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缺席的3N8》 序章:数字 《3n8》 序章:数字 「3n8」──奇怪的组合。 阿拉伯数字3和8之间夹杂一个英文字母n,最简单不过的解释便是我的出生日期:八月三日。中间的n是英语and的简写,化成中文,意思是三和八。 日常生活中,我经常有机会碰到3n8,例如八达通卡增值前後的金额丶道路上的汽车号码牌丶在电脑和手机上显示的时间丶烧烤晚上举行大抽奖时自选的幸运号码。形形色色的3n8围绕着每一天的自己,从童年开始,延伸至长大成人的现在,它们自然的成为我所认定的幸运数字。 其实不只我,在香港这个城市里,不少人都喜欢这两个数字,它们恰巧代表着好运气丶好兆头,说出来丶听上去的感觉都很舒服,满载着正面的气息。 我发自内心的喜欢3n8,这是一种信仰丶迷信,或许都不是,纯粹是依赖和习惯,正如刚才所说,抽奖的时候要自选一个号码,我只会选3或8,这免去了一些烦恼。 啊……想起来,在小学时代的某一年,那个代表自己的学生号码曾经是38,我认为这是个巧合。在这个晚上的八点三十分,我从火车站大堂走到月台,大概是潜意识或心魔作崇,突然有了一个想法,已站到黄线以内位置的我回身一看,看到梯级那边的一张海报,它毫不起眼,却偏偏牵引着我的目光,内容是「多走楼梯……38级……」之类,当中的数字38非常突出,我甚至上前用手机拍下一张照片以作记录。 现在是午夜,我正身处二十四小时营业的快餐店,它邻近火车站,离车站大堂约五分钟的路程,相当便利。我选择坐在附属咖啡室的位置,向职员点了一杯冰巧克力和一件芝士蛋糕,制作精致,十分可口,由於芝士蛋糕容易使人上瘾,我花了五分钟便吃光了,剩下冰巧克力作伴,我不知道会在何时离开,台子上的笔记本电脑活力充沛,电池能撑上五个小时,我们拥有的毅力相当,斗志旺盛。 我把廉价耳机接上,让电脑作主,随机的播放着音乐,反正在专心写作的时候,我不会介意那是什麽歌曲,听音乐纯粹是为了把自己和世界拉得稍远一点,有着距离,有着阻隔,有了安全感。 快餐店里的客人不多,逗留的人大多是学生,他们在赶家课或温习笔记,在我前方的位置有一个略有傻气的男生,和我年纪相若,他架着黑色粗框架眼镜,长得不算帅,至少我认为自己比他好看,在我进入快餐店前,他已经窝在这里不断操作笔记本电脑,我看不到他的作业,搞不懂他是谁,拥有不熟悉的长相,却有着和我相似的行为,他可能也是一个作者,又可能是我想多了,那家伙不过是在赶家课。 我决定不理会男生,开始着手写作,打开文件档,尝试开展一个新故事,我关掉电脑的即时通讯软体,又把手机调较为静音状态,以免遭受不必要的打扰。 顺带一提,我的个性有点古怪,曾经在即时通讯软体新增自己为朋友,能看到自己的上线状态,又可以发送讯息,进行自言自语式的聊天;在手机的通讯录里,我也有自己的记录,在几天前,曾经无聊的为自己设置独有的来电音乐,又是一首周杰伦的歌曲,歌名和我写过的小说也有点关系,是《回到过去》,相信这音乐永远都不会响起,道理很简单,因为我不可能用同一个号码来打电话给自己。 突然间,一个中年男人用着异常频密的脚步走进快餐店,他走往我的方向,我们之间的距离大幅缩短,这是几秒间发生的事情,我为之惊讶。 瘦弱矮小的中年男人停步,我知道他躲在我的背後,距离不足三十公分,後方没有其他台子,即是说,男人是冲着我而来。 我心想:「搞什麽鬼啊?」 内心涌现一种不熟悉的不安感,有着被陌生人监视的怪异感觉,我搁下写作,把电脑的画面切换至其他软体上,输入一些讨论区的网址,看看骂战,八卦一下;阅读一些最新科技产品资讯,查看电子邮件,由於没有新邮件,我随随便便的看旧邮件;打开音乐播放软体,假装挑选歌曲,其实只是装模作样。 以上的行为是一个循环。 经过十分钟,我完成暗中的观察,在中年男人监视我的期间,我亦在尝试估计他的企图,这是一场心理战,又是和耐性有关的考验。 「三丶二丶一……」我在心里进行倒数。 注定的一刻来临,我转身向他瞪眼,这防不胜防的眼神使他傻眼了。 「对不起,先生,我不过是学习一下电脑的操作技巧,没有恶意的。」他慌乱起来,急着向我解释。 我沉默不语,用着更锐利的眼神盯住他,有些时候,冷漠的眼神比冲动的言语更为咄咄逼人。我有了邪恶念头,希望使他畏惧,我对这个自己感到陌生,这强硬的态度亦不是我的作风。 「真的对不起,因为我是个电脑初学者,碰巧看到你在用电脑,所以十分好奇,请你不要介意。」他继续进行解释,我偏偏讨厌这样子,认为这是他的伪装。 我冷漠的说:「好奇?你知不知道你在侵犯我的隐私?」 木无表情,不怒吼,不睁眉,呈现一副不耐烦的表情。 中年男人的嘴里吐出一大堆道歉说话,态度恭恭敬敬,神色慌张,我没有留意说话内容,搞不懂他的想法,反正不感兴趣,而且我知道废话一向对健康无益,结论是不听也罢。 最後,我淡然说:「哦……请不要烦我。」 「对不起……」 我作了一个手势示意他快点离开。 话未说完,男人转身就跑,不寻常的频密脚步再次使我吃惊,快得没话说,快得没道理,如一阵风的穿梭於快餐店的两个出入口,眨眼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男人的突入打乱我的思绪,影响写作计划,我没有心情写下去。我漫无目的,重复的看几个讨论区的最新帖子,研究没完没了的网络骂战,我觉得他们很无聊,不明白那些人类在想什麽,亦不明白自己在做什麽,搞不懂自己怎麽不回家,一个星期里有几个晚上都窝在咖啡室写小说,究竟为了什麽…… 我希望用不断的思索来换取一个有意思的答案。 午夜一点三十八分,又是生命里从不缺席的3n8,我给自己一个答案:「讨厌回家,那是个不属於自己的地方,那里是父亲和阿姨的家,他年纪老迈,变得罗嗦,只会给我增添麻烦;阿姨是家庭的入侵者,我们之间没有亲情存在,亦没有关系可言。我决定离家出走,找一个容得下自己的新居,让自己尽情写作,发挥所长。」 思考是件累人的事,我的双眼累至睁不开来,除下眼镜,决定伏在台子上小睡片刻,可以是五分钟丶十五分钟丶一个小时,睡多久都没所谓,这里是二十四小时营业的快餐店,永远欢迎我的到来。 嗯,睡醒後,再想一想吧。 忘了说,我的名字是「奥治」。 第一章:新居 《3n8》 第一章:新居 不经不觉,写了一年小说,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时间转眼就过去,有些人说我写得不错,有些人给予批评和建议,老实说,我觉得自己写得还可以。 很多时候,写小说,要写得出色,要写到东西,都需要一个宁静环境,让人专心一致的寻找灵感。我发现灵感像精灵,顽皮捣蛋,甚少自动现身,只有心无杂念、投入写作的人才抓得住它。写作生涯满一周年,我有了新想法,下定决心,离开烦闷乏味的老家,搬到新环境居住。 在友人介绍下,我搬到市区的一座唐楼,楼龄是四十馀年。 初次见面,我对这个地方没有好感,第一眼,看到简陋的出入口,我几乎破口大骂,情况糟糕,环境恶劣,勉强压得住快要脱口而出的一声「妈的」。眼前是一片湿漉漉的地面,裡面是乌黑色的牆壁,再往上走,梯间狭窄阴暗,照明严重不足,使我看不清前路。 我灵机一动,用手机当手电筒,打开软体,摄像镜头旁的闪光灯立时发出刺眼光芒,然后,我才有勇气继续走。楼梯狭小得夸张,难以站稳,一不小心滑倒的话,应该会跌得像滚地葫芦,看情况,我需要小心一点,注意每一步虚实。 唐楼共八层,八层之上是供住客共用的小天台,没有人愿意在那裡逗留片刻,满佈垃圾,臭气冲天,若然不是地产经纪人不断催促,我决不会走上去。 于是,我迫不得已在天台作一次观察。 甫到达天台,我急忙用手掩鼻,担心臭气传播剧毒,经纪人挂着无可奈何的表情,她亦不好受,一瞬间,我们用眼神达成共识,草草看过便离开。我吸入小许污浊空气,导致呼吸不畅通,产生轻微咳嗽。 「吭吭……」这是可恶的咳嗽声。 经纪人是个中年妇人,身形略矮略胖,言谈间,知道她是个单身母亲,带着五岁大的儿子,身兼父职,一边工作,一边照顾儿子,日子过得不容易。在这个城市裡,不少女人拥有类似背景,离婚和单身家庭在近年都很流行,是一股新趋势。 经纪人苦着脸说:「杨先生,对不起,那天台……」 看到她吞吞吐吐,难以把话说下去,我乾脆说:「十分臭。」 简洁,坦白。 我把自己的看法说得清楚,经纪人勉强点头作回应,显露不自然的表情,她倦容隐现,我轻易察觉得到其身上披着的累。 回到第八层,步进小单位,经纪人开动冷气机,着我关掉所有窗户,她刻意营造较为舒适的环境,使室内温度下降,希望达成一宗租住交易,或许,该看得负面一点,她希望使我上当,赚取更多薪水。 经纪人忙于用纸巾抹去额上汗珠,边抹边问:「杨先生,喜欢这个地方吗?」 我懂她的立场和态度,明白她的用意,我强挤一个笑容说:「算是可以吧。」 说毕,经纪人立时慌张,表情再次变得不自然,她连忙说:「依我来看,这个单位的价钱算是合理,而且一个月前才作过重新装修,牆壁粉刷成纯白色,房间、厨房和厕所都十分整洁,几台冷气机、电热水炉都是全新购置的……」 我打断她的话:「唯一问题是天台。」 经纪人支支吾吾地说:「那……的确是个难题。」 交易会被一个臭气弥漫的天台拖垮吗? 经纪人忧心忡忡,为了自己,为了儿子,为了煳口,她必须达成每一宗交易,不能错过任何机会。这时候,影响力很小的天台突然成为一道难题,始料未及,一下子考到她了。 几分钟沉默,她陷于突然而来的苦恼,感到徬徨无助之际,我挺身而出说:「不用担心,我有解决方法。」 经纪人听见,显得相当好奇,她问:「什麽?难道杨先生已经想出解决方法?」 我咧嘴一笑说:「我永远不会跑到天台去。」 这句话不有趣,不存在任何笑点,却引得经纪人呵呵大笑,高兴得快哭出来,笑话无聊,连我自己也不满意。她发笑的原因倒是简单,我的一句说话,一个笑容,使她明白到交易快要达成,原来在我心目中,天台并不重要。 气氛随即转变,使人感到轻鬆自在,经纪人不再紧张,紧绷的脸上肌肉鬆弛过来,笑容含蓄自然,不夸张、不造作,流露感激且一言难尽的眼神,我彷彿救过她一命。 唐楼第八层的一个小单位,是我租下的地方,内有两房一厅,面积很小,却适合纯粹写作的我。三个小单位本属于一个千馀呎的大房子,屋主把它一分为三,经过重新装修,乍看下,内部竟像新房子,亮丽整洁。一旦走到梯间,看到的,依然不堪入目,屋内屋外拥有绝然不同的两种面貌,我为之称奇讚绝。 经过十五分钟观察和考虑,我决定租下这个地方,租金出奇地廉宜,只是二千多块钱,使我难以相信。这一带交通方便,步行的话,不消十分钟便抵达火车站,火车将城市各处紧密连接,前往其他地方都方便快捷,衡量好坏后,我下了决定,小单位成为新居。 由于我是为了写小说才离开,所以没有从老家搬走大量物品,最重要的只是一部笔记本电脑,我一直用它写作,习惯很难一下子改变,别的机器、别的键盘都不对味,其实笔记本电脑的按键很小,却只有它给予我最大安全感,不知不觉,我渐渐依赖着它。 成了习惯,成了依赖,习惯依赖,依赖习惯。 除此以外,我带走一些必需品,主要是用作替换的衣服,我不买洗衣机,更不会动手洗衣服,在往后的日子裡,我会把穿过的衣服提到洗衣店处理,可能是一星期一次,可能是一个月一次,因此保存一定数量的后备衣服是重要的。 新居内部装修不错,当初的讨厌感觉一扫而空,附设的家具和电器虽然简陋,我却不介意,没有忘记目的,为了写作才租住这个地方,假如是为了生活享受,我会有别的选择。 这裡共有两个房间,分别是睡房和书房,我在睡房摆放一张双人大床,我的睡姿向来不固定,经常在床上滚动,一张大床是需要的,放上大床后,已经没有多馀空间摆放家具,即是说,那裡只会有一张大床和简单的佈置。 说一下书房,那裡没有书,小说、参考书、报纸、杂志、漫画等,统统都没有,把这裡说成书房,真是一种胡说,一个讽刺。这裡有一个衣柜,由于睡房空间不足,衣柜迁移至此。另外,还有桌面电脑、显示器、键盘、滑鼠、硬碟、扬声器、耳机之类的电脑用品,井然有序,摆放在长方形的桌子上,巧合的是,以上用品都是黑色的,和我的性格相似,真是有够黑暗。 提及桌面电脑,在我心目中,它形同虚设,由于习惯使用笔记本电脑,久而久之,我甚少用桌面电脑写作,基本上,它是体积略大的金属装饰品。一般而言,在常人眼中,需要在书房置有桌面电脑才似模似样。 搬进新居成为故事开端,这是一篇关于奥治的小说,情节属真属假,由读者自行判断,我只能说,现实世界和小说世界可以是一线之差,真实与虚幻,表象接近,难以一下子就看透。 午后两点钟,终于醒来,手机没有依时吵醒我,它似乎突然失灵,根据依稀记忆,昨夜四点钟,正准备入睡前,我曾经调较手机音量至最大,把闹钟设定妥当,然后侧卧而睡。一觉醒来的这时候,我却发现手机处于静音状态,这是怎样一回事? 我有点愕然,是记忆出错吗? 在心裡,我禁不住疑问:「有人用过我的手机吗?」 我迅即放下手机,同时撇下怀疑,强迫自己起床。今天有任务在身,需要前往一个地方,会见一个熟悉的人物,是大名鼎鼎的洛克先生。这裡是现实世界,而不是真假难辨的小说世界,我要找真实存在的洛克,到未曾到访过的新办公室走一趟,他曾经打电话给我,希望商谈一些事情,至于是什麽,我没有概念。 看了看手机萤幕,没有特别讯息和未接来电,我鬆下一口气。往日,一直讨厌没完没了的任务和要求,走在忙至窒息的边缘,不断以生命作赌注。 今天是新一年的第二个星期一,即是一月十日,经过週末两天假期,人们再次劳劳役役地上班工作,工作天只有一副表情,要找出不同之处,并不容易,每个人都像机器或工具,重复地干活,重复地枉费生命。 我曾经亦是这种人。 第二章:午后 《3n8》 第二章:午后 今天的我是个例外,和奴奴役役的人们有所不同,没有工作在身,顿成閒人,幸运地获得更多、更充足的睡眠,睡至午后两点钟才徐徐出发。 随随便便的更换外出衣服,我身穿一件桃红色t恤、一条蓝蓝灰灰的牛仔裤、一双灰色运动鞋,出门前特意多带一件长袖外套,在准备离开前,感到空气有点冷,隐约感受到阵阵凉意。我提醒自己在出门前需要有所准备,避免着凉,为了将来的写作,我的身体不能倒下来,要努力撑住。 往下走过七层楼梯,经常做运动的我应付自如,没有气喘,唐楼最糟糕、最使人讨厌的一个地方,便是梯间光线严重不足,在太阳正勐的日间,每走一步都感到死气沉沉,相比之下,我怀念老家,那是一座单栋式住宅大厦,它不再年轻,我忘了实际楼龄,但那经过翻新的大堂和升降机已经比这裡好千百倍了。 来到地面,走到街上,空气变得不一样,没有梯间的局促,就如身上减去一种约束。其实,街上空气质素很一般,城市的污染问题日益严重,佈满废气和灰尘,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生存,我的呼吸系统应该不会耐用。 很多人讨厌乘车,不论是公车、计程车、火车,觉得乘车时很无聊,在浪费时间。我又是个例外,乘车的过程一点也不沉闷,我懂得享受,苦中作乐,配戴耳机听音乐,利用云端音乐服务,回味老歌,收听最流行的歌曲,甚至是刚推出的专辑,亦可以快人一步,抢先试听。 不过,最近推出的新歌都不吸引,歌曲类型重复,歌声沉闷,使人提不起兴趣。人们喜欢缅怀过去,这时候,我听的亦是一首老歌,这是二千零一年推出的一张大碟,歌手是型格兼备的杨乃文,歌名是简单的两隻字《证据》,她唱得掘强、自由,隐含不忿心情,她在骂、在说、在埋怨,听上去,很是过瘾。 不小心听上,不自觉爱上。 车程中,手机不停播放着同一首歌曲:《证据》。 在此,节录歌曲当中最爱的一段歌词: 「难道都是我的错 我该生气还难过 一杯被当做证据的红酒 换来的耳语 喋喋不休 你骂的 还不够吗」 那句「喋喋不休」很过瘾,值得强烈推荐,感觉痛快,而且乾脆。 说穿了,这只是一首歌,对沉闷又漫长的车程帮助不大,沉迷过的智能手机仍然握在手裡,却提不起浓烈兴趣,我渐渐厌倦像个傻瓜般不停用食指触摸萤幕, 讨厌和世界存有触手不及的距离,过分远离世界会产生恐惧,使人心寒。 手机握在手裡,它成为音乐播放媒体,接驳几十块钱的廉价耳机,不停演奏过瘾的《证据》。 唯一使我感兴趣的是车厢内一众嘴脸,即是车上乘客,他们各具特色,纵使五官、面型有些相似,连表情也几近相同,但仔细观察,还能找出分别。作个比喻,每个人的左右面不会完全相同,何况是别人,作比较的话,必定存在差别,换言之,生存在世,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生命体,假若作出深入了解,必定有更惊人、更新奇的发现。 由于我是性取向正常的男生,自然特别留意女生,沉闷气氛散播在车厢内,使我呵欠连连,不禁期待长相漂亮或身材惹火的女生出现,这样的话,时间会过得容易一点,不断打呵欠是件挺累人的事,我需要想办法制止。 忙于寻找值得欣赏的女生,同时间,我发现车厢内乘客不多,这时段不三不四,那有人会有空乘火车,人们都在工作或上课,车厢内空出不少座位。过去几年间,我养成站立乘车的好习惯,不论是上班的清早或下班的晚上,车厢都挤拥,我不屑和别人乘车,讨厌和他们有身体接触,久而久之,我喜欢抓紧悬在头顶的扶手,看手机、看电视、看新闻报导打发时间。 这天是个例外,车厢内只有小猫三数隻,我选择坐在与世无争的一列座位上,火车给我的感觉陌生,印象中,这裡充满明争暗斗,人们常为一个座位斗个死活,互不相让,这些情况很常见,每天如常上演,当遇到这些小风波,我会躲在一旁,咧嘴一笑,毕竟这是别人的事,不用我来干涉,一笑置之便可。 现实世界变得古怪,人们忙于把玩手裡玩具,爱不释手,如一众智能手机、手提游戏机、平板电脑等,自顾自沉醉在个人空间,大有众人皆醉我独醒之感,将左右声道塞进两边耳朵,专注地关视萤幕,独享不容侵犯的欢愉,独享一个人的快乐,一双双眼睛逃避着陌生目光,不愿意接触、了解、交流,拥抱各自为政的一片天。 终于有所收穫,我留意到一个可爱女生,她长得像日本娃娃,稚气未除,一副刚投身社会工作的样子,在过去的十分钟,我一如往常的紧盯其悄脸,她专注玩手机,投入度很高,她不会知道在这个平凡车厢内,有一个叫奥治的人在偷看她,这是一种善意的纯粹欣赏,视她如精品店裡的一件挂饰,她引起我的澹澹兴趣。不过,在认真了解之前,她对我来说只是个长得稍为标緻的娃娃。经过差不多三十分钟车程,终于可以下车,身旁的日本娃娃几乎忘记自己也要下车,自动门快将关闭,传出「嘟嘟、嘟嘟」的催促声,在关门前的最后一刻,她狼狈地冲跑出来,过程有惊无险,她轻鬆一跃,两秒钟后,又成功着地,两秒钟又过去,她跟随众人的脚步往前走。有点不寻常,根据什麽力学,长达两秒钟的飞跃绝非常人所能做到。转眼间,她又开始玩手机,她盯着萤幕,我盯着她的脸。刚发生的惊险每天都碰到,符合现实世界的常理,我没有被吓呆,甚至掀起嘴角偷偷取笑。 事情实在巧合,我们不约而同步往同一方向,目标是车站大堂出口,并肩而行,离开车站。 现实世界裡,一连串巧合把人们连繫,各人之间本无关係,突然认识,顿时明白,这些似乎是命运的安排,日本娃娃和我亦然,我们之间好像有一点缘分存在。 说过娃娃长相标緻,不如先形容一下她的外表,她披有一头过肩长曲髮,有染髮,髮色是深咖啡色,化妆过厚,技术不纯熟,她渴望拥有大眼睛,结果却越弄越糟,层层交叠的假眼睫毛,乌黑、具光泽,容易引起关注,却夸张得像个黑色密林,过于虚假造作。她配戴有色彩的隐形眼镜,用意显然易见,让眼睛看上去又圆又大,吸引别人注意,不自然的灰色瞳孔,令其脸孔如同被电脑加工过的图画,彻底不协调。 完成进一步的欣赏,我终于发现娃娃的优点,脸的形状很不错,常说的瓜子口面便是这一种。然后再说她的衣着,身穿一件长袖长身单薄外衣,有着黑绿色大格子图桉,内裡还有一件白色文字短衫,下半身是蓝色牛仔短裙,展露修长美腿,还有一双浅啡色长靴。我不懂时装,从来不讲究,亦不研究,却喜欢她的配搭,简单而富时代感,和化妆技术相比更值得欣赏。 我们步出车站,经过狭窄出闸口,几乎在同一时间走到外面广场,每次来到这裡,总会注意到那个悬在高空的白色圆形大钟,知道时间不过是三点四十分,还未是下班时间,广场来来往往的只是一堆中学生。这裡有两家咖啡室,裡面没有客人,职员在打扫,表情是一贯的懒洋洋。大道十分宽阔,人流疏落,路很好走,娃娃和我再次踏着相同路线,我跳进行人隧道,向前走,再右拐,步上梯级,那裡便是公车站,我需要站着等候,转乘公车前往目的地。 巧合,我认为这些都是突然闪现的巧合。 我发现娃娃一直走在背后,她仍然关心手机,我们缓缓地走,步伐轻鬆,都市人的紧张感竟然躲懒起来,没有苦苦纠缠,这是走运的一天,耳机传来的仍然是那首歌。娃娃正把玩手机,认真投入,她挑起我的好奇心,想知道她在看什麽,玩什麽,其投入度非比寻常,足以使任何人关注。 我们停步,加入已有两个成员的候车列,娃娃站到我的背后,这是我们最接近的距离,不足三十公分,这是偷看萤幕内容的绝佳时机。 但…… 又有点矛盾,假如在这个时候,我突然转身回望她,会显得不自然,她可能以为我是个死变态、死色鬼,总之会使她讨厌。我想了又想,不能冒这个险,只好暂时放弃念头,呆望前方两个人的背部,他们都是男人,我提不起兴趣。 其实,我对娃娃也不感兴趣,脾性古怪的我倒是想看一下她的手机萤幕,想知道她到底在看脸书?在玩游戏?还是在读报呢? 很好奇,生存了这麽久,我还是一个好奇心很重的孩子。 第三章:娃娃 《3n8》 第三章:娃娃 为数十馀人,呆呆等待公车来临,有些人窃窃私语,窥听秘密乃人之常情,我除下耳机,停止音乐,意图偷听,却打听不到什麽,於是,我转身观察身後众人,故意略过娃娃,以免给她发现我的目光。我看到有些人把玩手机,有些人发呆,至於娃娃,她仍盯住手机萤幕,阅读一堆文字,看来是文章,希望那读物具有意义,而不是胡闹的八卦。 音乐已听过一段时间,耳朵疲累不堪,除下耳机,聆听外面世界的声音,这里是沉闷的公车站,公车来来往往,留下一连串刺耳的引擎声,空气质素恶劣,弥漫着汽油味道,候车列当中,有一个男人抽烟,而且不是清新的薄荷味,阵阵难闻的烟草味源源不绝的传过来,我讨厌这种感觉,尽量闭住呼吸,避免吸入肺部。 等上五分钟,终传来阵阵「嗄嗄」的刹车声,该到站的公车驶近,缓慢地停泊在眼前,这时候,司机下车,这个举动表示乘客不容许立即登车,司机要找厕所方便一下,我们需稍作等候。 我挂起无奈的表情,心里却不着急,只是多等五分钟,何必介意,人的一生存在众多等待,时时刻刻发生,客人在快餐店等候提取食物,学生等待期考成绩公布,成年人等待发薪水的一天,缺乏安全感的人等待一个庇护,情绪崩溃的人等待一个及时借来的肩膀。 这个午後,短短五分钟,不必放在心上。 司机匆匆忙忙赶回来,他离开的十分钟比预期久,可能是他的肠道不畅通,要花点时间才完成排便,看他一眼,表情有点可怜丶不甘心丶不满意丶不畅快,十分钟对他来说,应该不足够,精神紧张的都市人想悠闲地如厕也存在一定难度,谁叫这里是忙碌的都市呢。 有些人经已等得不耐烦,一时间,候车列怨声载道,沉得住气的人只有娃娃和我,她对着萤幕,看得入神,不了解时间流走多少,这个人看似没有烦恼。 经过一轮等候,众人得以登车,埋怨声音亦随之消失。 拍过卡後,我们徐徐走到车厢内,这天果然走运,车子是最新型号,车身圆润,看上去机械感十足,有人戏称它是「铁甲威龙」,车子内部采用直梯设计,空间广阔,感觉新鲜,这是我们的第一次相遇。 同时间,我忆起往事,缅怀过去,记得中学时候,每个上课天,都乘坐同一代号丶同一路线的公车往返车站和老家,乘车成为那些年的重要回忆,坐过不同座位,遇过一张张不同的脸,形形色色,不约而同,都是倦容。由於每天乘车,小时候的幼儿晕车症随着成长和历练而不药而愈,这是个意外收获。 巧合再次出现,我不禁自问一句:「难道她是个巧合的娃娃?」 接下来的车程很短,大约是十分钟,上上下下会有些麻烦,所以在上车後,我坐在下方一层,走到下车门附近的第一列座位,这个位置向来不受欢迎,深度严重不足,坐上一段时间後,会害苦膝盖和双腿,正正由於它不受欢迎,喜欢与众不同的我便选择了这个座位。 巧合地,娃娃似乎没有选择座位的意欲,随随便便跟随我并坐到我的右方。我在想,这个娃娃真有趣,公车上有很多空出的座位,她偏偏不假思索的随便坐下,这是故意?还是巧合? 我发现股间出现一阵暖意,隐隐约约,不明不白,座位空出一段时间,大约十分钟,现在还是暖烘烘的,是曾经被温和阳光照射过?还是上一个乘客是个胖子呢? 就是想不明白。 我讨厌股间暖意,有逃的念头,可惜再没有更换位置的机会,娃娃坐姿霸道,挠起双腿,空间显得更狭窄,阻挡我的离开路线,我只好放弃逃走,默默承受不明来历的温暖。 为了调整心情,我侧头望向车外,窗外有一片景观,即是刚才身处的公车站,有些人刚离开火车站,正拼命跑往我们安坐的车子,他们神色慌张,担心车子会立即开动,假如现在来不及上车,又要多等十几分钟。我呆滞地观察不同的面孔丶类似的表情,画面多没趣,我快耐不住沉闷而睡着。於是我改变主意,决定偷看娃娃的手机萤幕。 娃娃一脸认真,仔细阅读萤幕上的一堆文字,画面小,字密密麻麻,用手机来看书是一件害苦眼睛的事,骤眼一看,竟然未能把一只字看进眼里,萤幕小,字体小,不是从近距离观看的话,看不清楚是正常不过的。 不过,我大概知道娃娃正在看小说,该不会是本人写的《寂寞监狱》吧? 公车没预告地开动,引擎声尖锐刺耳,车厢内,有三分之一的座位是载有乘客,以这个时段来说,教人满意。我继续关心娃娃的手机,她按下画面中的虚拟按键,跳至一个怀疑是目录的画面,列出八行列的文字,字体较大,不再是用放大镜才看得清的小字,根据目录列出的章节名称,我可能会猜到小说名字,我立即睁大眼睛阅读一遍,娃娃仍然是一副与世无争的样子,十分单纯,她未有察觉我的窥看,纵容我盯得更放肆。 三秒钟过後,我有点意外,决定重新再读目录一遍,定过神来,赫然发现文字十分熟悉,什麽?字词竟然包括「成人礼」丶「女神」丶「中女」等,不就是我写过的故事吗?我由上至下再读一次目录,这是总共的第三遍,第一行是「最寂寞的成人礼」,最後一行是「使你意外的结尾」,这根本就是我写的《寂寞监狱》,娃娃竟然用手机阅读这小说,这是使人意外的巧合及惊喜! 答案呼之欲出,使我惊奇,同时满足顽皮的好奇心,素不相识的作者和读者,穿越时空,无视阻隔,一同乘车,感觉奇妙,命运安排我们以这种方式相遇,别有用心。我在想,不如尝试结识她,结果会如何呢? 此刻,我保证对娃娃没有一见锺情,只有一种纯粹的好奇,最近我开始相信因果关系,世上万物息息相关,事必有因,命运暗中作好安排,包括人们身上的大事锁事。 举出一个真实例子,一个上班族在睡梦中突然惊醒,那是工作天,他发现自己再不起床的话便会迟到,於是立即离开被窝,以惊人速度洗脸刷牙,整理仪容丶发型,提起公事包丶钱包,火速逃出家门,带着急促步伐跑往车站,一切顺着其想法发展,但火车却发生停电意外,他被迫滞留车站,结果,他迟到,原因不是迟起床,而是停电意外,相当不幸,但留在车站的三十分钟内,他认识了将来的太太。 命运的奥妙就在这里,可以带来不幸,偶尔提供幸运,影响世界上的每个人,包括你我,还有娃娃,她是巧合的娃娃。 我暗中作出决定。 开场白是一句含糊不清的「你好……」 我突然开口,使娃娃愕然,她带着怀疑口吻说:「你和我说话吗?」 我略感意外,她的声线低沉,有点像男生,不怎麽动听,和外表相距甚远。 其实我并不紧张,结识女生这种事对我来说有难度,但尚算轻松。可是当一个人遇上陌生人的时候,总会配戴一个适时而来的假面具,而我常用的面具,便是一副紧张的表情。 我战战兢兢地说:「对啊……是我向你打招呼。」 娃娃恍然大悟,瞪眼问:「喔?我还以为你和别人说话,所以有些怀疑,谁不知,原来你真的在叫我。」 她补充说:「哈哈!我们是认识的吗?」 微笑代表什麽? 代表在结识的当初,我所做的事情,都没有使她讨厌,她可能愿意和我交朋友,我当然不会放过机会,始终她是个长得不错的女生,不妨多交一个朋友。 我说得坦白:「不丶不丶不!我们不认识,不过我知道你所读的小说。」 娃娃抿嘴一笑,再回应:「咦?你是说《寂寞监狱》吗?这本书很有趣的。」 娃娃边说边亮着萤幕给我看,密密麻麻小字里,堆满我所想的文字和情节,还有那些独一无二的思想和看法。 给娃娃这样一说,我腼腆起来,出现不怎麽可能会有脸红耳赤,我竭力保持镇静,以免给她看穿我的情绪,结识女生需要维持气势,绝不能给她盖过。 我的反应倒是合情合理,不算过分,一个漂亮女生突然称赞自己写的小说,而且用作赞美的词语是非常公式化的「很有趣」,我暗暗偷笑,似乎女生们只懂得用这个词来形容大部分事物。 有趣,相当的有趣。 我挤出一个适可而止的笑容说:「对啊!是奥治写的,我已经读完了。」 娃娃好奇地说:「是吗?你觉得怎样?」 嘿! 我写的小说,反问我意见,这真是个有趣的难题。 第四章:寂寞 《3n8》 第四章:寂寞 一时间,给娃娃的问题考倒,我支吾地说:「其实……」 其实,我未想到该回答的内容。 问题使我为难,被问到对自己作品的感想,霎时间,我什麽都想不出来,脑裡剩下一片空白,没有想法和答桉,就如构思小说情节时,灵感缺缺般的困窘。 何况,这是在结识女生的时候,处境显得更艰难。 就在支吾以对、手足无措之际,娃娃却及时为我化解危机,我眼中的她顿时变得仁慈和体贴,添上一份额外的好感。 娃娃打断我的话:「我认为故事简洁而有趣,极具现代感。」 她的解答没有使我高兴,相反,我立时感到沮丧,身旁的读者比作者更了解作品特性,她说得简单直接,却能一矢中的,说中关键。 我没神没气地回应:「的确是……」 娃娃不打算让我说下去,她自说自话:「奥治为恋爱加入新元素,就如故事中的男女主角,年龄虽然有些距离,但彼此有爱,遇上后懂得珍惜,不会介意男比女年轻……」 我以同一句「的确是」来回应,语气隐含无奈。 娃娃续说:「所以我非常期待他的新作品,《寂寞监狱》我已经读过五遍了。」 我「哇」的一声惊叫出来,车上乘客都注意得到,目光投放在我身上,顿成众人焦点,我挂起尴尬表情,目光掠过他们的脸一遍,轻轻点头以表歉意,然后又将视线转移到娃娃脸上。 我被迫换上夸张表情,惊讶地说:「什麽?五遍?干吗要看这麽多遍?」 娃娃的表情和语气略带失望,她又说:「因为在手机的软体商店裡,只找到一篇小说,在他推出新作之前,我只能够继续读《寂寞监狱》,这是没办法的。」 听到这样一番话,我实在于心不忍,决定帮娃娃一把,机灵的我提议说:「你可以去看他的部落格,那裡有其他小说,又有些短篇作品,还有奥治本人的随笔日记,你可能会喜欢的。」 娃娃的反应出奇地迅速,眨眼间,已把手机递给我,换上一个可爱笑容,恭恭敬敬地说:「先生,你可以替我输入奥治的部落格吗?谢谢你。」 我欣然答应:「没问题。」 接过手机,我立刻将本人的部落格「ocoh说」加进书籤,使用食指在萤幕上指手划脚,简单容易的完成所有操作,这便是智能手机的好处。交还手机时,萤幕正显示部落格内容,这可能是她第一次看到我的部落格,她急不及待的阅读其中一篇随笔,表情凝重,有不常见的专注和认真。她陷入沉思,默不作声,我却在胆颤心惊,三十秒钟过后,她换上一个灿烂笑容,表示自己看得高兴,我才稍为鬆一口气,含蓄地向她抿嘴一笑。 娃娃用手指触摸萤幕,做出全方位画面移动,她按下右方其中一项「一口小说」,然后好奇地问:「咦?一口小说?这到底是什麽名堂?很可口似的,是甜品吗?是糖果吗?哇哈哈!」 看到娃娃生动的表情,我乐得没话说,被逗得呵呵大笑。 我眯眼说:「那是很可口的甜品,记录奥治生活上的点点滴滴,琐琐碎碎,有悲有喜,有他的人生。」 娃娃笑说:「喔?你知道这麽多,难道你也是他的忠实读者?」 我没考虑便回答:「算不上,我只是个偶尔才看小说的古怪男生。」 娃娃想了想,再说:「说的也是,这个年代的人都不喜欢看文字,特别是男生,很讨厌呢。」 我试分析说:「男生们受到日本文化影响太深,只喜欢漫画、动画、电影,至于文字嘛……对他们来说,实在是太麻烦。」 娃娃认同:「所以在书店裡买书的客人大多是女生,女生比较懂得欣赏小说这类读物。」 我有点不相信,惊疑问道:「真的吗?女生不是只喜欢爱情小说吗?」 娃娃解释说:「大概是爱情小说容易引起女生共鸣吧,每个女生都对爱情世界有所憧憬,恋爱吸引迷人,特别是恋人关係展开前的种种暧昧,教人回味,使人沉醉。」 「就如《寂寞监狱》裡的小男生和中女……」 我故意把话题转移到自己的小说上。 娃娃抢着说:「唯健和杏怡在公园偶遇,一起以喝酒来抒发心中鬱闷,发生幻真幻假的拥抱和亲吻,爱与不爱之间的犹豫,一切一切,实在太美好,太写实,太动人。」 我笑说:「哈哈,看来你真的很喜欢这篇小说。」 娃娃状甚不满地说:「我也有不喜欢的地方。」 这句话顿时使我感到奇怪,我再问:「是什麽呢?」 娃娃认真地回答:「我希望小说的名字改为《名叫寂寞的监狱》,这个名字更加浪漫呢。」 话未说完,我已经被吓至傻眼,吃了一大惊,女生果然就是女生,是天生不理性的动物,《名叫寂寞的监狱》这个名字既糟糕,又土气,一听便知道这是下三流女作家所写的爱情小说,我几乎被她气得当场吐血。 我花了十秒钟,才能冷静下来,虚伪地说:「这个名字不错啊,可是……好像冗赘一点,不够简洁。」 娃娃点头说:「你说得对,所以奥治不可能喜欢这个名字,我只是个小小的读者,微不足道,自然不会有什麽厉害主意。」 我凝望她并安慰说:「不一定,每个人也会有自己的想法,而且只要用心去写,亦会写出与别不同的文字,奥治也是这样的,文笔虽然平凡,但他渴望写出自己的思想,让别人更了解他的内心世界。」 娃娃好奇地问:「他孤独吗?」 这又是一个使我为难的问题,我尴尬地说:「一点点吧。」 娃娃竟然追问:「是那方面呢?感情生活吗?他到底有没有女朋友?」 我随便说:「他好像没有提及恋爱状况,而且这和孤独也没有关係吧?」 看娃娃的表情,似是灵机一动,她突然瞪眼说:「那麽……我知道了!」 这句话又引起我的兴趣,禁不住要追问:「知道什麽?」 娃娃说:「他肯定是为了写小说,渐渐远离家人和朋友,久而久之,变得越来越孤独。肯定是这样的,不会错!」 她说话时的样子极具自信,不过她在猜测我的日常生活,认真得使我啼笑皆非。 我假装认同说:「难怪他最近都在写悲情文章。」 娃娃说:「悲情也不是坏事,很容易感动人心呢。」 我抱着怀疑说:「是吗?难道读者不是较喜欢轻鬆愉快的故事吗?」 娃娃说:「既然写不出快乐,倒不如继续写悲情,勉强作出转变,随时会让风格变成四不像,与其这样,我还是喜欢写《寂寞监狱》的奥治。」 我自言自语般吐出三隻字:「四不像?」 声音含煳不清。 娃娃问:「你在说什麽?我听得不清楚。」 我挂起孩子般的天真表情说:「你可知道四不像到底是什麽?」 娃娃茫然地说:「我随口说说而已,四不像应该是一种动物吧?是吗?」 我看过关于四不像的资料,凭记忆和印象,解释给她听:「四不像是麋鹿的绰号,由于牠长相非常特别,头上的犄角像鹿,面形像马,蹄子像牛,尾巴像驴,但整体看上去却似鹿非鹿,似马非马,似牛非牛,似驴非驴,故获得『四不像』的美名。」 娃娃笑眯眯地说:「哈哈,我真是个傻瓜,嘴裡说出这个词语,却不明白背后意思,我需要多加学习呢。」 我抿嘴一笑,放轻语气说:「不要紧的,不知道也没问题,反正每个人也有不懂的东西,每天都需要学习不同事物。」 娃娃问:「假如奥治遇到不明白的事情,他会怎麽办?」 我想了一想,作出非常认真的思考,她渴望了解奥治更多,实际上,奥治便是我自己,她问对了人。 沉思一会儿,我回答:「他会寻找真相和答桉,他的求知欲丰富,最讨厌不明不白、蒙在鼓裡,那会使他感到浑身不自在。」 娃娃怀疑说:「你知道很多他的事情呢,怎麽可能?」 我的反应很快,立即回答:「是部落格……奥治在裡面透露了很多内心思想,还有对世事的看法,他总是与别不同。」 娃娃挂起灿烂的笑容说:「难怪呢,看来我要经常访问他的部落格了,他会常常更新文章吗?」 多了一位忠实读者,使我欣喜若狂,在心裡,暗自偷笑。 我急忙说:「更新频率非常高,大概是两天一次,有些时候是随笔日记,有些时候是一口小说,情绪低落时,他便写作,用来舒缓心情,几乎每个晚上都写作,他睡得很少,经常捱夜,每夜大概睡四个小时。」 娃娃惊叹:「哇……这是可能的吗?我每天要睡八至十个小时才足够,他怎麽可能睡这麽少?他写到那个时间才睡的?很夸张,难以置信呢。」 我说:「大概是午夜三点钟吧,细心留意的话,会知道他写的故事大多发生在午夜,那个时间,特别容易有灵感。」 娃娃可爱地点头说:「我认为午夜最具神秘感,大多数人都在休息,只有寂寞的人才会在午夜活动,很多英雄人物在午夜都不睡觉,就如蝙蝠侠、蜘蛛侠,他们都很孤独,独力难支,却需要一个人打击罪恶,保护自己的城市,很可怜呢。」 我呵呵大笑说:「哈哈!幸好,奥治不是英雄,我不是英雄,你也不是英雄。」 娃娃却说:「说不定,我可能是美少女战士,又可能是神奇女侠,又可以是百变小樱。」 我蛊惑地说:「希望不会是神奇女侠。」 娃娃无知地说:「我不明白呢。」 我稍作解释说:「神奇女侠嘛……她的衣着太性感,满身都是肌肉,口味太重了,男生不会喜欢的。」 说毕,娃娃立即放声大笑,连眼睛都看不见。 她腼腆地说:「哈哈,其实我不知道神奇女侠是谁,我只是随便说的。」我以含蓄的笑容呼应她,看来「随便说」三隻字,已经成为娃娃说话时的小习惯。 习惯,一向难作改变,不论是我、你、她。 第五章:麦慧晶 《3n8》 第五章:麦慧晶 乘车所需的十分钟快要过去,公车即将抵达目的地,奥治和娃娃,巧合相遇,成为这个故事美妙的开端,愉快的对话成为结识的过程,小说成为共同话题,我遇上一个对味的朋友,她喜欢看奥治写的《寂寞监狱》,而我正是世界上最了解奥治的人。 不过,离开了网络和文字,来到现实世界,我偏偏不想坦白和表明身份。 终点站是一个被称作「九号公园」的地方,公园只是这个地方的一部分,实际上,这裡是住宅区,几座大厦都属于九号公园,我忘记那些大厦的名字,反正不重要。真正的公园在住宅大厦后方,有花园、篮球场、游乐场等设施,是个宁静悠閒的好地方。 我开玩笑说:「那你应该是美少女战士。」 娃娃一脸不解地问:「有原因的吗?」 我说出坦白的讚许:「因为你长得很美。」 娃娃羞涩地说:「你的嘴巴真甜,很懂说话,看来你谁也不会得罪呢。」 她没有羞红着脸,大概是化妆过厚的问题,皮肤被掩盖,我看不穿浓妆艳抹下的真实脸孔。 我坦言:「不可能,我的个性很糟,经常沉不住气,顶撞别人,得罪别人。」 娃娃略感意外:「真的吗?你看来是个友善的人呢。」 我说:「视乎对象而定,我又怎会善待惹我讨厌的人呢?我可是个恩怨分明的人啊。」 