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个净化去聊斋》 1 书生、和尚 滴答,滴答。 水滴声断断续续的在这家客栈内响起,紧挨着的鱼龙河内上,一轮月影纹丝不动,显得这夜……格外平静。 就是没有人影。 这一份安静,让于乔没来由的感到害怕。 滴答,滴答。 水滴声一声接着一声。 于乔咽了口唾沫,他心中越发不安。 目光转动,他人却不敢动。 哪怕知道自己是在梦里,可这梦……真实得让他头皮发麻。 “于秀才……” 忽然,一声很轻的呼唤出现在于乔耳中。 于乔浑身一颤。 又是这一个呼喊声! “于秀才……” “于秀才……” 呼唤声原本距离于乔很远,但随着这两声呼唤,莫名的出现在了他身后。 于乔的身体瞬间僵硬。 他感觉到了一股冷风,就像是有人在他脖子上一个劲吹气一样。 于乔下意识的捏紧了五指。 他很想转过头给对方一拳! 但是……他不敢! “你转过来看看我呀,看看我呀……” “你不记得我了吗?于秀才……” 站在于乔身后的人,在低声呢喃。这声音,还很好听,就像是一名妙龄少女在他耳畔呢喃自语。 于乔紧咬牙关,一言不发。 “你真的不记得我了吗?是我呀,芸儿,于秀才,你快转过来看看我呀!我们可是一起长大的呀!” 那声音陡然就变得哽咽起来,一股伤感之意,丝丝缕缕的,缠上人心头,叫人心头直起怜爱之意,恨不得立刻转身将对方揽入怀中。 但是,于乔就是不动,也不说话。 “于秀才……”那声音在他身后又呼唤了起来。 于乔木着脸,还是一言不发,但这一次,他却猛地转过了去。 忍无可忍,无须再忍。 “和你说了多少次了,我不是秀才,我爹才是秀才!你要找的于秀才,名字于守田,是我爹!” “我叫于乔!” “而且我没秀才功名,我就是个童生,去年的乡试名落孙山,没中!” “别再喊我于秀才,传出去,我会挨鞭子的!” 这一番话,几乎是于乔吼出来的。 吼完后,于乔就愣住了。 人呢? 他想象中的人呢? 于乔看得到的,是客栈内的走道。这一条走道上,一个人影也没有。 就像是刚才的那一声声少女呼唤,只是他的错觉。 可是,人在梦中,又怎么会产生幻听呢? 他左看看右看看。 然后,于乔就醒了。 刚睡醒,还又做了一场自己吓自己的噩梦,于乔这会儿人有点懵。 不过很快,他就恢复了精神。 于乔看了一眼这间茅草屋内,地面上由于昨晚上暴雨而泥泞不堪。这屋子搭建在半山腰的下坡地,水流淌下来,就直接没过了屋子。 不过没塌就是万幸。 见状,于乔将摆在床尾的布鞋拿来,抖了抖,穿上后下了地。 这床只是几根竹子捆绑而成,两头垫起来,便充作晚上休息的地方了。这些不是于乔弄的,是山脚下的猎人搭建的,昨晚风大雨大,他只是占了便宜。 搬开竹木门,于乔走了出去。 外头芳草萋萋,一片青碧之色。山脚下还有一条河流,河面波光粼粼,那是什么虫子飞过时留下来的痕迹。 这便是鱼龙河的一部分。 “这鱼龙河附近,哪有什么客栈啊?”于乔想到了他连着做了好几次的噩梦,此时看到这条鱼龙河,不由嘀咕一声。 然后,于乔叹了口气。 乡试一年一次,他这一次是赶着去参加乡试的。去年虽然没过,但今年还可继续努力。 不过和去年相比,他这一次去参加乡试,还多了一项任务。 任务是他父亲给的。 让他在来乡试的路上,去一个地方,给一位叫“芸儿”的姑娘,上几柱香。 那地方不好找。 因为是在深山老林里,而且原本住在那里的那户人家早已经搬走,只留下明显被大火肆虐过的残垣断壁。 于乔能知道的这么清楚,自然是后来他找到了那个地方。 也见了一座只有一块破烂墓碑的矮小孤坟。 上头长满了野草。 于乔没拔草,只是按照他父亲说的,给这位上了几株香就走了。 进了山,于乔就想趁着天黑下来前出山,紧赶慢赶,却没想到这山里头的天色暗的快,万幸他遇到了两个好心的瘦和尚,将他带出了山。 不然这天一黑,他没准要迷失在山林里,运气差点的话,还会让山里野兽饱餐一顿。 就是不知道是不是他老在琢磨那个叫“芸儿”的,和他父亲到底什么关系,这才一连两天,他每天夜里都听到有人喊他“于秀才”。 第一次听到这一个称呼,于乔是吓个半死。 因为朝廷的律令森严,明文规定,没有考中秀才功名的,亦或者已经考中但还没有得到朝廷颁发证书的,他人不得称呼其为秀才。 不然就算逾距。 而对于逾越规矩的,朝廷的惩罚都是非常严的! 称呼者和被称呼者都要受罚! “事不过三,若是今晚上还来,那么多半是我撞见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了。”于乔这般想着,就看了一眼自己的袖口。 袖口露出来几颗很小的珠子。 这是一串念珠。 于乔是不念佛的,平日里要就参考前去县里的鱼龙寺里拜一拜佛,然后打肿脸充胖子,心中肉痛无比,但还要装作大方的往功德箱里扔一锭银子。 通常对于他这样的大方之客,鱼龙寺里头的和尚都会赠予一把木梳。 不过那天到他时,木梳没了。 于是,鱼龙寺的住持便把他随身带着的一串念珠,送给了于乔。 不过于乔手腕上的,不是鱼龙寺住持给他的那一串。那天晚上,那两个瘦和尚将他带出山时,其中一个瘦和尚似乎腰间有一件利器,一不小心割断了于乔手腕上的念珠绳子。 于是,那个瘦和尚便将他随身携带的念珠送给了于乔。 于乔本不想收,一来他这念珠也不是什么值钱物,寻常木头打磨而成,他会戴着,只是想借此图个好运。 就跟他穿越前,会在考试前转发某个锦鲤来着。 二来,这两个瘦和尚还把他带出了山不是? 不过那两个瘦和尚非要于乔收下,盛情难却下,于乔就只好戴着了。 2 佛珠、捕快 于乔是穿越而来的。 至于怎么穿越的,于乔至今都有点懵。 当时,他正在用买来的二手平板电脑看聊斋,不知怎么的,突然跳出来一个方框,方框里有一行字。 不是——你想真正的活着吗? 而是——世界的本质是什么? 于乔也不记得自己当时是怎么想的,顺嘴就怼了句——不就是复读机和鸽子? 然后,他的二手平板电脑就冒出了火星。 眼前一黑,当再次睁开眼后,于乔发现自己穿不光是穿越了,而且已经在这个世界已经生活了十几年了…… 前面的十六年,姑且称之为胎中之迷。 而有这样一段亲身经历的记忆,于乔对于这个世界的家人很快就接受了。 将袖口卷了卷,于乔就继续赶路。 眼下时候早,天气还不温热,不过要不了多久,就要热得人只想光着膀子穿着裤衩,跳河里去凉快凉快了。 当然这年头于乔只敢在脑海里想想,他是绝不敢付诸行动的。 除非买一个大宅子,然后屏蔽左右,不然他是不敢做出这种在这个世界被视为“伤风败俗”的举动的! 因为……这是重罪! 于乔真的亲眼见过一次。 那是在五年前,他在岸边树荫下练拳。 然后,他就看到有个少年被人撺掇着光膀子跳下了河,恰好被几名路过的贵人家眷瞧见了,就派人把这个少年抓上岸。 于乔就在菜市口,听人宣了一遍这少年的罪行后,看着这个少年被打了一百下鞭子! 打完一百鞭子时,这少年由于体质太弱,早已经痛昏过去。 后来,于乔才知道,这个被撺掇下河,然后被打的少年是县里头大户张家老爷的一个私生子。 其早年寄养在乡下。 后来其母亲得了重病,临死之前,其母便托人将这少年送到了张家。 张家碍于脸面,不得不收下这个私生子。 至于撺掇这个张家私生子跳下河去游泳的,自然是张家的几个庶出子弟。 于乔能知道的这么清楚,是因为他和那几个张家子弟同为庶出,往日里时常凑在一起讨论学问……和女人。 而那个私生子,于乔后来再也没见过。 如果没意外的话,那个少年应该是死了。 大户家里的勾心斗角,手足相残,也是非常骇人听闻的。不光女人会这么干,男人也会! 比如于乔。 作为庶出,他的压力很大。 不过好在于家虽然是县里大户,但祖上没有出过当官的显赫人物,每一代的最高学历,就是举人。因此于乔尽管是庶出,这日子较之他那群书生朋友,无疑是最好过的一个。 县里的庶出子弟,想要参加乡试、府试,无一例外,都是母亲这边给钱。除非去都城燕京赶考,家族之中,是不会给庶出子弟提供银钱的。 而于乔的乡试,前后两次,都是他父亲给的银子…… 这固然跟于乔的亲生母亲已经不在了有关,但也和于家的手足相残没其他家那么严重有关。 至于这一切看似智障的操作,则源自朝廷的一个规矩。 朝廷规定,想要增加田地和铺子等家业,甚至担当什么职业,都必须达到一定数额的人丁数量。 这人丁,只计算男子。 所以,为了扩家业,也为了自己的升迁之路,大户人家,唯有一个劲的扩增家族成员。 然而生男生女,岂是人能做主的? 这全靠天意啊! 因此,这大户人家只能多娶多生。 若是如此,这大户人家也不必默许家族子弟手足相残。 朝廷还有一个律令——分承制! 一个家族中的产业,无论嫡系庶出,甚至是私生子,都有继承的权利!而且不准剥夺,哪怕其母亲与人通奸,这一个子嗣都可以继承一部分家业! 甚至每当大户分家,朝廷还会专门派人来监督。 出于这一点,为了避免家族势力比无形削弱,这些大户人家,也只好放任自家子弟手足相残了。 而每一代胜出者,无一例外,都是心狠手辣之辈。 但这样的人物,也是最适合带领家族的! “所以这个朝廷管的是有多宽?” 于乔再一次忍不住在心中吐槽。 他此时在一座桥上,过了这条河,他就能看见人烟了。前头是一个村子,里头有几十户人家,算是一个大村。 于乔原本计划去那村子里,去村正家里买点吃的。 结果,县令不知道抽什么风,一大早在这儿。而按照朝廷律令,县太爷所至,无功名者,皆需跪拜。 这是一个县令啊! 不是皇帝啊! 居然还要见到了就跪拜? 所以……于乔为了不挨鞭子,只好跪在一边,忍饥挨饿,低着头,心中则一个劲的诅咒这县令的祖上和大型犬科动物发生超友谊关系。 桥不长,那县太爷的轿子就在桥头,左右有几个衙役,一个捕快打扮的人,还躬着身子,双手抱拳,面对轿子低着头,想来是在汇报着什么。 然后,就没什么人了。 这让于乔忍不住在心中腹诽:推行那么奇葩的规矩律令,这天下居然没有人满为患不说,通常都是十里不见人烟,真是奇了怪了! 这时候,于乔心心念念的县太爷的轿子,终于被那几衙役抬了起来。 见到轿子晃悠悠走远了,于乔麻溜的起身,走下桥,就看到那刚才和县令汇报工作的捕快居然还没走,这会儿正盯着桥下的水面,不知道是在看什么,还是在想什么。 于乔也不管他,自顾自走。 不过在经过这捕快时,这捕快忽然喊住了他。 于乔只好停下,做了行一个书生常用的见面礼仪,然后规规矩矩的问道:“这位差爷,不知唤住小生,有什么事吗?” 这捕快一脸方正,他看着于乔,说道:“书生,也不是什么大事,只是裴某想问问,书生手上的珠子是哪来的?家母信佛,所以裴某也想去买一份。” 听到这捕快说话客气,于乔就实话实说了。 这捕快一开始脸色还很正常,但冷不丁听到是两个瘦和尚塞给于乔的,顿时脸色一变。 他问道:“这两位僧人,有多瘦?” 于乔不知道这捕快为什么要这么问,但乖乖配合就是。 他仔细想了一下,给了一个确切的形容词:“一个形容枯槁,一个仿佛干尸。” 捕快脸色再次一变,他看了一眼于乔手上的那串珠子,然后又看了一眼于乔,叹了口气,随后拱拱手,道:“书生,保重!” 说完,这捕快转身便走。 3 杠精、嫁衣 这捕快走得飞快,骑上马后,就一甩鞭子,于乔便只能眼看着这位绝尘而去,越走越远,最终什么连人影都瞧不见。 这一幕,让于乔没来由的再次心慌。 他不知道为什么,两世为人的记忆重合后,以前觉得没什么不对的地方,眼下总感觉处处不对。 比如现在。 这个捕快明明只是一句“书生,保重”,最多叹了口气而已,他就有种毛骨悚然感。 可是依照他过去的人生经历来看,这一幕没问题啊! “难道真不是因为我是杠精?” 于乔有点怀疑。 因为两世为人的记忆重合后,他老想怼人。 “不过……这珠子也不是什么值钱物件,扔了吧?”于乔看了一眼自己的手,然后取下这一串佛珠,直接扔河里去了。 咕咚! 珠子落水,没激起什么奇怪场景。 于乔只好收回目光,然后往记忆中的那个村子走去。 随着于乔逐渐远去,那桥洞底下的水面上,忽的就出现了一团阴影。 这团阴影,有头有手,好似一个人的上半身。 而在这团阴影手中,还抓着一串佛珠! 赫然是于乔刚扔的那一串。 此时,这一串佛珠,在这团阴影手中滋滋冒着白烟。 仔细一看,这一串佛珠上居然还有微弱的金光。不过由于此时是白天,这金光又微弱无比,才显得不明显。 而随着白烟蹿出,这一串原本只是寻常木料打磨而成的佛珠,逐渐出现了焦黑色。 就像是被火烧过一样。 不过片刻,这一串佛珠便直接炸裂开,一颗颗仿佛木炭的珠子到处崩飞,然后又落入了水中,便再无动静。 “多管闲事的和尚。” “好心办坏事的捕快。” “妾身知道你不是妾身心心念念的于秀才,然……父债子偿也是这天地之理!” “这是于守田欠妾身的!” “他让你来,便是为了还债!” “这债不还,妾身就杀他全家!” 声声呢喃自语声在桥洞底下回荡开。 而那一团阴影,已然消失无踪。 …… 冷馒头就水,于乔吃得都打起了嗝。 这一次参加乡试,他父亲给了他比上次还多的盘缠,尽管手头宽裕,但节约惯了的于乔,不舍得多花钱。 俗称——能抠就抠。 吃得太撑,于乔休息了一会儿,才继续赶路。 一路不停,终于天黑前到了渠府。 这是乡试举办之地。 朝廷的制度中,除都城燕京外,以郡统府,以府辖县。县之下,就是大大小小的村子。 于乔进了渠府,就直奔他父亲的好友“李秀才”家中。 说是好友,但实际上关系一般,只因为两人早年一同考取的秀才功名,所以互相来往了几次。但在于守田发现这位李秀才家境寻常后,便很少来往了。 不过,文人通常都喜欢把事情往体面了说,因此于守田和这位李秀才李公瑾,都对外宣称对方是知己好友。 于乔来过一次李家,认得路,所以来到了李家门口。 然而,李家大门紧闭。 于乔喊了两声,把李家对门邻居给喊出来了,才从对方口中得知,李公瑾不在家。由于其妻子患病,所以李公瑾带着其妻子外出求医去了。 李公瑾虽是秀才,但只有一位妻子,哪怕其妻子没有子嗣,也仍旧不纳妾。 只因为他的妻子,是其青梅竹马。 相较于于守田,说句不孝的话,于乔对李公瑾的感官要好一些。 李公瑾略为重情重义,至于他父亲于守田…… 过于功利! 于乔跟李公瑾这位对门邻居道了一声谢,正好去住客栈,却听这位李家对门邻居说道:“那书生慢些走,李秀才临走前留下了钥匙,说有故人之子来访,未免失待客之礼,让我将钥匙给你。” 于乔连忙道谢,然后接过了钥匙。 “嘿嘿,又省了一笔银子。”进入李家后,于乔心情无比愉悦。 出门在外,能省就省。 这住客栈的费用,那可是不低! 他身上有一锭银子,和三角碎银子,其中两角碎银子略大。 这加起来,足有十两银子! 但他要是住客栈,吃喝拉撒,再参加个诗会什么的,恐怕乡试没考完,他这银子就十去七八了! 而这接住李公瑾家中,要不是这位“李叔”带着其妻子去求医去了,于乔连饭钱都不必出! 于乔打水,洗了个澡,便吹灭烛火,准备睡下了。 许是白天赶路累着了,没一会儿,于乔就睡着了。精神恍惚之际,冷不丁的,于乔就听到耳畔想起了一个女子的哀怨声音。 “于秀才……” 于乔知道自己又做梦了。 滴答,滴答。 一如既往的,他发现自己身处一家无人的客栈里,前后空荡荡的,一片寂静之中,只有这一个女子的声音。 “于秀才……” 那声音在慢慢逼近,和前两次不同的是,这一次的女子呼喊感更加真实。 “何事?”于乔强自镇定。 “于秀才,你终于肯答应了!”顿时,随着于乔这一声落下,那女子声音显得格外欢呼雀跃。 然后,于乔所能看到的景象就变了。 只是一瞬间,这原本死气沉沉的寂静客栈,就响起了唢呐锣鼓之声。而在这一片听着热闹的吹打声中,于乔看到这个客栈变得喜气洋洋起来。 到处都挂着红色之物,在窗棂上,也贴着一个个囍字。 宛如大婚之时。 于乔下意识的环顾左右,然后他就看到一身穿大红衣裳的女子,手里提着个红色的灯笼,身姿妙曼,莲步缓缓的走来。 这女子模样娇媚,她双眼迷离的看着于乔,似乎是为于乔这张俊俏的脸蛋给迷了魂。 片刻后,这女子忽然低下头。 好似害羞一般,她轻声问道:“于郎,你看妾身,今日美吗?” 于乔面无表情:“美。” 闻言,这女子更是大喜过望,然后追问道:“那于郎,你说说妾身怎么个美法?” 于乔还是面无表情:“昨日一地相思泪,今日方流到腮边。” 这女子顿时一怔。 她正要夸一句“于郎好文采,不输于汝父”,但突然她听到了耳畔妖鬼之音,顿时明白过来这诗中意。 脸色铁青,这女子目光骇人:“竖子敢尔!” 4 净化、剑妖 娇艳的脸庞,显得格外愤怒。 这一句诗,原来是在嘲讽她脸长! 脸太长的女人又怎么会美?可这个书生,之前还承认她美! “又是个心口不一的负心薄幸郎!” “负你心的是我爹于守田,又不是我!”于乔听到这话,他想了想,还是为自己辩解一声。 “父债子偿,都一样!” 于乔:“……” 神特么父债子偿! 两世为人,他第一次听说父债子偿,还能用在这的! “那么,你是从了妾身呢?还是从了妾身呢?”这女子走上前来,她一袖掩面,一手提着那一盏大红灯笼,笑声肆意且张扬。 “这两个选择不都一样嘛?”于乔叹了口气。 “那么这大喜之日,于郎你叹什么气呢?”这女子说着,却是一巴掌抽了上来:“给妾身喜庆一点!哭丧着脸是给鬼看吗?” 这一声落下,这原本柔媚的声音,顿时变得尖锐无比。 而她抽向于乔的手掌,也在这一瞬间,化作了五根森森白骨指!指甲呈现出一种诡异的黑色! 这一幕变化,好似红粉骷髅之变。 “原本我还不确定,但现在可以确定按了。”于乔忽然这样说道,“我叹气,只是因为我忽然想到了这一次我爹为什么多给我盘缠了!这是要我黄泉路上走好啊!好一个无情无义的县中大户!” 于乔这一声话音落下,那一只即将落在他脸上的手掌瞬间就停住了。 而紧接着,这一诡异的客栈,就像是被点着的画一样,色彩如斑斓蝴蝶一般崩飞,而失去色彩的,则尽数沦为灰黑。 连带着的,是这个客栈随之消失的无影无踪。 包括这个女鬼。 于乔神情一振,立即清醒过来。 他坐起身,此时屋内还是黑漆漆的,外头倒是月光皎洁,些许光亮都从透过窗户纸跑进来了。 在这微末光亮中,于乔起身,点亮了屋内的蜡烛。 坐在床沿上,看着这烛火,于乔的心思,也如这蜡烛上的火苗一般,一上一下,缓缓跳动着。 他两世为人,怎么连半点手段都没有? 况且,连续连夜相同的噩梦,再傻的人都该反应过来了,他又怎么会置若罔闻呢? 于乔看向了自己视野中的左下方位置。 这里有一个灰暗色的图案。 图案是一个分不出男女的人影,微微展开双臂,似乎要拥抱着什么。 不过这灰暗色不是这图案的原本色彩,原本这图案的色彩是蓝白色的!之所以这会儿会变成灰暗色,只是因为于乔按了一下! 那一个客栈会灰飞烟灭,于乔能从噩梦中挣脱出来,全靠于乔刚按了下这个图案。 这是于乔穿越后就获得的能力。 也是靠这一个能力,于乔才安然活到了今天。 这不是一个寻常的古代背景世界。 诡异的地方有很多! 而这一个能力,并不能让于乔拥有超凡脱俗的力量。这个图案被按下后,可以瞬间解除掉于乔身上,将要受到和已经受到的所有不利影响。 就是下一次想要使用这个图案的能力,就得等到一个月后了。 没有恢复记忆前,于乔不知道这个图案是什么,不过恢复记忆后,他一下子就清楚了。 这个人影图案——名为净化! 这是一个游戏中召唤师携带技能,于乔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个会被他带过来。 但是,他都莫名其妙穿越了,这个召唤师携带技能——净化,莫名其妙地跟过来,也就显得没那么好深究的了。 毕竟再怎么想都是想不明白的。 所以干脆别想了。 收回目光,于乔这一晚上没敢再睡,他坐到了天亮。 利用这一晚上的时间,他想了很多事情,大多数无头绪,不过可以确定一件事,和进行谋划一件事。 能够确定的一件事事,自然是这于家,他是不能回了! 除非他这一次能考中秀才功名! 秀才功名,尽管只是进士、举人、秀才这一科举制度中,最末等的功名,但也可见官不跪,不用服徭役,还可以免各种赋税。 秀才,从某种角度来说,那就是半只脚踏入了官籍的门槛! 官籍,可以说是除了皇族以外,天下间最为尊贵的一群人了。那种种朝廷所制定的规矩,拥有官籍的,有很大一部分都是可以不用遵守的。 苛捐杂税,森严规矩,那都是给底层之人所准备的! 秀才只是半只脚踏入了官籍的门槛,而举人,便是入了官籍的门。只要背景足够,运营一番,时机一到,便可去做一个替补小官。 再小的官,那也是官啊! 有了官位,自然是入了官籍的。 这也是举人才能成大户人家的原因。 至于进士,殿试三年一次,一旦考中,那么飞黄腾达,指日可待,自身家族也可获得巨大好处。 举人和进士,对于于乔来说太过遥远,他现在只要有一个秀才功名就足够。 有了这个功名,哪怕是他犯了事,衙门的人都不能随意抓他! 如果他能考中秀才功名,于乔一定回于家,因为于家人的脸色,想来是精彩无比的。 而进行谋划的一件事…… 是拜师! 他恢复穿越记忆前,只知道读书,因为这是他作为庶出子弟唯一的出路。偶尔打几遍拳法,那也只是为了应付乡试。 毕竟像他这种庶出,去赶考通常是靠两条腿步行前去。 没有一个好身体,怎么翻山越岭,徒步前行? 而现在,于乔想接触一下这个世界的修行之人。 那一天他所遇到的两个瘦和尚,无疑是真正的修行之人,若不然的话,岂能只靠他们给的一串念珠,就能够抵挡住于守田老相好——“芸儿”了? 这是于乔反复推敲后确定的,他之前正是靠那一串佛珠,才没有在第一天晚上就替于守田“还债”。 直到他今儿白日里,扔掉了那一串佛珠,这“芸儿”才能拉他入梦,然后拉他去“父债子偿”。 “这捕快多半是知道些什么,但知道的应该不全。”于乔想起了一些事,那是关于他生母的。 他生母曾对他说,她剑妖观的弟子。 后来他生母一下子走了。 于乔为此暗地里试着打听过剑妖观,但怎么也打听不到。 5 诗会、兵马 而且,不仅是打听不到,还有一些无法用言语来形容的诡异之处。 若不是于乔的生母生前有几个往来的朋友,于乔都要以为他母亲和他说的那些话,只是他小时候的幻听。 只可惜,于乔的生母下葬后,他母亲的那几个朋友,就再也没来过于家了。 不然的话,于乔找他生母的这几位朋友打听,想来一定是能打听到的! 说来奇怪的是,于乔为此曾按记忆中的路线,去找过他母亲的几个朋友。尽管以前去的那几次,于乔都是被他母亲抱着去的,那个时候的于乔只有三四岁大。 但去过几次后,可能是因为两世为人的缘故,当时年纪不大的于乔还是记下了路。 然而,当于乔沿着这记忆中的路线找过去后,却无比惊愕的发现,他母亲那几个朋友住的地方,无一不是人去楼空,蜘蛛网都缠满了屋子,厚厚的苔藓遍布门前,青黄交加,一副许久不曾有住过的样子。 于乔还特意花银子请专人来瞧过,然后得到一个让他难以置信的答复——这些屋子,至少半个甲子没人住了! 半个甲子,三十年! 这实在是有些骇人听闻,于乔不过一十六岁,他生母十一二年前还带着他去拜访过,这些宅子怎么就空置了半个甲子了呢? 目光转动,于乔收获思绪,他作沉吟,便起身走了出去。 这天亮了,他也该出去准备点吃的了。 一日之计在于晨。 而无论是读书还是练拳,早上这个时候,都是最好的。精力充沛不说,还能细心挖掘出自身的不足之处。 于乔自幼读书以来,便养成了晨读的习惯。 虽然昨晚上没怎么睡,但于乔还是不愿意就此破例。 人之贵,在于坚持。 阵阵读书声,传出了李家的院墙。 “书生,最近有个诗会,附近县里的读书人都会去,你要不要去?”这时,外头传来了声音。 是李家对门那位邻居,也是昨晚上给于乔钥匙那位。 “老哥你还张罗这方面的生意?”于乔放下书,略有些惊奇的问道。 诗会通常由当地士林声望最重的人召开,毕竟没有影响力,就吸引不了人过来。而诗会的请柬,就相当于门票,是需要用银子购买的。 并且越是声望隆重之人召开的诗会,这请柬也就越贵。 相当于演唱会。 也因此,少不了一些为诗会请柬来回张罗的人。 “我有个堂哥,在客栈跑堂,知道我搬到这儿来住后,就让我趁乡试这个时间,帮他招揽一下。”门外的人回道。 于乔想了想,还是走了出去。 他来到李家外,看到了一名年轻男子,比他大不了几岁,但身形很是魁梧,两只手臂肌肉虬结,手掌上有一层厚厚的茧子,这一看就是一位江湖好手! 昨晚上天太黑,于乔却是没瞧仔细,这会儿看清楚了,便先行了一礼,打招呼道:“昨夜多谢兄台,不知兄台高姓大名?小生于乔,琼山县人士。” 这是自报家门了,有和对面交个朋友的意思。 “于书生,某家谭孟河,祖籍上沛县。”这年轻男子抱拳回了一礼,“某家接了趟镖,今儿就要走了,于书生,某家就失礼先行一步了。” “谭先生请便,是小生给谭先生添麻烦了。”于乔说话很是客气。 谭孟河又说了句客套话,然后便走了。 于乔便收回目光,转身回屋了。 乡试在即,他的全部精力都要放在这乡试上。 至于昨晚上遭遇的那个女鬼,倒是不必担忧。于乔虽然不是经常遇到妖鬼,净化也只使了没几次,但每次按下净化,之前骚扰他的妖鬼便不会再出现在他面前。 想来这要他“父债子偿”的女鬼,应该也是如此。 当然,若是出了什么意外,于乔也无可奈何,他这净化需要一个月后才能再次使用。这也是他再三确定是有鬼怪缠上他后,才选择使用这净化。 冷却时间太长了。 这一个月里,他就和其他人没什么区别了,面对这些鬼怪,只能引颈受戮。 武者的拳脚功夫,和刀剑等兵器技艺,都是伤不到妖鬼的! 能伤妖鬼的,只有那神秘无比的修行之人。 修行之人多以道士僧人的身份出现,但不见得道士僧人就一定是修行之人。乡野之地只有片瓦遮风挡雨的陋观简寺且不说,天下闻名,需跑马点香的大天龙寺,香火不断到形成紫气盛景的紫霄神雷观,这两大佛道圣地之中,都不见得能有几个修行之人。 这是于乔听他生母说的。 只不过当时是他生母为了哄他睡觉,给他讲了一个修行之人的故事,所以这到底是真是假,于乔也没法保证。 乡试是在五天后,这五天里,于乔在李家每日读书,除了每日饮食用水之外,他都一概不出。 所幸安然无事。 天气闷热,时值盛夏。 这一日,于乔顶着大太阳,进入了乡试的考场之中。 渠府的刺史没有来,但有一队兵马,领着这位刺史大人的手谕,团团围住了考场。 五人为一伍,三百伍士兵,将考场围得是连只苍蝇都飞不进去。 因为参考的读书人,只有三百人。 渠府毕竟不大。 能有三百名童生来参考,这多亏了朝廷的“田产人丁制”和“分承制”,叫渠府七县内的大户,每家每户,光是庶出子弟和私生子,就能凑出两支足球队来了。 乡试只有半日时间。 考完后,一个个考生由于天气关系,跟从水里爬上来似的,浑身都在淌水。 于乔也是累得不行。 考场并不大,三百人,每个人窝在一个狭小的空间里,没人扇风,还得咬紧牙关,竭尽全力写文章。 回了李家,于乔洗了个澡,就躺在床上不愿动弹。 不过满脑子想的都是乡试的结果。 对于这次乡试,他是信心满满。两世为人,于乔又刻苦读书,每日不敢懈怠,他没理由连个秀才也考不上! 只不过,他去年也是这么想的。 而且他的文章,做的比考中秀才那批人都要好! 结果,却是名落孙山。 其中缘由,耐人寻味。 所以,于乔其实心里很慌。 6 借水、鬼话 不知不觉间,于乔就睡着了,等他醒来,已经是晚上了。 外头的天色昏沉。 于乔摸了摸自己正在打鸣的肚子,这一不留神睡过了头,他都忘了给自己准备吃的,眼下这黑灯瞎火的,哪里还能去弄吃的啊? 李家虽然给他留了点米,但于乔一粒米都没动过。 人家给他留钥匙,是不想失待客之礼。 那么于乔这作为“客”,也不能失为客之礼啊! 就在于乔琢磨着自己是“原形毕露”一次,反正他拿米煮了明日补上也没人知道,还是和以前所表现的那样,继续当一个读死书的书呆子时,于乔突然就闻到了一阵烤肉的香气。 很浓郁的一股烤肉香! 这让于乔直接咽了口唾沫,肚子里的打鸣声络绎不绝,响了好一会儿。 他饿啊! “入夜时分烤肉,这真……斗筲之人!”于乔吃不到葡萄就骂吃葡萄的,他一扭头,直奔伙房,不过没等他取米,他就呆了一下。 一侧的水缸内,空空如也。 他之前洗澡,已经把水给用光了。 渠府是一座大城,城内有河流,然而因两岸居民,时常在河边倒马桶和洗痰盂,以至于在有人发现商机,运山泉水进城贩卖后,再无人去取用那混了“金汁”的河水。 其实自朝廷“踏粪法”将人的五谷轮回之物纳入其中后,早些年渠府还不是这样的,有专门从事买卖“金汁”之人,甚至还形成了专门的工行,互相争夺地盘,将一个个区域内所能产生的五谷轮回之物给划分的一干二净。 但是,直到渠府的现任刺史上任后,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只传出些许消息,说那位刺史大人砍了不少干买卖“金汁”这一行人的脑袋。而从那以后,渠府便在无人敢买卖“金汁”,那金汁工行也全随之解散。 没了这一行的人,渠府的人,要么倾倒在路面上,要么倒入河中。只要一到大雨天气,雨过之后,若是气候再闷热一些,那整个渠府城区的味道,真的是……一言难尽啊! 大户人家的家中都备有香料,可驱臭,这寻常百姓人家嘛,便只能忍着了。 于乔看着空荡荡的水缸,他这是想淘米做饭也不成了啊! 烤肉的香味还在飘进来。 于乔又忍不住咽了一口唾沫。 这实在是太香了啊! 然后,他走了出去,他想试试看,能不能跟烤肉那群人买点水,或者买点烤肉。 来到门口站定,摸了摸自己的荷包,于乔顿时心中底气十足,然后他往外看去,惊愕的看到香味是从对面那户人家的院子里传出来的。 而这时,刚好有一名男子走了出来。 黑夜中的身影很魁梧,可不正是于乔五天前认识的那位谭孟河。 “于书生?”谭孟河率先出声。 “谭先生。”于乔回了一声,然后拱手作揖,他开门见山的道:“小生因为白日里忘了去买些水,不知道谭先生能否卖给小生一些水,小生愿出双倍价钱!” 谭孟河闻言,便笑了起来:“于书生说的什么话,某家与李秀才比邻而居,书生你又是李秀才的客人,我怎么好收你的钱?某家还要招待客人,水缸在那儿,书生自取便是。” 给于乔指了一个方向,谭孟河就走向了一侧,于乔这才发现那路边居然停着一辆马车,只见谭孟河上了马车,抱了两个好似酒坛的物件出来,便匆匆回去了。 于乔再次拱手作揖,意为道谢。 原来这天都黑了还在烤肉,是因为谭家来了客人啊? 心中转过这样一个念头,于乔便转身回去,很快他又拎着一个木桶出来。 谭家的门还开着,想来是谭孟河特意为于乔留的。 于乔便走了出去。 谭家的伙房就在进出处靠墙的地方,七八步就到了,并不远。 于乔来到伙房门口,听到了有人在附近说话的声音。 声音很轻微,并不响亮。 像是有人在窃窃私语。 不过于乔没瞧见什么人。 他左右看了看,然后走了几步,往里一瞧,只见一片黑漆漆中,一堆篝火旁,围坐着不少人。 于乔以为声音是从那儿传出来的,便没在意,去伙房里打水了。 伙房门没锁上,一口大水缸就放在门口处。 于乔舀了水,正要摸黑出去时,又听到有人在窃窃私语般的声音。 人都是有好奇心的。 所以于乔便站住不动,屏息听了听。 “你听说了吗?兴平的九佛塔,肉身菩萨要在那开血食宴,听说这一次只要能达到九佛塔的,皆算是有缘人。” “尸将军已经让鬼师爷把消息传下来了,让我们通知各地县令和刺史,今年的祭品要加倍。” “那你们岂不是要跑断腿?” “可不是嘛,若不然,我怎么隔了这么久才来找你。来,香一个。” “死鬼!” “我本来就是死鬼!嘿嘿,今儿夜黑月高,此情此景,正适合咱两这对野鸳鸯好生快活一番!” “谁跟你是野鸳鸯,老娘可是有妇之夫!” “你和你那丈夫躺在一张床上,但你的魂儿,可是在这呢!嘿嘿!” “行了行了,快点完事,他最近老毛病犯了,我要早点回去,免得他半夜起来,当老娘我死了。” “好好好,放心吧,我很快的,这一点你又不是不知道!” 接下来的声音,就有些儿童不宜了。 于乔强作镇定,一开始他还当是什么人在说话,但眼下听这声音,有些不太对劲啊! 这不太像是两个人在交谈啊! 而这时,于乔听到了让他不禁毛骨悚然的一句话。 “唉,别动了,停一下,你看那边那个秀才,怎么站着不动,莫不是听到老娘刚说的话了?” “你想多了!你说的是鬼语,他怎么可能听到?” 于乔听到这话,赶紧装模作样的自言自语起来:“哎呀,谭先生在招待客人,我若是过去,恐怕打扰到他?可是这什么都不说就走了,又显得我太失礼了。” 说着这话,于乔来回慢慢走动。 装出一副很犹豫的样子。 “原来是个酸秀才,你看吧,我就说这人听不到,不用管他,让他走吧!我们继续。” 那窃窃私语般的声音随之响起。 于乔心中顿时松了口气,他正装模作样的要往外走,但冷不丁的,于乔又站住不动,他仰着脖子,看向有火光的地方。 看了好一会儿,他露出一脸无奈之色,然后低头叹了口气:“我还是过去和谭先生说一声。” 说完,他就往外走。 往那篝火处走去。 “果真是个书呆子。”伙房的阴影中,一双绿油油的目光随即收了回去,不再看着已经走远的于乔。 这一处地方,再度响起了那活人无法听到的声音。 7 内定、梦鼎 科举无小事。 乡试的考卷,在由众考官批阅后,都会连夜送到刺史大人的府上,请这位刺史大人,为这一年榜上有名的考生排名次。 三百童生参考,只取其中一十二位为秀才! 可以说,这竞争是无比激烈。 所以,能上榜之人,其实早在乡试开始之前,就已经确定好了。 其余之人,都只是在陪考罢了。 三百张考卷,哪怕考官有好几位,等到批阅完,这天色都已经昏沉沉的了。 不过一众考官不敢耽搁,一批阅好,就急匆将已经确定能上榜的十二张考卷,和十来张文章做得特别好的考卷,一并送去了刺史府。 能上榜的十二张考卷,是让刺史大人来确定名次的。 至于写得好的那十来张考卷,则是这几位考官为了讨好这位刺史大人。因为在渠府的官场,人尽皆知的一件事,便是这位刺史大人喜好读文章! 若是谁能写一手锦绣文章,并且入了这位刺史大人的眼,那么这荣华富贵啊…… 是指日可待! 只可惜,自这位刺史大人上任以来,只有一位考生能入这位刺史大人的眼,让这位刺史大人都忍不住起了爱才之心,特意破例摆宴来招待这位考生,甚至还在酒桌上,主动告知了对方秀才名次历来在考前就被确定了。 不仅如此,刺史大人当时还对这考生表示,他便会想办法为对方谋求一个榜上有名的机会,让这考生安心等上十几年! 毕竟每年的秀才只取十二位,这是不变的数目。 可以少,但不准多! 而每一个秀才功名背后,都牵扯着那秀才出身的大户,其祭祀的先祖等,势力盘根错节,非常麻烦。 所以,哪怕是身为一府之主的刺史,想要动一个秀才的名额,也是需要等待一个合适时机的。 只不过,这位刺史大人是热脸贴了冷屁股……因为这位考生丝毫不领情,甚至出于愤怒之下,连饭都没吃完,便起身告辞了。 端的是不给这位刺史面子! 从那以后,更是一次乡试都没来参加。 要不是这位大人有爱才之心,特意吩咐不准找这考生的麻烦,那个考生只怕早已经死在回乡的路上,并且一副枯骨横在路边无人收。 刺史,那可是一府之地的天老爷! 负责渠府乡试的考官之首,叫王清河,在士林之中的威望不小,更和当朝左相,有几分远亲关系。 王清河带着人,将试卷带到了刺史府门口却被门口的护卫告知,刺史大人眼下已经休息。去了 “大人今儿怎么睡得这么早?” “回大人话,大老爷之前在书房看书,忽然间就说乏了,便回屋去休息了。”护卫恭恭敬敬的回道。 王清河顿时一脸苦色。 刺史已经休息了,且不说秀才名次还没排,这考卷都在他身上,可要是出了事,他这官路也算是到头了! 于是,王清河只好说道:“那我和几位同僚,先去里头等着,毕竟这秀才名次,还得大人来才行。” “那几位大人,请进。”护卫是知道轻重的,当即就引着这几位考官去了府内的待客厅中。 很快的,刺史府的管家匆匆赶来,指挥府内下人,将提神醒脑的茶水糕点送上来,随后还有丫鬟拿着大扇子,来给这几位考官扇风。 毕竟这几位考官无疑是要在这客房坐大半个晚上了。 要一直等到刺史醒来。 天气闷热,王清河他们也没交流的心思,一个个靠坐在椅子上,随着身后丫鬟不紧不慢的扇风,一个个都困意上头。 然后,这些考官做了同一个梦。 在这梦中,他们都看到了一口大鼎,鼎中正冒着热气。 站的远,他们看不清楚,于是下意识的靠近,结果在鼎中看到了一颗颗人头!这些人头的五官尽管一片模糊,但它们头上的束冠,却可以看的很清楚。 那是秀才才能使用的。 朝廷在这方面有相应的规矩。 这也意味着……鼎中人头,都是来自于秀才。 顿时,这几个考官都被惊醒了。 一个个瞪着眼发懵的时候,就听到门外护卫大喊:“刺史大人到。” 一众考官立马清醒过来。 王清河最先跑到门口跪下,恭恭敬敬的行了一礼,大喊道:“卑职王清河,见过刺史大人!” 王清河是进士出身,面对刺史,不用行这般大礼,可他还是跪了。 刺史是个三十几岁的男子,面净无须,他看到跪了一地的众考官,不由微微点头,笑着虚扶了一下:“各位快快请起。” “谢刺史大人!” 刺史见几个考官起来后,便开门见山的说道:“几位刚才可是做梦了?有没有梦到一口鼎,鼎中煮着一些秀才的人头。” “正是。” “卑职方才确实梦到了!” “大人是如何知晓的?” 几个主考官不约而同的说道,说完了,就先一脸懵的看了看对方。 这会儿一开口,才知道原来大家做的是同一个梦。 “那就是了,本官也做了这样一个梦,不过相较于诸位的,本官的要全面一些。”说到这,刺史叹了口气,然后看着王清河问道:“王老,这次秀才之外的好文章,有几张考卷?” “十一张。”王清河连忙问道。 “十一张吗?也够了,只是少一个名额罢了。那么就这十一个,列为此次的秀才,至于排名,你们自行按文章好坏来评吧。”刺史摆了摆手说道,显得很随意。 王清河等人顿时愣住了。 他们一个个都傻眼般看着刺史,很是不解,甚至还有些难以置信。 他们考中进士的时候,都是上了年纪的,能考上还是因为他们各自在士林中有着偌大的名气,所以算是朝廷官员中较为边缘的一批,很多事情知道的都还没一地县令多。 也因此,他们都不明白刺史为什么要突然坏规矩。 不过王清河几人都是老油条了,很快回过神来,并且还恭声行了一礼:“是,刺史大人!” …… 就在刺史府,王清河几人商定好了榜单,便吩咐人明日一大早,将这榜单贴出去。 然后就各自准备回去了。 因为接下来的事,就和他们没关系了。 离去的时候,平日里和王清河最好的一名副考官凑了上来,拦住要上轿的王清河,问道:“王兄,鼎中秀才人头梦,这梦是不是意味着什么?” “明知故问。”王清河见是老友,就说话随意直接一些,“你不都猜到一些了?” “为官数十载,再糊涂也该心里有数了。”这副考官嗤笑了一声,说完,他便摇着头,摆了摆手,走向了自己的轿子。 王清河没有上轿,他看着自己这老友离去的背影,怔怔然出神。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他心中叹了一声。 他这老友读书人的心气,算是没得干净了。 不过他自己又何尝不是呢? 这是一个夫子死去的世道。 8 秀才、包子 转辗反侧,于乔没敢睡着。 看起来他像是因为明日的放榜而忧虑着,但实际上,于乔满脑子都是怎么撑过这个晚上罢了。 他只是去借点水,怎么就碰到一对野鸳鸯了呢? 而且,这对野鸳鸯说的还是……鬼语! 他不敢确定这对野鸳鸯是不是还在他附近,因为他完全看不到,只能听到他们的声音! 于乔也不知道接下来的时间他是怎么熬过去的,直到听见屋外头很远的地方,传来了一阵接二连三响起的鸡鸣声,于乔才感觉到自己这条小命,又落在了自己手里。 旭日东升,点点金辉落进了李家的院子里,也穿过窗棂上的窗户纸,落在了于乔脸上。 于乔紧绷的神经随之彻底一松,他感到有点累,便想在床边坐一会儿,但迷迷糊糊间,他又睡着了。 不过于乔没睡多久,就被一阵锣鼓声给吵醒了,他揉着眼睛,想着去瞧热闹,顺便心里头骂的时候找个正主骂,就走了出去。 然而,于乔刚开门,便被外头的阵仗给吓了一跳。 里三层外三层的,将李家的门口团团围住,而当先占着两个衙门差役打扮的人,也是这两个人在敲着锣。 这两差役瞧见了于乔,立即拱了拱手。 “想必这位就是于乔,于书生了吧?”差役的语气格外客气。 “正是小生,不知二位差爷……”于乔说着,脑海中突然灵光一闪,顿时他脸上露出了惊喜交加之色。 莫不是……他中了? 可是又有点难以置信,于乔不由目光紧盯着这两名差役。 “恭喜于书生,贺喜于书生。请于明日一早,来衙门领取秀才文书!”两名衙役连声道谢。 于乔顿时心中激动不已。 他中了! 他真的中了! 莫不是上面那些人终于良心发现了吗? 心念电转,于乔手有些哆嗦的从自己荷包中取出两角碎银子,递给了这两位差役。 这不是激动的。 而是心疼的。 两角碎银子啊! 这都是各有一两重的碎银子啊!且还是上等银! 成色不同的银子,购买力也不同,其中以这上等银为最。朝廷铸造的银子,通常是上等银,而地方上的银子,就比较鱼龙混杂了。 不过这银子不给是不行的。 这两差役这般大阵仗来给他道贺,可不就是为了赏银? 更何况阎王好见,小鬼难缠,为了避免自己的秀才文书出现意外,于乔这一笔银子,再不舍得也得给! “多谢于书生!”两名差役面露喜色,由于于乔还没拿到秀才文书,所以他还不能被称呼一声秀才。 这两差役随即就走,他们还有下家要去通知。 而这时,一群只是看热闹的邻里街坊,这会儿也都跟着道贺起来。 他们不是来讨赏钱的,只是想趁机和于乔混个脸熟,这样一来,日后有什么事会求到这位“于书生”门上,也有个说头。 毕竟在他们看来,于乔和他们同住一个巷子。 于乔也一一回礼。 而这时,于乔又听到了一声:“恭喜于书生!” 这一声听着熟悉。 于乔看过去,果然是谭孟河,于是连忙回礼:“多谢谭先生。” “于书生榜上题名,再非白身,也算是自此脱离苦海了。”谭孟河看着于乔,一副唏嘘感叹的样子。 秀才这个功名,还是很有含金量的。 县中大户人家的庶出子弟,一旦考中秀才,那么便真的可以算是脱离“苦海”了。 不过于乔还没开口,一个声音就从谭孟河身后传来:“再非白身是肯定的,但脱离苦海,那就是说笑了。” 于乔听见这一句话,却没有生气,他听着这声音觉得很熟悉,便看了过去,发现还真是个“熟人”。 尽管只有一面之缘,但对方也是有恩与他,先是带他出山的,后来还给了他那一串佛珠避鬼祸…… 当即,于乔神情严肃,婚事恭敬的行了一礼:“见过高大师!” 说刚才那句话的,是一个和尚,年轻看起来只比于乔稍大几岁,原本是笑容满面,但这会儿听到于乔这一声称呼,他的脸色却是一下子黑了下去。 然后这和尚一手拍在自己锃亮的脑门上,嘴角抽了好几下后,非常无奈的说道:“贫僧就知道,又是这样!” 于乔不免错愕,这和尚在山里时,自称“高明月”,那么他称呼一声“高大师”没有错啊? 佛门教脉众多,有这么一脉不取法号,沿用俗家名字的也很正常。 他看着这和尚,心中有些不解。 而这时,这和尚看着于乔,说道:“罢了,罢了,你喊我高大师也不必了,喊我一声高和尚就是。我六根不净,未能圆满,当不起这大师之称,让我师父知道了,没准一时心血来潮,就要动手揍我。” 于乔听到他这么说,便从善如流:“是,高和尚。” 大师这一个称呼,还真不是随便叫的,不过有些人不在意,有些人在意。而眼下这高和尚,还有他师父,想来是在意这一声大师称呼的,非得实力足够,才能被人称一声大师,不然就绝对不行。 高和尚身形削瘦,不似鱼龙寺里那帮胖乎乎的和尚,形容枯槁,跟一瘦竹竿似的。 而这高和尚的师父,比高和尚还要瘦,于乔跟那捕快说起时,那一句“仿佛干尸”的形容词真不是夸张。 这高和尚的师父,真的是如干尸一样! 若不是当日遇见时还有呼吸,且心跳声如鼓锤,于乔都会把他给当成死人。 见到了高和尚,于乔心中是有些激动的。 于是他赶紧问道:“高和尚,不知那日所见的大师,是不是也来了渠府?那日未曾好好拜谢大师,小生想补回来,请二位吃个斋饭。” 那天高和尚和他师父带于乔下山时,高和尚的师父从头到尾一句话都没说过,始终是高和尚和于乔在说话。 “师父去了昔日的莲花古寺处,凭吊去了,大概要晚上才过来找我。”高和尚说着,就转头看向了谭孟河:“谭小子,听贫僧一句劝,少和那些拖家带口的地耗子走一起。固然来钱快,但……” “包子,会损阴德吗?”谭孟河摆了摆手,“这话我可听人说过了,但人死如灯灭,哪来的阴德可言?” 听到谭孟河这一声“包子”,高和尚神情没什么变化,他也是上沛县的人,和谭孟河打小就认识,这是他的外号。 闻言,他只是语气平静的说道:“会死得快,且死得很惨。” 谭孟河神情一僵,然后讪讪道:“我也就走镖的时候,帮他们运送点东西罢了,他们昨夜也不过是来我家吃了顿便饭而已。” 9 不忌、替死 高和尚一言不发,只是看着谭孟河,神情似笑非笑。 这让谭孟河越发尴尬。 便找了一个借口,直接走开了。 高和尚注视着谭孟河离去的背影,等他走远了,才低叹一声。 于乔见状,便想岔开话题。 这两位摆明了就是“道不同不相为谋”,另外听他们在说话态度上的随意,无疑表明了这两位认识多年。 他一个外人,还是别掺和进去为好。 哪成想,高和尚转头就问他:“书生,你应当知道这地耗子,是指什么吧?” 于乔一脸迟疑,他想了一下,才试探着回道:“可是挖墓寻宝之人?” “嗯,那你如何看待我这位老友?”高和尚紧接着问道。 在这个世界盗人家的坟,那就可不只是遇粽子而已了,除了找死,还能是什么?于乔不由实诚的如此想到,但心中这样想归这样想,他的话是绝不能这么说的,于是于乔模棱两可的道:“依小生看,谭先生应该是吉人自有天相……” “个屁……”高和尚想也不想接过于乔的话茬,然后就是自扇了两下巴掌,双手合十,道:“南无阿弥陀佛,贫僧罪过,罪过,又犯戒了!” 说完了,高和尚就将手搭在于乔的肩膀上,说道:“书生,不管别的了,你不是说要请贫僧和师父吃饭吗?” 闻弦歌而知雅意,于乔当即说道:“是小生的不是,就是不知道高和尚喜欢什么样的菜式?” “贫僧不忌口,不是素菜就行。”高和尚摆了摆手,一脸贫僧不挑食的姿态。 于乔:“……” 这还真够不忌口的! 心中吐槽着,于乔却一脸正经,领着高和尚去了附近的酒楼。 这家酒楼名七杯倒,在渠府这一带很有名气,有不少人不远千里迢迢赶来,就为了到这酒楼来买酒。 于乔让店小二给他们切了五斤熟牛肉,然后出于好奇,又随便点了一壶酒。之前不舍得花钱,可是从没喝过这七杯倒酒楼的酒水,眼下来都来了,怎么也得尝尝。 再者,他中了! 从今儿起,他是秀才爷了! 这等人生喜事,不该喝一杯吗?而且一般的酒怎么行?必须得是好酒! 最后,于乔和高和尚都是醉醺醺相互扶着出门。 七杯倒,不愧是七杯倒…… 这是于乔迷迷糊糊间,唯一的一个想法。 他就点了一壶酒啊! 这酒楼老板居然不是在狼烟大话,瞎吹牛逼…… 然后,等到于乔醒来的时候,自己身在荒郊野外,周围茅草很高,有些都插他鼻孔里了。 于乔扒拉开插他鼻孔的茅草,借着月光左右一看,然后看到了睡成死猪样的高和尚。 “呼噜……呼噜……” 这是高和尚的打呼噜声。 于乔摸了摸自己身上的荷包,钱还在,然后看了看自己的衣服,有些褶皱痕迹,但未曾凌乱。 “我怎么来的?”于乔一脸懵,他这都喝断片了吗? 然后和高和尚一起发酒疯跑这来了吗? 那么这是哪儿? 于乔瞧着陌生,又感觉有点眼熟。 “醒得倒是比这蠢货早多了。”猛地,一个嘶哑的声音从他身后上方传来。 于乔一惊,然后看去。 顿时,他看到了一张枯瘦的脸,就像是一张皮包裹着一个骷髅头一般,那模样在这月色下,显得格外瘆人。若非白色的眉毛吹过眼睑,以及下巴那一把修剪工整的白色胡须,缓和这张脸所带来的恐怖感,绝对能让人以为这不是人。 “大师?”于乔连忙起身,朝着这人行了一礼。 尽管这是他第一次听这位开口,但这位的模样,他很熟悉。 这是高和尚的那位师父。 仿佛干尸的样貌,于乔好歹在那天也瞧过了,所以这会儿神情没有一点不自然。 “南无阿弥陀佛!”这老和尚双手合十,口宣佛号,以回应于乔这一礼。 于乔正想问一下,他和高和尚怎么到的这,就听这老和尚开口说道:“那一日见书生是将死之人,不成想今日再见,书生已然厄运进去。” 闻言,于乔心中不免有些激动。 果然如他所料。 他想了一下,当日这老和尚只是示意高和尚将那一串佛珠给他,然后一句话都不说,便问道:“大师那一日可是见小生活不了几日了,才不与我多言。” 老和尚微微点了下头,嘶哑的声音随之响起:“书生明白就好。将死之人,何必多言?说多说少,都是自找麻烦。” 于乔一愣,没想到这老和尚如此实诚。 旋即,于乔诚恳致谢:“小生能捡得一命,多亏了大师那一串佛珠!” 不过让于乔没想到的是,这老和尚一下子避开了。 他惊愕看去。 就见这老和尚微微摇头,然后嘶哑着嗓音说道:“那一串佛珠,算不得什么佛宝,以书生那一日的眉心黑煞来看,那一串佛珠最多让你晚死三五天,并不得叫缠着你的那东西退去。书生你能活下来,靠的是你自己。” 说到这,老和尚伸出一只手,指了指于乔。 于乔不由再次一怔。 他所依仗的,还真是自身所携带的净化技能。 不管是已经遭受的,还是即将撞上的,只要不利于他的影响,都可以瞬间被解除掉。 不过这时,这老和尚说道:“书生,你与我佛有缘。” 于乔没有犹豫,纳头就拜。 “弟子于乔,琼山县于家庶出,侥幸于昨日的乡试榜上题名,求师父收入门下!” 他还在琢磨怎么拜师呢! 真是天助他也! 老和尚原本是面色平静,对于于乔这拜师也是神情自然,一副完全在他意料之中的样子,直到于乔说出自身的秀才功名,老和尚瞬间脸色一变,两眼瞪大,那两条长长的白眉毛都因此抖动起来。 “你得了秀才功名?” 于乔不明白为什么他这位刚拜的师父,会反应如此剧烈,但他确实得了秀才功名,便点了点头。 “苦也!”老和尚以手扶额,他叹息一声:“于乔,你可曾听过一个故事。” “师父,什么故事?” “秀才人头落,一鼎替死鬼。” 10 道人、罡步 而后,老和尚便将这一个故事由来,细细的说给于乔听了。 听得于乔头皮发麻。 难怪他总觉得这个朝廷,有很多不对劲的地方! “师父,不知可有解法?”于乔忙问。 “先别叫贫僧师父。” 于乔:“……” 他一脸无语的看着这老和尚。 为什么突然有种高僧逼格瞬间荡然无存的感觉? 许是见于乔的眼神实在是过于怪异,老和尚干咳一声,然后用嘶哑的嗓音说道:“贫僧无力救你,便不误人子弟了。不过我佛慈悲为怀,老衲也不忍见书生你就此尸骨无存。不如这样吧,贫僧为书生你引荐一位高人如何?” “高人?”于乔一愣。 “他刚好就在这附近,这是信物,你找去便是。找到后,喊他棋道人便是。” 接过老和尚递过来的半块青铜令牌,于乔还是有点懵。 这是……和尚介绍他去拜道士为师? 不过,事已至此,于乔只好收下了令牌,他在郑重地道了一声谢后,问道:“大师,小生为何到了此处?” “贫僧刚好来找这蠢货,便看到你两拽着一只大黄狗,死活要和人家要结拜,无奈之下,只好把你们两个给一块儿给带过来了。”老和尚双手合十,面无表情的说道。 于乔:“……” 拽着一只狗结拜? 看着一脸呆滞的于乔,老和尚觉得是于乔不相信这番话,就指了指于乔身上的一戳狗毛,说道:“这便是你们两个的三弟身上的毛,当时它挣脱你两后,贫僧看着它跑向了陈木林旁的千槐府,至于究竟是谁家养的,贫僧就不知晓了。” 三弟…… 听着从老和尚嘴里崩出来的这个字,于乔老脸一红,这还真是叫人尴尬。 于是,他赶紧和这老和尚告辞。 “书生你自去便是,棋道人最近几日都在那个地方。”老和尚点了点头。 “多谢大师。” 于乔又道了一声谢,就匆匆离去,他现在恨不得找条缝钻进去,哪里还好意思在老和尚面前久留。 老和尚所指的地方,是这附近不远处的一处山谷。 说来巧的是,于乔他生母和他说过的故事里头,就有这一处山谷。 血梅谷。 而这附近的当地人,则管这一处山谷叫做山泉谷。因为这山谷中的泉水一年四季不断流,清澈无比不说,且有一股淡淡的甜味,运去渠府卖的泉水,有一部分是从这儿打的水。 很快的,于乔就看到了他要找的山谷,正想进去,但冷不丁于乔想到了一件事。 此处距离渠府说远不远,说近但也不近,有七八里的路程。 他和高和尚喝醉,无论如何也是在渠府,怎么跑到的七八里外的地方? 于乔不由拿出了那半块青铜令牌。 对着月光仔细看了看。 只见令牌上满是锈迹,上面似乎还有一些字迹,但可能是年代太久的关系,这些字完全成了一片模糊。 看完了,于乔正要把令牌收起来,却看到自己一道血影突然朝着自己扑过来。 这血影出现的突然,于乔不知道它是什么时候出现的,也根本没反应过来,就被那血影扑上了。 心中一悸,于乔呆滞之时,脑海中出现了一道妙曼的女子身影。 一身大红衣裳,好似嫁衣,裙摆逶迤在其身后。 脑海中,这身影还背对着于乔。 “这书生,你醒醒……”而这时,于乔听到了有人在喊他。 是一个男子的声音。 于乔下意识的睁开了眼,但他生前无人影。 他便看向身后。 身后也没有。 “醒了啊,醒了那就跟我来,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这声音说道。 于乔转了一圈,却仍旧不见人影。 “你看不见我,那么按照我说的,往前走,别进入山谷,就在山谷口踏一遍罡步。”那声音继续说道。 “罡步?”于乔心中一动,罡步这一说法是道家的,那么就是说——这位就是棋道人吗? 如此神秘,果真是高人! 就是……刚才的血影是什么? 之前在他脑海中化为一妙曼的女子身影,但随着他被这声音唤醒,他脑海中再无这女子身影的踪迹。 而他身上也没有什么不适感。 “你不知道吗?罢了,我教你吧!”那声音听到于乔这话,便自顾自说了起来。 于乔便赶紧按照这声音刚说的往前走。 很快他就来到了山谷口。 往里头一探,尽管月色明亮,但这山谷内却有些看不真切,且不知何处来的淡雾,遮蔽了于乔的视野。 那声音这会儿犹在说:“第七步,刺手拔鲸牙,举瓢酌天浆。这一步落下,罡步便是成了。” “多谢!” 于乔照做,前面六步没什么感觉,但当这第七步踩下去,一下子就不同了。 他整个人都飞了起来般。 就像是他在爬一个不怎么陡峭的坡,到了坡顶时,纵身一跃,使得身体短暂的轻飘飘起来。 而当他感觉到落地后,于乔就惊讶的发现,他不在山谷口,也不在山谷中。 他在一片红色的竹林中。 在他前方不远的地方,是一个竹亭。 这竹亭子和周边的红色竹子不同,是青色的。 淡淡的雾气这儿也有,在竹亭附近飘荡。其中有些雾气的颜色不太一样,也是青色的。 有一种妖异感。 此时,这竹亭中,有一道道人打扮的身影,在看着于乔。 于乔这会儿也看到了这道人,他连忙行了一礼,问道:“不知前辈,可是棋道人?” “是我。”这身影点了点头,然后说道:“你这半块鬼门关令,是从何而来?” 本块鬼门关令? 于乔不由想拿出那半块青铜令牌,不成想他一摸,居然摸了个空。 而这时,于乔听棋道人说道:“你所踏罡步,名七杀罡步,第七步落下,如踏天梯,直接神魂离体。是以如此,你方能入此处阳世阴间。此时,你的肉身,还在山谷口。” 于乔听得一愣一愣的。 这阳世阴间…… 莫非,这世上还有地府阴间不成? “这是一位仿佛干尸的大师送给小生的,他让小生来拜道长为师。”于乔说道。 “难怪,我就说你一个血肉凡胎的书生,怎么身上会有弃人经的气脉?原来你是遇到了那个将阿修罗魔经修成佛法,且老管不住自己想要多管闲事的老和尚啊!”棋道人说着却是摇了摇头,“之前我倒是可以收下你,但她选择了你,我却不好收你了。” “可是那一位身着大红衣裳的女子?”于乔不由开口。 “正是……等等?”竹亭中的身影似乎一呆,他好一会儿后才再度开口:“你是说,那她在脑海中显化了本来面目?” “是的,不知……”于乔正想发问。 但这时,竹亭中的身影忽然站了起来,然后朝着于乔双膝跪地,行了一大礼。 于乔惶恐,正不知所措,就见竹亭里的棋道人又站了起来,然后说道:“这一跪,是谢书生你还了贫道自由!” 于乔不解。 棋道人自顾自说道:“书生,我可以传你贫道的毕生所学,但书生你必须应我一件事。” 于乔想了想,咬牙说道:“前辈请开口!” “她既然选择了你,那么她现在无疑已经魂魄归位,转世去了。我这有她生前所留的天下男人皆炉鼎剑,此剑可带着你找到她。” 啥剑? 天下男人皆炉鼎剑? 这什么鬼名字? 11 说亲、节气 总觉得这把剑对自己不太友好的于乔,他想了一下,还是忍不住开口问道:“前辈,这剑……” “是天下男人皆炉鼎剑。”棋道人打断于乔的话,纠正道。 实在不想念这破名字的于乔:“……” 于是,于乔只好略过这一事儿,他打起精神问道:“那小生找到这位之后呢?” 他想学这位棋道人的本事,那么无疑只能答应这位棋道人的要求了。 “和她定下一门亲事。” 于乔闻言,他点了点头,因为这不难,但有一事他必须说明。 “前辈,定一门亲事可以。只不过小生是庶出,虽一十有六,但未曾娶妻,是以小生什么时候有儿子,小生也无法确定。不过请前辈放心,只要小生一有儿子,立马就……” 不过于乔这话没说完,就被棋道人再次打断了。 “不是和你儿子,是和你。” 棋道人的声音从竹亭中传来,声音悠扬,就是不知为何,总感觉这一句话里有着一种“吃瓜群众看热闹”的意味…… 于乔呆住了。 原来是和他定亲事? 这…… 于乔指着自己说道:“可小生已经一十有六了呀!” 就算这位现在已经转世,但等到她和自己成亲……算上十月怀胎的时间,至少也得十七年后了啊! 那个时候,他可就是已经有三十二岁了! 在这个世界,三十二岁,并不是正值青壮,而是人生走完一大半了! 是即将迟暮的年纪! 因为这个世界的人命都很短,大户人家精于养生一道的,也少有能活过知天命之年! “她选择了你,便无法改变。” “你如果能接受来日她灭你满门的话,你也可以不定这门婚事。” “贫道虽然到时候不会袖手旁边,毕竟你我无论如何,都算是同一法脉。但贫道必须说明一件事,这个世间,不是人人都有资格转世的。” “此外,这位生前被同门至亲背叛,中了无解之毒,肉身崩坏,以致功力大失,这才被无常枪钉死在渡厄佛塔上。她死之后,又被五指山震碎了魂魄。但哪怕如此,她还是魂魄再度归位,转世去了……” 要不是此时此刻是神魂出窍,于乔已经听得冷汗直冒。 他尽管不知道无常枪和渡厄佛塔是什么,五指山也只是听说过而已,但这位棋道人说的很清楚,话里话外都是一个意思……这娘们很凶,贫道打不过! 这修行之人,都是这么实诚的吗? 于乔心中默默地想到,然后他一口答应:“小生愿意!与这位共结连理,是小生之幸!” 不就是和个小女娃定门婚事嘛! 他一个大老爷怂什么! 大不了……定下这门亲事,找个地方夺躲起来就是。 至于杀了她,这个念头只是在于乔心中一出现就被压下了。因为这位的来历太牛逼,他不过是一介血肉凡胎,怎么能伤到她? 敢转世,自然有十全把握保护好自己! 况且,于乔也不是好杀之人。 尽管那把剑的名字有点邪门,但于乔还是可以忍一忍的…… 再者,只要熬过二十四天,他的净化就可以再度使用了!到那个时候,无论这位在她身上留下了什么印记,都可以用净化除去。 “甚好!”听到于乔答应了,棋道人这一声中满是喜意,不禁连连点头。 他被困于此这么多年,总算是可以彻底脱身了! 于是,心情无比愉悦的棋道人说道:“贫道毕生所学,皆是和竹有关!书生,你若是能削骨还父、削肉还母,再以灵竹铸身,便可修我全部所学!甚至贫道还可以传功于你,为你免除后顾之忧。若是不能……” “小生不敢削骨还父,削肉还母。”于乔没有犹豫的说道。 这灵竹铸身之后,他到底算人呢? 还是算竹子精? 两世为人,于乔当人当习惯了,不想改换门庭,做其他的物种。 能做人还是做个人吧! “那么贫道能教你的,只有二法。” 棋道人这一声落下,于乔就看到在这片有些许诡异氛围的雾气中,那一道身影缓缓的伸出了一只手。 这一只手,三指压掌心,竖起二指。 “这第一法,便是贫道已经传你的七杀罡步。” “七杀罡步虽是罡步,但和别家的罡步不同。七杀罡步不仅是可以修炼神魂念头之法,还是杀伐之术。你若能单凭自身,就能神魂离体,就可以此罡步,七步七杀,震散人的神魂和念头。” “书生,你此时能够神魂离体,是仗了此处为阳世阴间的地利!” 棋道人细细的说道。 于乔点了点头。 见到于乔听明白了,棋道人这才接着往下说:“这世间修行,无论是何门何派,怎么一个修炼法,其目的都只有一个——将自己的念头从自己体内小心翼翼的剥离出来。” “人的念头,是一切修行之初!” “然而,人的念头一开始剥离自身后,是很虚弱的,别说一道雷声,一声虎啸,他人的一声大吼,就是寻常的一丝风,亲近之人走动之时的脚步声,都能将这个念头给惊散了。是以,修行之人才常备静室。” “前辈,那接下来是不是要壮大念头呀?”于乔见棋道人不说了,便出声问道。 “对了一半。”棋道人说着,略有些惊诧于于乔的领会程度,不由心道可惜,若不是这书生已经被她给选中了,他真想直接动手,将这个书生杀死,然后埋在灵竹之下,催法让这个书生以灵竹铸身! 这一法脉,传承很不易。 棋道人压下自己心中的魔念,他说道:“之后,便需要将念头不断锤炼。书生,切记是锤炼,而不是壮大。壮大念头,固然能短时间内功力大增,但很容易出现问题!” “锤炼到了一定程度的念头,二十四节气之中,挨过其中六个节气,就可以将念头升华成神魂。” “神魂一成,就可人前显圣。纸人桥马、画月种梨、御物凌空等,只要神魂足够强大,这些神通手段,便能够一一施展出来。” “不过到了这一步,也算是危难交织的时刻,重重劫难,直接把你的神魂磨灭,才肯罢休!” 正向往之中的于乔,冷不丁听到棋道人这一声话,不由追问道:“前辈,是什么劫难?雷劫吗?” “雷劫?”棋道人闻言,立时嗤笑了一声,“书生呐,你要知道,在修行之人中有一句话广为流传。” 于乔立马做出洗耳恭听的姿态。 “春雷一响,神魂立灭,十数载苦修一朝丧。” “是小生孤陋寡闻了。”于乔心中暗惊,这修成神魂,居然扛不住一道雷声? “书生,贫道刚说重重劫难,包含了两点。其中一点,便是贫道方才说过的二十四节气!神魂是成也节气,败也节气!” 12 官身、人情 “一旦念头升华为神魂,神魂便会彻底暴露在这天地之间。” “白日的时候还好,阳光明媚,阳气充塞天地,神魂躲在肉身之中,还可安然无恙。但一到晚上,阳气消退,阴气大涨,这个时候的神魂,哪怕是躲在肉身之中,对于这天地,也如夏夜萤火一样!” “二十四节气,立春之时,会有寒气来侵蚀神魂。