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法竞技场》 第一章 奥瑟学院 “听说你毕业之后就要出征啊。” “没办法啊,毕竟是王子,这种时候总要冲在前面。” “不过据说阿美尼亚的军队可是很强的,出征的时候可一定要谨慎行事啊。” “喂喂,居然这么不相信我,虽然整体成绩不如你,但是我的军事水平、格斗水平也是学校里数一数二的,击退阿美尼亚军还是没问题的。” “哎不是不相信,而是之前和阿美尼亚的几仗还不都是我们输了,要不是刚好火龙出现,阿美尼亚可能还不会撤退呢。” “好啦,咱们不是学校的第一届毕业生嘛,说不定咱们从学校学的知识就能改变现状。不去试试怎么知道行不行。好啦不说我了,听说你毕业之后要进入首都护卫队,真羡慕你啊。” “我也蛮羡慕你的,能离开这个多米尔市出去看一看,毕竟从出生到现在都没离开过多米尔市。对了,明天晚上有空吗,毕业典礼之后一起去市区喝一杯?” “好啊!” 这里是奥瑟学院,是奥瑟王国最大的贵族学校。几十年前,人们的生活还停留在用铁器农耕、放牧的时代,直到有一个铁匠,在阿克列山脉上开采铁矿石时,无意间挖出了一种水晶,这种水晶能够让铁器按照人们的意愿发挥出强大的力量,因此,各国都开始拼命开采这种水晶,甚至邻国阿美尼亚利用水晶的强大挑起战争,奥瑟王国和阿美尼亚几十年的争斗也因此展开了。 我叫艾瑞克,出生于贵族家庭,家中除了父母,还有一个比我小两岁的妹妹,我们都在奥瑟学院读书。不过因为我是学院的第一批学生,许多课程内容都是老掉牙的东西,只有很少数的有关水晶的课程能够吸引我。因为水晶是近几十年才有的新玩意,连相关的书籍都只有学院的教材,懂的人少之又少,许多内容都是从我们这批学生的实验发现的。对我而言,来学院学习的唯一好处就是能够近距离接触到水晶。 学院的学生都是贵族,普通人因为高额的学费和水晶开采费上不起学。按理说这样的学习生活除了研究水晶都是枯燥无味的,不过在这里我遇到了我的好朋友玛尔斯。他是奥瑟王国唯一的王子,不过私下里他完全没有王子的架子,是个好相处的人,平日里我经常和他搭话,研究水晶有了新发现也会第一时间和他分享。不过快要毕业了,他毕业后要立刻带兵去击退阿美尼亚军,大概会有一段时间见不到他了。 妹妹叫莉娜,在我眼中她是个活泼可爱的小女孩。虽然她不喜欢学院的课程,不过她倒是很喜欢和同班的朋友在一起,大概是在家和我这个无聊的只会看书的哥哥在一起觉得太闷了。不过,最近她交了个男朋友,好像叫莫利,据说这几天莉娜要把他拉来见父母,我倒是想好好会会这个人。 “毕业典礼正式开始!首先请奥瑟学院的院长,考博尔公爵讲话!” “在座的各位,都来自贵族家庭……” 毕业典礼在学院的大厅里举行。明明只是一帮学生的毕业典礼,却来了许多国家要员,从衣着、配饰就能看得出,有的是地位显赫的贵族,有的是掌握大权的政客。 “想必各位都知道,我们的国家如今正受到邻国阿美尼亚的侵略。然而,他们用我们不知道的方法发挥出了水晶强大的能力。为此,我们才建立了学院,希望能够有人发现水晶的秘密,找到发挥水晶更强大力量的方法,以此抵御阿美尼亚的入侵。当然奥瑟学院还培养了各位的作战能力,即使只用水晶强化武器防具,我们也要希望各位能带领士兵们击退阿美尼亚。在座的每一位如今都完成了学业,也成了国家最重要的一股力量,我们为每一位学员都提供了国家的重要岗位,希望各位能够利用所学,在不久的将来为奥瑟王国贡献出一份力量!”一时间,大厅里响起热烈的掌声,我也随着其他人鼓了几下掌。 “好,下面请……哦,国王殿下!下面请国王讲话。” 身后的大门打开了,强烈的阳光射入学院的大厅,墙壁上嵌着的水晶熠熠生辉,有些晃眼。我不由自主地向门外望去,一个身披红色斗篷,头顶王冠,身材魁梧的人走了进来,伴着霞光,好像传说中的英雄一般耀眼。 “诶,父王没说过要来啊……”玛尔斯轻声跟我说。 我有些愣了,直到国王走上台,开始讲话,我才回过神。 “大家好,我是奥瑟王。在座的各位是第一批奥瑟学院的毕业生,应该清楚奥瑟王国现在需要你们这样的人才。所以我特别授予在座的几十名毕业生伯爵的头衔。”大厅内一阵窃窃私语声,我看了看玛尔斯,他无奈地笑了笑。“当然各位不要诧异,因为阿美尼亚军近期又在我国的边境搞一些小动作,我们希望在座的各位能够配合我们,为了国民的安定生活,在毕业之后能够立即到岗任职。另外,这两天,我们会挑选一部分人将与玛尔斯王子一起支援前线,希望各位伯爵能够拿出自己的实力。”说完,国王鞠了一躬,便离开了。 其实整体成绩前几名的学员都被预留在首都了,显然我与上前线无缘。然而赐予每个学员伯爵的头衔其实是我没想到的。在这个国家,有了头衔,就能有了许多特权,比如向国家申请一些水晶,虽然水晶的开采需要一些时间。我是有些开心的,毕竟我想好好研究水晶,至少在获得水晶上已经不需要再让父母麻烦了。 毕业典礼很快结束了,我和玛尔斯找了个酒馆喝酒。 傍晚时分,酒馆里却显得有些冷清,加上我们酒馆里也只有不到十人,许多桌子都空无一人。 “两位小哥,看你们穿的衣服,都是学院的毕业生吧,没想到这么年轻就能成为伯爵。”酒店老板过来搭讪。 “哎,做了伯爵就得为国家卖命了,清闲的日子算是没有了。”我幽幽地回答。 “你们知道吗,那些在阿克列山脉采矿的工人,可是没日没夜地挖,据说有很多人都过劳死了,他们的家属还根本不知道。所以为奥塞王国卖命可要当心了,不要最后真的把命卖给国家了。”他停顿了一下,“不过一个喝醉的酒店老板也总是会说胡话呢。”说完酒店老板径自走掉了。 这番话我是有点不信的,不过也有点犹豫,抬头刚想和玛尔斯说话,却看到他紧皱的眉头。“或许就是酒店老板喝多了,别在意了。今天我可是第一次见国王,看到他我就觉得他应该是个可靠的国王。继续喝酒吧~”我安慰着玛尔斯。“但愿是吧。毕竟我和父王相处的时间也不长,对他不怎么了了解。他总是忙于国事,很少有空能和我说话。只不过这对那些矿工而言太不公平了。”“咱们能来奥瑟学院上学,其他同龄人却不能,就已经很不公平了,如果真的想改变,就努力让这个国家富强起来,让国民都能过上幸福生活。”“也是,想要改变也不是一天两天能够实现的,眼下还是先击退了阿美尼亚军,想办法让他们不再入侵了。”“对对对,别想了,今晚不醉不归!” 过了两天,玛尔斯出征了,我也忙于准备入职首都护卫队。入职首都护卫队需要经过笔试、面试,虽然有学院的推荐,不过也是面试的时候会好过些,笔试还是要过的。不过说起来在奥瑟学院里学到的知识在这方面还是蛮有用的,不知道到实际中有没有用。或许笔试题是完全按学院的课程内容出的,真要是这样的话也就说明了奥瑟学院对于奥瑟王国而言是很重要的机关了。 当然这些都简单,不过是背背书就能过了。最难的还是对水晶的研究。虽然在上学期间有过一些对水晶的研究,不过要拿出研究成果还是有些难的,毕竟实践机会很少,手头可用的水晶也不多。按照学院的课程内容来看,水晶目前能够强化铁制武器的威力,比如让武器变重、变锋利,还能让防具变得异常坚韧。阿美尼亚的第一次侵略战中,阿美尼亚的军队都身着很薄的铁防具,他们的刀具有让人流血不止的效果。虽然我国的军队选择了更厚的铁防具加以应对,不过因为行动不便的原因还是经常吃败仗。特别厚的防具对于马而言已经无法承受了,所以骑兵基本都是骑地龙。虽然地龙跑的不快,但它们皮糙肉厚,背部还有力量,占阿美尼亚军步兵的便宜还是绰绰有余的。不过水晶只用来强化铁具显然是大材小用了。根据史书记载,在奥瑟国一个偏僻的小山村里,有一个人能利用水晶呼风唤雨,释放火球简直不在话下,不过那个山村被火龙袭击了,这个人也就成传说了。 不过史书上有很多怪异的地方,比如地龙在几百年前就帮助人类运货了,但是火龙确实近几十年的才被发现的生物,连几百年前不靠谱的神话都不曾提到火龙,这也勾起了我的好奇心。当然如果我能释放个火球啥的,说不定阿美尼亚军也能被我击退了,玛尔斯的理想也差不多能实现了,不过这都是白日做梦罢了。眼下还是拿水晶做实验,找到一些实用的功能,把研究成果交上去,至少能在首都护卫队的水晶研发部混混日子。 “哥,莫利来了!你不是说一直想见他吗,今天他来了,还不快来客厅!”莉娜在门外大喊着,打乱了我的思路,我只得收拾收拾,前往客厅。 “哥,你太慢了!”“嗯……”妹妹大大咧咧的,一点也没有贵族子弟的样子,而我恰恰又不擅长对付这种性格的人,哎,谁叫他是我妹妹。 “艾瑞克,你看看人家莫利多老实,而且还体贴,细心,大方,比你两年前可优秀多了,你只知道闷在屋子里搞研究,人家莫利都已经泡上妹子了。”妈妈调侃道。 “妈,你就知道拿我们开玩笑!”莉娜撅起了嘴。 莫利大概是端坐在那里的金发小伙子,他见到我礼貌地站了起来,向我打招呼:“艾瑞克?怀特伯爵,下午好!”我还不太习惯伯爵这头衔,赶忙说道:“别这样称呼我,太奇怪了,叫我艾瑞克就好了。”“嗯!”看这小伙子眉清目秀的,能和莉娜在一起也就不奇怪了,毕竟莉娜这样的女孩子我曾一度怀疑嫁不出去,我怕她眼光太高或者性格太直没人喜欢她。像莫利这样看起来就老实的给人感觉很好,估计有很多女孩子会喜欢。 “艾瑞克,你看你妹妹都有心上人了,你比妹妹大,也从学校毕业了,也是时候找个女朋友了。”爸爸严肃地对我说。 “哎老爸,谈这种话题也能绷个脸也是没谁了。像我哥这种整天闷在家里的,肯定找不到女朋友!” “不愧是兄妹,我也曾怀疑你找不到男朋友呢。”我幽幽地说。大家都笑了。 “真是和睦的一家人,好让我羡慕啊。”莫利微笑着说。 “不用羡慕,只要你对莉娜好,我们也会把你当家人的。”我说。 “真的?”大家都点了点头,莫利的眼神瞬间充满了光亮。 “莫利,今天晚上留下来一起吃晚饭吧。”妈妈提议道。 “谢谢您的好意,恐怕我不能呆太久,家父还等着我共进晚餐。”莫利略有些沮丧地说道。 “哎,那真是遗憾……”莫利?奥威尔,奥威尔家族唯一的子嗣,是奥瑟王国重要的贵族之一,奥威尔家族流传下来的炼铁工艺如今被各大炼铁厂使用着,所以奥威尔家族也基本掌握着奥瑟王国的钢铁工业,自然,莫利是要继承家业的。据说普朗克?奥威尔公爵在工作上严肃认真,一丝不苟,看来在生活上也是不懂情趣,太过古板。 “……以后有机会常来啊。”妈妈说。 “嗯!” 送走了莫利,我也该准备一下第二天的考核。 第二天,早上吃完早饭,准备去参加笔试。 “哥,等一下!”我回过头,莉娜跑过来,给我带上了一条项链。 “这个吊坠是用幸运水晶做的,我可是花了一晚上才刻好的。” “以你哥的水平这种考试还是没问题的。”我说,“不过,谢谢。” 莉娜笑了笑就走掉了。 话说幸运水晶也是水晶吧,大概是从学院顺手带回来的。不过仔细一看,刻的五角星倒是蛮细致、生动的,大概是交了男朋友人也变温柔了吧。 上午进行笔试,大都是些无聊的历史、地理什么的,感觉没什么难的。下午,通过笔试的人进行面试。我准备了有关水晶的研究报告。 “水晶能够释放自然的力量这些我们都知道,不过你写的能够释放魔法是怎么一回事?”面试官脸上写满了问号。 “根据史书记载,魔法大部分都是释放自然之力,也就是只要找到合适的方法,水晶也能通过释放自然之力,达到魔法的效果。比如——”我拿起桌子上的一块水晶,用右手紧握,心中想象着河流的画面,顿时,从水晶中流出一股水流。 “喔!”面试官们都惊叹不已。 “不过比起魔法,这种东西都算是小儿科吧。毕竟释放水晶中能量的方法还太少,人们知道的也很少,这只能算是一小步吧。” “不,这已经很棒了,我觉得你应该和更多的懂得其他前沿知识的人交流交流,说不能擦出火花。”单听面试官的这句话,大概面试是通过了。 从面试的房间里出来,感觉很轻松,有点小兴奋。回家的路上会路过奥瑟学院,我准备去奥瑟学院,顺便去告诉妹妹好消息。路过一家饰品店,想着给妹妹带个小饰品回去送给她,或许她也会高兴吧。正在我精心挑选完一串手链,付完钱的时候,街上突然有人喊道:“天上掉石头啦!天上掉石头啦!”我回过头去,发现人们已经慌乱地逃窜起来。我走出店门抬头看,我的天,真的是掉石头了,每块石头直径都有几米,砸在地上直接砸出一个大坑。这时,奥瑟学院的方向上传来爆炸声,我感觉不妙,立刻跑过去。 穿过大街,跑过小巷,转过学院门口经常转过的街角,眼前的一幕让我惊呆了:奥瑟学院只剩下大厅里支撑的几个柱子还立在那,其余的都被夷为平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坐在学院门口的柱子下面,抽泣着。我喘着大气,立刻跑过去,果然是莉娜,她浑身都是血迹。还有一个人躺在他膝上,脸已经血迹彻底染红了,看不清楚是谁,只有那头金发让人印象深刻。 “莫……莫利他……”莉娜抽泣着,我不知改说什么好,从侧面抱住了她。 这时,天一黑,我抬头一看,一切都完了,一块巨石砸了下来。我闭上了眼,想着,一切都结束了,那就让他结束吧,人终有一死。可那一瞬间,莉娜握住了我的手,我感受到了她的温暖,我想要保护她,我们要活下去! 脑内瞬间闪过魔法书上记载的魔法防护罩,想起了那个魔法阵,想象出了防护罩的样子,脑内闪过大量的知识。魔法,让我活下去吧! 等我回过神,天依然是黑的。随着一声巨响,天亮了。那块巨石大概是从我头顶上滚落到了旁边,天上的光也略微发紫,仔细一看,好像有一个透明的紫色罩子笼罩着我们。锁骨上的吊坠闪着微光,微光逐渐熄灭,紫色透明罩也逐渐褪去。 月亮逐渐升起,皎洁的月光洒在地上,嵌在废墟中的水晶闪闪发光,我胸前的吊坠也微微地伴着月光闪烁着。莉娜抚着莫利的金发,默默地流着泪,泪光也在月光下晶莹剔透,我坐在她身旁,静静地望着月光。 第二章 出征 莫利被很好地安葬了,妹妹却几日不出屋。自从参加了莫利的葬礼,妹妹好像丢了魂,每天连饭都吃不了几口,谁劝都没用。学院因为这次事件停课了,就连我的工作也暂停了,虽然接到了通过考核的消息,却怎么也开心不起来,就潜心研究,来忘掉不愉快的事。 这几天,我整日研究魔法防护罩与魔法古籍。经过测试,施放魔法需要想象的魔法阵、想象的魔法效果、水晶能量三部分,而魔法的强度根据期望的强度和注入的能量正相关。魔法古籍的记录虽然有所不同,却大同小异。不过,在古籍记录的高级魔法中,看到了一个叫“陨石”的魔法,对魔法的描述是一种空间魔法,可以通过两个魔法阵连接两端的空间,然后从一端投入石块或用魔法产生石块,另一端就能掉落石块,而魔法的强度就表现在两个魔法阵的距离及大小。 我估摸着这次事件应该是一个掌握魔法的人所为。不过我会的魔法还只有防护罩这一个,主要原因是这本古籍太旧了,而且记录不详细,有魔法阵的就这么一个,所以要是与那个人对抗十有八九我是搞不过他的。 我想去多米尔市的图书馆看看,如果图书馆没有被砸烂的话,可以找一找有关魔法的书籍。 很幸运,图书馆只有一小部分墙体被刮掉了,里边应该没有受损。 “小伙子,发生这么大的事,你还能来图书馆,真是佩服。不过你要是有时间的话,不如帮帮那些不幸的人吧。”图书馆的管理员对我说。 我点了点头,笑了笑,便去找书了。很幸运,在角落里找到了一本关于魔法的书,我急忙翻开看。书中详细写了多种魔法的实现方法,我也跟着试了一下。不过最尴尬的事情发生了。在释放第一个魔法——结冰的时候,水晶吊坠竟然结冰了。回想一下施放的魔法防护罩,也是以吊坠为中心的,大概也就明白了,施放魔法的位置原来在释放能量的位置。 很多魔法都是类似的魔法,比如冰枪术,火球术,应该需要把水晶做一些处理才能施放,即便是记住了魔法阵也没办法立即使用。不过书上还有一些记载,关于不需要魔法阵的基础魔法,其中就包括强化铁器、释放水流等。 通过这本书,我能够施放的魔法变多了,也算是不虚此行。唯一的遗憾是这本书只记载了一些简单的自然魔法,一点高级魔法都没有提到。 “嘿,这不是艾瑞克吗!” “拉奥!怎么是你?”拉奥是我的同班同学,在奥瑟学院时他算是班里比较活泼的。 “哎,还不是入职考试搞的。话说你家人没事吧?那么大的石头砸下来,真可怕。我家还好,只是房子被毁了一部分,这几天正在修房子呢。” “我家人倒是没事,石头只落在院子里,房子也没事,只是——莉娜的男朋友,因此丢了性命。” “真是令人难过。替我向家父家母和莉娜问好。” “嗯。” “哦对了,你听说了吗,玛尔斯在前线失踪了,至今下落不明,不知是不是被阿美尼亚抓走了。不过据说他的头盔掉在战场,也有人说是……死了……” 我脑子里嗡的一下,整个人都傻了。 回到家,我把自己关在屋子里。晚上,我彻夜未眠,心心念念的都是玛尔斯。 第二天,我的心情依旧不能平静,早上很早,就出门了,准备去见奥瑟王。这次我走得很慢,不同以往,街上的景象却格外刺眼——许多房子被石头砸穿了,石头却因为没办法挪走,连住的地方都没有,只能露宿街头。上次去图书馆的路上竟没有发现这件事,可能是那边受损并不严重,不过这次的景象深深地印在脑海里。然而即便是理解了这么多魔法,却也没有能够帮上他们的,真是书到用时方恨少。现在想起图书馆管理员的话,真是有些内疚,不过以我一个书生的力量,挪走这大石头简直就是做梦,还是做我自己能做的事吧。 不知不觉间走到了王宫前。然而奇怪的是,王宫却丝毫没被陨石击中,倒是王宫外围有一大圈的石头,可能是王宫内部有人开启了防护罩吧。不过,奥瑟学院却没有人能够教魔法,奥瑟学院又是王国重要的机关,有人开启了防护罩这个假设就不成立了,除非是国王隐瞒了什么。更神奇的是,一路上,经过多米尔河,多米尔河的河道内却没有巨石。如果有的话,其实早就发洪水了,毕竟石头那么大。王宫被多米尔河三面围着,处在河套中,然而巨石也没有堵住多米尔河,真是奇怪。 门卫进去通告,很快就出来了,把我带进了王宫。 “你叫艾瑞克,是吧?”国王面带微笑。 “是的,国王陛下。” “听说你和玛尔斯关系还不错?” “是的,我就是为他而来的。我希望我能去前线抵御阿美尼亚军。如果有机会的话,我希望能找一下玛尔斯的下落。” “看来你也听说了,”奥瑟王看起来有些无奈,“玛尔斯出征前和我闹了些小矛盾,哎,现在想起来,当时应该提醒他一下的。可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 “是因为,矿工的事?” “看来你知道的蛮多的嘛。阿克列山脉的生存条件很艰苦,那里寸草不生,邻国阿美尼亚和托列姆都因此影响很大。咱们国家有大片的平原,生活条件还算不错,而阿美尼亚大片的沼泽与丘陵,仅有少数几篇高原,生活条件很差,也因此挑起了和我们国家的战争。托列姆大片沙漠占据了整个国土的一半以上,只有沿海地区算得上是平原,基本上只能维持少数人口的生活,所以托列姆一直很和平,因为人少,而且他们连水晶都开采的很少,因为接壤的阿克列山脉在沙漠的背面,一般人很难到达,水晶的运输也成了问题。比起他们,我们国家真的算是不错的了。即便如此,我们也有许多要处理的人,比如战俘,犯罪的人,一些无家可归、愿意以较好的待遇为国家付出的人,我们给予较好的生活条件供他们挖矿。他们成了矿工的主要组成人员,所以你们听到的不过是以讹传讹的谣言罢了,毕竟做国王的也有很多无奈。不过玛尔斯却不这么认为,他还是年轻气盛,有些事不得不妥协啊。” “这样听起来还多少能够接受一点,可玛尔斯他心地善良……” “这些我也很清楚,哎,只怪我平时对他关心不足,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 “还有一件事,我怀疑前不久天上掉石头的事件是懂魔法的人搞的。” “魔法?听说阿美尼亚最近培养出了几名神秘的魔法师,会不会是……” “那大概就是了。” “哎,这件事奥威尔家一直希望我给个说法。正好,你提出了这件事,就交给你调查了。可你真的要上前线吗?” “嗯,在奥瑟学院也练了些护身术,加上我最新研究出的魔法,应该能击溃阿美尼亚军。” “魔法!你搞懂魔法了?之前只听说你能释放一些简单的水流……” 我从口袋里掏出一块水晶,从水晶的一个点汇聚能量,产生热量,形成火球,然后释放,火球打穿了一根柱子。火球术竟然成功了,不枉我彻夜的练习。不过这样火球术或许能够帮助人们解决巨石的问题。 “太好了!”国王惊叹不已,“有了魔法就能和阿美尼亚对抗了!阿美尼亚军一直很棘手,我们的军队一直没有能够正面击溃他们的手段,所以几十年来只能防守。近几年好不容易搞清楚他们对铁器的强化方法,也都是过时了的。现如今,有了你的魔法,这下总算能击退阿美尼亚军了!” “当然我希望可以有更多人能够感受到魔法的恩泽,我想把火球术教给您信任的人,让他们解决之前掉落的石头,先恢复人们的家园。” 国王爽快地都答应了。应我的要求,几个首都护卫队的人向我讨教了火球术的使用方法,他们很快就去城内清理巨石了。我也很快拿到了向国王要求定制的水晶制成的手杖,有了手杖就可以快速地寻找汇聚能量的点,达到快速施法的效果,毕竟在战场上慢一点就是要丢掉性命的。 反复研读两本魔法书,能使用的魔法有:魔法防护罩,火球术,冰枪术,闪电链等。说到底,控制能量流动的方式还是比较简单的,若阿美尼亚真是有强力的魔法师,恐怕我是应付不了的,即便我使用高强度的魔法,也很难打中目标。 如果有机会,我希望能够到全国各地转一转,到各地的图书馆找找有关魔法的书籍,毕竟水晶是奥瑟王国的国民先发现的,可如今阿美尼亚却比我们用得更好,这真是让人难以接受。也许高手在民间。 我没有和妹妹提起玛尔斯的事,虽然她也认识玛尔斯,可她已经经不起任何打击了,这几天总是去奥瑟学院帮帮忙,还向我讨教了各种魔法,我也倾尽所有,把我懂的一切都教给了她。或许在我出征的日子里,她可以帮助更多的人。 父母听说了我要出征的事,也没多说什么,只是提醒我要小心。 临行前的夜晚,我去酒馆独饮。 “小伙子,听说你要出征啊。”又是这个酒馆老板。 “您的消息还真灵通啊。” “全城的人谁不知道艾瑞克的大名呢,没有你的魔法现在可是要有许多人不好过呢。毕竟那次事件中受伤的人也不少,要是没有个住处,这日子恐怕是难过了。就像我这酒馆,门口堵个大石头怎么也进不来。如今炸了石头,把坑填平了,还不是能照常营业了。我敬你一杯。” 这一夜,过得有些喧闹。不仅是因为许多人都围过来称赞我,敬我酒,酒馆里的人变多了许多,看来有不少人要借酒消愁度过一段这段日子了。或许,有的人很快会被拉去做矿工了。 第二天,我带着一支首都护卫队的精兵出发了,同行的人也有一些魔法师。虽然一共只有十几人,但对于战局的影响应该是巨大的。这次出征我们都没有穿着厚重的铠甲,只有几个步兵穿了简单的铁铠,所有人都骑轻快的马迅速赶往前线。 前线位于奥瑟王国南方,新泽尔高原上。原本的国界是沿着阿克列山脉划的,但是由于新泽尔高原贯穿阿克列山脉,山脉刚好在高原上断了一截,所以人们又称这段高原为新泽尔通道。 想要到达新泽尔高原,只要从多米尔市出发一直往南穿过平原,再走一段山路。我们沿着最短的路线,快马加鞭,两天就到了新泽尔高原。上了高原,大部分人都感到不适应,呼吸有些困难。毕竟都生在平原长在平原,都不太适应高原的环境,所以我们只得在新泽尔市休息了一天。新泽尔市算是高原上最大的都市,由于环境不适宜种植,这里的畜牧业算是比较发达,伙食也能比赶路时好很多。 到了这里,我第一件想做的事果然还是去图书馆找有关魔法的书籍。 这里的图书馆比起多米尔市的图书馆要新很多,书也很新,毕竟多米尔市是首都,建立得比较早吧,图书馆自然也建得早。那么想要在这里找到古书,真是有点困难。不过出人意料的是,这里居然有个古书区,真是得来全不费工夫。 魔法书是有的,不过写的内容和之前看到的大同小异,这着实有些尴尬。书架上有一本旧的不成样子的书倒是有些不同,因为它是用胶粘的书,而其他书都是用线装订的书。我取下这本书,发现胶居然没有干,书页也没有严重的发黄,但是书皮已经快要烂掉了,是那种放置时间很久的样子。 “水晶能量和自然能量的关系是非常紧密的。水晶不仅可以释放如火、冰、电等自然能量,也可以用于强化生命能量。这本书的书页就是用注入水晶能力的木材制作的纸,常年可以保持生命活性……” “利用水晶的能量可以激活生物活性,也可以使其变异,而变异的方法如同施放魔法一般,朝着人希望的方向变化,但变化的程度依旧与魔法强度正相关……” “水晶还可以用来治愈伤口……” 虽然没有详细的实现方法,但大量的理论足以吸引我读完整本书。这本叫做《古代医学》的书真是够隐蔽的,明明讲的内容完全是有关水晶的事,却称为“古代”,明明古代没有水晶,不知道是作者有意乱起的名字,还是真的有我不知道的事情。 通宵搞懂了这本书,第二天准备上战场。 骑马又赶了一段路,从新泽尔市赶到边关新泽尔通道。还没有到新泽尔通道,就已经能够看到我军的大批军队安营扎寨的地方。 “您是艾瑞克伯爵吧,真年轻啊。我就是阿姆斯特朗将军。”将军很快安排好了住所,然后给我们简单介绍了一下战况。 “新泽尔通道是阿美尼亚军入侵我国的唯一通道,军队想要翻过阿克列山脉几乎是不可能的,所以只要守住这里,阿美尼亚就不能大肆侵略我国。不过由于通道比较宽,对方大部队进攻时我们还是有些吃不消的。现在他们的新技术可以使剑砍断我们的铁铠,所以近几日我们都是闭关不出的。” “大概什么时候阿美尼亚军有的这种新技术呢?” “就是玛尔斯王子刚到的那天,对方大举进攻,玛尔斯立刻就带军队迎战了。结果因此大部队受挫,伤员增加了很多,玛尔斯王子也失踪了。不过据回来的士兵说,玛尔斯是在和对方将军过招时,一瞬间消失的。虽然能找到他的头盔,不过应该不是被俘虏了。” “那应该是空间魔法了。之前多米尔市也受到空间魔法的袭击,我们就怀疑是阿美尼亚军中有会空间魔法的魔法师。” “魔法?阿美尼亚军已经掌握魔法了?” “其实我们也会。”我向他简单介绍并展示了魔法,阿姆斯特朗将军十分激动:“太棒了,要是有这份力量,我们肯定能够击退阿美尼亚军!” “不过他们掌握的魔法是更高级的空间魔法,不知道他们运用魔法的水平如何。如今我们的魔法已经可以投入战争使用了,只要一根镶嵌水晶的手杖即可。” “从近期的战况来看,他们应该还没有完全掌握,因为他们的进攻虽然有时很犀利,用了一些不知道的打法,打得我们措手不及,但大多数时候都是能够抵挡得住的常规进攻。” 看来阿美尼亚的魔法师掌握的并不是类似火球术这种稳健的魔法,可能是些很高级,但是不容易控制的魔法,那么只要抓住机会,还是能够击退阿美尼亚军的。 出了营帐,我从远处望了一下新泽尔通道。虽然说是通道,但这片地却也是坑坑洼洼,还有许多凸出来的尖石和很高的石柱。而且由于夹在两山之间,风很大,类似弓箭的远程武器就不那么有效了,这应该也是军队大部分都是步兵、骑兵的理由吧。 晚上,我读着那么《古代医学》,思考着如何用水晶治疗士兵的伤口。这时,突然听到营外士兵喊道:“阿美尼亚军偷袭军营啦!阿美尼亚军偷袭军营啦!呃啊……” 第三章 生命的意义 不知道阿美尼亚军是如何通过大门的,他们的人马竟然能到达这里。 “守城的士兵没有发出信号,就说明大门没有被攻破,或者士兵都被暗杀了。不过无论如何阿美尼亚军都是在门的这一侧才能做到的,毕竟城门是很高的,真是奇怪了。”旁边的战友说道。 “如果他们用了空间魔法,那就不奇怪了。”我立刻换好衣服,拿起手杖,出门迎战。 可能是前几天都没有好好休息的缘故,我已经有些站不稳了,可我强迫自己动起来,一旦站住了很有可能就被敌人杀了。 出了营帐,外面已经乱作一团,加上月黑风高,很难看清楚敌人都在哪。而且这里是我军的营地,施放魔法只会起反作用。我开启了防护罩,仔细寻找敌军主将与阿姆斯特朗将军。 在漆黑的夜晚,我能清晰地看到有人施放了魔法,因为魔法阵的光芒十分耀眼,我立刻捡起地上的一把剑护身,向光亮的方向跑去。 在火光中,勉强能够看到人群中有一个敌军服饰与其他人不同。我硬撑着,向他放了一个火球。他看到了我,迎着火球伸出左手,只见他左手突然闪着光,出现一个几米长的巨大魔法阵,火球进了魔法阵,就消失了。 “这就是你们的空间魔法吧!”我喊道。 “奥瑟王国居然也有魔法师了,看来得除掉你。” “那你就来试试。” 他挥着手中的大剑,迅速向我冲过来,我用刚刚捡到的剑挡了一下。 “身手还不错嘛小伙子,可惜你挡不住这一招。”说着,他伸出左手,施放魔法。 我想要退一步躲开魔法,可是连日的熬夜确实给身体带来了巨大的负担,我没能躲开。一瞬间,我被送到了另外一个地方。这里四面环山,眼前只有几户人家。我朝着光亮走了几步,由于刚才紧张的神经一下放松了,不知不觉间昏倒了。 醒来时,已经躺着了床上。 “你终于醒了。你是怎么到这里的发?按理说应该没有路通向这里啊,路很久以前就都被堵死了。”一个年轻的长发女子坐了过来,微笑着对我说。看着她纯真的眼眸,不免让我想起小时候的莉娜。她温婉的脸庞和纤细的双手,我不免有些心动了。我缓缓抓住她的手,她的脸颊微微泛红。她愣了一下,便立刻把手收了回去。“你已经睡了一天一夜了,我去给你弄些吃的……”她好像有些害羞,立刻走掉了。 话说这地方四面环山,这里的人是怎么活下来的? 不一会,她拿来了些干粮和果子。“这个季节也只有这些东西可以招待你了,将就一下吧。” “刚才我有些失礼了,不好意思。” “没事没事。你能醒过来就好。” “话说这里四面环山,你们是怎么生活的?” “别看这里地方小,我们可有塔亚婆婆。婆婆用一种神奇的水晶打了一口水井,我们就养了些牲畜,开垦了些农田,这里的人还算过得安逸。” “塔亚……塔亚?米歇尔?”我隐约地想起了《古代医学》的作者是叫做塔亚?米歇尔的人。 “你知道塔亚婆婆?” “是啊,我身上带的那本书就是她写的。我想见她一面。” “好好,不过你先吃些东西。发现你的时候你身上只有一本书,一根手杖和一把断了的剑,想必你之前在打仗吧。先吃点东西补充体力。” “诶,你不知道阿美尼亚吗?” “阿美尼亚?是什么?” 大概也是,既然没有到这里的路,应该也不会有人带给他们外面的消息吧。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妮娜。你呢?” “我叫艾瑞克。” 吃过东西,我穿了衣服,就和妮娜去找塔亚婆婆了。 咚咚咚—— “塔亚婆婆,有客人来了。” “客人?”吱——门开了,一个和蔼的中年妇女走了出来。“你是?”她看了看我的衣着,问道,“你是奥瑟国的伯爵?来找我做什么?”她显得有些吃惊。 “塔亚婆婆,昨天早晨发现他倒在我家门口,我就把他背进我家休息了。“ “您就是塔亚?米歇尔吧,我读了您的《古代医学》,有些问题想请教您。” “那进来谈吧。” 她家的房子和妮娜家的很像,都很朴素,让人感到很安心。 我向她讲了之前发生的事。 “原来外面发生了这么多事啊。”妮娜有些惊讶。 “哎,阿美尼亚还是老样子没有变啊,奥瑟王也是。不过像你这样年轻有为的人真是不多见啊,就连我们那个时代都没有人发现可以用水晶施放出这样的魔法。” “您过奖了。” “不过,如果你是在为这个国家而钻研魔法的话,我劝你还是转变一下观念。” “我只是喜欢研究,喜欢新鲜的东西罢了。如果魔法真的能造福人类的话那自然是再好不过了。” “可是却有很多人在打魔法的主意。比如,奥瑟王。” “奥瑟王?” “他表面上看是一个不错的国王,可实际上他是个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人。当初他的父亲在位时,他用尽了计策,让他的父亲退位,自己做了国王。虽然在他的治理下奥瑟王国的状况确实比原来要好,不过那也是不知道牺牲了多少人换来的。我也是后来才听说的,所以也吃了亏。” “怪不得……”我心里想着玛尔斯的事,我曾经也有些怀疑奥瑟王是否对我说了真话,我却不知不觉间信任了他。可能如今我无法认可他的做法。 “虽然阿美尼亚很早就想攻打我们,但那时是因为上一任国王太过昏庸,不肯帮助阿美尼亚,可是奥瑟王加冕后,依然不帮助阿美尼亚,认为早晚有一天能够拖垮阿美尼亚。毕竟阿美尼亚环境有些恶劣,资源不足,不过因此,阿美尼亚的士兵也都训练有素,尤其阿美尼亚盛产刺客,若不是新泽尔通道不适合刺客行动,我们的军队应该早就被打败了。” “不过阿美尼亚最近掌握了空间魔法,他们的刺客很容易就偷袭了军营,我也被空间魔法送到这里。话说我之前有没有人想我一样突然出现?” “这几十年来你还是第一个。” “嗯……那大概就说明他们的空间魔法还很不稳定。我们还有机会。” “可是,看样子,你不会空间魔法吧,你怎么从这里出去?” 我怔住了。好像没有很好的办法。可能的办法是造一堵冰墙,把自己顶上去,可周围的山好像非常高,就算冰墙高过山,也要再造冰下山,很难说我能坚持得住。这个唯一的办法算是泡汤了。 “好吧,出不出去都不重要,我还是想知道有关水晶与生命能量的关系。” “嗯。在我年轻的时候,我和同事们发现了水晶可以影响生命的表现形式,比如治愈伤口什么的。不过当时水晶的量很小,而且这种技术仅我们几个人懂,所以这个发现在当时影响很小。不过奥瑟王觉得不错,就为我们在新泽尔通道旁边一个隐蔽的山村设立了研究所,就是这里,想要到这里只有从新泽尔通道方向到这里的一条小路。奥瑟王希望我们得到的研究可以立刻支援前线。可我们都没有想到,实际是因为奥瑟王并不觉得我们的研究很有用,只能用于治愈小伤口,所以把我们放在了很远的地方做研究。或许也是因为我们当时构造魔法的方法太简单了,治愈效果很微弱,不过毕竟是研究的开端。后来我们发现水晶可以在地龙是蛋的时候改变它们的表现形式。这也算是一个比较幸运的发现。当时有一只前线的地龙跑来了我们的研究所,我们就收留了它,后来它孵蛋了,其中有一个蛋碰到了水晶,结果那个地龙出生后与其他地龙完全不同,那只地龙有翅膀,所以我们继续做了研究。我们用多个蛋以不同的方式注入水晶的自然能量,孵出来的地龙不仅有的有翅膀,还有的可以喷火,可以在水中生存。这些小家伙都和人十分亲近,妮娜小的时候和他们关系很好呢。” “嗯,他们很可爱呢。”妮娜笑着说道,眼中却略微泛着泪光。 “这些小家伙成长得也飞快,没有几个月就长得和人一样大了。可后来,有一天,有一群人出现在这里,我们和他们做了抗争,却被他们杀掉了很多同伴,妮娜的父母也因此丢了性命。就在这时,研究所里的能喷火的龙冲了出来,把他们都烧死了,可龙也因此暴走了,烧掉了研究所和所有的房子,最后还将路两侧的山炸掉了,石头落下来封住了路,从此这个村子就与世隔绝了。而那些研究所里的龙也都飞走了。” “怪不得近几十年才出现了火龙……不过,那群突然出现的人,我怀疑是阿美尼亚军,因为他们掌握着空间魔法,说不定是某次实验中魔法不稳定,将人传送到了这里。不过也没有确凿的证据能够断定。” “这些都不重要了。那次事件之后,还懂得这些知识的人只剩我一个了。后来我发现了治愈魔法的道理和使地龙变异的方式有些相似,只要掌握了人的能量结构,也就能够让伤口按人的想象去修复。不过值得一提的是,其他的动物不像地龙一样利用水晶的能量就能让其变异,或许地龙是一种神奇的生物。” “果然您说的知识比书中写到的内容要丰富。” “嗯,那本书是我路过新泽尔市的时候留下的,当时是希望能有人能站在我们的研究之上发现更多,大概和你现在的想法有些类似吧。可如今,这些成果却不能造福更多人,只能供我们用了。” 知道了这些,我觉得神清气爽,一个心结算是解开了。或许世事真的与我无关了,被关在这里,一切不再去想了,在这里做一做研究,过完后半生吧。 “艾瑞克,你打算今后怎么办?” “哎,没办法了,和您一样,在这里永远待下去吧。” “可这里也没有旅店之类的地方。那次事件后,人们都重新建了房屋,但都是按人数建的,所以没有多余的屋子……” “没关系,我一个人住也蛮冷清的,他就住在我家里吧,毕竟是我捡的人。”妮娜抹了抹眼中的泪水,笑着说。不过……这对我来说真是不太合适了……住在一个女生的家里,虽然我和莉娜也在一个屋檐下,可……可……可我也没什么好办法,露宿街头她们大概也是不同意的,我还是将就一下,睡地上好了,毕竟妮娜之前照顾我,这两天大概也没睡好。 “那他就交给你了,妮娜。看他这样子,大概也没办法好好照顾自己。这里毕竟是深山老林,与他之前的贵族家庭完全没法比。” “嗯,包在我身上~” 突然在她们身上看到了妈妈和莉娜的影子,想着可能还在悲伤的莉娜,我却毫无办法。 告别了塔亚婆婆,我和妮娜回了她家。 “你一个人生活了很多年吗?”我不禁有些好奇,顺便转移话题,躲开我不想去想的尴尬事。 “是啊,自从我父母离开人世,我就一个人生活了。原本塔亚婆婆想要让我和她一起住的,可那时我很想自己静一静,就拒绝了。” “那你真是了不起啊。我有一个和你差不多大的妹妹,她的心思也很细腻,虽然平时看起来大大咧咧的。我觉得你很像她,表面上看起来很平静,内心却很澎湃。” “是吗,还是第一次有人这样评价我。村里的人都说我很坚强,可我觉得过去了也就过去了,人还是要好好活着,不是吗?” 这句话如锥子般一瞬间扎入我的心,我又想起了那天晚上,我和妹妹坐在奥瑟学院的柱子下坐了几个小时。为了让我们活着,我也找到了强大的力量,希望这份力量能够让更多人得到幸福。 我没再和妮娜说话,或许我也需要好好平复一下心情。 吃过晚饭,她便睡下了,我也没什么事好做,也躺下了。我躺在地上,透过窗户望着皎洁的月光,心情不免有些伤感。这时,我依稀能够听到妮娜的抽泣声,虽然她蒙着被子,却还是被我发现了。或许和塔亚婆婆的谈话让她回忆起了伤心事,我心中有些过意不去。拎起脖子上的吊坠,想到了那天晚上,还是同样的月光,还是同样的抽泣声,我越来越觉得妮娜像我的妹妹。可妮娜失去父母后,变得无依无靠,可以想象,有无数个夜晚,她都是这样度过的。 我起身朝她走过去,抱住了她。