急用它时才懊悔以前的弱智行为。幸好拨了好几次终于拨通了,在电话的嘟嘟声中,我的心跳加速地跳动,估计会有每分钟170次。我还是竭力地抑制住激动,准备好想要说的话。 话筒里响起接电话的声音,随后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我嬉皮笑脸地幼稚了几番,问她知不知道我是谁,她思考了片刻然后说真的不知道。我轻蔑地说seven你这家伙出来混了几年,居然连我都忘记了,然后我大张旗鼓地报上自家姓名。seven这婆娘听后激动万分,说了千万个不好意思后就兴奋地问我怎样知道她的电话的。我说我有一天太无聊时就拿着手机从130打到139,结果今日打中了你的号码,她奸诈地嘿嘿笑了几番,说我吃了疯牛肉胡扯。 第五章(2) 彼此间作了一些近年过得如何之类的问候后,我下意识地刻意转换话题,但她还是滔滔不绝地说她出外打工如何辛酸啦,生活过得如何稀里啪烂啦,多么羡慕我日后前途光明前途无量啦。虽然在话筒里我一直嘿嘿地佯装着细心倾听的模样,但心里是极其不耐烦听那些婆婆妈妈的说话的,毕竟打电话给她的目的不是听她说一些无足轻重的事。 记忆中她好像口若悬河了许久才舍得停了下来,可能是说得太累了吧。听到她沉重的喘气声,感觉机会来临了,我终于露出了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我问她孟倩在哪个城市工作,跟她有没有联系。可能是雌性动物都比较敏感吧,一听到我打听另一个雌性动物,seven立即变色,声色俱厉地责备我无耻地把她当作过路桥。我花了好长时间解释她才半信半疑地放弃喷我一脸狗血。 我感觉到事情有些棘手,但凭着我惊天地泣鬼神的花言巧语,总算如愿地从她的口中套出孟倩的电话。此时我不得不对自己干了一番轰天动地的伟大事业肃然起敬。我向来拥有一颗善良的心,绝对会同情那些过桥被抽板的人。挂电话前我向seven信誓旦旦地保证,以后会多点联系她的,绝对不会过桥抽板,打完斋丢弃和尚的。而日后的事实证明,之后我连一次都没有打过电话给她。 刚挂了电话,我马上嘟嘟地在电话上按下了孟倩的号码。刚成就了一件大事,使现在的我更加信心百倍。我昂首挺胸地等待别人接电话。咔嚓的一声,终于有人接电话了,我依然效仿打给seven那样,嬉皮笑脸地首先开口,询问对方知不知道我是谁。但出乎意料的是接电话的竟然是一个操着浓重北方口音的男子。我以为是拨错号码了,于是十万火急地收起了极富挑逗性的语言,一把正经地探听有没有孟倩这个人。从那把声音可以听出,接电话的男子年龄估计与我不相上下。那时我还悲观地猜测会不会是孟倩交了个男朋友,但后来证实他只是一间工厂的门卫,我才放下心来。 我恭恭敬敬地赞扬了他如何英明神武,如何英俊潇洒,如何玉树临风一番。可能被我驰名中外名震四方的迷汤灌晕了,他就像一只温顺的小羔羊,被我毫不费力地牵着鼻子走。我从他的口中得知了孟倩的手机号码,记得那时我要求他重复了好几次,生怕记错了一个数字。 这次的收获颇大,我高兴得张牙舞爪手舞足蹈,而舍友锋哥就心痛了许久,他可怜的200卡啊,被我剥削得只剩下一毛钱。我佯装同情地跑过去安慰他,承诺请他喝一杯m记的猕猴桃汁,他才猥猥琐琐起身挽着我的手,说是要去附近的m记。 有了前面犯罪的前科,我问了好几个平时铁哥们来铁哥们去的舍友借200卡,他们就找各种各样的理由不肯借给我。我骂他们狗娘养的一点义气都没有,枉我本大爷平时那么关照。谁知我投过去的问候得到的回报是“重色轻友”的回礼,我恼火得直喷血。 我急急忙忙地跑去了宿舍楼下的那间值班室,对着中年的宿管大喊救命,叫他快快卖一张200卡给我。那宿管见到将要做成一笔生意,装着毫无表情的脸掩盖不了内心的狂喜。拿到卡后我像是吸白粉的堕落青年,疯狂地向着宿舍狂奔。 再一次用那个曾经被我虐待的电话了,发觉它对我毫无报复之心,一拨即通。那时我就感动涕零得发誓以后绝对不会把它摔在地上出气,最多把它当作平时臭袜的安放地。 话筒里传来清脆婉转、悦耳又动听的声音,我知道那个人就是她。我忍耐着兴奋的心情,边嘿嘿欢笑边问她还记不记得我。她先是一阵惊愕继而喜笑颜开,惊喜万分地回答肯定记得秦枫你啦,问我是如何知道她手机的。我说有天逛街遇到一个算命的老翁,算到我的心记挂着你,于是就把你的手机号码写给了我。她听后嘻嘻哈哈地笑了一番,被我的胡扯逗乐了。看到我隐藏的潜力有效果了,心里甜蜜得很,简直比吃蜜糖还甜。 我幻想着自己就像一只饿久的小蜜蜂,在绝望之际忽然眼前一亮看见了一丛开得如火如荼的花,于是就奋不顾身地飞进花丛中贪婪允吸着花蜜。即使是毒死花丛下,做鬼也风流。 我问她两年不见了,生活得好不好,她说一般吧不算好也不算坏,总算有老天爷眷顾着,一直以来都没有多大的风浪。我说如果是这样就好了,已经两年失去联络了,我一直都挂念着你担心着你,怕单纯的你适应不了那些物欲横流纸醉金迷灯红酒绿的城市。你知道吗,这两年我一直都努力地打探你的消息,但无论我如何努力你都是音信全无,我也为之痛苦了两年。她似有忧伤地说,她也曾经有一段时间努力找我,但后来没有找到,所以就算了。 我问她为何选择放弃读书,为何悄无声息地一走了之,残忍地留下一个哀伤多年的我。你知道在你离开的那天我找过你吗,那时我来到你家,你妹妹告诉我,早上你就跟着你叔叔去广州打工了。她说她知道了,那年国庆回家爷爷告诉的,很感动,感谢我对她的那份情,也感谢我这么多年来为她做的一切。 我苦苦要她给一个放弃读书一走了之的理由,她呼吸沉重地恳求我不要再问了好不好,事情已经过去那么多年了,重提旧事也没有什么意义了。我说那好吧,只要现在你过得好就足够了。听到我答应她不再追问了,她破涕为笑,转而问候我这两年的学习与生活怎么样,我也笑了笑,也是一般吧,不算好也不算坏。忽然她声音变调了,估计是嘟着嘴佯装生气说我抄袭她的话,侵犯她的专利权。我嘿嘿奸笑故作低声下气地赔礼致歉,最多我送一份厚礼以表我真诚的歉意。她如有斩获地问我是什么礼物,我说难道你不感受到吗,周围的空气那么清新,那就是我送给你最好的礼物啦,哈哈!孟倩鄙视我一点都不正经。 我们这样那样打情骂俏拉扯了几乎一个上午,谈吐之间说出了久别重逢的喜悦。自古有言酒逢知己千杯少,我与她今日的重逢又岂止千杯呢。 我与她拉拉扯扯,直到电话警告只能通话一分钟,我才肯罢休。我无奈地跟孟倩说没有话费了,下次再好好聊,她调皮地“嗯”的一声应道,真像一个大不透的小孩子。我说这个号码是我宿舍的,以后多点打电话给我啦。说到一半的时候就听到电话的嘟嘟声挂断了。 电话断线了很久,但我依然恋恋不舍地拿着话筒,对刚才的打情骂俏好好回味一番。想到甜蜜之处,还情不自禁陶醉万分地嘿嘿傻笑。听到我直起鸡皮疙瘩的淫笑,方刚这个睡在我隔壁床的家伙对我意见最大,说老天不长眼让我踩中狗屎桃花运来,不知哪个无知的纯情少女又死在我花言巧语甜言蜜语的魔爪下。我气得青筋暴突面青气肿地反驳那个家伙,还差点大打出手。还算我有自知之明,身形没有他那么高大威猛,火拼对自己没有优势,于是颇有风度地向他叫嚣,说本大爷今日心情好,大人不记小人过,姑且放你一马。 自从联系上孟倩后,我的生活又有了一个极大的转变,欢笑出现的频率也变多了,那个控制我多时的苦瓜脸,好像跟一个名叫忧郁的家伙私奔了。同窗好友说受了爱情滋润的人就是与众不同,容光焕发的程度甚至比满面红光的毛主席还厉害。我说哪里哪里,哪有跟别人恋爱呢,你不怕被聂校长开除我就怕得要死啦,我跟她只是普通朋友而已。 第五章(3) 其实我跟孟倩也只是好朋友的关系,如果真的非要跟感情扯上关系,我想最多也只是多了一个“暖味”的词罢了。有时也会觉得自己很失败,这么多年了依然毫无进展,明明是很喜欢她,却不敢采取进一步的行动。我对自己的色大胆小胆小怕事是毫无挑剔的了。 这就怪生我养我的父母了,问他们为何不生一个色胆包天无恶不作的我。当然我所说的色胆包天无恶不作只是对爱情的执着而言,并无扰乱社会秩序制造混乱不安之意。像我这等天生善良品性温顺的一等良民,做坏事之前还求神拜佛的,怎会做出天地不容人神共愤的勾当呢。 记忆中不知打完了几张200卡了。打电话问老妈子缴税的时候,她就向我发难质问我为何生活费多了一倍,几经周折费了不少唇舌,才用买复习资料这个烂得再不能烂的借口,安抚了她气势冲冲的不满。 每一次与孟倩通电话,都会口若悬河滔滔不绝地说上大半天,给我的感觉都不会一样。相信印象最深的,还是一次次因为余额不足而被逼断线的嘟嘟声。虽然吃饭我经常只是吃饭不吃菜,省钱谈恋爱,但那也只是杯水车薪,对于那些巨额的电话消费,我显得有些力不从心。 有人忧愁自然会有人欢笑,我不知道电信公司会有多大的喜欢,还恨不得多几个像我这样的消费者。我慢慢觉得自己日渐消瘦了,也没有办法,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谁叫我喜欢人家嘛。 幸好孟倩也经常打电话来我宿舍,每当电话铃铃响的时候,我立马跑过去接电话,有时打电话过来的是位大妈,我就沮丧不已。有一次我蹲在厕所听见电话声响,就急急忙忙地边拉扯着裤子边向外跑,十万火急地问接电话的方刚,是不是找我的。小威一边摇头一边唏嘘不已,说我深中情花之毒已经无可救药了,整天唉声叹气为国家丧失栋梁之才感慨万分。 忽然有天接到杨明打来的电话,他说要过来探我们。我说好啊,有朋自远方来,不亦悦乎,到时一定会不醉无归。我把好兄弟明仔要来的消息告诉凌宇,凌宇拍手称快,孔武有力地大喝一声,好,今晚逃课舍命陪君子!在他千方百计的教唆下,我第一次冒着极大的危险逃课。心里算计着就算是死也要让他垫底,起码不会觉得死得很冤枉。 那天傍晚明仔才风风火火地从异地赶来,他打电话说已经开车到校门口了,正等着我们。我催促凌宇抓紧时间穿鞋,要他等久了多不好意思。凌宇不耐烦地说得啦得啦,上吊也要喘喘气啦,弄得好像是投胎似的。 夜色朦胧,初冬的晚上北风呼啸,寒气入骨。我打了一个寒颤,尽管穿得像一个面包,但还是觉得有点冷。就在全身哆哆嗦嗦中,我们总算来到了校门口。明仔见到我们,就下了车面带笑容地向我们走来。他依然那么有风度,这么冷的天一样穿得很少。我怀疑这家伙是不是打娘胎开始就生活在北极。 兄弟久别重逢,自然有一大堆话等着要发泄。只碍于这鬼天气,不能长时间在户外饱受冰寒之苦。所以那时我们见面后彼此拍拍肩膀相视而笑,并且吆喝着找一间酒店不醉无归。我跟凌宇以比刘翔还快的速度上了他那辆白色的丰田面包车。 坐在后座上,我问明仔怎么不开他那辆mazada轿车过来威风威风,他说借给朋友开了,所以现在只能开这辆破丰田。明仔这个人为人爽快出手大方是有名的,这次就是最好的证明。 汽车在行人稀少的街道上兜来兜去,最后我们在一间豪华的酒店门前停了下来。望着气派的楼宇以及闪烁着寂寞光芒的色彩灯,心中暗暗佩服那些设计师们挖空心思地招揽顾客。 在包间中,服务员将暖气开到最大,室内的温度马上回升过来。我伸展了几下肌肉,将缩得有点猥琐的筋骨恢复正常状态。真的很温暖。 面对美食,我们抛开了本来不应有的拘束,大块大块地往嘴里塞。想不到凌宇这家伙平时看是斯斯文文,吃起东西来比我还凶狠,嘴边全是鸡油鱼汁之类的东西。明仔说用酒杯喝酒不够爽,说酒应该是大碗大碗地喝的,于是就召唤侍应拿一堆碗来,拼个你死我活…… 在这个寒冷而寂寞的冬夜,我们嘻嘻哈哈的喧闹声给这个城市带来了一些欢笑。杀猪般的笑声和觥筹交错声混成一片。酒逢知己千杯少,恐怕今晚喝下不止千杯那么少了吧。我只觉得我的肚子好像不是自己的,排山倒海的翻来覆去,涨得将要爆炸。我努力地克制着,但最后还是意志不够坚强地跑到厕所……迷迷糊糊中听到凌宇这家伙拿着麦克风,鬼哭狼嚎地唱着beyond的《真的爱你》,刺耳的宰猪声严重地强奸了我的耳朵,我的呕吐更加凶了。 我们在猜枚、喝酒和说一些飘满肉香的黄色笑话中度过了这个寒冷的夜晚。似乎人喝醉了就不觉得那么冷,但我觉得今晚的温暖,不是因为酒精麻醉了我们的神经,使我们失去了对外部世界的感知。酒文化的最高境界,不是为了将别人灌得稀里啪啦的醉醺醺,继而在一旁幸灾乐祸地看着别人呕吐满地,而是用来拉近彼此间的距离,增进已经心照的友谊。 依稀记得那晚我醉醺醺连滚带爬地摸到调音器,将音响的声量拧得最大,那种震撼的音乐将我们拉到了巅峰状态,我感觉到地板和墙壁都在剧烈地震动。而那班都市未归的玩乐青年,衣衫褴褛汗流浃背地手脚乱挥大呼过瘾。我与凌宇都算是中学生之中的另类,竟然胆敢穿着江风的校服招摇过市出入于这种风花雪月的场所。如果被颇有威严的聂校长知道,那简直把他气得半死,而我们的命运自然是卷包袱走人。 一觉醒来,眼睛怎么也睁不开,只觉得头依然痛得厉害。我使出浑身力气,中了两拳压在我上面的凌宇。睡得正酣的凌宇吃了我突如其来的两拳,痛得哇哇直叫。看见他无动于衷的模样,我又使出佛山无影脚把他踢下沙发,催促他快点回校上课了。可能是无影脚威力实在太大,这次他立马乖乖地从地上爬起来,双手捂着猪头作出招架之势。 我叫醒了明仔说我们要上课了,下次再好好聚聚,明仔睡意未醒地“嗯”了几声,接着半睁开眼地从口袋中摸出一部手机,说要送给我,以后联系起来就比较方便。我推搪说不能收这么贵重的礼物,他说哥俩的计较什么贵重不贵重的,收了便是了。于是就把手机塞紧我口袋,然后继续呼呼大睡了起来。 我与凌宇乘着清晨的寒气,走在还没有多少行人的街道上,赶回了学校。虽然说是上课,但那天我基本上都是趴着桌子与周公谈判,同桌的锋哥捏着鼻子闪在一边,大骂我满身酒气臭气熏天。我也不管他三七二十一继续做我的京华春梦。 明仔送我的手机是一部崭新的索爱t628,有了这个家伙以后与别人联系就方便得多了。相信明眼的人都知道我与谁联系起来比较方便啦。中午放学后我出去沟通100服务厅买了一张电话卡。放进卡后第一个打给的电话就是孟倩,我兴奋地说这是我新的手机号码。如果被我老妈子知道第一个电话不是打给她,肯定会气得只剩下半条人命,懊悔十九年前的一个冬天,生块叉烧都比生一个不孝的我好。 第五章(4) 有个爱情专家说,如果你平均每天发三条信息给同一个人,不好意思,你已经不幸地喜欢上别人了。而我每天发给孟倩的信息,好歹平均也有四条,早上一条中午一条下午一条晚上一条,按照那位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爱情专家的说法,这究竟意味着什么呢。是否预示着我对孟倩的爱已经达到了不可超越的境界。 我想,那个被称为爱情专家的家伙也只是骗骗人混口饭吃罢了。爱情是神圣的,是容不得一点玷污的,对一个人的爱怎么可以庸俗得用发短信的多少来衡量呢。如果是这样的话,我肯定会对孟倩狂发短信,以表我天地可鉴,日月可昭的真心。 每天都要面对上不完的课数不尽的试卷,说实在的感觉真的很单调,甚至很厌恶。我常常希望时间快点过去,早日逃离这种折磨人的生活,高中简直是一个噩梦。 一天下来,能给我安静的就是夜晚。我常常在晚自修回来,都会跑到走廊上瞭望这个诺大的校园,这个充满神秘色彩的城市。校道两旁的路灯,发出暗黄色的灯光,洒在深绿色的紫荆树叶上,那些淡红色的紫荆花,多了一些凄凉。远望一处密集的民居,星罗棋布的日光灯发出寂寞的光芒,在破旧的楼房中若隐若现。而那条平静的贺江,正在安静地接纳点着渔火打渔的人们。 仿佛只有夜晚,才允许我留给生命多一点思考的空间。在漆黑的夜空中,我毫无保留坦露无遗地放飞思绪,任凭那些胡思乱想追寻虚无缥缈的幻想。总喜欢找一个无人的角落,好好静一静,为饱经忧患疲惫不堪的心增添一份安宁。人生总需要一个高度,而我就是在这样的夜晚升华自己的灵魂。我静静地向着她所在的城市远眺,漆黑的夜空显得那么深邃,看来我思念她了。 不知有过多少次,在舍友早已睡熟的时候,我还睁着双眼目不转睛地对着泛白的天花板发呆,好像我要在这个黑夜中寻找着什么。真的很羡慕那些睡得安稳的舍友,至少一天有一半的时间忘记忧伤放下压力,无忧无虑地做自己喜欢的事。我拿出手机,给孟倩发了一条短信,问她睡了没有,我睡不着。本来认为已经夜深人静了,孟倩早已进入了梦乡,谁知消息刚发出不久,就收到了她的回复,我惊喜万分。她对我说她也睡不着。我问她为何睡不着,是不是近来心情不好,或者是工作上的压力。她说不是,总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失眠,想一些愚蠢的事,回忆过去那些经典得不能再复制的点点滴滴。 人总会是这样,在生活不如意或者不满现状的时候,总喜欢做一些不现实的幻想,捕捉封存已久的怀念。也许我们感情太丰富了,又或者太念旧了,这个世界是否已经不再适合我们了。 信息在弥漫着窒息的空气中传来传去,每一条短信都写满了我和孟倩的心情。我用心地聆听着她的倾诉,分担她的苦恼,她也耐心地听着我细数心事,安抚我疲倦的心。好像世界上只剩下我们两个人,不顾一切地让两种思想,在这个沉静的晚空擦出耀眼的火花。 心境寂寞的人,总希望找一个人陪伴左右排遣孤单。我与她是否因为过于寂寞,都希望能有一个忠实的聆听者,聆听自己的心事,分享压抑的忧郁,所以才会在午夜中彼此产生共鸣。 我发觉越来越了解她了。以前总以为喜欢笑容的她,会是一个什么都不用想,什么都不用忧虑的女孩。原来以前对她的认识过于肤浅了。表面上看似无忧无虑的人,内心也会存在一块不为人知的苦恼地带。毕竟凡是人都会有七情六欲、喜怒哀乐,否则那不算是人了。 为了打字的声音不影响舍友休息,我用印有红色紫荆花的棉被,盖住了自己。手机屏幕发出的荧光,清晰地照在我忧郁的脸。我熟练地打出每个词语,组成一条条短信,发给远方我思念的人。被窝中的世界,是我今夜的全部。 手机多次发出提醒,电池已经没有电了,我对孟倩说,早点睡了好吗,否则会变国宝的,不要想太多了,明天醒来太阳都是新的。她说告诉她变成国宝是什么意思才愿意睡,否则会睡不着的。我说傻瓜,明天再告诉你吧,但她不肯,非要我解释清楚,我只好告诉她变成国宝就是熬夜会有熊猫眼的意思。她有时就是这样无知,疯疯的傻傻的,像一个大不透的小孩子,经常问一些天真幼稚的问题。 不知为何,我就是喜欢她傻傻的样子,有点傻的女孩真的很吸引人。她可以像一个小孩子那样在你面前撒娇,不开心的时候可以旁若无人不顾一切地哭红双脸。她泪流满面时的楚楚可怜更能展示楚楚动人的妩媚。女人都是用水做的,出水芙蓉,柔情似水,眼泪最具有不可思议的杀伤力。越是这样你越是心痛她呵护她,对她百无聊赖千依百顺,对她头头是道疼爱有加。 男人疼爱女人,就如大海接纳百川,阳光照耀大地一样,是理所当然的事。 这次的期中考试,我发挥得不是很好,一点没有状态,感觉考得很差。连平时一直比我差劲的同学,都比我考得好。我感到很苦恼,怀疑那么久的努力都只是徒劳无功。我打电话向孟倩倾诉,说我很苦恼很无助,就像一个被遗弃的婴儿,被整个世界无情地抛弃了。学习上的压力使我窒息,紧张犹使我不忍面对,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是世界的尽头。 孟倩安慰我说不要紧的,学习上有得有失是很正常的,不要太患得患失,只要保持平常心就好了。对于那些安慰的话,我再熟悉不过了,每次人生失落的时候,我都对自己说出千万句自我安慰的话。久经挫折的心早已抹上了一层抚慰的温厚了。 虽然别人说的都是耳熟能详的安慰话,甚至俗套得早已过时了,但我还是喜欢听到这些话,特别是心爱的人这样对自己说。在我哀伤的时候,我喜欢这种被人关心被人重视的感觉。在别人存在的空间能有一方容纳自己的土地,是一件多么欣慰多么幸福的事,至少可以肯定别人在乎你着紧你,心中有你。 我庆幸有孟倩这样的知己,理解我的心情,懂得我的想法。有一次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忽然打了个电话给她,深情无限地对她说我很感动。她被突如其来的电话,以及奇离古怪的话语弄得摸不着头脑,还没有等她反应过来,我就说了一句晚安挂断了电话。第二天开机的时候,就收到她询问我怎么回事的短信,我无厘头地说我也不知道昨晚发生什么事情,可能在我睡得浑浑噩噩的时候,发生了一些梦游之类的怪事吧。她说我东拉西扯胡说八道痴人说梦,于是就没有再理会了。 第五章(5) 时光流淌得波澜不惊。 在我心中,孟倩就像一本永远读不完的书。阳光清澈的午后,夕阳的余晖柔柔泻下,窗外的池塘碧波粼粼,周围很静,一片枯黄的树叶犹如彩蝶翩翩起舞,轻盈地落在我手中的书上,此时才惊觉,我沉浸在孟倩的世界已多时。是啊,屈指算来,联系上孟倩也已经有大半年的时间了。 我已经达到了离不开她的程度了。 有次心情不好打她电话,但无论我重拨多少次,结果都是那句可恶的“你好你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请稍后再拨”。已经几天了,她的手机都处于关机状态。我苦苦猜测她究竟怎么啦。我一直都在担心与恐惧中度过了着几天,害怕她会发生什么意外。上课没有专心,吃饭没有胃口,整个人心神不宁,精神恍恍惚惚,肠一日而九回,居则惚惚若有所亡,出则不知其所往。我好像真的要疯掉了。 后来我终于打通了。听到她的声音后,我竟然不顾颜面地哇哇嚎啕大哭,路人见我哭得如此猛烈,都投来同情的目光,有个不知情的女生还递给我一包纸巾。孟倩听到我突如其来的哭声,被吓得不知所措,慌忙问我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我哭丧着脸对她说,这几天一直都打不通你电话,我担心你会发生什么意外…… 她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 孟倩解释说前几天手机坏了,她拿去修理店修理,今天才拿回来,想不到你会如此担心,心里觉得很内疚。她责备我为何那么傻,竟然胡思乱想一些不合实际的东西。从她责备的背后可以看出,她还是很感动的,我听到她说话时断断续续的,估计也泪流满面。 一直以来我给人的感觉都是坚强的,哪怕是遇到很大的打击,也不会轻易地与眼泪相会。但自从生命中出现了孟倩后,我的眼泪就变得不值钱了。有时孟倩问我,作为一个男子汉大丈夫,怎么懦弱得那么轻易落泪呢,简直像个女孩子。我说也许近些年来营养丰富,生长发育过于旺盛,泪腺也变得非常发达吧。我的胡扯逗得她破涕为笑,要求答应她以后不准胡思乱想,不准轻易落泪。我说尽量吧,我是一个有感情的动物,不是一块没有七情六欲的木头。 有了这次难忘的经历,我更珍惜与孟倩一起的时光了。虽然我们相隔千里,但我没有觉得她离我很远,反而觉得她就在我身边,每时每刻地陪伴着我,关心着我,排遣着我的忧郁,分享着我的快乐。她已经彻彻底底地成为我生命中的一部分了。 有次我问她,直到目前为止,在遇到那么多事中最开心的是什么。她嘟囔着叫我先回答,她才肯回答。她就是这样的性格,总喜欢无理取闹一番才善罢甘休,明明是我先问的嘛,反而变成我先回答,这是什么道理。幸亏我忍功修炼得不错,不与她计较。我羞涩地说遇到你是我一生人中最开心的事。 听到我这样说,她忽然一言不发,估计脸红了不少。几秒钟过后,她也娇嗲得好像有所保留地说,我也是,能有你这样的好朋友是我一生人中最开心的事……我尽情地陶醉在充满花香的世界,将要忘记了自己。 近来我想了很多东西,最多的还是感情问题。我真的很犹豫,心里常常争斗着是否应该向孟倩表白呢,暗恋她也有两年了,我懦怯得至今都没有让她明白我的心思。我将我的苦恼告诉了凌宇,他一向自称为情场高手,这次我可将自己毕生的幸福交给他了。 我问他现在可否向她表白,会不会出师不利,凌宇装模作样地综合各方面因素,经过认真审度仔细分析后,认为我出手的时机成熟了。但我怕会遭到孟倩的拒绝,到那时候连朋友都做不成。凌宇恼羞成怒地骂我没有出息,做事闪闪缩缩毫无男子气概,怎么能成得了大事。我心有所虑极其严肃地重申,如果真的失败了,她会疏远我的。凌宇声如雷霆地叫嚣,如果她真的有眼无珠,这样的女孩还留恋有什么用呢。 我与自己的思想苦苦争斗了好几天,所受到的苦闷与压抑也是前所未有空前绝后的。后来终于下定决心,决定鼓起勇气向孟倩表达这么多年来一直想表达的话。我已经压抑了很久了,鲁迅说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我宁愿选择在爆发中灭亡。 夜深了,整个城市都睡了,唯有我一个人醒着。我拿出手机,那些荧光依然将我饱经风霜的脸照得清清楚楚。 亲爱的倩,有些话我不知道应不应该对你说…… 很快她就回复了,问我有什么话要对她说。 “我……我……” 她又回复问有什么话吗。 “我……我……”我的老天爷啊,爱默生不是说过吗,人是他的一半,还有一半在他的表达上。秦枫现在你究竟怎么啦,明明说好要鼓起勇气勇敢向她表白的,现在怎么又退缩啦,你还像个男人吗? 孟倩回复说,看到你这样的信息,我已经知道你想要说什么了。秦枫,你知道吗,我真的不想知道你想要我知道的东西,我怕我知道后不知如何面对你,我更怕自己会伤了你的心…… 突然之间一股莫名的忧伤占据了我整个世界。我的心真的好痛好痛!痛得就像有一万支钢针用力地扎一样。我红着眼睛说为何会这样的,难道你对我没有一点感觉,你一点都没有喜欢我。 她说她一直以来都很明白我的心,也知道我真的很爱她,对于我为她做的那么多事也很感动,只是一直以来都没有为这份感动做过任何东西。枫,你知道吗,我一直都只是当你是我最尊敬的大哥,你对我就如哥哥对妹妹一样,关心我照顾我,在我开心的时候为我开心,在我伤心的时候安慰我。我对你只有哥哥的感觉,并不是那种感觉…… 我绝望地对她说,好了,不要再掩饰自己了,不喜欢就不喜欢,也不必用哥哥妹妹之类的美丽谎言粉饰自己了。我不想听到这样虚伪的话。现在我真的很伤心,爱你这么多年了,想不到竟然有今天的结局,我以后都不想见到你…… 我真的很伤心很伤心,我觉得今晚就是世界末日了,所有的东西都被淹没在眼泪的海洋里。除了悲伤、不安、痛苦、难过、心死、恐惧,剩下的都是绝望了。 夜啊,寂寞的夜!孤独的夜!悲哀的夜!绝望的夜!请打开你无边无际胸怀,允许一个士子,尽情放纵他的忧伤。 我在眼泪的洗刷中,度过了那个漫长的夜晚。 第二天发觉,我的双眼已经肿了,怎么睁也睁不开。舍友心痛地问我发生了什么事,一夜之间竟然判若两人。我没有回答,也不想回答,我现在什么都不想说,什么也不想做,什么也不在乎,我只想将自己完全封闭起来,隔断与外部世界的联系,一个人好好静静。 第五章(6) 生活好像一下子变得了毫无意义,或者说不是一下子。我每日面对的就是一潭发臭的死水,垂死的生命在拼命地挣扎。当一个人的灵魂受到严重损伤的时候,也无所谓生与死了。 我是一只没有灵魂的僵尸,行尸走肉般地活着。冷漠的今天重复着淡漠的昨天。生命在静静地流逝着,悄无声息地窃走了我的青春。所有的事情都使我厌烦,我的身体痛苦地拖着我的厌倦,打着哈欠一成不变日复一日地生活着。对着空无一人的角落,我痛苦地追问,我是谁,谁是我,我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我不知道自己为何来到这个世界,我要追求的是什么,我心中想得到的是什么,我真的不知道生活着究竟有什么特别的意义。我头脑一片空白,谁能告诉我。 舍友说我又开始发作了。这些日子里,我的情绪总是起伏不定波动很大,刚才还是嬉皮笑脸的,忽然之间就变得满面愁容了。而现在,我已成了村上春树世界中的一个悲角,“肌肉冰冷手指挂霜”,一场舞台剧在锣鼓震耳欲聋的响声中上演了,台下的人们疯狂喝彩掌声不断,但演员只有我一个。禅师说,我来时孤独,去时孤独,来去之间,我日夜孤独。我的世界充满了孤独。 真想找一个人陪伴我排遣我的痛苦与孤独。脚步在我失魂落魄中浑然不觉地来到了十四班的课室。我对凌宇说,我很苦楚,能不能陪我出去逛逛,我觉得这里很窒息,就好像有个人掐着我的脖子一样。 走在人潮汹涌的大街,我常常感到非常孤独。街市的热闹与心境的冷清这种明显的反差,更使我有种无形的压抑。想起以前还耻笑朱自清的那句“但热闹是属于他们的,我什么也没有”时,我给了自己一阵傻呆呆的苦笑。 走在寂寞的街,看着冰冷的夜,还有一个寂寞的我。星巴克(starbuck)旁边的那间音像店,传来催人泪下肝肠寸断的歌声,刘德华的《真情难收》在这个失落的夜空中袅袅飘绕: 飘雨的黄昏和陌生的街灯 有谁会在乎多我一个人 心中的苦闷又反复地沸腾 刺痛我一身的伤痕 漫漫的人生 最怕空余恨 我偏是痴心人 恨我真情难收 怨你真心难求 任随命运来捉弄 风它无情地走 泪却痴心地流 而我该何去何从 恨我真情难收 怨你真心难求 任随命运来捉弄 风它无情地走 泪却痴心地流 而我该何去何从 而我该何去何从 而我该何去何从 …… 凌宇提议去滨江路新开的那间酒吧喝酒解闷,将心中所有不开心的事通通抛掉。我说也好,反正现在已经是麻木不仁了,今夜就让酒精来麻醉自己吧。 梦吧,这个闪亮着彩色灯的名字深深刺痛了我的双眼,怎么睁也睁不开。耀眼的白炽灯放射出寂寞的光芒,好像在呼唤着失魂落魄的顾客,一起表达“同是天涯沦落人”的苦闷。今夜,我就与你一起“梦吧”。 酒吧里面,全是一群近乎疯狂的俊男美女,不顾一切汗流浃背地舞动着身体,分不清哪个开心哪个不开心。五颜六色五光十色的灯光,在那些人的身上来来去去去去来来,迷幻得极度扑朔迷离。舞台上一个名叫“肝胆相照”的乐队,正在癫狂地敲击着锣鼓,拨动着吉他,似乎想将锣鼓敲穿,吉他弹断,制造出无比震撼的音乐。到了高潮之处,主唱还故意撕破衣服,摔烂吉他,将那班疯狂扭曲着肢体的寻欢者引领到巅峰状态。 望着那班疯狂的玩乐之徒,我也情不自禁地将所有的悲痛,洒进一瓶瓶的啤酒中,然后淋漓尽致地一饮而尽,口中似醉非醉地叫喊着“酒干倘卖无”。沉醉在那个迷失的世界,不小心碰倒堆满身边的啤酒瓶,破碎的响声混合着那些震耳欲聋的音乐,侵占了我的耳朵,俘虏了我的灵魂。我醉得一动不动地趴在吧台上,极其艰难地睁开疲倦的双眼,看着这个天旋地转,昏天暗地,纸醉金迷,灯红酒绿,花天酒地的世界。 天为什么那么暗,风为什么那么冷,而我的心为什么那么痛苦。 天空乌云密布,狂风呼啸,将要下雨了。我拿起篮球,冲到空荡得一个人也没有的球场上,疯狂地发泄着悲痛的情绪。篮球一次次凶残地撞击着球板,发出沙沙的响声,仿佛将要散架似的。下雨了,大雨如万条愁丝哗啦啦地从天而降,打在我凌乱的头发上,湿透了我的衣裳。每栋宿舍楼的走廊上人头攒动,比划着手脚议论在风雨中疯癫的我。我累得跌坐在冰冷的地上,面目仇恨地注视着在风雨中飘摇的球板,后来只记得一阵疼痛,接着就不记得发生什么事了…… 当我醒来时,发觉我已经躺在校医院的病床上了,挂在旁边的吊针,正在一滴一滴地向我身体输着葡萄糖。见到我醒了,一群人涌到了我床边。我问他们发生了什么事。按照抬我来医院那些同学的说法,那时我晕倒在地不省人事…… 校医说我身体虚弱抵抗力差,警告我以后不要做一些剧烈的运动来摧残自己了,否则后果真的会不堪设想的。 躺在病床上,我拨了孟倩的手机,可是拨了好几次都没有人接听,后来干脆关机了。之后我向同学要来了笔和纸,含着眼泪给孟倩写了一封信: 倩,你知道吗,我病了,是为了你而病倒的,现在躺在医院的病床上……我真的很爱你…… 一周之后,我收到了她的回信。她说她不知道我生病了,她在信中埋怨我为何那么傻,竟然用这种自虐的方式来伤害自己,你为了我而这样做一点都不值得的,不要再傻下去了…… 我说我很痛苦,痛苦得我无法呼吸,我没有理由不强逼自己这样摧残自己,因为我实在太爱你了…… 她再次回复说,我知道你现在很痛苦,也知道你很爱我,但你不要这样子好不好,感情是不可以勉强的,在我眼中我一直当你是我最亲的哥哥,也很尊敬你,一直以来我还天真地以为你只是当我妹妹这样看待,原来你喜欢了我这么多年了。如果你不告诉我,我真的一点也不知道……看到别人有哥哥疼爱,我真的很想有个哥哥,什么都不用烦恼,什么也不用顾虑,答应做我契大哥好吗?我对你只有哥哥的感觉,没有情人的那种感觉…… 我说你不用再装饰自己了,一个人过于掩饰自己,就等于将自己的虚伪告诉给别人。这么多年来,我为了你付出了多少辛酸,只有我一个人知道,而你竟然一点都没有为我做过的事感动,我真的很痛心……我对你感到很失望!对你的期望太多了就会导致失望,我怕对你失望过多了,就会积累成绝望。我不想有那天的出现。 对孟倩表白之前不良的预感真的成为现实了。我是一个神的孩子,被抛落到这个腐烂的世界,承受着千百年烈火焚烧备受摧残的煎熬。我轻蔑地指着上帝冷眼苦苦追问,难道爱一个人都有错吗? 第五章(7) 手机已经沉默好久了,除了偶尔老妈打来电话问问近来的情况,基本上没有其他的动静了。刘若英那首《很爱很爱你》的手机铃声,在我脑海中也变得越来越陌生。有时在孤独无助寂寞难耐的时候,我掏出手机一次又一次地重复播放着那首以前再熟悉不过的歌,企图追寻失去的回忆。但我越刻意这样做,我越觉得距离越远。就如在苍茫无际的天地间,一个人渐行渐远,他背影的景物逐渐淡化,最后消失在一片苍茫之中。 “很爱很爱你,所以愿意舍得让你,往更多幸福的地方飞去,很爱很爱你,只有让你拥有爱情我才安心……”我在悠扬的歌声中,放飞着已经破损的幻想,任凭那些凌乱的思绪随意奔流: 无言独上高楼 泪如愁 鹦鹉沙洲 光阴似水奔流 流连戏蝶,自在娇莺 陪我孤影独走 寂寞枫叶深院锁清秋 剪不断 理还乱 别是一般滋味在心头 …… 我一直都在刻意地逃避你,叫自己不要再想你,不要再爱你,不要再在乎你,不会再提起,我的生命中不曾有你。但我越是这样做我越不能忘记你,忘记你我真的做不到,不管到天涯海角。 此时此刻我才惊觉,原来我爱你爱得竟然如此深刻,如此无怨无悔。以前与何敏的那段经历,只不过是想在没有你的日子里,寻找你的踪迹,你的影子,你的代替品。但毕竟她是她你是你,你代替不了她,她也代替不了你。 倩啊,你前世今生是不是紧紧跟随我的魔咒,阴魂不散每时每刻地侵占着我的思想,控制着我的灵魂?为何你如此残忍,偷得我遍地的伤痕。既然如此,为何不能一起把我所有的痛全部都带走,你只是选择了你自己需要的爱,留下我空心的灵魂。你不觉得你很自私吗? 凌宇看到我痛苦万分的样子,多次劝告我放弃吧,不值得为一个不爱自己的人如此残忍地对待自己。我也曾经对自己说过,在地球上的某个角落,总会有个人默默等待着自己。我想过放弃,只是一次次的放弃换来更多的是痛苦,而不是解脱。我恨我自己,为何对感情执着得像一头倔强的牛,死心不息地认定她就是我生命中的唯一。我已经像一个迷路的孩子迷失在一望无际的荒原中,到处都隐藏着恐惧,到处都有死亡的威胁。我的出路在哪里,谁能告诉我。 我故意对孟倩不理不睬,不回复她的短信,不接听她的电话,幻想着她能够在我的冷漠中给自己好好反思,觉得内疚,觉得痛苦,觉得有愧于我。我知道爱一个人就不应该让她伤心,但我只能这样做,也不得不这样做,这是唯一能够挽回她的芳心来拯救自己的方法。 每次她打电话给我,都只是让手机一直震个不停,而我却在一旁痛苦地流泪。倩,你知道吗,我真的很想接你电话,但我又不想接你电话,我的内心充满了矛盾,充满了挣扎。对于你我又爱又恨,爱的是你对我的好,恨的是你对我的坏。为什么你对我的好不是全部的好,你知不知道现在你对我的不好不坏给我的是极度残忍的摧残。 我想暂时离开你,不与你有一点的联系,不管是对你还是对我,都是一件好事,起码我们两个不会觉得那么难堪与痛苦。我知道我正在逃避着你,也知道逃避根本解决不了问题,只会让问题更加严重,但我真的不知道怎样面对你,我无法承受现在的痛苦,所以为了暂时的解脱,我宁愿选择逃避。 总算回归到正常的生活状态,认真地学习,平静地生活。每天我都将自己的时间安排得严严密密,不允许有任何的一点空白。我想用这种忙忙碌碌的生活减轻对你的思念,忘记我的悲伤。凌宇说,这不是很好吗,走出那个阴影的世界,给自己一个全新的开始,尽情享受紧紧张张忙忙碌碌的生活带来的乐趣,让那些侵蚀人折磨人的东西见鬼去吧。 有天晚上接到世杰的电话,他兴奋地告诉我这个月底他就要住进新房了,到时会大宴宾客,把亲朋好友全部都请来一起狂欢。问我们到时会不会回家喝庆贺酒,我一阵惊喜露出久违的笑容,惊喜地问他是不是真的,到时我们这班江风的家伙一定会回去喝个痛快,来个不醉无归。 很快到月底了,我向班主任撒了一个美丽的而且是善意的谎言,说我亲伯父患重病住院了,要我回去见他一面,其实我没有亲大伯。于是就和凌宇、温阳、飞毛腿这班家伙买了一套茶具,风风火火风尘仆仆地赶回家乡,互相吆喝着准备拼个你死我活一醉方休。 刚回到北丰镇的车站,就在车窗外看到一群人在世杰、杨明的率领下一字排开,汽车摩托车什么车都一应俱全,就差没有自行车,场面十分雄伟壮观,简直平生难得一见。 我们边下车边微笑着向他们挥手致意,好像自己就是小平同志一样。他们见到我们,不约而同地喜笑颜开驱车迎接。 “兄弟们,一路辛苦了!”我们彼此拍了拍肩膀,相视而笑,来了一个深情的拥抱,然后在发动机的轰鸣声中威风凛凛地向着新房进发。 像如此声势浩大的场面,在这个山村小镇真的并不多见。一路上引来不少路人的驻足观看,盛叹这种热闹壮观的场面。我坐在世杰那辆广州honda的前座,春风满面地看着两旁好奇的人们,心情感到无比的轻松。 新楼内外到处都是张灯结彩,到处都有人头攒动。厨师热火朝天地晃动着锅铲,铁锅里蒸汽沸腾,整个厨房都弥漫着雾气,里面的人若隐若现;笑得见嘴不见牙的老大娘,兴高采烈地托着一个铜盘,正在兴致勃勃地为客人分发糖果;喜笑颜开的客人们,尽情地夹着满桌的佳肴,互相吆喝着挥舞手中的酒杯…… 好一派喜气洋洋的景象!今晚肯定来个痛痛快快,不是千杯不醉,就是一醉方休。看来和那班家伙拼个你死我活是避免不了的,我已经有心理准备了,随时准备在酒场上抛头颅洒热血,马革裹尸,淋漓尽致地悲壮放倒。 刚走进客厅,还来不及拂拭身上的风尘,飞龙这个家伙就不知从哪里钻出来,手中胡乱挥舞着酒杯和酒瓶,叫嚣着江风那班家伙来晚了,每人首先要自罚三杯,否则就对不起久等的江东父老。 逼于江东父老声势浩大,众怒难犯,我们只好识时务者为俊杰,一口气喝下三杯。谁知飞龙这个奸角不肯善罢甘休,如此轻易地放过我们。他又手忙脚乱地开了一瓶啤酒,泡沫沾湿他的双脸,用着非常完美的借口,说这杯是给你们接风洗尘的,一定要干杯,否则就是跟她娘过不去。我不满地对着飞龙吆喝着,你这个家伙什么飞龙不飞龙,今晚本大爷就将你放倒得像一条虫,看你还嚣张什么。 第五章(8) 可能我的激将法很有效果,一下子惹怒了飞龙这个老混蛋,毫不示弱地拉着我比划着手脚,嘟囔着要找一个地方分出高低一决雌雄,扬言要把我灌成酒缸,不放倒我誓不罢休。 看着那个满脸通红满身酒气的家伙,手脚乱舞站立不稳,似有三分酒意。看到我的优势如此明显,我不禁在心中暗暗窃喜了一番,心想飞龙你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也不掂量自己的看家本领,等一下被我放倒了还没有明白过来究竟是怎么回事。 俗话说人算不如天算,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是,那个家伙就像是一个大大的酒缸,明明猜枚赢了他不少,但怎么也没有将他放倒。反而让自己吃了不少的亏,喝得头昏脑胀的,肚子涨得像一个鼓鼓的篮球。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心里很不甘心。我有点怀疑飞龙这个家伙是不是李白私生子的后代,要不怎么会有千杯不醉的酒仙风范呢。 在一旁袖手旁观嘿嘿奸笑的长老,看到飞龙没有把我放倒,感觉大干一番事业的机会来临了。于是就笑里藏刀地向我走来,极其嚣张地向我挑衅,问我敢不敢和他拼个你死我活。 几年前跑去洛阳当了两年小兵的长老,自称得了李小龙的真传,练得了一身绝世武艺,顺便练成了举世无双的酒功,向我得意忘形趾高气扬地叫嚣着。这个家伙总是喜欢趁别人病的时候在背后捅两刀。民间曾有传言说他曾经奸诈地在一种叫“高橙”的饮料里偷偷加了一些白酒,将从未醉过的邓远放倒在地。 说天下无奇不有确实不错,连“高橙”都能让人喝醉,简直笑话得每个人都不肯相信。每每谈及此事,邓远都满面羞愧无地自容。可见长老这个老家伙的阴招练得出神入化,炉火纯青,一出手就将人置于死地。我自知使阴招比不上长老,虽然对他有诸多不满,但也不能冒死跟他火拼。最后也摆出一副毫不示弱的姿态,歪着嘴巴趾高气扬地向他狂喷血:“快滚到火星收租去吧,地球很危险的!” 痛痛快快骂完长老这个老家伙之后,我觉得有点头晕脑胀的,看到的东西都是在模糊中不停地旋转的。于是就找了一个沙发坐下去,切了一杯醒酒茶,呆滞地望着那些觥筹交错的人们。 等了好久,今晚的主角终于在千呼万唤中出现了。世杰刚一出现,马上遭到众人的狂轰滥炸。凌宇装腔作势高声地责骂世杰,说他还算不算个男人,竟然乌鼠得躲避起来,不敢与大家火拼,亏你娘还寄予厚望地为你取名世杰。世杰在众人的拉拉扯扯中声嘶力竭地解释刚才是招呼那班江东父老,不是想象中的猥琐。 不管世杰怎样解释,众人都将他的话当成耳边风。他还没有明白怎么回事,几杯啤酒就被灌下了,呛得他咳个不停,血管暴突,样子十分可怕。 可能他被众人激怒了,于是就用力地拉扯着别人的衣角,张狂地放言谁不来斗酒谁就是孬种,她娘就会脸上无光无比羞耻地直呼生个啤酒瓶好过生个无用的懦夫。屋里的人雷霆震动大声吆喝着在式盅里刀剑相见,决一雌雄,眼看一场惨烈的厮杀一触即发。 在众人手脚的晃动中,世杰这个老家伙把我从沙发中揪出来,声色俱厉地骂我还算不算是个男子汉大丈夫,是兄弟的就过来杀个痛痛快快。我说我头有点晕,想休息一下,一会再来厮杀。但无论我怎么说他也要将我拉扯到风头浪尖之中。 木子一边与飞毛腿互相拥抱上下乱摸一边嘲笑我,说我婆妈得连一个女人都比不上,真为我妈感到羞耻。看着那对不堪入目旁若无人亲热的狗男女,心中非常的恼火,这分明是在挖苦我追不到孟倩失恋得就像一只丧家犬。我火冒三丈七窍生烟地向这对狗男女丢去香蕉皮,口中喃喃地直骂好一对奸夫淫妇。随后一声惨烈的痛苦声传来我耳边,飞毛腿被我扔得嗷嗷直叫。 在这堆喧嚣的人群中,我被世杰拉扯得衣衫褴褛浑身是痛。最后我被气得火冒三丈就大喝一声“来,就来谁怕谁”,决意与那班不知死活的家伙厮杀一番。我心里暗想,死就死吧,反正近来心情不好失恋后苦闷得很,没有人在乎我,今晚就来个一醉解千愁吧。 我与那班人疯狂地决战于赌场之上,那些哗啦啦的摇式响声,与那些吆喝声和碰杯声混成一片,一阵阵杀猪般的爆笑声此起彼伏,响切了整座楼房。我感觉到地板和墙壁有些震动。 人们不是常常说情场失意赌场就会得意,但今晚不知为何,我情场失意竟然连赌场都失意,害得我连续喝下几支青岛,被摧残得恐怕连我老妈子都认不出来了。这是一个什么样的道理。 喝到尽兴之处,世杰说喝啤酒不过瘾,提议喝白酒。我的妈呀,那不是存心要我的命吗。我第一个站起来反对这个提议,原因是喝白酒伤身,容易醉。可能是大家喝得不够爽吧,不约而同地吆喝着说我反对无效,极力拥护世杰的建议。我恼火得破口大骂那班人渣,简直是疯的。 最令我生气的是,连一向忠心耿耿拥护我的吴瑜,这次都站在别人那边,挥舞着右手声嘶力竭地大喊反对我的口号。这个家伙不知今天吃错了什么药,竟然做出这种吃里扒外的无耻勾当。 可能是前几天上生物课时,他由于上课睡觉被老师叫起来,回答孟德尔杂交试验红花与白花杂交会得到什么花。当时他不会回答,我在旁边低声说是“如花”,想好好捉弄他一番。他听到我的提示后如获至宝,神采飞扬无比自信地回答说是“如花”,教室顿时出现哄堂大笑,每个人都笑得弯下了腰。生物老师也忍不住笑得花容失色。想不到周星驰的十大御用美女“如花”,竟然是红花与白花的杂种。吴瑜被我戏弄一番后一直怀恨在心,现在就趁机报复我以泄心头之恨。 也难怪吴瑜落井下石的,毕竟是自己有错在先。好,既然你们逼我上绝路,老子今晚就同你们血拼到底! 我左手拿出一瓶颇有烈性的“九江双蒸”,然后将桌上的酒杯通通倒满,右手挥舞着式盅不可一世地吆喝着不怕死的就过来。 我就在这种人声喧嚣的混乱场面下厮杀了整个夜晚,刀光剑影中我偶有斩获,放倒了几个不知死活的家伙。但更多的是自己也喝得八九分醉。那些白酒确实酒力强劲,我只喝了三四杯,就觉得头痛得厉害,整个世界都处于昏天地暗的混沌之中。 依稀记得在那时已经无法清醒的时候,我摇摆不定地挥舞着式盅,举起酒杯自言自语自斟自酌地拼命喝个不停。也许人醉酒了不会觉得白酒有苦辣味,就会迷恋上那些酒精甘愿受它支配。旁边的人见我喝得昏醉了,就劝说不要再喝了。我癫狂地大声呵斥劝告我的人说我哪有那么容易醉,高吟“举世皆浊唯我独清,众人皆醉唯我独醒”。我两眼昏花地看着那些重重叠叠的人影,模糊中发现有些酒杯热气腾腾…… 也许我真的不胜酒力了,只觉得肚子闷得难以忍受。最终难以抵抗一次次的酒气攻心,靠着墙壁踉踉跄跄地爬滚到了厕所,后来我就什么都记不起了…… 第五章(9) 在极度昏迷之中,只觉得背后是一些软绵绵的东西,额头上热腾腾的估计是一块热毛巾。酒气一次次地入侵我的五脏六腑,嘴角中不停地呕吐出一些稀里巴烂的东西。我感觉到身边不断地有人为我擦拭…… 处在那个混沌不堪的酒精世界,本来会将所有的忧愁都忘记得一干二净的。但我发觉,这里并不是一个如世人所说的没有悲伤没有忧愁的世界。在那些酒精的驱使下,我的悲伤与忧愁变得从来没有过的可怕,心中窒息得无法让我呼吸,好像有个人死死地掐着我的脖子一样。我恐惧得感觉到死亡正在一步一步地向我逼近,那些狰狞的面目越来越清晰,越来越可怕。我好像将要在窒息之中死亡了。 在痛不欲生的迷迷糊糊中,我像一只疯狗一样癫狂地挣扎着,大声哭喊着我不想死之类的话。我真的不想就这样带着无比的遗憾在悲伤中死去。我留恋不离不弃爱我疼我的亲人,留恋坦诚相见赤胆真心的朋友,留恋我肝胆相照患难与共的兄弟,更留恋那个不爱我但我死心塌地深深爱恋的人。 我悲伤过度地哭喊着,咸咸的眼泪深深地刺痛着我的双眼。我亲爱的兄弟啊……我就要死了……就要永远离开这个世界了……我真的不舍得离开你们啊!我亲爱的倩啊……为什么你对我那么残忍……不肯接受我……你知道现在将要死去的我……心里埋藏着多少痛苦和委屈吗……我将要死去了……我将会永永远远地离开这个世界了……再也见不到你了……我真的很舍不得你啊…… 我感觉到身旁紧紧地围着一大群人,不断地安慰我不会有事的,声音颤抖地一边叫我冷静下来等待医生一边手忙脚乱地用热毛巾为我擦拭全身。我完完全全地被酒精这个可怕的魔鬼牢牢控制住了,我已经完完全全彻彻底底地失去了理智了。 我知道在今夜这个欢喜而又哀伤的夜晚,我极有可能将会带着遗憾地死去。死亡的恐惧让我一次次顽强地表达求生的欲望,我不能就这样孤独地死去,我不能如此轻易地向死亡低头放弃自己珍贵的生命。即使在这种沉闷得足以让我窒息死亡的境况下,我也不能向死亡之神暴露我生命的脆弱。世界有很多值得我留恋的东西,也有很多值得我追求的东西,还有很多等待着我的东西。我不顾一切用尽全力地在这个可怕的生死边缘拼命挣扎…… 第二天醒来时,睁开发痛的双眼,发现刺眼的日光正从窗子里射进来,照在雪白的墙壁上。我以为自己已经来到了另一个世界,看到的是地狱之神的招魂灵光。狠狠地捏了一下手臂才惊觉,我还幸运地活在这个可爱的世界上。心中还来不及为死后重生而欢喜,一阵剧烈的疼痛感从脑袋的深处袭来,我痛苦得不断地惨烈呻吟,眼泪簌簌不停地流了出来。几声惨叫将守候在床边的凌宇惊醒了,他见到我醒了,脸上露出无比灿烂的笑容,我从来没有见过他笑得如此开心。 我问他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我会躺在这张床上。他说昨晚我喝得很醉,晕倒在厕所里,吐得非常厉害……后来医生也赶来了,说是酒精中毒,马上给我紧急救治。幸好及时被人发现,否则后果就不堪设想了…… 我吃惊地问凌宇,真的有那么回事吗,为什么我一点都没有记忆的,我只记得昨晚头痛得厉害,浑身上下都极其难受,还胡言乱语了一番。除了这些,还发生了什么事。我紧紧地追问凌宇,恨不得他马上将昨晚发生的所有事都一五一十地告诉我。 凌宇说昨晚我鬼哭狼嚎般地嚎啕大哭,说什么自己将要死了,舍不得离开亲人朋友之类的鬼话,口中还不停地哭喊着“孟倩不要离开我”这种羞死人的话,足足喊了她的名字一整晚…… 我听到他这样说后,先是一阵惊愕,接着还是一阵惊愕。心中暗想,不会吧竟然有这种事发生,为什么我没有一点印象的。我苦苦强迫自己去回忆昨晚所发生的事,企图找回一些遗忘的记忆,哪怕是一丝一缕。但我越是这样强迫自己回忆,越是记不起来,我真的一点都记不起来了。我感到很痛苦,简直要疯掉了。 凌宇说昨晚我真的很危险,情况非常危急,随时都会有生命的危险。他说,他真的很担心我会坚持不住带着悲伤和遗憾死去,永远失去我这个好兄弟,整个夜晚都生活在恐惧之中。他足足在我床边守候了整个晚上,连打瞌睡都不敢,怕我出现什么意外。差不多到天亮的时候实在支持不住了才打了瞌睡。 原来昨晚发生了那么多事,我一下子明白过来了。我很感谢凌宇对我的那份情,不离不弃地照顾我为我担心。我除了惭愧和感动之外,没有其他可说的了。我紧紧地握着凌宇的手,无言无语无声无息地凝视着他的双眼,感动得泪流满面。 从死神的手中挣脱过来后,我突然感到生命的无比珍贵,也以一种崭新的眼光重新审视和看待生命。我暗暗对自己说,我一定要好好地活着,不仅仅为了自己,更多的是为了关心我爱护我在乎我的人。与死神的擦肩而过后,我决心以后更懂得敬畏生命,重视生命的价值与意义。 此时此刻,我才明白为什么会有那么多日本的美学者喜欢樱花。原来樱花的花期很短,在经历过争芳斗艳灿漫盛放之后,它会以一种最美丽的姿态从樱树上悲壮地飘落地下,表现出极度的凄美。非常符合人类一直追求的“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这种生命价值。樱花既是如此,人又何尝不是。 快乐的时光总是迅速地流走,或者说悲喜交集的时光永远地定格在时钟的那一刻。给兄弟庆贺乔迁新居自然是一件美事,但我这次更多的是一场让人哭笑不得的闹剧。我将自己醉酒后的丑态完完全全地坦露在别人面前,我真的羞愧得无地自容。心里暗暗发誓以后再也不要逞能与人斗酒了。 