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环》 引子 在余下的生命里,她不断地不断地回想起那一天。 她想起在那扇蓝色大门前,是漆成埃及蓝的大门,木料很陈旧,很多地方的漆都剥脱了。她站在蓝色大门前,听到电话铃声从门里清脆地传出来。知道这个号码的人不多。她手忙脚乱地掏出钥匙,打开门,鞋子踢下来扔在门口,她光着脚跑过去接电话。 她的光脚在木地板上踩出空洞的咚咚声。 喂? 喂。 是一个清脆甜美的声音。 小莹,我想请你帮我一个忙。 她说。 那一天天很蓝,阳光刺眼,但是风很大很冷。 后来,她总是不断地想起这个时刻。 如果早一点,或者晚一点。但是没有,她接到了那个电话。 院子里的玉兰已经开出了碗口大的洁白花朵。距离她种下它们的时候,很多年过去了。 吱呀一声,门开了,她好像听到有人在喊她的名字。 刘莹。 门外吹过一阵风。 原来,一切的一切,都不过是一场红尘幻梦。 而这个故事,要从梅雨镇说起。 2011-3-31 若初云 第一章 梅雨镇 梅雨镇是一个小镇,在南方。本该名不见经传的,却因为有着全国排名第一的大学而名闻遐迩。 梅雨大学。 梅雨大学对于任何一个学子,抑或是学子的家长,都是如雷贯耳的。这是许多人的理想,但理想到了最后往往只剩下空想。梅雨大学是那样的可望而不可即啊。以至于在许多人的心目中,梅雨大学变成了“霉郁”大学:因为求之不得所以让他们既倒霉又郁闷的大学。 而对于那些有幸考取的人来说,他们简直乐过了头。他们的喜悦当中还隐含着一种类似于迷信的冲动,那就是,我,怎么可以如此幸运?他们完全不再计较梅雨镇众所周知的恐怖天气,一径欢天喜地大包小包地蜂拥而至。而那些无缘以学业上的优势进入梅雨大学的人,也会以各种各样的方式,来到梅雨镇,接近梅雨大学,朝拜他们心中的圣地。 除去梅雨大学,梅雨镇最为著名的就是那从四月一直下到十月的淅淅落落的雨。在这半年当中,一片蒙蒙的烟雨笼罩着梅雨镇。这也是梅雨镇最为独特的风景。在梅雨镇,微青的天上似乎永远飘着蓄满雨水的云,绿树在阴暗的天空下艳得刺目,花朵瑟缩地开着,没有阳光。石板路上的水痕永远也不会干,乌溜溜的泥地上爬满厚厚的苔藓,人家的墙壁一径是阴湿的,空气中充满着植物和泥土混合在一起的潮湿气息。有人说,梅雨镇更像是沉入海底的世界,而这里的人们就像是海上的溺水者一样,拼命地把头伸出水面,寻找着陆地上的呼吸。但空气是湿的,路是潮的,雨水不断。除了永远也干不透的衣服和湿冷的感觉,他们什么也找不到。这里绝不是杏花烟雨的江南,这里是永远下着雨的潮湿的梅雨镇。 然而在梅雨镇的梅雨大学,在这个人们印象中永远湿漉漉的地方,却有着全国最优设备一流各项设施综合排名第一的体育馆,因此每年的全国大学生篮球联赛的决赛都会在这里举行。这使得一些相关人士很是妒忌。每一年,都会有人开着车,或搭乘飞机来到梅雨镇,专门等着看梅雨大学的笑话。可就是在如此恶劣的天气之下,如此多的幸灾乐祸的期待之下,比赛却每次都能如期举行,顺利结束,这不能不说是个奇迹。梅雨镇,似乎是一个可以发生任何事情的地方。而更为神奇的是,几乎每一次的冠军都由梅雨大学摘取——年年如此,今年自然也应如此。这也是让梅雨大学所有人都深感自豪的一件壮举。亮闪闪的奖杯击破了外界一直盛传的有关高分低能的魔咒,事实胜于雄辩地诉说着一个事实,那就是——我们不只是成绩好。于是篮球比赛在梅雨大学变成节日一样的盛事。 就在这一年的九月,在阴雨天由于即将到来的台风而作短暂休憩的时候,一年一度的篮球比赛也轰轰烈烈地拉开了帷幕。球员、学生、家长、观众、生意人、看热闹的,形形色色的人们纷纷涌向梅雨镇。五颜六色的彩带、横幅、标语、气球在阴沉的天空下飘舞,给梅雨镇平添了几分节日气氛。更何况还有穿红着绿、兴高采烈的人们和短暂的晴天呢! 梅雨大学今年的赛事极为不顺。先是女篮冠军由西乡大学毫无悬念地取得,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西乡大学的女子篮球队久负盛名,今年在赛场上的表现更是无与伦比。此时,男篮比赛的冠军就显得尤为重要。这是唯一可以让梅雨大学挽回颜面的机会。