她探出了头,依旧抽泣着。我轻声说:“阿美尼亚也袭击了多米尔市,我的妹妹因此失去了她最喜欢的人,也是这样的夜晚,她像你一样哭着。对我来讲,你和她好像,也像是我的妹妹。如果真的难过就哭出来,会好过些。”她一下子失声痛哭起来。 或许我应该用我最擅长的魔法给妮娜带来幸福,带来安全感。若魔法不能给身边的人带来幸福,又何谈其他人呢?或许我应该思考一下接下来的生活。 当然我依旧期盼着魔法能够让更多人得到幸福,这或许是我生命的意义。不仅仅是身边的人,我想有更多的人因为奥瑟王国和阿美尼亚无休止的战争,而痛苦着。也许玛尔斯所期待的正是我所期待的。没有痛过真的无法体会和平的珍贵,我也不得不更加努力。可事到如今,我也无力回天,自己先被困在这深山老林里,即使是过着桃花源般的生活,心中却永远抹不去自己的希冀,不放弃才是正确的吧。魔法对我而已已经成了最强大的力量,如果我能像阿美尼亚的魔法师一样,想出空间魔法的实现方法,也就能改变这一切了。 第四章 希冀 第二天,妮娜很早就起床了。我揉了揉惺忪的睡眼,意识还没有清醒,就换了衣服跟上去了。 “啊,你也起床啦。”妮娜看起来很高兴。 “嗯。”我还完全没睡醒。 “今天我要去做农活了,不能在家待着了。我给你准备了早饭,放在桌上了。”她盘起了她的长发。不过看起来还蛮好吃的,比起昨天的干粮要好一些。 “我帮你做吧。”我随便吃了几口,就把手杖插在腰间,随她一起去了。 “今天要把种麦子的地都耕完。”一眼望去,这片地还真不算小,对于我这种经常坐在屋子里搞研究的人来说,耕完地八成会累死我。 她拿来两把锄头,递给我一把,自己就开始耕了。我照着她的样子,也做了起来。一开始还好,不过做了一会就有些受不了了,可能是身体还没有恢复好。 “啊!”我回头一看,她的锄头断了,她用手捂着脚,大概是砸到脚了。 “这个锄头很多年没有人用过了,没想到竟然会断掉。”她看起来有些痛苦。 “我来帮你看看。”我扶她坐到地上,把她的鞋子脱掉。没想到她的脚竟也如此的纤细,根本不像是常年做农活的人的脚,也许是地理因素吧。脚上有些淤青,我想着试一试塔亚婆婆的治愈魔法。 我掏出手杖,想着塔亚婆婆的理论,想象着曾经施放魔法的感觉,用手杖轻点她的脚,很快淤青就褪去了。 “喔!” “女孩子不适合干这种活,”我站了起来,“地都交给我把,你就坐在这里好好休息。” “可看你瘦弱的样子,会不会耕得很慢。” 哎,她戳中了我的痛处。“可你不也很瘦弱……”我勉强地说道。 “我每天都在喝村里的井水啊。井水曾经被塔亚婆婆施过魔法,能够使人很快恢复健康。”没想到水晶能影响水质,让水起到治愈的效果。 我仿佛顿悟,扔掉了锄头。魔法的本质是能量流,只要掌握了能量流动的形式,就能施放这类的魔法。如果让自然能量沿着直线流过大地,让地面自己炸开,也就能起到耕地的效果。想象着能量流的样子,用手杖轻点地面,在地面注入能量,然后按照我的意志,向前不断释放能量并流动。地瞬间耕好了,果然如我所料。 “哇!这么神奇!” “是啊,就是这么神奇。”我也松了口气。 按照同样的方法,整片地很快就耕完了。 “现在还很早,要不然你把播种的活做了吧。” 我沿着她指的路,找到了一大袋麦子的种子。 “原本这里人数是固定,所以多出来你一个其实还是很麻烦的,因为没办法解决粮食问题……” 我想了想有关麦子的事,其实和变异地龙的道理差不多,把麦子也按照同样的方式去改造,让麦子长得更快,收成更多就好了。我向麦子施了魔法,不过麦子好像没什么变化,但愿它能变异吧。 然后是播种,和耕地类似地,只要将自然能量换成空气流就能完成播种了。当然在地面下注入水流,也就同样起到了浇水的作用。 “魔法真神奇啊,能不能教我魔法?” “好啊,不过你要先找塔亚婆婆做一个手杖。” 虽然每天仍要为家畜喂食,打扫畜舍,不过因为种地的速度很快,每天有很多时间都能用来教魔法与研究魔法。虽然妮娜完全不懂魔法,不过学起来倒也不慢,比首都护卫队里的很多人都要好。 塔亚婆婆每天都能见到,与她探讨魔法倒是真的受益匪浅,她提出了很多新的观点,比如人也是一个能量体,在治愈过程中可以通过在人体中注入自然能量,让能量随着人本身的能量流动方式去流动,达到治愈的效果。不过这个魔法的前提是人也是能量体。这倒是蛮新鲜的观点。如果把人也视为能量体的话,那不借助水晶的能量岂不是一样能够使用魔法?我集中注意力,像施放魔法一样控制体内的能量流动,将能量汇聚于手心,希望能够产生一小块冰。尝试了很长时间,手里只有一块冰渣。虽然算是成功了,不过体内能量的流动是乱七八糟的,很难控制。 “你在做什么?” “我在尝试把自己当作水晶施放魔法。” “怎么做?我也试试。” 很快教会了妮娜,妮娜很快就做了尝试。不过出人意料的是,她竟然能很轻松地结出一大块冰。难道是因为她喝受水晶影响的井水时间长吗?带着疑惑,我去请教塔亚婆婆。 然而塔亚婆婆也能很轻松地使用魔法。“可你们使用的魔法大部分的能量来源应该都是井水中的水晶能量吧,用多几次就不行了。这就奇怪了,明明根据理论,人是可以凭自己的能量使用魔法的……” “我曾经看过一本古书,书上说,世界上原本是有魔法的。不过后来因为一个魔法师想要用魔法毁灭世界,其他魔法师就想了个办法,在世界的中央设了一个魔法阵,把所有人的魔法都封印了,于是那个魔法师也就没能力毁灭世界了。不过这本书好像是几百年前的人写的,还是用古文写的,很难肯定就是本史书,也有可能是本神话故事。” “只有这么解释的话才能勉强解释得通。宁可信其有。不过要是真的,已经过了几百年了,那个人应该也死了,现如今奥瑟和阿美尼亚已经打了几十年了,也该靠这股力量让世界和平了。” “当然如果这是真的。不过书上还记载了在这片大陆上有三个神庙,或许神庙里会有记载。可我都没有听说过有关神庙的事,这就更没法证明这本书的真实性了。” “乐观地讲,如果真的能解除限制,即便只靠我一个人,也要拼尽全力让世界变和平。或许有了这股力量就能改变世界了。” “但愿吧。” “不提这个话题了,最近我发现控制能量流动的形式可以施放一些更神奇的魔法,比如——”我用手杖点了下地面,从地上逐渐形成了一把铁剑。“提取地面里的铁,通过能量流让它们汇聚,就能让其以另一种形式表现。”我拿起这把剑,在剑柄上预留的凹槽里放入一块水晶,想象着两种魔法。“同时利用强化铁器与火球术的基本原理,可以让剑释放出火焰,而又不烫手。”剑燃烧着红色的火光,轻轻划过地面,地面就留下了一个划痕,划痕还在灼烧着。 “真亏你想得出来。不过照这样看来,很多魔法都可以相互结合。只要适当结合,就可以创造出更多的魔法。” “是的,我也希望塔亚婆婆和妮娜能够一起想一想,有没有更好的组合。” “嗯!” 转眼间,一个月过去了。仅仅一个月,种下的麦子就收获了,而且个个颗粒饱满。看来食物的问题是解决了。 相比之下,魔法的研究却很难推进。大概是资源很少的缘故,能用于实验的东西不多,不过对于武器附魔的研究倒是越走越远。在剑上附火已经是小儿科了,在短剑上附一层冰,使剑十分地锋利,或者在拼剑的时候让剑释放闪电链,能够极大提升闪电链的命中率。 当然这些在现在看来都是没什么用的魔法。唯一看起来有些用的就是类似于在井水里放水晶,在空气中掺入治愈效果的魔法,倒是可以让人身心舒畅。另外,利用空气流让小块水晶悬浮在空气中,移动到指定位置,在指定位置施放魔法也成为了可能,但是相对地,不仅需要施法者强大的注意力,还需要大量的体力,毕竟在远处释放水晶能量是很困难的。 半年过去了。这天,我和塔亚婆婆在测试治愈魔法修复植物损伤的实现方法,依旧是大量测试换来很少的实验结果。 “对了,一直想问您一个问题,就是您的书为什么叫‘古代医学’呢?”我还是有些好奇,之前一直在考虑有关魔法的事,竟忘了这件事。 “治愈魔法是我从一本古代医学的书上发现类似方法,通过用水晶测试成功实现的,还是为了提醒人们看一看古书,那里边说不定有想要的。” “古代医学?很早以前就有了这种研究?那为什么现在的军队不用这种方法治疗伤员呢,奥瑟国就连医生都少得可怜。” “大概是因为奥瑟王国向来都是重视武力的,几百年来都是这样,大概像那本书的作者那样的人很难将这种别人看来有的没的的东西普及世人。毕竟那时候要找到蕴含巨大能量的能量体是很难的,还好我父亲发现了水晶,才能让这个伟大的发现重见天日。” “您的父亲?哦天啊。” “是啊。我父亲是个铁匠,是个爱自由的人。原来他曾为奥瑟王国炼铁产业的重要人物,不过因为那一代发生了很多事情,我父亲也没有跟我说,只说他把国家重要的炼铁任务交给了奥威尔家,还说卡伊?奥威尔是个靠谱的人。” “卡伊……是普朗克的父亲吧。可谁会想到他们的后人,莫利?奥威尔被阿美尼亚的魔法带走了性命……” “外面真是发生了很多事啊。不过既然是奥威尔家族的人,他们总会有办法的,我相信我的父亲。当然父亲他老人家不太喜欢权利的斗争,带着我们归隐了阿克列山脚下的一个山村。我有个弟弟,他倒是蛮喜欢铁制武器的,从小到大都在耍着父亲锻造的剑。当然我也跟父亲学了些手艺,打些日常用品,卖给村民营生。有一天,他去山上采铁矿石,不过这次带回来一块水晶。他本想拿来给我做个饰品,可是他拿着水晶打铁的时候,铁瞬间变成了他想要的模样。父亲后来做了些研究,他发现了水晶对铁的强化能力。后来他把这种方法告诉了卡伊先生,卡伊先生制成的第一批防具和武器让前线大获全胜,这才使水晶的神奇让全世界人都知道了。” “可为什么阿美尼亚如今比我们用水晶要用得更好呢?我们应该是先发现的水晶啊。” “这就是上一代奥瑟王的问题了。奥瑟王以为靠着这点发现就能天下无敌了,可谁知阿美尼亚人都十分勤勉务实,阿美尼亚王设立了研究所研究水晶,很快我军的作战能力就落后了。” “不过阿美尼亚人研究得好快啊,他们是怎么做到抵御入侵的同时开采水晶,研究水晶的?” “阿美尼亚当时派他们的公主联姻如今的奥瑟王,上一代的奥瑟王老糊涂了,竟同意了联姻还因此退兵了。过了几年,阿美尼亚带着最新的研究成果打了回来,那时整个新泽尔高原都快要沦陷了,国王立即招兵,让如今的奥瑟王带兵出征。那次出征,全国大规模募兵,我最爱的人和我的弟弟都被招去了。可我最爱的人在那次战役中丧生了,只有我的弟弟回来了。奥瑟王在那次战役中也算是立了功,也开始规划着他的阴谋。而我弟弟在那次战争中立了大功,被封为侯爵。”她看起来很平静。“那次战役之后,我很痛苦,可是悲伤也没有用了。我不希望再发生这样的事让更多家庭也陷入悲伤的泥潭了,就开始专心钻研医术。后来,我弟弟有了儿子,我的研究也有了成果,总算过了几天好日子。” “所以才有了现在的治愈魔法……看来您的经历也是蛮曲折的。”不过我不曾听说当今的奥瑟王有多个妻子……难道说……玛尔斯是阿美尼亚人的后人? “哎,这都不算什么。研究所建立之后,有一次我回家看望父亲和弟弟一家,可刚进家门,就看到父亲和弟媳倒在血泊中,弟弟正和一帮刺客殊死搏斗。弟弟把孩子扔给了我,让我赶紧跑,我怕刺客追上我,慌忙之中,大概是口袋里的水晶起了作用,使用了魔法,让我跑得飞快。但是体力很快就没有了。我就这样倒在了怀特一家的门口。还好怀特一家和我们是世交,我和他们也是好朋友,他们收留了我。因为我回研究所要经过战区,所以很难带着孩子一起去,就把孩子交给了梅尔夫?怀特,我就……” “等一下……梅尔夫?怀特?妻子是玛丽亚?怀特?” “嗯。嗯?” “那……那个孩子是男孩还是女孩?” “男孩……啊……难道是……是你?”她眼里含着泪光。“那时候怀特家已经有个女儿了,我……” “我懂的,如今我已经长大了。” “嗯,是啊,已经过去这么久了。我已经把这个村里的人当作亲人了,也再没想过你们。没想到竟还能见到你……” “来日方长,以后大概也就永远都在一起了。不过我还是习惯叫您塔亚婆婆,就别改了。” “嗯。不过你也这么大了,别光整天想着魔法的事。妮娜是个好孩子,我看着她长大的,自从她的父母离开人世,她给人的感觉是十分坚毅的。不过,自从你来了之后,她竟也变得温柔体贴,前两天你穿破的衣服还不是她缝的。她看起来是蛮依靠你的,毕竟她也很久没有依靠过谁了。” 没想到竟从刚才温馨的气氛转到这个我不想谈的话题。“可我确实还没有什么想法……毕竟我一直把她当妹妹看的……”我竟莫名的有些害羞。 “你真是木头脑袋。我是看着她长大的,还不懂妮娜的小心思嘛。你也应该做些什么了,别光让她对你好。” “嗯……我试试……” 曾经我也想过,地找份适合的工作,娶个妻子,生两个孩子,等孩子长大了,能够有担当了,我就隐退,这样简单地过完一生。可是如今阿美尼亚无休止地和奥瑟挑起战争,百姓处于水深火热之中,而我,又掌握着先进的魔法,我得有所担当,至少让世界知道还有这么神奇的魔法可以让人们的生活变得更美好。挚友玛尔斯也曾为和平烦恼过,如今我有了这样的魔法,也该轮到我烦恼了。 第一次见到妮娜的时候,我觉得她很亲切,很像莉娜。可能我不得不去面对这样的事了,她不像我一样,不仅有和自己作伴二十多年的养父母、妹妹,如今还找到了生父的姐姐,妮娜她很早就失去了父母,这么多年无依无靠,如今她愿意依靠我,我也该做出些回应了,毕竟现在看来我是离不开这山村的。 到了晚饭时间,塔亚婆婆竟然来蹭饭了。 “妮娜,艾瑞克有话对你说。”塔亚婆婆看起来和蔼地说。 “嗯……啊?”我吃了一惊,轻轻塔亚婆婆踢了我一脚。“哦,嗯……那个……” “哎,你一个大男人怎么这么磨叽”塔亚婆婆又催我了,“快点说啊。” “嗯……妮娜,我是个好人吧……”她点了点头。“如果……你觉得我是个靠谱的人,就……就尽管依靠我吧,我也能做很多事的。”她愣住了。我心跳加速,应该是因为没有过这样的经历,感觉说出的话都是苍白的,好想用魔法造个地缝钻进去。 “嗯!”她冲我笑了,我顿时送了口气,塔亚婆婆也不再说什么了。我们就这样一起吃了晚饭。 吃完晚饭,我走出屋子,透一透气。刚才真的是太紧张了,即使是现在脚还有些发软。突然,在黑暗中出现了似曾相识的魔法阵,从魔法阵中出来两个奥瑟的士兵,慌张地逃窜着。不一会,又出现了一个相同的魔法阵,从魔法阵中冲出来一个熟悉的背影,在黑暗中迅速斩杀了逃窜的奥瑟士兵。那个人走向前,面容逐渐出现在水晶灯灯光下。 玛尔斯! 第五章 黎明前夕 奥瑟士兵的铠甲是很厚重的,即便是魔法强化过的剑也很难刺穿,玛尔斯大概是又变强了吧。 “艾瑞克,原来你叛变之后就躲在这里了!既然你也变得如此没有人性,还是让我这个曾经的朋友来终结你的生命好了!”玛尔斯挥剑冲了过来。 这好像和想象中的老友再会的场面不太一样啊……我往地上撒了几块碎水晶,用魔法在地面上生成一把铁剑,立即挡住了玛尔斯的斩击。 “叛变之后你也变强了啊,看来是收了阿美尼亚的钱财,然后又在搞你那些害人的研究啊。”玛尔斯的剑压得更紧了。 “什么叛变?什么钱财?我也是在和阿美尼亚军的战斗中搞到这里的。这里连通向外面的路都没有,我都在这里待半年了,外面发生了什么我都不知道。真不明白你在胡说些什么。”我一咬牙,用力把他的剑挑开了。他往后退了几步。 “难道不是你和阿美尼亚里应外合,打破新泽尔通道的防线的吗?难道不是你带领阿美尼亚军攻陷的新泽尔高原吗?难道不是你使用魔法袭击多米尔市吗?事到如今你竟然还狡辩!” “你听谁说的?自从你失踪之后,我好不容易研究出了新的魔法,带了一队人支援前线,结果我们被阿美尼亚军用空间魔法偷袭了,我也被阿美尼亚的魔法师用空间魔法送到了这里,我在这待了整整半年。还有,那天天上掉石头,我差点也丢了性命,甚至我妹妹最喜欢的人都被石头砸死了。我怎么会让莉娜伤心呢?” “那为什么阿美尼亚所有的士兵都会火球术了呢?他们还说这是奥瑟的艾瑞克最先使用的。” 这真是令人意想不到,我无言以对。“或许……是我教过火球术的人中有阿美尼亚的间谍吧……我教了那么多首都护卫队的人,谁知道其中有没有奸细。” “可是阿美尼亚的大街小巷都传着艾瑞克伯爵的火球术,为阿美尼亚杀死大量奥瑟的士兵……” “你胡说!”身后突然传来妮娜的声音。 “别过来!这里危险!” “虽然艾瑞克他只知道研究魔法,整天离不开水晶,”妮娜跑过来搀住我的胳膊,略带着哭腔说,“可是他很温柔,也很靠得住,才不会做那种事!” 玛尔斯愣住了。过了一会,他挠了挠后脑勺,说道:“我也想相信艾瑞克……可是全世界的人都在说他不好。阿美尼亚人说他为阿美尼亚做了巨大贡献,而奥瑟的士兵又说他带了一队人马去投奔阿美尼亚,还帮着他们打下新泽尔高原。我真是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诶,阿美尼亚已经打下新泽尔高原了?”我不禁有些惊讶。 “是啊,奥瑟军已经退到高原下面了。阿美尼亚全军都会火球术,估计很快奥瑟就会沦陷了。可是可恶的老爸居然还让士兵去送死。”玛尔斯咬牙切齿,我也能感受到他的焦急。 “可是你刚才怎么斩了两个奥瑟的士兵?” “哎,说来话长了,我刚才装作刺客正在夜袭王宫,不过空间魔法又失手了,就把自己和看门的士兵都传送到这里了。” “王宫……那不是你家吗……”看他奇怪的装扮,我大概信了。 “出什么事了?”塔亚婆婆也从房间里出来了。她看到妮娜紧抓着我的胳膊不放,在一旁偷笑。 “塔亚婆婆,是奥瑟的王子,我之前提起过的好朋友玛尔斯,他来了。” “塔亚?塔亚?米歇尔?原来您在这里啊。之前考博尔公爵跟我经常提起您,说您是魔法的先驱。”玛尔斯看起来有些兴奋。 “不敢当,先驱这个称号还是留给艾瑞克吧。他为了能够让魔法给人们带来幸福,即便被困在这小山村也不放弃研究魔法。你要是崇拜的话还是崇拜你这个老朋友吧。” “嗯……既然您也这么说了,我还是信艾瑞克一次吧。” “嗯,那进来喝杯茶吧。”塔亚婆婆又转过身,对一群点着灯过来的村民们说:“大家都散了吧,是艾瑞克的朋友。” 玛尔斯收了剑,我也把剑扔在了地上,用能量流把剑融进了土地里。不过妮娜倒是抓着我不放。大概是我刚才说了那些话吧,她不像之前那样对我那么拘谨了。但是我还是有些不适应,心跳比挡玛尔斯的攻击时还要快。 我搀着妮娜,和塔亚婆婆、玛尔斯一起进了屋子。 妮娜泡了些茶。说是茶,其实是这个山村一种独特的植物,泡过之后也有独特的香味,也就当作茶来种植了。 “诶,怎么人越来越多,杯子都不够了。”妮娜走出屋子,不一会,屋子外面发出一阵光亮,然后她拿着一个陶制的杯子进来了。大概也是用魔法烧制的吧。 “没想到你们的魔法都这么神奇,比起外面的火球术真是让人瞠目结舌。” “虽然火球术也是我最早使用的……不过魔法还能带来好多便利,不只是这些。倒是你,半年不见,剑术竟然进步了这么多。” “自从被阿美尼亚的魔法师用空间魔法传送走,我就一直伪装成一个平民,可是我被传送到的地方地形复杂,还总有强盗出没。虽然我身上也没什么钱,但也不能被强盗欺负。没想到强盗一个个的都这么强,一开始我都应付不了。后来,剑术也就这样越练越精了。有一天路过一个神庙,里面有一个石碑,上面刻着些难懂的古文,和我常住的王宫地下室里的石碑一样。不过还好我还能看懂古文,就这样学会了上面写的空间魔法,顺便也知道了我处在阿美尼亚。” “神庙?真的有神庙啊。那封印魔法的魔法阵说不定就是真的了,塔亚婆婆。” “什么魔法阵?” 我和他讲了塔亚婆婆提到的那本古书的事。 “原来是这样啊。不过王宫的地下室里也有类似神庙里的石碑,曾经我还以为是父王他有这癖好……现在想想……” “也许奥瑟的王宫就建在神庙上。”我说,“阿美尼亚用陨石袭击多米尔市的那天,巨石都没有砸在王宫上,而是在王宫周围围了一圈,我当时猜测是有人使用魔法防护罩了。不过既然我是奥瑟王国里第一个懂得这些魔法的人,也就不可能是其他人发动了防护罩,有可能是已经布好的魔法阵。这样看来,应该是古代建神庙的时候人们留下的吧。” “有可能。不过王宫里的那块石碑上写的主要是有关圣剑的事,据记载拥有那把剑的人不受任何魔法的影响。” “那本古书上记载了有关神庙的事。奥瑟的神庙处在多米尔河的河套,如今想来,王宫也是最可疑的,而记载的内容是关于武器的最新研究成果;阿美尼亚的神庙在一座丘陵上,记载着当时最高级的魔法;托列姆的神庙在沙漠中,记载的是与恶魔的定下契约的方法。当然如今看来,这些很可能是真的了,那么魔法阵的事也就有可能是真的了。”塔亚婆婆分析道。 “对了,教教我们空间魔法是怎么使用的吧。”我很好奇。 “就是想象出要传送的位置,从水晶里释放能量,魔法阵就出来了。不过如果注意力有一点不集中的话,传送的位置就会偏移,不知道跑到哪里去,比如我刚才……就是因为把注意力都放在士兵上了,空间魔法就跑偏了。当然注意力不集中的人是没办法使用空间魔法的。” 我试了试,想象着我家宅子的样子,想象着空间魔法的魔法阵,集中精神,用手杖一点,一瞬间,在我面前出现了空间魔法的魔法阵。我穿过魔法阵,不过魔法阵的另一头是漆黑一片。我用手杖发出光亮,看看周围,这里是我家啊,可是这个时间为什么没人呢,连佣人都没有。我集中精神,使用空间魔法回去了。 “这么快就学会了,真不愧是你啊。”玛尔斯感叹。 “我刚回了一下家,不过家里怎么没人呢。” “外面不是疯传你叛变的事嘛,你的家人好像被关进牢里了。” “哦天啊,怀特先生真是不幸。”塔亚婆婆感叹。 “关在哪里了?我传送过去把他们救出来。”我有些急躁。 “这我也不知道了,不过劫狱的事不能急,要做也要先做计划。”玛尔斯说。 妮娜拉着我的手,我开始平复心情,深呼吸。 “玛尔斯,你要不要试试看我们最新研究的魔法?”我提议道。 “算了吧,烂大街的火球术我都搞不懂,一用就烫手。不过空间魔法倒是能接受,只要集中精神就行了。” “那这个你可能会感兴趣。”我随手做了一把嵌着水晶的剑,把火焰附着在剑上。 “这倒是不错,快教教我。” 玛尔斯照猫画虎倒是快,就是总烫手,我还是废了不少口舌。不过没一会他也搞懂了。 “类似的附着冰、电什么的就看你喜好了,或者根据需求选择。” “这个就挺好,大概也够用了,真到用时再想吧。不过比起这个,我倒是更在意圣剑的事。不知道怎么才能搞到圣剑,毕竟石碑上没有记载。” “我没办法啊,书上也没写圣剑的事,只是提到曾经有个奥瑟的王子用圣剑打赢了许多场仗,带给人民和平。”塔亚婆婆说。 “玛尔斯也是王子……哦对了,关于你的母亲……”我想起了他的身世。“我记得奥瑟王只有一个妻子吧,那也就是说你的母亲,是唯一一个嫁给奥瑟王的人吧。曾经有一个阿美尼亚的公主嫁给了奥瑟王,我想这个公主应该是你的母亲吧……” “呃,是吗。真的?”我们都点了点头。“好吧,这都不重要,她对我也很好,对我父王也很好,我觉得这就够了。不过谢谢你们告诉我这件事。” “哎,客气什么,你不是我的挚友嘛。” “对了,我刚才的事还没有完就传送过来了。我是想找父王,让他改变做法,如果他不能改变,我只能硬让他做出改变了,毕竟我觉得他做错了。” “我们支持你。反正我也要救父母和妹妹,不如我们商量下作战计划。” “好啊!不过话说回来,这里是哪里啊?” 于是,我们又和他讲了关于这个山村的事。 “我不太希望这里被其他人发现了,即便你我都会空间魔法。我觉得这里让人很舒服,生活在这里也很自在,我挺喜欢这里的。这里也有我喜欢的人……所以,就把这里当作秘密,我们一起守住这个秘密,好吗?” “没问题,艾瑞克。我也蛮喜欢这里的。比起阿美尼亚那个条件恶劣的地方,这地方真的算是天堂了。有朝一日,等国家安定了,我也想在这里生活上一段日子。” “有空就常来啊,还有,回去的时候替我向考博尔问好。”塔亚婆婆很和蔼地说道。 “嗯。听说学院被毁之后,考博尔公爵也没什么事做,回家养老了。不过按照他的性子,大概是和艾瑞克一样吧,搞些研究什么的。说不定很快就要见他了。毕竟从小到大他一直都对我很好,对国家的事也是尽心尽力,他创办奥瑟学院也是蛮用心的,我们都受益匪浅。不过如果他知道父王是这样的人话,大概也会帮我们吧。时候不早了,塔亚婆婆,您先去休息吧,我和艾瑞克还要研究一下明天的行动计划。” “妮娜,你也和婆婆一起去休息吧,我们可能会商量到很晚。” “其实……我想……”妮娜有些羞涩,和平时雷厉风行地干农活的她完全不一样。 “你就和他们待在一起吧,我先回去休息了。”塔亚婆婆又在一旁透着笑。 玛尔斯也跟着笑。“玛尔斯居然也跟着笑,你手上的戒指是什么?我早就想说了,你是不是和哪个阿美尼亚的姑娘好上了?” “我去,这都被你发现了。你是怎么发现的?” “那可不,我还不了解你嘛。你谨慎的行事习惯,应该不会在多米尔市待太久,大部分时间必然都在阿美尼亚。而且你那么在意阿美尼亚的环境恶劣,又不在乎你的母亲是阿美尼亚人,加上你手上的戒指,大概率是被阿美尼亚姑娘吸引了吧。” “细还是你细啊,和曾经的你一模一样。” “哎,还是聊正事吧。”我被称赞了,不免是有些高兴的,为了掩饰,我赶紧扯开话题。 塔亚婆婆去休息了,妮娜正在为我们准备夜宵。 “我觉得我们应该去找一趟考博尔。”玛尔斯提议,“考博尔公爵人很好,刚才也提到了,而且也能明辨是非,只要咱们说清楚,或许他会帮助咱们。” “我也同意,至少先问出我的父母和莉娜在哪,救出来之后也就可以和你放手一搏了。” “嗯,那我们先去找考博尔公爵吧。现在就去。” “好。妮娜,我们去去就回。” “嗯。” 玛尔斯使用空间魔法,我和他穿过魔法阵,直接到了公爵的实验室。 实验室里只有考博尔公爵一个人,他还在做实验。 “考博尔叔叔,这么晚了,您还在做实验啊。”玛尔斯轻声说道。 考博尔吓了一跳。“诶,玛尔斯王子,你怎么……艾瑞克,你不是叛变了吗,怎么……” 我和玛尔斯解释了一通,考博尔公爵也逐渐从惊吓中缓了过来。 “原来是这样啊。你们还年轻,我也就都信了。看来奥瑟王说了很多谎啊,他自从你们俩都失踪之后就说是艾瑞克用陨石袭击王都,还带着人一起叛国了。多半是他嫉妒你得了多米尔市市民的民心吧。可市民都不信这谎,我也是半信半疑,只有其他人才信这假话。尤其是新泽尔高原上的国民。他们家园的沦陷很大程度上还是因为艾瑞克的火球术导致的。不过这都不重要了。既然你们想着让国民过得更好,我恰好也不太赞同国王的做法,就帮帮你们。” “太好了。我们需要同道的人,以及大量的水晶。人不在多,更在精。”玛尔斯说。 “你们这届毕业生不就是最好的伙伴嘛,我想办法再暗地里召集些信得过的人,然后再按你们的计划进行。” “公爵,您知道我的家人被关在哪吗?”我急切地问。 “应该被送到阿克列山脉去挖水晶了吧。据说那里是关押大部分犯人的地方。哎,怀特先生也是受苦了。” “谢谢您。我会想办法救他们的。”我总算是找到前进的方向了。 “今天晚上的事,希望您保守秘密,不要跟任何人说。唯一惭愧的是事成之后不能给您什么,还要让您担风险。”玛尔斯说。 “没事,是我愿意这样做的。” “对了,考博尔公爵,您最近有没有什么新的有关魔法的研究成果?”我问道。 “就知道你会问。最近我在考虑恢复奥瑟学院的事,所以研究主要是关于建造与塑形。现在我能做到的是让一块大石头按想象的方式去塑形。” “太好了,这正是我想要的。我能使用的类似的塑形魔法只有生成一把剑的魔法。”我演示了一下。“这个塑性的原理比较简单,只让铁跟随能量流动。而您的魔法能够让整个物体跟着能量流变成想要的样子,这个就可以有多种用途了。” 我毕竟懂得魔法的原理,很快就学会了这个魔法。 “以后有机会咱们再探讨魔法,我还有很多发现要跟您说呢,可是今天已经很晚了。” “好,今天你们就回去吧,我也该回去了。三天之内,我把人召集齐。” “有劳您了。”玛尔斯说完,我立刻打开传送门,我们一同回去了。 “你们终于回来了,已经是深夜了。”妮娜静静地坐在那里。 我们吃过夜宵,继续讨论着作战计划。 妮娜看来是有些困了,倒在了我的肩上。我有些惊慌,却咬牙忍住,不敢乱动,生怕扰醒她。我把她抱到床上,给她盖好被子,刚要转身离开,她一下拉住了我的手。我愣了一下,抚了抚她的手,把她的手放进被子里,然后回到桌子旁坐下,利用空气流施放隔声魔法,这样一来,我们也能安心地讨论了。 不知不觉间,透过窗子,看到外面的天空逐渐泛白,夜色逐渐褪去。 第六章 序幕 拖着倦意,我和玛尔斯开始行动。 计划第一步是在前线压制住阿美尼亚军,防止内忧外患。当然目前战斗力只有我们两个人,而玛尔斯和我都不方便露面,只能远程施放大规模魔法,让阿美尼亚军暂时不敢进攻。不过施放大型魔法的难度是很高的,因为要精确击中阿美尼亚的士兵,尽量不伤害奥瑟的士兵,所以要求很强的集中力。 我们传送至前线的一个山头上。阿美尼亚军已经开始进攻新泽尔高原外面的城市。首先利用空气流制造出密布的乌云,然后在乌云上面展开空间魔法的魔法阵,另一端连接到我面前。施放闪电链,让其穿过魔法阵,形成天雷的效果。不过主战场上,阿美尼亚军有上万人,也算是费了些时间。 很快,阿美尼亚军慌乱起来,有的人已经往回跑了。 “哟,好久不见啊两位。”似曾相识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话音刚落,我还没来得及回头,就听到剑划破空气的声音,糟了。 咣——玛尔斯挡住了这一剑。“你快走,这里有我顶着。” 定身一看,是阿美尼亚的将军。我立刻开始解除所有的魔法,开启新的传送门离开。 “马里克将军,真是好久不见啊,你的剑还是那么有力量。” “倒是你,身手变得更敏捷了,上次被我送到哪去了。” “托你的福,我可是到阿美尼亚受了不少罪。” “哈哈,阿美尼亚是个好地方吧。那里可是锻炼出了不少强者……” 我终于解除了刚才的层层魔法,传送到了对面的山头。 顾不得看他俩的战斗,我立刻集中精神,汇聚能量,像刚才一样重新打开魔法阵。只不过这次,不再向魔法阵中施放闪电链,改成施放一个巨大的火球术,把阿美尼亚的营地全部烧掉。聚集火焰花了大量的时间,我心里是有些急躁的,可我告诉自己一定要稳住,不然施放得会更慢。几分钟过去了,终于凝聚成了一个直径几米的火球。我挥动手杖,将火球扔进魔法阵。来不及放松,我又连续打了几发小火球,破坏山体,然后将魔法阵推向落下的岩石。我也还给他们一发陨石。 伴随着巨大火球术与陨石,阿美尼亚的营地被破坏殆尽。 我准备开启传送门把玛尔斯接走,然后回去。可能是魔法使用过度,魔法阵一下子碎了。精神已经有些支撑不住了,注意力也很难集中,手也有些发抖。这几分钟内使用的魔法太多了,有些精疲力竭。我硬撑着,又一次开启传送门,可是又碎了。我狠狠地扇了自己一个耳光。这可是在战场上,所有人都会火球术,我稍不留神就会丢掉性命,我们必须马上离开。重振精神,集中注意力,再一次开启传送门,总算是成功了。我穿过魔法阵,立刻喊话:“玛尔斯,收工啦!” “今天就和你先过几招,有机会正面战场上见吧,马里克。” “你今天休想溜掉!” 玛尔斯点燃了手中的剑,朝马里克扔过去,马里克挡了一下,玛尔斯已经跑进传送门了。 “不过为什么传送到这里了……”我们到了一片荒郊野地。 “我魔法用多了,精神集中不了了,你赶紧用空间魔法吧,免得他追过来。” “好。”我们赶紧溜掉了。 “你们回来啦!”妮娜正在准备午饭。 “嗯。” “不过你是怎么回事,怎么关键时刻不行了?” “可能是用天雷的时候消耗了太多精神,加上昨天也没睡,实在是控制不了了。” “没想到你研究了这么久的魔法,都不能很好地使用大量魔法,看来要是到以后的实战中想用这种大规模魔法,就必须多几个魔法师配合了。哎,就这点最难。” “如果能找到更好的方法就好了,不过现在时间紧迫,赶紧准备一下进行下一步吧。” 计划的第二步,是营救父母和莉娜。通过空间魔法将他们带到这里,让他们在这里住一段时间。当然,有了考博尔公爵的魔法,建造一间房子就只需要几分钟,衣食住还是能解决的。 第二天,我们恢复好体力,准备去救人。 “按考博尔公爵说的,矿场内部有重兵把守。虽然是重兵把守,可那里的兵再强也不可能比前线的士兵强,也就是说,都比较好搞定。但是既然那里很多人都是犯人,那么我们就不能伤害这些士兵,还不能放跑那些人。所以这次尽量使用冰魔法,冻住士兵的脚即可。我会用魔法开启加速跑模式,快速找人的,让他们从传送门逃脱。矿场应该很大,我也需要些时间,所以就拜托你支援了。”玛尔斯说。 “好,如果发生了意外,我就放催眠气了,到时我会提醒你,你只要在身边施放一点空气流就行了,到那时就把他们都扔进传送门就行了,我自己会走的。”我补充了点,这样的话计划就比较周全了。 同一了行动,玛尔斯使用空间魔法,按考博尔公爵给的地图找到了矿场外。 “我的天,矿场的门卫怎么多?”我们躲在外面的草丛里。矿场外面有好几队巡逻的士兵,还有两个看门的士兵。 “要不我试试隐身术吧,虽然不一定行,不过理论上没问题,靠能量流改变光就行了。”我试了一下,人的样子是看不到的,不过我周围的空气看起来像是有些扭曲了。当然这微小的变化一般人是看不出来的。 “可以的,那咱们走,记得门口放隔音魔法。” 我们按计划行事,我们悄无声息地溜进了矿场,然后在门口施放了隔音魔法。 不过一进矿场里,由于光线较暗,只有微弱的火光,隐身魔法也就基本没用了。 “按计划行事。”玛尔斯开启加速跑模式,飞快地跑着,我则朝着各个士兵脚边扔些水晶碎,冻住他们的脚。由于使用了隔音魔法,任他们喊破了嗓子也喊不来援军。 玛尔斯很快跑回来了,跟我说:“这层没有,咱们得往下一层找。”于是我和他奔向下一层。 到了第二层,依旧按计划行事。很快,我从远处看到玛尔斯找到了他们,玛尔斯打碎了他们的枷锁和铁链,开启空间魔法准备带他们走。一瞬间,魔法阵碎了。从远处看他又开启了一次,又碎了。我立刻跑过。 “怎么回事?” “这里好像不能用空间魔法,不知道为什么,能量流无法穿过这座山。” “那真是不好办了,咱们赶紧往上一层走。” 父母和莉娜好像都还没反应过来,只是看起来都很高兴。趁着其他矿工也都没反应过来,我们赶紧往上一层走。 到了一层,我们才发现我们的错误。 一层的矿工都不见了踪影,只剩下动不了的士兵杵在那。 糟了,跑出去的士兵不仅会破坏隔音魔法,还会招来外面的士兵。不仅他们跑不了,我们估计也要有麻烦了。 这时,从矿场门外走进来一个装束不一样的士兵,看来是士兵长。他手里拿着一块不知道是什么的水晶,看起来和普通水晶不一样。 “这不是玛尔斯王子吗?王子怎么和叛徒艾瑞克在一起呢,难道王子也叛变了?不过既然你们都来劫狱,那就都抓起来交给国王好了。” 我准备使用魔法迎战,不过一瞬间,我感觉不到能量的流动,貌似魔法失效了。不可能吧,刚才还在用魔法。现在看来,有可能是那家伙手里的水晶有问题。 “用不了魔法了,水晶都失效了。”我悄悄跟玛尔斯说。 “我也没办法了,我一个打不了外面这么多人。以咱俩的水平,加一块能搞十个兵都是今天超常发挥。怎么办啊?硬冲吧。外面不是还有一群人吗,大不了煽动那些人一起搞这些士兵。或者……” 莉娜好像听到了我们的谈话,说:“行了,交给我吧。外边的人估计都被拿下了,因为他们都没有解开带有抑制水晶的枷锁,也没有什么称手的武器。我有办法搞他们的。” 我们俩有些吃惊。到了关键时刻还要一个女孩子出头,保护我们俩。 “哟,小妹妹,你应该知道抑制水晶吧。就算你身边有艾瑞克,也无济于事的。想逃过我的手掌心,没门!” “解决你无需我哥动手,我一个人就够了。” 看莉娜和那个士兵长单挑,真是不免让人有些担心。虽然她也上过奥瑟学院的课,可看她平常的样子不像是在学校好好学习的人,我估计到最后还得我和玛尔斯杀出一片天。 莉娜把手伸进衣服里,我们俩都不敢细看。 她掏出一些长条状的纸,上面画了些符号,不知道有什么用。士兵长用另一只手拔出剑,嘲笑道:“小妹妹,挖矿休息时没少画画啊,看来你是想留下来接着画了!”他冲向莉娜。莉娜往前甩了一张那种纸,一声“解印!”,瞬间从纸里打出一发火球术,那个士兵长立刻被撂倒了。 我们俩都看呆了,莉娜朝着我们说:“愣着干啥,快走了!”我们赶紧跟着走人,不过顺手把那块抑制水晶带走了。 出了矿场门,看到那群矿工已经被拿下了。不过外面的士兵真多,还人手一块抑制水晶,真恶心。 莉娜又顶在前面,我也不看她了,闭上眼感受抑制水晶的能量流动。这种水晶好像能把其他水晶的能量流都同步成类似人体的能量流形式,受那个可能存在的魔法阵影响,水晶都失效了,这么解释大概是解释得通的。虽然抑制水晶抑制了其他水晶的能量流动,不过它也是能量体,应该用它也能施放魔法。我试了试,释放了一个小火苗,貌似可行,就悄悄溜到玛尔斯的身后朝着矿场内开空间魔法阵,施放天雷。这次倒是方便了,除了我们几个都可以劈,只要雷的强度不大,不至于电死就行了。 不一会,乌云密布,天上落下数道闪电,击晕了一些士兵和矿工。倒是这抑制水晶手感不错,施放魔法没以前那么费力,没一分钟,外面的人全都撂倒了。我顺便打扫战场,把抑制水晶都捡走了,用衣服揣着。 “玛尔斯,用这个水晶开传送门。”我扔给他一块。 他试了一下,说:“这个不错嘛!行,咱们赶紧走吧。” 我们都穿过了传送门,从门里出来,回到了小山村。 刚关上了传送门,玛尔斯手里的水晶就碎了,变成了粉末,被风吹走了。 还没来得及思考一下这个问题,莉娜就抱住了我。爸爸妈妈也抱住了我,即便不是亲生父母,我也很爱他们。过了一会,父母放开了我,可莉娜还紧紧地抱着我。这时,妮娜和塔亚婆婆都从塔亚婆婆的房子里出来了。 “艾瑞克,这个女人是谁!你居然背着我搞其他的女人!”妮娜气冲冲地跑过来,不过她生气的样子也蛮可爱的。 “哦?哟,哥,你居然有也女朋友了,出人意料啊。”刚才还很温馨的气氛一下子被他们毁了,妹妹居然也调侃我了。 “好啦好啦,一起坐下来聊聊。” 花了几分钟,建了一个比较大的房子。毕竟从三人的小团体逐渐变成了七人的大家子,妮娜的小屋显然是坐不开了。 