娃娃笑话:「哈哈,你很有趣,又有个性,相信你和奥治都会是同一类人。」 我随便回应:「可能吧。」 公车到达终点站,徐徐停下来,就在九号公园旁的购物大道,停放的位置刚好面对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超级市场,附近还有数家风味不同的食肆,有日式料理、港式烧味、韩国烧烤、西式快餐,应有尽有,这一带,来来往往的途人很多,就算是午后四点钟,仍然是水洩不通,人来人往。 我稍稍侧头望向车窗外,候车列约有二十人,有老有嫩,脸上带着呆滞的表情,等待总是无奈,使人焦躁不安,我有了去小便的想法。 这裡满载旧日回忆,我不禁忆起中学时代,每个大清早,我都会跑到这裡候车,当时车站还未设置上盖,有些日子,我要面对日晒雨淋,甚至需要提着雨伞候车,好不容易的捱过几年。 呆望候车列,人群裡彷彿有着一个年少轻狂的我,当日傻呼呼的中学生,顶着勐烈阳光,披有一身汗水,沾湿了校服,不耐烦地等候公车到站,然后赶紧登车,朝讨厌的学校进发。 我抿嘴一笑,想念那些年。 我向娃娃说:「到站了。」 画面随说话转变,下车门同时打开,乘客急于下车,他们各有任务在身,而且绝不轻鬆,娃娃和我有默契地坐着不动,她看过乘客们一眼,然后又只笑不语,我不晓得这笑容表示什麽,她在取笑别人着急?还是我们的样子太轻鬆悠閒呢? 十数人下车后,车厢变得空洞,我们施施然站直,缓缓地离开,步伐慢得不像城市人。司机早就站着,他显得不耐烦,带着埋怨目光盯紧我们,应该是耽误了他的时间,说不定,他又赶着上厕所,我们该向他道歉,因为他巧合地碰上两个从容澹定的怪人。 新型号的车子就是不一样,下车门特别宽大,我们一同通过车门,没有半点挤迫的感觉,轻鬆地下车,愉快地离开,一同走到车站后方的街道上,另一方便是超级市场的出入口。 走到地面,我向娃娃说:「我走这一边,你呢?」 娃娃边说边指向车子后方:「我走相反方向。」 我惊叹:「哎呀!真不巧。」 娃娃轻鬆地笑说:「哈哈!没什麽,总会有分别的时候。」 我用略带可惜的语气说:「我们或有机会成为投缘的朋友。」 娃娃提议:「事不宜迟,不如交个朋友,好吗?」 我立即点头说:「十万个赞成,发自内心的愿意。」 娃娃说:「那你的名字是?」 我坦白说:「叫我阿生好了,每个人都是这样唤我的。」 娃娃笑说:「该不会唤你『生生』吧?」 我怀疑说:「你怎麽知道的?『生生』这个外号只有女生才会唤我的,那你呢?」 娃娃微笑说:「是瞎猜的。我的洋名是eva,真正名字是严依娃。」 我想了想,然后再说:「依娃,是个很特别的名字,背后还有其他意思吗?」 看来娃娃接受我的讚许,她含蓄地笑说:「问过父母,他们说只是考虑过中文名字和洋名的配合,名字根本没有特别含意。」 我抿了抿嘴说:「我会好好记着这个名字。」 依娃说:「我也会将『生生』加入我的联络人名单,可不要介意喔。」 我摇头表示:「一点也不介意。」 依娃带着不确定的语气说:「是吗?真的吗?」 我坚定地说:「当然啦,因为你在联络人名单上的名字将会是『娃娃』。」 说毕,娃娃立即被我逗得笑不拢嘴。 我们的对话进行得很愉快,没有初结识的忌讳,却有着老朋友的投契,在人潮涌挤的街道上作道别,说了很多,心中隐隐不捨。难得出现投缘的朋友,娃娃的话很多,个性活泼,表面上,是个生活美满的人,当然,我们是初相识,我只能读到她的表层,实际上,她的内心会像奥治吗? 我希望娃娃不会过着对人欢笑,背人垂泪的生活。 分别前,我们交换手机号码,依照约定,「娃娃」这个新鲜的名字将会出现在我的联络人名单裡,至于她会用那个名字作为我的代号就不得而知了,可以是生生或阿生,但不可能是奥治。 我选择向右走,继续踏着原定路线前往洛克办公室,依娃向左走,走过一条街,那边会是购物中心,女生们都喜欢的好地方。 向右走,这裡有一个小公园,面积细小,并不属于九号公园范围,这个地方使我印象难忘,因为它是另一篇小说《爱爱、爱》的其中一个场景。 某个晚上,小说主角陈日鸣灵机一动,想玩跟踪游戏,大胆地尾随一个陌生女人来到公园,在这裡,他再次碰到因失恋而独嚐寂寞味道的麦慧晶。 那是故事,这是真实,我经过小公园,右方便是入口处,我不是自己笔下的陈日鸣,只是平凡胆小的奥治,没有跟踪别人的勇气,更加不会巧遇麦慧晶。我轻轻瞄过小公园一眼,放弃多馀的幻想,再往前走,我需要向右转,通过眼前马路。 这时候,行人过路灯亮起红色灯号,代表不容许就此通过,我需要耐心等候。没有听音乐,没有玩手机,我不自觉地左顾右盼,不明白自己在期待什麽,需要什麽,想了想,可能是渴望一点意外,寻求一些突破。 「不要乱走!」 左方传来女人的声音,我自然地朝声音的方向一看,发现一个活泼的小男孩正气呼呼的跑过来,他大概是六岁上下,束着小平头髮型,相当讨人喜爱。声音则来自一个年轻女人,长相有点熟悉,声音有着印象,所以我故意不说那是陌生声音,先望了望小男孩,再回望女人,对她的长相好像真的有些模煳印象。 我花上三秒钟时间作思考,得出一个没把握的答桉,女人就是真实世界的麦慧晶,肌肤白晢,留有一头黑色长髮,身材瘦削,岁月没有把她摧残,虽为人母,依然美丽动人,我暗自偷笑,世事真的可以这麽巧吗? 确定女人的身份,是麦慧晶,不会错。 想起那些年,记起暗恋她的事实,她长得清秀可人,从来都是束着长髮,这成为她的标记。在她不明所以的时候,看起来天真迷茫;在她认真专注的时候,会严肃得像有点距离、有些孤独,离我很远,触手未及。不论家课、成绩、运动、个性各方面,她几近完美,看到她,我经常感到无地自容。同班的两年裡,我不敢表白,现在想起来,那时候大家都只是小学生,谈恋爱好像太早了吧,假如长大后有重遇的机会,大概还会鼓起勇气追她。 我的个性古怪,容易厌倦感情,同时又难忘旧情,多年间,不曾忘记小学时代的暗恋对象:麦慧晶。 偷笑,是因为麦慧晶已成人母,已为人妻,对她的幻想终于破灭,某程度上这是一种解脱,知道答桉比懵然不知好上千百倍。她近在眼前,我却没有上前相认的打算,女人肯定是麦慧晶,思路清晰的我又怎可能错认曾经朝思暮想的梦中情人呢? 「妈妈……」小男孩嚷着说道。 小男孩短短一句,使我更能确定麦慧晶已成人妻的事实,我没有理会他,专注地凝望麦慧晶,除了身高,她的样子与小时候没有差别,皮肤质感更胜从前,假如是其他女生,肯定衰老得很厉害,我欣赏的麦慧晶就是不一样。 我在乱猜,麦慧晶很早便嫁作人妻吧?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吧? 现实世界裡,很多人不断被命运玩弄,在恋爱路上屡败屡战,对象不同,遭遇有异,来来回回,反反覆覆,以为眼前人是命中注定的一个,结果他爱上别人。有些人更不幸,在快要结婚前才被抛弃,受甜言蜜语所迷惑,蒙在鼓裡,结果什麽都得不到,落得一无所有,精神崩溃。 这个年代,女人要得到幸福,殊不容易,她们不得不学懂自私一点,多为自己设想,努力进修和工作,赚更多的钱,好好的养活自己。当年过三十,她们成为中女,命运未有眷顾,仍然未能成婚,剩下来可以依靠的,便只有自己、才能、财富。 幸好,麦慧晶是个难得的幸运儿,我为此鬆一口气。 第六章:救命 《3n8》 第六章:救命 「子扬……」 麦慧晶喊出小男孩的名字,他叫子扬,相当平凡的名字,他不会是我的孩子,我姓杨,孩子不可能叫杨子扬,说出口非常奇怪,我早就想好自己儿子的名字,假如降生的话,将会叫杨过,相信不用多作解释也会明白名字的出处。 其实,它背后还别具意义,「过」代表过去,亦代表回忆,又代表过错,我一直珍视回忆,关于家人、朋友、恋人,难忘每一段情,纵使苦涩,却不欲抹去。某个午夜,忆起往昔,不其然淌下眼泪,想起疼爱自己的母亲,想起嫁到丹麦的姐姐,想起年纪老迈的父亲,想起和朋友们一起度过的童年,想起暧昧、开始、热恋、变化、结束,味道苦涩,却从不抗拒吃苦,正如姐姐自小讨厌凉瓜,印象中她不曾愿意把凉瓜放进嘴裡,她坚持不吃,由我为她代劳,被迫恋上甘中有苦的凉瓜。 提到姐姐,我们拥有绝然不同的个性,她是麻烦、认真、严肃、重视家庭的山羊座,我是骄傲、孤僻、嚣张、自以为是的狮子座。 我把视点转移到马路上,不知搞什麽鬼,时间走掉几分钟,红灯依然亮着,它在浪费我的宝贵时间,分分秒秒,幸好我不是赶路或前往工作地点,要不然,我会焦躁不安,心急如焚。我清楚此行目的,只是前往洛克的新办公室。 「子扬……」 麦慧晶再呼喊小男孩,这一次的声量提得特别高,引起我的关注,我打算回望她,目光却掠过小男孩的身影,赫然发现一个恐怖画面,不知何故,他竟然鲁莽的跑往马路。这时候,一直未有车辆经过的马路竟然出现一辆货车,这又是一种巧合,出现的时间却相当可恶,我不是小说裡的超凡人,没有法力,但我知道人类的生命很脆弱,假如眼睁睁让事故发生,不作出任何行动,小男孩将会被货车撞倒,然后受伤,甚至当场死亡。 我知道麦慧晶站的位置比较后,她更感无助,而最接近小男孩的人便是我,现在不再是犹豫不决的时间,我毅然作出决定,伸出援手,向前跨出一大步,伸直手臂作一次认真和大胆的尝试。 此时此刻,我要运用人类自身的力量去拯救一条生命,命运已经作好安排,给予我一个角色、一件任务:拯救小时候暗恋对象的孩子。 十分讽刺,人生如梦,戏如人生。 千钧一髮之际,脑裡顿变空白,我竭力抓紧那个叫子扬的小男孩,同时间,他突然回身望向麦慧晶,没注意到自己正身陷险境,小男孩一脸天真稚气,不了解真实世界的残酷,更不知道什麽叫作死亡。麦慧晶看得目瞪口呆,十分惊慌,不懂作出反应,我顾不了太多,只能为她尽力尝试。 我屏住呼吸,世界突然呈着一种静止状态,彷彿进入了小说世界,我化作故事人物,什麽凌界,什麽幻景,什麽异空间,别人的动作变得前所未有的缓慢,周遭的声音断断续续,连货车亦行驶得像乌龟,好像只有我仍能行动自如,走得比时间快、比别人快,我想不明白内裡原因。 转眼间,我信心满满的展露微笑,因为我已经成功抓住小男孩。 麦慧晶和我都鬆一口气。 我紧紧抱住小男孩,他流露一副天真的表情,好像不了解自己几乎闯出大祸,铸成大错,伤害自己的身体,伤透母亲麦慧晶的心灵,他差一点便血溅马路。 「没事了,傻孩子。」我安慰说,语气温柔得不像自己。 我蹲下并拥着小男孩,发现他的身体正在发抖,似乎他意识到问题所在,我轻声安慰,视他如自己的孩子或朋友般看待,保护弱小是狮子座的本性,我庆幸他安然无恙,亦不想被交通意外耽误自己的时间。 我轻扫小男孩的背部,以安抚惊慌失措的他,重复这个动作十多次,他才冷静下来,麦慧晶用杂乱的脚步走过来,东倒西歪的,她蹲到我身旁,她没有开口,神情相当紧张,惊魂未定,她应该是个爱子深切的母亲,视孩子为珍贵宝贝。 「先生,谢谢你!」 麦慧晶态度认真,如小时候的她,在某些情况下,她总是表现得恭恭敬敬,多年不见,还是这副老样子,难怪我刚才能够认出她。 我抿嘴一笑并回答:「不客气,最重要的是孩子安好。」 麦慧晶仍然紧张,声音有点抖震,她苦着脸说:「都是我的错……应该捉紧他的手……前方就是马路,我不应该掉以轻心的……」 她说得断断续续,情绪未能立时恢復。 我放开小男孩,推到麦慧晶那边,他们急不及待相拥起来,如久别重逢,如劫后馀生,时间只是走掉几分钟,他们却有一种如像隔世的感觉,说到底,最应该珍惜的还是亲人。 我回应说:「不要紧,不用责备自己,每天都有意外发生,碰巧降临到你们身上,虽然惊心动魄,不过事情已经过去,孩子安然无恙,有惊无险,总之不要再责备自己,以后小心注意便行了。」 麦慧晶轻按小男孩的肩膀说:「子扬,快向哥哥道谢,他是你救命恩人啊。」然后,她轻按小男孩的后脑门,强迫他向我道谢,假如我是他,会更为不知所措,然后勉强说出一声谢谢,静悄悄的,恍若无声。 小男孩的反应比我预期迅速,他立即说:「哥哥,谢谢你。」 我轻抚小男孩的脸颊说:「好小子,不用客气,不过是举手之劳,一年之内,我遇上很多类似的情况,救过很多人命,何足挂齿呢。」 这时候,我们三人都觉得蹲着对话很是累人,于是有默契地站直身体,继续我们的对话,眼前的麦慧晶,既熟悉又陌生,她当然认不出我,小时候的我很胖,现在瘦得可怜,判若两人,我不能责怪她。 麦慧晶震惊不已,似乎相信了我刚才随便撒的谎,她又说:「原来先生是个都市英雄,难怪刚才救子扬时的动作快得惊人,你是个熟手呢,我觉得很厉害,很佩服。」 果然,谎言是世界最美丽的语言,这特别是针对女性,她们的本性便是爱听谎言,不愿意接受坦白道出的真相,出现讨厌和抗拒,反而对谎言的接受度却很高,很多时候,就算知道真和假的分别,却宁可相信虚幻,这是她们的劣根性。 麦慧晶说话的语气带着敬佩之情,使我感到浑身不自在,她可是我第一个暗恋对象,多年不见,竟然在这种情况遇上,她已成人妻,我却一事无成,亦不打算相认,更欲一走了之,命运促使我救了她的孩子。我讨厌命运的愚弄,麦慧晶聪慧的形象荡然无存,一时间,心裡出现一种感觉,她竟然比已往愚蠢,往昔的美好画面随着真相的出现而幻灭,我不喜欢这种感觉,想否定眼前的蠢女人是麦慧晶。 可惜,我得悉真相。 我随便说些话来打发她,不断说「不要紧」、「没所谓」之类的废话,连自己听见也觉得烦闷,她却乐此不疲,继续把话题围绕在「救命之恩」、「报答」之上,我错过好几次的绿灯,忘了过路,只因母子阻挡着我的去路,我又不好意思快步离开。 看来惹到了小麻烦。 灵机一动,我想出一个解决办法,源于麦慧晶的其中一句话,她这样说:「先生,你从事什麽行业?可以帮忙的话,我乐意效劳。」 我坦言:「我失业了。」 麦慧晶闻言,感到万分诧异,她主动说:「我帮你找工作,好吗?我会尽力而为的。」 我断言拒绝:「不用了,我希望专心写作。」 麦慧晶瞪眼问道:「写作?难道你是个作家?是写那种书的?好像很厉害啊!」 说到这裡,我竟然感到害羞,腼腆地说:「算不上是个作家,我只是个没收入的作者,假如你想报答我的话,先告诉我,你用什麽型号的手机?」 麦慧晶带着微笑回答:「最新的苹果四代啊!」 她的表情很高兴,似乎相当满意自己的时款手机,很想告诉她,其实我不怎麽喜欢苹果牌的产品,总觉得束缚太多,用得不自在。 不过,我没有把心底话说出口。 因为我将会说:「真巧呢!你只要在软体商店裡搜寻『ocoh』或『寂寞监狱』,便可以找到我写的一篇小说,当中的几章提供免费试看,假如喜欢我的文字和故事,可以用低廉价钱买下馀下的章节。」 麦慧晶用力点头说:「我肯定会买的!」 我挤出苦笑说:「觉得喜欢才买吧,不要紧的,反正我不在乎赚钱。」 她带着罕见的傻气说:「先生,你真是个好人啊!ocoh是你的名字吗?还是你的笔名?」 我点头说:「是笔名。」 她又问:「你会把真正的名字告诉我吗?」 她的眼神略带渴望。 我回应说:「不用了,笔名比较重要。」 关于报答一事,告一段落,婆妈的麦慧晶终于捨得牵着小男孩走过马路,我们并肩而行,走过不用十秒钟便走完的短路。当然,行人过路灯正亮起绿色灯号,表示我们可以安心过路。 麦慧晶告诉我,她将会向右走,巧合的话,她会碰到娃娃。这时候我该往前走,是告别的时候,和暗恋对象的短暂见面快将结束,内心没有半点不捨得,没有丝毫戚戚然,她居然如此烦人,庆幸自己没有追过她,惹上她只会徒增麻烦,我一直讨厌囉嗦的人,麦慧晶却十分囉嗦。 嘿,这便是命运。 看着她和小男孩的背影远去,我在发呆,突然又想到一件事情,而且毫无理由的想起,我向右方大喊:「太太!」 麦慧晶迅即回望我,脸上挂着一个问号。 我的想法很古怪,却属于自己的个性和作风,我坦白说出要求:「请问,你身上会不会有两个五元硬币呢?」 她一脸疑惑,回应说:「拿来作什麽?」 我笑着解释说:「我打算用来扭蛋。」 这种孩子气的想法立即逗得她呵呵大笑。 「哈哈……傻孩子……」她呢喃说。 然后,我用一张十元纸币换到两个五元硬币,麦慧晶取笑我像个大男孩,还喜欢这种小玩意,又说我的样子长得年轻,以为我比她小几岁,我心知肚明,因为我们出生于同一年,基本上是同龄,我再次暗自窃笑,取笑她的愚笨,讚叹自己的伪装。 我们以一声「再见」作告别,她走向右方,可能会碰到娃娃,我继续往前走,前往洛克办公室。 第七章:扭蛋店 《3n8》 第七章:扭蛋店 巧遇麦慧晶,拯救小男孩性命,时间尚早,不过是四点十五分,我继续走一个人的路,前往洛克办公室,这是真实世界的洛克先生,名字同样是洛克,不神秘,没法力,更不会送我苹果牌的平板电脑,他本来就是我的老板,经营一家电脑产品批发及零售公司,是个很有主见的人,在赚钱方面甚具脑筋和投资眼光,认识他的人都知道其厉害,我亦十分尊敬他。 目送母子的背影远去,我呆呆站上五分钟,直至两人彻底离开我的视线,走到远处的另一条马路为止。 何以会看这麽久? 我的内心出现不祥预感,有点不安,多年不见的麦慧晶,突然在一个午後遇上,她认不出眼前的我,误以为是陌路人,我却把往事记得一清二楚,命运在开玩笑,我们当不成恋人,却当了其儿子的救命恩人,在出手的一刻,我不求回报,纯粹希望拯救一条生命,小男孩不过是五六岁,尚有漫漫长路要走,假如被货车撞毙,太不值得。 预感却告诉我,这会是最後一次遇到麦慧晶。 我准备转身继续前行,两秒钟过後,却再次回望右方,我意外发现一家新店开幕,对我而言,那店极具吸引力,因为它是一家玩具扭蛋专卖店,我不是极端的扭蛋爱好者,偶尔看到扭蛋机才会碰碰运气。一般来说,我的身上都不会带备五元或十元硬币,所以亦经常错失扭蛋良机。 这一回碰到新店,而且手握麦慧晶给我的两个五元硬币,这个巧合未免过分刻意,我本来打算保存两个硬币,到将来才使用,此时此刻,为数不少的扭蛋机当前,我又怎可能把持得住呢。 新店的名字是「扭扭乐」,土气非常,有点倒胃口,我刻意逃避造型夸张的招牌,不去想这几只字,直接走进店里。果然是幸运的一天,里面没有客人,只有一个店员,她是个中年女人,负责看店,表情呆滞,像昏昏欲睡,我向她点头示好,她迟钝地点头回应。由於没有其他客人,我放心花时间挑选合心意的扭蛋机,由於身上只有两个五元硬币,即是说,最多只有两次机会,我决不容许自己抽中讨厌的玩具。 我叉着腰,暗中计算,算出不多不少,眼前共有六十台扭蛋机,数字相当惊人,每列共有上下两行,每行有五台机子,排列整齐,眼花撩乱。 我换上认真的表情,查看每台机子的介绍,玩具五花八门,种类繁多,包括迷你模型丶动漫画角色玩偶丶特摄片怪兽丶猫狗之类的宠物丶日式料理丶游戏机触控笔丶美国英雄人物,还有电玩游戏角色丶可爱的卡通人物,应有尽有,目不暇给。 无意中,我注意到非常重要的一点,近年间,碰运气的价钱变得昂贵,六十台机子当中有一半以上是贵价货,每次机会需花费十元或十五元,屈指一数,手上只有两个五元硬币的我,可以选择的机子只剩下可怜的五台,事情一下子变得容易,因为选择并不多。 最後,我选定两个目标。 第一个,是美国英雄人物小拼图,当中包括金钢狼丶美国队长丶绿巨人浩克丶钢铁人,还有我最喜欢的「失败的人」,亦即是spiderman,常说的蜘蛛人,我投进一个五元硬币,希望好运气会黏着自己,闭眼祈祷,纵使没有宗教信仰,还是祈求抽中蜘蛛人,硬币落下,发出清脆碰撞声,我转动手腕,机关产生「咯咯」的声音,两秒钟过後,又出现「嗒」的一声,扭蛋玩具准备就绪,我伸手去拿,口中念念有词,却不含意思,拿来一看,我立时感到一定程度的震撼,竟然真的给我抽中蜘蛛人,这真是几生修来的好运气! 我差点控制不住脸上肌肉大笑起来,但一想到这里只有店员和自己,立即压抑内心激动,微微掀动嘴角,咧嘴一笑,一个机会,一个硬币,我便得到自己想要的蜘蛛人,相当划算,我把扭蛋收进袋子,准备再度出击。 第二个目标是扭蛋玩具狗,又称「波波狗」,当中包括不少种类的宠物狗,有迷你雪纳瑞丶长毛腊肠狗丶蝴蝶犬丶金毛寻回犬丶八哥狗等,我的目标明确,就是长相可怜的八哥狗,所有狗种之中,唯独它得我欢心。我屏气凝神,再次闭眼祈求,一定要抽中八哥狗,重复一次扭蛋过程,只需几秒钟,我已经获得答案,如我所愿,成功抽中八哥狗! 运气,怎可能爆炸般好? 真奇怪。 是因为今天做过好事,得到相应回报? 我呢喃自语,感谢久违的麦慧晶,感谢扑朔迷离的命运,感谢难得的运气。 我把第二只扭蛋收好,放进袋子,没有即时打开,我喜欢在家里拆开玩具包装,放到手心,仔细欣赏一番。有些时候,扭蛋是纯粹的碰运气,用幸运换取好心情,无论是五元丶十元丶十五元的尝试,换来的都是不值钱丶没用处的小玩意丶小摆设。 今天,我幸运地抽中了蜘蛛人拼图和八哥狗玩具,代表运气好得很,我悄悄地享受胜利的香甜味道。 回望店员,她似乎否定了我的存在,目光不曾停留在我身上,她在搞什麽鬼?在忙什麽?她可是这里的唯一一位店员,店员的职责不就是看店吗?我尝试看清楚她的表情,她心不在焉似的,低下头,往下看,像在阅读什麽,我不禁联想:她不会又是我的读者吧? 我走到柜台那边,假装欣赏玻璃柜里的特色玩具,里面置放了一系列的小熊维尼餐具,卖相可爱,造型吸引,我向它们投下注目礼。 离开对小熊的幻想,回到现实画面,把注意力转移到店员身上,原来她正在玩手机,专注丶投入,手机是理所当然的苹果牌,难怪她爱不释手,这可是最容易使人上瘾的时款玩具啊。 我出其不意地说:「谢谢你。」 店员反应很慢,没有马上正视我,先是呆住,两秒钟後,始显得一脸诧异,她回应:「先生,什麽事?」 语气不怎麽样,没神没气的。 我带着微笑说:「只花了两个五元硬币,便抽到两件心头好,都是拜你的好运气所赐,谢谢你!」 我绝对相信自己的真诚笑容,不怀恶意,不可能使店员感到不安。 推断正确,听了我的话,店员展露含蓄微笑,她轻轻摇头说:「不客气,这是你自己的功劳,运气只会属於一个人的。」 说话似乎有所暗示,我感到不妥,於是直接问她:「不会是两个人的运气吗?你是故意这样说吗?不妨直接告诉我。」 店员想了想才回答:「哈哈,怎可能呢,我们只是素未谋面的陌生人。」 我把嘴巴停住,稍作考虑後说:「的确是,看来是我想多了。不过,还是要谢谢你,我一直喜欢扭蛋,知道这家店後,以後会再来碰碰运气的。」 店员以行动作回应,把扭蛋店的名片递上,我习惯性地收下,收到名片,总会不自觉地伸出双手,可能是所谓的职业病。瞄过名片一眼,再次碰到那不对味的店名「扭扭乐」,差点使我忍不住发笑。 我们的短暂对话就此结束,她继续埋首玩手机,至於是否在读我的小说,则是一个未了解的谜。 离开扭蛋专卖店,我向左走,再次踏上拟定的路线,前往洛克办公室,途经石地足球场丶小学丶中学丶住宅大厦,走过一段又长又狭窄的小路,路旁种满大树,挡去大部分阳光,路上没有途人,宁静的路,寂寞的人,沿着此路前进,将通往工业区,除非是工作关系,一般人根本不用走这条路。 记忆中,小时候来过这里一次,走过相同的路,凭脑海中的模糊地图继续前进,经过十分钟,向右转,快将到达目的地,只要走到马路对岸,便是数座工业大厦,洛克办公室位於其中一座的某层,对不曾来访的我来说,这里会是个新鲜的地方。 我打开手机,查看联络人,找到洛克的名字,检视详细资料,知道地址是工业中心第二座八楼b室,大厦共有三座,外墙皆涂上灰色和蓝色,沉闷的配色和工业区匹配,了无生气。 依照指示,我走到第二座,发现大门开放,保安松懈,不用输入密码,能轻易进入大堂。这里的面积小得可怜,只能容下最多十人站立,前方有两部大型货物升降机,右方是管理员的岗位,他不在,减少一个惹到麻烦的机会,我按下升降机的按钮,耐心等待了五分钟,其中一部终於下降至大堂,我徐徐进入升降机,它以装载货物为主,内部十分宽阔,该可以容纳十数人或以上。 手机突然震动,引起我的注意,看过萤幕,知道是洛克的来电,我二话不说的选择接听。 我提高声调说:「喂。」 这是最经典的开场白,亲切自然,却不甚得体。 洛克用沙哑的声音说:「阿生,走到那里去?怎麽还未到呢?」 我笑说:「哈哈,我就在工业大厦的大堂,正打算乘升降机上来。」 洛克又说:「哦,还以为你忘记这次会面,快点吧,时间很仓猝的。」 我嘴里说:「没问题,马上来。」 表里不一,嘴里这样说,心里却起了怀疑,洛克说时间仓猝,究竟有关系吗?时间尚未到五点钟,办公室的工作时间到七点钟才结束,离下班仍有两个多小时,他不用急於离开。 我又注意到洛克刚才所用的语气,有点不寻常,他似乎认真看待这次会面,表现严肃又积极,他可能有很多话想说。很久以前,相识以来,我一直尊重他,但讨厌和他对话,因为十分费时,他有不少独特想法,天马行空,把话说得详细丶复杂丶天花龙凤,我少有插话机会,只能迷迷糊糊的听他说教。 升降机到达第八层,机门自动打开,我急步走到走廊通道,探头一看,察看到墙壁上的指示,b室就在右方,我的脚步变得频密,因为知道洛克已经等得不耐烦。转眼间,我来到公司门前,赫然发现自动门已经打开,这状况并不常见。 自动门内的空间,死气沉沉,了无生气,前方是一家运作中的公司,环境却宁静得没有说服力。潜意识给我提醒,叫我小心翼翼地走每一步,不断把步距收窄,脚步声随之变小,我知道这里有异样,该小心提防。 我的站处距离办公室入口约三公尺,看到第一个认识的人,他是洛克的哥哥,亦是公司职员,身形肥胖的他挨靠在通道旁的墙壁,我顿起怀疑,他到底是死了还是睡着?要了解真相,只好蹲下去观察,很快便知道他仍有呼吸,并发出轻微的鼻鼾声,我估计他只是昏睡过去。 我松下一口气,怀着战战兢兢的心情,继续往前探索,这里充斥着代表危险的怪异气味,我嗅得到。 第八章:办公室 《3n8》 第八章:办公室 洛克的亲哥哥,别人大多称他作良哥,长得略胖,酷似曾为可口可乐公司代言的北极熊,不帅不丑,却挺可爱。他是个没有家庭负担的中年男人,这样的形容很动听,没有婚姻丶孩子丶女朋友丶宠物,年龄约四十岁,度过平凡半生,不怎麽了不起。 我偶尔会这样想:他过得快乐吗? 良哥挨在墙壁昏睡,一幕画面犹如残影,重叠在我的脑海内,留有印象,挥之不去。公司的新办公室比以往更具规模,以我所知,其面积约是一万多平方呎,既是办公室,亦是仓库,这样广阔的面积才能满足洛克对事业的野心。这里空间感十足,主色调是白色和灰色,很沉闷的配搭,却毫不花巧,相当实用。甫踏入办公室,已经感受到死寂的气氛,使人昏昏欲睡,我强迫自己提起精神,否则,或落得和良哥相同的下场。 走过一段通道,我来到众人工作的地方,这里共有九张办公桌,以三行三列的形式排列,职员的数目比桌子少,何以需要这麽多桌子呢?心里产生怀疑,却立即被我忽略过去,认为这是装模作样的排场,符合洛克夸张的作风,没什麽大不了。 桌子上,每台电脑主机均处於运作状态,画面亮出公司一直沿用的办公软体,我了解如何操作,而且经验丰富,已经用上好几年的东西,那有可能不纯熟呢? 萤幕显示出一些痕迹,原本有人在工作,画面中有好几个结构复杂的试算表,一堆密麻麻的产品介绍,大量使人生厌的金额数字。熟悉的工作方式,了无生气,使人生气,不久之前,我仍需要每天面对,事到如今,可恶的一切终於结束,我需要面对的是密麻麻的文字,不断进行创作,作无数次修改,这可能会是另一个地狱,我却更为享受。 原本在办公室工作的六个人,究竟到了那里? 我要查出真相,找出他们,事情变得像个模拟侦探游戏,留下的线索不多,容许的联想亦不多,重点在於我正身处现实世界,我是有血有肉的普通人,不是名侦探,不是超凡人,自身能力有限,唯一自豪的技能便是写作,但帮不到忙。 我走向左方,走过数步後,又突然停步,回身走回那堆办公桌,我模仿电视剧集中的侦探,蹲下并轻按数张椅子的垫子以作检查,随即发觉只检查数张并不足够,於是再按所有垫子一遍,得出结论,六个人坐过椅子,六张椅垫残留体温,其馀三张都是发凉的,代表六个职员都有上班。不久之前,他们仍在这里工作。离开这个场景,我再度走向左方,看到墙壁上贴有的提示,知道走过通道便会到达会议室,这应该是洛克时常逗留的地方,他喜欢进行会议,甚至可以把他说成会议的极度爱好者,总是忙个不停,在会议上滔滔不绝,可以连续进行数个小时而不作休息,战斗力和持久力相当惊人。 进入会议室前,我发现厕所的存在,还知道自己情绪紧张,在手心丶额上和颈项都冒出冷汗,我需要洗掉紧张的证据,环望四周,没有可疑声音,亦未有出现人影,这表示不会有人看见我的慌张神情。 厕所的大门是打开的,我立即进入,轻轻关门,留下一道不足两公分的隙缝,刻意避免产生关门声,现时的状况不明不白,我需要小心一点。我仔细进行每一个动作,无论洗手丶洗脸丶整理发型皆细致缓慢,在这个时候,粗心大意只会打草惊蛇,误了大事,鲁莽冲动不会带来好处。 花去几分钟时间整理仪容,终於可以离开厕所,纵使精神紧张引起排尿意欲,我却否决了小便的主意,身为男生,我清楚了解小便是很容易产生出声音,先有排尿时的一串串水滴声,「嘀嗒丶嘀嗒」,然後是夸张的马桶冲水声,「咕噜丶咕噜」,很容易被人察觉。所以,在这里小便实属不智,我一向自恃聪明,并不容许自己犯下这样的错。 我小心翼翼,拉开厕门离开,放轻每一步,走得前所未有的谨慎,冷汗已被抹去,却难掩紧张心情,眼睛在闪烁,手脚在抖动,前路并不明朗,并不好走,我的确惧怕,骗不了谁。 拐弯後,我终於来到会议室,第一个活跃的器官是眼睛,然後是嘴巴,紧接而至的是左手,然後又回到眼睛,我到底在干什麽? 答案是吃惊。 我夸张地瞪大眼睛,却不想看多一眼,前方的画面,画面里的一切,一切带来的血腥味,使我几乎要吐,非常倒胃口,内脏的不适感源源不绝涌上来,一瞬间,呕吐物卡在喉咙里,幸好我的左手反应极为迅速,立即掩住嘴巴作勉强的压抑,才不致於呕吐当场。 绝不希望回想整个画面,偏偏那是故事的一部分,又不能自私地略过细节,我只好细说一遍。 事情是这样的,会议室的面积比想像中小,有一张会议桌,长度约为三公尺,阔度两公尺,摆放在房间的正中央位置,吃掉大部分空间,剩馀的地方用作放置多张椅子丶一部蒸馏水机丶一部迷你型雪柜,还有六具人体,血肉模糊,交叠在一起,他们都是死人,面目狰狞,一脸不甘心,再往下看,看到地毯上血迹斑斑,传出阵阵血腥味,使我更加想吐。 我却一时大意的忘记掩住鼻子,犯下愚蠢的错,直接吸入部分血腥味。我的身体未能抵受恶臭,顿时手脚发麻,全身乏力,失去平衡的跪到地上,就算用上右手亦阻挡不住呕吐的冲击力,哇哇的吐了一地。 我不欲多看一眼,包括会议室内的六具尸体丶手中的污秽丶地上的呕吐物,希望把印象忘得一乾二净,我转身就跑,目标直指刚才到过的厕所,但不幸再次降临,我的手机竟从裤子的口袋溜出来,跌在会议室门前的地毯上,回望地上的手机,我顿感犹豫,该即时拾起与否? 湿漉漉的双手透露答案,先到厕所清洁妥当,然後回来拾回手机,就这样决定好了。 重临厕所,这一趟我不再注重细节,特别是关於声音的环节,我把水龙头的力度调较至极限,疯狂地洗刷双手,声声作响,务求洗掉一切污秽,洗手液本有一半容量,完事後,只剩下两滴,我用鼻子重复地检查双手,确定没有任何味道才舍得罢休。另外,我决定小便,尿急的问题比刚才更严重,让膀胱释放尿液,让自己释去紧张,排尿过後,我「啊」的一声叫了出来,这时候,小便成为享受,闭上眼,脑袋空白,是一片刻意营造的空白,故意不去想在会议室目睹的场面,不断回想色─情片的片段,让原始欲望掩盖理智,支配思想,阻挡真实。 「究竟是怎样一回事?」 「我怎可能知道。」 「这间办公室相当古怪,一个人昏睡,六个人死亡。」 「我也这样认为。」 「那……怎麽办?」 「看来还是立即离开。」 「但……我要遵守约定,洛克仍在等候。」 「他应该在自己的房间。」 「在睡觉?」 「大概是。」 「动身去找他?」 「好主意。」 妈的!搞什麽鬼? 我怎可能在自言自语,一人分饰两角,作内心斗争和对话,这会是人格分裂的徵兆吗?过分恐惧造成幻觉的产生,使我不自觉地说出一段对话,一些废话,我尝试捽捽眼,舒缓情绪,忘却不快,洗去心理残象。 步出洗手间,选择不关门,我怀着战战兢兢的心情再度前往会议室,这是个艰难时刻,欲拾回手机,代价是重临现场,再次感受血腥,再和景象重遇,和尸体重逢,我所认识的六个职员,不怎麽喜欢他们,却说不上是憎恨或讨厌。我想删去和尸体有关的记忆,担心到了将来,每个渴望安睡的午夜,恶梦又会依时来访,产生心理阴影。 咦? 奇怪,血腥味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阵阵烟草味,和血相比,我从不把香烟视作一回事,因为早就习惯。此起彼落的议论声从会议室传出,隐隐听见几句说话,我加快步伐,站到门前,探头一看,发现所谓的六具尸体安然无恙,坐在各张椅子上,再往中央位置看,桌面杂乱无序,一页页文件乱成一团。综合以上条件,足以构成一个事实,会议正在进行,他们皆是活人。 霎时间,脑子里走出一个个问句,我深感疑惑。 他们不是死人吗?怎麽好端端的围在一起?怎麽场面变得绝然不同? 我假装若无其事,先开口打招呼,他们不约而同向我展露微笑,首先回应我的人是艾顿,他是个矮小的胖子,是个中年男人,老是挂着傻呼呼的表情,惹人喜爱,我一直认为他的样子很适合当神职人员,看上去,很慈祥,又和蔼可亲。 艾顿用力挥手并问道:「阿生,怎麽会来了?」 我挤出笑容说:「啊……我来这里是找洛克的,他躲在那里?」 艾顿苦着脸回答:「他应该在自己的房间午睡吧。」 我一边说话,一边暗中观察地毯,经过一轮搜索,寻找手机不果,它消失了,寻找呕吐痕迹不果,都消失了,地毯十分洁净,事情显然不寻常,六具尸体转眼投胎成活人,而且向我说话,眼前人是真实的丶活生生的艾顿,我深信自己没有被幻觉影响判断力。 和艾顿及众人寒暄几句,大家问及我的近况,似是发自内心的关怀,使我感到一点窝心,我未曾向他们透露写小说一事,所以在这个时候,只好随便找个藉口胡混过去,他们不是熟人,更不是朋友,胡说往往是最恰到好处的回答。 我急於离开会议室,需要找到洛克作当面对话,他是这家公司的老板,知道的只会比别人多。 第九章:流沙 《3n8》 第九章:流沙 我的脚步再次变得频密,事情每一秒改变,再拖延下去,再浪费时间,很是无谓。尸体无故变回活人,假如再变回尸体也不无可能,我心急如焚,强迫自己奔跑,离开那个诡异会议室,走到半路却在通道碰到良哥,他已经醒过来,手里捧着一堆文件,反应迟钝,状况狼狈。 良哥如常地处理工作,显得精神奕奕,昏睡表情和轻微鼻鼾声成为过去,脸上毫无睡意,细小的眼睛睁得又圆又大。 我顺带一问:「啊!良哥,知道洛克在那里吗?」 良哥笑嘻嘻地说:「哈哈!在他自己的房间,你来找他吗?」 这还用问的吗?这里是洛克的公司,跑过来当然是为了找他。 我续说:「那……那里是他的房间?辞职前後,我都没有来过这里,不清楚路怎样走。」 良哥笑说:「哈哈!向前走,先转左,再转右,经过仓库,沿通道一直往前走,自然会看到。」 我点头说:「谢谢你。」 把话说完,我再次走往神秘的洛克房间,有点不明所以,究竟自己在急什麽,大概是因为洛克说过时间仓猝,一想起这一句便不其然着急,急於找到怪事真相,还有寻回手机。 通道相当狭窄,不足以容纳两个人通过,幸好在期间没有碰到任何人,顺利来到洛克房间,我站到门前,乍看来,这里面积大得夸张,比我的老家还要大,最过分的是,里面摆放着一张标准桌球桌,和比赛专用的桌子无异,十分专业和认真,洛克终可达成梦想,在办公室放置桌球桌,事情既可怕又可敬,他用自己的能力完成内心想法,虽有点不可思议,却教人心服口服。 一道玻璃门阻隔着洛克和我,他马上注意到我的出现,朝门外挥手,我以勉强的苦笑作回应,在这个时候,思绪混乱,笑不起来。看到房间内外井然有序,相信有人负责打扫整理,可是我的脑子里播放着的影像仍是会议室里血腥的一幕幕。 办公室里的洛克私人房间,感觉夸张,却不豪华,桌球桌以外一切以实用为主,贯彻他的风格,不论办公桌丶大班椅丶文件柜,甚至是桌子前放置的两张单座位沙发,不约而同是深啡色,假如我是这里的主人,配搭肯定不一样,感觉上,深啡色土气过时,过分传统,他的口味没使我意外,我喜欢简约,黑和白的配合相得益彰,具有时代感。 我在各方面都佩服他,但我们却是各走极端的两类人。 我推开玻璃门,踏进深蓝色地毯范围,亦即是洛克房间,门未有上锁,温度被调较得很冷,相信只有二十度或以下,我知道他是故意的,因为这个人非常怕热,就算是寒冬,他仍然可以赤裸身体在家里享受冷气,假如在炎热或寒冷之间作出选择,他会倾向葬身於寒冷。 终於来到目的地,一个约定地点,陌生的地方,熟悉的人物,体会过会议室的诡异,我不禁在想,其实洛克是否如我想像般熟悉呢? 我挥手喊道:「老板,你好!」 洛克笑着回应:「阿生,你很少这样称呼我。」 很久不见,免不了寒暄一番,他仍然是老模样,身材矮小肥胖,身穿一件黑色t恤,一条运动长裤,最能引人注目的是一头古怪发型,几乎是一个秃子,却束有一条不协调的小辫子,前卫有型,很难相信他已经是个中年男人,而且是一家公司的老板。 我坦白说:「当然啦!我还是喜欢直接叫你洛克。」 洛克点头认同:「这样比较亲切一点,而且你不再为我打工,又不是公司的职员。」 我说出埋藏已久的心底话:「你不只是我的老板,我视你为朋友丶兄长丶父亲多一点。」 洛克指着沙发说:「先坐下吧,两张沙发,任择其一。」 我选择左方的沙发,理由简单,办公桌上的大型电脑萤幕阻隔着洛克的视线,我讨厌直接看到他的眼神,往往有种莫名奇妙的压迫感,今时今日,就算他不再是老板,我不再是职员,但压迫感的存在仍是在所难免,始终习惯这东西不会一朝一夕就改变。 我突然激昂地说:「哇!很厉害的办公室,装潢很不错啊!」 我用夸张的语气说话,这是虚假的演技丶一些客套句子,事实上,和金钱有关的东西,我向来不感兴趣。 洛克想过後说:「喔!我现在才记起你没有来过。」 我不尽信他的这一句,认为这不过是演技,他又在演戏,我们暗中较劲,看谁演的戏比较出色,看谁的假面具较逼真。 我回应:「在我离开以後,你们才搬进这里的。」 洛克说得像煞有介事:「就是差那一点点的缘分。」 他的话逗得我呵呵大笑:「哈哈,其实我们缘分不浅的。」 洛克一如往常,边工作边聊天,幸好电脑萤幕的阻隔,我不用直接面对他的锐利眼神,一旦出现眼神接触,我会立即溃败下来。 洛克点头说:「我认同,相识多年,你用宝贵的青春为公司拼搏,毫无怨言,我认为自己亏欠了你。」 我笑说:「哈哈!你在开玩笑吗?事情简单不过,你给薪水,我努力办事,青春?每个人也有过,没听说过青春无悔吗?我不曾为自己的青春後悔,命运一直掌握在我手里,从不轻言後悔。」 洛克收起笑容,似有暗示地说:「果然……」 我怀疑问道:「什麽?」 洛克续说:「果然,你就是不一样。」 我为之诧异:「我不明白。」 洛克暂停说话,不发一言的关注萤幕,一副忙碌的样子。一直以来,我所知道的洛克总喜欢边工作边说话,一心二用,能力很高。跟随他工作多年,学习了某些作风,使我亦成了这种人,经常同时做两件事情,仍能处理得很不错。 一瞬间,其神情出现彻底改变,用凌厉眼神瞪住我,不寻常丶不友善,我不曾见过这样的眼神,他一直待我友善,视作朋友,说话温柔,现在竟然有点陌生。