面对这一传统优势项目,梅雨大学可以说是势在必得。 为了确保万无一失,梅雨大学此次充满信心地派出了由乔森带队的据说是创校以来实力最强的球队。而篮球队果然也不负重望,一路高歌猛进势如破竹地杀入总决赛。作为主办方而占尽天时地利人和的梅雨大学不惜一切一定要把那个漂亮的奖杯留下。而对于各方舆论来说——梅雨大学会获得男子篮球比赛的冠军——这简直是毫无疑问的。校长甚至已经擦亮荣誉室的玻璃,腾出位置,准备好一块紫红色镶金边的天鹅绒软垫。 虚位以待。 第二章 寂寞 刘莹在椅子上再一次扭动身体。她穿着软羊皮轻便鞋的脚再一次敲击在地面上,一下、两下、三下,地板轻微变形,漾起一阵微尘。她似乎听到了房间深处传来的空洞回声,咚、咚咚,是谁在跳舞?她又看到了那个飞快旋转着的白色身影。“小莹,好看吗?”只有她会这样问,“小莹,好看吗?”也只有她会这样叫她,“小莹”。 过完这一年,她就毕业了。如果不想继续读书,那么除了写写论文,象征性地听几门选修课,这一年基本上是无事可干。她不想继续读书。但是在所有的书都读完了,所有的试都考完了之后,她反而无事可作,感到无聊了。但是又能怎么样呢?窗外下着如丝的细雨,她不想出门,也不会有人来这里光顾她的生意。 这将又是一个寂静悠长的下午。 瓶里的鲜花开始干枯。又是以爱情的名义买下的花朵,却只能作无谓的牺牲。当它们在她的怀里饱绽,当她抱着它们骄傲地走过梅雨镇的大街小巷时,它们也曾为她赢得无数羡慕的眼光。在阴雨连绵的梅雨镇,花朵是那样昂贵,以致成为少数人的奢侈品。但是在她的家乡,每个女孩子,都可以在她们的一生当中收获无数的鲜花。她又想到了她的家乡:那里的鸟叫,那里的日光,那里盛开的繁花。如果没有发生那些事,那么按照她年少时的理想,她一定会考取家乡的大学,那里繁花如锦障。她也会像家乡的女孩子那样,拥有数不清的鲜花,然后在怒放的桃花树下,谈一场热热闹闹的恋爱。然而现在,她却只能在梅雨镇一间阴暗潮湿的屋子里,看着檐下流不尽的雨滴。 嘀嗒嘀嗒。 旋转,跳跃。 缀满细细刺绣的纱裙在空中划过洁白的闪电。 裹着象牙白绸缎的足尖立在黑棕木的地板上,轻巧的一个小滑步,腾跃,落地,她扭动纤细的腰肢,双手稳稳地摆出花朵绽放的姿势。 小莹,好看吗? 她回头微笑着看她。 小莹…… 梅雨镇欢快的节日气氛并不是完全没有影响到她,她也托体育部认识的人给她弄了张男篮决赛的球票。决赛那天天公作美,梅雨镇出现了少有的蓝天白云。刘莹到得早,体育馆内热烈的气氛让她的心情也不禁随着有了几分雀跃。尤其出乎她意料的是她的位置竟然会这样好,惊喜的感觉让她兴致更高。 刘莹在前排的座位坐下,好奇地东张西望。那些鲜艳的颜色、叮咚的音乐刺激着她的神经,似乎很久没有这么快活了。人越聚越多,热力在空气中升腾。 入场,热身,跳球,抢断,急停,扣篮,啦啦队。 你来我往的厮杀。 一个回合又一个回合。 比赛越来越激烈,人群越来越激动。巨大的色块、喧闹的声音、刺目的灯光混合成一个光艳夺目的球向刘莹袭来,刷的一下,世界似乎远离了,她独自一人坐在那里。一个人的孤单算不了什么,最可怕的是置身于欢乐的人群中,却依然感到孤单。在这一刻,刘莹深刻地感受到了内心的寂寞。 直到那个球员摔倒在地上。 巨大的骚动惊涛骇浪般席卷而来。梅雨大学的11号摔倒在地。比赛结束,花港大学获胜。一瞬间,体育馆里充斥着各种各样的声音。那个倒霉的11号从地板上坐起来,悻悻地看着记分牌,脸上拧巴得都能挤出水来。刘莹看着他,突然感觉很好笑。 这时,对面的看台上有一个人穿过明亮的灯光、喧闹的人群,挥舞着手臂呼喊着跑过来。“刘莹,我终于找到你了。”刘莹看着他气喘吁吁的脸、泛着光彩的眼睛,努力搜索记忆的仓库。时间好像停止不动。 终于,她说,田童,你怎么会在这里? 其实田童只是作为花港大学的学生代表陪同运动员前往梅雨镇参加比赛。他万万没有想到会在这里遇见他的初中同学,曾经的在他最为荒唐的梦境中都不敢遇到的女孩,刘莹。多年的渴望,意外的相遇,以及绝对没有想到的比赛的胜利都刺激了他,使得他近乎疯狂地冲到她的面前。这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更加不可想象的是,刘莹竟然和蔼可亲,不复是当年高高在上遥不可及的样子。