轮番解释了一通,真是花了不少时间,尽管大部分时间都在各讲各的故事。父母和塔亚婆婆相谈甚欢,我们也就不打扰了。 “妹,你的那个什么符是怎么搞的,也教教我。” “哎,不愧是我哥,果然急着问这个。”她掏出一张符,解释道,“自你出征之后,我就在家画点画,雕刻些饰品。偶然一次,我没收拾好颜料,雕刻水晶掉下来的粉末都掉到了颜料里,之后再画画的时候,那些颜料画出来的部分会发光。原本这个发现是用来帮我画更好的画的。不过那时候火球术传遍了全市,我也跟着朋友学了。后来在作画的时候,由于一直想着火球术的事,结果画完的画变成了一个超大的火球术,把我那屋给炸平了。”我不禁哈哈大笑,玛尔斯和妮娜也笑得直不起腰了。“别笑了!真是的。”我强忍着不笑,可还是没忍住。“哎算了,随你们笑。反正就是那之后,我就控制了一下水晶粉的量,画这个符,来施放火球术。再后来,我直接从水晶里把能量流引导到颜料里,干脆就舍弃了水晶粉末,毕竟粉末会从纸上掉下来,不易保存。再后来,我们都被抓进矿场,我身上带的这些符他们倒是没有发现,偶尔有士兵发现了也没当回事。毕竟矿场内不能私藏水晶,虽然私藏了也没用,士兵人人都有抑制水晶。” “那抑制水晶是啥呢?”玛尔斯也有些好奇。 “抑制水晶据说是在矿场深处才能挖到的,接近三座阿克列山脉的交界处才有的水晶,其能量有限,但是能够干扰其他水晶,还能快速释放能量,是一种珍贵的东西。这东西到现在据说都只有矿场内部和奥瑟王在用。” “奥瑟王?他应该不会在乎魔法和水晶吧。除非……和你们之前提的圣剑有关系。”妮娜提醒道。 “那真是麻烦了。毕竟咱们都不知道圣剑是怎么得到的,只知道有什么用。应对的方法当然也只有拼剑术这一种吧。”玛尔斯有些无奈。 “不过,妹妹的这个方法倒是不错,以后有了这个方法,我就可以提前记录魔法,实战中只用这个魔符就好了,免得再发生上次的事。”我对玛尔斯说。 “上次的什么事?”妮娜问道。 “没……没什么。”我不想让她担心。 “这两天考博尔公爵应该把人都找齐了,咱们应该准备一下接下来的行动了,顺便多商量几套计划,免得像这次,咱俩一点办法都没有。万一没有莉娜,咱们可是得杀出去了。那太没把握了。” “对,当然这个魔符应该是比较稳健的实战用道具,还有抑制水晶的使用也是要考虑的,用抑制水晶使用魔法真是要舒服很多。就是因此要控制魔法的使用次数,舍弃普通水晶的无限使用魔法的好处。” “哎,话不能这么说,你上次还不是因为精力不足不能用魔法吗,有水晶却不能用魔法和没有水晶还不是一样的。抑制水晶发动魔法更简单,而且不会被干扰,自然也就成了最优的选择。当然,普通水晶带上一块保险,也没问题。” “有道理。” 吃完晚饭,我走出小屋,站在外面,望着月光。 “你真的还要做这么危险的事吗?”背后传来妮娜的声音。 “如今全世界都知道我是魔法的先驱了,我就不得不担负起这个称号的责任。改变世界我和玛尔斯是义不容辞的。” 妮娜从身后抱住了我。这次和往常不同,我的心跳却没有变快。我转过身,抱住了她,轻声说:“没事的,不用担心我,我会那么多魔法,不会受伤的。” “今天晚上陪着我吧,我不想再一个人了。” “嗯……” 可和考博尔公爵约定的时日是明晚发起革命,准备还差很多没有做,今夜恐怕…… 第七章 革命 “嗯……妮娜,明天晚上就要行动了,我们还需要做很多准备,你先休息吧。等我们行动成功了,我会好好陪你的。” “那就这么说定了!不要反悔哦~” “嗯,不反悔。” 我摸了摸她的头,转身进屋子找玛尔斯去了。 “你们俩真是越来越亲密了。”玛尔斯挑了挑眉毛。 “什么?”我脸红了,有些语无伦次,“你你你你都看到了?”他点了点头。 “大家都看到了哦。”玛尔斯邪恶地笑了笑。 我害羞地捂住了脸,赶紧用魔法在脚下做了个地缝出来,我跳了进去,蹲在里边。 “我去,你真找个地缝钻进去啊!”玛尔斯走过来说,“行啦,快出来吧,你父母早都看出来了。” 没办法了,还是出来办正事吧。 “不过话说回来,像是造地缝、开传送门、用冰冻住别人脚这样的魔法,都很难用魔符记录,这类魔法还都要靠临场发挥,而火球术啊,冰枪啊,闪电链啊,包括附着火焰的剑,这种魔法倒是可以。”玛尔斯开始说正事。 “闪电链不行的,那个需要很精准地使用,用魔符是很难瞄准的。”我说。 “对,用魔符是很难瞄准,不过火球比较大的情况下,瞄准也就不那么重要了。”莉娜说。 “那也就是说,天雷需要临场发挥吗……”玛尔斯紧皱眉头。 “不过我刚想了下,空间魔法可以用魔符封住,只是开传送门的地方就是魔符的地方,所以如果当场施放空间魔法,把符传送到想要的位置就好了。利用这个道理,陨石就可以封入魔符了。不过相对地,制作魔符可是难上加难。”我说。 其他人都点了点头。 “其实治愈魔法也可以,”塔亚婆婆说道,“大部分人体内的能量流动形式都差不多,那个有可能存在的魔法阵就能说明这一点。所以预先封入的治愈魔法是可以泛用的。” “塔亚婆婆说的有道理。不过治愈魔法起效慢,耗时长,作战中是不能直接使用的。不如做个能贴在身上的魔符,这也能起效。”莉娜的异想天开确实也是个好办法。 “艾瑞克。”父亲严肃地跟我说,“你知道怀特家为什么是贵族吗?” 我摇了摇头。莉娜也很好奇,目不转睛地盯着父亲。 “在奥瑟王一世统治这篇土地之前,怀特家的祖先就跟随他南征北战。而在当时,怀特家的人都擅长使用弓箭,在战场上建立了许多功勋,所以怀特家作为开国元勋,理所当然成为了贵族。当时阿姆斯特朗家也同为开国元勋,所以,长年以来,奥瑟国的将军总是怀特家或阿姆斯特朗家的人,直到上一代奥瑟王之前都是。可上一代的奥瑟王昏庸无道,我的父亲看不惯他,就辞去了将军一职。后来,我的父亲执着于改进弓箭的技术,制作出了一种近距离内更方便使用的手弓。我在他的设计上又进行了改进,做出了这个。”父亲拿出一个很精巧的,可以套在手上的道具。他拿起一根短木棍,演示了一下,木棍瞬间射出,紧紧地插在墙上。“虽然你不是我亲生的孩子,可我视你如亲生骨肉。如今,我想这东西你可能能派上用场,不如把它先交给你。如果有需要,我也能再做,只是需要些时日。”父亲把手弓递了过来。 “太棒了父亲!把爆炸类的魔符绑在箭上,可以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我激动地接过了手弓。我把它装在左手上,感觉很轻。弓还可以顺着手臂收起来,也不会感到很碍事。 “这下又多了几分胜算。在面对大量的士兵时,使用爆炸魔法效率可以更高。不过记得爆炸的威力别太大了。”玛尔斯说。 “不过我们接下来不是要从奥瑟王手里夺取兵权吗?直接传送到王宫里不就行了,也不用面对大量士兵了。”我说。 “来这里的那天晚上,我试过了,没办法用空间魔法进入王宫,大概也是神庙的影响吧。所以我上次就是从王宫门口进去的。”玛尔斯说。 “所以你在搞门口两个守卫的时候就传送到这里了?你也真行。”我幽幽地说。 “哎,说多了都是泪……” 计划的第三步是镇压多米尔市,从国王手中夺回兵权。 为此,我们让考博尔公爵暗地里集结合适的人选,并配备水晶、武器与铠甲。尽管现在知道了水晶没办法和抑制水晶抗衡,可是这些人也能帮助我们开路,为我们分担些压力。 “抑制水晶太少了,就这么几块,也就够我用几个魔法的。招募来的人可以分一些火球术的魔符,清除大部分士兵。” “可是我知道,王宫不仅重兵把守,而且还有许多非常难办的人,只能靠我们解决,比如首都护卫队的队长,也就是我们的剑术老师,兰特教官,还有一直在首都研究水晶的,水晶研发部的部长,斯蒂文侯爵,我们连他会什么魔法都不知道。”玛尔斯的话让我有些紧张。 “看来我得多做几手准备,万一输给他们可就很难有人能打败他们了。”我搓了搓手。 接下来就要准备魔符了。这个最麻烦了,要想好魔法的组合顺序,一旦反了就白费劲了。单是一个火焰飞镖的魔符就要三部分:先从墙壁提取铁,形成飞镖,然后在飞镖上附火,最后利用空气流与能量流让飞镖往前飞。当然火球术这种简单的魔符也很烦,因为要做的数量太多了,怎么也要准备几百张。现在已是深夜,父母和塔亚婆婆去休息了,只剩下我、玛尔斯和莉娜在不停地画啊画,越画越困。 这时,妮娜端了夜宵和茶进来,说:“你们先吃点东西,我也来帮忙。” “你不是刚干完农活吗,还不早点休息。”我略带责备地说。 “你们已经连续好几天没有睡好了,这样下去肯定会影响行动的。我每天只干些轻松的农活,来帮你们分担点还是没问题的,这样你们也能好过些。”面对这样的女孩儿,我还能说什么。 或许是真的累了,画了几张,我就睁不开眼了。没过一会,我又突然醒过来了,不过我身上多盖了件衣服,而且是躺在妮娜的腿上。 “就知道你会醒过来。你这样的性格迟早会累死的。”玛尔斯边画边说。 “那就在累死之前把该做的都做完。”我边揉眼睛边说。 天快亮了,我也从屋子里出来,开始准备陨石的魔符。这个真的是耗费精力,空间魔法和爆炸类魔法的组合,还要精确控制强度。爆炸类魔法算是最近的发现吧,它的能量流动形式不同,是从中心向外快速释放能量,不过找中心可是个麻烦事。利用爆炸类魔法炸掉这一头的山,另一头掉落山石,陨石算是完成了。 准备了两张陨石的魔符,我就倒在地上,望着渐渐变白的天空。 总算是通宵把我要用的魔符准备好了。而他们也基本把这几百张火球术的魔符画好了。 我颤颤巍巍地走进屋子,对玛尔斯说:“帮我改一下手杖,变成方便替换水晶的……做两个顺手的袋子……一个装抑制水晶和普通水晶,一个装魔符和手弓用的箭……我不行了……到时间叫我……”说完,终于能稍微放松精神了,一下子失去知觉。 醒来时,我又是在妮娜的床上。 “你终于醒了。东西我替玛尔斯帮你准备好了,正好快到晚饭时间了,吃过晚饭你们就要行动了吧。他们还在商量计划,快去吧。”妮娜正在准备晚饭。 我换好衣服,戴好武器道具,走去另一间屋子。 “你终于醒了,你过来看一下地图。我们先去接应公爵,然后带着招募的人传送到王宫广场另一边正对着王宫的一条小巷里。从小巷出发,应该广场上有巡逻兵,这时你用陨石迅速解决,我们冲进王宫。王宫的门卫就交给其他人了。有了上次我偷袭的事,这次大概率王宫内有守兵,不出意外的话兰特教官会带兵镇守。前厅应该会有一波兵,我们需要留下一部人跟他们斡旋。从这里上楼,到达主殿。父王大概率会因为我们在广场的骚乱而坐镇主殿,所以拿下主殿基本就成功了。”玛尔斯的计划好像总感觉有些问题,毕竟是要逼迫奥瑟王交出王冠,光武力镇压应该是不够的,看来到时又需要他的嘴遁了。 “那如果成功了,你的父王怎么处置?如果成功镇压但是不被国民认可怎么办?如果失败了,那些招募的人岂不是都要被抓起来?”我质疑一下他的计划。 “不会失败的,我还有秘密武器。”玛尔斯自信地说。 “我去,居然跟我都不说是什么,这么秘密,别是敝帚自珍就好了。” “不是破扫帚,你等着瞧吧。事成之后的事就都交给我了,你别瞎操心了,还信不过我吗。” “行,那我就不问了。你准备好了吗?” “我准备好了。吃完晚饭就出发。” “好。” 吃完晚饭,我们检查了一下东西,都带齐了。我对其他人说:“我们很快就会回来的,不用担心我们。”说完,打开了去约定地点的传送门。 出了传送门,就看到考博尔和一大群人。 “公爵,这人也太多了吧。”玛尔斯说。 “还行吧,一百人左右。不少人都看不惯奥瑟王了,这只是愿意帮忙的一部分人。你们三个都准备好了吗?” 三个? 我回头一看,莉娜也跟来了。 “这么有意思的事怎么能少了我。” “你……好吧,反正你也学了剑术,你手里也有不少魔符,保护好自己就行了,不用跟我们冲在最前面。”我也是有些无奈。 “哥,我虽然只会用火球术,可我也不一定比你弱啊。你先管好你自己吧,别到时又是我保护你们。” 好吧,她的话真有道理,我竟无言以对。 “公爵,您帮忙发一下这个魔符,顺便教学一下怎么用,然后您就撤,别被别人抓到破绽。”玛尔斯递给考博尔一沓魔符,然后告诉他怎么使用。 “嘿,玛尔斯,艾瑞克!”面对着一群陌生的面孔,我竟听到了熟悉的声音。 “嘿,这不是拉奥吗,好久不见啊。”玛尔斯激动地握住拉奥的手。 “一听说是你们两个人带的头,我就毫不犹豫地报名了。毕竟是学院四大天王中的两个人,跟你们混肯定没问题的。我相信你们。” “四大天王?还有这称号啊,都是谁啊?” “那俩人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今天你俩是主角。一起加油吧!” “嗯!” 过了一会,准备工作都做好了,可以出发了。 “朋友们,虽然我是奥瑟国的王子,可我也看不惯如今奥瑟王的做法,无论是对待百姓,还是面对阿美尼亚,都没有尽一个国王的义务。我作为他的接班人,我有必要及时纠正他的错误,让这个国家的人民过上美好的生活。朋友们,为了共同的目标,出发!” 开始行动了,玛尔斯和我冲在前面,其他人紧跟在后面。很快,广场上的士兵发现了我们。跟玛尔斯的计划差不多,广场上有些士兵,但不多。我立刻使用陨石的魔符。这个陨石被我控制了强度,落下陨石的区域只有那半片广场,而石头也仅有半个拳头那么大,只是密度大,很容易把人砸晕。陨石很快把前排的士兵打倒了,可万万没想到的是,广场挨着王宫边缘的地方,有一队士兵,竟然在魔法防护罩中。 “玛尔斯,艾瑞克,好久不见啊,如今以这样的方式见面真是天意啊。”我定睛一看,是兰特教官。 “兰特教官,好久不见。虽然您是老师,可我不相信您说的什么天意,我在乎民意。民不聊生,我就必须要站出来,哪怕是流血牺牲,哪怕是逆天而行,我也要坚持到底!”玛尔斯态度十分坚定。“战友们,留下一批人,和我一起为其他的战友开路!” 大约二十个人站了出来。我立刻使用塑形魔法,立起一堵墙,把玛尔斯和那二十个人留在那边镇压兰特带领的小队,我们其他人继续前进。 王宫的门卫见到我们,立刻开门,逃进了门里。透过门,我依稀看到门内有一大群士兵。 这两个士兵没有关门,好像引诱我们进去。可我们没有退路,只能向前。 进了大门,才发现,他们真的是想请君入瓮,前厅人可真不少,士兵都站满了,士兵前面站着那个水晶研发部的斯蒂文。 “你就是艾瑞克吧?久仰大名啊,如今全世界都知道有一个叫艾瑞克的魔法师了。像我这种为国家搞研究的人,看来是永远也不能出名了。不过,今天我若是击败了你,那我岂不是就流芳百世了?哈哈哈。”斯蒂文可真自恋,不知道是他真的有什么厉害的魔法,还是个神经病。 “哼,想和我哥哥打,先问问我同不同意!”莉娜抄起一把魔符,直接甩过去,大片的士兵都倒下了。“哥,赶紧带人走吧,给我留下一部分人收拾这帮残兵就行了。” 我点了点头,趁此机会立刻往前冲,冲向正对大门的楼梯。 突然,我面前立起一堵墙,我立刻停下脚步。 “想跑?没那么容易!今天你们兄妹俩都得栽在我手里!”斯蒂文大笑起来。 看着他大笑,我就放心了,在他立的墙上塑形出几道门,直接走掉了。到了二楼,还在能听到他大笑,这人真是没救了。 很快,我和一部分人来到了主殿。可主殿却只有一些士兵和一个女孩儿。这女孩儿看着有点脸熟。好像……在莫利的葬礼上见过? “你就是艾瑞克吧!你竟然……你竟然杀了我的未婚夫!我和你不共戴天!看我今天就杀了你!”那个女孩儿拔出了剑冲了过来。 我张开手弓,将一只绑好冰冻魔法的箭射向她脚下。她的脚被冻住了,立刻倒在了地上。 “妹妹,别这么激动,你未婚夫是谁啊?” “莫利?奥威尔!” 第八章 碑 “莫利?奥威尔!”她抬起头,喊道。 一定是奥瑟王编的谎话,说是我杀的莫利。不对,莫利怎么是她的未婚夫呢? “第一,我没有杀莫利,杀莫利的人大概是阿美尼亚的魔法师……” “你胡说!明明是你用那个魔法杀的!刚刚你还在外面用了!我都看到了!” 这叫我怎么解释…… “嗯……我比较弱……你看我放的魔法都是小石子,那天可都是大石头,我可也差点被砸死了,所以不是我杀的……” “你拿什么证明不是你杀的!” “我妹……”妹妹的事我可说不出口。话说这莫利也太浪了,有了未婚妻还和我妹妹搞什么对象啊。“反正不是我……第二,你怎么会是莫利的未婚妻?” “哼,我们两家十几年前就定下了婚约。倒是你,快还我莫利!”她眼中有些泛起泪光,声音也略带哭腔。 “第三,你到底叫什么名字啊?” “谢斯卡?霍克艾……”她突然站起身,用剑砍碎了脚上的冰,用剑指着我,说:“今天我要替莫利报仇!士兵们,上!”奥瑟的士兵冲了过来,我们的人也冲过去应战。 这奥瑟王都派了些什么人来守王宫……连这样的性情中人都能被叫来干这么重要的活。不过,要是他们真的平常也在王宫走动吗?难道说,他们是专门来拖延我们时间的?不好了,现在没有奥瑟王的下落,很难讲我们是不是中了他们的圈套。要真的是这样的话,我们得赶快离开这里,不然真的要全军覆没了。 谢斯卡突然冲了过来,我立刻掏出一张魔符,甩出一把附火的剑,挡住了她的攻击。 “你真是被莫利的死冲昏了头,我好歹也是奥瑟的贵族,什么都不干也能享受一生荣华,何必用魔法攻击多米尔市呢?你仔细想想。” 她愣了一下,露出了破绽,我伸脚把她绊倒,然后把剑插在地上。 “你为什么不杀我?”她用不解的眼神看着我。看来我的名声确实被奥瑟王搞坏了。 “行了,赶紧回家吧,这里是战场,不是你该待的地方。别为了喜欢的人做出这么傻的事,若是莫利活着,也不希望你像如今这般歇斯底里。” 她坐在地上,嚎啕大哭。 “居然把女孩子说哭了,像你这样的可才是难找女朋友嘞。”拉奥凑过来调侃道。 “我已经有女朋友了,而且已经相处半年了。”我挑了挑眉。看拉奥吃惊的样子,好像他的下巴快要掉到地上。“行了,你赶紧把她送回家吧,这个艰巨的任务就交给你了。”我指了指谢斯卡。 拉奥拉起谢斯卡,对我说:“真是没办法,像送女孩子回家这种事情还是很重要的。我先走了。”说完,搀着她走掉了。临出门时,谢斯卡哭着对我说:“奥……奥瑟王就在王座后面……” 王座?难道是暗道? “嘿,哥。怎么回事,怎么还有哭鼻子的女孩子?”莉娜从门外走了进来。“楼下那个家伙已经收拾掉了,他也太水了。就他那样,连魔法都没用几个的,我打三个都没问题。” 看来斯蒂文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办。不过玛尔斯一直没来,我倒是不担心他打不过兰特教官,更在意他是不是遇到了增援部队。像暗道这样的事还是要和他商量下怎么办,我是不敢轻举妄动的。 “艾瑞克,你们这么快就打到这里了。我父王呢?”说玛尔斯玛尔斯到。 “据那个叫谢斯卡?霍克艾的女孩儿说,在王座后边呢。”我指了指王座。 “咱们先过去吧。”说着,玛尔斯已经开始开路了。 这些士兵比起前线的士兵要差得远,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无论技巧还是士气,说是首都护卫队的士兵都很难让人相信。 一路杀到王座前,我们围着王座,不知道谢斯卡说的“在王座后面”是怎么个后面。 “住在王宫这么多年,我居然都不知道王座后面有东西。不过想想看正殿后面没有房间也是很可疑,或许就是有条暗道吧。”玛尔斯拍了拍王座。 我蹲下来,看王座下面的空隙,里面好像有些什么东西。我捡了把剑,捅了捅,忽然,王座朝我这边挪过来,我立刻跳开了。很快,暗道的入口完全暴露在外面。 在同伴们的掩护下,我们仨和几个人一起进入了暗道。我拿出手杖用魔法照明,才发现这条暗道还是很长的,而且一直往下延伸,不知道延伸到哪里。 走了大概几分钟,终于看到前面有火光。 走到了尽头,眼前是一扇有小窗口的门,透过窗口能看到的却只有墙,和墙上挂着的火把。我们一行人出了暗道,发现外面依然很窄。沿着光亮,逐渐往前走。突然,我们惊呆了。眼前竟然有一座巨大的地下斗技场。周围坐满了人,会场内粗略一看,将近有上万人。正对面贵宾席上坐着的,竟然是奥瑟王。 “欢迎来到地下竞技场!”奥瑟王向我们喊话。“我等你们多时了!” “父王!奥瑟的士兵还在王宫里浴血奋战,您居然在这里看别人斗技!”玛尔斯拔剑指着奥瑟王。“父王,和我决斗吧!” “别急嘛玛尔斯,人生就是要做自己想做的事。这地下竞技场可是很有意思的,你也来试试吧!我会派三个人和你们进行一对一决斗,先赢了这三个人再说吧!” “好!那我们奉陪到底!”玛尔斯上前,跳上了斗技台。 “那么,由在下主持这场对决!我宣布,玛尔斯队对阵奥瑟王队的对决正式开始!”不知从哪冒出来一个主持人。随着主持人的声音,赛场内一片吼叫、喝彩声。大概这主持人也使用了魔法,声音很大,可以盖过所有观众的声音。“玛尔斯队一上来就派出了队长——玛尔斯!而奥瑟王队派出的是孤高的女剑客——卡洛琳!”一个女生从暗处跳上了台。 卡洛琳?好熟悉的名字。是不是…… “卡洛琳,奥瑟学院四大天王之一啊,是隔壁班的,剑术在女生当中是数一数二的,学习成绩优异,而且对魔法也有一定研究。”拉奥居然在我们身后。 “你怎么在这?谢斯卡呢?”我问。 “谢斯卡说自己能回家,挣开了我就跑掉了。所以我很快就赶上来了。”拉奥说,“不过没想到那么优秀的卡洛琳居然为奥瑟王卖命,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啊。” 画面转向玛尔斯。 “好久不见啊卡洛琳,怎么想到要做我父王的狗了?”玛尔斯轻蔑地朝卡洛琳喊。 “不用你管!”卡洛琳半皱着眉头。 “哦吼,那就是被我父王捏着把柄了吧。你也应该清楚我父王是什么样的人,他表面上是个好人,实际上却不在乎别人的性命。若有什么难处,大可跟我说,有我和艾瑞克,很多事都能解决。”玛尔斯轻声对卡洛琳说,轻到只有他们两个人才能听清。 “我不需要你帮我,有这个时间好好看住你的命吧,当心你下不了这个斗技台。”卡罗琳说。 “好!两队的人都已就位。那么,对决开始!” 卡洛琳一蹬地,拔出剑快速刺向玛尔斯。玛尔斯没有躲,也没有拔剑,只是伸出了右手。在剑即将刺到玛尔斯的瞬间,玛尔斯仅用手指就捏住了卡洛琳的剑。全场的观众惊呼。玛尔斯用右手铁铠上的水晶,施放闪点链。电光沿着剑噬向卡洛琳,卡洛琳瞬间松手,向后跳开了。可玛尔斯没有停止施放闪电链,闪电链一直向前,直奔卡洛琳。卡洛琳腾空一跳,躲开了闪电链。在空中,她从腰间掏出一张纸,纸瞬间变成魔法阵,从魔法阵中迅速弹出一把剑。她抓住了剑,立刻劈朝玛尔斯劈了下去。玛尔斯用手指着卡洛琳,施放闪电链。这下卡洛琳完全没法躲了。闪电链完全命中,卡洛琳从空中摔下来,倒在地上。玛尔斯立刻又补了一发闪电链,这下卡洛琳算是站不起来了。 “哦!胜负已分!胜者,玛尔斯!” 全场观众欢呼,喊着玛尔斯的名字。奥瑟王在贵宾席上也拍手叫好。 “刚才的那个符是谁给你的?”玛尔斯严肃地问。 “是……斯蒂文最新的研究成果……果然……我还是赢不过你……” “如果是以前的我,没准会和你纠缠几十个回合,可如今,我与你不同了。没见过地狱光景的人永远无法理解自己的渺小,无论是你,还是我的父王。之后咱们再谈吧。”玛尔斯抬起头,朝着台下喊道:“下一个!” “哦!玛尔斯王子,虽然您赢下了对决,不过根据规则,每个人只能参加一场对决,所以接下来就交给您的同伴吧!”主持人说。 “哦,是吗,那好吧。拉奥!艾瑞克!剩下的就交给你了。” “好啊!我和艾瑞克会努力的!”拉奥在我旁边喊道。 “既然你那么积极,那你先去吧,拉奥。我还没见你打败过别人呢。”我幽幽地说。 “好,那就让你见识一次!”说着,拉奥跳上了台,和台上的玛尔斯击了掌。 玛尔斯跳了下来,走过来跟我说:“没想到父王竟收买了咱们的同学,但是他应该万万没想到今非昔比。”我点了点头,准备看拉奥的对决。 卡洛琳被抬了下去,而奥瑟王却满脸带笑。他喊道:“第一场先让你们热热身,接下来要动真格的了!” “下面开始第二场对决!”全场又一次沸腾了。“玛尔斯队派出了没什么名气的——拉奥!而奥瑟王队派出了神秘的魔法师——鲁特。 “这是什么介绍啊喂!居然是没什么名气的!我堂堂拉奥?米歇尔可是王都有名的浪子。”拉奥自言自语道。 米歇尔?我才刚反应过来拉奥姓米歇尔。大概和我只是一样的姓氏吧,毕竟塔亚婆婆没跟我说我有什么兄弟。 “小伙子,太浪可是会错失机会的。”只在眨眼的功夫,那个叫鲁特的魔法师就瞬间出现在台上。我心中有些不安。 “那么,对决开始!” 画面转向拉奥。 “听说你是魔法师啊。”拉奥轻蔑地说。 “是啊,没见过魔法吗小伙子。你的伙伴艾瑞克可是全国有名的魔法师啊,不可能没见过魔法吧。” “见过。当然见过。今天真是巧啊,居然能和魔法师对决。”拉奥笑了笑。“不过更巧的是,我也是魔法师。”说玩,鲁特的脚下瞬间喷出了火焰。鲁特赶紧用嵌着水晶的权杖施放水流扑灭身上的火。 “从你上来的那一瞬间,我就知道了,你也是古魔法的继承者。不过你的魔法好像是用来强化身体的吧,给你这样不怎么锻炼身体的人用真是太浪费了。” 鲁特四周突然出现几团火焰喷向他,他来不及躲闪,又用水流扑灭了火焰,但很明显,鲁特喘起了大气,不知是体力不足了,还是受到了惊吓。 “你……居然能用火属性的古魔法,真是没想到……这世上还有这么强的人。”鲁特有些站不稳了。 “哼,开战之前就告诉我你是风属性的古魔法师,也还是太嫩了。虽然你看起来比我老,可你的战斗技巧真是不敢恭维。比如——”拉奥瞬间变成了火焰消失了。鲁特愣住了。 突然,鲁特身后出现一团火焰,拉奥从火焰中跳出来,抡着带火的拳头,一拳打飞了鲁特。鲁特被击中的地方衣服还冒着烟。 “可恶……”鲁特倒在地上,准备用手支撑从地上爬起来。 “你也该倒下了吧。说到底你不过是想用自己的古魔法碾压那些不知道的人,以此获胜,满足自己的虚荣。可惜了,很不巧,你碰到了我。像你这样使用古魔法的人,肯定会被其他古魔法师制裁的。”拉奥走过去,往鲁特的肚子上狠狠揍了一拳,鲁特一下子昏了过去。 “胜者!玛尔斯队的鲁特!”场内沸腾了起来。 在一旁的我已经看呆了。不仅拉奥很强,而且他和其他人完全不一样,不使用水晶也能使用魔法。而且他还用了我根本不知道的魔法。突然,我对拉奥充满了兴趣。 拉奥走了回来,笑着摸了摸后脑勺,对我们说:“啊,果然没有玛尔斯快啊。话说那个家伙居然也会用古魔法,真是没想到。” “最没想到的是你竟然这么强!”玛尔斯拍了拍他的肩膀,说,“回头和我们分享分享经验啥的,没准我们以后都靠你了。” “不要这么说,我会害羞的~”拉奥居然在卖萌。 往贵宾席上望去,奥瑟王紧皱眉头。鲁特也许是他队里比较强的一个成员,如今输了比赛,他应该十分不爽吧。 “嗯……三局对决的话,玛尔斯队已经……” “还没完!我还有一个人!”奥瑟王拍着桌子,站起来喊道。 “由于奥瑟王的要求,我们继续进行第三场对决!”场内又沸腾了。 该轮到我了。 我跳上了台,环顾四周,期待着我的对手上台。“你在找我吗?”突然,一个陌生的声音出现在我身后,我立刻回头,看到了一个陌生的男子,就站在我身后。我立刻跳开了。 “接下来进行第三场对决!玛尔斯队派出了大名鼎鼎的——艾瑞克!而奥瑟王一方派出了黑暗中的刺客——零!那么,对决开始!” 我用右手从腰间摸索着袋子,从袋子里拿了一支绑好冰魔法的箭,立刻准备好手弓,射了出去。可零的速度快如闪电,一瞬间便找不到了他的踪影。 “原来魔符和刚才的短箭都放在这里啊!”我回过头,发现零正拿着我的一个袋子。“不错,这个袋子归我了!”他把袋子别在腰间。我立刻掏出手杖打了一发火球,可他又不见了踪影。我立刻转过头去。 “这个装水晶的袋子也归我咯!”他用手甩着另一个袋子。 我立刻用左手摸了一下腰间,果然袋子没了。可恶!这下子麻烦了,我的战斗力大多都从这些东西里诞生,如今没了这些,我很难打倒这个麻烦的刺客啊。 “大名鼎鼎的魔法师居然也走神,魔杖我收下了!”啊!我手杖被削掉了一半,有水晶的那一半被他拿走了。这下坏了,连魔法都施放不了了,空有左手的手弓根本就没用。我迫不得已收起手弓,准备与他肉搏战。 “看来你终于要好好跟我对决了,可惜,你是打不过我的。”说着,他打过来一发右直拳。我立刻摆好姿势,准备用左手挡一下。可他的右直拳太快了,我没来得及挡就被打中了。还没等我缓过神,他又是一拳,正中腹部。瞬间疼痛难忍,我跪在地上,几乎快要昏过去了。听着周围观众的呐喊声,我视线模糊,已经没办法站起来了。我已经没办法格挡零连续的进攻了,只能忍着。看来我是没机会打败他了。 零走了过来,揪住我的衣领,把我拉了起来,说:“喂喂,大名鼎鼎的魔法师艾瑞克,如今却被我打得落到如此地步。以后怕是世界上要传遍我的名字——零了。 自从毕业之后,几乎没怎么锻炼过身体,身体已经有些发锈了却没有及时用锻炼弥补,而是继续做魔法的研究,如今落到如此下场,连一个能够快速使用的招数都没有,只能被人牵着鼻子走,真是难堪。不知道奥瑟王会怎么处置我,可能……会公开处刑了我,也可能……就这么让他打死我……这样下去真的好吗……玛尔斯在看着我,拉奥也在看着我,他们都很强,而我却弱得不堪一击……也罢了,弱肉强食,让他们记住这一点,也就够了……我默默地闭上了眼睛。 “哥!妮娜还在家里等着你回去呢!哥!振作起来!” 头被打得嗡嗡作响,我却还能依稀听到这熟悉的呐喊。是……莉娜。我的妹妹,让她看到我的惨状,真是没能好好尽一个哥哥的责任……妮娜……妮娜……妮娜?妮娜!不行,我要赢,妮娜还在等着我!我曾如此的拼命研究,为的不就是让人们过上幸福生活吗?如今我要是输了,不仅之前的努力都白费了,连我身边的妮娜都不会快乐……我不应该放弃,我不应该放弃!曾经我是如何救下的莉娜,如今我也要同样救下我自己!为了妮娜! 我立刻睁开了眼。 “怎么?还有力气挣扎吗?还想挣扎吗?我看你还是算了吧。”零嘲笑着。 我也笑了笑。虽然他身上有我带的大量的抑制水晶,可抑制水晶也是有限的能量,而普通水晶蕴含着无限的可能。当初莉娜给我的护身符,竟再一次救了我。 “让你……记住,我是魔法师……艾瑞克!”脖子上挂着的水晶,发出了刺眼的光,一瞬间,爆发出巨大的能量。 我对自己使用了爆炸魔法,瞬间,整个会场被笼罩在护身符发出的光和能量之中,持续了数秒。 等我回过神,整个会场烟雾缭绕,我身上也只剩下残破的衣服,和闪闪发光的护身符。 烟雾散去,会场前排的座位都被炸烂了,观众都跑掉了,整个台子也被炸没了,只剩下一个大坑。零翻着白眼,四脚朝天,躺在我面前。他的衣服,以及偷走的我的袋子,都被炸得只剩下碎片,而抑制水晶也都变成了灰。 我站在那里,向天空挥出了拳头。 “胜……胜者!艾瑞克!”不知从哪里窜出来的主持人激动地喊道。 我跪倒在了地上。 “不可能!零不可能会输!艾瑞克!你等着!”我侧过身,看到奥瑟王在地上画了一个魔法阵,念了几句咒语。突然,我感觉到大地在震颤。在他画魔法阵的位置,从地下逐渐升上来一个石台,上面插着一把耀眼的剑。他拔出了剑,向我走来,狰狞地笑着说:“让我奥瑟王,用圣剑来终结你的生命吧,艾瑞克!” “父王,看来你没有一丝一毫地悔过啊。那么,今天就让你见识一下,什么是地狱吧……”玛尔斯向着奥瑟王走去,他看起来很痛苦。 “你们谁也跑不了!玛尔斯,既然你这么急着和我决斗,那就让你先尝尝王者的制裁!”奥瑟王转而走向玛尔斯。 这时,玛尔斯的戒指发出了黑光,散发出烟雾。这是一种压迫感,一种不祥的感觉,一种让人恐惧的气息。 “父王,或许如果我不说,你永远也不会知道吧。如果把王宫里的碑文按另一种形式读,就能看到,圣剑不过是沧海一粟,真正的力量……”玛尔斯的戒指变成了一把黑色的剑。即便是我有些睁不开眼,却也能清晰地看到,玛尔斯的身后,有恶魔的黑影。玛尔斯朝着奥瑟王冲了过去,奥瑟王也朝着玛尔斯冲了过去,两个人挥动着各自的剑。 剑与剑碰撞的刹那,我什么都看不清了,大概是圣剑的光芒与恶魔的黑影交错着,光与暗重叠,能量的冲击洗刷着我的意识,我的手不由自主地颤抖着。一霎那,光芒散尽,黑影褪去,玛尔斯与奥瑟王清晰地出现在眼前。仅仅一击,玛尔斯仿佛用尽了力量,喘着大气,而奥瑟王,松开了手中的圣剑,跪倒在地。圣剑落地的一瞬间化作了灰烬。 “父王,去看看地狱的光景吧,今后奥瑟王国就由我来管理了。还有,圣剑已经抛弃你了,别做无意义的事了,面对现实吧。”玛尔斯朝我走过来,手中的剑变回了戒指,恶魔的气息也逐渐消退了。他架起我,对我说:“你才是最强的魔法师,艾瑞克。”我笑了笑,便失去了意识。 第九章 重生 醒来时,我又躺在妮娜的床上。而这次却不同以往,妮娜趴在床前熟睡着。 妹妹进来了,看到我醒了,轻声对我说:“哥,你醒啦。你昏迷了三天,妮娜可是一直都守在床前。以后你可以要好好对人家啊。” “嗯。玛尔斯他们呢?” “玛尔斯在多米尔市了。行动成功之后,他强迫奥瑟王退位,自己做了奥瑟王,现在应该有很多事情要处理吧。有考博尔公爵辅佐,玛尔斯应该没问题。那个看起来不靠谱的拉奥回家去了,不过他说等你醒来之后有话对你说。” “那奥瑟王呢?跟随他的人呢?” “奥瑟王好像被玛尔斯软禁起来了,不过玛尔斯给他在风景如画的郊外建了豪华的庭院,应该也会衣食无忧地过完晚年吧。兰特和斯蒂文因为也看不惯奥瑟王,在战斗中放水,所以也都恢复了职位。谢斯卡在那之后貌似看上了拉奥,也从莫利的阴影中走出来了。毕竟在十几年前奥威尔家族曾求助过霍克艾家族,所以当初订下了婚约,而如今双方都不愿再坚持这个约定,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了。卡洛琳因为当初被奥瑟王要挟而迫不得已为他战斗了一次,也被玛尔斯原谅了。而鲁特和零被玛尔斯强制留在了地下竞技场。玛尔斯好像想建立一支强大的军队,所以让一些有才华的人都去竞技场磨练一番。如今玛尔斯在修缮王宫,安抚百姓,抵抗阿美尼亚,还要解决奥瑟王留下的烂摊子,已经忙得不可开交,这几天都没有来过这里。” 这时,妮娜醒了。她眨了眨眼,对我说:“你终于醒了。不是说好的不受伤吗,怎么回来的时候浑身都是伤,连衣服都烂掉了?”她眼里闪着泪光,不知是她还没有睡醒,还是在为我难过。 “好了好了,我还不是回来了。而且行动也成功了,以后的日子总算是好过了。”说着,我用手支撑着起身,想要下床,身体却有些奇怪的感觉。我伸脚正准备穿鞋,却怎么也穿不上,我有些不详的预感,想立刻站起来,可万万没想到,我的双腿已经没了知觉。 傍晚,玛尔斯和拉奥来看望我了。我坐着父亲组装的轮椅,却不想抬起头看他们。 “艾瑞克,抱歉,为了奥瑟王的事让你牺牲了双腿。我也不懂得治愈魔法,塔亚婆婆说不定会有办法。”玛尔斯声音略带沮丧,“本来重建奥瑟王国,还有击退阿美尼亚的事都想请你帮忙的,可事到如今……或许这里才是适合你的地方。” “行啦,玛尔斯,我和他聊聊吧。艾瑞克,咱们找个没人的地方聊聊。”拉奥准备过来推轮椅,我没有管他,直接利用空气流自己推轮椅,出门,找了一个无人的角落,拉奥也跟了过来。 “我还在想你使用那么剧烈的爆炸魔法居然会没事,结果还是出了问题。”拉奥说,“就连我这个古魔法使都不敢随意使用这样的爆炸魔法,真有你的。好了,说正事。我想跟你聊聊有关古魔法的事。曾经这片大陆的人都是会魔法的。那时有一个人掌握了很多魔法,多到无人能及。那个人因为学了魔法却无处使用而感到了焦躁,甚至寂寞,后来他因为看不惯当时的国王,就想要毁灭那个国家,甚至毁灭世界。没人能正面打败他,甚至连刺客都很难近身,人们畏惧他的力量,于是集结了一批强大的魔法师,让他们完成一个魔法阵,来封印整个世界的魔法,以此夺走他的力量。然而这个魔法阵,并没有完全按照他们的意愿进行。虽然当时确实夺走了他的力量,可魔法的能量却凝聚在了魔法阵的周围。那个魔法阵如今就在阿克列三座山脉的交汇处。因为魔法阵的原因,魔法阵外凝聚的能量逐渐凝结,成了如今的水晶,而魔法阵不断吸取这些能量,将它们转化成另一种形式,也逐渐凝结,成为现在的抑制水晶。这些都是古书上记载的。我的祖先作为完成魔法阵的魔法师中的一员,留下了一本书,那本书还记载了古魔法的使用方法。古魔法是用来防止未来还有人胡作非为,以此制裁那些人的。而能使用古魔法的人只有那些魔法师的后人,他们只有经过教育与锻炼才能担负得起这个使命。接下来可能是你感兴趣的内容了,我想说一下古魔法的原理。古魔法其实很简单,都是些基础的魔法,完全没有你钻研出的魔法高级。不过使用古魔法的人体内的能量流动不能被限制。前几天听他们说,你的能量好像也被限制了,所以你应该也用不了吧,也不要想太多了,就是想让你了解一下。” 我听到这些还是有些小兴奋的,可现在都无济于事了,哀莫大于心死,我狠狠敲了下轮椅。可这一瞬间,一切都改变了——轮椅腾空而起。拉奥傻眼了,而我哈哈大笑起来。 或许是近距离的爆炸,将我体内乱糟糟的能量流动形式冲击成了有规律的形式,于是我也能使用自身的能量使用魔法了。我腾空而起,在空中飞了一圈。不过没一会,我就感觉身心俱疲,大概是这样的魔法太过消耗能量了。我落下来,坐在轮椅上。 “真没想到,你也可以用古魔法了。应该是那次爆炸搞的吧。可我觉得,那次爆炸之后,你居然还能清醒地站在那,就已经说明你不是普通人了。也许你可以使用古魔法,可能是因为没有锻炼吧,所以到现在才觉醒。告诉你一个小秘诀,控制好能量流,将水晶中的能量以适当的方式流入体内,水晶的能量也就能用来使用古魔法了。不过古魔法根据每个人的体质不同,能使用的魔法也只限于一种属性。目前只有火、水、风、土四种。你应该是风属性的,所以才能轻松控制空气流。不过,以前也有先例,就是一个人能用多种属性的魔法,也就是那个想毁灭世界的人。不过据书记载,那个人后来下落不明。那个人,叫杰拉尔德?米歇尔。” “米歇尔?看来还有很多有意思的历史等我们去发掘啊。谢谢你告诉我这么多。我如今也能用古魔法了,我会好好理解它的。” “到时可别忘了还有普通魔法哦,毕竟艾瑞克的大名已经传遍世界了,你可要担负起这个重任啊。” “嗯,我会的。” “另外,学习古魔法的人向来都是先经过严格的精神教育的。