眼睛不懂说话,却能传递讯息,这一刻,看不透其想法,使我陷入迷茫,顿时呆住。 几秒钟过後,洛克有所行动,突然站直,以超乎想像的速度掷出一些东西,我看不清楚是什麽,那东西直飞过来,照道理只会出现一种结果:我成功闪避,那东西撞破後方的玻璃,造成一波震撼,产生刺耳的碎裂声。 咦? 有点不妥。 洛克的表情硬直,脸上肌肉有点不自然,他是活生生的人,行动却甚为缓慢,比古稀老人更加慢,这会是个正常的画面吗? 房间的声音也变得古怪,像电影里的慢镜拨放,彷佛听得见每一台机器的运作声,还有空气的流动亦听得一清二楚。 我保证一切皆在活动,只是移动速度比正常为慢,连冷风把洛克头发吹起来的一瞬间,亦是清晰可见,假如没有仔细去看,会以为一皆处於静止。我集中精神重复观察,始能看出微乎其微的变化和移动。 沙漏的出现,是个几乎错过的差别。 这件陌生物件引起我的关注,办公桌上的沙漏在何时出现?它是一直存在?还是不曾存在?纯粹是件装饰品?还是有名堂的法器? 一个个问号突然又跑出来,扰乱我的思绪。 从外表上判定,它肯定是个沙漏,有一个呈三角形的木制框架,和房间配合的深啡色,里面有两颗稍尖的球形流沙池,可以握在手里的大小。恒久以来,它富有意义,表示时间,肩负重任,为人们进行倒数。 至於另一件东西,那正在飞行的神秘东西,到底又怎麽样? 我略感意外,神秘东西无缘无故消失眼前,没道理,很奇怪。我决意找出它,先回望後方玻璃门,那里完好无缺,没有撞击痕迹,我再站起来,望向洛克那边,尝试站高和蹲下,重复看数遍,看得眼睛也感疲累,没有发现任何异样,那麽……那东西被洛克掷到那里去? 唯一的异样终於出现,问题在於沙漏,上方的流沙突然以高速流向下方沙池,这刹那间的变化,眨过眼便错过,当沙粒流尽的同一秒钟,我终於知道那东西的真面目,「噗」的一声,划破宁静,世界似乎回复正常,它随之跌在地毯上,没有产生巨响,未有头破血流,它只是一部没杀伤力的机器,一部手机,是我在会议室门前遗下的伙伴。 我迅即弯身拾起手机,启动萤幕,检查机子状况,知道它操作正常,储存有超过一半的电量,未有遭受损毁,画面上方的提示栏一片空白,没有未读短讯丶邮件和来电,我为我们的重逢感到庆幸,活在现代社会,知道遗失手机是件麻烦事,它提供一定的安全感,握在手里,倍感安心。 第十章:背後 《3n8》 第十章:背後 手机失而复得,我理应感到安心,实际上,心情却是矛盾,它的消失和重现皆存在值得怀疑的地方,於是我马上把手机塞进自己背负着的袋子里,以防它再遭不测。 妥当後,我立即上前,紧张地按着深啡色办公桌,我知道自己的脸上肌肉开始扭曲,再也压抑不住内心激动,我呼天抢地的说:「洛克!这到底是怎样一回事?」 洛克向我展露一个诡异笑容,他选择坐下来,然後若无其事地说:「没什麽特别。」 我惊疑起来:「不特别?那是我的手机,怎可能在你手里,还有那间会议室,那些血淋淋的画面,六具支离破碎丶重叠起来的尸体,你说不特别?不可能……不可能……你在说谎!」 阻止自己丶压抑情绪,这些举动刻不容缓,虽然我了解,却偏偏办不到。 洛克奇怪地将矛头指向我:「你不明白?你才是始作俑者。」 我差点骂出来:「什麽?叫我来这里的人是你,你才是始作俑者,我依时应约,理由是我们过往的宾主关系,我们是朋友,离职後我忙於写小说,分身不暇,没有做过任何事,不是吗?」 洛克摇头说:「看来你弄错了……这次见面是由你所提出……」 「胡说什麽?」我感到愤怒。 他回避话题,忽然点头说:「不过你已经说出重点。」 我深感疑惑:「重点?那里是重点?难道什麽也没有做过就是重点吗?」 洛克纠正说:「错,是小说。」 我按捺不住的破口大骂:「关小说屁事,何况你根本没有读过我所写的小说。」 洛克挤出尴尬的笑容说:「抱歉,我读过所有。」 我茫然地说:「怎可能?很多故事和章节都不曾公开,只有我这个作者才知道内容。」 洛克似是道出真相:「不妨告诉你,公司提供的办公软体内含木马程序,泄露你的秘密,你一直在自己的笔记本电脑上运行它,不是吗?」 我呵呵大笑说:「哈哈!那又怎样?那些不过是小说,都是虚构情节,是疯子的白痴幻想,不会有人想阅读和知道!」 狂妄的笑容是一种技巧低劣的掩饰。 洛克正经八百地说:「你的幻想正逐渐改变世界。」 看他脸上严肃的神情,绝对不像在开玩笑。 我用力摇头,拒绝相信他的话,并质疑说:「改变世界?你是指《寂寞监狱》还是《爱爱丶爱》?不要告诉我是《唏!我真的很想你》,这些都是写实爱情小说,这个世界根本存在爱情,我改变不了什麽,世界亦没有被改变,实情就是这样,明白吗?」 说毕,洛克显得更严肃,呼出深深的一口气後说:「你忘记那个叫《凌盗》的故事吗?你曾经花尽心思完成,为了写出结局,由午夜开始写,写到另一个大清早,完成约一万字的结局,记得吗?」 我咬牙切齿说:「当然记得,我很喜欢《凌盗》,那属於科幻作品,与别不同……可是又怎样?」 洛克引导说:「联想一下会议室和这篇作品的关系。」 关系? 这是一道难题,给洛克这样一说,我立即陷入沉思,程度严重至不堪设想,抓破头也想不透,《凌盗》共有二十章节,很多情节已经想不起来,我唯有跳至记忆里,寻找所谓的关连,会议室和《凌盗》…… 首先,回想离开升降机後的顺序: 来到办公室,看到昏睡的良哥,再往前走,那六个职员没有在工作,不在现场,然後又发现厕所和会议室,那里是个血淋淋的罪案现场,我目睹使人感到不适的画面,还记得那血腥味道,记得自己当场呕吐,我想逃跑离开,却不小心遗下手机,考虑过後,不顾一切的躲进厕所,冷静自己的情绪。一段时间过後,回到会议室,发现一切绝然不同,六个职员活生生地进行会议,地毯上没有遗下血迹丶呕吐物丶手机,於是我再次离开,碰到清醒的良哥…… 最後,我来到洛克的房间,组织和重温一次事情经过,始明白两者之间的关系,说出一个渐感陌生的名词。 我不欲给出答案,吞吞吐吐地说:「幻……幻景。」 这个想法太可怕,太惊人,幻景是我虚构出来的情节,竟然发生在自己身上,身受其害,体会当中的可怕之处。幻景由熟悉的人制造,洛克把我误导,使我陷进恐惧,以为身陷险境,难以置信,更不欲相信。 那个幻景实在太逼真丶太完美。 洛克作了一个竖起姆指的手势说:「嘿!很好,你终於想出来。」 我带着恍惚的眼神问道:「我用了多少时间?」 洛克望了望电脑萤幕,然後正经八百地回答:「五分钟。」 我没神没气地说:「我的脑袋仍然具有效率。」 洛克点头回应:「所以你能够不断改变世界。」 「一踏进办公室,便困身於幻景,看到的人和事都是虚幻,六个职员没有死去,他们的死亡属於幻景的一部分,难怪我的呕吐物和手机都消失了,原来不过是一场幻景,谜底已经解开,我却不愿意相信。」我把话说完。 没错,我仍然试图否定自己想出来的答案。 洛克补充说:「其实,当你第二次离开厕所,已经回到现实世界,幻景已被回收,我的能力有限,幻景只能维持一段时间,不可能把你困住一辈子。」 我不其然又想到一个疑问:「难道这里也属於幻景?」 洛克回答:「曾经是,现在已经不是,幻景随着流沙存亡,沙粒流完,幻景破灭,沙漏随即消失,不是吗?」 我点头表示明白,假如这是个游戏,我渐渐了解一些规则。 然後,我把注意力转移到显眼的桌球桌上,它仍然存在,很有可能属於现实世界的一部分,它亦是房间里最值得炫耀的装饰品,我欣赏这个古怪念头,佩服洛克能够说到办到,这是真实的,洛克也是我认识的那一个,一位别具一格的大人物。 洛克见状,不禁发笑:「哈哈丶哈哈!你竟然怀疑桌球桌是幻景,你把我洛克看得太轻,那是我的梦想和计划,在有生之年一定能够实现。」 我刻意换个话题:「好了,不要再说什麽幻景,我来到这里,你身在这里,我们的见面到底有什麽目的?是什麽事情?」 洛克苦笑说:「很不幸,话题仍然围绕着幻景。」 我对幻景不太感兴趣,听到他这样说,马上又有了新的打算:「哈哈,好了,我离开,我不喜欢幻景,以後都不会再写和幻景有关的小说。」 洛克胸有成竹的说:「你将会不舍得接下来的二十分钟,这会是一种前所未有的体验,我会把你送往过去。」 坚定锐利的眼神代表他信心十足。 我仍然拒绝:「我不这样认为。」 洛克用肯定的语气说:「你逃不了的。」 我执意离开,立即跑往玻璃门,希望赶得及在幻景形成前逃走,洛克迅即有所行动,可是没有拿出沙漏,我才惊觉沙漏并不是制造幻景的关键,而且它已经随上一个幻景一同消失。 洛克竟然在桌面上指手划脚,所用的是一本书?一页纸?一块镜?还是别的什麽? 我放弃猜测,奋力狂奔,出口近在眼前,只要伸手拉开玻璃门,再踏两步,便可以…… 妈的! 我非常大意,十分愚蠢,完全没有考虑幻景的有效范围,是洛克的房间?是整个办公室?还是整个地区? 不要吓唬什麽,我不认为会是整个香港。 这里属於现实,并不是虚构出来的小说世界,洛克拥有的法力可能是超乎想像的厉害…… 果然,我逃不出洛克的招数,他顺利把我送往另一个幻景。 这里的感觉局促,黑漆一片,看不见丶嗅不到,却清楚知道这里是个房间,因为只有封闭的房间才会散播出一种独有的局促感,我决定舒展身体,然後摸黑探索,纵使在二十分钟过後,我将重返现实世界,但洛克坚持要我进入幻景,一定有他的理由。 我伸直手臂,晃动颈项,赶走身上倦意,写小说很累人,写好一章便坐上好几个小时,消耗精神和心血,修改旧小说,又坐上好几个小时,无时无刻保持着金睛火眼,自从开始写作後,一天一夜都累得要命。 奇怪,怎麽身体没有疲倦感,反而有了饥饿感。 奇怪,怎麽活动身体的感觉不自然丶不协调。 我用手触摸身体上的各个部位,每一处都好像变小了,手脚长度变得短小,身上肌肉不再结实,变得肥胖松弛。 我尝试喊出一声:「妈的!」 产生出诡异的声音,有点娘娘腔,有点孩子气,搞什麽鬼?这是谁的声线?像女生和小孩,缺乏成年男人该有的厚实。 「吱嗄」一声传来,光线立时进驻房间,光芒刺眼得过分,迫使我半开半合眼睛,尝试探头看看是谁把门打开。 一把不认识的声音说:「小男孩,该说出实话了。」 一把严厉丶凌厉的声音,带有命令的口吻,他不把我放在眼内,他竟敢称我作小男孩? 这是可能的吗? 我的成人礼早就成了历史一部分,早就忘得一乾二净。 第十一章:十岁 《3n8》 第十一章:十岁 小男孩? 神秘人说什麽? 不明不白的说话,没印象的一个人,他突然转身,并把门关上,一步一步走过来,非常缓慢,这个房间内只有他和我,我是这样认为,除了他的声音,我什麽都听不见。 神秘人纯熟地开动照明,房间一下子照亮起来,使我的眼睛感到不适,我揉揉眼丶眨眨眼,让自己尽快适应环境的变化,不消一会儿,我始明白神秘人何以称我作小男孩,望过自己身体一遍,赫然发现自己身穿卡通图案t恤,一条运动短裤,一双尺码较小的过时运动鞋,身体小得可怜,这副身体大概属於一个十岁的小男孩,换句话说,我变小了。 怎麽可能? 我到过那里?做过什麽?遇上谁?何以突然变成小孩,我本是个成年人才对。 神秘人来到眼前,他示意我需要坐好,房间是封密的,没有一扇窗,更没有窗帘,这里既像办公室,又像会议室,有很多椅子,还有一张窄长的会议桌,弥漫沉闷气氛,死气沉沉,使人昏昏欲睡,还添上一点恐惧感。 神秘人在附近随便找来一张椅子,严肃地盯着我,看他的样子,应该是在工作,而且应付的对象就是变小了的我。他身穿一件浅蓝色长袖恤衫,下半身是一条长西裤,还有一双破旧皮鞋,看清楚一点,他束着小平头,显得清爽有型,身形不错,长得高大健壮。 神秘人作自我介绍:「我是张探员,或者,你叫我阿勇也可以。」 我呆滞地回应:「哦,阿勇。」 探员? 即是说,这里是警局之类的地方吧。 阿勇脸上肌肉稍为放松,似笑非笑地说:「小男孩,或者,叫你阿生会自然一点。」 我用大人的口吻说:「没问题。」 阿勇似是明知故问:「阿生,你可知道这里是什麽地方?」 我爽快答道:「是警局吧?」 阿勇点头说:「对了,这里是警局的盘问室,我需要问你一些问题,需要你合作帮忙。」 事情变得古怪,却有趣,无缘无故我怎会来到警局呢? 这里是盘问室,有犯罪嫌疑的人才会被送到这里,我有过犯吗?想不起来,我一直讨厌犯罪,活得小心翼翼,尽可能面面俱圆,惹上官非的话可是相当麻烦。听到阿勇的说话,被他挑起内心好奇,我开始想进一步寻找真相。 我摇头说:「我不明白,我犯罪了吗?你看得见的,眼前的我只是个小男孩,没有能力作奸犯科。」 阿勇察觉我的焦躁,用右手轻按我的手臂以作鼓励,对一个小男孩来说,他的手显得相对地巨大,有点可怕。用小男孩的角度去看世界,有另一番味道,一事一物顿成庞然大物,盘问室的空间亦大得夸张,在只有两个人的情况下,十分空洞。 阿勇眨过眼後说:「的确是,对於我来说,你所犯的罪微不足道,盘问是上司的命令,是例行公事,我需要遵从,这算是一份优差。」 我怀疑问道:「那到底是什麽罪?」 阿勇严肃地说:「偷窃。」 我再问:「你的意思是……我是小偷?」 阿勇笑着说:「对了。」 这些对话已经被阿勇记录下来,他没有亲手笔录,其恤衫的口袋里放有一部录音机,把对话一字不漏地记录,他的做法很聪明,我在想,只有笨蛋才会边说话边笔录,他显然有点小聪明。 我继续追问:「那我偷了什麽?」 阿勇说出古怪的两只字:「法则。」 我大笑起来:「哈哈!完全想不明白。」 我终於想起来,曾以为这是儿时往事的重播,由得它发展下去,渐渐发现稍有不同,另有变化。 小时候,我的确是个小偷,偷过父母藏在家中的钱,在玩具店偷过不少玩具模型,常说「上得山多终遇虎」,我也不例外,多次侥幸避过发现,成功偷窃,在打算收手前的最後的一次却不幸被捕,我被转送到警局处理,巧合地,那个探员就是叫阿勇,和现在的情况十分相似,经过探员一轮盘问,我仍然坚持那是我的第一次犯案,在这样的情况下,诚实真的有效吗?就算是今时今日,成年的我还会选择隐瞒过去,试图减轻自己的刑罚。由於那是儿童犯罪,只要定期到警局报到,并接受警司警戒,在十八岁的成年前不再犯罪,记录便会自动在成年後删除,我欣然接受这个做法,自此我亦得到应有的教训和刑罚,不再犯罪,因为後果可以是更严重和麻烦的。 阿勇沉默不语,维持差不多两分钟。 我追问下去:「我偷的不是玩具模型吗?」 阿勇笑说:「没错,十岁那年,你的确偷过玩具模型,但你应该明白,你不再是小男孩,已经长大成人。」 假装天真无知,假装自己仍然是个小男孩,企图胡混过去,却给阿勇知道了我的想法。 我唯有坦白说:「可恶,给你看穿了。」 阿勇说:「看穿与否并不重要,这只是我的工作,盘问时间只馀下十分钟,你会在我面前说出真相吗?你会坦白吗?我不这样认为,十分钟过後,你便可以离开。」 同时间,我亦看穿了阿勇,他的立场明确,这只是一份工作,他不执着於查找真相,十分钟过後,我离开,他亦离开,各自获得释放。 我提出要求:「我需要一杯咖啡。」 阿勇惊讶地说:「哇!真懂得享受,被盘问时还要求喝咖啡。」 我点头说:「那可以吗?」 阿勇把问题忽略过去,他只是说:「这里只有罐装的冰咖啡。」 我欣然接受:「也可以。」 我喜欢咖啡,不论是冷或热,不论是昂贵还是廉宜,没什麽所谓,给我喝便可以,喝咖啡的习惯也是模仿自过往的洛克,他深深影响那个心灵破碎的我。 然後,阿勇用盘问室里的电话要求同事送来两罐咖啡,分别是他和我的,看来我们都有了喝咖啡的瘾,不喝咖啡,难以集中精神,懒得说话和干活。两分钟过後,咖啡终於送到,那个探员也是个男人,比阿勇年轻,小几岁,应该是他的下属。我们各自握住一罐咖啡,一口接一口的喝进去,感觉十分痛快。时间还剩下八分钟,我便可以轻松离开,喝咖啡是用来拖延时间的计谋,我似乎成功了。 阿勇煞有介事地说:「你不好奇自己偷了什麽吗?」 我被突如其来的问句吓住,差点吐出嘴里的咖啡,待吞下後才回应:「你说是法则,我却完全不明白。」 阿勇问:「你最近都在忙什麽?」 我坦白说:「写小说。」 阿勇说得莫名其妙:「你的小说正逐步改变世界,有些人拥有超能力,有些人不再相信神,有些外星人来到地球,有些人的恋爱运欠佳,特别是女生,社会上出现了所谓的剩女现象。」 他的说话毫无水准,使我啼笑皆非,我故意高声说:「哇!这些都关我屁事。」 阿勇不予理会,忽略我的夸张反应,他再说:「你写了多久?」 我想了想後回答:「一年吧。」 阿勇用肯定的语气说:「世界被你影响了整整一年,问题出自你所写的小说。」 我压抑不住怒火,向他破口大骂:「胡说!荒谬!我写的又不是死亡笔记,没有那种写上名字便会导致他人死亡的情节,我用笔记本电脑写作,内容都记录在文字档案里,难道这样会有问题吗?」 阿勇说:「其实写作没有问题。」 我试图以说话技巧洗脱罪名:「所以这是强加的罪名,是吧?」 阿勇没有承认或否认,他继续说自己的话:「我们希望你停手,不要再写下去,而且需要删除所有小说,包括你自己保存的,还有网络上流传的所有版本,假如有印刷成书的,请你把其碎成废纸。」 我断言拒绝:「绝对不可能。」 阿勇命令说:「你得服从,否则会惹上更多麻烦。」 我用不甘心的语气说:「对不起,那些小说都是我的生命丶我的心血,无论如何都不会答应!」 阿勇转移话题:「你的老板已经拥有法力,你知道吗?」 我假装不明白:「法力?什麽法力?」 我的确知道洛克能够制造幻景,至於他会否拥有别的法力,则不得而知。 阿勇加以说明:「洛克拥有法力,懂得制造幻景,我们正身处他所制造的空间内,明白吗?」 我反问他:「那又如何?我们相识多年,他是个好人,绝对不会利用法力作乱的。」 阿勇再说:「洛克没有任何问题,他清楚自己的力量有多大,懂得如何运用,问题是……将会有更多人拥有法力,被启蒙成超凡人,时间会证明这一切,只要你的小说一直存在,世界会变得更为混乱,我说得很浅白了,相信你能明白当中意思。」 我点头说:「明白了,这个世界会多了一班超凡人,然後造成世界大乱,或者构成世界大战,总之会为世界带来一定丶一定的影响,对吧?对吧?」 阿勇一脸满意地说:「嗯!你知道了。」 「可惜你是天生的狮子座,个性非常顽固,难以顺利说服,希望有朝一日,你会接受劝说,好好考虑我的提议,删除小说,放弃写作。而且你本来就讨厌麻烦,只要一直写下去,你会惹到不能预料的大麻烦。」 阿勇说完一段话,我给出的回应却是:「我比较想知道真相。」 阿勇错愕问道:「什麽真相?」 我问:「写作怎可能影响到世界呢。」 阿勇再次把话说得莫名其妙:「只有神才知道。」 我先在心里暗骂:「呸,神什麽神?我才不愿意相信神。」 然後,在嘴里说:「妈的!我根本不相信神的存在。」 阿勇保持冷静地说:「你不是写过伊伊奇的故事吗?」 我不禁摇头叹息:「唉!那是虚构的,那是胡扯的,不要傻。」 阿勇却说:「祂已经是这里的神。」 不论眼神或语气,他都是出奇的认真,这使我甚感犹豫。 我哑口无言:「怎可能……」 我们沉默过一段很短的时间,然後阿勇突然说:「我们的对话很愉快,我还想继续说下去,不过时限已到,你我都需要离开,在门外有人等待你,会接你回家,快走过去吧,你会喜欢下一个画面的。」 我没有选择的机会,依照阿勇的意思步往大门,门外站了三个人,父亲丶母亲丶姐姐,我想起十岁那年的偷窃和被捕,和当年一模一样的情景,他们把我从警局带走,我的眼泪不禁涌出来,感到相当惭愧,无地自容,这是使他们难堪的家丑,我犯了错,但保证永不再犯。 这画面使我忆起母亲,她已经不在人世,离开我们一家好几年了,这时候,在这个幻景内,她牵着我的手离开,带我回家,感觉十分温暖,和我内心的冰冷形成了强烈对比。 我垂下头说:「对不起,母亲。」 母亲默然不语,父亲和姐姐亦然,他们没有意欲开口,这个时候,这种情况,的确使人难以启齿,我一直不明白他们是怀着怎样的心情带我走,是感到羞耻?愤怒?痛心? 从小到大,我顽劣叛逆,自以为是,总是不受教,犯过不少错,今次真的犯下了确确实实的罪案,是偷窃…… 我对不起家中的每一位,父亲丶母亲丶姐姐,使他们蒙羞。 大家都带着沉重脚步离开警局,我不敢去看他们的表情,但知道必定是前所未有的凝重,母亲捉得我的手更紧,使我倍感难过,不愿意接受自己,原来从进出警局这一天开始,我渐渐讨厌自己丶鄙视自己。姐姐和我不同,她孝顺父母,用功读书,做事井井有条,测验和考试的成绩均很理想。我不及她,讨厌读书,有自己的想法,难和世界配合,总是格格不入。 不咬弦,不对劲,不协调。 画面扭曲起来,显得东倒西歪。 我怀念那些年,虽是苦涩,仍然怀念,那里有自己最爱的母亲,还有完整和幸福的家庭,我渴望回到过去,但清楚了解这不只是种盼望,而是不能达成的奢求,母亲确实离开,走得很急,未有说过一声再见。家不是家,不再温暖,变得冷清,我的灵魂零零碎碎,生命支离破碎,像行尸走肉,像活死人。我希望这里不是幻景,希望二十分钟能成永不幻灭的永远,这是一个回到过去丶改变过去的机会,我希望事情如自己所想般发展,可惜事与愿违,我回到一个位於办公室的房间,这是我的第一次到访,或许亦会是最後一次。 我看到一张熟悉的脸,以前的老板:洛克。 第十二章:一阵风 《3n8》 第十二章:一阵风 母亲,我很想念你…… 可惜,这个幻景只能维持二十分钟,我迫不得已的回到洛克的房间,泪水穿越幻景和现实,十岁的他淌着泪,我亦然,母亲的离去成了一辈子的痛,我恨不得马上回到过去,改变已发生的一切。讨厌家不成家,讨厌孤独,偏偏命运迫使我孤独下去,它彷佛在十岁那年开始捉弄我,直至成年後的现在。 回到房间,我坐在单座位沙发上,不讳言,它很柔软丶很舒适,胜过以往坐过的每一张沙发,但这种身体上的享受真的有用吗?它可以舒缓内心的伤痛吗? 肉体……心灵…… 我作了个摇头动作,表示绝对的「不可能」。 洛克好奇地问道:「干吗摇头?感到不高兴吗?不妥当吗?」 我低声说:「我只是向沙发说不。」 洛克的眼神顿时变得更好奇,他再问:「奇怪,怎麽会向沙发说不呢?」 我坦白说:「它不能让我好过一点。」 洛克不明所以,追问说:「那是小时候的回忆,你怎麽还会伤心呢?是因为自己当过小偷?还是有别的原因?」 我回应:「我不曾把十岁那年发生过的糗事告诉别人,但这绝对不是哭的原因。」 洛克按捺不住跃动的好奇心追问下去:「我倒是对偷窃一事感到好奇,你是如何做到的?」 我挂着牵强的笑容说:「对我来说,那已经是小事一桩,坦白也无妨。」 洛克说:「我不插话,慢慢说。」 我开始向他忆说自己小时候的故事:「我会很快说完,十岁那年,我经常羡慕朋友家中有很多玩具,但由於家境问题,父母不会主动买太多玩具给我,於是我想出一个鬼主意,到百货公司偷玩具,我经常逛玩具部,知道里面的布局,观察过购物中心的通道和出入口,仔细部署偷玩具计划,最重要的是如何逃走。」 洛克惯常地问:「然後呢?」 我续说:「我偷过很多次,每次都能瞒天过海,非常成功,後来终於有一次,上得山多终遇虎,当场被捕。我被困到盘问室,其实说不上是困住,因为一个只有十岁的小男孩又怎可能逃走呢……」 洛克又问:「然後呢?」 我冷静地说下去:「那个叫阿勇的探员不断盘问我,他倒是很客气,没有作出任何威吓,我不断否认自己曾经多次偷窃,直至离开的一刻,我仍然死口不认,坚持说那是第一次,亦是唯一一次。」 洛克眨眼点头说:「相当聪明,十岁已有这样的智慧和判断力,很不错。」 我拒绝接受他的赞许:「不要夸奖我,这种糗事,请不要记住。後来的画面便是家人接我离开警局,包括父母,还有姐姐,我知道他们感到痛心和失望,但仍然爱我。」 洛克像恍然大悟:「这就是哭的原因?」 我点头承认:「差不多。」 「我哭,是因为几年後母亲离世,对我的打击很大,她是最疼爱我的人,我一直想念她,经常梦见往日一起生活的画面,在梦中会哭出来,就如在幻景里哭,现在也哭,同样的事情,同样的伤感,改变不了什麽。」 洛克对我作出安慰:「你已经是个坚强独立的成年人了。」 我断言否认:「我只是表面坚强,实际上内心软弱丶脆弱,不堪一击。」 一直说,一直哭,哭个不停,第一次在男人面前哭成泪人,坦白说出埋藏多年的秘密,十岁那年的偷窃事件,同学丶朋友丶同事丶女朋友,不曾告知别人,只有家人和我共同保守这个秘密。此时此刻,我向洛克坦白,获得一定份量的释怀,犹如重新呼吸到新鲜空气,肉体和心灵都稍为放松。 这时候,洛克再次向我掷出东西,这一次,他没有施展幻景法力,我的反应敏捷,一手握住那软软的东西,是一包纸巾,是城市中最受欢迎的品牌,而且是原味,即是没有奇怪的味道,他递给我拭泪。我马上拆开包装,哭後的习惯便是拭泪,泪乾了,消掉泪痕,就如结束哭泣,伤心的齿轮暂时停止转动,直至不能预测的下一次,它会再度启动,没有谁能够躲开伤心的追截,你我也不例外。 一会儿过後,洛克知道我已经冷静下来,他突然说:「时候不早了,我快要离开公司,你呢?」 我怀疑问道:「你的意思是你将提早结束工作?」 洛克开玩笑说:「哈哈,对了!我的意思不是让公司倒闭。」 我轻皱眉头说:「难怪你说过时间仓猝。」 洛克说:「我希望你多留一会,可以谈上更加多丶更详细。」 我苦笑说:「下一次见面是何时?这真是天晓得,假如还有话要说,便尽量说,尽可能长话短说。」 洛克用轻松的语气说:「没什麽,我只是要求你停止写作。」 我理所当然地拒绝:「抱歉。」 「我不可能答应,写作成为我的新生命,我依赖它来度过每一天,这样的要求,等同要了我的命,决不能答应。」 这种方式的回答才符合我的刚烈个性。 洛克仍然尽力劝说:「你可以回来公司工作,我是无任欢迎的,这一点,我知道你很明白。」 我用更强硬的态度去回应:「我重申一次,我拒绝,工作是工作,活得像没个性的工蚁,我一早厌倦了。花过时间,下定决心,选择奔向自己的梦想『写作』,孤独地沉醉於小说世界,我找到了真我,有仍然生存的感觉。」 洛克瞪眼说:「要三思!勉强写下去的话,世界会更加混乱,请你收手。」 他的眼神锐利得像头猛兽,不其然使人畏惧。 我装出虚假的笑容说:「哈哈!我不认为原来的世界有多好,这样的突变可能会为人类带来好处,不一定是坏事啊。」 用笑容掩饰恐惧,我认为这个应对方法相当适合。 洛克再次劝阻:「我劝你放手!我要你放手!这不是开玩笑,因为事关重大。」 我带着认真的表情说:「我决定放手……一搏,哈哈!」 这也是一种掩饰,说说废话偶尔也能起到作用。 洛克无奈地说:「唉,你竟然有心情玩『对话接龙』。」 我试探说:「难道你不喜欢自己的法力吗?」 洛克却语出惊人:「那是需要代价的,我不会胡乱使用。」 我继续钻进同一个话题:「嘿……可以把那要命的代价告诉我吗?」 这一次,立场坚定的人是洛克,眉头深锁的他说:「抱歉,是个秘密。」 我没有追问的打算,穷追不舍只会换来反效果,他回避话题,闭口不说,必定有他的原因,我坚持自己的立场,继续写作之路,也是同一道理。 不追问下去,始能找到彼此的出路。 我站直身体,然後说:「我也是时候离开,你会再用幻景困住我吗?」 洛克抿嘴说:「不会,这是毫无意义的。」 我装出认真的表情说:「放心,我也不会利用小说乱来的。」 洛克回应:「我放心……不下。」 想不到会面结束前,洛克才利用说话戏弄我,他风趣幽默,但这显然不是其一贯作风,是被法力所影响吧?拥有过强力量亦未必是一件好事。 我怒气冲冲的说:「妈的!不要模仿我玩接龙游戏!」 洛克不予理会,转移话题说:「走吧,有需要帮忙的话,打电话给我,随时也可以,就算是午夜也可以。」 听罢,我收起愤怒,不再装模作样,轻松地说:「哈哈,没问题,我知道你不喜欢睡觉,我也是同一种人。」 我拿起袋子离开洛克房间,步伐轻松,终於明白洛克要我来这里的目的,他要告诉我「小说改变世界」的真相,要求我停止写作,放弃小说,他似无恶意,一如以往般待我友善,制造出两个幻景,付出一定的神秘代价。他只作出劝说,而不是霸道的阻止,他了解我的个性,知道决定了的事情便难以改变,亦知道我有自己的想法,抱有一定的坚持。 在办公室的通道里,我再次碰到良哥,他好奇我离开的原因,然後我找来纸笔把「ocoh说」的网址抄写给他,说那里有我的作品,失眠的时候可以用来帮助入睡,我在想,他一辈子都不会感兴趣,他关注赌马丶玩网络游戏。 小说和读物? 我才不相信他会花时间钻研。 踏出办公室大门,再次回到大厦走廊,我从袋子里掏出手机,拍下一个画面,第一次来访,或许也是最後一次,拍下照片,使它成为永远的回忆。 乘升降机到大堂,巧合总是一连串,升降机里没有别人,当值的管理员仍然未有现身,我不其然怀疑:「难道自己是一阵风?」 老样子的独来独往,有点孤单,这样子的自由自在,却很适合个性孤僻的自己。 来去如风,往事如烟。 第十三章:老家 《3n8》 第十三章:老家 在洛克房间的时候,我有了念头,确定下一个目的地是老家,过着悠闲退休生活的父亲该在家吧?搬进新居後,有一段时间失去联络,我没有主动找他,他亦不敢打扰我,过得还好吗? 父亲年纪老迈,喜欢忙这忙那,持续每天都踏单车外出,这是他的习惯和固执,想到这里,我不放心,决定回家走一趟。 走回头路,即是今天前往工业大厦所走的同一道路,只是换成反方向,为了节省时间,我不打算绕圈子,纵使有其好处,可以到附近逛逛,碰碰运气,看可否遇上一些儿时朋友。不过,回老家比较要紧,没有预告的回家,父亲会为此而感到特别高兴。 下午五点十五分,我来到与麦慧晶母子相遇的地点,向右转再走过两条马路便是老家,往前看,有熟悉的酒家,我不喜欢这一家,食物水准很糟,招来客人的招数是十分廉宜的价格。再往前走,是家具店,位於不吉利的铺位,不知曾经易手多少次,悬挂在二楼的招牌永远捱不过第二年。很久以前,那里曾经是电影院,小时候的我在里面看过好几次电影,不论是电影或是爆米花,质素总是使人不满意,每一次都失望而回。 再走上一小段路,来到年中无休的便利店。在小说《人生》里,朱柏华工作的便利店正是取材於此,往左方看,正是熟悉的爱琴海酒吧,和《人生》息息相关,狼人阿森曾经在酒吧内工作,安达臣丶小二丶朱柏华丶洛芙等人物亦曾来访这家不起眼的小酒吧。五点多,现实世界中的爱琴海准备营业,在小说里,它总是活跃於午夜,现实中它早就忙个不停。 我放弃走向酒吧,因为老家位於便利店的右方,而不是爱琴海那边的左方。我开始分不清现实和小说世界,产生混淆,小说里的人物丶场景大多源於我所知道的真实事物,再次看到便利店和酒吧,总认为里面的客人都是小说人物,虚构的情节将在这个午夜如期上演。我越想越头痛,强忍着不明来历的痛楚,暂时放下想像,让脑袋休息一会儿,让自己舒服一点点。 完成不费力气的漫步,老家就在眼前,是一座孤单的住宅大厦,我需要输入密码才能进入大堂,密码由四位数字组成,相当简单,不可能记错,我爽快地输入「一六七四」,错不了的…… 咦? 单色萤幕显示出「输入错误」,使我摸不着头脑,我再次输入相同的数字组合,结果完全相同,是错误,是接二连三的错误。我换个方法,掏出手机,那里储存了那个该死的密码,立即看一下,也是记忆中的「一六七四」,这就奇怪了,难道密码被改掉? 这是不可能的,还未到更换密码的日子呢。 霎时间,我感到慌张,由於密码问题开不到门,真是对科技的一种讽刺。在徬徨无助之际,一个中学女生拯救了我,我没神没气地转身回望,看到身材娇小的她,还发现一个有趣的地方,这个女生该是我的学妹,她身穿王肇枝中学的浅蓝色校裙,土气十足,很容易就辨别得到。 我腼腆地说了声「谢谢」,她含蓄地点头,由於戴着耳机,她可能没有把我的话听进去。我所认识的管理员又不知道走到那里躲懒,这个人和尽忠职守扯不上关系,就算他安守岗位,亦不表示专注於工作,很多时候,他也在光明正大地睡觉。幸好他不在,我不用打招呼或说些公式化的客套话,我和学妹一同乘坐升降机,她在七楼离开,而十三楼才是我的终点。 忘了说,我偷看了她键入的密码,是「五六三八」,又是那不缺席的3n8。 离开升降机,心急如焚的我立即向左走,还有不到一公尺的距离,就是我的老家,虽然为了写作,我选择了离开,但仍然想念这个地方,还有年老的父亲,不知道他还剩下多少日子,岁月会偷偷在我不察觉的时候带走他,我害怕失去他,一直担心那一天的来临,虽难以避免,却仍想逃避。 感觉不对劲,有点不自然,老家大门是闭上的,这表示父亲可能不在家,他老是说喜欢空气流通,所以有人在家的时候,大门是长期打开的,换句话说,他不在家。於是我拿出门匙,塞进门锁,顺着时针方向,向右打了两个圈,顺利把门打开,里面将会是伴我成长的老家。 独个儿走进去,感觉仍然熟悉,没有人的家,仍然弥漫着父亲的气息,该是某些奇怪的药油味道,我知道他仍然健在。这里难得没有人,我立即贪婪地摊在客厅的沙发上休息,这里有着太多的旧日回忆,包括小时候丶少年时代,和家人有关的种种经历,喜怒哀乐,悲欢离合,尽在大小恰当的客厅里。 不自觉的撷取着渐渐淡化的回忆,拾回多少,便牢记多少。 沙发前有一个白色小茶几,我看到上面有一张陌生照片,把它伸手抓来,发现是父亲年轻时的临时驾驶执照,我不禁发笑,是多少年前的古董呢?保存得尚算妥当,我由衷地佩服。好奇是免不了的,我拿着临时驾驶执照关看一下,旧照片上的父亲,年轻得难以想像,拍得很好看,和现在老去的他相距甚远,我拿出手机拍下照片留念,相信执照是他在找东西的时候不小心翻出来的,算是一件珍贵的小古董,也会是他的回忆。 乘过火车丶公车,到访洛克的办公室,吃过两次幻景所赐的苦,我感到十分疲累,躺着躺着,逐渐入睡,迷迷糊糊睡过几个小时,我再次醒来,时候不早,已经来到晚上,屋内变得阴暗,看不清楚环境,黑暗当中,老家好像化身成陌生人,没刚才那麽温暖舒适。 我被开门声音吵醒,有点期待开门的人会是谁,会是父亲?还是阿姨? 我急不及待地坐好,伸了一个懒腰,打了两个呵欠,在黑暗中不清不楚地注视着大门,我猜走进来的人将会是父亲,这是猜测,亦是满心期盼,我想念他,他可是命中注定和我血脉相连的父亲,是唯一的一位。 那个人终於现身,并谨慎地往屋内一看,亦因为这个自然举动,我看得见其上半身,从隆起的胸部,便知道是个女人,会是阿姨吗?似乎不是,和阿姨相比,眼前人长得较为高挑,较为年轻,侧面展示出女性特有的曲线体态美,这个人……陌生得超乎想像。 心里不断涌出同一个疑问:「这个人是谁?」 不是父亲,不是阿姨,她到底可以是谁?会是父亲的亲戚吗?可能是,他老是喜欢接待海外的亲戚来家暂住,这可能性十分高,不能排除。 女人没有立即走过来,她先开动屋内灯光,然後才施施然地走到饭厅,饭厅和客厅是相连的,其实我们的距离相当接近,隐约看到她的一身装扮,披有一头长发,身穿米白色的长袖衬衣,下半身是深啡色短裤,配上一对浅啡色短靴,还未能看到其真面目。顿时间,我坦惕不安,面对未知的陌生人,而且是个女人,内心始终有所顾忌。 开灯後,重见光明,我终於看得见女人的脸,其脸上涂有厚厚的化妆,成熟妖艳,看上去约是三十岁的样子,以这个年纪来说,称得上是很漂亮,有一种成熟女人的吸引力,但她到底是谁?在记忆中,我似乎找不到关於她的印象,不认识她,却又有熟悉的感觉,甚至以为自己认识她,这会是那门子的错觉? 女人一脸震惊,其反应属真属假,一时间难下判断,我流露出一副茫然不知的表情,我们以表情进行对峙,我的存在未必是她的意料之外,但她闯进屋内,却真的使我手足无措。 什麽? 什麽? 她是闯进来的? 一瞬间,自己也否定了这个说法,她不是闯进来的,没有用过强硬手段,未有制造任何噪音,轻易地用门匙弄开大门,就如回到自己家般容易。 我的眼睛随着闪现的想法行动,悄悄地环望屋内一遍,我知道事情进入了一个失控的地步,和自己想像不符,墙壁黏有古灵精怪的紫色图案墙纸,沙发是极有气派的黑色真皮沙发,白色小茶几消失不见,沙发面向的组合柜亦是近期流行的新款式,电视机不再是几年前的旧型号,而是大尺寸萤幕的韩国品牌液晶体电视机。我望向饭厅,饭桌变成四根黑色柱脚配合一大块强化玻璃的高级饭桌,椅子是贵价货,这更加不用说。 只是短短几秒钟和两眼的观察,得出一个结论:这里不再是我的老家。 女人站住不动,好奇地关视着坐在沙发的我,我报以同一种眼神,挂起一个牵强微笑,对我来说,这绝对是种困窘,对她来说,却好像什麽都不是,状甚轻松。 我们不约而同说出简短的问句:「你是?」 女人的反应是连声的呵呵大笑,可能在取笑我的表情──可怜兮兮的目瞪口呆。 我声嘶力竭地问道:「这里不是我的家吗?」 女人笑说:「这真是个好问题,要是这里是你的家,你根本不用发问。」 我不禁疑问:「我知道这个问题或许有点奇怪,但……这是幻景吗?」 女人的回答却使我震惊:「我没有制造幻景的法力。」 我立时被吓住,她的话有着漏洞,我用不确定的语气问道:「什麽?你明白什麽是幻景?不会吧?」 女人续说:「有些超凡人懂得制造幻景,我却没有被赋予这种法力,而我则懂得三种法力,分别是隐形丶模仿和……」 我禁不住插话:「你不会是……」 答案呼之欲出,我却不愿意说出口,这个人既是陌生,可是我对她的了解实在太多。 第十四章:超凡人 《3n8》 第十四章:超凡人 脑海中立时浮现出一些印象,由模糊变清晰,由怀疑变肯定,我想起一个超凡人,没错,是和《凌盗》相关的超凡人,那个她拥有第三等级法力,属於黑暗吃尸族,是个满脑子只有仇恨的可怜人。 女人故弄玄虚说:「我还有一种能力。」 我抢着说:「我知道。」 女人爽快地问道:「知道我会用来对付你吗?」 我点头并挤出苦笑说:「我已经在担心了。」 女人微笑说:「那就好了,原来你真的明白。」 女人对我的回答感到满意,她的微笑不温暖,还带着冷冰冰的感觉,她从虚构而来,却走进现实,想不到我会遇上她,这是完全的意料之外。 转眼间,女人已摆出作战架势,聚精会神,运用凌气,纤幼的双手有所动作,似模似样,我不禁怀疑这是否出招前的姿势。 眼看势色不对,而且知道女人的第三种法力是惊人的「人体控制」,假如现在不逃的话,她会如何玩弄我的身体,伤害我的心灵,实在是难以预料,後果随时是不堪设想。 我决定先取回沙发上的袋子,里面有不少重要物品,包括钱包丶手机丶门匙丶流动充电器丶外套丶两只扭蛋玩具,尽可能避免遗下。我背负袋子,迅速穿回运动鞋,女人忙於凝聚力量,还得花上一点时间,我偷看她的表情,其脸上未有丝毫忧虑,显得不慌不忙,她可能认为我必定逃不出其法力攻击。 完成所有逃走的准备,我走过女人身边,再偷看其侧脸一眼,她察觉到并以一个诡异笑容作回应,摆出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我唯有跑得更急更快。贬眼间,我已经离开屋内,走到走廊范围,我赶紧按下召唤升降机的按钮,这里仍然是女人的视线范围,我侧身回望,漂亮的她只笑不语,可惜这个微笑并不甜蜜。毫无疑问,她的确是个标准美女,由设定她的第一天便知道,美丽性感,魅力十足,内心却充满仇恨,命途注定坎坷。 这是我笔下的她,我了解的。 女人准备出手,向我投出一道来势汹汹的凌气,虽然不欲相信,但我确实见证着超凡人出招,凌气呈紫黑色,她果然属於黑暗吃尸族,而这种阴森的紫黑色,又使我想起一个人,他曾经是她的男人,亦是吃尸族领导。 