神魂一损,你身体也要出问题,因此患重病亡故,这在修行之人中也很常见。” “再往后,是雨水节气。” “这个时候的雨水,对于神魂来说,与剧毒无异!借用诗句春雨贵如油中的形容,这个时候的雨水,一碰到神魂,就像是滚烫的油水一样,能烫的人连连惨叫。” “被春雨烫伤的神魂,人也会跟着身体发热,内火旺盛,最后活活把自己给烧成一具干尸!” “春雨过后,就是惊蛰。” “惊蛰时节,对于天地万物,都是好事。当然,对于修行之人的神魂,还是例外。” “贫道之前说过的春雷一响,就是说着惊蛰之时!” “一到惊蛰,春雷绵绵,接二连三响动,修行之人的神魂一时不慎,就会被这春雷给震散。” “之后的春分、清明、谷雨等,那是一劫连着一劫!” 于乔咽了口唾沫,他听得头皮发麻,这修行听着……怎么像是整个天地都在看你不顺眼一样? “那念头该如何熬过六个节气?”于乔赶紧问道。 就算是天地看修行之人再怎么不顺眼,这条修行之路他也要走! 毕竟,这个世界……真的有鬼啊! “有两个办法,第一便是书生你用七杀罡步硬抗。不过这种头铁的做法,贫道不推荐书生你去尝试,因为很容易头没了。” 于乔:“……” 道长你这么皮真的好吗? 棋道人没管一脸呆滞的于乔,自顾自继续说道:“这第二个方法,便是找一些外物帮助。书生你是读书之人,你若是能找到昔年亚圣留下来的一些真迹,那么想要熬过三四个节气,是不难办到的。” 于乔点点头,把亚圣真迹给记下,然后想了想,忍不住问道:“前辈,那圣人真迹呢?难道不行吗?” “不是不行,是你得到了圣人真迹,等若怀璧的匹夫,十有八九要没命。况且,据贫道所知,圣人真迹都差不多在争夺和战火中被弄没了,后世流传的,都只不过是后人仿写的。” 不知道为何,突然感觉心中被扎了一刀的于乔:“……” “至于修成神魂后的二十四节气,也可以依仗外物。如惊蛰时节,前后有两三日,你可寻已经遭受过雷击的树木,或者是活了数百年的桃木,让它们代你受劫。” “雷击木和数百年的桃木,固然珍贵,但书生你只要舍得花银子,砸上个几万两,总能买到。”棋道人不以为然的说道。 感觉自己自己心中再次被扎了一刀的于乔:“……” 几万两…… 这琼山县的于家,整个家底都没有一万两啊! 道长你是不是传说中的“钱盲”?对于钱,不知道怎么样才算多,怎么样才算少? “接下来和书生说说这第二点。” “对于修行之人来说,二十四节气固然凶险,但总有办法去抵挡。而且大多数抵挡所需之物,都可以用银两来买到。所以,这二十四节气其实算不得什么致命威胁!” “真正的致命威胁,还是来自……”棋道人说到这,忽然停顿了一下,然后语气加重了几分:“是魑魅魍魉、妖邪鬼祟!” “因为修行之人的神魂,对于它们来说,是可口的甜心。而弱小一些的鬼怪,修行之人的神魂对它们来说,更是大补!” 于乔瞬间手脚冰凉,他想到了那一天晚上,他在谭孟河家中遇到的事情,于是连忙把这事儿跟棋道人说了。 “前辈,那个女人可是修成了神魂?”于乔问道。 “那个女人算不得修行之人,只不过是被妖鬼迷惑了心智的一个玩物罢了,尽管看起来像是神魂出窍,但实际上,是这个女人的一半,已经变成了鬼而不自知!若不然的话,她怎么能说鬼语呢?这样的人,不分男女,在这个世间都有很多,甚至不乏修行之人。” “相较于此,其实书生你更要好好想想你自己,你为何能听懂鬼语!”棋道人这一句话格外的大有深意。 于乔闻言,不禁怔了一下。 但没等他开口,棋道人就已经岔开了话题:“书生你修行之时,需要千万小心,最好去寻个门派,让长辈庇护你。” 于乔听棋道人这么说,便想了一下。 他已经领教过拜师之难了。 于是,于乔问道:“前辈,若是实在找不到门派庇护呢?” “你从那个老和尚那儿过来,想来对这个朝廷多少有所了解了,正好你是读书人,那么……你就去弄个官身吧!” 棋道人轻叹了一声:“只要你头上有着乌纱帽,那么妖邪鬼怪便不会将你视为食物。若真要为难你,也会看在你那身官袍的份上,索要些供品了事。” 于乔闻言,立马说道:“前辈,小生已经有了秀才功名,明日就可拿到衙门给的证明文书,只不过……” “只不过什么?” “秀才人头落,一鼎替死鬼。”于乔苦笑道。 考中秀才,这是大喜事。 但是……这给人当替死鬼,那就不是什么好事了。 于乔都不知道自己是该喜,还是该悲。 因为没有这“替死鬼一事”,他这一次乡试,想来多半又是名落孙山! 思来想去,唯有苦笑罢了。 “难怪那老和尚让你找贫道!这一事,贫道去找人讨个人情即可!”棋道人不禁嘿了一声,旋即不在意的摆了摆手。 “多谢前辈!”于乔心中激动不已。 “先别高兴得太早,贫道虽说讨个人情容易,但那帮东西最喜欢出尔反尔。当然由于是贫道去讨的人情,他们也不敢做得太过分,只不过日后他们少不得来折腾你。” “请恕小生无礼,前辈,不知这如何个折腾法?”听到折腾,于乔不由想了想那一把天下男修皆炉鼎剑,脑海中立马脑补一些奇奇怪怪的黄色画面,顿时他脸色发白,赶紧追问起来。 “也不是什么难事,多为苦力活罢了。比如背个尸,守个坟什么的。” “这份累,小生能受!”于乔当即说道。 “嗯,其实说来,这些苦活对于书生你来说,只要书生你有点眼力劲,那么多少也有一些益处,能捞点好处。”说到这,棋道人顿了一顿,然后说道:“哦,对了,你去找那个老和尚,讨要一些香火。若是他顾左言他,你就出高价买。那些香火可是宝物,能护你念头神魂。” 13 魔经、送锅 “多谢道长指点!”于乔连忙道谢,棋道人这番话,便是教他怎么去捞好处了。厚着脸皮去讨要,若是讨要不成,那么便直接用银子去买。 棋道人点了点头,然后他伸出来的那只手,原本竖起来的两根指头此时放下了一根:“修行方面贫道说的也差不多了,接下来便是贫道能传给你的这第二法。” “请道长赐法!” “这第二法,名为众生魔相经。”棋道人的语气加重了几分。 “魔经?”于乔一呆。 这道长的涉略面这么广的吗? “不是魔经,虽然名中有魔字,但却是一门的佛经,而且还是八大佛经之一,可比大天龙寺早已经失传的大天龙心经。”棋道人摇了摇头。 于乔点了点头,心中不由想到:这位道长的涉略面确实是广啊!不光会佛经,而且还知道人家大天龙寺已经没了镇派之学。 想到这,于乔就想到了他生母曾说过的那番话,然后暗自寻思:这需要跑马点香的当世佛门之首——大天龙寺,会不会因为没了这镇派之学,才没了修行中人呢? 不过这时,于乔却又听棋道人说道:“说起这大天龙寺的这门大天龙心经,贫道不得不感慨一声,那帮和尚倒也是心狠之辈,眼见寺内青黄不接,再无屠龙之力,后辈修不成这门大天龙心经后,唯恐受那怀璧之罪,索性一不做二不休,直接当众毁了大天龙心经,而后将寺内其余佛经,全都送给了朝廷。” “虽说断了祖宗基业的根,受人诟病,但却换来了这一世寺内僧众的荣华富贵!” 于乔闻言,不禁默然。 “大天龙寺内还有不少其祖辈留下来的宝物,有护人神魂念头的,也有躲避二十四气节的。每隔四年,这帮和尚就拍卖一次,价高者得,到时候书生你可以去看看,有没有你想要的。”这时候棋道人又说道。 于乔点了点头,将这事记下。 “言归正传,书生,贫道这就传你众生魔相经的经文。” 棋道人话音落下,于乔就发现他看不到竹亭中的身影,而后竹亭和竹林也消失不见,在交织诡异青色的雾气中,突然传来了好似蚊呐的怪音。 一声接着一声,于乔顿时心灵放空,他下意识的跟着念了起来:“众生如魔,我亦如魔……” 不知过了多久后,于乔突然醒来。 他发现自己正站在一处山谷的入口位置,头顶有着些许白色光亮,这是要天亮了。 于乔忽然感觉自己手中沉甸甸的。 低头看了一眼,很惊愕的看到了一把长剑就在自己手中,但旋即于乔就明白过来了。 这是那把……他实在不想念名字的剑。 也是他未过门的“媳妇”生前留下来的! 不由地,于乔就仔细打量起来。 作为女子手中的剑,这把剑的剑鞘和剑柄,以及剑穗,都很花里胡哨。唯一美中不足的是,这剑鞘剑柄好剑穗都太绿了。 绿油油的一色,瞅得于乔眼角直抽抽。 然后,他试着拔了拔剑。 意料之中的没拔出来。 所以于乔放弃一窥剑身,转而看向了附近,因为他听到了一阵脚步声。 很快的,于乔就看到了人影。 那是几个人,都是一人推着独轮车,车上左右各挂着一只大木桶。 于乔顿时明白过来,这是来这地方运水的! 当即,于乔拱了拱手,略行一礼,然后朗声说道:“诸位,小生于乔,有事耽搁于此,今日赶着去衙门领取秀才文书,不知哪位可愿意送小生一程,小生可给予酬劳!” 今日还要去取文书,他若是步行回去,难免蓬头垢面。 而这番仪容去衙门,要是那位县令不好说话,那么落在他身上的鞭子,绝对少不了三十下! 那可是浸了水的青藤编织而成的鞭子! 由专门的力士刑罚,一鞭子下来,可比被雪山中的野熊舔一下般!少一层皮肉! 渠府虽有县衙,但县令上有刺史,这位县太爷完全就是傀儡一个,所以无论如何,是不好说话的! 这几个人原本见到山谷入口站着一个人,先是一愣,瞧着于乔手中的剑具是跚怕跚不敢向前,这会儿听到于乔这么说,立马有人说道:“我来!” 这是一个比于乔年纪稍长一些的青壮,他抱了抱拳:“小的裴元,有幸在昨日衙役来为你道贺之时,远远地见过于书生你一面。” 难怪这位答应的这么快,并且不疑有他! 于乔心中明白,这名唤裴元之人这么说,是为了让他不怀疑其用心。 毕竟这荒郊野岭,最适合杀人越货了。 裴元怕于乔动手,于乔也他动手,所以于乔刚才才会一开口就自表身份。 有独轮车代步,尽管速度比于乔徒步快不了多少,但一路回去,倒也不用受这一路风尘了。 裴元是个健谈的,也不问于乔什么问题,只顾着捡一些有趣的事情和于乔说。 有的是他经历的,有的则是他听人说的。 颇有些于乔穿越之前,某都市出租车司机的天赋,特别的能侃。 而这时,于乔听裴元说道:“于书生,不知你听说了吗?昨日有两个可能是慕名而来的,跑去七杯醉,硬是点了一壶青蚁香。这酒的名声想来于书生你也知道,喝时第一口只感觉香醇甜美,第二口甚是回味,第三口味道更甚,且毫无醉意,但喝了七杯之后,之前的酒劲一下子全都发作出来,瞬间人事不知。” “有趣的是,我听人说,那好像还是两个和尚,喝醉之后,这两和尚硬着拽着许大夫家的灯笼要拜把子,当场把那只狗给吓懵了,躲窝里任凭许大夫怎么喊它,都不肯出来。”裴元说到这,忍不住笑了起来,浑然不觉某个坐在他身前车上的人,这会儿脸色已经开始发黑了。 这事儿居然传得这么广了? 于乔心中将高和尚大骂了一通,要不是这酒肉和尚非要吃肉,他怎么会去七杯醉? 双标的某书生,将高和尚在心中骂了一通后,总算是感觉舒服一些了,然后他用力的点了点头,说道:“此事小生也听说了,确实是两个和尚。” 他于某人是秀才爷,可不是什么和尚! 14 钱眼、差役 “多谢裴兄弟,这有五钱银子,还请务必手下。”于乔抱拳致谢。 裴元满收下这一角碎银子,他便不动声色的掂了掂,发现约莫有半两重后,顿时喜笑颜开,一边塞进自己腰间荷包里,一边恭维道:“于书生还请自便,下次小的若是有幸再见到于书生,就要喊一声秀才爷了!” 于乔又说了句客套话,便走向了渠府的县衙。 渠府是两座县城合并成的,而县衙就紧挨着刺史府,所以这县衙的“威风”就可想而知了。 县衙的差役,若是放在其他县城里,那可是威风无比,说出去乡里不知道多少人艳羡的一份工作。 虽说月俸不多,但当差役的,有几个靠月俸过日子? 然而在这渠府,谁都知道渠府的主人是那位一怒杀千人的刺史大人,谁还在意这位县太爷呢? 县太爷日子不好受,手底下的差役,自然更不好受。 往日里除了月俸外,根本没有可以捞油水的地方! 这让县衙里的几个差役,只能眼巴巴的盼着一些可讨些赏钱的差事,比如去通知某个书生其乡试榜上题名了! 而书生给的赏钱多少,就决定了这个书生来衙门时能受到怎么样的一种待遇。 是以,于乔一出现,就被几个差役给围着道贺。 一边道贺,一边给他指路。 瞧见这一幕,在乡试之前特意在琼山县找人打听过的于乔,顿时明白过来,昨日给差役赏钱的人里头,他是最多的一个! 不过仔细说起来,这一两银子,还真不是一笔小数目。 他和高和尚在名气极大的七杯醉吃喝一顿,五斤熟牛肉,加上喝了一壶在上层士林之中很流行的青蚁香,也才花了一两银子! 不说这青蚁香,这牛肉就不是一般人吃得起的。 朝廷有律令,不得肆意宰杀牛,一旦被发现了杀牛,不仅要罚钱,还要坐牢。若是宰杀的不只一头牛,那么被砍脑袋都有可能。 当然,这牛如果是病死的,老死的,摔死的,那么就另当别论了! 是可以吃的! 不管是县中大户,还是酒楼客栈,所食用的牛肉,都是这么来的。 可见这一两银子的购买力。 如裴元那般的水贩子,一个月买水所赚的,可能还没有半两银子。 于乔一一回应,然后拿出早就准备好的铜钱,分给了这几个差役,这让这些差役更加的热情了。 自然,于乔没什么意外,很顺利,并且第一个拿到了盖了县太爷和刺史官印的秀才文书。 从这一刻起,于乔就是一个货真价实的秀才了! 可见官不跪,可免徭役赋税! 于乔双手抓着这一秀才文书,面如平常时,但他这是在强作镇定,内心早已激动不已。 有了棋道人的承诺,他可免一死,那么从此时此刻起,他就算是挣脱底层的“苦海”了。不能说是人上人,但也不再是能被人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 “不知道我考中秀才这消息传去于家,会怎么样呢?”于乔忍不住想到,他已经有些迫不及待的想要看到于家那些人,他的那些个兄长和弟弟,在得知他成为秀才后的神情了! 想到这儿,于乔的眉头却是微微一蹙。 他想到了那个要他父债子偿的女鬼。 这个女鬼,摆明是他父亲让他祭拜那座“芸儿”之墓后所引来的。 他的净化能解除这个女鬼施加在他身上的“印记”,但却无法杀死这个女鬼。这也就是说,这个女鬼若是再次见到他,还是有可能会对他动手的。 毕竟这个女鬼是知道他是于守田的儿子,眼下不再纠缠着他,只不过是因为净化,让这个女鬼施加在他身上的某种“印记”没了。 这就好比一只正在捕捉猎物的山中野兽,突然间闻不到猎物的气味了,也看不到猎物了,自然是只能放弃。 想到这儿,于乔便摸了摸自己的荷包。 他本想在这渠府逗留一阵,但他一阵子大手大脚的花钱,却是叫这本就不鼓的荷包,有些干瘪的趋势了。 这也就意味着他在这渠府住不了几天。 况且,他之前能住在李家,是因为他要靠秀才,现在乡试结束,他也得了秀才的功名,李家知道后自然是愿意让他再多住一阵子,但于乔却是没办法厚着脸皮再住下去了。 没考中秀才前,不顾忌脸面的事情做一些也无妨。 可这成了秀才,就要讲究起来了。 不然的话,不好混这读书人的圈子啊! 读书人,是最要面子的。 于乔心叹口气,这住宿要花一笔钱的话,那他更是没办法在这渠府生活下去了。 正烦闷之际,于乔听到了一阵喧哗声,便走出去看了看,就看到一名书生被差役拦着,不让他进去。 只看一眼,于乔就有些发愣。 过往他所见的书生,虽说兜里的钱比脸都干净,但在穿着方面,也不至于太过寒酸,至少是不会打了补丁的。 可眼前这位,居然是穿着一身打了不少补丁的衣服。 这位家中,就不怕这样让他出来,因此丢了自家人的脸面吗?于乔不由心中嘀咕。 “于秀才,请走好!”有差役见到于乔,便满脸笑容的凑了上来,一副讨好之意。 不管人在哪儿,这有钱的,永远是大爷。 这是不变的真理! “差爷客气了,这会儿学生还有事,他日请差爷喝茶啊!”于乔笑着回应,正式成为秀才后,按照朝廷的律令,他就就可以换一个自称了。 只有拥有功名的书生,才可以自称学生。 童生不算功名,因为入了蒙学,过一场识几个字就能通过的童试,就算是童生了,对人可自称小生。 这童生说到底,就相当于学籍。 而这时,由于于乔和差役说话没有刻意压低音量,这让不远处的那被拦着的书生瞧见了,这书生顿时就涨红了脸。 这是怒火攻心。 “岂有此理,他也是拿了秀才功名的吧?你们让他进去,却故意刁难我,无非就是他给你们钱了!我不给你们钱,你们就这样欺辱我!我……” 说着,这书生居然一屁股坐地上,嚎啕大哭起来。 “不曾想我王宜生,寒窗苦读成了秀才,都还要受此奇耻大辱!老天爷,你这是瞎啊!” 15 寒门、锦瑟 瞅着这嚎啕大哭的书生,于乔颇有些无法直视。 一个大老爷们,大庭广众之下,只因为被差役刻意刁难,就坐地大哭? 这实在是…… “有辱斯文啊!”这话不是于乔说的,是此时一位正要走进县衙的一位书生说的。 这书生相貌平常,不俊朗,但也不丑。他穿着的一身粗麻衣,略显寒酸,不过收拾的非常干净整洁。 这是很常见的书生打扮。 因为大多数的庶出子弟,尽管出身县中大户,但能有一身不打补丁的粗麻衣,便算是穿得体面了。若是想要身着锦衣,还得看自己母亲在其姥爷家中受不受宠,手里头的银子多不多。 通常这一类读书人,便是寒门了。 至于那乡野之中,有幸念过书的,那只能算是认识几个字的,称不上是寒门。 因为这一类人,是没有足够的家底去支撑他们读书的! 一个人若是念了书,那么对于这一家而言,便少了一个很重要的劳力,并且还要多一张短时间内不会带来任何回报的嘴。 除此之外,笔墨纸砚,无论哪一样,都需要不少银子去购买。况且哪怕有了活字印刷,可一本书的价钱,仍旧是不低。读书可不是只读一本书呐! 是以,古往今来,若是天大的变动,士族永远是士族,是人上人,而靠种地或给地主当长工,饥一顿饱一顿度日的,永远只能够种地为生,或给人为奴为婢。 宛如宿命。 这会儿,于乔不动声色看了一眼这位寒门书生,然后默默地点了点头。 因为他也是这么想的。 一个大老爷们不是不可以哭,是人便都会有悲痛之时,但这样哭,哪怕他是一个穿越的,有着两世为人的记忆,思想更为开阔,都有点看不下去啊! 而这会儿,那自称王沂的这书生,自然也听到了那寒门书生的这一番话。 王沂一下子就悲怒交加,他指着那寒门书生骂道:“你知道些什么?就敢说小生有辱斯文?你可知道,小生吃了多少苦吗?家有悍妇不说,在我岳丈死了后,她家人更是不守信用,岳丈曾经答应给小生的,通通毁诺!小生苦啊!苦啊!吃了上顿都没下顿的!小生可是读书人,不是下等人啊!” 说着说着,这王沂便又自顾自地哭了起来。 而且比刚才哭得更来劲了! 于乔看着王沂,他的脸色忽然就古怪起来。 因为眼前这一幕,让于乔有种很奇怪的熟悉感,他总感觉自己在哪里看过,可是无论他怎么想,都想不起来。 “奇怪……”于乔呢喃自语,他虽然不是过目不忘,但是只要不是太过久远,又或者是还很小的时候听过见过的,没理由连一点具体画面都记不起来啊! “家有悍妇、饥一顿饱一、听着还像是入赘……”于乔在心中默念,试图让自己想起来。 而这时,王沂似乎是哭嚎出来了,便索性不要脸面了。 “你知道那悍妇有多么狠心吗?小生最近一次吃肉,那是上个月!当时我见庭院内的石桌上摆着一盆烧鸡,便撕了一只鸡腿,不成想这悍妇见了,宁可见这烧鸡砸地上,都不肯让我吃!这次来参考,她更是只扔给小生一两银子!还是杂色银!” “小生好不容易有了功名,就因为没有钱给这些天杀的差役,就要被百般刁难!天理何在!天理何在啊!” 王沂哭嚎着,就又骂起了天。 于乔两眼顿时睁大。 他终于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一种奇怪的熟悉感了! 王沂…… 他不由看向了这会儿坐在地上哭嚎骂天的那位,这位身上的遭遇,太像是一个他穿越前听过的一个聊斋故事了。 在那个故事,也有一位男主角,其遭遇和这王沂如出一辙。 “好像……他两的名字也一模一样啊?” 于乔念及此,不由呆了一下。 这是不是太过巧合了? 怀揣着这样的想法,于乔走了出去,他拿出兜里还剩下的铜子,分给了那几位差役,然后说道:“要是惊动了县太爷,那可就不好了。这位兄台,还请起来,几位差爷,不如就让这位兄台进去领了文书吧?” 几个差役这会儿脸色难看无比,他们敢刁难一个获得秀才功名的书生,可不是他们胆儿肥,又见王沂穿得一身寒酸便认为好欺负,而是他们都心里明白,读书人最要面子,哪怕是被他们给刁难了,也只能打碎牙往肚里咽。 他们哪里能想到,今儿碰到这么一位不按常理出牌的! 二话不说,跟个泼妇似的,坐地上嚎啕大哭起来! 听到于乔这么说,尽管于乔塞给他们的铜子不多,但这个时候他们只要一个台阶下就行了。 当即,就有差役出声道:“秀才爷说的是!这位书生,是哥几个不对,您大人有大量,消消气,快去领了文书吧,县太爷晚点就要过来了。” 差役这话看似道歉,但实际上却是隐含了威胁之意。 一个公认不好说话的县太爷,若是瞧见一个书生在衙门口有辱斯文的哭闹,这位县太爷会怎么做呢? 王沂能做出一篇好文章,脑子自然不会是榆木疙瘩,听到差役这话,他当即打了一个哆嗦。 这是被吓的。 然后,他赶紧起来,看也不看这些差役一眼,就往衙门中走去。 自然,站在差役身边的于乔,也被这位给无视掉了。 于乔没说什么,一差役就忍不住开口了:“真是活生生一只白眼狼。” 为他解围,连一声谢谢都不会说? 这让差役都忍不住给于乔打抱不平了。 当然,差役会这么做,也是看在了于乔给钱大方的面上。 于乔闻言,眼中顿时闪过一丝幽色,但他神色如常,只是微笑着摇了摇头:“差爷,慎言,慎言呐!” 他装了这么多年,区区被人无视算什么? 心里不舒服是真,但于乔想到能从王沂身上捞到的好处,顿时心情就好了起来。 如果这个王沂,真是那个聊斋故事里的王沂,那么……他或许有机会去那一座“给孤园”,然后见见那位地府娘娘。 只要这位给他一纸文书,那么他修成神魂后,来自天地间的二十四气节了,是他唯一还需要担忧的。 16 故人、槐树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于乔在心头不由跃出这一句诗。 因为锦瑟便是“给孤园”的主人,也就是这位地府娘娘的名字。 他收回看着王沂背影的目光,跟几位差役抱了抱拳,便告辞离去。他来到李家,没瞧见什么人,就去附近找了找水贩子,跟对方买了一桶水。 拎着水回去李家,洗漱一番,又换了一身干净衣物。 然后,于乔取出笔墨,写了一封信,放在桌上最显眼的地方,并且还用在路上特意买来的一副文房四宝压着。 这是辞别信,跟他这位“世叔”道谢的。 随后,于乔从李家走了出去,然后直奔对门的谭家大门。 他准备将李家的钥匙,交给谭孟河。 既然那位“世叔”李公瑾临走前,将钥匙留给了谭孟河,那么显然谭孟河是信得过的。 至少对于他这位“世叔”而言,是可以信任的。 万幸谭孟河在家中,只不过昨日见他还好好的,这会儿开门,臂膀上却是缠着绷带。 “谭先生,你这是……”于乔脸上露出适当的惊色和关心神情。 谭孟河果然略有些感动,他请于乔进去,让于乔入座,不过在他想要给于乔倒水时,于乔又起身,抢在他之前,将茶水给倒好了。 “有劳于秀才了。”谭孟河不好意思的说道。 “谭先生客气了,你和高和尚熟识,那么你我便也算是朋友。”于乔笑道,然后他的目光就看向了谭孟河的胳膊:“谭先生,可要学生将高和尚找来?” “别,不用找那包子!”谭孟河连忙说道,他谢过于乔的好意,然后说道:“于秀才,我这胳膊是叫一位故人的妹妹给砍了的。不过她要砍我,也是我应该受此一刀。尽管当年那件事是我被人暗算,这才失了神智,但也害得她哥哥没了一只手。” “今日她砍我一刀,也算是我和她的恩怨也算是两清了,我今后不用再为此事愧疚不安了。” “于秀才,这一刀没有伤到我骨头和筋脉,看着伤势重,但只是皮肉伤而已,我只需在家中修养一阵子就好了。” 听到谭孟河连声说完事情的起因经过,于乔顿时就心里有数了。 谭孟河这位故人的妹妹,一定非常漂亮! 猜到了,但于乔也不说破,只是说道:“原来如此。对了,谭先生,我今儿过来,是有一件事想要拜托你。” “于秀才但说无妨!”谭孟河想也不想就一口答应。 于乔的身份今非昔比,若是于乔能更进一步,成为举人,那么他就可以凭着今日的这一份交情,去投奔于乔,图个富贵了。 这是谭孟河在于乔考中秀才时就有的打算。 只不过没等他定好酒菜,将于乔请去吃饭,他就遇到了昔日故人的妹妹,然后被那个小丫头片子追了半条街,最后因为避闪不及,让对方一刀砍中了他的胳膊。 “这是李世叔府上的钥匙,学生今日就准备离开了渠府了,而李世叔又未曾回来,学生不知该信谁,只好再来麻烦谭先生了。”于乔说道。 谭孟河听到于乔这番话,简直是要心花怒放,这不过是一件小事罢了,但通过这件事,却可以交好一位秀才。 这笔交情的买卖,稳赚不亏啊! 当即,谭孟河一口应下。 于乔随即便告辞离去,不过很快又去而复返。 他刚才是去买了一张红纸。 然后,于乔给谭孟河包了一个不大的红包。谭孟河受了伤,那么他这一次便算是来探望病人,那么怎么好意思空手而来? 谭孟河再三推辞,最终还是收下了这个红包。 而两人的称呼,也由此变成了“谭兄”和“于兄弟”。 交情的往来,往往是如此简单。 走出谭家,于乔却没有往城门口走去。 说是那样说,但于乔却不是要立刻离开渠府。眼下,他是要去找高和尚,和高和尚的那位师父。棋道人说的那一番话,于乔可没忘记,修行如此凶险,能避免的风险,自然要尽量去避免。 一番打听后,于乔就找到了千槐府。 毕竟陈木林很好打听。 这一片林子,是渠府内唯一的一片树林,正好紧挨着那条一到下雨天,河面上就会漂浮起一条一条惹人遐想的东西,并且散发着“迷人”气味的城中河流。 于乔过来的时候,往河中瞧了一眼,顿时看到河两岸,每隔开一段距离,不是有人在倒马桶,就是有人在刷洗马桶。 “刺史大人好端端的,砍干倒腾金汁那一行的人做什么?这些五谷轮回之物就这样倒入河中,再过一阵子,气候更加闷热,可是很容易造成痢疾的。”于乔目光微微有些担忧。 痢疾在这种医疗环境下,可是非常容易置人于死地的。 不过于乔也只能唏嘘感叹一番,其余的,他便什么都做不了。毕竟他只是一个小小的秀才而已,只是刚脱离白身。 千槐府这个地方的名字,大有讲究。 原本此地原本长有一株千年的槐树,后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一夜之间那一株槐树就不见了! 当时有人认为是那一株槐树功德圆满,成了树仙人,所以飞升离去了。 为此,当时的乡绅们,特意募捐资金,在那一株槐树消失不见的地方,建造了一座小庙来供奉那位“槐树仙人”。 而那一座小庙的附近区域,则为了好听一些,被叫做“千槐府”。 虽有府之名,但千槐府是地名,而不是一座府邸。 于乔打听了一下许大夫在哪儿。 这个也不难找,因为这地方就一家许家医馆,上了年纪的许大夫此时正在医馆中用蒲扇给自己扇风,而医馆门口,则趴着一只大黄狗。 和那位许大夫一样,这一只大黄狗也是一副看起来懒洋洋的姿态,趴在门口动都不动一下。 于乔便立即上前,他想问问看,有没有两个干瘦的和尚来过。 以昨日两人喝醉时说的那些胡话来看,于乔觉得高和尚醒酒后,也会来这里看看那只趴着的“三弟”。 医馆门口的大黄狗听到了脚步声,就象征性的抬起了头,准备看一眼来人后趴着继续睡。 然后,这只大黄狗看到了于乔的脸。 顿时,许家医馆里传出了一声狗叫声,随后那本趴在门口的大黄狗转身就跑。 17 灯笼、威风 瞅着这一蹦三尺高,然后跑得飞快,跟按了闪现似的大黄狗,于乔略有点懵。 他心里头忍不住直嘀咕:昨日他和高和尚到底是怎么拽着这只狗拜把子的? 陈木林,千槐府,许大夫家…… 再加上眼前这一幕。 毋庸置疑,这只大黄狗就是那名为“灯笼”的狗子。 这只大黄狗一跑,便惊动了医馆内的许老大夫,他瞧了眼屋子外的于乔,就擦擦自己额头上的汗,起身说道:“这位书生,请进来吧!” 于乔点点头,便走了进来。 许老大夫就问道:“书生哪里感到不舒服啊?” 于乔正要开口,这时屋子外头却是传来了一阵吵吵嚷嚷的声音,许老大夫一听到这声音,就脸上露出愠怒之色,起身快步走到门口,堵着门就是大声骂起来:“你怎么又来了?” 于乔瞧着这一幕,确实有些惊奇,于是就走出去。 准备看个热闹。 随即,于乔就看到这许家医馆外头,这会儿正杵着三个壮汉。 这三人着一身淡色粗麻衣,不过汗水打湿后,成了青墨色,却也将那壮硕的身材给显露出来。 三个这般模样的壮汉堵在门外头,看起来还是很有威慑力的。 不过这三个壮汉,这会儿任由许老大夫喝骂,却始终是陪着一副笑脸,尤其是此时说话的那个:“二爷爷,您也是看着我长大的,我还能来害您不成?刘老爷中了邪,那位道长说了,需要用十年以上的老狗,炖一锅补药,才能驱邪!刘老爷说了,只要许爷爷您肯将那只大黄狗卖给他,价钱多少,随您开!” “滚!”许老大夫的回应,是无比干净利落。 “二爷爷,我也能您说实话吧,这狗啊,刘老爷势在必得,这会儿是我来,但再过一会儿,来的是谁,他们会怎么样,我就没办法保证了!就这会儿,还是我求了管家好一阵子,人家菜答应的。”本陪着笑脸的这壮汉,忽然就收起了笑容,语气仍旧和之前一样,但话里却是满满的威胁之意! “你既然知道你是我看着长大的,那么就该知道,灯笼对我这个老头子而言是什么?”许老大夫放缓了语气,但态度仍旧不变。 “好,那么二爷爷,哥几个就先走了。”这壮汉抱了抱拳,就头也不回的走了。 于乔看着这三壮汉的背影,忍不住对许老大夫说道:“老爷子,这三人多半是来者不善啊,下次可能要强抢了。” 那壮汉的这一番说辞,听着像是其顾念旧情,但实际上,只不过是对方顾忌自家的名声,这才先礼后兵。 这样一来,等会儿动手来抢,那么便是许老大夫这个糟老头子敬酒不吃吃罚酒了! 这都是县中大户的惯用套路,于乔最门儿清不过了。 “老头子又怎么不知道呢?”许老大夫叹了口气,他摇摇头,又回去坐下,然后看向于乔,正要继续刚才问于乔的问题,却听于乔说道:“老爷子,他们索要的是狗,固然不舍,但是他们强抢,恐怕会伤到老爷子你,老爷子你附近县城可有亲戚,不如让你儿子带上你去住一阵子?算是避避祸。” 许老大夫闻言,又是叹了口气,他摆了摆手,就给于乔说了起来。 于乔这才找,许老大夫妻儿都在早年过河时,因为半路船翻而毙命了,之后许老大夫也没有再娶,因此许老大夫是孤家寡人一个。 至于亲戚,许老大夫倒是有一些,比如刚才那个喊他一声许爷爷的壮汉,便是他故去大哥的孙子,是以才喊他一声二爷爷。 “灯笼是三郎进山采药的时候,从一只死去多时的母狗腹中取出来的。那一胎有七八只,不过只活了灯笼一只。那时候的三郎,也如书生你一般大吧……”许老大夫说着,就有些失神。 三郎就是他儿子的名字,他那个故去大哥当时生了一儿一女,所以他便给自己取名三郎。 于乔听着,没想到还有这么一段缘由,他本想安慰这许老大夫一声,但猛地他就意识到一个很不对劲的地方。 那壮汉是许老大夫的堂孙子,人是长得急了些,瞧着有而立之年,但实际上才十九岁,还差一岁才至弱冠。 许老大夫的故去大哥,是在十六岁时有的一儿一女。 而这长得急的堂孙子,就是许老大夫故去大哥的大儿子所生,也是一十六年有的这个儿子。 至于许三郎,比他的堂兄堂姐,只小了一岁。 这般算来,那只叫灯笼的狗……活了已经三十四年了! 于乔不由瞪大了眼。 而这时,屋子外又响起了一阵声音。只听脚步声,便能听出,至少有十数人之多了,这让于乔眉头一下子皱紧。 这下子,因为好奇,他算是被卷进麻烦里去了…… 于乔心道苦也。 这可真是好奇心害死猫。 不过眼下遇上了,撇下这许老大夫跑了,显然是不成了。 这传出去,他的脸面往哪儿搁? 人活着,不就为了一张脸? 于乔稳了稳自己思绪,不着痕迹的按了一下胸口,感觉到那一份秀才文书的质感后,顿时心松了口气。 听到脚步声,许老大夫已经站起身来,不过没等他过去,就见从门外走进来几人,当先一人,是方才走了的许老大夫的堂孙子。 只见这人环视一圈,然后用手指指着于乔,冷着脸喝道:“你,赶紧走!刘家办事,记住管好你的嘴!” 嘶…… 于乔心中倒吸口气,这孙子还真是够孙子的啊! 这一副妥妥的狗腿嘴脸,真是让他都看不下去了! 于是他起身,面无表情的看着他,然后轻笑一声,问道:“若是学生不走呢?” “你……” 这孙子正要怒喝,却被他身后一个身穿锦衣的老者给拉住了。 这老者走出来,看着于乔,目光转动后,问道:“不知这位高姓大名?” “学生姓于,单名一个乔字。”于乔态度随意的回道。 “于乔?”这老者目光转动,然后似乎是想了一下,便连忙抱拳:“原来是乡试榜首的于秀才!” 说完,这老者就是一巴掌抽在了那孙子脸上。 啪! 18 还世、义血 这一计突然的耳光,惊到了医馆内的所有人。 而那被打的孙子,更是瞪大两眼,捂住一侧脸,难以置信的看着这身穿锦衣的老者。 于乔则是目光略有些惊意的看着这老者,之前他还以为这老者是刘家的管家,但现在看来,这老者恐怕是刘家的哪位长辈。 若不然的话,断然不会直接一巴掌抽在自家人的脸上。 这可是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的举动啊! 管家也是下人,若是一个管家敢这么做,那可就是在侮辱自己的主人家。而仆辱主,按朝廷律令,是死罪! “下人已经教训过了,不知于秀才可还满意?”这老者满脸笑容的看着于乔问道。 “多谢老丈。”于乔想了想,便这般回了一句。 “老夫有事,就先失礼告辞了。”老者说着,便带着人转身走出了医馆的门。 那许老大夫的堂孙子这会儿缓过来了,他看了于乔一眼,便匆匆转过头去,不敢再看,然后一路跑着,去追刘家的那些人。 于乔没想到刘家这么果断,见他在这,便直接放弃。 功名,果然是个好东西。 “多谢于秀才!”许老大夫很感激的看着于乔,就差一礼倒底。 于乔连忙扶起许老大夫。 “老爷子,使不得,使不得啊!” “使得,使得。灯笼对我这个老头子而言,不亚于是老头子的儿子……”说到这,许老大夫面露犹豫之色,但很快他就下定决心,因为刘家来人那一幕深深地刺激到了他。 于是他对于乔说道:“于秀才,想来你应该猜到了,灯笼已经活了三十多年了,而事实上它也确实是活了这么多年。不过,于秀才,你可知道,在亲邻眼中,灯笼只是一条活了十几年的老狗而已?” “这是为何?老爷子请放心,学生一定死守这个秘密,进了学生耳朵,绝不让第三个人知道。”于乔立即说。 听到于乔这么说,许老大夫便下心来。 读书人还是很爱惜羽毛的。 他给自己和于乔各倒了一杯茶,他自顾自抿了一小口后,眼中满带追忆之色,慢慢说道:“那是十五年前,灯笼那时候已经是一条老狗了,毛发掉落,牙齿松动,别说是啃骨头了,就是吃点东西,都只能是喝点稀的。” “老头子那时候便感觉灯笼时日无多了,为此老头子神伤了好一阵子,连棺材都给它准备好了。而正如老头子所料的,灯笼在那年冬天,在墙角落里,躺下后就再没起来。” “说来不怕人笑话,老头子那时候哭了。哭过之后,老头子就庆幸灯笼没有跑远,找一个老头子找不到的地方,再闭上眼。” “老头子便将灯笼装入了棺材,准备第二天去给灯笼挑个好地方,让它入土为安。” “然而……于秀才,你猜老头子第二天看到了什么?”许老大夫说着,却是突然卖起了关子。 “学生猜不到。”于乔想也不想就回道。 “灯笼的尸体变得干瘪,就像是蚕蜕皮一样,蜕下一张老皮,灯笼又变成了它小时候的样子,在老头子跟前摇头甩尾巴。” “然后,灯笼就又活了十五年。”许老大夫这一声落下,于乔已经难以保持镇定了。 这狗……怎么听着像是活出了第二世啊? “灯笼吃过些什么吗?”于乔想着许老大夫需要采药,可能是这只大黄狗吃过什么很了不得的东西,但是话一出口,于乔就忍不住一拍自己的脑门:“是学生糊涂了。” 这只狗按许老大夫说的,那个时候连正常进食都办不到了,怎么还有可能会吃下什么很了不得的东西? 然后,于乔就奇怪的看着许老大夫。 他不知道为何这位许老大夫,突然就和他说起了这种堪称骇人听闻,绝不能入他人耳中的秘密。 “于秀才,老头子是保不住灯笼了。虽然老头子已经没几年好活了,但老头子也不想看着灯笼走在老头子前面。所以,老头子想请于秀才带走灯笼,只有你,才能保住灯笼。” 原来是想借用他的身份,来庇护这只狗! 于乔恍然大悟。 于是,他点了点头,说道:“老爷子,其实学生也不是来看病的。不知道老爷子可听说了,昨日两个人从七杯醉里出来,拽着灯笼要结拜?” “莫不是其中一个是于秀才你?难怪灯笼瞧见你跑那么快了。”许老大夫哑然失笑。 “正是学生。”于乔也笑了起来。 他说出这一番话来,只是让这位许老大夫安心。 “三弟有难,学生怎么袖手旁观?”于乔玩笑着说道,然后就不动声色地转移了话题:“哦,对了,老爷子,昨日和学生一道喝醉的,还欠学生一幅墨宝,今儿学生醒来就发现他不见踪影,不知道老爷子可记得,有人上门来打听灯笼吗?以学生对他的了解,他多半也要来看看自己昨日做了什么荒唐事。” 互相交换了“秘密”,许老大夫和于乔的关系顿时亲近不少,颇有些忘年交的意味。 许老大夫闻言,认真的想了想,然后就摇摇头,说道:“由于刘家人的关系,今儿都没人敢来医馆看病。虽说千槐府一带就老头子这一家医馆,但多走几步,就可以瞧见另外两家医馆。” 于乔正要开口,不过这时候,随着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便见一个壮汉跑了进来。 是许老大夫的那个堂孙子,去而复返。 “你来干什么?”许老大夫见到这个孙子,就是一肚子火气。 “二爷爷,刘老爷所需的药引子已经有了,您老放心,刘家人不会再打灯笼的主意了。”这孙子看了一眼于乔,然后赶紧说道。 许老大夫听到这话,顿时一愣,一瞬间气全消了,然后他很奇怪的问道:“活了十几年的老狗,可不好找,你们从哪儿找到的?” 要是好找,刘家也不用一开始盯着灯笼了。 “就是河东的老张头家,老张头家里不也有一条老狗吗?就是断了一只脚,少了一只耳朵,刘三爷本看不上,但……” “你们去强买了?难道你不知道,老张头家那条狗会断脚少耳,是那年有个人贩子要抢走他儿子,是那条老狗上去拼死撕咬,才把他儿子给救了回来。”许老大夫一听这话,火气再度涌了上来。 “不是,不是,二爷爷,是老张头家里自己找到刘三爷,说愿意卖的!”许老大夫的堂孙子一见自家二爷爷一把年纪又要暴走,赶紧解释。 “当真?” “当真!老张头嫌这条老狗太老了,看家不行了,一听刘三爷悬赏五两银子,立马跑来找刘三爷。” 19 叵测、魔相 “二爷爷,我可没说谎骗您,这真不是刘三爷去逼迫老张头的,再者足足五两银子呐!当时附近街坊都有看见,而且老张头厌烦他家那条老狗又不是一天两天了,附近的几户人家,谁不知道啊?要不是徐儒士曾写文夸赞过那条老狗,让他早年逢人可以吹嘘一番,那条老狗早让老张头给宰了吃肉了,哪里还能留到今天?” 这许老大夫的堂孙子说着这话,就悄悄的看了于乔一眼,不过在看到于乔始终是一副面无表情的样子,并且一言不发后,这让他眼中略有些失望。 他可不是为了他二爷爷才特意回来的。 于是,他想了想,感觉是自己说的不够,便赶紧补充道:“刘三爷已经带人过去了,我是见人手够,才得以告了个假,特意来跟二爷爷您说这事儿。” 许老大夫闻言,不由眉头紧蹙,似乎想说什么,但张了张嘴,却又合拢,几次三番后,许老大夫只是叹了口气。 毕竟,那是人家养的狗。 不过这时,声声狗叫声从外头忽然传来。 “灯笼?”许老大夫瞬间就听出陪伴了自己三十多年,如友亦子般的那只大黄狗,想也不想,就赶紧跑了出去。 许老大夫的堂孙子一见,便看向仍坐着的于乔,一脸谄笑:“秀才爷,不如一道去看看?” “也好。”于乔点了点头。 随即于乔便和这孙子走了出去,立时看到就许老大夫没走远,而这个时候,许老大夫正大声招呼灯笼回来。 灯笼仰着脖子,冲着河对岸的偏东方向,一个劲狂吠。 于乔便看了过去。 这河并不宽,因此一眼看到对面,也将河东方向那个地方发生的事情,给尽收眼底。 于乔就看到,方才离去的刘家人,此时就在两间简陋平房前。 不过这些人都没怎么动,反而远远地站开,站得很散,似乎是为了让周边的人,能够看清楚他们刘家人并没有强买强卖,只是简单的做一笔买卖。 因此,于乔就看到,在那平房前,一个老汉手拿一根棍子,这会儿正指着一条躲得远远的黑狗。 这黑狗只有三条腿,耳朵也少了一只。 想来这无疑就是老张头家的那一只忠义之犬了! 此时,这只黑狗显得很惶恐不安。 于乔隔了老远,都清楚的看到它在发抖,抖得很厉害,一副无比恐惧的样子。但是,这只黑狗趴在地上,只是看着那个老汉,既不龇牙咧嘴,也不叫一声。 兽类遇到威胁,害怕起来,必然做困兽之斗,但这只黑狗却是压下了这一兽性。 “过来!”于乔这时听到那个老汉大吼了一声,然后将棍子藏于身后,似乎是用了往日里常见的呼狗声音,还冲着这只黑狗招了招手。 那只黑狗还在颤抖,但随着老汉的呼唤声,还是哆哆嗦嗦的站起来。 然后,摇晃着尾巴,朝着这老汉走了过去。 “汪汪!”而这个时候,许老大夫的那只灯笼,突然叫得起劲起来,甚至还显得焦急,在河岸上来回蹦着。 这只大黄狗也活了十几年,但相较于那只一眼就看出老态来的黑狗,这只大黄狗就太有活力了。 不过无人能听明白这只大黄狗在叫什么。 砰! 这是于乔没有听到,脑补出来的声音。 因为他看到那老汉在那只黑狗走过去后,就猛地将棍子从身后抽了出来,接着就是一棒子砸在了黑狗的脑袋上。 这一棍子极为用力,有血从狗嘴里流出。 呜咽一声,这只黑狗睁着眼睛,倒在地上,它看着那扔了棍子,满脸讨好之色刘三爷的老汉,似乎是在困惑为什么要杀了它? 但它终究是再也出不了声了。 年老体衰的它,一棍子就被抡死了。 “汪汪汪!”河岸边,灯笼叫了三声,然后就是呜咽了两下。 似乎是在悲伤着什么。 不过,还是无人能懂这狗叫声。 …… 屏住呼吸,于乔这会儿睁大眼,他看着这一幕,一言不发。 在他内心中,此时却有一股难以形容的情绪在酝酿,但这股情绪最终没有爆发出来,而是化作了于乔的一声呢喃自语:“世人……如魔……” “众生魔相……” 这一声落下,于乔双眼一下子呆滞,身体也跟着僵住。 于乔在原地一动不动。 然而,在此时于乔的视野中,他却“看到”自己缓缓往前走去,甚至还走在了水面上,一步一步往河对岸走去。 他想去为那只黑狗合上眼。 不过没等于乔走到河对岸,他感觉到一阵大风吹来,整个人随即就像是飞起来一般,在阵阵天旋地转间,于乔差点叫出声。 而就在这一个瞬间,于乔“醒”了过来,随后惊愕的发现,他一直站在原地,根本就没有动过。 “这是念头……” 心中仿佛乍现一道闪电,于乔顿时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他居然就在这机缘巧合间,踏入修行之人的那扇门! 但旋即,于乔就浑身一软,直接倒在了地上。 “于秀才……” “于秀才……” 意识迷糊间,于乔听到有人在呼喊他,但是他回应不了了。 …… 也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于乔再次睁开眼的时候,就发现自己躺在一座破庙里的一辆平板车上。 于乔愕然。 然后看了眼自己。 衣裳未乱,荷包还在,不仅没有瘪,还鼓了不少。 这让于乔当即就想打开来瞧个清楚。 不过这个时候不太合适,他从车板上起来,朝着此时坐在篝火边上的高和尚,以及高和尚的师父,行了一礼:“学生见过大师!” “秀才,你醒了啊?”高和尚说着,就拿起了一个陶罐,往一个竹碗里倒了一些黄褐色的汤水,拿着走过来递给于乔:“这是特意给你熬的汤药,赶紧喝了,能帮你养养神。” 于乔接过竹碗,不过没有立即喝,而是问道:“高和尚,学生到了怎么此处?” “这就说来有些话长了,贫道先理理。”高和尚先想了一下,然后才回答道:“酒醒后,贫僧知道了与秀才你干的那荒唐事。那时候正好路过,便想去瞅瞅那只狗,怎料找到地方后,看到了倒地不起的秀才你。” “那位许老大夫医术虽好,但你这根本患了病症,所以这位老大夫束手无策。” “师父一眼就看出你是剥离念头后,念头乱跑,突遇到大风,被风吹散了念头,这才导致精神虚弱,昏迷不醒。” “然后,我和师父还有事,不便久留,就带着秀才你上路了。” “对了,许老大夫说要感谢你,给你了一锭银子,贫僧就帮你塞你的荷包里去了。” 等高和尚说明缘由,于乔立即行了一个礼:“多谢大师和高和尚援手相救!” 然后将手中竹碗里的汤水一饮而尽。 这一汤药入腹,效果很显著,于乔一下子就感觉精神多了,而且有种奇妙的念头跳跃感,心中顿时清楚,这一碗汤药非同一般! 20 赊香、天弃 于乔将竹碗还了回去,就看到那老和尚忽然从怀中摸出一个干瘪无比的小包裹,然后枯干的手掌托着这个小包裹,伸了出来。 高和尚会意,伸手接过,然后一脸神情就跟看到太阳打西边出来一般,他说道:“师父,我跟您也算是有小半辈子了,这还是头一次见你这么大方啊!” 老和尚看了一眼高和尚,然后那只没伸回去的手直接握拳,又屈起二指。 一道残影闪过。 那屈起的二根指头的关节处,就敲在了高和尚那颗光头上。 这痛得高和尚脸部变形,立即就叫了起来。 “不说了,不说了,师父我以后再也不说您小气了!”高和尚捂着自己的光头,连忙退开几步,免得再被打。 老和尚状若无事的双手合十,坐在篝火前,闭着眼,嘴唇一上一下快速动着,似乎是在念经中。 高和尚则将这一个干瘪的小包裹小心翼翼的打开,然后指着包裹里头,三根只有孩童拇指长,仅牙签细的香火,对于乔说道:“秀才,这是师父的独门秘香,寺内只有师父能制作,师父平日里对此可小气得要紧,一般情况下都不会送人的……” 话没说完,高和尚脑袋上就凭空出现一个大包,痛得他抱头蹲了下去。 老和尚那干枯的身影随后才从高和尚身后显现出来。 于乔看得分明,但仍旧不知道老和尚怎么出现的。 这会儿老和尚仍旧双手合十,眼眸子微微一动,便看着高和尚慢声说道:“出家人不打诳语,徒儿,你犯戒了,回去后自领二十戒尺。” “师父,我哪犯戒了?”高和尚还蹲在地上,闻言立即就抬起头来,他没好气的怼道。 “你才说以后不再说为师小气,结果转头就跟于秀才说为师平日里小气,这不是犯戒了吗?”老和尚说着,就转过身去,又走到了那堆篝火边上坐下。 一脸呆滞的高和尚:“……” 然后高和尚便轻轻用手给了自己一嘴巴子,接着他颇为不忿的怼道:“师父,犯戒了,按寺内规矩,不是要领戒尺四十下吗?你只让我领二十下,师父你这算以权谋私,也犯戒了呀!” 老和尚闻言,只是说道:“这是念在你说了实话的份上,为你减免一半。你要是有如此虔诚佛心,那么去领四十戒尺,为师也是不介意的。” 高和尚却是一脸懵:“师父,我说了什么实话?” “为师平日里确实是不会轻易把这香火拿去送人的啊!”老和尚说着,便看向了于乔,然后说道:“于秀才,这香火中只有一根是送给你的。另外两根,一根是看在棋道人的面上赊给你的,另一根是念在你与我佛有缘的份上,才赊给你的。” 这下轮到于乔一脸呆滞了:“……” 不过于乔很快反应过来,恭敬的应了一声是,然后问道:“大师,这两根香火,不知学生要出多少银子?” “不多。”老和尚说道。 于乔顿时松了口气,他身上还有几两银子,想来买两根香火是足够了。 “二百两银子,上等银。”老和尚伸出了手指头。 于乔闻言,没有犹豫,直接问道:“大师,这香火学生能退吗?” 一百两银子一根香火,还是上等银。 这香火的价钱,也太吓人了! “念头上的伤,寻常药物,是很难养回来的。”老和尚微微笑了笑,只是如此说道。 于乔顿时熄了将香火退回去的心思,高和尚的师父既然给他三根香火,那么毫无疑问,他需要三根香火的“疗程”,才能完全恢复。 更何况,好歹免了一根香火的费用不是? 这样想想,于乔忽然就感觉自己赚了。 “实不相瞒,学生囊中羞涩,不过几两银子,却是短时间内无法凑出两百两银子来给大师了。”于乔如实说道。 “无妨,棋道人在今日天亮时来找过贫僧了,让贫僧带于秀才你一阵子。既然于秀才囊中羞涩,那么便跟着贫僧一阵子吧,每日算于秀才五两银子的工钱好了。”老和尚想立即说道。 于乔这才明白过来,难怪要带着他一块儿离开了! “多谢大师!”于乔感激的说道。 这一日五两银子,又不是当官,哪有这么高的工钱呢?这是以雇佣的名义,特意让于乔跟在他身边,学上四十天。 老和尚摆了摆手,没有说话,他往篝火里扔了几根柴火,顿时火焰涨了几分,随即他便看向高和尚吩咐道:“徒儿,那兔子想来腌制的差不多了,拿来放火上烤吧!” “好嘞!”高和尚眉飞色舞的答应道。 于乔这才发现自己刚才躺着的平板车上,有着一个瓦罐。这瓦罐上头盖着一只竹碗。 高和尚将碗拿开,伸手从里头拎出来一只没杀洗干净的一只兔子。 “贫僧师徒所修的经法,对于自身精气损耗极大,必须顿顿吃肉,方能补充一二。”老和尚见到于乔看着,便出声解释道。 于乔点了点头,这才明白过来,为什么当时他请高和尚吃饭,高和尚点明不吃素菜了。 想到这儿,于乔这才记起来,自己还不知道这位老和尚叫什么呢! 开口闭口喊大师,显得有些生分。 于是,他出声问道:“大师,请恕学生无礼,学生还不知道大师的法号,不知道大师能否告知学生?” 老和尚闻言,似乎是想了一下,才点点头,说道:“于秀才,你修的是众生魔相经,这部经文虽是八大佛经之一,但在大多数佛门中人眼中,这是一部彻头彻尾的魔经,尽管这是这帮佛门中人庸碌的关系,但于秀才你也因此能算是和贫僧一脉的……” 说到这老和尚也没有卖关子,直接就说出了自己的法号:“贫僧法号天弃僧,所修经文是弃人经,一部能和剑妖观的剑妖魔经、无常山的九子母天鬼经相提并论的阿修罗魔经。” “你一直喊贫僧大师,确实有些不妥,但喊贫僧法号,也有些不妥。因为贫僧不想和一些晃动脑袋能听到大海声音的佛门中人打架,所以……你便喊贫僧一声叔父吧!权当是贫僧占于秀才你的便宜了。” 于乔闻言,没有犹豫,立即行了一礼,说道:“学生拜见叔父!” 21 破庙、府君 前后只剩下一间遮瓦之地的破庙,也不知供奉的是谁,人走茶凉不说,连个供奉的泥塑之身都没了。 庙内的地上,枯枝败叶累了一堆,篝火则生在特意清空出来的一块空地上。 篝火已经处于半熄灭的状态,只剩下些许新扔进去的树枝因为灼热,而霹雳吧啦的,飞出一个个火星。 些许火苗随之上下跃动,但怎么也舔不到上头架起来的那一只兔子。 兔子被剥了皮,腌制了一段时间去腥,此时已经烤的滋滋冒油了,洒上香料后,一股淡淡的肉香飘过鼻端,顿时令人垂涎欲滴。 兔子是高和尚烤的。 于乔和天弃僧在一旁说着话。主要是天弃僧说,于乔听。 天弃僧在给于乔说一些锤炼念头的小窍门,和念头神魂受伤后在没有灵药宝物的情况下,如何靠自身气血来慢慢调养。 以及不同的受伤方式,处理时需要注意的地方也不同。 于乔听得获益匪浅。 因为天弃僧不时会举个例子,比如说他之前念头被风吹散了,那么就需要以一种名为“丹禾”的罕见草药,熬成汤药后,分前后两次服用。 之后再寻一处静室,点燃一炷香火或者一些特殊檀香后,静心念经,以这种静养的方式,逐次递进的去除后遗症。 而这一套静养下来,不光是能无恙痊愈,还可以让自身念头更为凝练。 这一个简单的例子后,涉及到了很多修行之人的“见闻学识”。而这种“见闻学识”,通常都是由师父传给弟子的。 修行之人中,可没有什么“常识”之说,大家敝帚自珍才是常态! 在修行之人中,还有这样一句话——不得真传,不成真法。这个真法的法,指的不光是修行之法,还有修行之人的生存方法。 “棋道人倒是有心了。”于乔不由在心中感激不已,因为若是没有这位去关照天弃僧,天弃僧会不会救他都两说…… 毕竟“丹禾”这种草药,用途很广,修行之人得到了,通常都是留着备用的。只有在碍于人情的时候,或者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会拿出来,把这草药给一个外人使用。 这也是天弃僧会让于乔喊他一声叔父的原因。 叫一声叔父,那么于乔便不是外人了。 收回思绪,于乔便佯装成出于好奇,随口一问的样子,问道:“叔父,这剑妖观的剑妖魔经,和无常山的九子母天鬼经,这两个门派的阿修罗魔经,都是什么样的经文?” “剑妖观和无常山不是门派。剑妖观来历复杂,贫僧先和你说这无常山吧!”天弃僧纠正了于乔的说法,然后说道:“无常山是一座活人无法看见,也无法进入的山,来历很神秘,有鬼仙曾试图闯入,但在山脚遇到了一具老尸,直接被那具老尸用一杆长枪钉死在无常山下。” “鬼仙?”于乔一怔。 “你莫非以为神魂,便是修行之人的尽头吗?”天弃僧见于乔一脸惊奇,不由笑了起来。 于乔瞬间明白天弃僧这番话的意思,便问道:“师父,这鬼仙就是神魂之上吗?” 天弃僧点了点头:“神魂修行有二十四关,正对应二十四节气,不过并不是熬过一年内的二十四节气就行了。而是修行之人每熬过一个节气,神魂便凝练一些,再辅以经文修行,便可一关一关突破,直至踏破神魂二十四关……便是成就了鬼仙之身!” 于乔心神震动,原来二十四节气,才是修行之人的真正修行之法,这所修经文不过护道保身,和辅助修行之法! 然后,于乔便看着天弃僧。 “鬼仙……是仙人吗?”他忍不住问道,问出这句话的时候,于乔都没注意到自己的声线都在微微颤抖。 这是激动的。 鬼仙……这可是带了仙字的啊! 而仙是什么? 仙是长生不老,逍遥自在! 若不然,怎么会有那么多人,做白日梦似的追求成仙之术呢? 对于于乔的这一个问题,天弃僧还没有回答,在一边烤兔子的高和尚就先笑了起来:“师父,哈哈哈哈,于秀才果然问了和我当初一样的问题!” “专心烤兔子,再糊了扣你口粮。”天弃僧面无表情的说道。 高和尚赶紧转过身去,继续烤他的兔子。 “鬼仙虽有仙之一字,但也不过是说得好听罢了,自古修行之人都是识字习文的,更不乏儒士才子,而读书人要面子那更是代代相传,所以……就有了鬼仙这一个说法。” 于乔听点了点头,连五谷轮回之物都有“金汁”这么高端大气上档次的称呼,就可想而知了。 天弃僧继续说道:“不过鬼仙一称,虽是美誉,但鬼仙之能,却是真的神鬼莫测。常人一旦到了知天命之年,便是命不久矣,而身死之后,便如灯灭,一了百了!” “而这鬼仙,不光是有百年阳寿,这百年阳寿没了,还有百年阴寿!死了之后,却仍如真人一般,不受任何拘束,且更为逍遥自在!” “鬼仙若是久居一地,还可形成一座森罗府。” “无论是人尸鬼,都需尊称其为府君,享受无尽香火和荣华。” “且鬼仙若是能在百年阴寿耗尽之前,窥破胎中之迷,便可转世。重生为人后,就又拥有了百年阳寿。” “这百年阳寿耗尽,便又有了百年阴寿。” 天弃僧说到这就停住了。 于乔面露惊色,他脱口而出:“这岂不是长生久视?” “鬼仙从这一理论上来说,确实如于乔你说的这样,可以长生久视。”天弃僧点了点头。 “那么无法窥破胎中之迷,就无法转世了是不是?叔父。”于乔想了想,这样问道。 “正是如此,而每多转世一次,魂魄之上便会出现一道岁轮印记。这岁轮印记,会使得下一世窥破胎中之迷难度增加!” “而大多数鬼仙,连窥破胎中之迷也办不到,两百年便是寿终了。其中佼佼者,才能活四百年之久。” 天弃僧说到这,便停顿一下,然后转口道:“不过这两百年和四百年的寿数限制,只适用于较为正派的修行之人。” 22 延寿、阴神 于乔一下子就明白了天弃僧这番话的隐藏意思。 不怎么正派的鬼仙,就会在大限将至的时候,动用一些邪门的方法,来给自己延寿。 于是他问道:“这延寿之法,没有限制的吗?” 若是没有限制,那么…… 于乔很是心动。 他已经有了功名,未来荣华富贵可期,他自然想活得更久一点。在听了那个“秀才人头落,一鼎替死鬼”的故事后,于乔以前曾有过的那些书生意气想法,已经全都没了。 现在他只想活得久一点,且活得好一点。 好赖他还有一个净化技能来着,虽然一个月只能使用一次,但这东西无疑是保命神器。 能在瞬间解除掉一切不利于他的影响! 且不管这不利影响是已经遭受的,还是将要遭受的! 这时,天弃僧开口了,直接就打断了于乔的遐想和贪念:“延寿之法,只有鬼仙才能施展,不然的话,这天下哪里还会有现在这样的景象?早就十室九空,百里不见人了!” 于乔心中顿时半是惋惜,半是庆幸。 这延寿之法,无疑是伤天害理的。 这种情况下,他若是不成鬼仙,真的是很容易就成为某位鬼仙想要延寿之时的祭品。 想到这,于乔便赶紧问道:“叔父,那对于鬼仙而言,延寿之法没有限制的吗?” “这一点,贫僧就不知道了。”天弃僧摇了摇头,但还好不是说出没有限制这话。 这时,正在烤兔子的高和尚忍不住再次插话:“关于这一点,秀才你放心。不正派的鬼仙虽然是多数,但延寿之法……却都是被秘而不宣藏起来的。而且能延寿,这种秘法自然是稀少无比,不然这天下不就早乱了套了?” 说完,高和尚就将烤好的兔子拿了过来,扯下兔子腿,分给于乔和天弃僧一只。 “师父,秀才。先吃饭,吃完再说。”说完,高和尚就对着兔子脑袋啃了起来。 于乔道了一声谢,然后尝了一口兔子肉。 这肉烤得老了,但香料放得足够多,所以吃起来还是很香的。毕竟香料一多,烤个鞋拔子都好吃。 天弃僧吃得则皱眉头,一脸的不满意,但为了不浪费,还是将手中的兔子腿给吃干净了。 是连骨头都没吐出来的那种干净,直接给咬碎了,然后吞了。 高和尚的吃法,就没有他师父天弃僧这般“豪放不羁”了,吃掉肉,扔掉骨头。 这许是弃人经修行不到家的缘故。 于乔不禁这样想到。 这时,高和尚啃完了兔子,便问道:“师父,你说那只被打死的老黑狗怎么样了?就是我们听说的那一只义犬,被一位儒士写文赞誉过的那一只。” 于乔听到高和尚这么一问,也不由上了心。 毕竟他能踏入修行之人的那扇门,剥离自身念头,也和这一只老黑狗有些许关系。 “被吃肉了呗,不然还能诈尸不成?”天弃僧面无表情的说道。 “师父,我不是问这个,你不是后来去刘家说了些什么吗?”高和尚问道。 天弃僧闻言却是摇了摇头,否认道:“贫僧去刘家没说什么话,只是去看了看那位刘老爷,看看他是怎么中的邪。” “怎么中的邪?”高和尚顿时好奇的追问起来。 “听过渔民晚归,遇浑身滴水少女那个故事吗?”天弃僧问道。 “听说啊,当时就是师父你说的,而且你还说那不是故事,那是有人勾结邪祟作恶,害死的一些无辜少女,死后怨念汇聚,又混合阴煞之气所化。这种怨煞,是最难清理的,但也不怎么害人,所以就任由它去了。”高和尚说到这,就一拍脑袋,然后问道:“师父,刘老爷是遇到了这怨煞了?可你不是说这怨煞不害人的吗?” “是不害人,常人遇到了,顶多也就身体难受一阵子,但遇到杀人凶手,那么就两说了啊!”天弃僧大有深意的说道。 “原来如此,我就说这渠府之地,好端端的,怎么会有人中邪呢?而且还是大户人家。那一头老狗的肉,炖药后,真能压下那股怨煞?”高和尚不由问道。 “岂止是能压下,还能直接打散那团怨煞,叫其不能再形成,等若魂飞魄散。”天弃僧解释道,“活过十年的老狗,已然通了人性,甚至是有了浩然正气,更何况还是本就对妖邪克制不小的黑狗。” “等等,师父,浩然正气?”高和尚忍不住说道,“师父,这不是文人才有的吗?一只狗怎么会有?” “谁和你说浩然正气是文人才有的?” “难道不是吗?我记得有句流传盛广的诗词是这么说的……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下则为河岳,上则为日星。于人曰浩然,沛乎塞苍冥。”高和尚试着背诵了一下,然后问道:“这不就说的是浩然正气吗?” “那你知道写这首词的这位,带兵打过仗吗?”天弃僧翻了翻白眼,“浩然正气,不是只靠读出读书来的。文人可以有,市井之间的杀猪屠夫也可以有,甚至是非人的禽鸟兽类。” “浩然正气,来自天地。而天地,又怎会独钟于人呢?”天弃僧反问道。 高和尚闻言,赶紧转移话题:“师父,你还没和秀才说无常山的九子母天鬼经呢!” 说完,高和尚就跑开了。 天弃僧闻言,便看向于乔,说道:“这九子母天鬼经,是从无常山上传下来的,经文诡异无比,且这一部阿修罗魔经中,就有延寿之法。不过具体如何,却是没有流传出来。” “不过这九子母天鬼经如何修行,倒是传了出来。” 说到这,天弃僧的神情就变得凝重了不少。 “这一部阿修罗魔经,修行者必须是女子之身。” “然后寻一中意郎君,以经文相辅,生下第一子,等到时机成熟,便杀死第一子” “之后转世,生下第二子。” “再转世,生第三子。” “如此,九世之后,炼化九子,成就自身的九子母天鬼之身!” “而这九子母天鬼,在传说中,是上古年间的七十二位阴神之一!” 23 诡闻、功利 阴神,是鬼仙之上。 传闻之中,阴神具有鬼仙所无法想象的力量。然而,古来今来,代代相传之中,都只有七十二位修成了阴神,而且都已经隐没在岁月的历史中,再也没有现世过了。 想来,多半是没了……这是天弃僧在给于乔解释完阴神后的一句总结性概括。 不过了解了阴神的可怖之处后,于乔忍不住问道:“那这无常山的九子母天鬼经,真能修成阴神吗?” 这般歹毒无比的阿修罗魔经,一旦修成,于乔无法想象这“九子母天鬼阴神”该有多么得恐怖残忍。 转世九次,杀死自己的亲生骨肉。 一世杀一子。 且不说其他,光是能狠下这般心肠来,历经九世,都已经完全丧失人性了。 亲生骨肉都可以杀,那么何人不能杀? 恐怕一个活人,在这九子母天鬼阴神眼中,只是宰杀好的祭品而已。 于乔不禁头皮发麻。 因为天弃僧既然将这九子母天鬼经说了出来,那么无疑……这一门九子母天鬼经是存世的,并且有人在修行这门阿修罗魔经。 “贫僧不过神魂二十三关,于乔贤侄,你问贫僧,贫僧如何知道呢?”天弃僧听到于乔这一声问话,却是好笑得摇了摇头。 于乔一怔,棋道人的手段太过通玄,而棋道人又认识天弃僧,并且亲口说天弃僧是将一门阿修罗魔经修成了无上佛法,所以在于乔潜意识之中,觉得天弃僧绝对是非常厉害的! 之前听天弃僧说到鬼仙的时候,于乔就在想,他这位刚认的叔父,多半也是一位鬼仙中人。 哪成想……惊艳如天弃僧,只是神魂二十三关! 不过,于乔转念一想,就觉得是自己坐井观天,一叶障目了,因为这神魂二十三关,也很了不得的了。 已经非常接近鬼仙了! 或许他修行一辈子,都不见得能修行到这般境界…… 于乔这么想的时候,天弃僧又说道:“不过,贫僧倒是知道有谁在修行这一门阿修罗魔经。” 于乔顿时震惊无比。 这般丧心病狂的魔经也修行,莫不是和他这位师父一样,化魔经为佛法了吗? 不然的话,他叔父都知道是谁修行了,那么那些府君鬼仙又怎么不知道呢?而面对这样能修成阴神的魔经,并且还是如此灭绝人性的,那些鬼仙恐怕不会选择视而不见,多半是出手将这威胁灭杀在萌芽中。 “是剑妖观的第三任观主,裘清雪。