大概也是古人怕后人使用古魔法做坏事吧,所以关于古魔法的事能不告诉别人就不告诉别人,你也不要乱用。” “他们也不能知道?” “并不是所有人都像你一样为了这个世界着想。恕我直言,无论是你的父母,还是莉娜,或者你的妮娜,甚至玛尔斯,都很难说他们会不会因为自己或其他人的事而追求古魔法,哪怕是为了你我。” “好吧,不过这样一来,古魔法就只能靠我俩研究了。” “别看我整天吊儿郎当的,其实我每天也都像你一样,一个人在家研究古魔法。我在对决中使用的那个魔法就是我自己研究出来的,原理上是类似于你们会的空间魔法的。不过我也想不到像空间魔法这样的高级魔法只要能够有极强的专注力就能使用了,反而那些组合魔法是最消耗体力的。” “当然。不过现在研究组合魔法更有前景,毕竟能用于组合的魔法太多了,可能性是无限的。” “是啊,就靠我们这一代人了。最后提醒一句,古魔法不到万不得已千万不要随便使用啊,不然会被那些好奇心强的人盯上,比如,曾经的你。”我们两个人都不禁大笑。 我们两个回到屋子里,准备大家一起吃完饭。 “哥,你的脸色跟刚才完全不一样啊。拉奥跟你说了什么,让你这么高兴?”莉娜不禁问起来。 “一定又是关于魔法的研究吧。”果然还是妮娜懂我。 “也对哦。” “玛尔斯,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尽管叫我。我再休息几天基本就能参战了。”我觉得我不能颓废,应该和玛尔斯继续共事。 “拉奥,你真是个神奇的人。从最初见到的时候就感觉很喜感,行动时又用了不可思议的魔法,如今又能让艾瑞克恢复精神。我真佩服你。”玛尔斯竟然也有夸奖人的时候。 “行了行了,如今你也成了奥瑟王了,我抱佛脚还来不及呢,怎么敢受此褒奖。”拉奥调侃道。大家都笑了起来。 “对了,艾瑞克。关于你生父的事,我们觉得应该和你说了。”妈妈看起来有些严肃地说,“米歇尔一家葬礼是塔亚全权托付给我们的,塔亚她在那之后也没有回来过。可我们想说的是,你的生父,盖文?米歇尔,我们并没有见到他的尸体。” 我不禁惊呼。 “我们不知道他的尸体是被刺客带走了,还是他仍然还活着,以防刺客再找麻烦,我们就对外宣称他已经死了。连奥瑟王都追封他为公爵。”妈妈继续说,“不过事实如此,我们也没有要对你隐瞒的意思。我们之前已经和塔亚说了这件事了。”塔亚婆婆点了点头。“不知你怎么看?” “我觉得没必要刻意去找他。如今奥瑟需要我,塔亚婆婆也在忙着为我寻找治疗我腿的办法,所以以后有机会再说吧,说不定那天还能见到呢。”我很坦然。 晚饭后,玛尔斯和拉奥马上回去了。 和玛尔斯约定好了,再过几日,我就去帮忙。毕竟和妮娜的约定在先,这几天我要好好陪陪她。 “哥,你也该和妮娜回去了吧。” “诶?” “行啦,别装啦。都是一家人,我们都懂,快去吧。” 妮娜笑了笑,推着我,回了她的小屋。 “说好的行动完就陪着我的,今天晚上开始就陪着我吧。” “嗯。” “给我讲讲你们行动时的事吧。” “好。一开始……” 我们聊到了很晚。月光透光窗户洒进屋内,我不进想起了那些痛苦的夜晚。如今,虽然我的双腿废了,可我又掌握了古魔法,如同重获新生。 大概是还没有完全恢复体力,我竟先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醒来,我又看到妮娜趴在床前睡着,不免有些心疼。 很快,妮娜也醒了。 “你怎么又趴在这里睡着了?你也要好好休息才行。”我把她轰到一边,用魔法做了一张床在旁边。也不知道我是怎么想的,我竟然把床建在了这张床的旁边,这样看起来就像是双人床。我一下子脸红了,妮娜也脸红了。 “嗯……我去准备早饭。”妮娜立刻走掉了。 我叹了口气。 吃过早饭,我提议和妮娜一起去逛一逛多米尔市的街区。 “真的吗?我还蛮好奇外面的世界的,早就想出去看看了。”妮娜看起来很高兴。 真的是说走就走,我直接开了传送门,一起去了多米尔市。 多米尔市和以往有些不同了。如今的街区比往常要热闹了许多,不仅是人多了,就连店铺也多了。店铺不局限于当初的小吃店、服饰店,更多了许多游戏摊。 “自从新的国王当政,不仅减了税收,免了徭役,还派人帮助我们修缮房屋,装修店铺。如今的日子总算是好过了。“ “可不是嘛。如今许多人都不用再为生活而四处奔走,而是逐渐做自己喜欢的事。这不,这两天街上又多了不少店铺。” 街上的人这样议论着,我还是很庆幸,我曾也为人们的幸福生活付出了自己的一份力量。 “看来玛尔斯是个好国王呢。”妮娜推着轮椅,对我说。 不过说着说着,妮娜就跑到了一个店前,指着里面花花绿绿的商品,用水汪汪的眼睛看着我。我拿她没办法,无奈地叹了口气。终于轮到我给女人买买买了。 妮娜好像脱缰的的野马,一会跑去这家店,一会跑去那家店,我只得用魔法推轮椅追她。到后来,我也是累得半死,实在是追不上了。 到了晚上,在多米尔市吃过晚饭,我们正准备回去。 “嘿,这部不是艾瑞克吗。还有妮娜。你们怎么在这里?”我回头一看,果然是玛尔斯。 “我们在逛街……”虽然有些尴尬,不过我还是有点高兴的。“倒是你,在这里做什么?” “没看我穿便装吗,还不是微服私访,体察民情。” “一起回去喝杯茶吧,我还有问题要问你。” “行啊。” 我们一起回去了。我和玛尔斯单独找了间屋子,聊一聊一些细节。 “和奥瑟王战斗时,你使用的剑是怎么回事?”我好奇地问起那天的事。 “在阿美尼亚我得知了石碑的另一种读法,所以行动时特地去地下室看了一下石碑,确认一下我记忆中的方法是否无误。对石碑赋予水晶的能量,可以让石碑浮现出另外的字。然后我就得知了终焉之剑的事。当然之前说的秘密武器并不是这个,是在阿美尼亚看到的石碑上的另一个魔法——时间魔法。当然时间魔法并没有想象的那么神奇,只能让曾经的画面浮现在人的眼前。这个魔法需要的是强烈的感情,以及巨大的能量。利用这个魔法加上我的诉说,本以为我能改变父王的想法。可惜后来我觉得没必要了,就和他进行正面较量了。” “不过这真的是时间魔法吗……感觉和时间没什么关系啊。” “被使用的人能够真正感受到曾经的感受,回忆起曾经的情境。我对自己试了一下,魔法强度越强,越能唤起更早的记忆。那时我真的感觉我回到了小时候。” “原来这么神奇。可这很难用于战争,只能用于特殊情况。” “所以也不算什么强力的魔法吧。” “可这是我知道的第一个需要感情的魔法。如果魔法也能注入感情的话,那么魔法又有了无限的可能性。” “那你肯定会试试咯。不过这几天你还是好好陪妮娜吧。我现在整日见不到我心爱的姑娘,心里可是很难过啊。” “想见还不就见了,用空间魔法。” “说的倒轻巧。我怕和她在一起……忽略了时间……误国事。” “真是重色轻友,跟朋友在一起就不会忽略时间。不过真的需要我的时候一定别考虑我什么什么困难,有什么事只管说,我愿意为奥瑟王国的重生付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嗯。过了这几天,把国内的事情都解决后就该准备反击阿美尼亚了。到时就需要你的力量了。” “好。” 第十章 条约 和妮娜的美好时光总是那么短暂,几天很快就过去了,玛尔斯也如约来到山村。 “你的脸色不错嘛,这几天肯定过得很开心吧。” “是啊,这几天什么也不用想,什么也不用做,真的很轻松。要是天天能过这样的生活就好了。” “哈哈,没想到你也会说这样的话,看来妮娜是个好女孩。” “那可不……行了,咱们该谈正事了。” “好,那我先说说我的想法。我打算把阿美尼亚军打回新泽尔通道,然后和阿美尼亚谈判。我知道他们资源太匮乏,需要贸易,我想帮帮他们,先无偿提供一些物资。不过,不能让阿美尼亚觉得我们好欺负,所以该打还是要打的。” “打赢之后你也该把你的心上人接来奥瑟了吧。” “那可不。你都这么幸福了,我看着也眼馋啊。” “所以,你打算怎么击退阿美尼亚?上次的方法感觉不能用第二次了吧,上次都快累趴下了。而且马里克将军的战斗技巧也算是咱们见过的敌人中数一数二的。” “经过上次的偷袭,他们应该长了教训,对于魔法的防御应该也加强了,说不定他们也有了许多强大的魔法师。不过呢,有咱们两个人,还有神奇的拉奥,打败他们的将领肯定是没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如何在双方伤亡最少的情况下让阿美尼亚放弃进攻。” “简单一点的,把所有人都催眠,然后用空间魔法连人带营都送回去,怎么样?” “那不是要巨大的能量吗,从哪找啊?” “大量的水晶不行吗……” “那催眠怎么做呢?人那么多,那里风又那么大,催眠气体还不是没作用。” “嗯……不催眠呢?让他们看不到我们,然后偷偷地使用空间魔法呢?” “他们又不是没有魔法师……这办法暴露的话施法者可很难逃回来。” “那就换个思路,像这次攻打王宫一样,直接去见阿美尼亚的国王?” “父王那是民怨所致,而且父王不务正业,咱们很容易就搞定了。阿美尼亚的国王还没有那么昏,所以还是先解决他们前线的人,让阿美尼亚没有能力再攻打奥瑟,才算达到目的。” “如果真的没有办法的话,就还用天雷。不过这样还是要担些风险,我觉得不好。诶,对了,你前几天说的时间魔法,我试了一下,说不定能行。” “哦?” “既然能让人看到过去的情景,为什么不能让人看到未来的情景?” 第二天,我和玛尔斯一起,带了一队人马,直接奔向前线。 “阿姆斯特朗将军,前线战况如何?”玛尔斯问。 “还好吧,自从前不久有人狠狠打击了阿美尼亚的营地,他们的进攻就大不如前了。话说,这位是艾瑞克伯爵吧……嗯……您……看起来经历了不少事啊。” “还好吧。我们这次来是要一举击退阿美尼亚军的,希望您配合。” “那一定。新国王都亲自督战了,我们哪有不加把劲的理由。” “总之,我们需要前线的士兵吸引一下火力,之后就都交给艾瑞克伯爵就好了。伯爵……得了,回去之后升为公爵吧。阿姆斯特朗将军也是,这场仗打赢之后,升职加薪是少不了的。好,下午就开始行动。” 下午,所有前线的士兵全部都出动了。 行军前,玛尔斯亲自训话:“士兵们,如今不同以往了,我们不再需要用传统的方式打仗了。我们现如今有魔法的先驱——艾瑞克公爵,他会使用魔法帮助我们无伤亡地打赢这场仗,希望大家能够配合。” 士兵们一阵唏嘘。 “我知道你们想说什么。上一代的奥瑟王没有弄清事实,让大家误解了艾瑞克公爵。如今,我作证,艾瑞克是最强的魔法师,也是我们奥瑟的骄傲!” 士兵们不再议论了。 “好,勇士们,出发!” 一切按计划进行,阿美尼亚的士兵很快与奥瑟的士兵缠斗在一起。我和玛尔斯传送到了高处。 “真是熟悉的情景啊,玛尔斯。”果然是马里克将军,他又一次出现在我们面前。“不过听说你如今成为国王了。国王也御驾亲征,真是卖力啊。不过上次的账这次可要好好算一算。” “那就看你有没有本事了。”玛尔斯又一次掏出了终焉之剑。这次的感受是更加清晰的,即使我在他身后有强烈的压抑感。 “看来你也变强了啊。”说着,马里克冲过来,和玛尔斯也缠斗在一起。 我趁机用魔法跑掉了。我找了个无人的角落,把轮椅扔到一边,对自己使用隐身魔法的同时开启古魔法模式。我以隐身的姿态飞到战场中心的上空,使用了改良后的时间魔法。 时间魔法在来之前已经和玛尔斯测试过了,它能使在场的所有人感受到我想要创造的未来的美好,并逐渐失去战斗的意志。 我找好位置,立即施放时间魔法。士兵们都停止了打斗,有的很快就扔掉了手中的武器,有的竟跪在地上哭了起来。大概,他们感受到的我所期待的未来是很美好的,士兵们都在这个美梦中亲身体会到了。我放完魔法,赶紧偷偷溜走,回轮椅上,去找玛尔斯。 玛尔斯和马里克也停了手,看来除了我以外所有人都受了影响,下次再使用这个魔法时要控制一下强度。不过没关系,我抽了玛尔斯几个耳光,然后赶紧按计划施放空间魔法。这次的空间魔法是对所有奥瑟士兵使用的,在他们所有人的脚下都开启传送门,把他们都送回营地。当然,这时预先让士兵们带上的特殊的水晶饰品就起了作用。这些饰品标记了我们的士兵,使我更容易发动空间魔法。 送走他们后,回过神的玛尔斯立即使用第二个空间魔法,把所有阿美尼亚的士兵送回阿美尼亚。毕竟我不熟阿美尼亚的地形,我也不知道应该把他们送到哪,所以都交给玛尔斯了。这对他来说可能有些吃力,不过毕竟他身负重任,也一定会完成好的。 看着马里克被送走时面带笑容,我紧张的心总算是放松下来,倒是玛尔斯一下瘫倒在地。 “这活儿真累人,亏你能干得了。我还只是做个大的魔法阵就行了,而你还要一个人一个人地送,真是辛苦你了。” “这对我来讲没什么的,我可是天天磨练自己的魔法,就像你经常练剑是一个道理。我也不过是熟练罢了。” “嗯。天色不早了,咱们也该回去了,准备准备明天的交涉材料,好去谈判。” “走。” 我开启了传送门,一起回了小山村。 吃过晚饭,玛尔斯立刻回了王宫,说是要和考博尔商量一下。我明天大概也得去吧,可能要谈及一些魔法的交易。 转天,我、玛尔斯、考博尔,还有临时作为护卫的拉奥,一同去了阿美尼亚的王宫。 我们直接传送到了王宫内部,找到了阿美尼亚的国王。 “啊,你们是……”趁他们还没反应过来,我直接使用了时间魔法。这次控制了一下,自己人就免受时间魔法了吧。 在王座上坐着的应该就是阿美尼亚的国王吧,比起玛尔斯的父亲还是略显年轻的。 阿美尼亚的国王逐渐缓过神来,玛尔斯上前说:“我是奥瑟王国新的国王,玛尔斯?奥瑟。今天我们来是来谈判的,不是来伤害您的。刚才您应该也感受到了,这是我们想要创造的世界,我希望两国能联手,实现这个梦想。” “玛尔斯?你的母亲还好吗?她是我的姐姐,我很久没有看到她了。”阿美尼亚的国王看起来好像并没有受到很大的惊吓。或许是他沉得住气。 “我母亲她很好。他和我父亲一起在郊外的宫殿里颐养天年了。我父亲的错误您应该也感受到了,作为儿子,我有义务去解决他留下来的问题。” “你现在也知道了,我和你们家还是有些渊源的。我当初也不想和挑起战争……” “我都清楚,是我爷爷那一辈的问题导致您这一辈甚至我们这一辈都要去替他们解决这些麻烦,我在这里替长辈们表示抱歉。不过既然都已经成为了历史,我们就向前看,一起走向一个更美好的世界,好吗?”玛尔斯上前递给他一份已经拟定好了的协议。 在场的其他人还没有缓过神,看来阿美尼亚的国王也不是一般人。 他接过协议,仔细阅读。 “这么说的话,你要开放两国之间的贸易往来,还无偿给予阿美尼亚物资支援?” “是的。我觉得我们应该拿出诚意来,所以请您务必也拿出诚意。为了两国未来的繁荣发展,请您考虑一下。” 他大致看了一遍协议,稍微思考了一下,说:“这对于我们阿美尼亚来说真的是急切需求的。看来你是真心想要和我们交好,提前做了不少功课嘛。” “那是自然。如果您同意的话,咱们就签下这份协议。我会在一个月内履行承诺。” “签是当然的。不过,一个月?真的来得及吗?物资都筹备不齐吧。” “我们有艾瑞克公爵,就有很多很棒的魔法,利用魔法能够解决很多之前很难解决的问题。当然,协议上也有写,如果我们两国能够和平共处的话,未来我们愿意提供一些有关魔法的帮助。这也是为了两国的和平共处。” “好,好,就照你说的做。” 协议很顺利地签订了。 很快,我们收回了失地,夺回了新泽尔高原,两国的边界也再次回到了新泽尔通道。玛尔斯很快为阿美尼亚筹备齐了物资,用空间魔法运送过去。据玛尔斯说,他的心上人说阿美尼亚的国王经常对国人称赞我们奥瑟,称赞玛尔斯。阿美尼亚国民心中的奥瑟王国的形象也在逐渐改变,阿美尼亚也逐渐走向正轨。 玛尔斯重新建立了水晶研发部以及奥瑟学院,并且奥瑟学院将免费招生,让适龄的孩子能够得到更好的教育。我当然有被请去水晶研发部,不过我不喜欢那种研究环境,还是自己研究更有效率,所以就拒绝了。但是奥瑟学院的事我就没办法推掉了,毕竟成了魔法的权威,总要负起责任,教其他人怎样正确使用魔法。教学的内容都是玛尔斯指定的基础魔法,毕竟我们还是有些顾虑的。我还想培养几个更适合教课的人,让他们来教课,毕竟我没有三头六臂,没有那么多时间既要完成好教课的事又要研究新的魔法。 玛尔斯又建立了农业部。农业部的工作主要是用魔法改良作物种子,并将这些种子运送到各地零售。利用改良后的种子种植,作物收成更多了,农民们的生活水平也日益提高。年轻一辈的农民如今也有了机会学习有关农业的魔法,这让作物产量突飞猛进,奥瑟国的经济也被农业带动起来了。 由于物质日益富足起来,其他国民也逐渐能够依靠自己的一份工作,吃饱穿暖,还能省下许多钱做想做的事。有了魔法,建造高大的建筑也只需几天就能完成,比起原来的奥瑟王国,如今的奥瑟日新月异,发展真的很快。 物质生活丰富起来,而精神生活逐渐成了国民们的追求。地下竞技场竟最先成为了热门话题,多米尔市的市民争相抢购地下竞技场的门票,如今地下竞技场真是一票难求。玛尔斯觉得地下竞技场毕竟是这个世界的阴暗面,不宜让大众都参与其中,但这种形式既然已经吸引了不少人,也就顺从大众的意愿,准备建一个公开的地上竞技场。 短短一年,奥瑟王国的国民基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这真的要归功于玛尔斯治理有方。转眼间,到了玛尔斯加冕的一周年纪念日,王都的各条街道都充斥着庆典活动,热闹非凡。这天晚上,我和妮娜也来参加街上的庆典。 “好巧啊,又遇见小两口了。”我一回头,真是拉奥。不过拉奥不是一个人,谢斯卡也在他身边。 “是啊,没想到你们两个发展也这么快啊。”我说。 “哦对了,我还有些事情要跟你说。”他转过头去,又跟谢斯卡说,“你先和艾瑞克公爵的妻子去逛逛,我和他说完事情就去找你们。” “不嘛,我要和你逛。”谢斯卡嘟着嘴。 “乖,一会我给你个惊喜。” “好吧,那我就期待一下这个惊喜。”谢斯卡拉着妮娜的手就去逛了。 我和拉奥找个了清静的暗巷,聊了起来。 “话说妮娜什么时候成了我的妻子……” “行了,别计较这些了,还不是早晚的事。我想和你说的是,前几天,我在家中翻出了一本书,书上说,这个世界不只是有我们这片大陆,在遥远的海的那边,还有许多大陆,那里的人们有的也会使用魔法。我想有机会的话可以组队去看一看。不过那之前,我觉得我们应该把奥瑟和托列姆的关系搞好。等我们这片大陆的事情都搞好了,在想办法远征。” “嗯,行。不过托列姆咱们都不是很熟啊,所以还需要从长计议。” “你们真的是这么想的?”突然,从暗处转来一个声音,我和拉奥立刻做好了战斗准备。“是我。”他向前走来,透过街上的光,依稀可以看到,是零。“有些话我要跟你们说。” 夜深了,但庆典却没有结束,我和拉奥找到了她们,然后一起去逛街了。 “拉奥,说好的惊喜呢?”谢斯卡质问拉奥。 “喏,你看天上。”拉奥指着天上,谢斯卡沿着手指的方向望去。 我和妮娜不禁也抬头望去。突然,天空中出现一团火光,火光逐渐变成了“我爱你”三个字。 谢斯卡突然激动地跳起来,抱住了拉奥,我和妮娜都吓了一跳。 突然,音乐响起,街上的男男女女都各自凑成对,跳起舞来。谢斯卡听到音乐,拉着拉奥到人群中,随着其他人跳起舞来。我感觉到妮娜紧紧地攥着我的手,转过头,刚想要安慰妮娜,却发现她静静地流着眼泪。 “别再为我难过了。回去之后,我也给你个惊喜。”我安慰道。说是这么说,我却不知道给她什么惊喜才好。 没和拉奥打招呼,我们两个就回去了。 明亮的月光映着我俩的身影,晚风习习,吹动着树叶沙沙作响。我灵光一闪,拉起她的手,借助着晚风,把我俩带离地面,托上夜空。妮娜惊奇地叫着,我也开足了马力,一口气把我们推上了很高的地方。环绕的群山成了舞台,我们两人在空中曼舞。看到她洋溢的笑容,我的心情也舒畅了许多。 美妙的夜晚总是难忘的。妮娜意犹未尽,却也玩得累脱了魂,倒在床上,很快就睡着了。看到她笑着入睡,我也情不自禁地笑了。 可就在这皎洁的月光下,我又一次要面对残酷的现实,便收拾东西准备动身去托列姆。 第十一章 托列姆 时间回到两年前,舞台交给另一位年轻人。 托列姆不同于奥瑟和阿美尼亚,由于大片的沙漠占据了绝大部分的国土,托列姆王国人口并不多。而且由于环境原因,城市分布十分分散,大城市只坐落在托列姆东部、北部的沿海地区和沙漠中唯一的一块绿洲。 也是因为城市过于分散,各地的王权贵族拥兵自重,商贾压榨工人还与贵族串通一气。托列姆除了王都,其他城市可以说是毫无道理可讲,有权有钱就能呼风唤雨。 我叫拉斐尔,住在绿洲城,是一名打工仔。虽说年轻力壮,常做些搬运的工作,不过给有钱的商人打工还能能有不错的报酬的。 大概因为我是个孤儿,从小从贫民窟长大,所以我总是追求优越的生活条件,所以有赚钱的机会是不会放过的。 绿洲城是沙漠中的一片宝地,这里十分富饶。即便是这里的贫民窟,也不会总是饿肚子,经常能在附近找到吃的。不过相比富人们奢侈的生活,穷人们显得还是很寒酸的。 “看管仓库的事就交给你了,拉斐尔。这些货可以很重要的,千万不能出什么差错。” “包在我身上!”我拍了拍胸脯。 “哦,对了,最近绿洲城的治安不是很好,有许多外人来绿洲城。你可要当心了。” “好。” 和搬运货物的人交接后,我就躺在地上,望着蓝天白云。给富商看官仓库已经很多天了,每天都像今天一样清闲。毕竟这活干起来不费力,而且工资又高,在苦活累活中能休息这么几天实属幸运。当然这样的活也不多,还是要靠些本事才能找到这样的工作。这回算是我运气好,找到了绿洲城第一富商甲金,为他看管仓库。 不知不觉间到了傍晚,夕阳西下。街上的人们都匆匆赶回家吃饭了,而我却不能回家。当然我也没有家可以回,住的地方不过就是个小窝罢了。晚上我还要继续看着仓库,一旦出事了,不仅工资没了,连给他们干活的机会都没了,尤其是甲金,他的活儿都是给钱比较多的,我可不能因小失大。 话是这么说,但到了夜里,还是有些困的。这种时候,我就掏出水袋和干粮,嘴动起来也就不会因为打盹儿而睡着了。晚上的温度很低,我披上事先准备好的棉衣。大概是披上棉衣后感到了一丝暖意,我渐渐地眼皮抬不起来了。不知不觉间,我睡着了。不过精神还是太过警惕了,没打一会盹儿,我立刻把棉衣脱下,让冷风把我吹醒。毕竟是个蛮重要的活儿,该做的还是要做的,不能马虎。我站起来在仓库门口慢跑着,跑累了就坐在地上看星星。 夜虽长,不过总算是熬过去了。由于怕睡着,不敢一直捂着棉衣,不过还是打了几次盹。早上天还没亮,就有一批人来取货了。跟往常不太一样,今天居然是甲金亲自来取货。 “拉斐尔,昨天晚上没有可疑的人出现吧。” “嗯……嗯!” “那就好。这批货可是要给国王的重要的货物,我们是看你之前干活儿不错才叫你来看管仓库的,其他人我们都不敢让他们来。行了,该交接货物了。” 我给他们开了仓库门,可是,眼前的一幕让我彻底傻眼了——仓库竟然是空的! 我立刻回想昨天的事,可除了我打了几次盹儿,应该没有错过眼珠。而且我一直坐在仓库门口,按理说有人来的话应该能感觉到…… “拉斐尔!怎么回事!怎么就这批货物丢了?前几天不是都没问题吗,怎么就只有今天……难道,你是内奸?快,把他拿下!”甲金身边的几个大汉扑了过来。 我手疾眼快,立刻把棉衣扔在一个大汉脸上,转过身又迅速在另一个大汉的肚子上狠狠踢了一脚,然后立刻逃跑了。 “快!抓住他!叫人抓住他!” 听着甲金在身后喊着,我也没办法回头了。 我跑的还算快,那几个大汉看样子也跑不快,我翻了几堵墙大汉也就不见踪影了。 我立刻赶回住的地方,收拾东西,准备离开绿洲城。得罪了甲金,在绿洲城是混不下去了。甲金居然一口咬定说我是内奸,我也没办法否认,毕竟昨天晚上打了盹儿,或许真的有人进去了也说不定。可是锁是怎么开的?这么多货是怎么运走的?按理说有点风吹草动我就能醒过来了,可我真没感觉到有人来过啊。如果是黑道常用的催眠香,在刮风的晚上应该也没什么用啊,真是不明白仓库的货怎么突然就没了。现在倒好了,工作也丢了,钱也没拿到,连绿洲城都混不下去了。 “拉斐尔,怎么了?这么急急忙忙的。”哈维问。哈维是贫民窟的伙伴,从小一起找吃的,一起捡东西,一起被人追着打的伙伴。 “得罪了甲金,只能跑路了。”我边收拾边回答。 “啊?你居然会得罪甲金?难得接了个好活,居然就这么丢了。要是给我就好了。” “我也没想到仓库里的东西离奇消失。我只是昨天晚上打了几次盹,按理说有人来偷东西的话我应该能感觉到。” “你居然都没有感觉到,那偷东西的人真是厉害。” “我也没想到会这样。而甲金认为我串通好了一伙人把货都运走了的。” “怎么可能呢,要是你运走的那你还傻不啦叽地待在那等着被宰?这甲金脑子也是进水了。也不知道他是怎么赚来这么多钱的,肯定干了不少亏心事。” “行了,我也该走了。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了。你呢?” “我?我就待在这了。毕竟这儿我比较熟。而且……我看上了打工的那家店店长的女儿……最近正在……” “行了,你好好泡你的妹子吧,别让她发现你住贫民窟就好了。”收拾完东西,我翻墙走掉了。 “嘿,也不说句好话。” 街上都是甲金的人,我小心翼翼地躲过所有人。有些位置的眼线实在是很讨厌,我悄悄走到他们身后,趁着没被任何人发现,迅速捂住嘴,用胳膊夹住他们的喉咙,弄昏过去了就拖到没人的地方。花了些时间,总算是出了城。 出了城,一望无际的沙漠真是令人绝望。可没有办法,硬着头皮也得穿过沙漠了。一直往西北方向走,就是托列姆的首都,阿克塞尔。在那里,说不定能找到好工作,所以就往西北方向前进吧。 城外找黑商买了头骆驼,备好一些水和粮草,就准备开始穿越沙漠了。 “小伙子,你是要去阿克塞尔吧。” “是啊。” “要去那地方一般人可要走几个月啊,我们这些商人也不会直接去那里的,都会先绕到西南海岸的城市或者北边的城市,基本都是贴着阿克列山脉走的。因为直接去那里的话中途好像是没有歇脚的地方,所以基本没有人这么走的。曾经这么走的人也没有人再见到过他们,据说是因为有砂龙……” 绿洲城在托列姆的东南,距离阿克列山脉不远处,想去西北海岸的阿克塞尔,算是一次长途旅行吧。不知道途中有没有城市或者村庄,大概是没有吧,毕竟大城市都在沿海地区,沙漠中绿洲还是很少的,想要有个小村庄,也得有水源吧。在这茫茫大沙漠中,能再有一处像绿洲城一样的地方是太不可能的。不过绕远路可能会花光我手里的钱吧,即便是边走边打工估计也很难赚够路费。这之后的生活又要变回在贫民窟时的生活了。一想到这,我就打消了绕远路的念头。还是一直走到阿克塞尔吧。 “没关系,我想尽早到阿克塞尔,就这么走吧。” “好吧,既然你已经决定了,那就去吧,别到时后悔就好。” 做好了准备,我也踏上了旅途。 对着骆驼的脚印,一直向西北走。不知不觉间走了三天。真是无聊死了,到处都是黄沙,无论向哪个方向望去,景色都是一样的。 突然,左前方出现了一座和绿洲城很不一样的大城市,我很激动。这下去不去阿克塞尔都无所谓了,索性朝着那里走。可是走了好几天,眼前依然是沙漠。大概是我那天看花了眼吧。无论哪一天,看到的都是沙漠,心情也变得焦躁起来。 又过了不知道多少天,沙丘上偶尔能看到几根白骨,不知道这是人的白骨,还是动物的白骨,着实有些吓人。不过比起之前无限的沙漠,也算是别致的风景了。又过了不知多少天,沙地里可以看到几株从未见过的植物。这里看来距离绿洲城很远了。向前望去,依稀能看到一个小村落。我觉得又是眼花了,就没在意。不过越走越近,我依稀看到了人影。这可真是令人兴奋。不知多久的一个人的旅途中重要出现了别的人。 我立刻奔向村落。 这村落有十户左右的人家,每户人家都在院子里种些沙漠里的作物或养了些家畜。村中央有一口水井,我想是因为这口水井才有了这座村子的吧。 终于到了这个村子,我上前去跟人打招呼,可那个人很快就跑掉了,进了一间房子里。我觉得有些奇怪,这些人应该也很难再见到其他人吧,见到我不应该高兴吗?可他怎么躲起来了?我牵着骆驼,上前去敲门。 “你好,有人在吗,我是从绿洲城来的,要去阿克塞尔,能否借住一晚?” “你快走吧,我们不欢迎你。”那个人隔着门说。 “为什么?我又不是什么坏人,只是个给人打工的人。要是可以的话,我也愿意帮你们做些农活,请收留我一晚吧。” “你真的不是从阿美尼亚来的?” “阿美尼亚?不是啊,我是从绿洲城来的。” 那个人打开了门。 “你别见怪啊,前不久有些阿美尼亚人来过,我们都很讨厌他们。”一个男子探出头,表情略带愤怒。“进来吧。” 我把骆驼拴在门前,就随他进去了。 房间里倒是蛮朴素的,只有桌椅和一张床。门旁边有一些农具,不过看起来都是手工制的,做工不是很精细。 “我们这里没有什么好东西可以招待你的,只有一些这里能种的作物和能养活的家畜,比起很多年才能看到一两次的旅人们身上带的稀罕玩意儿相比,我们这里的东西也不算是什么好东西,不过有些人会拿一些外面的东西跟我们换一些这里产的作物,可能其他人看这里的植物算是稀罕玩意儿吧。” 这倒是真的,这里的植物我在绿洲城都没见过,毕竟那里水资源充足,这里可能没有那么多水可以用来浇灌,所以长的也都是些一点水就能生长的作物吧。 “这村子地下是有水资源的,所以植物也靠着地下的水成活,我们也靠着井打一些地下水来过日子,水勉强是够用的。这里的动物也不需要很多水,所以我们的祖先在这里建立了村庄,虽然生活条件不如外面的城市,不过这日子还是能过的。” 他端上来一些我没见过的食物,味道有些奇怪,不过比起饿肚子还是将就着吃吧,毕竟这里的人也是吃这些东西长大的。 “我叫辛普顿,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拉斐尔。你刚才提到的阿美尼亚人是怎么回事。”我还是有些好奇的。 “哎,那群可恶的人,逼着我们说这附近的神庙在哪,可我们哪知道有什么神庙。那群人却当我们是在隐瞒,还杀了几个村民。可就算是这样,我们也不知道啊。真是的,几个人因此白白丢了性命。” “真是可恶啊。” “可不是嘛,他们杀完人就跑了。不过后来就再也没见过他们了。” “不过我也对神庙有些兴趣了,难道神庙在这村子附近吗?” “不知道,不过听那群人说,是在沙漠中。这种事谁会知道啊,茫茫沙漠中,就算是找到了神庙,估计也没办法活着回来。真是不知道他们怎么想的。” 吃过东西,我就暂住在他家了。趁着天亮,我帮他做了些农活,比起搬砖的活儿还算是轻松的。晚上,我给他讲一些关于绿洲城的事情,他对这些都非常感兴趣。第二天,与辛普顿道别后,我继续向西北方向前进。 其实还蛮想在那里多待几天的,不过各有各的生活,赖在人家不走终归不是件好事。那里的村民都让人觉得与世无争,不仅都很和蔼可亲,还勤劳能干,和绿洲城的那帮混子真是有着天壤之别。 又回到了一望无际的沙漠,不过心情到舒缓了些,毕竟见到了活人,才感觉到自己还活着,还能清楚地意识到自己要做什么。我倒是想趁着还能保持自我,赶快从这沙漠里走出去。 这一天,我骑着骆驼来到一座山丘。这里的景象却大不同于以往——这里竟有一堆白骨,都是人的骨头,旁边还有一些残破的甲胄。没想到竟然有这么蠢的人,穿着甲胄走沙漠。昼夜温差这么大,铁皮穿在身上,白天浑身出汗,晚上能冻死人。不过他们到底是怎么死的呢?为什么只剩下白骨了呢?如果是渴死的或者饿死的,应该不会一口气死这么多人啊。 我翻了翻那堆残破的甲胄,期望从里边翻出些有用的或者值钱的东西。不过翻来翻去,除了锈断了的剑之外,只有一把短刀还能用,我也就不客气地拿走了。 忽然,身后传来一阵巨响。喔呜—— 我回头一看,一张大嘴向我袭来。我立刻朝侧面一扑,翻滚了一步,躲开了那张嘴。不过,我的骆驼却被那张嘴吞掉了。 那张嘴逐渐闭合,整个身体也随着嘴的咬合逐渐浮出沙面。 我定睛一看,满口的尖牙,修长的脖子,高耸的背鳍,光滑的鳞片,锋利的爪,加上庞大的身躯,面部长得却与运货的地龙有几分相似。站在它的旁边,就好像靠在一堵墙旁边一样,而它却四处游动着,不时传来巨大的吼叫声。不会错的,这一定就是传闻中近几十年才出现的怪物——砂龙! 第十二章 砂龙 我站在沙丘上,呆呆地望着砂龙。 砂龙转过头,朝我游过来,张开长满尖牙的嘴,要把我吞下去。我下意识地向侧面翻滚了一步,爬起来,赶紧逃跑。可砂龙比想象中要快很多,我没跑几步,砂龙已经到了我的身后,我只得再向侧面翻滚。不过这一滚,我滚下了沙丘,沿着坡一直滚到了底。 大概是几日相同的光景麻痹了我的神经,身体已经不如从前灵活了。我躺在沙子上,仰望天空,脑子里一片空白,好想就这么躺在地上。可砂龙的一声吼叫立刻让我清醒过来,我吃力地爬了起来。这时,砂龙突然从沙丘上扑了下来,我也赶紧扑向侧面。身体不由自主地动了起来,这些格斗技巧如烙印一般刻在我的身体上,流淌在我的血液中。 砂龙又扑了过来,我却没有躲,只是右脚一蹬地,立刻闪到砂龙旁边,待它冲到我身侧,我把手中的短刀向右一偏,便在砂龙身上划下一个口子。伤口虽然很浅,但总归是造成了伤害。既然跑不了,那就和这大块头拼个你死我活。砂龙叫了几声,转过头又向我扑来。看来这家伙也只会拿嘴咬人,应该不难对付。我也重复刚才的方法,闪到侧面,右手向上一挥,又在它身上划了一个口子。 砂龙被伤了两下,没有要走的意思,转过头来继续找我麻烦。这家伙真是不长教训,我还是重复刚才的方法,几次在它身上划上几刀。见它仍然不退缩,那我也没办法,就奉陪到底,不过这样下去显然是我赢。 我想尽快分出胜负,就趁它扑空的时候,跑上沙丘的坡去,然后反身跳到它的背上。不过万万没想到,它的身体竟然跟火炉一样烫,隔着鞋子都能感觉到热流涌动。我赶紧跳下去,不过顺便把刀插在他的后背上,从上往下划了很深的一个口子。这一击好像效果不错,砂龙扭动着身子,看起来好像很痛苦。见它吃了苦头,我身体也有些放松了,这家伙总该跑路了吧。它钻进了沙子里,朝沙丘上面游走了,我见它走掉了,我也回头去找行李。 一瞬间,我感觉到了杀意,仿佛像惹怒了的街头混混,提着斧子从身后砍我的那种感觉,身体不由自主地扑向了侧面。身后突然发出了撞击沙子的声音,我回过头,才发现砂龙扑了个空,又钻进了沙子里。我好像躲过了致命的一击。 砂龙又游到了沙丘上面,突然从沙子里冲出来,扑向我。凭着直觉,我向前翻滚,刚好躲过了砂龙的攻击,我就顺势在它的肚子下面划了一刀,不过大概是出手慢了,只伤到了它的尾巴。不过没关系,既然这样可行,只要重复几次,这傻家伙总会倒下的。 砂龙又钻进了沙子里。它的背鳍露在沙子外面,在茫茫的沙漠中格外显眼。无论它进攻多少次,我都能准确把握它进攻的时机和方向,它大概自己不知道它有这样致命的弱点吧。这一次,砂龙游向了另一面的沙丘上,我紧盯着它的背鳍,不敢错眼珠。 它又一次冲了出来。这次可能是我离得有些近了,随着砂龙身体溅起的沙子飞进了我的眼睛里,我只得向侧面翻滚,起身后立刻揉了揉眼睛。还没来得及我睁开眼睛仔细看,我又听到了砂龙冲出沙子的声音,我只得又一次滚向侧面。 有了这么几个回合,我也逐渐熟悉了砂龙的攻击方式,更加轻松地应对砂龙。砂龙大概也是禁不住我的消耗了,游向了远处。可这次,我没有放松警惕,紧盯着砂龙的背鳍。突然,它浮出沙面,以之前几倍的速度向我冲了过来。我见形势不对,立刻向侧面跑。砂龙像闪电一般从我身边冲了过去,真的是擦肩而过,我差点就被它撞到了。我立刻回头看砂龙,砂龙从远处兜了一个圈子,又朝着我撞过来,我也只好向侧面跑了。砂龙就这样折腾了几个来回,看着它在不远处停下了,应该是累了。可我却在这几个来回中热血沸腾,真是好久没有这么刺激地打一场了。我朝着砂龙跑过去,在它身上猛劈几刀。它也是累的不行了,很缓慢地钻进了沙子里。我趁势一刀插进沙子里,砂龙立刻从沙子里蹦出来,在地上打滚。 这倒是有些新奇了,我还是第一次见它来回打滚。不过我却不敢太靠近它,怕它狗急跳墙,弄出些什么新花招,我不好躲。 砂龙打够了滚儿,又钻进了沙子里。可这次,它的背鳍却没有露在外面。我有些不详的预感,往后退了几步,闭上眼,仔细聆听风的呼啸声,沙的摩擦声。逐渐地,我感觉到了大地的震颤,这股震颤越来越强,越来越近,在要涌出沙面的一瞬间,我往后跳了一步。可我还是跳晚了,砂龙从地下冲出来,立刻张开了嘴,咬向我,牙齿快要碰到了我的腿。我立刻收腿并后空翻,刚落到地面上,砂龙的嘴已经收进了地下。 这真是棘手。在看不到砂龙动向的情况下,不仅要躲开它的嘴,还要想办法对它造成伤害,这可真是有难度。我环顾四周,发现了刚才那堆白骨旁边的甲胄。我跑过去,把短刀别在腰间,拿起一件残破的甲胄,想尝试用它塞住砂龙的嘴。 地面又开始震颤,砂龙马上又要浮出沙面了。由于甲胄有点重,我想把握着时机,早一点起跳。沙子的震颤越来越强,我感觉到砂龙马上就要冲出来了,于是立刻起跳。这回砂龙离我有了一定的距离,我瞄了一下,立刻把手里的甲胄扔进砂龙的嘴里。 大概是我时机把握的很好,铁疙瘩刚好卡住了砂龙的喉咙。我落地后,脚一蹬地,立刻拔出腰间的短刀,朝着砂龙捅过去。又是一记重伤,砂龙甩了甩头,把嘴里的甲胄也甩了出去,然后钻进沙子里游到了远处。这回砂龙竟游得很慢,背鳍也露在外面。我追上去,对着沙子又捅了几刀。突然,砂龙的上半身从沙子里探出来,转过头来张嘴咬向我,我来不及躲了,下意识地用刀倒。可在它咬到我的一瞬间,它停了下来,头倒在了沙子上。 我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击吓到了,心跳突然加速,喘着大气,见它不动了,拿刀捅了几下,它还是不动,就瘫坐在沙子上。这家伙总算是倒下了,我的神经也总算是能放松了。这一番搏斗真是把我累得浑身发软,手还在抖着。我把刀扔到一边,躺在沙子上,仰望着天空。阳光还是那么刺眼,蓝天白云依旧是那么迷人。 