凌气越来越强大,力量澎湃,直冲往我的方向,事实上,她根本不用如此认真,这样做只是白费气力,简简单单的用少许凌气出招便足够,她攻击的对象是个手无寸铁的普通人类,我还可以弄出什麽花样来对抗? 答案显而易见,我对抗不了一个第三等级的超凡人,只好把希望寄托於升降机上,但又好像太迟了,女人的杀着迫在眉睫,该死的升降机仍然滞留在八楼,和十三楼有着一段相当的距离,我马上改变计划,转身跑往c室方向,那边有一道防火门,只要拉开它便可以进入後楼梯。 料不到自己的身手比想像中还要敏捷,计划已然成功,我侥幸躲过女人的法力攻击,成功来到梯间,我不但知道这个地方,而且有着深刻印象。以往经常躲到梯间,这里的形象是神秘丶宁静丶孤独,回忆被环境影响和牵引,使我禁不住忆起往事。 回到反叛的小学时代,忘了从那个时候开始,内心产生了讨厌上学的情绪,曾想尽办法逃避身为学生的责任。大清早,前往学校的路总是一个人孤单的走,家人甚少陪伴,父母忙於工作,姐姐亦要上学,他们不会知道我的故事,不会想到我能够躲到那里。呆滞的我离开老家,粗暴的关掉大门,假装如常上学,事实上,我躲进了c室那边的梯间,一个窄小却自由自在的空间。在里面,我尝到寂寞味道,闷得发慌,可以做的事情不多,只好无聊的在梯间跑跑跳跳,打发几个小时。回忆过去,我该利用那些时间在学校专心上课,却因为自己的反叛而浪费宝贵时间和学习机会,回想起来,觉得自己愚蠢无知。几个小时过後,来到午间时分,我又假装下课回家,是个不折不扣的小骗子。 後来,还有一个和梯间有关的状况,贪心的我曾偷走父母藏在家中的现金,到街上买模型玩具,又不敢光明正大的在家装嵌,常偷偷摸摸推开通往後楼梯的沉重木门,然後坐到地上玩模型。 重温这些儿时往事,知道自己真的很愚蠢丶很白痴,有点看不起自己在昔日的所作所为。 身陷危机边缘,现在不再是回忆过去的时候,我要拔腿逃走。不过首先要应付一个抉择题──该往上跑还是往下跑? 保命的意识刺激着大脑活动,贬眼间,我已经考虑清楚接下来的行动,直接往下跑不会是最聪明的选择,我该绕路,甚至是走更多丶更复杂的路线,我发动双腿,计划往上跑三层,再转走a室那边的後楼梯,我坚信这个方法可以摆脱超凡人女人的狙击。 依照计划跑了三层,我来到十六楼,停住脚步。两秒钟过後,我再次改变主意,决定再往上多跑两层,这个决定不属於本来的部署,是脑内突然闪现的主意。我又来到十八楼,走到a室那边的後楼梯,改走另一条路线,一鼓作气往下直走十八层楼梯,幸好这并不是十八层地狱,要不然我这个普通人类肯定会捱不住。 没有等级丶法力丶凌气,我不过是个人类。 七分钟。 我以极限速度完成十八层的跑楼梯,这项运动实在过分激烈,我差点在最後关头晕倒。我已经竭尽所能,清楚这是自己拥有的最快纪录,不可能再有更快丶更惊人的时间。由於脚步过於频密,剧烈跑动带来了沉重压力,膝盖终於受不住,产生阵阵痛楚,出现酸酸的感觉,很不舒服。而我的额上和背部亦冒出热汗,这时候,我稍感後悔,认为该先花些时间做暖身运动才对。 逃命计划随着我的想法继续发展,进行得很顺利,在喘息过後来到大堂,命运待我不薄,没有发现女人的踪影,却在这里遇上另一个人,正是那个经常躲懒的常驻管理员,我忘记了他的名字,反正不太重要,只知道他是个瘦削的中年男人,和我父亲颇为熟络,时有联络。 第十五章:一拳 《3n8》 第十五章:一拳 凌气像一条条毒蛇,又像怪虫,一堆接一堆的爬到我身上,有抓痒的冲动。同时间,却有一股无形力量阻止我挣扎,这种感觉使人难堪,因为的确痕痒得要命。这个过程已经维持超过五分钟,我快要因为痕痒而发笑,但仍勉强忍受着,常说「士可杀不可辱」,假如古丝真的打算杀死我,而被杀前我又因为这种事情而发笑,实在有点滑稽,难免沦为笑柄。 突然间,古丝收起力量,凌气迅即消散。见状,我尝试活动身体,如手指头丶颈项丶小腿等,竟能活动自如,她怎可能突然收手并放弃本来的邪恶念头?难道她另有更可怕的计划? 我更感恐惧,不明不白往往是恐惧感的真正源头。 古丝摇头叹息:「毫无作用……」 「是……什麽意思?」 惊魂未定,我把话说得断断续续丶奇奇怪怪。 古丝挂起严肃的表情说:「原来我的法力对你根本起不到作用。」 我惊疑地问道:「怎可能?你是第三等级的超凡人,我知道的,是我设定的。」 眼前的女人是由我亲自设计的虚构人物,我当然清楚她的法力等级已经达至不简单的第三等级,其中的法力「人体控制」阴险霸道,想起来也觉得可怕。 古丝用无奈的语气说道:「因为攻击对象是可恶的你。」 我茫无头绪的追问:「有关系吗?我只是个普通人类。」 古丝摇头说:「错了,你是《凌盗》的作者,即是始作俑者。」 我才恍然大悟,开始明白她的意思,然後说:「我想没有很大关系吧,我是人类,你是超凡人,这些都是不会改变的事实。」 古丝回应说:「绝对有关系,他曾经告诉我,超凡人力量在这里肯定用得上,这个地方只有普通人类,没有其他超凡人,所以我的法力可以横行无忌。」 我再次追问:「他?他是谁?是狄米尔吗?」 古丝换上蛊惑的表情说:「哈哈,你忘了狄米尔的下场?我所说的那个人不属於你写过的人物,不过他说过你们是认识的。」 根据女人的说话,似乎在我的平凡生活里,好像出现了一位神秘人物,如刚才自己说过的一句话「我只是个普通人类」,只能配合平平无奇的经历,惊心动魄的冒险还是留给其他勇者较为适合。 我爽快地说:「先不要谈什麽神秘人,我没有兴趣知道,现在好奇的是你在这里有否对其他人使用法力?」 古丝点头说:「有!而且是成功的。」 我突然有了不好的预感,再问下去:「你控制过谁的身体?」 态度带点冷漠的古丝说:「你问的是那一位?当中共有三个人。」 可恶!她再次故弄玄虚,把话说得含糊,企图使我陷入困扰。 我再问:「那到底是谁?」 古丝考虑了好一阵子才回答:「你的父亲丶阿姨丶管理员,共三个人。」 我愤然大骂:「妈的!」 我的激动并非无因,古丝曾经对我的亲人使用法力,控制他们的身体,她突然和盘托出,说出一个如此震撼的消息,使我激愤难平。我急速冲跑至她的身前,以右拳挥向其脸颊,空气中立时产生出「咯丶咯」两声,是手骨击中其面部所产生的声音,这可能是我挥出力度最猛的一拳,料不到,我需要用在女人脸上。 挥拳过後,我便收手,始终自己并不擅长以暴力解决问题,愤怒的轰向古丝,只因一时愤怒,当情绪得以释放後,我需要冷静下来,套取更多的真相和他们的下落。 我怒气冲冲的问:「变态女人,你到底怎样对待他们?」 古丝用舌尖舔去嘴角上的血迹後说道:「哈哈!我的变态思想来自你的设定,我的悲哀命运亦是出自你的手笔,我只是个平凡女人,是你这个死变态迫使我爱上狄米尔,被他启蒙成超凡人,变作不老不死的怪物。我恨他,更恨你,你们都是变态的男人!」 一瞬间,一段话,使我无言以对,我不禁抚心自问:「古丝有说错吗?」 脑子里有一把幻真幻假的声音告诉我:「无论如何,这是你的过错,不能开脱,不容狡辩。」 我禁不住用一个轻微的点头动作来回应以上的一句,这看透了真相的一句。 第十六章:宁静 《3n8》 第十六章:宁静 我们的计划进行得十分顺利,大概是这一天里最正常的事情,阿姨愿意合作,这态度使我略感意外,同心合力下,我们轻易把昏睡着的父亲带回家。 回到家里,我发现曾经改头换面的一事一物已回复原状,变回熟悉亲切的样子。看到老家内部,旧柜子丶桌子丶椅子仍然是老样子。屋内出现过种种变化, 我理所当然的感到诧异,这是一件难以解释的怪事,还是保守秘密比较妥当。我压抑住内心震撼,隐藏情绪波动,尽量避免给阿姨发现异样。 我们把父亲带进房间,让他安静的躺在床上,我知道他不再年轻,需要多作休息,阿姨给他盖好被子,以免不小心着凉。她的动作细致,小心翼翼,看起来细心体贴,我庆幸她的出现,代我照顾年老的父亲。几年前,她突然来到我家,我自然的把她视作入侵者,没有多大好感,甚至有着莫名的讨厌和抗拒。 近年,我渐渐了解阿姨是真心真意的善待父亲,愿意花时间和心血和顽固的他沟通,真正成为他的另一半,我终於明白她在这个家庭的重要性。 回到客厅,我们坐到沙发上,这张布沙发已经有几年历史,亦是一张沙发床,本来放在我的睡房里,由於占用太多空间,所以後来又转移到客厅当作一般的沙发使用。阿姨还未坐好,已经急不及待启动电视机,看电视可能是她日常生活中的最大乐趣,喜欢看不同类型的电视剧集,不论好坏,任何一出都不会错过。 忆起父亲再婚後的一段日子,知道自己对阿姨存有不必要的偏见,我以为她不怀好意,另有企图,事隔多年,我才明白自己想多了丶猜忌多了。 我没神没气地说:「阿姨,对不起,我误会了你。」 瘦削的阿姨瞪眼问道:「是什麽事?误会了什麽?我听不懂呢。」 阿姨向来是个素食主义者,从认识以来,不曾看过她吃肉,她成为父亲的妻子,又可以说是我的继母,此後的日子里,阿姨都煮素食给我们吃,包括早午晚三餐,日日如是。几年过去,我们日渐消瘦,有些时候,看到镜子里反映出瘦削的自己,我有逃避镜子的冲动,觉得十分可怜,不似人形。 我挤出苦笑说:「哈哈!没什麽,只是想说一声,你待他很好丶很体贴。」 阿姨的样子认真起来,摇头说:「这是理所当然的,他是我的丈夫,而且他待我也很好,我们自然是相敬如宾。」 我轻叹:「他只是个麻烦老人,耳朵又不好,你没有嫌弃他,待他这般好,我身为他的儿子十分感动,无以为报。」 阿姨体谅说:「你说得太严重了,不要轻视一段婚姻关系,在答应嫁给他之前,早就知道他年纪非轻,我需要担当照顾其日常生活的责任,而且不容许自己马虎了事。」 我很害怕别人挂起认真严肃的样子,在这个时候,阿姨的态度和执着已经吓到了我。 我茫然问道:「真搞不懂你们上一代人的想法。」 阿姨语重心长地说:「你还年轻,将来当你变得成熟一点,便会明白这些想法,你也会懂得尊重婚姻,也会善待老婆,那时候,你自然理解我们的婚姻关系和相处之道,总会有这样的一天。」 我不禁怀疑:「真的会有那一天吗?」 阿姨坚定地回答:「我相信你会拥有那一天,不要放弃建立家庭的想法,这是活着的最大动力,正如你的父亲,为了你们两姐弟努力生存着,支撑着这个家。」 我以微笑作回应,结束关於婚姻和家庭的话题,这是一门严肃的学问,我的了解实在太少,一直向往自由自在丶不受约束的生活,婚事遥遥无期,不会刻意去想,父亲比我还着急,经常催促我快点结婚,他打从心底希望我拥有幸福,组织属於自己的家庭,有相伴终老的老婆和孩子。我一直只懂逃避,害怕被约束,担心自己不再年轻,变得老成持重,实际上,我缺乏承担责任的勇气。 从阿姨嘴里说出口的下一句话,又轻易吓到我,她若无其事地说:「过两天,我们会离开香港。」 我先是呆住,换上惊疑的表情,瞪大双眼望着她,一会儿过後,我始明白是怎样一回事,恍然大悟的问道:「是要到越南吗?这一次比往年提早了很多呢,有什麽原因吗?」 越南是阿姨长大的国家,亲人丶友人统统都在那边,即是说,在香港这个城市里,除了父亲和我,她几乎是无亲无故,只有寥寥可数的几个朋友。 阿姨点头说:「我们这一次到越南,需要办很多事情,所以会早点离开香港。」 我问:「那何时会回来?」 阿姨含糊地回答:「可能是几个月。」 几个月会是多少个月? 常说「无三不成几」,根据这句俗语,他们最少会在越南逗留三个月,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几个月时间足够他们适应那边的生活,说不定会定居下来,假如这样发展下去,亲人将会全数离我而去,包括已故的母亲丶嫁到丹麦的姐姐丶将前往越南的父亲和阿姨。 亲手发掘出残酷的事实,难以吞咽,难以接受,它们一而再丶再而三的陆续发生,分阶段的削去心灵上仅有的保护层,直至沮丧至某一个阶段,抉择将会是死或生。 我强迫自己说:「希望一切顺利。」 阿姨还透露了他们到越南的真正目的,会在当地买屋买地,父亲将会履行当初的承诺,给她一个适合的落脚点和安稳的生活,她在香港无亲无故,假如父亲突然离世,相信她会回到越南,那边才是属於她的地方。父亲年老,她亦需要为自己着想,我理解事情的急切性,明白她的心情。 晚上九点钟,时候不早,我说自己要离开,阿姨没有留住我,她明白我不喜欢待在家,知道我渴望拥有自己的空间,需要一个没有人打扰的地方,她问我会到那里睡,我表示将会回到唐八楼。对话期间,父亲一直安睡,偶尔因为作梦而发出微弱的叫声,他的梦话很有趣,「咿咿丶呀呀」,我搞不懂他的梦境,而在我离开老家前,他都没有醒过来。至於下一次的父子重逢将会是几个月後,至於会是那一个月和那一天,真的说不定。 老家离火车站只是十分钟路程,看了看手机,已经是九点多,再乘公车的话只会花费更多时间,所以我决定步行到车站,沿途碰到的路人不多,走得特别轻松。在车厢里,我轻易找到位置坐下,车厢拥有日与夜不同面貌,日间挤迫得使人快要窒息,夜间很疏落,节奏变缓慢,散发着一点阴沉的蓝。我本来想闭目养神,进行了几分钟,还是禁不住好奇的睁大双眼,四处张望,寻找平凡世界里的一些不平凡。 一个小时後,列车到站,我回到新居所在地区,快步离开有点寂寞的车站大堂,踏着一条通往地面世界的斜路,有些人认为走斜路很吃力,对我来说已没有半点难度。我的身体状况很不错,走完斜路未有气来气喘,这有赖平日勤於跑步,这习惯对健康有莫大帮助,持之以恒效果更显着。 走到地面,一个男生背负袋子,独自抗衡寒风,默默忍受,有点愚蠢,身上衣衫单薄,虽然袋子里藏有一件外套,却懒得动手拿出来,用脆弱的皮肤直接感受温度,另有一番滋味。这味道只有寂寞的人才能体会,不知从那时间开始,孤单丶寂寞这些词语喜欢围着我团团转,一方面喜欢孤单,独来独往,一方面讨厌寂寞,害怕被丢下,心情如此矛盾,却是真正的我,人总有两面,任谁也不例外。 虽然我不熟悉这一带,但仍然记得回家路线,走上约五分钟的一段直路,来到代表抉择的十字路口,直接回家的话,向左走便行,我却临时改变主意,向右方再走几分钟,来到一家超级市场,我想起自己未吃晚餐,二话不说走进店内,无聊的逛逛,买些吃的喝的。最後,我买下十个杯面丶八罐可乐丶六支能量补充饮料,还要求店员给我两个大装胶袋才勉强装得下,而且非常沉重。 离开超级市场,只需再走回头路,一直向前走,便可以回到残破的唐楼,路经的店铺都关门休息,路旁的街灯坏掉好几盏,只剩下街尾的一盏仍然亮着,倍觉凄凉。由於它离唐楼很远,所以灯光未能照亮唐楼的出入口,环境昏暗,我只好再次使用手机的手电筒软体来照明,带领我去走接下来的每一步。 入夜後,唐楼的梯间好像变得更为可怕,弥漫着异常的诡异气氛,使人毛骨悚然。我用手机照向灰黑色的墙壁,看到大大小小的裂痕,墙上破洞多不胜数,真的担心唐楼会突然倒塌,随时命丧此地。往上走两层,地面呈现一片湿漉漉,还布满垃圾,散发出阵阵酸酸臭臭的气味,我很想马上闭住呼吸,却未能成功,因为双手提着沉重的两袋东西,从地面走到第八层,完全不呼吸是不可能的。在每一幅墙上,我还看到一些不知用处的胶管子,贯穿上下层,我想不明白管子的作用,但认为这种外露式的设计实在有点儿戏,不太稳当和美观。 看来,我仍在适应旧唐楼的新生活,老是怀念老家的舒适。 花费很多气力,我终於来到第八层,即是我家,拉开铁闸,向右走八步,我算过了,每一次也是同样的走八步,弄开门,终於回到家,来到最安全丶最舒适的地方,我的疲累再也压抑不住,一涌而上,身体和四肢都不想活动,这才像正常人类的体质。 这个晚上,晚餐是麻油味杯面,是我最喜爱的口味,用新近购入的电热水壶烧好热水,并把热水倒进杯子里,等上五分钟便可食用,这时候我有点口喝,急不及待的打开未经冷藏的可乐汽水,拼命去喝,有点傻丶有点笨,却没办法,口喝的感觉使人苦恼。脑子里突然冒出一个问号,上一次吃杯面会是那时候的事呢?我对此事完全缺乏印象,大概是很久以前,可能是半年或一年,甚至更加久远。 我不忘打开笔记本电脑,一边享受可口杯面,一边上网,漫无目的往网络冲浪,我发现自己没有看电视节目的兴致,没有听音乐的意欲,没有和朋友聊天的打算,只想在浏览器的书签里打开一个又一个的网址, 萤幕显示着今天的最新消息和新闻,眼前闪现,却一瞬即逝,转眼间我又忘记得一乾二净,今天的种种经历离奇古怪,遇上的都是奇人奇事,要一下子把心情平伏下来,看来殊不容易。 我关掉即时通讯软体,不想被一个个无聊讯息打扰,不论是身体或心灵都享受着只有一个人的空间,假如萤幕上突然冒出一个讯息提示,会相当扫兴,我不容许这种事情发生,只好让自己消失於交际网络世界。 吃完杯面,喝完可乐,看过一堆网页,不经不觉的来到将近午夜的十一点钟,我决定洗一个热水澡,然後什麽都不去想,直接摊到床上,抱头大睡至下一个午後。身心俱疲,不想活动四肢,不想在家里走来走去,更不想动脑筋,状态如此恶劣的我偏偏不能入睡,闭上眼睛,又想起今天的种种经历,不断重播,使我想起一连串怪事和一大堆人物:依娃丶麦慧晶丶洛克丶古丝等,现实世界竟然因为我的写作而改变,致命武器正是我写的小说,世事果然无奇不有,光怪陆离,勇於尝鲜的我经过一整天的精神煎熬,宁愿这些都不是真实。 我想起探员阿勇的话,然後呢喃自语:「千万不要夺取世界的法则,只会惹来更大的麻烦。」 第十七章:交易 《3n8》 第十七章:交易 睡得很糟糕,作过无数恶梦,包括一直以来最为经典的一个。小时候的某一夜,我到便利店买宵夜,突然被黑衣人追杀,不断逃命,最後被他用刀刺死,梦在此结束。 更可怕的是,恶梦不断重复,我渴望醒过来,尝试挣扎并回到现实世界,却事与愿违,每一次被刺死,以为恶梦将会结束,想不到它又重新启动,没完没了的延续下去。黑衣人的面目永远神秘,却给我熟悉的感觉。从小到大,他总喜欢在梦中现身,偶尔缠扰我。 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午间时分,我知道时间,只因看过手机,萤幕时钟显示为正午十二点。昨夜的恶梦太可怕丶太真实,我抗拒恶梦,产生出强烈恐惧感,吓至全身冒汗,衣服和睡床都被沾湿。 仍然躺在睡床,再次合上眼睛,我思考着一些问题: 黑衣人的存在表示什麽?是一种心理状况的反映?他确实存在?他既陌生,又熟悉,是因为我已经作梦太多了吧? 还是……他是现实里的某一人。 一时间,毫无头绪,找不到答案,我紧闭双眼,进入自己的凌界,感受周遭隐现的凌气。 没错! 我在模仿超凡人,那些自己笔下的人物,进入私密的心灵丶思想丶意识里头,我称之为凌界。眼皮遮蔽视线,日光仍勉强透射进来,隐隐闪现,闭眼不等於变成瞎子,世界和我相连,有着紧密连系,答案清晰可靠,事实显而易见:我进不了凌界。 「不会吧?古丝在这里也能使用法力的……」我带着不甘心的心情,用无奈的语气呢喃出这一句。 古丝是由我创造出来的小说人物,是《凌盗》里的黑暗超凡人,心恨手辣,敢爱敢恨,她恨透一个男人,使尽千方百计,意图作出报复。结果,她从天堂回到人间,等级更跳升至第三等级,处心积虑,再次设计,她最终成功了,那个男人死在她的弟弟手下,那一幕甚是悲壮丶凄冷。 我不甘心,继续钻进同一个问题里,古丝曾经在这个世界施展法力,包括模仿和人体控制,面对我的父亲丶阿姨丶管理员,她的法力真的有了作为,而她亦曾成功假扮管理员来骗过我,看起来天衣无缝,那是世界上最伟大丶更奥妙的易容术。後来,她的人体控制法力却在我面前离奇失效,突然出现的运气使我得以保住性命。 我回想整个事件一遍,只找到唯一漏洞:幻景。 我创作古丝,了解她的内心,知道她的极限,她并没有制造幻景的法力。当我在老家的沙发醒来,发现屋内出现了重大变化,可以说是焕然一新,显而易见,我进入了幻景,这表示有人协助古丝,而那个人应该是另一个超凡人,他们同时闯入现实世界,实现尚未得知的想法和企图,而其中的目标便是创造了超凡人和小说世界的我。 我列出具备制造幻景能力的超凡人名单:伊伊奇的爷爷丶尼奥,还有终极最强人物霍图,那家伙的完整姓名是「霍图沙拉尔哲尼苏赫特」。 算了吧! 还是唤他霍图较为简单直接。 现时我所掌握的线索实在太少,一下子要知道谁是协助古丝的人不容易,我说服自己这并非完全不可能,却的确是相当艰难,似乎再花时间去推理也是多馀的。 「吱吱……」 这声音很是熟悉,我知道是由手机震动所产生的,我习惯在睡觉时把手机设定为静音,以防有人打扰好梦,不过昨晚只有可恶得不能再可恶的恶梦,使我睡得糟糕,身体处於紧绷状态,体力尚未恢复。 可是,我曾经把手机调成静音吗? 好像想不起来。 手机奇怪的躲到枕头之下,我伸手去摸,凭感觉抓住它,由於出现新的来电,萤幕自动亮着,而来电者的名字是不陌生的洛克。 我随意地说:「喂!是洛克吗?」 洛克用轻松的语气说:「阿生,又是我。」 我不明所以:「有什麽事?」 只是一下子,洛克已说出重点:「继续写小说那件事,你有没有改变主意?」 我坚决地说:「没有!」 洛克似乎有所隐瞒,煞有介事地说:「昨晚你再次进入幻景,是吗?」 我顿生怀疑:「你怎会知道的?难道制造幻景的人又是你?」 作出这样的推断很直觉和合理。 洛克含糊地回应:「嘿嘿!是我,是我的错,我抵受不住诱惑。」 他直接承认了制造幻景者是他,但又故意说出奇怪的一个词「诱惑」,挑动了我的好奇心。 我又问:「怎样的诱惑?」 洛克的作风一向古怪,这时候,他所说出的话更使人难以置信,他带笑的说:「那个女人,实在很了得丶很完美!」 我惊讶地问道:「什麽女人?难道你是说古丝?」 洛克点头说:「对了,就是她。」 这个点头动作只是我的联想,但几可肯定,他是在点头承认,这动作是必然存在的。 被吓至啼笑皆非的我说:「哈哈!不要告诉我,你和我笔下人物上床……那完全是虚构的,不要开玩笑啦!」 「她的确是来自虚无。」 「我起初是抗拒的,她主动来办公室找我,假装是其他公司的营业代表,来谈合作,我不疑有诈,和她进行了几个小时会议,直至午夜,剩下我们两个人……」 洛克的忆说停顿了十几秒钟,考验着我的耐性。 「怎料到她技巧了得,使我有了前所未有的快感,十分满足,甚至是上了瘾。她要求我制造幻景,目标人物就是你,她希望你愿意改写故事,改变其过去和结局。」 性爱果然使人着迷和上瘾,有家室丶有女儿的洛克,为了享受古丝的性服务竟然如此认真丶执着丶顽固,我有点不相信这个人会是洛克,完全不像他的个性。 洛克显然不是在唬吓,他虽有点腼腆,却非常坦白,说的话亦似模似样,很有条理,这表示他根本不介意和古丝发生性关系,甚至是乐意之至,他该感谢我这个作者,没有我的作品,他不会遇到这样难得的床上对手。 我回应说:「昨晚我们谈了一段时间,我们有了共识,改写故事是没有意思的,只会制造出更多空间和世界,给我改变的只会是另一个她,而不是你我都知道的她。」 洛克的回答又教我意外:「我当然明白。」 我几乎按捺不住,想要破口大骂:「你早知道这样做是无补於事?干吗不直接告诉她?」 洛克理直气壮地说:「我没有理由阻止别人伤害自己,她要求我制造幻景,用肉体来交换,是你情我愿的,她交出身体,我施展法力,这是相当公平的交易,干吗阻止她?」 给他这样一说,我又怎可能压得住内心的激怒。 我用讽刺的口吻说:「好了!感谢你为我解开一个谜,刚才我还为这件事胡思乱想,以为又有一个小说人物来找我算帐,幸好制造幻景的人原来只是你,我可以放下心头大石了。」 洛克彻底忽视我的嘲讽,继续自说自话,:「我打电话来的目的是为了你丶劝阻你,千万不要再写小说,不要再妄想改变世界,继续下去,只会自招恶果。」 我感到极之无奈,假装淡然的说:「好了,我明白。」 由於我的立场转变得太快,自然引起洛克的怀疑,他不确定地问道:「真的吗?这麽容易便放弃?可不像你的个性,我认识的你很顽固,像个老头子,不容易妥协。」我挤出苦笑说:「嗯,其实最近也没有特别灵感,不写也可以的。」 洛克对此回答甚感满意,兴奋地说:「一言为定,千万不要反口。」 我边笑边反问:「哈哈!我会是这种人吗?」 洛克又问:「那何时回来上班啊?」 不知不觉,话题已经转移到工作层面上,洛克不再执意讨论关於小说的事情,表示他已经相信我刚才作出的虚假承诺,这家伙真天真。 我随便的说:「给我时间休息吧,花光积蓄後,我会回来的,留我一个位置便好了。」 洛克哈哈大笑说:「哈哈!我永远欢迎你,公司的大门永远为你打开,到时候,打电话给我便成,很容易的。」 「嗯。」我答道。 「我又要开会了,改天再谈……」 我急於结束无聊的通话,没有待他把话说完,便抢着说:「拜拜噜。」 这是一次接近疯狂的通话,无意中得知小说人物和我以前的老板上床,现实竟变得如此曲折离奇,这是怪谈,这是胡扯,这偏偏是现实,性爱换来法力,一次真实的等价交换。我爽快答应洛克放弃再写小说,这样的妥协说只是为了尽快挂线,却料不到他如此好骗,很容易便相信了我撒的谎。 如无意外,我还会继续写小说,心里有很多想法,又有很多不同方面的压抑,需要抒发和诉说,我依赖小说来活,小说亦因我而生。 通话结束,时间不过是十二点多,有太多空闲时间去做自己的事情,首先要做的,是更换笔记本电脑的硬碟,这个举动甚具意义,我没有忘记洛克说过的话,他透过公司的办公软体监视我的一举一动,可以说是一个木马程序,只要电脑连接网络,我打开文件续写小说,每个动作都是赤─裸裸的呈现到他的萤幕上。没办法了,只有更换另一个硬碟,而且不连线上网,才能彻底避过监视。这个任务全无难度,用作更换的硬碟一早存在,那是当初购买电脑时附设的内置硬碟,後来我又亲自更换了另一型号硬碟,所以原本的成为後备,里面已经有预载的作业系统,拆除和安装只需花上几分钟时间,整个过程比煮食还要简单。 最後,出了一点小意外,导致我总共花上不可思议的三十分钟来完成,大部分时间都用来找硬碟,急燥之下,怎样动脑筋去回想亦得不出结果,到底把它放到那里呢?我用了最愚蠢的解决办法,翻开家中所有箱子和柜子,在一个不起眼的啡色小纸盒里找到它,纸盒只是手掌般大小,表面未有写上任何文字或标记,难怪我想不起来。 硬碟更换妥当,电脑能顺利启动,系统运行流畅正常,一切算是顺利,那小说的存稿怎麽办?如何把它们一一转移到新的硬碟里? 这方面绝对不用担心,我有一个良好习惯,每个晚上都写小说,写至午夜三点或四点钟,在关掉电脑前,还会细心的为小说作好备份,储存至一张甚少从电脑拔出来的记忆卡,里面都是我的作品,所以我从不担心会有任何闪失。 准备就绪,终能续写小说,我打开从二手市场买来的旧雪柜,拿出一支能量补充饮料,没有它,便提不起劲写东西,脑子剩下一片空白,精神恍惚。我强迫自己进行写作,一口气喝下半支饮料,播放着周杰伦的歌曲,把耳机塞进耳朵。 再一次强调,我不喜欢周杰伦,这不是很奇怪吗?我不是在小说里经常提及他的歌吗?的确是,当中的原因很简单,他是个话题人物,纵使不喜欢他,但他的歌还是耐听的,偶尔提起他也不见得有坏处。 这一次不断播放的歌曲是《红模仿》,我完全忽略歌词,不作任何联想,耳机传来一连串急促节奏,每当缺乏灵感,再听节奏强劲的歌会有些好处。 写什麽题材呢? 今天的心情很一般,没有高低起伏,亦不存在忧伤,我想了想,只容许自己写短篇,目标是三千字的一口小说,似乎十分容易达成。 十分钟过去,我感到头痛难当,歌曲不停播放,我尝试写上数百字,删去,再写一千字,再删去。我未有立即放弃,再作尝试,结果有点失望,无论写了什麽也不能让自己满意,似乎昨天发生过的事情仍然困扰着我,这会是其中一个原因。 眨过眼,我又想到别的原因,可能我真的失去灵感,离开了创作的泉源,到了江郎才尽的一天,我不得不为此担心。写小说不会成为我的职业,却会是一辈子的兴趣,我还算年轻,要继续写下去,写得更出色,胜过往日的自己。 结果,时间来到下午四点钟,我狠狠删掉所写的一字一句,三个多小时的努力,换来一个空白文件档,使人气馁,花费时间和心血换来空白,这是难以承受的结果,亦是不得不接受的失败。 我用说话说服自己,认为始终没有问题,过往有过相似的情况,曾经放弃一个已完成十几章的故事,然後将其概念写成《凌盗》。有些时候,过程比结果重要,付出永远不会白费,我深明这个道理,不会轻言後悔。 我定立短篇题目为《回到过去》,很喜欢写关於过去和记忆的题材,我讨厌过去,那里充满不愉快,抗拒记忆,那些只是无奈往事。很想回到过去并设法改变某些结果,但这只是个奢侈梦想,我深信在有生之年都看不到时光机器的诞生,反而在市面上,的确有很多苹果牌的平板电脑,可惜那些都不是小说里的时光机器。 很想回到过去,回到十岁或以前的世界,渴望得到父母的爱,拥有和谐家庭,憎恨那时候淡淡的瓦解。 所以,今天想写《回到过去》,三千字的短篇,舒缓怪异的心情。 「为什麽写这首歌 我现在还找不到动机 不过用心听下去 你会觉得更有意义 如果你对未来产生恐惧……」 不停重复播放的歌曲《红模仿》,周杰伦唱至这一句,音乐和歌声突然没预告的停下来。 第十八章:梦魇 《3n8》 第十八章:梦魇 周杰伦的歌停下来,扰人的「吱吱」声再次响起,毫无疑问,有人打电话给我,看了看萤幕,来电者竟然是阿妍,一个曾经亲密的人,我们现在却有着若即若离的距离美。 她是谁? 不就是《唏!我真的很想你》的第二女主角,我老是想忘记,却偏偏忘不了的一个女生,她怎麽会突然找上我呢? 我故作轻松的说:「喂。」 阿妍用懒洋洋的声音说:「是我啊。」 这是埋怨的时机,我不会轻易错过。 「知道了,从来不说自己名字的怪家伙嘛。」 她从来都是这种人,喜欢突然打电话来,又不喜欢表明身份,老是要人凭声音去联想。 阿妍笑嘻嘻地说:「嘻嘻!你的手机是有来电显示的,所以我才懒得表明身份,很多人都是这样子,不奇怪啊。」 我直截了当的说:「这根本是废话,亦请你废话少说你打电话来到底干什麽?」 阿妍支吾地说:「我……想……」 我不理解阿妍的想法,这种吞吞吐吐的表达方式是内心的反映还是精湛的伪装,多年不见,就是有点不了解,不知不觉的形成陌生感,刚才说及距离美,大意是说得不到的东西更具有吸引力,越显得美丽,一旦得到了,就是「糖也就这麽甜,盐也就这麽咸」罢了。 我故意催促说:「快点说,不要浪费我的时间。」 阿妍明知故问:「你在忙吗?」 我如实回答:「我在写小说。」 阿妍又问:「喔,又是写小说,不会觉得沉闷吗?」 她不感到奇怪,或许早已习惯我总是忙於写作,谁叫我真的花去大部分时间在这种兴趣之上,投入得不能自拔。 我没神没气地说:「对不起,我的个性一向沉闷,你懂的。」 想不到这样平淡的一句话却使阿妍感到扫兴,她用无奈的语气说:「那……还是算了吧,我找别人好了。」 我未及回应,仍然在猜想她的意图。 阿妍已急於补充:「我只是想找人喝杯热咖啡。」 我拒绝:「改天吧,今天不行,我还未写得出什麽文章。」 说了再见,我们结束短暂的通话,一句句没意思的句子,一秒秒的浪费掉彼此的时间。初时还以为阿妍是有要事才找我,以为有什麽特别原因,说出来,原来是为了喝杯热咖啡,这是找谁也可以的事情,亦是一个人也能完成的事情,其实不用找我。 和阿妍的通话打乱我的思绪,难以集中精神和维持状态,突然失去写作动力,连续几个小时盯着萤幕,十分费神,双眼渐感疼痛,累得几乎睁不开,亦由於坐下太久,腰部丶颈部开始捱不住,手脚也有发麻迹象,要稍稍活动一下。我试作一些简单的暖身动作,伸展手脚,舒展筋骨,期望消除难缠的疲劳。 这时候,我禁不住要打呵欠,双眼自然地分泌出泪水,滋润已然乾涸的眼眶。我经常睡眠不足,亦常常呵欠连连,那到底它是什麽呢?好奇心驱使下,我曾经花过时间查找关於打呵欠的资料。 打呵欠容易使人上瘾,像一种难以压抑的病态,成因主要是身体缺氧,化作一种信号或暗示,如缺水时会口乾,胃部需要食物时会肚饿,而打呵欠正表示身体处於缺氧状态,大脑活动减慢放缓,身体作出自我保护,所以造成了打呵欠。 除了和四肢有关的暖身动作,我还为自己的脸作按摩,按过脸上肌肉,又轻按过两边的太阳穴,松弛紧张神经。我伸直颈部,举高手臂,这个画面丶这些动作都很常见,每天如常上演,疲累和呵欠都是我的朋友,陪伴写作,共同生活,缺一不可。 好不容易把身体的状态恢复过来,为了专心写作,我狠下决定,拔掉电话卡,不希望再被无聊来电打扰,就算是一句善意慰问,我亦不想听到。同时间,我亦不会用电脑上网,那些即时通讯软体丶脸书丶推特丶论坛等,统统都是无谓的阻碍。 唯一目标:完成三千字的《回到过去》,一篇短篇小说。 後来的七天里,几种行为以循环形式上演,包括:倦极而睡丶打呵欠丶喝能量补充饮料丶喝可乐丶清醒过来丶尝试写作丶删掉文章。 七天里,什麽都写不出。 我没吃过早午晚三餐,没动过九个杯面,却喝掉所有饮品。这种极端的生存模式换来严重後果,达至极限的我连移动身体都办不到,手脚软弱无力,尝试勉强站直,又立即失去平衡,不知怎样迷迷糊糊的跌倒,然後像尸体般摊在冰冷的地板上。 我渐渐失去意识的入睡,身体不受控制,没有喝酒,却呈着烂醉状态,眼里的影像模糊起来,我再撑不开眼皮。 奥治到底在搞什麽鬼? 怎会这麽容易倒下来? 以上两个问句,我只能放在心里,嘴里却哼不出半声,我实在累至极限,体力被彻底消耗,难以负荷,身体需作强行休息。 接下来,将会睡上多久? 很难预料,话事人不再是自己,而是身体,它从我的手上夺回控制权,我迫不得已的成为一件附属品,或许该称之为没用处的包袱。 我不自觉地从嘴里发出「咿咿丶呀呀」的痛苦呻吟声, 这些声音实在太丢脸,我阻止不来,假如被人听见,必定成为笑话。 梦,原来是作梦时的声音,那个熟悉的恶梦再次出现, 现在我的状态很糟糕,它竟然趁机来袭。 眼睛,再看不见现实世界,取而代之的是接近真实的梦境,一情一景,一事一物,都是如此逼真实在,我清楚这是梦,知道接下来的情节发展,记得自己的细微动作。重复又重复,一次又一次,还是那个恶梦。 我早就尝过恶梦的味道,莫名其妙的被追杀,不甘心的往前跑,无论如何奋力,始终逃不过被杀的命运。长大後,作梦的情况有所好转,一年才出现几次这样彻底的恶梦。 我,被杀死。 眼前一黑一闪,梦,又来了。 时空转移至小时候的某个午夜,家人都在熟睡,剩下我一个人仍然清醒,未有睡意,肚子又有点饿,碰巧家里缺乏食物,没有杯面丶方便面丶即食点心等,连对身体无益的零食都欠奉。 怎麽办? 我换上人字形拖鞋,提着小钱包,乘搭升降机到大厦大堂,踏着轻快的脚步走到街上,已有了明确目的地,便是离家最近的便利店,假如用跑的话,不用一分钟即可到达,我打算到那里买些熟食和饮品。 走到半路中途,突然间,我的心里出现不好的预感,可以说成感应到一股凶猛的杀气正在逼近。我偷偷回望後方,果然有问题,背後出现一个神秘黑衣人,他有所动作,挥出夸张的大刀向我劈来,他连续施展刀招,我却能敏捷地闪开,再作简单一跃,轻易从行人道逃到马路。他没有就此放弃,仍然穷追不舍,我沿着马路发力狂奔,希望摆脱黑衣人。午夜的道路很寂寞丶很宁静,没有汽车驶过,我的逃走尚算顺利,没多久,终於到达一个小公园,我躲藏到草丛里,屏息静气,以免遭黑衣人发现,希望能够成功保命…… 突然间,有人轻按我的右肩膀,我自然地吐出问句:「怎麽了?」 我犹豫地回望後方,根据已往的梦,来到这个部分,我应该已经是个死人,不过这个梦的发展并不绝然相同,我仍然奇怪的存活着,依照记忆和印象,黑衣人不是要挥刀劈死我的吗? 我有点抗拒,但仍强迫自己回望那个认识多年的黑衣人,除了他,不可能会是别人,多年以来,他给我的感觉由陌生渐渐变为熟悉,在梦的世界陪伴成长,经历过小孩到成年的各个阶段,纵使他现身无数次,仍然盖着神秘面纱。 一瞬间,我目瞪口呆,他却有所行动,猛然用手臂紧箍我的颈部,力度相当惊人,我作出挣扎,看来是无谓的,我的身体依然动弹不得。 我慌张地问道:「到底是什麽事?」 黑衣人把话说得莫名其妙:「我不打算杀死你,而且这亦是不可能。」 他说不可能,我可不认同,他所杀过的次数已经数不清。 我怀疑地问道:「怎麽可能?我作过无数次这样的梦,每一次的结局都是相同,你挥刀劈死我,我毫无反抗之力,情况不会有所改变的!」 说到这里,单看这句话,我竟然是个希望给别人劈死的变态。 黑衣人发笑起来,声音使我颤栗,他又说:「嘿嘿!结局将会被改写,我会把你送到另一个地方,那里是个梦幻之地。」 我追问说:「到了那里,我会比死更难受吗?」 大难临头的情况下,我还懂得开玩笑,讽刺意味十足。 黑衣人摇头说:「说不定的。」 他又补充:「不,我需要修正一下,是『天晓得』才对。」 我破口大骂:「妈的!」 这个人在故弄玄虚,又可以说是开玩笑,但我不懂得欣赏他的幽默,经过我们的首度对话,其身份仍然是谜,真相依然模糊,他到底是谁?有着什麽企图?他指的另一个地方又会是那里? 梦幻…… 不明白这个形容词的意义。 环景开始幻化转变,黑衣人在我背後消失,我的活动能力依然遭受限制,我被转移,像货物般被运送,穿过一条看来是隧道的通道,眼睛完全睁不开,或许我被蒙蔽双眼,意识也没有剩下多少。我苦撑下去,勉强的丶吃力的,根本没作用,我敌不过意识的蚕食,在恶梦中倒下,陷入昏迷。 梦後是梦,梦中有梦。 第十九章:一个夜 《3n8》 第十九章:一个夜 梦,结束。 从梦中醒来,我不确定曾经发生的移动是否属於真实一部分,梦介於真实和虚幻之间,似是而非,我的心摇摆不定,因为我回到了唐楼。 回到第八层的小单位内,我不禁怀疑这仍是只属於一个人的家吗?这个简陋小天地是为了写作而租下,现时身处的地方似是新居,又好像不是。我晃动颈部,活动身体,试嗅一下房间里的空气,有一种莫名的局促感,如被一股力量压迫和封锁,如被别人硬生生的困住,我知道这是怎样的情况,这是城市里的笼子,作用是用来困住猛兽。 站直身体,我终於明白是怎样一回事,书房两边的窗户都是闭上的,连同房门亦是一样被关闭,书房被营造成一间密室。没错,我喜欢这样轻微的局促感,喜欢关掉所有窗户,亦讨厌被外面冷风吹打,骤来骤去的风曾经像顽童般向我作出骚扰,扰动我的思绪,影响写作。 我可以确定这里仍然是我的家,刚才出现过的怀疑不过是昏睡过後的自然反应,脑袋的功能尚未完整恢复,处於清醒和迷糊之间的状态,再过一段时间,待它的功能回复正常,就不会再有那些奇怪想法了。 这样来说服,这样来唆使,好过一点,舒服一点。 没有开灯的房间呈着一片漆黑,昏暗环境未有把我误导,凭直觉和感应,我认定现在是晚间,书房虽狭小,仍足够给我度步,走过数步,探听一下外面的情况,很宁静,很宁静,依稀听见一些零碎声音,我猜那是车辆驶过时所产生的,十分疏落,断断续续,和日间的车来车往绝然不同,是两个世界。 在黑暗中摸索,我触碰到一个平面,表面是坚固的实木,当然是那张长方形木台,伸手摸向右方,摸到熟悉的物件,是我的笔记本电脑,指尖告诉我萤幕和键盘都健在,我松下一口气,这些可是我最厉害的法宝呢。 凭印象,我又摸到了墙壁上的一个开关,作用是控制书房内的照明,我没有犹豫,立即按下。转眼间,整个房间光亮起来,光线刺痛眼睛,但并不严重,我仍可以苦撑下去。望了望狭小的书房,看了看四面墙壁和柜子,一切如旧,未有异样,我终可肯定自己的想法,这里是我家,那个极为逼真的移动不过是梦的一部分,那是假的。 