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须怜悯》 第一卷 红叶谷的第九十九人 第一章 报纸张开,躺在一面桌上,陪着它的是一只空塑料杯,这里看过去,只有“肯德”两个字。从这个距离看,报纸上只有那条醒目的标题是清楚的。斜斜的可以看到几个大字:新届港姐闻莹莹离奇失踪,至今仍然下落不明。 雪花漫漫,消融在灿烂的夜空。从这面玻璃窗看进去,里面全是一张张空着的长桌,有几个安逸的服务员在打扫卫生。孤单的报纸还有陪着它的那只塑料杯终于被收去了。街上很冷,可是里面,一定很暖和。过往的行人,有的埋头而过,有的,看镜中的世界。却无一停留。 镜中的世界很美,看的人不同,镜中的世界就不同。 有一个男人也在看着玻璃窗。 镜上的世界,全在他的心中。 可是他不知道,他拥有这个世界,却无法让这个世界也拥有他。 没有人注意到镜子的角落,那个缩着身子,一动不动的男人…… 这天是圣诞节,沈冰和男朋友过了很美好的一个夜晚。 她正捧着玫瑰花,慢步在回家的路上。 黑黝黝的小巷子。 只有一双高跟鞋的声音。 碰撞! 玫瑰花飘零,散落在地。 沈冰被一个瘦弱的矮个子男人按倒,她挣扎着。 男人想按住她的嘴,可慌张让他手忙脚乱,尖利的叫喊声打破了平静的夜,远远的传来脚步声。他从皮带上拔出一把短刀,用力的扎进沈冰的肚子。这里必须说明一点,这个男人是个新手,他不够冷静,也没有经验。起初他想控制住这个女人,可是他失败了,他想抢走她身上的钱物,如果可以,他想在这个所有人都快乐的圣诞夜强奸这个女人,让自己也快乐一下。可是这个目的已经宣告失败。他不知道别人是怎么做的,他只是觉的,上天真的很公平,他有一双手,这个女人也有一双手,他抓住她的双手,就不能捂住她的嘴,他想捂住她的嘴,她的手就会抓住自己的头发。很疼很疼。那就抢走她的包,他是露着脸的,他早已准备好刀子,可他只用过一次,这唯一的一次,还是用来修自己的脚指甲。所以他慌慌张张的用刀扎她的肚子,他不知道,就算肠子流出来,人也不会马上死。 沈冰吃疼,继续叫喊。他粗声喘气,拔出刀子,再猛的……又扎进她的肚子里。其实往右一点就行了,那是肝脏,一刀下去,这个女人就会连喊叫的力气都没有。可他执着的与她的肚子闹脾气。扎了五刀,沈冰还在叫喊……他整张脸都变了形,他这才知道,这个世界上没一件事是容易的,哪怕是杀人,杀一个没有反抗能力的女人。这里继续说明这个蹩脚的强盗是个新手,他光顾着与沈冰的肚子亲热,忘了注意周围的动静,这在一个老手来说是绝对不会发生的。民警扭住了他,夺了他的刀。当他被按在地上吃着泥水时,沈冰正在哭呢,起劲的哭,好象肚子上那五刀根本没有影响她的情绪。 第二天新闻很有趣。某男人强奸未遂,持刀杀人,连续捅了五刀迟迟不走直到被警察逮住。现受害女子生命安全有惊无险,接受医院治疗中…… 这个男人,名字是自己取的,叫王帝。 本来的名字他说自己忘了,原因是他在五岁的时候,父母离婚,他老爸不要他,老妈无奈带着。随后老妈碰见大款,跟着去了,他就留在街边。长大后明白一切,把自己原本的名字改了。改的好名字,谁听了都吃不消,可若知道他的工作,非得要笑。 看到那些街边坐着,放着破碗,千奇百怪的要饭子吗?他的工作,就是每天深夜,向那些要饭的乞讨。他常说的两句话其中一句就是,大家都是同行,又是朋友,你今天赚了这么多,借我一元都不行? 还有一句? 好吧好吧,既然你想知道…… “王帝,你过来!” “警察同志,请叫我王帝先生!” 是的,他总喜欢说这句“请叫我王帝先生”。 原来,警察让他签几个字。他死活不肯签,挨了好几顿打才老实,乖乖的说了,“我是文盲,不会写字。” 本来是看守所里呆着,可没几天,他被转到了大牢,他不明白了,不是说杀人未遂吗?怎么着,要枪毙啊?他是不知道,就在沈冰生龙活虎的住院吃好喝好,突然一天夜里,她发起了高烧,第二天,就死了。原因是她喝了凉水,医生忘了和她说,动过手术,她失血不算少,再有胃也破了点,是不能喝凉水的。结果她不知道,随意的喝了一口,就一口。医生能说什么,全都说是突然性并发症导致死亡。结果,倒霉的王帝一句话都没说,就被判了死刑。 风萧萧。 没衣寒。 王帝走出牢门,被送上刑场,一边有棵大树,他反正不懂,不知道是什么树,只是觉的样子像,和以前的那棵一样。他想起,当年五岁的他就是站在这样的一棵树下,等了一天。等他的妈妈。 “在这里等妈妈,妈妈去给你买好吃的。” 可是他没吃到好吃的,甚至之后二十一年,他吃的没一顿算是可以的。奇怪的是,这个世界,就在你身边的人,他们吃的爽快淋漓,大口肉来大口酒下,可是你吃的,却是干巴巴的面包,喝的自来水,找不到自来水时,还得去垃圾箱里找那些别人喝剩下的饮料。如果你运气不好,喝到木瓜奶茶,说不定和你一起淘金的伙伴还会笑你,哟,丰胸啊! 如果只是穷一点也算了。 偏偏他是文盲,还加一流氓。不能怪他!因为他身边的人都是流氓,他从小讨饭认识的人,最小九岁,最大六十,没一个正常…… 故而,他没修养,任何一个女人都无法从他身上找到喜欢的东西。 更何况,他长的,还真是奇丑无比。 眯眯眼,塌鼻子,歪嘴巴,招风耳,两颗上面的门牙在他二十二岁和人打架的时候永远的告别了他。他的身高属于三等残废,脚大手小,又瘦的厉害,跟个棍子似的,天生的黑皮肤,再加上不太有澡洗,臭味哪怕隔三条街都能闻着。 不用想就能得出答案,没有女人会看他一眼。 可是没有女人喜欢他,并不代表他不喜欢女人。 他年纪轻轻又怎么会不想女人呢? 换个丑点的男人,身上有些钱还好点,可以去“洗个头”,可他又没钱。整天看路上的女人,美也好,丑也好,他都盯着不放,甚至自学成才玩起了尾行,跟个女人走几条街,好几次引起纠纷,更挨了揍。 说他愿意这样? 他脑子好好的,又怎么会?这叫没办法,上天注定的事儿,认了得了。 他常常骂他那个狠心的老妈,如果那个时候她没抛弃他,现在至少他不用混成这样。 当然了,这种不幸,也不是只有他一个。 大部分的人都忍了。卑微的活着,苟延残喘,等着死亡。 他也想忍。 可他忍无可忍。 是的,有人说,既然忍了二十一年,为什么不再忍下去? 可他不知怎么的,就去买了把小刀。 有了小刀,他开始幻想,幻想那些路过身边,长长的腿,高高的胸,白白的脸,凉凉的嘴,他白天也幻想,夜里也幻想。他想,要是我有钱,那该多好。于是,他开始想有钱后的打算。可是他发现,除了请所有的伙伴们吃一顿之外,他根本没有打算。他甚至不知道去饭店里吃饭怎么点菜,他连幻想的根基都没有。可他还是做了…… 风萧萧。 没衣寒。 枪口。 子弹。 死就死吧,他想,可就算这么想,他还是忍不住发抖,双腿软了吧唧的连站都站不稳。他很气愤的冲天喊了句:“老子是王帝!” 中枪。 死亡。 王帝一下什么也看不见,可忽然他眼前就是一片刺眼的亮光,他感到脚下踩着软绵绵的东西。他低头看,是无边的白云。这是一个没有声音的地方。周围看不到尽头,都是白茫茫的光,脚下的云软软的,可是他踩不下去,走了几步,他开心的看着自己,心想自己是不是成神了。不过又想,自己杀了人如果还成神,那地狱是干什么的。他也分辨不清,听到脑子后面有人的呼声,他转身一看,是一个孩子。他天生就喜欢孩子,所以他笑的很开心,对孩子说,喂,这是哪啊? 那孩子坐在云上,腿伸着,双手在背后撑着云,后仰着脑袋,一双淡白色的眼睛看着他,笑了笑。 他看清楚这孩子,微微觉的奇怪。“你是外国人吗?” 这孩子光着头,没有眉毛,没有睫毛,眼睛是淡白色的,鼻子短短的,嘴巴很小,嘴唇没有血色,脸型像是欧洲人,反正一看就不是中国人。他顾自己点点头,又自我陶醉的笑了笑,指了指面前的地方,说:“过来坐下。” 王帝身处这怪异的环境,也没有反抗的心思,听他的话就坐下了。 这孩子笑着说:“你很幸运,我睡了一百年,刚醒来就遇到一个棘手的问题,刚好你死了,我就把你的灵魂收了过来。” 灵魂? 王帝开始自摸,什么也没摸出来,就听到这孩子说:“你的时间可不多,你要是不专心听我说,可别后悔。”他看王帝注意听了,继续说,“我是神,但不是你们的神。没有神可以管理你们的世界。嗯,这个严肃的问题先不谈,我想告诉你,在另一个世界,有四个神,我就是其中一个,那个世界有许多种族,可是势力最大的却是四个种族,分别是人族,精灵族,兽族,妖族。我想你应该明白了,我是人族的神。那三个种族也有他们的神。但是,讽刺的是,我们这四个神却无法很好的帮助我们的族人。因为,我们四个神,每一次睡觉,需要一百年,而醒着,却只有一个小时。这次,我醒来,发现一个很大的麻烦,精灵族,兽族,妖族,他们的神分别从你们的世界找到合适的人,让他们穿过时空,到我们的世界,帮助他们的族人。并且,他们还卑鄙的将自己手中的神器与一种特殊的能力交给了他们派去的人。这样,直接破坏了四族本来的平衡。我迫于无奈,在刚才,用神力搜索你那个世界的灵魂,恰好找到你,虽然我不了解你,但是我相信,有了我的神器和特殊能力,你一定能好好的与他们对抗。” 这个“神”充满信心的看着王帝,而王帝正露出大部分眼白,茫然的看着他。 “好了,我的时间不多,我的神器是转换之戒,现在还不能交给你,等你在那个世界十五岁了,自然会送到你的手里。当然了,你无法动用它的全部神力,到时候,你自己用用就明白了。至于特殊能力,你就自己选吧。” 一个巨大的轮盘出现在王仁的面前。 “摇一下。” 王帝皱着眉头,问道:“只能选一个?还得看运气?” “当然了。” “不是说让我去帮助你的族人?你怎么这么小气?” “这是规矩。” “那我不选。” “……” “拜托,你就摇一下,摇一下?” “不摇。” “我日,你不摇我就杀了你!” “杀吧。” “……” 这个“神”无比郁闷的瞪着王帝,忽然一笑,说,“那好,你不用摇,直接选吧。” “这个。” “预知?好吧,下面我告诉你这项能力的一些限制。” “还有限制?” “除非你有我的神力,不然你以为我给你的东西就这么好用?听着!预知这项能力可以让你知道未来发生的事,也可以让你假想一些将会影响未来的举措,每一次在你的假想中,预知都会正确的给予时效内的结果。但是,喂,你别流口水!听着!预知未来的时效是需要储存的,你储存一天神力,可以预知未来一个小时,如果储存的时间用完了,你就无法预知了,必须等一天储存好了才能预知未来的一个小时。你可以一下子预知一年,但是很费时间,而且光是假想就会让你疯掉。所以,你用的时候,一定要小心!” “能不能再赠送个特殊能力?” “滚!” “好吧,我直接去找妖族,向他们投降,反正你要睡一百年,也管不了我。” 这个“神”算是倒霉了,他哭笑不得的看着王帝,最后叹了口气是的,这就叫神之叹息,他说:“可以再送你一个,不过得你自己去那个世界中学习,我会将这个特殊能力放在你的身边,能不能学到,就看你的本事了。对了,我在送你去之前,必须要告诉你一件事。” “等等,你先告诉我,那三个家伙有什么神器,有什么特殊能力。” “不能说。” “那我……” “就算你去找死我都不能说。” “好吧。” “现在我送你去,对了,我要告诉你,因为你之前一度威胁伟大的神,还不经过轮盘选择特殊能力,更破坏了许多规则。所以,本来我是送你去人族最伟大的帝王之家,可是现在,我改变主意了,我会送你去一个独特的地方。” 王帝来不及说几句好话,就被送走了。可怜的家伙,你真的以为神是那么好敲诈的? 第一卷 红叶谷的第九十九人 第二章 红叶谷四面环山,来去两条路,一条通往东,那儿是兰华大陆,人族就生活在这片大陆上。一条往北,那儿是无边的克沙特草原,兽族依靠这片草原生存。 要了解红叶谷,必须从一百多年前的一场战乱说起。那时候,人族大陆上有两个国家。两国经过了无数岁月的战火洗礼,疲惫不堪,所有的人都在恐惧中度日,当时强大的莫禾王国因为皇帝悲若夏病逝,权臣与王子争夺帝位,被苦撑多年一直处于弱势的兰华国趁虚而入,进行了维持三年的全面进攻,最终结束两国争斗的局面。兰华国赢了,莫禾王国的战犯杀的杀,关的关。一百多年下来,兰华大陆上的人已经忘了莫禾王国,没有反动,没有地下势力,唯一还有抵抗情绪的,就只有被关在红叶谷的这些人了。 在这片谷地周围的山上,建着密密麻麻的箭塔,缆墙,不管是白日还是夜晚,将近有三万士兵在四面山上守卫,他们的任务就是看住谷中的人,不让他们逃出去。 前面说的那两条通往东面与北方的道路,在山与山连接的地方,建有十米多高的小型要塞,两座要塞两万人,加上四面山上的三万人,一共五万士兵。 在红叶谷中,一共是,九十八人。 哦,不,现在,是九十九个。 新增添的,是一个婴儿。 作为莫禾皇族第八十七代王子,他的名字,正让他的父亲费神。 “天哥,让你多看点书,你就是不肯,现在连孩子的名字也想不好,都怪你。”说话的人,躺在床上,她的眼睛,充满母性最美丽的温柔,一直看着身边的婴儿,那小心的样子,似乎担心,在眼神中多用一些力,就会伤害到小家伙。她很满意这个孩子。因为孩子也正看着她,大眼睛眨巴眨巴,还带着好奇。“疼吗?刚才都是爸爸不好,是吧?”她小声的问孩子,根本没考虑到,这个小家伙不会说话。如果有人不明白,那么把时间往前放,就在这小家伙刚从茉丽丝身子里出来,他的爸爸打了他的屁股。是的,这是必须的。打了之后,孩子一哭,呼吸就好了。可是,这个小家伙被倒拎着打了几下屁股,他不但没哭,反而瞪着眼睛,看这个打他屁股的“恶人”。又打了几下,他终于哭了。就哭了一声,好象是专门应付似的,眼泪也没流,要是有个导演,肯定要骂了:真他妈不专业! “悲大山?悲高山?悲黑山?”悲歌天好象很喜欢山,是啊,谁叫他从小到大,望的都是山呢。 小家伙额头流着冷汗,眼睛使劲的瞪着他,让人不怀疑他可以动手,就会狠狠的揍这个爸爸。 “悲青山怎么样?”悲歌天兴奋的问。 “不好,听起来笨头笨脑的。”茉丽丝好玩的拨弄着小家伙的手指。“你瞧,他还会戳我。” “那,那,悲四山?不好?悲……悲……” “悲我风!” “悲我风?也可以啊。”悲歌天喃喃自语。 蓦然,他猛窜到床边,睁大了眼睛看着小家伙。 “天哪!他,他刚才说话了!”茉丽丝坐起身子,又软了下去,她忘了自己前面一场大战,现在全身乏力呢。 悲歌天怔怔说不出话。 “我是人,当然会说话!有什么好奇怪的!” 听了这句话,站在一边还有怀疑的悲歌天直接昏了过去。 对于悲我风的出人意料,红叶谷最权威的易数大师裟婆罗说了句:“这是天才!是上天送来助我莫禾罪民的。” 红叶谷全体沉浸在了喜悦中。 他们等了一百多年,希望再次降临。 不得不说,这里的九十八人,各个都是大有来头,无一不是当年莫禾王国叱咤风云的大人物……的后代。 为什么兰华国灭了莫禾,却没有杀掉这些人的先辈?很简单,因为一个宝藏。 一个巨大的宝藏,使这些人活了下来,也成了要犯。兰华皇的要求是,你们交出宝藏,我给你们自由。不交?那好!我没有,你们也别想有! 绝望即是希望,就算有五万军马守着红叶谷,这些莫禾人还是快乐的生活,该种田的种田,该放牛的放牛,白天,孩子们玩乐的笑声回荡在谷中,晚上,男女折腾的声音像狂风暴雨。也有遗憾,这些人似乎不被神保护,怎么努力,孩子还是很少。所以,悲我风很幸福,就像别的孩子那样,受到所有人的爱护。何况,他还是莫禾王的儿子。当然在这里,大家叫悲歌天谷主,叫他,少谷主。 如果有一个道理需要说明白的话,那需要很严谨的逻辑,可是要说明一大堆简单又罗嗦的事情,那我们不妨随意些。 这里的人,男的女的,都会武,三岁的孩子就可以跟着自己的大人学武,一般是在晚饭后,那时,远远的山上,哨兵们无法看清他们的招式。 悲歌天是莫禾战败,几位王子中的一脉。别的王子?大部分死了,还有几个投降了。宝藏?那是悲歌天的爷爷和这里九十八个人的先辈一起藏下的,投降的那几个又怎么会知道。莫禾皇家的武学绝不会是普通玩意,自然,这里的九十八人谁也不弱,不然,用的着五万大军?龙象乾坤决,这就是悲歌天自他老爹那儿学来的,虽然他老爹死了,不过这绝技完完整整的传了给他。 你不知道? 只要是兰华大陆上的武者,有谁不知道这项绝技? 哦,对,你不是兰华大陆的。 龙象乾坤决很厉害。 悲歌天已练到第九层,放眼天下,能和他对练的,没有几个。 在这片大陆上,所有的武功都是用层次来衡量的。只有十层。十层之上?悲歌天笑了笑,反正我是没见过悲我风白了他一眼,你这辈子都没出过红叶谷,你当然见不到了 武功不同与魔法,精灵族和妖族都会魔法,他们的魔法是靠领悟。武功?我们的武功当然是靠苦练了!悲歌天自己是这么理解的。我就是苦练,天天练,就这么苦到第九层了。 在悲我风到了三岁的时候,他老爸就开始教他打坐,练气。 这里的孩子,可以随意的向别人学习武功,讨教招式。不过,只有三个人是不能讨教的。第一个,悲歌天。他是谷主,练的是皇家武学,谁敢向他讨教?第二个,易数大师裟婆罗,他练的是“万千世界在一变”,用他自己的话说,我可以教你,不过我教了,你也学不会。哎,你没有慧根啊……第三个,副村长,解东来。 他的武功? 你最好不要问,真的。 不过你问我,我一定告诉你…… 是,凌波微步。 还有…… 你知道?没错,六脉剑法。 解东来不肯教的原因,很简单,就是…… 他不肯教。 我们得说一说解东来。 悲我风第一次发现自己很聪明,是在他问老妈的时候。 “美女你没听错,这小子从生下来就没喊过妈和爸,他老爸老妈怎么不打他?不舍得,谁舍得打一个亲生的儿子,还是个天才,为什么大家好象很讨厌老解呢?” 茉丽丝听了第一个反应是鼓掌,她夸张的向老公大叫,我们的儿子太聪明了!这都能看出来! 当然了,白痴都能发现。 可是悲我风不是这么想的,他很陶醉。 “因为如果不是他的爷爷,我们莫禾王国就不会灭亡。”悲歌天平静的说。 “他爷爷怎么了?” 悲歌天抱起儿子,摸着他的头:“他爷爷当年是第一权臣,我太爷爷死后,他起兵造反,引起了全国各处的叛乱,几个王子互相大战,最后被兰华国捡了便宜。” “难怪。你们还能容忍他?” “这不关他的事,我们只是恨他的爷爷,他是个好人。现在国亡了,我们必须同甘共苦,抛弃成见。只有互相依靠,我们才能逃出去。你以后要对他客气点,他的武功很高,有机会就向他学几招。” 几招? 悲我风的鼻涕挂了下来。 解东来最喜欢抽烟。这里的人在红叶谷里种一些红草,草长到四寸收割,通过莫禾宫廷酿造,制成鹤顶红。在悲我风两岁的时候,他老爸端着一只大碗,走过来给他。“喝一口。”悲我风一口气全喝完,问,“这是什么?”“鹤顶红。”他一听,直挺挺的摔下去,昏迷了一天。醒来后哭着扑到茉丽丝怀里,直嚷着,“老大给我喝毒药,要毒死我啊!”“什么毒药?鹤顶红是酒!”“酒?嗯,难怪味道不错。”在这个兰华大陆,只有红叶谷能酿出这种酒,他们用它向驻守在两路的要塞军官换取香烟。最好的香烟,都留给悲歌天,解东来一直很嫉妒。甚至在做梦的时候,他都想着抽上一口悲歌天房内书桌中的那几盒香烟。 茉丽丝在房内看书,只见悲我风小步子飞快跑了进来。“你不是在练功?” 悲我风笑着靠在她身上,“休息会儿,美女,知道老大的烟放在哪儿吗?” “他要抽该自己来拿,怎么叫你跑来跑去呢,你练功要是累了,就要坐下休息,打坐静气,不然会伤身子的。虽然你聪明,可练功是不能开玩笑的,必须要认真对待,练岔气就危险了!你不可以让妈妈担心的,知道吗?” “行了,别罗嗦,快点告诉我,烟放在哪儿?” 平时,悲歌天和茉丽丝疼他疼的不行,样样依着他,看他人小鬼大的样子不由笑了,指了指书桌的抽屉,见他拿了就走,连忙问道:“晚上烧百合牛肉,想吃吗?” “多放些盐!” 有必要说一下,悲歌天现在二十岁,茉丽丝十五岁,悲我风三岁零六个月相信你的眼睛,相信讲述这个故事的人,他的智慧。没错,让我们算一下,茉丽丝十二岁生下了悲我风,十一岁怀的孕,十岁结的婚。什么?不行?你说不行?不可能?那你去问悲歌天,不过问之前我得告诉你,人家可是高手,一掌就让你吐血,喂,先别吐,听我讲完故事再吐 十五岁啊!十五岁的女人没办法,谁让她又有老公又有儿子,先叫女人吧居然会烧百合牛肉!让我们赞美她的贤惠吧!顺便鄙视下连勺子都不会拿的那些女人…… “想抽吗?” 悲我风站在解东来身前,个儿只在他的大腿中段。可是小家伙神气十足,手中捏着一根香烟,摇晃摇晃。 这不是想不想的问题了。解东来先注视着那根烟,猛的抽动着鼻子,凭他六脉神剑第八层境界,一下子就闻出了这根香烟的水准。“你爸让你来的?” “要是你,会把它送给别人?” “哼,要是能让自己的儿子学到六脉神剑和凌波微步……”解东来面色不愉。 “会吗?”悲我风一脸的轻松。 “不会……”解东来深深的叹了口气。 “老解,你平时没这么罗嗦,既然不要,那我自己抽得了。”悲我风说着,还真从裤子的口袋里拿出一盒火柴。 “等等!” “怎么?” “用一根烟就想让我教你武功?” “一招。” “好!” “拿去。”悲我风把烟扔给他,然后抽出一根火柴,划起,为他点上烟,“凌波微步一招,六脉神剑六招,一共七根烟,明天我全给你。” “唔?厄,咳咳。”解东来差点抓狂用少商剑一剑洞穿这小鬼的嘴巴。他还想冷静的思考下,可发现香烟不等人,便不理他猛吸起来,直到抽完,他才使了半招中冲剑中指竖起,恶狠狠的说:“老子以前还不信,到今天才发现你真是天才!凌波微步能算一招?六脉神剑六式剑决各算一招?你……” 悲我风微笑着打断了他的话,“你有跟我解释过吗?我和你约定的时候,我认为凌波微步就是一个步法,那就算一招。六脉神剑,都说六了,我想是六招,不然干嘛不叫七脉神剑呢?对了,这烟确实是我偷的,不过刚才你抽了,我家的老大要是知道了,可能会找你切磋一下武技哦。当然了,没事我是不会告诉他的。毕竟我们有约定嘛。” 解东来听了直接闭过气,仆倒在地。 其实,红叶谷没有人会拒绝悲我风向自己学武。因为所有人都认定了他是天才。解东来也不例外。 很痛苦,他无时无刻不在想着补偿自己爷爷曾经犯下的过错。 包括易数大师裟婆罗,他将自己的绝学“万千世界在一变”教给悲我风。 整个红叶谷,悲我风是最幸运的,他已集万千宠爱于一身。这自然不是那个将他送过来的“神”所能预料的。毕竟在“神”的逻辑中,除非是白痴,不然有谁在知道自己是个婴儿之后,还会开口和爸妈说:“嗨,多谢你们生下我”?所以,他成了天才就像讲述这个故事的人——被人骂成白痴是幸福的,因为这表示你是天才 那么,我们接下来肯定是希望看到悲我风无比嚣张又美满的学习绝世神功的英姿。 想看? 来,跟着镜头! 草地上,他摆着姿势,一拳平伸,一掌向天,嗯,不错的架势!下面……下面的两条腿,一条前跨,一条后斜,在,在发抖…… “坚持住,练功就得吃苦!”解东来拿着一根树枝,一晃一晃,悲我风就盯着这根树枝,以他吃了一千八百六十七遍所得的教训,这柔柔软软,细细长长的树枝抽在身上,还不如直接拿把刀砍要来的舒服些。 “唰” “啪” “我靠,老解,你这是公报私仇!” “嘿嘿,怪你爸去!他自己不忍心,倒请我来当刽子手,你也知道,我最近都闲的很,正好,正好啊!” “你们,干脆传功给我得了!” “传功?除了兰华国的一品神武将军关海山会的一以贯之大神功,这世上没人行。” “那让他来传我!” “屁话!他祖上和我祖上是死敌,他会教你?你以后若是在他面前使出六脉神剑,管保吃他一记大劈棺!” “大劈棺是什么?” “掌法,这片大陆上最厉害的掌法之一。”解东来说这话时脸色很阴沉。 “那老大传给我的龙象般若掌呢?” “十层之前不是他的对手,一到十层,他就不是你的对手。” “切,那这最厉害的掌法,还有哪些?” “以前,我老爹给我讲的时候,分别是降龙十八掌,如来神掌,烈火赤焰掌,冰魄寒光掌,黯然销魂掌,血云手。” “这些里面哪个最厉害?” “没有最厉害,除非能越出十层境界。不过我父亲曾向我描绘过这几种掌法,加上我现在的武学境界,我觉的,都是十层境界的话,降龙十八掌是最完美的,尤其是那一招亢龙有悔。” “最差的呢?” “最差?那肯定是烈火赤焰掌与冰魄寒光掌,不过听我父亲说,当时这两套掌法为一对亲兄弟所学,一起使将出来,就算是降龙十八掌,也只能斗个旗鼓相当。如果这对兄弟把这两套掌法传给一个人,你想想,左手烈火,右手冰魄,那多厉害!” “知道这两套掌法现在谁那儿?” “从要塞那儿听来,似乎已经失传了。” “原本那对兄弟是莫禾人还是兰华人?” “是,我,们,的,人!”解东来一字一字的说,表情忽然变的严肃起来。 悲我风擦了擦鼻涕,讪讪的笑着。解东来会严肃的纠正悲我风的说法,表示他热爱莫禾。 “你还要坐多久?”解东来刚刚严肃的表情撑不了多久就变成了郁闷。因为他发现这小家伙一直问自己问题主要是为了偷懒,他竟早已坐在草地上了。 第一卷 红叶谷的第九十九人 第三章 大家都认为你是聪明人,那么你做了很蠢笨的事,他们也会露出理解的微笑。 人的目光是永远不会拐弯的。 军事学,地理学,文学,数学,哲学,这些是红叶谷的孩子到了五岁时,必须得学的科目,由专业人士负责教育,占用半天的时间。悲我风到了五岁时,他的好日子终于结束了。 “学这些做什么?军事学?叫我去打仗?地理学?当导游?文学?难道你们希望我成作家?你们不知道作家都是神经病都是疯子啊!越是厉害的作家越是厉害的变态!各个都是精神系的杀手!是老鸨!是梅毒!哦,抱歉,我怎么会说这些?你看,数学,我学它去当会计吗?哲学,天哪,只有赌徒和酒鬼才学这玩意!” “好了,风儿,你必须听我们的,光会练武是不行的……” “没人喜欢听教训!” “你想不学可以。”悲歌天忽然说了一句。还没让悲我风笑出声,他接了一句,“但是,你得打赢我。” 打赢你?打赢一个龙象乾坤决到了九层境界的人?悲我风快哭了。 如果他真的只有五岁,他肯定会乖乖的听话。可他不是,他是一个拥有叛逆心理的年轻人,虽然他的身子只有五岁。 红叶谷一共十一个孩子,只有他在上课的时候睡觉,只有他每次回答问题说三个字哪三个字?你不知道?对了,就是你现在说的也只有他,在上课的时候摸老师的屁股。 在红叶谷,每一门科目配备一个专业人士来教育,教文学的专业人士叫茉丽丝,现十七岁,有个五岁大的儿子,叫悲我风,名字是自己取的,在他刚生下来的第十二分零四秒。整个红叶谷,除了悲歌天,敢摸茉丽丝的屁股,也只有她这天才并且淘气的儿子了,现在,这个儿子还是自己班上的学生。 班级设在一间木屋子里,石头桌,矮木凳子。老师的讲台也是用石头做的,讲台后面是一块砌着红土的墙,用黑炭棍在上面书写。不过老师很少用,大多是讲。没办法,这里的环境,周围的士兵,想弄些黑炭棍可真不容易。茉丽丝难得几次转身用黑炭棍书写,屁股就会被悲我风袭击,没有学生敢发出笑声,大都用带着一点点的好奇,与一点点的不可思议看着动作奇快无比的悲我风。茉丽丝无比郁闷,她和悲歌天从没骂过悲我风,更别说动手打了。受到袭击后,她只是用漂亮的大眼睛瞪一下他,然后继续讲课。 对了,似乎该说说,茉丽丝的样子。黑色的长发,发梢微微带着卷,看上去有点俏皮,配着黑如夜空的眼睛,想象下,夜空中那一闪一闪的星星,可以想象到她的眼睛有多美了。羞挺的鼻梁。总是湿润的,宽宽薄薄的唇,很多人喜欢嘴宽一点的女人,因为笑起来好看,如果薄一些,那更勾引人。这里说明一下,如果不是要用“性感”来讲述她的双腿,那一定早用在她的唇上了。她的五官分开瞧,是这般动人,放在一起,更如流动的水,跳跃的鱼,点点雨丝儿,还斜着微风。就算再挑剔的人,面对她的脸,都无法找出瑕疵,除非他们去拿显微镜。十七岁女郎的动人身姿,喜穿白色,有时长裤,有时短裙,长裤宽松,短裙可舞。上面经常穿老式兰华高贵女子喜爱的衬衣,领口很高,雪白的脖子,雪白的领子,很傲气。一般六颗扣,平时扣五颗,晚上扣四颗。再有就质感很好的丝绸长衣,都是贵族小姐的最爱。而穿在她身上,更显华丽。她正如十七岁的少女,活泼开朗,美丽大方。只是有一点,她吃不得苦,平时碰一下磕一下都会流泪,怕疼怕苦,娇贵的很。最爱就是看书,红叶谷唯一不会武功的,就是她了。 “再打我屁股,我就告诉你老大去!” “再打你什么?”床上,悲我风躺在茉丽丝的怀里看书,作为平时偷懒的代价,这时开始给他补习了。 “你不能这么淘气的。” 悲我风笑嘻嘻听了当没听过。 可问题来了。 茉丽丝和悲歌天都管不了他,商量了几个晚上,下了决定。 必须找个人治治他! 找谁呢? 有谁治的了这个红叶谷唯一的天才? 只有他了! 红叶谷最聪明的人。 教哲学的专业人士,别克多! “今天开始,你就住在别克多这里,他会照顾你的。”悲歌天说出这句话,终于感到一丝丝轻松。 悲我风听了只说了一句话:“我还能吃到美女烧的百合牛肉吗?” 悲歌天送他去的力量就随着这句话流失了。 别克多有三个外号,很早以前悲我风就听说了。 “最聪明的人。”“最诡异的人。”“最邪恶的人。” 这三个“最”加在一个老头儿的身上,足以唬住许多的孩子。不过悲我风自然不在意。他早就吃准了一点:这里我是老大! 可是当他听到别克多说的第一句话时,他还是被唬住了。 “我等你很久了,神的使者。” 悲我风还想冷静,可他苍白的小脸直接出卖了他。 “别慌张,我是你的朋友,是神让我来帮助你的。” 越听越邪乎!悲我风开始打量房门与自己的距离。 “你不能再用预知的能力了,未来你将更需要这种神的能力,现在你必须忍耐,并且好好的储存它!” 悲我风露出大部分眼白,茫然的说:“什么?你是在教我哲学吗?”说着,他悄悄的使出预知,之后自己半个小时所遇到的景象在他脑中如闪电般一一划过。他没用假想,用假想需要花费的时间太多了。 他露出微笑,点了点头,说:“好了,把你收藏的酒拿出来,我们干一杯。” 别克多心领神会一笑,果然如他说的,从一个柜子里拿出一个老旧的酒瓶,从一边的桌上捏起两只杯子,倒上酒。“我希望这是你五年内最后一次动用预知。你必须学会控制,控制去使用它的欲望。” “那么,神让你在我十五岁的时候,将转换之戒交给我。除此之外,你能帮我什么呢?”悲我风小嘴喝着酒,坐在墙角的一张椅子上,翘起腿悠悠的提出自己的问题。半个小时的谈话他已全部知道,可是半个小时之后的谈话,他得自己来了解了。 别克多没有实话实说,他只是淡淡的说:“作为神的使者,又怎么能没有仆人呢?我就是来当您的仆人,为您分忧的。” 有这么好?那个神可是很难说话的。当初自己只是稍微的敲诈了一下,他就把自己送到这么个鬼地方,亡国之民的家园,被囚禁的王子。听那个家伙临送走自己时说的,本来是送入帝王之家,那么肯定不会是这里了,应该是兰华皇帝的家里吧?那自己就是真正的太子了。想一想,确实,两者简直是天壤之别。 悲我风眯着眼睛,似在思考。 “别!你不能再用预知了。” 他并没有用预知,只是装模做样罢了。哦?这个别克多,也没自己想的那么厉害,至少他不知道我有没有用预知。可能他只是个普通人,被神选在自己身边照料自己。可是,应该没这么简单吧? “你不想我用预知,就说实话。” “你确定要听实话?” “快说!” “那个……伟大的神命令我全力教导你,让你变的更出色,更……更聪明,学会一些技巧,帮助你把握时机。” 什么意思?悲我风愣了。派个人来教导我?变的更出色?更聪明?我靠!当我白痴啊!摆明了不信任我,让个老东西来看着我!更聪明?我难道不聪明吗?有谁敢说我不聪明?我还不会把握时机?谁说的?你这个狗屁神!不信我还把我扔到这个鬼地方来…… 果然,一说完,别克多就见到悲我风带着童稚的脸,整个儿沉了下来。 “不知道你想不想解决现在的麻烦?”“我有麻烦吗?我怎么不觉的,你觉的我有麻烦?我不要太好,我天天开心,谁说我有麻烦了?” “就目前来说,你不喜欢学习文化,已是人所共知,你觉的没有麻烦,那么为什么,悲歌天要把你送到我这里来?” “哼!还不是让你替他们管我,让我学这些该死的文化!” “你知道其一,能够推敲出其二吗?” 悲我风看着他,怒气未消。 别克多温文良雅的微笑一直浮现在脸上,俨然是淳淳教导的长者风范。 “这是一个信号,就在他们这个举措的无意影响下,已经告诉了别的人,他们管不了你了。” “那又怎么样,他们本来就管不了我。” “可是别人会怎么想呢?” 悲我风仔细一想,也感到不妙了。 像练功时让老解来鞭策自己,那是因为悲歌天不舍得动真的,但是如今把自己丢到别克多这里,却不同了。让自己的孩子住在别人的家里,这说明什么?这个孩子很麻烦,很糟糕,请你帮我们管吧,我们管不了,也不想管了。别的人会想,悲我风是个连父母都不想管的孩子,是个坏孩子,他们会怎么看自己? 还是天才? 一个连父母都不要的天才? 哎,这回真的不妙了。 悲我风皱起眉头,忘了前面那件需要他愤怒的事情,虚心的问别克多:“那我该怎么办?” 别克多见了他的神情,淡淡的笑着。 “如果一只老虎闯入另一只老虎的地盘,结果会怎么样?那另一只老虎会向它吼叫,如果它不立即离开,就会撕咬对方,将它赶出自己的地盘。如果我们人族有个人跑入北边的克沙特沙漠,你猜他接下来会怎么样?他会被兽族分尸。你懂我的意思吗?” 悲我风抓抓头,茫然的看着他。 别克多露出一副意料之中的神情,慢慢的说:“地位的感念,一个强者,必须要有地位的感念!如果没有地位,你会没有尊严,没有快乐。地位可大可小,可以是统治者之间的地位,也可以是武者之间的地位,也可以是普通人之间的地位,地位是别人眼中的自己,是一个人奋斗的根源。你在这里,为什么能受到大家的喜爱,为什么解东来和裟婆罗都愿意将自己的绝学交给你?因为你的地位!你是悲歌天的儿子!你是刚生下来就会说话的天才!别人尊敬你,你可以要风得风,要雨得雨,随心所欲!可是如果你没有这些,你想过,你会如何?” 想?难道王帝想的还不够多? 躲在天桥下吃着冰冷的包子,拿着别人喝剩下的水吞咽,生病的时候只能缩在垃圾堆里,没有朋友,没有亲人,没有人看一眼,哪怕只是一眼,都是一种荣幸,是他们的施舍!那些豪华的店里挥金如土的难道不是人吗?他们比自己多一条腿还是多一只手了? “预知是手段,地位是一切!神本是将你送去兰华皇家,可是现在既然来到这里,很多事,需要靠你自己来改变。” “你教我,我该怎么做!我要维护我的地位,我要成为强者,我要得到所有的,别人有的,我都要得到!”悲我风的情绪很激动,是的,如果没有别克多,他都几乎忘了,自己前世是谁,是如何生活的,是怎么苟延残喘的! “你要,我教。重点!要满足自己,先满足别人。” 是夜,茉丽丝躺在床上辗转反侧,她担心悲我风。最后,她责怪悲歌天:“你怎么可以这么狠心,把他送去让别克多管?他一个人在那儿住怎么住的习惯?万一他睡不着了怎么办?不行,你明天必须把他接回来!必须!” 悲歌天无比郁闷的看着美丽的妻子,心里想,昨天建议把他送去别克多那儿住明明是你提起的,我还反对来着。才一天,你倒怪起我来了。 第二天,正当悲歌天要去接儿子回来,别克多已领着悲我风来了。 他微笑着说:“少谷主真是一个天才,他觉的现在教的科目太简单,想另开一个班学习,听些更深层次的讲课。我觉的,他还是回来住吧,你们也可以安心,再有,我搬到你们边上,就近陪着少谷主,以后管理他的起居。” 悲歌天站在门边,茉丽丝懒懒的躺在床上,听到他的话,都怔住了。 却不知道,在别克多说这番话的时候,悲我风的背上,都是冷汗……现在这班的课程都听不懂,去听更深层次的,这难道就是天才的代价? 为此,天天夜里,别克多都在替他恶补,总算赶的上课程进度,如果他不是有二十六岁的智力,还早早的习练了高深的武艺,保证了足够的精力,恐怕这时已经彻底崩溃了。 之后,红叶谷的天才更名副其实了。 只是有一点。现在上课都是一对一,悲我风的三个“只有”改了两个,留了一个。 每次,茉丽丝用黑炭棍在墙上书写时,一只手就会忍不住放在屁股上。可是五岁的悲我风已经拥有一层功力,那么多武学……他先用凌波微步飞快的来到茉丽丝的身后,在她未准备好的时候,“六脉神剑”!他一声低喊,食指轻轻点在她的腰间,她一吃痒,就把放在屁股上的手挪了挪,“龙象般若掌”! “啪”够清脆,够响亮,够香艳! 为什么? 你问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好吧,我帮你问问。 唔,嗯,哦,明白! 他说,上辈子一直都在角落里看女人,大都蹲着,往往盯着最长时间的都是她们的屁股。当时就常常想,女人走起路来干吗老扭她呢?他想来想去,终于得出一个答案,因为她们的屁股有毛病。他就暗暗的想,以后有机会,一定要狠狠的打她们的屁股! 这不,反正茉丽丝又疼自己,又不会反抗,不打白不打,满足一下自己曾经的心愿多好! 可怜的茉丽丝,哪里知道自己的孩子这个怪异的癖好竟是上辈子就已准备好了的。 不过,渐渐的,年少天真的她发现,自己的臀部居然又翘了一点,自己的身型更迷人了。这下子,虽然她表面气恼,可是心里暗暗的,愈加疼爱这孩子了。 第一卷 红叶谷的第九十九人 第四章 别的孩子,上午上课,下午玩乐,晚上练功。因为悲我风是天才,所以他单独在下午上课,别的时间,几乎都在练功,偶尔深夜里,别克多会专门对他的课程进行补习。原本的几个玩伴,这段时间少了来往,悲我风不觉有了寂寞。整日里不是练功就是读书,他感到有一股无形的压力沉沉的向他逼来。周围的人依旧是那般尊敬他,爱护他,可是他们看着他渐渐长高,长大,对他的期望就越来越高,越来越大。就拿解东来说吧,原本手中的树枝粗不及小手指,现在,拿在手里的,是一根藤条,有两个食指宽,上面剥了皮,光溜溜的藤茎弹性十足。解东来似乎知道了悲我风的特殊癖好,专门挑他的屁股,抽一下,管能让他哇哇大叫。 “不错,不错,都已经练到三层了,内力到手腕这里需要凝聚,别急着运到手指上!” “唰” “啪” “都说了不错,还打?!”悲我风恨的牙痒痒,要不是对方是八级的高手,他早将藤条抢过来,反抽过去了。 “你老大说了,你小子不学好,专门欺负老妈,让我好好优待你。” 悲我风气的不行,猛的一指凌空点向解东来的小腹。一道淡黄色的剑气从他的指尖射出,锐利无匹。解东来一笑,拿着藤条轻轻一甩,一道亮金色的剑气竟从藤条的顶端射出,空中碰撞,一下粉碎了悲我风的指剑,余下的剑气恰好刮着他的头顶飞过。 眼角微微的抖动,一丝丝黑色的断发在空中飘飘然落下。悲我风强忍着使用预知的冲动,他深记别克多的嘱咐,五年之内不能使用预知。必须忍耐!老解,等我练到九层,非抽死你! 解东来悠悠然的拿出一根烟,点燃,猛一瞪眼。 他赶快继续练功。好汉不吃眼前亏,哼,你等着! 他练功,解东来在边上抽烟,忽然想了想,对他说:“你别停,我说些事,你听着就行。” 悲我风不敢停,藤条还捏在人家手里呢! “一百多年前,莫禾王国未亡时,每一朝皇帝,身边,都有一位圣女,圣女是神的恩赐,拥有神的祝福,但凡圣女嫁给皇帝之后,很快就会诞下王子,新君拥有圣女的血脉,等于接受了神的恩赐,受到神的祝福,每一代王子,都会顺利的登上皇位,成为未来的莫禾皇帝。茉丽丝十二岁生下了你,对别的女人来说,这是不可能发生的事。可是我们都知道,这很正常,因为,你的母亲,全名是茉丽丝希芸。而希芸在古时的莫禾,是圣女的意思。” 解东来把烟熄灭,看着周围,雪覆盖在这片谷地,银辉耀眼。淡淡的月光将雪谷镀上一层亮金,远远的练功喊叫声传来,这里显的格外安静。他俩在红叶谷的僻静处,近处无人。解东来慢慢的说:“就算是这里,也有许多人不知道,因为这是皇家秘密,悲歌天与茉丽丝肯定没有告诉你。做一个圣女,是非常痛苦的事。” “咚”“兹”,悲我风射出一道剑气,在雪地上打出一个洞,热气徐消,他好奇的看着老解,问道:“既然他们都不说,你怎么突然想着要告诉我呢?” 解东来苦笑:“因为你很坏,我不能再看着你这么对待茉丽丝,你对她没有一丝尊敬。对此,我们都很奇怪。你难道不觉的,应该感谢赋予你生命的母亲?给予她应得的尊重?其实,前几天,裟婆罗就想好好和你谈谈,可是他觉的,如果由我来说,效果会好一些。” 悲我风笑了笑,说:“论关系,我和你比较对脾气,虽然我很想好好的揍你一顿,不过我还是知道的,这里,除了美女和老大,你对我最好。” 解东来抽了他一下,看着他咧嘴瞪目,开心的笑了:“我想你也听到一些我们的秘密,有关于红叶谷的地道。” “我偶尔听到一些,只是想不明白,如果大家真的要走,这里的五万士兵,拦的住吗?为什么还要费那些劲挖这条地道呢?” 解东来又摸出一根烟,点燃:“我们真的要闯,不说别人,你老大,裟婆罗,我,肯定闯的出去。这里虽有五万人,但是那一条通往东面的要塞,只有一万人,就这一万人,我们还没放在眼里。只是,我们不能这么做。” “为什么?是保护我们吗?” 烟丝缭绕,寒冷的风吹过,解东来的双眼显的很抑郁。 “历代的圣女都是不能学武的,她们的身子很脆弱,这就是红叶谷为什么只有茉丽丝不会武功的原因。一位圣女,不但要为莫禾王诞下血脉,还要作为神的仆人,照顾自己的孩子,直到他成为新的莫禾王。莫禾国的子民,必须如尊敬神明般,尊敬这位圣女,因为圣女就是莫禾国的希望,她有神的祝福,她会代替神,保佑莫禾国。直到,她为下一代圣女进行血礼……” “血礼?” “用自己的鲜血,为神选出的圣女做洗礼。” “会死吗?” “圣女在未找到接替人之前,永不会衰老,可是当完成血礼之后……复国,这是我们每代人的责任,可是如果要复国,我们必须保护圣女,在圣女的庇佑中,莫禾王才会创造奇迹。所以我们所有的希望都在你和你的母亲身上。茉丽丝希芸是伟大的圣女,她不会武功,可是她必须和你逃出这里,这就是地道存在的理由。我们忍受着,失去自由的痛苦,看着兰华逐渐强盛的愤怒。只为等待……” “为什么,既然这样,老大是上代圣女生的咯?” “那是你的奶奶,切里丝希芸。她是位伟大的圣女,在悲歌天十四岁的时候,为他的爱人,也就是你的母亲,十岁的茉丽丝做了血礼。在他们成婚的当夜,我亲眼见到,原本美艳动人的切里丝希芸,白发苍苍,像个一百多岁的老女人,死在自己的床上。” 悲我风只觉的这些人太疯狂,他从哲学中懂得了什么是信仰,现在,他才体会到这种看不见的东西具备了怎样巨大的力量。当然,这片大陆,神是存在的,他相信圣女有某种神秘的力量。“我很好奇,老大是圣女所生,他难道就不是你们的希望?不能创造奇迹?当时怎么不想办法逃出去?居然一直留着地道,然后把这艰巨,且又光荣的任务交给我?” “这是宿命,是你的,你逃不了,不是你的,你怎么也得不到。” 悲我风直接翻出眼白,顺便练了半招中冲剑…… 肯定有什么,没有告诉我。为什么要隐瞒我呢?悲我风真的好想用预知,可是,他还是忍下来了。 “你要尊重茉丽丝希芸,记住,她将保佑你得到一切,帮助你完成最艰巨的使命!” “嗯!我知道了!”悲我风无比认真的说道。 解东来满意的点了点头,刚想称赞他几句……“对了,谢谢你告诉我美女的全名,希芸,唔,就是圣女的意思?太好了,这几天我正觉的,老是美女美女的喊,以后跑出去,有别的美女怎么办。现在好了,芸芸,哦耶,真不错,对吧?老解,老解?” 解东来口吐白沫,昏倒在地。 “真是,早就叫你别抽这么多烟了。” 尊重?尊重是相对的,如果一个从没受到过尊重的人,他是绝对不会尊重任何人。如果别人骂你,你会不会感谢别人?尊重别人的辱骂?尊重赐予我生命的人?他忘不了,那个赐予他生命的母亲,害他吃了二十一年苦,最后甚至被枪毙。既然不要我,为什么又把我生下来?我是个垃圾,你们随手扔掉的垃圾!他们想要就要,不要就扔?尊重吗?前辈子我不会,这辈子,我也不会! 滔天的恨意!就算这暂时快乐无忧的红叶谷,就算是茉丽丝与悲歌天无微不至的爱护,也无法消除他那深烙在灵魂中的憎恨! 他完成这天最后的功课,告别了解东来,一边揉着屁股,一边走向他和别克多共住的小屋。 他在想,别克多会不会告诉他,解东来没有说出的那一部分。别克多正在看书。他见悲我风进门,笑着问道:“今天不去偷看美女洗澡了?” “看来你也知道他们要教训我的事。好家伙,你居然不提前告诉我!” “呵呵,重点!当你知道你的提醒没有作用,请别开口。” 悲我风脱掉外衣,拿了酒杯倒上酒:“为什么?表示下关心不是让人更喜欢你?” “那是蠢人的做法,自以为聪明,反而让别人看出你的不足,当你的提醒起到足够的作用,别人才会真正欣赏你。” “好吧,你说的不错。你知道刚才老解和我说了些什么?” “难道他把茉丽丝的身份告诉你了?”别克多放下书,做出了充足的准备进行思考。 “更多。”悲我风故弄玄虚,笑着。 “如果他全说出来,你现在肯定不会问我了。” “厉害!那么我想请你谈谈。” “谈什么?” “切里丝希芸。”悲我风见他一脸犹豫,抢着说:“我是神的使者,你是神的仆人,你也说是来教导我并且帮助我,那就没道理拒绝我,除非你不想帮我,甚至一直都在欺骗我。” 苦笑。别克多摊开双手,无奈的说:“我似乎没说不告诉你。你想知道切里丝希芸的事,其原因,是你不知道,为什么悲歌天不带领我们逃出红叶谷,反抗兰华,重建莫禾。当年,切里丝希芸是圣女,悲歌天十四岁娶茉丽丝,那时他作为莫禾王怎么不担负他的使命,是吗?” 悲我风严肃的点点头,一口喝完杯中酒,说:“我担心其中有阴谋,不然你们怎么不提这些事,既然茉丽丝是我的生母,她又何必对我隐瞒她的身份?” 别克多微笑着道:“如果有阴谋,那解东来又怎么会告诉你这些,让你产生疑问?有些事,说了,会让一些人伤心,让一些人悲痛。你觉的,红叶谷中,谁练功最勤奋?” “老大呗,常常练功练通宵,就和他说的一样,他的境界,都是苦练出来的。我觉的,这样挺适合他。他这人呆头呆脑的,除了练功,什么也不会。” “重点!这个世界上,最大的谎言,来自于你的双眼。” “怎么?” “他练功比所有人都勤奋,和他呆头呆脑无关,是因为痛苦,一种谁也无法承受的痛苦!”别克多说完这句,忽然站起身走到门边,他打开门,向外张望了一会儿。这时,已是深夜,整个谷地黑漆漆,只有淡淡的月光,各家安寝,宁静无声。他轻轻关上门,回到床边坐下,轻轻的说:“切里丝希芸是悲歌天的母亲,是你的奶奶。同时,她也是悲歌天的奶奶,你的祖母。” 他原本以为悲我风会惊叫出声,或者会跳起来急着问自己缘由,可是说完后,他看见:悲我风翻着大部分眼白,流着鼻涕,一只手在头上抓来抓去。 “唔?” “唔是什么意思?”别克多快抓狂了!这就是他听了莫禾近百年中最阴暗最丑恶的秘密后的反应? 悲我风喃喃自语:“切里丝希芸本来是老大的爸爸的爸爸的老婆?然后,然后再嫁给老大的爸爸?这么麻烦啊!不过,这和老大拼命练功有什么关系?” 别克多愣住了,整个人像被一柄铁锤砸中脑袋,晕晕呼呼。他结结巴巴的说:“这个,这个……你,你懂乱伦吗?” “乱伦?什么意思?”悲我风抓抓脑袋。 “你,你不懂,你怎么还流鼻涕?你流鼻涕了!你别想不承认!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做美梦才会流鼻涕的对吧?” “正确的说么,我想爽快刺激的事情会流鼻涕。可是我真的不知道乱伦是什么意思。” “那你刚才想什么了?” “我想,既然切里丝希芸可以嫁给自己的儿子,那么芸芸也可以嫁给我了,一想,我就流鼻涕了。怎么了?” “芸芸?”别克多又发呆了…… “你不觉的老是管她叫美女不是很妥当吗?” “我想告诉你,你刚才,刚才想的那个,那个……是乱伦啊!”别克多真的快疯了。 “这就是乱伦?那不是很好吗?芸芸这么漂亮,是男人就会喜欢的吧?”悲我风笑嘻嘻的说道。 乱伦?很好?别克多再也撑不住了,可怜的老家伙直接从床上掉了下去,“扑通”栽倒在地,一动不动。 这次谈话就以这样的方式结束。怎么?你们还想听?想知道切里丝希芸怎么嫁给她儿子?可人家晕了……好吧,我摇醒他问问。 厄,很抱歉,摇不醒…… 每个月,守着红叶谷的五万大军的统帅都会派出一位官员,进入红叶谷进行拜访。 拜访是好听的说法,真正的目的,是保持对谷内的关注,例如看看这些人有没有添加新丁,看看有哪个不走运的躺入了坟墓,看看这些人是不是突然开了窍,决定结束这种囚禁的生活。 自悲我风来到这里之后,每个月他都会与这位官员打一次交道。 在他刚出生后,悲歌天就禁止他对这位官员开口,并且还必须保持一种所有婴儿都该有的姿态。他记的,第一次,这位官员抱起他装做亲热的样子,他在对方的头上撒了一泡尿。从此以后,就算悲歌天百般热情,对方都是敬谢不敏。一直到现在,这位官员也绝不会靠近悲我风。可能,他有洁癖吧。 在悲我风十岁的时候,无意中露了一次身法,顿时把这位官员吓住了。 说到这里,还没介绍过这位官员,他的名字叫班塔多,其貌不扬,口才倒是很不错,写了一手好字,武功没显露过,不过解东来悄悄对悲我风讲,这狗腿子练的下盘功夫,有五层境界。在兰华大陆,五层境界算是中等水准,本来嘛,一共十层。功力是一回事,武功是一回事,但是大多功力影响武功,同等的功力,就得看武功的高低了。 话说,那天班塔多在和悲歌天闲聊,无非了解一下这个月红叶谷的情况。正聊着,不远处茉丽丝追着悲我风跑过来。发生了什么事呢? 慢镜头回放! 在文学课上,茉丽丝讲着讲着,下面听的只有悲我风一人,她觉的有东西在头上动,手摸了摸,一条绿油油的毛虫掉在了讲台上。当场,美丽的茉丽丝脸色惨白,尖叫一声。只听得悲我风得意的大笑,坐在小木凳上前仰后颠,真是笑疯了,乐极了。倏然见到茉丽丝铁青着脸,咬着牙,慢慢的撸起长袖,拿起那根用来书写的黑炭棍,向他冲去。 要打人? 这景象还真没见过! 真要打? 她可连骂都没骂过! 还真打! 棍子就在头上,怀疑也没用了……逃吧……反正全宇宙都知道了,美丽无敌的茉丽丝不会武功。 悲我风直接使出凌波微步,夺门而出。后面茉丽丝气呼呼的拿着棍子追出来,还嚷着:“不许跑,乖乖站着让我打你!”除非悲我风是笨蛋,谁会站着挨揍啊…… 你,你,你,你站住!再跑不给你烧菜,不帮你洗衣服,不再给你讲故事了! 哎,真无奈啊…… 教课的小屋离悲歌天和班塔多不远,一眼就能看清楚。 班塔多是练下盘功夫的,对轻功还有些造诣,见了悲我风的凌波微步,冷汗就出来了。 看着悲我风放慢脚步,逗着茉丽丝,追追闹闹,绕着圈儿,班塔多轻轻的问:“小风现在,几层了……” 悲歌天微微一笑,没有回答。 武者对境界的感念极其清晰,上层看下层动手,一眼就可以看出对方的境界。如果都是全力出手,练到五层境界,一般看过去,对方的境界都可以看的出来,哪怕你是十层。 班塔多肯定是五层以上的境界,怎么会看不出悲我风的层次呢? “他今年真的才十岁?天呐,十岁就练到第七层了?还是凌波微步啊!”悲歌天自然不知道,这次,悲我风的展露身手,为红叶谷带来了多大的影响。 “你还跑!还跑?我要哭啦!” …… 悲我风听了一愣,回头看见茉丽丝蹲在地上,双臂抱着头,肩膀微微抽动。 “不会吧,抓不到我就哭,这还有什么好玩的嘛。”他说着,走了过去。“骗你的!”“啊!”茉丽丝出其不意一把将他抱住,丢了黑炭棍,纤纤玉指捏着他的鼻尖,快意的说:“终于叫我抓住了,快求饶,说以后都不敢了!”“好吧,我求饶,以后一定继续。”“什么?”悲我风双手挠着她腰上的痒痒肉,两人一起摔倒在草地上,大笑着…… 悲歌天看了摇摇头,低声笑道:“真是永远也长不大,还和孩子闹呢! 第一卷 红叶谷的第九十九人 第五章 我不明白为什么你要这么干! 哦?呵呵,这些都是你教给我的。我一直都很想问你,为什么是五年?怎么不是六年?七年? 夜空如洗,山上的箭塔一座座,点着微弱的灯,仿若无数只火鸟,栖宿在乌黑的山体。不过,谁有这样的雅兴,在漫漫长夜,坐在雪浴的田野,望着星空火林呢? 悲我风轻吐烟丝,小心的注视四周,没有人影,他安下心接着抽烟。看他眼中神情忽冷忽热,偶尔叹气,偶尔苦笑,就该知道他在想着心事。 “我不知道,你已经学会抽烟了。” 他一惊,松手熄灭烟:“老大,我已经到了第七层,怎么还是感觉不到你?” 悲歌天有些失神的飘了一眼烟头,缓缓的说:“你的心不够静。” 悲我风犹豫了一下,问:“在生下我之前,你能带着大家逃出这里,对吗?” “是的。通过地道,大部分人可以逃出这里。” “为什么不走?” “因为不能走。”悲歌天笑了笑,一股悲我风从未见过的落寞出现在他的脸上。他再看了一眼,转身而去。 “你没有什么要对我说?”悲我风忍不住高声说。 “小声些,别吵醒大家。” 良久,他的身影融入夜色。 清冷的月光,照在悲我风的身上,他席地而坐,目光如月。“我已经知道答案了。谢谢你,老大,你让我学会了放弃。” 在悲我风十岁生日的那天晚上,别克多微笑着坐在他的面前,屏弃周围的玩耍声,轻轻的对他说:“今天之后,你可以使用预知。不过在这之前,我要先献上我的礼物。” 悲我风看着桌上的一大堆礼物,再看那火堆边嬉闹的人——有的在吃烤肉,有的互相追逐,有的搭着肩碰杯,最热闹的两个圈子里,悲歌天与茉丽丝欢快的跳着舞:老解和裟婆罗在对弈。 “我想,你的礼物,一定不会如此俗气。” “呵呵,要是茉丽丝听到你说的,肯定不答应。她的礼物?” 悲我风解开上衣的领口,一串黑亮的钻石项链挂在他的脖子上。就算是幽暗的夜晚,依然无法掩盖它的光泽。 “俗气?”别克多瞪大了眼睛。“这是圣女的守护!老天,你才十岁啊!” 把着悲歌天的臂弯转着圈儿的茉丽丝听到了,她忘情的喊道:“我的风儿已经是大人啦!十岁耶!让我们为他干杯!”舞姿飘逸,长发摇曳。她手中不知何时接过一只酒杯,边跳边喝,完美无瑕的脸已微微泛红,星目闪闪。“风儿,我为你骄傲!”“我为你骄傲!”所有人都在高喊,声震四野,群山回荡。 这一刻,莫明,悲我风感到心里有一种从未体会过的滋味。他学着绅士般举杯,向众人致意。没有,绝对没有感动!他平静的让别克多暗暗心惊。 在之后,那个夜晚,悲歌天来之前,他抽着烟,再次品位当时的那种滋味,忽然生出逃避的念头。 别克多送他的礼物是一句话。 “重点。想要得到的更多,就必须学会放弃。” 在班塔多见识了悲我风的武功境界的前天夜里。悲我风躺在床上,问别克多。 “这就是利用,对吗?” “是的。” “神也利用我,这里的人也利用我……他们认为我能成为他们的希望,完成他们的理想,可是我知道,如果和他们一起逃出去,我将面对整个兰华国……” “睡吧……从你来到这里,一切就已注定……” 悲我风很忙,练功和学习已把他一天的时间几乎榨取完了,有时,茉丽丝会让大人们别找他,把他赶去和几个年岁差不多的孩子一起玩乐。悲我风对这些孩子们的游戏不是很感兴趣,但是没有疲惫自由的欢笑却是放松的好办法。他会陪着几个孩子一起用轻功跳在树上,抓虫子。上回那条绿油油的毛虫就是和他们一起抓到的。果然如他所料,茉丽丝很怕这些虫子。 不过,不是所有女孩子都怕。 他的几个玩伴中,十一岁的玉秀秀和十三岁的萧丫丫都不怕这个。玩疯了,抓的比几个男孩子还起劲。几个孩子在一块田地边,做了只小花笼,把平时抓回来的虫子放在笼子里养。很方便,每天丢几片叶子进去就好了。笼子里花儿红黄蓝紫,小虫绿青白黑,煞是好看。这只小花笼全是奥多做的。奥多在几个玩伴中年龄最大,他十五岁。还有两个男孩子,十二岁金发俊俏的叫徐平涯,九岁呆头呆脑的叫石心。红叶谷能在一起玩的就是这几个孩子,别的,年纪相差太多。 “奥多哥哥快结婚了,嘿嘿,是铁家的那个怪姐姐,我猜奥多哥哥心里肯定不愿意,那个怪姐姐比他大两岁,脾气又不好,武功也比他高,真要娶了她,雄狮奥多会变成乖兔子的。”萧丫丫一脸坏笑,眯着眼悄悄的告诉悲我风。因为他不像另几个孩子能天天一起出来玩,所以这件事还不知道。 “就是那个铁海棠?” “是呀。” “哈哈,这下可真的好玩了。奥多!过来过来!” 奥多在河边卷起了裤腿,赤手抓鱼,几个孩子在一边搭火架,准备烤鱼吃。奥多赶忙跑到火架边:“少谷主,什么事啊?” “你要结婚?什么时候?” “下个月。”奥多方正的脸上露出尴尬的笑容。“都是我爸的主意,指望着我能成婚生子,给咱们红叶谷添几个孩子。” 萧丫丫可真是爱闹,一听就叫了起来:“几个呀!要是你真的能让铁姐姐生出三个,不,两个孩子,你就是我们的英雄!我把我的小金剑送给你!” 奥多揉了揉嘴上刚长出来的淡淡的胡须,冲着她做了个可怜兮兮的怪脸,说:“等你以后嫁人,我看你能生几个!” 萧丫丫红着脸大叫:“肯定比你厉害!比你生的多!” 悲我风听了一阵冷汗直飙,暗道:“哪有女人去跟男人比生孩子的?” 似乎怀疑自己的生育能力很让萧丫丫生气,她一直嘟着嘴,闹情绪呢。 悲我风凑过去,轻轻的在她耳边说:“别气了,以后我娶了你,我们生几十个,看奥多还怎么嘴硬!” 萧丫丫听了整个脖子缩了进去,头低到了膝盖上,不过还是回了他一声:“嗯!” 人家是小孩子,悲我风可不是!这个居心不良的家伙听到答应,顿时好好的暗爽了一把…… 什么?你对他说的“几十个”有意见? 好吧!换做你,你对萧丫丫说几个? …… “少主谷,你什么时候到第八层啊?”石心咬着鱼肉,挨着悲我风问。 “争取十五岁突破第八层……” 石心的大眼睛里都是星星。 “要是不行,十六岁一定……” 石心的眼中依然星星闪闪。 “嗯,十六岁要是还不行,十七……” …… 有时,几个孩子间相互切磋武功。奥多练的是弹腿三十六式,第六层境界。徐平涯祖上是文臣,他的武功跟着几个叔叔伯伯学,六七样兵器使的熟练,最厉害的是暗器,一手寒星落可以在刹那间发出十一枚飞镖,分别打向不同的位置,第四层境界。石心的太爷爷曾是莫禾国宫廷第一杀手,祖传黑刀,没有刀法。练的是心境与拔刀,第四层境界。他每天的功课是拔刀三千次。还有些修炼方式都是在一间小黑屋进行的,除了他的父亲,谁也不知道。 女孩子里,铁海棠的功夫最高,第七层境界。她的爷爷是莫禾大将军,使一把大刀,长有一米八十公分,重有一百六十九斤。这把大刀,已传给铁海棠,刀法名为斩将。恐怕奥多敢答应和她结婚,也是由于这一点,试想,难道两口子打起架来,铁海棠还真能拎一柄有一百六十九斤重、一米八十公分长的大刀动手? 萧丫丫平时很爱玩,不过占了年龄的便宜,比玉秀秀高一层,现是第四层境界。练的是拂尘剑。 玉秀秀的爷爷是莫禾宫廷总管,奶奶是皇家第一舞师。她爷爷有一套玲珑掌传了下来。不过厉害的却是她的奶奶,当年在莫禾国台上,演练了一套“剑器行”,技惊天下,观者无不仰慕拜首,就连莫禾王也视其为神女下凡,差点跪倒相拜。每次玉秀秀文文静静,清清雅雅的小脸,在说起奶奶演练那一套“剑器行”时的场面,都会红霞扑面,泪眼激越。 “你却不在我面前舞剑。” “少谷主,除非我练到第五层境界,不然,叔叔不让我在人前舞。”玉秀秀低落的说,她现在只有第三层境界,离第五层还很遥远。 “我希望能在我十五岁之前看到你舞剑。” “我一定,一定为您而舞。” 悲我风却讨厌女孩子害羞的样子。尽管他感到心中那一根心弦微微颤动,那份美妙的感觉。可是他仍然不知为何产生了一种抗拒,一种厌恶…… 在悲我风到十一岁,一样糟糕的东西随之茁壮成长,他经常会无端的暴躁。有时,他会乱砸东西,有时,他会在树林中,运起全部内力,肆意毁坏。当他无法控制的时候,他脖子上的圣女的守护,会发出一丝一丝的凉意,抚平他那焦躁的心灵。 “你想结婚吗?”别克多听他说了自己的糟糕情绪,却是这么问了他一个毫不相关的问题。 悲我风显然没有思想准备,他想了半天,笑着说:“奥多和铁海棠结婚之后,就经常逃出家回他老爸那儿睡,看样子似乎挺痛苦的,不过晚上大家一起玩乐的时候,我看着他们两个靠在一起,低声说着话,我还是很羡慕。其实,我以前做梦都想着结婚,那时,我什么也没有……一个人,躺在关了门熄了灯的商店门外,躲着冷风,我会看着走过的女人,幻想着,在一个舒服的家里,我美美的睡上一觉,清晨,等待我的,是温暖的阳光,和她做好的早饭。我会打开音乐,一边吃着热乎乎的稀饭,一边看着,她为我准备出门所带的东西,然后问问我,哪件衣服该洗了,晚上去哪儿吃饭,接着又去哪儿玩,是去逛那儿的商场,还是看一本电影。”忽然,他不由自主的流下泪水,脸上是凄苦的笑容。他叹了口气,默默的从别克多的烟盒中抽出香烟,吸了一口,缓缓吐着烟丝。他穿越而来,变为一个婴儿,可他依然生活了十一年,这十一年的记忆就在他的脑海中,那曾经的生活似乎离他更远了。可是,每次回想往昔,那份深入骨髓的痛苦,都会刺激他,他忘不了,就算现在的幸福现在快乐现在的满足,依然无法抹去曾经那刻骨铭心的悲哀。与之袭来的,恰是仇恨,所以他看见女孩子无意露出的羞涩,会有毁灭她的冲动。害羞?我从垃圾箱里拿起别人刚刚丢下的饮料,面对那人回望的轻蔑鄙视的目光,当时我那份可怕的冷漠,有谁能够了解? 蓦然,他放声狂笑。 歇斯底里。 结婚? 想不想? “你说,谁会嫁给我?” 别克多安静的看着他,说:“萧丫丫。” “她才十四岁!” “你也才十一岁。” 悲我风又狂笑。 “是啊,我忘了,我十一岁。可是你没忘,你居然问一个十一岁的孩子,想不想结婚?” “就算你不想,最迟到你十三岁,一定会结婚。” “为什么?难道红叶谷真的就差我一个吗?需要我为他们生下一大堆孩子?见鬼!” “按你现在的练功进度,你十三岁之前就可以到第八层,我说的对吗?” “这是大家所希望的,最近老解的藤条更不留情,好象我偷一会儿懒就会死人似的!老大天天叫我努力,叫我坚持,每天把十三岁,十三岁放在嘴上。” “因为一切都已注定……我们的计划,就是在你龙象乾坤决到达第八层,也是就是你十三岁的时候,一起逃出这里。” “哼,果然!只是比我想的还早了些。”悲我风面色阴沉,冷冷的说:“你们真够残忍的,让我十三岁就要过上逃亡的日子。” “你早已猜到了,所以才会在班塔多面前表现你的实力,引起他的主意。现在每天晚上,山上的箭塔点着灯,五万大军增加了二万多人。恐怕兰华国的大内高手也快来了。哎。” 悲我风淡淡的说:“当有一天,驯兽人发现关在笼子里的幼虎,已强大到可以轻易的脱出牢笼,他还会将这只幼虎放在笼子里吗?我记的,你给我讲过这个故事。最后,因为幼虎的强大,导致了它的死亡。呵呵,我不是幼虎,但是驯兽人的心理是不会变的。我故意让班塔多提高警惕,让他们担心——看到亡国王子只有十岁就已达到七层境界,而且我使的还是凌波微步,我就是要告诉他,我可以从这里逃出去!这里的大军拦不住我!很简单,我轻而易举的破坏了你们的计划。哈!我是不是很聪明呢?哦,对了,那天我用了预知,我能确定如何做可以让班塔多按我的意愿来办。那天晚上,老大本想责怪我,可是他没有,他绝对想不到我这么做不是孩子气,而是精心策划好了的!我绝对不会按着你们的计划来!我不喜欢被你们利用,我有必要承担你们丢下来的如此巨大的包袱吗?没有!我有预知,我的武功已练到第七层,我将在整个兰华大陆翻云覆雨!相信我,你将我变的拥有强者的思想,我可以得到所有,我不再将平平凡凡的活着!”他忽而狂笑,烟早已熄灭,他忘了丢却,继续说道:“我记的你在我去年生日的时候送我的礼物,那时我还不知该如何面对红叶谷,面对将来的重担。可是你告诉我,不是吗?你在我的生日告诉我,重点!想要得到的更多,就必须学会放弃!你看,我是个好学生,我已经学会了。” 别克多依然很安静,他默默的说:“一切早已注定,你破坏了计划,可是,该是你的,你逃不了。” “至少没有他们在,我可以轻松些,不是吗?”悲我风笑着。