依依惜别了兄弟们,我们再次背起行囊启程去属于我们的地方。我们来自远方自然归回远方继续漂泊的生活。本来也应该如此,既然选择了远方,就应该无怨无悔地遵守早已被定格的生活轨道,没有什么可以怨言的。 刚回到学校的晚上,就出乎意料地收到孟倩发来的短信。记忆中我好像已经很久都没有理会过她了,或许她怕我伤心,也一直没有联系我。我心里淡淡的,没有像以前那样收到她的短信后马上打开。这次她发信息给我,估计又是说那些我不是一个好女孩叫我不要固执之类的虚伪话。 我慢条斯理地打开那条消息,惊奇地发现并不是那些虚伪话。她说她知道了我昨天回过家,还知道了我醉酒的事……我惊讶地问她是谁告诉的,心里暗暗纳闷究竟是哪个缺德的混蛋居然学做“多隆”将我的齅事全部抖出来。我咬牙切齿地咒骂那个出卖我的王八蛋,恨不得将他揪出来剥掉他的皮,断了他的筋,以泄我心头之恨。 第五章(10) 她说是温阳告诉她的,叫我千万不要为难他,说这也是表示朋友关心我。我冷笑了几声,冷嘲热讽地反驳说这样出卖朋友的土王八也叫做关心朋友吗,你不如叫我从埃菲尔铁塔做自由落体运动算了。那个平时阴阴湿湿的温阳,我早就料到是他这个阴阳鬼出卖我的了。现在我一想到平素他对我的嬉皮笑脸阴奉阳违,迷幻药马屁精擦鞋鬼,我就感到无比恶心了,枉我平时待他不薄,我真的有眼无珠了。 孟倩劝解我不要再骂他了,大人应该拿出一些大度,不要时时与人斤斤计较。我说好,给你一个面子不与小人斤斤计较,今次姑且放他一马,费时用别人的过错来惩罚自己。我还气孟倩说,既然你没有喜欢我就不要管我如何如何,我爱怎样就怎样,我的事没有与你有任何干系。 “不要这样对我,也不要这样对自己好吗?我不想看到现在你这个样子!就算我是石头做成的,我也会心痛的……” “你这样对我也算是心痛?不要再说那些我不想再听的话了,我已经厌倦了,不想再被人当作傻瓜那样玩弄,随意欺骗我的感情……” 尽管我很想不计前嫌,和孟倩和好如初,但我真的被她伤得太深了,我怎么可以如此轻易地原谅她呢。如果真的原谅了她,那不是对自己这么多年来的付出一种恶意的蔑视吗。我很难说服自己。 后来我收到了一封她的来信,她在信中说,她很感谢这么多年来我对她的付出,在学习上和生活上都给了她很多帮助,这些都会永远记在心中永远不会忘记。如果不是因为我,她也不会考上那间省重点中学,虽然最终没有选择继续读书。对于我那份真诚的爱她也非常感动,也曾经不记得有多少次在夜深人静的时候躲在被窝里哭肿了双眼。对于我还是有点感觉的,真却是不那么的真实,总是有些若有若无若隐若现的感觉的。她希望我以后不要再强逼她了,叫她做一些不愿意做的事,她会很难过的。就让感情自自然然地发展下去,不要添加太多勉强的因素,一切随缘就好。 我颤抖地拿着孟倩写给我的那封信,一边读着一边泪流满面,那些无言的心痛在我眼眶中分解成两行痛苦的泪水,顺着脸颊流到嘴边,滴落在白色的信纸,浸化了一个个忧伤的字。 我含着泪水,给她写了一封回信:我亲爱的倩啊,你知道我现在很懊悔吗。我以前不应该这样对你,让你承受了那么多痛苦,我也知道这些日子以来你承担了多少哀伤才可以面对破碎的梦想。一切都是我的错,我不应该固执地强迫你接受我的爱。现在我已经知道了爱情不应该勉强的,爱你就不应该把你搂得太紧,请你原谅我,好吗…… 过了几天后,我收到了孟倩的信息,她说她收到我的来信了,刚刚才看完就给我发了信息……现在一直压抑的心情一下子开朗了,觉得无比轻松。我也回复说现在我的心情也好很多了,以前那些不开心的事全部已经忘记了,我只记得踏踏实实生活的今天,还有前程美好的明天。一切都已经过去了,一切都有一个全新的开始了,就让我们一起带着笑容重新开始吧。 之后的那些日子,我与孟倩又像以前那样,她快快乐乐地工作着,而我也快快乐乐地学习着,每天都有彼此的关心,每天都有彼此的问候。 我觉得现在这样真的很好,不会像以往那样整天绷着脸一成不变地重复着让人厌倦的生活。只是我内心深处还存在着一些疑虑,那些伤痛的记忆依然埋藏在灵魂最深处,毕竟孟倩曾经给我留下一道难以磨灭的伤痕。在这种越是平静的日子里,我越担心那些隐藏的伤痕会不停地复制,不停地侵蚀我的精神。我很恐惧这些可怕的记忆会演变成一个定时炸弹,忽然有一天在安宁的生活中剧烈地爆发出来,将我炸得遍体鳞伤,甚至粉身碎骨。我很害怕…… 有一次我忍受不了那些恐惧,鬼使神差地发短信问孟倩会不会有那一天发生。她说我想得太多了,叫我不要胡思乱想,一切都会好的。我继续问她会不会觉得现在我们的关系有点不像以前那样了,总会觉得那些曾经的痛苦在我们两个之间挖了一道深深的鸿沟,于是彼此心与心之间的距离变远了。她说只要不要这样想就不会有鸿沟了,即使有鸿沟的存在,相信凭着我们彼此的努力也会用铁锹将它填平的。 我被她风趣的表达逗乐了,呵呵地傻笑个不停,经她这样一说,疑虑确实抛到了九霄云外。但是我还是有些担心,可能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绳的心理作用吧。或者如村上春树所说的那样“存在的不存在之感,不存在的存在之感”。但愿我现在存在的是那个不存在之感吧。 天气渐渐变热了,火球般的骄阳发出刺眼的光芒,天空万里无云,一望无际的蓝天就如深邃的大海,偶然飘过的白云就像一只只远航的轮船。宿舍前排苦楝树上的知了吱吱喳喳地叫个不停,好像正在竞赛哪个声音最响亮似的,甚是热闹。夏天的味道变浓了。 我们也开始投入了紧紧张张的复习当中,准备迎接期末考试的到来。这段日子,每天我都是将自己的时间安排得密密实实的,连午休的时间也被占用为复习那些多如牛毛的历史,什么“五四”运动啦,什么国共合作啦,什么《波茨坦公告》啦。尽管我忙忙碌碌得不可开交,但我总是觉得时间不够用,要复习的东西实在太多了,我恨不得每天有二十五个小时。 可能是这段时间实在太累了吧,有次竟然在上教室的楼梯上晕倒,后来幸好被同学发现,将我送到校医院里。我把我晕倒的事告诉了孟倩,她知道这件事后非常惊讶,担心地问我现在觉得怎么样。我说现在已经没有事了,不要担心啦,医生说可能是因为过度劳累导致的,叫我以后注意不要过于疲劳。她说如果是这样子就好了,叫我要多点注意休息,还叮嘱我喝多点白开水,不过她不明白为什么我经常那么容易晕倒的。我嘿嘿地笑着对她说,或许是因为我身体太虚弱吧,一米七几的身高居然只有一百斤多点,我也没有办法啦,谁叫弟弟妹妹经常跟我抢东西吃呢。 我还对孟倩说这个暑假我打算去佛山,想在那个时候找你,毕竟已经有两年没有见面了,不知现在的你变成怎样。她说好啊,她也想见见我这个老同学,不过条件是一定要考好这次期末试。听到她这样说我心里很开心,我立马兴奋地快速打上“一言为定”这几个字,然后按了发送键。之后我每天都生活在美好的期待当中。 盼了好久终于盼到放假了。走出考场那一刻,我感到非常的轻松,就像放下一块大石那样的感觉,看到的东西都觉得比平时更加美丽。我情不自禁地闭上双眼,尽情地呼吸着这些新鲜的空气,沉浸在鸟语花香的温馨之中,享受着这个美妙的世界。 那个晚上我兴奋得整夜都睡不着,翻来覆去地辗转反侧。一想到我就要见到日夜思念的孟倩了,头脑就特别有精神,暗暗地闭上眼睛微笑。不知过了多久,我才在甜蜜中安然入睡,那晚我梦见了与孟倩一起在公园里闲逛着…… 第二天天还没有全亮,我就起床了。我兴奋地打了凌宇宿舍的电话,催促他快点起床准备出发了。他打着哈欠睡意未醒地骂我是不是患了神经病了,这么早就像催命鬼那样鬼哭狼嚎,口中喃喃颇有不满地说投胎也不用那么早啦。最后我说车费我报销他才肯快速地收拾行李跟我回合,这个家伙不给他好处要求他做什么事总是慢条斯理的,我在心底里暗暗臭骂他这副见利忘义的奸诈嘴脸。 第五章(11) 我气势冲冲风风火火地赶到了汽车站,人山人海的乘客多得要命。好不容易才买到了两张去佛山的车票,上了车后我深深地呼了一口气,匆匆忙忙的脚步总算可以停下来休息了。凌宇冷嘲热讽地挖苦我,就算是见老婆也不用那么拼命吧,何况她也不是一个好东西。还没有等他说完,矿泉水瓶就重重地在他头上开花了,我一边臭骂一边狠狠地在他头上乱敲,旁边的老伯以为是舞狮子开锣打鼓了,投来奇异的目光。凌宇被我打得双手紧紧抱着猪头,痛得嗷嗷直叫,拼命地向我求饶说不会再胡言乱语了,我才肯罢手。事后他再也不敢乱说什么了,可能是领教过我的厉害,怀疑我天生有暴力倾向。 汽车在宽阔的321国道飞驰,窗外的景物接连不断地向后退个不停。宽阔的西江江水汹涌澎湃,来来往往的货船告知了人们这个忙碌的夏天。我靠着车窗一动不动地看着窗外的世界,坐在旁边的凌宇正在流着口水打着响亮的鼻鼾声呼呼大睡。看着他可爱的睡姿,我甚至有些羡慕,竟然在这样喧嚣的环境下睡得如此无忧无虑。 我静静地看着外面的景物,听着一声声呼啸而过的车声。大概过了四个小时我们终于到达终点站了。我们下了车后,马上打了个电话给世杰,说我们已经到达鸿运汽车站了,问他在哪里等我们。他说他早就开车来了车站门口等我们了,叫我们马上出来。 刚走出门口,我就远远地看见世杰正在笑着向我们挥手,旁边停着一辆崭新的上海大众轿车。我们也高兴地向他挥了挥手,接着就背着大包的行李向他走过去。还没有走到他面前,他就边走边问我们怎么那么迟的,他已经在这里等了好久了。我说在半路的时候塞了一会车,所以耽误了一些时间,真不好意思。接着我问他旁边的那辆新车是不是他的,怎么不见开原来那辆广州honda的。他拍了几下车身爽朗地说那辆本田已经卖了,上个月才买了这辆新车。我笑了笑他,说你小子混得不错,最近肯定发了横财啦。他说没有什么的,混口饭吃而已,接着我们就上了车。 新车就是新车,安安稳稳的坐起来真的比客车舒服得多。我伸了伸懒腰,问世杰现在搬到哪里了。他说现在搬来市区住了,交通便利的比起住在张槎方便得多。我说那当然啦,怎么说也是市中心,肯定比一般的城镇繁华方便得多啦。 一路上我们有说有笑,很快我们就在谈吐之间到达了。世杰将我们安置好后,就带着我们去了附近的酒店吃了一餐丰盛的午饭,说是为我们兄弟两接风洗尘,我们都说大家都是好兄弟不用那么破费了,但他执意要拉我们去,我们只好顺了他的好意。那天晚上我们还买了几箱啤酒在宿舍里把酒临风开怀畅饮呢,但基于上次令人深刻的醉酒事件,我不敢多喝。凌宇这个老不死总是喜欢挑别人的痛处说,他嘿嘿奸笑地挖苦我说酒量差劲得连一个老大娘都比不上,枉我作为一个男人生于天地之间,不过也算是有自知之明,费时又鬼哭狼嚎地叫一整晚“孟倩不要离开”我之类的笑话。 话音刚落,啪啪几声随即而起,我咬牙切齿地直找拖鞋但没有找到,后来就顺手狂抓了一把花生狠狠地朝那个家伙扔去,正中他猪头一般的脑瓜。接着就狠狠地骂你这只狗娘养的混蛋,专挑别人的痛处讲,上次要不是你那班人渣懵着我把白酒换成白开水,我才不会那么容易被你们放倒呢。我一边臭骂一边抓着桌上的花生,凌宇扯起外套,死死地捂着脑瓜,就像乌龟那样只露出一点龟头,千个大哥万个大哥地哀求我不要再扔花生了。坐在一旁的世杰此时笑得已不成人形了,只见他捂着肚子笑得大声疾呼肚痛得要命,连眼泪都流出来了。 世杰看着我鼓着嘴巴生气的样子,笑得更凶了。看着凌宇苦苦哀求我的可怜样,又看看世杰袖手旁观幸灾乐祸地取笑我们两兄弟的打打闹闹,我真的又生气又觉得好笑,最后竟然也忍不住地哈哈大笑起来。 爽朗的笑声和酒杯的交错声不断地从那间宿舍传出来,飘到了这个城市的夜空,不停地回响着,余音绕梁,三日不绝。我们心里都很清楚,那些不散的回音并不仅仅是我们的笑声和碰杯声,而是我们这么多年来彼此用心培育的深情厚谊。今夜的一切,都是为我们这班肝胆相照患难与共的好兄弟准备的。 尽兴之后我们都满身酒气地躺在床上,大呼过瘾。凌宇说已经很夜了,叫世杰快点进房陪陪他的女朋友阿梅,她今晚肯定会很寂寞。我们嘿嘿奸笑着,好像暗示着有一些事发生。世杰说怎么可以这样的呢,好兄弟间难得聚在一起,当然秉烛夜谈到天明啦。但后来还是被我们两人连推带拖地拉进了他的房间。 我与凌宇在黑暗中闲聊着,几乎什么事都吹牛了一番。凌宇问我高考有什么打算,我说我也没有很大的目标,只要做好现在的事,到时考一间还算可以的大学就可以了。高中生活就是苦,我恨不得高考早点来临,这样就可以早点逃离这种地狱般的生活,得到解脱从而获得重生。凌宇也有同感,他说他也很厌倦这种单调而又乏味的生活,觉得每日都像一台机器那样一成不变地重复着昨天做的事,活得真的很累。 正在谈得投入时,房门轻轻打开了,世杰从他的睡房里轻手轻脚地走出来。我问他为什么不陪阿梅反而出来搞事。他解释说阿梅已经睡着了,自己睡不着想出来同兄弟一起吹吹牛皮。虽然我们口中老是叫世杰不要管我们一心陪女朋友,但心里还是很想多一个知己陪伴在身边的。此时我们都乐呵呵地笑个不停。 三个臭男人混在一起肯定少不了谈到女人的。世杰最爱八卦,他边笑边问我听说最近与一个叫“孟倩”的女孩扯上关系,关系十分暧昧,是不是真的。我还来不及回答,凌宇就插口说那当然是真的啦,而且枫哥对她还非常死心塌地一片痴情呢,你的消息一点都不灵通啦。我骂凌宇你少点啰唆放屁就离我远点,费时污染坏境把我熏死。世杰拖动了身体半躺着,接着又颇有兴趣地笑我十月芥菜起心了,紧紧追问她是哪里人长得怎样海拔多高吨位多重三围如何。我使出修炼已久的降龙十八掌狠狠地打中他的胸口,冷嘲热讽地讽刺他肤浅得要命。 吃了我狠狠的一掌后,世杰表情痛苦地揉着胸口,对我的暴力行为表示严重的抗议。并且针锋相对地挖苦我不要扮纯情少男故作清高啦,天下乌鸦有哪只不是黑的,是男人的都是好色的啦,老子够清高了,不也是一样承认“食色性也”吗。 我冷言冷语地反驳说就算男人本性是好色的,但也不要一说到女人就眼睛发亮地把目光集中在别人的三围啦。说完我又拳脚相向,世杰醒目地跳下了床,嘿嘿淫笑个不停,表情十分的色。真的气得我无可奈何,无奈之下我只是象征性地警告他不要不尊重孟倩,否则我就不会客气。 此时世杰更加放肆了,手舞足蹈地向我扭着屁股,做出极其下流的动作得意忘形地向我挑衅。我简直气得肺都炸了,恨不得抓住他狠狠地让他尝尝我的看家本领——闻风丧胆的九阴白骨爪,但对他我又无计可施,真是无奈。看着我一脸的无可奈何,世杰故作同情地苦说,看来你真的被那个紫霞仙子迷惑得鬼迷心窍了,我可怜的痴心汉子…… 第五章(12) 我们时而打打闹闹,时而一本正经地横七竖八躺在床上,除了大谈人生理想之外,更多的是谈每个人的风流韵事情感艳遇。诺大的房间到处都飘满肉香的味道,世杰正在无比享受地陶醉在女人的体味当中。可是我怎么也没有觉得是一种享受,反而是一种极无人性的折磨。我紧紧地捏着鼻子,严重抗议凌宇不要将胳肢窝离我太近,我实在受不了那种类似狐臭的味道。 我越是有意见,凌宇这个坏蛋越是死死地将那个臭家伙往我嘴里伸,似乎用这种方式与我对抗到底。并且一边臭骂我故作天生丽质一边大肆宣扬“男人不臭哪显得女人的香”这个没有根据的理论。 不知过了多久,我们打打闹闹嘻嘻哈哈也累了,他们两个已经安安静静地进入梦乡,房内一下子失去了喧闹,静得出奇。整个城市也已经睡了,唯有我一人毫无睡意地眼睁睁看着天花板,思念着同在一个城市的人,怎么睡也睡不着。 我从背包里拿出电话再次开机,发了一条信息给孟倩,告诉她我已经来到佛山了,现在正躺在床上睡不着因为很想念她,明天打算去找她。 发送完后我又关机了,我知道她这个时候早已关机安安稳稳地与周公谈天阔地了,所以没有等她回信息。接着我也温馨地带着幻想进入了充满幻想的美梦里了。 第二天刚醒来,就闻到一股浓烈的诱人的香气,原来阿梅为我们准备早餐了。凌宇突然从床上跳起来直奔厨房,一边大赞阿梅手艺不错一边流着口水用手抓起一块煎蛋,猴急地狼吞虎咽,还竖起大拇指说“不错不错”。阿梅一边挥舞着锅铲一边谦虚地说她煮的东西不是很好吃,不要见笑了。我拍拍世杰的肩膀颇有欣慰地羡慕他找到如此一个入得厨房出得厅堂的女朋友,世杰入得厨房出得厅堂的女朋友,世杰入得厨房出得厅堂的女朋友,世杰搔着脑瓜不好意思地笑着,样子十分甜蜜。 吃完早餐后世杰说他公司有些事要急着处理,很不好意思没有时间陪我们,建议阿梅带我们周围逛逛。我说哥们的说这些客套话等于是对兄弟的侮辱,不用麻烦了,我与凌宇到处逛逛就行了,顺便买些礼物给一个朋友。世杰好奇地问我探哪个朋友,凌宇插口说就是那个令我们家枫哥朝思暮想魂牵梦萦的孟倩咯。世杰对我笑了笑,似有领会地问我用不用叫他的助手潇洒哥开车送我,我说不用麻烦了,自己坐车去就可以了。 走在繁华的大街上,我问凌宇我应该买什么礼物给孟倩,凌宇不耐烦地应付说随便啦,反正是礼物女人就会喜欢。我翘起嘴角不满地说怎么可以随便呢,第一次送她礼物当然不能太寒酸啦。后来凌宇笑我钱那么多就建议去周大福买首饰,我听后恍然大悟,于是就拉着他进了一家周大福首饰店,凌宇被我意想不到的动作吓得直呼“你有米”。 我挑来挑去总觉得这些首饰不是很符合孟倩的性格,凌宇埋怨我不要那么挑剔啦,又不是买结婚戒指娶老婆。我冷言冷语说你少在我身边啰唆,识时务的闪开远一点。接着又乐此不疲地挑来挑去,最后总算看上了一款水晶手链。我高兴地对售货员说就买这款吧,凌宇一看上面的标价吓傻了眼,醒目地写着“rmb520”,慌神地问我是不是疯了买那么贵的手链。说完就情不自禁地伸出右手摸摸我的额头,又用左手探了探自己的额头。我甩出了一句“神经病”,接着解释道这么好的水晶手链才卖520块,很有价值,而且价钱也很有好意头,“520”代表“我爱你”嘛。凌宇说我一派胡言,简直是鬼迷心窍了,但他还是非常羡慕孟倩的,坦言说真想变性几年嫁给我这个如意郎君。我讽刺他少来这套,说完就拿出银行卡买了那款手链。 走出富丽堂皇的周大福门店,我对凌宇说现在我要过去南海找孟倩了,说好中午过去的,现在时间也不早了。凌宇先是撅起嘴巴给我面色骂我重色轻友,竟然为了一个妞如此狠心抛下他一个人,让他独自承受孤独时的落寞。我使出失传已久的“双龙出海”推了他一把,轻佻地说你这混蛋不要在我面前装模作样了,本大爷早就看穿了你这副德性。凌宇装蒜被识穿后,黑口黑脸马上转变为嬉皮笑脸,三百六十度的大转弯不得不让我怀疑他的前世是不是变色龙。接着他奸笑着满脸逢迎,说兄弟彼此心照了,就算是重色轻友也是理所当然的无可厚非的,祝你好运。 我拍拍凌宇的肩膀,非常欣慰地说好兄弟心照啦,有了你的鼎力支持我如得东风,肯定会马到功成的。然后一个美丽的转身走上了一辆汽车,车窗外不断挥手的他渐行渐远,最后消失在人潮汹涌的街头。 我靠在车窗美美地欣赏着沿途的风景,不断幻想着将要见到我朝思暮想的倩了,现在的她会变成什么模样了。我用着美妙的思绪猜测着,越想越兴奋,激动之处还忍不住笑了出来。听到爽朗的笑声后,车上乘客的目光马上被我吸引过来,扫得我浑身不舒服。看着他们莫名其妙的眼神,我不好意思地低下头涨红了脸,暗示自己开心也不用那么夸张。 走到半路的时候手机响了,刘若英那首《很爱很爱你》响切了整个车厢。我以为是孟倩打过来的,于是就接了,谁知电话传来一个陌生男子的声音,他说他是世杰的助手水哥,是世杰派他来接我去找朋友的。我颇有礼貌地客套原来是潇洒哥,钦敬了他几番说是风流倜傥一表人才玉树临风久仰大名。我感谢了世杰和他的好意说我已经出发了,不用麻烦了,水哥你继续你的潇洒吧。水哥也客套了我几句于是就挂了电话。 刚挂了电话不久,那首歌又响了。我一看来电显示是孟倩打来的,于是就笑着接了电话。她问我现在到哪里了,还差多久到,她现在就在一间大医院门口附近等着我。我说我上车已经半个小时了,也应该差不多到了,叫她再耐心等我。她说了一声“嗯”,与我约好到了之后就打她手机。 挂了电话后,我的心情一直都不是很稳定,心中不断埋怨司机开得那么慢,甚至连公交公司也被我讽刺了一番。这也是事实嘛,平时刮了乘客那么多油水赚了那么多钱,也应该买多几辆新车回馈一下乘客,费时坐这些比拖拉机开得还慢的破车。 再过了半个小时,这辆破车总算无惊无险地把我拉到南海了。幸亏本大爷今天心情好,不与你这破车斤斤计较,但下次打死我也不会坐这些有蜗牛潜质的破车了。 下了车后,我打电话给孟倩说我已经到了,问她现在在哪里,她说她还在医院门口旁边的一间士多店,现在就要走过去医院门口了。我说我不认识路,不知怎样去你所说的那间医院。她说那间医院很容易找的,如果真的找不到就坐摩托车过来吧,不是很远的。我说你在那里再等等吧,我很快就会过来的。 我在街上环顾了四周,寻找着那间医院。这时一个搭客的男子过来问我坐不坐摩托车,看着他笑里藏刀贼头贼脑的样子,我担心他说不定是一个坏家伙把我载到一个僻静的地方对我劫财又劫色,那就惨了。我冷漠地说了句不用了,接着就拦了一辆的士上去了。 第五章(13) 几分钟过后我在一间医院门口下了车,这是一间规模不是很大的医院,白色的就诊大楼,暗黄色的围墙,拱桥形的门口。我掏出手机拨了孟倩的电话,一边在嘟嘟声等待着一边四处张望。正在张望之际,孟倩出现在我眼帘,只见她穿着米白色t恤,深蓝色牛仔短裙,手里拿着粉红的手袋,正在远远地站在原地一动不动静静地看着我,楚楚动人而又楚楚可怜,多么令我心碎,多么让我心醉。我也一动不动地看着她,心情非常激动,好像有种想哭的感觉。两年了,整整两年了,昔日一别,想不到你一走就已经过了两年了。我心胸颤抖着,欢喜而又沉重地一步一步向她走近。 “倩,好久不见了……近来过得好吗?”我含了含嘴唇,微笑着对她说,脸上的欢喜掩盖不了多年留下的沧桑。此时此刻我心里非常激动,就像一片波涛汹涌的海面。孟倩也露出笑容,笑着对我说近来过得很好,见到我真的觉得很高兴。看着她迷人的笑容,以及俘虏人的眼神,我心里有说不出的欢喜。 她轻轻地问我:“这两年你是怎样过的?”,我说还不是像以前一样,一成不变地过着单调乏味的校园生活,没有大风大浪,一切都是波澜不惊。 “你现在做的是什么工作?”,我也接着问。她先是低头笑了笑,然后告诉我说她现在是一家服装厂的一名小工,工资不算高……她对我的笑分明是一种装出来的苦笑,好像要刻意掩盖什么。但她越是这样刻意掩盖,我越清楚她现在的生活境况。听完她说后,我沉默了,没有再继续与她谈下去。 从她的一言一行中,我好像知道了一些不为人知的东西,或者说我已经完完全全知道了一些东西。我知道了一个弱质女子不幸的际遇,我知道了一个不应该的年龄过早涉足社会的无奈,我更知道了一个只有初中学历的女孩逼于残酷的现实而流浪他乡日夜承受着打工的辛酸。倩,这些日子里你辛苦了,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不会再让你受苦了。我暗暗地许下承诺,只觉得无比的痛心。 我们肩并着肩走在陌生的街头上,一直沉默无语。我不知道平时一直叽叽喳喳的我为何在那时竟然变得那么沉默了,我有千言万语想向孟倩倾诉,但我一时却不知从何说起。我心里痛苦着,那种想表达却表达不出来的感觉真的折磨得人难受极了。我紧紧地握着拳头,狠狠地敲打着腰间,想用肉体上的痛苦来掩盖心灵上的煎熬。 走了一段路,孟倩为了打破沉默,问我接着去哪里。我说这里是你的地方,我哪里都不认识,这句话应该是我问你才对。她说我坐了那么久车也应该很饿了,建议去附近的中餐厅,听说那间餐厅的味道不错。我说你是这个地方的主人,我什么都听你安排就行了。于是就向着那间中餐厅走去。 那是一间环境不错的中餐厅,桌子全部都是清一色的古铜色,地板是用暗红色杉木做成的。整个餐厅到处都可以看到假花假树,垂下来的木藤椅缠满了错落有致的木藤,很有一种原始森林的感觉。餐厅内还不断播放着经典的欧美乐曲,《right here waiting》优美的旋律感染了餐厅内的每一个人。我与孟倩找了一张桌子坐下来,静静地享受着这个如此温馨浪漫而又富有情调的世界。 这时服务员走过来,我问孟倩吃些什么,不要跟我客气了,反正我穷得只剩下钱了。孟倩被我的幽默逗乐了,她似笑非笑地对我说她不想吃饭,只想吃一碗猪腰粥。我说再要一份套餐如何,她摇了摇头,说这里的套餐很贵不用破费了,而且自己也不是很想吃很多东西,再要一杯奶茶就够了。服务员的双眼在我们之间来回移动,笑着对我说看你女朋友多为你着想,替你省钱。听到“女朋友”三个字后,我暗暗欢喜了一番,大赞这个服务员很醒目。于是我笑着向他要了两份一模一样的东西。 我问倩你为何吃那么少东西的,是不是减肥啦。孟倩呵呵几声,腼腆地说再减肥就变成白骨精了,只是平时吃东西不多而已。说完她冲着我一笑,眉宇间透露出的美勾走了我不少的魂魄。 在这个浪漫温馨的地方,真的给人一种与众不同的享受,特别是与自己心爱的人在一起。虽然孟倩还不是我的女朋友,甚至我还不知道她有没有一点喜欢我,但那时给我的感觉就像是与自己的另一半,在炎炎的夏日一个清凉的中午享受着醉人的二人世界。 在我心中,我已经当成她是我生命中的唯一了,没有人可以代替她的地位,没有人可以像她那样完完全全彻彻底底地占据我生命的全部。 美美地陶醉了一番后,我们走出了那间写满美好记忆的餐厅,漫步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上。发现天空变得更蓝了,阳光变得更灿烂了,整个世界都变得更美了。我得意地走在前面,倒退着步心情开朗地问孟倩刚才的餐厅如何,只见她笑了笑,似有羞涩地侧了脸避开我的视线,显出一副无比妩媚的姿态,没有作任何回答。我呵呵地笑个不停,她的青涩告诉了我刚才的表现非常成功,心中暗暗赞叹自己实在太有才了,天生有演员的细胞,看来导演不找我拍戏实在是演艺界的一重大损失。 我高兴得像个小孩子,龇牙咧嘴手舞足蹈地搞怪着,极费心思地变换着各种各样滑稽的把戏,哄得孟倩发出一阵又一阵的爆笑。看着红颜一次又一次遮颜掩面的欢笑,我更大受鼓舞了,更乐此不疲地使出平生所学绝技扮傻子装弱智,乐得孟倩脸红耳赤花容颤抖。 感情就像一个伟大而平凡的大舞台,没有美妙的灯光,也没有华丽的堆砌。台下的观众是芸芸众生的人们,而台上的主角是两个与感情有着千丝万缕关系的人。为求真爱,我早已丢弃了主角这个华丽而耀眼的角色了,心甘情愿地做一个不起眼的小丑,用着娱乐人的滑稽博取台下观众的喝彩。我只想用我这个丑角,像绿叶那样默默地衬托着孟倩这朵浊世尘间难得一见的红花,更好地将她超凡脱俗不吃人间烟火的美一览无余地展现在世人面前。只要她在这个世界上过得幸福我就足够了。至于我永无休止的付出,我从来未曾想过我的付出会得到回报,也没有想过会得到什么回报。感情的真谛不是要得到什么,而是要付出什么。 第五章(14) 孟倩突然侧过脸,一脸正经地对我说不要在意刚才服务员的那些话哦。我收起嬉皮笑脸的嘴脸,先是莫名其妙地“哦”了一声,接着又半笑着问她刚才服务员说了什么话。其实我是知道她想要跟我说什么的,只是我故意装装蒜扮扮傻瓜而已。我嘿嘿地奸笑着,估计样子看起来会十分阴险。孟倩看着我一脸不正经的奸相,生气地追赶着我用手袋无力地捶打。我眼见大有不妙之势撒腿就跑,试想,我天生就是一个神跑手,不管是三只脚的还是四只脚的都是我的手下败将,像孟倩一个弱质女子怎么能跑得过我呢。 我在前面张牙舞爪手舞足蹈地招引着,孟倩跑得上气不接下气,拼命喘着气直呼跑不动了。我得意地忘形地跑到她前面,看着她大汗淋漓头发凌乱的样子,我哈哈地笑个不停几乎肚痛,调侃说原来窈窕淑女跑起步来花容失色得竟然洋相尽露。孟倩一上一下地吸着气,满眼怒火地斜眼看着我,看样子恨不得抓住我打几锤,但却又无计可施百般无奈。 看着她生气的样子,我发觉原来她生气时比没有生气时更加漂亮。那种扣人心弦的媚态,更使我对她心生怜悯又心生爱恋了。我一脸同情地走到她跟前,弯下腰极其关心地问她怎么样了。她断断续续地埋怨我怎么跑得那么快的,害得她几乎断气。我歪着嘴发出奇怪的笑声。笑着对她说跑了那么久也很累了,建议去附近的公园休息一下。于是我颇有绅士风度地搀扶着她向不远的公园走去。 夏日的公园到处都是鲜花绿叶,鸟语花香,成群结队的游客来来往往个不停。我们找了一块阴凉的草地坐下,深深地舒了一口气,感到无比轻松。 我问孟倩口不口渴,想喝些什么饮料。还没有等她回答我又补了一句,如果没有记错的话你应该喜欢喝橙汁。孟倩一边用纸巾擦汗一边微笑着点了点头。于是我一个转身就向着小卖部走去。 回来时我双手靠在背后,神神秘秘地走到她面前。孟倩看着我奇奇怪怪的样子满脸疑惑,猜测着我又玩些什么花样。我矫揉造作地发出“铃铃铃”的电话模仿声,装模作样地问她是不是你的电话响了。我这么奇怪的一问把孟倩弄得糊里糊涂莫名其妙的,不知道我说的究竟是什么。我先是一本正经地问她不是她的电话响吗,然后再故作恍然大悟的样子嬉皮笑脸地说原来是我的电话响。 我露出拿着一瓶橙汁的右手放在耳边,扮作接电话的姿势“喂”了一声,然后把橙汁递给孟倩,说是找她的。此时此刻孟倩才恍然大悟,被我无厘头的搞作逗得不顾淑女的形象爆发出一阵又一阵的笑声。看着她开心的样子,我心里也有说不出的高兴,觉得为博红颜一笑,就算付出什么东西都值得了。 孟倩说我不要那么无厘头好不好,我怕我被你奇离古怪的搞作笑得不像人形,到时连我妈妈都认不出我这个女儿怎么办,那时我不是要晕了。我继续乘胜追击,保持我一贯幽默的作风,不改我善于搞作的风格,扮着鬼脸说到时你晕了也不要害怕,反正这里离医院不是很远。说完我放开胸怀旁若无人地嘻嘻哈哈笑个不停,不知情的人还以为我是一个以卖笑为生的街头小丑,或者干脆把我当成患了脑震荡的疯子。 正在我们打情骂俏之际,一个十二岁左右的卖花女孩走到我面前,用着还稚气的语气恳求我说:“哥哥买一束花给这个漂亮姐姐好吗?”看着她极其可爱而又乖巧的样子,我笑了笑,于是对小女孩说好啊。坐在我身边的孟倩拉着我的手摇了几下,低声说不要买,就算你买了我也不会要。 我没有理会孟倩,若无其事地问小女孩:“我买给姐姐但姐姐不肯收呀,那怎么办啊?”小女孩眼睁睁地看着孟倩,搔了搔头略有所想的。未等她回答我又补了一句,“不如我买一束花送给你然后你再送给这位姐姐,好吗?”听到我这样说,小女孩脸上马上露出天真的笑容,高兴地说了句“好呀”。于是我就拿出钱包买了一束花,得意地对孟倩说:“这不是我送给你的哦,小女孩送给你的礼物你一定不要辜负她的好意噢!”说完我嘻嘻笑了起来。 孟倩无力地推了我一下骂我是大坏蛋,专门欺负她。在她的埋怨声中,我还是听得出她很甜蜜的。她紧紧地搂着那束玫瑰花,娇嗲地说这是小女孩的礼物不是你的礼物哦,以后再也不许我这样做了,并且声明收这份礼物并不代表什么意思。我嘿嘿笑了几声,哈腰点头地连续说了几个“是”,心中陶醉得很,真有些抑制不住那些欢喜。 我一副满不正经的模样对孟倩说:“放心啦,我不会想去别的地方的,不过你也不要想去什么地方噢!”孟倩晃了晃头,极其可爱而又得意地回答说:“那当然啰”。 我们嘻嘻哈哈了许久,都是说一些笑话或者是调侃搞怪之类无关痛痒的东西。在我们的笑声中,忽然我一脸严肃地问她究竟喜不喜欢我。我这么一问孟倩的笑声马上停止了,彼此都沉默了起来。我一下子觉得这个世界变得异常安静,静得令人有些害怕,只听到我剧烈的心跳声,以及孟倩深沉的呼吸声。 孟倩紧绷着脸颊,求我不要说那些方面的东西好不好,只要现在过得开心就好了,何必在意那些东西呢。我被她的回答弄得手足无措,不知应该说些什么。后来我刻意装着笑扮出不在乎的样子说了句“好吧,我们今天不谈那些方面的事”,才有惊无险地化解了这种难堪而又尴尬的场面。 接下来我们在那片草地上谈了一个下午,关于她工作的,关于我学习的,也关于我们各自的生活的,当然也会回忆一些过去有趣的事。每每谈到那些美好的回忆,我们都非常有感触地欢笑个不停。譬如说有次我们一起骑车回家时我不小心跌进公路沟渠,弄得浑身上下全是泥巴啦,单车放在车棚不知被哪个恶搞的家伙放了气并且丢了气嘴啦。仿佛那些美好的回忆,全都留在我们那段懵懂的岁月。我是一个喜欢怀旧的人,所以那些不可复制的记忆,永远不会在我心中磨灭。我会把它们当成我生命中最宝贵的精神财富。 人生有时就是这样,当现实与自己的理想有极大差距的时候,人往往喜欢回忆一些过去的东西,企图用着最美好的幻想来填补现实给与我们的残酷,弥补心灵上的创伤,求得精神上的安慰。我对过去的回忆是否就是为了怀念那段时间对我好的孟倩呢?我不禁轻声问自己,但我连自己都不知道答案。世界上并不是所有的问题都有答案的,这将永远是个不能解开的谜。 不知不觉夜幕降临下来了,街灯一个接一个地亮了起来,马路上来来往往的车辆像无数的流萤川流不息,铺天盖地的商铺在朦胧的灯光下寂寞地招揽着顾客。快乐的时光总是过得那么快,当我反应过来时,它早已离我而去。 孟倩对我说时间也不早了,叫我早点回去,否则没有车了。我从草地上站起来伸了一个懒腰,环顾了四周,然后隔着朦胧的夜色对她说我也应该回去了。说真的,我真的不想那么早离开孟倩,只想她静静地陪伴在我身边,即使一句话也不说我也愿意。与她一起的感觉总是那么美妙,美妙得我无法找到一个合适的词语来描述。我总是那么在乎她的一言一行,一个深情的眼神,一个无意的动作,一句温暖的话语也能将我彻彻底底地征服。 纵使我有千百般的依恋,我还是不得不回去的。临别之前总有一股浓浓的离愁,占据了我整个心房。乘着那些朦胧的夜色,我深情地看着孟倩被灯光染红的脸,模模糊糊的多了一些神秘的美。透过她无神的视线,我看到了她眼神里孤独时的落寞,此时此刻我多么心痛一个等待在孤独城市里的寂寞容颜,如此漂泊不定孤苦无依。我的怜惜之心从来未曾像这样剧烈地碰撞过。 我深沉地对孟倩说,我先送你回去宿舍再坐车吧。她点了点头,然后告诉我她就住在附近的一个工厂宿舍。我们沉默无语地走着,一直走着一句话也没有说。也许很多的离别都是这样的,不需要太多的语言,也不需要太多的动作,只是静静地保持沉默,就可以将那些漫无边际漫天飞舞的离愁别绪一览无余地表露出来。 人生有太多的悲欢离合生离死别了,正因为生命中有了这些东西的存在,我们才知道彼此相聚不离不弃的珍贵,我们才更加懂得珍惜那些来之不易千金难买的东西。 我走着孟倩的背后,静静地看着她孤独的背影,默数着她左右不断更替的脚步,一步一步的渐行渐远,好像我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那些暗黄色的灯光苍茫无力地照在她米白色的衣服上,让我产生一种让我无法触摸感觉。或许这是一种错觉。 第五章(15) 我几次怂恿自己上前一把拉住她的手,但每次我将要行动的时候都临阵退缩了。我心里暗暗地骂自己是一个蠢材,一个人人得以唾骂的大懦夫。我的思想正在激烈地挣扎着,各种各样的矛盾犹如潮水一般汹涌澎湃地涌入我的心海。我真的不知道下一步应该如何做。为何总是感情让我如此不知所措,为何总是感情让我承受不能承受的煎熬,为何总是感情在我背后推我一把将我置身于进退维谷的境地之中。 我在极其痛苦之中思前想后,最后竟然鼓起勇气一个箭步走上去一把拉住了孟倩的手。孟倩被我突如其来的动作吓了一跳,脸色霎时变成了深绿色。她先是本能性地拼命挣扎,但她越是挣扎我抓得越紧,接着就用着哀求的眼神恳求我不要这样。我一动不动地看着她绷紧的脸紧锁的眉,心跳得让我觉得呼吸都变得非常困难。 看着她极其可怜的眼神,我坚决的心慢慢融化了,变成了一滩悲凉的清水。紧握的手也开始慢慢地松了下来,最后我选择了放开孟倩的手。 看着她被我握得通红的小手,我极其惭愧地低下头沉默不语,百感交集。此时我的心真的觉得很内疚,非常后悔刚才做出冲动的事。过了很久,我才低着头无比愧疚地对孟倩说:“倩,对不起,请原谅我好吗?”孟倩用袖角擦了一下脸,估计是流泪了,然后断断续续地对我说:“以后……不要这样好吗,我不想……你这样对我。”我明显听到她说话时的颤抖。 我向她说了很多个对不起,承诺以后再也不会这样对她了。她似哭非哭地对我说现在她只是把我当成一个好朋友而已,就是那么简单,没有其他方面特殊的意义,并且恳求我以后不要再给她压力,做一些她不愿意看到的事,一切只要随缘就好,不要过于勉强自己,也不要过于勉强别人。我闭上双眼深深呼了一口气,然后点了点头。 很快我们就走到她的宿舍了。门口几个古铜色的浮雕大字映入了我的眼帘,“达尼斯制衣有限公司”在昏暗的灯光下格外醒目。从门外看进去,那是一间规模不是很大的制衣厂,一幢三层楼的车间,里面的机器正在轰隆隆地发出巨大的响声。旁边是一排简陋的民工宿舍,走廊的街灯正在寂寞地发出暗黄色的灯光,照在阳台上早已枯黄的杂草上。 孟倩转过身对我说已经到了,就送到这里吧,叮嘱我回去市区时要小心点。我默默地望着她的双眼,然后低着头沉默了几分钟。一股浓烈的愁绪突然涌上心头,将我的五脏六腑折腾得混乱不堪。我听着那些沉重的呼吸声,努力地克制着内心激烈翻腾的波澜,不断暗示自己要顶住压力坚强下去。但后来眼泪还是忍不住流出来了,只是在那些昏暗的灯光下,孟倩没有发现我临别时我痛苦。 过了几分钟,我难受的心慢慢平静下来了。我整理了凌乱的思绪,深深地呼了一口气,感到无比的轻松。我正对着孟倩说,以后要好好保重自己,好好照顾好自己,工作不要太辛苦了,要懂得多点放松自己,千万不要给自己太多的压力。孟倩一边点头一边说已经记住了,同时也要求我无论对什么事都要有一个平常心,不要想得太多。她的话好像有着一些言外之意,我好像模模糊糊地知道了一些东西,但出于礼貌我还是点了点头。 临走之前,她从手袋里拿出了一个瓶子,说里面装着三百六十五个幸运星,是她亲手织的,花了很长时间才完成的,希望这些幸运星能带给我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那么幸运。我目不转睛地看着她递过来的塑料瓶子,感动得再次热泪盈眶,没有说出一句话来,只是紧紧地握着那个白色透明的塑料瓶。 三百六十五个幸运星代表着三百六十五个美好的祝福,三百六十五颗真诚的心。我沉浸在无比幸福的时光中,突然觉得我是世界上最幸福最幸运的男生。我从来都没有试过像现在那么感动过,孟倩对我的那份情我将永远埋藏于心,永远都不会忘记。我会永远记得在一个炎热的夏天的一个温馨的晚上,孟倩亲手送给我代表着三百六十五个美好愿望的幸运星。 在那个美好的时光陶醉了许久我才舍得清醒过来。孟倩轻轻地问了我一句究竟怎么了,我才召回迷失的灵魂。我晃动了几下失去七魂六魄头脑,转过头对孟倩说没有什么。然后伸手摸了一下裤兜拿出一个精致的盒子,递给孟倩说已经有两年不见了,那么难得才见一次面,没有什么礼物可以送给你,希望你收下这份微薄得再不能微薄的礼物。 当说到“微薄得再不能微薄”的时候,我心虚得几乎冒冷汗。那条水晶手链花了我整整520个大洋啊,居然还违心说出像“微薄得再不能微薄”的话,恐怕被老妈子知道后气得她半死,我以后的税款恐怕也会被残忍地克扣了。 孟倩接过那个精致的盒子,微笑着向我说了句谢谢,水灵灵的眼睛发出醉人的眼神,然后补了一句“一路顺风”接着就边挥手边走进那排简陋的宿舍了。看着她渐行渐远的背影,我有着千丝万缕的不舍,但最后在她消失于我眼帘的时候,我还是依依不舍地转身离开了那间服装厂。 第五章(16) 我独自一个人在人潮汹涌的街头上漫无目的地走着,路边那些陌生的街灯,发出模糊的朦胧的孤独的光芒,忽视了有一个我的存在,没有在乎多我一个人。明明车站离我很近,为何我总是不能控制自己地在车站周围徘徊不停。 开往市区的汽车一辆接着一辆,检票员拿着喇叭高声地催促着乘客上车,坐在候车厅的乘客换了一批又一批。我坐在候车室冰硬的胶椅上,看着来来往往匆匆忙忙的人们,那些急匆匆的脚步与我安静的心有着明显的反差。忽然听到一个小女孩用着稚气的声调大声地说:“爷爷再见啦。”,我回过头来,看到一对年轻的夫妻正拉着一个扎着蝴蝶结的小女孩,向一个白发苍苍的老翁告别致意。年轻的夫妇微笑着向老人告别,老人也面带微笑挥动着瘦弱的右手,灿烂的笑容掩盖了饱经风霜的脸…… 我低下头默默苦思,同样是离别,为何他们的离别充满的是欢笑,而我与孟倩的离别却全是哀伤。我的心真的觉得很难受,我真的不想离开孟倩独自一个人去比邻的城市。我只想在这个曾经走过的地方,留住多一些珍贵的回忆。那些走过的街道,那个温馨浪漫的中餐厅,那个鲜花盛放鸟语花香的公园,已经在我心中留下了深深的烙印。 我也不知道究竟是什么东西,鬼使神差地将我拉出了汽车站,感觉好像是有一种神秘的力量支配着我的脚步。在这个飘满离愁别绪的夜晚,我的双脚不再属于自己的了,任凭它们在这个陌生的城市四处游荡。 顺着与孟倩一起走过的路,我的思绪正在努力地追寻着不久前留下的记忆:街头打情骂俏的追赶,中餐厅美妙绝伦的音乐,草地上无拘无束的欢笑,工厂门前水灵灵的眼眸……我们有太多美好的回忆了,我还来不及将那些有着欢笑也有着眼泪的点点滴滴收藏于心,它们就已经在我身边悄无声息地走过了。而今的自己,只能独自一个人徘徊在这个对我来说既陌生又有些熟悉的城市,留恋这里的每一处风景。 跟随着不受支配的脚步,我又来到了那个曾经停留的门口。门口的铁门已经紧紧地锁上了,一把生了锈的大铁锁特别显眼,在这个炎热的夏天我感到了一阵又一阵的寒意。保安亭里的门卫正津津有味地品着一杯茶,在光亮的白炽灯下悠然自如地翻动着报纸。 透过那些冰冷的铁闸,我的视线在那排简陋的民房左右移动着。我正在用着无比希冀的目光努力寻找着她的背影,盼望着她能在一个转眼之间奇迹般出现在我眼前。我亲爱的倩,你可否知道现在的我是多么的想念你吗。虽然现在的你离我很近,物理上的距离估计也不会超过二十米远,但我总是觉得你离我很远很远,远得让我无法触摸你的脸,远得我无法看清你的背影,远得甚至我无法接近你。那个冰冷的铁门,那些昏暗的灯光将我们的距离拉得有十万八千里那么远。被阻隔在门外的我,只能带着哀伤远远地看着阳台那些枯黄的杂草,还有那些枯萎的花瓣。 我默默地忍受着那种可望而不可及的痛苦,一阵又一阵的愁绪汹涌袭来,让我窒息得无法呼吸。天空没有翅膀的痕迹,但鸟已飞过,湖面没有木桨留下的水痕,但船已驶过,高大而茂盛的台湾相思树下没有我留下的足迹,但我已来过。我转过身来,没有回头地向着熙熙攘攘的汽车站走去,上了一辆破旧的客车,离开了这个陌生的城市。 回到世杰的宿舍后,刚一进门就莫名其妙地吃了凌宇一招狠狠的摧心掌。我不知所以然地对凌宇狂发狮子吼神功,大骂他为何失惊无神无缘无故地施我一掌。这时凌宇也毫无示弱之势,龇牙咧嘴无比轻佻地回骂我重色轻友忘恩负义不顾兄弟死活只顾自己一个人风流快活,明明说好快去快回的却风流到现在三更半夜的,你这样残忍地抛弃好兄弟与那个女子胡混得昏天暗地还不该下油锅杀千刀。凌宇一边气喘喘地呼吸一边马不停蹄地罗列我的罪状,恼火得全身肥猪肉不停地颤抖。说实在的,那时我真的非常担心他突然发羊吊全身肌肉抽搐而死。 逼于凌宇不可阻挡的汹汹来势,我的心一下子软下来了,毫无反抗招架的力量。我嬉皮笑脸地走到他面前挖空心思地讨好他,油腔滑调地吹捧凌宇哥大人有大量宰相肚里能撑船,不会跟我这种小人一般见识斤斤计较。估计花了我不少的马屁功最后总算被我极其市侩的一句“请你去肯德基”才征服了这个难缠的家伙,凌宇一听到有好处可捞眼睛马上发亮,面无表情的苦瓜脸也霎时间有了血色。他面带笑容地走过来无比幸福地挽着我的手,说要去离这里最近的kfc好好放我一把血。 一听到“放血”这两个字我吓得几乎昏死,我的妈呀今天才出了一大把血现在又要放我的血,那不是想要我的命吗?我惊秫得两脚抽筋全身哆嗦,幸好趁凌宇不注意的时候使尽吃奶之力,把钱包里几张红红的“毛泽东”十万火急地转移到一个隐蔽的小口袋里。此时我的心才安定下来,不再畏惧凌宇的宰杀,顶多不够钱付账时把我的钱包扣押了充数抵债。 凌宇寸步不离地紧抓着我的手臂,生怕将要到口的肥烧鹅不翼而飞。我一边死死挣扎着一边埋怨凌宇不要在大庭广众之下拉拉扯扯的,两个大男人拉着手成何体统,不知内情的人还以为我是“同志”呢。凌宇嬉皮笑脸无比发姣地拍拍我结实的胸脯,怂恿我来一次轰轰烈烈惊天地泣鬼神的断臂之恋。看着他不男不女不伦不类的骚样,我恶心得毒气一次又一次攻心,几乎要吐出来。幸好我修行多年内功深厚,否则我真的担心会在大庭广众之下一泻千里,将肚子里面的内容物毫无保留地呕吐出来。那时我的损失就大了,全心全意保持多年的淑男形象就会荡然无存。 坐在kfc的餐台上,看着凌宇大口大口地吃着汉堡包,嘴里还沾着淡红色的番茄汁,一副狼吞虎咽的衰样,我心里感到一阵又一阵的疼痛,好像他大口大口咬的是我的肉。我斜着双眼无比鄙视地怒视着他,嘴里喃喃暗骂这个几十世未吃过饱饭的饿死鬼,让我不得不怀疑他的今生是不是前世的猪投胎转世的。 饱饱吃了一顿后,凌宇拿着纸巾重重地擦了几下他那个血盆大口,然后叼着一根牙签齿颊留香地大赞刚才的“胜利之翼”美味无比。还无比轻佻地放言说要不是本来吃得太饱,还打算再来多几个“巨无霸”,企图一次过杀得我人仰马翻血流成河永无翻身之日。我被他惹得满身火气不顾淑男形象伸出中指“鸟”了他几番。看着我气急败坏而又不能发之于外的模样,凌宇兴奋得手舞足蹈更加得意忘形,嘿嘿奸笑个不停。我短发倒竖满眼怒火地盯着那个一时得志的家伙,气得气鼓鼓的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正在那个时候我的手机嘀嘀地收到了一条信息,我拿出手机火气未消地打开手机盖,以为是那个该死的10086或者是13800发来的天气预报。后来仔细一看原来是孟倩发来的,她问我回到佛山了没有。看到她这样关心我,我的火气一下子抛到了九霄云外,脸上露出了一些欢笑。凌宇在旁边讽刺我喜怒无常,挖苦我笑得很淫荡,不知是吃了哪种春药或者搽了哪些过期的摩罗查神油。我冷冷地瞄了他一眼没有理会他,接着就无比熟练地按着手机键回复说我一早就回来了。 刚发送了不久手机又响了,她说平平安安回来就好,并且说今天她真的很开心可以同我一起,希望我不要想多了,也不要误会些什么,她只是当我是一个最好的朋友而已,没有其他深层的含义。 我似有感触地思量了一番,猜测女孩子总应该有一些矜持,所以我极其乐观地估计孟倩可能是过于害羞才说出这些掩饰的话,她越是这样掩饰我越觉得开心。如果孟倩她没有心虚也不会刻意向我声明如何如何,我心中一阵暗喜,为表示我满不在乎的模样我若无其事地回复了一些潇潇洒洒的话。 凌宇一改傲慢无礼的模样,向前弯下上身低着头表现出很有兴趣的样子,用着很鬼祟的语调低声问我究竟今天与孟倩的战况如何。我一把推开他的死人头,臭骂他老妈十九年前不该生一个比女人还八卦的怪兽,并警告他最好不要多管闲事。但后来发现恐吓他那招不灵了,那个家伙依然满脸色相动作下流地对我死缠烂打,非要我向他报告今天我与孟倩的战况。 逼于在大庭广众之下顾全面子,我马上要求凌宇收起淫相不要做一些下流的动作,才肯透露今天我与孟倩的情况。他一听到我肯泄露国家a级机密立马正襟危坐,故作满脸严肃地竖起两只八戒耳准备接受我的洗礼。 第五章(17) 我与凌宇相处了十几年知道他一向是口无遮拦有什么就说什么的家伙,当然有所保留地只说一些今天无关痛痒的东西啦。比如说那里的花开得灿烂啦,那里的街道比我们市区干净啦,那里的女生穿着时髦露臀爆乳异常暴露之类的东西啦。凌宇对我发飙说我纯粹是当傻子那样耍他,几乎有大打出手之势。我见势不妙如临大敌立马随机应变,举起右手竖起三只手指无比严肃地发下如果我当他傻子那样耍他的话我就一辈子泡不到妞的毒誓。 明眼的人都知道我摆明是耍他的啦,但我还是发下这样的毒誓,有谁知道我只是把他当成蠢猪那样玩弄而已,所以那个毒誓对我根本没有效。凌宇见我发下如此毒誓,对我再也没有怀疑了,还颇有同情地对我说只是开开玩笑何必那么认真。看到他被我狠狠耍了一把还对我那么关心,我心里爽得个半死,我不得不对我高明的玩弄手段暗暗赞叹了一番。 过来佛山也有几天了,整天都闷在宿舍,哪里都不想去。凌宇埋怨我说不要那样郁闷在一间套房里,会很容易闷出病的,并且强烈要求我陪他四周逛逛。我对他爱理不理地说要出街自己一个人出去,我不想抛头露面,接着又按着遥控器,搜索我喜欢的电视节目。凌宇两眼瞪着我好像将要把我吞下那样,恼羞成怒而又无可奈何,叫苦连天地直奔睡房“砰”的一声将门关上,我被这突如其来的响声吓破了胆,整个心几乎提到嗓门眼上。好不容易才静下心来,接着又听到凌宇鬼哭狼嚎般大叫“郁闷啊郁闷啊”,真的让我心惊胆战。 正在这时世杰又打电话过来了,他说近来公司比较忙,没有时间陪我们到处走走,他知道我们整天呆在家里肯定会闷得发慌,觉得十分对不起兄弟。我笑了笑,回话说兄弟之间有什么对得起对不起的,说这些客客气气的东西等于不当我们是兄弟了。听到我这样说世杰马上停止了那些客套话,接着转换了另一个话题,问我如果觉得闷的话就过来他的公司帮帮手,只需要做一些简单的东西。他还无比阴险地偷偷向我透露,他公司最近招了几个非常漂亮的女大学生,身材丰满苗条,非常正点,问我有没有兴趣过去。我搔了搔头呵呵几声,说反正闷也是闷,去帮帮你又何妨,不过我郑重声明我不是因为那班女大学生才答应你的。世杰哈哈大笑起来,不断重复着说“心照啦心照啦”。 我把世杰叫帮忙的事告诉了凌宇,当听到世杰的公司有一群非常索的女大学生时,凌宇先是眼睛发亮,接着兴奋得手舞足蹈,大呼他修炼了那么久泡妞神功终于等到出手的时候了。看着他色色的衰相,我不满地泼了他一盆冷水,冷言冷语地说如果那些女生看上你这个色魔的话我就在百花广场顶楼做自由落体运动。 第二天就坐着世杰的广州本田去了他的公司,开始了一天的工作。他的公司不是很大,大概一百平方米大的办公室,摆着清一色的联想电脑,坐满三四十个服装统一的男男女女年轻职员。 当我们一起走进门时,每个员工都恭恭敬敬地向世杰问好,一句接着一句的“总经理好”接连不断地从这间办公室响起。看着世杰面带微笑点头示意的威风样,我羡慕得心里赞叹不已,大赞世杰简直是帅呆了。在那一刻如果换作我是一个女生,我会马上情不自禁地扑向他的怀抱。我偷偷靠到世杰的耳边说了句“你小子混得不错”,然后暗暗发誓,以后我一定要像世杰那么威风,甚至比他更威风。 世杰拍了几下手掌笑着向全体职员介绍说,今天来了两个他的好兄弟,打算在公司帮忙几天,希望大家多点指点多点关照他们。世杰的话音刚落,一阵热烈的欢呼声随即而起。我们也礼貌地鼓起掌来,笑着抱起拳头带着几分客套地向大家问候了几句。凌宇一边抱拳恭维一边淫笑着不断向站在一边的漂亮美眉抛弄媚眼,企图凭借他几万伏特高压的电眼放倒几个青春靓丽的无知少女。看着他那个几辈子都没有碰过女色的淫相,我心有不齿觉得非常不爽,暗暗唾骂他卑鄙无耻下流贱格,浑身上下生满痔疮脚底板流脓臭虫乱飞臭气熏天恶心得不堪入目。 