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崛起微末》 第一章 醒来 疼痛,无力,眩晕,种种不好的感觉充斥着李仲辰,他想睁开眼,却好像怎么也睁不开,宛如鬼压床一般。李仲辰明明有思想,却好像控制不了自己的身体,哪怕是一片小小的眼皮。 终于,经历了万般的努力与尝试,李仲辰终于睁开了一点点缝隙,他好像看见了一双澄澈的眼睛,听到一声“大王醒了”的惊呼,然后又昏了过去。 记忆纷至沓来,仿佛每一秒都是煎熬,都能把一个正常人逼疯,他能感到汗水在身体上肆意流淌,也能感觉到有人在给他不断的擦汗。仿佛过了一年那么久,李仲辰终于明白了什么。 你们猜的没错,李仲辰穿越了。 李仲辰今年刚刚二十五岁,在家里排行老二,上面还有一个姐姐。他高中高考的时候走了狗屎运,最差的数学一门题出的很简单,稍微有点基础的都是一百二三,反而他最会的物理化学出的特别难,一般人理综也就一百七八,这货硬是考了个二百五,结果忽忽悠悠的就去了个九八五学校,学了个焊接工程什么的,一出大学,专业抢手,尽管这小子大学一直游戏为生,平时看看杂书什么的,还是混了个不错的大公司,拿到了人生的第一桶金。 于是乎这小子就开始得瑟,仗着家里有房,硬是拿出半年的工资付了一辆宝马的首付,然后就开着车开始了无尽的装逼之旅,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对,你们又猜对了,猪撞树上了,他撞卡车上了。 一个国道他硬是开出了高速的快感,李仲辰看到前面有一个转弯,突然脑子里浮现出头文字d,立马化身秋名山老司机,加大油门,开足马力,准备漂移过弯,然后就撞上了迎面过来的斯太尔牌重型皮卡,整个宝马带着李仲辰变成了飞马。如果这个时候来一首bgm,那一定是汪峰的:这是飞扬的感觉,这是自由的感觉~~ 李仲辰就这样挂了,肉身粉末状消散,灵魂在汽车爆炸产生的巨大能量之中完成了一次穿越。 他穿越的这个人也叫李仲辰,在家里也排行老二,老大早夭,于是他就成了家里唯一的男丁,于是承担起了继承家业的重任,顺便提一下,他爹是个王。 李仲辰整合了两个人的记忆,终于明白了,他现在穿越到了一个特殊的时期,春秋末年。现在是周敬王四十四年,换算成现代的年份就是公园前476年。很悲惨的是他穿越的李仲辰继承的不是秦楚燕韩赵魏齐中的的任何一个,而是巴国。如果李仲辰生前没有读闲书的习惯,如果他不是特别喜欢读一些历史名著,比如春秋啊,战国策什么的,他跟本就不知道巴国是什么鬼地方。现在李仲辰唯一想干的不是后悔自己太浪导致穿越,而是后悔自己为什么不姓赢。(秦始皇叫赢政) 李仲辰终于肯睁开眼了,不是因为他想要睁开了,其实最大的原因是他饿了。他睁开眼,艰难的动了动脖子,随后便听到了咔咔的响声,这是长时间卧床的后遗症。现在虽然是正是晚上,但屋里点着油灯,便不觉得昏暗。李仲辰稍稍偏头,看到了床脚,眼睛好像再也移不开了。 李仲辰找到了自己模糊之中看到的眼睛,现在它微微闭着,睫毛轻轻的翘动,好像在撩拨人的心。一个一身素白的女子就趴在自己的床角上,眉毛好像是两片轻巧的柳叶,脸上没有半点粉黛的痕迹,却又没有半分的瑕疵,好像一枚圆润的羊脂玉。她的嘴唇稍有些干,似乎是几天没有喝水的样子,让人倍感怜惜。黑黝黝长发被一根带子轻轻的扎着,飘在身后,满足了宅男关于所有黑长直的幻想。尽管是半卧半伏的状态,还是能感受到隐藏在素裙下完美的身材。真是好一幅美人入睡图。 李仲辰实在不愿打扰她,他尽量减轻自己的呼吸,不发出太重的响动,可惜他的肚子不争气,偏偏在这个时候咕噜的响了一声。美人被惊醒了,她的眼睛很快的睁开,身体也直了起来,她看了一眼李仲辰,话语中带着欣喜:“大王,您醒了,真是太好了,我这就去拿吃的。”说着话她就跳也似的站起身来,走了出去。 不一会,程嫣儿就带着一个宫女带着食盒走了进来,她支开宫女,打开食盒,一手端着碗,一手支起李仲辰,开始细心的喂起粥来,脸上带着些许红润与羞涩。 李仲辰从没想过有一天能有如此一番光景,什么叫软玉温香,这怕就是了。让他这个活了二十五年还是处男的宅男心里美的如吃了蜜一样,似乎这碗淡粥也有了甜味,那吃的叫一个香。 吃过热粥,李仲辰身上也有了力气,他打开身上的被子,轻轻的站起身来,身后,程嫣儿顺势给他披上了一件大衣。 “大王,这才三更天,您刚刚好转,要不您再休息一下。”嫣儿担心道。 “不必了,我睡了几天了?”李仲辰想知道自己融合记忆到底用了几天。 “整整三天三夜,前两天您的身上还一直冒汗,真是吓坏嫣儿了!” “我从小体虚,这次守孝受了风寒,多亏了王妃照顾。” “大王言重了,这本是妾生份内之事,切莫折煞妾生。”嫣儿脸上露出一丝惶恐。 看到嫣儿脸上的惶恐之色,李仲辰不由感到一阵阵的心疼,他仿佛无师自通一般,一拉嫣儿的手轻轻把她拥在怀里,嘴里吐着热气:“让王妃担心了!”看到嫣儿迷离的双眼。李仲辰一面感慨古代女性的纯真与温婉,一面又感叹韩剧没白看。 但是李仲辰做不了什么,一方面李仲辰刚刚大病初愈,身上并没有什么力气。另一方面,李仲辰看着自己瘦弱的身躯,好像除了肋骨就没有肉了,握起拳头来也感觉没有什么肌肉,身上还是有酸痛的感觉。这身体一点都不像一个十八岁的年轻人,而像是被常年的酒色掏空了身子,宛如一个行将就木的老头一般。 李仲辰就这么抱着嫣儿睡着了,一直到日上三杆才睁开朦胧的双眼,他起来的时候佳人已经没了踪影,他使劲扇了自己一巴掌,又闻闻自己手上身上残留的淡淡幽香,终于确定这不是一场梦。看着室内古色古香的各种器具与正散发着香味的香炉。他开始真正认同起了自己的新身份,记忆也好像完全的融合了。 庄周梦蝶,还是蝶梦庄周,没人知道。但李仲辰这只小蝴蝶正要开始挥动翅膀,改变历史的轨迹。 第二章 思考 李仲辰醒了,这是让整个巴国为之一振的大消息。 李仲辰穿越的这具身体是巴国王室这一代的一根独苗,他才刚刚弱冠之年【十六岁】,自然没有孩子。他爹妃子倒是不少,但最终只生下了他的哥哥和李仲辰两个男丁,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小他七岁的小妹。无奈他的哥哥早夭,于是李仲辰理所应当的成为了家中的长子。后面任凭他爹再纳妃,再努力,还是没有什么改观,一个孩子都生不出来,别说是男丁了。 于是,李仲辰变成了所有人的掌中宝,也成了一些善于溜须拍马的人巴结奉承的对象,他爹看在眼里,但因为只有这么一个男丁,不好行责打之事,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李仲辰今年只有十六岁,但人比人气死人,他十二岁的时候就不是什么处男了,十五岁就和一些弄臣一起天天酒色歌舞,所以他的身体就一天比一天差,正处于长身体年龄的他反而衰败枯槁了。 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环境的改变往往就在一瞬间,李仲辰之所以能如此纨绔子弟的做派就是因为他有个好爹,他爹再小也是周天子分封的巴国之王,有这棵大树在,他是想怎么作就怎么作。 可是,就在不久之前,这棵大树倒了。 就在去年,周敬王四十三年,也就是公园前477年,他爹觉得时机已经成熟了,兵强马壮,粮草充足,于是乎干了一波蠢事,和楚国掰了掰手腕,那场战争打得是昏天黑地,日月无光。但是春秋五霸果真不是白叫的,巴国大败而归,他爹打仗时膝盖中了一箭,和谈时又是割地又是赔款,如此内外夹攻,虽然靠着国医良药,硬是吊了一年的命,但最终还是久病入络,病入膏肓,神仙难救,一命呜呼。通俗点讲就是疾病从早期进入了晚期,救不了了,然后他就挂了。 李仲辰这具身体的原主人就是再蠢,这时候也明白自己怕是没有靠山了,得亏他是一根独苗,要不一出宫斗戏就能把他活活给整死。本着国不可一日无君的原则,大司马【相当于后世的兵马大元帅,军委主席】和令尹【相当于后世的宰相】为首的武官和文官派系在他爹死的第二天就改尊李仲辰为新的巴王【怎么听都感觉像王八】,同时也向周天子递交了国书。有了国君自然就要有王妃,于是乎嫣儿就成了牺牲品,被迫成为了他的王妃。就这样白事和红事一起混着办了。嫣儿也似乎早就认了命,虽说听说了李仲辰很多的恶习,可谁叫他是王上呢。 嫣儿本以为李仲辰会在新婚的当天就动她,心里也认了命,颇有几分女子福薄的感觉。可当时的李仲辰心里满是惶恐,哪还有心思去管什么女人的事,他浑浑噩噩的走完了婚宴的流程,被侍女拖拽着进了洞房之后,看也不看嫣儿一眼,便立马换了一身素服,浑然不管他的妻子是什么模样,就踉踉跄跄的走向了灵堂,对着死去的父亲祷告与哭诉去了。这一来反而让嫣儿对他认识大为改观,认为他至少是一个孝顺之人,这样的人再坏也不会坏到哪去,于是才有了前面提到的李仲辰醒来之后嫣儿的欣喜之色。 守灵是个体力话,何况李仲辰原本就身子虚,加上他内心愁苦,一想到后面要自己独当一面就感觉心有戚戚,突然想到他爹生前对他的百般宠爱,泪水便不自觉的流了下来,也不知这泪水是恐惧的泪水还是悲伤的泪水,总之,这些都不重要了。结果就是,在新婚之夜,大喜之日,李仲辰在灵堂哭了大半夜,等早上侍从发现他时,他已经感受了风寒,头昏脑胀,一病不起了。 大家不要小瞧了风寒之病,在魏晋以前,不如说在仲景以前,中国古代的医家普遍认为伤寒是大病重病,难治之极。说白了,流行病不是那么好治的,像非典什么的就是现在不还是要死成千上万人吗。何况是那个年代,即使是王,可一来巴国没有扁鹊什么的神医,二来没有现代的抗生素,疫苗,三来伤寒学说也还没有建立,没有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所以太医普遍的态度是:摇摇头。 司马和令尹这个时候不免对太医们产生了巨大的恶意,这个时候你给我摇摇头,怕是脑袋不想要了。 可是就算再心急也没啥用,老版本的李仲辰确实是挂了,谁也不知道现在处在李仲辰的身体里的是一个来自未来的理工科青年,一个得瑟猥琐的新版本李仲辰。 李仲辰醒来的消息很快就传遍了巴国上下,朝堂上下有的人欣喜,有的人暗自咬牙,但总之鼓舞了一些人,也绝了一些人的小猫腻。 大司马和令尹终于安心了,如果这个时候李仲辰挂了,那王室一脉就绝了,巴国必然大乱,虎视眈眈的楚国必然不会放弃这个机会,一定会派兵攻打巴国,再加上周围一些小国家乘火打劫,恐怕会有灭国的祸事。现在李仲辰醒了就不一样了,毕竟还有王上在。春秋时代就是再怎么礼蹦乐坏,可还是没有有奴隶平民什么的敢公然揭竿而起,社会阶级分的还是很明显的。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话语是在秦朝末期才出现的,现在谁要是有这个想法,怕是要和整个社会做对。 【这里稍稍科普一下,春秋战国时代说到底还是属于奴隶社会,封建萌芽在逐渐产生的过程中】 现在所有大臣都迫不及待的想见王上,李仲辰刚刚醒来,就有随从进来报告司马和令尹求见,已经在前殿等了好久了。可是李仲辰现在并不想见任何人,他需要时间好好的梳理一下自己的情绪和想法,在这个风云诡谲的时代,尤其是现在已经到了春秋末期,大国吞并小国每时每刻在发生着。根据他读的闲书所得到的历史知识来判断,巴国现在十分的弱,如果不是顾及着大国的颜面和周天子仅存的几分尊严,楚国分分钟就能灭了巴国。 李仲辰现在是一国之主了,就算不是为了自己,就算为了嫣儿,他也要好好想想如何能在夹缝之中取得生存,如何能不被大国吞并,继续做他自在的王上。何况,作为一个穿越者,李仲辰还有野心,既然到了这个时代,既然已经握有一国之地,那么巴国为什么不能发展壮大,为什么不能成为战国七雄之一,甚至成为秦国那样的霸主。 于是侍从出去了,带给司马与令尹的话是''我想静静,别来打扰我,让我思考一下人生'' 司马和令尹面面相觑,但又感到王上些许的变化,王上似乎已经不是几天前那个纨绔子弟了,开始真正走在一条王者之路上,两人相视一笑,结伴离开了王宫。留给李仲辰思考人生的时间。 这个时代多么的好,你想静静你就静静,不会有人问你静静是谁。 第三章 巴山楚水 巴山楚水凄凉地,二十三年弃置身。 怀旧空吟闻笛赋,到乡翻似烂柯人。 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 今日听君歌一曲,暂凭杯酒长精神。 唐代刘禹锡的这一首【酬乐天扬州初逢席上见赠】道尽了其被贬谪之后的愁苦之情。 但我们今天不是要评诗。他的诗句开头的一句巴山楚水凄凉地道尽了巴国此时的状态,归根到底一个字—————''穷'',大写的穷,巴国这破地方虽然地处长江中上游,但没什么平原,全是一座山连着一座山的丘陵地形,老百姓种地都不好种,收成也是一般般,而且还时不时的有水灾发生,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让人难受的要死。更何况,巴国刚刚经历了战败,光是去年打仗耗费的粮草就是个天文数字,何况还要给楚国割地赔款,没出现人吃人的现象已经是万幸了。 现在到李仲辰手中的就是一个烂摊子,他想静静,可现在他静不下来了。他的便宜老爹是走了,破事一股脑的全让他继承了,就这点家底子还谈什么称霸中原,怕是再有一段时间老百姓都要逃难去了,没有了人,还怎么征兵,怎么种粮,没有了兵,那真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直接投降就完了。可能人家楚王还能念点投降之义,让李仲辰下半辈子当个富家翁什么的。李仲辰想想就觉得不寒而栗,真要是这样还不如死了算了,历史也不是没读过,投降的君主大概都逃不了一杯毒酒的命运。 用了一天时间,仔细的整理了思路,李仲辰可算是想明白了:那就是现在想什么都没用。 现在的首要任务是安定人心,根本任务是发展经济,至于其他的都是扯淡。于是李仲辰终于走出了宫殿,他扭了扭身子,伸了个懒腰,阳光洒在身上,暖洋洋的很是舒服。他抬头看看太阳,阳光刺的他睁不开眼,这是他穿越以来第一次看到太阳。 发了一会神经,感慨了一下世事的变化,装了一波文艺青年其实像二逼青年的李仲辰终于回过了神。他随手叫了个侍卫过来:去,把大司马和令尹那批人叫过来,开会开会,啊,不对,上朝上朝。 ————————————————————分割线———————————————————— 听闻王上要庭议的消息,大臣们别提有多激动了,李仲辰这一天谢绝打扰不知道急坏了多少人,他们都有紧急的事要报给王上听。一听侍卫来通传,有的甚至连衣冠也不顾了,就要往王宫里冲。短短不到半个时辰,大殿里就站满了人,就等着王上。 巴国是小国,国力一般,上代巴王体恤民情,宫殿也就修的比较寒酸,李仲辰初入此殿的时候拿他和印象中的故宫比了一下,然后觉得很尴尬,因为完全没有什么可比性。 这是李仲辰第一次上朝,这是他继位的第五天,恩,昏了三天,想了一天。要说丝毫不紧张那是不可能的,但好歹他也是21世纪的人才,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嘛,宫廷剧总还算是看过的。于是他装模作样的迎着众人的眼光走向了中间的位置,司马和令尹相视一眼,眼中透露着些许的赞许。或许这就是虎父无犬子吧。殊不知李仲辰小腿一直在抽动着,颇有些害怕的意思。 终于走到了正位,坐了下来,李仲辰心中长舒了一口气,这第一关总算是迈过来了,心也渐渐的平定下来,现在是他要了解一下巴国具体的现状的时间了。 “来,诸位大臣,跟本王说说最近的情况吧。”李仲辰终于进入了角色。 “大王”,第一个开口的是一个清瘦的中年人,他大概五十岁左右,声音洪亮而清脆,站在所有大臣的最左边最前面,没错,他就是令尹沈章。 “大王患病的这几日,上代王上已又您的妹妹代您下葬,葬于后山陵园。”沈章一字一顿的说。 “接着说”,李仲辰稍微动动身子,让自己坐的舒服一点,他不怎么在乎自己的便宜老爹,但样子还是要做足的,顺带着提一下,他的生母在生下他之后因为元气大亏,流血过多死掉了,所以现在他当真算的上是孤家寡人。 “今年粮食收成不好,再加上给楚国的赔款,根据左尹于建的估计,国库存量最多只够国人吃三个月了,就算加上手里的余粮,也绝对挺不过五个月,还请大王早做决断。”沈章的眼中充满了希冀的目光。 “决断”,听到令尹沈章这么说,李仲辰感觉到了事情的麻烦,“各位可有什么想法”。 沈章的目光暗淡下去,这位新任果然和他父亲还是差的很远。现场一片鸦雀无声,静的一根针掉下来怕是都能听到。 “大司马可有什么说法”,李仲辰决定问一问武官的意见。 大司马程城现在心里一万头***飘过,让他带兵打仗,他有上百种赢的方法,可让他参与内政,他现在头有点痛。但王上问了,又不能不答,索性心一横,“以战养战,我们去打别的国家枪粮食粮食粮食粮食粮食粮食粮食粮食粮食。” 气氛突然就僵住了,文官纷纷看向了他,看的他很是尴尬。李仲辰怕是有掐死他的心,但又要顾及他的面子,“司马这想法是好的,但现在正是风雨飘摇之际,何况我们刚刚吃了败仗,现在兵力也不足,就不要想这些不切实际的东西了。” 令尹赶紧出来解围:“臣想到了一个办法。” “姑且说来听听。”李仲辰转看向沈章。 “微臣觉得有两个方法”,沈章顿了顿,“其一是向楚国要求缓一缓。” “此法不妥,不能示敌以弱,说说下一个方法。”李仲辰摇摇头。 “第二个方法是向秦国借粮,秦国和楚国素有间隙,想来会借给我们。”沈章说出了他认为最妥善的方法。 “不可,如果楚国是饿狼,那么秦国就是猛虎,与秦国借粮何异于与虎谋皮,太不划算。”李仲辰否定了沈章的方法。 “大王可是已有决断。”沈章一脸不解。 “借粮这个办法可行”,沈章的办法提醒了李仲辰,“但不是和秦楚借,而是和蜀国借。” 李仲辰语音刚落全场哗然,不少老臣叫道“万万不可万万不可,蜀国与我巴国仇敌日久,去借粮无非是自取其辱罢了。只要沈章眼睛突然亮了一下,高声道:“请大王指点!” 李仲辰压下乱糟糟的众人,开口道:“诸位可知唇亡齿寒之理,一旦我巴国灭亡,楚人便可借道直攻属地,到时蜀国北有强秦,南有恶楚,焉有不亡之理?令尹沈章听令。” “臣在” “命你即日出使蜀国借粮,左尹暂代你之职责。” “臣定不辱命!”沈章两眼放光,突然觉得巴国的春天要来了。 “好,那没事就退朝吧,大司马留一下。” 经过刚才的一番堂论,百官都被李仲辰镇住了,此时听他说退朝,一个个便双手微拱,退出了大殿。 大司马心中犯者嘀咕:文官都走了,单单留我一个武官干什么,难道是因为我刚刚在朝堂之上献的计策太不对口味,这是要批评我? 不多时,整个大殿里的人就走的干干净净了,只剩下李仲辰和大司马程城大眼瞪小眼。李仲辰从主位上站起身来,双手不自觉的搓一搓,脸上挂着笑意。 大司马乃是习武之人,轻易的就察觉到了李仲辰的小动作,当下双手抱拳,头微微一低,朗声说道:“不止王上单独留臣有何事相商,请王上明示。” “那个大司马,你觉得寡人身体如何?”李仲辰摸着鼻子,昨晚他想了一夜,古人所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无论想干什么大事,首先的一点就是自身要厉害,这又包括了身体要好。李仲辰好不容易穿越过来,可不想还没有当几天王上就挂了。 “这。。。王上身体康健。。。,”大司马一时之间弄不懂李仲辰的意思,说话也含含糊糊的。 “大司马不用顾忌寡人的面子,说实话就行。” “王上这身体久于房劳,肝肾亏虚太过,需要长时间的调理。”大司马总算是送了一口气。 “寡人素闻大司马有一套养气练气的功夫,不知道可否教给寡人。”原来李仲辰融合记忆发现这个时代的内家功夫一定程度上还是存在的,大都掌握在一些高阶的武将手中,或者说是兵家的手中。考虑到自己这孱弱的身板,常规的调理锻炼还不知道要猴年马月才能成为正常人的样子,于是便动了练武的心思。 “原来王上是想习武啊,养气功夫确实可以帮助王上很快的恢复,但王上大可不必跟我学,小女嫣儿自然可以日夜传授王上。” “嫣儿?”李仲辰一时之间有点懵逼了,过了一会,他才根据记忆,反应过来,嫣儿是姓程的,正是大司马的小女儿“她会武功?” “当然,嫣儿练气的天资比他哥哥还高,可惜是女儿家,天生臂力较弱,要不然一定是一员猛将。王上要是没有别的事,老臣就告退了。我程家的练气之法我已经尽数交给了嫣儿,王上自可去学。”大司马正色道。 “好,那寡人就不留大司马了。”李仲辰没想到看起来如此温婉的嫣儿竟然是武学大家,心中不自觉的有些兴奋,毕竟每个宅男心中都有一个侠女梦不是吗,李仲辰脑海中闪过一个个侠女的容颜,黄蓉,小龙女。。。最后定格在嫣儿完美的容颜中。李仲辰的嘴角不自觉的带上了一丝笑意。 第四章 将门虎女 王宫不大,远比后世见到的故宫小的多得多。大概最多也就有后世一般土豪人家一个庄园差不多大的样子,总之从李仲辰下朝到他回到自己的寝宫大概也就几分钟的时间,但就是这几分钟他也好像是等不及了。他现在只想快一点见到嫣儿,不只是美色使人迷醉,也有想要学武的意思在里面,但到底有几分是想见嫣儿,几分是学武,怕是都写在脸上了。 庭议持续的时间不是很长,李仲辰回到寝宫的时候还没到中午。现在正是阳春三月的时节,巴国定都江洲【今重庆】,树叶长年都是绿幽幽的,加上温润的气候,正是一年之中最舒服的时候。 绕过几片园林,穿过了几道拱门,有点急色的李仲辰终于回到了自己的寝宫,然后他就怔住了。 李仲辰休息的寝宫前面有一片小小的竹林,竹林中有一座凉亭,重庆不止叫山城,它还叫雾都,此时正有一层淡淡的雾气笼罩着竹林,而嫣儿此时正在林中品茗。此情此景之下,一身素白的嫣儿在李仲辰眼中宛如不小心落入凡尘的九天玄女,让他不自觉的看痴了。 嫣儿看到了李仲辰,见他此时呆呆的表情,嘴角不自觉的翘了一下,露出了可爱的笑脸。她的手轻轻的把茶杯放下,站起身来,用如百灵一般清脆的声音说道:“大王可是下朝了,请大王移步林中,嫣儿为您煮茶。” “呃。。。好,我就来品品嫣儿煮的茶!”李仲辰终于回过神来了,他让左右的侍卫退下,三步并作两步的走进了林中的凉亭,轻轻的坐了下来。 昨夜李仲辰大病初愈,加上又是夜晚,即使是有灯光也还是看的不甚真切,所以今天是他第一次在白天而且是在如此近距离的情况下看到嫣儿,他暗暗的把嫣儿和后世的一些大牌女明星做对比,越比越觉得有过之而无不及。要是说仅仅只比面容还可以说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可嫣儿出身将门,养气练气的功夫练的不错,根据大司马的说法,嫣儿还舞的一手好剑,身材上真是多一分则胖,少一分则偏瘦。简直算的上是完美。 “大王。请您品评。”就在他愣神的时候,嫣儿的茶已经煮好了。淡黄色的茶汤用青绿色的玉碗盛着,被一双素手捧到了他的面前。 ”好好,我来尝尝”,他伸手借过玉碗。 李仲辰作为二十一世纪的青年人才,他对于茶道,那是一点也不精通,用他的原话就是:“我会个屁的品茶,什么茶到我嘴里都一个味道。“但是不会品茶不要紧,他电视剧看的多啊,怎么哄女人还是有方法的,虽然没有实践过,但是现在不正好是实践的机会吗? 李仲辰就算不会品茶,也知道不能用喝水的方式来喝。他轻轻的抿了一口茶汤,茶香顿时充斥着他的嘴巴,让他精神都为之一振。这是他第一次喝茶有如此的体验。但是遗憾的是他压根不知道如何去评价一碗茶的好坏。 “嫣儿煮的这碗茶,是我这辈子喝过的最好的一碗茶!”他虽然不会形容茶,但是他会夸人就够了。 “大王说笑了,嫣儿的手艺比王宫里的茶道大师差的远哩。”嫣儿虽然嘴上这么说,可心里却好像吃了蜜一样的甜,女为悦己者容,不外如是。 “我不管,以后嫣儿要每日给寡人煮茶,我就爱喝嫣儿做的茶。”李仲辰深刻明白趁势而为的道理。 “一切都听大王的吩咐!”嫣儿脸上泛着红,甚至红到了耳根,欣喜中夹杂着羞涩的感觉。 李仲辰终于反应过来自己今天还要和嫣儿练气练武,于是叫过旁边的一个侍女:“你去,让厨房直接把午饭送到凉亭中来,寡人要和王妃在这里说说话。” 饭菜很快就上来了,李仲辰也有点饿了,便和嫣儿吃起饭来。李仲辰大病初愈,又过了只能吃粥的时候,这算是他穿越后吃的第一顿丰盛的午饭,所以吃的格外的香甜。反观嫣儿果然是大家闺秀的样子,吃起饭来慢条斯理的,让人好像在看一幅画。 “嫣儿,我今天单独召见了大司马!”吃好了饭,李仲辰终于开始了正题。 “我爹最近怎么样。”嫣儿听李仲成说道她爹,立马来了兴趣。 “老丈人一切都好,嫣儿你放心吧。我今天找大司马适因为有事相商。” “什么事?”关系到自己的父亲,嫣儿反应很急切,但突然又考虑到国家大事不是一个女子该掺合的,“请大王恕罪,嫣儿不该多问的。” “嫣儿不必如此,今天的事就是关于你的。”李仲辰接过侍女递过来的杯子漱了漱口。 “关于我的?”嫣儿一脸不解的说。 “是的,关于你的。”李仲辰顿了顿,“嫣儿可是会武功。”李仲辰开口问道。 “不错,家父确实教过我一些练气的法门,我练的还行。”嫣儿的脸上透露着些许的骄傲。 