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照亮了夜》 自序:纠缠是刀,回忆汹涌 这是我的第一部长篇,也是我最想写的故事。曾经为了这个故事,我辗转了很久。怕动笔,但不知动笔究竟怕什么。于是,一直没有写。 在几个朋友和编辑的一直游说下,我始才给自己下了写的决心。记得那时在外地,那个办公室有个大玻璃窗。我每天站在那个窗口,午夜时分,看窗外温暖的车灯一闪而过,离开我。总是有这样的恍惚间,让我感觉被丢下。外表坚硬,但心里却分明看到我自己,一脚踏出,一脚踏空。辗转于原地,或许是最恐惧的一件事。 至于这个故事,它一直跟着我。我肩负着它,肩负它的枯萎;它亦肩负起我,肩负我隐秘的怕。 那时短篇小说集刚刚出版,是一些关于疼痛、纠缠、撕裂的故事。既是编辑又是朋友的沈文婷给书写过一段话:这是一本铺满爱情的书,篇篇艳色生香,却也处处暗藏荆棘。他喜欢先布了一间不见光的场,然后再一点点的拉开帷幕,读的人可以窥见前台的他给的表演,但总是要等到最后的一刻,才能恍然真相。我们跟着他,看了一个又一个爱情的盘亘缠结,憎恨并感动着。 那些故事,是真的让人感到疼痛。我总是安慰自己说,疼痛贴着疼痛,是温暖,亦是感动。书出版后,也收到很多朋友的信,有的说真的很佩服你,怎么可以把纠缠写得那样万劫不复。这是夸奖,于我更多的是一种怕。就像揭开一道伤口,很多人怕的是那种痛,我怕的是,让人看到深处。 让我终于决心去写这个故事的,也是我的“怕”。因为越怕,我越想知道,这将是一个怎样的故事。 那时在外地工作,白天忙得像陀螺,但我仍给自己规定,下午五点准时开始写。六点下班去吃饭,回来继续写,一般一写就写到半夜。六天的时间写了五万多字,后因工作实在太忙,便停笔。再续写时又动了放弃的念头,这样一拖便是两个月。 这期间看到许多朋友对小说集的评价。很多人说我的文字有毒,那些香艳的故事让人瞬间无法呼吸。特别是一个我熟悉的朋友,她就正经地说过两次,她从不敢一次多看一些我的文字,否则就喘不过气来。 我也曾想过,是不是应该写些温暖的文字。努力过,终于失败。我离不开那些疼痛,离不开那些纠缠。虽然我不知道,我会这样写多久,但我知道,至少现在,我离不开。 我太明白自己,既然离不开,我便索性不离。于是,我又疯狂地开始写那个故事的后半部。几乎在很短的时间里,就写完。那些故事我太熟悉,它们常常在我眼前上演着一般。我成了旁观者。写完后的事情,是大出我所料的。从此,不再动那些文字。除了后来做了一些个别的修改外,它原封不动地放在电脑里,就如同,它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 这一放,就是半年之久。其间,把小说给两个朋友看过。一个看完后,几天不跟我说话,说我太残忍,说她太痛苦。 沈文婷几次问我长篇的事,我说我不想出版了。我就像一个年老的人,有一天终于实现了多年的愿望便心满意足,再也没力气一样。而我的愿望,只是写完这个故事。写完就完了。那些疼痛,那些纠缠,那些回忆,留在故事里,也留在我心里。两不相欠。 故事是跟回忆有关的,纠缠着,疼痛着,甚至让人感到匪夷所思。 但我就是爱这个故事。我可以与回忆两不相欠,却无法跟它一刀两断。我一无所有,连把断水的刀都没有,但我不绝望。 我与这些回忆,再也分不开了,因为我们之间,有太多的纠缠。如果有一天,我非要给自己准备一把刀,那只能是纠缠。而这样一把刀,因抹上了剧毒,挥起时,回忆便更汹涌,无休无止。 如果不小心,这些文字,这个故事,也纠缠住你片刻,我不知道如何去补偿,依旧失语。 非常感谢很多读者对我的文字的喜欢。我很珍惜。珍惜着一种距离叫“遥远的咫尺”,珍惜着一种感情叫“陌生的熟悉”,珍惜着一种温暖叫“疼痛贴着疼痛”。也非常感谢给我留过言写过信的朋友,一句话,便可以记住一辈子。最后,让我用一个叫“旧了心言”的网友的留言,来温暖这些字——中了你文字的毒,却不想要任何解药。这毒,中的满心欢腾。 白音格力 2006年11月9日 1 那一年的沈阳,某个傍晚的时候竟又下起了雨,我和清凉还缱绻在床上。初秋的天,暗得有些早。那个时候,我们都怕黑,屋子里的灯一整天地开着,窗帘一整天地掩着。但是,我们还是感觉到黑夜渐近,我不说,清凉也不说。只是彼此拥抱,更紧的拥抱。 我们是那么幸福,隐忍背后的现实我们不撕开,我们不需要欺骗自己来换得一种表面的快乐,因为我们真实地拥有着彼此。有什么比真实地拥有彼此的感觉更真,更美,更令人陶醉,令人沉迷?就算在下一秒,世界坍塌,人类毁灭,那一刻我仍是头枕着清凉的胸口,我不关心世界,不关心人类,我只关心爱情和时间。 清凉很随意地揉着我的太阳穴说,今天晚上我可以晚一些回去,可以多和你在一起一段时间。 这样的话或多或少地让人感伤,但是那一刻,拆开时间成一分一秒,都惜如珍宝,早就没有时间把精力用在感伤里了。可能因为我们感伤得太多了,我们有限的时间,只想好好爱着,拥抱着。 如果有一天,我们真得可以在一起,那时清凉是我的小妻子,我们可以拥抱着度过每一个夜晚,该多好。想起有一次清凉给我写信,她说,刚刚看报纸,上面有首诗写得真好,正是我想对你说的: 让我,做你的新娘吧。 让我无论是谁的故事谁的情节, 让我无论走过多远会不会回转,经过多少峰回路转, 也仍旧,仍旧是你的新娘吧。 当最初的青梅枯萎,当最后的竹马逝去, 当蓝田的玉化烟消散,岁月都沧桑成年轮依稀, 我仍然是你红盖头里挥洒不去的缘分。 我总是忍不住去回忆。不管清凉在不在我身边,常常我会有一种错觉,时间就在我们面前走过。虽然缓慢,却让人感到异常的狰狞。狠狠地闭上眼,再睁开,看着身边清凉安详的脸,不夹杂一点悲苦,我便笑了。 清凉总是买一些巧克力放在床头柜上,她在的时候,会剥一片放在我嘴里,自己从来不吃。清凉说,是什么让我们受苦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在我们苦的时候,吃点甜东西,心情会好一些。 其实,清凉就是我的甜。老天安排我们“重逢”,已经是给了我们最大的恩典,我们不敢再奢望什么,所以,我们相爱,然后期待在一起的那一天,我们相信只有经过磨难苦痛的爱才是真爱。 我一直喜欢用“重逢”这个词来形容我们的相识。感觉很久很久以前就认识了,我们思念对方,我们为对方受尽苦难,更为对方坚守一片领地,只是为了,等到彼此重逢的那一天。 见我沉默,清凉问,你在想什么啊,眉毛都拧紧了。 我几乎很少跟清凉谈起我内心想得那些我自认为很深刻的东西,所以,我转移话题。我说,也没想什么,就是想起我曾经的一个愿望了。 什么愿望啊?清凉摸着我的脸问。 我微微一笑,想告诉清凉,可是没开口,我就忍不住笑得乱成一团。清凉拍打了一下我的肩头,坏蛋,光顾着自己笑都把我的胸压扁了。 她这样一说,我就更笑得五花八门。 清凉更急:到底啥事啊。 笑够了,我慢条斯理地讲了起来:有一次,我倚着椅子,闭上眼睛,你猜我看到了什么?你肯定猜不上来,我看到了一架飞机,它长得像我,不过我没有它大,没有它雄伟,但相信我比它飞得还要快。 清凉不解:飞机长得像你?这比喻可新鲜了。 我说是啊。然后又一阵忍俊不禁。接着说:那架飞机最后飞向哪里了,能猜得上来吗? 清凉很自信地说:当然是飞向沈阳,飞到我这儿了啊。 我一字一顿地说:其实,谁都知道它飞向了“飞机场”。 我这样一说,清凉顿时醒悟过来,挠我的肢胳窝,直挠到我求饶才罢手。这是她每次对付我的手段,百试百灵。喜欢那样被她挠着,喜欢那样被她挠着死去。 我说,这事也不能怪我啊,是你自己总爱说自己不够完美,两个胸就像“飞机场”。 你还说你还说? 我转过身,搂紧她:你知道,我爱她们,很爱很爱。是你的,我都爱。 清凉就不说话了,然后把额头抵在我的头上。外面的雨越下越大,不知为什么,那一年沈阳多雨,总是在傍晚的时候下起来。清凉说,真好,今天我可以晚一些回去,可以呆到十点多钟,那时雨就停了。 以前的傍晚,每次清凉都冒着雨往家走,我站在宾馆门口,看她打着伞,渐渐走出我的视线。 想起时,心里会泛起一股潮湿和寒冷。 清凉说,今天我们出去吃饭,总在床上吃,不像话。可是雨很大,我怕清凉受凉,她的身体一直不好,这个雨季,她病了好几次。可清凉坚持:你总是吃得不好,你知道我会心疼的。 拗不过她,我说好吧,咱去吃点好的,然后喝瓶啤酒。清凉笑着起身化妆。 走出宾馆的大门才知道雨下得比我们想像得要大,我打着伞,清凉紧紧依偎在我的怀里,一只手握着我托伞的手。我把伞往清凉那边移了又移,最后又总是被她移了过来,这样反复几次,她的肩膀便被雨水打湿了。 我说,来,我背着你。 清凉高兴地说好啊。片刻又说,那样你会累的。我说不怕,再说你这么轻我累不着。她不舍得我受累,但还是高兴地蹦到我的背上,搂着我的脖子,一只手打着伞。我们开心地说着笑着,偶尔蹦过一个小水洼,清凉开心得像个孩子。 走了10分钟,她坚持非要下来不可,她担心我累着了。我说不会的,我能这样一直背着你走。 她说,能走多远呢? 我说,很远很远吧。 她说,很远很远是多远呢? 我说,是你想不到的远吧。 她说,是永远那么远吗? 我说,是吧,也许还要远呢。 后来我们躲在一个地方避雨,因为我一直不想放下她吧,她又怕我累着了,所以避避雨休息一会再走也好。秋天的雨,冷得可以浸到骨头里,清凉缩在我的怀里,我吻着她有些冰冷的唇。 她说,你会一直亲着它吗? 我说,是的。 她说,会亲多久呢? 我说,很久很久吧。 她说,很久很久是多久呢。 我说,是你想不到的时间吧。 她说,是天长地久那么久吗? 我说,是吧,也许还要久呢。 2 两年前的3月,我离开了沈阳。 后来的我就喜欢一个人在夜里,一张双人床,我睡左侧,最靠近床沿的地方,那样我会想起清凉。很多个夜晚,清凉突然就醒了,把我往床里面拖,往往要折腾到不小心把我弄醒了。说,就是喜欢不停地往你怀里钻,但总是把你钻到一边去了。他们的一天,是白天加黑夜。而我们的一生,可能只是一个黑夜加一个黑夜,但绝对是,两个拥抱的黑夜。所以,你不准掉下床,要不然我会冻僵的。 就抱了清凉,一次一次地纠缠,天微微亮,才累得睡去。 后来我就离开了清凉。 离开清凉后,我最喜欢做的事有两件,一是天黑后去超市走走,看看有什么挂面,或者有什么饮料,最后再提上一大包,走很远的路回家。二是白天去威海,一个小时的路程。我会去看海,很清凉的海风吹在脸上的感觉,是我抗拒不了的诱惑。 去超市我肯定会买一大瓶“醒目”,苹果味的,绿色的液体,喝一口时,会有清凉的感觉,然后经过喉咙,舒畅地流过,味觉里便留下一种香,经久不散,有时会感觉像陈旧的气息,我细细地品了又品,觉得那是一种叫往事的味道。我知道是的。 威海很小,但很干净,前几年在中央电视台做过广告:威海,最适合人类居住的城市。从此,威海身价好像倍增。许多娱乐圈的名人都在威海买了房子,每年夏天的时候来住一段时间。我也喜欢威海,喜欢一座城市,可能有很多原因,你可能喜欢上这里的风景,或者这里的文化,或者欧式建筑,甚至小到喜欢这里的各种海鲜小吃。但这些理由都不足以让一个人对一座城爱到骨头里,只有有了记忆的城,才会让一个人永远愿意生活在这里。我不说,你也知道,我就是这种人。 于是,我会不定时地去威海。一个小时的路程,很快就到了城里,但这里没有清凉。清凉说:那句广告应该改成,威海,最适合爱情居住的城市。但清凉一直没有在威海住过一天。 