这时,他的笑容,依然带着天真,带着可爱,他的脸只有十一岁,你从其上看不到丑恶,那都是神圣的,善良的,上天最纯净的赋予。别克多失神在他的一笑中了。 我尊敬的老师,请你告诉我,为什么我十三岁,非得结婚? 夜很长,睡的少的人,通常都是这么觉的。 恰恰,悲我风和别克多,睡的都很少。 第一卷 红叶谷的第九十九人 第六章 此夜,悲我风初露锋芒,之后,他问他的导师,亦是他的仆人,为什么我在十三岁非得结婚? 神的仆人别克多告诉他。 不是十三岁,而是第八层龙象乾坤决。你不是感到最近很暴躁吗?你不是会乱打一气,需要发泄吗?这是因为你接近第八层龙象乾坤决了。 莫禾历代王子都可以练龙象乾坤决,可是龙象乾坤决中有一种聚力的心法,可护身,可伤敌,却是只有储君才能练的,这种心法名为霸王怒气,练到了第七层,会产生大量的戾气,一直聚集着,等到第八层,要是不将戾气释放出来,会经脉尽毁,戾气暴体而死。怎么释放?你没看过武侠小说吧 只有圣女的身子,才能使储君的戾气释放,从而保护储君的安全。圣女是受到神之庇佑的,她的血能融合释放出的霸王戾气,如果这时候,她运用神圣传承,那么她将诞下新生命,他绝对是男婴。只有圣女诞下的孩子才会拥有神圣血脉,才能在将来修炼霸王怒气。这是一个轮回,千百年来,莫禾皇家都依靠着这种轮回,保持皇帝超凡入圣的绝世地位! 自然了,有好处,也有坏处。 圣女的挑选是很麻烦的事,必须是处女,必须拥有金子般的心灵,而且,必须得到神的认可。具体的挑选,只有圣女知道,她们具有一种敏锐的感觉,可以从万千少女中找出合适的人选。但是,如果,没有合适的人选,而这时,储君达到了第八层境界,那么,圣女,也就是储君的母亲,会嫁给自己的儿子,用自己的身子接受他的戾气释放。每当遇到这种情况,这位圣女就会成为救赎女神,她所承受过的莫禾皇帝,都将成为神的罪民,受到神的抛弃,最惨的是,救赎女神在接受戾气释放时,会无法控制神圣传承。 霸王怒气到了第八层,每天都会产生戾气,越聚越多,经常需要释放。救赎女神每一次接受戾气,都会诞下一个男孩,第一个男孩之后,别的孩子,都将在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天被消灭!一直到第一个男孩成为储君,到达第八层境界,救赎女神如果能找到成为圣女的人选,就可以结束这种惨无人道的罪孽人生。 有关圣女和霸王怒气的事,知道的人很少。红叶谷中,悲歌天、茉丽丝、别克多,解东来、裟婆罗,这五个人知道之外,再无他人。别克多本来是不知道的,可是神选了他来辅助悲我风,自然给了他许多信息。所以悲歌天他们不知道别克多其实了解这些。更不知道,这个晚上,悲我风知道了原本只有他到达第八层境界才能知道的隐秘。 前面说的这些,只是令悲我风微微的皱了皱眉头。 他喃喃自语,“难怪了,老解说,要保护圣女,其实就是保护未来的皇帝,如果没有圣女,一旦练到第八层,王就会死,那莫禾就没希望了。这么说,当初来到红叶谷,切里丝希芸在老大的爸爸达到第八层境界的时候,没有找到成为圣女的人选?没错,肯定是这样了,所以她才会嫁给老大的爸爸。” “老大的爸爸……你说爷爷,不是更简单吗?” “爷爷是我的亲人。” “本就是你的亲人。” “可我恨我的亲人。” 这时,别克多才真正明白,悲我风一直不喊爸爸妈妈,是因为他在逃避,我不想将恨意带到悲歌天和茉丽丝的身上。 “应该还有什么,救赎女神生下的第一个男孩恐怕没这么简单。” “是的,尽管你老大没告诉你,不过,你也注意到了。” “是啊!去年还好好的,今年突然变的衰老了,他才二十八岁,脸上的那些皱纹好恐怖,头发只有几丝儿是黑的,白花花的,有时我看着他,觉的心里很不舒服。” “这就是宿命,救赎女神所生的孩子,最迟活不过三十。龙象乾坤决是莫禾皇家武学,也是神所留下,最强大的武技之一。拥有神圣血脉的人修炼它,事半功倍。拥有救赎女神血脉的人修炼它,速度比神圣血脉的人更快,而且,就算不修炼,它也会自己增长。” “晕倒!那拥有救赎女神的血脉,岂不是很爽?”悲我风的鼻涕流了下来。 “错了,大错特错。非但不是件好事,而且糟糕之极!在莫禾的历史上,拥有救赎女神血脉的皇帝,一旦修炼到第十层,就会全身爆裂而死。” 悲我风愣住了。 别克多看了他一眼,继续说道:“而且,这些皇帝,每一位在朝时,莫禾王国都会经历极大的变动。例如,高山塌崩,砸死无数的子民:洪水泛滥,毁去无数的家园:长年干旱,民不聊生:大臣叛乱,士兵造反:最厉害的,就是外族入侵,横尸遍野。” “原来如此。”悲我风低声自语,他忽然想起那夜,悲歌天落寞的神情。“老大,你都知道了最后的结局,还要这样拼命练功……” 悲我风突然冲出门,向黑茫茫的夜中寻去。 那是一块草地,边上是河流,再过去数百里,就是东面的山脚,山脚被士兵削平了,只有一面平滑的山壁。月光照来,悲歌天的身影,正映在山壁上。 悲我风知道,每个深夜,他都会在这里练功。 他打的都是一套最简单的洪拳,可是龙象乾坤决的影子,就在这套洪拳中时时灵现。山上那些躲在箭塔里的士兵,根本无法从中领会真正的奥意。这样练功,简单,含蓄,很符合悲歌天的性格。他常常练到后半夜,然后轻轻的回屋,睡到茉丽丝的身边,第二天,依然精神十足的和别人商量着正事,种田,砍树,挑水,打坐。大家喜欢他,他总是说的很少,憨厚的干着活,谁需要帮忙,他都不会推辞。悲我风从没见到过他端起架子教训人。他的心很软,从来不杀没有长大的动物,有一次他亲眼看到他杀一头牛,下手的时候,泪在脸上滑落。对于自己的淘气,他总是一笑了之,每次班塔多来之前,他都会仔细的,向他叮嘱,绝对不能显露武功的境界,可是他显露了,他竟然什么也没说! 他的头发全白了。 悲我风看在眼里,那晚的那张落寞的脸,又一次在脑海中浮现。他在那晚,面对悲歌天,运用了预知…… 老大,你根本就没打算逃出去。我当时知道了,却不懂,现在,我懂了。可为什么,我懂了心里还是无法平静?难道,我不该这么想,不该这么做? 一晃神。他迷迷糊糊的看着悲歌天的身影。良久,他笑了笑,窜了出去。 “明月不落,漫漫孤夜。一人独练,岂不寂寞。老大,我皮痒痒了,来来,切磋切磋!” 悲歌天一笑。 除了父亲,这个世上,无人再能笑出这般风采。 人生在世,能令你记住的笑容,你可曾拿来回味? “红茶?” “好。” “你在想什么呢?” “唔?哦,没什么。”悲我风从别克多那儿接过茶杯,“你说,芸芸找到人选了没有?” “假若没有,我们就不能计划着逃出去。你要真想知道,可以快点练到第八层。” “看样子你不知道。” “就快了,应该就是今年,先订婚,然后等你。” 可怜的悲我风完全没有意识到这件事对自己的影响,他一切如常,除了晚上经常陪悲歌天练功。 枯燥的日子一天一天过去。 一年匆匆而去。十二岁,悲我风开始幻想,他有些忍耐不住,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子,他来这个世界十二年了,却还不能看一眼。精灵、兽人,妖魔,好想亲眼看看,他们长的什么样,还有魔法,是不是很漂亮很华丽呢?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可这四面大山,七万士兵,却将他牢牢的定在这里,每时想起,他就恨那个送他来这里的“神”,狗屁玩意,这是让我帮你吗?简直是让我来受罪的! 别克多猜错了,十一岁那年,悲我风没有订婚,十二岁这年,已快岁末,悲歌天和茉丽丝依然没有向他提起结婚的事情。对此,别克多的解释是,可能你的戾气被你压抑的很好,还未完全真正爆发出来,加上你有圣女的守护,一点点的暴躁无足轻重,别人都不知道你的情况,你也没有即将突破第七层的预兆,所以暂时没提。 这一年,红叶谷的人都很忙碌,悲我风注意到,夜晚的聚会减少了,许多人都趁着黑夜,跑来跑去,抗着一袋一袋的粮食,去那个秘密的地方。 奥多…… 介绍一下秘密的地方? 红叶谷除了地道,还有什么秘密的地方? 地道在哪里? 这有关红叶谷所有人安危的秘密,当然是越少人知道越好了。 所以,暂时不能告诉你。 奥多和铁海棠结婚已有两年时光,可惜的是,铁海棠的肚子始终鼓不起来。 对此,萧丫丫得意了整整一年。还有更让她得意的,这一年的秋天,悲我风假扮纯真虚作高尚,单独约她去树林里转悠,美其名曰观赏叶落,先用预知假想了一分半钟之内的各种情况,选定了言语攻势,果然如假想所得的结果,萧丫丫在一分零三秒主动献上了初吻。萧丫丫得意啊,她现在是做梦都想着能成为圣女嫁给悲我风呢!悲我风也得意,嘿嘿,捞到一个初吻,赚了!可是他似乎忘了他自己的初吻也在同时给了萧丫丫,赔了! 年底。 这天。 大雪纷飞。 午后。 悲我风打着瞌睡,讲台上的茉丽丝摆弄着衣服上的一件挂饰,这是一条银白的长链,两端有针扣,可以拉长扣挂在胸前,随着身子一动一晃,亮晶晶一闪一闪,非常好看。她像小女孩般玩了一会儿,抬起头看悲我风,撇了撇嘴,轻轻的走下讲台,走出门,从外面地上拔了半根小草。走回小屋,悄悄走到悲我风身后,忍着笑,拿小草尖挠他的耳朵。 他睡着了,下意识一手动了动。还是痒,他的耳朵抖了抖。 挠着他的茉丽丝都快忍不住笑了,手上更是放轻,越轻越痒,悲我风一手抓了抓耳朵,嘴里发出含糊不清的声音。 还是不醒呀!茉丽丝换个地方继续弄他,脖子后面,一挠,他一抽动身子,抽了几下,他徐徐睁开眼睛,打着哈欠,伸了个懒腰。 茉丽丝笑出声来,丢掉了小草,捏了捏他的鼻子,走回讲台。可是当她回过身,却见到悲我风又趴了下去。她笑眯眯的去捡起小草,继续挠他。 平时,悲我风打瞌睡,她就这么对付他,一般他醒了就接着讲课,要是还打瞌睡,就接着再挠他,最后他只有打起精神听课。这种情况,只有茉丽丝讲的课文是爱情故事时,才会发生。悲我风对爱情故事一点也不感兴趣,偏偏是那些茉丽丝讨厌的寓言故事,悲我风特别喜欢。对此,茉丽丝很无奈,她也调节着课程,尽量挑着悲我风喜欢的课文来讲。文学课其实很早就该结束了,别的孩子五岁开始学,到十岁就不教了。只是茉丽丝疼爱悲我风,他要练功,学军事学,地理学,时间很紧,这样下来,能和茉丽丝在一起的时间几乎都快被挤完了。她为了能多和他在一起,固执的教他文学,大多,讲课是假,玩闹倒是真的。 与往日不同,今天,悲我风练功一上午,和老解大打了一场,那可是真打,老解受了点伤,论境界,七层的悲我风不是他的对手,只是他像发了疯似的狂攻不守,老解又不会真的下狠手,平常督促他练功下手都是极有分寸,只疼不伤肉,那主要是悲我风没真打,真打起来,老解只有两个选择,要么将他打成重伤或者杀死他,要么自己受点伤,制住他。只能选后者了…… 老解将悲我风制住,自己胸口中了两掌,肋骨断了一根,背后中了一脚,轻微内伤,左手臂中了三指,右手臂中了一指,七层六脉神剑……左手差点废了。 悲我风冷静下来的时候,已经是中午。老解去疗伤不见人影,他知道自己有错,也不敢去,吃了饭休息了会儿,去上课。上午打的太厉害,他累的睡着了。 别弄了。他心里喊。 难受! 戾气骤然轰发,他吼了一声,激动的一掌打在石桌上,三十公分厚的石桌四分五裂,石屑乱飞。茉丽丝被吓住了,脸色苍白,浑身颤抖,呜咽着哭了起来,断断续续的说:“你怎么可以这样对我。呜,呜……” 他无法冷静,也无法思考,脑子里只有走走走,不想见到她哭,夺门而去,他跑到一条河边,穿着衣服就跳了下去,整个人沉入河水中。 河水都快冻结,可依然无法让他停止体内的那股躁动,就在难以忍受的时候,又是圣女的守护,发出一阵阵凉意,透入他的胸膛,延着经脉游走,不久,他终于平静下来。他暗想,这项链里应该是圣女的血液,在第七层产生戾气时可以起到抑制的作用。 河岸上,茉丽丝、悲歌天、解东来、裟婆罗,站在那儿,看着清澈的河水中,悲我风从狂躁变为安宁。悲我风一路冲来,惊动了不少人,这时已被他们请走,霸王怒气的秘密,是不可以让其他人知道的。 悲我风跳出河水,来到岸上,茉丽丝怀里抱着一条毛毯,上前给他披上,温柔的拍拍他。他平静的看着四人。老解双手缠着白布,身子上也缠了一些,精神微微有些疲惫,不过脸上流露出的却是关怀。“芸芸,老解,我不是故意的,对不起。” 茉丽丝轻轻说:“先回去,换件衣服,下午不上课了,我们有些话要对你说。” …… “天哥,刚才,刚才……” 悲歌天闻声赶来,看了眼屋内的情况,尤其是墙上嵌着的那几片石块,触目心惊!可以想到悲我风打碎石桌时所用的内力到了什么程度。这些出自一个十二岁的孩子之手,实在难以让人置信。悲歌天却很平静。他轻柔的对茉丽丝说,“我在十四岁的时候,不是在北面的山壁上打出一个大洞。他控制不了自己,我们快去看看他,有圣女的守护,至少不会有危险,别担心。” 茉丽丝一听,恍然大悟,泪水还留着,灿烂娇艳的笑容翻了出来,她说:“哎呀,我怎么就没想到!当时光顾着哭,委屈死我了。天哥,你说风儿是不是快到第八层了?” 悲歌天说:“该是快突破的预兆,我那年那一拳打出,其实用的内力已经超越了第七层,只是功法未到,现在看这里,风儿可能和我当时一样,也许明年年初,他就能到第八层了。我们的孩子真是一个天才,真的,我这么努力,他却能比我更早两年到达第八层。” 茉丽丝一喜,忽又一忧,她幽幽的道:“明年年初,只有几个月了。天哥,我舍不得风儿……” 悲歌天抚摩她的长发,将她搂入怀中,不无惆怅的说:“半年之内,我会到第十层,我也舍不得他,更舍不得你,可是,这是我们的宿命。与其悲伤,不如更好的面对它,把我们的责任担负到最后……”他望着远远的要塞,嘴角露出一丝冷傲的笑意。“就算明知道自己的结局是如此,我也不会气馁,为了莫禾,为了你,为了风儿,为了红叶谷的所有人!我会拼到最后一口气,勇敢一点。就像和我一起跳舞,你会把最后一步,跳的更为精彩。” “那晚上我要跳舞!”茉丽丝在他怀里撒娇。 “好,今晚跳舞。” 下午,谈了两个小时,大部分时间,悲我风都在做一个听众,不得不说,现在他已能做个不错的演员了。 惊讶是事实,疑问刚刚及格,担忧有些夸张,茫然么,已经习惯成自然了。 为什么说惊讶是事实? 请…… 下回到场。 哦,对了。记得带烟。 第一卷 红叶谷的第九十九人 第七章 在曾经的莫禾王国,历代皇帝身边,总有一位易数师辅佐。相传,他们运用一种古老的算术,推敲气象,问凶求吉。以算术易理,论断悬疑。 易数大师裟婆罗寡言喜静,常日呆在屋中,甚少与人来往。 悲我风在三岁开始学武后,一个礼拜会到裟婆罗家中去一次,一般呆上三个小时。两人没多少谈话,裟婆罗只是教他“万千世界在一变”。在红叶谷,甚至没有人知道,“万千世界在一变”是什么样的武功,没有人见过,就连悲歌天,也没亲眼见过。可是他却让三岁的悲我风去向裟婆罗讨教。悲我风一直都不清楚,他向裟婆罗学这武功是坏规矩的,千百年来,只有能够成为易数师的人,才能学它。换句话说,悲我风自己是王子,而且是储君,是未来的莫禾皇帝,他不可能当易数师,更不可以学只有易数师才能学的“万千世界在一变”。可是他学了,更离奇的是,裟婆罗这个懂规矩的易数大师,居然还真的教他! 天真的他以为自己是王子,是众人的希望,是救世主,所以,裟婆罗才会对自己刮目相看,倍受青睐。 万千世界在一变,听到这个名字,都会注意到“变”这个字。而它最主要的,却是前面的“万千世界”。它分两个部分,万千世界是心法,变是指法,悲我风小小年纪,已有七层境界,可说是极为了不起。但他只有万千世界,而无变化。他可以感受到红叶谷每一处的变化,将其归于一心,却仍无法把这样的感受传递到手指上,产生“一变”。也就是说,他的心里已有一幅画,可他无法将其描绘出来,仅仅是精神境界到了。对此,他很无奈,有时也会抱怨。龙象乾坤决,六脉神剑,凌波微步,还有别的几样武功,他可以随意的使出来,练了九年,对于万千世界在一变,他从没感到具体的好处,仿佛努力的回报只是模模糊糊的一个影子,连摸都摸不到。而且,最麻烦的是,裟婆罗从不教他指法,有时,他甚至怀疑“一变”是根本没有的东西。是裟婆罗故弄玄虚,专门用来忽悠他的棒棒糖。在没有舔到棒棒糖之前,没人知道它是什么味道。裟婆罗总是与他对面对盘膝打坐,一句话也不说,小屋子里一床一桌一椅,柜子都没有,一大摊子书随随便便的丢在地上,东一本西一本,还有许多剥了皮的树枝,比小手指还细一些,一根根散落着。这是他用来推算的工具,很麻烦,悲我风学了一点就放弃了,先要注意周围的环境,天象,人们的情绪,突然发生的事,然后全部放在心里,尽力把他们揉弄在一起,按裟婆罗说的,这时,就会有一条条线在心里出现,把树枝按这些线排列起来,从中找到……是不是很麻烦?悲我风很正常,他才不会虐待自己,没有意义的事他绝不会做,知道气象?知道明天自己是幸运的还是倒霉的?见鬼!我有预知!直接看一看不就行了?他不学,裟婆罗也没说什么,不教了。 “静心,感受身边所能感受的,就算这间屋子,只有我们两个生命,你也能感受到不同的东西,那些你不曾发现的,被你的五官欺骗了并且隐藏着的未知。” “大师,我感到一股臭味,你放屁了吧?” 时间是最好的证明,尽管悲我风觉的万千世界在一变根本是个浪费时间的玩意,可他也不得不承认,静心与感知让他思维中的混乱与闭塞完全消失了,当他到第七层,他的头脑已非常的清晰,考虑事情比以前容易了很多。他从记忆深处寻找,当他还是王帝时,他的思维可从没做到现在这样清楚快速,他会莽撞的拿着刀子去抢劫强奸,甚至连计划都是那么的糟糕,闹出一场天大的笑话,与他当时的思维能力有直接关系。 其实,易数师能成为长久以来一直陪伴君王的原因,与这“万千世界”是分不开的,而那“一变”这是国家机密悲我风就不明白。难道比六脉神剑还厉害? “这些年,每天,我都在忍耐。”裟婆罗说话很少,一直都是慢慢的,略微带着一点沙哑,让人听了,感到深沉。 悲我风抽出一根烟,往门口那儿瞧了一眼,门是关着的,他点燃后说:“今天上午我和老解打了一架,还在快冻住的河水里浸了大半个小时,接着又听你们说了两个小时,就算七层万千世界,我的脑袋还是撑不住啊。有什么,你就快说吧。” 裟婆罗看着烟。 悲我风淡淡的说:“就累的时候吸一根,平时我不太抽。” “孩子,茉丽丝,以前……她告诉过你,她原来的名字……” “唔?” “她本来,不叫茉丽丝,她姓裟,叫裟菊儿。” 悲我风下意识往门口看了一眼,接着想起来,前面就看过了,门是关着的。 “你不会是要告诉我,她是你的女儿?” “她是圣女,圣女不需要父亲,也没有父亲。” 悲我风熄灭了烟,微微有些局促不安,“你一直都不认我?这些年,我就这么坐在你的面前,和你一起练功,你却从没对我说!哦,对了,我是神圣血脉。” “谷主在你三岁时,让你向我要求学习万千世界在一变,我明知道,这破坏了规矩,我依然教给你。孩子,从莫禾建国到今天,一直伴随着的易数师这一职业,就这么,毁在我的手里了。我心里的痛,无法掩盖我对你爱,我看着你成长,我只有忍耐,就是为了等这一天。” “这一天?有什么特殊意义?等我龙象乾坤决第八层?” “和你的戾气没有关系。我一直没有告诉你,我和你的关系,是因为我怕,我告诉你之后,我无法再尽到易数师的职责。” “这么看来,易数师,没有以前你说的那么简单。” “易数师有一个秘密的职责。”裟婆罗抚摩着右手食指,慢慢的说:“你一直都想知道一变具有怎样的威力,现在,我可以告诉你了。” 悲我风看见,裟婆罗的右手缓缓抬高,食指向天,他坐着,无论是精神,还是身体的姿势,完全看不出运用内力,即将出招。悲我风已快突破第七层,就算裟婆罗全力出手,他也有自信,三十招之内,绝对不会出现败势。 这一秒,悲我风抱着臂,盯着面前一指向天的裟婆罗。 下一秒。裟婆罗的右手食指凭空出现在他的额头。他宛如做梦似的,呆呆的看着对方那并无奇特之处的食指。裟婆罗仿佛将时间停止,将中间的动作丢进了一段被抹去的记忆,而让悲我风完全无法预料不可抵挡的败于一招。 悲我风先惊讶,接着狂喜:“你把时间停止了?” 裟婆罗的右手已放在桌上,他轻轻的摸着食指,平静的面容好似刚才做了一件很平常的事情。 “时间是不会停止的。你听过世界没有变,变的只有你这句话吗?” 悲我风擦了擦鼻涕,茫然的摇了摇头。 “刚才那一指,就算谷主坐在这里,也会和你一样。但是换成解东来,那他一定能挡住。” “什么?” “一变针对霸王怒气时,能发挥的威力,是超出你想象的,就如你刚才所见,任何修炼霸王怒气的人,都无法抵挡。可是换成别的人,只要境界相当,就不难应付。” “我明白了,易数师,主要管制皇帝或是储君。可是,修炼霸王怒气的人对付不了,可以让别人来对付,那易数师还能怎么样?皇帝手上,肯定有很多高手的吧?” “皇帝绝不会对付易数师。因为霸王怒气的一个作用是护身,当受到攻击后,先损伤的不是身体,而是霸王怒气所游走的经脉,疾病,毒,衰老,都可以用霸王怒气抵挡。问题是,霸王怒气所走的经脉,因为霸王怒气独特的存在,没有任何手段可以医治,当其受损,就会严重伤害到其它组织,器官,最后会危害到生命。只有一变可以修复那些经脉。” 悲我风哈哈大笑,说:“你一定也会说,这是神的旨意,为了管好拥有霸王怒气的人,不至于违背神的意愿。是吗?” “霸王怒气是这片大陆最强的护体真气,如果没有诸多限制,他将超越一切,破坏世间平衡。” “可是你却教给我了,你把限制的唯一手段教给了我!” “孩子,你还不懂吗?”裟婆罗轻轻的笑着,他的眼中包含爱意,沙哑的声音却能温暖人心。“我的职责是看着你,监督你,让你为莫禾这个已亡的国家奋斗,哪怕不是你自己的理想,不是你所需要的结果,看着你,带着大家,去面对整个兰华,整片大陆的军队,举世所有的强者。看看,一个十二岁的孩子!作为易数师,如果你有一点反抗,一点背叛,那么我将教训你,让你懂得,你是储君,可是我能管你,你只有为我们卖命,为我们所背负的拼死抗挣!你父亲!是你伟大的父亲!他在你什么也不知道的情况下,背负了所有的罪责,让你来找我,你以为,他是让你来学武功的?不!他是要我选择,选择让自己的外孙将来担负所有的责任,还是丢掉这个包袱,过着自己喜欢的日子!易数师自我这一代就结束了,因为我破坏了规矩,我将万千世界在一变传给了你!我和你父亲都成了罪人,我们的前人曾是如何痛苦的承受着那份无人可以肩负的仇恨,复国,这里的人无时无刻不在这么想着,可是,我和你父亲在你三岁的时候,就已做好了准备,你的人生,你自己选择,你有天分,你将成为这片大陆最闪耀的新星,一位举世无双的强者,是担负起莫禾皇帝的宿命,还是自由自在的过自己的人生。都将由你自己决定。” “你呢?你该怎么办?”悲我风冷冷的问,“你不管我了,以后逃出这里,他们会原谅你吗?” “仇恨是痛苦的,我和你父亲,已无法面对这里的人了。至少在不久之后,我们将带着他们逃出这里,那时,我们才真正的成为罪人。”他依然那样平静,慢慢的言语,如轻轻的浇灌,只有那份疼爱才能做出这样的牺牲。 悲我风是惊讶的,惊讶是事实。他一直以为,老大,老解,裟婆罗,他们都在利用自己,将自己教导的越强大,以后利用的也越厉害。当这个隐藏了九年的秘密从裟婆罗口中慢慢的吐出,他开始动摇了。他学了万千世界在一变,可由于他有霸王怒气的原因,仍然无法挡住裟婆罗的一变,可那又如何?悲歌天是红叶谷最强的人,老解真和他干,绝不会受那么重的伤。他们都选择了,是的,如果他们没有选择,就不会留下裟婆罗,将这个秘密告诉他,这等于是借他的口,表明自己的态度。我们不会利用你,你是我们的孩子,我们希望你快乐。 他想起悲歌天拼命的练功,老解狠狠的藤条,裟婆罗的抉择——叹息——老大是为了让自己更安全的逃出这里,才会那么拼命练功的,可能是吧……老解的藤条是狠,可又是那般矛盾。他心里肯定很难受,他很想弥补他爷爷的过错,可是对我…… 夜里的风带着雪花卷来,山上的灯光太亮了。 悲我风把下午的谈话说了一遍,别克多叹了口气,他说:“他们对你的爱,完全超出我的想象。可是他们不能代表这里的所有人。尽管你父亲是莫禾王,可是仇恨,是所有人的。你还是想想,怎么面对那些人吧,至少将来……” 过了年,有一件事让悲我风兴奋不已。 他不用再和老处男别克多睡在小屋子里了。 别克多的话很简单,我没什么要教你了。 学完了?就算是吧。更重要的,是茉丽丝让好几年没睡在一起的儿子回屋子里睡。睡在她的床上。 放心,你没有听错。 悲歌天住了出去。悲我风和茉丽丝睡在一起。十三岁的儿子和二十五岁的母亲睡在一起。激动的场面么,以后你会看到,却不是现在。 悲我风身上的戾气发作的越来越厉害,晚上几乎无发入睡。茉丽丝让他睡在身边,靠她的圣女气息压制戾气,效果很不错,每晚悲我风都能美美的睡着。偶尔,我是说偶尔,悲我风调皮一下,我们可以理解,他有十三岁了,心理上前辈子就已经在需求,身体上么,也差不多了……茉丽丝完全不像个二十五岁的女人,她会和宝贝儿子玩闹直到床快塌了为止。可能,圣女太纯洁,一辈子都长不大吧…… 另一件事,萧丫丫已经会主动和他接吻了。两人出双入对,他们的关系,全谷的人都默认了,几个玩伴也羡慕着,只是奥多依然和萧丫丫打着口水,只是不谈及悲我风,所有人都太尊敬他了。他们似乎清楚的看到,就在这年的某一天,悲我风到达第八层境界,成为储君,娶圣女,带领众人杀出红叶谷,然后挑战兰华国。说他们疯狂吧,确实……天真吧,也有……任谁在一个小小的谷地中生活了一辈子,都会疯狂并且天真的。 三月十九,阴雨。 是夜。 茉丽丝在给悲我风修指甲,前面修好手上的,现在是脚上。 “芸芸,你同意我娶丫丫吗?” 茉丽丝听了双手一僵,愣一会儿才说:“同意。她是个好女孩子,你娶了她,要尊敬她,不能像对我这样。以后出去了,好好保护她,她不开心的时候,你不能闹她,对了,不能打她屁股……” “是不是要先给她做血礼?” “就流一点血而已,不是和你说过了嘛,西西,你担心我吃不消呀!” 他闭上眼,淡淡的说:“才不会呢!我什么时候能娶她?” “这么急?你想什么时候呢?” “这两天,我就要突破了……” 茉丽丝轻轻的摸着他的脚,他脚上的茧厚的连针也刺不破。我们不得不赞美他,他很能吃苦,这得归功于他上辈子的经历。 “你弄痒我了。” “那明天,不,后天,我为她做血礼。明天让天哥带着我们去钓鱼,我给你做桂子鱼吃。” 悲我风忍不住爬了起来,下床,走到门边,他没转身,轻轻的说,“我要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别克多。” 他出门,门徐徐移动,有那么一丝缝,他的背影是阴暗的,雨丝儿如帘子般挂在他的身后。 床上,一动不动的茉丽丝跪坐着,她眼中的泪水终于流了下来。 说实话,这位美丽的圣女,说慌的技巧真不怎么高明。 别克多看着他,笑着问:“什么时候?” “后天。” “那么,你得好好珍惜明天了。” “她,真的,会,死吗?” “血礼之后,深夜,神会带走她的生命。” 狗屁神,搞这么多麻烦,只是为了证明你很厉害? 悲我风看着烟丝,静默。 第一卷 红叶谷的第九十九人 第八章 悲我风沉默,不停的抽烟。 一个小时过去,他似很疲倦,问别克多。 “你说你已无法再教我,可是我希望,你最后再帮我一次。” “提出你的问题吧。”别克多放下手中的书。 “有一个渔夫在钓鱼,河里,一条大鱼咬住了鱼饵,如果要钓起这条鱼,他的鱼杆就会断,这样他得到了鱼,却会失去对他来说很重要的鱼杆。可是如果要保住鱼杆,他就必须放弃已经上钩的鱼,这一条珍贵的鱼,他同样不舍得。他手中的鱼杆很重要,他钓住的鱼也很珍贵,他,该如何选择?” 别克多苦笑着说:“你给我出了个难题,看来今天晚上我是该早点睡的。” 悲我风等着,以前他有问题,向别克多请教,经常会露出茫然的神色,可是现在,他的眼睛很冷,面色阴郁。 “重点!这个世界,没有选择。”别克多说这句话的时候,很伤感,很无奈。 蠢笨的人,总是在选择。 可在我眼里,没有选择! 当你走在路上,是否有过犹豫,是否有过彷徨,是否在远望着,试图寻找新的道路? 假若,你不愿后悔。 那么,请不要选择。 无论怎么走,我们脚下,始终只有一条路。 悲我风拉开椅子,坐到桌前,从抽屉里取出一支笔,桌上放着一叠白纸,他抽了一张,写的字并不多,很快他就折好纸,翻看抽屉。“我需要个信封。” “我给你做一个,其实很简单,你瞧。”别克多用三张纸做了一个信封。悲我风笑了笑,没想到你还有这手,果然是我的老师啊,厉害厉害! 别克多看着他封上口子,将信交给自己,不觉露出惨然的笑容。 “只有麻烦您了。” “信上的署名也是我?” “是的。” “哈哈,你真是我的好学生。” 悲我风看着他关上门,抽出一根烟,接着点上。等了十几分钟,门被打开,全身湿透的别克多走了进来,冲他点了点头。他起身丢去烟,回到茉丽丝的小屋,灯已关,屋子黑着。他摸黑上了床,呆了片刻,点起了灯。 火烛抖动,微弱的光照在她的脸上,一亮一暗。 他轻轻的抱着她,吻她耳根,闻着她脖子上的味道。一动不动的抱着,良久,他亲了亲她的脸,她长长的睫毛突然颤抖了一下,他怕吵醒她,灭了灯,安静的躺下了。 第二天,大半天的时光,在他、悲歌天、茉丽丝的玩乐中度过。 下午,他有那么一会儿浑身发热,失去意识,他尽量不运用内力,减慢真气在体内游走的速度,遏制着霸王怒气的提升,可是他再努力也无法阻止那奔腾的真气汇聚,汇聚了之后又再次分散,游走经脉,一聚一散,比往日快了许多,身体似有无穷的力量,一次,他弹掉烟的时候,六脉神剑不由控制,一道剑气激射而出,洞穿了一棵大树的身子。可怜的大树…… 是的,可能晚上,可能明天,最迟也就是后天,他就要突破了。 假如没有圣女帮他释放戾气,那个时候,他会经脉尽毁,真气爆体。 三个字,死定了! 接近傍晚的时候。 红叶谷的人已聚到了一起。烤肉的阵阵香味飘散,大家安静的拿着酒杯,看着悲歌天。 他带着淡淡的笑容,声音不响,却能让所有人听见。“明天,茉丽丝将为萧丫丫举行血礼,让我们为即将成为圣女的好姑娘干一杯!” 萧丫丫的父亲,她是单身家庭,母亲生她的时候走了,她的父亲独自将她带大,这个时候,流着泪,激动的抱着女儿。 “后天,上午,我的孩子,悲我风,将迎娶圣女……” 等不及后面的话,大家已经欢笑,高喊,兴奋的举着杯,他们的新王,他们的希望,终于要到第八层了,多么不容易,很多人等了一辈子,就等着这一天——走出红叶谷,对兰华复仇。 悲我风极其意外的大笑大嚷,与身边的人碰杯,还搂住萧丫丫,当众亲吻她,他是如此激动,如此快乐。 “明天,你将成为圣女,后天,你是我的妻子。我实在太开心了,丫丫,我爱你!” 听见这句话后,裟婆罗与解东来也把着臂跳起了舞,场面乱极了,无法阻止的欢喜像是一个孩子窜来窜去,将所有人的激情点燃。 笑语风扬。 歌舞狂欢。 悲我风依旧搂着萧丫丫,轻轻的问她:“你爱我吗?” “我爱你,爱死你了!” “有多爱呢?” “为你献上一切,甚至是我的生命!” 萧丫丫完全沉浸在他的魅力中,一个十六岁的少女,软软的依偎在爱人的怀中,听着他的细语甜声,连呼吸都快停止了。她是如此爱他,迫不及待的成为他的妻子。这两年来,她以他为荣,念他,就算刚分开,走后的下一秒,都会燃烧着思念。她的青春在对他的爱意中如花般绽放,每天每夜都是如此的快乐,亦是如此的期待。 “我做梦,都想着这一天。”她亲吻他的脸,热情,带着一丝丝羞涩。 悲我风温柔的回应,两人纠缠在一块儿。他吻着她,气息散乱的说:“你知道吗,我真的很开心,虽然那件事让我不是很痛快,但我能娶你,足以让我快乐好久……好久。” 萧丫丫激情难抑,脸上布满了红潮,双腿纠在一起,身子紧贴着他,抱的很用力。“什么事,是什么事让你不痛快,你怎么不对我说呢?看样子,你已经烦了很长时间了。” 悲我风露出歉意,吻她,一直到她喘不过气来,他才抬起头,双目弥漫着无限温柔,充满爱意的注视着她的眸子。深情如醉,他道:“我把芸芸让我交给你的一件挂饰弄丢了。对不起,哦,我的丫丫,我真的不敢告诉你,你别生我的气好吗?我不是故意的,那晚我去北边的山脚,试着上山找那些士兵的乐子,我那天真是太冲动了,雨很大,山里暗的很,我在山上摸黑跑了会儿,他们的人可真多,我怕事情闹大,就回来了。可是我发现,放在口袋里,准备第二天给你的挂饰不见了。我真该死!” 萧丫丫亲吻他,不让他责怪自己,她轻轻的说:“没关系,我们可以找回来的,是北边的山脚?那儿地方不是很大,应该很好找的。” 悲我风道:“我知道,我找了几天,现在只有一个地方没去过,我想应该就在那个地方。” 萧丫丫激动的问他:“是哪儿?” 悲我风凑近她耳边,轻轻的,带着一点鼓惑,说道:“拐子树那儿,那块地方树比较多,夜里不是很好找,不过比较安全,山上箭塔的灯照不到那儿。”他看萧丫丫抿着嘴,用手轻抚她的红唇,她在挑逗中失去了理智,似乎想把身上的欲望发泄出去,腰身微微的扭动,口中发出轻吟声。他似乎很伤心的贴着她的脸,嘴边就是泛红的耳根,他轻咬了一下,萧丫丫整个身子猛的一挺,发出沉沉的哼声。她爽快极了,尽管如此,她依然注意到了悲我风伤心的神情。 温情的拥抱,似乎他抱着她,就在告诉她,我会这么拥着你,温暖你,直到天荒地老。 良久。 他叹了口气,宛如自言自语:“芸芸说,那是我奶奶在她嫁给老大时,送给她的结婚礼。” 萧丫丫已渐渐平静。 “这么快就想洞房啦?”老解为老不尊的走过来蹦出这么一句。 “哈哈,老解,你这是嫉妒啊!” “臭小子,嫉妒个屁,以后被老婆管住就知道苦了!” “来,我们喝酒去!” 这夜,醉的厉害。 不知不觉,茉丽丝已搂住了悲我风,悲我风的腿架在她的腿上,缠在一起。 第二天上午,茉丽丝睁开睡眼,看了眼悲我风,两人睡的姿势有够乱的,可她没有笑,反而很平静的,盯着他,足足看了十几分钟。 叹息。 她轻轻的起床,准备早饭。 远远的。 白云下的山壁,堆满了士兵。 四面皆是如此。 在小屋里刚刚收拾好桌面,回去看火的茉丽丝听到外面传来震天动地的狂吼。 她一听就知道这是悲歌天的吼声。关上火,她跑出屋子。 发生了什么事? 茉丽丝实在想不到会有什么事能让他的丈夫发出这样的吼声。 在一片很美的花海中。 许多人站在那儿。 萧丫丫的父亲,痛哭着,紧紧的抱着一个血衣女子。 茉丽丝只觉的心跳到了嗓子眼,双腿开始发软,她几乎不敢跑过去,她害怕,害怕极了。 她能听到自己的脚步声,因为萧丫丫的父亲已哭不出声,这位乐极生悲的父亲,实在伤心到了极处。 她恍惚的看着她。眼前是如此真实,却又不切实际的景象。 萧丫丫就穿着昨夜的长裙,海蓝色,料子摸上去很舒服,穿着不会有拘束的感觉。对她来说,非常合身,穿着它跳舞,就如一只蝴蝶,灵动美丽,让人喜爱。仿佛昨夜跳舞的少女,仅仅暗光转为朝阳,她已安静的熟睡。她的脸上有些脏,灰土、泥水、可是尽管沾上这些,依然无法掩盖她的艳容。她的嘴角上留着一丝暗紫的血痕,僵硬的身子靠着她的父亲,她的父亲颤栗,她亦在颤栗。有那么三只,寒冷的,狰狞的,箭头,露在她的胸口,还有五枝一样丑恶的箭尾,露在她的小腹。她的双手全是泥土,手臂上带着箭枝,腿上也有,长裙下露出的腿,结实有力,肉里带着几根断箭。腿上的皮肤带着青紫,血流的到处都是,凝结了,出现很凄艳的线条。一只鞋掉了,光着脚,脚上全是泥,两片指甲断了。本来,她的脚很秀气,叫谁见了,都会喜欢。 她是突然中箭,背上射入,穿出前胸。可能她想知道怎么回事,她转过身子,接着射来的箭刺入她的小腹。她看到了前面的情况,可是这时她已无能为力,她伤的太重了,她跑了几步,又有箭射来,她的腿中了箭。她摔倒了,她在泥地上挣扎……她没有很快死,从她的手和脚可以看出来,她死前挣扎了一段时间。身上还有几处刮伤,是林子里中的箭,树应该很多。 可是,她为什么在晚上去山上?! 悲歌天分析了一下当时的情况,接着怒吼,一个今天要接受血礼明天要结婚的孩子,为什么,为什么在深夜跑到满是士兵守卫的山上去?! “丫丫!”悲我风冲入人群。 茉丽丝悲痛的抱住他,她自己都快晕了,还去抱一个激动无比的人,顿时,两人摔在地上。 悲我风痛苦着在地上抽搐…… 四面环山,俱是士兵。 悲歌天冷冷的望了一眼,心中暗叹。 一阵狂风卷起,本躺在地上的悲我风跳了起来,他面容歪曲,双眼血红,似乎暴走了一般。 突破了! 这个时候,悲我风到了第八层境界。 霸王怒气狂涌出体内,一股磅礴的内力向四面推出,周围的人纷纷退后。 裟婆罗冲了过去,一指点在他的额头。他失去了意识,裟婆罗抱起他,对别克多说:“你带着他先去地道!” “你醒来怎么办?”别克多自知无法压制住他。 “那已是两天之后了!”裟婆罗看着悲歌天,似在等他做决定。 悲歌天沉声道:“茉丽丝、铁海棠、奥多、徐平涯、石心、玉秀秀、立刻去地道!”他看向解东来,解东来摇了摇头,他又看向裟婆罗,裟婆罗微笑着看那远远的要塞。 别克多背着悲我风和茉丽丝几人一起跑去地道。 剩下,九十人,与一具冷冷的尸体。 “这里还有谁要去地道?” “老婆,你去吧。”“不去!我要和你们一起战斗!”“替小丫头报仇!”“没错!杀出去!”“老子早就想动手了!”“谷主,我们绝对不走!” 悲歌天凭空一掌击向地面,一阵闷响,炸出一个大洞。 “埋了丫头,我们一起从东面的要塞冲出去。” …… 面对高耸的要塞城墙,以及墙头密密麻麻的弓箭手。悲歌天高声问道:“这座要塞之内,有一万多士兵,我们,只有九十人,我们能不能冲出去?” “能!” “杀光他们!” 人群后面不远处,传来叫声:“九十一人!” 奥多飞奔而来。 他老爹奥坦拦住他,急道:“你回来做什么?” “和大家一起战斗!” “海棠呢?” “我让她保护少谷主。” “好孩子子!我的好孩子!” 悲歌天长啸一声,带头冲去…… 第一卷 红叶谷的第九十九人 第九章 是谁,是谁出卖了我们?! 悲歌天怒发冲冠,血目长泪。 他,环顾四方。 在这要塞之内,剑甲林立,杀气腾腾的数万士兵,一眼望不到尽头。 在他的身边,躺着无数尸体,有敌人的,有自己的……试图寻找,可能,还有活着的人。 悲凉的长吼。 没有了。 一个也没有了。 所有人里,武功最高的,解东来和裟婆罗都已倒在地上。他们没有输,没有人能打败他们。 可是死了,活活累死了。 八级的强者,多么强大的个人搏击实力,可以轻易的,像随手捏死一只蚂蚁,杀死任何一名挡在身前的士兵。 如果面对一万士兵,此时,他们早应该突破要塞,远去天边。 可是他们冲入要塞所面对的,却不是一万士兵,而是铁桶般密布的四方大阵,整整五万士兵! 杀的完吗?杀不完。冲的出吗?冲不出。 所以,他们只有死了。 所有的人都已倒下,惟独他站在天地间,孤寂一人,当他发现身边再无可杀之人时,他的同伴,这时已无情的抛弃了他。他们确是离开了红叶谷,可惜同样也离开了人世。 他们的生命是如此的高贵。 因为有八千名士兵为他们殉葬。 “悲歌天,只有你一个人了,还要战吗?”班塔多站的远远的问他。 他疯狂的一扬手掌,一条十几米长的金龙横卧在半空,身子扭动间,散发出毁天灭地的力量。 他叫喊着:“告诉我,你们是怎么知道的?” 红叶谷周围一共有七万士兵,最早的时候是五万,后来因为班塔多见识了悲我风的轻功境界,担心监管不住这里,又请调了两万人。从四面山上守备的士兵数量看,至少有两万多人。而这里,这一座小小的要塞,居然塞了近五万士兵。那么北面呢?那座要塞是不是空着?他们如果不知道红叶谷等人的行动,又怎么会如此部署? 是的,他们一定已经知道了。 有人出卖了我们! 悲歌天决不原谅这个叛徒,他对这些士兵的恨,远没有对这个叛徒所来的深切。 班塔多大笑,笑声张扬,阴险,他高声说道:“告诉你了又如何?是别克多!前天深夜,他赶到我这里,给了我一封信。我原本有些怀疑,可是你们的好姑娘昨晚上真的去了拐子树那儿,深夜上山,是不允许的,你该知道,我的人早守在那儿,他们杀了她,还是我好心,让人将她的尸体送回谷里。” “你难道真信了他的,放弃了北面的要塞?” “我本有些担忧,可就在信里,他替我出了主意,通知北面克沙特草原的兽族,告诉那些蠢笨的兽人,兰华大陆有人要从北面的要塞进入草原。今天,从早上开始,就有近一万多兽人守在北面要塞之外。这样我们就不用守住那座要塞了。别克多这老家伙,果然很聪明!不过我到现在还是不懂,他为什么要出卖你们,他根本没向我索要任何好处。” 悲歌天双掌向两边徐推,不发一言。 那半空的大金龙,龙身一摆,游走八方,带出了一片片血肉残肢。 “围上去,别让他有喘息的机会!”班塔多尖声喊叫,今天统帅士兵的大将良仁广在最开始就被悲歌天一掌打的尸骨无存,现在这里最高的领导人就是班塔多,他让士兵围上前去,自己却在悄悄的后退。 九级,整个兰华大陆,都找不出几个九级强者。 而且,他使用的,还是天地间最强的武功之一,龙象乾坤决。 不但有霸王怒气护体,刀枪不入,而且怒气不散,真气亦不散,真气是一个武者的力量,真气耗尽,这武者就和脱力的人没有两样。他就如一个打不倒永远运转的机器,不断的杀戮,收割着这里的每一个生命。 无人可挡! 他猛一冲,金龙渐渐暗淡,成为一个虚无的形态,似看不真切,却又轮廓分明,那龙身愈加庞大。而伴随着冲越的悲歌天,他自己发出一阵阵撕心裂肺仿佛不能承受的痛苦而引起的吼声。当班塔多意识到情况不妙时,悲歌天已来到他身边,大手一伸,将他拎在身前,傲然说道:“让你们的人退开,我要出去。” 班塔多还能说什么。 让路,开门,送客! 这是一条小径,直通莫尔斯切城。小径黄沙遍地,两边靠林,徐平涯就躲在一边的林子里,双目死死的望着小径那头。 那头,翻一座山,绕着一片大湖,过去几里,有一座要塞,那座要塞之外,是红叶谷,就在昨天,它还是徐平涯的家,现在,却已不是。 其实没有必要问他,我们可以想象,几个人从地道逃出后,赶往早有准备的地点,那是接头集合的地方,也是躲避风头的地方,那地方肯定就在莫尔斯切城里。他们到了地方,等了一天,结果从正面突围并起到吸引火力作用的九十一人,经过一天之后还没有消息。徐平涯就是被派来等在必经之路打探消息的。 至少到这个时候,除了仍在昏迷中的悲我风,逃出来的其余几人,还不会相信——九十一个人,去掉悲歌天,别的,已永远都回不来了。 等待不是件容易的事。 深夜。 徐平涯依然一动不动,伏在树后。 远处,一个人影带着狂疾的残象如闪电般掠过,近千米距离转瞬即逝,时间已在他的奔驰中变为可笑。徐平涯只看到灰影一闪,等他再找时,这人已过了他面前的小径,远远而去。 骤然,他的身影一顿,极快转为静止,怪异无比,他摔倒了。 徐平涯赶了过去。 是谷主! 他看见一身血衣,比昨日分别更为衰老的悲歌天伏在地上,费力的喘息。 “怎么了?大家人呢?谷主,你没事吧?”冷静的徐平涯一时慌乱,见到无比强悍的悲歌天如此,他心里不好的感觉如一团黑云笼罩不散。 “死了,全死了。是别克多,小涯,快去,告诉大家,别克多出卖了我们。” 徐平涯背起悲歌天,一路狂奔。莫尔斯切是座小城,连护城河都没有,西城门是吊挂式,日夜不落,守门的士兵在城门内打盹,见到徐平涯背了个人深夜入城,问了一句。他匆匆留了话,“我是霍笛家的亲戚,我叔叔病了。”守门士兵不多管闲事,放他去了。 霍笛深夜陪着茉丽丝和铁海棠坐在厅里,铁海棠几次起身要去找徐平涯看看消息,都被他拦了下来。 “深夜出城容易引起士兵的注意,这里离红叶谷不远,他们会怀疑的。再有少谷主仍未醒来,一切必须忍耐。” 茉丽丝亦担忧无比,她一会儿上楼看熟睡中的悲我风,一会儿下楼等待。 玉秀秀和石心都睡着,别克多在房内看着悲我风。 门外一声喊叫,是徐平涯,凄厉悲痛的叫声将厅里的三人都惊住了。 他背着悲歌天踉跄入内,茉丽丝接着悲歌天一看他的脸就哭了。 铁海棠抓着徐平涯的衣襟哀愤的喊:“奥多呢?我爹呢?其他人呢?” 霍笛查看悲歌天,一会儿轻轻的说:“死了……” 茉丽丝抱着他头死命的哭,听到这话,怔了好久,她擦了擦泪水,说:“天哥是霸王怒气升至十层,经脉尽断而死。这是神罚,我作为圣女,不能为此哭泣。霍叔叔,请你立即将谷主火葬。” “火葬?!”霍笛愣住了,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茉丽丝脸上已没有悲痛的神色,她冷静的说:“只能是火葬,要快,不然他体内的真气因为经脉尽断,会破体而出,到时候,连尸骨也不会留下。”别人的真气会在本人死亡之后,慢慢消散,可是拥有救赎女神血脉的霸王怒气不同于其。所以霍笛不知,历代救赎女神之子到三十岁死亡后,都是立即进行火葬。 “夫人!我刚遇见谷主时,谷主未死,他对我说,是别克多出卖了大家,他们,他们都死了!” 铁海棠一直问他,他却迟迟不说。这时茉丽丝将悲歌天尸身交给霍笛,自己向楼上走。再是不忍,他也只能说了。铁海棠就在他身侧,面色一变,吐出一口热血,昏了过去…… 这是霍笛的地方。一栋主楼,三层,占地近四百平方。边上两栋侧楼,两层,各近两百平方。中间是长廊,后面是一个三百多平方的花园,有亭有水有山有木。 在莫尔斯切城中,霍笛算是大家,他在当地也是有威望的一位贵族,挂着外事郎的官衔。外事郎是兰华国给外城有钱贵族的一个虚衔。不过就是这个虚衔也代表了一些具体的含义,有部分没落的贵族还得不到这一殊荣。 在莫禾国败亡之后,当时悲歌天的爷爷带着当朝权贵一起逃亡至此,将所有的财宝交付霍笛的外公。他的任务就是埋藏财宝后,脱离众人,隐藏身份,等待他们的后人寻来,为他们挡风遮雨,东山再起。 现在,悲我风等人逃出红叶谷,找到了他,各人都有了新的身份,接下来,肯定就是起出宝藏,招兵买马,重建莫禾…… 这是谁说的? 石心知道了自己的亲人,还有红叶谷的人都已死去,悲愤难当,向霍笛要求,我们要宝藏,有了钱,我们就能复国,少谷主就能带领我们杀回去,替叔叔们报仇了! 霍笛微微的摇了摇头,嘴上没说,心里却道,这些孩子太嫩了,如何堪以大任?兰华都已稳定了一百多年,岂是你说要复国要报仇就能的? 昏迷两天悲我风醒来,醒来后身上的痛楚让他神志不清,他的被褥已湿透了,汗如雨下用来形容这时的情况一点也不过分。这里的人只有别克多和茉丽丝知道他为何如此,而别克多已被关了起来。铁海棠和霍笛本来以为战斗不可避免,谁知别克多微笑着说,你们可以废了我的武功,把我关起来,不过最终如何,得由悲我风决定,我会等他醒来。 悲我风是上午醒的,可是他无法开口说话,大家都很担心,却又无能为力。 茉丽丝让他们离开,她坐在床边,心里就如悲我风在床上痛苦挣扎一样,她一直守侯着他,寸步不离。 大家遵照圣女的意思,她的话很明白,我在里面,你们谁也不能靠近这扇门。 说到这里,肯定有人开始兴奋。 让大家都别靠近这屋子,那么里面会发生什么?有什么秘密呢? 我们可以想象,身边发生过一些类似的事情。母亲、儿子、房间、别进来…… 一般么,肯定是喂奶了。不过显然,悲我风已经不是当初喝奶的级别。 那么,茉丽丝在房里做什么? 她为他擦身子,然后换了床单、棉被、枕头。她慢慢的脱了衣服可以透露一下,她今天胸罩是紫色的脱了裤子,掀起棉被,翘臀落在床上,双腿移动,平放,把被子盖上,紧紧的裹了裹,然后抱着悲我风,把他身上的衣服裤子都脱了,扔出被子外面。 我们来看看她的脸,红了,她白玉般的脸飞出红霞,娇艳欲滴,红唇抿了抿,轻触悲我风的额头,秀手摸着他的发,头发上微微有些湿,她摸了摸又顺手滑下来,在他脸颊上摩。她缩回手,在被子里动了一会儿,再伸出来时,手上拿着她那紫色的胸罩,她随手放了,再缩回被子里。一会儿,她伸出来时,拿的,竟是她今天穿着的那条白色内裤。好了,除非茉丽丝平时有穿两条内裤或带两件胸罩的习惯,不然,她现在身上一定已是一丝不挂的了。 她微微有些寒战,贴着悲我风,慢慢扭动,趴到他身上后,被子低落,裸露的背面光滑柔润,冰雪无瑕。她长发披散,只从身后看去,有一种低沉的无奈,与隐忍的卑厌。可因为看不到她的脸,无法得知,她此时的表情如何。 清晨,阴雨绵绵。 刚醒来的人一见到这样的天气,大多会闭上眼,再接着小眠片刻。他却睁着眼,注视着身旁的茉丽丝,一丝得意的微笑浮现在嘴角,他轻轻的凑到她的耳边,说:“是醒着不愿看我,还是睡着等我打你屁股?” 她只有轻轻的说:“是醒着不能看你。” 她还是闭着双眼,长长的,让人见了情不自禁喜爱的睫毛微微的颤动。 “你猜,昨天晚上,我是有感觉的还是没感觉的?” 她不说,可脸红了起来。 悲我风一直没有碰她,似有犹豫,“老大呢?” “他到第十层了。”她没有睁开眼睛,一滴泪水流出眼角,她靠向他,抱住他,脸贴在他的胸口,哭出声,并不那么激烈,哀伤是低落的,她很无助的说:“以后,只有芸芸和风儿两个人。” 她没问怎么办,她不知道怎么办,如果萧丫丫没死,那么今天她也将不存在,可萧丫丫死了,悲歌天也死了,一直以来,都是悲歌天在照顾她,一个女人的心灵,就这么突然间失去依靠,她不知道怎么办,也问不了怎么办。更让她痛苦的,且无法表露的,是她从圣女变成救赎女神,甚至没有一点心理准备。 现在这个天真可爱的女人,拥有的,只有悲我风一人。 悲我风没有抚慰她,他心里想的是悲歌天,就算这是他的一手杰作,他依然无法压制心中对悲歌天死去所产生的痛惜。 “老解呢?裟婆罗?别的人,有逃出来吗?” 听茉丽丝讲述经过,他穿上衣服,“给我做些吃的吧,我快饿死了。吃完我要去见别克多。” 别克多有一天没吃东西了。 这是间储藏室,霍笛将一些贵重的物品放在这里,门锁很牢固,至少不用担心别克多能逃出去。 脚步声,开门声。 霍笛站在门边,请悲我风入内。 “老霍,你在外面等我。” 霍笛能说不吗? 悲我风说完走了进去,霍笛关上门,守在门外。 “抱歉,我没想到,事情这么快就败露了,班塔多比我想象的要蠢上许多。” “其实早与晚没有区别,我说过,我已没有什么可以再教你了。就算换作我,也没有办法在那么短的时间,设计好这一切。” 悲我风得意的笑了,笑了好一会儿,他才说:“现在大问题来了,我该怎么做,才能让他们放过你。你知道,大家都恨不得杀了你。” 别克多微笑着摇了摇头,道:“你想要转换之戒?” “还有那项特殊的能力,我一直找不到,估计神多少也有些信息放在你那儿,是吗?” “确实,那项特殊能力,是一份绝密的卷轴,由一个紫红色的水晶盒封住,放在宝藏之中,你自己找,很难找到,你可以问茉丽丝,有关救赎女神与堕落王子的契约,这是只有圣女才知道的秘密,当年宝藏埋藏时,切里丝希芸一定知道这份契约放在哪儿。” “茉丽丝会告诉我吗?” “难道你没有办法让她告诉你?” “好,那么转换之戒呢?” 别克多怪异的笑了笑,“以前,我一度迷惘过,我不敢怀疑神的决断,但是看着你日渐成长,我觉的,我似乎不是在培养一位神的使者,尽管,我不相信……” “有神,才有恶魔,不是吗?” 别克多听了哈哈大笑,雪白的胡须抖动,有许多飘落在地上。“古人曾说过,笑而落白须,当日西山坠。”这句话换来了悲我风一阵阴沉的默然。别克多继续笑道:“我是你的老师,教了你八年,我又怎会不了解你。你的执着不允许你的计划出现任何改变,为此,哪怕你知道了悲歌天、解东来、裟婆罗并不是要利用你,你仍然能狠下心出卖他们,借那几万士兵杀掉红叶谷可能阻碍你的人。你一样担心我在将来影响你,左右你,所以让我去送信,做这个出卖他们的人,既然如此,你又如何会放过我。就算铁海棠霍笛他们不杀我,你也一定会亲自动手的,对吗?呵呵,可是你必须等我交给你转换之戒。因为没有它,你就不能对付其它三族的神器。可是你想错了,你认为我不会轻易交给你,或者用它来换取我的生命,或者直接将它埋藏在心里。不,你想错了,你不用担忧,神的旨意,是你到十五岁,让我把转换之戒交给你,我是神的仆人,我会遵照神的意思。就算我死了,你十五岁,也一定会得到转换之戒。你一直在想,我将它放在哪里,其实……” 他说到这里,用手指了指自己。 “一直在你身上?”悲我风激动了,他控制不住,来到别克多的身前,那神情,似乎马上就想将他的衣服撕裂,找到转换之戒。 别克多欣慰的说:“要是以前,你会忍不住用预知,可是现在,你没有,很好,你懂得如何把握它。其实,十五岁只是一个大概的标准,具体时间,是由我来掌握的,你必须达到龙象乾坤决第八层,这点你近乎奇迹般在十三岁就做到了,我真不敢相信。还有,你可能想不到,神其实早就知道,你将是堕落的王子,与你结合的,必定先是救赎女神,现在看来,神是对的,尽管我一直都在怀疑。而最重要的,是我这个神的仆人,完成使命,也就是将你培养成真正的神之使者,具备可以与其他三族对抗的能力。你要明白,精灵族,兽族,妖族,他们的神之使者,不但会有强大的实力,还会有超越超人的智慧。如果你只是武功厉害,最终,仍然会被他们打败。” “这么说来,我已达到要求了?” “不用等到十五岁了。” “真,真的?!”悲我风跳了起来,他似乎已看到,自己将整个天下踩在脚底,无人能敌的景象。真是一个美丽的梦,刺激精彩,他好象在努力的否定,过去那低人一等所受到的侮辱,那无能为力无可奈何的悲哀,他在证明自己的能力,只要有机会,我可以超越所有人。 首先是神器,没有神器,怎么去对付那些与他一样,穿越而来的人?他们现在,恐怕已拿着神器,在自己族人中受到万千景仰。 好吧,你们等着,因为我也到时候了! 别克多没有打扰他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相反,他站了起来,走到门边,等着。 “你要出去?” “是的,我要看一眼最后的阳光。” “外面在下雨。” “会有阳光的。” 他带着别克多,来到屋外,霍笛,铁海棠,徐平涯,石心,茉丽丝,跟着他们一起来到外面。 别克多一言不发,望着天空,雨落在他花白的头发上,毫不在意。 “我要杀了他!”铁海棠恨的双眼都冒出火来了。 悲我风没有理她,跟在别克多的身边。他不知道这个时候,他的这位老师要搞什么玩意。看太阳?难道他能变出太阳来? 别克多轻轻一笑,回头看了眼距离——铁海棠等人与他的距离,有三米。 他用微弱到只有悲我风才能听见的声音说:“我就是转换之戒,我死后,转换之戒会出现在你的右手无名指上,除非你自己拿下来,不然永远不会脱离。” “我该怎么用它?”悲我风足够冷静,没时间表现惊奇了,他有感觉,别克多的生命力量是神所赋予的,这个时候,自己的要求都达到了,别克多也该给他转换之戒,他的生命不由控制就会流逝,最终死去。一切都已安排好了。那么,他就必须抓紧时间。 “用神力,也是你的精神,转换之戒能够进行对等条件等同代价的转换,例如这场雨,你可以用转换之戒将它往后推延,现在晴朗,日出东方,夜晚再落,还其阴雨。你可以让伤口回到以前未受伤时,也可以让一只活的兔子变为一大块烤肉,还能将锋利无匹的武器,变为一根废柴。但是要注意,你不能超过它的能力,一定级别以上的东西不行,比如你要把男人变为女人,就不行,把一个活人变为尸体也不行,它有极限。我想,凭你的智慧,一定会掌握好它,将它发挥到极限的。” 悲我风犹在沉思,面前的别克多已失去了生命力,快的让人不信双眼。他面色发青,浑身僵硬,如木板似的砸在地上。 无名指,有些难受。 他低头看去,一枚紫光闪闪的钻戒已出现在指上。 奢华,高贵,精致,带着一种无与伦比的气魄,一种凌驾万物之上的神意。 一时间,悲我风痴迷在这枚转换之戒的独特魅力中,无法自拔。 第二卷 堕落的王子 第一章 悲我风说,我要阳光,这讨厌的雨,快给我停止。 空中正在落下的雨滴凭空消失,白云飘飘,阳光骤然降临,寒冷一扫而尽,众人抬头看着天空,怔怔而闻悲我风的狂笑声。 “老霍,替我把别克多埋了。”他也不看躺在地上的别克多,拉着茉丽丝的手走入楼中。 “你刚才怎么了?那场雨,真的,真的是你停止的?” “傻瓜,哪有这样的事!你不信?好吧,我要下雨,下雨,下雨!”悲我风嬉皮笑脸手舞足蹈。 茉丽丝被逗的笑了。悲我风坐在床上,依旧拉着她的手不愿放。她站着,想了想,要抽手。他一用力,把茉丽丝拉到了怀里,横着将她放在腿上抱紧,说:“干什么去?” “你现在身体恢复了,大家该商量以后的事,总不得天天这么住着吧。” “为什么不行呢。这样多好,等会儿我们上街走走,你不是要养猫吗?去买一只来,对了,你养猫,我养狗,一人一只,谁也不羡慕谁的。好不好?还有,你不是常说要去初阳台、青凤山、柳花湖、朝天楼,这些好玩的地方,我们一个一个玩过来,哈哈,现在自由了,当然是先玩个痛快!这个城里应该有很多漂亮的衣服,我陪你一件一件挑,这下子你就不会埋怨没衣服穿了。” “好啊!风儿,你最好了!”茉丽丝又激动又开心,像个小孩子拍拍手,可她反应过来,幽幽的说:“不行,大家都想着报仇,复国,我们没时间玩的。再说了,你是王子,肩上的担子可重了,哪有时间玩。几个小家伙老是说要去把宝藏挖出来,霍笛一直说等你醒来办,现在该是你和他们好好商量了,还有啊,我们还是逃犯,以后有许多要注意的,万一被发现就糟了。” 他冷不丁亲了她一下,水嫩的脸上触感舒服极了,他满意的笑,躲着她打来的小手,闹了一会儿,他才抓住她的手,按住了说:“如果我的想法和大家不一样,你会支持我吗?” “会呀,我现在只有风儿了,不支持你,支持谁呢。” “我认为,宝藏对我不重要,重要的,是救赎女神与堕落王子的契约。” 她的笑容一瞬间凝固了,好似受到极度的惊吓,需要装做有勇气不害怕的模样,而又不是去鼓励身边的人,她只是安慰自己,明显带着欺骗与不自信的问:“什么救赎女神与堕落王子的契约?谁告诉你的?” 悲我风的目的很明确了,自开始他就不曾放开她,一直紧紧的抱着,他满不在乎的说:“我也不知道,有一天晚上做梦的时候,有个声音这么对我说……就在宝藏里,有一个紫红色的水晶盒,你要打开它,取出救赎女神与堕落王子的契约,一定要取出它!”他语气变的阴森森,茉丽丝听了害怕的低着头,努力的想使身子离开他的怀抱。 “梦呀,梦,梦怎么能当真,没有这个东西的。” “芸芸,你在骗我,你是知道的。那契约怎么会让你如此害怕?” “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 他再不能抱住她了,除非他愿意惹她生气。 茉丽丝的表现,使悲我风对这份契约更为好奇,也愈加想得到它。可是他知道,这一切必须得谨慎,目前的宝藏对他来说,是一把开了锋悬在头顶的刀子。他不确定自己能够安全的动它,可晚上的谈话,却将他逼到了必须去动的局面。 众人在三楼的一间书房里。 各自安逸的坐着,而不需要围着桌子或是比较正式的排列。 得到亲人都死了的消息一直躲在房间里哭的玉秀秀,这时,坐在靠近窗边的角落,一双哭肿泛红的眼睛无神的望着窗外。 铁海棠挺直身板,坐在一个书架前,翻看一本古旧的历史演义。 徐平涯和石心并肩坐在铁海棠对面,靠着墙,手中拿着一只酒杯。石心捧着酒瓶给他倒酒,徐平涯嫌多将杯中酒倒了一半给他。 茉丽丝没来,这般如同会议的场面她不喜欢参加。 悲我风与霍笛隔桌而坐,中间只有十五公分的小圆桌上摆着几个杯子与一瓶酒。 “我们在这里住着,可有人怀疑?” “少谷主,您请放心,别人只知道你们是我的远房亲戚,在这里,没人会来过问我这个外事郎的私事。” “以后,请大家叫我小风。” “长幼有序,尊卑有别,少谷主不妥,我们就去掉谷字称您为少主。” “少主,石心要替爸爸妈妈报仇!” “奥多,我爹的仇,也不可不报!” “徐平涯恳请少主取出宝藏,替红叶谷众长辈报仇,兴复莫禾王国!” “老霍,你也想取出宝藏开始复国?” 霍笛没有贸然回答,尽管他从几个孩子口中知道只有十三岁的悲我风是个天才,武功已达第八层境界,理所当然的成为王储,可是他还不够了解,不清楚他的心性,考虑了片刻,他决定还是探一探对方的想法。 “一切以少主所愿而行。” “实话说,我们在红叶谷里,根本不清楚外面的世界,所能知道的,只有百年前的情况。目前兰华国力如何,民心如何,政情如何,都不得知。老霍,你人在兰华,肯定比我们了解情况,你觉的,我们下一步,该怎么走?” 霍笛听了不由感慨,年岁如若,却有天壤之别。他这回不再在心中想什么嫩不嫩的,口中说道:“我们取出宝藏,富可敌国。不过,真要与兰华国的资产相比,却实在太渺小了。” 铁海棠刚强果敢,但不能算是聪慧,她道:“我们可以慢慢积累,莫禾的后人到处都是,我们明着不能招兵买马,可是暗中举旗,肯定会有许多人来响应,到时候打下城池,就能割据一方,与兰华慢慢的斗了!” “这样容易被发现,一百多年下来,愿意跟随我们的人,能有多少,我们无法确定。”霍笛见悲我风沉静的望着他,便说出了自己的看法。 铁海棠抿了抿嘴,她不愿被否定,可又一时无法找到能立稳的论据。 徐平涯犹豫着问:“少主,你的意思,是不想取出宝藏?” “我没这么说。”悲我风淡淡微笑,看了眼石心。“我们没打过仗,没管理过军队,没有情报机关,没有广大的人脉。石心,你能打过兰华第一大将神武将军关海山吗?” 石心低落的摇了摇头。 “兰华是巨人,我们是孩子,现在我们站到他的面前,他只需要一脚就能踩扁我们。我希望你们明白,我也想报仇。” “那我们该怎么做?”铁海棠急急的问,她一直都在害怕,就怕这个“孩子”说一句“我们不报仇了”,她发现自己很无能,一切希望,竟都交付在这个十三岁的孩子身上。可她明白,她必须尊敬他,必须听从他。 这里的人也都明白这一点。他们都看着悲我风。 “要打败比自己强的对手,先要让自己变强,再要使对手变弱,如此,就能用最快的速度,打败对手。就目前来看,宝藏有可能让我们变强,也有可能直接毁掉我们。我想,先去看看它到底具有多大的财富,再做定论。” 坐在马车上。 霍笛对悲我风说:“少主,就我所知,这宝藏我们不能全部拿出来。它实在太大了,我们会引起兰华注意的。” 悲我风轻笑道:“我知道,它是一把双刃剑。老霍,以后有什么就直说,我们的阅历实在不够瞧的,很多方面要仰仗你。” 马车上,茉丽丝靠着悲我风,玩着一条红色的发链。 铁海棠抱着一柄长剑,脑子里在想放在房中的大刀,她觉的,还是用大刀更为顺手。 他们要经过南江,南江是兰华东西两片大陆的分割线,东区为兰华经济最发达的贸易大陆,西区为兰华的首要军事大陆,两片大陆风格不同,东区贵族遍地,才子风流,女士浪漫,西区豪杰广布,重武轻文。 过南江,进枫林山,就到了他们的目的地。 枫林山中有虎跃涧,阑漏石,高风亭,情臣墓四大风景名胜。 他们已来到情臣墓附近。 “是在地下?” “是的。” “入口呢?” “那儿。” 霍笛指着一块墓碑说,四人靠近,只见他在墓碑左角草地上用七层内力拍了一掌。墓碑徐徐往下降,一直埋入了地下,他们后面的草地发出古怪的磨擦声,有三平方大小的一块草地像面翻板,一弹,高高竖起,一个方洞出现了。 “快进去!”悲我风说着,往周围查看。 下面满是青苔的台阶不算平整,悲我风拉下翻板,从外看去,整块草地恢复了原状。 霍笛拿出准备好的火把点燃。“这里向外通风,下面就是宝藏所在,大家不用担心,没有机关。” 悲我风接过火把,问道:“还有别的出口吗?” “只有这一个。” 下面是一个大殿,高有三米,正方近两百米。两排石柱,共有二十八根。 “边上有引火沟。” 一条沿壁石沟,里面是燃料。 火把一碰就燃了起来。 “就这么一直烧着?” “走的时候按那边的石突,这石沟上面有排板,能闭起断氧。” “好多!”