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诛传奇》 凶案现场1 作者简介:风幡不动,原名陈述,历史专业出身,“金学”专家,对金庸小说有着独到、深入的研究。笔者曾在在天涯、起点等著名网站上发表多篇历史类连载,并和众多网站、图书公司签约出版作品。 特色分析:笔者喜欢以鲜活的写法,用流行文学元素和小说笔法,加入对人物的心理分析、当时政治经济制度的一些评价,吸纳了叙议结合、伏笔照应、铺垫悬念等多种手法,并穿插了很多幽默的语言,以及流行歌曲的歌词,清晰深刻、丰满圆润。 电话:13621582150 qq85975000 题名:《天诛》 作者:陈述 内容简介: 扬子市的江湖老大郝任一夜暴毙,现场没有留下任何线索,唯有一张写有“天诛”的字条。郝任手下“四大金刚”为争抢位置,掀起了大火并。 同时,扬子市出现一个神秘组织,四处杀人,制造恐慌,却博得社会底层的欢迎与同情。这种种事件,交付于警探丁一调查,他抽丝剥茧,深入虎穴,几经生死,结识了郝任的情妇阿青,风尘女子小玉,众多稀奇古怪的富二代,渐渐发现案情越来越复杂,多股势力卷入其中,而且郝任的情妇阿青穿梭于各大势力之间,发挥着巨大的影响。 每当丁一走近谜底,就要揭开真相时,相关人员却都会神秘地死去,丁一感到,自己身边似乎潜伏着一个巨大的恶魔,随时关注着他的一举一动,并阻止他的行动。在心理医生的帮助下,丁一发现最后的大boss,竟然和自己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时间:现代。 地点:长江下游的大都市扬子市。 人物:丁一、阿青。 特点:丁一,警局干探;阿青,身世复杂的女人,和丁一有着难以道说的关系。 主要事件:复仇,破案。 困难:神秘的组织,黑暗的官场,重重的黑幕,潜伏的对手。 意义:保存自己,战胜对手。 结果:丁一战胜对手,案情大白于天下。 第一看点:在小说中痛斥社会的不公,为下层人民发出呐喊。 第二看点:人们总是幻想江湖大侠以暴制暴来反抗这个不公的社会,却被证明是行不通的。 天诛 第一卷 1. 扬子市,自古以纸醉金迷而闻名于世。现在,她依然是一个经济繁荣的现代化都市。 这样的城市,她的火车站自然是人潮汹涌。 一个母亲,一手领着幼小的女儿,一手提着行李,穿梭在人流之中。这时,女儿说道:“妈妈,我口渴了,买瓶水吧。”母亲望着排着又长又粗的队伍的小卖铺,道:“我去买水,你看着行李。不要乱跑。”说罢,便挤进了人群。 一分钟后,当母亲回过头来后,不禁傻了眼:行李还在,可女儿不见了。“小雪,小雪!”母亲疯了一样,嘶声裂肺狂吼着,路人像被遥控了一样,哗地向周边躲开,渐渐围成了一个圆,那圆心,便是痛不欲生的母亲。 “太大意了!”有个老者摇摇头。 “着母亲怎么当得!”一个妇人指责道。 “指定被人贩子拐走了!挨千刀的!”一个小伙子愤怒地指斥社会的黑暗。 然而,没有一个人走上前,向母亲伸出援手。 红卫巷,是一个又老又脏的巷子,这里也是各种垃圾汇集的地方。在一个黑幽幽的屋子里,几个孩子哆哆嗦嗦地缩在墙角,他们面前,是一个胖得像猪一样的妇女和一个猥琐的男子。 “给老子听好了,从今天起,由老子来养活你们。不过你们也要给我干活。很简单,只要你们往大街上一跪……”男子阴森森地笑道:“不过,这个样子是不行的,我要给你们化化妆。”男子举起一个瓶子:“这个叫硫酸,懂吗?” “叔叔,把我的手打断好吗?别用硫酸浇我!”一个稍大的孩子哀求道。 “傻孩子,浇了硫酸,你能赚到更多的钱呀!”胖妇人一把揪住那孩子,按在地上。 “饶了我吧!”孩子无助地呼喊着,其余的孩子也吓得哇哇乱哭,直呼“妈妈”。猥琐男狞笑着,来到他们的身边。 一只手。 一只手紧紧攥住了猥琐男的手腕。 这只手仿佛是凭空冒出来的,屋里的人丝毫没有发觉。 猥琐男想挣脱,可是他发现,这只手,仿佛铁钳一般,越是挣扎,钳得越紧。他分明听到骨头碎裂的声音。 “你是谁?”胖妇人话还没说完,一只桌腿已硬生生地插进了她的喉咙中,她的眼球已经突起,她的牙齿已经粉碎,一股恶臭弥漫在空气中。 “门已经打开,你们出去,外面有个叔叔,会送你们回家。”一个声音冷冷地响起。但是在这些孩子们听来,这确实世界上最温暖的声音。 “回家!”这个词,多么让人心动。 尤其在这种情况下。 屋里还剩下一个人,一具尸体,和一个半死不活的人。 猥琐男四肢的骨头的已经全被捏断。他已经痛得说不出任何话来。 这辈子,他不可能再爬起来。不可能再犯下任何罪恶。“你是不是很后悔?” “不过,现在后悔已经晚了。” 任何一个四肢粉碎的人,都一定会后悔,但都已经晚了。 “不过,这只是一个开始。” 开始?难道这只是开始?下面还会有什么事情发生? “哎!”那人轻轻叹了一口气:“我本来是一个很善良的人。但是,世间的罪恶却改变了我。” “而你,也是罪恶。对待罪恶,我向来是不择手段。” “我说得太多了,对你这种猪狗不如的东西,我确实说得太多了。现在,让我们结束这一切吧。” 猥琐男虽然不能动弹,不能出声。但他还可以看,还可以感受。 他感到自己的嘴被捏开。 接着,他看到对方将那瓶硫酸捧到手中。 随后,他看到瓶中的液体缓缓流进他的嘴中…… 凶案现场2 2. 郝任躺在豪华的浴池内,两名全身赤裸的娇艳的美女正给他做着按摩。在他的身边,站着两个保镖——阿豹和小刚。 虽然身边就是美女,而且是浸泡在浴池中的美女,无论哪个男人看了,都会动心。然而,他们却目不斜视,时刻警惕着周边的环境。 一个中年女人上前道:“有个出租车司机要见郝爷。” 阿豹道:“让他滚。” 女人谄笑道:“他说是为了小青的事情来的。” 小刚道:“不管是什么事,都不能打搅郝爷休息。如果不滚,就只有死。” 女人悻悻地退下,这时,郝任开口了:“让他进来。” 阿土是个出租车司机,但这半年来,他的车都被一个女人包了。 包车的是个大学生,名叫小青。 阿土当然知道小青为什么要包车,也知道是谁包养得小青。但他从来没有说过,哪怕对自己也没有说过。 但是最近,他忍不住了。因为,他发现自己爱上了小青。 虽然只是一段没有结果的爱,但他依然爱着小青。 爱一个人需要理由吗? 需要顾虑吗? 更何况,小青也是需要帮助的。因为,她不想再被包养了。 但进了郝任的门里,只有一种人能离开。 那就是死人。 小青不敢。 阿土发觉到了小青的心思,道:“如果你愿意,我替你说?” “你?” “是的。” “你知不知道郝任的势力?公安厅副厅长的干儿子,刑警队长的把兄弟,政协委员,过亿的家产。” “知道。在这个城市里,可能有人不知道市长的名字,但绝不会有人不知道郝任。” “你知不知道,本市有六个黑帮,其中有三个听命于他,还有两个对他很尊重。如果他想让人今晚死,没人能活到明天。” “知道。” “你知不知道,他身边的保镖,阿豹是广东的地下黑拳冠军,蝉联5年不败,死在他手上的人不计其数,据说他一拳可以打死一只牛。而小刚是个快枪手,曾经有五个一流的职业杀手和他较量,结果他们都在这个世上消失了。” “这个我倒不知道。不过现在我知道了。” “那你就打消你的念头,不要再想了,不然会要你的命。” “可我还是要去。” “还是要去?” “要去!” 沉寂,死一样的沉寂。 忽然,小青竭斯底里地叫道:“为什么?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阿土豪情万丈地说道:“这是男人的责任。” “你知不知道我是公安厅副厅长的干儿子,刑警队长的把兄弟,政协委员,过亿的家产。” “知道。” “你知不知道,本市有六个黑帮,其中有三个听命于我,还有两个对我很尊重。如果我想让人今晚死,没人能活到明天。” “知道。” “你知不知道,阿豹是广东的地下黑拳冠军,蝉联5年不败,死在他手上的人不计其数,他一拳可以打死一只牛。而小刚是个快枪手,曾经有五个一流的职业杀手和他较量,结果他们都在这个世上消失了。” “知道。” 郝任笑了,他推了推金丝眼镜:“既然知道,你还敢来?” “是的。” “你很有勇气,我很佩服你。” “谢谢。” “可是你知不知道,太有勇气的人,往往活的不是很长。” “知道。” 郝任笑得更开心了:“我很久没见到这么有勇气的人了。” 他抽了口雪茄:“为了表达对你的敬意,我决定放过小青。至于你,我也不想杀你,只要你一条胳臂一条腿。你回去吧,明天这个时候,会有人找你要的。” 凶案现场3 3. 这一夜,阿土一直在呕吐。 他的精神紧张,他的胃痉挛,他不停地呕吐。 然后,他大口大口地喝酒,他要用酒精来麻醉自己的神经。 然后,他继续呕吐。 难道爱,要付出这么多的代价。 阿土希望时间停止住。但该来的,终究还是要来的。 阿土看着自己的四肢,今天,他将要失去它们。他从来没有对生命如此眷顾。 可是,到晚上了,他的手脚还长在自己的身上。 难道郝任发了善心? 不可能,太阳可以从西边出来,但郝任决不会发善心。 难道他要玩猫捉老鼠的游戏。他要不停地折磨阿土的神经,当他想象着阿土不断走向崩溃的样子,他一定在开心得大笑。 一个人钱太多,很难有什么能给他带来快乐。阿土,现在是他掌中的玩物。 想到这里,阿土决定,亲自上门去找他。 当你无法逃避命运的时候,不如大胆地面对他。 人,可以被杀死,但不能被打倒。 更不能成为别人的玩物。 当丁一来到案发现场时,他笑了。 作为一名警察,面对死者,他竟然发笑了。 这绝对是一个没良心的警察。 况且,丁一面对的几具尸体,他都认识。 至少有三具,他能准确地叫出名字来:郝任、阿豹、小刚。 阿豹死得最难看,他的脸已经被人打烂了。法医告诉他,打烂阿豹的,是拳头。 什么人的拳头能打死阿豹?而且,只用了一拳。 丁一没有多想,他来到小刚面前,小刚的眉心正中有一个弹孔。法医告诉他,初步检验,小刚是被自己的枪打死的。 神枪手被自己的枪打死了,这话足以令人发疯。 丁一也没说什么,他走到郝任的面前。法医告诉他,郝任的身上没有伤口。 “没有伤口?” “是的,因为他——是被吓死的。” 人们只相信,只有郝任能吓死别人,现在什么东西能吓死郝任,这个魔鬼一样的人?难道是来自地狱的魔王? “现场没有留下任何蛛丝马迹,这些人简直不是被人杀死的,而是自杀的。” “目击者?” “没有目击者,发现现场的是个出租车司机。名叫阿土。不过,现在他已经疯了。” “疯了?” “疯了,无论我们问他什么,他只说出一个人的名字。” “什么名字?”“阿青。” “另外,现场发现了一张传单,很奇怪的传单。” “拿来看看。” 丁一接过传单,只见上面赫然写着两个大字:“天诛”。 凶案现场4 4. “这只不过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为什么要我来查?”丁一不满地对局长道。 “因为,你是本省最优秀的警察。端木宏峪门下弟子,特种兵出身,苏格兰场受训,国际大赛第一名,省射击冠军,国家散打亚军,曾破获多起引起中央高度关注的大案要案。” 丁一冷笑一声:“既然如此,十年前那起碎尸案为什么不让我查下去了?”十年前,本市一名女大学生被分尸2140块,真相至今没有大白于天下。当时丁一决意要查下去,但忽然宣布,此案冻结,不得过问。丁一对此事一直耿根于怀。 局长道:“这件案子,你不要再问了。问多了,你我性命堪忧。” “那这个案子呢?我不想为一个老流氓出头。” “这个案子,是我的老领导直接找到我的。” “那个老不死的,贪了一个亿,弄个保外就医就出来了,还有脸指挥人?” “哎!身在官场,身不由己呀!”局长一脸无奈。 “看在您的面子上,这个案子我接了,不过……什么时候破案,我可没把握。”丁一道 局长大喜:“只要你接这个案子,我就能有个交代,剩下的,什么都好办了。” 第一天, 丁一在本市美女最多的的 “人间天堂”夜总会狂欢了一晚。 第二天, 丁一在本市设备最豪华的“人间天堂”洗浴中心享受了一夜。 第三天, 丁一在本市厨师最有名的“人间天堂”大酒店喝得酩酊大醉。 领导布置下来任务,还有这种闲情逸致,任何人看到了,只怕都要疯掉。要么,是丁一疯了。 丁一没有疯,此刻,他正坐在本市最优雅的“人间天堂”茶苑,品着刚从福建运来的极品“铁观音”。 茶苑的经理老马正坐在他的对面。 老马一点都不老,他甚至比丁一还要年轻。人们之所以称他老马,是因为他有着二十多岁的身体,和八十多岁的心机。 这足以让他在江湖上立足。 这足以让他成为郝任最信赖的助手之一。 丁一品了一口茶,道:“酒喝得太多了,偶尔喝次茶,倒也不错。” 老马道:“我这个人,从来不喝酒。” “从不?” “从不。” 丁一叹了一口气:“那你失去了人间最大的乐趣。” 老马说道:“这样我可以活得更长久些。” 一个二十多岁的人,却时刻想着如何活得更长久。 丁一笑道:“喝酒的人未必死得早,不喝酒的未必活得久。” 老马道:“也许你是对的。有朝一日我也许会破例尝一尝酒的味道。但决不是现在。” “为什么?” 老马幽幽地说道:“因为,现在我要坐到郝任的位置上。” 丁一道:“能做到郝任位置上的人,应该不超过四个。” 老马点点头:他们是“人间天堂”夜总会的老开,“人间天堂”洗浴中心的赵姐,“人间天堂”大酒店的胖李。还有我。 人间天堂,是郝任所拥有的连锁企业。这四家的经理,被称作“四大金刚”,他们曾是郝任最得力的助手。