看到木台的真面目,我自觉惭愧,堆满了各种垃圾,包括没用处的可乐罐丶能量补充饮料的胶樽丶一堆使人厌恶的纸巾,这些都是用过的废物,堆积在笔记本电脑旁,我未有立即处理它们的打算,既然是一个人住的地方,不一定需要勤於打理,由得它凌乱到底,日渐形成为一个迷你的乱葬岗,也是一种美丽。 按下键盘上的任一键,是那个键并不重要,作用都是弄醒昏睡中的电脑,但我认为自己是碰到「r」或「t」,可能又是一个误会,碰到了其他键也说不定。几秒钟过後,萤幕如常亮起,画面停留在一个空白文件档,已输入的文字只有「回到过去」。 「哈哈丶哈哈!」 我不禁发笑,在心里讽刺自己,写了七天七夜,得不到任何成果,未能完成目标为三千字的短篇《回到过去》,我那有可能再告诉别人自己在写作,这不是胡说,便是唬吓。 我再次舒展手臂,骨头发出一连串「咯咯」声,它们已有一段时间未有活动,累积不少疲劳,要一下子恢复状态,谈何容易。我低下头,看一下自己的衣着,经过七天七夜,这是一段非常长的时间,我再想不起当天的衣着,现在需要重温一下,我正身穿一件平常的深蓝色背心丶一条运动短裤,还有人字形拖鞋。原来七天过去,我不曾更换衣服,往下方一嗅,回应的是一股酸臭味,我不为意的吸入少许,反应是立即闭住呼吸并脱掉背心丶短裤丶内裤,把它们丢到一旁,我拉开房门,走到外面,这是一个迷你客厅,同是黑漆一片,灯光的开关设置在大门旁边,我要在黑暗中找出那个开关。相当走运,我在误打误撞的情况下摸到了开关,灯光随即照亮整个客厅。 这时候,有光线的感觉倒是不错,我偶尔喜欢光明,通常依赖黑暗。 接着,我又按下热水炉的开关,七天没有洗澡,肮脏得难以想像,已经达到「污糟邋遢」的程度,跑去洗澡是个正确到不得了的好主意。 眼里的世界好像有点怪异,我注意到一点点的不协调,空气中有着为数不少的灰尘微粒在浮游,在周遭缓慢地流动,眼睛只是隐约看得见它们的存在,鼻子却不幸地吸进很多微粒,使我咳嗽连连,室内的空气竟然混浊,这根本就是不正常。 我走近客厅里的正方形饭桌,找来一张木椅坐下,我在好奇丶在怀疑,怎麽家里的物件都是布满灰尘?七天的时间产生出如此改变,未至於不能接受,却真的不能理解。饭桌没有放上什麽,更没有吃的丶喝的,显得空洞凄凉,我用右手摸摸桌面,想要骂出一声「妈的」,不过是随意的一摸,整只手掌竟然沾满了灰尘,我懒得抹掉,认为它们将随洗澡用的温水一同流走。 暂时放下烦恼,放弃思考,搁下关於灰尘的怀疑,继续坐在椅子上,呆滞地打呵欠,白费七天换来一身疲累,相当不划算,等待热水炉为水加热,据七天前的印象,需要待上十分钟。我闭目养神,腰部挨靠椅背,不敢直接伏在灰尘满布的桌面,这根本是一种肮脏的灰色恐怖。 屋内环境维持着应有的宁静,屋外亦未有传来特别吵闹的声音,使我睡意大增,假如这样下去,将可能不小心入睡,或许又会不幸的堕进下一个恶梦。我提醒自己保持清醒,试思考一些事情,运作一下脑袋,例如猜测时间。 我估计现在是午夜时分,由於经常在这个时段写作,我记得关於午夜的感觉,宁静丶孤独丶沉默,一个和日间大有不同的环境,我喜欢在午夜回想整天所发生的事情,检讨自己的言行,怀疑作过的大小决定,一天过去,会是获益不浅?会是错漏百出? 喜欢不断进行检讨,这是我的真个性。 我嗅着空气,弥漫着午夜的特有味道,有淡淡的伤感,流露和我相近的孤寂,一般人都在酣睡,只有小部分人在活跃。午夜是我投入写作丶进入状态的时刻,开始对着键盘和萤幕埋头苦干。 此情此景,我把自己的姿态和古希腊人体雕塑牵上关系,赤─裸裸的身体,紧闭的双眼,带着苦涩表情,彷佛在沉思,却又像瞌睡,说穿了,昏昏欲睡的我等待着洗澡水加温。 约十分钟过去,我力不从心的站起来,再走到厕所,拉开弱不禁风的趟门,厕所空间小得可怜,情况比书房严重,成年人的身体在有限空间内连作一个转身亦有困难,我迫不得已的接受这个情况,无奈地面向依然雪白无比的马桶洗澡。 热水炉已完成加热,花洒头喷射出热腾腾的洗澡水,我为此感到非常满意,从头到脚淋过热水一遍,然後在头顶涂上洗发水,在身上涂上沐浴露,未有特别章法,横冲直撞的乱洗一团,洗掉身上的灰尘和酸臭味,共花去二十分钟时间,比平日会用的十分钟多出整整一倍,打破自己的洗澡时间纪录。 来到这个时候,热水消耗得比加热快,喷出来的水开始变得冰冻,本想继续洗下去,也不得不提早结束。说实在,洗澡带给我特别的快感,当热水淋到胸口时,有一种畅快无比的感觉,身体得到解放,整个人轻松下来,有什麽烦恼都可以暂时搁下。 完成洗澡,疲劳尽消,心情愉快起来,感觉大有不同,如脱胎换骨,甚至是容光焕发,精神状态有所好转,我未有立即穿上衣服,赤条条的回到书房,看了看电脑萤幕右下方的时间,我终於知道确实时间,而不是单凭直觉的瞎猜,是晚上十一点钟,比想像中稍早一点,离午夜尚有一个小时。 老是依赖的手机又躲到那里去? 我认为手机只会躲在书房里,在过去的七天,我一直用它听周杰伦的歌,相信必定藏在木台附近,只需稍作搜寻,应该轻易找得到。怎料到只是转过身,我已经找到手机,效率非常惊人,原来它和笔记本电脑相连,悄悄的躲在萤幕後方,这就奇怪了,我竟然没有把它们连接起来的印象。我猜想,可能在七天里的不知道那个时候,想过为手机充电才会把两者用接驳。到了现在,我想不起曾经有过这样的事,忙於写作的那段时间,单是创作和构思,已经使我快要疯掉。 重新放进电话卡,再启动手机,稍待一会始能看到熟悉的画面,知道手机充饱电,有一份额外的安全感。手机成功找到网络,再次接上复杂多变的世界,丧失网络功能的手机只是随身听和照相机的混合体,在这个年代,能上网的手机才是最实用。 拿起手机,立即有了外出的冲动,在家中自我封闭了七天七夜,是时候到街上走走逛逛,我是那种有了想法便要马上行动的人,急不及待的去实现。於是我换上外出的衣服,包括一件沉闷的黑色t恤,前方印有没意义的几何图形,一条快要捱不住的破旧牛仔裤,膝部位置有着一个夸张的大破洞,还会带同一件轻薄外套。我把笔记本电脑丶外套和一堆零碎物品塞进袋子里,不晓得会否有任何遗漏,反正我只是草率的检查过一次,我急於出门,渴望摆脱家里的沉闷气息,到外面寻找新鲜的灵感。 往下走完八层楼梯,事隔七天,再来到地面世界,除了便利店和部分食肆,其他店铺都关门休息,我左顾右盼,看到马路的另一边是一座住宅大厦,名字是陌生的福明大厦,乍看来,和我居住的唐楼相比实在完善得多。我不打算走到那边,因为看起来没有商店和食店,只有孤单的一座大厦。老实说,我不熟悉附近一带,亦不清楚店铺的位置,要找到一个合心意的落脚点需要一点时间和运气。脚步急快的走过几条大街,不忙留意街道两旁的招牌,对一众名字全无印象,不禁自问:「我曾经走过这些路吗?」 来来回回的走了十五分钟路,终於找到一个合适地方,是街知巷闻的美式快餐店,它位处的地点远离繁忙大街,其前方更有一片面积广阔的空地,行人道上只能看到自己的影子,别人的?一个都没有,这是冷清的一条路。我拉开异常沉重的玻璃大门进入店内,环望一遍,客人不多,只有几个年轻人专注地打电动,玩得投入沉迷,他们用不自然的屈膝姿势坐在各自的椅子上,滑稽的形态和认真的神情相映成趣,我很想取笑他们,但在记忆里,过去的自己亦曾沉迷电玩,所以不笑了,给别人一次机会。 快餐店是二十四小时不停营业的,几年前才兴起这种崭新的营业概念,特别吸引年轻人聚集,他们不是有家归不得,只是厌倦回家,宁愿躲在陌生的快餐店,逗留至另一个大清早。这家快餐店还设有正式的咖啡室,我的到来是为了写作,咖啡室将能提供一个理想环境,我走到那边并随意的坐下来,从背负着的袋子里拿出笔记本电脑丶手机丶耳机等物品,安置妥当後,走到柜台买下一杯冰巧克力,然後投入写作,希望花一个午夜去完成那篇叫《回到过去》的小故事。 第二十章:眼神 《3n8》 第二十章:眼神 独个儿坐在附属於快餐店的咖啡室,对我而言,这里是个很不错的地方,装潢一般,算不上讲究,甚至略带俗气。另一方面,食物选择不多,咖啡丶巧克力等都比不上星巴克。 一个小时过去,写了一千馀字,脑袋里空白的迷茫感觉仍然挥之不去,的确输入了文字,也曾构思了故事,这些都反映不到什麽,我知道自己抓不住灵感,那顽皮的精灵躲进了神秘的角落。 不断用键盘输入文字,进行孤单的创作,看到电脑萤幕右下方的小时钟,时间是午夜十二点钟,我埋头苦干的敲打键盘,持续地产生「啪啪丶啪啪」的声响,不知情的人会以为我是赶家课的大学生,「啪啪丶啪啪」代表了声音丶行为丶劳动,也是一种在精神层面上的疲劳轰炸,十根手指努力不懈地输入文字,协调的脑部和手指做出相应行动,灵感终於渐渐浮现,虽不是源源不绝,不过…… 还好啦。 来到真正的午夜,快餐店里涌来一班年轻人。骤然间,这里变得座无虚席,有着为数不少的少男少女,欢愉地制造很多噪音,不断的喧哗吵闹,一部分的他们闯入了我身处的咖啡室,把剩下的座位都抢去。我没有为此感到不快,耳机乐意效劳,阻隔外面的声音,使我仍能专注地写小说,试抓紧那可恶的精灵。 不停写作,偶尔喝一口巧克力提神,每当写到沉闷乏味或提不起劲时,我便观察咖啡室内每个人的面孔和表情,留意他们的举动,有些女生衣着清爽,仅穿上背心和短裤,毫不吝啬的展示一双白滑美腿,的确目不暇给。虽然眼前出现了如此美景,我依然不作理会,不为所动,继续钻研写作,写小说是一种从天而降的使命,总有一股神秘的动力在背後躯使我写下去。 喝了一口巧克力,味道和星巴克的相距甚远,我没有选择,也不会後悔,只有快餐店里的咖啡室才作二十四小时营业,让我和那些不想回家的年轻人同时窝在这里。 所以,我还是喝得津津有味。 巧克力有提神作用,可以使心情愉快,不快乐的时候,可以吃甜甜的牛奶巧克力;烦恼的时候,可以吃具有提神作用的黑巧克力;还有代表苦恋丶失恋的合桃巧克力,代表友谊永固的花生巧克力。 我的作品从来都不是巧克力,一般是灰暗悲哀,我投入故事情节,就如以往的亲身经历。有些时候,我会写至想哭的地步,不能自拔,先是眼泛泪光,然後鼻酸起来,拼命的压抑呜咽,别让别人目睹自己的软弱。 巧克力和小说互不协调,格格不入,我却偏偏最喜欢喝,矛盾的存在也算是一种火花丶一种美。 同样和一众年轻人格格不入的中年男人突然现身,坐到我的隔邻。乍看来,我可以说他是个疯子,一副生意失败的颓废模样,衣服破旧,隐约看见一些细小的破洞。他孤独的来到咖啡室,把一份快餐摆放到台面,包括一个汉堡包丶一包炸薯条丶一杯可乐汽水,一切看起来都正常不过。 观察过别人一段时间,眼睛有点累,我眨了眨眼,也是由这一眼开始,事情出现了急剧变化。中年男人急速地把食物塞进嘴里,速度快得惊人,他根本未曾咀嚼,硬把食物吞进肚里。请注意,我刻意的用上「塞进」来表达其进食方式,如以上的意思,他没有好好享受和尊重食物,以一种看似粗暴丶疯狂的方法将食物吞下,这骇人画面把我吓住。 心里顿生怀疑:「中年男人何以吃得这麽急呢?」 他工作很忙,时间紧张,不得不吃得急一点。 他饿上一段时间,想食物想得疯了,所以情有可原的吃得非常急。 他可以吃很多很多,这不过是其宵夜的前奏,接下来,他将会吃更加多,甚至到别的地方再吃其他东西。 不知何故,我自动自觉的为中年男人找藉口,除了以上三个,我还想过更多丶更无聊的藉口,不能集中精神写作,视线一直停留在他身上。不能自拔的,愚不可及的,我被他的怪行所吸引,关心他的一切举动。他拿出手机并尝试打电话,没多久便接通了。他一边进食,一边通话,我当然打听不到通话的另一方在说什麽,但中年男人说话的声音却响彻咖啡室,传播至快餐店的其他角落。清清楚楚,字字铿锵,他不断骂人,说的都是没意思的粗言秽语,进行着无休止的谩骂,包括人们常说的「问候别人母亲」。 这期间,没有人愿意走近咖啡室这一边,包括年轻的侍应生和负责清洁的阿姨们,这属於他们的工作时间,理应走来这一边干活,他们却有共识的不敢轻举妄动,故意疏略咖啡室范围,忙自己原来的工作,这个画面很有趣,我赶快记录下来。 不知道通话的另一方动到中年男人的那条神经,他没预告的喊出一声「啊」,盛怒之下,愤然把食物盘推到地板上,用上很猛的力度,引起咖啡室内所有人的关注,地上立时变作一个烂摊子,食物混成一团,可乐汽水也被撒至不同角落,真是为难了将在稍後进行清洁工作的阿姨。 我不欲正视中年男人,假装听音乐和写作,同时偷偷的进行监视。我缺乏明目张胆的勇气,看得鬼鬼祟祟,像个好奇而胆小的小孩,说不定他疯癫起来会把所有人杀掉,一个不经意的眼神足以招来一道杀机,我不应该乱来的。本打算抽身离开这个困局,怎料到自己已经不能再集中精神,注意力全数转移到他身上,小说……我竟忘了写到那里,脑部的运作和地板上的食物同样是落得一塌糊涂的下场。 在这个恶劣的情况下,我无意中嗅到了危险的气息,可能是我们都想多了,又或许,中年男人的确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危机。总之,在这个时候,没有人愿意再踏入咖啡室范围…… 除了他,如此具有胆色的一个人立即引起我的关注。 这时候,具备如此勇气的人是个年轻男生,他身穿白色恤衫丶灰色修身西裤丶一双不常见绿色复古皮鞋,其身上还披有一件黑色修身西装褛,背负着一个圆点图案的黑色袋子,手里提着一部摺叠起来的笔记本电脑。他和我不同,没有架上眼镜,他束着一头黑色长曲发,长度刚好及肩,发型有点凌乱,不修边幅似的,男生显露一脸倦容,似乎有一段时间未有充足睡眠。 男生给我带来一种莫名亲切感,每望他一眼,不论外表丶装束丶表情,表面上的一切都是不熟悉丶不相似,我却以为他是一个似曾相识的人,又或是认识一段时间的朋友。 我不禁怀疑:「我们是认识的吗?」 男生的出现暂时未有影响到咖啡室的局势,中年男人仍然在我的右方,没有离开坐位,他续向手机没完没了的臭骂,制造持续不断的噪音,其他客人暗中不爽,向他投以忿恨眼神,虽然如此,每个人都是敢怒不敢言,都是懦夫,没有鼓起勇气开口指责他。而那个突然闯入的男生偏偏有种的选择坐在我的左方座位,我向他上下打量了一遍,应该比我小两岁,也是二十岁以上的年轻人,没有成熟的长相,倦容之中隐现稚气。 眼神是种奇妙的东西,隐藏着一股神秘力量,一般而言,被监视者总能感应到监视者的存在,男生早晚也会注意到我的好奇目光,问题不过是时间。果然是这样,过了一阵子,他回望我并用眼神来打招呼,眨了眨眼,他未有因为我的关注而感到愕然,反而用上友善的目光来回应。 我们只是碰上了几分钟的时间,我已经找到大家的相似之处:不喜欢开口说话。 我从来也是沉默寡言,少说话,多做事,男生会是拥有同样个性的人吗? 由於环境问题,边听音乐,边听粗话,又看到一张张胆怯的嘴脸,我认为勉强写下去也不是好办法,於是作出一个痛苦的决定,毅然暂停写作,稍作休息,也作观察。 男生的举动再次把我吸引过去,他从保护袋取出了笔记本电脑,纯熟地翻开上盖并打开萤幕,机子的外型和我所用的一模一样,同是台湾的着名品牌丶十一吋大小的萤幕丶蓝和黑的配色,绝对会是同一型号。我们的相遇该是命运的神奇巧合,又或是某人的故意安排。 一个带给我熟悉感觉的男生,两台相同的笔记本电脑,有些安排。 男生完成启动电脑的步骤,转眼间,画面显示出作业系统的桌面,很简单的一个桌面,没有太多图示,亮出黑和白为主的桌布,右下角有一个奇怪的圆形图案,似乎是一条毒蛇。他一脸轻松自然的操作电脑,对中年男人视而不见,彷佛看不到他的存在。男生用键盘作过一些设定後,提着钱包离开坐位,走到收银柜台那边,和唯一一位仍然在工作的咖啡室职员交谈,他们有说有笑,他逗笑了她,我不知道他们说过什麽笑话,只看到她乐得笑不拢嘴。没多久,男生爽快地付款,她赶忙奉上一杯饮品,我的第一个想法是:「不会又是冰巧克力吧?」 事实证明了我的担心是多馀的,答案不出人意表,就如老掉牙的电视剧集,情节顺着我的想法发展,男生付款买下一杯冰巧克力,并用纸巾包裹杯子,这动作和平日的我如出一彻。 怎麽了? 又是这样子的相似,又是冰巧克力,他也喜欢喝吧。 我侧着脸观察男生,悄悄的丶仔细的,一览无遗,彷佛看到自己的影子,他重复的摇摇头,让颈部肌肉松弛,我知道他带有一身累积性疲劳,严重程度和我不分上下。由於需要写作,我一直苦撑着,只要尚馀一口气,仍然作战下去,奋力完成作品。 男生提着杯子回到坐位,整理好随身物品,再次坐下,急忙喝下一口冰巧克力,闭上眼,两秒钟过去,睁开眼,看来他很享受巧克力的味道。我明白那种感觉,像突然触电的一刻,疲劳暂时消失,换来短暂震奋,巧克力有提神作用,但效果不彰,不如咖啡般明显。 顿时间,世界变得宁静。 没错,是宁静,这改变来得毫无先兆,唯一的噪音制造者好像疲倦了,不再发出声音,和刚才的吵吵闹闹相比,这宁静来得突然,显得诡异,是一种怪怪的不协调。 我当然感到好奇,在跃跃欲动的好奇心躯使下,我不张扬的瞄过中年男人一眼,只是不起眼的半秒钟,却给他察觉到并抓住目光,其脸上肌肉闪现出一瞬间的扭曲,然後怒气冲冲的瞪着我,眼神充满着愤怒和怨恨,看似一发不可收拾。我不其然联想起超凡人,假如这个疯子也是一个超凡人,他必定会用法力把我解决。幸运的是,他似乎是个人类,在我面前什麽都办不到,这里是个既荒谬又实际的现实世界,他仍可把我痛揍一顿,过瘾一下。 我用勇敢的眼神回敬中年男人,他奈不了我,我们随即展开为时十几秒钟的眼神对峙,他用愤怒的眼神,我用轻蔑的目光,两种绝然不同的气势正在周旋。周遭的气氛变得怪异,使人感到浑身不自在,我却开始享受这种在小说里才会发生的情节,身处其中,越想越有趣,更有发笑的冲动。 神奇出现了,空气停止流动,咖啡室这个背景成为静止的点阵图,浮游的微粒丶灰尘都不敢轻举妄动,停留在原本位置上,我们的心脏跳动声清晰可闻,就如用听筒去聆听心跳声。我环望四周,试图找出更多的不寻常,众人静止不动,除了例外的他,是坐在我左方的男生,他神情严肃的关注着中年男人和我的对峙,咖啡室里仍然如常活动的人只有我们三个。 我一边担心,一边期待,接下来会发生什麽意想不到的有趣事情呢? 中年男人丶年轻男生,还有我。 第二十一章:猛逃 《3n8》 第二十一章:猛逃 咖啡室,一个聚集了十几个客人的地方,彷佛成为我们三个人的战场,互相以眼神较劲,胜负难料。 突然间,中年男人站直起来,这举动使我的心跳猛然加速,就如在运动场里跑过二十个圈後的夸张频率,呈着随时会倒下丧命的生命状态,我顾忌他将会有所行动。幸好,我仍好端端的坐在坐位上,等待他的下一个想法。他紧握着手机并继续盯住我,这种眼神十分累人,瞪眼的人很累,被他这样子看着,我也不太舒服,他偏偏努力不懈的维持着这威猛架势,何必这样辛苦呢。 中年男人的行动展开,他离开木台附近,走过两步,低头望了食物盘一下,沉思一会儿,不知道又在想什麽,更不知他和食物盘有着那种程度的交流,又一会儿,他转身回望座位,他的目光竟然转移到年轻男生身上,眼神变得不一样,他没有用眼神威吓男生,反而闪现出一丝恐惧,然後他扫瞄我的脸,来来回回的看我们的脸,重复又重复,恐吓和恐惧不断替换,男生和我顿时成为咖啡室里的生命共同体。 同一个地方,同样的冰巧克力,同型号的笔记本电脑,同样的沉默寡言,除了外表,我们是倒模般相似。不幸的是,同样被疯子看中了。 这样的局面维持了十分钟,我一直假装写作,男生似在使用电脑,终於有人打破局面,又是疯疯癫癫的中年男人,他进入了一种疑似入定状态,动也不动,我稍为放松,以为这个休止符会一直存在,谁不知他突然撇下一切,大喊一声:「我不干了!」 这一喊震撼了男生和我,其他人仍然硬生生的呆着,我相信没有人会知道对话人物是谁,可能是中年男人的上司,又可能是老板,又可以是老婆,天晓得。他迅速地转身离开,用最後一个眼神留下带有恨意的目光残影,还有一点点丶一颗颗的意识在空气中无定向的漂浮着,散播至快餐店和咖啡室的每个角落,影响我现在的思绪和接下来的写作灵感。 中年男人离开,疯疯癫癫的闹剧终告一段落,我相信事情就此完结,於是收拾心情继续进行写作,再次挑战可恶的《回到过去》,即是那篇使我花去七天七夜也苦无成绩的短篇作品。 没料到把故事延续下去的元素却是他的搭讪。 在确定中年男人步出快餐店大门前,男生的目光一直追踪着男人的背影,他木无表情的注视着出口方向,我猜不透他的想法,可能是纯粹的八卦,可能是别有用心的留意,其表情和眼神都未有透露丝毫线索。 他面带笑容向我说:「你好。」 我知道了,他一定是被中年男人的举动吓倒,其思绪混乱起来,影响其行为和判断,所以才尝试和我这个陌生人说话,怎样说也好,这种搭讪都是不寻常。我们都是男生,假如上前搭讪的人是个像娃娃的女生,我是完全不会有异议的。 男生的问好扰乱我的思考,不能集中精神写作,我迟疑地回应说:「你……好……」 男生微笑说:「那个男人是个彻底的疯子,经常在附近流连,特别是这家快餐店,他是常客,每个人都讨厌他。刚才你竟敢对抗他,勇气可嘉呢!」 好笑了,他所说的「对抗」,不过是眼神对峙,假如男人真的动武,我也不见得有招架之力。 「哈哈,我似乎有点唐突,请不要介意,我是没有恶意的。」 「嗯。」 我仍然配戴着耳机,沟通能力大打折扣,面对一个陌生人,我只以简单的一声「嗯」来回应,尽量避免麻烦。 「我先作自我介绍,本人姓马,名政,小名『小政』。」男生客气地说道,并轻轻拍打自己的後脑门,态度亲切友善。 「其实……我不介意。」我点头答道。 叫马政的男生又问:「那……我应该怎样称呼你?」 想不到口吃原来是种传染病,一瞬间,我已经把病菌传给他了。 巧合的口吃使我放下戒备,并且掀起嘴角,流露发自内心的微笑,我乐意地回答:「叫我奥治好了。」 「喔?难道你不是本地人?奥治这个名字很罕有呢!哈哈!」男生嘴里说的是问句,却用上肯定的语气,他说中了一半,我是这区域的新住客。 「说来话长……」我打算把奥治这个名字的由来解释一次。 马政却立即打断我的话:「那就不要解释好了,我只是觉得你的名字好像……」 「像什麽?」我关切地问道,在说话不完整的情况下,当然感到好奇和着急,十分渴望获悉真相。 马政似是灵光一闪,煞有介事的说:「像小说人物的名字。」 小说? 这个人也懂小说吗? 事情好像变得有趣起来,我一边陷入迷思,一边在嘴里呢喃:「小说……」 马政笑说:「对啊!就是有趣的小说,这也是不可思议的东西,作者和读者透过文字穿越界限作心灵上的交流,不同的时空丶地域丶文化。」 他续说:「我曾经沉迷阅读别人的小说,至於现在嘛……」 马政兴奋莫名,活像个天真的小孩,我只笑不语,用不确定的眼神表达疑惑。 待上几秒钟,马政竟然说:「现在,我喜欢自己写故事!」 这句话简短而有力,给我带来巨大震撼,陌生的马政到底是谁?我们的想法相似得可怕,他像在诉说奥治的过去,曾经沉迷别人的作品,後来展开自己的创作历程,独力完成世上独一无二的作品,渗入了最孤独的元素。 马政,一个如此有趣的男生,可是个不可多得的小说素材,我决定记下我们相遇一事,急不及待的打开电脑的记事软体,「啪啪丶啪啪」的用键盘输入文字,迅即把刚过去的一段小风波记录下来。我一如以往的专心一致,可惜这专心维持不了多久,又发生一些事情扰乱我的思绪,马政在其坐位上做着相同的事情,用自己的电脑输入文字,速度和我不分上下,乍看来,他也在进行记录,我们该是旗鼓相当的好对手。 但转折来了。 我没有面对强劲对手的勇气,害怕给比下去,不开口作出任何回应,急忙收拾台面上的所有私人物品,盖上笔记本电脑,喝掉杯子内剩下的冰巧克力,它已放暖一段时间,味道很糟。我把电脑丶手机丶钱包等物品塞进袋子,以疯狂的效率办妥这一切,用异常频密的脚步离开这家怪奇咖啡室,还有其母体快餐店。 我仍然按捺不住好奇心,偷偷回望咖啡室,特别是集陌生丶熟悉丶可怕於一身的马政,他没有在意我的不辞而别,仍然专注地输入文字,他在写我们的相遇丶我们的故事,这是毋容置疑的,我清楚明白,因为当我回到家里,我也会用文字记录马政的举动和外表。 步出快餐店,来到行人道,始知道天空下着绵绵细雨,不清楚雨是从那时候开始落下,雨颗频频打到我的身上,雨势不算大,但足以使人着凉。我不急於找地方避雨,就算眼镜有可能被雨水沾湿,使视线模糊,也没有躲避的意图,因为我正享受孤单的雨夜漫步,边走边想,仔细回味刚才咖啡室里的每一幕,在脑海中把画面丶动作转化为文字,人物有疯癫的中年男人丶既陌生又熟悉的马政,还有一班不起眼丶不重要的客人,场景是平平无奇的快餐店和咖啡室,两个要角很突出丶很抢戏,有着不能解释的古怪,我感到不安,甚至把事情想到超现实的层面。 难道真的是超凡人? 他们随古丝的脚步由小说走进现实世界? 不是这样子的,他们是人类,不懂得进入凌界或施展法力,我倾向相信他们只是脆弱的人类。 踏着犹豫丶缓慢的脚步走过十分钟的路,来到一家便利店,我不曾来过这里,似是不小心迷了路。它如老家附近的便利店,给我熟悉的感觉,同样座落在街口,路过的人很容易会注意到其存在,我走到一个刚好有檐篷的位置,可以站着躲雨,同时稍作休息。我把双手安插在牛仔裤的口袋里,尽量镇静下来,组织这个午夜曾经有过的一幕幕,表面上没有关连,但仔细去看,又可以把它们连系起来,像一段段的小说情节。 我认为和马政有关的情节最为历历在目,遇上不寻常的他,我们的行为和个性都相似,看着他,彷佛看到自己的反映,偏偏他却是个陌生人,越想下去,越感恐惧,越想逃避,我幻想自己跳进虚幻的凌界,里面有一幅小墙,有着一堆密麻麻的文字,是故事,又是小说,味道渐渐渗透出来,想像力凝聚在脑海里,即是所谓的凌界,一个不曾存在的空间。 「嗨!好久不见。」 一把甜美的声音从凌界以外传来,很柔弱丶很温柔,偏偏传入凌界,我为之所动,立即抽身离开,跳回现实世界。 「小政,在想什麽啊?想得很入神呢。」 女生的声音逐渐放大,没有唤我的名字,如阿生或奥治,他唤的是小政…… 是那个马政吗? 他说过自己的小名是小政。 第一时间,我联想到的人便是马政,自然地往四处张望,寻找那个应该在场的马政,仔细地看过两遍,确定没有遗漏,我给出的答案是:马政不在。 「喂!小政,才发完呆,现在又忙着找什麽啊?。」 女生再次向我说话,用着熟悉的语气丶表情丶态度,奇怪的是,虽然她面向我,嘴里唤出的名字却是小政。首先,我认为自己不认识她,至少对她没有什麽印象;然後,我只会是奥治或阿生,不可能叫小政;结论,我们只会是彻底的陌生人。 那她到底可以是谁? 干吗硬要叫我小政? 第二十二章:讨好她 《3n8》 第二十二章:讨好她 我究竟是奥治抑或马政? 女生的话使我的思想处於模糊状态,陷入一阵迷茫。 我用双眼扫瞄女生一遍,从头发到鞋子,仔细的去看。她是个长发女生,发色乌黑亮丽,拥有完美的双眼皮,配合一双晶莹剔透的大眼睛,左边脸颊有一个小酒窝,身高约五呎六吋,不肥不瘦,拥有刚刚好的标准身材,胸部微隆,不夸张造作,肤色白晢得像上海姑娘,看来她不会和阳光玩游戏。 表面上,她显出的一切都很美好,应该是一般人心目中的完美女生,喜欢漂亮东西乃人之常情,没什麽大不了。 看完又看,想过又想,就是没有半点印象,我们该是不认识的,相信她是一时脑残,把我误认作马政或其他叫小政的人。 面向她,我难以启齿,略带羞涩的语气问道:「小姐,我们是认识的吗?」 一瞬间,女生立刻变脸,一脸无奈的抿着嘴,摆出不满意的表情埋怨说道:「小政,你到底在玩什麽?我们怎可能是不认识。已经多少年了?你忘记得一乾二净吗?我猜你是故意戏弄我吧?是吗?是吗?请你作出合理解释!」 我未来得及回应,女生已再补充一声「哼!」 无缘无故遭到如此坚决的埋怨,我觉得事情不对劲之馀,也感到难堪和困惑。我的确不认识眼前人,她硬要说是旧相识,假如其言非虚,记忆力一向不错的我又那有可能想不起来呢。 我不清楚怎样的回应才是适合,不知所措的吐出一声:「呃……」 我们本来维持着三公尺的距离,我乐见这个状况,可惜事与愿违,女生鲁莽地越过界线,状甚自然的走近我身边,瞬间过後,距离改写为「近在咫尺」。我们的身体如此靠近,身为正常男生的我顺理成章的害羞起来,难再保持理性和她对答如流。 害羞的反应持续加剧,我摸了摸自己的脸,赫然发现两边脸颊都在发热发烫,相信我已经羞红着脸。从小时候开始,我就是一个容易脸红的孩子,特别是在漂亮姐姐或女生面前,一下子会变得非常害羞,何况是现在,我们处於触手可及的恐怖距离,这是一个不容易应付的处境,她是一个难缠的对手。 下一步该如何是好? 我可以诚实的表明身份,说明自己不是小政,结束一场误会。 我又可以选择欺骗她,让她继续蒙在鼓里,误以为我们是老朋友,可能会有意想不到的发展。 这是天使与魔鬼的抉择,很难下定决心投靠其中一方的势力。 在我犹豫不决之际,女生竟然出人意表地出手! 她的右手有所动作,突然移至我的脸旁,我猜她纯粹是想摸一下脸,这较为合情合理,勉强说得过去。距离逐秒逐秒收窄,我也焦急起来,担心给她发现我在害羞,然後出言取笑或讽刺。不用多作考虑,我需要立即制止她,可是……来到紧张关头,手脚竟紧张至不听使唤,我真的应付不到,只好当个懦夫,紧闭双眼,希望接下来发生的事情会比想像中乐观和正常。 「啊!」 夸张的尖叫声由我发出,只是一瞬间,我惨被击中。 真是超级痛啊! 我有点愕然,女生出奇地没有摸我的脸,她认真的挥出力度十足的一拳,狠狠揍中我的左脸颊,转眼间,该位置红肿起来,痛楚难当,怎样也料不到会给女生用拳头偷袭,她到底是什麽人? 「咦?小政,你的身体不舒服吗?额头热热的丶怪怪的。」 女生边摸我的额头边说话,其态度起了急剧转变,如此温柔的慰问着实出现得非常突然,刚才中拳的痛楚一扫而空,取而代之的是久违了的感动和快要遗忘的温暖。 我只好编个小故事来回答,支吾地说:「没事,我是……着凉罢了,不要紧的。」 「那就好了。」 女生说得轻描淡写。 她抿嘴浅笑,眼神动人,笑声迷人,语气温柔婉约,我开始心动,英雄果然难过美人关,面对一个集两种矛盾个性於一身的可人儿,我就算捱过她的重拳,也不会当作一回事,怒气烟消云散,享受着一种难以言喻的甜蜜。 接下来的几分钟,我们默默无语,经过尴尬的时间,女生再度主动出击,用左手握紧我的右手,来一次擅自作主的牵手,我显然处於被动,心跳猛然加速,难道这就是怦然心动的感觉? 大概是,我相信这是午夜中的一个奇迹。 有趣的地方是我们都没有松开手的意图,轻轻的手牵手,像认识已久的知己好友,像一个自然到不得了的习惯。 「小政……有什麽事情急着去办吗?」 女生又唤我小政,对这个不属於自己的名字,我理应感觉陌生,可是出自她的嘴里却大大不同,变得熟悉和亲切。经过短暂相处和一些不寻常的亲密举动,我的想法已被改变,逐渐接受小政这个名字,半推半就的享受着美丽误会,我把它视作外号,随便让她唤好了。 「没有啊,已经夜深了,我还有什麽可以做?」 我如实回答,除了写小说,的确没有急着要办的事情,睡觉吗?我习惯晚睡,午夜才是我的朋友,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写作,特别痛快。 女生大胆地提议:「来我家吧!」 如果这里是小说世界,女生是我的笔下人物,必定是个语不惊人誓不休的奇怪女子。 我不禁乱七八糟的吐出几只字:「不……是……吧?」 每一个字都充满着怀疑和不确定。 不违言,我又被她吓住。 女生作了个单眼的鬼脸,然後说:「是啊!你没有幻听,我叫你来我家作客,听到没有?」 我笨拙地回应:「有什麽要事?电脑开不动吗?何以要来你家?」 这些问句符合我的个性,遇上始料未及的邀请,加上对方又是个初次见面的陌生人,感到不安是合情合理的。 女生反问:「你认为呢?」 语气带有若隐若现的诱惑意味。 这些时间里,我们一直若无其事的手牵着手,我知道自己的每根手指都在微微抖动,假如女生不是个白痴,也会明白我处於极度紧张的状态。手臂懂得便送信号,我的心跳频率逐秒递增,透过手臂传送这讯息给她,她当然接收得到。我总是喜欢亲切友善的人,这时候,我对女生的好感已在无声无息的情况下萌生。 静悄悄的,有口难言的,只能偷看她的侧脸。 我假装镇定说:「我没有特别的想法。」 实际上,内里的我紧张得要命。 「呵呵,果然是男生,果然是色鬼,你一定在想那回事呢!」 女生说得不无道理,这就是男生的天性,改不掉的,但我依然选择否认,作了个摇头动作来表达「没有」的意思。 她似有暗示的说:「算了吧,你可以不来的,可以拒绝的,不过……我只是一个人住,多你一个不多,少你一个不少,唉……」 这个女生不简单,用着高明的方法引诱我的意志,挑动我的好奇心,牵引我跌入圈套。话是这样说,道理也是简单,但人是犯贱的,所以我心甘情愿堕进她设下的陷阱。 偶尔愚蠢也是人类一直以来的特质。 我轻声说:「我不是不想来……」 我认为这样的回答会使她满意。 「好吧,这表示你想来,我们走吧。」 当话说到一半,女生已经主动牵着我的手离开,手牵手,冒着细雨,来一次没有约定的雨中漫步,我不明白她的魅力和吸引力怎会如此厉害,假如是平日的自己,就算对方是何等级数的美女也不为所动,现在就是这样子,不明不白的给她带走。 走着走着,我有点不甘心,闪过一丝念头,想进入便利店买饮品,一个这样简单的举动,面对一个古灵精怪的女生,我却不敢贸然开口。她带头离开,把我的手捉得更紧,我自觉可怜的处於被动,一秒一秒适应其走路节奏,配合她的凌乱脚步,她跌跌碰碰的,像盲头苍蝇般乱走,乍看来狼狈滑稽,幸好沿途没有遇上谁,不会有人目睹她的笨拙。来到夜深时分,需要归家的人都窝在家里玩电脑丶看电视丶休息丶睡觉,未归家的人依然活跃於午夜场所,如酒吧丶的士高丶桌球室丶私人会所之类,在街上行走的只有我们。 我乐意担当被动的角色,一直以来也以这种方式混日子,而且混得不错,在我的人生路上,总有人愿意替我作主,处理大大小小的烦恼,崎岖的路也变得平坦容易。我不晓得女生家在何方,不清楚馀下路程尚有多少,我黏着她,走得亲密,如别人眼中的小情人。同时间,我茫茫然,惶惶然,接下来的可能性有很多,难以预料,我面对的可能是个设计完善的致命陷阱,由於我写小说,知道故事会有不起眼的伏线,可以隐藏得全无破绽,就如现在的我们,她莫名奇妙的出现,毫无顾忌的邀我回家,表面上,这是不可多得的艳遇,甜蜜的丶暖暖的丶窝心的丶惊奇的,机率只比赢得彩票头奖稍高一点。 总而言之,这是一个难以解释的情况,我将面对不明不白的将来。 半路中途,我再次碰上离奇怪事,我们竟然经过我以往就读的中学:王肇枝中学。 我不禁怀疑:「它真的位处这一带吗?」 在昏暗的行人道上,我隐约看到一高一矮的两座校舍,在我离开学校的几年後,延误多年的校舍翻新工程终於完成,它们不再破旧丑陋,焕然一新,亮丽得使人不敢确信,眼前的建筑物那有可能是自己曾经就读的母校。它获得了新生命,我展开了新使命,在有生之年丶有用之日,脚步不会放缓下来。 母校曾经在我的两篇作品亮相,首先是《爱爱丶爱》,它担当主角陈日鸣的母校。提起他,有一件不为人知的趣事,陈日鸣的外号是「日仔」,这同样是我有过的外号,没有太多朋友知道,更不会想到我和日仔的关连;还有短篇小说《三》,这是一篇讲述友情岁月的热血故事,三个男生曾就读王肇枝中学,故事的写作风格和现在稍有不同,较为乐观丶正面丶热血,我曾经用它来参加一个公开徵文比赛,最後黯然败北,我认为自己写得不好,落选合情合理。 我故意放慢脚步,一边走,一边回望母校,情不自禁的关注着左方,女生不是个白痴,也注意到这异样,她一脸好奇的问及原因,我解释说那是我以往就读的中学,奇怪的路经此地,禁不住忆起往事,感触良多,中学生涯往往最能影响一个人的成长,曾经叛逆,曾经少不更事,有谁不是糊里糊涂的长大成人。 女生脸带愁绪说:「小政,很可惜呢……」 「什麽?」 她续说:「我是说当年我选择了另一所中学,所以我们未能一起度过中学时代。小时候,我们常嚷着要一起上中学丶大学……後来父母替我作主,硬要我读另一所学校,我是迫不得已才服从他们的,你会不会怪我啊?」 女生受委屈时的样子特别可爱,我看着看着,看得入神,看得痴呆,有了竭力保护她的冲动。 我咧嘴一笑,挤出一个难看的笑容说:「不会。」 这样的回答很勇敢丶很乾脆丶很诚恳,我搞不清这是否属於一个谎言,女生的问话对象是小政,我不是他,什麽都不是,却不负责任的替小政说出一个善意回答。 不知何故,我试图讨好她,给她安慰。 第二十三章:诱因 《3n8》 第二十三章:诱因 我的安慰未有奏效,女生垂下头,楚楚可怜的说:「我还以为你会介意,想不到你一点都不在乎……」 同时间,她甩开一直牵住的手,故意走开数步远离我,真是个难懂的女生,使人摸不着头脑,她莫名其妙地说我是小政,又擅自作主的拉我回家,到底她怀着什麽目的? 我觉得女生奇怪的同时,又想起另一件不合理的事情,母校和老家位於相同区域,而新居和老家相距甚远,即是说,母校怎可能会在这一带呢?除非眼前的校舍并不是我的母校,又可能校舍被连根拔起并移动至这一带,两个可能性皆不合理,我想不明白当中的原因,不能妄下判断。 我先撇下对母校位置的怀疑,女生的状况较为急切,我是个用功写作的傻瓜,常陷入自我封闭的境界,不善辞令,讨厌表达,所以安慰女生这道难题可真考倒了我。 我支吾以对:「不是啦……」 「不是?」她怀疑。 我续说:「我只是有点难为情才会这样说。」 女生维持垂着头的姿势,稍稍侧身偷看我的影子,用不愿意相信的语气问道:「你的意思是?」 「自己猜吧,哈哈哈!」 我以牵强的笑声掩饰单纯的腼腆。 女生沉默不语,流露羞涩的表情,若有所思的,她再走过数步,挨靠到学校围墙,那是一个较为黑暗的角落,两盏明亮街灯都照射不到这个位置,我看不清其脸上表情,不知道她在苦恼或是微笑,我们认识的时间还太短,要立即猜到她的想法真是谈何容易,无计可施之下,给她牵着鼻子走,我继续处於被动。 我不敢贸然走近,既无奈又无助的让她独处,我不了解女生和小政近来的关系和过去的往事,他们可以是熟悉的朋友丶小学同学,或是难忘旧情的恋人。 几分钟过後,女生终於开口说话,我期待她再次语出惊人,也希望她能恢复笑容。 「小政,不如先回家吧。」 果然,女生向我报以灿烂笑容,予人健康自然的感觉。她花掉不少时间思索,却什麽都想不起来,纯粹看她的外表,会以为这个人拥有一点小聪明,谁不知骨子里只是一个笨小孩。 「好主意。」我点头赞同。 女生带着微笑走向我的方向,我们自然地手牵手,并肩前行,感觉轻松浪漫,这一次,我乐意给她牵着,没有半点迟疑,两只手未有产生出触电感觉,气氛愉快得像一对老朋友,我的紧张情绪也舒缓过来。 沿途,我们断断续续的聊天,说的都尽是无聊话题,她简单的讲述近年生活,说自己一个人搬出来,租下住宅大厦的单位,离开家人护庇,勇敢尝试独立又自由的新生活,她说自己现在没有男朋友,最後的那一位因为太爱她,占有欲太强,使她吃不消,她抵受不住过分浓厚的爱,於是主动提出分手。 