在威海时,我会随便走走,一些街道,各种精品屋,还会去不同的快餐店,叫上一些小吃,要一杯饮料。直到黄昏来临,我再走上街,在那些霓虹灯里穿过,我觉得我有一种高贵的孤独,我习惯了想念一个叫清凉的女人。 晚上八点左右,威海有一趟开往北京的火车,第一站,就是我生活的小城。5块钱一张票,就把我带到现实中。 我始终在原地。其实这种感觉不是现在才有的。 当年我也是在那么一瞬,突然觉得我一直在原地,尽管那时的火车声还是那么曼妙,轰轰烈烈地往前开着,喜欢听那种声音,看着窗外,眼睛里却看不到什么。迷离的寂寞,可以让人因停不下来而更迷离。当一切幻象迷离的时候,寂寞是疗伤的药,结出安宁的疤。 那时,总是疯了一样地跑来跑去。不知为什么,知道一切再也回不来,还是不想改变我奔去的心情。有时,急急地赶到码头,坐一夜的船,凌晨到火车站,就是为了看一眼那列车。当我低着头往码头再走时,我就更明白,原来我再怎么跑,我一直在“原地”。 我感觉我一直在消失。消失在自己的心里。最后,我就把自己弄丢了。我不知道有一天会不会有一个人担心我消失掉了,所以便急急地找。她找遍了整个世界,找遍了自己的心,终于找到我了。她便千山万水地来,告诉我,她找得好辛苦。 听说真正相爱的人,这一世总是一个丢了,另一个要找。 我不知道,我是不是丢掉的那个,我只知道,曾经,我是找遍了全世界,找遍了自己的心,也没有找到我可以拥有的爱。所以,我只好把自己丢在原地。 记得刚从沈阳回来的那一年,很想去深山里,我想我可以在那里生活三年五载再出来,不知外面的世界会变成什么样。我从来没有怀疑我做不到。我还给自己写了一句话送行: 我从人群中走过,走到一个高处,然后向下看——我靠,我抛下了整个一个黑压压的,人群。 终是没去得了深山,剩下孤傲,在尘土里辗转。把自己困在斗室,比深山更深的寂寞,每天每天,一成不变。 当有一天,我发现,身边的人和事物像车窗外的景物一闪而过,再也辨不清时,我忽然就看见车窗上自己的脸,忍着,面无表情。生活不都是这样吗,那匆忙而过的人群,你看时,总是这样的面无表情。你和他们都不相干,没人对你笑,更没人对你哭。而那个愿意对你笑,为你哭的,你还没遇到。 常趴在窗口,看楼下琐碎的生活。那扇窗,外面世界在流动,里面,有自己的心,寂寞的安宁。 是啊,只剩下寂寞的安宁。一眨眼,两年就过去了。看着身边的人都变了,剩下几个心没变的,走的路却变了。我才更深地感觉到那一年我看到我给自己画了个圈,然后跳进去,说,车来了,我该上去了。于是跳出圈,上车,寂寞的迷离与行走。若干年,那美好的残缺的灵魂,又不知觉地一跳,又跳下车,跳进那个早已模糊不可见的圈里。可青春,还在车上,开走了,就再也没有回来过。 再也跑不动了。于是,只能坐一个小时的火车,来来回回。 天黑了以后,我一打开门,会把家里所有的灯都打开。夜里我不敢让自己闲着,因为有时我不怕老去,死去,也不怕老死去,我怕回忆。于是我写字,给两年前的期刊编辑朋友留言,简单四个字:欢迎约稿。 写不下去时,我会去洗袜子,洗床单。我想,总有一天,它们会洗得发白,像被时间泡过的颜色。有时没东西可洗,我就半夜去跑步,我会换上专门买来的跑步鞋、运动装,每次还会小心着别把钥匙忘在家里。 这个世界上会有很多在等你,甚至在你不知你到底是谁的时候,你就被一些人等着,然后你哭出声音来,他们等到你。然后,你会经历很多人,很多人中总也会有很多人在等你。你可能不知道会有多少人在等你,甚至你以为,你一无所有,你是那么孤独,孤独的人是可耻的,你不应该被谁来等。但就是有很多人在等你。你可能不知道这些,但我知道。我更知道,等是一件很寂寞的事。 我所在的小城没有多少故事。我租住在一个三居室。东面临山,早晨太阳会从窗口射进来,我在这个窗口的小卧室里住过几夜,但我不喜欢早晨太阳照到我身上,于是我搬到另一个屋。这个屋里,早晨没有太阳射进来,挂了窗帘,就算是白天,也有一种黑夜的效果。 我剩下的生命,叫醒着。我曾想,它该叫活着,很简单的活着,没有余华笔下的那样沉重。但我想,我虽然要那种简单的活法,但我没办法只是活着。我觉得别人在睡的时候,就是一种活法,而我的活法,是醒着。醒着等一个叫清凉的女人,或被她等着。 这个小城的故事,真的不多,可每天在上演着。《大城小事》那样浪漫的爱情故事,换在小城,就成了大事了。以前我什么也不关心,只关心爱情和时间,现在,连爱情和时间也关心不到了,于是只好关心一些没有意义的事。 比方说有一个叫花儿的女人。我不知道她叫什么,也不知道她到底多大。但她不是一个正常人,却跟正常的女人一样爱美,而且极尽爱美之能事。这使我很长时间费尽心思在研究,女人最终在意的到底是什么。 这个我叫她是花儿的女人,两年前就成天流浪在这个小城里。你不经意地,就会看到她。她坐在市里最繁华的路口,吃一个冷盒饭,或者偶尔不知哪个好心人给的汉堡,或者手里拿着一个镜子,细致整理头上一枝缺水的玫瑰。你会发现,她身上的衣服从来没有重复的,一色的艳,大红、桃红、桔红……像个待嫁新娘。嘴唇不薄不厚,很小巧,永远涂着口红,劣质的,很夸张的浓,腮上红晕格外惹眼,涂抹不匀。一年二年三年……自从我来到这个小城,就常常遇到她,一直到现在。我叫她花儿。你如果看到她,你也会想起花儿这个词。你会像这个小城里一些服装店妖冶的女老板一样,把家里不穿的衣服送给她。因为,她是那样爱美。 她没有家,她当然没有家。她有家,我就不会每天碰到她。但是,我有家,我为什么又会每天碰到她。因为我喜欢一个人在这个小城里走走,喜欢去书店碟屋,喜欢去超市里买饮料。于是,我碰到她,就合情合理许多了。那个时候,我总要为自己做的每一件事标注一些合理的说明。 夏天的时候,她会睡在任何她喜欢的地方,冬天,她只挑了冒着热气的管道附近睡。我半夜去超市买大瓶的醒目时,常看到她。我那时想,她是个多么轻松的人,不等谁,也不被谁等。 可是最近,我看到另一个人在她的身边。一个男人。穿着要干净些,脸上扬出些许笑意。有些冷清的街道,半夜,他们坐在一起,说话。听不到他们说什么,只能看到他们的表情,很单纯的快乐溢出来。我抱着醒目,忽地就手抖。 回到家里,眼前总是出现这样虚幻的一幕: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守着一个屋檐,雨在下,但他们坐在一起,说着不着边际的话,然后笑,然后……然后我就不知他们会做什么,或者,然后,天就亮了。 这个叫花儿的女人什么也不等,却等来了一个可以说话的人。她以前是不是会为了一个人而等,细致地妆扮一番,给他最美的一面看? 而此时的她,忘掉那个人,却一直没有忘记把自己打扮得漂亮。我知道,她仅仅保留下,爱一个人时的习惯。 3 拨通那串熟悉的号码,传来嘟嘟声。我没想到,常啸的号码没有换,只是,我又在那一刻突然希望他没有接到,或者电话那头传来另一个陌生人的声音。 可是,还是通了。常啸的声音:你好。 我呼出一口气,我想,我应该表现得特别激动,特别想念。常啸又说了一声:你好。 我听见自己说:我回来了。声音低沉,我本来是想,就算不能表现的特别激动特别想念,至少我可以表现的特别轻松特别放松。但那边哑了,我听见常啸的呼吸声,粗粗的。 我轻轻笑了一下:是不是这一高兴,就不会说话了。你应该说,你在哪儿,我请客。 然后,就听到常啸叽哩呱啦地说:你在哪儿?你怎样呢?你这个欠揍的……你真是神仙。 我说:那你是啥呢? 常啸:我当然是凡胎,没得比。 我:神仙不是什么好东西。 常啸:论据? 我:这样说吧,你说说你觉得什么是好东西,比方说粮食,它可以让你活命。粮食能种出来,看得见,可神仙是啥,一定不是好东西,都不敢露面呢。 没想到,这么多年第一次通电话,我们竟在讨论神仙。不过反正是聊天,谁也没有规定要聊什么。难不成真要聊我的生活,聊我这几年成神成仙? 常啸仍不依饶:那你的意思就是神仙是见不得人?? 我:恭喜!几年不见,你变聪明了。 常啸:你还跟以前一样,强词夺理。常啸在那边有些得意,因为自始至终,他在别的朋友面前总是以我有着欺负人的恶劣行径而得意着,生怕天下不知道似的,好像只有这样,就能充分体现他有多善良。 我想这样也好,几年不见,竟然还可以保持原来的默契,也是不容易的。于是接着跟他无聊下去:要是俺是神仙的话,那俺还用强词夺理吗。神仙说的都是对的,你不会反驳。可见,神仙,俺不是。 常啸好像有点急:谁说神仙说的都是对的?这是你这神仙说的,不是人家那神仙说的。 我说:神仙只是做了人没法做的事就成了神仙。而我,我却做了神仙没法做的事,所以,我是凡人。 说完,心里暗忖,不知道神仙到底有没有爱情。如果神仙可以神通广大,那么神仙的爱情该是多么的幸福美满。可是不管从哪电视上看到的,还是从书上看到的,一律的规矩是,神仙不能谈情说爱。因此,我不想当什么神仙。我所做的,不过是爱一个我爱的女人,很简单。但是凡人也不过如此,能去爱,却不能去拥有。我不知道神仙是不是因为明白,人世间的感情最后多半是不得善终,才退避三舍?或者,每一位神仙都是凡人在感情的路上大喜大悲后大彻大悟,所以才离开人间,去当神仙了。 如此说来,那我现在应该差不多算半个神仙了。看破红尘,却身在红尘。 为什么这么简单的道理我都不明白呢?常啸在那边故意弄出夸张的动静。 我说:因为我聪明。看来只有这个解释合理了,总比说你笨要给足面子吧。我一向都是很维护你的! 通常这个时候,常啸会急得不知怎么反击,抛下一句“每次都是我输真没创意”就不再应战了。 然后还会叽哩呱啦地为自己说一大堆维护面子的话。可这次,他没有,沉默了少顷,低低的声音问我:人是不是要随时准备着被忘记? 我说:是,随时准备着被别人忘记,谁也不例外。 电话里约好在“土大力”见面。 装饰考究的韩国烧烤店,木质的格子间,挂着桔红的灯笼,暗红的色调,配上音乐,很优雅的感觉。我是第一次来这家烧烤店,以前这里好像是一家美容院,夏天的傍晚,会有三三两两打扮得妖里妖气的小姑娘坐在门口,叉开腿,手拄在腿间的方凳上,脸上洋溢着肆无忌惮的笑。屋里会飘出一些流传于街头巷尾的流行歌曲,像她们一惯流行的笑一样,简单的而直接流俗。没有可恶感,也不一定少了可爱。 常啸端祥了我好一会,我知道他想说什么,但什么也说不出来。还是我先打破沉静:你光鲜了许多。常啸眨巴眨巴眼,我看得出,他努力不让自己哭出来,说:你瘦了。 常啸点了几个特色烧烤,我都不知道名字。常啸就给我介绍,介绍这家小店的特色,努力做出一副形象代言人的嘴脸,忍不住我差点问他这么卖力干什么。 一杯啤酒下肚,常啸的话仍不是那样多,自己又接连灌了几杯。这时一个妖冶的女人送过来几瓶喜力,对常啸说,你俩好好喝,不够再喊我。 常啸打开一瓶,对那个女人说,一会过来陪我们。像是命令,却又那么自然。我猜常啸常来这里吧。这两年,我不知道常啸过得好不好,但我想这个问题的时候,并不知道常啸现在这样的派头。头发理得一丝不苟,很精神的样子,眼神中也有了一种坚毅,不像两年前那样落拓。 我很想告诉常啸,其实这两年我很想他,可是不知怎么说出口。 常啸也不问我这两年去哪儿了,只顾呵呵地笑,然后给我倒酒。倒一杯我就喝一杯。常啸喝得更猛,我知道,他是想让自己快些喝醉,气氛就不会像现在这样尴尬了。 其实也没什么尴尬的,这样坐在对面,喝上几杯,说些无关紧要的话,在以前的日子里是多么融洽的事。如今,只是我不是那个我了。 喝光八瓶喜力,常啸见我仍不怎么说话。