这也是贫僧要后说剑妖观的原因。剑妖观是因为一门剑妖魔经而形成,但很可惜,除了第一人观主修成诛仙魔身,第二任观主没能修成后,剑妖观便直接没落了,这也导致了第三任观主裘清雪不得不铤而走险,修行这一门堪称禁忌的魔经。” 天弃僧说到顿了一下,然后直接说出结局:“最终,在三百年前,惹得十二位府君鬼仙一起出手,将当时的剑妖观满门,都给屠杀干净。” 于乔心中骇然。 并且感到无比庆幸,他在此之前,从未到处打听剑妖观。 不过…… 于乔静下心来。 他生母曾说过她是剑妖观的弟子,可剑妖观已经在三百年前就被灭门了,那么他生母又是怎么回事? 难道剑妖观弟子当时幸存下来那么几个,从而保住了这一门的香火? 想到这,于乔才开口问道:“叔父,你说这剑妖观来历复杂,那么可是这剑妖观没有被灭绝,又或者那第三任观主,裘清雪没有被杀死吗?” “棋道人说你悟性过人,此时一见,果然如此。”天弃僧闻言,不由微笑点头。 指点一个聪明人,总比指点一个笨蛋要开心。 心情愉悦之下,天弃僧也愿意多说一些。 于是,天弃僧继续说道:“于乔贤侄,你说得不错。当时十二位鬼仙联手,知情的修行之人都以为剑妖观被除名了,但才过去二十几年,就有一个少年在到处打听剑妖观,刚好当时有位参与过剑妖观灭门一事的府君途径那一地,出于好奇之下,便招来了那个少年。” “询问之下,才知道那少年是一位举人,功成名就后,想要找回自己的生母,以尽孝道。不过这举人少年的生母离开他时,他还很年幼,不知道他母亲叫什么,也不知道他母亲的娘家在何处,他只记得他生母曾和他说过,她是剑妖观弟子,所以这才到处打听剑妖观……” 天弃僧说着,便看向了这会儿面无人色,神情呆滞的于乔,问道:“于乔贤侄,你这是怎么了?” “没事,叔父,可能是之前念头受伤导致的后遗症吧,我刚才有点晕的难受,不过这会儿已经好了,叔父请继续说,学生最喜听这般前人之事。”于乔强作镇定说道,且说着,他还用力挤出笑容来。 天弃僧看出来于乔是言不由衷,但也没有继续问。 毕竟于乔不是他的弟子。 虽说现在于乔喊他一声叔父,但这一声叔父,天弃僧只会在接下来四十天内答应一声。 四十天后,就要看于乔有没有让他当成侄子的价值了…… 他如此尽心教导于乔,只是想让棋道人欠他一个人情。 毕竟,那可是鬼仙的人情! 天弃僧继续说道:“那位鬼仙从那举人少年口中知道了其生母之事后,便立刻让人去搜寻这举人的生母。而那举人的生母很快就出现了,不过不是被找到的,而是主动现身。” “现身的时候,是在一个夜晚,最先出现在当地的县衙,然后逼县令派人去请来那鬼仙和那举人少年。” “县令事后第一时间就逃远了,而等到这县令回去后,就发现那位鬼仙,和那举人一齐消失不见,而那举人的生母,也是生死不知。最终,这事被那一地的县令,呈报给了朝廷。” “为此,有鬼仙借用朝廷之力,多年搜寻,但仍旧没有那举人生母的下落了,就像是人间蒸发了一样。” “如此,过了三十多年后,又出现了一个到处打听剑妖观的少年……” 24 生机、住持 听完了剑妖观的故事后,于乔整个人都有点不太好了。 他很惆怅。 怎么也无法睡着。 最后还是剥离自身念头后,念头被风吹散的后遗症发作,这才倒头睡去。 再次睁开眼的时候,天已经很亮了。 于乔见到高和尚要去打水,便连忙跟上去帮忙。 尽管拳脚功夫不精,只是略懂一二,但于乔的身子骨还是很坚实的,力气也不小。 附近有条溪流,两人要去那条溪流处打水。 走在路上,高和尚忽然说道:“秀才,你这一大早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这是怎么了?担心你的念头之伤吗?这你就放心好了,有师父的那三根香火,保你康复不说,还能让你的念头凝练不少,省去你一两年的锤炼苦功。” 我这一脸的惆怅这么明显吗? 于乔闻言,不禁愣了一下。 不过,貌似他妈要杀他,他不心事重重也难啊! “娘哎,您老千万给我生个弟弟啊……” 于乔在心中默默地祈祷着。 因为于守田不是他娘的如意郎君,是他此时的一线生机! 这九子母天鬼经很是邪门,只有和如意郎君所生的子嗣,才能够用来修炼九子母天鬼经。 一旦不是如意郎君,那么和其所生之子,便断然不行。 而被人以妾室身份纳入家门,怎么看都不像是如意郎君所为啊! 当然,这只是于乔的一番推测而已。 事实如何,他也没法保证! 只能够走一步看一步,尽人事,看天命了…… 或者,他在这接下来的二十三天内无事,而他能使用净化的情况下,他生母又刚好出现了。这样的话,于乔就能因此避免被杀了。 看着自己视野中的那一个图案,于乔这才心安了几分。 这是他最大的依仗。 “学生倒不是为此担忧,学生只是在想一件事情。为何叔父之前说,我修行了众生魔相经,便和修行了弃人经的他是一脉呢?” “秀才,这个贫僧就可以告诉你。”高和尚摸了摸自己的光头,却是笑了起来,“秀才,在你看来,这个世间,有八大佛经,三大阿修罗魔经。但在大多数佛门中人,包括不少道门中人看来,这天下,是六大佛经,四大魔经,还有九大道经。” “原来如此。”于乔微微摇头,他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这八大佛经变成六大佛经,无疑是众生魔相经被纳入魔经之属,而那一部大天龙寺的大天龙心经,则已经被毁了,只能从佛经中除名。这样一来,可不就只剩下六部佛经了? 对此,想明白的于乔,只想吐口唾沫压压惊。 他就这么莫名其妙的变成魔道中人了? 这时候,两人都听到了流水声,便赶紧上前,在溪水边简单洗漱后,各自打了一桶水回去。 回到破庙前,高和尚非常勤快的开始烧水,做早饭。 天弃僧则领着于乔,继续说一些修行之人的事情,好丰富下于乔的见闻学识。 讲到了高和尚将凉好的白粥用竹碗盛过来,天弃僧才止住不讲,然后一口将白粥喝完,便背过身去,看着天上此时的那一轮烈日,问道:“于乔贤侄,贫僧能和你说的,已经都说了,等会儿到贫僧挂单的寺庙内,切莫和他人提起贫僧的法号。” “是,学生谨记叔父教诲。”于乔恭恭敬敬的回道。 随后,三人便上路。 于乔本想和高和尚轮换着去拉那一辆平板车,结果翻过脚下一个山头,便瞧见了一个挺大的村子,村子里都有高墙黑瓦的建筑。 而在那个村子的后山上,就有一座不是很大的寺庙。 “这便是我和师父挂单修行的庙了。”高和尚指了指前头,说道:“秀才,你只管走,这车贫僧来拖就行了。” 于乔愕然,原来天弃僧和高和尚修行的寺庙,只是一座山野小庙。 他便只好向高和尚拱了拱手。 然后,他朝着天弃僧道了一声谢:“多谢叔父!” 这庙,就距离他们昨晚休息的地方虽说不是很近,但赶路的话,也不过是半个时辰就到了。 这也就是说,昨晚上天弃僧和高和尚是特意在那一座破庙内借住的。 而其目的,不无意外是为了将于乔给带入这修行之人的大门内! 若不然,何必多此一举? “贤侄不必客气,这是棋道人的人情。”天弃神说着,便往前走去。 于乔便赶紧跟上。 不多时,三人就出现在那一座山野小庙前。 然后于乔就发现,这庙尽管破旧,可真的一点也不小。 这庙有前后五个院子。 寺庙门口,还有一个小沙弥在扫地。 这小沙弥瞧见到了仿佛干尸一样的天弃僧,被吓到了一跳,然后就双手合十:“师叔祖!” 天弃僧微微点头,便走了进去。 于乔和高和尚跟进去。 然后,于乔就看到,但凡是见到了天弃僧的和尚,都会恭恭敬敬的称呼天弃僧一声师叔祖。 不过于乔有些奇怪,因为这寺庙内的和尚,都和他在鱼龙寺见过的和尚差不多。 “这寺庙内,似乎没有修行之人……”于乔忍不住出声问道。 他问话声音很轻,是刻意压低的。 “是没有,我和师父会来这,是因为刚好遇到了师父的儿时玩伴。师父的那儿时玩伴,已经成了这寺庙的住持,他认出师父后,便竭力邀请师父和我去他寺庙里住一段时间,好让他和师父叙叙旧。” “偶然一次机会,师父小露一手,整座寺庙的人就都对我们恭恭敬敬无比。之后,这老住持圆寂,师父和我本想离去,但新住持非要我们留下,所以我们就在这挂单了。” 高和尚简单的解释道。 于乔点了点头。 这时,有一名中年的胖和尚迎面走来,见到天弃僧就双手合十:“师叔,您回来啦!” “住持,这是贫僧的侄儿,他要在这住一段时日,还请住持安排个房间。”天弃僧回了一礼,然后指了指于乔。 这胖和尚住持想也不想就点了点头,答应道:“师叔请放心,这事儿抱在师侄身上!师侄一定安排的妥妥当当,让您侄儿住的舒服无比。” 高和尚一听这话,却是忍不住翻起了白眼,然后没好气道:“说吧,你是不是又惹麻烦了?” 25 香火、谨慎 “左右也不是什么大麻烦之事,就是在师叔和师弟你们走了后,有个容貌俊郎的秀才自称是慕名而来,想要请我们去他家做一场法事,为他们家驱驱邪。自我本不想答应,毕竟自家人知道自家事,但架不住他给的银子太多,我就一时冲动答应了,结果……” 这胖和尚说着,便长长的叹了口气,露出一脸忧愁和悔恨兼而有之的神色:“不曾想,这书生是个有点眼力劲的,看出法敬师弟他们几个的能耐,所以现在不光是不肯给银子,还把法敬师弟他们几个给扣住了,说是我们寺内不给他一个交代,他就把人送去衙门,当妖僧处置!” “师父走前不是都关照你们了,人怕出名猪怕壮,再者你自己什么名声,你难道心里没数?”高和尚闻言,却是更加没好气。 胖和尚伸出了三根手指,苦着脸说道:“师弟啊,这真不怪我,他说法事一成,给寺内三千两银子。” 高和尚顿时闭嘴,因为扪心自问,这三千两换他,他也心动。 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啊! 然后,他看了一眼这会儿神情略显怪异的胖和尚,很是惊奇的问道:“你这是领罚了吗?” “正是。” 胖和尚说着就脱下了身上的纳衣,结果扯动了伤势,好一阵龇牙咧嘴。 他转过身来。 于乔这才看到,在这胖和尚白白胖胖的背上,有着一道道伤痕。这些伤口看起来不是很深,然而尽管上了厚厚一层药,但这血还是在慢慢的渗出来。 “是我连累了法敬师弟他们几个,身为住持,我该罚。三十荆藤鞭,一鞭不少。”这胖和尚这时候说道。 于乔听到荆藤鞭,不禁倒吸了一口冷气! 因为这荆藤鞭可不是寻常的鞭子,通常衙门惩罚人的时候,都不到这种鞭子!只有在衙门遇到了需要严刑拷打的时候,才会取出这荆藤鞭来。 这种荆藤鞭一鞭子下去,若是用尽全力,能直接扯掉犯人身上的一层皮肉! 体质弱的人,一二十鞭下去,就奄奄一息了。 一般的壮汉,也抗不过五十鞭子。 这荆藤鞭,可以说是白骨累累也不为过!也因此凶名远播。 于乔看着这胖住持,心中不由若有所思,他之前还有些感觉匪夷所思,就算是看在故人面前,像他叔父这样的高人,也不该留在这样的乡野小庙里啊! 浅水养不出真龙啊! 但现在,于乔觉得自己有些明白了,为什么像他叔父这样的一位高人,愿意在这样一座乡野小庙里修行了…… 住持犯错,居然直接自领鞭罚! 还是荆藤鞭。 在这样一个等级制度森严的地方,这就尤为可贵了! 这个世界的佛,可从来没说过众生平等这句话,只说过念经礼佛时佩戴的念珠等佛宝,越是用珍贵之物来打造,念经礼佛的效果就越好! 这也导致了这个世界的寺庙,都格外追求黄金、珠宝等珍贵之物,比如这佛珠,大多为沉香佛珠、玛瑙佛珠等,寻常的木质佛珠,都是用来送给香客的。 而但凡是个有香火的寺庙,多多少少都会有一尊金佛! 虽然这种金佛所用黄金可能不会很纯,但绝不会是泥塑贴金!更不会是中空的! 是实打实的一尊金佛! 价值连城。 “行了,贫僧知道了,会去处理的……只不过,贫僧一个老和尚,说话对方也不一定会听。他开口三千两银子,这三千两可不是什么小数目,县中大户人家,都不一定能拿出这三千两银子来啊!所以住持,这一事……你要好想想。”天弃僧这时候出声,缓缓说道。 “多谢师叔,多谢师叔!师叔尽力即可,师侄不敢强求!”这胖和尚住持顿时面露狂喜之色,整个人因为激动,面部肌肉都抖动起来。 然后,这胖和尚住持就对着于乔双手合十,“书生,稍后会有寺内弟子带你去看住处。” 说完这些话,这胖和尚住持就告辞。 等这胖和尚一走,高和尚就忍不住开口道:“师父,又要替这死胖子擦屁股吗?你不累,我都累了啊!” “他师父与我交情不浅……”天弃僧轻叹口气。 高和尚顿时翻起了白眼。 不过这时,天弃僧又继续说道:“但这是最后一次了。他师父圆寂前送给贫僧那一卷上古佛经,对贫僧踏过二十四关助力很大,只不过需要百年香火之力,才能让贫僧一窥这佛经真文。而刚好,贫僧算到,这座寺庙就有九十九年香火。并且在这两日后,就满百年之期了。” 冷不丁听到这番话,莫名感觉自己脸被打得略有些疼的于乔:“……” 说好的感人故交兄弟情呢? 怎么突然间就没了? 原来不是因为什么这座乡野小庙有佛家气度,而是因为那一卷上古佛经,需要这寺庙的百年香火之力! 他叔父之所以会留在这座寺庙里,只是因为眼下这香火,还不够百年! 于乔颇有些一言难尽的感觉。 “徒儿,于乔贤侄,你们需谨记,修行之人,自身功力,才是一切根本。不然的话,就算前人为其百般算计来了两年的庇护,也不过是庇护到了狗身上。”天弃僧这时突然说教起来。 于乔能听明白,天弃僧这番话,暗指的就是方才那位住持。 于是他想也不想,连忙应是。 管他师父的目的是什么,他反正只是来跟着修行的! 作为一个半路出家的,这修行之人的东西,很多他都是睁眼瞎,需要好好恶补一番。 不过高和尚听了天弃僧这番话,却是连翻白眼:“师父,这话我都听你讲了好多次了,你看看我,修行的多认真啊!而且,我已经熬过了五个节气了,要不是错过了‘清明’节气,只得等到来年再去熬节气,我早已经修成神魂……” 高和尚这番话没说完,就被他师父天弃僧打断了:“没错过‘清明’,贫僧来年就可以给你上坟了。” 高和尚顿时一脸窘迫:“师父,哪有你这么咒你弟子的?” “我哪里咒你了?”天弃僧双手负于身后,遥遥望着明净如洗的蔚蓝天空,没好气的说道:“你熬这五个节气,可是熬了整整五年!哪一年不是掐着时间,去熬这最容易熬过去的‘春分’节气,然后咸鱼到来年?啊呸,还熬‘清明’节气,真有这胆,怎么不去考虑下即将到来的‘小暑’节气?” 高和尚转过头去,装模作样的左顾右盼,不过仍旧嘴硬道:“师父,我这叫谨慎!逆天修行,当时刻如履薄冰!我辈修行之人,就该谨慎小心一些!” 26 作秀、垢寺 天弃僧举手作势要打。 高和尚眼见不妙,拔腿就跑,边跑边说道:“师父,我去把东西准备,然后去看看死胖子安排秀才住在哪儿。” 这道理找的一点毛病都没有。 见状,天弃僧就摇了摇头,一副无奈样子的收回了手。 实际上,他也不是真要打。 只不过是他这弟子嘴太欠了,让他这个当师父的,面子有些挂不住。 你像旁边的于秀才一样应一声是会死吗? 天弃僧没好气的想着,就看向了于乔,说道:“那住持法号法明,这虽是一座佛寺,但实则脏污纳垢,甚至还有冤魂。” 听到天弃僧这样说,于乔顿时露出一脸惊色,他有些难以置信,不过想到了高和尚,于乔没有露出怀疑之色,只是做出一副洗耳恭听的姿势。 于乔这一番姿态,顿时这让天弃僧心里头舒服了。 于是就带着于乔去了僧舍,然后于乔讲起了这座寺庙的故事。 这座寺庙,名为临山寺。虽让只是一座乡野小庙,但或许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的缘故,里头的恩恩怨怨,真是让人听着都头疼…… 以及不寒而栗。 法明其实是上任住持,也就是天弃僧那故人的儿子。 因此,上任住持就过于宠溺这个弟子。 毕竟,这是其独苗啊! 就这样,上任住持私心作祟之下,加上年事已高,命不久矣,唯恐他人超过他儿子,使得法明难以服众,便暗中布下陷阱,不惜赶走或打死了寺内修出了神魂了几人…… 以至于,这一座明明有完整传承的佛门寺庙,眼下硬是连一个修行之人都没了! 而法明虽然由于畏惧节气的劫难,没有修行,但出于贪图享受的想法,不折手段之下,倒是还真为寺内弄来了不少财物,这勉强让法明能够服众,加上有天弃僧这位高人在,让法明坐稳了住持之位。 不过也因此,这附近的乡邻,都知道这里有一座有些手段,但贪婪无比的佛门恶寺。 “那他自领的鞭子?”于乔不由错愕。 这不像是一个贪生怕死又好享受之人能做出来的事情啊? 天弃僧指了指一旁的墙上。 于乔这才看到,这墙上居然有一条鞭子。 鞭子上遍布倒刺,看起来就瘆人无比。这正是荆藤鞭! “于乔贤侄,这寺内的荆藤鞭,只有这一条,高明月这小子当初瞧着好奇,便偷偷拿了过来,后来忘了还回去,就一直放在这里了。”天弃僧说道。 于乔看着这鞭子上的些许尘埃,立马明白过来,那胖和尚住持法明,刚才只不过是在作秀! 伪造出来的荆藤鞭伤势罢了! 其目的是什么,于乔也能猜出来,无非就是想用这伤势,糊弄一下天弃僧,想让天弃僧出面,去解决这一件事情罢了。 “叔父,这……”于乔这还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难怪那胖和尚住持法明背上的伤势看起来很严重,敷了药都还在渗血,但却不是很深的样子…… 荆藤鞭一鞭子下去,可是能扯掉一整块肉的!于乔想到这,就不由有些认同高和尚的说法了。 修行之人,是该谨慎小心一些! 当时刻如履薄冰。 他是听说过荆藤鞭的,可方才大意之下,居然没有看出来! 于乔为之深深反省起来。 这实在是太不应该了,他可是一位秀才,能做得锦绣文章的秀才!居然这般不小心! 谨慎,从这一刻起,就要开始谨慎起来。 默默下定决定的于乔,就听天弃僧说道:“这也只是小事罢了,贫僧要抽走他家的百年香火之力,到那时候没了香火之力庇护,这寺庙就再也防备不了鬼祟。虽说这地方也没什么鬼祟,但终究算是贫僧欠他们的。这一次再帮他们收拾一下,就当是了解这因果了。” 于乔自然是连连点头,他可没高明月那般头铁。 “这临山寺是个静养的好地方,于乔贤侄,你便安心静养吧。”天弃僧又说道。 “是,叔父。” 片刻后,有一个小沙弥跑过来,就是之前在寺门口扫地那个,让于乔跟他过去,说是住处帮他收拾好了。 于乔过去后,发现居然是一个独处的小院子。 “书生请进,住持说了,你是贵客,不能怠慢,所以我给你收拾了最好的住处。”小沙弥将于乔带到后,没有立即离去,而是双手合十,一副讨喜样子的如此说道。 于乔看了他一眼,心里有数,他一个小沙弥哪来的资格选择收拾什么房间啊?更何况还是这么一处特意用来招待贵客的院子! 这小沙弥这说,意思很明显。 于是,于乔便从荷包里摸出三个铜子,递给这小沙弥。 “小师父,多谢了。”他说道。 这小沙弥闻言,却只是看了于乔手里一眼,顿时脸上露出嫌弃之色,似乎想说什么,但想到了什么,就闷闷的抓走三个铜子,轻哼一声转身走了。 于乔:“……” 愣了一下,于乔微微摇头,由小见大,他算是对这临山寺心里有数了,他叔父那一番说辞,可能还是往好了说的。 一个小沙弥都如此,那么其他的僧人呢? 那位住持法明呢? 他随即走进了院子里,可能是为了要赏钱,这院子收拾的很是不错。 于乔找了一个靠内的房间,隔音效果比较好后,就先出去将院子门关上,这才回来关上了门窗,点上一根香火。 然后,于乔盘膝而坐,低声念诵众生魔相经。 随着经文声如蚊呐般响起,那丝丝缕缕的香火,居然像是有了灵性一般,主动钻进了于乔的鼻子里。 而随着这些香火气息的钻入,于乔的面色顿时变得红润起来。 这一刻,于乔又有了当初在那个阳世阴间的感觉,身体轻飘飘的,一跃之下,好似飞起来了一样。 就这样,也不知飘荡了多久后,于乔突然感觉自身越来越重,然后慢慢落到了地面上。 而这时,于乔听到了很细微的脚步声。 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 但听这脚步声,却是往自己这边过来的。 于是,于乔一下子睁开了双眼。 27 纲常、吃肉 然后,于乔就听到了有人在敲院门的声音。 笃笃—— 敲门声并不是很响,甚至可以说非常轻,就像那敲门声唯恐惊扰了院子里的人一样。 若不是于乔之前在那种状态下听到了脚步声,所以这会儿凝神留意,恐怕他是绝不会听到这脚步声了。 这让于乔略有些奇怪,谁敲门这么敲啊? 于乔不由想了一下。 “莫不是高和尚?”于乔自语一声,这是他根据他叔父天弃僧所说的,进而推测出来的。 他现在使用的是天弃僧教他的静养法。 那么作为天弃僧唯一弟子的高和尚,自然清楚不能打扰到他,所以才用这种特殊的敲门方式? 因为他的静养过程还没结束,始终处于仿佛在飘的状态,是听不到这敲门声的。 于乔便看了一眼香炉,才发现香炉的那一根香火早就燃烧尽了,原来他这第一次静养早就结束了。 于是,于乔走了出去。 他走出去后,发现还真是高和尚。站在院门上,冲着他微微点头示意。 “高和尚,你找学生有什么事吗?若是帮你去探一探叔父的口风的话,那么学生可以去试一试。”于乔招呼一声,便如此说道。 他以为高和尚是来让自己帮他去向天弃僧求情的。 毕竟高和尚比他更像个杠精! 哪天没和他师父天弃僧怼起来过?也亏得天弃僧不讲究朝廷那一套死板无比的规矩礼法,不然就高和尚这样的,放其他寺庙里,坟头草都不知道多少高了。 不敬师长,是忤逆之罪! 按朝廷律令,严重者可以直接打死,且朝廷不会为此追究打死人的凶手。 所以,于乔至今见过的师徒相处模式,从泥瓦木工匠,到释道儒,无一不是严肃苛板无比的。 做师父的这一方苛刻严厉,且可任意使唤徒弟,完全将徒弟当奴隶使唤的,也是不胜枚举。 而做徒弟的这一方,就只能任劳任怨,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要是敢还嘴,那么便是忤逆之罪! 于乔就曾亲眼看到过,有一位木匠的徒弟,被他师父给使唤得过劳死了!那个年纪不大的小木工吐血身亡的场景,于乔至今都是记忆犹新。 也因此,于乔装了好些年的“书呆子”。 其实说起来,这给读书人、道士和和尚当弟子的,还算好的,至少需要劳作的地方很少,其大多数都可以不事生产,只需要乖乖听师父话就好。 这给木匠、泥瓦匠、铁匠等需要劳力行业的人当学徒,那么这日子,和当牛做马相比,也不逞多让了! 因为朝廷律令规定,师父不可以不教给徒弟任何东西,但既然拜了人家为师父,那么无论师父说什么,都必须去听! 除非这个师父想造反! 为此,哪怕一个木匠想要收徒,都需要经过当地衙门的登记。这样一来,一旦给人家当了学徒,便是连逃跑也做不到。 因为一逃跑,衙门就可以颁布通缉令,当死刑犯论处。无论谁拿着这学徒的人头来衙门,都可以领到赏钱,包括这学徒的师父。 而之所以会出现这样一条律令,跟整个朝廷的律法有关。 君臣纲。 父子纲。 夫妻纲。 都是这一套。 君可以不仁,但做臣子的必须无条件遵从。 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 而做父母的,可以对孩子不管不顾,甚至任其自生自灭也可以,但为人子女的,必须听从父母的任何吩咐! 不得违背! 父母要你嫁给谁,你就必须嫁给谁! 否则就是忤逆! 当然,大多数情况下,做母亲的,都是心疼子女的。 然而,在这父子纲上,还有妻子必须无条件服从丈夫的律令规定! 丈夫可以不仁,但妻子不能不忠。 总之,在以前的于乔看来,这个朝廷有病……还是病得不清那种。这样做就不怕底下人造反吗? 怎么完全是一方面无条件付出,被彻底剥削呢? 真把天下人当舔狗不成? 但在听天弃僧讲了那个关于“秀才人头落,一鼎替死鬼”的故事后,于乔心里有数了。 不是朝廷有病,而是这朝廷……有鬼!!! 而朝廷的科举功名,从乡试、府试、殿试,能够金榜题名者,其实在参考之初就已经全都确定了。 因为这关系到了整个朝廷最基础的一部分构造。 这些功名,便是用来控制作为朝廷基础的县中大户的。 既然是控制,那么就不可能一味地给与好处,只要朝廷之上有人发现哪个地方的县中大户不太对劲,便会兴起各种血案,各种牵连案和屠杀案,便是由此而来。 其中冤死者,不知有多少,可以说年年都有。 这叫打一棒子,给一甜枣。 而有时候,当地的县中大户没有什么异样,但偏偏恰逢其时,遇到哪位菩萨或者真君需要一批“血食”时,就会弄一批替死鬼出来。 秀才人数最多,所以替死鬼通常是在乡试中出现。 就在于乔这么寻思的时候,却听高和尚说道:“这倒不用,师父就是说话难听一点而已。贫僧来找你,是在饭堂未曾见到你,就知道你少那些沙弥银子,他们没和你说用饭的时间,想要恶心你一番。不过也正好,你若是被惊扰了静养,反倒是不美。” 高和尚这话是瞧着于乔的脸色说的。 这会儿,于乔看起来精神十足,显然是念头所受之伤已经大为好转。 “哦?”于乔闻言,不禁发出诧异的声音,他想了想,问道:“高和尚,你怎么知道学生少给那沙弥银子了?他们没和我说用饭的时间在,这又是怎么回事?” “临山寺一天只吃两顿,两餐都有肉,一顿在凌晨,一顿是太阳下山前。而过了这个点,饭堂里就没吃的了,只能挨饿到天亮。”高和尚说着就挠了挠自己的光头,“至于贫僧怎么知道那群沙弥没和你说,嘿,贫僧在这临山寺打得第一次架,就是因为这。” 于乔无言以对,这还真是一座垢寺。 当即,他和高和尚前去用饭。 毕竟,有肉吃啊! 不过到了饭堂,却只看到素菜,于乔诧异,他看向高和尚,发现这位也是一脸懵。 而没等高和尚过去问人,就有一和尚走了进来,示意饭堂内的僧众安静后,开口说道:“住持说了,明儿或者后日有贵客来寺内上香,因为不确定贵客到底什么时候来,所以自今日起,寺内一律吃素,等贵客走后,再开荤。当然,按照惯例,贵客一走,寺内众僧,可人手一两银子,作为这几日肚子里没油水的补偿。” 一听这话,饭堂内的僧众顿时脸上不愉尽去,且齐声应道:“谨遵住持法旨。” 28 恶犬、姑娘 于乔不由看了高和尚一眼,正巧高和尚也看向了他,两人皆从对方眼中看到了那种一言难尽的意味,于是两人勾肩搭背的走出了饭堂。 “高和尚,这寺外有买肉食的地方吗?” “有啊,附近我有几家猎户,正巧今儿寺内不吃肉,我们赶紧过去,想来买到肉。”高和尚信誓旦旦的保证道。 于乔点了点头,然后心里头不由琢磨出一个结论来——这三大阿修罗魔经之一的弃人经,修行起来,一定很费肉。 要不然,怎么会一顿肉不吃都不行? 到了天黑的时候,于乔已经吃上了肉。 如高和尚所说的,这附近的猎户家中,确实还有多余的肉。看来这高和尚往日里,没少去买肉,要不然也不会这般门儿清。 点了一根香,于乔已经开始第二次静养了。 随着夜色越发浓郁,于乔的房间之中,开始变得伸手不见五指,那丝丝缕缕的香火气息,如在响应于乔的念经声,缓缓没入他的体内。 一呼一吸,无不顺应自然。 这一夜,很快过去。 第二天一大早起来,于乔就看到高和尚在炖肉粥了,那一股肉香味,弥漫了整座寺庙,惹得住持法明袈裟都没穿好,便急匆匆跑了过来。 这胖和尚不是来蹭吃的,而是提醒高和尚把吃过肉的痕迹处理好,免得叫今儿有可能来的贵客起疑心。 “看样子这贵客一定很大方,要不然这胖子不会这么急。”高和尚给于乔盛了一碗肉粥后这样说道,然后他点了点头,似乎想到了什么,一脸认真的说道:“等贫僧来年熬过了第六个‘春分’节气,修成神魂之后,贫僧也去修建一座寺庙。这寺庙,简直就是一棵摇钱树啊!” 说完,高和尚拍拍于乔的肩膀,“到时候,秀才你记得来给我题词啊!” “一定,一定。”于乔连声答应,心中则直翻白眼。 万万没想到,往日里只是杠精的高和尚,居然还是个逗比? 于乔心中吐槽着。 不过旋即,在他脑海中就冷不丁蹿出来一组画面。 那是他在参加乡试前,去鱼龙寺烧香时的场景。 像他这样的一个庶出子弟,都咬着牙打肿脸充胖子,往功德箱里扔了一锭银子,那么其他人呢? 那些嫡系,岂不是要比他捐的银子至少多十倍?那帮孙子可比他有钱多了! 嘶—— 这么说来,这寺庙还真是一棵摇钱树啊! 想到这儿,于乔心里头开始琢磨,他要不要在高和尚修建寺庙的时候,资助一下,好分个红利什么的? 就在于乔这么想的时候,天弃僧的声音传来:“吃好之后,拿上东西,徒儿,你随为师下山。” 于乔看过去,见到的却只是天弃僧的背影。 且已经走远。 “好嘞。”高和尚则是一口答应,然后他将自己碗里的肉粥一饮而尽。 放下碗后,高和尚没有立即走,而是指了指摆在一边上的竹篓和镐头对于乔说道:“师父昨天和你讲了丹禾这一种草药的珍贵性,但这草药有多珍贵……嘿嘿,秀才,你不亲身体会一下,你是绝对感觉不出来的!” “而恰巧,这寺庙附近的地貌风水,师父早就观察过了,能长出丹禾来,不如你今日去挖一下如何?挖到了的话,只有一株,那么你和我们对半分。一株以上的话,留给我们一株,其余全归你。” 于乔没有拒绝,他点了点头:“叔父说我连续用掉了两根香火,过于急促,不利于养伤,正好让我今天多走动一下,练练拳法。” 高和尚便又那一张手绘地图给他。 这是天弃僧手绘的,只有这附近的山势走向,其中能孕育出丹禾草药来的地方,都特意留白了。 于乔见手绘地图如此清晰,便没有立马去寻找丹禾草药,而是又准备了一番,带足了水和干粮,才走出临山寺的庙门。 然后,于乔万分庆幸自己准备充足。 他在这附近的山林里兜兜转转走了三个多时辰,去两处可能出现丹禾草药的地方挖了,结果只挖到一株有三四年年份的人参,这虽然也算是较为名贵的草药,三四年年份,勉强能泡个茶什么的,但和丹禾完全没得比。 要不是没办法种回去,于乔都不会把这一株人参放竹篓里。 喝了一口水,于乔大口喘着气。 他这会儿对丹禾草药的珍贵程度,心里已经有数了。 念头受伤用得着这草药,制作特殊香火也用得着这草药,神魂修炼没准还用得着这草药……恐怕这丹禾草药,在修行之人当中,还可以充当银子的用处啊! 这么想的时候,于乔忽然发现就近的地方,传来了一阵人声。 出于好奇,他便探头一瞧。 然后,他就看到那下方居然是一条被废弃了的前朝官道。 官道上,此时有几个人骑着马,团团围住了两名骑马的女子。 这两名女子,模样娇俏秀丽,而围着她们的,一名身穿华服的少公子,一副桀骜不驯的模样,其余的人像是这少公子的随从。 而就在这少公子身旁,还有两头黑色的恶犬,此时冲着那两女子龇牙咧嘴着,一副凶恶模样。 瞧着这一幕,摆明就是了带着恶犬的无良大少,欺负良家妇女啊! 于是,于乔没有犹豫的缩回了头。 不成想,那两条恶犬灵敏无比,一下子注意到了于乔这边,随着两声犬吠,当即就有那恶少的随从喊道:“是谁!是谁在那边!快出来!不出来我们放箭了!” 听到这一声,让已经跑出几步的于乔一下子停住了脚步。 感受着寒芒在背的感觉,于乔急忙大喊道:“学生于乔,为渠府秀才,暂且住在临山寺内,无意路过。” “秀才?放下!都把箭放下!”之前喊话那人,再次喊道:“那边的秀才,请出来一见,这位是是州牧大人家的三公子。” 州牧? 于乔倒吸一口气,想到自己刚才自报家门了,便只好硬着头皮走了出去,整理了一下穿戴后,双手抱拳:“学生见过三公子!见过两位姑娘!见过诸位!” 他把在场的人都问候了一遍,表明自己真的只是路过,千万别射他!要射,就射那两姑娘去…… 29 作诗、玉指 于乔这一番见礼后,却没人搭理他。 之前喊话的州牧家的三公子随从,则是将于乔上下打量一番后,才皱着眉头开口:“你真是秀才?” “这是学生的秀才文书!”于乔明白他为什么这么说,便直接拿出了自己的文书,示意对方来验证。 然后,于乔指了指自己背上的竹篓,不急不缓的说道:“学生之所以这一番打扮,是因为学生的叔父是修行之人,他说这山里或许会有丹禾,所以让学生试着挖一下,不过学生只挖到了一株三四年年份的人参而已。” 说着,于乔已经打开了自己的竹篓,里头除了一把镐头外,便只有一根食指粗细的野人参。 这会儿,听到于乔的这一番解释,那两名女子便纷纷看了过来。 这两女子的年龄看起来都不大,脸上还有些稚气,梳着人妇的发髻,不过这不足为奇,于乔这个年纪的女子,已经是两三个孩子的母亲都有很多,想来是这两女子都已经嫁人的缘故。 她们当中,一位模样娇俏秀丽,此时正凑到另一女子耳边,似乎是在小声说着什么话。 而另一女子面容妩媚,眼波流转间便有丝丝魅意,撩人无比。 她听着身边女子这会儿说的悄悄话,却是瞪了过去,翻了翻白眼,然后她朱唇轻启,微微动了动,似乎也说了些话。 不过,她们到底说了什么,却是从始至终,都没人能听见。 这个时候,于乔的文书已经被那随从看过了,这随从就冲那位州牧家的三公子高声喊道:“三公子,确实是渠府的文书,这位秀才还是乡试榜首!” “哦?”听到自家随从这番话,这位州牧家的三公子总算是将目光从那两女子身上挪开,转移到了于乔身上。 他看了一眼于乔后,忽然轻笑一声,然后拿鞭子指了指那两美貌女子,冲着于乔说道:“那边的秀才,看着她们,你是不是很想英雄救美,好一亲香泽啊?” 不,本秀才爷一点也不想! 这是瞬间出现在于乔心头的回答。 旁人死活,与他何干? 于乔正想将把这一番话心里话给加点修饰词,用委婉语气说出来,就听这位州牧家的三公子接着说道:“那好,本公子就给你这个榜首秀才一个机会!让你能够雄救美!” 于乔顿时愣住了:“……” 给他机会? 他不要啊! 你哪只眼看出来本秀才爷想英雄救美来着? 要不是你们说要放箭,你以为我会出来? 于乔内心深处,这会儿真的是非常一言难尽,他颇为抓狂的在心中咆哮着,他真想把这番话说出口! 但是,于乔深知这帮权贵子弟最注重颜面。 你若是在他说话的时候,未经过他的允许,就直接开口打断他的话……那么,被对方打个半死都是轻的! 因为会被对方认为是在挑衅他! 所以,于乔只好耐心的等这州牧家的瞎子三公子把话说完。 “你是乡试榜首,那么文采一定很好!这样吧,你不如作一首诗,或者一首词,要是让本公子满意,本公子就放了你们,如何?” 闻言,于乔又是一愣:“……” 他还以为这州牧家的瞎子三公子想戏弄他一番,然后达到让其心情愉悦起来的变态想法,但万万没想到……是让他作一首诗词? 这州牧家的瞎子三公子,这莫不是晃动脑袋能听到大海的声音吗? 于乔心中直翻白眼。 “怎么?你作不了出来吗?”州牧家的三公子冷笑起来。 “三公子你未给学生题目,学生不敢擅自做主,自行命题作诗作词。”于乔连忙用一副谄媚嘴脸如此说道。 州牧家的三公子微微点头,然后他眉头一挑,指了指自己,说道:“既然秀才你还等着本公子出题?那么,就以本公子为题如何?” “请三公子稍等片刻。”于乔行了一礼,然后走了三步,好似在沉吟,随即又走了四步,便一甩袖子,微微抬头望着远处,口中吟诵道:“轻薄儿,面如玉,紫陌春风缠马足。” 顿了一顿,于乔装模作样的看了这州牧家的三公子一眼后,继续念道:“双镫悬金缕鹘飞,长衫刺雪生犀束。” 然后是越念越快。 “绿槐夹道阴初成,珊瑚几节敌流星。” “红肌拂拂酒光狞,当街背拉金吾行。” “朝游冬冬鼓声发,暮游冬冬鼓声绝。” “入门不肯自升堂,美人扶踏金阶月。” 念完之后,于乔抱拳一礼,冲着州牧家的三公子,一脸惭愧的说道:“学生才疏学浅,微末诗词,不足以用来赞誉三公子,还请三公子见谅!” 于乔这一番话,说得语气无比诚恳,这听起来……就像真的一样。 而这会儿,这位州牧家的三公子一脸懵逼,他不能说是不学无术,些许文字功底还是有的,但是……他没听懂这首诗词说的是什么? 于是他看了一眼身边的随从。 随从顿时苦着一张脸,他能明白自家公子是什么意思,是在问他这首诗词的意思但是……他要是听得懂,他还用得着给人当奴仆? 不过终究是在州牧府待久了,于是他想了想,说道:“公子,这轻薄儿,面如玉,想来是夸公子容貌俊朗!这长衫刺雪,说的应该是白色的长衫,这般衣物,只有贵人才能穿。” 说到这,随从心中不由生出一种恍然大悟感——原来这首诗词,就是在夸自家公子俊朗华贵啊! 当即,这随从知道自己该怎么说了。 “公子,这珊瑚是宝物,而这美人……” 不等随从说完,这位州牧家的三公子就一拂袖子,让随从闭嘴,然后看着于乔,一脸笑容的说道:“秀才,你这首诗词不错!看得出来,你很用心了!好,既然你做了这么一首诗词,那么本公子言而有信!对了,秀才,你对外不能说这首诗词是你做的,不然的话,本公子知道了,可饶不了你!我们走!” 说完,这位州牧家的三公子就一拉马缰绳。 他这次出来是散心的,因为他的大哥要过寿辰,他不知道该送什么礼物好,这首诗词正好让他拿出来,在他大哥面前秀一秀。 他大哥平素最喜文墨! 想来这首诗词他大哥听了,一定会欢喜的不得了! 马行犬奔,一转眼的功夫,这一行人就没了踪影,只剩下那两女子,这会儿正看着于乔。 忽的,那模样娇俏秀丽的女子用一根青葱玉指,指了指于乔,娇笑道:“你这秀才,也忒坏了!哪有你这样,当着人面骂人家的?” 30 聊斋、王妃 于乔一听这话,他目光不由微微转动,然后心中立即蹿出来一个想法:这娘们……貌似不太对劲啊! 他虽然确实是当着人家的面,借这一首诗词在骂这位州牧家的瞎子三公子,是个只知道吃喝玩乐的酒囊饭袋。但是就算是听出来了,于情于理,也不该就这样说出口啊!毕竟自己怎么算,都是“救了”她们两个。 可不光是说出来了,听这女子的语气,分明是不把她自己当成“当事人”看啊! 就像她只是在一旁瞧热闹而已? 一个女子,被一个纨绔恶少,带着人一番围追堵截,且被逼到了这荒山野岭之地,还能有如此心态? 念及此,于乔顿时想到这州牧家的瞎子三公子突然让他作诗词,而不是光天化日之下做一些禽兽之事…… 顿时,于乔冷汗直冒。 荒山野岭,美貌女子……这两个词在他脑海中浮现出来,这让于乔越发的心中不安起来。 他已经遇到了疑似聊斋锦瑟篇中主角,那个叫王沂的小白脸书生,那么谁能保证,这里不是聊斋世界呢? 而在聊斋,荒山野岭遇到美貌女子,那多半是遇到了不是人的玩意儿…… 咽了口唾沫,于乔强作镇定。 然后,他规规矩矩的行了一礼,特意转过头去,不去看那两女子,宛如一个腐儒般,于乔这才开口说道:“两位姑娘,眼下天色不早了,这路上不安全了,还是早些回去吧!学生也要去临山寺找叔父去了,就此失礼先行一步了。” 话没说完,于乔人已经走远。 瞧着于乔跟逃跑似的离去,那模样娇俏秀丽的女子不由喊道:“那秀才,你跑什么呀!我们还没谢谢你呢!” “二位不必如此,学生也不过是自救罢了,谈不上救了二位。”于乔边走边回应,他脚下速度是一点也没缓下来。 “那秀才你也不必跑啊?而且还看都不看我们,你什么意思?是嫌弃我们长得丑吗?”那模样娇俏秀丽的女子还在喊话。 “不敢,是学生真的有急事!而学生为什么不看二位,是因为二位已经嫁做人妇,子曾经曰过,非礼勿视,所以学生不敢看两位姑娘。再者,学生是怕在这与两位姑娘待久了,若是被人瞧见了,传出些什么闲话,会对两位姑娘不利。” 于乔这一番话是现找的借口,但完全都是有理有据,毕竟于乔再怎么说,也是死读书了十来年。 看到于乔已经跑进了山,那模样娇俏秀丽的女子就不喊话了,只是看着身边容貌妩媚的女子,一脸困惑,很是不解的说道:“姐姐,这秀才为什么说我嫁人了?” “谁让你个傻子非要和我梳一样发髻?”容貌妩媚的女子白了她一眼,“这是嫁了人才能梳的,你娘没和你说过吗?” “我爹娘死的早,我是我哥带大的。”模样娇俏秀丽的女子不由挠了挠头,显得有些娇憨。 “那你嫂子也没教过你这些?” “我哥早年出事,丢了一条胳膊,脸也被毁了,偏偏心高气傲,非门当户对才肯娶,所以还在打光棍……”模样娇俏秀丽的女子一副越说越来气的样子。 容貌妩媚的女子顿时眼中露出怜悯之色,她本就跟这个萍水相逢的妹子很合得来,闻言不由说道:“那以后你跟着我吧,这些我来教你。不过,你哥过去都教你些什么?” 模样娇俏秀丽的女子想了想,然后不好意思的说道:“杀人下毒,挖坟放火。” 容貌妩媚的女子:“……” 这时,模样娇俏秀丽的女子,一脸好奇的问道:“姐姐,你是什么人呀?能告诉我吗?还有你来渠府做什么的呀?” “我嘛……可以告诉你,只不过你得先告诉我,你来渠府做什么?”容貌妩媚的女子出于小心谨慎,没有直接说。 “我是来渠府砍一个叫谭孟河的镖师,他就是害我哥丢了一条胳膊的人。我哥嘴硬又倔,还死要面子,认为自己当年那一件事也有错,加上他们还拜了把子,所以不肯来找谭孟河的麻烦。可是他在借酒浇愁的时候,不只一次破口大骂这个谭孟河的,所以我这个当妹妹的,就帮他来报仇啦!” 模样娇俏秀丽的女子,倒是没什么心机,一股脑儿全说了。 “这么说,你其实是偷跑出来呀?那倒是和我一样。”容貌妩媚的女子白了身边的女子一眼。 “姐姐你也是偷跑出来的?” “是呀,不过我和你不一样,我是因为娶了我的那位整日沾花惹草,气不过,又嫌王府里闷,所以跑来透透气。”容貌妩媚的女子轻笑着说道,然后她伸手牵住了身边女子的小手,轻抚道:“不过以后有妹妹你陪着,我就不闷了。” “哇,姐姐原来你是王妃啊!”模样娇俏秀丽的女子半惊半喜。 “嗯,是啊,还是吃人不眨眼的王妃呢!”容貌妩媚的女子却忽然这样说。 “嘻嘻,姐姐你说笑了。”没有半点心机的模样娇俏秀丽的女子,对这话自然是不信,只当是她不久前认的这位姐姐在逗她开心。 …… 于乔进了山,就一直跑,跑出一阵子,他却有些尴尬的发现,自己似乎是跑反了。 赶紧拿出那一幅手绘地图看了看,发现还真是。 他在往和去临山寺相反的地方跑。 不过还好,发现及时。 他并没有跑出多远,在太阳下山前,他有充足时间赶到临山寺。 于乔随即就要收起这一幅手绘地图,不过很突然地,就在这时,一只胖乎乎的小手伸了过来,一把抓走了于乔手里的地图。 于乔不由看过去,立马见到了一个小女孩,蹲在一边的一株因为枯死而倒下的树木上,两只胖乎乎的小手抓着他那一幅地图,这会儿看得无比认真。那张小脸上都因为太过认真,两条眉毛都拧了起来。 于乔愕然,这谁啊? 等等! 荒山野岭,离奇出现的小女孩…… 想到这,没有犹豫,于乔转身就跑。 这临山寺附近的山里头,都藏着些什么玩意儿啊!他怎么随便走走都能撞上三个? “那边那个,你别跑呀!”于乔这一跑,立马听到身后传来了那个小女孩的呼喊声。 不过于乔理也不理。 然而很快的,于乔就发现,那个小女孩跟着他跑,并且追了上来。 31 骂佛、报仇 这让于乔感到不妙。 于是咬紧牙关,竭尽全力去跑。 这于乔一加速,那个小女孩也立马跟着加速,并且速度很快,一下子就超过了于乔。 然后,她冲着于乔做了一个鬼脸。 “你跑不过我!” 望着这个小女孩绝尘而去的背影,于乔停下来。 他不跑了。 面无表情的站了一会儿,于乔就仔细翻了翻记忆,然后沿着记忆里的小路,抄捷径往临山寺跑去。 在山里兜兜转转三个时辰,于乔也不算白走,至少摸清楚不少捷径小路。难走归难走,但胜在抵达目的地可以缩短很大一段路程。 拨开身前的枝丫,于乔顶着一脑袋的汗水,从林子里钻出来,抬眼一瞧,便是临山寺的外墙。 贴着墙面走,于乔很快就来到了寺门口,正巧看到天弃僧站在寺门前的台阶下。 见状,于乔赶紧招呼一声。 不过没等他将这一声招呼喊出口,于乔就看到天弃僧冲着他摆了摆手,然后做了一个嘘声的手势。 “我们去那边说话。”天弃僧嘴唇微微一动,这样对于乔说道。 于乔会意,便跟着天弃僧来到了一处隐蔽地。 随即,于乔就见天弃僧拿出了三根黑色的香火,和一个拇指大小的小金佛,伸手递了过来。 于乔下意识的伸手接过,然后看了一眼,便刻意压低嗓音问道:“叔父,有什么事需要学生代劳的吗?” 天弃僧这番举动,和之前相比,略有些显得古怪之处。 不过也没有值得怀疑的地方。 于乔这会儿,就想找天弃僧问问,看看他这位叔父,知不知道他之前分别遇到的那三个女子的来路。不过看天弃僧似乎有是要他去做,那么就先问问是什么事好了。 “于乔贤侄,贫僧确实有一事想请你帮忙。” 于乔当即做出一副洗耳恭听的样子,恭恭敬敬的说道:“还请叔父直言,学生定当全力而为!” “这也不是什么大事,于乔贤侄,你今夜再用那香火静养一下,你这念头上的风蚀之伤,便算是痊愈了,而且……”天弃僧说着就笑了笑,“还可使你的念头凝练几分!若是那一瞬间你心念足够纯粹的话,你甚至可以一鼓作气,进入到那第二步的念头修行中去。” “多谢叔父,学生知道了。”于乔连忙应道。 这念头虽然只需要一味追求凝练就行,但也被细分成了三步。 第一步名曰“心动觉远”。 心神触动,念头自离其身,百十步外,仍觉自身在走。 就如先前于乔眼见那条忠义之犬,被那无情无义的养狗之人一棍子敲死,心神触动之下,念头就跑了出去。 他感觉自己走了过去,然而实际上,他的身体一直都在原地,连动都没有动一下。 这便是心动觉远。 天弃僧点了点头,然后他接着说道:“接下来便是贫僧要说的正题了。明日正午时分,秀才你拿着这香,点燃之后,对着临山寺的正殿拜上三拜后,将香火在正殿佛身之后,寻一处空旷地给插上。” 说到这儿,天弃僧顿了一顿,似乎是在等于乔理解他那番话的意思,过了一会儿,才接着说道:“插上后,如果这三根香火顺利燃烧,那么你就把小金佛放在三炷香的前面七寸处,耐心等上一会儿,等到这个金佛微微一亮后,你就带着这金佛,赶紧下山。” 然后,天弃僧就指了一个方向,“那儿有一个村子,名为青狐村。明日那个时候,贫僧和高明月,就在那村子尾的常家,等着你。” 于乔闻言,心中顿时就有些诧异,听他叔父这番话的意思,是天弃僧和高和尚不回来寺里了。 不过,于乔没有将这疑惑问出口,而是问另一个问题:“叔父,学生还有一事不解,那要是香火燃烧不顺利呢?” 天弃僧交待他做的这一件事,听起来略有点……不像是啥好事啊! “不顺利的话,你就将贫僧你说过的那些事情,便是这座寺庙里的那些个冤假错案,那些个龌龊之事,一件一件地骂出来!到那个时候,这佛像就不会阻扰你收走这里的百年香火之力了。” 于乔这才恍然大悟,原来点香后拜三拜,再放这个小金佛,是要收走这寺庙里的那百年香火之力啊! 他才接触修行没几日,尽管被天弃僧用“填鸭式”的方法,硬塞给他一堆修行方面的知识,但他都还没融会贯通。 于乔当即表示自己知道了,然后才问道:“叔父,你和高和尚,是有什么事情耽搁了吗?” “这倒不是,只不过贫僧师徒两,都不太方便回来罢了,毕竟贫僧答应法明那事儿,没有办成。”天弃僧微微叹了口气。 “难道扣押寺内和尚的人,很厉害?”于乔不由大惊。 天弃僧可是神魂二十三关的人物啊! 而且听他师父之前说过的,只等用这百年香火之力一窥真经全貌,就可以渡过这二十四关,成为鬼仙中人了! 鬼仙的生死寿命,那可是常人所无法想象的! 阳寿百年,阴寿百年。 阴寿耗尽,只要能窥破胎中之迷,便可转世! 享受另类长生! “这倒不是有多厉害,只不过那人其实是女扮男装,而这女子,又是当初临山寺内的一名修行之人的妻子。他们夫妇这次回来,是来报仇的!贫僧知道那人是被冤枉的,怎么好出手?”天弃僧微微摇头,“更何况,说到底,贫僧还是个外人。” 于乔点了点头,难怪天弃僧师徒不回来了。 这是怕回来了尴尬啊! 毕竟出家人不打诳语,除了因为修行弃人经而必须吃肉这一点,在遵守清规戒律这方面,天弃僧师徒是格外执着且认真的。 “叔父放心,学生一定办到。”于乔当即承诺了一声。 “南无阿弥陀佛。”天弃僧双手合十,口宣佛号:“贫僧是神魂飞跃而来,不便久留,就先回去了,于乔贤侄,一切小心。” 话音未落,天弃僧的身影已然消失不见。 若非手中的三根黑色香火和拇指大小的小金佛,以及犹在耳畔的天弃僧声音,于乔都要以为,这是自己产生了什么幻觉。 32 修行、疑贼 半是怅然,半是向往,于乔心中感叹不已得回了临山寺,他先去寺内饭堂用饭,结果发现饭菜已经没了。 不过这难不倒他。 拿了银子,找到昨日嫌他给钱少的沙弥。 没一会儿,在小沙弥眉开眼笑中,于乔手中有了两个馒头和一个咸鸭蛋。 “书生,寺内剩下的就这些了。山野小庙,不留剩饭的。”这沙弥用一副听起来像真的一样的口吻说道。 于乔眼瞅着这两干馒头和一个咸鸭蛋,差点骂出口。 他可是给了一两银子啊! 上等银的一两啊! 可折合成十钱银子,能换三千个铜钱啊!而一个这样的干面馒头,不过两个铜钱而已…… 好在于乔及时醒悟过来了。 这会儿他是在寺庙里头啊! 他这穿越前,穿越后,哪次进寺庙不被坑啊! 顿时,于乔心里平静下来。 甚至还一脸风轻云淡的道了一声谢,才回自己的住处。 于乔撕开一个馒头,就着冷水,吃了个半饱。至于另一个馒头和咸鸭蛋,于乔打算留着当晚上的夜宵。 然后,他便去打了一些井水,简单的洗漱一番。 清洁了自身后,于乔便又开始了静养。 点燃那最后一根价值百两银子的特殊香火,于乔轻声念着众生魔相经。 “众生如魔,我亦如魔……” 经声漫漫,似有一种奇妙魔力。 而在这经文声中,于乔只觉得,自己好似在飘一般。忽上忽下,无限自由。逐渐的,又产生了那种落地感。 经历了两次,于乔知道,这是静养要结束了。 就是很可惜,他没有踏入这念头的第二步。 于乔没有强行踏出的心思,他顺其自然,只不过在“感觉”自己落地后,本能的往前走了一步。 这一动,顿时给了于乔非常不一般的感觉。 他好似身处梦中,随意走动,但又明明意识清醒着,并且清晰的“看”到,自己几步外的那只小桌子上,放着一只瓷碗。 瓷碗中有一个馒头和一个咸鸭蛋。 在他的意识画面中,只有黑白二色。桌子是白色的,鸡蛋和馒头则是黑色的。 这一种感觉,非常奇妙。 于乔顿时了然,他这是踏入了念头修行的第二步——如梦身游。 而等到哪天他能熬过一个节气,于乔便算是踏入了念头修行的第三步了。 这会儿,于乔很是意外,他本以为这第二步自己没戏了,结果自然而然就踏入了这第二步…… 这或许就是无意间达到了天弃僧说过的心念足够纯粹了。 但在这时,于乔忽“看”到有一只白色的手突然出现桌子上,一把抓走了那个馒头。 这吓了于乔一跳,他连忙睁开眼,看过去。 然而屋内漆黑一片,虽今晚有些许月光,但这屋内昏暗,却是瞧起来困难。 于乔不敢犹豫,他感觉自己屋里是遭了贼了,便赶紧用随身携带的火折子点燃了身旁的蜡烛。 烛光并不明亮,但勉强为于乔提供他所需的光明。 他看向桌子。 果不其然,那只瓷碗里只剩下一个咸鸭蛋了。 环顾四周,却不见人影。 “莫非见到了烛火,所以跑了?” 于乔这么一想,就快速熄灭了火。 同时,他往地上一趴,并飞速滚了一滚。他怕那蟊贼还没走,而自己点火,正好将自己的方位暴露给那蟊贼。 然后,于乔屏住呼吸,静听这一片黑暗中的动静。 不过好一会儿后,于乔都没有听到什么动静,倒是自己趴在地上,保持一个姿势一动不动,这会儿难受死了。 不得已之下,于乔只好微微动了下,结果不小心碰到了墙壁,顿时就是“咚”的一下轻响。 于乔感觉自己暴露了,便没有犹豫,再度用手中火折子一甩,点燃了蜡烛,借着火光就是快速打量四周,却什么都没发现。 正当于乔感到奇怪的时候,他看到了桌子上的瓷碗。 这会儿,碗里头的那个咸鸭蛋已经不见了。 但碗里也没有空,又多了一个馒头。 于乔不由走过去,仔细看了看。 然后他就发现了这个馒头上,被什么人给啃了一口,那牙印看起来无比清晰。 “欺人太甚……”于乔的脸上神情顿时非常精彩,这是嫌馒头又干又冷,还硬邦邦的没味道,所以咬了一口馒头后给扔了回来? 然后还拿走了那个比较好吃的咸鸭蛋? 当即,于乔环顾四周,这会儿他仔细的往地上去查看。 果然,让于乔找到了一些他想要找的痕迹。 那是几片鸭蛋壳的碎片。 就在窗边的墙角。 而这会儿,原本被于乔关上的窗,不知何时已经打开了,窗棂上则还落着两片鸭蛋壳的碎片。 “跑了?” 于乔恨恨的看了一眼窗口,这临山寺实在是太不安全了,居然都有蟊贼跑进来了。 “等等,或许不是蟊贼,若是哪个和尚误了饭点呢?”冷不丁脑海中蹿出这样一个念头,于乔便仔细想了想,然后他越想就越觉得合理。 要不然的话,这个偷吃东西的,怎么不伤害他呢? 另外他的财物也未见有被动过的痕迹啊! 那把绿油油的天下男人皆炉鼎剑,于乔可不是随身携带的,而是就挂在门口。 这是天弃僧和他说的,说是这样做可以辟邪,防止邪祟夜晚破门而入。不过若是进了蟊贼的话,就很容易被取走。 因为这把剑只防邪祟,不防人。而这把剑,看起来就非常值钱。那剑鞘上那一抹绿,那可不是涂抹上去的颜料,而是宝石! 于乔看着被打开的窗,心中略有些庆幸。 还好他这次静养已经结束了。 若是静养中被打扰呢?以后修行中被打扰呢?那后果不堪设想啊!当即,于乔决定他日后不在一处绝对隐蔽安全的地方,就不独自修行。 于乔走到床边,将之前被他扔在床上当垫子用的外衣捡起来穿上,然后就发现自己这外衣的兜里,这会儿有什么东西在微微发烫。 于乔摸出来一看,是那个小金佛。 这让于乔顿时有些尴尬。 他以为是自己刚才坐到了这个小金佛上,毕竟外衣让他当垫子用了。 而这时,就在于乔身后的墙角阴影中,一张小脸突然从黑暗中露了出来,她用一双泛着绿光的眼睛盯着于乔的背影看了一会儿后,微微张开嘴,露出一嘴的尖牙。 那牙齿尖利无比,这不是人类所能有的! 不过,她没有做什么,而是在看了一眼那把天下男人皆炉鼎剑后,从窗口跑了。 好似轻如鸿毛,从头到尾,都没有半点动静产生。 33 尸僧、待客 将窗户重新关上,犹不放心的于乔,又是一宿没睡。 好在这样的日子他早已习惯,便是一宿没睡,第二天也撑得住。 翌日。 于乔走出了院门,借着微微亮的天光,寻找昨晚那“贼”的踪迹,结果别说是脚印了,就连些许人活动过所留下来的痕迹都没有。 但于乔也不是完全什么都没发现。 他捡到了一根毛。 是棕黄色的。 “一根狗毛?”于乔仔细辨别了下,发现这一根毛发很像是乡下常见的土狗身上的。 于乔又看了一眼院子里。 这临山寺是乡野小庙,自然不可能在庙内铺上地砖。因此这地上有没有第二个人的脚印,是很容易分辨出来的。 “这寺内有养狗吗?”于乔诧异,他便去找寺内僧人问了问。 得到的答案是有。 临山寺内有三只土狗,分别拴在寺内三处后门旁,平日里喂点菜汤搅拌的糠,用来看家护院。 于乔只好随手扔掉了手中那根毛,看来这是哪只寺庙里的土狗在掉毛,然后被山里的风,给顺势吹到了那院子里。 就这样,于乔琢磨着昨晚上来的那个“贼”,一头雾水的等到了正午时分。 这个时候,寺内僧众都由于太阳毒辣,躲在僧舍内。于乔便悄悄来到了正殿后头,依照天弃僧说的,点燃了那三根香火。 拜了拜,于乔正要插上,这三根黑色的香火,却是一下子,全都熄灭了。 于乔见状,有了天弃僧的关照,他哪里还会犹豫,当即就骂道:“为一己私利,残害同门,以至于寺内一个修行之人也找不出来的斗筲之人,能为住持否?” 说完了,于乔便试着用火折子点燃那三根黑色的香火。 香火立即被点燃。 也不知道在制作这香火的时候添加了什么材料,使得这香火特别容易被引燃。 于乔看着手中的香火,他想了眼下,就又是拜了三拜,然后才插向地面。 然而,只是一瞬间,三根香火便又灭了。 于乔:“……” 他想了想,然后试着骂道:“秃驴?” 然后,于乔用火折子点燃香火,再一次插向地面。 呼—— 香火上的红星一闪,便又化作黑色。 这是又瞬间熄灭了。 于乔:“……” 这还没完没了是吧? 目光转动,于乔刚好看到那正殿旁的解签殿,他不由眯起了双眼,说道:“我佛,我有诗一首,请佛祖赏鉴。” 这番话音落下,于乔便自顾自吟诵起来:“苔覆石床新,师曾占几春。” “写留行道影,焚却坐禅身。” “塔院关松雪,经房锁隙尘。” “自嫌双泪下,不是解空人。” 然后,于乔再一次用火折子点燃这三根香火。 往地上一插。 终于再无滞碍,香火没有再突然熄灭。 于乔便将那一个小金佛取出来,恭恭敬敬的放在了三根香火前的七寸处。 不过一盏茶的功夫,于乔便看到小金佛上有光芒闪了一下。 他知道天弃僧托付他的事情,他已经办成了,当即,于乔将还没燃烧完的三根黑色香火折灭,收了起来,然后将那个小金佛抓起,小心贴身放好,便往寺外走去。 昨夜他住的院子突然遭了“贼”,这番离去,也正合于乔心意。 只不过在走出寺庙时,法明正好跨步走进来。 过胖的法明和尚,这会儿汗流浃背,浑身上下,就跟水里捞上来似的。 见到于乔,法明也是愣了一下。 只不过昨日于乔就外出一趟,所以这会儿法明见到于乔要出去,尽管纳闷这么热的天于乔还要外出,但也只是点头示意一下,随即就和身边的和尚,商量起了明日那贵人到来时,寺内该如何招待的事宜。 于乔也回了一礼,然后就快步走出了寺门。 一路向下,当于乔下山后,走上官道的那一瞬间,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他听到一声佛号声从自己身后传来。 这一声佛号声非常怪异,就像是被水快要淹死的人发出来的一样,听起来还有些瘆人。 于乔没有停下,也没有转头去看,甚至还加快了脚步。 百年香火之力被取走,这座佛寺到底会怎么样,于乔是不知道的,但也不想知道。 至少现在不想。 天弃僧说的那座青狐村,距离有点远,好在天弃僧说的详细,于乔走了两个时辰的山路,临近暮色昏沉时,总算是瞧见了一座在山脚下的小村子。 村子并不大,里头更是人烟稀少。 看起来只有几户人家。 于乔正要往那村子走去,却忽然听到自己身后突然响起了一个声音:“原来你在跟踪我呀!” 闻言,于乔顿时一惊,急忙看过去,就见昨日她遇到的那个小女孩,站着自己身后不到一尺的地方,正仰着小脸看他。 “学生并没有跟踪姑娘。”见是她,于乔赶紧否认。 他怕生出是什么误会。 毕竟这位,貌似不是人来着…… “那你怎么来我家?”小女孩指了指山下的那个村子。 “你家?”于乔顿时错愕无比。 “嗯,对啊!”小女孩双手叉腰,小鸡啄米似的点了点小脑袋。 于乔想了一下,便说道:“学生走在姑娘,所以学生不是在跟踪姑娘。而学生来此,是因为天弃僧是学生的叔父,他让学生来此处找他。不知道姑娘可否认得家叔?” “原来你就是娘亲说什么待客之道,然后让我去接的那个人呀?”这小女孩闻言,却是鼓起了腮帮子,一副气呼呼的样子,她瞪着眼,看着于乔没好气的问道:“那你昨天干嘛要跑?害得我昨天没时间去接人不说,还只吃了一个蛋,现在肚子都饿扁了。” 于乔:喂,你自己好好想想,昨天跑得飞快还做了一个鬼脸的,究竟是哪位啊? 于乔心中直翻白眼。 而这会儿,他已经理清了这个小女孩这番话里的逻辑,于是就说道:“你娘亲让你接的人就是学生,学生眼下已经来了,所以只要姑娘带着学生进去,那么不就等于是姑娘将学生给接来了吗?” “对哎!嘻嘻,没想到那个僵尸和尚讨厌死了,你倒是一点也不讨厌嘛!”小女孩眉眼弯弯。 34 呆子、酒春 “僵尸和尚?”于乔呆了一下,这说得……貌似是他叔父天弃僧? 小女孩瞧见了于乔神色的异样,她不由小鼻子动了动,仔细闻了闻于乔身上的浓郁活人气味后,那双大眼睛里情不自禁的浮现出一抹惨绿之色,然后她小手交错,负于身后,径直走过了于乔。 “他不是干干瘦瘦,像一具僵尸嘛……你还走不走?”她边走边说。 于乔对她这番话还有些疑问,但她这后半句话顿时让于乔没了这些疑问,他瞧着这昏沉的天色,没有犹豫,先认个错:“是学生的不是,让姑娘耽误了,学生这就跟上来。” “那你跟快点呀!” 小女孩说是这样说,不过走得不快,像是在故意等着于乔一样。 但于乔就是刻意落后这女孩三步的距离。 毕竟她不是人啊…… 哪怕按她说法,天弃僧似乎是在她家里做客,所以她娘亲喊她来接他,算是行待客之道。 但是,高和尚说得好啊! 我辈修行之人,如履薄冰,就该谨慎到底! 于乔走得这么慢,倒是让这个小女孩有点不耐烦了,而这时一阵黑风吹来,于乔连忙用手遮脸。 不过没能来得及,然后于乔就愣住了。 因为随着这黑风到来,他看到了不一样的画面。 前方那不是一个小山村。 而是无数骷髅头垒起来的一座城门,上书四个大字:青狐死城。 不过这时,于乔感觉到有一只略有些冰凉的小手抓住了自己,将他轻轻一扯,然后于乔就看不到那无数骷髅头垒起来的那一座城门了,他只能看到一个只有几户人家的小村子。 刚才发生的,就像是瞬息之间的错觉。 于乔不由看过去,原来是那个小女孩拉了他一下。 “走快点呀你,这里的风很不好的,娘亲说了,人吹多了会再也睁不开眼睛的。”小女孩这会儿板着小脸说道。 “姑娘请见谅,学生白天的时候赶路走得有些体乏了,不过眼下好些了,这就走快来。”于乔闻言,便连忙说道。 于乔这幅一点也不怀疑的样子,倒是让小女孩原地蹦了蹦,然后歪着脑袋看了他一眼,忽的就噗嗤一声笑了起来。 “姑娘笑什么?”于乔想了想,觉得自己还是该问一声。 “笑你是个书呆子。”小女孩笑得都露出了两个小酒窝。 于乔面色如常,他很平静的以书呆子的口吻说道:“学生不是书呆子,学生是秀才,有功名在身的读书人。” “噗嗤!” 小女孩却被于乔这一番举动,逗得乐不可支,笑得前仰后翻的,她看着于乔,说道:“听他们说,功名是读书人有文采的象征,你说你是秀才,那么你能作几句诗给我听吗?” “不知姑娘想听什么样的诗?”于乔问道。 “我喜欢春天,还喜欢看花,还得是晚上的,你作几句呗,怎么样?”小女孩还真认真地想了一会儿,然后这样对于乔说道。 “既然这样,那么……”于乔故作沉吟,然后吟诵道:“有花有酒春常在,无烛无灯夜自明。” “好听!”不等于乔将后面的诗句念出来,小女孩就忍不住出声了,她看着于乔,目光变得和之前有些不一样了:“秀才,你作的诗,真好听!” “姑娘喜欢就好。”于乔当即装出一副读书人的谦卑模样来。 “嗯,那我们快点进去吧!”小女孩点了点头,然后一把拉住于乔的手,将他往那村子里带。 于乔没有挣脱,由着她将自己带进去。 然后才进村子,于乔就看到了打着灯笼,这会儿杵在村口,一副站着都能睡着模样的高和尚。 “高和尚?”于乔招呼了一声。 本来昏昏欲睡的高和尚,冷不丁听到了于乔这一声,便睁大了眼,往前看了看,见真是于乔,当即笑了起来:“秀才,你总算是来了!师父让我在这等你,怕你遇到这山里的那怪异黑风,被吹迷路了!你要是再不来,我就要出村子去找你了!” “这地方可不好找啊……”于乔微微摇头道,而之前黑风吹来迷他眼时,他所看到的那一幕,则是只字不提。 然后,于乔便想问问高和尚认不认识那个小女孩,结果他一转头,却是发现自己身边已经没了那小女孩的身影。 不由左右看了看,顿时看到在那前头稍微远的地方,一道和小女孩有几分相似的身影,进入了一间屋子。 跑这么快的嘛? 于乔有点惊愕,不过既然这个小女孩都跑远了,那么也就没必要问了。 而这时,高和尚问道:“秀才,师父让你做的事情……” 一听到高和尚这么问,于乔便将那个小金佛取了出来,说道:“幸不辱命。” 说完,于乔就示意高和尚摸摸这个小金佛。 