茉丽丝打开一只木箱。 大殿内放着数十只箱子,悲我风看了几只无非是些珠宝金块,他查看了一下四周,苦笑暗想,不问芸芸怕是找不到契约了。 可那天她的神情告诉他,要想知道没这么简单。 悲我风点起一根烟,问霍笛:“以前你来这里统计过没有?” 霍笛道:“家父叮嘱,必须等王到来进行统计。” 悲我风点头道:“那你和铁海棠现在统计,得出数据,我们就走。” 他再不理会,抽着烟,看翻挑珠宝的茉丽丝,眼神如冰。 预知,假想世界。 他淡淡的对两人说:“我和芸芸出去守着,你们动作快点。” 他拉着还恋恋不舍的茉丽丝走出大殿,推起翻板,走出盖上。茉丽丝气呼呼嘟着嘴说:“为什么不让我再挑挑,那么多珠宝哎,我还想看呢!” 他坏笑着,说:“我想知道,那份契约放在哪里。” 茉丽丝退了一步,说:“不知道,我都说不知道了嘛!” 他拉住她的小手,道:“你必须告诉我。” 她被他的神情吓住,他的笑容太邪恶了。 “不,不知道,风儿,你怎么笑的这么坏。” “芸芸,你最怕疼,对不对?” “你,你要干什么?” 他不顾她的挣扎,抽出了她的腰带,将她捆在一棵树上。“为什么捆住我,风儿,你要干什么!”她又急又怕,看着他从地上捡起树叶,放一起堆在她脚边。 “你,你要点火烧我?”她吃惊的见他拿出火柴,泪水流了下来。 “你告诉我契约在哪儿,不然,别怪我狠心。” “我不会告诉你,那东西会害了你的,你别这样。” 他脱了她的鞋子,再将袜子也脱了。柔柔软软的脚就在手里捏着,她挣扎也没用。 他轻轻挠了挠白雪似的脚底,她挣扎的更厉害,可依旧没用。他点燃了树叶,火焰飞快的窜了出来,卷起她的裤腿,一直卷到膝盖,小腿仍是那样柔柔软软,他摸了会儿,坏笑道:“你还不说?我可真烧了。” 她已哭出声,缩着身子,可惜被绑着,她无处躲闪,任凭小脚被捏着。“我不能说,那契约会害了你,相信我,别烧,别烧,啊!” 惨叫,她的脚已被放在火焰上,脚底发出“滋滋”的恐怖声。 他脸上是满不在乎的表情,双眼看着她做筋骨的脚掌,接着又低头查看她的脚底。任凭她惨叫连连,身子疯了似的发癫。他的手稳如磐石,冷冷的问:“告诉我,就放开你。” 她吃疼不过,哀求了。 他挪开她的腿,将她双脚凌空举着,问道:“在哪里?” “真的,不能,告诉你的。”她疼的说话已不连贯。 他一气,又将她的脚放到火焰上去。 “啊!” 她哭着喊着,他却不理她。 脚都烧黑了。 肉裂开,油水滴答。 很恶心,看的他自己也皱起了眉头。 再次挪开她的脚,问,在哪里。 她终于说了出来。 他微笑着放开她,她身子无力的倒在他身上。他抱着她,坏笑着问:“疼吧。” 她发抖着说:“疼死了。” “还要来吗?” 她瞪大了眼睛,还有泪在流着。“我都说了……” “嗯,吻我。吻我就不烧了。”他坏笑着凑到她唇边。 她委屈的缩了缩,“那我再烧!”他恶狠狠的说,她闭着眼,吻了他。 唇分。 “发什么呆呢?”茉丽丝站在面前,手中拿着几条链子,有金有银,闪闪夺目。 悲我风低头看时,手上夹着的烟已烧到了尽头,扔却,他美美一笑,说:“我在想,那份契约在哪。” “都说了,梦里的还当真!”她不含技巧的掩饰很拙,亦很可爱。 悲我风微笑着说:“可是我想到了,要不,我拿出来给你瞧瞧?” 茉丽丝愣住,强颜欢笑。“好啊,我倒要看看,哼!” 他一跃而起,攀着一根石柱,停在顶上,探手敲打头上一块石板。 “风儿,你下来!”茉丽丝急了。 霍笛和铁海棠都走了过来,“怎么了?” “快,快阻止他!” “那儿有什么?” “快阻止他!把他拉下来!”茉丽丝失去了镇定,她不会武功,只有冲着两人喊叫。 霍笛见此情形,感觉不妙,茉丽丝一向冷静,怎会如此失态?他向上跃,“少主,先下来。”他吃不准悲我风在找什么,会有什么结果。可他觉的,必须先阻止他,问个明白。 那儿有什么? 连他这个保管宝藏的人都不知道? 就在这时,悲我风头上一块石板翻了一个面,一只紫红色的水晶盒掉了下来。他伸手接住,轻轻跃落。 霍笛一撑顶上石板,跟着落地。 “哈哈!”他狂笑一声,却见茉丽丝正向他冲来,凌波微步,他转到一个角落,对她笑道:“该是我的,怎么也逃不出我的手掌!” 打开盒子。一份卷轴出现在眼中。 他再次闪开茉丽丝,一展长卷。 “那是救赎女神与堕落王子的契约,快阻止他,决不能让他读完卷轴上的字!” “天呐!”霍笛听了茉丽丝的话后,吓的面色发白,飞快冲向悲我风要夺卷轴。 铁海棠虽不知具体,但想来这份东西定然十分可怕,也帮着两人去夺。 不说铁海棠与霍笛都是第七境界,就算让两人第九又如何!悲我风施展的凌波微步是步法之冠,三人追他,连衣边也摸不着。只听他清越曼吟:“历雪冬冬,恨雷怒风。救赎堕落,契结九幽。长桥有尽,断江无边。救赎有罪,堕落无悔。天神唯诏,意魔掠取。六六三六,吃心吞脑。世人皆取,心能脑智。罪海冥岸,一人当之。传承可控,血脉予张。念约于口,字绝契成。” 卷轴猛然冒出一阵紫光,似火在燃烧,慢慢幻化成一颗火球,紫色的火球。 “不!”在茉丽丝凄厉的喊叫声中,火球钻入了悲我风的胸膛,消失了。 悲我风念完契约,已明白了这项特殊能力,见火球入胸,仿佛融入体内,顿时知道再也无法改变这个事实,不觉悲狂而笑,声震大殿二十八根石柱一同轻鸣。 第二卷 堕落的王子 第二章 “光拿出那三十箱金块就得花去我们三个月的时间,少主,还是得降低风险。” 马车内,霍笛看着手中统计出的数据。 悲我风晃了晃手,揉着太阳穴说:“用半年的时间提一半出来。芸芸,我说了,我没事!别用这样的眼神看我好吗?我只是好奇,只是好奇!我发誓,我要是知道那契约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一定不会碰它!” “可是,现在该怎么办。” “该怎么办?天呐,你认为还会有更糟糕的等着我吗?” 回到霍府,悲我风冲进浴室自来水龙头,喷头,肥皂,洗头水,浴缸,这完全就是一个现代化的生活,可让他奇怪的是,这个世界没有火药枪械,没有飞机坦克,人们代步的只有马车狠狠的洗,把身上那股让自己讨厌的气味洗去!该死的契约,堕落王子难道就是这么回事?变成恶魔了?还是一个次时代的变态,心理残疾? 算了。 怎么说,这也是一个特殊能力,而且,签定契约,芸芸就不再是救赎女神,而变回圣女了,她可以控制神圣传承,他未来的日子不用再顾虑什么救赎女神的血脉宿命,这一类狗屁没有最好。悲我风看着镜中的自己,似乎在想不久将发生的情景,身不由己的打了个寒战。 也许,天才比不过庸才的地方,在对未来的何去何从,有着一定的说明。 三个月的时间,霍笛冒着一点风险,将三十箱金块全运了出来。 “藏在别的地方?” “是的,我们现在不需要。” 霍笛明白个中缘由,现在这个宝藏对他们来说,简直就是一场即将到来毁灭式的龙卷风,一不小心,大家都无法安生。铁海棠这段时间对悲我风的表现非常不满意,可她从来不说,只是眼神冰冷,该有的亲切友好一丝也瞧不见。这让悲我风很不舒服。石心天天苦练刀法,对身边发生的事莫不关心,自从上次讨论后,悲我风提出的问题一直影响着他,打败兰华第一大将关海山?为什么不行?我只要苦练,一定能打败他!悲我风却不在意他的想法,在他心里,身边的人都不够瞧的,他从没把他们当成有力的臂膀。 “石心,兰华国内有一个杀手组织,他们的势力连兰华国王都深为忌惮,你要是能加入其中,占据一席之地,对我们报仇复国,帮助可大了。” “我该怎么加入呢?” 说起来都很容易,具体么,悲我风一皱眉头,我和老霍去商量。 这天他看一份报纸,头版头条,格林美英学院天才学员玉飞龙受封殿前侍卫高参带刀司。 对兰华国职位封号有所了解的他,看这头衔,低声自语:“左殿右殿要站守宫殿,殿前则无须如此。在外也有职权,可以按律斩杀有大过的治安员巡捕,高参是可进宫面圣的专职,带刀司则是加品的头衔,殿前本是六品,加个带刀司就是五品了。一个学员居然能受封五品官?” 他不觉用手指绕着一缕黑发,接着叫喊霍笛。 霍笛藏好了三十箱金块,这两天安逸的很,这时从外走入,微笑着问:“少主,有什么吩咐?” “你瞧瞧。”他将报纸丢给他。 “玉飞龙是我莫禾降臣之后,他外公潘梁曾是守关大将,武艺不凡。我听说,玉飞龙年仅十七,武功境界已达第八层,是格林美英三年纪学生。如今兰华国王古奥修是爱才之人,这样一个天才学生,大力提拔他亦属正常。” “十七岁,第八层?” “少主可能不知,格林美英是兰华第一学院,不但王公大臣的儿女在其中就读,就连古秋岩这位三皇子,也已定在秋后入学。在学院中,历代毕业生里,也数不出几个能达第八层,这玉飞龙被称为天才,是理所当然的。” “晕倒!”悲我风高呼一声,他擦了擦鼻涕,拍桌而起。“那我呢?!我才十三岁!” 霍笛微笑躬身道:“少主是我等希望,亦是万年不出的天才!玉飞龙怎能与您相提并论?” 悲我风大笑道:“若我去那儿做学生,你说会怎样?” 霍笛愣住了。 跑去格林美英读书?那里面都是些什么人!你一个莫禾逃亡的王子,去里面读书?是去自杀吧! “我要知道古秋岩是个什么样的人,几时动身去格林美英!” 通常,天才就是疯子。 霍笛听到他说要去格林美英已是心惊肉跳,没过几天,大家一起饭后闲聊,听见他说,我想把那剩下的宝藏送给兰华三皇子古秋岩,你们觉的呢? 好了,不管别人,至少他是支持不住了。 相处到这一天,他才真正发现,悲我风还真不是一般的天才! “少主,从国都那儿传来消息,古秋岩将于九月一日动身前往暴风城。”徐平涯安静的站在他身前,将一份材料递出。 古秋岩,年龄十四,身高一米七五,六十八公斤,金色短发,爱穿白衣,如来神掌、天残脚达第五层,性格温和,大方坦诚,极受古奥修喜爱。 “这么好的机会,我自然要好好把握,你说对吧!” 徐平涯默然,好一会儿才道:“海棠姐说,她在木伐场那儿等少主。” “哦?木伐场?有趣有趣!”悲我风大笑,再看徐平涯,问:“你一直没对我说以后有何打算,是还没想好呢,还是不好开口?” 徐平涯低着头,道:“我明白少主的计划,上次你说过,要打败比自己强的对手,一要提升自己,二要削弱对手。不管是进入格林美英,还是将剩下一半宝藏送给古秋岩,都是为了进入兰华权力中心,少主是想打破现在兰华安稳的局面。” “没错,你倒是了解我。” “其实大家都明白少主的想法,只是一时难以接受罢了。” “可是你的打算呢?我让石心想办法进入杀手组织黑暗世界,因为他祖上是莫禾的杀手之王。你祖上是文臣,现在要进入兰华官场,难比登天,我想你是明白的,仅有霍笛外事郎的背景,远远不够。” “少主,秀秀现在已快到第五层境界了。” “唔?才这么点时间!” “亲人的离去,对我们打击太大……在悲痛中,她的提升速度让人惊讶。前几天,她对我说,想进入演艺界发展,我想,我就留在她身边当个经纪人吧。” 玉秀秀以前对悲我风说过,她到第五层,就可以在人前演练。“剑器行”本就是世间罕有的舞技,再加上玉秀秀的个人素养,就算兰华人都是没有艺术细胞的草包,她也定会大放异彩。比起石心的黑暗之途,悲我风对玉秀秀去做明星比较有信心。 “经纪人?”他笑了笑。“也好,我似乎已看到演艺界最耀眼新星的风姿了。” “相信到那个时候,我们将拥有非凡的影响力,为少主增添筹码。” “说的好!平涯,那以后秀秀就交给你了,她毕竟是女孩子,你应该为她多分担些。” “是,少主!” 伐木场,西日红霞浪漫。 一身白衣的铁海棠站在一处山丘上,远望人渐稀少的空旷木场。她挺立的身姿如标枪扎地,狂风玉立,衣带飞舞,背后斜倚的大刀黝黑沉重,隐隐流动的光泽润彩中带着血场杀戮。双眉不展,如刀锋凝韵,黑色的眼眸略带煞气,厚窄的红唇刚毅果敢,健美的身躯不同柔弱女子另有风采。无论如何挑剔,也不得不承认她很美,且美的让人亦爱亦惧。 悲我风迎着山坡而上,她就这么居高临下俯视对方,宛如一个决战的对手,傲不可攀。 他来到她身前,带着笑容,注视她的双眼。 久久,她撇开目光,沉声说道:“别人怎么想我不管,你要把我们莫禾先人留下的财富送给兰华,我绝不答应。” 大刀一转,已被她竖在身前。 这一刻,她就是刀,锋芒毕露! 悲我风不言,依然微笑目不转睛的注视着她。 她用力一捶,大刀长柄在地上砸了个坑,她恨恨的说道:“今天,我要和你打一场,你赢了我,宝藏由你做主,输了,就不许你再说送人的事!” 悲我风不再看她,转头四望,东西面有一处山峰,冲天而起,光秃秃的石壁无木无草,他一笑,说:“我们上那儿谈吧。”他不理她,施展凌波微步一路上去。 铁海棠只有跟着他,两人转眼来到那处山峰,一块不算平整的大石五平方左右,身边再无其他,远远或有更高的山,却让人无法具体感受,站在这儿,只有广遨天空与那西尽的落日。 悲我风盘腿而坐,看着凄艳的黄昏时景,露出淡淡愁思,轻轻的道:“这段日子,没有一夜,我能安然入睡。你可知道,我让老霍去联系几位莫禾降臣的后人,结果如何?” 铁海棠不发一言,在他身边坐下。 “也许,在刚才,就有兰华的探子隐在周围,注视着我们。” 铁海棠惊讶的向四周望去,茫茫天地,只闻山中鸟鸣。 “我们没有收到答复,相反,兰华派了几队人马,前来莫尔斯切,观察我们的动向。” “他们知道我们在这里?”铁海棠表现出不信任,悲我风却没有一丝不满。 “他们不动手,是想知道宝藏在哪,老霍查出这些探子,都是二皇子的人。显然,我们找的那些降臣后人,大部分投靠了这位二皇子,并出卖了我们,甚至毫不在意我这位莫禾的储君,复国的希望。” 悲我风抽出烟,点燃。他吐烟的神情是恍惚迷醉的,或有或无的悲伤,只有心里悲伤的人才可看出。铁海棠看着他,心里感受着,无言以对。 “你说的没错,一直以来,你都是对的,你忠诚,勇敢,无所畏惧。尽管你不赞同我,但我依然敬佩你,你说,这些财富是先人留下为我们将来复国所用,就算毁灭它,也不能交给敌人。只有真正的莫禾人才会做,不是吗?比起那些出卖我们的人,你真的很伟大。或许,我在你的眼中,是一个叛徒,背叛了莫禾先人的遗愿,你觉的我可耻,所以才会约我来这里,要用你手中的刀,教训我。” 她放下了大刀,低着头,不敢答话。 悲我风看了她一眼,黯然说道:“我也觉的我很可耻,真的。老解,裟婆罗,他们是我的师傅,可是,他们死在了兰华人的手中。就连我父亲……”他哽咽了许久,才慢慢接下去。“没有一夜,我能的睡的安稳,他们往昔的笑容,就在我脑海中盘旋,我好想为他们报仇,我对不起他们,更亏对列祖列宗,他们将复国的担子交给我,可是我,我一点用也没有……” 不知什么时候,坐在身边的少主哭了,铁海棠感到伤心,感到愧疚,她看着泪流满面,悲痛欲绝的悲我风,却一句话也说不出口。这时,她才发觉,自己的言辞是如此无力,那种对主上的怀疑不满是这样的可耻。 悲我风哭道:“海棠姐姐,你们把希望都放在我的身上,可是,你们想过没有,你们的王子,是个只有十三岁的孩子!” 铁海棠被震撼了,她刚硬无比的心似被熔化。悲我风软软的靠向她,“我该怎么办?他们找不出宝藏,就会向我们动手。我真的不想再看到身边的人离我而去。海棠姐姐,我该怎么办呀?” 她抱住他,闭上双眼,两行热泪无声滑落…… “我把所有的委屈都忍下了,向敌人卑躬屈膝,把一半的财富交给他们,只为了打入他们中间,以我的力量,分裂他们的山河,打碎他们的和平,用他们自己人的血来换取我们莫禾的重生。这些财富,今天,我交给他们,明天,我将夺回更多,甚至是他们的所有!我即将面对仇人的嘲讽,可是我不怕,因为这是我必须面对的!但是,我不能忍受我的亲人,我的朋友,对我的怀疑,对我的轻视!为什么,海棠姐姐,我一直把你当我的亲人看待,我希望得到你的支持,可你却要如此对我?难道,你想用本该对付仇人的刀口,来换取对我的胜利?我真的,错了吗?” 她嘶哑的喊道:“不,是我错了!小风,是我错了,我是你的属下,我是你的亲人,我真该死,都是我的错,我,我错了,我错了!” 悲我风在她怀里,嘴角微微一斜,口中却是截然相反的叹息。“海棠姐姐,我们未来的路,不好走,你能陪着我一起走下去吗?” “我会陪着你,我以后再也不怀疑你了!”她紧紧的抱着他,将他当成了自己的弟弟,疼惜,懊悔,自责,已让她神经紧张,头脑混乱。 悲我风把脑袋埋在她的怀里,脸贴着她的胸,温暖呀,他一动不动,享受着这份感觉。 日尽。 山河黯然。 幽静,天地不闻一声。 就在这块小小的山锋石壁之上。一身白衣宛如神女的铁海棠,手持斩将大刀,单腿曲跪。她的身前,是傲然耸立,神色冷俊的悲我风! “海棠愿一生追随少主完成复国大业。赴汤蹈火,再所不辞!” 第二卷 堕落的王子 第三章 让我们来想象一下。 项羽破釜沉舟,与秦军豪赌,那楚军齐吼时的雄壮豪情。 关云长挂印封金,即将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牵着嫂嫂的手扶上马车时的决然。 许文强来到上海,一开场自台阶走下时的潇洒。 杰克船长站在慢慢沉没的小船桅杆上眺望远方时的激荡人心。 把这四个场面糅合,再放着加勒比海盗的那首主题曲,嘿嘿,悲我风跳上一匹黑亮的大马,回首向众人挥袖告别…… 我来了,兰华,暴风城,格林美英。让你们见识见识,什么人才能叫天才! “吁”大马仰颈长嘶。 “扑通”悲我风被甩下马鞍。 厄,这个就不太容易形容了…… 快走吧…… “这孩子,我早让他多骑骑马,他就是不听。”茉丽丝摇了摇头。 霍笛擦着冷汗。“这个……少主天资聪慧,夫人请放心。” 徐平涯搭着石心的肩膀,忍着笑。“有海棠姐在少主身边,不用担心。” 铁海棠?她骑在悲我风前面,装做不认识对方的样子。不过,似乎情有可原。 谁叫悲我风帅气过了头呢! “怎么不让夫人一起去呢?” “带着她太危险,前途凶吉难料。而且,她呆在老霍府上对我们也有利,平静的生活可以稳住不少对我们虎视耽耽的人,我把最大的弱点交给对方,让他们轻轻松松的握着,反而更安全。” 过南江,在中流口上,就是暴风城,这里汇聚了西区豪爽的汉子和东区风流的才子,繁华所至比国都博默冶更胜一筹。两人坐船过了南江,进入暴风城。却不停留,在夜间出了城,一路赶,赶到了距暴风城八百里远的温哥伦兹城。 “少主,你的头发!” 悲我风本是一头黑发,这天来到城外,铁海棠回头看他时,竟变成白雪似的,且长发及肩,随风轻舞。 “啊!天呐,我的头发怎么白了?难道天妒英才,竟让我一夜白发?”悲我风在马背上惊慌失措。 铁海棠靠将过来,拉住他的马缰,呆呆的看着他一头华丽的白发。 忽然见他一笑,冲着自己眨了眨眼。铁海棠惊疑不定问道:“怎么回事?” “这是一种新功夫,可以让头发变成白色,也可以变回来的哦!你要不要也变成白色?我帮你啊!” “不,不用了。”铁海棠赶紧跑了开去。 这样别人应该不会注意到我了吧,可以起到掩饰身份的作用。 他得意的说道。才怪了…… 整个大陆,除非是妖族,精灵族,人族里是没有白发的,老人不算。像他这么个小男孩长了一头白发,可引起了极大的轰动,路过走过看过,不瞧他一眼的肯定是个盲人。这里有黄发,蓝发,红发,绿发,就是没白发。 掩饰? 看那角落里的士兵不怀好意的眼神,还用的着掩饰? 铁海棠手掌盖住双眼,仰天长叹……命苦啊,跟了这么个天才的少主。 悲我风却笑嘻嘻的满不在乎。 在一家酒楼安宿,悲我风叫来掌柜,问道:“有空房吗?” “有。” “开一间空房。” “好咯,开房,二楼!” 铁海棠再也忍耐不住,怒气冲冲的道:“你让我和你睡一间?!” “唔?出门在外,安全第一,当然要睡在一起。”悲我风理由充分。 “两间!”铁海棠解下了背着的大刀,好似悲我风再敢说上一句,她就要挥刀砍人了。 “两间,两间!”悲我风叫道,切,好汉不吃眼前亏! 西风愁碧树,夜影阑珊。 悲我风坐在窗口子上,晃荡着两条腿,手中拿着一只酒杯,红液凝沉。 “以时间来算,应该是明天上午到。” 悲我风双目迷幻,似没有听见。 十几分钟过去了,他嘴角绽出一丝笑意,口中轻道:“有趣有趣,这古秋岩实在是个有趣的家伙。” 他回头见铁海棠安静的站在身后,双手捧着一本笔记,神色恭谨。 “去睡吧,明天上午我们去东街走走。对了,别带武器。” 预知啊预知,有你在,我要成不了大事,那就真的是废物了。 转念一想,悲我风略有忧虑。 签定契约,自己真正拥有了堕落王子的能力,可这特殊的能力,实在,太骇人。 六六三六,也就是三十六天,算算日子,又快到时候了。 他回忆那时的景象,忽地打了个寒战。 从探宝签定契约回来后,第三十六天,他在早上就感到浑身不舒服,体内有一股冲动,似乎血液像烧开的热水般沸腾,他想,是到履行契约的时候了。 默尔斯切城内,一户小小的人家。母女两人生活在此,她们等待着每到月底,就会从邻城回来的丈夫/父亲,这一家之主在邻城工作,那儿有矿场,他就是矿场上的工人。赚的钱不多,可足够一家三口好好的过日子了。夜,母亲在房内针补女儿的衣服,十七岁的少女坐在房外的小木凳上,看着街头,等着将要出现的父亲身影。 他路过少女身边,回头看了眼屋中情况,小屋子从外面一眼就可以见到大概。他停住了脚步。四望,无人。 夜,静的很。 各家闭门,街上幽暗,没有行人。 他俯身问少女:“这么晚了,怎么还坐在这里?” 少女天真的说:“等爸爸回来。” 他点了点头,“今天洗澡了吗?” 今天洗澡了吗。这句话足足让少女愣了三十秒。 一个路过的陌生人,在第二句话提出了这样的问题。 诡异。 少女提着凳子要进屋子。 一阵风从她身后吹过。 她感到颈上一麻,昏了过去。 母亲仍在灯下做针线活,丝毫没有注意到外面的情况,她的女儿,今夜,落在一个恶魔的手中。可怜的母亲,还看着那衣服上的小破口,心想着,补完后让女儿试试,一丝微笑浮现在她的脸上…… 强奸? 不!现在的悲我风,用不着玩这么蹩脚的游戏了。王帝早已不是悲我风,他已成为他记忆中的一部分,他们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了。 那,悲我风带走这昏迷的少女要干什么? 在黑暗的树丛里。 少女悠悠醒来,看见了恶魔。 她的双手被反绑在身后,细细的绳子,在她手肘绕了一圈,又在她的手腕绕了一圈,接着从脖子上绕过,在她胸前交叉,再绕下,自双腿间往上提,回到手肘上,绑定。她发现,手一放松,绳子就会把自己的胸扎紧,要命的疼痛。想不疼也行,手提高点,可下面自双腿间穿过来的绳子就会绷紧,这回不怎么疼,可难受起来比疼更厉害。她一会儿提,一会儿放松,身上的衣服很快就湿透了,本来就穿的不多,肉色都浮现了出来,尤其是下面穿过的绳子,湿了后摩擦起来带着火辣辣的感觉。她经不住这些感觉,呻吟了起来。 最讨厌的是,她的左腿,脚踝子上被同样细细的绳子绕了一圈,这根绳子从她头顶的一根粗树枝上绕过,垂直吊下,绑在一边的树杆上,她的左腿就这么被吊了起来,笔直贴着自己的脸,脚掌朝天。不得不说,这少女的韧带很不错,柔韧性极佳。 她是站着的。因为她的右腿,脚背上插了一根食指般粗细的树枝,她无法想象,这根树枝居然能够插进自己的脚,牢牢的将她固定在地上,动弹不得。脚上的血染红了周边的落叶与土地。可她已感觉不到那儿的疼痛了。 因为,身上的感觉,已具体的使她近乎疯狂。 抖动着身子,叫喊出模糊无法表达的声音。挣扎在延续,汗水在流动,长发摇曳,本是天真可爱的脸蛋扭曲了,被现实无情的玩弄成不似高贵的人类本该有的表情。 悲我风。 他坐在她身前两米的地上,抽烟。 带着安静无声的微笑,观赏一场动人女子的舞蹈。 慢慢的,腥臭味飘散在树丛之内。 他开口问道:“接下来,你有什么打算?” 少女已说不出话了。 只有眼神能表达出哀求。 “要我放开你?不行。我不会放开你的。我得回去睡觉了。给你两个选择好吗?” 他熄灭了烟。 “我走,你留下。” 他抽出烟,点燃。 “或者,你请我动手,杀死你。我是一位男士,理应满足你的请求,我甚至愿意,在你死后,掩埋你的尸体,这样,你的父母就不会知道,自己的女儿已经死了。” 他吐出烟,温柔微笑,耸了耸肩,说:“我既帮了你,又免去了你父母的伤心,你不该感谢我吗?” 良久。 少女微微的点头,她整个人都软软的挂了下去,支撑着身子的右腿严重抽筋,大腿表面筋肉突起,小腿肌肉提抖,脚趾都缩了起来,挣扎使她的趾甲全翻了,血肉模糊。 悲我风走近,轻轻的抱住她。 “好了,不要害怕,这一切都结束了。” 是你让我杀了你的,不是吗? 所以,别怪我。 他唠叨了几句,自腰上拔出一把匕首,对着她胸口划了一刀,血喷涌而出。他飞快的搅动刀锋,另一只手从破口处伸了进去,缩回来时,血红的五指捏着一颗热气腾腾,犹在跳动的心。 “天神唯诏,意魔掠取。六六三六,吃心吞脑!”他仰头狂笑,少女双眼发直,看着他手中自己的心脏。她的意识渐渐失去,身子还在抽动。 悲我风笑毕,垂下头,盯着少女的心,缓缓抬起手——时间,仿佛已停止……犹如永恒中的一刹,漫空中的流星……咬一口,吞下,血自嘴角流落,又一口,吞下。他的脸上神经突现,隐隐有血气浮动。第三口,这颗一直跳动的少女的心,全部被他吃了。 他把满是血腥的手放在少女的衣上擦拭。 自言自语——感觉身子安静多了,吃心吞脑,应该是二选其一吧。 龙象般若掌,凭空发出掌力,炸出一个大坑,他把少女的尸体放了下来,丢进坑里,掩埋之后,收拾了一下,飞身而去。 这少女不会武功,没有什么特殊的力量。吃了她的心,掠夺不到什么,他自嘲的笑道:“如此,就算我哪天不得好死,也没有怨言了。” 窗外,一颗流行拖着长尾,划过夜空。 他咬着牙,握紧拳头,狠狠的,看着与世无争的星空。 第二卷 堕落的王子 第四章 “少主,古秋岩他身为皇子,会来这种地方?”铁海棠对眼前这条街大皱眉头,她在后悔自己今天穿了一身白衣。 这条街叫东街,说是街有些夸大,顶多是条小巷,两边是房子,巧的是,房子都把自己的屁股对着这条东街。被肮脏的两壁夹着,中间弯曲的东街仅可两人并肩而行。地上到处是垃圾,还有猫狗的粪便。 古秋岩是兰华国三皇子,他会来这种鬼地方? 悲我风笑眯眯的背负双手,坦然向前走,身后跟着铁海棠,他没回头,说:“我这样的人,不是也来了这里?今天不管发生什么事,你都不能开口,不能动手,只需要跟在我身边就行了。呵呵,一个落寞的王子身边总也得有个美艳的婢女才象话。” 东绕西走,来到尽头。 这是一个露天的汤料摊,两个灶子烧着东西,周边大汉赤着上身,只围条乌黑满是油腻的布单,手中大勺翻搅,滚汤沸腾冒着热气。中间摆开六大圆桌,五桌已围满,惟独空着一桌。看那五桌食客,雅俗俱在,有几个穿着华贵的衣裳,坐姿严谨,有几个坦胸露腹,架着腿,拿衣袖擦嘴。桌上摆着一碗碗浓汤,大块肉,几叶青菜,未靠近就能闻着浓郁的肉香,直叫人食指大动,垂涎三尺。 铁海棠瞪大了双眼,叹道:“这也行?” “怎么不行!”悲我风一笑,走到空桌边上,拿凳坐下,高喊:“两碗肉汤!” 那左边灶旁一个小伙子应了声。 “古秋岩真的会来这里?” 悲我风用冰冷的眼神看了她一眼,低声说道:“今天你就是我的婢女,不该说的别说,不该做的别做!这关系到复国大业,坏了事情,你就要去向奥多请罪了。” 铁海棠低下头,轻轻一点。 悲我风见她神情,心中暗笑。 两碗肉汤送来了。 “这是什么肉?”吃了两块,铁海棠忍不住问。 悲我风淡淡的道:“狗肉、蛇肉,还有……” 他见了铁海棠的脸色,急急说道:“别吐!你一吐人家就要赶我们走了!绝对不能吐!” 铁海棠捂住嘴,强忍恶心。悲我风看着她狼狈的样子,却得忍笑,一个忍恶心,一个忍笑,表情怪极了。 “这怎么吃?” “用嘴吃!” “不会中毒吗?”铁海棠小声问。 “用嘴吃可能会得狂犬病。”悲我风一边说,一边将一大块狗肉塞进嘴里。 “那怎么吃?”铁海棠又要注意周围的动向,又要解决眼前这碗杂肉汤,思维开始混乱。悲我风不动声色的说:“建议你用鼻子吃。” 铁海棠点了点头,蓦然瞪了他一眼。 大眼睛发电呀!悲我风暗笑。 “喝汤吧。” 铁海棠还在和面前的汤较劲,悲我风已经叫了第二碗。 “可以吗?”一个少年轻声问道。 铁海棠扭头看去,身旁站着一位尊贵的少年,身穿绸织的长摆白衣,有型的白色长裤,圆头锃亮的白色皮鞋,一身雪白无瑕,金色短发,淡蓝色的眼眸,笑容温和。他站在一张凳子边,身后跟着一位老者。 这位老者一身淡黄麻衣,花白短发,长须,长眉,半眯着眼,又老又瘦,整个容貌不佳,不甚起眼。 “请。”悲我风看了两人一眼,又低下头咬起肉来。 那少年一笑,坐下,对老者说,先生也请坐吧。 老者摇了摇头,手指天空。 少年笑道:“先生不吃肉,是我的错,那我吃一碗,再陪先生去用素食。” 老者微笑着点头。 少年亦高喊,来一碗肉汤!他的样子很兴奋,有点孩子气,却又不觉幼稚。 铁海棠看了几眼,闷着声继续喝肉汤,或者把喝换成吸也妥当,她心里暗道,果然来了!奇怪,少主是怎么知道的? 悲我风神情无异,倒像个就是来吃肉喝汤的食客。 这一碗搞定,他用衣袖擦了擦嘴,站起要走。在说接下来的事情之前,我们可以先抽空看一下他今天所穿的衣服。 上身是一件黑色的西装,里面是紫中带了一点暗红的衬衫,高领外加花边,贵气十足。下面是黑色的西裤,挺直而富有线条感。 好了,我们把镜头固定。 衣袖是露出的暗紫红的衬衫,贴着他油腻腻的唇,脸上是懒洋洋,满足的笑容。 在他对面坐着的少年,嘴半张,看的见被压挤的狗肉,脸上是两部分表情,鼻子一半以下,甜美快意的吃相,鼻子一半以上,瞪直了眼诧异的目光,与挑起眉锋带着的夸张感慨。 继续…… “走吧。”悲我风放下手,走到铁海棠身边,她急急忙忙的推开碗,宛如抗拒噩梦一般,接着站了起来,跟在悲我风身后。她想回头看那少年,同时心中带着不安,就这么走了?我们的目标还在后面吃肉啊! 不该说的别说,她自然只有默默的跟着,不明白少主口袋里卖的是哪种味道的棒棒糖。 “救命啊!”窄窄的东街口冲进来一个二十五六岁的女人。她披头散发,长裙裂了道口子,狼狈而又愚蠢的奔跑,撞翻了口子转过来摆着的第一张桌子,连带着几个汉子被掀翻的肉汤洒了一身。 “搞什么?”大汉来了脾气,来的要不是女人,恐怕已动手打将过去。 悲我风和铁海棠刚巧被翻了的桌子和站着的几个汉子挡住。 那少年和老者也向这边望了过来。 “后面有强盗追我。”女人气喘吁吁,身上也湿了几处,撞翻桌子不是那么好受的,只见她揉着膝盖,面容痛苦。 强盗? 好多人一听都乐了。 果然,倒霉的强盗转过东街口子,一进这里就停住了脚步。他发现似乎进了狼窝,眼前正有一群狼用绿油油的眼睛望着自己。 “咱们不跟娘们闹腾,你小子来的正好,这一桌肉汤就算在你身上了!” “还有大爷身上的衣服!” 这跟着冲进来的人是个嘴上没毛的小乞丐,身上破破烂烂的,满头红发纠结在一块儿,五官别扭,且乌漆抹黑这形容词不行?那是你没看见他的脸怎么看怎么让人厌恶。 “他抢你什么了?”一个大汉问那女人。 女人样子一般,身材略胖,这时缩在人后,小声说道:“他从我身边扑过来,我跑开了,他一直追着我,我就逃到这里来,没东西。” 这女人笨嘴笨舌,很符合她的庸姿。 “小鬼,你咋这么笨?” “连抢东西都不会?” 几个汉子吃饱了撑的开始嘲笑小乞丐。 悲我风平静的眼中暴出一丝冷芒,却在瞬间消失。铁海棠站在他身后,不发一言,紧记他的吩咐。那边少年碗中干净,反着身子看热闹。一旁老者低眉眯眼似老僧入定。 这时,一个大汉掐住了小乞丐的脖子,另一只手高高举起,作势欲劈。 不见悲我风如何动作,人已来到大汉身边,拉住他那高举的手掌,说道:“在我面前,岂容你乱用私刑!”大汉手用不上力,被对方轻易的拉了下来,按在胸前,入目的却是一个只有十三四岁的孩子,惊疑不定。他脱口而出:“你好大的力气!” 悲我风拉住那小乞丐,高声说道:“这人既然犯了法,理应送入官衙受审,我身为贵族,责无旁贷,请各位让路。” 一旁铁海棠上前一步,双手微展,一股内力所及,旁人无不退让。 悲我风回头对那女人说:“你先回去换身衣服,好好休息。这人交给我吧。” 那女人身上又疼又腥,巴不得赶快回家,当下点头应了。 悲我风带着小乞丐一路而去,旁人看他身着昂贵,气度不凡,身边还有武功高强的婢女,想来是贵族少爷,就不在意他的年纪,由他去了。 最里一桌的那个少年看到这里不觉好笑,对老者说道:“这个悲我风居然还敢自称是我兰华贵族,先生,我们去看看他怎么对付那小乞丐。” 两人紧跟着转过口子进入东街。 却说悲我风带着小乞丐走出东街,来到一处闹市角落。他放开小乞丐,露出温和的笑容,自怀中拿出两枚银币,道:“一百块,吃半个月够吗?” 小乞丐看着银币,呆呆的点了点头,不明所以,看向悲我风,只见他如神灵般纯净的眼眸望着自己,顿时心中难受,流下泪水。 “怎么哭了?我身上带的钱不多,再给你一百吧。” 他说着又拿出两枚银币。只见小乞丐双腿一曲,跪了下去,倒头便要拜他。他伸手拉起犹在倔强的小乞丐,笑道:“不用。我相信在这世上,没有人愿意活的如此。收下吧,以后你要是饿了,千万别在白天抢东西,容易被人抓住的,明白吗?” 小乞丐其实和他差不多大,可在他面前,却感到自己正接受一位长辈的关心,心中温暖极了。 为什么,在我最穷困的时候,挺而走险,所得到的结局却是那般凄惨?没人知道,悲我风温和的笑容背后,是滔天的怨怒! “快点走吧。”他将四枚银币交给小乞丐,挥了挥手。 小乞丐转身,走了两步,一边窜出一个少年拦住他,平静的说道:“走不得!” “是你!”悲我风惊讶的看着他。少年冷笑:“好人,你刚才说的话,都是骗人的了?难道这个人抢东西的事就这么算了?” “他也是可怜人,你又何必计较?”悲我风略有些不满。 “可怜?你难道没听过,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你没资格说这话!讽刺这些连饭也吃不饱的人,我为你感到羞耻!”悲我风控制不住怨怒,走上一步,磅礴的内力急速奔走,似随时都可作全力一击。少年面色一变,身不由己退了一步,说道:“我可以收回我的话,不过这个人,我必须带走!” “那你尽管试试!”悲我风又走了一步,霸王怒气似若咆哮的洪流在水闸处狂涨。 少年不再退了,双掌徐徐平放,已是防守的姿势,动作代替了言辞,神色凛然。 悲我风冷笑,侧身挥出一掌。 这时周围空出一个圈子,早有人发现这里的争执,两个不满十五的孩子要打架,还颇能引起路人的兴趣,不过随着悲我风一掌递出,所有观众都吸了口冷气,不管会武不会武的,无不后退! 八层境界!这个勉强算是少年,居然一出手,就表明了自己的功力,我是八层境界!不怕死的继续围着吧! 他这掌,是半圈式一扫,只为了腾出块更大地方,好施展手脚,也同时告诉面前少年,你衡量着,别自寻死路! 果然,少年见他一出掌,就知道不妙,回头看了眼一直跟着他的老者,老者本眯着的双眼猛的暴出两道寒光,双手抱在胸前。少年见此略微放心,回头左走一步,说道:“光有功力,招数一般,可算不得高手!” 悲我风对站在一边的乞丐说道:“走吧。他拦不住你。” 少年也管不了乞丐了,面对悲我风静气凝神,准备大战。 “我们年纪差不多,就当比试武艺吧,瞧你为人正直,我不愿伤你。”悲我风侧身而立,看少年绕步,找寻自己的防守薄弱处,满不在乎的放出狂言。 少年听了难忍怒意,跃起一腿踢向他胯部。 他反手挡下,惊呼一声。转身一拳打出,被少年闪过,接着跟进一招,快的让少年只有闪避。 “咦,你瞧不起我吗,怎么用洪拳?”少年躲了三拳,稳住身子,又是一个侧踢腿,腿影连连。 悲我风连连挡下,惊问:“你使的可是天残腿?” 少年哼了一声,道:“你就继续用你的洪拳吧,被我踢伤可别埋怨!” 悲我风亦冷哼,双拳变掌,一条淡金的长龙绕身飞腾,气势逼人,力有万钧。少年收了腿,打出一掌,一道比他手掌略大了三分的微红掌印飞向龙身,发出瓦瓷破碎的响声,掌印打在龙身,四溅消散,龙身无损。悲我风笑道:“才五层境界,如何挡我绝学?” 金龙猛一甩首,冲向少年。只见他慌乱中腿掌齐出,却仍伤不了金龙。 眼看就要被金龙撞上,站在一边的老者闪身而出,挡在其中,双掌一推,闷响声压抑,叫人听了血气翻涌。悲我风惊道:“九层境界?!”时间已由不得他惊讶了,老者冲了过来,单掌劈下。 他脚步移动,身影飘闪,老者连劈五掌,连他衣边都沾不到。 “凌波微步?”老者身形放慢,双掌并推。 悲我风打出金龙,与老者拼斗,两人内力搅在一块儿,尘土飞扬,内息四射,不少人被推倒,所幸无伤。悲我风骂了一句“该死的大力金刚掌”!一连退了七步,身靠墙沿,手抚胸口。 大力金刚掌一掌三重劲,一重叠过一重,他挡到第三重,金龙崩裂四散,有一小部分内力冲入体内,若不是有霸王怒气护身,他就要受内伤了。此时也不好过,气血不顺,他必须调理片刻。铁海棠挡在了他身前,却不动手,连少主八层境界都不是这老者的对手,何况是她呢! “先生!”少年叫住了老者,走上前来。“让长辈架招,实在抱歉,我是输了,你可愿与我换个地方聊几句。” 悲我风豪爽笑道:“好,我随你去!” 第二卷 堕落的王子 第五章 话说,四人来到一处酒楼。 那少年点了几碟素菜,再要了一壶酒。老者不喝酒,捧了一碗米饭就着素菜吃了起来。 少年为悲我风与铁海棠倒上酒,然后用怪异的目光瞧了眼铁海棠,笑道:“她是你的姐姐还是你的婢女?” 悲我风大笑。铁海棠怔怔无言。 “瞧,人家一下子就看出来了,哪有婢女和主人一桌子坐下喝酒的。”悲我风笑道。“她是我干姐姐。” 莫明,铁海棠听他这么说,心里很开心。 “所谓不打不相识,我们交个朋友吧!我叫古秋岩。” “古秋岩?!”悲我风一抖手,酒杯中的酒洒了出来。 一直安静吃饭的老者余光瞄着他,似在戒备。 “有趣有趣!你知道我是谁吗?”悲我风豪爽的大笑。 古秋岩微笑的看着他,“怎么,你比我这个兰华三皇子还要有身份?” “哎,身份是差了点,不过你武功却比不过我。哈哈!”悲我风顾左右而言他,不过显然古秋岩很较劲。 “怎么,你不愿交我这个朋友?” 悲我风犹豫了片刻。 “非也,我只怕说出我的名字,你就不交我这个朋友了。哎,名字身份这些都是虚的,朋友贵在心知,你就叫我无名客好了。” “呵呵,你说我有趣,我看你才有趣,一个名字都要推三阻四,还无名客,你武功是高,可也不能给自己乱起名号啊!” 悲我风呆呆的看着杯中酒。 古秋岩眼中闪过一丝焦急,说道:“我是诚心交你这个朋友,若你真不愿说,也罢,以后我就叫你无名客吧。” 悲我风一口喝尽杯中酒,叹道:“我叫悲我风。” 他看着古秋岩平静的面容,问:“我是已亡的莫禾王子,你认为,还能交我这个朋友?罢了!你们动手吧。” “少主!”铁海棠这时再笨也知道他是在唱戏了,赶忙进入自己的角色,嗯,悲愤还可以,就是没有着急的神色。不过不用担心,古秋岩和那个老者都注视着悲我风呢。 “其实,我早知道是你。”古秋岩双眼尽是赞许。“从你来到这里,我就得到消息了。听闻你去东街头的汤料摊,我以前正好去过,对那里面的肉汤很是怀念。一来,可以瞧瞧你这位王子,二来,也好再次品尝肉汤,毕竟,我在宫中无法尝到。你想不到吧,刚才我是故意为难你,想比比武艺。呵呵,要是传出去,我堂堂三皇子拉着一个乞丐不放,会笑死许多人的!” 悲我风和铁海棠都忍不住笑了。古秋岩欣慰的看着他,“你可以随便编个名字告诉我,但你没有这么做。只有心胸坦荡之人才会如此。” 悲我风道:“好好的气氛现在全变了,其实有很多事,不知道比知道好。” “你放心。我父皇一直很疼爱我,相信我。我觉的,你是个善良的人,他不会伤害你。而且,你既然是我的朋友,相信也没人会把你当敌人看待。我一直有这样的感觉,你将是我的好朋友。呵呵,你是莫禾的王子,我是兰华的皇子,我们的先人有莫大的仇恨,可我们在彼此的友谊中,将仇恨化解,这很美妙,不是吗?” 悲我风苦笑着摇了摇头,道:“根本就没什么仇恨。以前我们一直在红叶谷中生活,早就喜欢上平静的生活了。世界是如此的美好,谁又愿意杀来杀去呢?我家老大在最后还对我说,让我努力的去过平凡的日子。是你们把我们当仇人看,这么多年下来,莫禾人和兰华人早已融合在一起,莫禾的后人就是兰华的后人了。可能就你们皇室没有改变吧。可天下没有战争,大家安居乐业,这是多么美好,谁又愿意来破坏它呢?” 已吃完饭的老者,听到这里,冷冷的问道:“那为什么你们一直不交出宝藏?”仅仅一句话,就如冷冷的剑锋砍向悲我风。 他气愤的站了起来,重重的砸碎酒杯。 “给了你们,我们还能活吗?” 古秋岩与老者皆愣住了。 一直被士兵监守住的我们,把唯一你们要得到的宝藏交出来,你们会放过我们? 这道理很简单。 可古秋岩与老者从没想过,他们不曾站在红叶谷众人的角度去看待这个问题。 铁海棠忍不住在心中赞美少主,这般才智,还需要惧怕什么呢? 悲我风却在心里暗笑。今天的打斗,对话,他昨天早用预知一一看过,现在,他只是重新做一遍而已。所有的问题,都用假想解决了。接下来,就应该古秋岩说——哎,原来父皇他们一直都想错了。 古秋岩叹了口气,“原来,父皇他们一直都想错了。” 悲我风看着老者,心想,老头儿,快问吧,我巴不得都送给你们呢! 老者冷冷的问道:“你现在愿意把宝藏交出来吗?” “随便吧,不过你得先让我姐姐离开这里。” 古秋岩肃然而立,说道:“悲我风,你可愿意和我结拜?” 哎,来了,我能不愿意吗?忙了这么大半天,就为了你这句话呢! “什么?你,你要,要和我结拜?”他的舌头似乎卷了起来,脸上的神情宛如见到一匹狼要和羊睡一起。 “三皇子!”老者也震惊了,可转眼间,他就从惊讶变为敬佩。 “那不过是身外之物,值得吗?” “我要的不是钱,它是有价的,可你,对我来说却是无价。平生朋友到处在,却从何方觅知音……悲我风,你材德兼备,武艺超凡,实乃人中龙凤,今我与你风殊类别,一见倾心,亲若兄弟,难道你觉的我古秋岩不配做你兄弟吗?!” 悲我风热泪盈眶,拿了铁海棠的酒杯,倒上酒,举杯说道:“我今年十三。” 举杯相碰,古秋岩道:“我今年十四。” “大哥。” “弟弟!” 两人一同出城,赶往城外一座小山,展开轻功来到山巅。 “就这儿!” 后面老者跟来,手中拿着两块木牌,见其上一写“天”一写“地”是为天地牌位。 过了片刻,铁海棠来到,手上拿着两张红帖。她背后有个包,拿了下来,笑道:“那掌柜的把笔和烛香都给我了。” 当下,几人点香燃烛,上放天地牌位。悲我风与古秋岩各自在帖子上写下姓名、生辰、籍贯、父母,此为金兰谱,互相交换,拜于天地。 “古秋岩/悲我风,虽两家异姓,既结为兄弟,则有福同享,有难同当,锄强扶弱,造福人族,同心协力,追求理想。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只愿同年同月同日死。皇天后土,实鉴此心,背义忘恩,天人共戮!” 大笑声,震的小山群鸟飞腾。古秋岩揽着悲我风的肩道:“以后你有什么打算?” “没打算,到处看看玩玩。” “我这次是去格林美英就读,直到毕业要呆四年,你能陪我一起去吗?” “读书?没意思。” “可惜啊,听说格林美英的天才学员玉飞龙如今十七岁到达第八层境界,要是你去,他这个天才的名号就该让给你。” “虚名而已,读书很麻烦的,这片美好山河,我还没有一一看过。” “是啊,不过风景固然迷人,可与格林美英的双神一妖三冰四烈比起来,就差的远了。” “什么双神一妖三冰四烈?” “双神,是铁海关萧肃水亲王的女儿萧韵与嘉禹城沈连亲王的女儿沈星月,她们被格林美英的学生并称双神,一个知识渊博,飘渺仙韵,一个武艺出众,神姿凌人。一文一武是无数男人的梦中女神。” 悲我风擦了擦鼻涕,问道:“一妖呢?” “还有几个我不是很了解,不过,一共十个,都是人间绝色,我想,或许我到了那儿,也会拜倒在她们的石榴裙下。” “真有这么美?” “格林美英的学员有许多都是王公大臣的子孙,眼光本就很高,怎么会假。” “这个……” “到我住的地方去吧,下午我们好好聊聊,晚上住我那儿。哎……明天我就得走了。” “这个……” “我听说,萧韵放出了话,只要有人学分比她高,才智令她折服,她就愿意做那个人女朋友。” “那她有男朋友了!” “没有。她现在二年纪,还有两年时间,估计以后会有吧。可惜了,你要去,她肯定输给你。” “这个……” “那沈星月也说了,只要有人武功比她高,她就直接嫁给对方。” “她武功比玉飞龙还高?九层?!” “七层。” “那玉飞龙?” “九阴真经第七层。” 悲我风吸了口冷气。 九阴真经! 古秋岩不急不慢的说道:“最主要,她还会生死符。向她挑战的人,无不痛苦的在地上挣扎,有的把衣服都撕裂了,血肉模糊,苦苦哀求。就连玉飞龙,也没撑过一个小时,哎,中了生死符,还真是生死两难啊!” “不过,你要是去了,八层龙象乾坤决,凌波微步,还有一拼的机会。” “大哥,我还有六脉神剑……” 古秋岩可惊了,跳起来,张大了嘴,瞪着他。 他摸了摸头,“不知道打不打的过呢?” “算了,反正你也不想去。”古秋岩唉声叹气的说。 悲我风笑嘻嘻搭住他的肩,“再美的山河也无法与格林美英相比,大哥,我决定陪你去——那十名美人固然能消魂去骨,兄弟我又有何惧哉!就算死在学院里,我也要去!嘿嘿,谁叫咱是兄弟呢,有难同当嘛!” 古秋岩一脚踢开他,笑骂道:“禽兽啊!还有难同当?你是抢女人去的吧!” “放心,等咱到了那儿,推倒十个,上五个甩五个,肯定分你一半。” 一路笑,一路闹,铁海棠与那老者只有跟在后面默然不语,毕竟这是两个少年的世界。 见悲我风小声的打听老者的身份,古秋岩笑了笑告诉他。这是迦叶寺三大护国神僧之一的平静。 三大护国神僧分别是怒禅、苦莲、平静。三僧的年纪与本领,亦是如此排位。 “他是我的老师,从我四岁就开始教我基本功,我一直都称他先生。” “我可以让平静神僧把宝藏的地址带回去。” 这句话意思很明显,我把宝藏交给你,让守护你的神僧带回去,在皇室中,一百多年没搞定的事情让你轻易办成,可牛了吧。 古秋岩笑了笑。一路来到他的豪华套房,悲我风让铁海棠回自己住的酒楼收拾东西,他们的坐骑还留在那儿。平静则去自己的房间。古秋岩亲自泡上茶,慢慢说道:“可能,与你想的不一样。父皇是很疼爱我,可我们兰华国的传统,皇位只会传给大皇子。所以,我无须功绩。不过,能把宝藏献给父皇,他一定会很开心。谢谢你。” “都是兄弟了,还说这个做什么。” “决定好了?” “什么?” “去格林美英呀。” “嗯!他们知道我的身份,还会让我读吗?” “你是我的兄弟,而且,一个十三岁的八层武者,这样的天才,谁若反对,不怕被北奥武一掌拍死?” 北奥武,六十三岁,降龙十八掌第九极限境界,格林美英学院院长。 第九极限境界,就是第九层中达到极限,说不定一日就可突破成为第十层颠峰武者。不过,他似乎五年以来未有突破。 真想快点见识见识降龙十八掌,悲我风心中升起一股激情。蓦然,他想到了悲歌天,在十层龙象乾坤决面前,这北奥武又算什么! 可是,他死了。 晚上吃过饭,悲我风对古秋岩道:“走,喝花酒去!” “喝花酒?我是兰华三皇子,去喝花酒要被人知道那还得了!” “别告诉我,你没玩过女人……” “我在皇宫里可有三个女朋友!” “上过没?” “见你的鬼了!” “太保守了,真是,丢脸啊……没玩过女人,那还能算是男人?” 古秋岩被他说的尴尬无比,挥手说道:“你去吧,恕我不能奉陪。” 第二卷 堕落的王子 第六章 动物总是在寻找食物,为了吃饱,为了继续活下去。 当人不用寻找食物,总是吃饱喝足,生活安定的时候,如果没有更高的追求,就会很无聊。 天堂地狱对死亡来说,是不存在的。 他只关乎于追求。 黑暗,是打开心中枷锁的钥匙,是召唤猛兽的歌谣…… 小乞丐躺在垃圾堆里,随手从身边一个垃圾袋中翻出被人吃了大半剩下的苹果。在破烂发臭的衣服上擦了擦,咬了下去。 他另一只手,一直放在裤裆上,抖动着。 良久。 他发出爽快的叫声。 白天一个大恩人给了两百块钱,可他没舍得花,一直放在口袋里。 准确的说,他今年十四岁零一个月。 他的父亲同样是个乞丐,母亲是妓女,现在都不在了。 终于把白天那个有点胖的女人从脑子里抹去,他安静了下来。 有人踢开挡在路上的垃圾走进来。 那人丢下一个女人,转身走了。 小乞丐偷偷的看过去,这不就是白天的那个女人? 她转动着眼珠子,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他坐在屋顶,手上夹着烟,烟丝飘散,双眼兴奋的看着垃圾堆中的小乞丐。 试探了一会儿,小乞丐把女人的衣服脱了。 贪婪的摸了许久。 他在抽第三根烟的时候,看到小乞丐趴到了女人的身上。 “除却一身寒风冷雨,投入万丈温暖海洋。深含,浅荡,沉醉,飞翔。” ——黄金榜上,偶失龙头望。明代暂遗贤,如何向?未遂风云便,争不恣游狂荡,何须论得丧。才子词人,自是白衣卿相。 烟花巷陌,依约丹青屏障。幸有意中人,堪寻访。且恁偎红倚翠,风流事、平生畅。青春都一晌。忍把浮名,换了浅斟低唱。 跃下。 垃圾堆中。 小乞丐穿上衣服。 他走到他身边。 女人依然躺着,脸上是泪,身上是汗。 他用脚尖挑起扔在一边的长裙,盖住了她的身子。 小乞丐呆呆的看着他。 “舒服吗?” 小乞丐不好意思的点了点头。 “很好。” 他说着,从腰间拔出匕首,蹲在女人身边,把她的心脏挖了出来。 回过头。 小乞丐在呕吐。 不经意看了一眼,小乞丐快站不稳了,他的腿软软的使不上力。 在他手中的心脏缺了一块,暗黑的血自他嘴角流出。 “不用再吐了。” 他在小乞丐头上拍了一下。 …… 暴风城在兰华地理位置极其重要,靠近南江直通长运码头,东西南北各有四座小城将它拱卫其间。有些人说,暴风城牵五山。这五山分别是经维山,峻达山,岚山,惠山,乾山。五山各自把一条腿伸了出来,踢向暴风城。山脉之间大量的居民都会赶来暴风城商贩。而兰华最大的四个商业集团的总部就设在这里。 暴风城比起国都,少了几分庄严,多了些许风情。醉红楼、天渔馆、彩云街,整个兰华消费最高的地方,全在这里。 兰华第一歌妃严师师,亦久居在此。 想来可怜,国都的大官们,经常开溜,跑到暴风城来过把瘾。 连老皇帝古奥修,有时也会生出迁都的念头。 在暴风城美轮美奂的建筑群中,最引人注目,耀眼独特,是那城市中央巍然屹立的冲天石塔。 格林美英标志性的建筑,便是这座,八边十二层占地一千六百平方的石塔。 经过暴风城的人们,当他们望向石塔的顶端,在他们的心里,会出现一个响亮的名字。 北奥武! 只有北奥武,能在石塔的顶端,临风而坐。 那一层,是他的居室。 偶尔,在天空中飘荡着龙啸声,听到的人就会想,这个时候,北奥武正在塔顶修练降龙十八掌。 格林美英有在朝的年轻武将,有在朝的年轻文臣,有亲王的女儿,兰华一品神武将军关海山的孙子关鹏举亦在此就读。整个学院有文有武,有军事讲座,文学社团,歌舞组合,棋画班,还有最激动人心的兰华大陆武学研究会。近千门武学,百位武师齐集于此。 学员一万三千七百四十六人。 今天,将会增加两人…… 格林美英正门,近千学员将道路挤的水泄不通。 “让一条道出来!”有几位武师在叫喊,人群乱糟糟的,许多漂亮的女生挤在一起,她们丝毫不介意,一道道目光射向长街另一头。 “三皇子就快来了,哇,我好激动哦!”一个捧着书的小女生眨巴着小眼睛,她的同伴一起笑着。 “终于能见到三皇子啦!” “十四岁第五层境界,以后可能比玉飞龙还厉害呢!” “听说他很可爱的。” “再过几年肯定是个帅哥,我得挤到前面去,第一印象很重要。” 男生们一面对那些女生表现出的兴奋感到不满,一面紧紧的望着正门外站着的三个女子。 正门外站着十几个人,有武师,有文教,有暴风城官员。 其中三个女子很显眼,最左边穿着黑色劲装背负长剑的女子,大约二十左右,黑色短发,神情冰冷。 中间的女子穿着绿色长裙,站在那儿显的文静典雅,精致的小脸上双目闪动着智慧的光芒,一头墨绿的长发扎成两条辫子弯曲垂落,在风中轻荡。看着她,能感觉到一种使人沉醉的神韵流淌在她全身。在三人中,她的个子最矮,年纪在十五左右。 右边的女子与她年纪相若,穿着云霞般的锦绣宫装,长裙及地,紫发披肩,宛如流云,脸上带着淡淡的微笑。尽管她打扮的象个生长在宫廷中的小公主,可身上仿佛带着一股与生俱来的英气。 “是姜老师,萧韵,沈星月!” “哇,梦中女神啊!” “平时想见都见不到,今天全来了,那儿,还有那儿,看见没?” 远处传来欢呼声,人海中见到许多人鞠躬行礼,一些士兵高举长剑…… 数十名武师缓步走来,跟在后面的是一辆古旧的宫廷马车,车壁上雕刻着兰华国的标志:一朵在长叶护拥中的滴水兰花。 马车在格林美英的正门前停下,期待以久的众人响起震耳的欢呼声,兰华国三皇子古秋岩终于来到格林美英,连几位年近花甲的文教都情不自禁鼓掌。 车门被打开,一名少年走了下来。 他略有些不自在的抓了抓头,冲着车内喊了句:“你推我做什么!” 声音。 停了。 “你是谁?”一身宫装,长裙及地的沈星月竟第一个窜到车旁,站在门边,可她等到的却是眼前这个白发少年…… 丢脸,真丢脸…… 悲我风扫了周围一眼,对车内道:“你再不下来……我就砸车。” “刚才你不是羡慕我吗?让你先出出风头。” 这时,萧韵站在沈星月身边,对接着走下马车的古秋岩喊道:“表弟!” 沈星月一转眼就忘了悲我风,扑到古秋岩身上。 “堂弟,我可想死你了。” 真汗……悲我风喃喃的道:“你可没和我说过,这儿还有两个表姐。” “两位姐姐好,这是悲我风,我结义兄弟。这是萧韵,这是沈星月,小风,叫姐姐。”古秋岩飞快的介绍了一下,施施然向四周招手,一派皇家风范。 悲我风苦哈哈的喊了两声,面前这两位就是双神?他心里暗骂古秋岩,这家伙居然拿自己的姐姐来勾引人,想不佩服都不行。 一行人走入格林美英,众人见识了三皇子的风采,也各自作鸟兽散了。还有一些格林美英的武师文教,几个暴风城的官员,簇拥着古秋岩,客套话不要钱的乱甩。孤单的悲我风无人理睬,只有打量周围的景色。 早在马车上望见石塔,这时站在其下,感觉更为具体。 中间广场,左边可见三座小楼,楼间是花圃,雨花石铺砌的小道四面俱通。右边一块用铁网围成的草地,足有近千平方,隐约可见一些石盘,石锁,石吊,都是练功的家伙。 再过去,是几片低矮的小屋,红瓦白墙。 正面,一栋主楼,五层,粗略算算宽有两百多米。 这主楼后面即是石塔。 悲我风跟着众人走入主楼,来到第三层,房门外挂着一块牌子,上写“白菊堂”。 进门,数十张木桌,有两个老者坐在里面。 办手续,签字,交钱。等等……悲我风忍不住问了句:“这些还得你自己来做?” 古秋岩笑道:“这是我人生唯一的入学手续,交给别人做太可惜了。” 直到这时,那些武师,文教,官员,才注意到悲我风。 “这位是……”一个肥胖的官员问道。 “他是我的结义兄弟悲我风,也是来入学的。” “悲我风?!” 好象知道自己的人不少,有几个官员惊呼一声。 “你是从红叶谷出来的悲我风?” “没错。”悲我风笑眯眯的点了点头。 “三皇子,你难道不知道他的身份?” 古秋岩笑道:“我身在皇室,岂会不知。大家不用惊疑,他现在是我的弟弟,我们已拜过天地,交换过金兰谱。姜总教,可以为我弟弟办一下入学手续吗?” 姜总教,即是身穿黑色劲装,背负长剑的姜凤仙。她冷冷的道:“三皇子入学,也是先通过考验。他只要能通过考验,就能入学。” 悲我风好奇的看着她,一脸冷冰冰的样子,对古秋岩也不例外,这女人,是不是属于三冰之一呢?他随口问道:“什么考验?” 姜凤仙冷冷的道:“可选文武其一。文,回答文教十个问题,答对通过。武,挑战武师,五十招不败通过。” 悲我风挥了挥手,道:“打来打去有辱斯文,不选武。” 这些人中本有文教,这时一个年老的学者走了出来,还未开口,一旁的萧韵插在两人中间,轻轻说道:“让我来问,可以吗?” 智慧女神……悲我风心里刚闪过这个念头,那姜凤仙居然一口答应。年老的学者用一种“你死定了”的眼神看了悲我风一眼,退了回去。 古秋岩坏笑着坐下,接过一位官员送来的茶水,对悲我风说道:“别勉强,表姐可是学院顶尖的才女。不行了,就换武考吧。” 悲我风面对萧韵,洒脱的伸了伸手,请。 “海与江,谁大?” “一样大。” 萧韵用惊讶的目光飘了考生一眼,继续问。 “老人和孩子,谁聪明?” “一样聪明。” 萧韵下意识弹了弹食指。 “天上有神吗?” “有。” “瞎说!你看到了?” “我亲眼见过。” “你……好吧,我问了个愚蠢的问题。” 萧韵抿了抿嘴,继续问。 “人可以看多远?” “有多远就能看多远。” “你可以看到国都吗?” “我可以走到国都去看。” 悲我风笑了笑,还有六个问题。 萧韵瞪了他一眼,继续问。 她问的快,悲我风亦答的快,两人就如对话一般,一直到第十个问题。 就连古秋岩也身子前倾,凝神细听。 在场众人,无一不被悲我风超凡脱俗的才智折服。 这些他们想都想不到的问题,刚听到还未开始思考,就已从他的口中得到了答案,这已不是考验,而是表演,宛如魔术般神乎其技。 天才!观遍整个兰华大陆,也找不出这样的天才! 要做到这一点,并不难,如果你有预知…… 萧韵右手不停的弹食指,紧皱双眉,她似乎忘了,她是在出试题,考验一个少年是否有资格进入格林美英。好象,她已将悲我风当成一个对手,一个她必须战胜的对手! 第十题。 “爱情是什么?” 没有问之前,悲我风已在沉思,这时不觉苦笑。 爱情是什么? 千百年来都没有一个智者能够真正将它说个明白,就算只是解释一下,那得花多少时间? “要我回答也行。”悲我风叹了口气,向她走去。“不过,请你先让我吻一下。” 请你先让我吻一下。 萧韵看着他走到身前,凑近自己的唇,她的大脑一片空白,鼻尖碰到了他的脸,闻到了他的气息…… 边上的人都呆住了,情不自禁屏住了气息。 古秋岩的眼珠子差点掉到了地上。 就在最后那一刹那,悲我风转了个身,双手高举,说:“这个……今天天气真不错,我们年轻人应该运动运动,谁给我武考?”萧韵猛然做出反应,退了两步,双手捂住胸口,大口喘息。 “哼,我来!” 说者,一身宫装,长裙及地,紫发披肩…… 第二卷 堕落的王子 第七章 看着格林美英双神之一沈星月,悲我风笑道:“还是算了吧,我知道,女孩子换衣服总是很慢的。” 沈星月冷笑道:“连爱情都不知道的笨蛋,等会输了别哭鼻子。” “哦,这么说,你知道?” “爱情不就是男人和女人在一起!这么简单,我怎会不知!” 萧韵捂住了脸,看不下去了…… 悲我风听了大笑,道:“既然我们有了爱情,就不必动武了吧。” 沈星月虽幼稚,这句话还听的懂,不觉脸上一红。她提起长裙,走到窗边,“下来,我们去练武场比划。” 她直接跃出窗,从三楼跳了下去。 最初看到她穿着锦绣宫装,决想不到她有这般洒脱。 悲我风摸了摸头,看向古秋岩,暗想,今天算是把两个女神都得罪了。 谁料古秋岩竖起拇指,意为赞赏。 “你小心点,打不过就认输吧,文试,算你通过好啦。”萧韵轻轻的说了一句,就从门外走了出去,她可不会学沈星月跳窗。 一群人跟着走了出去,悲我风也正要随大家下楼,姜凤仙转身拦住他,冷冷的道:“你是男人?” 悲我风苦笑道:“我十三岁未成年耶。” 姜凤仙冷冰冰的指了指刚才沈星月跳过的那扇窗,接着转身而去。 就在主楼楼下,两个男生正走着,其中一个拉住同伴喊道:“沈星月!” “哪呢?” “上面!” 那男生抬起头,在半空似云霞般飘然而落的沈星月印入双目……白色的…… 他刚说出口,站落在身边的沈星月飞起一脚,他被踢了起来,飞出三米远。 沈星月冷哼一声,转身走向练武场,他的同伴陶醉的自语,女神就是女神,连踹人都是如此优美。 一阵风从上头刮下,这人一惊转头,一名白发少年板着脸站在他身后。只见白发少年拍了拍他的肩膀,表情严肃的问道:“看到什么颜色?” “白色。”他脱口而出。 白发少年颔首道:“我果然没猜错。” “你还不过来!”沈星月已在练武场等他。 他笑着挥手,来了。 宛如情人相见。 练武场即是那块用铁网围住的草地。 几十人一批练着基本功的学生分散在周围。 他已面对沈星月站定。 绝大部分的人都收了功,放下手边的练功器械,略微靠近他们。 古秋岩等人也站在附近。 “开始吧。只要撑过我五十招。”沈星月这时哪还有宫廷小公主的样子,她随随便便的一站,浑身散发出高手的气概,一股强烈的内力在身体表面隐隐流动。 悲我风笑嘻嘻的点头,随即摆出洪拳第一式猛虎拦路。 “找打!”沈星月娇喝一声,糅身上前,掌出如风,只见她双手轻轻巧巧好似折梅,寒气微放。悲我风虎爪猛甩,却防不住她的双掌,掌影一瞬间兜住了他的上身。 姜凤仙对古秋岩冷冷的道:“看来他和我们学院是无缘了。” 古秋岩笑道:“未必。” 这时,悲我风上身后倾,双足扎地,整个人似被一根绳子牵住,后仰几乎碰到了地面,欲倒未倒,那根看不见的绳子牵动着他转了半圈,整个身子倾斜着来到沈星月身后。他双足轻点,跃离地面,横着飞了半圈。沈星月正转身挥掌,他恰好又来到了她的身后。 “这是什么身法?!”姜凤仙惊呼。 不少人发出了赞叹。在场只有沈星月没看到悲我风的身法,她一直想打到悲我风,可他一直跟着她转,连衣服都摸不着,别说人了。沈星月十分冷静,她摆出守势然后前跃,拉开了两人的距离,徐徐转身,见到悲我风就站在面前,还做着一开始的猛虎拦路,一动不动。 场面怪异极了,好似她根本没动,他亦只是刚刚摆出姿势。 “你只会躲吗?”沈星月气愤的骂道。 悲我风收了动作,叉着腰,酷酷的说道:“对天山折梅手我只需要躲。” “好,我看你有什么本事!” 爪影飘现,刹那间已到头顶,悲我风一惊,举手相挡。这时不再躲了,要知躲闪有好有不好,敌攻势凌厉,后招难料,躲闪后就难以反招,更别说找出对方弱处待以取胜。惟有挡下招式,看清对方变招,一一下来,才能摸清套路,窥出破绽。 一挡之下,悲我风手臂微麻,他架在沈星月手腕上,竟然如同被重锤击砸,心下暗道,莫不是九阴白骨爪?! 爪影飘忽不定,变幻无方,悲我风只有尽力防守,一连十七招,他不得不退,心中也是震撼,普通招式的力量根本挡不住九阴真经,就算他有八层境界一样被第七层的九阴真经轰退。 熟不知,沈星月心中亦是迷惑不解,直到这时,悲我风都在用普通招式,任何人也看不出他的境界,可这些简单的招式居然挡住了她的九阴白骨爪一连十七招! 他是几层境界?! 他不是只有十三岁吗?! 旁观者已道不出话来,所有的人都在猜测。 除了古秋岩。 吼!金龙怒现,盘绕全身,龙头包含住他的右掌,只见悲我风背负左手,单掌平伸,一股天下唯我独尊的霸气喷涌而出! 第八层! “龙象乾坤决!”总算有人认出这莫禾王朝称霸天下的武学。 沈星月被蛮横的轰退,不过她没有愤怒,依然冷静的看着对手。第八层?果然,很好。能见识到龙象乾坤决,我实在太开心了!她激奋的活动着手指,慢慢移动脚步。 “接招!” 爪影漫空飞舞,只见她越战越勇,连续被轰退数次,猛然将长裙下摆撕裂,接着爪舞腿飞。悲我风无法守在原地,他单掌挥动,八方游走,“这是什么腿法?”九阴白骨爪固然凶狠,但她腿法更是凌厉,悲我风差点中腿,不得不拉开距离。 “天下三种腿法绝技,一为天残,一为追命,一为风神。你的攻势直接应该不是天残腿法,又不像风神腿法猛烈无匹。出腿刁钻,角度难料,一击致命,且快而纠缠……见鬼!是追命腿法!” 沈星月撕裂心爱的裙摆,使出一直深藏的绝技追命腿法,却还是没有伤到悲我风,心中不快。