想到自己这些年的艰苦奋斗、文治武功,想到自己如今身为花港大学学生会主席的身份地位,再加上偶遇所带来的有关缘分的遐想,在这一瞬间,他做了一个重大决定。他要把他很多年的心事,说出来。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田童从来不打没有把握的仗。透过一些关系,他打听到刘莹的许多情况。然而,出乎他意料的是,在梅雨大学,她并不出名;而且到目前为止似乎她都还没有男朋友。他也不是没有考虑到这种情况,但他以为那会是眼高于顶的结果。他已经作好了要和她身边众多的追求者,甚至是她的正牌男友角逐的准备;但是现在他陷入到一种连自己都无法理解的状况之中。手中剑已出鞘,但却找不到一个敌人,只落得一个拔剑四顾心茫然。他万万没有想到,在梅雨大学,刘莹竟然只是一个普通人。 不过这反而从另一个角度、在某种程度上加强了他的信心,在他看来,刘莹同他的距离更近了。于是在比赛结束返校后的第一个周末,他又回到梅雨镇,约她出来。他从花港给她带来大把的香槟玫瑰,用珍珠色的毛边纸小心翼翼地包好,带上飞机。一路上,他闻着这似有若无的香气,心潮澎湃。当梅雨镇的万家灯火开始在他的脚下闪烁时,他忍不住地想,如果她愿意,他可以每天都送给她这么一大束玫瑰花。她曾经说过她喜欢的是这种高贵而且容易衰败的花朵。 他有点忐忑地坐在咖啡馆里,花放在桌子上,空气中弥漫着浓郁的咖啡香。刘莹没有让他久等,如期而至。她还是那样准时,一如他记忆中的。他看着她随侍应生走进来,停到他面前,微笑着说,你好。他站起来,请她坐下,忍不住盯着她看。好冷,又开始下雨了。她说,一边搓着纤细的手指,落座,把黑色的大衣脱下来,随意地扔在座位上。他赶紧把包裹得很是华丽的花朵奉上,她接过来,凑到鼻边,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好香。她的脸在大蓬花朵后露出寻常女孩得到礼物时那种喜悦的神情。田童不由得有点惊讶,在他印象中刘莹是很难讨好的那种女生,他忍不住目不转睛地看着她。刘莹抬起头,发现他在看她,又是一笑,她喝了一口玻璃杯里浮着柠檬薄片的水,说,怎么,我变了吗? 她变了吗?变了还是没有呢?他也在问自己。他觉得她是和过去不太一样了,但到底是哪里不一样了呢,他又说不上来。他的大脑飞速旋转,不过他的嘴可没闲着,他还是飞快地回答说,变得更漂亮了。刘莹低下头,微微一笑。他猜他说对了话。这时适应生送来菜单,他递给刘莹。刘莹轻轻翻了一下,菜价都贵得离谱。我还不饿呢,喝杯咖啡就好了,你们这里哪一种比较好?她反而问侍应生。侍应生带着满脸掩不住的失望絮絮叨叨说了一堆,向他们推荐各种搭配高级咖啡的昂贵餐点,她认真地听着,不时看看菜单,最后只点了一杯毫无特色的拿铁。他也要了一杯一样的。侍应生满脸轻蔑地走了,剩下他们两个。咖啡很快送上来,在咖啡袅袅升腾的雾气中,他想,她确实是不一样了。 他所认识的那个刘莹是绝不会让人轻视的,相反,她却经常会对这个世界报以轻蔑的微笑。因为她是如此的优秀。她的优秀让她认为她可以嘲笑任何人、任何事;如果她愿意,如果它们具备被嘲笑的价值。但是现在,她的脸上不再有那种嘲笑一切的表情。相反的,她在笑,而且她笑的似乎也太多了。还有呢,就是,和过去相比,她似乎是太过随意了。随随便便的衣服,随随便便的头发,随随便便地走进来,随便点了杯咖啡。过去,刘莹的精致简直让人受不了。不过,他似乎更喜欢她现在的样子,这让他觉得她更加真实,离自己也更加接近了。跟我说说他们吧。刘莹开口了。他觉得她的声音低沉了许多,但是更加悦耳了。 他开始说起那些老同学的好事、坏事、趣事、糗事、囧事,一大堆,添油加醋,不时逗得她哈哈大笑。最后,当他快没话说的时候,她突然说,翩翩呢?他料到她会问,但脸上的表情还是变了一下。她看到了,急忙问,翩翩怎么了?他赶紧说她很好,然后把伍翩翩这些年来出的风头一一汇报。她静静地听着,透过他的话品味旧日时光,笑容甜甜的。这时,他想,要是可以永远这样该有多好。两个人就这样坐着,他说故事给她听。