此时乃是春秋之末战国之初,尽管已经是一个男权为主的社会,但是后世的儒家还没有被确定为整个社会奉行的标准。况且巴国地处西南边角之地,受中原之地的影响也比较小,人家儒家也看不上眼,所以少有儒家弟子来这里发展的。自然也没有什么三从四德的说法,女子练武也就不足为奇了。这一段时期甚至涌现出了像西施这样的奇女子,成为吴越之间几十年战争的胜负手。李仲辰也感到十分的舒服,毕竟作为一个现代人,尽管心中有三宫六院的想法,也有些大男子主义,但对于有才干的女性还是颇为欣赏与爱慕的。 “嫣儿觉的寡人身体如何?不必避讳,说实话就可以。”李仲辰看着嫣儿,慢慢的道。 “大王的身子确实有些单薄了,大王可是想要习武?”嫣儿还是很聪明的,她渐渐明白了李仲辰话里的意思。 “不错,我今天单独见大司马就是想要他传授我一些练气的功夫,好让我的身体能快点恢复。但他说我是坐拥宝山而不自知,他说让我直接找他的女儿就可以,嫣儿可否现在就教我练气的方法。”李仲辰用希冀的眼光看着嫣儿。 “大王要学练气,嫣儿自然是可以教的,但大王现在已经十六岁了,恐怕.....”程嫣儿犹犹豫豫地说道。 “没事没事,王妃莫要担心,本王压根儿就没想过要一朝练成,也没想过要练的多么高深,只求强身健体就可以,嫣儿不必担心。”李仲辰听出了嫣儿话里的意思,但他本身就没想在武力方面变成什么力拔山兮气盖世的壮汉,他仅仅只是想活的久一点,身体壮实一点而已,毕竟作为一个穿越者,又不是什么仙侠世界,为什么不靠自己的脑子来成为主角呢? “好,既然这样的话,那我明天早上就可以教大王习武。”嫣儿明白了李仲辰的心思,心中缓了一口气。她既不想惹李仲辰生气,但是李仲辰也确实过了习武练气最佳的年纪,很难到达很高的高度,现在听了李仲辰的想法,知道他志不在此,也就稍稍的安了心。 “为什么要明天早上,现在不行吗?我现在一刻也等不了了,只想快一点开始,早早的就把身体练好。” 李仲辰现在真的是一刻都等不了了,一方面他只有自己身体好了才能有精力管巴国的事,况且此时正是春秋之末,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兼并每一刻都在发生,如果不趁此时发展壮大,等个十几年二十几年之后,韩赵魏三家一分晋,所谓的战国七雄确立起来,那他就只能等着被强秦并吞巴蜀巴蜀的命运了。另一方面,嘿嘿,看着如此娇滴滴的王妃,却因为身体的问题只能看不能吃,你说他气不气,心里痒不痒? “大王莫要太急,不是嫣儿不想教你,而是练气是有规矩的。每天清晨是一天之中阳气最旺盛的时候,此时大王面东而坐,与初生的太阳共呼吸,可以最大程度的吸收外界的气,胜过其他时间百倍,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再加上我程家特有的药方,定能让大王在一个月之内就得到正常人甚至超过常人的强健身体。”一说的练气,嫣儿就好像说到了自己最熟悉的东西,不只是话变的多了,连神色也变得激动起来了。 “好好,那就一切听嫣儿的,明天嫣儿你要负责把我叫起来,把你们程家的养气功夫交给我。”听了嫣儿的话,李仲辰对练气有了个大致的认识,但他毕竟是一个现代人,至于这功夫到达有多大的用处他还是没有多大的把握。 “好的,一切凭大王吩咐”嫣儿应声道。 “嫣儿,你现在已经是我的王妃了,你我的之间不必如此,你叫我仲辰就行,或者叫我辰哥也可以,毕竟你才十五。”李仲辰有心改变嫣儿的叫法,想进一步拉进两人的关系。 “我,我....好,一切都听大王,啊,不,仲辰你的。我还要为大王准备练气用的药汤,我先去药房看看。”嫣儿脸色红红的,或许是少女独有的羞涩,说着话就要转身离开。 “好,你去,别忘了晚上来侍寝!”看着嫣儿婀娜的背影,李仲辰不免想调戏一下,毕竟这王宫里也没人敢骂他轻薄下流。 嫣儿的身形稍稍顿了一下,脸上的红立马红到了耳根,用极细极细的声线答了一声“嗯”,说完就头也不回的溜了。 只留下李仲辰一个人站在凉亭中,脸上满是迷醉的神色。嗯,空气中还留有少女淡淡的体香。 第五章 强身健体 “仲辰仲辰,该起来了,到了练功的时间了。” 李仲辰在迷迷糊糊之中听见有人在叫他,还有一股气流从他的脖子周围飘过。李仲辰睁开朦胧的睡眼,映入眼帘的是一张漂亮的脸和随意散开的青丝。 昨夜嫣儿果然回到了寝宫,李仲辰和她说了一会夫妻间的情话,看看天色已晚,便搂着佳人进入了梦乡。 “已经天亮了吗?”李仲辰看着外面依然漆黑的天,皱了皱眉,双手不自觉地搂紧了嫣儿。 “天还没亮,但太阳快要出来了,大王最好现在就起来,这样第一次修炼才能有最大效果。”也许是李仲辰搂的太紧了,嫣儿轻轻的动了动身子。 李仲辰现在搂着美人,那是一点也不想动,心里怎一个爽字了得。但是考虑到自己今后的幸福,李仲辰咬咬牙,用原来自己克服睡懒觉的功夫,憋住一口气,一下就坐了起来。嫣儿见此,心中对李仲辰的评价又高了几分,便也从床上下来,侍奉李仲辰洗漱更衣。李仲辰这一折腾,太监宫女什么的也不能安生,他们得比李仲辰起的更早。 洗漱过后,李仲辰随着嫣儿来到宫殿外面,嫣儿嘴角微微的翘起,双眼看着李仲辰,“仲辰,请抓住我的手。” 李仲辰恍惚之间感觉不对,但一时又说不上有什么不对,况且美人要求,想来可能是他的魅力又提高了,于是轻轻的握上了嫣儿的手。 “仲辰,你可抓稳了。”嫣儿的手突然用力,另一只手过来搂住李仲辰的摇,脚下一蹬,竟然好似腾空飞了起来。天空中仿佛有梯子一般,只短短的一眨眼的时间,两人已经站在宫殿的房梁上了,下面满是目瞪口呆的宫女和太监。 李仲辰一开始也惊呆了,缓了一会,他总算是回过味来了,他压根也没有想到武功真的能做到这一点。他现在心里用一句现在的话讲就是:真的好神奇呀。 但李仲辰总算是见过世面的人(看过武侠片),仅仅一会功夫,他就从愣神的状态中恢复了过来。“嫣儿,咱们是要在这里练气吗?” “是的,仲辰,这里更接近太阳,更容易吸收初生的阳气。”尽管惊讶于李仲辰能这么从震惊中恢复过来,嫣儿还是准备好了教授李仲辰练气之法。要知道当年她爹第一次带她上房之后她可是足足愣了一个时辰。 “那咱们就赶快开始吧”李仲辰有些迫不及待了。 “仲辰你不要着急,离太阳升起还有一段时间,我先给你讲讲练气的其他东西!” “好,你说来听听”李仲辰知道这事急不得,也就渐渐的静下心来,听他的嫣儿老师要讲些什么。 “练气的法门有很多”一讲到练气,嫣儿脸上顿时严肃起来“一者名曰自然无为之法,据我所知,此法最厉害的人摸过车于道家的老子,这种方法讲究修炼自己的内在精神,把自己与自然融为一体;第二种方法叫周天搬运之法,把真气沿经络循行一周,称为周天。此外,还有服气法门,导引法门等等。” “那你们程家的法门属于什么?”李仲辰现在完全是一副好奇宝宝的状态。 “我们程家的法门是以周天搬运法门为主,辅以一些导引之术,加上服用一些汤药的综合法门。”嫣儿对自己家的法门似乎有很大的自信。 “你接着说”李仲辰现在完全是一个好奇宝宝的状态。 “除开功法不谈,练气共有四大境界,分别是筑基期,炼精化气,练气化神,练神还虚” “那嫣儿你属于什么境界呢?” “我?我现在算是筑基的后期吧,巴国上下的所有将军中好像只有我爹和禁军的首领吴丹到了第二境界”嫣儿的语气里透着骄傲。 “那老子是什么境界?” “老子?我估计他可能是练气化神的巅峰。他应该没有到还虚的境界,要不他会非常的长寿的,不会百岁左右就...”嫣儿突然停住了,似乎是不想说出那个死字。 “啊,时候不早了,仲辰你快盘腿坐下。” 李仲辰望向远处,群山之中一轮红日刚刚露出了金边,隐隐约约的升了起来。他依言盘腿坐下,等待着嫣儿下一步的动作。 只见嫣儿也盘腿坐了下来,双掌轻轻抵着李仲辰的背后,李仲辰只感觉嫣儿的手似乎在发热,接着便感到有一股气自自己的小腹缓缓的升起。 “仲辰,抱元守一,神与意合,不要想其他的杂事,全部心思放在气的运行上”嫣儿的语气很严肃,李仲辰虽然听不懂前面的八个字,可是后面的他听懂了,于是,他尽量放空自己的思想,专心的感悟气的运动。 太阳一点一点的升起,由红色逐渐像金黄色转变。屋檐上,李仲辰双膝盘地,双手自然的打开、放在膝盖之上,他的身后,嫣儿也是双膝盘地,双手按在李仲辰的背上。他们俩保持这个姿势已经很久了。 李仲辰只感觉有一股气自丹田中上升,渐渐的上窜至头顶,又经头顶流向四肢百骸,最后又流回到丹田之中。 “仲辰,气的运行路线我已经带你走了一遍,你以后只要每天按我今天交给你的路线运功就可以了。”嫣儿似乎有些疲惫,额头上也有了些汗水。 “嗯,好的”李仲辰转过头来,看到嫣儿疲惫的样子,不自觉地心中一痛,“你怎么了,你还好吗!” “我没事,就是气耗的多了,我盘膝运一会气就好了。”嫣儿说着,便盘膝坐了下来,开始运气。 李仲辰见状,也继续闭上双眼,开始熟悉刚刚学会的运气路线。 大概过了半个时辰左右,嫣儿睁开了眼站了起来,李仲辰听到响动也睁开了眼。嫣儿挽住李仲辰的臂膀,一个纵跃,便带着他从房顶上飞了下来。 回到宫殿,嫣儿从书架上找出了一本道书递给李仲辰,“仲辰,这是一本道经,你要熟读这本道经,它能帮助你更好的练气,最主要的是能减少走火入魔的风险。” 李仲辰一听她这么说,马上来了兴致,他一接过书,马上就要去读。可这时一双素手压住了他的手。 “大王莫要着急,读经之事不急在这。一时,现在的当午之急是你先去洗一洗”嫣儿掩嘴笑道。 “洗一洗?”李仲辰有点纳闷,他低头一看,轻轻的撩起衣衫,才发现自己好像全身都是黑泥。 “怎么会这样”李仲辰有些尴尬。 “仲辰你第一次修炼,这是排出来的杂质,不必惊慌!”嫣儿顿了顿,拿出王妃的气势,“来人,准备热水,服侍大王洗澡” 洗澡是一件很舒服的事,尤其是有两个漂亮的小宫女帮你搓背的时候,李仲辰足足洗黑了三桶水才洗干净。等他撤开屏风,换好衣服出来,嫣了立刻递上了一碗药汤。 “仲辰,这是我昨天调制的药汤,你喝了吧!” 尽管作为一个现代人,李仲辰自小就对药汤不感冒,但情势所迫,他只能捏着鼻子,一下子便把整碗的药汤灌了下去。 药一下肚,李仲辰只感觉全身暖融融的,精神也似乎好了许多。 接下来的日子里,李仲辰每天都要在房梁上打坐,喝一碗嫣儿煮的药汤,他很长一段时间没有上朝,但是也吩咐下去,两百石以上的官员有什么事可以随时来后宫跟他汇报。(古代以粮食定官阶,大司马和令尹俸禄为五百石,五十石为一阶) 一个月的时间都没有什么大事发生,整个国家机器按照李仲辰他爹定下的规则平稳的运行着。在这期间,李仲辰和嫣儿每天郎情妾意,感情又升了好几级。除此之外,他不止见识了嫣儿凌厉的剑舞,还专门找来了已经练精化气的禁军头子吴丹表演了一把手撕假山,你没听错,就是手撕假山,这吴丹在李仲辰的授意下一掌劈出,庭院里的假山立即四分五裂。 这个月最大的收获其实是李仲辰的身体一天比一天好了,他能明显感觉到自己肌肉的增长,铜镜中的自己似乎也变帅了很多。不仅如此,因为有充足的时间,李仲辰的心中渐渐勾勒出一些小小的计划。尽管这些计划和设想还不是很完善,可李仲辰相信,这些东西都是可行的,都是根据他上高中大学学到的历史和其他的知识推论出来的,他现在有点迫不及待的想要开始了。 嫣儿进来的时候见李仲辰在书桌旁坐着愣神,便轻轻的走过来,双手自然的搭在他的肩上,一点一点的捏动起来。“仲辰你可是有什么烦心事?” 李仲辰感受到肩上舒爽的感觉,皱起的眉头不自觉的舒展开来。“没有没有,我只是在等一个人”。 “等人?”嫣儿好看的鼻子皱了皱。 “没错,等一个人,一个非常重要的人?”李仲辰正色道。 就在此时,一个太监跑了进来。 “大王,令尹大人回来了,在宫外求见” “哈哈,我等的就是他,通知所有官员上朝。”李仲辰一脸喜色的吩咐下去。 说罢,他转过头来,看向嫣儿,“你真是我的福星”,边说着话便搂住嫣儿的腰肢,大嘴吻了上去。 第六章 时局 经历了将近有一个月王上没有上朝的尴尬场面,尽管王上说可以去后宫汇报工作,可士大夫们还是等的有些心焦了。此时听闻王上要重开庭议,还听闻令尹沈章回来了,一个个都是欣喜异常,马不停蹄的向王宫里赶去。 士大夫们赶到大殿的时候都看到了最前面的令尹大人,尽管风餐露宿了一个多月,可令尹大人却似乎是满面春风。于是一个个老油条们心中便有了计较。不一会功夫,大司马程城也走了进来,不愧是练气有成的人物,加上长年累月军旅生活中练就的淡淡杀气,一进大殿就让人感到些许的寒意,士大夫们也渐渐的冷静下来。 大司马站好位置,看令尹沈章满脸喜色,便开口问道:“沈大人此去蜀国顺利否,可有收获?” 沈章看着大司马程城:“程大人莫要焦急,容我先买个关子,待大王到后,我一一与你细说。” 大司马知道庭议在即,也不好细问,反正一会朝堂之上沈章一定会将此行的经历一一道来,也不急在一时,所以也就负手而立,静等王上的到来了。 众人等了不到一炷香的时间,李仲辰就身着华服,头戴冠冕,从大殿门口走了进来。众人回头望去,心中都有些惊讶。 一个月的时间不到,李仲辰却好像有了脱胎换骨般的变化。大司马微微一笑,知道李仲辰定然是练了他程家的养气功夫,而且练的小有成就。而在以令尹为首的士大夫眼睛里,李仲辰仿佛从一个月前那个病怏怏的模样一转眼就成为了一个满面红光,肌肉丰厚,龙行虎步的一代明君了。他们似乎又看到了前代巴王的影子。(恩,他老爹还是很溜的,要不然也不会胆敢去打楚国) 众人怔怔的看着看着李仲辰,好像看到什么珍惜动物一样,直到李仲辰走到王座之上坐定,才一个个的回过神来。 “沈卿你此去蜀国一月,可有收获。”李仲辰知道大家的心思都在这件事上面,便开口问道。 “大王,臣此去一月,一开始蜀王并不愿意见臣,臣花费重金,买通关节,才终于见到了蜀王。”沈章顿了顿,“臣见到蜀王,说明来意后,立刻就受到了蜀王的耻笑。” “然后呢!?”李仲辰问出了所以大臣的心声。 “然后臣就以大王的话讲给蜀王听,蜀王听了之后,脸色都变了,待他与群臣商议之后,终于决定借粮给我们。” “借了多少。”李仲辰料定能借到粮食,他现在想知道能借到多少。 “这次借到的粮食足可以支撑我巴国到明年开春。大王不必担心,为了防止蜀王后悔,我特意等他准备好了粮食,然后随着粮车一起回来的,这才回来晚了些许日子。”令尹的话中带着骄傲。 “好,好,好,此番出行多亏了沈卿,寡人心中的石头也落了地。”李仲辰听了沈章的话,心中知道粮食问题已经初步解决了,自己的计划也可以逐步形成,心中一安。 其他的士大夫听了沈章的话,也感到了一阵心安,得亏这是大殿之上,否则恐怕早就是一片恭维之声了。 “诸位卿家可还有什么要报的?”李仲辰平复了一下心情,继续着庭议的流程,他这大王当的是越来越有模有样了。 “臣还有话要说。”大司马程城此时站了出来。 “可是有军事方面的急报,难道楚国又来打我巴国了?”李仲辰只感到一阵阵的头疼,楚国是他目前为止最大的隐患。 “大王莫急,楚国并没有来攻打我巴国,恐怕未来的几年,他也无暇西顾了。”大司马见李仲辰皱了皱眉头,赶忙解释道。 “怎么说。”李仲辰现在只想把这个卖关子的老丈人暴打一顿,可一来他打不过,二来有嫣儿这层关系,他也不敢打啊,于是也只能憋着。 “大王,据可靠消息,不日之内,楚国就要和吴国与越国一起开战了。而且还有秦国在后面掺合” 李仲辰听他这么一说,顿时回忆起一些,他依稀记得楚国确实和吴越进行了大战,而且时日绝对不短,甚至超过了百年。此时吴国正是夫差掌权,勾践还在吃苦胆,楚国想要打吴越之地,绝不是一两日就能成的,这可是硬骨头,就算是打胜了,也必然要崩掉一口大牙。(春秋五霸有两种说法,吴国和越国是其中之一的两霸) “真是天助我也,天助我也啊。”李仲辰现在心中别提有多高兴了,至少一段时间之内,都不用担心楚国了,在建设初期能有一个相对平稳的环境是非常重要的。 “大王,我们可否要帮他们一下,毕竟敌人同为楚国。”大司马试探着问道。 “不必了,就我们现在的底子实在不好掺合,等到我们兵强马壮,而此次楚国与吴越之战日久,而且后面还有秦国制衡,等到他们互有消耗之时再出兵不迟。”李仲辰心想好不容易有如此平稳的环境发展,他怎么可能主动去打破呢。 令尹和司马对视一眼,知道遇到了明君,便齐声道:“大王英明。”其他士大夫一看这两位老大都这么说了,也纷纷附和,一时之间,大殿之中满是称赞之声。李仲辰现在就想飘在云雾里一样,看来是个人都喜欢别人的夸赞。 李仲辰终于算是回过神来,继续问道:“可还有其他的事要报的?” 左尹这个时候站了出来,朗声道:“大王,今年的芒种就快要到了,请大王批示,发给百姓谷种。” 李仲辰这才想起来,现在巴国百姓普遍种的是谷种,水稻是到南北朝的时候才慢慢的成为主流,而巴国地处四川西部,包括湖北的一部分,甘肃省的一点点,地多山地丘陵,很难找到像蜀国那样大片大片的平原,所以粮食收成一直不是很好。 “你可知道水稻?”李仲辰看向左尹。 “知道知道,长江边上有一些人种,但是收成好像很一般。大王不会想要推广种植水稻吧,这可万万不可,百姓没种过这些东西,定然会很惊慌。”左尹看到李仲辰似乎有意要推广水稻的种植,忙劝阻到。 “谁说寡人要一开始就让百姓来种水稻了。”巴国占据着湖北的一大块,地处后世的水稻之乡,所谓“苏湖熟,天下足”,李仲辰觉得没理由不大力发展水稻种植产业,虽然现在的水稻产量不高,可他可以选择优势种,可以杂交啊,前期水稻的产量一年一番绝对没什么问题。 “谷种的事情寡人允了。你先退下吧。”李仲辰对左尹说道,说着又转向大司马。 “大司马,我巴国现在还有多少兵力?” “原本有大概两万的可战之兵的,但是经过去年那么一消耗,现在只剩下八千不到的军士了,这其中还有将近一千左右的老兵伤员。”说道士兵的问题,大司马的神情有些落寞。 “这么少,大司马你可以着手招募新兵了。”虽然三千越甲可吞吴,可是那纯属巧合,这种事太少了,历史上虽然也不乏有以少胜多的经典战役,但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士兵多的集团或者国家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招兵?以我国如今的国力,恐怕养不起更多的兵了。”还没等大司马说话,令尹沈章先站了出来,向李仲辰说道。 “是啊,大王,我又何尝不想招募新兵,可是单就军粮一项,也是填不满的窟窿,现在真的没有办法再招兵了。”大司马满脸愁苦,作为一个将军,手底下却没有可用之兵,他别提有多难受了,可他现在也知道不是招兵的时候,因为国家的粮食确实是不够了,“大王,此事还需缓缓商议,急不得,急不得啊。等三两年后我巴国的国力恢复过来,再招兵卖马不迟啊。” “不迟?那时候就迟的不能再迟了,这次我要独断一下,你回去就给我招兵,先招到一万五千人。”李仲辰心中似乎有了想法,一口咬定要大司马招兵。 “这....”大司马用求助的目光看向令尹沈章。 沈章站了出来,“大王可是有什么想法,请大王明示!”大殿里的大臣们都不是蠢人,见王上如此坚决,知道李仲辰必有考虑,于是一个个竖起耳朵来要听听大王有什么高论。 “兵是一定要招的,粮草的问题也一定要解决,所以我决定要施行屯田制。”作为一个三国迷,李仲辰最爱的不是大耳贼刘备,也不是江东贵族孙权,反而是奸雄曹操,他不喜欢看三国演义,反而喜欢看三国志一类的史书,其中对曹操最佩服之处就是他的屯田制,就是这么一个简单的制度,让地处北方贫瘠之地的曹操反而成为三国中最富裕的军阀,这是何等天才的创想,现在李仲辰掌握的巴国地处水草丰茂之地,不挪过来用用,岂非太对不起曹操了吗。 “屯田制?这是什么制度,请大王详解。”令尹也有点糊涂了。 “说白了,就是让士兵在训练之余也种地,这样军队就能达到自给自足甚至给老百姓提供粮食,具体的东西等我想好了,整理出一套方法给你们,总之你们兵先招起来,练起来。”李仲辰深平静只是暂时的,所以他现在要农业军事一起抓。 “一切凭大王吩咐”众人明白了李仲辰的想法,尽管还是不太相信,但还是表现出服从的样子。 一场朝会就这样结束了,这是李仲辰改变巴国的开端,留给李仲辰的时间不多了。 第七章 经济基础 所谓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这是人尽皆知的道理。李仲辰想要让巴国强盛起来,首要的问题就是要让百姓吃饱饭,让国库充盈起来。所以自那日朝会之后,李仲辰每日“闭关修炼”,一门心思的操刀经济政策。 现在的社会阶层包括士农工商四个阶级,抛开掌管着国家机器的士大夫这一阶层不谈,要想发展经济,那就要农工商一起发展。这绝不是三天两天就能搞定的。 李仲辰作为一个现代人,怎么也算是在大学选修过经济课,加上平时读的闲书,他的见识超越这个时代百分之九十九的人没有一丝难度。可就算是这样,他也快抓破了脑袋。 就拿最简单的农业来说吧,巴国地处后世的四川重庆,甘肃,山西,湖北交界之处,还包括云南,贵州的一部分。总之,就是处于长江中上游的大片土地。此处多为丘陵山地,很少有成片的平原,所以谷物大多产量不多。相较于地处四川盆地,平原辽阔的蜀国,那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所以李仲辰一开始就打算大力推广种植水稻,但考虑到百姓对未知东西的恐惧,,所以就退而求其次,用军屯的方式来开展水稻的种植,从而带动巴国整个农业的进步。 从工业上来说,此时一个匠人的价值远比后世一个匠人的价值要大得多,匠人们掌握着炼制金属农具甚至是武器的秘方,而且很多都是个人独有的技术。诸位看官不要说他们小气,在这个时代,这可是人家安生立命的根本,怎么可能轻易的传给别人。战国武器大师欧冶子就是典型的例子。巴国地处西南边陲之地,原本就不怎么吸引中原来的匠人,所以工业水平极度的落后,只有纺织行业,因为离蜀国比较近所以沾了点光。总而言之就是工业这一方面对内都不行,更别提什么对外输出了。 至于商业,人家秦国有吕不韦,当然现在他还没出生,越国有陶朱公范蠡,可是巴国这穷乡僻壤的,单从道路这一方面来说就有很大的限制,很难产生那种纵横几个国家的大商人,有的也只是市面上卖卖小商品,最多也就是卖卖茶叶的小商贩。 总结起来就是,农业上收成不好,工业上没有人才,商业上没有建树。简直就是三五产品。 李仲辰闭关的这几日征兵工作已经有条不紊的进行了,到现在三天过去,已经扩招了三千新兵。根据李仲辰的指示,左尹特地在长江边上圈了一大片地,就等着屯田兵开始种水稻了。 李仲辰整整闭关了七天,为了搞这些东西,这几日他甚至冷落了嫣儿,好在功夫不负有心人,这一整套的东西总算被他给弄出来了。 农业方面,以屯田制为基础,大力推广水稻的种植。积极治理水患。逐步减少农民种植谷物的比例。改善耕地工具,推广铁犁,重视牛耕,禁止用马耕地。(仿照秦国的商鞅变法) 在工业方面,国家设立工业处,积极招揽有才之人,加大酬劳,其中杰出者甚至授予官职。总而言之就是摆出求贤若渴的姿态,提高工匠的社会地位。要知道,这个时候的工匠社会地位不是很高的,包括医生在内,也会受到士大夫阶层的鄙视,所以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是一种非常大的诱惑。 商业方面。建立本土商业的保护措施,降低巴国本地商人的赋税,除开盐和铁之外,开放其他所有的商品交易权限,甚至包括青铜制的武器也在交易的行列。 李仲辰看着手里的这份东西,感到信心十足,于是第二天就叫来令尹沈章,命他把这份东西拟成告示,然后颁布出去。 沈章见了这份东西,开始真正的信服李仲辰,他连夜拟了告示,第三天一早就贴在了巴国的各大闹市里,不多久就传遍了整个巴国,甚至连楚王的手上都有了这么一份秘报,可是楚王此时正被攻略越国的事情搞得焦头烂额,哪有时间管巴国的事,于是只匆匆的看了一眼,就扔在了一边。(多年以后,等到楚王翻出这份密报,当即给了自己两个大巴掌。后悔当初没有多看几眼) 制度就这样一点一点的推广下去,李仲辰突然闲了起来,他大概每个星期开一两次朝会、听听大臣们关于新的一些制度落实进展的报告。其他的时间,除开练气健身之外,就是和嫣儿去园林里面走走,说些夫妻之间的体己话。偶尔嫣儿还会给他煮茶,甚至舞剑给他看,小日子过的很是滋润。 有一点不得不提,他还真是个练武的苗子,他练武也没有多久,但却已经修到筑基的中期了,离嫣儿的境界也不太远了,加上和禁卫首领吴丹学了两招半步崩拳,寻常的两三个大汉已经近不了他的身了。这让曾经的猥琐宅男李仲辰很是骄傲。 转眼之间三个月已经过去了,百姓种的谷物都一个个的冒出头来,料想今年的收成应该不会太差,屯田兵们种的水稻也长的不错,今年秋天应该就可以种第二茬了。很多的工匠听说巴国会给他们官做,都来碰碰运气,到真让李仲辰发现几个牛人。其中一人名叫公输荇,竟然是鲁班的弟弟(鲁班原名公输班,当然他弟弟是我杜撰的),一手木匠活玩的是炉火纯青,最厉害的是他竟然会制作水车,这就了不得了,这一技艺能让巴国的粮食生产水平大大提高。于是李仲辰直接拍版,任命他为工业处的主事,食两百石。还有一人,以剑为名,自号纯钧,自称是欧冶子的亲传弟子,除了传统的青铜剑之外,他在铁剑的制造方面也有一定的心得。