在世杰的公司已经工作了几天了,做的都是一些琐琐碎碎的事,譬如说打打字整理整理资料。虽然做的事比较简单,但由于工作的内容很多,所以也是忙得不可开交的。凌宇这厮就与我不同了,经常在我忙得昏天地暗的时候混到那群女大学生那里打成一片,说好听一点就是沟通交流谈笑风生,说得不好听一点就是浑水摸鱼占人便宜。对于他的本性我早就参个全透了,记得有次不小心被一个女生的单车撞倒,他就佯装两脚受伤叫一个孱弱的女生背重得如死猪的他去校医院,趁机在那个女生的背部摸了个遍,还骗了她许多内疚而又同情的眼泪。回到宿舍凌宇还趾高气扬地向舍友吹嘘,大赞那个女生肌肤嫩滑身材正点。 忙忙碌碌了几天总算放松下来了,经常在外面跑生意的世杰总算难得地出现在办公室了。他一边进来办公室一边满面笑容地拍着手掌示意大家留意他的宣布,他首先客套了几句说这个星期因为订单太多所以大家都忙得不可开交,知道大家都很辛苦了,为了表示对大家的感谢,他作出了一个惊天地泣鬼神的决定。正在他说话之际,一个叫杨柳的姑娘很有兴趣地问世杰究竟是什么决定那么惊天动地。世杰神神秘秘地说有一个好消息有一个坏消息要宣布,问我们先听哪个。 我们都不约而同地异口同声说当然是先听好消息啦,这时世杰兴奋得像当年新中国成立时毛主席在天安门城楼举起右手那样,振臂高呼说我们这个月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为公司赚得了不少的业绩。根据中国人民优良的传统美德,当一个领导说完话后往往报以热烈的掌声以示欢迎,当然世杰也不会例外,他刚说完一片雷鸣般的掌声随即而起。接着他又装模作样似笑非笑似哭非哭显得非常无奈地向大家宣布一个坏消息。我急切地问他有什么坏消息,突然他暴跳起来无比兴奋地说今晚他打算请全公司的人去ktv疯狂一晚。话音刚落,那些女生兴奋得不顾淑女形象尖叫起来,最疯狂的还是那些平时色迷迷的男职员,癫狂得竟然丧尽人性地拿起茶杯轰隆隆地敲个翻云覆雨昏天地暗,有几个丧心病狂的家伙居然无比陶醉地拿起扫把当吉他手舞足蹈张牙舞爪地大跳脱衣舞。 世杰接下来的话完完全全被一片敲击声欢笑声淹没了,站在一旁的我也被这种难得一见的气氛感染了,脸上溢出了灿烂得不能再灿烂的笑容。凌宇这家伙兴奋得更加夸张,可能是因为今晚可以有机会在女生面前大显身手,趁机打包几个免费的快餐,居然在地板上耍起了hip-hop街舞。身广体胖身手笨拙的他跌了一次又一次的“狗吃屎”,逗得我乐得笑翻了天。好心你自己啦,也不掂量掂量自己的本领,没有hip-hop的潜质也不要学别人那样跳街舞啦,以免丢人现眼当众出丑。 夜幕刚刚在这个城市拉下,万家灯火照红了这个不夜城。一盏盏豪华的彩色灯快速地闪烁着耀眼的光芒,一间间人潮汹涌的夜场寂寞地伸展着它充满诱惑的臂弯。那些若隐若现暗红色的灯光 ,映照出一个无日无夜昏天暗地风流快活地沉迷于物欲横流纸醉金迷灯红酒绿花天酒地的世界。在这个物质高度发达的社会,我看到了人们的心境更加寂寞。 第五章(18) 在朦胧的夜色中,世杰高举邓小平伟大旗帜大手一甩,我们一大群黑得如乌云的身影快速地闪进了东海明珠对面的那间金牛迪吧,准备在那里疯狂地唱翻了天,将金牛k成死牛,再将死牛k成疯牛。 刚走进那间迪吧,里面全是黑沉沉的一片,一个巨大的幻影迷彩灯正在吃力地旋转着,发出五颜六色的光芒,五盏黄色的照明灯正在和着音乐的节奏不断地变换着方向。听着那些震耳欲聋的音乐,看着那班在炫光灯下癫狂得汗流浃背地跳舞的年轻男女,我感到这个世界将要疯了,真担心舞厅上面那条钢筋水泥横梁会塌下来。 进入了包房,发现这里与外面简直是两个世界,起码没有外面那么喧哗。凌宇说怎么不把音响调到最大,这样才够过瘾刺激。说完就搭着一名女生的肩膀走到音响面前把声音拉得他妈的最大。包房一下子变得地动山摇了,我感觉到放在桌上的酒杯都跳起舞来。 我用两只食指紧紧地塞住耳朵,启用外交部最高级别的谴责严重抗议凌宇这种损害世界和平和中国人民感情的行为,强烈要求他把声音调低。可他却佯装在如此高分贝的环境中没有听到我的谴责,依然我行我素若无其事地与一个妙龄少女混成一片。无奈之下我只好向服务员要了一团棉花紧紧塞住耳朵。 世杰与凌宇在一大群伟大的劳动人民群众的围观下正你死我活地劈着酒,那些个个打扮得花枝招展好像是要开化装舞会的女生,通通龇牙咧嘴面目狰狞不顾大家闺秀形象地吆喝着,为两壮士轰天动地的悲壮厮杀呐喊助威。看到一场轰轰烈烈的厮杀将要一触即发,我识相地走到一个级别安全的地带,避免卷入那场没有必要的纷争。 爱好和平的人士都希望世界和平,但谁都没有想到刚刚在上学期才拿了班级诺贝尔和平奖的我竟然被一个叫“吕连”的女子拉进了战场。那时我规规矩矩地坐在一个角落喝闷酒,那个女子可能见本大爷长得有几分潘江宋玉的姿色,就拿着酒杯过来颇为关心地问我为何一个人喝闷酒,我心里暗想这分明是想来调戏本大爷。幸好我耐力修炼得雄厚,铁定心已早有所属,所以才避过这艰难的桃花一劫。但后来逼于吕连的过分热情,我不好意思坏人心意,最后还是被她甜言蜜语的诱惑拉下了红颜祸水之中。 觥筹交错中,我还没有明白什么回事,几瓶啤酒就下肚了。凌宇左拥右抱着挪到我身边,阴气沉沉地怂恿我和旁边的吕连合唱一首情歌,并且叮嘱我不要辜负美女的期望。我听后耳边热辣辣的,估计红了不少,吕连也被众人起哄得花容失色满面通红,估计兴奋多于害羞。我曾经在一个男同事的口中得知吕连正在暗恋我,所以我才有这样的判断。 我恼火得狠狠地白了凌宇一眼,向他暗示我心中对他的诸多不满。可能是我眼神的杀伤力过于强大吧,凌宇被我眼睛剧烈燃烧的火焰吓得霎时白了脸,颇识相地弥补说不用唱情歌也行喝酒代替也未免不是一种乐趣,企图求得我宽宏大量的饶恕。我见他那么识相就面带笑容地姑且放他一马,谁知那个不知死活的家伙竟然拿来几瓶百年糊涂扬言要跟我火拼,我吓得两脚发麻几乎抽筋。在一群青春靓丽的俊男美女中为了顾全我秦枫的声誉,被逼决定与凌宇来一场轰轰烈烈的圣战。 幸好我得到尊敬的穆斯林精神领袖的庇佑,每次摇色多半都是我赢的,凌宇被我狠狠地放倒在地,还醉醺醺地向我叫嚣要死也要绑在一起死,企图与我同归于尽。不过我也好不了哪里去,几瓶百年糊涂中我多多少少也灌下了一瓶多,感觉也有点头昏脑胀昏天暗地的好像也喝醉了,要不我看世杰的双眼也不会像钻石那样发出五光十色的光芒。 今晚可算是尽庆而来尽庆而归了,大家都喝得兴高采烈头昏脑胀的。不知到了午夜的哪个时候,晚风也已经带走了夏日的炎意,估计已经是三更时分了。我们醉得互相掺扶着还意犹未尽地走出了那间金牛迪吧,世杰努力地撑着那双疲倦的眼睛,拿出手机好不容易地拨通了水哥的电话叫开车过来接我们。 我们跌坐在门前那个绿化带的水泥板上,衣衫褴褛得像是在祖庙附近拿着破碗混饭吃的乞丐。幸好那时世杰穿着一身西装打着深蓝色的领带,路人才不会认为我们这些家伙就是传说中锄强扶弱仗义疏财救济天下苍生的丐帮子弟,顶多当我们是《春光乍泄》或者是《霸王别姬》里面的断臂人物罢了。 大概过了二十分钟水哥才风尘仆仆地赶来,朦胧中只见他捂着鼻子好像是嫌我们满身的酒气,像丢草包一样把我们一个个扔进了车内。我被摔得屁股开花猛隐隐作痛,幸好有酒精这个家伙麻醉了我,否则我的八月十五真的被害惨了。 模模糊糊中感觉到水哥一边开车一边埋怨我们喝得死猪一样醉,在有时平稳有时颠簸的归途中,我感到一阵阵的恶气不断地向上涌,大有一泄千里之势。我感到很闷气,于是笨手笨脚地打开了车窗,让清凉的晚风吹进来清醒清醒昏涨的头脑。谁知刚打开车窗一阵毒气攻心“呃”的大叫一声接着就哗啦啦地犹如庐山瀑布直泄千尺一发不可收拾。 此时我真的心痛得很,忍了那么久还是不能控制地把今晚吃的鲍参鱼翅全部呕吐出来,对此我唏嘘叹息了许久,我吐的可是白花花的银子呢。还害得今晚我拼了老命地往嘴里塞,弄得牙齿疼得厉害,如今却如数地吐出来,哪叫人不心痛。 水哥模模糊糊地听到我喃喃自语说了那些恶心得几乎白眼的酒后话,哆嗦得脑瓜直冒冷汗程度不亚于在佛山街头看见一个老姑婆模样的女子两边扎起羊角辫故作纯情。我断断续续地告诫水哥不要分神要专心开车,这辆广州本田可关系着几条人命呢,祖国的前途命运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还要靠我们这班未来的国家栋梁支撑呢。 回到宿舍我被别人一把扔进了大床上,感觉背部软绵绵的非常舒服好像是人肉垫那样,接着就不管三七二十一地呼呼睡着了。等到第二天天亮时睁开痛得要命的眼睛时,才发现下面垫着的原来是凌宇这个肥猪,怪不得睡熟时感觉他的肚腩有那么多肥肉。我懒懒地打了个呵欠,感觉脑瓜还是痛得厉害,不过还算比较幸运没有像上次那样醉酒后狂发酒癫。不敢想象如果这次喝醉酒会发生什么不堪设想的后果,说不定会跑到厨房拿起菜刀把世杰凌宇通通砍个面目全非,连云南大学的马加爵都要抱拳恭维直呼佩服。想到这里,我冷汗冒个不停。 中午的时候我给孟倩发了条短信说我昨晚喝醉了,过了好久也不见她回复。我估计她手机没电或者没有话费了,所以没有在意。后来我试着打她手机竟然是通的,才一下子明白过来原来不是没电也不是没有话费。我问她为什么不回短信,她说最近很忙没有时间回复。我反驳她说撒谎话也不要撒那么弱智的谎话啦,我不信回复一条信息会消耗掉一天的生命。按了发送键之后我在手机旁苦苦守候了一整天,但她再也没有回复我了。为此我苦恼了几天,每时每刻都猜测她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明明前些日子还对我好好的,为何与现在相差千里,对我冷言冷语爱理不理的,难道我做错了什么事得罪了她。我苦苦地回想自己近几天做过的事,没有发现有哪些地方做得不合适呀。 我带着疑问又发了条短信问她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为何对我不理不睬的。她回复说她本来就是这样的,只是我想得太多了,并且还问我为何那天喝醉了,是不是又因为她酗酒了。从她的语气中我可以感觉到她只是象征性地关心我一下,掩盖不了那种牵强。我回复她说不是因为她而跑去喝酒的,只是因为庆祝世杰的公司取得的成绩。手机又嘀嘀地响了,她只发了一个“哦”字,接着就没有下文了。 第五章(19) 我可以感觉到这些天孟倩对我淡了很多,我不明白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我一直想问她但始终没有开口,我怕我问了她事情会变得更糟糕,她对我的态度更加冷漠。忽然之间,我觉得孟倩这个人变得很难以让人捉摸得透。在我的潜意识里我一直以为我很了解她,对她的各方各面都了如指掌,但现在才发现她原来是那么的深奥,那么难以让人读懂的。 这几天孟倩对我爱理不理,我心情很郁闷,整天无所事事发呆,好像觉得生活一下子失去了意义。很多人在沉闷的时候总欢喜站在阳台上点一支烟,冷眼旁观着这个疲于奔命的世界。幸好我没有吸烟的习惯,还记得小时候出于好奇偷了外公一包“广州”跑到树林里想过一把瘾,谁知呛得个半死,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敢碰烟袋了。 我懒洋洋地躺在沙发上,开着那个29寸的tcl庞然大物。我并没有想看电视,更没有心情跟着大批少男少女的屁股追捧近来在电视上热播得风靡一时的琼瑶婆婆最新大作《又见一帘幽梦》。我的世界太安静了,我想多一些声音出现在我幽静的生命。 正在我处于半昏迷状态,手机嘀嘀地收到了一条信息。我马上从半昏迷状态惊醒,以为是孟倩发过来的。打开一看顿时傻了眼,显示的是一个陌生号码,问我靓仔在干什么。我以为是那些街边姑娘逼于生计跑起了道德不良的业务,或者是比李嘉诚还有商业头脑的生意人设计的一按回复话费马上少了两块的陷阱,所以我没有理会那条陌生的信息。过了十几分钟,手机又嘀嘀地响了,我一看又是那个号码。看她说话的语气,那个人好像是个女的。她又问我靓仔做咩不回复啊,我是认识你的。 那时我就满头雾水,纳闷着究竟是哪个女生发来的短信。在我生命中出现的女生实在太多了,暗恋我的人一火车也拉不完,可谓车载斗量,我一时记不起究竟是哪个女生。见她连续发给我两条短信,我也不再怀疑她是不良的生意人。怎么说上次回复了一条陌生短信扣了我两元钱,害得我茶饭不思夜寝难眠痛苦了好几天,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嘛,所以我才格外小心。于是我回复问她究竟是谁,是不是真的认识我的。 又过了一个上厕所的时间,她的短信又来了。她说我真的认识你的,你叫秦枫,秦朝的秦,枫叶的枫对不对,你记不起我了吗,我是吕连啊。看到她这样说,我才恍然大悟原来是世杰公司的那个年轻的女职员。我一个骨碌地从沙发直起身子,拧着头大声质问啃着瓜子的凌宇是不是他又做了一次“多隆”出卖了兄弟,把我的手机号码告诉了吕连。凌宇瞪着灯泡牛眼寒光四射杀气重重,狂发飙骂我陷害忠良冤枉好人关他个鸡牛犬马狗屁事。看着他脸色发黑一副包青天大老爷铁面无私阴阳脸的模样,我吓得连连卑躬屈膝赔礼道歉,生怕他一个冲动把我踩个粉碎。 我苦苦思考究竟是谁把我号码出卖给吕连了。百思不得其解之后我问她究竟是怎样知道我的号码的,是不是有人告诉她了。她说不是别人告诉我的,是你自己本人给我的,你不记得了吗。我思前想后左思右思左想右想终于给我想起来了,原来几天前在世杰的公司我不小心把咖啡溅到了吕连新买的裙子,她要求我赔礼道歉,后来又改口说不赔礼也行陪个电话号码就算无事。逼于在一群青春靓丽型男索女面前不好意思向一个女子赔礼道歉,于是我就勉为其难地把自己手机号码给了她以息事宁人,大家各相安无事。 我对她说我记起来了,原来真的是我自己把号码给她的。我问她有什么事吗,她说没有什么事,只是想同我聊聊天解解闷。我回复说如果没有什么事就暂时不聊了,最近我心情不好,好想一个人静静。她既关心又急切地问我为什么心情不好,我也再没有搭理她了。 凌宇跑过来极度阴险地笑我说恐怕又有一个无知的纯情少女将要死在我身上了。我冷冷地横了他一眼说少管闲事,她又不是我喜欢的那种类型,我喜欢的是温柔体贴小鸟依人不吃人间烟火的那种女孩。凌宇顶了我一句“小鸟依人,恐怕是鸵鸟吧”就一溜烟地消失得无影无踪,生怕被我抓到拧断两扇猪耳。我喃喃诅咒算你溜得快,否则被我打得连他老妈子都认不出。 吕连又接二连三地发来短信,安慰我说不要心情不好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对于她表现出不一样的热情,虽然我内心很感激她能在我失落的时候安慰我,但我不能用我的感激对她作出一些容易让人误会的反应。因为我深深知道她正在热热烈烈地暗恋着我,爱一个人是很盲目的,一旦我给了她希望然后再狠狠地给她绝望,我会伤害到她的。所以我宁愿将内心的那份感动珍藏于心。 开始时吕连还是死心不息地向我狂轰滥炸,后来见我无动于衷冷漠对待的样子,知难而退选择放弃再也没有发过一条短信给我了。我觉得她有点可怜,心里很同情她的遭遇。其实我同情的是自己,因为她的命运有点像我,在她身上我好像找到了自己身影。 这些天孟倩一直都没有主动联系我,有时我觉得特别苦恼的时候给她发短信,发了很多条她也只不过是回了一条,甚至干脆一条都懒得回复。短信虽顾名思义内容很短,但她回的短信可以说是最符合“短信”包含的最深含义了。怎一个简简单单的“哦”字了得。 本来我想用时间来慢慢冲淡她对我不理不睬的态度的,但我发现时间的长短并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记忆中最初认识孟倩时她是穿着一件粉红色的连衣裙,有点像一个精致的药瓶,而孟倩就是今生今世唯一解我情花之毒的解药。除了她,我再也找不到一个能救我于水深火热之中的红粉天使了。 在忧郁中挣扎了许久,我下了决心决定问孟倩个究竟,为什么这些日子对我的态度一落千丈,就算她存心让我绝望,我也不想不明不白地跌进绝望的深谷,总得让我明白个所以然来。 我带着复杂的心情拨通了孟倩的手机,电话那边传来了“喂”的响声。我沉默了几秒钟,咬咬嘴唇作了一些迟疑,然后连个招呼都没有打就直接地质问她为什么这样对我,难道我最近做错了无可挽回的事。孟倩被我突然这样的一问惊呆了,过了好久才对我说你没有做错什么事,只是我不好。我又狠狠追问那究竟是什么原因令到你如此讨厌我,我需要知道,而且很需要知道,我不想自己一直在悲痛的苦海中过着生活,我也不想听到你老掉牙的借口,希望你能原原本本老老实实坦坦白白地把事情的真相告诉我。 我连续一口气说了几个重叠词,语气就像渐进的号角越来越重,越来越强劲,大有黑云压城城欲摧,泰山压石石欲碎之势。孟倩再一次被我一连串的逼问惊呆了。我听到话筒中传来一阵沉重的吸气声,然后又一阵深沉的呼气声。接着她终于开口了,好吧,我将事情的真相全部都告诉你吧,我已经有男朋友了,希望你不要伤心不要难过。 那一刻我完全惊呆了,感觉到周围的空气都凝结了,呼吸也完全停止了,心跳也完全停止了,我的生命也被定格在那一刻。照在阳台上洋洋洒洒的阳光忽然不见了,一阵狂风吹起,天边风起云涌风云突变乌云密布昏天暗地。我觉得这些寒风很刺骨,这个世界很黑暗。 第五章(20) 我一声不语地挂了电话,固执地拒绝承认这个事实,这不是真实的,这是骗人的,这是天下间最大的谎言。但我又不得不相信这是一个铁定得无法改变的事实。我悲伤得两眼沉甸甸的,好像有些东西将要流出来的感觉。 我一扭一拧地跑到了洗手间,关上门在里面独自流泪,又怕别人听到我的哭声所以只能强忍着痛苦低声哭泣。凌宇见我很久都没有出来就走过来敲门问我在里面干什么,我忍住哭声说没有什么正在上厕所。我的哭声越来越大了,我真的好想好好地大哭一场。我打开了水龙头想把我的哭声掩盖住,但看着自来水哗啦啦地流个不停,心痛不知要流走多少水费,我哭得更伤心了。 过了很久我才从洗手间出来,双眼哭得红肿,像得了红眼病。凌宇看着我的眼睛,觉得事情有些跷蹊,问我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眼睛红红的。我说没有什么,只是沙子进了眼睛。凌宇见我没有坦白,就没有问下去了。我“哇”的一声忍不住悲伤紧紧抱住凌宇,不值钱的眼泪如倾盘大雨般哗啦啦地流出来,淋湿了他白色的衬衫。我永远不会忘记那时流下的眼泪,那种滋味被深刻地定格在我的生命中。 许久之后我抽噎着对凌宇说我失恋了,孟倩有男朋友了,我几年的梦想彻底地破灭了。在我的记忆中,这是我第一次在凌宇面前嚎啕大哭,一个大男孩居然像小孩子那样不顾一切地尽情哭泣,确实是人间一大奇闻。 凌宇拍拍我的肩膀安慰我说想都想到是为了那个女人啦,何必这样为一个不爱自己的人伤心呢,是她没有眼光,不懂得欣赏你,没有必要拿别人的过错来惩罚自己了,不值得的。我吞着眼泪,颤抖地说,但我真的很爱她,我舍不得放弃她,我不忍心放弃她。 “你不要这样傻了,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天下有大把大把的女生,不要为了一棵树而放弃了整个森林,没有人可怜你吊死在一棵树上的。” “只是……” “不要再固执了,想一想其他方面的东西,不要整天想着这些东西,这样心情会开朗一点的。” 我默默地抱着我亲爱的兄弟,心想什么爱情都是骗人的,到头来还是兄弟是最真的,至少在我失落的时候能给我一个厚实的肩膀安抚我破碎的心。 几天后,我的心慢慢平静下来了,但还是不能自已地牵挂着孟倩。走在街头的时候看到一个穿粉红色连衣裙的女子,我就想起孟倩,闷在电视机前的时候看到眉目清秀眼睛水灵灵的美女,我就想起孟倩,连我晚上做梦的时候,孟倩都不知不觉地出现在我梦中。我的世界全部都有孟倩的影子,我设法不要想她,但我越是这样强迫自己我越不能自制地牵挂她,她已经在我潜意识里根深蒂固了,就像一个魔咒,怎么也逃避不了,摆脱不了。 我忍不住发了条短信给她,问她的男朋友叫什么名字,我认不认识的,不管你有男朋友还是北朋友,我只想知道个究竟。她说她的男朋友我也认识的,是我们初三的同班同学石飞,他们拍拖已经有一年了。 我一听恍然大悟,原来是这个杀千刀的家伙横刀夺爱,怪不得孟倩一直不肯接受我,原来是他搞的鬼。我狠狠呸了一声,喃喃问候他的老妈,还差点问候了他祖宗十八代。 其实石飞的本名叫高石飞,记得初中入学第一次向全班作自我介绍的时候,全班同学都被他“搞是非”的名字笑得个半死,所以后来他每次向别人介绍自己的时候总是说“石飞”。说到这个混蛋我就火气十足,初二的时候我捡到一个钱包,想交到教务处,那时他是学生会的干部,他对我说交给他让他交到教务处就行了。我一时觉得他很值得信任,应该不会把我的功劳抢去吧,于是就放心地交给了他。谁知后来他竟然把全部功劳独吞了,还得到了德育处的奖状和奖金,我愤愤不平后来还是忍了。如今又来横刀夺爱,抢去我最深爱的女人,这样欺负到我头上还忍他我还算不算是个男人?我决定无论如何都要刮出来那个家伙,来一个生死决斗,这场斗争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了。 凌宇问我为什么吃了炮弹火药味那么浓,究竟是谁惹怒了你啦,我愤愤不平地说,是猛男这个杀千刀死万次的扑街混蛋欺负到我头上了,把我最心爱的东西抢走了。我气愤得上气不接下气,恨不得把他揪出来啖其肉而饮其血,抽其筋而拆其骨,总之一句痛痛快快地扒了他的兽皮让他生不如死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以泄我心头之恨。 我咬牙切齿眼冒寒光阴气沉沉杀气重重,凌宇见我如此面目狰狞心狠手辣后退一步不禁打了个寒颤心生畏惧,觉得我顿时变得那么让人可怕,估计他这时才恍然大悟原来一个人狠毒起来的模样是那么可怕的。 “猛男?” “就是那个该死的流氓!” “猛男是谁啊?” “哎,就是孟倩的男朋友高石飞啊,我管他叫‘猛男’,这次我不灭了他誓不为人!” “哦……原来是他!猛男……” 凌宇问我天下那么大怎样才能找到他啊,盲目地找他就好比无头苍蝇那样是很难找到那个家伙的。我哼了一声,狠狠地拍了一下桌面,几乎把桌子打碎,震得我手掌发麻隐隐作痛。然后怒不可竭地发飙,山人自有妙计,就算他走到天涯海角海角天涯潘金莲的玉床边西门庆的裤囊底,我也把他挖出来千刀万剐碎尸万段然后弃尸荒野喂饱野狼。我顿时觉得自己从来没有像现在那么高大过,好像当年朝鲜战争董存瑞炸碉堡一样,两眼迸发出仇恨而坚毅的火花,一副大义凛然视死如归的英雄气概。 “说的比唱的好听,但问题是怎么找他啊?”凌宇用着怀疑的目光目不转睛地看着我,好像我的脸画了一个王八。 “听别人说猛男初中毕业后也跑到了佛山混饭,他不是同‘鱿鱼鬼’游如混得很熟的吗,问问他就可以刮到猛男了。” “你知道游如的电话吗,我有他的电话,听温阳说他也在佛山,在一家保险公司做业务员。” “太好了!我马上联系游如,把猛男刮出来来个生死决斗,今次就算他买好保险也保不住他了!”我自言自语振振有词,双手捏得发痛。 傍晚的时候夕阳的余光照在窗边的鱼缸上,波动的光辉反照在一排青翠欲滴的七里香,一闪一闪的非常安静怡人。我感觉到一场极度悲壮异常惨烈的斗争即将开始了。我发了条短信给孟倩,说我将要做一些最重要的事,要她等我的好消息。孟倩问我究竟搞些什么事,还告诉我她的男朋友高石飞已经知道了我找过她,事后他非常生气,还骂了孟倩说是红杏出墙。她恳求我不要搞那么多事出来,给她一段时间好好安静。 我又发了一条信息给她,说等我的好消息吧,我会用实际行动来证明我对你的爱的,你会出乎意料的。她急切地问我究竟做什么,要求我不要乱来。之后我没有再理会她,忙着实施轰天动地地动山摇的大行动。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 第五章(21) 我拨通了游如的手机,听到那边传来嘀嘀嗒嗒的敲击键盘声,还有男男女女交谈的混合声。游如喂了一声后极有礼物地说了一声“您好,请问你是哪位?”做保险业务的人就是与众不同,连接电话都是那么有礼貌的,不像凌宇温阳飞毛腿长老等等那班家伙,接电话开口第一句话不是问候你老妈就是出现不堪入耳的女性器官。 “嘿,鱿鱼,听不出我的声音吗,我是秦枫啊,好久不见了!”这么多年来,尽管我很尊敬游如,但我还是习惯性地称呼他“鱿鱼”,这并没有侮辱他的意思。 游如一听原来是我,兴奋得嘿嘿几声,问我怎么知道他的电话的。我说我神通广大连西游记里的孙悟空见到我都抱拳作揖俯首称臣甘拜下风,当然知道刮得到你的电话啦。游如爽朗开怀大笑笑我这么多年了还是那么大炮,丝毫不改当年特立独行别树一帜说话另类的作风,跟我客套了一番。身为炎黄子孙我深知自古以来我们中华民族以礼数著称,礼尚往来自然是不用多说的事。我也久仰久仰钦敬钦敬了他一番,他也是一个能说会吹的家伙,与他博弈我如临大敌。三分钟之内立马把话题从他家的老黄牛最近生了一对龙凤胎扯到道琼斯指数上,兜兜转转来来回回好不容易才转入了正题,问到了猛男这个扑街的老窝。心里满满露出狞笑,幻想着不久后把猛男变成贱男时的痛痛快快。 我同凌宇说我准备想去找那个混蛋算账,问他支不支持兄弟,凌宇大义凛然浩荡正气地拍着胸脯——拍的是我的胸脯,激动人心地说一世人两兄弟一条心哪有不支持的道理,还向我保证你出人力我出家伙。与凌宇做了兄弟那么多年这次他是做得最对的,我无比感动地拍着他的胸脯,几乎什么水都流出来了。世杰回来后我告诉他我将要与一个叫猛男的情敌来个生死决斗,问他支不支持兄弟。世杰听后脸色突变,那厮外号美名曰“猛男”,怎么也不会差到那里去,怀疑如此瘦弱的我是不是他的对手。凌宇插口说此“孟男”非彼“猛男”,他只不过是孟倩的男朋友而已,我们伟大的毛主席说过一切敌人都是纸老虎,不必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 经凌宇一番耳熟能详的解释,世杰才知道了事情的原委,面部收紧的肌肉才慢慢放松了下来。我一动不动地望着世杰,无比期待他大手一甩振臂一呼鼎力支持我打倒日本美国帝国主义的大计。如同很多战争题材电视剧一样,世杰果然浩气长存义薄云天,他激动地说做得一辈子兄弟的当然要出生入死肝胆相照患难与共,只要兄弟要做的我什么都要支持到底。还放言说打死不离亲兄弟只要用得上他的随传随到随呼随应赴汤蹈火在所不辞。说完还顺手拿了两个香蕉当作手榴弹塞给我,激动的程度不亚于当年跳崖的狼牙山五壮士。 被世杰这样一说我心情更加激动,泪水泛滥得一发不可收拾。按照凌宇的说法当时的情况就像1998年黄河缺堤洪水泛滥,我骂凌宇会不会用词修饰的,至少用个长江缺堤吧,起码长江水比黄河水清澈得多不至于污辱我一世英名。 我又相继联系了飞龙、杨明、温阳、飞毛腿等飞鹰帮众将,他们都对我英雄的行动表示了最高的赞叹兼且极大的支持。我心里感动的程度自不用多说,身上的力量大得几乎要摧毁一个国家。那时我暗暗发誓,如果这次行动成功我一定不会像过去那样对待自己帮中的兄弟,我的意思不是说过去对待兄弟很差,只是没有那么好而已。 说到飞鹰帮,英文名叫做flyingpang,我也不知道这个招牌什么时候出现的,我更加不知道究竟是谁那么愚蠢起了一个在别人看来如此低俗的名字。就算创立一个帮派也要起一个响当当的名头,譬如说洪兴东星义和团天地会斧头帮三联帮之类的名目,怎么用一个老鹰统治我们帮中子弟呢。在我看来,可能是小时候在我们幼小的心灵中鹰是一种最凶猛最坚强最彪悍的动物,要不做老鹰捉小鸡的时候小鸡总是被老鹰强悍的鹰爪功抓到。又可能是有次我们全班同学浩浩荡荡地跑到一个山头将一个果园杀得遍体鳞伤面目全非,事后果园的主人愤怒地拿着铁叉率领着一群大大小小的家眷上到学校找校长讨回公道。逼于敌人势大我们亲爱的林秋先生只好请我们一班罪犯到办公室喝茶。林先生一改和蔼可亲的作风,面目狰狞地一个个拷问我们以后还敢不敢再作案。 我还来不及臭骂抖我出来的莫管,我第一个站出来斩钉截铁大义凛然气概浩荡地放言,以后如果我再作案就会学着日本武士剥腹自杀。那时我感觉到一双双眼睛不约而同地集中在我身上,估计正在暗暗赞叹我是一条百年难得一见的大英雄,深深被我视死如归的革命精神深深折服。 林先生见我如此决绝也不敢再盘问我了,估计也是被我汹汹的气势吓破了胆,担心真的有那天我老妈闹着向学校要人。他的目光继而转向了凌宇的身上,指着凌宇印着“雄鹰展翅,志在千里”的t恤龇牙咧嘴恤凶神恶煞地讽刺说什么混蛋的志在千里,我说是志在果园才对。可能是后来大家为了记住那次屈辱,所以大家才把我们创立的帮会叫做飞鹰帮。孔老头说名不正则言不顺,我想,这个或者是飞鹰帮帮名的来源之处吧。 出发那天很多飞鹰帮的兄弟都给我打过电话,为我正义的出征壮行,并且还叮嘱我万事小心,要懂得随机应变。世杰还请我去了万豪大酒店大吃了一餐,说是要为好兄弟打气加油。那时飞龙杨明长老也在场。几杯白酒下肚,我顿时觉得浑身是胆,气力大得可以打死一只老虎。临别的时候,世杰打电话呼来水哥要他送我到澜石,还问我需不需要多带几个弟兄,我紧紧握着兄弟们的手感动得说不出话来,过了好久才说了句不用了,感情的纷争我自己一个人解决就可以了,不必劳烦兄弟。 水哥将要开车的时候,兄弟们都走到车窗边热泪盈眶,千叮万嘱我要小心,无论什么时候发生什么事情都要记住在你的身后有一群生死同命支持你的好兄弟。我含着泪说兄弟放心啦,我教训完那个混蛋后很快就会平安归来的。 水哥一边开车一边指着旁边的一个纸箱问我需不需要家伙,他听说我为了真爱劈友,心里非常佩服我是一条顶天立地的汉子,所以把什么倚天剑屠龙刀血滴子金钟罩都带来了,看能不能对我有一点用。我感谢了他的好意,放言说当年武松赤手空拳都能把一只大老虎活活打死,难道就我不能赤手空拳把猛男扳倒。 按照游如的指引,我们来到了澜石镇的一间电子厂。下了车后我叫水哥先开车回去,不用等我了,待我办完正经事后自然会打车回去。水哥见我意志坚决,也没有多说什么,只是说了一句兄弟多多保重,有事打电话给他他立马拉一车兄弟过来厮杀,然后就一溜烟开车走了。 第五章(22) 我走上了那间电子厂的办公室,指着那里的值班人员凶神恶煞杀气重重地问高石飞那个混蛋躲在哪里,叫他马上滚出来受死。那个值班的小伙子被我突如其来的杀气吓得脸色发黑手脚痉挛屁滚尿流,多数是被吓破了胆。他看着我面目狰狞凶神恶煞的模样,估计我不是什么善男信女不好惹,于是慌乱得哆哆嗦嗦地说:“我……马上……马上给你叫过来,大哥……你等等……等等……。” 那个小子连滚带爬地跑到了车间,叫来了高石飞。高石飞见到我后脸色变得红一块青一块,好像感觉到一些不好的事情将要发生。 我见到那个混蛋后,斜眼观察了周围的环境,天时地利人和,发现对我的作战十分有利,起码我高那个混蛋一个头,占有绝对的优势。于是我就火冒三丈目不斜视大摇大摆地径直走到高石飞的面前,一句话也没有说就狠狠地朝着他的脸左一下右一下地用力挥了两拳。他还没有明白过来究竟是什么回事就狠狠地吃了我两拳,痛得他哇哇地惨叫个不停。我好像听到打脱牙的声音,他妈的贱骨头就是硬,打得我手指都隐隐作痛。 高石飞的几声惨叫马上惊动了办公室里的所有人,几个女生被吓得尖叫着拼命往外跑,以为是打劫了。所有的眼光顿时煞煞煞地投向了我们。在慌乱之中我看到几个保安扶着警帽正在拼命地向我们赶来。 高石飞莫名其妙地吃了我两拳,擦了嘴角的血丝狠狠地吐了一口血,两目怒视着我,看是被我激怒了,怒羞成怒地向我挥了一拳又一拳。虽然我功夫了得躲过了一次又一次的袭击,但我还是不幸地吃了他重重的几拳。我可怜的脸蛋啊,我可是靠我的脸蛋吃饭的,被你打得红肿,有那么多地方不打偏偏往我的死里打,这分明是砸我饭碗。我也气得猛烈地向他扑过去,手脚在他身上乱挥舞个不停,感觉中扯断了他不少头发。 正打得惨烈的时候我们被一伙人拉扯着分开了,我大声呵斥着拉住我的那伙人,叫他们放开我,可他们死活也不听我的话,竭尽全力地扯我到另一边。在被拉开的那一刻我还死心不息地挥动着佛山无影脚,拼了老命地猛踹他的大腿,他也毫无示弱之势,向着我的屁股猛踢。最后实在踢不到他了我就顺手抓了保安的那顶警帽狠狠地朝那个混球扔去,那个速度相信比飞碟还快。高石飞那厮也极力挣扎着猛在地上找拖鞋,没有一点向我投降的意思。 我奋力地挣脱了几个保安,整理了被扯得撕破的衬衫,用袖口擦了几下嘴角的血丝,然后呸的一声吐了一大把混有血丝的口水,骂了他几声卑鄙混蛋死剩种贱骨头,然后头也不回地走出了那间办公室,消失于人潮汹涌的人群之中。 走在行人摇摇晃晃的大街,我感到满身的不愤气。朝着路边的垃圾桶吐了几口唾液,牙根还是不停地流血。一阵狂风吹来,脸庞上的肿胀感更加明显了。我摸了摸肿得发紫的脸颊,又是一阵剧烈的疼痛,痛得我眼泪都流出来了。我振振有词地恶骂着姓高的混蛋,大打出手也不要那么重手嘛,北风那个吹雪花那个飘,可怜我白嫩的脸蛋啊,青一块红一块的以后叫我怎么见人啊。 妈妈的,有些事情总是出乎人意料之外,生活的波澜不惊也是因为存在着一些不存在之感不存在着一些存在之感。他妈的,原本还以为高他半截会占有不少的便宜,猛男会被我打得变成血肉模糊的贱男,谁知那个贱货也不是省油的灯。猛男不变成贱男还不算,居然变成了刘德华电影《阿虎》里面的“孟虎”,叫我吃不了兜着走偷鸡不成蚀把米,真叫我他妈的一点不爽。 我对着路边的平面广告臭骂了大半天,骂累了最后捂着肿了半边的脸截停了一辆出租车走人了。司机关切地问我发生了什么事肿了半边脸,问我用不用去医院。我谢了他的好意说刚才逛街的时候没有留意一个大窟窿,不小心跌了进去摔肿了脸,没有什么大碍的。说话的时候我断断续续的,肌肉一动就痛得比死还要难受,连声音都沙哑得模糊不清了,沉重得好像是从地狱传来的一样。我又在心里臭骂姓高的全家富贵,害得我今时今日那么狼狈,真想找个面具戴上,费时回去后被飞鹰帮的兄弟们笑话我窝囊没出息。 回到世杰家门口我犹豫了一下,打算找几个借口来掩饰脸上的伤疤。如果真的可以不进去我宁愿不进去里面了,我真的没有什么颜面向看好我支持我的兄弟们交代。最后我还是捂着半边脸敲了几下门,门很快就开了,开门的是凌宇,他一见到我眼睛顿时一亮,开口第一句话就问我“什么情况”,接着就眉头紧皱,指着我捂着的半边脸说究竟怎么了。我挥动着左手夸夸其谈眉飞色舞地说高石飞这个混蛋被我打得东一块西一块的血肉模糊连老爷子都认不得,不过我也不幸中了他几招螳螂拳……说完我真有点丢人,打人也算了居然也被别人回打过来,弄得我满身伤痕。 出乎意料的是凌宇这次没有笑话我,反而一丝不苟地拉我进去屋子,摸着我被打得变成猪头的脸心痛地说天呀居然肿成这样子,真的可怜……他急急忙忙地找来了一个药箱,拿出了消肿止痛红药水,一边轻手轻脚地帮我涂药一边心痛得这个妈呀那个妈呀唏嘘个不停,真叫人心寒。 我痛得哇哇连续惨叫,拼命地拨开凌宇的手急促地爆出几声“轻点,轻点……好痛……”。眼泪真的像夏雨一样哗啦啦地流个不停。凌宇一边搽药一边肌肉抽搐,好像他搽的伤口是自己的。 搽完药水后凌宇给我的脸上缠了厚厚的一层白纱布,感觉我的脑瓜被包裹得像解放前受伤的战士一样悲壮,血淋淋的脸,明晃晃的刺刀,黑沉沉的机关枪,但我更觉得像一个猪头。 世杰和阿梅这对鸳鸯情侣牵手回来后,被我的样子吓了一大跳,拼命地尖叫“鬼啊”,阿梅更加夸张,一个闪电般的速度迅速躲在世杰的身后吓得不敢出来,还时不时探出脑瓜侦查敌情。幸好当时他们手上没有东西,否则真担心他们会情不自禁地拿起东西使劲地砸向我。 我被他们这一吓也吓得出了一身冷汗,三魂不见了七魄,慌慌忙忙地说我是秦枫并不是地狱来的恶鬼。世杰一听是我的声音,定睛一看原来是我,才拍了拍胸口定下来了惊秫。惊魂未定地走到我面前问我为何弄成这个狼狈模样,看他的脸色又是急切又是心痛,真叫人百感交集。 第五章(23) 我说没有很大的问题,只是一些皮外伤休息几天就会好了。世杰气愤地说高石飞那个混蛋,居然把我的兄弟打得那么伤,我现在马上叫齐飞鹰帮的兄弟一起找他算账。他一边气得喘气一边挽起手袖好像将要大打出手,放在旁边的板凳被他猛力地踢到了另一边,四脚朝天就如一只僵直的死猪。 我连忙拉住世杰叫他不要冲动,高石飞这个贱骨头死王八确实人人得而诛之,拆其骨而啖其肉。今天已经被我狠狠教训了一顿,就这样算了吧,况且他伤得也不比我轻,被我的独门绝技佛山无影拳打得肿成一个猪头,连猪牙也掉了几颗。世杰见我这样说火气慢慢消退了不少,喃喃自语说打我可以打我兄弟不行,谅我兄弟给你说好话本大爷今次姑且放你一条狗命。 阿梅走到我面前在我头上认认真真仔仔细细地看了一圈,问我阿枫你现在觉得怎么样是不是还很痛,要不要去一趟佛山中医院检查一下,我怕会伤到脑。我摇了摇头说现在不是很痛了,只是一些皮外伤没有必要去中医院啦,你们看我现在不是很清醒吗,不至于得了脑震荡吧。 “阿梅你千万个放心啦,我们的枫哥哥不会变成疯哥哥的,最多变成一只得了脑震荡的猪而已,不过也无所谓啦,本来他就是比猪还笨啦。”凌宇一边啃着瓜子一边在背后放了我一支冷箭。这个奸角总是时不时在好的环境下捣乱。我一把抓住了地上的拖鞋狠狠扔向他,正中他的大屁股,痛得他跳起来摸着屁股妈个来妈个去大叫个不停。 看着他那个狼狈模样,阿梅也一反过去的淑女形象旁若无人地笑个不停。以往我看到的通常是她的嫣然一笑,此时我才真正看清了庐山真面目,原来她的大笑声是那么难听的,怪不得平时只是微微一笑。 我也不禁被他们逗乐了,嘿嘿地奸笑个不停,世杰挖苦我前世肯定是一个卖笑的奸商,我顺手抓住了另一只拖鞋向他一个飞镖,破口大骂我奸笑好过你淫笑,好像是吃了东淫西贱南含北湿风骚药。 可能是世杰今次做了一次“多隆”出卖了我吧,我被打的消息不到一个下午就在整个飞鹰帮的上上下下传得纷纷扬扬。帮中的兄弟们个个忠肝义胆义薄云天扬言要灭了高石飞以雪兄弟之耻,令小弟我好生感动几乎涕零。晚上的时候飞龙杨明长老这班德高望重的飞鹰帮元老也闻讯赶来,问我伤到了哪里少了几条毛,拍定心口说一定会替兄弟出头,把那个死混蛋砍成十八块喂狗。飞龙还特地从床底下拿出了他那把当年威震江湖闻者色变的清月大弯刀,一边狂发飙说我早就看不顺眼那个娘娘腔的死人妖了,一边磨刀霍霍地随时准备宰了高石飞这只肥羊。 逼于众怒难犯为了上顺应天意下顺应民意,我也破口大骂了一番高石飞,说他断子绝孙死后无人送终,就算生了儿子也是一只眼两个口三条腿没有屁眼的怪兽。但我们都是飞鹰帮地位崇高身份尊贵德高望重的元老级人物,何必跟那些无名鼠辈无阻挂齿的小人物一般见识斤斤计较呢,暴打他一顿还嫌弄脏了我们的手,有损我们的名声。经我这么的一说飞鹰帮的大佬茅塞顿开个个点头称是,没有再提灭了高石飞那件事了。 早上的阳光真的很灿烂,柔柔弱弱的光芒透过床边的铝合玻璃洋洋洒洒地铺了一地黄金。我打着呵欠伸了个懒腰,他妈的谁知嘴巴一动面上就传来一阵剧痛,害得我慌忙十万火急地收回双手托着脸颊如临大敌,咿呀咿呀地唱起了京剧。走到镜台前想看看伤情变成如何,我的玉皇大帝王母娘娘齐天大圣神仙姐姐啊,我白天见到十恶不赦的厉鬼啦,居然连眼睛都肿成一条线了,比《唐伯虎点秋香》里面被夺命书生打成猪头的秋香还严重。摸着我热辣辣的脸,幻想着凌宇肯定在心里笑话我,秋香被打成猪头丙那样石榴姐高兴得手舞足蹈眉飞色舞说终于有人比她还丑了,估计在凌宇心里肯定会为终于比我英俊潇洒玉树临风风流倜傥了而兴奋不已切夜难眠。 也好吧,凌宇一辈子也没怎么威风过,一直都被我踩在脚底板添我的脚趾头擦我的牛皮鞋永无翻身之日,现在威风几天也不算是一种罪过。其实我挺可怜凌宇这个家伙的,做什么事都是很失败,虽然自称是杀遍天下少女俘虏人间所有师奶的情场高手,但恋爱了那么多次不是被别人甩就是被别人骂,最终人财两空一事无成。 刚开了手机还想进去厕所参观参观,一个电话打进来了简直比伦敦大笨钟还准时。我想大老早的不知是哪个弱智的家伙无事找事做来骚扰骚扰本帅哥,趁我病的时候施展白晶晶的美女神功钓我这只金龟婿上岸。拿了电话一看吃了一惊原来是孟倩,我吓得马上把手里的纸巾丢得老远,如临大敌地接了电话。心想这次肯定惨了,我的打人事件肯定败露了,否则她也不会在这个不适当的时候打电话给我。 “秦枫你听着你知不知道我现在对你很失望很失望,你居然做出这样的事,严重伤害了我的男朋友害得他进了医院,也严重伤害了我的心,我以后都不想理你了,也不想见到你了,哼!” “我……” 还没有等我开口电话就想起了嘟嘟声了,我默然无语一脸惆怅。本来只是想好好教训一下高石飞,挫挫他的锐气不让他那么神气的,没想到事情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虽然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孟倩,为了向她证明我对她的爱有多深,但我现在想来真的很后悔后悔,我真的不应该那么冲动动手打人。俗话也说君子动口不动手嘛,可是世界上没有后悔药卖,如果有那种药卖,我一定会买回来的,哪怕要我倾家荡产冒枪林弹雨上刀山下油锅也在所不惜。 我打了好几次电话给孟倩想向她道歉认错哀求她原谅我犯下的过错,但她都没有接,后来干脆关机了。现在正是风头火势的时候,也难怪她对我不理不睬的,换作是我也会怨恨昏天火气难消的。我想给她好好安静一段时间,说不定到她气消的时候不会再怪我了,现在缠着她只会是适得其反弄巧成拙火上添油。 离“打人事件”已经整整一周了,我脸上的伤也好得七七八八了,只是还有一点红红的伤痕,如果没有仔细观察根本不会看得出来的。我想这件事也过去那么久了,孟倩应该不会恨我了吧,至少不会像之前那样完完全全当我是一个势不两立的敌人吧。 我试了拨打她的手机,出乎意料的是她直到现在还不肯接我电话,一连打了好几次都是这样,打得我电话几乎没有电。本来我幻想着她会原谅我的,但现在看来已经没有可能了,我这次闯下的祸真的太大了,除了后悔之外,更多的是忧伤失落痛苦压抑生不如死痛不欲生。 还以为每次不约而同的相遇 获得生命迷失的过去 还以为每次千辛万苦的相见 浇灌一场惊世骇俗的爱恋 还以为每次无怨无悔的付出 擦去多少年来已经枯萎的痛哭 可命运总喜欢把我流浪 给我漫无边际的心慌 给我海阔天空的忧伤 一次无意的伤害 泪光悄无声息地走来 苦酒流过愁肠 挥不走千丝万缕的悲伤 当天空没有了阳光 当黑夜长出了白发 当我无可奈何地丢弃了天长地久的等候 海角天涯的刀光剑影 刺痛我守候一生的伤痕 我躲在一个无人的角落独自忧伤,对过去所做的一切感慨万千嗟叹不已,整天眉头紧锁愁容满面心事重重。凌宇问我什么时候变得如此多愁善感的,一个红尘凡间里的弱质女子就把你变成这样,你如何立于天地之间实现伟大的人生理想呢,你可不可以丢弃虚无缥缈的感情面具给自己生命一个全新的开始。我不想看到你整天愁容满面整天唏嘘叹息,你这样那么不出息还不如从汾江桥纵身跳下,我是不会阻止你的。“你不是我,有些东西你是不明白的。” “我有哪些东西不明白,还不是爱情那东西作的鬼,不要那么天真相信一见钟情啦,不要以为故作深沉别人就当你是大情圣痴心人,别人当你是傻瓜而已。” 我说凌宇你马上给我滚蛋,有那么远走那么远,慢一点我就他妈的灭了你。凌宇见我深中情花之毒鬼迷心窍得已经无可救药了,一边挪动着脚步一边唏嘘不已,感叹国家未来的栋梁之材深陷红颜祸水之中不能自拔,社会主义宏伟大业又损失了一员精兵强将。 我打了几个电话给飞鹰帮的各大元老,对他们说我现在心情真的很差,压抑的愁绪不能发之于外,问他们够不够义气过来陪我去酒吧喝酒解闷。飞龙说他近段时间整天忙着顺天的生意,实在分不了身过来陪兄弟,下次有时间了一定会过来与兄弟喝上千杯。魏雄说近来天气阴晴不定湿气浓重,跟了他大腿十几年的风湿病又复发了,不方便过来与我劈酒,现在正与他的准老婆木子在南海度假村过着双宿双栖的甜蜜生活。 第五章(24) 打了那么多电话最后答应来的也只有杨明温阳长老这伙人。也难怪的,平时飞鹰帮的众大将都忙着各自的帮中事务,哪像我那么空闲只顾着谈情说爱。我问杨明你现在是不是正在来,他说他正在开着车,长老和温阳都跟他一起,已经到了张槎路口了大概再过十分钟就到了,叫我再等等。我说好到时你们到的时候就响我电话,我就和凌宇落来。 几天不见杨明他又换新车了,换了一辆崭新的银灰色东风日产。他换车的速度简直比换女朋友的速度还频繁,开着哪辆车觉得不爽马上到他一个花名叫“油炸鬼”的朋友换另一辆。至于“油炸鬼”的本名我已记不清了,我只与他有过一面之缘,好像他叫“古寒”吧,记得他在自我介绍时说了一句“姑苏城外寒山寺”。名字虽然有些诗意,但在我们广东人眼中就有了另一种含义了。 坐着明仔的东风日产,一路上风尘仆仆地穿梭在车水马龙的佛山城里,柏油马路扬起的灰尘笼罩了整个城市。我就像在滚滚红尘中寻找着没有万丈红尘的地方。 明仔问我去哪个酒吧,我说随便啦你想去哪里就去哪里,反正对我来说哪间酒吧都没有所谓,只要有酒麻醉我就可以了。 后来我们来到了佛平路那间零点酒吧,这间酒吧我一早就听飞鹰帮的兄弟们吹嘘了,大赞里面的装修豪华音乐震撼美女众多。但我还是第一次来到这里,算是见识见识吧,今夜就让零点酒吧将我遗忘吧。 我寂寞地坐在柔软的沙发上,拿着啤酒一瓶又一瓶地喝下,温阳和凌宇挪到我身旁拍着我的手臂向我灌输人生难得几回醉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的思想。长老几杯白酒下肚,好像有些醉意。我说今晚本来我先醉的想不到长老你竟然快我一步,长老拿着酒瓶摆着手身体摇摇晃晃的,拼命说我没有醉,只不过是酒不醉人人自醉而已。说着还要我干上一瓶,我立马站起来大喝一声与他酒瓶相碰一饮而尽,几乎把酒瓶碰得个粉碎。 明仔站在大屏幕前紧紧地握着麦克风,反反复复地唱着《封锁我一生》,好像要把整个麦克风吞下: 自我封锁半生 只为爱上我的你 爱一次 痛一次 又再深 共你不应结识 或会改写这半生 怎意料 偏偏偶遇 爱极深 人遇上怎麽要分 太多生死热爱与恨 没法一心两分委屈过一生 愿以不死的信心 紧守心中那点放任 若你终不再返封锁我一生 是我甘心去等 只为我最爱的爱 情路难容别人 全情地继续等 …… 那些反反复复的歌词,那些反反复复的音乐,那些反反复复的哀伤,一次又一次地侵占我的灵魂,一次又一次地洗刷我的伤痕。我的心更加痛了,感觉好像这个世界将要毁灭了。脚下的酒瓶堆得越来越多,忽然一个不经意的摇晃碰倒了那堆酒瓶,于是华丽的堆砌顷刻土崩瓦解支离破碎,滚动的啤酒瓶像一个个逃难的灾民四处奔命。我是千千万万酒瓶里面的其中一个,迷失了方向,慌乱得不知所措。 睁着迷迷糊糊的双眼,听着天崩地裂的歌声,我看到的还是一个孤独寂寞的都市午夜。舞厅里形形色色的人扭动着身体的每一个部位,乐此不疲地沉迷于纸醉金迷灯红酒绿的世界。我的周围到处都是来回走动的人潮,花花绿绿若隐若现的看得我目不暇接眼花缭乱。但热闹是他们的,我什么也没有。在这个充满诱惑和迷幻的世界,我找了很久都没有找到我快乐的影子,只觉得今晚过量的酒精也麻醉不了已经麻木的心。我的生命早已变得沉重,不修边幅的潇洒去得无影无踪,一个神的孩子被抛落在腐烂的世界,堕落得竟然失去了自己跳舞的本能。 我是神的孩子 被流放到这个腐烂的世界 如何才能在这样的地方生活下去 不是为了这些东西而活着 被一阵狂风吹乱的脚步 几乎就要仓惶倒下 无法忍受这个枷锁 我要敞开心扉 让你的感觉充满胸膛 在我还没有来得及好好整理之前 我的身体失去了全部的知觉,只记得有几个人搬动着我的四肢,把我轻轻放进一个窄小的空间,我窒息得难以呼吸。然后一个马达的响声把我带到了另一个世界。 醒来的时候还是那张软绵绵的床,还是有一些灿烂的阳光照进窗台,旁边睡的还是张着“大”字形睡姿的凌宇,头还是昏昏沉沉迷糊不清时不时隐隐作痛,好像脱离了身体的感觉。一切好像还是一成不变的,醉酒时应该醉酒,悲伤时应该悲伤,失落时应该失落。 门外响起了几声清脆的敲门声,很有节奏感,我声音低沉地问是谁,那边传来一个婉转的声音说我是阿梅,问我们醒了没有,她已经烧好热水了,叫我们用热水洗洗脸除去昨晚的酒气。 我拉了几下睡得死猪的凌宇,叫他快点起床,凌宇呼噜着要求我不要打扰他,嘟囔着还想多睡一会。我可是没有什么耐心的人,见他睡得那么舒服心里真的一点都不爽,于是一个无影脚伸出去把他踢到床下,他跌了一个跄踉差点完成了一个狗吃屎的动作。 “干什么啊死秦枫,一大早扰我春梦,刚好梦到与一个美女拉着手,正准备解开衣服,你却来捣乱。”凌宇顺手拿了床下的拖鞋,正准备向我丢来,被我凶神恶煞的一瞪眼吓得连忙退后几步,四肢僵直全身发抖。 “昨晚我又喝醉啦,有没有发酒疯啊?”我心平气和地问凌宇。凌宇见我这么难得的态度,也慢慢舒了一口气,像是吃了一颗定心丸放下了忐忑不安的水桶,慢条斯理地对我说昨晚我没有发酒疯,只是喝得稀哩啪啦的醉醺醺,扛出去扔去街上的垃圾堆也浑然不知。还好,我没有发酒疯,我在自言自语。凌宇问我嘀咕些什么,我说没有嘀咕什么,只是赞叹你今天非常帅气。凌宇颇为满足地笑了笑极其谦虚地推诿了一番说没有我那么帅气,显然是刻意隐藏一颗虚伪的心。我心里暗暗骂道你也不洒泡尿照照自己的衰样,放在天平上掂量掂量有多大的吨位,当然没有我那么帅气啦。别以为经过一个春梦的洗礼弄了一个凌乱得比炒粉还厉害的爆炸头就可以与我相提并论了,还是滚到你的火星去吧。 第五章(25) 吃了早饭后我发了一条短信给孟倩,说昨晚我又一次喝醉了,就为了上次的“打人事件”而苦恼不已。我一直都很后悔也一直都很内疚,我知道我现在说什么都没有用了,我已经严重地伤害了你的心,我不求你原谅我,我只是希望你能够理会我,理解我的初衷,不要对我不理不睬不闻不问的。我会很难受的!我宁愿被你淋漓尽致地大骂一顿,或者痛痛快快地大打一顿,赎回我的过错,弥补你的悲伤。 也许孟倩觉得我太可怜了,这次她终于回复了,我除了惊喜之外,更多的是忧愁。她说我何必这样作践自己,为了一个已经过去的错误用酒精来伤害自己的身体。那件事已经过去很久了,我不想再提了,希望你能好好保重自己,不要再做一些愚蠢的事跟自己过不去伤害自己的肉体和精神。 我说我现在已经知道错了,也狠狠地谴责了自己很久痛苦了很久流过了不少的后悔泪,难道到现在你还不肯原谅我吗。“事到如今没有什么原谅不原谅的了,那个问题也不是很重要的了,只要现在过得好,原谅也好不原谅也好都没有所谓。” 