高和尚摸了一下,立马神情一呆:“这金佛摸起来,怎么这么热?” “学生也不知道,学生走来的路上,这金佛就一直这样。”说着这话,于乔顺手也摸了一下小金佛,然后他的神情也呆了一下。 因为这金佛,比之前摸起来更加热了…… 他将临山寺的百年香火之力收入这个小金佛中后,这个小金佛也就和昨天晚上被他放屁股底下坐久了那样,摸起来有些温热,可眼下,这个小金佛摸起来的触感,已经接近烫了。 要是再热点,于乔都忍不住怀疑,这个小金佛能把他的衣服给引燃。 “算了,拿过去给师父就行了,师父惦记这个可很久了。”高和尚挠了挠头当即领着于乔去见天弃僧。 天弃僧此时就在这村尾最后一间茅草屋里。 不过于乔进去后,却发现这间茅草屋内,似乎很久都没人住了,而天弃僧则坐在一边,此时正在禅定。 于乔看着天弃僧,便行了一礼,说道:“学生见过叔父!” 天弃僧这才停止念经,然后他看着高和尚递过来的小金佛,脸上不由就露出了笑容:“于乔贤侄,这一次的事情,多亏有你,贫僧才能这么顺利拿到这香火之力。” 于乔闻言,顿时微微一怔。 天弃僧这一番话,怎么听着像是话里有话啊? 35 身游、白色 于乔想问,但天弃僧不给他这个机会,领着他来到了对面的一间茅草屋,让他今晚住在这儿。 “是,学生知道了。”于乔点了点头,旋即便关上了门。 点燃油灯,他环顾四周,土墙,木梁,茅草屋顶,这是很常见的乡野建筑构造,只能勉强遮风挡雨,一些厉害点的野兽都防不住。 “那么附近多半是没有老虎的……”于乔寻思道,因为若是出现了老虎,这住人的地方便绝不会是这茅草屋,并且外边还有一圈高墙,用来防备那些跳跃力极强的野兽。 想到这儿,于乔忽然间意识到,这村子到底是什么样子的,他还没仔细瞧过。尽管在山上的时候往下瞧了一眼,但这从上俯瞰到的,只不过是一个大概。再者说了,这地方还有那诡异的黑风…… “想不明白……”呢喃一声,于乔用手压了压额头,他这越想越感到烦闷,因为怎么也理不清头绪。 “罢了。” 于乔摇摇头,想不明白就暂时不想了,他随即就索性念起了众生魔相经。 烦躁感被经声压下。 而随着这经声,于乔心静下来的同时,他的念头被缓缓锤炼着。 忽的,于乔就感觉自己身轻如燕,晃晃悠悠之间,他就“看”了东西。 于乔明白,这是自己的念头,从他的身体里跑了出去。 他看向四周,这会儿他可以清晰的看到自己身周之物,比如摆放着油灯的桌子,自己身体坐着的床榻,尽管这些都只能呈现出黑白二色来,但也并不影响于乔。 就是,不知道已经过了多少时间,于乔入定念经前点的油灯,于乔发现居然已经灭了。 不过这也没什么大问题,因为他此时并不是用肉眼来看物的。 这会儿的于乔,就像是他正在做梦,但他又无比清醒。这便是飞梦身游,念头修行的第二步。 于乔看了一眼门口,倒是有心出去看看,但他却是不敢出去。 因为一旦去了这屋子外头,若是有大风,那么他难免再受一番念头被吹散的苦头。 除此之外,一声犬吠,都能够把他的念头给惊散。 而这乡下之地,是无论怎么说,都少不了养狗的。 说到底,还是这念头,其实是很脆弱的! 只有修成了神魂,才能勉强去走走看看,但也走不远,且受不得风寒火烧,甚至连一些身体好的年轻人都靠近不了。需要将神魂进一步凝练,至少过了神魂二十四关中的第一关,才能够不畏风寒。 不过修行之人终究也还是人,而人又终究是善于借助外物的。所以于乔听天弃僧说过,修成神魂后,哪怕没过第一关,也能借助一些外物,施展一些神奇手段。 比如纸人。 这种纸人所用的纸,看起来和写字用的纸差不多,但所选材料,却是必须是在道观附近、寺庙周边生长过了百年的树木。 因为这种树木蕴含了些许香火之力,能庇护神魂。 不过也相对应的,这种纸的售价不菲,一张不过巴掌大的纸,就要十两银子了,堪称天价。 这修行,可一般的烧钱! 念头飞转,于乔的心境只是起了些许波动后,便又平和了下来。 修行是一步一步来的。 一口吃不成胖子,凡事也急不得。 于是,于乔小心的借助飞梦身游的特性,来锤炼自己的念头。 而这时,冷不丁的,于乔突然就看到了一只白色的小手,从他眼角余光里快速划过。 那只手的速度非常快。 于乔连忙想要看过去,但却因此一下子“醒”了。 原来心境起步剧烈,以至于念头本能的回到了身体之中。 “是谁?”于是于乔出声喝问。 但却是无人回应他。 不过于乔出声并不是想让人回应他,而是他想借此机会,转移“那只白色小手”主人的注意力,好趁机将屋内的油灯,用火折子给点燃。 豆大的火苗蹿起,给这屋内带来了些许光亮。 昏暗的光晕随之晕染开,落在于乔的脸上,却显得他有些神情阴晴不定。 因为这屋内……除了他之外,无人。 并且也没有什么人闯入的痕迹,就连窗户都关得好好的。 “难道是我念头之前被风吹散后,留下了什么后遗症?”于乔不由如此想到。 至于昨晚上他在临山寺内遭遇的那只白色小手,于乔一瞬间有想过,毕竟两者太相似了……但是,两地实在是隔着很远的距离,并且这个村子,还有一些很独特的地方,不见得昨晚上那个偷吃他咸鸭蛋的“贼”会跟来。 更何况,那毕竟只是一个咸鸭蛋而已啊! 那个“贼”的目标只是一个咸鸭蛋,那么暂且不说其他,只说一点——有必要跟着他跑来这里? 想了想,于乔眉头忽的皱紧。 “莫非……” 于乔怀疑有鬼。 鬼不现形,肉眼凡胎是看不见的。但是神魂可以,而这比神魂低一级的念头,自然是也可以看到! “是附近的哪个孤魂野鬼,被我这念头的美味给引来了吗?”于乔忍不住这样想。 但旋即,于乔却又否认了。 因为他叔父天弃僧,可就住在他附近啊! 天弃僧那可是神魂二十三关的大修行之人!是即将要成为鬼仙的! 这样的人附近,有小鬼敢跑来作祟? 那可真是连死字都不知道怎么写!小鬼能欺负一般的修行之人,但是遇到了如天弃僧这样的,那么只能是有多远跑多远。 至于来的是什么穷凶极恶的鬼怪的话……那么于乔估计自己早已经没了,哪里还能在这瞎捉摸? 把能想到的可能一一排除,于乔皱着眉头,想了想,便走过去开门。 因为他听到了一阵脚步声,似乎是往他这过来的。 于乔以为是高和尚晚上要来这屋子挤一晚上,然而一开门,于乔却是愣住了。 门口站着是一个美貌的妇人。 明明三十多了,但却仍美得跟一个十五六岁少女似的,岁月在她身上完全留不下痕迹。 而于乔之所以知道这个美貌妇人年纪,是因为…… “娘……” 36 虎毒、夜话 这一声娘,喊得于乔这会儿真想一下子跪下去。 双腿抖得有些着不住力道。 于乔是怎么有想不到,在他小时候突然不见了的娘,会在今天晚上,又很突然地出现在这里,而且……还和当年一模一样! 若不然,于乔也不会一眼认出了。 这一瞬间,于乔的求生意志瞬间爆发,他睁大眼,连忙劝道:“娘,虎毒不食子啊!” 他可没忘了天弃僧和他说起过的那一部无上阿修罗魔经! 九子母天鬼经,想要大成,修成至高的阴神,可是需要转世九次,杀死自己九个儿子的。 化九子为九大天鬼,才能成就自身。 犹如龙生九子一般。 这美貌夫人看着于乔,本有些惊愕,她是出来找人的,不曾想会遇到于乔突然开门,她还以为于乔早已经睡下了。 毕竟夜色很深了。 “原来你修行了。”美貌夫人很快明白过来,她微笑着说道,而她看着于乔的目光,很是温和。 这是天弃僧没和她说起过的。 她之前只知道天弃僧要让她儿子过来,所以才特意让“只只”去护于乔一路。因为她这些年里所派人去打听到的,是她儿子整日就知道死读书,完全就是一副书呆子的样子。 因此,她怕于乔会迷路。 不过一会儿前,她才知道于乔根本是自己找过来的,而不是某个小家伙护送过来的。 于是,她就想找那个小家伙问问清楚,顺便算个账。 结果,那个小家伙知道不妙后,先她一步跑了。 “是的……”于乔惊魂不定的应了一声。 眼下他的净化还在冷却中,他都不知道自己该如何是好。 想了想,于乔觉得自己不能太被动,至少这感情牌还是要打一打的。 于是,于乔赶紧说道:“娘,这么晚了,你怎么出现在这?” 他不问他娘亲这些年去哪儿了,而是努力装出一副很熟稔的样子,问一些家常问题。 这样做的目的,是试图唤醒他娘亲对他的感情。 “我啊,是来找某个叫只只的小家伙的。”美貌夫人说着这话,忽然目光微微一动,看了一眼于乔屋内,但却没有说什么,只是说道:“我想她应该知道错了,我就先回去了,明儿你来见见你弟弟。” 于乔这会儿神经紧绷着,但冷不丁听到这句话,简直就像是一下子从地狱升到了天堂,他眼中难掩喜色,心中激动无比。 死道友不死贫道! 哪怕同母异父的弟弟也一样。 更何况还没丝毫兄弟情! “是,娘。”于乔连忙答应一声,然后他就看到他娘亲当着他的面,如天弃僧昨日那样,身影开始变得透明,最终彻底化作虚无,消失在他面前。 原来他娘亲也是神魂出行。 但旋即,于乔就想到了一件事。 他娘亲现在住哪儿? 他不知道啊! “我要是放个鸽子……应该不要紧的吧?”于乔不由如此想到,然后他在脑海中仔细回顾了一遍他来时走过的路。 这是在准备连夜逃跑的路线。 但这念头也只是冒头了一会儿,就被于乔给掐灭了。 理论可行,但实际操作可行性为零。 谁知道这荒山野岭的,有什么啊? 凶猛的野兽,大多数都有夜行的习惯。因为夜晚可以借着天色伪装自己,更容易获取到让自己生存下去的食物。 而在这个世界,喜欢夜晚出没的,可不只有野兽啊! 并且这一类,也远比野兽可怕啊! 于乔只好回了自己的屋子,他将门关上,却发现油灯又熄灭了,便懒得点燃油灯了,心头上的头等危机去除,这会儿一身轻的于乔,直接往床榻上躺去。 昨晚上没睡好,这会儿总算是可以好好歇一歇了。 只不过一躺下去,于乔就忽然感觉不太对。 他好像压到了什么…… “秀才,你压到我了。”果然,一个声音肯定了于乔这一猜测,然后他还感觉到有两只小手贴着自己的背,把他给推开。 于乔连忙起身,无比惊愕的出声:“姑娘,你怎么跑学生屋子里来了?” 听这声音,赫然是之前带他进村子的那个小女孩。 “不可以吗?” 对于于乔这一声问,这小女孩却显得格外理直气壮。 于乔正想说不可以,但冷不丁想到这不是他家,他只是来这接住的,所以于乔只好改口道:“也不是不可以……” “那不就行了,你睡你的,我睡我的,不碍事,反正今晚上我就睡这了,别的地方打死我都不去!”小女孩轻哼了一声。 于乔不知道她为什么这么说,他想了想,便说道:“那姑娘好好睡,学生为姑娘守夜。” 说完,于乔用火折子点燃了油灯。 但是很突然的,有什么很毛绒绒的东西一下子过来,将油灯扫灭,然后卷住于乔,把他往床榻上一带。 于乔倒在了床上,没等反应过来,就听身旁的小女孩说道:“你睡这好了,不用给我守夜的,明天你还要去见人呢!要是你精神不太好,我可就要挨骂了,到时候我还指望你给我美言几句呢……” 小女孩后面的话说得很含糊,声若蚊呐,因此于乔没听清,于乔只听到他明天还要去见人这一句话。 闻言,于乔不由想到——莫非她是他娘亲那边的人?特意出来这,是为了明天带他去见他娘亲的? 因为她之前的说法,是她是奉她娘亲的意思,来找他的,说是待客之道。眼下又突然出现在这,那么这也就是说……这小女孩的娘亲,多半是和他娘亲认识的。 而他娘亲之前走的时候,却没说让他去哪儿…… 想到这儿,于乔才放下心来。 这一番推测是,很是合理,既然如此的话,那么他可以睡了。 说实话,一宿没睡于乔还能撑得住。可要是两个晚上不睡觉……更何况他白天的时候,还赶路走了两个多时辰,早已经累得不行。 这样想着,恍恍惚惚间,于乔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睡着的,只知道自己第二天是被人扯着耳朵,给揪醒的。 于乔睁开眼,不无意外的见到了昨天那个小女孩,这会儿她就站在自己身边。 “不好意思让姑娘久等了。”于乔连忙起来。 37 石马、森宅 于乔被这个小女孩给拽了出去,他一个十六岁的少年体格,愣是没还手之力。 就在于乔震惊于这个小女孩的力气之大时,于乔就看到她向着天弃僧挥了挥手,一副很随意打招呼的样子。 不过天弃僧却是很认真的还礼了。 “原来是只只姑娘,只只姑娘一大早从于乔贤侄的房里出来,确实有些不太好。”天弃僧双手合十,面无表情的说道。 他的目光紧紧盯着拽着于乔的这个小女孩。 不知道是不是于乔的错觉,他居然从天弃僧的眼中,看到了忌惮之色。 这让于乔不禁产生了荒诞感。 他这才认不久的叔父,可是神魂二十三关的大修行之人,会忌惮一个小女孩? 然后,于乔就发现……这不是他的错觉。 他这位才认不久的叔父,他眼中的大修行之人,高手中的高手——天弃僧还真是在忌惮这位“只只姑娘”…… “喏,我要带秀才去见一个人,很快就还给你们的。”只只仰着小脸,这样说道。 她看天弃僧的目光,非常的不耐烦。 因为她一点也不喜欢这个僵尸和尚,相较于天弃僧,无疑她身后那个会念好听的诗的秀才,更让她喜欢一些。 “那么……还请只只姑娘慢走,也请务必让于乔贤侄,安然无恙的回来。”天弃僧看着于乔,微微摇头后如此说道,一副很无奈的样子。 一脸呆滞于乔:??? 喂喂喂,叔父,侬可是堂堂神魂二十三关的大修行之人,就这么认怂了吗? 这真得有点太假了呀…… 于乔内心槽点满满,甚至非常一言难尽。 莫非,是天弃僧知道了他娘亲的身份? 可是……如果知道了的话,以天弃僧之前对九子母天鬼经这部阿修罗魔经的看法,不该联合鬼仙,联手送他娘亲上路吗? 毕竟三百年下来,他娘亲至少已经转世了五次了呀! 这距离九子母天鬼经大成,成就无上阴神之位,已经走过了一半路了。若是不制止,等到九子母天鬼降临人间,那么必将生灵涂炭,流血漂橹。 那为什么无动于衷不说,还特意跑到这个地方来看佛经? 之前于乔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但天弃僧拿到小金佛后,就连夜看起了佛经,于乔就一下子想到了这一点——这一个青狐村,一定有很独特的地方。 有些郁闷的于乔,就这么被这位“只只”姑娘拉走了,他以为要步行,所以看了一眼还有些昏沉的天色后,就对这位“只只”姑娘说道:“只只姑娘,这天色尚且昏暗,山路不明,不如学生去找一盏灯笼来如何?” “为什么要灯笼呀?”听到于乔这问,只只小脸茫然,很是困惑,不明白这个会念诗的秀才,为什么要这么说。 于乔便指了指村子外的山路,说道:“山路崎岖,就这么出去,容易摔伤呀!” 在这个世界,便是那历代朝廷消耗了大量人力物力才修建出来的官道,都不见得是平坦的,顶多杂草少一些,不容易打滑,能跑马车罢了,更别说这山路了! 这摸黑出门,是冒生命危险这话,还真不是瞎说的。 只只听到于乔这么说,就明白过来了,她歪了歪小脑袋,然后噗嗤笑了一声。 “只只姑娘,你为何……发笑?”于乔感到莫名其妙。 “秀才,你也是修行的,可是……怎么看起来傻乎乎的呀?”只只说着,就小手一甩,然后于乔就看到她手上出现了一只小石马。 只只轻轻地朝着这一只小石马吹了口气,这只本是死物的石头马居然打了一个响鼻,然后一下子从不过半个巴掌大小的体型,变成了一匹长有丈余的高头大马。 若非这马通体石质纹理未曾变化,于乔都要以为这是一匹活生生的马了。 只只翻身上马,然后就伸手一拽于乔。 于乔顿时身体一轻,双脚不着力一般,直接飞起,然后落在了马背上。 “抱紧我,我们要走喽!”只只对于乔说道。 闻言,于乔不敢犹豫,也不管男女之防,直接抱住了她。 果不凄其然,下一刻于乔就体会到了风驰电掣一般的感觉,要不是他及时抱紧了这位“只只”姑娘,于乔一点也不怀疑——他已经“飞”了出去! 风声很强劲,吹得于乔都睁不开眼,他的脸部都因为风力太猛,被吹的变了形。 这种情况下,于乔真是一句话都说不出口。 他只能让自己的两只手,抱得更加用力!这般风力下,很难想象这匹石头马到底跑出了什么样的速度,不过于乔能确定一件事——他要是跌落马背,基本上是十死无生。 最好的下场,就是棋道人刚好路过,然后刚好发了善心,为他用灵竹铸身…… 但这显然不现实。 哪有那么多刚好的事情啊! 当这一批石头马停下来的那一刻,于乔颇有一种劫后余生的感觉。 他脑袋发胀,脸颊被风拍打得很痛,此时显得红彤彤的。不过于乔无暇顾及自身,他听到了流水声,连忙左右看了看。 他首先看到的是水声传来处。 那是一口小瀑布,而在这瀑布前头,是一座非常富丽堂皇的宅院。白墙青瓦,一眼望去见不到头,显得气势巍然。双排的朱漆铜钉大门,更增几分富贵。门口两只石狮子,上头挂着红色的绣球,平添几分喜庆之意。 于乔瞧着这一幕,却感到有些奇怪。 这一座富贵喜庆的大宅子,又坐落在如此风水宝地,可他看着,内心只觉得无限压抑,甚至还很阴沉。 就像是自己来到了什么常年不见天日的地方一样! 念及此,于乔不由抬头。 此时,东方露出鱼肚白,天色未大亮,但也已经不暗。 “只只姑娘……”于乔正要开口,却冷不丁发现自己身前空落落的,那位只只姑娘早已经不见了。 “去哪儿了?”于乔惊愕,然后他看了一眼自己胯下这一匹石头马,便试着拍了拍这匹石头马的马脑袋。 “唏律律——” 如活马一般打了一个响鼻,然后这马儿一跃而出,直接往这大宅子过去。 38 怪人、鬼仙 “吁!” 于乔慌忙喊道,他想阻止,因为这宅子的大门,此时是紧闭着的。 这一撞上去,那还得了? 但他喊得晚了一步,这会儿亡羊补牢来不及了,这石头马跑得飞快,一如之前,然后在于乔还没反应过来之时,就咚得一声撞在了门上! 马脑袋顿时碎裂,不过这紧闭的大门,也被这石头马给撞开了…… 于乔被从马背上摔出去,他爬起来,怔怔的看着地上,神情有些呆滞。 他石头马……他要赔吗? 又瞅了一眼倒在地上一动不动,且没了脑袋,只剩下马脖子的石头马,于乔觉得这是碰瓷。 走了不给他留给个使用说明书,他怎么知道这石头马该怎么驾驭啊! 要不是这地方他一点也不熟悉,于乔真想二话不说,转身就跑。 不过这时,忽然从远处传来了一阵奇怪的声音。 哒、哒、哒…… 很像是水滴声,但又像是踩在地上的声音。 于乔不由循声看了过去,随即就看到在那很远的地方,有几道模糊的身影在左右晃动。 那一阵奇怪的声音,就是这几道模糊的身影发出来的。 于乔仔细看了会儿,就发现这几道身影移动的速度非常快,就在他想凝神看清楚这几道身影的具体形容时,他冷不丁发现,自己面前突然出现了一张人脸,吓得他连忙退开。 随即,于乔看清楚了是谁吓他。 那是一个面貌丑陋的男子,手脚上都戴着镣铐,身上则穿着破烂的麻衣。 而除了这一个男子外,还有其余三个男子,他们都是相同的打扮,并且面容也都是非常丑陋。 不过不是相同面容,而是丑的各具特色。 而且,此时看清楚了他们四个,于乔才发现,他们面容还略有些奇怪…… 他们就像是把各自的鼻子、眼睛、嘴、耳朵四种器官,给各自调换了一样,乱拼乱凑,才形成了这样一副丑陋的模样。 这会儿,他们前后一组,肩膀上落着一条扁担,扁担上则挂着一个麻袋。 也不知道这个麻袋里头装了什么东西,显得非常沉。 “你挡路了……”这时,那吓了于乔一跳的丑陋男子,忽然说道。 他的声音非常干涩,就像是许久不曾喝水了一样。 闻言,于乔连忙恭恭敬敬的行了一礼,以示自己的歉意:“是学生无礼了。” 听到于乔这温润的声音,这四个面貌丑陋的男子不由齐齐看向了于乔,他们的眼睛死死睁大,盯着于乔看了一会儿后,忽然相互对视一眼,他们一起走向了于乔。 不过这时,他们挑着那个麻袋,这会儿突然上下晃动,就像是里头有什么人在挣扎一样。 这让这四个面容丑陋的男子一下子止住了脚步,然后神情莫名的又看了于乔一眼,便匆匆往那大宅子走去。 走法一如之前那样,但这一次于乔瞧了个清楚。 他们犹如想螃蟹一样走路,但在身形晃动之际,就往前走了好几十丈远,直接从这被石头马撞开的大门进去了,然后下一瞬间,便消失得无影无踪。 于乔看得震惊无比。 他第一次见到如此奇异的赶路方式。 “这四个人,到底是什么人?”于乔暗自琢磨,然后看着这宅子的门,左思右想,最终还是决定进去。 因为他无路可退。 这继续在宅子外面,鬼知道还会遇到什么,说不定一进去,就有人娘亲安排好的人,来接他过去了呢? 想来这见完他的那个“弟弟”,应该还会把他给送回去的吧? 于乔想到这,就又是心叹了口气。 诡异重重,他却无力反抗。 这种滋味,可真不是一般的不好受! “若我成了鬼仙,想来就能自在逍遥了吧?”于乔不禁如此想到,但旋即却又被他自己给否定了。 鬼仙是能逍遥自在,但不说九子母天鬼,还有来自其他鬼仙的威胁,除此外前后也不过两百年的寿元,想要活得久,唯有寻求歹毒无比的延寿之法外,以及……去窥破那诡秘无比的胎中之迷! “想来成了阴神,才能真正得逍遥自在吧?”于乔暗自心生神往之意,也不知道这天下间,除了九子母天鬼经外,其余的经法能修成阴神吗? 除开众生魔相经和已经被毁失传的大天龙心经,那六部佛经,两部阿修罗魔经,以及……那九部道经! 于乔会这样想,是因为他的众生魔相经,只有修行到神魂十二关的经法,再往上的经法,是没有的。 棋道人传他的众生魔相经,是残缺的。 准确来说,是只有上半部。 小心翼翼的走进了宅子,于乔左右打量,却不见人影,这宅子里安静得有些让人心慌。 于乔不明所以,只好随便找一条路走进去。 事已至此,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 在一间伸手不见五指的屋子里,一名身穿华服的中年男子,一脸畏惧的看着屋子里那一道女子身影。 尽管这地方黑暗,但却并不能阻止他视物。 自然,他也将那一道女子身影的模样,给瞧了个清楚。 那是一个非常美貌的少女。 若是于乔在此,一定会认出,这少女就是让他来见他“弟弟”的他娘亲。 此时,这少女背对着那中年男子,轻笑一声道:“宋府君,你在门外站着做什么?你我曾经夫妻一场,虽然那是百年前的事,我也已经转世,但你我之间……不必如此见外,你请进来吧!” 听到这少女这样说道,一身华服的宋府君才敢走进这间屋子。 然后他竭力压下心底的恐惧,努力让自己用平静的语气开口:“清雪,你这一世的长子已经来了,你不去见见他吗?就这样让他在府内乱走,我恐怕……想来你也知道的,这虽是我的森罗宅,但我自从阴寿将尽后,我一直在闭关,不管府内事务很久了,也不知道这宅子里面,此时有了些什么样的怪异。” “我知道。”裘清雪轻声应了一声,她目光温和,一如昨晚上她看于乔时那样。 宋府君:“……” 听到裘清雪这样说,他一时之间不知道该怎么继续说了。 39 阴寿、无奇 “宋府君,你还有什么事吗?”裘清雪转动目光,看了过来,她轻声说道,语气虽然温柔,但这话中逐客令的意思,已经非常明显了。 这让宋府君顿时面色阴沉下来。 这可是他的森罗宅! 但最终,宋府君却只能露出一脸悲戚的神情,然后故意放低自身的身段,语气自哀的说道:“清雪,我在这宅子里闭关这么久,却始终没能窥破胎中之迷,所以,我便想在阴寿还有最后几年的时间里,出去走走,看看能不能找到一线生机。” 裘清雪这才明白过来,这位当年因为她杀了他的长子,便对她恨之入骨的宋府君,这会儿来找她,和她说这些事,是为了想从她手中求走延寿秘法。 于是,裘清雪想了想后,用鼓励的语气说道:“宋府君昔日惊才绝艳,妾身相信,以宋府君的资质,想要窥破胎中之迷,那是易如反掌!既然这样,宋府君就自行离去吧,你我来世再见!放心,你的森罗宅,妾身会照看好的。” 瞬间脸色难看的宋府君:“……” 他不是傻子,自然听明白裘清雪这番话是什么意思。尽管这一番听起来像人话的话,说的很好听,但意思是让他有多远就滚多远。 心中瞬间勃然大怒,但宋府君却是什么都不敢发作出来。 他阴寿所剩不多。 当时的百年阳寿,他只走过了没一半,就被人偷袭,中了无解的诅咒,最终不得不死在了那诅咒中,然后以阴寿复活。 对于鬼仙而言,阴寿复活,便等若是还活着,一切都如阳寿还有时那样,就是会下意识的喜夜晚,厌恶白昼而已。 另外,阴寿复活的鬼仙,若是和人动手,过于剧烈的话,会损伤到自身的阴寿。 曾经就有一个好战的二愣子,把自己的百年阳寿折腾得只活了三十年不说,百年阴寿更是只活了没几年…… 最终,要不是那个二愣子借着延寿秘法,窥破了胎中之迷,从而转世为人,又活了过来,恐怕已经成为史上最短命的鬼仙了。 因此,宋府君除了不敢和裘清雪动手外,他也不想和裘清雪动手。 面无表情地从那间伸手不见五指的房间走了出来,宋府君目光阴沉的看着那两扇房门自行关上。 由于从那间房内刚走出来的关系,此时被院子里的阴风一吹,宋府君身上顿时就腾起了一阵阵白烟。 这是因为那房间,是汇聚了这座森罗宅全部阳气的地方。 裘清雪一直待在那房间里,便是为了借用那房间密集的阳气,来养护自己的肉身,若不然裘清雪也无法一直保持少女的模样。 宋府君随即离开,来到了自己过去闭关的静室,他暗自沉吟了一会儿。 然后,他语气无比肯定的呢喃自道:“看来裘清雪之前转世时,确实是受到了创伤,以至于这一世转世为人,没能成为惊艳一地的女子,从而匿得如意郎君,反而成为了寻常一县中大户的妾室,生下了一个不合格的第七子。” 作为裘清雪上一次转世时的“如意郎君”,自己的长子又是裘清雪的第六天鬼,宋府君还是知道一些和九子母天鬼经有关,且较为隐秘的事情的。 比如,他只是远远地看了进森罗宅的于乔一眼,就知道这个第七天鬼失败了。 为此,裘清雪才不得不退而有其次,找到了他这座森罗宅,借上一世的姻缘,然后想办法再寻一个如意郎君,重新生出一个第七天鬼来。 这都是裘清雪杀了他长子,经历丧子之痛的他,历经一番磨难,且付出不菲代价后才得知的秘闻。 “不过,既然如此,那么裘清雪为何还要见这第七子?”宋府君心中很奇怪。 这一点,放在其他为人母亲的女人身上,都很正常。 但唯独裘清雪例外。 这是一个狠心养子化天鬼,从而成就自身的魔! 人的情感,裘清雪早就没有了,又怎么还会有母子之情呢? 对于裘清雪而言,宋府君相信,她的儿子在她眼中,恐怕是和猎人在进山打猎时,遇到一只符合自己心意的猎物差不多。 “裘清雪啊裘清雪,你若是肯给我延寿秘法,本府君说不得看在你祖师的面上,不仅帮你完成这一世的转世修行,还能帮你下一世转世修行,但你偏偏连延寿秘法都吝啬,就休怪本府君不过那么一点香火情了。” 宋府君忽然冷笑了一声,然后他小心翼翼的取出了一物。 这是一个金色的盒子,似乎是用黄金打造而成,上面以朱砂为墨,借助朱砂中的煞气,写了一道道符咒。 这盒子是为了镇压,而不是保管。 其中所镇压的东西,宋府君已经参悟过了,所以知道那是几百年前,被传已经成了阴神的剑妖观第一人观主,其所修的那一部阿修罗魔经——剑妖魔经! 参悟了这么些年,宋府君却始终不得入其门,但宋府君能成鬼仙,又被裘清雪一百多年前选为“如意郎君”,自然是不一般的。 对于这部名声极大的阿修罗魔经,宋府君还真参悟出了一些奥秘。 剑妖魔经,世人听其名,只以为这部魔经是修剑的,甚至还会认为最终的目的,是把自己给修成剑妖。 因为在过去,从无来历极大的妖鬼,亦或者阴神,有剑妖这个名号。 所以这绝不可能是如九子母天鬼经一样的经法。 模仿过去出现过的阴神来进行修炼。 “剑妖魔经可不是为了在效仿……”宋府君低声自语,神情略有些古怪,然后他长叹一口气:“剑妖魔经是为了能和传闻中的那一柄魔剑媲美啊!” 宋府君也是偶尔间才知道,曾经有一柄魔剑,名为诛仙剑,非绝情绝欲、绝生绝死之人不可驾驭。 诛仙剑挥下,真是神鬼俱灭,人仙两不存! 而剑妖魔经,便是将自己修炼成可以媲美诛仙剑的“诛仙魔身”,或许是由于自谦,这一部无上经法才取了“剑妖魔经”这样一个平平无奇的名字。 40 绢帛、纸仕 参悟了些许剑妖魔经的真意,尽管没有修行,但宋府君也因此从这剑妖魔经中悟出了一种让他平素较为自得的“小手段”,所以他和裘清雪就此而言,还真有那么一点香火情。 宋府君并起双指,在金色盒子上轻轻一划,顿时这一个盒子就如莲花一般绽放开,露出里头一张薄如蝉翼,且半透明的巴掌大绢布来。 这一张奇特绢布上所书的,便是剑妖魔经! “不知道你这第七子得到了这剑妖魔经,会怎么样呢?”宋府君冷笑起来,剑妖魔经是难参悟,但是他已经准备将他悟出来的那一种手段也留下来,一并送给裘清雪的第七子了。 这记载剑妖魔经的绢布非常特殊,非常邪异,能将人化作一个“护经奴”,而且这种“护经奴”往日里完全看不出丝毫异常,直到由于接触这绢布太久,身体上出现各种诡异征兆…… 如身体一夜之间枯干,长出诡异的黑毛或者白毛,仿佛僵尸,但却还能吃饭喝水,如正常人一样说话。 自然,到了这一步,“护经奴”已经不是人了。 而他悟出来的那一种手段,却可以完美的压制住这一种诡异,让人不受这绢布的影响! 若不然的话,他也无法如此自然的持有这绢布了。 宋府君拿出笔墨,将他的这一种手段记下来,装入信封后,便走了出去。 他想要去找一个妖鬼,将这绢布和他刚写好的秘法,给于乔送去。 宋府君身影明灭不定,直接从静室来到了一处院落里,这院子装摆独特,但奇怪的是,一半收拾得干净整洁,另一半却是脏乱无比。 而这时,一道身影就从干净整洁的区域一晃来到了宋府君面前,那是一只两臂奇长,浑身漆黑的猴子,像是长臂猿猴,但一张面孔,却是一张女人脸上,这会儿她两眼直勾勾的看着宋府君。 “好俊的郎君呀!”这只长了女人脸的猴子一副垂涎欲滴的样子,“你是来和老娘一起快活的吗?” 宋府君看了一眼这只妖鬼。 这森罗宅因他而生。 但由于他之前为了闭关,想要窥破胎中之迷,疏于管理,以至于这森罗宅引导八方阴煞之气,加上此方地域横死之人、惨死之人数不胜数,在这森罗宅内衍生出了各种各样的妖邪鬼祟。 因此,若是有一座上百年时间没有府君坐镇的森罗宅,那么这一座森罗宅必将衍生成一个非常恐怖的人间鬼域。 不过这种森罗宅很难诞生,因为一般情况下,很少有森罗宅能在府君消失之后,还能维持长达百年的时间。 森罗宅因府君而生,而当府君不在,那么自然是随之消弭无踪了。 “哼!” 宋府君冷哼了一声,顿时这只妖鬼如遭雷击般,惨叫了一声,浑身毛发冒出黑烟,在地上来回打滚。 “求鬼仙爷爷饶命!求鬼仙爷爷饶命!”这妖鬼连声求饶。 她已经形成了十数年了,也算是成了些气候,一般的神魂二十关以下的修行之人,还真奈何不了这只妖鬼,没准一些俊朗帅气的的修行之人还会被这妖鬼给强了。 但宋府君嘛…… 一声蕴含其几成功力的怒哼,便足以叫这只妖鬼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宋府君见这妖鬼吃够教训了,才拿出那一页绢帛,递给这妖鬼。 “拿好。” “是是是,鬼仙爷爷。”这只妖鬼爬起来,不敢再造次,哆哆嗦嗦的从宋府君手里接过了这一张绢帛。 猴子的好奇心是很重的,这妖鬼以此为原型,便意味着这是这妖鬼性格的展现,这会儿拿了这一张绢帛,这妖鬼不免好奇的上下翻了翻,然后问宋府君:“鬼仙爷爷,这是什么东西?要老娘怎么做?” 宋府君听着这妖鬼的自称,却是懒得和这妖鬼计较。 因为他看到这妖鬼在接触到绢帛的一刹那,这妖鬼额头上出现了一个金色的诡异痕迹。 这是“护经奴”的特征。 宋府君不由看了一眼这妖鬼,明明是妖鬼,怎么还会被异化成“护经奴”? 旋即他便伸出手,说道:“还给我。” “哦哦。”连声答应着,这妖鬼就赶紧把这绢帛还给了宋府君。 旋即,宋府君往这院子里脏乱不堪的那一边走去。 那里还有一只妖鬼。 至于这只妖鬼……已经被异化成“护经奴”了,一旦离开绢帛达成一定时间,便会直接灰飞烟灭。 所以,宋府君就懒得动手了,免得脏了自己的手。 这种妖鬼看到宋府君往那边去,却是不由抓耳挠腮,然后想了想,还是忍不住叫道:“鬼仙爷爷,那边那个骚娘们,不是啥好人!你别过去啊!” 宋府君不由顿住。 而这时,他看到从那脏乱不堪的院子里,走出来一个个娉娉婷婷,美貌如花……的纸片人。 就像是哪张仕女画上的女子,被人给剪了下来,然后活了一样。 此时走来,这纸片人女子直接跪倒在地,嘤嘤哭泣道:“府君大人,请您一定要给妾身做主呀!” 宋府君却没说什么,只是拿出绢帛,让这纸片人拿住。 正哭泣着的纸片人不敢怠慢,连忙接过。 宋府君看了一眼这纸片人额头,没有出现金色的诡异痕迹,便点了点头,说道:“你既然知道是本府君,那么就好,将这东西,还有这一封信,交给一个叫于乔的秀才。他此时就在这森罗宅内,你让他先看信,等他看完信,你才可以让他接触这一张绢帛。然后你再带他离开这森罗宅。门口的无头石马我已暗中施法,他上去后就可离开。” 宋府君说的很详细,连先后顺序都关照一番。 “是,府君大人,妾身一定办到。”这纸片人一口答应。 宋府君满意之下,心情甚好,于是问道:“你有何事,要本府君给你做主?” “府君大人,妾身和这死猴子各一半院子,岂料这死猴子每日都把各种东西扔过来,以至妾身这儿如此模样,这死猴子仗着成形早,欺妾身太甚,还请府君大人为妾身做主啊!”这纸片人说着,便又嘤嘤哭泣起来。 宋府君闻言,却是顿时没了兴趣。 不说别的,那只猴子妖鬼无法待在绢帛附近,注定只能是灰飞烟灭的下场。 随即,宋府君的身影虚化,直接消失。 他不是回静室了。 而是离开了这座森罗宅。 他要为自己延寿! 41 无信、争抢 猴子妖鬼仰着脖子,她已经看不见宋府君了,便开始不停地抓耳挠腮,在原地蹦来跳去。 一副很是焦虑不安的样子。 见到宋府君已经离开了,这猴子妖鬼就很想扑过去,看看那绢帛到底是什么东西,但碍于刚才被这位“鬼仙爷爷”给吓得不轻,她这会儿只敢站在一边,远远地瞧着那个骚狐狸精纸片人。 除此外,她是什么小动作都不敢有。 “这可如何是好?” 猴子妖鬼总觉得那个骚狐狸精纸片人会因此得到什么好处,从而超过她,这样一来,她以后的日子没准就不好过了。 明明一开始那位“鬼仙爷爷”是把绢帛给她的,但不知为何,又给了这骚狐狸精纸片人! 想来多半是这骚狐狸精纸片人,用色相引诱了这“鬼仙爷爷”! 这简直就是岂有此理! 猴子妖鬼想到这儿,便是越想越气愤,最终都忍不住要想“吱吱”叫两声来压压惊。 而这会儿,那纸片见到宋府君直接离去,顿时脸上露出不忿之色,让她做事情,居然连半点好处也不给? 真当她只是一个纸妖鬼,就可以肆意使唤吗? 她可是有“兄弟姐妹”的! 他们原本都是从同一副画里跑出来的,就是后来都太过自私,爱看对方笑话,这才在大打出手一番后,分道扬镳了。 就在这时,纸片人看到一团墨云在这座巨大的森罗宅上空出现,顿时不禁露出了喜色。 这看似寻常的一团云,但在她眼里,就代表了不一样的信息。 而且这个信息,来得是不早不晚! 刚刚好! 那墨云,是当初一道从同一副画里跑出来的一片纸片云。而刚才,是这纸片云在传达出来信息。 这纸片云平素最为话痨,无论看到什么,都喜欢说给其他的妖鬼听。 只不过,这纸片云所要表达的意思,只有他们这几个从同一幅画里出来的,才能听懂。 所以一直以来,都没几个妖鬼注意到那飘着的墨云,一直在不停的说话。 而这纸片云方才所传递的信息,是在说——府君已经离开了森罗宅,看他急匆匆又穿着正式的样子,根据本云所观察到的经验,这是要有一阵子不回来了,你们知道发生什么事了吗?居然惊动了这位府君。 纸片人没想到自己刚才还在抱怨,突然就知道了这么一个好消息,当即她冷哼了一声,然后爬起来,就往自己平日里的住处走去。 既然那位府君都已经走了,还离开了这座森罗宅,那么她也不用急着去送东西了。 那猴子妖鬼见到这纸片人居然是要回去,不由就问道:“喂,骚狐狸精,你怎么不去送东西?鬼仙爷爷刚可是吩咐你了。” “傻猴子,他都没说给妾身什么好处,妾身又为什么要去送,你当妾身和你一样傻吗?”纸片人一听这猴子妖鬼对她的称呼,顿时气不打一处来。 猴子妖鬼听纸片人这话,却是突然就扑了过去。 这吓得纸片人瞬间花容变色,急忙叫道:“你可是和我那个兄长说好了的,这院子你一半我一半,你不能越界的!” 分道扬镳是分道扬镳了,但并不意味着就是老死不相往来了。 当初她许下了好处,又说那猴子妖鬼有宝贝,那和她一道从一幅画里走出来的那几位,便立马跑来了,将这院子翻了个底朝天后,吓得这猴子妖鬼不敢再越界。 她又狐假虎威了一番,这才有了各自一半院子的规定。 也是因此,气愤不过的猴子妖鬼,才把各种不要的东西,随手捡来的东西,枯枝败叶等,都扔纸片人这一边的院子里。 所以宋府君方才进来时,才会看到的那样一幕,猴子妖鬼自己那边的,干净整洁无比,而纸片人这边的,则是脏乱无比。 “老娘就越了,你又怎么样啊?”猴子妖鬼一爪子抓向了纸片人,寒光闪烁间,吓得那纸片人卷了起来,然后在地上滚着,想要逃进屋子里去。 她不是这猴子妖鬼的对手。 猴子妖鬼哪里肯让她就这么跑了,爪子伸长,她大声叫道:“交出鬼仙爷爷给你的宝贝,老娘饶你不死!” 这纸片人见自己这个时候逃脱不了,便想也不想扔掉了手里的绢帛。 果然,猴子妖鬼见状立马放弃了她,改为扑向了那绢帛。 一爪子抓住绢帛,这猴子妖鬼顿时喜不自禁,还“吱吱”叫了起来,显得格外兴奋。 她接下来只要这绢帛送去给“鬼仙爷爷”说的,给一个此时在府内的叫于乔的秀才,想来等到“鬼仙爷爷”回来,她不仅可以被“鬼仙爷爷”赞赏,还将因此获得这“鬼仙爷爷”的重视,从而抱得一条大腿。 想到这儿,这猴子妖鬼直接转身就跑出了院子。 眼看这猴子妖鬼跑远了,这卷起来的纸片人才敢撑开,然后咬牙切齿的骂道:“死猴子,你拿了府君的东西,妾身岂能让你好过?正好,财帛动人心,更何况是妖鬼?既然你找死,那么妾身就送你一程。” 当即,她从自己身上的袖口位置撕下一小条,取来一支笔,沾墨写上一行字,将纸条卷起来,轻轻地吹了一口气。 顿时,纸条化作了一抔灰烬,被她一扬,就纷纷扬扬的上天了。 这是他们几个从一幅画里一道跑出来的几个纸片妖鬼之间,一种特殊的联系方式。只要风将这一小纸条的灰烬吹过去,那么她的那几个“兄长”,便会全部知道她想要传达的信息。 那几个纸片妖鬼,自私且贪心,这一次断然是和上次一样,争先恐后的来找这猴子妖鬼的麻烦。 “妾身这次看你怎么死!”纸片人咬牙切齿的咒骂着。 …… 这会儿,于乔突然发现自己迷路了。 他进入这府内后,只觉得越走越感觉这宅子大,只是一会儿的功夫,他就分不清楚方向了。 由于岔口太多,他甚至都记不起来,哪条路才是回去的路了。 这让于乔感到有点不对劲。 他这情况,怎么像是被鬼迷了眼一样? 42 少年、猴子 他进入这大宅子的府门后,便是曲折游廊,四面抄手,绿柳、青竹井然有序的罗列,而阶下石子漫成甬路,又前后相衔。 有堂屋,大大小小五六间,可以一眼望到另一边,那有飞楼插空,又有白石为栏,朱瓦层叠,隐隐可见一威严大殿,四角飞扬,雕有兽首,狰狞怒目,其远观,好似气吞山河一般,颇为震慑人心。 这大宅子无疑是很大,这宅子里内的路不好走也很正常,而走来走去,偏偏怎么也走不到目的地,或许也有这个可能。 但是,再怎么着,也不该怎么走——他都在原地踏步一般吧? 于乔看着这四周,分明是什么景物也没变过。 他若是还不明白这里有问题,那么他这脑子,也写不出一手锦绣文章。 然而,于乔知道了原因,却无破解之法。 思来想去,他只好喊道:“只只姑娘!只只姑娘!只只……” 连声呼唤着,于乔以求得到回应。 不过那个小女孩没有出现,反倒是一个面若金纸的少年出现在他面前。这少年是忽然从于乔前头转出来的,差点吓了于乔一跳。 “你可是迷了路?”这面若金纸的少年一开口,就是如此问道。 “学生正是。”于乔直接承认。 “你在喊只只姑娘,那么是只只姑娘带你来的吗?”这面若金纸的少年又问道。 “确实是只只姑娘带学生过来的,只不过来了此处后,只只姑娘却是一下子不见了。”于乔仍旧如实说道。 听到于乔这番话,这面若金纸的少年不由将于乔上下一番大量,然后面无表情的问道:“只只姑娘为什么要带你来?你和只只姑娘是什么关系?” 于乔想了想,这位“只只姑娘”显然很不一般,暂且不知道这位“只只姑娘”和他娘亲是什么关系,那么…… 于乔拿定了主意,于是他一脸正色,装出一副痴情模样说道:“学生与只只姑娘一见钟情,又私定终身,但只只姑娘说非要学生来见过她家人后,她才肯嫁给我,所以学生便让只只姑娘带学生来这了……” 说到这,于乔又想起了之前“只只姑娘”说的只吃了一个蛋,肚子都饿扁了,尽管这是昨日的事情,但想来这位“只只姑娘”是有些贪吃。 于是,于乔装模作样的摇头叹了口气,补充道:“只只姑娘说是肚子饿了,想去吃点东西,也不知道一下子跑去了哪儿了!” 这面若金纸的少年原本神情淡漠,甚至看于乔的目光,还隐含一丝猎食的欲望,但冷不丁听到于乔这番话,瞬间就如在这炎炎夏日里,被当头淋了一大桶冰水,又喝了一大口冰水,从里到外凉的彻底。 他略有些哆嗦,而看着于乔的目光,也一下子变成了惊骇。好像这会儿站着他面前的,不是一个凡人,而是什么很可怕的妖鬼一般! “原来是只只姑娘的未婚夫呀,那么请跟我来,我带你去见只只姑娘,她确实正在用饭……哦,对了,你以前见过只只姑娘用饭吗?”这面若金纸的少年说着,便又问了一声。 “见过。”于乔想也不想,睁眼说瞎话。 这面若金纸的少年顿时于乔的目光更加诡异了,但也明显热情了起来,就像是在看待什么同类或者自己人一样,他对于乔说道:“这就好,那么这样的话,我就带你直接过去好了!” “多谢!”于乔连忙道谢,“学生姓于,单名一个乔字,不知兄台如何称呼?” 这面若金纸的少年却是没有立即回答,而是想了一想后,才说道:“于乔兄,你喊我金柳子便是。” “金兄!”尽管绕口,但于乔还是毫不犹豫的喊了一声。 不过于乔这一声,却让这面若金纸的少年一下子嘴角抽了抽,想开口说自己不姓金,但好像解释起来也挺费劲的,况且自从他误入这森罗宅,肉身死在这,导致他时候成了这府里的鬼物后,他这名字传出去,将会让他师门蒙羞的。 于是,这面若金纸的少年点点头,算是回应于乔了。 两人无话可谈,于乔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便由着他领着自己走。 之前他是怎么走,都像是在原地踏步一般,但此时被这面若金纸的少年在前头领着,却是轻而易举的走出了很远的一段路,这让于乔确定,他刚才恐怕真是被鬼给迷了眼了…… 那么这到底是什么地方? 于乔暗自揣测,心中为此惊疑不定。 因为这地方实在是太过诡异了,怎么看都有点像是不住活人的! 这面若金纸的少年忽然停下来,然后往前指了一指,说道:“于乔兄,你往前走,从那假山上过去,就是只只姑娘住处了,我不能过去,只能带你到这儿了。” “多谢金兄。”于乔抱拳行礼。 这面若金纸的少年却没什么回应,只是转头便走。 于乔也不在意,当即走上了假山。 这假山并不高,不过山路却是峰回路转,逶迤曲折,绕了一圈,于乔才见到下山的路,那儿居然挖空了一块,形成一口巨大的荷花池,上面悬着一铁索木板桥。 由于桥上的木板,不时少一块,于乔便小心翼翼过去。 费了一番心力,才瞧见了山脚下,那儿有几间楼阁,四个飞檐都挂着金色的黄金铃铛,显得很是华贵。 并且,还有一块石碑立在那儿。 祷生园! 于乔走下来,正要往一间楼阁走去,只不过忽然一道黑影从旁边蹿了出来,二话不说,扛起他就跑。 于乔都没能回过神来,而且想挣扎也挣脱不了,至于眼中所看到的,全都成了虚划线,就是……不知为何,在隐隐约约之间,于乔竟然还闻到一股烤肉的味道。 片刻之后,于乔被扔了下来。 一股坐地上的于乔,一脸呆滞的看着这四周。 在他几步外的地方,有两扇开了些许的双排朱漆铜钉大门。 而一无头的石头马,就在他眼皮子底下躺着。 于乔:??? 他这是又出来了? 他都不知道费了多少功夫才走进去,怎么又出来了? 于乔不由看过去。 他想看看这是谁把他给扛出来的。 然后他就看到了一只这会儿背对着他的黑漆漆的猴子。这猴子两臂奇长,瞧着像是长臂猿猴。 43 人婴、土地 猴……猴子? 于乔又仔细看了两眼,然后确定自己没看错。 这猴子无疑是妖鬼一流,可是……这妖鬼为什么要把他扛出来?难道这是他娘亲的意思吗? 于乔暗自琢磨的时候,就看到那背对着他的猴子,突然伸出一只爪子过来。 紧跟着五爪摊开,露出里头的一块绢帛。 于乔看了一眼这块绢帛,就莫名的一下子怦然心动,他的意识瞬间迷离了起来,双眼明明睁着,但依旧无法视物,仿佛神游天外。 而就在这一瞬间,于乔视野中那处在冷却中的净化微微闪烁了下,强行掠走于乔这段时间好不容易养出来的念头之力,想要以此消除掉此时烙印在于乔额前的诡异金色痕迹,但最终由于其还在冷却之中,加上没有于乔的意识引导,净化没能消除成功。 不过掠走了于乔这段时间养出来的念头之力,却是让于乔的冷却时间直接缩短了一半。 这一幕,只发生在一瞬间,所以等到于乔意识恢复过来的时候,他对此丝毫没有觉察到,只感到自己的脑袋昏昏沉沉的,异常难受。 这是念头之力被掠走的后遗症。 其后果,比于乔上次被念头被风吹散还要严重。 只不过由于是念头之力被抽走,念头未散,所以于乔此时还能再撑一会儿。 “喏。” 这时,于乔感觉自己似乎是听到了那猴子的声音,他不解的看了看,发现那只猴子正把那绢帛甩了甩,一副让他赶紧接住的样子。 “这是给学生的吗?”于乔见到这猴子略有些不耐烦的样子,便赶紧接过了这一绢帛。 将绢帛抓到手里后,于乔就感到越来越困乏,几乎要睁不开眼了,他这会儿根本没心思再去琢磨这猴子为什么要把这一块绢帛给他,他现在只想找个地方,然后好好地睡上一觉。 而这时,于乔又看到那只猴子朝着地上的石马指了一指。 于乔没能明白这猴子是什么意思,正要开口,却被那猴子一把扛起,然后于乔就看到那猴子一爪子抓起了那无头的石马,随即一把将他按在了马背上。 “你是哪里人?”冷不丁的,于乔听到了一个女人的说话声。 他很奇怪,这哪来的女人声音? 但他还是下意识的回道:“学生是琼山县人士。” 这话说完,于乔就感到了天旋地转般的感觉,然后眼前一黑,直接趴在了马背上。 于乔这一趴,倒是吓了这猴子妖鬼一跳,她连忙转过来看了看,她以为是自己一不小心用的力气太大了,把这个和“鬼仙爷爷”有关的后人给弄晕了。 不过仔细看了看后,猴子妖鬼发现于乔是念头出了问题。 这让这猴子妖鬼不由抓耳挠腮。 “哎呀,哎呀,这可不好了,听那骚狐狸精说,这修行之人的念头一旦被妖鬼吃了,那么这修行之人就必死无疑,眼下这秀才的念头出了问题,岂不是要死了?” 这猴子妖鬼越想越焦急,这个秀才可是跟“鬼仙爷爷”有关的啊!要是让“鬼仙爷爷”知道这个秀才死的时候,她就在一边,那么她岂不是也死定了? 原地来回走着,这猴子妖鬼心中很不安。 而这时,她又瞅见了于乔的那一张脸庞。 尽管只是眉清目秀,但正所谓佛靠金装,人靠衣装,于乔这一副相貌很适合做书生打扮。 因此,这会儿做书生打扮的语气,看起来比那些丰神俊朗之人,还要耐看许多! “这小郎君这般清秀,死了未免也太过可惜了……”这猴子妖鬼不由舔了舔自己的嘴唇,她很眼馋于乔,刚才就是为了不想让于乔发现她是一只长了女人面孔的猴子,才一直不说话,还背对着于乔。 直到最后实在是不耐烦了,加上于乔又看不见她的脸,她才问一声于乔住哪儿。 而这时,这猴子妖鬼突然想到了一件事。 “这妖鬼吃了修行之人的念头大补,但是,这实际上有一些和妖鬼有关的东西,修行之人吃了也是大补。” 这猴子妖鬼仔细想了想,然后那张姣好的女人面庞上,顿时露出欣喜若狂之色 那是前些年,有两个修行之人来府里拜访“娘娘”,正好遇到了在府内闲逛的她,便向她打听“娘娘”的住处。 可她哪里知道谁是“娘娘”啊! 于是仔细询问了一下,在和那两个修行之人绕了一番后,她才知道原来这两个修行之人说的那位“娘娘”,是住在府内阳气最多的地方。 那位“娘娘”究竟是谁,这猴子妖鬼不知道,但阳气最多的地方她知道啊! 那里住的是府君! 于是,这猴子妖鬼也不管府君是不是这两个修行之人要找的“娘娘”,直接给这两个修行之人指了去府君住处的路。 而通过那一番谈话,猴子妖鬼也意外知道了,那两个修行之人其实是在替那位“娘娘”种一种名为“人婴桃”的果子。 那个时候,是果树已经长成,从今往后,每年夏天祭品足够,便能每年成熟一批人婴桃,所以这两个修行之人来请示那位“娘娘”的,下一步该如何做,那两个修行之人不敢擅自做主。 而这种“人婴桃”,便是对修行之人大补的东西。 当即,这猴子妖鬼开心的“吱吱”叫了两声,然后她跳上马背,以于乔为媒介,试着引导这石马中一道“鬼仙符印”。 这是宋府君为送走于乔所留,此时感应到有凡人的气息,尽管没了头,但这石马还是立即跑了起来。 哪怕于乔此时趴在马背上,脸都被风吹得变了形,嘴皮子一上一下,乱翻滚着。 至于猴子妖鬼,尽管被风吹得一身毛跟炸了似的,但这猴子妖鬼却显得很兴奋。 翻山越岭,如腾云驾雾一般,没一会儿功夫,这猴子妖鬼就感到石马停下了,然后她就闻到了一股腥甜的怨煞之气。 她顿时眼前一亮,不由看了一眼自己胯下的这石马,很惋惜的说道:“不愧是从土地府求来的宝贝!只可惜……没了脑袋,算是没用了。” 这种人婴桃的地方,这猴子妖鬼是不知道的,但她反复念了几遍人婴桃后,却是直接被这石马给带了过来。 往前看去,这猴子妖鬼便看到了满地的枯骨。 都是人的。 地面上,则是寸早不生,一片暗褐色。 44 槐女、二道 看到这就像是人血浸透了大地,从而使得这地面看起来犹如血液结痂一般的色彩,这猴子妖鬼便立即知道,她是来对了地方了。 这里不仅有人婴桃,而且已经成熟! 据说人婴桃无比罕见,方圆百里内,都不见得能有第二株能长人婴桃的桃树,所以这里想来就是奉了那位府内“娘娘”之命,所种的人婴桃了! 猴子妖鬼当即跳下马,然后把于乔扛在肩膀上,就循着那股腥甜的怨煞之气找去。 这种怨煞之气,是由于惨死之人太多所凝结成,不过大多数时候不成气候,也不怎么害人,除非是遇到了害死这些人的凶手,才会化煞,然后入侵到害死他们的凶手体内。 若是这凶手是人,少不得大病一次,甚至一命呜呼。 但要是这凶手是妖鬼,那么便算是送补药上门了。 不过这里的怨煞之气有些不一样,已经形成了气候,猴子妖鬼能看到这一股灰蒙蒙的怨煞之气中,有一张张苍白无比的婴儿脸蛋,此时正正眼冒绿光,垂涎欲滴的盯着她肩膀上扛着那个秀才,一副想要上来啃一口的样子。 “给老娘死开!”见到这群鬼东西敢觊觎她看中的,这猴子妖鬼顿时勃然大怒,一爪子挥出。 直接就将几张婴儿脸蛋给抓裂,并且在裂口处,有绿色的火焰喷涌而出,直接就将这几张婴儿脸蛋烧了个干净。 这是一爪子,便将其中的鬼物,给抓得灰飞烟灭! 瞧见这一幕,顿时这一股怨煞之气惊恐不安地带着一张张婴儿脸蛋避让起这只猴子妖鬼来。 直到这一刻,这成了气候的怨煞之气,才发现这猴子妖鬼的道行,远比它要高!和往日里被它戏弄害死之人,完全不一样。 “嘶——” 见到这怨煞之气害怕她了,这猴子妖鬼顿时长啸了一声,显得格外嘚瑟,那张姣好的女人脸庞上,更是露出张狂且夸张的笑容! “哈哈哈哈!怕了吧!那老娘就放过你们了!” 随着这猴子的笑声传开,以及那怨煞之气中弥漫着的惊恐之意,顿时就惊动了这地方的主人。 那是一座道观里的两个身穿青红二色长袍的道人。 “这笑声……好生熟悉?”一道人须发呈现出淡金色,他老态龙钟,一副垂垂老矣的模样,但双眼不显浑浊,反而有精芒闪烁。 “是那个槐女。”另一个道人同样老态,但较前者,稍微年轻一些,须发半黑半白,他捋了捋胡须,目光闪烁间说道,“这附近能有十几年道行的妖鬼,也就娘娘所居的森罗宅里那些了。而能让你我感到熟悉的,思来想去,只有当初你我去问路的时候,遇到那个缠人的槐女。” “形若长臂猿猴的那个槐女?”听到自己的师弟如此说,须发淡金色的老道人立马想了起来。 毕竟大多数情况下,槐女都是身化美貌女子的,变成一只猴子模样的,他们那次也是第一次见。 因此印象格外深刻。 随即,这老道人皱着眉头问道:“她怎么跑来了此地?而且……她又是怎么来的这?当初你我为了摆脱她,只告诉这里的大概位置,却没说到底该怎么来啊?” 这里有一半,可是阳世阴间之地! “莫非是娘娘的旨意?”另一个道人不太确定的说道。 “嗯,有这个可能,而且不管是或者不是,你我都要去看看,迎接一下这位,毕竟这位有十几年的道行,实力较之你我,也不逊色分毫啊!”老道人点了点头,神情颇为凝重。 毕竟,那猴子模样的槐女,是有十几年道行的! 可别小看这十多年道行。 鬼类道行,十分可怖! 人若是死在大凶之地,那么死后很容易变成鬼类。 有挟尸而行的,也有自欺欺人的,还有自此趁夜色,幻化黄金珠宝,亦或美貌佳人,以此来害人性命的。 而这一类鬼物,往往无一例外,只有几年的阴寿。 鬼并非不死不灭,而且其“寿”,要远比活到知天命之年便算长寿的凡人短! 是以,很多地方的闹鬼传闻,往往只传了几年时间,便没了踪迹,不是因为那鬼物被高人降服,或者离去了,而是因为那鬼阴寿耗尽,已经灰飞烟灭了。 自然,鬼物会因此想办法延长自身的阴寿。 相对应的,活得越久的鬼物,也就越凶戾。而能有十几年阴寿的鬼物,自然也有十几年的道行。 这样道行的鬼物,可以轻易害死一个神魂二十关以下的修行之人。 而要是有几十年道行的,活了几十年的老鬼,那更是戾气滔天,非大修行之人,数人联手,根本奈何不了。 至于百年的老鬼…… 那已经是鬼王了! 是可以和鬼仙相提并论的! 鬼过百年为鬼王,人存百年则为鬼仙! 而这两个道人,须发淡金色的老道人,名“素还生”,是一位神魂十九关的修行之人。他的师弟,名“方机子”,比他还要少一关。 两人修行了大半辈子,临近知天命之年时,莫说鬼仙,连二十关都无法修到,所以在那位“娘娘”找到他们,许诺给他两延寿时,这师兄弟两想也不想就答应了。 为此师兄弟两直接假死,瞒过了亲友师门,来到此地,成为了害人性命,以此来种养人婴桃的邪道! 人婴桃为天理不容之物,很难种出来,没成想他们师兄弟两修行上于鬼仙无缘,这种养人婴桃却是运气滔天。 而人婴桃种出来后,那位“娘娘”也实现了承诺,为他两再次延寿!并且赐予了他们师兄弟一件极为厉害之物! 这让师兄弟两个,从那一刻起,死心塌地的跟着那位“娘娘”了! 说起来,要不是有了“娘娘”赏赐的那件厉害之物,他们师兄弟两个,这会儿是万万不敢出去见那槐女的! 素还生和方机子走了出去,很快就到了那猴子模样的槐女,见到这槐女扛着一个人,这两道人并不在意,只是等槐女走近了后,抱拳行了一礼,然后朗声笑道:“槐女大驾光临,我师兄弟二人欢迎之至,只不过由于方才我师兄弟二人正在照料娘娘的人婴桃,是以未能及时来迎接槐女,还请槐女恕罪!” 45 补经、见色 两名道人客套,但这槐女却丝毫不领情,她眸子弥漫阴冷戾色,说道:“交出一颗人婴桃,老娘立即就走。” 她是来抢东西的,不是攀交情的。 况且她要的还是人婴桃,所以无论如何都是要结怨,那么也就不必拿出什么好脸色来了。 素还生和方机子师兄弟两闻言,脸色皆是一变,然后毫不犹豫的拒绝:“这件事,请恕老道不能答应。” 人婴桃是那位“娘娘”点明要的,况且今年春分时节,由于他们没有给那一株妖桃树浇灌足够人血,以至于桃花没有绽放几朵,加上他两又恐怕雷劈了那妖桃树,让他们赖以延寿的依仗被毁,是以特意找来了一株百年桃木代劫。 不过这样一来,也导致这妖桃树上的人婴桃,今年只长了两颗。 一青一红,一公一母,眼下刚好成熟了一颗公的。 “那老娘自己来拿!” 槐女眼中露出嘲弄之色,两个老道而已,她还不放在眼里,当即一爪子递出去。 素还生和方机子被吓了一跳,十多年道行的槐女出手,他两远不是对手,所以两人想也不想,就将一尊巴掌大小的黑色佛像拿了出来。 这是娘娘赐予他们师兄弟的! 顿时,一道黑色流光幻化而出,将素还生和方机子护住。 那爪子落在上头,流光破碎,槐女却不敢继续进攻,因为这一会儿的功夫,那本不过巴掌大小的黑色佛像,已然变成了耸立天地间的巨大佛像,并且这佛像此时还睁开了双眼! 那是一双腥红的眼眸,流转着诡异的金芒。 然后,这佛像开口道:“大胆妖孽,犯我佛门灵山圣地,还不束手就擒?” 其声隆隆,震动天地。 这一声怒喝,好似真的佛祖降世! 槐女被吓了一跳,这威势令她惶恐,不过她性子跳脱,此时抓耳挠腮,张口怼道:“啊呸!还佛门圣地!你给老娘看清楚,这里是什么地方!你的佛子佛孙,什么时候成了道士?” 黑色佛像听闻这话,却是怔了一怔,然后这佛像俯首一看,那双本腥红的眼眸,这时突然就消去了血色,随之露出一抹挣扎之意。这佛像突然用力抬起了一只手,似乎是想要挣脱些什么。 不过这时,一道符印突然飞来,直接就贴在了那黑色佛像的额前。 顿时,这佛像不动了。 那双眼眸中再度浮现腥红之色,随后缓缓闭上。 不过在这黑色佛像彻底闭上眼前,却是忽然扫了由于念头之力被抽空,所以陷入昏死状态的于乔一眼。 这一瞬间,于乔身上残缺的众生魔相经,突然就被补全了。 只不过,这一切都无人能发现。 包括那一道符印,以及符印的主人。 而随着那一道符印的出现,素还生和方机子耳畔还出现了一女子的声音,两人当即行大礼参拜,然后齐声应道:“是,娘娘!” 突然看到两个老道人这番举动,又听这两老道人的说话声,顿时把槐女吓得不轻。 那位住在森罗宅内,阳气最重之地的那位娘娘,居然来了! 当即,槐女扔下了于乔,转身就跑。 于是当素还生和方机子起身时,发现眼前早没了那猴子模样的妖鬼踪影。 “这槐女,见到娘娘来了,居然跑了……”方机子一脸好笑之色,旋即就看向了石马背上,跟一袋大米似的被扔在上头的于乔,说道:“师兄,这就是娘娘提到的公子了吧?” “自然是,万万没想到,这槐女跟你我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认一家人了。不过这槐女确实是野性难驯,且毫无忠诚可言,难以视作公子的护卫,遇到事儿居然直接扔下公子给跑了,也亏得娘娘传信告诉了你我。”素还生微微摇头道,然后他看着那又恢复成巴掌大小的黑色佛像,眼中若有所思。 不过他也没想多久,就说道:“师弟,我们先将公子带回观内,让他服下一颗人婴桃吧,修行之初,念头一旦受损,就算大难不死,也得元气大伤,留下严重的后遗症。” “是,师兄。”方机子上前,轻轻拍了拍石马屁股,立时这无头的石马再次动了,驮着于乔,就慢悠悠往前走,一直走进了那座道观。 一进这道观,顿时与外界不同了。 有一种无形的力量,将那笼罩此地的怨煞之气给驱逐出去。这非人力,而是自然风水之力。 建造这道观的,是一位风水阵法上的高手。 素还生去道观后院采摘人婴桃,不过没一会儿,就灰头土脸的跑了回来。 方机子见到他师兄两手空空,不由诧异:“师兄,你这是怎么了?” “另一颗人婴桃不知怎地,没成熟,但却生出了灵智。”素还生苦笑道,他修行了的大半辈子,居然还不如一颗妖桃! 虽说有他不想伤了这一颗人婴桃的根本原因,但他居然动起手来,只能被这人婴桃压着打…… “是那颗母的吗?”方机子问道。 素还生点了点头。 “那哄骗一下不行吗?” “这颗妖桃见到老道想要去摘了那颗公的人婴桃了。” 方机子不由皱眉,这可就难办了。 人婴桃生出灵智,也算是在常理之中,毕竟这东西的诞生过程,邪异血腥无比。 “那这母的人婴桃,为什么阻止师兄你摘?”方机子又问道。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用在妖鬼身上很适合。但要是互相照顾,那么……除非太阳打西边出来! “这母的人婴桃,说老道摘了,她就没有夫君了,不能享受男女之乐,所以死活不让老道摘。” 方机子一听这话,忍不住骂了起来:“不说别的,那公的人婴桃,半点灵智没有,她哪有什么男女之乐可享受?” 骂完了,方机子就见到他师兄让那无头的石马,驮着那位娘娘的公子,往后院走去。 “师兄,你这是做什么?”方机子大惊。 那颗妖桃树可是会吃人的! 这让石马驮着一个活人过去,岂不是跟送菜上门差不多? 素还生捋了捋胡须,然后嘿嘿一笑:“她不是要一个夫君吗?你看,这公子长得多俊,想来那颗妖桃一定会见色起意下移情别恋的。反正左右都是为了救公子,等公子服下人婴桃后,我们立刻把他送走就行了。” 46 青桃、诡梦 方机子闻言,顿时就觉得他师兄这计策不错,便点了点头,连声说道:“师兄,我与你一道过去。” 这道观的后院,和道观外头不同,不再是鲜血结痂一般的褐色,而是一片郁郁葱葱之绿色,地面是能没过人腰的野草,一副长势过头的样子,看着跟没人打理一样。 而一株巨大的桃树,就立在院子最中央。 就在这一株巨大的桃树枝丫上,挂着两个不过婴儿拳头大小,长得和寻常桃子无二,但却有一副类人五官的诡异外形。 这便是人婴桃。 一颗青色的人婴桃,另一个是金红色的人婴桃。 前者尚未成熟,后者则早已经熟透了。 那金红色的人婴桃,是公的,成熟多日了,但始终没有灵智生出。 而那一颗尚未成熟的青色人婴桃,这会儿见到了素还生和方机子,就很不客气的骂了起来:“两个老牛鼻子,就算你们两个一起来,我也不怕你们的!” 声音如小孩子,分不清男女,带着些许稚气。 而随着这一声落下,这院子里顿时就刮起了阵阵妖风。 这是人婴桃在施法。 “姑娘且慢动手,不如姑娘看看这位如何?”素还生直接将于乔给推了出来。 一瞧见于乔,这妖风立刻就停了。 “这个人你们从哪里找来的?你们把他给我留下,不准杀了喂给我娘!”那青色人婴桃立即叫了起来。 “放心,放心,姑娘,这个人是老道特意为姑娘你准备的。” “算你这个老牛鼻子有良心!”青色人婴桃一副欢喜不已的样子,原本的敌意更是一下子就收了起来。 素还生和方机子师兄弟两对视一眼,不由笑了笑,这好色的人婴桃,算是上钩了,于是,素还生一副温和样子,不急不缓的说道:“姑娘,实不相瞒,这位公子受了伤,而且是念头之伤,药石难救,唯有这人婴桃,才可救他……” “哼,我不会把自己喂给他吃的!”青色人婴桃想也不想就说道,不过说完了,这青色人婴桃看了一眼于乔的容貌,便又说道:“不过我旁边这个碍事的家伙可以!” 碍事的家伙,指的自然是那一颗金红色的成熟人婴桃了。 “方才老道就是为此而来,那么,不知姑娘现在允许老道摘了吗?”素还生继续一副温厚仁慈长辈模样的问道。 不过,青色人婴桃是没少见到这个仙风道骨的老道人,怕平日里是怎么把人哄骗来,然后一刀捅死在树下的,所以她看都不看素还生一眼,只是说道:“自然是可以摘,是不过你这老牛鼻子,还有你这个师弟,都太擅于说谎,我可信不过你们!你可以先把他救醒,但我要和他定个亲,不然的话,你们以后别想再踏进这院子!” 