要知道,铁剑是春秋末期才出现的,最开始、人们只会用铁制造一些犁头什么的,也就是说,现在,几乎所有国家的军队用的还是青铜器的兵器,如果这个时候巴国拥有了铁器的武器,就相当于大大提高了战斗力。玩过战略游戏的人都知道,这相当于领先了对方一个文明。所以结果就是,巴国新开了一个锻造处,任命纯钧为主事,同样食二百石。(欧冶子五把剑湛卢,胜邪,纯钧,巨阙,鱼肠) 除此之外,还有很多有一技之长的人加入了巴国的工业处,锻造处。整个巴国的工业水平一下子提升了上去。 至于商业,本着要想富先修路的原则,李仲辰在第一时间就播下了国库里为数不多的钱在修缮官道上。官道的维护足足用了两个月,所有商业的发展,满打满算也就一个多月,可就是这一个多月,已经能明显感受到商业的发展了,因为赋税收的少,很多商人手中有了宽裕的资金,开始收购巴国境内的锦买到别国去,同时收购其他国家的特产买回到巴国,商品的流通促进了了经济的发展。 以沈章为首的士大夫们,眼见短短三个月的时间巴国就发生了如此翻天覆地的变化,心中纷纷佩服起李仲辰来,他们都觉得遇到了有道明君。 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着。就在巴国发展的的同时,楚国终于找了个理由开始了对越国的全面进攻,楚越之战进入长期的拉锯战阶段;同一时间,秦国与晋国各自支持蜀国和庸国,开始了不断的试探性的交锋。离巴国稍远一些的燕国和齐国也没有闲着,不断的吞并着周围弱小的国家。春秋时代确实已经到了晚期,战国的大幕缓缓的拉开,自幽王始,周王室的控制力一天不如一天,到现在终于成了摆设。 最近这几日,每一天都有各国的战报程到李仲辰面前,他仔细的读每一分战报,结合自己脑中的知识,不断的分析着现在的形势,考虑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巴国可以去分一杯羹。 时间转眼之间又过去三个月,庄稼果然迎来了大丰收,这里面公输荇的水车立了大功。水稻也长大不错,现在已经开始选种了,部分老百姓也开始学着种植水稻。在一些匠人的探测下,巴国境内竟然发现了一处铜矿和两处铁矿。这样一来,铸剑的铁有了,纯钧用这几个月的时间铸了整整一百把铁剑加上几百个铁枪头,个个锋利无比。大司马把这些优先分给勇武的老兵,组建了一只不到千人的队伍,打算用来当奇兵。 总之,经过半年时间的修整,生产建设算是达到了初步的目标,军队也重新扩张到一万五千人,算是恢复了同楚国交战前的实力。 李仲辰现在非常高兴,这一切的发展变化不止是完成了他的预计,甚至还略有超出。 李仲辰此时正站在庭院中,手中握着一炳长剑。这剑古色古香,剑柄上依稀可见纯钧二字,剑身锋利无比,吹毛短发不在话下,没错,此纯钧古剑是“纯钧”献给李仲辰的,意在感谢李仲辰提拔之恩。 李仲辰挽了个剑花,摆了个造型,嘴中喃喃的道:“是时候让这剑见见血了。” 第八章 纯钧 李仲辰现在手中握着的纯钧可不是一把普通的宝剑,它不但是是春秋有名的铸剑大师欧冶子所铸的五把宝剑之一,同时它还是传说中的十大名剑之一。这把剑要是放到现代,恐怕会收到收藏家们的疯狂追逐,足够李仲辰在北上广换好几套房子了。 纯钧剑不是一把铁剑,它是一把复合材质的青铜剑,用现在的话说它的材质应该是合成金属。它全长半米左右,大概有五厘米左右的宽度,剑身满饰黑色菱形暗纹,剑格正面和反面还分别用蓝色琉璃和绿松石镶嵌成美丽纹饰,剑柄以丝线缠缚,剑首向外形翻卷作圆箍,内铸极其精细,让人一眼就能看出它的不凡。男人不止是爱车,爱美女,对于剑也有独特的感情。李仲辰一见到这把历史中的名剑,当即就感到爱不释手手,每日必细细把玩,舞上一两套自嫣儿那里学来的程家剑舞。 但是,李仲辰心中是有疑问的,据他所知,现在这把剑应该在勾践的手里才对。无奈人家铸剑师既然不愿意主动说出此剑的来历原委,他也不好再细细追问。毕竟这个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事。 这把剑有很大的来历。相传,在春秋时期(具体年代不详,公元前483年勾践击败吴国)一个风和日丽的午后,经过数年卧薪尝胆终于击败吴国的越王勾践,睡了一个甜美的午觉醒了过来,心情自然非常的舒畅。饮了一壶上好的龙井新茶后(越国地处现在的江浙沪一代),勾践兴致勃勃地派手下去找一个人。这个人是谁呢?他就是薛烛。薛烛是秦国人,此时正在越国游历。薛烛虽然年纪轻轻,但却已经名动列国,因为在相剑上的高超眼光,被人尊称为天下第一的相剑大师。 不大一会儿,薛烛就被带到室外宽阔的露台之上。越王勾践酷爱刀剑,这个露台高达数丈,雕梁画栋,气势恢弘,专门用来看剑赏刀。落座之后,勾践扫了一眼身边的薛烛,心中盘算道:这个年轻人虽然年纪轻轻但却阅剑无数,一般刀剑肯定难入他的法眼、必须拿几把好剑出来震一震他。于是,勾践一开口就叫手下取来了自己颇为得意的两把宝剑:豪曹和巨阙。可谁知薛烛的眼光还是超过了勾践的预计。薛烛走马观花地看了一遍,随便地说了一句:“这两把剑都有缺点,豪曹光华散淡,巨阙质地趋粗,不能算宝剑。”说完他还在温暖的阳光里懒懒地打了一个哈欠。勾践颇感意外,自己自信满满拿出来的宝剑竟然被贬低一文不名,觉得很没面子,他想了一想,一咬牙,俯在一个贴身侍从耳边吩咐了几句,过了一会儿,侍从率领几百个铁甲武士护送一把宝剑来到台下。 薛烛感到好笑,问道:“大王这么兴师动众,拿来的是什么剑啊,如果还是刚才的那种货色还是不要拿上来了?” 勾践对薛烛的态度有一丝不快,他没好气地吐出了两个字:“纯均”。 只听见“咣啷”一声,薛烛从座位上仰面摔倒,束发的金钗掉在地上,一头长发披散下来,面色突然凝住、呆滞。好大一会儿,才突然惊醒,只见他脚尖点地几个纵跃掠下台阶,来到剑前,深深一躬,然后又表情肃然地整理好自己的衣服,从侍者手中接过宝剑,小心翼翼地敲了几敲掂了几掂之后方才将剑从鞘中缓缓拔出。只见一团光华绽放而出,宛如出水的芙蓉雍容而清冽,剑柄上的雕饰如星宿运行闪出深邃的光芒,剑身、阳光浑然一体像清水漫过池塘从容而舒缓,而剑刃就像壁立千丈的断崖崇高而巍峨……(总之就是一切好的形容词都能用在这把剑上) 过了好久,薛烛才回过神来,用颤抖的声音问道:“这就是纯钧吗?!” 勾践点了点头:“是,”他看到薛烛的表现,心中乐开了花,得意地接着说道:“有人要用千匹骏马,三处富乡,两座大城来换这把宝剑,你看行吗?” 薛烛连忙说道:“不能换。” 勾践做作地皱了一下眉头问道:“为什么?你说说道理。” 薛烛激动地大声对道:“因为这把剑是天人共铸的不二之作。为铸这把剑,千年赤堇山山破而出锡,万载若耶江江水干涸而出铜。铸剑之时,雷公打铁,雨娘淋水,蛟龙捧炉,天帝装炭。铸剑大师欧冶子承天之命呕心沥血与众神铸磨十载此剑方成。剑成之后,众神归天,赤堇山闭合如初,若耶江波涛再起,欧冶子也力尽神竭而亡,这把剑已成绝唱,区区骏马城池何足道哉……” 勾践满意地频频点头:“说得有理,既是无价之宝,我就永远把它珍藏吧。”(勾践装完了,感觉非常的爽) 《淮南子》记其“山崩而落洛之水涸,欧治子而淳钧之剑成。” 当然,故事肯定有夸大的成分,雷公打铁什么的纯属无稽之谈,但纯钧剑之贵重,却是管中窥豹,可见一斑。 如此珍贵的宝剑,勾践理应好好珍藏才对。但是既然想不通如此贵重的宝剑为什么会流落在外,李仲辰也就不再去想。反正剑已经到了他的手里,就算是越王勾践要要回去,也要问问他巴国的士兵答不答应,总之他是不可能主动去交还这把剑的,就像他不可能把嫣儿拱手让人一样。作为满怀幻想的死宅,李仲辰就是这样一个人,既要江山,也要美人,还要名剑。况且,就算是名剑也是分高下的,欧冶子所铸的五把名剑之中,只有湛卢可以和纯钧抗衡一二,其他的剑都差之远矣,它是欧冶子技艺的巅峰,说它是当世的第一名剑,一点都不为过。 名剑的价值当然不止在于它的锋利和好看,在春秋战国的环境之中,拥有一件重宝能体现一个王国的实力,就比如和氏璧,小小的一块玉不止能够换城池,还有人为它甘心赴死。剑就更贵重了,自古以来就有剑为王道之器的说法,就连后世的大臣要代皇上巡视江山,也要带上一柄尚方宝剑。可见,剑的象征意义还要远大于它的实际意义。 纯钧作为欧冶子的巅峰之作,被世人称为尊贵无双之剑,乃是春秋战国时代的剑中之王。基本上没有什么国家的君主不想拥有他的。现在它机缘巧合的来到了李仲辰的手中。李仲辰开始找到一点点当主角的感觉了。 但是剑的象征作用需要你来宣传他,就是说,你有了重宝想让别人羡慕,想让别人知道你的实力,首先你得告诉人家你有这件东西,其次你得宣传这个东西怎么好怎么好,就像是后世的奢侈品一样,你穿着他给普通人看它也就是一件漂亮一点的衣服,但是你要是给知道它的人看,你穿的就成了时尚了。 李仲辰深知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道理。要知道,现在可是古代,而且是相对战争什么的比较频繁的春秋战国,这一时期的道理只有一个,那就是谁的拳头大,谁说了算。李仲辰现在根本就不打算公告天下自己得了纯钧,他可不是春秋五霸的越王勾践,以他目前的实力来看,一旦他传出了这个消息,那么周围的强国一定会以此为由来换他的剑,进而发展成为一场侵略战争。到时候剑拱手让人还好说,怕是基业也要毁于一旦。 李仲辰现在的计划就是闷声发大财,趁着楚与吴越之间的战争,地处西南边陲的巴国好不容易迎来了一波喘息之机,他不是怕别人来打,但也不想主动招惹祸事,他是不可能因为一时的装x而葬送了大好的局面的(这货就是因为装才穿越的),所以他也不打算告诉别国他得了宝剑。当然,这其中还有一层原因,一旦知道纯钧被他所得,越王勾践定然会恼羞成怒,与巴国交恶,等他翻盘之后,第一个要搞的肯定是巴国,而在李仲辰的计划里,越国是十分重要的一环,它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巴国的未来走向。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巴国现在的当务之急是要练兵。新兵招募和以老带新的几个月已经过去了,转眼之间一年就过去了大半。兵虽然是招了,但战斗力却不是很强,根本原因不是练的不够狠,也不是因为兵员素质差,要知道,抗日战争中几乎有一半的中国军人出自四川。更不是因为武器装备不好。讲道理,经过铸剑师纯钧的指点和制作,巴国的武器现在基本上已经不输一些大国了。战斗力弱的根本原因在于一万五千人的部队有一半以上的人压根没杀过人,没见过血,胆气不足。 李仲辰想带兵出去见见血的想法已经有一阵子了,最近他一直在思考去哪里,哪个国家既能让他练兵,还能让他的兵员减少伤亡,最好还能出兵有名,而不是背着骂名去打。他挠破了头皮,也看了几日地图,分析了各个国家的情况,终于,他想到了。 第九章 练兵大计 学过历史的人都知道,中国五千年的文明离不开两条河,即长江和黄河。而中国的版图也是从长江流域和黄河流域中下游开始,一步一步的逐渐扩大,至元朝疆域达到鼎盛,而元朝灭亡之后,后面的明清两朝的疆域逐渐固定,至清朝灭亡之前,清朝的疆域北至现在的外蒙古全镜,贝加尔湖也在它的疆域之内南到南沙群岛,包括台湾,东到库页岛,西至葱岭,喜马拉雅山一线。总而言之一个字---大。后面因为一些条令和一些历史原因,外蒙独立,新疆缩水,黑龙江也变成了国界,但总儿言之,中国的疆域还是比最初的时候大了很多。 东周时中国的疆域有多大?恐怕还没现在的三分之一大。 商朝末期,周文王姬昌造反,文王死后,武王继续他爹的事业,终于取得了胜利,商王纣自杀,武王建国号周,史书上称其为西周。但是周幽王无道,为了讨好美人褒姒,来了一出烽火戏诸侯的把戏。于是当强大的外敌犬戎来攻时,没有援兵来救,所以亡国了。这之后周平王迁都洛邑,史称东周,而东周又分春秋时期和战国时期。 我为什么要讲这么一点历史?这是因为西周,春秋和战国三个时期,中国的疆域是不同的,当然,总的趋势是在扩大当中的。 先说西周,西周的疆域东起辽东(燕国所在),包括现在的山东半岛。西到陇西(秦国所在)。南不过长江流域(楚国虽然名义上属于西周,但是自成一套体系,所以不归入西周的范围。就算算上楚国,也不过是到汉水附近。)北面到山西雁门关附近(晋国的势力范围。)反正总而言之,这个时候中国的势力范围很小。 春秋时期,随着诸侯国的野心一步步加大,诸侯开始扩张,自然周的势力开始扩大(这个地方只谈疆域,而不是实际控制范围),已经包括了今天河南,山东,江苏,安徽,湖北等省的全部。已及河北、山西、陕西、甘肃,浙江,江西,湖南等省的一部分。 至于战国时期,则是疆域进一部扩大,同时小国家纷纷被吞并,在史书中李仲辰现在所在的巴国就是在战国中期被秦国所吞并的,巴国和蜀国被改为巴郡和蜀郡,成为了秦国的粮食产地。 按照历史来说,巴国人在普遍的周人看来是西方的蛮夷。因为他最开始是由五个部落联合成的一个大型的部落集团,其中巴人因为造船和武力的优势,获得了集团的领导权,巴人首领成为了这个集团的首领。在巴人的带领下建立了巴国。 巴国向商朝进贡,岁岁服役。后来巴人不甘心商朝的压迫,于公元前十一世纪,参与到周武王伐纣的战争中,并在战争胜利后由于英勇的表现而被周武王封为子国。国境包括了今重庆全境、湖北恩施、川东北部部分地区,还包括贵州,陕西的一点疆域。 李仲辰正处在这么一个时间节点上,此时马上战国就要开启,巴国北有强秦虎视眈眈,同时西北还有因为刚刚借了粮而暂时处于蜜月期的曾经的世仇邻国蜀国在看笑话,东面有已经侵略了巴国小半领土的楚国,好在他正在和越国鏖战,暂时无瑕西股,至于东北方向,则是庸国和苴国,他们暂时隔离巴与秦、晋两国,李仲辰就是再自大,也不会在这一事件去动他们,从而导致直面三个强国。 所以李仲辰现在的练兵大计就只有一个选项------越过长江,向南扩张。 巴国的南面有很多的的民族和部落,被统称为百越,他们占据着长江中下游及以南地区的大部分土地,他们各有种性,互不相属。而在巴国南面的被称为骆越,他们占据着现在贵州的大片,甚至后世越南的大部分土地。 李仲辰现在的想法就是要打骆越,骆越也不是一个国家或者部落,而是无数散在的小部落因地处黔南的统称而已,这些小部落文明程度参差不齐,而且互相之间还征伐杀戮不断,如此乱战之地,正是李仲辰练兵的好去处。 但是李仲辰选这里其实还有其他的考虑。春秋战国时期最宝贵的是什么?不是他的纯钧剑,不是满箱的钱财什么的,而是土地和人口,有了这两样东西就有了争霸的基础,而这两种东西都能在骆越之地满足。 这些部落现在还是很单纯的,大多处于奴隶社会的初期到中期,谁的拳头大谁就说了算,战败的甚至要给战胜的部落当俘虏。李仲辰此去练兵,不只是想把新兵练成老兵,让兵娃子们见见血。他还想在练兵的同时壮大自己的军队。让他的兵越打越多。 李仲辰站在寝宫前的庭院里,用纯白色的锦轻轻擦拭着手里的纯钧剑,剑身散发着冷冽的寒光。 整整半年的时间过去了,李仲辰现在已经不是当初的骨头架子了,他的肌肉紧实,皮肤光亮,握剑的手青筋暴起,显示出不凡的力量。他的脸上满是红光,双眼也不再凹陷,反而显得剑眉星目,神光内敛,精神十足,活脱脱的一个美男子的样子,也难怪嫣儿最近看他时间一长总会脸红红的。 李仲辰当然不只是强身健体这么简单。在这半年时间里,他不只学习了程家的剑舞,吴丹的半步崩拳,还学了骑马和射箭,不知道是不是天赋异禀,或者说是从小枪战类游戏玩多了,他的射术长进的很快,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已经能做到两箭连发了,君子六艺,短短时间就成了两艺。 除开武力方面不谈,在军事上李仲辰也下了一番的功夫。他专程找大司马讨教了几日兵法,并结合他以前读过的《孙子兵法》,以及熟知的那些历史上的经典战役和战略战术,心中对带兵打仗已经初具想法了。现在最缺的就是经验,从纸上谈兵到灵活运用是需要过程的。总而言之,就是万事具备,只等时机一到了。 而现在时机刚刚好,由于半年时间的经济建设,巴国的国力已经大为恢复并且已经在超越过去的道路上了。而且目前秋收已经过了,今年没什么灾害,所以整体上谷物的收成是不错的,而且还有军屯所种的水稻,军粮是很充足的。 用几个字概括现在的情况就是兵强马壮,粮草充足,军队还种完了地,现在闲的没事干。 所以这个时候不出征还等何时,李仲辰轻轻的将纯钧剑还入剑鞘之中,找来左右,沉声到:“传令下去,让大司马准备一下,三日之后,本王要亲征骆越,平定边患。”(嗯,这货似乎已经完全适应大王这个角色了) 不到半个时辰,满朝文武都知道了王上要御驾亲征的消息,除了大司马早就在和李仲辰的交流中知道他有这种想法而没有惊讶之外。以沈章为首的文官派系大都不同意王上出征,因为李仲辰的便宜老爹就是因为冲的太猛挂了的。 于是沈章带着左右尹等八九个士大夫连夜求见李仲辰。 “大王,听说您要亲征骆越?”沈章一上来就直奔主题。 “是啊,沈卿可有什么高见?”李仲辰没觉得亲征有什么不妥,但看这几个人来势汹汹,语气放得缓了些。 “大王可知战场凶险?”沈章决定拐着弯劝说。 “战场当然很危险,要不然我父王也不会英年早逝”李仲辰知他话中意思,但是也不想点破。 “大王可知巴国王室仅余大王一人?”沈章见李仲辰话中似有回头之意,于是进一步发问。同来的士大夫见沈章这番精妙的问话似乎有效果,心中纷纷为令尹大人点赞。 “我知你意思,沈卿不用拐着弯来劝我”李仲辰觉得再问下去没什么意思,于是决定把话说明。 “沈卿觉得现在巴国的实力如何?请如实告诉我。” “这…在各国中处于中下吧!”沈章答的很勉强。 “下游就是下游,不用顾忌我的面子。甚至邻国蜀国现在都比我强很多”李仲辰顿了顿,“你可知自平王迁都(东周开始的标志)以来,多少国家灭亡?其中实力不比我巴国差的有几个吗?” “这…这…”沈章感觉自己被问住了。 “没话说了吧,他国的昨日也许就是我国的明日,再不去开疆扩土,怕是离灭国也不远了,还谈什么香火传承”李仲辰说的斩钉截铁。 “可是,大王,大司马也可以带兵出征,你没必要…”沈章想了想,还是接着说。 “不必再说了,我意已决,我的士兵我要亲自练,此次本王出征已成定局,国内的事就暂时托福给沈卿了。” “臣必殚精竭虑,不负王上所托”沈章见事不可为,于是听了令。旁边的士大夫们还想说些什么,都被他摇头阻止了,他知道,这个时候他能做的就是让大王李仲辰没有后顾之忧。 李仲辰摆平了沈章,也就没有人再敢说什么了。国家机器疯狂的运转起来,转眼间,已经到了三日后。 今天是李仲辰誓师出征的大日子。 第十章 出征前夜 转眼之间,已经是李仲辰所说的第三天了。大司马不愧是大司马,办事效率就是快,仅仅用了一天的功夫,此次要带出去练练的兵马就已经全员到位了。沈章那边也不慢,既然确定了大王出征的事情已经无法挽回,那就要保证好后勤。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第一批大概能支持大军征战一个月左右的物资与粮草昨日已经先行运往巴国的南方边界了,后续的物资也在紧锣密鼓的准备当中,相信不出几日,所有的物资都会会陆陆续续的运往前线。 李仲辰昨天晚上睡的很晚,原因很简单———陪嫣儿说说话。 李仲辰现在已经不是刚穿越过来时候的那个状态了,他现在的身体状况已近超出了常人,按道理讲,他早就应该和嫣儿圆房才对,嫣儿毕竟是他纳的王妃,一直不临幸从道理上是说不过去的。 李仲辰抱着嫣儿睡觉已经半年了,可就是没有再进一步的打算。原因很简单,这货来自二十一世纪,而且这货虽然是个宅男,可他的口味还算正常,不是萝莉控。嫣儿今年仅仅只有十五岁,他不忍心这个时候就那个啥了,况且现在是春秋时期,又没有保护措施,根据历史上的一些统计来说,十四五岁生孩子的死亡率是很高的,就算是不因为这个就死去,一般也会元起大伤。李仲辰可不忍心他来到这个世界上第一眼看到的并且认定的结发妻子就因为他的一时冲动就。。。。即使嫣儿练过武,可他也不想冒半分的风险。所以这货竟然忍住了。 李仲辰自己是忍住了,可他从来没有和嫣儿说过他的意思,这就导致嫣儿心里总是有一个疙瘩。她嫁给李仲辰之前他娘就传授给了她一些闺房乐事的知识(古代姑娘出嫁前,这个生理卫生知识课还是要上的嘛),可直到现在她还是没能实践。她不知道李仲辰到底为什么不临幸她,从李仲辰平时的一言一行中嫣儿觉得李仲辰应该是非常喜欢自己的,平时也天天抱着自己睡觉,到底是为什么呢?? 俗话说的好,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没有被李仲辰临幸的嫣儿最近总感觉自己是个罪人(古代就是好啊)。嫣儿很多次想向李仲辰问个清楚,可是她最后都忍住了,知道昨天晚上,她终于忍不住了。 李仲辰昨晚睡的回寝宫很晚,因为他用了半个晚上来考虑出兵的方向,毕竟骆越有很对的部落,他不可能一次性对所有的部落开战。他回来的时候嫣儿还没睡。嫣儿这个时候正一身素衣,双手拄着小脸,大眼睛怔怔的盯着油灯愣神。 李仲辰前脚踏进宫殿,就看到依然在等他的嫣儿,心中不自觉的闪过一丝丝的暖流。 “仲辰你回来了,今天累坏了吧。”嫣儿见他踏进寝宫,回过神来,关心道。 “还好,不是很累,来,咱们睡吧。”李仲辰凭男人的直觉感觉到嫣儿的一丝不对劲,她的眼睛里面似乎有一团火。 “大王明天可是要出征了?”嫣儿突然又叫起了大王。 “嗯,不错,我明天准备带兵南征,练练兵,顺便扫除后患。”李仲辰越发觉得嫣儿不对劲,连称呼都变了。 “大王可否带着嫣儿一起去?”嫣儿眨眨眼,心中似乎下了决心,手也不自觉地握紧一点。。 “嗯。。。什么??”李仲辰一时之间有点懵。 “嫣儿是问大王可否带嫣儿一起出征?”嫣儿又重述了一遍,这次每个字都咬的很清楚。 “这。。这。。这,嫣儿你也知道军旅之中是不方便带女性的,就算我是大王,也不能例外。”李仲辰终于知道他为什么感觉到不对劲了。 “可是嫣儿不一样,嫣儿是会武功的,嫣儿可以保护大王。求大王带嫣儿去。而且嫣儿从小也随父亲读过兵书,绝不会拖累大王。”嫣儿一口一个大王让李仲辰很慌。 “不,这不是会不会武功的事,我也认可你的能力,但是我怎么忍心让你一个女孩子家去风餐露宿呢,打仗是男人的事,你不能去。”李仲辰知道这个时候不能心软,便狠了狠心。 “既然这样。”嫣儿口中碎碎的念到,说着银牙一咬,好看的双眼轻轻的闭上,“请大王今晚临幸我吧。”边说着,双手在腰上一抹,白色的衣衫应声而落,少女美好的身躯一丝不挂的展现在李仲辰的眼中,温润而美丽,就如同锦绣一般在宫灯下散发着光亮。嫣儿今天里面竟然什么都没有穿,想必事情是她早就计划好了的。 空气在一时之间安静下来,安静的只剩下两人粗重的呼吸声,李仲辰看到眼前美丽的景象,心跳不断的加快加快,心中似乎有两个声音在跟他说话,一个在说:你倒是上啊,人家都这样了,一个小女孩都如此主动了,你不上还算什么男人。另一个声音说:你不要忘了你自己最初的本愿,你是要一时的快乐还是要长久的幸福,你要想想清楚。 时间仿佛在这一个瞬间停止,又仿佛过的很快,见李仲辰始终没有动作,嫣儿闭着的眼睛竟然缓缓的流下泪来。突然,李仲辰动了。只见他三步并作两步来到了嫣儿的面前,轻轻的捡起地上的衣衫,缓缓的给嫣儿穿上,手指带着体温轻轻的划过嫣儿的肌肤。在无数次的天人交战之中,李仲辰的理智终于战胜了冲动。 感受到了身上的衣服,嫣儿的身躯不自觉的开始颤抖。她缓缓的睁开眼,眼中噙着泪。她眼中的火消散了,取而代之大是落寞的神色。“大王,我。。。。。。。”嫣儿刚想说些什么,她觉得李仲辰现在一定认为他是一个放荡的女人。但就在她开头的瞬间,她的嘴突然被堵住了,李仲辰一边亲吻着嫣儿,一边将她缓缓的抱起,轻轻的放在软塌上,然后也不更衣,就这么抱着嫣儿躺了下来。 良久,唇分,嫣儿又想说些什么,却被李仲辰的手指轻轻按在了唇上。 “你不要说,先听我说。”李仲辰边说边用手轻轻的擦拭着嫣儿眼边的泪。美人一哭,泪水宛如一颗颗珍珠,果然让人倍感怜惜。 “你是不是想问我为什么这么长时间都不和你行闺房之事。”李仲辰明白必须要解释一波了,于是开口便直奔主题。 “嗯。”嫣儿的回答声音很轻很细,毕竟一个少女作出这等事还是很羞涩的。 “我并不是嫌弃你,相反的,我无比的爱你,喜欢你。” “那你为什么。。。。”嫣儿脸上满是不解。 “正因为我喜欢你在乎你,所以我现在更不能和你那个。你可知在十四五岁的年纪那个之后生孩子难产而死的有多少?”李仲辰发挥自己仅有的统计学知识, “这。。。”嫣儿的脸上满是迷茫。 “我来告诉你,十之六七,也就是说有很大的风险因为我和你行房,从而导致你不能陪我长久的走下去。” “大王,是我误会你了,嫣儿该死。。”嫣儿终于明白了李仲辰心中所想,心中的大石也落了下来。虽然嘴上说着该死,脸上却洋溢着止不住的笑意。(古典美女真是好啊) “以后不许在叫我大王,也不要说一些死不死的混账话,否则我就执行家法了。”