我反反复复地看着孟倩发来的信息,每个汉字每个符号都想看出另一种深层的含义。特别是最后那个叹号,我想到的更多不为人知的东西。深陷爱情泥潭的人就是那么敏感,有时别人一个不经意的动作就足以拉动整个灵魂的波动。 过了好久我又发了一条短信给孟倩,其实我心里知道你是真正关心我的,为什么你不把这种关心明明白白地表露出来。明明知道我是很爱你的,为什么你总是无动于衷刻意逃避我的爱,我真的想不明白。 我久久地守候在手机旁边,想得到一个完完整整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答复。可是上天又一次给了我完整的失望,等了好久手机都没有动静。我默默地看着拇指大小的手机屏幕,时钟一分一秒地过去,世界没有因为我一个人而停止转动,停止的只有自己的心跳,还有停留在眼角边的泪滴。 诗人总喜欢说光阴似箭流年似水,几千年前的孔老头也经常站在大江边慨叹逝者如斯乎不舍昼夜。我想,这也是一个道理,屈指算来我来佛山也一个多月了,高二的暑假将要结束了。凌宇整天在我面前催促我快回去学校了,真的已经很迟了,你不怕到时我们的聂老先生请我们去德育处喝茶。 这个暑假发生太多事了,多得连普照大地的阳光都变得那么刺眼,要不我的眼睛怎么会有眼泪的痕迹呢。 自从那件事后,孟倩更少主动联系我,坦白地说没有一次主动联系我。偶尔我发了几条短信过去,等了几天也是音信全无。我深深地知道,现在无论我怎么做也不会弥补回过去的了。可是我还是固执地不断发信息给她,我希望我频繁的出现能够淡化她的怨恨,减轻我的忧伤,至少我的良心好过一点。 我与孟倩之间的感情太复杂了,复杂得就像北京弯弯曲曲横七竖八的胡同一样。曾经有很多次想忘记孟倩,忘记与她那段忧伤的日子,但我发觉自己真的很难做到。我有很多青春都是从孟倩的身上流淌过去的,一切的时光都染上了她的味道,我可以拒绝她的消息她的电话她的短信,但她染在我生命的味道我怎么挥也挥之不去。 或者是我前世作的孽,拿了一把明晃晃的刀子把她灭了,过奈何桥的时候孟婆见她特别可怜,一时心软没有在孟婆汤里下重药,所以她今生才阴魂不散地缠绕在我的生命中。 傍晚的时候天空乌云密布的,一会儿大雨就哗啦啦地落下来了。震天动地的雷鸣声一个又一个地出现在这个城市的上空,刺眼的闪电若隐若现地照亮的这块古老的大地,就像舞厅里的旋转灯。我从小就很害怕行雷闪电的,担心哪天老天爷看漏了眼一个霹雳下来把我劈个粉身碎骨面目全非。 而今晚却成了我一个例外,我居然不害怕行雷闪电了,也没有担心老天爷不带眼送我见马克思了。仿佛一切都是顺其自然波澜不惊的,也许是我的心结成了厚厚的茧变得麻木不仁了。 一想到我将要离开这个城市了,我的心乱得就像是外面淅沥沥的大雨。万串豆大的珍珠断链后争先恐后地从黑云摧城的夜空中落下,打在屋檐的琉璃瓦上,打在花园后的芭蕉叶上,汇成一条条千山万水集合的江流,带着我的忧愁滚滚东流。 我怀念这个城市,并不是因为这里是我的家乡,我深爱这个城市,并不是因为这里是我的梦想。这个城市贮存有我太多的感情了,多少年的记忆就如一首老歌那样,唱出来的每句歌词都带着挥之不去的经典。我的苦我的笑我的泪我的忧我的喜我的悲,从东边的盐步大道一直延伸到西边的季华公园,从南边的百花广场一直延伸到北边的叠北村头。这个美丽的城市给了我太多的记忆了,而时至今天我只好整理了我凌凌乱乱的思绪,追寻已经失去的回忆。 第五章(26) 在这个风雨变幻雷电交加的晚上,我从世杰的书房里拿来了一支钢笔和一沓信纸,想在我即将离开之际给孟倩写一封信。展开苍白色的信纸,我久久地凝视着黑灰色的钢笔放飞思绪,过了许久我才回过神来拿起那支秃笔沙沙地描写我与孟倩的故事: 我亲爱的倩,也许直到现在你还很怨恨我所犯下的过错,我不求你原谅我,我只希望你能静下心来认认真真地聆听我的倾诉。 你知道吗,自从初三那个时候我就喜欢上你了。记得当时我还笑很多人相信一见钟情的,也曾经有很多人问过我信不信一见钟情,我都以一句“傻b”或者“白痴”来表达我的态度,认为这样的人生活在世上很悲哀。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爱情,就如没有彻头彻尾的绝望一样。但自从遇到你后,我以前所有的定论都彻底被你推翻了,因为我真的第一眼看见你就深深爱上你了,从那以后我就成了“一见钟情”不折不扣的支持者。 之后很长的一段时间,我都刻意地制造各种各样的机会,费尽心思地接近你了解你博取你的好感。于是逛街时无数次巧妙的相遇,上学时无数次巧妙的相遇,放学时无数次巧妙的相遇都在我精心的策划下应运而生。甚至有次放学为了等你我不惜放弃了与爸妈去旅游的机会。 在你看来一切发生的事都是顺其自然的,可你知不知道,我为了制造这些巧妙的偶遇杀死了多少细胞,刷牙时想着吃饭时想着睡觉时想着连上厕所时都想着。 这么多年来,我一直都在你背后默默付出。我已经习惯了这种无怨无悔的付出了。你也不用骗自己了,你一定早已知道我是喜欢你的,只是你一直都在逃避,一直都自欺欺人,不肯承认我对你的爱。有时我很不明白你的心思,甚至一下子觉得一点都没有了解你。我不知道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我很想知道,但没有人告诉我。 自从你一声不响地离开家乡去到另一个城市,每天我都是在痛苦的思念中度过。在学校的时候我常常登到高处朝你那个方向愿望,祈求你在远方过得安好。当我回到家乡的时候,我常常忍不住地坐在你路口旁边的那片草地,张望着来来往往的路人,执着地相信我的守候总会守得云开见月明。我还常常跑到我们曾经去过的那个山头,进入那个鸟语花香硕果累累的果园,静静地站在杨桃树下看着那些被风吹落的杨桃花,追忆着你那双白皙的柔软的小手,久久不肯归去。 你知道我对你的爱有多深的,地老天荒海枯石烂山盟海誓已经无法修饰我对你的那份情了。但你却一次次伤害我的心,一次次给我绝望,使我无日无夜地承受着惨绝人寰的人间之苦。你说你的心不是石头做的,也会心痛的,但每次你对我的伤害我却一点也没有感觉到你的心痛。我甚至发觉你现在变得虚伪了,我知道你只是对我一个人的虚伪。 原本还以为我在你的心中会有很高的地位,但经过那么多事后我现在才明白其实我在你心中并没有我想象中那么重要。当我知道这个现实的时候我真的感到很失落很失落,这么多年来我一直都自以为是地认为你会当我是今生今世的红粉知己。我宁愿不知道这个现实,一直生活在我的梦里,继续做着美好的梦。 也许是上天正在考验我们的爱情,对于你我是不会轻易放弃的。人生有很多应该放弃的东西,但也有很多不应该放弃的东西。你就是其中之一,无论付出多大的代价我都会坚持心中的那份执着的。我会在你的背后默默关心你爱护你永无休止无怨无悔地付出所有,总会有一天你会被我不离不弃的爱感动的,总会有一天你会真真正正明白我对你的那份真真切切坦坦荡荡的爱的。 明天我就要走了,离开这个城市,到属于我的地方继续追寻我的理想与人生。我会在这座城市中带走你的气息的,时时刻刻思念流淌在我生命里的那种味道。你要好好保重自己了,在没有我的日子里珍重珍重。不管你思不思念我喜不喜欢我爱不爱我都没有所谓,只要你过得好我就心满意足了。 写完这封信的时候雨早就停了,打开窗门一阵凉风袭面而来,我深深呼了一口气,感到无比的清爽。 我跑去一边啃西瓜一边看电视的凌宇面前,问他是不是明天真的要回去学校了。凌宇点了点头说了声嗯,又摇着架在茶几的大脚津津有味地啃着西瓜看着电视,还问我要不要来一块。我摆了摆手没有说话黯然走开了。后来凌宇又补充了一句,明天是回校的最后限期了,再不回去真的会被那个聂老家伙请到德育处喝茶的。 我拿起刚刚写完的信折成一个大大的“心”字,装进了一个白色的信封,然后写上了“亲爱的孟倩收”几个钢笔大字。之后我把那封信平静地放在我的心胸里,跟随着我沉重的呼吸一上一下的很有节奏地起伏,久久不肯放下。倩,你可明白我一颗赤裸裸的心。 忽然世杰的房门打开了,世杰穿着宽松的橙色睡衣走了出来。他问我是不是真的明天要回去学校了,为什么走得那么匆忙,我还想明天带你们去千灯湖玩一天呢。我说我们真的要走了,明天是报到的最后一天,迟到了会受到聂校长的游街示众的。下次有机会再同你去玩啦。世杰听了我这样说留下了一声哦就进了睡房关上了门,隐隐约约中我还听到他低沉的咳嗽声。 我躺在床上发了一条信息给孟倩,说我明天就要回去学校了,很想再见你一面,给你一些重要的东西。本来我打的是“给你一些东西”的,我怕孟倩又会不理我,所以别有用心地加上了“重要”两个字。可能是这两个字增加了短信的分量吧,几分钟后孟倩就发来信息了。她问我要给她一些什么东西那么重要。我说到时见面后给你就知道了,现在在短信里不方便说出来,我们再见一次面好吗,与上次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孟倩发了“好吧”两个字,答应了我的请求,很明显她答应我时很勉强。我也没有在意太多了,反正是答应我了,看不到就当不知道,这样会快乐一点。 睡觉的时候,我对凌宇说明天我还要去盐步一趟,再见孟倩一面才舍得离开这个城市。凌宇破口大骂我怎么傻b得比白痴还弱智的,人家根本一点都不在乎你不当你存在你还死心塌地地与她纠缠不清,你是不是被那个婆娘灌下了“七步含包痴情散”了,要不你怎么被那妖精迷得神魂颠倒的。我说凌宇你不要再说废话了,我已经听厌你那些所谓的大道理了,不想再多听,再听的话恐怕我耳朵被你强奸得面目全非了。 凌宇被我这样一说再没有在我面前啰啰嗦嗦婆婆妈妈了,沉默得像一只被封了口等待宰杀的羔羊。过了几分钟,我问凌宇我是不是很傻,那么多年了还一如既往一成不变地爱着一个不爱自己的人。等了好久也不见凌宇回答,我趁着月色看看他的脸,那个家伙竟然睡着了,还打着杀猪般的呼噜睡得像一具尸体似的。我伸出我的无影脚狠狠地在他屁股踢了个痛快,估计他八月十五都被我踢开花了。但无论我怎么踢也踢不醒那具尸体,无可奈何之下我只好停止了我的暴力行为,转行做一个安分守己维护世界和平的和平使者。 看着凌宇安安稳稳睡熟的样子,我真的羡慕得很,至少生活过得自由自在无忧无虑。不知曾经有多少个孤独的夜晚对着窗外的月色发愣,那些挂在夜空的小星星相信也会记得我这个彻夜难眠的孤独者。偶尔有流星划过天际,我马上双手合十祈祷,听我外公说当流星划过夜空的时候许下的心愿一定会实现的。我平静地闭着双眼,虔诚地许下了一个又一个美好的心愿。 可能天注定我在这个城市的最后一夜失眠的,这里的夜很安静,整个城市都睡了,唯有床头的闹钟滴滴答答地拨动着。我已经很努力地不去想其他东西,很努力地要求自己快点进入多梦的天堂,可是我辗转反侧怎么睡也睡不着。吊在天花板上千纸鹤我数了一遍又一遍,还是不能感动周公给我一个美好的梦。我觉得好孤独好孤独,好寂寞好寂寞。此时此刻我多想凌宇一下子从柔软的床垫上跳起来,学着《大话西游》里面的周星星同学对晶晶姑娘的那段经典对白:长夜漫漫,无心睡眠,我还以为只有我一个人没有入睡,原来晶晶姑娘也没有睡着。可是凌宇还是尸体一样摆着“大”字形睡得个昏天暗地浑浑噩噩的,只有我一个人对着这个寂寞的夜唏嘘叹息到天明。 第五章(27) 我整夜都没有睡,好不容易才挨到了天亮。走在镜子前面,看着我凌乱的头发失神的双眼,还有松弛的脸颊,发现自己一下子苍老了许多,像迟暮黄昏下一个弥留的老人。 我用脚踢醒了睡得正酣的凌宇,告诉他我要出去了,很快就会回来的,在我这段时间里要收拾好所有的行李,我一回来马上去汽车站坐车回校。凌宇模模糊糊地哼了一声嗯,接着又呼呼大睡了起来。我拿起了那封沉甸甸的信走下楼梯,打了一辆的士到鸿运汽车站。 在上车之前我打了一个电话给孟倩,告诉她我现在正在汽车站,准备上车了,很快就到了。孟倩说到了那间医院之后打她电话,她在附近。 又一次坐着驶向盐步的客车,这一次没有了上次的激动,也没有了上次那些兴奋,反而多了一些感伤。在汽车行驶途中,忽然听到一个中年妇女的呵斥声:小倩,你怎么可以这样对他呢,快点说声对不起。我从沉思中猛回头,看见一个小女孩正野蛮地抢着一个小男孩的羊毛娃娃,那个比他还小的男孩扯着嗓子正在拼命地嚎啕大哭,引起了整个车厢乘客的关注。我长长呼了一口气,心中暗暗感叹:是啊,小倩,你怎么可以这样对他呢。 颠簸了差不多一个小时总算到了,我跳下车与上次一样截停了一辆出租车走了上去。还是与以前一成不变,似乎我与孟倩过去的故事在这片土地上重新上演一次。只是这场演出的演员只有我与孟倩两个,我只是一个配角,她才是真正的主角。 我又在那个医院的门口见到了孟倩,她还是穿着上次那件米白色t恤,深蓝色牛仔短裙。灿烂的阳光照在她的身上,折射出迷幻而又飘渺的光环,清纯美丽得像一个圣洁的天使,从梦中走来。 我对她失神了十几秒钟,接着就走过去了。 “你还是没有变,与上次见你一样,但你已经变了,我可以感觉得到。”我看着她水灵灵的双眼,深情地说。 孟倩低下头沉默了一会,然后抬起头微动了她的嘴唇:“很多东西都会变的,人也是一样。” 我猛地一个侧脸,深深叹了一口气,不想别人看见出现在我眼中的泪滴,更不想让孟倩知道我压抑已久的忧伤。我把手上沉甸甸的那封信交给了孟倩,说了一句我要走了你要好好保重自己,然后一个华丽的转身头也不回地走进了人潮汹涌的街头之中。我一边挪着摇摇晃晃的脚步,一边用袖角擦着不断流出来的眼泪。我的忧伤究竟有多漫长,从东半球延伸到西半球,还是从南半球延伸到北半球?夜空中的北极星也会有泪,我交给孟倩的,是一颗沉甸甸的心。 踏上了归去的汽车,看着马路旁来来往往的行人,还是泪流不止。我的眼睛模糊了,我的心模糊了,我生命中所有的东西都完全模糊了,现在我是用着一个模糊的自己看着窗外那个模糊的世界。 忽然我的耳边传来了一个稚嫩的小男孩声:哥哥,你怎么啦,为什么你的眼睛那么红嗒,像一个小番茄。我看着那个一脸好奇的小男孩,他也用着天真无邪的眼神看着我。我摸着他圆圆的头,然后装出一副满脸微笑的模样笑着对他说,哥哥的眼睛不小心进了沙子,以后你不要像哥哥那么傻,让沙子进入眼睛哦。小男孩侧着脑袋又天真地问我,用不用我帮哥哥你吹走那粒沙子啊。我看着他满脸稚气的眼神,还有那张白白嫩嫩的脸蛋,微笑着摇了摇头,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小男孩旁边的年轻妈妈对着我笑了笑,接着又把小男孩抱了起来抚摸着他的头赞扬他乖巧,脸上露出无比幸福的笑容。 回到世杰家后刚一进门就看见了一大伙人,好像开派对那样热闹。我还以为走错了地方,正想走出门口查看门牌被世杰叫住了。此时我才发觉没有走错地方。当时飞龙凌宇杨明温阳长老飞毛腿等飞鹰帮众大将都坐在沙发上啃着香蕉,飞鹰帮好久都没有这样好好聚会过了。想不到在今天离别之际竟然那么人齐。 在那群人中,我还看到了几个熟悉而又陌生的脸孔。仔细一看才发现飞鹰帮另外的几员大将也来了,吴理躲在屋角正对着我嘿嘿奸笑,邓远拿着一个吃了一半的香蕉一动不动地对着我苦笑,王延左手抓着一把花生,张着血盘大口惊喜地望着我,魏雄正与他“七月七日晴”女朋友木子打情骂俏,周维那个家伙更神气,右手搂着他的女朋友刘丽丽把乌龟头靠在她的肩膀上不断向我抛淫笑,我吓得腿都软了,差点跌死在地上下去见毛主席。想不到飞鹰帮的大本营一下子变得那么热闹,看见我那些许久不见亲爱的兄弟们,刚才失落的心一下子抛到了九霄云外,我忽然变得豁然开朗起来了。 还来不及兴奋几分钟,周维王延吴理那班虐待狂一个闪电跑到我周围,吆喝着对我拳来脚往的暴力了一番,表达几个月不见的思念之情。我也大笑着对他们狠狠地挥舞着九阴白骨爪,混乱中不经意抓中了几个软软硬硬的十分圆滑的东西,估计是在使“猴子偷桃功”时招无虚发,招招中敌人的要害,抓得那班家伙嗷嗷直叫,大呼救命。 我问他们什么风吹来这里的,居然在我们要走的那天来为我们送行,是不是做兄弟久了心灵相通了。王延张开双手吐了几点口水,摸了摸他短得像被水牛吃过的头发,无比神气地说他听说今天我们要走了,专门从南海赶来送行的。吴理也毫不示弱,从人群中腾空而起,说他收到风后还专门从广州赶过来呢。我问周维你近段时间死去哪里了,他嘿嘿奸笑着说这个暑假去了中山,还捞了一个女朋友刘丽丽,说完还唤来刘丽丽过来恭恭敬敬地向我打了个招呼。我使了意味深长的眼色给周维,讽刺说阿维你这个家伙居然跑到中山祸害那里的人民了,老天那么糊涂居然给你钓到了一个如此美丽的女朋友。刘丽丽被我一说白嫩的脸蛋霎时红了,害羞地躲到了周维的身后,周维得意忘形地淫笑着,显然他很幸福。 说到刘丽丽这个人,我已经很多年不见过她了,她是我小学时的同学,三年级的时候她搬家了,转学到另一个学校,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她。我也不知道周维这个家伙什么时候搭上了刘丽丽这趟列车了,记得刘丽丽很清高的不会轻易被别人钓上岸的,周维这混球什么时候变得那么厉害了,几个月不见居然征服了刘丽丽这个不吃人间番薯的女子。周维的身影在我心中一下子变得高大起来,简直成了我的偶像。 我问王延近来又骗了多少个无知少女啊,话音还没有落下,王延就一个凌空跳到我跟前死死地掐着我的脖子,我被掐得血管暴突几乎断气,拼命说对不起对不起,苦苦哀求他放手。王延嚣张地问我还敢不敢这样说他了,我说打死也不敢得罪大爷你了,才放下那双沾满多少处女血的淫手。他妈的王延这混蛋还是那个狗脾气,一个看我不顺眼就掐得我半死。我真的还是少惹那只狮子为妙,免得自己一身伤痕。 第五章(28) 我转了个目标,问吴理你真够哥们,居然老远地跑过佛山来和我们一起回学校。吴理笑着说他肯定够义气啦,在飞鹰帮可是出了名的,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说完还伸出双手与我握手,搞得好像是两国元首见面那么隆重。 我说吴理,你的结拜妹妹冯凤怎么不跟你一起过来啊,不见她那么久真的有点思念她呢。吴理翻了一下白眼狠狠横了我一眼,歪着嘴巴说秦枫你快死了那条色心少来打冯凤的主意,有她大哥我“罩”住你想乱来都不能乱来,你还是打好孟倩那只大肥羊吧。未等他说完我一把抓住吴理的胳膊拧得他龇牙咧嘴的痛得他大声惨叫我的妈呀,他想跑也来不及跑。听着他牲口般的叫声,我真的乐得笑痛了肚,几乎缺氧。 “好了好了,你们都不要再闹了,都一把年纪了还学着小孩闹什么把戏呢。现在人已经齐了,时间也不早了,大家也应该出发了。”世杰拍了拍手掌说。 “去哪里啊?”我皱着眉头问世杰。 “去万豪大酒店啊,为你们饯行啦,昨天就已经预定好了——哦,阿枫,你们买的车票是什么时候的?”我说车票是下午三半点的,直达学校。世杰点了点头说时间还来得及,说完就赶着我们下楼去了,好像把我们当成一群山羊。 由于人太多了,只有世杰和杨明这两辆车,所以人分两批过去万豪大酒店。魏雄木子和周维刘丽丽这两对狗男女,不知是不是事先约好的,不约而同地进了同一辆车,进入里面后我还隐隐约约看到他们毛手毛脚的好像正在采取一些特别行动。看得我白眼猛翻朝那两对奸夫淫妇吐了一口唾液破口大骂这世界怎么了,居然开放得在公众场合浑身上下乱摸,就算不污染市容市貌也要顾及一下旁边的群众,简直恶心死了。真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禽兽就是禽兽。 走进万豪大酒店的大门,感觉这里还是富丽堂皇得像一个宫殿那样,到处都可以看到白色透明的钻石玻璃灯,浅黄色高级墙面板,连壁纸都贴得一丝不苟的,拖得一尘不染的白色瓷砖地板光亮得简直可以拿它们当镜子用。 这是我第二次进入这间酒店了,第一次来的时候是去年杨明生日,记得当时在“俄罗斯”的包间里我拿起整个蛋糕猛地向杨明头上砸过去,等他明白过来时全身上下都是奶油蛋挞,样子特别滑稽,我阴谋得逞后跑到门口拿着水果托盘当挡箭牌,嘿嘿奸笑个不停。 杨明又好笑又愤怒,当时的人多又不好意思发作,看着他无可奈何的模样我笑得更凶了。 想不到又过去一年了,这里记载着我太多美好的回忆了,当我走进来时,那些不能磨灭的记忆又从我的人生深处涌现出来,像一股股活力四射的喷泉。当今天再次故地重游的时候,竟然是在我即将离开这个多梦的城市之际,难免有一些唏嘘叹息。我的离愁慢慢变浓了。 坐在酒席之间,飞鹰帮的几员大将都向我敬了酒,说是要为我饯行,我说不能喝太多,下午还要坐车,但那班没有人性的家伙居然说如果我不喝就是与他们的老妈过不去,我只好硬喝了。一支烟时间几杯啤酒下肚,撑得我肚子酒气猛翻滚,排山倒海的像长江里的大浪。我一直知道吴理是一个出了名的大酒缸,于是我暗暗向他招手示意,叫他过来做我的挡箭牌应付那班没有人性的家伙。想不到的是吴理这个家伙更没有人性,以为我是向他挑战,拿着一瓶红酒气势汹汹地直奔我杀来,吓得我面如土色。十万火急之间,我大声宣布我不再劈酒了,他妈的谁过来惹我我马上灭了他。见我势大,吴理见风使陀马上转了个方向走到自己的座位上安安份份地坐下了,动作特别猥琐。 我举着酒杯问吴理和周维,你们什么时候回去学校啊,魏雄木子这对狗男女也同我们一起回去,你们跟不跟我们一起啊。吴理说他不跟我们一起回去了,今晚他大伯会开车送他回校,周维也顺便跟他一起回去。我说了声好,接着就听到王延这个家伙鬼哭狼嚎地呼唤服务员过来,说再来一箱啤酒。看到那个家伙这样叫我就不禁想起去年寒假时,我和他、长老还有温阳在一间士多门口喝啤酒,王延说出那句经典得再不能经典的话:老板娘,给我来一根地豆(广东方言,意为给我来一斤花生)。那个肥肥的士多老板娘听得一塌糊涂,眉头紧皱地问王延说什么。当时我们笑得口里的啤酒花生狂喷个不停,拼命地叫我的妈呀笑死我了,估计牙也当成花生喷出去了。 忽然邓远这个瘟神又走过来了,轻佻地指着我说秦枫你现在也太差劲了吧,才喝几杯蓝带就藏在裤囊里面不敢出来了,想当年你喝六七瓶还生龙活虎的,现在怎么变得那么窝囊了。还扬言有种跟他劈酒,不放倒我自认孙子。我顺手抓了一把桌上的啤酒盖砸向他,龇牙咧嘴地挖苦他邓远你这个小子快给我“收皮”啦,哪里凉快滚到哪里去有那么远给我滚那么远,当年窝囊得居然给“高橙”放倒的还有什么颜面在本大爷面前耀武扬威的。 邓远本来还是趾高气扬威风凛凛的,我一说到他痛处他马上闭嘴了,然后猥猥琐琐地钻到桌子下面数脚趾不敢见人。说实在的邓远你也不用天平量量自己有多大的吨位,没有本事就不要打肿脸庞装胖子在别人面前耀武扬威啦,搞得别人踩都踩得不好意思。天下无不散之筵席,从万豪大酒店走出来已经两点了,我催促着世杰杨明快点送我们回去拿行李,否则真的来不及了。他们见我时间紧也没有说什么,直奔停车场拿车。与飞鹰帮的兄弟们互诉衷情后,于是就告别了他们一溜烟地消失在车水马龙之中。 回到世杰家后也没有作任何的停留,一拿行李就赶着往鸿运汽车站跑。阿梅笑着说也不用那么赶的,时间有的是,就算上吊也要歇歇气的。我擦了擦额角边豆大的汗珠,冲着她一笑说如果今天回不到学校,明天真的会被聂老头挂着文革时期的批斗牌子游街示众的。说完留下一句多多保重就推着凌宇和魏雄木子这对奸夫淫妇咚咚地走下楼梯。 幸好赶到汽车站的时候离发车时间还有十分钟,我放下沉重的行李坐在候车室的胶椅上深深地舒了一口气,感到无比的轻松。木子挽着魏雄的手无比幸福地向周围的人们大晒他们甜蜜的爱,慢吞吞地向我们走来。我和凌宇看得一肚子气,早知道不帮那对奸夫淫妇拿行李了,看他们还在我们面前威风什么晒什么恶心得不偿命的爱情。 过了一会儿飞龙、世杰和杨明放好车后也走进了候车室,走到我们面前紧紧握住我们的手,语重心长地说兄弟不多送了,回去学校后好好学习,多多保重。我也紧紧握着他们的手久久不肯放开,含着泪说做那么多年兄弟了,兄弟我心照了,你们也好好照顾自己,我们一定会考一个好大学的,不会辜负兄弟们的期望。说完几个兄弟紧紧地抱在一起,车站里面的乘客看得目瞪口呆的,以为是《霸王别姬》里面的断袖人物。 在一旁的木子不断提醒我们说,车马上要开了,又不是生离死别,干嘛在公众场合搂搂抱抱那么大阵容啊,真的要上车了。此时我们才舍得放开手,彼此拍了几下肩膀,一遍又一遍地重复说着“珍重珍重”,然后就检票上车了。 汽车轰隆隆地开动了,我将要离开这个充满幻想的城市了。看着窗外的高楼大厦以及那些匆匆忙忙的脚步,我真的舍不得离开这个记载着我太多青葱岁月的城市。这里有我太多的幻想了,每一条街道每一盆花草每一棵树木都深深印着我孤独的脚步,还有漫无边际的怅惘。我也要离开我深深爱着的人了,在远方的你可知道现在的我正坐在逐渐远去的汽车表达着一望无际海阔天空的忧伤。风尘仆仆赶来,匆匆忙忙离开,留一份云端的思念,不带走一点云彩。我来了,又走了。 我的离愁变得更浓了,像一缕缕虚无缥缈轻似梦的飞花,弥漫着忧郁的淡淡的忧伤,而我置身其中,解读着离愁别绪的梦。忽然耳边传来了一阵哀伤的歌声: 我不知道 为什么这样 爱情不是我想象 就是找不到 往你的方向 更别说怎么遗忘 站在雨里 泪水在眼底 不知该往哪里去 心中千万遍 不停呼唤你 不停疯狂找寻你 我是不是该安静地走开 还是该勇敢留下来 我也不知道 那么多无奈 可不可以都重来 我是不是该安静的走开 还是该在这里等待 等你明白 我给你的爱 永远都不能走开 第五章(29) 到傍晚的时候才回到学校,这里已经是万家灯火了。走出车厢,感觉这里的空气都那么熟悉,一个个穿着江风校服的人在我面前来来往往,我轻轻拍了一下自己的脸,发觉我不是做梦,我已经回到了我的归属地。 不知不觉回来学校也已经有一个月了,我慢慢地融入了高三繁琐紧张的学习与生活。暑假那些丝丝点点的记忆也慢慢沉淀到我灵魂的深处了,有时当我觉得孤独无助的时候偶尔拨弄记忆深处的灰尘,追忆滚滚红尘中迷恋万丈烟火的我。思念并不代表什么,夜里之所以梦见,是因为过于思念。这么多年来,相思何用,唯别而已,别情若有定,千般煎熬又何如,莫道黯然销魂,何处柳暗花明。 每天都像机械一样不断重复着昨天做的事,虽然单调乏味,但很有规律。我慢慢发现自己喜欢上这种生活了,觉得生活过得很充实。人一旦有追求有目标了,就会找到方向感,就会有不一样的冲劲。不像那些不真实的爱情,虚无缥缈得让我难以捉摸,常常让我产生一种莫名其妙的忧伤。 舍友方刚说我自从回来学校后好像变了一个人了,以前总会看见我常常拿着手机慌慌张张的等待着某些东西,经常莫名其妙地生气,上课也心不在焉的不是打瞌睡就是处于半昏迷的混沌状态。现在连电话短信也少了,一改以前的牛脾气温顺多了,学习也用功了,书本整天离不开手。他问我是不是受了什么刺激变不正常或者是被哪些牛鬼蛇神缠住中邪啦。说完还伸出左手摸了摸我的额头,又用右手探探自己的额头。我一把挣脱方刚的淫手,我说方刚你才是中邪呢,你发什么神经啊你,好像不正常的是你自己啦。 我拒绝承认自己不正常,说实话,与之前的那段日子相比,我真的有点不正常了,自从我从暑假回来,我发现自己有了翻天覆地的改变。我不知道究竟是什么力量改变我的。或许是在佛山那段日子我想得太多了吧,很多东西都想通了,也有很多很多东西越来越变得不在乎了。说到孟倩,我也已经很久没有打过电话给她了,甚至连一条短信也没有发过。她也是一样,一直都没有联系过我。我们两个各自过着轨道分明相安无事的生活,谁也碰撞不到谁。对她的记忆慢慢变淡了,不过有时候也会着了魔地思念她,特别是在长夜漫漫无心睡眠孤独寂寞的冬夜。 一天下午老爸突然打电话给我,我觉得非常惊讶,因为老爸很少打电话给我的。他的手机一直都被老妈管着,怕他经常拿着电话约会他的麻雀友,来一个通宵达旦的“麻雀会”。自从那次通宵后,老爸经常在夜里胡言乱语说什么“鸡糊”,一会又说“自摸清一色”,有时高兴得像个小孩子一样乱挥舞着九阴白骨爪尖叫着“哈哈,吃诈糊啦,哈哈!”一气之下老妈就收缴了他的手机上缴国库了。 我问老爸怎么那么有空打电话给你儿子啊,怎么不去会会你那班麻雀友啦。老爸撇了一句去去去小孩子不要多事,于是就转到正经事了。他问我你小子怎么近来转性子啦,每月问老妈子的伙食费都比以前少了一大截,是不是在外面做起了一些不见得人的勾当了。我估计他所说的不见的人的勾当不是做鸭就是贩卖军火白粉之类的事吧。我说没有啊,你的乖儿子哪有那么大的本事做那种事啊,就算有这种想法也没有那个资本做那些伟大的事呢。我在学校规矩得很,积极响应毛主席的号召听党的话,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只不过近来不需要买那么多学习资料罢了。我心里暗想,以前那些烧在中国移动营业大厅的“学习资料”费用也是用在学习资料上啊,只不过那是爱情的学习资料罢了。 老爸听我这样说,明白了事情的真相。接着又循例问问我近来的学习生活如何,我说老爸老妈两位大人即管一千个放心啦,你儿子在学校过得很好,养得肥肥白白的,准备好减肥药啦。老爸被我逗得呵呵笑了几声,笑声背后掩盖不住一阵沧桑,估计他当时笑得沧海桑田了。 “枫儿啊,高考即将来了,要好好用功啦,要为自己争口气考间不错的大学,也让老爸也沾沾光,你老妈子养你不容易啊,天天跑东跑西的……” 听着老爸语重心长的话,我连连点头嗯嗯地重复着。也不知道我为什么觉得老爸这次的话没有像以前那么啰唆,如果是以前我就早丢出一句“我知道啦,别再啰唆了”就挂了他的电话。可能在高考来临之际我忽然良心发现,觉得亏欠了年迈的父母太多了吧,在学校也不认真学习,上课不是打瞌睡就是处于混沌状态。在那个时候我就暗暗发誓,我一定不再会像以前那样游手好闲不学无术,我要考个名牌大学报答老爸老妈多年的养育与教导之恩。我觉得我欠他们实在太多了,一直只当他们提款机,没钱的时候才想起他们,有钱的时候连祖宗姓什么也忘记了。我真的太不孝道了。 “我说老爸,你儿子知道了,你二老放心啦,好好照顾自己,工作不要太辛苦啦,我会考个好大学的。”老爸连续说了几个嗯,说如果我需要钱的时候就打电话给老妈,伙食费和买资料的钱不能省,说完就挂了电话。 这几天天气忽冷忽热的,肯定有人闹的鬼,我觉得有些事情将要发生。果然刚下课吴理这个家伙就屁颠屁颠地跑来我课室,在门口焦急万分地等着我。以前吴理除了重大的事情来找我外,一般是很少过来找我的。这次他肯定又是被哪个不吃人间烟火的小妖精骗得人财两空,不得不十万火急地问我借钱度日啦。 我一边摸着钱包一边慢吞吞地走出门口,还没有到他面前就先下手为强郑重向他声明本大爷近来出现财政危机,整副身家都在这个钱包里面了,如果不嫌弃就拿去吧。吴理连连摆手焦急地说老子今次不是向你借钱啊,知道你也是穷得只剩下钱包了,我是有重要的事要问问你啊。我说吴理你着什么急呀,有什么屁就赶紧放否则憋死你,也阻着本大爷发展伟大事业呢。 吴理一边擦着额头的豆大汗珠一边问我,枫哥你有没有在世杰宿舍见到我那本复习笔记啊,这是我两年的心血啊,如果没有它我真的很难复习的。记得有次我带去那里了,也不知道会不会忘记带回来了,现在我翻遍了整个宿舍也找不到。我说你这个没记性的猪头怎么那么大头虾的,居然把那么重要的东西都弄丢了,你之后不是去了“包租公”那里吗,会不会放在他那里了。 “哪个是包租公啊?”吴理皱着眉头问我。 “我顶你个肺,居然连包租公都不知道,你也别在飞鹰帮混了吧,就是那个常常自称为飞鹰帮长老的墨雨健啊!我特别看不顺眼那个家伙。墨雨健就是‘墨鱼贱’,连他父母给他起的名字都含有深层含义的。不过还好啦,我从来不被他这条墨鱼喷到黑墨,凌宇倒不是那么幸运了,经常被那条墨鱼弄得一身骚味。” 经我这么详细一说,吴理才恍然大悟,拍着脑袋说原来是这等回事,墨雨健居然有那么多花名,一会“长老”一会“包租公”一会又“墨鱼贱”,他最近玩魔术啦,千变万化的弄得人意乱情迷的,这次我真的算是大开眼界了,大千世界真的无奇不有千奇百怪的。 我说吴理你真是孤陋寡闻啊,他举世无双轰天动地的卓号一早就在飞鹰帮传得沸沸扬扬几乎家喻户晓街知巷闻了,看来你真的out了,老头子需不需要像我那么in的人帮你赶赶潮流啊。 吴理正想挥我一拳,我瞪着大眼大喝了一声,你吴理小子你敢砸下去,你不想求我帮你找到那本复习笔记啦,不想活命的就砸下去你的拳头,老子包你没好日子过。说着我还故意用胸脯撞他吊在半空的拳头。 吴理急忙收起拳头嬉皮笑脸地说,秦大爷你大人有大量多福又多寿多子又多孙,帮帮小弟我啦,我真的除了卖身之外什么都可以为你效劳。看着吴理乌鼠般的熊样,我心里高兴得要死,忍不住喜露于色,嘿嘿奸笑地说你吴理孙子还算会做人,懂得给本大爷擦鞋,本大爷今天心情好就帮你一次吧。说完就拿出手机拨通了墨雨健的电话。 “是墨鱼吗,最近收租得怎么样了,会不会收租发财了连飞鹰帮长老都不做了跟一个包租婆私奔了?”我一边挖苦他一边笑个半死,这个年代不去踩踩那些应该踩的人真的有点对不起被擦得光亮的皮鞋。 墨雨健一听我连续爆出了他的花名,气得喘着气对我破口大骂说我什么时候又发疯了,专门朝他的致命之处猛踢。我说包租公你不要再喘气了否则气喘发作一命呜呼了怎么办,还是留点气力听我讲一些重要的事吧。我都觉得我这次很奇怪,平常称呼墨雨健都是包租公来包租公去的,今次居然开口就说了句“墨鱼”了,可能是受凌宇的影响吧,经常听到他骂墨鱼死了贱得比妓女还下贱。 “老子近来公事繁忙不和包租公你贫嘴了,我有紧要的事要问问你,你有没有看见吴理那本复习笔记啊,那本笔记很重要的,考大学还要靠它呢,这个关系到吴理一生的幸福的,如果你见到的话就寄快递过来吧,他等着救命的。” “就是那本蓝色封面的吗?” 我问了问吴理是不是蓝色封面的,吴理说是,我就对包租公说是蓝色封面的。 “这本笔记在我宿舍,前几天打扫卫生时我才在沙发底下发现的,还差点当垃圾扔掉呢,后来想想应该是飞鹰帮某员大将留下的,所以才没有当垃圾扔掉。”包租公淡淡地说,好像收不到租那样轻描淡写的语气。 我说那好包租公你明天就用快递寄过来给吴理这个家伙,这本复习笔记对他真的很重要的,我也看过,记得挺详细的,他考大学还要靠它呢,所有的前途就看这本笔记了。我故意说得很严重,还差点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都说上去了。如果我不说严重一点,包租公这个闻名海内外的吝啬鬼连内裤穿了许多洞都舍不得换的,哪舍得用快递把笔记寄过来啊。包租公一听我说得那么严重,立马口吃地说明天就去邮局寄给吴理,估计被吓得屁滚尿流了一堆。我暗暗欢喜自己出色的演技,不费吹灰之力就轻而易举地骗到了一个年少无知的少男,不去拿百花奖金像奖或者金马影帝真的太浪费国家人才了。 第五章(30) 日子日复一日地过去,就像流水一般在我身边不经不觉地流过。回想过来高中也奋斗了那么多年了,不知明天的我将会是怎样的一个我呢。我想起了明朝文嘉写的《明日歌》:明日复明日, 明日何其多, 我生待明日, 万事成蹉跎。 世人若被明日累, 春去秋来老将至朝看水东流, 暮看日西坠。 百年明日能几何, 请君听我明日歌。阿里巴巴的马云也说过,今天是残酷的,明天是残酷的,后天是美好的,但许多人都不能度过明天的晚上,见不到后天灿烂的阳光。我不知道我能不能度过明天的晚上,见到后天的阳光,只觉得只要现在努力了就无怨无悔。 转眼就要高考了,很多事情都是在转眼之间发生。课室后面的黑板上也写上了高考倒计时,还有30天时间,720个小时,43200分钟,2592000秒钟。时间精确到了秒,我一下子觉得紧逼起来了,几乎所有的神经都被拉得紧紧的。 有时复习累了就趴在教学楼走廊的栏杆上,一个木头地看着下面急匆匆的同学。人类总是为了追求某些不现实的东西乐此不疲疲于奔命,当有朝一日如愿以偿地得到了所有的荣誉、权力和金钱之后,才发现自己在那段追求的过程中蹉跎了许多岁月失去了许许多多的东西。我不知道海伦。海勒说的那句“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终身,不因碌碌无为而懊悔不已”指的是哪些方面,但我深深明白耶稣说的那句话:我赚取了整个世界,却失去了自己的灵魂。 有一种情绪总是阴魂不散地缠绕着我,那就是忧愁。 我在笑别人疲于奔命的同时,也笑着自己,因为我也是他们千千万万中的一员。我很想离开这个乌烟瘴气得让灵魂腐烂的世界,如果可以,我宁愿选择去没有七情六欲的天国。 可能是近段时间比较紧张,复习的压力压得自己喘不过气,经常出现食欲不振头晕耳鸣的症状,晚上也经常失眠,想很多很多的东西。我觉得自己将要发疯了。有次竟然在上课的时候晕倒在课桌上,当我醒来时发现自己已经躺在校医院的病床上了。我对自己说不要太紧张,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保持平常心就行了。 这天还沉浸于书山题海的忘我境界,班主任植老师就不知不觉地出现在讲台上,向大家宣布明天就要去人民医院做高考体检了,体检一过就意味着高考即将到来了,希望大家能够做好复习准备,打倒高考那只纸老虎。我暗暗对自己说,谢谢标哥一直以来对我们的栽培,我们一定会取得好成绩的。我一直习惯称呼植老师为标哥,我觉得这样称呼他很亲切,他也很乐意我这样叫他。 体检那天人民医院人山人海的,到处都是人头颤动。好不容易才做完血压、胸透、视力、身高、体重等方面的检查,做完之后我觉得整个人都软了,好像就要散架似的。还好所有的身体指标都符合标准,没有出现很大的问题,顶多是视力不是很好,但不会近视得像一个瞎子,至少在十米之内认得出我老妈的模样。至于那份验血报告要过一周才出来,我想也应该没有问题吧,上天也不会那么大整蛊给我弄个白血病之类的东西吧。 一个星期过后,发生了一件我一生都不会忘记的事。 那天天气晴朗,连阳光都那么刺眼。我正在教室认认真真地自习,忽然同桌的锋哥拍了拍我的肩膀,说标哥在窗门叫我,我回头望了望窗门,虽然自习了那么久眼睛有些模糊,但还是很清晰地看到标哥正在向着我招手。那时我心里暗想,植老师什么时候变得那么神秘了,要找我就直接进来课室不就行了吗。我认为事情肯定有些跷蹊,我的感觉已经告诉了我。 带着疑问我走出了教室,本来准备好问老师找我什么事的,还来不及问他他就说了一句:先到我的办公室再说吧。于是我就跟着他走到他的办公室。 办公室只有他一个人,因为是上课时间,其他老师估计是上课去了。我问植老师找我有什么事,是不是高考志愿的填报出现了问题。植老师先是长长地叹了口气,然后语重心长地对我说:“秦枫,有个坏消息要告诉你的,当我知道这个坏消息后我也难过了很久,但后来还是看开了,希望你知道后不要难过。” 标哥一向说话都是很直接的,但这次我发觉他故意兜圈,好像真的有天大的事发生在我身上。我侧着头问标哥,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有什么坏消息快点告诉我。过了好久,标哥才开口说:“秦枫……你这次的体检……” “我的体检怎么啦?植老师你快点告诉我好了”忽然我也着急起来,迫切地追问他。 “验血报告显示,你……你……你不幸患上了乙肝大三阳……” 一听到他这样说,拿在我手里的手机哐啷地跌在办公室的地板上,碎了,连电池也了跌出来。我的理想碎了,我的心也碎了,外面的阳光灿烂地照在大地,可我的天空已经是乌云密布了,转眼之间一个震天动地的霹雳出现在黑云翻滚的天空,天空不知被哪个不知好歹的家伙捅得支离破碎。我的生活碎了,我的人生也碎了,我生命的一切都彻彻底底地粉碎了。 我对自己说,那是真的吗,那不可能是真的,绝对不可能是真的。我一直都是老天的宠儿,一直都在他神秘力量的庇佑下幸运地生活着,芸芸众生之中,老天爷绝对不会将灾难降在我身上的。我绝对不会承认也绝对不会接受这个不真实的事实。我正在不顾一切地拒绝承认这个事实,但我越是自欺欺人我越觉得难过,觉得悲痛,觉得绝望。老天爷啊,为什么这个不幸会出现在我的生命中呢,既然你造就了我,为什么还用这个玩笑让我付出惨重的代价呢,为什么,为什么,那究竟是为什么? 我一下子觉得我什么东西都没有了,什么东西都不在乎了我的生命仅剩下几条骨架支撑着我行尸走肉地残喘于这个我不应该到来的世界。忽然有种不祥的预感,我将会离开家人离开亲戚离开朋友离开这个我生活了二十年的世界。以前我觉得死对于我来说是一件很遥远很遥远的事,遥远得我没法看清它的踪影。而现在我发觉它正在一步一步地向我走近了,面带着狰狞的笑容一步一步地向我靠近。我是一个很怕死的人,我怕死了之后那些漫无边际的烈火熊熊地在我身上燃烧,将我瘦弱的肉体化为灰烬继而灰飞烟灭。我第一次感到死亡的威胁,我第一次感到死亡的可怕。 早就听说过乙肝这个可怕的病魔了,在我眼中它是一个不可逃脱的恶魔,任何人被它缠着了最终的结局就是慢慢被它折磨得生不如死,最后含恨死去。我的眼前出现了一幕幕的悲剧,一个个病人在弥留之际留下无可奈何得如迟暮黄昏的眼神,我不敢看着他们的眼睛。 我的生活失去了意义了,我生存在这个世上的目的只有等待死亡,也只有死亡才是我真正的归宿。 从那天开始,我开始过着浑浑噩噩行尸走肉的生活,不想再学习,不想再生活,不想再追求我一直执着追求的梦。性格变得越来越孤僻越来越自闭。甚至我害怕见到人,我怕他们一下子看穿我所有的痛苦所有的泪痕。我宁愿独自承受痛苦,也不愿看到爱我的人为我流泪。 如果死亡没有痛苦,我宁愿在教学楼的顶楼纵身一跃,去到另外一个世界。 我以前总是笑屈原,无知得跳汨罗江明志,笑海子,愚昧得卧铁轨自杀,笑顾城,愚蠢得树下上吊寻死。但现在我已经没有再认为他们愚昧无知了。也许对于他们来说,生活在这个腐烂的世界是一种折磨,死是一种解脱。 我一个人闷在宿舍里,独自悲伤,所有的舍友都上去教室自习了,如果是以前我一早就奋斗在书山题海中了。那已经是以前的事了,我现在做什么都没有用了,或许在不久的将来我会像一缕云烟那样消失在这个世界。 第五章(31) 我独自躲在一个无人的角落,哀叹这个不公平的世界。我实在不想睁眼看着这个折磨得人痛不欲生的世界。我紧紧闭着双眼,祈求在另一个黑暗的天地间得到永生。忽然我感觉到身边来了几个人,那些以往熟悉的气味如今变得好陌生,远得让我捉摸不透。睁开疲惫不堪的眼睛才发现,一群我亲爱的挚友已经泪流满面地出现在我眼前。 “好兄弟,我们已经知道所有的东西了……我们也很明白你现在的心情……”凌宇面无表情地说,分明掩盖不住背后的忧伤。 “有那种病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温阳拍着我的肩膀说。 “其实那种病只是纸老虎,很容易治好的……”魏雄点了点头。 “你不必担心,只是你过于担心罢了……”周维上前了一步说。 “你知道你这样对自己,兄弟们的心有多难过吗,为什么你一蹶不振,为什么你不能坚强点,为什么你不去积极面对现实?你知道你这样颓废地活着,会让多少关心你爱护你的人伤心吗?”吴理含着泪说,越来越激动。 本来我这些天眼泪早已流干了,眼眶枯竭得如沙漠里的枯井。我实在不想再流泪了,但我还是忍不住悲伤,泪水如洪水泛滥一样淹没了我整个世界。 我一声不响地看着飞鹰帮的好兄弟们,一动不动的,沉默了好久好久,我感觉整个世界都在那个时刻停止了,周围的空气凝结成一张无形的网,我置身其中,没法挣脱命运对我的束缚。 我知道我的好兄弟们都在竭尽全力地安慰我,鼓励我,支持我坚强地与病魔作斗争。我也知道,当我在最绝望的时候我才发现,原来有那么多人在我身后关心着我爱护着我。以前我总是埋怨,没有人重视我的存在,没有人理解我的生命,我是一个在滚滚尘世之中无助的孤独者,艰难地爬山涉水翻山越岭,最终还是山重水复见不到柳暗花明。 原来我一直都在误解我的生命。 也许只有灾难,才能让我读懂生命,读懂人世间的一切。 其实我害怕的不是死亡,我害怕的是离开那些关心我在乎我爱护我的所有人,我怕我一声不响的离去会让他们痛不欲生,我更怕我的离去给他们的心灵留下永不磨灭的伤痕,挥之不去。所以我才那么拼命地看着他们的脸,记住他们的眼神,将那些红尘浊世的记忆带到另外一个世界。可是我模糊的双眼看不清他们的脸,还有他们的眼神,最后我竟忍不住痛苦扑在他们怀里嚎啕大哭起来。眼泪已经描述不了我无穷无尽的悲伤了。 以前我曾经看过一套台湾连续剧,剧中描述了一个无泪之城,说那里的人们没有眼泪,只有快乐和欢笑,洒脱与自由。先前我还很羡慕那个无泪之城,连夜里做梦也梦见自己出现在那个理想的天堂,后来我才明白,原来那里的人们之所以没有眼泪,是因为他们的眼泪早已流干了。如今的我,是否生活在那个无泪之城呢。 电话响了,那首《很爱很爱你》已经不复存在了,换成了一首《we will rock you》,一切都已是物是人非。看着屏幕滚动的号码,是老妈打来的。我整理了心绪,准备好要跟老太婆说的话,然后接了电话。我还来不及说一声妈,就听见她在电话那头拼命地哭,像一个孩子那样不顾一切地哭得昏天暗地。我从来未见过老妈哭得那么伤心,甚至我从来没有见过她哭过,在我眼中,妈妈是一个坚强的中年妇女,无论发生什么事都不会轻易流下一滴泪。可是这次她竟然在我面前哭得泪流满面。 老妈子年纪也不小了,记得有次回家无意中发现她的两鬓多了一些白发。那时我觉得很心酸,老妈为了我们付出的东西实在太多了。如今老太婆又为她的儿子老泪纵横,我心里真的有种说不出的滋味。说好自己要在妈妈面前坚强的,但最后还是留不住眼中的泪水,跟黄河泛滥似的。 两代人撕心裂肺的哭声久久地在电波之中回荡,人间的悲剧莫过于此。过了许久,我才平息了悲痛的哭声,我说妈你不要担心……这个病并不是想象中那么可怕的……可以治愈的,你叫老爸也不要担心……他一向身体不好……我怕他承受不了这个刺激…… 老妈还在断断续续地抽噎着,声音起伏不定的,如海风吹拂下的波浪。她终于开口了,枫儿……我的乖儿子……真的可以治愈吗……老天爷怎么那么没眼…… 还没有说完老妈又哗的一声哭了起来,悲凉得就如秋天枯黄的树叶,纷纷扬扬地飘落在泥土上找不到一丝痕迹。我又安慰说,妈,你不要伤心了,真的可以治愈的……真的,我没有骗你,是医院那个医生告诉我的……现在我很好,你们真的不要为我担心啦好吗,好好保重身体……老爸也是…… 其实我没有问过医生,只是为了安慰年迈的父母,我不得不向他们撒一个善意的谎言。我不想看到他们为我担心,吃不下饭,睡不着觉,不想看到他们为一个不懂孝道的儿子老泪纵横。我从来没有向老妈撒过谎,这是我第一次欺骗别人。 老妈说明天老头子会过来看你的,顺便陪你去大医院做一个全身的检查。我问老太婆,老爸真的明天要过来我学校吗,不用了吧,要去我自己一个人去就行了,用不着老爸山长水远跑过来。无论我怎么说老太婆还是坚持她的想法,我知道她一向的修行比我高深,我扭不过她,只好答应了她。 生命就像秋天的树叶,早上还是好好的,经过一晚的狂风洗礼后,那些树叶就被掩埋在尘土里,找不到一丝的痕迹。其实我也不必太在意生命的长度,生命的意义并不是由长度衡量的。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有的人活着,他已死了。生命的短暂才显出它的珍贵,我应该思考我如何在这短暂的时光里让生命活出它的意义,而不是整天哀叹命运的不公和生命的短暂。 这段时间我已经想通了。 后来才知道,原来是凌宇把我患病的消息告诉老妈子的。开始我还怨恨他,不应该让他们知道我的情况,但现在想来,家人应该要知道我所有的东西的。越是在我患难的时候,我越需要家人的支持和鼓励。我现在已经不怨恨凌宇了,他所做的一切都是对的。 第二天老爸就从几百公里的地方赶过来我学校,当我第一眼见到他,我就发现他苍老了很多,鬓角的发白在狂风的吹拂下是那么的清晰,失神的眼眸还留有一丝丝的泪痕。我知道他肯定在过来的时候哭过。 我说爸,你不要担心了,我的病情很轻的,凌宇昨日在网上查过,只要平时生活多点注意身体,基本上没有多大的问题的。老爸点了点头,无语。 我和老爸坐上了一辆市际汽车,去到了另一个城市的一间大医院,做了一个全身的检查。据主诊医生说,我的病情不算重,只是病毒的携带者,无需做强度很大的治疗,只要 平时多点注意就行了。于是就给我开了处方,抓了几包药就完事了。 离开那个城市回到我的学校,我对老爸说,不要担心我了,医生也说过没有多大的问题,回到家后好好照顾自己,还有叫老妈也要担心,我会懂得照顾好自己的了。至于高考的事我会尽我最大的能力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的,我答应你们,我不会像以前那样堕落颓废,一蹶不振的。老爸点了点头,拍了我几下肩膀,说了一些语重心长的话,然后就转身走向了车站。在夕阳的余晖下,望着他蹒跚的脚步,还有沧桑的背影,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难过。 第五章(32) 父亲走后的几天,我一直都在放学的时候找飞鹰帮的元老们。跟他们在一起,我觉得心里很踏实,他们的安慰使我感到很温暖。至于我的病情,早就抛诸脑后了。我所说的抛诸脑后只是说我不敢多想,那个地方是我不敢碰触的伤痕,我宁愿它存在,也不愿刺痛我一生的伤痕。 一个勇者,越是在艰难的时候越要显示出他与众不同的一面。 我问飞鹰帮的元老报了什么大学,凌宇说他不喜欢报广东的大学,所以一本都报了外省的,只有二本报了本省的。魏雄全部都是报本省的大学。至于温阳,他说他只报了广州的大学,我问他为什么,他支支吾吾的,后来他说因为广州离佛山近,来往方便。受他的影响,我也是只报了广州的大学,佛山永远是我的情结,不仅我的家人在那里,还有一个我魂牵梦萦的她。 时间过得很快,教室后面黑板的倒计时又刷新成5天,120小时,7200分钟,432000秒钟。自从老爸过来学校后,我的生命又重新燃烧起来了。对于梦的追求,我更加坚定更加执着了。只是我一直都在思念着一个人,一个永远在我脑海中挥之不去的影子。我一直都没有联系她,她也一直都没有联系我,我们各自过着互不相干的生活。 高考临近的几天,夜里我总是怎么睡也睡不着,脑海总是涌现出很多很多的思绪,估计这几天想的东西比一年思考的还要多。我想到的不是高考的事情,也不是自己会不会在睡梦中忽然死去。我想到的是以后应该怎样地去生活,一个带有疾病的人,应该如何利用有限的生命活出无限的意义。 我至今还不明白,为什么孟倩会这样对我,明明我付出的是真心,然而我得到的却是无边无际的伤痛。