这青色人婴桃这一声落下,那一株巨大桃树的枝丫,居然随之晃动起来,搅动更加强烈的妖风,居然一下子就把素还生给退了出去,但妖风转动间,又将素还生给拉了回来。 猝不及防的素还生一副惊魂未定的模样,他方才竟然毫无反抗之力! 不过他也总算是明白了这一颗一年道行都没有青色的人婴桃为何拥有如此功力了,分明连一年道行也没有,原来是借来了这妖桃的天谴妖力! 人婴桃为天理不容之物,每年人婴桃的桃树开花,都会引来雷劈它。年年历经雷劫,这桃树之中的妖力非同寻常,他人挨上一记妖力,就跟遭了天谴似的。 而在这天谴妖力的压迫下,素还生和方机子脸色都不太好看。他们都没料到,今年只结了两颗人婴桃,其中一颗却早早的成了气候! 难怪在这过去人婴桃都成熟的日子里,这一颗却仍旧是青色的。 素还生和方机子本以为他们浇灌人血的时候没浇够,哪里能想到,不是没浇够,而是这一颗人婴桃已经朝着鬼王层次转变了。 不说今年成熟不了,往后的几十年,这颗人婴桃都成熟不了。 直到百年之后…… 而那个时候,便是天谴鬼王出世了! “怎么,你们两个是骗我的吗?”见到素还生和方机子久久没有动作,那青色人婴桃却是不乐意了,当即叫了起来。 眼看这妖风越刮越猛,素还生连忙叫道:“姑娘且住手,老道和师弟受不住姑娘的神通,还请姑娘收了神通。此外,那位公子只是一凡人,姑娘如此施法,恐怕……” 素还生这么一说,果然妖风停歇。 他不敢怠慢,赶紧拿出早就准备好的金击子,轻轻敲落了那一颗金红色的人婴桃。 用手接住,素还生便赶紧来到于乔身边,伸手让于乔张开嘴,随即便将人婴桃给塞了进去。 成熟的人婴桃一入口,便瞬间化去,成一股精气,涌入于乔的四肢百骸之中。 那被抽空的念头之力,顿时就有了恢复的趋势。 念头之力被抽空后,就像是干裂的大地,哪怕是立即用水浇灌,这裂痕也还是有的。 但这人婴桃的精气补入,这念头上的“裂痕”一下子便愈合了。 …… 于乔感觉自己做了一个梦。 他梦见自己站在一座奇特的道观里,道观仙气十足,一派空灵道家真君之景,但随处可见面无表情,双眼无神的淡灰色人影,成堆的罗叠在这道观之中。 而就在这道观的后院,有一棵巨大的桃树。 桃树上,有一个身穿青衣的美貌少女,眉眼弯弯,顾盼生姿的看着他。 于乔不解。 那少女就跳了起来,伸手拉住了他。 于乔往前走了几步,就发现场景一下子有了变化,周围变成了一副热闹至极的场景。 到处都是一副喜气洋洋的张灯结彩景象,而一桌桌酒席,就在他面前摆开。 于乔看一眼,就感到惊悚不已。 因为这酒桌上的“菜”,居然是人指头做成的“酸辣鸡爪”,人眼珠做成的果盘,人头骨熬成的汤水…… 这一幕幕,看得于乔头皮发麻。 因为这时候宾客来了,这些参加酒宴的宾客,有无头的,有长舌的,有青面的…… 47 山君、少女 什么形态都有,唯独没有像个正常人的。 而宾客已至,于乔眼前之景,自然更加热闹。 然而在这一派喜气红色之中,于乔却是越看越瘆得慌。这会儿,他特别想醒来,但却是怎么也醒不来。 满宴宾客,模样狰狞怪异者多,而形容稍微正常的,也是脸上带有异色,如纸人一般的金色,又或者如死者一般的死灰色,而这会儿,这些宾客,一个个笑容满面。其中有几位宾客,见到于乔正在打量他们,这几位还举起了酒杯,向于乔微微示意。 这真是在做梦? 于乔惊疑不定,眼前这一幕,真实的让他都有一种自己不是在做梦的感觉。 “但是,不是做梦的话,又怎么会如此荒诞呢?”于乔呢喃自语,整个人一时间都有些茫然了。 而这时,于乔突然发现自己的记忆中,多了一些东西。 那是一段经文。 “这是众生魔相经的下半部。”于乔顿时惊愕,他只是从棋道人那学了上半部众生魔相经,这下半部经文哪来的?况且,这经文还是直接出现在他的记忆里。 念及此,于乔便忍不住仔细回想了起来。 一开始,他是被那位只只姑娘带去了那一座奇怪的大宅子,遇到了一个名叫金柳子的少年,那少年将他带去见只只姑娘,可随后没等他敲开那位只只姑娘住的地方,他就被一只黑猴子给扛了出来。 那只黑猴子跑起来,不比那石马慢,让他完全没能反应过来,以及挣扎一下。 之后,他就被那只黑猴子扔上了石马。 当时,他好像还听到一个女人问他是哪里人士,然后他才回答完,就一下子晕了过去。 想到这会儿,于乔忽然意识到一个很不对劲的地方了。 此时他若只是在做梦,那么他为何能在梦境中,回忆的如此详细呢? 所以…… 他不是在做梦! 确定自己此时此刻不是在做梦后,于乔顿时心中惊恐难安。 急忙环顾四周,于乔却发现这会儿他已经找不到那个青衣少女了,他又看了附近的“宾客”一眼,见这些宾客都吃得正欢,他想了一下,便试着走动起来。 然后,于乔就发现,这里的天空有些不对劲,是浑黄色的,有一种类似雾气的东西,弥漫在这附近。 不阻隔视野,但并不影响人观察。 于乔走了一阵,忽然低头看了一眼。 这一看,他才发现原来是在一类似擂台的建筑物上,难怪他能将这地方所到的宾客都尽收眼底。 而这时,忽然有一媚眼如丝的美少妇迎面走来,她穿着一身大红喜庆衣裳,来到了于乔近前,就是将于乔上下自己一顿打量,然后啧啧两声,似乎是很不满意的样子。 这美少妇还又说道:“可真是没见过世面的小丫头片子,这般模样的,也算是翩翩美少年?不过呢,你有秀才功名,倒是可以加分不少,勉强够资格让本山君为你们主持一下。” 说完了,这美少妇就看向四周,问附近的妖鬼:“她来了吗?用天谴妖力请来我等,就叫我等这样傻等着吗?那一株母树对这小丫头片子还真是纵容,让其如此肆意挥霍天谴妖力。” 说着这话,这美少妇就舔了舔嘴唇。 显然,她口中的天谴妖力,是很一般的东西。也是能让这么多妖鬼来此地捧场的一个原因。 于乔听得莫名其妙,他只能勉强理解出一些。 毕竟所知的信息太少。 他能够确定的,是这个美少妇对他的容貌评价不高,但由于他有秀才功名,所以可以加分一二,因此他才有资格让这位美少妇为他住持些什么。 于乔正诧异之际,就听到了一个欢快的少女声音。 “来哩,来哩,莫催,莫催,本姑娘可是给了你们一丝天谴妖力的,你们等本姑娘一下都不行吗?” 这一少女声音传来,却不见这少女身影出现。 那美少妇还没说什么,就有一宾客高声说道:“姑娘要我们等着,我们自然是要等着啊!准鬼王的面子,我们还是要给的,不然他日恐怕要被秋后算账啊!” 于乔闻声,不由就看了过去。 这宾客,一身锦缎白袍,身负长剑,光看这些打扮,好似一位江湖少侠。只不过在这人脸上,却是涂脂抹粉,画上了精致无比的妆容,还是时下大户人家女子之间最为流行的,一种名为“青影妆”的彩妆。 青影妆是犹如在人脸上刺青一般,但不见丝毫丑态不说,还使得女子看起来更加妖娆妩媚。 所以,这一妆容,已经风靡了好些年了。 于乔也见了不少女子如此打扮,这才一眼认出来这宾客脸上的妆容。 而随着这人的话音落下,于乔一下子就注意到,这酒宴上的其余“宾客”,一个个脸上都露出了些许畏惧之色。 这让于乔心中顿时一滞。 因为他想到自己为何会来这了……是他的念头,被人牵引着来到了这个地方。 只不过,他的念头修为不过第二步,如梦身游的境界,一次节气也没熬过,能被人牵引着走那么远吗? 况且,他要是念头离开身体,此时所看到的,不该是黑白二色的吗? 怎么还会有颜色呢? 能在离开身体后,还能看到各种色彩,那非神魂不可! 等等,神魂? 于乔顿时明白了。 他能来此,是仗着地利。 这地方,是一处阳世阴间! 那么也就是说…… 于乔试着深吸一口气,结果没吸成,只好缓了缓自己的心态,他要是没猜错的话,他是被某位“准鬼王”给看上了。 至于那位“准鬼王”…… 于乔想到这,就听到了一阵铃铛的声音。 他看过去,便见到了一名身穿大红衣裳的少女走了出来。这少女艳若桃李,明眸皓齿,这会儿笑得乐不可支。 她是方才的青衣少女。 而铃铛声,是从这少女的脚踝上响起的。 于乔看着这这少女的身影,忽然就愣了一下,他只觉得有一种奇怪的熟悉感,自己好像在哪里见过这样的穿着。 48 刍狗、冷却 不是这一身大红的穿着打扮熟悉。 而是这青衣少女换上了一身大红色长裙后,顿时其身影变得有些不一样了。 可到底有多不一样,于乔又说不上来。 他于是就细想了起来。 然而,没等于乔彻底想起来,那少女就来到了他身前,用两只白嫩小手抱住了他的胳膊,随后还把她的脑袋枕靠在他身上,一副小鸟依人的惹人怜爱模样。 这让于乔不禁心中一漾,出现了些许旖旎感。 他这是有些见色起意了…… 尽管这少女不是倾城倾城的容貌,但却很是娇媚,让人忍不住想将她给捧在手心里护着。 于是,于乔赶紧收束自己的心思,竭力让自己的心境,处于无欲的状态。 于乔神情自然,看不出分毫变化,但他的心中,这会儿却是在不停的默念着众生魔相经。 “众生如魔,我亦如魔。” “人皆有魔相,大善之人必有大恶,大公无私者必有极自私处,是人便非圣,是人便皆有凡人。” “譬如众生中,有以容貌传世者,而其拥护者众。其拥护者,多魔心,多魔念,妄以聚同好,使自身有存世不孤感,甚有其者,眼中无父无母,此为贪魔、妄魔、不悌魔、无心魔。” “又譬如众生中,有好以道德标榜自身而诽谤于人的,有好劝人多捐财物于人的,有挟持道德,以达到裹挟他人意,好损一人之利,欢愉己心的。此般魔念,为虚伪魔、自我魔、不分是非魔、无人心魔。” “世间百态,人亦有百态。” “而众生何其众,自有万般魔念,生种种魔相。” “众生魔相,唯我魔相!” 补全的众生魔相经,威力远非之前的半部经文可比,在于乔心中不断默诵下,让于乔双眼之中,变得好似古井不波,且极为淡漠。 这一刻,于乔好似化身成了旁观之人,对即将发生之事,完全不在意了。 心中无欲,便无念。 无念,便是圣!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怀春的小丫头!”这时,那美少妇见状,立马就娇声笑了起来,然后一转身,她的身子仿佛轻如云雾一般,一下子就飞了起来。 悬停半空中,这美少妇接着说道:“既然人都到齐了,那么,就由本山君,为你们主持这一场定亲之宴吧!” 那美少妇说着喜庆的话,于乔却仿佛置若罔闻一般。 他目光平静,视一切如无物。 这无念心境。 此时此刻,于乔真的仿佛化身成了这天地一般,不存在仁义之念,也没有善恶之感,看这天地万物,不存在高低,无论什么,都如刍狗一样。 众生平等! 我佛无慈悲! 最终,等到于乔梦醒一般,他的念头回到了自己的肉身之中,于乔才回过神来,从无念心境中挣脱出来。 于乔听到有风声,便看向四周,才发现自己此时居然是骑在那一匹无头石马上。 不过和之前有些不同的是,他周身漂浮着一个很半透明的光罩,正是这一个光罩,将他给护住了,让他不用再受这劲风如刀刺来的苦楚。 但于乔还是看不到什么,他所能看到的,完全成了虚划线,一片模糊,勉强能分出个颜色来而已。 这石马虽然无头了,可它的速度,却是一如既往的快。 这让于乔不禁惊叹不已。 然后,他想到了自己之前所遭遇的。 “如此就这般结束了吗?”于乔看了看自身,好像他身上也没留下什么奇怪的印记来。 但于乔这会儿心里有了决定,等到净化的冷却时间好,他就立马按一下! 他是知道鬼王的。 鬼类道行,是非常恐怖的。而一位准鬼王,那更是令人不寒而栗。 一位鬼王,是可以杀死鬼仙的! 而准鬼王,尽管不如真正的鬼王,但鬼仙遇到了也得忌惮无比。能不和一位准鬼王起冲突,就绝不和准鬼王起冲突! 于乔可不想自己被这样一位准鬼王给惦记着。 有净化在,于乔才能心安下来。 念及此,于乔不由就想到了自己之前默诵众生魔相经时的状态,而这么一想,于乔才发现一件让他很惊愕的事情。 他的念头之力,已经无比充沛,第二步如梦身游早已圆满,只差熬过一个节气,就能正式踏入第三步念头修行了! 于乔不知人婴桃,所以他这会儿琢磨了会儿后,觉得这是众生魔相经被突然补全,所带来的好处。 毕竟补全的众生魔相经,这威力不可以说不小。 默念这经文,居然可以让他一个没有接触过完整佛学传承的人,达到无念心境! 这可是佛门心境中最顶级的心境,因此也被称之为“我佛境”。 坊间有传闻,说是若有人能日夜保持这一个无念心境,那么便是已经成了佛了! 于乔想着这第三步念头修行,不由就想到了一个人。 是高和尚。 因为高和尚,就在这念头修行的第三步境界中。而其更是用了五年时间,熬过了五个节气,只等来年熬过第六个,便可修成神魂了。 高和尚这番修行方式,不可以说不谨慎。 每年只熬一个节气,还是最好熬过的一个节气,这份谨慎之心,于乔是自叹弗如。 就是可能把天弃僧气得不轻。 怂成这样,于乔很怀疑天弃僧遇到自己的老朋友,介绍自己弟子时,不好意思说高和尚的境界。 “眼下是八月,我所能熬的时节,有两个。立秋和处暑。立秋就在明日,而处暑在十四天之后。” 于乔神情不由黯然,“眼下这净化还没冷却,所需时日就不够在这处暑之时使用,不然的话,一举多得……” 呢喃出声,于乔看了一眼自己视野的左下方,却是顿时呆住。 然后,于乔一脸大喜过望的神情。 “这净化的冷却时间,怎么少了一半?” 于乔视野中的净化图案,当使用一次后,会变成灰暗色,然后一点点的,慢慢恢复成具有色彩的样子。 等到这个净化图案又变成色彩鲜明的样子,便意味着可以使用了。 而这色彩变鲜明所需要的时间,过去一直都是一个月! 49 如意、是妹 “净化的冷却时间,怎么会突然缩短一半了呢?” 于乔念头飞转,他思来想去,最终只能确定一件事,这冷却不是无缘无故缩短的。 在他这段昏过去的这段时间里,一定是发生了什么事情。 而这些事情的源头,又多半和他突然昏过去有关。 “所以,我为什么会突然昏过去?”于乔皱紧眉头,他再一次去回忆当时的细节。 然后,于乔就从自己兜里取出了一块绢帛。 他记得,这一块绢帛,是那一只黑猴子给他的,他也是在看了这绢帛后,就突然开始犯困。 “这是什么东西?” 于乔将绢帛来回翻了翻,但上面什么字也没有,只有三笔划痕,看上去还很潦草随意,也不是在写一个“三”字。 更何况,这个世界用作记数的3,不是这个“三”,而是“叁”。 但那一只猴子会把这一块绢帛给他,肯定不是什么无用之物,所以于乔仔细观察起来。 而随着于乔的观察,他额前的金色诡异痕迹,又一次显露了起来。 不过直到于乔结束了观察,将绢帛收起来,都没有意识到自身的这一处异样。 “不知这石马要带我去哪儿?我的剑可还在青狐村呢……”于乔看着四周勉强带点颜色的虚划线,这是由于速度过快,目力跟不上,这才导致附近所视的景物吗,在眼中形成了这种虚划线。 于乔低声自语着,他说的是那一把天下男人皆炉鼎剑,由于之前走得太猝不及防,他给落在青狐村了。 而这时,于乔忽然感到自己胯下的石马一顿,忽然停了下来。 这一停,于乔就看清楚了周边的景物。 只见一条波光粼粼的河水从自己身边徐徐流淌而过,附近山青色连成一片,芳草萋萋,树木繁茂。 对于这一幕景色,于乔并不陌生。 “鱼龙河?” 于乔惊呆了,他这是快要到琼山县了! 不过没等于乔再看一眼这鱼龙河,他胯下的无头石马就又狂奔起来。 一瞬间,他所能见到的景物,又都成了虚划线。 “这石马要是安上翅膀,是不是能飞吗?”于乔不由嘀咕一声,他也不知道这石马要带他去哪儿,便索性在这石马背上,念起了经文。 随着一遍又一遍颂念众生魔相经,于乔逐渐的,又有了那种无念心境的感觉,心中开始一片宁静安和,无欲无求,就像是时间都随之停止了。 不过这无念心境没能持续多久,于乔便因为石马的停下,而被惊醒了。 他抬眼一瞧,顿时目瞪口呆。 眼前是一片深山老林,不过于乔看着不陌生,这是青狐村附近的山林。 “难道说,这石马去哪儿,是随我心意的?”于乔恍然大悟。 不过这时,石马又动了起来。 但这一次速度不快。 如寻常的马儿走路一样,缓缓走进去几步,然后突兀停下,随即又开始来回打转,最终这石马停住不动了。 这一石马的异常举动让于乔不由抬眼远眺,当他确定没走错后,想了一想,便跳下这无头石马,跨步往里走去。 于乔这一走,无头石马立即跟上。 很快的,于乔便瞧见了那一座山脚下青狐村。此时正值午后,艳阳高照,却是没什么风,于乔当即往山下走去。 到了村子口,于乔看了看,一如他此前所见,不过这会儿村子里似乎没什么人。 于是于乔走了进去。 因为这村子里有天弃僧和高和尚,所以于乔很放心。 况且他此前还在此住了一个晚上。 但随着深入这村子里,于乔却发现这村子里这会儿居然没人,那几间茅草屋都在,但空荡荡的,一个人也没有。 “叔父?高和尚?”于乔试着喊了两声,然而始终不见人回应。 “莫不是走了?” 于乔想了想,便来到了自己昨天晚上住的茅草屋前,见门关着,但没有上锁,便推了一下。 吱嘎—— 门应声而开,发出朽烂木门都会有的声响。 于乔往里看了一眼,却是呆住。 因为这茅草屋内,此时一片狼藉,一片昏暗中,借着门外的光亮,可见满地的青苔,而往上看一眼,一团团蛛网和灰尘混成一团的样子。 于乔呆若木鸡,这茅草屋怎么看着有十来年不曾有人住了? 那么他昨天晚上到底住哪儿了? 这么琢磨的时候,于乔听到了一声响动,便急忙看过去,然后他就看到了一角僧衣,在一座茅草屋旁一晃而过。 不过那一角僧衣是明黄色的,看着还能显眼。 “高和尚?” 于乔以为是高和尚,便走了过去,然而他来到那茅草屋旁,却是没看到什么人影。 不过于乔找到了他要找的那一把剑。 绿色的剑鞘,绿色的剑柄,绿色的剑穗,分外的醒目,就那么挂在茅草屋的墙面上,许是被风吹动,这会儿弧度很小的左右晃动着。 天下男人皆炉鼎剑! 于乔很奇怪这剑怎么挂在墙外,他记得他昨晚上明明把这剑挂在自己床头来着。 “说起这件事,那位只只姑娘应该是人。” 要不然的话,那位只只姑娘昨晚上是没办法赖在他床上不走的,就是不知道只只姑娘和他娘亲到底是什么关系? 之前于乔觉得是这位只只姑娘的娘亲,和他娘亲认识,但现在又好像有点不太是。 因为若是只只的娘亲,和他娘亲认识,那么只只是住在这村子里的,可他娘亲,是住在那一座大宅子里,而且只只也住在里头。 “莫非,她是我妹妹?”冷不丁,于乔想到了这一点,但旋即又感到这个想法太过荒诞。 若真是他妹妹,那么只只哪来的这一身功力? 毕竟只只的年纪太小了啊! 除了鬼类道行,谁能短短几年,就具备如此神通手段?可要是鬼类的话,他这把天下男人皆炉鼎剑,不早把只只给吓跑了吗? 于乔旋即不再多想,他走上前,拿下了挂着的剑,旋即又试着喊了两声,没有回应后他便走了出去,翻身上马。 无头石马再一次跑了起来。 于乔准备回琼山县了。 50 灭门、分食 琼山县。 依山傍水,南邻鱼龙河,北靠琼山,地貌开阔,但无论是水路还是旱路,都不好走。 鱼龙河上不太平,时常有渔民离奇失踪,更有人赶夜路时,几次三番瞧见鱼龙河上出现了灯火通明的大船,然而仔细一瞧,哪里是什么大船,分明就是一艘纸船! 一个个涂金粉,擦殷红胭脂的纸人,男男女女,在船上来回走动。 那场景,别说有多瘆人了! 只不过每逢此事,都有县里头名望极高的老夫子出来说教,以曲解的子不语怪力乱神之语,压下一切说鬼论异的。 迫于这位老夫子的名望,大多人只能跟着睁眼说瞎话,于是人云亦云,明明有鬼,但愣是连个鬼都不敢提! 不过大家也都不是傻子,你不说,就真的没有吗? 相信这鬼话的都已经不知道是喂了鱼龙河里的鱼,还是这鱼龙河附近的什么东西了。 所以,在这鱼龙河,从上游到下游,是连一家客栈也没有。 这鱼龙河附近,可是有官道的! 官道上是做好走的路,每年过往行客不知凡几,但没人跑这来做生意,就可见些许端倪了。 由于这水路的不好走,连带琼山县的旱路也不好走。 毕竟一路上没个补给休息的地方,而大多数人出一趟远门只能靠双脚步行,这想要出门一趟,自然就很不容易了。 是人就离不开吃喝拉撒啊! 因此,穷苦之人,一辈子都没出过一趟远门,离开过这一座小县城的,在琼山县都很常见。 于乔也曾是这常见人群中的一个,直到他参加了乡试…… 而在这一次于乔被列为乡试榜首后,他成为秀才的消息,却是早早地被人给传回了琼山县。 毕竟有了功名,那便是出人头地了! 对于一座县城来说,那便是多了一个说出去有头有脸,可以撑场面的人物。 就是…… “于家被人给灭门了,这件事该怎么和那位刚回来的于秀才说?”为这件事有所苦恼的,是往日里于家的姻亲家族。 因为在于家上下,一百多口人,被人一夜之间全部杀了后,他们就不约而同,非常默契的霸占了于家的田地和商铺。 本来这也没什么,毕竟于家的嫡系和有功名在身的人都死了,一个跑出去参加乡试的庶出,那根本就不算什么。 更何况,其中于家家主于守田的好友,更是在一次酒酣耳熟后,语焉不详的说,那跑出去参加乡试的于家庶出,应该是无法回来了。 结果,眼下不光人家好好的回来了,还是带着秀才功名回来的! 一个有秀才功名的于家庶出,在于家无人的情况下,那么便是于家那些田地和商铺的唯一继承者。 但是,都吃到他们嘴里了,他们又怎么愿意再吐出来! 反正横竖都已经得罪了,也不怕再撕破脸! “这件事,请县衙出个面吧,毕竟,老夫这大侄子,尚未成亲,孤身一人,按朝廷律令,一个男丁,最多只能拥有一家铺子,和一亩田地。”说这话的,还是于守田的那位好友。 此人名叫孟和昌,是琼山县大户孟家的家主,和于守田交情过硬,两人年纪相仿,年少得意时曾一同外出游学过,也共同经历了一些事情,是以彼此之间都知道对方的一些隐秘之事。 于家被人灭门,说实话,做开心的,其实就是孟和昌。若不然,他也不会在于守田死了后,痛快地喝了一个酩酊大醉。 要知道,孟和昌平素有“严君子”的美称,严于律己不说,更是滴酒不沾。旁人都当他是痛失好友后借酒浇愁,然而实际上……他那是高兴得实在是情不自禁! …… 于乔是被那无头石马给带回琼山县的,从青狐村到琼山县,只用了一炷香的时间。而一到了琼山县附近,这石马便像是被打回了原形一样,又变成了巴掌大小的模样。 虽然不知道怎么催动这石马,但于乔还是将这无头石马揣兜里,毕竟这可是一件宝贝。 于乔随即就走进了县城。 然后,他就知道了他家被人给灭门这一事…… 怔住好一会儿,于乔才缓过神来。 随即,于乔拱了拱手,朝眼前之人问道:“请问先生,凶手是谁,可曾捉拿归案?” “尚且不知,不过请于秀才放心,县太爷已经让金捕头追查去了。”回答于乔这话的,是衙门的一位吏官。 这吏官姓林,曾是一位举人,一番运营无果后,这位林举人又格外热衷于当官,便索性做了一个吏官。 为刀笔吏,平素负责记录衙门的案件详细。 这是一个清苦差事,手里更没什么权,哪怕不运营,倒贴着让人来当,都没个举人愿意做,所以过往这等清苦差事,哪怕是有官身,都得找秀才来兼差。 之所以是找秀才兼差,而不是直接担任,便是因为秀才功名,按朝廷律令,是不能当官的。 刀笔吏,虽是小吏,但也算有官身啊! 只有举人,才有资格替补为官。 这位刀笔吏是举人,所以于乔才说话如此姿态。毕竟在这位面前,他只是一个小小的秀才罢了! 官大一级压死人,这功名高一级,也压死人。 听到这林举人这么说,于乔便心里有数了,于家被灭门,多半不是人所为。况且也没哪个亡命之徒,能在一夜之间杀死一百多人! 这一百多人可不是任人宰割的啊! 尤其是大户人家,吃得好,身体壮,习练拳法刀剑者众多。哪怕每个人临死前只反击一刀,或者一拳,也足够把凶手给打死当场了。 “对了,于秀才,由于你尚未成家,按照朝廷律令,这于家的田地和商铺,你名下却是无法有那么多,所以……”林举人说着,将一份地契和一份田契摆在了于乔的面前。 于乔看了看,这是一家商铺的地契,在县内一条老街上,那条老街上没什么人,所以这家商铺要不是有盐引子,可以拿盐来卖,早就关门多时了。 而另一块田地,则有一亩地。具体在哪儿,田契上有写,不过于乔还没去亲眼见过,所以不知道这田地究竟是好是坏。 但从这商铺的地契来看,这一亩田地,多半不是在什么好地方。 不过于乔没说什么,只是道了一声谢。 林举人见于乔识趣,便笑了笑,招呼也不打,直接起身走了。 51 吃相、钱引 林举人已经走了,于乔却仍旧坐着不动,只是偏转过头,从这二楼客房的窗口,看向这客栈的前门口。 等于乔看到林举人走出了客栈,坐上由下人抬着的轿子远去,他才突然一巴掌拍在了桌面上。 砰。 冷哼一声,于乔的脸色一下子阴沉下去。 他咬牙切齿地将目光投向了琼山县的县衙方向,从这地个地方,正好可以将县衙一览无余,于乔冷声说道:“欺人太甚!” 林举人是衙门的刀笔吏,这次由林举人出面,而不是由乡里德高望重的老一辈出面,便意味着这是那位县太爷点头答应了的。 也就是说——这于家的东西,那位县太爷也吃进嘴里不少,甚至很有可能是大部分。 说不愤怒,那是假的。 但尽管动怒,于乔这会儿还保持着冷静。 “我此时回来,若不是有这层秀才身份,只怕是一入县城,就被人带去隐蔽之地,用刀抹了脖子,然后随便找个荒山野岭扔了喂野狗了吧?” 呢喃自语着,于乔为了避免自己无法控制好情绪,便起身关了房门,在屋内念了一个时辰的经文,确定自己能够完全冷静下来后,这才离开了客栈。 这于家的人尸体,眼下都已经入殡下葬,但于府的旧址,于乔还是要去一趟的。 于府的宅子,尽管还挂着于这个姓氏,但早已经易了主,只不过眼下于家人才死没几天,吃相不能太难看。 于乔靠近时,不无意外的被几个衙门的差役给拦住了,不过在于乔自报家门,又确认了一番秀才文书后,就被差役放进去了。 “这位差爷,我爹的尸体,最后躺在什么地方?”于乔不动声色的摸出一两银子,塞到了距离他最近的一位差役手里,并且这一声问得格外小声。 这差役顿时脸上露出笑容,他忙不迭转过身去,背着人咬了一口银子,确定是上等银后,当即眉飞色舞的对于乔拱了拱手,说道:“于秀才,这你可问对人了,他们是后来的,而我……是第一个进入于府的,给于老爷收尸的时候,我虽然没在,但也知道的一清二楚。” “那么就有劳差爷了。”于乔又拿出了一两碎银子,塞到这差役手里。 这差役这会儿都快笑出声来了,立即带着于乔进入,然后就直奔后院伙房的井口位置。 于乔自小在这于府长大,因此这差役一往哪个方向走,就知道他要去哪儿。 不过,于守田怎么是死在井口附近? 于乔看着,却是起了疑心,因为这伙房附近,他爹以前是从来不往这来的。 莫不是躲避追杀,逃到这儿来的? 不过那差役将于乔领到了井口边,却说道:“于秀才,于老爷当时就坐在井口边。” 说到这里,这差神情就犹豫起来,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还请差爷直言,放心,学生向来守口如瓶,差爷若不信,可以打听打听,和学生熟识的那些个书生,哪个不知道这一点?”于乔立即说道,并且又递出了一两碎银子。 差役一把这银子拿过,就跟抢似的,然后脸上犹豫瞬去,乐呵呵的说道:“有了秀才这番保证,那么我老李也可以放心说了。当时于老爷的是满脸微笑的坐在井口边,身上没有丝毫凌乱,也不见流血,仵作验尸时更是没找到一处伤口,于老爷就像是自然亡故一样。” 他方才的犹豫姿态只是装出来的罢了,目的是为了于乔手里的银子。 银子到手,当然是一股脑儿全说了。 于乔心中骇然,他本只是一些猜测,但现在可以确定,杀死于家满门的凶手,绝对不是人! “是那个叫芸儿的女鬼吗?” 于乔心中暗自琢磨,这是他在得知于家被人灭了门后就有的猜测。 当他按下净化后,那个女鬼失去了“目标”,而他又是被他爹于守田扔出去当替死鬼的,既然这替死鬼没死成,那么这死的……就只能是于家这边了。 不过于乔却是没想到,那个女鬼动手,居然是直接没人满门,而不是只杀罪魁祸首于守田。 “那学生的那些兄弟姐妹呢?”于乔又问道。 这差役却说道:“哎,这气候炎热,秀才对不住,我老李年纪大,得好好歇一歇了。” 于乔顿时明白,这贪得无厌的衙门豺狼,还想要银子! 于是,于乔二话不说,转身便走。 他的那些兄弟姐妹,于乔对他们并没有什么感情,毕竟他娘亲在他很小时候就神秘失踪了,一个没妈的庶出子弟,又是在这兄弟阋墙、手足相残的大户人家之中,于乔又怎么还会有这方面的感情呢? 要不是他伪装的够好,加上于家在琼山县一直都缺乏竞争力,无法为自家的举人运营出一个手里有权的官身来,因此于家内部的情况也相对较为平缓,只要认个怂,站个队,便能自此相安无事了。 于乔走出于府,他想了一想,忽然往琼山县外走去。 那个叫芸儿的女鬼此前纠缠他时,曾说其和于守田是青梅竹马,而恰巧,于府曾有一位在于府待了有三十多年的老管家,在七八年前这位老管家却突然离去。 由于走这位老管家当时得太突然,又不再现身,加上其没有家人,所以其他人都当他是出了什么意外,死在外面了。 毕竟这年头人意外惨死,已经成了家常便饭,不足为奇。 不过于乔在几年前,却是意外遇到了这位老管家。 当时于乔没有上去和这位老管家相认,只是悄悄打探了一下这位老管家的消息,才发现这位老管家改换了姓名,躲在深山老林里,一直以来以砍柴采药为生。 这是一种灯下黑的躲藏方式。 但于乔却觉得这位是老管家在靠着过去积攒下来的银子为生,毕竟人住在大山里,什么需要去买,砍柴采药卖的钱,又怎么够? 所以,于乔不怕问不出来。 而他于乔赶到时,这位老管家正好在家中,看着家里空空如也的米缸,一脸愁苦之色。 于乔没有说话,只是上前,当着这老管家的面,依次排出了十个铜板。 52 不实、大凶 这老管家须发灰白,穿着一条满是破洞的短卦,见到面前的十个铜板,顿时就呆了一呆。 然后急忙伸手抓过,揣兜里后,小心翼翼的问于乔:“这位书生,你是要柴火还是草药?小老儿这会儿肚中饥饿难耐,还请书生等一下,等小老儿吃饱了,立马砍好柴,给书生送去。” 于乔听他这么说,顿时明白,这位是已经完全不认识他了。 不过想想也是,他一个于府庶出,七八年前还只是一个小孩子,存在感极低,这老管家又怎么还会记得他呢? 更何况,这七八年过去,这老管家看样子早已经积蓄耗空了,到现在吃了上顿没下顿,整日里忧愁的都是如何吃饱,哪里还有什么闲心思回忆过往啊! 这也是穷苦之人的常态。 每日都在为生计奔波,一切前途只是空谈,远不如多挣点银子可靠。 于乔见多了,自然也就将这老管家的目前状况给判断出来。 发现这一点后,于乔感觉自己问出他想要知道的事情,或许会比他想象中的还要容易。 “老管家,好久不见。”于乔立即面露笑容,然后打了一声招呼。 听到老管家这一个称呼,这位须发灰白的穷苦老者,顿时呆了一下,然后瞪大眼,急忙退后几步:“你……你是……谁?” “学生于乔,见过老管家,或许老管家已经不认识学生了,但这无妨,学生还认得老管家便行。” 听到于乔的自称,曾为于府管家的这老者,立马意识到于乔有功名在身,他知道自己是躲不过去了,况且人老了,也不想躲了,便说道:“公子爷来找小老儿这个逃奴,不知有何事相问?” 毕竟是大户人家的管家,咬文爵字的话,这老者还是会一些的。 “老管家痛快,我想知道我爹当年身边,有没有一个叫芸儿的女人。”于乔立马问道。 “芸儿啊……”老者听到这一个称呼,却是一脸怅然,他失神了好一会儿从,哎点了点头,叹口气道:“小老儿知道,芸儿和老爷是自小一起长大,老爷还曾许诺,不会计较芸儿的出身,要让她当自己的正妻,并且只娶芸儿一人。” 于乔听到这话,就知道后来多半是于守田违誓了,要是没违誓,他和他的那些个兄弟姐妹是怎么来的? “然后呢?”于乔追问道。 “后来的事情,小老儿就不怎么清楚了,只不过芸儿应该是被老爷害死的。老爷为了娶芸儿,和老爷的父亲对上,最后带着芸儿去了城外居住,但最终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老爷独自一人回来,没过多久,就和于家门当户对的唐家三小姐,定了婚约。”老者又叹了口气。 于乔听着这番话,却是不由眯了眯眼,他感觉到这老管家没说实话,或者准确来说隐瞒了什么,要不然这老管家也不用在后来放弃在于家能吃饱穿暖的日子,让自己假死脱身,藏在了这么一个灯下黑的地方。 但是于乔已经将他想要打听的,给打听到了,因此也就没有追问,只是说道:“老管家日子清苦,不如去给学生的铺子当掌柜的如何?学生自认,让老管家吃饱穿暖,然后给老管家送个终不难。” 这老管家已经五十左右了,活到这个知天命之年,在这个世界,这年纪已经能算是较为长寿的了。 所以于乔这番话,听起来还是很诚恳的。 老者闻言,也确实是心动了,他眼中露出喜色,站起来就想道谢,但猛地,这老者却一下子僵住,然后沉默了会儿后,这老者摇了摇头,说道:“公子爷,对不住了,小老儿只想老死在这儿,公子爷就当小老儿是不知好歹吧!” 于乔这下能确定了,这位老管家绝对是隐瞒着什么很重要,但是到死都不肯说的东西。 不过他觉得自己多半是问不出来了,于是他便告辞,不过在走到门口时,于乔却又停下,但没有回头,只是说道:“老管家,你住在这偏僻无人地,想来是还不曾知道,于家让人给灭门了。一家上下,除了学生之外,无一幸免。” 老者听到这话,他顿时神情呆滞,然后他看着于乔已经远去的背影,很是感慨的低声说道:“公子爷,你可真像是老爷啊!” 说完这话,老者却是想到了于乔方才所问的,他想了想后,顿时激动起来。 “芸儿!是你回来报仇了吗!是你吗?” “是你!一定是你!” “一定是你,芸儿!不然的话,谁还会动手杀了于家满门呢?” 老者激动得不能自己,情绪都有些失控。 他大笑起来,可笑着笑着,却又是老泪纵横。 “老天有眼!老天有眼啊!” “老天真的有眼啊!” 长笑了数声,这老者突然一头栽倒在地上,直接就没了气息。 成了一具尸体。 这些年,他全靠这一股执念撑着,眼下从于乔嘴里知道了这些,顿时执念尽去。 而人……自然是也撑不住了。 没有人知道,芸儿其实是他姐姐的女儿。他姐姐走得早,唯恐女儿受欺负,便把女儿卖到了于家。 而他出于小心谨慎,便没有公开承认芸儿是他外甥女,只是暗中相认,然后一直照顾。 养育多年,膝下无子的他已然将芸儿当成了自己的亲生女儿! 然而…… 而正是这件事,让他认清了自己,哪怕他深受于家的信任,被任命为于府的管家! 但终究,他只是一个下人罢了! 也因此,他才会在自己外甥女死了后,寻一个合适的时机,假死逃出了于府,然后来到了这个地方。 这不是他随便挑选的地方。 而是一块比较奇特的大凶之地! 一次偶然的机会,他用一壶好酒和一只烧鸡,从一个游方道士嘴里知道了这个地方。 他也不知道大凶之地在该怎么用,但他觉得,假如自己死在了这大凶之地上,想来就能在死后变成厉鬼,然后为她的外甥女报仇了! 夜幕很快降临,而这个地方,也变得有些和白日里不太一样了。 53 诡谲、卖田 于乔来时,这地方林木阴郁,遮蔽了不少日头,使得光线不算很明亮,但人走进来也不会有产生丝毫不适感,反而还有几分凉爽的舒适感。 可随着夜幕降临,这地方犹如瞬间切换了画风一般,诡谲的氛围在这里弥漫开。 那摇曳的枝丫,好似有爪子一般,落在地上的阴影,显得莫名瘆人。 夏夜本该蝉鸣蛙叫不断,但这地方却是只有怪异的风声。 呜呼—— 呜呼—— 这风声像是猫爪挠人心一般。 越是听,便越是心慌慌。 突然,从地底下腾起了一股股淡黑色的烟气,这烟气如有生命一般,带着呼啸声,涌入了那一间破败的茅草屋中。 呜呼! 风声陡然变得猛烈起来! 而随着这风声的变化,就在这夜色下,那一片树林阴影之中,忽然就出现了四道人影。 这四道身影,静静地站着,似乎是在等待着茅草屋里走出来什么。 不过好一会儿过去,这茅草屋都没什么动静。 这让这四道身影开始不耐烦起来,于是他们走出了阴影之中,来到了月光底下。 只见当先的,是一个脸涂白粉,嘴唇上抹一点红的胖子,这胖子身穿黑色大衣,体态臃肿,宛如一个球。 而随其后的,是一个一脸青色,嘴唇发黑的高个子。这高个子穿着白色的锦衣短卦,好似一个小巨人。 第三道和第四道身影,则分别是——一个有着一张通红大脸的小矮子,和一个脸涂金粉的瘦竹竿。 这胖高矮瘦四道身影,围着这茅草屋走了一圈,便不由互相看了看,一只只绿豆大小的眼睛转动,然后他们不约而同的摇了摇头。 鬼语声立马响起。 声音阴冷,好似有彻骨之寒,直入人心,令人不寒而栗。 然而,这是活人无法听懂的声音。 这四个身影说了一阵,然后就很突然的,一下子他们的身影便虚化了,就像是从没来过一样。 风声依旧猛烈,吹得那间茅草屋的破败窗户上的窗户纸,来回抖动不止。 这风吹了一夜,直到天亮才停歇。 眼看着天边露出了鱼肚白,那间破败的茅草屋内,这时突然就出现了一道诡异的声音。 那就像是夜鸦哀嚎。 令人只闻声,便有一阵毛骨悚然感! 吱嘎。 柴门应声而开,一道穿着破败衣衫的佝偻身影,随之步履蹒跚的走了出来,趁着天色还未大亮,消失在了这片山林之中。 但不是跑去了深山之中,而是下山去了。 山下,就有一个村子。 村子名磐村,里头有五十几户人家。 这是一个大村子,为此村中有衙门设立的村正,以及村里人公举出来的村老。当然,这所谓的“公举”并不是村里人一起选出来的,通常担任村老的,都是村里最有钱的那几家的家里老人。 这一道佝偻身影来到了村字里,正要往村口的一户人家过去,但还没等他靠近,一声嘶哑的犬吠就响了起来。 那是一只被拴在门口的土狗,上了年纪,且瘦骨嶙峋的,这会儿由于这道佝偻身影的靠近,这只老狗浑身都在颤抖。 狗也是会恐惧的。 不过,这只老狗却始终是一副龇牙咧嘴的模样,并且挡住了这一道佝偻身影的去路。 这一道佝偻身影缓慢了抬起了头,盯着这只老狗看了会儿,一只脚抬起又放下,如此几次后,听着这老狗的恐吓声,最终还是不敢往前走了。 于是转身来到了另一家门口。 这一道佝偻身影一走,那只老狗顿时一副如释重负的样子,狗眼中是极为明显的恐惧,它瑟瑟发抖着,蜷缩在一团。 而那一道佝偻身影来到另一家门口后,便伸出手,敲了敲门。 咚咚咚,咚咚。 三长两短。 很快的,屋内就响起了骂骂咧咧的声音:“那个天杀的天还没亮就敲门?不睡觉的吗?” 骂着脏话,不过门还是开了。 屋里人一见这佝偻身影,是认识的,顿时更加没好气起来:“老寡夫,一大早敲什么门,我家可不要柴!不过你白送的话,我还是要的!” 佝偻身影不说话,只是伸出手,掐住了这人的脖子。 这是一个壮汉,但是连挣扎都没能挣扎一下,便没了气。 等到磐村有人家早起做农活,才被人发现这一壮汉的尸体,横陈在自己家门口,顿时惊动了整个村子。 村子里死人了,还是死在自己家门口,很快还没睡醒的村正就被叫来了,看了一眼尸体,就不耐烦的让人埋了。 一个死人而已,没什么好稀奇的! 这个年头,谁还没见过死人呢? 有时候在河岸边走,都能闻到一股刺鼻的臭味,找过去后,通常都可以在附近草丛里看到一个竹篮子,在竹篮子里头是一副在襁褓中的腐烂尸体,或者森森白骨。 在这底下往往都会有还压着一封红包,不过大多时候,都是红包早被人拆开,拿走里面的银子,或者值钱的东西了。 不过几位村老也来见过尸体后,却是干净拦住了村正,然后在一番商量后,就匆匆派去去衙门报案了。 衙门的差役是下午才来的,来了后很不耐烦,简单问了问,找不到顶包的人后,就让村里人,把因为天气闷热而已经开始显臭的尸体,用独轮车送去了衙门。 尸体一到衙门,就交由仵作验尸,然后没一会儿,便有几名差役架起一个干柴堆,直接把这尸体给烧了个干净。 而这案子,也就此算是了结了。 这案子在磐村还在传,附近乡里的几个村子听说了后也在传,唯独没有在琼山县里头流传开。 于乔也因此不得而知。 他这会儿,按照田契上写的,已经找到了他的那一亩地。 那是紧挨着一片山石的田地。 不算荒地,但也是贫瘠无比,原本租田种的人一见到这田地主人来了,还想收回这一亩贫瘠田地,并且免他今年的租金,当即是千恩万谢,连说于乔是个大好人。 于乔瞅了一眼自己这地,他不通农务,也不靠这块地吃饭,便索性低价卖给附近的一位乡绅,拿了一两七钱的现银。 54 重礼、敲打 一亩田,不说其他地方,只是按琼山县的行情,再贫瘠,也能卖上二两三钱银子。 一块属于自己的田,对于这个世界很多人来说,都意义重大,无论乡野的农户,还是士绅大夫,都不例外。 通常,一个县城里又头的大户人家,最大的收入来源,便是自家那数百亩,甚至上千亩地。铺子的利益收入,除开一些卖特殊必需品的铺子,其他都只是“小头”罢了。 不过,于乔是急着出手,贱卖也是没办法的事。 处理掉了自己那一亩田地,于乔就来到了自己那一家铺子处。 这是一条老街道,两旁都是低矮的简陋屋子,地面上是污水横溢,这些都是生活废水,用过后直接推开门,到街面上了。 好在这琼山县内,还有买卖“金汁”的,不然的话,走上街头,非得捂住口鼻不可。 终于,于乔找到了他的铺子。 也是一低矮简陋的屋子,但相较于附近民居的屋子,这铺子的瓦片都是翻修过的,窗户纸也是年前换了新的,能够遮风避雨。 于乔走了进去。 这铺子里有一个年纪不大的老伙计,叫钱东子,早年钱东子来投奔在于家做事的堂哥,结果不成想他那堂哥因为一场风寒走了,不过于家还是收下了他。 但也由于钱东子没什么银子去孝敬于府那些管事的下人,所以钱东子入了于府后,就被打发到这看铺子了。 于乔以前倒是和钱东子说过话,钱东子也还记得于乔,况且在此之前,他都已经找人打听过于乔的情况了,因此于乔一进门,钱东子就热情无比的迎接上来,然后立马给于乔倒好热茶,并且拿来了盐引子。 盐引子是一封文书的模样,这是朝廷对于买卖官盐的许可证。有这盐引子,才能够卖盐。 这盐引子,无疑是这铺子里最值钱的东西。 要不是有这盐引子,哪怕会得罪县太爷,于乔都不会答应林举人的。 他仔细的检查看了一遍盐引子,确认无误后,就对钱东子说道:“你做的不错,我要读书,打算来年去考个举人,这铺子里便还是由你负责,这是三钱银子,算是你这个月的工钱。” 说着话,于乔就拿出了三串铜钱。 一串铜钱,便是一钱银子。 这都是朝廷定制的。 因为银子那通常是大户人家才用的频繁,坊间所广为流通的,以铜钱为主。 要不然,也不会出现银子的质量不同,可换取的铜钱也会不同了。 一两上等银,可换三千个铜板。 而同样是一两的杂银,大多数情况下,都换不到一千五百个铜板,甚至只能勉强换一千个铜板。 “多谢秀才爷!”钱东子连忙道谢,并且激动不已。 一个月三钱银子,这在琼山县,可以说是一份“高薪”职业了。 “铺子里的存盐还有多少?”于乔又问道。 “秀才爷,已经不多了。”钱东子指了指一旁货架上的瓦罐,说道:“还剩下半罐,上个月李哥来收走铺子里的柜银后,没有给小人留下进货的银子,所以小人……” 说着,钱东子赶紧把账簿递给了于乔。 于乔看了一眼,不由眉头微微一挑,说道:“这都是你写的?” “有一些是小人的,大部分是李哥记录的。因为李哥嫌有时候过来麻烦,就特意教小人写字算术,小人因此能简单记一下账。”钱东子赶紧解释道。 于乔点了点头,他可以肯定,钱东子一定私下里偷偷“吃掉”了一些银子,但想来数量不多,估摸着几年下来一两银子也没有,要不然每个月月底的账簿校对那一关,钱东子绝对过不去。 所以于乔也没说什么,他只是问道:“你说的那个李哥,现在在哪儿?拿走了多少柜银?” “李哥本是于府的一位账房先生帮工,眼下应该是在孟家做事。柜银的话,是这一笔。”钱东子特意给于乔指了一下账面上的记录。 于乔看了一眼,三两五钱银子,顿时他的嘴角忍不住抽了一下。 三两五钱银子,这勉强能算不是一笔小数目。 但这可是本金和利润一起算的。 官盐的价格于乔是知道的,卖官盐的利润空间不大,主要是胜在稳定。毕竟,是个人都离不开要吃盐。 而盐,又被朝廷给一手垄断。任何胆敢制作私盐的,都已经被抄家灭族了,若是牵连到大户人家,那更是连祖坟都给掀了。 杀一儆百之下,现今已经无人敢再犯。 于是于乔问道:“孟家?哪个孟家?” “就是和府里以前关系最好的那个孟家。”钱东子小声说道。 于乔点了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原来是那位有“严君子”美名的孟和昌,于守田生前关系最要好的一个朋友。 但此时听钱东子这番话,分明是在于家被人给灭门后,这于守田生前好友——严君子,也从于家身上啃下了一块肥肉。 “果然够君子的……”于乔心底冷笑一声,但也对此并不意外。 于家的田地和铺子,加来五六千两银子还是有的,随便啃一口就是好几百两银子,换做于乔的话,于乔也是会忍不住的。 念及此,于乔就想了一下,然后心叹口气,从自己的荷包里拿出了一锭银子。 这是一锭标准的五两银。 是他出面,救了许老大夫家的那只灯笼老黄狗后,那位许老大夫后来给的谢礼。 这五两银子,不可谓不重! 于乔也因此明白,在刘家不会继续威胁到被许老大夫视为亲人的老黄狗灯笼后,许老大夫就不准备让灯笼跟着他了,并且也有请他将关于灯笼一事,不要对外说出去的意思。 要不然的话,哪里还用得着给他五两银子呢? “这一锭银子,去进货吧!对了,这铺子里以后只卖盐,其余的,只要账簿上记着的,全都折价卖了。” 于乔状若随意的指了指账簿之上。 这只是于乔随意一指,却吓得钱东子脸色一下子白了一下,然后赶紧应是。 于乔点点头,随即就起身走了。 他可以对钱东子以前做的手脚,既往不咎,但从今往后,他的手脚必须干净! 55 算计、饕餮 走出铺子,于乔瞧了一眼四周,便微微摇了摇头。 他本想自己搬到那铺子处居住,这样一来可省很大一笔支出,然而只进去待了一会儿后,他便无奈的改变了这一看法。 这一开门就是污水横溢的场景,尤其是眼下气候炎热,晚上蚊虫成群不说,白日里苍蝇也不安生,绿头大苍蝇嗡嗡嗡的到处乱飞,于乔可不想自己哪天因为喝了一碗水,就稀里糊涂的闹肚子,然后落个脱水而亡的下场。 这个世界的医疗水平,还是很低下的,要不然也不至于感冒发烧就能要人性命了…… 更何况,之前光顾着找自己的铺子,于乔这时仔细一看附近,才发现他这铺子隔壁就是琼山县的“金汁工行”,难怪他刚才闻着味道总感觉有些奇怪呢! “那我住哪儿呢?” 于乔一时间犯了难,虽然他身上现在还有二两六钱银子,但这客栈是万万住不起的。 毕竟住在客栈,远不只这住的费用,这吃喝方面开销也是一大笔。 更何况他还想来年去考个举人,然后试试看,能不能为自己谋取一个官身!那也需要花钱的! 而且,通过他考中秀才这一事,他已然清楚单靠文采是无法中举的,就算能中举,那也是要命的! 所以,他想要中举,需要借助其他的力量。 目前最为可行的,是借助他人祭祀的“祖先的力量”。 于乔对此还是有点把握的。 毕竟他的长相,放在渠府这一堆歪瓜裂枣、相貌平平中,他绝对是出类拔萃的。 而在此之前,在于家还没被女鬼灭门的时候,就曾有一大户人家派人来询问过于乔的婚配情况,想将他们家的长女嫁给于乔。 这女子可是嫡系出身,嫁给庶出的于乔,那是下嫁! 不过这一门婚事,最终被于守田以专心功名为由,给推脱掉了。 尽管现在看来,这一个推脱的理由可靠至极,但言归正传,想来哪怕现在于家被灭门了,但总该还是会有只看脸的嫡系出身女子,看得上他的吧? 不过…… 这一念头,于乔也只是想想就作罢了。毕竟这样一来,无异于自己以后就是人家养在外面的一条狗了…… 这是于乔所不愿意的。 人再穷,也得有点追求嘛!而于乔的追求,就是在吃得好、穿得好之外,能让自己逍遥自在一些。 这也是他一直以来,苦苦追求秀才功名的原因之一。 没有功名在身,见官需跪拜,徭役加身,赋税重重,那是完全不得自由! 况且,于乔总感觉,这依仗人家所祭祀的“祖先”所获取的举人功名,会有什么严重后遗症! 思来想去,于乔忽然想到钱东子方才说过的话,顿时笑了起来:“我这是糊涂了,孟和昌和我父亲于守田的交情,在琼山县人尽皆知,于家被人灭门,想来我去借住一段时日,也是无妨的吧?” “说不准,为了脸面功夫,这位严君子还得送我一些营生。” 当即,于乔就忍痛花了一两银子,买了一支上好的野山参,精心包装后,拎着去孟府拜访了。 先解决自己的吃饭睡觉问题,然后再考虑如何去中举。 …… 孟府。 孟和昌的书房内。 “父亲,这于家的田地,我们下手慢了,只得手了一百亩,加上又送给县太爷一千两银子,等若这一百亩地,哪怕风调雨顺,我们将来的几十年内,都算是颗粒无收。”孟奇方拿着账簿,对孟和昌一边摇头一边叹气说道。 “不是还有那十几家铺子吗?”孟和昌抿了一口茶,满不在乎的问了一声。 “县太爷的夫人当时说她一母同胞的妹妹,最喜男扮女装去那几条街上,她为此很担心,所以……”孟奇方脸色有点不好看的说道。 孟和昌重重的将茶盏放下,但也没动怒,只是冷笑一声:“给她就给她吧,这夫妻两真是饕餮出身,谁不知道她那个妹妹,就是她丈夫还没娶过门的小老婆?这琼山县哪个不长眼的敢招惹?” 孟和昌这番话有些不合逻辑,但孟奇方能理解,毕竟当时他听到县太爷夫人的那番话,差点气得把手里的茶盏给砸地上。 一千两银子啊! 他们孟家拿出来,也得伤筋动骨,损了一些东西,才凑出这数量的上等银。 结果拿了后还不满足! 孟奇方见他父亲也有些气愤,便想了想,决定说些趣事让他父亲心情好点,于是就说道:“父亲,于家的那条漏网之鱼,我还以为他会大闹一番,哪里想到,那条漏网之鱼就是个孬种,一句狠话都不说,也不问他于家的财物,乖乖从林举人手里收下了那两张契。” 作为嫡长子,未来孟家家主之位的继承人,孟和昌很多事情,孟奇方都是知道的。 比如,他父亲其实很想让于守田死这一件事! 听到自己儿子那么说,孟和昌不由脸上露出些许笑意,他摇摇头,说道:“那也算是自知不可为,便识时务了吧!” 嘲讽于乔的话,他孟和昌是说不出来的,毕竟他身份摆在这,但是他儿子可以,听他儿子说也一样。 念及此,孟和昌正要用于乔来告诫孟奇方一番,毕竟眼下的孟奇方还没有功名在身,不过这时,孟和昌忽然看到,他的心腹管家匆匆跑来,到了书房门口,见书房门敞开着,这管家也没有立即进来,而是轻轻地敲了敲门框,然后躬身站在门外。 “有什么事吗?”孟和昌便问道。 听到孟和昌的声音,这管家才抬起头,出声道:“老爷,是于家的于秀才过来了。” 作为孟府的管家,虽说是孟和昌心腹,但终究不如儿子亲,孟奇方知道的,这管家便不知道,毕竟只是下人。 因此,在于乔登门拜访后,这管家想到自家老爷和当初于家老爷那一番关系,便连忙跑来禀告了。 “他来做什么?”孟奇方一挑眉头,然后没好气的看着管家说道:“你就说,我爹因于叔父遭遇不幸,忧思过度,因此尚在休息,你让他回去吧!” 不过孟和昌却摆了摆手,止住了正要离去的管家,说道:“我去见见他。” 56 改命、无女 “父亲,你去见他做什么?”孟奇方顿时拧紧眉头,很是不解。 孟和昌看了自己儿子一眼,然后略有些感触的叹口气,语气略有几分凝重的道:“他无论如何,都有功名在身。” “可他不就是一秀才?”孟奇方一脸不屑,他孟家的秀才有好几个不说,他爹还是举人呢! “有些事,你不懂。” 孟和昌说着,眼中浮现出追忆之色。 他和于守田外出一起游学的时候,曾经误入过一个奇异之地,在那里是于守田救了狼狈不堪的他。 而也是在那里,由于一女子看上了于守田的关系,他作为于守田的好友,得以跟着听闻了一些隐秘之事。 这功名一事,其实不只是看文采,据说好像还看“命”。 他两都是“秀才命”,无望举人。 当时听闻那番话后,他和于守田都是大惊失色,后来在于守田多次哀求下,那一个女子才无奈答应,指点他们如何去改命。 而指点完了,就把他两都给赶了出去,说什么缘分已尽。 随后,他便和于守田分别去做一件事。 于守田要做什么,孟和昌不知道。不过他要做的,是去一座偏僻的山城,帮一座老旧大宅子里的一位府主娶亲。 这很令他不解,不过既然是那个奇异之地的女人说的,那么他也就司马当活马医了。 他要改命! 他要有“举人命”! 孟和昌还记得,自己当时费了很大一番功夫,才让那位府主娶亲成功。 他先是去找了一位符合要求的女子,然后送去那一座老旧大宅子,只不过第二天,他就发现那女子走了,而且婚礼也没成。 因为那位府主说,那个女子不愿意嫁给他,他就放她走了。 不过,那位府主其实是看上了那个女子的。 孟和昌见状,想到要为自己改命,他二话不说,立即带人去找回了那女子,苦口婆心一番劝说后,送去了那一座老旧大宅子。 结果,还是没成。 那女子仍旧不愿意,又被府主放走了。 府主对这女子还是念念不忘。 孟和昌只好第三次寻找这女子,又是一番苦口婆心的劝说,然后才带回那一座老旧大宅子。 其结果,自然是又没成。 又被那府主放走了。 那府主仍旧说那女子不愿意。 如此,孟和昌不知道经历多少次这样的一幕,但好在最终的结果,是孟和昌让这位府主娶亲成功了! 而在回来后,由于时间太急,他匆匆参加了府试。 当时由于孟和昌之前忙得团团转,这到了考场上,他脑子里完全是一团浆糊,他都不知道自己写了什么,而且考到一半还睡着了。 但偏偏随后放榜,他竟然中举了! 也是那一刻,孟和昌明白自己是改命成功了,他有了“举人命”,并且对此深信不疑! 正所谓欲壑难填,有了举人功名,在孟和昌为自己运营无果,又不想去当一个“小吏”后,就想着去为自己弄一个“进士命”! 举人想要当官,得舍得花银子,还得看运气。 但进士当官,那是必然的! 不过无论他怎么去探寻,都找不到如何为自己弄一个“进士命”,为此他找到了于守田,想要让于守田和自己一起找找看,能不能再去一趟那个奇异之地! 孟和昌认为,那奇异之地的那个女子,一定知道如何让他拥有“进士命”! 只要能有“进士命”,除了自己这条命外,孟和昌愿意为此付出一切。 然而,于守田却是冷着脸,无论如何都不肯答应。 自那以后,虽然孟和昌嘴上没说什么,但心底里把于守田彻底恨上了。 只可惜,由于守田知道他的那些隐秘之事,加上于守田对他的救命之恩,以及他两相交多年,在琼山县都成了一个佳话……也因此,哪怕是对于守田恨的咬牙切齿,可孟和昌愣是连明面上翻脸也不敢! 想他堂堂举人,这得多憋屈啊! 所以,在孟和昌看来,他儿子孟奇方连考三四年,却没考上秀才,可偏偏于乔这么一个庶出子弟,却是成了乡试榜首,这就说明一件事——这个叫于乔的,有“秀才命”! 有没有“举人命”不好说,但现在有了秀才功名,那么无论如何,自己都不能将于乔拒之门外。 吃相难看归吃相难看,那是一码事。 毕竟现在琼山县田地和铺子都被瓜分干净的情况下,而自家男丁又满足扩产的朝廷律令要求,于家突然被灭门,谁能忍住不心动啊! 为了家族,他这番举动反倒还可以借此搏一个美名——“为忠义自污其名”。 自古以来,舆论方向都是掌握在士绅阶层手里,而在琼山县,过半大户人家都参与分食“于家”这件事,而没参与的,那是下手太慢,来晚了一步! 所以这种情况下,他们又怎么会不心照不宣的夸赞他孟和昌一番呢? 孟奇方听他父亲这么说,心中尽管还是有些不忿,但也没有说出口,而是恭恭敬敬的退开。 正是这一点,才让他在没有秀才功名的情况下,一直稳坐孟家家主继承人的位置。 不过孟和昌走出门,却被一个小女孩撞了一下。 孟奇方一见,脸色顿时大变,连忙上前请罪,却见孟和昌摆了摆手,笑道:“茜茜年幼无知,这不怪她。” 这个小女孩小名叫茜茜,是孟奇方的女儿。 孟奇方这才松了口气,不过还是装作严厉的呵斥了他女儿一番,然后让下人赶紧把他女儿带去他妻子那边。 孟和昌看得分明,但也没说什么,只是在心底深叹口气。 每次见到他的孙女,他都是有些感慨。 不知道是因为什么缘故,他的妻妾所生的,无一例外,都是儿子。若是怀胎怀的是女儿,那么必然在生下来后,直接夭折。 为此,孟和昌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求神拜佛,各种偏方,无一有效果。到现在,孟和昌只能相信他这是命中注定没有女儿了。 也因此,孟和昌对于自己的孙女,其实都很宠溺。每一个孙女若是出嫁,他必然亲自去看一遍男方。 57 孟府、剑鸣 这算是孟和昌的一件心事,也不知为何,他明明对几个孙女都很好,但几个孙女,哪怕是小时候,都和他不太亲近。 收回思绪,孟和昌便来到了堂前,见到了在会客厅喝茶的于乔。 孟和昌对于于乔这个于家庶出,是很有印象的。 因为他曾见过于乔的母亲一面,那真是对于乔母亲的容貌惊为天人,只可惜那个女人早早地亡故了。而于乔,在昔日于家那些个子弟中,在孟和昌看来,也是最像其父亲于守田的。 “学生于乔,见过孟叔父。”于乔见到孟和昌,便先行见礼。 “不必多礼。” 孟和昌点了点头,就示意于乔坐下,然后说道:“于乔贤侄既然来了孟家,那么就先别走了,住上一阵子吧!孟某和汝父相交多年,如今其遭遇不幸,也是神伤不已,若是能照料一下于家后人,孟某也好心里好受一些,还请于乔贤侄无比满足孟某这个心愿。” 孟和昌这番话说得敞亮直接,若换了其他人,只怕是感激涕零了。 于乔这会儿也是一副感激涕零的模样,虽然是装的,但面子是给足了,这让孟和昌不由笑容满脸的让管家带于乔下去,给他安排客房。 等于乔和管家一走,孟和昌便问他儿子:“奇方,家中有哪些产业较为鸡肋的?” “父亲,你问这个做什么?”孟奇方不由纳闷。 “你只管说。” “是。”孟奇方想了一想,然后就说道:“我孟家搬离老家多年,在这琼山县扎根多年,已然算是琼山县的人了。是以,当年留在老家的一些铺子和田地,却是无暇去看顾了。虽然派了人过去,但父亲……这情况想来你也是能想到的。” 说到这,孟奇方叹了口气:“以前的时候,老家的人好歹给我们孟家几分薄面,但现在……我曾和几个心腹一起过去,结果到了那个地方,去自家的客栈喝口水都要给钱不说,老家的几十亩田地,明着姓孟,但实际上早归他人了。” 孟和昌点了点头,然后沉吟了片刻,就说道:“这么说来,老家的田地和铺子我们还拿得出手。” “父亲,这……”孟奇方一时间没明白他父亲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于乔来了我孟家,又是带着礼登门拜访,为父要是什么都不给,也不像话。他若不来那倒还好,那么他若来了,我必须给他一些营生才行。而几家铺子和几亩田地,为父是拿不出来的,而真要有拿得出手的,为父还舍不得。”孟和昌也不隐瞒,直接说出了心中的打算。 孟奇方顿时明白了他父亲的意思,既要拿得出手,还能让自己不心疼的,可不只有老家那些田地和铺子了吗? 那些铺子和田地,明着是他家的,然而实际上…… 想到这儿,孟奇方不由露出了笑容,他笑道:“父亲,这几十亩田地和数家年盈利有几十两银子的铺子,想来在这琼山县,是找不到比父亲更为大方的人了!” “哈哈哈。”饶是孟和昌,听到自己儿子这番话,也忍不住笑了起来。 几十亩田地和几家铺子,那可值数百两银子,况且那还都是会生蛋的鸡,这可比给现银可更显他的大方和仁义! “于乔是秀才,你稍后去与他亲近一下,邀他去喝酒,然后就把这事儿,在酒宴上当着众人面说出口。”孟和昌吩咐了两声。 “是,父亲。”孟奇方立马起身一礼,答应道。 而这会儿,由管家领着,于乔已经在孟府住下了。 这管家给于乔安排的客房,是孟府最好的客房,单独小院子,有一口荷花池,活水从外头引进来,涓涓不息,也让池面上没有一丝死水异味,此时尽管已经过了荷花开放的时节,但一池碧青荷叶,也是令人赏心悦目不已。 院子坐北朝南,阳光充足,有书房、客房、客厅和单独放置马桶的出恭之地。一应俱全,尽显大户人家的讲究之处。 于乔看着这满池碧青荷叶,倒是心情松缓不少。 然后,他拿出了那把通体绿油油的剑,放在这一池荷叶前比较,随即便发现,还是他把剑更绿一点。 “棋道人说,你会带我去找你原本的主人,那么你怎么如死物一样?未见半点灵性?” 于乔呢喃自语,颇有些纳闷。 要不是天弃僧说这把剑可辟邪,他都要当寻常的宝剑来看了。 而就在于乔这一声落下后,他手中的剑便突然嗡鸣一声,吓了于乔一跳,差点让他把这剑给扔了。 “还真是有灵性?” 于乔惊奇不已,这剑突然嗡鸣一声,然后又和以前一样,毫无动静,这怎么看,都像是在回应他啊! “那你能说话吗?”于乔满眼希冀。 或许是于乔的目光太过热切,这让剑又忍不住嗡鸣一声,然后自动从于乔手中脱落,砸在地上,滚了两圈。 “这什么意思?” 看着地上的剑,于乔无法明白,但这时他听到脚步声,便赶紧用粗麻布将这剑给包裹起来。 这是他用来给这剑伪装的。 毕竟这剑辟邪,但不辟人啊! 而这剑上的装饰,又是如此的奢华,怕是没有哪个贼人在瞧见后,能忍住不动心。 于乔快速包裹好了这把剑,又贴身绑好,藏在衣袍内,便看到一道人影从外面走了过来,来到院子里,立马朝他拱了拱手:“于兄,我是孟奇方,不知道于兄可还记得我?年节前,孟某人曾和你说过话。” 于乔早已经记不起来了,但孟奇方既然这么说,那么他直接应就是。更何况,孟奇方真要是和他说过话,那么也不必先自报家门了。 这些话,其实都是心照不宣的。 花花轿子人人抬,而面子这东西,又都是互相给出来的。 “记得,记得,学生见过孟兄。”于乔当即先行见礼。 “哈哈哈,于兄果然好记性,走走走,既然于兄来了我孟家,又是乡试榜首,孟某怎么能不为于兄庆贺一番呢?孟某已经邀好了县内的友人,在白鹤庭为于兄摆好了酒宴。” 58 文二、命案 白鹤庭是琼山县最好的酒楼,无论是什么菜品,都是贵的出奇,光听价格就感觉不是给人吃的。 但琼山县的大户人家,无论是日常摆宴,还是节庆聚会,都来爱这白鹤庭。 不是因为菜好吃,而是因为这琼山县的县太爷,便姓白。 而这位白县令,平素最喜道。 每逢年节之时,必要不远千里,趁着朝廷定下的休假时期,赶去天下闻名的神宵观,去小住几日,聆听下道音。 是以,这白鹤庭是谁的,尽管在琼山县从来都没人说起过,但这完全是人尽皆知的! 鹤,在道门中,那可是具有非凡的地位。 孟奇方尽管没有功名在身,但作为孟家的嫡长子,在这琼山县自然是有不少人愿意给孟奇方面子的,他一邀请,便纷纷来了。 也因此,于乔得以见到了一个让他非常意外的人。 王沂。 那一位那日在渠府县衙门口,哭喊老天无眼的书生。 哦,准确来说,现在这位是秀才。 于乔记得自己当时看了这位的排名,乡试第二,虽然目前于乔还没有看过这位流传出来的乡试文章,但想来这王沂的文采应该很好。 嗯,仅次于他。 一想到这,于乔顿时心情不错起来。 他的文采,比一位聊斋故事主角,还要厉害三分呐! 自古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哪怕是于乔,也无法免俗这些许名次之争。就算明着不争,暗地里看着自己的排名,也是暗爽不已。 老子是第一名哎! 