虽然不能吃,可是李仲辰这半年可是其他的事情都没少做,边说着话手掌边轻轻拂过嫣儿的翘臀。嫣儿的脸立马变的娇艳无比。 又说了一会的话,吃了一会嫣儿的小豆腐,两人终于扛不住了,就这么抱着双双进入了梦乡之中。 李仲辰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 的巳时了(大概十点左右),他醒来的时候身边的佳人已经不见了。他不自觉地抬起右手问了问,嗯,满是少女的体香。 大司马程城和令尹沈章已经在宫外侯了一个时辰,现在所有的士兵已经在校场上集结完毕了,只等大王发令出征了。 到了这个时候,李仲辰反而不急了,他叫侍女打了盆冷水进来,洗了把脸,又用盐刷了刷牙,随后侍女进来给他换上了戎装。李仲辰一米八几的个头在戎装的衬托下显得格外的英武。 大司马和令尹终于见到了李仲辰,他们看到李仲辰穿着戎装龙行虎步的走近议事的大殿,纷纷感到眼前一亮。李仲辰也颇为满意自己这身行头,他刚才照镜子的时候还特意臭美了一下,心中念到:嗯。真帅。 待李仲辰坐定,大司马站了出来。 “禀告王上,大军已经在西门校场待命。遵大王令,此次出征共计一万一千人,其中三千老兵,七千新兵,一千运粮兵。请大王移步校场,发令出征。 令尹沈章此时也站了出来。 “大王,出征的粮草已经备齐,足够大军三月之用,请大王放心。” “好好好,两位不愧为寡人之肱骨。”李仲辰现在脸皮是越来越厚,越来越有一个皇帝样了。 “任命大司马为全军主帅,仅受本王节制,其余诸将任命皆由大司马来完成,走,我们去校场” “臣领命”大司马单膝跪地,右拳放在左胸,行了一个军礼。 李仲辰走在骑马走在前面,后面是大司马和令尹,侍卫分散在左右,一行人就这样浩浩荡荡的奔赴城西校场而去。 第十一章 誓师是一门艺术 巴国的都城是江州,也就是今天所说的重庆。它位于我国西南部,长江中上游地区,后世的三峡工程也在现在的巴国境内。重庆属于亚热带季风性的湿润气候。此时正是十月出头,确切的说今天是十月初八,正是秋高气爽的时候,温度不低,却也没有夏天那么高。而且比我们现在的相同时间温度还要低一点(和地球冰川期的演变有关,有兴趣的看官可以自己去查查五千年来的温度曲线)。凑了这么多字数,总而言之一句话:嗯,今天天气不错! 李仲辰现在就是这么个心态,他骑在马上,感受着身边吹来的阵阵微风,感到前所未有的爽快。一想到身后还有一大票的随行人员跟着,前面还有千军万马等着他去讲话,这货就有点不自觉的膨胀了。 李仲辰从未想过有一天他能够统帅千军万马,也从未想过有一天他要在千军万马前讲一通话来鼓舞士气,或者说说他的穿越更像是一场让他久久不愿醒来的梦,他不自觉的捏捏脸,“嗯,很疼,看来是真的,不是做梦。”李仲辰自言自语的说道。后面一群人面面相觑,甚至大司马也不自觉的摸了摸脸。 李仲辰紧张吗?这个问题问的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李仲辰现在紧张的想尿遁。你说一个涉世未深的大学毕业生在面对从未有过的浩大场面时会不紧张吗,就算他是穿越来的,可古人也是人,比技术可能比不上现代人,可是其他方面可不一定输。 随着离校场越来越近,李仲辰的马速放的越来越慢,后面的大臣也只好跟着变慢,可是,李仲辰的心率却越来越快。可是就算再拖时间,李仲辰还是远远的就望见了校场的大门,他知道,是时候走出自己争霸天下的第一步了。 李仲辰默默的咬了咬牙,眼神从害怕变为坚定。现在他是王上,他要去见的都是他的子民,都是他的兵,有什么好害怕的。有了这个想法之后,李仲辰握紧马鞭,重重的的一挥,他胯下黑色的骏马便飞一般的冲向校场。 李仲辰到校场的时候正是午时,士兵们已经在校场等了足足两个时辰,可诺大的校场之中,竟然静的没有一丝声音,所有人都身披战甲,腰杆挺直的站着。李仲辰对他们的纪律感到很满意,不经看向大司马,大司马挺了挺胸,面有得色。 本次出征除了留下五千人留守,出征的一万人大概分成三队,就是现在校场上的一大两小三个方阵。其中最左面的(以作为尊)一千人是一个方阵,他们手中拿着铁剑或铁枪,这是李仲辰的精兵大队,或者说是李仲辰的亲兵卫队,他们都是从所有士兵之中选出来的精锐。 右面稍大一下的方阵是弓箭手,他们个个背着长弓,一个个手臂很粗,这是长年练习的结果,他们是李仲辰现在仅有的远程武器。他们大概有三千人左右的样子。 最后面也是最大的方阵大概有六千人,它们就是李仲辰的常规部队。一个个拿着的是战国时代特有的青铜制武器,他们都面容坚毅,精神十足。 尽管李仲辰心里有了预计,可是当他真正见到如此的大场面的时候,心里还是不自觉的一惊。好在李仲辰早就了解到自己需要做在出征前做领导人讲话,于是他就提前写好了稿子,并且结合了他比较佩服的两个演说家的套路。 李仲辰前世最佩服两个演说家,或者说政治家。一个希特勒,你们或许会说这货是战犯,不是一个该佩服的对象,可是你们要知道的是,这货就凭借着一张铁嘴,就吸引了成片的听众,并且发动了啤酒馆暴动,成功让自己成为德国的信仰。当然他后面的做法是反人类的,罪恶的,但他前面的演说却是真正的硬实力,这一点值得现在的李仲辰学习。另一个人就是相对比较正派的了,他就是美国黑人运动队领导者马丁.路德.金,他的《我有一个梦想》是黑人运动的高峰,甚至还被编入了中国的中学教材。 李仲辰在众人的引领下走到了校场的正中央,原木搭建的台子上。他放眼望去,诺大的校场上所有人的眼睛都死死的盯着他看,这眼神中他看到了敬畏,激动,还有,一丝丝的不屑。远处,旌旗猎猎,太阳当空。 敬畏,是因为他的帝王身份。激动,多半是因为他们想到即将要远征。那么不屑,是因为什么呢?李仲辰转念一想,突然明白了,是因为士兵们不认可李仲辰的实力,认为他不能作为主帅领兵。想到这,李仲辰嘴角不自觉的笑了出来,看来他要加点戏了。 但这个戏不是一开始就要加的,要加也要到最后,李仲辰轻轻的拔出纯钧剑,猛的插在面前的将台之上,双手拄着剑,他要开始说话了。 “诸位将士,本王在此先谢谢大家。” 大司马皱了皱眉头,他二十年的军旅生涯里从未听过这样的誓师开头语。台下的诸位将士也有点懵:谢我们做什么,为什么要谢谢我们。 “诸位一定会有疑问,我为什么要谢谢你们,请听清我下面的每一句话,李仲辰看到众人的目光耳朵竖了起来,知道自己的头开的不错。 “今天,在即将出征的将士之中有三千名老兵,首先我要谢谢你们。”李仲辰顿了顿,“感谢你们经历了无数的战争,时刻保卫着我巴国。感谢你们在我继位的这半年帮我带出了这一批新兵。 老兵们听了李仲辰的话,大多数人眼中似有泪光闪过,这是他们第一次听到王上的感谢。 “其次,感谢新兵们这半年努力地训练,使我国的军队实力快速的恢复。如果没有你们的努力,今天我们就不会站在这里誓师出征” 新兵们也好似李仲辰是他们的知音一般,觉得自己这半年的苦练得到了认可,眼中多了一份崇敬与骄傲。 见火候掌握的不错,李仲辰知道甜枣给完了,可以上大棒了。 “可是,”李仲辰的一句可是,众人的心提了起来。“我国现在仅仅有一万五千人的军队,比强敌楚国少很多,而且有一个最最重要的缺点-----在座的诸位一大半以上没有上过战场,我军的战斗力还有待检查与提高” 新兵们知道大王在说他们,眼中的骄傲消失了,又不免带着几分落寞,他们不自觉地沉浸在李仲辰刻意带起的氛围中了。 李仲辰看时机已到,朗声道:“所以,我们此次出征的目的就是要让你们见见血,以敌人之血成我巴军威势。” “我有一个梦想,巴国变成一个所有人都能吃到饱饭,所有人都有新衣服穿,所有人全都友好和睦是非的地方。”李仲辰开始构建蓝图。听了李仲辰的话,连一直在一旁思考的沈章都不自觉的抬起头看向了李仲辰。 “可是有人不想让巴国安定,比如我们的邻国楚国,无时无刻不想着侵略我们。再比如蜀国,秦国。没有一个想让我巴国安生。”李仲成觉得气氛已经够了。 “所以能保护我巴国的只有在座的诸位。诸位有没有信心保卫我巴国?”便说着,李仲辰右手拔出了插在台上的纯钧剑、剑尖指向众人。 “有”台下的声音震耳欲聋。 “愿为大王效死。”台上的诸位将领在大司马的带领下纷纷单膝跪地。 “好,好,好.......士气可用士气可用啊!”李仲辰这时候竟然没有在演,而是发自内心的喜悦。 “诸位,所有人!每个人!大到大司马,小到每一位士兵,你们都是我巴国的勇士,本王不希望你们任何一个人受伤,更不希望你们任何一个人死在异国他乡。”李仲辰知道该收尾了“但是,战争是残酷的,没有战争是不死人的,我希望你们每一个人能在此次出征后完整的回来,但如果你没回来,你的家人我巴国王室养了。” “谢大王,愿为大王效死!”士兵们学着将军们的样子单膝跪地。心中满是感动。(这可是战国,士为知己者死的年代) 李仲辰很满意自己的演说,效果也不错。知道到了露一手和完结的时间了。 李仲辰大步流星的走到了将台边的桅杆旁,“诸位,出征之前我要再说一句,既然领兵出征,那么大家就要遵守军规,牢记军律,无纪律则无军魂。谁要是触犯了军规,有如此桅杆。”边说着边右手缓缓运气,随后一拳打在桅杆上。碗口粗的桅杆应声而断。 校场上一时之间又回到最初的寂静。士兵们眼中的不屑也完全消失了。李仲辰知道效果已经达到了,将纯钧归鞘,翻身上马,高喊一声:出征! 战国史册载:巴武王元年十月初八,武王李仲辰誓师于江州校场,从此揭开了战国的序曲。 王宫里李仲辰寝宫的屋顶上,一素装女子卓然而立,望着远处马蹄溅起的尘土逐渐消失于茫茫群山之中,眼中泪水肆意的滴落。 第十二章 百越攻略 兵家有云:“知己知彼,方可百战不殆!”李仲辰平日里抗日雷剧什么的没有少看,所以他深知情报的重要性,因此当他有想法决定要从巴国南方开始破局的时候,他就已经开始派人搜集百越尤其是骆越的资料,并且结合自己的历史知识,详加分析,看看从什么地方下手。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听过“北方胡,南方越。”的说法。在古代的中国,尤其是当一些朝代进入统一之后,最让统治者头疼的就是北方的胡人和南方的百越这两股势力。 据史料记载,南方的百越直到汉朝的时候才被消灭,被汉武帝征服,并设置为军心,但是他消灭的还是不是很干净,就是说还时常有人出来作乱。而北方的胡人就更强势了,从战国后期秦国开始,就一直在筑长城,守长城的死循环之中。在一段时间胡人内甚至入主中原,或者说给中国带来了灾难。比较有名的就有五胡乱华,这是汉人空前的浩劫,有人做过统计,中国在这场浩劫前后人口损失了一半以上,经济什么的就更不用说了。 而现在,李仲辰要做的就是对付这两股势力中的一股,虽然只是其中的一个小部分,且自己的装备精良,物资也有所保障,但是李仲辰还是不敢有丝毫的大意。因为作为一个穿越者,他深知“狮子搏兔,亦需全力”的道理,稍有不慎老司机也会翻车的。 (五胡乱华,指在西晋时期塞外众多游牧民族趁西晋八王之乱,国力衰弱之际,陆续建立的非汉族政权,形成与南方汉人政权对峙的时期。“五胡”主要指匈奴、鲜卑、羯、羌、氐五个胡人大部落,但事实上五胡是西晋末各乱华胡人的代表,数目远非五个。百余年间,北方各族及汉人在华北地区建立数十个强弱不等、大小各异的国家,其中存在时间较长和具有重大影响力的有五胡十六国。就在这一时期前后,中国由大概3500人左右的人口锐减到一千到两千万人左右,大概七成左右的人口被无情的削减,堪称历史上的悲剧.) 讲道理,在战国时期,百越占据着大片的土地。就算是李仲辰要打的骆越方国来说,国土面积也要比巴国大一些。 《汉书·地理志》注引臣瓒曰:“自交趾至会稽七八千里,百越杂处,各有种姓”。足可见百越所占地域的辽阔。 百越的百是多数、约数,但却不是确数。百越是对南方诸族的泛称。夏朝称“于越”;商朝称“蛮越”或“南越”;周秦时期的“越”除专指“越国”外,亦同样是对南方诸族的泛称。周朝称“扬越”、“荆越”;战国称“百越”。 宋朝人罗泌的《路史》又具体解释了百越的族称有:“越常、骆越,瓯越、瓯皑,且瓯、西瓯,供人,目深、摧夫、禽人、苍吾、越区、桂国、损子、产里、海癸、九菌、稽余、北带、仆句、区吴,是渭百越。“但其实他只是举出了百越之中建国或者说有名的几个部落,还有很多他没有说出来。 在李仲辰降临的这个时期,所有的百越之中,除了楚国现在正在打的越国是由几个部落形成了集权制的国家,因为占据着江浙水草丰茂之地,甚至还一度成为春秋的霸主之外。其他的大都还是处于相对落后的状态之中。他们奉行着古老的律法,以部落为单位,并且崇拜着各自的图腾。 就拿此次李仲辰要打的骆越来说,骆越是由六个大的部落组建的方国,但是这六个部落不像巴国这样因为巴人的强盛导致其他的几个部落无力抗衡所以所以最后融为一国。骆越的六个部落总体而言是实力上相对比较平均的,人口也都差不多。 要知道,在奴隶社会,绝对的实力代表着绝对的话语权,所以当实力平均的时候,也就没有一个部落拥有话语权,做到可以让其他部落臣服。所以骆越方国总体上是松散的,几个部落也各有各的地盘,甚至相互之间还互有摩擦,时常互相试探着打来打去。骆越方国的建立实际上不是因为别的什么,而是因为这六个部落都崇拜鸟,他们认为鸟是天神派来凡间的使者,是最有灵性的生物。用现代流行的话说话说,是共同的爱好让他们走到了一起。(总觉得好像是在谈朋友的样子) 李仲辰此次出兵的第一站就是骆越最北方的部落————应人部。 李仲辰这一次出兵不只是有对时局的考量,也不单单只是练兵而已。应人部落作为骆越方国最北方的大部落。人口有大约五万,刨去老人和孩子,最少有五千人以上的武士。作为和巴国南方边界接壤的部落。在去年李仲辰的便宜老爹出征楚国的时候,他们就像跳蚤一样,没少在身后使绊子。他们没事干就在边境线上转来转去的,牵扯了巴国的小部分兵力,让人不厌其烦。应人部落甚至还在巴国兵败楚国之时,想要乘火打劫,不但侵犯巴国的南方边界,劫掠粮食,还大有兵锋直指江州的感觉。好在大司马程城一回到巴国就火速带领两千百战老兵驰援南部,这才遏制住了应人部落。 李仲辰不知道是谁给应人部落的勇气,让他们敢如此的嚣张,他一度怀疑是楚国给了他们好处,在他们后面撑腰。但现在探究这个已经不太重要了。总而言之,现在李忠诚以及决定要先除掉这只在身后乱七八糟蹦跶的小跳蚤,或者说是插在喉咙中的额鱼刺,反正楚国现在正焦头烂额,也无暇顾及他们。而且最重要的一点是,他出兵攻打应人部落根本不用找任何的借口。因为受到侵犯之后的还击是天经地义的,他师出有名。 骆越的六大部落虽然都崇拜鸟,并且以鸟为图腾,但每个部落崇拜的鸟是不一样的,所以也就有所分别。就拿应人部落来说,他们崇拜的就是鹰,相传是鹰带领他们的先祖开辟荒地,并且保护他们不受广西,贵州一代遍布山岭的蛇的攻击,所以他们的部落也就叫应人部落。那么我为什么要提应人部落崇拜鹰这一点呢?因为巴人崇拜的是蛇。 巴国未建国之前,巴人部落一直是以蛇为图腾的,巴人的爱好就是养蛇。历史上有很多部落是崇拜蛇的,巴人认为自己的祖先是”蛇神“,他是天上银河和地上大海的化身,拥有无边的力量,甚至就是在长江水祸的时候,也认为是”蛇神“发怒了。在建国之后,因为巴人的主导地位,所以巴国也是以蛇为图腾的。很多巴人至今还保留着养蛇的习惯,甚至就在巴国的都城江州,还专门建立了蛇庙来祭祀”蛇神“ 当李仲辰知道巴国的图腾是蛇的时候,说实话他心中还是蛮高兴。以来神话传说之中女娲就是人首蛇身,并且中国人心中的广泛图腾——龙,就是以蛇为具象而想象出来的。并且因为蛇是胃口最大的动物,小小的胃却足以吞下大它几倍的动物,而且蛇的力量十足,实力强悍。所以以蛇为图腾的巴人武士都很坚韧,勇武。在古代,一个民族的图腾往往代表着,不如说影响着一个民族的性格。 而众所周知,鹰和蛇是天生的敌人,水火不容。 不管是从地理位置的关系,还是从时局把握,敌对关系,甚至都上升到了精神层面的信仰上来说,李仲辰选择应人部落为此次出征骆越的突破口,都没毛病,恩,很合理。甚至当李仲辰将想法告诉大司马的时候,大司马程城也拍手称赞,口中念念不觉:“是这道理,这仗该打,这仗该打啊。”(大司马:这把我们玩蛇~~~~~~~~) 有人要说,打仗就打仗,找这么多借口有什么卵用?你要知道,古代打仗可不是随随便便就出征了,打仗讲究的是一个名,即所谓师出有名。这样一来,不仅能堵住悠悠众人的口,让其他的国家无话可是,不能趁机找你的麻烦,最重要的是还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士气。 总之结果就是,当知道自己的第一仗要去打前段时间骚扰过巴国,还信仰鹰的应人部落之后。巴国的将士一个个的像打了鸡血似的,军心可用,就连原本每天的行军速度也快了不少。缩短了不少的时间。仅仅三天不到,大军就开到了巴国的南方边界线上,在边城之中适当的休整了半天之后,带好早就准备在这的一个月的口粮,巴国大军浩浩荡荡的进入了骆越之地。 骆越地处现在的广西,贵州一带,丛林遍布,山连着山,环境比巴国境内要恶劣的得多。 《汉书·严朱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传》记载淮南王安谏伐闽越书说:“越非有城郭邑里也,处溪谷之间,篁竹之中”,“以地图察其山川要塞,相去不过寸数,而间独数百千里,阻险林丛弗能尽著。”“夹以深林丛竹,水道上下击石,林中多蝮蛇猛兽。” 所以一时之间,行军的速度大大的减慢了。 第十三章 应人的计较 李仲辰要南征骆越的消息并没有做太多的保密工作,或者说他原本也没想过要保密,而且应人部落在巴国境内也安插了一些眼睛。所以,就在李仲辰率军进入骆越之地的同一时刻,一封情报已经摆在应人部落族长的桌子上了。 应人部落的族长叫元罗,大概五十多岁左右的年纪,矮胖身材,没有头发,皮肤黝黑,身材肥满,最显著的特点是留着一条长长的山羊胡子,想想也觉得摸起来十分的带感。他现在正摸着自己的山羊胡子,或者不如说是用力拽着,眉头紧锁,原本就不大的小眼睛微微眯着,只能看到其中闪过的一点点的黑光,满是凹陷的酒糟鼻子下面,两片薄嘴唇紧紧的咬着。他现在正死死的盯着这份情报看,一个字也不想放过。 元罗越看越觉得心惊,越看越觉得生气。双手不自觉地握紧,情报的竹简在他手中被捏的“啪啪”的响,只听到“哐”的一声,右拳突然的砸在面前的实木桌子上,随着“卡…卡…卡…”的一连串响动,这桌子竟然就一点点的裂开了,最后轰然散落一地。他显然也是个练家子,而且功力觉得不浅。 “妈的,黄口小儿,也敢来造次,真是不知天高地厚,区区一万人就敢来南征,就是他爹最强盛的时候也不敢来打我骆越。老子这次一定得想个办法,让李仲辰这小子有来无回,吃不了兜着走。”元罗看着眼前散落一地的桌子,口中喘着粗气,随手把情报丢进旁边的火盆之中。 元罗走出屋子,随手招来一个守门的卫士,“你去,把五位长老都给我请来,就说本族长要找他们商量大事。 不到一炷香的功夫,五位长老就都来齐了。说来也很奇怪,这五位长老长得一个比一个难看,元罗就不用说什么了,已经难看到要死。这五位长老都是大概五六十岁左右的年纪,头发花白,三个脸上有麻子,没麻子的那两个一个瞎了一只眼睛,一个断了一个手指,不知道的人乍一看到这六个人估计还以为是进了集中营,看到了被虐待的囚犯。 元罗见几个长老都到齐了,捋一捋山羊胡子,摆个poss,显示出族长的风度,准备说话。 “爹,有什么好玩的事情,圆儿也要听!”就在元罗正要说话的瞬间,门口突然又钻出一个脑袋。 原来是元罗的儿子元圆,这元圆和他老子好像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一样,黑的让人觉得他来自非洲,除了没有那一缕山羊胡子,别的什么统统都继承了过来,肥头大耳的,元罗倒是不用担心是被别人带了绿帽子了。 元罗老来得子,四十岁左右才得了这么一个宝贝儿子,自然宠爱的不行,部落里面什么最好都给他,什么都依着他,任由他天天吃喝玩乐,胡作非为。这就导致了元圆嚣张跋扈的性格,在部落里面,所有人都怕他,基本上很少有人敢触他的眉头,所以就算今天他闯进元罗的议事厅,门口的侍卫也不敢拦,或者说拦不住。 “好,元圆,既然你来了,你就站在一旁一起听听,反正你以后也是要学这些的!”见元圆来了,元罗也不奇怪,把它招呼到身旁。 元圆虽然嚣张跋扈,可他的老爹那么精明,他自然也不傻,他知道讨好他爹,于是答了一声“是”,便也恭恭敬敬的走到元罗的身旁,顺势坐了下来,竖起耳朵来听听他爹怎么说。 “诸位可知道今天我收到了什么情报?”元罗见长老们坐定了,议事厅里面安静下来,用低沉的声音说道。 “还请族长明示!”瞎眼长老明显是长老之中地位比较高的。 “大家都知道上一任的巴王半年之前不治身亡的消息吧。” “知道知道,听说巴国新立了一个十六岁的毛头小子为巴王,族长的情报可是与巴国有关。”断指接着元罗的话说道,他还在纳闷什么事这么急要把大家都叫来。 “不错,就是这个毛头小子,三日之前,也就是十月初八,已经率领大军朝我应人部落这边来了,怕是来者不善啊。”元罗的声音愈发的低沉。 “什么?!新任的巴王要领兵来打我们?这是为何?”几位长老满脸的惊慌,连语气都不自觉的颤抖,“族长可想到了什么对策!” 元罗心说:“这堆老不死的,平时好处没少拿,但关键时刻果然靠不住。但他的脸上却没有半分的神色改变。”老油条不愧是老油条。 “几位长老不要慌,不要忘了他来的是谁的地盘,我应人部落也不是吃素的!”元罗接着说。 “族长可知这次巴国派了多少人来,领兵的又是谁。”瞎眼长老问出了关键的问题,其他几个长老也盯着元罗看。 “据可靠的消息,巴国这次领兵的是新任的巴王,叫李什么辰的,来了大概有一万人左右的部队,其中大半是新兵,不过......”元罗说着不自觉又拽紧了胡子。 “不过什么?”听见元罗故意卖关子,几位长老心中一万头那啥马飞过。 “不过,大司马程城也来了,虽说是巴王带兵,可我想恐怕带兵的还是他。” 那边元罗还没说完,一听到程城的名字,这面断指长老的手已经紧张的抖起来了,他的语气颤抖着,“什么?程城也来了?这可如何是好,这可如何是好啊!” “二长老莫非被程城下破了胆气,不就是一根小指,上次程城斩短你的小指,这次你斩回来就是!”元罗看断指长老如此惧怕,没由来的一股子火气。要知道未战先怯是兵家的大忌。 断指长老心说你说的好听,年前阵前对将的时候你自己不上,非让我上,要不是老子机灵,一个懒驴打滚躲了一剑,恐怕现在就不是丢一个小指头的事了,最少也是一条胳膊,或者老子干脆就回不来了。大家都是千年的狐狸,你跟我这里玩什么聊斋。 但心里这么想,嘴上可不能这么说:“族长说的是,这次一定让他们好看,看来族长已经成竹在胸了!”断指长老别的不行,把皮球踢给别人这一手他玩的贼溜。 元罗也知道这帮老不死的指望不上,关键时刻还得自己拿主意。 应人部落一共有五万多人,男女比例一般一般,差不多有两万五千多的男性,抛开老人和孩子,青年男性大概有一万人,古代的部落一般都是全民皆兵,但由于武器的匮乏,应人部落的常备军大概只有五千人左右。 “巴国这次虽然带了一万士兵过来,可是我应人部落也不弱!”元罗说着顿了顿,“我应人部落怎么说也有五千左右的可战之兵。而且有一个有利的因素!”元罗似乎是不卖关子会死星人,这次连他儿子元圆都忍不住了。 “爹,你快说吧,几位长老都等不及了。”元圆的焦急都写在脸上了。 见自己的儿子最先忍不住了,养气的功夫实在不到家,元罗心中有点失望,但既然有人问了,他也就接着说。 “我们占据着地利!” “不错!我应人部落地处群山之中,多山岚瘴气,蛇虫猛兽,没有在这种环境之中经历过的人必然战斗力会大打折扣,一万人的战斗力留下三层就不错了,不足为惧不足为惧啊。”瞎眼长老这个时候接过了元罗的话,边说着,脸上的表情便放松下来。 “可是…,我们才五千人,要打一万人,就算是有所折损,也是不可小觑的一股力量,就算是能胜,也必然是惨胜,要不,我们派人去向其他五个部落求援?让他们派些人过来,这样也好应对一点。”断指长老还是觉得心有戚戚,犹犹豫豫的说出了这么一番话。 “不必!”元罗回答的斩钉截铁,“我们各大部落之间的关系在座的都心知肚明,名义上我们组建了一个方国,可实际上还是互相敌对的关系,没有好处他们是不会来的,不落井下石就算是不错了。况且我应人部落可以单独应付的事为什么要劳烦他人,一旦我们能吃了巴国这批人,那巴国的大片疆域就处于无人可守的境地,到时候还不是任由我等来去,那我应人部落必然实力大涨,到时候…哼哼!” “爹英明!”元圆的马屁拍的恰到好处。 “族长英明!”见几位长老纷纷站起身来,断指长老也不好再多说什么,可他总是觉得心神不宁,上一次他有这种感觉还是在对阵程城之前。 “好,几位长老,马上去召集部下,我要布下天罗地网,等着巴军向网里钻。”元罗见得到几位长老的知识,微眯着的小眼之中一抹黑光飘然而过。 于此同时,李仲辰骑着胯下的黑马,穿着漂亮的盔甲,左手纯钧剑,头戴银盔,正率军走在通往应人部落的路上,一路上古树参天,鸟鸣阵阵,除了行军速度受到了些许的影响,并没有一丝危险的气息。 