曾经有一个老者对我说过,人的一生并不是所有的付出都有收获的,只有百分之一的付出获得回报,但如没有付出,就连百分之一收获的可能都没有。也许,感情真的不应该勉强。 高考前的一天晚上,庭珂跑来我宿舍说,孟倩发了一条短信给他手机,她说要我转告你希望你能在高考取得好成绩,考上好的大学。听到庭珂这样说,我宁愿孟倩不发那条短信,或者我宁愿不知道有这件事发生。我明明有手机,你为什么连发给我短信的勇气都没有,难道连一些鼓励我的话你都没有胆量发给我吗?难道我真的让你感到那么可怕吗?认识你也那么多年了,我发觉我 越来越不了解你。 那一夜我又失眠了,听着窗外草丛的蟋蟀,一直到天亮。 清晨的阳光总是那么美丽,柔弱的光线从东边的云霞折射出来,映照在校道两旁的紫荆花的树叶上,出现了一道一道绚丽多彩的光环,迷幻得像一道飘渺的仙境。呼吸着泥土的芳香,我无意中闻到了一股浓烈的气味正在扑面而来,几乎让我窒息。插在两旁鲜艳的旗帜正在迎风飘扬,那些火红的颜色深深灼痛了我疲惫的双眼。我闭起眼睛长长地呼出一口气,将我几年的叹息飘动在这个浑浊的世界上空。我知道我将要面对一场惨烈的战争,我不得不面对这个无法改变的现实。疆场厮杀,马革裹尸,我的一生注定在没有硝烟的战争中生存。于是,我背起理想在这个神清气爽鸟语花香的清晨里,快步走向那栋高大得无法触摸的教学大楼。 我是一个永不言败的勇士,在狼烟四起的沙场上厮杀着。 记得第一场考试的时候,我在考场的外面指着那个座位暗暗发誓,那个座位将会诞生一个出色的大学生。作文的时候,写的话题是“平凡的爱”,本来我想写的是父母对子女的爱,但后来还是忍不住写了一段关于我与孟倩刻骨铭心的爱。或许那不算是爱,只能算是一厢情愿。在如此重要的场合,我还是脱离不了那缕阴魂不散的愁云。 如果真爱需要考验,我想,那已经足够了。 考试的第二天晚上,我跑去了找凌宇,我对他说我还是忘不了孟倩,我知道在这种关键的时刻不应该谈儿女私情的,我也竭尽全力不要让自己思念她,但我发觉我控制不了自己的思绪。我很苦恼,我的心里很脆弱。 凌宇拍拍我的胸膛鼓励我说,不要再想那些无所谓的东西了,现在最关键的是打好这场仗,其他什么东西都不要去想,大学的手正在召唤我们,我们会有一个美好的明天。 老妈子常常骂我固执,我真是一个固执得比牛还固执的人。虽然凌宇只是说一些耳熟能详的话,但我还是感到心里有一些踏实的。我对自己说,无论如何,我都要坚持打完这场仗。 当最后的铃声响起的时候,我最后一个走出考场,总算考完这场试了,但我感觉自己成为了这场战争的俘虏,一个满身伤痕的俘虏。我已经预知等待我的将是一个悲惨的命运,我没有全部完成这次斗争的使命。 解放了,整个人类终于解放了。而我的眉头紧锁,我破碎的心也不知不觉地安上了一个沉重的枷锁。从那天开始,我就在飞鹰帮里面消失了。 夸着我的背囊,我又再次踏足贮藏我太多感情的城市了。我没有去找世杰,也没有找飞龙和杨明,我藏匿在一个无人知晓的小村落里,跟着我的家人,也背着我的家人独自悲伤。 老妈问我高考如何了,我含糊其词,不肯碰触那个不想提起的伤痕。我只是敷衍她几句,你的儿子肯定可以上大学的。接着她就没有再问下去了。 这些天我一直过着孤独的生活,没有人陪我说话,没有人陪我谈心事,尽管老爸老妈经常在我身边走过,可是我却觉得十分孤单。有时一个人走在人潮汹涌的大街,对着来来往往的车流发呆,对着闪闪烁烁的装饰等发愁。我觉得整个世界都把我遗忘了,整个世界只剩下一个孤苦无助的我。 忽然电话又响了,是世杰打来的,我没有接;忽然电话又响了,是飞龙打来的,我没有接;忽然电话又响了,是杨明打来的,我没有接;忽然电话又响了,是墨雨健打来的,我也没有接……似乎我正在刻意逃避他们,逃避他们的关心,逃避他们的眼神,我害怕看到他们的眼神。我知道逃避是一种愚蠢的行为,但我还是选择了逃避。 我觉得我对不起所有的人,我没有颜面面对他们。我一早就迷失方向了,我不知道现在的自己身在何处,从哪里来,到哪里去。曾经听过一个人说,没有地址的心事邮寄不出那么多忧伤,可我的心里为何有那么多忧伤呢。 我在自苦又自怜的世界中生活了一个多月。 忽然有一天,电话又响了,是一条信息,凌宇发来的。他对我说,我很理解你现在的心情,但你需要明白,你可以逃避我们,可以逃避现实,甚至你可以欺骗自己,因为你比欺骗别人更加容易,然而你不可以逃避面对生活的勇气,我不再想看到一个自甘堕落的人,如果你还是这样生活下去,我已经无话可说了。 我反反复复地看着他的短信,泪流满面,我不知道我的眼泪什么时候变得那么廉价了。我想了很多很多,后来终于想通了,眼因流多泪水而愈益清明,心因饱经忧患而愈益温厚。 我拿起手机,第一次在高考后打电话给凌宇。我对他说,我现在已经想通了,我想去一个没有人认识我的地方散散心,可以吗。凌宇沉默了几秒,然后说如果你真的想通了,去散散心也好,去吧。 那天晚上,我去了世杰宿舍,飞鹰帮很多兄弟都在那里。我进来的时候,他们全部都站起来,眼睁睁地看着我。飞龙凌宇世杰杨明长老温阳魏雄周维吴理这几个人一下子簇拥在我身边,如临大敌。看着这种形势,我激动得说不出话来,只是强忍着眼泪一个又一个地紧紧拥抱。 很多人都认为我伤心的原因是没有打赢高考这场仗,其实不是这样的,我没有输掉这次战争,考一个大学是没有问题的。只是我输掉的是一个承诺,一个对我深爱的人说出的承诺。我曾经对她承诺过,我一定考一个最好的大学,绝不会辜负她的期望。可是现在那已经不可能了,所以我觉得很痛苦。 我对飞龙世杰杨明说,我想去一个地方好好安静一段时间,放心,我不会有事的,我只是想一个人好好安静一下,好好调整自己的心绪,你们支持我吗。 世杰拍着我的肩膀说,无论你做什么,兄弟我都会支持你。飞龙杨明也拍着我的肩膀说他们也支持我的。那一刻我真的又想流下一些温热的液体,但我还是忍住了,我不想再让兄弟们看到我晶莹的泪滴。 “只是,我想……” 还没有等我说完,飞龙开口了:“我们知道你现在需要一些东西,你等一下吧。”说完他们几个就走进了世杰的睡房。几分钟后他们出来了,直接走到我面前,二话没说地塞在我手上一个信封,厚厚的有一点重。我知道那是一沓钱。“你好好到外地散散心吧,注意安全了……”我突然哗的一声,眼泪全部流出来了。 想不到在我最失落的时候,给我最大安慰的不是父母,也不是爱恋的人,而是一群与我从小到大肝胆相照的飞鹰帮元老们。我是一个不幸的人,我不应该选择到这个世界,我也是一个幸运的人,我认识了一群情真意切患难与共的兄弟们,那是我今生最珍贵的精神财富。 曾经有个人说,所谓的幸福就是在任何地方都可以睡着。而我现在的理解就是,所谓的幸福就是在别人的世界里有一块专门为你存在与价值开辟的空地。我是一个幸运的人,找到了我生命存在的价值。 这个城市依然阳光灿烂,这个城市依然鸟语花香。只是我又将要离开这个城市了,去一个十分遥远的城市。我只是这个城市里面一个匆匆的过客,没有什么可以挽留我不平稳的脚步。在那边的你知道现在的我吗,一个月前我与你走近了,可是你离我很遥远,一个月后我将要离开这里了,你还是离我很遥远。我不知道这段日子你的生活会被折射成什么样的角度。如果你说你过得不好,我会伤心,如果你说你过得很好,我会更加伤心。 我将要走了,我真的要走了,我亲爱的倩,你还是离我很遥远很遥远。 第六章 万苦千辛 刻意挽留(1) 本来是想在佛山机场坐飞机去云南大理的,但后来世杰说佛山没有直接去大理的飞机,所以叫我去广州白云机场。临走那一天我说不用飞鹰帮送行了,但世杰杨明等人坚持要送我去白云机场,我说不过他们,只好同意了。 又一次在万豪大酒店举行送别会了,万豪还是没有变化,到处都是白色水晶钻饰灯,贴得一丝不苟的壁纸,擦得光亮得可以当镜子用的白色瓷砖地板。想起一年前回校的时候,两年前杨明生日宴会的时候,时间过去了那么久,兜兜转转现在还是回到从前的地方,只是物是人非。 这一次大家都没有怎么喝酒,只是象征性地向服务员要了两支红酒,毕竟是临行送别。如果是以前,飞龙杨明包租公那班家伙早就拿着酒瓶在我面前耀武扬威极力挑衅我了,恨不得把我灌成酒缸然后幸灾乐祸地看着我当年经典重演。 我看着大家的表情,感觉离愁越来越浓了。我从来没有想到在我的生命中竟然出现这样浓烈的离愁别绪,好像别人虚构故事里的生离死别。在一片沉默得不能再沉默的酒席间,我拿起了酒杯高高举在半空,给我最亲爱的飞鹰帮来一次临行劝酒。觥筹交错之间,强颜欢笑之中,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 走出万豪正门,我抬头仰望这座金碧辉煌的宫殿,我要离开这里了,我想把这间酒店的面容清清楚楚地记在心中,这里记载着我太多的回忆了。我想把这段难忘的回忆带到另一个我完全陌生的地方,然后生根,发芽。再见了,我亲爱的佛山古城,一个月后我还会踏足这片可爱的土地的。于是我转身走进了世杰的汽车,与杨明一起开往白云机场。 我人生第一次见到如此宏伟的机场,气派的建筑,宽阔明亮的候机大厅。我人生也是第一次坐飞机,我还以为自己会很兴奋,但想不到我没有想象中那么兴奋,反而多了一些离别时浓浓的淡淡的忧伤,我说不出在那个时候的感觉。 广播中不断重复着“各位尊敬的旅客,mcw051310飞向大理的班机马上就要起飞了,请旅客做好登机准备”。我转身低着头对飞龙凌宇世杰杨明等人说,飞机马上要起飞了,我真的要走了,各位兄弟请珍重,我会照顾好自己的。说完后,我觉得有一股力量正在朝着我的嗓门汹涌,我不知道那是什么。 “去吧,保重自己了,好兄弟!”他们异口同声地说。我从来未曾听过那么整齐的声音,也从来未曾听过那么沉重的声音,像是从另一个遥远的世界传来。我可以想象,为了一声共同的送别,他们反反复复地不知练习了多少遍。但我知道那不是事先准备好的,那是出自早已生命相连心灵相通的赤裸裸的兄弟心。 响亮的广播不断催促着旅客登机,但我却迟迟不愿离去,心海里波浪滔天汹涌澎湃,排山倒海的海浪一次又一次地冲击着黑暗的礁石,飞溅起无数晶莹剔透的浪花,那是我漫天飞舞的泪花。我真想对他们说我不想去大理了,有你们就足够了,可是我没有说出口。 凌宇走到我跟前,紧紧地拥抱着我。我把头靠在他宽阔的肩膀上,感觉到轻微的颤抖,一阵又一阵的很有节奏。我知道他已经哭成泪人了。后来慢慢平静下来了,我笑着说,又不是生离死别,不用这样。如果世界上有两个一模一样的我,我会看到那时的笑容是世界上最苦涩最勉强的。我安慰了别人,别人也安慰了我。 凌宇断断续续地对我说,去到那边要经常给他打电话,如果想回来就马上回来,我们在佛山等你。还有你的身体一直都不是很好,经常会晕倒,你去到大理后要好好照顾好自己,不仅仅为了自己,还为了关心你爱护你的兄弟们…… 忽然觉得凌宇就像我的一个失散了千年的恋人,重逢在这个红尘滚滚的人世间,叮嘱着远去他乡的我。以前我总是埋怨凌宇婆妈,现在我竟然没有这样觉得了,甚至我还喜欢他在我面前婆婆妈妈,我怕没有他的啰啰嗦嗦会变得不习惯。 我真的要登机了,真的要走了,我亲爱的兄弟们,送君千里终须一别,就送到这里吧。你们回去吧,好好保重自己了,很快我就回来了。怎么啦,你们不肯归去?还是回去吧,我会好好保重自己的了,请各自珍重,各自珍重。这次我的转身失去了华丽的色彩,只觉得右手不停地在空中挥舞,他们的面容越来越模糊,他们的背影越来越模糊,但他们的轮廓还是那么的清晰。我清清楚楚地看到他们脸颊上四处荡漾的液体,反射出虚无飘渺的光芒,我不敢想象那些液体究竟是什么。 第六章 (2) 飞机在高空上平稳地飞行着,透过机窗我看到一层层白云从机窗外飘过,虚无缥缈得就像置身仙境一样。偶尔遇到云淡之处,地表上的一切隐隐若现,有直插云霄的摩天大楼,有低矮简陋的平民楼房,有茫茫蓝色的江河湖泊,有阡陌交通的乡间田野,有重峦叠嶂的绿水青山。我仿佛正在离开这个美丽的星球,飞向另外一个世界。 很快飞机就降落在大理机场了,走下飞机我第一件事就是拿出手机,刚开机就刷刷地来了几条短信,震得我手都麻了。我一看都是飞鹰帮的同志们发来的,多数都是问我到大理没有。我一一回复他们说,我已经到大理了,现在刚下了飞机。之后我就朝着机场的出口走去。 这是一个我完全陌生的城市,没有朋友,没有亲戚,没有认识的人。很多人都不明白为什么我会选择这个城市,来大理之前也有人问我为什么选择去大理。我没有回答,我只是觉得古老的大理城是一个安抚我破碎灵魂的地方,这里有很多很多著名的寺院,我想在这些佛门圣地找到我前世今生的归宿。我已经在尘世间孤苦无依地漂泊了二十年了,累了,很想找个安静的地方好好休息。 走出机场门口,天色有些暗淡了,抬头仰望天空,发觉这里的天空很干净,云淡风轻得让人觉得很平静。我已经来到了另外一个世界。 之前世杰因为出差也来过大理,来之前他也给了我一些安排。按照他的指引我打了一辆出租车,去附近的怀仁酒店暂时在那里住宿几晚,以后再作打算。 那一晚我又失眠了,这次不是因为痛苦,而是因为我终于来到一个只有我一个人的世界。 这几天一直都在大理市区周围乱逛,从双鸳路一直到幸福路,从正阳时代广场一直到梦幻音乐聊天吧,几乎把整个大理城都走遍了。这里不像广东的大城市,没有特别雄伟的建筑,没有宽阔平坦的柏油马路,但这里却有最淳朴的民族风情,最原始的人格魅力。穿梭在这个城市的大街,看着一些古老的建筑,我觉得心里很舒服,从来没有过的安宁。 也许在大城市生活久了,就会厌恶城市的喧嚣,向往乡间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的安静生活。也有那么多年了,纸醉金迷灯红酒绿的城市生活慢慢消磨掉一个人最纯粹了灵魂。物欲横流流尽了心智,歌舞升平平息了斗志,纸醉金迷迷失了自己。 不知不觉来了大理也有一个星期了。这天早上我想去洱海边的洱海公园散散心,听说那里有一个湖叫情人湖,我想在那里看看。到了那里,看着碧波粼粼的湖面,我整整发呆了几个小时。我想起了远隔千里的那个她,眼前若隐若现地出现了她飘忽不定的身影了。湖心亭亭亭玉立,情人湖湖光十色,我发觉我真的思念她了。 此后我连续去了大理的几个寺院,在飞来寺我买了一个灵符,在弥陀寺我拜了如来佛,在崇圣寺我求了一支姻缘签。 秋来征雁向南归, 红叶纷纷满园飞。 沾捣城头声切耳, 江枫如火在鱼矶。 据解签的高僧说,姻缘是天定的,是人生获得希望的开始,逐渐的改善,是向着未来而付出,向着明天而追寻的过程。我不知道我的姻缘是否是人生获得希望的开始,只觉得我多年的付出追寻的梦是一个捉摸不透虚无缥缈的梦,我是一个已经心碎的追梦人。 这些天一直都在郊外陈家村的一个希望小学里做义务教师,只管吃管住,没有工资,生活很艰苦,但我却很享受。义教这份工作是一个大理学院的女生介绍的,她叫戎慧燕,大一女生。 认识她是一个偶然的就会。有一天我去青光山公园散心,途径建设路的时候,听到一个人在大喊抢东西,回头一看有个女生正在无奈地哭喊着,前面十几米处一个鼠头猴腮模样的家伙抓着一个手袋正在拼命地逃跑。我一向都是很有正义感的人,于是二话没说就拼命地向那个家伙穷追不舍。 穷追了那个家伙整整几条街,跑得我上气不接下气的,追赶的过程中还不小心摔了一跤,弄伤了下巴。不知道那个抢东西的家伙前世是不是一头野牛,跑得比什么都要快。后来见我紧追不舍不肯放弃,他就把手袋丢在地上逃跑了。我把手袋还给了那个女生,于是就认识了她。 其实我很感谢戎慧燕的,是她让我在大理找到一个落脚点,介绍了一份义教的工作。她是我在大理认识的第一个人,我也是她认识的第一个广东人。可能是年纪相仿的原因吧,我与她有很多共同的话题。 我觉得在那间希望小学做老师真的很好,帮助了别人,也安慰了多年来破碎的心。在简陋的教室面对着一群天真活拨而又认真好学的学生,心里真的有一种说不出的慰藉。我觉得这些天来改变了我很多东西,好像冥冥中有一种圣洁的没有受污染的水从我心灵的最深处流过,洗去我的忧伤,净化了我的灵魂。连夜里的梦都是那么美好的。 简陋的讲台, 重复着我雄浑的声音。 坑洼的黑板, 书写着我苍劲有力的文字。 芳香的稻草, 带来了我收获的希望。 夜空的轮廓, 挥走了我漫无边际的泪。那时候刚好是暑假,戎慧燕经常在周末的时候过来陈家村探望我。她是本地人,家里是经营茶叶生意的,她知道我很喜欢喝普洱茶,每次过来的时候必定带上几罐上等的云南普洱茶。有时候还带我到处乱逛,例如坐上客轮在洱海吹吹清爽宜人的海风,在金梭岛晒晒柔和温暖的太阳,在江风亭大桥的栏杆上看看来来往往的车流。 我又觉得自己是一个幸运的人了,来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认识了一个心地善良的女生。带领着我,走过这片古老的土地,擦去我在另一个地方的伤痕。 我的下巴也留下了一道浅浅的伤痕,是在追贼时留下的,可是我没有觉得那道是伤痕,那是我在这片土地上最美好的回忆。在这段离乡别井的日子里,我收获了很多,我的感悟也有很多,慧燕给我的记忆,永永远远地铭记在洱海边那块千年不变的磐石。当海风吹来时,我想起她,当海浪拍打时,我想起她,当轮船的汽笛响起来渔灯初上渔舟唱晚的时候,我还会想起她。 我不知道慧燕为何对我那么好的,是否因为我是一个流浪远方客走异乡的沦落人,或者是因为我曾经帮过她追回手袋所以心存感激。有次我打电话给她,故作随意地问她为什么对我那么好的。她被我突如其来的一问问得惊慌失措,连说话都语无伦次的。后来她才敷敷衍衍地反问我难道对一个人好都需要理由的吗。我发觉自己真的很傻,明明感觉到了一些不为人知的东西,还去做一些不可理喻的事。 来大理也将近一个月了,心境变得清净多了,我好像变成了一个红尘浊世的旁观者,带着微笑注视着疲于奔命的人们,注视着这个红尘滚滚的世界。 手机又响了,凌宇又在催促我快点回去了。他慌慌张张地说那件事已经败露了,我老爸老妈已经知道了事情的真相了,还好他们没有责怪任何人。 凌宇所说的那件事,其实是我一手指使的。在来大理之前我就对飞鹰帮的兄弟们说过,如果我家人问你们这段日子我去哪里了,你们就说我去了深圳一个同学父亲的工厂打暑期工。不过就算事情败露了也没有什么的,反正再过几天等我办完希望小学里的事就回去了,我想老爸老妈也不会把我当成牲口宰了吧。 第六章(3) 快乐的日子总是悄无声息地在我身旁流走,眨眼几天时间就过去了,学校的事也已经办好了。屈指算来,在大理也有一个多月了,我不知道怎么定义这段离乡别井的日子,是快乐、悲伤还是慰藉。但我深深知道穿梭在万丈红尘的心已经得到了完完整整的洗礼了,我的灵魂升华到另一个高度。 收拾好行李,四周环顾了那间简陋的卧室,一张简陋的木床,一张破旧的书桌,一把修理了好几次的木板凳,显得那么清冷。正是这种清冷,一丝不苟地记录了我这段背井离乡流浪他方的艰苦岁月。我开始怀念那段难忘的日子了,特别在这个将要远走的时候。 背着行囊带着浓浓的愁绪走出了卧室,在那片宽阔的泥土操场上,我看到了一张张天真活波而又活力四射的脸。可认真观察才发现,我看到的不再是以前的那些脸庞,那是一张张带着满面泪痕的脸。我从来未曾见过那么整齐的容颜,不同的脸庞却散发着相同的忧伤,浓浓的,淡淡的,像千年不散的湖面云烟。 在人群之中,我还发现了另一个与我相处了一个多月的人,就是那个她,那个给我在大理落地生根的人,那个带我去洱海吹风去金梭岛晒太阳去江风亭看车流的人,那个在我人生失落的时候给我安慰给我支持给我鼓励的人。此时此刻的她,也已经是泪流满面了,那些在蒙蒙细雨下泛着晶莹光芒的液体不知是雨水还是泪水,我不敢猜想那是什么。分手总应该在雨天。 我们彼此沉默相对,没有说出一句话,这片天空已经够宁静了,我发觉现在更加安静了。正如一首古诗说的那样,此时无声胜有声,好像也只有这样才能表达我们依依不舍的离别之情,想不到今日的离别也那么有诗情画意。忽然间我听到一个幼嫩的哭声从这片古老的大地响起,一个十岁左右的女孩边哭边奔跑着向我走来,嘴里不停哭喊着“老师,别走”。我的眼幕定格在那一刻,我的眼前是那么模糊,小女孩的眼泪是那么清晰,我不知道那时的心情究竟是模糊不清还是清晰可辨,只是感觉到整个世界都是洪水泛滥了。 小女孩撕心裂肺的哭声引起了一片此起彼伏的骚动,接下来发生的正如我想象中的一样,一群与我生活了一个多月的孩子们哭喊着向我奔来,摧枯拉朽地拉扯着我的衣角挽留我不要远走。 “老师,别走……” “老师,不要离开我们……” “老师,留在这里吧,我们舍不得你走……” 听着一个个情真意切的声音,我真的想放下行李永远留在这片可爱的土地,与那群孩子一起成长一起快快乐乐地生活。可是我不能不离开,不能不离开那群与我结下深情厚谊的孩子们,我只是这片土地的一个匆匆过客,我的梦想在千里之外的他乡。我觉得自己无助得就像在一望无际的荒原迷失方向的浪儿,如果真的可以留下来,我宁愿留下来,可是我还是要安静地走开。 抚摸着一个个圆圆的头,心里真的有一种说不出的感伤,在这即将离别之际,我感受到了一颗颗坦露在阳光底下强忍着疼痛表达真情厚谊的心。这个月来,我得到的远胜我付出的,我得到的不仅是灵魂的清净,还有说也说不尽的道也道不清的感情。我的眼泪忍不住悲伤簌簌地流了下来,滴落在这片干净的土地上。 我们互相拥抱着,痛哭着,也似乎只有哭声和眼泪才能表达我们浓浓的淡淡的离愁别绪。在模糊中,我看到了慧燕迈着她摇摆不定的脚步,从人群中轻轻走来,带着眼泪走来,像是从传说中的无泪之城轻轻走来。她浅浅的泪痕分明是有一种不明白的液体流淌过,带不走她的忧伤,却带走了她恋恋不舍的心。 “你真的要走了……希望你好好保重自己……有时间过来这里探望我……我有时间也去探你的……”慧燕声调恍惚地对我说,她的脸没有眼泪,但我知道此时她心里正在淋漓尽致地滴泪。 “嗯……我会的……你也要保重自己……” “……” 我突然悲伤得说不出话来,嗓门好像有一些东西死死地梗塞着,几乎让我窒息。我想对慧燕说一些我想说的话,但我发觉自己真的说不出来,只有那些低沉得只有自己听见的哽咽声从心底里发出。我恨我自己,明明知道了一些东西却不敢表达出来。 慧燕也没有说什么,我们都是在沉默中默默度过这段即将离开的时刻,迷恋着这个稍纵即逝的珍贵时光。时光可以飞逝,但我们难忘的美好的记忆却永远不能磨灭,永永远远。 我们互相拥抱着,紧紧地拥抱着,在他们的怀抱中除了悲伤之外,更多的是无穷无尽的力量,和沁人心脾的温暖。过了好久,紧紧簇拥的双手才慢慢放松下来,低沉的哭声也慢慢平息下来了,换成此起彼伏的哽咽声。慧燕从手袋里拿出了一个精致的礼盒,放在我手中,默然无语。看着紫色的彩带迎风飘舞,像一只破茧成蝶的彩蝶拨动着美丽的翅膀翩翩起舞,我忍不住眼泪再一次感情泛滥了,在这个昏昏沉沉细雨蒙蒙的雨天里,我分不出脸上流淌的东西是雨水还是泪水。 ts13148087航班已经起飞了,从大理机场飞向了漫无边际的天空。在那个诺大的机舱里,坐着一个默数泪痕的我。一个月前我坐着mcw051310航班从广州飞向大理,一个月后我坐着ts13148087航班从大理飞向广州。时光就是那么悄无声息,转眼之间我的生命已经度过了一个多月,在这段岁月里,我真的明白了很多东西,我永远不会忘记在那片土地写下的记忆。 望着机窗外滚滚的云烟,感觉一切都像做了一场梦那样,当梦醒来的时候,一切又回到了从前的生活。只是在这个梦醒时分,我正在看着慧燕给我的礼盒,看着盒子里一只只写满祝福的千纸鹤,在这个辽无边际的天空中挥舞着精致的翅膀,带着我自由飞翔。我也把我的眼泪带到了这个寂寞的太空上,让那些泛着晶莹光芒的泪花装饰这个一望无际的天空,那是我漫无边际海阔天空的忧伤。 曾经的年月, 多少人能忆起。 无意的邂逅, 书写了一段, 似深非深似浅非浅的记忆。 洱海边千年不变的磐石, 金梭岛绚丽多彩的阳光, 江风亭川流不息的车流, 离我远去了又向我走近。 我的天空还保留着, 那个永不磨灭的空间。 第六章(4) 一个多小时后,飞机慢慢降落在白云机场,像一只从远方归来的候鸟,在适当的季节适当的时间回到属于它的地方。我又来到了一个多月前飞走的地方,雄伟气派的建筑,宽阔明亮的候机大厅。 刚下了飞机,我就拿出手机,刚开机就刷刷地飞进了几条短信,震得我手都嘛了,一看都是飞鹰帮的大将们发来的,问我到了广州没有。我马上打了个电话给世杰,说我已经下飞机了,问他们在哪里等我。刚接了电话就听到世杰雄浑兴奋的声音,他特别有冲劲地说他们正在候机大厅门口等我,叫我现在过去那里,我说了声好就挂了他的电话。 拖着沉重的行李箱来到候机大厅门口,我环顾了四周都没有发现世杰他们的影子。正当心里纳闷的时候,我忽然在人群中发现了一掠熟悉得再不能熟悉的身影。正是他们,我最亲爱的兄弟们,在人潮汹涌之中等候着我。我见到了他们,他们也见到了我,我们对望相视了几秒钟,然后微笑着相互走来。 “好兄弟,辛苦了……”飞龙狠狠地在我胸口中了一拳。 “好兄弟,好久不见了,别来无恙……”世杰拍了拍我的肩膀,但我觉得那不是拍,那简直是虐待,估计我不堪重负的肩膀被他虐待得青一块紫一块。 “好兄弟,多日不见,十分思念……”凌宇从人群中窜出来,在我大腿上使了一招还原靓靓拳,把我裤袋里的钱包都打出来了。看来这个家伙思念的是我可怜兮兮的钱包。 “好兄弟,一路风尘仆仆了……”杨明下流地在我屁股伸了一脚,打得我八月十五几乎开花。我估计那个家伙本来是想说“一路风流快活了”,但逼于大庭广众不好意思说出口。 “……” 见到了日夜思念的好兄弟们,我真的感到非常激动。兴奋得几乎眼泪鼻涕四处飞扬,按照魏雄的说法,是“活力四射,魅力飞扬”。真正的兄弟们碰面,是不需要太多的言语的,每次他们都是对我拳脚相向来表达久别思念之情,说真的,我真的很喜欢这种感觉。正如达叔说的那样,有些人就有这样的嗜好。我已经习惯了飞鹰帮多年以来流传下来的优良传统了。 “各位亲爱的飞鹰帮兄弟们,辛苦大家了……”我有些激动,接下来我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所以后来干脆不说了,只是一个个地紧握着前来迎接的好兄弟们,庄重得就像是国家之间领导人的会面。 我发现好像少了一个人没有过来接我飞机,于是就问大家为什么温阳没有过来。我发现我问完后大家的脸色都有些变化了,可能是离开佛山太久了,思想有些敏感吧。凌宇说时间不早了,万豪还有一大群飞鹰帮的兄弟们等着呢。我见没有人回答我,就没有继续问下去了。 坐在车里,还是沿着一个多月前来白云机场的路回去佛山。我靠在车窗里看着沿途的风景,树木还是原来的树木,商铺还是原来的商铺,高楼还是原来的高楼,好像一切都没有变化,一切还是一个多月之前那样。 只是回到了万豪,发现万豪变漂亮了,门前多了一座假山,假山上到处都是亭台楼阁花草树木,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一眼喷泉平地而起,白色的水花喷在黑灰色的岩石上,发出叮叮咚咚的流水声。假山四周还摆了两圈盆景,一圈是红色菊花,一圈是黄色菊花,那些花瓣在微风的吹拂下颤抖起来,好像预示着将要发生命运安排的东西。 酒席之间,还是见到了其他久违的兄弟们,觥筹交错之中,我发觉我的酒力变好了,几支珠江下肚居然若无其事。我想与兄弟们好好畅饮一番,一解这段日子里的思念之情,可是我怎么饮也没有喝醉,我真的怀疑自己是李白转世,成了传说中的酒仙——我还是没有在酒席间发现温阳的踪影。 他到底去哪里了,为什么连我的飞机也不来接,为什么连万豪我的接风洗尘宴也没有过来,他到底去哪里了。 窗外的夜色很美,朦胧的月光洒在后花园的芭蕉叶上,马路上整齐的霓虹灯发出绚丽夺目的光芒,把过往的车辆照得清清楚楚。夜幕下打着车灯的车流,像一堆飞舞的流萤,在这个安静的城市里展示着迷幻的美。 整个城市都在安静中睡着了,可我还躺在床上辗转反侧,无心睡眠。 离开佛山也有一个多月了,好像一切都没有变化,可是有很多东西都在不知不觉中改变了。飞鹰帮的江风学子都如愿地收到了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令我惊讶的是,凌宇不知前世在哪里修来的福,居然把追求多年的冯凤追到手了,想不到他傻猪有猪福,将一个貌美如花堪比国色天香的倾城女子收归帐下。我也收到通知书了,是广州一本的大学,还以为会考不上一本,结果还是给我考到了。许多事都发生在出人意料之中。我居然没有在出人意料之中找到一些变化的痕迹。 回来佛山也有几天了,我也慢慢融入了这个城市的生活,灯红酒绿,纸醉金迷。我真的怀念在大理的那段日子,每天都与孩子们快快乐乐地学习,快快乐乐地生活,过得波澜不惊,过得安稳宁静,过得与世无争。偶尔翻动书桌上银白色的礼盒,我就会对着里面写满祝福的千纸鹤失神好久,那些精致的纸鹤出现了她的身影,隐隐若现,似有非有,似无非无。我真的开始思念身在远方的那个她了,只是这种思念是淡淡的怀念。 我似乎厌恶了城市的喧嚣,但又不敢于隐藏在乡村的宁静之中。我的生命来源于乡间,成就于纷繁复杂的都市夜空当中。 第六章(5) 从高考到现在,已经有很久没有联系这里的那个她了。我发觉思念这里的那个她比那里的那个她更加厉害。当夜幕降临的时候,我给这里的那个她发起了短信。我说我又回来了这个贮藏着我太多感情的城市了,在我这段离开的日子里你过得好吗,如果你过得不好,我会伤心,如果你过得好,我会更加伤心。很快孟倩回复我了,她说她还是以前那样,过得不算好也不算坏。她还告诉我,她已经与高石飞分手了,自从那件事后,他已经变了。 我知道孟倩说的那件事就是我的那次“打人事件”,我不知道自己应该是开心还是内疚,对于她与高石飞的分手,我居然没有感到开心,反而内疚得惭愧不已。我回复孟倩说,我对不起你,是我害你变成这样……爱一个人就是这样,明明一直深爱的人与另一个人分手了,本是一件欢天喜地拍手称快的事,但我开心不起来。爱一个人就应该让她幸福快乐,而我却成为她幸福快乐的破坏者。 孟倩说他们的分手不关我的事,叫我不要内疚,是她觉得他们两个人不合适,所以选择了分手。虽然她这样说,但我还是不能原谅自己,这是我生命中不愿提及的伤痛。 “我有件事想告诉你,不知应不应该……我怕你会伤心……” 我问她有什么事,告诉我就告诉我吧,我不会伤心的,我说得似乎很潇洒,去大理一个多月了,经历了太多的沉寂,但我发觉自己并没有想象中那么潇洒。 “我最近又交了一个男朋友了……那个人你也认识的……你不要伤心好吗……” 看着她发来的短信,我真的没有伤心,经历了那么多磨难,厚重的心也已经结成了厚厚的一层茧了,什么东西也无法穿透厚厚的结茧刺痛我累累伤痕的心。只是我的眼角流出了温热的液体,我知道痛苦的不是我伤痕累累的心,而是我泪痕累累的眼眸。 我忍受着悲伤,反反复复地看着她的信息“又交了一个男朋友了”,怎一个“又”字了得。为什么那个人不是我,为什么上天给你再次选择的机会,你依然选择的不是我,那究竟是为什么。 我的脸庞是海,我的泪水是海浪,此起彼伏的海浪在漫无边际的海面上弥散开来,四处荡漾,碧波粼粼。 我知道自己没有伤心,只是难过而已,只有这样的欺骗自己才可以让自己觉得好受一点。我还是坚强地回复了她,哦,祝你幸福……自从从大理回来后的那一天,我就发现了很多东西已经无声无息地改变了。温阳的缺席使我联想到了很多东西,而此时此刻的我, 似乎已经预知了一些我不想知道的东西。可是,我还是想知道所有的东西,尽管我心里不愿意知道。我问孟倩,那个人是不是我身边最好的朋友,是我一生人中能够与我肝胆相照患难与共的好兄弟。等了好久也不见孟倩回复,我已经知道了,你也不用回答我了,你的沉默已经完全出卖了你,我已经知道了一切的东西了…… 想不到那个人竟然是我身边最好最好的朋友,最好最好的兄弟。我无法接受这个事实,我真的无法接受这个对我极其残酷的现实。一个是我死心塌地的容颜,一个是我情深意重的兄弟。老天总是喜欢与我开玩笑,将我推向进退两难的境地,我真的很矛盾,有谁能够告诉我下一步应该怎样做。白云机场你没有来,万豪宴会你也没有来,原来你是在回避一个与你相识十几年的兄弟。如果让我早点知道真相,我宁愿悄无声息地回来,悄无声息地去广州,悄无声息地上凝结我一生奋斗的大学。可惜我没有了选择。 我在客厅里找到看着电视的凌宇,郑重其事地要求他把所有的事情一五一十原原本本地告诉我。凌宇拿着茶杯像一只千年的木乃伊一动不动的,他好像也知道了我心里想问的东西,虽然他不是我肚子里的蛔虫。 凌宇告诉我,自从我去大理后,有次他与飞鹰帮的大亨们一起去舞厅跳舞,刚好碰到了那个虎背熊腰的高石飞,想到我被打的不满,一气之下飞鹰帮的大亨们把高石飞狠狠暴打了一顿,不久后高石飞就与那个女人分手了。之后的那段日子,温阳就不断地安慰孟倩,久而久之他们就擦出了爱的火花。其实温阳暗恋了孟倩很多年了,只是逼于兄弟之面把孟倩让给了我,孟倩也喜欢温阳很多年了…… 我不再想听凌宇说下去了,我怕我再听下去会更加痛苦。原来一切的事,都在我背后悄无声息地发生,我竟然一点也不知道。 我常常口口声声地欺骗自己说感情是不可以勉强的,但我总是死性不改地勉强别人喜欢一个不值得她喜欢的我。忽然发觉我是一个极其虚伪的人,或者不是忽然发觉的事,本来我就是虚伪的人。男人若没有女人喜欢多可悲,虚伪的男人若没有女人喜欢更加可悲。我就是一个天注定的虚伪的没有女人喜欢的可悲男人。 我给孟倩打了电话,当电话将要接通的时候我犹豫了,我不想面对孟倩,面对她是一件十分难堪的事,我知道她也一定会很尴尬。过了一会儿电话震动了,震撼的音乐把我的灵魂也破碎了是她打过来的。以前我总觉得《we will rock you》很好听,但现在竟然变得那么刺耳。 我接了电话沉默无语,孟倩低沉地说我知道现在你一定会很伤心,你可以欺骗别人甚至欺骗自己,但你欺骗不了我……事已至今,我都无话可说了,我不是不喜欢你,只是我觉得我们两个不是很合适……对不起…… 不合适,有什么不合适的?我真的不明白你的心是如何想的,明明知道我很爱你,而你却一次次……四年了,我足足爱了你四年…… 我实在说不下去了,我怕再说下去我的眼泪又永无休止地泛滥整个世界。我生命中的眼泪早已流干了,如果再流泪,我将会与洒下一地的凄凉一样从人间蒸发掉,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真的很感谢你,一直以来都很感动你对我的爱,我无以为报,只是说一句谢谢。我是一个不好的女孩,常常让你伤心,常常让你难过,我没有你想象中那么好,不值得你这样爱我……而现在我又作出选择了,有时作出了选择就不能回头,对不起…… 你不要再说那些东西了好吗,我真的不愿意继续听下去…… 我越来越发觉孟倩变成了另外一个人,离我越来越遥远,越来越生疏。她已经不是以前的那个温柔体贴善解人意的她了,总之我觉得她很多东西已经改变了。我怀念以前的那个她,人就是这样,每当遇到现实与理想之间的差距时就会怀念过去,用过去的回忆安抚失落的灵魂。 那天早上,凌宇起床比任何时候都早,平时他总是像一只死猪那样懒睡到太阳晒屁股也不愿起床的,可今天想不到他也开始慢慢改变了。 “你已经知道了所有的事情了,其实我们不是想瞒你,只是怕你伤心…。。所以……”凌宇挪到我身旁,恍恍惚惚地对我说。 “我知道了,我很理解你们这样做,我没有怪你们,如果换成是我,也会这样做……”好像我不在乎隐瞒不隐瞒的事了,其实我真的没有怪他们隐瞒我,我觉得他们为我做的事实在太多了,为了帮我出气,竟然又将高石飞…… 晚上的时候,我觉得很抑郁,想去酒吧用酒精麻醉自己,现在的我在这个浑浊的世界里多清醒一秒,就会多痛苦一秒。我打电话给杨明,叫他们过来陪我喝醉。杨明说他现在正和几个飞鹰帮的大亨在体育路的一间桑拿中心按摩,问我在哪里,很快他就开车过来。我说我和凌宇在宿舍,世杰今晚也没有出去,也在这里。 第六章(6) 过了半个小时后,杨明就开着车过来了,另外还有一个我不是很认识的人,看样子有点面熟,好像曾经在哪里见过他一面,好像叫金城吧,估计是他生意上的合作伙伴。后来经过明仔一提我才想起来,他确实叫金城,记得初次见面互相介绍时我还调侃地称呼他“金城武”,我是“金城六”呢。他今晚也开着一辆别克跟着明仔过来,说是要同我劈酒。 这次我们去的是祖庙路的那间“情人酒吧”,是我提议去那里的,我曾经听说过那里的老虎酒很浓烈,喝起来容易醉。今晚我就想再一次彻彻底底地麻醉自己,我生活在这个世界真的很痛苦。 到了情人酒吧后,飞鹰帮的大亨们都过来了,每次在我不开心的时候,总有他们在我身边陪伴着我,无论在什么时候,只要一个电话,他们一定会在第一时间赶来。人生短短数十载,能有这样一班同甘共苦忠肝义胆朋友我还有什么奢求呢。可是,在汹涌的人群中,我还是没有看到温阳的身影,我知道他肯定在逃避我。 旋转灯闪烁着各种色彩的光芒,暗红色的灯光在墙壁忽明忽暗,将激情澎湃的非主流壁画照得若隐若现。整个酒吧迷幻得像一座漆黑的暗堡,惊天动地的音乐震撼得耳朵发痛,声音大得每个人说话就好像吵架那样挥舞着鸡爪子。而里面的年轻男女,正在疯狂地扭动着身体的每一个部位,跳得汗流浃背大呼过瘾。 我与飞鹰帮的大亨已经喝了几箱老虎酒了,但我还是没有醉意,只是觉得头有些晕。飞龙挪到我身旁问我还行不行,不行的话就不要再喝了,酒入愁肠愁更愁。我说我没有醉,还可以继续喝,难得大家聚在一起,不喝醉怎么对得起这间酒吧的老虎酒…… 又在昏昏沉沉中喝下两支后,我叫魏雄打电话给温阳,要他过来这里。魏雄一听到我要叫温阳过来,吓得面如土色,估计是怕我醉酒闹事,报复温阳抢走我心爱的孟倩。我说飞毛腿你放心,我不会闹事的,也没有怪温阳横刀夺爱,感情的事没有谁对谁错,我现在只想和我多年的老朋友一起喝酒,我不想因为感情问题失去了从小玩到大的好兄弟…… 魏雄见我这样说,提到嗓门的心一下子放了下来,于是他就拿着手机,边拨打着电话边向着安静的地方走去。我远远地看着他与温阳通电话的情景,隐隐约约看见他嘴角不断地震动,节奏越来越快,他的表情也越来越奇怪。 后来温阳终于过来了,这是我自从去大理后第一次见到他。我发现他也改变了不少,以前他总喜欢穿蓝色短袖t恤的,记得他曾经对我说过他不喜欢衬衫,可今天他却穿了一件米白色长袖衬衫。他的发型也改变了,我不再看到他的中分发型,取而代之的是“三七”模式。可能是因为我经常挖苦说他的发型就像民国时期的汉奸吧,所以一个多月后的今天,他才下定决心改变自己。又或者不是因为我的嘲笑,而是因为另一个人才改变自己一些东西。我无法猜测,也只有他自己一个人知道。 我两眼看着温阳,清晰的轮廓,浓浓的眉毛,干净的脸庞,白嫩的皮肤,几抹黑发像丝绸那样遮挡着俊俏的面容,在微风吹拂下轻轻晃动。他是那么的英俊潇洒,甚至我觉得他与孟倩很般配,才子配佳人,天设一对地造一双的郎才女貌金童玉女。温阳被我的眼神看得不好意思地低着头,轻轻咬着唇角,好像一个做错事的小孩,正在等待数落。 “枫哥,对不起……事到如今,我只能说声对不起……”温阳首先开口,低沉地对我说,但我还是清清楚楚地听到他的话语。 “傻啦,没有什么对不起我的,感情的事没有对错,我没有权利要求她的选择……好兄弟,你不要因为这件事觉得对不起我,我没有怪你,今天叫你来喝酒就表明了我对你的态度,不要因此而内疚……”我拍着温阳的肩膀,很轻描淡写。 “真的很对不起兄弟你,你越是这样说我越觉得愧疚……我宁愿你狠狠扇我两巴掌,我不应该横刀……我决定退出了……”温阳肩膀颤抖着,说话的声调也变了,我知道他流泪了。 你不必这样做,真的,没有必要,我真的没有怪你,孟倩真正爱的人是你,如果你这样做,她会很伤心的……我不想看到她伤心,我已经欠她太多了,不想再欠她了…… “可是……自从我与孟倩好了以后,飞鹰帮的兄弟们一直都骂我没有义气,骂我贱骨头……横刀夺爱,勾引二嫂,他们渐渐与我疏远了,我羞愧得无地自容,所以我选择逃避你,逃避飞鹰帮……刚才魏雄又在电话狠狠地……” 没等他说完,我就打断了他的话,不让他继续说下去。温阳,我同甘共苦患难与共的好兄弟,无论别人怎样说你怎样看你,你都不要太在意,你爱孟倩没有错,孟倩爱你也没有错,错的人只是我,是我不够好,希望你好好对孟倩,不要有负于她,爱一个人就应该让她幸福……我发觉自己也说不下去了,好像有一种莫明的东西紧紧地塞住我的喉咙,让我觉得十分难受。 旁边的世杰飞龙等人一下子走到我身旁,抚摸着我的肩膀不停安慰我,破口大骂一切都是温阳这个吃里爬外的混蛋搞的事,飞鹰帮容不下这个横刀夺爱的瘟神,并扬言上次打得他不够火候,今次一定要为我出头好好教训他一顿。 “你们打过温阳,为什么这样做啊,你们知道这样做会将我陷入不仁不义的境地啊?”我气愤地对着飞龙说,他一向都是十分冲动的,肯定是在他的指使下对温阳大打出手。 “是那个混蛋欠揍的,明明是他横刀夺爱,我帮兄弟出气,有什么不对,你还帮着他说话,你是不是去了大理一个月脑子灌水啦?”飞龙越说越激动,在他身边的世杰不停地拉扯着飞龙的衣角,示意他不要那么冲动。 我知道兄弟们为我好,但你们也不应该这样对……一个有着十几年感情的兄弟啊。我拉着飞龙他们走到了温阳面前。“温阳,对不起,他们不应该……他们只是一时冲动,希望你能原谅他们,不要怪他们,好吗?。” “他们应该这样对我的,如果换成是我,我也会这样做,我没有怪他们,怪的只能是自己,不应该爱上孟倩。” “还疼吗?”我摸着温阳的脸庞问,拨开他额前的头发,我清晰地看到几道还带着血丝的伤痕,“对不起,让兄弟你受苦了!” 温阳摇了摇头,我突然觉得他很可怜,至少比我可怜,心中不由得产生了一种浓浓的同情。我把几个参与打他的家伙全部揪了出来,要求他们当着温阳的面向他道歉认错。飞龙世杰他们见我一脸严肃,也没有多说,诚心诚意地向温阳道歉了。温阳哇的一声哭了起来,哭声比播放的音乐还响亮。最后我们一群人紧紧地簇拥在一起,我听到了低沉的哭声此起彼伏。燕子飞走了可以再来,花儿凋谢了可以再开,但兄弟失去了就永远后悔。 第六章(7) 酒吧里面的音乐开得震耳欲聋,连头发都飞扬起来,五颜六色的灯光照在各种各样的躯体上,肥的瘦的高的矮的,将一件件夸张的衣服照得一清二楚。美丽的旋光灯下扭动着各式各样的年轻人,一只只奇形怪状的手隐隐约约地出现在女人暴露的胸脯上,似乎那些女人非常陶醉,我隐隐约约听到低沉的呻吟声。这个世界原本就是这样的。 过了好久,杨明忽然爆出了一声,我操!都什么年纪了还搂搂抱抱的,真他妈个婆娘的,兄弟们今晚来个不醉无归吧,我来请客——哎秦枫你近来怎么脸上又多了几颗痘痘啦,是不是应该找几个鲜嫩的妞下下火,释放释放体内多余的荷尔蒙。我刚想说我不想找那些职业女性,没等我说出口,杨明就向旁边的中年女性招了招手。 “明仔,我不想……。” “哎行啦行啦,兄弟别废话了,今晚开开心心就行了,放松放松没事的”杨明说完就拿着一杯百年糊涂咕噜咕噜地一饮而尽,我的天呀,你喝的不是鼎湖山泉,而是乙醇啊! “老板有什么可以为你服务吗?”一个娇嗲的女人声在我耳边响起。听那声音我估计那女人肯定有几分姿色,但事实证明了我判断的错误,竟然让我大失所望。那女人穿着深红色旗袍,大概三十来岁吧,嘴里涂着浓浓的口红,脸上抹的那些胭脂俗粉掩盖不住年老色衰的气息。手里晃动着花格子手帕,笑眯眯地对着杨明。我想,她应该是这里的妈咪吧。 “来到情人酒吧当然找几个情人玩玩啦,给我这里的兄弟每个人都来一个妞,记得要鲜嫩的,人老珠黄的不要摆上桌哦——哦,顺便来两瓶轩尼诗xo,998块那种。”杨明嘴里叼着一支万宝路,边说边喷着雾气。 “好的,老板稍等一下,靓女美酒马上就来。”中年妇女高兴得脸上花开富贵,像刚摘下来的荔枝面皮红皱皱的,俗气得让人看起来大喊恶心。她肯定笑得大牙裸露啦,成交了那么大笔的生意谁不开心得屁股开花呢。 杨明是一个风月场上的老手,大大小小的女人不知见过了多少,用实际的话说不知上过了多少,用飞龙的话说他的双手沾满了处女的鲜血。说那话也没有夸张,至少我见过他带来的女人用一架飞机也装不下。他的人生从来不缺少女人,我想人生也不就是那么的一回事,孔老头也说过食色性也,但不知为什么我的生活就缺少女人。 忽然记起杨明说过的一句话:这个世界钱是最帅的,有钱干什么都行,没钱拉泡屎都堵塞肛门,什么名誉权力道德爱情都给我放屁,我花200元就可以在庙街买来一萝萝的爱情。几分钟后那个中年妇女就领着一群衣着暴露的职业女性笑眯眯地走来,手里还拿着两瓶轩尼诗xo。情人酒吧的服务就是好得无可挑剔,连办事效率都那么快。那当然啦,酒水收得那么贵,晚上酒吧的经营者数着一沓沓厚厚的毛泽东,肯定笑得合不上嘴。 中年妇女色迷迷地看着飞鹰帮的所有元老,挥动着手中的手帕,一个个地给我们介绍她带来的坐台小姐,这个是mimi,这个是dodo,这个是sasa,在介绍的时候那班职业女性色迷迷地盯着我们的所有人,好像就要把他们当香肠一样一口吞下去的。然后操着温柔的口吻扭动着屁股挪到每个人的身边坐下,还很不老实地在每个大亨的身上游动着娇嫩欲滴的双手,帅哥来帅哥去的,叫得要多肉麻有多肉麻,顿时包间内春光乍泄肉香四溢芬芳扑鼻,令人浮想联翩邪念四起。那班流动在情人酒吧作案的家禽可真是够敬业的。 我身旁坐下了一个十六七岁的姑娘,可能是刚上岗不久吧,对这个行业的潜规则还不是很熟,没有像其他小姐那样前卫时尚而又大胆暴露开放。她只是静静地坐在我身边,偶尔向我陪陪笑敬敬酒。在交谈中我得知她叫月晴,今晚是她第一晚上班。幸好我不是风月场上的老手,对于那些廉价的甚至认为很肮脏的肉体我一点都不感兴趣,否则坐在我身边的月晴恐怕像杨明身旁的那个女性,又揽又抱,还要不停地陪客人喝酒强颜欢笑。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权利,也许她们是很乐意选择这个花天酒地醉生梦死的世界吧。 月晴很斯文地陪了我一晚喝酒,本来在这个风花雪月的地方我可以做一些不斯文的动作的,譬如拉起她亲亲嘴摸摸胸脯,欢场上一锤子的买卖就是这样。但我还是很老实地坐在沙发上喝着我的闷酒,凌宇淫贱地挖苦我说扮什么正人君子,横看竖看你都是一个性无能的斯文败类。我顺手抓了一把花生恶狠狠地砸去,威胁他说小心我做一次“多隆”,把你的风流史全部告诉你的女朋友冯凤,凌宇脸色煞白一下子闭嘴了,蹲下来安静得像一只沉默的羔羊。旁边的世杰咯咯地笑着凌宇,骂他正个混球没有一点出息,竟然被我三两句话就吓得尿裤子,笑得他差点把嘴里的花生啤酒喷出来。还好我离他几米远,就算火山爆发遭殃的也是坐在他对面的墨雨健。忽然我想起世杰的经典名言:人可以被砍死,但不可以被吓死。 我觉得这次喝酒是我近几年来喝得最爽的一次,不是因为杨明破天荒地要了两瓶昂贵的轩尼诗xo,而是我喜欢浓烈的酒精麻醉我整个身体,甚至整个灵魂。说真的,情人酒吧的老虎酒还真他妈的呛人,几杯下肚内脏就开始有反应。那两瓶轩尼诗xo更他妈的,酒精高得可以当医院里的消毒剂,难喝得要死,还他妈贵得普通百姓要卖血才喝上一杯,真不明白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喜欢轩尼诗,难道这个如此美好的世界全被麻醉人的酒精征服啦。 在灯光的闪耀音乐的震撼中,我不知喝下了多少杯酒,墨雨健拿着酒杯摇摇晃晃地跌坐在我旁边的座位上,傻笑着要我再和他干杯,那种笑容好像中了邪那样,今晚我可算是又见到另外一种笑容了。 我说包租公你醉了,再喝一杯恐怕要摊在地板上了。包租公挥舞着酒杯操着混重的声音说我没有醉,再来一瓶五粮液都行。我隐隐约约听到他说的是“舞娘液”,但后来发现我不是听错,墨雨健也没有醉,原来是我醉了。我感觉到头昏脑胀的,脑瓜里嗡嗡作响,好像放了一只苍蝇。眼前的所有东西都在摇晃,记得我还昏昏沉沉说了一句“快走啊,桌子要砸到人啦”。眼前的世界我已经熟悉了,模模糊糊中魏雄还像以前那样,赤裸着上身拿着酒瓶当麦克风,无比投入地反复吟唱beyond的那首《海阔天空》:今天我,寒夜里看雪飘过,怀着冷却的心窝飘远方…… 多少个迷糊的夜晚我都与酒精度过,如果我的肚子可以贮存,相信我可以开一间酒行了。我常常想,如果这个世界没有酒精,我的生活将会变得怎样呢。似乎我的人生就有那么的一丁点乐趣,少得连我自己都觉得可怜。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我也只能这样了。 也不知道喝到了什么时候,酒吧里的音乐慢慢平息下来了,五彩灯也停止了旋转,换上了一盏盏发着暗黄色的白炽灯。刚才热闹的场面一下子消失了,那些疯狂扭动身体的寻欢人也不知道哪里去了,曲终人散。那个浓妆艳抹的中年妇女走过来笑眯眯地对我们说,不好意思各位老板,我们要打烊了,下次再来光临,更多的美酒和靓女等着你们。说完还不忘弄着骚姿面带欢笑地给我们每个人派发名片。我一阵闷气从下而上,呃的一声在她面前吐了一大堆八宝粥,她提起嘴角后退了一步,估计心里恶心得半死。我心想,幸好你眼明手快,否则真的吃了我一口独家秘制的八宝粥。 十几个飞鹰帮大将三五成群地搭着肩膀摇摇摆摆地走出情人酒吧,如果在大白天,恐怕酒气重得可以熏死苍蝇,相信在这个醉生梦死的夜晚,也有不少的蚊子死在我们欢乐的背后。快乐的背后总会有悲伤,远远听见附近的前进医院传来几声婴儿出生的哭啼声,随后一阵快乐的欢呼声随即而起,嘿嘿,有慈姑柄的,我们家有后啦。这个容纳着太多感情的城市,总是隐藏着许许多多的面容。有人在笑声中出生了,也有人在哭声中死去了。人生也就是那么的一回事,短短的几十年也就是为了一个目的,最终只是一个匆匆忙忙的轮回。忽然我想起在我得知染上大三阳的时候,在凌宇的宿舍对他说过,二十年前我在自己的哭声别人的笑声中出生,希望若干年后我能在自己的笑声别人的哭声中死去。 墨雨健挥舞着摧心无影手大声呼喊着他还没有醉,声称不够过瘾还想与杨明再大战几百个回合。我在迷迷糊糊中暗暗佩服他的酒量,谁知还没等我佩服完他,一声巨大的沉闷声打破了这个寂静的夜晚。真他妈的墨雨健,吐出来的全是绿豆粥,比我的八宝粥密度还要稀,不能喝就不要逞能喝那么多嘛,你以为轩尼诗很便宜啊。 第六章(8) 我们互相搂抱着,跌跌撞撞地走在情人酒吧的广场上,说是走着,其实是趴在冰冷的泥板上滚动着,满身的酒气,感觉好像下身都有点湿了,一阵晚风吹来,凉嗖嗖的。我感觉到膀胱有些沉重,重重地吊在裤囊里面,跟随着脚步有节奏地摇摆。走到一块绿化带的草地上,我用着惺忪而又沉重的双眼看看四周,发现一个人也没有,只有路灯发着寂寞的光芒,照在苍白的马上。