这时候,女生拿出手机,打开一张两人一狗的合照,分别是她丶前度男朋友和一头八哥狗。 八哥狗? 真巧呢,八哥狗是奥治作品的重要元素,想不到女生也有养这种狗,命运的安排果然有趣而巧合,难以猜测下一个遭遇和相遇。 我情不自禁的喊出一句:「喔,是八哥狗啊!」 手机萤幕亮出一张和我无关的合照,当中有一头可爱逗趣的八哥狗,是一个意外惊喜。 「小政,你不是讨厌狗的吗?」女生一脸狐疑地问道。 什麽? 哈哈,那个小政竟然是个讨厌狗的家伙,我没有太大的错愕,已渐渐适应这种不属於自己的对话方式,从对话一步步的认识女生,也一步步的了解小政。 我想起过往的自己,同样不太喜欢小狗,後来想法改变了,喜欢狗的亲切多於猫的高傲。 我坦白说:「那是小时候的事情了。」 女生好奇问道:「那现在呢?」 我掀起嘴角笑着回答:「哈哈,爱得要命。」 说毕,女生先是呆住,然後像是灵机一动,她可能又想起小政说过的话,她一脸疑惑的说:「意想不到呢,我记得你说过的话,除了人类,你不会喜欢任何动物的。」 「有吗?有说过这样的话吗?」我装出一副无辜的表情来应对。 事实上,我不会知道女生和小政之间的往事,假如突然闯入咖啡室的男生马政就是其口中的小政,他和我只是有过一面之缘和几句废话,谈不上是相识。自睡醒後所发生的事情好像过分地巧合,疯疯癫癫的中年男人丶冒昧的马政丶错认我的女生,他们何以巧合地逐一出现在同一个午夜? 并且……围绕着同一个目标人物:我。 空气中有着一张看不见的关系图,实际上,各人关系微妙。 我扭动颈部,让自己清醒一点,最近为了写作实在消耗太多体力,疲惫不堪,精神状态也很糟。自从古丝出现後,我常把现实世界的人和事想像成小说情节,我一定是想多了,经常胡思乱想,只有小说才会存在太多刻意的安排和巧合,这里是现实,我活在现实,不会存在那一张作者才知道的关系图。 女生再问:「那你喜欢那种狗?」 同一时间,她的脸上挂着期盼的神情,不用猜都知道她心目中最想要的答案会是自己的宠儿八哥狗。我把女生的手机抢过来,指向照片上的小狗说:「就是它。」 「哇丶哇丶哇!」 她高兴得发出连声尖叫,突然用力地握住我的手,她显然不尽信我的回答,需要再确认一下,她着急地问:「小政,真的吗?你真的喜欢八哥狗?」 「嗯。」 这是奥治一贯的回应方式,熟悉的朋友会清楚我这种不多言的个性,解释太多也是无济於事,倒不如只说简单的一声「嗯」。 女生向我报以目前为止最灿烂的笑容,笑眯眯地说:「实在太意外了,我很高兴呢,想不到我们都喜欢八哥狗,你怎麽会喜欢它们的?」 「呃……」 突然给她这样一问,我措手不及,脑内只剩下一片空白。 我需要尽快想出回答,女生问得认真,假如我胡说一番,她是绝对不会容许的,我要想起当初喜欢上八哥狗的原因。呆了一呆,想了一想,我这样说:「八哥狗很少张开嘴巴乱吠乱叫,一般情况都表现很安静,样子笨笨呆呆,张开口时像面带微笑,不威猛丶不帅气,感觉却份外亲切。因为脸上布满密麻麻的皱纹,看起来,它们总是愁眉苦脸丶可怜兮兮的,看在眼里,我觉得很可爱,想给它们一个拥抱。」 她大喊:「全对。」 「什麽?」 我不明所以。 女生眉飞色舞说:「唏,笨蛋,我是说我们喜欢八哥狗的原因完全相同,所以才说『全对』。 「喔?是这样。」 「真好呢,真巧呢!想不到小政和我这样合拍,我现在的心情很兴奋呢。」 我不愿意相信世上会有这种巧合,心里顿生怀疑,眼睛注视着女生那张俏脸,她正在得意忘形,活像个天真单纯的小孩,本来微不足道的一件事,她却从中获取不合比例的满足。 眼前人是高深莫测抑或简单不过呢? 我转移视线说:「那八哥狗在家吗?」 话题仍然围绕八哥狗,不会引起女生怀疑,她乐意说下去。在不自觉的情况下,我竟然立坏心肠,尝试更出色的演绎小政这个新角色,骗取她的信任。 女生抢着说:「在这个时候,它当然在家睡觉啦,而且会发出夸张吵耳的鼻鼾声,相当可爱有趣的。」 我点头附和:「很有可能呢,它们很爱睡,可以动也不动,直接睡上大半天。」 女生急着说:「不丶不丶不!最夸张的纪录是差不多沉睡一整天,我还以为它真的死了,花很多时间才能弄醒它。」 这样的说法虽然有点夸张,但也是一个不容否定的事实,有些狗很爱睡,而且爱得丧失理智,连吃饭此等重要事情都可以忘得一乾二净,我相信女生所养的八哥狗也拥有这种个性,偏爱睡觉,花很多时间睡觉。 我笑说:「哈哈,我也想要一头八哥狗,应该会很好玩的。」 「它会很喜欢你,你可能是个甚受小狗欢迎的人。」女生说道。 我怀疑这句说话的真实性,像小学生般好奇发问:「会有这种人吗?从来未听说过呢。」 「当然有啦,我不是胡说的,有些人很容易引起小狗关注,它们会自动走近,尝试嗅人类身上的味道,甚至会挨近丶亲近,努力不懈的舔人类的脸,包括眼丶耳丶口丶鼻等位置。而且它们会不理劝阻,忽视主人命令,尾随陌生人离开,一去不返。」 女生的解说十分认真和详细,身为八哥狗的主人果然对小狗的个性有所了解,而且说得头头是道。 我随意一问:「我会是你说的那种人吗?」 女生故弄玄虚说:「没有尝试过,我又怎会知道呢。」 我又问:「有什麽方法尝试?」 女生蛊惑地说:「我们不是正前往那个地方吗?」 我恍然大悟:「就是你的家?」 女生眯眼点头说:「嗯,小狗就在那里,就在我的家。」 预料不到的相遇,不曾想像的聊天话题,八哥狗成为前往女生家的最大诱因。我糊里糊涂的成为小政,对她一无所知,说不出其名字,更不敢开口询问,该如何是好? 霎时间,我灵机一动,有了新想法,要知道女生的身份,最容易找到线索的地方便是她的家,只需要乖乖的跟随脚步,回到那独居的家,便会找到我想要的答案,顺便可以认识一下她家的八哥狗,也可以是一件乐事。 我们牵着手多走了五分钟,女生表示我们快将抵达目的地,这一带给我熟悉的感觉,她负责带路,不断的绕路,直至眼前出现一座住宅大厦,名字是福明大厦。 第二十四章:大厦 《3n8》 第二十四章:大厦 什麽? 我没有看错吧,眼前的大厦是福明大厦,不就是位於我所住的唐楼附近吗?怎可能是这样子,我离开快餐店,走到便利店并碰见女生,我们一起走过一段路,最终回到唐楼附近的地方。 这是巧合?是讽刺?是幻觉? 假如我在这个时候选择转身回家,将会是很愚蠢的决定,快要步进大厦,时间一秒秒的在倒数,我顾不及太多,还是依照原定计划,继续前往女生的家,这样才显得聪明。 不曾踏进的住宅大厦,没名字的神秘女生,我们不约而同的喜欢八哥狗;我遇过马政,她唤我小政,他和我之间会否有酷似之处? 这些元素微妙而巧合,拼凑在一起,形成一幅拼图,可以是一出电影,也可以是小说情节。遇上了太多巧合,闪现隐隐的不安感,以及不易察觉的不协调感,我感觉茫然,彷佛陷进一团迷雾当中。 在真正进入大厦前,我们仍需要走过一段小路,通过外面铁闸,沿途看得见空地和停车场,最後来到大厦的玻璃门,这是地面之路的终点,同样是进入大厦的起点。 女生纯熟地按下四位数字保安密码,按键速度惊人,我暗中偷看并顺利记下密码,不晓得将来有否机会利用,但不要紧,反正只是几个简单易记的数字。 大堂的温度被调较至很冷,形成一种刻意营造的凉快,我们已走过一段路,身上自然地冒出汗水,但一来到大堂,本来被汗水沾湿的衣服都一下子乾透,温度急剧改变容易使人着凉,我却不甚在意,放肆地享受透心凉快的冷气。 这里不愧是管理完善的住宅大厦,来到午夜时分,仍然有尽责的管理员站岗,他是个皮肤黝黑的中年男人,身形瘦削,身穿整齐制服,包括白色恤衫和黑色西裤,乍看来是衣不称身,但尚能给人留下良好印象。他注意到刚出现的我们,并关视着玻璃门的方向,我们缓缓经过他的岗位,他用着怀疑的目光看着我,显然发现我是个新来的陌生人,不会是这里的住客。 管理员也注意到女生,他带着微笑,一脸诚恳的说:「叶小姐,你好啊!这位先生是你的男朋友吗?」 这个人分别面向女生和我,抱有各走极端的两种态度,这倒是正常,绝不稀奇,他是个壮年男人,面对如此漂亮的女生,自然被收拾得贴贴服服。 女生望向身旁的我,抛出一个疑惑眼神,我以不知所措的表情作回应,面对管理员的误会,我们均感无奈。女生向他说:「才不是呢,他是我以前的同学,也是现在的朋友。」 话未说完,她又转身回望我,做出吐舌和单起眼的小动作,顽皮地作鬼脸,表情生动,淘气非常。假如这是小说情节,她必定希望我来当她的男朋友,然後光明正大地向别人炫耀我们的甜蜜。偏偏这是现实,她误以为我是小政,她真正喜欢的人也是小政,实际上,我是一件趁机混入大厦的假货。 听完女生的话,管理员立即呵呵大笑:「喔!是我误会了,原来这位先生是叶小姐的朋友,我失言了,真是抱歉。」 女生和我有默契地相视而笑,我们都认为这个误会无伤大雅,我的内心甚至有着阵阵兴奋。 管理员续说:「想了想,原来这一年以来,是这一次碰到叶小姐带男性朋友回来呢。」 女生立时瞪眼,然後点头说:「对啊!因为没有男生愿意和我交往,所以一直没有男朋友,往後的日子里,我也会是孤孤单单的一个人……」 管理员摇头说:「才不是呢,叶小姐长得很不错,又年轻,应该很受男生欢迎才对。」 我不其然的点头附和,幸好动作很小,他们都注意不到我的举动,管理员说的话实在太正确,女生的长相一点都不失礼。 对了,我无意中获知一点线索,在刚才的对话中,管理员一直称女生为「叶小姐」,我得知她的姓氏是叶,这算是一个好开始。 他们继续寒暄,身为局外人的我自然插不进话,由於不了解别人在说的话题,我一边旁听,一边纳闷,渐渐出现头痛,视线变得模糊,纵使站直,却差一点睡着。为了保持头脑清醒,我决定不再理会他们,把注意力转移到头顶的闭路电视萤幕,黑与白的画面里出现了两个人影,拍摄镜头被置於升降机的上方位置,影像模糊不清,我从中依稀看到一对男女,男的身高显然比女的高一截,二十秒钟的观察时间结束,男女离开升降机。同时间,管理员和女生的冗长对话也告一段落,他们同以一声「拜拜」作结。 我的视线重新回到女生身上,看着她的侧脸丶上半身丶双手,我终於明白引起管理员误会的原因。从便利店一路走来,来到这个大厦大堂,我们都是亲密的牵着手,来到此时此刻,女生仍然没有甩开手的意图,难怪他以为我们是情侣。 在大多的日常情况下,等待和沉闷会扯上关系,等候升降机的来临使人闷闷不乐,周遭顿时死气沉沉,我四肢无力的挨到墙壁,以它作支撑点,舒缓身上疲劳。我朝上方的萤幕一看,显示停留层数为十三楼,即是说,曾经在画面里出现过的男女是在十三楼步出升降机,这使我想起老家,我一直住在十三楼,不知不觉间,已有十多年的日子。 我的心里冒出一个疑问:女生是住在那一层呢? 我选择默不作声,只需稍待一两分钟,我们到达那个楼层,自然会清楚答案,不必浪费唇舌开口提问。 「我住在十二楼。」 等待已是多馀,毫无提防下,女生突然把答案暴露,难道她可以看穿我的内心疑惑?我想起《凌盗》里的情节,有些超凡人拥有读取记忆的法力,但能够即时读取思想着实不容易,除非她懂得使用更高级的读心术,我认为这绝非易事,看来自己又想多了。 我没意识的以一声「哦」作回应,女生的举动总是教人意外。 剩下来的等候时间,我们都没有说话,安静地等待升降机的到来,短短的几分钟,时间缓慢如三十分钟,除了思想以外,彷佛一切都在渐渐减速,我认为这只是一刹那的错觉,不以为然,没放在心上。我仍满心期待将会发生的事情,可以是精彩,可以是平平无奇。 遇上的将会是意想不到的惊喜抑或老掉牙的情节? 叶姓女生和我的相遇或许能成为奥治小说的素材,她莫名奇妙的闯入我的世界,提出冒昧的邀请,她是个古灵精怪的女生,恰巧的是,我写的东西向来也是离经叛道,这个组合应该会产生意料之外的火花。 我们终於进入升降机,里面没有别人,气氛却有点沉重,异於平常。我的心情虽是紧张,但将气氛带进升降机的人不会是我,再看一下女生的表情,她表现雀跃,更加不会是她。我顿感疑惑,不动声息的留意四面铁墙,银色金属表面反映出我们的身体,表示这里的确只有我们存在,看来不安感只是出於我的多疑。 升降机到达十二楼并迅速停下,这是我们的目的地,困住我们的内外门随即打开,事情的发展很顺利,女生率先步出升降机,她用着轻快的脚步,我紧随其後,一起走出如鸟笼般局促的升降机,然後朝右方进发,她说那边是「c室」,即是她和八哥狗的家。 我躲在女生背後,默默无语,待她打开铁闸和推开大门。到目前为止,我已得悉她的姓氏,仍渴望知道完整的名字,我会想尽办法得到,直接向她套问又好,找来证据又好,就是为了满足渴望。 甫踏进屋内,即浮现不自然的古怪,有些东西围绕着我的脚跟,好像在团团转,总之十分诡异。女生尚未启动照明,在缺乏光线的情况下,我搞不懂屋内的实际状况,不其然有点担心,於是我从口袋里拿出手机,打开手电筒软体,照亮前方的一公尺范围,立时看得比较清楚。但一种「嗯嗯」的怪叫声却随之而来,像小孩的声音,难道这里藏有一个小孩? 我不能自控的陷进怀疑里,女生应该有二十多岁,已经是个成熟女性,不能完全抹去她育有小孩的可能。 近年来,年轻人渐趋早熟,特别是在性爱方面,有些人为了一时之快犯下不能弥补的错,彻底改变自己和别人的下半生,例如社会上流行的「未成年怀孕」丶「性滥交」丶「因奸成孕」等事件,成为八卦的家庭主妇和正义的卫道人士议论纷纷的热话,造成莫大回响。 所以我怀疑女生是个年轻妈妈也不无道理,我快要冲口而出的提问,幸好,她终於舍得开启部分电灯,照亮我们身处的门内范围,好让我查出是谁制造那扰人的「嗯嗯」声。 女生蹲下并望向地板,几秒钟过後,她又回望着我,喜孜孜的说:「小政,这就是我家的八哥狗。」 从她的眼神和笑脸,我充分感受其内心喜悦。 我有点不确定的说:「什麽?」 霎时间,我不晓得该作出怎样的回应,刚才好奇的东西原来是一头狗,我竟然忘记女生养狗这件事,真的笨得没有说服力。我安慰自己,大概是进入大厦後,心情过分紧张,造成记忆有所缺失,害自己瞎担心一场。 女生维持蹲着的姿势,一边抚摸八哥狗的额头,一边问我:「小政,想知道它的名字吗?」 我不假思索地说:「想呢,快说吧。」 爽快得连自己也不太相信。 女生故意说得慢条斯理:「它是一头八哥狗……」 我心想:「废话,拜托不要故弄玄虚,好吗?」 当然,我不敢贸然说出这样的心底话,只能暗暗埋怨,压抑着不满,控制着表情,以免无意中把自己的真正想法泄露。 女生没有理会我,似乎不在乎我有否作过回应,她自说自话:「其实呢,它有两个名字,在别人面前,我都叫它『鸡腿』……」 女生欲言又止,说话给她硬生生的停下来,我认为这个停顿过於突然,内里一定另有文章。 第二十五章:她不在 《3n8》 第二十五章:她不在 女生说到八哥狗的名字,本来是好端端的,又突然表现得欲言又止,对话的气氛变得不自然,看到她这副犹豫的表情,我也看不惯,於是尝试打破闷局,试试说些无聊笑话:「哈哈,真有趣,鸡腿显然是个很可口的名字啊!」 鸡腿? 这个名字似曾相识,我好像在那里听说过,一下子又想不起来,嘴里说不出关连的人物和故事,所以暂时把怀疑搁下,轻松一下。 女生忍俊不禁:「我经常咬它的背部,味道很一般的。」 这个烂掉牙的笑话引得她笑不拢嘴,笑话总是越单纯越可爱,越容易换取欢乐。叫「鸡腿」的八哥狗在女生的细心按摩下舒服得眯起眼睛,流露一副享受状,它安静地伏到地板上,乍看来,像一团米白色的棉花糖,叫它鸡腿,倒不如换个名字叫「棉花糖」,和鸡腿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同是美味可口的食物。 关於名字,女生不是说过八哥狗有两个名字吗?我决定追问一下:「那它的另一个名字是?」 心情舒缓下来的她解释说:「鸡腿这个名字是前度男朋友想的,他突然把小狗买回来,所以名字也由他决定,由於他喜欢吃鸡腿,却从来不吃鸡翼,所以很直觉的用上鸡腿这个名字。」 我假装恍然大悟说:「喔?就是照片中的那个男生?」 女生笑嘻嘻的说:「小政,你很聪明呢,那个人就是我的前度男朋友,他叫少克。」 少克? 这个名字使我大感错愕。 第一个反应,第一个想法,我联想起《凌盗》里的骆少克,那家伙被狄米尔启蒙成黑暗超凡人,他另有一个身份,是古丝的亲弟,恰巧的是,他的前度女朋友不就是叫叶什麽的吗?而那个叶什麽不就是养了一头叫鸡腿的八哥狗吗?事情竟可以巧合至这个地步,难道女生又是个小说人物?继古丝之後,又一个超凡人闯入现实世界? 根据这个想法,我已经被一众小说人物缠身,想逃也逃不了,除非我拥有跳进另一个空间的能力,才有逃出生天的机会,当然这只是个空想,我纯粹是个勤於写作的普通人类,跳不进第二个空间,跳不进我虚构出来的凌界。 接下来,我的第二个想法属於一种自我安慰,常说「如有雷同,实属巧合」,我是碰上一连串非比寻常的巧合而已,女生是个现实世界的人类,不是小说里的叶什麽,但愿真相的确是这样,我可不想惹到大麻烦。 还有第三个想法,是最无稽的「卡到阴」,意思是碰邪或看到鬼,其实和碰到小说人物差不多,几乎没两样,两者都是不存在的东西或凭空想像的形象。 我仍然相信自己身处现实世界,眼前的一事一物都能够触摸得到,我确实和女生有过手牵手的感觉,这是假不了的,而身上的疲劳也一如以往的存在。 想到以上的种种,背部出现一种冰凉感觉,一股莫名奇妙的寒意扑至,和「卡到阴」不谋而合,这纯粹是自己愚昧的猜测,我从来都反对鬼神之说,所以寒意的到来肯定是另一个巧合,也只有巧合可以把一连串事情解释过去。 事到如今,女生的名字仍然有待查证。 我放下胡思乱想,把注意力转移到身处的陌生环境,并为无奇不有的世界冷笑两声:「嘿嘿,是少克。」 女生认真地问道:「小政,你好像不认识少克的,对吗?」 可爱的脸蛋配合固执的神情,互不协调,却相映成趣,我渐渐认为这个女生比奥治的书迷娃娃更有意思。 我以摇头表示「不认识他」,没理由直接把真相告诉女生:认识少克是由於自己的写作,而他正是我的笔下人物。依照事实说出来真的没有问题吗?可以解释过去吗?她愿意接受自己也是虚构而来的真相吗? 代入女生的角度去想,我完全接受不到,假如我不小心吐露心声,将会惹来更多麻烦,现阶段只能放弃这个打算。 这里有叶小姐,照片上有骆少克,在老家碰过古丝,接下来,我可能还会遇上伊伊奇丶费兰度丶桑比丶沙文等人,我用悲观的思想去看事情的发展,一堆拥有法力的小说人物闯入现实世界,造成翻天覆地的混乱,後果不堪设想。 为了拯救世界,我需要停止写作吗? 哈哈,算了吧,我不是个超级英雄,而且不相信世界大战的起因会和自己的写作有关。 话说回头,那头叫鸡腿的八哥狗,它有着另一个名字,身为作者的我从来没有这种想法和设定,这部分似乎和《凌盗》小说存在差异,说不定这是不起眼的破绽或线索。 我继续追问:「那鸡腿的另一个名字是?」 「剩下我们相处的时候,我喜欢唤它『可乐』……」 女生没有把话说完,她情不自禁的用手掩住嘴巴偷笑,大概是因为八哥狗的第二个名字也非常可口,她自己也禁不住取笑一番。 我顺理成章的说:「这同样是个很可口的名字啊!」 事实上,我的所有手指头都在颤抖,这个玩笑闹得太大,鸡腿的另一个名字竟然是可乐,这个名字对我来说别具意义,我最喜欢丶最疼爱的八哥狗弟弟正正就是可乐,一直以来,最爱的小狗便是它了。 我在暗自震惊的同时,女生却笑个不停,像个乐透的傻瓜,像个天真的孩子,可爱得没话说,我也被她的笑声所感染,心情愉快起来。 气氛很好,感觉良好,纵使我怀疑女生是个小说人物,却未有影响我对她的观感,我们相处融洽,她扮演我的神秘女生,我扮演她的小政,不分现实和虚幻,享受开玩笑的乐趣。 我察觉到一件大家都忽略的事情,然後用不耐烦的语气说:「喂,我们两人一狗已经站在大门这边很久了,到底还要待多久呢?我们不是要进去的吗?」 这种不耐烦的态度是惯常的伪装,我只是趁机戏弄她。 女生晃动食指,煞有介事的说:「不丶不丶不。」 我想不明白,脸上挂起一个问话符号。 她摆出更认真的表情说:「不!可乐是伏在地上的。」 我给惹火了,指着她骂道:「这是胡扯,这是强词夺理,这是胡说八道!」 我的脸维持在睁眉突眼的生硬状态,她的简单一句已把我气得死去活来。 女生补充:「你刚才是说两人一狗站在这边嘛,你有这样说过的,不是吗?就是有嘛,不是吗?有说过的……」 女生重复说着相同的话,没完没了的,使我感到头痛,面对这个情况,我需要使用一次省略号,让文章好看一点。 我摇头轻叹:「女生真是一种……」 女生心有不甘,迅速打断我的话:「我们女生就是这样蛮不讲理的,男生不就是喜欢这样子的女生吗?真的不喜欢的话,男生又怎会为了追求女生而忙个不停呢?」 这番说话非常有效,是我的意料之外,我立时被唬住,给不出任何回应,落得哑口无言的困局,她果然不简单,绝对不能小看。 女生乐见我的无奈表情,展露着胜利者才值得拥有的灿烂笑容,她沾沾自喜的说:「呵呵,无话可说?」 我无奈点头说:「我认命了,不要再说下去。」 女生对此非常满意并轻松笑说:「嗯,我们先到沙发那边休息一下,收看电视节目,好吗?」 我爽快回答:「好的。」 然後,我和那头不知道该叫鸡腿还是可乐的八哥狗尾随女生走进客厅,屋内的摆设和家具都很简单,可以说是刚刚好足够应用,乍看之下,沙发丶柜子丶桌子都是用上一段时间的二手货。我朝厨房那边一看,发现煮食用具非常齐全,电磁炉丶微波炉丶焗炉丶榨汁机丶真空煲丶多士炉等一应俱全,塞满了空间狭小的厨房,这个女生该是个煮菜高手或爱好者,假如她真的是由我所创作的小说人物,我枉为作者,完全没有想过她拥有这方面的才能和兴趣。 依照女生指示,我像尸体般摊到黑色的三座位沙发上,它由真皮制造,软绵绵的,应该不是便宜货色。这一个星期,我一直忙於写作,缺乏充分休息,体力经已透支,我只是凭坚强的意志力勉强支撑身体,来到这个安静环境,摊到舒适度不错的沙发上,让身体得到休息的机会,适当地补充体力,要不然,我害怕自己会就此挂掉。 躺下来的感觉舒服得要命,我自然地闭上眼睛,享受这难能可贵的片刻,显然是二手货的沙发,其舒适度却无从挑剔。我又想,假如这是货真价实的「卡到阴」,就让我愉快地卡下去。屋内温度适中,环境中没有产生出半点噪音,想不到女生的家给予我莫大的安全感,有想待下去的想法。 品尝着宁静的这个时候,偏偏又有东西意图打扰我,我心知肚明,那东西便是女生家中的八哥狗,它有两个名字,有点麻烦,到底该唤那个名字才好呢?是鸡腿抑或可乐? 这问题既困难又无聊,我不想浪费时间去思考,乾脆叫它八哥狗比较直截了当。八哥狗熟练地跳跃至沙发上,整个身体伏在我的大腿上,我睁开一只眼看着它,其躺卧的姿态犹如埃及名胜狮身人面像,试想像一下,举世闻名的狮身人面像换上了一张趣怪的狗脸,画面搞笑逗趣,看着它的可爱模样,我禁不住抿嘴发笑。 我尝试触摸沙发的表面,感受到不一样的触感,发现一些大大小小丶有粗有幼的抓痕,数目众多。不用怀疑,必定是顽皮八哥狗的所作所为,它们喜欢借助皮革磨平自己的利爪,我认识的可乐也有这种习惯。 八哥狗运用其灵敏的鼻子放肆地嗅我身上的味道,我仍然躺着,它跳到我的背部走来走去,它长得健壮,身上长有结实的肌肉,我默许它的践踏,没有开口阻止,可是它变本加厉,更把整张脸贴到我的屁股上,估计其目标会是我的内裤和下体,因为狗的鼻子对浓烈味道和臭味特别敏感,它的举动使我有抓痒的冲动,说时迟,那时快,它已经钻进我的大腿之间,状甚不雅,感觉怪怪。 八哥狗和我玩作一团,我们均没有离开沙发的意欲,同时间,女生静悄悄的走开,我猜她可能是躲到厕所里,说不定是突然而来的肚子痛,赶着上大号。不知不觉间,从走进客厅起计算,她已经在我眼前消失了将近十分钟,我有点不习惯她的不在。 第二十六章:任务 《3n8》 第二十六章:任务 「小政,肚子饿吗?」 女生的声音打破了局面,她完成了那件要事并急步走到客厅向我问道。没错,我仍怀疑她刚才是忙於大便,一个刚完成排泄的人问我是否肚子饿,这个情况丶这个问句,乍听之下,免不了引起一些联想,我把排泄物和食物拉到一起,不其然感到恶心。 我勉为其难地回答:「少许吧。」 把话说完,我漫不经心的去看女生一眼,她再度现身,站到客厅的中央,看到她,我有点惊讶,不过是短短十分钟,她已经改头换面,换上一个新形象,用又圆又大的橡皮筋束起长发,架上一副黑色粗框架眼镜,又换上一件印有可爱卡通图案的粉红色连身睡袍,显得更年轻丶更坦率。 这身造型,我看得入神,痴痴呆呆。 女生不解的问道:「你怎麽在发呆?是觉得累吗?」 呆上几秒钟,我才意识到自己一直盯着她的身体不放,这个举动有失礼仪,像个非常好色的老头子。 我傻呼呼地说:「哇!你这身造型……」 女生咕哝:「难怪呢……少克也不喜欢这件睡袍,他说很幼稚,像个小孩子……」 她一脸沮丧,流露失望之情,双眼失去本来的神采。 我立即作个手势喊冤枉,急忙解释说:「我说的不是这个意思啊。这绝对只是一个误会,真相是我觉得这件衣服很可爱,也很适合你。」 说毕,女生又换上好奇的表情,用怀疑的口吻说:「真的吗?」 我点头说:「当然啦,很好看。」 我当然把话说得更小心谨慎。 女生先是有点不确定,想了想才放下怀疑,松一口气说:「幸好你说好看,因为我真的很喜欢这种睡衣,穿上的感觉很舒服,只有在家里才可以自由自在的穿成这样子……而且那个图案真的很可爱呢。」 睡袍上的卡通图案其实是一个叫「松弛熊」的卡通人物,设计成咖啡色,样子呆滞,木无表情,缺乏朝气,仔细一看,倒是有点像八哥狗的趣怪脸。 我竖起大姆指加以赞许,女生欣然接受,甜丝丝地微笑,有点含蓄,又带有羞涩。 女生保持笑容说:「小政,既然你肚子饿,不如我煮宵夜给你吃吧。你真是有口福呢,我的厨艺是公认一流的,尝过的人都赞好。」 说话果然是一门艺术,女生用简单几句便说得天花龙凤,轻易挑起我的好奇心。天下间,那有作者会吃到自己笔下人物所煮的饭菜,这真的是小说界的一大奇迹。 我爽快答应:「好啊!谢谢你。」 「你先和可乐玩玩吧,它会喜欢你的,你们会合得来。」 女生话未说完便离开客厅,迅速移步至厨房,到底她打算煮什麽给我吃呢?我估计应该是方便面之类的面食,已经来到午夜,我对宵夜没有多大期待,味道可以便行了,千万不要弄得太复杂。 女生需要花时间煮宵夜,我依她吩咐和八哥狗玩耍,唯一想到的小游戏便是追逐,每只狗都喜欢你追我逐,这是它们的天性。我装腔作势追打它,它的尾巴本来紧紧卷曲着,这时候却不自觉的垂下来,一边慌忙逃走,一边偷偷回望我。每当我成功抓住它,都会摸一下其後脑门,示意它离开并走远,一会儿过後,它会自动自觉的走到我眼前,邀请我再玩追逐游戏,重复地进行好几次,直至它感到疲倦,气喘得十分厉害,该是时候休息,果然不出所料,它立即没神没气的伏到地板上,伸出舌头加快散热,狗和人类不同,身上汗线不发达,它们需要借助地板温度使身体凉快,伸出舌头也有一定帮助。 玩过十分钟,我也有点累,和八哥狗一起坐在地板上散热,这是最直接有效的方法。我看着它那张趣怪脸,不其然发出微笑,头大丶黑脸丶黑鼻子,额头有很多皱纹,小小薄薄的耳垂,胸腹肌肉健壮,四肢短小,对一些人来说,它的样子可能有点丑,我却觉得又可爱又温驯。 八哥狗张开嘴巴,伸出嫩红舌头,样子像在开怀大笑,看起来,比合上嘴巴更加愚笨,它一脸好奇的凝视我,从其纯真关切的眼神,我知道它已经喜欢上我,我们很投缘。我有了预感,它会是一头与别不同的八哥狗, 和我认识的可乐同样具有灵性,散发出独特气质。 我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兴奋地问它:「看你呛到的样子,玩得很累吧?玩得高兴吗?」 假如我是别人,以第三者角度去看自己,也会取笑这个人很白痴,竟然认真的关心一头宠物狗。我不会妄想八哥狗给出任何回应,始终人狗有别,它没有人类的语言能力,假如能够明白我的部分意思并以动作来表示,这已教我啧啧称奇。 不过,八哥狗真的给我意外惊喜,用力地叫出两声「嗯嗯」,它似乎努力尝试回答刚才的问题,我猜它想表达的意思会是「很累啊」丶「很高兴呢」之类吧。 我续说:「我也累,不过很好玩,你也很可爱。」 由於对象是一头狗,我把话说得简单浅白,看样子,八哥狗应该有几岁大,伴着女生,当了几年宠物,它应该听得懂部分的人类语言,我认为这难不倒它。 八哥狗又发出一声「嗯」,稍微合上的嘴巴再次张开,展露其独特而友善的微笑。 我渐渐觉得八哥狗很厉害,我每说一句话,它都有所反应,虽然都是简单的「嗯嗯」声,却包含着有不同的意思和感情,经过一轮对话,我已经肯定它听得懂我的话,它努力尝试用自己的方法来回答,不明白的人是我自己罢了。我问过它几岁,它说「嗯嗯丶嗯嗯」,总共四声,是表示四岁吧。我又问它喜不喜欢和我玩,喜欢的话便说「嗯」,不喜欢便说「嗯嗯」,不出所料,它马上说「嗯」,逗得我很高兴。 只是约十五分钟,我和八哥狗已经混熟,像一见如故的朋友。女生仍然忙於煮食,没有空理会我们,可能仍需等待一段时间,她才会弄出宵夜。在这个时候,既然没事可干,而八哥狗又听得懂人类语言,我决定作出一个挺大胆的尝试。 「鸡腿啊,可乐啊,请你把主人的名字告诉我。」 这句话重复说了三次。 我叫唤着八哥狗,而且首次说出其两个名字,期待它能完成我的要求。我用严肃的眼神凝视它的一双大眼睛,我们四目交投,眼里只有对方,不敢离开半步,当中的几秒间,出现一阵幻觉,我误以为眼前的八哥狗是人类,而不是宠物。 霎时间,我得到了意外收获,原来八哥狗长得相当不错,就如我认识的可乐,就如小说《唏!我真的很想你》的主角阿九所养的八哥狗,五官分明,表情逗趣,性情温驯,看起来很聪明,不像一些笨头笨脑的八哥狗,它特别讨人喜爱。我对它又添上几分好感,看来我们缘分不浅。 我在心里暗暗赞许八哥狗,回到现实世界,再次凝望它,它竟然在发呆,如同老僧入定一般,是因为我的要求太过分?对它来说是一道难题,迫使它费煞思量? 看到这样的状况,我并不着急,安静地等待,我明白狗的思考能力和人类相距太远,它们的智商约等於三岁人类小孩,一下子要它消化问题并给出答案会有困难,我没有催促,给它充分时间静静思考。我利用这些无聊时间,观察八哥狗的乌黑大嘴巴丶单纯的平板脸丶乖巧的站姿,非常讨人喜欢,难怪近年牵起了养八哥狗的热潮。 喔? 八哥狗终於有所行动,突然左顾右盼,再以箭步跑向睡房那边,我不急於动身,继续在客厅等待,它可能要在里面找些东西,向我证明主人的真正名字。我脑内灵光一闪,有了想法,马上打开手机里的记事软体,记录当前的灵感,写下一句「八哥狗懂得说人类语言」,假如事情顺着这句说话发生,将会更加有趣。 我把电视机音量稍为调大,不晓得要等多久,看看电视节目也不是坏事,给我解除闷气的是一个歌手选秀节目。此类节目近年十分流行,各地电视台都争先举办比赛以发掘新晋歌手,初时观众反应的确不错,收视率骄人,引起坊间阵阵回响。後来,参赛者的实力一季不如一季,热潮逐渐冷却,所以我也放弃追看,偶尔才会在网络上重温参实者们的参赛片段。 哇,真过分! 画面中的大胖子参实者,仍然选唱那首耳熟能详的《如果没有你》,去年冬季,我仍在努力创作《唏!我真的很想你》,期间的分分秒秒,我都听这首歌寻找灵感,成为代表小说的主题曲,这个午夜再听一遍,感觉不讨好,大不如前,是因为很腻了吗? 评审委员大力称赞参赛者演唱出色,发挥自然,这到底是发自内心的赞许?还是为了带动节目效果的虚伪夸奖? 我只是个观众,分辨不到真与假,评定不到好与坏,可能是先入为主的关系,我始终最喜欢萧敬腾翻唱的版本,他唱出歌里的灵魂和感觉,百听不厌。 我继续收看节目,一边享受音乐,一边埋怨部分参赛者的糟糕表演和评审委员的烂透眼光,如那些喜欢投诉电视台的家庭主妇,一边骂,一边看,没完没了的进行投诉,埋怨成为她们的生活乐趣,变成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讨厌这些人,却不自觉的犯上相同毛病,人类便是这样子的宽己严人,表里不一。 十分钟过去,八哥狗终於跑回来,嘴里咬着一封疑是信件的东西,使我既惊且喜,惊与喜各占一半,它真的听懂我的说话,清楚明白,没有遗漏。 八哥狗急步跑来并张开嘴巴,把信件丢到我眼前的地板上。 我压抑住惊奇,假装着镇定,期待着一个快要被我亲自揭晓的答案,审慎地拾起信件,看着读着,知道这是银行寄给女生的信,内容关於申请信用卡的批核,我没有兴趣知道详细,没有仔细看里面的文字,草草略过。 幸好,此信不是情信丶告白信丶告密信之类的私人信件,里面只有一大堆难明的英文字和数字,我该不会侵犯到女生任何秘密。我小心查找想要的答案,读到这里的地址,读到女生的英文姓名,结果毫不意外,但足以使我震惊,我勉强保持镇静,没有大叫大嚷…… 错了,我被吓得说不出话来。 信件上印有的一个英文姓名:「yip chi ying」 第二十七章:喝令 《3n8》 第二十七章:喝令 「yip chi ying」 我依着英文拼音读出一个熟悉的名字,并唤醒脑内暂时遗忘了的记忆,这名字属於《凌盗》的人物叶子萤,这寓所的主人是个不折不扣的虚构人物已成铁一般的事实。剩下来的怀疑是她和古丝是否属於同一夥人,她们结伴闯入现实世界? 超凡人的目标就是我? 一个个问句涌现,我的内心满是怀疑和猜测,联想到很多不着边际的可能性,想像光明和黑暗两派超凡人将会联手入侵现实世界,拥有强大法力的超凡人大量出现,企图成为世界的新领导者,软弱的人类会成为强者手下的奴隶,或许,人类的下场是灭亡。 这样的想法太悲观了吧? 事实上,我是过度乐观。 我记得看过一则新闻,美国研究人员指出睡眠不足的人往往不自觉的做出过度乐观的决策,也倾向高风险的赌博行为。详细的我不多说,只简单的举出一个例子,一个赌场经理早就知道的事实:闪烁灯光加上钱币声不断作响的吃角子老虎机,会让赌客输到精光还意犹未尽。 即是说,我这个睡得很少的人竟是个过度乐观的人,真是有够讽刺。 由现在开始,我不用再叫她「女生」或「叶什麽」,她有了属於自己的名字,是由我构想的「叶子萤」。她是个超凡人,是个待我不错的人,相识的时间虽然很短,她却不经意的送我难能可贵的温暖,她所养的八哥狗亦然,长得趣怪丶举动滑稽,有着不可思议的灵性,我的内心对叶子萤和八哥狗已产生出莫大的好感,抗拒相信这一人一狗会是来自异世界的侵略者。 我不断轻轻摇头,拒绝接受这个可悲的结果。 「小政,宵夜准备好了,快来饭厅吧。」 是叶子萤叫唤我的声音,内里夹杂着一丝甜蜜,她未有现身,声音轻轻的从厨房传来,我感到震惊,处於激动,心情尚未平伏,我苦苦思索,渴望想出用该那一种态度来面对她。 她是个小说人物…… 八哥狗也听到叶子萤的声音,它率先走向饭厅,我紧随其後,如她所言,宵夜已经准备妥当,究竟会是什麽食物?我倒是有点期待,急忙用鼻子嗅出味道,我又发现自己的嗅觉比平日迟钝,迟迟也得不出结果。 我大喊一声:「我来了。」 走到饭厅,正中央放有一张正方形饭桌,由实木制成,颜色是栗子色,没有盖上鲜艳的桌布,看上去简单乾净,却不显得简陋单调。这会是叶子萤的主意,打从一开始我便了解她的个性,只不过想不起来,我是她的创造者,理应懂她,而且懂得透彻。 叶子萤的喜好继续蔓延,纠缠着我的眼睛和思想,她喜欢在饭桌上放上餐垫,用意是代替桌布,餐垫贯彻其爱简单的作风,是单纯的深灰色,不花巧丶不造作,我喜欢这样的配搭,在吃饭的时候不会使人眼花撩乱,可以安静的享受美食。 眼前有着两张木椅,款式相同,颜色分别是蓝色和黑色,我直觉的选择了蓝色的一张并安然坐下,心情放松不少,震撼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渐渐减低。依然可爱的叶子萤捧着一个纯白色的陶瓷碗,用肉眼估计,直径约为五吋,这种大小的碗最适合用作盛面,这个想法正确而恰当,这个午夜,她真的给我煮了一个不马虎的方便面,碗内还有鸡蛋和香肠,不简单的一碗面,往往能够唤起旧日回忆。 我带着复杂的微笑看着叶子萤,又看着陶瓷碗,差点冲口而出的说出一声「很喜欢」。 我强装镇定说:「喔?原来是方便面。」 叶子萤笑嘻嘻地回应:「哈哈,不喜欢也没办法,面已经给你煮好了,给我乖乖吃清光吧!」 我腼腆地说:「呃……没什麽,我向来喜欢吃方便面,即使吃的机会不算多。」 叶子萤小心翼翼地把碗放到其中一张餐垫上,正正在我眼前,又奉上一双造工精致的木筷子,上面刻有一个拉长了的阿拉伯数字「3」,用它来配合面食似乎过分隆重。最基本的食物,最原始的味道,最简单的满足,我被挑起吃面的冲动,想起不在人世的母亲,小时候,她常为我煮面,偶尔加入鸡蛋和香肠作配菜,味道好得没话说。 我忆起那些年的感动,想起母亲,想起面条的味道。 霎时间,方便面使我陷入了记忆的旋涡,以往的一幕幕不断重播。母亲的离世是我一辈子最严重的伤痛,她是最疼爱我丶最纵容我的人,偏偏选择最早的时候离开。 那个病夺去她的生命,我永远不会忘记日日夜夜进出医院的一星期,每一刻都拼命忍住呜咽,每一秒都装作坚强,打扮成一张成熟懂事的脸,直至她真正离开的一晚为止,我终於哭至崩溃。 事隔多年,这仍是自己最严重的伤痛,曾经夜夜失眠,每天累积压力,用忙碌的工作麻醉自己,意图逃避母亲离开我们的事实。 事实上,我逃避不了,什麽都办不到,面对过去和将来,很无奈,很无助。 我的眼框泛起一池泪水,悄悄地凝聚在眼白前,虽未到泛滥的程度,但叶子萤该察觉得到,她没有多言,沉默地等待我动筷,她坐在黑色木椅上,轻托自己的脸腮,认真地注视我,期待收到我的回应。 我意识到自己在失魂落魄,显然是心不在焉,只顾着回想母亲和我们一家人的过去,几乎忘记自己身处叶子萤的家。 我勉强挤出笑容说:「嗯,我不客气了。」 就算看不见自己的脸,我也知道表情是多麽的不自然。 叶子萤抿嘴一笑。 我期待再尝方便面的味道,她期待我能给予正面评价。就算面的煮法如何简单,仍需要具有一定的烹调技术,还有那只不容易处理的半熟鸡蛋,都是一门不起眼的学问。 叶子萤同样以一声「嗯」来回应。 我们的目光快要相接,几乎四目交投,我好像不应该这样做,她是个懂得进入凌界的超凡人,和她凝视是千万不可的……可是那双明眸拥有恐怖的破坏力,具有勾魂摄魄的吸引力,扰乱我的思绪,我看得入神丶看得痴迷,不能自拔…… 突然间,八哥狗意外地从地板跃起,神乎奇技的跳到饭桌上,这举动确实把我吓傻了,饭桌的高度最少是一公尺,对一头八哥狗来说,这高度甚有难度,它却轻松完成这个完美无瑕的表演,教任何人拍案叫绝。 我呆滞地看着神奇的八哥狗,呆呼呼的表情底下是一篮子的震撼,我完全不理解它的用意,狗是聪明的动物,它作出如此举动必定有其原因和目的,是希望作出单纯的破坏?是因为想吃叶子萤弄的宵夜?是想在我面前威风一下? 这一跃对叶子萤造成更大的震撼,她的眼神变得十分空洞,像着了魔的呆望着八哥狗,说不出话来,也没有任何肢体动作。 屋内气氛出现急剧变化,一下子紧张起来,画面中有二人一狗,形成一个不寻常的对峙局面,八哥狗显然取得了主动地位,好不威风的站在饭桌上,叶子萤和我只有被吓傻的份儿。 