第十四章 群山无风 今天是十月十四,距离李仲辰誓师离开江州已经整整六天,距离离开巴国的边境线也已经三天三夜,李仲辰和他率领的一万大军走走停停,在荒山野岭之间穿行而过,逢山爬山,遇水搭桥,到现在才仅仅前进了五十公里左右的路程。 走过山路的人都知道,在山地走五十公里和在平地走五十公里可是完全不同的状态,前者至少是后者两倍以上的体力消耗。这几天,随着不断的深入骆越之地,李仲辰感到不少士兵体力消耗巨大,即使吃再多的东西也补充不回来,即使是会一点练气的李仲辰也累的不轻,随之而来的是原本高涨的士气一天一天的下降。 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 体力还在其次,毕竟李仲辰原本的目的就是要在实战之中练兵。可是士气这种东西,却是军队之中必要的,麻烦的是,士气是飘忽不定而又无迹可循的东西,所以当看到现在的状态时,李仲辰心里焦急万分。而且最主要的是,直到现在他还没有见过半个应人的影子,应人似乎在躲着他们,而他现在急需一场战斗的胜利来振奋士气。 又翻过了一座山,来到两山之间一片相对平坦的地方,李仲辰右手一挥,勒马停了下来,几个传令兵看他的动作,随后策马分别向不同方向而去。仅仅不到两柱香的功夫,全军都汇集到李仲辰的中军旁边。 “大王,可是要在此地安营扎寨。”大司马策马走过来,翻身下马,向李仲辰行了一个干净利落的军礼。 “不错,大司马,勒令全军在此扎营吧,把所有千人以上的武将召集过来,寡人有事要说!”李仲辰的脸色不是很好看,便说话边皱着眉头看向远处的群山。 “得令!”大司马依言退开,随后便召集身边的传令兵,一会的功夫,一个个营帐就被扎了起来,七八位将军也一个个策马赶了过来。 中军主帐搭的很大,足足有几十平米,在整个营寨的最中间,被一层层的保护起来,里面的东西也很齐备,一进主帐,最先看到的就是一个宽大的座椅,椅子的一侧挂着一张羊皮。 这可不是普通的羊皮,这是骆越的地图。巴军此次能够在密林之中不迷失方向,全靠这张地图的指引。这张地图由专门的书记官保存,这几天还在不断添加已经走过的行军路线上没有被标注的地形,平时不会轻易的拿出来,今天李仲辰要和诸位将军议事,这才被挂了出来。 大司马领着几位将军走进大帐的时候,李仲辰正看着这幅地图出神,他前世见惯了那些标注明确的地图,甚至是三维地图,所以几天前乍一看这种简陋的地图,还真是有些不适应,但这几天天天看下来,又有一旁的书记官和大司马给他讲解,他也渐渐习惯了,十分也看懂了九分。 见李仲辰看着地图似乎在深思,大司马程城不敢打扰,他摆了摆手,示意几个柱国将军也不要打扰到王上,几个将军见状,于是和大司马一起静静地站在门口那里,等着李仲辰开口。 李仲辰终于回过神来,见大司马和几个将军在哪里站着,生怕打扰他,原本阴翳的脸色渐渐的变得和缓起来。 “几位莫要在门口站着,进来坐下。 “谢大王赐座!”大司马和几位将军进入帐中,坐在左右两边。 “诸位可知我为什么要在此地扎营?” “请大王示下!”大司马程城面露不解,要知道,现在才刚刚过了午时,离入夜还有很久的时间,大军在这个时候按常理应该继续向前走,可是现在却停下了,确实有些蹊跷。 “我军进入应人部落的范围几天了?” “整整三天!”大司马答道。 “可曾遇到一个应人?” “不曾!”听了李仲辰的话,大司马程城也开始感觉到丝丝的不对劲。 “一定是应人部落不敢与我巴军正面交锋,或许现在早就弃城而逃了!”一个满脸络腮胡子的将军接话道。这货长得就像是个莽汉。 “冯将军此言差矣,我军虽然有人数上的优势,但是敌人也占据着地利,并且还有着战争的主动权,像这样一直躲着咱们,咱们就没什么办法!”大司马知道冯超是个莽汉,急忙给他打圆场,一边还瞟向李仲辰。 “不错,我军此次人数足有一万人,但是,有七成是新兵,而且虽然我巴国境内也多山地丘陵,可比起现在的处境还是小巫见大巫。冯柱国觉得我巴军还能有几成战力?”李仲辰看着冯超问道。 “这…七成吧…”冯超挠挠头,“最少也有五成。” “大司马,告诉我应人部落有多少兵力?”李仲辰的目光转向大司马。 “禀大王,根据探子带来的消息,应人部落共有五万人口,跑去女人,老人和孩子不说,其中青壮年男子至少有一万左右,常备的士兵大概有五千人左右,但是一旦有需要,拉出一万人的军队也并非不可能。”大司马回答得干净利索,显然是心中早有计较。 “冯柱国,包括在座的各位柱国,现在还有谁认为我们是稳操胜券吗,认为我军是绝对的优势吗?”李仲辰目光凌厉,缓缓的扫视一周。冯超的头不自觉的低了下去。他第一次认识到敌人也不是他想的那么弱。 空气瞬间安静下来,几个将军都不再说话,等着李仲辰的下文。 “好,那么现在我要问,既然实力和我巴军差不多,又占据着地利,那么为什么应人部落现在都没有什么动作?” “示敌以弱!”大司马程城现在听了李仲辰的话,结合自己收集到的情报,也坚定了心中的怀疑。 “不错,寡人也是这么觉得的!按道理说,从咱们进入应人部落所在的范围开始,就应该不断的受到骚扰才对,可现在不但没有被骚扰,反而一个人影都见不到,甚至连对面探马的踪迹都没有?这其中不可能没有阴谋。” 李仲辰顿了顿,看了看诸人的反应。 “看来这应人部落的族长不是等闲之辈啊,这个人怕是在下一盘大棋!” “应人部落的族长叫元罗,这个人我打过交道!”大司马说道。 “你且说说看!” “元罗此人为人心胸狭窄,但是此人在领兵作战上确实有一套,他善用奇兵,一年前我和他交战的时候也吃过他伏兵的亏,让他从我巴国全身而退了。”大司马说话的时候语气有些低沉,似乎是在责怪自己。 “诸位看看这幅地图!”李仲辰知道已经统一了意见,眼下就是猜测敌人战术的时候了。“按照我军现在每天十几公里左右的行军速度,诸位觉得我们什么时候能到应人部落所在的义城!” 大司马看了看地图,尝试着用手比了比,“最少还要五天!” “那大司马以为敌人会让我等如此轻易的兵临城下吗?” “必然不会,在这五天之内,元罗必有动作。”大司马和李仲辰现在就像是在演相声一样,一个问一个答,而旁边的几个武将跟着频频点头。 “那么,大司马以为,元罗会在什么地方设伏!”李仲辰终于问到了最核心的问题。 “这…,依臣下之间,恐怕一旦翻越了前面那座山,每天就会受到不同程度的骚扰,而他的埋伏地点,我看最有可能的就是五十公里之后的恶鬼岭!” “好好好,寡人也是这么想的,恶鬼岭地处通往义城的要道,两侧山势陡峭,易守难攻,一旦封死我军的后路,就可以瓮中捉鳖,轻而易举的重创我等。” “但是还是被大王识破了,大王英明!”大司马也是懂得说好话的人。 “现在说这些还为时尚早,这只是你我的推断而已,一切都要等打过之后才知道。但是眼下马上就要进入战争状态了,请诸位将军管好自己的兵,听从军令。” “谨遵大王吩咐!”几位将军一番庭议之后对自己啊大王佩服万分,尤其是冯超,喊得格外大声。 “冯超!” “属下在!” “寡人命你率领先锋军明日一早前往大军前方三里处开路,替我军扫清障碍。” “得令!”冯超说着就要出帐去整军。 “嗯,那个冯柱国,武力固然重要,但你回去还是要多看看书,要当一名合格的将军,还要懂兵法!”不知为什么,李仲辰对这个冯超感觉格外亲切,所以就不自觉的提点了几句。 “这…遵大王令!”冯超行了一礼,便转身走了出去。 “其余诸将,回营后加强戒备,一有风吹草动马上报告!” “是,大王!”其他人也陆陆续续的走出大殿。 李仲辰感觉自己今天当了一回孙权,可他不知道冯超到底是不是吕蒙的料。 夜,很黑,很安静,但李仲辰却睡的不是很安稳。 南方,群山,长河,没有风。 第十五章 踪迹 十月十五日,天气晴,万里无云。 昨天晚上休息了一整夜,士兵们都起来之后,一个个都精神抖擞的,好像多日以来长途行军带来的疲劳都在昨天一下午和一晚上的整顿之中消失殆尽了。 但是李仲辰可没有闲着,李仲辰昨天召集完几位将军和大司马议事之后,就一直在看地图,看了整整一个下午。结果是,他发现,只要是率军前去义城,无论怎么绕路,都绕不过五十公里之外的恶鬼岭。这就导致他彻夜难眠,早上起来顶着两个黑眼圈。 恶鬼岭的名字绝不是空穴来风的,根据应人的说法,相传每到夜晚,如果你身处在恶鬼岭之中,闭上眼睛,竖起耳朵仔细聆听,都能听见一阵阵尖利的鬼哭之声,让人毛骨悚然。很多自认为胆大的游侠什么的仗着自己武功高强而不信这个邪,专门跑去恶鬼岭呆上一夜,结果第二天再见时就已经疯疯癫癫的了,久而久之,恶鬼岭的名号就这样不胫而走。 然而李仲辰却真的是不以为然,因为他可是从小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好孩子,他仔细询问过探子恶鬼岭的地势,此处处于两山的夹缝之中,由北向南,先是一片相对开阔的地势,越向南走道路越窄,最窄处不过只能容纳两辆战车并行,当真是易守难攻的天险。(最窄处大概四米左右) 根据李仲辰的物理知识,那鬼哭声恐怕是夜风穿岭而过的声音,这恶鬼岭两侧山势陡峭,石头尖利,北风刮过的瞬间被石头切割,产生巨大的摩擦,这就像是利器快速挥动时会有声响一样,所以自然形成了所谓的恶鬼之声。 李仲辰不担心这迷惑人心的声音,大不了他让士兵们堵住耳朵。或者干脆就白天行军,因为恶鬼岭全长也不过五六里,就算是一般的行军速度,充其量两个时辰足以走完,他所担心的是反而是恶鬼岭易守难攻的地势。 如果按照李仲辰的想法。应人部落恐怕只需在狭窄之处布置一些兵力,不用多,一千人足矣,举着长枪一排一排的排好,便足够挡住巴军的攻势。而且只要提前占据了高地势,就能以高打低,不管是石头,还是弓箭,都够李仲辰吃一壶的。(石头砸,提高弓箭射程) 李仲辰现在很头疼,敌人占据了地势之利,人数也和自己相差无几,所谓天时,地利,人和,李仲辰一样都没沾边。难道自己要学诸葛亮借东风,改变天气,让这两天下雨,把恶鬼岭淹了?想想都觉得不现实,真是难受啊难受,真是好气啊。 而且现在的情况是敌在暗而我军在明,敌人掌握着优先选择拳和一段时间之内的优先开战权,李仲辰现在完全是在被动挨打,而且重点是不知道对面要先伸哪一只拳头,假如这一次敌人不出拳,反而出了一脚,那就真的炸了,李仲辰思前想后,挠破了头皮,黑眼圈越来越深,可就是没有想出什么办法来应付。 这是最气的。你明明知道敌人会埋伏你,你明明知道你会遇袭,你还不得不往前走,不得不往套子里钻,完全就是咬碎了牙往肚子里咽的感觉。 就在李仲辰想的头皮都要炸开的时候,大司马程城走进了中军大帐。 “大王,现在已经是巳时了,士兵们也都准备好了,不知大军何时开拔?请大王示下。”大司马见李仲辰顶着两个黑眼圈,知道大王怕是没睡好,恐怕是在思考战事,可是他也不着急点破。 “开拔的事情先不急,探马可都排出去了。”李仲辰昨夜找来大司马,命他连夜把所有的探马都派出去,为大军探路。 “禀大王,昨夜我军所有的探马都派了出去,一旦发现敌人的蜘丝马迹,必定第一时间向大王报告。”大司马回答的很干脆。 “好,这就好,来,大司马,你过来看看这张地图!”李仲辰边说边指着地图中间的恶鬼岭。“这恶鬼岭到底要如何闯过去。你可有什么办法?” “大王,据城所了解,恶鬼岭实乃天险之中的天险,此为应人部落南边最大的屏障,我们要过这恶鬼岭可不容易啊,这恐怕是一块硬骨头。如果强行打的话恐怕要大伤元气。” “那也要打啊!本王知道恶鬼岭不好打,但是此次练兵,绝没有无功而返的道理,大司马就不要藏着掖着了,你有什么看法或者计策说出来就是。”李仲辰看大司马一副成竹在胸的表情,知道他心中有了想法,。 “臣是有一些想法!”大司马满脸的自信表情。 “说来听听!” “大王可知元罗此人?” “你昨日议事是说过,这个人用兵有些奇招,伏兵让你吃过亏!”李仲辰不知道大司马为什么要突然问元罗的事。 “不错,我是这么说过,我去年和这个人打过交道,这个人善用奇兵,被应人部落誉为军事方面的奇才。但是,他有一个弱点。” “什么弱点?”李仲辰一脸疑问。 “他虽然奇兵用的好,可是在堂堂正正交战之中能力却有些不足,依我看,这个人做为军师尚且可以,但是要做为一军之将帅,恐怕....” “恐怕什么?”李仲辰等着大司马的下文。 “恐怕能力不够,不足为惧!” “那大司马是打算以正来攻奇了。”李仲辰突然想到古代兵书之中的奇正之便。 “非也非也!” 一听到大司马绕弯子李仲辰就没由来的的一股火气,毕竟每一个高层的人都希望自己的下属对自己毫无保留,但一想到想到他是自己的老丈人,有火也就只能压着。否则的话回去之后恐怕会伤嫣儿的心。 “大司马这是何意?” “以正治奇,此乃兵家的大道,本没有错,”大司马说着瞟了李仲辰一眼,“但此时应人部落占据着地势之便,掌握着时机,也就是说天时地利都有了,恐怕需要几倍于其的大军才能以正胜奇,所以…” “所以什么?”李仲辰终究还是一个穿越的二十来岁的青年人的心态,此时一听大司马有办法,顿时眼前一亮,年轻人还是沉不住气。 “所以,必须要奇正相合,以奇治奇!”大司马说的铿锵有力,斩钉截铁。 “不知大司马说的奇是?”李仲辰越来越觉得自己像个配角,大司马才是主角,自己就像是相声里那个捧哏的。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大司马说完词此语突然闭口不谈,这是为臣的手段,要让大王觉得办法是自己参与所想到的,不能完全当保姆,把大王当傻孩子。当然,他也有考较李仲辰的意思,最后就算李仲辰领悟不到,他也会接着说出来,只不过是有点失望罢了。 “示敌以弱吗?”李仲辰的话中带着犹豫,虽然他觉得自己猜的八九不离十,可是这毕竟是他第一次实战中讨论战局,纸上谈兵,所以难免有些新手的姿态。 “请大王将心中所想写于掌心,臣也把自己的计策写在掌心,看大王的想法是否与臣完全相同。”听了李仲辰的回答,大司马觉得这个王上的战争智商真得不低,但他想看看大王究竟想到了哪一步,是不是和他不谋而合。 “好!”李仲辰也想看看自己和大司马的想法究竟有几分相似。 不到一分钟时间,君臣二人都放下了手中的笔,他们俩都写好了。两个人对视一眼,突然同时打开自己紧握的右手。 只见李仲辰的右手上写着一个大大的“败”字。 而大司马的右手上写着一个“退”字。 气氛在这一刻突然安静,两人低头看了自己写的字,又看看对方写的字,突然之间哈哈大笑起来,这恐怕就是英雄所见略同的感觉,两人的想法果然非常相似。 大司马心道自己这个便宜女婿果然有一套,不枉他把最宝贝最疼爱的女儿嫣儿送到王宫之中。 就在此时,突然有侍卫走进大帐,单膝跪地。 “禀大王,昨夜派出去的探马回来了两个人,现在正在门外求见。”侍卫正色道 “让他们进来。”李仲辰整理了一下衣冠,轻轻的坐在大帐中间的座上。一边的地图还在挂着 两位探马很快就被带了进来。 “参见大王!”两人齐声说道,并且单膝跪地,行了一个军礼。 “免礼免礼,说说你们搜集到的情报吧!”李仲辰作势虚扶了一下两人。 “是,大王,东南方向二十里处发现应人斥候的踪迹!我小队俘虏其一人,但他自杀了。”左面的士兵率先说道。 “大王,西南方向三十里处也发现了敌人的小股伏兵,我们没敢靠前,现在还在观察之中,最多大概有五六百人。” “好好好,应人部落终于露出头来了。可让我等好找” 李仲辰和大司马程城相视一眼,他们知道,好戏就要开场了。 第十六章 王二 王二现在心中很激动,这是他第一次如此近距离的看到大王李仲辰,作为两位探马中站在右边的一位,他现在站的笔直,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挺起胸膛,让自己显得很威武,他觉得他一定不能让身旁的同伴比下去,他要在李仲辰面前表现最好的自己。 王二是一名新兵,今年春天应征入伍的新兵。 按照道理来讲,作为一名新兵,没有足够的战功,他是不够格成为一名光荣的探马的。但是王二在入伍之前就是村里数一数二的好身体,力气也大的惊人,所以一到了兵营之中,经过一段时间的基础练习之后,他的实力就远远超过了同期的新兵。 他也正赶上了好时候,新的巴王李仲辰要带兵出征了,而且还要带几乎全部的新兵出去见见世面。这样一来,侦察兵的数量就不够了,于是他们的将军在临出征的前一天设了一个擂台,所有的新兵都能来打擂台,而最后只留下十人加入到探马的队伍之中。 王二当然上了擂台,他打败了足足十个同期的新兵,而且在经过简单的检查,发现他并没有什么夜盲症之类的疾病之后,他就成为了一名光荣的探马。 江州的誓师大会,让李仲辰几乎成了所有士兵心中最尊敬的人,王二当然也不例外,他现在的心情那是相当的激动。 ----------—---------------- 王二昨天晚上睡的正香,突然感到身上一凉,他揉揉惺忪的睡眼,依稀之间看到有人站在他的床前,手中正拿着他的被子,他心中火气很大,翻身坐起,嘴里不自觉的“我…草…”就要骂出声来。就在他即将要骂的时候,他突然看清了眼前的人。 眼前的人不是别人,正是他的队正,老李。 老李此时一身戎装,腰佩特有的铁剑,大胡子,深邃的眼睛,总之一看就是个老探马的样子,他现在正站在王二面前,面色平静。 “那个,队正,大晚上的有什么事吗?”王二小心翼翼的问道,一般队正表情如此严肃,定然是有什么大事发生。 老李摆了摆手,示意王二穿衣服,然后气沉丹田,张开嘴,以极洪亮的声音大喊:“所有人都别睡了,一炷香之后穿好衣服,带好盔甲,帐前集合!” 大帐内所有的人都被惊醒,王二只觉得自己心里苦苦的,大帐之中十个人,可队正偏偏扯他的被子,他感到无比的倒霉,可谁让他睡的地方里大帐门口最近呢。 但是王二又是幸运的,因为比别人先起床,所以当别人还在手忙脚乱的穿衣服的时候,他已经穿戴好了武器装备,第一个冲出帐篷了。 老李看着王二先冲出来,感觉这个新兵还是不错的。嗯,那叫什么来着,孺子可教,孺子可教啊。 很快,所有人都在帐前集合完毕,王二心中带着疑问:“大晚上的不睡觉,把我们都叫出来干什么,不是说好了今天整顿的嘛!” “接大王令,所有探马今晚开始外出探察,一旦发现敌人踪迹,火速报告,弟兄们,这次到了检验我们的时候了,大伙一定要擦亮眼睛,不放过一点点风吹草动。 “是!”听说是大王下的令,众人心中的怨气消了大半,王二自然也不例外。 “好,大伙现在跟我去领马匹。”老李见大伙的士气很高,知道自己的一番话起了效果。 巴国此次出征带的马匹着实不多,大概只有三百来匹,除去这些探马要用的四五十匹快马,剩下的,最多也就够两百人用。 李仲辰当然知道骑兵的机动性强,但以巴国目前的经济水平而言,他根本就养不起太多的战马,所以李仲辰此次出征,士兵们基本上都是靠脚走,甚至李仲辰连战车都没有带,因为战车这种东西,在山地作战之中用处不大。 领好了战马,老李便带着王二等十个人共计十一个人的探马队伍向西南方向而去。 夜路果然比白天难走的多,这个时代,底层的人民普遍有夜盲症,王二他们虽然没有,但晚上的视力也相对的没有现代人那么好,所以才骑出十几里的山路,王二他们就不得不翻身下马,牵着马慢慢的潜行,当然,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减少了他们暴露的风险。 王二走的很小心,现在是初秋时节,但因为地处南方,所以树叶还是绿油油,在这大半夜里就显得很黑。整个丛林之中虎豹豺狼什么的也都休息了,显得很安静。 马的嘴上被蒙上了布,脚上也包裹着粗布料,这都是怕马喘气走动什么的带出的声响惊动了敌人。要知道,这在现在可是很珍贵的东西,但是为了防止暴露,也管不了那么多了。 王二他们走了大概两个时辰,从亥时他们从营中出来,到现在已经到了子时,借着月光,他们足足走了三十多里,翻了不知道多少个山坡,可别说是敌人了,就是一只鸟也没有。 王二作为一名新兵有些心灰意冷。 “李队正,我们都走了这么久了,还是没有看到半个人影,恐怕这附近根本没有敌人吧。”王二终于忍不住了,他凑到老李面前。 “王二,这你就着急了?”老李回过头来,声音压的很低。 “不是,队长,我…”王二被问的有些尴尬。 “你可知道作为一名优秀的探马,最重要的是什么?”老李看着王二今天第一个冲出来的份儿上,准备抬他一手。 “这…?”王二思考了片刻,“武力吗?” “不是。”老李边说,边接着观察周围的情况。 “那是要有一双锐利的眼睛?”王二试探着说。 “眼睛好的人那么多,但是能当探马的就我们几个,当然,你算是个特例,你还没经过什么严格的选拔就被放进来了,说实话我都有点嫉妒你小子。” “那到底是什么?难道是要机灵。”王二挠挠头。 “机灵是个好东西,可是你有吗?”老李觉得王二这个笨脑子恐怕是想不出来了,他决定打开天窗说亮话。 “我告诉你,想做一名优秀的探马,最主要的是要有耐心。” “耐心?”王二一脸茫然。 “不错,耐心是个很重要的东西。就拿现在来说,一个时辰发现不了敌踪,那就搜查两个时辰,两个时辰要是再发现不了,那就搜索三个时辰,像你现在才刚刚出来一会就想找到敌人,你以为敌人都是傻子嘛?” “队正,我…”听了老李一番话,王二觉得很羞愧,刚想承认错误,谁知老李忽然悟上了他的嘴,用压的很低很低的语调,“别说话!” 接着老李把众人都聚集到一起:“你们看前面,是不是有火光?” 王二这个时候顺着老李指的方向看去,果然看到几百米之外的两片山坡之中有一点火光。 “大家动作放慢一点,马先拴在这里,我们往前走走,去前面那个高坡。 王二依言跟着老李,一点一点挪到了山坡之上。 从上向下看,刚才的一点点火光变成了一大片的篝火,几百米开外的谷地里,竟然有几十个帐篷。老李细细一数,结合自己的经验,用低的几乎听不见的声音:“这片营寨里面,最少有五六百的敌人,看来这就是应人部落的先头部队了!” 王二有些兴奋,这是他第一次以一个探马的身份看到这么多的敌人,“队正,我们接下来要做什么?” “做什么,我们能做什么?他们足足有五六百人,我们才十一个,我们什么也不做。王二听令!”老李的声音愈发的严肃。 “现在我说的每个字你都给我记清楚。” “队正你说。” “西南方向发现敌人,人数大概五六百人,距营地三十里左右!记清楚了吗。” “记清楚了,队正!”王二心说这么简单的两句话我还能记不清楚。 “好,那你现在就给我回去报信,把我说的话一字不差的传达给大王!” “可是…?”王二有些不情愿,毕竟是自己第一次这么重大的任务,他也想在这监视。 “没什么可是的,这是命令,你现在就给我往回走,记住,前二十里不许骑马,怎么来的,你就给我怎么回去,路上小心!” “是,队长!”尽管心里不情愿,可他从当兵的第一天就被灌输了军令为上的理念,所以他开始匍匐着往后退。天亮的时候,他终于回到了大营。 ------------------------------------------------ 现在王二觉得队正一定是照顾他,要不然也不会把这种能见大王的美差交给他,他现在心里美滋滋,如果这里不是中军大帐,他恨不得翻个筋斗庆祝一下。 李仲辰完全没想到他竟然被当成了偶像崇拜着,但是他也注意到了这个站的笔直的探马,于是问了一句:“你叫什么!” 李仲辰的简单问话在王二耳中简直就是天籁,就是圣音,他的黑脸瞬间有点泛红:“回王上,我叫王二!” “王二!嗯,你很不错。我记住你了。行了,你下去吧!”王二感觉活在梦里,大王竟然夸奖了他。 王二被夸奖的消息一炷香的功夫就传遍了整个巴军,也不怪王二炫耀,谁被大王夸奖了恐怕也藏不住。一时之间,所有人都如同打了鸡血一般,想要好好表现,来得到大王的称赞。 简单的一句“不错”竟然让整个军队的士气提了一大截,这是李仲辰也始料未及的事。 第十七章 第一次亲密接触 李仲辰一直压着不让大军开拔,一是因为就算知道了人家有埋伏,可他也没什么好方法来对付,其次是因为没有敌踪。现在离恶鬼岭不远,也就是说离敌人的防线不远了,贸然开拔,无异于自投罗网。 但是,现在这两个问题都迎刃而解了,他和大司马一番心照不宣的君臣对答决定了大的战略,现在又了解到了敌军先头部队的位置信息,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被埋伏的风险,不管从哪个方面来说,李仲辰都没有理由再把大军按在此地了。 李仲辰叫来传令兵,吩咐他把几个将军叫过来。 不多时,几个将军都来了,甚至刚刚领兵走出去三里之外的冯超也骑着一匹快马火速赶了回来。 李仲辰早已换好了军装,纯钧剑也挂在身上了,他最近总是离不开纯钧,觉得佩戴上之后人都变帅了。 见王上此等架势,又看看旁边一脸严肃的大司马,几位将军相视一眼,心道:战争怕是要开始。 “诸位,今天是十月十五,距离我等离开江州已经整整过去了七天。”李仲辰顿了顿,“这七天,我军始终没有见过什么敌人,一路上顺风顺水的,我想大家心中恐怕已经期待很久了!” “大王,可是有了敌人的消息!”冯超作为先锋,现在最想知道敌人在哪。 “不错,根据昨天晚上派出去的探马来报,我军前方二十里以外,恐怕就是敌人防守或者说埋伏的最外围了。” “可有更具体的情报!”冯超是个急性子,这下连大王二字都省了。 “西南方向三十里处发现了大约五六百敌人的先头部队,东南方向也遭遇了敌人的探马!”