他就叫来那个女人,再送来十瓶啤酒。我想常啸今天一定是想喝醉。我也想喝,我也想醉一次。这两年,我的胃里没有一点酒精,只有co2。 女人来了,常啸拉她坐下。她就很大方地坐了下来。然后很大方地介绍说,她叫金恩妮,朝鲜族的。然后常啸又给她介绍我:慕石,写小说的,写得不赖,但是你不能看他的字。 金恩妮好像很好奇,她的眼睛很漂亮,像《红字》里的李恩珠,眯起来,有些落寞的美。我不知道怎样回答金恩妮的好奇,常啸赶忙打圆场:先不说这个了。看看我,又问:你看金恩妮像不像孙燕姿。我打量了她一眼,身材有点像,瘦而不露骨,恰到好处。只是胸部要比孙燕姿丰满许多。 见我不语,常啸笑得很暧昧:我知道你不会说像,因为你也会看到她的胸部,很挺噢。金恩妮不依起来,转过身要掐常啸:你能不能不要这样每次在陌生人面前都拿我跟人家燕姿比,她是天上,我是地下,哪可比呢? 常啸继续打情骂俏起来:你可是比燕姿性感许多的。金恩妮听着便缩了缩身子,可是她的胸真得很丰满,是那种小巧的丰满,再怎么缩,仍有一种呼之欲出的感觉。 常啸让我猜他跟金恩妮是怎么认识的。很无聊的游戏,明明是要自己开始讲他们的艳史,偏偏要以别人的猜测拉开序幕。 还是金恩妮识趣,哼了一声:纯粹因为这个人是个骗子,才跟他成了朋友。对着我,金恩妮像是找到了一个发泄愤懑的对象,开始“如数家珍”起来:你不知道你的哥们多能骗人。第一次来我这里喝酒,我看他一个人喝闷酒,就上来给他打了个招呼,谁知人家脸皮厚,硬拖了我陪他喝酒。然后就骗我说他是心理医生,说了一堆什么狗屁道理,最可气的是,他说我是一个很容易被思念煎熬的人。当时我是经历了一场有始无终的爱情,可哪个人没经历几次爱情呢,我当然不会被他轻易忽悠,不过他接下来说了一句很有意思的话,而且眼神中充满着一种感悟,让我觉得这个人很深沉。 别说了啊,再让你说下去,我还真成骗子了。常啸要打断金恩妮的话,可金恩妮根本不管,接着说下去:我当时也是故意逗他,想看看他狗嘴里能吐出什么象牙,就说愿悉耳聆听,人家孩子马上就吐出一个大象牙来,说,你看你这么瘦,天下本来没有瘦女人,思念一个人思念的多了,就瘦了。你想啊,狗不会瘦吧,因为狗不会思念。人会瘦,是因为人会思念。人总是会被思念折磨,然后在思念里做一只可怜的流浪狗。 当时我正好感觉自己像是在流浪一样,本来让他拿自己跟狗比还一肚子气,听到最后一句,想想,一只流浪狗跟自己又有多少差别呢。 我忍不住笑了一声,常啸不好意思地呷了一口酒。金恩妮也捕捉到常啸的窘态,说:咦,看不出你这人脸皮也不是厚得没辙了啊。只有我知道,常啸为什么会窘,因为关于流浪狗的话,是我对他说的,我不记得在哪儿看到过这样的话,然后有些感同身受说给常啸听过。 金恩妮也倒上一杯酒,举向我:咱俩喝一杯。常啸在一边叫嚣:没我事了?金恩妮也不管,扬起脖,一口喝光了杯子里的酒。 放下杯子,叹了口气:其实什么爱不爱的,我现在比以前麻木许多了。有时这种麻木让自己也害怕,但我不想阻止这种麻木,我觉得安全点。 说着又给自己倒了一杯酒,她很小心地把酒倒满的过程中,我只想了一个问题:其实这个世界上到处都是有故事的人。 可是麻木到最后呢?我不知道。她又呷了一口酒,但我想,现在麻木点,等遇到喜欢的人,我想他就能重新点燃我吧。 常啸在一边煽风点火:你说得有道理,可以不阻止这麻木,总有个人会点燃你的。 金恩妮深深呼出一口气拿过酒杯举起来:所以现在还是放任自己麻木点吧,引导自己尽量麻木,为了我们的麻木干一杯。 常啸赶忙端起酒:好吧。我批准了你的麻木。 你少来了,谁要你的批准,说着,金恩妮又喝光了杯子里的酒,对着我说你知道你这位叫常啸的哥们那天晚上还说什么了,哼,简直是个大骗子。 正眉飞色舞地说着,突然停下来:你好像一句话没说啊。我笑了一下,说:我听你们说就行了。她开心地笑了,呵,会说话就好,那我讲你听好不好。 我说好啊。 她说,不过那天晚上,常啸可是巧舌如簧,现在想想,就算他是个大骗子,我也觉得能跟他做个朋友也不错,要不然真是枉费他那么多口水了。 常啸在一边插话:这还像个人话。 金恩妮也不搭理,接着说:他分析了好多道理我听,我当时觉得他说得特深刻,就给他讲我的故事听,现在想想都后悔,把老底都告诉陌生人了,让我不得不把他从陌生人变成熟悉的人以便于对他软硬兼施,为我守口如瓶。 常啸在一边窃笑。金恩妮说,他酒足饭饱后,从钱夹里掏出一百块对我说,不用找了,虽然我们现在是朋友了,但吃你的喝你的也要算清楚的。你什么时候需要咨询、解惑,就来找我,我也一样收你的钱的,亲兄弟明算帐,再者了,我还要听你讲跟他亲亲我我的事,够我受的了。对吧,精神损失费就免了。我听完回家自已调一杯鸡尾酒,名字叫“一杯孤独”,喝喝就没事了。 我当时一听就愣了,什么叫听我讲“亲亲我我”的事了,那是卿卿我我,让他一说就变味了,好像受了莫大的委曲一样,还想要精神损失费。更可气的是,他还有点自以为是,我都没好意思说,他的消费是150元,给一百大块就以为自己是个大善人显得自己多仗义似的。 常啸显然是觉得没面子:你能不能不要这样小气啊,一点芝麻小钱就天天挂在嘴上。 金恩妮故意摆出一副爱理不理的模样,问我:你晚上都干什么啊? 我说:也没什么事可干,写写东西,看看书,听听音乐,看看电影,洗洗袜子,睡睡觉。很简单的,反正就是不能让自己闲着。 金恩妮嗯了一下,不知道那个嗯是什么意思,是原本她就听常啸讲过这些,还是有所感受。她说,我有时也这样,不能让自己闲着,每天每天,要么工作要么做家务要么吃要么玩要么睡。 常啸适时插进来一句:以后再加一条,要么想俺吧。 金恩妮歪着头,不无好气:你个猪头,我就是为了不想男人的事了,才让自己这样忙。想你?我宁愿去想一条流浪狗也不想你。 4 我开始考虑找份工作,我几乎到了没法养活自己的地步了。 当我出现在报社老总面前的时候,他几乎吓了一跳。但很快,他的脸色平静下来,那平静里有太多的气愤。我想他可能会骂我的不辞而别,我没打算让他明白,人有时候做一件事,是没办法考虑那么周全的。 我走时没有跟他打招呼,我想正是这种不周全,才更加说明当时我的错乱当时我的不可自拔。就像小时候我表弟的经历一样,他喜欢吃鸡,那时农村还穷一点,直到过年时才可以宰杀一只鸡享享口福。表弟那时才五岁,那年春节他蹲在鸡窝门口对着鸡说:小鸡,我不想吃你,因为我也属鸡,但是我又馋,所以我要吃掉你。然后转过身对小舅妈说:妈妈,可以杀了。 很多事,没有两全其美,有的只是,你的选择。 我知道,老总是不会明白的,所以,我只淡淡地说了对不起。他终于有些沉不住气了:对自己的工作自己的前途这样不负责,你应该对自己说对不起,对我说有什么用。 我没想过还要回报社工作,我已经习惯了懒惰,习惯了一个人,习惯了静静地生活,习惯了腐烂的气息,再让我像当年那样半夜起来跟踪采访,我是做不到了。我来,只是想对他说声对不起,毕竟当年给他添了不少麻烦,几个采访的刊载让他受尽政府一些领导的责难,他还要一肩扛起来。 最后,他有些可惜地摇头,说真没想到当时对你寄那么大的希望,你却要离开这里。我最后只对他说了谢谢就打算再也不见他了。 其实是不想见任何人。 他给了我一张名片,说:这个人可能要找个主编,编一份小报纸,你的能力够了,有兴趣去试试。我不打算再在媒体这一行干了,可能的话,我想换换工作,比方说去电影院放电影,或者去当一个调酒师,甚至可以去超市做一个搬运工。 没想到,第二天,名片上那个人打电话给我,问我有什么想法。我推委着,他可能以为我担心薪水的问题,就说了一大堆有诱惑的话过来,诸如,除了薪水不错外,还有足够的自由。就为了他说的自由这两个字,我答应见他。 下午到了威海,在他的公司里见面。他谈着这份报纸未来和前途,谈着公司的现状和目标。他看上去很精干,热情很高。我只有应和着。等到走出公司天已黑了,我没有留下来和他去吃饭。这个时候,不知为什么,我竟那么想快点回到家里,躺到床上。 买了张火车票,火车上的人并不多,我闭着眼,听火车咣当咣当行进的声音。很长时间以来,我一直把这种声音当成非自然界里最美妙的声音。盛大而壮观。 我喜欢火车。因为那些年我一直在轮船和火车上,去见清凉。从威海到大连后,凌晨五点十多分的一趟火车开往沈阳,需要六个小时到达沈阳站。在这六个小时里,我就一直陷在火车咣当咣当的声音和对清凉的回忆里。 我想起跟火车有关的电影《猜火车》。影片的开头是一些迷乱的片段伴随片中主人公马克的独白:“选择生活,选择工作,选择前途,选择家庭。选择他妈的大电视机,选择洗衣机,选择汽车,cd播放机,电动开罐器。选择健康,选择低卡路里,低糖,选择固定利率房贷。选择diy和星期天早晨遇到的他妈的惊喜。选择坐在沙发里全神贯注的看比赛直到头脑麻木,嘴里塞满廉价食品。选择腐朽成灰耻笑你最终的无聊家庭。选择生出一堆乱七八糟的孩子代替自己。没有什么比自私更可耻。选择未来,选择生活。但我干吗要做?我选择不选择,理由是没理由。” 每一个看过影片的人,都会对这个独白留有深刻的印象,甚至像青春的刀锋划过,不在敏感的心头上留下血淋淋的标记,就是把天空豁开一道口子,那种残酷不需要理由。 另外一个,就是《周渔的火车》。印象最深的就是周渔说的那句话:跑来跑去总会发生点什么,其实在梦里早就发生了,除非你以为那仅仅是梦。喜欢上周渔,大概就是因为她的“跑”吧,一个为爱情而跑的女人怎么说都是那样让人着迷。 一般的交通工具中,火车算是最普及的,很多艳遇也是在火车上发生的。而我,一直没有一次火车上的艳遇,我也没想过要有,为什么要有?我只是去一个目的地,见一个我要见的人,就是这样。 可是,当年我坐了火车跑来跑去,见了又见的人,终究和我之间发生了什么。而我们曾是那样相爱,如今一样在爱着,却也一样,天涯相隔,各自寂寞。 火车上有人在卖各种食品,窄窄的过道,她推着小车,一路吆喝着:方便面、火腿肠、瓜子、啤酒……我很少在火车上买东西。那倒不是因为火车上的东西有多贵,只是我感觉那小车里的东西是有限的,同一种食品,你能选择的就一个牌子。而生活似乎就是一堆没得选择的食品,你必须得买,因为那是你活下去的惟一力量。我们选择什么,和不选择什么,结果是不一样的。可是,我们再如何去选择什么,到头来似乎跟没选择一样,有什么发生了,然后留下痕迹来,那痕迹,是一年一年老下去的时光,回过头,看一切,就像一场梦。 除了想起这些电影,那时我竟还想了想工作的事。坐在旁边的女孩摇头晃脑地听着mp3,很单纯的快乐。我想,她耳朵里的音乐一定也是美妙的,就如同,此时我感觉到的火车前进的声音。女孩可能在余光里看到我,然后转过头也看了我一眼,再然后很灿烂地笑了一笑。 我喜欢她这种自然,我知道有很多女孩在这种情况下,在余光里发现有人看她,她会装作不知道。只是她转过来的那一刻,我看清了她的脸,然后就记住了。 人与人的最初,有时就是这样简单。可是结局却总是复杂的,复杂到了没法收拾的地步。如果当时她没有转过头,我想,我们只不过是同坐了一节车厢,下次即使再遇到,可能也不会相识。 下车时,我走在她前面,出站口有人检票,我掏出票,工作人员看了一眼,又跟我身后的人要票看,于是身后传出一个声音:我是来送客的。不自觉回了一下头,是那个女孩。然后看到她欢天喜地地走出出站口。 第三天,我去威海报到,我答应接手这份报纸。虽然我知道开始会很累,但我不怕这种累。常啸说我傻,有好多轻松工作我不要,偏选了要自己动手一砖一瓦亲手垒的工作。 我也说不清为什么同意了。