现在却成了最觊觎郝任位置的四个赌家。 “那么说,你们四个都有杀死郝任的嫌疑?”丁一凝视着老马。 “不,每一个人都有杀死他的嫌疑。因为,他实在太狠了。即便是他的亲信,也时刻有丧命的可能。” “滚!”刘队长使劲一蹬,将妇人生生地踹开。 那妇人抓起一把菜刀,放在脖子上:“你不让我们活,我就死给你们看。” 这时,一个声音冷冷地说道:“要死的,是他们。” 凶案现场5 5. 丁一不得不承认,阿青是个很有魅力的女人。 她的皮肤白皙,她的眼睛明眸善睐,她的大腿修长,她的酥胸高耸。任何一个正常的男人都会对他动心。 丁一是个男人。 丁一是个正常的男人。 丁一自然对她有所动心。 不过,丁一也是一个非同一般的男人。 他绝不是坐怀不乱的正人君子,他曾经拥有很多女友,他对各种女子应对自如。和他交往过的女人中,都流传着丁一超强的能力的传说。 丁一有个外号——“扬子种马”。 但丁一绝对是好人。他嫉恶如仇,他惩善扬恶。他甚至在孤儿院长期捐助一个残疾女孩。 虽然面对阿青这样一个诱惑力极大的女人,丁一的头脑却异常地清醒。他知道,这个女人,有着非常丰富的故事。 阿青吐了口烟圈:“你想知道什么?警察先生?” “你认识阿土吗?”丁一微笑着问道。 阿青淡淡地点了头。 “你知道,他已经疯了?” 阿青脸色突然变得煞白:“他疯了?” “疯了。你知道他现在唯一记得的,只有你的名字?” 两行热泪从她的双颊流下。 “你是他的朋友?” “不是。” “我明白了,让一个男人念念不忘,原因只有一个。” “可惜,他永远不能达成所愿。” “那么,你和郝任又是如何结识的?” “真得需要我说吗?” “你可以选择不说。”丁一淡淡地说:“不过,请想想阿土。” 一瞬间,阿青的眼神中透露出愤怒、恐惧、悲伤、鄙视、哀愁、无奈……就连丁一也感到惊讶。 “我说,我把一切都告诉你。”阿青幽幽地说:“你以为我愿意走上这条路?你错了,如果你赖以为生的土地被强行征收,如果你躲避风雨的小屋被强拆,你的家人被殴打,你的祖父因此上吊自杀,你会怎么样?告诉我!” 丁一默然,他无言以对。 “还有,如果你为了讨回公道,在县委大院门前长跪一天而一无所获;如果你考上大学,父母却因无钱供养而只有哭泣;如果你在校园里三餐难继;你会怎么样?” 继续默然。 “当然,这些还不足以成为理由。但如果此时你的父亲得了不治之症,需要巨额费用来延续生命,你还会在乎那可笑的贞操么?” “我曾经一天做过七份工,但微薄的薪水实在难以救活我的父亲。”阿青吐了口烟圈:“这时,郝任出现在我的面前。” “在你们眼中,她是十恶不赦的坏蛋。但是,他却是我们家的救命恩人。他给了我三万元,得到我的初夜。我用这笔钱,给我父亲办理了住院手续。在此之后,是郝任延续了我父亲的生命。” 丁一想说些什么,可是他无法开口。 “一个月后,我的父亲还是离开了。我也厌倦了这种生活。我想离开郝任,可是我不敢,也不愿意。因为郝任,他对我有恩。” 丁一突然问道:“他死了,你难过吗?” “难过,哼,我早已忘记什么叫做难过。” 丁一望了望天空,点点头,走了。 当他的背影消失后,一个清洁工走了过来,对阿青道:“当心这个人。” “当心他?他只不过是一个愚蠢而好色的警察而已。” “也许他好色,但他绝不愚蠢。我有一种不祥的预感,他,将是我们最危险的敌人。” 凶案现场6 6. 夜。 黑夜。 凄冷的黑夜。 丁一抱着酒瓶,斜躺在沙发上。 每年的四月六日,都是他难熬的日子。 五年前的今天,他的最好的战友,和他最爱的人,一起离开了他。 他的战友,被炸得粉身碎骨。 他的爱人,从此音讯全无。 从那时起,他就立誓,要报仇。 然而,人海茫茫,他却无从下手。 他只有把所有的精力,投入到工作中来。只有这样,才能使他暂时忘记痛苦。 可是,每当夜幕降临时,他都会感到恐慌和无助。 他痛恨。 他痛恨世上所有的罪恶。 他愿把世上所有的罪恶一一清扫。 但是,有时他却感到自己的力量是那么微弱。世界上有太多的苦难,人类有太多的哀愁。这时,他只有麻醉自己。 他拼命地灌自己酒。但阿青的话却时刻回荡在耳边:“换做你,你会怎么样?” 他甚至还比不上阿青。 他愈发地痛哭,他只有大口地喝酒,然后,他猛烈地咳嗽,使劲地呕吐。当他呕吐完之后,他又继续喝酒。 他希望永远沉醉在酒精的麻醉之中。 然而,他的头脑,却总是清醒着。 于是,他只有继续忍受痛苦。等待白天。只有白天到来,他才会变成正常人。 凶案现场7 7. “我们有多久不见了!” “三个月十二天五个小时。” “今天怎么想起来找我?” “因为我想到,如何击败你。” “击败我?” “没错,击败你。上次我和你过了两百二十一个回合,被你一剑砍在腰间。这三个月,一闲下来,我就在想着如何破你那一剑。” “你想出来了?” “是的。” “请。” “请。” 二人将手中的竹剑摆好,对准对方的咽喉。 一瞬间,空气仿佛凝固了。时间仿佛停止了。 宇宙间,只剩下两人。 二人互相凝视着,随时准备向对方发出致命的一击。 一个小时后,丁一突然收剑,行礼。“我输了。在这一小时内,有两百二十三次,我试图出剑,但总是被你的剑气封住。我知道,再对峙下去我必将露出破绽,那时,就是你进攻的时机。高鑫师兄,这三个月,你的剑法也与日俱进。” 高鑫道:“其实,我有六次露出了破绽,这六次,正是你出击的好机会,但是你没有。” 丁一道:“因为我不能判断,这是破绽,还是诱敌之计。” 高鑫道:“你今天来只是切磋剑道?” “我还想看看你的剑。” “我的剑?” “没错,你的那把村正妖刀。” 高鑫神色凝重,缓缓地从剑匣中取出一把通体乌黑的宝刀,说出了一段传奇般的故事: 村正,是室町时代到江户时代初期在伊势桑名一连三代的铸刀人的名字,也是他们产品的名字。村正铸刀人的制品很多,由短刀到枪都有,所有村正的名刀都有华丽的装饰,且锋利无比,刀刃两边一致的波浪形纹就是村正刀的特征。 村正之所以扬名天下,是因为当年德川家康的祖父松平被暗杀,用的就是“千子村正”;家康的父亲松平广忠被暗杀,用的也是村正。而家康本人幼年时也曾被村正刀伤了手指,这些虽然都可以说是巧合的,但是在关原合战中织田河内守长孝的长枪又误伤了家康的手指,即当年受伤的那一手指,更巧的是此长枪也是势州村正制的,这一切不得不让家康产生了一种莫名的恐惧。 后来,德川家康嫡子松平三郎信康被织田信长赐死,介错人用的正是“势州村正”,家康顿时颜色大变。经过种种不祥的经历,德川家康觉得村正的制品对德川家不利,所以下令德川家不能再使用村正的制品。从此,再没有关于德川家与村正的传说出现,但却有人专用村正制品对抗德川,成了反德川政权的一种风气。对德川幕府反感的人都相信村正刀有着克服德川的神秘力量,抱着倒幕的决心秘密收藏。 就这样,政治上的事情传到民间就逐渐变成了光怪陆离的神秘传说:很多村正刀的传说都指称,当人拿上了这把刀后便会失去常性,“村正刀”被认为是一把嗜血的刀。 高鑫不解地问道:“你为什么对这把刀感兴趣?” “因为最近有一起凶杀案。” “这年头,谁也不会用这么名贵的东西去杀人的。一把稍微有点档次的村正,都要上万元。” “没错,除非他是个疯子。但有意思的是,我在现场看到一张传单,上面写着‘天诛’。” 凶案现场8 8. 暮春三月,江南草长,杂花生树,群莺乱飞。 对于有着火炉之称的扬子市来说,这是一年中难得的好节气。既没有凛冽的寒风,也没有炎热的骄阳,人们可以尽情地享受着稍显即逝的春天。 北平路上,樱花盛开。花繁艳丽,满树烂漫,如云似霞,极为壮观。使人们疑心这不是在中国,而是在日本京都的圆山公园。不过,只要走到北平路的尽头,在一个十字路口处,就能看到典型的中国特色:推着小车的商贩在叫卖着自己的东西,将原本就显得拥挤的的路口堵得更是水泄不通。一个老者推着自行车,在人群、板车和遍地垃圾中小心翼翼地前进着。 突然,一声怒吼通过高音喇叭传入人耳:“他妈的,谁让你们在这里摆摊的。”只见街道的两头,被两辆面包车死死堵住,十几个壮汉手持棍棒,气势汹汹地从车上冲了过来,怒吼着,谩骂着,叫嚣着,仿佛一群被禁锢了千百年的恶魔,终于重见光日,要将积郁已久的戾气尽情地发泄出来。他们的衣服上,赫然印着两个令无数人恐惧、战栗、憎恨、厌恶的字:城管。 丁一道:“‘天诛’一词,本出自《佛说十善业道经》第二十四集,本意是从本性本能上来讲,人,不论是作为整体的人类,还是作为个体的肉体凡身,凡事都应该为自己的利益充分考虑。否则,就会受到天地自然的惩罚。并且,这种惩罚相当严厉,严厉到诛杀毁灭的程度。” 高鑫道:“‘天诛’两字字意类似于汉字的‘天谴’。意思是恶人做了伤天害理之时,老天给予恶有恶报的惩罚。在日本的幕末时代,有一个著名的组织,叫做‘天诛组’。” “城管来了!”随着一生绝望的叫声,城管们地冲进人群,大打出手,各种商品漫天飞舞,鲜美的水果被践踏在地上,小贩们推着车,东突西奔,但他们哪里逃得出早已布下的天罗地网。一个小贩被踹倒在地,脸上流着鲜血,手说却死死地攥住自己的推车——他赖以为生的推车。 一个胖大城管见状,上前一脚踏在小贩的手上,一声惨叫,那简直不是人类能发出的声音,那分明来自地狱。小贩却依然不愿松手,那城管冷笑一声,双手握住推车的轮子,大喝道:“起!”咣当一声,竟将推车和小贩一起先、掀到空中,重重地摔在地上,跌得粉碎。一起粉碎的,还有小贩的心。 “好!”众城管齐声喝彩:“还是刘队长有本事。” “狗日的!没本事,怎么当你们的老大。”刘队长笑骂道。 “古有鲁智深倒拔垂杨柳,今有刘队长怒掀手推车。”一个学识渊博的队员引古论今。 “队长,那边有个女人,死活不丢手。”一名队员报告。 “狗日的,这点屁事都办不好。”刘队长骂道。大步向那女人走去。 “老爷,行行好!”那妇人跪在地上哀求道。 “滚你妈的!”刘队长怒骂道。 “老爷,我丈夫常年卧病在床,我儿子正在上学。全家就靠我烙煎饼挣钱生活。您老高抬贵手,放过我们吧。”妇人咚咚地磕头,直磕得鲜血直流。 “他妈的,滚!”刘队长一脚踹开妇人,上前要掀摊子。不料双腿又被死死抱住。 “放开!” “大人!你这是要断我们一家的活路呀!” 凶案现场9 9. 高鑫道:“天诛组是出现在幕末,由公卿、尊攘浪士为主力的以推翻幕府为目的的组织。虽然天诛组只坚持了四十余天便以失败告终,但其用武力对抗幕府的不妥协精神,却极大激励了其后的倒幕志士。被日本史学界评价为明治维新的导火索。后来很多日本志士对幕府官僚进行暗杀活动,都打着‘天诛’的旗号。” 丁一道:“这么说,就像《水浒传》里‘替天行道’的旗号一样。” “没错。” 众人循声望去,一个全身白衣的人。 白色的鞋,白色的裤子,白色的上衣,白色的面罩。 “狗日的!”刘队长一声怒吼,一拳砸向对方。 人们分明听到骨头碎裂的声音。 接着,人们看到刘队长痛苦得趴在地上,身上传来一阵恶臭。 队员们愣了五秒钟,接着大叫着冲向白衣人。 血花。 飞溅的血花。 白衣人的手中不知何时多出一柄雪亮的长剑。 银色的剑影,在飞舞的血花中上下翻滚,狂风吹过,樱花漫天飞舞。那是多么美丽,多么绚丽多彩。 队员们纷纷倒在地上,呻吟着。吹落的樱花覆盖住他们罪恶的躯体。樱花选择了在自己最辉煌的时候凋谢,在灿烂的樱花飞舞之下,演绎出了一段美丽的杀戮。 白衣人淡定地走向人群,人们自动为他闪开一条道路。 雪亮的长剑在空中划出优美的弧线,回到了银白的剑鞘中。 白衣人朗声吟诵道: 这个世界上,罪恶泛滥。 有点污迹的他们,不但不思改变, 反而昂首挺胸,大步向前。 不值得同情,也不配有自豪感, 这种人的生命,有什么价值可言? 执行我自己的正义,那就是—— 恶!即!斩! “凛冽的狂风扑面,痛苦的咳嗽不断。纵然在时代中迷失,坚持的信念不变!”高鑫动情地吟诵道:“无论是天诛组,还是新选组。都是按照自己的信念,用手中的剑,去执行自己心中的正义。虽然在历史的车轮面前,他们被碾为齑粉,但他们那不屈的斗志,却被后人歌颂。” “用手中的剑,执行自己心中的正义。”丁一念道。 凶案现场10 10. “所有的城管队员都被暴徒袭击,同志们。这起恶性暴力事件虽然被压下不作报道,但他已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上级领导对此事高度关注,责令我们限期结案。”在分析会上,公安局长郑重地说道。 心理专家说道:“正如我以前说的,不断上访的人都有精神问题。这个袭警的人,一定也有精神问题。试问普天之下,谁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对抗政府机构。这不是精神病,又是什么?因此,我建议,从精神病院开始盘查。” 刑警队长道:“本市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暴力集团,都是我们的老熟人,没有理由在犯案之前不通知我们。我认为,这件事情属于‘猛龙过江’,应该从外来人口中排查。” 扫黄办主任说道:“正如所有的男人一样,这个人一定会出入各种娱乐场所,今晚就应该来一个突击行动。当然,像‘人间天堂’这样的遵纪守法模范单位就不用去了。” 副局长摇摇头道:“不能大意,最安全的地方往往是最危险的地方。这样,我就接下这个这个最艰巨的任务吧。” 刑警队长大义凛然:“那怎么行呢?