我想我应该在这个城市里留下一个难忘的纪念了,于是拉下了裤链,拿出作案工具,痛痛快快地放起水来。那些绿色的小草在一阵阵尿浪的冲击下倒成一片,像洪水过后河边的水草,整整齐齐的。我边放着水库边思考着,这些小草在我氮磷钾养分的供给下,明年应该长得更茂盛些吧,而我生活的养分,究竟隐藏在哪个人的膀胱里面呢。 还好我喝得不算最醉的那个,世杰喝得比我还稀哩吧烂,一晚吐出来的东西,足够魏雄两夫妻一周的伙食了。我在旁边看他吐得鼻青面肿青筋暴突,几乎连胆汁都吐出来了。只见他在裤兜里摸索着,然后拿出一大串钥匙,睁着迷糊的眼睛开车门,我走上去说世杰你还能不能开车呀,看醉成这样不如今晚你坐明仔的车去他那里宿一晚先吧,我开你的车回去。世杰断断续续地问我行不行,我说你放心啦,在大理的时候我跟一个大叔学过开车,技术好得很。未等他答应我就一把抓住了他的钥匙,打开了车门把凌宇温阳还有墨雨健当垃圾那样塞上了车。 夜深人静的佛山城没有一个人,偶尔看见几对青年男女互相搂抱着从夜场走出来,大喊大叫地走在空荡荡的街头上。好像还听到那些男的还呼喊着各种各样的女性器官,我操,我操,去到君峰宾馆我就马上日你。那些拥在男的怀抱里穿着前卫的女人嘻嘻哈哈地欢笑着,好像等待着男性对她们的污辱。透过挡风玻璃我发现,这个城市又多了很多雄伟的建筑,高楼大厦林立,道路四通八达,光光亮亮的像是涂了一层猪油。但我发觉这个城市正在慢慢腐烂。 我扭动着方向盘,脚踩着油门,把世杰的汽车当成飞机来开了。吓得坐在副驾驶室的温阳酒都醒了,慌张得四处找安全带,还不停地拉扯着我的衣角恐惧地抗议我不要开那么快。我向他的大腿伸了一脚,把他踢得身体向后倾斜,还差点四脚朝天。我说温老头你不要那么慌张,老子我的技术还不至于差到连辆铁牛都征服不了。刚说完我油门一踩,速度表马上攀升到了160,简直比股市升得还快。 晚风透过车窗吹进了驾驶室,吹得我头发都乱了。浓烈的酒气弥漫着整个车厢,可我感觉不到那些味道了。或许这么多年来我已经习惯了那些气味了,肉体上的每一条神经,都被酒精浸泡得变成了苍白色,恐怕已经开始腐烂了。我暗想着现在的我还剩下多少条完好的神经可以挥霍。 正当我思考的时候,一阵酒气袭心而来,从肚子里气势磅礴地向着嗓门涌上。真他妈的,我忍不住那股闷气了,哗的一声情不自禁地朝着温阳米白色的衬衫吐了一堆,温阳没有反应,像一条中了毒的虫子那样蜷缩着身体哆哆嗦嗦地看着挡风玻璃前面飞奔的景物,还时不时地看看速度表上的读数,吓得不敢作声。我说温阳你真他妈的还算不算是条汉子,胆小得跟个婆娘有什么区别。心想想不到那么窝囊的人孟倩都看上眼,长太息而掩涕兮,哀老天之瞎眼。 我在宽阔的马路上飞驰着,像开着一座飞船,在这个月色朦胧的夜里飞奔去月球,寻找我梦中手里抱着白兔的嫦娥,温柔而多情,善良而体贴。当行驶到一个十字路口时,忽然闪出了几个人影,我马上擦了几下惺忪得有些沉重的双眼,酒意一下子醒来了。眼看就要撞到他们了,我猛烈地扭动方向盘,用力地踩死油门,但前面已经没有路可以走了,汽车撞在十字路中央的花坛。我感觉到一股温热的液体从我的头上流下来,流进了我的脖子里,凉嗖嗖的,还带有一些新鲜的血腥味。之后我什么都记不起了。 醒来的时候我闻到一股浓烈的消毒水味道,睁开沉重的双眼,窗外刺眼的光线马上充斥着我的眼球,令我十分难受。这时我才知道我已经躺在医院的病床上了,整个身体都动弹不得,头颅还包着厚厚的一层绷带。我用手摸了一下额边,马上有一股锥心的痛侵入我的大脑,痛得我眼泪都流出来了。 床边坐着老妈子,可能是太累了吧,她正在打着瞌睡。看着她慈祥的脸,无情的岁月在她昔日白净的脸刻下了或深或浅的皱纹,耳边还多了几条白发,一阵微风吹来,那些白发随风飘扬,今天我总算明白了一个名词,那就是沧桑。 看着老妈安稳睡熟的样子,我真觉得心酸,眼泪一串串地流了出来,心里暗骂自己秦枫你还算是个人吗,长这么大了还让一个老太婆日夜为你操心。以前我总是埋怨老妈啰啰唆唆,一些鸡毛蒜皮的事都要唠叨个半天,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天生有一种比《功夫》里面的包租婆还厉害的狮吼功。甚至我还怨恨她老土,60后的妇女还穿着民国时期的衣服。读小学的时候还几次拿着鸡蛋上学校找我,害得被班上的兔崽子笑我有一个这么老土的妈,我几乎把她赶着出去校门,叫她以后不要送鸡蛋了。我真是个不孝的儿子,老妈子说得不错,二十年前生块叉烧比生个我强。想着想着,我的眼泪流得更凶了,气势可以用一个汹涌澎湃来形容。 也许是我低沉的哭声惊醒了老妈,她一看我醒来了,立马两眼发光几乎跳了起来,惊喜地对着我笑着,问我觉得怎么样,还痛不痛,嘴里还大声地呼喊着老头子你快过来,你的儿子醒来了。看着老妈的眼神,我不知道现在的她是应该欢喜还是悲伤。 病房的门开了,一下子涌入了许许多多的人,除了老爸之外,还有很多很多张飞鹰帮最熟悉的面孔。老爸跌跌撞撞地走过来,握着我的手露出沧桑的笑容,问我还痛不痛。看着老爸苍白的须根,以及那些被焦油涂得发黄的牙齿,我心里有说不出的滋味,只觉得他苍老的手粗粗糙糙的结满了许多茧,像一块古老的木板。最后我强忍着痛楚,对他说了一句,我不痛了。老爸听到我这样说,一把抹走眼角残留的泪痕,笑得更加灿烂了,我知道他肯定曾经为我老泪纵横过。其实那时我的头痛得厉害,像是要裂开似的。 老妈说她去为我倒杯水,于是向着老爸使了个眼色,私底下还拉扯着他的衣角。可能是老爸的反应力差,没有领会老妈的意思。还关切地问老妈是不是眼进沙子了,用不用他帮忙吹吹。老妈一下子火了,跳了起来骂老头子蠢得像头猪,要他快点出去让儿子的朋友说说话。老爸一下子醒悟过来,支支吾吾地对我说他出去买些水果,于是就屁颠屁颠地跟着老妈走出了病房。 第六章(9) 两老走出病房后,床边一下子围满了人,我放眼一看全是飞鹰帮的死党。飞龙问我兄弟你好点了没有,世杰抓着我的手问我还痛不痛,杨明在我床边深深呼了一口气,谢天谢地地说还好兄弟福人有福相,逃过了这次灾难,声称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他还告诉我,我已经在医院昏迷了三天三夜了,每个人都担心死了。说到那个“死”字时,他还忌讳地用双手捂着嘴巴,呸了几声自责说错话了。看到他也有那个滑稽的样子,我不禁露出了几丝欢笑。可我一笑疼痛马上到来,我痛苦惨叫了几声,床边的人脸色都变绿了,一下子簇拥过来。看到他们紧张的样子,我已经忘记了那些疼痛,心想,原来在我最需要的时候还有那么多人在背后关心我在乎我,如果可以的话,我真的愿意一辈子躺在病床上,享受他们一丝不苟的爱。 人生最需要的就是这种无微不至的关怀。 我生活在一个充满爱的世界,也生活在一个感恩的世界,这个星球的每一个人,似乎都与我有千丝万缕的关联。我想起了以前有个人说过的话,幸福的标准就是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都能安然入睡无忧无虑。如果让我给幸福下定义,我会说幸福其实就是在别人的身上感觉到自己的存在。 我轻轻挪动了上身,把枕头垫在后背上,看着一双双深情的眼睛,心里十分感动。正在我陶醉在爱的气息的时候,我的脑海忽然想起了与我一起的兄弟们,我激动得几乎跳起来,在人群中扫视了一周,急切地问凌宇温阳墨雨健在哪里,还有被我撞倒的行人呢。我越问越急促,越来越激动,几乎从床上跳起来,一阵剧痛袭来,我痛得表情十分难看。 吴理走到床沿,镇静地说枫哥你千万不要激动,否则会弄开伤口的,他们都没有事,只是受了轻伤,昨天他们就已经出院了,现在正在世杰宿舍休养,他们还说下午过来看你,我现在打电话给他们吧。 “那些行人呢,怎么样了,我有没有撞到他们,有没有受伤?”我一连追问着吴理,急得恨不得他马上告诉我。 我承认自己不是一个好人,但有时也会好得连自己都难以置信。就像这次劫难那样,我全身上下都被包裹得像个粽子,还不忘关心别人,担心别人的安危。老妈子常常对我说,秦枫啊虽然你是从我身上掉下的一块肉,可我真的不是很了解你,有时脾气倔强得像头牛,有时却很懂得关心别人。 吴理从床沿站起来,向人群中指了指一个穿着橙色t恤,头发乌黑柔顺的女生说,她也过来探你了。我顺着吴理指的方向看去,眉目清秀的,那女生还真是漂亮,我的心忽然一阵震撼,但我还是保持着若无其事的模样。 她慢慢走过来,手里拿着一束花,放在病床旁边的桌子上,然后很平静地说:“真的很对不起,是我不好,害你受伤了,我不应该……”还没等她说完,我就打断了她的话。我觉得很奇怪,明明是我酒后超速驾驶,道歉的应该是我,怎么变成她道歉呢。我觉得这个世界还真有点奇怪,但那时我也不必想那些怪事了。 “应该说对不起的人是我,是我酒后驾驶,真对不起——哦,还有些人怎么样了,我记得那晚有几个人的。”我慌慌张张地问。 她说那晚给一个朋友庆祝生日,到深夜才回去,刚好在回去路上遇到你出车祸,幸好你没有撞上,只是吓了他们一跳。听她这样说,我的心才放了下来,心想这也应该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我受伤了不要紧,最怕伤到了别人。 在交谈中我才得知她叫楣乔,是本地人,家住在莲花路,今年从十三中毕业,考上了广州一间不错的大学。我很感谢她能够在我受伤的时候过来探我,在这个时代好心人已经不多了,换成其他人可能一早跑了,如果不是她打电话呼叫120,及时送我到医院抢救,恐怕后果不堪设想了。这次算我祖宗保佑,让我捡了条小命,看来以后逢初一十五要多多烧香拜佛了,不要再无知得亵渎神灵。 也许这是上天冥冥中的一种安排,在我人生低落的时候楣乔走进了我的生命。我常常埋怨自己的生活缺少女人,但现在又多了一个,我应该以一种怎样的心态去面对走进我生命中的女人呢。 一周过后,我的伤也好得七七八八了,准备办理出院手续。那天天气很好,阳光灿烂地洒在这座灰白色的住院大楼,我呼吸着新鲜的空气,感到无比轻松。 我和家人刚走出医院大门,就看到了一大群飞鹰帮的男男女女拿着一束束的鲜花,在门口的广场微笑着激动地挥手,笑容比在阳光下开着的鲜花还灿烂。身边的妹妹哇地惊叫了一声,感叹如此恢宏的场面。世面见得少的人就是那么大惊小怪,当然我见过的世面也不多,所以感觉到一股温情扑面而来,温暖了我冻结的心。 他们见到我走着,激动地飞奔过来,衣服与鲜花齐飞,泪水共长天一色,那时我真觉得自己就是一个红遍大江南北长城内外的明星,眼前奔跑的是一群疯狂得不要命的粉丝。我情不自禁地问老爸你身上有没有带笔,可能老爸也领会到我的心思,皮开肉绽地笑着说你还真以为自己是大明星啊,居然问我要笔给他们签名,少臭美啦!我开心得咯咯地笑起来。 今天过来接我出院的除了几天前一刻不离的飞鹰帮子弟们,还有另外一个女生,她就是楣乔。想不到她也过来接我出院,我走到她面前说很谢谢你,今天也过来。楣乔笑了笑,有点羞涩,没有说话,只是轻轻地点了点头。那时杨明趁机起哄我们,说男什么啦女什么啦,哥怎样啦妹怎样啦,说得我的胳膊直起鸡皮疙瘩,肉麻得很。接着一群家伙应声起哄,笑得横七竖八的,楣乔的脸蛋煞地一下子红了起来,像一只熟透的苹果,真想走上去咬一口。我的脸也滚烫起来,相信也红了不少。 世杰笑着说大家别闹别闹了,今天秦枫出院,是一个值得庆贺的日子。那时我想世杰说得那么激情澎湃接下来肯定会大手一挥,说去佛山宾馆大吃一顿。可他没有我想象中那么潇洒,不过也没有我想象中那么窝囊,在混乱的吵杂声中,我听到他脑瓜一甩说是去金沙湾大酒店好好庆祝。大老板就是大老板,说起话来都那么豪气,起码金沙湾还是四星级的。我觉得自己真他妈的不知羞耻,弄坏了世杰的广州本田,现在居然还幻想着他请我们去五星级的佛山宾馆,我到底还有没有良心了。 可能是前几天由于酒精的缘故,大家还没有走出它的阴影,这次的饭局饭桌上居然连一滴酒也找不到,取而代之的是一箱箱的饮料,什么雪碧啦可乐啦品种齐全应有尽有,就差没有家乡出产的“高橙”。我举着高脚杯笑着对大家说怎么今天没有“高橙”啦,话音刚落一阵爆笑声随即而起,每个人都笑得前仰后翻的,各种各样的饮料洒满了一地,湿润湿润的十分光滑。 邓远站起来远远地看着我,气鼓鼓的像一只大蛤蟆,那种眼神好像我欠了他一大笔钱那样。他显然很生气我又爆出他经典的威水史,但逼于在场那么多人,不好意思发作,只好强露着欢笑嘿嘿地又坐了下来。我心想,今天我是主角,邓远你小子认命了吧,好好让老子玩一把,哥哥也觉得你挺可怜的,虽然我有菩萨心肠佛法无边,但我也难以普度众生,真是爱莫能助了,你只好认了吧。 第六章(10) 回到世杰的宿舍,我发了一条信息给孟倩,说我前几天出了车祸,今天刚好出院。她说她已经知道了,那时她刚好被公司派到禅城的分公司工作,现在搬过张槎镇住。我问她是怎样知道我出车祸的,是谁告诉你的。凌宇见我又拿着手机全情投入地发短信,问我是不是又给那个女人发了。我说你少管闲事,吃你的香蕉去。见我冷冷地拨了他一盆冷水,凌宇他也冷冷地说,不想知道内幕的就给我滚蛋,到时求我都要三思三思。 我听到凌宇的话好像暗藏玄机,他好像知道一些我不知道的事。我走到他面前急切地说你是不是知道一些事,快告诉我。凌宇白了我一眼,给我一个冷漠的脸色,好像刚从冰箱拿出来还没有解冻的冰条。看着他满不在意的模样,我急得一下子火了,龇牙咧嘴露出狰狞的面目,揪着他的衣领威胁他再婆妈我马上把你阉了。吓得凌宇马上用双手捂在双腿之间,连连说好我说我说,真怕我一时丧心病狂拆了他的祠堂。 凌宇告诉我在我昏迷的时候,孟倩刚好搬过来禅城区,得知我们出车祸了就赶过来医院里,那个无情无义的女人就知道在隔壁病房照顾她的哎呀男朋友温阳,不过她也常常过来照顾你,甚至还帮你擦脸…… 听到这里,我大致了解了,原来在我昏迷的几天里发生了那么多事,我竟然一点也不知道,如果不是凌宇告诉我,我真的还被蒙在鼓里。她也过来禅城了,而且还过来医院照顾我,帮我擦脸……可是隔壁躺的是她心爱的男朋友,她的心还在他那里。忽然一股情绪从内心深处汹涌而至,我的喉咙鼓鼓的,有一种酸酸的味道,把我的鼻子都呛了。既然你依然徘徊于我与温阳的病房之间,我宁愿你不过来照顾我,帮我擦脸。 未等孟倩回复,我又发了条信息,我说我已经知道了,在我昏迷的时候,你来过医院,也知道你现在已经搬过来禅城了。我还知道了这几天你都一直照顾我,帮我装开水,帮我擦脸,可是……我的地位依然比温阳低,而且低一大截。我知道你对我的照顾并不代表什么,也许出于一种同情,或者纯粹是一种友谊,毕竟我也爱了你那么多年。但为什么你至今还不肯接受我…… 嘀嘀几声收到了一条短信,她说刚好在我入院的第二天才搬过来的,请你不要再谈论那个敏感的话题了好吗,我真的不想提起它,顺其自然吧,还是那句老话,一切由上天安排。 初中的时候你不是这样对我的,那时我知道你是喜欢我的,即使你现在不承认,我也是可以感觉得到的,那是不争的事实。可是你几年的今天,忽然你变成了这样对我,到底是什么东西改变了你,是不是我不够好,我有哪些做得让你不满意的地方,我可以为你改变一切。 “不是你的原因,或许是我真的变了,连我自己也察觉不到。以前我真的有点喜欢你,甚至曾经有一段时间认定你就是我今生的白马王子,可是后来觉得事情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单纯。你也不必为难自己为我改变什么,我是一个怎样的女人我自己最清楚,你不值得为我这样做的,还是做好自己吧,如果真的属于你的东西,相信始终都是你的,注定不是你的东西,就算你如何强求也是徒劳无功的。” 孟倩说的那些话我不知听了多少遍了,甚至有点厌恶。女人总是这样,当不喜欢一个男人时,总喜欢说一些善良的欺骗去驱赶别人,什么你很好啊,以你的条件可以找到一个比我更好的女孩,是我不够好,我是一个坏女人,脾气又倔强,不懂得怎样关心别人,接受爱和爱护别人,总会有意无意地伤害到别人,我不想你因为不值得这样付出的我而失去宝贵的年华。 女人是一种很难猜得透的动物,莎士比亚说,弱者,你的名字叫女人。可我觉得女人在感情方面是一个强者,主宰着男人们的感情,特别是在这个僧多粥少的社会。俗话也有说,男追女隔层墙,女追男隔层纱。看来这个社会最悲哀的还是数大可以匡扶国家小可以养妻活儿的男人。 我按着键盘打出了一行字,我想见你一面,可以吗。她回复道,她也想见见我,看看我的伤怎么样了,约定今晚就在文化公园广场见面吧。 西坠的夕阳消失在一片茫茫然的城市高楼大厦之间,夜幕开始慢慢降临下来了,街灯一盏接着一盏地亮了起来,像天上的街市,五颜六色的灯光也开始亮了,装饰着这个多彩迷人的城市。我抬头看了一眼天空,只有茫茫的漆黑一片,没有一点星光,而在这片漆黑的夜空下,城市的人们正在开始丰富多彩纸醉金迷的夜生活。站在寂寞的街灯下,我看着一对一对互相搂抱有说有笑的年轻情侣,心里有说不出的失落,像紧握的拳头向外打了一个空拳。 文化广场里真是人头颤动张灯结彩的好不热闹,像是过节一样,一群老年阿姨拿着红色纸扇跟随着悠扬的音乐翩翩起舞,青年男女坐在绿油油的草地上谈笑风生,不时爆发出一阵阵爽朗的笑声,一班少年有的拿着遥控车有的穿着旱冰鞋,在广场中央自取其乐。看着他们天真无邪的笑容,真的怀念永远失去的童年时光,我楞在那里对着他们失神了很久。 忽然一个电话过来,把我勾到现实中来,我脱下眼镜擦了几下眼睛,马路上车来车往的,车前灯明了又暗,新一佳超市的饰灯依然有节奏地闪烁着迷人的灯光。我看了手机,是孟倩打来的,她问我在哪里啊,我说我就站在广场中央,你有没有看到,她说她看到了,于是就挂线了。 我见到她了,她也见到我了,远远看去,她的轮廓还是那么清晰,她穿着印有mikey mouse的灰红色上衣,一条浅绿色迷你裙,正从黑暗处慢慢走来,越来越明显,越来越清晰。她走路的动作已经在我记忆中留下深深的烙印,一举一动都那么的熟悉。我在想,这个世界上能像我那么熟悉她的能有多少人呢,但每次与她见面我都觉得很陌生,感觉她离我很遥远。 第六章(11) “近来你过得还好吗,你的伤怎样了,还痛不痛?”她双手拿着深灰色的手袋,眨着眼睛关切地问我。弯弯的柳月眉还是以前那么漂亮,可是她的眼神没有以前那么光彩,甚至我隐约看到了淡淡的黑眼圈。我忽然心生起一股同情,怜悯她这些日子的沧桑。 “也是以前的老样子,不算好也不算坏,身上的伤基本上痊愈了,只有右手的关节上有些后遗症,应该问题不大,多谢你关心,你呢,过得好吗?”我平静地问,我明明知道这些日子她经历了太多的忧伤,她的表情已经告诉了我,但我还是多此一举地问她,引用小学姚老师经典的话说,那就是脱裤屙屁。我常常想起曾经对她说过的话,你过得不好,我会伤心,你过得好,我会更加伤心。 不知道天生的性格问题还是后天的修炼问题,我总觉得跟女生相处有些不自然的感觉,特别是与自己心爱的女孩独处。老妈常常骂我胆小得见到雌性动物都会脸红,我看你以后怎样讨到好老婆,每次我都是用“我给不了秦家留后,就让弟弟担当起匡扶国家振兴中华延续五千年灿烂生育文明的历史重任吧”反击老妈的谴责。接下来我当然会一如既往地冲出家门口,因为紧追在后面的是拿着鸡毛掸子龇牙咧嘴的老太婆,我实在受不了那串柔软的鸡毛。 以前在一起的时候总是有着无穷无尽的话题,说个整天都说不完,孟倩常常在我面前臭我说我对你的敬仰之情犹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又如黄河洪水泛滥一发不可收拾。但现在似乎两个人都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如果把外界的声响都消除了,我与她之间的那片空地,我想,会静得像一个荒山野岭的坟墓。 “我们过去对面新一佳的那间肯德基坐坐吧。”为了打破这种你无言我无语的尴尬场面,我给她说了这个提议,她点了点头,之后我就走在前面,她跟着我后面,向着那里走去。以前曾经听过一个飞鹰帮的情场老前辈的谆谆教诲,说如果你与一个喜欢的女生过马路,一定要佯装着避车趁机抓住她的手,毒死打死甚至被车撞死也不要放手,因为这是制造暧昧关系的最好机会。那时我还不屑一顾地“超”那个自称为精液洒遍神州大地,杀遍天下妙龄少女兼中年家庭主妇的情场高手,破口大骂他你他妈的装什么傻b,你以为你是尼采啊,把自己当作太阳温暖大地。细心一想,他说的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所以决定放手博一把。用杨明沟女经典的话说,“避孕的效果——不成功便成人”。 过红绿灯的时候,我故意放慢了脚步,与孟倩并排地走着,眼睛的余光紧紧地盯着她白皙的手,不断寻找下手的机会,但她的手一直紧紧地抓着深灰色的手提包,让我没法找到作案的最佳时机。眼看就要过去马路了,但事实证明机会是为着有准备的人而准备的,忽然来了一辆右转弯的墨绿色吉普车,吓了一跳比我还胆小的孟倩,我趁机一把抓住她的手,紧紧抓住,说了一句“当心车”,佯装着若无其事或者是满不在意的样子拉着她柔软的小手,走过了剩余的路。我不禁心里暗喜,嘿嘿,居然还让我阴谋得逞了,看来当初不应该破口大骂那个情场老前辈让他无法下台,下次见到他一定会感谢他请他大吃一顿街边的臭豆腐,他平生最爱吃的东西就是臭豆腐。 走过马路已经有一段距离了,我还是紧紧拉着孟倩的手,不肯放开。我感觉那时拉着的就是与我一生一世的爱人,漫步于城市热闹非常的人生路。挂在新一佳门前的红灯笼被晚风吹着,摇摇晃晃的很有节奏,像是出现在婚礼上的双喜灯笼。我的脚下踩着的是一块长长的红红的红地毯,柔软而温情,身边的孟倩忽然变了模样,白色的婚纱拖着洒满一地的彩礼花,沙沙作响。而我正拉着手上戴着钻戒的新娘的手,在婚礼进行曲和漫天飞舞的浪漫樱花下,一步一步地向着神父走去,两旁的观众无比羡慕地见证着人间最美好最浪漫的倾城之恋。 “现在你可以放手了吗?”忽然一个声音打破了我醉人的幻想,“你已经拉着我的手很久了。” 我回过神来,对她说了一声哦,本来想放开她的,但我还是不肯放手。我转过身与她四目相对,无比深情地说,我从来都不会轻易拉一个人的手的,如果有一天我拉住了某个女生的手,我永远都不会轻易放开,我会拉着她的手一直走完漫长的人生路,一心一意,一生一世,直到地老天荒,直到海枯石烂。 我越说越远,差点到了“爱你一万年”的程度。我很喜欢“永远”这个词,永远爱你,永远不变,永远支持,永永远远。我知道人生只是一场短暂的梦,几十年的光阴眨眼之间就烟消云散,世界没有存在永远,生命更加不存在永远。只是,永远那个词,代表着人生对未来最美好的憧憬。曾经听过一个故事,说如果给你一串葡萄,你是先吃大的还是先吃小的,先吃大的剩下的葡萄越来越小,表明你是一个乐观的悲观主义者,先吃小的葡萄越来越大,说明你是一个悲观的乐观主义者。我从来都是先吃大的,但我不知道自己是一个乐观的悲观主义者。我想人生也是这样,正如周星星在《大话西游》说的那样,如果人生没有梦想,那跟咸鱼有什么分别。 我像是一个人自言自语,像爱情电影的经典独白,而事实上我也是自言自语。孟倩站在我身边,一动不动地看着我,眼神有种楚楚可怜的味道,好像正在苦苦央求我放开她的手,甚至我看到了她嘴角上扬,嘟着的嘴巴无声地抗议着我过分的行为。我与她再次四目相对,为了避免尴尬,我只好无奈地放手了。 坐在明亮的肯德基里面,我要了两份一模一样的套餐:一个汉堡包,一个胜利之翼,还有一杯热奶茶。孟倩很喜欢这个套餐,每次去肯德基都必定要这个套餐。不知是巧合的原因,还是有意的制造,我也很喜欢这个套餐,可能是受她的影响吧,爱屋及乌了谁也改变不了。 大厅里播放着莎拉。布莱曼(sarah brightman)的斯卡布罗集市(scarborough fair): are you going to scarborough fair parsley, sage, rosemary and thyme remember me to one who lives there she once was a true love of mine …… 优美的旋律征服了在场的每对情侣,他们正在享受着温馨浪漫的情调,一个个陶醉在忘我的至高境界。我想,爱情也不过是既亮丽于才子佳人琴棋书画的浪漫唱和,也鲜活于平民百姓柴米油盐的生活细节。而我和孟倩多年来纠缠不清的关系,究竟是属于琴棋书画还是柴米油盐呢。 我说你喜欢这里的情调吗,觉得这里温馨浪漫吗。她说她很喜欢这种感觉,但她又补了一句,她现在不是很喜欢这种感觉。我问她为什么不喜欢,她没有正面回答,只是说秦枫你不要为我做太多事了好吗,我觉得不值得的…… 我一个激动一把抓住她的手,她被我出乎意料的举动吓得目瞪口呆,连一些反抗的意识都没有了。我眼睛有点湿润,紧紧抓住她白皙的小手,深情地说我没有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值得的,这么多年来我一直重复着做已经习惯做的事,你明白吗,我要的不是你的感动,而是你一颗真正爱我的心…… 你知道吗……小倩,回来我身边好吗,外面风大,让我照顾你一辈子…… “这里人多,放手好吗……不要这样……不要这样给我压力……让我好好想想……”孟倩的胸口起伏不定的,我好像听到低沉的哭声。我一下子明白过来我的反应太大了,我看看周围的人,他们都用着一种诡异的目光看着我,我连忙收回双手,低下头沉默不语,一股热浪煞地涌向全身,我觉得脸庞热乎乎的。 过了好久,我才平息下来,我依然低着头对孟倩说,对不起,我不应该这样……是我不好,我是大笨蛋大蠢驴……原谅我好吗?我用眼睛的余光偷偷地看了孟倩的反应,像是一个犯了错的孩子哀求父母原谅。 “嗯……你以后不要这样了……我会很难过的,我不想与你一起的时候再谈起那个方面的话题,只要开心了就足够了,你可以……” 我沉默不语,我知道她想说希望我以后在她一起的时候不要谈及感情的问题,我故意打了个咳嗽,打断了她继续讲下去,因为我知道我一定会做不到,我宁愿选择逃避也不要选择回答她的话。不知道不代表没有存在,但知道也不代表存在。 从肯德基出来,我与她走在人潮汹涌的街头上,马路上川流不息,商铺里传来讨价还价的声音,张槎路两边的广告灯闪烁着千姿百态的光芒,照在每个行人的衣服上,一闪一闪的多彩迷人。但热闹属于他们的,我什么也没有。 漫无目的地走了几条街道,应该说是重复地走了几条街道,鲁迅先生说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但我竟然一点都不识时务,一直与孟倩保持沉默不语的姿态,像是向这个纷繁喧闹的世界显示特立独行别树一帜的另类。说到“另类”一词,我就想起高二的时候我参加校园十大歌手比赛,以一曲《哭个痛快》征服了台下的每一个观众,事后温阳告诉我在我表演激情澎湃的时候,台下的粉丝们个个都竖起大拇指,惊叹我个性另类的表演。而如今我们向全世界宣示的另类,是否因为有另外一个人的介入,而变得相距千里呢?我心中开始有点埋怨温阳了。 第六章(12) 远处教堂的钟声传来了响亮的声音,当当当地响了十下。孟倩跟在我身后,忽然走上来对我说时候不早了,她要回去宿舍了。我说好吧,我送你回去,她说不用了,自己回去就可以了。我有意地指出她的错误,说你长成这个样子给社会的治安造成了很大的不安因素,那些色迷迷的家伙见到你后肯定会大打出手打得头破血流,所以我坚持要送她回去。孟倩知道我的性格,用我妈的话说决定了的事就算用九只大象拉也拉不动,脾气比牛还牛,所以她只好答应了。 在送她回去的路上,我们依然沉默不语,似乎到了无声胜有声的境界。其实我很想说话的,只是不知应该说些什么,也不知道应该怎样开口。平时我总是在人前人后自夸自己天生有着一条三寸不烂之舌,吹起牛皮来犹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三国时的诸葛亮见到我后都会黯然神伤自卑一番。而现在我终于看穿了自己的本质,牛皮吹得大了始终会破,心里暗暗下定决心以后再也不会吹飞向太空的牛皮了。 送她到宿舍楼下后,有点不舍得离开她,其实是非常不舍得离开她,我总会觉得与她一起有着一种奇妙的感觉,很难说得清楚,这么多年了,我一直都享受着这种感觉。孟倩转身对我说到了,就送到这里吧,如果想上去坐坐就上去吧。我抬头仰望了三楼,发现她的宿舍灯亮着,于是就说我不上去了,芳姐她也在宿舍,会很不好意思的。孟倩说好吧,随便你,说完正想走,我忽然想起了一件事,于是就喊住了她。 孟倩问我还有什么事,我清了清喉咙,平静地说明天我就要去广州报到了,我与温阳同一个大学。她说我一早知道了,明天我还要上班,没有时间送你,祝你一路顺风吧。我说我……我可不可以抱抱你,我没有其他意思,只是想……抱抱你。孟倩脸庞煞地一下子绯红了,害羞得满脸红霞,像熟透的番茄。她犹豫了一会儿,然后云淡风清地说,好吧,于是我就轻轻地拥她进我宽大的怀抱里。这是我第一次拥抱她,我永远都不会忘记那时的感觉,温馨之中带有无穷无尽的温情,这么多年来我都没有放弃追求这种感觉。而如今我拥有了,我觉得这是上天对我最大的仁慈,虽然只是短暂的。 我靠在她耳边,轻轻说了一句话,你可以回来我身边吗,我愿意一辈子拥抱着你,声音小得连我自己都不能听清楚。孟倩问我喃喃细语些什么,我说没有,刚才只是沉重的呼吸声。在安静的夜,我们彼此紧紧相拥在一起,久久不肯放开,我无意中发现有几滴晶莹的液体滴落在我手臂间,清凉清凉的,很凉爽,原来她流泪了。 送孟倩回去后,我一个人闲逛在灯光璀璨人声鼎沸的街道上,看着一辆辆过往的车,看着一个个表情不一样的行人。有些人带着欢笑,有些人带着惊喜,有些人带着恐惧,有些人带着忧伤,也有些人带着欢笑惊喜恐惧忧伤,百感交集。这个世界是无奇不有的世界,千奇百怪的,而人生又何尝不是呢?这间屋子里传出了欢笑,而那间屋子里却响起了哭泣,在这个感情复杂的城市里,总会有人欢喜有人愁。 在我对着这个城市失神的时候,楣乔打来了电话,她说明天她也打算同我一起去广州报到,说是路上有个照应。我说也好,反正大家顺路。 其实我是知道楣乔怎样对我的,在我受伤住院的日子里,我总会看见病床边她忙忙碌碌的影子,帮我打开水,给我喂饭。几次都看见她累得在床边打瞌睡,看着她安稳睡熟的样子,我心里有说不出的感动。我曾经几次问过她,为什么对我那么好,她嬉皮笑脸地说,你受伤是因为避让我,如果不是你及时刹车,恐怕我早已……所以我要好好照顾你,这是我应尽的义务,而且我也很乐意。 楣乔说了那么多解释的话,而事实上我已经知道了她刻意想掩饰的东西。有一次我在病床边的桌子上发现了她的日记本,我知道偷看别人的日记是非常不道德的行为,但出于好奇我还是偷偷看了。我发现了里面隐藏着许多不为人知的秘密。 8月15日 星期三 天气阴 今天是我第一次主动提出照顾秦枫,看到他满身的伤痕,心里真的不好受…… 8月16日 星期四 天气阴 早上的时候我帮助护士姑娘给秦枫换药,之后出去买了一本杂志,我怕他住院的时候寂寞无聊…… 8月17日 星期五 天气晴 今天我无意中发现桌子的抽屉里有一张孟倩送给他的贺卡,里面还写满了祝福语,我看后有一种莫明的忧伤,我不知道为何我会这样。 8月21日 星期二 天气晴 已经有三天没有写日记了,因为太忙了,整天在医院里走来走去,虽然很累,但我很快乐,希望秦枫快点好起来。 8月22日 星期三 天气晴 今天早上听医生说秦枫的伤好得七七八八了,后天可以出院了,我兴奋得跳起来,还特意去福升买了一条漂亮的裙子,准备在他出院的那天穿给他看。 我知道了楣乔已经不幸地爱上我了。 楣乔听到我答应她一起去广州后,兴奋得几乎跳起来(我估计她会跳起来),笑着说那好,明天就一起出发,说完就挂了电话,我猜想她按耐不住欢喜,挂下电话私底下暗暗欢喜一整天。 近来我的电话总会忙个不停,可能是临近开学了吧,一会儿大伯跟我说秦枫你要好好读书,将来才能出人头地,一会儿大婶跟我说秦枫你要去读大学了,要不要带一些番薯干过去,我晒了好几缸呢。虽然说多一些人关心是一件好事,但我觉得幸福来得太突然了,以前考上高中的时候也没有这样夸张。我觉得有些不适应。 过了一会儿电话又响了,还以为又是哪个近房或者是远房的亲戚给我擦鞋洗脸,讨好我这个从农村跳出来的大学生,一看才知道是吴瑜这小子打来的。我啪的一声翻开了手机,开口第一声就出现了许多雌性动物的器官,吴瑜你这狗娘养的混蛋最近死去哪里了,到现在才想起本大爷,是不是最近得了淋病梅毒花柳疱疹尖锐湿疣之类的风流病啦,我切你老母的xx。按照以往的惯例,吴瑜肯定是礼尚往来地与我开始一场惊天动地的骂战,美名其曰: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我等待着他口水的洗礼,谁知他却没有出现问候我妈之类的东西,气喘喘地告诉我:“秦枫不得了啦,出大事了,高石飞他……他出车祸死了……”说完电话传来一阵撕心裂肺的痛哭,听得心都发麻了。 听到这个消息后,我一下子楞住了,没有说出一句话,只听到电话那头断断续续的哭声,还有一声声喂喂喂的叫喊声。随后我把手机盖上了。 第六章(13) 虽然高石飞是我势不两立的情敌,在很长的时间里我一直都怨恨他抢走了我心爱的女人,心里常常想着报复他,设计了无数的方案,找几个社会混混在半路堵他,把他打成残废,或者在他宿舍放一把火,烧掉他所有的财物,更偏激阴险的是,找一把锋利的屠牛刀,直接到他公司捅他两刀,然后亡命天涯。但我并没有想他死,毕竟是小学到初中的同学,况且他也帮过我不少的忙,记得有一次我发烧,他还背着我跑去校医院。我常常想,如果不是因为孟倩,我们会成为最要好的朋友的,他也不会因为我而被飞鹰帮拒于防盗门之外。 一想到我以前去他公司把他暴打了一顿,飞龙他们也把他打到内出血,我心里就觉得非常惭愧,觉得很对不起他。但现在说什么都已经太迟了,好端端的一个人,如今已经与我们上演了《人鬼情未了》,变成了灰烬消散在他留恋了二十几年的世界。这个世界对于他来说只是一个短暂的梦,当梦醒来后才发觉生命从来没有开始过。 我不知道孟倩知道这个消息后会伤心成什么样子,如果不是因为我高石飞就不会与孟倩分手,也许他们现在就会过着相濡以沫甜甜蜜蜜的生活。我曾经对孟倩说过,我不会再让她流眼泪了,但这次我肯定不会做到了,我不愿再看到她伤心的眼泪,因为我太爱她了。 大概过半个小时,我平静下来了,于是就拿起手机拨通吴瑜的电话,想弄清事情的来龙去脉。吴瑜接了,他依然抽噎着,高石飞是他最好的朋友,他这样就死了谁都会伤心。上次我打高石飞的时候,一气之下不理我几个月,打他电话不是没人接就是直接挂掉。飞龙他们在酒吧上教训高石飞那次更严重,吴瑜气得腮帮鼓鼓的像只大蛤蟆,胡闹着要退出没有人道主义专门欺负别人的飞鹰帮。我费了许多唇舌,从中世纪的传教士说到现在的改革开放,说了不知多少好话才为飞鹰帮挽留了一个人才。可见吴瑜这个人忠肝义胆,够朋友,有义气。 我问吴瑜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你这笨蛋能不能不要哭,给我把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我。吴瑜停止了哭声,叹了一声长气说,昨晚高石飞与一班同事去酒吧喝酒,喝完酒后他就开着一辆摩托车回去,车上还载着两个人。当开到东华里附近的时候被一辆大卡车撞倒了,血肉模糊,刚买的新车撞得只剩下一堆豪华的废铁,车上另外两个人当场死亡了,随后他被紧急送往医院,在送往医院的途中不治身亡。我刚刚才从他爸爸那里知道这个消息的。说完又是一声长叹,高石飞那么年轻,才二十一岁,长得也很英俊,这样就死了,怪可惜的……我听着吴瑜的话,拿着电话的手哆嗦个不停。突然一种恐惧油然而起,我感觉到死亡的可怕。 吴瑜说他的追悼会在明天晚上举行,在殡仪馆的大堂里。他知道我一向与高石飞不和,不断试探着我去不去,我说吴瑜你不用转弯抹角了,他的追悼会我一定会参加。我认识了高石飞十几年,有着十几年的感情,对于他的不幸我感到非常难过,只能用惋惜这个词来形容。 “这个消息孟倩她现在知不知道?”我迫切地问吴瑜。吴瑜说他刚才告诉了孟倩,她很伤心,整天在电话里痛哭,后来在悲伤凄凉的哭声中挂了我的电话。高石飞是她的前男友,她有权知道,况且纸终究不会包得住火的,瞒也瞒不了她。我一脸的沉默,抬头仰望夜空,没有星星的天空变得更黑暗了。 随后我急急忙忙地回到了宿舍,把这个消息告诉了飞鹰帮的所有大亨们,他们听后都非常惊讶,事情来得那么突然,谁都接受不了这个事实。那个时候,大家都已经忘记了我与他的血海深仇了,只觉得这样失去了一个十几年的同学,悲伤得没有说出一句话来。飞龙拍着大腿泪流满面地说,我再也见不到十几年的老同学了,高石飞我他妈的真对不起你,我真他妈的不是人,不应该在酒吧打你……听着听着我一时忍不住悲伤,也流下了眼泪。 随后我打了个电话给楣乔,说我有个同学不幸去世了,明天不能去广州了,要推迟几天。她听后大吃一惊,接着也跟着我悲伤起来,还不忘不断安慰我说人死不能复生,要节哀顺变,保重自己身体。 我与飞鹰帮的大部分成员参加了高石飞的追悼会。那天晚上殡仪馆的大堂里到处挂满了挽联,“音容已杳,德泽犹存”“ 精神不死,风范永存”“灵魂驾鹤去,正气乘风来”“良操美德千秋在,高节亮风万古存”。到处都听到低沉的哭声。我步入正堂,在高石飞的遗像前叩下了几个鞠躬,看着黑白的遗像,高石飞正对着我轻轻微笑,俊俏的脸庞透着几分秀气,我好像感觉到我十几年的老同学还好好地活着,而且幸福快乐地活着。 家属谢礼后,我走到高石飞的父母身边,看到他们已经泣不成声,老泪纵横。我心里真的很难受很难受,我很明白白头人送黑头人的那种滋味,辛辛苦苦养大的儿子还来不及尽孝就匆匆忙忙地乘鹤归去了,做父母的哪个不会痛不欲生。我拍着两老的肩膀,安慰他们说,伯父伯母,不要过于伤心,人死不能复生,要节哀顺变,注意保重身体了。我像是用着楣乔安慰我的话安慰别人,然而我安慰了别人,别人又怎样安慰了我呢。我这么一说,两老更悲痛欲绝了,几度昏迷在地,我也哭得声音沙哑了。 在出殡的时候,我哭得更伤心了,眼泪一把一把地往黑色的西装抹去,感觉袖口已经湿透了。奶奶曾经对我说过,一个人死了之后还有听觉的,走在天堂路上的时候,当听到关心他爱护他的人为他痛哭时,他就会情不自禁地回头,一回头,就进不了天堂。但那时我真的忍不住痛哭起来,一想着永远不能见到高石飞了,哭得更伤心了。 在人群之中,我发现了另外一个哭得比我更伤心更痛苦的人,可是一转眼她就不见了。我一边擦着眼泪一边跑了出去,但那个人已经消失了,我站在灰白色的大楼之间,感到非常失落。我知道那个人就是孟倩。 第六章(14) 几天过去后,我也不得不启程去大学报到了,这是最后的限期了。早上的时候,我们一班人赶到汽车站,高石飞的事已经过去了几天,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一些笑容,好像一切没有发生一样,上大学了当然会兴奋。只有我一个人面无表情地坐在候车室里故作深沉,楣乔问我没有什么心事吧,说出来可以舒服一点的。我对着她淡淡一笑,说我没有事,接着又陷入心事重重之中。楣乔见我闷闷不乐的样子,也不想打扰了,我知道我不开心她也陪着我不开心。 到了广州后,我们分道扬镳,各自分散去不同的大学,凌宇考到的是深圳大学,到广州后还要转车去深圳。而周维要跑去安徽滁州,还要坐上几天的火车。楣乔要去广州大学城,我先与她一起到了天河客运站,然后她再转车。 不知不觉已经在大学生活了三个多月了,感觉大学与高中有很大的差别,有更多的时间,有更多的无聊,有更多的不知所措。大学就像一座围城,外面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想出来。在高中时曾经听说过大学是一个美妙绝伦的人间天堂,如何如何的好,大学生活如何如何丰富多彩,但现在看来,大学也不过是如此。特别好学的人天天跑图书馆,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稍微好学的人,不是参加学生会就是参加什么狗屁协会,特别不好学的人,天天抽烟喝酒打游戏谈恋爱,生活过得糜烂不堪。这几个月来,我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学些什么,上课的时候教授在讲台上滔滔不绝,而我却在台下昏昏欲睡。现在想来所有的大学还不是一个模样,感叹以前高中那时幼稚得拼了老命都要往名牌大学挤。难道清华北大天天抽烟喝酒打游戏睡懒觉谈恋爱的学生就会比我们好吗。 傍晚的时候我觉得很闷气,于是就在西湖旁边走走,散散几个月来疲惫不堪的心。漫步在绿树成荫花香扑鼻的湖边小道,感觉平静了很多。当走到一片茂密的树林时,忽然惊起了鸳鸯无数,一双双诧异的眼睛一动不动地注视着我,看得我十分尴尬,于是一边骂着娘一边落荒而逃。妈妈的,人倒霉起来走在西湖边都踢起几只避孕套,这冰清玉洁的大学被这么一群人污染得面目全非。而事实上我也是学校其中之一的污染源,只不过是属于没有与避孕套拉上关系的另一个群体而已。我觉得很孤独,有些妒忌那些卿卿我我恩恩爱爱的学生情侣。 信步走到新学生活动中心,发现里面灯光璀璨的,奏着温馨美妙的音乐,一对对穿着华丽光艳的舞蹈者,正在轻轻地移动着优美的舞步,煽情的舞姿。此时我才醒觉,原来今天已经是元旦了,校学生会举行国标舞自由舞会。一对对的情侣将会在今晚的舞会上露出原形。我想反正没有其他事做,不妨去看看别人美丽的爱情故事吧。于是就走进了新学活。 我像是一个被人遗忘的孩子,躲在一个无人的角落,聆听着悠扬的音乐,坐在那里看着女生的温柔男生的温情,他们真的太幸福了,与自己相爱的另一半,在新年的夜里享受着爱情的温馨与浪漫。一想到自己就觉得可怜,至今还是单身一个。传说中在上帝造人的时候,本来世界上只有男男女女共于一身的,但后来由于人类犯错,上帝就把人劈成两半,一半是男的,一半是女的,为了寻找自己的另一半,于是世间的男男女女都忙忙碌碌疲于奔命,寻找属于自己的另一半。像现在那么颓废的我,还有哪个另一半会青睐呢。我为自己感到可悲。 正在我失神的时候,在舞动的人群之中出现了一个熟悉的影子,我站了起来仔仔细细地看着她,原来真的是她,一个我几年不见曾经在高中学校的树林里留下多少脚印的那个人,她就是我思念已久的何敏。我惊讶得目瞪口呆,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一曲舞曲播放完了,舞者纷纷停下来走到台边休息。这时何敏拉着一个颇为俊俏的男生恰好看到我,她脸上温柔的笑容突然消失了,白皙的脸庞恢复了往日的平静,如台风过后的海面。暴风雨来临之前总是平静得出奇的,那时我证明了这个听说了很久的原理,她的眉头紧锁着,面无表情地看着我,一动不动的。 我走了过去,强颜欢笑地说,想不到你会同我一个大学,如果不是今晚遇到你,我还真不知道。何敏以迅雷不及掩而之势,收回了她拉着那个男生的手,可是还是被我看见了。然后也微笑着对我说,我也没有想到事情会有那么巧,几年不见了,你还好吗。说完还故意推了推身边的那个男生,那个男生好像领会了何敏的意思,于是就借口上厕所离开了。 我说我过得还好,你呢,在成都那几年过得好吗。其实这几年我过得一点都不好。何敏点了点头,说过得还可以。我嗯了一声,然后再嗯了一声,与她分别了那么久,好像有很多话要说的,但一时也不知道说些什么。那时我真的觉得很尴尬。 过了一会儿,我打破沉默地问她,刚才那个男生是你的男朋友吗,何敏点了点头,说他是 在成都读书时认识的,现在考上同一间大学,他很爱我…… 我故意笑了几声,说那个男生很不错,长得高大威猛英俊潇洒的,恭喜你找到你的如意郎君。说完我伸出了手,祝贺现在生活在甜蜜的她,可我的大度却掩盖不住内心的悲伤,只觉得内心正在撕心裂肺地痛苦着,一滴滴受伤的鲜血流个不停。何敏低着头斜眼看了一下我,问我没有事吧,我又抖动着伸出的手笑着说,恭喜你……何敏也伸出右手,说了声多谢,之后又补了一句,对不起,我……还没有等他说完,我便借口有事先走,于是就消失在热热闹闹的人群之中,没有人发现我忧伤的泪。 走出新学活,新年的烟花在夜空中璀璨地盛开着,发出绚丽夺目的光彩。整个天空都包含在喜气洋洋当中,可我心里却感到一片灰暗。寒风呼啸的夜,我可怜兮兮地走在校道上,披在身上的外套被风吹得四处飘动,我哆哆嗦嗦地移动着脚步,感觉全身一片冰冷,几乎失去了知觉。这个新年的夜不属于我。 想不到眨眼之间,我与何敏就分开了两年,更想不到分开之后又巧合地和她在异地他乡久别重逢。在那段分开的日子里,我一直自责没有勇气去完成一直想表达的事。自从在江风中学与她分别后,每个星期天的晚上我都会跑到学校的树林里的一棵相思树下,看着我们刻下的名字发呆:2004年5月12日星期日,秦枫和何敏在此树下数落叶。 我已经错过了一个最好的机会。 不过现在想什么都已经过去了,失去的再也不能回头了。就当当初的故事是一场美丽的梦境,永远收藏在记忆的深处。如今何敏找到了属于自己的真命天子,又何尝不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反正她幸福快乐了就好。爱一个人就应该让她幸福,何况我对何敏只是介于爱与喜欢之间,我最爱的人还是那个这么多年来一直魂牵梦萦的她,我不忍心欺骗何敏的感情,这样对她不公平。 生活中总会遇到一些无奈,例如我想得到的东西偏偏不能得到,不想得到的东西偏偏轻易得到。 近些日子,我总会觉得心里很孤独,特别是一个人独处的时候。来到学校那么久,我没有一次主动找温阳,他倒有几次找过我。他总是忙忙碌碌的,忙着学生会的事,忙着学习的事,还有忙着感情的事。我不知道近来他与孟倩的感情变得怎样了,可能比以前更加好吧,也可能慢慢淡化了,我不想去猜测。我觉得面对他很尴尬,每次在西园饭堂遇到他,我都刻意地从在身边绕过去,班里的同学问我为什么总是想避瘟神那样避开那个人,我说我欠了他很多钱,现在没有钱还他,圆了我善意的谎言。我知道逃避是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的,但逃避可以暂时解脱我郁闷的心。 第六章(15) 有天上午我一个人在宿舍睡懒觉,舍友们都出去外面各自忙碌着自己的事了,只有我一个人无所事事。不知是不是上课打瞌睡形成的坏习惯,我的生物钟被混乱不堪没有规律的颓废生活打乱了,总是想着睡觉,仿佛只有睡觉才是我大学生活的全部。小学的时候外婆骂我是大懒猪,早上起床她总是三番五次地拿着铁罐子砰砰地催促我起床,说要迟到了。看来外婆封给我的“大懒猪”一点都不冤枉。 正在我睡熟之际,放在床头的手机响了,本来周杰伦的《青花瓷》非常动听的,但被吵醒的我恼火得几乎要跳起来,真想把手机摔在地上。我厌烦地骂扑街含家产哪个混蛋不识趣,骚扰本大爷的春梦,眼看就要脱衣服了,煮熟的鸭子竟然不翼而飞了,真他妈的不爽。 看着来电显示,原来是飞龙打来的。我脾气暴躁地接了他电话,问他有什么屁快点放,我还要延续我好不容易制造的春梦呢。飞龙慌慌张张地告诉我,大事不妙了,飞鹰帮不得了了,世杰和杨明他们……他们…… “他们怎么了?快说,快说!”我顿时惊慌起来,直觉告诉我,飞鹰帮会发生一些不幸的事。 “他们……他们……被警察拘留了!好严重啊……”飞龙一边说一边惊慌地直哆嗦,连说话的声音都变了。 “他们究竟怎么回事,怎么会这样的……快告诉我!”我也激动得跳下了床,急促地问飞龙。 “昨晚世杰杨明和一班他们的朋友去酒吧喝酒,和别人发生了争执,之后就大打出手,情急之下世杰拿着一个啤酒瓶劈头把一个人打得头破血流,明仔更加严重,在车上找来家伙,在一个人身上捅了一刀,那个人倒在血泊之中,随后警察就赶来,将他们全部带回派出所……” “好,我马上赶过来佛山……你在那里等我,我很快就到……”说完就在抽屉里拿了钱包,拼命地往天河客运站跑。在跑的过程中,我拨通温阳的电话,告诉了他这个坏消息。温阳说你先过去,我随后就到。我说好,我们在佛山等你。 在奔驰的汽车中,我的心怦怦地跳个不停,世杰杨明他们怎么做出那么冲动的事,虽然他们平时有点冲动,但也不至于到了故意伤害别人的地步啊。他们现在被拘留在派出所,曾经听说过派出所很黑暗,里面的警察凶恶得很,进去的人都会熬皮肉之苦,我真的很担心他们的安危。 一个小时左右的车程在忐忑不安的作用下好像过了几百年,最后终于赶到了佛山。我第一时间拨通了飞龙的手机,问他在哪里,他说他现在在禅城派出所,凌宇周维墨雨健阿梅也跟他在一起,我说好,我马上赶来。说完便啪的一声挂了电话,跳上了一辆红色的出租车。 在禅城派出所的大厅里,我见到了飞龙他们,我问飞龙现在是怎样的情况,飞龙说现在案件基本定下来了,世杰杨明他们犯故意伤害罪,伤者家属要索赔80万,过几天审理案件。 “怎么要赔偿那么多钱的,我们一时之间哪里有那么多钱呢?况且我们很多人还在读书……”我叹着气说。 “这个问题也一直困扰着我,虽然很困难,但我们也要尽力去帮助他们。”飞龙咬着嘴唇,略有所思。 “但是如果不尽快解决钱的问题,等到审理那天,恐怕世杰杨明他们不仅要赔钱,而且还有坐牢……”墨雨健担心地说。 他刚说完,我就隐隐约约地听到低沉的哭声,朝着哭声我转眼看过去,发现阿梅早已哭成泪人了。我走了过去拍了拍阿梅的肩膀说,你放心啦世杰他们没事的,我们会想办法的,不要担心。阿梅的哭声慢慢变小了,然后她点了点头,说了一声嗯。 墨雨健见状,马上对着阿梅说,阿梅你不要难过,也不要担心,飞鹰帮的兄弟们会帮助世杰他们的。接着他又转过头对我们说,如果等到开庭审理,会对他们非常不利的,我们要想想其他的办法。 “你有什么办法?”周维急忙地问。 “办法倒是有一个,不知行不行得通。” “快点说啦,我没见过你那么婆妈的,快说!” “走后门!” “哦?” “对,就是走后门!我认识派出所的一个警察,给他十几万,看看能不能搞出世杰杨明他们……” 听到墨雨健这样说,我知道贿赂别人是违法的行为,但为了救他们出来,也顾不了那么多了。这也是没有办法之中的办法。接着我问墨雨健,好,就试试这个办法吧,大家筹钱,一定要快,否则会赶不及的,我出5000。 