可能是因为那个老总说了两个字“自由”。虽然我知道即使是双休日,我也不一定会用来休息,但他先把“自由”给了我,这让我感到很舒服。如果一开始他就告诉我,你的工作没有休息日,我想我是不会答应的。 报完到,我去书店转了转,然后在书报亭买了几本杂志。好久没有看杂志了,很多杂志都办得很华丽,翻看着让人赏心悦目。 吃完晚饭,依然买了一张晚八时的火车票,没想到,上车时又遇到那个女孩。她像是遇到熟人一样,很自然地跟我打招呼,脸上浮现着很年轻的味道,我也回应一笑。 又坐到一起,她就打开了话匣子:你也常常坐这趟火车回家?我说是啊,很方便。她同意般地点点头。然后笑着说:不过你一定坐的时间不长,因为到第一站下车的人中,哪个人一个月里坐的次数多,保准不会逃过我雪亮的眼睛。 我说那是,看你也不像个近视眼。她愣了一下,然后嘿嘿地笑了。又想起什么似的地说:我教你一高招吧。 然后就摇头晃脑地说:我可是不轻易地传授给别人噢。那声音,那表情,得意得要命。我努力给出一些很想听的表情,她就压低声音说:我每次坐这趟车从不用买票。 她这样一说,我就想起第一次下车检票时她对工作人员说的那句话。她继续得意着,说:我上车时假装成送客的人,在第一站下车,我再假装成送客的人,两边的工作人员谁也不会察觉。 你真聪明啊。 那是。要不然我哪会天天晚上回家呢?她自始至终都是很得意的神情,有一种很干净的感觉,我猜她是一个没有多少故事的女孩。 我说,那你的眼睛是雪亮的,人家工作人员的眼睛是不是都蒙了灰,你这么漂亮目标大,第一站下车的人也不多,他们就一点也没有发觉? 她一听,就乐不可支地掩着嘴笑了:还挺会含蓄地夸人嘛,看在你夸我的份上,索性给你好好传授一下我的心得。 顿了顿,接着说,这里是个小站,他们管理得并不严,有时出站也不怎么查票,就算要查,我也是时时换换发型或装束啊,今天披着头发,明天就盘起来,大后天再戴顶太阳帽,再大后天,我就整一墨镜戴着…… 哈哈,我也忍不住喷出笑来,你这不成了百变金刚了。 她不依起来:什么呀,我这么苗条怎么会是金刚呢,往邪门歪道上说也顶多是一女飞侠的形象。 我说那是那是,你就差一招飞檐走壁了,练成手以后跟着火车一路飞那还真不用买票了,不过,可千万别大半夜的还顶一太阳帽。不过不顶太阳帽也没办法,没听说过有卖月亮帽的。 她也哈哈笑起来,笑完又说:我是不是很聪明啊。 我说是啊是啊。 既然承认我这么聪明,那接下来你是不是应该绅士一下,问问我的名字呢?顿了顿,可能又觉得不好意思,便补了一句,电影上都是这样的。 我说:不会吧,我可是看了好多电影,从来没看到这样的情节,一个女孩坐一站火车天天逃票,还要炫耀自己多聪明。 哼!你不问拉倒,可别后悔啊,以后晚上坐火车我再也不陪你说话了。她说完好像还不解气,又接着说:还有啊,这不买票的高招可是我的专利,你不经我同意不准用。 正说着,火车到站了,她拿起包利索地起身,然后说:你就后悔吧。 我从包里拿出笔,在火车票的反面写下两个字:慕石。然后追了出去。 我把火车票塞她手里,说:我打算买断你的专利,这次让我来演习演习。说完大步往前走,回头看了她一眼,她一边走着一边笑迷了眼。 可是工作人员问也没问,我就被出站人挤了出来。我抱怨着:一点机会也不给,我就这样出来了?她笑得腰都弯了。 说了再见,我去路边拦车,在我就要上车时她喊了一声:慕石。 我回过头,火车票塞进我手里,说:你想用一张车票就买断我的专利那怎么可能。 说完,转身就跑开了。坐上出租车,我看到车票反面用口红写着两个大大的字:陈想。 5 金恩妮有些不开心,听她说了好久才明白,她见到了分手的那个男人。常啸想安慰,却找不到合适的方式。金恩妮喝了一大口酒:为什么感觉不爱了,看到他还会伤心呢? 我说:我想这样的到最后来说,就不算爱了。而真正爱的人,应该会一直爱的,尽管没在一起。 她又喝了一口:可能爱的是回忆,不再是那个人本身。我也给自己倒了一杯,说:因为有过那么让自己感觉在爱的回忆,所以一直走不出来。 我们像两个互不相干的人,各自自言自语起来。金恩妮说:曾经很爱的人,很久后再见到时,还是会难过,其实自己是明白的,已经不再会付出爱了。 常啸许久才插上一句:那这样是不是就说明,爱只能到某个阶段。 金恩妮看着手里的杯子,说:如果还对他有爱,看到他还想去爱,但因为种种原因不能了,所以会有些忧伤,忧伤过了,一切还会自己勇敢去面对。现在好像能好好投入爱一次的人太少了。呵,虽然留下的全是伤,但还是庆幸经历过的。 我说:那天看到有人说王菲跟谢霆锋的关系,说虽然结局不好,让人伤痛,但毕竟王菲当初那样投入过一次,也是不错的。一个女人一生能投入几次呢? 金恩妮拿过杯子,狠狠地碰我的杯子:来,我们俩干一杯。很爽快地干完酒,笑笑说:不用担心,我这点事在你面前真得就不算什么了。 正说着,门吱呀一声开了,进来两个人。金恩妮刚把目光投过去,脸色一下子变得慌乱起来,常啸问怎么了?金恩妮有些咬牙切齿地吐出两个字:是他。 常啸再看过去,嘴巴张成了o字型,敲敲我的手,也吐出两个字:是她。我再细看,那个女人是有点眼熟,常啸就提醒说:王金百合啊。我这才如梦初醒,的确是她。 金恩妮张嘴结舌:那女的你们认识?世界真是小啊,身边那个男人就是我以前的男朋友,叫雷。常啸冷笑了一声:真热闹了要。然后就推推金恩妮:还等什么,大方地去招呼人家啊。 当那个人看到站在面前的金恩妮时,脸色立马紧张起来,身边的王金百合显然捕捉到他的变化,上下打量着金恩妮,眼神里带着鄙夷与不屑。金恩妮表现欠佳,在他们面前有些拘谨。 雷细声细气地问:你怎么在这里? 金恩妮说:我开的店。王金百合更加的疑惑,凑近男人,生怕人家不知道他们是一对似的,又扯扯他的衣角,问:谁呀? 金恩妮赶紧撇开话题:你们要吃点什么,随便点。给他们打点好,金恩妮又坐了回来,一脸的不高兴。常啸就说:他也不怎样嘛,找了这么个素质低的女人,真是没眼光。金恩妮不说话,给自己灌了一杯酒。 隐隐约约地,听到王金百合在那边说:是她呀,你以前的眼光可差远了,你看她脸上还长青春痘,难看死了。男人低低的声音说,你小点声。王金百合显然不吃这一套,趾高气扬地甚至故意提高声音:人那么瘦,像个麻杆,胸又那么大,一定是假的,不是什么好货色。 常啸气得脸色铁青,想骂一句什么又找不到可以伤人的,只好憋着气说了两个字:骚货。看看金恩妮,眼泪都要出来了。常啸突然眼睛一亮,说:恩妮,我给你讲个故事吧。常啸得意地把声音提高了好几度。 恩妮哪顾得上听什么故事,端起酒,闷响地灌了一大口。常啸就自顾自地说了起来:我们在高中念书时有个女的,成天炫耀自己,人家要是说一句半句不字,她会拿一粪坑的话来还击人家。所以很少有人爱搭理她,她还自我感觉良好。有一次,不记得她又在连珠炮似地吹嘘什么,还对一个善良的男生讥讽加挖苦,大意是说那个男生课外活动时看她的大腿,气得那个男生有口莫辩。这时一位从来瞧不起这个女生的大侠出场了,对她说了一句话,就把一向假清高的她给镇压了。 我歪头看王金百合,看到一张紫桔子一样皱起来的脸,我猜她认出我和常啸了。 常啸清了清嗓子,又把声音提高,说,那位大侠说:你别整天整得就像全天下的男人都想操你似的。 当时这位同学的话可真是一针见血啊,我们苦于气愤,却从来没有总结出这么一句高屋建瓴的话来,于是,这句话很快被高中同学传了个遍。 常啸也转过头看王金百合,一脸的挑衅:这下她可歇菜了,一句话也说不上来了。还是那位语出惊人的同学给她打圆场呢,不知当时她有多么感恩戴德。 金恩妮好像也领悟了常啸的所指,不过看她表情,她一定很想知道到底是一句什么话,急急地央着常啸快讲。 常啸在那边卖乖,缓缓而有力度地说:那同学看着那几位目瞪口呆的男生,一脸的焦急说,哥们,你们还在这儿愣着干嘛,别挡人家的道,人家可能懒得跟你们浪费口水,此时正急着连滚带爬地去“操场”吧。 说完,常啸就哈哈大笑起来,那边,砰的一声,王金百合把杯子摔了。一向假清高假清纯的王金百合再次被人揭开她的“耻辱”,自然坐不住了。常啸憋着坏,满脸紧张地问金恩妮:是不是你的杯子挡着人家的道了,记着这个杯子不用人家赔了,人家急啊。 最后王金百合跟雷没吃一口,就夺门而去。男人在身后像条小哈巴狗似的夹着尾巴走了。金恩妮这才笑出声:真痛快! 说着给常啸倒了杯酒,常啸跟英雄似地说:危难时见真心吧。 金恩妮说:嗯,你今天帅呆了。说着又问,不知你那位同学哪去了,很好玩的一人啊。 常啸抿着嘴笑:就在你对面坐着啊。 晚上住在常啸那里,他问我:你觉得我现在像谁?我摇摇头,他就说:你不觉得我有点像以前的你了吗?我递给他一支烟:我就像你这样专挑人家的伤疤揭吗? 你以为你好多少啊,你当年那可真叫一个坏。不过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嘛。我努力靠拢。常啸有些自鸣得意。 我想起以前常啸对我和清凉的看法,想那时他多正义。心里浮现出一缕愁苦,一切如昨,却再也走不回去了。 常啸显然对金恩妮很感兴趣,问我对她怎么看。我说还成吧,很漂亮,人好像也不赖。常啸紧追不舍:那你觉得她会不会喜欢坏一点的男人。 我没有回答他,只是说,你如果只是想玩玩,就使劲坏,这样人家要是不喜欢你这派头就会退避三舍也不至于陷进去。 什么话呢?搞得你像少林寺的高僧似的,一肚子坏慈悲。常啸不满起来。转眼,他又兴奋地说,今天晚上真过瘾,真是大快人心。 我没有说什么,常啸兴奋了一会,见我不语,又说,你能回到以前多好,那时你对女人那么坏,她们还那么死心塌地的。我一直很羡慕你的潇洒。 我冷笑了一声,说:那是因为你眼里还没有看到爱情,当你两只眼睛里都装下爱情,然后就不会这样想了。潇洒只是外人的感觉,冷暖却是自知的。 就像现在,想起清凉,心里就会一阵冷和痛。那些美好的片断,像散落一地的碎玻璃,破了的往事,在每一点碎片上再折射出一些光,统统打在你身上,你看到那么多的片断了,却又不知怎样收拾一地的狼藉。 黑暗里,常啸有些睡意了,一会说说他老婆的事,一会说说金恩妮,渐渐声音就弱了下去。 我点了支烟,走到另一个房间,一个我和清凉一起过了七天夫妻生活的房间。想起七天之后的一次电话里,清凉说在一起总是很短,分别又总是很快,一转眼,我们又隔了上千里地。说着说着,就哭了。 我安慰她:你忘了我们常说的,能相遇多好啊。 清凉在那边嗯了一声,有气无力。 我不想清凉成天活在悲痛里,努力让自己先镇定先坚强起来:还有啊,要哭也得在我怀里哭。我要接着那些金豆子。《大话西游》里不是说一个女人在一个男人心里掉下一滴泪,那个男人就一辈子只认这个女人了。不管曾经遇到过谁,命运总会安排他们再相遇的。 我肯定会鼻涕眼泪一大堆,嗯,你最好穿黑衣服。不然不耐脏。清凉停止了哭泣,声音颤颤地说。 我笑了:不,我就要让人家能看到衣服脏。 有人看我,我就说,这是俺家清凉的金豆子,你老兄真没眼光,看什么看,别以为俺找了个懒女人,你也不要同情俺。俺这衣服可不是俺女人懒不洗啊,俺是在招摇过市呢。 清凉听着就在那边笑,我多想她能每天这样笑,就担心她不开心担心她哭。她接着在电话里给我讲她遇到的一个好玩的人:今天一个男人来办公室,走时我发现他屁股上有一片红。 肯定是做爱时不小心弄的。你别提醒人家啊,人家跟俺一样,故意穿着这样的“花”衣服上街显摆呢。我想他屁股上的脏一定跟俺衣服上的脏一样,跟一个女人有关,不过人家可真有创意啊,撅着一片红在屁股上,可比俺猛多了。 臭流氓。清凉说。 