有危险我也要上前。” 扫黄办主任慷慨悲歌:“不要忘了,我也是party员。” 局长看了一眼丁一:“神探,你的意思呢?” 丁一道:“各位领导如此英明,我的话实在多余了。” 说罢,他霍然起身,急冲冲地冲向门外,一直冲进洗手间里,开始呕吐。每当面对这些道貌岸然的领导,听到这些不痛不痒的官话,丁一都有一种要呕吐的感觉。特别是当这些冠冕堂皇的话从自己嘴里冒出后,他实在忍不住了。 吐完之后,会议已经结束了,丁一便离开了单位,一路上,他始终在思索最近发生的事情。 在十字路口,等红灯的时候,他看到了一幕场景:一个姑娘,正领着一个盲人穿过斑马线,朝他走来。上了人行道后,盲人感激地说些什么,那姑娘却摆摆手,开心地和他作别。出于职业习惯,丁一留意到了姑娘:首先,她的举止、肤色、气质告诉丁一,她是从乡下来的;她的衣着告诉他,她的收入不是很高;当她经过丁一身边时,丁一闻到了一种味道,这种味道,往往在发廊、按摩店中出现。 姑娘名叫小玉,当然,这绝不是她的真名。和众多的同行一样,她在这个城市中,很少使用真名。 她来自乡下,本想靠自己的双手挣钱,但残酷的现实使她走上了一条见不得人的道路。和众多来自乡下的姐妹一样,这个城市容纳了她,她用自己的身体容纳了城市里的男人。 但是,她是个善良的女孩。她总是在尽自己的力量去帮助那些弱者:比如残疾人,比如乞丐。卑贱的职业并不代表卑贱的灵魂。她总是在帮助别人中感受到无比的幸福。 然而,每当夜幕降临,她的幸福感便会荡然无存。形形色色男人扑在她身上,希望在她的呻吟中寻求快乐。她明白男人们的心思,极力表演得更像真的一样。希望早点结束这场闹剧。 她之所以希望早点结束,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她随时都会遭到灭顶之灾。多少次,她工作的房门被穿制服和不穿制服的人踹开,但他们无一不是凶神恶煞。将她的身体曝光在闪光灯、摄像头、和众人的注视之下。 虽然她从事着最低贱的职业,但不代表她没有廉耻。 纸醉金迷1 今晚,小玉在街头拉住了一个客人。这个人的年龄足以作她的爸爸。但小玉不在乎,他只在乎今晚能挣多少钱,够不够自己的开销,够不够上缴“保护费”。 二人还未进行交易,大门突然被踹开,小玉的噩梦再度降临。在冲进来的人群中,有一个人令她极度恐惧。 在姐妹之间,流传着一个“恶人”,这个人是个光头,他有一个爱好,那就是扯住女孩的头发,让女孩的面容被照相机清晰地拍摄下来。 就像猫抓住老鼠后,要玩弄一番。光头在捕获自己的猎物后,总喜欢从精神上对其大肆折磨,然后得意地欣赏对方痛苦、无助的神情。 小玉分明地看到光头大吼着,向她冲来,一招,只用一招,就让她跪倒在地上。接着,她感到自己的头发被硬生生地向后扯起,一个声音喊道:“朝这儿拍,让这个不要脸的贱人见见光。” 小玉的突然变得竭斯底里,她哀嚎,她挣扎,她挣脱了光头的魔爪,她不顾一切地向门外冲去。门外的警察被她的架势吓住了,一时不敢阻拦,任由她狂奔。 最先反应过来的就是光头,“他妈的,贱人还敢跑!”一个箭步冲了出去。 在七转八拐的巷子间,光头玩起了猫捉老鼠的游戏,他呵斥着,步子却不是很快,一直离小玉相差十米,那饶有兴致地欣赏着小玉狼狈逃串的模样。 小玉没命地往前奔跑,这时,她的脑海中突然出现一幅画面:那是她幼年的时候,一直恶狗在背后追赶她,当时,她没命地狂奔,天上的月牙被乌云遮住,四周都是黑漆漆的,当时,她是那么绝望,那么无助,就象现在的她一样。 光头终于玩够了,一个起身,欺到小玉背后,对付这样一个女孩子,他不需要太费力,就将其撂倒在地上。 “起来,贱人!跟我走。” 小玉一动不动,他一脚踹了上去:“跟我走。” 小玉还是不动,他抓住小玉的头发:“我就不信制不了你这个婊子。” “既然他不愿意走,你何必强求呢?” 站在光头面前的,是一个一袭白衣的人,白色的鞋,白色的裤子,白色的上衣,白色的面罩。在这漆黑的夜里,他仿佛照耀人间的明月,显得如此皎洁,如此华丽。 光头的瞳孔突然收缩,他想起来,就在前几天,一队城管被打成重伤。据说打他们的,就是一个一身白衣的人。 但光头不是城管,他自信自己不是那样的酒囊饭袋。他曾经把流窜十几个省份的持枪杀人犯踩在脚下,从那以后,那个人再也无法站立。曾经有十几个流氓围攻他一个,后来,这些流氓一听到他的名字,就会立刻消失。 曾几何时,他也是一个英雄,但是什么令他变成今天这副样子? 光头先出手了,他扣向对方的咽喉,这是他的成名绝技,他相信没人能破得了这一招。 白衣人根本没有去破解,因为他根本没给对方出手的机会。 光头的肩膀刚一晃动,他就听到骨头碎裂的声音。 接着,他感到自己的肩膀再也无力抬起。光头毕竟身经百战,他没有犹豫,飞起一脚,踢向对手,这一腿,凝聚了了他十成的功力,速度和力量,远比手上的功夫要强。 然而,他根本没有踢到对手,一道白影闪到身前,随着,他那硕大的身躯腾空飞了出去。 白衣人对小玉道:“往前走,向右转,有人会带你去一个安全的地方。” “那你呢?” “我还有事。” 等小玉的身影消失后,白衣人冷冷道:“你可以出来了。” 丁一从黑暗的角落里露出身影:“你发现我了?” “你来到这里的时候,我就发现了。不过我奇怪的是,看着同事被打,你为什么不出手阻止。” “你以为我能阻止得了?” “凭你丁一的本事,想必没有阻止不了的事。” 丁一笑了:“我能不能请你喝杯酒。” “以后也许可以,但现在不行。” “为什么?” “因为我有更重要的事情。” “如果我不想让你走呢?” “你以为你留得住我?” “奇怪,你刚刚不是说过,没有我阻止不了的事。” “没错。可是现在你不会阻止我。” “为什么?” “因为你要救你的同事。本来他不会受重伤的,但因为你的到来,我下手重了点。” “为了拖住我?” “没错。” “可你知不知道,这里所有的出口都被警察封锁了。” “你以为他们能抓住我们?” “你们?” “没错,不过我劝你现在就去救光头。不然真的来不及了。” 2. 丁一真的没想到,被警察封锁住的巷子,竟然没有发现任何人。小玉、白衣人、还有接应他们的人。 丁一抽了两包零七根烟,喝了20杯茶水。依然没有想出,他们是怎么消失的。 他决定再去现场勘查一下。 可是当他来到现场时,他震惊了。 就在前天晚上,这里还是一片巷弄,现在,这里一片空寂,哪怕是一片瓦,一块砖,都看不到。 这片土地上仿佛从来没有存在过任何东西。 在这片土地上,还剩下一个人。 这个人就是老马。 老马微笑着看着丁一,挥了挥手。 丁一道:“这一切是怎么回事?” 老马笑道:“很简单,这片土地被我买下来了?” “你?” “当然是我,作为‘人间天堂’地产的老总,我早已把这块地买了下来。就在昨天,我的拆迁队把这里夷为平地?” “拆迁队?” “没错,我的拆迁队可以说是全国,不,全世界最好的拆迁队。他们可以在一夜之内让一个城中村荡然无存,任何钉子户在他们眼中,连屁都不如。哪怕是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的家,只要他们想拆,就可以在一瞬间拆除掉。” 丁一点点头:“你什么时候成了地产公司的老总?” 老马笑道:“你以为仅仅一个茶馆就能支撑我们集团庞大的开支?,另外,郝任早就想把自己漂白,因此早在五年前,我们就开始涉足房地产。现在,我的公司已是郝任手中最赚钱的公司,也是唯一不涉黑的公司。” 丁一道:“你为什么告诉我这些?” 老马道:“因为我希望和你合作。老开、赵姐、胖李都在和我争位置,我希望能把他们的劣迹通告给你。你知道,在这个世上,犯罪并不是什么大问题,只要有人罩着,就决不会出事。但当罩着你的人出了问题,或者要丢卒保车,那么,哪怕你只偷了别人一个钱包,收了别人一条香烟,都足以要了你的命。” “你想借刀杀人?” “也可以说为民除害。” “你需要我做什么?” “我只想带你四处看看,然后该做什么,你自己会做出决定的。” “人间天堂”大酒店,丁一决不会陌生,他在这里出入过很多次了,他可以闭着眼睛走进每一间他要去的房间。 然而,他现在发现,他对这里竟是如此的陌生。 在酒店的七楼,挂着“非工作人员请勿入内”的牌子,丁一以前一直以为,这是酒店的办公区。现在他才知道,这里是专门招待贵宾的vip专区。 奢侈。 非同寻常的奢侈。 即使让丁一发挥他最大的想象力,也难以想到世间竟有如此奢侈的地方。 能走进这种地方的人,自然不是普通的人。 即使是普通的富人,也很难走进这里。 他的左手坐的是老马,老马的左手是胖李。 其余几位,丁一都不认识,但是他可以肯定,这些都是豪门子弟,每个人的身边,都坐着一位绝色美女,这些美女,在大街上是很难看到她们身影的。 尤其是坐在丁一对面的女孩,她一身晚礼服,遮住了身上每一寸肌肤,却如同露出每一寸肌肤。 最让人产生美感的女人,不会将身体完全展示给你,但会让你产生无尽的联想。这样的女人,绝对是个聪明的女人。 丁一很奇怪,阿青怎么会变得如此富有魅力,她又怎会来到这里。 不过他可以猜出,带阿青进来的,一定是她身边的少爷。 汉中财团少东霍尊,长河财团的公子薛鹏,青岚地产的大少姚杰,方圆五百里内,实力最雄厚的几家公子全都坐在这里,他们中任何一个人的资产,几乎可以买下非洲的五个国家。最富有,最显要的,就是阿青身边的霍尊。 3. “今天是年轻人的聚会。”霍尊道,“借李老板的宝地,我想请大家品尝一样东西,保证各位从来没有尝过。” 他拍拍手,一位绝色女郎,走进屋中,她一身雪白的丝袍,让美丽的身体曲线毕露。 她的神色冷峻,她的目光傲视万物。让人感觉她凛然不可侵犯。 她褪去了手上的丝缎手套,将一双完美的手展现给诸人。丁一从来没见过这么完美的手,他看了一眼阿青,虽然阿青也很美,但跟面前这位想比,却似乎逊色了一些。 丁一明显感到,阿青的脸上露出了不悦,任何女人,看到比自己出色的同性时,都不会很愉快。霍尊看着阿青的神色,开心地笑了。 如水的丝袍滑落在地上,女郎的身躯一览无余地展示给众人,高耸的胸脯,平滑的小腹,紧并的双腿。 然后,她缓缓退到了侧室。 “霍尊想请我们吃什么?女体盛?”薛鹏问道。 “女体盛这种东西,对各位来说稀罕吗?”霍尊笑道。 “那是什么?”姚杰问道。 “待会各位自然知道。现在,我们不妨说说,一生中最大的快乐是什么?”霍尊对胖李说:“就请本地的主人先开尊口吧。” 胖李哈哈大笑,浑身的肥肉一阵颤抖:“我是个粗人,世间最大的快乐,便是吃遍天下美味。不过话说回来,这世上还真没我没吃过的东西。” “没错,就连人,老李也吃过。”老马微笑道:“但是婴儿汤这种东西,我是不愿意吃的。对我来说,世间本没有乐趣,说的人多了,也便有了乐趣。” “对我来说。”姚杰道:“应该是酩酊大醉之后,驾驶着豪华跑车,飞驰在大街上。别人的命和自己的命,都悬于一线。那种刺激,真是让人难以忘怀!” “死在姚公子轮下的,怕是有那么十几个吧。”老马笑问。 “二十三个。”姚杰订正道:“替我顶罪的,也有二十三个。” “我的最爱,便是打猎。”薛鹏道,“不过,我的猎物,不是畜生,而是人。捕杀这些有高等智慧的猎物,必须要斗智斗勇,其中乐趣,难以尽言。如果各位有兴趣,可以到我的私人岛屿上来做客,我会安排几个身强力壮的人充当各位的猎物。至于是生是死,看各位的本事了,哈哈!” 霍尊道:“我最大的乐趣,乃是战胜敌人,追杀他们,夺走他们的财富,看他的至亲之人以泪洗面,再坐拥他们的女人!比如,”他突然将阿青搂在怀里,“这个女人。” “高!实在是高!”众人一片叫好。 丁一已经出离愤怒了,他的双拳紧握,他真想起身把这些人踩在脚下,让他们再也无法起身。可是现在不行,他需要了解更多的东西。凭借他的直觉,霍尊和郝任的死一定有着重大的干系。 “不过,我听说霍尊的妻子是个很传统的人。”老马道。 “而且,最近好像怀了孕。”姚杰道。 “那么,霍尊岂不是会受到约束?”薛鹏叹道。 霍尊摇摇头:“不会的。” “哦,莫非霍少爷训妻有方?”胖李道。 霍尊笑了笑:“你可曾听过死人会约束别人?” 众人惊道:“莫非……” 霍尊笑道:“不错。所以现在我已经无拘无束了。” 姚杰叹道:“看来我们,远远比不上霍尊的魄力。” 丁一已经极度恶心,他愤怒至极,他心中不断地发誓:一定要将这帮魔鬼踢回地狱。 这时,一名侍者端着餐盘走了进来。霍尊笑道:“各位,菜上来了,敬请品尝。” 4. 金色大厅的正中,是一张镀金的的餐桌,餐桌的正中,是一个纯金打制的圆盘,圆盘中盛放着金色的丹丸。 霍尊道:“谁愿意先品尝一下?” 胖李笑道:“我不希望有人说,这世上还有我老李没吃过的东西,我就不客气了。”说罢,将一丸金丹放在嘴中,细细地咂品。 “芳草的清新,玫瑰的花香,却又略带苦涩,虽称不上极品美味,但我可以肯定,我以前从没吃过这种东西?”胖李悠悠地回味。 “适才你这一口,至少吃下了五万元。”霍尊微笑道。“五万?那么这一盘要……” “至少一百万。” “这么昂贵的菜,我倒也要尝一尝。”姚杰、薛鹏也不甘落后,搛了一粒放在嘴中。老马和丁一却纹丝不动。丁一早就抱定主意,就是饿死,他也不会动桌子上的东西。 “霍尊不妨说说,这到底是什么东西?”众人问道。 “菜的原料就出自刚才那个美女身上。”霍尊神秘地说道。 “哦?”