因她痴武如命,此刻把他当成宝贝,对手难得,更难得的是想也想不到的对手,那奇怪的步法,龙象乾坤决,只这两种武功,就让她热血沸腾,难以抑制。“接着打!”说完一头扎了过去,她单腿飞踢,凌空裙舞,身姿动人。可悲我风却不是这么想,又是九阴白骨爪,又是追命腿法,考试啊,美女你干什么,拼命来的? “想破坏我发型!想追我的命?让你吃吃苦头!” “唰!” 一道银色剑气冷射而出。 “唉!”沈星月人在空中闷哼一声,落下后几乎跪倒,手撑着膝盖,骇然叫:“六脉神剑!” 悲我风并没用全力,仅伤了她的膝盖,如果用上全力,在她未防备之下,剑气会洞穿整条腿。侥是如此,沈星月一时也无法继续动手。 “别冲动,慢慢运气吧,一小周天才能恢复,嘿嘿,要不要我等你三分钟?” “你……你得等我,我还没打够!” “还要打?”悲我风哀叹,伸出左手,说:“你难道没注意我一直让着你,五十招早就过了,那个,姜总教,可以让我办入学手续了吗?” 姜凤仙努力使自己平静,她走上前,冷冷的道:“入学前,先接受我的挑战。” 晕倒…… 悲我风看向古秋岩,他居然袖手旁观!好吧,是不是要打遍整个格林美英?进入这里,是自己计划的第一步,绝不能失败! 他笑眯眯盯着如冷山般的姜凤仙,说道:“还是不要了,万一你输了,这么多学员,很丢脸的……” “我会输吗?” 姜凤仙足不惊尘,飘然而来。 “老师输给学生,一定很有意思。” 出掌,似不带一丝力气。 悲我风好奇的看着白玉无瑕的纤纤小手,伸过去仿佛要摸一下。 “咦?”他的手一滑,从姜凤仙掌边穿过,整个身子失去了重心。 太极拳?他还不及细想,足尖一点,大翻身,再伸手去摸她跟着挥来的小手。 还是摸不到。 一股劲力在她的手边如同旋涡,将他的手弹了出去,如果他少一分内力,手就会弹回来打中自己。 好象不是太极拳。 姜凤仙带着冷笑,背负一手,单掌紧跟悲我风,任他出掌也好,躲闪也好,始终逃脱不了。而奇特的是,看她伸来的手,竟似软软无力,可悲我风就是摸不着,碰不到。 更别说挡了。 闪电般的一个念头划过。 “移花接玉!”难怪这么冰冷,原来是练了明玉功。悲我风一笑:“你的移花接玉八层境界是厉害,不过,我若要破也非难事。” 自从签定了救赎女神与堕落王子的契约,悲我风体内的霸王怒气再也没有戾气产生,相对而言,三十六天需要吃心吞脑的限制更是麻烦些,不过好处也足见体现出来。这段日子吃的人心营养不算丰富,不过霸王怒气却愈加厚实,同为八层境界,已超出了护体神功的范畴,除非有第九层境界才能伤他。 只见他带着微笑,对跟来的小手视而不见,迎着走了过去。 姜凤仙手上一发力,满以为能震退他,可触手后所有的内力却如击在坚硬无比的山壁上,不但反震回来使她气血翻滚头晕目眩,而且霸王怒气似找到一件喜欢的事物,第一次不受悲我风控制窜入了她的体内,游走在她的经脉中,一时间仿佛无数道微弱的电流传遍全身,酥麻瘙痒令她几乎呻吟。 悲我风自然不知道她身体变化,动作不停,右手如愿以偿摸到了她一直跟着自己的小手,握住了之后,身子靠近她,几乎贴住,然后坏笑的拉着她转悠起来……宛如跳舞,牵动了在场所有人不堪重负的心脏。中央位置,白发少年,冷傲的姜总教被他牵着手,飘然而走,时停时动,偶进偶退,天呐!华尔兹! 正是: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颜玉空惆怅。 冰玉美人难为舞,谁言销魂非我狂。 窜入体内的霸王怒气不再游走,电流酥麻的感觉消失了。姜凤仙恢复了冷静,猛一抽手,推开悲我风。就在他准备迎接冰山爆发的时候。一边运气一小周天恢复状态的沈星月抖掌甩出三道寒光。 “也让你尝尝我的厉害!” 什么玩意? 没有防备的悲我风见寒光入体,心里好奇。 “最主要,她还会生死符。向她挑战的人,无不痛苦的在地上挣扎,有的把衣服都撕裂了,血肉模糊,苦苦哀求。”古秋岩的话回荡在脑海中,来的真及时…… 我靠!生死符…… 第二卷 堕落的王子 第八章 古往今来,再牛的人,该倒是时候,他还是得倒。 最爱伍子胥了,可他倒的让人很无奈。百战百胜的白起,说起他的死,仿佛剪刀裁纸。用一个人的本领来支撑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尊严,何等英雄!老英雄李牧也倒了,倒的让人如此愤怒,且又悲哀,仿佛上天的一个玩笑。同样的愤怒与悲哀不断的上演,岳飞算是重量级人物。好吧,一直都是爱的死去活来的淮阴侯,该倒的时候还真的倒了……最悲情只有他——项羽,别着天下最美且是他最爱的美人头颅,送走天下最骏且是他最忠的宝驹,倒在了江边。让人心碎的,是那刚向全世界喊出“老子天下无敌”的武圣。最可怜的是杨业,不同的电影电视就倒了无数次,还把潘美给害了。最郁闷的是李广,让我们见识了一种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倒法——迷路了……翼王石达开、英王陈玉成,倒的很像教科书。好似外公般亲切的林大元帅,倒在了最豪华的空中旅行途中…… 就如一句经典的话,只有英雄,才能倒的那般潇洒,那般令人措手不及。 王帝有一次在理发店的玻璃窗外,本是看洗头小姐的,可却被一个男人吸引了。尤其是见到他义盖云天,豪勇风光之后,被爆了头,还拿着机关枪乱扫,耳中听着从里面传出的歌声。 心里边,从前梦一点未改变。 今日我,与你又试肩并肩。 可,还是倒了。 这么多的牛人,都倒了,悲我风,还能不倒吗? 所以,他也倒了。 观众们或还有期待。 不少人心里渴望他能站着,笑笑说,这算什么,不就是生死符嘛。 失望。 古秋岩即是如此。 多数人是满意的,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白头小子居然跑到我们格林美英学院,拉着大名鼎鼎,无人不爱的姜总教,在练武场跳华尔兹。你大概不知道死字是怎么写的吧? 中了生死符,就等着看你撕烂衣服,抓破皮,挠出血,跪地求饶,瞧你还怎么耍帅! 站在古秋岩身边的一些武师、文教、官员,在他们的眼中,露出了兴奋、刺激、欣喜的神情。 这时,两个人跑向悲我风。 一个,是古秋岩。 另一个,是萧韵。 “沈星月,解开生死符!”古秋岩连堂姐也不叫了,现在绝不能让悲我风出丑,他是自己的结拜弟弟,又是聪明绝顶,武功高强的少年天才,让他在这里继续丢人,以后他会怎么向沈星月报复,会怎么对待格林美英,甚至可能把兰华国都带上。 沈星月还想不依,可见古秋岩着急的神色,口气是如此不容置疑,毕竟人家是三皇子。她向躺在地上的悲我风走去。 姜凤仙拉住了冲过来的萧韵,他可是八层高手,万一疼的失去控制跳起来打人,萧韵会怎么样谁都不知道,太危险,不能过去! 黑色的西装外套算是报废了…… 锃亮的皮鞋沾满泥,已看不出是双皮鞋。 可问题来了,衣服被撕烂了,鞋子因为腿抽搐才会如此,为什么,裤子是完好的,甚至没有一点灰……头发没有乱……脸上连滴汗也见不着? “不用了。” 悲我风忽的挺身而起,沈星月正走到他身边,这时刚好在面前,他一伸手捏住了她的鼻子,再弹了一下,笑道:“这算什么,不就是生死符嘛!” 对啊,我是倒下了,不过在玩哪,玩的就是你们。 “哈哈”悲我风狂笑了起来,笑的上气不接下气…… 可你就是厉害也别玩的这么过分,对吧。 沈星月疯了一般,九阴白骨爪,追命腿法,生死符,甚至还张着嘴恨不得咬他一口。 萧韵气呼呼的嚷嚷:“揍他,揍他!” 无数人影从四面八方冲了过来,有男有女,有老有少…… 捏女神的鼻子?你小子给我们躺下! 欺骗我们的感情?废了他! 这么会演戏,跑到我们这里来演?让你继续演,叫你演! 扁你需要理由吗? 嚣张?打的就是你! 乱了,疯了,简直就是毁灭日…… 成百上千人冲向一点,这场面是何等壮观。 “大哥,救我……”声音是从人海中飘出来的。 古秋岩哭笑不得,明哲保身算了。同时,他在心里对悲我风做出更高的评价,不容易啊,第一天来引起的轰动比他这个三皇子还热烈,不服都不行。只不过,似乎这样的欢迎方式,普通人不太吃的消。 萧韵站在古秋岩身边,古秋岩已退到人海之外。 这位聪慧文雅的女神,正挥动小拳头,嘴里叫喊着,还是那个两字,揍他。 姜凤仙神色复杂的看着混乱的人群,谁也不知道她在想什么。 悲我风脚下已躺了十几个人。除了一直缠着自己的沈星月不好下狠手,贴上来的人一一被他摆平,八层的境界,还真是高啊,就算是这格林美英也找不出十个来。 不过,脚边这十几个人比起四面八方拥过来的数百人,似乎少了些。 悲我风展开凌波微步,运起龙象乾坤决,霸王怒气护体,金龙外放,顷刻间身边再无站着的人了。 只见龙游身周,双掌收推,庞大的内力蕴藏在龙身,没有八层境界的人一触即退,人挤人,一圈一圈往外退去。悲我风飞快的冲到了古秋岩等人站着的地方,他收了功,拉过伟大的三皇子,喘息着道:“不行了,再玩下去要出人命了!” 古秋岩暗暗一笑,看向姜凤仙。 无奈,姜凤仙居然瞪了悲我风一眼,冰冷的双眼放出了电花。只见她挺身挡在前面,冷冷的喊道:“学院内禁止高声喧哗,群体斗殴,违者禁闭一周!” 总教自有总教的风采,威风八方的将大混乱硬生生压了下去。 不过那一道道杀气逼人的目光依旧停留在罪魁祸首身上…… 这一天,伤者上百,被踩者上十,被轻薄者六人。很不幸,连不可一世的女神沈星月,冰山威严的姜总教,都被列入了其中。 而造成此原因者,却是躲在古秋岩身后,捶腿弯腰犹在喊累,第一天进入格林美英的,十三岁少年悲我风。 仅此一人! 那些得意、嫉妒、恼怒,在这出小闹剧中就这么收尾了。可最重要的,是几年,几十年后,该得意的是否还得意,该嫉妒的,是否还在嫉妒。 几乎没有学生不讨厌入学的繁文缛节,可等他们长大,却依然乐此不疲的使劲折腾——童真到伪善,就这么被岁月给养熟了。 办手续的过程,就像风吹烟去。 三皇子身尊权贵,宫廷早在彩云街置购一处独院别府,就同那些亲王大臣的子女一样,格林美英的单身宿舍注定是无福消受。 二十七米宽一千六百米长的彩云街,在暴风城内偏南,横贯东西,路面以七色石砖铺砌似彩云延伸而开,街上吃店,珠宝,酒楼,书画,戏院,豪华瑰丽,兰华国最富有的人几乎都住在此,路上随遇者可能就是退位宰相,知名艺人,文武皇帝,闲话人必为谈吐风雅,散漫人定是行止有度。 古秋岩、姜凤仙、萧韵与几个官员步于街上。悲我风拖尾跟在其后,瞧点看面,惊喜交加。少了因裙摆撕裂有所不便的沈星月,也无甚大碍。只听得前人介绍彩云街各大人物,名品精铺,悲我风大开眼界之余,也有感慨。 恰时,古秋岩回首笑道:“弟弟,有句话说的好啊。坐井之蛙只有一孔之见,登山之人方知天外有天。我在宫里,可从没见过这么多新鲜玩意。” 悲我风亦欢喜,接道:“我又何尝不是呢!大哥,这次真是占你的光了!” 从建筑水准上来讲一个城市的好坏,可以听风。 若城中的风,与山河间的风,无有不同,那么,这城的建筑水平可谓当然高。 淡淡的,载着水木山土的味道,忽微忽骤,风不羁流浪在这条街上。 到了——观看,收拾,摆设,谢别几个官员,与萧韵、姜凤仙坐下,悲我风和古秋岩似有些疲惫。 聊了半个小时。 萧韵走了。 “总教,是不是,你喜欢上这里了,打算陪我们一起住?” “我在等你。” “等我?” “等你跟我走。” “见鬼,你要我跟你走?现在女士流行这么玩!” “你不能住这里,对于你这位特殊的客人,我为你在格林美英准备了单身宿舍。” 悲我风的脸一下子冷了下来。他忍了又忍,却还是没忍住,慢慢说道:“如果是这样,我不读了。” “入了学,不能不读。”回答是冷冰冰的,姜凤仙一步不让。 古秋岩慢慢放下手中茶杯,说道:“姜总教,让我弟弟住在学院中,是谁的意思?” 三皇子没帮着悲我风,也没表示自己的态度。为能否和结拜兄弟住一块而起争执,放在任何一个十四岁的少年身上都是可以的。但不适用于聪慧的三皇子。能不能和他生活在一个屋檐下,真的重要到需要姜凤仙说出“入了学,不能不读”这样的话来?要悲我风住入格林美英,并不是姜凤仙自己的要求,她没有理由,也不需要。提出要求必须贯彻到底的是格林美英,因为格林美英在兰华的地位,学院中大部分人都是官——兰华的官。许多二年纪只有十五六岁的少年都领了小小的官衔。这说明什么?格林美英需要对兰华国负责,负责的其中一个意思,就是保护兰华,具体的表现为替兰华做事。 让一个被自己亲手毁灭的亡国王子在自己最好的学院接受教育,学习兰华国平常人所学不到的技能本领,还让他自由的活动,以后出了事怎么办?是国王负责,还是格林美英负责? 这些,古秋岩没想过,悲我风也没想过,不能怪两人,他们再厉害,也有想不到的地方。 可格林美英必须想,且得第一时间做出对策。 对策有了——你在我这里学吧,不过得呆在我的眼皮子底下。准备了单身宿舍?对别的普通学员讲是正常的,对你嘛,特殊情况特殊对待,单身宿舍还是那个单身宿舍,不过,我会派几个人,住在你边上。 如此这般,一句话说出来,听懂了的悲我风知道,以后四年,他是没自由了。 姜凤仙是总教,所有武师文教的头头,得罪古秋岩和悲我风的事,只有她来做,也只能她来做。 悲我风一听就听出来了,古秋岩也一样。 悲我风说我不读了。 姜凤仙说不行。 古秋岩说,谁出的主意——谁做的决定,你告诉我,我看看我三皇子的身份能起到多少作用。 姜凤仙明显是考虑了一会儿。 现在,她担心的不是古秋言,相反,真正让她害怕的,是一声不吭阴沉着脸的悲我风。 古秋岩是三皇子,他有他能做的,也有他不能做的。 “院长。” 是院长的决定,是北奥武的指令。 他一听就沉默了。 北奥武的决定,他这个三皇子就算是为了兄弟也无法反对。 在暴风城,在格林美英,他可以谁也不顾,惟独北奥武,不行! 所以他沉默,无奈的看着悲我风,隐隐流露出不甘。 姜凤仙也看着悲我风,他若一怒而去,她就麻烦了。 她,拦不住他。 可她必须拦。拦不住是以后的事,以后的,那就是北奥武的事了。 她怕悲我风走。她怕北奥武亲自解决这件事。她知道北奥武的脾气一直不好。就如暴风城、格林美英的人一样,都知道。 他如果走,他死定了。 练明玉功一直都冷冰冰对谁也不关心完全投入修练与管理的,姜凤仙,居然关心悲我风! 担忧,他的,安危。 就在盯着他的时候,她在心里,一直喊着,别走,别走,别走! 也许,悲我风听见了。 他对姜凤仙露出微笑。 一笑就使她心中绷紧的那根弦狂鸣不止。 “学员,住在学院里才好,走吧。” 就在他和她走后,一直平静的坐在沙发上的古秋岩,慢慢的,从衣袋中拿出手巾,擦拭着额头的汗珠。 第二卷 堕落的王子 第九章 单间,有厨房,卫生间。 左邻,是姜凤仙的宿舍。 日常科目表格拿在手里,悲我风心里为自己的决定感到一丝懊悔。 他不喜欢被关着。 不论文化科目还是武教训练,都可以选择,去不去随意,学员只需要在每年年终通过考核。悲我风三岁能武,五岁能诗,也就不怎么在乎文科武教。“这里是兰华的未来,多结交几人总有好处。”他躺到床上,临睡前说了一句。 在暴风城外,平静和铁海棠送古秋岩与悲我风入城后,各自离去。 平静赶往国都,急将宝藏地址交给皇帝古奥修。 国都博默冶,皇宫御书房,金座玉案,高高在上坐着一位老者,穿着稀品慧兰橙黄色的长袍,头戴紫金冠,长须垂胸,脸色略暗,双眼乏神。左右首微低位置摆着两张小玉桌,文笔俱有,卷长于案,左首坐着一个年近四十,虎目威煞,身长二米,臂腰有力的男子,他手握钢笔,低头观卷。右首一个二十五六的年轻男子,有别于左首的威武,他文文弱弱,苍白的脸上五官俊朗,手指细长,亦握着一支钢笔,不过,他却未用神于卷,而是时而看看中间老者,时时注视左首男子。 想来中间老者不难猜测,他就是兰华国皇帝,古奥修。左首坐着的乃他长子,贵为太子殿下的古巍岳。右首坐着的是二皇子,是古巍岳同父异母的弟弟,古冷松。 古奥修有三个儿子五个女儿,除了留在格林美英的三皇子古秋岩,两人日日夜夜陪伴在他身边。这时,正在帮他批阅奏章,他将手中的文卷几乎都扔给自己的两个儿子,手里拿着几份阅读,时不时的打着哈欠,偶尔咳嗽。每每这位老皇帝咳嗽,整个御书房两位皇子,四个女奉,都会低声说道:“父皇/皇上万岁。” 御书房一共八人,剩下的一人,独自站在玉案前,他的年龄比古奥修还大,可看他精神体貌,却比这老皇帝要好上许多。就连太子都要喊一声父皇万岁,他偏偏站在那儿,一言不发,垂首凝神,双目略闭,背负双手。古奥修竟一点也不在意,即没理睬他,也没请他出去。从他进来直到现在,已站了近三个小时。 古奥修都快坐不住了,他的身体坐三个小时,已是极限,他心里只想着躺一会儿好好的睡上一觉。 “启禀皇上,平静大师求见。” 古奥修慢腾腾的反应过来,点点头道:“请他进来。” 平静走入御书房,一一行礼,落在最后那位老者身上,他喊的是“见过关将军。” 兰华国一品神武大将军关海山? 这位关大将军的父亲当年是打下莫禾的第一功臣,他本人更是宫中第一高手,兰华大陆四大高手之一。 “平静大师,你怎么不陪着皇儿独自回来了呢?” “三皇子已到达格林美英,此次贫僧赶来,是为三皇子让贫僧代送一份礼物献于皇上。” “礼物?” “这是三皇子的书信,请皇上过目。” 一个女奉接过书信,交给古奥修,他展开细看,短短几十行字,他却费劲的看了很久,放下信茫然问道:“红叶谷的人都死了?我怎么不知道?还有这个宝藏,真如此富有?” 平静欲答又难以开口。 左首坐着的古巍岳道:“父皇,这件事已经上报过,那日您在休息,儿臣就擅自处理了。” 古奥修想了好一会儿,对平静道:“皇儿信中说,这个叫悲我风的少年只有十三岁可是达到了第八层境界,而且善良聪慧,现下两人结拜成了兄弟,我想,给他封个爵……兰贵侯,兰贵候……大皇儿,你来写封爵圣旨。” 古魏岳应了。老皇帝一想又说道:“这宝藏是皇儿要来的,就送给他吧,他在格林美英读书习武,身边多些钱,我这个当父亲的也能安心。平静大师,你把宝藏起出来,送到格林美英去。” 左右两个皇子听了面色大变,可谁也没反对。 平静大师看了一眼两位皇子,心中忐忑不安,急忙领命离去。 古冷松起身说道:“父皇,今日的奏章所剩不多,儿臣和皇兄批阅即可,您这些天劳累未有好好休息,不如早些回寝。” 古奥修开心的道:“好。那就交给你们。关将军,有什么事,等明天再说。” 等老皇帝走后。古巍岳毫不掩饰的站起身子,一把将案上的几卷奏章砸在地上,指着关海山的鼻子骂道:“现在哪里打仗了?!你告诉我!要什么兵?你要兵难不成是要造反?!” 关海山双眼看着怒如猛虎的太子古巍岳,神色不变淡淡的说道:“老臣统领天下兵马,为的是保家卫国,现今异族日益强大,对我兰华虎视耽耽,而我手中有近五万年迈体弱的老兵,将他们与国都附近三城守兵对调,有何不妥?况且这是宰相与殿前兵马总指挥在去年就答应我的事,太子殿下说老臣有造反之心,实在是荒谬!难道宰相大人和殿前兵马总指挥与老臣一起串通做那可耻之事?” “为什么是二十万?既然对调,我批给你五万就行了!” “近日兽族内乱,几处群落有窜入兰华境内之举,吕望关区区三十万士兵,真有兽族群落袭击,怎么守的住?” “吕望关是兰华第一大关,天险配上三十万士兵,还会守不住?” “这是吕望关兵马总指挥徐将军的请求增兵奏章,太子殿下自己看吧!” 古巍岳展卷一瞧,咬着牙回到玉案前,提笔一挥,将奏章扔给关海山,冷冷的说道:“关将军,这二十万大军交给你,希望真的是赶往吕望关驻守边境,不然,我难以向父皇交代!” 关海山淡然收了奏章,转身走出御书房,长廊附近,他再拿出奏章,瞧上一遍,暗自叹了口气…… 古冷松对兄长笑道:“其实,关将军一心为国,皇兄大可以放心。” 古巍岳冷冷的道:“你那儿还有几份奏章?” “六份。” “拿来。”他伸出手,语气威严。 古冷松交给他,依旧微笑着道:“那封爵之事……” “哼,父皇糊涂,你也跟着一块儿糊涂吗?” 古冷松笑着点头,慢步走下,“皇兄晚上来我这里喝酒可好?” “不了,晚上还有事。” “那我先回了。” 古巍岳看着弟弟的背影,眼中是愤怒与无奈。他深深叹了一气,恶狠狠的说道:“再这么下去,就真的完了!” 却说,古冷松回到府上,一间房中,关海山坐在沙发上,端茶细品。 茶几边摆着一份奏章。 “岳父大人,这次亏了有您在。” “这三个小时,站的不容易啊。” “别说皇兄,就是我父皇也不能顶回您的要求,这次他减我增,可真是令人愉快的一笔买卖。” “如果没有宰相和殿前兵马总指挥,恐怕就我一个人,无多大分量。” “岳父大人乃是我兰华军队统领,一品将军!还有谁的分量比您更足?” “二皇子殿下,悲我风这件事,您不能急。” “怎么,难道看着老三把他收入囊中,置之不理?” “宝藏由他去吧,悲我风这个少年不易对付,等五大重关七城军马皆在您的掌握,再去找他。” “岳父大人是怕打了小的引出大的?” “论才干,太子殿下年有四十却实在比不上只有十四的三皇子,而且,最主要是皇上疼爱三皇子,这个紧要关头,万万不能节外生枝。” 皇宫无声,龙床轻震。 哎呀,终于能躺下了,真要命,年纪大喽,是真的不行拉。古奥修念叨着,缩进了被窝。 小街上响起一窜又急又狂的马蹄声,骑在马上的是一个女骑士,马身剧烈的颠簸,却见她身子微微起伏,腰背挺直,架势不乱,双腿有力的夹住马身,如箭骤射,似一片轻羽加于马背。 中州镖局,老镖主燕归林看着手中一封信,略一点头,说道:“你叫铁海棠?” “是。” “哦。老霍与我真是好多年交情啊,当年我刚开镖局,他可帮我出了不少力。没说的,侄女你留下,我让人准备一个院子给你。” “燕伯伯,我自小学武,现在武功境界到了第七层,您这里的武师,我能做吗?” “这个……你,毕竟是女孩子,走镖的……” “我能吃苦,就是镖行的规矩不太懂,您给我个机会,我想学学。” “走镖的得吃苦,你既然想试试,我让你先做个镖师,回头我给你介绍总镖头,呵呵,你武功到第七层了?我们的总镖头也是第七层,他要知道,肯定得吃上一大惊!” 铁海棠让悲我风安排着去当镖师走镖跑江湖,按铁海棠自己的想法,她想直接去投军。可她毕竟是个女孩子,悲我风不想太张扬,就让她先进镖局,熟悉兰华国一些武林人士,等几年再去投军。 可悲我风没想到,短短几天,他就吃足了自己这个看似高瞻远瞩的伟大决定的苦头。 饿啊,没饭吃啊! 有没有见过在学校里饿死的学生? 他还没饿死,不过也快了。 四天没吃过东西,他前三天还能坚持着上上课,练练武,第四天,直接倒在沙发上,动也不想动了。 格林美英没有食堂,只有菜场。很奇怪吧,来这里上学的,身边没有仆人的学员,自己肯定会动手做饭做菜,身边有仆人的,那他自己根本不用动手。不是格林美英不想搞个食堂,而是它外面一条街上吃的东西太多,酒楼成排,小摊成堆,学员走几步就能到酒楼吃上价廉物美的饭菜。而暴风城其中一个特点,是它的艺术风格,这里的人很会享受,也很会创造,创造出让自己享受的艺术,例如烹饪。大部分人都喜欢自己做吃的,刚来的学员很快就会融入其中,学着别人那样,在自己的小房子里烧烧菜,做做糕点。 可是,悲我风从来不会烧,不会煮,不会蒸,一直都是别人做好,他张张嘴解决问题。他也从来没想到,有一天,自己一个人住,吃饭怎么办。他从没考虑过。而最悲哀的是,他身上没钱,一分钱都没有。一路上,钱都是交给铁海棠保管的。他让她走的时候,根本没想到钱。他那时候跟谁在一起?堂堂兰华国三皇子在身边,还要担心钱?聪明人有聪明人的落魄。 我怎么想的到,会自己一个人住? 饿死了,真的要饿死了……预知要是能当饭吃就好了…… 转换之戒? 他能把桌子变成烧鸡?显然不能…… 饿死了,芸芸,可怜的风儿要饿死了,好想你做的菜啊。 第二卷 堕落的王子 第十章 走向自己的宿舍,姜凤仙心里奇怪,今天一天没见到他的人影,难道一直在宿舍里没出来?他在做什么。 她走过去,站在悲我风宿舍门外。 敲门。 没人吗? 她走回自己的宿舍,倒了一杯水,解下背后的长剑,坐在沙发上呆呆的出神,杯中水没动,她站起身,又来到悲我风的宿舍门外,敲门。 不可能,他出门的话,我一定知道。 姜凤仙拿出一窜钥匙,开门。灯光一亮,她见到悲我风斜躺在沙发上,闭着眼,双手抱着肚子,脸上是难受的表情。 “怎么了?” 他睁开眼,可怜兮兮的说:“饿的没力气了。” “为什么不吃饭?” “没吃的。” “不会去买?” “没钱。” “没钱!”她摸了摸他的额头,确定他没发烧。在额头上的小手冷冰冰的好舒服,悲我风露出可怜的笑容。看着,她觉的心疼,急忙回到自己的宿舍,拿了一点米和两个鸡蛋,再来到他这里。 “饿死了。”他微弱无力的叫嚷。 “我在做了。” “饿死了。”仿佛这么念叨,就能满足自己的胃。 “别闹,我给你做呢,别闹啊。”她的语气怎么一点也听不出冰冷的味道呢? 他好奇的看着她的背影,一直等到眼前冒着热气,香喷喷的,蛋炒饭出现。他睁大了眼睛,却是看向她的眼睛,问:“你怎么突然变的这么好了?” 她一愣,很不自在。 她仍拿着碗,他没接,一动不动的说:“没力气了,一点力气都没了。” “吃了就有力气了。”她的口气有些冷,可是怪怪的。 “手都举不起来。怎么办……要饿死了。” 她皱起眉,再瞧了瞧他,拿着勺子兜了一小块米饭,喂到他嘴边。他呆呆的看着她,却没吃。 “快吃啊。”她冰玉般的脸红通通的,好似真的着急了。 他忽然坏笑。“我要和你一起住。” “唔?” “我和你一起住。” “不行!” “那我还是会饿死的?” “我给你钱。” “不要。” “你……” 她放下碗,冷冷的道:“那你别吃,饿死吧。” 她走了。 过了两个小时。 晚上九点。 悲我风面前的蛋炒饭已冷。 门被轻轻打开。 她痛苦的看着他。 他睁开眼,苍白的唇抿了抿。 几乎听闻不清的言语。 “你真的忍心,看着我,饿死?” 她又气又愁,像个掉入陷阱的兔子,像块被火燃烧的冰雕。终于,她背着他,来到自己的宿舍。 原来,你真的喜欢我。悲我风被放在床上,见她又去厨房,心里默默的说道。 她端着碗,坐在床边,细心的喂他。 什么时候喜欢上我的?悲我风忍不住皱眉,匝巴几下嘴。“烫?”她见了问道,犹豫了一下,红唇轻触勺子中的饭,又吹了吹。 他琢磨不出个关键,吃了饭翻身睡去。 她会和我一起睡吗? 姜凤仙出门过了片刻回来,他听到搬重物的声响。转身看,原来姜凤仙把他的床搬了过来。 她一时抬头,见到他睁着眼,正看着自己。黑亮的眸子似有星光忽闪,天真而寂静。她心中掠过一阵喜爱,忍不住对他露出甜蜜笑容,轻轻的说:“我去洗澡,你先睡。” 两人睡在一间房内,单人单床,呼吸声听着,情愫渐长。 后面的日子,悲我风和姜凤仙住在一起人所共知,众说纷纭,各表其辞,古秋岩一天至少三次问悲我风。 “钱我可以给你,她是总教,现在这么多议论,你叫她怎么办?” “别人说什么,是别人的事,我和她什么也没干,住在一起,只是蹭饭而已。再说,我的衣服从来都是别人洗的,没有她,我怎么办?” 悲我风绝对不会向任何人要钱。 他已经要的够多了,上辈子从五岁开始,一直要了二十一年,现在就算饿死,他也不会问别人拿一分钱。 在莫尔斯切,他有三十箱黄金,只是没带来而已。 当然也没有人会认为他穷,古秋岩看他的眼神毫无疑问是不怀好意的。“弟弟,你得考虑清楚,她比你大七岁呢!” 姜凤仙非常冷,冷到她的同事问她,她依然冷冷的缄默。 从悲我风住下之后,姜凤仙的小宿舍多了一个常客。萧韵每到傍晚,会带着新鲜的蔬菜,水果,两三本书,来她的宿舍帮她一起做饭,饭后她会拉着悲我风聊天,以知识面而论,显然她比悲我风丰富。可她没有在谈话的过程中露出不满,认为悲我风只是一点小聪明,上次与她对答中是发挥好了才有那优异的表现。她总是用隐藏住的崇拜目光看他,用例如“你知道吗?啊,你果然知道……”这样的口吻表示他在她心中的位置。 有时,姜凤仙会与萧韵争吵,尤其是在悲我风面前。 或许是一道菜的烧法,或许是哪位琴师更有才华,或许是女人的打扮与穿着,随便什么问题,随便什么理由,只需要她们两个想争,就能片刻间展开战斗。 女人吵嘴是不需要水平的,瞧瞧萧韵这样聪明博学的才女经常会憋红了脸,气握着拳头,面对姜凤仙看似有理而实则毫无逻辑的辞锋,哑口无言,就该明白。 悲我风这一年,没搞懂,这两个女人为什么老是争,老是吵。 在格林美英的图书馆楼梯上,悲我风被萧韵拉着,他道:“下午不想上课,就回去睡觉嘛,看书很累唉。” “不好,我想看老列的复活。” “干嘛一定要我陪你呢……” 她讨好的笑着说:“因为你最有才,最潇洒,最帅气。” “……好吧。” 长有五米的红木桌,两边书架,中间走道窄的很。 静的可以听见翻页的声音。 她找到了《复活》,拉着他做下。如大海一般,蓝色的长裙摩擦着木椅,发出撩动人心的轻声。她看书的样子宛如学者般严谨,由于在和这位伟大的作家进行交流,她的神情显的忧郁迷人。她偶尔会像小猫那样,呆呆的看着某一件事物点点头,动动爪,纤细的手指抹过其中的一行句子,恰如流水行云,落叶飞花。 悲我风沉默的坐在她身边,先趴了一会儿,再玩了会儿戒指,转换之戒玩起来很有意思。他先是把口袋里的烟与放在姜凤仙宿舍里的钢笔对换,钢笔戳破了烟盒,顶着他的口袋。他又换了回去,接着把身后一排书架上的书与身前一排书架上的书对换,结果在换回来的时候,他发现身前书架上小半边的书依旧留在那儿没动,可身后的书全换了,他也不知道把哪儿的书换到了身后那小半段位置,不去管了。 最讨厌爱情小说!他在心里暗骂,对这类书籍不太灵光,他把《复活》当成了爱情小说。 悲我风无聊了的扫了一眼。刚好看到这一行话: 他又一次追上她,搂住她,吻她的脖子。这一次的吻同前两次——那次在丁香花坛后面情不自禁的一吻和今天早晨在教堂里的接吻完全不同。这一次的吻是可怕的,这一点她也感觉到了。 “您这是干什么呀?”她惊叫起来,仿佛他打碎了一个无价之宝,再也无法补救似的。她拔脚从他身边跑掉了。 一个想法,或是一股冲动从心底里钻了出来。 他探过去靠近她,在她脖子上吻了一下。那一瞬间可以感觉到她的皮肤在颤抖,颤抖仿佛是来自灵魂深处,她什么也没做,继续低着头,盯着书页看。可她就算表现的什么也没发生过,他依然知道自己做了什么,他甚至能感觉到她心里的渴望,并且还带着一丝丝的害怕,就在刚才,她一定在心里尖叫了一声,一定是的! 他挨着她坐,臀部紧紧靠着,他把自己的肩矮下去,刚好顶着她肩下,她的手臂有一部分搭在他的肩上,她本想翻页的右手一下子停住了。两人这么挨着坐了会儿,他反而什么也感觉不到了。轻轻顶一下肩,同时顶了她的手臂,她还是没动。他动着心思,倒不是为了轻薄或是追求她,而是在搞懂她的想法,体会这时的感觉。像是触摸到一个从未见过的新奇玩意,萧韵表现出的镇静让他很茫然,也很好奇。 他本来只是想吓她一跳,大部分带着捉弄人的主意。 可预期的效果,显然没有达到。 她实在太文静了,隐隐的神圣在书与桌之间流动,他犹豫了会儿,轻轻的托起她的手掌,装模做样好象是在比较谁的手更白,手指更细,而其实他温柔的,细腻的抚摩着,手指间的感触恰好满足了他,他忘了本来试探的目的。随着时间流走,这满足的感觉越来越弱小,以往被人厌恶的生活沉淀在他的心底,这时起了巨大变化,霸道与叛逆使他开始毫无顾及的握着她的手。 他贴上,将她拉入怀里。然后咬着她的耳根,亲吻她的脸颊,用力的闻她发间的味道,呼吸声时而粗鲁时而温柔。两人都没说话,仿佛在遵守一条彼此心里清楚的规定,她好似什么也没发生仍旧低头盯着书。但她鼻息沉重,双眼迷梦与她散乱的发辫,霞艳的脸庞,都一一刺激着他。他轻薄的愈加贪婪…… 她终于低声的说:“不要,会,会让人看见。” 他刹那间冷静下来,一边在心里回味,一边坐开去了。 第三卷 霸王怒气 第一章 悲我风来格林美英一个多月了,他收到两封信。一封是茉丽丝寄来的,她的文词优美并带着快乐,如诗般述说她对他的想念,又表示她已在莫尔斯切的一所学院中担任文学讲师,让他不用担心。“过年的时候要回来,芸芸很想你”她最后带了一笔,如果别人瞧见,绝想不到她指的芸芸就是她自己。她没有多说别的,因为她怕信被别人看到,且她的笔调完全是一位母亲给孩子的思念信。悲我风看完,立即接着看下一封信。石心的信很简单。一句话,“世界很美好,旅途很顺利。” 他笑了笑,将两封信都烧了。 看来石心已进入黑暗世界这个杀手组织,不知铁海棠和玉秀秀怎么样,不过这两者不用他担心,铁海棠先去中州镖局本就是求稳妥的一步。玉秀秀去当舞女,有徐平涯在身边,不需要他劳神。 就自己了。他又笑了笑,带着一丝苦味。 “我想出去走走。” “那我陪你去。” 又是如此。每次他要出学院,姜凤仙都会跟着,无论他用什么办法,都摆脱不了她。 这回可真是彻彻底底的当好学生了。被看管着的感觉,甚至比在红叶谷里还要难受。他有时气的发疯,心里狠不得杀了姜凤仙。可杀了又如何,并不是她想这样,这原本是北奥武的意思。说起北奥武,听姜凤仙说,这位高人正在闭关,有可能突破到达第十层境界。 他听了,心里忍不住颤了一下。 第十层,降龙十八掌! 忽然感觉,自己的力量过于薄弱,他对眼前的局面无可奈何。 “你怎么还坐在这里啊?”萧韵推门进来。 他摸了摸头,问:“什么?” “星月不是约了你去练功房,你忘啦?” 想起来了!他急忙起身走出去,萧韵跟着他,两人跑到石塔背后,那儿有十几间练功房,经过半米厚的石砖打造,非常牢固。来这里的学员专为切磋武技,在练功房里不会被别人打扰,不过得事先经过总教批准,一个学员每礼拜能来一次,当然,这只是一般情况。以沈星月的身份,就是天天来也不成问题。 “哼”迎门而来的刺耳响声,显然沈星月很不满意,她等了十多分钟,可她的对手还坐在房内完全忘了昨天刚作下的约定。“混蛋,准备好了没有?!” 他随便摆了个姿势,懒洋洋的说:“累不累……” 沈星月对萧韵说:“你先出去。” 萧韵迷惑的问:“怎么了,我不能在这里?” 沈星月没好气的道:“这么点地方,我和他一动手,你不会武功怎么能呆的住!” 悲我风也对她道:“出去吧,万一她撒泼,会连你都打的。” 沈星月气呼呼的瞪了他一眼。这时,萧韵复杂的目光一转,默然走出了练功房。 站在面前,她穿着一件艳红色的低胸长袖羊毛衫,微突性感的锁骨与那片雪白的肌肤在悲我风眼中直晃。她已展开身法,绕他而走。他注意到,她下面穿了一条紧身的淡白色牛仔裤,夸张的单裤腿,左腿一直到臀部都是赤裸的,光溜溜的腿飘逸灵动,在运动中显的更有魅力,更吸引人,他几乎忘了观察她的动向,而一直盯着她的腿看。只片刻,他就露出了破绽。 高跟鞋绚紫夺目,如两朵跳动着的紫罗兰。贵气十足且傲慢无比的鞋尖,轻轻点在地面。 悲我风努力将目光抬高,摆脱了她长腿与小脚的诱惑,可再次印入眼中的,是她幽怨的眸子,娇蛮而又纯洁,两缕紫发飘动,目光不曾变化,倔强的盯着他。 真要命……神游物外,悲我风想起一个本来会很幸福,可一切都被他亲手断送的少女。 差点,我就有妻子了。 一个那么美的妻子。 “砰” 天花板好近。 地真硬。 怎么了? 我。 靠。 “让你想入非非!我很美对吗?嘿嘿!” 她很开心。 悲我风揉了揉撞在地上的脑袋,咧着嘴亦笑。可没人知道他在笑什么…… “美?比你美的女孩我见的可真不算少!” 她皱着眉头,没有动。刚才一击,她的手掌拍到他的胸口,一股霸道的内力从他体内传到她的手上,如电流窜进她的身子,瞬间一阵酥麻产生,她浑身都软了。 他已爬起来,拍拍屁股,活动了一下手臂,说道:“这次我定要痛揍你一顿!” 进入体内的那股霸道的内力消失了,来的快去的也快,她恢复了正常,有点害怕有点兴奋的说:“来啊,谁怕谁呀!” 两人想法一样,一连猛对猛,力对力,拼了几掌。又飞快的出小招,一边躲闪……悲我风专往她屁股上动手,她盯着他的脸动爪,一个坏一个狠,两人一时斗的平分秋色。 全力输出龙象般若掌难以把握分寸,所以他并没用。 她可不客气——手上九阴白骨爪,腿上追命,抽冷子放生死符。 “呲”悲我风的一条袖子被她扯掉了。她得意的笑道:“光膀子咯。” 他紧接着搭住她的手腕,一拉,“啊”她惊叫,立足不稳倒了过去。手上一旋,她被转了过去背对着他。 “啪”他卯足了劲拍了一掌,实实的击在她又嫩又翘的屁股上。 “要死啦!”她气急败坏的跳起来用脚踢。踢空了,他头微偏,躲过她的脚,伸手飞快的抄了一把,等她落地站着的时候,右脚露了出来。一只亮丽的紫色高跟鞋被他拎在手里,只见他用食指中指并搭着鞋跟,轻轻摇晃,笑道:“地很凉吧?” 她漂亮的玉趾微微的缩曲,羞意难掩…… 原本,沈星月被格林美英的学员捧为女神,她那无与伦比的神姿魅力非一般人所能抵挡,对学院内的学员从一年级到四年级几乎通杀,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男学员能对她做到视若无睹。当初,悲我风见到她时也动过心,可接触的时间长了,反而看的比较淡,身边时时睡着一位冰玉美人,而且比她更为成熟,时时可以诱惑轻薄的萧韵更是另一种境界,另一种品位。 他怕麻烦。 很怕麻烦。 非常怕麻烦! 沈星月这一个月给他的印象,就是非常麻烦…… 所以,他不喜欢她。 如果她不是古秋岩的堂姐,不是萧韵的好姐妹,他可能都懒的和她说话。不是如此,他又怎么会把她昨天的约定给忘了呢。 一直以来他对女人的心态很好。 有就有,没就没,不甚重要。 在悲我风的心底深处,有一个不会消失,不会改变的女子身影。当他来到兰华大陆,睁开第一眼时,她就进入了他的内心世界,一直占据着至高无上的地位。 沈星月嘛,就是一个惹不起,看着讨厌的蛮横女子。 这是在,他拎着她的紫色高跟鞋,看到她光着脚丫踩在地上,之前。 当他的目光落在她的脚上时,似乎闻到一阵淡淡的,酸酸的,咸咸的:像是有玉兰花的香味,又像是雨后的树林,湿润的泥土,混合着的清新的自然味道。他不知道这股交杂在一块儿,却又很单纯很直白的味道是从哪来的,可这味道就在他的脑中,似乎从看到她的小脚就开始在里面出现,然后随着血液流淌,舒服的传遍全身。 有一个狂妄无礼的想法冒了出来。 他想握着她的小脚,轻轻的摸一摸。 原本被鞋子包住的脚完全暴露出来,竟能给他造成如此巨大的冲击,他甚至还未意识到自己的变化。 时间太快。 她叫醒了他。 “你要拿到什么时候,把鞋子还给我!” 这么美的脚,应该全光着才对!他这么一想,运起神力传到转换之戒,在心中道:“悲我风说,我要鞋子。” 沈星月左脚穿着的高跟鞋凭空消失,刹那间出现在他的另一只手上。 她茫然看着自己的脚,微微卷缩的十只脚趾……“啊?”她见到自己的鞋在他的手里,吃惊的指着他,说:“你,你做了什么?” 他坏笑着,毫不怜惜的将高跟鞋扔到角落。他走向她,而她全无防备,被他推到墙边,按在地上。 “你……”她惊慌失措,却忘了使用武力反抗,任由他摆弄自己。 他诚恳的看着她,“我想摸摸你的脚。”说着伸出手……可她像只被追赶的小猫,双腿缩起来,猛的推开他。 格林美英的女武神此时才真正算是一个女孩子,羞涩外加害怕,眼睛红了,泪水在眼眶里打转。 她百般逃避,可就是不反抗,不打他……好似更期待他的蹂躏,而其实却并不是这个意思。 来练功房,来切磋武功,仅仅是借口。 她把好姐妹萧韵赶出去,只为单独和他在一起。她想让他更重视自己。 可场面完全失控了…… 第三卷 霸王怒气 第二章 场面确实已失控了。 一直在心底悄悄的爱慕着,却又不敢表露,沈星月发觉,眼前的悲我风在她心中的形象渐渐模糊,变的不再如往日那般清晰。 现实喜欢和梦想开玩笑,天真是一文不值的。 她受不了了,且开始动摇,那刚建立起来的华厦正在颠震,沙石俱下。 要让一个女人对男人产生好感,树立信心,发起爱慕,这一系列过程可能只需要眨眼的工夫,也可能是几年时光。说来可笑,若让女人从喜欢变为讨厌,恰恰也是如此,可能只是一句话,一个手势,一个眼神。 悲我风就像在折腾一只依赖自己的小狗,完全不知道这只小狗会扑过来咬上一口。 “够了!”她叫道,“你再这样,我就告诉仙姐去!” 激动在瞬间被平息。悲我风像个担心责骂的小学生,一边后退一边摇手。“别这样,玩玩而已嘛。” “玩玩?凭什么……你是个变态!”她流下泪说,推开挡着门的他,冲了出去。 被骂了却不懊恼,他看着门外消失的人影,慢慢走上前搭住门,紧紧推上,捂着额头,仰天狂笑。 “我得把上辈子想做的事情都做了。” 他喜欢夏天。 因为,夏天他不用穿着又厚又破又臭的大棉衣缩在墙角,晚上不会冻的睡不着觉。他可以露着肚子在湖边的小亭子里打鼾,可以靠在商场大厦门外享受吹出的冷气。 因为,那些走过路过的女孩子,穿着拖鞋,凉鞋,踢蹋踢蹋的美妙无比,小趾儿微微用力都能瞧见,有些会泛红的脚踝看上去圆润光滑,比看肥大的胸脯或是癫痫的屁股要舒服的多。 还有许多好处,不过,都在记忆深处,难以挖掘。 悲我风独自在练功房的地上坐着,抽烟,轻吐,意识朦胧,忽然想起那时有个女大学生,背着长琴,手上拿着英文书,和身边的同学说,去买双漂亮的拖鞋,他肯定会喜欢的。 她的同学穿着厚实的运动鞋,戴着宽边的眼镜,扎着土气的辫子,正用向往的神情看着街边的窗柜,那里面有一双双精致小巧的凉鞋。 跟着她的目光,他在想,哦,想起来了,没错——砸破那片玻璃!不知道是哪个傻瓜想出用玻璃来挡住这些诱惑的商品,连一个三岁的孩子都能砸开的玻璃窗,却挡住了无数人的欲望。对于那个世界那个时代,他有太多的想不通,太多的茫然。 凭什么……你是个变态! 凭什么! 凭什么? 凭什么。 连一条狗,都可以趴在路边的母狗身上插进插出……可他,连摸摸女孩子的脚都不行。他很想,路边那么多的女孩子,那么多的,想摸一摸的脚,可,不行。 二十二岁,冬,毛毛雨,无叶梧桐,树下,一男一女。 哈哈,他想起来就笑了,狂笑,狂笑不止! 看不出那个瘦瘦矮矮的男人居然会功夫,拳头又快又猛,他的两颗门牙就是被他打掉的。 不过,他忘了疼。 那男人的不屑,那女人的鄙视,就连他,都在用厌恶的眼神看着自己。 地上水面倒印出的脸,是如此丑陋,如此不堪,上天都嫌弃他了……为什么,你们要生下我! “我记的,那女的在那样冷的天,居然穿着一双红色的拖鞋,小脚被冻的发红,是那么可爱,是那么妖艳。 我错了吗?我只是摸了一下而已。 难道那男的没摸过?难道那男的以后不会做出更过分的事来? 我只是摸了一下…… 是谁规定的?凭什么?! 有美好生活的人不会反抗,他天天都期望着一声炮响将如同玻璃窗似的和平砸烂,上天不给我的,我自己拿,别人有的,我都要,别人没的,我也要!好男儿,不杀人放火,不奸淫掳掠,做甚?做圣人,做好人?让他们来过过我这样的日子!让他们继续宣扬真善美去!难道我愿意躲在角落自慰?难道我愿意向别人乞讨,去垃圾堆里寻食,在圣诞夜里抢劫? 他躺下了,就躺在练功房的地上。 地,好冷呀。 上辈子,他连参加游戏的资格都没有,不过……现在,他有了! 悲我风猛的坐起,用尽全身内力打出一拳,“轰”半米厚的石砖,出现了蛛丝,蔓延四周,中间是一个拳头的印子,五公分。 用五公分来换去满腔的恨意,他又狂笑起来。 等着瞧,总有一天,你会来求我,甚至自己把鞋子脱了,把脚伸到我的怀里,求我抚摩。 沈星月,我一定会得到你! 事实上,情况非常糟糕。在这之后的一段日子里,沈星月连也话也不说,对旁人的笑声与对他的冷漠成了很鲜明的对比。 他表面上好似一点也不在乎。 “小风,今天你和星月去练功房练的怎么样?”姜凤仙收拾着碗筷,背对他问道。 “吵架了。这位大小姐的脾气可够拧的,不过我想,以后她再也不会来烦我了。”他淡淡的说,“学院里,就只有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是快乐的。” “三皇子殿下呢?最近你好象和他来往的很少。” 他摇晃着头,双眼有些血丝暴现,在他体内,经脉间有股热腾腾的真气在行走,嗜血的冲动不断刺激着神经,他哆嗦着抽出烟,点上,夹烟的手颤抖的像是患了重病。 古秋岩最近太忙了,他完全不像是在读书,倒更像个生意人或说是艺术家,他在暴风城里开了几家画坊,每天夜里参加城中贵族们举办的宴会,到处结交朋友,和漂亮的小姐们弹琴唱歌,写诗赋词,能和悲我风坐下聊聊的时间是少之又少。 烟抽了一半,他站起身,将烟在烟灰缸里熄灭,走到姜凤仙身后,搭着她的肩,看她洗碗。 她很安静,手上不停。 “晚上的鸡肉烧的还行吗?” “很好吃。” 她找不到话说,关了水,回身看着他。可才一会儿的时间,她就有点走神了。 “能不能问你一个问题?”他有点严肃的说。 她回过神来,点了点头。 “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呢?” 她听了,躲开他搭着的手,走到沙发前坐下。 得不到答案,他有点不甘心,走过去坐在她身边,用期待的眼神注视着她。 她撇开头,犹豫了片刻,说:“小韵好象,很,喜欢你,你觉的呢?” 他心里有点不耐,见她依旧没看着自己,便伸手,无声而快,在她脖子上切了一掌。 她昏了过去。 仅仅是前面的那些菜肴,并不能满足,他需要更好的食物,今日已是第三十六天,他必须寻找适合自己的美食。 那必须是,一颗跳动的心脏。 男人是恶心的,丑陋的——因为他自己是个男人,所以他这样认为,并从心里排斥,不愿把目标放在一个男人的身上。 “你长的挺清秀,为什么脚会如此难看?”他用暴虐的口吻对躺在地上被点住了穴道剥去鞋袜的少女喝喊。 这少女不知,等待她的,是一场即将来临的恶魔晚宴…… 凌晨四时。 姜凤仙宿舍,悲我风床上。 无光。 她悠悠醒来,找灯打开,见到一脸温柔,却有些伤感的悲我风睁着眼躺在身边。她只穿内衣短裤,身上能感觉到他那儿传来的热量。 “你都干了什么?”她的声音并不大,可充满了气愤,羞耻。 “我想和你一起睡觉,而你肯定不会同意,所以我就打晕了你。”他很平静的说,那模样像是做了一件谁也不会在意的事情。 她一边找寻衣服,一边挪开身子,尽量使自己远离他,虽然这在一个被窝里并没有实际的作用,可至少能让她感到安全一点。 “你知道什么人才会这么做吗?怎么可以这样!悲我风,你伤害我了,我一直以为你只是有一点点淘气,可你这么做就像个……”她的怒斥苍白乏力,在成熟的心理上,面对突如其来夸张的遭遇,她显的无法应对。相信这个时候,她可以下床,一定已经跑出宿舍去了。 衣服在沙发上。 是她在沙发上被击晕后脱掉的,她想到自己穿着内衣短裤被他抱到床上,整个身子都热了起来,脑子里一片混乱,她不停的在问自己怎么办。 他一直没有动,看着她所有的反应,在这时,对她说道:“我想了很久,一直从打晕你想到现在,萧韵喜不喜欢我,我不清楚,我也不想知道。我想,我是喜欢你的。那天,我饿的全身都没有力气,倒在沙发上,我以为自己就要饿死的时候,我看到你走了进来,看到你在为我作饭,你亲手喂我,饭很烫,你帮我吹,我喜欢你啊,凤仙,好喜欢好喜欢。我调皮硬要和你一起住,你不愿意可你还是同意了。其实我明白,我这么做很不好的,别人都在说你啊,可我一直不想搬回去。你说,我为什么不想搬回去呢?” 他很伤感,说着说着,他靠在她身上,把头放在她的怀里,贴着她的肚子,伸手揽着她,像个撒娇的孩子。依偎中的可爱,又带着让她心碎的温柔。她低声问,真的喜欢我吗?你懂什么是喜欢吗?你才十三岁,可你要清楚,我都已经二十了。你……悲我风挺身用力的抱住她,用嘴堵住了她的话,她的红唇本是冰冷的,此时却已融化,火辣、软软。 那沙发上的衣服是黑色的,武功服,料子很好,富有弹性,穿着轻便。 茶几上的烟灰缸本只有一个烟蒂,现在却凭空多了七个。 水漕里还有两只碗没洗,悲我风的一件外衣被团着放在旁边的台子上,似被洗过了,衣角有一点血色,不仔细看难以发现。 灯光渐渐暗了。 只有亲吻与呼吸声,呼吸变急成了喘息,棉被左右拉扯,有四样轻物一一被甩了出来,接着低低沉沉的响起一声,沉默寂静,慢慢床开始抖动,黑暗中见不着,猛的又响起一声,姜凤仙平时冷冰冰的,可发出的叫声却有点异样,很容易就能听出兴奋与爽快。 灯光忽然一亮,悲我风坐在她身上,背上都是汗水,湿湿滑滑。她惊呼,小声的说:“我不小心碰到了开关,你,你快点关上……”她不自己关是因为她的双手抱着他的脖子,紧紧的搂着,好似粘住了松不开。他腰身一移,她痛叫了一声,他关了灯移回来,她又痛叫了一声。 隐约能见,她拉下他,两人的脸凑在一块儿。他模糊的说了句,好香。她接着也模糊的说了句,再亲下。黏黏沾沾又有些水滋滋的轻声,像是风吹雨荷,雨水被吹去的声音。她有点哀求的再说了句,还要。他手肘弯了起来,好似手掌正在做上下运动,她一边的身子可能接受着他的抚摩。她颤抖的呻吟着,扭动起来。 他问了句,还能再进去吗。 她半天才蚊声说,顶着我了。 棉被有一部分滑下床沿,他似乎太热,又一把将它掀了。她没管这些,双手抓着枕头,就连练功也没有如此用劲。 没有声音过了一会儿,似乎太安静了,他好象在努力的尝试做着让自己满意,隐约可见他的手向下摸去。她有感觉,诧异的问,怎么了? 问声柔柔弱弱,和往常大相径庭。 他说,腿抬……能把腿抬起来吗?他出口很粗鲁很野蛮,可刹那间又变的极为温柔。她没听出他的变化,只感受到甜蜜,一种只有女人才能了解,到了那个时候才会有的心态,使她完全顺从了他。在他的双手依托下,她的双腿笔直抬了起来,接着大腿被他用肩撑住。 啊。她疼的叫了一声。似乎叫声还未全部消失,她又发出了呻吟,紧跟着畏惧与难以接受的情绪像只惊吓的兔子蹦了出来,她说,干什么呀,别,别摸我的脚。 他已五指张开,双手在两边包容了她的脚,细细品位,从她的脚上观察到她的心里,她的脚趾紧曲,脚背拱起,就算她的身子已是火烫,可她的双脚却依然是冰冷的,入手楚楚可怜,大有怯意。 她带着哀求的说,不要。 可接着,她又不说了,除了喘息与呻吟,她似乎什么也做不了了。她只能任由他玩弄她的玉足,平时谁也无法碰到的部位都在他的指尖下臣服。 他已控制不住自己,伸手托起她湿滑的背,把她如同清浆似的身子抱在怀里,两人贴在一起,剧烈的摩擦,迸放出璀璨的烟火。 她的短发凌乱的散在额前,也顾不了痒,寻求另一处温柔,唇合,决堤,玉液在唇内回荡,不知不觉,她咽下许多,好久才意识过来,唇分,她红着脸把头埋进他的臂弯里,不敢出来。 “凤仙,告诉我,你为什么会喜欢我?” “我,啊……那次,你一掌,哦……打了,有真气窜到我身,呜……子里,嗯……好舒服,想你,唔……我就,天天,想你,晚上睡着,脑子里,哦……都是你。” 她闭着眼,没见到他唇边一丝满意的笑容。 等她睁开看他时,见到的,是坏坏的,可爱的,淘气的,笑。来,叫声老公听听。他在她耳边说。 她捏了他一下,他坏笑,停了下又挺上,她惨兮兮的轻喊了一声,立即咬他。他的手指在她胸上使坏,她吃不住想躲,可被抱着能躲哪里去?忍了会儿求他,他还是要求她叫声老公,心里挣扎跟不上身体需要,肉体强迫灵魂,她屈服且带着满足,不仅满足了自己,也满足了他。 老公。 乖。他捏了捏她的鼻子…… 近凌晨五点。 一声叹息结束了良宵。 第三卷 霸王怒气 第三章 这段时间悲我风整个人发生了变化,不同于刚来格林美英因受限制而表现出的消沉与庸懒,他对书籍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坐在图书馆长椅上,他专注的看书,那瞧上去冰凉的手仿佛不是在翻着薄薄的书页,而是在温柔的抚慰一名女子的柔情。 手中的书在讲述一段凄美的爱情,男人的执着与女人的悲伤在无数的短句间细细流淌。他却未看出惆怅与伤情,只有一丝玩味的品尝,用手指转动那枚紫光莹媚的戒指,书边凭空变出了一只钢笔与一张白纸。 他移开书,拿笔潦草的写下心得,戒指发出微弱的紫光,钢笔和纸瞬间消失了,他又接着看下去。 先哲曾说,有需要才会有学习。悲我风深以此为真理。石心进入黑暗世界,玉秀秀登上演艺舞台,铁海棠跟着镖队闯荡,皆为一个共同目的。想来可笑:世上无数父母,俱送孩子入学,到底是希望孩子成功,还是渴望自己自由?所以,当孩子们长大,有了自己的孩子,他们把自己的孩子送去学校,再回过头来,把曾经送自己去学校的父母,送进养老院。 可惜,悲我风无法体会。 他是神扔来的一粒尘埃。 上辈子如此,这一生亦然。 就是一个跳蚤也在努力的使自己的演出获得更多的惊叹与掌声。 书盖上了。悲我风站起身,走到一排书架前,低头寻找。他轻轻的对自己说了一句,要研究爱情,当真不易。 天色已暗,他离开图书馆回宿舍,桌上有三碟小菜,姜凤仙看着火,最后一锅炖鸡快好了。 “今天萧韵又来了?”他坐下抽出一根烟。 “是星月,她来向我说了一些你的坏话。” 他笑了笑,吐出烟道:“你觉的呢?” “她说的没错,我认为必须好好管教你,不能让你再胡来了。” “我这么调皮,你不怕管教不了?” “那你让不让我管呢?” 悲我风走过去帮她拿碗筷,亲了她的脸,再说:“非常乐意。” 看着烟灰缸里满满的烟蒂,沈星月火气十足,她对着姜凤仙有点冷漠的说:“仙姐,你知不知道悲我风对我做了什么?” 姜凤仙把一只刚去了皮的苹果送到她面前,笑道:“什么时候我变成他的家长了?” “可我确实委屈!他居然轻薄我,脱了我的鞋还要摸我的脚,那样子太可恶了!” 这么一说,姜凤仙想起夜里经常被悲我风握着脚抚摩,不觉手指微微用力的抓了抓裤腿,越想,脚上似乎越痒,好似有东西在挠。“仙姐?” 她抱起腿,盘膝坐在沙发上,平了一口气,说:“你讨厌他?” “当然讨厌!要是你见过他那个样子,你也肯定不喜欢。仙姐,你别照顾他了,让他一个人呆着去。” 姜凤仙看着悲我风欢快的吃着自己亲手做的饭菜,脸上露出一丝笑容。是呀,他也欺负我了。可是我喜欢这样。她心想着,为他夹菜,“多吃点。” “小丫头,说你真是小丫头呢,你不是喜欢他的吗?那我问你,他要是摸你的手,你会讨厌还是害羞呢?会不会偷偷的开心,却不告诉他?他如果真的要欺负你,就不会让你走的。”沈星月靠在窗台回想着白天姜凤仙对自己说的话,迷糊呀,如果他要摸我的手,我可能…… 主教楼三层,悲我风走入姜凤仙的书房。他找出一叠学员入学考察,飞快的翻动着。得快!凤仙马上就要从练功场回来了。他的目光停在一份材料上,一个女学员的家庭组成人员与其性格特点。“蓝朵”他低声念出这个名字,接着把材料整理回原状,走出书房。 “哼。”他不用看就知道身后是谁。可是有点奇怪,她不是不理自己了吗? 悲我风想了想,不转身,不吭声,继续走向楼梯。眼前人影一闪,紫发飘逸。沈星月本想发脾气,可忍住了,带着不安说道:“你怎么回事?” “什么怎么回事?”他顶了一句,从她身边走下楼梯。 以前是你不理我,现在该轮到我了。 沈星月愣在楼梯上,良久,她轻轻的说,为什么你不听,我本来要向你道歉的。她苦恼的转身走了。 一个身材匀称,脸上有几点雀斑的可爱少女蹲在草堆里,似在寻找着什么。她的声音有些沙哑,正在叫唤着:“小乖,你在哪啊,出来啊。” 悲我风安静的走到她身后,默默的注视着她。 一年纪的学生,没什么特长,她的母亲是格林美英宗堂神仆,宗堂为供奉神灵的殿堂,每个礼拜的星期六会举行公唱,不少信奉神灵的学员加入宗堂成为神奴并在这天去宗堂公唱,神仆为宗堂执事,也是领唱人,各地区都有一所宗堂,在此地区的人是需要经过神仆允许才能成为神奴。它是兰华唯一的宗教,规模不大可凝聚力却不小,宗堂有一套信理,确实能起到引人向善,为真为美的作用。 找不她的小乖,可以看出她很伤心。 悲我风拍了拍她,问:“找什么呢?” 她没惊讶也没好奇,仿佛一个陌生的男学员突然在身后出现是很正常的事情。她沙哑的声音如同她给人平庸的感觉一样,“我的小乖跑的不见了。” “小乖是什么?” “猫。” “什么颜色?” “黄黄的,头上和肚子上是白的。” “多大?” “这么大。” 悲我风看着她形容模样,笑着点了点头,说:“我来帮你找找。” 他弯身在草堆中,真如所说的帮她找着小乖,过了几分钟,他走的远了些,不动声色的转动戒指,一抹淡淡的紫光闪烁了片刻,他面前的草堆中出现了一只受到惊吓混身战栗的小黄猫。 “在这里。” 她听到他说,急忙跑了过来,欢喜的流着泪花儿抱起还处在恐惧状态的小猫,摸摸它的小脑袋,再亲亲她的脸。疼惜了好一会儿,她才回头去看悲我风。 身后空荡荡的草堆,再无人影。 往后一个多礼拜,悲我风天天来到图书馆,安静的看书,晚上与姜凤仙耍闹,倒是少见萧韵,沈星月也没有相会过。 在星期二,这段日子的平静被一个女子打破了。 说起来,悲我风对这个女子是非常感谢。他等这一天,也等了许久。平静的人会有平静的日子,悲我风的日子,想过的平静,都不可能。 这个女子给人的感觉只能用火焰来形容。 她有一头耀眼的红发,身穿薄纱血红长衣,一样红的丝袜直到大腿根,一样红的皮短裤,指甲上涂的妖红,脸上倒很干净,不算艳不算庸,一时看不出味道,年纪似乎比悲我风大一些。 “你就是悲我风,认识一下,我叫夏火梅,学院四烈听过吧,我就是其中一个。” “你好,找我有什么事?” “我们女子拳社邀请你参加拳术研讨会,明天下午一点,请你一定要来。” “好的,我会准时到场。” 女子拳社是格林美英一个学员自发组成的社团,俱是女生,主创为四烈,同是夏家姑娘,按年龄排分别是四年纪的夏木槿,三年纪的夏日红,二年纪的夏火梅,一年纪的夏飞燕。 悲我风第一眼把四姐妹放在一个画面内,心里的感触是十分剧烈的。 五官微有区别,可给人的感觉却是如此鲜明,四姐妹宛如一枝桠上的四朵鲜花,劲辣暴力,性如烈火。 迎接悲我风的不是掌声也不是笑容,而是一片拳雨。四个人八个拳头,一瞬间近百道拳影及身,就是悲我风也来不及闪躲,谁能料到这拳术研讨会可以类比成鸿门宴,这四个火辣辣的女丫头能暴力到这一种境界。 当着周围无数女社员的面,悲我风形象全无,惨痛的哀号了一声,摔倒在地上。 而受到霸王怒气的侵袭,自身无法动弹的夏家四姐妹也没有继续让他出丑。 “真差劲哦,还以为他有多厉害呢?”一个女孩子小声的嘀咕。 悲我风嘴角的一丝笑容飞快掠去,谁也见不着,他脸上狼狈与尴尬,拍着身上的灰,站起来,摸了摸头,茫然问道:“我好象没有得罪四位姐姐,怎么一起出手揍我呢?” 夏木槿身为大姐,又是四年纪学员,整个女子拳社的社长,尽管谈吐文雅,可语气中的霸道任谁也听的出来,“我们大家都知道,整个学院每天都能听到你的名字,文武双全的悲我风,十三岁已到第八层境界,易理、哲学、军事、文美,样样俱精。听的久了……我们社团里的人都想好好看看你。这里的虽然都是女生,可大家拳脚不弱,既然都认同你是所有学员中的第一高手,自然要以武会友,切磋印证一番。” 悲我风苦笑着走到一边,揉揉腿,弯弯腰,看着周围离开自己一段距离的女生们,惊讶的道:“你说的切磋不会是群殴吧?” 夏飞燕与他同岁,早在他第一天入学就已不顺眼了,这时横着小眉锋,火辣辣的道:“什么群殴!我们是这样的人吗?没素质!哪有你这样说话的!” 夏火梅笑道:“你是我请来的,希望你明白我们夏家姐妹的诚意,这完全是一场研讨会,有关于拳术之间的讨论,只不过我们用拳头来讨论而已。” 夏日红在四人中最有特点,她有一对比男人还粗的浓眉,却又粗的让人不觉难受,那眉锋尽处的一弯,奔放恰又婉转,有矛盾的美感。她从打倒悲我风后,就一直托着手腕,微微皱起她那双令人难忘的浓眉,体会身上突然出现的刺激,等这时方才平静。她说:“我们都很想见识一下你的武功境界,这里的女生都是好武之人,刚才我和姐姐妹妹出手袭击你,其实是我的意思……” 她没说出到底是她的什么意思。 他没问,没时间问。 夏家大姐夏木槿放出刚烈的气势,走到他的面前,双手不知何时套上了一双红色的露指拳套。 “我们夏家一向做人厚道,绝对不会不守武道,我先上,切磋点到即止。” 夏日红一脸兴奋,双眉更为奔放,压挤着手掌指关节,热情好似在饭局中主人的招待:“快打赢我姐,下一个就轮到我了!” 悲我风苦笑。 厚道…… 车轮战也叫厚道…… 他忽然发觉自己变的太聪明也不是件好事,至少当他一扫而过估摸出周围的女生数量,心里那种想跳楼或者撞墙的感觉是实实在在。 一想四个小时后,愈加冷艳愈加妩媚的凤仙准备好的饭餐,他就欲问,各位美女,能不能四个小时解决问题? 可还是没问。 不管这次与夏家姐妹的切磋认识会以何种结局收场,他都必须打起精神完全应付下来,尽其所有力量把机遇转化为自己的布局。 第三卷 霸王怒气 第四章 夏家独门拳法百花错拳,本是飘逸奇特的一套拳法,可自夏家四姐妹手中使来,却是刚烈暴走,有进无退的拼命拳法。也许四个一起上,能给悲我风造成一些麻烦,如今单对单的比试,悲我风连龙象乾坤决都用不上,双手使出万千世界的心法,把各种普通的招式运用在一起,将夏木槿轻松击败。 面对悲我风写意的战姿,夏日红对着拳头呵了一口气,揉弄着双手。她也带上了露指拳套,一样是红色。她的身法和步法比夏木槿灵活许多,可拳上的力量较差一些,悲我风甚至有意让她打在自己身上,凭着霸王怒气就叫她吃了好几次“苦头”。 可是她没表露也没迷惑…… 就像这里三百多个女孩,一直拉着悲我风闹到深夜,依然没有哪个问他,或是表现出疑问。好似每个人的表情都很自然。可有一阵隐隐流动的暧昧在与他的接触中产生。 终于有人喊饿了,也终于有人提出要“散会”,夏家四姐妹最小的夏飞燕都缩在椅子上睡着了。 悲我风好似很精神,其实也已疲惫不堪。大家或一会儿拉着他切磋,或围着他问东问西,也许有谁一开始对他冷眼的,可切磋之后,尤其是在打击到他的身子被霸王怒气侵袭入体之后,她们看他的眼神有了些变化。 回到宿舍,姜凤仙给他烧汤面,烧好自己就去睡了。悲我风吃完再洗了澡,躺倒在她身边,感觉全身都在酸疼。 “悲我风……” 他听到窗外有女孩子轻声喊他的名字,穿着睡衣出了宿舍。黑暗中,有个矮小的人影站在一棵小树后面。他走过去把人看清楚,想了想说道:“你是董茜?” “是啊。”她是和他同班的女生,以前没说过话,今天在女子拳社只有三层境界的她不自量力与悲我风讨教了几招,之后两人交谈了一会儿,他了解到,她是一位爵爷的女儿,家在暴风城,算是品阶上层的贵族。她如果眼睛能大些,应该算是美少女了,悲我风当时见到她是这么想的。 “这么晚找我什么事?”外面有些冷,他只愿能快些钻回被窝。 “这个送给你。”她拿出一只拳套,是白色的,样式和女子拳社一些人带的差不多。 他收下礼物,出乎董茜的预料,他上前拥抱她,耳语道:“我很喜欢,谢谢你。”在她呆愣的目光中,他转身走回宿舍,关上门。 她冷的搓着手,又得意又害羞的浅笑,离开了那儿。 “是我太有魅力,还是霸王怒气的原因呢。”悲我风摸了摸脸颊,笑着问自己。 这天冷的真快。 他贴住姜凤仙,冰美人的身子很温暖,暖入心田。扪心自问,如果没有姜凤仙,他在这里的日子不会如现在这般轻松写意。 这个世上,能为你作饭,洗衣,暖被窝的女人,又能有几个? 至少上辈子想过,却没有。 悲我风在心里叹息。他就像一头饿了整个冬季的野狼,哪怕你把天下间所有的肉都放在他的面前,他都能一口气吃下去。 永不满足! 有这么一个别人绝不会想且不敢想的计划,充满着幻想,狂妄。他一方面有些担忧,一方面很是期待。 格林美英的宗堂披着神圣的金色外衣,坐落在西北面,就挨着院校的围墙。两扇大门画着欢乐神——一对手拿鲜花做出迎客状的男女童子,进门能听见低咏,不诗不歌,但很舒服,听着觉的平静。 他就带着平静的微笑,漫步走入宗堂。