最后的那一下,我恐怕是躲不开的,如果砂龙没有倒下,我应该就被它吃了。好多年没有被如此吓到了,我以为过了这么多年,我应该已经不惧死亡了,可刚才搏斗的画面仍然历历在目,我仍然在最后一刻退缩了。真的是这些年磨练出的本事救了我。 回想起小时候,我和哈维等一帮贫民窟的小孩子,经常去绿洲城的各个店里偷吃的,为此受了不少人的追骂喊打。等我们长大了,就和绿洲城街头巷尾的那些小混混扭打在一起,有时遇到凶狠的,就有一群人提着斧头拿着刀来砍我们。在这样的混战中,我也受了不少伤,但后来也逐渐掌握了技巧,能够打赢那帮恶劣的混混了。再后来,我们也能自力更生了,也懂得了些道理,就去给那些商人贵族打工。可那帮人的嘴脸还不如街上的混混来得真实,一张张笑脸背后是无尽的贪婪,肮脏的欲望。给他们打工真算是看得起他们了,可面对现实,不能再去偷东西吃了,也只好给他们打打零工。偶尔碰到好的主顾,也愿意主动多做些事情,即便拿不到更多的钱,却也无可厚非。然而最近这些日子,商人仗着当地贵族的势力越发过分,不仅随意克扣工资,甚至还对手下动手动脚,我的几个儿时的伙伴就被那帮商人贵族这样活活打死了。遇到这样的事又能怎么办呢? 甲金比起那些商人,虽然好些,却也好不到哪去。毕竟是绿洲城最有钱的商人,行业口碑是有的,但人品却不咋样,我也只是因为他给的钱多才愿意去。可如今也被甲金当作贼看,绿洲城算是没法待了,多待一天就多被喊打一天。从绿洲城跑出来,也没想过能活着回去,或者干脆就不回去了,能找到工作就好了,找不到也要想想办法混下去。 可我万万没想到,在绿洲城混了这么多年,练就的一身本领,全都用来绊倒这只砂龙了。但回想曾经的一幕一幕,这样的场景也只有干架赢了的时候,瘫躺着地上,望着被巷子两边房子所夹的那一小片天空,却也觉得心情舒畅。如今,我躺着大沙漠里,整片天空都在眼前,却心有余悸,就算是那次打架,都没有怕过,或许真的是今天死亡向我招手的那一刹那,使我产生了从未有过的恐惧。 太阳快要落山了,我起身,拍了拍身上的沙子。回到白骨堆那里,我才发现,行李连同骆驼都喂给砂龙了,身上只剩下一个水袋,一点干粮,口袋里的一点零钱,和刚才扔到一边的短刀了。这下连走出沙漠都难了。不过饿肚子的日子也不是没有过,回想起小时候,被肉店的店长打伤了,一连好几天没办法出去偷东西吃,只能饿着。 我回到砂龙的尸体那里,剖开它的肚子,引血喝,挖下一块肉吃。虽然不好吃,但总比饿肚子强。吃饱喝足了,准备起身要出发了,突然想起那年,有个人搞到一片火龙的鳞片,卖了不少钱,砂龙的鳞片摸起来也很棒,说不定也能卖大价钱,就从尸体上刮下来一大堆的鳞片,把皮扯下来将这些都包起来,就上路了。 没有了骆驼。这些鳞片显得还是有些重的,背起来确实有点沉。不过曾经饿肚子一连搬了几天的砖,这点事算不了什么,不过就是个沙漠。 就这样,没日没夜地一直往前走,走得已经失去了意识,但脚还在动。走了不知道多长时间,眼前不再是黄沙了,可我已经逐渐忘了我在做什么,见到了人也好像在做梦一样。一瞬间,我反应过来那是活人,心噗通一跳,但身体实在是没法支撑了,也就这样昏过去了。 “嘿兄弟,你终于醒了。”我醒过来的时候看到一名大汉。 “这里……是哪……”我使不上力气,用微弱的声音问。 “这里是阿克塞尔,这是我家。我是这儿的一名商人,我叫彭克。昨天见你从东南面的沙漠走来,真是吓了我一跳。真么多年还是第一次见到有人从东南的沙漠走过来的。你是从哪来的?” “绿洲城……” “绿洲城?我的天啊,你可真厉害,那么远的地方你竟然一个人走过来,还背了那么重的一个包裹。不过你这包裹倒是蛮好看的,里边的东西却沉的要死,难不成你在里边装了石头?” “怎么可能……” “嗯,看你这个样子,你还是在我家住几天吧,等你能像正常人一样能搬砖的时候,在走也不迟。” “那……钱……” “哎,还提什么钱不钱的。你都能从绿洲城走过来,就凭这个我就佩服你五体投地,这几天就当我是请客好了。” 阿克塞尔的商人就是不一样,看来我是来对地方了。 就这样,我在彭克家住了几天,身体也开始恢复了正常了,可腿总是不由自主地向前迈,大概是走沙漠落下的后遗症吧,过几天就好了。 不过还是出去走一走比较好,毕竟腿总是不由自主地动,总窝在屋子里也不是办法。我换了衣服,随手拿了几片鳞片,就出去了。 阿克塞尔真是个大都市,街区上真是什么店铺都有。不过最吸引我的是鱼摊,大概是在绿洲城没见过这些东西吧,不免有些好奇。当然,再大的都市也会有阴暗面。我很顺理成章地就找到了这里的黑商。 这里的黑商竟然也有店,只是店在巷子里,偶尔也有客人光顾。说是黑商,其实常见的东西价格还是和其他店铺是一样的,只是独有的东西卖得特别贵。 “嘿,哥们,想要点什么?我这里可是有奥瑟的神秘水晶,据说能让武器变得十分锋利。还有一些从奥瑟进口的优质武器防具,看你是个习武之人,不知对这些有没有兴趣?” 我从口袋里掏出一片砂龙的鳞片,他惊呼一声。 “龙鳞可是稀有的东西啊,兄弟,你想换点什么?” “我看这个水晶不错,换一块中等大小的就行。” “好嘞。”黑商手脚麻利,立刻找了块合适的水晶递给我。我正要接过水晶,可他却攥得很紧。我立刻递过去鳞片,他接过鳞片,紧攥着的手才松开。 我仔细打量了一下这块水晶,能感觉到这水晶好像有生命一般,流动着大自然的能量,是个神奇的东西。 “老板,这东西怎么用啊?” 他只是笑了笑。 我反应过来了,又掏出一片鳞片,递给了他,他接过去,然后说:“看来你也混过这道啊,懂得这些规矩。不瞒你说,这水晶只要嵌在武器上,武器就能按人的意愿变化。虽然表面上看不到变化,但实际已经被强化过了。所以你要是期待武器更锋利的话,就想着更薄的刃,要是期待武器更有力的话,就想着更沉重的材质。” 我掏出腰间的短刀,照他说的试了试,确实有些变化。不如说,这水晶太神奇了,绝对是黑市的抢手货。 “这水晶有使用次数的限制吗?” “据可靠消息,是没有次数限制的,你尽管放心使用。如果还需要的话,欢迎再来。” “对了老板,我想打听一下关于阿克塞尔的情报。”我又递过去一片鳞片。 他接过鳞片,说:“好,我一定知无不言。阿克塞尔比起托列姆其他城市要好很多,因为国王是个年轻有为的人,许多政策都很得民心。但是托列姆环境恶劣,路况也很差,想要控制其他城市,在阿克塞尔是做不到的,所以其他城市都没有这里治安好,看你这样子大概也能感受得到。这里物产丰富,还常有跟奥瑟、达布林岛的贸易船,所以阿克塞尔可以称为这片大陆最繁华的城市了。不过呢,近几年,由于奥瑟跟阿美尼亚的战争,与奥瑟的交易越来越少了,许多好货都是我们这些人才能搞到,普通的商人是搞不到的,而且由于沙漠里砂龙的出现,让许多沙船没法出航,与托列姆其他城市的交易也变少了,只有与达布林岛的贸易往来一直没有减少。”我愣了一下,大概是因为他提到了砂龙吧。“不过呢,因为国王真的是年轻有为,阿克塞尔市的发展也从没停下脚步。可国王现在要愁的事情除了砂龙,也就是其他城市的治安问题了。” 大致了解了这里的情形,我也放心了。在这里找份好工作肯定是没问题了,以后的日子总算是好过了。我把口袋里剩下的几片鳞片给他换了钱,就离开了。 不过这鳞片真是换了不少钱,回去的路上买了不少想买的东西,才只花掉了一点点。看来剩下那一包砂龙的鳞片能够我吃一辈子的了。 我提着买的一大堆东西,回彭克的家。一推开门,我愣了一下。屋里有几个士兵,正在质问彭克。我觉得有些不妙,准备掏出嵌有水晶的短刀。那帮士兵转过头看着我,其中有个衣着不太一样,像是士兵长的士兵走过来问我:“你就是拉斐尔?” 第十三章 赏赐 我警惕起来。在绿洲城混这么多年,那里的士兵都没能把我怎么样,我不能折在阿克塞尔。我仔细观察士兵们的表情,他们的一举一动,右手紧握腰间的短刀。 那个士兵长笑着拍拍我的肩膀,说:“别紧张,我们只是想问你点事情。” 我收回了右手,但还不敢放松警惕。 他说:“近几年因为沙漠中出现了砂龙,砂龙总会破坏商船,所以阿克塞尔的商人一般都不会用沙船运货。今年,我国研制出了特快的沙船,许多有钱的商人都愿意购买这种商船运货,但也只能进行短途运输。昨天,有一个商人从西海岸来阿克塞尔的路途中,发现有一具巨大的尸骨。他们说大致可以看出是砂龙的尸骨,上面还有刀划过的痕迹,应该是有人把砂龙狩猎了。阿克塞尔与西海岸的商业受砂龙影响很多年了,国王想找到狩猎砂龙的人,请他们去王宫坐一坐,所以我们就出来找人了。今天我们又打听到你是最近唯一一个从东南面沙漠来的人,所以想问问你有关狩猎砂龙的人,你有没有什么情报,如果情报有用,我们也会给你一些好处的。” 彭克走过来对我说:“嗯,对,你要是知道些什么尽管说。我和这帮人都是很多年的好友了,如果真有什么有用的情报,肯定不会亏待你的。” 我愣了愣,突然哈哈大笑。 他们一帮人看着我笑却不知我在笑什么,脸上的表情已经告诉我他们一头雾水。 “是我宰的砂龙。” 他们一阵惊呼。 “这砂龙对一般人而言还是有点棘手的,甚至很容易丧命,不过对我而言,它的攻击模式还是简单了点,就算再来一头我也能宰了……”虽说这是大话,但也无妨。 彭克一把拉住我的手,兴奋地跟我说:“你知道你做了什么吗?现在你可是阿克塞尔的功臣了!” 我倒是又不明白了,为什么区区一头砂龙竟能让我成为他们口中的功臣。不过我还是很高兴的,情不自禁地笑了。 士兵长问:“有没有什么证据能证明你就是屠龙勇士呢?” 我拿给他们看砂龙的鳞片。 他伸手想要拿,我立刻把包裹收了回来。他无奈地笑了笑,我犹豫了一下,拿给他一片。他拿起那一片鳞片,仔细端详起来。 “没错的,这是龙的鳞片,和地龙身上的鳞片差不多,但地龙的鳞片比这个小多了。我之前见过火龙的鳞片,和这个差不多大,和这个很像。”旁边的一个士兵说。 “拉斐尔,能不能跟我们走一趟?我们好向国王交差。”士兵长笑着对我说。 就这样,我就跟着他们去了王宫。 这王宫真是金碧辉煌,还没进王宫就看到王宫跟其他建筑有着明显的不同。进了王宫,里面的装饰更是让人目不暇接,我不禁惊叹了一路。很快,我们就到了一个宽敞的地方,在最深处,坐着一个装扮华丽的年轻人,我猜大概是国王吧。 “国王,您寻的屠龙勇士我们找到了。”那个士兵长单膝跪在国王面前说道。“拉斐尔,还不给国王行礼!”他又转过头跟我说。 “行了,这些就免了吧。”那个国王站了起来。“你是叫拉斐尔是吧?” 我点了点头。 “狩猎砂龙的时候你也在场吧。你有没有什么同伴?你们是几个人杀的砂龙?” “我一个人杀的。” “什……什么?你真的一个人杀了砂龙?有没有什么证据?” 我是抱着那包鳞片来的。我怕他都抢了去,只从里边拿了几片展示给他看。 国王走了过来,仔细瞧了瞧,点了点头,说:“像是之前搜集的砂龙鳞片。来人,拿之前搜集到的砂龙鳞片!” 很快,有士兵端过来一个托盘,上面隔着一层金色纱布,放着一些龙鳞。 国王拿起那些鳞片,对比了一下,点了点头,说:“应该是了吧。”然后他就把鳞片放回了托盘上。 突然,国王迅速伸手要抢我手里的包裹,我一只手抱紧了包裹,用另一只手拨开他的手。还没等我调整好位置,他又伸出另一只手,我立刻拿手肘挡住。这时,他的又伸手来抢,我立刻提起膝,挡住他的手。国王见我一条腿支撑,又用他的腿扫我的腿。我见势不妙,立刻向后跳开了。 旁边的人都惊呼,我不理会他们,紧盯着国王。国王突然拍了拍手,说:“身手不错,你大概是那个杀死砂龙的人吧。”我愣了一下,原来国王是要试试我的身手。 “这些年来,托列姆一直发展经济,很少有人有如此棒的身手,今天我算是见识到了。”国王回到王座上,说,“你愿不愿意做托列姆的将军?” 这真是个好问题。起初,我只是想有朝一日能赚很多钱,过上好日子,可没想到竟是以这种方式出人头地。我是很想接受的,毕竟我还是有些虚荣的。可想到未来可能要带兵打仗,自己的生活几乎都过不了几天,真是令人难过,还是算了吧。 “我不愿意。”我坚定地看着国王。 周围的不知道是些什么人的人都惊呼,国王也愣了。 “要是给钱的话,我就当私活儿接了,要是当长期的工作的话,我还是愿意给别人打打零工,赚点钱,过自己的生活。” “哈哈,好啊,那以后我要是有什么事拜托你,你就当私活儿接好了,我也会准备足够的雇佣金的。不过,上一任的将军在狩猎砂龙的时候不幸牺牲了,从那之后一直没有合适的人选,如果你要是愿意的话,随时可以来做托列姆的将军。” “将军就算了,给我些钱的话我倒是会不客气的接受。” “那是肯定的,你帮我们狩猎了砂龙,解决了我们一个大难题,我肯定是要赏的。来人,给拉斐尔准备一万枚金币,再去收拾一下海边的那套豪宅,今天收拾好了交接给拉斐尔。” 一万枚!从此以后几乎是不愁吃穿了,想过的生活终于来了。在贫民窟作小混混的日子还历历在目,如今我已经咸鱼翻身,一下子成了大富豪。幸福来得太突然,我不禁流下了喜悦的泪水。 “不过呢,”国王又严肃起来,“在这之前,我还有个事想请你帮忙。” “什么事?我如果能做的话,一定尽力。” “至于什么事,明天你再来王宫,咱们再详谈。今天你就先回去收拾收拾,准备入住新房子吧。” 我被带回了朋克的住处。“怎么样啊,拉斐尔,国王都说了些什么?”我刚一进门,就被好奇的朋克追问。 “他说我狩猎砂龙帮了他们很大的忙,要赏赐我一万枚金币,还有一套豪宅。我正准备收拾收拾,搬过去住了。”我边说着,边收拾东西。 “哇哦,这么好!看吧,你果然成了托列姆的功臣。” “对了,我还想怎么答谢你的救命之恩呢。赏赐的金币还没给我,我就把这包龙鳞都送给你吧。”说着,我递了过去。 “真的?太棒了,最近正愁着缺少资金的问题呢,这下终于解决了。” “行了,我收拾好了。那我先走了,以后有机会再见吧。”收拾好东西,和朋克道别后,就和士兵一起去海边的豪宅了。 坐着地龙拉的龙车,我们很快就到了海边。 比起王宫,这座豪宅真是没有逊色多少,倒不如说,这座豪宅是另一种景致:蓝色的顶,白色的墙壁,在蓝天白云的映衬下,有种童话般的意境。比起王宫的建筑风格,我倒是更喜欢这豪宅。 到了院子门口,龙车停了下来。下了龙车,我抬起头,才发现这前院是蛮大的,大门距离豪宅还有一段距离。正对着大门有一座精致的喷泉,其他地方都种满了花花草草,比起绿洲城的植物要丰富的多。院子里的花丛中有一种花一下子吸引住我的目光,我不禁朝着那花走去,在花丛前驻足观赏。 “这花本是达布林岛独有的,叫慕蝶花,近几年因为阿克塞尔和达布林岛的贸易往来增多,许多达布林岛的特产都被搬来了阿克塞尔,这花就是其中之一。相传古时候曾有一位魔法师爱上了一个年轻的姑娘,可那位姑娘在战乱中不幸失去了性命,那位魔法师就用魔法把她生前最爱的花种在了她的花园里,让这种花永远都不会凋谢。后来,这种花就被成为慕蝶花。” “你是?” “拉斐尔阁下,从今天起,我是您的管家,查理。” 见他穿着十分正经,我也就信了。可不知这国王葫芦里卖的什么药,给我这么好的宅子,还配了管家,不知是他派人好生伺候着我,还是找了一帮人监视着我。 我没再看查理,径自走进了豪宅。刚一进门,就见左右两边各一排女仆,这真是吓到我了。 “国王殿下担心拉斐尔阁下不适应这里的生活,特地从王宫调来些女仆。不知阁下意下如何?” 见这些女仆也都年轻貌美,本想让她们都散了去。可想到我之前在绿洲城各处打零工的情形,还不是希望能有些轻松的活儿干,一想她们生活也不容易,留下来我倒是会让她们轻松些,也就没说什么,只是点了点头。 查理让我去洗个澡,换身衣服,我也就从了他。不过这澡堂倒也是大得惊人,我今天算是见识到了。 “拉斐尔阁下,需要我为您搓澡吗?” “拉斐尔阁下,需要我为您打香皂吗?” …… 我更没想到的是,澡堂里居然有一排女仆站在门口。我真是受不了了,把她们都轰走了。 我脱了衣服,坐在浴池里,感觉像进了天堂般,有一种从未有过的舒适感,应该是在绿洲城的时候从未洗过热水澡吧。终于,我曾经期盼的好日子来了。 洗完澡,出来的时候,发现我原来的那身打工仔的衣服已经不见了,只有放在柜子上的一套看起来很华丽的衣服。无奈之下,只能穿上了。可这衣服穿上后感觉浑身都不舒服,大概是衣服太紧了,虽然材质很好,但我还是不喜欢。 “查理,有没有更加宽松一点的衣服?或者轻便一点的也行。”我第一次向他们提要求。 “阁下,这是国王派人送来的衣服,您应该适应一下。就算真的不想穿,新的衣服也要等裁缝制作几天后才会有。” “那就把我原来的衣服洗一洗,平常穿那个就好了。” “那身衣服太破旧了,不适合您现在的身份。” “然而我也没有特殊的什么身份,不过就是受了国王的一点赏赐而已。” “何止是一点。国王向来是论功行赏,从来不因为身份或是特权而有特别待遇。您这次受了这么大的赏赐,必然是有巨大的功绩,我们怎么敢怠慢您呢。” “哎,不过就是砍死了一条砂龙,也不至于这么夸张。” “砂龙?我的天,比起砂龙,这点赏赐真不算什么。” 我不禁一愣。 “自从砂龙出现后,沙船就没办法出海了,因为砂龙总是破坏沙船。无奈之下,商人们都只能靠地龙来拉货,效率却很低。托列姆的经济因此被极大地限制了,像绿洲城这种很远的地方就逐渐成了孤岛,几乎没有商人愿意绕远路去绿洲城,自然,与那里的贸易就断绝了。而砂龙死后,大量沙船又能出海了,托列姆各地的贸易往来又能正常进行了,经济也就能回到原来的发展速度,从而加快托列姆的发展进程了。对国家、对商人而言,你做的事都是有巨大意义的,所以您如今得到的赏赐根本就不夸张。” 没想到差点取我性命的砂龙竟成了我的吉祥物。看来我得做好心理准备,免得承受不起人们的感谢。 到了吃完饭的时间,我又被那个国王邀请,参加庆功宴。我穿着这身紧绷绷的衣服,坐着龙车去了王宫。 在王宫前,聚集了一大批人,由于太阳落山了,我看不清这些人都是什么来头,但他们貌似都喊着我的名字。我有种不祥的预感。 龙车停下了,停在了王宫门口,我被查理提醒该下龙车了。不知什么时候,王宫门口搭了个台子,我离开王宫的时候都没有这个台子。 这时,国王从王宫里出来了,朝着我的方向挥了挥手。这时,身后的人们都呼喊起国王来。 身边的士兵点燃了许多火把,插在台子周围,瞬间整个台子亮了起来。 国王走了过来,拉着我,走上了台子。顿时,我有些惊慌失措。 “各位,曾经的托列姆是一个繁荣的国家,我们与奥瑟、阿美尼亚、达布林岛的海上贸易使得我们的经济几百年来都是十分繁荣的。可自从奥瑟与阿美尼亚开战后,我国的沙漠中就出现了砂龙,砂龙使得我们的商船屡遭破坏,除阿克塞尔以外的其他城市的经济水平直线下滑,我们的商业因此被束缚了二十余年。可就在前几日,出现了一位屠龙勇士,他独自一人杀死了祸害我们多年的砂龙。如今,他的名字已被载入史册,我们托列姆将永远不忘他的名字——拉斐尔!” 国王的话让台下的人们都呼喊着我的名字,我是没见过这样的场面,有些经受不起。国王推了我一把,我踉跄了两步,发现我站在台子的最前面,眼前是一群呼喊着我名字的人。我不知该如何表达,向台下挥了挥手。 “从今天起,拉斐尔将成为我们的名誉将军,为托列姆的繁荣发展保驾护航!” 果然,这庆功宴是个陷阱,如今这情形我是没法回绝这将军的职位了。不过反正期待的好日子也算是有了初体验,心愿既了,之后的事也就无所谓了。我也就理所当然地接受了这职务。 “今晚,为了庆祝拉斐尔将军狩猎砂龙的功绩,我在王宫前准备了宴席,希望所有人都可以来参加,同拉斐尔将军喝上一杯!” 说完,国王拉着我前去王宫前。从远处望去,王宫前站满了身着华丽服饰的人,应该是托列姆的文武官员和当地的王公贵族。 国王向他们介绍了我,我也同他们一一敬了酒。话说这喝酒我倒是擅长,在贫民窟和哈维他们是没少喝酒,最后还不是我把他们都喝倒了。 就这样,热热闹闹的一晚上过去了。 回到豪宅,我还有半分清醒,便又洗了个澡,洗去身上的酒气。 “拉斐尔阁下真是好酒量啊,见那些官员贵族有的都飘飘欲仙了,您还一点都不脸红,真是惊人啊。”查理赞叹道。 “这都没什么,已经习惯了。不过这国王倒真是有钱啊,也不怕市民把他吃穷了。” “阿克塞尔的人生活都还算富裕,倒不会在意这一餐饭。不过来喝一杯的人倒是不少,国王看来也是准备很充分啊。” 想起绿洲城的人,和阿克塞尔简直天壤之别。看来经济发达的地方人们的生活才过得更富裕。不过这倒让我想起了哈维那帮伙伴,现在可能还是饥一顿饱一顿,而我却酒足饭饱,在这里过上了奢侈的生活。苟富贵,无相忘。我倒是希望他们也能得到我得到的赏赐,因为随便换他们中的任何一个,其实都能宰了那砂龙。可就是绿洲城那地方偏僻,资源却偏偏够用,人们都不敢往外走,所以那里的人才过着这么艰苦的生活,还要看商人贵族的脸色行事。有朝一日,打通阿克塞尔和绿洲城的通路才好,让那里的也过上好日子,顺便捎带上路过的那个小村庄。 带着这样的希冀,不知不觉间,我在浴室里睡着了。 第十四章 水龙 醒来时,已经是早上,我发现我睡在一张很大的床上。 查理刚好进来了,对我说:“拉斐尔阁下,昨晚你大概是喝多了,居然昏睡在浴室里,是我们把你从浴池捞出来,拖到床上的。您以后要注意一下了,毕竟这里女仆比较多,男人就我一个……” 哎,真是难为他了。主要这大浴池实在是太舒服了,我稍微打个盹就睡着了。我无奈地笑了笑。 “哦对了,今天您还要去王宫见国王殿下,还是赶紧起床吃早餐,准备一下,免得误了时间。”我还是第一次遇到会管我的人,倒也是新鲜,我也就从了,照着他说的做。 不过这里的早饭真是不亚于昨天的宴席,每一盘都十分精致,量又不是很多,刚好够我吃饱。我活到现在还没有被这么贴心的伺候过,回想之前的生活可真是辛酸。 很快,我吃完早饭,换好衣服,坐上了龙车,动身去王宫。但是我还是感觉身上这衣服很别扭,毕竟我是个好动的人,这衣服实在是太影响打架了,万一一会出了什么事要逃跑,我估计这衣服都得扯烂了。 “拉斐尔阁下还在考虑衣服的事吗?”查理可真是细心,看出了些端倪。我点了点头。“好吧,今天回去之后,我亲自动手改改衣服。”这话倒是惊了我,没想到一个大男人还能干得了这针线活,真是多才多艺。 我透过窗子,朝街道望去。街上的景致比起绿洲城真是好了不少:绿洲城几乎所有的房子都是都是土色平顶,远处望去和沙漠无异,街上人也不多,多是谈生意的商人四处奔波;阿克塞尔真是车水马龙,龙车马车遍地都是,街上的行人熙熙攘攘,穿着各异,有的穿着十分正式,应该是政府要员,有的则装扮十分怪异,可能是要进行什么表演。果然经济的差距一目了然,我觉得至少得为故乡做些什么。 不一会儿,我们就到了王宫。昨天的庆功宴把王宫前院弄得乱七八糟的,可今天早上一来,王宫前被收拾得干干净净,真是不禁让人赞叹几句。 我走进王宫,在士兵的带领下走到了与昨天不同的一个地方。这里比昨天的大厅要小了不少,可只做国王一人用的办公室的话却也显得有些大。 国王就坐在办公桌后面。他的办公桌十分朴素,整个屋子看起来也没什么装饰,我深深地感觉到,这个国王绝非一般人。 “拉斐尔将军,你来啦。怎么样,这两天住得还习惯吗?”国王指了指桌子另一面的座位,我就按他的意思,坐在那里。 “还可以,有些受宠若惊了。毕竟之前过得是比较清苦的生活。不过虽苦,但比现在要自在些,想去哪就去哪。” “其实你现在也可以想去哪,不过就是在我需要你的时候,能帮我解决一下问题就行了。按你的意思,授予你名誉将军,不需要天天在岗位上耗时间。至于授勋的仪式安排在了几天后,这几天可不要跑了哦。” “我觉得这样挺好,我应该不会跑的。” “哈哈,‘应该’。不过没关系,我安排的工作都是高报酬的,我相信你不会不接的,也不会不守信用的。” “那是自然的,我们混这一道的都守信用,有利则来,无利免谈。不过海边的宅子我喜欢,接下来的工作咱们也好谈。那个什么将军的称号就算了吧,我不喜欢。” “这对你而言可是好事,做名誉将军会享受一些特权,至于义务嘛,完成我交代的工作即可。” “那还行。” “行就好。接下来咱们该谈正事了。和砂龙同时出现的,还有水龙这种怪兽。只是之前水龙在奥瑟和阿美尼亚海域出现,不影响我们的商船。可最近几日,水龙出现在阿克塞尔到达布林岛的必经之路上,这就比较麻烦了。好不容易解决了砂龙,又来了条水龙。我希望你能除掉这条水龙。而报酬呢,就是你可以在达布林岛的豪宅上住上一段时日,外加一些金币报酬。不过我觉得金币报酬你应该不缺吧,如果你愿意去达布林岛玩上一段时间的话,接了这工作可好?” “什么时候?” “我们需要几天准备军用船,你可以趁着这几天考虑一下。” “好,我接了。不过你怎么知道我会游泳?” “其实我们考虑的是你和军用船配合将其击杀,不过我们对水龙一无所知,所以才希望你能去狩猎水龙。毕竟我们的军用船设备也没比其他船好多少,武器也都是老式的,想单独狩猎水龙我感觉不靠谱,你去狩猎水龙我觉得靠谱。保险起见,一起去。” “好。另外,我觉得我这身衣服很不合身,加上我很不喜欢铁铠甲什么的,有没有什么轻便的衣服,好让我狩猎水龙?” “你居然不穿铠甲?难道狩猎砂龙时你穿的是来时的那身布衣裳?” 我点了点头。 “我的天,你是要有多强。” “这都不算啥,我贫民窟的伙伴们其实都能做到。” 国王有些吃惊,没等他说话,我继续说。 “这次的金币报酬就不要了,我希望能修一条阿克塞尔到绿洲城的路,这样我也好经常去看望他们,说不定哪天还能帮上你的忙。” “通路成本太高了,几乎是不可能的,不过通一艘快船还是没问题的。这都好办,毕竟你把砂龙狩猎了,沙漠之中就能通船了,之后想做什么也都好办了。” “那就好。狩猎完砂龙我想去绿洲城转转,这没问题吧?” “这都好说。眼下把水龙狩猎了才是要务。另外,你也不用急着回来,毕竟你可以在达布林岛小住些时日。” “行啊,我也正想去四处转转。这宅子估计住几天就待不下去了,换换地方也好。” “好,就这么定了。你的衣服我这几天也会处理了,在出发之前会交给你的。” “好。” 国王带我转了转这王宫,还跟我说,这王宫住起来还不错。可要是换我,早就憋死了。一个地方大概也就能住几天吧,过了几天也就看倦了。一起吃过午饭,我就和查理回宅子去了。 这几天确实挺无聊的,虽然生活很奢华,但比起在绿洲城,有意思的事少了很多。街上的人都忙于工作,除了看看演出,实在是没什么好玩的。这生活不如在贫民窟,和哈维他们聊一聊当天有趣的事,一起喝点酒,比这要惬意多了。 既然是要拿人钱财,就要帮人办事,这几天我一有空就下水练身手,生怕自己手生,丢了性命。这短刀用着越发顺手了,大概是用惯了。这两天进王宫不能带刀,手没摸着刀,有点想念这短刀了。不知是谁死后留下的刀,既然这刀也不错,我就继续拿来狩猎怪物好了,替那刀的主人多杀几个怪物。 我潜水时,发现这海边的鱼种类还是蛮多的,比起绿洲城要多很多,还有许多没见过的生物,看起来也很有意思。我拿刀叉了几条见过的鱼,决定晚饭就吃这些鱼了。交给查理的时候,他还愣了半天,鱼蹦跶了几下从他手里掉到了沙子上。 很快,几天过去了。我有了新的战袍,穿上感觉很适合战斗。出海时,国王亲自为我送行,我也随着查理一同上了军用船。上了这军用船,感觉跟上了贼船一般,有种一去不复返的预感。 船员拉锚扬帆,准备出海了。我站在船头,望着大海的远处,心中有些小激动。 船转过头,准备驶向达布林岛。这次狩猎倒不如说是旅游,把龙宰了就去达布林岛度假。这么想的话,还是很容易充满干劲的。 飞鱼不时地跃出水面,海鸟从侧面滑翔而过,映衬着湛蓝的大海,这景色让人觉得神清气爽。船就这样在海上行驶了好几天。这海和沙漠有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朝哪面看都是一样的景色,看几天就腻了。 这一天,天有些阴,海上没有风,也没有浪。从起床到中午,一直没有听见海鸟的叫声,我觉得今天有些不大对劲。 “拉斐尔阁下,那里有一个小岛。这岛原本是一个无人岛,前不久有些阿美尼亚人去那里住了些时日,不知道他们是不是在找什么东西。”船长指着远处一个可以看到的绿色小岛。 阿美尼亚人?我不禁有些好奇,难不成和之前他们要找的神庙有关系?我请求船长去那个岛上看一看,船长也没什么意见。 在船快要到达小岛的时候,突然“咚”的一声巨响,让我不禁警惕起来。 一瞬间,我感觉到了砂龙冲出沙面时的那种感觉,立刻跑向船边,直接跳进海里。说时迟那时快,我脚还没离开船,一个水柱瞬间将整艘船穿了一个洞。船裂开了,我立刻顺势跳进了海里。隐约中,我看到海底有一个很像砂龙的影子向船冲了过来。我还是老样子,朝侧面游去。 那个影子一下子撕裂了整艘船,海里瞬间充满了血水。没办法,我没有那么大本事,救不了那些人。来不及我愧疚,那个影子在船周围摆来摆去,突然转到了我这边。我踢了一步水,游向侧面。不过由于是在水里,我移动得慢,那影子转头摆尾的时候刮伤了我的左臂。趁它转身,我大致看清了它的样子:几乎和砂龙一模一样,只是鳍比砂龙更大,鳃也更明显,显然更像是一条大鱼。可它的鼻子上有一根长刺,被刺刺到肯定就没救了。 这大概就是水龙了。水龙一直围着我转,我也紧盯着它。在水中虽然速度差距比狩猎砂龙时更大了,但朝各个方向都可以躲避水龙的攻击,甚至可以只靠扭动身子就能躲过攻击。我掏出短刀,利用水晶的力量,让其拥有锋利到能割开水的水平,使其不受水的阻碍而使挥刀速度变慢。 水龙朝我冲了过来,我立刻向随便一个方向一踢水,就躲开了攻击。水龙又冲了几次,但几乎都碰不到我。可我也没法去碰它,因为不太适应水中转身,来不及转身砍上一两刀。水龙很快长了教训,不在水里乱冲,而是围着我缓慢地游着。 突然,它向嘴里吸了一大口水,朝我吐出一道水柱。我发现它是在朝着我即将游去的地方喷水,几乎是躲不开了,于是我立刻呼出嘴里的气上浮。但浮的还是有点慢了,被水柱划破了右腿。没想到这水柱威力这么高,仅仅碰到一下就跟刀子划伤一样,血流不止。 我浮出水面缓了口气,继续潜水,与之搏斗。水龙没有向我冲过来,而是又在原地吸水。大概是看到水柱能伤到我,就想继续使用。我紧握着短刀,期望着能游得能再快一点,再快一点。水龙吐出了水柱,可水柱又是朝着我要游到的地方,几乎躲不开。就在这时,短刀上的水晶微微发光,我游泳的速度变快了些,恰好躲开了水柱。 我有些不敢相信,水晶居然还有这样的效果,还可以让人游得更快。水晶真是个好东西。我借助水晶的力量,不断绕着水龙游,并且一点一点接近水龙。水晶的力量使我一点点地变快,我也逐渐适应了水中作战,看距离差不多了,趁着水龙吸水,突然朝着水龙冲去。水龙还没吸好水,提前朝我喷水柱。我一踢水,向上游了很大一段。水龙好像嘴有点转不上来了,完全跟不上我游的速度。我向前游了几步,心里估摸着它的水应该不够喷了,突然朝着水龙游去。水龙恰好没有水了,它见势不妙,突然像我冲来。我把握好时机,旋转了一下身体,恰好到了水龙的侧面,顺势用刀在它身上划了一个大口子。 水龙在水里叫着,即使是在水里也能听到它的声音,水也顺着他发出的声波流动。我转过身,看到水龙游走了,我却不敢掉以轻心,怕它和砂龙一样杀回马枪。不过水龙倒是耿直,直接就游走了,游得很远。我见水龙没再回来,就从水里探出头,往船的碎片游去。 “阁下,你刚才去哪了?我们刚刚都担心你呢,你万一有个什么三长两短,我们可搞不了这水龙。”查理也懂水,还能跟我很自然地聊天。 “我刚才和水龙搏斗了一番,那水龙不是很好搞,让它溜了,我也受了点小伤。我看有不少船员都受伤了,咱们先找个地方落脚,疗一下伤,再从长计议。”我提议。 水龙的突袭勉强是撑了下来,基本上没有人丢性命,只是都或多或少受了点伤,过几日应该不影响狩猎。我们借助着船的一些碎片,游到了那个小岛上。 我们拖着疲惫的身子上了岸,浑身湿漉漉的,又是阴天,不免有些发冷。查理脱了衣服,找了些柴火,正在钻木取火。我也脱了衣服,随便撕了两条布,把伤口绑起来,提着刀去岛里找些吃的或有用的东西。这里由于没有人类的影响,树林很茂盛,物种很多,又是有一大堆没见过的动植物。不过我大概也能分辨的出什么是有危险的,就绕开那些危险的生物。穿过树林,可以看到了这个岛屿有一片凹进来的沙滩。在沙滩上,有一坨东西堆在那。我走过去,慢慢接近那坨东西。 突然,那坨东西伸出一个头,用眼睛盯着我。我又一次感觉到了恐惧,猜测那大概又是一只类似于砂龙的怪物吧。那坨东西张开了翅膀,紧盯着我。我不敢后退,生怕它以为我可以吃,直接冲过来。我已经累得不行了,没办法和它再斗数个回合,只能忍着不动。它见我不动,扑了扑翅膀,径自飞走了。 我顿时长舒了一口气。它头上的角,锋利的爪,还有那巨大的翅膀,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它每一次扑扇翅膀,我都感觉要被风吹跑了一般。 我呆呆地站在那,不知道站了多久。我不曾想到还有这样怪物,如果国王让我狩猎这东西的话我几乎是没辙的,就算爬到它身上估计也会被甩下来摔死。 “阁下,嘿,阁下。”查理从身后拍了拍我的肩膀,我吓了一跳,赶紧转过身向后跳了一步。 “别紧张,是我,阁下。火生好了,去取暖吧。”我的手和腿都在不停地抖着,就这么抖着,我跟查理走回去,坐在火旁取暖。 “阁下,刚才看到什么了,怎么这么紧张?”查理不禁问道。 “没……没什么。”那飞龙的身影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几乎成了梦魇。如今再想那水龙,真是一点都不怕了。 “那我们先去找些吃的,您先取取暖。”查理和没受伤的船员去觅食了。 天色渐晚,他们捕了些鱼,找了些果子,今晚就在这里将就了。 “话说这里的鱼真少啊,好半天才看到一条。”一个船员抱怨道。 “是啊,树林里也几乎看不到什么动物,刚刚我就只看到一只鹿,还跑得特别快,一眨眼就没影了。”另一个船员也抱怨道。 “按理说这样的无人岛不应该这样啊。难不成,是那些阿美尼亚人在这里做了什么……”船长这样猜测。我觉得也是,毕竟水龙是这几天才来这附近的,而阿美尼亚人是前些日子来这里的,说不定这两者之间有什么联系。 带着这样的疑惑,我们疲惫了一天,也就都入睡了。 第二天,天才刚露出鱼肚白,我就醒了。大概是昨天那条飞龙着实吓到了我,我一晚上都没睡好。我心有余悸,却被那害人的好奇心勾引着,不由得还想去那沙滩看一看。我悄悄穿好衣服,提起短刀,准备去看看。 还没出树林,我就依稀看到沙滩上又有一坨东西。我有些退缩了,可我不能在一个地方跌倒两次。我扇了自己几巴掌,悄无声息地朝着那坨东西走去。 可那坨东西的颜色和昨天好像不太一样。昨天是岩石的颜色,而今天却有些发蓝。我收住自己的气息,脚步变轻,像幽灵一般接近那坨东西。直到走到很近,那坨东西都没有发现我,看来我屏息的能力还是很强的。 我走近了仔细一瞧,看到了昨天那飞龙没有的鳍。鳍?直到我向侧面瞧去,瞧见了鳃,和一道伤痕,才察觉到——这是昨天的水龙! 第十五章 龙巢 这条水龙大概是没有感觉到我在身旁,那自然是最好的,我至少能给它一次重击。我轻轻拔出刀,利用水晶,准备照着它的头部狠狠砍下去。可这时,水晶发出了光,水龙突然睁开了眼,我来不及蓄力了,能打多少是多少了,直接把刀挥下去。 就在刀快要落到它身上时,我感觉到它要扭动自己的身体了,没等刀给予其重击就向后跳了一步。水龙果然甩了尾,我及时躲开了,不过对它的伤害也就是一个浅浅的的划痕。看来下回使用水晶还是要把握一下,免得出现这种偷鸡不成差点蚀把米的窘况。 水龙头上的刺很长,我立刻跳了好几步,生怕它舒展身体的时候直接把我划伤,毕竟我没穿铠甲。 水龙见我离得很远,并没有直接下水,而是吸了口气。我猜到它要喷水了,立刻翻滚到侧面。果不其然,我躲开了它的喷水。不过它在水外面的行动实在是很慢,头都很难转过来,我直接跑到它身侧,用水晶给了它几下重击,见它又要扭动身体就跳开了。 大概是它觉得这样的攻击伤不到我,后退了几步,突然扭着头向我冲过来。这扭头的幅度很大,我估摸着是没法接近了,一旦没算好位置,我就没命了。我往树林里退,它竟然还往这边追,但追到树林前就不追了。它头上的刺把外面几排的树都砍倒了,有的树可是很粗壮的,我要是被刺碰到估计一下我就没命了。 看它有点头晕目眩,杵在那不动了,我立刻向前扑去,接一个翻滚到它身侧,又是狠狠地砍了几刀。听它痛苦地叫了几声,大概这几刀是起作用了,我就向后跳了几步。 水龙又退了几步,扭着头冲过来了,我赶紧向侧面跑,不过水龙也会转头,跟在我后面追着我。我觉得有些不妙了,已经退不到树林里了,干脆跳进海里得了。我直接跑进了海里。 我浮在水面上,看水龙杵了一小会,突然朝我这跳过来。我的天,我也不知道它瞄的是哪,只能往下游了。不过这样下去,就又变成了水战,倒是对我不利。身上的伤口隐隐作痛,大概是沾了海水的缘故,左臂和右腿有点发麻,我必须赶紧上岸,不然我可能会死在水里。 水龙开始围着我转,又是熟悉的招式。我不敢轻举妄动,一旦朝着它游,它冲过来打我个猝不及防,我不就没命了。我紧盯着水龙,见它在吸水了,我立刻朝侧面游去。不过这回我万万没想到,它居然喷着水微微扭着头,朝我冲过来。我有点不知所措了,干脆就向上游,利用水晶拼命地逃跑。可这攻击我实在是没想到,还是伤到我了,在我的腹部割了一个大口子。我眼前有点模糊,开始失去知觉,手里的刀也有点拿不稳了。 可我要是这么闭上眼了,水龙下一击我估计就没命了。我大致瞄了一下水龙,水龙可能因为使用刚才的攻击也比较累,我就使用水晶的力量,让短刀足够锋利,然后直接把短刀扔向水龙。 短刀的速度比我想象的要快得多,直接深深地刺进了水龙的背部。我实在是不想失去意识,就浮上水面。水龙震耳欲聋的吼叫声这回算是听个真切,可我已经疼痛难忍,没有办法再去看它一眼,只能勉强往岸边游。 手有点发抖,腿也微微地抽筋,我咬紧牙关,死命往岸上游。就在还有几米远的时候,听到身后巨大的水声。我回头一看,水龙跃出水面,朝我压过来。