他想他是又爱上她了。但在告诉她这个之前,他却必须先把伍翩翩的事情全都告诉她。而他现在最不想提起的,就是伍翩翩。 翩翩现在是不是不再演戏了? 是。伍翩翩现在只跳舞,不演戏了。 从我离开之后吗? 从你离开之后。 一阵沉默。刘莹的表情是哀伤的。 我们曾经约定一辈子在一起演戏,演最好的戏,永远都不分开。可这么快就各奔东西了。 你,怀念过去吗? 田童试探着问。 很难忘,那可能是我这辈子最,嗯,最出风头的时候。 刘莹又笑了。 一个自嘲的微笑。 只要你愿意,你可以永远…… 田童停顿了一下,试着找到最合适的说辞。刘莹微笑着看着他,等着他说下去。 辉煌。 对,就是这两个字。辉煌。这是他熟悉的那个刘莹梦寐以求的东西,他猜也最能打动她的心。 只要你愿意,你可以永远辉煌。 当他说到辉煌这两个字的时候,刘莹的眼睛亮了一下,但是很快又黯淡下去了。不过他没有注意到,只是自顾自地说下去。 如果你跟我回去,你可以在花港大学继续读导演系,做你喜欢做的事情。只要你愿意,你可以永远辉煌。 他又说了一遍。“辉煌”这两个字这次他说得很重。 刘莹微笑着轻轻摇头。 你留在这里又能做什么呢?我真没有想到你会选这个专业,毕业后你真的去当文秘?那你的才华不就全都浪费了! 田童有点急了。 刘莹依旧无动于衷。 这个世界上有太多的东西都被浪费掉了,不差我一个。 跟我回去吧。戏剧社的人都在等你回来,翩翩也在等你。 他特意咬重了“翩翩”这两个字的读音,然后小心地等待她的回答。 翩翩。 翩翩。 小莹,我这样演行吗? 我知道我这样会很丑,不过如果你说好,那我就这样演。 我相信你。 小莹。 那个白色的影子又开始旋转。 她的头痛起来。 翩翩,她还在等待。就像当初她离开时她所说的那样,你走了,我再也不会演戏。她知道。可是她回不去了。过去,那些美丽的约定,那些响亮的笑声和明媚的笑容,已经飘得很远。她知道它们的美好,可她再也回不去了。 眼睛里又有了那种刺痛的感觉,刘莹使劲眨眨眼。 替我跟大家说对不起。 这个话题让她难过。她不想听到别人说这些,虽然她知道这是她永远都避不开的往事。 她站起来,穿上大衣,准备离开。 过去那种感觉又回来了,这才像是真正的她。冷淡、简练、说一不二,像个骄傲的女王。但是这一次他不准备听她的,因为他也不再是当年的那个他了。他也跟着站起来,抓住她的手,他要做最后的努力。他要说服她。 如果我说我喜欢你呢? 谢谢,我也喜欢你。 她拿起皮包,试着甩开他的手。 他松开手,反而抓住她的肩,他按住她瘦削的肩膀,要她看着他。 如果我说我爱你呢? 如果我说我爱你呢?很久之前看过的一个电影里,男孩也对女孩这样说。那就像是在明亮的房间里点满蜡烛。女孩回答。她第二天就要进修道院了。来的不是时候的爱情,注定是徒劳。 那还是和翩翩一起看的电影。 他看到她在沉思,突然觉得自己很有希望。 如果我说我爱你呢? 他又重复了一遍。饱含深情。 谢谢你的花。 她推开他的手,拿起花瓣边缘已经有点衰败的花朵,走出去了。 他觉得他又要错过她了,以后他可能再也见不到她。他在心里叫她的名字,但不知怎的竟叫出了声,而且声音大的连自己都吓了一跳。 刘莹! 她回头,对他颔首微笑,然后转身走出了咖啡厅的玻璃旋转门。在以后的岁月里他经常想起她的笑。尤其是在侍应生推动门柄,门边的风铃响起时她转过头留给他的这个微笑。依旧是浅浅的、淡淡的,似乎隔着烟,隔着雾,把他与她之间的距离推到无限大。但这个微笑是属于他的,虽然这是一个拒绝后歉然但是冷淡的微笑。 他继续坐着,又要了一壶蓝山咖啡。想,这才是真正的她,其实她一点也没变,只是和过去相比显得有点意兴阑珊了。是什么让她变成这样呢?他不知道。他对于她过去的这几年一无所知,正如他从来没有了解过她一样。他喝一口咖啡,看向她坐过的位置。烟紫色的椅垫上绣着深深浅浅重重叠叠的绿,上面还留着一个浅浅的凹痕。他想,他们的这次约会就像这个凹痕一样,很快就会消失不见。没有人知道他的这次约会,没有人知道他对刘莹的感情,甚至不会有人知道他这次隐秘的梅雨镇之行。这件事就像没有发生过一样。很快,就连他自己都会对这件事的真实性产生怀疑,怀疑这只是自己的幻觉。