众人惊叹道:“倒真是想象不到。” “从三年前,我就开始豢养她,在这三年里,她不可以和任何男人接触,每天都要修习诗歌、文学,练习音乐,并作适量的运动。更重要的是,在这三年中,她的食物只有一种,那就是玫瑰花瓣。这些玫瑰花,全部生长在未受污染的环境中,每天需用法国莫丽斯村的葡萄酒浇灌,这种葡萄酒,是所有葡萄酒中最清新的。” “此刻,她的体内在,绝无凡夫俗子的气息,她的每一个毛孔都散发出奇妙的清香。甚至连她的排泄物,都是曼妙无比。” 众人神色一凛,胖李道:“莫非我们吃的……” 霍尊哈哈大笑:“没错,世界上最顶级的厨师,采集她最新鲜的大便,再佐以各种名贵的调料锅蒸油炸,之后按照严格的工艺标准进行造型,表面要看起来极其光滑,最后再裹上食用金粉,这样,这道‘金粒餐’就大功告成了。” 众人沉默无语。 良久,姚杰叹了口气:“想他人所不能想,做他人所不敢做。霍尊的气魄,吾等实在望尘莫及。” 薛鹏点头道:“和霍尊比起来,我们玩的东西,实在上不得台面。” 丁一豁然站起身来,冲了出去,他寻到洗手间,使劲地呕吐,他没有想到,世间竟有如此恶心的人,把低贱当做崇高。他是在看不下去这些丑陋的嘴脸,哪怕是一秒钟。 当他站起身来时,老马已经来到他的身边。 “你现在知道,我每天接触的都是什么人。” 丁一道:“我突然很佩服你,如果让我过上你的生活,不出三天,我就会恶心致死。” 老马冷笑道:“你以为我不恶心。但是要在这个圈子中立足,我就不得不和他们交往下去。并时刻戴着一副面具,当我需要笑的时候,哪怕是我的亲爹重病在床,我都要笑起来。我何尝又不羡慕你,可以不用说恶心的话,做恶心的事,见恶心的人。但是,你如果想揭开事情的真相,就立刻回到餐桌上。” 5. 丁一再度回到餐桌上。这时,霍尊突然起身道:“诸位稍待片刻,我要到休息室休息一会。”他拍了拍阿青的肩膀:“你跟我走。” 姚杰淫笑道:“霍尊的兴致真好,说来就来。” 霍尊笑道:“因此,我身边时刻都要有女人伴随,随时为我提供服务。” 丁一的眼睛中似乎要喷出火来,他想阻止阿青,可是他想不出什么理由。他们之间的交易,完全是合理合法的。即使不合理合法,丁一又能怎么样呢?法律,对这些人来说,其实就是一纸空文。 但丁一立刻冷静下来,他知道,和这种恶棍作斗争,是极其艰巨的事情,稍不留神,自己就可能会粉身碎骨。他闭上眼,让自己沉浸在一片虚空之中,他要把一切感情从体内排斥出去。 “霍尊好强劲,这都半个小时了。还没完事?”姚杰咂咂嘴,“确实使我难以企及的。” 薛鹏站起身,敲了敲房门:“结束了没有?” 没有回音。 姚杰嚷道:“我们可要回去了!” 依然没有回音。 胖李神色一变,豁然起身。人们绝想不到,他那么肥硕的身躯,竟能做出如此敏捷的动作。 当胖李把房门撞开后,所有的人都呆住了。 眼前的场景,只有在地狱,才能看到。 霍尊的胸腔被生生地挖开,在他的手中,那颗滴血的心脏还在跳动着,他的眼睛虽然已然没有生气,但依然死不瞑目地注视着自己的心。 阿青,早已倒在血泊中,痛苦地呻吟着。在血泊中,除了阿青,还有一张传单,上面赫然写着:“天诛”。 然而这里不是地狱。 地狱的场景,出现在人间,就足以吓呆每一个人。 姚杰,这个喜欢杀人取乐的,却被吓得趴在地上,大口呕吐。 薛鹏、老马、胖李,都是多年的老江湖,什么场景没有见过,却呆呆地望着,一动都动不了。 只有丁一,他虽然非常很惊愕,却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了镇静。 “保护现场,任何人不得离开。”他大吼道。 “我要走,我一定要走!”姚杰早已面无人色,恐惧地说道:“索命恶鬼来了,这里不再安全了。”说罢,他便张皇失措地像门外狂奔。 但是老马拦住了他:“现在,谁也不能离开。” “干什么?留下来迟早要死掉!”姚杰竭斯底里地狂吼。 “不过我敢向你担保,只要你敢踏出这扇门一步,你现在就要死。”老马温柔地对他说,一只手轻轻地搭在他的肩上。 姚杰像触电一般颤抖着,他的牙齿咯咯作响,他再也没有移动一步,他绝望地呼道:“完了,我快死了!” 一个向来喜欢玩命,并且害死了二十三条活生生的性命的人,在面对死亡时,竟是如此地胆怯。 胖李怒弘道:“他妈的,敢在老子的地盘,老子的眼皮底下做鬼,他是不想活了!老子要剥了他的皮” 但是,他的怒吼,却显得那么的苍白无力。因为有实力的人,从来不需要大声地说话;大声狂吼的,往往都是心虚胆怯的表现。 而同样不把生命放在心上的薛鹏,此刻倒是出奇地冷静,他燃起一支烟,冷冷地说道:“姚少爷,你是不是也收到‘天诛’的传单?” 姚杰的脸色突然变成铁青色,他颤抖着问道:“难道,难道,‘天诛’也盯上了你?” 纸醉金迷2 6. 警察在最短的时间内赶来,经过初步检验,首先断定,霍尊的心,是被人活生生地掏出来的。 什么人,有如此的功力? 第二,凶手为成年男性,身高在1。7m左右,他首先击昏了阿青,然后对霍尊下手。 然而,竟没有发出任何响声。 要知道,在隔壁就有一众江湖老手,隔壁无论发出任何不正常的声音,都不会瞒过他们。 也就是说,凶手击倒阿青,杀死霍遵,只是在转瞬之间。 这么可怕、残忍的人,会是什么人? 第三,凶手是怎么进来,又是怎么逃离现场的? “如何从七楼自由进出,这真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丁一道:“凶手作案的时间很充分。如果换做我,至少有二十八种方法,从这里进出。但是,现在我们一点线索都找不到。” 丁一走进会客室,对姚杰道:“你说过,接到‘天诛’通知的,都不会活得太久?” 姚杰精神恍惚地说道“该来的,终究是要来的。” 丁一说道:“能说得具体点吗?” 然而,他已然闭上了嘴巴,再也不肯说出一个字。 丁一转向薛鹏:“那么,你来说说?” 薛鹏冷笑道:“有趣,真是有趣!” “有趣?”丁一奇道。 “你有没有听说过,最近江湖上出现一个神秘的组织,人们都称他为‘天诛组’。因为他们每次作案,都要留下‘天诛’的字样。” “略知。” “你知不知道,凡事被天诛盯上的人,都不会活得太久。” “没错。” “你知不知道,‘天诛’在杀人前,总会通知对方。而我们,则都收到了通知。”薛鹏从口袋中掏出一张单子,展开,上面赫然印着血色的字样——“天诛”。 沉默。 死一般的沉默。 “不过我听说,‘天诛’所杀的都是罪大恶极的人。”丁一突然说道。 “哼,那是你们这帮俗人所认为的。在这个世上,只有两种人,猎人:和猎物。强者是猎人,若这就是猎物。猎物生活在这个世上,只能浪费资源,他们不配生活在这个世上。这个世界应该由强者来支配,所有的一切都应该为强者服务。”薛鹏瞪大了眼睛,兴奋地滔滔不绝地说道:“所谓罪恶,只不过是弱者保护自己的借口,在强者眼中,只有实力,没有罪恶。” “难道生命在你眼中,就是如此卑微?”丁一冷冷地问道。 薛鹏踱到窗前:“丁警官,你有没有留意过那绚烂的樱花?” 扬子市的樱花举世闻名,这个季节,樱花最灿烂的时节。但是丁一对赏花却是一窍不通。 薛鹏激动地说道:“樱花总是在她最辉煌的时候转瞬即逝。在日本,有一句民间谚语说‘花要樱花,人要武士。’在古代,身配双刀、代表着杀戮的武士,常把自己和樱花相比。这似乎很难理解。其实,这除了阴柔、平和的樱花在强硬、暴烈的武士心理上起到了一种补偿的作用外,更重要的是,樱花的那种转瞬即逝的凄美,同武士对生活的理解有所关联。 在这个世上,生命对于武士来讲,是危机四伏、稍纵即逝的。武士随时都有可能献出生命,他们的生命如同脆弱的樱花,一阵狂风就可以抹煞殆尽。 樱花的迅速飘逝,说明了世间没有永恒。同样地,武士也觉得,自己的生命算不了什么,肉体消灭了,只不过是返回神国的一种方式。自己的生命就像一株小小的樱花而已,相对于自己整个集团的利益而言,谁会在意自己渺小的生命呢?那些死在我手中的猎物,他们其实应该感激,是我让他们的死变得如此有意义,是我让他们毫无价值的生命在最后的关头绽放出光彩。” 这时,姚杰突然抱住薛鹏的腿:“‘天诛’就要来了,怎么办,我们该怎么办?” “滚!”薛鹏一脚将其踹开,鄙夷道:“我本以为你是一个强者,才肯和你坐在同一个桌上吃饭。没想到,你连只猪都不如!” 7. 姚杰失魂落魄地冲出酒店,坐进他那辆刚买来的新款宾利,忐忑的心情略微平静。 人,只要出在自己喜欢的环境中,总是会很惬意。 他拿出一瓶1900年限量产的金铃威士忌,神经质地笑了。这瓶威士忌,是他用五名调教过的女奴,从澳大利亚的一名收藏家手中换来的,这五名女奴中的任何一个,都足以将环球小姐的光彩掩盖下去。 但为了这瓶威士忌,他毫不在乎。 这瓶酒,一直是他的最心爱的收藏。 他打开瓶盖,一股温和的植物的芳香扑面而来。他分明感到了山清水秀、气候温和的苏格兰的风情。那优美的环境、怡人的气候赋予了威士忌一种柔和的清新。 姚杰没有让纯美的威士忌在口齿和舌尖回荡,他大口大口地吞了下去。这场景,让任何对威士忌有感情的人都会气疯掉,暴殄天物,正是姚杰这种喝酒的方法。 有一口 顷刻间,满满一大瓶威士忌都被姚杰灌了下去,他周身发热,神情兴奋,他猛地踩下油门。宾利如同闪电一般,风驰电掣般地冲了出去。 120迈,现在是120迈。他飞驰在午夜的街道上。巡夜的警车发现了他,但随即被他远远地甩在后面。在这个世上,没有一部警车能赶上他的宾利。 现在已上到了140迈,他的大脑也已经完全被酒精麻醉,不过他还记得,三年前,就是在这条路上,他飞驰的法拉利将一名夜归的大学生撞飞,后来人们告诉他,大学生被撞飞了十五米。 他又想起,两年前,他飞驰的布加迪从一对新婚夫妇身上生生地碾过去,转瞬间,三条生命便从这个世上消逝。因为在那个妻子的腹中,还有一个六个月大的孩子。 还有太多太多,他的车已然飞上了绕城高速,宾利的速度已经到了200迈,不知是飞驰的车速,还是酒精的麻醉,她有一种飘起来的感觉。他知道自己命悬一线,但这种刺激却使他欲罢不能。他狠狠地踩了油门,车速瞬间提升到300迈。 他清楚地记得,前面有一个急转弯,不过没关系,凭他的车技,只要在那一刻,将车速降到250迈,他就可以顺利地通过。他松了松脚,脸色顿时变得煞白。 他的车速依然停留在300迈。 他很清楚,自己绝对无法以这种速度通过。他以最快的速度,分别尝试了脚刹和手刹。 然而,他的车已经失灵。 他的车终于撞上了防护栏,他的车像流星一般从半空中划过。就如同闪电划过天空,在那短短的一瞬间,他已然意识到一个现实: 他死了。 划过空中的,还有一张传单,上面印着血红的两个字:“天诛”。 8. “薛先生,你确定,你不需要警察的保护?”丁一在电话中问道。 “如果你们有精力,还是抓紧去办案子吧。我相信,我的手下,绝不是酒囊饭袋。”薛鹏冷笑一声,讽刺地说道。 “那祝你好运。不过,如果有需要,你可以随时通知警方。”丁一并没有生气,他冷静地说完,挂上了电话。 薛鹏绝对有理由相信,他目前的处境,安全得不能再安全了。 他精心为自己挑选的岛屿,四周全是峭壁,只有一处海角可供人进出。在这里,他设置了三个岗楼,每一个岗楼,都有三个神枪手轮流驻守,任何一个试图闯过的人都将遭受狙杀。 即使通过海角,在通往别墅的路上,设置了七处陷阱,每一处陷阱,都足以杀死一个排的士兵。 即使破解了这七道陷阱,来到薛鹏所处的城堡中,想见到薛鹏,也必须通过五道大门,每一扇门后,都有两名江湖好手在把守。这些人对薛鹏绝对忠诚,如果薛鹏让他们死,他们会毫不犹豫地将脑袋割下来。 薛鹏也是个很会享受的人。即使他在古堡中待上一年,也照样能够吃到世上最美味的食物,喝到世上最昂贵的酒水,享受世上最美丽性感的女人。 这里,本是薛鹏的“狩猎场”。 现在,这里已成为保护他的堡垒。 这么坚固而舒适的堡垒,世上绝没有第二个。他发誓,只要“天诛”的人敢踏上这座岛半步,就一定会成为自己的“猎物”。 已近五月,细雨斜吹。 天气温顺的像情人的眼睛,脉脉的温抚着每一个人。 岛上的琼花似乎开了,空气中漂浮着阵阵幽香。 薛鹏今天的心情不错,早晨起床,按照习惯,他为自己斟了一杯酒。 突然,大门被打开。两个幽灵般的人飘了进来。 没人知道他们从来自哪里。 可是,当你看到他们的面孔时,一定会忍不住呕吐。 那绝不是人类应当有的面孔。 只有来自地狱的恶魔,才会有这种面容。 因为,这幅面容没有生气,在他们的脸上,只能读出两个字:“死亡。” “你知不知道今天就是你的死期?” 他手里依然把玩着酒杯。 “我们曾经给三十一个人下过发过传单。” 他轻轻地咽下口中的酒。 “而现在,有三十个人,已不再这个世上。” 他放下了酒杯。他抬起头。 “我们之所以告诉你这一点,是希望你明白,无论你躲在哪里,都脱不了一死。” “一死?” “一死。” 薛鹏却笑了起来。 诡异的笑容。 “我们知道,在这间屋子里,一定会布置机关,但是没人触动的机关,就是死的机关。而你绝对没有抬手的机会,只要你的手略有一动,我们手中的长剑便会刺向你。” “因此,今天,你只有一死。” 9. 薛鹏忽然问道:“你有没有听说过一种能用脚发出去的暗器?” “好象听说过。” “我有没有脚?” “好象有。” “这就够了。” “够了?” “我正好有这种暗器,也正好有脚。” 他仰天大笑,这确实是发自内心的大笑。 他们的脸色突然沉下来。因为他们突然感到自己已经说不出话来。 他们的喉咙,在咯咯作响。每一个人的喉头,都钉着一根银针。 