这位置大概是它游不上来吧,只能靠爬的,那我也勉强能打。我的意识里只有水龙,眼中还勉强能看到水龙的身影,直接回身,用尽全身的力量,照着它的肚子狠狠打了一拳。这一拳的位置大概对着短刀插着的地方,水龙随着一声吼叫,侧躺在浅水区,扑腾着身子。我趁势游出了水。 可我已经没有力气了,浑身发冷,疼痛难忍,趴在沙滩上,几乎动不了身。只能看着那水龙扑腾。水龙扑腾了好一阵,终于正过身,向后退了几步,一下子从水中跃出,朝我压过来。 这岸上基本没什么斡旋的余地了,我连向侧面滚的力气都没有了,只能祈求这家伙砸歪了,把自己震死。可哪有这好事,水龙正冲着我压过来,我只能期盼它的肚子比较柔软,我硬撑住那一瞬间的力量就好了。可就我现在这状态,往我身上泼一盆冷水都能昏过去。 我攥了一把沙子,也不知该干什么用了,想着还有没有法子。可眼看这水龙就要压到我了,突然,从侧面射来一道闪电,直接将水龙打飞。水龙撞到了树上,大概是被树刺扎到了,挣扎了几下,就没了声响。 我朝闪电射来的方向望去,也只能看到一个模糊的人影。我如释重负,就这样昏了过去。 大概是因为环境有点变化,我感觉到了异样,立刻醒了过来。醒过来的时候,我躺着一个山洞里。旁边生着火,火堆旁坐着一个人,看起来是个中年男人。 “你这么快就醒了,我还以为你会睡个好几天呢。” 我坐起身,发现身上的伤口都被包扎好了,衣服都挂在一旁晾着。 “没想到你居然能肉搏那怪物,我都害怕你是个怪物呢。” “哎,没办法,谁叫我接了这苦差事。不过还是谢谢您的救命之恩。”我仔细打量着这大叔,看他的姿态不像是一般人。 “没什么,举手之劳。我是也恰好路过,见你跟那怪物在厮杀,就帮了一把。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拉斐尔。您呢?” “我……我叫盖尔。” “不过,刚才的闪电是您弄出来的?” “是啊,这算是一种魔法吧。” “魔法?这么神奇!您能教教我不?” “那可不行。这魔法是分人的,有的人能用,有的人不能用。能用的人责任更重,要保护那些不能用魔法的人。” “好吧。”我有些沮丧。 “不过就凭你的身手,会不会魔法都无所谓的。没想到你这么年轻就有如此这般的战斗技巧,战场上几十年的老兵都很少有人能达到这种水平。” “您还上过战场?” “是啊,我原来也有个一官半职。只是现在生活所迫,不得已,四处流浪。不过流浪的生活倒是自在。” “是吧。我也喜欢自在,可现在却要为了国王宰这些怪物,真是够憋屈的。不过还好国王通情达理,倒也给了些自在。” “这么好的国王,真是打着灯笼都找不着。我曾经的国王可没你说的国王那么好,所以我不干了也有一点这个原因吧。”说着,那大叔哈哈大笑。 我也笑了笑。除了贫民窟的人,还没有人能跟我这么聊得来。 “不过您怎么会路过这种地方?这原来不是个无人岛吗?难道……您是阿美尼亚人?”我突然想到了些什么。 “我?我不是阿美尼亚人,我是奥瑟人。” 顿时,我送了口气。 “我来是为了调查这附近的异样的。最近这附近多了许多那样的怪兽。哦,你也知道阿美尼亚人来过这里?” “我其实也蛮好奇的,所以原本只是狩猎水龙的任务,可因为我想过来,结果来的路上偶遇水龙,我们的船也被袭击了。不过后来又在这岛上遇到水龙,托您的福,我们的任务也算完成了,我之后也没有任务了,可以在这附近休息一段时间。” “哈哈,真是够曲折的。你还有同伴吧,等衣服干了就去找他们吧。”说着,大叔站了起来。 “他们有的都受伤了,我们也没有船了,没办法离开这岛了,所以我倒是不急,想先调查一下这岛。您也要调查吗?” 他点了点头。 “我能一起去吗?” “你这伤……”他抓了抓后脑勺。 “这都是小伤,不算什么的。”我也站了起来,穿上还有点潮湿的衣服,准备跟他走。 “好吧,既然你想来,那就一起吧。”他也没再说什么。 我就跟着他一起,去岛上转一转。 这岛的花草树木都十分茂盛,植物还分出了层次,高的矮的混在一起,却不互相阻碍生长,地上的花草苔藓也生长得有滋有味,这景比任何一个的花园都要美。我终于没有了负担,也开始留心这岛上的一草一木。 “我曾有个儿子,现在应该和你差不多大了。真是光阴似箭啊。”大叔感慨道。 “您的儿子出什么事了吗?” “我的儿子可能没事吧,只是我流浪了多年,许久不见他了,不知道他是否安好。” 可能?我估摸着这大叔也有过传奇的经历。 “您儿子叫什么?他还在奥瑟吗?” “他叫艾瑞克,不过我不知道他现在在哪。我已经很多年没有回去了。” “那我觉得您应该回去看一看,说不定您的儿子还很想念您呢。” “也许吧……” 不远处有一片空地,在这繁茂的树林中显得格外明显。空地上有一座神庙,显得十分神秘。我们正对着神庙的侧面。 “咱们是不是应该去看一看?”我急着走出树林。 “慢着。嘘——”大叔拉住了我。“你看那。” 我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望去,竟看到了熟悉的那个飞龙。它还是蜷在那里,团成一团。我倒吸一口气,不过身边有盖尔大叔,我倒是没有上次那么害怕了。 “这可怎么办?那家伙堵在神庙的门口。”大叔皱紧眉头。 “没事,它发现不了我。我先进神庙看看。”我调整了一下呼吸,轻轻走出了树林。 我抑制住自己的气息,从那个飞龙身边直接走了过去。虽然心跳加速,伤口隐隐作痛,可还在能控制的范围,勉强走进了神庙。我回头看了眼大叔,他惊讶得下巴快要掉下来了。我冲他笑了笑,就进了神庙。 这庙里空荡荡的,只在最深处有一个石头台子。台子上面刻了一些古文,看着跟天书一样。可不知道为什么,我竟能懂这些文字的意思。 封印魔法的魔杖?可这台子上什么都没有啊。难道是那些阿美尼亚人拿走了? 我仔细地围着台子打量了一圈,很明显,之前这台子上应该有个魔杖。这事我应该问问盖尔大叔,说不定他知道些什么。我立刻走出神庙。 出了神庙,发现那有角的飞龙不见了,我也就没仔细瞧,向大叔那边喊话。 大叔一直躲在树丛里不出来,还一直指向旁边。我有点不明白,转过头去看他指的方向。就在我转过头的一瞬间,看见那怪物正盯着我。我吓了一跳,立刻向后跳了几步。 这下麻烦了,我还满身的伤,刀也不在手边,这家伙我肯定是斗不了的。 大叔躲在树丛里,射出一道闪电,从龙的身后经过,突然又掉头折了回来,打在了龙身上。那怪物朝着闪电击中它的方向冲了过去,我趁机溜走了。 “大叔,好助攻!” “行了,快走吧,别让那傻东西发现了咱们。” 我们赶紧沿着来时的方向跑去。 “大叔,那神庙里就一个破石头台子,上面用古文刻着‘封印魔法的魔杖’。台子上嘛都没有,估计是那魔杖让人偷走了。” “那一定就是阿美尼亚搞的鬼。他们来过之后,这里就多了一堆怪物,照这么说的话,那应该理解成‘封印被解除,大量的怪物被这里的魔法吸引’。毕竟那些怪物有的也会魔法,比如你砍的那个水里的怪物,它会喷水就说明它会魔法。因为通常那样的身躯里不可能存得了这么大量的水,显然是有魔法辅助。” “大叔,你也见过那家伙喷水?” “你打的时候我见到的。我也想尽快帮你的,可我的魔法蓄力要很长时间,等我蓄完力了,你们又进水里了。” “这魔法也太慢了吧。” “所以我说,你会不会魔法都没多大区别,你这身手比魔法强百倍了。” 终于,我们冲出了树林,回到了那片沙滩。水龙的尸体还堆在那,不过查理他们也在这沙滩上,好像是在造船。 “阁下,你跑哪里去了,我们都担心你是不是被海水冲走了,还想造个船去找你呢。对了,这位是?” “我是叫盖尔,是个流浪汉。” 我跟查理讲了刚才的经历。 “原来是这样。那咱们还是赶紧造船离开吧,免得又来一只怪兽。”查理赶紧去砍树了,顺便把我的短刀交给了我。 “大叔,你接下来怎么打算?”我问。 “我吗……反正我也得离开这岛,我就先随你们一同去达布林岛好了。” “好,那咱们赶紧去帮忙造船吧。” 有了大叔的魔法,砍树就变得快多了,船一下午就造好了。我们决定明天早上就出发。 晚上,我们处理了这条水龙,把他肢解了,鳞什么的还是拿来做证物,肉就烤了吃。即便是烤了,也没变得多好吃,和砂龙一样,味道很怪。 “想当初,我宰砂龙的时候,行李都被砂龙吃了,所以那时我也没有别的东西可以吃,就吃的砂龙肉。跟这水龙肉一样难吃。”我们围坐在火堆旁,聊着天。 “真亏你咽得下去。要不是这地方没什么能吃的东西,我根本没法接受这样的食物。”查理抱怨道。 “哎,你们在阿克塞尔过惯了好日子,自然也接受不了这些东西。我在绿洲城的时候,虽说物产也很丰富,但比起阿克塞尔真是差远了。” “绿洲城真的不如阿克塞尔吗?”盖尔大叔问。 “是啊,那里不仅东西少,治安也差。有钱的商人欺压百姓,王公贵族都有些兵权,谁也不敢惹他们。不过我也是看仓库的时候仓库里的东西离奇消失了,要被那儿的商人宰了,才从绿洲城跑出来的。半路上还路过一个小村子,那里的人都挺不错的。不过,阿美尼亚人好像也去过那个村子,去问有关什么神庙的事。可神庙在这孤岛上,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想的。”我侃侃而谈。 “小村子?那村子难道在沙漠里?”盖尔又问。 “是啊,我在穿过沙漠的时候路过的。” “没想到阿美尼亚人知道这么多。”盖尔皱起了眉头。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不禁好奇地问。 “这片大陆和大陆附近的海域上有七个神庙,神庙里都有些很重要的东西。不知道他们到底想搞什么鬼。” “七个?这么多啊!都在哪啊,我想去看看。” “这我就不清楚了。其实据说有的神庙里也没什么重要的东西,就只有石碑,上面刻了一堆看不懂的字。” “可我怎么就能看懂呢?” “不知道。还有,这堆怪物也不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这个岛吸引了一大堆龙过来,我来的时候就看到好几种。真希望明天别遇到它们。” “大叔,您是怎么来的?” “本来是从达布林岛划小船来的。其实路程挺近的,用风魔法一天就能到了,但我半路被水龙袭击了,船翻了,我就只能游过来了。” “那明天也拜托大叔用风魔法助推咯,咱们还是尽早坐船离开的好。” “没问题。” 我们一伙人聊到深夜。 第二天早上,天刚亮,我们做好了准备,乘船前往达布林岛。 第十六章 慕蝶花 我们上了船,准备前往达布林岛。 盖尔大叔利用风魔法,船行驶得很快,我们很快就离开了那座岛。 从远处望去,发现那岛上空竟然有好多那样的怪物,幸好我们尽早离开了那座岛,不然我旧伤没好,又要添新伤了。 这一路上没再遇上什么怪物,也算是幸运,大概是这水域里只有水龙吧。到了傍晚,我们也就到了达布林岛的港口。 和盖尔大叔道过别,船长就带着那些船员和龙鳞去复命了。不过我们身上都没有钱,只有那包龙鳞。我留下了半包,免得来到这地方连饭都吃不上。查理找了这港口上熟人的船,跟那人讲了半天,才肯把船长他们送回阿克塞尔,为此还搭上了不少龙鳞。不过总算是把任务完成了,带着这半包龙鳞,也能在达布林岛潇洒一段日子。 查理先去处理豪宅的事了,我就在这岛上好好转一转。 这达布林岛不同于阿克塞尔的繁华,其独有的自然风光更加迷人。这里的房子大都是木头或石头搭的,看起来很朴素,很有韵味。街上的人穿着也很朴素,大都穿着布衫,看来这里的人们都过着安定的生活。 到了晚上,人们都各自回了家,街上变得有些冷清了。我沿着街,寻着黑店。很快,就找到了一家,不过黑灯瞎火的,我还是不能乱闯,便敲了敲门。 “谁呀?”屋里的人慵懒地问了一声,故意拉长的调让人觉得这是一户平常人家,可惜这些都逃不过我的法眼。 “做交易的,有你喜欢的东西。”我就规规矩矩地答,毕竟都是明白人。 “进来吧。”那人也不拉长调了,也正常地回答。 我推开门,进了屋。屋里只有一支蜡烛,烛光恰好到刚好看不清对方的脸。 我给他拿了一片龙鳞,问道:“你这店里有什么稀罕玩意不?” 他拿出一个小竹筒,竹筒的一端嵌着水晶。水晶突然发光,有些刺眼。他拿着龙鳞,对着光,仔细打量了一番,说:“这可是好东西啊,这水里的活物基本上很难长出这么棒的鳞片。这是什么鳞片啊?” “这是水龙的鳞片。” “哦!那可了不得了,说吧,你想要点什么。我这主要都是些水晶的玩意。” “水晶啊,那就算了,我已经有了。倒是你这能发光的水晶是什么特别的水晶不?” “这就是普通的水晶,你想着发光,那水晶就发光了。” 我试了一下,确实,倒是简单实用。 “有没有其他有意思的东西?”我倒是好奇这里有什么有意思的东西。 “除了水晶,用达布林岛盛产的植物制作出来的稀罕玩意倒是有些。比如用蝎草的制成的毒药,用娇阳花花粉制成的麻醉粉,用慕蝶花制成的催情散。还有些海里的东西,制成毒药的比较多。” “哦?看来你这店里主要是卖毒药啊。” “这岛上就盛产这些东西,除了水晶这硬通货之外,其他的东西其实随处可见,只是我这里各种药剂比较全罢了。” “我这龙鳞还不少,你每种药剂都给我准备些,做好标记和说明,以便我做研究。如果哪种不会用了,我还会来找你。”我给他拿了好几片龙鳞。以后要是再屠龙,我可不那么卖命了,拿毒药毒死就得了,毒不死能让它动不了也行。 “好嘞,我这就给您准备着。” 过了好一会,他给我准备了一大箱子,我无奈地笑了笑,只好搬走了。 出了黑店,我恰好遇上在街上找我的查理。 “阁下,你又去哪了?我怎么找也找不着你啊。” “行了,走吧。” “这箱子我帮你搬吧。” “不用了,我觉得你搬不动。”这箱子是挺沉的。 跟着查理,很快就到了这里的豪宅。这豪宅在上坡的路上,大概是因为这岛上有座山,这里的路都是坡道。大晚上的根本看不清楚这豪宅周围都有什么,甚至连豪宅长什么样子都看不清楚,只能进去了。 进去之后倒是亮堂了许多,大厅里点了不少蜡烛,亮得跟白天一样。不过这国王是真有女仆的癖好吧,连这座宅子里这里都有两排女仆。我无奈地叹了口气,抱着箱子上了楼。把箱子放在卧室里,我就跟随女仆去了餐厅。这里的饭菜和阿克塞尔的倒是不大一样,不过也都很精致,很美味。 吃过饭,我就换了衣服去浴室了。进了浴室,门口又是一排女仆,我真是受不了了,把她们都轰了去。我泡在浴池里,又是迟迟不肯出来。不过比起那一箱子药剂,浴池对我的吸引力就不足了。我洗完澡,很快换好衣服回了卧室。 进了卧室,我闻到一股香味,这香味让人觉得很舒服,很美好。旁边刚好有个女仆在打扫卧室,见我进来了,有些惊慌失措。 “没关系,你做你的。”我随口对她说了一句。 这个女仆竟有些脸红了。不知道为什么,我看着她竟也有些心跳加速了。这事之前倒是没有过,我也就没在意,更急着打开箱子,研究我的药剂。 打开箱子之后,香味更强烈了。我也有些控制不住自己了,那个女仆迷人的样子在我脑海中挥之不去。我终于忍不住了,冲过去,把她扑倒在地。 这女仆竟然没有挣扎,而是脸更红了。我清楚地听见自己的心跳声,呼吸更加急促了,嘴唇不由自主地贴近她的嘴唇。 突然,查理破门而入,见到我们衣冠不整的样子,立刻把门关上了。我有些不乐意了,赶紧出门去追他,问他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阁下,现在整个宅子里都是慕蝶花的香味,我还以为是有人故意搞的呢,想他抓个正着。不过既然是阁下弄的,我也就不打扰你们美好的夜晚了。抱歉。”说完,查理就想溜走。 我估摸着是箱子里的药漏了,立刻把他拉回来了,问:“慕蝶花?在阿克塞尔时见到的慕蝶花怎么没有这般香味?” “说起来也奇怪,这慕蝶花只在这达布林岛才有香味,在其他地方就只有很清的香味。不过阁下,如果你不是故意放的这香味的话,还是好好安抚一下那个女仆比较好。” 我愣了一下。毕竟我还是第一次有这样的冲动,说不上是主动的,还是因为花的香味催生的。不过那一刹那,是从未体会的,从未有过的,幸福的感觉。也就在那一瞬间,我卸下了所有的防备,尽情享受那种美好。 我不知该怎么面对她了,回到卧室,见她还躺在地上,双手捂着脸,不知她是什么表情。我把她扶起来,也不知该怎样安抚她,毕竟之前没跟女孩子打过交道,这还是第一次。要是哈维在的话,我说不定还能问些经验。 正在我支支吾吾的时候,这个女仆突然跑掉了。我叹了口气,追了上去,一把拉住她的手,跟她道歉:“对……对不起,我被催情散冲昏了头脑。其实我没有那个意思……” “没事,其实我也懂,我也是被慕蝶花的香味麻痹了。是我的过错。”她甩开我的手跑掉了。 我也不知道这时候该说点什么。夜色已深,我让查理收拾了另一间卧室便睡下了。 第二天早上,我很早就起来了。我还是很在意这件事的,一早就在宅子里转来转去,不过怎么也没见那个女仆。 “阁下,那个女仆已经给钱打发走了。我给足了封口费,这事应该对您不会有什么影响。”查理不知从哪冒了出来。 “打发走了?给足钱就好,免得她的日子不好过了。” “阁下居然不先考虑自己,而是先考虑那个女仆,难不成你对她动了心?” “怎么可能。只是心里有些愧疚罢了。” “不过既然你们也做什么过分的事,也就无所谓了。阁下实在是小看了这慕蝶花的威力。既然有了那样的传说,大概也该想到这花有这种的用途。” “看来我得小心了,那些药可要好好研究研究。” “什么药?” “啊,没什么。” 我赶紧溜进放着箱子的那间屋子。不过一进屋子,又是一股慕蝶花的味道。我赶紧打开窗子,换换气。不过这气味还是很强烈,我找出了那瓶催情药,把它带出了宅子。 出了宅子,我也就忘了这茬儿,举着龙鳞又去找黑商了。我找他换了点钱,然后去街上买些新鲜的玩意。 街上还是有不少有趣的东西,我这瞧瞧那瞧瞧,一上午很快就过去了。 中午,我找了个食摊,随便点了些吃的,就当是午饭了。很久没在外面吃这些东西了,比起平常吃的东西,虽然精致不足,却也算是一种美味。 正在我吃得起劲的时候,我一抬头,看见一群大汉围住了两个弱女子。其中一个最魁梧的大汉硬拉着前面一个女子的手。我看有些不顺眼,本想帮帮她们,可毕竟人生地不熟,还是别招惹是非的好。 我在一旁看着,也听不清楚那些人在说什么。可我越看越不对劲,那大汉竟然掏出了小刀,挥向那个弱女子。我实在看不下去了,从腰间掏了个称手的东西扔了过去。不过我也没细看要扔什么,竟把那瓶催情药扔了过去。可也管不了那么多了,趁他们往我这边看时,我用短刀上的水晶发出刺眼的光,他们立刻用手挡着光。我隐匿了自己的气息,冲过去拉起前面那个女子的手就跑。后边那个女子我瞧她可能有些本事,就让她自己跑,当然她很快也就跟了上来。 那群大汉见我跑了,立刻喊人追。这街头巷尾的,我也不是很熟,跑着跑着,我们就被他们的人围住了。 “你小子坏我好事,今天看我怎么收拾你。”那个大汉竟然到了我的前面。 “这女子应该不认识你们吧。当街调戏良家妇女,你们可真是够不要脸的。” “你说什么!看我今天不宰了你!”那大汉从旁边的人腰间拔了把大刀,朝我挥过来。我松开那女子的手,立刻拔出腰间的短刀,扛下了这一击。这一击说重也不重,和那些怪物们比起来真是小巫见大巫。 这大汉见我单手就挡下了攻击,愣了一下。就借他这犹豫的空暇,我瞬间挑开他的刀,狠狠地在他肚子上打了一拳。那家伙立刻捂着肚子,在地上打起滚来。他真是小看我了,这点拳力都没有的话我早就被绿洲城的混混打死了。 我单臂夹住那个女子,把她扛在肩上,握紧手中的短刀,一个箭步直接冲到了堵在前面的人身旁,用刀背重击一个人颈部,同时用脚踢开另一个人,直接逃出了包围。另外一个女子也紧跟在我身后,一起跑掉了。 跑到了一个没什么人的地方,我就把肩上扛着的女子放了下来。 “你们俩是怎么回事,怎么被他们盯上了?”我喘着粗气问。这女子也不轻了,加上我跑得这么快,体力不支是必然的。 “我陪我家小姐出来逛街,可偏偏遇上这里的地头蛇,真是倒霉。那人要我家小姐去当他的夫人,我家小姐不同意,他就说要毁小姐的容。”旁边那个跟着跑的女子也喘着大气,说道。 我仔细端详了下这女子。这女子看起来和我一般的岁数,貌美如花,手很纤细,刚才抓着的时候就感觉到了。我一时间竟又有了昨天晚上体验过的冲动。可这里没有催情散,应该是发自内心的冲动不。我一时间竟有些不知所措,把头转向了一边。 这女子看了我,竟也低下了头,白嫩的脸颊泛起了红晕。她有些羞涩地说:“谢谢你刚才救了我们。敢问尊姓大名?” 我看着她,一时语塞,竟然连自己的名字都说不出口。憋了半天,我才说:“叫我……拉斐尔就行了。你呢?” “我叫爱丽丝,这位是我的侍女,丽莎。”她竟也不敢直视我的眼睛,只是指了指另一个女子。 我不知道这时该说什么,不自禁地拉起她的手,对她说:“爱丽丝,你家在哪?要不我送你回家吧。” 她低下了头,什么都不说。 我想了想,又说:“既然你有苦衷,那不如到我家坐一坐?”话刚说完,我的脸一下子就红了。这时候怎么能说这种话,按道理讲不应该就此别过吗。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竟说出了这没过脑子的话。 更没想到的是,她竟然点了点头。我就拉着她的手,往豪宅那边走。 到了豪宅门前,爱丽丝竟有些吃惊。我笑了笑,拉着她的手,进了宅子。 一推门,就看见了查理。查理见到我拉着爱丽丝的手,一脸坏笑。不过等到他仔细看了眼爱丽丝,立刻又严肃了起来,走过来行礼。 “拉斐尔阁下,爱丽丝殿下,有失远迎,还望恕罪。” 我悄悄问查理:“你怎么知道她叫爱丽丝?” 他悄悄回答我:“这可是达布林岛领主的女儿,爱丽丝?威尔逊。”我吃了一惊。没想到竟救了领主的女儿。“还有,阁下,你身上还是有一股慕蝶花的香味,就连爱丽丝殿下身上都沾了这种气味了。你们刚才发生了什么?” 我不知该说些什么了,牵着爱丽丝的手,我有一种莫名的幸福感。这比昨天那个女仆给我的感觉更加强烈。不知是为什么,我不想放开手。反正我多少也有些本事,索性就随心一次,有什么后果我担着。 我把爱丽丝拉到沙发上,我们并排坐下了。查理立刻泡了茶,端了过来。 我实在是忍不住了,大概是被冲昏了头脑,转过身来,跟她说:“爱丽丝,我觉得我是喜欢上你了。如果你也喜欢我的话,愿不愿意嫁给我?” 第十七章 虎穴 我和爱丽丝牵着手,走在慕蝶花的花海中。在阳光的照射下,她白色的纱裙显得格外迷人,映衬得她那天使般的笑容,真是让人无法自拔。 突然,出现了一群阿美尼亚的士兵,要把爱丽丝带走。我拼命地追,却怎么也抓不到她的手。 我从噩梦中醒来,看了看自己的双手,无奈地叹了口气。 下午,我问爱丽丝:“如果你也喜欢我的话,愿不愿意嫁给我?” 可她的侍女丽莎却抢了先回答:“就算是喜欢也没办法嫁给你。我们家小姐已经跟阿美尼亚的王子有了婚约,今天那王子还来看我们家小姐了。只不过小姐不太喜欢那个做作的王子,就偷偷跑出来逛街了。” “这么说,你是不喜欢那王子咯?那你为什么还要嫁给他?”我紧紧地攥着她的手,迫不及待地问爱丽丝。 “父王大概是为了保护达布林岛的子民吧。不知那群阿美尼亚人又想做什么坏事,就和他们进行了谈判。不过我也就成了他们的牺牲品,只能嫁给那个王子……其实,我觉得你比那王子……要强百倍……”爱丽丝有些脸红。 “我好歹也是托列姆的将军,区区一群乌合之众,我不怕他们。若真要守护这里的子民,我也做得到,何必求那群阿美尼亚人?” “可阿美尼亚人个个英勇善战,说起来也不是什么好对付的人,只怕你一人……是杯水车薪吧。”爱丽丝又低下了头。 “时候不早了,小姐,咱们该回去了。”丽莎催促着爱丽丝。 “那我们就先回去了。谢谢你的招待。”爱丽丝行了礼,准备走了。 “那我送你们回去吧。” 爱丽丝犹豫了一下,说:“不用了,我们还是自己回去吧。” 她们二人就这样走了,留我一人在门口呆呆地望着。 这一切都像噩梦一般。我还是第一次对女孩子这么动心,可就遇上了这种事。我怎么也睡不着了,索性就换了衣服,出去转一转。 刚出了宅子,竟看见街上有一队士兵在巡逻,又好像在找什么。这大晚上的,这群士兵在做什么呢?他们也是够敬业的,晚上还坚守岗位。我没有理会他们,就准备先去黑店坐一坐,换些情报什么的。 到了那里,我直接推门进去了。可透过月光,我看到店里满地碎片,各种货物都洒在地上,好像是被人砸店了。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我正准备离开时,黑店老板叫住了我。 “小伙子,你竟然还敢来。这里的地头蛇可是满大街找你,见你用了水晶,就迁怒于我,把我店都砸了。你要是想活命,就赶紧走人吧。” 我把我身上带的龙鳞都给了他,算是补偿他的损失,顺便问些情报。 “这地头蛇什么来头?这么嚣张竟然没被这里的领主关起来。” “这地头蛇本是阿美尼亚的商人,来这里经商的。可后来,阿美尼亚威胁这里的领主,用军队强迫他和阿美尼亚进行贸易往来,所以在这里的阿美尼亚人都仗着有军队撑腰,无法无天了。可这里的人都不是习武之人,根本打不过那群阿美尼亚的士兵,反抗的人都被他们杀了,所以阿美尼亚在这里嚣张了很长时间,却没人能管他们。”天下商人都是一般的嘴脸。 “原来是这样。店家,您可还有什么飞镖、飞针之类的东西,我想要些。在来些毒药,要最快起效的那种。” “我看看还有什么能用的,一并拿出来,你挑一挑。这毒药想要强效,还是混合毒药最好。我给你拿些我自制的混合毒药。” 我腰间的带子上有一些飞镖、飞针的孔,刚好可以存一些暗器。带着这些暗器,我要一个人独闯那地头蛇的老巢。 我把暗器都涂好毒药,烘干,别在腰间,询问了那地头蛇的住处,就立刻动身了。 那店家告诉我地头蛇的老巢在一处山洞。这洞倒是好找,就是门外守卫不少,看起来有点有些本身,可能都当过兵。我飞了几个暗器,打在他们脖子上,门口的几个守卫立刻倒下了,看来这毒药不错。我隐匿了气息,悄悄走进山洞。 这洞有些错综复杂,不过仅凭洞里的风,也大概能找到通向深处的路。 一路上基本没什么人,我有些不详的预感,说不定那些人都聚集在一起。 走着走着,走到了里面的大厅。厅里坐满了人,他们都在喝酒吃肉,而且其中有很多都穿着士兵的衣服,看起来又不是本地的士兵,八成是阿美尼亚的士兵。完了,这是阿美尼亚军的老巢。 人群中,我看到了昨天的那个大汉。在他旁边,我看到爱丽丝和丽莎竟被绑在柱子上!那大汉一眼认出了,狠狠地拍了下桌子,大厅内立刻安静下来。 “小子,你竟然敢到这儿来,真是吃了熊心豹子胆!来人,把他给我围住。” 我一下子就被围住了,看来免不了要大干一场了。我掏出了腰间的短刀,用水晶发出刺眼的光。趁他们用手挡住光的时候,我迅速钻了空子,绕着大厅跑了一圈,把火把全都朝着人堆扔去。 被点着的人都四散而逃,大厅里的光也不能照到所有角落了。我收起了气息,悄悄躲进了暗处。 “臭小子,你赶紧给我出来。不出来,我可就对这她们不客气了!”那大汉掏出刀,对着爱丽丝的脸。 这人真是够贱的,没本事还拿女人做要挟。可我不能就这么看着他伤害爱丽丝。 “我数三个数,你再不出来我可就拿她开刀啦!三!二!一!” 我朝着他冲了过去,可我躲的地方离那里太远了,不是他查三个数就能跑到的。眼看着他刀起刀落,我真恨不得一步就能到爱丽丝面前,挡住这一刀。 突然,我不知被谁绊了一脚,身体失去了平衡。看着他的刀马上就要落到爱丽丝脸上,我还差了十几步的距离,看来是赶不上了。 一瞬间,脑海里闪过爱丽丝的笑容,和她那纤细的手。我好想就这样牵着她的手,好想守护她的笑容,好想和她在一起……我忍不住留下了眼泪。 时间瞬间静止了。 “你想要得到力量吗?”不知从哪里冒出一个深沉的声音,萦绕在我耳边。 “想!当然想!” “你愿意用力量,守护这世界的和平吗?” 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我从不曾有这样的想法,如今被问了起来,我竟然要想一想。曾经的幻想的日子已经体验到了,再没有什么追求。如今想守护爱丽丝的笑容,却如此的难。 “我愿意!” “那就请你遵守诺言。我的力量也会在你信守诺言的时候为你所用。” 我手中的短刀发着光,逐渐变了模样。这刀竟变得和我曾幻想的最称手的武器一模一样——依旧是一把短刀,刀刃却变得更加流畅,刀柄变得更加舒服。 时间流转起来。 我狠狠一蹬地,瞬间,我出现在了爱丽丝身旁。来不及我反应,刀已经下意识地挡住了大汉的刀。我立刻在他的下巴处给了一拳,他扔了刀,捂着下巴,倒退了几步。 “给我杀了他!”大汉气急败坏地喊道。 我用刀轻轻一划,绑着她们的绳子就断开了。转过头去,看见一大堆士兵朝我冲了过来,我在空中一挥,就像在水中斩断水一样,刀刃斩断了空气,产生了一道斩波,一下子切断了他们的甲胄。 可当我回头再看爱丽丝的时候,发现那大汉用胳膊夹着爱丽丝的喉咙,另一只手拿着刀,架在爱丽丝的脖子上。 “放下武器!不然我就对她不客气了!”那大汉声音都有些颤抖了,大概什么都会做的出来了。可他还是太弱了,捕捉到他退步的一瞬间,我化作一道黑影,瞬间移动到他眼前,以极快的速度划出几刀,割断了他的喉咙,切断了他的手臂。我一把搂住爱丽丝,把她抱在怀里。 那大汉后退了几步,倒在了地上。周围的人都吓得后退了好几步,有的已经喊叫着朝外面逃去。 可这群阿美尼亚我实在是看不过眼。不知他们做了多少坏事,今天我要血洗他们的老巢。 这天夜里,在这洞中,哀嚎声、哭声、喊叫声不知听了多少,可我已经不再去想,只是一次次化作黑影,在这刀光剑影中屠戮着。阿美尼亚人不需要怜悯,想着那小村庄里和蔼的村民,想着无数被水龙打翻的船,想着达布林岛被杀害的人们,想着爱丽丝刚受的耻辱,我手中的刀不自觉地夺取着他们的性命。 当这厅里只剩下三个活人时,血水已经没过了鞋。爱丽丝的白裙已经被染红了,我冲着她,勉强地笑了笑。再看她时,只见她的眼中略带着一丝恐惧。我化作黑影,来到她身边,一把抱住她,在她耳旁轻声说:“这下不会再有人为难你了。”然后亲吻着她的嘴唇。 起初,还想推开我。可不知不觉间,她从了我,也享受起这一刻的冲动。 显然,她们在回去的路上被阿美尼亚人抓了去。若不是我独闯这虎穴,不知她会受怎样的凌辱。 吻后,她便昏睡过去。我抱着她,走出了这洞,回到我的豪宅。 第二天早上,我很早就醒来了。醒来时,爱丽丝竟躺在我身旁。我以为我是做了场梦,抽了自己几个耳光。看着她熟睡的样子,我也就信了。 爱丽丝也醒了过来。她揉了揉惺忪的睡眼,看了看我,突然尖叫起来。 我一把抱住了她,在她耳边说:“好了,没事了,一切都过去了。” 她不再叫了,而是在我的怀里哭了起来。 同她吃过了早餐,我们换好衣服,准备去她家见见那领主。 领主的宫殿也在山上,不过在一个风景更好的地方。 很快,我们到了宫殿前。这宫殿比起阿克塞尔的王宫要差很多,不过在这岛上算是最好的建筑了。 在士兵的引导下,我牵着爱丽丝的手,一起进入宫殿。 刚一到大厅,我们瞬间被士兵围住了。一个穿着很华丽的人走了过来,我猜应该是领主。 “来人,把这胆大包天的人给我杀了!” “父王,求您了,别这样!这样只会让咱们的士兵白白牺牲!” 那领主愣了一下。这话从爱丽丝嘴里说出来是有些怪。 “父王,他一个人就杀了岛上所有的阿美尼亚人,您的这点士兵根本就拦不住他,只是徒增牺牲罢了。” “可这叫我怎么办啊?如今得罪了阿美尼亚,女儿还被这臭小子拐跑了,我可如何是好?”领主用手捂着头,叹着气。 “这有什么难的?如果阿美尼亚人还敢来,我见一个杀一个,就是他们将军来了也别想活着回去。”我又说起了大话,可这种时候不这么说是不行了。 “你?你一个人怎么抵得过阿美尼亚的魔法师……” 我化作黑影,瞬间出现在领主面前。他吓了一跳,赶紧退后了几步。我没给他喘息的机会,又化作黑影,出现在他面前。他瘫坐在地上,手有些发抖。我笑了笑,伸出手把他拉了起来。 “这下您该信我了吧。”我笑了笑。 “哎,看来我也是老了。如今的年轻人都这么有能力了,我也该颐养天年了。不如,我就把这岛交给你管好了。” “别别别,我可没这本事。这种事情我一想就头大,还是算了吧。不过打打杀杀我倒是在行,有我在,谁也别想攻打这里。” “好。乖女儿,你喜欢他吗。” “其实我第一次见他的时候就……有点喜欢。后来他还救了我两次,所以,我也决定嫁给他了。” 领主拍了拍我的手,说:“既然我女儿想嫁给你,那你就一定要好好待她。另外,这座岛也要靠你守护了。” “一定一定。” 过了几天,领主为我们办了隆重的婚礼。大概是这里传统的婚礼吧,我是没有见过这样的仪式,毕竟在绿洲城也只有商人贵族才会办隆重的喜事。然后,爱丽丝就理所当然地嫁入了我的豪宅。 结婚后没几天,远在阿克塞尔的国王就派人送来贺礼,金银珠宝什么的自然不在话下,他还送来一个嵌着宝石的左肩护肩,我觉得这东西不错,毕竟是他第一次送水晶给我。 不久之后,由于奥瑟和阿美尼亚的前线战况胶着,阿美尼亚就没再派人来过这里,之前的各种条约也都一并被我撕毁了,贸易往来也断绝了一段日子。不过天下商人都是一个样子,后来阿美尼亚的特产还是出现在了这岛上,我也没多说什么。 我和她在这岛上好好转了一圈,把各处的风景都看了,最后回到宅子,各自做起了研究。没想到她竟对这里的植物和海产品有些研究,我也正好学习学习,毕竟之前买的一箱子药剂还没怎么看过。 这样的日子过了几个月,我就被阿克塞尔的国王召去了。不过这又当是和爱丽丝的旅行了,毕竟她从出生就没离开过达布林岛,对阿克塞尔也不免有些好奇。 不过,领主倒是希望我们快去快回,毕竟没人看守达布林岛,万一阿美尼亚反咬过来,岂不是要沦陷了。我就跟他说,如果有什么紧急情况,找托列姆的国王求助就好了,谁叫他把我唤走了呢。 很快,我们到了阿克塞尔,没在海边的豪宅歇息一会儿,就一同去见国王了。 “拉斐尔,一段时间不见,就抱得美人归了。真有你的。” “行啦,别取笑我了,咱们说正事。” 我让查理带爱丽丝在王宫转一转。 “这回是不是又是什么龙出现了?我可受够了。” “这回不是了,是你曾经想去的绿洲城,如今兵变了。” “兵变?就凭他们的兵力?” “他们好像有人发现了神庙,得知了召唤恶魔的方法,准备带着恶魔攻占阿克塞尔。” “这么远?他们做梦呢吧。” “是呢,他们肯定是到不了阿克塞尔的,但是绿洲城百姓的生活可是一天不如一天。你那群贫民窟的朋友估计要不好过了。” “那他们为什么要兵变呢?” “因为阿美尼亚人。” 第十八章 恶魔城 因为阿美尼亚人?这事倒是蹊跷。【零↑九△小↓說△網】阿美尼亚和奥瑟的战事正紧,他们居然还来挑唆绿洲城的贵族兵变。不知道他们是出于什么目的,就算是为了支援他们攻打奥瑟,从时间上讲,等他们兵变成功了,估计那边的战争都结束了;从空间上讲,托列姆和阿美尼亚、奥瑟中间都隔着阿克列山脉,就算是军队去支援他们,也几乎要绕一大圈,绕到海上坐船去奥瑟,或者翻山。阿克列山脉这么高,一般人都爬不上去,更不要说穿着甲胄的士兵了。真是莫名其妙的阿美尼亚人,不知道他们在想些什么鬼主意。 “事情是这样的:阿美尼亚人好像找到了召唤恶魔的方法,就和绿洲城的人进行了交易,他们要钱和物资,而绿洲城的人跟他们学召唤恶魔的方法。这样一来,他们不仅测试了恶魔的强度,还得到了想要的东西。” “阿美尼亚人真是可恶。他们四处杀人越货,还教唆绿洲城那帮不自量力的人兵变,待我有朝一日,必定宰了那阿美尼亚的国王。” “据说阿美尼亚的兵权并不是国王掌握的,许多决策权也都不在国王手上。那里的贵族倒是和绿洲城有些类似,掌握着国家命脉。国王应该是受胁迫的,所以别冲动。不过听说你一个人就端了阿美尼亚人在达布林岛的老巢,真是没有谁敢再这么干了。” “我看他们不顺眼,就都解决了,顺便还得了新的力量。”我演示了一下。 国王有些吃惊。他愣了好半天,才说话。“你这,不是魔法啊。” “嗯?” “你这招数根本就不是魔法,因为魔法需要自然能量,而你这招数根本就是完全依靠自己的身体完成的。难道是恶魔的力量?” “恶魔的力量?那是什么?” “我也不太清楚,我只是对魔法略知一二。如果你想知道的话,可以去沙漠里的神庙看一看。那个神庙记载的是关于召唤恶魔的方法,说不定你能发现点什么。”国王交给我一份地图。我打开来看,大概是神庙的地图。 “去完神庙,就立刻去绿洲城,平息叛乱。” “好。” 我把爱丽丝交给查理,就动身前往神庙了。虽然不是很想离开她,不过毕竟接下来又要打架了,我不希望爱丽丝再经历那样的事了,自然不带着她。查理是国王的人,交给他应该是没问题的。 我乘着快船,直接奔向神庙。在船上,又是无事可做,于是我拿出地图仔细查看。我发现其实神庙离那个小村子非常近,但地图上却没有画那个村子。这倒是有些奇怪,但也无妨,说不定在去的路上就遇到了。 这沙船真是快,第二天早上就到了。当初我走这段路的时候,真是感觉走了半辈子。我下了船,径自向神庙走去。今天的风沙有些大,沙子吹进眼睛里好几次,我索性就化作黑影,连跳几次直接到了神庙里。 这神庙和无人岛上的神庙有些类似,里面空空荡荡的,就只有一个石碑。【零↑九△小↓說△網】不过这石碑旁边,居然有一个人。我立刻把手放在短刀上,提高警惕。 那个人回过头来看我,我万万没想到,那人竟是个女人。看她的打扮,倒是和我有些类似,都是轻便的衣服,大概也很擅长格斗。 “没想到居然能在这碰到人。你是谁啊?”她先开口问我。 “我叫拉斐尔,是托列姆的将军。你呢?” “我的代号叫黑蝶,是阿美尼亚人。” 听到她是阿美尼亚人,我二话不说,拔刀就砍了过去。她第一次见我化作黑影,立刻后退了几步,也拔出了剑。我直接瞬身到她身后,朝她后背砍。她见黑影闪到身后,立刻转身,用左臂顶着右臂,右手架着剑,生生挡下我这一击。 “我和你无冤无仇,为什么见面就要开打?” “阿美尼亚人没一个好东西,偷东西就算了,居然还滥杀无辜。杀害沙漠里小村庄的村民不说,还杀害达布林岛的人。