而那个漂亮的绣花垫子,刘莹坐过的地方,还会有别人——他不认识的人,与他不相干的人,也许一辈子都不会有任何关系的人——坐在上面。其实他们又是有关系的。因为他们和那个在他说出“我爱你”之后,让他度过了永生难忘的几秒钟的人曾坐在同一个地方。但是他们是永远都不会知道的。而她呢,她也许根本就不会承认这件事曾经发生过。她毫不在意。 暮色涌上来,一点一点地吞没大地。他周围的人们来了又走。风铃响了一次又一次,圆润的叮咚声钉子一样刺着他的耳膜。 在刚才之前,他还幻想着他可以成功地把刘莹带回花港,给所有人一个惊喜。真是可笑,太可笑了,而且不自量力! 他转过头看向车水马龙的大街。 第一次与她遇见也是在大街上。只是那时,车如流水马如龙,花月正春风。 他端起咖啡壶,向对面墙上砸去。 第三章 流年 雨又开始下了,路上没有几个行人。梅雨镇青葱的春夏倏忽而过,漫长的秋日又携秋风秋雨匆匆而来。梅雨镇的秋天就像是一个唱念做打俱佳但却是过了气的女伶,虽然每次都能把秋的本色发挥到淋漓尽致,但得到的却只有镇上人们无尽的嫌弃和厌烦。 乔森觉得自己就像这秋日的天气,他不由得又叹了口气。 那个场景又在他眼前出现,那种声音又在他耳朵里轰鸣,那奇怪的热力又迅速地涌进了他身体的每一个细胞。不管他想不想再回忆它们。他又有了那种奇怪的感觉:他身体的每一部分,都在观众的呐喊声所汇集成的巨大声浪中,被一种眩目的光与热笼罩。他以为,他生命中的一个重要的时刻到了。然而很快,一切又都远离了。 离终场还有三秒钟,他的队领先两分,球在他手里。他只要控球三秒钟,等到整场比赛结束,他就赢了。人们已经开始提前欢庆胜利,他们一齐大声喊出他的名字。乔森!乔森!乔森!呼喊他名字的巨大声浪撞击着他的皮肤,他感到眼睛里有火焰在燃烧。乔森!乔森!乔森!他知道比赛结束后他会是整个梅雨镇的英雄,在这样一个对梅雨大学十分关键的时刻率领篮球队挽狂澜于既倒,但他想让这个称号更加名副其实一些。乔森!乔森!乔森!他还想再得两分。 他轻松地晃过对手,向篮网冲去。越来越近了,一步、两步、三步,一气呵成。又将是一个经典的小勾手上篮,一个完美的奇迹,留给后人传诵。他的血在燃烧。然而这时,意外发生了。在他脚尖触地起跳的那一瞬间,他脚下一滑,摔倒在地。球滚了出去。没有人想到他会再去进攻,观众没有,教练没有,最要命的是,他的队友也没有。他们纷纷站在原地,已经在和场外的熟人打着招呼,开着玩笑,说着晚上应该怎样庆祝。只有三秒钟了,球在乔森手里,这还有什么可担心的?但是乔森又去进攻了,而且乔森摔倒了。对方本已陷入绝望的球员抓住最后的机会,抄起滚到脚边的球,呈扇面状包抄过来。没有人阻挡,乔森还坐在地上,他们如入无人之境。 乔森站起来,他明白已经追不上了,他只能祈祷对方不要那么顺利。只要他们出一点小差错——失误是可以有很多种的:带球失误、传球失误、投球失误,或者是像自己一样倒霉地摔倒在地上——那么冠军就到手了。他们开始投篮,果然是要投三分球。他觉得篮筐一下子就伸展到了眼前,几乎要冲撞到他的鼻子上。一道也不是多么完美的弧线,球出手了,打到篮板上,在篮筐上又转了几圈。进了。终场哨声响,自动记分牌上分数变换,三分有效。花港大学是冠军,梅雨大学输了。一瞬间,篮筐、记分牌、混乱的人群,都远了,他一个人站在原地,感觉一片黑暗,但是灯光刺眼。这时,一个男生呼喊着从他面前跑过,他的目光机械地跟着他,然后,他看到一个女孩子正在对着自己微笑。 后来他才知道,滑倒他的竟然是一滩汗水。梅雨镇湿度大,地上的水不容易干。比赛中流下的汗水,不知怎么没有擦掉,结果滑倒了他。 后来他时常想,其实当时裁判是可以吹哨暂停比赛的,他的教练也可以要求暂停,毕竟他是被滑倒的。但是他们当时都没有反应过来。对方球员却反应得那么快。三分球投中,记分牌分数改变,比赛结束,花港的啦啦队冲上来欢呼雀跃,于是一切不可变更。他们输了。 梅雨大学在自己的地盘上竟然输掉了已经蝉联多年的传统优势项目,而且还是在这样一个万众期待的时刻,他知道自己是罪魁祸首。如果自己不想再多拿那两分,那就什么都不会发生。他真不知道自己当时是怎么想的。事后,大家都对他很好,安慰他,说他也是想为学校争光,说这次失败与他无关。可这怎么可能与他无关?