薛鹏他了口气:“这个世上,想杀我的人很多,但是他们的运气似乎很不好。” “那么,我的运气呢?”一个声音传入薛鹏的耳中。 “我早已听说,薛鹏手上功夫好。可没想到,你的脚上功夫也不差。” 薛鹏的瞳孔突然收缩。 因为,他看到一个白衣人,从门外走进来。 当然,还有他手中的长剑。 他叹了口气:“是你?” “是我!” “我没有想到,你会是‘天诛’的人。” “我也没想到,你的听力也那么好。毕竟,我们只见过一面。而我并没有和你说过话。” “作为一个一流的猎手,我是不会放过每一个细节的。”说完后,薛鹏突然笑了。 白衣人道:“你之所以笑,是因为你如果再不笑,就再也没有笑的机会。而笑着死,总比哭着死要好些。” 薛鹏道:“你确定我很快会死去?” 白衣人道:“我不得不承认,你防守的本事很高明,以至于我们有好几个人栽在这个岛上,可是,现在你所有的手下,所有的机关,都不存在了。” 薛鹏问道:“我们有仇?” “没仇!” “有怨?” “没怨!” “那我能不能知道,你们为什么要杀死我?” 白衣人叹道:“你们知不知道什么叫正义?” 薛鹏道:“听说过,那是一个美好的却又虚幻的东西。起码在这个世界,它是不存在的。” 他又接着说道:“如果你真的还相信所谓的正义,那证明你确实是个蠢人。我从来不相信,这个世上会有正义。” 白衣人冷冷地说道:“你错了!” “错了?” “你之所以不相信正义,是因为你生活在没有正义的环境中。而我要告诉你,这个世上是有正义的。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正义必将大行于世。” 沉默。 死一般的沉默。 他们的话已尽。 话的尽头便是死。 薛鹏突然出手。 只要一招。一招。就足以将对方制住。 这一招他已练过六年五个月零二十八天,他有九成的把握相信这一招能够制住对方。 但依然有一成的漏洞。 笑容在他的脸上渐渐凝固,一柄长剑已刺入他的身体。 他一直以为没有人比自己出手更快,没想到这次却碰到了例外。 薛鹏道:“我一向都是个出色的‘猎手’,没想到现在却成了别人的‘猎物’。” 白衣人道:“现在,你要做一个真正的‘猎物’,我现在给你半个小时的时间去逃生。半个小时后,我将会去杀死你。如果,你的血还没有流干。” 10。 薛鹏捂着伤口,奔跑在逃亡的路上。 他闯进一片树林,这里生长着参天的大树,茂密的枝叶将阳光遮住,显得无比地阴森、恐怖。 在密林的深处,有一颗高大20米的槐树。 本来,槐树并不生长在海岛上。而现在,它却挺立在群木之间,显得如此地诡异。 木鬼为槐,在民间,槐树总是和鬼怪联系在一起。 莫非这里真的有鬼? 不错,当薛鹏来到这里时,他突然消失了。 槐树的底部,露出了一个黑黝黝的洞口,又倏然合闭。 这里是薛鹏精心打造的藏身地点。作为一个出色的猎手,他也会考虑到自己成为猎物时,该如何逃避追杀。 这里没有华丽的装饰,却让人感到说不出的舒服。因为每一样东西看得出都经过了主人最精心的挑选,每一样东西都在它最应该在的位置。 这里有清水,有面饼,有肉干,有药品,有各种武器,还有一张软床,床的上面铺着柔和的被子。 当然,如果床上再躺着一个美女,那这里简直就是天堂。 不过对于一个逃生的人来说,这就足够了。 然而,这个世上总有那么多出人意料的事。 床上的被子突然掀开。 床上横卧着一个一身纱衣的美人,玲玲的曲线,在纱衣下若隐若现。美人身上散发出浓郁的香气,足以令世上所有的男人陶醉。 然而,薛鹏却感到无比的恐怖。他的瞳孔已经收缩。 她,如何能发现如此隐蔽的地方? 她,也是“天诛”的人? 薛鹏突然掏出枪来,枪口指向美人的胸口。 那美丽的胸口。 “阿青?”薛鹏厉声道 “没错,没想到仅仅见上一面,薛公子就记得住我。”阿青嫣然一笑,豁然起身,挺起美丽的胸口,走向薛鹏。 “站住!”薛鹏吼道。 阿青站住,叹了口气:“我一直以为薛公子是个汉子,可惜,我错了。” 薛鹏森然道:“你究竟是什么人?” “杀你的人。” “你真幽默。”薛鹏冷笑道,他的枪口抬了抬:“你说,现在谁杀死谁?” “我杀死你。而且我可以保证,很快,你就会看到你的脑浆飞溅出来。” “哦,那我倒要试试。”薛鹏的想扣动扳机,但是他恐惧地发现,自己的手指已不听指挥。 他试图移动自己的身体,但是他发现,自己的身体也无法动弹。 他想开口质问,可是声带再也无法发出任何声音。 这简直是世上最恐怖的事情:思维很清晰,身体却已经成为死人的身体。 这是名副其实的活死人。 阿青凑到薛鹏的耳边:“你一定很奇怪,你为什么无法动弹。” 虽然呵气如兰,但薛鹏却感到那分明是来自地域的气息。 “你有没有听过‘螟蛉有子,蜾赢负之’这句话,古人认为蜾蠃不产子,喂养螟蛉为子。但是,他们错了,蜾蠃把螟蛉衔回窝中,用自己尾上的毒针把螟蛉刺个半死,然后产卵在它们身体里。螟蛉不是义子,而是用作蜾蠃后代的食物。” “蜾赢的这种毒是多么有趣,可以让对手全身瘫痪,却不会死去。而你所中的毒,不仅不会让你死去,还会让你的意识保持清醒。” 薛鹏的额头渗出冷汗,他终于体验到猎物的感受。 阿青举起薛鹏的手枪,对准他的额头:“警察发现你时,一定会认为你是自杀,现在即使想一想,都觉得非常有趣。” “不过很遗憾,警察绝不会愚蠢到这个程度。”一个声音回荡在阿青的耳边。 孤岛绝杀1 天诛 第三章 阿青猛然转头,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她,丁一面带微笑,凝视着她。 “你还是找来了。”阿青叹道‘“我早就应该想到,你终究会找来的。” 丁一从阿青手中夺过枪,轻轻说道:“只是你没想到会这么快。” “是的。” “其实,从一开始,我就怀疑到了你。” “哦?我倒想听听。” “首先,郝任和他的两名保镖,横死在密室之中,却没有留下一点打斗的痕迹。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后来经过尸检,我们发现了一种奇特的化学物质。这种物质,可以说是一种非常高级的麻醉剂。这时,我判断,他们的死,肯定和这种麻醉剂有关系,而能给他们下药的,绝不会是陌生人。” “因此你便想到了我。” “那时,我不能确定是你,江湖上想杀郝任的人很多,老开、老马、胖李,我甚至一度怀疑霍尊。但是当霍尊横死,却使我不得不怀疑你。” “为什么?” “我说过,进入那间屋子里,我至少有二十八种方法,可是我没有发现任何线索。凶手看似留下了一个巨大的疑团,实际上却犯了一个愚蠢的错误。” “什么错误?” “在这个世上,绝不会有任何事情发生了,却没有留下线索。因此我只有一个结论,那就是,从来没有任何人进入那间屋子,自然也没有人出去。当时那间屋子里只有两人,一个是霍尊,另外一个则是你。而霍尊已经是个死人。” “有点道理。可是霍尊那种身强力壮的男子,如果杀他,为何一点声音都没有?” “这个很简单,如果是我杀人,我至少有三十一种方法让他无法发声。而凶手的方法,最为便捷、稳当。那就是使用麻醉剂。” “分析得很好。” “不,应该说我们验尸官工作很到位。他们的死,和同一种麻醉剂有关。” 阿青叹了口气:“你们确实很出色。不过,为什么你们不立即逮捕我?” 丁一呵呵一笑:“你说呢?” 阿青狡黠地说道:“其实你也很想让他们死,只是法律对他们无可奈何,你也无法下手。” 丁一道:“这些恶棍,的确死有余辜。但我不抓你的原因是因为证据不足。我有几个问题一直想不通。” “请讲。” “第一,你什么时候在姚杰的车上做了手脚。” “杀他们的并不只有我一个,我们是一个组织。” “第二,这种麻醉剂虽然很厉害,但必须要进入体内才能生效,而且药效发挥作用的时间要一段时间,你是如何让薛鹏中招的?” “你记不记得薛鹏受过伤?” “我明白了。第三,你为什么杀死他们?” “杀死这些恶棍需要理由吗?我们的组织,在为上天诛杀这些早就该伏法受刑的人,为这个世界伸张着正义。” 丁一沉默了。 “还有问题吗?”阿青问道。 “本来我是没有了,可是,现在,我却产生了第四个疑问——你为什么回答得这么干脆?” 阿青神秘地笑了笑:“我之所以告诉你,是因为我不喜欢和聪明人绕圈子。” 丁一道:“谢谢你的赞美,现在我要将你逮捕归案,也许,你的坦白会让法官从宽断案。” 阿青神色忧郁,水汪汪的眼睛盯着丁一:“你真得要把我抓起来?” 丁一正视着她:“如果你身上没有命案,我倒真愿意放你一马。” 阿青的眼神突然变得变幻莫测,她幽幽地说道:“你不能抓我。” “我不能?”丁一喃喃地说道。 “是的,这些日子,你太累了,你需要好好地休息。”阿青凑到丁一的耳边,悄声说道。 “没错,我需要休息。”丁一神色木然,点头赞同。 “你现在感到你的手很沉,你的全身已经放松,你需要躺到床上,睡上一觉。好好地睡上一觉。” 丁一慢慢挪到床边,脱去衣袜,躺到床上,闭上了眼睛。 阿青来到丁一身边,细声细语地说道:“睡吧,宝贝,你会沉睡下去,直到……” 2 当丁一醒来时,已经是三天以后。 地洞里散发出一股恶臭,那是薛鹏的尸体。他终于死在“天诛”的手中。 丁一拍了拍脑袋,苦笑道:“没想到你这个蠢货,竟然中了别人的道。你竟然忘记,对方本是心理学专家,使用催眠术是她的拿手好戏。” 不过丁一很快又开心地笑道:“我应该高兴,因为我竟然没有死,死的是这个恶棍,而不是我。” 但他又疑惑道:“她为什么没有杀我呢?难道,她真的是在‘替天行道’?” 既然想不通,那就不必再想,现在丁一需要做的,是恢复自己的体力。 无论在任何时候,丁一都有很好的胃口。他吞下了两张面饼,一块干肉,在床脚下,他竟然找到了一瓶酒。 “这真是不幸中的万幸。”丁一开心地说道。 当他酒足饭饱以后,他拿起手机,准备联络总部,但是岛上一点信号都没有。即便是在薛鹏的古堡里,也没有找到任何可以和外界联系的工具。他摇摇头,苦笑道:“莫非我要游回岸边?” 不过丁一很快就发现在海角处,阿青竟然给他留下了一条小木船。 “看来我只有改作渔夫喽。”丁一将收集的口粮,扔到船上,摇起船桨,向东方的陆地上驶去。 茫茫的大海上,一叶孤舟涤荡在波涛之上,是那样地渺小。丁一显然不是个好渔夫,一天下来,他连陆地的影子都没有看到。这里是浙江海域,大小岛屿星罗棋布,但绝大多数没有人烟、没有水源,有些岛屿就是光秃秃的大礁石。现在也不是鱼讯,即便想向过往的渔船求助,也是不可能的。 丁一突然发现一种奇怪的现象,海浪好像越来越短,浪高却越来越大,慢慢地,波峰倒卷,击碎波浪,粉碎的波浪一次又一次地拍打那些礁石,正所谓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过了一个小时,那海浪逐渐变得又大又高,不断撞击着海岸山崖,发出阵阵怒吼,丁一心下骇然,心中隐约有一种不详的预感:要出大事了。 丁一的预感没错,就在他昏睡的这三天,一股热带气压在太平洋上空汇聚成台风,此刻正席卷广东、福建沿海,而浙江海域,也开始受到了波及。 两个小时以后,海面上形成惊涛骇浪。台风虽然业已势弱,但依然有着毁灭一切的威力。潮头有数丈之高,一涌而至。海潮狂暴得像个恶魔,翻腾的泡沫,失去了均衡的节奏。 暗绿色的海水,卷起城墙一样高的巨浪狂涌过来,那阵势真像千匹奔腾的战马向着敌人冲锋陷阵。浩瀚无边的湛蓝的海洋,一道道波浪不断涌来,撞击在礁石上,发出了天崩地裂的吼声,喷溅着雪白的泡沫。 丁一的小舟,在怒海之中上下起伏,丁一紧紧地抓住船舷,以免被巨浪卷入大海之中。此刻,他深刻感受到在大自然面前,人的力量是那么的渺小。 他发誓:今生再也不到海上来。 死也不来。 3. “你终于醒来了。”一个温柔的声音传入丁一的耳中。丁一睁开眼,发现自己已然躺在一张床上,床不是很舒服,但重要的是,这是在陆地上。 而令丁一吃惊的是,眼前站着的,竟然是小玉。 他正要起身,却被小玉轻轻地按住:“你被海浪送到了岸边。天哪,这么大的风,只有疯子才会出海。” “疯子。”丁一苦笑道:“也许我真的是个疯子。” “现在,你的身体很虚弱,村里的医生说过,不要乱动,好好休息。”小玉吩咐道,待会我给你煮碗热汤。“怎么了,老婆。他醒了?”一个声音从门外传来,接着,走进一个壮实的汉子,这是一个常年被海风吹打,被烈日暴晒的男人,辛劳写满了他的面容,丁一竟一时无法判断他的年龄。 “大哥,谢谢了。”丁一道。 “这话说得!”那汉子嗔道:“搭救落难的人,是我们打鱼人的规矩。说什么谢不谢的。况且,你还是我家老婆的恩人。” “恩人?”丁一心下奇怪,不由望着小玉。小玉微微一笑,对汉子道:“栓子,我和老朋友多说几句,你把这筐腌菜给村东头的王妈妈送过去吧。” 栓子道:“那我去了,你们先聊。” 待得栓子的身影消失。丁一开口问道:“我是不是掉进海里了?” “没错。是海浪把你送到岸边,我家男人晒鱼干时发现了你。” “谢谢你们。”丁一道。 “不用谢。不过你一定很奇怪我为什么会在这里,为什么我说你是我的恩人。”小玉道。 “是的,如果可以告诉我的话。” 小玉叹了口气:“这里是我的家乡。” 丁一点点头:“这里一定是个美丽的地方。” 小玉却摇摇头:“这里也是个贫穷的地方。这里三面环山,与外界闭塞隔绝。直到一年前,这里才有公路。很多人不甘于这里的贫穷,纷纷到大城市里打工。” 