房间里真黑,我想打开灯,却不敢看。我知道,两年前常啸就把我们留下的东西全部清理了。 6 一天没干多少事,策划了报纸的栏目和一些细节问题,打了招聘广告,然后天就黑了。 公司早早地给我安排好了住所,新床,新床单,淡蓝的窗帘,古色古香的书桌,让人耳目一新。晚上,公司几个领导层的人一定要请我吃顿饭,我还是以工作刚开始好多事还得回家处理为由而婉言谢绝了。 坐到火车上,我想,难道真的因为一个每天晚上坐火车的小女孩而让我也每天晚上这样坐来坐去?刚这样一想,就见那个叫陈想的女孩走过来,她穿了一件淡紫的无袖衫,很紧地束着小腰,配一条短短的百褶小裙,很轻灵,很妩媚,然后很轻松一笑,坐下来。 慕石。你叫慕石?陈想歪着头看我。 我说是啊。 你今天买票了吗? 我想了想说,没买。其实票就在我口袋里。 你胆子可真大哟。陈想嘟着小嘴不依不饶。 你都敢逃票我为什么不敢呢?你以为我的胆子比你的小不成? 我不是说这个,我是说你胆子真大,敢用我的专利,你不道德不厚道。她得理不饶人,你得请我吃饭,我才觉得平衡。 见我不语,她又说,要不你每天晚上陪我坐火车也成。想了想,又觉得不对,提高声音说:好像我赔大了,怎么说我也是一美女,是我陪你打发一个小时的寂寞。 开开玩笑,说说话,看陈想一个人自说自话,这样的时光倒也很放松。没话说了,她也不笑了,问我:你爱过人吗?我是说很深很深地爱过。 爱过。 是什么样呢? 想了想,我说,举个例子吧,那时候我住在离她家不远的地方,每天晚上我都想跑到她床边,对她说一声“晚安”,我希望我的晚安像是歌里唱得那样可以一直陪着她到吃早餐。 那她也是很爱你吧,我是说也像你一样很深很深地爱着。 我说是的。 她的爱会是什么样呢? 这次我想也没想,就说,她会说:那不行,我要你也睡。 陈想笑得前仰后翻:一个笨女人。 我没有笑,只是说:是啊,她很笨。恋爱的女人的都很笨的,但也是聪明的,因为她相信我是那样爱她,会在她的耳边一直说“晚安”,说到天亮也不会停。 陈想摇摇头,眉头紧锁。我知道陈想不明白的,只有我们明白,那时我的愿望多小,只想可以天天晚上对清凉说一声晚安就心满意足了。因为,我们根本没多少机会晚上在一起,除了那七天。 下火车时,在出站口我没有掏出票,检查人员问我要票,我就学着陈想当初的说法,又问陈想,陈想说:我们是一起的。 我打趣说:你现在好像在跟我混啊。 不成吗?我现在还想打你的顺风车,决定以后就赖上你了,跟你混了。 我拉开出租车的门,她也一头钻了进去,坐在我旁边。 她问我到哪里下车,我不想告诉她我的住所,便问了她在哪儿下。说了一个地方,很远,路上经过“土大力”。当车在土大力门口停下时,我下了车,刚要回头跟陈想说再见,她竟也跟着下了车。 可能知道我正一肚子的疑问,她便坏坏地笑:说好了跟你混,你来吃宵夜怎么会少了我呢。你就当我是你的跟屁虫好了。 我有些无奈地摆摆手,做了请的姿势。金恩妮看看我,又看看陈想。陈想倒是很大方地对金恩妮说:两位,谢谢。金恩妮愣在那儿,陈想从她身边擦过时,金恩妮问我:哪来的小魔女啊。 我露出无奈的表情:火车上捡的。 刚坐下来一会,常啸就来了。这厮总是见了美女双眼就大放光彩,也不知收敛一点。 陈想跟金恩妮好像挺谈得来,两个人嘀嘀咕咕的。说的也都是一些服装化妆品之类的,常啸在一边时而插一句话,两个女人也不理。 音响里传出那首《约定》:你我约定,难过的往事不许提,也答应永远都不让对方担心…… 两个女人还在谈论着,不过这一会她们开始问对方年龄了,金恩妮附在陈想的耳边说,陈想就拉过金恩妮的手,在她手心里划了个两个数字,隐隐约约地,我感觉像是25。 然后陈想就说,那我得叫你姐了,你比我大一岁。 常啸在一边气不过:年龄就这么可怕吗?你们俩加起来也顶多50岁,有什么好怕的。年轻是资本,你们应该广而告之,这样才能招蜂引蝶。 我仍专心听着音乐。远处的钟声回荡在雨里,我们在屋檐底下牵手听…… 记忆中就出现那一场一场的雨。记不得是第几次去沈阳,傍晚我们一起去吃饭。 我背着清凉,路上有很多深深浅浅的水洼,我们跳跃着,雨会打在身上,清凉会欢快地笑着。 清凉担心我累着了,就不停地说我下来吧。我说不会的,我能这样一直背着你走。 能走多远呢,清凉在我耳朵后面说。 很远很远吧。 很远很远是多远呢。 是你想不到的远吧。 是永远那么远吗? 是吧,也许还要远呢。 然后清凉就安心地把脸贴在我的后背上,雨越下越大,风也越吹越急,伞下我们浑身都淋湿了。清凉说我们避避雨吧,然后我们就在一个商场门口避雨,不远处,传来钟声,清凉说那里是个教堂。说完就开始在我怀里唱歌: 远处的钟声回荡在雨里 我们在屋檐底下牵手听 幻想教堂里头那场婚礼 是为祝福我俩而举行 一路从泥泞走到了美景 习惯在彼此眼中找勇气 累到无力总会想吻你 才能忘了情路艰辛 你我约定难过的往事不许提 也答应永远都不让对方担心 要做快乐的自己照顾自己 就算某天一个人孤寂 你我约定一争吵很快要喊停 也说好没有秘密彼此更透明 我会好好地爱你傻傻爱你 不去计较公平不公平 ……那一幕幕那么深地印在心里,只是真的不记得那是第几场雨了,那一年,沈阳多雨,不知是不是清凉的眼泪。 想什么呢,这么投入?陈想打断我的思路。金恩妮也注视着我:你刚才好像灵魂出窍了。我笑笑说:我在听歌。陈想就说:听歌这么投入,是这歌太深情了吧。我觉得应该放一首《波斯猫》才带劲。 常啸对音乐可是很热衷,这下可找到话题了:这样的场合听波斯猫也太恐怖了吧。 有什么恐怖,我刚买了一套波斯猫隐形眼镜,很贵的哟,名字叫“波斯猫的眼睛”,有玛瑙蓝、孔雀绿、浪漫紫、神秘棕、性感灰。陈想洋洋自得的。 你买这么多色的隐形眼镜干嘛啊。常啸好奇地问。 逃票。说完,陈想就咯咯地笑,直听得常啸成了丈二和尚。 陈想也不解释,兀自掏出一包“绿箭”,递给金恩妮。 我盯着“绿箭”,心口隐隐地疼,说:给我一片吧。陈想不解地看了我一眼,我说:你知道吗,绿箭有一个广告语,淋着雨,靠近你。很美的画面,很干净很温暖的两颗心。 很早很早也很老很老的广告了吧。陈想哼了一声,都老掉牙了。 恍惚着,仿佛又回到那一场一场的雨里,我吻着清凉的有些冰冷的唇。 清凉说你会一直亲着它吗? 我说是的。 会亲多久呢? 很久很久吧。 很久很久是多久呢。 是你想不到的时间吧。 是天长地久那么久吗? 是吧,也许还要久呢。 然后,清凉就吻我的唇,然后对我说,你知道吗,你不在我身边的时候,我最爱嚼一片“绿箭”,因为它天天在电视上打广告:淋着雨,靠近你。 那是我第一次知道绿箭的广告语。 我们就那样在雨中的屋檐下,依偎着。清凉会看着我的唇问我,你的牙为什么会这样硬啊。我说,可能是为了咬着你不放吧。清凉就说,那将来老得牙都掉光了怎么办啊。 我说,不怕,就算老得掉光了牙,我也会咬着爱情,咬着你。就算80岁了,我还要娶你做我的小妻子。清凉就满足地伏在我胸口,11月的沈阳,因为雨,有些冷,清凉会一不小心就睡在我怀里,清凉那么小,我一个怀就包了她。 不知什么时候,他们三个开始争论起来,是关于有没有好男人的话题。常啸很激动,好像一个劲地要表白。陈想古怪精灵,可能一眼就看穿了常啸那点小心思,故意说,现在谁相信好男人谁就是天下第一号大傻瓜。金恩妮也点点头,默许的样子有些滑稽。我想笑,因为常啸说过男人要有点坏才会让女人喜欢,这一刻,他怎么标榜起好男人来了? 屋里又放了一首外国歌曲,也是很抒情的调子,我还想听一遍《约定》,金恩妮就让服务员今天晚上什么也别干,光看着放这一首。 金恩妮说:不过,什么约定不约定的,还不是轻易说出口,轻易就抛向脑后。他曾拉着我的小指说,以后我伤心的时候他都会在我身边,他不要我一个人独自流泪,可是,流向心里的泪,他又能看到多少? 常啸说:那是因为他不值得你再爱了。他要是爱你,就会记得当初的约定的。想了想又说,以后你要是一个人想哭的时候,只要告诉我,我不管在哪里都会第一时间赶过来,借个肩膀给你哭。 陈想在一边啧啧起来,一脸的夸张一百倍的羡慕表情。 常啸不管,仍对金恩妮说:你不信? 金恩妮不回,只是说:在中国,两个人约定的时候,通常两个小指相勾,“拉勾上吊,一百年不许变”。我的小外甥经常给我提出不合理的要求,吵的烦的时候我会敷衍她答应她,通常这个时候她会伸出小指来,要我拉勾,我拉了她的小指后,我就真的要实现了,这是约定呀。 开这家小店接触许多韩国人,听他们韩国人的约定要复杂多了,先是两个人的小指相勾——拉勾;勾住小指两个人的大指相对一按——盖章;相互用中指在对方的手心上挠一挠——签字;两个人的胳膊摩擦着拉一下——复制;最后两个人的手掌相对一击——塑封。特别有意思,两个人做动作的时候口中要念着,拉勾——盖章——签字。 陈想大惊小怪起来:是不是太复杂了点?金恩妮说,所以不可以轻易约定呀。 7 我开始打算好好计划自己的小说写作了。停了两年的笔,再拾起来竟感觉那样陌生。我想努力把我和清凉的故事写出来,让更多的人知道,却总是理不清头绪。 我在电脑上敲打: 两年前的3月,我离开了沈阳。 后来的我就喜欢一个人在夜里,一张双人床,我睡左侧,最靠近床沿的地方,那样我会想起清凉。很多个夜晚,清凉突然就醒了,把我往床里面拖,往往要折腾到不小心把我弄醒了。说,就是喜欢不停地往你怀里钻,但总是把你钻到一边去了。不过,你不准掉下床,要不然我会冻僵的。 就抱了清凉,一次一次地纠缠,天微微亮,才累得睡去。 后来我就离开了清凉。 离开清凉后,我最喜欢做的事有两件,一是去超市走走,看看有什么挂面,或者有什么饮料,最后再提上一大包,走很远的路回家。二是去威海,一个小时的路程。我会去看海,很清凉的海风吹在脸上的感觉,是我抗拒不了的诱惑。 写到这里,我就不知该从哪里说起,说起我和清凉的相识,相爱。 常啸有时会半夜跑到我的家里,抽几支烟,说说金恩妮。其实我很想说说他的老婆丹蔚,因为真的好久不见了。但我知道,常啸现在一心想着的只是金恩妮。爱,是没有错的,所以我不能开口,一开口,我就错了。 常啸说完金恩妮,就会语重心长般地关心起我来:你该找个人爱了。我看陈想不错啊,很活泼,又漂亮。 我问常啸,你觉得陈想哪个部位漂亮。 常啸一点不带犹豫地说了两个当时让我不得不惊讶的字:眼睛。是的,眼睛,第一次在火车上,陈想在余光里发现我看她,她转过头冲我笑时,我就记住了她的眼睛。 其实,常啸也知道,陈想的眼睛并不漂亮,小小的,睫毛也不够长,只是笑起来眯成一条缝,像清凉。很像很像清凉。只是常啸不提清凉,我知道他不会提。他怕揭开我好不容易掩得结结实实的隐痛。 随后每天晚上照旧跟陈想一起坐一个小时的火车,陈想总是那么开心,说东道西,讲自己单位的人情世故,讲她的好友嫁娶连连。 除了偶尔我们会一起去“土大力”外,我们的交往就只限于火车上。直到那天半夜,我一个人去小城惟一的酒吧,看到“玛瑙蓝”的眼睛,充满媚惑,孤独,忧伤,甚至有一丝堕落的陈想。她穿着金色麻纱,lv风格,头发小小打着卷,随着音乐摇头晃脑。 我坐在她旁边,她也全然不知。我要了杯鸡尾酒,悠悠地看着旁边依着吧台专注看表演的陈想。陈想是在很不经意地回过身拿酒杯时意外地看到我,有一丝惊恐,而后就平静了,话也不多,也不见火车上的那份快乐了。 我们干了一杯鸡尾酒,她觉得没意思,太小资了,就要了啤酒,她端起酒杯,吹了吹杯沿上的白色泡沫,然后一饮而尽。声音有些沙哑地说:偶尔,偶尔心情不好的时候,我会来这里。像是解释此时她的反常,又像是在倾诉她的不安与烦躁。 