两个人类沉默十分钟,我不知道自己在等待什麽,勉强要说的话,我是等待着下一个变化丶下一幕片段。八哥狗毫不寻常的搞乱局面,它想用行动来表达自己的想法,只不过我们都不可能明白,我们是没法和动物作心灵交流的人类。 我有了打呵欠的冲动,快要抵受不住沉闷的气氛,就在这个时候,有一把非常陌生的男人声音打破闷局,特别的向我说:「奥治,不要吃面,立即离开这里!」 声线低沉沙哑,如中年男人的声音,沉闷丶单调丶不舒服丶不客气。 咦? 奇怪了,这声音的主人是谁? 这里有两个人类,分别是叶子萤和我,不会是她,也不可能是我。我立即环望屋内一遍,确定只有两人一狗,我有些怀疑,却有些相信说话的人是八哥狗。怎麽一头狗能够流畅的运用人类语言?它不过是宠物狗,不论经过多少年的变化,它都不会说人类的语言吧。 我顿时茫无头绪,想不明白刚发生的事情,怀疑叶子萤和她的宠物狗到底出了什麽问题,主人煮面给我吃,宠物却喝令我不要吃面,甚至要求我立即离开这寓所。 过度惊慌会令一个人暂时变成傻瓜,而我就是这个情况下诞生的一个傻瓜,我像个白痴般向八哥狗吐出几个问句:「你不是狗吗?怎麽会懂得说人类语言?而且你知道奥治的事情?到底……」 话未说毕,叶子萤突然插话:「这到底是怎样一回事?」 八哥狗直瞪我的双眼,说话也是冲着我而来,它把自己的主人叶子萤完全忽略,似乎我才是它的唯一目标,它用坚决的口吻说:「快点离开!这里并不安全!」 我不明所以的追问:「我不明白,究竟是怎样一回事?请你说清楚。」 八哥狗没有作出解答,它以行动来回应,用前脚踢番我眼前的白碗,力度甚猛,载满方便面的碗子跌到地板上,这一踢白白浪费了一堆可口食物,我的宵夜顿成梦幻泡影。 我有破口大骂的冲动,一个意识却及时出现并制止自己,我在自说自话:「何需责备一头狗呢?那不过是一碗方便面,放松一点,宽容一点。」 在我犹豫之际,八哥狗已经等得不耐烦,它愤然怒骂:「妈的!王八蛋奥治,快点逃!」 哇! 这头狗到底搞什麽鬼?我向来甚少得罪别人,甚少机会被人臭骂,「妈的」丶「王八蛋」这些粗话近乎没有可能遇上。来到这个古怪的午夜,它竟敢把我骂至狗血淋头,果然是百年一遇的怪事。 这一次,我火大了,意图作出反击:「喂?你可不可以说话客气一点?这里是叶子萤的家,她是你的主人,她是绝对不会伤害我的。」 八哥狗却胸有成竹地说:「嘿嘿!你看看她的脸。」 给它这样一说,我才发现自己已有一段时间没有看过叶子萤一眼,刚才八哥狗提及奥治这个名字,她也没有任何意外的反应,对她来说,我是其认识的小政,不是陌生人奥治。我迟疑地望向左方的她,这个她表情呆滞,眼神空洞,的确是望着前方,眼神却像失去了焦点,来个简单的比喻,她就如一具没有灵魂的躯壳。 第二十八章:容身 《3n8》 第二十八章:容身 我回望八哥狗,轻声问道:「叶子萤怎麽呆得像个蜡像?」 八哥狗拒绝作出正面回答,只是说:「这个地方不宜逗留,魔王将会前来追捕,你必须跟我离开。」 「魔王?」我在心里暗自惊叹。 它用肯定的语气完成简短的一句话,又可以说是一个命令,屋内随即涌现出一股诡异邪气,叶子萤仍然呆住不动,如刚才所言般化身成一个逼真的蜡像。同时间,我又看到一团黑雾正笼罩着我们身後的客厅,而且正以高速散播,目标直指饭厅,我还可以视若无睹的不当作一回事吗? 我强烈地警告自己「一定要逃」,危机迫在眉睫,黑雾丶邪气彷佛代表一头恶魔,它不顾一切的吞噬这个空间,我不知道当眼前事物皆被黑暗掩没的结果,无法预料,不敢想像,我宁愿相信八哥狗的说话,立即就逃。 我没有怀疑的向八哥狗点头,表示我们必须马上离开此地,如它所言,这里不宜逗留,勉强待下去的话,得到的结局可以是不堪设想。来到此时此刻,面对如此困境,离开是必然的选择,尚要考虑的是:我该带走叶子萤吗? 八哥狗知道我的犹豫,它早有打算,而且态度坚决,轻轻摇头说:「不必理会她,要离开的人是你和我。」 「叶子萤会安全吗?」 它再次强调:「不必理会她!」 疯狂的黑雾企图扑向我们,在差不多的最後关头,我始把大门拉开,八哥狗迅速跳到大厦走廊,我头也不回的跟随它离开,还做出一个可能是多馀的行为:把门关上,大门能否阻挡黑雾的攻势乃是未知之数,关上门,是顺便的自然反应,也是一种心理安慰。 我们很直觉的放弃乘搭升降机离开,八哥狗带头跑往梯间,我不敢质疑它的决定,一同往下跑过十三层楼梯,终於顺利离开这座不可思议的福明大厦,这里有难以解释的怪事,有突然来袭的黑雾邪气。我的笔下人物叶子萤举动异常,八哥狗故意把碗踢番,不用乱想也知道食物存在问题。 这里有些怀疑丶有些谜团,一下子冲着我而来。 离开福明大厦,马路的另一边便是我的新居唐楼,我不其然有个疑问,唐楼和大厦如此邻近,假如我们躲进去,能否保证安全?我需要一些实际建议,现在能提供意见的人只有身旁的八哥狗。 由於刚才跑得太急,使我有些气喘,不得不把话说得断断续续:「喂……八哥狗,那边是我的家……我们可以躲进去吗?那里还安全吗?」 我同时指向外表残破的唐楼。 八哥狗的态度坚决如铁,它肯定地回答:「不安全,你不可能躲到那里,马政一定找到你。」 从这句说话里,我似乎找到一道线索,於是我再追问:「马政?他到底是谁?」 马政和叶子萤认识的小政是否同一人,我仍未能肯定。 我们漫无目的,边走边说,随便找个方向走,既然不能回家,我们的共识便是尽快远离福明大厦和唐楼这一带,至於跑到那里,其实一点都不重要,我只认为跑得越远便越理想。 走着走着,经过一段时间,八哥狗才回应我刚才的疑问,它一脸沮丧地说:「马政……」 「什麽?」 它续说:「他是个和你气质相近的人。」 我装傻说:「喔?真巧呢,来到这座大厦之前,我好像在快餐店碰到他,那个人自称是马政,是个年轻男生。」 然後我试着把男生的长相和打扮形容一下。 八哥狗猛然点头说:「就是他!单看外表,你们绝对不相似,但行为丶个性丶气质倒是相近。不过他处事的方式比你决绝得多丶狠毒得多……」 我轻易听出八哥狗语带相关,话中有话,它尚未说完,我已经禁不住要追问下去:「决绝?狠毒?你这样说是否因为他对你作过严重伤害?」 八哥狗坦然说:「没什麽,不过是把狼人变成八哥狗罢了。」 我惊叫一声:「狼人?那你认识麦格理吗?」 第一个浮现的想法:连《人生》里的狼人族也跑来现实世界吗? 第一个联想到的人物,自然是狼人领导麦格理,那个酷似演艺明星刘德华的中年男人,他的背後也有一堆故事和一些冒险。 八哥狗欣喜地说:「当然认识,他是我们狼人族的风云人物,每个狼人都尊敬他。」 听罢,我几可肯定小说人物正逐渐入侵现实世界,这是铁一般的事实,已经粉墨登场的人物包括:古丝丶叶子萤,还有本为狼人的八哥狗,它虽不是我创造而来的人物,却的确认识我笔下的麦格理,换句话说,它也活在小说世界。 我放肆地大笑,世界变得疯狂,现实和小说混成一团,一切开始不合常理,渐渐脱轨,面目模糊,到底这是个怎样的世界? 未来,我看不见,如何用力眯眼看,也看不见。 洛克被赋予超凡人法力,能够制造逼真的幻景,曾经把我困住,又把我带回童年在警局的那一幕。 古丝找我算帐,甚至要求洛克为她制造幻景来对付我,可幸的是她的法力对我无效,我侥幸逃过一死,她失望离开。 光明超凡人叶子萤行为古怪,不断说我是小政,主动热情的把我引到她的住所,又煮宵夜给我吃,我差点吃掉有问题的方便面。 还有,被马政变为八哥狗的狼人,本来不谙人类语言,却突然开口并识破叶子萤的阴谋,救我一命。 一堆谜团当中的最神秘家伙,非马政莫属,他在咖啡室现身,主动和我对话,感觉又陌生又熟悉,因为他的行为丶举止皆和我相像,而且相似得可怕,但我们是素不相识的。既然叶子萤错认我是马政,即是说,他们二人有所联系,她加害於我,可能也是由马政一手策划。 我在心里不断作出假设,试绘出一幅简单的人物关系图,然後再作推理,毫无疑问,马政会是最关键的人物,他神秘得可怕,似是高深莫测,要查出他的阴谋实在艰难。假如这不是现实,又不是小说,而是一个老掉牙的角色扮演游戏,我会是个无知无助的勇者,而马政必定是躲在最後关卡的邪恶魔王,就是八哥狗曾经提及的魔王。 午夜时分,离开大厦,我们走到街上,既不能回到有潜在危险的唐楼,火车也已经停驶,回到老家也不是我的可行选择。八哥狗渐现疲态,步伐缓慢起来,我的状态同样好不了多少,我们勉强苦撑着,不知道可以捱多久。时间来到三点钟,我抱着昏睡的八哥狗站到寂静无声的行人道上,分外徬徨无助。 我明白眼前的路已走过第三次,再走下去也没有意思,我不熟悉这一带的路,找不到暂时的落脚点,只能不停盲目乱走。在之前的七天里,我都躲在家写小说,而唯一一次外出便是到访洛克的办公室。 我撑不下去,禁不住要打呵欠,眼睛快要睁不开,在这个时候,不想理会现实世界和小说人物,就算他们企图入侵世界来一场大乱斗,也不必来找我,我一心想睡,挂念着睡床和枕头,不欲理会世上的任何纷争和战乱。 快要倒下之际,我有了一个念头,既然八哥狗一直住在叶子萤的家,她如此宠爱八哥狗,当然会带它到处散步,根据这个常见的习惯,八哥狗可能会知道这一带有否任何容身之所。 我轻轻拍打八哥狗的脸,要弄醒一头狗是件容易的事,它们就是在睡,警觉性仍然很高,一有风吹草动,便会马上惊醒。 八哥狗的眼睛半开半合,睡眼惺忪,向我摇头问道:「是什麽事?」我表示歉意,低头向它说:「对不起,我也不想吵醒你的,不过我们应该先找个安全地方好好睡一睡。我很累了,很想睡觉,而你则一早睡着,不是吗?」 我的问题使八哥狗陷入沉思,其神情严肃得像个顽固的老人家,额上皱纹显得更为突出,我很想发笑,却控制着情绪,不敢打扰它。等待使人烦闷,特别是不知道是否真的出现结果。一等便是五分钟丶十分钟,百无聊赖地看看夜空丶道路丶建筑物,烦闷的感觉加倍,这样的十分钟比一个小时更为漫长,我想叫它放弃丶劝它去睡,它却突然瞪眼,眼睛睁得更圆丶更大丶更夸张,我担心它们会跌下来。 八哥狗提议:「我们到二十四小时营业的快餐店。」 我怀疑问道:「喔,又是那里?遇到叶子萤之前,我已经到过那里了,你到底有没有其他更好的提议?」 八哥狗皱着眉头说:「什麽?到过一次便不能再去吗?你现在是个无家可归的人,以为自己还有很多选择吗?给我闭嘴!」 我看不见它的眉毛,但其表情的确带有皱眉头的感觉。 我呵呵大笑说:「好了,好了,就听你的,我根本没有选择。」 半推半就之下,我接受了八哥狗的提议,再次前往那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快餐店,我还是抱着状似棉花糖的它,让它伏在我的肩膀上睡觉,其嘴里溜出少许唾液,沾湿我的衣服。看到其趣怪睡相,我不会为此介意,因为我真的很喜欢可爱友善的八哥狗。 由於有了新的目的地,我好像获得了新的动力,步伐由沉重变得轻松,八哥狗身体带来的负重也好像减轻不少,我没难度的再走十分钟,终於再次来到快餐店。 看了看手机萤幕,时间是三点三十分,我抱着八哥狗,站在行人道上并朝快餐店观察,知道里面客人不多,我可以随心所欲的挑选合心意的座位,我又望了望熟睡中的八哥狗,看了两秒钟……我如雷轰般意识到一个可恶的问题:快餐店是不容许客人携带宠物入内的。 唉,千算万算,我们竟然大意忽略了这种小事,刚才作讨论时,我们均感到十分疲累,完全没有考虑过当中的细节,随随便便的下决定,看来我们又要放弃这个选择,另找别处。 我站在快餐店门前犹豫不决,该进去还是离开? 我又想,不如乾脆找个小公园睡觉,当一天露宿者也很过瘾,反正不曾有过这种体验。 我想要转身离开之际,玻璃门上的一个提示却使我精神大振,我看到一个小狗的剪影,这东西使我傻眼,我不确定是属於那一种狗,但肯定不会是头部呈方形的八哥狗,似乎会是史纳莎或近似的品种,剪影旁印有几只字,是「欢迎客人携带宠物」,我差点惊叫出来,这个提示使我喜上眉梢。提示闻所未闻,而且非常古怪,却正正合我心意,适合我们的处境,助我们安然解决一道难题。 我再次弄醒八哥狗,并缓缓的把它放到地上,告诉它我们可以光明正大的走进店内,这里欢迎宠物丶欢迎狗,虽然是匪夷所思,不过我喜欢! 这一次,我没有刻意进入咖啡室,反而选择了快餐店中央的座位,那里没有窗户,早上的阳光不会把我们吵醒,我打算在这个地方睡上一段时间,可以多久,便睡多久,我实在太累,全身都有着前所未有的疲累。 我放下一直背负的袋子,如释重负,然後把八哥狗放到我的大腿上。这个地方冷气充足,温度有点冷,它为了取暖而自然地卷曲身体,动也不动,活像一件玩具。我的身上衣服单薄,庆幸自己仍然拥着八哥狗,它不经意的送来温暖,使我能渐渐入睡。 这一觉睡得不错,我很满足,最满意的地方是没有作梦,在身心俱疲的情况下,再作一些无谓的梦,只是一种疲劳轰炸,使人倍感疲累。我是个很容易作梦的人,不断作梦的情况常有发生,有些时候,我只想拥有几个小时具有质素的睡眠,而不是不由自主的进出无数梦境。 睡醒是迫不得已的,我被人们说话的声音吵醒,时间来到第二天的午间十二点钟,快餐店再次座无虚席丶热闹非常。我伏在木台上,悄悄的睁开一只眼,观察情况略起变化的快餐店,周遭的客人多是学生或家庭主妇。昨夜的记忆仍然残留,我记得寂静无声的午夜,记得这里的客人寥寥无几,这样的反差实在太大,使我内心涌现或多或少的震惊,久久未能平伏。 我再望向自己的大腿,寻找一些安全感,料不到反被唯一的异样所惊动,我小声的自言自语:「怎麽八哥狗不见了?」 第二十九章:短剧 《3n8》 第二十九章:短剧 八哥狗不见了! 这是个非常震撼的事实,我坐直起来,姿势端正,假装一切如常,以免引起其他客人的注意。我先留意自己身边的座位,没有别人,也不见八哥狗的踪影,再环望一遍快餐店的其他地方,同样未有发现,我的内心出现一个疑问:「难道它真的离开了?」 碰巧,有一个快餐店职员路过眼前,丢进我的传唤范围,於是我作个手势把她召来问话。 「先生,有什麽事情可以帮忙吗?」 我木无表情,故作冷静地提问:「请问有见过我的宠物狗吗?」 职员挂起疑惑表情,想了一想後回答:「是那一种狗呢?」 我肯定地说:「是一头八哥狗。」 友善的职员微笑着说:「先生,对不起,我没有见过你所说的八哥狗,不如我替你问一下其他职员,他们可能会知道的,请你稍等一会,五分钟後,我会带消息回来,这样安排好吗?」 我点头说:「嗯,没问题,谢谢你。」 再一次等待,而每一次等待的对象都不同,近来的我总是花时间去等待某个人丶某件事,彷佛这里有一股力量要我不停处於被动。时间这东西完全没有原则可遁,有些时候走得很急,快得完全察觉不到分秒的流逝;有些时候走得太慢,使人痛不欲生;伤心的时间像乌龟和蜗牛,慢得不可思议,迟钝得不可理喻。 这一次的等待转眼就过去,不过是短短的五分钟。 职员匆匆走回来,单看其额上冒出的一滩汗水便知道她是个处事认真和尽责的人,为了替我打听八哥狗的消息,在短短的五分钟里丶在挤拥的快餐店内穿梭来回丶忙个不停。 她沮丧地说:「先生,对不起,我问过所有职员了,没有人对八哥狗有印象。」 「所有?」 「对啊,我已经问过在这里工作的每个职员了。」 我质疑说:「这不可能吧?我带着一头八哥狗来快餐店,怎麽可能没有人见过它呢?它现在走失了,那是我最疼爱的宠物狗,你教我怎麽办?」 听罢,职员虽是慌张,却仍能作出冷静分析,她问我:「呃……请问你是那时候来到快餐店的?」 我如实回答:「是午夜,大概是昨夜三点钟以後。」 职员灵光一闪,似是恍然大悟,她试解释说:「怪不得没有人见过你的宠物,其实我们的快餐店是实行轮班制度的,上一班职员在早上九点钟已全数下班,即是说,现在工作的职员里,没有一个曾经见过你的宠物。」 职员的一番话把事情变得合情合理,我再问下去也是徒然,浪费彼此时间,於是,我随便说些废话来打发她,并劝她回去忙自己的工作。至於我,仍然坐着原来的坐位,作出一些思考,乐观的想法是八哥狗走到外面呼吸新鲜空气,说不定我离开快餐店後便能重遇它。 长久以来都知道吃东西会使心情愉快,能消除精神紧张,於是我走到收银柜台买了一个套餐,包括鸡肉汉堡包丶炸薯条丶可乐汽水,先用食物填饱肚子再才作打算。食物的味道一如以往的水准一般,公式化的口味缺乏惊喜。我老是不明白这种专卖垃圾食物的快餐店何以开至成巷成市,当中的魅力到底在那? 讽刺的是,我也是食客的一分子,忙於咀嚼垃圾食物,感到枯燥乏味,想不明白原因所在,没有个性的继续沉迷。 十分钟过去,我呆滞地吃完套餐,准备提起袋子和随身物品离开快餐店,习惯地打开袋子检查一次所有物品,确定没有遗漏才动身离开。我害怕遗失物品,在这个城市要寻回失物是件难事,只要物品具有价值,拾到的人便会拿去变卖,所以我的习惯是小心为上。 找了找,我赫然发现一张陌生纸条。 有人写下吩咐:「对不起,我没有告别便自行离开。由於成功助你逃脱,我的任务已经完成,诅咒也被解除,重获狼人身份,可以回归古堡,再过原来的生活。至於你,我有一些忠告,马政会想尽办法追捕你,只有逃离这个城市才能保证安全,唯一方法是乘坐每天下午一点正的火车,前往一个叫『沙滩』的地方,请保重。」 「补充:看到你袋子里有两只扭蛋玩具,我取走了八哥狗的那一个作为纪念品,请勿介意。」 我自言自语:「我不会介意的……」 没有疑问,这是八哥狗的留言,它取回原来的身份,变回狼人,即是说,它不会再以小狗形态回来我身边,陪我冒险,失去一个患难之交,我顿时幻得幻失,剩下自己一个人面对未知的危险,茫茫然的,凄冷冷的。 同时间,我联想到一件事,马政将对我作出追捕,我有可能身陷绝境,必须尽快逃走。马政如此需要我,千方百计要找到我,那他到底怀有什麽企图或坏主意呢? 当我陷入沉思之际,马政竟然无缘无故的现身,他仍是那副老模样,未有更换衣服,我们的长相不相似,气质却离奇地相近,我感觉到这一点。对付自己的敌人就在眼前,我有一堆问句卡在嘴里,正打算开口追开,他却抢先把我阻止。 马政没有如上一次般坐到我的身边,他维持站立的姿态,没有注视着我,一双眼睛犹如失去焦点的呆望空气,他淡然的说:「奥治,你不用回答我什麽。」 我惊讶得目瞪口呆,真的说不出什麽。 「这是一个只有你才有资格看到的虚幻影像,在城市内多个角落都会播放,请不用担心,我仍未知道你的确实位置,要查出来是要花一些时间,在此之前,你仍可把握机会逃走。」 原来眼前的只是立体影像,我立即松一口气,差点被马政吓死了。可惜,我的放松维持不了很久,实际上,内心的恐惧已然形成,马政这家伙能轻易把虚幻影像安排在市内各处播放,证明他的法力远远超过我的估计,面对这个不怀好意的神秘敌人,我剩下的选择便是逃亡。 「奥治,把握机会……」 我没有待马政把话说完,马上背负袋子离开快餐店,看了看手机,现在离一点钟尚馀四十五分钟,我要立即前往火车站,赶上每天唯一一班通往沙滩的列车。 走了走,走出运气来,行人道旁边竟然有一辆没有载客的计程车驶近,司机是个肥胖的中年男人,保守估计其腰围约有四十吋,我自然地想起自己的笔下人物陈波,眼前人和他又有几分相似。为了节省时间,我向他作了个手势并选择上车。我有点担心这个人是陈波,决定证实一下,最方便的方法是查看他的姓名,由於司机有责任把姓名张贴在车内当眼处,我探头一看,知道他的名字是「张俊仁」。幸好不是陈波,要不然,我又会抓狂。 我吩咐司机载我到火车站,顺便问一下需要多少时间,他说是十分钟,我相信他的话,假如我们能顺利到达目的地,时间将会非常充裕,早到总比迟到好,根据八哥狗留下的纸条,前往沙滩的列车每天只有一班,错失了,便要等待下一天,一天的时间,足够给马政找出我,一天的时间,我又要再找地方躲藏,不会容易。 十分钟,可以做的事情不多,我打开袋子,拿出流动充电池,接上手机充电,手机只馀下可怜的十个巴仙电量,用作上网浏览的话,一转眼,十巴仙便会耗尽蒸发,这便是智能手机的坏处,每一部都是吃电力的怪兽。 我只好用这段时间来欣赏车外景物,这区域很陌生,没有亲切感,缺乏人情味,人在这里不如老家般自在,我将会离开此地,甚至离开整个城市,前往那个叫沙滩的未知之地,一个使我联想至梦幻的地方。 幸运把计程车带到我眼前,计程车顺利把我带到火车站,我在内心感激司机,我不曾明言,他却看出我的焦虑,非但没有为了赚钱而故意绕路,而且其驾驶甚具效率,花了少於十分钟时间,走完我们要走的路。 「谢谢你,司机大哥。」 「年轻人,不用谢啦,继续赶你的路吧。」 下了车,我来到火车站大堂,这里人山人海,要走到出入闸机是有困难的,我不断作出闪避,以免碰撞来来往往的人群,我讨厌这个繁忙时段,单是这些闪避动作就浪费了很多时间,粗略计算,最少是五分钟,这样的五分钟对我来说已是非常重要。 拍过卡,我走进闸内的世界,这里没有外面那麽挤迫,我骤感轻松,改变本来频密的脚步,放慢一点的走过数步,转过身踏上电梯并走往下一层。下方便是供乘客等候列车的月台,我踏在实实在在的地板上,才真正的松一口气,接下来只要继续等待,列车便会把我带到安全的沙滩。 十二点三十五分,列车尚有二十五分钟便会到站,乐观的我假设它将会依时来到,接下来的一切都会顺利,沙滩会是我的下一个落脚点;同时间,悲观的我明白命运的奥妙,有着情有可原的担忧,事情会有阻碍也属合情合理。 月台上设有一些座位供人们坐下休息,那些都是金属制的座椅,坐上的感觉十分冰冷,向来讨厌这些座椅,平日甚少使用,不过今天的情况略有不同,我将用上二十五分钟时间来等候,大概是平日的五倍候车时间,假如站立这麽久,只会害苦自己的双腿,不如宽容一点,给它们休息一下。 我没有打开正在充电的手机,没有听音乐,没有想什麽,希望让脑海呈出一片平静,不去想由昨夜开始的一连串离奇事件,包括小说人物入侵现实世界这样胡扯的怪事。我恍恍惚惚的,怀疑自己身处现实或是梦境,希望这是个漫长的恶梦,梦终会醒来,人终会回到现实,回到原点,一切重新开始,忘记种种不快事,不用面对,不用逃亡,直接跳回残酷的现实世界。 我不其然的呵欠连连,这时候的自己倒像个散发闷气的老人家,使我想起社会上的一群独居老人,他们无依无靠,生活无聊,度日如年,白白浪费每分每秒的虚度着人生,没有人喜欢这些生活,喜欢这样没用处的自己。曾经年轻的他们没有选择的机会,岁月的流逝把他们从社会上淘汰和挤掉,没有人为此感到可惜和可怜,始终是个现实世界,怜悯不能饱肚,每个人的生存也是为了自己。 一连串的慨叹,无休止的呵欠,繁忙的车站月台,一个个来去匆匆的乘客,他们在这里只会逗留五分钟,然後登车离开,前往各个目的地。我的情况有点不同,还要呆上一段时间,等待那班前往沙滩的列车,它很是神秘,不曾乘坐,不曾知道,我对它一无所知。 画面一成不变的播放着,男女老幼争先恐後,只为自己着想急於登车,无视正步出车厢的乘客,他们硬要抢先一步跑进车厢,不知道在急什麽。这代表人性自私的一幕,这麽多年以来,都有很多出色演员主动请缨担纲演出,每天在各地如常上演,我看得厌倦,总想他们得到应有的报应。 我拿出手机,打开记事软体,写下一段文字:「车站月台里,急躁的年轻人企图抢先登车,却被後方的一个男人拉住手臂,兼被责骂一番,他们起了争执,双双错过登车的机会,活该……」 这是写作笔记,在往後的日子里,我可能会把它们用於小说上。除了文字笔记外,我偶尔会用手机拍摄照片,记录眼前的事物,有意思丶没意思丶乱七八糟的也有,这种记录方式十分方便。 刚才写的一段并不全是虚构,眼前的确有一个年轻人,而他的身後又有一个中年男人,列车尚有不足一分钟便会到达,他们将会如常登车,相安无事。 不过,我仍默默期待他们起争执的一刻,这是人类的其中一种劣根性:喜欢看别人倒楣的样子,喜欢目击不幸的发生,喜欢幸灾乐祸。我的内心也有这些倾向,免不了的,我始终是个人类,被世俗污染心灵,不再单纯。 年轻人和男人的列车终於到站,车门打开的一刻,车上有五丶六个乘客打算下车,一时间,车门内外塞满了上下车的乘客,年轻人看来很焦急,他真的打算不理会别人而硬闯车厢,巧合地和我的胡说符合,他快要成功之际,後方的中年男人突然出手拉住他的右手臂,硬生生的把他拉回月台。 年轻人恼羞成怒,转过身,怒骂对方:「先生,你在搞什麽鬼?我要上车,我很忙,突然给你这样搞局,我会迟到的,後果不堪设想,你立即向我道歉!」 男人冷静地回应:「道歉的人是你才对,每个人都需要遵守规则,先让车上乘客下车,然後上车,你鲁莽冲动,假如撞倒老人家和孕妇,那怎麽办?请你道歉。」 年轻人笑说:「现在发生了事故吗?有人受伤吗?」 男子摇头轻叹,没他办法。 年轻人续说:「现在的确有了事故,火车离开了,我需要等待下一班列车,换句话说,我的面试将会泡汤,还未作过尝试便失去被聘请的机会,唉……妈的!我失业了大半年……」 男子不慌不忙的回应:「这是你咎由自取,怪不到谁。」 年轻人发出几声冷笑,然後又说:「嘿嘿!你是个满口道理的疯子,不了解我的心情,你突然把我拉住,用这个举动来炫耀自己虚假的正义感,你才是个自私鬼!」 男人脸色一沉并转身离开,走到较後方的位置候车,他冷冷的抛下一句:「我不想和你浪费时间。」 年轻人站在原地骂个不停,我没有理会他在骂什麽,反正如何声嘶力竭都和我无关,我仍然安坐於金属椅上,欣赏一出精彩短剧。 意想不到的是,他们的故事发展和我的笔记内容相符,这是刻意的安排抑或属於一连串的巧合? 第三十章:瞎猜 《3n8》 第三十章:瞎猜 我刻意的不去想丶不去猜,把视线转移到十点钟方向的一对年轻男女身上,他们身穿中学校服,看来都是未成年的孩子,旁若无人的搂搂抱抱,在众目睽睽下,上演一幕真人情欲表演,两人之间的爱抚技巧熟练得像与生俱来。 我再用手机记录事件:「年轻男女在月台的金属椅上亲热,浑然忘我之际,突然走来一个车站职员,并向他们作出严厉警告。」 男女的亲热画面很没趣,看着看着,使我昏昏欲睡,连打数个呵欠,要捱过短短二十五分钟殊不容易。这里是平凡的车站月台,惊喜不会无故出现,刺激感觉更加不可能说有便有。 半梦半醒之际,画面的右方有人突入,他身穿运动套装,没记错的话,这正是车站职员的制服。他上前喝止那对年轻男女,要他们在月台范围循规蹈矩,要不然,他会报警办理,男女神色慌张,立即不敢乱来,作出连声道歉,职员再罗嗦几句,小风波才告一段落。 怎麽会这样? 笔记再次影响眼前发生的事实,我还可以说服自己这是巧合吗?我想起洛克说过的话,假如我再写小说,世界将会继续变化,刚发生的两件小事似乎证实了他的说法。我不禁又想,是不是该停止写作呢? 「成功逃走後,再作打算吧。」我告诉自己。 这时候,关心世界安危是多馀的,倒不如先照顾自己,神秘的马政会在列车到站前找到我吗?给他发现的话,我根本逃不了,那是一条死路;再者,到了八哥狗指示的地方沙滩,表示我会安全吗?又是很难说的。 纵使这里仍是伴我成长的现实世界,但它已经逐步改变,变得接近由我所创造的小说世界,现实将和小说混合,演化成一个幻真幻假的新世界丶新空间。 我有不好的预感,也有面对最坏情况的心理准备。 第三次从袋子拿出手机和打开记事软体,我写下如此疯狂的一句:「前往沙滩的列车将提前十分钟到达,奥治顺利登车,期间没有发生任何意外。」 我怀疑地望着手机萤幕,计算剩下来的时间,尚有一分钟,现在是十二点四十九分,我站起来,抬头望向月台上方的电子告示板,那里显示的文字使我振奋,「沙滩」丶「一分钟」的文字同时出现,即是说,前往沙滩的列车将在一分钟内到达,我赌赢了,列车来早十分钟,我节省了十分钟,事情顺利得难以置信。 列车到站的同时,月台广播传来一段提示:「此列车以沙滩为终点站,每天只有一班,以沙滩为目的地的乘客请立即上车,机会转眼即逝,请勿错过。」 果然如此,八哥狗说的都是事实,每天只有一班列车前往沙滩,我毫不犹豫的登车,相信火车会在沙滩放下我,只有到达那里,才有机会逃出马政的魔掌。 至於马政何以追捕我,我完全没有概念,我们仅有过一面之缘,说过几句废话,算不上是认识,在快餐店的相遇,怀疑是他刻意安排的一次见面。我相信事情背後埋藏着阴谋,马政是个魔王,把我视作一颗棋子或工具,助他达成某些目的。换句话说,就算被他擒下,我仍然有机会在短时间内保住性命,当然这都是我的假设,未能作准。 不能否定的是,魔王马政是个谜一般的敌人,为我带来前所未有的压迫感。 广播完毕,车门随即打开,列车到站前的一瞬间,我特意观察过数个车厢,里面都塞满乘客,一到站,很多人都选择在这里下车,只馀下为数很少的乘客。在上车前,我左顾右盼,希望寻找一些同伴,但发现一同登车的人数竟然是零。 在这个月台上,打算前往沙滩的人,似乎只有自己一个。 登车後,我首先抬头阅读一下火车路线图,屈指一算,尚有十个车站才会到达目的地,估计整段车程约为四十五分钟。 哎呀,我大意搞错了,揉揉眼睛再读一次路线图,我才明白这是不停站的直通车,即是说,它不会在沿途停下,而是以高速直接驶往沙滩,对我来说,这是个绝对的好条件,由於这是直通车,车程将可能缩短至三十分钟,为我节省不少时间。 大部分乘客已经下车,车厢内腾出不少座位,我随便坐下并环望四周,发现同一个车厢内,把自己计算在内,共有六个乘客,包括一个中年男人丶一对看起来是学生的年轻男女丶一个忙於打电动的男生,最後是一个年纪老迈的婆婆,六个人各据一方,各忙各的。 中年男人低着头睡觉,看不清他的长相。 年轻男女在聊天,男方说笑话逗乐女方,表面上幸福甜蜜,相处融洽。 忙於打电动的男生长得像个宅男,我没有兴趣作详细介绍。 婆婆是个八十岁上下的老人家,眼睛眯得很小,额上和脸上都布满皱纹,她一个人乘车,身体应该没有什麽大毛病,精神尚算不错。 第六人便是自己,我握住手机,没有亮起萤幕,只是无聊地观察车厢内的一事一物,身为作者,无时无刻都喜欢观察身处的环境和遇到的人物,有需要的情况下,用手机或纸笔记录想法和灵感。我准备妥当,手机握在手里,只要一有灵感,马上动手记录下来。 一分钟过去,车门自动关闭,在此之前,没有人再跑进车厢,这里仍然维持六个人的状况,我不动声息的暗中观察,每个人身上都有自己的故事,这里共有五个陌生人,幸运的话,我会获知一些鲜为人知的有趣故事,从中挑选为写作材料。 谁会成为第一个给我带来灵感的陌生人呢? 这时候,中年男人突然抬头,他双眼深陷,披头散发,一脸倦容,好像有一段时间不曾睡觉,他望向对面的一个男生,即是我,我们四目交投,但他的眼神非常空洞,使我想起叶子萤给我的最後一个印象。男人和我的眼神接触仅是表象,实际上,我们完全缺乏交流。 不过,我对男人的样子竟然有些印象,曾经在某个地方碰面,而且印象绝不模糊,我想了想,得出一个确定的答案:他是快餐店里的疯子! 隔了一晚,我们再次相遇,而且是在唯一一列前往沙滩的直通车上,这里对我来说非常重要,我决不容许出现任何突发状况,这个男人会不识趣的搞局吗? 我在担心,也在害怕,他是个不折不扣的疯子,不会在意别人的感受,不介意对谁造成伤害。 疯子像喝醉酒,走起路来歪歪斜斜,跌跌碰碰,他走到车厢的正中央,又是众人围绕的正中央。他身穿的衣服和昨夜相同,未有更换衣服,我猜他大多是在外面过夜,我们恰巧是有家归不得的人,同病相怜,看着他,我才想起自己也没有更衣呢。 疯子的行动引起众人关注,包括我在内,我们的目光都停留在他身上,彷佛等待着惊人的事件发生,或许,日常生活实在平淡乏味,每个人都渴望找到一点额外的刺激。在场的每个人都自动自觉的闭嘴,卿卿我我的年轻男女放弃打情骂俏,同时注视着疯子。婆婆虽然年老,仍禁不住好奇,目不转睛的看着疯子,她的眼睛眯得很小,要细心看才知道她不是睡着的。唯一一个人是例外,他沉醉於个人空间,耳机使他独立於我们的世界,阻隔外面的声音,他专注地打电动,没错,我说的就是那个宅男。 我一边观察疯子的一举一动,一边用手机记录事件,这个人物具有很多潜在可能性,例如他疯掉的原因,会是由於感情路上的挫折?事业的阻滞?童年的精神创伤?家庭里的困扰? 说到底,每个疯子背後都有自己的故事,着实迷人。 一下子被四个人盯着,疯子又怎可能没有反应呢,他环视这里的五个人,草草的看过每张脸一遍,年轻男女慌张起来,露出惊恐的神情。婆婆倒是表现镇定,敢於和疯子对视,胆识过人。 至於宅男…… 不要说了,他仍未察觉这里的气氛出现变化,一直专注的打电动,假如这种人走到危机四伏的国家,如菲律宾丶埃及丶利比亚,可能会有很大的生命危险。 还有我呢? 我假装玩手机,焦点落在萤幕上,我知道疯子的眼神曾经掠过,仍装作懵然不知,担心他会把我认出。 感觉不舒服的五分钟过去,疯子有所行动,走到婆婆那边,展露一个夸张的诡异笑容,挤眉弄眼,婆婆却没有任何回应,表情也不见变化,他见状,又轻轻拍打婆婆的手臂说:「老婆婆,睡着了吗?」 婆婆不动如山,一脸木讷的说:「没有,我是清醒的,而且和你对望着。」 疯子大笑说:「哈哈!你的眼睛实在太小了。」 我在偷听他们的对话,差点就要发笑。 婆婆乾脆说:「我不认识你,请你滚回去。」 这一下真的会使人傻眼,这个场面告诉我绝对不要看轻任何一位老人家,婆婆的确胆识过人,能够如此敢言的冲撞陌生人,我自愧不如。或许,当她了解眼前人是个彻头彻尾的疯子时,她会表现得更厉害。 「对不起,我只是想问一句,你是否八十五岁?」 听其语气,疯子对待婆婆的态度也不算太坏,不过他突然猜测婆婆的年龄,究竟用意何在呢?我着实为之好奇。 婆婆也露出震惊的表情,支支吾吾说:「没错……为什麽……你会知道的?」 什麽? 竟给疯子随随便便的说中了? 婆婆和我同感意外,他怎会知道婆婆的真实年龄,是瞎猜抑或另有原因?难道他拥有神秘法力,能够轻易看穿别人的年龄? 我对疯子说话的延续有所期待,在这段前往沙滩的车程里,由於他的出现,事情变得有趣起来。我续用手机记录婆婆和他的对话情形,一字一句的记下,疯子的世界果然迷人。 疯子冷冷的瞪过婆婆一眼,眼神凌厉,这一次的情况不同了,婆婆不再镇静,取而代之的是恐惧,身体产生出一阵阵异常的抖动,嘴里发出一些「咿咿丶呀呀」的含糊声音,我看得见,也听得见。她没有说话,不是不想说,而是害怕得不敢再说。 我待上一段时间,连期待都冷却下来,疯子始终没有回答婆婆的问题。奇怪了,我还以为疯子会继续纠缠婆婆,他却意外地转身离开,走向宅男身前。他做出同样的动作,轻轻拍打宅男的手臂,引起他的关注,宅男一脸错愕,看来他对疯子和婆婆的事情懵然不知。我明白宅男的处境,他沉迷打电动,十分专心,如同我的写作,只要稍一分神都会前功尽废。小时候,我曾经疯狂的沉迷打电动,玩得废寝忘食,就如车厢里的这个宅男,看着他呆滞的样子,就如看到昔日的自己。 不知道宅男是反应迟钝或是不为所动,他只是愕视疯子,我看不穿他的思想。 疯子再次拍打宅男手臂,声声作响,动作幅度加大,相信力度也是倍增,在一些情况下,使用适量暴力是有效用的,这时候亦然,宅男终於不敢怠慢的卸下耳机,他逃避了现实一段时间,始尝到被威吓的滋味。 宅男脸上挂着无辜的神情,既滑稽又搞笑,如此不安的一张脸好像刺中了疯子的某大条神经,一瞬间,他狰眉突眼,五官扭曲,这表情上的转变只是历时半秒钟的事情,他又把宅男手上的手提游戏机抢去,并丢到车厢的另一边,产生「呯嘭」一声,塑胶制的外壳立时爆裂,他所用的力度非常猛,绝不儿戏。宅男被吓傻了,一副欲哭无泪的样子,如痛失心爱玩具的孩子,他敢怒不敢言,这时候具有勇气开口顶撞疯子的人只会是天下间最大的笨蛋。 疯子把右手搭到宅男肩膀上,他的表情又起变化,没有先前那麽愤怒,他轻声说:「年轻人,你是否二十岁了?」 宅男呆上五秒钟,若有所思的,然後连忙点头,这个动作不能满足疯子,他重复问一次:「你是否二十岁了?难道你是个哑巴?快用嘴巴说话,快回答我!」 车厢内的气氛骤然紧张起来,我们目击宅男的宝贝游戏机被疯子破坏,见识到他的暴力,明白眼前有一个难以估计的不定时炸弹,我们都感到害怕,明白恐惧,我亦然,不过仍然用手机记录着眼睛看到的情形,像个身处死亡边缘的战地记者。 第三十一章:寿命 《3n8》 第三十一章:寿命 不论疯子丶乘客丶我都期待着宅男的回答,其脸上肌肉非常紧绷,和打电动时的样子绝然不同,谁也知道他处於精神紧张的状态。 宅男战战兢兢的说:「是……我是二十岁。」 听罢,疯子展示满意的笑容,他呢喃说:「好小子……好小子……」 没有人明白这句说话的真正意思,疯子是否发自内心的称赞表现懦弱的宅男?应该不是,我看不出他有赞赏对方的理由,宅男胆小,反应迟钝,和「好小子」扯不上关系;疯子用说话讽刺宅男?更加不会是这样,他似乎只是自言自语,另有目的。 疯子分别问过婆婆和宅男相同的问题,情况大致相似,他转身离开,宅男松一口气,软弱无力的摊到坐位上。疯子时而沉着,时而疯狂,发疯的时候盛气凌人,谁遇上他也会感到害怕,为之畏惧,一个平凡人类又怎会敌得过任意妄为的疯子呢。 接下来,疯子的目标会是谁? 目标只剩下年轻男女和我,那个女生偷偷向我作了一个眼色,她的恐惧都写到脸上去,骗不了谁,她打算用眼神和我展开对话,可惜的是,我得说声抱歉,因为愚蠢的我实在看不懂她的意思,想不明白任何含意。 镜头转移至疯子脸上,出现一个面部大特写,想不到疯疯癫癫的他竟然有所犹豫,先後看过年轻男女和我的脸,然後再次转身,选择走向他们那边。我没有因此而放松下来,有点小智慧的人都会知道这不过是先後顺序的问题,疯子完事後,最後一位找上的人必定是我。我现时该做的事情并不是紧张和害怕,而是记录事件,见证一个疯子的行径。 女生忧心忡忡,我向她作了一个眼色,建议她尽量冷静一点,事情很快便会结束。说实在,谁也不能怪责她的懦弱,一个柔弱女生,不幸地身处被疯子当作游乐场的车厢,挨在没用鬼男朋友身旁,面对巨大的心理压力,不害怕才奇怪。 我体谅女生,但不认同她的男朋友。 疯子走到他们身前,故意望向一脸不安的女生,她用表情直接披露了内心的恐惧,自然更容易引起疯子的关注。 「女的,你们是情侣吗?」 女生目瞪口呆,吓至不敢开口。 男生见状,按捺不住的抢着回答:「是,她是我的女朋友。」 有些时候,生存在世,人们必须遵守别人定好的游戏规则。 疯子勃然大怒:「关你屁事,我有问过你吗?是时候到你开口吗?你到底懂不懂礼貌,年轻人……呸!」 一个不小心的犯错已经足以触怒疯子,他的气势猛然提升至另一个境界,吓得男生马上闭嘴。果然在现实世界里当恶人是有其好处的,我看得出一个事实:疯子成为车厢内最横行霸道的唯一一人,没有人敢出言顶撞或惹火他。 疯子无视男生,急着再问女生:「小姐,请回答。」 女生含蓄地点头,默默承认两人之间的关系,要她开口表达这个意思的确不容易,始终这是疯子首次提出的话题,没有人知道他有何企图,她承认或否认都有可能招来恶果。 「对不起,我吓到你吗?我不是故意的,近来的生活都很糟,我过得不愉快,所以刚才用的语气过重了。」 料不到疯子会这样说,其态度转变得非常突然,我也感到诧异。最奇怪的是他的语气竟然温柔得像个慈祥的好爸爸丶好爷爷,和他的形象差异太大。 女生用狐疑的眼神回望他,眼睛睁得又圆又大,夸张得像个日本娃娃,对了,我想起自己认识的娃娃。