丁一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小玉接着说道:“但是那些到城里的兄弟姐妹都受尽了屈辱,世界之大,却没有我们落脚的地方。最后,我们只好再回到这里。我们发现,能过上平静的生活,其实也是很幸福的。” 丁一叹了口气:“幸福,原来就是这么简单。可是,你为什么说我是你的恩人呢?” 小玉幽幽地说道:“也许你不记得了,有一次你们执行任务,我躲到一个黑暗的巷子里,想躲过一劫。但还是被你发现了。你没有像那些人一样,将我拖进警车,而是拍拍我的肩膀说‘走吧,以后别做这行了’。” 丁一点点头:“我经常这么做,但是我从来不记得我对面的是谁。” 小玉突然很激动:“你知道吗,对你来说微不足道的小事,对我却是很重要。在城市里,我受尽凌辱,受尽歧视。没有人把我们当人看,没有听过一句真心的、温暖的话。只有你……当然,我对我的丈夫说,你在城市里帮我介绍过工作,对我有过很多帮助。” 丁一沉默了。 小玉叹了口气:“后来我终于离开了那里,那里不属于我。” 过了良久,丁一开口问道:“我可不可以问个问题。” “你说。” “那晚,你们怎么离开的。” “是一个警察把我们带走的。” 丁一再次沉默,他没有想到,“天诛”的触手,已经伸到了警局里面。 这时,栓子推门进来:“老婆,恩人怎么样了,我打了瓶酒,要好好喝恩人喝一场。” 4. 台风过后,天气变得非常好。 丁一对栓子和小玉道:“感谢二位,不过,我有公务在身,得抓紧回单位报道。” 栓子道:“你有所不知,我们这个山村,平时是没有车来的。每周只有两班公交从这里路过,你要是想到县城里,只有等到后天上午了。” 小玉道:“不然你只能翻山越岭,走上两天,才能到县里。” 栓子接着说:“如果你觉得无聊,这附近有座山,叫做青龙山,山上有个大悲寺很有年头了,寺里的千叶禅师道行高深,附近村民经常去寻求指点。如果你感兴趣,不妨去转一转。 青龙山深处,是一座小庙。 丁一见过的庙宇很多,最气派的,当属河南登封的少林寺与云南大理的崇圣寺。而最寒酸的,绝对是这座大悲寺。 说它是寺庙,绝对是抬举了它,这里仅有两间瓦舍,瓦舍里竟然连尊佛像都没有。 大悲,果然是大悲。 比起宏伟的少林寺,任何人都会对它感到悲哀。 禅寺虽简,却不陋。 这里的一切都被整理得整整齐齐,每一样东西,都在它应该在的地方。任何人走进来都会感到很舒心,而绝不会对此处产生轻视之心。 坐在院中的是一名老僧。 他老得几乎看不出年龄了。 然而他又显得很年轻。 当他的眼睛睁开时,丁一看到的是深邃、清澈,还有智慧。他的眼神似乎能告诉人们一切。 一个村民坐在禅师的下首,道:“师父,尘世的生活让我很痛苦,请你帮我解脱。” 禅师微笑着问道:“谁缚住了你?” 村民愕然,过了半响:“我想到达净土。” 禅师又笑道:“谁玷污了你?” 村民依然愕然,但似乎不甘心,继续道:“禅师,请指点我涅盘。” 禅师道:“谁将生死赋予你?” 村民大喜,行礼而返。 丁一走上前去,尚未开口,禅师便问道:“居士从何处来?” 丁一答道:“我从海上来。” “海上是不是起了风浪?” “还没有。”禅师道:“奇怪,那么大的台风,海上竟没有风浪?” 丁一笑道:“何处不曾有风浪!” 禅师点头赞许:“居士来干什么?” 丁一答道:“什么都不干。” “闲坐吗?” “如果闲坐,那就是干了什么。” “你说不干,又不干个什么?” “大师也不知道。” 二人沉默。 过了片刻,丁一突然问道:“如何是佛?” 禅师道:“即心是佛。” “即心即佛,哪个是佛?” 禅师道:“你说哪个不是佛?指出看看。” 丁一无语。 又过片刻,丁一问道:“这世间人谤我、欺我、辱我、笑我、轻我、贱我、恶我、骗我、该当如何?” 禅师道:“只是忍他、让他、由他、避他、耐他、敬他、不要理他,再待几年你且看他。” 丁一摇头道:“那世间恶人岂不逍遥法外。” 禅师道:“自有业报。” 丁一追问:“谁来报?” 禅师闭目,无言。 丁一摇头,无语。 丁一起身,向寺外走去,朗声道:“和尚慈悲心怀,却度不了世间受苦之人。” 丁一正要出门,千叶禅师突然道:“居士且慢。” 丁一回头道:“大师有何指教?” 禅师道:“佛门虽讲业报,然而当今之世,为末法时代。妖魔横行,祸害世人。我佛门子弟,却也讲伏魔卫道。居士慈悲为怀,今后还请多多拯救四方百姓。” 丁一顶礼道:“禅师菩萨心肠,丁一不敢忘怀。” 千叶禅师闭上眼睛,悠悠道:“我与居士虽然初识,却又似久别重逢。老僧送居士一句话‘逢金则伤,遇木则兴’,望居士好自珍重。” 5。 丁一刚刚回到渔村的村口,他便感到有些不对劲。 村民们,包括小玉和栓子,齐刷刷地里站在村口。他们的脸上,充满了愤怒、悲伤、恐惧、无奈…… 在他们的对面,停着一辆巨大的推土机。推土机的前面,站着一群手持棍棒、铁锨的人人。 这群人的前面,站着一个胖子,如果只是看到他的肚子,人们一定会以为这是有着九个月身孕的孕妇。 胖子的身边,站着一个长脸人,他的脸是那么长,人们甚至会把他看成阎王爷手下的马面。 长脸人肯定不是马面,但他绝对比马面更凶狠、更阴毒。 他的老板,也许比阎王爷更恐怖。 长脸冷冷地对胖子说道:“吴书记,请你给我解释一下,这些人想干什么。” 吴胖子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谄笑道:“郑总,小事情,小事情。”吴胖子一笑,立刻把他脸上的肥肉挤到了一处,活像一条沙皮狗。 然而,狗眼只会分辨主人和外人,绝不会理解权势、金孙。 吴胖子毕竟不是狗,他自然对权势理解得非常透彻。 当他转向村民时,笑脸瞬时变成了凶脸。 这张脸,绝对比川剧大师变得还要快,还要有神。如果吴胖子愿意的话,他的脸绝对可以向联合国申请“非物质文化遗产”。 当然,吴胖子也决不会寂寞,在这个世上,拥有这种变脸技能的,绝不止他一个。 “老孙,你他妈的村长还想不想干?”吴胖子怒吼一声:“叫你们村的人让开。” 一个五十多岁的人从人群中走了出来,淡淡地说:“这是我们的家,我们不让。” “他妈的,一帮穷鬼就是愚昧。给你们说过多少次了,你们的地被政府转让了,补偿金很快就会到位,到时候你们还可以分红。天上掉馅饼的事,怎么就是不明白。”吴胖子吼道。 孙村长冷冷道:“这里是我们的家,我们祖祖辈辈都生活在这里,再穷,我们也不会离开。” 吴胖子怒道:“你们这是破坏投资招商项目,拖国家的后腿。孙老倔,你大牢蹲的不够怎的。还想再进去?” 孙村长冷笑道:“只要是为了村子,哪怕把我关到死,我也愿意。” “对!我们决不让地。”村民们附和道。 “他妈的,没有王法了!”吴胖子破口大骂:“敢对抗政府!” 一个老人颤悠悠地站出来,道:“吴书记,你有文化,比我们这些大老粗明白事理。五零年的时候,硬把我们家几代攒下的土地给收掉,说我们是地主,是坏人;五四年的时候,又把分给我们手里的土地再收回去,说要建设社会主义;大伙饿了几十年,好不容易到了七九年,分田到户,咱农民终于有了自己的地,可是没高兴多久,政府又要征收,盖度假中心。我就想问一句,政府究竟想怎么样,还让不让我们农民活下去?” 话音刚落,一个老太太站出来,泣声道:“报告政府,我王老婆子一生命苦,老头子44年死在衡阳,大儿子51年死在朝鲜,三儿子69年在东北失去了两条腿,81年又有一个孙子死在云南,我对政府没啥要求,只求政府让俺有条生路!” 孙村长高声叫道:“王老奶奶满门忠烈呀!” 众人哗然,嘘唏不止。丁一在旁边听着,不觉泪流满面。 吴胖子闻言,也低下了头,默然无语。 这时,姓郑的长脸拍了拍吴胖子,冷冷地说道:“不要废话,快点动工。” 孤岛绝杀2 7。 雨。 像上帝的眼泪,飘飘洒洒,似乎想洗尽这世界的罪恶。上帝本不该在这个时间流泪,因为6月1日,本来是一个值得开心的日子。但今天,上帝似也不忍见将要发生的丑恶,不断挥洒着悔恨的泪。 似在悔恨自己当年一时冲动,创造了人类,才引出了世间的罪恶、丑恶和不平? 小费和阿标不是第一次出任务了。 这次任务已经推演了四个月,每一项漏洞都得到了细致的弥补。 这种任务对他们来说简单的就像到窑子里找相好的女人睡觉。 既熟悉,又兴奋。 何况,老大说过,执行完这项任务,“人间天堂”新来的那两个细腰长腿的萍萍和乐乐,会乖乖的投入他们的怀抱。 想着这两个表面清纯高傲,骨子里骚的出水的小女孩在自己身下婉转求饶的样子,小费和阿标觉得,老大就是要让他们把自己祖宗挖出来,扔到臭粪坑里,他们也会毫不犹豫的去做。 这次任务是万无一失的。昨天晚上,老大把任务交给他们的时候时,满眼里充满期许的目光。 孙文忠。 他并不是一个很彪悍的人。 但是,跟他打过交道的人却说,他是个硬骨头。 他曾经五次被抓进监狱。 坐牢的罪名很简单:聚众闹事。 孙文忠就是小玉所在的村子的村长,他德高望重,大家更愿意叫他老孙。 老孙是一个急公好义的人。 但在这个年代里,黑的可能就是白的,白的也有可能是黑的,急公好义并不代表你不蹲号子。 实际上,老孙刚从号子里出来,虽然受到了村民的热情欢迎,但,老孙仍然感觉,像有一股阴云在时时笼罩着他。 阎王怕本来是一个手段狠辣的人,但手段狠辣不代表没有正义心。 阎王怕最后对老孙说,有人要买你的人头,花红已经从6万涨到10万。 阎王怕手下的亡魂很多,但阎王怕不杀老孙这样的人。 这就是原则。 这就是阎王和阎王怕的分别。 说完这句话,阎王怕就装疯远走海外了。 际上老孙也确实感觉到危险渐渐逼近。 回家后,时不时有人来敲打一下他,无非是提醒他注意安全。老孙的心里很坦荡,他也想出去避一避风头。但是,看到亲人和孩子,看到村民殷切的目光,他知道,他只能站在这儿。 像一棵大树那样站在这里。 因为,他是他们心里的梁柱,他走了,乡亲们的心灵大厦也就垮了。 已是初夏,细雨斜吹。 天气温顺的像情人的眼睛,脉脉的温抚着每一个人。 腊梅花似乎开了,空气中漂浮着阵阵幽香。 老孙今天的心情不错,早晨起床,按照习惯转了一圈后,回家下了一大碗面条。 今天,他要去赴一个朋友的约会。 他当然不知道,这是个死约会。 7。 就在昨天,老孙认识了一个朋友。 他一生中最后一个朋友。 那个朋友叫丁一。 他清晰地记得,那个姓郑的马脸大手一挥,一群气势汹汹的恶棍便冲向他们。第一个被打倒的就是老孙,接着,他看到王老太太被推倒在地上。然后,栓子被棍子打倒在地,小玉哭嚎着扑到栓子身上,雨点般的棍棒落到小玉身上。 马脸冷笑着对推土机司机说:“阿标,开过去。” 阿标惊惶地问道:“路的中间还有人呢。难道要从他们身上压过去?” 马脸的脸拉得更长,他的目光变得凶狠。 杀意。 浓浓的杀意。 阿标不敢再说第二句,他开动了推土车。 推土车轰轰地驶向人群,小玉和栓子已经昏迷在地上。 阿标眼睛一闭,推土车生生地开了过去。 但是,他却没有异样的感觉。 难道人会突然不见了? 阿标睁开眼睛,但他看不见车轮下面的情形。 他能看到的是,他的身边多了一个人。 一个脸上写满愤怒的人。 当他发出声音的时候,已被这个人狠狠地踹到地上。 他发出的是惨叫声。 那个愤怒的人也站到了车前,他狠狠地对马脸的手下说:“今天,你们要血债血偿。” 一个黑瘦的人走到他身边:“丁一,今天我们俩对付这二十多个人,没问题吧。” “你和我,已经足够了!” “足够了?” “足够了。” “那就让我们再来比试一下,谁打倒的人更多。”他的话音未落,丁一人已越出丈外,离他最近的人发出惨痛的嚎叫。 那人的脸已被打烂。即便是他的亲娘老子,也无法认出他的面容。 黑瘦的人摇摇头道:“这么多年,没想到你还是这么火爆,没有任何改变。”这时,一个人挥着木棒砸向他的脑袋。 可是,这个人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手中的木棒竟会落到对方手里。他的脑袋瞬间开花。愤怒的丁一像一头雄狮一样,冲进了鬣狗群中。 在草原上,鬣狗是最恶心的生物,它们丑陋、它们怪模怪样、它们阴险狡诈,它们猥琐胆小。然而,卑鄙的鬣狗总会结成团,甚至连狮子都不敢轻易向猎狗群挑战。 这些凶残的打手,不正像鬣狗般的可憎。 然而,好像萤火虫的光辉永远无法媲美明月一般。狮子终究是狮子。鬣狗也永远只是鬣狗。 丁一没有雄狮的利爪和利齿。他有的,只有拳头。 厉害的拳头,不需要太多的招式。只要够快,够狠,就足以克敌。 一拳,只需一拳,他就可以打到一只“鬣狗”。 如果说丁一像一头咆哮的雄狮,黑瘦的人,就如同一只踞坐山巅的雄鹰,沉稳、冷静、坚毅、果敢。他冷冷地注视着对手,绝不轻易出手,然而只要他出手,那必是闪电般的一击,绝不会让对方有任何喘息的机会。 8. 丁一和他的战友的身边,已没有站着的人。 “你输了,高鑫。”丁一说道。 “没错,我打倒了11个人,而你打倒了12个。”那黑瘦的人,正是高鑫。“不过,我马上就会把得分扳回来。” 高鑫的身形突然晃动,从推土机下面揪出一个胖子。 吴书记。 吴胖子根本不需要高鑫动手,他立刻趴在地上,捣蒜般地磕头求饶:“好汉饶命,好汉饶命!” 高鑫的一只脚踏在吴胖子的头上,笑着对丁一道:“我们俩是平手。” 丁一摇头道:“你还是输了?” 高鑫奇道“我还是输了?” “没错。”话音甫落,丁一身形晃动,冲到一株大树旁,重拳挥去。树后立刻窜出一个身影。 那分明是马脸。 马脸挑衅地说道:“你敢动我?你知不知道这个工程是……” 但是他的话并没有说完。 第一拳,丁一打断了他的鼻梁。 