李仲辰也不在意,顺着冯超的问题往下说。 “请大王下令,让我率军去歼灭这股敌人!”冯超说着便单膝跪地,旁边几个将军听了很气愤,又让这货抢了先,要知道,杀敌越多,战功越多,而战功可是影响他们的升迁的唯一指标。 李仲辰此次带的一万人中,他的中军有大概三千人,其中包括一千长枪兵,一千名弓箭手和一千名装备铁质武器的精锐部队,他们的作用就是保护李仲辰的安全;左右两军各两千人,它们各自有五百人的弓箭手和一千五百人的步兵,负责抵挡敌人两侧的袭击;冯超所领的前军有两千人,弓箭手的人数和中军差不多,兵员的素质也相对高一点;剩下一千人为殿军,主要负责防备后方。除开中军不提,如果单论纸面上的实力,冯超所领的前军比起左右两军要高的多,也不怪他如此积极。 “冯柱国不要着急,你要去可以,但在此之前我要把话和你说明白!”李仲辰示意冯超稍安勿躁,等他把话说完。 “大王请说!”冯超是个急性子,现在巴不得李仲辰赶快说完,然后他立马就回去领兵打仗。 “首先,这次你去打敌人的先锋军,不能带超过一百名弓箭手?”李仲辰边说边顶着冯超看。 “什么?不带弓箭手怎么全歼?……好,我不带!”冯超有点懵了,几个将军也面面相觑,只有大司马古井无波,一副老神在在的样子。 “我可没说让你全歼敌人的先头部队,反而,这次你不能把敌人打得太疼!” “什么,大王,这是为什么!什么叫不能打的太疼?”冯超更加迷糊了,几位将军也欲言又止,眼睛不自觉的看向大司马,却发现大司马看都不看他们。 “就是说,你这次的目的是去给我试一试应人部落士兵的战斗力如何,而不是全歼他们,你还要保证让他们低估咱们!这点能做到吗?” “低估咱们?大王,这,这,我,我…?”冯超真是一点都想不通为什么要这样,说话都结结巴巴的。 “我什么我,这是命令,大王让你怎么打,你就怎么打,让你示敌以弱,放这股敌人走,你就放他们走。”大司马接过话来。 看看李仲辰,又看看大司马,见他们一点没有说笑的样子,冯超有点垂头丧气的点点头,“是!” “好,各位马上回营,一炷香之后全军开拔!” -------------------------------------------------------------- 二长老啃着嘴里的鸡腿,觉得自己很倒霉。 前几天应人部落内部会议之后,他又被元罗那个智障族长派为前锋,而且才仅仅给他六百人。要知道,他这次要面对的可是足足一万的巴军。二长老摸着自己断指的地方,没由来的就是一个哆嗦,他心道:天可见怜,神鹰保佑,这次千万别让我遇到程城那个瘟神。 二长老率兵在此地驻扎了三天了,就在昨天得知巴军就在不远处,他知道自己的好日子不多了。但一想到他来前被告知此次他的任务就是诱敌,只要把敌人引到恶鬼岭他的任务也就完成了。他的心才稍稍的安定一点。 “报,前方三里处发现巴军前军,约有一千人!“ 二长老神色变的严肃,“传令下去,全军备战,我们会一会这股敌人。” -------------------------------------------------------------- 抱着会一会姿态的不只有二长老,还有一脸便秘表情的冯超,他一回到军中就勒令前军开拔,但一想到大王的命令,为了演好大王交代的戏,他干脆一个弓箭手都没带,把一千弓箭手全留给了副将,只带了一千步兵就急急忙忙的向西南方向行军。 冯超的行军速度不是很快,他知道敌人就在三十里外,而且要打遭遇战,所以他需要让自己的士兵保持体力,要知道,虽然是演戏,那也需要足够的实力,敌人也不是吃素的,否则一不小心自己真把自己演了进去,可就得不偿失了。 大约未时左右,根据前方探马传递回来的消息,冯超知道自己马上就要遇袭了。 “杀呀!”就在冯超想着敌人怎么还不出来的时候,二长老带着所有的六百人从前方左侧高坡冲了下来。二长老是想先打冯超一个措手不及。 一见敌人冲了下来,冯超心里没有任何的慌乱,但他得演。于是他带着大军掉头就走,士兵们也有些纳闷:就这点人,我们为啥要跑?但是冯超既然下了令,士兵们也就跟着跑。 要说这巴国士兵的体力真是不错,跑了三里路,二长老坐在马上都累的够呛,可就是没有追到巴军,眼见拉开了距离,冯超见距离足够了,于是调转马头,摆出阵型。 一见巴军如此,二长老知道自己打对面一个措手不及的计划流产了。接下来只能正面硬刚了。 “擂鼓,进军!”两军隔着一片山林大眼瞪小眼看了半天,冯超见将士们休息的差不多了,知道到了该试探试探的时候了。 二长老这边听到巴军擂鼓,又眼见没有程城,心中大安,便也传令手下擂鼓出击。 不一会,两军就在树林之中打了起来,两军的主帅都没有参与战斗,冯超和二长老现在心中都在思考,自己什么时候佯败。 双方打了整整一个时辰,因为没有远程武器,又地处山地上,即使是人数稍多的巴军也没占的什么便宜,大概双方都损失了一百来人,二长老觉得时机已到,是时候退兵了。 就在二长老要传令退兵的同时,林子的另一边的巴军突然传出了退兵的鼓点,冯超带着剩下的八九百人,且战且退,退到应人军队五里外的山地才停了下来。 二长老现在说不上心中是什么感觉,开心?巴军很弱?一千人打六百人竟然先退兵?或许吧,但二长老总觉得哪里怪怪的。 两军的第一次遭遇战就这么愉快的结束了,总体而言势均力敌,打的贼憋屈的冯超和打的有点迷茫的二长老现在都在思考和总结。 李仲辰在冯超开拔半个时辰之后,带领大军,包括前面冯超留下的一千弓箭手,也浩浩荡荡的开拔了,一步步的向恶鬼岭的方向缓慢的行军。 “报大王,冯将军所在的前军于今天下午未时左右遭遇敌军先头部队,我军损失一百二十七人,敌军损失一百五十人左右。我军率先撤兵。 “嗯,冯超打的不错,把我军战死的士兵厚葬,记下名字。看来应人部落的士兵还是质量很高,很顽强的。”李仲辰听了传令兵的话,喃喃自语。 同一时间。 “禀告族长,二长老部今日与巴军前军交战,互有胜负,各战损百人。巴军主动撤军,退后五里。” “巴人有多少人?” “一千人!” “什么,一千人打我六百人还主动退兵?” “爹,我早说巴军不足为虑了,他们比我应人部落的儿郎差远了,我看我们不如把勇士们集结起来,直接和他们打就好了。”原来元圆正在和他爹请安,此番听了传令兵的话,便发表了一番见解。 “这…究竟是疑兵之计还是巴军真的很弱呢?”元罗示意儿子不要打扰他,不自觉的陷入了沉思。 第十八章 且战且退 十月十六日。 天气依旧不错,大军一过,丛林之中尽是鸟鸣。 李仲辰觉得自己现在格外的悠闲,他骑在他的黑马上,一手扶着剑,一手牵着马绳,像是遛弯儿一样的前进。短短三十里的路程,冯超带队两三个时辰就能到达的地方,却被他硬生生的走了一天,从十月十五日早上出发,刨去休息的时间,这货竟然第二天中午午时才带领着中军到了冯超所在的地方。 和悠闲的李仲辰不同的是,冯超现在的心情糟透了,从昨天下午和应人的先头部队第一次接触以后,到今天中午见到李仲辰,冯超和应敌人打了大大小小三次的战斗,后两次加起来的伤亡也不够五十人。 虽然不是很理解李仲辰和大司马的意图,但冯超还是深刻贯彻执行李仲辰的指示,那仗打的叫一个憋屈,自己的军队在他的指挥下那真算得上是“一触即溃!”,每次战斗绝不超过一个时辰,但凡阵亡超过二十人,他立刻就鸣金收兵,人家打仗是前进,他现在打仗是后退,现在已经退了接近十里。 冯超打的憋屈,二长老可是打的爽了,他现在是真正的吃了颗定心丸,拿这三次的和巴军的接触来说,每打一次都能把巴军打的退后一点,以少打多打成这样,二长老觉得自己很帅。仿佛自己是天下一等一的良将一般。 根据以往的经验,或者说是二长老的辛酸血泪史,他一开始认为巴军都是英勇顽强的,可是经过这一天的战斗之后他发现,巴军和着四个字那是一个字都不沾。 现在的巴军在他的眼里就是软柿子,那真是随随便便都能捏巴涅吧,他心说要不是他只剩下不到五百人,而对面巴军还有超过八百人,但凡再给他多一百人,他都感觉自己可以主动进攻而不是被动防守,把眼前的巴军打败,甚至歼灭。 二长老当然不会忘了自己的使命,他最初的目的是要把巴军引到恶鬼岭,和大长老会师,通过恶鬼岭的地利来阻挡巴军的前进。但在目前的这种情况下,巴军是如此的脆弱,根本是不堪一击,zhishi稍微阵亡一些人就鸣金收兵,可见对方是多么的胆小。别说他暂时还败不了,就是他假装佯败,对方敢不敢追击他还是个大问题。 而且最重要的是,在战国时代,一支军队的先头部队往往是一支军队的胆魄所在,就二长老目前的观察来说,巴军的胆魄值无限接近于零。最起码,这领兵的将领在他看来就是个怂包,所谓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这样的将领带出来的兵也不会厉害到那里去。(冯超打了个喷嚏,谁在骂我!) 于是乎,在早上第二次战斗结束的时候二长老就派人回后方报告,要求应人部落的增兵支援,他现在觉很膨胀,觉得不需要太多,只要给他两千士兵啊,他就有把握打退巴国这帮怂货。 元罗收到二长老的第二份战报,觉得不可思议。 据他去年和巴军交战的时候的感受,巴军将领很是厉害,士兵们虽然刚刚经历了在楚国的惨败,但还是极有士气,仅仅两千人,在程城的带领下就打退了他带领的应人士兵。那简直和现在战报上的巴军相比不像是同一支军队,用句通俗的话就是天堂与地狱的感觉。 难道是因为此次巴军的主帅不是程城而是新任巴王李仲辰的缘故? 或者是因为这次巴军新兵比较多?士兵们胆气不足? 还是因为来到陌生环境作战,心中戚戚然? 元罗做了无数的假设,但总是想不明白。 “爹,看来巴军是真的软蛋,你之前的担心我看一点必要也没有。我看不如让大长老领兵去给二长老再增兵,这样一来,或许在恶鬼岭之前就能打退巴军!”就在元罗犹豫不决的时候,元圆又站了出来。(要不说二货二字坑死老子,生子当如孙仲谋,一不小心就让儿子坑了,古今之事都不外如是。) 元圆的话成了压死骆驼的最后一颗稻草,元罗听了他的话,打消了心中的最后一丝犹豫与怀疑,他走出屋子,挥一挥手,招来传令兵:“你去通知守在恶鬼岭的大长老,让他带所有士兵火速去支援二长老,先打打看,假如战事出现变化再退守恶鬼岭。” 应人部落的传令兵跑的是真的快,恶鬼岭到义城二十里路,他骑着马不到半个时辰就赶到了大长老那里,把元罗的命令传递给了大长老。 大长老用自己仅存的一只眼看着眼前的战报和元罗的指令,没有多说什么。他的眼睛虽然瞎了一只,可胆量还是在的,而且他是绝对认可元罗的军事能力的,以元罗这样谨小慎微的人都觉得离开恶鬼岭去支援二长老是可行的,那就是真的可以去。况且一旦打不过,大不了他还能再退守恶鬼岭。 于是,大长老带着他驻扎在恶鬼岭的四千多应人士兵,浩浩荡荡,风风火火的离开了自己赖以倚仗的天险,满是信心的支援二长老而去。 殊不知,从二长老派人去后方送信,老李一伙探马就传递给了李仲辰消息,进过李仲辰和大司马的猜测和分析,所有的一切,都在他们的预料之中了,而战争这其实才刚刚开始。 李仲辰率军到了前线的消息不只是冯超知道,二长老也知道了。 看看自己手里剩下的这区区五百士兵,再看看十里之外,满山遍野的巴国的士兵,二长老心中一万只那啥马飞过,他知无论自己再怎么牛逼,巴军再怎么弱智,可是二十倍以上的人数差距绝对不是他能搞定的,所以他不得不暂时避其锋芒。于是从午时得到李仲辰率军到达的消息开始,二长老就全军开拔,开始一点一点的率军撤退,他在等援军,同时也是在诱敌深入。 李仲辰自然是不急的,见应人部落撤退了,也不急着追。他下了这么大的一盘棋,不可能只吃对面一个边角的几棵小棋子。就二长老这四五百人,在李仲辰看来都不够塞牙缝的,他在等的是恶鬼岭的援军,在他的计划里,恶鬼岭的援军才是大头。 冯超这两天是苦不堪言,让一个急先锋去佯败,也亏得李仲辰能想出来。 现在冯超终于完成了任务,一和李仲辰的大军会师,他就感觉身上轻松万分,当下也不管正是午时,按逻辑正是李仲辰吃饭的时候,便不顾卫兵的阻拦,风风火火的闯入了李仲辰的大帐。 “大王,冯柱国一定要进来,我们拦不住。”两个卫兵跟着冯超进来,单膝跪地,心中惶恐不安。 “没事的,冯柱国要进寡人的大帐就让他进来,你们先出去吧!”李仲辰放下手中的饭碗,摆摆手示意卫兵先出去。 眼见卫兵出去了,冯超看看李仲辰桌子上的饭碗,感觉有些尴尬,但心中憋闷,真是一刻也等不了。他一咬牙,开口问道。 “大王,现在能告诉我为什么要这么打了吗,我和我的士兵们都快受不了了!”冯超满脸便秘的神色。 见冯超一脸委屈的表情,李仲辰拿起旁边的丝巾,擦了擦嘴。 “你真想知道?”李仲辰挑挑眉毛。 “还请大王明示?” “好,我问你,你会钓鱼吗?” “钓鱼,会啊,这东西我从小就会,只是不只这钓鱼和打仗有什么关系?”冯超见李仲辰不谈军事改谈钓鱼,心中颇多疑问。 “那你一定知道钓鱼都需要什么东西?” “鱼干,鱼线,鱼钩。”冯超答得很干脆。 “还有呢?” “还有?鱼饵?!”冯超思考了一阵,眼睛突然亮了,“大王你是说,我这两天是当了一次鱼饵,而目的就是要钓一条大鱼?” “不错,你这鱼饵当的不错,现在大鱼已经上钩了,再等两天你就能亮出鱼饵下的鱼钩了。这次战斗你功不可没。”李仲辰心说榆木脑袋终于开窍了,见冯超还愣在大帐中,“你还愣着干什么,难不成还要我留你吃饭。” “不敢不敢,我这就走,我这就走。”冯超尴尬之中透露着兴奋,转身告退。 十月十七,十月十八。 连续两天的时间,再没有发生一场战斗。 天气也一如既往的好。 二长老率领五百人一路退后。 而李仲辰呢?他还是悠哉悠哉的骑着他的黑马。应人退多远,他就跟多远,反正就是不接触。 他来的时候两军相距十里,到现在也一直没变过,还是隔着十里的距离大眼瞪小眼。如此一来,搞得二长老也不急了,慢慢悠悠的撤退。 两军就这样耗着,一步一步的向恶鬼岭的方向走,但是其实李仲辰和二长老都在等,而且等的是同样的东西-----------那就是应人的援军。 引蛇出洞的计划,诱饵已经展示过了,兔子也已经跟着快到洞口了,现在就等着恶鬼岭四千应人援军这条大蛇了。 第十九章 一触即发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之间又过去了一天。 十月二十日正午,太阳高照。慢慢悠悠,或者说是在养精蓄锐之中的李仲辰终于等来了让人为之一振的消息————守卫恶鬼岭的四千应人军队在大长老的率领之下倾巢而出,终于抵达了前线。 和李仲辰同样精神一振,甚至比李仲辰还激动的还有二长老。 前一段时间和冯超所率的巴国前锋部队的短暂交锋极大的增加了二长老的自信。膨胀的二长老甚至一度忘记了自己的断指之痛。在李仲辰大军相继到来的这三天时间里,二长老迫于巨大的兵力基数差距,不得不选择战略性的缓缓的后退。但是一看到巴军即使是在他后退的过程之中还是“不敢”靠近他十里之内,他就没由来的感到憋屈———这巴军上下一个个都是怂货,要不是老夫只有这点人数,老夫早就反攻了,甚至现在手上都拿着巴王的脑袋了。 现在一听说大长老来了,二长老顿时就像是打了鸡血一样,他连盔甲都来不及穿,只穿着粗布的变装,便疯了似的疾步走出大帐,迎向迎面而来的大长老。 “我的哥哥哎,你可算来了,等的我好苦啊!!!”二长老现在的状态好似是一个深闺怨妇,此时突然见了男人,就好像突然的动起情来一般。双手紧紧的握着大长老的双手。 大长老厌恶的看了二长老一眼,抽出被二长老紧握的双手,心道“平日里你总和我过不去,现在怎么像见了亲爹一样。两个大男人之间拉拉扯扯的成何体统。”但大长老还是分得清轻重的,他知道机不可失,失不再来。战场上的事那是一刻也拖不得,他急急忙忙的率军连着三天奔驰五六十里来支援,可不是来和二长老算账或者叙旧的。 “战况现在怎么样,我们进去说吧。”大长老调整好心态,嗓音洪亮的发问。就凭这份气度,也难怪元罗让大长老守恶鬼岭,而二长老只能当个在前方当诱饵的小小前锋了。 “好,好,好”二长老也知此地不是说话的地方,便也让开身子,迎着大长老走入了大帐。 两人帐中坐定,二长老也不急了,他换好军装,吩咐卫兵端来一壶茶水,抿了一口新沏的茶汤,这才开始叙说战局。 “来,二长老,说说情况吧。我来到你这的时候打听了一下,巴军似乎一直在十里之外,这是怎么个情况?”大长老以为自己到的时候二长老一定灰头土脸的,剩下几个残兵在苦苦支撑。毕竟双方的兵力差距这么大。可现在看到的事实是二长老的先头部队基本上还保留着完整的建制,二长老也完全没有痛苦的样子。 二长老听懂了大长老的意思。他闻言一笑,语气中夹杂着些许的嘲弄。 ”巴军都是些软蛋,这些天我一退,他们也不敢深追,只是远远的吊着,不足为据,不足为据啊。“ ”什么,一万人追五百人也不敢深追。巴军的胆子让狗吃了吗。“大长老闻言有些难以置信,他不敢想象巴军究竟有多么的弱。在他的认知范围里,别说是一万个人了,就是一万头猪,面对前面的五百了人也敢冲一冲的吧。 ”对方是不是有什么奸计??“。大长老心中犹豫不定。 ”能有什么奸计,我前段时间和巴军的先头部队交过手,巴军一千人,和我的六百人打了个半斤八两,而且打一次退一次,稍稍有些折损,巴军的整个士气就没了。依我看,这次的巴军全是些新兵蛋子,不足为虑。“ “我记得巴军有个叫程城的主帅很厉害,用兵很强?”大长老总感觉哪里有些不对,因为巴军的表现太诡异了。 “程城??反正我是没见过。程城是厉害,但是据说现在的主帅是他们的新任巴王,叫李什么辰的,就是一个毛头小子,估计是读了几本兵书,就觉得自己无所不能了,这样的主帅能有什么用?”二长老觉得大长老想的太多了,脸上不自觉的带着嗤笑。 大长老听了二长老的一番话,对战局也有了一丝把握。他搓搓双手,站起身来,仅剩的一只独眼漏出一丝黑光。 “好,那今日我们先整顿军队,连日来奔波也有些劳累。明日一早,你我会会这巴军!” 二长老分析了半天局势就等大长老这番话了。他激动的从位置上跳了起来。 “好,你先恢复一下体力,我这就命人写战书,明日定让巴军好看!“ 两人相视一眼,似乎感觉胜券在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就在应人这边大长老和二长老说话的当口,同一时间,在十里以外的巴军之中,李仲辰也在帐中讨论军事。 李仲辰现在坐在大帐之中的主位之上,面前是一个长条的桌子,这是他这几日闲暇十分命人做出来的。而那张巨大的羊皮地图此时就在桌子上铺平展开,地图上的标记远比几天前多,这都是旁边书记官的功劳。长条桌子边上站着大司马程城和包括冯超在内的几个高级将领。 “大司马,你来说说战局吧!”李仲辰觉得这种专业的事还是交给专业的人比较好。 ”是,大王!“大司马顿了顿,走上前来。指着眼前的地图。引导着众人的目光看向他指的方向。 “现在我们的位置是在这里,正处于一段比较开阔的地带,大军也方便展开。我军如此慢悠悠的行军,就是要把战场放在这一块。”闻言,几位将军也看向眼前的地图,不放过一丝一毫的标示。 “这段时间辛苦大家配合演戏,终于把驻守在恶鬼岭的四千应人部落的军队引了过来,接下来大家终于可以痛痛快快的打仗了!” “这段时间可是憋死我了!”闻言,冯超大大的喘了一口长气。几位将军听了他的话,也不自觉地笑出声来,一时之间,整个中军大帐之中都是将军们豪迈的嗤笑。 “大家不要放松警惕,下面才是真正的硬仗。”大司马适时的浇了一盆凉水。 等大家都安静下来,大司马接着说。 “此次战斗,只许胜,不许败,而且不只是要胜,接下来的几天,大家要各司其职,必须要全歼这股敌人。这是我们好不容易才引出来的敌人,机会稍纵即逝,此次决不允许放虎归山。一旦让他们回到了恶鬼岭,就是只剩下一千人回去,也会让我们头疼很长时间的。”大司马说的语气铿锵,几乎是一字一段,让人感觉到这段话的沉重。 “大司马说的不错,但大家也不要有什么负担,既然已经引出来了,就没有让他回去的道理!”李仲辰接过大司马的话。 “大司马听令!”李仲辰的表情变得严肃。 “臣在!”大司马双手抱拳。 “寡人命你坐镇中军,统筹全局。” ”是!“ ”冯超,寡人命你为前锋,率领你的前军冲锋。“ ”是,大王!必不负大王所托。“冯超非常的激动 ”嗯。这次你要把所有的弓箭手都带上,一个也不许留。不要给我吝啬箭支,给我狠狠的打!“ ”臣明白!“冯超感觉现在自己”翻身农奴把歌唱“,一扫几日以来的憋屈,心里美滋滋。 ”其他人,各司其职,左右两军注意配合中军,战场之上的军队调度,一切以大司马为准!“ ”是,大王!“众人纷纷抱拳,行了一个军礼。 就在此时,远远地听见一声:”报!~~~~“ 紧接着,传令兵在卫兵的带领下进入大帐,他单膝跪地,用洪亮的声音:”报告大王,收到敌人递来的战书,请大王过目!“ 李仲辰接过传递过来战书,轻轻的扫了两眼,便传给身旁的大司马看,待的所有人都帐中的所有将军都看过之后,众人相视一眼,紧接着便是一阵阵的大笑。 “你们看,这我们还没急,敌人就先着急上了,好,大家赶紧回去准备,明日一早,我们会会这应人大军” “是!” 战前的部署与动员就这么愉快的结束了,每个人都觉得自信满满,冯超更是快乐的像个猴子。急急忙忙就冲向了自己的前军大营,找自己的副将要弓箭手去了。 只是在众人走了之后,李仲辰和大司马独独留下了殿军的将领————成全。 李仲辰把成全招至眼前,拉过他的耳朵,用极低极低的声音轻声的叮嘱几句,又在地图之上指指点点。 成全后退两步。双眼之中透露着信心。 ”定不负大王所托!“ 一夜过的很快,两军的主要将领都没怎么睡好,毕竟大家都很激动,尤其是李仲辰,这是他穿越之后的第一场大战。 战争,一触即发。 第二十章 人才的意义 夜晚原本应当是短暂而安逸的。因为在没有电灯的年代,绝大多数普通人家晚上就是直接上床睡觉。而一觉醒来,就又是崭新的一天。 但就是这短短的一夜,对两军的主帅来说,却是十分的难熬。 先说李仲辰吧,作为一个从未经历过战事的现代小宅男,虽然已经穿越过来半年有余,养气的功夫也有所提高,甚至还修习了内家功夫,和大司马学了一些兵法,已经和原先大不相同了。但一遇到这样紧张的时刻,还是难免有些激动与担心,即使他的计划在他想来应当是万无一失的。 相比于李仲辰的稚嫩,大司马程城就体现出了作为一个老手的从容不迫。虽然在大战之前他也难免有点激动,但这都是骨子里军人的热血导致的,说白了就是有点战争狂的感觉。他毕竟是久经战争考验的人,相比之下,大司马睡的要香甜的多。关于这一点,从一大早起来之后两人的脸色就能看出一些端倪。 应人方面,大长老昨夜因为长途跋涉带来的劳顿,反而让他无心考虑战事,睡的比较安稳。相对于大长老,二长老就差很多了,他足足激动了一整夜,到直到凌晨的时候才因为精力耗尽而睡着,所以早上起来顶着两个大大的黑眼圈,并且满眼的血丝,甚至比李仲辰还略有不如。 但不管怎样,当太阳高悬,午时三刻之时。两军已经在两山之间的开阔谷地之中展开人马,针锋相对,大战之前的紧张与肃杀的气息在两军之间快速的弥漫着。 将领不仅仅是军队的指挥者,还是一只军队的脸面。 李仲辰此时头戴落满暗纹的银盔,身着银甲,跨坐在身下的黑马之上,左手纯钧剑还未展露剑锋就知道必是绝世的好剑,右手边马身侧面挂着上好的梨花木做的弓箭与插满铁头羽箭的箭袋,剑眉星目,一看之下便觉的威武,虽然有些年轻,却也令人望而生畏。 大司马就比较朴素一点,用十二个字总结就是——“铁盔铁甲宝剑,浓眉怒目美髯。“虽然没有李仲辰那么鲜亮,可是自二十年的军旅生涯中养成一股子杀气让他的气势也丝毫不逊色。他的宝剑一看就是饮饱了敌人的鲜血,剑柄处带着几分暗红。 反观应人部落这面就逊色的多。处于队伍最前面的两个将领,一个是瞎了眼,干瘦干瘦就快要入土的老头子,手里拿着一把青铜剑;一个不但断了指,眼还红红的,活像个死兔子,肩上扛着剑。这么两个人在前面一站,有点像天桥下面装可怜的乞丐团伙,气势首先就落了不只半分。 但打仗却也不是选美,不是说谁的造型凹的好谁就厉害,军队厉不厉害,最后谁胜谁负,当然还是要打过才知道。 此番二长老终于看见了“程城”,他握着剑的手不自觉的一哆嗦,心说这个瘟神还是来了。但好在最近几次的战斗加强了他的信心,断指处也似乎好了伤疤忘了疼。只见他咬咬牙,对着旁边的大长老恨声说道;“xx的,老子这回兵力充足,定要抱上次的断指之仇,他斩我一根手指,我这次要把他的双手都斩下来。” 两军就这样大眼瞪小眼的在谷地之中站着,太阳越来越毒。 这是一个蓄势的过程,考验着双方的将领的素质和军队的纪律性,汗水在脸上肆意的流淌,并逐渐开始开始浸湿盔甲。 如果按照正常逻辑而言,两军交战之前是要斗将的,但大长老和二长老深知自家的家底儿,就凭他们俩两把老骨头,别说是一个人,就是两个人绑在一起也不够程城一个人收拾的。毕竟程城可是已经跨入了内家第二阶段练精化气的人物。二长老可是深知他的厉害。而下战书的一方不提这一岔,那李仲辰自然也没有派人上去斗将的道理。 说起斗将就不得不说说春秋战国时期军事方面一些重要的人物了。 先从大家最关心的武力上来说。