有孩子气,有狡黠,有灵慧,他抬头看了一眼那金像神灵,眼中虔诚。坐下后,他学着别人的模样,双手平放在前面的椅背上,闭上眼睛,跟着低咏。 一个下午就这么过去了。 他跟着静默的队伍,一起离开了宗堂。 作为暴风城的神仆,她有很高的声望,不同于金钱与权利的力量,暴风城的人们喜欢她,崇敬她,是因为她的信仰,她的善良。退休的老宰相每个礼拜会抽一个下午的时间,去宗堂,跟着她低咏,洗涤心灵,他自愿成为神奴,追随她一起感悟神的力量。可她丝毫没有得意,她仿佛是一条没有尽头的溪流,平静至远,素约安宁。 她那一双清澈的眸子简简单单的掠过,悲我风在她的心中只是一个虔诚而普通的少年。就如万千神奴一般,俱是平等无差。 “孩子,希望我能帮你进入神的领域,感受圣洁的力量,在无色的光环下,我们膜拜,我们学习,我们一起作为神的奴仆,把美好与关爱献给神的子民。” 他露出痛苦悲凉的神色,双眼犹在挣扎,瞥向她,在她慈慕的微笑中,渐渐失神,他转而也露出淡淡的微笑,可又黯然,那笑,好似昙花一现。 他摇了摇头。 低咏已静,人在退出。 他跟着别人一起走了。 留下沉默的神仆,独自站在神的脚下,思考、猜测。 “今天观士音询问我要不要做神奴。”悲我风和姜凤仙对面对坐着吃饭。 “她怎么对你说的?”姜凤仙不喝酒,悲我风是喝的,喝的还挺多,见他透明的玻璃杯中还剩一点酒,她放下碗筷为他斟酒。 “就说要带我去他们的地方,一起向神学习。我没答应。嘿嘿,嗯!凤仙,这酒哪来的?比前段时间喝的九州龙酿醇多了。还有点甜味!好喝,这什么酒?” “是暴风城的特供酒,你肯定知道,叫女儿红。前天下午你在宗堂的时候,三皇子带来的,二品官以下是喝不到这种酒的,一品官就象关大将军每年也只能领到一箱。能把这专门供给皇家的名酒拿出来送你,也就只有三皇子了。一送就是五瓶。你喝的出来是多少年的吗?” “有十年吧。” “六十年。” “哇,好厉害。还有四瓶呢?” “都藏着。” “那就好,嘿嘿,凤仙,你不来一口?” “我不喝酒。最近第八层有松动的迹象,我想再努力一阵子,就可以到第九层了。” “对了,那个观士音的武功怎么样?” “一般吧,六层境界。” “她好象十年前就已到六层境界了。” “没错,宗堂神仆的武功都很神秘,平时不见他们打坐练功,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练的。有些几十年不动,有些几个月就能突破第七层境界,成为八层高手。” “是挺神秘的。真想见识一下她的功夫。” “你既然一直都去宗堂,也喜欢那里的氛围,为什么不答应她做神奴呢?难道你不信神?” “不是啊,我信神,而且我也十分渴望能得到神的庇佑,不过她说要带我走,我舍不得你,自然不能答应了。” 姜凤仙笑骂了他一句,再倒满酒,笑声中,悲我风心里暖洋洋的,这感觉,这段日子来的实在太多了,可他没有丝毫厌倦,相反他还很喜欢,很喜欢一个女人的心与自己贴的如此紧密。 见她温柔的为自己倒酒,或许酒的味道真的很好,可如果没有她那温柔的神情,心神沉醉的感觉,这酒或许就没有如此甜美了。 展信。 茉丽丝写的字还是那般秀美。 ……好想好想你,你想我了吗?我这里打听不到你的消息,你也不给我回信,怎么不给我回信呢?我总想着你在做什么。我给你买了几件新款衣服,不过等你回来的时候就过时了。真讨厌,现在流行的款式翻新的好快,那些设计师变化的比天气更让人琢磨不透。快了,我算算日子,还有两个月,两个月你就能回来了。应该长高了,对吗?不许变的难看,不然我会讨厌你的。有没有想我啊?我没有变哦,一点都没变,一条皱纹都没有! 要注意身体,别和老师淘气,不许打别人的屁股,也不许欺负人。 给我回信,一定要回啊! 最爱你的芸芸。千里柳风愁扬。祭别寥,红叶漫漫,水无坟。孤叶草,暗暗生斯聊。紫传说,皑皑轻去,只望她千回百转,姑镶魂。 …… 只有芸芸的思念,悲我风有段时间没收到信了。他专注于自己的计划,没感觉到周围的变化——夏家姐妹经常邀请他去女子拳社:董茜总是过来问他吃了饭没有或者昨天睡的好不好:萧韵的父亲萧肃水不日举办寿宴,把她接回铁海关去了,临走前这位腼腆的智慧女神送给他一本书,描述一对青梅竹马的恋人幸福终生的美好爱情小说:男学员,路过坐过跑过跃过打过,没一个能和他交成朋友,甚至一天时间没一个男的会和他聊上三句,身边只有女的,连蓝朵的那只小乖都是母的,还与他特别亲热。 令他满意的是沈星月一直想找机会和他恢复以前的关系,语气也温软了,眼神也柔顺了,不过他很强硬的继续和她保持距离,不说不看不想不听。还有蓝朵很喜欢他,总会找他玩,而找他玩总是抱着那只可爱的小乖。 “叫我朵朵。” “不怕别人听见?” “我想叫你风哥哥。” “好吧,朵朵。” “风哥哥。” 按照悲我风设计的再次相遇,两人在上次的草堆边碰见了。他装作很惊讶的样子,她一直在这里等,她想,他会再来的。 “你是来看小乖的吗?” “哦,不是,我是去图书馆。” “你是路过这里呀。我想你会来看看小乖,我这几天带着小乖一直在这里等你。” 很有趣,非常有趣。悲我风飞快的给她找了一个粗略的定位,然后摸索着与她交谈起来。 不过他还是很快就走了。 ——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和了解,最好是用时间来做铺垫。 他记的,别克多曾这样说。 朵朵有一套很奇怪的思维方式。 “你给它吃些什么呢?” “青菜,胡萝卜,芹菜,番茄。” “怎么给它吃这些蔬菜?” “我吃呀,我喜欢吃,好吃的很。” “它和你不一样吧,它可能不喜欢你的口味。” “不会呀,我喜欢的,它也会喜欢的。” 她从口袋里慢慢的摸出一条黄麻细绳,把小乖放在腿上,双手很灵巧的把细绳编织成一条简约的手链。洋溢着愉快的笑容,她对他说:“把右手给我。” 将手链为他戴上,她拍了拍手,看来看去,把玩着得意的手工作品。 “不许谢我。不许你不好意思。” “我很喜欢。”其实他心里在奇怪,你有什么依据可以肯定我会喜欢这个?他确实不怎么喜欢,可有可无,不在乎。 “因为我喜欢啊。” 悲我风笑了。 或许在她的眼里,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天真可爱的,因为她自己就是如此的天真可爱。 第三卷 霸王怒气 第五章 像蓝朵这样天真可爱的女孩子,本应该受到身边人的欢喜,同学们会很容易和她交往,与她成为朋友。可是事实并非如此。悲我风发觉,蓝朵基本上没有朋友。或许可以说,她的朋友,是那只笨笨的小猫。 “为什么蓝朵没有朋友呢?”悲我风想不明白,他只有问人。 姜凤仙专心武道,她自己还是学院的总教,她简单的说:“我不可能和她成为朋友。” 悲我风想两者差距太大,便换人找答案。 董茜有时表现的比姜凤仙还要乖巧。悲我风开始还不怎么地,后来拿她消遣,要么脱掉鞋抚其足,要么探入衣内摸其胸,要么搂住身子迫其吻。几次过去,董茜欲拒还迎,她本有几分姿色,骨弱肌香。玩时其乐无穷,虽然他没把她放在心里。 “我觉的蓝朵是个很好的丫头,你应该和她多来往来往。” “你喜欢她?” “我就想,她挺孤单的,你和她要是成为朋友,那多好啊。” “可我和她没话说,她有些,不正常。” 太天真,太可爱了,就是不正常。 悲我风在心里问,那么我算是正常吧。 话音深深藏在心中,他忍不住笑了起来。 “她武功太低,才智平庸,我和她做朋友,浪费时间。”夏日红软软的依偎在他的怀抱中,语气有些不满。 他轻轻的摸着她那对越看越舒服的浓眉,微笑不语。 平庸就是罪孽。 姜凤仙的烹饪水平已经高到可以把一叠青菜烧出五种味道。可她做出的早餐依旧不能让悲我风满意。 蒜泥凉豆腐,泡菜,酱油鸡蛋,盐花生,笋干。 为什么每天就这五样菜? 谁能忍受? 每天早上吃稀饭! 算了,悲我风只想快些解脱。 “我想和你说件事。” “嗯。准备些热水好吗,我想洗澡。” “好。”姜凤仙一边烧水,一边说,“我怀孕了。” 悲我风擦干嘴,一愣,皱了皱眉头,转过头露出惊喜的笑容。 “我有孩子了?” “是啊,有了,两个多月了。可是,我想不好,该不该要他。” “要嘛,为什么不要?过年回家的时候我一定和芸芸说,我们就在莫尔斯切举行婚礼。就是大雪纷飞,所有人都欢乐的时候。明年,你可以安心把孩子生下来,我们在格林美英,学习,练武,带着孩子一起成长,别人会羡慕死我们的。” “妈妈会答应吗?” “你都叫妈妈了,她还能不答应吗?” “讨厌!”她坐在他腿上,居高临下,吻他。 他被压挤的有些承受不住,亦陷入疯狂。痴迷。 水烧开。 沐浴。 熏衣。 潇洒的理顺湿发,他嘴角叼着烟,带着机谋的双眼穿过袅袅而起的烟丝云雾,察看自己的型与神。一边调整内在境界,一边端正外在形象,两者在水雾弥漫的镜中渐渐吻合重一,他夹起香烟,吐出一口迷朦。横挂冷锋,嚣张——对镜中的他说:“别给我机会,千万别给我机会。” 他弹掉烟,抹花镜子。 尽管姜凤仙有了他的骨肉让他极为不适,他甚至第一时间就想让她把孩子打掉,但是他依然保持着非常美好的心境,并且试图忘记刚才的对话。 他去宗堂,在路上,一条小径转折而尽,前方是一座石桥,下面有池塘,有鱼。桥边,有一片白色的花丛,貌似野花。 他正来到桥边。 散落在地的花瓣被风吹奚。 低头看花。 不远处走来一名女子。 观士音只是回宿舍拿一条手帕。 她见到他,走向他。 脚步如此轻盈。 是不愿打扰他? 他在低语,决非对她而言。 她听不清他在说什么,没有问他,只是站在那儿,一会儿注视他,一会儿又瞧着地上的花瓣。 他仿佛叹了口气。 她说:“这些花很美。” 他说:“再美,也会凋谢。” 她说:“你因它而感伤?” 他抬起手,食指微伸,划了一下,手腕翻转做了个很优雅的动作,轻道:“她们只是离开了上面的同伴,落在地上,可上面依旧引人瞩目,她们却不再鲜艳。” 她陷入思考,咀嚼着他的言语,良久,她说:“众生平等,上是鲜艳,下是凄美。你觉的不公?” 他叹息道:“我只是不服,她们虽然离开,可依然守护着姐妹的生命。” 一阵寒风。 她对双手呵气,说:“她们是在等待。” 恰有几片花瓣随风而落。 他笑了笑。 走上前。 伸手自花枝上摘下一片白色的花瓣。 凑近鼻尖。 轻嗅。 “既然同情落花,你又为何摘折。” “你不是我,不知我为何残生;我不是花,不知花是悲是喜。” “可我却感到伤心。” “你若为她流泪,她便低泣;我若为她欢颜,她便愉悦。”他拈花一笑。 风来。 花儿飞去。 水上桥。 桥边人。 深黑的西装,飘逸的白发。 从容而温雅,他有些做作,可她已分辨不清。 她把恍惚与挣扎的目光放在他矮小的背上,他全没那份孩子气了。 观士音是个不会结婚的女人,更是个不会恋爱的女人。她爱的是万物,爱的是神,而不是一个男人。 蓝朵是她的女儿,在三岁的时候,被她收养。 母女的生活简单而真实。 不需要奢华的满足,信仰粉饰了全部。 不缺什么。 这是观士音一直认为且认定的。 悲我风的脚步轻快。 悲我风身边的女人越来越多。 悲我风去图书馆的次数逐渐少了。 我们不得不佩服下姜凤仙,她没有一点嫉妒的情绪表露出来。 “你轻点。” 这话不是她说的。 在床上,在嘿休的时候,本应该是她说的。 可却不是。 她的玉手掐着他的腰,他那儿一块肉发青。 悲我风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疼爱他的姜凤仙有了虐人的喜好。 学院里对悲我风的评价,有许多负面的。 花心。 变态。 这是大部分人说的。 温柔。 善良。 就连观士音都这么说。 有些人懵懂了。 姜凤仙的纵容使悲我风更为春风得意。 而他的计划,也已慢慢走向起点。 当然,没有起跑前,谁也不知道结果如何。 说者今天很开心。 因为有朋友说,说者的故事不适合看快餐小说的人看。 说者开心。 就如悲我风的开心是一样的。 或许。 悲我风就是说者。 或许。 悲我风就是听者。 三年纪。 冬。 悲我风略渐成熟的脸一半在阴暗中。 窗帘随风起落。 他的脸忽明忽暗。 好一阵子。 他手一抖。 烟头掉在了地上。 领带有点皱,他把领带扎好,又扭着脖子,再把领带松开。 门响。 进来! 沈星月快步走到他身边。 半跪。 手搭在他放在椅肩上的臂膀。 笑容洋溢。 时间快到了,走吗? 宴会是几点? 五点半。 那走吧。 他站起身,牵着她的手,出门。 宿舍还是这间宿舍。 可味道,或者说是给人的感觉,却截然不同了。 彩云街,天渔馆。 迎宾是两个人,一个彪型大汉,一个娇媚女郎。 那女郎手中捧着薄薄的本子,客人的名字只有登记在上面,才能进去。 如果没有登记想进去,就得和那大汉打交道。 自然没有人愿意干蠢事。 这样的大汉,天渔馆有几百个。 悲我风牵着沈星月的手,走向女郎。 “两位是?” “悲我风,沈星月。” “请进!” 靠在门内的两个服务员飞快的走了过来,在前带路。 不用去找,他们会把你带到定下的位置。 悲我风笑着与古秋岩打招呼,三皇子做出有些不合身份的举动,他拥抱他,似很感激的将他拉到座位上。 一桌子许多人。 暴风城总监督使长,兵马提督与左右参将,前宰相,四大商业集团总长。 唯一不显山露水,安然而坐的,只有他。 可不知为何,周座俱是显赫达官贵人,位重权沉,对他的意态却是极为尊敬并友好。 只见古秋岩高举酒杯说道:“敬格林美英新院长大人!” 悲我风等众人都起身举杯,他才施施然而起,慢慢举杯,温和而深沉的道:“谢谢诸位。” 第三卷 霸王怒气 第六章 大堂内静无人声,近百个赌徒围在四周,屏息看着桌上的那只手。 牌面。 10. j. q. k. 全黑桃。 那张。 翻着的,如果是。 对面的女子一手夹着烟,翘着腿,云发高挽,眉眼传情,略有杀气的盯着对家。 桌中是一片红绿筹码。 价值能抵娱乐坊的总资产。 如果。 翻开的是a,是黑桃。 这位绝代妖姬,将变的一无所有。 她只有三张a,她不信,唯一的一张,会在这个小子手里。 就在半个小时前,她还在和手下说。 “小姐,那张桌上的客人似乎运气好了些。” “这里不存在运气,同样不存在本领,每个人坐上赌桌,他们的时间就开始流走。你要记住,这里的人,每个都是一块表,有的时间停了,有的,还在走。” “这么说,这小子也会有停的时候?” “当然。”她笑的很妖,可又让人喜欢,不觉厌烦。恰恰这种笑,是最迷人的。 矛盾才显美。 她觉的,那桌上的客人,很美。 他确是个矛盾的人。 赢的牌面,压的很小,输的牌面,压的很大。 却未输,未输一局。 她觉的很有趣。 这位客人是她今天请来的。作为娱乐坊第一天开张邀请的嘉宾,都是有身份有威望之人。这个少年,就是她特别嘱咐手下请来。可她未想到,他还是个赌徒,且运气好的离谱。 她的目光慢慢移动,悄然落到坐在少年旁边的那个女人身上。 她早早的离开了格林美英,但她不会忘记这个女人,总教姜凤仙。 很好,看来传闻是真的,姜凤仙这块冰雕也会有溶解的时候。 这个悲我风很有意思。 她喜欢征服。 越是登不上的山便越是要攀爬。 “介意和我赌一局吗?” 他绝不是个高手。 握牌的动作如此生涩,手指如此笨拙,甚至连算牌都不会,眼神不注意对手,飘忽而迷茫,不是个专业赌徒。没错!他只是运气好而已。 答应吧,答应了,你的时间也就到了。你会眼睁睁看着赢来的钱全部输掉,甚至你会把身上的,别人的,都压上,你不会相信自己的好运就这么到头了,所以你会不惜一切的要夺回来,所以,你会输的更惨。 她见到他微笑着点头。 有些文雅,有些温柔,有些让人爱惜的感觉。 可她不耻,她厌恶,她喜欢强悍的男人,而不是这种装腔作势的小鬼。 她起了玩弄他的心思。 她妖妖而笑,盈盈而坐。 这就是第一次见面。 当时的对家,现在就坐在我的边上。 乖的如同一只小猫。 她当然一无所有。可我把她输给我的,都还给了她。 装腔作势? 就装吧,境界低的是做作,境界高的是生活。 可。为什么我想着的,却是两年前,那个坐在身边,令我顾虑的女人? 凤仙。凤仙! 我还记的那天你对我说的话呢。 你说,赌博和交际很没意思。 我甚至没回头看你。 只是暗笑。 我从没赌过,我记的,有一次我摸了一下路边玩牌的人手里的牌,问他,这是什么牌。 呵呵,他告诉我,这是钱。 为什么要摸戒指? 她发现了他的一个小动作。她在深思。 钱吗? 我很喜欢钱。 因为我曾经是那么渴望有钱。 可我还是把所有赢来的,都还给了她。 为什么摸戒指? 她犹在想。 这时,他已捏起牌。 动作潇洒。 恍惚间。 她感到一种挫败。她没有看到牌面,可似乎已知道是什么牌了。 确实,a,黑桃。 百年难得一见的,黑王,同花顺。 只是一瞬间,新来的客人成了主人。 失落吗? 没有。 她只是难以置信。 “我们走吧。”悲我风轻轻的揽着她的腰,轻轻的说。 就如此风光。 “为什么还给她?” “因为我拿着没用。” “那些都是钱啊。” “怎么了?” “等你没钱的时候就知道怎么了。” 要生孩子了,就算是你,一样会有改变。他紧紧了手,侧看她。 “还有一个月。” 她默不作声。 他笑了笑。 夜。街。 格林美英远望,又黑又安静。脚步声清晰,两人走到学院门前,不知谁先停步。他忍不住拿烟。后面有人声,姜凤仙突然起了脾气,冷冷的问:“什么人?” “姜总教,许久不见,脾气似乎更大了。怎么,连我都不认识了?” “是你!”她想起悲我风不认识对方,“二皇子的座前供奉郎张伯尘,居然有闲情来格林美英。” “我是来找他的。” 深夜,寻人。 悲我风的手被牵住,看样子姜凤仙不放人,她道:“有事就明天来,这么晚了,你不睡,我们难道也不睡吗?” 张伯尘深深的望了一眼悲我风,却不说话,转身而去。 那时的感觉是如此深沉,他犹自思虑那一刻的好奇与惊异。 敏感如他,在一瞬间将二皇子与身边细微的改变联系在一起。 他就如此期待。 第二天,才用过餐,他就出了格林美英。 这时姜凤仙已不怎么约束他了。北奥武依然在闭关。萧韵了无音讯。沈星月的寂寞与落光了叶子的瘦梧桐一样。 悲我风亲吻姜凤仙眷恋在美梦中的睡脸后,蹑步走出屋外。 学院理事处,管理外来人员留讯的老刘看着小本子,良久,对他道:“有,这里,张伯尘,是这个名字对不?嗯,这里留了地址。” 阳光路307号。 悲我风不觉有何光明之处。 刚街边的小猫窜入阴暗的角落,叼出一只不动的小耗子,矫健的身子一蹦,跳过低墙,不见踪影。 他敲了敲门。 一名年轻的女仆打开门。 “我是悲我风,请问张伯尘在吗?” “在。” 张伯尘坐在铺满棋子的桌边,一个人研究棋局。他匆匆抬头见到悲我风,落了一子,再又看了一眼,起身迎来。 “这么快就来了,请坐。” “有点好奇而已。” “是二皇子要我来找你。” “我是这么想的。” “希望你有空,能去一趟铁海关,目前二皇子殿下会在那儿暂居段时日。” “哦?我记的,好象铁海关萧肃水亲王是二皇子殿下的亲舅舅。” “是啊,二皇子每年总有几天要住到萧亲王家里,自从萧贵妃离开人世,二皇子殿下就极为孤单了。他很想多交些朋友。” “好,我想我有时间,一定会去看望二皇子殿下。” “你会下棋吗?”张伯尘问的有些兴奋。 悲我风笑了笑,“学院里还有事,我不能久留,改天吧。” 下棋吗。 太浪费了。 终有一天,我们会对弈,且在生死荣辱上布子,以鲜血为格,碎肉为阵。 附:张伯尘乃二皇子古冷松帐前第一谋臣,为当时兰华圣手,棋坛巨匠,史兵双才。 悲我风走后,张伯尘却对那棋盘轻叹,“一个不懂艺术的小子。” “过年就见不到你了。我舍不得啊。” 蓝朵拿着一块自己编织的手帕,小巧玲珑,托在悲我风眼前。 “可是,为什么送我手帕呢?” “妈妈说,你是个爱干净的人,送这个,你会喜欢的。你喜欢吗?” 他欣慰的收下礼物,摸了摸她的头。 “当然,我会让它与我一样干净。” 繁茂。 凄艳的桃花。 冬末的桃花。 怪异中含着新鲜,荒诞中夹杂现实。 他抱着她。 坐在纷纷而落的桃花雨中。 他嘴角鲜红。 慢慢。 他自上衣的口袋中拿出一条洁白的手帕。 冷冷。 他将嘴角的血,擦拭。 那一抹腥魂在洁白的手帕上,惊心动魄。 女子穿着漆黑的武士服,长发垂落,脸上是安详的睡容。 她的胸口…… 第三卷 霸王怒气 第七章 人最不需要的就是选择,因为没人喜欢选择,且同样的无奈如同秋天叶。 悲我风回来的时候,把沈星月推在门外,淡淡的说,我想一个人。 在虚华背后,只是那点寂寞,和往昔的回忆。 悲我风倒了一杯酒…… 离开张伯尘的家,走在路上。 一个巨大的身子擦肩而过。 似有神动。 他回首,看见的,是那巨大的背影。 只是匆匆一瞥。 回去后,姜凤仙已不在宿舍。 无所事事。 他在小亭,石山,桥,停留。 却没有希望见到的人出现。 再回宿舍。 没多久,烟在手上燃烧。 门被猛烈的推开。 姜凤仙冲进来,冰冷冷的脸,紧张,喊了一句。 “去石塔。” 十二层。 北奥武。 不用思考,连想也不需要。 他站在一张黑木桌后,单手靠着桌角,一手拿着一张纸,神情,不对,看不见他的神情。 悲我风见的,只是一个背影。 奇怪。 一天之内,连续两个背影,如此伟岸。 不同前者。 悲我风觉的,北奥武的这个苍老却有力的背影,更为实在。 具体如,那曾经对自己微笑又无奈的悲天歌。 是否两者有同样的寂寞与命运。 他来不及玩味。 …… “边卫营统守的信函已经确实古秋岩被不明男子胁走。” “院长,那……” “明天我就会接到皇上的委派令。你暂代院长一职,直到我把古秋岩接回来。” 悲我风注意到一个小细节,他刚回想着,又突然觉察,北奥武这次让自己来,有什么目的? 于是,他终于真正见到了这位传奇人物,一代武学大师。 就像已经见到,你看到他的脸,丝毫没有波澜。 只有属于已经位临强者颠峰的神情,不满。霸道。虚弱。与一丝丝的怜悯。 悲我风礼貌的弯身,嘴角不屑的笑容却不敢出现。 “还没有,到,第九层?” 他轻笑,忽又正经的点了点头。 北奥武招了招手。 他走近。 慢慢的出掌。 他慢慢的接去。 合了一下,北奥武收了手。 他一再喘息,良久才放下手,眯眼,轻甩手腕,回头看了一眼姜凤仙。 “你和我一起去,古秋岩是你的结拜大哥,你该出些力。” “好。” 回望石塔。 他关上窗,再次拿起酒杯,没有喝,呆了许久。 卷起桌边的一块手帕。 那上面是艳红的美。 再看了一眼宿舍。他叹息,了然而止。 门关上,他走向石塔。 十二层,这里,已将属于他。 几曾何时,他就在下面望着,想象着,临风而坐,眺望远方时的感觉。 为什么! 你要跟着来呢? 北奥武走的很匆忙。就连悲我风都没有想到。 凌晨四点,他被叫起来,跟着北奥武上路。 出了暴风城,两人连续赶了三十公里的地,已是明媚阳光,冬风阵阵,寒叶似过,微尘不察。 “去哪?” “北。” 这时,有一队士兵跑来,迎着送了一卷信。 用卷带信写明的事件向来重要。 “快,晚上到秋鸣山。” 悲我风八层境界的凌波微步都赶的上气不接下气,到了秋鸣山还是迟了。北奥武蹲在一丛灌木中,细细的看着地上的足迹。他的步子比普通人大了三十公分,还能比我们快了两里,照这么赶,是铁定赶不上了。悲我风听了,也走过来瞧,可瞧不出什么,追踪学是一门精深的学问,他没钻研。他不会问,怎么办,却说,能让前面的关卡拦下他们吗? 北奥武连否定的表情都没有流露,坐到一边,自怀里拿出一份两页信函再看了看,起身说,明早得赶到落霞岭,走! 长街上只有这门上悬着的一盏灯。 门很窄,昏暗的灯光照着门前干燥的土地,秋风卷起满天黄沙。一朵残菊在风沙中打着 滚,既不知是从哪里吹来的,也不知要被吹到哪里去。 世人,岂非,也都正如这瓣残菊一样,又有,谁能预知,自己的命运。 所以人们又何必为它的命运伤感叹息? 菊花若有知,也不会埋怨的,因为它已有过它自己的辉煌岁月,已受过人们的赞美和珍 惜。 这就已足够。 长街的一端,是无边无际的荒原;长街的另一端,也是无边无际的荒原。 这盏灯,仿佛就是荒原中唯一的一粒明珠。 叶开仿佛是从天边来的。 他沿着长街,慢慢地从黑暗中走过来,走到了有灯光的地方。他就在街心坐了下来,抬 起了脚。 脚上的靴子是硝皮制成的,通常本只有大漠上的牧人才穿这种靴子。这种靴子也正如大 漠上的牧人一样,经得起风霜,耐得起劳苦。 但现在,靴子的底已被磨成了个大洞,他的脚底也被磨出血来。他看着自己的脚,摇着 头,仿佛觉得很不满——并不是对这双靴子不满,而是对自己的脚不满。 “像我这种人的脚,怎么也和别人的脚一样会破呢?” 他抓起一把黄沙,从靴子的破洞里灌进去。 “既然你这么不中用,我就叫你再多受些折磨,多受些苦。” 他站起身,让沙子磨擦自己脚底的伤口。 然后他就笑了。 他的笑,就像这满天黄沙中突然出现的一线阳光。 灯在风中摇曳。 一阵风吹过来,卷来了那朵残菊。他一伸手,就抄住。 菊瓣己残落,只有最后几瓣最顽强的,还恋栖在枯萎的花枝上。 他拍了拍身上一套早已该送到垃圾箱里去的衣裳,将这朵残菊仔仔细细地插在衣襟上的 一个破洞里。 看他的神情,就好像个已打扮整齐的花花公子,最后在自己这身价值千金的紫罗袍上, 插上一朵最艳丽的红花一样。 然后他对自己的一切就都已完全满意。 他又笑了。 悲我悲疲倦,汗水被寒风暖热,再被衣襟抛弃。 北奥武就像是个永远无法追赶的目标。 落霞岭就在眼前。 风,感觉不到在哪儿吹,可眼前尽是落叶。 漫天的红叶,如霞。 他踏着冻硬的泥土,上了一处高坡。北奥武突然停下了,动作无声,紧张感一瞬间爆发,他小心的伏在后头,不知为什么,他没用预知。 前面一棵树下,光秃秃的杆儿旁,巨人在吃着一头生鹿。 躺在脚边,古秋岩一动不动,像睡着,像死了。 这时,他发现,这人似曾相识,就是那天擦肩而过的巨大身影。 他是个兽人! 披着一件粗织的斗篷,内里是皮甲,敞着胸,古铜色的胸膛,虽然尖牙熊鼻狼眼,可他有人的神情,焦虑,怀疑,彷徨,咬着生鹿的肉,左右察看,而让悲我风觉的,他似不怕有人突然出现,而是怕自己被见着,他似乎在怕,他吃这生鹿的模样,被人瞧见。 北奥武,只等了片刻,连招呼也未打,就窜了出去。 打斗激烈的开始,平华直接,百无破绽的降龙十八掌,终于见到了。 悲我风却来不及看仔细,因为那兽人的动作让他吃惊,抗击打能力更是让他胆寒。 北奥武一连打中他十九掌,他半步未退,反而踢出一腿,把北奥武逼退,这一退即是腿掌相交硬打回去,可对方一横肘挡下,北奥武被震开。悲我风觉的上去作用不大,转到一边,想伺机救下古秋岩。 兽人不见怒,北奥武不见急,两人交了几十招,悲我风终于找到一个机会,跃了出去,凌波微步本是极妙的步法,可在兽人眼中却如同舞蹈,只见他一手挡住北奥武的见龙在田,一手随后而挥,掌风把悲我风硬生生轰了出去。悲我风人在空中,心中恼怒,可同时觉的这个兽人太不可思议了。放眼整个兰华大陆,谁能一挥手将他轰退? 北奥武吗? 有几个北奥武? 悲我风站落地面,又一闪身,连出五指。 六脉神剑锋利无匹,却连兽人的皮也伤不了。 兽人脚一跺,一股大力传开去,北奥武被癫的一歪身子,掌出不及;悲我风整个人摔倒了。 他拎起仍未有知觉的古秋岩,大步而去,快如疾风。细看之下,他居然没使轻功,只是普通的奔跑。可任凭他和北奥武如何追赶,仍被拉开了距离,最终不见人影。 小镇,酒馆。 看着北奥武呼噜噜的喝酒,悲我风有想大笑的冲动。 九层境界,降龙十八掌? 连个人都留不下。 北奥武却先笑了。 有趣有趣,这对手实在有趣! 我几十年没见过这样的兽人了,厉害啊! 你打不过的就是厉害呀? 小子!你说这片大陆上,能有几个我打不过的? 嘿嘿。 街边起了层白沙,银白色的,雪混着泥尘漫漫扬扬…… 悲我风掏着兜儿,半天叹了口气,站起身说:“我去买包烟。” 烟?练武之人,怎能抽烟呢。 一路上也没见你说。 哎…… 看了一眼北奥武,悲我风转身而去,想想不觉笑了。 输了一次,就如此颓丧,高手不也是人吗? 雪轻轻,落在发上,有点淡愁滋味,不知为何,或许是为下一刻的决然与麻木来点预示,他心里总是压抑的,急切间想找根烟,哪怕只是吸一口也好。 火柴一燃,“嚓”,声音浪漫而多彩,火焰抖动,烟丝絮消。他似冷而颤动,香烟亦在轻颤,烟丝亦在飘忽,目光渐远,可以望见铁海关的城头,那一根旗杆瘦黑黑的立着,旌旗不见精神,耷拉着,没有风吗? 他伸出手,只有雪,没有风。 无风的雪不叫雪。 他走回酒馆。 “小子,我们先去铁海关。” “好。” 要请帮手了。自然,你都打不过人家了,不请帮手还行吗? 第三卷 霸王怒气 第八章 张伯尘看着悲我风与北奥武渐远的身影,嘴角浮现出一丝不豫。 “殿下,就这样让他走,是否有些不妥?” 站在他身后的是一身军装,神情冷竣的二皇子古冷松。只见他阴沉的笑了几声,说:“如果他不来,还能收服他,可他既然来了,就再不能做这愚蠢的念头。” “北奥武毕竟与关老将军是多年之交,如果……” “我请岳父亲自对付悲我风,正好岔开他俩,请王叔派亲兵前往围截那兽人,观虎斗,把支持老三的北奥武解决掉。” 张伯尘躬身,低声,说:“萧亲王定可事成,只是韵公主……微臣听闻她与悲我风关系非同一般,这事不能让她知道。” 古冷松一震,咬牙道:“死丫头,才这些日子就变心了,哼,难道我还得不到你吗?” 北奥武显的很落寞。 有些事,只有英雄才能改变。 他不是英雄。 或许他认为是,可悲我风不觉的。 眼前这场动乱,是谁也不可阻止的。 小墓地不远有一处桃花林,桃花开的很美。 墓地的死气三百步开外就可以感觉的到,可桃花的鲜美隔一山还能略加品尝。 悲我风就站在山上。 北奥武接关海山,一同追那兽人去了。 分别匆匆,可自视甚高的老人仍然对悲我风作出了叮嘱。 有危险就离开,回格林美英。 悲我风答应了,等在山头。 按计划,若堵截成功,则他随北奥武,照顾古秋岩回程。若不成功,他得潜伏在甘达岭,伺机而动。 他不会问北奥武,为什么不带上他。 因为他知道,有关海山同行,是绝对不会让他走一起的。他是莫禾的王子,现在这个世界,还有谁会比关海山更恨莫禾。 悲我风看着烟丝消散,回味古冷松的一言一行,不觉苦笑。 原以为能够跳漕,转到目前较为强势的二皇子身边,可惜…… 容人之量吗? 还是说…… 他扔掉烟,双眼一亮,笑道,该是足智多谋,没错,关海山如此,古冷松又何尝不是?北奥武如此纵容自己,不也是想借助自己的潜力辅助古秋岩吗? 又一眼桃花,该走了。 不知追来的,会是谁? 关海山既然不能出手,那么,还能有谁人,能杀的了我? 哲学说,一个事物有好的地方,必然也存在不好的地方。 我们可以理解为,矛盾,无处不在。 自信,是很美妙的一种心境。 同时,许多人,也是死在自信上的。 尤其是能人。 因为能人的自信定然比常人更甚。 悲我风尤其是。 他自信能抢到那女子的财物,自信能顺利的夺取一场好欢,自信能改变自己的人生,结果——他成了悲我风。 现在,他自信,除了北奥武,此地无人可以击败他。 所以当他面对萧肃水的时候,他流出了冷汗。 这一次,死了,能不能,再有一次重生。 呵呵,大概,不能了吧。 他的手不停的曲张,他的腿开始发颤。 早在格林美英,他就听说,铁海关的萧肃水,不但智谋过人,尤其一身武艺,更是出众,境界已达第九层。 达摩罗涅磐加噱指。 这是一种普天之下,仅有一人会用,且中者无法自解的指法,除非你不中指,不然,三个小时,血尽而亡。 偏偏这种指法,萧肃水独有。 “连亲王都来了,这么看的起我?” 他无法不紧张,他知道,死,死,他将再一次深切的体会,并无奈的接受。 “冷松是个有才能的皇者,他还将是我的女婿,对于他的要求,我有理由拒绝吗?何况……” “何况?” “何况,你是个天才,一个莫禾的天才,一个压了我们兰华无数朝代的国家的王子。” 悲我风恐怕难以回忆这场生死挣扎。 因为,结束的,实在太快。 他中指了。 中了无法自解,三个小时后就得死的达摩罗涅磐加噱指。 他恨。 如果有九层境界,凭他身上的武学,光是万千世界在一变,就足以取萧肃水的命,可是,他,只有第八层。 三个小时! 萧肃水偏偏等不了三个小时。 悲我风无力逃。 他徐徐临近。 难道我就这么死了? 没有! 至少有个人不会让他死。 至少这个时间,这个地点,她不会让他就这么死。 凤仙! 姜凤仙! 一身黑色武士装,一脸冷山无暖的姜凤仙! 悲我风大喊,救我! 姜凤仙出手了。 移花接玉! 萧肃水面色突变,什么?第九层境界! 萧肃水只有退,一退再退,他不想中自己的无解指法。 姜凤仙拉起悲我风,一路逃去。 萧肃水紧追。 走哪?姜凤仙慌急。 悲我风苦笑,走哪?走哪里都是死。 那边。 湍急的江流,破旧的石桥。 萧肃水就站在桥上,左边是鬼气森森的墓地,右边是满目春意的桃林。 他们会逃去哪? 他只犹豫了片刻,就冲入了墓地。 他们会逃去桃林?怎么可能? 悲我风就躺在姜凤仙的怀里,舒服的枕着她软软却又弹性十足的大腿。 可惜无风,要不然,桃花会在我们身边洒落,你冰玉无瑕的脸,会更美。 都什么时候了!你还说这些,怎么办?你中了他的指?我去求他吧?怎么办?我不能让你死! 别吵,让我想想,我们的孩子出世,该给他取个什么名字。嗯……悲青山怎么样? 扑哧,这名字好土。 哎,我明白我那老头子当时的心情了。 青山不曾变,桃花依旧在。处处淡笑嘻语,手暖,纤纤握。别有何惜?不见冰玉美人为我流泪?不见我情我爱我心在?空叹息,为何叹息? 别这样,我求求你…… 别哭,为什么哭?你看这些桃花,好美,如果我知道你来了,我一定在这里等你,远远的望着你走来。 姜凤仙泣不成声,只想挽留。 可时间,谁也留不住。 对悲我风来说,时间,就是生命。 他没有问。她怎么来了,如此遥远,她竟在他最危难的时刻,赶到了。 不需要问。 红酒因为是红的,所以高贵。悲我风拿着酒杯,看着红液流转,眼中朦胧。 宿舍仍是这间宿舍,可为什么,“为什么呢?这感觉,为什么呢?是苦的。” 因为苦,所以才喝的吗? 可是,红酒,怎么会是苦的呢? 难道,只有苦的,才是美丽的,回味的? 为什么不想老头子,不想那些死在军事要塞中的人,却独独想着你? 是你那时太平静? 姜凤仙已没有泪可流了。 悲我风的脸色苍白的可怕。 你真的不该来。他这么说着,抚摩着她泪湿的脸。 她全身软软的靠在树上,不知是他靠着她,抑或是她靠着他。 谁也不坚强。 因为没有人是坚强的。 她默默的说,我会为你报仇,你安心的睡会儿吧。 他笑了笑,还记的那晚你叫的声音特别淫荡,哎,可惜我听不到了。 说不出的潇洒…… 她笑了。 一阵风来,桃花片片,如雨,如雾,如情人的泪,红泪。 他仍然在抚摩她的脸,痴痴,比她更痴更痛惜更悲伤的凝视,似乎想记住她此刻的神情,将她完全印入灵魂深处。 别了。 别了,我唯一的爱。 是啊,谁说的呢,只有失去的,才是最珍惜的,最爱的,恐怕,我这一生,不,上一世,这一生,我的爱情,都将在此完结。 他错乱了,完全疯了,用力的抱住她,吻她。 这时,已不是她在流泪,而是,他。 血,一滴滴,滴落在地。 混在满地的桃花层中,不辩死物活物。 却不是。 他的血。 他的手洞穿了她的胸膛。 她未死,可见不到,对,再也见不到她的表情,一言一笑,一眉一皱。 他的手不知何时拿出一块洁白的手帕,盖住了她的脸。她软软的,倒在他的肩头。他又将她平放在地。 他伸手自她胸口掏出一颗,鲜红的,还在蠕动的,心脏。 麻木的脸。 苍白的手。 血液浓稠。 桃花香伴着一阵腥味,飘散……飘散。 他一口,咬在心脏上。咬下,吞下。 血在嘴角缓缓流落。再慢慢,滴在地上。 一瓣残花,飘零,终落在他手中,那颗他最爱的女人的心脏上,唯一的缺口,齿印清晰,恰巧盖住。 哇! 他要吐,忍住了。 狠狠的一口,将残花与心脏全咽在嘴里。 他安静了一会儿,动作似老人般,将她脸上的手帕放入口袋,凝视她的睡容。 是啊,千百年的神动,万千世的独爱。 如此平静。 她的脸,如此平静。 如此! 平静! 昨日之人还能爱,今日之人只能忆。 他或许不想残忍,所以他只能在浪漫中残爱。 光着脚,走在城市的中央,低首,旁人的眼光不可触,那是凶猛的野兽,他们会吃人,吃的不是肉,是灵魂,是尊严! 他想留下尊严。 不想证明一切,只欲证明自己。 留下尊严,吃别人的肉。 佛主说的对,每个人生下来,都是一样的。 一样的,是每个人手里都拽着一张无限透支的信用卡。 不同的,是有的人面对一座百货商城,而我…… 只是无边的沙漠。 难道在我重生后,面对一片海洋,一片绿洲……却要为一株美丽的冰百合,而放弃她们? 绝! 不! 我是悲我风。 我,不能死! 在我没有得到我的,证明我也能够,我还不能死。 便有移山填海之能,空叹奈何! 这里,是黑色的世界,是无声的诗篇,高雅的人,请离我远去,流浪的人,请不要徘徊,卑微的人,请擦拭双眼。 天上只有满目的黑云,夜不属于明月,明月只是地上人的消遣。 你若登高,请与黑暗为舞…… ——繁茂。 凄艳的桃花。 冬末的桃花。 怪异中含着新鲜,荒诞中夹杂现实。 他抱着她。 坐在纷纷而落的桃花雨中。 他嘴角鲜红。 慢慢。 他自上衣的口袋中拿出一条洁白的手帕。 冷冷。 他将嘴角的血,擦拭。 那一抹腥魂在洁白的手帕上,惊心动魄。 女子穿着漆黑的武士服,长发垂落,脸上是安详的睡容。 她的胸口…… 是伤心的洞穴。 第四卷 能够持续到永远的善良 第一章 古秋岩醒来的时候,天色已暗,微微转动酸痛的脖子,他便见到了蹲坐在不远处,像座小山般的兽人。黑暗,连兽人的面目也无法看清。他身上并无伤,很快翻身而起,听到动静的兽人挥了挥手,示意他别妄动。 “你这么做有什么目的?”古秋岩厉声问道。 兽人低下了头,看不清他的神情。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昔是何年…… 只有一盏台灯,一张桌子,一台电脑,一个冰箱,就在李弱风的手边,放着一瓶百事可乐。电脑的屏幕前,放着一只玻璃杯,上面油印着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的动漫图画。李弱风用拇指和中指如拈花般提起它,再打开百事可乐的盖子,轻轻、缓缓,倒了一些,连杯子的一半都未到,摇动,如酒,却更为美味。 李弱风喜欢喝甜一些的饮料,如白水他便不喜,其实他更喜欢喝酒,可却偏偏不能随时喝得。 键盘的声音发出一种很有韵律的声响,在安静不发一丝声音的房间内,就像一首淡薄如雾的诗。 他正在写一篇短文,写一个英雄——他喜欢英雄:因为现在这个世界,已没有英雄。他喜欢善良的人,所以他写的是一个善良的英雄。 写作的时候,他只能喝可乐。冰冰凉凉的,轻爽。 他一皱眉,四处看了看,良久才轻笑,随手点开千千静听,在歌曲栏中点击“小李飞刀”,静听的播放已被他默认为单曲循环,他可以听一首歌,一直听一周,一月,甚至是一年。 他写道,“放弃有时候就是得到,方明放弃了凉水仙,放弃了整个神风帮的兄弟,可他得到了一次机会,一次成为英雄的机会。他做梦都想着成为英雄,如今,不论成功与否,他都将得偿所愿。能不能活着回去,似乎,已变的不再那么重要。” “阳光明媚,野百合一齐瞧着他,他不经意滴落黑色的血,沾染了花瓣,他只有一丝淡淡的笑容,满足而轻松。他坐在野百合的身边,软软的,慢慢躺在草地上。花儿依偎在他脸旁,香香痒痒。” 李弱风摇了摇头,把段子删了,一股很重很浓的寂寞在心底蔓延,无法抑制的冲破了神经的限制,使他眼中含泪。 为了追求梦想,我又何尝不是呢? 失去了就能得到吗? 为什么,我失去了莹莹,却依旧是什么也没得到? 半年前那一幕,像是一条虫子,永远躲在脑袋里,偶尔窜出来作用一下,逼的他死去活来。可尽管如此…… “你说,你能给我什么?写武侠?就凭你?就算现在让古龙复生,你认为他写的书能比过那些玄幻?那些穿越?还有多少人看武侠?你别天真了!” 莹莹那天的表情,实在很恐怖。李弱风从来没想过,她会露出那样轻蔑的眼神,不屑的表情,对待自己。 无数次躺在身边,偎在怀里,甜蜜的言语,温柔的眼神。 是变化太快?还是,本就人世无常,沧海桑田? 就因为那公子哥有钱吗? 难道,你忘了,我们一起在学校里,一起誓言,一起努力奋斗,追寻各自的梦想。 你要当模特,要当明星,为了你,我付出所有,卖家卖电器,把走了的父母所留的钱全给了你。独自呆在一间小房,独自吃着泡面,独自创作。 你成功了,为什么我去看你的时候,你会这样对我? “你可以离开我,闻莹莹,我不奢望什么,只是希望你考虑清楚,这位先生是否真的适合你!莹莹,就算为了梦想,也不能出卖自己的尊严和灵魂啊!” 原以为一场七年的爱恋,真心的奉劝,可以让她回头,可笑,真是可笑,可笑太天真。 电脑屏幕的光亮无法点燃他的光彩,他暗淡无神的双眼,低沉的看着桌面。 可怜的李弱风,就算如此,他仍是沉默,面对咄咄逼人的曾经的女朋友,面对一个高高在上的公子哥,哈哈哈哈,太有趣了。 “真是,太有趣,了。” 可尽管如此,他仍是…… “这顿吃饭的钱就你付吧,口口仁义道德,既然这么有本事,想来你不会介意的。”公子哥笑吟吟的挽着莹莹的水腰,就那样飘然离去。 一直,一直到,一直到她没有一丝怜悯的离去,完全的离去,李弱风才真正相信,完全明白,这一切,都是现实,甚至已无法挽回了。 这世界美好的依旧如此美好,丑恶的依旧如此丑恶。 谁潇洒,谁可怜,上天真的在乎吗? 李弱风伸手盖住了脸。 网页上的新闻如此刺眼。 莹莹成功了,新届港姐。 可我呢? 打开网站,难道真如她所说? 不,我不信!武侠,我不会放弃!绝对不会放弃! 尽管如此,他仍是如此善良,一言一行,莫不飘忽着儒雅的风采,可能换成别人,已经和莹莹大吵大闹了,更不会付那顿饭钱。 婆婆,要帮忙吗? 哎呀,现在的小伙子越来越少像你这样好心的了。 李弱风把婆婆的行李放在门口,微笑着走下楼。 “哥哥,买朵花吧!”他摸了摸小女孩的头,笑着说,哥哥没有送花的人,不好意思啦。 小女孩闪动着大大眼睛,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 忧伤,带着笑容,谁见过,忧伤的笑容,有这般的潇洒。 小女孩捧着鲜红的花儿,追着一对情侣,跑出马路。 横冲直撞的货车。 善良的弱风。 李弱风的身子在空中转折,洒出片片血花。 小女孩手中的花儿在风中落泪…… 到底是花红,还是那空中的血红? 花血,李弱风已无法比较了。 只有无尽的天空,无尽的云端。 “你必须帮我,帮我拯救兽族!” “我是一个人,怎能当兽?抱歉,我既已死,又何必再生?” 可惜,那兽族的神没有理会他。 去吧,将来,会有一个人,带着你需要的神器,出现在你的面前,那时,你将无敌于天下。 李弱风坐在地上,看着古秋岩慢慢起身。 终于有一丝不那么明朗的月光,带着轻渺铺在他的脸上。 尖利的突牙,黑忽的鼻洞,黄色的猫眼,乱糟糟的棕发。 “请你别妄动。我,我也是迫不得已。” “为什么?” “我们族人,没有食粮。” “所以,你要用我来换取食粮?” “我也是迫不得已,抱歉。” “你叫什么名字?” “塔木。高塔的塔,木头的木。” “没想到,一个兽人,还有这般文化。如果只是听你的谈吐,绝对无法想象你是个兽人。” 现在,出现在他脸上的,恐怕没有人能分辨,那是苦笑还是狞笑。 你是战神塔木,是我们塔氏一族最强的战士,我们兽族的危亡,就交付给你了。 塔木又怎能忍心,看着那成千上万的兽人,一一倒毙在饥饿病苦中。 兽人也有兽性,何况塔木? 为了他们,只有委屈这个人了。 古秋岩丝毫没有紧张,他轻风淡月的笑着,捂着肚子说,有点饿了,有吃的吗? 塔木突然慌张了起来,把身边的一只残留的鹿身扔给李弱风,转头不看他。 古秋岩看着血淋淋的鹿身,不由心中暗叹,兽人到底是兽人。 突然,塔木如猛虎般立起,远望。 远远走来两个身影。 古秋岩见了来人,皱起眉头,考虑片刻,急急说道:“君子坦荡荡,如果你放我回去,我以兰华三皇子的名义筹集五百万担食粮在一个月内送到克沙特草原,交到你们族人手中。” 塔木犹豫的看了他一眼,又回头看着那两个气势逼人的身影。 “压上男人的尊严?” “压上男人的尊严!” 好! 古秋岩轻松一笑,伸了个懒腰,说,现在我就想吃一碗面,哈哈。 塔木不想战。 却不代表北奥武不想战。 失败,对北奥武来说,是不能忍受的事,他只有用胜利来找回。 以胜偿败! 幽林。 北奥武。 塔木。 我要做的事已完成,我不想战。 可是我要打,你用的是什么功夫?为什么上次我会败? 塔木摇了摇头,说,我是兽族战神,天生刀枪不入,全身无一破绽。 北奥武笑了。 如此,就更有趣了。 远处,古秋岩看着路面,似无意的对关海山说,我二哥应该在铁海关吧?我们赶上一路就可以到他那儿了。 关海山似也无意的说,二皇子很关心殿下安危,这几日睡不眠吃不香,这次殿下能得脱险况,该是好好与他谈谈了。 要谈什么? 古秋岩当然知道。 古冷松要争皇位,自然不希望他这个最小的弟弟来凑热闹。 两兄弟,有的融洽感情呢。 第四卷 能够持续到永远的善良 第二章 “那么,院长和姜总教被那兽人杀死,是你亲眼所见了?” 贺夫栏是学院里的三把手,算是副院长,不过有姜凤仙在时,他的管理权限明显不如总教。这人说话的腔调就如一台老式的接受不怎么灵光的播音机,使人听着厌烦。 他无精打采,似疲倦似颓废的靠在沙发上,左手是落地窗,可他把脑袋转到右边,呆呆的看着一盆不知是什么的植物,像是没有意识的游离,叫人不知他在想什么。 一边默然点上烟,伸手拍着他的肩,古秋岩道:“这次都是为了我,不然姜凤仙也不会出事,小风,你要振作,最近若有什么需要,就对我说。” “三皇子殿下,那几个近路商团的人不好处理,我们学院以往的商务来往,基本都是姜总教亲自负责的。还有这一届毕业学员的就职问题,很多都是院长处理的,现在院长不在……” “先你代职吧。”古秋岩拉起悲我风,“要不去我那儿休息几天。” 并不是问话。 可他依然答了。 “不了,我想回宿舍。” 软软的靠在墙上,不知该是兴奋,还是沮丧。 失去一人。 得到一切。 所有的变化,只在那一天。 本来打的好好的。 悲我风一早就在边上看着了。 北奥武还是那么拙,一点也没突破,面对铁山似的塔木,降龙十八掌发挥的似乎火力欠缺。 也难怪,降龙降龙,塔木非龙。 战况就如历史中的月亮,从冷兵器时代沉睡到火器时代。 北奥武的掌风卷起狂龙,差不多移平了整个小山头。他离塔木也越来越远,简直是狂轰烂炸。 悲我风打着呵欠,只见老家伙越打越慢,最后慢慢坐倒在地上,不停的喘息。 塔木弯了弯身子,彬彬有礼的说:“我伤不了你,只能挨打,是你赢了。” 北奥武不甘的站起身子,蓄势出掌,口中吼道:“我非打倒你不可!” 光芒四射,北奥武的掌势忽然变的刚猛绝伦,悲我风但觉他这一掌,一往无前,只叫人想避却避不得,想挡又挡不住,惊悟中叫出声:“第十层境界!” 如虎啸龙吟般,北奥武出掌后口中喝道:“亢龙有悔!” “啪”他用力的关上门,试图打碎屋中的寂静。 我回来了!凤仙,饭烧好了没啊? 过去。 过去有时候就是如此残酷。这个词可以代表美丽与幸福,却又可以代表惋惜与悲痛。 他翻了翻厨柜,终于找到一瓶喝了一半的红酒。 “想不到,我突破了十层境界,竟还是无法击败你。” 塔木看着北奥武,默默转身离去,既然如此格格不入,又何必再强求这个世界多那么一点点的慰暖。 他一直没有还手。 他讨厌这样争斗。 他不愿伤害这个拥有无比炽烈斗志的老者。 他依然善良,就算换成这般丑陋的外表。 悲我风安静的站在北奥武身边。 “我还是败了……” “你好象受伤了?” “用力过度而已,没什么,调息一会儿就可以了。” “那你调息,我替你护法。” 北奥武进入了自我境界中,运功修复经脉的破损,说是小伤只为逞能,就算你再厉害,对着一块无比坚硬的石面轰打半天,也会震的自己血气翻涌,皮开肉裂。 如果…… 他用力捏碎了酒杯。 猛一挥手,一招亢龙有悔撕空而出,偌大的广场,无数破砖飞迁在空中。 “你!”北奥武捂着胸口,惊疑慌张的看着悲我风。 他带着忧伤与麻木,拿着他的心脏。 “只要吃了这个,你的十层境界与降龙十八掌,就是我的。” 他忽然颤抖的笑了起来,俯身而问—— 你知道吗?我刚才吃了凤仙的心…… 那滋味……就算我陷入无尽的黑暗,再处亿万年,都无法忘记! 那么,谢谢你了。 这天晚上,悲我风一连做了几场梦,最后神志清醒时,已是上午十时。 厨房传来轻轻的声响,他晕晕呼呼的穿好衣服,走出去看竟是沈星月在厨房煮着一壶咖啡。 她回头见到他,又喜又伤,轻薄的红唇微微一动,却又紧紧抿住。 悲我风也不想说什么,打开了热水,先洗澡。 好想叫凤仙把衣服送进来……他看着镜子,擦干身子,再把浴巾裹了裹,走出卫生间,没有去看一旁的沈星月,直接翻开衣柜找了一件衬衫,一条黑色的绸裤。坐在床上穿戴好,转过身时,沈星月挂着泪珠,呆呆的看着他。 她终于没有一丝哀怨的,默默的走出了房门。 咖啡已煮好,他拿着壶倒了一杯,端坐在沙发上静静喝着。 塔木无法入睡。 帐篷外面围坐着全族的兽人。 幼儿的哭泣声撕裂了所有人的心情,老人的哀叹断断续续,塔木几次走到帐篷挂揽边,几次又踱回软床旁。 尽管他相信古秋岩的承诺,可这一月的时间,在等待中,又不知有多少兽人频临倒毙。 为什么克沙特的牲畜会突然染上怪病,一一死亡,甚至连它们的尸体都无法食用? 他不知道。 整个族群找寻着答案,可最后大家都放弃了,只有无奈的相信,这是上天的旨意。 一个月…… “五百万担?三皇子殿下,这个是绝对办不到的呀!”暴风城四大商团首脑的答复一一如此,不尽相同。 悲我风已几天没有出过房门了。 奇怪的是,以前那许多女性朋友,这几天竟然没有人来找过他。 敲门声。 是古秋岩派了人来,要他一起去吃饭。 只是一家小店,名字叫“白鹿饭馆”。 悲我风看看周近,笑道:“有好久没陪你了,想不到你的品位这么有问题。” 古秋岩一身冷汗,指着店面说,等会儿你请客! 悲我风得意的笑,可很快他就得意不出来了。 一碟小炒的价格是他一半的身价,一个鱼头,卖了他都买不起。这时他不禁想起那几十箱黄金,哎,要是在身边该有多好。 简直是伴猪吃老虎! 他搭着古秋岩的肩,无奈的说:“刚才我说错了,关于品位,明显是这家店主的问题。” 古秋岩指着菜单潇洒的道:“放开点吧,难道真让你做弟弟的付钱吗?” 其实悲我风没有胃口,尽管他饿了好久。 古秋岩看着酒比菜多的饭桌,歉意的看了他一眼,“对不起啊兄弟,要不是为了我,姜总教也不会出事。” 悲我风一仰头,饮尽杯中酒,轻轻的吐出酒气。“这个仇,我有希望报吗?” 陪他尽了杯酒,古秋岩沉默了片刻,无声的点了点头。 他一笑,从外套口袋里掏出烟,摸了摸,咦,火机哪去了? 古秋岩笑着拿出一只银质闪亮的火机,为他点燃。 “哥,我不服。” 一愣,久久。 古秋岩仰天闷叹,摇着头,似要把悲愤泻尽。 “只有忍,知道吗?” “我要闭关一段时间,可能一年,可能两年,总之我会先回去,暴风城有太多的伤心,我不愿意再呆了。” 古秋岩问他,要回莫尔斯切?他晃着酒瓶,倒落最后一滴,点了点头。那走之前,帮我办件事。 “这家店,平均每年的储备粮食,大概在七百万担左右。” “这么多!” “快到年末了……” 所以,这明年的粮食储备,都有着落了。“我答应了那个兽人,要给他们五百万担。” “筹集不到吗?” “很麻烦。” “要是让人知道的话……” “所以只能让你来帮我想办法啦。” 悲我风随意的夹起一块红烧带着浓香酱汁的排骨,放在嘴边,似玩笑般说,你给我点人,明天早上我亲自帮你送过去,顺道就不回来了。 古秋岩先是惊讶,转而凝视他咬着肉的轻松姿态,轻朗的提酒而起,抿品醇香。 作为皇子,古秋岩拥有自己的亲兵,一共有一千人。这次来暴风城,这一千亲兵也跟来了。 共分六队。 三个队五百人,悲我风看着三队亲兵,脑袋在转着一个队有多少人,眼前已闪亮的站着一名儒武的将士,一种奢华与勤实交集在这个将士的身上。悲我风问,你是几队队长? 他是一队队长,也是一千亲兵总教习,相当于兵马总领提习官的品阶。如果有一日,古秋岩当了皇上,这人就是兵马总提督了。 可悲我风却没想他的品阶。 “那这些人全交给你管了。现在你带些人去城东白鹿饭馆查查,他们的储备粮食都放在什么地方。地点一旦找出就来通知我,嗯,晚上七时之前一定要找出。” 很大的一间储备仓,四周有不少人戒备巡视,是正规商团的护队。 悲我风一声令下,亲兵们以超凡的素质在一瞬间解决了护队,有条不絮的把粮担搬运到早已准备妥当的马车上。 城东门外,深夜。 队长秦丰年行了一个完美的军礼,对悲我风说道:“七百万担已全部运到。” “下面按计划办,你们运到北牧场,那边有人接应,交接完就可以回来向殿下复命。” “可是商团的人会一路追来……” “有我在,你们一路不得松懈,去吧。” 笑话,有我十层境界在此,谁能追来? 商团得到消息,派人来时,路上仅有一人。 共计两千护商侍,领头者更是八层境界的老武者,闯荡了几十年,经验丰富。 当他见到拦在路上,靠着孤树远望明月的悲我风时,竟被他给唬住了。 只有十三、四岁的外貌,却拥有澎湃而出的力量。 “散开!” 迟了。 悲我风邪邪一笑。 降龙十八掌,十层境界。 算是……颠峰了吧。 奥来村只是兰华几千个小村落中的一个,平凡朴实。 悲我风走入其中,便从华丽变为落拓,沉重的叹息带着淡淡的烟丝儿,谁也不知最后这思念与无力会落在何处。 全村只有一个给游浪人落脚的寄宿处,悲我风自觉自己算是游浪人,便想在这里度过一晚。 里面三张桌子,二层住房,小楼小室,一床,一架,一脸盆,没桌没椅,一晚费用顶个半瓶普通红酒。真是便宜的不能再便宜了。 他走到楼间,忽然停下脚步,等了一会儿,一个似从寒霄宫飞来的仙子,巧移碎步,英姿飞扬的走入门内。好象天下间,只有沈星月才能走出这样的风采。 失意盖着她的眼帘,朦朦胧胧;坚韧挂着她的红唇,满满润润。 悲我风像是根本没停过,在她的目光中一步一步走上楼,转入一间房内。 她幸喜的赶上去,忽然发现楼梯上,在他刚才经过的地方,有一本笔记落在那儿。 是悲我风的笔记本。 沈星月知道他有练字写诗的习惯。 向管事儿的要了间房,就在他隔壁,躲入房中好似飞去灵魂般翻开了笔记本。 诗就和这个世间的所有事物一样,有感觉的,你会喜欢,会很容易就记住。但若是没感觉的,连一眼都看不下去,更别说在脑海中回荡。 有人说写诗就和种花一样,爱花之人养出的花,定会美丽绽放。 可说者也有别样观点。 欣赏诗仙,是为他醉酒挥毫,尚可洒脱绝俗。那是感觉,是才华。才华不同与努力所得,如果努力就可以换成,那需要才华做什么? 不屑! 就似随手扔下一颗种子,我行我素,不经意再见时,竟然魅形魔色,诱香迷芳。 沈星月一一翻走,玉指轻轻跳动,几十首诗晃晃而过,却在一瞬间,她痴了,怔怔的,一滴泪落在页面上。 …… 寒霄宫中寒霄殿, 金罗女穿金罗衣。 风光曾有万人仰, 寂寞却止月上行。 …… 为什么,为什么要骂我? 难道,我是变态? 我喜欢你,喜欢你那小巧的脚,是变态吗。 是我错了,还是你根本就不爱我? 可为何,我感觉到你的关心,时时凝望的目光…… 那天,凤仙的身子躺在我的怀里,最后变的没有一丝温度。我想找个人,找个怀抱,痛快的流泪,痛快的喊叫。 我还记的,那天凤仙脱了衣服,含羞躲入我的被窝……或许是我不懂爱情,我只能凭借那一时的拥抱与疯狂来确定。 或许,是我错了。 可是,我绝对不会承认,不会抱歉,我不会为了我的爱而否定我的行径,既然你不愿,我又何必苦苦相求,再多依恋…… 她呆了很久,连房门被打开也没发觉。 他已走到了她的身边。 他默然看着她,看着那泪痕。 一丝恨与恼怒,一丝快意与狡猾,恍然而止的邪笑,他淡淡的说:“看够了没有?” 她惊慌失措的抬头看着他,手忙脚乱的把笔记本合起,颤抖着递出,猛然间,她扑到他身上,抑制不住而号哭。 他叹息声如夜钟般搅的她更加惶惶不安,她哀求着,似把一件摔碎了的宝贝捧在心口忏悔,“是我错了,风,是我没有理解你,是我不成熟,是我不懂,你再给我一次机会,好吗?我求求你,不要再这样对我了。” 悲我风无声的摇头,良久说,我是个变态,请你离我远一点。 “不!你不是!”她飞快的踢掉了鞋,扯开了衣襟,“让我和你在一起,我只想和你在一起,你不知道,每次我看着你和姜凤仙谈笑,我的心里就好象有一把火在燃烧,我受不了了,我爱你,我真的爱你!那天我输给你,我就想永远呆在你的身边,整个兰华,还有谁能让我沈星月拜服,只有你,只有悲我风能做我的男人!风,原谅我吧。” 他轻薄的捏着她润滑的下巴,微微一抬,她接触到他火热的目光,整个人软了下去。 他横腰抱起她,轻轻放在床上。 几曾何时,躺在床上,那衣衫不整的凤仙,那迷人的羞涩的微笑,那鼓励的目光,带着一点点孤傲的挑逗,不屈与屈服在短短眨眼间交换轮回,伊人已逝。 再也回不来了。 悲我风拉起被褥,露出温和的笑容,轻暖的说道:“明天和我一起走,我要回莫尔斯切,在那儿修养段时日。” 沈星月双手扒在被子上,十根修长亮丽的手指微微用力,紧张感慢慢消失,她怯懦的说:“我知道你要回去,所以我追来,就是怕,怕,怕再也见不到你了。” 说完,这高傲的武女神又一次流下晶莹的泪珠。 他摸着她的秀发,哄着说:“乖了,不要再哭了,早点休息,明天陪我吃早餐。” 回自己的房内,悲我风没睡,一夜没睡。 抽完了烟,他一直看着窗外的夜色,依稀,那空中有道曼妙的身影。 第四卷 能够持续到永远的善良 第三章 黎明前已经麻木的黑暗,无所阻拦的克沙特风暴,卷着天际的雄鹰,漂泊不定…… 有时就是自然都有习惯。 塔木睡醒,侧着身子,用手摸着脸,摸到,连睡着了,都无法掩盖的突牙,他忽然颤抖了一阵,他把大手放在怀里,使劲的捏住。 兽人住的都是帐篷,睡的都是骨床。 这里,他住了十多年,却一直都无法真正习惯。 兽人的习惯,总喜欢在睡醒后,用两天内的畜生血,暖了来漱口。 总有人说,一些畜生的血,是腥的,是臭的。塔木以前是那么认为,可他成了兽人却发现这些本该是腥臭的恶心玩意,竟能让自己的感觉如此满足,喝一些,含一些,好似一下子眼前所有的麻烦事都不再是所谓的麻烦了。 他不想自欺欺人,可他没办法不继续这样。 记的第一次他偷偷的烧了一只鸡,结果被族中的子弟发现,告诉给他的父亲,一族之长,他的父亲竟然把那个子弟杀了,然后痛责他。 兽人是天生的强者,怎么能像人类一样,软弱的吃食? 李弱风曾经常常幻想,要当个英雄,拯救、负责、担当、且永不言败。 是个男人就应该执着,他也一直无怨无悔的固执在自己的写作上。 可梦境如诗,现实如饭,人生路岂如故事谱,李弱风这回做了英雄,却是一个身不由己,心中无奈的英雄。 是否,英雄,本就该是这样子的? 千万不要有什么想做的,什么不想做的。因为老天总爱玩笑,把不想的和想的一起交到你手里。 族中长老力木尔走入帐篷,一个兽人的言语总是如此暴力粗糙,令塔木听来不顺。 没有粮食,等待不是好办法,所以大家想——让族中最厉害的战士——也就是他,塔木,娶这草原上最富有的族女,这女的是草原上最富有的同时,也是最美丽的。 最美丽的兽人。 塔木不想答应。 李弱风扪心自问,这辈子,他只爱一个女子,虽然女子已经远去…… 可他不再是李弱风,也不再是那辈子。 他只有答应。 若不,那等会儿,全族的兽人,都会跪在他的帐篷外,那些幼小的兽人,那纯真的眼神…… 他只有答应。 力木尔兴高采烈的去了。 时光淡泊,婚礼近在眼前。 兽人的婚礼举行的别开生面,酒肉是永远的伴娘,摔交是新来的伴郎,无须各个敬酒,新娘要亲吻族中新生的壮儿,新郎要打遍新娘族中的好汉。 塔木是斯文人,他不愿。可所有的兽人都在喜笑,所有的孩子们,都蹦蹦跳跳的窜闹。 当所有的对手都被他用蛮力摔倒在地上时,他恍惚间,似乎见到,莹莹穿着雪白的婚纱,漫步在红毯上,依稀是往日那熟悉的笑容,那一品一媚,举手间的芳华,转眼来到跟前,温弱的抱着他的臂肘,向周围的,斯文的、嫉妒的、高贵的、宾客、欢笑。 他的新娘不知什么时候,拿着一块羊皮,擦抹着他脖子上的汗水,温柔的动作中,绿色的手臂肌肉突起,汗毛竖立,弯曲向下,两颗到了唇下的黄牙似乎诱惑般一撩,她的舌头长长如蛇,轻轻在他头发上舔了舔…… 心中在呻吟,在痛哭,可善良的塔木,却用一样“温柔”的动作搂着她强壮的腰身,点头。 待一切安静时,塔木已孤单的站在房中,面对全身赤裸的她——芳芳。 她青绿的脸上露出的表情似乎是羞涩,这只有塔木能够清楚。 他脱了衣服,想叫声老婆,可叫不出口,兽人中叫老婆都是喊婆娘,他只有喊了声婆娘。 芳芳很兴奋的应了声,粗的很,可也有种别样的风味。 他不忍心应付了事,见她像小女生那样对这些又好奇又期待,便抱着她坐在床上。 今天晚上的床是最奢侈的床了,它是由四十七根骨头组成的,是整个克沙特草原上各种各样的动物的脊椎组成的,一个大大的圆形,交往而错,不精密,极乱,却平整有力,他们两个的身量居然也吃的住力。 他抱着她,将她双腿分开,慢慢放下,刺着一点,又抬起,再刺深一点,她一下子吃不住了,抱着他的脖子使劲的叫唤。两人都知道,帐篷外都是两族的人,他们要听到声音由弱变响,由稳变急,由轻变沉,由忍变浪。 她是最美丽的兽人,所以她觉的,自己的叫声一定得与别个不同,记的小时候,她自己听过许多新娘的叫声,也和大家一样,呆在帐篷外面,听到最后。 她使劲的叫,虽然叫的外面的人都听的笑了。可也把塔木叫麻木了,叫恼怒了,叫痛苦了。 他终于发泄了出来,狂暴、激动、悲愤——他拍打她的肥臀,揉捏她的乳胸,才一会儿,她已不能控制自己的叫声了。 忽然一个词,深深的烙在塔木的脑海中。 兽交。 呵呵,没错,这算是,了吧? 似乎帐篷外面,那些兽人的外面,那片昏暗的天空外面,李弱风的泪水一滴滴的滴落。 天下起了哀怨却又矛盾的轻快的雨。 帐篷被雨吹打,声音碎碎。 芳芳的性叫声,闷闷微微。 塔木只想一醉,可现在的他,全身无一破绽,被兽人的神赋予了无敌的身躯,连醉一场如此简单的愿望,都不能够达成。 第二天,帐篷外,塔木接过芳芳手中的血碗,淑口到一半,突然咽了下去,他呆呆的看着远处行来的车队,那堆积着的粮担,一时间,他脸上是苦笑,是嘲笑,是悲笑,恐怕他自己也分辨不出来了。 第四卷 能够持续到永远的善良 第四章 悲我风与沈星月已回到了家。 修养了一个月左右。 沈星月很得茉丽丝的欢心,一家人乐也融融,看过了茉丽丝的工作环境,那些可爱的孩子,朗朗读书声,引的沈星月也想当一名教师了。 一天,悲我风路过一家酒铺,其中一个老酒鬼向他扑了过去,这时的他,已是兰华大陆可数的强者,岂会被个醉酒鬼扑到,可偏偏他躲了也没用。 醉鬼化成一阵青烟,融入了他的身内。 从这天开始,他便进入了另一个世界,白日里仍然是自己,夜晚,他成了另一个虚幻的角色。 塔木的新婚生活单调而且苦痛。 不过一个老兽人的到来使他快乐起来。 他拿到了一张奇异的旅行地图。 那是在克沙特草原的最深处。 他告别了妻子与族人,来了那地儿。 一个幽深的丛林,一块漆黑的墓碑,一个风声清朗的洞穴。 走入洞穴,在水滴中,他看见了一具骸骨。 骸骨居然站了起来,向着他伸出了瘦零的臂骨,弯曲的,带着泥的指骨,颤颤巍巍。 一道黑色的闪电,钻入了他的胸膛。 一个沙哑的声音,在他心中轻轻回荡。 撒被芒,碎天狼西北望,射天狼听着角角的歌,沉重与空虚涌在心头,不停的堆积,考验着人的意志。 在贝贝网络广场最高档的包厢里,坐在沙发上,面对着液晶屏,轻轻吐出一口轻烟,单薄的香烟味消散开来,她眼中闪过一丝惆怅,可很快被开局转移了。 