我和你们阿美尼亚人不共戴天。” “你是不是误会了,哪里有什么小村庄?这沙漠里本来就没有村庄。哦,你应该不知道吧,这神庙有恶魔守护,原本是在地下的,地上是一个恶魔的村子,那些恶魔变成人,骗走想找神庙的人。不过我们找到了解开那个村子封印的方法,才会让恶魔得了机会骗你们。你若不信,大可在这沙漠里找一找,还有没有那个村子。” 我不太相信,又问:“那达布林岛的公主是怎么回事?你作何解释?” “那里的领主势单力薄,怕托列姆和奥瑟攻打他们,就求着我们和他们结盟,还说要把女儿嫁给我们王子。虽然那公主貌美如花,可我们王子也有喜欢的人,所以又不是阿美尼亚的过错。后来有些达布林岛的人为了求名声,特地来我们阿美尼亚住上一段时间,回去后自称是阿美尼亚人,借此来赚钱。为此,我们国王也苦恼过,这也与阿美尼亚人无关吧。”天下商人一般的嘴脸,若是这话,我倒是信了三分。 “那你们偷东西做什么?还到处找神庙,甚至教唆绿洲城的人使用恶魔叛变。这你又怎么解释呢?” 她叹了口气,说:“我们的人在绿洲城被当地的士兵捕了,还说要劫财。我们阿美尼亚人哪有钱,就严刑逼供,问我们关于神庙的事。无奈之下,有人透露了恶魔的召唤方法,被他们用来兵变了。而那些懂恶魔召唤的人,除了我,都被他们杀了。”这话我信了八分,便向后跳开了。 “那你们为什么要找神庙?” “我们国家物资匮乏,养不活所有的子民,就希望依靠魔法或是别的什么,借助这些力量找到方法,让我们阿美尼亚人吃上饱饭。可几十年前,奥瑟停止与我们的贸易,我们的资源越来越不够用,终于有一天,我们不得不和奥瑟开战,夺取食物。若不是如此,我们阿美尼亚人怎会离乡背井,四处找活路?” 看她说得真情流露,眼角泛出泪光,我也就信了。不过仔细想起来我刚才那一击,迄今为止,她是第一个没有因此丢了性命的,我也不由得有些敬佩。 “那你跟我说说,这恶魔应该如何召唤。” 她拭了眼泪,清了一下嗓子,跟我说:“这恶魔本不是什么好东西,它们腐蚀人类的精神,总想侵占人类的身体,意志力不强的往往会因此丢了性命。不过意志力强的,就能控制召唤的恶魔,让它们言听计从。而召唤的恶魔因人而异,召唤恶魔的强度也是根据召唤者的精神力决定的。召唤的方法,就是在身体的某处画上契约,再用精神呼唤恶魔即可。” 看她也是个实诚的人,我也就信了。契约的符号刻在石碑上,我刚想试一试,突然,时间静止了。 “这个石碑远没有看上去的那么简单。”那个浑厚的声音跟我说。 “哦?还有什么是不能用眼看到的?” “用水晶的光照射这个石碑,可以显示出更多的内容。” 时间又开始流转,我却意犹未尽,还在思考。 “你怎么了?” “哦,我没事。” 我走过去,用短刀上的水晶发光,照射这个石碑。果然,石碑显示出了一些平时看不见的字。 “召唤术不仅可以召唤恶魔,只要定下了契约,任何东西都可以召唤……”她在一旁翻译到。“旁边还画了其他几种契约符合,但有的没注明是召唤什么的。” 我把这些符号都记下,以便回去之后做研究。 “你们从这七个神庙里都知道了些什么?” “七个?不是六个吗?难道还有一个?不过我只负责调查这个神庙,只知道这些。你若有兴趣,可以来阿美尼亚问问其他的人,反正都是些没有什么用的东西。比如这恶魔召唤术,普通人召唤一个小鬼就基本丢失了意志,这根本就派不上用场。” 既然这么难,那绿洲城的人……难道他们都被恶魔吞噬了? “谢谢你告诉我这么多。你们若是真缺少资源的话,来阿克塞尔,我可以送你们些,你们也可以找国王商量贸易的事。但是,别再滥杀无辜了。” “喂,我们可从没有滥杀无辜。诶,你别走啊。”我本转身走了,但她一瞬间竟抓住了我的手。我有些惊讶,不过她并没有化作黑影,难不成她是靠肉体达到这么快的? “就像我说的,有事去阿克塞尔找人便是了。另外,恶魔召唤术别让别人知道了。我现在还有事要忙,就不陪你了。”我甩开她的手,直接走掉了。 我瞬身了几次,到了船边,就上了船,立刻出发了。 又过了一天,船开到了绿洲城外。站在船上就可以见到,城内乌烟瘴气,河水已经彻底染红,城外就有一大堆的尸体。我攥紧了拳头,跳下船,慢慢走进了城。 这地方我曾很熟悉,可如今看来却没那么熟悉了。街上的房子都被染上了红色的血迹,地面上有一层血水,已经快要干透了,却还有新的血水流过。我想起了那天在达布林岛屠杀那群所谓的阿美尼亚人,也如同这般景象,只是这里的屠杀,旷日持久。我走进了绿洲城最宽阔的大道,一转头,看见房子顶上有一个似人非人的怪物——有半副人的模样,头上却长了角,身后长了尾巴,手变成了利爪,眼睛也变成红黑色相间,俨然一副恶魔的模样。他高高跳起,朝我扑了过来。虽然他速度很快,但比起那砂龙水龙,还是略逊一筹的。我瞬身到他身后,给了他致命一击。 他跪在地上,高声哀嚎起来,声音震耳欲聋。我觉得有些不妙,正想离开这里,可突然围过来一大圈这样的怪物。我划破空气,割出一道道斩波,快速清理了这些他们,赶紧往城中央的城堡赶去。城中的城堡是绿洲城最强势贵族的住所,说不定他知道些什么。 沿路出现了许多这种半人半恶魔的怪物,我都让他们解脱了。可不知从哪开始,出现了纯粹的恶魔。这些恶魔比之前的那些身手更加灵敏,处理起来更加棘手,但都不在话下。 突然,甲金出现在了街中央,身后站着更强壮的恶魔。 “拉斐尔,我在此等你多时了。” “你居然没事?快说,你到底做了什么?” “那些阿美尼亚人真是单纯,随便一骗就什么都说,什么都做了。他们不仅帮我处理掉了这城里许多麻烦的人,还告诉我如何让人召唤恶魔。为了保险起见,我花钱雇了人来做实验,让他们召唤恶魔。可许多人都失败了,自己被恶魔反噬。只有少数的人才能召唤出恶魔,有的人甚至召唤出了高级恶魔。这些召唤高级恶魔的人,可大都是贫民窟的人哦。”甲金奸笑起来。 我怒火冲上心头,两个瞬步直接杀向甲金。可突然,他身后的两个恶魔竟跑到他身前,帮他挡住了刀。刀在它们身上几乎没怎么造成伤害,我立刻往后瞬了一步。 “哈哈哈,你就先和这两个小宝贝玩会吧,我先看看他们是不是召唤出了恶魔领主。”甲金眼看着要溜了,我化作黑影准备跟上,可被这恶魔突然挡住了去路,我只好先宰了这俩恶魔。 仔细打量这两个恶魔,都比我高许多,身材健硕,肌肉丰满,蓝色的皮肤上挂满了刀痕,后背上有一对恶魔的翅膀,獠牙和利爪都十分吓人。我一步瞬到一个恶魔的面前,以极快的速度划破了它的喉咙。可它突如其来的一拳我是完全没有想到,被打了个正着。我被打飞了,在空中,看见那个恶魔飞过来,又要给我一拳。我立刻缩紧身子,准备挡下一拳。可另一个恶魔飞到了我的上面,我又是来不及躲了,在空中翻滚一圈,调整平衡,化作黑影跳瞬步到房顶上。还没调整好姿势,那两个恶魔已经冲到了眼前,准备怼我一拳。 时间又一次静止了。可仔细瞧来,时间并没有静止,而是在以非常缓慢的速度流逝。我发现我除了不能瞬身之外,其他都能像平常速度一样进行,就跳到空中,照着它们的喉咙划上好几刀。时间突然还原成了正常水平,我还在恶魔附近,就立刻化作黑影瞬步到屋顶上。那些恶魔看起来比刚才动作变缓了,看来是伤到它们了,不过割喉的方法貌似不太管用,应该再寻找它们其他的弱点。 那两个恶魔又冲了过来,我一步瞬到他们身后,转身的一瞬间,看到他们的在两片翅膀之间,有一个符号,这符号和之前在神庙看到的一模一样。要是把那个符号毁了,说不定它们与人的契约就解除了。还没等我下刀子,恶魔立刻又转过身,给了两拳。 就在拳头快要碰到我的时候,时间又一次变慢了。我跳到屋顶上,立刻从下面绕过去,跳起来把刀子捅进一个恶魔的契约符号处。时间开始正常流转,那个恶魔立刻挣扎起来,一手把我打飞了,不过等我抬起头再看时,那个恶魔已经消失了,插在它身上的刀子掉在了屋顶上。 来不及我反应,另一个恶魔冲了过来。我瞬身过去捡起刀,利用水晶的力量,把刀朝着它的契约符号扔去。刀子像闪电一般飞了过去,正中靶心。这只恶魔也化作黑烟消失了。我走过去,捡起了短刀。没想到打击恶魔还可以用这种形式。 突然,从旁边扑过来一个半人半恶魔的家伙,咬在了我的手臂上。我立刻把他甩开,化作黑影瞬身过去,用力压住他的喉咙。这家伙挣扎了几下便不动了。我正要了结他,刚好想到刚才解决那两只恶魔的办法,就把他衣服扯开,看他后背上有没有符号。不过这一次让我失望了,不仅他后背没有,我找遍了全身也都没有契约符号,无奈之下,只能终结了他的生命。 看来意志力不强的人还是不要染指恶魔的好。我把衣服的碎片盖在他的脸上,径自去了城堡。 一路上有许多的恶魔和半恶魔,我实在是杀不过来,不过又怕一会儿被前后包夹,就勉强终结了它们。 终于到了城堡门口,看见甲金就站在门口,八成又是在等我。 “没想到你这么快就逃过来了,怎么样,高级恶魔是不是很刺激?” “什么高级恶魔,还不是两居肉皮囊,都被我宰了。” “宰了?”他愣住了。“不过没关系,接下来咱们一起见证最强大恶魔的降临!” 一股十分令人讨厌的气息从城堡里溢出,估摸着是一个很强的恶魔被召唤了,我后退了几步,做好战斗准备。 突然,城堡的墙壁被一个伸出的拳头打破,然后整堵墙都被轰飞了。从打出的洞里走出一个样子十分吓人的恶魔。那恶魔头上有两只角,身上披着铠甲,铠甲上冒着青色的火焰,映衬它红色的皮肤,让人不寒而栗。 “恶魔领主,把那个人给我干掉!”甲金非常兴奋,指着我,对那个恶魔说。 恶魔走向甲金,突然,它张开嘴,一口把甲金吃掉了。“愚蠢的人类。”那个恶魔发出了让人毛骨悚然的声音。 我有些害怕了,比起那些龙,这个恶魔是有意识的。而且它穿着铠甲,我怀疑我可能真的打不过它。不过既然是在这绿洲城,我还有斡旋的余地。 恶魔朝着我走来,对我说:“人类,看你还有些本事,我就给你一个机会。和我梅尔菲斯特?加鲁领主,正面对决。” 第十九章 雷霆领主(暂) 看着它青色的眼睛,我不知该如何是好。我想我大概是跑不掉了,毕竟刚才那两个会飞的恶魔很容易都能跟上我的动作,更何况这个恶魔领主。硬着头皮上吧,除此之外,别无他法了。 我瞬了一步跳到它面前,直接刺向它的心脏处。不过这一击是虚晃一招,只是试试它的身手。那恶魔立刻朝我挥来一拳,速度快得惊人。我从它另一侧瞬到它身后,准备再刺一次。可我没想到它转过头,朝我挥尾巴。我来不及躲,缩回手用刀挡了一下,立刻往后瞬了一步,来不及喘息,恶魔已经挥拳冲了过来。 我向天上瞬了一步,恰好躲开了攻击,便没有停,又向下瞬了一小步,刀终于划伤了它的胳膊。可它也顺手拨开了我,我被击飞了,在空中边翻滚边向地面上瞬步。 “你还真是有点本身啊,竟然能伤到我。”说是伤到它了,其实就是一个划痕,根本就不深。“既然如此,那我也该拿出真本事了。”只见一道闪电落在地面上,随着闪电落下一把大刀。它提起刀,立刻朝我挥过来。 这一次,它比刚才更快了,我没有反应过来,直接拿刀挡这一击。大刀的力量十分强劲,我用刀顶着,却被这一击推了十几米,鞋底早已滚烫。它立刻又挥来一拳,我的刀又抽不出来,就用另一手也顶着短刀,身体直接向下溜,短刀随着身体绕到大刀内侧,接着这个力,我朝它的下巴踢了一脚。不过这一脚也感觉有些空,应该是它顺势向后仰了。恶魔松开了刀,刀带着旋转,被它另一只手接住,朝我挥了过来。我甩手将刀反过来,反手刀接住它的挥刀,另一只手用力拍大刀,借力反身换脚再踢恶魔的侧脸。这一脚算是踢实了,我用脚反蹬,立刻接空中翻滚瞬到远处。 那恶魔笑了笑,又朝我挥刀冲了过来。这次它的刀很低,不是很好躲。突然,它攥着刀的手突然松开了,刀旋转着飞向我,而它又用另一只手挥拳打向我。这套组合攻击我几乎毫无办法,一瞬间,时间变慢了,我立刻从侧面绕过去,朝着它的后背和侧身极快地挥了几刀。时间变回原来的速度,它踉跄了两步,转过头看我,又立刻用手拔起插在地上的大刀,从它身后一直挥到它身体的另一边,在空气中划出一道斩波。我向侧面瞬了一步,可它已经在我前上方,挥刀向下劈来。 我回想起应对水龙时的方法,一只脚用力蹬地,让身体侧倾,然后沿着大刀的侧面,朝它划去。这一招起效了,短刀划伤了它的手臂,我也借势起跳,朝它的脖子砍去。它侧了一下头,但还是被我砍中了。我立刻朝前面瞬了一步,转过头来,听到一声巨响,看到大刀把地面都劈开了。 地面沿着裂缝逐渐裂开,我脚下的地也开始震动,快要裂开了。趁着我没站稳,恶魔又挥刀而来。不过它还离得很远,就把刀旋转着甩了出来。刀的位置比较高,我后仰就躲开了。恶魔立刻出现在我上面,朝我挥拳而来。我弓住身子,用反手刀抵住拳头,从侧面跳开。大刀由于带着旋转,又飞回去了,恶魔接住刀又朝我砍来。我跳在空中,非常难控制身体,又是躲不开的一击。 时间再一次变慢,我着了地,反跳回去,朝它的喉咙砍去。时间照常流逝,我的刀也刚好砍中了它的颈部。一瞬间,它的脖子上流了很多血。 “看来这点本事还是打不赢你。”它转过身,手指指着天,一道黑色闪电立刻落在它身上。那股不愉快的气息突然变重了,我也有种不详的预感。 它身上笼罩着一股黑烟,皮肤的颜色也从红色逐渐变成了黑色,只留下了几道红色的条纹。铠甲逐渐露出了刺,大刀也在一点一点变细,变黑。它的额头上出现了一个特别的印记,这印记逐渐清晰,变得和契约的符号一模一样。这符号在它的两个角中间,几乎不可能伤到,这也几乎断了我偷鸡的念头。 恶魔基本变完了形,用刀指着我。突然,天上一道黑色闪电击中了我。我的身体有些发麻,没等我缓过神,它又挥着刀冲了过来。可这次,它脚下闪着电光,速度比我的瞬身还要快。我根本来不及反应,刀直接刺入了我的胸膛。 时间又一次静止了,这次是真的停止了。 “显然你还不够强。”又是那个深沉的声音。 “这恶魔真的太强了,居然会用这样的魔法。不,这比盖尔大叔的魔法还快,太可怕了。” “你还没有发挥出刀的全部能力,再试试看,说不定有新发现。” 时间流逝。我的胸口淌着血,可我却笑了。把刀往远处一扔,我化作一缕黑影,立刻出现在了刀的位置,而刀,就插在我刚被刺伤的位置。 “哦?还有这种能力?” 我手一抓,刀化作黑影,出现在我的手中。 它用刀指着我,我反应过来了,立刻变作黑烟,在它周围绕圈。突然,我从黑烟变回原来的身体,将刀扔向它,它用刀拨开,那一瞬间,我和刀换了位置,用左手紧紧抓住它的刀,变出我的短刀,用水晶的力量狠狠刺在它肩上。它也忍着痛,用刀释放出闪电,我的左臂一下就失去了知觉。 我松开手,瞬步到了身后,把刀变了回来。左手流着血,左臂也被电得失去了知觉,接下来只能单手作战了。而它也因为刚才那一刺,左肩的铠甲也被刺穿了,大概它的左肩也不能动了。这下算是平手,都要一只手战斗了。 我把刀扔向侧面,它立刻转过头去,可它应该是太过敏感了,我并没有换位置,一个箭步冲过去,朝着它的下巴就是一拳,打完之后立刻与刀换了位置,然后拿回刀。照这个方法多占几次便宜,说不定它也就倒下了。 它把刀插在地上,不一会儿,天空中乌云密布,从乌云中不时向地面落下闪电。我立刻把刀扔向它,它侧身一躲,躲过了刀,我趁机立刻和刀换了位置,拿回刀刺向它的背后。不过万万没想到,以它为中心,产生了一团球形闪电,我刚好处在这球形闪电中,下一子身体动不了了。它转过身来就是一脚,拔起刀朝我挥了过来。我躺在地上,想着各种办法。可什么办法都没有用了,我被电得太彻底了,一时半会是起不来的。 眼看着它的刀从侧面砍来,我实在是没招了,只能等死。当它的刀略过我左肩的护肩铠甲时,刀一下子被弹飞了。它后退了几步。不知为何,我的身体渐渐能动了。我立刻把刀扔出去,和刀换了位置。我拿回刀,用刀支撑,站了起来。 “人类为何会有这种能量源?” “什么能力源?这不是一种水晶吗?” “这样的东西是我们恶魔力量的源泉,没想到你们人类也有这样的东西,真是小看你们了。” 这水晶竟然也是给予恶魔力量的东西。当初拿到这水晶的时候就知道这东西不一般,不过没想到还有这层联系。 “居然现在才发现,我刀上就有这种水晶,你反应可真是够慢的。” “你这把刀可不是什么简单的东西。它有种我没见过的不同寻常的力量,完全盖过了能量源给我的感觉。你能有这么强的能力应该都是仰仗这把刀吧。” 没想到那些神奇的能力竟然都是这把刀的。看来当初捡起它的时候也算是蛮幸运的。 “时候不早了,我也该了结你了。作为一个人类,竟然有如此强的能力,我还是很佩服的,所以我就用我最强的一击来终结你,表示对你的尊敬。”我清楚地感觉到了能量在不断地吸入它的那把刀。那刀逐渐发出了黑光,闪电缠绕在刀刃上,如果吃了那一击我恐怕是必死的。 “那我也拿出最强的一击来终结你的性命。看看你能不能吃下这一击。”黑烟萦绕在这把短刀上,伴随着水晶的力量,黑烟逐渐实体化,变成了更大的刀刃。 它朝我冲了过来,我也朝它冲了过去。一瞬间,刀光剑影中,这场战斗终于结束了,而胜利,是属于我的。那个恶魔领主,跪倒在地,捂着自己的腹部。而我,抬起手,用短刀指着天空。 “区区一个人类,竟然有如此强的力量,我梅尔菲斯特?加鲁认输。从今天起,你我结下契约,如果在战斗中需要我的力量,我随时接受你的召唤。”我胸前发出了红光,在红光处逐渐留下了契约的符号。它用剑指着天空,天空中出现一个巨大的圆,连通着另一个世界。那边的世界散发出强烈的让人厌恶的气息,我猜大概这是通往恶魔世界的门。 “这里的人肆意召唤恶魔,搞得我们的世界也鸡犬不宁,就此,我就让那些恶魔都回到原来的世界了。”恶魔领主一挥手,所有的恶魔都被吸入了那扇门。“那么,我也回恶魔的世界了。如果你有需要,可以通过契约呼唤我。”它也飞进了那扇门,然后门就关上了。 这场战斗终于结束了,可刚才的战斗还让我心有余悸。最后一击时,我学会了它扔刀的方法,把刀旋转着扔过去,而他没有管我的刀,趁着刀还很近,用剑射出一道闪电。闪电直奔我而来,我立刻和刀换了位置,而这时,我刚好换到了它身后,刀旋转着冲着他去了。它用刀挡了旋转的短刀,只得以自己为中心,释放了球形闪电,不过我拿回刀,立刻用水晶的力量劈开了闪电,在它的腹部重重砍了一刀。 毕竟我只是一个人类,肉体脆弱得吹弹可破,再加上我穿铠甲的习惯,很容易就受伤了。这场战斗勉强获胜也全靠刀的力量,若不是几次救我于水火之中,我估计我已经死透。 我一下子倒在了地上。大概是胸膛那一刀,失血过多了,我还有些头晕。可我摸了一下胸膛的伤口,伤口竟愈合了不少。这真是很奇怪,不过事到如今也没什么可奇怪的了,毕竟我只用一把刀就战胜了恶魔领主,也算是个奇怪的人吧。 渐渐的,左臂开始恢复了知觉,伤口也好得很快,我越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了,爬起来,准备去城堡里探个究竟。 城堡里躺满了人,里面有不少人都是来自贫民窟的,这大概就是甲金说的那些雇来召唤恶魔的人吧。在一个阴暗的角落里,我看到了一个瑟瑟发抖的贵族。我瞬步过去,把他揪起来问话。 “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这个贵族已经吓傻了,一把鼻涕一把泪,还失禁了。我抽了他几个耳光,又问:“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逐渐有些回过神来,说:“不……不是我,是……是甲金……甲金骗了阿美尼亚人,从他们嘴里得知了召唤恶魔的方法,就萌生了兵变的想法。他花钱雇人召唤恶魔,可很多人因为召唤不出正经的恶魔,都变成了怪物,而能召唤的人则被扔在城堡里看着,保证他们不死就行了。还有,之前因为阿美尼亚人偷了甲金一批很重要的货物,让甲金之前兵变的想法化为泡影,甲金就耿耿于怀,如今他抓到了机会,就把那些阿美尼亚人都杀了。” 看来甲金作恶多端是真的。不过他也喂了恶魔,罪有应得,不必再深究了。 “阿美尼亚人还留下了一个传送门,可只有甲金知道是干什么用的。” “传送门在哪?” “在二楼。” 我把他捆了起来,扔到一边,就去了二楼。二楼确实有一个传送门,我倒是想调查一下。不过这之前,先去城外交差。 我下楼,把那个贵族拎起来,带去城外的沙船。沙船上有国王派来解决问题的人,我把这个贵族交给了他。 “绿洲城还有一些可能活着的人,现在都昏迷不醒,叫国王派人手支援一下。另外,城内的城堡二楼有个传送门,我去调查一下,别让其他人靠近。” “好,我这就回去复命,顺便带些人手来。” 我下了船,即刻赶回绿洲城。 其实我很想去找一找哈维他们,看看他们是否还活着,可这城里的尸体有的都堆成了山,有的尸体连脸的样子都看不清了,找他们不过是徒劳,只找城堡里的活人就好了。可我翻遍了整个城堡,却也没能找到哈维,只找到了一些其他伙伴。我把他们放在了贵族的卧室里,就去传送门那里了。 这个传送门很大,很高,从后面看有一个类似魔法阵的东西。我伸出手碰了一下那个传送门,可我没想到,整个人都被吸入传送门里了。 等我回过神,我出现在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这里是一个小村庄,但村庄一面靠着山,三面环着森林,若说起来,不比达布林岛的景色差。 恰好有一个扛着木头的中年男人路过,我便问一下。 “请问,这里是哪里啊。” “这里是西源村啊。看你这样子,像是外乡人吧。我们西源村最有名的,就是米歇尔老人了。他可是第一个发现水晶的人,不过虽说这里是他的故乡,他很多年前也搬去多米尔市住了。” “哦,谢谢你啊。” 水晶的发源地?难不成这里是奥瑟王国?我不知现在该做什么,因为穿过传送门之后就看到没有回去的门,这事也是蛮尴尬的。我得想办法在这奥瑟国活下去。 我在这村子里转了转,竟没有找到黑店。不过就算有黑店,我身上也只有一个护肩,一把刀,身无分文的我连吃饭都成了问题。 夕阳西下,我坐在石头上,看着远处的太阳,心中感慨万千。早知道来时就要点金币了,现在也不至于饿肚子。 这时,一群小男孩从我身边跑了过去,大概是在玩耍吧。看着他们的身影,我竟也想起了儿时在绿洲城和哈维他们玩耍的情景,而如今却没见哈维一面就来到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 “我来扮艾瑞克,你扮阿美尼亚的坏人。” “昨天就是你扮艾瑞克,不行不行,今天换我了。” “你连火球术都不会,还扮什么艾瑞克。” 两个小男孩说的话立刻把我从沉思中拉出来。艾瑞克?为什么是艾瑞克?盖尔大叔的儿子也叫艾瑞克吧,这么巧。不过这艾瑞克是个什么来头?还有火球术是什么? 没等我想清楚,突然一个火球朝我打来。 第二十章 无冕之王(暂) 第一次在毫无防备时被攻击,我竟然完全来不及躲开了。突然,左肩上的护肩发出一道光,出现了和恶魔领主战斗时一样的情景——火球被弹开了,打在了地面上。不过飞过的火星烫伤了我的手。 那些小孩子立刻跑掉了,我立刻瞬了几步,抓住了那个使用火球的小男孩的手。 “这火球是你放的吗?” 起初,他还想挣开我的手逃走,不过,突然画风一转,这小男孩立刻倔强起来。 “就是我。怎么了,你若是不服,咱们两个就决斗!” 我哈哈大笑。“有点骨气,是个好男儿。”我蹲下来,跟他说,“咱们两个做个交易怎么样,你告诉我这火球是怎么变出来的,刚才的事我就当没发生过。” “就不!这是魔法师的秘密,我才不会告诉外人!” 这小子倒是有点意思,我倒是更想问出个究竟了。 “那真是可惜了,我也是魔法师,不是外人。问你火球的事是为了考验你对魔法的觉悟和实力。现在你告诉我,这火球是怎么变出来的。”我就骗他一下。 “原来是这样啊。那我告诉你,火球术只要有水晶,想象着火球的样子,想象着火球术的魔法阵,就可以使用了。” “那我再考考你,这火球术的魔法阵是什么样的?” 他捡起一个树枝,在地上画了一个魔法阵出来。我看过一眼就记住了,拿短刀上的水晶试了一下。倒真是按他说的,能放出火球术来。 “行了,你去玩吧。不过以后可不能再像刚才一样随便地使用魔法了,魔法不是用来伤人的,是用来保护其他人的。”我摸了摸他的头,把他放走了。 “啊,原来火球术这么简单啊,那我也会了。”一旁的小男孩说。 “那可不行,魔法是用来保护人的,不是用来玩的。”那个小男孩说。 看着他们走远的身影,我也就放心了。不过顺便套出了魔法的使用方法,这倒也值了我那一下烫伤。我再看烫伤的手,可发现烫伤的痕迹变小了。今天倒真是奇怪,所有的伤好得都非常快,我开始怀疑我这把刀了。 时间静止了。 “没想到这刀竟然还能治愈伤口。” “这不是刀的能力,而是魔法。” “哦?魔法?” “你不是已经会用魔法了吗,这都不懂吗。” 时间又开始流转。 原来是魔法。那要用魔法不外乎就是水晶和魔法阵。大概是国王在护肩里藏了魔法阵吧,真是细致。 天色渐晚,人们逐渐都回家了,可刚才的那帮孩子还不见回来,我不禁替他们的父母担心起来。我决定沿着他们去的路去看看,若都回家了也就无事了。 可事实大概跟我想的差不多,他们走去的路上没有人家,一直走下去是出村子的路。我立刻跑起来,沿着这条路开始找人。 这条路顺着山,一路延伸,延伸到很远的地方。天太黑了,我根本就看不清前面的路,突然,一脚踩空,顺着陡坡划了下去。 这坡还算蛮高的,想再爬上去也不大可能,我只能继续往前走了。拖着疲惫的身子,和饿了一天的肚子,心中不免有些辛酸的感觉。好想回去和爱丽丝共度良宵,可我却偏要在这黑灯瞎火的森林里过夜,或者干脆走出去。 突然,远处一声惨叫把我惊醒,我立刻进入战斗状态。沿着声音,我不断摸索过去。前方又出现了火光,我觉得事情不妙,立刻瞬步过去。 眼前是一片森林里的空地,空地上几个孩子正和又大又黑的怪兽在战斗。透过月光,隐约看清那个站在最前面的孩子,是教我火球术的那个男孩儿。只见他一发火球术打在那个怪物身上,怪物几乎没怎么受伤。那怪物后退了几步,突然冲向孩子们。我立刻使用火球术,打在怪物的脚上,怪物立刻侧倒在地上,顺着跑的方向滑了过去,刚好没伤到孩子们。 我瞬步过去,用刀狠狠刺在怪物身上,但居然没有刺得很深,我感觉只刺进了他的皮。这家伙大概是皮糙肉厚,我不动用点真本事是伤不了它了。我将黑烟萦绕在短刀上,并结合水晶的力量,趁着它还没起身,一刀刺进了它的肉里。 那怪物痛苦地嘶吼着。我觉得这刀是起效了,就拿刀沿着他的身体一划,它的身体上一下划出一个大口子,血液从口子里喷了出来。我不顾这家伙的挣扎,瞬步到它的颈部,又是狠狠地砍上一刀,血液又喷了一地。这怪物嚎了几声,终于没了声音。 我擦了擦汗,顺手捡了一根木头,用火球点了火当作火把,照一照这个怪物。 “你居然杀死了岩龙。你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大魔法师艾瑞克?”大约能认得出,这是刚才那个小男孩的声音。 “我不是艾瑞克,我叫……我叫零,是个流浪汉。” “你好强啊,我可不可以跟你学魔法?” “这可不是魔法,这只是纯粹的格斗技巧。”这孩子只能再骗一次了。“如果你想学的话,就好好锻炼身体,长大了也就能像我一样强了。” 旁边的几个孩子一下子哭了起来,闹着要回家。可这大晚上的,路也看不清,万一再出来一只我可受不了了。真是到哪都有龙啊,我真是受不了了。 “别哭了,岩龙都死了。你们还没吃饭吧,咱们把这岩龙宰了,割些肉吃,今晚就睡在这吧。明天早上我送你们回家。” 这些小孩儿渐渐也不哭了,被我使唤着去拾柴火了。 我仔细打量了一番,这龙的身体上有一层像石头一样坚硬的东西,可能是它保护自己的东西吧。不过照老规矩,这龙鳞该找还是要找的。找了半天,总算是在它脖子上挖出来一点,也不是很多,不过这尾巴倒是挺结实,头壳也挺硬,切下来当个证物。剩下的就是剜肉了。这家伙的肉倒是瓷实,能切下来不少,肯定是够吃了,不过味道可想而知。 用火球生了火,我们把肉烤了吃。这肉比起水龙肉,味道倒是正经了不少,不过肉倒是有点硬,嚼着费牙口。这群孩子们不知从哪找来了些浆果,配着吃总算是能咽下去了。 吃过饭,孩子们围着火堆坐下,我就给他们讲故事。像我这种有传奇经历的人,讲到明天早晨也不是问题。 “没想到你竟然还和两头差不多的怪兽打过架,太酷了!你一定要教我些本事!” “那恶魔最后竟然成了你的仆人,你能不能召唤出来让我们看看?” 好奇的孩子们很快就累了,倒在火堆旁睡着了。当然,那恶魔领主是不能随便召唤的,教他些本事还是可以的。 看着他们熟睡的样子,我也就睡下了。 第二天早上,我很早就起来了。除了收拾一下这岩龙的尸体,把该带走的证物带走,还要准备一下孩子们早上要吃的东西。不过显然,除了抓只鹿,找点浆果,这森林实在是没什么可吃的。 孩子们渐渐都醒了,我就继续烤起肉来。将就着吃完早饭,我带着这群孩子们回村子。路大致能够想象出来,加上有些孩子还认得路,我们也很快就找到回村的路了。 一路上,孩子们还在跟我聊着那些有趣的见闻,我背着岩龙身上取下来的东西,跟他们有说有笑。我觉得孩子们都很可爱,想回去之后也可以要自己的孩子。 不知不觉间,我们回到了村子。那些孩子的家长们都守在村子门口,孩子们见了大人,都跑了过去。一个年迈的老人走了过来,我估摸着他是村长。 “谢谢你把孩子们都找回来了,我们不知道该怎么报答你才好。” “村长,他把岩龙也给杀了。”那个男孩插了一句。 村民们顿时议论起来。我把岩龙的头壳和尾巴都扔在地上,给他们展示。龙鳞当然还是老样子,偷偷藏起来。 “年轻人,我们真的无以为报。不如你在这里住上几日,让我们好好招待一番,以表我们的心意。” “好。”既然留我,那我就不客气了。我还有好多事情要问清楚,在这里住上几日也好搜集一些情报。 “别忘了,还要教我格斗技巧。”那男孩又补了一句。 “好好好。” 这几天,我打听了有关艾瑞克的事。艾瑞克是发现火球术的人,不过他叛国投敌倒是有些让人意外,我倒觉得这是以讹传讹。不过听了那么多艾瑞克的传说,百闻不如一见,我想去多米尔市问个究竟。 这男孩悟性还不错,这几天也学会了些东西,不过剩下的技巧就得靠他自己了。 过了几日,我就决定离开了。临行前,老村长给了些盘缠,我就不客气地收下了,毕竟落到只有龙鳞的田地也不是什么好事,万一找不到黑店就不好办了。 按着他们说的,一路沿着多米尔河走,走到最繁华的城市,就是多米尔市了。一路上路过不少村庄,也帮了不少忙,不过再没有遇上任何龙,这倒是挺让人省心的。 不过一个月,我也算是到了多米尔市。这城市倒与想象的不同,竟然有许多废墟堆在城里的繁华区,这倒是让人万万没想到的。多米尔市流传的关于艾瑞克的故事与之前听到的有些不大一样,这里流传的多是艾瑞克的好话。 这地方到处都是贵族的宅邸,许多建筑都十分华丽,若说阿克塞尔是肯定比不上的,毕竟也就王宫有这样的建筑水平。这里的平民生活也不算很难过,比起绿洲城,这里倒也算是天堂了,商人做正经买卖,贵族都十分收敛。 我随便找了个酒馆,点了些吃的,要了些酒。 “小伙子,看你不是一般人啊。”酒店老板跟我搭话。 “哟,大叔,好眼力啊。我可是有故事的人。不过我的话题就到此为止吧,我想知道艾瑞克的事。”我掏了一片龙鳞给他。这龙鳞真心是硬通货,到哪都管用。他收了龙鳞,跟我聊了起来。 “这艾瑞克算是奥瑟学院的高材生吧,懂得许多别人不懂的魔法。奥瑟的王子玛尔斯和阿美尼亚人战斗时失踪了,作为他的朋友,艾瑞克也敢往前线,结果也失踪了。不过国王却故意说是他叛变投敌了,这话在这里是没人信的,因为前不久艾瑞克帮全市的人重建了家园,所以这鬼话在这里行不通的。” “哦?这国王是怎么个意思?为什么故意丑化艾瑞克?” “那我就不知道了,你可以去地下竞技场亲自问问他。这国王频繁去地下竞技场,你可以假装是比赛的人,然后找机会接近他。” 这倒是好消息,比武什么的我最擅长了,说不定还能当个赚钱的活儿。我吃过东西就立刻去了地下竞技场。 地下竞技场是以打擂的形式进行的,就看谁能坚持到最后。我觉得这活儿有意思,毕竟赢的人可以拿到钱,还有可能跟贵族签约,成为他们的人,届时会得到更多的钱。虽然我在托列姆算个公子哥,但到这也就是个流浪汉,一无所有。 今天打擂的人不少,不过看着都很弱,我看时候差不多了,就上去大干一场。就算是人海战术,上来几十个人,不过都是轮流上来的,我几下就都搞定了。不过,我倒是记住了几个人,就是一个叫卡洛琳的女孩子和一个叫鲁特的魔法师。他们都会很多魔法,其中,这个卡洛琳最强,除了格斗技巧很差之外,能用的魔法都是很强的。当然,那恶魔领主都被我打败了,区区几个魔法我还是不怕的。这个鲁特会一些不用水晶就能用的魔法,和盖尔大叔差不多,我觉得有点意思。 最后还是我赢了,竞技场的人都呼喊着我的假名——零。凑巧的是,国王想和我签约,让我做他的人,以后赢了都算他的荣誉。这倒是没什么,荣誉什么的在换名字的时候就不重要了,我主要是想知道这国王是个什么货色。 我跟着国王的人去了他的贵宾室。这里的看守看起来很有本事,其实也和打擂的人差不多,几下就撂倒了。国王看着我,竟然没有害怕,大概是像我这样的人见多了吧。 国王摊开手,说:“你有没有什么想要的……” 我一个瞬步到他身后,用刀架在他脖子上,轻声跟他说:“我是托列姆的将军,拉斐尔。我什么都不需要,只需要你实话实说,老老实实回答我的问题。” “好好好,我一定如实回答,你先把刀放下。” 我没有放下刀,而是把刀贴得更紧了。“你为什么要诬蔑艾瑞克?” “说实话,我不希望更多人会魔法。因为这片大陆原本就是因为一个魔法师掌握了强大的魔法后,起了毁灭世界的念头,所以这片大陆被特别的封印阵控制着。而艾瑞克探究出了太多魔法,还告诉了所有人,这只会让情况更糟,所以我就想通过这种方式让魔法的传播就此为止。卡洛琳就是因为会了太多的魔法,被我管制起来了,可这艾瑞克在怀特家实在是很难搞他,所以才出此下策。” “那你还开办奥瑟学院,大肆开采水晶,这都是为了什么?” “哎,如今阿美尼亚会了点小魔法就企图攻打奥瑟,就为了些资源。可我们奥瑟也没那么富足,哪撑得起两片土地,只能先这么僵着,打一天是一天。” “那你有没有想过,打得越久,人们的生活越难过?” “那也总比被魔法毁灭世界要好啊。开采水晶也是为了管制起来,防止被拿来毁灭世界。” 听他语气诚恳,我也就信了。不过,事到如今,也没有办法了,我打算在这里待上一阵。毕竟和那个不知道是谁的声音承诺过,要守护世界的和平,我就暂且在这里住上一段时日,看看这艾瑞克和国王到底哪边是对的。 国王还告诉我关于神庙的事。这里的神庙竟然被王宫掩盖住了,这国王做事真是细致。我用水晶看到了碑文的所有内容,不过这上面写了两种剑,第一种是正义的圣剑,第二种是利用恶魔力量的终焉之剑。恶魔的力量作为我的秘密,自然是不会告诉他的,不过我告诉了他圣剑的用法,让他拿这圣剑护身。 不过这神庙受国王的保护,阿美尼亚人八成是看不到的。或许他们会来做些什么,不过有我在,这两把剑,尤其是恶魔之剑,我是绝对不会让人看到的。 一个月过去了。我逐渐也知道了奥瑟的王子出现并且兵变的事。不过国王倒是故作镇定,称他们一定会来地下竞技场,我也就信了,在地下竞技场等着他们到来。 这天夜里,玛尔斯带着人闯入了地下竞技场。国王倒是演了出戏,我也就配合着来,正好比比看,哪一边更强。强的一方自然就要掌握大权,也就是对的人。 卡洛琳一上来被玛尔斯几下搞定了,这也都在意料之内,毕竟她作战能力较低,需要有人配合才能发挥魔法的作用。鲁特遇上了一个同样会那种魔法的人,而且那个人很强,我觉得我打他不一定会占到便宜,乐观地讲,我跟他五五开。最后,是我对决艾瑞克。这艾瑞克听说也是个魔法师,我就没对他期望太大,玩一玩就能赢了。因为魔法师普遍格斗技巧不行,卡洛琳就是鲜活的例子。我用瞬步很快偷了他所有的道具,他真是一下子变得没有什么能力了。就在他快要不行的时候,我突然感觉到他能量的大爆发,这能量大概够炸毁一座绿洲城的。护肩的力量勉强约束了爆炸的威力,可我却没办法躲开这次爆炸,还是被伤到了。这力量很惊人,我不得不佩服。玛尔斯和艾瑞克一方确实比这国王靠谱,不仅强,而且从语言中也流露出他们对和平的向往。我觉得国王是失道寡助了,我也不想再帮他了,因为我觉得艾瑞克他们更能守护这个世界。于是,我就装作被打败的样子,偷偷盯着他们。 国王倒是有些倔强,竟不服输,召唤圣剑要和自己儿子打架。可更没想到的是,这玛尔斯竟然掏出了恶魔力量的剑。我本想赶紧阻止的,可又一想,既然认为他们是对的,那就没必要不信任他们了。如果以后出了什么差错,再解决不就好了。毕竟他们一个个都强的没边,我还是回去和我的爱丽丝甜蜜比较好。 国王最终还是败了,正义不在他那一边,圣剑也就不服从他了。我见玛尔斯他们走后,赶紧溜掉了。 玛尔斯建立了新的奥瑟王国后,我觉得他们做得确实不错,人们安居乐业,商人们依旧做着正经买卖,贵族遵守本分,国家这么运转的话我是可以接受的。和玛尔斯打过招呼,我也就用跟他们学的空间魔法回了托列姆。走之前,我再三叮嘱玛尔斯,有恶魔的力量就不能乱来。 一个多月没有回去了,我迫不及待地找到了爱丽丝,和她甜蜜了几天,顺便和她商量了孩子的事,然后才去找托列姆的国王复命。 我想到一件很重要的事,要问国王。 “国王,你到底叫什么名字?” “既然你已经知道这么多了,那我也不瞒你了。我叫杰拉尔德?米歇尔。” 第二十一章 世外桃源 “妮娜,这是我从新泽尔带回来的饰品。你喜欢吗?” “喜欢喜欢!”我立刻从爸爸手中夺过来,戴在脖子上。“好看吗?” “我们家妮娜怎么都好看。”妈妈笑着说。 我激动得冲出家门,可刚推开门,就看到了阿美尼亚的士兵。 我被吓到了,突然坐起身,才发现这不过是梦罢了。 环顾四周,艾瑞克竟然不在。平日里都是我比他起得要早一些,今日他却不在,不知他是不是有什么事情先走掉了。我捋了捋头发,换了衣服,就下床,准备开始新的一天。 桌子上有一张纸条,上面有很明显的被施过魔法的痕迹,大概也能猜到是艾瑞克留下的。 “亲爱的,有些事情我要去托列姆处理,过几天才能回来。