以秦朝建立之后的历史上著名的武神章邯(堪比吕布的地位)的武力值为一百来算,楚汉之争时的项羽(应该是史上最厉害的武力)应该在一百以上,也许是一百五十分(历史记载无人是其一合之敌);蒙恬(秦大将,守长城)估计能得到八十五分;而战国时相当有名一代杀神白起单论武力估计能在八十分到八十五分之间,齐国的大将田单在七十到八十分,而李仲辰估计大司马程城的武力值就在七十分左右。诸位如果要问李仲辰的武力,我只能说他只算的上是初窥门径,还不够六十,就是说还没有能够达到名将的标准线,至于应人部落的两个残疾就更不用说了,二三十分都是抬举他们。 从统帅能力或者说是智力上来说,也许大家的认知里普遍觉得孙武应当是最厉害的,其实他还差的很远,只是凑巧他写的一本兵书被保存了下来,里面阐述的思想很好的提示了后世的军事家,所以被奉为了经典。 在这里咱们就以孙武的统帅能力为一百做个衡量,首先我认为白起就是超过他的,最起码在一百一左右;就算是廉颇,在守城方面也足矣与他比肩;伍子胥如果不是性情大变,怕是也能在巅峰的名将之中站的一席之地。 说了那么多人物,其实战国时期还有一个最牛的人,他就是赵国的李牧,他最少有一百三十以上的评价,此人凭借一己之力甚至一度扭转了赵国的颓势,可惜功高震主,加上被用了反间计,受到了小人谗言的迫害,所以死了自己人手上,被赵王搞死了,像极了宋朝的岳飞,实在是个悲剧。 那么大司马程城的统帅能力能有多少呢? 在李仲辰长时间和大司马的学习交流,包括日常的对答之中。他觉的程城的统帅能力最少应该在九十以上,甚至也许不弱于孙武,那么为什么后世人们从不知道有程城这个人呢? 对,大家猜的没错!----他没投好胎。 大司马出生在了弱小的巴国,又不愿意离开故国去其他国家投靠,所以空有并吞八荒的抱负却没有施展的空间,只能随着巴国的覆灭一起淹没在历史长河里。这就是小国寡民无大将。但是现在李仲辰来了,这或许会成为程城命中的转机。 说回咱们的巴王李仲辰,小李同志的智商还行,跟着业界大牛老程学了几天兵法,加上自己看过超过这个时代的一些书,电视上也看过一些战争的纪录片,历史类的探索发现什么的。李仲辰觉得自己能给自己勉勉强强打个七十分。而应人部落的两个长老,大长老估计凭借这自己的老谋深算能和李仲辰差不多,至于二长老,李仲辰觉得他大概率还没及格。 上位者,要懂得识人用人,不可能事必躬亲。李仲辰深知放权用人的道理,所以在战局指挥的方面他把权利完全交给了久经沙场的大司马程城。 那么完全把战场的临时统帅权利交给大司马究竟有什么好处呢? 如果你此时坐在飞机上,从高空以鸟瞰的视角端详双方的军队,你就会发现一丝丝的不同。 先说应人这边,不到五千人的军队在大长老的调度之下形成了典型的方阵,在最前面是一些拿着木盾士兵,稍后面一点都是长枪兵,再往后就是大长老和二长老以及身边的卫兵了。应人部落果然得到了楚国的支持,整个队伍的武器装备比起一年前提高了一大截。说是鸟枪换炮也不为过。 反观巴军这里,就不是一个方阵这么简单的了。 从上空看,整个巴军的形状好像一个向前的v字型,好像是一个口袋一样要把应人的军队装进来一样。巴军的左右两翼成梯次分开,好似是猿猴伸出两只臂膀的感觉。就在v字最后面,也就是李仲辰的中军和前军所在之处,两排持盾的卫士之后,是接近两千人的弓箭手大队,为了这次的战斗,李仲辰和大司马经过商量,决定把前锋军的弓箭手全部调回来,统编出一个弓箭手大队,作为杀手锏。当然,冯超是有点郁闷,自己好好的弓箭手,总是不让用,现在还被完全调走了,想想就很气。 然而大长老现在很开心,因为他觉得自己胜券在握。 在他的视角里,原本他是比较担心人数的差距的,可是现在看了对面的战阵,他觉得这可能是李仲辰胡乱排的兵。没文化真的很可怕,但凡有点经验的名将就知道这是雁形阵。 “毛头小子就是毛头小子,他将一万人摊开的这么大,那么每处地方必定薄弱,我只要把所有的兵力都投入到一个点上,也就是中军所在的位置。一旦撕碎一点,那么就可以让整个巴军截成两段,首尾不连,然后就~~~”大长老做着美梦,一边差点嘿嘿嘿的笑出声来,搞的旁边的二长老一脸黑线,有些莫名其妙。 大长老看看身边的兵,实在是等不下去了,他决定率先发难。但他心中还是有些戚戚,所以决定让二长老先上。 “二长老,可愿为我军前锋,率军冲锋!”大长老深谙有事让愣头青先上的道理(嗯,这是元罗的套路,元罗不自觉的打了个喷嚏) “好,这次看我的吧,孩儿们,跟我冲锋!”二长老还没等大长老说第二句话,就带着分给他的两千长枪兵冲了出去。 “我为你击鼓!”大长老边说便真的擂起战鼓来。 两句对峙,相距三里。伴随着铿锵的鼓点,二长老一步一步的逼近巴军。 面对对面如此猛烈的鼓点,巴军却好似没有什么动作,待得二长老率军进入距离巴军前军和中军所在的位置有一箭之地时,也就是大概三百余米时。在大司马的一声令下,整个巴军疯狂的运转起来。 先是左右两军非但没有合围反而向对面的应人部落的方向和两侧缓慢的移动,似乎在远离应人的前锋。然后就是李仲辰所在的位置,前两排的持盾手突然就蹲了下来,然后,无数的银光斜指向天际。 你体验过群星坠落的感觉吗,你感受过密密麻麻的冰雹吗?知道什么叫筛子?什么叫遮天蔽日吗? 远远看到一片银光,刚要喊出一声“撤退”的二长老就被迎面而来的一只羽箭穿喉而过,他双膝跪地,怒目圆睁,他记得他从没见过巴军的弓箭手,他以为巴军看到他冲过来就会一触即溃,哪知到他没有接触到巴军他就死了。远处,冯超放下了手中的弓箭,几天来的郁闷一扫而空。 两千人的箭雨整整下了三波,密密麻麻,而两千人的应人队伍,现在基本上都躺在地上,死的不可名状,鲜血一时之间染红了大地,血泊练成了片,似乎太阳都被映的有些红。连小草都娇艳了些许。 远处的大长老张开大嘴,瞪大双眼,满脸的不可置信,他连救二长老都来不及,手中的鼓槌不自觉的滑落。原本就算巴军有弓箭手,战局也不至于发展成这样,毕竟一旦短兵相接,弓箭手也不好发挥作用,怪只怪二长老太轻敌了。 “二长老,你可是坑苦我了,巴军这那里是软弱可欺,分明是噬人的猛虎。快,快,传令兵,通知下去,我们撤。”一边说着,大长老调转马头,带着自己的三千残军,向南边的恶鬼岭疾驰而去,他心中清楚,只有到了恶鬼岭,依险而守,他才有一线生机。 远处,看见眼前的景象,李仲辰一时之间有些恍惚,他开始明白一将功成万骨枯的道理。大司马程城却不为所动,比这更惨烈的场景在他二十年的军旅生涯中他见过太多太多了,甚至一年之前巴军就被楚军差点全歼。他知道,现在最重要的是追击敌军,刚刚诡异的向应人部落大军方向移动的左右两军在他的指示下变成了前军,率先追击而去。而李仲辰所在的中军则在打扫了战场之后,也快速的赶上前面的军队,一路追击而去。 前面五十里之外,就是天险————恶鬼岭。 第二十一章 哀兵必胜 大司马程城不愧是一个好的将领,李仲辰的便宜老爹能够发掘到程城这样的人来做大司马,也不得不称其眼光独到。 自那日在山中谷地大败应人军队,并且阵斩二长老和他所率的两千人马之后,整个巴军就开始在程城的指挥之下开始追击大长老。 在程城的指挥之下,巴军的左右两军合二为一,变为先头部队,而李仲辰所在的中军和冯超率领的前军则紧随其后,巴军虽然人数多,山地也很崎岖艰难,但整个巴军的行进在程城的调度之下显得有条不紊,即使是在追击敌人,也显得从容不迫。 相比巴军而言,应人部队就差的很多。 这差距不是体现在兵员的素质指数的,尽管巴人素来勇武,巴国所在之地也多是山地,自然也在山地之中练过。但应人部落毕竟占据着地利的优势,这片山林就是他们平时的练兵场,所以两军从单纯的体力上而言是差不多的,甚至应人军队因为对地形的熟悉还强一点。所以这个时候就要看谁家得将领厉害了,这就体现出了只能得七十分的大长老和能得九十分以上的大司马程城之间的差距。 首先从布阵上他就弱了不止一筹。撇开布阵这件事不谈,行军和扎营是一个古代将领的基本功,现在单就行军而言,大长老带的应人部队走的就毫无章法,其中大长老一骑绝尘的冲在在前面,后面是一千人左右的大长老的亲兵;之后是跑的乱作一团的长枪兵;最后面是已经把盾牌丢的丢,仍的扔的持盾兵,他们更乱,一点都不像一只军队,反而像是一群因为饥荒而逃难的难民。 整个应人部队的三千人,就像是一个倒置的喇叭花,大长老是花的根部,而其他的士兵向后面发散。甚至有些人就像花粉,直接就飞了出去。 从第一天战争结束,大长老决定逃开始,已经整整的过去了两天多。说来也奇怪,这两天尽管身后的巴军在程城的带领之下也在全速的追赶大长老,可他们却始终没有进行过什么大规模的攻击。他们追到的往往都是应为种种原因离开部队的逃兵或者说是残兵,真正的应人部落的主力却基本上没什么大的损伤。 根据昨天的统计,大长老还剩下至少两千五百人左右的队伍,他觉得就是再少一点,只要能挺到回到恶鬼岭的防守的地势,到时候别说他手上还有两千五百人,就是还有一千人,防住巴军也不是问题,甚至于当等到援军的时候还能进行反攻。 但大长老其实是心有戚戚的,因为他总觉得哪里有什么不对。 按照道理而言,巴军或者说是大司马程城和巴王李仲辰是一定不想让他们回到恶鬼岭的,他们理应让巴军全速前进,争取在恶鬼岭之前就全歼他带的这批应人军队。 但事实就是,大长老甚至于试探性的在第一天晚上刻意放慢了行军速度。可巴军随即也和他一起放慢了行军速度。这让他认识到,巴军的命令恐怕就是吊着他,也不追上来,但是也不让他好受,他就只能跑,好像是在赶鸭子一般的把他往前赶。这其中一定有什么阴谋诡计。 但现在大长老顾不上那那么多了,眼见就要回到恶鬼岭了。就是有什么阴谋诡计,他现在也顾不上想了。他现在一门心思的只想快点赶回自己的老巢,然后就派兵去后方的义城求援。赶鸭子就赶鸭子吧,小看恶鬼岭的险要,只要让他回去,他一定让巴军吃不了兜着走。 —————————————————————————————————————————————— 与此同时,在后面紧追不舍的巴军之中。 冯超又是一脸便秘的表情,策马从前面到了李仲辰和大司马程城身边,见大司马和李仲辰便骑马便闲聊些什么,冯超竟然生出一种恨铁不成钢的感觉,他使劲的咬了咬牙,由于太快,用的力度又太大,竟然咬破了唇。 ”冯将军,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冯将军何至于竟然要自残?“李仲辰说着指了指冯超的嘴唇。他虽然在和大司马说话,可他早就注意到了冯超,也看到了他的便秘神色。他一点不觉得生气,反而觉得有些好笑,于是不自觉的用上了现代的套路调笑他两句。 ”这~~~~~~“冯超被问得哑口无言,一只手紧紧的握住手中的剑柄。 ”冯将军可是有事要想寡人说?“李仲辰觉得冯超有点憨憨的,也不好意思再”欺负“他。 ”大王,我就想知道为什么现在不直接追上去干掉敌人,我觉得昨天我们就能追上了,请大王明示!“ “冯将军,不得无礼,大王要做什么是岂是你可以指指点点的?还不快快退下”大司马见冯超话说的如此强硬,生怕因此触怒了李仲辰,出于保护冯超,他插了一句进来。 “无妨。无妨。寡人就喜欢冯将军这样的急性子。”李仲辰摆摆手,示意大司马无事。 “请大王明示?”冯超这货脑子不灵光,顺杆子爬的本事却长进不少,眼见大王不介意,就又重新问了一句,起的大司马好想打死他。 李仲辰倒是没有什么,他是真的不介意。 “好,寡人问你,可听过哀兵必胜的道理?”李仲辰问完之后,突然闭口,眼见瞪着冯超看。 “大王是说,现在的应人军队就相当于哀兵,一旦我们追的太近,或者说直接打上了,他们眼见没有逃脱的希望,必然会和我们进行殊死的搏斗,那样会让我军产生很大的伤亡。” “不错啊,你竟然能想到这么多,看来这两天看了不少书吧。”李仲辰听了冯超的话,感觉孺子可教啊。 “这,嘿嘿,一点点,一点点。”冯超挠挠头,就很尴尬。 “好,那我再问你,如何能让一个人感到绝望?” “这,臣不知!” “我告诉你,当一个人的希望快要实现的时候让他破灭会然一个人感到绝望,而我们现在做的就是给应人营造一种假象!” 冯超还是一脸懵逼,反而是旁边的大司马听到李仲辰的这句话,眼前一亮。虽然计策是他和李仲辰一起想出来的,但他可真没想的这么深,李仲辰的一番话让他在揣摩人心的方面又近了一步。 ———————————————————————————————————————————————— 远处,残阳如血,翻过一座山丘,处在最前面的大长老突然看见了远处两山之间的缝隙。他的表情立即变得惊喜与兴奋,只要再翻过前面的两座上,恶鬼岭就到了。 “儿郎们,快走两步,前面就到恶鬼岭了!” 应人军队上下洋溢在重获新生的喜悦之中,熟不知,这是他们最后的喜悦。 就像是临死前最后丰盛的晚餐一样,喝下这碗断魂酒,一路好走!!! 第二十二章 奇兵 眼见前面就是恶鬼岭了,大长老心中长长的出了一口气,马不停蹄的跑了两天两夜,终于要回到自己的老巢,不论李仲辰和大司马有什么阴谋诡计,只要让他回到恶鬼岭。就都不是事了。 远处巴军中军阵中,冯超听了李仲辰的话还是有点懵。 “大王,你就把具体的计划告诉我吧,我真的等不及了!” “计策说出来就不灵验了,你就在这看着吧,马上你就能看到了!”李仲辰故意吊着冯超的胃口,毕竟身边有这么一个将军也能让他在无聊的行军过程之中找点乐子。 一旁的大司马程城看了看李仲辰的神色,明白了大王的意思,便笑而不语。继续策马前行。 “传令下去,军队放缓前进的速度,现在开始展开,准备战斗!”眼见前方的大长老所带的应人军队又翻过了一座山丘,与恶鬼岭只隔着一座山丘了,大司马下达了准备战斗的指令。 随着大司马的指令下达。前面合二为一的左右两军开始缓慢的展开,整个部队开始又回到了最开始的v字形,仿佛是一个口袋即将要收口一样。 与此同时,前面埋头逃窜的大长老也也察觉到了巴军的变阵,他们似乎比之前又减缓了速度,但是他现在一门心思只在面前的最后一片山坡之上,只要他翻过了这片山坡,就完成了从地狱到天堂最重要的一步。那么身后巴军一切的布置就都是浮云了。 “传令兵,你通知下去,最后一片山坡了,让大家再加把劲儿,走的快一点,翻过了这座山,我们就回到恶鬼岭了!” 很快,整个应人部队都好像是活了起来,速度也一下子提了上去,每个人都仿佛全身都是干劲用尽了身体的每一寸力气,很不得腿都是不是自己的了。 —————————————————————————————————— 眼见前面应人军队跑的越来越快,冯超心中的焦急又写在了脸上。 “冯将军又着急了。”李仲辰看到冯超的表情变化,就觉得很好玩。 “你要多像大司马学学,作为一个将领,要做到泰山崩于前而不改!不能一点点小事就如此的慌乱!”李仲辰突然决定教育冯超很有成就感,看来自己是一个当老师的料。 “可是,这…”冯超刚要说话就被李仲辰打断。 “没有什么可是的,应人此举全在我和大司马的掌控之中,任凭他们再怎么跑,也跑不出我们的手掌心,你就在这好好看着,好好学,回去之后给我好好看书!”李仲辰说完,便闭口不谈,这货装起来还是蛮像个高人的。 就在应人部队开始翻越最后一片山坡的时候,巴军的战阵也已经完全展开了,紧接着也跟在应人之后开始爬山。 一场追击战,似乎变成了一场两军之间的赛跑,当然,前面的人跑的是慌慌张张,似乎打了鸡血一样,而后面的人却跟的不紧不慢。 转眼之间,半个时辰过去了。 ————————————————————————————————— 当太阳逐渐由正中开始偏西,眼看着再有一会功夫就要完全落山之后,大长老终于要带着他的应人残兵将要跑下山坡了。 大长老的心跳的越来越快,他知道他马上就要脱离危险了,前面就是恶鬼岭最开阔的地方。 下了山坡,大长老喘了几口气,他毕竟年纪大了,虽然他有马可以骑,但如此长距离的逃命,不对,应该说战略性撤退,还是让他有些承受不了,有一点心力交瘁的感觉。但好在他看到了眼前熟悉的两座山,和两山之间开阔地谷地,他的心情一下子轻松起来。因为这就是他这两天日思夜想的老巢—————恶鬼岭。 进了恶鬼岭,大长老看着旁边的树都有些亲切,似乎那些开的娇艳的野花也是在夹道欢迎他,很快,整个应人军队就全数进入了恶鬼岭。 —————————————————————————————————— 不到半柱香的功夫,巴军也全部进到了恶鬼岭之中。 “大司马,单看这恶鬼岭的景象,一点也不像是一处凶地啊,倒像是什么风水宝地。”李仲辰看着恶鬼岭中的绿树鲜花,转头向大司马说道。 “不错,要是不知道这恶鬼岭是越走越窄,约走越险,怕是真以为到了什么事外桃源吧!”大司马看着李仲辰,接话道。 “恐怕现在应人将领心中就好像是到了世外桃源的感觉啊!”李仲辰感叹到。 “怕是马上他就要绝望了!” 冯超看着两人疯狂的打哑谜,感觉自己就像是个被蒙在鼓里的猴子一样,心中是想气又不敢气。 —————————————————————————————————— 大长老眼见越走越窄,心中却越来越有些慌乱,他感觉有些不对,似乎是太安静了些,但现在他也顾不得细想,因为再有一里不到就要到他的老巢了。 大长老看看身后,巴军还没有追上来,足够他有时间布置放手。“儿郎们,前面就到了,我们回来了!” “哦,终于回来了!”所有人都放松下来,身体上的疲惫感也纷至沓来。 又走了一会功夫,转过一个弯,就是老巢所在了。 突然,大长老身边的卫兵冲到了大长老面前,大吼:“大长老小心!”说着,便被一支利箭穿胸而过,怒目圆睁,死在大长老身前。 大长老又看到了几日前看到过的一幕,无数的银光自天上落下,然后便是响彻恶鬼岭的大吼“杀”,随之而来的是应人军队的惨叫与鲜血。 “撤,撤,快撤!”大长老死也不会知道,为什么自己的老巢里冲出了一伙巴军,他觉的自己一定是在做梦,他的头盔被射下了,头发散开,他调转马头,又带着大军向回跑。 只刚刚那一轮箭雨,又有超过三百的应人死掉了。 “大长老,后面的走不了了,巴军包过来了!” 只跑了几步,大长老听到了令他绝望的消息————巴军追上来了。 “这是天要绝我,天要绝我啊!”大长老突然感觉眼前一晕,整个人从马上摔了下来。 第二十三章 死而无目 大家可能有疑问,这股奇兵究竟是哪里来的呢? 细心的朋友可能发现了,就在应人发来战书的那天,庭议之后,李仲辰单独留下了殿军的将领成全。大司马程城和李仲辰早料到第二日的战斗必胜,但是他们的目的是想要全歼敌人,那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了。两人思来想后,细细商讨,都觉得只有在恶鬼岭之中才能做到全歼敌军。那么问题来了,如何全歼? 于是就有了庭议之后成全的留下,成全得令之后连夜率军从西面二十里兜了个大圈子绕到了应人部落身后,紧赶慢赶,终于在今天午时左右到达了恶鬼岭,原地整军之后,成全就命大家以逸待劳,等着应人的军队。 可能还有人发现殿军原本应当是一千人的,怎么变成了两千,还有弓箭手了?没错,左右两军的弓箭手全被调给了成全,所以成全这里现在足足有一千弓箭手。就是这一千人的弓箭手,打了大长老一个措手不及,逼迫他不得不掉头。 所以大长老现在的境地就是,前有猛虎,后有豺狼,而两边是崖壁。处在这样一个环境之中,大长老只有一种想法,那就是“绝望”。刚刚还在欢庆即将到老巢了,一转眼就发现反而是到了死地,一下子受不了如此打击的大长老就这样急火攻心,然后就变成“失足老年”了。 “大长老,你醒醒,大长老,快醒醒啊!”旁边的卫兵说话之中透着焦急。两千应人军队围成一个自发的围成一个圆圈。大长老正在圆圈的中心。如果你仔细观察,可以发现,应人士兵普遍腿脚都有点发抖。他们刚刚用了最后的意志加速行军,现在不只是心中绝望,体力也到了底谷。 李仲辰此刻策马出现在阵前,他毕竟是现代人,虽然经历过战争的洗礼,但股子里面还是怀揣着对生命的敬重。 “前面的应人士兵听着,你们已经没有退路了。现在给你们一个活的机会,放下手中的武器,跪在地上,向寡人投降吧!”李仲辰用了自己最大的声音,声音在整个恶鬼岭里回响。应人士兵心中开始动摇。 “不可,我们就是死也绝不向巴人投降!”大长老没被卫兵叫醒,反而被李仲辰的一句话惊醒了,他知道,自己是将领,即使是投降,也难逃一死的命运,反而如果不投降,他也许还能在士兵的保护下逃得性命。所以他用了全身的力气喊出了这么一句话,声音甚至还压过了。 “那好,希望你们不要后悔自己的选择!”眼看在大长老的喊声之下劝降已经成为虚妄,李仲辰拨转马头,回到了自己的阵中。 有时候你想要做一个仁慈的人,可敌人非逼得你残忍。李仲辰就很难受。 大司马看李仲辰回到了阵中,大手一挥,两千名弓箭手就拉满了弓箭,随着一声令下,千百抹银亮飞了出去,在应人之中炸开了一朵朵血花。 “冯将军,现在可明白了!”李仲辰望着身前的冯超。 “臣明白了,原来如此,大王在恶鬼岭设下了伏兵,就等着应人自投罗网。” “不错,好,现在是你一展身手的时候了,带着你的人去吧,一个不留。” “臣领命!” 冯超说着行一个军礼,然后便翻身上马。大吼道“前军将士们,随我杀敌。” 随着一轮箭雨结束,冯超率军冲向了敌人。后方成全见巴军箭雨已停,知道到了短兵相接的时候了,也带着士兵从背后冲向了应人,一时之间,大长老腹背受敌。 冯超的兵器是一柄长刀,他骑在马上,如果不是脸黑,李仲辰甚至把他认成了关公。冯超不愧是能成为急先锋的人物,他似乎人马合一,马蹄过处,长刀带起一片片的人头与献血,看的李仲辰也觉得热血沸腾,要不是大司马拦着,恨不得自己上去冲杀。 心灵打击,箭雨蹂躏,加上冯超和成全的这一番冲杀,一时之间,应人剩下了不到一千五百人,就是这一千五百人,除了紧紧围在大长老面前的三百人之外,其他人,无不各自为战,或者说是玩命逃窜。 “伍长,你看我杀了一个敌人,我再也不是新兵了!”狗蛋一枪捅死了一个应人,感觉自己很帅,回过头来向自己的伍长邀功。他们这批新兵已经过了对于血的恐惧阶段,现在就剩下亲自杀人了。 “战场上你个瓜娃子还分神,你小子命不要了吗?”伍长赵六子一枪格开了刺向狗蛋的一剑,然后反手一枪,刺穿了敌人的咽喉。 狗蛋一时之间愣住了,然后就听见一声清脆的“啪”,原来是赵六子给了狗蛋一个大巴掌,“你还愣着干嘛,看着点四周。” 新兵狗蛋就这药经历了人生的第一次真正的血肉搏杀,他也从一个新兵迅速变成了一个老兵油子,抽冷子的技能也是越练越熟。和狗蛋一样,类似的场景发生在战场的每一个角落,当然也有新兵因为一时的兴奋而送了性命,但总的来说,李仲辰最初的目的达到了,这只军队开始变的像一只精锐。 短短两柱香的功夫,巴军就几乎屠尽了应人军队,只剩下大长老和他的三百亲兵。战场上满是血腥的味道,献血在地面上一点点的渗开,仿佛在画布上晕染。 巴军举着长枪,一点一点的收缩这包围圈,里面,大长老心如死灰,他知道,自己不可能逃出去了。而去他知道,现在他也不可能投降了。 “大长老,走,我们保护你从南面杀出去!”卫兵头领一拉大长老,提着枪带着剩下的三百人向成全的方向冲了过去。 你知道什么叫打在崖壁上的浪吗? 巴军现在就是崖壁,而应人现在就像是海浪一样,他们打在崖壁上,只能溅起些微的水花,却不会对崖壁损伤分毫。 大长老一句话都没说,任由卫兵拉着向前,转眼之间,三百人的卫兵就剩下寥寥的几个人了。 就在这时,李仲辰拿起了右手边的梨花木工弓,又抽出一只羽箭。只见他拉满长弓,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然后听到“嗖”的一身箭响。 箭尖从大长老的后脑穿入,又从大长老的右眼框处穿出,带出了他的右眼。 大长老身体向后仰去,重重的摔在地上,他死的时候,唯一的一只好眼此时正插在箭上。人家是死不瞑目,他是连眼都已经没有了。 冯超策马上前,大刀一挥,几颗好大的头颅便应声而落,至此,所有的应人军队全部被消灭,一个不剩。 远处,残阳如血。 第二十四章 蜕变 从十月初八从江州誓师出征,到今天十月二十二日傍晚,足足过去了十四天。 就是这两个星期的时间,巴军在李仲辰的带领下,在大司马程城的指挥之下。一路行军开赴到了应人部落最为依仗的天险————恶鬼岭。 当然,这还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巴军竟然全歼了应人部落接近五千人的军队,这几乎是应人在义城之外的全部军队。而且,经过李仲辰手下人的一番统计,最后,仅仅只有不到五百的巴军丧失了战斗力,而且大多数是伤了而不是死了。 战斗结束了,在残阳之下,显得格外的凄凉与萧索。 李仲辰策马从远处渐渐的走进大长老的尸首。 一路之上,所有的巴军战士都主动为他让开道路,持枪或者持弓静静的站立在两旁,仿佛李仲辰是在阅兵一般。 李仲辰的最后一箭越过众人,从大长老的后脑贯脑而入又从眼眶穿出,让所有人都感到惊艳。但是,这只是在士兵眼中,在将领们眼中,李仲辰仿佛就是他的便宜老爹附体一般,智力高超,谋略周到,武力尚可,最重要的是知人善用,要知道并不是每一个帝王都会放权给别人的,尽管那是大司马程城,是巴国上下公认的武将之首。 李仲辰没有说话,他同样静静的策马前行,终于来到了大长老的尸身旁边。 李仲辰用锐利的双眼看向四周,每一个士兵的脸色都很奇怪。根据他看过的那么多小说和那么多电视剧,他知道,现在所有的人都在等着他说话,而他接下来的话将决定一支军队的未来。 