一个小时后,飞鹰帮大部分的兄弟都到齐了,大家听说要筹钱后,个个都十分踊跃,这个出10000,那个出30000,很快我们就筹到十几万了。那时我觉得飞鹰帮就像一个大家庭,当一个家庭成员出事了,其他人就会不遗余力地帮助他们。我一下子觉得flyingpang的温暖。 伤人事件也过去几天了,这几天我一直都呆在世杰的宿舍里,等待墨雨健的好消息。那天中午,我实在没有耐心等下去了,于是就想打个电话问问包租公办那件事的情况。刚想拨打他的电话,我的手机就响了,我一看正是墨雨健打来的,于是我接了电话破口大骂包租公你真他妈的墨鱼,几天过去了连个屁都没有放一个,是不是被婊子传染了艾滋病准备跳汾江河了——那件事办成怎样? “哎……真他妈的……我丢死她老母,那个警察说最近警局大搞廉政建设,风头火势的,他不敢冒这个险……所以……” “我廉政个屁!警察局那班只会喝血的含家产,肯定嫌我们出的价太低,扮什么清廉了……正是一班人面兽心的禽兽!包租公你再试一试,加多一点钱!我就不信有钱不能使鬼推磨,我呸!”我气愤地乱说一通,简直肺都气炸了。 “但是……” “再啰唆我马上阉了你!”凌宇跑过来抢过我的电话,对着墨雨健大吼了一句,接着就啪的一声挂断了电话。那声音大得吓了我一跳,我心里骂他娘,我知道你很愤怒,可是你挂的是我的手机啊,你却那么用力。 我们又在焦急中等了两天,后来墨雨健跑来我们宿舍,对着飞鹰帮很多大将似有哀伤地说他已经尽力了,那警察真的不肯帮我们,不敢为了十几万块冒那么大的风险。飞龙暴跳如雷,大骂墨雨健母亲各种各样的身体器官,说你这个墨鱼之前口口声声说一定办到,结果办到个鸟屁,还差点大打出手。幸亏我及时抓住了飞龙的手,制止了一场惨烈的战争,否则给别人知道后,以为飞鹰帮闹内讧,岂不是损了飞鹰帮十几年辛辛苦苦建立起来的威名。 我夹在飞龙和墨雨健中间,害怕他们风云再起,然后对着飞龙说,飞龙你冷静一下,我知道你非常够义气,为了兄弟不惜牺牲一切,但包租公他也尽力了,他也是我们的兄弟,为了兄弟他也奔波劳累了不少……我们不能因为他办不到这件事而责怪他…… 飞龙听到我这样说,慢慢冷静了下来,可能他也觉得自己不对,于是就硬着头皮向墨雨健说了一句对不起,他做事太冲动了,不顾及兄弟们的感受。墨雨健说没有什么,大家都是为了帮助兄弟,我理解你的心情。 “走后门”行不通后,案件审理的日子如期进行,在法庭里,由于世杰杨明他们犯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和有期徒刑四年,并各处罚金10万元。在法官判决之前,我就已经料到结果了,那个时候,我只能在旁听席上眼睁睁地看着世杰杨明他们,满脸的无可奈何。而旁边的阿梅早已泣不成声。世杰杨明他们面带笑容地向我们招手,好像在说我们不久后在外面见。我知道他们那时表现出的乐观是为了我们不要为他们伤心,为他们担心。我也抱着拳头向他们示意,希望他们好好保重自己,事情到了这个地步,我也只能这样。 从法院出来,太阳依然懒洋洋地发着金黄色的光芒,只是那阳光失去了灿烂,马路上依然车来车往川流不息,只是少了一些城市的华丽。 第六章(16) 屈指算来,因为这件事来佛山也有一段时间了,也耽误了不少的大学课程,但对于飞鹰帮来说,我这点小小的耽误又算得了什么。我只是埋怨自己不能对兄弟做一些有用的东西,眼睁睁地看着自己最好的兄弟进入铁窗,心里真的不好受。我怪自己的无能为力。 今天早上的时候,大部分飞鹰帮的兄弟都各自散开了,该学习的学习,该工作的工作,该无所事事的就无所事事。本来我也想今早回去学校的,但我还是再想在佛山留多一天,这里充斥了我太多复杂的感情,我只希望在我即将离开的日子里,好好回忆这座城市的点点滴滴。 我躺在沙发上无聊地看着电视,遥控几乎被我按烂,发现心情不好时连电视上的节目都难看得要死,什么女人的问题女人办,洁尔阴洗液解决女人的难言之隐,护舒宝加长加厚,日用夜用轻松舒服。我不明白电视台里面的男领导是不是都被女人收买了,播放的广告全是女性用品。 可能是受电视广告上女性的影响吧,我也腐败得想起了另外一个女性,也不知道她近来生活过得怎样了。也有一段时间没有与她联系了,心想既然好不容易过来一次佛山,我就联系联系她吧。于是就掏出手机,给孟倩发了一条短信,说我来了佛山,你有空吗,我想见见你。 不一会儿我的电话响了,这次她没有回我信息,而是直接打电话给我。我接了电话后,听见一阵轰隆隆的机器转动声,接着就听到孟倩的声音。她说她现在正在上班,如果想见我,今晚老地方见吧,我说好,接着她就挂了电话。 夜幕慢慢降临下来了,街上万家灯火的璀璨得绚丽无比。热闹的商店门前聚集了许许多多行人,纷繁复杂的吵杂声,你来我往的讨价还价声充满了整个城市的夜空,而城市繁华的的背后,好像有一些不可预料的事情将要发生。 乘着朦胧的夜色,我流连在白燕街的花鸟鱼虫市场,幻想着今晚我将要做一件惊天动地的事情,这件事我一直想实现,只是一直都没有机会。而就在星光璀璨月色皎洁的今晚,将会发生一些幸运的或者是不幸的事情。 我在一间花店里用一百多块钱买下了十一支红玫瑰,代表着“一心一意”,店主给我包扎好后,我就拿出电话拨通了孟倩的手机。孟倩问我在哪里啊,怎么不见人的,短信也不回,再不过来我就回宿舍了。我笑着对孟倩说,你等等,我现在正在从市区赶来,为你准备了一个特别的礼物,你肯定会十分惊喜的。孟倩问我什么礼物,我说一会你收到就自然知道了,你在文化广场再耐心等等,我很快就会赶到。在莎啦啦站下了车,我就拿着一束精美的玫瑰花风风火火地向着文化广场走去。路人见到后纷纷侧目,赞叹那束玫瑰花的漂亮,不知哪个女生那么幸福,会有一个如此痴情的男生为她送花,心里又嫉妒又羡慕。看着行人惊讶而又羡慕的表情,我心里美滋滋的,幻想着一会儿孟倩的感动,更加满面春风意气风发地走在人潮汹涌的街道上。我从来未曾试过那么英姿飒爽玉树临风过。 带着别人羡慕的目光,我来到了文化广场,在广场中央的喷泉旁边,我看到了正在等待在寂寞中的容颜,灯光下超凡脱俗的她还是那么让人心醉。我双手把玫瑰花藏在身后,带着微笑一步一步地向她走去。她也看到我了,睁着水灵灵的眼睛看着我一步一步地走来,那种眼神略带有一些诡异,似乎发现了我的神秘。 在离她大概一米远的地方,我停住了脚步,微笑着看着她,然后突然从身后拿出一束代表我一心一意的红玫瑰,激动地说,送给你,我最爱的倩。本来以为孟倩会感动得眼泪乱飞,或者感动得情不自禁地投入我的怀抱,在来之前我就已经想好各种方案怎样来接受她表露出来的真情,在坐公交的时候想到甜蜜之处我甚至傻笑起来,坐在旁边的老大妈见我拿着花,以为我想女人发疯了,吓得连忙换了座位。 可是愿望是美好的,现实并不是我想象中那样。孟倩见到我突如其来送花,吓得慌慌张张的不知所措,竟然一时说不出话来。其实那时我也紧张得要命,说的话也语无伦次了,但我还是继续说下去。小倩,请收下我的一点心意,我喜欢你,我很爱你,做我的女朋友好吗,我会好好对你好好照顾你一辈子的,好吗…… 我双眼紧紧看着她楚楚动人的眼睛,无比殷切地期望着,等待她的答复。但她始终没有说出一句话来,我看到她嘴唇正在轻微地哆嗦,欲言又止。 “答应我,好吗,我亲爱的倩!” “我……你……先回去好吗,你先回去……这里人多……” “怎么啦,怎么你不收我送给你的玫瑰花,你不答应我?”我看着她的脸,急切地问。 “你不要这样好吗……你先回去再说……好吗……” “你接受还是不接受?”我严肃地问她,眼里有些不明的液体正在激烈滚动。 “我……你不要这样为难我好吗……你回去我再给你打电话……好吗?”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你这样的表情这样的动作这样的眼神已经彻彻底底告诉我了……我已经知道结果了……想不到那么多年了你还是这样,好……很好,孟倩,我告诉你,你一定会后悔的,一定会后悔的!”我将手中的玫瑰花用力地摔在地上,那些花瓣随即四处飘散,晚风吹来,吹乱了我的头发,也吹乱了我的心。围观看热闹的群众看到这个出乎意料的情景,一片哗然,无一不被我的举动吓傻了眼。我含着眼泪,朝着她狠狠瞪了一眼,然后愤怒地一个狼狈的转身,头也不回地消失在人群之中。又一阵晚风吹来,我的上衣在凄清的夜风中摇摆不定,犹如步履蹒跚的我。路灯依然发着寂寞的光芒,行人依然脚步匆匆,走过这个城市的街头。眼泪已经表达不了我内心漫无边际的忧伤,还有漫无边际的凄凉,那时的心境,只能用绝望这个词语来形容。 怎么也想不到,我自己也有今天那么可怜。 我的脚步猛烈地敲击着这个绝望的城市,诉说着我的心伤,表达着我的悲愤。人声车声在我的耳边环绕,可我只听到那些悲情的沉重的脚步声,正在震撼着这个城市的每一个角落,阴魂不散地久久回荡在那个漆黑得没有底洞的夜空,有一颗恒星正在闪烁,那是我悲伤的泪。 我漫无目的地走在繁华的街道上,我只觉得四周都是空荡荡的,静得整个世界只剩下我一个人。也只有这些闪烁着华丽灯光的街头,分解着无边无际的哀伤和绝望。那些夜啊,如流水,带走我的眼泪,却带不走我死去的心。 鱼对水说,我看不见你的眼泪,因为我活在水里 水对鱼说,我看得见你的眼泪,因为我活在你的心里 走到荟丽花园,手机响了,郑源那首《我不后悔》震撼了我脆弱的心灵。难道我对你的爱真的不后悔吗。我拿出手机,是她打来的,她肯定后悔这样对我了,但我还是狠狠地把电话直接挂掉。过了一会儿电话又响了,一看又是她,我又狠狠挂掉。她一连死心不息地打了五次,每次我都直接地挂掉。后来她见我不肯接电话,就发了条短信,我连看都没有看,直接删掉。很久之后又来了一条,我又直接删掉。你知道吗,我对你真的很绝望,现在的我很伤心很伤心。我整个世界都是茫茫无际的泪海。 哀莫大于心死,当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绝望了,再说什么也无补于事了。 第六章(17) 一个小时后,又来了一个电话,我还以为又是她打来的,正想挂掉,一看是0757的,于是就接了。我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声音,但现在看来,那个声音离我已经很遥远很遥远了:我知道我刚才很伤你的心,我也很明白你对我的爱有多深,我真的不想伤害你的,你知道一个男生在大庭广众之下送玫瑰花给一个女生代表着什么吗,你这样为难我……我真的不可以接受,我不是石头做成的,我的心比你更难受。我知道现在我说什么都没有用了,只能说一句,对不起,真的很对不起…… “你不要再在我面前假惺惺了,也不要在我面前装可怜了,我对你已经彻彻底底地绝望了,你不要用各种借口来掩饰自己了,我已经厌倦了。”说完我啪的一声,怒气未消地挂断电话。 如果一早知道那个0757的电话是她打来的,就算要我跳汾江河,我也不会接。可是现在说什么都太迟了,就像一个收获过的荒原,不成熟的眼光延误地出现。 那晚我又失眠了,在这个城市里,不知这是我第几次失眠了。 在广州读大学也将近有两年了,在这两年的时间里,我很少与飞鹰帮的大将们联系,我觉得越来越淡忘这个组织了,慢慢与他们疏远。我知道我正在隐姓埋名,逃避他们的眼光,逃避他们的视线,甚至逃避与他们一起的生活。我已经有两年过年没有回家了,每逢春节的时候,爸妈就给我打电话,说枫儿啊,你说你在学校有工作,连过年都不回来看看我们这对老骨头……不过你的工作要紧,回不回来不要紧,反正我们都很好,只要你在外面过得好我们就放心了。每当听到两老这样说,我心里就特别的难受,其实我真的想回家看看你们,只是我觉得没有脸面面对我的朋友,我的兄弟,还有那片生活了二十几年的土地,那片乡土实在太可爱了,我真的很想念家乡…… 有谁知道,我难以面对的不是家人朋友兄弟,而是那个让我一生绝望的人。我怕回到家乡会无意碰见她,我更怕看到熟悉的桉树熟悉的公路熟悉的花草会勾起我对她的回忆。那里的每一寸土地都书写满我懵懂的记忆,当初不应该的爱不堪回首,物是人非的哀伤谁也明白不了。 在这遗失了两年里,我一直都忍辱负重,隐姓埋名,逃避我熟悉的人熟悉的事,仿佛也只有这样,才能为自己失落的心寻找一方净土,抚平多年以来的伤痕。对于深深伤害我那个人的记忆,我渐渐淡忘了,不曾记起,只有偶尔间不经意的忆起。过去的事犹如一场场连续不断重重叠叠的梦,一个梦醒了另一个梦又开始了,结果自己还是活在另一个梦中,活在梦里虚构的故事里。我不知道我生存的那个梦何时才能真正醒来。 要想忘记一段爱恋,最好的方法就是开辟另外一段新的恋情。在这两年的时间了,孟倩这个人慢慢淡出我的生活了,而在我人生最失落的时候,另一个女生闯入了我的生命,那就是楣乔,她已成为我现在的女朋友了。 我不知道爱上她是不是一种过错,或者说是一种罪过。在很多个无人的夜晚,我都对着皎洁的月光默默思考,我会不会欺骗了楣乔的感情,将她当成另外一个人的代替品,来排遣我内心的孤独,抚慰我多年的创伤。这会不会对她不公平,把她无情地当作实验爱情的牺牲品,我会不会太自私了,为了我自己,竟然不顾及别人的感受,亵渎至高无上的爱情。 这个城市的爱情越来越浅薄,我开始不相信爱情了。 有天晚上,我正坐在电脑前漫无目的地浏览着新闻,忽然手机来了一条陌生的短信,回忆了很久,才想起这个号码原来是早已遗忘那个她的。自从送花那件事后,我把她的号码删了,qq也删去了,就连她当初送给我的油画和幸运星也扔掉了,我与她决裂的决心从来没有那么坚定过。而现在她又联系我了,我看了短信的内容:朋友,五一劳动节快乐! 我应该用怎样的心态去面对她呢,我连自己也不知道。我真的不想将还没有完全愈合的伤口再次掀开。 可能是我一时心软,也可能是直到现在我还对她心存幻想,我居然回复了她,并且还重新加了她的qq。我真的不知道究竟是什么力量鬼使神差地推动我这样做。她真是一个让我爱恨交加的女人。 电脑屏幕上,她的头像悄悄出现了,也悄悄亮了起来。已经有两年没有联系她了,曾经听过她说她很喜欢杨桃,因为杨桃代表着对家乡的思念,所以她的头像现在也变换成一个橙黄色的杨桃了。 杨桃:20:21:13 这两年过得还好吗? 伤痕:20:21:20 一般吧,还是老样子。 杨桃:20:22:32 还怪我那件事吗? 伤痕:20:23:06 事情已经过去那么久了,还有什么怪不怪的 …… 杨桃:20:23:19 我们还可以继续做朋友吗? 伤痕: …… 伤痕:20:24:46 好吧,我们依然是朋友…… 当初的决绝,想不到今天竟然若无其事地化解了,有时觉得誓言廉价得就如马桶里的东西,一按抽水马桶的按钮,马上冲洗得一干二净无踪无影,找不到一丝痕迹。不过这样也好,多一个朋友比多一个敌人更好,冤家宜解不宜结。 有些东西总会很难预料得到,例如感情。 明明两年前的一个夜晚,我彻彻底底地对一个女人死心了,走过曾经走过的路,到过曾经到过的地方,对着绝情石,立下誓言说今后不再爱你,生命中不曾有你。但两年后的今天,我亲手将刻写在绝情石的誓言打破,重新燃起对另一个朦胧生命的寄托,对她存在幻想,对她存在希望。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不禁又对着皎洁的月色扪心自问,秦枫你是不是再次犯贱了,当初为别人编织了一张情网,如今竟然自己投了进去,当誓言是一堆牛粪,砸向一棵年过半百的枯木,培育没有希望的生命。微风吹动树叶,我看不见风的影子,但你却看到我疲惫的心。 失去了的东西如果再次得到会觉得异常珍贵,而我与孟倩多年来纠缠不清的感情,是否因为再次归来而倍觉珍贵呢?我好像隐隐约约地感觉到,这份卑微感情的挽救,像是一支在狂风中极力挣扎的蜡烛,随时都会被抹杀,黑暗始终是它的宿命。也许孟倩只是觉得她不该这样对待一个深爱她多年的男孩,正如她所说的,我希望用我的好对待别人,而不是用我身上的刺伤害别人。这次的联系,只是出于对一个感情弱者的同情,对一个受伤者的怜悯。 我常常对自己说要用一颗平常心对待所有东西,但往往在我面对所有东西的时候,那颗所谓的平常心就会无踪无影。 读大学是一件十分无聊的事,并不是大学本身的无聊,而其实无聊的主体来源于无所事事的自己。一天下来,我最喜欢的是这个城市的夜晚,在宁静的校园内,在安静的宿舍里,每晚我都对着电脑屏幕,打开qq对话框,与比邻城市的一个女孩谈论着心事,思考着生活。几个月下来,我慢慢适应了这种生活,并且发现自己喜欢上了这种生活。在我百无聊赖清淡得像泡了几十遍茶叶的生活里,她不知不觉成为了我索然无味的生命里的一种精神寄托。 有天晚上,我在屏幕前等了足足一整夜,也不见她的出现。我下线了又上线,但那个头像依然是黯然无光,就像我灰暗的心。对着那个没有色彩的杨桃,心里有一种莫明的失落,暗问这个惆怅的夜,你究竟在哪里了。 思念一个人总会情难自抑,临睡前的辗转反侧,敲击着我不安稳的心。我情不自禁地将关了的手机重新开机,殷切地希望之前发送的短信,能有一个回复,哪怕是一个简短的回复。看着手机显示的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还是没有回音,就像一块投进深海的石头,浪花飞溅后恢复到原来的平静,若无其事的平静。我在寂寞的夜里默默守候,最后忍不住拨了她的手机,那句“你好你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在我耳边不断地重复着,我一阵怅然,像失去了一些珍贵的东西。 还以为每次不约而同的相遇 获得生命迷失的过去 还以为每次千辛万苦的相见 浇灌一场惊世骇俗的爱恋 还以为每次无怨无悔的付出 擦去多少年来已经枯萎的痛哭 可命运总喜欢把我流浪 给我漫无边际的心慌 给我海阔天空的忧伤 一次无意的伤害 泪光悄无声息地走来 苦酒流过愁肠 挥不走千丝万缕的悲伤 当天空没有了阳光 当黑夜长出了白发 当我无可奈何地丢弃了天长地久的等候 海角天涯的刀光剑影 刺痛我守候一生的伤痕 我发觉我自己,还是一如既往不顾一切地思念她,我可以骗得了别人,但我骗不了自己。 第六章(18)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我又拨了孟倩的电话,那时竟然接通了,我兴奋得几乎跳起来。我问孟倩昨晚你去哪里了,不见你上q,打你电话也打不通,我担心了足足一整夜。她说昨晚因为加班所以回来得迟,没有上网,手机也因为没电,所以关机了。我说我还以为我又做错了什么事令你不开心,你又开始不理我了。她呵呵笑了几声,笑我很傻,亏我还是一个大学生。 与孟倩和好到现在也有两个月了,在这两个月的时间里,我从来没有觉得那么开心过。每个夜晚,都属于我们两个人的世界,虚拟的网络将身在两个不同城市的心,紧紧地交织在一起,碰撞出心灵的火花。当我快乐的时候,我把快乐的事情告诉她,她也跟着我一起快乐,当我失落的时候,我将失落的东西向她倾诉,她也跟着我一起失落。此端的世界和彼端的世界,本来有一层无法穿越的隔膜,无可跨及的距离,而如今却不分你我,不分彼此,共进同退,同喜同悲。 我不会忘记,在这段时间里,与你一起游天河城逛北京路,在越秀公园的人工湖里欣赏湖光山色;我不会忘记,在这段时间里,与你一起乘坐地铁,在汉溪长隆里骑木马坐过山车;我更不会忘记,在这段时间里,与你一起游珠江水,登白云山,在美丽的清晨看日出,在晚霞的映照下看日落。我笑着要你猜我最喜欢去的是哪个国度,你侧着脸说是希腊,我突然喜出望外,赞叹你竟然一击即中,而你却惊奇地问我为什么喜欢希腊,我摇晃着头得意地说因为我喜欢那个国家的爱琴海。那时你被一种轻轻弥漫在空气中的浪漫熏染得满脸红霞,青涩不已。 这个美丽幻象的背后,是否会隐藏着一些不可预知的隐患。我担心幻彩的肥皂泡破灭后,会给自己留下更难以忍受的伤痕。 我不得不承认自己,对你还存在一些隐隐约约的幻想,我幻想着你,把我两年前抛在地上的红玫瑰重新拾起,然后给我一个温暖的微笑,一个等待多年温情的拥抱,在我耳边轻轻细语,说爱我一生一世,不离不弃。也把我追逐了七年的梦想,在一个适当的时候适当的地点,将它圆圆满满地实现,弥补回我苦苦煎熬了七个年华2555个日子的伤痛。 我对你的幻想又开始萌芽了。 一个冬日的午后,我发了条短信给孟倩,隐蔽地表露我对她的心意,企图试探她是否会回心转意。孟倩回信息说,我知道你那些字里行间还隐藏着另外一种含义,好像有很多东西都是不真实的,我只是希望你能以平常心对待,只要两个人开心就足够了,不必追求太多不现实的东西。我反反复复地看着她回复的短信,一次又一次的,我知道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东西已经改变了,也知道依然还有很多东西一成不变。为了不去碰触那个不愿碰触的伤口,我决定给自己一个伪装的面具,去面对我依然耿耿于怀的感情。在一个寂静的夜晚,我敲击着键盘,给孟倩写了一封长长的邮件: 孟倩,这个名词已经很久很久没有提及了,这些年来我一直习惯称呼你小倩。 五一劳动节的时候你发来飞信,我收到后就觉得是你发错信息吧,或者是不小心发错了,以你的性格是很难心软的!嘻嘻……我还是有点了解你的!毕竟屈指算来与你相识已经七年了。 呵,也许你也会觉得我是一个比较固执的人。哈哈,讲好一点是执着。恩,我是一个执着的人,一直追求我想追求的东西,包括理想与感情。其实我外面看起来是硬,心里很容易软的。就如我口口声声说与你做不成朋友,但心里还是当你是朋友的,或者是得不到的遗憾所致。这东西勉强不来。 我知道你一直都不是生活得很好,尽管你说你过得很好。我可以想象得到,进入你空间,看你了写下的日志和记录下的心情,我知道你一直都很苦恼,很迷茫。可能是生活、学习、工作、感情问题困扰着你吧。如果是感情问题,我觉得就不值得了。因为人除了爱情,还有很多东西需要我们去关心。我不否认人是一种需要感情的动物。 现在的你还很年轻,需要一个正确的爱情观与世界观。可能出来工作的人想的东西比困在校园的我们复杂少少。我承认自己思想太单纯,这种单纯不是褒义那种。 相识是一种缘分,尤其与你相识。有很多东西你比我更好,如果你现在正读着大学,相信你将会更出色。 在你空间我看到一篇《杨桃的爱情故事》里面写的很像当年的我们,虽然事实上写的不是我们。高中时我与你是分在同一个班,叫高一13班,当时我就觉得很巧合。还记得那次在你家果园吗,那时你也摘了一个杨桃给我……你日志写的很像我们的往事。我不知道你是否写的就是我们,但我多数认为这是你与另一个人的往事。 嘿嘿,我也是一个比较喜欢搞怪的人。可能你认识的我不是这样的,或者是彼此之间比较少接触吧。上了高中后,我的口才变得很好了,油腔滑调的,很多人说我口花花,很会哄人。呵呵,这个我保持沉默,我承认我很会哄人,很讨人喜欢,所以朋友很多。但我觉得自己很不会哄你呀,可能跟我们的历史有关吧。唉……我的失败之处这是其一。 昨日在翻东西的时候无意看到了n年前你送给我的礼物。一张你爸爸画的画和一张你亲手画的五角星,你应该忘记了吧!你一向都是那么善忘的。当时我真的又再次想起了你,想起了和你的点点滴滴滴滴点点。那些美好的回忆不堪回首。我陷入了深深的沉思当中…… 思念是一种病,我恨自己是一个很怀旧的人。 有时也不需要过多地去怀念过去,过多的怀念只会增加更多的哀伤。所以你也要学会不要太在意过去的事,包括爱情,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不值得耿耿于怀。 我知道你一直都放不下你心中对他的那份情,我也是性情中人,我是理解的。但经过了那么多的事,我也学会了什么叫做明智的放弃。有时放弃也是一种美,没有得到的才显得它的珍贵。 我没有奢求你会回心转意,爱情是需要一个感觉的,如果没有感觉真的很难让人接受的。你也曾经对我说过,我很好,但对我没有那种感觉,如果你接受了我,你会过得很好。很感谢你这样评价我。 我也不知道现在的我会不会像以前那样对你那么在意。时代在变化,感情也会与时俱进的。但至少我可以肯定的是,你是一个值得我交的朋友。相信你也会认为我是一个值得你结交的朋友,我也知道你不想失去我这个朋友,除了爱情,可以发展一段高尚的友谊。 嘿嘿,我也很明白,与你关系的崎岖曲折,反反复复,全部都是我的个人问题,这不是你的过错。我也希望你能坚持自己的感觉,跟着自己的感觉走,包括爱情,不要因为某个人而改变自己的性格。 你是一个多愁善感的女孩,很容易伤心,受挫能力不是很好,也很容易悲观,但我相信你是一个坚强的女生。如果现在你还是很悲观,请记住我的话:生活不会因为你的懦弱而施舍同情。 我知道感情问题一直是你的心病,我觉得你无谓花太多的时间在感情背后哭泣。爱是淡淡的喜欢,喜欢是深深的爱,不要为你喜欢但他不喜欢你的人伤心,这样只能拿别人的过错来惩罚自己。除了爱情,我们还有很多值得去追求的东西,理想就是其中之一。 我觉得你选择继续读书,真的很好,我也会支持你的,毕竟多一点知识是一件好事。每个人都应该不断地学习。学习是很难得的,学习知识是一个不断学习不断遗忘的过程,其实我们学到的不是知识本身,而是一种心态。 在大学中,有时我也会觉得很孤独,很寂寞,虽然有几个女生对我很有好感,但现在的我似乎不是很想去恋爱。真的,我觉得一个男生应该以事业为重,当然爱情也不要忽视。 现在我不断地去提高自己各方面的能力,希望你也能像我那样,首先要升华自己,而不是在迷茫的世界里徘徊不前。 有的朋友说我思想变化很大,呵呵,或许是吧。人一旦有目标了,就会找到方向,就不会容易迷路。我有个朋友很乐观地跟我说,现在的你还没有接受我,或者是你想用激将法让我在学业上有所成就,得到将来事业有成了,才真正接受我。我笑着对他说:“呵呵,算了吧,你太乐观了!”我也不知道你有没有这种用心良苦,但现在我至少敢肯定的是……呵呵还是不说了…… 嘿嘿,写了那么多话,不知你现在的心情变好了没有,如果还没有变好,我做一个鬼脸给你看啦,希望你开心啦,嘿嘿。 真正的朋友是在你需要的时候出现在你身边,安慰与帮助你。现在你处于一个人生的低谷期,虽然我们的关系很复杂,反反复复的,但现在的我完全是以一个好朋友的身份帮助你。 我学过心理学,如果你心里有什么苦恼的事,不妨向我倾诉啦,我会尽我所能帮你的,我愿意做你忠实的聆听者,另外学习的问题也可以向我请教啦。我知道学英语你觉得很难,请记住我给你的建议,首先学会音标,这是基础。如果暑假有时间的话,只要你需要补习的话,我可以帮你辅导。放心,不会收你钱的啦,哈哈。 能帮到别人是我的一种快乐,写了很多东西啦,希望我写的东西能帮到你啦。我希望以后看到的,是一个快乐的可爱的以前的你,而不是郁闷的多愁善感的现在的你。 希望你看了以上文字之后,在镜子前给自己一个灿烂的微笑,嘿嘿,相信自己能行。 第六章(19) 当我在键盘上按下发送键的时候,我为自己天衣无缝的伪装苦笑了几声。想不到我为这个世界准备了那么多面具,今天竟然在曾经深爱的人身上用了一个。我忽然觉得自己变得越来越阴险了,不像最初单纯的我。难道感情的颓败将我腐化成一个铁石心肠心狠手辣的恶魔。我对自己也感到恐惧。 好像一切东西都是波澜不惊的,犹如静静流淌的河水。 那封邮件发出后,我一直猜测当她收到后会是怎样的反应,会不会一动不动地楞在电脑前,对着我感人心肺的文字深刻反思,或者捂着嘴巴一扭一扭地跑到洗手间,为我情深似海的对待发出低沉的哭声,似怨非怨。我不知道她会表现出何样的感受。 又到了萧寂的晚上,看到那个橙黄色的杨桃亮了起来,我故意隐身,逃避与她正面的撞击,就如两军交战,避免正面厮杀。我一遍又一遍地看着收件箱,注视着那个静态的“0”,期待着它的改变,也等待着它的改变。在这个寒冷萧索的冬夜,我哆嗦着身体,蜷缩得比什么都可怜。 在孤独中等了好久,还以为孟倩不会给我回复了,正想带着失望关闭电脑,跳上温暖的床化解我的悲伤,忽然屏幕的右下角给了一个收到邮件的提示。我的呼吸马上变得急促起来,呼出的气体变成了一片白茫茫的雾气,在这个凝重的冬夜缭绕不停。打开邮件,我看到了几行苍白的文字: 屏幕的字,键盘的泪水,我真的好感动!我们之间有太多的转折了,本来可以好好的,但我还是说服不了自己。不要为我做得太多,真的不值得,一切的一切不必要了。我不想骂你,本来我就不是一个喜欢骂人的人,我好想骂的人是自己,我真的不知道如何是好。我做错了好多,有些是我这一生都不可以原凉自己的事。和你去长隆那天,走在你的后面,真的有种想哭的感觉。没事啦,开心起来,是一件好简单的事,笑笑就没事啦。 我是一个极易敏感的人,也是一个极易冲动的人。当我看到“本来可以好好的,但我还是说服不了自己”这句话的时候,我的内心再次涌上一阵又一阵的心酸,梗塞了我的鼻孔,窒息了我的呼吸。我真的感到无从用言语表达的失落。 眼泪哗啦啦流个不止,清洗了我往日浑浊的视线,让我有一个更清明的眼睛,看待这个充斥着无数变幻的红尘浊世。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又长长地呼出。这么多年来,我也已经习惯了她这种没有一丝改变的对待了,对于一次又一次的打击,我原本厚重的心也一点一点地开始麻木了。每次她都是隐蔽着自己的话语,欲言又止,刻意地避免伤害一个无辜的人。可是有谁知道,正是这种隐蔽的打击,给一个带有幻想的人的杀伤力才是最致命的,我宁愿你带着狰狞的面目,凶残地在我身上捅两刀,彻彻底底地给我绝望。 我又在这座城市里的一个寂寞的夜,带着残缺的心写下了另外一封信: 你老是问我为什么那么固执,你以为我是一个很固执的人吗。你说只要我放弃你了,你才会放心我,试问我有什么不可以放心的。 其实跟你坦白地说,爱了你那么多年了,付出也那么多了。你一点也没有喜欢过我,一点都没有当过我一回事,甚至在我问你是否喜欢过我的时候,你连骗骗我的话都没有,我是非常心凉心淡心痛的。 我可以直率地对你说,现在你完全可以放心我了。我没有你想象中那么固执,我对你的爱已经到达了巅峰,这么多年来,我如何对你我不用说你都明白啦,不必多言。你这样对我,使我从最爱你的巅峰慢慢回落了,我也变得不在乎了,不在乎你爱不爱我,不在乎你如何对我,不在乎你如何看我。 你知道吗,上次我同你买衫的时候,我就觉得你就是我的女朋友,我正在为自己心爱的女朋友买衣服。我用我的细心和真心呵护着你,而你用着那种楚楚动人的眼神看着我,又爱又怜,那种感觉真的很奇妙。我看见婚纱,就幻想着以后为你披上婚纱,与你一起走上红地毯,做我美丽的新娘。但这一切都是假的,一切都是不真实的。 你完全可以放心我了吧,我没有什么不值得你不放心的地方。放弃你不是一件很难的事,我也不是一个很固执的人。其实我一直都没有奢望要从你身上得到什么,既然你不喜欢我就不喜欢我吧,难道要我跪在你面前不要脸地求你吗,或者要我为了你跑去中信做自由落体运动吗。虽然我很爱你,但你这样对待我,我真的做不到。不要觉得你有什么对不起我,也不要觉得你亏欠了我很多,我们之间没有谁对不起谁的。 不要老是担心我还依然恋恋不舍你了。我虽然不是出身书香门第,也不是显赫贵族,但我也不会是省油的灯。你知道我对自己说过什么吗,我对自己说过,除非以后你真正喜欢我,主动地接受我爱我,否则我不会再蒙查查了。我已经受够了那么多年的辛酸和心酸了,我见到这样的自己都会心惊胆战。 你知道我最不愿看到的是什么吗,我怕当我们以后彼此都成家立室的时候,你有自己的丈夫自己的孩子了,我也有自己的妻子儿女了。当我们在街头偶然相见,你眼泪汪汪地对我说你过得不幸福,很后悔很痛苦当初没有选择我。当明日黄花开在青春不再的荒原里,那时我们已经白发苍苍了,一切都太迟了。 我会慢慢淡出这个舞台的,希望我今次玩弄文字不会像以往那样骗取走你不少的眼泪。不要轻易地掉眼泪,也不要轻易地相信眼泪,生活不会因为你的懦弱而施舍同情。 很多时候,我都用着无所谓的态度,向别人表达我不屑一顾的心态,证明自己没有在乎世间的任何东西,云淡风轻得如镜中花水中月,有些不真实,而实际上也是不真实。前些日子舍友对我说,你越来越难以读懂,越来越难以猜测,甚至越来越变得虚伪。我发觉我自己真的越来越虚伪了,不仅对别人,还对自己。 第二封邮件发出后的第二天,我又收到了孟倩的回信。我们这两个尘世间的男女,总会有着千丝万缕的纠缠不清,明明彼此都知道我爱着你你不爱我,却不敢直面面对欲罢不能的感情。这两座相邻城市之间,弥漫着我们来来往往的文字,连空气都变得浑浊不清。也许我们都缺少一刀两断分道扬镳的勇气,又或者是因为我抽刀断水水更流。 我屏着呼吸看着她破碎的文字,连我的心也破碎了: 我从你“慢慢淡出这个舞台”这句话已经知道,你不再固执了。你以前也说过很多很多放弃我的话,但感觉不是这样的,也许是我自私,我明明知道你很喜欢我,也喜欢这种被爱的感觉。 我也曾想过,我接受了你,选择了,就是唯一。与你同甘共苦,好好地生活,我可以做到。也有想过,找个好的日子跟你说,做你的女朋友。 但发觉,现实中的你我,并不是那么的合适,就好像上次一样,让我没有实行这个想法。有好多我想要说的话,不敢说,怕你误会了。你会为了我的一句话,而说出了好多的话。但有时,我说的话,做的事,真的是无心,真的不要见怪。 我对什么都想坦白,我也想对别人好好的,不想别人认为我就像一只刺猬,只会伤人。以前我经常向你发脾气,在这里我想说声对不起。 伤别人的心真的不是我本意,我自己也不想伤害别人,但有时我连自己都把握不了自己,心里真的非常内疚。你明白我内心的苦恼吗…… 第六章(20) 我不知道那时应该怎样表达内心的感受,只觉得整个灵魂都空荡荡的,就如置身于深山野林里的空谷,僻静得一声不响,恐惧得危机四伏。我无比绝望地对着空谷撕心裂肺地呐喊,外面的世界听不到我的悲伤,只有自己感受得到。 没有十全十美的文章,正如没有彻头彻尾的绝望。 在孤独与无助中呐喊了那么多年,破碎的心洒遍了两岸三地的城市,却唤不回渐渐远去的波浪。我在岸边凝望着茫茫无际的大海,白茫茫的一片,苍白得就像我疲倦的心。这次我对你真的彻彻底底地绝望了,我的眼神从来没有那么坚毅过。 我不再想你,不再爱你。 一个月后的一个无风的晚上,楣乔发了一条令我意想不到的信息:从你‘期待你的到来’到‘谢谢你给了我所有的快乐’我可以明白,你心里还一直对那个最初的她念念不忘耿耿于怀。不要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其实你与她的一切我都清清楚楚,只是我一直都装着什么都不知道。自从和你好上后,我一直都全心全意地爱着你,甚至为了你我愿意放弃生命,放弃一切。我想用我的真心与真爱,一生一世地拥有你,与你同甘共苦厮守一生。可是……你却背着我与另外一个女人纠缠不清……你知道吗,现在的我是多么多么的绝望…… 楞楞地看着短信里的每一个字,我的心就像万支钢针穿插一样难受。我不敢想象当一个深爱了我那么多年的女人知道我背叛她后,会是怎样的心情。此时的我真的不敢猜测她是怎样知道我一直隐瞒的事了,或许是飞鹰帮某个口无遮拦的家伙泄露了我与孟倩的秘密,又或者是楣乔自己破解了我空间封锁的相册,看到了我与另一个女人亲密无间的合照。打开相册,看着我与楣乔在不同场合不同地方的微笑,心里失落得再装不下失落。 我知道事情到了这个地步,说什么都没有用了。我也不打算再为自己过去的所作所为死心不息地狡辩。自己一手酿下的苦酒就应该无怨无悔地喝下。只是我觉得我自己还真他妈的不是个人,明明有一个死心塌地一心一意爱着自己的女人,还幼稚得跟另外一个不爱自己的女人缠缠绵绵纠缠不清,对她卑躬屈膝,对她嬉皮笑脸,对她心存幻想。而忽略了另外一个在我身后默默奉献默默付出的女人,给她无穷无尽的委屈,给她无边无际的忧伤,给她海阔天空的绝望。 我真的觉得很对不起一直爱得我不离不弃的楣乔,我为我让她心伤为我让她流泪为了过去所做的一切愧疚不已。在某个年月的今天,我发觉自己一无所有了,刻意追求的东西没有了,连一直拥有的东西都没有了。我变得空无一物一无所有。原本还以为我是芸芸众生之中的一个幸运儿,快乐与自由欢笑与幸福,是我理所当然的拥有。然而,当身边的一切离我而去的时候,我才发觉原来一切拥有的东西都是过眼云烟,我只是上帝在人世间制造的一个玩物。 我含着眼泪回复了她的短信,现在你什么都知道了,我也不想再隐瞒你什么,你要怎么样就怎么样吧。只是我觉得这么多年了,我一直对你不好,一直都在利用你,一直都当你是我与另外一个人的感情牺牲品。我心里很内疚……但我想说一句,我真的曾经爱过你…… “你为什么这样对我,我真的不能忍受你,我真的不能原谅你,我很痛苦,骗了我那么久,很绝望,我们……还是分手吧……对你对我都是一种解脱……我们分手好吗……我真的舍不得分手……可是……呜呜……” “嗯……我对不起你,我真的对不起你……我的背叛……我不值得你这样爱我……在没有我的日子里,希望你好好保重自己,我愧疚给了你不可愈合的伤害……” 一段两年刻骨铭心的感情就这样被扼杀了,我跑到空荡荡的楼顶,面对着漆黑的夜,尽情放纵一个士子的忧伤。 凡尘浊世 浮沉随浪 问江山几多娇 欲将心事与琴瑶 弦断有谁听 木头对火说:抱我,火拥抱了木头,木头微笑着化为了灰烬。当木头爱上烈火注定会被烧伤…… 一直以来不知道你想我,是因为你不爱我,我明明知道你不想我,却还爱你,是因为我太傻。爱我别走…… 我以为小鸟飞不过沧海,是因为小鸟没有飞过沧海的勇气,现在我才发现:不是小鸟飞不过去,而是因沧海的那一头,早已没有了等待…… 你走的那天我决定不流泪,迎着风撑着眼帘用力不眨眼。因为我知道我终归是你的一个过客,不管我怎么想靠近你,你还是会离开我。你走了,带走了我全部的爱,只是一句分手。我忍着眼泪不敢再看着你的背影,更不会再投进你伤痕累累的怀抱。既然你给不了幸福和快乐,那请你不要再张开诱人的怀抱。我不要任何借口。 回去的路上我哭了,眼泪再一次崩溃了,无能为力的这样走着,再也不敢骄傲奢求了。曾经同样的列车,同样的天空,同样的道路,今天却有不一样的感受,是因为离你远去吗? 一直以来你说不想分手以后就成为敌人,你最不希望看到的就是相爱不成却成恨,这样会很残忍的。但是你也说过分手亦是朋友只有两个可能:当初都只是玩玩而已,没付出彼此最真的感情。或者:必定有个人是在默默的付出无怨无悔。那么现在的你是哪个可能呢?我只能面目狰狞地笑…… 唯一可以安慰自己的是有些失去是注定的,有些缘份是永远不会有结果的。很多人,因为寂寞而错爱了一人,但更多的人,因为错爱一人,而寂寞一生。固执地坚持不该坚持的……这也是最想对你说。 天空没有翅膀的痕迹,但鸟儿已经飞过;心里没有被刀子割过,但疼痛却那么清晰。这些胸口里最柔软的地方,被爱人伤害过的伤口,远比那些肢体所受的伤害来得犀利。那些夜我记得,那是多么的痛。 背叛只需要有足够的勇敢就可以,又或许只是一时冲动,而接受背叛考验的却是宽容的程度,绝非冲动那么简单,需要的唯有时间。我不知道我是否那么大度,爱恨情仇我能挑哪样。 多少次又多少次,回忆把生活划成一个圈,而我在原地转了无数次,无法解脱。既然如此令人难以释怀,我又何必这样为难自己,只有遗忘…… 第七章 伤痕累累,魂归天国(1) 想起一年前的某一天,我与楣乔在广州郊外的一个寺院拜佛,在将要离开的时候,尽管我不断地骂楣乔天真幼稚,还近乎白痴,但她还是坚持拉着我到一个长着长长胡子的高僧面前给我们算命。那个高僧摸着花白的胡子,唉声叹气地感慨我与楣乔前世今生注定是一段孽缘,要我们早点有心理准备,以免事发之日不知所措因爱成恨。还记得当时楣乔嘟着嘴巴满脸的不高兴,暗骂那个老家伙混江湖骗饭吃胡扯一通,先前的热情早已烟消云散。然后拉着我狠狠地瞪了那个老家伙一眼消失了。后来楣乔瞪着圆圆的眼担心地问我,我们以后会不会分手的,你会不会有一天不爱我了,爱上另外一个她。我弯着手指轻轻地敲了几下楣乔的脑瓜,埋怨她说亏你还是一个大学高材生,竟然糊涂得相信一个混江湖的老家伙。楣乔躺在我怀里,用着粉拳敲着我的胸口,半笑半不笑地对我说,如果有一天你不要我了,我会不理你一辈子,永远都不会原谅你…… 而如今,当我想起那段往事的时候,我还会不会笑当时楣乔担心我们会在将来的某一天分手呢。有时觉得这个世界有很多事情都是那么的不真实,那么不可预料。 这些天我总觉得心里很不舒服,当一个人倒起霉的时候,连身体也与自己过不去,吃东西也没有什么胃口,整个人虚脱得像散了架,连走路的气力也没有了,甚至有几次还在洗澡房晕倒,幸好被舍友及时发现。舍友严寒问我最近怎么啦,上课六神无主,连生活都变得颓废不堪,是不是有什么心事憋在心里。我说可能是因为近来感情受挫吧,心情不是很好,身体也跟着我的情绪出现问题,好好休息一段时间应该会没事的。 中午的时候,我拨通了凌宇的手机,我已经很久很久没有打电话给他了。他一听是我,马上神采飞扬起来,问我近几个月搞什么怪事,竟然连飞鹰帮都忘了。我说近来心情不好,想一个人好好静一静。你知不知道我与楣乔已经分手了。 “我一早就知道了。那天楣乔与你分手后打了一个电话给我,说她与你分手了,还拼命地痛哭,我问她事情为什么来得那么突然,究竟因为什么分手,我问她她怎么也不肯回答,只是顾着哭泣,那时我的心都脱了……” “她打过电话给你?一切都是我一手造成的,我罪有应得!” “其实你……你真的不懂得珍惜楣乔,她那么好,那么死心塌地爱你,你为什么还背着她与另一个女人纠缠不清呢——不过感情的事很难说,我也很明白,只是我觉得你与她分手了很可惜!” “不说这个了,总之一切都是我的错,是我对不起她,辜负了她的爱,我已经犯下不可挽回的错误,再也不能回头了,现在只觉得很内疚很内疚……我觉得自己真的很贱——我想过佛山回归飞鹰帮,你可以过来陪陪我吗?” 凌宇一口答应了我,还说会叫上飞鹰帮的其他兄弟过去佛山,大家一起聚聚,自从世杰杨明入狱后飞鹰帮好久都没有好好聚过了。一个昔日如日中天的组织,如今只得个冷清,想起心里都有些难过。 我又再次来到禅城了,在那里我见到了飞龙凌宇魏雄邓远吴理王延等一大班飞鹰帮久违的兄弟。在人群之中我发觉没有温阳,于是就问凌宇温阳怎么不过来,凌宇支支吾吾地说温阳近来很忙,没有时间过来。看着他不正常的表情,我知道了温阳不想面对我,为了避免尴尬所以不想过来,于是就不再问下去了。 时隔那么久,好不容易飞鹰帮才来一个大集会。每当我不开心的时候,总喜欢与兄弟们一起,喝酒、猜枚,甚至酒醉之后大打出手。我觉得只有他们才是我真正的归宿,与我一起分享快乐,与我一起分担忧愁,排遣我的孤单,分解我的寂寞。人生能得一知己是最幸福不过的事,何况我拥有飞鹰帮一大群同甘共苦肝胆相照的好兄弟,我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只是我觉得这次集会少了几个人,当我们觥筹交错的时候,世杰与杨明会在透着寒气的铁窗内想着什么做着什么呢。此时此刻的他们,是否会想起我们一起走过的日子,一起去偷鱼,一起去偷果,一起找不服飞鹰帮的同学算账。飞鹰帮传奇,那些有鹰飞过的时光,有多少人能够在岁月的那头忆起。 我拿着酒杯,想起孟倩在暗黄灯光下的微笑,想起楣乔在怀抱里的撒娇,想起世杰杨明春风得意的脸庞,我喝得更凶了。苦涩的酒一杯接着一杯下肚,飞鹰帮的兄弟一次又一次地往杯里斟酒,斟得满满的,那些白色的泡沫犹如我的忧愁不停地翻滚着,然后一个接着一个破灭,犹如我破碎的心。 又喝下一杯难以下肚的苦酒,肚涨得鼓鼓的,难受极了。我晃了晃不清醒的头颅,头昏脑胀的,眼前的世界是那么的模糊,朦胧得一点也不真实。飞鹰帮那些嬉皮笑脸的人们,那些嘻嘻哈哈的苦笑声,在这个悲伤的夜里与烈酒混成一片,侵袭了这个城市的每一个角落,腐蚀了每一个空虚绝望的灵魂。 我又在桌子上拿起了一杯斟得满满的酒,分不清这是我的酒杯还是别人的酒杯。在我即将举杯的时候,脑中涌上一阵锥心刺骨的疼痛,整个世界都在地动山摇。我重重地跌倒在冰冷的地板上,只听到一声清脆的玻璃破碎声,其他什么也记不起了…… 灰暗的人生,如果一生一世都活着酒精里,那将是多么幸运的事。 当我醒来的时候,我又闻到一阵浓烈得呛鼻的消毒水味道。也不记得曾经有多少次那些熟悉的味道闯入我的生命,我睁开沉重的双眼,发现眼前整整齐齐地站着一排人,我的爸妈,我的兄妹,我的亲戚,我的朋友,我的同学,还有一群与我同甘共苦的患难兄弟。我刚想直起身体,但头部涌来一阵剧痛,我痛苦得流出几滴眼泪,跌在硬帮帮的病床上。围在病床周围的人们,惊恐万状地上前一步,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不一样的表情,有哀伤的,有忧愁的,有恐惧的,有担忧的,有同情的,有怜悯的,我从来没有在同一个时间见到那么多张不同的脸。 我看了看一言不发的他们,看着他们奇怪的眼神,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么诡异的眼神。 我声音沙哑地问,我怎么在医院了,你们怎么啦,怎么那么人齐的——妈,究竟是什么回事? 老妈转过脸,她的右手在头部晃动了几下,然后再转过头,笑着对我说,枫儿……没事的,你只是喝醉了酒……昏迷了两天……现在好了,没事了…… 我不经意地发现,妈妈右手里拿着一块湿透的手帕,我再看看她深陷的双眼,发现她失神的眼睛还残留着几许深深的泪痕。想起刚才她的苦笑,我就觉得他们似乎正在刻意地隐瞒着我什么。我的眼光掠过一张张黯然无光的脸,预知了一些不幸的事情将会发生在我身上。 “爸,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告诉我好吗?”我抓着老爸瘦弱的手,求他回答我。 “没——没有什么事……” “是不是你们隐瞒着我一些东西,快告诉我啊!”我越问越急,将要哭出来了。 “我们没有隐瞒你什么……你没事的,没事的……” 忽然哇的一声,妈妈情不自禁地痛哭起来,老泪纵横的,“枫儿呀,我心爱的儿子,你怎么那么命苦,竟然得了肝癌这个绝症,呜呜……呜呜……” 老妈这么一哭,所有人都悲伤地哭起来了。我听到这个消息后,一下子愣住了,身体不停地颤抖。窗外的阳光正在懒洋洋地照在地板上,刺眼得灼痛了我的双眸,两行液体不知不觉地流下来,整个世界都变灰暗了。 第七章(2) 这是真的吗,我不相信这是真的,这是做梦吗,但为什么我捏着的脸庞会那么痛?我不敢相信这是事实,但又不得不承认这是一个确确切切不可改变的事实,我能不相信吗? 想起几年前的高中,当我得知自己不幸患上大三阳的时候,我一下子惊呆了,就像一个晴空霹雳,把我生命所有的希望都通通倒进大海,让那起伏不定的波浪将远离我的希望带到另一个世界的彼岸;想起两年前的某天,当我知道高石飞不幸被大卡车撞得血肉模糊的时候,我就不禁对脆弱的生命陷入深深的思考。生命就如系在一根头发里的物体,不知在哪一天会随着流星陨落。小时候看星星的时候,婆婆常常抚摸着我的背说,一颗流星的陨落代表着一个生命的终结,你看,又有一颗流星划过了…… 想到死亡,我总会出现莫名其妙的恐惧。我怕自己有一天会像干柴一样在熊熊的烈火中化为灰烬,怕自己会像枯叶一样,和千年不变的大地融为一体。村上春树说,死不是生的结束,而是生的一部分。当我在这个世界永远消失的时候,我是否依然生存在这个我恋恋不舍的世界。 我害怕死亡,并不是害怕死亡本身。 记得有次在高明探望完世杰杨明之后,墨雨健开玩笑说,如果有一天我也进监狱了,你们会不会来探望我。凌宇扭着嘴巴嬉皮笑脸地说,探你个屁,你墨鱼掉进井里了我还扔几块石头。随后墨雨健施展出他的看家本领,让人闻风丧胆的墨鱼功,死死掐住凌宇的脖子。我花了好大的力气才把互相厮咬的他们分开。我一本正经地问凌宇,如果有一天我不幸死去了,你会不会过来拜祭我。凌宇用手摸了摸自己的头,又摸了摸我的额头,说秦枫你没事吧,发什么神经了。 我再次严肃地说,我说的是真的,如果我真的死了,希望能把我与我的外公葬在一起,这是我最后的愿望。凌宇呸呸了几声,骂我真他妈的胡说八道。 我感觉到死亡正张着宽大而温厚的怀抱,微笑着向我走来,一步一步的很有节奏。 这几月来我一直都躺在医院里,隔几天又做一次化疗,但我的病情还是慢慢地恶化,身上疼痛的地方越来越多,我越来越不能忍受那种锥心刺骨的疼痛。想起以前经常沉溺在酒精里,与酒精一起欢喜一起忧愁,一起过着腐烂不堪的麻醉生活,今天病魔的恶化也属于情理之中。有时对于自己曾经做过的事,如果后悔了就代表对以往的一切都持有否定的态度。如果世界上真的有那么多“如果”,我真的希望自己在已经逝去的二十几年的生涯中,充充实实做一回自己,正常地生活,正常地学习,好好听父母的话,好好对待身边的朋友,好好珍惜来之不易的感情。或许在岁月这头的今天,我不会患上绝症,我不会时时刻刻受到死亡的威胁。 这几个月里,我的病房到访的人总是络绎不绝,刚送走一群人,另一群人接踵而来。我从来没有见过,甚至从来没有想过会有那么多人过来看我。记得以前我曾经有一段时间非常喜欢生病的日子,在生病的时候,我会发现更多在背后默默关心我的人,我会得到更多源源不断温暖人心的爱。我喜欢那种被人重视被人在乎被人爱护的感觉。 可是今天,看着一张张无可奈何的脸,一对对失魂落魄的眼眸,我宁愿不要他们的关心,不要他们的爱护。他们对我越好,我的心里越觉得难受。我是一个垂死挣扎的人,生命系在地狱的边缘,不知哪一天黑白无常会将我带到另外一个世界。我害怕永远看不到我依恋的人群,爱我的人与我爱的人。 近些天来,我的心情越来越变得平淡。似乎只有这种回天无力的平淡,才能认认真真地对我走过的二十几年时光深深回首。想不到时间会过得那么快,转眼之间就二十余载了,在这段岁月里,我究竟做了哪些有意义的事,是结识了飞鹰帮还是考取了一所让人羡慕的大学,是延续了我父母的期望还是给与别人幸福与快乐。当我正想在人生的舞台大展拳脚的时候,突然被告知生命嘎然而止,会是一种怎样的心情。 对于生离死别,我也已经慢慢看透了,我始终要面对的,还是不可逃脱的命运,生离死别的命运。 夜晚的灯光照在泛白的床单上,医院四周静静的,白天的热闹早已消去了,夜的孤寂开始侵染我单薄的灵魂。为什么总是在生命即将结束的时候,人们才开始对一直存在于自己身边的生命肃然起敬,才开始把它放在手中放于心内,犹如掌上明珠一样看待。 