第二拳,丁一打落了他五颗牙齿。 第三拳,丁一直捣他的小腹。马脸的眼泪、鼻涕、冷汗、口水、大小便同时往外流。空气中弥漫着臭气。 丁一冷冷地说道:“如果你告诉我这是谁包下的工程,我也许不会出手。但是很可惜,你并没有告诉我。”他猛地扯起马脸的耳朵:“下次千万要把该说的话尽早说出来。” 高鑫踹了一脚吴胖子:“现在,带着你的人,滚!” 夜。 很美的夜。 孙文忠家的院子里,坐着孙文忠、丁一和高鑫,还有栓子几个相陪客的村民。 桌子上的菜肴虽然只是普通的农家土菜,酒也只是农家自己酿造的酒。味道却格外的好,甚至比“人间天堂”的酒菜还要香甜。 老孙举起酒杯,感激道:“今天,多亏了二位。不然,我们村子倒大霉了!” 丁一笑着说道“这种事情,无论谁碰到,都是要管一管的。” 高鑫道:“也是巧合,我本来想到千叶禅师门下修行。却遇到了这等事情,今天这一架,打得痛快。” 丁一奇道:“你要修行?” 高鑫点点头:“下个月我要和日本北辰一刀流的高手比赛,因此,我要好好的修炼我的心性。千叶禅师是我多年的精神导师,给予我很多人生指导。” 老孙道:“俺们乡下人,别的不懂,但一遇到什么问题,都喜欢找千叶禅师求教。没想到你们这些城里人,也那么仰慕他。” 丁一问道:“那些人,为什么要拆你们的村子。” 老孙叹了口气:“据说有个大老板,看中了我们这块靠海的地,要修度假村。就找政府把地买了下来。” 丁一皱眉道:“那你们一点补偿都没有?” 一个村民道:“一家两万元安置费,还有以后可以到度假村干活。” 另一个村民道:“两万元对我们来说是不少,但钱再多,也有花完的时候,总比不上土里刨食来得踏实。俺们村,没人同意让地。” 高鑫问道:“你们有没有上访,维权?” 栓子愤愤道:“孙村长带着我们集体上访五次了,但是鸟用没有。为了这事,村长每次都被关进派出所,还有个狗屁专家,说村长得了精神病,需要强制治疗。这帮天杀的东西!” 老孙连忙摆手:“今天宴请客人,不要说这些扫兴的话。来大家喝酒!” 这时,院门突然被敲响,一个声音高声叫道:“白天的好汉,在院里吗?” 9. 大门洞开。 走进来的人,正是老马。 老马的身后,只跟着一个人——马脸。 只是现在的马脸已经缠满了纱布。 缠满纱布的马脸,绝对很有趣。 丁一、高鑫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丁一道:“我早就想请你喝杯酒,莫非今天就是个机会?” 老马笑道:“酒,我还不想喝。” “既然不想喝酒,那你为何走近我们的酒桌?” “我是来赔礼道歉的。” “没有想到威震一方的老马竟然也会赔礼道歉!” 老马笑道“人会不会犯错误?” “会!” “我是不是人?” “是!” “那就对了。既然我是人,就自然会犯错误。犯了错误,自然需要道歉。” 丁一叹道:“没想到老马竟是如此通情达理的人!” 老马也叹了口气:“没想到在丁大神探的眼中,我竟会是个不通情达理的人。” 老马接着说道:“通情达理的人,往往会活得久一些。” 高鑫问道:“你为什么道歉?” 老马指了指马脸:“为了他!我的手下。” 丁一讽刺道:“莫非你姓马,就专门收长着马脸的人?” 老马毫不介意,笑道:“那倒未必,我的手下不光有长着马脸的人,还有长着猪头的人。而这个叫郑斌的家伙,却是二者兼之。” 丁一笑得更开心,他突然对老马产生了巨大的兴趣。 老马的手搭在郑斌的肩上:“我做的生意,绝对是合法的生意,但你为何到处横行霸道,坏我们公司的名声。” 老马停了停,继续说道:“坏我的名声,倒也罢了。可是你不该。”他的声音突然带有杀意:“对丁大警长动手。” 郑斌浑身发抖,额上冒出了冷汗。 丁一道:“他已经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老马摇头道:“还不够!”他拍了拍郑斌:“你知道该怎么办。” 郑斌的眼中突然冒出了光彩。 “你知道该怎么办!”就意味着,要按道上的规矩来解决。既然知道了该如何了结,那就不需要再恐惧。 有时,人之所以恐惧,是源于对未知世界的迷茫。 郑斌从腰间抽出一把短刀。 雪亮的刀身,在月光下绽放出迷人的光芒。 村民们脸色已变。 高鑫悄悄抓起一根筷子,他有把握在郑斌出刀的同时,将这根筷子插进他的手臂中。 丁一却端起酒杯,放在鼻子下面,深情地嗅了嗅。 他闭上眼睛,感叹道:“好香的酒!” 他的短刀忽然挥起。 鲜血像盛开的的蔷薇,绽放在皎洁的月光之下。 郑斌的左手小指掉落在地上,浸泡在鲜血之中,似乎还没有失去生命力,时时发出颤抖。 他虽然是个“猪头”,但能在老马手下管事,自然不是寻常的人。 他连哼都没哼一声,便从口袋中掏出一副洁白的手帕,将那截断指包了起来,郑重地递给丁一。 丁一轻轻地喝完了杯中的酒,轻轻地放在桌上,接过那幅渗出鲜血的手帕,轻轻地放在桌上。 郑斌突然跪倒在地,稽首道:“多谢丁大爷!” 丁一神色凝重,他盯着着老马:“马行远果然是马行远。现在你可以走了。” 老马道:“我已经打算走了。” “那你为何还不走?” “因为,我还有句话要告诉你。”老马凑到丁一的耳边,悄声说了几句。 丁一淡淡地说:“你以为这就能动摇我的决心?” 老马望着丁一,过了半响,他突然笑了:“丁一果然是丁一。” 10. 六月份的太阳,还不是很让人讨厌。灿烂的阳光穿过树叶间的空隙,透过早雾,一缕缕地洒向大地。 清晨的蟠龙山庄显得格外宁静。 宁静之下却隐藏着杀机。 在山庄的一间密室中,一个人坐在轮椅上,他的鬓角已经发白,他的眼角布满皱纹。 但是,如果你看到他的眼睛,决不会认为他是一个衰老的人。 他的眼神是那样地神秘莫测,似乎一眼就能看穿任何人的内心。 在他的面前,站着郑斌,他低头哈腰,谄媚地笑着。 “孙文忠死了?” “一切都按照您的吩咐,处理得滴水不露。”郑斌道。 “小费和阿标呢?” “绝对没有问题。现在,所有的人都会怀疑到老马头上,这件事,他的嫌疑最大。” “很好。”他不愿意再多说一个字,闭上了眼睛。 当他闭上眼睛,就意味着逐客令的下达。 “祖爷,我告退了。”郑斌躬着身,一步步后退到门前。 他的脚正要迈出大门,祖爷突然开口:“事成之后,老马的位置你来坐。” 丁一面对着老马问道:“小费和阿标是你的人?” “没错。” “他们承认是刹车失灵,撞死了老孙。” “没错。” “警方也是这样的结论?” “没错。” 丁一恨恨地说:“我本想一拳打烂你的脸。” 老马苦笑道:“如果是我,一定也会这么想。” 丁一摇头道“可是,现在我改变主意了。” “为什么?” “因为,这事绝不会是你做的。” 老马凝视着丁一,郑重地说道:“你是一个值得尊重的对手。” “谢谢!” 老马叹了口气:“我经常想,如果我们是朋友该多好。” 丁一冷冷地说道:“我们还是做对手比较好。有你这样的对手,我可以永远保持斗志和活力。” 老马笑道:“我又何尝不是。” 丁一凑到老马的耳边:“但是,我终有一天,会把你扔进监狱。” 老马耸耸肩:“也许会有那么一天。也许我不会等得太久。可是现在,我们俩却面临着共同的敌人。” 丁一道:“有人要除掉你,这个人很厉害,但你却对他一无所知。” 老马道:“这个人何尝不想除掉你。” “因此,他是我们俩共同的敌人。” “如果我们俩能联起手来,可以更好地去对付他。再说……”老马拍了下丁一的肩膀:“在你的对手中,我起码不是一个很坏的人。” 、 纸醉金迷3 3. “今天是年轻人的聚会。”霍尊道,“借李老板的宝地,我想请大家品尝一样东西,保证各位从来没有尝过。” 他拍拍手,一位绝色女郎,走进屋中,她一身雪白的丝袍,让美丽的身体曲线毕露。 她的神色冷峻,她的目光傲视万物。让人感觉她凛然不可侵犯。 她褪去了手上的丝缎手套,将一双完美的手展现给诸人。丁一从来没见过这么完美的手,他看了一眼阿青,虽然阿青也很美,但跟面前这位想比,却似乎逊色了一些。 丁一明显感到,阿青的脸上露出了不悦,任何女人,看到比自己出色的同性时,都不会很愉快。霍尊看着阿青的神色,开心地笑了。 如水的丝袍滑落在地上,女郎的身躯一览无余地展示给众人,高耸的胸脯,平滑的小腹,紧并的双腿。 然后,她缓缓退到了侧室。 “霍尊想请我们吃什么?女体盛?”薛鹏问道。 “女体盛这种东西,对各位来说稀罕吗?”霍尊笑道。 “那是什么?”姚杰问道。 “待会各位自然知道。现在,我们不妨说说,一生中最大的快乐是什么?”霍尊对胖李说:“就请本地的主人先开尊口吧。” 胖李哈哈大笑,浑身的肥肉一阵颤抖:“我是个粗人,世间最大的快乐,便是吃遍天下美味。不过话说回来,这世上还真没我没吃过的东西。” “没错,就连人,老李也吃过。”老马微笑道:“但是婴儿汤这种东西,我是不愿意吃的。对我来说,世间本没有乐趣,说的人多了,也便有了乐趣。” “对我来说。”姚杰道:“应该是酩酊大醉之后,驾驶着豪华跑车,飞驰在大街上。别人的命和自己的命,都悬于一线。那种刺激,真是让人难以忘怀!” “死在姚公子轮下的,怕是有那么十几个吧。”老马笑问。 “二十三个。”姚杰订正道:“替我顶罪的,也有二十三个。” “我的最爱,便是打猎。”薛鹏道,“不过,我的猎物,不是畜生,而是人。捕杀这些有高等智慧的猎物,必须要斗智斗勇,其中乐趣,难以尽言。如果各位有兴趣,可以到我的私人岛屿上来做客,我会安排几个身强力壮的人充当各位的猎物。至于是生是死,看各位的本事了,哈哈!” 霍尊道:“我最大的乐趣,乃是战胜敌人,追杀他们,夺走他们的财富,看他的至亲之人以泪洗面,再坐拥他们的女人!比如,”他突然将阿青搂在怀里,“这个女人。” “高!实在是高!”众人一片叫好。 丁一已经出离愤怒了,他的双拳紧握,他真想起身把这些人踩在脚下,让他们再也无法起身。可是现在不行,他需要了解更多的东西。凭借他的直觉,霍尊和郝任的死一定有着重大的干系。 “不过,我听说霍尊的妻子是个很传统的人。”老马道。 “而且,最近好像怀了孕。”姚杰道。 “那么,霍尊岂不是会受到约束?”薛鹏叹道。 霍尊摇摇头:“不会的。” “哦,莫非霍少爷训妻有方?”胖李道。 霍尊笑了笑:“你可曾听过死人会约束别人?” 众人惊道:“莫非……” 霍尊笑道:“不错。所以现在我已经无拘无束了。” 姚杰叹道:“看来我们,远远比不上霍尊的魄力。” 丁一已经极度恶心,他愤怒至极,他心中不断地发誓:一定要将这帮魔鬼踢回地狱。 这时,一名侍者端着餐盘走了进来。霍尊笑道:“各位,菜上来了,敬请品尝。” 纸醉金迷4 4. 金色大厅的正中,是一张镀金的的餐桌,餐桌的正中,是一个纯金打制的圆盘,圆盘中盛放着金色的丹丸。 霍尊道:“谁愿意先品尝一下?” 胖李笑道:“我不希望有人说,这世上还有我老李没吃过的东西,我就不客气了。”说罢,将一丸金丹放在嘴中,细细地咂品。 “芳草的清新,玫瑰的花香,却又略带苦涩,虽称不上极品美味,但我可以肯定,我以前从没吃过这种东西?”胖李悠悠地回味。 “适才你这一口,至少吃下了五万元。”霍尊微笑道。 “五万?那么这一盘要……” “至少一百万。” “这么昂贵的菜,我倒也要尝一尝。”姚杰、薛鹏也不甘落后,搛了一粒放在嘴中。老马和丁一却纹丝不动。丁一早就抱定主意,就是饿死,他也不会动桌子上的东西。 “霍尊不妨说说,这到底是什么东西?”众人问道。 “菜的原料就出自刚才那个美女身上。”霍尊神秘地说道。 “哦?”众人惊叹道:“倒真是想象不到。” “从三年前,我就开始豢养她,在这三年里,她不可以和任何男人接触,每天都要修习诗歌、文学,练习音乐,并作适量的运动。更重要的是,在这三年中,她的食物只有一种,那就是玫瑰花瓣。这些玫瑰花,全部生长在未受污染的环境中,每天需用法国莫丽斯村的葡萄酒浇灌,这种葡萄酒,是所有葡萄酒中最清新的。” “此刻,她的体内在,绝无凡夫俗子的气息,她的每一个毛孔都散发出奇妙的清香。甚至连她的排泄物,都是曼妙无比。” 众人神色一凛,胖李道:“莫非我们吃的……” 霍尊哈哈大笑:“没错,世界上最顶级的厨师,采集她最新鲜的大便,再佐以各种名贵的调料锅蒸油炸,之后按照严格的工艺标准进行造型,表面要看起来极其光滑,最后再裹上食用金粉,这样,这道‘金粒餐’就大功告成了。” 众人沉默无语。 良久,姚杰叹了口气:“想他人所不能想,做他人所不敢做。霍尊的气魄,吾等实在望尘莫及。” 薛鹏点头道:“和霍尊比起来,我们玩的东西,实在上不得台面。” 丁一豁然站起身来,冲了出去,他寻到洗手间,使劲地呕吐,他没有想到,世间竟有如此恶心的人,把低贱当做崇高。他是在看不下去这些丑陋的嘴脸,哪怕是一秒钟。 当他站起身来时,老马已经来到他的身边。 “你现在知道,我每天接触的都是什么人。” 丁一道:“我突然很佩服你,如果让我过上你的生活,不出三天,我就会恶心致死。” 老马冷笑道:“你以为我不恶心。但是要在这个圈子中立足,我就不得不和他们交往下去。并时刻戴着一副面具,当我需要笑的时候,哪怕是我的亲爹重病在床,我都要笑起来。我何尝又不羡慕你,可以不用说恶心的话,做恶心的事,见恶心的人。但是,你如果想揭开事情的真相,就立刻回到餐桌上。” 纸醉金迷5 5. 丁一再度回到餐桌上。这时,霍尊突然起身道:“诸位稍待片刻,我要到休息室休息一会。”他拍了拍阿青的肩膀:“你跟我走。” 姚杰淫笑道:“霍尊的兴致真好,说来就来。” 霍尊笑道:“因此,我身边时刻都要有女人伴随,随时为我提供服务。” 