李仲辰轻轻的,不如说缓慢的拔出自己左手边的纯钧剑。纯钧剑不愧是削铁如泥,吹毛断发的宝剑,只轻轻的一划,大司马大好的头颅就从他的身子上分离开来,在地上左右晃动。这恐怕就是所谓的人首分离。 李仲辰克制住对死人的惧怕,说实在的,这也不是李仲辰第一次见血了,但这却是李仲辰第一次如此近距离的在杀人之后还要斩下别人的脑袋。尽管内心是恐惧甚至是厌恶这一行为的,但情势所迫,李仲辰知道自己现在必须这么做。 他收回纯钧剑,剑身上丝毫没有血迹。李仲辰稍稍弯腰,策马围着大司马的头颅绕了一圈,然后一个海底捞月,右手一把抄起大长老的头颅上的羽箭,像串糖葫芦一样穿起大长老的头颅,然后右手平举,让所有人都看得到。 “大家可知这是谁?”李仲辰的声音洪亮而浑厚,响彻整片恶鬼岭。 没有人答话,所有人的目光变得热切。 “他就是应人部落的大长老,此次驻守恶鬼岭的将领。就在一年前,他还带着应人部落在骚扰我巴国边境;就在几天前,他还向我巴军下战书,扬言要全歼我巴军,可是现在!“李仲辰突然顿了一下,然后一字一顿”他就在我的手上,他,死,了~~~。“ 所有的人都变得激动起来,不管是新兵和老兵,不管是士兵还是将领,包括大司马程城,没人不为这样一场大胜而倍感激动。 “我巴国,从不让别人欺负,在场的诸位,就是我巴国不让我别人欺负的保证!” 李仲辰话音一落,顿时整个巴军就像变了样子一样,所有人的脸上都由激动变味了自豪或者说骄傲,李仲辰知道,他终于为巴军定下了基调,或者说定下了纲领,找到了军魂! “将士们,犯我巴国者~~~”李仲辰用了平生最大的力气,吼出了这句话。 “虽远必诛,虽强必诛。”大司马程城和李仲辰并没有事先交流过,但当李仲辰喊出这句话的时候,大司马get到了李仲辰的点,用他浑厚的嗓音接上了李仲辰的话。 声音在恶鬼岭之中回荡。 所有的将军,以冯超为代表,跟着高喊出“虽远必诛,虽强必诛”。紧接着,所有的将士,从探马王二,到新兵狗蛋,都用尽全身最大的力气喊了出来。 “虽远必诛,虽强必诛” “虽远必诛,虽强必诛” “虽远必诛,虽强必诛” 声音一浪高过一浪,响彻云霄,久久不绝。 足足一炷香的功夫,有些士兵甚至于喊到缺氧。李仲辰见效果已经达到了,左手徐徐的压下,顿时整片恶鬼岭又恢复到了最初的沉寂。大司马练出来的兵,纪律方面没得挑。 “诸位,此番全歼应人先头部队是寡人自继位以来,或者说巴军恢复最初的建制以来的第一次大胜,此番在场的所有将士,都应当受到封赏,但我巴国财粮刚刚恢复,寡人允诺,凡此时在场的士兵,免一年的赋税。”李仲辰深知物质鼓励的重要性,但此次一来还没到论功行赏的时候,不能贸然提高某些人的职位,二来还没到他手中确实钱粮短缺,没办法给物质奖励,所以只能开空头支票,毕竟现在赋税是很重的,免一年的赋税足够让士兵们欢呼雀跃的了。 事实证明,李仲辰的做法十二万分的有效。 “谢大王,愿为大王效死!“一时之间,所有士兵单膝跪地,纷纷向李仲辰表示中心。 狗蛋宛如活在梦里,就凭这次战争的赏赐,等他回乡之后,不知道有多少人家想要把女儿嫁给他了,他倒是要看看还有谁嘲笑或者可怜他当兵的。 ”诸位,此番虽然全歼了应人的先头部队,但后面还有很多大战要打,这场战争才刚刚开始。希望大家尽快打扫战场,然后安营扎寨,各位将军各司其职,迅速休整自己带的军队,三日后,我均将开拔,直指敌人的老巢————义城。李仲辰深谙“激励——给好处——打一棒子”的套路,他知道现在还不是庆祝的时候。 “是,大王!“ 很快,在各位将军的带领之下,巴军迅速打扫战场,然后趁着傍晚的红日穿过恶鬼岭,在恶鬼岭的出口之处安营扎寨,开始了为期三日的休整与恢复。 经此一役,李仲辰的巴军之中很多新兵见过了血,开始慢慢成为一个老兵,整个军队也好像有了魂魄,似乎完成了一种蜕变。 李仲辰走在队伍后面,他的身后是一座坟,这是大长老的坟,坟里埋着大长老的躯干和头颅,一支箭矗立在坟头上,风中,箭杆轻轻地晃动。 第二十五章 平原孤城 巴军休整的这三天,李仲辰却没有在休息。 如果说前面的歼灭战靠的是智谋,那么即将到来的攻城战就比的是士兵的勇武了。但是,光是勇武还不不够的,还需要一些攻城的器械,李仲辰这两天结合自己的知识,叫来随军的工匠和大约百人的士兵,没日没夜的砍树,砍树,造攻城梯,造冲车,造浮桥,造投石车。 但是李仲辰做的太早了,这一切都是要建立在情报的基础上的。 大家印象中的城池可能是这个样子的————四面是青石浇筑的十米以上的高墙,围绕着高墙的是一条宽阔的护城河,城的四面没有任何道路,只靠放下来的吊桥进出,一遇到战事,那么吊桥就会关闭,任何人想要进来都要付出极大的代价。 没错,江州,也就是巴国的首都的确是这个样子的,战国任何一个叫的上名的国家的都城也不会比描述的逊色多少,甚至还犹有过之。 但是,李仲辰现在要打的是骆越的应人部落。说白了,就是个西南方的蛮夷部落。 根据传回来的情报来看,应人的义城是这个样子的。 义城首先就不是青石浇筑的城,应人部落没有那么多的钱粮或者说是科技去足够他建一座石头城。 义城是一座土城,但是占地却也不小。城墙没有想象中的十米那么高,只有四五米左右,主要材料是土,混着一些砂石。义城也有四个门,却没有吊桥。四个门都是木质结构,没什么防护能力。箭楼是有的,可是带有金属箭头的弓箭不多,所以大约只训练了一千人左右的弓箭手。即使是楚国,也不会轻易把这种杀伤性的武器给应人,这也就导致了应人的先头部队没有什么远程的能力。 义城四面有护城河,但因为没有吊桥,准确的说是四段水沟互不相连,也不知道是从哪里弄来的水,为的是保护义城城门以外的城墙不受冲击。 义城之中现在聚集了整个应人部落,共计有四万多人,除去老幼,算上十五岁以上五十岁以下的所以男性,大概还能勉强凑出一万人,其中真正的青壮年只有五千人左右。 义城是坐落在平原上的,从恶鬼岭过来,就算是暂时上离开了丘陵地带,进入了平原地区。就在这片平原之上,坐落着骆越六大部落的六大城池,义城因为离巴国和楚国比较近,整体上城池的造型向中原方向倾斜。这才形成了现在独特的结构。其他部落的城池就更简陋,甚至算不上是一座城,只能算个聚集地。 李仲辰收到这份情报的时候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难过,高兴的是,义城比他想象之中要脆弱的多,相对而言,攻克的难度就要小的多,适合他这种萌新和刚刚有点起色的巴军来升级用。难过的是,因为准备的早,他的攻城梯准备了十米,现在知道只有四五米的城墙,所有的攻城梯都要重新再做,所以他休整的第一天都白费了。 接下来的两天,李仲辰根据情报终于完成了攻城器械的制作,在这两天和随军工匠的交流之中,李仲辰的想法没少让工匠们拍案叫绝。李仲辰虽然知道盗用的可耻,但是一想到这个时代还没有这些东西,甚至他说的一些设计还从未出现,他就感到贼骄傲,贼自豪,你如果当时看到他,一定会觉得他——————贼”贱“。 但不管怎么说,结果就是,李仲辰提出的一些想法被工匠们采用,然后用到了这次攻城器械的制作当中,尤其是投石车的改进,变相的提高了巴军的攻城能力。 三天的时间过得很快,转眼之间就到了二十六号,一大早,李仲辰就带着巴军继续向南方行军而去。 就在李仲辰大军开拔的时候,元罗正坐在凳子上怔怔的发呆。 元罗的前面是一张桌子,桌子上是一个竹简,竹简上的字不多,只有区区的几行————’巴军已经通过恶鬼岭,目前正在恶鬼岭前整军,军容严整,未见大长老与二长老。‘ 元罗在发愣的时候,眼还是死死的盯着眼前的”未见“两个字,似乎要把这两个字映在眼上,他知道巴军通过恶鬼岭代表什么,他也知道”未见“这两个字大概率代表的是死亡。说实话,大长老和二长老的死活他不怎么在乎,他在乎的是自己的五千士兵,这可是应人部落赖以生存的根本,没了这五千人,别说后面就要直面巴军,就算巴军不来,也有虎视眈眈的五大部落要吞了自己。但是大长老和二长老是队伍的将领,连将领都没回来,何况士兵呢!? 就在元罗一个人暗自发愁的时候,正巧元圆进来了,元圆比几天前又胖了,这两天他一想到父亲听了自己的建议即将获得大胜,他就胃口大开,就连晚上房事也比平日里久了一些。 他一进门,就看到了皱着眉头的元罗,心道“又到了我表现的时候了!” “爹,何事担忧啊,说出来儿子帮你参谋参谋。“元圆真是不知道死字怎么写,硬往火山口上撞。 元罗一见儿子来了,顿时想起那天就是元圆撺掇着让他派大长老去支援二长老,他现在几乎肯定巴军用了示弱的计策。他原本是心有疑虑的,正是因为元圆才下了决心。想到这里,他就气不打一处使,还没等元圆说第二句话,反手就是一个巴掌。 ”你还参谋?!!!都是你的参谋。“(元罗这锅甩的好。)他拿起桌上的竹简,”啪“的摔在元圆的肥脸上,''你给我好好的看清楚。’ ”爹,你竟然打我,你竟然打我,你从没打过我!“元圆边哭边捡起地上的竹简,一点点的看下去。 ”什么,巴军通过了恶鬼岭!就凭他们的实力也能通过恶鬼岭?”元圆满脸的不可置信。 元罗觉得现在他应该打死元圆,人丑就罢了,关键是脑子还蠢,这个时候还以为巴军软弱可欺。 “你给我滚家中,没有我的允许,不许出门,你就给我拿着这份竹简看,什么时候想明白了,什么时候你再出来。”元罗真是恨铁不成钢。 “爹,我。。。。。”元罗还想争辩。 ’我什么我,我现在看到你就烦,你赶紧给我滚,卫兵,把元圆给我带回去,告诉她娘严加看管!‘元罗说着看也不看元圆一眼,便飞也似的走出屋子,他要马上去召集兵马,准备迎接巴军的到来。 几个卫兵进来,拖着元圆走了出去。 第二十六章 兵临城下 三日又三日。 又经过了三天的长途行军,李仲辰终于带着巴军到达了义城,他到的时候已经是傍晚时分,于是便下令全军在义城五里之外的树林中安营扎寨。李仲辰同时命大司马起草了一封战书,由巴军最好的弓箭手把他绑在了羽箭上,趁着夜色的掩护,进入义城三百米的范围之内,一箭射在了义城的城楼牌匾上。这就算是下了战书了。 一夜之间过得很是安稳,天气很好,一丝风也没有,半个敌人也没有出现。 李仲辰和大司马其实心中完全不担心应人会考虑夜袭什么的事。因为李仲辰知道,战争发展到现在的情况,应人得知了巴军的实力之后,一定会明白只有依托城池,才能有胜利的希望。只要应人的首领元罗不是太蠢,就一定不会放弃自己最重要的依仗,反而弃城来打没把握的仗。元罗当然不是蠢人,如果说最开始他是因为低估了巴军的战力才用了昏招,此时,知道巴军远比想象中强,他不可能再去冒险。 所以元罗压根儿就没想过要去搞什么夜袭,他现在就是要守城,什么奇招都没有用。他心中明白,现在只有以正对正,一切奇招都是虚的,是真正考验军队硬实力的时候了。 转眼之间,太阳从地平线缓缓的升起来,又是崭新的一天,天气一如既往的好。 李仲辰今天醒的很早,眼见天还没亮,就翻身起来打坐。半个时辰的打坐之后,他觉得自己全身充满了力气。不知是不是山林之中的空气格外的新鲜,李仲辰出征以来的内息增长的很快,他觉得他现在离筑基中层的屏障已经不远了,只要一突破,他的武力就又要上升一个档次,或许立刻就能使出一箭三雕的技艺来。打坐结束之后,李仲辰又打了一套嫣儿教给他的导引之法,待他感到全身有些汗出,整个身体都暖烘烘的时候,天色已经完全亮了前来。 简单的洗了把脸,由卫兵为他穿上盔甲,戴上银盔,李仲辰又把纯钧剑挂在身侧,走出账外,翻身上马。 大司马眼见李仲辰走出账外,立马迎了上去。他在此已经恭候多时了,只见他一抬手,传令兵立即会意,很快,整个巴军被集结了起来。 “诸位,今日我军将要进行更加艰苦的战斗,前方就是敌人的老巢,大家有没有信心打赢这一仗!''’李仲辰骑在马上,对生前全副武装的巴军将士说道。 ”必胜,必胜,必胜!“看来是昨晚上将军们有教过,李仲辰这么一问,立即得到了山呼海啸的回应。 李仲辰感觉有点飘飘然,原来总是在电视上看大阅兵,穿越过来的之后当已经有几次这样的经历了,可是现在一听到士兵们的回应,还是觉得很爽。 “好,军心可用,大司马,整顿军队,我们出发,目标义城!”李仲辰边说,边举起手中的纯钧剑,直指前方的义城。(这个造型非常的帅气,李仲辰稍稍多摆了一会。) 不到一炷香的功夫,巴军就开赴到了义城八百米外,这是比较安全的距离,即使是站在城墙之上,弓箭也射不到巴军。 ———————————————————————————————————————————————— 应人方面,元罗要比李仲辰起的早的多,或者说,元罗根本就睡不着。 从昨夜得到战书,或者说从他得知李仲辰所率的巴军已经到了城外的时候,他的心中就片刻难安。他从昨天晚上到今天早上一直在屋中来回的踱步,甚至一不小心还碰翻了桌上的茶杯。他来来回回的思考到底应当怎么应对李仲辰的巴军。虽然他应人部落还有接近一万人的大军,可是他心中知道自己的底子有多少。 在得知李仲辰将要带领巴军来攻打应人的时候,应人部落的常备军只有区区的五千人,一听说李仲辰带了足足一万人,本着人多就是心安的原则,元罗强行征招了二十岁以上四十岁以下的所有青壮年凑足了一万人。所以,应人部落的军队其实也是新老夹杂的,就拿李仲辰消灭的先头部队来说,里面就有两千人左右的新兵。 而现在,经过李仲辰这么一全歼,真正有战斗力的应人军队只剩下区区五千人,而且其中还有一半以上的新兵。如今又凑到一万人也是迫不得已,这是元罗在听闻李仲辰穿过恶鬼岭之后才着手征召的,满打满算才训练了不到五天,指望这些老幼在如此短的时间里形成什么特别强的战斗力,无异于痴人说梦。 而且最重要的是,从来没有人能够,或者说想要越过恶鬼岭来攻打义城,毕竟应人部落也不是什么有油水的地方,区区一个土城,不只是楚国看不上眼,就是李仲辰的便宜老爹都看不上。所以结果就是,元罗或者说应人军队,上到将领下到士兵,即使是老兵,也从来没有守城的经验。元罗现在已经快要挠破头皮,他在思考,生怕自己在城中的布置有什么缺漏。 相对于元罗急得团团转,李仲辰就舒服多了。他当然也不会攻城,可是大司马程城会呀,能者多劳,李仲辰只要做到知人善用就可以了。在去年攻打楚国的战争中虽然以巴国的战败而告终,可是在战争开始的阶段,巴国一度占领了楚国的几个城池,要不是因为最终人数上的绝对劣势,鹿死谁手还未可知。 但即使是这样,大司马程城也在战争之中体现出了极高的攻城水平,而且楚国的城远比义城要难攻的多,就义城这种结构,连个瓮城都没有,一旦攻破了城门,那基本上就宣告战争结束了。而且上一场战争还给大司马积累了经验,他比原来还要厉害的多。 这一点,从巴军严整的军阵就可见一斑。 李仲辰一挥手,立刻有大嗓门的士兵冲了出来,高喊:“里面的应人听着,快快打开城门,放下武器,迎接我巴军入城。” 第二十七章 小将 古代战争就是这样,明知道对面不会现在就缴械投降,也明知道对面不会打开大门欢迎你进去。可这战前的骚话还是要讲出来的,不讲的话,总觉得哪里不自在,似乎这场战争开始的没头没尾的。 李仲辰此刻坐在马上,他也是第一次参与攻城战,他以为上来之后就擂鼓进军了,没想到还要经历这么一出儿。 元罗早就在城楼上等着了,他一夜没睡,临战前才休息了一小会,此时站在城楼上,望着不远处军容严整的巴军,脑袋还有些懵懵的,听了下面巴军小兵这一番叫骂,不觉得就是一股子无名火起。 他现在有点失了智,满脸怒容,回头望着身边的将领,恨声问道:“诸位,有谁替我去斩了这个小兵的舌头,扬我应人的威势!” 元罗说了这句话就感觉有点后悔,他一个激灵,意识到现在的主要任务是守城,而不是一时的意气之争。但为将者,既然说出了这番话,就断没有马上收回的道里。但是就算是他说了,大多数的应人将领智商还是在线的,一时之间也没有人主动冒出头来。 “首领,我元昊愿意去!”突然,一个皮肤黝黑,面容粗旷,身材魁梧的汉子双手一躬,请令出战。见众人没有声音,元昊站了出来。 为什么元昊会站出来呢,这里是有原因的。有人的地方就有争斗,就算是同一个部落也有派系之争,元罗是元姓一派的代表人物,而元姓则是部落之中最大的姓,大约有五分之一以上的人姓元。 见是元昊答话,元罗一时之间有些安心。不只是因为元昊是他的子侄一辈他比较喜欢的,最重要的是,元昊也是部落之中公认的第一勇士,他力可举石,也曾经徒手搏虎,端的是勇猛无匹。此时一见他站了出来,元罗也就安下心来。让元昊出去约战,对面的主将也就是大司马程城必然不可能自降身份。如此一来,其他将领和元昊对上必然会吃大亏,如此一来,必能挫伤巴军锐气。 只是短短的一瞬间,元罗就想了这么多。在他的视角里,以元昊的实力,再不济也能全身而退,回到城中。 “好,元昊听令,我给你三百士兵,命你出城迎敌,给我搓搓巴军的锐气。如果有什么变故,你第一时间给我回来。” “是!”元昊应声道,他面上道一声是,心里却在想:“以我的本事,谁能挡我,变故,不存在的!” 元昊转身走下城楼,自领三百精兵,打开城门,骑着一批红马,挎着长枪,从城门处走了出来。 眼见距离巴军还有五六百米,元昊握紧手中的长枪,枪尖指向阵前的李仲辰。“刚才是何人叫嚣,站出来,看你元爷爷斩了你的舌头!” 眼见对面出来一个黑壮大汉,李仲辰知道这是要阵前斗将了,眼见对方的枪尖指着自己,他强行压住自己想策马上前的冲动。回头望向自己身边的将领。 “诸位,谁愿意为寡人阵斩此獠!” 冯超很激动,作为一名资深的先锋,他最爱干的事情就是抢在别人面前申请出战。此时和冯超一样想法的还有包括成全在内的几位将军。眼见他们就要开口。突然看见大司马频频的向后面使眼色。一个百夫长抢在诸将前面开了口。 “禀大王,属下愿往!” 这个百夫长面容坚毅,微微有些胡须,看长相和李仲辰年纪相当,身高八尺有余,虎背熊腰,双手青筋暴起,一看就是练过武的样子。 “阵前斗将,一个百夫长凑什么热闹,快快下去,大王,我冯超愿往。”冯超眼看被一个中军的百夫长抢了先,心中很气愤。 李仲辰却感觉有点不对,他总觉得眼前的百夫长似曾相识。仔细看下来,又却有熟悉的感觉,所以他没有一时之间答复冯超,反而看向了百夫长。 “说说吧,你为什么要请求出战!” “是,大王。”百夫长想了想,“属下认为,兵对兵,将对将,对面就派出这么一个小将来,诸位将军上前,岂非自降身份,只怕会堕了我军威名。” “你可有把握!”李仲辰觉得这小将说的不错,旁边的冯超也喃喃道:“正是正是,我怎么没想到呢!” “大王,属下有百分之百的把握,愿立下军令状,定斩敌将项上人头!”百夫长答的铿锵有力,展示出一股信心。 李仲辰也被他的信心感染,“好,那寡人就派你去,你用什么武器?” “只手中这把长枪就行!”百夫长说着一举手中的长枪,这是一杆铁头长枪,枪身还有血迹,定是前段时间的应人留下的。 “好,那你去吧!” “定不负王上所托!” 之间百夫长翻身上马,双腿一夹马肚子,便越阵而出,枪尖直指元昊。 “来者何人,报上名来!”眼见对面出来一个小将,元昊也一夹马肚子,大声喝道。 “死人没有资格知道我的名字!”百夫长回应元昊。 “好,好,好,我来教教你死字怎么写!”边说着便一夹马肚子,整个马突然加快速度。 五百米的距离,两匹快马,刹那便到。两位武将,只片刻之间就交手在了一起。只听到“哐,哐,哐”的三声响动,两人的长枪已经交手了三次。这第一次交手是试水,拼的就是个力量。等到两人分开,元昊和百夫长的手都不自觉的抖了抖,都觉得遇到了生平的大敌。 远处,冯超等将领看的目瞪口呆,凭他们的眼里,怎能看不出眼前的这两个人都无力不凡?仅凭刚才交手一瞬间的响动,冯超就觉得,即使是他上也不过如此。在场的武力能超过交手这两位的恐怕也就只有大司马了。 李仲辰越看这百夫长越觉得熟悉,突然,他回头看了看大司马,只见大司马嘴角含着笑,他很少见大司马笑,此时一见他笑,心中顿时有了答案。 “大司马,你觉得谁能赢!” “大王,必然是我方的将领赢!”大司马想也不想,张口答到。 第二十八章 原来是他 就在李仲辰和大司马说话的当口,战场上的两人在这短短的一会功夫又交手了几十次手。 两人互相盯着对方,坐下的马也都喘着粗气。他们心中都知道遇到了生平的大敌。 元昊的双手有些颤抖,连带着手中的长枪也微微的颤抖着。反观百夫长这面,只见他深深的喘了一口气,未握枪的左手突然变了个运气的姿势,只一个喘息的功夫,右手就渐渐不抖了。 元昊这身本领,一看就是因为先天根骨的优质,也就是俗话中说的天生怪力,骨骼惊奇,加上后天多次在丛林中与猛兽搏杀练出来的。反观百夫长这边,从他刚才摆出的姿势来说,分明是一种极高深的运气法门,他大概属于内外兼修的强人,加上战争中练出的一手简便利落的枪斗功夫,整个人的实力十分强大。 远处李仲辰看了百夫长手上的活计,又进一步确定了心中的想法,这和他练的功夫如出一辙,如此看来对方果然和大司马陈城大有渊源。 战场上两人对视一眼,都看出了对方眼中的杀心,战斗到了这个程度,两人之间都不可能再退后了。一旦谁先胆怯了,那迎接他的多半是致命的一击。 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两人一拉身下的坐骑,两匹还喘着白气的骏马又飞奔着冲向了一起。 只见元昊凭借着马的冲刺之力一枪直插向百夫长的胸膛。这是要命的一枪。 百夫长双目一凝,一个侧身躲开了致命的一刺。反而是右手一个扭转,直刺元昊的侧肋。 元昊左手一拉,收回半截枪杆,一个挥动,隔开了这一刺,但尽管隔开了,衣服却被划开好大一个口子。鲜血一点点的晕开。 远处观战的李仲辰不禁握紧双拳,暗道一声“好!”。 易边再战。两人都死死的看着对方,不放过一丝一毫的细节。 元昊已经明显感觉到了双手麻木,尤其是刚才那一刺,甚至伤到了他的筋骨。就在此时,他的额头上突然的的落下一滴汗。 生死相争,机会只在转瞬。 眼见一滴汗遮挡了元昊的视线,元昊已经不得不分神,百夫长突然间枪用刀法,自上而下就是一记重劈。 元昊听到自上而下的枪风之声,右手举起长枪,向外挥去,要格挡下来。 百夫长隐藏在盔甲下的双臂突然青筋暴起,握枪的双手也握的发白。长枪突然之间在空中变相,枪身绕过元昊的长枪,改刺向元昊的头颅。 元昊一时之间回枪不及,只能扭转头颅,只听见“啊”的一声,元昊扭转不及,一只耳朵飞了出去,带出大片的血花。 城墙上元罗看着这一切,牙齿咬破了嘴唇。 反观李仲辰,则激动的连道三声“好,好,好。”同时为百夫长这一套变招连连拍手 他是第一次在电视之外看到这么精彩的武斗场面,而且重点是巴军的小将现在站了上风。大司马的嘴角此时也有轻微的上扬。 视线回到战场之中。元昊被挑下一只耳朵之后,一个侧蹬,借着力道,一个懒驴打滚从马身上飞了下来。百夫长暗道一声可惜,只要对方再犹豫一秒,百夫长就可以变刺为削,砍下元昊的头颅。 接下来的场景就像是遛狗一样,一边是骑在马上不断出枪攻击的百夫长,一边是四处逃窜,挡来挡去,灰头土脸的元昊,一柱香不到的功夫,元昊身上至少挂了十三处彩,其中最重的在右臂,现在已经完全耷拉下来。元昊换到左手持枪。艰难的抵挡来自百夫长狂风暴雨的攻击。 在场的所有人都知道,元昊的死只是早晚的事。 元罗转头看向自己的将领。所有的人都一脸的沮丧,还有意避开他的目光。元罗心中长叹,“不是叔叔我不救你,实在是我应人无人啊。” 战场上,只见百夫长抓住机会,乘着元昊迟钝的一瞬间,一枪穿胸而过,元昊双眼圆睁,吐出一口鲜血。 百夫长右臂一用力,元昊的尸体一下子被跳了起来。整个巴军顿时传出“必胜,必胜!”的呼喊。他眼睛看向应人,无人感与我对视。 百夫长放下尸体,枪尖一过,尸首分离,他侧身左手拿起元昊的头颅,右手提着长枪,策马回到了阵中。 在这个时代,阵斩敌将是莫大的荣誉,百夫长策马回来的途中,所有的巴军都主动让路,目光灼灼的看着他。 百夫长回到李仲辰身边,把头颅放在身旁,他单膝跪地,向李仲辰行了一礼。 “大王,属下幸不辱命!?” “好好好,你不错!”李仲辰看着眼前的小将又看了看旁边的大司马程城。 “你先回答我一个问题!” “大王请讲。” “你是不是姓程??!” “这....禀告大王,属下程乾。” “大司马,你不想说些什么吗!”李仲辰突然转头看向大司马。 “这,不错,正是犬子。”大司马眼见瞒不下去了。只能说出实话。 原来眼前的人不是别人,正是李仲辰的小舅子,嫣儿的哥哥,大司马的儿子,程乾。 李仲辰没怎么惊讶,毕竟他早就猜到了眼前之人的身份,他的熟悉感也不是空穴来风,他和嫣儿大婚的时候一定见过程乾。况且你看看大司马再看看程乾,简直就是一个模子里面刻出来的好不好。 旁边几位将军已经炸开了锅。 “大司马,这是你的公子?”冯超一脸的不可置信。要知道,在他看来,程乾的武力还要高于他。果然是虎父无犬子啊。 “不错!”大司马的回答之中带着骄傲。引得旁边几位将军纷纷侧目,目瞪口呆。 “程将军这次阵斩敌将,记大功一次,此战过后再行封赏。“李仲辰知道此时不是讨论的时候,战机稍纵即逝。 “是,大王!”诸将微微拱手,都回到各自的阵前,整个巴军推进到城外五百米。 反观元昊带出来的三百士兵,一见到他们的将军死了,立刻连手中的武器都扔了,逃也似的向城门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