她有的是钱,可她不喜欢买那些所谓的好枪,她只爱ak,她爱用ak一发发的打出子弹,这不是说她不会扫射,而是她最厉害的技术就是点,尤其是当她脑海中存在他的时候,她的点射会达到神的高度。 紫荆花战队很有名。 在cf游戏中。 她是个女子战队。 这不是说,这个战队中就没有男人。 但女人多,很多,十个主力成员中,女人占了八个。 会长是谁,知道与不知道没有关系。 但是主力枪手,一号冲锋手,却一定要知道。 “风弱”这是她cf中的id。她喜欢抽七星,因为他喜欢。 只要他喜欢的,她就一定喜欢。 就如他喜欢玩cs,他喜欢用ak一样。 她不会和不认识的玩,她总是与战队在一起,一起娱乐,一起玩玩刀子,一起打打比赛,一起虐虐菜鸟。 她若是与不认识的一群人玩,十有八九,会被对方t出局,对方一定会说她作弊。 至少,没有人,见过,用ak这么爆头的,cf里的ak,很难用。 她似乎拿着ak,就不再那么郁闷,一度在如深夜般寂静的眸子里,发出点点星光。 很多男人喜欢高贵的女人。 那些外国片里,那些穿着职业女性的衣服,火暴的身材,悬崖般的面容,不落凡尘的发式。 那些坐在我们身边,乖乖的,玩着小游戏的女性,偏没有那么动人,她们只是邻家随时可以吵吵嘴的孩子。不像那些包厢中,卡座中,独自玩着,不输于男人的游戏。这当然是男人的标准,男人的想法。 可不得不说,这样的女人,对男人很有吸引力。 也正是如此,她才只有坐在包厢中,免去了外界的嘈杂。 在她的世界里,她认为,她只属于他。 永远。 不曾改变。 她与战队中的朋友们一一告别,关了游戏。 电脑上有一个很大的广告,是一个新出的虚拟网络游戏。 战神天下。 这个游戏最吸引人的地方,是她可以让每个人的形象,逼真的显示在游戏中,每个城市都设有网点,可以让玩家去做形象塑造。 如何把自己的样子放在游戏中,这是技术员的专利。 可确实是百分百可行。 她再看了眼,关闭了电脑。 提上包。 放好烟。 把玩着银色小巧的火机。 街上人很少。 时间是凌晨两点。 她本想周游全世界。 可小小的杭州,便将她束缚其间。 她已无法离开。 这里葬着她最爱的英魂。 她脑中只有一个男人。 这个男人的一笑一言,轻展疲皱,都深深的印在,她的心中。 仿佛,街上只有她,和他。 他正在她边上,拿着他最喜欢的百事可乐,笑逗趣说。 她摇了摇头,对着虚空露出最迷人的笑容。 恐怕就是如此,她也能够满足。 她坐进车内,踩离合器,挂一档。 深黑的悍马,似乎不发一声的融入了深黑的夜中。 转转直直,幽长的湖堤,排排挂着灯珠儿的柳树,一对对,你浓我浓的小情人。 浪漫在城市中无限扩大,把温柔的人灌醉,也把伤心的人泪催。 她放着他最爱的歌,车子缓缓停在湖边,歌声中,她喃喃的说:“是不是我死了,就能见到你了?是不是你在那儿等我,等的,也如我这般寂寞,这般痛苦?” 她望着窗外,那如墨色似的云层,游移带着鬼魅般的味道。 雨点丝儿轻洒洒飘了起来,窗上如雾起花开。 小荷儿,团团,在湖中如舞。 水花花漫漫。 歌唱到最后一句。 她迷梦在那最后的诀别。 他仍是追寻那不可触摸的足迹,仰往神一样的奇迹。 不知疲倦。 他年轻而潇洒,执着而疯狂。 他是死在那最后的比赛上的。 他或许是冠军,他或许成为了cs界的英雄。 可,他永远伤害了她。 直到她抱着他逐渐冷却的身子,渴望那渐渐消离的灵魂再多留片刻。 她在他走后,已想死去。 一条淡红的刀疤,就在手腕上,在她的心中。 她在游离之际,似乎听到他说。 在等等,我会回来找你,回来继续我们的爱情。 爱情这个词,他是从来不说的。 初听来,她觉的很陌生。 他是个不需要爱情的男人。 她却是个,没有爱情,无法成活的女人。 命中注定,她是悲伤的。 且悲伤永远如此。 车子还是起动了。 她的脸上只有泪水。 歌声换之成了轻快。 别墅就在眼前。 草边有条野狗,大大的狗眼睛,带着怜悯,看着车头吓狗的灯光。 它是害怕的跑了。 他却不会害怕。 他在草地上,看着,仿佛是熟悉,却在见到时,有种陌生的感觉。 是西湖。 是杭州。 是人间。 李弱风多想这一切永远停留在这一刻。 可他必定是要回去的。 他只是来走一趟。 这次,他又是,匆匆过客。 车子就停在他的身边。 他穿着一件单薄的白色衬衫,一条单薄的西裤,一双沉重的皮鞋,发型还是他以前在人间的发型,模样一点也没有变动。 灯光打在他的身上。 他浑身散发着神秘的光彩。 车子在他身前,一动不动。 车中的人,一动不动。 他,一动不动。 时间不曾停留。 可她失去了意识。 呼吸开始急促,泪水又再横流。 他也不遮强光,卑微而又简单的走到车边,敲敲车窗。 她好久才打开车窗,怔怔的看着他。 他微笑着问,“能给我指个方向吗,我迷路了。” 她仔细的打量他,没有反映。 他尴尬的摸了摸头,却是这个动作,使她一瞬间沉迷在不可想象的幻觉中。 “你住在哪?” “梅花碑三百零七号。” 她迷惑的看着他。 “那儿两年前就拆了。” “什么?今年是几几年啊?” 她一下子就晕了。 “2017年,5月19号,现在是3点十五分。” 她确实不知道该怎么办,可茫茫中有一条线,让她像是认识他一般,把他接到了家中。 李弱风无处可去,暂时,只有先在她这里呆着熟悉下情况。 两人聊了会儿,李弱风被她安排在一间房中休息。 第一天中午,李弱风醒来走出房间,她正提着三套衣服走进来。 他一见就呆住了。 “这……” “我想你没有衣服,这是我一个朋友的。” “哦。以后……”他没说下去。拿着衣服换了,觉的挺合身。 “对了,还不知道你的名字?” “李弱风。” “闻莹莹。” 两人都怔住了。 李弱风忽然在心中问,人,真的有来生吗?或,这是缘分? 她与莹莹长的不像,或是说,她美了许多,精灵。刻骨,看着会痴迷。 她左右而言了一会儿,咬了咬牙说,“你没地方去,就先在我这里住着吧,反正我一个,也很闷呐。你洗洗我们出去吃东西去。” 第四卷 能够持续到永远的善良 第五章 月亮为什么这么寂寞呢? 因为她没有男朋友。 莹莹抿着嘴,坐在天堂西子的身旁,轻柔的风扬起她的秀发,她闪亮的眸子,凉凉的目光落在了李弱风的脸上。 李弱风的表情蕴藏了一丝淡淡的惆怅。 “我爱这里。这里有一份感觉,没来的时候,或许不会想起,但来了,她会让我感觉到,以前,很久以前,一些我不再有的回忆,那些我不再拥有的快乐。” “我听不懂。” 李弱风默然。 “或许,我离开的太久了。” 事实上,他再次回到这个世界,已经过了整整六十七年。 李弱风是有目的而来。 “现在的网吧生意越来越好了。” “是啊,你会玩什么游戏?” “不会,我不怎么会游戏。” “一款新的网游要出来了……” “是战神天下?” 莹莹一怔,忽然见到他的目光从自己的头顶掠过。 在她的身后,那面雪白的墙上,一张海报——一个男子身着形款潇洒,紫底红花的长袍,右手握着一柄闪动白光的细剑,左手举着一根蓝荧流动的法仗。水蓝色的冰锥,倒刺般从地面突起,围绕在他的身边。他的长袍有帽兜,柔顺的盖住了他上半边脸,只有一丝轻快,邪恶的微笑,在他的嘴角绽放。 莹莹用小手拍了一下李弱风,娇嗔。 “真狡猾!” 可李弱风却没有被她动人的神情所吸引,而是凝望那海报,若有所思的说:“这人我似乎见过……” 网吧里只有一间包厢,而他和她就坐在这间包厢中。 一名服务员走来,垂手而立。 “请问需要什么服务?” 李弱风就在她身前,明显呆住了。 莹莹一笑,说:“来一瓶雪顶咖啡,一瓶百事可乐。” 李弱风黯然的敲了敲键盘,轻脆的响声不带旋律,却将莹莹拖入了他那份自我的忧郁世界中。 对莹莹来说,时间是如此短暂。 黑夜来的总这般匆忙。 而李弱风却觉的,每一天,都是那么的久远。浮云蓝天,仿佛永远不会厌倦。 他实在太爱这个城市了。 路上走过的乞丐在他的眼中都含着一种特有的韵味。 “找一份工作吧?我们定居在杭州,一起生活?”莹莹满怀期望,仿佛小女孩,一个未到社会中历练,而处处散发着的天真。 李弱风却没有回言。 他在等,等战神天下。战神天下来的不早,也不晚。 那天晚上,莹莹穿着浴袍走入他的房间。 他出去拿可乐,然后躺在沙发上,睡着了。 必胜客的东西很不好吃,李弱风陪着莹莹去了一次,那儿的面饼硬的很,饮料还算可以,鸡翅也还算可以,但比不上肯德基。 吃了,去网吧,见识一下新开的战神天下。 郁闷的很,包厢满了。 李弱风的脸沉了下来,这个游戏中,可有他的任务,他必须得玩,还得好好玩。 莹莹拉着他,开车去了电脑城,买了两台高档机,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装妥,上游戏的时候正是黄金时段,七点整。 人物都是之前去服务点塑造的,两人的形象与现实中一模一样,轻轻一点鼠标,算是确定了,莹莹选的是法师,李弱风选了剑士。战神天下就只有四个职业:战士。法师。剑士。弓手。 每个职业都有两套职业点可以选择,而属性则是自己随意添加,或有流氓的,可以加敏捷型防御战士,可以加体质型牧师,当然了,与所有的游戏一样,里面的人物全是靠装备堆起来的,成就高下,无装备不可。 李弱风一级的小剑士选择确认,名字上还在考虑,眼光一撇,见到莹莹打上自己的:风弱。 他一怔,随即打上,念玉。 一级的风弱,穿着一件露脐短装,紫色的披风,手拿一柄短小的木制法仗,她站在城中,等着。 念玉一路跑来,邀请组队,邀请好友。 他穿着一套皮甲,护腿是木制的,护手只有右手,背上背着一柄短剑。 喂,你什么天赋啊? 天赋? 就是你角色生成后,系统赠送给你的一个天赋啊,每个角色都有的,而且都不一样哦。 我瞧瞧。 风弱笑西西的说,她的是攻击属性被改为按精神力换算。 法师有两套职业点,一套是自然法师,以攻击为主,技能都是各属性的法术攻击;一套是生命法师,以加血加属性加人物状态为主的职业。不论拿套职业,攻击都是以智力为换算的,但是法力值与回法速度却是按精神换算,也就是说,若要攻击高,得加智力,可攻击若高了,会缺法力。而这个游戏中,是没有回法力的物品可卖的,要想回法力有两种方法,一是坐下休息,一是下线……剑士有两套职业点,一套是龙猛,一套龙吟,龙吟的攻击技能只有三个,输出并不高,却有一个团队状态可加,是作用法力恢复与上限的。 在战神天下开启前,没有相关职业技能的介绍,所有人进入游戏后都是第一时间看天赋,看职业技能。 哇!生命法师可以给自己加盾,还可以给团队成员加速度,速度包括移动和攻击哦!太棒了! “莹莹……” “叫游戏名!” “风弱,我的天赋找不到啊。” 莹莹就坐在他身边,这时转过身,趴到他的身上,一手扶着他的肩,凑的很近。他紧张的看了一眼她,发现她正仔细的看自己的屏幕,查看天赋。 “攻击力改为以体质换算,血量提升,防御力提升,移动速度提升,攻击力提升,攻击频率提升,被动技能。” 她张着小嘴,无视了李弱风的那份紧张,摸了摸他的脸,叹道:“你还是别玩了,这个天赋一定是出问题的。” 李弱风脸上的冰凉慢慢润入心田,身子控制着,心灵的颤动化为一笑,他说,不会出问题的,我们先去练级吧。 莹莹心里在偷乐,看着他镇定的表情,忍不住再摸了摸他的脸,激的他说了,再非礼我,我就非礼你了呀! 两人找到出城的路,外面地图名为百花湖,路上有三三两两的小怪。 人很多,多到了怪物一出现,十几个人围着一个怪砍。 “快点升,升到五级就可以开副本了。” 念玉挥着短剑,冲在前面与别人一起抢怪,连砍了六只,一点经验都没捞着。 “有没有搞错,怎么没经验?” 风弱路上问了人,也有很多人有这样的问题。 “啊,我有经验了!” “最后一下,没错,最后一下砍死就算我们的。” “这太麻烦了吧?” 风弱不管小怪了,往地图的上面跑去,念玉跟着她,一路来到地图尽头,七级的怪。 砍一下试试。 一级的突刺,剑与枪都可以用。 念玉拿剑使出突刺,暴机,3607的攻击。 七级的怪被秒了。 前面打一级小怪的几个玩家,差不多输出是两位数。 …… 升级了。风弱低低的说了一声,眼睛偷偷的瞄了瞄周围,还好……没人…… 两人都到了3级。 念玉说,就这里练吧? 连砍了七七三十六头怪,每头怪给1000点经验,越级杀怪给的奖励再加上怪物本身的经验,一人升5级,两人升了15级,念玉已经10级了。 风弱看着自己的8级无语。 不公平啊,太不公平了,为啥你就比我高捏? 走,回去开副本玩儿! 风弱边走边看着包裹里的装备和物品。 成就点? 杀怪有几率掉落成就物品,吃了就会长成就,每方势力都有一项成就,到达最高时,系统会送一枚戒指,属性非常好,全加十点,职业属性各有不同,越高级的势力送的戒指就越高级。 马罗的领土? 这个副本是8级的,我们进去看看? 风弱是队长,开了副本,等念玉进入,准备中,然后开启。 绿色的森林,黑压压的乌云,雨丝儿含蓄的轻洒,独木桥在眼前,一行字出现在屏幕下方:马罗背叛了荣耀家乡,占据着这块领土,请勇士将他降伏,并带回荣耀家乡,给乡长俞大刀子换取奖励。 说明这么没有内涵的啊? 风弱小声的嘀咕,念玉已冲过桥,在怪物中挥动短剑了。 两人的装备稍微的换了几件,前面杀怪掉落的基本上都是成就物品与银币,没有什么像样的装备,目前为止,风弱就换了三件一阶的装备,一肩一衣一鞋,加了几点防御与精神,智力加的不多,可因为天赋关系,所以她的三级的火球与两级冰风术攻击挺高。念玉的技能点了几点,分明有一开始的突刺,已经加到四级,两级的剑舞,一级的剑气,一级的穿心刺。穿心刺是只能枪用的,他现在没枪,不过这技能有晕眩效果,算是控制技能,他觉的挺不错,就点了一级,有百分之十五的晕率。 一路清小怪,风弱升到9级的时候,有了两个强力加血技能,强佑术,加血五百,每秒恢复五十,风愈术,团队成员,在三十码距离每秒恢复一百,共十秒。 这时风弱有七百多的血量,一千两百的法力。 她的加点就一个字,乱。 自然系加几点,生命系加几点,所以攻击手段就两个,加血就两个,本来纯生命系的,到了九级,已经可以出状态技能了,加攻击加防御。 念玉十二级,五千六百多的血量,一千多的法力。有几个技能都是需要法力的,像穿心刺。 面对马罗,风弱还有点小紧张,见他那长长的红樱枪,一身暗色的铜铁盔甲,彪悍的长胡子…… 要是你死了,我会点取消副本回去等你的…… 念玉无奈的笑了笑,拿着短剑持久只有三了冲了上去。 按程序来说,他的短剑够他砍三十多下。 他先用突刺,四级四下刺,每下有两千多伤害,再用两级剑舞,一剑砍腿一剑砍胸,转了身子,第一下一千五百多伤害,第二下三千六百多伤害,接着剑气,距离越近攻击越大,他是贴着马罗使的,一剑挥出,剑气效果出来,风尘飞扬,马罗猛的掉了6653的血,算暴击了。 短剑碎。 长枪落。 长长的,红樱枪,平静的躺在他的脚下。 他一边拾起枪,一边叹道:“可惜新出的龙之分身不能枪使。” 通天的光束表示两人都升机了。 风弱到了十二级。 念玉十五。 第四卷 能够持续到永远的善良 第六章 李弱风睁开眼睛,朦胧中见到莹莹月弯的嘴角,红红润润,湿的让他心中发慌,他翻身想再睡会儿,一条胳膊被她拉着,被子轻松,似要被提起,他吓了一跳,忙起身拉着棉被。 “害怕不?” 李弱风装作畏惧的点点脑袋,不防被她敲了一下。 “快起来,本小姐做了西式早点,冷了的话……哼,你就惨了!” 看着她走去的背影,他木然的摸了摸头,那儿刚刚被轻轻的敲了下,这一下让他本就迷糊的心更为茫然,有一丝快乐与苦恼缠绕着滋蜒。 老实说,我最喜欢的还是那大饼油条。 一块蛋糕,几片火腿,三角蛋,一杯牛奶泡咖啡。 今天外面的天气很好,阳光弱弱,有风轻扬,万里的云像鱼儿游动,偏是那般静而空明。 窗口一枝老树丫,叶子抖抖。 有几声大伯大妈的交谈,老年人气健,越发有新一天的活力。 打开电脑,连上主机,进入游戏,莹莹笑西西的靠了过来,扯着李弱风的手,举起,“加油!冲到三十级!” 李弱风也笑了。 红樱枪攻击力挺高,速度也快,二阶武器,品级黑暗。 二阶以上的装备就有品级了,五花八门,有自然,有白银,有黄金,有天使,有宝玉,有黑暗,有古久,不同的品级有不同的属性,也没有特别的划分,有的白银比黄金更好,看运气,看职业需要,看自身属性。 红樱枪黑暗品级,属性加攻击速度,加技能伤害,黑暗属性被动技能:血腥狂乱,能够提高血量上限,提高体力百分之五。 刚好十五级,李弱风拿着可以用。 两人再开副本,再过了几次十级左右的副本,已经快二十级了。 风弱忍不住说要出去玩,想着是不是有点脱离群众了。 念玉看着副本里的boss像是草儿般随手就秒,也没啥兴趣了,就一起离开了副本建立,逛出了城。 二十级可以到天女城,里面不论是副本还是商店都要高档些。 百花湖的玩家依旧比怪多,一群群的人穿着差不多的服饰,用着差不多的技能,像是老的故事在不断的回播。 “就算交个副本任务都比这里杀怪强。”风弱有心炫耀,可似乎没什么人理她,还惹来了念玉的笑声。 百花湖有两条出路,一条是野兽洞穴,一条是生命光道,两条路是交叉的,走哪条最后的出路都是镜平源。 生命光道中的怪基本在十五到十八之间,这里的玩家就少了许多,瞧来瞧去,似乎都没见到能够单抗怪的玩家,三三两两组着队杀怪,有点效率,有点嚣张。 这里你要是砍一下他们打着的怪,他们会毫不犹豫把你免费送回城。风弱想去砍一下试试,可念玉拉着她,硬是不让。 无聊!她给他一个老大的白眼,还是先敲了一下他的膀子,让他转过头来看到的。 怕怕,镜平源的怪好生厉害! 绿色的两头小狗,打着人会染上疾病,等级19到21,会飞的兔子,全身通红,用头顶,一顶就是四百多血,当然是同级的情况,等级22到23,最牛的是小牛,头上的不是牛角是牛刀,脑袋一晃,两刀,一刀五百血,等级24到25。“我们杀兔子!” 实际上,兔子是最难杀的。 兔子会飞,飞的总比跑的快,想逃,逃不了,幸好,念玉的血多,风弱的治疗量高。 跟着念玉打怪一开始或许很爽,可跟的久了,就会很乏味,因为他总是秒怪,秒着秒着,后面的风弱都无所事事了。 “救……” 一个狼狈的战士抗着盾牌,慢慢的跑来,身后跟着一头顶着牛刀的小牛。 “切,新手,要是我,一边逃命,一边打个救命是肯定没问题。” 李弱风郁闷的看了一眼莹莹,看她双眼没有戏谑,反而是思考着看着自己。 两人一对眼,屏幕上的那战士已经很安逸的躺在了地上……哥们,你们怎么,不救我啊? 念玉对着尸体说,来不及。 风弱对着尸体说,不高兴。 那战士的尸体很落寞的消失了。 走出镜平源,念玉已经二十一级,风弱赶了一级,二十。 眼前是一座有颜色的天女像,有红色,有紫色,有白色。 风弱撇撇嘴,一点也不好看。 念玉看了看背包,满了,快进去把东西都卖掉。 天女城里就两个玩家,一个叫我本轻狂,一个叫红渔伤恋。我本轻狂是个弓手,女性,长的还可以,马马虎虎。风弱喜欢她的发型,在她边上看了好久,那是挽起来扎着,黑中夹金,带着点慵懒,洒脱,英气逼人。看等级刚好二十。 另一个红渔伤恋也是弓手,男性,长的有点小巧,挺可爱的样子,短头发,红色,穿着一套光鲜的皮甲,也是二十级。 这两人围在弓手装备店,一目了然。 见到念玉和风弱,我本轻狂打了声招呼,邀请组队。 念玉接了。 “整理一下,我们副本吧?” “好啊,他是我老公,我是乱玩的,就跟着他升级,你刚来这里?” “是啊。哈哈,别怕,我有老公的。” “什么呀!” 李弱风还是忍不住转头看了一眼,莹莹瞪了他一下,继续敲键盘,“那人你认识吗?” “不认识,组进队里吧,一起冲级先!” 这女人叫我本轻狂还真一点也没错。 念玉邀请组队,那人进了队伍,问,副本? 轻狂,是的。 风弱,等我们看下装备! 换了一套二阶装备,卖了些东西。 念玉选择副本,二十到三十,二十三级有个副本名字好听,光明之路。 确定,进入。 要死了!二十三级! 红渔伤恋…… 轻狂…… 风弱,西西,跟着我老公混吧,没事滴。 进入副本就可以见到彼此的血量和法力值了,轻狂和红渔的血量都是二千八百。 风弱是二千一百三十。 念玉是三万四千。 “有没有搞错!”轻狂和红渔不干了,先解决这个bug问题再说! 一翻解释之后,轻狂沉默,红渔沉默。 可以,大哥,你先抗怪去吧。 念玉心里嘀咕,这算是最后的抗挣了吧? 一款新鲜的网络游戏可算是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调味剂。尤其是虚幻的,孤寂的,悲伤的,烦闷的,这些人。如果无聊,那么,找一款游戏来打发时间吧,你会觉的这讨厌的时间不再那么让你觉的痛苦难耐。 老师们总说不要打游戏,多学习。父母总说不要打游戏,找份工作。女朋友总说不要打游戏,陪我逛街。 学习很乏味,工作很辛苦,逛街很白痴。 他们从不想你为什么打游戏。 点燃一根香烟,我们不会去想这烟什么时候到头,碰上一个游戏,我们也不会去关心这游戏什么时候结束,该离开的,总会离开。 强如桃园三结义,一百零八条水泊好汉,要分离,总也会分离。 所以很多女人怕,怕游戏里勾搭上来的男玩家。 现实且如此残酷,虚拟的游戏又何来保障爱情? 冰毒不是没有憧憬过爱情,玩了这么多的网络游戏,她也渴望有一个会让自己爱上的浪子闯入自己的心扉。很多女人躲浪子,她却更想靠近。 可不论是公会会长,帮派大老,服务器顶级玩家,她都一一拒绝了。 傻一点,或许更容易受伤。但一定比聪明人更容易得到幸福。 冰毒不傻,她很聪明。 她也很寂寞,活的很累,如果没有网络游戏,她可能不知道该做什么。 就像没有永远的白日,人是不可能一直睡觉的。 冰毒的生活很规律。下午三,四点起床,开电脑,泡咖啡,咖啡放在桌上的时候,电脑已经可以控制,上qq,看一下空间,打开音乐,进入现在玩着的游戏的主页,看一下新闻与公告。 刚起床的夜玩家总是晕晕沉沉,没有一点胃口,她是女的,可她也不例外。 总是如此讨厌第一根烟。因为第一根烟抽完,人会麻木,头会更晕,更沉,可若没有这根烟,身子恐怕还在睡眠。 她抽了两根烟,忍着恶心的感觉,靠在沙发上,静静的看着电脑屏幕,这时这一千多元的显示器与一面几元钱的墙纸是没有区别的。 极不情愿的打开火,放上锅,等水开了,下一包泡面。 等泡面好了,也是开游戏的时候,边吃边与好友打趣,问问今天任务如何,装备如何,去哪个副本。 总是把碗放在一边,不愿去洗,甚至连放到厨房去也懒的起身,哪怕就几步来回。 等天完全黑,玩到轻松了,忘情了,微微有些兴奋并感觉到活着的滋味时,再关上游戏,出门。 晚间的风与月不是所有人都能欣赏,且能玩味的。 这是属于夜玩家的风与月,那些白日里碌碌而为,打工赚钱的人们,不会被这所喜。 能让那点兴奋那点生活的情调得到更高的升华的,是去便利店,买上一份便当与饮料,便当可有很多种,看心情,看想法,看口味,可以很奢华的弄点比萨,或者寿司,也可以弄一份盒饭加一元配的饮料。 冰毒没钱了,但她仍夹了一份寿司,搞了一瓶果子酒。合计四十七元五角。 提着袋袋,转出门去烟店,这附近只有这家烟店是开到凌晨2点的,在烟店边上是一家洗头房,冰毒是女人但也忍不住会飘去几眼。 暗红的灯光,木然的双眼,光溜溜的大腿,廉价的高跟鞋,台子上老有人坐着,肥硕的臀,高耸的胸,那一点点的妖艳与世俗,夹带着可有可无的堕落。 如果都市少了这一份“黑红色”,那这都市一定不是完整的。 冰毒平时都抽长嘴利群,可她现在没钱了,只能买了包哈德门。 听说这烟抽着幸运。 当然,如果抽烟能抽出幸运的话。 夜里的街很美,美在寂寞。 她喜欢穿宽大的衬衫,直桶松散的牛仔裤,最不爱扎发,披散着舒服。有时几天懒的洗澡,头发会很油腻,她却一点也不在乎。 事实上,她是漂亮的。 她脸有些病态的苍白,嘴薄而湿润,从不干燥,鼻子巧巧,眼睛是无神的,空洞的,总是凝聚在地面,眉毛很刺,带着锋儿。 轻轻,月光下,她慢慢的走,似乎并没有踏在这个世界的路道上。 回到家,热上寿司,继续游戏。 玩到凌晨四点左右,整个人的思维已经停顿的时候,她会关了游戏,打开一些特别收藏的网站。 冰毒独居六年。从初中到大学,她从没恋爱过。 讨厌家中的专制,她大学毕业后独自呆在这个城市,以前家里还寄些钱来,现在…… 她觉的,可能没有以后了。至少,几天之后,当钱用完的时候,她不知道,自己凭什么再活下去? 活着不需要勇气,而需要欲望。 真实的男女,缠着躺在床上,女人的吟声,男人的沉喘,她的双眼在烟丝层层中仍是那样暗淡…… 不自禁摸了摸自己,她抖手关了电脑。 洗刷。 摸着自己的脸,看着镜子,她从起床后就一直未曾说话。 本来就是,若没有群体,言语要来何用? 躺上床,慢慢的抚摩着自己,躯体逐渐发热,她进入了自己的世界…… “是我本该就如此活着,还是我自己堕落到了这一地步?” 冰毒望着天花板,窗帘隔不住的弱光弱弱的打进来,她似乎在一团团的花儿中,香气弥漫下沉眠。 第四卷 能够持续到永远的善良 第七章 如果死亡,这个世界,就没有我了。 之所以害怕,是因为不知道死后的现象。 就如失去意识。 就如“没有没有”。 我已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唯一让我感到不平的,是失去我,这个世界依然运转,我就如那一只鸡,一只狗,只是皮肤,血液,毛发,什么精神,什么思想,所行所言,皆不过是些须空气。 不幸福……不快乐并非是我伤感流泪的起源,会如此,只因我脑海中的自己,太过卑微。 她擦了擦眼泪,点燃烟,将空盒子扔进桶里,靠在沙发上,摸索着口袋。 只有一个硬币。 她蔑着嘴笑,即而撸起长发,抓着额头,将双眼埋在手掌中。只见一串儿晶莹的珍珠从她的掌缘滑落。 谁说,哭过,就会没有悲伤? 她从抽屉里拿出一把银制折叠刀,小巧精细,只有半个手掌长,两指并宽。 光洁的脚掌微曲,慢慢套入一双红色的高跟鞋中,她今天穿的与往日不同,薄纱黑色短裙,紫纹黑底背心,贴着身子,显出纤细唯美的身段。却,难掩那一分失落,更有许多死沉沉的气息透出。 就在街道一边,小花园,石条凳,冰毒坐在那儿,慢慢的从口袋中摸出小刀…… 没有人是不怕疼的。 很多人平日里被凳子撞一下都会咬着牙抽着冷丝儿,可一旦寻死了,就算从万丈高空摔落,也不会有一点点惧怕,拿刀子划一下,真的还如以前那般疼吗? 似乎,感觉不到了。 血就顺着口子涌了出来,她垂着手,软软,靠在石条凳上。 已经,没有,泪了。 才一会儿,还没恍惚呢,就听一声轻响,边上打出了一股热浪,一个微微亮着的空洞出现,诡异的夜里,黑暗的小花园中,独自一个人的冰毒却没有一点想法,她只是木然看着,看着那人悠然从中走出,茫然的看着周围,再落到自己身上…… 他有一头雪白的短头,蓬松有型,质感顺爽,英挺的五官,邪魅的笑容。 他穿着一身西欧古典教会式的衣裤,黑亮的皮靴,长长的雕纹披风。右手戴着一只白色的手套,左手插在口袋中,却是未戴,直到他拿出来一包烟,抽出一根,用古久的火机点上,她才看到他左手无名指上那枚紫水晶戒指,观感竟然比他那笑容更为妖异。 她依然是麻木的神情,一动不动。 那人走近身前,注视她一会儿,笑着一伸手,那只左手在空中划过,紫水晶戒指发出一道刺眼的光芒,她忽然感觉不到手上那流逝的生命,愕然去看时,手腕上的伤口消失不见了,皮肤完好无损。 “如果你不想活着,那不如先便宜我一个夜晚吧?”他俯身抱起她,她丝毫没有挣扎,只是呆呆的看着他。“花谢前未曾好好品尝,岂非可惜之极?” 恍如剧本上的戏子,她被他抱着,一路而去。 冰毒的家就一个厨房,一个卫生间,一个卧室。 他径直将她放到床上,回头看了一眼大开的窗,伸手一指,一划,窗就这么合上了,接着窗帘亦紧闭。卧室中黑暗一片,但仍可淡淡的见个轮廓。 他慢慢脱去衣物,躺到她的身边,看着,撇了撇嘴,用拇指抚摩她的眉锋。 “在我流落街头的时候,石头。蚂蚁。报纸,都可以做我的玩具,嘿嘿,那时候也只有那些……我常想,最早的人类,他们是拿什么来玩的呢?我想,那时候,男人唯一的玩具,一定是女人吧?” 他说着,已经将她的背心脱去,伸手勾搭着她的胸围,那是黑色的,很纯很纯的黑色。 一股幽香在衣服离去时已然散开。 他伸手隔着她的裙子摩挲,表现的很耐心,没有一丝急色,慢慢把玩,似乎调情又似乎在思考,轻薄的空气中有一丝一丝的疑问与深沉在蔓延。 她双眼一直看着他,没有一点神情流露,一直的木然。 裙子不知何时被甩到了床角,蓝色的内裤,中间更是深些…… 冰毒完全赤裸,平躺,身边半靠着一样赤裸的他。 他忽然笑着说:“若只是没有穿衣服的女人……” 他摇了摇头,皱着眉似乎在问自己,“一个人快乐是全部的,两个人一起,那快乐就会被平分,真正的快乐,似乎应该建立在你的痛苦我的快乐上。” 他想了想,左手一划,凭空出现了一团透明的丝线。 在冰毒脖子上一绕,背后剪住双手,绕到胸前,一圈一圈,再绕到腿上,紧紧扎住,双腿丰盈的雪肉被扎的更为性感。 轻轻分开双腿,将她背转身子。 慢慢。 抽打。 “我觉的,男女抱在一起,一抖,一抖,很怪异,很可笑,甚至有些恶心。可那快乐却告诉我,这些是应该的。我想……”他一边抽打,一边伸出手指,“我从来就不是一个正常的人,为什么在一个虚幻的世界,一个我蓦然进入的世界,我还要做与那些人一样的事情呢?” 听着她强忍的喘息,感受着她癫狂的躯体,他邪邪一笑,“喝酒只图一醉,杀生是为生存,玩女人嘛却只求非人。”浪声四起。 渐渐。 他非人。 她亦非人。 最后一声叹息过后,终于不再无神的冰毒猛的抱住了他,不停的在他脸上亲吻。 他微笑着拍拍她的粉肩,“洗澡,吃饭?” 不再是那流落街头,受尽欺辱的王帝,悲我风的转换之戒随时可以从任意的银行商店或者行人的口袋中换出大把的钞票。 陪冰毒吃了早饭,再给了她几万元,悲我风面前出现了一个来时的空洞,他背朝冰毒摆了摆手,潇洒的消失在空洞中。 “懒虫,还不起来!” “呜……” “起来啦!” 穿着一套天蓝色武士服的沈星月跪坐在床头,摇着悲我风的腰身,娇笑连连。 不得不说,悲我风的睡容非常可爱。他会嘟着嘴,偶尔咂巴下,鼻子有时也会微微的抖动下,就是这样老惹的沈星月喜爱。 夜晚在那个世界的感觉未曾消退,他摸着头,有些愣愣的看着床单。忽然一只雪白的手在眼前晃动,沈星月笑着说,妈妈在等你吃饭呢。 吃饭? 可是……我已吃过了呀。 他没有说,苦笑着穿衣,走入客堂。 李弱风皱着眉头喝完牛奶,嘟囔着,糖太多,别不防被莹莹听去了,惹的她闹了脾气,等他被逼着说了一个怎么也不好笑的老笑话后,她才放过他,去洗了碗。 两人一起在外面的小街上溜达一圈,买了几份报纸,回家后上机开游戏。 这时念玉已经56级了。 目前等级开放到60,等级第一的就是他。50级的时候,系统还送了他10000金币和一把真龙枪。 现在他就想拿一把好点的双手剑,这里的双手剑是一手一把,形式多样,他想拿中式的,可老出西洋或着日式,都是不喜。为了剑可去了几十个副本,却没掉一把他喜欢的。 风弱51级,目前装备可说是顶级,能升级的全升,不过属性却不堪入目,甚至有几件是全加力量的……她也不管,只为了那几件的款式,够奢华,够漂亮…… 我本轻狂这天和人pk,被几个家伙暴掉了一个护手,这护手是她男朋友在她生日时送的,rmb都要近千元,她爱的不得了,可没想到运气这般差,居然一死就掉。 “念玉,来帮我杀人。” “轻狂,可不可以不pk?” “不行!” “这几天,你升级都不升了,成pk狂了啊!” “日怒的垃圾太可恶了,你说吧,来不来?” 风弱:我们去嘛! 念玉:伤恋呢?他去的话…… 轻狂:红渔伤恋那家伙陪女同学去买文化用品,要下午来! 念玉:其实,可以和平解决的…… 轻狂:行,你不来,我一个人去k他们。 风弱:来啦! 念玉被直接无视了。因为,他身边的莹莹拿着一只咬了一半的苹果,汁液留在唇上,亮晶晶的,正对着他。 他脸红着,一言不发。 却未见莹莹转过头去偷笑,得意的很。 轻狂是典型的pk狂,在热火谷中遇到怒日的队伍练级,二话不说,冲上去就是弓手50级天赋技能精确狙击。她的弓是黄金三宝石顶级弓,秒伤1000,技能伤害加成可以到3672,百分之37点的暴击,暴出就是6830。一个全力战士,轻狂可以在三下秒掉,当然,对方天赋与装备只是低中档的情况。 虽然她很强,可是,一个弓手在移动与攻击上占有优势,如果有自然法师,一旦出缠绕技能,十秒无法移动,那么她被人围上,一样会死。 一般弱的弓手会出一个天赋,它是金钟罩,技能效果全伤害减少百分之八十,攻击者眩晕3秒,持续十二秒,cd一分钟。但若出了这个天赋,则精确狙击就出不了了。 很不幸,在我本轻狂杀了两队人后,被一个追来的高级自然法师缠绕上了。 她一边喝血,一边看着远处沙尘涌动,5秒的时间,两个队伍二十个玩家已出现在眼前。 “再不出手,我就要死啦!” 在高级副本中会随机掉落队伍成员的传送卷轴,一点就能瞬间传送到指定队员身边。 只见一阵绿光闪动,风弱与念玉一起出现在轻狂的身边。 “这么多人!” 轻狂依旧被缠绕着无法动弹,可她轻松的大笑,自豪的挥动着手中的黄金弓:若敌人不多,哪显的出我的本事! 风弱迅速的给两人加满状态,一个闪电盾套在自己的身上,飞快的退后,接着起手一个雷火爆,地上突然出现一团火花,暗黑色的光弧爆炸开来。前面有四个全敏剑士,因为是全敏,所以冲在最前面,结果刚好吃了这一招雷火爆,瞬间去了大半条血,还未等后面的生命法师刷起血,轻狂紧凑的跟上一个散裂弹,分散性攻击,瞬间秒了四个剑士。 老配合了……没有新异……就这么强的技能连招,莹莹还在电脑前嘀咕了一句。 轻狂看了下自己的状态,还有3秒才可以解除缠绕。 可是,十几人已快到跟前了。 血红色的真龙枪斜摆,暗黑色的披风摇曳,一脸无奈的念玉挡在了她的身前,难道非得杀掉别人,才能显出自己的手段? 虽然,这只是游戏…… 第四卷 能够持续到永远的善良 第八章 剑士的攻击有很多种,一般先出霹雳刀锋,有击倒效果,把对手击倒后,冲上去砍烈焰双斩,这招是剑士单体攻击最强的技能,一般两下全中,再接一招剑气就可以解决对方了,除非是血多的战士。法师碰到这种情况会在烈焰双斩后出闪现,瞬间移动走远,再求控制剑士。对弓手,若是近身的话一切好说,就怕近不得身。 念玉打起来就比较潇洒了。 远的先用霹雳刀锋,打法师和弓手是直接秒的。 等剑士或战士近了身,出穿心刺,一般也是秒,穿心后回身换上双手剑,使龙之分身。 现在顶级龙之分身,有八个虚影,按念玉的力量与敏捷换算,每一下是3000的攻击,换谁来都是秒。 他是念玉! 有人看清了他头顶的名字。 现在的念玉代表了什么? 一百五十七万血。 就算一百个玩家围着他打,也需要半个小时才能砍尽他的血量。 李弱风啃着一根黄瓜,看着满地的尸体,心中一叹。 我可不是为了欺负他们,才练到这一步的。 当有玩家到达60级,系统会开一个崭新的副本。 血色教堂。 里面普通怪61-65,两小boss66-69,最终boss70级。 整个副本据说有1000个怪。 其中全是人型,女的长的奇美无比,男的英俊气概。 这副本所有人都能进入,而且不是独立的,开放十天,每个玩家只能进入一次。 据说最后的boss会掉一把兽圣之剑,至于是什么品级什么属性,则没有公布。 “兽圣之剑……”李弱风靠在窗边,双眼平视夜空,夜中忧愁的风与天外空虚的星就那么轻轻的融入了他的眼波。 另一个城市,悲我风坐在街边一家kfc中,透过玻璃窗,外面的世界无声的演动,一个个行人匆匆而来匆匆而去,五色上脸,有默然有兴奋有悲伤有寂寞,他对他们一一评头论足,却不知他们也在对他好奇观望。 他仍是那套装扮,丝毫不在意自己这特殊的模样。 一头耀眼的白发惹的进入这家店的男女一一回头注视。 他却只是看着窗外。 似乎,也没有那么遥远嘛。我就在那儿,看着这里。那时那女人妖媚的靠在她男朋友的怀里,风不大,却很寒冷的样子,她玩弄自己怀抱中的鲜花,是得意,是愉悦? 悲我风似疲倦了。 他闭上双眼,靠在椅子上,面前的冰淇淋正缓缓融化……门是关着的。 他走到门边,微微顿了顿,手一挥,一把钥匙串出现在他的手中。 房中无灯。 他就在黑暗中走过。 冰毒躺在床上。 隐约中,可以看见他嘴角浮现的一丝邪魅。 伸手,她未有动静。 他打开灯,惊讶的看着她。 床上满是鲜红。 她手腕上有一道翻开的口子。 他昨日给她的钱全散在地上。 她还是自杀了,全身赤裸的躺在那儿,下体一片狼藉,嘿……是自己弄的吧。 他还是没有接受这一成果,还在惊讶中。 良久。 他离开这里。 夜街很热闹,长长的道路边,整齐的一排摊位,琳琅满目的小商品在一只只灯泡的照射下,显的别致精巧。 白日里被关着的学生们顺着人潮往一个头儿慢慢挪去。 也有老外,也有农民,好奇的看着这些夜摊,叫卖声,讨价声,小声的交谈汇聚一起,把不想走过的人群也惹来驻足。 “小伙子,这本片子是新出的,你不要再还价咯。” “不是这么说的,老板,就便宜2元吧?怎么样?行,我就买了!” 一个小伙子站在卖碟片的摊位前,与老板砍价。 他手中捏着张碟片,外面的塑料包装印的是猫狗打闹的场景,却没有片名。 路过三三两两的游人,有几个男的眼中露出微微的笑意。 悲我风恰巧也正走过。 那小伙子买走了碟片,悲我风却没去看他的背影,而是看着边上摊位前站着的一个女人。 一个美艳的女人。她显的很年轻,看样子似乎只有二十六七,可是她身边一个高中生喊着她“妈妈”。 她留着长发,扎的很高,虽然头发披散,被风一吹便高高扬起,抹了口红,施了眼影,眉是很细心修过的,淡淡长长。最吸引人的是她嘴角边的一颗不甚明了的痣。就如雾里看花一般,这颗痣使的悲我风就算在如此近的距离下,也有种看不真切的感觉。 而就是这感觉,才是真正的致命诱惑。 会让他注意的并不是她艳丽的模样,而是她眼中微不可察一闪即过的凝视,其焦点竟然聚集在一边摊位上那几张“没有名称”的碟片上。 悲我风在想,这个当了妈妈的女人,为什么会偷偷的去注意这些碟片呢? “妈,走了,这边贴膜的水平还不错。”她的孩子一边看着手机,一边说道。 走了,两人走了。 但那目光却留在了悲我风的心中。 微微一挥手,刚那女人看的碟片就出现在他手中。 他抿着嘴而笑。 庄沁云没有工作,白天就呆在家里,看看电视,打扫卫生,买菜做饭,是典型的家庭妇女,她的丈夫是工程师,经常需要外面跑单,有时一两个月都不会回家。她的儿子在一所高中读书,是全日制住校生。所以她基本是一个人在家。 事实上,她很寂寞,也很空虚。 门铃声…… 庄沁云打开门,却见无人,只有地上摆着的盒子。 她好奇的捧着盒子,打开却见是一张碟片。 竟然,是那天晚上自己留意的那张! 天呐,这是怎么回事? 是……是谁……是谁送来的? 她冲出门外,走到电梯边,电梯显示已是一楼。 她赶紧回到房中,靠到窗外去看,楼下却没有行人出现。 忽然电话响。 两声笑声。 一个男子的说话。 “夫人,那天你想要的光盘,我替你买了,现在奉上,不需要谢我了,再见。” 匡当…… 电话摔在了地上。 有罪,是因为罪行被人所见。 无罪,是因为世上无人知道。 勾引别人的妻子,是罪吗?不是罪吗? “老板,这个,这个,还有这个。” “玩具”店的老板今天笑歪了,因为一个穿着古怪的白头男子一口气买了三样高档“玩具”。 又是电话…… “夫人,那天我送你的光盘看了吗?” “你是谁!?请你不要骚扰我!那张光盘我已经扔了!” 光盘正在播放,声音已被关了。 “呵呵,是吗?看来我多此一举了,不过,我今天买了一样好东西,我已经放在你家门口了,你可以去看看。” 庄沁云拿着电话,走出门,捧着和之前一样的盒子走回来,打开看了一眼,却惊呼起来。 是一个狰狞的“玩具”呀! “夫人,你可以把开关打开看看。” “我警告你,别再打电话来了!不然我会报警的!” “呵呵,那就如你所愿吧。” 天呐,这个家伙,是什么人?为什么…… 庄沁云看了一眼电视,再看了一眼手中的“家伙”,微微一犹豫,她还是打开了开关。 嗡嗡嗡…… 好几天了,那人真的没再打电话过来。奇怪,为什么我会一直惦记着他? 是的,是这个人,把我拉入了一个回不了头的欲望之海。 “夫人,好久不见了。” “你……” “那东西用的还习惯吗?” “还行……不是,你说什么?什么东西?!” “呵呵,还装呢?没关系,去门外看看我送的新宝贝吧。” 这次,是他主动关的电话。 “老婆,明天我就回来,晚上我们一起去吃饭吧?” 盛明迫不及待要见到家人,他已经三个月没回过家了。 庄沁云去学校接了儿子,再到酒店,一家人终于在一起吃了顿饭,儿子缠着老爸去逛电子市场,庄沁云刚说一起去时,她的手机响了。 “夫人,你好。” 什么?!居然……庄沁云紧张的站了起来,对老公说,我老同学在边上吃饭,我去打个招呼。 她躲在外面的拐角,轻轻的,带着一份刺激与一份恐慌,对着电话那头说道:“你怎么打我这个……” “夫人,你完全可以挂掉电话的,呵呵,可是你舍不得,不是吗?” “你错了,我现在就挂掉!” “很好,我看着你的丈夫与孩子呢,你挂掉吧,我会去告诉他们,在你卧室的抽屉里,有些什么东西。” “你!你卑鄙!” “不要这么说,我在1016,你上来找我吧。” “我不会来的。” “你可以不来。” 断了。 悲我风坐在床上,微笑着摔掉手机,今天晚上,到了验证成果的阶段了。 好想摸那美人痣啊,风骚的女人…… 一条油亮的皮鞭,安静的躺在床下…… 第四卷 能够持续到永远的善良 第九章 “你要先去?” “你们到了60级,马上进来,我先进去了。” 李弱风打完这句话,一边莹莹已站起身走了过来,他平静的看着她。 “怎么了?”莹莹手按着他的肩,小声的问道。 他微笑着道:“我怎么了?” “我没见你这么着急过,血色教堂对你很有吸引力?不见得吧,我看你对游戏都不怎么上心的。” “我要拿,恩,要拿那把兽圣之剑。” “那也不急在这么几个小时啊,我和轻狂、红渔只差一级就可以进了,一级也就2个小时。” 他沉下了脸,漠然对着电脑,一句有些寒意的话从他嘴里飘出。 “可我等不及,你们先练吧。”他点击传送,进入了血色教堂。 就在他的身边,莹莹忍不住捂着嘴,冲进了卫生间。 她忍受不了李弱风如此的冷淡,那种无论如何都冲破不了的距离,为什么,为什么他要在彼此间竖立一道冰冷无情的墙壁。 李弱风一度失神,回头看去,见不到她的身影,她已躲入了卫生间,可隐隐约约的哭泣传出来,他咬着牙,红着眼,无奈的捶了一下桌面。 是我无情吗? 我又何尝不想将你拥入怀中。 可,我却偏偏不能。 在李弱风的边上,突然出现了一个模糊的虚影,冒着灰烟,野兽的半人脸,长长的獠牙,伴随着轻轻的笑声,“桀桀”阴沉沉的笑声一出即消。 “很好,只要你拿到兽圣之剑,这个丫头的命我就放过,不过你不可能留下,我还需要你带领我的子民,在克沙特草原好好的生存下去。不过如果你三天之内拿不到,桀桀,我就要带着这个丫头去做我的子民了。” 李弱风知道他的意思,他就是那样离开这个世界的。 如果。。。。。。能一直呆在这里,该有多好? 到底哪个,才是真实的世界? 越想,越茫然,愈思,愈伤痛。 闻莹莹默默的走回来,忽然对他暖暖的笑,说道:“我会努力的,到了级别就来陪你去拿那把剑。” 看着她的的笑容,李弱风心中莫名的悸动,一阵无法压抑的痛苦,他却只是淡淡的点了点头。 如果知道最后那注定是悲伤的结局,又何必要多个人来承担呢? 这几天,兰华国派出了一队精兵。 这队有如影子般的精兵,飞快的在国内各大城镇中掠过,最后集结在莫尔斯切城内。 “这是三皇子的信。” 悲我风看完信,随手便将它揉成一团飞灰。 晚上出发!他如是说。 香贵兰学院十年一度的学员交流会再过半个月就要举行了。 作为兰华最高学府的格林美英校长大人,悲我风必须参加这场交流会。 夜晚,告别家人,带着沈星月,由精兵护送的悲我风上了旅程。 “替我送一封信去格林美英。”他交代一名士兵道。 信上有一个名字,观士音! 夜幕如水,星月不明。 悲我风静静的入眠,头就枕在沈星月的怀中。 梅香千里,止车内,温情如缎,为君织。 再纤细的腰身,不在男人的臂弯中,又如何显现? 血色教堂。 遍地的人型怪,刀剑林立。 环视四周,念玉一人,背剑持枪,立如泰山。 所有的怪都看着他,却没有一个上前攻击。 他面对的,是曾在那海报上的男子。紫底红花的长袍,右手握着一柄闪动白光的细剑,左手举着一根蓝荧流动的法仗。 念玉向他冲去,速度之快便是全敏的弓手都为之不及。 似剑客又似法师的男子,凭空消失,出现在他的身后,法仗一挥,一片冰晶出现在他的四周,念玉的血量猛的下了三分之一。 只见这男子笑道:“我毕竟是这游戏里的boss,你只一人就能打败我吗?” 李弱风坐在电脑前,萤萤为他去买夜宵,他说想吃薯片,她便去了。 李弱风喃喃的说,好象,这人在那个世界见过。。。。。。 游戏中,男子不屑的看看天空,将法仗扔在地上,又将细剑抛却,再将身上的装备一一脱下,只着一件紫花内衣,大笑着道:“两个神无聊,想让我们先斗一场,不过既然你我都是人,我就不为难你了。快点动手,我在另一个世界还有事做。” 李弱弱呆呆的看着画面上出现的字体,这也行?这,这算bug吧? 可不管如何,他都必须拿到兽圣之剑。 来这世走一朝,回味过,再恋过,尽管离别匆匆,可不得不如此。 出矛——穿心刺! 切换,持剑——龙之分身! 八道分身在男子周围闪显,男子化成白烟而散,地上躺着一柄宽厚的巨剑,遍体乌黑,双刃无锋。 他拿起剑。。。。。。 屋子里一瞬间暗了下来,就如停电了似的。 门这时被打开,外面传来莹莹的声音,咦,怎么停电了? 月光从窗外照来,刚站起身的李弱风脸就在黑暗中,身子却似披上了一件银衣。 拿着一袋薯片,笑西西的闻莹莹走进房内。 两人对视片刻。 李弱风忍不住道:“莹莹。” 奇怪,一时无声,她没说话,只是默默的看着他。她的双眼蒙上了一层水雾,只怕这时问她,她也说不出为什么会有这感受。 他本以为能够平静,可话到嘴边,才猛的发现,自己的声音哑了,变的不再是自己的声音。 “忘了我,好吗?” 她知道不对了,尽管不明白出现了什么状况,袋子掉在地上,她猛的冲向李弱风,只是四步的距离。 光圈自李弱风的脚上涌起,笼罩了他的全身。 无论她怎么努力,都靠近不了。只能看着在光圈中,那已泛红的双眼,苍白的面容。 “对不起,我不能让你也去那儿,如果我能够,我是多么希望能留下来,莹莹,莹莹!忘了我,不要再想我了!对不起!” 轻狂,红渔,别了! 得来的简单。 失去的简单。 就算爱,难道,就代表能在一起? 谁家不离别,曾经你在我怀中落泪,我心疼,却强笑,只有等你离开,我才能哭泣。 纵使伤别离,又待如何,叶零花碎,空寂寞。 克沙特草原独有的风,有如狼嚎,卷起漫天的乱草,在帐篷外来去。 芳芳露着上半身,一股女兽人的骚味在屋子摇晃,她似温柔的抚摩着塔木的胸膛,那如铁石般的胸膛,此时正剧烈的起伏。塔木睁开双眼,他躺在一张骨床上,起身看着周围,他发出了一声轻叹,可听在芳芳耳里,却如同野兽的喘息。 在塔木的右手,一柄宽厚的巨剑,冰冷的拄在地上。 他仿佛做完梦,犹自茫然。 与此同时,悲我风站在云端,面对那神灵,咧着嘴直笑。 “我没想到你这么蠢!你可知道那把神器有多厉害?我好不容易施展大神通,让你去阻止!你却这么容易的就拱手相送,你实在太让我失望了。” “如果你让我变成玩家,我还能够阻止,可我是个boss,你难道不懂boss的意思吗?那是被玩家虐待的玩意。大神通?哼哼。我要走了,你送我过去吧,一把破剑而已,怕什么?!” 马车内,悲我风的手向上伸延,轻手停在沈星月的耳垂上,捏着那枚耳坠,紫色的弯儿十分精致,这是前几天他亲手为她戴上的。 沈星月笑着俯身,温温润润的唇贴着他的额头,慢慢的从鼻尖,最后落到他的嘴上,慢慢的伸出舌头,在他的唇上移动。他也忍不住笑了起来,摸着她的脸儿。 女人不荡,男人不爱。 这句话就如流星,在悲我风的心中划过,可他怎么也想不起来是谁说的。 第二卷 堕落的王子 第十章 走向自己的宿舍,姜凤仙心里奇怪,今天一天没见到他的人影,难道一直在宿舍里没出来?他在做什么。 她走过去,站在悲我风宿舍门外。 敲门。 没人吗? 她走回自己的宿舍,倒了一杯水,解下背后的长剑,坐在沙发上呆呆的出神,杯中水没动,她站起身,又来到悲我风的宿舍门外,敲门。 不可能,他出门的话,我一定知道。 姜凤仙拿出一窜钥匙,开门。灯光一亮,她见到悲我风斜躺在沙发上,闭着眼,双手抱着肚子,脸上是难受的表情。 “怎么了?” 他睁开眼,可怜兮兮的说:“饿的没力气了。” “为什么不吃饭?” “没吃的。” “不会去买?” “没钱。” “没钱!”她摸了摸他的额头,确定他没发烧。在额头上的小手冷冰冰的好舒服,悲我风露出可怜的笑容。看着,她觉的心疼,急忙回到自己的宿舍,拿了一点米和两个鸡蛋,再来到他这里。 “饿死了。”他微弱无力的叫嚷。 “我在做了。” “饿死了。”仿佛这么念叨,就能满足自己的胃。 “别闹,我给你做呢,别闹啊。”她的语气怎么一点也听不出冰冷的味道呢? 他好奇的看着她的背影,一直等到眼前冒着热气,香喷喷的,蛋炒饭出现。他睁大了眼睛,却是看向她的眼睛,问:“你怎么突然变的这么好了?” 她一愣,很不自在。 她仍拿着碗,他没接,一动不动的说:“没力气了,一点力气都没了。” “吃了就有力气了。”她的口气有些冷,可是怪怪的。 “手都举不起来。怎么办……要饿死了。” 她皱起眉,再瞧了瞧他,拿着勺子兜了一小块米饭,喂到他嘴边。他呆呆的看着她,却没吃。 “快吃啊。”她冰玉般的脸红通通的,好似真的着急了。 他忽然坏笑。“我要和你一起住。” “唔?” “我和你一起住。” “不行!” “那我还是会饿死的?” “我给你钱。” “不要。” “你……” 她放下碗,冷冷的道:“那你别吃,饿死吧。” 她走了。 过了两个小时。 晚上九点。 悲我风面前的蛋炒饭已冷。 门被轻轻打开。 她痛苦的看着他。 他睁开眼,苍白的唇抿了抿。 几乎听闻不清的言语。 “你真的忍心,看着我,饿死?” 她又气又愁,像个掉入陷阱的兔子,像块被火燃烧的冰雕。终于,她背着他,来到自己的宿舍。 原来,你真的喜欢我。悲我风被放在床上,见她又去厨房,心里默默的说道。 她端着碗,坐在床边,细心的喂他。 什么时候喜欢上我的?悲我风忍不住皱眉,匝巴几下嘴。“烫?”她见了问道,犹豫了一下,红唇轻触勺子中的饭,又吹了吹。 他琢磨不出个关键,吃了饭翻身睡去。 她会和我一起睡吗? 姜凤仙出门过了片刻回来,他听到搬重物的声响。转身看,原来姜凤仙把他的床搬了过来。 她一时抬头,见到他睁着眼,正看着自己。黑亮的眸子似有星光忽闪,天真而寂静。她心中掠过一阵喜爱,忍不住对他露出甜蜜笑容,轻轻的说:“我去洗澡,你先睡。” 两人睡在一间房内,单人单床,呼吸声听着,情愫渐长。 后面的日子,悲我风和姜凤仙住在一起人所共知,众说纷纭,各表其辞,古秋岩一天至少三次问悲我风。 “钱我可以给你,她是总教,现在这么多议论,你叫她怎么办?” “别人说什么,是别人的事,我和她什么也没干,住在一起,只是蹭饭而已。再说,我的衣服从来都是别人洗的,没有她,我怎么办?” 悲我风绝对不会向任何人要钱。 他已经要的够多了,上辈子从五岁开始,一直要了二十一年,现在就算饿死,他也不会问别人拿一分钱。 在莫尔斯切,他有三十箱黄金,只是没带来而已。 当然也没有人会认为他穷,古秋岩看他的眼神毫无疑问是不怀好意的。“弟弟,你得考虑清楚,她比你大七岁呢!” 姜凤仙非常冷,冷到她的同事问她,她依然冷冷的缄默。 从悲我风住下之后,姜凤仙的小宿舍多了一个常客。萧韵每到傍晚,会带着新鲜的蔬菜,水果,两三本书,来她的宿舍帮她一起做饭,饭后她会拉着悲我风聊天,以知识面而论,显然她比悲我风丰富。可她没有在谈话的过程中露出不满,认为悲我风只是一点小聪明,上次与她对答中是发挥好了才有那优异的表现。她总是用隐藏住的崇拜目光看他,用例如“你知道吗?啊,你果然知道……”这样的口吻表示他在她心中的位置。 有时,姜凤仙会与萧韵争吵,尤其是在悲我风面前。 或许是一道菜的烧法,或许是哪位琴师更有才华,或许是女人的打扮与穿着,随便什么问题,随便什么理由,只需要她们两个想争,就能片刻间展开战斗。 女人吵嘴是不需要水平的,瞧瞧萧韵这样聪明博学的才女经常会憋红了脸,气握着拳头,面对姜凤仙看似有理而实则毫无逻辑的辞锋,哑口无言,就该明白。 悲我风这一年,没搞懂,这两个女人为什么老是争,老是吵。 在格林美英的图书馆楼梯上,悲我风被萧韵拉着,他道:“下午不想上课,就回去睡觉嘛,看书很累唉。” “不好,我想看老列的复活。” “干嘛一定要我陪你呢……” 她讨好的笑着说:“因为你最有才,最潇洒,最帅气。” “……好吧。” 长有五米的红木桌,两边书架,中间走道窄的很。 静的可以听见翻页的声音。 她找到了《复活》,拉着他做下。如大海一般,蓝色的长裙摩擦着木椅,发出撩动人心的轻声。她看书的样子宛如学者般严谨,由于在和这位伟大的作家进行交流,她的神情显的忧郁迷人。她偶尔会像小猫那样,呆呆的看着某一件事物点点头,动动爪,纤细的手指抹过其中的一行句子,恰如流水行云,落叶飞花。 悲我风沉默的坐在她身边,先趴了一会儿,再玩了会儿戒指,转换之戒玩起来很有意思。他先是把口袋里的烟与放在姜凤仙宿舍里的钢笔对换,钢笔戳破了烟盒,顶着他的口袋。他又换了回去,接着把身后一排书架上的书与身前一排书架上的书对换,结果在换回来的时候,他发现身前书架上小半边的书依旧留在那儿没动,可身后的书全换了,他也不知道把哪儿的书换到了身后那小半段位置,不去管了。 最讨厌爱情小说!他在心里暗骂,对这类书籍不太灵光,他把《复活》当成了爱情小说。 悲我风无聊了的扫了一眼。刚好看到这一行话: 他又一次追上她,搂住她,吻她的脖子。这一次的吻同前两次——那次在丁香花坛后面情不自禁的一吻和今天早晨在教堂里的接吻完全不同。这一次的吻是可怕的,这一点她也感觉到了。 “您这是干什么呀?”她惊叫起来,仿佛他打碎了一个无价之宝,再也无法补救似的。她拔脚从他身边跑掉了。 一个想法,或是一股冲动从心底里钻了出来。 他探过去靠近她,在她脖子上吻了一下。那一瞬间可以感觉到她的皮肤在颤抖,颤抖仿佛是来自灵魂深处,她什么也没做,继续低着头,盯着书页看。可她就算表现的什么也没发生过,他依然知道自己做了什么,他甚至能感觉到她心里的渴望,并且还带着一丝丝的害怕,就在刚才,她一定在心里尖叫了一声,一定是的! 他挨着她坐,臀部紧紧靠着,他把自己的肩矮下去,刚好顶着她肩下,她的手臂有一部分搭在他的肩上,她本想翻页的右手一下子停住了。两人这么挨着坐了会儿,他反而什么也感觉不到了。轻轻顶一下肩,同时顶了她的手臂,她还是没动。他动着心思,倒不是为了轻薄或是追求她,而是在搞懂她的想法,体会这时的感觉。像是触摸到一个从未见过的新奇玩意,萧韵表现出的镇静让他很茫然,也很好奇。 他本来只是想吓她一跳,大部分带着捉弄人的主意。 可预期的效果,显然没有达到。 她实在太文静了,隐隐的神圣在书与桌之间流动,他犹豫了会儿,轻轻的托起她的手掌,装模做样好象是在比较谁的手更白,手指更细,而其实他温柔的,细腻的抚摩着,手指间的感触恰好满足了他,他忘了本来试探的目的。随着时间流走,这满足的感觉越来越弱小,以往被人厌恶的生活沉淀在他的心底,这时起了巨大变化,霸道与叛逆使他开始毫无顾及的握着她的手。 他贴上,将她拉入怀里。然后咬着她的耳根,亲吻她的脸颊,用力的闻她发间的味道,呼吸声时而粗鲁时而温柔。两人都没说话,仿佛在遵守一条彼此心里清楚的规定,她好似什么也没发生仍旧低头盯着书。但她鼻息沉重,双眼迷梦与她散乱的发辫,霞艳的脸庞,都一一刺激着他。他轻薄的愈加贪婪…… 她终于低声的说:“不要,会,会让人看见。” 他刹那间冷静下来,一边在心里回味,一边坐开去了。 第三卷 霸王怒气 第一章 悲我风来格林美英一个多月了,他收到两封信。一封是茉丽丝寄来的,她的文词优美并带着快乐,如诗般述说她对他的想念,又表示她已在莫尔斯切的一所学院中担任文学讲师,让他不用担心。“过年的时候要回来,芸芸很想你”她最后带了一笔,如果别人瞧见,绝想不到她指的芸芸就是她自己。她没有多说别的,因为她怕信被别人看到,且她的笔调完全是一位母亲给孩子的思念信。悲我风看完,立即接着看下一封信。石心的信很简单。一句话,“世界很美好,旅途很顺利。” 他笑了笑,将两封信都烧了。 看来石心已进入黑暗世界这个杀手组织,不知铁海棠和玉秀秀怎么样,不过这两者不用他担心,铁海棠先去中州镖局本就是求稳妥的一步。玉秀秀去当舞女,有徐平涯在身边,不需要他劳神。 就自己了。他又笑了笑,带着一丝苦味。 “我想出去走走。” “那我陪你去。” 又是如此。每次他要出学院,姜凤仙都会跟着,无论他用什么办法,都摆脱不了她。 这回可真是彻彻底底的当好学生了。被看管着的感觉,甚至比在红叶谷里还要难受。他有时气的发疯,心里狠不得杀了姜凤仙。可杀了又如何,并不是她想这样,这原本是北奥武的意思。说起北奥武,听姜凤仙说,这位高人正在闭关,有可能突破到达第十层境界。 他听了,心里忍不住颤了一下。 第十层,降龙十八掌! 忽然感觉,自己的力量过于薄弱,他对眼前的局面无可奈何。 “你怎么还坐在这里啊?”萧韵推门进来。 他摸了摸头,问:“什么?” “星月不是约了你去练功房,你忘啦?” 想起来了!他急忙起身走出去,萧韵跟着他,两人跑到石塔背后,那儿有十几间练功房,经过半米厚的石砖打造,非常牢固。来这里的学员专为切磋武技,在练功房里不会被别人打扰,不过得事先经过总教批准,一个学员每礼拜能来一次,当然,这只是一般情况。以沈星月的身份,就是天天来也不成问题。 “哼”迎门而来的刺耳响声,显然沈星月很不满意,她等了十多分钟,可她的对手还坐在房内完全忘了昨天刚作下的约定。“混蛋,准备好了没有?!” 他随便摆了个姿势,懒洋洋的说:“累不累……” 沈星月对萧韵说:“你先出去。” 萧韵迷惑的问:“怎么了,我不能在这里?” 沈星月没好气的道:“这么点地方,我和他一动手,你不会武功怎么能呆的住!” 悲我风也对她道:“出去吧,万一她撒泼,会连你都打的。” 沈星月气呼呼的瞪了他一眼。这时,萧韵复杂的目光一转,默然走出了练功房。 站在面前,她穿着一件艳红色的低胸长袖羊毛衫,微突性感的锁骨与那片雪白的肌肤在悲我风眼中直晃。她已展开身法,绕他而走。他注意到,她下面穿了一条紧身的淡白色牛仔裤,夸张的单裤腿,左腿一直到臀部都是赤裸的,光溜溜的腿飘逸灵动,在运动中显的更有魅力,更吸引人,他几乎忘了观察她的动向,而一直盯着她的腿看。只片刻,他就露出了破绽。 高跟鞋绚紫夺目,如两朵跳动着的紫罗兰。贵气十足且傲慢无比的鞋尖,轻轻点在地面。 悲我风努力将目光抬高,摆脱了她长腿与小脚的诱惑,可再次印入眼中的,是她幽怨的眸子,娇蛮而又纯洁,两缕紫发飘动,目光不曾变化,倔强的盯着他。 真要命……神游物外,悲我风想起一个本来会很幸福,可一切都被他亲手断送的少女。 差点,我就有妻子了。 一个那么美的妻子。 “砰” 天花板好近。 地真硬。 怎么了? 我。 靠。 “让你想入非非!我很美对吗?嘿嘿!” 她很开心。 悲我风揉了揉撞在地上的脑袋,咧着嘴亦笑。可没人知道他在笑什么…… “美?比你美的女孩我见的可真不算少!” 她皱着眉头,没有动。刚才一击,她的手掌拍到他的胸口,一股霸道的内力从他体内传到她的手上,如电流窜进她的身子,瞬间一阵酥麻产生,她浑身都软了。 他已爬起来,拍拍屁股,活动了一下手臂,说道:“这次我定要痛揍你一顿!” 进入体内的那股霸道的内力消失了,来的快去的也快,她恢复了正常,有点害怕有点兴奋的说:“来啊,谁怕谁呀!” 两人想法一样,一连猛对猛,力对力,拼了几掌。又飞快的出小招,一边躲闪……悲我风专往她屁股上动手,她盯着他的脸动爪,一个坏一个狠,两人一时斗的平分秋色。 全力输出龙象般若掌难以把握分寸,所以他并没用。 她可不客气——手上九阴白骨爪,腿上追命,抽冷子放生死符。 “呲”悲我风的一条袖子被她扯掉了。她得意的笑道:“光膀子咯。” 他紧接着搭住她的手腕,一拉,“啊”她惊叫,立足不稳倒了过去。手上一旋,她被转了过去背对着他。 “啪”他卯足了劲拍了一掌,实实的击在她又嫩又翘的屁股上。 “要死啦!”她气急败坏的跳起来用脚踢。踢空了,他头微偏,躲过她的脚,伸手飞快的抄了一把,等她落地站着的时候,右脚露了出来。一只亮丽的紫色高跟鞋被他拎在手里,只见他用食指中指并搭着鞋跟,轻轻摇晃,笑道:“地很凉吧?” 她漂亮的玉趾微微的缩曲,羞意难掩…… 原本,沈星月被格林美英的学员捧为女神,她那无与伦比的神姿魅力非一般人所能抵挡,对学院内的学员从一年级到四年级几乎通杀,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男学员能对她做到视若无睹。当初,悲我风见到她时也动过心,可接触的时间长了,反而看的比较淡,身边时时睡着一位冰玉美人,而且比她更为成熟,时时可以诱惑轻薄的萧韵更是另一种境界,另一种品位。 他怕麻烦。 很怕麻烦。 非常怕麻烦! 沈星月这一个月给他的印象,就是非常麻烦…… 所以,他不喜欢她。 如果她不是古秋岩的堂姐,不是萧韵的好姐妹,他可能都懒的和她说话。不是如此,他又怎么会把她昨天的约定给忘了呢。 一直以来他对女人的心态很好。 有就有,没就没,不甚重要。 在悲我风的心底深处,有一个不会消失,不会改变的女子身影。当他来到兰华大陆,睁开第一眼时,她就进入了他的内心世界,一直占据着至高无上的地位。 沈星月嘛,就是一个惹不起,看着讨厌的蛮横女子。 这是在,他拎着她的紫色高跟鞋,看到她光着脚丫踩在地上,之前。 当他的目光落在她的脚上时,似乎闻到一阵淡淡的,酸酸的,咸咸的:像是有玉兰花的香味,又像是雨后的树林,湿润的泥土,混合着的清新的自然味道。他不知道这股交杂在一块儿,却又很单纯很直白的味道是从哪来的,可这味道就在他的脑中,似乎从看到她的小脚就开始在里面出现,然后随着血液流淌,舒服的传遍全身。 有一个狂妄无礼的想法冒了出来。 他想握着她的小脚,轻轻的摸一摸。 原本被鞋子包住的脚完全暴露出来,竟能给他造成如此巨大的冲击,他甚至还未意识到自己的变化。 时间太快。 她叫醒了他。 “你要拿到什么时候,把鞋子还给我!” 这么美的脚,应该全光着才对!他这么一想,运起神力传到转换之戒,在心中道:“悲我风说,我要鞋子。” 沈星月左脚穿着的高跟鞋凭空消失,刹那间出现在他的另一只手上。 她茫然看着自己的脚,微微卷缩的十只脚趾……“啊?”她见到自己的鞋在他的手里,吃惊的指着他,说:“你,你做了什么?” 他坏笑着,毫不怜惜的将高跟鞋扔到角落。他走向她,而她全无防备,被他推到墙边,按在地上。 “你……”她惊慌失措,却忘了使用武力反抗,任由他摆弄自己。 他诚恳的看着她,“我想摸摸你的脚。”说着伸出手……可她像只被追赶的小猫,双腿缩起来,猛的推开他。 格林美英的女武神此时才真正算是一个女孩子,羞涩外加害怕,眼睛红了,泪水在眼眶里打转。 她百般逃避,可就是不反抗,不打他……好似更期待他的蹂躏,而其实却并不是这个意思。 