我喘着气息,听着一次又一次的呼吸声,我听到肚皮里面的心正在撕心裂肺地呐喊。 在二十余载的时光里,我发觉我忽略了很多很多美好的东西,也错过了许许多多珍贵的东西。在我生命弥留之际,我想把它们一一追回,带到另外一个世界。 掀开手机,我给孟倩发了短信,给楣乔发了短信,给何敏发了短信,也给戎慧燕发了短信,我发给的全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女人。在我醒来的那一天,我含着泪请求围在我身边的人,希望他们不要把我不幸的消息告诉她们,我不想曾经爱过我的女人为我伤心。我曾经对她们说过,无论以后发生什么事,我也不会再让她们为我流下一滴眼泪。 我对她们说,我已经很久都没有联系你们了,希望你们以后好好保重自己,好好照顾自己,好好生活下去,无论发生什么事,都要好好生存下去,不要再为我流下一滴眼泪,我一生最不愿意看到的就是爱我的人为我伤心流泪。 当发完这些信息的时候,我把手机关了,一个人对着凄清的灯光发呆,想着过去的事,快乐的,悲伤的,想着过去的人,爱我的,不爱我的。如果今夜让我安稳入眠,我宁愿失去一切。 自从我被告知患上癌症后,家人朋友都整天东奔西走忙忙碌碌,为我求医问药,为我拼凑药费。他们在我面前不断地给我安慰给我支持,而当离开我的时候却黯然神伤欲哭无泪。有个人说,人生最痛苦的不是自己痛苦,而是无可奈何地看着深爱自己的人痛苦。看着他们怎么也不愿意放弃我的样子,我心里难受得真的比死还要难受。我真想从医院的十八楼纵身一跃,一了百了地结束我的生命,不再拖累别人,不再给别人痛苦,也结束自己无边无际无穷无尽的痛苦。 今天早上起床的时候,发现枕头上又多了一些头发,看着那些凌凌乱乱的黑发,我心里有说不出的难受。 自从做了化疗后,我的头发日渐稀少,每个早上都会在枕头上发现许多脱落的头发。每当我对着镜子看里面那个自己的时候,我都不敢直面面对。我不想看到一个昔日风华正茂书生意气的自己,一个容颜俊俏容光焕发的自己,会变成今天那样脸色惨白头顶光秃的怪兽,比什么都难看,比什么都丑陋。在过去的日子里,每次出门的时候我都会在镜子前细心打扮,用心整理衣装,连头发都梳得一丝不苟。我想把我最美的一面,献给所有关注我的人,所有重视我的人。而如今,我的容颜不再像以往那么俊俏,取而代之的是一个连我自己都接受不了的容貌,一个丑陋得难以置信的容貌。我真的不敢面对现在的自己。 第七章(3) 这几个月里,尽管身边的每个人都对我说一些安慰的话,说我不会有事的,不要担心,很快就会好起来的,但我心里最清楚我将要面对的是什么。每天我都与病魔作一番惨烈的斗争,当每场无声的斗争结束的时候,我都发觉自己的生命再次受到严重的创伤,难以忍受的病痛一次又一次地摧残我的躯体,侵蚀我的灵魂。我真的累了,不想再作任何没有结果的抗争,我只想静静坐下来,好好过完剩下不多的日子。 我的身体越来越虚弱了,连呼吸的力气都没有了。鼻子上套着重重的氧气罩,我紧闭着双眼,靠着那些气体维持着我脆弱的生命。 忽然一阵突如其来的剧痛从我头部迅速向全身蔓延,我的下半身失去了知觉,急促的呼吸声随着身体肌肉的抽搐有节奏地震动着。在我模糊的视线中,我看到妈妈惊恐万状地推着医生跑进我的病房…… 醒来的时候,旁边的心电仪器微弱地发出嘀嘀的响声,左手也套着针管,鲜红的血液正在一滴一滴地注入我的身体。我的眼帘里出现了各种各样表情不同的脸,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欢喜。妈妈看到我醒来了,干枯的脸露出悲喜交集的笑容,大声喊着“醒过来了,醒过来了……”,老爸也急忙跑过来,伸出枯黄的手紧紧拉着我,激动得老泪纵横。眼前的两老,两鬓又多了一些白发,苍老了很多。 我又一次从死神的手里抢救过来,我不知道这是第几次幸运了。飞龙凌宇魏雄墨雨健这些飞鹰帮的面孔,一下子走到我的床前,紧紧握着我的双手,咬着嘴唇说不出一句话来。我眨着双眼轻轻点了点头,我知道他们想表达什么,兄弟你们不用多说了,做了十几年的兄弟,兄弟我什么都明白了。 如果可以让我看不到他们的悲伤,我宁愿独自一个人默默承受痛苦。 我对年迈的父母说,爸妈,我真的是一个不孝的儿子,你们那么老了,我还让你们日夜操劳,还让你们时时刻刻为我担心。而现在我还来不及给你们尽孝道,就把自己的身体弄成这个样子了,我真是个不孝顺的儿子,爸,妈,我真的对不起你们…… 此时我发觉悲伤过度的两老已经泣不成声了,冰凉的泪水滴落在我的手臂上,冷冷清清的。 “枫儿,你不要说这些话好吗……妈会心痛的,你要坚强起来……你会好起来的……呜呜……” “妈,我知道我剩下的日子不多了,你们谁都不用再骗我了……我心里比谁都要清楚。今生今世我不能向你们尽孝道了,希望你们好好保重身体……好好照顾自己……不要挂念我,好好生活下去……儿子不孝,竟然忍心抛下你们……如果还有来生,我愿意继续做你们的儿子……”我发觉我自己也已经泣不成声了。 “……呜呜……” “爸,妈,我还有最后一个请求,你们可以答应我吗。希望你们答应让我安静地离开,没有痛苦地离开这个世界,只要医生一针药剂就可以了,爸,妈,答应我好吗,我真的很痛……我也不想再看到你们为我痛苦……” “枫儿……你要妈怎么可以答应你呢……呜呜……” “爸,妈,儿子不孝,我给医生说了,给我安乐死。开始时他们都坚定地说我们国家不允许这样做,这是犯法的。但后来经过我苦苦恳求,并且写下保证书,他们才退步说只要你们同意,他们就可以帮助我没有痛苦地离开这个世界。我真的很痛……真的忍受不了那种折磨……答应我好吗……” “呜呜……我们怎么下得了手呢,我苦命的儿啊……” “爸,妈,求求你们了,我真的觉得很痛苦……” 我听到两老悲痛地哭喊着,然后他们沉重地点了点头,绝望的眼神洒下满地的凄凉。一声沉闷的响声,妈妈昏倒在地,老爸用着瘦弱的双手扶着老伴,老泪纵横。而站在旁边的飞鹰帮兄弟们,也早已泪流满面,不停呼喊着我的名字,我的心正在一块一块地被撕裂…… 一个安静的夜晚,似乎这个夜晚也不是那么安静,我的右手被几个人高高抬起,然后感觉到一些液体缓缓注入我的体内。我说不出那种感觉,只觉得整个身心都非常平和,非常安静,甚至有点舒服。我闭上眼睛,留恋着我最后的时光。 在我注射的时候,我模糊地看见病房的玻璃窗聚集着很多很多各种各样的人,他们拼命地拍着玻璃窗一边哭喊着我的名字一边泪流满面。当医生注射完药剂的时候,刚打开房门正想走出去,却被一群疯狂的人堵住了,拥得几乎跌倒在地。那些人群犹如汹涌的潮水呼天抢地地跑到我的床前,不断撕心裂肺地呼喊着,不断催人泪下地哭泣着。抓住我的手,叫着我的名字,悲痛欲绝…… “我很理解你们的心情,但请你们别这样……”我听见医生和护士拉开嗓门拼命地喊着。 “医生……护士……让我们见他最后一面好吗,求求你们了……你们就当做一次好心吧……求求你们了……呜呜……” 医生和护士看到一群悲痛欲绝的人们,于心不忍,阻挡的手慢慢松下来了,然后叹了长气走出病房,“又一个人间悲剧,那么年轻的大学生,真的太可惜了……” 第七章(4) 我轻轻呼吸着,觉得我从来没有那么平静,在这个红尘浊世东奔西走了那么多年,也真的累了,想好好找一个安静的地方坐下来休息。看着一张张满是泪水的脸庞,我心里真的难受极了。我亲爱的爸爸妈妈,我亲爱的飞鹰帮朋友们,我真的很舍不得你们,舍不得你们对我的情,更舍不得你们对我的爱,但我真的累了,我想闭上双眼休息一会,我期待着睁开眼睛的时候,又再次见到我最爱的你们。 “秦枫……呜呜……你不要闭上眼睛……你仔细看看我们给你带来谁了,秦枫快看看,不要睡觉啊,你看看……呜呜……”飞龙凌宇那班兄弟们正在拼命地摇着我的身体,泣不成声地哭喊着,我慢慢平息的心在那一个时刻震动了。 我看到两个日夜思念的女人同时出现在我的眼前,一个是我曾经深爱过的孟倩,一个是曾经深爱过我的楣乔。我真的不敢相信在这个我即将离开这个世界之前,会见到她们最后一面。 “本来我们不想把你的情况告诉她们的,因为我们曾经答应过你,但当我们看着你痛苦的眼神,知道你一定还有很多心愿没有完成……我只能将你最重视的那两个她带过来,让你在走之前再见上她们一面,这样你走得也会安心,无牵无挂……兄弟,对不起了,答应你的事又做不到,但我们真的不忍心看到你这样……呜呜……”凌宇紧紧握着我的双手,那些清澈的泪滴洒落在我手臂上,冰冻了我即将停止的心。 “枫……呜呜……为什么你不早点告诉我……为什么你会那么自私,宁愿独自一个人承受病魔的痛苦和精神的折磨,也不愿意让我替你分担……呜呜……你不要睡好吗,我错怪你了,我以为你真的不要我了,原来你是因为得了这个病才离开我……我一早就不怪你了,你不要睡好吗?呜呜……”楣乔把她的脸紧紧贴在我的头上,我感觉到她脸上的余温,还有温暖的液体,湿润了我耳边的头发。 我微弱地张着口,低沉地对着她说,亲爱的乔,对不起了,我真的对不起了,是我辜负了你的爱,没有好好珍惜你。以前我总是对你不好,常常让你生气,常常让你伤心,如果我真的爱你,就不应该让你难过。我心里一直都很内疚,没有把你当成我最爱的人,不断隐瞒你,欺骗你,背叛你,我真的很愧疚……我知道今生今世我没有机会弥补我的过错了,如果还有来生,我愿意将我所有的罪过弥补过来,好好珍惜你,好好爱你…… “不要这样说了好吗……呜呜……我真的明白了,如果你真的舍不得我,答应我不要睡觉好吗?我们一起重新来过好吗,不要睡着了,呜呜……呜呜……” 我真的很舍不得你们,可是我真的太累了……我休息完会再看到你们的,呜呜——小倩,你知道吗,我今生今世最爱你的人就是你,我无时无刻地想念着你,无时无刻地深爱着你,你每一个眼神每一个动作都深深震动我爱你的心。七年了,足足爱了你七年了,在这段漫长的岁月里,我一直习惯做着早已习惯做的事,为你无怨无悔地付出,为你默默无私地奉献。我知道你一直都不爱我,每次对你的幻想破灭之后,我都会被你伤害得体无完肤,伤痕累累。曾经有多少个夜晚我对自己说,我要放弃你,彻底地忘记你,但每次的誓言都会轻易地被你一一击破,我真的把握不住早已被你着迷的心。我恨我自己,为什么对你那么顽固,为什么对你那么死心不息,为什么对你那么死心塌地,为什么那么固执地认定你就是我今生今世不可替代的宿命。当每次你对我说你找到男朋友了,我的心都十分难受,我宁愿在那一刻结束我的生命,也不愿面对我不敢面对的现实……但我真的没有后悔爱过你,我也没有怪你不选择我,感情的事真的不可以勉强的,我也不想一个女人勉强地和我过一辈子。况且我现在将要走了,我的人生将会走到尽头…… “枫,你能不说这些话吗,我真的好难过,呜呜……我真的对不起你,我真的不知道原来你对我的爱竟然有那么深,超出了我原来的想象。是我辜负了你,不好好珍惜你的爱,是我不好,我太自私了,只喜欢被爱的感觉,而不懂得爱一个真正爱我的人。这么多年了,你为我做了多少事我心里真的非常清楚,也非常感动,因为在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找到一个能像你那样为我无怨无悔付出的人了……对不起,我心里真的很难过!我做错了很多事,有些是我一生都不可以原谅的。原来选择决定了一切,我真的好后悔,呜呜…… 你可以不要睡着吗,只要你不睡着,我什么都可以答应你,什么都可以听你,好吗,枫!呜呜……呜呜……” 我很想继续与你们在一起,一起悲伤,一起快乐,可是……亲爱的小倩,现在的我已经做不到了,我真的很累很累,疲倦的心一直浮沉于这个多梦的红尘二十余载,无依无靠,我真的累了。在没有我的日子里,希望你好好保重自己,好好生活下去,不要为我悲伤,也不要想念我了。在我踏上天堂路上的时候,不要为我哭泣,我怕我看见我心爱的人哭泣了会回头看回来,一回头我就不能上天堂了。今生今世我已经伤痕累累了,但愿自己的来生,能在快乐的天堂里过上无忧无虑的幸福生活。以前我常常想,我是在自己的哭声别人的笑声中降生,希望有一天能在自己的笑声别人的哭声中死去。但我现在不这样想了,我希望自己能在自己的笑声也在别人的笑声中带着诗意优美地逝去。我生没有夏花般绚烂,希望死的时候能如秋叶一般静美。 忽然一阵奇怪的感觉涌遍全身,麻醉了我每一寸肌肤,每一个细胞。我身上的疼痛不知在什么时候消失了,只觉得躯体的每一个地方都那么平静。窗外新年的钟声响起来了,接连不断的礼炮响切了这座城市的夜空,将贮存了那么多年的感情全部洒落在每一寸土地里。随后传来一阵快乐的欢呼声,那么清晰,又那么模糊。 我慢慢闭上双眼,看到夜空中出现了一道奇异的光芒,传说中的上帝披着圣洁的外衣,正微笑着向我伸出温柔的双手,好像在对我说,孩子,过来吧,我带你去没有悲伤没有眼泪的天国,过上快乐幸福的生活。我慢慢张开双手,露出灿烂的笑容,然后在一个安静的夜,跟随着圣洁的灵光走到另外一个世界。 第八章 后记:关于秦枫的回忆(1) 麦飞龙 我怎么也想不到,我最好的兄弟会那么快离开人世。那个时候是我一生最痛苦的日子,眼睁睁地看着兄弟带着无限的痛苦含泪归去却无可奈何,那种感觉真的不好受。直到现在我还是无法相信这个事实,更加无法接受这个事实。一个好端端的人,一个与我有着十几年感情的人突然间与我永别了,我有什么理由不痛不欲生呢? 与秦枫相识,是在十几年前的一个早上,那时我刚上学,与他分在同一个班,而且还是同桌。他是一个非常优秀的人,性格非常开朗,对人也很真诚坦荡,所以人缘一直都很好。我们大概在三年级的时候结为兄弟,那时候飞鹰帮一共有五员大将,他排老四。我永远不会忘记与他一起走过的日子,和他一起爬山,一起游水,一起打架,一起逃课,一起偷果,一起合谋把班主任的自行车放了气……一起欢笑,一起快乐,一起悲伤,一起痛苦…… 我依然记得,2001年4月12日的清晨,秦枫亲自送我走上打工的道路。我读书一直都不好,还经常与老师作对。有次我与英语老师反面了,一气之下决定不读书了,再留在学校简直浪费我的生命。那时秦枫还极力劝我不要那么冲动,辍学打工不是一条平坦的路,但我坚持我的想法,秦枫知道我正一个牛脾气,劝不动我,无奈之下只好带着眼泪把我送上打工之路。 秦枫走了三个月后,我之前经营的顺天购销部也倒闭了,之后我和生意上的朋友合伙又开了一间新的购销部,取名叫正诚,有些朋友问我为什么将我的购销部叫正诚,我说我是为了怀念一个与我有着十几年深厚感情的好兄弟,“我正在诚恳地等待好兄弟的归来”。 正诚在我悉心的经营下,近两年的生意非常红火,越做越大,总共开了五间分店。经过几年的苦拼,现在我终于熬出头了,手上不仅有了钱,而且还建立了一个温暖的家庭,我的爱人上一个月还给我生了一个肥肥白白的儿子。 现在的我终于过上了梦寐以求的幸福生活,我感到很满足。只是我还有一个遗憾,就是不可以与我逝去的好兄弟一起分享我的快乐。记得结拜时我们还对着苍天发誓,以后一定会同甘共苦患难与共,可是现在……我常常想,如果秦枫还在世上那该多好啊!如果金钱真的什么都可以买得到,就算要我倾家荡产,我也要赎回我好兄弟失去的生命。但那永远都不可能了,我只能对着苍天嗟叹不已。 前几天我回去了老家一趟,我又一次带着老婆与儿子去到一个荒芜的山头拜祭了我的好兄弟。寒风吹着坟头已经枯萎的野草,我一言不发地站在好兄弟的坟前,默默地陪伴着他。我知道好兄弟长眠于此一定会感到很孤独,所以我想多一点时间陪他,与他一起谈心事,一起聚久别的兄弟情,久久不肯归去。 我现在什么都不可以做了,只能默默思念他,默默怀念他,祝福他在遥远的天国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他的一生太不幸了,带着满身的伤痕和眼泪走完短暂的一生。 昊凌宇 如果有人问一生中我最痛苦的事是什么,我一定会说,我一生中最痛苦的事,就是失去一位与我有着伟大友谊的好兄弟。 我总会不经意地想起我亲爱的好兄弟,在白天,在夜晚,在醒来时,在入眠前,想起他的背影,想起他的笑容,但我更多的,是想起他在生命中留下的伤痕,刻骨铭心的伤痕。 我觉得在那么多兄弟中,我最了解他的为人,他也是一个最了解我的人。屈指算来,我们也已经相识了十几年了,认识他是一个偶然的机会。记得那时他个子很矮,在我隔离班,常常过来我们班窜门。有一次我听见他向别人吹嘘说自己得了成龙的真传,练得了一身好功夫,一个人能打十个。我向来是个争强好胜的人,听到他这样吹牛哪能不火气十足。于是就向他挑战,决斗的时候才知道原来他真的那么牛,后来我打不过他,恼羞成怒之下在地上抓了一块石头,把他砸得头破血流。俗话说不打不相识,这样我就与秦枫认识了,而且还成了形影不离的好兄弟。 在飞鹰帮之中,我与秦枫的感情深厚的程度,谁也不敢怀疑。我不知应该用哪些词语来形容,什么比天高比海深实在太老套了,我只能说,我与他的感情到了内裤同穿,除了老婆不能共用,其他什么东西都不分你我不分彼此。 在飞鹰帮的日子里,我与他实在有太多美好的回忆了。有快乐的,有哀伤的,也有忧愁的。那是我一生最珍贵的精神财富,经典得不可复制的回忆,什么东西也替代不了。我常常在一个人的时候,总会想起我的好兄弟,想起与他一起走过的日子。我感觉到他没有离开我们,他还时时刻刻地活在这个美好的人世间,时时刻刻地活在我们心中。 以前我的太不会珍惜了,我总会觉得我们兄弟有着大把大把的青春,怎么挥霍也挥霍不完。然而有谁想到,在这个物是人非的今天,我与秦枫竟然是一个在地球,一个在天国,阴阳相隔,永不相见。人生最痛苦的莫过于此。 我好兄弟的命实在太苦了,在即将大学毕业时竟然忍心地离开我们。以前他经常向我憧憬着大学毕业后的美好生活,说会赚好多好多钱,得到好多好多荣耀,出人头地,衣锦还乡。他说他自己不是爱慕虚荣,他只是想用更多的金钱,更多的名誉,让身边的人过上幸福的生活。他一生中最大的愿望就是,希望这个世界有他和没有他有着很大的区别,世界因为有了一个甘愿付出无私奉献的他而变得更加美好。 秦枫曾经对我说过,她一生之中有两个最大的遗憾,一个是失去他最敬重的外公,另一个是没有得到最初最真最纯的爱情。我知道他一直都深深爱着一个不值得他爱的女人,并且一爱就是漫长的七年。在这七年的时间里,我很清楚他一直以来的心路历程。每当他与那个女人过得开心的时候,他就会跑过来要我与他一起分享快乐,每当他伤心的时候,他都会在我面前诉说着漫无边际的忧伤。我也不知道他曾经有多少次在我面前留下眼泪了。我常常骂他不像一个男人,竟然为了一个不值得爱的女人付出那么多。每次与那个女人约会,他都会跑过来问我穿什么衣服好看,怎样穿才有品味,怎样穿才能吸引人。每次我都不耐烦地臭骂他一顿,说秦枫你发什么情痴了,别以为她会真正爱你,其实她正在欺骗你的感情。给你一些阳光你就灿烂,给你一些颜色你就鲜艳,给你一些微笑你就感情泛滥,你也不要那么天真那么幼稚了,迟早一天最伤的还是你自己。秦枫满脸不高兴,白了我一眼一个转身头也不回地消失在我眼前。 我真的不再想过去的事了,我怕当我回忆起来,我又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再次感情泛滥。 秦枫走了之后,我凭着大学学历在深圳找到了一份非常不错的工作,每个月都有一万元收入,生活过得美满幸福。前几天我拿着99朵玫瑰,奔向冯凤的公司,当着全公司员工的面跪着向她求婚,当时我真的非常激动。冯凤羞红了脸含蓄地答应我了,那时我兴奋得几乎跳起来,全公司的人都为我们献上最热烈的掌声。我觉得我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不仅事业有成,还找到一个愿意与我相依相伴厮守终身的红粉知己。如果我的好兄弟在天有灵,他知道这个消息后也一定非常安慰的。我希望在遥远天国的兄弟,能够与我一起,分享我所有的快乐。 我与冯凤的的婚期定于下个月举行,地点定在环球大酒店。我想将秦枫的全家人也接过来,到时婚礼结束后,跟他们一起回去老家看看我亲爱的好兄弟。每年清明节的时候我都会约上飞鹰帮的兄弟们,一起回去拜祭秦枫。清除他坟头上的杂草,烧上一些纸钱,斟上一杯浊酒,在初春的黄昏里,陪伴在他的左右,与他一起轻语细说,与他一起回首往事,不会让他觉得孤单,不会让他觉得寂寞。 晚风又吹来了,寄语晚风,捎去我的思念,告知你我的怀念。 第八章(2) 金世杰 如果世界真的有后悔药,我会不惜一切代价弥补回我所犯下的错误。 在我被拘留的时候,我依然是非常冲动,认为用酒瓶把那个嚣张的家伙打得头破血流是一件天经地义理所当然的事。 回顾当天,我只是不小心弄湿了他的衣服,而且我还真诚地向他道了歉。但他却二话没说便蛮不讲理地狠狠挥我一拳,打得我脸都肿了。他实在太嚣张了,仗着人多在我们面前寸来寸去,还不断地问候我妈与各种各样的野兽交配。这些天因为公司的不景气我已经够心烦意乱了,来酒吧喝酒就是为了排遣愁绪。再加上那个家伙的嚣张气焰的挑拨,我立马火气十足,一个冲动就拿起酒瓶狠狠地砸下去…… 但后来我还是后悔了,后悔当日的一时冲动,把那个人渣砸成了植物人,而自己也因为犯下了故意伤害罪,无可奈何地走进人间地狱,从此过上了心酸的铁窗生活。在这漫长的三年里,我过着非人的生活,受尽了肉体和精神上的折磨。我不知道应该怎样形容那些噩梦。 自从我入狱后,我就将公司的一切事务交给了水哥打理,说是让他打理,其实是让他收拾公司的烂摊子。由于2008美国金融风暴的影响,公司的生意每况愈下,熟客们也一个跟着一个地失去,那个时候公司出现了严重的亏损,而且还欠下了银行一屁股的债。银行的那班人隔两三天又过来催债。我入狱后不到一个月,水哥探我的时候就哭着告诉我说公司破产了,银行起诉我们的公司,法院就将公司所有的物业都封了。那个时候我犹如晴天霹雳,一下子傻了。我辛辛苦苦经营多年的广告公司就这样破产了,那是我全部的心血啊!如果我没有入狱,或许我凭着多年在商海打滚的智慧挽救回公司倒闭的命运。可是一切都已经太迟了,我唯有不断地后悔。 2011年5月16日,是我刑满释放的日子。我终于重新回到社会了,回归到我新生的日子。那天飞鹰帮很多大亨都过来接我,飞龙凌宇魏雄温阳邓远吴理周维墨雨健,明仔比我多判一年,所以他不在场。但我在人群中发现,秦枫竟然在这么重要的日子都没有过来。于是我就笑着问大家,秦枫这小子是不是忙着与孟倩打得火热而忽略了兄弟我啦。那时在场的每一个人脸上的笑容一下子消失了,脸气阴阴沉沉的,样子十分吓人。我一脸疑惑不解,预知着会有一些不幸的事情发生。我严肃地问大家,为什么秦枫没有过来。四周静静的,连一只苍蝇飞过也能听得清清楚楚。过了很久,凌宇突然哇的一声痛哭起来,悲痛欲绝地告诉我:“秦枫他已经死了……”那个时候我一下子惊呆了,只觉得眼泪正在哗啦啦地流淌着,悲痛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原来这些年来飞鹰帮所有的人都一直在骗我,隐瞒秦枫的死,隐瞒我最好的兄弟不幸归去天国的消息。每次飞鹰帮的兄弟过来探我的时候,我都问他们为什么秦枫没有过来,他们不是骗我说秦枫他工作忙,分不了身,就是骗我说秦枫去了上海工作了,要很久才能回来。当今天我听说我最好的兄弟永远离开我们的时候,我应该用怎样的心情来形容自己呢? 想不到在我入狱的那段时间会发生那么多不幸的事,也想不到在监狱与秦枫的那次见面竟然是最后的一次见面。在寒冷的铁窗里面,我还想着当我出狱的时候飞鹰帮的所有大学生也已经毕业了,到时会与他们一起并肩作战打拼天下,将我所有失去的东西重新拿回来。想不到今天事情会有这样的结局…… 记得很小很小的时候,我们五个志同道合的人就义结金兰,组建成最初的飞鹰帮。这么多年了,飞鹰帮的兄弟一直都是肝胆相照同甘共苦患难与共。如果有人问我这辈子最幸运的是什么,我肯定会说我这辈子最幸运的是认识了飞鹰帮那班不分你我不分彼此的好兄弟。 对于秦枫的回忆实在太多太多了,与他做兄弟也已经有十几年了,风也走过,雨也走过,有欢笑也有眼泪。我不禁想起与他一起走过的日子,和他一起秋游,一起打架,一起偷邻村张大爷的西瓜……同睡一张木床,同穿一条内裤,同在一个城市的夜晚,在龙门客栈的天台上饮血结盟指天发誓义结金兰永不分离……太多太多的回忆了! 我应该用怎样的悲痛,来怀念我失去的好兄弟呢? 我恨飞鹰帮的那班人一直隐瞒着我,说我的好兄弟秦枫生活得很好,找了一个非常漂亮的女朋友,在上海还开了一间贸易公司,生意红火。我恨他们没有把事情的真相告诉给我,然而,就算我知道了事情的真相我又会如何呢?我知道飞鹰帮的群众为了不让我伤心,所以才一直没有把秦枫去世的噩耗告诉我。 当一切已是物是人非的时候,回忆只会增加人的痛苦。 出狱后的第二天,我就带着眼泪与一班飞鹰帮的元老回去老家,去探望我不幸的好兄弟。 在一个荒芜的山头里,两座孤坟凄凉地靠在一起,互相依偎着,其中的一座就长眠着我最好的兄弟。野外的狂风不停地吹拂着,撩乱了坟前零零落落的枯草,也撩乱了我正在滴血的心。我的好兄弟啊,你怎么那么狠心扔下我们自私地长眠于此,你怎么可以为了自己永远的安逸而忽略了悲痛欲绝的我们?以前你总是对我说,如果有一天我比你们早去,希望你们能将我的遗体与我外公放在一起,这样才告慰我的灵魂。今天你终于得偿所愿了,兄弟你安稳地长眠于此,与你敬重的外公在一起应该不会觉得那么孤独吧!安息了,在遥远天国的好兄弟! 出狱半年后,我向朋友借了一些钱,重新开了一间广告公司。现在我的公司也慢慢走上了正常运行的轨道了,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公司会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我希望我用事业上取得的成就,来告慰生活在另一个世界的好兄弟,相信他看到雄姿英发书生意气的我,也会感到安慰。 杨明 我一直都是一个容易冲动的人,如果别人惹怒我,我会不顾后果地寻找报复的机会。为此我也付出了许多惨重的代价,而这次的捅人事件是历来中最严重的一次,意味着我将会在阴冷潮湿的铁狱中度过四年时光。 也许有部黑社会港产片里的一个人说得很对,“出来行,迟早都要还”。我捞偏门也有很多年了,这些年来我也已经习惯了刀光剑影打打杀杀的生活,有过风风光光的潇洒,也有过过街老鼠的猥琐。风光那时“毛泽东”大把大把地往裤兜里塞,开名贵小车,穿名牌衣服,住最高级的酒店,吃尽天下美味佳肴,享受美妙绝伦的胴体。猥琐那时被公安局那班人渣赶得像过街老鼠走投无路,睡天桥底,吃大排档不要的剩饭剩菜。 以前当我出事之后,飞鹰帮的很多大亨都劝我出来以后不要再走偏门这条不平坦的道路了,我也不知曾经对自己说过多少次,以后再也不干那种事了,出来后好好生活,好好做人。可是每次从拘留所出来后不久,我又会鬼使神差地重蹈覆辙重操旧业。我内心也觉得很痛苦,为什么总会控制不了自己,继续走那条错误的道路呢? 以前我总是当别人的劝告是耳边风,这边听了那边立马出来,不作一刻的停留。而现在,我应该在这漫长的四年里好好反省一下自己了。我下定决心,出来后重新做人,重新生活。 2012年11月16日是我刑满释放的日子,我终于等到了那个重获新生的日子了。那天本来是我生命中最高兴的一天,但我后来发现,那天竟然成为我人生中最痛苦的一天,因为那时我才知道了秦枫已经不在人世了。 人生最痛苦的不是自己给与自己的痛苦,而是别人给与自己的痛苦。 想不到我一出来世界就已经变成物是人非沧海桑田了,我好好的兄弟,为什么一下子说消失就消失,说离开就离开呢?有谁能够明白我此时的心里有多么多么的痛苦。 记得有次秦枫和其他兄弟一起过来探我的时候,在会见室里他含着眼泪语重心长地劝告我,以后要好好做人好好生活,走回正路,再也不要重蹈那条到处散发着罪恶气息的独木桥了。那时我狠狠地给自己一个耳光,发誓说以后再也不会走邪门歪道了。 可是当我真正决心重新做人的时候,我的好兄弟已经不在了。 出狱后,我一切都修心养性再也不为非作歹惹是生非了。我开始时给一间运输公司当货车司机,后来实在干不下去了,就把那间公司的老板炒了,自己另谋出路。当时世杰的广告公司正好发展业务,缺少人手,世杰见我没有什么事做,叫了我好几次过去帮他手,我都没有过去,因为我想靠自己,不想靠别人。但后来我见等待也没有什么前途,于是就过去与他一起搞那间公司了。现在我们的广告公司发展得非常顺利,上个季度赚了好几十几万,相信在以后会发展得更好。 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我一直是个花花公子,对感情从来不会认真过。这些年来在我肚皮上的女人多得连我自己也数不清,有次逛街的时候遇到一个花枝招展的女人,说她曾经与我有过一夜之交,可是我什么也记得起了。 自古有话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我在感情方面一直都过着糜烂不堪的腐臭生活,我从来不知道感情为何物,只觉得那东西一百几十块可以在庙街买下一大堆。甚至我一直都没有当我的女朋友一回事,常常让她伤心,常常让她难过,常常让她绝望。她还曾经为我割了好几次手腕,可是我还是不懂得珍惜她。秦枫也为此劝了我好几次,说阿妍是一个好女孩,死心塌地跟着你,对你不离不弃,以后你应该要好好对她,好好珍惜她,给她一个女人应该拥有的幸福与快乐,不要再无知地花心下去了。 而现在,我已经彻彻底底地改变自己的一切了,再也不是以前那个荒淫无度的我了。自从出狱后的第一天,我就找回了阿妍,原本我还以为她会跟了别人,可她还是苦苦等了我四年。见到她那时我非常激动,决心以后娶她做老婆,好好疼爱她,好好照顾她一辈子,永远也不分开。 一年之后,我与阿妍步入了婚姻的殿堂,之后她还给我生了一个样子十分可爱的儿子。我把我们的儿子取名叫“杨光”,希望以后的生活都充满阳光。如果现在我的好兄弟秦枫在天有灵见到我重新做人,见到我们一家三口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他一定会感到非常欣慰。 正如我儿子的名字,希望我一生中最好的兄弟能在遥远的天堂过上充满阳光的幸福生活。 第八章(3) 魏雄 以前我经常听到有个人这样称呼我“飞毛腿”,这么多年我也已经习惯了,但现在我再也听不到他这样叫我了。 正如世杰说的那样,当一切已是物是人非的时候,回忆只会增加人的痛苦。对于与我相处了近十年的好兄弟,我生命的踪迹写满了他的记忆。 与他相识是在小学六年级,当时我从外校转来,人生地不熟的,做什么东西都要小心谨慎。由于我是外校过来的,班里的很多同学都对我有些成见,可能这就是历史上所说的“笼统的排外色彩”。开始时我与秦枫的关系也不是很乐观,甚至我常常憎恨他怂恿飞龙世杰他们放我的单车气。 但有一次偶然的事件改变了他们对我的态度。那时隔壁班有个卓号叫“黑牛”的家伙,欺负我们班的杨明。那厮名不虚传,皮肤黝黑得发亮,身体强壮,力大如牛,连当时的飞鹰帮也不敢招惹他。当时由于我是班长,所以出面找他交涉。谁知那厮蛮不讲理,二话没说就一拳挥在我头上,打得我脑瓜嗡嗡作响,我也被激怒了,决心奋起反击以暴易暴,于是就死死地抓着他的头发猛抽,还不断地嘶咬着他身上的牛肉,说真的他身上的肉还真有一股公牛的骚味。 黑牛见我不要命了,被吓得面如土色,哭喊着娘拼命向我求饶,说再也不敢得罪你们了,我才放手。经过那件事后,班里的同学对我刮目相看,于是就被认可了,成为班里的大英雄。秦枫非常感激我为他们的飞鹰帮出了一口恶气,于是就拉拢我加入他们的飞鹰帮,从此我们便开始了不寻常的飞鹰帮传奇生活。 我也觉得自己非常幸运,认识了飞鹰帮那么多真正的朋友。现在想来,如果不是当时秦枫拉我加入飞鹰帮,我的人生将是一番怎样的枯燥。正是那些少年时期懵懂的岁月,将我们紧紧融合在一起,一起去面对困难,一起去享受快乐,一起去创造飞鹰帮不可复制的传奇生活。 有件事我还应该感谢我的好兄弟秦枫。我与木子的相识相爱也得益于秦枫的撮合。在加入飞鹰帮不久后,我发现隔壁班有一个长得眉清目秀楚楚动人的女孩,我第一眼见到她就深深爱上她了,可能这就是传说中的一见钟情。后来经过打听才知道,原来那个女孩秦枫他也认识的。不知是哪个家伙恶搞,把我暗恋那个女孩的秘密到处散播。秦枫知道我暗恋那个女孩后,就极力帮助我撮合我们俩。事实证明有情人终成眷属,一个月后经过我的穷追猛打木子终于成为了我的囊中之物。此后我与木子一直相恋,从初中到高中,从高中到大学。如果不是秦枫的牵线,我也不会拥有一段那么甜蜜的爱情,我真的非常感谢我的好兄弟。 大学毕业后,我成为了一间外企的工程师,一年后我由于出色的工作能力得到一次次的晋升,最后成为一个管辖几百名员工的销售部经理。 我总会在不经意间想起我亲爱的好兄弟,奢侈地过滤很多关于他的记忆。记得我们曾经对着珠江发誓,毕业后一定要闯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业,出人头地,衣锦还乡。可是,还来不及实现我们美好的愿望,秦枫就不在人世了,除了痛惜和遗憾之外我没有其他言辞了。我希望我能用我今天的成功,告慰生活在另一个世界的那个一句话一杯酒一辈子的好兄弟,愿你安息! 墨雨健 自从秦枫走后,我就离开了万豪大酒店。不是因为我不喜欢那里的工作,而是因为那里留下我们太多的记忆了。我会在不经意的时候情不自禁地想起飞鹰帮充满传奇的时光,我更加会在不经意的时候情不自禁地想起那个与我交往深重的好兄弟。万豪的每一块地板每一张桌子每一个酒杯都能深深勾起我对那个好兄弟的回忆,在凌乱得物是人非的岁月里,睹物思人是最痛苦不过的事。 离开万豪后,我一直过着颓废腐烂落魄的生活,不是去酒吧与酒精泡在一起,就是去科林网吧打游戏看毛片。我的生活从来都没有觉得有一些起色,日复一日的嘘叹,日复一日的无奈,日复一日地沉沦下去。 记得从洛阳参军回来的时候,我就为自己制定了非常宏伟的目标,第一年要以车代步,起码也要买一辆十万八万的中档轿车,第二年要创建自己的商业帝国,成为新一代的商业巨贾,第三年要在广州的金沙湾买一套豪华别墅,将飞鹰帮的大总部设在那里,到时我们要怎样疯狂有那么疯狂。 可是,现实与理想之间总会存在着太大的差距,任我怎样努力用铁锹来填补那道深陷的鸿沟,我始终触摸不到我酝酿已久的梦想。有时真的要相信命运,人算不如天算。 在飞鹰帮那么多群众之中,我混得算是最糟糕的。飞龙有“正诚”,凌宇入国企,魏雄有外企,温阳是国家公务员,世杰杨明有广告公司,而我什么都不是,什么都没有。以前在佛山的时候,秦枫总会骂我说包租公你真他妈的整天无所事事不务正业,做一些规规矩矩的行业又不是逼着你去卖身,就算去卖身做鸭吃软饭也是为着我们伟大的社会主义事业献出宝贵的肉体。后来我经不起他的臭骂就进了万豪,做了几年的楼面主管。而现在失业了,过着荒淫无度的生活,又有谁敢在我面前一点面子也不给地数落我种种腐烂不堪的罪行呢?我又开始怀念我的好兄弟了。 如果生活从来都没有结束,我宁愿没有开始。 每次在我人生最落魄的时候,我都想起我们飞鹰帮一大群兄弟快乐的日子,那是我一辈子最珍贵的精神财富。前几天我又去了一趟情人酒吧,发现那里来了一支新的乐队,叫做“肝胆相照”。以前我曾经听秦枫说他认识那个乐队的主唱,对于每一个印着秦枫影子的人我都会非常在意,所以我就过去给他打个招呼,说我是秦枫最好的朋友。那个人对我说幸会幸会,问我秦枫过得怎么样,我说秦枫已经死了,他听后一片愕然,感叹世事的变迁。他说他原来在滨江路的那间“梦吧”也倒闭了,所以才带着自己的乐队过来佛山碰碰运气,希望可以有一些出人意料的收获。 很多人都说我的脸长得很沧桑,下巴也长着许许多多唏嘘的须根。其实最沧桑的就是这个世事变幻的世界。 有时我也经常想,我应该是时候振作起来了,丢弃那些腐朽的生活,重新追求我的梦想。如果秦枫还在世,我想他也不愿意看到我这样沉沦下去。一个人颓废久了就会颓败,颓败了就永远不会有希望。所以我选择重新站起来,继续追求我那个漫长的梦。如果我的好兄弟泉下有知,希望他能够在冥冥中给我力量,我会用源源不断的勇气努力奋斗的。也希望他能够忘记在恋恋红尘中留下的那道锥心刺骨的伤痕,在幸福的天国找到自己最初最纯最完美无瑕的爱情。 第八章(4) 温阳 也许会有很多人骂我为什么在秦枫弥留之际我没有去见他最后一面。其实那天我知道消息后马上跑去天河客运站,坐上了一辆快车,谁知在赶去佛山途中出了车祸,我的右手臂还撞成骨折。后来我连医院都没有去就忍着剧痛上了另一辆车。当我赶到秦枫那间医院的时候,他已经在一块苍白的纱布下安稳地离开我们了。那时病房里面所有的人都泣不成声悲痛欲绝。我真的非常难过,遗憾没有见到他最后一面。 我想,秦枫在弥留之际没有看到我,肯定会认为我因为孟倩的原因不愿意见他最后一面,心里肯定会非常难过非常绝望,而事实并不是这样的。我与秦枫也认识十几年了,一直关系都很好,同甘共苦过,患难与共过。记得在初中的一次秋游中,我在山塘里抽筋溺水,他还救过我一命。 即使在别人看来我是一个不仁不义专门横刀夺爱的混蛋,秦枫也没有责怪过我抢走了他最心爱的女人。他常常对我说爱情本来就没有谁对谁错的,感情的事很多时候都是没有定数的,孟倩爱的人是你,只要她觉得快乐我就足够了,真正爱一个人就要让她得到幸福。他还鼓励我不要在乎别人的眼光,也不要因为他是我好兄弟的原因就放弃对一个人的爱。那时我就想,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找到一个像秦枫那么宽宏大量的人了。他不但没有怨恨我,而且还鼓励我,在他面前我真羞愧得无地自容。 如果要想了解一个人,首先要了解自己。 对于感情方面,我一直觉得自己是一个不快乐的人。尽管我得到了一个非常漂亮的孟倩,但我得不到飞鹰帮所有人的认可。我越来越发觉自己变得很卑鄙了,趁秦枫去大理的时候乘人之危横刀夺爱,抢走了一个有着十几年感情的好兄弟最深爱的女人。给了他尴尬,给了他难过,给了他绝望,给了他永不磨灭的伤痕,深深的伤痕。我真的很卑鄙无耻。 秦枫离开我们后,我受到了许许多多的压力,心情一直以来都非常压抑。我的脾气也变得越来越暴躁,对孟倩的态度一落千丈,因为我觉得我越是对孟倩好我越对不起死去的兄弟。我们两个也经常因为一些很小的事情吵得翻天覆地,甚至大打出手,当初那种恋爱的感觉已经不复存在了。我的心也一直都不断地谴责自己,怨恨自己,责怪自己,后悔当初不应该那么冲动,爱上了一个不应该爱的人。一个月后,我觉得与孟倩实在相处不下去了,于是就与她提出了分手。 我觉得与孟倩分手可以减轻我内心的谴责,所以一直都没有后悔。与她分手后我参加了公务员考试,结果给我考到了一个海关科员。现在我过着十分有规律的生活,也觉得非常轻松自由。 最近我听说孟倩又交了一个男朋友,希望她能够找到自己的幸福吧。这句话是代我死去的兄弟说的,因为他说过,真正爱一个人就应该让她获得幸福。 楣乔 与秦枫相爱也有两年了,在这两年的时间里,我一直都担心自己不够好,时时刻刻都十分害怕失去秦枫,但最终还是失去他了。 与他相爱的日子,我一直都全情投入自己的所有一心一意地爱着我心爱的人,不离不弃地爱着他,不顾一切地爱着他,甚至为了他竟然敢与家人对抗,与他们闹翻了脸。我认定秦枫就是我今生今世唯一爱的人,也认定今生今世再也没有其他人可以代替他在我心目中的位置。有好几次因为我过于激动,竟然轻易地对他说我愿意马上嫁给你。有谁知道,答应嫁给一个人意味着什么,有人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但在我看来,如果没有婚姻就会死无葬身之地,婚姻对于我来说是永恒的归宿。 但我万万想不到的是,他竟然背着我与另一个女人缠缠绵绵纠缠不清,而且还足足隐瞒了我欺骗了我那么多年。我真的觉得自己很无知很委屈,明明我那么全心全意爱他,得到的结局竟然那么凄凉。我真是个天下间最愚蠢的人。 与他分手后我一直都耿耿于怀,埋怨他,咒骂他,怨恨他,甚至设计出无数的计划报复他。我从来没有觉得自己可怕,但爱情的背叛让我不知不觉地成为一个可怕的魔鬼,阴险、狡诈、心狠手辣。可是我越是这样,我越摆脱不了对他早已埋下深深的爱。我觉得自己真的很可悲可怜可叹,明明那么爱一个人却又深恶痛绝他,明明深恶痛绝一个人却又那么爱他。有个人说,最痛苦的是爱上一个自己讨厌的人,我的心很乱很乱,像长满了许许多多凌凌乱乱的野草,很痛苦,很矛盾。 我一直都怨恨他的背叛,发誓永远都不会见他,永远都不会原谅他,让他内疚一辈子,让他后悔一辈子。后来当我知道他患上绝症的时候,我又会那么轻易地原谅了他,把以前所有的恩恩怨怨爱恨情仇全部都抛诸脑后撒向九霄云外。原来我心中还是那么爱他。 秦枫的离去对我来说是一个严重的打击,我好久都不愿相信这是真的,但铁定的事实我欺骗得了别人却欺骗不了自己。他走了,把我天空的太阳也带走了,从此我的世界变得黑暗。他一走我觉得什么都没有了,什么希望都没有了,我的天空空空的,我的生命空空的。我绝望得像一只在没有色彩没有阳光的天空里悲鸣的孤鸿。 别人是你永远的伤痛,而你却是我永恒的哀痛;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而我却装饰了你的梦。 如果时光可以倒流,我愿意做你生命中最不起眼的落红,化作春泥一生一世守护着你,继续想你,继续爱你。 第八章(5) 孟倩 眼睁睁地看着一个深深爱了我七年的人含恨离去,我的心依然很痛很痛。 我一直都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运的人,能遇到一个那么深爱我的人,全心全意,死心塌地。也许在很多人眼里我是一个无情无义的女人,一个铁石心肠的坏女人,明明秦枫爱了我那么多年,为了我付出了那么多,放弃了那么多,而我却故作清高无动于衷,一次次地打击他,一次次地伤害他,一次次地给他漫无边际的伤痕。其实我并不是不爱他,只是我觉得自己不够好,我只有初中学历,脾气也不好,经常任性,而他却是一个名牌大学的大学生,有着广阔的前途和美好的未来。我只不过是红尘中的一个平凡的女子,我不想他因为我而葬送了美好的前程,我不值得他那样爱我那样为我付出。 也许别人说这是一个为自己辩解的借口,但我真的是这样想的。 这么多年了,对于秦枫为我所做的一切,我知道的,还有我不知道的,我一直都很感动,也很感激他对我的爱有那么深。作为一个女子,最幸福的莫过于找到自己终身的归宿,我也曾尝试过放下自己的卑微,找一个好的日子,接受他的爱,对他说我愿意做你一生一世的妻子,永远相亲相爱,永远不离不弃。但我发觉我一直都觉得自己配不上他,我很痛苦,很无助,明明我也很爱他,为什么上天总是在我们之间设下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想方设法地阻碍我们,分开我们。 在我一生之中,我最痛苦的是永远失去了那个世界上最爱我的人。我再也不能见到他了。 对于他的记忆实在太多太多了,一直以来他都默默地在我背后为我永无休止地付出,默默地给我心甘情愿无怨无悔的爱。我不会忘记,2003年夏天的一个炎热的中午,我与他一起在一棵阴凉的杨桃树下促膝谈心;我不会忘记2007年5月20日的一个晚上,他满面春风地拿着一束漂亮的红玫瑰,在大庭广众之下向我表达深深的爱;我更不会忘记,2008年8月31日,我与他一起爬白云山,游越秀湖,一起在长隆欢乐世界坐碰碰车,玩过山车,一起在绿茵阁浪漫的音乐下共进晚餐,一起……我真的说不下去了,我的喉咙已经哽咽了。 秦枫离开我们之后,我常常拿出他写给我的信,怀念他,思念他,睹物思人。我看着一封封情真意切的信,再次泪流满面。 就算是他写给我决意要与我恩断义绝的信,我也没有怪他,我怪的只是自己,不懂得好好珍惜真正爱我的人,给他绝望,给他伤痕。以下是他写给我其中的一封信: 请你不要再在我面前假惺惺了,我不需要这些,也不想看到这些。 当你说“但我还是不可以用我的感动去做让自己后悔,骗别人感情的事”时,我想要你明白,不要把自己看得太重,也不要把别人看得好像是理所当然,让我产生一种“别人爱上我就会后悔”的错觉。可知道全世界除了自己,还有整个世界。 一个完整意义上的人,并不是单纯认为爱情就是生命的全部,除了爱情世界还有很多值得珍惜的东西。我曾经无怨无悔地追求过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但无论我如何付出我还是逃避不了失败的命运。也许我应该埋怨命运对我的不公平,但更多的是给与自己更深层次的思考。 我一直都想改变你,但现在想来我已经犯下了一个严重的错误了。我没有权利去要求一个人按照自己的生活标准而改变自己,更没有权利仗着自己多年的付出去要求一个不爱我的人违愿地爱上自己。 你一直都没有明白被宠爱的幸福,或许爱你的人实在太多了,所以在你的意识里会认为别人爱你关心你为你付出是理所当然的事。慢慢地人的性格就会改变,从谦虚变成虚伪,从自信变成自大。 在很多人的意识中可能会认为我对你的决绝没有分量,认为我信誓旦旦地说“永远再也不会理她了”只不过是一个玩弄人的把戏,正如刚才打电话给我的飞龙说“春风吹又生”。坦白的说,我一向都是言而有信的人,有时对你“春风吹又生”已经严重侵犯了我人生准则的底线了,说清楚一点就是“我已经很犯贱了”。 把你放在手上的,我是第一人,对你不离不弃的,我是第一人,全心全意死心塌地不顾一切无怨无悔爱你的,我也是第一人,但得到你感动得到你爱的,我是最后一个人。我的痛苦谁能够理解,我的哀伤谁能够读懂,唯有我自己。 现在最重要的一点是,希望你能清楚,现在不是你选择我,而是我选择你。我对你已经很失望了,甚至很绝望了,你不懂得珍惜一个如此对你的人,让我一次又一次地受伤,一次又一次地绝望。期望积聚过多了就会失望,失望累积太多了就会导致绝望。仔细想想,这么多年来我一直都深爱着你,甘愿付出所有,你却忽视了我的存在和价值拍了一次又一次拖换了一个又一个男朋友,让我对你的印象大打折扣。 我没法原谅你常常对我假惺惺地说“我知道你很爱我,我很感动”之类的话,我更加不想一个印象之中很好的你突然变得我无法想象,我只想将你最原始的美铭记于心。 你算是很幸运的了,居然曾经有一个如此深爱你的人,将你与他的故事写成一本长篇小说,如果换作我是其他女人,我肯定感动得地动山摇,或者换作我是其他男人,我也会幻想着变性几年嫁给那个家伙。我只是开开玩笑罢了! 如果你以后要嫁人的话,希望你能找一个真真正正爱你一生一世永不分离天长地久海枯石烂地老天荒的人,在这个好男人比处女还稀罕的时代,好男人已经不是很多了,当然好女人也不是很多了。最好是找一个能给你幸福的生活无忧无虑的大学生,我并不是说大学生就会比其他人好,大学生并不是很了不起,但起码大学生是一个比较有知识比较有修养比较有物质收入的群体。 可能以后我会很少联系你的,或者说没有必要我不会联系你的。因为我不想让一个别人认为上天不公平对待的我再次受到伤害。当我想起我曾经真真切切的爱没有得到你的青睐时,我的心会比死还难受的。我并不是逃避,我是在惩罚你自己,一切失去的东西都是你一手造成的。 你有你的生活轨道,我有我的生活方式,说太多那些东西只会让我的人格贬值。沉重的生命不能承受之轻。我这一生人遇到你已经算是一个巨大成功了,我常常思考,如果我的世界没有了你,也不会有今天这样情感复杂感情丰富的生活,如果没有了你,我就会过着与很多人一样单调乏味波澜不惊的生活。 还记得我对你说过的话吗,“生活不会因为你的懦弱而施舍同情”“读多一点书,对自己很有益的”“不要为我流眼泪了”“你不懂得珍惜一个深爱你的人”“把我们的故事当作美好的回忆”“你一定会后悔的”“如果某一天你发现真正爱上我了,希望你能告诉我,即使已经没有可能了,但起码我会为自己曾经的付出感到欣慰”。。。。。。很多很多,我没有权利要你记住,我只不过是你生命中的一把火而已,当熊熊燃烧过后就会灰飞烟灭烟消云散。 河水干而鱼死绝,林火焚而鸟烧尽!愿你找到一真正爱你和你真正爱的人that is all ,good luck to you ,god will bless you! 看完之后,我再一次感情泛滥。 秦枫离开我们一个月后,我与温阳分手了,后来我又交了一个新的男朋友。我自始至终都觉得自己是一个水性杨花的人,口口声声说我一生一世最希望得到的是“单车恋人”。其实我对感情总是那么飘忽不定,分不清哪个是真哪个是假。交上那个男朋友后,与他持续了半年就分手了,他不但骗走了我的心我的人,还骗走了我这几年的积蓄。我真的很后悔!我发觉自己真的后悔了,后悔自己当初的选择,后悔自己没有接受秦枫对我比天高比海深的爱。但选择了就没有回头,这是我一辈子的伤口。 如果上天可以给我穿越时空,我一定回到那些被爱的日子,含着眼泪对秦枫说,我真的很后悔。之后我会作出自己人生正确的选择,把他作为我今生今世最温厚最温暖最温情的依靠,深深爱着他体贴他,为他打理家常,为他生儿育女,相夫教子,做一个贤妻良母。 我的心中不知不觉响起了一首隐藏多年的老歌,歌中的每一个词语都诠释着已经逝去的那个他对我深深的爱。而更多的,是我无知地给了他漫无边际的伤痕: 微风吹动窗台的风铃 你从滚滚红尘中轻轻走来 西湖杨柳经不住晓风残月 闯入你生命追寻破碎的梦 千亿个失魂落魄孤独难眠的夜晚 皓月星空营造无限思念放飞手中 伊人在水一方可曾看见风的影子 西河流水叮咚 桃花无声陨落 一场京华春梦 已是人去楼空 数不尽的恩恩怨怨 数不尽的爱恨情仇 愿一缕清风把所有哀愁全部带走 舍命追逐的梦如夜空流星滑落 留下了一道美丽而忧伤的星痕 岁月无声 孤洲风起云涌 万丈红尘多梦 一朝梦醒时分 多付笑谈之中 看不见的浮光掠影 听不清的午夜幽怨 愿一场秋雨把所有伤痕化作唯美心愿 漂泊无依的我如深海孤帆独行 划下了一道幽深而凄美的水印 累累伤痕 今生与你相逢 细雨拨动微风 一次疯狂爱恋 洒下满地虚空 留不住的花开花谢 留不住的潮起潮落 愿一声叹息把所有悲伤逃离平凡生活 低声哭泣的泪如大漠风沙飞舞 刻下了一道模糊而清晰的沙印 风过无痕 风过无痕 风过无痕 …… 《伤痕》全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