当然,心里是这样想,但于乔脸上是露出分毫,他不卑不亢的和周边人见过礼,然后才对着王沂拱手一礼。 “王兄。” 王沂由于认识的人不多,这会儿站在这里正窘迫不已,他走不是,不走也不是,只能看着被众星拱月一般的于乔,暗自生恨。 凭啥都是秀才,待遇就这么不一样呢? 真是老天无眼啊! 这会儿听到于乔的招呼声,有几个和于乔说过话的本地大户人家子弟,看着那眼生的王沂,不由好奇的问道:“于秀才,这位是……” “这是王兄,和学生一道乡试榜上题名,当时只是匆匆一别,不成想转眼又见了王兄,真是人生幸事。” 于乔这话说得是给足了王沂面子。 这也让王沂不禁有些飘飘然,他脸上甚至都不禁露出了笑容,心中大喜之下,正等待着周边这群富贵子弟和他低声下气的说话,然而…… “原来是王秀才。”有个大户人家子弟这般应了一声,便旋即转身又和自己的好友熟人说起了话。 他们此次来,给的是孟奇方的面子,是那位“严君子”的面子,可不是于乔的面子! 要不是他们知道是那位“严君子”让自己的嫡长子给于乔摆宴,又是孟奇方派人送来了请帖,再或者孟奇方本人亲自来邀请的,这次酒宴,他们是来都不会来,更别说如此给于乔面子了! 秀才,那自然是很不一般。 但是,那也只是对普通人来说罢了。 而他们这般大户人家的子弟,能算是普通人吗?更何况,眼下在这地方的,哪个不是嫡系? 见到这一幕,王沂不由神情一滞,脸色略有些不太好看。 但是,他脸色再不好看,也还是没人搭理他。 这让王沂心中当即大恨不已! 不过这时,王沂见到方才和他主动打招呼的“于秀才”走来了,便想到自己还没回礼,就回了一下“于秀才。” 他这一声很是生硬。 落入于乔耳中,于乔不由微微一愣,但旋即于乔就神情自然,用热情的语气的说道:“又见到王兄了,这可真是一件幸事,只可惜当时于某有事缠身,无法请王兄一块儿喝酒。” 说到这,于乔适时的扫了一眼四周,然后故意低声说道:“王兄,我们出去说,这里虽然热闹,但终究是没有我们的份。” 听到于乔这话,王沂顿时惊愕不已,他看到的,分明是这里的人对于乔众星拱月一般,怎么到了于乔嘴里,成了“和他没份”呢? 这让王沂颇为困惑,正好于乔这番话让他心里舒服不少,便跟着于乔一块儿出来,然后问道:“于秀才,你刚才那番话是什么意思?” “王兄,说来不怕你笑话,眼下这些人可不是在给于某面子,而是在给那位无功名在身的孟兄面子。”这是于乔特意揣摩了一下王沂的心境后说的。 他仔细回顾了一番那个聊斋锦瑟故事后,对这位“主角”王沂的心态便有了些理解。 这王沂,应该能算是寒门中的一个“奇葩”。 寒门子弟,多县中大户庶出。 而这王沂,于乔也不知道他到底是怎么混的,居然在参加乡试的时候,一身干净体面的衣裳也没有。 这实在是有些匪夷所思了。 难道这王沂出身的王家,这般不考虑自家面子的吗? 好歹他第一次参加乡试的时候,他父亲于守田都特意让人为他制作了两身红色的锦缎衣。 说是大红色,喜庆,可以讨个吉利。 不过那时候于乔早就准备好了出门的衣服,又感觉穿这身绸缎衣出去,容易招贼,就没有穿上。 “这是为何?”听到于乔这番话,王沂心中暗笑的同时,不由出声问道。 “王兄来了琼山县几日?可曾听闻琼山县的一件大命案?”于乔不答反问,他这是想趁机套一些信息出来。 王沂闻言,却是面露困惑之色:“有一些时日了,我遇到了本家堂叔,他要来此地见好友,知道了我中了秀才后,便带我一块儿来了。不过,于秀才,虽说老话是说人命关天,但是……这区区两个乡下人的死,不算大命案吧?” “什么两个人的死?”于乔听闻王沂这话,反倒是不解。 王沂想也不想,便把他听来的事情说了。 “好像是发生在一个磐村的地方。” 于乔仔细想了想,他磐村他是有些印象,但究竟是哪儿,还要等会儿去仔细想想才行。 毕竟只是个小村子,而他又不是常年走江湖的,实在是没办法一听就知道是哪儿,除非那个地方很有名气。 于是,于乔就跟王沂说起了自家事。 59 市侩、困龙 王沂听完于乔的讲述,顿时脸色大变,他眼露惊色,不由看了一眼这白鹤庭的大堂内,似乎是想找找于乔方才说的那位“孟兄”,然后好亲眼见识一下这位“孟兄”到底是何等人物!居然能让一个破落户如此被县中权贵子弟如此众星拱月? 不过,既然能做出乡试榜上题名的文章来,王沂固然其心胸不大,但他的反应还是很快的。 随即,他便意识到自己这样做不妥,于是王沂便假意叹了口气,然后语气略显悲怆的说道:“原来叔父和婶婶已然遭遇了不幸,于秀才节哀顺变。” 于乔闻言,嘴角立时就忍不住抽了下。 虽说于守田确实是没了,但他娘亲还好好的啊!就是目前的状态,邪异无比,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朝着阴神转变的缘故。 不过于乔却没把这话说出口,而是跟着王沂一块儿叹了口气。 王沂见状,便又说道:“于秀才,孟兄特意为了你,而举办了这一场酒宴,你此时丧着脸,终归是不太好。” 说完了,或许是王沂觉得自己这番话太露骨了,有些暴露出自己想要认识一下这位“孟兄”的心思,就干咳一声,指了指自己说道:“于秀才,想来当日王某的落魄,你也是瞧在眼里的,而王某那日会那般落魄,并非没有缘由。所以,于秀才,在这里,你还是要高兴一些才是。这是王某的忠言,因为这也是王某曾经的切身体会!” “哦?”于乔故意含糊地应了一声,他眼底则有精芒闪烁,他特意接近这王沂,不就是为了亲耳听王沂说说他自身的来历吗? 听到于乔这般应了一声,王沂觉得眼下的于乔,和他能算是“同是天涯沦落人”,于是便说道:“我与于兄一见如故,那么这些事说给于兄听,也是无妨的。” 到了这儿,王沂直接改了对于乔的称呼。 于乔闻言,便立即拱手回道:“王兄。” 这一声“王兄”所代表的意思和之前那一声不同,之前那一声是在人前,于乔那一声“王兄”只是客套,因此王沂才回一声“于秀才”。而眼下,两人是在私下里交谈,这一声“于兄”和“王兄”,百年是在间接承认两人的好友关系。 不过,嘴上是这样说,两人心底是如何想的,那就不得而知了。 至少眼下,是相处融洽的一幕。 而在接下来的一盏茶的时间里,于乔也对王沂的过往有了一个了解。 王沂出身东河县的大户王家。 不过和于乔这庶出身份不一样的是,王沂原来是嫡系出身! 后来,也不知道这东河县的王家发生了什么事情,让王沂从嫡系直接变成了庶出。 这在大户人家之中,嫡系和庶出,尽管是同一个血脉,但所代表的身份之差,那可谓是天壤云泥之别! 嫡系在天,而庶出……就是在这地底下了。 可想而知,当一个曾经的嫡系跌落云层,成为一个地底下的庶出,那所遭受的,会有多么凄惨。 也难怪王沂参加乡试,都是那般落魄的打扮了。 不是王沂不知道脸面,而是当时的他,是真没银子和心力去打理自身了。或许对那时候的王沂来说,能不能考中秀才功名,将会是他唯一活下去的精神寄托。 不过…… 念及这一场渠府乡试秀才的真相,于乔却又不由看了王沂一眼。 这一次渠府所取的一十一名秀才,到头来能活下来的,在于乔看来,大概只有他和王沂。 他是有棋道人为他出面,求来了人情,尽管死罪可免,活罪难逃,但终究是捡了一条小命,不用去给人当替死鬼了。 至于王沂,想来能在给人当替死鬼之前,去那一座“给孤园”的! 这没去“给孤园”前的王沂,算不得什么人物,甚至就是那东河县的地痞无赖,也比王沂过得还要好一些,来得有身份地位一些。 但这去了“给孤园”,受到“给孤园”中那两位青睐的王沂,那么可就非同一般了! 完全可以用“困龙升天”形容! 自此红袖添香夜读书,左拥右抱共枕眠不说,在仕途上,更是飞黄腾达,先是举人,再是金榜题名,放任一方为父母官。 真正的成了人上人! 这是那聊斋锦瑟篇的故事梗概。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这王沂的将来,便是这样一个发展。而在最后,王沂也不只是和“给孤园”里的两位在一起,还纳了一个美丽人妻为妾,算是抱得三个美人归。 不过这方面于乔却是有些记不起来了。 毕竟这个聊斋故事太过冷门了,若是说是聂小倩,那么连树妖姥姥手底下有几个女鬼于乔都记得起来,可这聊斋锦瑟篇,那么于乔就只能记起一个很模糊的大概了…… 但这对于乔的帮助也很大,至少为他以后要怎么走,提供了很大的参考助力。 他之前还在为如何谋取举人在苦恼,但眼下,就有一现成之法! 得到了“给孤园”里那两位青睐的王沂,直接成了手握生杀大权的县太爷,那么他是不是也可以“借势”一番呢? 他原本的打算,是想从“给孤园”丽求来一封能“赦鬼退邪”的文书! 这样的话,自此于乔只需把那一封文书摆在自己家中,那么他的这条修行之路,就可以少很多后顾之忧了。 至少鬼怪之流,至此见到了这封文书,便会直接退去,不会来害他了。 不过那是于乔未知晓这“秀才”、“举人”、“进士”这些功名真相前的想法。 是以,眼下于乔有了另一个想法。 他不是要取代王沂。 毕竟他不是宁采臣,没有这般荤素不忌。 眼下于乔所想的,是王沂困龙升天后,能不能给自己带来足够的好处…… 不过,先不管能不能,眼下他要和王沂好生相处才行。 或许是都要有一个苦逼出身的关系,这让本想借于乔认识那位“孟兄”的王沂,和于乔越来越谈得拢,不禁生出相见恨晚的感觉。 尤其是于乔的诗词文章,那信手拈来的能力,哪怕是王沂,都不得不打心底里佩服。 因此,等到了酒宴结束后,王沂便主动邀请于乔去他目前住的地方,坐一会儿。 60 论学、揣度 于乔别有用心,自然是一口答应,并且欣然前往。 王沂的堂叔是一商人,在东河县王家也是不怎么起眼的一个角色,若不然也不会高看王沂一眼。 并且除了特意带着王沂来见世面外,还想方设法让王沂认识这琼山县的权贵子弟,好让王沂能够扩展自己的交际圈子。 因为王沂这堂叔无子,想来是准备投资在王沂身上,好为自己的晚年谋一个着落了。 毕竟王沂再怎么说,也有一个秀才功名傍身。 权贵人家眼里,一个秀才算不得什么,但对于王沂堂叔这样的人来说,一个秀才还是很有分量的。 王沂的堂叔,在这琼山县租了一座小宅子,王沂带着于乔进来时,这王沂的堂叔不久前和人谈生意去了,王沂便领着于乔去了后院,让下人送上茶水,他则继续和于乔讨论诗词文章。 于乔两世为人,除了这个世界看的书外,他还有很多在王沂看来,惊为天人一般的学说。 王沂不知于乔是拾人牙慧,只觉得越和于乔交谈,便越是心惊。 要不是他瞧着于乔不过一少年模样,都要以为于乔是当世亚圣了。 不过心底里佩服不已,王沂嘴上却是只字不提,他不想就此落了下风,但又说不出更好的来,只能一位“嗯嗯”、“甚好”的应上几声。 最后,连王沂自己都看不下去了,便开始转移话题:“于兄,孟兄方才在酒宴上,他孟家送了你数十亩田地,还有几家铺子,不知你要如何打理?” 说起这,王沂不由心中暗羡不已。 这可是价值数百两银子的东西啊! 谁能不心动? “自然是由它去。”于乔微微摇头。 他一开始还真以为孟家要送他一些营生,但仔细一想,却又觉得不对劲。 无他,这一些营生的价值太高了! 而且这还都是会生蛋的鸡。 便是再败家的人,也不会拿出这么一份礼来送人,因为混得稍微不如意点的举人家中,也不过这点家产罢了。 加上在于家被灭门后,孟家那般吃相,眼下却又这般,实在是颇有些黄鼠狼给鸡拜年的意味,于乔怎么想都感觉有点不太正常…… 而事出反常,必有妖。 所以哪怕于乔还没去看过,只是听一听,便不当回事了。 这十有八九,是一个能出人命的陷阱! 听闻这话,王沂不由愣了一下。 “王兄,天上不会掉馅饼啊。”于乔这时候故作深沉的说道,一脸的高深莫测。 这让王沂不由一愣,然后深以为然的点了点头。 “于兄谨慎是对的,这一份礼,确实是太大了,大得越想越不对劲。”一开始听说,他是心中羡慕嫉妒兼而有之,但这会儿于乔这么一说,他仔细一想,也觉得有些问题。 数百两银子,按十五个铜板一斤粮食来算,至少能换两万斤粮食! 而一斤粮食,可供一个壮汉,吃三天! 这么一笔钱,一个壮汉就是吃一百年,都吃不完! “王兄高见。”于乔适时的吹捧了王沂一下。 这让王沂不由脸上露出了笑容,旋即就说道:“于兄,家叔来这琼山县是谈完生意就走的,差不多明日一大早就要启程了,所以我也只能跟着一块儿走,想来是来不及和于兄辞行了,他日于兄若是来了东河县,我必当扫榻相迎。” “定当来叨扰王兄!”于乔立即说道,“眼下时候不早,我也要先回去了。” 王沂闻言,不由笑了起来。 旋即,他便将于乔送出了门口,目送于乔远去好一会儿,才收回目光。 “榜首二字,名副其实。”王沂不由感慨一声。 他本对于乔有些怨恨,但一番交谈下来,于乔的文采,却是叫他心悦诚服。 不过,哪怕如此,也并不妨碍王沂继续吃柠檬。 毕竟于乔的年纪实在是太小了。 他都已经二十有八,而于乔才不会一十六岁,比他整整小了一个岁轮! “想我王某苦读诗书二十年,却不想是痴长人家一十二年,老天,你这是无眼啊!” 一如既往的,王沂开始发牢骚。 这是他二十多年来养成的习惯,改不了了。 每天骂一遍贼老天,以利于保持心理健康。 …… 于乔走在路上。 他没有急着回孟府,他这会儿在琢磨那座“给孤园”在哪儿。 因为不出意外的话,他感觉这次王沂回去,就要去那座“给孤园”了,所以他还真得去“叨扰”王沂一番。 不过想到这,于乔却又有些担忧。 “在故事里,王沂是因为生活不如意,这才在自寻死路之下,被带去了给孤园,眼下王沂的生活无疑是如意些许了,那么还会去那座给孤园吗?” 于乔琢磨着,对这一事他是完全没什么头绪。 毕竟故事只是故事,而眼下他身边的,是活生生的人! 故事是死的,人是活的。 于乔这会儿就很担心,王沂不会再去寻死,这样的话,岂不是去不了“给孤园”了。 因为王沂的那位堂叔,还是有些身家的。 哪怕王沂的那个刁钻媳妇不给王沂饭吃,王沂的这个堂叔,也是不会短了王沂的吃穿用度的。 王沂大不了搬去他堂叔家住就是。 “所以,我要不要找人,半路上宰了王沂这堂叔……”于乔不由恶向胆边生,他目光转动。 但转念一想,他也找不到合适的人,便只好作罢。 “等等,或许不用我出手……” 于乔忽然心中灵光一闪,想到他之前一直所忽略的一点:“王沂的媳妇,可不是什么善类!而要是王沂还是会去那座给孤园,那么这就说明王沂这媳妇,大有问题啊……” 于乔想到了自己曾在谭孟河家的伙房里听到的那一番“鬼语”。 再想想王沂的妻子,在这样一个朝廷律令制度下,仍旧是如此泼辣模样,浑然不怕人知道她苛待自己丈夫,显然是另有依仗啊! 而在这样一个朝廷的治理下,什么样的后台会最让人有底气呢? 答案以及很明显了。 更何况,棋道人曾说过,普天之下,类似他那日在谭孟河家所遇到的,还有多久。 61 棒喝、醒悟 于乔苦恼的抓了抓头发,说到底,是他在担心这一个锦瑟的故事,不按照他所知的剧情来,这样的话,他就失去了最大的一个优势! 他目前唯一能依仗的,是他身上所携带的净化。然而这净化,冷却时间却是过于漫长了,长到一个月内,他不能遇上两次诡异之事! 原本他缩在琼山县,几年才遇上一次,也还算安生,可他眼下……却是没办法再和以前一样“苟”在这一座县城里了。 且不说他这一秀才功名后续的“死罪可免,活罪难逃”,那个叫芸儿的女鬼由于他当时按了净化,失去了留在他身上的“烙印”,然后便找上了于家……而这,并不意味着于家被灭满门,他就能因此安生。 哪一天,那个女鬼若是从什么地方知道了他,又或者发现了他这么一条漏网之鱼,恐怕会再次找上门来! 除此外,便是他老娘了…… 虎毒不食子,可是已经朝着阴神转变的她老娘不这么想啊! 虽说那一日,他娘亲让他去见他弟弟,可是他去了后……至今想起来,于乔仍旧是一头雾水。 去时一脸懵,回来时更是一脸懵。 他弟弟呢? 在哪儿? 那个自称金柳子,面涂金粉的少年,看着也不像他弟弟啊!毕竟没他好看。 莫非是那只黑漆漆猴子吗? 但那猴子看着有点像妖鬼啊!他弟弟怎么说,就算再丑,也该是个人吧?要不是他娘亲修九子母天鬼经,何必不断转世? 这天鬼,必须借人身才能形成! 所以,他到底去那一座大宅子干什么的? 还有那位神出鬼没的只只姑娘,后来又到底去哪儿了? 一大堆问题,让于乔真是理不清还不敢快刀斩乱麻,真要说什么收获的话,就是莫名其妙完整了,并且威力简直翻了数十倍的众生魔相经,以及——他的净化冷却时间,被缩短了一半! 后者对于乔来说,那简直是莫大的惊喜。 一开始,于乔还觉得这是由于众生魔相经的关系,是以这几日里,每逢有空闲,他便找个地方念经。 然而,哪怕他又一次进入了“无念心境”,这净化的冷却时间,也还是和以前一样。 这让于乔明白,自己这净化突然缩短了一半的冷却时间,和众生魔相经应该毫无关联! 那么,既然和众生魔相经没有关系,又和什么有关系呢? 所以,在这重重困疑之下,这锦瑟故事如他所知那般进行,对于于乔来说,那简直是不亚于净化的一个助力! 尽管这个助力无法直接展现,并且其中所面临的危险也很巨大,但是他若能火中取栗,所获得的好处,那足以帮他在这个世界真正的站稳脚跟! “给孤园”里的那两位,能让王沂这么一个落魄秀才,犹如逆天改命一般,成为一方手掌生杀大权的父母官,那么他借力成为一个举人,岂不是轻而易举? 于乔现在没那么大的野心,他目前只想有个举人功名,然后去谋取一个官身来自保。 之后好好修行,修成神魂,好有点自保的手段。 毕竟成了神魂,才能人前显圣。 不过,这修行之人是真的少啊! 于乔仔细想了想,他在这个世界生活了一十六年,遇到的修行之人,算上他娘亲,可能还没五指之数。 莫非,是这些修行之人都躲去了什么地方吗? 毕竟出了佛经和阿修罗魔经外,还有九部道经,而这个世界又是对修心之人如此不友好,波云诡谲不说,还处处是危机。 于乔想着想着,就又想到了磐村的命案。 王沂之前和他说起时,他还想不起来这磐村是什么地方,只是有点印象,但眼下却是突然记了起来。 因为磐村,他去过。 准确来说,是去问过路。 “那不是于府当年的那个老管家,所居住之地附近的唯一一个村子吗?”于乔略有些诧异,这个磐村他之前还路过了。 “那村子里死了两个人,一个早上就被发现了,而另一个是在下午的时候被发现的。那是一个懒汉,平素都是睡到中午才醒,家中有地也不怎么劳作,只要饿不死自己就行,所以也没人在意这懒汉半天没出门,直到有村老去找这懒汉,才发现这懒汉已经死了。” 这两件命案后来都被人报了官,而县衙是派差役过去将尸体拉走,仵作验过后,直接堆干柴堆给烧了。 这个世界可不流行火化,人死之后讲究入土为安,所以这火化,在这个世界,无异于是被挫骨扬灰。 是很重的一个刑罚。 “所以,这应该是衙门发现这不是人所为的命案……”于乔想到了自身这一功名背后所隐藏的那庞大阴影,顿时心里有数了。 而这时,于乔忽然看到有差役过来,一阵敲敲打打,见到人围了过来,有差役就喊话道:“金捕头已经查明,在磐村作恶之人,是一个流蹿大盗,望各位……” 这差役后面的话于乔没有听下去,因为他此时颇有些不寒而栗。 以前,于乔一直觉得这个世界不安全,是因为时不时的,就会在县城里出现一个流蹿大盗,但现在看来…… 这琼山县内,已经出现了不知多少次邪祟害人性命之事了! 哪怕是这炎炎夏季,气候早晚都很闷热,于乔此时都有些手脚冰凉。听天弃僧说他这一秀才功名背后所牵扯的那些时,于乔由于自己已经有了秀才功名,再加上自己有净化傍身,他是有些把自己当成局外人的,直到发现他老娘所修的,便是九子母天鬼经…… 但现在,犹如榜头棒喝一般,彻底打醒了因为秀才功名而略有些沾沾自喜的于乔。 他是一个秀才爷,但这功名,只不过是那些令人绝望的东西所制定的,用来控制人心的。 哪怕他成了举人,也还是一样! 他若是过度追求这些,到最后……他的结局,不外乎沦为那些东西的爪牙。 一如眼下这位琼山县的白县令! 身为县太爷,怎么可能不知情?但眼下的举动,只能说这位早已经和那些东西同流合污了,并习以为常…… 以人驭人,好手段。 62 蹭饭、夫人 这个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个世界? 于乔不由开始思考这一个问题,这是他从来没有想过的。毕竟他以前每日都需要将自己伪装成一个对人完全没威胁的书呆子,好让自己的日子好过点,说出去每一句话,都要再三思考,过一遍脑子再说。 然后,于乔就又不想了。 他想不明白。 而且他眼下的处境,还在泥菩萨过江的边缘垂死挣扎。 孟府。 于乔回来时,孟府的下人们在准备晚上吃的,府内的孟家人都已经吃过了,所以眼下,孟府的下人们所准备的,是他们自己吃的。 一两米煮成的饭,混糠咽菜饼子,就着水,这便是一个家丁的一顿饭了。 侍女们吃得要少一些。 至于荤腥……那是府内的护卫,孟家嫡系子弟的通房丫鬟,才有资格吃的。 不过无论是哪一类,每日都只吃两顿。 朝食和晚食。 午饭,这个世界大多数人,都是没有这一个概念的。如孟府的嫡系,才会吃午膳,也只有他们才有这个资格享受。 一些混得不错的庶出,比如和哪一位嫡系关系非常好,那么也是有这个资格的。 人分三六九等,在这里彰显的极为醒目。 而哪怕是如此,孟府的下人们,过的日子也还算是不错的。毕竟孟家人需要这些下人伺候他们,为他们卖命。 这大户人家外面的一般百姓人家,那日子那叫一个难过,有很多琼山县的人,一天只吃一顿饭。 于乔自庶出挣扎而出,对这些自然是清楚无比。 这时,有下人瞧见了于乔,不由脸色微微一变,然后赶紧跑去和管家说。 因为他们忘了给于乔留好晚食了。 很快的,管家就跑来和于乔说,府内的三公子为他准备晚宴,结果下人们没找他,结果三公子在听鹤楼久等他不至,所以已经先行吃喝起来了。 于乔一听管家这话,就顿时明白是怎么一回事,毕竟他也是县中大户出身…… 这十有八九是晚饭没给他留,而府内有个孙子正好在外面吃喝未归,所以让他去蹭个饭。 于是,于乔欣然前去。 免费喝酒吃肉,对于囊中羞涩的于乔来说,这吸引力太大了。 况且,这听鹤楼也不远,出了孟府,走两条街就到。 …… 此时,孟府内,一道人影匆匆前去孟家大公子孟奇方的房内。 孟奇方白天以他父亲孟和昌的名义,在白鹤庭摆了酒宴,可以说是出尽了风头,眼下则在他夫人房内,陪着自己妻子和小女儿茜茜。 他的夫人给他生了两个女儿和一个儿子,大女儿已经许配了人家,二儿子尚且年幼,这三女儿才会跑没多久。也因此性子最为顽劣,每日都喜欢乱跑,这才会在今日白天,撞到了他父亲孟和昌。 由于这位夫人是孟奇方平生所见,最漂亮的女子,所以哪怕这位夫人已经年纪不小了,孟奇方也还是最喜欢这位夫人,并且不顾其父亲多次敲打,仍旧是未娶第二人,只是纳了几个妾室,让其父亲脸上过得去,也让自己少些麻烦。 自然,这正妻所生的三个子女,也是最受孟奇方喜爱的。 要不然,他也不会白日里那般紧张自己这小女儿了,生怕平素严厉的父亲惩罚茜茜。 县中大户,可手足相残,兄弟阋墙,自然而然,连带着这父子亲情,实际上也是很疏远的,并不如表面所见的那般亲近。只不过由于利益关系,能互相信任罢了。 这其中,以庶出和自家父亲为最。 夸张一点说,那完全就是陌生人一般! 很多庶出子弟,一辈子都不见得能见自己父亲几面。 这种残酷,一般人是体会不到的。这也造就了大户人家出来的子弟,心性阴狠,手段毒辣者比比皆是。 仁善者,那真是万里无一。 对于来敲门的人,孟奇方心里有数,他一听到敲门声,就走了出去。 来人是府内的一名庶出子弟,论辈分,是孟奇方同父异母的弟弟。 “大哥,事情成了。”这庶出子弟一见到孟奇方,立马恭敬的行了一礼,然后轻声如此说道。 “真的成了?”孟奇方眼中不由露出几分喜色。 “小弟怎么骗您?”这庶出子弟苦笑道,“三哥已然去了听鹤楼,今晚是回不来了。” “好,你下去吧,若是发现府内办起了白事,你先出去躲一阵子。对了,这里有十两银子,你先拿好。”孟奇方说着,就拿出了一张银票。 十两银子的分量不轻,尽管塞荷包里也不会影响携带,但对于有孟奇方这样的大户子弟来说,终归是不太舒服。也因此,朝廷特意制作了盖有官印的银票,最小的为十两,大的则价值百两! 而这种盖有官印的银票,各地钱庄都承认,可以随意兑换,十分方便。 这名庶出子弟一见银票,顿时心中狂喜,并且知道自己这是入了他大哥的眼了,他大哥也不会将他当成弃子。 银票取用方便,也因此,为了方便发现假银票后追查,去钱庄兑换银票的,都需要告知自己银票的来历。 而每个钱庄对于自家流出去的银票,也都有记录。 “好,你办事不错,以后我会多找些事交给你去管理。”孟奇方又许诺了一声,便让自己这同父异母的弟弟离开了。 然后他回到自己夫人房内,顿时脸上露出了笑容,他忍了一会儿,终于可以放心笑出来了。 “什么事情这么高兴?”他夫人问道。 孟奇方的这位夫人,眉目如画,尽管已经三十多了,在这个世界算是人过大半寿数,但仍旧美得好似二八少女一般,不见丝毫老态。 她听到孟奇方笑得如此开心,便不由出声问道。 “夫人,我那三弟,终于要死了。”孟奇方喜道,这孟府嫡系中,就数这三弟是他的心腹大患。 “这一次,多亏了夫人你!”孟奇方又说道。 那听鹤楼是琼山县的一大酒楼,有些神秘感,仅次于白鹤庭,最近不知道出了什么事,死了好些个人,所以打算搬走。 由于这听鹤楼的东家和县太爷有关系,是以这琼山县内,以往都没人敢插手这听鹤楼。 自然,这听鹤楼要搬走的消息也没有流传开,他夫人不知从何处得来的这个消息,又得到了听鹤楼东家的首肯,才有了他今日所行的算计之事。 “夫君开心就好。”孟奇方这夫人不由抿嘴笑道,虽然这是她欠的人情,恐怕为此她来世也要去还,但她心甘情愿。 至少,有了孟奇方,她这一世为人,才算是圆满了。 63 纸月、命丸 她来自“欢喜园”。 昔日,她很贪玩,有一次意外错过了时辰,没办法回去了,于是就亲眼看到自己的大姐和一个名叫“于守田”的男子缠绵。 也是自那一刻起,她的春心……动了。 哪怕曾经饮下的“欢喜酒”也压制不住。 于是,她在她大姐将那两男子赶出来时,偷偷跟着一块儿出来了。 可惜,离开了“欢喜园”,她才知道她大姐往日为什么不让她们出来了…… 她要死了。 不过,她大姐及时找到了她,只不过由于她的身体已经被日光晒成了飞灰,所以她想要回去,只能借助人身才行。 她要再次为人。 以一世为人圆满,然后斩断一切亲缘,喝了“欢喜酒”,忘却诸般人间记忆,才能再次回到“欢喜园”。 而眼下,她这一世为人即将圆满! 只要让她这一世的夫君孟奇方没了心头大患,坐稳孟家家主的位置。 说起来,她夫君的这位三弟,也算是一位奇人。 疑似和“纸月崂山”的人有关,想来多半是能契合一部道经气脉…… 不过“纸月崂山”人还没现身,这琼山县没有他们的踪迹。因为现在不是他们出世的时候,这最近的百年内,将是天下无修! 修行之人,皆需要避世。 只可惜了,遇上想要回“欢喜园”的她…… 若不然的话,契合道经气脉后,她夫君的这位三弟有道经气脉庇护,可在阳寿耗尽老死之后,活出第二世来。 而那个时候,修行之人就不需要避世了。 她夫君的这位三弟,没准能因此走上鬼仙之路。 她这般想着,便微微摇头。 对于听鹤楼东家的人情,虽然对方来头很大,但她倒是不怎么担心,只要回去了“欢喜园”,哪怕天大的人情,她都能还! …… 听鹤楼。 琼山县的一座酒楼,和白鹤庭不同的是,这座酒楼的酒菜贵虽然也贵,但贵的人能接受。 由于这座酒楼也带着鹤字,加上县太爷一直免收这座酒楼的税,是以在这琼山县,没有哪个不长眼的敢来这座酒楼闹事。 因为县里人都感觉这听鹤楼的东家,和县太爷关系密切着! 没准还是一家人! 要不然饕餮一般,荤素不忌,有多少吃多少的琼山县白县太爷,怎么肯少收一笔税呢?要知道,像这样的大酒楼,那位白县令以往可是至少抽成半数啊! 夜色下,此时的听鹤楼前后不过两层,因此都淹没了这一片黑暗夜色之中。不过进了楼中,却又是别有洞天一般,盏盏青红色的灯笼一字排开,分列左右,直通最深处。 随即,便会发现此时的这听鹤楼内,居然不只从外看来的两层。 在那原本的第二层之上,还有第三层。而在这原本的地面一楼之下,居然还有一层楼。 青红色的光晕,从这一楼之下,亮到了二楼之上。 只不过,这么宽敞空间的楼内,却是空荡荡的没个人影。 当然,这在于乔进来之前,这听鹤楼还不是这样的。听鹤楼距离孟府不远,所以于乔到来时,所见到的是宾客尽去的一幕,而他一问孟府三公子在何处用饭,楼中伙计便指了指二楼的一间厢房。 于乔进去后,发现一帮人喝得酩酊大醉,有人一见到他,也不管他是谁,见他穿着体面,便直接招呼他坐下,然后让伙计送来干净碗筷和酒肉。 于乔见人家如此客气,而腹中也已经饥饿难耐,便道了一声谢,吃了起来。 菜是好菜,酒也是好酒,不过于乔本准备滴酒不沾的,因为他的酒量确实是不行,眼下夜色已深,尽管距离孟府不远,还是以防万一为好。 但于乔没想到,这菜咸的咸,辣的辣,只好喝了一杯酒。 结果,这一杯酒下肚,他就醉眼朦胧了。 随后很快人事不知。 这酒,是被人下了药的。 而在这一厢房内的人都昏睡过去,便有一行人走来,在一起小声交谈。 是听鹤楼的伙计、厨子和掌柜的。 “这次是全都扔下吗?” “瞌睡来了,有人给东家送枕头,我们岂有拒之门外的道理?况且东家的几位师弟在此期间出世,没事还好,偏偏捅了娄子,眼下这群人中有个契合道经气脉的,正好让东家拿了这人的命丸去换点东西,给这阎朝一个交代!”听鹤楼的掌柜的咧嘴一笑,他长相富态,平素整日里笑呵呵,此时却是一脸狞色。 阎朝,是修行之人对朝廷的一个称呼。 “既然东家需要将这人炼成命丸,那么以防万一,我将我妹妹找来如何?她曾差点进入欢喜园,虽然后来被赶了出来,但也得了几手真传。” “这倒是不必了,磐村后山的那块大凶之地养了七八年,终于养出了一具人邪,东家的一位师弟早在这人邪身上做了手脚,用他生前最在意之人的一缕发丝制成了这一铃铛,摇动此铃铛,这人邪必至!” “人邪?这还真是不小的一个篓子,难怪矮胖高瘦殿前四鬼前些日子现身,原来是被那具人邪给惊动的!既然如此,那么掌柜的,这事就拜托你,我先走一步。” “我也是,沾了人邪的晦气,那可是要倒八辈子霉的!” “下次酒楼开了,只管传书一封,厨子我最晚七天,定当来到!” 听鹤楼里没一个是简单货色,所知甚多,一听到有人邪将至,顿时一个接着一个化作一捧烟雾散开,原地则落下一个不过食指大小的木雕。 这是非同一般的身外化身手段! 一脸富态的掌柜的瞧着转眼人去楼空,那张胖脸上顿时神情呆滞,肥肉抖动几下,他用力啐了一口:“这帮怕事的!” 然后他也离去。 不过他的离去方法和那几个伙计厨子不同,他是摇晃一下,顿时他这身体倒地,没了生机,而一道黑影则从这身体中掠出。 前些日子楼中死人,那只不过展柜的在挑选合用的新身体,只可惜接连换了好几具,没一具合适的,是以眼下他只好现出原形离去。 听鹤楼搬一次,掌柜的就要用一次新面孔。等到听鹤楼在哪座县城里再次出现,掌柜的还是他,但面貌身形,却又是陌生的了。 64 害人、是鬼 昏暗的夜色下,与听鹤楼内青红色灯笼一块儿出现的,还有一道佝偻的身影。 这一道身影是很突然就出现的。 他从黑夜中走来,步履蹒跚,循声那若有若无的铃铛声,往这听鹤楼的二楼走去。 这道身影看起来走得非常慢,但诡异的是,不过倏然,这道身影就出现在了一厢房门口。 他没什么动作,但这厢房的门,却是一下子就打开了! 此时,这厢房内,有一道道呼吸声。 那是一个个陷入熟睡中的活人。 皆是琼山县内大户人家的子弟,今晚是孟家的嫡系三公子,为他的一好友接风洗尘。不过孟家三公子的这位好友由于受了伤,所以只是以茶代酒,敬了一杯便回去休息了。 孟家三公子为此有些生恼,但也不好发作,他这位好友非一般人,是他好不容易才结交的,于是就干脆喊来了自己身边人,一起吃喝。 然而,这却是中了他人之计。 于乔跟着倒霉,真的是纯属意外。他只是想蹭一顿饭,谁知道这是兄弟阋墙之事! 不过就算此时于乔知道,他也没办法口吐芬芳了。 这酒水中下的药,非同一般。 是这人世间少有之物。 哪怕是神魂二十关以上的大修行之人,一旦误饮了混了这种药的酒水,都得昏死过去。 那一道佝偻身影走了进来,顿时厢房内的温度直线下降。 这本是夏夜,闷热无比,但这会儿,这厢房内却是宛如酷寒冬季,冷得厢房内昏死状态的几个人,都一个个下意识的打起了哆嗦。 很快的,这一道佝偻身影来到了一少年人身前。 这是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虽然和孟家三公子不是一个母亲,但由于这少年嘴甜貌好,因此和孟家三公子很玩得来。 这时,佝偻身影凑到了这少年面前,嗅了嗅,然后用力一吸。 “呃……” 这少年发出了一声无意识且短暂的痛呼,便在一阵白烟中,血肉消散无踪。 原地留下一副骨架,在肋骨附近,此时有一颗鹌鹑蛋大小的红色丹丸,正散发出一股淡淡的清香。 这便是命丸。 精壮男子一身精气所化,不仅妖鬼邪祟喜欢,修行之人也喜欢。 尤其是鬼仙延寿之时,最不可缺少的,便是这命丸了。 而人的命丸,和这个世界的人一样,也分三六九等! 如这一个少年所化的命丸,散发出一股淡淡的清香,这种不算上等,也不算中等,只能算下等偏上。 不过,这还算不错的。 有些就酒色掏空了身体之人的命丸,所炼化出来的命丸,还有一股淡淡的腥臭味。 这一道佝偻身影收走了这一颗命丸,便走向了下一个人。 这一个青年男子。 身体削瘦,眼袋浮肿,一看就是被酒色掏空了身体。 所以,这一道佝偻身影直接杀了这人。 这人不值得炼命丸。 又走向下一个,这是孟家三公子的书童,所吃还算可以,也无不良嗜好,但这一道佝偻身影还是不满意。 直接给杀了。 由于自身生前的关系,这一道佝偻身影不喜下人和乡野之人,认为是粗鄙和拙劣不堪的。 吃了这样的命丸,会污了自身。 然后,这一道佝偻身影来到了孟家三公子身前,那一头蓬乱的头发遮掩下,老态的脸上,顿时露出了一抹喜色。 怪异的声响从其喉咙中发出。 这是他的喜悦之声。 他感觉到了孟家三公子非同一般之处,这样的人,是最适合炼化成命丸的! 因为可以成上等命丸! 若是炼成后,献给一位府君…… 想到这,这一道佝偻身影便激动无比的将孟家三公子给炼化成了命丸。 如之前那少年一般。 血肉消失,只剩下一副森森白骨。在白骨的肋骨附近,有一颗鹌鹑蛋大小的命丸。 通体晶莹剔透,且有一圈淡淡的三彩光晕弥漫出。 怪异的声响再次出现。 仍旧是这一道佝偻身影的喜悦之声,因为这是一颗上等偏下的命丸! 上等偏中,有五彩光晕。 上等偏上,则是七彩光晕。 然后,这一道佝偻身影便走向了这厢房内的最后一人。 也就是于乔。 今夜本是被铃铛声给引来的,他本烦躁,但有了一颗上等命丸的收获,他已然欣喜无比。 县城的城门口可有官印,他以往是进不了城的,只能在县城外徘徊。 今天晚上是一个特例。 而这时,看清楚了最后一人面容的佝偻身影,却是一下子愣住了。 因为他认识这个人。 是自己生前的府上公子,有秀才功名傍身。 这让这一道佝偻身影顿时犯了难。 他不是在念旧情,而是这秀才功名,按照接引他的那位说的,不能像平民百姓一样,随意杀了处理。 可是,今天晚上这个机会实在是难得! 错过这个村,可没这个店了啊! 怪异的声响又一次从这佝偻身影的喉咙中发出。 不过这一次是烦躁的。 而这时,佝偻身影忽然看到了奇怪的一幕。 他居然看到这个于秀才的脸上,忽然间就长出了一层白毛。 他不由仔细看了一眼。 然后就发现,不光是这个于秀才的脸上有白毛,手臂上,脖子里等,只要是露出衣服的地方,都有一层白毛! 这个厢房内变得更加寒冷了,并且还刮起了阴风。 这不是这一道佝偻身影所为。 而是…… 佝偻身影用略有些呆滞的阴冷目光,直勾勾的盯着这个于秀才。 他感受到了难以想象的滔天戾气。 还在他之上! …… 一道人影鬼鬼祟祟的走来,这是一名少女,鹅蛋脸,略有些婴儿肥,明眸皓齿,生得很可爱。 她手里拎着一个在不停晃动的铃铛。 不过奇怪的是,这个铃铛无论怎么摇,都没有声音传出去。 这少女伸着脖子,望着此时开着门,透出青红色光晕的听鹤楼,她的神情不由就有些惧怕。 这听鹤楼,往日里她敢来,但这个时候,她是真不敢! 但再不敢来,也没办法,她不得不来! 因为她的兄长惹了祸事,需要她此时来此地,拿走一样名叫命丸的东西,好让她兄长的师兄,拿去救她兄长。 65 晦气、养祭 佝偻身影看着躺在地上的于秀才,却是不怎么敢动。 眼下的于秀才,在浑身长出白毛后,在他的感知中尽管还是个活人,但浑身上下,处处都透着一股诡异劲。 且不说这一身如同僵尸一般的白毛,那种滔天的戾气,令他都有种心悸颤栗感。 怪异的声音响起,但这次只响起一个音节,便被这佝偻身影给憋了回去。 然后,他捏了捏自己的嗓子,说了一句鬼语。 “也罢,看在你曾给老夫十个铜板的份上,又告诉老夫不少和芸儿有关的事情,让老夫死得不至于那般憋屈,老夫便饶过你。不过,此次一次,下次若是再落到老夫手里,老夫可不会客气。” “鬼怪害人,乃是天性,如人需吃饭喝水一般!” 佝偻身影随之离去。 他一如之前那样,步履蹒跚,看似走得急慢,但往往一眨眼间,就已经远去了。 佝偻身影走出了听鹤楼,然后他就往铃铛声音传来处走去。 他知道那不是他外甥女。 但他可以肯定,那铃铛一定和他外甥女有关,不然不会这么牵动他的心。 鬼怪无人性。 但却可以有羁绊。 生前为自己外甥女之死而愧疚自责,作为长辈,他本可以阻止芸儿,让她不要和于守田走到一起,但偏偏……他奢想芸儿嫁给于守田,能让他得以跟着“鸡犬升天”。 如此执念,让他死后化作了鬼怪人邪,仍旧将这份愧疚满怀在心。 如果于家还没被灭门,那么他趁此时机,将于家杀个干净,也算是解了一个执念,可偏偏他外甥女早已经先他一步,灭了于家了…… 也不知道他外甥女当初是怎么进的县城? 那一个县城上的官印,可是叫他连闯入半步的能力也没有。 虽为人邪,是鬼类中凶恶异常的一种鬼怪,但他成为人邪后,至今也不过短短几日,能将活人轻易炼化成命丸,已经是他“出身”了得的表现了! 佝偻身影往铃铛声音传来处走去,他所过之处,有一道道极为暗淡的黑气在蔓延。 这是晦气! 无论是谁,沾染上了晦气,都要倒霉。 因此,莫说是神魂二十关以上的大修行之人,就是鬼仙,遇到上了人邪,也是生怕避之不及,唯恐慢一步被晦气沾上。 这也是人邪最令人谈虎色变的一点。 把一个人邪扔进一座森罗府内,森罗府内的鬼仙,绝对是第一时间逃出来的。 很快的,这一佝偻身影就看到那个少女。 那个鹅蛋脸的可爱少女,十四五岁的样子,素白手掌正抓着一个铃铛。 这个铃铛不停地在摇。 但这个少女是听不到这铃铛的铃铛声的,只有人邪才能听到。 佝偻身影随即过去。 少女突然看到自己身前出现一道身影,顿时被吓了一跳,但她立马又压住了内心的恐惧。 因为她兄长的师兄,对此早就关照过了。 这也算在她的心理准备中。 “我兄长的师兄说,让你进城拿了好处,他为此先付出不少代价,随后又给你准备了足够的活人,这件事对他来说一旦传出去,他的处境会很糟糕的。不过,他是个生意人,只要有足够的利益,他无论什么事都可以去做!” “而这一次,他是向你展示他的能力,顺便想和做个生意上往来的朋友!” “所以,请你拿出他想要的命丸!” 少女屏住呼吸,一口气把这番话给说完。 听着少女急促的语速,佝偻身影老态的脸庞上,忽然展露出笑颜,然后发出了一个怪异的声音。 少女听不懂鬼语,她愣愣的不知道该怎么做。 佝偻身影瞧着少女的神情呆滞,便明白是怎么回事,不过他也不管,自顾自用鬼语说道:“让你来的这个人,是不安好心啊!他需要的命丸,可不是一般的命丸!不过,他这个朋友,老夫我交了。至于为什么?因为他给的补偿,老夫很满意。” 而这时,少女看着自己身前这道身影的两片嘴唇上下动着,传出一种她无法听懂的朦胧声音,正不知所措的时候,她忽然感觉自己身边静得可怕,然后她的肩膀上就忽然摸上来一只冰冷但带有粗糙感的手掌。 再然后,少女就发现自己能听懂这道身影说的话了…… “这个人,让你来之前一定喝了什么东西,老夫虽然不知道,但喝下那东西的你,对于老夫而言,吸引力太大了……” 少女此时已经飘远,但她却亲眼看到自己的身体被那道身影抓在手里,只是被他张嘴一吸,她的身体中就钻出了一道道青白二色交织的气流,飞入那道身影的口中。 而她的身体,则在青白二色气流飞出去后,化作了一片齑粉,散落在地。 连带着的,还有她那一身衣物。 齑粉在衣物附近,稀稀落落地拼成手臂、腿和脑袋的样子。 少女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她只能看到那道身影离去,而那个之前一直被她抓在手里的铃铛,却卷住那道身影留下来的一颗带有三彩光晕的丸子,直接飞走了。 怔怔的好一会会儿后,少女才意识到自己是被杀了。 她的血肉精气,被那个恶鬼给一口吞了! “我死了?” “我就这样变成鬼?” 少女心底涌起强烈怨念,她想要回去,找她的兄长,还有她兄长的师兄,去问个清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但这个时候,她才发现自己居然动不了,只能被风吹着走…… “原来我连鬼也不是……” 少女惨然一笑,欲哭无泪。 原来……她只是一个祭品! 从小养到大的祭品! 因为那个恶鬼没说错,她来之前确实是喝了一样东西,那是一种名为“苦灵汤”的汤水。 不过不是她兄长的师兄让她喝的,而是她从小喝到大。 她兄长的师兄,也只是关照她不要忘了喝而已。 她兄长曾和她说,这是他费尽千辛万苦,才从自己门内找来的一种秘药灵汤。 “我是你的胞妹啊,你怎么能如此对我?” 少女随风飘远,不过这时,一股滔天戾气卷动所形成的阴风,突然冲出了听鹤楼。 由于少女此时非人非鬼,但也具备些许鬼物特征,因此直接就被这阴风给卷了进去,就在这少女都快被转晕的时候,阴风开始消散,戾气倒卷,回到了听鹤楼中,连带着这少女,被戾气牵扯下,给带到了听鹤楼中的二楼厢房内。 然后,少女亲眼看到一具浑身长白毛的“尸体”,突然变成了一个活人。 66 药渣、给孤 在少女眼中,这浑身白毛,便是尸毛,此时白毛消失,便是尸体化作了活人。她看到这“尸体”的额前有一道奇怪的金色痕迹一闪而逝,然后便是这“尸体”睁开了双眼。 “我……怎么了?”于乔手捂着额头,他这会儿不怎么好受。 像是醉酒的后劲,可是又有点不太像。 然后,于乔一下子清醒了。 他看到了地上的两具尸体,还有两幅白骨。 于乔顿时脸色大变。 “是谁陷害我?” 地上的尸体,白骨,就他一个人活着,怎么看都像是阴谋陷害他啊! 至于那个被卷起来的少女,于乔就看不到了。 这个被“献祭”掉的少女,此时非人非鬼,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她只是一种特殊的“药渣”,眼下凭生前残留下来的怨念维持着,但要不了多久,便随风而散了。 因为这少女终究是已经死了。 而成为鬼物,并不是死了就行的,要不然这个世界也不用成为鬼仙,才有资格转世投胎了。 人死如灯灭,一了百了。 况且就算是成了鬼物,也已经不是原来的那个人了,而是怨念怨气混合了一些阴煞力量,所形成的一种邪祟。 比如人邪,是昔日老管家的模样,但也只是看起来是而已。 再比如芸儿,其坟头所在之处那般场景,也不是没有原因的,那是其一身阴煞力量的源头。 当即,于乔没有犹豫,起身跑了出去。 听鹤楼此时仍旧是四层的模样,但一心只想逃出去的于乔,只是瞥了一眼后,就逃了出去。 少女想跟上去,但她完全动弹不得,只能眼睁睁看着于乔的背影。 而这时,已经过了四更天。 天快要亮了。 等到天完全亮起来之时,就是这少女彻底消散的时候。 天很快就亮了,而少女也在听鹤楼外头出现人声的那一刻,化作一缕青烟,就此消散无踪。 这世上再无其存在痕迹。 此时,于乔已经离开了琼山县。 他怕自己身上落着官司,而衙门朝南开的县衙,可不是讲理的地方。更何况自己身上发生的事情,于乔完全是一头雾水。 他就蹭个饭而已,招谁惹谁了? 真是晦气! 此时县城的门未开,于乔原本是跑不出去的,不过当他将那无头石马拿出来,学着那日只只姑娘的样子,吹了口气后,这无头石马居然又从巴掌大小,变成了正常马匹大小。 这让于乔欣喜不已。 当即,他心中默念东河县。毕竟眼下他无去处可去,而于家被灭门,这琼山县也已经无他的立足之地。 像他这样没有家族撑着的秀才,在其他大户人家眼中,其实和流民差不多。 所以,他眼下倒不如直接去找王沂,与他一同进“给孤园”! 只可惜,那铺子的盐引子和五两银子啊! 于乔每每想起,就感到肉痛,无论是盐引子还是那五两银子,那都价值不菲啊! 然而,谁知道他只是蹭个饭而已,居然会发生这种事情…… 也不知他遭人陷害,还是太倒霉了? 这石马的速度极快,一如当初那般,于乔双眼无法视物,就是当石马停下来后,于乔瞧着四周的环境,却感觉有些不太对。 东河县如其名,紧挨着一条大河,并且想要进县城,只能走山路,山路崎岖难行,因此进东河县是出了名的费鞋…… 于乔虽然没有去过东河县,但也对东河县的地形有所耳闻,毕竟诗会上不只是讨论诗词学问,还会说些别的。 然而……他此时所来之地,这地方空旷无比,四野草木繁茂,不过还可以依稀见到曾经的道路痕迹。 这是一条被废弃依旧的官道。 只有官道在被废弃后,还有道路痕迹残留,其他的路,如那乡野间的路,只消数年时间没人走,那条路便再也找不到了。 “我这是来了何处?”于乔一脸莫名其妙,他不是该去东河县找王沂吗? 于乔低头看了一眼自己胯下这石马。 他明明记得这石马是根据自己想要去哪儿,才去哪儿的啊!怎么会跑这么一个奇怪的地方来了? 作为官道,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被废弃的。 而能被废弃的官道,都多多少少有点问题,比如曾发生过什么不太好的事情,唯恐事后还会造成不详,牵连到官道上的驿站以及当地衙门。 联想到自己直接被石马带到了这,于乔心中不由咯噔一下:“不是吧,我这是霉运连连了吗?” 顿时,于乔后悔无比。 他对这石马根本一无所知,只是见他人使用过一次,又骑了几次,自以为摸索出一些经验来,便…… 于乔强自镇定,这会儿太阳刚升起来,一切都还能挽救,于是他赶紧在心中默念渠府。 这个时候,他根本不知道去哪儿了,这石马的速度又是极快,飞驰电掣一般,所以他也只能硬着头皮,继续使用这石马。 不过石马突然抖动一下,然后于乔就直接摔在了地上。 是这石马,一下子就变回了原来的样子。 一个不过巴掌大小的无头石马雕像。 “这……”于乔呆滞片刻,然后他想了想,还是将这石马给捡了起来,然后往前走去。 因为他并不是完全什么依仗都没有,他还有一个不靠谱的依仗——那柄通体绿油油的剑。 这剑,好歹能辟邪啊! 这地方于乔本以为是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不过他走了一会儿后,却是遇到了人。 那是一名采药的姑娘。 虽然于乔不知道这地方有什么草药可以采摘,但看这姑娘的打扮,便是为采药而来。 而在这姑娘的肩膀上,还蹲着一只灰毛猴子。 看那只灰毛猴子有些讨喜的样子,于乔心中略微换了换,于是主动上前打招呼:“学生于乔,琼山县人士,有一事想请教姑娘,不知此地是何处?” “你叫我什么?”这采药的姑娘,听到于乔这一声,脸上却是露出半惊喜半好奇的神情来。 这让于乔看得有点不明所以,他称呼一声姑娘,没错啊? 不过这时,这姑娘又说道:“我叫锦……锦儿,这里是给孤园。” 67 药汤、霉运 锦儿? 给孤园? 于乔瞬间呆滞,他不由捏了捏此时被他揣自己兜里的无头石马。 马兄,你可以再牛逼一点吗? 他是想来给孤园…… 这一点没错! 但是,他是想跟着王沂一起混进来,毕竟王沂才是这聊斋锦瑟故事的主角,他只想当个混子而已…… 哪成想,这石马直接给他送进来了! 到了这会儿,于乔尽管仍旧对这石马一无所知,但他可以确定一件事,这石马一定是一了不得的宝贝! 他记得,这给孤园凡人想要进来,那是绝无可能的! 可他一血肉凡胎,就这样进来了…… 于乔看着面前这位自称锦儿的姑娘,他想了想,这位应该不是那位娘娘,因为那位锦瑟娘娘雍容华贵,绝不会如此打扮,更不会带着一只猴子来采药了。 说起猴子,于乔不由又看了一眼这猴子,然后就发现这猴子果然和他记忆中的猴子不一样。 这只猴子的额头,有一只竖立起来且紧闭着的眼睛,由于被灰毛覆盖,又未睁开,所以他方才只是粗略一看下,没有发现。 若是在外头,于乔少不得要为此紧张起来。 但在这里,紧张也没用。 所以于乔面色镇定,他举止庄重的行了一礼:“原来是锦儿姑娘,学生这厢有礼了。还未请教锦儿姑娘,学生该如何出去?” “你为什么要出去?”这位锦儿姑娘听到于乔这番话,不由眨了眨眼,这般问道。 这位锦儿相貌姣好,这番举动,不由有些少女的娇憨,有一种令人不禁心生旖旎的可爱感。 不过于乔无动于衷。 因为他已经在念众生魔相经了,让自己进入了至高的“无念心境”。 心中无念,自然不为美色所动。 跟撸后圣如佛有异曲同工之妙…… 这位锦儿姑娘看着此时出于禅定状态的于乔,不由诧异起来,这是真正的众生魔相经,不过似乎早已经失传了,最后的大佛更是走火入魔之下神魂枯朽,肉身被其弟子练成了佛宝,那么这个书生是怎么学会的? 于是她问了:“喂,你这是众生魔相经吗?八部佛经之首的那部?” 于乔对这位锦儿姑娘开口就认出了他所修的经法,便点了点头。毕竟这里是给孤园,这位锦儿姑娘自然不是一般人,认出来是再正常不过的了。 “你是怎么学会这众生魔相经的?人间所流传的,是后人根据这佛经的残页,又有昔日大佛的弟子尽心竭力的辅助,这才勉强整理出来的半部经法,可你身上的,似乎不是那半部经法呢!”这位锦儿姑娘如此说着,便轻声笑了起来。 她的声音很好听,宛如山谷中传来悦耳鸟啼声,有种令人耳朵很舒服的感觉。 于乔微微一怔,他没想到自己所修的这众生魔相经还有这么一个来历? 想到这佛经是离奇补全的,于乔想了想,便说道:“实不相瞒,学生也不知道,那一日,学生应邀前去一座大宅子,结果好不容易进去了,就被一猴子给扛了出来,然后又无故晕倒过去,而等到学生醒来,所修经文便已经补全了。” “那你是和谁学的?”这位锦儿姑娘又问道。 “棋道人。”于乔没有犹豫就回答了。 因为他也想知道自己这经文是怎么补全的,还有他这净化的冷却时间,又是怎么缩短一半的! 固然两者没有直接联系,但是这两件事发生在一起,必然有着间接的联系。 而净化的冷却时间缩短,对于乔来说,这无疑是至关重要的! “原来是上古八大鬼仙之一,他传你这佛经,那么是没有收你为徒吗?”锦儿姑娘一脸奇怪的问道。 “棋道人说他的一身本事,都在竹子上,若是学生肯削骨还父,削肉还母,以灵竹铸身,那么便可以承他所学。”于乔如实说道。 “哦,原来他已经不是八大鬼仙之一了。”这位锦儿姑娘听完于乔所说的,却是突然这样来了一句。 “那是什么?”于乔顿时感到奇怪,他看着这位锦儿姑娘面善,便试着问一下。 “鬼仙没了仙,那是什么?”锦儿姑娘冲着于乔眨了眨眼,显得很是俏皮。 于乔两眼不由微微睁大。 鬼仙没了仙,那么……不就是鬼? 棋道人是鬼! 于乔略有些骇然,那么他这算不算做了一件祸事啊?把这样一个老鬼给放了出来? “看你这一副呆呆的样子,难道说,棋道人出来了不成?”锦儿姑娘掩嘴笑问道。 于乔一脸呆滞的点了点头。 这位锦儿姑娘顿时不笑了,然后跟着于乔一块儿一脸呆滞。 就这么呆滞了一会儿,两人四目相对,这位锦儿姑娘便一下子转过身去走了。 不过她的声音传来。 “你想知道你身上发生了什么,就跟我来,我给你熬点药汤,你喝了后,去照一下铜镜,看看能照出些什么来。” 于乔没有犹豫,直接跟上。 既然都走到这一步了,哪有后退的道理? 更何况,他也已经无路可退。 这位锦儿姑娘带着于乔走了没一会儿,于乔就看到了一条河流横在眼前,河面很宽,被浓雾所笼罩。他往前凝神看去,勉强能看到这河面上有一座桥。 锦儿姑娘一步不停,走上了桥,于乔便没有迟疑,跟着一起走上去,然后没走两步,他脚下就一空,整个人直接掉了下去。 噗通! 彻骨的河水直接淹没了他,于乔挣扎着,便感到脚下有什么东西托起了他,然后把他一路送到了河岸边。 大口喘着气,于乔回过头去,却只能看到河面上水波荡漾,却看不到刚才救了他的是谁。 “喂,这无妄桥横在这河上千百年了,只有倒霉透顶的人才会掉下来,你这是有多倒霉呀?” 锦儿姑娘的声音传来,于乔赶紧循声看去,发现在浓雾中,一道身影正冲着自己挥手。 他便起身,正要过去,但突然一道灰影蹿来,一把抓住了于乔的手。 于乔看过去,发现是锦儿姑娘肩膀上的那只三眼猴子。 “吱吱!” 这猴子指了指于乔身后。 这是让他往那走。 于乔不由诧异的看了一眼自己前方,锦儿姑娘不是就在那,为什么这猴子要他往反方向走? 68 相反、铜镜 于乔看一眼这猴子,这猴子却显得焦急无比,便两只爪子改为抓住于乔的袖子,用力扯了起来。 怕被这猴子扯坏了自己这身上好绸缎的衣服,于乔便赶紧点了点头,然后转身,往这猴子所指的方向走去。 没走几步,浓雾忽然就变得直遮人眼,让人目不能视,不过这只是一瞬,在于乔又踏出一步后,浓雾便一下子消散无踪,于乔也随即便看到了站在不远处,正等着他的锦儿姑娘,这让于乔不禁一愣。 锦儿姑娘不是在他身后吗? 什么时候跑他前面去了? 于乔心中惊愕,而这时那锦儿姑娘说道:“这无妄桥精灵鬼怪可过得,血肉凡胎也可过得,唯独这倒霉的,会落入河中。而河中有拉人入水的女姬,血肉凡胎落水,便成了女姬手中的尸骨,不过若是霉运滔天,女姬会把这人立即赶出河,免得牵连了自己。” 于乔听完这话,一脸错愕,听这位锦儿姑娘这话的意思,之前他觉得自己倒霉,原来不是错觉? “你这霉运不正常,因为如果你一出生就有这霉运,那么也活不到今日,更不会得到这真正的众生魔相经了。”这位锦儿姑娘说着,姣好的面容上就露出了若有所思之色,她似乎想了一下,然后很肯定的对于乔说道:“所以,你这是最近遇到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了!” 于乔脸色微微一变,然后没有犹豫,他严肃的行了一礼:“还请姑娘救学生一命,学生感激不尽,但姑娘有所言,学生定当遵从,绝不二话。” 他想到了自己蹭个饭,莫名其妙所遇到的事情。 两具尸体,两幅枯骨,他记得当时除了他以外,刚好有四个人在吃饭来着,所以那两具尸体和两幅枯骨,毫无疑问是那四个人。 而正常的情况下,一个人又怎么会在一夜之间化作一副枯骨呢? “那我先给你熬一碗药汤,你喝了再说。我不太会看,需要铜镜照出来才行。” “一切有劳锦儿姑娘了。” …… 浓雾中,那河岸边。 一道身影站立着,那是一个和锦儿姑娘面容完全一样的美貌女子,不过她所穿着的,是一身墨绿色的长裙。 姣好的面容上,则化着鬼魅一般的妆容,她的嘴角微微翘起,似乎是在嘲笑着什么。 然后,她看了一眼已经被锦儿姑娘带走的于乔,便将自己伸出去的骨爪缩了袖子里。 既然被“她”带走了,那么她就不好动手了。 然后,裙摆微微一动。 是这女子走了起来。 她没有穿鞋。 一只白皙赤足踩在河岸上,抬起来,留下一个脚印,而另一只……则是脚骨。 …… 于乔此时在一个简单的小院子里。 四周是土块和石头累成的墙,不怎么高,只有三尺的样子。 院子里没有屋子,只有一个简单的棚子。 竹木搭成,上面铺了一层的茅草。 很常见。 在乡下关牛羊的棚子,大多如此。 那位锦儿姑娘正在煮着什么东西,于乔亲眼看着她把自己竹篓里的一些草药扔进去,他也不知道那些是什么草药,不过看着熬煮出来的颜色,挺诱人的,跟果汁似的。 于乔看了两眼,便决定用人不疑,疑人不用。 因为再怎么怀疑也没用。 于是,他干脆自己观察起了那面铜镜。 这铜镜也在这棚子底下,不是常见妆台上的小铜镜,而是一面差不多有一丈高的巨大铜镜。 于乔看着这铜镜,他是看不出什么来。 这铜镜上只有他模糊的身影,从头到脚,都很模糊。 而这时,锦儿姑娘的声音传入于乔耳畔:“喂,好了,你可以喝了。我给你吹过了,不过还是有点烫。但你只能忍一下,因为这个时间点刚刚好,可以照出最多的东西来。” 听到锦儿姑娘这么说,于乔伸手接过了碗,略微感受了下,是还有点温热,不过在他能接受的范围内。 于是于乔直接一口喝完。 这一碗果汁般的药汤入腹后,便好似化作了一股热流,瞬间遍及于乔的四肢百骸。 于乔此时一直在看着铜镜,当热流产生的瞬间,这铜镜里他的身影便变了。 原本是模糊不堪。 可在这一瞬间,就变得清晰无比。 然后,于乔眼睁睁看着自己清秀光泽的脸庞,变得苍白干瘦无比,就好似天弃僧一般,仿佛干尸。 锦儿姑娘看了一眼,就说道:“你果然是晦气缠身,你这是遇到了很厉害的鬼祟了,不过好在这晦气在慢慢消失,你也不会一直倒霉。” 于乔觉得自己这身晦气,多半是和他昨天晚上昏睡过去后遇到的事情有关,正想点头,便看到铜镜里他身影的旁边,又多出了一道身影。 那是一个少女的身影。 鹅蛋脸,明眸皓齿,一副讨喜的样子,很是可爱。 不过于乔不认识她。 也从没见过这一个少女。 而且,铜镜里这忽然出现的少女身影很怪异,就像是水中的倒影一样,随着涟漪产生,在不断扭曲着。 于乔看着这少女身影,正感到奇怪之时,那位锦儿姑娘忽然伸出手,抓住他的手,然后把他的手放在铜镜上。 刺啦! 好似刀入绢帛的声音响起,于乔在感到指尖一痛的瞬间,就看到铜镜里他的身影发生了变化。 一下子消失了。 不过那少女身影还在。 然后,这画面就是一变,变成了在夜色中,这少女手里抓着一铃铛,缓缓走来。 直到这少女面前突然出现了一道于乔所熟悉的身影。 面容老态,身影佝偻,须发灰白。 是七八年前,于府上逃出去的那个老管家! 然后,铜镜里出现了声音。 是一个少女的声音。 “我兄长的兄长说……随后又给你准备了足够的活人……请你拿出他想要的命丸!” 这一段话很长,在这画面中,那少女身影分了三次来说。 然后,是一个带有朦胧感的怪异声音。 是老管家在说。 听着这老管家的话,锦儿姑娘的神情不由微微一动,然后她看向于乔,眨了眨眼:“喂,这是鬼语,你想知道他说的是什么吗?” 69 疑尸、金痕 学生能听懂。 于乔默默地把这话藏在了心里,在发现活人听不懂鬼语后,他就决定隐瞒好这件事了。 因为很容易让人把他给当成异类。 所以他说道:“若是锦儿姑娘方便的话,学生是想知道,不方便的话,便算了。” “是有点不方便。”锦儿姑娘点了点头,然后她指着铜镜上老管家的身影说道:“这是一种名为人邪的鬼祟,晦气缠身,遇上这种鬼祟,最好绕道躲着走,你的这一身晦气,便是来自这鬼祟。” 于乔点了点头,然后他将命丸给记下,他觉得这所谓的命丸,十有八九是和那两具枯骨有关! 不过,这化身鬼祟人邪的老管家,所说的那番话所涉及到了什么,才会让这位锦儿姑娘说“有点不方便”呢? 难道……是让这少女去的人?也就是这个少女口中,她兄长的师兄? 那么这“师兄”又会何等人物? 而这时,铜镜中的画面忽然又是一变。 老管家将这少女给一口“吞”了,好似吸干了一身精气般,那少女的身体散去,不过留下了一道虚影,随风飘荡。 “她被骗了,被人骗着喝了某一种人药汤水,而且还喝了好些年,以至于她在不知不觉间就变成了大补之物,无论是对于妖邪鬼祟,还是修行之人,都是一种上好的补品。”锦儿姑娘接着说道,给于乔解释一下这少女为什么会这样。 于乔眼神微微一动,但他面上则装着露出了极为震惊之色,然后好似真的感慨一般,说道:“世上居然还有如此歹毒之物!” 然后,铜镜中的画面就让于乔看不懂了。 他看到这少女被一股风带到了一座酒楼中,于乔认出来,那就是听鹤楼,尽管铜镜中的听鹤楼有些怪异,还不只两层的样子的,但却是就是听鹤楼。然后,于乔看到了一具浑身长白毛的尸体。 正当于乔震惊这听鹤楼里居然还有僵尸的时候,他看到这僵尸身上的白毛突然没了,然后变成了露出来一张清秀的脸庞…… 赫然是他! 于乔:??? 然后他连忙看向身边,发现锦儿姑娘却没在看他,一副并不在意的样子。 这让于乔微微错愕之时,铜镜中的画面有了新的变化。 他看到了被一只黑色大猴子扛着的自己。 这像是当初自己在那一座大宅子的遭遇,不过那只猴子把自己扛哪儿去了? 瞧着铜镜里此时照出来的场景,那地面的颜色莫名让他瘆得慌。 然后,于乔就看到了一座佛像显化在那猴子前,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他好像看到那佛像有意无意的看到了他一眼? 这般念头一转,于乔就觉得这不是错觉。 因为他身上被补全了的众生魔相经,很有可能就是这么来的! 是这佛像隔世传的法! “这佛像不是在她手里吗?算算时间她这一世也该圆满,已经转世去经历第八世了,怎么这佛像还现世,她就不怕她转世回来,这佛像易主了吗?”锦儿姑娘嘀咕起来。 她直接当着于乔的话就这样说,这是认为于乔听不懂。 毕竟这涉及到了阴神隐秘。 而阴神,又岂是一个血肉凡胎的书生所能知道的? 而这时,随着铜镜中的画面变化,这位锦儿姑娘忽然呆了一下,然后她猛地扭头看向了于乔。 “你居然吃过人婴桃!”锦儿姑娘睁着眼,姣好的脸蛋上,满是不可思议和惊叹之色。 “这是人婴桃吗?”于乔看到铜镜中,他被两个老道人喂下了一颗桃子模样的东西,然后铜镜子神情萎靡的他顿时有了好转,并且有了些苏醒的迹象。 于乔这下明白了,自己的净化冷却时间会突然缩短,多半是和这人婴桃有关。 而且会莫名其妙和一个准鬼王定亲,也和这人婴桃有关。 就是……他为什么会突然昏倒呢? 于乔不由等着铜镜中给他“照”出来,不过这时,这面铜镜上突然出现一道诡异的金色痕迹,然后画面戛然而止。 一下子,铜镜上的画面消失,又变成了于乔那模糊不清的身影。 在他旁边,还有同样模糊的锦儿姑娘。 而这会儿,看着听她说了人婴桃后,还一副一脸平静样子的于乔,锦儿姑娘不由出声道:“喂,你知道什么是人婴桃吗?” “学生愿闻其详。”于乔自然是不知道这人婴桃是什么东西,他接触修行也才没几日,眼下尽管念头修行到了第二步圆满,只差熬过一次节气,便可登堂入室,踏入第三步念头修行,和高和尚一样的境界。 