看到女生一副甚是疑惑的表情,我才发觉她长得不错,打扮简单,样子清纯,披有一头自然的黑色长发,替她取得不少分数。至於男生,他就不怎麽特别了,束有一头啡色短发,脸颊两边都长满痘疤,身材略胖。 我心里有数:「这两个人不合衬。」 疯子眼见女生怀有的戒备心渐渐消退,对他放下提防,他再次用不协调的温柔语气问道:「你现在仍然是十八岁,按道理,明天你将会满十九岁,对吗?」 过度的错愕竟能促使女生开口:「你是……怎样知道的?」 「对吗?」疯子反问。 「明天……我才满十九岁……我们是认识的吗?」 疯子苦笑说:「可惜世界的运行是不按道理的。」 这句话耐人寻味。 答非所问,疯子笑而不语,他看来感到疲倦,直接坐到地上,不偏不倚的,就在男生眼前。他换上一副认真表情,目不转睛的直瞪男生,男生遇上这样针对自己的疯子真的非常倒楣,我暗为他叹息。 不过,时间过了没多久,我对男生的看法又稍有不同。他拥有一些年轻人特质,鲁莽冲动,只顾自己感受,不为大局着想,而且他愚蠢,竟敢再用说话刺激疯子。 这个人徒具开口的勇气,而没有适时忍耐的觉悟。 「先生,你……不要再盯着我,好吗?」 男生怕死得要命,却偏偏拥有偏执的硬性子,他的声音颤抖得很厉害,就算如何掩饰和压抑,都给疯子和我看穿。 疯子感到莫名其妙,他可能听不懂男生的说话,又可能不曾在意他说过什麽,呆上几秒钟,众人屏息以待,等候将会出现的任何变化,关心情节会如何延续。 我以开玩笑的心态在手机上输入了两只字:出手。 然後,疯子以惊人速度向男生的脸轰出一拳,是劲度十足的一记直拳,不偏不倚的命中男生鼻梁,产生出「嗄吱丶嗄吱」的恐怖声音,我相信是骨头碎裂的声音,男生赶忙用手按住鼻子,表情痛苦,叫声凄厉,并发出一连串呻吟声。 我没有感到意外和震撼,心里出现的是疑惑,「出手」二字是否真的发挥了作用,我对此有所保留。假设我没有输入这两只字,疯子依然是疯子,这是铁一般的事实,他冲动的出手打向男生是不教人意外的,他在我眼前杀死任何人也是合理的,我的反应会是一声复杂的叹息。 女生忙於照顾男生,关注其身上伤势,我看得出那是微不足道的皮外伤,流血在所难免,但他不会因为失血过多而晕倒。如我所料,男生仍然精力旺盛,其脸上肌肉扭曲起来,准备随时向疯子破口大骂,女生在旁不断轻声安慰,尝试稳定他的情绪,两人扰攘了好一阵子,进行不断的小声争吵,他才放弃动口和动手的念头。 疯子向男生说:「我知道你的年龄,你是十八岁,比她小八个月……」 话未说毕,男生突然站直,拔腿就跑,跑往车头的方向,意图以最快速度逃离现场,不容许自己的视线范围内出现疯子的踪影。为了自己,他撇下女朋友逃走,坐位上只剩下那个徬徨无助的可怜女生。 没有人追上去,我们任由男生离开,这是一列直通车,列车到达沙滩前,他都逃不出火车。在这里,最能让他远离疯子的地方大概只会是车头或车尾,所以我能理解他朝那个方向狂奔的动机,既然知道他逃不到多远,我也不用费神担心他。 看情况丶看态度,疯子不会伤害被遗下的女生,他一直以礼待她,态度像认识的亲戚朋友。有些时候,一个人的长相的确会影响命运,在现实社会混日子,长得漂亮会有点好处。 疯子将会对付最後一个人,即是我,他会记起昨晚的事情吗? 不讳言,我承认自己有点担心。 刚才的出拳为疯子带来刺激作用,整个人脱胎换骨,行动力大幅提升,不再像缺乏动力的中年男人。他一转身,走过几步,来到我眼前,如我所料,我是最後一个面对疯子的人。 疯子凝视我的脸,仔细地看过一遍又一遍,他一脸好奇,似乎有所发现,找到一些连我自己也忽略的东西,他更换表情,茫然地说:「这麽巧?你不就是马政?」 我眉头一皱,慎重地回答:「我不是。」 疯子续说:「真的吗?你真的不是那个人?」 真的使人啼笑皆非,连疯子都误以为我是魔王马政,难怪叶子萤会犯下同样的错,迫使我扮演她的马政。不过,事情绝不简单,疯子确实说出了马政的名字,他们会是相识的吗?记得在快餐店时,他们感觉陌生,不似是相识的朋友。短短一个晚上过去,他已经说得出马政的名字,换句话说,他们在离开快餐店後很有可能曾经碰面,而且结识了对方。 疯子和马政有着联系,我开始认为他的出现是冲着我而来的。 我轻轻摇头:「对不起,我真的不是马政。」 这个状况使疯子摸不着头脑,他自我怀疑:「难道这是我的幻觉,我真的以为你是他……啊!」 他自言自语的补充:「啊……可能是眼睛的错觉。」 我点头附和:「好像是。」 疯子的情绪变化速度惊人,有过的愤怒已经不复存在,这时候的他愚蠢得要命,笨头笨脑的,像失去了思考的方向,连本来要做的事情也大意遗忘。 见状,我好心提醒说:「先生,你不是要说出我的实际年龄吗?」 我一边说话,一边用手机输入文字,如此有趣离奇的经历,在不久的将来会一一写进奥治小说里,疯子是当中的重要人物,我不会忘记这个人,大概也是忘不了。 疯子觉醒,恍然大悟的注视着我,他哑口无言,犹如在脸上写上「难以置信」四只字,他的表情和被他吓坏的婆婆丶宅男丶年轻男女无异。 我追问:「你怎麽了?」 疯子吞吞吐吐的说:「那有可能……我竟然……看不穿你。」 我笑嘻嘻地说:「不要紧啦,不如你把真相告诉我。」 「真相?」 「我说的是年龄,你到底用什麽方法看到他们的实际年龄?」我把话说得清楚一点。 疯子语出惊人:「你错了,我所说的……都是他们的最终寿命。」 我快控制不住情绪,几乎冲口而出的说出一声「妈的」,但我还是竭力压下了,顺势抹去一额汗。 「最终寿命?难道今年会是他们生存的最後一年吗?」我怀疑问道。疯子纠正:「又错了,嘿嘿……是最後一天才对,我已经在列车底部埋下炸弹,车上的所有人都会成为我的陪葬品。」 我开始佩服自己的冷静,危机迫在眉睫,我仍然处之泰然,轻松的用手机记录事件和对话,自登车後所发生的一段段情节已经足以串联成一篇短篇小说。 我冷静问道:「冒昧一问,炸弹会在何时引爆?」 假设疯子没有编故事,我们也不能逃出列车,葬身此地将会是我们的结局。在爆炸发生前的时间会是逃命的关键,我要因应时间的多寡而作出妥善的部署。 疯子瞄过手表一眼後答道:「两分钟後。」 听罢,我心想:「妈的,竟然只有该死的两分钟。」 我没有把心底话说出来,因为意义和作用都不大,纯粹的愤怒不能改变未来,我一直认为情绪商数比智力商数重要,能适当控制自己情绪,做到收放自如的人才是了不起的大人物。 不幸的是列车上所有人正面对炸弹威胁,幸运的是我们说话的声音很小,身边的几个人不会知道炸弹的存在,不会了解自己陷入绝境,徘徊於生死边缘。 我没有退去脸上笑容,从容不迫地说:「既然还有两分钟,我们便安静地等待烟花灿烂的一刻来临。先生,来吧,就坐在空出的座位上,我们一起期待。」 疯子马上回应:「也好。」 我喜欢这样乾脆的对话,千万不要浪费珍贵的两分钟,生命旅程中的一分一秒将会瞬间燃尽。 就是这样子,我们相安无事的静待两分钟後的烟花表演。 我想起一出电影,叫《v怪客》,故事说政府以极权统治为人民带来安全,也夺取个人自由,市民表面上相安无事,但实际上感到不妥。後来,主角发起革命,开通封闭已久的地下铁路,埋下数之不尽的炸弹。电影的最後一幕,一个个面具人走到街上,欣赏由主角炮制的列车炸弹,产生出场面壮观的烟花。 巧合地,我遇上的事情和电影有一点点相似。 一分钟丶两分钟丶三分钟丶四分钟……时间陆续流走。 五分钟过去,我一直用手机作记录,对确实时间知道得很清楚,疯子却懵然不知,以为说好的爆炸时间尚未来到,仍然沉默地等待。时间果然是难以触摸和估计的一种元素,每个人的量度方式都不尽相同。 事实上,结局改变了,列车上的其他乘客将会安全抵达终点站,他们不会知道疯子和我之间的炸弹小风波,不会知道自己的寿命获得延续,不会知道这里有一位无名英雄为他们化解了一场危机。 两分钟又过去,疯子终於觉得不对劲,他再看手表,表情显得异常严肃,他呢喃自语:「怎可能?设定爆炸的时间已经过去,炸弹怎麽了?是故障吗?」 疯子一脸不甘心,隐现阵阵怀疑,他不明白炸弹失效的原因,满脑子都是问号。看到他如此滑稽的神情,我真的很想发笑,可是又於心不忍,只好躲到心里取笑。 疯子放弃思考,主动向我提问:「马政,是怎麽了?」 可恶,我不是说过自己不是马政吗? 不过他错有错着,选择了正确的问话对象,虽然我不是魔王马政,却的确知道炸弹失效的真相。 我以一个腼腆的笑容作为回应的一部分,没有开口说话,把手机萤幕亮给他看,写有一句:「疯子的炸弹将会失效,他的计划彻底失败。」 第三十二章:终点站 《3n8》 第三十二章:终点站 手机萤幕透露了真相。 我把手机握得非常稳固,它是现时最有力的武器,担心会遭疯子抢去。他如愿以偿,获悉炸弹失效的真正原因,我输入的一些文字改写了事情的发展,害他的计划离奇失败,甚至会使他抵受不住挫败而精神崩溃。 「妈的!」 骂出脏话的人是疯子,真相往往残酷,一时间,让人难以接受,又使他面目狰狞,尝试逃避现实,假如骂出来会使内心舒服一点,请尽情的骂,我没所谓。 「妈的丶妈的丶妈的……」 不可能只有这三声,疯子骂出五花八门的脏话,拥有形形色色的组合,使我大开眼界,明白真相的人只有他和我,他遭受重大打击,我容许他胡言乱语,随便给他不断问候我的某位至亲。无论如何,我成为了这次斗争的胜利者,这一点不容置疑。 我收妥手机,小心翼翼的握在手里,问他:「为何要炸死我们?你在背後有什麽目的?」 疯子神情沮丧,这个打击对他异常沉重,没神没气地说:「我只是想离开这个世界……」 我猜说:「似乎死亡是你的解脱方法。」 疯子断然否定:「不!只要炸弹计划成功,他会把我送到另一个世界……他是这样说的……」 我急着追问:「那是谁?」 疯子选择不回答,立即离开坐位,摆出动武的架势,他打算向我出拳,气势霸道得使我侧目,他似乎会施展自己的最後杀着,假如成功命中,我的下场必定比男生更为惨烈。 晕倒抑或死亡? 说不定。 「呼呼」的声音出现,速度惊人丶力度猛烈的一拳火速轰至,疯子的拳头和我的脸只有不足五公分距离,情况绝不乐观,是千钧一发的危险时刻。我早知道他会压抑不住内心怒火,早知道他会作出攻击,早就料到事情的发展…… 可是,事情过於突然,後悔已然太晚。 疯子倒下来,其攻击落空,没有对我造成任何损伤,我深感後悔,也觉得可惜,他太鲁莽了,突袭来得太早太急,他死於车厢内成为不折不扣的事实。 我们都犯下相同的错:过於急躁,未有思前想後才行动。 我呆望着手机萤幕,当中的一段文字是: 「假如疯子向我作出攻击,打算取我性命,他会付上极为沉重的代价,突发性心脏病会使他当场丧命,结束疯疯癫癫的颓废人生。同时间,他的离世保证了其他乘客的安全,我们将会顺利抵达沙滩。」 在成功向疯子套取线索前,他死了。 一个死人伏在近在眼前的地上,短短的一段文字轻易杀死一个人类,我不明白这是个怎样运作的世界,比《死亡笔记》更加可怕丶更加不可理喻。我不用借助死神之力,简简单单的用手机输入自己的想法,改变别人的命运。为了保障自身安全,我设下杀死疯子的陷阱,没料到他真的竭尽全力施展杀着,打算取我性命,启动了改变命运的机关。 生死之间,如此儿戏,这便是我生存的世界。 事件中的谜团尚未解开,疯子具有看穿别人年龄或寿命的能力,可能属於超凡人的法力,我认为这个可能性颇高。更大的疑问是他能看到婆婆丶宅男丶年轻男女的寿命,异常精准,唯独我是他的例外,他看不穿奥治。 我仍然发呆,没有人敢移动疯子的身体,或许该称作尸体,这是我和尸体有过的最接近距离。这里的几个人都保持着适当的沉默,表情犹如被催眠的病人。我没有什麽可以做,看着萤幕上的一只只小字,阅读自己记录下来的一段段经历,读完一遍又一遍,呆呆的等待列车抵达终点站:沙滩。 看守着尸体和手机,时间的齿轮不停运转,不清楚速度是快是慢,是光阴似箭或是细水长流,因为我不小心睡着了。疯子和我距离不足一公尺,这样新鲜的尸体暂时未有产生臭味,我不感到恶心,仍能安然入睡。 「本列车即将抵达终点站『沙滩』,请车上乘客在车门打开後离开车厢。」 我被列车广播吵醒,女职员声音沙哑,说话含糊不清,语气生硬,缺乏生气,甚至是有点刺耳。车厢内的众人都自动合上嘴巴,不清楚是在害怕什麽,或是闷得发慌,这里的气氛又沉重又沉闷。 广播中的沙滩二字使我从睡梦中惊醒,假如听不到沙滩,我会继续沉醉在梦境之中。从登车到下车,这个本来陌生的名词已经深深印到我的脑海里,有趣的地方是我从来没有听说这个地方,是城市丶郊外?可能是真正的天然沙滩。我有着联想和憧憬,例如大学站,顾名思义表示车站附近的确建有一所大学,所以沙滩站附近是一个沙滩,绝不稀奇。 梦幻的沙滩,可能像某出科幻电影里的情节,那里会是世界的尽头,敲破了墙壁便会看到黑漆一片的无尽宇宙。 疯子有着彻头彻尾的可怜,他的灵魂升天,遗下的尸体从头到尾都没有人理会,不清楚车站职员会如何处理,或许不会有人作出特别安排。人死如灯灭,死後的肉体不再具有意义,犹如垃圾和废物,除非是职责,否则不会有人愿意站出来清理废物,说到底,有谁喜欢弄脏自己贵重的双手呢。 想到这里,我有所决定,拿起手机并输入一段文字:「疯子尸体将会在空气中蒸发,消失得无影无踪,假如这个世界存在轮回制度,他将会转生为人类,回到原点,展开新生命。」 眨眼间,尸体如想像般消失於空气之中,连蒸发过程都省下,我回望那个位置,然後咧嘴一笑,向着空气说:「再见了,不幸的疯子。」 当然,我是个傻瓜,没有人会给我回应,疯子转生後会是个新生婴儿,忘记今生记忆,去掉种种不快,包括前往沙滩的一段车程,婴儿不会知道马政和奥治,不愉快的往事随着尸体消失,谁也找不到他活过的痕迹。 哈哈,不知道给我这样一写後,疯子会否如我盼望般顺利转世呢? 一众乘客当中,我是最後离开车厢的人,下车後,我环望这个感觉新鲜的月台,下车的人不多,屈指一算,大约是二十人,他们脚步频密,果然都是城市人,每个人也有自己的目的地,急於离开车站。 至於我,来到这个地方干什麽? 我没有忘记当初,看过八哥狗留下的纸条,为了逃亡登上前往沙滩的列车。终於来到这个未知的陌生境地,脚踏实地的感觉却有点虚幻,月台的混凝土如流沙般靠不住,我跌跌碰碰的行走,脚步未如别人的急快。 来到沙滩了。 我是否能够安然逃过马政的追捕? 事情的发展是否如想像般美好? 那些比我早一步下车的乘客不约而同选择乘搭升降机离开,他们早就走得老远,我依稀看到升降机的层门,还有他们逐渐远去的背影,好不唏嘘。 我走向反方向,月台上空无一人,打算使用扶手电梯的人也只有我,不其然感到孤独,说过自己是一阵风,孤单的丶无助的。一向讨厌踏入车站的升降机,这是自投罗网的行为,强迫自己塞进人群之中,挤迫感使人发疯和紧张。相对之下,较为喜欢电梯。 我的内心不存在任何想法,没有急着到访的地方,很有可能要在沙滩待上一段时间,只要一直有马政这个威胁存在,我都没有回家的机会。他会在福明大厦和唐楼一带出没,假如他知道老家,或许也会在那里守候,一旦发现我的行踪,他会第一时间作出对应行动。 经电梯通往走廊,再走到车站大堂,过程有点转折,但终究是来到正确的地方。这里给我熟悉的感觉,面积很小,只有两家店铺,分别是零食专卖店和便利店。再往前走会看到三个厕所入口,分别是男性丶女性丶伤残人士,再望向右方,会看到排列整齐的出入闸口。我站在闸内遥望远方,知道车站连接着购物中心。我有点错愕,终於知道这里何以感觉熟悉,沙滩站的大堂设计几乎和老家那边完全相同,唯独是扶手电梯的位置稍有差别。 我习惯地揉了揉眼睛,确定这里是沙滩站,而不是老家的太和站,很快便获得大量回答,大堂内的各个位置都张贴了「沙滩站」的提示,间歇出现的广播也告诉我这里是沙滩,没有继续怀疑的需要。前路虽茫茫,我仍要鼓气勇气走出大堂,离开车站,踏入不曾到访的神秘土地,在沙滩展开奥治的新生活,改名换姓,找一份简单轻松的工作,假日的时候躲在家里写作,结识新的朋友,重新建立人际关系。 简单的观察一下环境,大堂内除了几个车站职员外,只有我一个乘客,那本来的二十人到了那里去? 有两种可能:车站内有其他出口,升降机把他们带往别处,利用捷径离开;另外,升降机的效率远比扶手电梯高,他们比我快一步离开大堂,自然再看不见他们。 我尽量说服自己,那二十人是确实存在的,千万不要向坏处想。 谨慎的我用缓慢的脚步通过闸口,既没有疑神疑鬼,也没有掉以轻心,未熟悉沙滩的环境前,仍有可能遇到危险,小心为上,免不了的。或许我是想多了,这里会是个治安良好的区域,我可以舒舒服服的住下去……或许在不久之後,危机便会自动解除,一切只属误会…… 不想了,谁能料到命运的安排呢。 所谓的命运果然是奇妙的,步出大堂的刹那间,直觉告诉我要昂首阔步并注意前方,一个简单的抬头动作使他成为我在沙滩认识的第一个人。 我摇头说:「哈哈!真是万万想不到。」 马政点头说:「是我。」 我用不甘心的语气说:「一心以为沙滩会是个给我庇护的好地方,料不到你已经在这里守候。」 马政冷笑:「嘿嘿,没办法的,你注定逃不了,我一定要得到你。」 我提出一个很白痴的问题:「会有解决方法吗?」 马政更用力的做了一个摇头动作,然後回答:「对不起,是没有的,两个之中只能留下一个。」 我茫然若失的看着马政,内心被他的说话混乱,找不着方向,看不到出路。他说得含糊,不明不白,含意只有马政本人才知道。我以高速回想过去,想不起我们有过的关系和记忆,我们长得不相似,行为和气质倒是十分相近,除此之外,我们扯不上半点关系,而且在昨晚之前,我们都是对方的陌生人而已。 来到我的回合,我使劲地摇头说:「我希望离开的人是你。」 马政煞有介事的说:「你想知道那些真相吗?」 我马虎地回答:「谁都渴望知道真相,谁都讨厌不明不白。」 马政眯眼笑说:「换句话说,你很想知道真相,不如我们找个地方坐下来,好好谈一谈。」 「到那里谈?我不认识这个地方,由你作主吧。」 「没问题,大堂外有一家咖啡室,不介意的话,我们立刻到那里,花些时间详谈。」 马政早有准备,连地点都想好了,一切都在其计划之中,列车丶疯子丶沙滩丶我彷佛是他的棋子之一,跌落挤拥的棋盘上,跟随早就拟定好的路径,遇上设定妥当的情节。 聊天? 这真是个有趣的玩笑,我们还有什麽好说。 马政无缘无故追捕我,把我从城市引至沙滩,愚蠢的我曾经相信八哥狗留下的纸条,天真的我曾经以为这里很安全。我来到沙滩,马政守株待兔,这显然是一个陷阱,是时候为自己的一时天真付上代价。 由洛克懂得使用法力和制造幻景开始,现实世界变得不可理喻,一切变得毫无理据,世界成为一个乱局,难以拨乱反正,难以回到当初,更困难的是……我找不到离开这个困境的出路。 换个想法,或许在死亡来临前,我该和马政详谈,知道更多真相,感觉会舒服一点,不用带着遗憾离开。 沙滩是一个彻底的谎言,世界是一个混乱的骗局。 第三十三章:把戏 《3n8》 第三十三章:把戏 咖啡室和我的小说有着关系,因为作者喜欢一个人呆在那些宁静的地方进行写作,不会说成享受,因为对我来说,写作没有快乐,只有构思丶写作丶修改,来来回回的循环,重重复复的过程,没有欢愉和喜悦,努力进行写作是由於模糊的使命感。 再次前往咖啡室,这种地方可能比老家更能给予我安全感,我就是一个缺乏安全感的人,经常感到不安和孤单。跟随马政走往购物中心,实际上离车站大堂只有数十步之距,看到他所说穿的咖啡室,正正面向大堂出口处的玻璃门。这个地方叫「再见咖啡」,采用开放式设计,主题色调是红色和白色,这种配搭亮眼而时尚,容易引起途人注意。 看了手机一眼,时间是午後,距离两点钟仍有十分钟。 咖啡室内没有客人,有着不寻常的宁静,职员奇怪地不播放音乐,使气氛显得更为沉闷,使人昏昏欲睡。的确,我渴望小睡片刻,内心浮现这种欲望,却讨厌如此悠闲丶贪图安逸的自己,现在是危急关头,大难将至,我怎可以如此懦弱,难道真实的自己是个胆小的懦夫,不敢面对现实,不敢挑战魔王。 不。 这似乎不是自己的问题,我是受到环境影响,身在和平的购物中心,身处代表生活享受的咖啡室,难以联想到自己的处境着实有多险峻,甚至以为是绝对的安全,所以才有了睡觉的冲动。 我知道一个道理,人凡是到达一些感觉安全的地方,原本坚强的意志会渐渐消除,一直苦撑的身体会松懈下来,然後很想睡,丶很想睡,挂念睡床和枕头,如失去知觉的睡至另一个清早。 我们徐徐走进咖啡室的最深处,这里有一张白色方形木台,两张红色单座位沙发,从这个位置回身一看,不会看到任何一个职员,收银柜台也离开我们的视线范围,我们已经和外界隔绝。即是说,我们可以安心的畅所欲言,不用担心有人骚扰和偷听。 坐下几分钟,不过是短促得难留印象的片刻,我连续打了几个呵欠,眼睛半开半合,马政见状,立即提议说:「不如先喝一杯咖啡享受一下苦涩味,然後你可以小睡片刻,现在差不多两点钟,我们尚有太多时间,不用急。」 我心里怀疑:「这个人真的打算对付我吗?」 马政眼见我一身疲累,乾脆劝我睡觉,又提醒我先点一杯咖啡享受苦涩,他这样了解我的喜好,我感到有点意外。我不其然在想,一个魔王竟能如此善待敌人,他似乎不是大奸大恶之徒,事情可能出现转机,他是有目的才找上我,可能不是先前所想的追捕,或许是请求,又可以是交易。不过在我心目中,仍然怀疑他是魔王,事情存在太多谜团和变数,他可能另有计划,根本不在意浪费时间来看我午睡,这些光阴对他来说微不足道,没有价值,用看戏的心态来看我午睡。 我试探说:「真的可以吗?」 马政微笑:「当然啦,不用急的,天大的事情都可以放下来,到睡醒後再说,我绝对不会介意。」 我用不确定的语气问道:「假如我真的睡着了,那你怎麽办?也会跟着睡吗?」 把话说完,我才发现自己的想法很天真,这个疑问引得马政呵呵大笑,他调整一下表情说:「哈哈,我不想睡觉,可以用接下来的时间玩手机,又可以阅读小说,又可以喝咖啡,我不会闲着的,也不会睡觉,你不用担心。」 阅读小说? 我禁不住好奇追问:「是谁的小说?」 马政说:「是奥治的,也即是你的小说。」 我狐疑地回望他一眼。 马政补充说:「我读过你所写的小说,全部都读过,是你的忠实读者。」 我被吓傻,惊讶至给不出反应,只能用惊疑的眼神继续怀疑马政,揣测他隐藏的思想。他读过所有奥治小说,他了解我,我对他却几乎一无所知,知道他神通广大,知道他认识叶子萤,知道疯子和他有所联系,知道的只有这些,这是绝对不足够,常说「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假如此话是正确,我早就应该败走。 我支吾地说:「那麽……干吗……要追捕我?」 马政展露看似真挚的笑容,彷佛暗示他所说的一字一句都是发自内心的坦白,他诚恳地说:「这是必要的,这是命中注定的相遇。」 我追问:「什麽是……」 马政打断我的话:「想知道什麽,想发问什麽,待睡醒後才去想吧,现在最重要的是休息,你需要点一杯咖啡吗?」 马政看穿我的想法,聪明地把话题转移至睡觉和咖啡上,我不会介意他的做法,既然故意要我去睡,就依照他的意思去做,待睡醒後,才搞清楚真相,揭穿葫芦里卖什麽药。 我欣然答应:「谢谢你的好意,我会先睡一会,不过暂时还不想喝咖啡,睡醒过後才再作决定吧。」 把话说完,我也作好睡觉的决定,立即伏在台上,马政有什麽计划,有什麽打算,或是处心积虑的阴谋,这些那些都不重要。我不在乎他怀着善意的意图抑或邪恶的企图,在接下来的快乐时光,我会专心睡觉,他所做的一切统统都没有相干,关我屁事。 闭上眼睛,用眼皮阻挡视线,馀下一片漆黑,我在心里想:「马政,等着瞧吧,睡醒过後,我才问个明白,揭穿你的阴谋。」 我培养着睡觉的良好情绪,动也不动,放轻呼吸,放松身体,假装熟睡的样子,马政保持沉默,不清楚他会如何运用时间。如他所言,大概是玩手机丶喝咖啡丶读我的小说,他没有制造出特别的声音,看不见画面的我无从猜测其动作。 坐在最危险的敌人身边,他寻找我,渴望得到我,却偏偏让我睡觉和休息,我想不明白,唯有苦苦思索,当然是找不着答案,不知不觉就睡着了。期间好像没有作梦,又好像不是,精神恍惚,记忆模糊,这种不清不楚的状态表示我正享受睡眠,体力将会渐渐恢复,疲累不堪的日与夜快告一段落,我会重获体力充沛的身体。 「想回到过去 试着抱妳在怀里 羞怯的脸带有一点稚气 想看妳看的世界 想在妳梦的画面 只要靠在一起就能感觉甜蜜」 是周杰伦的歌《回到过去》,前一段唱完了,来到下一段「想回到过去 试着让故事继续」,就在这个时候,我醒过来,这不是自然的睡醒,而是手机的来电音乐把我吵醒。我感到奇怪,不太可能会是这首歌,实在不合常理。睡眼惺忪的我取出手机,看了看萤幕,单起眼看得更仔细,出现一个熟悉的号码,九字头丶一字尾,组合里存在重复出现的数字,我从头到尾再读一遍,发现一个惊人的答案:这不就是我的手机号码? 我又怎可能打电话给自己…… 一时间,我感到懊恼和困扰,心急如焚的抬起头,睁大双眼寻找这里唯一认识的人……马政仍在,我发现他握着手机,向我发出含蓄的微笑。我不再犹豫,立即接听来电,同时间,马政有所行动,在其手机萤幕上轻按一下,这动作引起我的疑惑。 然後,通话接通了。 我高声说:「喂,找谁啊?」 自己的声音竟从马政的手机传出来,同一句说话,同样的声音,彻底的相同,我终於明白这是怎样一回事,打电话给我的人是马政,他刚才输入了一个切换指令,使通话另一方的声音从手机的扬声器传出来。 这根本说不通,这是马政打来的电话,我在心里确认一次,真的是马政打来的电话,萤幕却显示着我的手机号码,没道理的,我不会打电话给自己而不知,所以问题在他身上,是一场诡异的把戏。 马政一脸轻松,不似是装模作样,这个来电不只把我吵醒,而是把我彻底的震撼,他无视我的震惊,待上十秒钟,他透过手机从容不迫的说:「是我,我想找奥治。」 这句话使我摸不着头脑,又使我感到为难,不知道应该用手机对话,还是用面对面的方式直接沟通,马政这样做的用意何在?我们只是一桌之隔,何必浪费世界资源来打电话,这似乎是不切实际的绰头。 话是这样说,我却违反自己意愿的向着手机说:「我就是奥治,那你呢?」 马政喜欢微笑,笑容虽是有点腼腆,不过他还是尽量发笑,他和我不同,我喜欢沉默,倾向思考,他喜欢说话,擅长交际。 他用平静的语气说:「我也是。」 用字简单,语气平淡,本无杀伤力的一句话,却牵动着我的心,卷起难以抵挡的千层浪,未能明白他的意思,什麽是「我也是」? 难道他又叫奥治? 别开玩笑了,世界上只有一个我,这道理简单至不用思考也能明白,马政是另有所指,我相信是这样的。 我摇头说:「我不明白。」 马政又在手机上输入指令,然後把听筒位置贴近耳边,他轻声说:「我是这个世界的你。」 说话一句比一句艰深难明,首先马政把自己说成奥治,然後,又说自己是这个世界的我,他在胡言乱语,他患有精神病,我要离开。 一定要离开! 我的嘴巴跟着想法说:「我要离开。」 马政作了一个表示「不要」的手势。 我重复一次刚才的话:「我不明白。」 我随即放下手机,说话的对象就在眼前,没理由继续用手机,马政的做法是一种戏剧效果的呈现,是故弄玄虚,是低级唬吓,是一个毫无意义的行为。我要先搞清楚状况,知道他追捕我的原因,唯一正确而有效的途径是直接问他。 我坚决地说:「马政,我要知道你不断追捕我的原因,你说过什麽你是这个世界的我之类的废话,你务必解释清楚,我没有兴趣和你继续玩猜谜游戏。」 马政没有被我吓倒,神色自若的放下手机,他是个极具自信的人,眼神一直带有神采,这个人比我厉害一千倍丶一万倍,他的存在就是为了证明我的不济,单是眼神对峙,我已经斗不过他。 这时候,马政奇怪地低着头,把目光投放在手机萤幕上,他专注地凝视着,同一时间,我也关注着他,知道他会有所行动,又期待着他的把戏会如何使我惊奇,在心里数算着时间的行进,一秒钟丶两秒钟丶三秒钟……四秒钟……五秒钟……六秒钟…… 直至第十秒,马政出手了,用手机输入文字,由於萤幕的可视角度十分有限,从我的角度是看不清他的字句,仅知道他一边进行输入,萤幕一边呈出一堆文字,我们的心神都集中在同一件事情上。 「奥治,很想知道吗?」 「还用说?」我答道。 马政轻皱眉头说:「几秒钟後,你我将会眼前一黑,这一黑只会维持一刻,会是不碍眼的一瞬间,所以你不用担心。」 身不由己的我没有作出任何回应,既然话事人是马政,我也没有办法阻止事情的发生,向好的方面想,他会使出怎样精彩的把戏呢? 第三十四章:命运 《3n8》 第三十四章:命运 几秒钟後,世界翻天覆地,一眨眼,眼前一黑,没有留下痕迹的覆盖着我们的咖啡室,彻底的黑暗维持不到两秒钟便结束。老实说,我不惧怕黑暗,甚至对它有着轻微的好感,我也敢於面对马政,直至目前为止,他都没有做出伤害我的行为,根据我的猜测,他会留住我的性命,另有企图。 黑暗过去,光芒再现,视野恢复正常,我首先观察环境有否变化,专心一致的抓错处,花去几分钟时间,得出一个简单的结论:这里仍然是咖啡室,我们还是两个人,最大的分别是我们被混凝土墙壁围困。 眼前出现的唯一一个人是没有偷偷离开的马政,他显得安静,处於休息状态,他关掉手机萤幕,不过仍然握住不放。除此以外,他发出微弱的喘气声,声音小得不容易被察觉。假如这里是人来人往的闹市,我便不会发现这微乎其微的声音,看起来,文字输入消耗了他的部分体力,不过很难判断这是否对我有利。 马政制造出围墙,困住我,同样困住他,说得正确一点,我们身处不见天的井底。 我怀疑问道:「这是什麽能力?你打算把我困在咖啡室吗?」 马政笑说:「你也拥有这种能力的。」 我追问:「你也是写小说的作者吗?」 马政换了表情,似笑非笑的说:「我说过我便是你,不拐弯抹角,而且我讨厌把话说得复杂,我便是你,是和你对立的第二重人格,我活於小说世界,你则一直活在现实世界,这样够直接了吧?」 「奥治。」 我喜欢马政唤我奥治,乐意听到简单直接的解释,却不会接受他是我的第二重人格,这根本不可能,人格是摸不到的东西,但我们确实遇上了。我知道他绝对不是幻觉丶错觉,他的确活在我身处的世界,我是活生生的人类,他也是,我们对立平等。 尝试换个角度看,马政说自己活在小说世界,即是说,洛克突然获得制造幻景的法力不是偶然,我先前碰到两个超凡人,分别是古丝和叶子萤,这不是一种巧合,他们都和马政有关,难道他把超凡人带来了现实世界? 实在太荒谬,这是难以置信的天方夜谭,我不倾向接受他的说法,我一直没有发现第二重人格的存在,也不认为自己拥有这种情况。虽然有过不愉快的回忆,性情又带点忧郁和孤僻,偶尔会怀有心事,但说到底我一直活得好端端的,自由自在,不受束缚。 我讨厌应酬,不擅长建立复杂而虚伪的人际关系,不要紧,可以远离人群,到运动场和街上跑步;不要紧,可以躲在没有人认识自己的地方想故事丶写小说,流连在咖啡室之类的地方,享受冰巧克力和蛋糕,也不错呢。 相信马政?坚持自己? 我的态度摇摆不定,认同他等於推翻自己一直的想法;否定他,认定这是他用来愚弄我的世纪谎言。 我有了决定,而不是有了选择。 有些时候,运用适量的假装能够把形势改变,我假装毫不吃惊的说:「哦,我明白了,你把古丝和叶子萤都带来了现实世界吗?」 马政只发出「嘿嘿」的冷笑声,单看他的眼神,单留意笑声,便知道他的回应不对劲,大概是由於我说错了什麽,或假装的技巧太低劣,轻易被他识破。简单的笑声使我茫无头绪,顿失自信,这个如此厉害的马政会是何方神圣…… 我陷入迷惘,马政却适时地作出解说:「对不起,这里是小说世界,是你闯入了我们的世界,进入了我掌控的空间,明白了吗?」 我说不出话来。 马政再问:「奥治,明白了吗?」 连续的问句使人难堪,我的估计竟然错误,更立即被马政纠正过来,真正的入侵者是自己,不是别人,和古丝丶叶子萤无关,更不是马政,我到底在干什麽?我到底干过什麽?我感到一阵阵的剧烈头痛,很迷惘,不知所措…… 我真的不属於这个世界吗? 这里是现实抑或小说? 马政笑说:「我明白你的痛苦,知道你在烦恼,你渴望搞清楚状况,但在此之前,不如先喝一口咖啡,好吗?」 不知道从那时候开始,木台上有着一杯热咖啡,我接受马政的建议,接连喝下两口咖啡,水准很一般,只有快餐店的水准,喝下咖啡绝非为了享受,而是想要一些刺激神经的作用,舒缓我的精神紧张。咖啡的存在是马政的细心准备,他明白我的情况而给予贴心的帮忙,他没有我所想的坏。 喝完两口咖啡,我把杯子放回桌上,我们重新回到对话轨道上。 马政收起常见的笑容,一脸严肃的说:「奥治,现实世界里的我,我要向你说声对不起,进入小说世界并不完全是你的想法,一半原因是由於你有逃离现实的欲望,一半原因是由於我进行的实验。」 「逃离现实?你的实验?」 马政续说:「我就是明白你的好奇心。」 「没错,我的确对不明白的事物有着过分的好奇。」马政说:「我花了很多时间作研究和尝试,经过无数失败,终於有了成果。要把你引来小说世界,或者我要闯进现实世界,先要制造出一连串悲剧才能达成这些目的,基於实验,我用意念制造了一个新物种,专门负责在小说世界制造悲剧,把人类迫疯,推向绝望边缘,直至他们的绝望转化为能量,累积至一定程度,借助这些珍贵力量来打开两个世界之间的洞,即是所谓的出入口或连接点,又可以说成像隧道的通道,喜欢怎样叫便怎样叫,反正只是一个名词。」 在马政说话的时候,我不发一言,保持着出奇的镇静,他所说的都没有吓坏我,这两天的经历使我成长,知道鲁莽冲动是解决不到问题,冷静才是最适合的应对。 就目前情况来看,我不用再玩心理游戏,小说世界的另一个我会把不明白的地方好好解释,眼前的马政是我,长相虽然不同,但他的确是我。面对马政,我在心里暗自发笑,恐惧感烟消云散,他不再可怕,因为我们本为一体。 我语调轻松的说:「继续说,说多一点,到底是从那时候开始?」 马政显得错愕,这是他的第一次。 「喔?你好像比我所知道的聪明,想知道自己是在那时候进入小说世界吧?」 我向他作了一个眼色来示意「是」。 马政用简短的句子来交待:「七天七夜,不停写小说。」 我自然地发出「哦」的一声,没有任何想法,因为我知道他有话未说,我了解自己喜欢故弄玄虚的顽皮个性,马政也是这副德性。 马政说:「你必定以为就是那时候,现在我可以清楚告诉你『不是』。某午夜,地点是咖啡室,你决定搬出老家,当你进入睡眠状态五分钟,便来到这个由你创造的小说世界。」 我轻轻摇头,语带无奈的说:「什麽?竟然是那个时候?即是说,我近期遇到的一切都是谎言?」 另一个我果然不简单,摇头这个动作代表我不想接受,给马政说中了,我的确以为是那七天七夜写《回到过去》时来到这里的,那段期间我实在太累,整个身体软弱乏力,精神恍惚,甚至是神智不清,语无伦次,人们常说身体虚弱的时候最容易碰上鬼怪丶误入阴间。 我接受不到的是自己当了很长时间的傻瓜,以为那些都是现实,但偏偏是虚构的人物丶情节丶场景,一一由第二重人格马政所编写。我曾经对一众人物投入了感情,给出真实的反应,料不到,一切都是假的。 遇上娃娃是命运的安排,她是奥治的忠实读者,她欣赏《寂寞监狱》,看过很多遍,我假装不是作者,向她介绍了奥治的部落格,那里有很多文章待她阅读,她会很喜欢。 後来,我在路口遇上了麦慧晶,救了她的儿子一命,当上无名英雄,我不欲表明身份,因为着实意义不大。我想要的是两个五元硬币,用十元纸币和她交换了,真高兴呢,我是个乐透了的傻孩子。 由於洛克的邀请,我到访公司的新办公室,不曾到过那地方,这是我的第一次。里面的经历稀奇古怪,洛克的幻景太逼真了,和现实无异,他把我送到第二个幻景,我忆起小时候的憾事,淌下眼泪。我渴望回到过去,想拥有幸福家庭,想念疼爱自己的母亲,可惜她早就离开我丶离开家。 回到久违了的老家,超凡人古丝突然现身并给我考验,我知道她的忿恨和不幸是由我一手造成,我知错了,可惜我们都改变不了已发生的过去,勉强改写故事只会制造更多的平行宇宙,她的不幸仍然是骗不到谁的遗憾。 以上和他们有关的回忆丶共度的时刻都是编写出来的,一众人物跟随隐形的剧本来演,使我信以为真,以为自己身处现实世界,过着自由自在的写作生活。 要怨恨马政吗? 这个人偏偏是自己的另一重人格,命运就是一场讽刺的游戏,我有着离开现实的渴望,他却打算取而代之,成为真正的主体。他追捕我,我在不知情之下进入了自己所创造的虚构世界,一步步体验小说生活,一步步堕入圈套,他要我适应这个异世界,要我心甘情愿的交换身份。 离开老家,搬到新居,放弃工作,开展新生活,这是我一直希望实践的心愿,满心欢喜的热切期待,等待自己的却是一个个骗局。 我想起故事中的一个个漏洞,多得足以使我愿意相信这里是小说世界,原本不明不白的地方丶人物丶事情,一下子变得合理化。 闹钟失灵──探访洛克前的那个早上,手机的闹钟功能无故失灵,使我睡过了头。我记得自己曾经设置闹钟,而且把音量调较至最大,最後却没有出现任何响闹,当时我有过怀疑,但由於急於出门,转眼就忽略过去。 洛克的幻景──怪不得他读过我的小说,而且能够制造出一个包含童年秘密的幻景,十岁那年发生的事不为人知,我也不曾向别人坦白,不过马政是我,他知道我的童年,所以那个假的洛克也知道。 母校──前往叶子萤家的途中,路经以往读过的王肇枝中学,我有所感触,忆起那些年和往事,包括那个不完整的中学生涯。母校不合理的出现在那个区域,我知道这是个问题,却没有立即把真相找出来,这是自己的疏忽。 八哥狗──懂得说话的小狗也是一种神奇,比超凡人的存在更为不协调,本来的我应该识破这是骗局,不过我实在太喜欢八哥狗,天真的相信它留下的纸条,马政正正利用这个弱点,把我引来他的地方沙滩。 快餐店──我接受了八哥狗的提议,逃到快餐店度过一晚,那里离奇地容许客人携带宠物进内,真是闻所未闻,这情况太巧合,我也太天真,我是个信以为真的白痴,活该的! 直通车──通往沙滩的列车也是个漏洞,记得在我登车之前,注意到有乘客下车,假如这是如假包换的直通车,车厢内应该不会有乘客存在。上车後,我阅读了车上的路线图,觉得车程太长,於是马政随即作出改动,把列车修改为直通车,并把车程缩短。 车站──沙滩站分明就是复制自太和站,唯一的差异是设置电梯的位置,月台丶大堂丶厕所丶两间店铺相同,离开大堂後会见到咖啡室,这一点也是相同,马政太懒惰了,他应该设计一个拥有全新面貌的车站,而不是那个熟悉的太和站。 马政──和自己不相似的长相,拥有部分符合的个性,我想摆脱本来的自己,变成另一个人,没有人认出我的外表,也不会记得我的过去。不过,我留下部分性格和喜好,所以马政成为我的另一面,无时无刻都沉迷写作,拥有非常强大的精神力。 明白了,清楚了,自己骗不了自己,巧合和幸运不会围绕自己团团转,不能再自欺欺人和逃避现实。一堆回想使我不禁淌下眼泪,这是代表忿恨的泪,我讨厌被愚弄,就算始作俑者是自己或自己的另一面,就算这里是由马政操控的小说世界,我也要抗衡下去,奋力对抗自己丶对抗他。 我有了明确目标:战胜马政,改写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