没有多少话,她大多时间看台上的节目,服务生送来一杯红酒,说是一位先生请她喝的。她也不客气,端过酒,朝那边投过目光来的男人点头示意,然后转过身跟我碰杯,一阵清脆后,她附在我的耳边说:你看我迷不迷人?我看着她玛瑙蓝的眼睛,点点头。她就在我的脸上吻了一下,轻声说:那送酒的男人看到我吻你会不会想,这杯酒赔定了。冷笑一声,然后喝光红酒。 我想起张抗抗在《作女》中那段描写女人喝酒的句子来:白色泡沫溢出来,是女人心里的烦恼;沉淀下来那半杯黄色,是女人的胆汁;红酒是女人的血,由于被生活太多抽取而日渐稀薄;白酒浓烈,看上去都是透明得什么都没有,像女人未来的日子;酒杯碰撞,破裂的清脆而温婉。一条细细的小溪,带着朝露晚霞与落叶的颜色,从女人身体中出来又流回身体里去,渐渐地热烈起来,开始湍急地奔流。辛辣酸涩搅扰着刺激着女人的身体,腮边挂上了干红的颜色、头脑里泛滥着米黄的泡沫,就连手指举止也带有白酒的夸张力度。酒精混合着五色的菜肴,女人的话语变得缤纷而眩目…… 酒,古往今来被世人看成是男人的附属品,跟女人同处一个地位,虽然在不同的男人眼里,女人和酒轻重不一,但她们总归是一个地位两个身价罢了。我不太喜酒,但我却自始至终都认为,酒和女人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我曾跟清凉说过这个问题,清凉说,一个男人,一般烟酒不分家,如果分了,这个男人一定是一个用心专一的人,而烟酒不粘的,则是多情,烟酒都粘,则是乱情。现在这样的社会没有好男人了,只要一个男人一只眼里看到女人,一只眼里看到烟或酒,他就应该还算个好男人了。 我曾为清凉说这些话时的严肃表情取笑不已,清凉却很认真地说:我是不是太幸福了,遇到你。 我就不笑了:不对,是我太幸福了,遇到你。 清凉不依:不行,你得让我比你幸福。我要我给你的幸福比你给我的多而还要感觉你给的幸福比我给的多。 我拍拍脑袋,有些晕的感觉。清凉就笑。因为她知道我总分不清诸如 “我爱你比你爱我多” 这样的话到底要表达的是谁比谁多。 扶着醉得不省人事的陈想走出酒吧,已是凌晨二点多了,远远近近的霓虹灯有些凄艳的迷离,我想,一个城跟一个村庄惟一不同的是,城里住着的每一个人,都是有故事的人。有故事的人总在半夜或凌晨穿行在城市的风中。 我不知该把陈想送到哪儿,只好带她回我的住所。把她安顿好后,我就爬到床上,沉沉地睡去。直到天蒙蒙亮,我感觉有人爬上我的身体,我睁开眼,是陈想。一丝不挂的陈想。 陈想开始吻我,急急地,像雨点轻轻砸在身上的感觉。只片刻,我就回应着,我们扭曲在一起,动作有些狂野,像两只困了许久的小兽看到一块肉,狠狠地撕咬起来,当我在陈想的身体里左冲右撞时,床发出吱呀吱呀的声音,在这样静的黎明,伴着陈想的呻吟声,回荡着飘向窗外。 当高潮来得那一刻,我感觉到自己的身体不停地抖动,陈想在身下紧紧地搂着我的后背,双腿夹住我的腰,用劲平生最后一点力气一样,我听不到自己的呼吸声,世界好像不转动了。眼前出现一些错乱的镜头,一闪一闪的,有泼一样的雨,有风,有从身边飞奔的车,还有清凉,她低垂着眼,像在虔诚地做祷告。 当我终于呼出一口气,陈想开始很温柔地摸我的头发,然后搂紧我的头。我什么也不去想,就那样在陈想的身上,我想,能这样睡过去,也是不错的。 好久,陈想开始亲吻我的耳垂,我开始在她身上扭动,接着第二次撕裂就开始了。没有一句话,直到窗外传来各种各样交杂的声音,我们一直在做爱。 我有一种在发泄的感觉,心有些酸,陈想看不到。之后,我睡床的左侧,她睡中间。等我再睁开眼,陈想已在厨房里忙碌,见我醒来,娇嗔地说:你厨房里什么也没有,幸好还有鸡蛋,我给你煎了两个,还做了一碗紫菜汤。然后又说:我是不是很棒。 我点点头。 她就趴到床上:你是不是疯了,怎么要了那么多次。 我说可能因为两年没有做爱了吧。 陈想在我肩上轻轻咬了一下:鬼才信。 8 报纸终于办得有了声色,新招了几位编辑,工作很努力。 更多的时间,我开始写我的小说。白天写,晚上也写,但是进度很慢,我常常感觉我在路上,奔向沈阳。如果我只是在这种梦境中,也许我还可以在这种自欺欺人中完成一种暇想与憧憬,偏偏是,我清醒地知道,我回不去了,一回头看,就是翻天覆地的回忆,地动山摇,犹如陨石撞击地球,盛大的场面,落败的狼藉,而后,留下满地的碎屑,锋利地在来路上铺出尖锐,一落足,就生生地扎出疼痛。 伴随着这样的清醒过后的无奈,头便开始肿胀,然后像要裂开一样,迷乱,模糊,脆弱地揪头发,硬硬地撞击墙壁,打碎桌上的杯,噼里啪啦,稀里哗啦……当一切归于平静,睁开眼皮都要费上好大的劲。 陈想并不知道这一切,有人在身边的时候,头痛病是不会发作的,注定,这一切必须由我一人承担。何况,我不想陈想知道我有头痛的毛病后帮我按摩,我享受着这种痛,享受着那些清凉给我最温柔的按摩的回忆。只是陈想一个星期会有好几天晚上来我的住处,一起从威海上火车,一起回家做爱。 从威海上火车时,我总是买了两张票,然后在候车室门口等陈想,陈想总是在开车前一刻钟走过来。其实很多时候,是陈想先到车站,她故意坐在对面的冷饮店里,坐在靠窗的位子上,偷偷看我站在候车室门口等。 陈想依旧变换着各种光鲜的衣服,会打不同颜色的眼影,戴上她的“波斯猫的眼睛”,有时是性感灰,有时是神秘棕,变来变去。 我像是在看她表演,她每次变换了形象后总要问我意见,我高兴时会敷衍一下,不高兴时就不搭理她。直到有一次,她问我:你会娶我对吧? 我有一分钟的时间,呆在那里。 后来,我们开始有了争吵,争吵的内容也常换常新,有时是为了一件她新买的衣服,有时是为了一点我不陪她的时间,甚至有时仅仅是为了到底该不该逃票。 那个周末,陈想要我陪她去逛街,我坐在电脑前不想动,她就耍起脾气来。我说你这样变来变去有意思吗?好好的一张脸,你偏要打扮得妖里妖气。 陈想留给我一声闷响,甩门而去。 夜里,陈想仍没有回来,金恩妮打来电话,告诉我不用担心,陈想在她那儿,她正在劝陈想。 我写得小说杂乱无头绪,我由着自己的回忆去写,我想如果写完它,它必定是一部只有我一个人能读懂的小说。可是有什么关系呢,至少在写的时候,我和清凉在一起,那些往事,那些片断,我要留下来。 我写到清凉的理想,她曾希望有一个小家,哪怕很小很小,小到只装得下我们两个人。她说她那时就可以哪也不去,就在家里做做家务,看看孩子,做做饭,安心地等我回家。 我不知道,我和清凉的家会是什么样的,更不知道那样一个家会给我带来什么感觉。记忆中的“家”,永远在沈阳那个宾馆的12楼,有一个阳台,望下去,可以看到人来人往。那时,清凉在我怀里,她总是闭着眼,说:我把你关在我的两只眼睛里,我不管外面发生什么,我就想在你怀里。 无心睡眠。我开始洗床单,用尽力气地揉搓。累了,坐在客厅的地板上,看着天花板,要掉下来的感觉。门铃在这个时候响了,我看看客厅的钟,凌晨一点。 我知道是陈想。 打开门,她的眼睛红肿着,看到我,显得很惊讶,低低的声音怯怯地问:你怎么还没睡。我转过身往卧室走,她跟在身后:我其实还没消气,真的,我就是想起你每天晚上总是睡在床沿,以前晚上总是习惯性地醒一次,把你往床里头拖,我担心我不在的时候,你掉下床去。我真的就是担心这个。 我停下来,转过身,陈想正好撞到我怀里,低着头,双手扯着我的衣角左右摇摆,像个做错事的孩子,说:你哄哄我好吗?你哄一句我就好了。我就回来了。 我一把抱过陈想,她就哭出声来:慕石,你知道我多爱你吗?我不能没有你。 第一次,陈想在床上那样疯狂,当她的头枕在我的胸膛上,发散落开来,我的眼角有了湿意。 陈想说:刚才在恩妮那儿上网,看到网上一段有关梅艳芳的采访记录,看着心就酸了又酸。她说,我妈妈没有把我生得太漂亮,这样不容易定型,如果生得很漂亮,那就会被定型为玉女,形象就很难再改变,像我这样就可以经常变来变去,丑了,漂亮了,好不好都无所谓。我就想,其实媒体上称她是百变天后,她自己的心里却不一定好受。 陈想抬起头:你知道吗,我以前有个男朋友,他总嫌我太死板,成天穿套装,说我一点也不会打扮。他最后爱上别人了,一个在酒吧里认识的女人,一个领舞小姐。他宁可要那样妖精一样的女人,也不要我。 我终于明白了陈想为什么喜欢这样变来变去,也明白了,为什么有时“偶尔,偶尔心情不好的时候”,她会一个人妖里妖气地扎在酒吧里,那样暧昧地笑,喝酒。那一刻,心里有了愧疚。 这时,陈想的手机响了,陈想高兴得像个孩子看了我一眼,然后对着话筒轻声地仿佛跟对方分享着一个不可告人的秘密似地说:没事了,他哄我了,你放心好了。 挂了电话,对我说:是恩妮,她在担心我。 以后再见常啸和金恩妮,他们都帮陈想说好话,虽然不露山不露水的,但我还是明白他们的心意。陈想在那时候,总是像一个幸福的小公主。 金恩妮告诉我为什么陈想要我陪她去逛街我不去她就耍脾气,因为她看上了一件婚纱,想带我去看,又担心我不陪她,鼓足好大勇气提了出来,我没有陪她上街,她心里就格外不是滋味。金恩妮说:你知道陈想去看了多少次那件婚纱吗?22次了,一个女人独自一个人去看一件婚纱22次了,她心里是什么感觉呢,她说你好像没有娶她的打算。 我沉默。金恩妮叹了口气:能对她好点就对她好点吧。做不成夫妻最少可以做朋友,做不成朋友也不要到最后做成了仇人,千万别像我跟前任男友那样,大家都尴尬。 我便开始对陈想好,其实女人是很容易满足的,你只要对她好,一直对她好,她就会满足,一直满足下去。 那天晚上,坐在电视机前,一则广告引起我的注意。小城的东郊正在建一片小区,从画面上看,很漂亮,陈想本来要换台,我制止了她。她在我的唇边吻了一下:亲爱的,是不是想结婚了? 我没有回答她。只是从那以后,有关“毓菁华”花园小区的广告铺天盖地,我都没有放过。而且,我还抽时间去看了,我挑了最东面的12楼,有一个露天阳台,向东望去,是一片山,墨绿色,浓烈地铺在眼前。 开始努力赚钱,不停地加班,不必要的开销也省下来。陈想以为朋友说的结了婚的浪荡男人才会安稳下来也是适合我的,常常眉飞色舞地在常啸和金恩妮面前炫耀。常啸私地下也问过我,是不是真的打算和陈想结婚? 我笑笑说:你不是希望我回到以前的模样吗?以前的我,什么时候想过结婚。说完最后一句,我又后悔了,因为我不是没有想过结婚,而且很想很想,常啸知道。 不过这样也好,就让常啸以为我忘记了那个叫清凉的女人吧。只是,他忘得了吗?他如果明白我不在乎了清凉,为什么他从不敢在我面前提一次。只是因为他曾对我和清凉有过愧疚,还是不想把我推到过去的回忆里? 我不知道,但我知道,常啸也许不会明白,我和清凉的感情我和清凉的约定。 陈想这些日子总是快乐得像一只小鸟,而且总爱异想天开,忽一阵忽一阵的,那天,她问我什么时候去见她父母? 我不知道,是陈想看不出我们之间少了点什么,还是故意不想看,故意要把一个天下皆知的事实推给我,让我剥离不得? 我不知道怎样告诉陈想我的想法,她也不管不顾,又告诉我她要买一件看好了的旗袍,浅绿色的,全手工绣的,500元。她说,她试穿的时候,在场的人都夸那旗袍是为她量身定作的,给人很清凉的感觉。 清凉。清凉是我的。 我向她怒吼了一声:不准买。 9 交了预付款,我终于在“毓菁华”拥有了一个12楼的房子。然后,请了全市有名的设计装饰公司按照我想要的样子开始装修。都是清凉喜欢的。