这是他一手造成的。他宁可他们骂他几句,甚至动手打他。这样诚挚的安慰,伴着眼底浓浓的失望,可真让人受不了。 然而这只是一个开始,紧接着,各种各样的倒霉事接踵而来。 比赛之后他就不爱出门,怕看到人们过于热切的安慰的目光,怕听到人们过于热烈的安慰的话语。他总感到那安慰的目光之后,安慰的话语之外有什么东西锥子似的穿透他结疤的伤痕,又让那伤口流出新鲜、浓稠的鲜血。而那血,似乎又让许多人无比惬意。他们先欣赏它映着日光的成色,再贪婪地舔舐干净,然后就期待着下一次和他见面。这让他想起来就不寒而栗,干脆少出门。而且他也觉得自己的确是够丢人现眼的。 他只好把自己关在宿舍里,一边写论文,一边准备找工作。 论文的初稿很快就完成了。工作也万事俱备,只欠一次象征性的笔试,他胜券在握。 笔试时间是上午9点。 早晨,他一边看书一边准备早餐,做最后的准备。香肠很快煎好,散发出浓浓的香气,勾起他的食欲。他拿起一片塞到嘴里,突然决定再煎个蛋。他找到一只鸡蛋,眼睛看着书,在冒着烟的平底锅边缘上轻轻一敲,手指一阵刺痛,鸡蛋皮插进手指里。他没当一回事,放下书去止血,止不住,血流不止。他赶忙到水龙头下把血冲掉,这才发现原来右手的拇指和食指都破了,血还在不断地冒出来。后来他才知道,小小的一块鸡蛋皮,竟然扎得这样深,甚至戳到了他的骨头。 等他赶到时考试时间已过去了大半,再加上右手不能使用,试卷自然惨不忍睹。负责招聘的主管人员原本早就看中了他,想放点水,无奈其他竞争对手盯得太紧、咬得太死,只得作罢。于是他与这份人人羡慕的好工作失之交臂。 还没等他缓过神来,论文大战又开始了。时间给的紧,教授要的急,而且还要求交打印好的成稿。就他这单手敲键盘的速度,他估计到明年他的论文也不见得能打完。不幸中的万幸是,高级文秘专业的大四学生马莲花非常古道热肠地伸出了援助之手。不过她还提了一个附带的小条件,她不想让别人知道她帮乔森打论文这件事,她想在一个不引人注意的地方完成这项工作。她觉得咖啡馆很隐蔽,她要去咖啡馆。 乔森带她去的是梅雨镇最有名的咖啡馆,随便一杯咖啡都价格不菲。他想,既然她是一个喜欢喝咖啡的女孩子,他就应该尊重她。何况,能够在自己也写论文的百忙之中对一个陌生人施以援手,这是难得的。他知道她可能也看了比赛,或者是听说了比赛的事,她很有可能是在同情他。他最不喜欢的就是让别人同情自己,但是现在也顾不上那么多了,像他这样的校园风云人物往往都是最不招教授待见的,现在再这样拖拖拉拉,导师还不得吃了他?所以面子问题先放到一边,毕业论文最重要。 他们约在学校门口见面,梅雨大学正门两点整。乔森准时到达,然而却左等也不来,右等也不来。乔森有一百多次怀疑自己是否记错了时间地点,忍不住打电话给帮忙联系这件事的哥们儿陆欣询问。陆欣再三再四地保证他没有记错,然后吞吞吐吐地说,马莲花什么都很好,就是有点习惯性迟到。随即飞快地挂了电话。乔森只好继续等。出出进进的人都会看他一眼,再纷纷议论着走开,毕竟乔森在梅雨大学也算是鼎鼎大名的人物。尤其是在篮球比赛之后,借由“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的名义,他的知名度更高。在漫天闪烁的目光中,乔森恨不得打个洞钻到土里去。直到三点过五分,马莲花终于姗姗而来。 他不认得她,她却认得他。离得很远就对着他猛烈挥手,很热络的样子,然后摇摇摆摆地走过来。他站在原地等她,似乎又等了很长时间,他不明白她为什么走得这样慢。近了,他看到她穿了一双后跟很高的尖头皮靴。唉,女人。他在心里轻轻地叹了口气。马莲花似乎对此毫无察觉。她先是满脸堆笑地道歉,说让他久等了,因为最近很忙,出门前又有事情要处理,所以才耽搁了这么久。接着就嘘寒问暖,询问他的近况,关怀他的霉运和伤口。他只知道自己最近很背,但也绝对没有想到流传范围会这样广,现如今又被这女人在光天化日之下翻出来说,于是忍不住叹息一声。她听到他的叹息,对他慰问得更加起劲。你受伤了呢,她娇滴滴地笑着说,我帮你拎着电脑吧。他看了看她四寸高的鞋跟和窄窄的皮裙,觉得把自己的笔记本电脑交到她的手里很不安全。连忙客气地谢绝了。她坚持。手伸过来。