丁一的眼睛中似乎要喷出火来,他想阻止阿青,可是他想不出什么理由。他们之间的交易,完全是合理合法的。即使不合理合法,丁一又能怎么样呢?法律,对这些人来说,其实就是一纸空文。 但丁一立刻冷静下来,他知道,和这种恶棍作斗争,是极其艰巨的事情,稍不留神,自己就可能会粉身碎骨。他闭上眼,让自己沉浸在一片虚空之中,他要把一切感情从体内排斥出去。 “霍尊好强劲,这都半个小时了。还没完事?”姚杰咂咂嘴,“确实使我难以企及的。” 薛鹏站起身,敲了敲房门:“结束了没有?” 没有回音。 姚杰嚷道:“我们可要回去了!” 依然没有回音。 胖李神色一变,豁然起身。人们绝想不到,他那么肥硕的身躯,竟能做出如此敏捷的动作。 当胖李把房门撞开后,所有的人都呆住了。 眼前的场景,只有在地狱,才能看到。 霍尊的胸腔被生生地挖开,在他的手中,那颗滴血的心脏还在跳动着,他的眼睛虽然已然没有生气,但依然死不瞑目地注视着自己的心。 阿青,早已倒在血泊中,痛苦地呻吟着。在血泊中,除了阿青,还有一张传单,上面赫然写着:“天诛”。 然而这里不是地狱。 地狱的场景,出现在人间,就足以吓呆每一个人。 姚杰,这个喜欢杀人取乐的,却被吓得趴在地上,大口呕吐。 薛鹏、老马、胖李,都是多年的老江湖,什么场景没有见过,却呆呆地望着,一动都动不了。 只有丁一,他虽然非常很惊愕,却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了镇静。 “保护现场,任何人不得离开。”他大吼道。 “我要走,我一定要走!”姚杰早已面无人色,恐惧地说道:“索命恶鬼来了,这里不再安全了。”说罢,他便张皇失措地像门外狂奔。 但是老马拦住了他:“现在,谁也不能离开。” “干什么?留下来迟早要死掉!”姚杰竭斯底里地狂吼。 “不过我敢向你担保,只要你敢踏出这扇门一步,你现在就要死。”老马温柔地对他说,一只手轻轻地搭在他的肩上。 姚杰像触电一般颤抖着,他的牙齿咯咯作响,他再也没有移动一步,他绝望地呼道:“完了,我快死了!” 一个向来喜欢玩命,并且害死了二十三条活生生的性命的人,在面对死亡时,竟是如此地胆怯。 胖李怒弘道:“他妈的,敢在老子的地盘,老子的眼皮底下做鬼,他是不想活了!老子要剥了他的皮” 但是,他的怒吼,却显得那么的苍白无力。因为有实力的人,从来不需要大声地说话;大声狂吼的,往往都是心虚胆怯的表现。 而同样不把生命放在心上的薛鹏,此刻倒是出奇地冷静,他燃起一支烟,冷冷地说道:“姚少爷,你是不是也收到‘天诛’的传单?” 姚杰的脸色突然变成铁青色,他颤抖着问道:“难道,难道,‘天诛’也盯上了你?” 纸醉金迷7 7. 姚杰失魂落魄地冲出酒店,坐进他那辆刚买来的新款宾利,忐忑的心情略微平静。 人,只要出在自己喜欢的环境中,总是会很惬意。 他拿出一瓶1900年限量产的金铃威士忌,神经质地笑了。这瓶威士忌,是他用五名调教过的女奴,从澳大利亚的一名收藏家手中换来的,这五名女奴中的任何一个,都足以将环球小姐的光彩掩盖下去。 但为了这瓶威士忌,他毫不在乎。 这瓶酒,一直是他的最心爱的收藏。 他打开瓶盖,一股温和的植物的芳香扑面而来。他分明感到了山清水秀、气候温和的苏格兰的风情。那优美的环境、怡人的气候赋予了威士忌一种柔和的清新。 姚杰没有让纯美的威士忌在口齿和舌尖回荡,他大口大口地吞了下去。这场景,让任何对威士忌有感情的人都会气疯掉,暴殄天物,正是姚杰这种喝酒的方法。 有一口 顷刻间,满满一大瓶威士忌都被姚杰灌了下去,他周身发热,神情兴奋,他猛地踩下油门。宾利如同闪电一般,风驰电掣般地冲了出去。 120迈,现在是120迈。他飞驰在午夜的街道上。巡夜的警车发现了他,但随即被他远远地甩在后面。在这个世上,没有一部警车能赶上他的宾利。 现在已上到了140迈,他的大脑也已经完全被酒精麻醉,不过他还记得,三年前,就是在这条路上,他飞驰的法拉利将一名夜归的大学生撞飞,后来人们告诉他,大学生被撞飞了十五米。 他又想起,两年前,他飞驰的布加迪从一对新婚夫妇身上生生地碾过去,转瞬间,三条生命便从这个世上消逝。因为在那个妻子的腹中,还有一个六个月大的孩子。 还有太多太多,他的车已然飞上了绕城高速,宾利的速度已经到了200迈,不知是飞驰的车速,还是酒精的麻醉,她有一种飘起来的感觉。他知道自己命悬一线,但这种刺激却使他欲罢不能。他狠狠地踩了油门,车速瞬间提升到300迈。 他清楚地记得,前面有一个急转弯,不过没关系,凭他的车技,只要在那一刻,将车速降到250迈,他就可以顺利地通过。他松了松脚,脸色顿时变得煞白。 他的车速依然停留在300迈。 他很清楚,自己绝对无法以这种速度通过。他以最快的速度,分别尝试了脚刹和手刹。 然而,他的车已经失灵。 他的车终于撞上了防护栏,他的车像流星一般从半空中划过。就如同闪电划过天空,在那短短的一瞬间,他已然意识到一个现实: 他死了。 划过空中的,还有一张传单,上面印着血红的两个字:“天诛”。 纸醉金迷8 8. “薛先生,你确定,你不需要警察的保护?”丁一在电话中问道。 “如果你们有精力,还是抓紧去办案子吧。我相信,我的手下,绝不是酒囊饭袋。”薛鹏冷笑一声,讽刺地说道。 “那祝你好运。不过,如果有需要,你可以随时通知警方。”丁一并没有生气,他冷静地说完,挂上了电话。 薛鹏绝对有理由相信,他目前的处境,安全得不能再安全了。 他精心为自己挑选的岛屿,四周全是峭壁,只有一处海角可供人进出。在这里,他设置了三个岗楼,每一个岗楼,都有三个神枪手轮流驻守,任何一个试图闯过的人都将遭受狙杀。 即使通过海角,在通往别墅的路上,设置了七处陷阱,每一处陷阱,都足以杀死一个排的士兵。 即使破解了这七道陷阱,来到薛鹏所处的城堡中,想见到薛鹏,也必须通过五道大门,每一扇门后,都有两名江湖好手在把守。这些人对薛鹏绝对忠诚,如果薛鹏让他们死,他们会毫不犹豫地将脑袋割下来。 薛鹏也是个很会享受的人。即使他在古堡中待上一年,也照样能够吃到世上最美味的食物,喝到世上最昂贵的酒水,享受世上最美丽性感的女人。 这里,本是薛鹏的“狩猎场”。 现在,这里已成为保护他的堡垒。 这么坚固而舒适的堡垒,世上绝没有第二个。他发誓,只要“天诛”的人敢踏上这座岛半步,就一定会成为自己的“猎物”。 已近五月,细雨斜吹。 天气温顺的像情人的眼睛,脉脉的温抚着每一个人。 岛上的琼花似乎开了,空气中漂浮着阵阵幽香。 薛鹏今天的心情不错,早晨起床,按照习惯,他为自己斟了一杯酒。 突然,大门被打开。两个幽灵般的人飘了进来。 没人知道他们从来自哪里。 可是,当你看到他们的面孔时,一定会忍不住呕吐。 那绝不是人类应当有的面孔。 只有来自地狱的恶魔,才会有这种面容。 因为,这幅面容没有生气,在他们的脸上,只能读出两个字:“死亡。” “你知不知道今天就是你的死期?” 他手里依然把玩着酒杯。 “我们曾经给三十一个人下过发过传单。” 他轻轻地咽下口中的酒。 “而现在,有三十个人,已不再这个世上。” 他放下了酒杯。他抬起头。 “我们之所以告诉你这一点,是希望你明白,无论你躲在哪里,都脱不了一死。” “一死?” “一死。” 薛鹏却笑了起来。 诡异的笑容。 “我们知道,在这间屋子里,一定会布置机关,但是没人触动的机关,就是死的机关。而你绝对没有抬手的机会,只要你的手略有一动,我们手中的长剑便会刺向你。” “因此,今天,你只有一死。” 纸醉金迷9 9. 薛鹏忽然问道:“你有没有听说过一种能用脚发出去的暗器?” “好象听说过。” “我有没有脚?” “好象有。” “这就够了。” “够了?” “我正好有这种暗器,也正好有脚。” 他仰天大笑,这确实是发自内心的大笑。 他们的脸色突然沉下来。因为他们突然感到自己已经说不出话来。 他们的喉咙,在咯咯作响。 每一个人的喉头,都钉着一根银针。 薛鹏他了口气:“这个世上,想杀我的人很多,但是他们的运气似乎很不好。” “那么,我的运气呢?”一个声音传入薛鹏的耳中。 “我早已听说,薛鹏手上功夫好。可没想到,你的脚上功夫也不差。” 薛鹏的瞳孔突然收缩。 因为,他看到一个白衣人,从门外走进来。 当然,还有他手中的长剑。 他叹了口气:“是你?” “是我!” “我没有想到,你会是‘天诛’的人。” “我也没想到,你的听力也那么好。毕竟,我们只见过一面。而我并没有和你说过话。” “作为一个一流的猎手,我是不会放过每一个细节的。”说完后,薛鹏突然笑了。 白衣人道:“你之所以笑,是因为你如果再不笑,就再也没有笑的机会。而笑着死,总比哭着死要好些。” 薛鹏道:“你确定我很快会死去?” 白衣人道:“我不得不承认,你防守的本事很高明,以至于我们有好几个人栽在这个岛上,可是,现在你所有的手下,所有的机关,都不存在了。” 薛鹏问道:“我们有仇?” “没仇!” “有怨?” “没怨!” “那我能不能知道,你们为什么要杀死我?” 白衣人叹道:“你们知不知道什么叫正义?” 薛鹏道:“听说过,那是一个美好的却又虚幻的东西。起码在这个世界,它是不存在的。” 他又接着说道:“如果你真的还相信所谓的正义,那证明你确实是个蠢人。我从来不相信,这个世上会有正义。” 白衣人冷冷地说道:“你错了!” “错了?” “你之所以不相信正义,是因为你生活在没有正义的环境中。而我要告诉你,这个世上是有正义的。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正义必将大行于世。” 沉默。 死一般的沉默。 他们的话已尽。 话的尽头便是死。 薛鹏突然出手。 只要一招。一招。就足以将对方制住。 这一招他已练过六年五个月零二十八天,他有九成的把握相信这一招能够制住对方。 但依然有一成的漏洞。 笑容在他的脸上渐渐凝固,一柄长剑已刺入他的身体。 他一直以为没有人比自己出手更快,没想到这次却碰到了例外。 薛鹏道:“我一向都是个出色的‘猎手’,没想到现在却成了别人的‘猎物’。” 白衣人道:“现在,你要做一个真正的‘猎物’,我现在给你半个小时的时间去逃生。半个小时后,我将会去杀死你。如果,你的血还没有流干。” 纸醉金迷10 10。 薛鹏捂着伤口,奔跑在逃亡的路上。 他闯进一片树林,这里生长着参天的大树,茂密的枝叶将阳光遮住,显得无比地阴森、恐怖。 在密林的深处,有一颗高大20米的槐树。 本来,槐树并不生长在海岛上。而现在,它却挺立在群木之间,显得如此地诡异。 木鬼为槐,在民间,槐树总是和鬼怪联系在一起。 莫非这里真的有鬼? 不错,当薛鹏来到这里时,他突然消失了。 槐树的底部,露出了一个黑黝黝的洞口,又倏然合闭。 这里是薛鹏精心打造的藏身地点。作为一个出色的猎手,他也会考虑到自己成为猎物时,该如何逃避追杀。 这里没有华丽的装饰,却让人感到说不出的舒服。因为每一样东西看得出都经过了主人最精心的挑选,每一样东西都在它最应该在的位置。 这里有清水,有面饼,有肉干,有药品,有各种武器,还有一张软床,床的上面铺着柔和的被子。 当然,如果床上再躺着一个美女,那这里简直就是天堂。 不过对于一个逃生的人来说,这就足够了。 然而,这个世上总有那么多出人意料的事。 床上的被子突然掀开。 床上横卧着一个一身纱衣的美人,玲玲的曲线,在纱衣下若隐若现。美人身上散发出浓郁的香气,足以令世上所有的男人陶醉。 然而,薛鹏却感到无比的恐怖。他的瞳孔已经收缩。 她,如何能发现如此隐蔽的地方? 她,也是“天诛”的人? 薛鹏突然掏出枪来,枪口指向美人的胸口。 那美丽的胸口。 “阿青?”薛鹏厉声道 “没错,没想到仅仅见上一面,薛公子就记得住我。”阿青嫣然一笑,豁然起身,挺起美丽的胸口,走向薛鹏。 “站住!”薛鹏吼道。 阿青站住,叹了口气:“我一直以为薛公子是个汉子,可惜,我错了。” 薛鹏森然道:“你究竟是什么人?” “杀你的人。” “你真幽默。”薛鹏冷笑道,他的枪口抬了抬:“你说,现在谁杀死谁?” “我杀死你。而且我可以保证,很快,你就会看到你的脑浆飞溅出来。” “哦,那我倒要试试。”薛鹏的想扣动扳机,但是他恐惧地发现,自己的手指已不听指挥。 他试图移动自己的身体,但是他发现,自己的身体也无法动弹。 他想开口质问,可是声带再也无法发出任何声音。 这简直是世上最恐怖的事情:思维很清晰,身体却已经成为死人的身体。 这是名副其实的活死人。 阿青凑到薛鹏的耳边:“你一定很奇怪,你为什么无法动弹。” 虽然呵气如兰,但薛鹏却感到那分明是来自地域的气息。 “你有没有听过‘螟蛉有子,蜾赢负之’这句话,古人认为蜾蠃不产子,喂养螟蛉为子。但是,他们错了,蜾蠃把螟蛉衔回窝中,用自己尾上的毒针把螟蛉刺个半死,然后产卵在它们身体里。螟蛉不是义子,而是用作蜾蠃后代的食物。” “蜾赢的这种毒是多么有趣,可以让对手全身瘫痪,却不会死去。而你所中的毒,不仅不会让你死去,还会让你的意识保持清醒。” 薛鹏的额头渗出冷汗,他终于体验到猎物的感受。 阿青举起薛鹏的手枪,对准他的额头:“警察发现你时,一定会认为你是自杀,现在即使想一想,都觉得非常有趣。” “不过很遗憾,警察绝不会愚蠢到这个程度。”一个声音回荡在阿青的耳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