阳台设计成一个微型的森林,洗浴间以杉木作瓷砖,地面铺上了我从海边一块一块捡来的鹅卵石,厨房里的用具一应俱全,我跑遍了全市把能买来的都买来,清凉喜欢厨房也漂漂亮亮的,她说这样才配得上她做活色生香的饭菜裹我的胃,卧室的窗帘是我找人特别制作的,白天挂上,能看到一片海,深蓝深蓝,1.8米的床,准备了12种颜色的床单。 装修费是公司老总预支给我的,只是他一个劲地问我,为什么不在威海买房子,要回你的小城买呢?我知道他是担心有一天我会离开正办得这份报纸。我只好以小城清静为由搪塞他,他笑了笑说:将来买部车上班也不算麻烦。我点点头。 陈想一有时间就往毓菁华跑,俨然一副女主人的派头,站在客厅的位置,计划着如何再装修得精致一点。有时我忙,她就一个人在新房子里做起了监工,乐而不疲。 由于这段时间陈想一直和我住在一起,她说她想回她妈妈家住几个晚上。我知道,她是回家跟她妈妈讲我们的事。接下来,恐怕就得安排我去见她的父母了。 陈想不在的时候,我就看影碟。我开始喜欢上韩国电影了,听常啸说,这几年韩国电影的势头很猛,介绍了我看,起初没太在意,看了几部就喜欢上了。如果在几年前,我不会看这样水晶一般纯洁至上的爱情故事的,但是,现在不同,我从这些水晶一样的爱情里,看到清凉,看到我们的爱情。 看《蓝色生死恋》时,看到恩锡说她来生想做一棵树,这样就不用搬来搬去时,就想起清凉说过,她好想变成一张相片,这样我就可以天天把她装在口袋里,走到哪儿都可以带着她了。恩锡在海边看到几年里音信全无的俊锡,看到俊锡在沙滩上画画,她便不顾一切地冲了过去,从背后抱住俊锡,那一抱里,有着太多她的思念,她的挂牵。 是不是也会有这样的时刻,清凉在阳台上向海的方向眺望,想看到我不顾一切奔去的身影。我抱紧自己,头低到膝盖里,我知道,我哭了。 有时也会看一些肮脏而变态的电影,像日本的《感官王国》。女角阿定的身体非常敏感,她对性的需求永远得不到满足,后来她遇到了同样对性充满激情的阿吉,两个人很快陷入性爱的王国,后来私奔到一个小旅馆,两人几乎没有一刻休息地做爱,不吃不喝,不让女佣收拾房间。即便没有躺在床上,两个人也随时在街角、在门廊中做爱,甚至在行走时,阿定也要握住阿吉的阴茎。阿定对阿吉阴茎的占有欲越来越强,常常一边做爱,一边手持刀剪说要将它割下来。终于,在阿定最后的极乐寻求中,疲倦的阿吉完全放弃了自己,他让渐渐疯狂的阿定在做爱时用衣带勒住脖子,在沉睡中死去。阿定割下了阿吉的器官,将它们紧紧攥在手中,在尸体上用血写着“阿定和阿吉永远在一起”。 有时我会想,这水晶一样纯洁的爱与肮脏变态的爱有什么区别呢。我不知道别人会怎样想,我知道,我喜欢的是那种痴狂。如果爱是圣洁的,那么怎样肮脏的性也就圣洁了;如果爱肮脏了,再如何圣洁的性也都无法洗脱得清了。这个社会是一直在进步的,我想,在蛮荒之初,一定先有的只是性,要不为什么我们会说“性爱”,而不是说“爱性”,因性才爱,是远古时代的风气。如今,有了爱,才会有性。社会进步是一件多开心的事。当然,不排除一部分以性为天的主张。要不然,一夜情怎么会有如此大的市场。 其实,说别的都是多余的,对与错,真与假,哪能分得那样清,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主观判断。我们能知道自己想要的,能明白自己正经历的,这就足够了。于是有的人要爱,有的人只要性,各取所需。 和清凉相识时,我也从不敢相信清凉有一天会背叛自己的家庭,更别说她自己了。她身边那几个对她虎视眈眈的男人变着花样要打动她,她都全然不动,她根本就没想过自己会背叛。而且,曾经她以为,她永远是那个生活在自己那个家庭,相夫教子的小女人。 直到遇到我。不是我比他们多有钱,或者长得多好,这两点,我根本没法跟他们相比。偏偏是遇上了,然后爱上了。就像上天安排好的,在谁也没有准备的时候遇到彼此,然后经历这一场刻骨铭心的爱。 装修好房子,陈想来过一次,从一个屋走到另一个屋后,抱着我,吻个不停,我想使劲推开她,但没推得动,或者我根本也没想推开她。 我知道她爱我,甚至爱得如清凉一样的痴狂。只是这房子是清凉的,清凉说她想和我有一个家,她要一个12楼的窗口。她在我的小城里住过一个星期,我们常去的地方就是超市,很久很久以后我再去看她,她仍不停地说,她眼前总是出现在超市挽着我的胳膊挑选食品的情景。 10 两个月后,我搬了进来。一个人。 是“国庆节”的第2天,早晨有人来敲门,不可能是常啸,他正和金恩妮在大连玩呢,于是我冲着门叫:谁呀?外面隐约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我可以来看看你的房子吗,我听说你装修的不错。 愣了1分钟后,我开了门。 她从我身边擦着过去,然后就自顾自地看。我仍怔在原地,久久的动弹不得,因为,她像极了清凉,高挑的身材,细细的腰,很长很长的发,小小的眼睛,眯起来,一条细小的缝。 我以为在做梦,挪了挪步子看过去,她已走到阳台上。 她在阳台上嚷着要我过去,我过去了,她说,这里能看到天空啊。有那么短暂的几秒钟,我差点忍不住笑了。她见我不语就接着说,从你这里看的天很蓝很蓝,像画,不真实。 原来,不真实的能这么打动人的心。 她对我的装修很满意,一会摸摸墙,一会很陶醉地闭着眼闻屋子里残存的油漆和木香。我问她:是不是有了自己的房子觉得很开心。 她说:是啊,哪个女人不想要一个自己的家呢。有了家,女人的心就踏实了。 真能踏实吗?如果没有那个自己爱的男人呢?我很想知道她会怎样想。 她想了想,说:当然不会很踏实,可能是一种假象,女人喜欢骗自己。女人的命运不外乎两种,一是被男人骗,二是被自己骗。自己骗自己,很心甘,而男人骗自己,哪个女人能做到不记恨。 我干笑了一声。好像我听不出你很幸福的感觉,你在装修房子,现在不应该是你最快乐的时候吗?我本来不想问,因为第一次见面就提这样的问题,或多或少有些唐突。 她摆摆手:幸福只是假象的。 她和男朋友买的11楼西门,没有阳台。她说,我明天跟房地产公司商量对换一下,住你楼下好不好。我没有说不好,也没有说好,她就在离我身体不到一拳的地方背对着我,我能闻到她头发上淡淡的香。 她转过头,你不爱说话? 于是,我就说了。看着她的眼睛,我问她:你叫什么名字? 她说你这人真有意思,便倏地跑开,去别的屋看,我在阳台上点燃一支烟。快抽完的时候,她在客厅嚷:你不送送我吗?说完又跑到阳台来:你像是心事重重的,又看看很远很远的天,说,我叫深蓝。这名字是我刚刚起的,怎么样? 11 常啸垂头丧气地坐在客厅里,我急了:你好歹给个话,哪怕放个屁也成,有什么破事不能说的。 常啸就把头低得更低。又猛地抬起头,说,给我一支烟。给他点上,我说是不是跟金恩妮有关。他猛吸了一口烟,点点头。然后说:我们在家里的时候,从来没有过亲吻,最多也就牵牵手,在大连时她很开心。晚上在宾馆,我吻她的时候,我说,我爱上你了。她就哭了,哭着说,我以为我不相信爱情了。我们做完爱,我又说,我有妻子。她没有哭,只是说,真残酷,幸福短得不像话。 我说,后来呢? 后来恩妮就走了,我到处找也找不到。常啸又猛吸烟。声音哑哑地说,她一定在一个地方哭,我答应过她,她哭的时候我会第一时间赶过来的。 我说:你拉倒吧,你让她哭了她还会让你第一时间赶过去。 说完我又后悔。我知道,常啸会心痛,但是我却并没去想太多。爱情是认真不得的,要想认真,就得付出代价,代价不管是什么,都会让人有痛的感觉。剩下我们惟一可以做的,就是自己承担起来。 天色渐暗,看不惯常啸痛不欲生的样子,我就拉他去喝酒。常啸木偶似地被我连拉带拖地出了门,在门口时看到深蓝正在打扫我和她之间的楼梯,弯着腰看到我们,脸笑出一朵花,站直了指指我的门说:换你楼下了。我嗯了一声拖着常啸进了电梯。 几杯啤酒下肚,我以为常啸可以吐吐心口的闷气,他这人就是这样,有什么不快一说出来就没事了,可这次,显然不奏效。他只顾一个劲地灌酒,好像我根本就不存在一样。 我不想看他这样,我说:给我讲讲恩妮吧。 其实我要常啸讲讲恩妮的事,一来我真的不太了解恩妮,二来我必须给常啸一个倾诉的机会。常啸又灌了口酒:现在我才更深地知道我多爱她。我们认识一年多时间了,平常开开玩笑打打荤,从来没有什么出轨行为。我知道,自己不配。可我更知道,我爱上她了。我把这爱藏在心里,不能告诉别人,因为我知道没人会支持我的。 说着又灌了一大口,看着常啸的表情,现在的他多像几年前的我,只是,我当时没有这样猛地喝酒,我也知道没人会支持,可是我还是愿意让我最好的朋友知道,知道我有多幸福,当然也有多痛苦,我告诉他,是因为我想告诉自己,我不怕幸福背后的痛苦。 我想,喝着酒的常啸,此时应该能明白当年我的孤立无援了吧。或许,常啸此时并没有想这些,他更关心的是恩妮。她能去哪里呢?常啸半趴在吧台上,手里摇着酒杯,眼睛直勾勾地看。 不管她在哪里,我一定要找到她。酒一喝而光,常啸把杯子握得紧紧的。 身后有人在争执什么,虽然酒吧里的音乐声很大,可是那争吵仍清晰可辩。回过头,却看到王金百合。真是冤家路窄啊,常啸一脸的仇视表情。 你滚一边去,你算老几,谁用你陪了?王金百合手一挥,朝对面那个男人发出最后通牒。我猜,那个男的可能看到王金百合一个人在角落里喝酒,他就过去骚扰了,没想到让王金百合下了逐客令。 你以为你是处女啊,装什么正经,来酒吧的,有几个不为了找乐子的,想正经你去修女院啊。男人有些气急败坏。 我说你滚你没听到吗?再惹我,可别怪老娘不客气!王金百合嘴唇都哆嗦了。常啸暗笑了一声:还老娘呢?够味啊。说完就站起来,走了过去:兄弟,有什么不快吗? 那男的愣了一下,常啸一副天不怕地不收的模样,歪着脑袋说:这个女人今天晚上我包了,有事算我头上,你呢,最好给我马上立刻消失。 那小子看上去也就二十四五的样子,他自然不服,但心里难免有些发悚。我也走了过去,坐到王金百合身边,然后抬着头看她吃惊的样子,我便拉她坐下:站着干嘛啊,喝酒吧。 那小子转身要走,走时说:娘的,你们狠,走着瞧。 常啸“我操”了一声:为什么跟演电影一样,总是夹着尾巴走之前来这么一句不入流的台词。那小子也听到了,几乎小跑地离开了酒吧。王金百合扑哧一声笑了。 常啸端过王金百合面前的酒,说:看不出一贯以淑女自称的不知天高地厚的自以为是的大小姐还会骂脏话啊。 王金百全还是一副骄傲的神气:怎么了,不行啊,就许你俩整我,就不许我整整别人出出气。说着看向我:不过啊,这骂人还真是舒服,怪不得当年你骂我呢? 叫了waiter又要了杯子和酒,王金百合说:我当年就是好欺负,让你害死了。 听她这样说,好像对我已不计前嫌了。 常啸在一边瞎起哄:什么呀,你还好欺负,你不欺负别人就谢天谢地了。 你懂什么啊,只有我自己知道,往好处说,我那是有些骄傲的资本就不可一世了,往灰心处说,我整个就是一给自己打气打成气球的主儿,人家用根小针一刺,我就砰的一声……王金百合夸张地做了一个爆炸的动作。 常啸说:看不出你还这样可爱啊,以前真是低估了你,一个可爱的女人又这么漂亮,帅哥小伙子不来骚扰你才怪呢。我现在都有点想骚扰你了。 看着常啸暂且忘却痛的样子,倒也有些心安。于是,我也和他俩开始有一搭没一搭地瞎掰扯起来。王金百合有些兴奋,酒也喝得畅快,高三同学一场,到现在才像朋友一样坐到一起,说说话,喝喝酒,的确有些不易。 常啸一会就喝高了,开始胡言乱语起来,歪在沙发里不停地说着:恩妮,你在哪里?我好想你,好想你你知道吗? 王金百合问我常啸跟恩妮怎么了。我说没什么大事,就是小夫妻闹点小矛盾吧。