一只手抓住他的胳臂,另一只手就去抢他手中的电脑。他右手有伤,左手拿着笔记本,躲来躲去的,竟然抢不过她。他想不到这个看似娇小的女子竟然有这样大的力气。很多人看过来。他不想和她拉拉扯扯,为了让她松手,赶紧说哪能让你一个女孩子帮我拿东西,应该我帮你拿才是。她果然停了手,满脸疑惑地看向他,用鼻音很重的娃娃音说,真的吗?他这才注意到她五颜六色的脸,又是一阵眩晕。他说,当然是真的。紫红色的眼皮眨了眨,依旧不信任地盯着他看。他再三保证,为了增加可信度,他甚至伸出手,要帮她拿包。她略做迟疑,竟然把包递给了他。他只有接过来。这是一个金色的挂着许多亮片的包,形状像是一个袋子,不知怎么的,让他想到家乡的野蜂巢。她待他把包拿好,才松了手,说,走吧。他感到胳臂上一片凉,这时才发现方才被她捉住的地方的衣服已经被她的手汗弄湿了一片。此时,他无比庆幸自己临出门前换了件长袖的t恤,并且暗下决心,以后就是要自己打论文打到地老天荒也绝不再找这女人帮忙了。 但今天,今天还是要和马莲花一起去咖啡馆。 不长的一段路,依旧是走了很长时间,终于到咖啡馆了。乔森如释重负,赶紧走进去。他的手已经快抬不起来了。马莲花小小的一个包,不知装了什么东西,这样沉。马莲花叹一口气,跟在他身后也走进去。 二人落座,点好咖啡。马莲花要的是甜腻腻的卡布奇诺,乔森要的是双倍的意式压缩,他想让自己看起来有点精神。马莲花这次倒是很麻利地打开电脑,拿过乔森的手写稿就打起字来。她的速度不算慢,可也绝对没有传说中那样快,据说她在全国的打字速度赛中拿过奖。后来乔森帮她读稿子,可也没能让速度提高多少。 但是到暮色四合的时候,工作还是接近尾声,乔森脸上出现久违的笑容。马莲花对他嫣然一笑,啜一口咖啡,嘴上沾着一圈白色的小泡沫,开始打最后一页。这时,一直很安静的隔壁突然一声低吼,接着就有一件什么东西砸破隔断的屏风,飞了过来。 那是一只亮晶晶的仿银咖啡壶。更确切地说,是多半壶微温的蓝山咖啡。冲着他们砸过来。 乔森毕竟是梅雨大学篮球队的前队长——他现在已经引咎辞职了,在这个时候表现出了良好的反应速度。他左手迅速拽起马莲花,推到一边的沙发上,然后就去抢他的电脑。可惜还是晚了一步。泼出来的咖啡洒在他的电脑键盘上,滋滋作响。咖啡壶正砸在他受伤的右手上,血马上冒了出来。马莲花不停地尖叫,一把鼻涕一把眼泪。隔壁房间的人大概没料到看似结实的墙壁竟然是纸做的,也吓呆了。乔森一边为自己受伤的手止血,一边安抚马莲花,手忙脚乱。隔壁人影一闪,那人趁乱走了。 其实马莲花也就是咋呼的厉害,她除了受到点小惊吓外,什么事也没有,而且这种程度的惊吓也很快就转成刺激了。最惨的是乔森:他的手不但二度受伤,而且轻微感染;他的论文功败垂成;他的那台九成新的电脑也完全报废了。更要命的是,他请马莲花帮忙打论文这件事不胫而走,而且被冠以各种离奇的名目,传的花样百出。其中流传最广的版本是乔森为了马莲花在咖啡馆和人动手打架,乔森再度受伤的手、烂了的笔记本电脑以及马莲花哭红的眼睛都是确凿的证据。对此,马莲花保持着暧昧的沉默。这无异于是默认。于是,在漫长而热烈的流传过程中,相关的具体情节,甚至细节也在沉静而寂寞的校园中新鲜出炉,作为茶余饭后无尽的谈资。人们看乔森的眼光,更是平添了几分悲悯:这高大英俊的男孩子,一定是篮球比赛后受了什么重大刺激,不然好好的怎么会和马莲花这样的女生搅和在一起,真是可怜。 于是对乔森的极度同情迅速蔓延至整个学园。 这些话后来自然也传到了乔森的耳朵里。 是雨后初晴的一个下午,天边斜挂着一道虹。文学院的金爱文凑到他的身边,也不管他愿不愿意,硬是把自己听来的所有八卦新闻又即兴发挥添油加醋地说了一遍。金爱文对此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他不厌其烦地对所有内容重新进行了汇总,整合出四五个最为耸人听闻的精彩版本,鼓唇摇舌,对着当事人乔森一一道来,说得兴起,他甚至征询起乔森的意见。乔森当然不会回应他。末了,闲话全都传完了,乔森的眼睛里已经有了逐客令,金爱文却还是意犹未尽,他神经兮兮地凑近乔森的耳边,极尽揶揄地说,乔队长,没想到你的口味也这么重啊。这句话,他说的无比暧昧。