回来时会给你带些土特产的,这几天不要太想念我了。安。” 毕竟他是从外面来的人,自然有许多事情要到外面的时间才能解决。不过小别胜新婚,这两天也可以和姐妹们好好聊聊天。 我扎起来头发,准备先去干农活。临出门,我突然想起了爸爸曾送我的项链,又走了回去,打开抽屉,拿出里面的一个小盒子,掀开盖子,发现项链还是和原来一样,静静地呆在盒子里,那么安详。毕竟这是父亲给我留下的唯一的东西,我怕睹物思人,整日沉浸在失去父母的悲痛中,就找了个盒子装起来,希望痛苦的记忆也与项链一起永远被封入盒子中,再也不要看到。可这样的梦我却做了无数次,每次醒来,都要拿出项链来端详一番。说是永不再想起,却也无法忘怀。如今,有了艾瑞克的陪伴,日子一天比一天好过了,我也总算是从痛苦中走了出来。 如今想来,曾经的痛苦也不过如此,大概是时间把这段回忆洗刷得只剩下回忆了吧。记得我小的时候,这个小山村还是十分古朴,这里的人们也都十分和蔼的。每天虽然吃的东西很简单,也没有什么有趣的玩意儿,但都过得十分祥和。我和村里的小伙伴整日在村里跑来跑去,瞧瞧这瞧瞧那,有时玩一玩捉迷藏,过家家,每天都无忧无虑。妈妈是一个很和蔼的人,也是个勤劳的人,每日做着农活,还为我和爸爸做饭洗衣,整日忙个不停,却任劳任怨,还常哄我开心。有时,我犯了错,妈妈还总是耐着性子教育我,或许我成长为如今这般大概也受了妈妈很大的影响吧。听人们说,爸爸是一个守本分,却不安于现状的人。像种地这样的累活都是爸爸一人承担,而农闲的时候,又带着这里的特产,去新泽尔市做生意。每次回来,他都会带些新鲜的玩意儿回来,有时是好吃的食物,有时是有用的工具,有时是我看不懂的书籍。儿时的生活算是我最轻松的时光,每日无忧无虑,做着自己想做的事。 记得那年冬天,爸爸去村外做生意了。有一天,村子里下了很大的雪。听老人们说,这片土地几十年下不了一场雪。我也是第一次看到雪,很激动,就急忙和小伙伴去打雪仗了。可这雪一连下了几日,到了除夕那天,在外经商的爸爸还迟迟没有回家。我看不到爸爸,有些心急如焚,总是问妈妈:“爸爸什么时候回来?”妈妈总是安慰我说:“爸爸很快就回来了。”可从下午一直等到了晚上,爸爸仍然没有回来。我有些心急如焚,常常去门外,向村子通往外面的唯一一条路望去,期盼着爸爸回来。可到了深夜,爸爸始终没有回来。我有些等不及了,没有告诉妈妈就跑向了村子外面。这是我第一次走这条路,可如今看来,也是我最后一次走这条路。这条路不是很宽,也就只有一辆马车的宽度。由于连续几天都下着雪,积雪已经没过了我的膝盖,一脚下去感觉踩不到底。我就这么一只向前走着,也没有想别的。 不知走了多久,路渐渐变宽了,向远处望去,可以看到很远的地方。我只是一心想着爸爸,就毫不犹豫地接着往前走。突然,脚下的雪松了,我一脚踩空,连人带雪顺着坡一同滑了下去。滑了大概几米,我就落在了雪上。我看了看周围,才发现我已经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就坐在地上哭了起来。这时,从侧面走来一只银白色的动物,是曾妈妈提起过的,大概是叫做狼的动物。我有些害怕,不敢再哭了,一动不动地坐在地上,紧盯着那只狼。那只狼也紧盯着我,盯了一会儿,就朝我扑了过来。正当我不知所措时,忽然从侧面扑过来一个人,一下子按倒了那只狼,用拳头狠狠地打它的头。我哭着看着那个人,透过泪水,我模糊地看到那个人穿着爸爸常穿的大衣。“爸爸!”我用哭哑了的嗓子喊道。那人听到后竟向我转过头,愣了一下。即便是在这雪夜里,我也能认得出,那就是爸爸的脸。可就在此时,那只狼反扑到爸爸身上,爸爸双手紧撑着那只狼,脚狠狠一踢,把狼踢到了岩石上,狼抽搐了几下就不动了。 爸爸掸了掸身上的雪和血,朝我走过来。“妮娜,你怎么在这?”“我……来找你啊……”我抽泣着,断断续续地说。“傻孩子,乖乖在家等着不就好了。”爸爸把我抱了起来,走向马车。“我们回家了,别哭了,乖。”他把我放在马车上,摸了摸我的头。在这月黑风高的雪夜里,我清楚地看到了爸爸手上的伤痕,那股血腥味至今记忆犹新。我不禁哭得更厉害了。回到家,妈妈一把抱住了我们。那天晚上,我更加清楚,父母对我而言,是多么的重要。我的生命中不能没有他们。 可现世总是事与愿违。不久之后,村子里来了一群人,说是要建很重要的实验室。起初,村民们都是反对的,觉得这个实验室会破坏这里的环境,可后来那群人给了村民们带来了许多物资,我们家也是受益者之一,村民们也就妥协了。毕竟建造实验室占据了我们小孩子玩耍的地方,我也不喜欢那个实验室。 实验室建好后,小伙伴们却经常去里面玩耍。因为那里的天花板上有许多水晶,水晶不断发着光,把里面照得很亮。之前人们都用着蜡烛,亮度完全不如会发光的水晶,所以我也很好奇,回家后问爸爸妈妈。可他们竟也不知道,我便吵着闹着要水晶。后来,爸爸从新泽尔带回来了一个水晶吊坠,就是如今我手中的这条项链。我还记得那时爸爸教会我如何让水晶发光,我到处向小伙伴炫耀,这条项链给我带来了不少的快乐。 后来,村里又来了一群人,他们是来实验室工作的,自然也要住在这里。我清楚地记得那群人的领导是一个比妈妈年龄大一些的女人,她对我很和蔼,像奶奶一样。妈妈让我管她叫塔亚阿姨,可我总喜欢叫她婆婆。她领着我参观了他们的研究成果,还跟我说,她弟弟有一个跟我一样大的孩子。我什么也不懂,和实验室里的小动物玩耍在一起。那些小动物最开始是拒绝我的,但后来见得多了,也就来得亲切了。其他小伙伴却没有这样的待遇,我的朋友因此越来越少,不过有那些小动物在,也不会因为没有朋友而无聊。 好景不长,没过多久,一群士兵来到这山村,想要杀光这里所有的人。我和塔亚婆婆勉强保住了性命,可我的父母都被杀了,那些小动物也跑掉了,小伙伴们有几个也被杀害了。我想恨,却也只能恨天公对我太狠了。那些士兵虽然也被杀了,可失去的却永远也回不来,痛苦就此蔓延在我内心的每个角落。 时间无法抹去一切,但终归是让我看淡了这些。那些日子里,我拼命地做着农活,试图让自己忘记这一切,可越是努力,越是回忆起爸爸妈妈劳作时的样子。神经渐渐麻木,性格也开始变得封闭。 直到艾瑞克到来的那一天,我世界的大门仿佛被敲开了,一切都不再和往常一般。我知道,这定是上天赐予我的礼物,我会好好珍惜和他在一起的每一天。痛苦从此不再是日常,新的生活从此开始。 我戴上了这条项链。既然已经勇敢地面对了现实,也就不必在意过去,放眼未来,生活其实很美好,至少有他的生活是美好的。走出小屋,来到牛舍。自给自足的生活还算不错,因此我也有许多事情要做。 很快干完了一系列的农活,我又要去准备早饭,毕竟塔亚婆婆和岳父岳母都差不多该起床了。想着艾瑞克也喜欢吃我做的饭菜,我便充满了干劲。 吃过早饭,收拾完东西,我就去找闺蜜兰聊天。 “哟,今天怎么有空来我这了,准新娘子?”兰见到我倒是有些惊讶。“看来我是明知故问了,应该是因为艾瑞克有事走掉了吧。” “就知道什么事都瞒不过你。今天难得有空,陪我聊聊天吧。” “每天都干这么多农活,你也该歇歇了。家畜就别养了,你们不是有钱吗,想要什么买不就好了。” “我也习惯了这样的生活了,一时也改不掉了。” “依我看,你干脆也和他一样研究研究魔法,还能有点共同语言,顺便也能帮帮他。” “你说得也有道理,我也该考虑考虑今后的事了。” “既然要考虑今后的事了,那就赶紧考虑考虑结婚的事吧。” “结婚?”我不禁有些脸红。 “你们两个都住在一个屋檐下了,两情相悦,结婚是理所应当的咯。” 我不知该说些什么。确实,是该考虑一下了。 “你和他父母不是关系很不错吗,那不就更好了。你若不知该筹办,那让他的父母和塔亚婆婆去做呗。都这么大的人了,别总想着你的牛羊了,也该考虑考虑自己的终身大事了。” “可我,还没做好心理准备啊。” “都照顾他饮食起居一年多了,还没做好心理准备?” “我也只是……” “哎,行了,这几天好好想想吧。你瞧瞧我,想有个男朋友都难。这村子里适龄的男人都是小时候的玩伴,根本就没有感觉。你倒好,一下子就捡到了金龟婿。小时候你就跟别人不一样,如今也是。得了,我也认了。从那群男人里挑一个不错的先相处一下吧。” “要不,你去外面找找?” “算了吧。不是所有人都想艾瑞克一样。听塔亚婆婆讲,外面的人都自私得很,不好相处,像艾瑞克这样的都是百里挑一,像他这样有本事的更是千年等一回。所以,我的事都不急,还是你的终身大事赶紧定下来吧,这么拖着也不是事儿。” “好吧,那就听你的,我去和他们聊聊。” 走在回去的路上,我不禁思考起如何跟他们开口说有关结婚的事。正在这时,我面前突然打开一个魔法阵,里面走出来一个没有见过的女子。从她的着装就能看出她十分的干练,不知这样的人来这里有什么事。 “你就是妮娜吧。”那个人竟然知道我的名字。“我听玛尔斯提起过你。我叫凯瑟琳,是玛尔斯的未婚妻。我和玛尔斯已经订婚了,今天来是给你们送请帖的,不过艾瑞克好像不在这里的样子,就请你务必转达给他。”她递来请帖。 我苦笑着。玛尔斯看来是要先行一步了,我和艾瑞克的事我都还没有做好心理准备,更别提订婚的事了。不过我也有些好奇,眼前的这个人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竟能让高高在上的王子喜欢上。 “好,我会转达的。听说你是阿美尼亚人,能不能给我讲一讲关于阿美尼亚的事?”我想知道关于她的事,就先故意绕个弯子。 “阿美尼亚吗?阿美尼亚原本是个很贫穷的地方,那里资源匮乏,人们很难过上好日子。之前阿美尼亚人都是很团结的,都为了美好生活而牺牲自我。不过自从奥瑟和阿美尼亚签订了友好协议,阿美尼亚人的日子总算是好过了,也就不再那么激进了。” “原来是这样。” “这次来,我不仅是为了送请帖,还有些事想要请教你。” 请教我?这个人明明会空间魔法,我只会些简单的魔法,她却要来请教我。这我有些不能理解了,就听她继续讲。 “听说你是和各种龙的幼崽一起长大的,你知不知道有关龙的一些特性。” “这我真的不太清楚,毕竟那个时候我还很小,只是经常和它们玩,只知道它们也是有感情的。” 她点了点头,皱起眉头思索着。 “哦对了,还有,那些龙成长得非常快,几个月就从蛋的大小长到和我一般大。” 她又点了点头,想了想,跟我说:“既然这样,那我有件事想要拜托你。” “不妨讲一讲,我若能帮忙一定尽力而为。” “阿美尼亚的边境最近又出现了火龙,不知你可否陪我走一趟,劝退那条火龙。说不定那火龙认得你,会听你的话。这关系到那里人们的生计,毕竟火龙的出现影响了人们正常的劳作,尽早解决还不至于酿成大问题。” “我觉得我可以试一试,不过能不能行就不知道了。” “好,那咱们明天上午再见,到时我用空间魔法,直接去那里解决问题,当天就能回来,你看如何?” “好,那就照你说的做吧。” 说完,她便走掉了。 我呆呆地站在那,不知该做些什么好。这是第一次有人拜托我做事,而说实话,我确实不知道能不能行。还没想好结婚的事,如今又多了一件事要想,看来本想轻松几天的想法算是破灭了。 晚饭时,我和长辈们提了关于结婚的事。他们也说,要我赶快和艾瑞克完婚,他们还想早点抱孙子呢。我也不得不做出决定了,等艾瑞克回来,就和他准备结婚的事。 躺在床上,想着承诺凯瑟琳的事,心里还是有些忐忑的。我真的能劝退火龙吗?如果我没能帮上忙的话,艾瑞克是不是也会受我的影响,声誉受损呢?这些问题一直在我脑海里打转,让我辗转反侧。可一想到第二天还有许多事情要做,也就不再多想了。能不能做试了才知道,想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我很快睡下了。不过,艾瑞克不在身旁,倒也有些不习惯。或许我真的该和他结婚了。 第二天,像往常一样,起床后先去做农活,然后准备早饭。吃过早饭,我用魔法为自己打造了一身合适的战袍,换上战袍,准备和凯瑟琳一起去阿美尼亚。 第二十二章 吴越同舟 此时正值春色满园,鸟语花香,不好好欣赏一番也算枉费了大自然的苦心孤诣。如今只是站在春色里,就能陶醉其中,看来我是有很长时间没有好好看看这春景了。品尝了失去父母的苦楚,感受了一个人的孤独,如今有了心上人,我也该好好放松一下,过几天清闲的日子了。 “在想什么呢?”凯瑟琳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没有,我只是在欣赏这里的景色。” “这地方确实让人感到宁静。我见了无数的美景,却不曾有一处能像这个小山村一般,让人陶醉。不过,你我有要务在身,现在不是赏景的时候。咱们还是赶快去看看那火龙吧,早去早回。” 我点了点头。她打开了传送门,走了进去,我紧跟在她身后。 出了传送门,眼前的景象倒是让我吃了一惊——同样是山,这里的山却寸草不生。几乎所有人都穿着打了许多补丁的衣服,面容消瘦,生活的贫困完完全全地展现在眼前。 “有对比才会有直接的感受。阿美尼亚很多地方都像这里一样,土地贫瘠,几乎种不了什么庄稼。人们的生活只能靠种植、贸易一些经济作物勉强支撑,加之几十年前,不知为何,奥瑟不与我们进行贸易往来,人们的生活就更加艰苦了。真的是无路可走了,阿美尼亚王才决定和奥瑟开战。” 我真的不知阿美尼亚人的生活竟如此惨淡。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会答应她劝退火龙,或许是出于当初的一丝悲悯,如今看来真是同病相怜。在潜意识中曾有过的一丝恨意如今也烟消云散,我更急切地想帮帮这里的人。 “玛尔斯不是提供了许多物资吗,可为什么这里还是这么贫困?” “哎,那不过是杯水车薪,根本问题还是没有解决。这片土地就长不出什么粮食来,粮食的问题永远都解决不了。我们想了无数的办法,也曾期盼过魔法能帮助我们,不过古时的人们都只想着魔法能有多强的毁灭力,能不能拿来征服世界。现在看来,真是可笑,连人们的温饱问题都解决不了,何谈征服世界。” “我倒是知道些能让植物丰收的魔法,可不知能不能行得通。” “玛尔斯也曾告诉过我,艾瑞克曾用魔法带来了大丰收,不过这魔法到了阿美尼亚就行不通了。这里大多都是岩石、沙地,想用同样的方法种植不太现实。” “那我回去后一定和艾瑞克好好研究一下,看看怎样才能帮上你们。” “如果真的能改变这里的话,我一定替所有阿美尼亚人向你们道谢。不过我们今天来,是来解决火龙的问题的。最近几个月,火龙频繁出没,到处破坏,原本不好过的日子变得更艰难了。这里是火龙近几日常出现的地方,我们就在这里等一会儿,到了中午,火龙应该就要来了。” “话说,这里是阿美尼亚的哪个地方?” “这里是阿美尼亚的高原和平原的交界处,刚好在山上。若说这里有什么特别之处,倒也没什么,只是这里离阿美尼亚的神庙很近,不知火龙是不是受神庙的吸引。” “那带我去看看那座神庙吧。” 据说多米尔市的王宫也是神庙,可我却没有见过,如今倒是先见了阿美尼亚的神庙。 我们所在的地方离神庙不远,由于空间魔法不能连接到神庙内,所以凯瑟琳就和我一起走过去。 一路上,我还是很在意这里的农业问题,总是问东问西,她也耐心地回答。 突然,远处传来了一声巨响,仔细听来,仿佛是巨龙的咆哮。 “火龙来了!要当心了!它在很高的地方,应该是看不清楚地面上的东西的,所以不管它认不认识你,都会朝地面喷火的,一定要跟紧我!” 我点了点头,也做好了战斗准备。我还是会一些简单的魔法的,护身还是可以做到的。 此时正值午时,艳阳高照。天上几乎没有什么云,往天上望去,只能看到刺眼的太阳和一个黑影。从那黑影的形状看,大概就是火龙吧。 我紧盯着火龙,它但凡有什么动作我都看在眼里,好立刻应对。突然,它低下头,朝我们这边吐了火球。火球非常大,几乎躲不开。凯瑟琳冲上前去,用防护罩挡住了火球。但破碎的火球溅向四处,砸在了一间小屋上。小屋一下子熔化了一半,另一半也随之坍塌。 我刚要转过头,继续盯着火龙,从那座小屋传来了小孩子的哭声。我又望向那座小屋,看见废墟里有一个小男孩儿坐在那里,边哭边喊着妈妈。这景象如针一般扎在我的心里,仿佛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哦,对啊,我的家也是被火龙毁了,在火和废墟中,我也是这样哭着,哀嚎着。我向那堆废墟跑了过去。 “别过去!太危险了!”凯瑟琳一把拉住了我。 我一下子挣开了她的手,跑了过去。 这时,天空一暗,我的脑海里清晰地出现了火球的样子。即便没有转过头,没有看,没有盯着火龙,那种滚烫的感觉仿佛燃烧着我的肌肤,烙印在我的心。 胸前的项链一闪,我无意识间使用了防护罩,把我和那个孩子都罩在里面。我跑到他跟前,紧紧抱着他,说:“别怕,有姐姐在,姐姐保护你。”那男孩哭得更厉害了。我抚了抚他的头,把他拉起来,领着他走向凯瑟琳。 “神庙在哪?听说神庙里是安全的,我去疏散一下人群。” “沿着前面那条路,走到半山腰就到了。你可一定要小心啊。”凯瑟琳指了指。 我领着小男孩,赶往半山腰的神庙。 一路上,我看到许多房子被火球砸穿,在火中翻滚着被火砸中的人们。我只能立刻使用水魔法救下他们,可被砸死的人我却无能为力。我后悔没能向塔亚婆婆学一些治愈魔法,如果我会的话,至少能救下几十人的性命。 过了一段时间,人群总算是都被我护送到神庙里,我也总算松一口气。 又过了一会,凯瑟琳也赶来了,身上还带着些伤。 “火龙总算是走掉了。我刚刚试着和它搏斗了一番,不过看来我是低估它了。火龙对某些魔法是免疫的,想要接近它也有些困难,我们应该从长计议。不过火龙这么直接地攻击这里还是第一次,前几次只是在空中盘旋了几圈就走掉了。不知道它今天到底是为了什么。”凯瑟琳倚在神庙门口的柱子上,喘着粗气,说道。 我也叹了口气,刚想要抬起头跟她说些什么,突然,我看到火龙在远处,正对着神庙,嘴里翻滚着火焰。我感觉有些不妙,立刻冲出去使用防护罩。还没等我蓄好力,火球已经从火龙的嘴里喷出,直冲着神庙的门口。我瞬间集中精神,放出一个巨大的防护罩,把整个神庙都罩在里面。火焰碰撞着防护罩,防护罩很快就承受不住猛烈的火焰,渐渐裂开,一瞬间支离破碎,我也被弹开了,倒在地上。 然而,火焰并没有直接冲进神庙里,而是依然被挡在神庙外。伴随着盘旋着的熊熊火焰,神庙的墙壁也开始发光。突然,墙壁发出刺眼的白光,我赶忙用双手挡住光。 回过神时,我已经不在神庙中了。环顾四周,三面是海,还有一面通向森林。突然来到陌生的地方,我心中难免有些忐忑。不过我还是第一次看到海,吹着海风,心情很快就平定下来了。想着刚才灾难般的情景,我决定赶紧找到回去的方法,就走进了森林里。 森林里的泥土有些潮湿,空气中弥漫着海水和植物的混合气味。不经意间,战袍已经被划了许多口子,或许是被锋利的树枝和岩石割破的。等我走出森林时,已经溅得满身是泥,衣服也破得不成样子。我用水魔法把衣服冲干净,重新塑形,再用热风吹干。 森林前面是一片光秃秃的山头。沿着一条算是能走的路,我爬上小山头,希望能站在高处找到回去的路。没走多久,就看到了前面有一座神庙,样子和阿美尼亚的神庙有些类似,而我正对着神庙的背面。我跑了几步,才发现神庙正面也对着海,神庙在悬崖上,而这里是一座小岛。我有些焦虑,不知该如何回去了。不过即便如此,我或许还可以从神庙里找到些什么,说不定那些东西能帮到我。我也没再多想,就走进神庙了。 神庙里空荡荡的,只有一个石台。刚刚实在是没有闲情逸致仔细观察阿美尼亚的神庙,基本只记得那几根门口的柱子是什么样的。不过我能回忆起玛尔斯曾经的描述,大概神庙里面都是空荡荡的吧。我走过去,看到石台上有一个杯子,石头上还刻着我看不懂的字。 “封印仪式的圣杯。”明明我不认识这些字,却能懂得这些字的意思。我拿起了圣杯,仔细端详起来,不过我怎么也没看出这圣杯到底和其他杯子有什么区别。一瞬间,手里的圣杯化作一道光,从我手中消散,而我的额头上散发着耀眼的光。今天真是遇上了一大堆奇怪的事,不过见得多了也就见怪不怪了。我不知我头上出现了什么,也就不在意了。我再一次环顾四周,确实没有再找到什么有用的东西,神庙的墙壁上真的什么都没有,连一个字、一幅画都没有,我只得走出神庙,期待能找到些什么,若能像这些神庙一般神奇,再创造一个奇迹把我送回去就好了。 走出神庙,海风立刻扑面而来。我顶着风,走到神庙后面,眼前的庞然大物吓了我一跳,我赶紧后退了几步。那个东西逐渐舒展开,头部、翅膀、爪逐渐变得清晰,我也认出了它。虽然和火龙很像,但我却叫它风龙,因为它飞得很快,而且能用翅膀产生很强的风。它用又大又圆的眼睛盯着我,我却没有害怕。它和小时候一起玩耍的小动物很像,无论是火龙还是风龙,仔细想想,我应该都见过,都和它们亲密接触过。 这是一种很独特的感受,二十年不见,它们竟从我都能抱住的大小,长到了这么大,心中有一种莫名的感动。我深情地看着它的眼睛,它也看了看我,然后吼叫了一声,虽然声音震耳欲聋,但我开启了防护罩,挡住了声音的冲击波。 我走上前去,摸了摸它的头。突然,我额头上又发出了光,可这次,在风龙的脖子上,出现了一条项链。项链与我的额头上的不知什么东西一同发着光,过了一会儿,光就一同褪去,我也才看清那条项链。项链上有个牌子,牌子的形状是一个很独特的符号,我猜想我额头上大概也出现了这样的一个符号吧。这都没关系,我更想知道这条项链有什么用。 突然,风停了,望向海去,浪花也不动了。大概是又发生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让时间停止了。不过这次,不仅是我,风龙的时间也没有被停止。我看着它,一瞬间感受到了它的感受,脑海中出现了它的经历。我抚了抚它的头,对它笑了笑。它也叫了一声,声音不像刚才那般刺耳,而是更加柔和的。 “带我回阿美尼亚,好吗?”我就这样问着它。 它叫了一声。我感受到它应允了,便跳到它背上,拍了拍风龙,喊道:“出发!”风龙叫了一声,拍了拍翅膀,飞上了天空。 在天空中的感觉真的很棒,而且不同于艾瑞克带我飞上天空的那次,风龙飞得非常快,快到我都看不清前面,只是心中想着阿美尼亚的神庙,希望天黑前能到那里,救人民于水火之中。 夕阳西下,太阳就快要落山了,天空被染成了红色。风龙的速度渐渐慢了下来,我也才看清,脚下就是一座贫瘠的山,很像阿美尼亚的山。突然,从下面冲过来一个火球,风龙一下子躲开了。这时,火龙也冲了上来,两条龙在天上对峙。我从风龙背后探出头,看了眼火龙。火龙的爪有受伤的痕迹,而这伤痕,很独特,我记得是曾经阿美尼亚的士兵来山村时被剑砍伤留下的。我心中又有一种莫名的感动,不自觉地留下了激动的泪水。不过火龙好像并没有认出我,又朝着我们吐了一个火球。风龙及时避开了,大声吼叫了一声。火龙也吼叫了一声,这两声震得我有些头晕,不过眼下不能再让火龙继续肆意妄为了,我想像见到风龙时那样,也能和火龙沟通心灵。风龙退了一点,突然向前,冲向火龙。我借势从它背上起跳,跳到了火龙面前,摸到了火龙的头。 时间有一次停止了,我感受到了火龙的经历。它就是昔日里的那条火龙,而且我还从它的记忆中得知它在战争中帮助奥瑟的士兵多次,又多次侵入阿美尼亚,给予致命的打击。不过,就是因为今天我看过了阿美尼亚人的生活,才能看清一切。冤冤相报何时了,彼此过得都不好,何必要相互为难呢。曾经的人们犯下了错误,如今没有必要继续将错就错,改过了,一切都可以重来。火龙没有必要再继续这样伤害阿美尼亚的子民了,今日的感受我真切地传达给火龙,希望它也能有所改变。 时间又开始流逝,我飘在空中,开始往下坠。风龙一个俯冲立刻背起我,我扑通扑通的心总算是得以缓和。 火龙的脖子上出现了同样的项链,看来我成功地把我的感受传达给它了。火龙朝我叫了一声,就径自飞走了。我也乘着风龙,返回地面。 我从风龙的背上跳了下来,刚一下来,就看到一群人朝着风龙扔石子。风龙被砸了几下,也没有躲开,大概是不痛不痒吧。在那群人中,我看到了今天救下的小男孩。他一边扔着石子,一边还略带哭腔地喊着:“还我妈妈!” 我竟不知该做些什么,只是走过去,抱住他,让他在我的怀里尽情地哭。等他哭够了,我对人们说:“火龙已经不会再来了,你们放心吧。” 凯瑟琳从一旁窜了出来,把我拉到旁边一个没人的地方,跟我说:“真有你的,果真把火龙劝走了。刚看你在天上和那火龙不知做了什么,不过总算是解决了。对了,玛尔斯都没有跟我提起过,你还能控制龙。这是怎么回事?” 我把风龙送走了,就跟她把刚才的事都讲给她。她看了我额头上的符号,竟有些吃惊。 “你能控制龙,我也就信了。可是,你头上的这个符合我只在托列姆的神庙里见过,按理说应该……或许是那个圣杯的原因吧。毕竟那是阿美尼亚人没有探索过的神庙。” 神庙的事不禁勾起了我的兴致,作为回报,我要求她给我讲一讲有关其他神庙的事。 第二十三章 缘木求鱼 我和凯瑟琳穿过传送门,回到了小山村。作为回报,我倒是很想听她聊一聊有关阿美尼亚的事。回来时天色已晚,我请她留下来吃个晚饭,她虽然再三推阻,但最后还是妥协了。 晚饭后,我拉她到我的小屋里聊天。吃完饭时艾瑞克都没有回来,大概他今天就不会回来了吧,正好我可以和她好好聊上一晚上。 “你昨天是怎么想的,竟拉我去劝退火龙。要不是今天发生了这么多奇怪的事,我还真不相信我能让火龙离开。”今天真是让我大开眼界了,不管是阿美尼亚人的生活,还是拥有神奇力量的神庙。 “我也就不瞒你了。其实我有时能预知未来。”她悄声跟我说。 “预知未来?”我惊呼。 “嘘——别让别人知道。”她说得很神秘,我也不由得紧张起来。 “你快跟我讲讲这是怎么一回事。”我也把声音压低。 “当初阿美尼亚王看了许多古籍,认为古人有方法解决人民的生活问题。不过古人也只喜欢研究魔法,有实质内容的古籍基本都只研究魔法,甚至只研究怎么用魔法统治世界,所以许多古籍几乎没有参考价值。不过有本古籍中曾提到有三个神庙中记录了古时的最高技术,阿美尼亚王决定试一试,就派人去查看各处的神庙。 “最先被研究透彻自然是在阿美尼亚的神庙。我们从中得知了空间魔法,期待它能给我们带来什么。但事与愿违,能很好地控制空间魔法的人就没有几个,而且只是拿来传送人就要耗费很大的体力和精力,传送东西更是难上加难。所以,这个神庙并没有给我们带来什么实质性的改变。后来,有一艘驶向托列姆的商船在海上遇到了暴风雨,船被海浪打翻,沉入了海底,船上的船员只有几个幸免于难。他们漂流到了一个小岛上,在岛上他们发现了另一座神庙,找到了封印力量的宝剑。后来,我们发现他们的救援信号,去岛上救他们时,他们把那把刀给了我们,我们也才知道,这世界上不仅有古籍上记载的座落在大陆上的神庙。据古籍记载,神庙到三座阿克列山脉交汇处的距离是一样的,我们听说托列姆和奥瑟都有过神庙,所以阿美尼亚王推断海上也有三个神庙,到阿克列山脉交汇处的距离应该也是一样的,于是阿美尼亚王就派了一支信得过的小队先去托列姆找寻神庙。 “那把宝剑被带回王宫后,并没有发现有什么不同之处。为了激励这只小队,阿美尼亚王就把那把剑赐予了小队的队长。不过小队被派出后,就再也没有了音讯。阿美尼亚王就又派了一支小队,让我作为队长,先去海上寻找神庙。由于藏着那把宝剑的神庙在阿克列山脉的延长线上,所以由此推测,其他神庙也在阿克列山脉的延长线上。果然不出所料,在托列姆和奥瑟交界的阿克列山脉延长线上,果然有座神庙。在那里我们找到了封印魔法的魔杖。我发现用那个魔杖可以很轻松地使用空间魔法,所以,我没有跟阿美尼亚王提起这事,那根魔杖至今还在我手里。”她给我展示了她的手。可她的手上除了两个戒指,实在没什么特别之处。“喏,这个戒指就是那个魔杖。” 我顿时觉得有点尴尬。这不是睁眼说瞎话吗。不过回想起刚刚在另一座神庙发生得到事,我手里的圣杯莫名其妙地变成了我额头上的一个符号,大概也理解了她的心情。 “我们小队顺路去了托列姆。托列姆的神庙在沙漠里,我们准备了好久才敢进沙漠。那沙漠简直就是地狱,沙漠里有好多砂龙,我们躲了他们很久才找到了神庙。托列姆的神庙记载的是与恶魔签订契约的方法,这个契约可以用来召唤恶魔。精神力强的人可以与强的恶魔签订契约,而精神力弱的人就会被恶魔反噬,这些都记载在那里的石碑上。我们尝试了一下,但深感那个召唤术的危险,也就没有再过多地去想了。 “之后我们又顺路去了趟沙漠里的绿洲城。本来是想在那里好好休息一下,准备再回阿美尼亚,或者寻找其他神庙。不过,那个绿洲城治安很差,刚到那里我其实就想走了,迫于水资源和食物都有些不足,才决定再那里待上几日。仅仅是几日,我们就惹上了麻烦。那里有个有钱人,可能是打听到了些什么,某天晚上带了一大堆人来抓我们。只有我用空间魔法跑掉了,其他人统统都被抓了。我本想制定计划再去救他们,可无奈他们很快就被杀了。而且不幸的是,恶魔召唤术被那群人审了去,他们想用恶魔为非作歹。可我也没有那么大本事阻止他们,想回神庙仔细看一看有没有什么办法阻止他们。在神庙里,我刚好碰到了托列姆的将军,那个人看起来还是有些本事的。我和他过了几招,觉得他能阻止绿洲城的那些人,就跟在他后面。我传送上了他的沙船,跟着他一同到了绿洲城。我亲眼见他冲进了恶魔堆里,和最强的恶魔签订了契约。从那时起,我产生了这样的想法——说不定有的人就是能收服这些怪物。 “后来,我独自一人回了阿美尼亚,只向阿美尼亚王汇报了恶魔召唤术和绿洲城的事。他也觉得这些事确实对建设阿美尼亚无益,也就没再提这事。我也因此申请了假日,好好休息一段时间。这段时间里,我刚好遇到了玛尔斯,从那之后,我的生活就从只为阿美尼亚做事变成了为阿美尼亚和奥瑟的和平做事。” 我听得起劲,催着她继续讲。 “关于其他神庙的事,其实那个托列姆的将军跟我说,其实有7个神庙。可我们只知道有6个。另外两个,阿美尼亚王又派了一队人去。不过这队人是从前线找的,都是些会魔法的人。据他们的报告,奥瑟神庙应该在的地方居然建了奥瑟的王宫,而神庙却不见了踪影。【零↑九△小↓說△網】而这群人是我比较讨厌的人,因为他们做事从来不走脑子,只知道用武力去镇压。结果,他们用了大规模的毁灭性魔法把多米尔市砸穿了,也没找到神庙在哪。后来,他们去奥瑟与阿美尼亚交界的阿克列山脉延长线处去找另一个海上的神庙。不过据说那片区域被一大圈的漩涡包围着,有些不要命的使用空间魔法直接冲进去,结果都被弹了出来,落在漩涡里丢了性命。所以,神庙的事从此不了了之了。另外,那个第七个神庙至今没有人发现,也成了一个谜团。” “结果这些神庙都对阿美尼亚没什么帮助。听艾瑞克他们说,阿美尼亚和奥瑟的战争中,阿美尼亚也没占到什么便宜。这么看的话,阿美尼亚王是不是很昏庸呢?” “也不能这么讲,毕竟我们阿美尼亚实在是太落后了,也不知该如何发展才能追得上富饶的托列姆沿海地区。阿美尼亚王也算是想尽了办法,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吧。” “实际上,阿美尼亚的问题还是没有解决。我这两天想好好研究一下如何能让作物在阿美尼亚能有一个可观的收成。不过我还是想听听你和玛尔斯的故事,说说看呗。”我拉着她的手。 “这有什么好说的。你想你和艾瑞克还不是在这山村里就成了,我们也差不多,没什么特别的。”她干练的脸上竟多了些红晕,这真是有意思。“他就是突然出现在我家门口,我把他收留了,结果就产生了感情……” “这倒是和我跟艾瑞克有点像啊。真巧。” “行了,时候不早了,玛尔斯也该想我了,我赶紧回去了。” “好。明天我再去阿美尼亚看一看,你明天有空吗?” “明天我还要准备我们婚礼的事,恐怕不能陪你去了。你自己一个人可要小心,阿美尼亚不是所有人都像我一样看得开。” “我会注意的。” 送走了凯瑟琳,我躺在床上,想着明天的事。阿美尼亚人的生活实在是太苦了,我若是能帮上忙一定要帮帮他们。不过这样的话,圈里的牛羊什么的就没办法管了,干脆都交给兰处理吧,反正若是有需求就再去外面买。 农业的事还是要试一试才能知道,明天还是要带些种子,找块地种下,过些日子再去看一看情况如何。想到这里,我也就不再想了,赶紧睡下,明天还有一堆事情要处理。 第二天早上,吃过早饭,我把家畜都交接给兰,就收拾东西准备去阿美尼亚。 我心中呼唤着风龙,过了一会,空中打开了一个巨大的魔法阵,风龙从魔法阵中飞出,降落到地面上。我跳到它的背上,风龙就拍了拍翅膀,冲上了云霄。 没过一会,就来到了昨天的那个地方。风龙缓缓降落到地上,等他稳稳地落在地上,我从它背上跳了下来,这时围过来一圈人,都是昨天被我疏散的人。 “姐姐,今天你也来啦!”昨天的那个小男孩跑了过来,拉着我的手。 我冲他笑了笑。 这里还是一片废墟,到处都是烧焦的墙头,和一些已经看不出样子的尸体。那些尸体有的已经被烧得看不出模样,有的被血水完全染红。墙边还靠着许多受了伤的人,那些人一个个精神萎靡,仿佛失去了生活的希望。这一幕幕看得我心酸,看得我心痛。虽不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的场景,但我有些低落,悲痛的情绪在我的心头蔓延。 我不想去恨,因为火龙的经历也令人悲伤;我也不想痛,明明已经痛过那么久,心却还是饱受折磨。我紧紧攥着小男孩的手,拉着他,来到他家的废墟前。他的母亲似乎已经被埋葬了,可是房子终归是塌了,他也没有个安稳的住处。我的魔法虽不及艾瑞克,却也能勉强还原那座小屋。这小屋确实很小,比起其他的房子,有一种说不出的压抑感。 “你的爸爸呢?”我边在地上画着魔法阵,边问他。 “听妈妈说,我爸爸是战场上的英雄。等战争结束了,他就会回来了。” 我停下了手。这种莫名的伤感最是折磨人。我不知该跟他说什么,只是对着他苦笑。像这样的阿美尼亚家庭应该不只他一家。现在看来,当初的战争显然没有什么意义,不过徒增人民的痛苦罢了。我坚定地认为,阿美尼亚王是个糊涂的人。连人民最基本的生活需求都没有满足,还增加了这么沉重的徭役。想要改变,显然是要从最基本的改善农业开始做起,而阿美尼亚王却寄希望于那些神庙。而且阿美尼亚王竟然在得知两个神庙的时候仍坚持继续打探神庙的事。显然,他在治国方面,实在是没有能力,远不及玛尔斯。 魔法阵没一会就画好了。我借助水晶的力量,将想象中小屋的样子逐渐构建起来,并用废墟中的石头搭起这个小屋。这魔法真是难用,小屋还没搭建一半,我已经感觉有些头晕,好想坐下来休息。可看着小男孩会发光的眼睛,我不忍心,咬紧牙关,坚持做完。终于,整个小屋被我用魔法构建出来。我累得瘫倒在地上,看着小男孩的笑容,我会心地笑了笑。没想到魔法也这么困难,艾瑞克能使用大型魔法也真是不容易,等他回来一定好好待他。 许多人纷纷围了过来,也想请我为他们重修房屋。我只能婉言拒绝,至少先推脱几天,毕竟我已经体力不支,今天恐怕是再建不了第二座了。我缓缓站起来,领着小男孩进了屋。这屋子里什么都没有,今天也不好住下。我勉强用剩余的一点体力做出了家具,不过简陋无比,应该是没什么精力再精雕细琢了。 安顿好了小男孩,我就又找了户有耕地的家庭,向他们借来耕地。由于火龙的缘故,耕地上的作物都被烧得一干二净。不过这倒是个好机会,虽说是天灾人祸,但我也能趁此机会做些尝试。 用魔法很快就种好了改良后的种子,就等一个月之后这些作物的收成了。 晚上,躺在床上,我想着今天的事。可能确实是我长期生活在这小山村里,不懂得外面的世界,不知他们的快乐是什么。至少阿美尼亚人仍坚毅地活在世上,我又有什么理由不尽力去做呢? 第二天,我早早起了床,做好早饭,就立刻赶往阿美尼亚了。先去耕地看一看,浇一遍水。 这时,我看到远处来了一帮人,来者不善。我赶紧回到街上,盯紧他们。这群人手里都拿着刀,一到这里就立刻搜刮人们的食物和财宝。 “你们还是不是人?这里都这么惨了,你们竟还下的去手!”我朝着他们吼道。 “你个小婊子是从外地来的吧,不懂这里的规矩。”领头的人冲我吼道。 “有什么事是不能沟通的?为什么一见面就要抢?” “我们的老婆孩子现在还饿着肚子呢。这鸟不拉屎的地方连根儿草都不长,你让我们吃什么东西?难不成吃石头?” “算了吧,姑娘,随他们去吧。”一旁的老婆婆拉了拉我的衣服。 我咽不下这口气,不过也无可奈何。这世界究竟是怎么了?阿美尼亚人到底是为什么?这种苦痛就好像家常便饭一样,人心麻木得失去了理智,生活艰难却从不思考改变。真不懂得是这世界给人带来了太多苦痛,还是人本就是苦痛的傀儡。 等那群人走后,那个老婆婆跟我说:“他们是住在山上的人。山上的环境比这里还要差,可他们也不搬走,还是坚守在那里。这新一辈的人都长大了,也没有什么本事,就只懂得来这里抢。我们也拿他们没有办法,也就任他们抢了。反正我们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有时收成好,他们也能多拿些,收成不好,他们来了也没什么东西可拿。” 我越来越搞不懂他们的生活了。明明是来帮助他们,却被这种压力狠狠压倒,我已经有些喘不过气来。我害怕迷失自我,今天就早早回了家。 我越来越不清楚该怎么帮他们了,甚至我都开始怀疑该不该帮他们。人生只是这样苟且真的好吗?他们的眼中不曾有过未来吗?我想找个机会好好和凯瑟琳聊聊阿美尼亚的人。 不过凯瑟琳和玛尔斯的婚期就快要到了,现在他们应该忙得不可开交吧,尤其是凯瑟琳。听她说,玛尔斯整日忙政务,几乎没什么空闲,想必婚礼的事他也很少会管吧。若是这么想,阿美尼亚的事也很难再和她提起了。看来,这一段时间,我都要默默做出些努力,为他们的改变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