来练功房,来切磋武功,仅仅是借口。 她把好姐妹萧韵赶出去,只为单独和他在一起。她想让他更重视自己。 可场面完全失控了…… 第三卷 霸王怒气 第二章 场面确实已失控了。 一直在心底悄悄的爱慕着,却又不敢表露,沈星月发觉,眼前的悲我风在她心中的形象渐渐模糊,变的不再如往日那般清晰。 现实喜欢和梦想开玩笑,天真是一文不值的。 她受不了了,且开始动摇,那刚建立起来的华厦正在颠震,沙石俱下。 要让一个女人对男人产生好感,树立信心,发起爱慕,这一系列过程可能只需要眨眼的工夫,也可能是几年时光。说来可笑,若让女人从喜欢变为讨厌,恰恰也是如此,可能只是一句话,一个手势,一个眼神。 悲我风就像在折腾一只依赖自己的小狗,完全不知道这只小狗会扑过来咬上一口。 “够了!”她叫道,“你再这样,我就告诉仙姐去!” 激动在瞬间被平息。悲我风像个担心责骂的小学生,一边后退一边摇手。“别这样,玩玩而已嘛。” “玩玩?凭什么……你是个变态!”她流下泪说,推开挡着门的他,冲了出去。 被骂了却不懊恼,他看着门外消失的人影,慢慢走上前搭住门,紧紧推上,捂着额头,仰天狂笑。 “我得把上辈子想做的事情都做了。” 他喜欢夏天。 因为,夏天他不用穿着又厚又破又臭的大棉衣缩在墙角,晚上不会冻的睡不着觉。他可以露着肚子在湖边的小亭子里打鼾,可以靠在商场大厦门外享受吹出的冷气。 因为,那些走过路过的女孩子,穿着拖鞋,凉鞋,踢蹋踢蹋的美妙无比,小趾儿微微用力都能瞧见,有些会泛红的脚踝看上去圆润光滑,比看肥大的胸脯或是癫痫的屁股要舒服的多。 还有许多好处,不过,都在记忆深处,难以挖掘。 悲我风独自在练功房的地上坐着,抽烟,轻吐,意识朦胧,忽然想起那时有个女大学生,背着长琴,手上拿着英文书,和身边的同学说,去买双漂亮的拖鞋,他肯定会喜欢的。 她的同学穿着厚实的运动鞋,戴着宽边的眼镜,扎着土气的辫子,正用向往的神情看着街边的窗柜,那里面有一双双精致小巧的凉鞋。 跟着她的目光,他在想,哦,想起来了,没错——砸破那片玻璃!不知道是哪个傻瓜想出用玻璃来挡住这些诱惑的商品,连一个三岁的孩子都能砸开的玻璃窗,却挡住了无数人的欲望。对于那个世界那个时代,他有太多的想不通,太多的茫然。 凭什么……你是个变态! 凭什么! 凭什么? 凭什么。 连一条狗,都可以趴在路边的母狗身上插进插出……可他,连摸摸女孩子的脚都不行。他很想,路边那么多的女孩子,那么多的,想摸一摸的脚,可,不行。 二十二岁,冬,毛毛雨,无叶梧桐,树下,一男一女。 哈哈,他想起来就笑了,狂笑,狂笑不止! 看不出那个瘦瘦矮矮的男人居然会功夫,拳头又快又猛,他的两颗门牙就是被他打掉的。 不过,他忘了疼。 那男人的不屑,那女人的鄙视,就连他,都在用厌恶的眼神看着自己。 地上水面倒印出的脸,是如此丑陋,如此不堪,上天都嫌弃他了……为什么,你们要生下我! “我记的,那女的在那样冷的天,居然穿着一双红色的拖鞋,小脚被冻的发红,是那么可爱,是那么妖艳。 我错了吗?我只是摸了一下而已。 难道那男的没摸过?难道那男的以后不会做出更过分的事来? 我只是摸了一下…… 是谁规定的?凭什么?! 有美好生活的人不会反抗,他天天都期望着一声炮响将如同玻璃窗似的和平砸烂,上天不给我的,我自己拿,别人有的,我都要,别人没的,我也要!好男儿,不杀人放火,不**掳掠,做甚?做圣人,做好人?让他们来过过我这样的日子!让他们继续宣扬真善美去!难道我愿意躲在角落**?难道我愿意向别人乞讨,去垃圾堆里寻食,在圣诞夜里抢劫? 他躺下了,就躺在练功房的地上。 地,好冷呀。 上辈子,他连参加游戏的资格都没有,不过……现在,他有了! 悲我风猛的坐起,用尽全身内力打出一拳,“轰”半米厚的石砖,出现了蛛丝,蔓延四周,中间是一个拳头的印子,五公分。 用五公分来换去满腔的恨意,他又狂笑起来。 等着瞧,总有一天,你会来求我,甚至自己把鞋子脱了,把脚伸到我的怀里,求我抚摩。 沈星月,我一定会得到你! 事实上,情况非常糟糕。在这之后的一段日子里,沈星月连也话也不说,对旁人的笑声与对他的冷漠成了很鲜明的对比。 他表面上好似一点也不在乎。 “小风,今天你和星月去练功房练的怎么样?”姜凤仙收拾着碗筷,背对他问道。 “吵架了。这位大小姐的脾气可够拧的,不过我想,以后她再也不会来烦我了。”他淡淡的说,“学院里,就只有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是快乐的。” “三皇子殿下呢?最近你好象和他来往的很少。” 他摇晃着头,双眼有些血丝暴现,在他体内,经脉间有股热腾腾的真气在行走,嗜血的冲动不断刺激着神经,他哆嗦着抽出烟,点上,夹烟的手颤抖的像是患了重病。 古秋岩最近太忙了,他完全不像是在读书,倒更像个生意人或说是艺术家,他在暴风城里开了几家画坊,每天夜里参加城中贵族们举办的宴会,到处结交朋友,和漂亮的小姐们弹琴唱歌,写诗赋词,能和悲我风坐下聊聊的时间是少之又少。 烟抽了一半,他站起身,将烟在烟灰缸里熄灭,走到姜凤仙身后,搭着她的肩,看她洗碗。 她很安静,手上不停。 “晚上的鸡肉烧的还行吗?” “很好吃。” 她找不到话说,关了水,回身看着他。可才一会儿的时间,她就有点走神了。 “能不能问你一个问题?”他有点严肃的说。 她回过神来,点了点头。 “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呢?” 她听了,躲开他搭着的手,走到沙发前坐下。 得不到答案,他有点不甘心,走过去坐在她身边,用期待的眼神注视着她。 她撇开头,犹豫了片刻,说:“小韵好象,很,喜欢你,你觉的呢?” 他心里有点不耐,见她依旧没看着自己,便伸手,无声而快,在她脖子上切了一掌。 她昏了过去。 仅仅是前面的那些菜肴,并不能满足,他需要更好的食物,今日已是第三十六天,他必须寻找适合自己的美食。 那必须是,一颗跳动的心脏。 男人是恶心的,丑陋的——因为他自己是个男人,所以他这样认为,并从心里排斥,不愿把目标放在一个男人的身上。 “你长的挺清秀,为什么脚会如此难看?”他用暴虐的口吻对躺在地上被点住了穴道剥去鞋袜的少女喝喊。 这少女不知,等待她的,是一场即将来临的恶魔晚宴…… 凌晨四时。 姜凤仙宿舍,悲我风床上。 无光。 她悠悠醒来,找灯打开,见到一脸温柔,却有些伤感的悲我风睁着眼躺在身边。她只穿内衣短裤,身上能感觉到他那儿传来的热量。 “你都干了什么?”她的声音并不大,可充满了气愤,羞耻。 “我想和你一起睡觉,而你肯定不会同意,所以我就打晕了你。”他很平静的说,那模样像是做了一件谁也不会在意的事情。 她一边找寻衣服,一边挪开身子,尽量使自己远离他,虽然这在一个被窝里并没有实际的作用,可至少能让她感到安全一点。 “你知道什么人才会这么做吗?怎么可以这样!悲我风,你伤害我了,我一直以为你只是有一点点淘气,可你这么做就像个……”她的怒斥苍白乏力,在成熟的心理上,面对突如其来夸张的遭遇,她显的无法应对。相信这个时候,她可以下床,一定已经跑出宿舍去了。 衣服在沙发上。 是她在沙发上被击晕后脱掉的,她想到自己穿着内衣短裤被他抱到床上,整个身子都热了起来,脑子里一片混乱,她不停的在问自己怎么办。 他一直没有动,看着她所有的反应,在这时,对她说道:“我想了很久,一直从打晕你想到现在,萧韵喜不喜欢我,我不清楚,我也不想知道。我想,我是喜欢你的。那天,我饿的全身都没有力气,倒在沙发上,我以为自己就要饿死的时候,我看到你走了进来,看到你在为我作饭,你亲手喂我,饭很烫,你帮我吹,我喜欢你啊,凤仙,好喜欢好喜欢。我调皮硬要和你一起住,你不愿意可你还是同意了。其实我明白,我这么做很不好的,别人都在说你啊,可我一直不想搬回去。你说,我为什么不想搬回去呢?” 他很伤感,说着说着,他靠在她身上,把头放在她的怀里,贴着她的肚子,伸手揽着她,像个撒娇的孩子。依偎中的可爱,又带着让她心碎的温柔。她低声问,真的喜欢我吗?你懂什么是喜欢吗?你才十三岁,可你要清楚,我都已经二十了。你……悲我风挺身用力的抱住她,用嘴堵住了她的话,她的红唇本是冰冷的,此时却已融化,火辣、软软。 那沙发上的衣服是黑色的,武功服,料子很好,富有弹性,穿着轻便。 茶几上的烟灰缸本只有一个烟蒂,现在却凭空多了七个。 水漕里还有两只碗没洗,悲我风的一件外衣被团着放在旁边的台子上,似被洗过了,衣角有一点血色,不仔细看难以发现。 灯光渐渐暗了。 只有亲吻与呼吸声,呼吸变急成了喘息,棉被左右拉扯,有四样轻物一一被甩了出来,接着低低沉沉的响起一声,沉默寂静,慢慢床开始抖动,黑暗中见不着,猛的又响起一声,姜凤仙平时冷冰冰的,可发出的叫声却有点异样,很容易就能听出兴奋与爽快。 灯光忽然一亮,悲我风坐在她身上,背上都是汗水,湿湿滑滑。她惊呼,小声的说:“我不小心碰到了开关,你,你快点关上……”她不自己关是因为她的双手抱着他的脖子,紧紧的搂着,好似粘住了松不开。他腰身一移,她痛叫了一声,他关了灯移回来,她又痛叫了一声。 隐约能见,她拉下他,两人的脸凑在一块儿。他模糊的说了句,好香。她接着也模糊的说了句,再亲下。黏黏沾沾又有些水滋滋的轻声,像是风吹雨荷,雨水被吹去的声音。她有点哀求的再说了句,还要。他手肘弯了起来,好似手掌正在做上下运动,她一边的身子可能接受着他的抚摩。她颤抖的呻吟着,扭动起来。 他问了句,还能再进去吗。 她半天才蚊声说,顶着我了。 棉被有一部分滑下床沿,他似乎太热,又一把将它掀了。她没管这些,双手抓着枕头,就连练功也没有如此用劲。 没有声音过了一会儿,似乎太安静了,他好象在努力的尝试做着让自己满意,隐约可见他的手向下摸去。她有感觉,诧异的问,怎么了? 问声柔柔弱弱,和往常大相径庭。 他说,腿抬……能把腿抬起来吗?他出口很粗鲁很野蛮,可刹那间又变的极为温柔。她没听出他的变化,只感受到甜蜜,一种只有女人才能了解,到了那个时候才会有的心态,使她完全顺从了他。在他的双手依托下,她的双腿笔直抬了起来,接着大腿被他用肩撑住。 啊。她疼的叫了一声。似乎叫声还未全部消失,她又发出了呻吟,紧跟着畏惧与难以接受的情绪像只惊吓的兔子蹦了出来,她说,干什么呀,别,别摸我的脚。 他已五指张开,双手在两边包容了她的脚,细细品位,从她的脚上观察到她的心里,她的脚趾紧曲,脚背拱起,就算她的身子已是火烫,可她的双脚却依然是冰冷的,入手楚楚可怜,大有怯意。 她带着哀求的说,不要。 可接着,她又不说了,除了喘息与呻吟,她似乎什么也做不了了。她只能任由他玩弄她的玉足,平时谁也无法碰到的部位都在他的指尖下臣服。 他已控制不住自己,伸手托起她湿滑的背,把她如同清浆似的身子抱在怀里,两人贴在一起,剧烈的摩擦,迸放出璀璨的烟火。 她的短发凌乱的散在额前,也顾不了痒,寻求另一处温柔,唇合,决堤,玉液在唇内回荡,不知不觉,她咽下许多,好久才意识过来,唇分,她红着脸把头埋进他的臂弯里,不敢出来。 “凤仙,告诉我,你为什么会喜欢我?” “我,啊……那次,你一掌,哦……打了,有真气窜到我身,呜……子里,嗯……好舒服,想你,唔……我就,天天,想你,晚上睡着,脑子里,哦……都是你。” 她闭着眼,没见到他唇边一丝满意的笑容。 等她睁开看他时,见到的,是坏坏的,可爱的,淘气的,笑。来,叫声老公听听。他在她耳边说。 她捏了他一下,他坏笑,停了下又挺上,她惨兮兮的轻喊了一声,立即咬他。他的手指在她胸上使坏,她吃不住想躲,可被抱着能躲哪里去?忍了会儿求他,他还是要求她叫声老公,心里挣扎跟不上身体需要,肉体强迫灵魂,她屈服且带着满足,不仅满足了自己,也满足了他。 老公。 乖。他捏了捏她的鼻子…… 近凌晨五点。 一声叹息结束了良宵。 第三卷 霸王怒气 第三章 这段时间悲我风整个人发生了变化,不同于刚来格林美英因受限制而表现出的消沉与庸懒,他对书籍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坐在图书馆长椅上,他专注的看书,那瞧上去冰凉的手仿佛不是在翻着薄薄的书页,而是在温柔的抚慰一名女子的柔情。 手中的书在讲述一段凄美的爱情,男人的执着与女人的悲伤在无数的短句间细细流淌。他却未看出惆怅与伤情,只有一丝玩味的品尝,用手指转动那枚紫光莹媚的戒指,书边凭空变出了一只钢笔与一张白纸。 他移开书,拿笔潦草的写下心得,戒指发出微弱的紫光,钢笔和纸瞬间消失了,他又接着看下去。 先哲曾说,有需要才会有学习。悲我风深以此为真理。石心进入黑暗世界,玉秀秀登上演艺舞台,铁海棠跟着镖队闯荡,皆为一个共同目的。想来可笑:世上无数父母,俱送孩子入学,到底是希望孩子成功,还是渴望自己自由?所以,当孩子们长大,有了自己的孩子,他们把自己的孩子送去学校,再回过头来,把曾经送自己去学校的父母,送进养老院。 可惜,悲我风无法体会。 他是神扔来的一粒尘埃。 上辈子如此,这一生亦然。 就是一个跳蚤也在努力的使自己的演出获得更多的惊叹与掌声。 书盖上了。悲我风站起身,走到一排书架前,低头寻找。他轻轻的对自己说了一句,要研究爱情,当真不易。 天色已暗,他离开图书馆回宿舍,桌上有三碟小菜,姜凤仙看着火,最后一锅炖鸡快好了。 “今天萧韵又来了?”他坐下抽出一根烟。 “是星月,她来向我说了一些你的坏话。” 他笑了笑,吐出烟道:“你觉的呢?” “她说的没错,我认为必须好好管教你,不能让你再胡来了。” “我这么调皮,你不怕管教不了?” “那你让不让我管呢?” 悲我风走过去帮她拿碗筷,亲了她的脸,再说:“非常乐意。” 看着烟灰缸里满满的烟蒂,沈星月火气十足,她对着姜凤仙有点冷漠的说:“仙姐,你知不知道悲我风对我做了什么?” 姜凤仙把一只刚去了皮的苹果送到她面前,笑道:“什么时候我变成他的家长了?” “可我确实委屈!他居然轻薄我,脱了我的鞋还要摸我的脚,那样子太可恶了!” 这么一说,姜凤仙想起夜里经常被悲我风握着脚抚摩,不觉手指微微用力的抓了抓裤腿,越想,脚上似乎越痒,好似有东西在挠。“仙姐?” 她抱起腿,盘膝坐在沙发上,平了一口气,说:“你讨厌他?” “当然讨厌!要是你见过他那个样子,你也肯定不喜欢。仙姐,你别照顾他了,让他一个人呆着去。” 姜凤仙看着悲我风欢快的吃着自己亲手做的饭菜,脸上露出一丝笑容。是呀,他也欺负我了。可是我喜欢这样。她心想着,为他夹菜,“多吃点。” “小丫头,说你真是小丫头呢,你不是喜欢他的吗?那我问你,他要是摸你的手,你会讨厌还是害羞呢?会不会偷偷的开心,却不告诉他?他如果真的要欺负你,就不会让你走的。”沈星月靠在窗台回想着白天姜凤仙对自己说的话,迷糊呀,如果他要摸我的手,我可能…… 主教楼三层,悲我风走入姜凤仙的书房。他找出一叠学员入学考察,飞快的翻动着。得快!凤仙马上就要从练功场回来了。他的目光停在一份材料上,一个女学员的家庭组成人员与其性格特点。“蓝朵”他低声念出这个名字,接着把材料整理回原状,走出书房。 “哼。”他不用看就知道身后是谁。可是有点奇怪,她不是不理自己了吗? 悲我风想了想,不转身,不吭声,继续走向楼梯。眼前人影一闪,紫发飘逸。沈星月本想发脾气,可忍住了,带着不安说道:“你怎么回事?” “什么怎么回事?”他顶了一句,从她身边走下楼梯。 以前是你不理我,现在该轮到我了。 沈星月愣在楼梯上,良久,她轻轻的说,为什么你不听,我本来要向你道歉的。她苦恼的转身走了。 一个身材匀称,脸上有几点雀斑的可爱少女蹲在草堆里,似在寻找着什么。她的声音有些沙哑,正在叫唤着:“小乖,你在哪啊,出来啊。” 悲我风安静的走到她身后,默默的注视着她。 一年纪的学生,没什么特长,她的母亲是格林美英宗堂神仆,宗堂为供奉神灵的殿堂,每个礼拜的星期六会举行公唱,不少信奉神灵的学员加入宗堂成为神奴并在这天去宗堂公唱,神仆为宗堂执事,也是领唱人,各地区都有一所宗堂,在此地区的人是需要经过神仆允许才能成为神奴。它是兰华唯一的宗教,规模不大可凝聚力却不小,宗堂有一套信理,确实能起到引人向善,为真为美的作用。 找不她的小乖,可以看出她很伤心。 悲我风拍了拍她,问:“找什么呢?” 她没惊讶也没好奇,仿佛一个陌生的男学员突然在身后出现是很正常的事情。她沙哑的声音如同她给人平庸的感觉一样,“我的小乖跑的不见了。” “小乖是什么?” “猫。” “什么颜色?” “黄黄的,头上和肚子上是白的。” “多大?” “这么大。” 悲我风看着她形容模样,笑着点了点头,说:“我来帮你找找。” 他弯身在草堆中,真如所说的帮她找着小乖,过了几分钟,他走的远了些,不动声色的转动戒指,一抹淡淡的紫光闪烁了片刻,他面前的草堆中出现了一只受到惊吓混身战栗的小黄猫。 “在这里。” 她听到他说,急忙跑了过来,欢喜的流着泪花儿抱起还处在恐惧状态的小猫,摸摸它的小脑袋,再亲亲她的脸。疼惜了好一会儿,她才回头去看悲我风。 身后空荡荡的草堆,再无人影。 往后一个多礼拜,悲我风天天来到图书馆,安静的看书,晚上与姜凤仙耍闹,倒是少见萧韵,沈星月也没有相会过。 在星期二,这段日子的平静被一个女子打破了。 说起来,悲我风对这个女子是非常感谢。他等这一天,也等了许久。平静的人会有平静的日子,悲我风的日子,想过的平静,都不可能。 这个女子给人的感觉只能用火焰来形容。 她有一头耀眼的红发,身穿薄纱血红长衣,一样红的丝袜直到大腿根,一样红的皮短裤,指甲上涂的妖红,脸上倒很干净,不算艳不算庸,一时看不出味道,年纪似乎比悲我风大一些。 “你就是悲我风,认识一下,我叫夏火梅,学院四烈听过吧,我就是其中一个。” “你好,找我有什么事?” “我们女子拳社邀请你参加拳术研讨会,明天下午一点,请你一定要来。” “好的,我会准时到场。” 女子拳社是格林美英一个学员自发组成的社团,俱是女生,主创为四烈,同是夏家姑娘,按年龄排分别是四年纪的夏木槿,三年纪的夏日红,二年纪的夏火梅,一年纪的夏飞燕。 悲我风第一眼把四姐妹放在一个画面内,心里的感触是十分剧烈的。 五官微有区别,可给人的感觉却是如此鲜明,四姐妹宛如一枝桠上的四朵鲜花,劲辣暴力,性如烈火。 迎接悲我风的不是掌声也不是笑容,而是一片拳雨。四个人八个拳头,一瞬间近百道拳影及身,就是悲我风也来不及闪躲,谁能料到这拳术研讨会可以类比成鸿门宴,这四个火辣辣的女丫头能暴力到这一种境界。 当着周围无数女社员的面,悲我风形象全无,惨痛的哀号了一声,摔倒在地上。 而受到霸王怒气的侵袭,自身无法动弹的夏家四姐妹也没有继续让他出丑。 “真差劲哦,还以为他有多厉害呢?”一个女孩子小声的嘀咕。 悲我风嘴角的一丝笑容飞快掠去,谁也见不着,他脸上狼狈与尴尬,拍着身上的灰,站起来,摸了摸头,茫然问道:“我好象没有得罪四位姐姐,怎么一起出手揍我呢?” 夏木槿身为大姐,又是四年纪学员,整个女子拳社的社长,尽管谈吐文雅,可语气中的霸道任谁也听的出来,“我们大家都知道,整个学院每天都能听到你的名字,文武双全的悲我风,十三岁已到第八层境界,易理、哲学、军事、文美,样样俱精。听的久了……我们社团里的人都想好好看看你。这里的虽然都是女生,可大家拳脚不弱,既然都认同你是所有学员中的第一高手,自然要以武会友,切磋印证一番。” 悲我风苦笑着走到一边,揉揉腿,弯弯腰,看着周围离开自己一段距离的女生们,惊讶的道:“你说的切磋不会是群殴吧?” 夏飞燕与他同岁,早在他第一天入学就已不顺眼了,这时横着小眉锋,火辣辣的道:“什么群殴!我们是这样的人吗?没素质!哪有你这样说话的!” 夏火梅笑道:“你是我请来的,希望你明白我们夏家姐妹的诚意,这完全是一场研讨会,有关于拳术之间的讨论,只不过我们用拳头来讨论而已。” 夏日红在四人中最有特点,她有一对比男人还粗的浓眉,却又粗的让人不觉难受,那眉锋尽处的一弯,奔放恰又婉转,有矛盾的美感。她从打倒悲我风后,就一直托着手腕,微微皱起她那双令人难忘的浓眉,体会身上突然出现的刺激,等这时方才平静。她说:“我们都很想见识一下你的武功境界,这里的女生都是好武之人,刚才我和姐姐妹妹出手袭击你,其实是我的意思……” 她没说出到底是她的什么意思。 他没问,没时间问。 夏家大姐夏木槿放出刚烈的气势,走到他的面前,双手不知何时套上了一双红色的露指拳套。 “我们夏家一向做人厚道,绝对不会不守武道,我先上,切磋点到即止。” 夏日红一脸兴奋,双眉更为奔放,压挤着手掌指关节,热情好似在饭局中主人的招待:“快打赢我姐,下一个就轮到我了!” 悲我风苦笑。 厚道…… 车轮战也叫厚道…… 他忽然发觉自己变的太聪明也不是件好事,至少当他一扫而过估摸出周围的女生数量,心里那种想跳楼或者撞墙的感觉是实实在在。 一想四个小时后,愈加冷艳愈加妩媚的凤仙准备好的饭餐,他就欲问,各位美女,能不能四个小时解决问题? 可还是没问。 不管这次与夏家姐妹的切磋认识会以何种结局收场,他都必须打起精神完全应付下来,尽其所有力量把机遇转化为自己的布局。 第三卷 霸王怒气 第四章 夏家独门拳法百花错拳,本是飘逸奇特的一套拳法,可自夏家四姐妹手中使来,却是刚烈暴走,有进无退的拼命拳法。也许四个一起上,能给悲我风造成一些麻烦,如今单对单的比试,悲我风连龙象乾坤决都用不上,双手使出万千世界的心法,把各种普通的招式运用在一起,将夏木槿轻松击败。 面对悲我风写意的战姿,夏日红对着拳头呵了一口气,揉弄着双手。她也带上了露指拳套,一样是红色。她的身法和步法比夏木槿灵活许多,可拳上的力量较差一些,悲我风甚至有意让她打在自己身上,凭着霸王怒气就叫她吃了好几次“苦头”。 可是她没表露也没迷惑…… 就像这里三百多个女孩,一直拉着悲我风闹到深夜,依然没有哪个问他,或是表现出疑问。好似每个人的表情都很自然。可有一阵隐隐流动的暧昧在与他的接触中产生。 终于有人喊饿了,也终于有人提出要“散会”,夏家四姐妹最小的夏飞燕都缩在椅子上睡着了。 悲我风好似很精神,其实也已疲惫不堪。大家或一会儿拉着他切磋,或围着他问东问西,也许有谁一开始对他冷眼的,可切磋之后,尤其是在打击到他的身子被霸王怒气侵袭入体之后,她们看他的眼神有了些变化。 回到宿舍,姜凤仙给他烧汤面,烧好自己就去睡了。悲我风吃完再洗了澡,躺倒在她身边,感觉全身都在酸疼。 “悲我风……” 他听到窗外有女孩子轻声喊他的名字,穿着睡衣出了宿舍。黑暗中,有个矮小的人影站在一棵小树后面。他走过去把人看清楚,想了想说道:“你是董茜?” “是啊。”她是和他同班的女生,以前没说过话,今天在女子拳社只有三层境界的她不自量力与悲我风讨教了几招,之后两人交谈了一会儿,他了解到,她是一位爵爷的女儿,家在暴风城,算是品阶上层的贵族。她如果眼睛能大些,应该算是美少女了,悲我风当时见到她是这么想的。 “这么晚找我什么事?”外面有些冷,他只愿能快些钻回被窝。 “这个送给你。”她拿出一只拳套,是白色的,样式和女子拳社一些人带的差不多。 他收下礼物,出乎董茜的预料,他上前拥抱她,耳语道:“我很喜欢,谢谢你。”在她呆愣的目光中,他转身走回宿舍,关上门。 她冷的搓着手,又得意又害羞的浅笑,离开了那儿。 “是我太有魅力,还是霸王怒气的原因呢。”悲我风摸了摸脸颊,笑着问自己。 这天冷的真快。 他贴住姜凤仙,冰美人的身子很温暖,暖入心田。扪心自问,如果没有姜凤仙,他在这里的日子不会如现在这般轻松写意。 这个世上,能为你作饭,洗衣,暖被窝的女人,又能有几个? 至少上辈子想过,却没有。 悲我风在心里叹息。他就像一头饿了整个冬季的野狼,哪怕你把天下间所有的肉都放在他的面前,他都能一口气吃下去。 永不满足! 有这么一个别人绝不会想且不敢想的计划,充满着幻想,狂妄。他一方面有些担忧,一方面很是期待。 格林美英的宗堂披着神圣的金色外衣,坐落在西北面,就挨着院校的围墙。两扇大门画着欢乐神——一对手拿鲜花做出迎客状的男女童子,进门能听见低咏,不诗不歌,但很舒服,听着觉的平静。 他就带着平静的微笑,漫步走入宗堂。有孩子气,有狡黠,有灵慧,他抬头看了一眼那金像神灵,眼中虔诚。坐下后,他学着别人的模样,双手平放在前面的椅背上,闭上眼睛,跟着低咏。 一个下午就这么过去了。 他跟着静默的队伍,一起离开了宗堂。 作为暴风城的神仆,她有很高的声望,不同于金钱与权利的力量,暴风城的人们喜欢她,崇敬她,是因为她的信仰,她的善良。退休的老宰相每个礼拜会抽一个下午的时间,去宗堂,跟着她低咏,洗涤心灵,他自愿成为神奴,追随她一起感悟神的力量。可她丝毫没有得意,她仿佛是一条没有尽头的溪流,平静至远,素约安宁。 她那一双清澈的眸子简简单单的掠过,悲我风在她的心中只是一个虔诚而普通的少年。就如万千神奴一般,俱是平等无差。 “孩子,希望我能帮你进入神的领域,感受圣洁的力量,在无色的光环下,我们膜拜,我们学习,我们一起作为神的奴仆,把美好与关爱献给神的子民。” 他露出痛苦悲凉的神色,双眼犹在挣扎,瞥向她,在她慈慕的微笑中,渐渐失神,他转而也露出淡淡的微笑,可又黯然,那笑,好似昙花一现。 他摇了摇头。 低咏已静,人在退出。 他跟着别人一起走了。 留下沉默的神仆,独自站在神的脚下,思考、猜测。 “今天观士音询问我要不要做神奴。”悲我风和姜凤仙对面对坐着吃饭。 “她怎么对你说的?”姜凤仙不喝酒,悲我风是喝的,喝的还挺多,见他透明的玻璃杯中还剩一点酒,她放下碗筷为他斟酒。 “就说要带我去他们的地方,一起向神学习。我没答应。嘿嘿,嗯!凤仙,这酒哪来的?比前段时间喝的九州龙酿醇多了。还有点甜味!好喝,这什么酒?” “是暴风城的特供酒,你肯定知道,叫女儿红。前天下午你在宗堂的时候,三皇子带来的,二品官以下是喝不到这种酒的,一品官就象关大将军每年也只能领到一箱。能把这专门供给皇家的名酒拿出来送你,也就只有三皇子了。一送就是五瓶。你喝的出来是多少年的吗?” “有十年吧。” “六十年。” “哇,好厉害。还有四瓶呢?” “都藏着。” “那就好,嘿嘿,凤仙,你不来一口?” “我不喝酒。最近第八层有松动的迹象,我想再努力一阵子,就可以到第九层了。” “对了,那个观士音的武功怎么样?” “一般吧,六层境界。” “她好象十年前就已到六层境界了。” “没错,宗堂神仆的武功都很神秘,平时不见他们打坐练功,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练的。有些几十年不动,有些几个月就能突破第七层境界,成为八层高手。” “是挺神秘的。真想见识一下她的功夫。” “你既然一直都去宗堂,也喜欢那里的氛围,为什么不答应她做神奴呢?难道你不信神?” “不是啊,我信神,而且我也十分渴望能得到神的庇佑,不过她说要带我走,我舍不得你,自然不能答应了。” 姜凤仙笑骂了他一句,再倒满酒,笑声中,悲我风心里暖洋洋的,这感觉,这段日子来的实在太多了,可他没有丝毫厌倦,相反他还很喜欢,很喜欢一个女人的心与自己贴的如此紧密。 见她温柔的为自己倒酒,或许酒的味道真的很好,可如果没有她那温柔的神情,心神沉醉的感觉,这酒或许就没有如此甜美了。 展信。 茉丽丝写的字还是那般秀美。 ……好想好想你,你想我了吗?我这里打听不到你的消息,你也不给我回信,怎么不给我回信呢?我总想着你在做什么。我给你买了几件新款衣服,不过等你回来的时候就过时了。真讨厌,现在流行的款式翻新的好快,那些设计师变化的比天气更让人琢磨不透。快了,我算算日子,还有两个月,两个月你就能回来了。应该长高了,对吗?不许变的难看,不然我会讨厌你的。有没有想我啊?我没有变哦,一点都没变,一条皱纹都没有! 要注意身体,别和老师淘气,不许打别人的屁股,也不许欺负人。 给我回信,一定要回啊! 最爱你的芸芸。千里柳风愁扬。祭别寥,红叶漫漫,水无坟。孤叶草,暗暗生斯聊。紫传说,皑皑轻去,只望她千回百转,姑镶魂。 …… 只有芸芸的思念,悲我风有段时间没收到信了。他专注于自己的计划,没感觉到周围的变化——夏家姐妹经常邀请他去女子拳社:董茜总是过来问他吃了饭没有或者昨天睡的好不好:萧韵的父亲萧肃水不日举办寿宴,把她接回铁海关去了,临走前这位腼腆的智慧女神送给他一本书,描述一对青梅竹马的恋人幸福终生的美好爱情小说:男学员,路过坐过跑过跃过打过,没一个能和他交成朋友,甚至一天时间没一个男的会和他聊上三句,身边只有女的,连蓝朵的那只小乖都是母的,还与他特别亲热。 令他满意的是沈星月一直想找机会和他恢复以前的关系,语气也温软了,眼神也柔顺了,不过他很强硬的继续和她保持距离,不说不看不想不听。还有蓝朵很喜欢他,总会找他玩,而找他玩总是抱着那只可爱的小乖。 “叫我朵朵。” “不怕别人听见?” “我想叫你风哥哥。” “好吧,朵朵。” “风哥哥。” 按照悲我风设计的再次相遇,两人在上次的草堆边碰见了。他装作很惊讶的样子,她一直在这里等,她想,他会再来的。 “你是来看小乖的吗?” “哦,不是,我是去图书馆。” “你是路过这里呀。我想你会来看看小乖,我这几天带着小乖一直在这里等你。” 很有趣,非常有趣。悲我风飞快的给她找了一个粗略的定位,然后摸索着与她交谈起来。 不过他还是很快就走了。 ——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和了解,最好是用时间来做铺垫。 他记的,别克多曾这样说。 朵朵有一套很奇怪的思维方式。 “你给它吃些什么呢?” “青菜,胡萝卜,芹菜,番茄。” “怎么给它吃这些蔬菜?” “我吃呀,我喜欢吃,好吃的很。” “它和你不一样吧,它可能不喜欢你的口味。” “不会呀,我喜欢的,它也会喜欢的。” 她从口袋里慢慢的摸出一条黄麻细绳,把小乖放在腿上,双手很灵巧的把细绳编织成一条简约的手链。洋溢着愉快的笑容,她对他说:“把右手给我。” 将手链为他戴上,她拍了拍手,看来看去,把玩着得意的手工作品。 “不许谢我。不许你不好意思。” “我很喜欢。”其实他心里在奇怪,你有什么依据可以肯定我会喜欢这个?他确实不怎么喜欢,可有可无,不在乎。 “因为我喜欢啊。” 悲我风笑了。 或许在她的眼里,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天真可爱的,因为她自己就是如此的天真可爱。 第三卷 霸王怒气 第五章 像蓝朵这样天真可爱的女孩子,本应该受到身边人的欢喜,同学们会很容易和她交往,与她成为朋友。可是事实并非如此。悲我风发觉,蓝朵基本上没有朋友。或许可以说,她的朋友,是那只笨笨的小猫。 “为什么蓝朵没有朋友呢?”悲我风想不明白,他只有问人。 姜凤仙专心武道,她自己还是学院的总教,她简单的说:“我不可能和她成为朋友。” 悲我风想两者差距太大,便换人找答案。 董茜有时表现的比姜凤仙还要乖巧。悲我风开始还不怎么地,后来拿她消遣,要么脱掉鞋抚其足,要么探入衣内摸其胸,要么搂住身子迫其吻。几次过去,董茜欲拒还迎,她本有几分姿色,骨弱肌香。玩时其乐无穷,虽然他没把她放在心里。 “我觉的蓝朵是个很好的丫头,你应该和她多来往来往。” “你喜欢她?” “我就想,她挺孤单的,你和她要是成为朋友,那多好啊。” “可我和她没话说,她有些,不正常。” 太天真,太可爱了,就是不正常。 悲我风在心里问,那么我算是正常吧。 话音深深藏在心中,他忍不住笑了起来。 “她武功太低,才智平庸,我和她做朋友,浪费时间。”夏日红软软的依偎在他的怀抱中,语气有些不满。 他轻轻的摸着她那对越看越舒服的浓眉,微笑不语。 平庸就是罪孽。 姜凤仙的烹饪水平已经高到可以把一叠青菜烧出五种味道。可她做出的早餐依旧不能让悲我风满意。 蒜泥凉豆腐,泡菜,酱油鸡蛋,盐花生,笋干。 为什么每天就这五样菜? 谁能忍受? 每天早上吃稀饭! 算了,悲我风只想快些解脱。 “我想和你说件事。” “嗯。准备些热水好吗,我想洗澡。” “好。”姜凤仙一边烧水,一边说,“我怀孕了。” 悲我风擦干嘴,一愣,皱了皱眉头,转过头露出惊喜的笑容。 “我有孩子了?” “是啊,有了,两个多月了。可是,我想不好,该不该要他。” “要嘛,为什么不要?过年回家的时候我一定和芸芸说,我们就在莫尔斯切举行婚礼。就是大雪纷飞,所有人都欢乐的时候。明年,你可以安心把孩子生下来,我们在格林美英,学习,练武,带着孩子一起成长,别人会羡慕死我们的。” “妈妈会答应吗?” “你都叫妈妈了,她还能不答应吗?” “讨厌!”她坐在他腿上,居高临下,吻他。 他被压挤的有些承受不住,亦陷入疯狂。痴迷。 水烧开。 沐浴。 熏衣。 潇洒的理顺湿发,他嘴角叼着烟,带着机谋的双眼穿过袅袅而起的烟丝云雾,察看自己的型与神。一边调整内在境界,一边端正外在形象,两者在水雾弥漫的镜中渐渐吻合重一,他夹起香烟,吐出一口迷朦。横挂冷锋,嚣张——对镜中的他说:“别给我机会,千万别给我机会。” 他弹掉烟,抹花镜子。 尽管姜凤仙有了他的骨肉让他极为不适,他甚至第一时间就想让她把孩子打掉,但是他依然保持着非常美好的心境,并且试图忘记刚才的对话。 他去宗堂,在路上,一条小径转折而尽,前方是一座石桥,下面有池塘,有鱼。桥边,有一片白色的花丛,貌似野花。 他正来到桥边。 散落在地的花瓣被风吹奚。 低头看花。 不远处走来一名女子。 观士音只是回宿舍拿一条手帕。 她见到他,走向他。 脚步如此轻盈。 是不愿打扰他? 他在低语,决非对她而言。 她听不清他在说什么,没有问他,只是站在那儿,一会儿注视他,一会儿又瞧着地上的花瓣。 他仿佛叹了口气。 她说:“这些花很美。” 他说:“再美,也会凋谢。” 她说:“你因它而感伤?” 他抬起手,食指微伸,划了一下,手腕翻转做了个很优雅的动作,轻道:“她们只是离开了上面的同伴,落在地上,可上面依旧引人瞩目,她们却不再鲜艳。” 她陷入思考,咀嚼着他的言语,良久,她说:“众生平等,上是鲜艳,下是凄美。你觉的不公?” 他叹息道:“我只是不服,她们虽然离开,可依然守护着姐妹的生命。” 一阵寒风。 她对双手呵气,说:“她们是在等待。” 恰有几片花瓣随风而落。 他笑了笑。 走上前。 伸手自花枝上摘下一片白色的花瓣。 凑近鼻尖。 轻嗅。 “既然同情落花,你又为何摘折。” “你不是我,不知我为何残生;我不是花,不知花是悲是喜。” “可我却感到伤心。” “你若为她流泪,她便低泣;我若为她欢颜,她便愉悦。”他拈花一笑。 风来。 花儿飞去。 水上桥。 桥边人。 深黑的西装,飘逸的白发。 从容而温雅,他有些做作,可她已分辨不清。 她把恍惚与挣扎的目光放在他矮小的背上,他全没那份孩子气了。 观士音是个不会结婚的女人,更是个不会恋爱的女人。她爱的是万物,爱的是神,而不是一个男人。 蓝朵是她的女儿,在三岁的时候,被她收养。 母女的生活简单而真实。 不需要奢华的满足,信仰粉饰了全部。 不缺什么。 这是观士音一直认为且认定的。 悲我风的脚步轻快。 悲我风身边的女人越来越多。 悲我风去图书馆的次数逐渐少了。 我们不得不佩服下姜凤仙,她没有一点嫉妒的情绪表露出来。 “你轻点。” 这话不是她说的。 在床上,在嘿休的时候,本应该是她说的。 可却不是。 她的玉手掐着他的腰,他那儿一块肉发青。 悲我风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疼爱他的姜凤仙有了虐人的喜好。 学院里对悲我风的评价,有许多负面的。 花心。 变态。 这是大部分人说的。 温柔。 善良。 就连观士音都这么说。 有些人懵懂了。 姜凤仙的纵容使悲我风更为春风得意。 而他的计划,也已慢慢走向起点。 当然,没有起跑前,谁也不知道结果如何。 说者今天很开心。 因为有朋友说,说者的故事不适合看快餐小说的人看。 说者开心。 就如悲我风的开心是一样的。 或许。 悲我风就是说者。 或许。 悲我风就是听者。 三年纪。 冬。 悲我风略渐成熟的脸一半在阴暗中。 窗帘随风起落。 他的脸忽明忽暗。 好一阵子。 他手一抖。 烟头掉在了地上。 领带有点皱,他把领带扎好,又扭着脖子,再把领带松开。 门响。 进来! 沈星月快步走到他身边。 半跪。 手搭在他放在椅肩上的臂膀。 笑容洋溢。 时间快到了,走吗? 宴会是几点? 五点半。 那走吧。 他站起身,牵着她的手,出门。 宿舍还是这间宿舍。 可味道,或者说是给人的感觉,却截然不同了。 彩云街,天渔馆。 迎宾是两个人,一个彪型大汉,一个娇媚女郎。 那女郎手中捧着薄薄的本子,客人的名字只有登记在上面,才能进去。 如果没有登记想进去,就得和那大汉打交道。 自然没有人愿意干蠢事。 这样的大汉,天渔馆有几百个。 悲我风牵着沈星月的手,走向女郎。 “两位是?” “悲我风,沈星月。” “请进!” 靠在门内的两个服务员飞快的走了过来,在前带路。 不用去找,他们会把你带到定下的位置。 悲我风笑着与古秋岩打招呼,三皇子做出有些不合身份的举动,他拥抱他,似很感激的将他拉到座位上。 一桌子许多人。 暴风城总监督使长,兵马提督与左右参将,前宰相,四大商业集团总长。 唯一不显山露水,安然而坐的,只有他。 可不知为何,周座俱是显赫达官贵人,位重权沉,对他的意态却是极为尊敬并友好。 只见古秋岩高举酒杯说道:“敬格林美英新院长大人!” 悲我风等众人都起身举杯,他才施施然而起,慢慢举杯,温和而深沉的道:“谢谢诸位。” 第三卷 霸王怒气 第六章 大堂内静无人声,近百个赌徒围在四周,屏息看着桌上的那只手。 牌面。 10. j. q. k. 全黑桃。 那张。 翻着的,如果是。 对面的女子一手夹着烟,翘着腿,云发高挽,眉眼传情,略有杀气的盯着对家。 桌中是一片红绿筹码。 价值能抵娱乐坊的总资产。 如果。 翻开的是a,是黑桃。 这位绝代妖姬,将变的一无所有。 她只有三张a,她不信,唯一的一张,会在这个小子手里。 就在半个小时前,她还在和手下说。 “小姐,那张桌上的客人似乎运气好了些。” “这里不存在运气,同样不存在本领,每个人坐上赌桌,他们的时间就开始流走。你要记住,这里的人,每个都是一块表,有的时间停了,有的,还在走。” “这么说,这小子也会有停的时候?” “当然。”她笑的很妖,可又让人喜欢,不觉厌烦。恰恰这种笑,是最迷人的。 矛盾才显美。 她觉的,那桌上的客人,很美。 他确是个矛盾的人。 赢的牌面,压的很小,输的牌面,压的很大。 却未输,未输一局。 她觉的很有趣。 这位客人是她今天请来的。作为娱乐坊第一天开张邀请的嘉宾,都是有身份有威望之人。这个少年,就是她特别嘱咐手下请来。可她未想到,他还是个赌徒,且运气好的离谱。 她的目光慢慢移动,悄然落到坐在少年旁边的那个女人身上。 她早早的离开了格林美英,但她不会忘记这个女人,总教姜凤仙。 很好,看来传闻是真的,姜凤仙这块冰雕也会有溶解的时候。 这个悲我风很有意思。 她喜欢征服。 越是登不上的山便越是要攀爬。 “介意和我赌一局吗?” 他绝不是个高手。 握牌的动作如此生涩,手指如此笨拙,甚至连算牌都不会,眼神不注意对手,飘忽而迷茫,不是个专业赌徒。没错!他只是运气好而已。 答应吧,答应了,你的时间也就到了。你会眼睁睁看着赢来的钱全部输掉,甚至你会把身上的,别人的,都压上,你不会相信自己的好运就这么到头了,所以你会不惜一切的要夺回来,所以,你会输的更惨。 她见到他微笑着点头。 有些文雅,有些温柔,有些让人爱惜的感觉。 可她不耻,她厌恶,她喜欢强悍的男人,而不是这种装腔作势的小鬼。 她起了玩弄他的心思。 她妖妖而笑,盈盈而坐。 这就是第一次见面。 当时的对家,现在就坐在我的边上。 乖的如同一只小猫。 她当然一无所有。可我把她输给我的,都还给了她。 装腔作势? 就装吧,境界低的是做作,境界高的是生活。 可。为什么我想着的,却是两年前,那个坐在身边,令我顾虑的女人? 凤仙。凤仙! 我还记的那天你对我说的话呢。 你说,赌博和交际很没意思。 我甚至没回头看你。 只是暗笑。 我从没赌过,我记的,有一次我摸了一下路边玩牌的人手里的牌,问他,这是什么牌。 呵呵,他告诉我,这是钱。 为什么要摸戒指? 她发现了他的一个小动作。她在深思。 钱吗? 我很喜欢钱。 因为我曾经是那么渴望有钱。 可我还是把所有赢来的,都还给了她。 为什么摸戒指? 她犹在想。 这时,他已捏起牌。 动作潇洒。 恍惚间。 她感到一种挫败。她没有看到牌面,可似乎已知道是什么牌了。 确实,a,黑桃。 百年难得一见的,黑王,同花顺。 只是一瞬间,新来的客人成了主人。 失落吗? 没有。 她只是难以置信。 “我们走吧。”悲我风轻轻的揽着她的腰,轻轻的说。 就如此风光。 “为什么还给她?” “因为我拿着没用。” “那些都是钱啊。” “怎么了?” “等你没钱的时候就知道怎么了。” 要生孩子了,就算是你,一样会有改变。他紧紧了手,侧看她。 “还有一个月。” 她默不作声。 他笑了笑。 夜。街。 格林美英远望,又黑又安静。脚步声清晰,两人走到学院门前,不知谁先停步。他忍不住拿烟。后面有人声,姜凤仙突然起了脾气,冷冷的问:“什么人?” “姜总教,许久不见,脾气似乎更大了。怎么,连我都不认识了?” “是你!”她想起悲我风不认识对方,“二皇子的座前供奉郎张伯尘,居然有闲情来格林美英。” “我是来找他的。” 深夜,寻人。 悲我风的手被牵住,看样子姜凤仙不放人,她道:“有事就明天来,这么晚了,你不睡,我们难道也不睡吗?” 张伯尘深深的望了一眼悲我风,却不说话,转身而去。 那时的感觉是如此深沉,他犹自思虑那一刻的好奇与惊异。 敏感如他,在一瞬间将二皇子与身边细微的改变联系在一起。 他就如此期待。 第二天,才用过餐,他就出了格林美英。 这时姜凤仙已不怎么约束他了。北奥武依然在闭关。萧韵了无音讯。沈星月的寂寞与落光了叶子的瘦梧桐一样。 悲我风亲吻姜凤仙眷恋在美梦中的睡脸后,蹑步走出屋外。 学院理事处,管理外来人员留讯的老刘看着小本子,良久,对他道:“有,这里,张伯尘,是这个名字对不?嗯,这里留了地址。” 阳光路307号。 悲我风不觉有何光明之处。 刚街边的小猫窜入阴暗的角落,叼出一只不动的小耗子,矫健的身子一蹦,跳过低墙,不见踪影。 他敲了敲门。 一名年轻的女仆打开门。 “我是悲我风,请问张伯尘在吗?” “在。” 张伯尘坐在铺满棋子的桌边,一个人研究棋局。他匆匆抬头见到悲我风,落了一子,再又看了一眼,起身迎来。 “这么快就来了,请坐。” “有点好奇而已。” “是二皇子要我来找你。” “我是这么想的。” “希望你有空,能去一趟铁海关,目前二皇子殿下会在那儿暂居段时日。” “哦?我记的,好象铁海关萧肃水亲王是二皇子殿下的亲舅舅。” “是啊,二皇子每年总有几天要住到萧亲王家里,自从萧贵妃离开人世,二皇子殿下就极为孤单了。他很想多交些朋友。” “好,我想我有时间,一定会去看望二皇子殿下。” “你会下棋吗?”张伯尘问的有些兴奋。 悲我风笑了笑,“学院里还有事,我不能久留,改天吧。” 下棋吗。 太浪费了。 终有一天,我们会对弈,且在生死荣辱上布子,以鲜血为格,碎肉为阵。 附:张伯尘乃二皇子古冷松帐前第一谋臣,为当时兰华圣手,棋坛巨匠,史兵双才。 悲我风走后,张伯尘却对那棋盘轻叹,“一个不懂艺术的小子。” “过年就见不到你了。我舍不得啊。” 蓝朵拿着一块自己编织的手帕,小巧玲珑,托在悲我风眼前。 “可是,为什么送我手帕呢?” “妈妈说,你是个爱干净的人,送这个,你会喜欢的。你喜欢吗?” 他欣慰的收下礼物,摸了摸她的头。 “当然,我会让它与我一样干净。” 繁茂。 凄艳的桃花。 冬末的桃花。 怪异中含着新鲜,荒诞中夹杂现实。 他抱着她。 坐在纷纷而落的桃花雨中。 他嘴角鲜红。 慢慢。 他自上衣的口袋中拿出一条洁白的手帕。 冷冷。 他将嘴角的血,擦拭。 那一抹腥魂在洁白的手帕上,惊心动魄。 女子穿着漆黑的武士服,长发垂落,脸上是安详的睡容。 她的胸口…… 第三卷 霸王怒气 第七章 人最不需要的就是选择,因为没人喜欢选择,且同样的无奈如同秋天叶。 悲我风回来的时候,把沈星月推在门外,淡淡的说,我想一个人。 在虚华背后,只是那点寂寞,和往昔的回忆。 悲我风倒了一杯酒…… 离开张伯尘的家,走在路上。 一个巨大的身子擦肩而过。 似有神动。 他回首,看见的,是那巨大的背影。 只是匆匆一瞥。 回去后,姜凤仙已不在宿舍。 无所事事。 他在小亭,石山,桥,停留。 却没有希望见到的人出现。 再回宿舍。 没多久,烟在手上燃烧。 门被猛烈的推开。 姜凤仙冲进来,冰冷冷的脸,紧张,喊了一句。 “去石塔。” 十二层。 北奥武。 不用思考,连想也不需要。 他站在一张黑木桌后,单手靠着桌角,一手拿着一张纸,神情,不对,看不见他的神情。 悲我风见的,只是一个背影。 奇怪。 一天之内,连续两个背影,如此伟岸。 不同前者。 悲我风觉的,北奥武的这个苍老却有力的背影,更为实在。 具体如,那曾经对自己微笑又无奈的悲天歌。 是否两者有同样的寂寞与命运。 他来不及玩味。 …… “边卫营统守的信函已经确实古秋岩被不明男子胁走。” “院长,那……” “明天我就会接到皇上的委派令。你暂代院长一职,直到我把古秋岩接回来。” 悲我风注意到一个小细节,他刚回想着,又突然觉察,北奥武这次让自己来,有什么目的? 于是,他终于真正见到了这位传奇人物,一代武学大师。 就像已经见到,你看到他的脸,丝毫没有波澜。 只有属于已经位临强者颠峰的神情,不满。霸道。虚弱。与一丝丝的怜悯。 悲我风礼貌的弯身,嘴角不屑的笑容却不敢出现。 “还没有,到,第九层?” 他轻笑,忽又正经的点了点头。 北奥武招了招手。 他走近。 慢慢的出掌。 他慢慢的接去。 合了一下,北奥武收了手。 他一再喘息,良久才放下手,眯眼,轻甩手腕,回头看了一眼姜凤仙。 “你和我一起去,古秋岩是你的结拜大哥,你该出些力。” “好。” 回望石塔。 他关上窗,再次拿起酒杯,没有喝,呆了许久。 卷起桌边的一块手帕。 那上面是艳红的美。 再看了一眼宿舍。他叹息,了然而止。 门关上,他走向石塔。 十二层,这里,已将属于他。 几曾何时,他就在下面望着,想象着,临风而坐,眺望远方时的感觉。 为什么! 你要跟着来呢? 北奥武走的很匆忙。就连悲我风都没有想到。 凌晨四点,他被叫起来,跟着北奥武上路。 出了暴风城,两人连续赶了三十公里的地,已是明媚阳光,冬风阵阵,寒叶似过,微尘不察。 “去哪?” “北。” 这时,有一队士兵跑来,迎着送了一卷信。 用卷带信写明的事件向来重要。 “快,晚上到秋鸣山。” 悲我风八层境界的凌波微步都赶的上气不接下气,到了秋鸣山还是迟了。北奥武蹲在一丛灌木中,细细的看着地上的足迹。他的步子比普通人大了三十公分,还能比我们快了两里,照这么赶,是铁定赶不上了。悲我风听了,也走过来瞧,可瞧不出什么,追踪学是一门精深的学问,他没钻研。他不会问,怎么办,却说,能让前面的关卡拦下他们吗? 北奥武连否定的表情都没有流露,坐到一边,自怀里拿出一份两页信函再看了看,起身说,明早得赶到落霞岭,走! 长街上只有这门上悬着的一盏灯。 门很窄,昏暗的灯光照着门前干燥的土地,秋风卷起满天黄沙。一朵残菊在风沙中打着 滚,既不知是从哪里吹来的,也不知要被吹到哪里去。 世人,岂非,也都正如这瓣残菊一样,又有,谁能预知,自己的命运。 所以人们又何必为它的命运伤感叹息? 菊花若有知,也不会埋怨的,因为它已有过它自己的辉煌岁月,已受过人们的赞美和珍 惜。 这就已足够。 长街的一端,是无边无际的荒原;长街的另一端,也是无边无际的荒原。 这盏灯,仿佛就是荒原中唯一的一粒明珠。 叶开仿佛是从天边来的。 他沿着长街,慢慢地从黑暗中走过来,走到了有灯光的地方。他就在街心坐了下来,抬 起了脚。 脚上的靴子是硝皮制成的,通常本只有大漠上的牧人才穿这种靴子。这种靴子也正如大 漠上的牧人一样,经得起风霜,耐得起劳苦。 但现在,靴子的底已被磨成了个大洞,他的脚底也被磨出血来。他看着自己的脚,摇着 头,仿佛觉得很不满——并不是对这双靴子不满,而是对自己的脚不满。 “像我这种人的脚,怎么也和别人的脚一样会破呢?” 他抓起一把黄沙,从靴子的破洞里灌进去。 “既然你这么不中用,我就叫你再多受些折磨,多受些苦。” 他站起身,让沙子磨擦自己脚底的伤口。 然后他就笑了。 他的笑,就像这满天黄沙中突然出现的一线阳光。 灯在风中摇曳。 一阵风吹过来,卷来了那朵残菊。他一伸手,就抄住。 菊瓣己残落,只有最后几瓣最顽强的,还恋栖在枯萎的花枝上。 他拍了拍身上一套早已该送到垃圾箱里去的衣裳,将这朵残菊仔仔细细地插在衣襟上的 一个破洞里。 看他的神情,就好像个已打扮整齐的花花公子,最后在自己这身价值千金的紫罗袍上, 插上一朵最艳丽的红花一样。 然后他对自己的一切就都已完全满意。 他又笑了。 悲我悲疲倦,汗水被寒风暖热,再被衣襟抛弃。 北奥武就像是个永远无法追赶的目标。 落霞岭就在眼前。 风,感觉不到在哪儿吹,可眼前尽是落叶。 漫天的红叶,如霞。 他踏着冻硬的泥土,上了一处高坡。北奥武突然停下了,动作无声,紧张感一瞬间爆发,他小心的伏在后头,不知为什么,他没用预知。 前面一棵树下,光秃秃的杆儿旁,巨人在吃着一头生鹿。 躺在脚边,古秋岩一动不动,像睡着,像死了。 这时,他发现,这人似曾相识,就是那天擦肩而过的巨大身影。 他是个兽人! 披着一件粗织的斗篷,内里是皮甲,敞着胸,古铜色的胸膛,虽然尖牙熊鼻狼眼,可他有人的神情,焦虑,怀疑,彷徨,咬着生鹿的肉,左右察看,而让悲我风觉的,他似不怕有人突然出现,而是怕自己被见着,他似乎在怕,他吃这生鹿的模样,被人瞧见。 北奥武,只等了片刻,连招呼也未打,就窜了出去。 打斗激烈的开始,平华直接,百无破绽的降龙十八掌,终于见到了。 悲我风却来不及看仔细,因为那兽人的动作让他吃惊,抗击打能力更是让他胆寒。 北奥武一连打中他十九掌,他半步未退,反而踢出一腿,把北奥武逼退,这一退即是腿掌相交硬打回去,可对方一横肘挡下,北奥武被震开。悲我风觉的上去作用不大,转到一边,想伺机救下古秋岩。 兽人不见怒,北奥武不见急,两人交了几十招,悲我风终于找到一个机会,跃了出去,凌波微步本是极妙的步法,可在兽人眼中却如同舞蹈,只见他一手挡住北奥武的见龙在田,一手随后而挥,掌风把悲我风硬生生轰了出去。悲我风人在空中,心中恼怒,可同时觉的这个兽人太不可思议了。放眼整个兰华大陆,谁能一挥手将他轰退? 北奥武吗? 有几个北奥武? 悲我风站落地面,又一闪身,连出五指。 六脉神剑锋利无匹,却连兽人的皮也伤不了。 兽人脚一跺,一股大力传开去,北奥武被癫的一歪身子,掌出不及;悲我风整个人摔倒了。 他拎起仍未有知觉的古秋岩,大步而去,快如疾风。细看之下,他居然没使轻功,只是普通的奔跑。可任凭他和北奥武如何追赶,仍被拉开了距离,最终不见人影。 小镇,酒馆。 看着北奥武呼噜噜的喝酒,悲我风有想大笑的冲动。 九层境界,降龙十八掌? 连个人都留不下。 北奥武却先笑了。 有趣有趣,这对手实在有趣! 我几十年没见过这样的兽人了,厉害啊! 你打不过的就是厉害呀? 小子!你说这片大陆上,能有几个我打不过的? 嘿嘿。 街边起了层白沙,银白色的,雪混着泥尘漫漫扬扬…… 悲我风掏着兜儿,半天叹了口气,站起身说:“我去买包烟。” 烟?练武之人,怎能抽烟呢。 一路上也没见你说。 哎…… 看了一眼北奥武,悲我风转身而去,想想不觉笑了。 输了一次,就如此颓丧,高手不也是人吗? 雪轻轻,落在发上,有点淡愁滋味,不知为何,或许是为下一刻的决然与麻木来点预示,他心里总是压抑的,急切间想找根烟,哪怕只是吸一口也好。 火柴一燃,“嚓”,声音浪漫而多彩,火焰抖动,烟丝絮消。他似冷而颤动,香烟亦在轻颤,烟丝亦在飘忽,目光渐远,可以望见铁海关的城头,那一根旗杆瘦黑黑的立着,旌旗不见精神,耷拉着,没有风吗? 他伸出手,只有雪,没有风。 无风的雪不叫雪。 他走回酒馆。 “小子,我们先去铁海关。” “好。” 要请帮手了。自然,你都打不过人家了,不请帮手还行吗? 第三卷 霸王怒气 第八章 张伯尘看着悲我风与北奥武渐远的身影,嘴角浮现出一丝不豫。 “殿下,就这样让他走,是否有些不妥?” 站在他身后的是一身军装,神情冷竣的二皇子古冷松。只见他阴沉的笑了几声,说:“如果他不来,还能收服他,可他既然来了,就再不能做这愚蠢的念头。” “北奥武毕竟与关老将军是多年之交,如果……” “我请岳父亲自对付悲我风,正好岔开他俩,请王叔派亲兵前往围截那兽人,观虎斗,把支持老三的北奥武解决掉。” 张伯尘躬身,低声,说:“萧亲王定可事成,只是韵公主……微臣听闻她与悲我风关系非同一般,这事不能让她知道。” 古冷松一震,咬牙道:“死丫头,才这些日子就变心了,哼,难道我还得不到你吗?” 北奥武显的很落寞。 有些事,只有英雄才能改变。 他不是英雄。 或许他认为是,可悲我风不觉的。 眼前这场动乱,是谁也不可阻止的。 小墓地不远有一处桃花林,桃花开的很美。 墓地的死气三百步开外就可以感觉的到,可桃花的鲜美隔一山还能略加品尝。 悲我风就站在山上。 北奥武接关海山,一同追那兽人去了。 分别匆匆,可自视甚高的老人仍然对悲我风作出了叮嘱。 有危险就离开,回格林美英。 悲我风答应了,等在山头。 按计划,若堵截成功,则他随北奥武,照顾古秋岩回程。若不成功,他得潜伏在甘达岭,伺机而动。 他不会问北奥武,为什么不带上他。 因为他知道,有关海山同行,是绝对不会让他走一起的。他是莫禾的王子,现在这个世界,还有谁会比关海山更恨莫禾。 悲我风看着烟丝消散,回味古冷松的一言一行,不觉苦笑。 原以为能够跳漕,转到目前较为强势的二皇子身边,可惜…… 容人之量吗? 还是说…… 他扔掉烟,双眼一亮,笑道,该是足智多谋,没错,关海山如此,古冷松又何尝不是?北奥武如此纵容自己,不也是想借助自己的潜力辅助古秋岩吗? 又一眼桃花,该走了。 不知追来的,会是谁? 关海山既然不能出手,那么,还能有谁人,能杀的了我? 哲学说,一个事物有好的地方,必然也存在不好的地方。 我们可以理解为,矛盾,无处不在。 自信,是很美妙的一种心境。 同时,许多人,也是死在自信上的。 尤其是能人。 因为能人的自信定然比常人更甚。 悲我风尤其是。 他自信能抢到那女子的财物,自信能顺利的夺取一场好欢,自信能改变自己的人生,结果——他成了悲我风。 现在,他自信,除了北奥武,此地无人可以击败他。 所以当他面对萧肃水的时候,他流出了冷汗。 这一次,死了,能不能,再有一次重生。 呵呵,大概,不能了吧。 他的手不停的曲张,他的腿开始发颤。 早在格林美英,他就听说,铁海关的萧肃水,不但智谋过人,尤其一身武艺,更是出众,境界已达第九层。 达摩罗涅磐加噱指。 这是一种普天之下,仅有一人会用,且中者无法自解的指法,除非你不中指,不然,三个小时,血尽而亡。 偏偏这种指法,萧肃水独有。 “连亲王都来了,这么看的起我?” 他无法不紧张,他知道,死,死,他将再一次深切的体会,并无奈的接受。 “冷松是个有才能的皇者,他还将是我的女婿,对于他的要求,我有理由拒绝吗?何况……” “何况?” “何况,你是个天才,一个莫禾的天才,一个压了我们兰华无数朝代的国家的王子。” 悲我风恐怕难以回忆这场生死挣扎。 因为,结束的,实在太快。 他中指了。 中了无法自解,三个小时后就得死的达摩罗涅磐加噱指。 他恨。 如果有九层境界,凭他身上的武学,光是万千世界在一变,就足以取萧肃水的命,可是,他,只有第八层。 三个小时! 萧肃水偏偏等不了三个小时。 悲我风无力逃。 他徐徐临近。 难道我就这么死了? 没有! 至少有个人不会让他死。 至少这个时间,这个地点,她不会让他就这么死。 凤仙! 姜凤仙! 一身黑色武士装,一脸冷山无暖的姜凤仙! 悲我风大喊,救我! 姜凤仙出手了。 移花接玉! 萧肃水面色突变,什么?第九层境界! 萧肃水只有退,一退再退,他不想中自己的无解指法。 姜凤仙拉起悲我风,一路逃去。 萧肃水紧追。 走哪?姜凤仙慌急。 悲我风苦笑,走哪?走哪里都是死。 那边。 湍急的江流,破旧的石桥。 萧肃水就站在桥上,左边是鬼气森森的墓地,右边是满目春意的桃林。 他们会逃去哪? 他只犹豫了片刻,就冲入了墓地。 他们会逃去桃林?怎么可能? 悲我风就躺在姜凤仙的怀里,舒服的枕着她软软却又弹性十足的大腿。 可惜无风,要不然,桃花会在我们身边洒落,你冰玉无瑕的脸,会更美。 都什么时候了!你还说这些,怎么办?你中了他的指?我去求他吧?怎么办?我不能让你死! 别吵,让我想想,我们的孩子出世,该给他取个什么名字。嗯……悲青山怎么样? 扑哧,这名字好土。 哎,我明白我那老头子当时的心情了。 青山不曾变,桃花依旧在。处处淡笑嘻语,手暖,纤纤握。别有何惜?不见冰玉美人为我流泪?不见我情我爱我心在?空叹息,为何叹息? 别这样,我求求你…… 别哭,为什么哭?你看这些桃花,好美,如果我知道你来了,我一定在这里等你,远远的望着你走来。 姜凤仙泣不成声,只想挽留。 可时间,谁也留不住。 对悲我风来说,时间,就是生命。 他没有问。她怎么来了,如此遥远,她竟在他最危难的时刻,赶到了。 不需要问。 红酒因为是红的,所以高贵。悲我风拿着酒杯,看着红液流转,眼中朦胧。 宿舍仍是这间宿舍,可为什么,“为什么呢?这感觉,为什么呢?是苦的。” 因为苦,所以才喝的吗? 可是,红酒,怎么会是苦的呢? 难道,只有苦的,才是美丽的,回味的? 为什么不想老头子,不想那些死在军事要塞中的人,却独独想着你? 是你那时太平静? 姜凤仙已没有泪可流了。 悲我风的脸色苍白的可怕。 你真的不该来。他这么说着,抚摩着她泪湿的脸。 她全身软软的靠在树上,不知是他靠着她,抑或是她靠着他。 谁也不坚强。 因为没有人是坚强的。 她默默的说,我会为你报仇,你安心的睡会儿吧。 他笑了笑,还记的那晚你叫的声音特别**,哎,可惜我听不到了。 说不出的潇洒…… 她笑了。 一阵风来,桃花片片,如雨,如雾,如情人的泪,红泪。 他仍然在抚摩她的脸,痴痴,比她更痴更痛惜更悲伤的凝视,似乎想记住她此刻的神情,将她完全印入灵魂深处。 别了。 别了,我唯一的爱。 是啊,谁说的呢,只有失去的,才是最珍惜的,最爱的,恐怕,我这一生,不,上一世,这一生,我的爱情,都将在此完结。 他错乱了,完全疯了,用力的抱住她,吻她。 这时,已不是她在流泪,而是,他。 血,一滴滴,滴落在地。 混在满地的桃花层中,不辩死物活物。 却不是。 他的血。 他的手洞穿了她的胸膛。 她未死,可见不到,对,再也见不到她的表情,一言一笑,一眉一皱。 他的手不知何时拿出一块洁白的手帕,盖住了她的脸。她软软的,倒在他的肩头。他又将她平放在地。 他伸手自她胸口掏出一颗,鲜红的,还在蠕动的,心脏。 麻木的脸。 苍白的手。 血液浓稠。 桃花香伴着一阵腥味,飘散……飘散。 他一口,咬在心脏上。咬下,吞下。 血在嘴角缓缓流落。再慢慢,滴在地上。 一瓣残花,飘零,终落在他手中,那颗他最爱的女人的心脏上,唯一的缺口,齿印清晰,恰巧盖住。 哇! 他要吐,忍住了。 狠狠的一口,将残花与心脏全咽在嘴里。 他安静了一会儿,动作似老人般,将她脸上的手帕放入口袋,凝视她的睡容。 是啊,千百年的神动,万千世的独爱。 如此平静。 她的脸,如此平静。 如此! 平静! 昨日之人还能爱,今日之人只能忆。 他或许不想残忍,所以他只能在浪漫中残爱。 光着脚,走在城市的中央,低首,旁人的眼光不可触,那是凶猛的野兽,他们会吃人,吃的不是肉,是灵魂,是尊严! 他想留下尊严。 不想证明一切,只欲证明自己。 留下尊严,吃别人的肉。 佛主说的对,每个人生下来,都是一样的。 一样的,是每个人手里都拽着一张无限透支的信用卡。 不同的,是有的人面对一座百货商城,而我…… 只是无边的沙漠。 难道在我重生后,面对一片海洋,一片绿洲……却要为一株美丽的冰百合,而放弃她们? 绝! 不! 我是悲我风。 我,不能死! 在我没有得到我的,证明我也能够,我还不能死。 便有移山填海之能,空叹奈何! 这里,是黑色的世界,是无声的诗篇,高雅的人,请离我远去,流浪的人,请不要徘徊,卑微的人,请擦拭双眼。 天上只有满目的黑云,夜不属于明月,明月只是地上人的消遣。 你若登高,请与黑暗为舞…… ——繁茂。 凄艳的桃花。 冬末的桃花。 怪异中含着新鲜,荒诞中夹杂现实。 他抱着她。 坐在纷纷而落的桃花雨中。 他嘴角鲜红。 慢慢。 他自上衣的口袋中拿出一条洁白的手帕。 冷冷。 他将嘴角的血,擦拭。 那一抹腥魂在洁白的手帕上,惊心动魄。 女子穿着漆黑的武士服,长发垂落,脸上是安详的睡容。 她的胸口…… 是伤心的洞穴。 第四卷 能够持续到永远的善良 第一章 古秋岩醒来的时候,天色已暗,微微转动酸痛的脖子,他便见到了蹲坐在不远处,像座小山般的兽人。黑暗,连兽人的面目也无法看清。他身上并无伤,很快翻身而起,听到动静的兽人挥了挥手,示意他别妄动。 “你这么做有什么目的?”古秋岩厉声问道。 兽人低下了头,看不清他的神情。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昔是何年…… 只有一盏台灯,一张桌子,一台电脑,一个冰箱,就在李弱风的手边,放着一瓶百事可乐。电脑的屏幕前,放着一只玻璃杯,上面油印着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的动漫图画。李弱风用拇指和中指如拈花般提起它,再打开百事可乐的盖子,轻轻、缓缓,倒了一些,连杯子的一半都未到,摇动,如酒,却更为美味。 李弱风喜欢喝甜一些的饮料,如白水他便不喜,其实他更喜欢喝酒,可却偏偏不能随时喝得。 键盘的声音发出一种很有韵律的声响,在安静不发一丝声音的房间内,就像一首淡薄如雾的诗。 他正在写一篇短文,写一个英雄——他喜欢英雄:因为现在这个世界,已没有英雄。他喜欢善良的人,所以他写的是一个善良的英雄。 写作的时候,他只能喝可乐。冰冰凉凉的,轻爽。 他一皱眉,四处看了看,良久才轻笑,随手点开千千静听,在歌曲栏中点击“小李飞刀”,静听的播放已被他默认为单曲循环,他可以听一首歌,一直听一周,一月,甚至是一年。 他写道,“放弃有时候就是得到,方明放弃了凉水仙,放弃了整个神风帮的兄弟,可他得到了一次机会,一次成为英雄的机会。他做梦都想着成为英雄,如今,不论成功与否,他都将得偿所愿。能不能活着回去,似乎,已变的不再那么重要。” “阳光明媚,野百合一齐瞧着他,他不经意滴落黑色的血,沾染了花瓣,他只有一丝淡淡的笑容,满足而轻松。