但他所知道的,也只是修行方面的一些“广知见闻”,比如草药丹禾,还有就是念头神魂一旦受了伤,该如何养护。 以及大天龙寺每隔四年,便拍卖一次祖上留下来的基业。 这帮我佛的不肖子孙真是令人槽点满满。 “一种诞生歹毒,以人为养料的妖果,每次开花结果,必然引来雷劈。熬过了天谴,才能顺利诞生。而人婴桃,也是世间少有的,可以弥补念头之力消失后的念头。”锦儿姑娘说到这,便指了指于乔,大有深意的说道:“念头之力不同念头,一旦出事,无异于念头被重创,并伤及肉身。” “此外,这铜镜方才还是继续照下去,不过被什么东西给阻止了。” “所以啊,你以前这是遇到过什么东西呀?如此邪门不说,还抽空了你的念头之力,让你差点直接意识消散,肉身崩溃而死?” 锦儿姑娘说着,她看着于乔的目光就有些不太一样,跟看什么新鲜玩意儿似的。 于乔却是面无表情,目光很自然。 历经了自家“三弟”一事,于乔明白了一件事,只要他不尴尬,那么无论再怎么尴尬的事情发生在他身上,尴尬的都是别人。 更何况,这位锦儿姑娘的这番话,让他没法接啊! 怎么听着像他特别能惹事一样! 不过,于乔也借此终于明白,自己当初为什么会突然昏过去了,原来是念头之力被抽空了。 那么,那只猴子为什么要救他呢? 70 非善、是妖 解开一部分谜团,但仍旧还有一大部分谜团。 如果,能找到那只猴子来问问,或许能解开这一谜团。但可惜,于乔都不知道那猴子在哪儿,也许是在那座大宅子里,但是于乔无论如何都不想再去了。 稀里糊涂捡了一命,就捡了一命吧!于乔凡事都不太想喜欢刨根问底,因为知道的越多,有时候就死得越快。 他娘亲离开于府的时候,他才几岁大,他能以庶出的身份安稳活下来,并且还能在读书之余,去参加诗会和酒宴,便是因为他很多时间,都在装傻充愣。 不过,这净化的冷却怎么缩短的,于乔还是想要知道。 这是和他性命相关的。 如果有净化在身,莫说妖邪鬼祟,便是对修行之人来说,会惶恐不安的节气,于乔都可以轻易化解。 除此外,还有疾病和伤痛。 而镜子里出现的那道金色诡异痕迹,也在可被净化的行列之内。 念及此,于乔忽然发现自己这净化真是万能一样。 若非冷却时间太过漫长,完全就是个世界bug。 于乔目光扫过自己身边的锦儿姑娘,他低头看了一眼自己刚才按在铜镜上的手掌。 方才瞬间一痛,他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而此时看这手,他这手掌之上,很奇怪的是,居然一点伤口也没有。 顿时,于乔看这位锦儿姑娘的目光变得微妙起来。 他遇到了老管家所化的鬼祟人邪,因此被晦气缠身,倒霉不已。听鹤楼中的遭遇,他想去东河县找王沂,结果直接被这无头石马给送进了给孤园,之前过那无妄桥的时候,更是一脚踩空,落尽了河中。 然而就因为他一身晦气霉运,让那河中的邪物,直接把他给送出了河,对他完全是一副避之不及的样子。 那么,他如此倒霉的情况下,又怎么会遇到一个真心实意帮自己的锦儿姑娘呢? 尽管,这位锦儿姑娘一副人畜无害的样子! 所以,遇到了这位锦儿姑娘,实际上也是一件倒霉透顶的事情。 自己找位救命,刚才这举动尽管是无奈所谓,但也可以说是鬼迷心窍之举。 鬼迷心窍,往往能让人不知不觉就改变了想法,做出什么昏头的决定。 当即,于乔开始琢磨起了脱身之策。 靠武力脱身,这明显是行不通的,再者说了他也没点可以算得上是的武力!所以这唯一可行的,便是另一方面着手。 眼下他这一身晦气霉运,正是一个极好的切入点。 既然无妄桥下那喜欢托人入水沉底的水姬,会因为这一身晦气而嫌弃他,那么这位锦儿姑娘就算手段不凡,这对晦气的忍受度,也该是有限的吧? 于是,于乔拱手一礼,说道:“锦儿姑娘,学生既然身缠晦气,那么还是早点离开这园子吧,免得给姑娘带来霉运。” 锦儿姑娘突然于乔这样说,不由一愣,然后将于乔上下一打量,说了一句让于乔很意外的话。 “你这书生,看着不像是这样为他人着想的好人呢!” 于乔面无表情,他在强忍着怼一声的冲动。 什么叫他看着不像是这样的好人? “不过嘛,你说的也有些道理呢,但天色晚了,你还是明天再走吧!至于今儿,你先在这住下吧。” “学生住这里吗?”于乔看了一眼这小院子。 “怎么?你嫌弃,所以不乐意?”锦儿姑娘瞥了于乔一眼。 “不是,锦儿姑娘误会了,学生只是在想,学生住在这院子里。想来有什么是要学生注意的吧?” “这个嘛,晚上不管外面有多热闹,你都不准离开这棚子,也不准起身,要一直装睡才行。”这位锦儿姑娘忽然神秘的如此说道。 于乔面色自然,他只是答应了一声,便什么都不问。 “这铜镜是照不出什么来了,我没办法再帮你看了,你遇到过一个很邪戾的不干净东西,能够直接阻隔铜镜的窥探和回溯,哪怕这东西在你身上留下来很多痕迹,铜镜也看不出来。那你先收拾一下这里,我去看看你能不能给你带点吃的来。” 锦儿姑娘留下这样一番话后,便直接走了。 于乔站在原地,一动不动一会儿后,才开始收拾这小院子。 简答打理后,于乔在铜镜的前头,铺了一些枯干草木,就当是晚上睡觉的地方。 这棚子里的空间不大,这块铜镜占了不小的地方,因此于乔无论是睡哪儿,都得对着这铜镜。 然后,于乔用那位锦儿姑娘刚才熬煮汤药时剩下来的火苗,引燃了一些草木,算是一个简单的烤火堆,用来照明和驱寒。 做好这些后,于乔感觉到这地方的天色快暗下来了,然而那位锦儿姑娘还没回来。 于乔想了想,就将他包裹好的那一柄剑给取了出来。 他将这柄剑放在了自己的手边上。 随后躺在草木堆上的于乔又想了想,便将自己兜里那一块绢帛拿了出来。 这是那只猴子塞给他的。 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但想来不是什么凡物。 “想来和这剑一样,也能辟邪吧?”这样胡乱猜测着,躺在草木堆上的于乔就一下子睡着了。 而睡着了的于乔,脸色也在一瞬间变得苍白无比。 方才接触了铜镜那只手,此时更是在无意识的颤抖个不停,从血肉到骨头,诡异的变成了半透明的东西。 让这铜镜回溯,可并非什么代价都不需要付出。 而这铜镜,其实也并非死物。 这也是一邪物。 最擅长吞人的寿命。 于乔被这铜镜“咬”了一口后,直接就被吞走了十年的寿命,要不然也不会给于乔在铜镜上显露出如此多的画面来了。 而那位锦儿姑娘给于乔喝的东西,看似大补,但实际上也是一种人药汤,其大补的效果,只是为了遮掩于乔被铜镜一下子吞走大量寿命所造成的的后遗症。 此时,见到于乔睡着了,那面铜镜就不由蠢蠢欲动起来。 十年寿命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那是不少的。但对于这铜镜而言,也就解个馋而已。 眼下,有一个“可口点心”就在它面前,这铜镜如何能忍。 就是……这铜镜才有动作,一声剑鸣刚响起,一道金色的诡异痕迹就先那柄剑一步,直接烙在了铜镜上! 71 离念、金身 铜镜拔腿跑了。 只见从暗黄斑驳的镜座底下,忽然钻出来两条白嫩小腿,蹭蹭跑得飞快,咣当一声直接将门给撞破了。 不过由于于乔被铜镜吞走了十年寿元,此前有那碗药汤麻痹了他的身体,这会儿十年寿元被抢走的后遗症发作,因此他的意识处于迷离状态,根本没有清醒的意思。 那条变成半透明状态的手臂,则在一阵变幻后,恢复成了原来的样子。 但这也意味着那被抽走的十年寿元,是没办法再抢回来了。 侵吞寿元,乃是邪术。 而寿元,不是生命力,也不是体质,是一种虚无缥缈,但却确实存在的东西。一如运气和命数那般。 这二者皆虚无缥缈,谁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也无法证明这二者存在,但谁也不敢说这二者不存在。 因此,当寿元被抽走,身体会产生奇异变化。而在这一奇异变化未曾消失前的那一段时间里,便是身体给抢回寿元的时限。 当十年寿元消失,于乔面容未变,也不见沧桑,这是那一碗药汤的功效。 毕竟,再怎么样,这一碗药汤,都是出自那位锦儿姑娘之手。 自然是非凡无比! 更何况,那些草药于乔不认识,就不意味着那些草药很寻常…… 此时,意识迷离的于乔,好似幼年时期躺在摇摇床里一样,又像是在****的江面上,坐在乌篷船里随着湍急的水流上下起伏,过一会儿,这种迷离状态才结束,于乔随之慢慢苏醒。 “他”睁开眼,看着大开的院子门,不由呆了一下,然后便不由自主的走了出去。 因为“他”听到了一阵奇妙的乐声。 “于乔”走了出去,不过在那草木堆上,却还躺着一个于乔。这是于乔的身体,而刚走出去的,是于乔的念头。 在修行之初,是修行之人最为弱小的时期,稍有不慎,便是万劫不复。 因为未化神魂的念头,是不稳定的,很容易跑出去。是以,修行之人,修行之初都需要师门和长辈的庇护。 当初棋道人就曾给过于乔这样一个建议,不会于乔自认为拜师很难,便放弃了。 如果于乔能有一个师父,他的念头也不会接二连三的出事。 …… 此时,循着乐声跑出去的“于乔”,在走出一段路后又突然停下了。 “这声音……” 于乔骇然,他刚才居然被这乐声给控制了心神。 不过幸好,他修行众生魔相经多少有点效果了,这才及时挣脱了这一心神控制。 然后,他记起那位锦儿姑娘的话,便想转身就走。 不过这时,一个声音忽然传来:“你难道真想回去等死吗?” 于乔不由顿住了。 他转过身去,然后他就看到了一名女子。 一个和那位锦儿姑娘一模一样的女子,这让于乔惊讶无比,不过这位应该不是锦儿姑娘,因为相较于锦儿姑娘,这位看起来阴冷无比,好似地狱里的一块寒冰。 于乔没有立即出声,他想了想,才准备开口,不过这时却忽然意识到那乐声这会儿已经停止了,他连忙环顾四周,很快便在不远处的一块大石头上,看到了一古筝。 无疑,刚才这乐声便是这女子弹出来的。 想到这女子这番话,于乔决定开门见山,他说道:“学生于乔,凉州郡渠府琼山县人士,不知姑娘特意将学生唤来,有何事指教?还请姑娘直言。” “你照过那面铜镜了吧?她一直在用人的寿命来喂养那镜子,已经把那镜子养成了邪物。” 这和锦儿姑娘一模一样的女子说着,就伸出了一只骨手,指了指刚有古筝的那块石头。 “推开那石头,可以看到一口枯井,你往里头一跳,便能出去。不过出去以后是哪儿,我也不知道。这给孤园封闭太久,我已经对外界一无所知了。” 于乔这才留意到,这个和锦儿姑娘一模一样的女子,一只手有血有肉,另一只则一副手骨。他不由往下看了一眼,然后看到了差不多的一幕。 这女子没穿鞋,裙摆下露出脚尖,一只脚有血有肉,几个脚指甲盖上还涂抹着一层艳丽的紫色,而另一只……则是脚的指骨。 于乔深吸一口气,然后他神情严肃的行了一礼:“多谢姑娘指点,不知姑娘为何要救学生?还未请教姑娘芳名,学生若是出去,一定为塑金身。” 这和锦儿姑娘一模一样的女子说完那番话后,本已经不想再开口了,不过这时听到于乔的话,不由美眸转动,似乎一下子明亮了许多,就连那张阴冷的俏脸上,都多了几分若有若无的笑意。 “这可是你说的,我可没逼你。” 于乔顿时心中咯噔一下。 他貌似一时嘴快,说了很不得了的东西? 想了想,只能是塑金身这一句了…… 不过,这塑金身只是客套话而已,于乔压根就没想作数,但此时看着这女子的神情和语气变化,却分明是一件很不得了的事情! 但事已至此,于乔只能硬着头皮上了,反正他是债多了不愁。 天下男人皆炉鼎剑。 那位想来是和人婴桃有关的准鬼王。 现在再多一个这位,也就凑桌麻将而已。 于是,于乔继续维持着一脸严肃的神情,装模作样的说道:“学生说了,只要学生不死,必然为姑娘塑金身。” “我叫璃。” “学生见过璃姑娘。”于乔又是见礼一番。 “我本不想救你,只不过是见你晦气缠身,想把你赶出去而已,免得你死了后,成了这里的衰鬼,连累了我们。” 于乔:“……” 衰鬼就这么遭人嫌? “不过……”璃姑娘看了于乔一眼,话锋一转:“既然你愿意为我塑金身,那么我自然不能让你死了。那铜镜吃了你十年寿命,才能让你看到过去所遭遇的一些事情。不过,你遇到的不干净东西实在是太多了,而且一个比一个凶戾,那铜镜无法回溯出来的,便是我也不敢轻易招惹。” “而除了这一个我没办法外,其余的,我都有办法教你。”璃姑娘说着,忽然就来到了于乔近前,推了他一把,“不过在此之前,还是要让你回到你的身体里去。” 72 怪力、灭佛 于乔被她这么一推,这才发现自己的身体轻如柳絮一般,居然直接就飞了起来。 这让于乔大惊失色。 正心中骇然之时,他却发现自己不由坐了起来。 于乔呆住了。 他不是被那璃姑娘一掌推飞了吗? 目光一转,看到四周景物,于乔顿时惊疑不定。 他居然还在院子了…… 那么他刚才是……想到那位璃姑娘刚才那句话,于乔一下子就明白过来。 那是他的念头又跑出了身体! “那面铜镜……” 于乔连忙看向了之前摆着铜镜的地方,却发现空空如也。 “铜镜呢?” 于乔左右打量,看向院子的门口处,发现门口处空荡荡的。 “门呢?” 于乔又仔细看了一眼,发现门框犹在,不过因为由于受到外力的缘故已经变了形。 至于原本的门…… 想来那一地碎木块就是。 “莫非是铜镜跑出去,顺便撞碎了门?”于乔不禁有了这样一个荒诞但却又仔细一想很合理的推测。 而这时,他听到了一阵乐声。 和他之前听得的一模一样。 他顿时明白过来,是那位璃姑娘在为他引路。 于是,于乔赶紧在心中默念众生魔相经,让自己的心境处于无念状态。 这乐声可有控制心神之力! 然后,于乔循着乐声找去。 没了几步,于乔心中便生出了熟悉感,这让他明白,自己的确是走过一趟了,当即仔细回忆了一下之前的经历,便加快速度赶过去。 等他到了时,那位璃姑娘已经在一口枯井旁等他了。 而原来盖在枯井上的石头,则早被这位璃姑娘给一掌拍碎了。那一地的破碎石块,看得于乔一阵心惊肉跳。 这厮……好生暴力啊! 于乔旋即快步上前,见礼一番,然后说道:“学生来了,璃姑娘。” “她用铜镜看到的,我也能看到,所以你身上的问题,我也知道一些。就是有一处我没看明白,你得那一黑佛肉身隔世传法,前后经历实在是匪夷所思,那猴子乃是妖鬼槐女,虽说不知为何这槐女成了这德行,但槐女生性残虐,最喜以美色诱人,然后将人残忍分食。” 璃姑娘说到这,就顿了一顿:“是以,那槐女无论如何,都不会为了救你,而前后奔走。除非是有利可图,或者为人所逼迫。” 于乔心中想了一下,便将自己当时的经历说了出来,从他去青狐村开始,不过隐瞒了他娘亲这一事。 璃姑娘听完后,却是上下打量于乔好一阵打量。 于乔被她看得莫名其妙,正当他心中纳闷之时,却听这璃姑娘一脸认真的问道:“你真不是天生衰鬼?” 于乔:“……” 你真不是在骂本秀才? “请璃姑娘为学生解惑。”于乔不敢把心里话说出来,只好这样问道。 “弃人经是阿修罗魔经,目前世间所流传的一共有三部,剑妖魔经、弃人经和九子母天鬼经,其中最出名的,莫过于九子母天鬼经,因为通过这部魔经成为阴神的,一共有过六位,并且都上了无常山。” “而仅次于九子母天鬼经的,你可知是哪一部阿修罗魔经?”璃姑娘说到这,却是这样问了于乔一声。 于乔迟疑片刻后,回答道:“是弃人经?” “正是,这部阿修罗魔经,弃人经大成也可化身阴神,踏上无常山。而修成弃人经的,据我说知,有三位!” 于乔闻言,他突然想起来,那位只只姑娘曾和他提到过一声“僵尸和尚”,那时候他还以为是那位只只姑娘在戏称天弃僧的外形,毕竟他当初第一眼见到天弃僧,在山林里也是被吓了一跳。 “璃姑娘,那这天弃僧……可是尸僧?”于乔强忍住心中惊骇问道。 “这我就不知道了,我已经很久没有出去了。”璃姑娘摇了摇头。 于乔这才明白过来,这位璃姑娘还没见过天弃僧,于是他问道:“棋道人曾说,天弃僧是将阿修罗魔经修成了无上佛法,这是怎么回事?” “上古八大鬼仙之一的那个棋道人吗?他不是已经变成鬼了吗?你岂不知鬼话连篇一说?”璃姑娘冷笑一声,然后为于乔解释道:“弃人经有三层境界,第一层为人尸,炼化一身精气,供养神魂,神魂饱满,而形同枯槁,因为速成,所以想要成为鬼仙,很依赖古佛经中的佛性。” “而想要吞噬佛性,就必须踏入弃人经的第二层,人佛。” “你所说这天弃僧,已经将弃人经修到了第二层,可为当世人佛,而依你所说,他手中有一卷古经,那么十有八九是有佛性蕴含在经文之中。” “等他吞噬了其中佛性,便可成为鬼仙,自此长生不老。因为一旦具备鬼仙之能的人佛在世,便可汲取世间一切佛性,以佛性来为自身延寿。这是最为逆天的延寿之法,而到那个时候,天下佛门,都将遭灭顶之灾,他们所供奉的佛,都会随之烟消云散。” 于乔才不管这天下佛门会不会倒霉,他这会儿想的是另一件事。 那就是他娘亲当时出现在青狐村…… 他娘亲说,她那时候是来找某个小家伙的。而他当时由于受惊过度,内心惶恐不安,就没有留意这句话。 而此时想起来,正好和他之前有过的猜测结合了。 “这么说来,只只还真有可能是我妹妹?”于乔有种拨开云雾见明月的感觉,而天弃僧和他的娘亲也绝对认识! 都是修行能踏上无常山阴神之法的阿修罗魔经,这两位没理由会不认识。 不过关系应该也很一般。 若不然的话,天弃僧就该知道,他就是九子母天鬼经修行之人的这一世长子…… 于是,于乔问道:“第二层人佛境,那是否会因此有善念?” “佛性源自天地,又在众生意中为善,他若想要吞噬佛性,那么自然是需要心怀善念。” 于乔这下明白天弃僧当时会给他那一串佛珠了。 出于好奇,他就问了一声:“璃姑娘,这佛性究竟是何物?” “就是佛。” “佛?”于乔愣了一下。 73 多足、世外 “佛不是一个人,也不是某种神圣。佛是众生,佛也不是众生。一如那浩然之气,虽常见于读书之人身上,但浩然之气来自于天地,又不只会在人身上出现。佛性,一如命数、运气般,都是虚无缥缈之物。” “但也如命数、运气般,可以凭借各种法进行获取。” “最常见到的,是每座寺庙中都有供奉的佛,各个不一,有的是人身,有的则是禽鸟兽类之身,这不是信仰不同,而是曾经拥有佛性者的不同,世人所膜拜的,是当时的佛性拥有者。” “佛性是无主的,也无法有主,不过当有佛性拥有者的佛性过强时,便可轻易将世间其他佛性引来。” “这也是弃人经延寿之法的根本。” “不过这种方法,虽然成了人佛,但终究是欺世盗名之举。” “若我猜的没错的话,你说这个天弃僧,他虽为当世人佛,修行有成者皆可感受到,但佛门之人,应当是排斥他的。因为他这人佛固然能瞒过一些人,却瞒不过一些真正持有佛性者,只不过那些持有佛性之人不敢冒然开口,也不明所以,便只能联手排斥这天弃僧。” 于乔这才明白,他想了想当时天弃僧所说的那些话,此时无一不对上了这位璃姑娘所说的。 只不过,天弃僧的意思是其修行了魔经的缘故,哪怕其将魔经化佛法,但佛门之人都是榆木脑袋,食古不化,因此排斥他。 念及此,于乔不由问道:“璃姑娘,天弃僧身边还有一人,是其弟子,似乎也修行了弃人经。” “这不可能,弃人经一世只有一人能成,若有二者,需杀之,不然是踏不上无常山的。”璃姑娘直接摇头,然后她问于乔:“天弃僧这个弟子,叫什么?” “高和尚。” “高和尚?” “不是……”于乔方才那是下意识地回答,却是忘了一开始高和尚是怎么和他说的,于是说道:“高和尚当时说他叫高明月,学生听着奇怪,不像是法号……” “原来如此,明月遥寄是天高,而天高不可攀,这个弟子,是这天弃僧能够踏入弃人经第二层的关键,也是日后天弃僧能否踏入第三层,从而上无常山的关键。”璃姑娘说到这,目光神采略有些惊叹:“这个叫天弃僧的,还真是够狂的,让自己的弟子叫高明月,又完全不掩饰自己修行的是弃人经,这是在挑衅整个天下。” 然后,她问于乔:“难道说,整个天下的修行之人,已经势微如此了吗?可那黑佛只剩下一些生前本能,都能隔世传法,甚至还有人婴桃这种天谴奇珍!按理说,眼下这修行之人,怎么也该是藏龙卧虎才对啊!” “璃姑娘,学生才接触这修行没几日光景,所知不详,不过眼下天下朝廷的大概,得益于学生的出身,还有这秀才功名,学生还是知道一些的。”于乔眸间光芒一闪,这位璃姑娘还真是厉害啊! 不愧是给孤园里的人物! 尽管他实在记不起来,这给孤园里除了那两位外,怎么还有这么一位……但在于乔想来,这应该是锦瑟篇这个故事只围绕着王沂和给孤园里的两位展开,因此对于其他的厉害人物,完全是一笔带过。 他可记得,在给孤园里,还发生过一起“造反”事件! 这种事情,就不是一般人敢干的啊! 当即,于乔便将自己所知道的,从乡野规矩,到县中规矩,以及朝廷律令,包括那时不时的“秀才替死鬼”,以及血食供奉,仔细的一一讲了一遍。 讲完后,于乔便看着这位璃姑娘一言不发。 他想知道,到底是因为什么,这天下成了这样一番模样。 有儒释道,有规矩礼法,还有科举制度,甚至这天下也不是乱世,按理说,无论如何,也不会变成眼下这副模样。 从天弃僧口中,于乔曾了解到,是这个朝廷有鬼,但至于是如何一个有鬼法,他却知之不详! 而这时,璃姑娘脸色微微一变,一副骇然失色的模样,她脱口而出:“原来是那多足……” 不过说到这,这璃姑娘却又一下子闭上了嘴。 然后她对于乔说道:“方才你所听到的半句话,不准泄露出去,不然的话,我不会有事,可是你……这个天下都没人能再救你。除非,你能上无常山。” 于乔连忙应是,发誓自己不会让除此之外的第三人知道。 璃姑娘这会儿已经没心思管这些了,原本她还想说一下她对于于乔所遭遇之事的那些看法,但眼下从于乔了解到外面世界的变化,便便将一些解决于乔身上麻烦的方法,填鸭式的教给了于乔,也不管他学没学会,塞给他一幅画后,便直接伸手把他推下了枯井。 于乔从头到尾,连句卧槽都没来得及说。 …… 猝不及防被推下枯井,眼前短暂的一黑后,便是重见光明,然后于乔惊愕的发现,自己此时居然是在一处乡野田地间,四下一张望,见到不远处有人烟后,于乔便略作收拾,快步赶了过去。 那是一个小村子,村子里人有不少,有百多户人家,屋子连成一片,其中有几户家中屋子几间,外有高墙。 而此时,村子里炊烟袅袅,有孩童在村子里跑来跑去,一些老人扎堆凑在一起,似乎是在喝茶下棋。 仔细观察了两眼,于乔便上前走去。 村里已经有人留意到了于乔,见到于乔一身穿着体面,像是读书人,于是很快就有两个年轻人迎了上来。 …… 此时,给孤园中。 伴随着一阵隆隆声,一面长了两条细长嫩白小腿的铜镜,晃晃悠悠的跟着锦儿姑娘来到了那口枯井旁。 不等锦儿姑娘开口,她肩膀上的三眼猴子就先“吱吱”叫了起来。 “吵死了。” 璃姑娘不耐烦的声音传来,然后伴随着一阵浓雾,璃姑娘身影突然出现,她看着锦儿姑娘那张和自己一模一样的脸,没好气的问道:“找我有什么事?” “你为什么要把那个人送去桃花源?”锦儿姑娘更没好气,她就才一离开会儿,便发现自己的镜子被人给欺负了。 “一身晦气,你想留着当他变成衰鬼来害我们吗?”璃姑娘白了她一眼,“与其来和我说这些,不如想想,再过几日,春燕就又该来找我们麻烦了,你要不想回那所谓的本体,就好好想想办法怎么应对才是!” 74 镜碎、桃源 听到璃姑娘提起春燕这个名字,锦儿姑娘顿时蛾眉倒蹙,她张嘴欲语,但话到嘴边,又憋了回去,只是骂了一声:“那个骚蹄子!她怎么不看看她的原形!我们回去了,她能有第二个下场吗?” 璃姑娘看了锦儿姑娘一眼,便一转身,顿时雾浪翻滚,璃姑娘的身影也随之不见。 锦儿姑娘见到正主已经走了,便也走了。 不过她走出几步后,却是感觉有些不对劲,急忙转身,看向了那铜镜,却只看那面巨大铜镜化作飞灰的场景。 其中有道道流光飞出,那是被铜镜夺走的寿元。 有些流光消散无踪,而有些流光则飞入了虚空之中,随之消失不见。 前者是因为这些寿元的主人已经死了,便直接消散,后者则是循着冥冥之中的天数,又回到了那些寿元的主人体内。 锦儿姑娘顿时杏眸瞪大,娇俏的脸蛋上满是不可思议之色。 她的镜子,居然被杀了。 她连忙施法,想要查出是谁干的,一番心力交瘁后,却只看到一道诡异的金色痕迹,在虚空中一闪而逝。 “这个叫于乔的秀才,到底招惹了什么东西?怎么比我那出了问题的本体还要邪门?”锦儿姑娘不由嘀嘀咕咕起来。 三部阿修罗魔经,知者甚多,然而这剑妖魔经,却是昙花一现后彻底失传,若非无常山未除其名,世人早已不知还有这么一部阿修罗魔经了。 …… 于乔看着迎向他的两人,正准备开口,却不想听两人中的一位笑道:“这位书生,可是外来之人?” “外来?”于乔也不知道眼下是何处,便点了点头,自报家门:“学生于乔,凉州郡渠府琼山县人士,这是学生的秀才文书。” 说着,于乔就把他的秀才文书给递了过去。 这功名文书,在朝廷各地可都是“硬通货”,只要是有人的地方,拿出这文书,那么可以免除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还真是外来的,自从桃花观的道长们离开后,这外来之人是年年都有。”一人听到于乔这番话却是这样说道,然后看也不看于乔手里的秀才文书,只是轻笑一声:“快些收起来吧,这东西在这里可无用,这里可不是那个腌臜之地。” 于乔闻言,顿时怔了一下。 另一人见于乔不说话,以为是于乔还没明白,就说道:“这里是桃花源,一个洞天福地,我们的祖先,是受不了你们那边人吃人的习惯,所以和桃花观的道人们一起逃到了这里。” “人吃人?”于乔闻言呆滞,一脸诧异。 “难道不是?有人高高在上,一出生就是锦衣玉食,但有的人却是饥寒交迫,一年到头都难见点荤腥,而前者可以无所事事,一生享受,后者却要终日奔波,一生疲苦,这是为何?可不就是前者食尽后者!”一人给于乔解释了下,然后看了一眼于乔的打扮,就说道:“说了你也可能不懂,因为你也算前者,不过我们也不会对你做什么,就是你想要吃什么,喝什么,都要自己动手罢了。” “对,桃花观的道长们已经和我们说过了,发现你们这些外来之人,就带你们进村便是,一切规矩如旧,等到时机合适,我们便把你们给送回去。放心,要不了你们等多久的,就在这近几日。” 于乔心中顿觉惊奇,这从给孤园的枯井出来,居然到了这样一个地方。 桃花源? 听这两人的说法,这地方似乎不存在那所谓的“前者”和“后者”,但真要是这样的话,那么这村子里那几个高墙大院又是怎么回事? 于乔满是不信任之感,毕竟他是从给孤园的枯井来到的这样一个地方! 既然能从给孤园过来,那么这里又算什么世外桃源呢? 毕竟有给孤园,那么就可以另一个“园”,这样的话,这一个洞天福地,多少有些自欺欺人的意味。 不过想是这样想,于乔却是神情严肃行了一礼,嘴上则说道:“那么学生叨扰诸位了,学生是庶出子弟,自食其力不成问题。” 他这番话是为了防止他们把他当成权贵子弟后,给区别对待。 那样的话,那么他可就太冤了。 眼下他一身晦气,连给孤园里的桥下女姬,那位璃姑娘都嫌弃无比,可见这霉运已经浓到什么地步了。 于乔可不想他来了这地方,还要倒霉。 两个年轻人当即就领着于乔进去,有人出声相问,一个年轻人便如实说道,听到于乔是外来之人,其他人便对于乔不好奇了。 一副习以为常的样子。 看来确实如他们所说的那样,最近几年,有不少外来之人来到了这里。 于乔被领到了一间空的茅草屋里,虽然简陋,但里头的桌床板凳和灶台,却是一应俱全。 当即,于乔就掏出银子,表示想要买柴米油盐和被褥。 不过带于乔过来的那个人却说道:“我们这是不用银子的,想要什么,都是以物易物。不过,你现在很需要这些东西,这样吧,不如我先给你一些,你明日来帮我去抄点书怎么样?” “多谢兄台,还未请教兄台高姓大名?”于乔连忙道谢。 “我叫常映发。” “那另一位兄台呢?”于乔说的是另一个引他进村的,当时进来后,这位常映发带着他过来,安置他,另一位则走开了。 “他啊,他叫徐福地。” “多谢。” 似乎是受不了于乔这一副文绉绉的客套样,常映发随即就摆了摆手走开了,然后没一会儿就给于乔送来了一些柴米,量不多,勉强够于乔烧一碗粥来吃。至于油盐,那是没有。 挑水劈柴,淘米熬粥,于乔简单吃了点,便仰头睡下。 眼下还没到晚上,但来了这样一个陌生的地方,于乔是不敢晚上睡觉的,所以现在先睡一会儿,晚上就只需要打会儿盹儿就行了。 于乔没有睡得很死,他只是稍微恢复一下精神,而这时,一道流光忽然从虚空中钻出来,左右一晃后,就往于乔身体里一钻。 这是那被铜镜夺走的十年寿元。 75 一叶、抄书 寿数一说,是虚无缥缈的。 而随着这被夺走的十年寿元意外失而复得,却是让于乔陷入了一种奇妙的意境之中。 在半梦半醒间,于乔忽然就看到了高山流水,也看到了苍天白云,而就在这飘忽中,于乔发现自己忽然已然置身于一座怪石嶙峋的漆黑大山之上,山上有一株枯死的老树,树枝上挂着一具干瘪的尸躯。 由于水分完全被晒干,加上这具尸躯已经萎缩,似乎还被怪力给团成了一团,因此粗略一看,已经分不清是男是女。 而在这老树之外,还有一柄柄锈迹斑斑,且烂没了大半的剑所组成的一个“剑圈”。 于乔很诧异,不知道自己怎么会梦到这样一副场景。 他看着那干瘪的尸躯,忽然留意到那干瘪尸躯残存不多的衣料上,还有一个小挂件,便走上前去,仔细看了看。 恰这时,一阵风吹来,将那小挂件吹得翻了一面。 这是一块满是铜锈的腰牌。 上面勉强还能看到两个字“一叶”,在这两个字前面应该还有字,但由于那里腐蚀的太厉害,已经字迹模糊,完全看不清楚了。 “一叶……” 下意识的呢喃出声,于乔也随之醒转。 他本就睡得不深,只是在那给孤园提心吊胆的,这才心力交瘁。又来到了这样一个号称世外桃源的陌生之地,于乔不得不休息一下,好让自己紧绷的神经缓一缓。 “这梦好生奇怪。” 黑山、老树、干尸,还有锈剑组成的剑圈,以及一块被腐蚀严重的腰牌。 “那个一叶前的两个字中,其中一个好像是秋……” “……秋一叶?” 于乔想了想,实在是没法想到什么有用的信息。这辈子目前所知道的,拿来作参考是没指望。至于上辈子的,但那都是至少十六年前的事情了,说实话,隔了这么久,于乔对上辈子的事情实在是记不起来多少了。 “咦?为何我如此在意一个梦?”于乔随即又意识到了这一点,他想了想,便不想了。 因为想不明白。 于乔看了一眼外头的天色,已然是已经黑了,不过村子里这会儿还有些热闹,从家家户户透出来的烛火光芒中,可以看到小孩子跑来跑去的身影,以及还若有若无的孩童嬉笑声。 这让于乔不禁有些发怔。 “莫非……这真是世外桃源?” 心中这样想,但于乔却始终没有出门半步的意思。因为他想到了当时在铜镜中看到的那一幕。 那个拿着一个铃铛的少女,是奉她兄长的师兄之命,来找于府老管家所化的人邪。 毫无疑问,这个少女兄长的师兄,是一个修行之人。 而且,在修行之人当中,绝不是什么简单人物! 若不然的话,那位锦儿姑娘当时也不会因此只字不提了。 而在这个世外桃源,有一个桃花观,他此之前听那个叫徐福地的人说,桃花观的道长离开后,这里才出现了像他这样的“外来之人”。 这让于乔不禁有了一个想法。 那个少女兄长的师兄,会不会就是这里村民口中“桃花观的道长”之一呢? 又或者,是那桃花观的领头人物。 如果真的是的话,那么可就非常耐人寻味了…… 于乔可没忘记,那位锦儿姑娘曾说过,那个少女,其实是被人养着的一种“人药”。 以人为药,这是何其歹毒! 而那位锦儿姑娘当时还说,那少女是被骗着喝了人药汤,才成了人药的…… 其中之事,细思极恐啊! 于乔想了想,这一夜他是不敢睡,那么念经吧。 “众生如魔,我亦如魔……” 当于乔念了几遍众生魔相经后,他再一次踏入了无念心境,然后他就发现了此前自己一直没有发生的事情。 在他的脑海中,居然有这一篇经文! 这一发现,让于乔直接跌出了无念心境,而这一跌,于乔就再也找不到那经文了。 于乔顿时明白,那经文只有在自己进入无念心境时才能看到。 于是,他赶紧再次念经。 或许此时有着功利的念头,一宿过去了,于乔都没能再次踏入无念心境,这让于乔瞧着窗外的天色,不由蹙眉。 而这时,他听着脚步,便连忙起身,来到门口。 “是我,常映发,你醒了吗?” “学生已经醒了。”于乔这才开门,走了出去,见礼一番,便问道:“常兄,去何处抄书?还是学生去见书取来,在这屋里抄?” “你不用去,这笔墨和书,我都给你带来了,你只管抄就是。”常映发指了指他脚边盖着布的竹筐。 “学生知道了。” 常映发见于乔明白了,就转身走了。他没念过几年书,和于乔这般文绉绉的说话,很是不太习惯。 于乔拿开布,看了看,发现里头的书不多,要抄的书就两本,虽然很厚,但这两本书的纸张很粗劣,似乎是制作手段太过粗糙的关系,厚薄不均不说,纸面也不怎么干净。 所以,要抄起来的字其实也不多。 于乔仔细检查一遍,发现确实笔墨纸砚俱全后,便拿回了屋子里。 舀水磨墨,见墨水色泽差不多后,便开始提笔写了起来。 读书识字十来年,于乔下笔很快,因为以往他也没少抄书。 虽然有活字印刷,但印刷成本还是不菲,所以相较于买一本书,还是自己抄一本书要便宜的多。 囊中羞涩加抠门成性的于乔,自然选择抄书。 就当是练字了。 于乔是看一页,抄一页。而看着看着,于乔忽然发现有些不对劲,这两本书所记载的内容,都在四书五经之中,于乔往日没少研读,然而此时他看着,却发现其中有些文字,存在很大出入。 于乔琢磨了一下,便又抄了起来。 临近中午,于乔饥肠辘辘之时,总算是抄好了两本书,然后他就闻到了一阵饭香,往外一看,是常映发端着一碗饭过来了。 饭上居然还一块肉。 常映发将碗筷放下,看了一眼,顿时满意的收走了笔墨好书,说道:“你抄的真快,另外两个,抄了两天,才把这两本书抄好。喏,这碗饭连同昨晚上的米和柴算一起,当你抄书的报酬。” 不过于乔又看了一眼饭菜后,却是掐算起了时间点,然后立即说道:“常兄,实不相瞒,学生近来体虚,不能吃干饭,大夫让学生多喝点粥。” “这……”常映发闻言一愣,然后他拿起那晚饭走了出去,没一会儿就拿了一小袋米回来了,然后他对于乔笑道:“我和村老说了你抄书快,村老才同意你的要求……” 说到这,常映发忽然想到了什么,就又补充一句:“不然的话,你这样挑三拣四,怕是要挨饿。” 76 按个净化压压惊 待到常映发离去,于乔眼中顿时出现一抹异色。然后,他将常映发放下的米袋子拿过来,往里头看了一眼。 色泽昏黑,这是陈米。 和他昨晚上熬粥的所用之米差不多,但和方才那一碗饭中的米,却是完全不一样。 那一碗饭中的米,太过精致了,颗粒饱满,色泽晶莹。 这显然不是陈米所能煮出来的。 更何况,那一碗饭中,还有一块肉。块头足有人的半个巴掌大小。 这是不是……太过客气了? 这会儿一身霉运连鬼见了都犯愁的于乔,可不信自己能有这好待遇! 更何况,他不觉得这里的人,有吃午食这一个习惯。 如果真如常映发说的那样,那么他们这一群人,吃饭的习惯,应该是只有“朝食”和“晚膳”这两顿。 绝不会在眼下这个点儿吃饭的! “更何况这村子里,眼下可没半点炊烟啊……”于乔默不作声,心中轻叹一声。 这是一个很大破绽。 但常映发当他没看出来,这毫无疑问,是把他给当成其口中那“不食人间烟火”的“前者”了。 既然没有做饭,那么哪来的那一碗饭?还有一块肉呢? 这实在是耐人寻味啊! “若是逗留在这世外桃源,恐怕将会有性命之危……”于乔心中一动,他将怀中那无头石马取了出来,吹了一口气,结果这次这石马却是毫无动静。 “这……” 于乔眉头微皱,不知道这石马为何又没了反应,难道说带着他跑去给孤园后,耗尽了能量了? 想了想,于乔就关上了门,试着进入无念心境。 这一次,倒是一下子就成了。 于乔又看见了那一篇经文,他连忙仔细去看。 片刻之后,略有些惊愕的于乔睁开眼,然后他面色阴沉的开始在屋内踱步。 突然,于乔一咬牙,目光坚决,他双手掐诀,轻喝一声:“遁地!” 些许烟雾散开。 那是地上的尘土翻涌,地底下隐约可见一道人形轮廓,不过一下子就远去,什么都看不到了。 过了一会儿后,常映发过来,敲了敲于乔的门,没人应。 于是他又敲了敲,还是没人应。 常映发不耐烦的一掌将门拍开,阴沉着脸往屋内一打量,却是没找到人影,只看到桌上的米袋子,顿时脸色一变。 “跑了?不过,你以为你跑得了吗?” 常映发立即去喊人找于乔。 结果找了一圈后,始终没人发现于乔的踪影。 “这不可能!”常映发难以置信,但旋即不得不去向村老请罪,人无论如何,都算是从他手中丢的。 村老听过后,却是摇了摇头,示意常映发不必担忧。 “这不怪你,原以为和过去一样来了一个蠢货,不曾想是个有点心眼的。但村子外的那片林子,可不是什么人都能去的,我们往日里没少喂,那林子才没祸害到我们村子,那个人找不见了,多半是去那林子了,这件事就到此为止吧,我们这些事还需要瞒着桃花观的道长们。” …… 于乔从地下钻出来,还没看清楚周围环境,便脚下一软,强烈的昏睡感涌上心头。 这种感觉,于乔并不陌生。 他被那猴子扛出那宅子时,就经历过一次。 不过和那一次不同,那次按锦儿姑娘说的,是被什么邪门东西抽空了念头之力,而这次……则是于乔自己将念头之力给消耗一空的。 念头未修成神魂前,是无比弱小的。 而所养出来的念头之力,每一丝都可以说是自身本源,一旦动用,那真是和自杀没什么区别。 但于乔没得选。 他感觉自己在那村子继续待下去,恐怕最终难逃一死,甚至还会是尸骨无存。 “我所吃下去的人婴桃既然是天谴奇珍,那么应该还有一些残留在我体内。”于乔强撑着,不敢睡过去。 而在下一刻,于乔就感到脑海中出现了涓涓热流,令他瞬间一扫昏沉感,疲惫和困意尽去。 “果然……” 于乔知道自己是赌对了,毕竟是连那锦儿姑娘都动容的奇珍,没理由自己吃下去后,就完全被糟蹋掉了。 那因为施展遁地之术被消耗掉的念头之力,也随之开始恢复。 于乔这才松了口气。 他进入无念心境所看到的那篇经文,是一篇道家经文,其中所记载的,是三种咒法。 一种正是他不久前施展的遁地之术。 而另外两种,分别是“风火雷电令”和“天地法灵,逐鬼驱魔令”。 说来奇怪且不可思议的是,这三种咒法于乔居然都不用修行…… 他看完那篇经文后,那篇经文就消失了,而他也在一瞬间便学会了这经文中的三种咒法!而且还不是初入门,就像是他已经修行过多年一样! 若是佛门的法,那么有那黑佛隔世传法在先,于乔倒是能理解。 可是,为什么一篇道门的经法,离奇出现在他身上不说,他只是看一遍就完全就学会了呢?还那么精通呢? “这似乎有些熟悉……”于乔拧紧眉头,他总感觉像是在哪里看到过一样。 “等等,那座黑色大山……莫不是燕赤霞和宁采臣?” “可燕赤霞不是天地无极,乾坤借法?” “至于宁采臣……” 于乔摇了摇头,算了,当他没说。 宁采臣不过一文弱书生。 于乔旋即不再去想了,因为他这会儿更在意另外两件事,眼下这第一件,是他究竟离开那个世外桃源没? 当即,他赶紧四下张望,发现自己所在的地方,是一条官道。 这一发现,顿时让于乔如释重负。 于是,他赶紧沿着官道走,没走出多远,便瞧见了一个村子,村子不怎么大。 于乔上前去问了问。 有着秀才文书,于乔问路很顺利,而村正招待于乔一番后,还特意喊来家中的车夫,让于乔坐他家的车去县城。 “如此,学生就恭敬不如从命了。”于乔道了一声谢,就坐上了牛车。 县城距离那村子不到五六里地,这路程并不远。 半路上,于乔还瞧见路边有一家不大的旅店。 见到于乔往那看,车夫就笑着和于乔说道:“秀才爷,那是一家给下人们歇息用的旅店,开店的还是村里人。因为价格便宜,贩夫走卒路过,见天色晚了,都是去那里歇息的。” 于乔只是随意看了一眼,也没有在意,便冲着微微点头。 一炷香的功夫后,县城到了。 于乔看了一眼城门口。 “蔡阳县。” 旋即,他便辞别车夫,拿出准备好的秀才文书,递给了城门口的差役。 片刻后,验过文书后,差役满脸笑容的将秀才文书还给了于乔:“于秀才,请。” “多谢几位差爷。”于乔客气的回了一声,旋即便进了城。 方才那几个差役不是在查什么盗匪要犯,而是在收人头税,也就是进城的费用。而秀才,可以免这赋税。 进了县城后,于乔就发现这蔡阳县不大,也远没有琼山县来得热闹,不过客商还是有不少,因为只隔着一条街道,就有两家客栈。 见两家的价格差不多,于乔便随意找一家进去住下。 让客栈伙计打来水,于乔舒服的洗了一个澡,然后又简单的吃了一顿。 从昨夜到现在,他可是滴米未进。 光喝水填肚子了。 安顿好了自己,于乔才有心思去琢磨第二件事。 念头之力是未修成神魂前的根本。 锦儿姑娘之前说他的念头之力是被什么邪物给抽走了,但眼下他却是越想越觉得不太对。 因为他的净化冷却缩短了一半。 他已经进行过多番猜测了,从众生魔相经,再到人婴桃等,可无一不是。既然这些都不是,那么为什么不能是他的念头之力呢? 于乔有这样的想法有一段时间了,只不过之前一直不敢尝试罢了。 毕竟念头之力受损,那么他也就只剩下死路一条。 不过他在使用地遁之术将念头之力消耗一空后,却发现那人婴桃给他恢复后,那人婴桃的力量并没有完全消散,还有一部分在他体内。 于乔开始试着动用念头之力。 他在客栈内,脚踏七步。 一步,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二步,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 三步,滟滟随波千万里,何处春江无月明。 四步,无意苦争春,一任群芳妒。 五步,梦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 六步,山回路转不见君,雪上空留马行处。 七步,刺手拔鲸牙,举瓢酌天浆。 七杀罡步,七步七杀,手停心不停,以诗词代其意。一步脚踏如流行,再踏似醉非醉不愿醒,三步好似千里去,四踏已然凭虚时,五步骤然梦醒间,神游天地而自归,六踏凡尘留其迹,七步法成如仙神。 这一门罡步,其意境深远,讲究循序渐进,易学易懂,固然难精,但无疑在道门之中,这罡步绝非什么凡品。 念头之力顿时被牵引,不过却被于乔及时遏制,然后转而凝神注视自己视野的左下方。 那一个净化图案。 然后,于乔就看到那暗淡的净化图案,在这一瞬间又恢复了色彩,变得鲜明起来。 来不及心中惊喜,于乔就感到大脑一阵昏沉感,他咬紧牙关强撑着,好在没意外发生,人婴桃的力量又一次滋养起了他的念头,使得念头之力再一次恢复起来。 于乔激动无比,他看着又能使用的净化,简直不能自己! 原来他这净化的冷却时间那么长,要一个月,是因为他以前没法提供力量给它,使得这个净化技能只能自行缓慢的进行恢复。 “不过,这种恢复手段,却也不是一般情况下能行的……”于乔想到了人婴桃的珍贵之处,只能无奈苦笑。 有方法能缩短冷却时间,这是好事。 该喜。 但是,这念头之力是能轻易动用的吗? 如果没有这天谴奇珍人婴桃,他只怕早就入土为安了。 这是天弃僧当初再三告诫他的,未成神魂,念头之力不准动用,这也是为什么只能壮大念头,而不能锤炼念头。 后者,是在动用念头之力。 而锤炼念头尽管不会把念头之力像于乔眼下这样抽空,但这后遗症……只怕后半生都要活在精神萎靡和时不时的头痛欲裂之中。 不过,净化又能使用了,这让于乔的心情不由大好起来。 要不是囊中羞涩,实在是穷,他都想让客栈做一桌酒菜,好好的犒劳一下自己了。 旋即,于乔又拿出了那一块绢帛,就是那只猴子塞给他的那一块,仔细打量起来。 这绢帛上的图案,他是看不懂。 “也不知这绢帛有什么神异之处……”于乔话音落下,就感觉自己脸上有些不太对劲,他一瞬间就想到了他曾经在那一面巨大铜镜里看到的画面,于是连忙跑到这客栈内的铜镜前。 然后,于乔就在那不过盆底大小的铜镜上,看着一具浑身白毛,做读书人打扮的“僵尸”。 “这些是什么……”于乔忍不住出声,然后他发现自己的声音也变得怪异起来,完全不像是活人在说话,有些类似于他曾经听过的鬼语。 然后,没有犹豫,于乔直接按净化。 这次不需要反复确定了。 这么诡异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而且又一次出现,无疑这是有什么邪门的东西缠在了他身上。 更何况,他这段时日的遭遇,除了这一东西,也不知道还有些什么,干脆一起净化得了。 净化,不管是已经受到的,还是即将受到的,只要是不利于于乔的,都可以瞬间被移除掉。 然后,于乔就看到铜镜里的“白毛僵尸”一下子恢复了正常,而在其额头上,一个诡异的金色痕迹浮现而出,就像是在挣扎一样明灭不定,但最终还是消失的无影无踪。 于乔长长的吐出一口气,气息浑浊,令人看一眼就生厌,想来这就是那来自人邪的晦气了。 感到神清气爽之余,于乔盯着自己视野又一次暗淡下去的净化技能,却是犹豫再三,然后准备冒一次险。 他刚感觉到,人婴桃的力量还没有完全耗尽,但所剩不多了,于乔也不知道还能不能让他再次恢复念头之力。 但是,他已经等不了一个月后了! 77 种莲、女尸(求订阅) 鬼仙府邸,曾经的宋府此时俨然成了妖邪聚集之地。 各种污秽之气冲天而起,几乎凝结成了一片黑压压的铅云,笼罩在整座森罗府上空,令这座大宅子看起来莫名的诡异阴森。 轰隆! 有电光闪烁,在黑云中隆隆作响。 这让这座森罗府中的妖邪鬼祟们,一个个惶恐不安起来。 雷声一响,能灭的不光是神魂,还有这些妖邪鬼祟。 不过这时,一道阳气冲天而起,瞬间驱散了凝结在这座森罗府上空的黑云,也让那即将孕育成形的雷电陡然消散。 “是那位娘娘!” “叩谢娘娘救命之恩!” 声声鬼语如潮。 一个个妖鬼,顿时朝着那阳气冲天而起的地方叩拜个不停。不是这些妖鬼知道感恩,而是他们不敢不感恩。 那位娘娘可不是一般的鬼仙啊! 不过,那森罗府深处阳气汇集之地,却是无人回应这些妖鬼。 因为裘清雪此时已经离开了。 “娘亲,我们要去找什么呀?”一道娇小身影在裘清雪身边蹦蹦跳跳,像一只小猴子似的,很不安生。 裘清雪看了一眼只只,然后轻笑道:“找一个熟人。” “娘亲,是去找于乔吗?”只只小手一撑,就一屁股坐在一旁的树枝上,然后她晃着小脚丫,小脸奇怪的问裘清雪。 “你既然认我为娘亲,那么该喊他一声大哥。”裘清雪看了一眼这个小家伙说道。 “我才不要喊。”只只顿时小脑袋摇得跟破浪鼓似的。 “为什么?”裘清雪不由看着只只这样问了一声。 因为只只的出身非同寻常,有些东西连她都看不出来的,偏偏只只这个小家伙就能轻易看出来。 “他秉天鬼气数而生,却反噬天鬼气数,我才不要喊他大哥呢,要不然到时候他把我一口吞了该怎么办?”只只撇着小嘴说道,她大眼睛里有一抹异色闪动,显然实情不是她说的这样。 不过只只这番话,却是让裘清雪没心思留意她的小心思了。 因为这个小家伙所说的,正要戳到了她的内心中……最匪夷所思也最无法理解之处。 于乔是她第七次转世所生。 也是第七个天鬼。 秉第七天鬼气数而生,本该自幼展露头角,然后以贪嗔恶三毒之念,化身为人身鬼心的天鬼。 不过由于她第六次转世时遭受到了重创,以至于她一世转世后,生下于乔之后又过了好几年,才彻底破解胎中之迷,记起自己到底是谁。 所以连带着本该化身第七天鬼的于乔,都出了问题。 为此,裘清雪不得不来到了这里,以一座森罗府的阳气供养自身,让自己恢复,然后思量如何让自己这一世圆满。 于乔她一开始是不想放弃的,毕竟天鬼气数那可不是说有就有的,她能不能成为阴神,就靠这天鬼气数。 这第七天鬼虽然出了问题,但凑合一下还是可以的。 然而,正如只只所说的,她这第七世的长子……居然把天鬼气数给反噬了! 原本和于乔融为一体的天鬼气数突然之间就消失了,就像是有什么东西,在一瞬间把那天鬼气数给驱散了一样。 但是,什么东西能驱散天鬼气数呢? 而且还是一瞬间! 然后,她就回去了一趟。 最终发现是一水鬼原本想要害她的长子,结果不知为何,那水鬼又放弃了。 裘清雪抓着那水鬼拷问了一番,实在问不出来什么有用的东西后,直接将水鬼给打了个飞灰烟灭。 之后,裘清雪费了很大一番心力,才找到将天鬼气数给养回来的办法。 而眼下,终于是成功了。 “娘亲,你不是那天晚上对于乔说还有个弟弟吗?我怎么从没看到过呀?”只只又好奇的追问起来,叽叽喳喳的宛如一只小麻雀,一刻也闲不住。 “你不是说那天晚上你没在吗?那你怎么知道那天晚上我说的话?”裘清雪翻了个白眼。 “嘻嘻,娘亲你说嘛!”只只跳下来,扑到裘清雪身上开始撒娇,似乎是嫌不够,九条金黄色的尾巴也伸了出来,在裘清雪身上挠啊挠的。 “好了,好了。”裘清雪无奈的将身上的那一堆尾巴给拿开,然后说道:“确实是有,不过还没诞生,因为时机不到。” “那我们眼下离开,是时机到了吗?”只只眨着眼问道。 “是啊,时机已然成熟。”裘清雪眼底有着难以遏制的喜色。 至此,她心中的大石终于是落地了。 “那娘亲要找的熟人是谁?” “宋府君。” “为什么要找他呀?”只只小脸上不由露出了困惑的神情,她记得她娘亲对那那个姓宋的鬼仙,一点儿不在意呀! “原本我一直看不透他,却是不知道我所需的最后一物原来就在眼皮子底下。不过他那日将剑妖魔经取出来,我才发现原来不是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而是有剑妖魔经帮他遮掩着。”裘清雪眼中露出一抹玩味之色。 昔日她放弃剑妖魔经,而改修九子母天鬼经,可不是没有什么缘由的。 这剑妖魔经的诡异之处,连她都感觉瘆得慌。 那一块绢帛,不知是何物,连鬼仙都能化为“护经奴”。当年她师父,就是在参悟剑妖魔经时被化作了“护经奴”,这才让她不得不杀了自己师父。 因为这样一来,她师父还能有个好下场。 宋府君自以为参悟出了手段,可令自己不受那绢帛影响,却不知每个得到绢帛的人,只要天资绝佳的,都会领悟到这么一种手段。 这看起来是可以让自己豁免,但实际上,只不过是让自己沦为“护经奴”后,身上不出现不祥之兆罢了。 这是那绢帛的一种欺人手段。 也是因为这一点,她才发现宋府君要将这绢帛送给于乔后,没有半点阻止的心思。 甚至还任由于乔离去! 并且在发现于乔念头之力被抽空后,还让素还生和方机子拿出一颗人婴桃,让于乔吃下去。 她想看看绢帛上的诡异之力,是不是也会被于乔给反噬! “是这样呀,那是什么东西呢?”只只跟个好奇宝宝似的,小嘴里一刻也听不住。 裘清雪对这个小家伙倒是很信任,因此也愿意讲给她听。 毕竟她下一次转世,甚至是第九次转世,都还需要这个小家伙来为她护法。 “宋府君这一气脉,大成之后,会在体内凝结一颗一阳开珠。而宋府君曾经窃取过其门内祖师留下的三阳珠,并且血祭他师父,从而令自己也拥有了三阳珠。过了这么些年,他的功力深厚了许多,连带那三阳珠也转变成了四阳珠。” 裘清雪目光一凝,然后缓缓说道:“这四阳珠,就是我所需要的。” “那娘亲你为什么之前不拿呀?”只只顿时纳闷不已。 “因为他若临死反扑,恐会令四阳珠出问题。” “可是娘亲,他现在也是会临死反扑的呀!”只只小手撑着腮帮子,一副很想白翻白眼的样子。 “现在不会了。” 裘清雪目光往远处扫去,她已经看到了宋府君的尸骨。 “护经奴”一旦远离了那绢帛,便只有死路一条。不过身为鬼仙,还掌握了那种绢帛故意放出来欺人的手段,自然是可以撑得稍微久一点……可以晚上几天再死! 很快的,只只也看到了那一副尸骨。 穿着宋府君最喜欢那一身华服,不敢血肉尽去,只剩下一副枯骨,而在这枯骨之上,还有一颗有着纯阳之力的珠子。 珠子不大,甚至还很细小,只有一颗黄豆大小。 于是,只只捡了起来,递给了裘清雪。 “娘亲,是这颗吗?” “就是这。”裘清雪眼底不由露出一抹喜色。 宋府君是受到了那绢帛反噬,在其都不知情的情况下就死了,也因此令这四阳珠保存的极为完整,没有丝毫损伤。 这样一来,她的第七天鬼,总算是可以孕育出来了。 “娘亲,于乔的弟弟怎么出来呢?”只只又开始追问起来。 “别急,我们先找个地方,把那颗来自妖月莲的莲子种下去,以四阳珠催化,等到来年这个时候,这第七天鬼就能出来了。”裘清雪说道。 “原来是种出来呀……”只只不由悄悄瞄了一眼裘清雪的肚子,她还当是生出来的呢! …… 此时,于乔脸色苍白坐在床榻上,他眼中满是庆幸之色。 他这次侥幸又赌对了。 不过他下次,是不敢这样冒险了。 又一次耗空了念头之力后,他的净化如愿以偿的又一次冷却时间减少了一半,不过人婴桃的力量也因此完全耗尽了。 “可惜……” 于乔叹了一声,要是人婴桃的力量还能再多点,那么他不光立马就又可以使用,还能够留出一份来作为备用,他日若是遇到什么危险时,可以借此施展那两种咒法退敌,或者用地遁之术逃跑。 但这是于乔有些人心不足蛇吞象了,能够解除自己那一身纠缠不清的麻烦,还让净化的冷却时间再次少一半,只要半个月就可以,这已经是值得大喜的一件事了。 “十五天……” 于乔想了想,他想要熬过一次节气,看来是要等到九月份了。 八月里的两个节气,他是没法去熬了。 没有净化傍身,他实在是不敢冒险! 沉下心来后,于乔就开始考虑,自己接下来该怎么生活下去。首先,他要弄懂蔡阳县是在什么地方,距离凉州郡远不远。 因为他如果想要参加来年的府试,就必须回凉州郡去。 其次,就是他该如何在这里生存下去。 以及能赚到一笔钱,来当做自己回去和参考的盘缠。 这兜里有钱,无论去哪儿,都是底气十足。可要是这荷包里没几个子儿,那么就真的非常容易心虚了…… 无论做什么,哪怕是买口吃的,都要犹豫再三。 一般的营生,于乔短时间内是赚不到多少钱的,况且这蔡阳县,看着又不像是琼山县那般,有地利之便。 要不是那条鱼龙河太过邪门,诡异之事每过几年,便要闹上一两次,去琼山县的客商,绝对还能再翻上几倍。 再三思虑,于乔却实在是找不到合适的。 “罢了,先出去打听打听。”于乔旋即就走了出去,他在这蔡阳县里走了一圈,便打听到了不少自己想要知道的消息。 这蔡阳县不在凉州郡。 不过距离凉州郡的奉山府,却是只有几日的路程。 奉山府于乔是知道,就紧挨着渠府,曾经还有奉山府的客商,不远千里去过一次琼山县,带来了不少新奇玩意儿,让于乔记忆深刻。 打听完了,于乔正准备要回去,却听到了一件怪事。 那是两个推着独轮车做买卖的车夫说的。 这两人卖的东西差不多了,所以闲下心来,便开始凑在一起闲聊。 于乔刚好路过,听着感觉里头的地点有些耳熟,便站住听了一阵,等到这两车夫说完了,于乔才上前,抱拳说道:“两位打扰了,不知二位刚才说的地方,可是来蔡阳县的路上,那一座小旅店?” 这两车夫见于乔穿着干净,不像是一般人,一人便立即回道:“正是那蔡老头开的旅店。” 于乔点了点头,对这两位车夫说了谢谢,便走开了。 他方才听到的是一件有些诡异的事情。 说的是有四个车夫投宿那旅店,恰好客房满了,只剩下一间停放尸体的房间。 那蔡老头儿子的媳妇。 暴病而亡,走得突然,所以都没来得及准备棺材。 结果住了一晚后,那四个车夫死了三个,说是被那女尸所杀,而且那女尸还追杀了幸存下来的那个车夫一阵。 那车夫能逃脱,是因为恰好这附近就有一座庙,庙前有一棵树,那车夫逃到了树上。 那女尸上不了树,在树下抓挠一阵,仍不罢休。好在天亮了,阳光照到那女尸身上,顿时令那女尸不动了,不过十指却卡在了抓挠出来的树洞中。 当时,据说费了好大一番功夫,衙门的人,才把那女尸的十指,从树洞中给拔出来。 78 女扮男装、亥时宴(求订阅) “居然有人如此大胆。”于乔眼中掠过一抹异色。 这件事儿乍一听说之下,确实是诡异至极,看起来像是鬼怪在害人。 但是,那女尸要真要是“起了尸”,那么昨天晚上莫说是那旅店的店主一家无事,那住在旅店里的客人都得出事! 况且,这女尸居然追着那车夫一段路,这车夫跑得比鬼怪快不说,还上不了树,岂不荒诞? “此外,这店主的儿媳妇暴毙而亡,旅店内的营生却照旧,甚至是客满。就算是天性凉薄,此时此刻,也该装装样子才是啊!” 然而,这旅店的店主却是丝毫没有遮掩意思,一副浑然不怕家丑外扬的样子。 这世道,你若是好了,有的人惦记你出丑。 莫说什么古道热肠,自古人心是如一。 “所以,这恐怕是这店主借此想要分散外人的注意力,好让人下意识的忽略其中疑点……” 于乔思量着,那么这么做又是为了什么呢? 这旅店的店主和其子,还有那四个车夫中幸存下来的那个,都有嫌疑。 “若说是为了谋财,可干这车夫行当的,又能有几个钱?”于乔想到,这个世道,除了官绅人家,无论是贩夫走卒,还是做手艺活的,都只不过是在勉强糊口罢了。 因为重重赋税,能把这些人手上赚的钱给盘了再盘,直到“盘秃”了为止。 这还是没遇上事的。 一旦遇上事的,但凡是手里有点小权的,都会想方设法“扒拉”下来一层好处。 就如他当初回于府那样。 豺狼的胃口,那可是相当的好,吃再多也不会撑。 于乔感到奇怪,他怀疑是那“幸存”下来的车夫,伙同店主一家在谋财害命,毕竟这四个车夫在一起做活,对于彼此之间赚了多少钱,是很清楚的。 可无法解释的通的地方,是于乔不觉得车夫手里能有多少钱,再者就是那女尸的十指抓在树洞中,费了一番劲才拔出来,这就有点无法用常理解释,偏向于鬼怪了…… 于乔又走了一阵,发现在讨论这一起女尸害人的诡异之事的人有不少,只要得闲的人,都凑在一起说了一阵。 看来这件事由于太过诡异,一下子就传得很广。 于乔正准备回客栈,毕竟这件事儿虽然他感觉很不对劲,但是这件事终究和他没什么关系,他又何必多管闲事。不过这时,他忽然瞧见一人向他走来,然后朝着他见礼一番,说道:“见过这位兄台。” 于乔看了一眼这人,顿时就目光怪异。 这人一身书生打扮,从衣服料子来看,这人出身富贵人家。 不过,这却是一个女的。 而不是一个男的。 也就是女扮男装。 这人的面相很中性化,有些分不出来男女,但于乔却留意到这人脖子上戴着一条很粗的红色绳子,看起来像是她戴着什么,但眼下这天气如此炎热,这戴着这一根红色绳子,不怕勒得慌吗? 显然,这摆明了是在遮掩她没有喉结这一事。 不过于乔没有说出口,而是装作没看出来的回礼一番,然后很客气的说道:“学生于乔,不知这位小兄弟如何称呼?” 这人看着比他还要小一两岁,于乔就干脆喊其一声小兄弟。 听到这一声小兄弟,这人明显神情一定,然后她行了一番礼,才说道:“原来是于秀才,失敬失敬!在下方棋怡。” “客气了,不知方小兄弟有何事?”于乔又是一番回礼。 “是这样的,不知道于秀才可否听说那一件女尸害人之事?”方棋怡问道。 于乔没想到这位特意找他,就是问这一件事。 他想了想,心中顿时有了些许计较,于是问道:“听说了,学生还特意找人打听了一下大概经过。” “那于秀才不知有何见教?”方棋怡脸色一喜,连忙追问。 “见教嘛,学生倒是不敢有。不过看法,学生还是有一些的。”于乔目光仔细打量了一眼这女扮男装的方棋怡,他之前听说这蔡阳县的县太爷姓方,不知道这位就是那方县太爷的女儿。 毕竟一般大户人家的女子,可没这份胆量。 “还请于秀才不吝赐教,在下洗耳恭听。”方棋怡当即说道。 于乔见她这样,便说道:“依学生看来,这不是鬼怪害人,而是有人借鬼怪之名在行不轨之事。” 于乔这一声落下,方棋怡明显双眼一亮,然后立即拉住于乔的手,说道:“还请于秀才去那的酒楼一叙,在下已经摆好了一桌酒菜。” 于乔神色一动,然后不动声色的挣脱了她的手。 方棋怡是年纪尚小,或许是由于女子之身,因此免了兄弟阋墙的手足相残,因此心智尚未成熟,对于男女之防还很懵懂,固然平时记得,但一旦激动之处就会忘了,不过他可不是,是以不能心安理得去占人家便宜。 况且,他也不想去吃什么酒菜。 想当初蹭一顿饭,他就遭遇了一连串的事情,被那人邪的一身晦气给差点害死,眼下他哪里还敢去蹭饭啊! 且不管天弃僧是不是尸僧,但高和尚说得对啊! 修行之人,需要谨慎啊! 他谨慎小心一点,总归是没什么错的! 要不是他没个师父庇护,于乔肯定会选择和高和尚一样,每年挑个黄道吉日,找个容易熬过去的节气,小心翼翼的去一年熬一个节气…… 这虽然慢,但是稳当啊! “这酒菜学生就受之有愧了,只是些许看法罢了,方小兄弟要是想知道,学生这就仔细说给你听便是。只不过学生有一问题,还请方小兄弟不吝赐教,能为学生解惑。”于乔一脸笑意,声音温和的拒绝道。 方棋怡听了于乔这话,心中不由对于乔好感直线上升。因为虽然这摆一桌酒菜,对她来说不算什么,但是回家后,难免要被她娘亲训斥一番。 毕竟她是女子,和一男子在一桌上共饮,说出去终归不是什么好事儿。 哪怕在这蔡阳县,她爹是掌生杀大权的县太爷,她娘亲又是她爹的正妻,在府内她的身份地位不一般,也一样! 因为这是礼数规矩! 是朝廷的礼教! 于是,方棋怡面带喜色的问道:“还请于秀才直言,在下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方小兄弟可是以前见过学生吗?不然为何找学生问这事?”于乔困惑的问道。 他和这位,可是第一次见面啊! 此前,素未谋面。 “是因为于秀才卓尔不凡,在下远远看着,便觉得于秀才你一定有不凡见解。”方棋怡顿时脸色微微一红,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 于乔这下明白了,原来是看他太帅了。 于乔也觉得自己帅,但嘴上还是要谦虚一二。 随即,于乔就将自己的看法,详细的说给方棋怡听。他是修行之人,又亲身经历过诡异之事,对于鬼怪之能,自然是深有体会,一个凡人想要逃脱鬼怪的追杀,那真是天方夜谭。 说完后,便和方棋怡分别,于乔回了他住的客栈。 然后,他喊来客栈的伙计,让他打些水来。 由于时值八月,天气闷热,这出门一趟,于乔此时已经浑身是汗,很不好受。 这换洗的衣物,他这一趟出门也已经买好了。是一身居家服,可以在客栈的房间内穿穿。由于是料子是粗麻,因此这一身新衣服不怎么贵,尚在于乔的开销支出范围内。 洗过澡,刚打理好自身,于乔就听到客栈伙计在敲门。 他去开了门,便见客栈伙计身后跟着一名老妇人。 这老妇人身穿锦缎,戴着玉镯子,但很明显是一大户人家的下人。 于乔尽管是庶出,但怎么说也是出身大户人家,这点眼力劲还是有的。 这老妇人一见到于乔,便说道:“可是于乔,于秀才当面?” “学生正是,不知老夫人有何见教?” “这是我家公子让老奴给于秀才送来的一份见面礼,感谢于秀才指点她,还请于秀才务必收下。”这老妇人笑着说道。 于乔装模作样的推托了一下,然后拱手笑道:“既然这样,学生就却之不恭了。” “那就好,老奴便回去转告了。”这老妇人随即就走,不过给于乔留下了一个小箱子。 这老妇人虽然没说自家公子是谁,但于乔心领神会。 