王金百合这才舒了一口气,说:还好,我还担心恩妮放不下雷才让常啸这样不痛快。 我又问王金百合跟雷怎样了,她无所谓地说:早分手了。想想,又补充了一句:其实我们连手也没牵过,也不算什么分手吧。 说着给自己倒上一杯酒,脸色黯淡下去:你知道我朋友都喊我什么,分手大王。哈哈。她的笑声很刺耳,笑得有点假,也有点冷。 又接连喝了几瓶,我有些招架不住了,百合却开心得要命,甚至有些癫,我能感觉得到她这一刻的真。其实,这个世界上本来就没有十恶不赦的人,就算一个杀人犯也有他善良的一面。 走的时候,我们交换了手机号码,我本来打算先送百合回去,她执意不肯,说是把醉酒的常啸一个人扔在酒吧里不好。我知道她也喝多了,不过她很自信地说:相信我,我一定能找到回家的路的。要是我迷路了,我再给你打电话可以了吧。 我说好吧。然后我搀着早就醉得一塌糊涂的常啸离开了。 离开时,王金百合在身后喊了我一声,然后走过来,说:我还是处女。 我一愣,看看她认真的样子,再一愣。我不知道王金百合说句话是什么意思,跟我有什么关系?或许是刚才那个男人的话还在她心里有阴影吧,我就说,有些事不要放在心里,不要多想,就不会背那么多包袱了。 她笑了笑,问:那爱呢?你爱一个人时会不会告诉自己别把他放在心里。 我不知道她是不是喝多了,说话没头没脑。 我说:那就把爱放心里吧,心里的空间本就不多,不要再盛一些无聊的东西里面,不要在乎别人的看法和说法,我们是为自己而活着对吧。 她点点头,然后说:你们小心点。我拦了一辆车,车绝尘而去时,我看到窗外的百合站在街边。街灯如水,那一刻,心里不知是因为醉还是别的,竟突然很想有个人抱抱自己。 出租车刚拐了个弯,后面一辆车飞速地越到前面挡住我们的去路。随后,那辆车里跳出几个凶神恶煞的人,其中还有刚才在酒吧里受了气的小子。我知道逃不了了,只好赶快打开车门,对司机说,你想办法把这人带走。 他们有五个人,手里拿着棍子,前面那个走过来就是一棍子,我只好用胳膊挡了一下,其他几个人围住车子,一会就将常啸拖了出来,那个受气的小子骂咧咧起来:操!别以为醉得跟头猪一样老子就不修理你。说着就踢了一脚,可怜的常啸抽搐了一下,然后开始呕吐起来。我急忙跑过去,那个拿棍子的家伙就在前面挡住我。 我也顾不了那么多,只觉得浑身被棍子打了个遍,不过我还是冲到常啸跟前,护住他,我做不了什么了,这次一定是要栽了,我能做的,就是护住常啸。 我感觉那些棍子在我的后背一阵狂抽,然后是腰,腿,最后头上挨了一棍…… 12 等我慢慢睁开眼,我看到王金百合在床前,满脸的泪,我摇摇头,疼得要命。我很迟缓地四下看了一眼,我知道我在医院。我说给我点水,我渴了。 百合抹抹泪,转身急急地去拿水,小心地扶起我,给我喂水。我说:常啸呢,他怎样?百合也不说,坐在床头,把我往她怀里放,小心地把杯子放在我唇边。我喝了一口,说:常啸呢?他有没有事。百合摇摇头,看着她的眼睛,泪就吧哒一下滴在我脸上。 我说:怎么了,你哭什么,是常啸有事,还是我残废了? 她不说,却摸着我的脸说:你看你的脸都被打得不像人样了,他们真狠。说着她的泪又是一阵排江倒海,我还没看到这么能哭的人。女人的泪永远是最好的武器,它可以瞬间击穿一个男人的心。 百合一个劲地说都怪她,要不是因为她,我就不会被人打成这样了。我说这算什么呢,几天就好了。好久之后她才擦干泪,告诉我常啸什么事也没有,可能现在还在宾馆睡。昨天晚上我上车后,她看到那群人也拦了个出租车追了去,她就知道事情不妙了。 我说常啸真的没事吧?百合说:放心好了,我当时打电话给朋友了,让他们照顾常啸,我就把你送到医院里来了,他们打过电话来,说那家伙睡得像头猪,就是吐了一地,害得我那朋友跟她男朋友收拾了一晚上。 百合说:你跟常啸的友情真让人羡慕,当时看着你在那群人的棍子底下那样护着常啸,我吓坏了,也很感动。 我和常啸从高一就在一起,在高中被开除的两年里,我们也在一起混,到现在有十多年的感情了,有多少友情可以经得起得这么久时间的考验呢,所以我们都倍加珍惜。 后来,百合就跟我讲,其实在高三分班时她是故意选了理科班的,因为那时她很崇拜我。她用了个“崇拜”,我就迷糊起来了,问她我有什么好崇拜的。她笑笑说:像我们这样假清高假清纯的人其实特喜欢你们这样叛逆的。她把两个“假”字的音强调得很重,好像有点挖苦我的意思。 我说:当年对你那样不好意思啊。她笑了笑说:也没什么啊,现在想想,多有意思。不过当时可气你了,而且最气的是,刚分完文理科,你竟然又调到文科了,而我又不敢找班主任调,怕别人误会。 还有这回事? 那可不是。我算是让你害惨了,学了理,而且高考时一败涂地,更惨的是,让你骂过后,人家时常在我背后指指点点,好像我真成了不检点的人,假清高假清纯的,其实……其实我还是…… 百合顿了顿,说:其实我到现在还是处女呢。 我说不会吧?你有处女情结。 这不都是拜你所赐? 拜我所赐?我皱起眉头来,你当处女也是我害的?这世道啊,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我只听说有人祸害处女的,愣是没听说有害人当处女的。幸好你这么漂亮,要是不漂亮将来嫁不出去,那还不一干罪过都推我身上? 百合脸有些红了:好了好了,不说这个了,你快躺下休息一会吧。 这时,百合手提包里的手机响了,和我一样的铃声。百合笑笑说,就是你的手机。接了,问了声你怎样啊,然后百合一边听着一边露出五花八门的表情来,看看我,吃笑不停。 我说怎么了,她把手机递给我。我刚放到耳边,里面传出常啸的声音:你倒是说话啊,慕石的手机怎么在你这儿,我现在这是在哪儿?我也吃笑了一声,他接着说:你快告诉我,我这是在哪儿,什么宾馆,我的衣服呢?你们又在哪儿? 我说:好了,你这么多问题,从何说起啊。 他就在那边更迷惑起来:你们在一起?在哪儿?在床上? 我说是啊,是在床上,不过我在床上。昨晚都喝醉了,你偏不回家,只好把你扔给一家宾馆的保安了,我就回来了。今天一早百合不放心,就过来看看。她可是先到你那儿看的,你的衣服大概是她给扒下的吧? 百合在一边掐我。 那我不是春光乍泄了,这下可便宜了百合,她可是闷骚型的,没有怎么地我吧? 我想起百合说她至今还是处女,心里暗笑,说:你倒是想人家怎么地你吧? 和常啸一顿掰扯,心情也好多了。 身体没什么大问题,上午十点多就出院了。百合坚决要送我回家,我没有推辞。 进了“毓菁华”要走一段台阶才能到楼洞口乘电梯,走时有些吃力,百合就架着我,说:小心点,慢慢来,先迈左脚,再右脚,对对,就这样,慢点,左脚,右脚…… 正吃力地走着,深蓝从对面过来,傻了眼,说:这……怎么一天不见,你就整成这副造型。我苦笑一下,深蓝看看百合,又对我说:以后有事招呼一声,楼上楼下的邻居不要客气。说完就走了。 百合小心地把我放到床上,就问我中午想吃什么,说她亲自给我做。 那派头跟她要参加什么隆重的酒会似的,显得很庄重。我猜,她平常在家一定没做过饭。不知什么时候,我竟睡着了,再醒来时,百合正在床边看我。我眯着眼看她,她就笑笑说:你睡觉时像个小孩子,很乖的样子。我说是吗?她说,不过,你睡觉时几乎没有呼吸声,怪吓人的。 我说,饭好了吗,我饿了。 她这才如梦初醒:嗯,早好了,尝尝我的手艺。 一会,她就把菜端到旁边的书桌上,我瞄了两眼:不简单啊,三菜一汤。一盘胡萝卜丝炒鸡蛋、一盘红烧排骨、一盘炸火腿,还有一碗西红柿汤,很家常的菜。百合说:你家里就有这么东西了,我本来想下去再买点,想想今天中午的够了就没再多弄。 我说够了够了,足够了。百合开始拿了筷子要喂我吃,这时手机又响了,百合接了,是常啸,常啸在那边嚷着:几点了,饿死我了。百合说:那你来慕石家吧,我做了美味。 放下电话,百合接着喂我,刚吃了一口,我就吓坏了,心想:这还美味呢?实在吃不下,我只好说等会常啸吧。百合执意要我先吃,又喂了一口汤,汤的味道还可以,不像刚才那口排骨,咸得咽不下去。于是就多喝了几口汤。 常啸可能不知道昨天晚上发生什么事,我告诉百合说不能对他讲,要不他会跟着上火。百合点点头。然后又说:做你女朋友一定很幸福。 我说那可不一定,女人是衣服,朋友是手足。 我才不信呢,你这种人要真对人好,就一百个好,人家再给你一百个好,你又会给一千个好。百合很自信地说着。 我说,我跟常啸的友情是有基础的,一起经历了许多事,包括生死的。这跟我对感情是两码事。 百合一边往我嘴里喂汤,一边说:给我讲讲你们的故事吧,弥补一下我当年的遗憾。 我说其实就是那么一些破事,不过就是年轻气盛不服管教罢了。说着我想起高考前发生的事,说:不过有件事,我记忆特别深,那时高考不是要交三天的伙食费吗,一人60元,可是我们俩的钱加在一起还不到20元。 百合打断我:你们家里没给钱啊? 当然给了,不过早让我们花了。常啸告诉我,听同学说高考三天吃鱼吃肉很补的,那时常啸家里有些困难,我家里还凑合,父亲做点小生意,平常零花钱也不少,可是钱都花光了又不好意思跟家里要,我就对常啸说,这三天吃什么也补不回来的,那纯粹是学校为了赚钱拿来骗小孩子的把戏。常啸还当真的,一个劲地说对对对。 我们把手头上的钱算计着买什么东西,最后算来算去,一顿饭我们只能一人两包方便面。那个晚上,我们躺在床上,互相鼓励了一番就早早睡下,想有个好精力迎接第二天的高考。 可是谁也没睡得着,常啸说:你说我们不会饿死在考场上吧。我说:你真幼稚。睡吧。 常啸又问我:明天就高考了,这是我们人生重要的一个坎,说说你现在有什么心愿吧?最大的心愿! 我也不知道我对高考对未来有什么愿望,一切似乎都遥不可及,再怎么畅想未来又有多少实际意义呢。 于是我就干脆不去想什么未来什么愿望了,便对常啸说:我现在的心愿就是明天早晨一睁开眼,看到一床的火腿肠,这样我们就可以每顿都吃得饱饱了。 百合又喂了我一口胡萝卜,又是咸得难以下咽,不过,我还是咽了下去,百合说,你们那时真可怜。 我说:也不可怜啊,我们其实很开心的。我接着讲我们的故事:我没想到的是,第二天早上一醒来,我傻了,一床的火腿肠。你能相信吗?我盯着百合看。 百合露出惊讶的表情,但仍点点头:相信。不过哪来的呢? 我说,常啸晚上去抢的。举在半空的匙子停了下来,百合说:不会吧?常啸真疯了。 我笑了,说:是啊,他真是个疯子,我就那么随便一说,他就真得给我实现了愿望。而且,他还是个傻子,背着一大包火腿肠一个人在山顶上呆了大半夜,说是怕早回去,公安正在门口设下埋伏。下山的时候还让石头绊倒了,害得第二天瘸着腿进考场,最后还睡在考场上。 正说着,门铃响了,百合去开门。常啸一进门看到床上的我,一愣:这是怎么了?然后走近细看,吐了几个字:被人打的?然后又说:是谁? 看他气得样子,我说没什么了。昨天晚上我喝醉了,百合只顾送你,我就生气一个人去撒尿,好不容易找到个厕所,痛快完了,旁边有人说:你丫的怎么尿我车里。原来人家刚停车,打开车门跟女朋友亲吻,我就钻进去了。而且嘴里还念念有词:上车就有座,可憋坏我了。 百合哈哈地笑,常啸似信非信的:那也不至于这么严重啊。 百合已拿来筷子,我说:你快吃吧,百合的手艺,“美味”呢。 正说着,门铃又响了,是深蓝。拿着水果,说我来看看你。 常啸看看深蓝又看看我,问:你在这个小城还认识谁?我说怎么了?常啸说好像认识你的人早都知道你受伤了,我却空着手来还是来蹭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