他坐在野百合的身边,软软的,慢慢躺在草地上。花儿依偎在他脸旁,香香痒痒。” 李弱风摇了摇头,把段子删了,一股很重很浓的寂寞在心底蔓延,无法抑制的冲破了神经的限制,使他眼中含泪。 为了追求梦想,我又何尝不是呢? 失去了就能得到吗? 为什么,我失去了莹莹,却依旧是什么也没得到? 半年前那一幕,像是一条虫子,永远躲在脑袋里,偶尔窜出来作用一下,逼的他死去活来。可尽管如此…… “你说,你能给我什么?写武侠?就凭你?就算现在让古龙复生,你认为他写的书能比过那些玄幻?那些穿越?还有多少人看武侠?你别天真了!” 莹莹那天的表情,实在很恐怖。李弱风从来没想过,她会露出那样轻蔑的眼神,不屑的表情,对待自己。 无数次躺在身边,偎在怀里,甜蜜的言语,温柔的眼神。 是变化太快?还是,本就人世无常,沧海桑田? 就因为那公子哥有钱吗? 难道,你忘了,我们一起在学校里,一起誓言,一起努力奋斗,追寻各自的梦想。 你要当模特,要当明星,为了你,我付出所有,卖家卖电器,把走了的父母所留的钱全给了你。独自呆在一间小房,独自吃着泡面,独自创作。 你成功了,为什么我去看你的时候,你会这样对我? “你可以离开我,闻莹莹,我不奢望什么,只是希望你考虑清楚,这位先生是否真的适合你!莹莹,就算为了梦想,也不能出卖自己的尊严和灵魂啊!” 原以为一场七年的爱恋,真心的奉劝,可以让她回头,可笑,真是可笑,可笑太天真。 电脑屏幕的光亮无法点燃他的光彩,他暗淡无神的双眼,低沉的看着桌面。 可怜的李弱风,就算如此,他仍是沉默,面对咄咄逼人的曾经的女朋友,面对一个高高在上的公子哥,哈哈哈哈,太有趣了。 “真是,太有趣,了。” 可尽管如此,他仍是…… “这顿吃饭的钱就你付吧,口口仁义道德,既然这么有本事,想来你不会介意的。”公子哥笑吟吟的挽着莹莹的水腰,就那样飘然离去。 一直,一直到,一直到她没有一丝怜悯的离去,完全的离去,李弱风才真正相信,完全明白,这一切,都是现实,甚至已无法挽回了。 这世界美好的依旧如此美好,丑恶的依旧如此丑恶。 谁潇洒,谁可怜,上天真的在乎吗? 李弱风伸手盖住了脸。 网页上的新闻如此刺眼。 莹莹成功了,新届港姐。 可我呢? 打开网站,难道真如她所说? 不,我不信!武侠,我不会放弃!绝对不会放弃! 尽管如此,他仍是如此善良,一言一行,莫不飘忽着儒雅的风采,可能换成别人,已经和莹莹大吵大闹了,更不会付那顿饭钱。 婆婆,要帮忙吗? 哎呀,现在的小伙子越来越少像你这样好心的了。 李弱风把婆婆的行李放在门口,微笑着走下楼。 “哥哥,买朵花吧!”他摸了摸小女孩的头,笑着说,哥哥没有送花的人,不好意思啦。 小女孩闪动着大大眼睛,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 忧伤,带着笑容,谁见过,忧伤的笑容,有这般的潇洒。 小女孩捧着鲜红的花儿,追着一对情侣,跑出马路。 横冲直撞的货车。 善良的弱风。 李弱风的身子在空中转折,洒出片片血花。 小女孩手中的花儿在风中落泪…… 到底是花红,还是那空中的血红? 花血,李弱风已无法比较了。 只有无尽的天空,无尽的云端。 “你必须帮我,帮我拯救兽族!” “我是一个人,怎能当兽?抱歉,我既已死,又何必再生?” 可惜,那兽族的神没有理会他。 去吧,将来,会有一个人,带着你需要的神器,出现在你的面前,那时,你将无敌于天下。 李弱风坐在地上,看着古秋岩慢慢起身。 终于有一丝不那么明朗的月光,带着轻渺铺在他的脸上。 尖利的突牙,黑忽的鼻洞,黄色的猫眼,乱糟糟的棕发。 “请你别妄动。我,我也是迫不得已。” “为什么?” “我们族人,没有食粮。” “所以,你要用我来换取食粮?” “我也是迫不得已,抱歉。” “你叫什么名字?” “塔木。高塔的塔,木头的木。” “没想到,一个兽人,还有这般文化。如果只是听你的谈吐,绝对无法想象你是个兽人。” 现在,出现在他脸上的,恐怕没有人能分辨,那是苦笑还是狞笑。 你是战神塔木,是我们塔氏一族最强的战士,我们兽族的危亡,就交付给你了。 塔木又怎能忍心,看着那成千上万的兽人,一一倒毙在饥饿病苦中。 兽人也有兽性,何况塔木? 为了他们,只有委屈这个人了。 古秋岩丝毫没有紧张,他轻风淡月的笑着,捂着肚子说,有点饿了,有吃的吗? 塔木突然慌张了起来,把身边的一只残留的鹿身扔给李弱风,转头不看他。 古秋岩看着血淋淋的鹿身,不由心中暗叹,兽人到底是兽人。 突然,塔木如猛虎般立起,远望。 远远走来两个身影。 古秋岩见了来人,皱起眉头,考虑片刻,急急说道:“君子坦荡荡,如果你放我回去,我以兰华三皇子的名义筹集五百万担食粮在一个月内送到克沙特草原,交到你们族人手中。” 塔木犹豫的看了他一眼,又回头看着那两个气势逼人的身影。 “压上男人的尊严?” “压上男人的尊严!” 好! 古秋岩轻松一笑,伸了个懒腰,说,现在我就想吃一碗面,哈哈。 塔木不想战。 却不代表北奥武不想战。 失败,对北奥武来说,是不能忍受的事,他只有用胜利来找回。 以胜偿败! 幽林。 北奥武。 塔木。 我要做的事已完成,我不想战。 可是我要打,你用的是什么功夫?为什么上次我会败? 塔木摇了摇头,说,我是兽族战神,天生刀枪不入,全身无一破绽。 北奥武笑了。 如此,就更有趣了。 远处,古秋岩看着路面,似无意的对关海山说,我二哥应该在铁海关吧?我们赶上一路就可以到他那儿了。 关海山似也无意的说,二皇子很关心殿下安危,这几日睡不眠吃不香,这次殿下能得脱险况,该是好好与他谈谈了。 要谈什么? 古秋岩当然知道。 古冷松要争皇位,自然不希望他这个最小的弟弟来凑热闹。 两兄弟,有的融洽感情呢。 第四卷 能够持续到永远的善良 第二章 “那么,院长和姜总教被那兽人杀死,是你亲眼所见了?” 贺夫栏是学院里的三把手,算是副院长,不过有姜凤仙在时,他的管理权限明显不如总教。这人说话的腔调就如一台老式的接受不怎么灵光的播音机,使人听着厌烦。 他无精打采,似疲倦似颓废的靠在沙发上,左手是落地窗,可他把脑袋转到右边,呆呆的看着一盆不知是什么的植物,像是没有意识的游离,叫人不知他在想什么。 一边默然点上烟,伸手拍着他的肩,古秋岩道:“这次都是为了我,不然姜凤仙也不会出事,小风,你要振作,最近若有什么需要,就对我说。” “三皇子殿下,那几个近路商团的人不好处理,我们学院以往的商务来往,基本都是姜总教亲自负责的。还有这一届毕业学员的就职问题,很多都是院长处理的,现在院长不在……” “先你代职吧。”古秋岩拉起悲我风,“要不去我那儿休息几天。” 并不是问话。 可他依然答了。 “不了,我想回宿舍。” 软软的靠在墙上,不知该是兴奋,还是沮丧。 失去一人。 得到一切。 所有的变化,只在那一天。 本来打的好好的。 悲我风一早就在边上看着了。 北奥武还是那么拙,一点也没突破,面对铁山似的塔木,降龙十八掌发挥的似乎火力欠缺。 也难怪,降龙降龙,塔木非龙。 战况就如历史中的月亮,从冷兵器时代沉睡到火器时代。 北奥武的掌风卷起狂龙,差不多移平了整个小山头。他离塔木也越来越远,简直是狂轰烂炸。 悲我风打着呵欠,只见老家伙越打越慢,最后慢慢坐倒在地上,不停的喘息。 塔木弯了弯身子,彬彬有礼的说:“我伤不了你,只能挨打,是你赢了。” 北奥武不甘的站起身子,蓄势出掌,口中吼道:“我非打倒你不可!” 光芒四射,北奥武的掌势忽然变的刚猛绝伦,悲我风但觉他这一掌,一往无前,只叫人想避却避不得,想挡又挡不住,惊悟中叫出声:“第十层境界!” 如虎啸龙吟般,北奥武出掌后口中喝道:“亢龙有悔!” “啪”他用力的关上门,试图打碎屋中的寂静。 我回来了!凤仙,饭烧好了没啊? 过去。 过去有时候就是如此残酷。这个词可以代表美丽与幸福,却又可以代表惋惜与悲痛。 他翻了翻厨柜,终于找到一瓶喝了一半的红酒。 “想不到,我突破了十层境界,竟还是无法击败你。” 塔木看着北奥武,默默转身离去,既然如此格格不入,又何必再强求这个世界多那么一点点的慰暖。 他一直没有还手。 他讨厌这样争斗。 他不愿伤害这个拥有无比炽烈斗志的老者。 他依然善良,就算换成这般丑陋的外表。 悲我风安静的站在北奥武身边。 “我还是败了……” “你好象受伤了?” “用力过度而已,没什么,调息一会儿就可以了。” “那你调息,我替你护法。” 北奥武进入了自我境界中,运功修复经脉的破损,说是小伤只为逞能,就算你再厉害,对着一块无比坚硬的石面轰打半天,也会震的自己血气翻涌,皮开肉裂。 如果…… 他用力捏碎了酒杯。 猛一挥手,一招亢龙有悔撕空而出,偌大的广场,无数破砖飞迁在空中。 “你!”北奥武捂着胸口,惊疑慌张的看着悲我风。 他带着忧伤与麻木,拿着他的心脏。 “只要吃了这个,你的十层境界与降龙十八掌,就是我的。” 他忽然颤抖的笑了起来,俯身而问—— 你知道吗?我刚才吃了凤仙的心…… 那滋味……就算我陷入无尽的黑暗,再处亿万年,都无法忘记! 那么,谢谢你了。 这天晚上,悲我风一连做了几场梦,最后神志清醒时,已是上午十时。 厨房传来轻轻的声响,他晕晕呼呼的穿好衣服,走出去看竟是沈星月在厨房煮着一壶咖啡。 她回头见到他,又喜又伤,轻薄的红唇微微一动,却又紧紧抿住。 悲我风也不想说什么,打开了热水,先洗澡。 好想叫凤仙把衣服送进来……他看着镜子,擦干身子,再把浴巾裹了裹,走出卫生间,没有去看一旁的沈星月,直接翻开衣柜找了一件衬衫,一条黑色的绸裤。坐在床上穿戴好,转过身时,沈星月挂着泪珠,呆呆的看着他。 她终于没有一丝哀怨的,默默的走出了房门。 咖啡已煮好,他拿着壶倒了一杯,端坐在沙发上静静喝着。 塔木无法入睡。 帐篷外面围坐着全族的兽人。 幼儿的哭泣声撕裂了所有人的心情,老人的哀叹断断续续,塔木几次走到帐篷挂揽边,几次又踱回软床旁。 尽管他相信古秋岩的承诺,可这一月的时间,在等待中,又不知有多少兽人频临倒毙。 为什么克沙特的牲畜会突然染上怪病,一一死亡,甚至连它们的尸体都无法食用? 他不知道。 整个族群找寻着答案,可最后大家都放弃了,只有无奈的相信,这是上天的旨意。 一个月…… “五百万担?三皇子殿下,这个是绝对办不到的呀!”暴风城四大商团首脑的答复一一如此,不尽相同。 悲我风已几天没有出过房门了。 奇怪的是,以前那许多女性朋友,这几天竟然没有人来找过他。 敲门声。 是古秋岩派了人来,要他一起去吃饭。 只是一家小店,名字叫“白鹿饭馆”。 悲我风看看周近,笑道:“有好久没陪你了,想不到你的品位这么有问题。” 古秋岩一身冷汗,指着店面说,等会儿你请客! 悲我风得意的笑,可很快他就得意不出来了。 一碟小炒的价格是他一半的身价,一个鱼头,卖了他都买不起。这时他不禁想起那几十箱黄金,哎,要是在身边该有多好。 简直是伴猪吃老虎! 他搭着古秋岩的肩,无奈的说:“刚才我说错了,关于品位,明显是这家店主的问题。” 古秋岩指着菜单潇洒的道:“放开点吧,难道真让你做弟弟的付钱吗?” 其实悲我风没有胃口,尽管他饿了好久。 古秋岩看着酒比菜多的饭桌,歉意的看了他一眼,“对不起啊兄弟,要不是为了我,姜总教也不会出事。” 悲我风一仰头,饮尽杯中酒,轻轻的吐出酒气。“这个仇,我有希望报吗?” 陪他尽了杯酒,古秋岩沉默了片刻,无声的点了点头。 他一笑,从外套口袋里掏出烟,摸了摸,咦,火机哪去了? 古秋岩笑着拿出一只银质闪亮的火机,为他点燃。 “哥,我不服。” 一愣,久久。 古秋岩仰天闷叹,摇着头,似要把悲愤泻尽。 “只有忍,知道吗?” “我要闭关一段时间,可能一年,可能两年,总之我会先回去,暴风城有太多的伤心,我不愿意再呆了。” 古秋岩问他,要回莫尔斯切?他晃着酒瓶,倒落最后一滴,点了点头。那走之前,帮我办件事。 “这家店,平均每年的储备粮食,大概在七百万担左右。” “这么多!” “快到年末了……” 所以,这明年的粮食储备,都有着落了。“我答应了那个兽人,要给他们五百万担。” “筹集不到吗?” “很麻烦。” “要是让人知道的话……” “所以只能让你来帮我想办法啦。” 悲我风随意的夹起一块红烧带着浓香酱汁的排骨,放在嘴边,似玩笑般说,你给我点人,明天早上我亲自帮你送过去,顺道就不回来了。 古秋岩先是惊讶,转而凝视他咬着肉的轻松姿态,轻朗的提酒而起,抿品醇香。 作为皇子,古秋岩拥有自己的亲兵,一共有一千人。这次来暴风城,这一千亲兵也跟来了。 共分六队。 三个队五百人,悲我风看着三队亲兵,脑袋在转着一个队有多少人,眼前已闪亮的站着一名儒武的将士,一种奢华与勤实交集在这个将士的身上。悲我风问,你是几队队长? 他是一队队长,也是一千亲兵总教习,相当于兵马总领提习官的品阶。如果有一日,古秋岩当了皇上,这人就是兵马总提督了。 可悲我风却没想他的品阶。 “那这些人全交给你管了。现在你带些人去城东白鹿饭馆查查,他们的储备粮食都放在什么地方。地点一旦找出就来通知我,嗯,晚上七时之前一定要找出。” 很大的一间储备仓,四周有不少人戒备巡视,是正规商团的护队。 悲我风一声令下,亲兵们以超凡的素质在一瞬间解决了护队,有条不絮的把粮担搬运到早已准备妥当的马车上。 城东门外,深夜。 队长秦丰年行了一个完美的军礼,对悲我风说道:“七百万担已全部运到。” “下面按计划办,你们运到北牧场,那边有人接应,交接完就可以回来向殿下复命。” “可是商团的人会一路追来……” “有我在,你们一路不得松懈,去吧。” 笑话,有我十层境界在此,谁能追来? 商团得到消息,派人来时,路上仅有一人。 共计两千护商侍,领头者更是八层境界的老武者,闯荡了几十年,经验丰富。 当他见到拦在路上,靠着孤树远望明月的悲我风时,竟被他给唬住了。 只有十三、四岁的外貌,却拥有澎湃而出的力量。 “散开!” 迟了。 悲我风邪邪一笑。 降龙十八掌,十层境界。 算是……颠峰了吧。 奥来村只是兰华几千个小村落中的一个,平凡朴实。 悲我风走入其中,便从华丽变为落拓,沉重的叹息带着淡淡的烟丝儿,谁也不知最后这思念与无力会落在何处。 全村只有一个给游浪人落脚的寄宿处,悲我风自觉自己算是游浪人,便想在这里度过一晚。 里面三张桌子,二层住房,小楼小室,一床,一架,一脸盆,没桌没椅,一晚费用顶个半瓶普通红酒。真是便宜的不能再便宜了。 他走到楼间,忽然停下脚步,等了一会儿,一个似从寒霄宫飞来的仙子,巧移碎步,英姿飞扬的走入门内。好象天下间,只有沈星月才能走出这样的风采。 失意盖着她的眼帘,朦朦胧胧;坚韧挂着她的红唇,满满润润。 悲我风像是根本没停过,在她的目光中一步一步走上楼,转入一间房内。 她幸喜的赶上去,忽然发现楼梯上,在他刚才经过的地方,有一本笔记落在那儿。 是悲我风的笔记本。 沈星月知道他有练字写诗的习惯。 向管事儿的要了间房,就在他隔壁,躲入房中好似飞去灵魂般翻开了笔记本。 诗就和这个世间的所有事物一样,有感觉的,你会喜欢,会很容易就记住。但若是没感觉的,连一眼都看不下去,更别说在脑海中回荡。 有人说写诗就和种花一样,爱花之人养出的花,定会美丽绽放。 可说者也有别样观点。 欣赏诗仙,是为他醉酒挥毫,尚可洒脱绝俗。那是感觉,是才华。才华不同与努力所得,如果努力就可以换成,那需要才华做什么? 不屑! 就似随手扔下一颗种子,我行我素,不经意再见时,竟然魅形魔色,诱香迷芳。 沈星月一一翻走,玉指轻轻跳动,几十首诗晃晃而过,却在一瞬间,她痴了,怔怔的,一滴泪落在页面上。 …… 寒霄宫中寒霄殿, 金罗女穿金罗衣。 风光曾有万人仰, 寂寞却止月上行。 …… 为什么,为什么要骂我? 难道,我是变态? 我喜欢你,喜欢你那小巧的脚,是变态吗。 是我错了,还是你根本就不爱我? 可为何,我感觉到你的关心,时时凝望的目光…… 那天,凤仙的身子躺在我的怀里,最后变的没有一丝温度。我想找个人,找个怀抱,痛快的流泪,痛快的喊叫。 我还记的,那天凤仙脱了衣服,含羞躲入我的被窝……或许是我不懂爱情,我只能凭借那一时的拥抱与疯狂来确定。 或许,是我错了。 可是,我绝对不会承认,不会抱歉,我不会为了我的爱而否定我的行径,既然你不愿,我又何必苦苦相求,再多依恋…… 她呆了很久,连房门被打开也没发觉。 他已走到了她的身边。 他默然看着她,看着那泪痕。 一丝恨与恼怒,一丝快意与狡猾,恍然而止的邪笑,他淡淡的说:“看够了没有?” 她惊慌失措的抬头看着他,手忙脚乱的把笔记本合起,颤抖着递出,猛然间,她扑到他身上,抑制不住而号哭。 他叹息声如夜钟般搅的她更加惶惶不安,她哀求着,似把一件摔碎了的宝贝捧在心口忏悔,“是我错了,风,是我没有理解你,是我不成熟,是我不懂,你再给我一次机会,好吗?我求求你,不要再这样对我了。” 悲我风无声的摇头,良久说,我是个变态,请你离我远一点。 “不!你不是!”她飞快的踢掉了鞋,扯开了衣襟,“让我和你在一起,我只想和你在一起,你不知道,每次我看着你和姜凤仙谈笑,我的心里就好象有一把火在燃烧,我受不了了,我爱你,我真的爱你!那天我输给你,我就想永远呆在你的身边,整个兰华,还有谁能让我沈星月拜服,只有你,只有悲我风能做我的男人!风,原谅我吧。” 他轻薄的捏着她润滑的下巴,微微一抬,她接触到他火热的目光,整个人软了下去。 他横腰抱起她,轻轻放在床上。 几曾何时,躺在床上,那衣衫不整的凤仙,那迷人的羞涩的微笑,那鼓励的目光,带着一点点孤傲的挑逗,不屈与屈服在短短眨眼间交换轮回,伊人已逝。 再也回不来了。 悲我风拉起被褥,露出温和的笑容,轻暖的说道:“明天和我一起走,我要回莫尔斯切,在那儿修养段时日。” 沈星月双手扒在被子上,十根修长亮丽的手指微微用力,紧张感慢慢消失,她怯懦的说:“我知道你要回去,所以我追来,就是怕,怕,怕再也见不到你了。” 说完,这高傲的武女神又一次流下晶莹的泪珠。 他摸着她的秀发,哄着说:“乖了,不要再哭了,早点休息,明天陪我吃早餐。” 回自己的房内,悲我风没睡,一夜没睡。 抽完了烟,他一直看着窗外的夜色,依稀,那空中有道曼妙的身影。 第四卷 能够持续到永远的善良 第三章 黎明前已经麻木的黑暗,无所阻拦的克沙特风暴,卷着天际的雄鹰,漂泊不定…… 有时就是自然都有习惯。 塔木睡醒,侧着身子,用手摸着脸,摸到,连睡着了,都无法掩盖的突牙,他忽然颤抖了一阵,他把大手放在怀里,使劲的捏住。 兽人住的都是帐篷,睡的都是骨床。 这里,他住了十多年,却一直都无法真正习惯。 兽人的习惯,总喜欢在睡醒后,用两天内的畜生血,暖了来漱口。 总有人说,一些畜生的血,是腥的,是臭的。塔木以前是那么认为,可他成了兽人却发现这些本该是腥臭的恶心玩意,竟能让自己的感觉如此满足,喝一些,含一些,好似一下子眼前所有的麻烦事都不再是所谓的麻烦了。 他不想自欺欺人,可他没办法不继续这样。 记的第一次他偷偷的烧了一只鸡,结果被族中的子弟发现,告诉给他的父亲,一族之长,他的父亲竟然把那个子弟杀了,然后痛责他。 兽人是天生的强者,怎么能像人类一样,软弱的吃食? 李弱风曾经常常幻想,要当个英雄,拯救、负责、担当、且永不言败。 是个男人就应该执着,他也一直无怨无悔的固执在自己的写作上。 可梦境如诗,现实如饭,人生路岂如故事谱,李弱风这回做了英雄,却是一个身不由己,心中无奈的英雄。 是否,英雄,本就该是这样子的? 千万不要有什么想做的,什么不想做的。因为老天总爱玩笑,把不想的和想的一起交到你手里。 族中长老力木尔走入帐篷,一个兽人的言语总是如此暴力粗糙,令塔木听来不顺。 没有粮食,等待不是好办法,所以大家想——让族中最厉害的战士——也就是他,塔木,娶这草原上最富有的族女,这女的是草原上最富有的同时,也是最美丽的。 最美丽的兽人。 塔木不想答应。 李弱风扪心自问,这辈子,他只爱一个女子,虽然女子已经远去…… 可他不再是李弱风,也不再是那辈子。 他只有答应。 若不,那等会儿,全族的兽人,都会跪在他的帐篷外,那些幼小的兽人,那纯真的眼神…… 他只有答应。 力木尔兴高采烈的去了。 时光淡泊,婚礼近在眼前。 兽人的婚礼举行的别开生面,酒肉是永远的伴娘,摔交是新来的伴郎,无须各个敬酒,新娘要亲吻族中新生的壮儿,新郎要打遍新娘族中的好汉。 塔木是斯文人,他不愿。可所有的兽人都在喜笑,所有的孩子们,都蹦蹦跳跳的窜闹。 当所有的对手都被他用蛮力摔倒在地上时,他恍惚间,似乎见到,莹莹穿着雪白的婚纱,漫步在红毯上,依稀是往日那熟悉的笑容,那一品一媚,举手间的芳华,转眼来到跟前,温弱的抱着他的臂肘,向周围的,斯文的、嫉妒的、高贵的、宾客、欢笑。 他的新娘不知什么时候,拿着一块羊皮,擦抹着他脖子上的汗水,温柔的动作中,绿色的手臂肌肉突起,汗毛竖立,弯曲向下,两颗到了唇下的黄牙似乎诱惑般一撩,她的舌头长长如蛇,轻轻在他头发上舔了舔…… 心中在呻吟,在痛哭,可善良的塔木,却用一样“温柔”的动作搂着她强壮的腰身,点头。 待一切安静时,塔木已孤单的站在房中,面对全身赤裸的她——芳芳。 她青绿的脸上露出的表情似乎是羞涩,这只有塔木能够清楚。 他脱了衣服,想叫声老婆,可叫不出口,兽人中叫老婆都是喊婆娘,他只有喊了声婆娘。 芳芳很兴奋的应了声,粗的很,可也有种别样的风味。 他不忍心应付了事,见她像小女生那样对这些又好奇又期待,便抱着她坐在床上。 今天晚上的床是最奢侈的床了,它是由四十七根骨头组成的,是整个克沙特草原上各种各样的动物的脊椎组成的,一个大大的圆形,交往而错,不精密,极乱,却平整有力,他们两个的身量居然也吃的住力。 他抱着她,将她双腿分开,慢慢放下,刺着一点,又抬起,再刺深一点,她一下子吃不住了,抱着他的脖子使劲的叫唤。两人都知道,帐篷外都是两族的人,他们要听到声音由弱变响,由稳变急,由轻变沉,由忍变浪。 她是最美丽的兽人,所以她觉的,自己的叫声一定得与别个不同,记的小时候,她自己听过许多新娘的叫声,也和大家一样,呆在帐篷外面,听到最后。 她使劲的叫,虽然叫的外面的人都听的笑了。可也把塔木叫麻木了,叫恼怒了,叫痛苦了。 他终于发泄了出来,狂暴、激动、悲愤——他拍打她的肥臀,揉捏她的乳胸,才一会儿,她已不能控制自己的叫声了。 忽然一个词,深深的烙在塔木的脑海中。 **。 呵呵,没错,这算是,了吧? 似乎帐篷外面,那些兽人的外面,那片昏暗的天空外面,李弱风的泪水一滴滴的滴落。 天下起了哀怨却又矛盾的轻快的雨。 帐篷被雨吹打,声音碎碎。 芳芳的性叫声,闷闷微微。 塔木只想一醉,可现在的他,全身无一破绽,被兽人的神赋予了无敌的身躯,连醉一场如此简单的愿望,都不能够达成。 第二天,帐篷外,塔木接过芳芳手中的血碗,淑口到一半,突然咽了下去,他呆呆的看着远处行来的车队,那堆积着的粮担,一时间,他脸上是苦笑,是嘲笑,是悲笑,恐怕他自己也分辨不出来了。 第四卷 能够持续到永远的善良 第四章 悲我风与沈星月已回到了家。 修养了一个月左右。 沈星月很得茉丽丝的欢心,一家人乐也融融,看过了茉丽丝的工作环境,那些可爱的孩子,朗朗读书声,引的沈星月也想当一名教师了。 一天,悲我风路过一家酒铺,其中一个老酒鬼向他扑了过去,这时的他,已是兰华大陆可数的强者,岂会被个醉酒鬼扑到,可偏偏他躲了也没用。 醉鬼化成一阵青烟,融入了他的身内。 从这天开始,他便进入了另一个世界,白日里仍然是自己,夜晚,他成了另一个虚幻的角色。 塔木的新婚生活单调而且苦痛。 不过一个老兽人的到来使他快乐起来。 他拿到了一张奇异的旅行地图。 那是在克沙特草原的最深处。 他告别了妻子与族人,来了那地儿。 一个幽深的丛林,一块漆黑的墓碑,一个风声清朗的洞穴。 走入洞穴,在水滴中,他看见了一具骸骨。 骸骨居然站了起来,向着他伸出了瘦零的臂骨,弯曲的,带着泥的指骨,颤颤巍巍。 一道黑色的闪电,钻入了他的胸膛。 一个沙哑的声音,在他心中轻轻回荡。 撒被芒,碎天狼西北望,射天狼听着角角的歌,沉重与空虚涌在心头,不停的堆积,考验着人的意志。 在贝贝网络广场最高档的包厢里,坐在沙发上,面对着液晶屏,轻轻吐出一口轻烟,单薄的香烟味消散开来,她眼中闪过一丝惆怅,可很快被开局转移了。 她有的是钱,可她不喜欢买那些所谓的好枪,她只爱ak,她爱用ak一发发的打出子弹,这不是说她不会扫射,而是她最厉害的技术就是点,尤其是当她脑海中存在他的时候,她的点射会达到神的高度。 紫荆花战队很有名。 在cf游戏中。 她是个女子战队。 这不是说,这个战队中就没有男人。 但女人多,很多,十个主力成员中,女人占了八个。 会长是谁,知道与不知道没有关系。 但是主力枪手,一号冲锋手,却一定要知道。 “风弱”这是她cf中的id。她喜欢抽七星,因为他喜欢。 只要他喜欢的,她就一定喜欢。 就如他喜欢玩cs,他喜欢用ak一样。 她不会和不认识的玩,她总是与战队在一起,一起娱乐,一起玩玩刀子,一起打打比赛,一起虐虐菜鸟。 她若是与不认识的一群人玩,十有八九,会被对方t出局,对方一定会说她作弊。 至少,没有人,见过,用ak这么爆头的,cf里的ak,很难用。 她似乎拿着ak,就不再那么郁闷,一度在如深夜般寂静的眸子里,发出点点星光。 很多男人喜欢高贵的女人。 那些外国片里,那些穿着职业女性的衣服,火暴的身材,悬崖般的面容,不落凡尘的发式。 那些坐在我们身边,乖乖的,玩着小游戏的女性,偏没有那么动人,她们只是邻家随时可以吵吵嘴的孩子。不像那些包厢中,卡座中,独自玩着,不输于男人的游戏。这当然是男人的标准,男人的想法。 可不得不说,这样的女人,对男人很有吸引力。 也正是如此,她才只有坐在包厢中,免去了外界的嘈杂。 在她的世界里,她认为,她只属于他。 永远。 不曾改变。 她与战队中的朋友们一一告别,关了游戏。 电脑上有一个很大的广告,是一个新出的虚拟网络游戏。 战神天下。 这个游戏最吸引人的地方,是她可以让每个人的形象,逼真的显示在游戏中,每个城市都设有网点,可以让玩家去做形象塑造。 如何把自己的样子放在游戏中,这是技术员的专利。 可确实是百分百可行。 她再看了眼,关闭了电脑。 提上包。 放好烟。 把玩着银色小巧的火机。 街上人很少。 时间是凌晨两点。 她本想周游全世界。 可小小的杭州,便将她束缚其间。 她已无法离开。 这里葬着她最爱的英魂。 她脑中只有一个男人。 这个男人的一笑一言,轻展疲皱,都深深的印在,她的心中。 仿佛,街上只有她,和他。 他正在她边上,拿着他最喜欢的百事可乐,笑逗趣说。 她摇了摇头,对着虚空露出最迷人的笑容。 恐怕就是如此,她也能够满足。 她坐进车内,踩离合器,挂一档。 深黑的悍马,似乎不发一声的融入了深黑的夜中。 转转直直,幽长的湖堤,排排挂着灯珠儿的柳树,一对对,你浓我浓的小情人。 浪漫在城市中无限扩大,把温柔的人灌醉,也把伤心的人泪催。 她放着他最爱的歌,车子缓缓停在湖边,歌声中,她喃喃的说:“是不是我死了,就能见到你了?是不是你在那儿等我,等的,也如我这般寂寞,这般痛苦?” 她望着窗外,那如墨色似的云层,游移带着鬼魅般的味道。 雨点丝儿轻洒洒飘了起来,窗上如雾起花开。 小荷儿,团团,在湖中如舞。 水花花漫漫。 歌唱到最后一句。 她迷梦在那最后的诀别。 他仍是追寻那不可触摸的足迹,仰往神一样的奇迹。 不知疲倦。 他年轻而潇洒,执着而疯狂。 他是死在那最后的比赛上的。 他或许是冠军,他或许成为了cs界的英雄。 可,他永远伤害了她。 直到她抱着他逐渐冷却的身子,渴望那渐渐消离的灵魂再多留片刻。 她在他走后,已想死去。 一条淡红的刀疤,就在手腕上,在她的心中。 她在游离之际,似乎听到他说。 在等等,我会回来找你,回来继续我们的爱情。 爱情这个词,他是从来不说的。 初听来,她觉的很陌生。 他是个不需要爱情的男人。 她却是个,没有爱情,无法成活的女人。 命中注定,她是悲伤的。 且悲伤永远如此。 车子还是起动了。 她的脸上只有泪水。 歌声换之成了轻快。 别墅就在眼前。 草边有条野狗,大大的狗眼睛,带着怜悯,看着车头吓狗的灯光。 它是害怕的跑了。 他却不会害怕。 他在草地上,看着,仿佛是熟悉,却在见到时,有种陌生的感觉。 是西湖。 是杭州。 是人间。 李弱风多想这一切永远停留在这一刻。 可他必定是要回去的。 他只是来走一趟。 这次,他又是,匆匆过客。 车子就停在他的身边。 他穿着一件单薄的白色衬衫,一条单薄的西裤,一双沉重的皮鞋,发型还是他以前在人间的发型,模样一点也没有变动。 灯光打在他的身上。 他浑身散发着神秘的光彩。 车子在他身前,一动不动。 车中的人,一动不动。 他,一动不动。 时间不曾停留。 可她失去了意识。 呼吸开始急促,泪水又再横流。 他也不遮强光,卑微而又简单的走到车边,敲敲车窗。 她好久才打开车窗,怔怔的看着他。 他微笑着问,“能给我指个方向吗,我迷路了。” 她仔细的打量他,没有反映。 他尴尬的摸了摸头,却是这个动作,使她一瞬间沉迷在不可想象的幻觉中。 “你住在哪?” “梅花碑三百零七号。” 她迷惑的看着他。 “那儿两年前就拆了。” “什么?今年是几几年啊?” 她一下子就晕了。 “2017年,5月19号,现在是3点十五分。” 她确实不知道该怎么办,可茫茫中有一条线,让她像是认识他一般,把他接到了家中。 李弱风无处可去,暂时,只有先在她这里呆着熟悉下情况。 两人聊了会儿,李弱风被她安排在一间房中休息。 第一天中午,李弱风醒来走出房间,她正提着三套衣服走进来。 他一见就呆住了。 “这……” “我想你没有衣服,这是我一个朋友的。” “哦。以后……”他没说下去。拿着衣服换了,觉的挺合身。 “对了,还不知道你的名字?” “李弱风。” “闻莹莹。” 两人都怔住了。 李弱风忽然在心中问,人,真的有来生吗?或,这是缘分? 她与莹莹长的不像,或是说,她美了许多,精灵。刻骨,看着会痴迷。 她左右而言了一会儿,咬了咬牙说,“你没地方去,就先在我这里住着吧,反正我一个,也很闷呐。你洗洗我们出去吃东西去。” 第四卷 能够持续到永远的善良 第五章 月亮为什么这么寂寞呢? 因为她没有男朋友。 莹莹抿着嘴,坐在天堂西子的身旁,轻柔的风扬起她的秀发,她闪亮的眸子,凉凉的目光落在了李弱风的脸上。 李弱风的表情蕴藏了一丝淡淡的惆怅。 “我爱这里。这里有一份感觉,没来的时候,或许不会想起,但来了,她会让我感觉到,以前,很久以前,一些我不再有的回忆,那些我不再拥有的快乐。” “我听不懂。” 李弱风默然。 “或许,我离开的太久了。” 事实上,他再次回到这个世界,已经过了整整六十七年。 李弱风是有目的而来。 “现在的网吧生意越来越好了。” “是啊,你会玩什么游戏?” “不会,我不怎么会游戏。” “一款新的网游要出来了……” “是战神天下?” 莹莹一怔,忽然见到他的目光从自己的头顶掠过。 在她的身后,那面雪白的墙上,一张海报——一个男子身着形款潇洒,紫底红花的长袍,右手握着一柄闪动白光的细剑,左手举着一根蓝荧流动的法仗。水蓝色的冰锥,倒刺般从地面突起,围绕在他的身边。他的长袍有帽兜,柔顺的盖住了他上半边脸,只有一丝轻快,邪恶的微笑,在他的嘴角绽放。 莹莹用小手拍了一下李弱风,娇嗔。 “真狡猾!” 可李弱风却没有被她动人的神情所吸引,而是凝望那海报,若有所思的说:“这人我似乎见过……” 网吧里只有一间包厢,而他和她就坐在这间包厢中。 一名服务员走来,垂手而立。 “请问需要什么服务?” 李弱风就在她身前,明显呆住了。 莹莹一笑,说:“来一瓶雪顶咖啡,一瓶百事可乐。” 李弱风黯然的敲了敲键盘,轻脆的响声不带旋律,却将莹莹拖入了他那份自我的忧郁世界中。 对莹莹来说,时间是如此短暂。 黑夜来的总这般匆忙。 而李弱风却觉的,每一天,都是那么的久远。浮云蓝天,仿佛永远不会厌倦。 他实在太爱这个城市了。 路上走过的乞丐在他的眼中都含着一种特有的韵味。 “找一份工作吧?我们定居在杭州,一起生活?”莹莹满怀期望,仿佛小女孩,一个未到社会中历练,而处处散发着的天真。 李弱风却没有回言。 他在等,等战神天下。战神天下来的不早,也不晚。 那天晚上,莹莹穿着浴袍走入他的房间。 他出去拿可乐,然后躺在沙发上,睡着了。 必胜客的东西很不好吃,李弱风陪着莹莹去了一次,那儿的面饼硬的很,饮料还算可以,鸡翅也还算可以,但比不上肯德基。 吃了,去网吧,见识一下新开的战神天下。 郁闷的很,包厢满了。 李弱风的脸沉了下来,这个游戏中,可有他的任务,他必须得玩,还得好好玩。 莹莹拉着他,开车去了电脑城,买了两台高档机,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装妥,上游戏的时候正是黄金时段,七点整。 人物都是之前去服务点塑造的,两人的形象与现实中一模一样,轻轻一点鼠标,算是确定了,莹莹选的是法师,李弱风选了剑士。战神天下就只有四个职业:战士。法师。剑士。弓手。 每个职业都有两套职业点可以选择,而属性则是自己随意添加,或有流氓的,可以加敏捷型防御战士,可以加体质型牧师,当然了,与所有的游戏一样,里面的人物全是靠装备堆起来的,成就高下,无装备不可。 李弱风一级的小剑士选择确认,名字上还在考虑,眼光一撇,见到莹莹打上自己的:风弱。 他一怔,随即打上,念玉。 一级的风弱,穿着一件露脐短装,紫色的披风,手拿一柄短小的木制法仗,她站在城中,等着。 念玉一路跑来,邀请组队,邀请好友。 他穿着一套皮甲,护腿是木制的,护手只有右手,背上背着一柄短剑。 喂,你什么天赋啊? 天赋? 就是你角色生成后,系统赠送给你的一个天赋啊,每个角色都有的,而且都不一样哦。 我瞧瞧。 风弱笑西西的说,她的是攻击属性被改为按精神力换算。 法师有两套职业点,一套是自然法师,以攻击为主,技能都是各属性的法术攻击;一套是生命法师,以加血加属性加人物状态为主的职业。不论拿套职业,攻击都是以智力为换算的,但是法力值与回法速度却是按精神换算,也就是说,若要攻击高,得加智力,可攻击若高了,会缺法力。而这个游戏中,是没有回法力的物品可卖的,要想回法力有两种方法,一是坐下休息,一是下线……剑士有两套职业点,一套是龙猛,一套龙吟,龙吟的攻击技能只有三个,输出并不高,却有一个团队状态可加,是作用法力恢复与上限的。 在战神天下开启前,没有相关职业技能的介绍,所有人进入游戏后都是第一时间看天赋,看职业技能。 哇!生命法师可以给自己加盾,还可以给团队成员加速度,速度包括移动和攻击哦!太棒了! “莹莹……” “叫游戏名!” “风弱,我的天赋找不到啊。” 莹莹就坐在他身边,这时转过身,趴到他的身上,一手扶着他的肩,凑的很近。他紧张的看了一眼她,发现她正仔细的看自己的屏幕,查看天赋。 “攻击力改为以体质换算,血量提升,防御力提升,移动速度提升,攻击力提升,攻击频率提升,被动技能。” 她张着小嘴,无视了李弱风的那份紧张,摸了摸他的脸,叹道:“你还是别玩了,这个天赋一定是出问题的。” 李弱风脸上的冰凉慢慢润入心田,身子控制着,心灵的颤动化为一笑,他说,不会出问题的,我们先去练级吧。 莹莹心里在偷乐,看着他镇定的表情,忍不住再摸了摸他的脸,激的他说了,再非礼我,我就非礼你了呀! 两人找到出城的路,外面地图名为百花湖,路上有三三两两的小怪。 人很多,多到了怪物一出现,十几个人围着一个怪砍。 “快点升,升到五级就可以开副本了。” 念玉挥着短剑,冲在前面与别人一起抢怪,连砍了六只,一点经验都没捞着。 “有没有搞错,怎么没经验?” 风弱路上问了人,也有很多人有这样的问题。 “啊,我有经验了!” “最后一下,没错,最后一下砍死就算我们的。” “这太麻烦了吧?” 风弱不管小怪了,往地图的上面跑去,念玉跟着她,一路来到地图尽头,七级的怪。 砍一下试试。 一级的突刺,剑与枪都可以用。 念玉拿剑使出突刺,暴机,3607的攻击。 七级的怪被秒了。 前面打一级小怪的几个玩家,差不多输出是两位数。 …… 升级了。风弱低低的说了一声,眼睛偷偷的瞄了瞄周围,还好……没人…… 两人都到了3级。 念玉说,就这里练吧? 连砍了七七三十六头怪,每头怪给1000点经验,越级杀怪给的奖励再加上怪物本身的经验,一人升5级,两人升了15级,念玉已经10级了。 风弱看着自己的8级无语。 不公平啊,太不公平了,为啥你就比我高捏? 走,回去开副本玩儿! 风弱边走边看着包裹里的装备和物品。 成就点? 杀怪有几率掉落成就物品,吃了就会长成就,每方势力都有一项成就,到达最高时,系统会送一枚戒指,属性非常好,全加十点,职业属性各有不同,越高级的势力送的戒指就越高级。 马罗的领土? 这个副本是8级的,我们进去看看? 风弱是队长,开了副本,等念玉进入,准备中,然后开启。 绿色的森林,黑压压的乌云,雨丝儿含蓄的轻洒,独木桥在眼前,一行字出现在屏幕下方:马罗背叛了荣耀家乡,占据着这块领土,请勇士将他降伏,并带回荣耀家乡,给乡长俞大刀子换取奖励。 说明这么没有内涵的啊? 风弱小声的嘀咕,念玉已冲过桥,在怪物中挥动短剑了。 两人的装备稍微的换了几件,前面杀怪掉落的基本上都是成就物品与银币,没有什么像样的装备,目前为止,风弱就换了三件一阶的装备,一肩一衣一鞋,加了几点防御与精神,智力加的不多,可因为天赋关系,所以她的三级的火球与两级冰风术攻击挺高。念玉的技能点了几点,分明有一开始的突刺,已经加到四级,两级的剑舞,一级的剑气,一级的穿心刺。穿心刺是只能枪用的,他现在没枪,不过这技能有晕眩效果,算是控制技能,他觉的挺不错,就点了一级,有百分之十五的晕率。 一路清小怪,风弱升到9级的时候,有了两个强力加血技能,强佑术,加血五百,每秒恢复五十,风愈术,团队成员,在三十码距离每秒恢复一百,共十秒。 这时风弱有七百多的血量,一千两百的法力。 她的加点就一个字,乱。 自然系加几点,生命系加几点,所以攻击手段就两个,加血就两个,本来纯生命系的,到了九级,已经可以出状态技能了,加攻击加防御。 念玉十二级,五千六百多的血量,一千多的法力。有几个技能都是需要法力的,像穿心刺。 面对马罗,风弱还有点小紧张,见他那长长的红樱枪,一身暗色的铜铁盔甲,彪悍的长胡子…… 要是你死了,我会点取消副本回去等你的…… 念玉无奈的笑了笑,拿着短剑持久只有三了冲了上去。 按程序来说,他的短剑够他砍三十多下。 他先用突刺,四级四下刺,每下有两千多伤害,再用两级剑舞,一剑砍腿一剑砍胸,转了身子,第一下一千五百多伤害,第二下三千六百多伤害,接着剑气,距离越近攻击越大,他是贴着马罗使的,一剑挥出,剑气效果出来,风尘飞扬,马罗猛的掉了6653的血,算暴击了。 短剑碎。 长枪落。 长长的,红樱枪,平静的躺在他的脚下。 他一边拾起枪,一边叹道:“可惜新出的龙之分身不能枪使。” 通天的光束表示两人都升机了。 风弱到了十二级。 念玉十五。 第四卷 能够持续到永远的善良 第六章 李弱风睁开眼睛,朦胧中见到莹莹月弯的嘴角,红红润润,湿的让他心中发慌,他翻身想再睡会儿,一条胳膊被她拉着,被子轻松,似要被提起,他吓了一跳,忙起身拉着棉被。 “害怕不?” 李弱风装作畏惧的点点脑袋,不防被她敲了一下。 “快起来,本小姐做了西式早点,冷了的话……哼,你就惨了!” 看着她走去的背影,他木然的摸了摸头,那儿刚刚被轻轻的敲了下,这一下让他本就迷糊的心更为茫然,有一丝快乐与苦恼缠绕着滋蜒。 老实说,我最喜欢的还是那大饼油条。 一块蛋糕,几片火腿,三角蛋,一杯牛奶泡咖啡。 今天外面的天气很好,阳光弱弱,有风轻扬,万里的云像鱼儿游动,偏是那般静而空明。 窗口一枝老树丫,叶子抖抖。 有几声大伯大妈的交谈,老年人气健,越发有新一天的活力。 打开电脑,连上主机,进入游戏,莹莹笑西西的靠了过来,扯着李弱风的手,举起,“加油!冲到三十级!” 李弱风也笑了。 红樱枪攻击力挺高,速度也快,二阶武器,品级黑暗。 二阶以上的装备就有品级了,五花八门,有自然,有白银,有黄金,有天使,有宝玉,有黑暗,有古久,不同的品级有不同的属性,也没有特别的划分,有的白银比黄金更好,看运气,看职业需要,看自身属性。 红樱枪黑暗品级,属性加攻击速度,加技能伤害,黑暗属性被动技能:血腥狂乱,能够提高血量上限,提高体力百分之五。 刚好十五级,李弱风拿着可以用。 两人再开副本,再过了几次十级左右的副本,已经快二十级了。 风弱忍不住说要出去玩,想着是不是有点脱离群众了。 念玉看着副本里的boss像是草儿般随手就秒,也没啥兴趣了,就一起离开了副本建立,逛出了城。 二十级可以到天女城,里面不论是副本还是商店都要高档些。 百花湖的玩家依旧比怪多,一群群的人穿着差不多的服饰,用着差不多的技能,像是老的故事在不断的回播。 “就算交个副本任务都比这里杀怪强。”风弱有心炫耀,可似乎没什么人理她,还惹来了念玉的笑声。 百花湖有两条出路,一条是野兽洞穴,一条是生命光道,两条路是交叉的,走哪条最后的出路都是镜平源。 生命光道中的怪基本在十五到十八之间,这里的玩家就少了许多,瞧来瞧去,似乎都没见到能够单抗怪的玩家,三三两两组着队杀怪,有点效率,有点嚣张。 这里你要是砍一下他们打着的怪,他们会毫不犹豫把你免费送回城。风弱想去砍一下试试,可念玉拉着她,硬是不让。 无聊!她给他一个老大的白眼,还是先敲了一下他的膀子,让他转过头来看到的。 怕怕,镜平源的怪好生厉害! 绿色的两头小狗,打着人会染上疾病,等级19到21,会飞的兔子,全身通红,用头顶,一顶就是四百多血,当然是同级的情况,等级22到23,最牛的是小牛,头上的不是牛角是牛刀,脑袋一晃,两刀,一刀五百血,等级24到25。“我们杀兔子!” 实际上,兔子是最难杀的。 兔子会飞,飞的总比跑的快,想逃,逃不了,幸好,念玉的血多,风弱的治疗量高。 跟着念玉打怪一开始或许很爽,可跟的久了,就会很乏味,因为他总是秒怪,秒着秒着,后面的风弱都无所事事了。 “救……” 一个狼狈的战士抗着盾牌,慢慢的跑来,身后跟着一头顶着牛刀的小牛。 “切,新手,要是我,一边逃命,一边打个救命是肯定没问题。” 李弱风郁闷的看了一眼莹莹,看她双眼没有戏谑,反而是思考着看着自己。 两人一对眼,屏幕上的那战士已经很安逸的躺在了地上……哥们,你们怎么,不救我啊? 念玉对着尸体说,来不及。 风弱对着尸体说,不高兴。 那战士的尸体很落寞的消失了。 走出镜平源,念玉已经二十一级,风弱赶了一级,二十。 眼前是一座有颜色的天女像,有红色,有紫色,有白色。 风弱撇撇嘴,一点也不好看。 念玉看了看背包,满了,快进去把东西都卖掉。 天女城里就两个玩家,一个叫我本轻狂,一个叫红渔伤恋。我本轻狂是个弓手,女性,长的还可以,马马虎虎。风弱喜欢她的发型,在她边上看了好久,那是挽起来扎着,黑中夹金,带着点慵懒,洒脱,英气逼人。看等级刚好二十。 另一个红渔伤恋也是弓手,男性,长的有点小巧,挺可爱的样子,短头发,红色,穿着一套光鲜的皮甲,也是二十级。 这两人围在弓手装备店,一目了然。 见到念玉和风弱,我本轻狂打了声招呼,邀请组队。 念玉接了。 “整理一下,我们副本吧?” “好啊,他是我老公,我是乱玩的,就跟着他升级,你刚来这里?” “是啊。哈哈,别怕,我有老公的。” “什么呀!” 李弱风还是忍不住转头看了一眼,莹莹瞪了他一下,继续敲键盘,“那人你认识吗?” “不认识,组进队里吧,一起冲级先!” 这女人叫我本轻狂还真一点也没错。 念玉邀请组队,那人进了队伍,问,副本? 轻狂,是的。 风弱,等我们看下装备! 换了一套二阶装备,卖了些东西。 念玉选择副本,二十到三十,二十三级有个副本名字好听,光明之路。 确定,进入。 要死了!二十三级! 红渔伤恋…… 轻狂…… 风弱,西西,跟着我老公混吧,没事滴。 进入副本就可以见到彼此的血量和法力值了,轻狂和红渔的血量都是二千八百。 风弱是二千一百三十。 念玉是三万四千。 “有没有搞错!”轻狂和红渔不干了,先解决这个bug问题再说! 一翻解释之后,轻狂沉默,红渔沉默。 可以,大哥,你先抗怪去吧。 念玉心里嘀咕,这算是最后的抗挣了吧? 一款新鲜的网络游戏可算是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调味剂。尤其是虚幻的,孤寂的,悲伤的,烦闷的,这些人。如果无聊,那么,找一款游戏来打发时间吧,你会觉的这讨厌的时间不再那么让你觉的痛苦难耐。 老师们总说不要打游戏,多学习。父母总说不要打游戏,找份工作。女朋友总说不要打游戏,陪我逛街。 学习很乏味,工作很辛苦,逛街很白痴。 他们从不想你为什么打游戏。 点燃一根香烟,我们不会去想这烟什么时候到头,碰上一个游戏,我们也不会去关心这游戏什么时候结束,该离开的,总会离开。 强如桃园三结义,一百零八条水泊好汉,要分离,总也会分离。 所以很多女人怕,怕游戏里勾搭上来的男玩家。 现实且如此残酷,虚拟的游戏又何来保障爱情? 冰毒不是没有憧憬过爱情,玩了这么多的网络游戏,她也渴望有一个会让自己爱上的浪子闯入自己的心扉。很多女人躲浪子,她却更想靠近。 可不论是公会会长,帮派大老,服务器顶级玩家,她都一一拒绝了。 傻一点,或许更容易受伤。但一定比聪明人更容易得到幸福。 冰毒不傻,她很聪明。 她也很寂寞,活的很累,如果没有网络游戏,她可能不知道该做什么。 就像没有永远的白日,人是不可能一直睡觉的。 冰毒的生活很规律。下午三,四点起床,开电脑,泡咖啡,咖啡放在桌上的时候,电脑已经可以控制,上qq,看一下空间,打开音乐,进入现在玩着的游戏的主页,看一下新闻与公告。 刚起床的夜玩家总是晕晕沉沉,没有一点胃口,她是女的,可她也不例外。 总是如此讨厌第一根烟。因为第一根烟抽完,人会麻木,头会更晕,更沉,可若没有这根烟,身子恐怕还在睡眠。 她抽了两根烟,忍着恶心的感觉,靠在沙发上,静静的看着电脑屏幕,这时这一千多元的显示器与一面几元钱的墙纸是没有区别的。 极不情愿的打开火,放上锅,等水开了,下一包泡面。 等泡面好了,也是开游戏的时候,边吃边与好友打趣,问问今天任务如何,装备如何,去哪个副本。 总是把碗放在一边,不愿去洗,甚至连放到厨房去也懒的起身,哪怕就几步来回。 等天完全黑,玩到轻松了,忘情了,微微有些兴奋并感觉到活着的滋味时,再关上游戏,出门。 晚间的风与月不是所有人都能欣赏,且能玩味的。 这是属于夜玩家的风与月,那些白日里碌碌而为,打工赚钱的人们,不会被这所喜。 能让那点兴奋那点生活的情调得到更高的升华的,是去便利店,买上一份便当与饮料,便当可有很多种,看心情,看想法,看口味,可以很奢华的弄点比萨,或者寿司,也可以弄一份盒饭加一元配的饮料。 冰毒没钱了,但她仍夹了一份寿司,搞了一瓶果子酒。合计四十七元五角。 提着袋袋,转出门去烟店,这附近只有这家烟店是开到凌晨2点的,在烟店边上是一家洗头房,冰毒是女人但也忍不住会飘去几眼。 暗红的灯光,木然的双眼,光溜溜的大腿,廉价的高跟鞋,台子上老有人坐着,肥硕的臀,高耸的胸,那一点点的妖艳与世俗,夹带着可有可无的堕落。 如果都市少了这一份“黑红色”,那这都市一定不是完整的。 冰毒平时都抽长嘴利群,可她现在没钱了,只能买了包哈德门。 听说这烟抽着幸运。 当然,如果抽烟能抽出幸运的话。 夜里的街很美,美在寂寞。 她喜欢穿宽大的衬衫,直桶松散的牛仔裤,最不爱扎发,披散着舒服。有时几天懒的洗澡,头发会很油腻,她却一点也不在乎。 事实上,她是漂亮的。 她脸有些病态的苍白,嘴薄而湿润,从不干燥,鼻子巧巧,眼睛是无神的,空洞的,总是凝聚在地面,眉毛很刺,带着锋儿。 轻轻,月光下,她慢慢的走,似乎并没有踏在这个世界的路道上。 回到家,热上寿司,继续游戏。 玩到凌晨四点左右,整个人的思维已经停顿的时候,她会关了游戏,打开一些特别收藏的网站。 冰毒独居六年。从初中到大学,她从没恋爱过。 讨厌家中的专制,她大学毕业后独自呆在这个城市,以前家里还寄些钱来,现在…… 她觉的,可能没有以后了。至少,几天之后,当钱用完的时候,她不知道,自己凭什么再活下去? 活着不需要勇气,而需要欲望。 真实的男女,缠着躺在床上,女人的吟声,男人的沉喘,她的双眼在烟丝层层中仍是那样暗淡…… 不自禁摸了摸自己,她抖手关了电脑。 洗刷。 摸着自己的脸,看着镜子,她从起床后就一直未曾说话。 本来就是,若没有群体,言语要来何用? 躺上床,慢慢的抚摩着自己,躯体逐渐发热,她进入了自己的世界…… “是我本该就如此活着,还是我自己堕落到了这一地步?” 冰毒望着天花板,窗帘隔不住的弱光弱弱的打进来,她似乎在一团团的花儿中,香气弥漫下沉眠。 第四卷 能够持续到永远的善良 第八章 剑士的攻击有很多种,一般先出霹雳刀锋,有击倒效果,把对手击倒后,冲上去砍烈焰双斩,这招是剑士单体攻击最强的技能,一般两下全中,再接一招剑气就可以解决对方了,除非是血多的战士。法师碰到这种情况会在烈焰双斩后出闪现,瞬间移动走远,再求控制剑士。对弓手,若是近身的话一切好说,就怕近不得身。 念玉打起来就比较潇洒了。 远的先用霹雳刀锋,打法师和弓手是直接秒的。 等剑士或战士近了身,出穿心刺,一般也是秒,穿心后回身换上双手剑,使龙之分身。 现在顶级龙之分身,有八个虚影,按念玉的力量与敏捷换算,每一下是3000的攻击,换谁来都是秒。 他是念玉! 有人看清了他头顶的名字。 现在的念玉代表了什么? 一百五十七万血。 就算一百个玩家围着他打,也需要半个小时才能砍尽他的血量。 李弱风啃着一根黄瓜,看着满地的尸体,心中一叹。 我可不是为了欺负他们,才练到这一步的。 当有玩家到达60级,系统会开一个崭新的副本。 血色教堂。 里面普通怪61-65,两小boss66-69,最终boss70级。 整个副本据说有1000个怪。 其中全是人型,女的长的奇美无比,男的英俊气概。 这副本所有人都能进入,而且不是独立的,开放十天,每个玩家只能进入一次。 据说最后的boss会掉一把兽圣之剑,至于是什么品级什么属性,则没有公布。 “兽圣之剑……”李弱风靠在窗边,双眼平视夜空,夜中忧愁的风与天外空虚的星就那么轻轻的融入了他的眼波。 另一个城市,悲我风坐在街边一家kfc中,透过玻璃窗,外面的世界无声的演动,一个个行人匆匆而来匆匆而去,五色上脸,有默然有兴奋有悲伤有寂寞,他对他们一一评头论足,却不知他们也在对他好奇观望。 他仍是那套装扮,丝毫不在意自己这特殊的模样。 一头耀眼的白发惹的进入这家店的男女一一回头注视。 他却只是看着窗外。 似乎,也没有那么遥远嘛。我就在那儿,看着这里。那时那女人妖媚的靠在她男朋友的怀里,风不大,却很寒冷的样子,她玩弄自己怀抱中的鲜花,是得意,是愉悦? 悲我风似疲倦了。 他闭上双眼,靠在椅子上,面前的冰淇淋正缓缓融化……门是关着的。 他走到门边,微微顿了顿,手一挥,一把钥匙串出现在他的手中。 房中无灯。 他就在黑暗中走过。 冰毒躺在床上。 隐约中,可以看见他嘴角浮现的一丝邪魅。 伸手,她未有动静。 他打开灯,惊讶的看着她。 床上满是鲜红。 她手腕上有一道翻开的口子。 他昨日给她的钱全散在地上。 她还是自杀了,全身赤裸的躺在那儿,下体一片狼藉,嘿……是自己弄的吧。 他还是没有接受这一成果,还在惊讶中。 良久。 他离开这里。 夜街很热闹,长长的道路边,整齐的一排摊位,琳琅满目的小商品在一只只灯泡的照射下,显的别致精巧。 白日里被关着的学生们顺着人潮往一个头儿慢慢挪去。 也有老外,也有农民,好奇的看着这些夜摊,叫卖声,讨价声,小声的交谈汇聚一起,把不想走过的人群也惹来驻足。 “小伙子,这本片子是新出的,你不要再还价咯。” “不是这么说的,老板,就便宜2元吧?怎么样?行,我就买了!” 一个小伙子站在卖碟片的摊位前,与老板砍价。 他手中捏着张碟片,外面的塑料包装印的是猫狗打闹的场景,却没有片名。 路过三三两两的游人,有几个男的眼中露出微微的笑意。 悲我风恰巧也正走过。 那小伙子买走了碟片,悲我风却没去看他的背影,而是看着边上摊位前站着的一个女人。 一个美艳的女人。她显的很年轻,看样子似乎只有二十六七,可是她身边一个高中生喊着她“妈妈”。 她留着长发,扎的很高,虽然头发披散,被风一吹便高高扬起,抹了口红,施了眼影,眉是很细心修过的,淡淡长长。最吸引人的是她嘴角边的一颗不甚明了的痣。就如雾里看花一般,这颗痣使的悲我风就算在如此近的距离下,也有种看不真切的感觉。 而就是这感觉,才是真正的致命诱惑。 会让他注意的并不是她艳丽的模样,而是她眼中微不可察一闪即过的凝视,其焦点竟然聚集在一边摊位上那几张“没有名称”的碟片上。 悲我风在想,这个当了妈妈的女人,为什么会偷偷的去注意这些碟片呢? “妈,走了,这边贴膜的水平还不错。”她的孩子一边看着手机,一边说道。 走了,两人走了。 但那目光却留在了悲我风的心中。 微微一挥手,刚那女人看的碟片就出现在他手中。 他抿着嘴而笑。 庄沁云没有工作,白天就呆在家里,看看电视,打扫卫生,买菜做饭,是典型的家庭妇女,她的丈夫是工程师,经常需要外面跑单,有时一两个月都不会回家。她的儿子在一所高中读书,是全日制住校生。所以她基本是一个人在家。 事实上,她很寂寞,也很空虚。 门铃声…… 庄沁云打开门,却见无人,只有地上摆着的盒子。 她好奇的捧着盒子,打开却见是一张碟片。 竟然,是那天晚上自己留意的那张! 天呐,这是怎么回事? 是……是谁……是谁送来的? 她冲出门外,走到电梯边,电梯显示已是一楼。 她赶紧回到房中,靠到窗外去看,楼下却没有行人出现。 忽然电话响。 两声笑声。 一个男子的说话。 “夫人,那天你想要的光盘,我替你买了,现在奉上,不需要谢我了,再见。” 匡当…… 电话摔在了地上。 有罪,是因为罪行被人所见。 无罪,是因为世上无人知道。 勾引别人的妻子,是罪吗?不是罪吗? “老板,这个,这个,还有这个。” “玩具”店的老板今天笑歪了,因为一个穿着古怪的白头男子一口气买了三样高档“玩具”。 又是电话…… “夫人,那天我送你的光盘看了吗?” “你是谁!?请你不要骚扰我!那张光盘我已经扔了!” 光盘正在播放,声音已被关了。 “呵呵,是吗?看来我多此一举了,不过,我今天买了一样好东西,我已经放在你家门口了,你可以去看看。” 庄沁云拿着电话,走出门,捧着和之前一样的盒子走回来,打开看了一眼,却惊呼起来。 是一个狰狞的“玩具”呀! “夫人,你可以把开关打开看看。” “我警告你,别再打电话来了!不然我会报警的!” “呵呵,那就如你所愿吧。” 天呐,这个家伙,是什么人?为什么…… 庄沁云看了一眼电视,再看了一眼手中的“家伙”,微微一犹豫,她还是打开了开关。 嗡嗡嗡…… 好几天了,那人真的没再打电话过来。奇怪,为什么我会一直惦记着他? 是的,是这个人,把我拉入了一个回不了头的欲望之海。 “夫人,好久不见了。” “你……” “那东西用的还习惯吗?” “还行……不是,你说什么?什么东西?!” “呵呵,还装呢?没关系,去门外看看我送的新宝贝吧。” 这次,是他主动关的电话。 “老婆,明天我就回来,晚上我们一起去吃饭吧?” 盛明迫不及待要见到家人,他已经三个月没回过家了。 庄沁云去学校接了儿子,再到酒店,一家人终于在一起吃了顿饭,儿子缠着老爸去逛电子市场,庄沁云刚说一起去时,她的手机响了。 “夫人,你好。” 什么?!居然……庄沁云紧张的站了起来,对老公说,我老同学在边上吃饭,我去打个招呼。 她躲在外面的拐角,轻轻的,带着一份刺激与一份恐慌,对着电话那头说道:“你怎么打我这个……” “夫人,你完全可以挂掉电话的,呵呵,可是你舍不得,不是吗?” “你错了,我现在就挂掉!” “很好,我看着你的丈夫与孩子呢,你挂掉吧,我会去告诉他们,在你卧室的抽屉里,有些什么东西。” “你!你卑鄙!” “不要这么说,我在1016,你上来找我吧。” “我不会来的。” “你可以不来。” 断了。 悲我风坐在床上,微笑着摔掉手机,今天晚上,到了验证成果的阶段了。 好想摸那美人痣啊,风骚的女人…… 一条油亮的皮鞭,安静的躺在床下…… 第四卷 能够持续到永远的善良 第九章 “你要先去?” “你们到了60级,马上进来,我先进去了。” 李弱风打完这句话,一边莹莹已站起身走了过来,他平静的看着她。 “怎么了?”莹莹手按着他的肩,小声的问道。 他微笑着道:“我怎么了?” “我没见你这么着急过,血色教堂对你很有吸引力?不见得吧,我看你对游戏都不怎么上心的。” “我要拿,恩,要拿那把兽圣之剑。” “那也不急在这么几个小时啊,我和轻狂、红渔只差一级就可以进了,一级也就2个小时。” 他沉下了脸,漠然对着电脑,一句有些寒意的话从他嘴里飘出。 “可我等不及,你们先练吧。”他点击传送,进入了血色教堂。 就在他的身边,莹莹忍不住捂着嘴,冲进了卫生间。 她忍受不了李弱风如此的冷淡,那种无论如何都冲破不了的距离,为什么,为什么他要在彼此间竖立一道冰冷无情的墙壁。 李弱风一度失神,回头看去,见不到她的身影,她已躲入了卫生间,可隐隐约约的哭泣传出来,他咬着牙,红着眼,无奈的捶了一下桌面。 是我无情吗? 我又何尝不想将你拥入怀中。 可,我却偏偏不能。 在李弱风的边上,突然出现了一个模糊的虚影,冒着灰烟,野兽的半人脸,长长的獠牙,伴随着轻轻的笑声,“桀桀”阴沉沉的笑声一出即消。 “很好,只要你拿到兽圣之剑,这个丫头的命我就放过,不过你不可能留下,我还需要你带领我的子民,在克沙特草原好好的生存下去。不过如果你三天之内拿不到,桀桀,我就要带着这个丫头去做我的子民了。” 李弱风知道他的意思,他就是那样离开这个世界的。 如果。。。。。。能一直呆在这里,该有多好? 到底哪个,才是真实的世界? 越想,越茫然,愈思,愈伤痛。 闻莹莹默默的走回来,忽然对他暖暖的笑,说道:“我会努力的,到了级别就来陪你去拿那把剑。” 看着她的的笑容,李弱风心中莫名的悸动,一阵无法压抑的痛苦,他却只是淡淡的点了点头。 如果知道最后那注定是悲伤的结局,又何必要多个人来承担呢? 这几天,兰华国派出了一队精兵。 这队有如影子般的精兵,飞快的在国内各大城镇中掠过,最后集结在莫尔斯切城内。 “这是三皇子的信。” 悲我风看完信,随手便将它揉成一团飞灰。 晚上出发!他如是说。 香贵兰学院十年一度的学员交流会再过半个月就要举行了。 作为兰华最高学府的格林美英校长大人,悲我风必须参加这场交流会。 夜晚,告别家人,带着沈星月,由精兵护送的悲我风上了旅程。 “替我送一封信去格林美英。”他交代一名士兵道。 信上有一个名字,观士音! 夜幕如水,星月不明。 悲我风静静的入眠,头就枕在沈星月的怀中。 梅香千里,止车内,温情如缎,为君织。 再纤细的腰身,不在男人的臂弯中,又如何显现? 血色教堂。 遍地的人型怪,刀剑林立。 环视四周,念玉一人,背剑持枪,立如泰山。 所有的怪都看着他,却没有一个上前攻击。 他面对的,是曾在那海报上的男子。紫底红花的长袍,右手握着一柄闪动白光的细剑,左手举着一根蓝荧流动的法仗。 念玉向他冲去,速度之快便是全敏的弓手都为之不及。 似剑客又似法师的男子,凭空消失,出现在他的身后,法仗一挥,一片冰晶出现在他的四周,念玉的血量猛的下了三分之一。 只见这男子笑道:“我毕竟是这游戏里的boss,你只一人就能打败我吗?” 李弱风坐在电脑前,萤萤为他去买夜宵,他说想吃薯片,她便去了。 李弱风喃喃的说,好象,这人在那个世界见过。。。。。。 游戏中,男子不屑的看看天空,将法仗扔在地上,又将细剑抛却,再将身上的装备一一脱下,只着一件紫花内衣,大笑着道:“两个神无聊,想让我们先斗一场,不过既然你我都是人,我就不为难你了。快点动手,我在另一个世界还有事做。” 李弱弱呆呆的看着画面上出现的字体,这也行?这,这算bug吧? 可不管如何,他都必须拿到兽圣之剑。 来这世走一朝,回味过,再恋过,尽管离别匆匆,可不得不如此。 出矛——穿心刺! 切换,持剑——龙之分身! 八道分身在男子周围闪显,男子化成白烟而散,地上躺着一柄宽厚的巨剑,遍体乌黑,双刃无锋。 他拿起剑。。。。。。 屋子里一瞬间暗了下来,就如停电了似的。 门这时被打开,外面传来莹莹的声音,咦,怎么停电了? 月光从窗外照来,刚站起身的李弱风脸就在黑暗中,身子却似披上了一件银衣。 拿着一袋薯片,笑西西的闻莹莹走进房内。 两人对视片刻。 李弱风忍不住道:“莹莹。” 奇怪,一时无声,她没说话,只是默默的看着他。她的双眼蒙上了一层水雾,只怕这时问她,她也说不出为什么会有这感受。 他本以为能够平静,可话到嘴边,才猛的发现,自己的声音哑了,变的不再是自己的声音。 “忘了我,好吗?” 她知道不对了,尽管不明白出现了什么状况,袋子掉在地上,她猛的冲向李弱风,只是四步的距离。 光圈自李弱风的脚上涌起,笼罩了他的全身。 无论她怎么努力,都靠近不了。只能看着在光圈中,那已泛红的双眼,苍白的面容。 “对不起,我不能让你也去那儿,如果我能够,我是多么希望能留下来,莹莹,莹莹!忘了我,不要再想我了!对不起!” 轻狂,红渔,别了! 得来的简单。 失去的简单。 就算爱,难道,就代表能在一起? 谁家不离别,曾经你在我怀中落泪,我心疼,却强笑,只有等你离开,我才能哭泣。 纵使伤别离,又待如何,叶零花碎,空寂寞。 克沙特草原独有的风,有如狼嚎,卷起漫天的乱草,在帐篷外来去。 芳芳露着上半身,一股女兽人的骚味在屋子摇晃,她似温柔的抚摩着塔木的胸膛,那如铁石般的胸膛,此时正剧烈的起伏。塔木睁开双眼,他躺在一张骨床上,起身看着周围,他发出了一声轻叹,可听在芳芳耳里,却如同野兽的喘息。 在塔木的右手,一柄宽厚的巨剑,冰冷的拄在地上。 他仿佛做完梦,犹自茫然。 与此同时,悲我风站在云端,面对那神灵,咧着嘴直笑。 “我没想到你这么蠢!你可知道那把神器有多厉害?我好不容易施展大神通,让你去阻止!你却这么容易的就拱手相送,你实在太让我失望了。” “如果你让我变成玩家,我还能够阻止,可我是个boss,你难道不懂boss的意思吗?那是被玩家虐待的玩意。大神通?哼哼。我要走了,你送我过去吧,一把破剑而已,怕什么?!” 马车内,悲我风的手向上伸延,轻手停在沈星月的耳垂上,捏着那枚耳坠,紫色的弯儿十分精致,这是前几天他亲手为她戴上的。 沈星月笑着俯身,温温润润的唇贴着他的额头,慢慢的从鼻尖,最后落到他的嘴上,慢慢的伸出舌头,在他的唇上移动。他也忍不住笑了起来,摸着她的脸儿。 女人不荡,男人不爱。 这句话就如流星,在悲我风的心中划过,可他怎么也想不起来是谁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