无疑是那方棋怡。 旋即,于乔将这一口小箱子打开,顿时眼中露出喜色。 箱子里有三锭银子,一字排开,放在一块红布上。这三锭银子,每一锭都是朝廷的标准规格,有五两。 只不过可惜的是,这是地方制成的银锭,虽然一锭银有五两,但却不是上等银。 于乔仔细察看了这三锭银子的成色,发现这三个银锭的成色,是银子中最次的那一等。 一锭银子,只能换五千个到六千个之间的铜板。 而一两上等银,是可以换三千个铜板的。 也就是说,这三锭银子,实际上的价值,只有五两出头。 不过,这也能算是一笔横财了! 想当初许大大夫因为他出面,使得刘家退步,之后又因为灯笼不会有事了,为了不让于乔惦记,才送出了成色为上等银的一锭银子! “这下,短期的财政危机算是没了……”于乔松了口气,有这三锭银子,他在这蔡阳县不光是能撑一阵子,便是回去的盘缠,以及接下来到府试之前的生活费也都有了。 “不过,这如何谋取举人功名,却是还没着落。” 于乔轻叹口气。 旋即,他便再次出门,这次是想要问一问有没有去奉山府的商队。 一番打听后,于乔总算是找到了商队。 他找到这商队中管事,出示了自己的秀才文书,然后便给了这管事两钱银子,当是定金。 “于秀才请慢走,商队在三日后启程,到时候会小的会派人来通知秀才爷的。”管事亲自将于乔送出了门。 “有劳先生了。”于乔客气的回礼一番。 然后他回了客栈,便听说了一件事。 说是方县太爷的大公子,对这一女尸害人之事提出了不同的看法,并且还阻止了其父将要写给那车夫的证书。 这是那车夫要求的。 说是四个人一起出来做买卖,眼下他一个人回去,如何让村里人相信,所以再三请求衙门为他写一份证书。 方县太爷一时兴起,又见这车夫磕了一上午的头,便决定亲自来写。 毕竟这事儿流传出去,可为他自己成就一段佳话。 名利二字,无论是谁,都逃不脱。 而于乔之所以会在意这件事,便是因为这方县太爷的大公子所说的,便是他说给方棋怡的那些看法,其中有不少是修行之人才懂的“见闻”。 方棋怡无论如何也不会是这县太爷的大公子……想到这,于乔顿时明白过来,为何会送给他三锭银子了。 原来那不光是感谢费,还是封口费! 且看这位大公子所为,毫无疑问,这县太爷府上手足之间的竞争,也是十分激烈。 不过想想也是,这县太爷虽说掌一方生杀大权,但归根到底,也还是大户人家之属。 于乔旋即就不在意了。 这种出风头的事情,不适合他来做。他还是为下个月的节气多费些心思为好。 举人暂时没什么指望,那么便先修个神魂吧! 神魂一成,那么于乔也可以多些手段了。脑海中的地遁之术和那两种咒法,便不再是只能看看,不敢动用了。 于乔本以为此事到此为止,只等三天后跟随商队一起离开蔡阳县便可。不过到了第三天,县城突然就封了,商队只好延迟启程,那管事还特意找到于乔来表示歉意。 于乔也无可奈何,县太爷下令封县城,谁敢说个不字? 他送走了商队管事,正想打听打听发生了什么事,以至于要封锁县城时,却有差役来到了客栈。 还是专门来找于乔的。 “不知几位差爷所为何事?”于乔正准备拿出自己的秀才文书,一名差役就满脸笑容,语气恭敬的说道:“秀才爷,县太爷听闻秀才爷的才名,所以想请你过去一趟,吃个便饭。” “不知什么时候?”于乔虽然不解县太爷为什么要请他,但还是这样问了一声。 毕竟没办法拒绝。 “亥时。” “这么晚?”于乔顿时惊愕,这亥时天都黑了啊! 那已经是快要午夜的时候,这县太爷请他吃饭,这么晚的吗?莫非那位县太爷这么忙的?到了晚上这个点儿,才有空闲时间? 于乔心中头颇有些惴惴不安。 他总觉得有些不对劲,很想立马跑,但眼下这蔡阳县的城门口都被重兵把守,他除了地遁之术外,别无二法。 “等等,封县,晚宴……这是,县衙内出事了!而且这事的起因……” 79 诡变、剑动(求订阅) 于乔这下明白过来,为什么这蔡阳县突然封了出入城门…… 恐怕,十有八九是因为那番说辞引起的! 就是他说给方棋怡的那一番关于女尸害人这一事的个人看法,然后被县令的大公子“窃据”般宣扬了出来。 在此之前,于乔可没少听人夸赞那位县令的大公子。 但眼下,无疑是那番说辞惊动了什么。 虽说那是县令的大公子说出去的,但是这一番看法的源头,可是他啊! 要不然的话,堂堂一方手掌生杀大权的县太爷,怎么会突然请他去县衙吃饭呢!而且所选的时间,还是快要午夜的亥时! 亥时这个时间点,县内人家,还有几家没睡的? 于乔想了想逃跑的可能性,心中只能叹一声气,然后拱手一礼,说道:“学生知道了,请几位差爷放心,学生到时候一定到。” “秀才爷若是觉得天色太黑不方便,可以提前先到县衙内等着,到时候来找小得便是,小的贱名张二云。”听到于乔如此说,这几位差役这才满意的点点头。 “多谢。” 于乔心事重重的道了一声谢,然后将这几个差役送走。 等回到客栈房内,他的脸色顿时阴沉下去。 “瞧着能出风头,就塞过来三锭次银,让我闭嘴,出了事情,就想着把我拉出去!竖子!” 于乔很想骂几声脏话,但想了想,还是只能作罢。 破门县令这一说法可不是随便说说的,县令手掌生杀大权,在这蔡阳县,若是没有比他更高一个品级的官,那么就是这蔡阳县的土皇帝。 如果于乔之前拒绝,那么直接被砍死在这客栈内也不是没有可能。 杀一个秀才,对于一方县太爷来说并非什么麻烦事。 更何况眼下这个世道,出门在外,客死异乡,实在是再正常不过了。哪怕是同乡几人一起出门,只活下来一个,那么也只需要像那个车夫一样,让衙门来一纸文书作为证明就行。 这不是衙门的威信力有那么高,而是这世道如此,大家都已经习以为常了。 出门死了,只怪命不好。 但是……于乔是绝对不想等死的! “可惜净化还有半个月的冷却,而眼下……”于乔想了想,他唯一能依仗的,就是那一柄绿油油的剑,还有一块不知来历的绢帛了。 这剑虽绿,但这辟邪之能,却是实实在在的。 至于这一块绢帛,想来也很不一般! 这般想着,于乔就找来一根红色小绳子,将这块绢帛绑起来,然后挂在了脖子里。 顿时,在于乔额前,出现一道金色的诡异痕迹。 不过和之前不同的是,这一次,这道金色的诡异痕迹,要显得暗淡许多,就像是遭受了什么重创。 不过,这绢帛上记载的毕竟是神秘且诡异无比的剑妖魔经,因此这一道金色的诡异痕迹,又一次顽固得烙印在了于乔的额前,将于乔给化作了“护经奴”。 和之前一样,对此于乔仍旧没有丝毫察觉。 旋即,于乔便在客栈的房间内忐忑不安的等到了戌时,然后提着一盏和客栈掌柜的借来的灯笼,往衙门方向走去。 此时天色渐黑,黄昏迟暮,街道上早已经没了人。这附近有不少民居,张望一眼,倒是能依稀瞧见点烟火。 蔡阳县的衙门在东城街,而于乔所住的客栈,在西城门口,二者相隔有一段路程。 一路走过去,于乔已经出了半身汗,来到县衙门口,看了一眼,此时这县衙的门大开着,有不少华光涌出来,与此一道的,还有鼎沸人声。 这热闹得跟赶集似的。 不过于乔却没有因此松一口气,反而神经瞬间紧绷。 衙门乃一县要地,往日时候,冷清的听不到半点人声传出来,极为的威严肃穆,又怎么会出现眼下这一幕呢? 须知,反常必有妖啊! 但来都来了,于乔也无路可退。 这一刻,于乔只恨自己没有修成神魂,不然的话,施展一下地遁之术还是可以的。 这地遁之术的施展要求,是那三门道家咒法中最低的,就是施展之后会遁去哪儿,连于乔自己也不知道。 想要精准的控制地遁之术,至少需要神魂十二关以上的功力。 心中忍不住叹了口气,于乔只觉得自己这一天下来,都快因为叹气而老了一大截了。 他抬脚走了进去。 未进入县衙大门前,只觉得天气闷热,即使太阳已经下山了,也还是有些热。不过这一踏入县衙的大门,于乔便瞬间感觉到周身温度降了下去。 这下,于乔觉得自己不用再不确定了。 一切都如他所料的那样! 于乔正要往里走,不过迎面走来了两人,其中一人皱着眉头看了于乔一眼,然后挥手就要把于乔往外赶,不过这时另一人拦下了他。 “刘捕头,这是县太爷要请的于秀才。”另一人出声说道。 于乔这才发现这人的声音有些熟悉,仔细一想,原来是白天里来找他的差役之一,不过他不知道这差役叫什么。 那刘捕头看了一眼于乔一眼,又扭头看了衙内一眼,只是闷声说一句“县太爷还在见客,你在此稍作等候”,便直接走出了县衙。 那差役倒是迎向了于乔,拱手一礼后说道:“于秀才来得早了些,张二云那小子之前摔了一跤,回家修养去了,所以先关照我,等秀才爷来了后,让秀才爷去他的住处稍作休息。” 于乔听着感觉有些古怪,但还是点了点头,毕竟来都来了,再有什么也是无可奈何,不如顺其自然。 当即,这差役领着于乔出了县衙,然后来到一处小门前。 这差役拿出钥匙开了门,于乔便跟着她进去,然后发现这是一座别致的小院子。 瞬间,于乔就明白过来,这里不是那张二云的住处! 他仔细一打量,发现这院子的装饰,过于文雅了,想来住在这地方的,不是哪一位文士,就是一位女子! 这差役领着于乔进了客厅,让他坐下,便自己先退出去了。 于乔目光转动,他觉得正主该来了。 果然,他这一个念头刚升起,就听到了一阵脚步声。于乔看过去,是一名着男装的女子。 是方棋怡。 “方姑娘如此大费周章将学生寻来,是有什么事吗?”于乔这次开门见山的说道,索性点明自己已经看穿了她的女儿身。 这个女人,是个麻烦。 于乔这会儿一点也不想和她牵扯上。 之前他愿意和方棋怡说那么多,只是觉得她很有可能是县太爷的女儿,没准可以从方棋怡手里捞到一笔赏钱。 身为大户人家的庶出,于乔自认为他对这些权贵子女的心思,能够揣摩到一些的。 事实上也如他所料的那样,尽管是封口费,但那一笔银子,也算是解了他的燃眉之急,让他短期内都不必为自己的吃喝担忧。 就是这后续意料之外的麻烦,让于乔颇有些想要跳脚骂娘的冲动。 方棋怡突然听到于乔这么说,却是不由脸上晕开一抹嫣红,似乎是羞涩。然后,她抬起头,瞪大眼看着于乔,问道:“于兄第一次见,就认出小妹是女儿身了吗?” “自然。”于乔如实应道。 方棋怡听了于乔这番话,却是脸上更加红了,红彤彤的像个熟透的果子似的,过了一会儿,她满脸歉意,不好意思的说道:“于兄,这一次,是小妹给你添麻烦了。” “愿闻其详。”于乔立即说道。 他想知道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莫名其妙的被叫来参加这午夜时分的酒宴,他能猜到缘由,但到底是怎么样的,他却是一无所知。 “于兄那番说辞,小妹其实听过,那是教小妹读书的女先生说的,不过没有于兄说得那般详细和全面。所以小妹出于好奇,才出来到处寻人打听。”说完了,似乎是生怕于乔误会些什么,方棋怡赶紧补充一句:“而于兄,是小妹第一个问的。” “这是学生的荣幸。”于乔客气且疏远的说道。 他两世为人,自然能感觉出方棋怡对他的态度有些微妙,然而……于乔这会儿没对她心生恨意,已然是修养极好了。 而且相较于方棋怡,于乔这会儿更对她口中的那位女先生感到好奇。 他是接触了修行,认了天弃僧为叔父,又有一番奇诡经历,才有那般见识,看出那女尸害人一事不像是有鬼怪作祟,而是有人在假借鬼怪的名义行伤天害理之事。 那么这位女先生又是哪里来的这一番见识呢? 不是于乔自傲,看不起人,而是这所谓的女先生,其实只是一种美称罢了。实际上,充当女先生的,大多数是烟火之地的女子。 因为这一类女子,有不少是会读书写字的,还擅长一些琴棋书画。 是以,在没有亲眷女子可以教家中女童念书识字时,大户人家通常情况下,都会找一位口碑好的烟火之地女子,来府中内院进行教学。 至于请一名男子来教,哪怕对方学问再怎么好,都是不可能的! 而被请入府的烟火之地女子,对此也是非常愿意的,因为烟火之地这碗青春饭终究是吃不长久的,况且烟火之地又不是什么善地,能脱离苦海自然是好。 要是和这些大户人家的女子有些了师徒名分,那么后半辈子,便算是有了一个着落了。 所以,于乔才对方棋怡口中的这位女先生感到好奇。 他可以肯定,这位女先生不是方棋怡的哪位女性长辈,不然的话,方棋怡哪里还会用女先生三个字来称呼呢? 女先生的称呼,要是用来称呼自家长辈,那至少得挨一顿打。 方棋怡听到于乔那样说,便很开心的接着往下说:“我大哥知道了后,对于兄你的看法很感兴趣,然后就……想来于兄应该是知道的。” 于乔点了点头,要不是没她大哥这孙子,他也不至于这个时候来县衙,见一些不是人的玩意儿了。 “不知道方姑娘能否告诉学生,学生等会儿要见的,都是哪些……贵人?”于乔及时把到嘴边的“鬼怪”憋了回去。 “这个小妹就不得而知了,不过听女先生说,都是附近一带了不得的人物。”方棋怡想也不想就说道。 于乔听方棋怡第二次提到那位女先生,不由问道:“方姑娘,你的女先生,还对你说了些什么?” “女先生说,她让小妹今夜不要乱走,免得冲撞了贵人。”方棋怡略有些不好意思的摇了摇头,她是偷偷跑出来的,张二云等几个差役是她娘亲那边的人,所以她想让张二云他们几个办点事很容易。 于乔这下可以确定,方棋怡的这位女先生,来历绝对不寻常。 然后,他见自己问不出什么来后,便立即告辞。 天色已经很晚了,眼下又是孤男寡女的,这传出去,对他的名声不好。 看着于乔的背景,方棋怡眨着美目,心中却是更加欢喜了。早些于乔拒绝她去酒楼,就让方棋怡对于乔有些好感,毕竟于乔这张脸,确实很讨女孩子喜欢。 而此时于乔这番举动,更让方棋怡觉得于乔是一个谦谦君子。 这时,一阵脚步声传来。 方棋怡看去。 只见那昏黑的走廊上,忽然行来一道苍白身影,提了一盏灯笼,她看了一眼方棋怡,说道:“都和你说了别乱走,你还乱跑,快跟我回去。” “是,女先生。”方棋怡认出来人,便不好意思的应了一声。 这一道苍白身影看了一眼方棋怡,又看了一眼县衙方向,什么也没说,只是带着方棋怡离开。 …… 于乔忽然停下来。 他感觉到自己身上有一样东西在泛着些许热意。 那是被他包起来,然后藏在身上的那柄绿油油的剑。 之前这剑一直没什么异样,用布包裹起来,藏在身上,还会有丝丝凉意,在这八月里,甚至让人会感觉有些舒服。但这会儿,这剑却是突然发热起来,并且那一股热意,隔着布层,都像是在烧灼于乔的肌肤一样! 于乔这下明白过来,为什么这蔡阳县突然封了出入城门…… 恐怕,十有八九是因为那番说辞引起的! 就是他说给方棋怡的那一番关于女尸害人这一事的个人看法,然后被县令的大公子“窃据”般宣扬了出来。 在此之前,于乔可没少听人夸赞那位县令的大公子。 但眼下,无疑是那番说辞惊动了什么。 虽说那是县令的大公子说出去的,但是这一番看法的源头,可是他啊! 要不然的话,堂堂一方手掌生杀大权的县太爷,怎么会突然请他去县衙吃饭呢!而且所选的时间,还是快要午夜的亥时! 这个时间,县内人家,还有几家没睡的? 于乔想了想逃跑的可能性,心中只能叹一声气,然后拱手一礼,说道:“学生知道了,请几位差爷放心,学生到时候一定到。” “秀才爷若是觉得天色太黑不方便,可以提前先到县衙内等着,到时候来找小得便是,小的贱名张二云。”听到于乔如此说,这几位差役这才满意的点点头。 “多谢。” 于乔心事重重的道了一声谢,然后将这几个差役送走。 等回到客栈房内,他的脸色顿时阴沉下去。 “瞧着能出风头,就塞过来三锭次银,让我闭嘴,出了事情,就想着把我拉出去!竖子!” 于乔很想骂几声脏话,但想了想,还是只能作罢。 破门县令这一说法可不是随便说说的,县令手掌生杀大权,在这蔡阳县,若是没有比他更高一个品级的官,那么就是这蔡阳县的土皇帝。 如果于乔之前拒绝,那么直接被砍死在这客栈内也不是没有可能。 杀一个秀才,对于一方县太爷来说并非什么麻烦事。 更何况眼下这个世道,出门在外,客死异乡,实在是再正常不过了。哪怕是同乡几人一起出门,只活下来一个,那么也只需要像那个车夫一样,让衙门来一纸文书作为证明就行。 这不是衙门的威信力有那么高,而是这世道如此,大家都已经习以为常了。 出门死了,只怪命不好。 但是……于乔是绝对不想等死的! “可惜净化还有半个月的冷却,而眼下……”于乔想了想,他唯一能依仗的,就是那一柄绿油油的剑,还有一块不知来历的绢帛了。 这剑虽绿,但这辟邪之能,却是实实在在的。 至于这一块绢帛,想来也很不一般! 这般想着,于乔就找来一根红色小绳子,将这块绢帛绑起来,然后挂在了脖子里。 顿时,在于乔额前,出现一道金色的诡异痕迹。 不过和之前不同的是,这一次,这道金色的诡异痕迹,要显得暗淡许多,就像是遭受了什么重创。 不过,这绢帛上记载的毕竟是神秘且诡异无比的剑妖魔经,因此这一道金色的诡异痕迹,又一次顽固得烙印在了于乔的额前,将于乔给化作了“护经奴”。 和之前一样,对此于乔仍旧没有丝毫察觉。 旋即,于乔便在客栈的房间内忐忑不安的等到了戌时,然后提着一盏和客栈掌柜的借来的灯笼,往衙门方向走去。 此时天色渐黑,黄昏迟暮,街道上早已经没了人。这附近有不少民居,张望一眼,倒是能依稀瞧见点烟火。 蔡阳县的衙门在东城街,而于乔所住的客栈,在西城门口,二者相隔有一段路程。 一路走过去,于乔已经出了半身汗,来到县衙门口,看了一眼,此时这县衙的门大开着,有不少华光涌出来,与此一道的,还有鼎沸人声。 这热闹得跟赶集似的。 不过于乔却没有因此松一口气,反而神经瞬间紧绷。 衙门乃一县要地,往日时候,冷清的听不到半点人声传出来,极为的威严肃穆,又怎么会出现眼下这一幕呢? 须知,反常必有妖啊! 但来都来了,于乔也无路可退。 这一刻,于乔只恨自己没有修成神魂,不然的话,施展一下地遁之术还是可以的。 这地遁之术的施展要求,是那三门道家咒法中最低的,就是施展之后会遁去哪儿,连于乔自己也不知道。 想要精准的控制地遁之术,至少需要神魂十二关以上的功力。 心中忍不住叹了口气,于乔只觉得自己这一天下来,都快因为叹气而老了一大截了。 他抬脚走了进去。 未进入县衙大门前,只觉得天气闷热,即使太阳已经下山了,也还是有些热。不过这一踏入县衙的大门,于乔便瞬间感觉到周身温度降了下去。 这下,于乔觉得自己不用再不确定了。 一切都如他所料的那样! 于乔正要往里走,不过迎面走来了两人,其中一人皱着眉头看了于乔一眼,然后挥手就要把于乔往外赶,不过这时另一人拦下了他。 “刘捕头,这是县太爷要请的于秀才。”另一人出声说道。 于乔这才发现这人的声音有些熟悉,仔细一想,原来是白天里来找他的差役之一,不过他不知道这差役叫什么。 那刘捕头看了一眼于乔一眼,又扭头看了衙内一眼,只是闷声说一句“县太爷还在见客,你在此稍作等候”,便直接走出了县衙。 那差役倒是迎向了于乔,拱手一礼后说道:“于秀才来得早了些,张二云那小子之前摔了一跤,回家修养去了,所以先关照我,等秀才爷来了后,让秀才爷去他的住处稍作休息。” 于乔听着感觉有些古怪,但还是点了点头,毕竟来都来了,再有什么也是无可奈何,不如顺其自然。 当即,这差役领着于乔出了县衙,然后来到一处小门前。 这差役拿出钥匙开了门,于乔便跟着她进去,然后发现这是一座别致的小院子。 瞬间,于乔就明白过来,这里不是那张二云的住处! 他仔细一打量,发现这院子的装饰,过于文雅了,想来住在这地方的,不是哪一位文士,就是一位女子! 这差役领着于乔进了客厅,让他坐下,便自己先退出去了。 于乔目光转动,他觉得正主该来了。 果然,他这一个念头刚升起,就听到了一阵脚步声。于乔看过去,是一名着男装的女子。 是方棋怡。 “方姑娘如此大费周章将学生寻来,是有什么事吗?”于乔这次开门见山的说道,索性点明自己已经看穿了她的女儿身。 这个女人,是个麻烦。 于乔这会儿一点也不想和她牵扯上。 之前他愿意和方棋怡说那么多,只是觉得她很有可能是县太爷的女儿,没准可以从方棋怡手里捞到一笔赏钱。 身为大户人家的庶出,于乔自认为他对这些权贵子女的心思,能够揣摩到一些的。 事实上也如他所料的那样,尽管是封口费,但那一笔银子,也算是解了他的燃眉之急,让他短期内都不必为自己的吃喝担忧。 就是这后续意料之外的麻烦,让于乔颇有些想要跳脚骂娘的冲动。 方棋怡突然听到于乔这么说,却是不由脸上晕开一抹嫣红,似乎是羞涩。然后,她抬起头,瞪大眼看着于乔,问道:“于兄第一次见,就认出小妹是女儿身了吗?” “自然。”于乔如实应道。 方棋怡听了于乔这番话,却是脸上更加红了,红彤彤的像个熟透的果子似的,过了一会儿,她满脸歉意,不好意思的说道:“于兄,这一次,是小妹给你添麻烦了。” “愿闻其详。”于乔立即说道。 他想知道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莫名其妙的被叫来参加这午夜时分的酒宴,他能猜到缘由,但到底是怎么样的,他却是一无所知。 “于兄那番说辞,小妹其实听过,那是教小妹读书的女先生说的,不过没有于兄说得那般详细和全面。所以小妹出于好奇,才出来到处寻人打听。”说完了,似乎是生怕于乔误会些什么,方棋怡赶紧补充一句:“而于兄,是小妹第一个问的。” “这是学生的荣幸。”于乔客气且疏远的说道。 他两世为人,自然能感觉出方棋怡对他的态度有些微妙,然而……于乔这会儿没对她心生恨意,已然是修养极好了。 而且相较于方棋怡,于乔这会儿更对她口中的那位女先生感到好奇。 他是接触了修行,认了天弃僧为叔父,又有一番奇诡经历,才有那般见识,看出那女尸害人一事不像是有鬼怪作祟,而是有人在假借鬼怪的名义行伤天害理之事。 那么这位女先生又是哪里来的这一番见识呢? 不是于乔自傲,看不起人,而是这所谓的女先生,其实只是一种美称罢了。实际上,充当女先生的,大多数是烟火之地的女子。 因为这一类女子,有不少是会读书写字的,还擅长一些琴棋书画。 是以,在没有亲眷女子可以教家中女童念书识字时,大户人家通常情况下,都会找一位口碑好的烟火之地女子,来府中内院进行教学。 至于请一名男子来教,哪怕对方学问再怎么好,都是不可能的! 而被请入府的烟火之地女子,对此也是非常愿意的,因为烟火之地这碗青春饭终究是吃不长久的,况且烟火之地又不是什么善地,能脱离苦海自然是好。 要是和这些大户人家的女子有些了师徒名分,那么后半辈子,便算是有了一个着落了。 所以,于乔才对方棋怡口中的这位女先生感到好奇。 他可以肯定,这位女先生不是方棋怡的哪位女性长辈,不然的话,方棋怡哪里还会用女先生三个字来称呼呢? 女先生的称呼,要是称呼自家长辈,那至少得挨一顿打。 方棋怡听到于乔那样说,便很开心的接着往下说:“我大哥知道了后,对于兄你的看法很感兴趣,然后就……想来于兄应该是知道的。” 于乔点了点头,要不是没她大哥这孙子,他也不至于这个时候来县衙,见一些不是人的玩意儿了。 “不知道方姑娘能否告诉学生,学生等会儿要见的,都是哪些……贵人?”于乔及时把到嘴边的“鬼怪”憋了回去。 “这个小妹就不得而知了,不过听女先生说,都是附近一带了不得的人物。”方棋怡想也不想就说道。 于乔听方棋怡第二次提到那位女先生,不由问道:“方姑娘,你的女先生,还对你说了些什么?” “女先生说,她让小妹今夜不要乱走,免得冲撞了贵人。”方棋怡略有些不好意思的摇了摇头,她是偷偷跑出来的,张二云等几个差役是她娘亲那边的人,所以她想让张二云他们几个办点事很容易。 于乔这下可以确定,方棋怡的这位女先生,来历绝对不寻常。 然后,他见自己问不出什么来后,便立即告辞。 天色已经很晚了,眼下又是孤男寡女的,这传出去,对他的名声不好。 看着于乔的背景,方棋怡眨着美目,心中却是更加欢喜了。早些于乔拒绝她去酒楼,就让方棋怡对于乔有些好感,毕竟于乔这张脸,确实很讨女孩子喜欢。 而此时于乔这番举动,更让方棋怡觉得于乔是一个谦谦君子。 这时,一阵脚步声传来。 方棋怡看去。 只见那昏黑的走廊上,忽然行来一道苍白身影,提了一盏灯笼,她看了一眼方棋怡,说道:“都和你说了别乱走,你还乱跑,快跟我回去。” “是,女先生。”方棋怡认出来人,便不好意思的应了一声。 这一道苍白身影看了一眼方棋怡,又看了一眼县衙方向,什么也没说,只是带着方棋怡离开。 …… 于乔忽然停下来。 他感觉到自己身上有一样东西在泛着些许热意。 那是被他包起来,然后藏在身上的那柄绿油油的剑。 之前这剑一直没什么异样,甚至哪怕用布包裹起来,藏在身上,都会有丝丝凉意,让人感觉有些舒服。但这会儿,这剑却是突然就热了起来,那一股热意,隔着布层,就像是在烧灼于乔的肌肤一样。 80 上洞、鬼差(求订阅) 一瞬间,于乔便感觉一股剧烈的吸力从自己双手中爆发,要将他体内的念头之力给抽干,但好在这一股爆发的吸力并不挑食,在于乔有意引导下,直接将他体内多出来的那一股戾气十足的念头之力给抽空了。 轰隆! 客栈的地板破碎,于乔跌落在底下大堂上,吓的客栈掌柜的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而于乔的身影,则当着他的面,在众目睽睽之下,消失的无影无踪。 地面上只剩下一道快速远去的隆起痕迹。 像是有什么怪物在地底下游走般。 “不好啦,于秀才被妖怪吃掉了!”客栈掌柜的立马大叫了一声。 …… 蔡阳县的县衙内。 一夜提心吊胆的方兴文总算是可以松一口气了。 他哪里能想到,发生在县城外的那一起女尸害人的案子,居然是有人在栽赃嫁祸妖鬼邪祟。 以至于他长子那日说出那番言论后,引来了上洞三鬼! 这上洞三鬼是盘踞在蔡阳县附近多年的三头妖鬼,一头老鬼,一头女鬼,一头自诩君子的鬼。 女鬼常年一身粗麻丧服,模样娇俏,少女姿容,名云锦。 君子鬼则日着华服,如乡绅权贵,随身带着本书,自号奎云居士。 那老鬼,无名无号,来历不详。 这三鬼师兄妹相称呼,女鬼云锦为小师妹,君子鬼奎云居士居中,老鬼为大师兄,也为上洞府的府主! 上洞府,是蔡阳县附近大山里的一处阳世阴间。 去了的人,少有能再回来的。 而方兴文能够知晓这上洞三鬼,并且知道对方的跟脚如此详细,则是因为当朝国师曾经想要册封这三位,但不知为何被这三位给婉拒了。 为此,国师曾亲自带着门下众弟子,前去上洞府。 最终,国师和众弟子离开,而上洞三鬼自那以后,几乎从不在蔡阳县以及附近地域出现。 昨日,是方兴文和这上洞三鬼做了十几年邻居以来,头一次见到这三个鬼。 尽管这上洞三鬼是客客气气上门,并且还自称是怀着结交的心思而来,但是为手掌生杀大权多年的方兴文却很清楚一件事——鬼就是鬼! 人和鬼,根本就不可能有什么交情! 在他看来,眼下只是那上洞七鬼出于新奇的心思,觉得说出那番话的人有趣罢了。 然而,偏偏那番话是他长子说出口的! 这本已让方兴文都有了放弃自己这长子的心思,但好在,他意外从他女儿方棋怡那儿知道,原来这番话是她听一个秀才说的,而他长子只是从她那知道后,窃据了这一个说法,想出个风头而已。 这一发现,让方兴文不由暗自庆幸不已,然后赶紧派人去找秀才,结果得知那秀才要随商队出城。 于是,便有了封锁县城,以及让差役去通知于乔晚上亥时来衙门赴宴一事…… 而昨夜的酒宴,可谓是宾主尽欢。 那上洞三鬼似乎是对那个叫于乔的秀才感观非常好,还拿出了一件宝物,让于乔当那件宝物的暂时主人。 方兴文是不知道那行差百鬼图是什么东西的。 是那个君子鬼奎云居士自己和他说的,说是得到这行差百鬼图,无论得主是人是鬼,都可以因此获得一个鬼差的身份。 而鬼差,是可以去青狐死城接取悬赏任务,然后获取报酬的! 方兴文不知道这鬼差到底意味着什么,莫非是像衙门的差役一般?这青狐死城又是什么地方?是另一个阳世阴间吗?但毫无疑问,那行差百鬼图绝对是一件了不得的宝物。 因为只是成了鬼差后,就可以听懂鬼语了! 而他方兴文能听懂鬼语,那可是因为他机缘巧合,从国师手里得了一颗珍贵无比的言丹! 言丹,天下间只有国师那才有。 而国师三年开一炉,一炉只炼三十六颗言丹! 为了求取一颗言丹,每一次国师开炉之时,不知道有多少达官显贵为此绞尽脑汁,四处托人情。 拿起茶盏,方兴文吹了一口气,然后小小的抿了一口,尽管今天晚上那上洞三鬼还要来,但他只需要将那个叫于乔的秀才喊来就行了。 这一件事,他的长子算是彻底摘出去了。 不过这时,方兴文看到他的师爷门也不敲就跑了进来,正要皱眉放下手中茶盏的时候,却听他的师爷说道:“大人,不好了,那个叫于乔的秀才,让地底下钻出来的妖怪给吃了!” 身为方兴文的师爷,自然是很清楚这一件事的,也很明白,那个秀才没了,会造成怎样的一种后果。 “什么!” 方兴文脸色大变,情绪激动之下,一时不慎打翻了茶盏,顿时热水浇在他裤裆位置,疼得方兴文一时间只顾着倒吸气了。 …… “这是何处?” 于乔这一次施展完地遁之术后,却是有点懵。 他面前是一座城门。 无数骷髅头所垒成,城门之上还有四个鲜血淋漓的大字——青狐死城。 “这地方……怎么有些眼熟?” 于乔顿时感觉很不可思议,这种凶恶模样之地,他居然会眼熟? 但下一刻,于乔的神情就一僵。 因为他想起来这是何处了! “青狐村!” 于乔记起来,他曾经因为被山间风迷了眼,以至于出现幻觉,当时所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座城门。 “莫非我一下子从蔡阳县,遁回了渠府?” 于乔顿时半惊半喜,但抬眼一瞧,便又是喜忧参半了。 他这算不算才出狼窝,又进虎穴? 抬头望着那城门上的四个字,于乔沉默下去,然后在片刻之后,轻叹了一声,就往这城门中走去。 这不是于乔自寻死路。 而是他在这站了一会儿,也没见有什么特异之事发生,比如一切都恢复正常,这座骷髅头组成的城门消失。 那么这也就意味着一件事,他想要离开这个地方,无疑是非得进城不可了。 若不然的话,那两扇城门开着做什么? 于乔走了进去,在这城门之外,是一片死寂,没有半点声响,而等到于乔走进去,却是瞬间呆了一下。 因为这城门之后,居然是一派繁华景象。 穿梭不停的小贩,络绎不绝的行人,要不是没有时不时冒出来诡异身影,和瘆人声音,这简直就是一盛世的缩影。 于乔左右张望之时,就有一道黑影靠近了他,于乔正要闪避,那道黑影却是快速抬手一摄,顿时一点黑芒从于乔身上飞出,然后这道黑影一下子离去,不过那一点黑芒却是落了下来。 于乔不由看过去,发现原来是一枚飞镖形状的东西,不过在这物件的中央位置,是一颗黑色的骷髅头。 可是,他身上怎么会有这种东西? 于乔困惑不已,而这时,他恰好听到一旁有怪异声音传来。 那是鬼语。 “稀奇,稀奇,真是稀奇,今儿的鬼差,居然是个大活人,还是没什么本事的!莫不是要送去给那些贪得无厌的东西加餐吗?” 于乔看过去,发现说这话的,是一个老妇人。很常见的富贵人家打扮,不过不寻常的是这老妇人身后有三条白色的尾巴,随着这老妇人说话,这三条尾巴在若隐若现着,一股浓重的阴气扑面而来。 这老妇人也发现于乔在看她了,不过一副并不怎么在意的样子,只是冲着于乔咧嘴一笑,然后比划了一个杀头的手势。 于乔:“……” 他目送这老妇人离去,然后想了想,便捡起了地上的那飞镖状物。 这东西放在落在地上,看着的妖鬼不只那老妇人一个,不过从头到尾,那些妖鬼都是一副无动于衷的样子,直到被于乔捡了起来,他们才目光热切起来。 不过不是对那飞镖状物目光热切,而是对于乔目光热切! “诸位可有事?”于乔想到这飞镖意味着鬼差,便心中一定,转头去问这些妖鬼。 “我们就是那老八婆嘴里贪得无厌的东西。”有一个怪异声音响起。 依旧是鬼语。 于乔:“……” 而这时,很突然的,于乔看到他面前的那些妖鬼,一个个突然消失的无影无踪。 眼前空荡荡的,哪有什么小贩行人,也没有妖鬼邪物,他面前只有一片荒凉。 入目处,尽是残垣断壁。 于乔一愣,然后突然意识到了什么,连忙扔掉了手中之物。 那东西落在地上,却没有起声音。 于乔看过去,瞬间头皮发麻,这哪里是什么飞镖状物,分明就是一张人脸,落在地上,像活物一样动着。 并且,此时那张人脸上的嘴还张动着,发出声音:“别扔了我呀!别扔了我呀!” 这一幕,看得于乔急忙就想出去,不过这时,一道苍白的身影忽然出现在城门的入口处,挡住了于乔的去路。 这道身影看起来模糊,远远看去,就像是只是一件衣服挂在那儿。 就在于乔不知所措之际,那一道苍白身影忽然一指地上那一张人脸。 “你这鬼差来的不是时候,此时悬赏就这一个,你若不要,那便自行离去吧。下次来的时候,先来找我,不然下次我可不敢保证还能及时发现你,把你从那群魇的手里带出来。” 这一声落下,那一道苍白身影便消失不见。 然后,于乔就感觉自己身周场景瞬间变幻,眼前随之忽的一亮,他就发现自己身在一个小村子里。 几间茅草屋,荒凉的没有一点人声。 这一幕,也很熟悉。 是那青狐村。 嗡! 于乔感觉到自己身上那柄剑在轻颤,一股热意随之出现。 这一个村子,果然不对劲! 那么,天弃僧和高和尚当初在此地消失不见,后来是去了何处? 于乔不由心底困惑。 然后,他左右张望一眼,赶紧往村子外走去。 山野间的村子空无一人,山风忽然吹来,在于乔走后,这村子里却是凭空出现了不少人。 有男有女,有老有小,从小姑娘的老人家,一个个面无表情的看着于乔远去的身影。 当于乔走得让他们看不见后,这些人才松了口气。 然后有一个人发出怪异的声音:“终于是又走了,那柄剑可真邪门!” 他们不是善类。 况且这也是这个村子的规矩,这个村子本就不是活人该进来的。 而每一个进村子的人,他们有些不好下手,但也不会客气,唯独这个少年是个例外。 带着那柄剑进村,让他们一个个根本不敢现身,只希望这个少年快点带着那柄剑离开,结果这位上次离开时,把剑给落下了,吓得他们不少人逃进了那座死城里,被关到现在还没逃出来。 好在这少年后来又回来找那柄剑,于是他们赶紧把这剑运用特殊手段,悄悄送到了这少年附近,好让他赶紧带着离开。 不曾想,这才没几日,这少年又来了! 而且还带着那柄剑! “你高兴得太早了,他还会再来的。”又有一个怪异声音响起,这让其他人不由闻声看了过去。 说这话的人被其他人注视着,却仍旧是面无表情,然后慢慢说道:“你们没发现吗?他已经成了那座死城里的鬼差。” 原本面无表情的一群人顿时神情变得精彩万分,片刻之后,这些人中一个小女孩脸色阴沉的说道:“他成了那座死城的鬼差,倒也是好办。这些鬼差中,有不少是被送进来,给那些行差百鬼图真正持有者探路的,往年为此死的稀里糊涂的也不在少数。眼下修行之人多避世,国师法令震慑天下,这人念头驳杂,多半也是一个糊涂鬼,那么我们可以告诉他这一件事,然后给他打开一座鬼门关,让他自此自由出入阴阳!你们意下如何?” 其余人闻言,对视一眼,然后其中一个点了点头,怪异之声响起,以鬼语回应:“好,那就这么办!对了,既然这个主意是你出的,那么就由你去联系这个人吧!” 脸色阴沉的小女孩:??? 然后吗,她就看到那些人瞬间消失,看着这空荡荡的场面,原本脸色就阴沉的小女孩,顿时脸色更加阴沉了。 81 香火、鼠寺 话分两头,就在于乔进入青狐死城那一刻,在一处云雾蔽日的清冷之地,一片水域旁的小土坡上,有着些许建筑物。 而就在这时,一间雕龙画凤的堂屋中,一尊被焚香祭拜的石像突然转动起来,发出隆隆的声响。 随着这石像一动,立马惊动了此地的主人。 那是一老者,一华服男子,还有一丧服少女。 正是那上洞三鬼。 而此地,也正是那一处蔡阳县附近的阳世阴间——上洞府! “怎的如此之快?才分了座次,这于乔小友难道一下子就成了画上厉鬼了吗?”君子鬼奎云看着此时转动不休的石像,他一脸惊讶的说道。 这石像名为行者像。 与那行差百鬼图相对应,有图中座次拥有者的人进入了那座青狐死城,成了死城中的正式鬼差,那么哪怕隔着千山万水,这行者像都会生出感应来。 “那倒是可以邀请这位于乔哥哥,来上洞府定居了呢!”一身丧服的少女鬼云锦,顿时捂着嘴,娇声笑了起来。 “于乔小友,理应在我上洞府有一席之地!”君子鬼奎云满脸认同的说道。 那老者正要开口,却忽然看向外头,然后说道:“有友人至,那么老朽便先去迎接了,这请于乔小友来定居一事,稍后再说。毕竟有了这行差百鬼图上的座次,也只是多了几分化作妖鬼的可能。” 说完,老者便往外走去。 “大师兄且慢,既然是友人,为全礼数,那我等三人同去才是。”奎云居士连忙喊住了老者。 云锦跟着点头应是。 “那就同去,不过来的是老友,老朽一人前去,想来也不会显得失礼。”老者轻捋胡须,点了点头。 三更当即一起走出去。 这是一间犹如乡下地主人家的院子,前后四五间屋子,并不是很大。 打开院子门,便是数十层石台阶。 此时,有几道身影刚从那片水域涉水过来,正要拾阶而上。 走在最前头的,是一名锦衣少年,在一旁还有一位一脸阴沉之色的青年男子。这两人一身气息诡异,且没有丝毫活人该有的样子。 而在这两人身后,是气喘吁吁的蔡阳县县太爷方兴文,和其长子方卓为。 堂堂手掌一地生杀大权的方兴文,此时却是全然没了县太爷的威风,一脸煞白,甚是惶恐不安。 无他,他是知道的太多了。 他在发现于乔不见了后,立马就去祖宗祠堂,焚香祷告,磕头请他的那位先祖现身。 本来他是想问问该怎么办…… 结果,他那先祖直接领着他和他长子来这上洞府了! 这鬼地方是活人该来的吗? 他又怎能不惶恐不安! 至于方兴文的长子方卓为,倒是由于无知者无惧,以为那锦衣少年是自己的一位先祖,便有了靠山依仗般,此时还有几分闲心左顾右盼,打量这他过去只是听说过的上洞府,越看便是越是惊奇。 这上洞府的山水,却是格外的宜人。 念及此,方卓为便有了打算,他要去回去好好吹嘘一番! 毕竟他可是来过这上洞府的! “方兄弟,青蛇仙长,哦,还有方县令和方公子,老朽有失远迎,还请恕罪!”那老者眼中神色诧异,很奇怪那方少宗和青蛇,与他们上洞三鬼少有往来,怎么会主动登门拜访? 不过想到昨日,他们能见到那说出那一番惊艳言论的于乔小友,是承了这方少宗的人情,老者还是很热情的把这四人给迎了进去。 虽然已经不再是活人,但是这活人的礼数,他们还是用得到的。 君子鬼奎云和女鬼云锦,跟着行礼。 锦衣少年,也就是方家的一位先祖,方少宗闻言,回了一礼,然后摆了摆手,满脸歉意的说道:“实不相瞒,这一次冒昧登门拜访,是有一事相求。” “那么就请方兄弟说来听听。”老者没有一口答应,而是试探着说道。 “是这样的,那个叫于乔的秀才,不见了。”方少宗直接如此说道,那副行差百鬼图意味着什么,他自然是清楚的。 况且,这上洞三鬼素来对能和他们聊得来的人有好感,要是对方愿意,且机缘巧合,那么那于乔没准就是这上洞府的上洞四鬼! 可眼下,这个叫于乔的秀才,居然光天化日之下不见了! “原来方兄弟是为此事而来,老朽在此之前,已然发现,这位于乔小友已经去了青狐城了,所以……还请方兄弟放心便是,这件事和方县令已经无关联了。”老者一听这话,就明白了方少宗的来意。 虽说鬼怪无人性,但这个世道讲究几分香火情。你可以对后人无情无义,但若是后人祭拜你,这一份香火情多多少少也得在意一下。 这规矩不是遂古之初传下来的,而是当朝国师法令天下,赦令各地,强迫鬼怪必须这么做所形成的。 无人知道那是为什么,但既然是国师的赦令,那么遵从便是。 反正左右也不是什么难事。 没必要为此得罪那位权倾朝野,可言出法随的国师。 眼下,这方少宗无疑是被自己这后人给请出来了,碍于国师的规矩,只好过来一趟。 “既然如此,那么这次便算是我承了三位的情了,他日三位若有所求,我方某必应。”方少宗当即说道。 “这事儿已经妥了,那么我们也就先行离去了。这地方与我和方兄是无碍,但对这方兄的后人,却是损害极大。”这时,一脸阴沉之色的男子开口说道。 “那么诸位请。” 老者也不多挽留,就是方少宗几人要走时,才发现方兴文的那个长子,此时正痴痴地盯着那俏丽女鬼云锦看得目不转睛。 那云锦顿时就噗嗤一声,掩嘴笑了起来:“哎呀呀,妾身想不到还有如此魅力。” 方兴文却气得脸色发白,但这会儿他是敢怒不敢言。 这个逆子! 这一刻,他真恨不得打死这逆子算了! 老者和那君子奎云两人相视一笑,没说什么。 方少宗只是打量了自己这后人一人,也没说什么。 至于那一脸阴沉之色的男子,也就是那“青蛇仙长”,他此时会来,完全是看在方少宗的面子上。 于是,方少宗和青蛇仙长转身便走,方兴文赶紧一扯自己这长子的袖子,让这逆子跟上来。 等到这两鬼两人走了,君子鬼奎云说道:“这方少宗过去听闻其真身是一个剥皮厉鬼,不曾想昨儿和今日这两次见面,这位谈吐俨然不似剥皮厉鬼啊!” “师兄此言差矣,那方少宗早就得了鬼王道行,遮掩形体之下,其戾气自然也被其给收敛起来了。他此时客气,不过是看在大师兄的面上罢了,不然的话,我们两个几十年道行,但终究差了鬼王一步的,他又岂会如此客气!至于他那要求必应的说法,师兄你是没听过方少宗的外号吧?”那女鬼云锦,闻言却是翻起了白眼。 君子鬼奎云看了一眼云锦,然后又看了看老者,见到老者含笑不语的样子,顿时明白其师妹这次不是在哄骗他,便愕然的问道:“其中还有什么讲究吗?” “有求必应,杀人满门,百年信誉。”老者轻笑了一声,然后说出这一十二个字。 “这个伪君子!”君子鬼奎云顿时明白过来,然后没好气的骂了一声。 他师兄这十二个字,说的是谁真要是信了方少宗的邪,去请他帮忙,那么方少宗就杀了这个去请他帮忙的,以及这人的满门。 而这百年来方少宗的信誉,都是靠这方法给维持下来的。 无人相求,那么其自然是有求必应! 君子鬼奎云似乎不忿,随即就又说道:“于乔小友若是真能请来上洞府定居,那么有他在此地,我就可以腾出一些时间,去闭关一番,好为成为鬼王做准备了。至于师妹你,既然那方家公子有意,那么你就拿他添几分道行吧!” “可小妹怕那方少宗呀!”云锦连连摇头。 闻言,老者却是摇了摇头,然后说道:“方县令为了其子,前后请了方少宗两次出来,哪怕其为鬼王,被国师盯得紧,这第三次他也有理由不管了。你没看方家府上那个女先生,方少宗就当没看见吗?” “大师兄说的是方府上的那张吸血人皮吗?她在方府这么多年,到底想做什么?”云锦想起来她师兄说的是谁,顿时好奇起来。 这阳世阴间为特殊之地,是妖鬼用来穿梭人间,缩短路程用的。也因此,往日她和她师兄奎云要时刻维持这上洞府的秩序,免得那些妖鬼打扰了她大师兄的清修。 是以,她早就知道那方府之中的那个女先生了。因为当初,这个女先生就是先来的上洞府,然后去的方府。 “无非是为自己培养一个合适的肉身罢了,而眼下,想来她是有合适人选了吧?”老者随意的说道。 …… 于乔下了山,看着眼前熟悉的景物,尽管早有猜测,但真正确定下来,还是很不可思议。 “这遁地之术,能跑这么远?” 这蔡阳县距离这渠府,那是何其远也,可居然一下子回来了不说,还跑进他上次只是无意之间瞥了一眼所看到的那座“死城”之中。 这让于乔心中不由警惕起来。 这一次进死城,那么下一次呢? 看来这地遁之术只能留作万不得已的保命手段,哪怕自己修成了神魂,也需要谨慎使用! 暗自警惕着,忽然,于乔心中一动,然后他就往那座临山寺方向走去。 他想知道那座临山寺被他取走了香火之力后,变得怎么样了? 于乔可没忘记那一日天弃僧那番话中有话之语,他一直想不明白,也没法去问,那么思来想去,无疑还是再去临山寺附近远远瞧一眼比较好。 不过,于乔也只是有这个想法而已,并不准备真的过来看一看。 但眼下,既然相距这么近了,那么岂有不去之理? 轻车熟路,这次于乔走了不过一个多时辰,便来到了临山寺所在的山脚下,不过抬眼一瞧后,于乔却是愣住了。 这……哪还有什么寺庙啊? 放眼望去,只有一座被大火少了一大半的焦黑山头。 许是最近下过雨的关系,这黑漆漆一片的山头上,又长出了一些翠绿之色,想来是某些生命之力顽强的植物。 他没来错地方? 于是于乔赶紧找了找,总算是找到那临山寺当初的些许痕迹。 那一座前后好几个院子的寺庙,眼下只剩下昔日的那一副石台阶,此时被一片灰烬给掩埋着。 于乔怔怔的站着,一时间心中滋味难明。 直到有人路过,于乔才回过神来。 那是一个赶路的车夫,见到于乔看着那山头,又看于乔一身打扮非普通人家,便起了讨好的心思,于是就说道:“那书生,那寺庙着了大火,全烧没了。” 于乔听到声音,就看了过来,然后让他朝着这车夫简单行了一礼:“学生于乔,琼山县人士,参加乡试完不久,本是来此地还愿的,却……哎,看到了这样一幕!这位师傅,不知道那寺中僧人去了何处?” 他刚才可没见到尸骨一类的东西,想来是临山寺的和尚都跑了。 “原来是秀才爷!”这车夫顿时惶恐不已,语气中满是恭敬之意。 然后,车夫赶紧回答道:“回秀才爷话,那寺庙的和尚,一个都没跑出来!不过……” 这说着,车夫却又犹豫起来。 “不过什么?还请直言,学生不是死板之人。” 听到于乔这话,这车夫才敢说:“说来秀才爷你可能不信,那些和尚没跑出来,但一只只肥得好似猪一样的老鼠,却是跑出来好几十只!据说有小孩子还被这些老鼠给咬死吃了,眼下衙门都张贴出了告示,让附近的好猎手,猎杀这些老鼠呢!” “实不相瞒,当时我刚好赶了一车货路过,差点被一只老鼠给撞上。我活了大半辈子,还是头一次见到那么大的老鼠!” 82 渠府、猫狗 于乔看着这车夫一副惊魂未定的样子,顿时心中惊愕。 和尚没跑出来,但跑出来很多巨大的老鼠,还咬死了人?可他刚才明明没找见什么尸骨啊! 那么,这岂不是说…… 于乔心头顿时有了几分明悟,不过他没有说出口,而是和这车夫又仔细地询问了一些关于这些巨大老鼠的事情后,便致谢告辞。 “秀才爷要去往何处?我是要赶车去渠府。”车夫却忽然这样说道,而话里的意思也很明显,要是于乔愿意,那么可以顺路捎他一程。 于乔停住脚步,然后想了想,琼山县他不敢回,眼下还真是无处可去。虽说带着秀才文书,固然天下之大随处可去,但这世道天灾人祸不说,鬼害还不断,去陌生外地他是断然不敢的。 那么,这去渠府……倒也是不错。 于是,于乔欣然答应,并拿出一钱银子,递给了车夫。 这可把车夫高兴坏了,于是这一路上客气无比不说,还主动分了于乔不少他自带的干粮。 是一种烤干的面饼,很硬,很难咬开,需要用水泡着吃。 这在干力气活的人身上,这种粗粮很常见。 因为便于携带不说,保质期还不短。除了难吃之外,优点可以说是一大堆。 不过于乔虽然出身大户,但他不挑食,锦衣玉食可以,粗茶淡饭也可以,而他给车夫一钱银子的根本目的也在这,只为了自己这一路上能吃得放心一点罢了! 车夫分他干粮,正合他意! 翌日,于乔就到了渠府,有着于乔的秀才文书,看守城门的兵卒直接将车夫当成了于乔的家奴,因此就免了人头税放行了,这让车夫更加恭敬不已,主动要求将于乔送到家门口。 于乔不好拂了车夫的好意,便让他送自己到许大夫家门口,毕竟这渠府他认识的人不多。 除开李世叔和走镖的谭孟河,便只有那卖水的裴元,和这许老大夫了。读书人之人他也认识一些,但都是有过一面之缘,彼此之间都没有说过几乎话。 一来是于乔穷,没钱参加诗会。二来嘛,文人相轻罢了。 表面上聊的客气热情,转头就互相呸对方一口,在这里的士林之中,那都已经是心照不宣的事情了。 …… 许家医馆。 一头大黄狗百无聊赖的趴在门口,对着太阳吐舌头。 这是它这么多年狗生唯一一个爱好。 冷不丁的,大黄狗听到了脚步声,本以为是来看病的人,结果一抬头…… 没有犹豫的,原地蹦起,这头大黄狗转身就跑。 于乔:“……” 一别多日,三弟一如当日那般生龙活虎,在此炎炎夏季,还这般有活力,甚好甚好。不过也可惜是这炎炎夏季,不然这狗肉火锅想来十分美味。 于乔心中骂骂咧咧了一阵,然后一脸云淡风轻地抬脚走了进去。 许老大夫正在看书,瞧见了于乔,顿时一脸惊愕,不过还是赶紧起身,将于乔迎接进去。 “于秀才可好些了?” 于乔听到这话,先是愣了一下,然后才反应过来这许老大夫说的是什么,于是行了一礼,笑道:“有劳许老挂念,已经好了。” 许老大夫问的是当初于乔因为念头离体,又被风吹散,导致昏倒过去那件事。 听到于乔这话,许老大夫不由一脸惭愧的说道:“说来惭愧,老夫行医多年,不曾对秀才那日的症状,居然是束手无策。” “那非许老之过,而是学生意外得以修行,结果恰好出了岔子。”于乔想了想,还说出了这样一番话。 许老大夫闻言,顿时惊愕,不过旋即,便又点了点头,说道:“原来如此,不曾想于秀才还是个修行之人,自从修行之人百年避世后,老夫还是头一次听闻,想来那日救走于秀才的那位高僧,便是修行之人吧?” “百年避世?”于乔闻言一怔,他只是觉得这位许老大夫在明知灯笼非寻常之犬的情况下,仍旧对其视为亲人,固然有灯笼和其相伴多年的原因,但在于乔想来,这位许老大夫多少是知道一些什么的,但眼下许老大夫这番话,确实表明——这位知道的事情,恐怕比他还要多! “怎么?莫非于秀才不知道修行之人的百年避世吗?”许老大夫听到于乔这话,却反而相当诧异,然后便说道:“修行之人自百年前起,便纷纷避世,以至于到了此时,这天下间已经无多少修行之人了。老夫年少时,倒是曾与修行之人论交过,不过后来,哎……年老了,就爱回忆以前的事情啊!” 许老大夫一副唏嘘感叹不已的样子。 于乔这才知道,原来天下间的修行之人这么少,是这么一个原因! 百年避世! “修行之人为何要避世?”于乔不由问道。 “这个老夫却是知道的不太详细,不过……”许老大夫说着神秘一笑,“换了旁人,老夫一定不会说,不过是于秀才问起,凭你我交情,自然是可以说的,更何况于秀才是修行之人,也应当知道。” “还请许老不吝赐教!学生感激不尽!”于乔连忙说道。 “据说,是和当朝国师有关。”许老大夫面上不由露出了些许追忆之色,然后又摇了摇头,说道:“于秀才,这是入了你的耳,就不能再叫第三人知道了,老夫是行将就木,入土的年纪,虽然还有亲族,但老夫也不在意他们的死活。可于秀才你……” 许老大夫这话说到这话,便一下子止住,但于乔却是明白了。 而这番话,于乔听着略有些耳熟。 他想到了当时那位璃姑娘说过的话,一时失言说了多足,也是如此说。不过和许老大夫的劝告不同的是,那位璃姑娘是警告。 多足……国师…… 于乔冷不丁怔住。 这……不会这么巧吧? 然而转念想到这朝廷,于乔却又在一瞬间肯定了自己的想法。 因为如果整个朝廷都早已经被一条蜈蚣吃空的话,那么眼下看似正常,但又处处不对劲的世道,就很合理了。 毕竟,这已经不是人道的世界了…… “地遁之术、风火雷电令……似乎想来,这又有些熟悉了,那这是谁的传承呢?” 于乔想要仔细想下去,但不知为何,脑海中突然一阵剧烈疼痛,然后浮现出密密麻麻一堆阴影从他脑海中掠过的画面。 于乔当即不敢再想。 因为再想下去,恐怕会出什么问题。 而这时,许老大夫瞧着突然脸色不太对劲的于乔,不由关切的问道:“于秀才,你这是怎么了?可是身体不适?” “没什么事,就是一路舟车劳顿。对了,许老,当时你的五两银子,却是给多了。你我交情,何至于此?若你真要感谢,二两银子足以。”说着话,于乔便拿出了足额三两上等银价值的铜钱。 为了出行方便,于乔特意在蔡阳县的时候,换了不少的铜钱。 毕竟铜钱才是坊间最常见的货币。 而银子的话,哪怕是秀才功名,都容易有麻烦。 自古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这……”许老大夫想要推辞,但最终还是收下了。 毕竟他一个糟老头子,想要攒出几两银子来也不容易。虽说医馆不是善堂,他能靠此谋生,但往日里若是有穷患,他即使不会出药材,可诊断的费用他还是不会收。 况且,很多时候他这药材卖出去,都赚不到多少。 给于乔的那五两银子,实际上是他这一辈子大半的积蓄了。 于乔退还了三两银子,许老大夫待于乔就更加亲近了,知道于乔尚且没有落脚的地方,就知道请他去自己家住。 “老夫尚有一座院子,往日里老夫住一间,做饭用一间,存放药材又一间。然,还剩下两间屋子空置着。秀才若不嫌弃,来老夫家住便是。” 于乔身上钱也不多,想到能免一笔住宿费用,当即点头:“如此,学生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许老大夫当即关了医馆的门,领着于乔回去。 和许老大夫一脸神采飞扬相反的是,那只大黄狗却是怂了吧唧的,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 这一幕落在于乔眼里,让他更加肯定这玩意儿已经成精了。 然后开始琢磨起来,那个聊斋故事里有这么一只神奇的大黄狗。 不过,于乔想来想去,却怎么也记不起来。要是这灯笼是一只大白狗,那么于乔立马就能想到这是哪个聊斋的,可偏偏这是一只黄毛的…… 而这时,一只很常见的乡下狸花猫,突兀的从街道巷子里跳了出来,冲着于乔就是好一阵龇牙咧嘴。 然后,灯笼也立马对着于乔龇牙咧嘴,不过在被许老大夫呵斥一声后立马老实了。 这猫瞧见了许老大夫,顿时一扬尾巴,然后跳墙跑了。 于乔看得一愣一愣的。 他有得罪过这只猫吗? 而且这灯笼是怎么回事?怎么这猫一出现,这灯笼就跟有了“靠山”似的? “这是隔壁家小花养的猫,在小花出嫁后,这猫就不见了踪影,有人说是那猫怕被小花的家人给弄成龙虎斗炖了,所以跑了,不成想这猫居然还在这附近?”许老大夫说着,便看向了于乔:“秀才,你有得罪过这猫吗?” “学生第一次来。”于乔更是莫名其妙。 “那可真是奇了怪了……”许老大夫说着,便岔开了这一话题,然后为于乔指路。 于乔闻言,立即明白许老大夫的意思,便当即作罢,反正这左右也只是一件小事。 不过他还是问了一声这猫叫什么。 “这猫啊,老夫还正好记得。小花知道老夫养的这狗叫灯笼,便学着老夫,给她的猫取了个名字叫酒杯,说是大户人家才能用酒杯喝酒,她想讨个喜庆。”许老大夫笑道。 于乔看了一眼这会儿又在怂了吧唧的灯笼,不由心里头直嘀咕。 灯笼,酒杯,这两个名字……还真是够半斤八两的。 这么捉摸,于乔倒是没有多想。 随即,便来到了许老大夫的住处,这是一个很宽敞干净的院子,也正如许老大夫说的那样,除了满屋子草药气味外,附近环境还很宜人,尤其是不用看着那条总冒奇怪东西的河流。 于乔就在此住下了,他花了几钱银子,购置了一些生活用品,以及去布店买了些布,去请人帮他做一身衣服。 他买的布够做两身衣服的,自然那多出来的,便是给人家的报酬。 虽然这里银子流通,但这里的人更喜欢以物易物。 送人家一斤米,远比给人家一钱银子,让人家开心! 于乔在许老大夫的院子里住了几天,倒是又见到了那只叫酒杯的狸花猫一次,那猫灵性十足,简直跟个小姑娘似的,机灵古怪,怎么都是一副成精了的样子。 这让于乔不禁怀疑,这玩意儿是不是和灯笼一样? 要不然,这一猫一狗是怎么玩到一起的? 就这么的,于乔和附近的街坊邻里也熟悉了,认识了一个经常来许老大夫这里卖草药的少年。 这少年还有一个青梅竹马,两人是定了亲的,因此这少年拼了命的采草药,就是为了攒彩礼钱。 于乔看着这一少年少女,不由满心感慨,都是定了亲的,人家一派喜气洋洋,到了自己这边……就跟**似的。 “这剑还在,恐怕那婚约是没净化掉。”于乔觉得当初和那位准鬼王定的亲事,在上次按下净化的瞬间,多半是没了。 因为于乔也是不久前整理自己的东西时,才发现那位璃姑娘给他的画已经不见了。 于乔确认自己没有扔掉,而且璃姑娘当时也曾说过,那画除了他之外,无人能看到,所以毫无疑问……那金身之诺,是被解掉了。 可这绿油油的剑,却偏偏还在。 “按棋道人当初说过的,这位的经历真是一言难尽,那么难死掉,果然不愧是连净化都奈何不了的。不过……再有两日,这净化的冷却世间就差不多了,不知道这第二次净化,是不是还奈何不了你?” 83 元神归位! 转眼就入了九月。 气候仍旧闷热,不过这时节,却是悄然间临近了白露。 这一日,晨起浓雾,露滚枝叶,一股极淡的萧瑟之意,不知不觉就弥漫了整个天地。 普通人尚且觉得这儿早上有些冷,自然是不必多说那些将神魂暴露在整个天地间的修行之人了。 于乔才修成念头,但也对此敏感。 那种犹如浑身衣物被凉水浇透般的窒息寒感,已经将他给完全包裹住了。 这是节气! 也是劫! 好在,于乔按下了净化,这一刻,一切都仿佛升华了般。 于乔从那种窒息的寒冷中挣脱出来,整个人犹如一下子泡在温水中,那念头只觉得无比舒服,好似在畅游一般! 这一瞬间,犹如解脱了,于乔浑身上下莫名通透的凉快。 念头过节气,自此也将逐步化神魂,不过在于乔的念头即将具备些许神魂特性之际,意外发生了。 那本该引导阴气入体,好为他日化作神魂做铺垫的步骤,一下子被于乔体内一点突然出现的灵性给击溃,而溃散开来的力量,随着于乔体内这一点灵性,化作了一道本不该在这世界,准确来说是曾经存在过,但已经被抹除了的……元神! 元神一成,于乔顿时只觉得这方天地与他格外的格格不入,那无处不在的阴气,令他无比不适。 “这还是我生存的世界吗?” 于乔呢喃自语,怎么他以前从未觉得这个世界如此的异类呢? 越是如此感觉,他的内心深处便越是烦躁,最终……打破了某个枷锁,让于乔一瞬间有了拨开云雾见日月的感悟。 “我回来了……” 脑海中记忆翻腾,于乔整个人都怔住了,他站在原地,久久不语。 钱塘江上潮信来,今日方知我是我。 “知秋一叶……” “嘿!” “我居然把自己都给忘了……” 于乔笑了起来,往昔记忆回归,他记起来自己曾和燕赤霞迎战那个国师妖邪,最终他以燕赤霞所传秘法,与燕赤霞一起元神出窍,和那国师妖邪进行殊死一搏。 最终,燕赤霞元神归位,而他…… 由于功力不足,元神出窍就再也没有回来。 “想来我能回来,和燕赤霞当初留下的那个剑圈有关。只可惜,那剑圈护住了我的灵,却没有护住我的肉身,以至于我的肉身被什么妖邪给毁了,当我回来后,不得不转世……” “这一个净化,倒也是有意思得很。而且这般无解,当可成为我的最大臂助。只可惜眼下我修为尚未浅薄,这净化使用一次后,这冷却时间还是很漫长,以我现在的功力,再不借助外物的情况下,只能让这个净化七天使用一次。” 于乔说到这,轻叹了口气。 他也不知道这个世界是怎么回事,变成了现在这一副模样。并且那明明被他和燕赤霞联手杀了的那国师,居然又活过来不说,还成了这天上地下,独一无二的人物。 “眼下这朝廷的这幅样子,虽然比当年整个朝廷高层被那蜈蚣精吃空了肉身好,但……” 于乔说到这,眼中不由露出几分忧虑之色。 他不知道过去了多少年,也不知道当年那些人后来都怎么样了? “修行之人百年避世……” “无常山入驻人世间,以修阴神为主,宛如将整个黄泉倾倒在了这人间一般。” “那蜈蚣精……倒真是好手段啊!” “难道真应了那句老话,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于乔轻叹一声,然后久久不语。 最终,他决定去做点什么。 尽管,他还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做。 但于乔总觉得,自己应该去做点什么,不然的话,也对不起自己那一副被摧残成那副样子的肉身。 “天下阴气浩荡,但所幸这阳气未绝,甚至由于天道反噬,这天下修阴神之法的,修行路上劫难重重。” “而我元神已成,这天地之力必将助我!二十四节气将不再是劫难,而是我的神通手段!” “如此,我倒也可与这国师再战一场!” 于乔定了定心神,然后又研读一番众生魔相经,最终决定暂且继续修行这一部佛门经文。 虽然天地之力必将助他,但这天地之间的修行之道如此改头换面,他若是修行原来的,恐怕会遭遇不测。 更何况,这众生魔相经,虽然看似修的是阴神,但实际上这所修的,是一亦正亦邪的佛。 此佛无善念,无恶念,宛如天心,视众生平等。 “不过如此一来,我和叔父少不得要在来日,为这天地之间的佛性,争夺一番了!” 弃人经可以吞噬佛性来延寿,而于乔元神已成,他可以凭佛性温养自身,保持自身纯阳不灭,然后在以元神来为自己延寿。 这也是曾经的正道延寿之法。 道门讲究有始有终,以自然延寿。佛门讲究因果缘分,却是需要佛性来作为助力。 于乔有了打算,便走出去。 他准备见一见他那三弟。 这只大黄狗能活出第二世,可不是这家伙成精,而是这家伙身上,有着很重大的道门传承。 除了这只大黄狗,那只叫酒杯的狸花猫,恐怕也得了道门传承。 “也不知道是哪位真君在此方世界留下的,以猫狗作为传承接替之物,这可真是……够蛋疼的。” 找回曾经的记忆,于乔自然能够看得更多。 然后,他想了想,便从自己身上找了找,那柄绿油油的剑已经不在了,那块绢帛也不在了。 这一发现,让于乔怔了一怔,然后破口大骂:“原来是两件邪物!” 他之前还把这绢帛当什么宝贝! “那猴子,究竟是何用心?”于乔心中揣度了一番,但怎么也猜不到,而这时,他忽然感觉到有两股阴气向着自己靠过来。 他看过去,发现是两个女孩。 一个他认识。 只只姑娘。 也就是他的“妹妹”。 而另一个,是阴沉着脸的小女孩,就仿佛这天地间谁都欠她几两银子似的,满脸都不爽。 “二位从何而来?”于乔问道。 只只姑娘看了一眼那小女孩,只是撇撇嘴,没说话。 那阴沉着脸的小女孩倒是先开口了:“原本有那柄剑在,我还不好靠近你,不过不知怎么那剑没了,并且你身上那鬼差印记也没了,因此我本来是不想现身的,但是……很突然的,我就记起来自己是谁了,所以我只好来见见你,不知道你还记得不记得我?知秋一叶。” “你是……”于乔听到她这么说,不由怔住了。 “我姓傅。” (本书完。) 完本的话 其实昨天能说都说了,不过发现有些大大的打赏没感谢,还有关于断更说明那一章造成了点误会,就在此说明一下,那章是给daoban读者看的,具体你们随便找个浏览器搜一下就知道,盗的是全部,包括vip卷中的说明感言一类,而不是只有收费的vip字。 另外我也没怄气,那些恶语相向的,我压根没在意,因为以往的vip收费章节本章说里根本见不到那些id,我虽然记性差,但得益于本章说不多,只要不是一串数字,都是有些印象的。 我选择完本,只不过小说写到上架后,激情真的都已经差不多没了,能撑下去的,就是订阅了…… 但心气已泄,就很难找回感觉了。 所以才在请示编辑后选择完本。 还有就是投资那一块,我是没半分钱好处的,追投需谨慎,若是不满意,打网站客服电话。 最后,感谢一下打赏过的那些大大们,谢谢! 昨天忘记感谢了,不好意思! 祝您生活愉快,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