一瞬间,乔森所有的自制力土崩瓦解,不可遏制的怒火喷薄而出。他想起她提出去咖啡馆打论文时所陈列的一系列理由。她说,他太有名了,而她是低调的女孩子,所以她不愿意别人看到他们在一起。她说的,他们要去一个不会惹人议论的偏僻隐蔽的地方,那就是咖啡馆。 冰凉的雨水顺着头发流到脖子上,流进衣服里。他继续在街上走着,感到前所未有的郁闷。他不明白他最近为什么会这么倒霉。干什么都不顺,一点小小的意外都会迅速变成一个巨大的灾难,横亘在他的面前。就算是竭尽全力翻越过去了,也往往遍体鳞伤,于事无补。 他开始感到秋风的寒冷,他的衣服在雨中都淋湿了。他看到前面鹅卵石铺就的路面上有一家小店,窗户里露出隐隐的微黄灯光。店门口古旧的木制招牌上有两个雕刻的篆字。 占卜。 他推开门走进去。 第四章 占卜 刘莹趴在桌子上,抱着头发呆,想心事。门吱呀一声被人推开了。她惊讶地抬起头,没想到这么晚了还会有人来。 进来的是一个年轻男子,他几步就跨过长而狭的房间,来到她面前。他说,我最近很倒霉。 在这样的下着雨的漆黑的夜晚,在她不愿想起过去但又不得不想起过去的时候,他突然闯了进来,突然得好似不真实。刘莹惊恐地抬起头。 其实走进这个小小的古怪的店,乔森不过是一时兴起。但他没有想到在这里会遇到一个如此年轻的女孩。在他的印象当中,给人算命的,都是一些满脸皱纹的老太婆。当然了,他不相信她们,觉得她们都是江湖骗子。怀着这种想法走进来之后,他大吃一惊,因为这里坐着的是一个年轻的女孩,而且很漂亮,而且他觉得他似乎是在哪里见过她。他尽力忽略掉她褐色的头巾和头巾下散落的卷曲长发,夸张得让他感到滑稽的褚红色和褐色相间的波希米亚长裙,以及浑身上下发出的细碎声响。他尽力把目光集中在她的脸上。然而这也是不容易的,她的脸上涂着艳丽的胭脂,眼睛周围却是一片烟灰色。绞尽脑汁,他也想不出她是谁。突然,她笑了。这个明亮的笑容让他记起了她。她就是那个在他输掉那场该死的比赛后对他微笑的女孩。全场唯一一个对他微笑的人。他认得她的笑容,像阳光。他突然觉得有一肚子的话要对她说。 她看着他突然推开门,带着一股雨夜的气息走进来,坐到她面前。他的衣服湿了,头发上滴下水来,神情阴郁。他带着探询的神情盯住她的脸,她闻到泥土的味道,草叶的味道,还有被雨水浸湿的夜晚的味道。他让她想起关于暗夜的一切事情。雨水顺着他的手臂流下来,聚集成小小的一滩,刘莹用指尖轻轻点了一下,似乎放下心来,递给他一条毛巾。他说谢谢,然后闷声不响地把头发和脸上的雨水擦干净。这时她认出他来了,他是梅雨大学那个倒霉的11号。想起他那天的表情,她又笑了。 同时,他也认出了她。 你,是梅雨大学的学生吗? 她知道他会这么问,所以只是点点头。 那你在这里是? 兼职。 她也知道他为什么会这么问,毕竟梅雨大学这样万众瞩目的学校里的学生跑出来替人算命的确有些奇怪。所以她只是轻描淡写地回答。 我是乔森。 我知道。我叫刘莹。 一句诗突然跳到他的嘴边,不说都难受。 轻罗小扇扑流萤。他笑着说。 刘莹的表情变了。 他以为是冒犯了她,赶忙转移话题。 你为什么会穿成这样? 他装成很感兴趣的样子问,心想服装对于女人来讲应该永远是一个安全的话题吧。 看到他奇怪的表情,明明很怕她长篇大论地深谈女人的审美,可又不得不表现出很感兴趣的样子,刘莹又笑了。 我怕被学校里的人认出来。很难看吧? 很古怪,不过很漂亮。 她不以为然地笑笑。他感觉她不相信他的话,刚想再加上几句以保证效果,却见她也不深究,反而展开了另一个话题。 你是怎么认出我的? 以前你从来没有被认出来过? 是。我在学校里认识的人不多。 肯来这里算命的人就一定更少。 她释然地笑了。 没错。你是梅雨大学里第一个来占卜的。 她把“占卜”这两个字说得很重,似乎是想告诉他占卜和算命的区别。想到他刚进门时的样子,她又加了一句。 你是来避雨的吧? 起初,他只是想来避雨。在这样一个对于他来讲阴森压抑的夜晚,哪怕是逼仄的小巷里斜伸出的一点昏黄灯光,也是一种招引,也是心灵上的一种慰藉。但是现在,对着这样一个在昏暗的青铜灯下,仿佛是从失传已久的古书中走出的女孩,他突然很想说说他最近的遭遇。 我最近很倒霉。 他又说了一遍。 他将最近他身边所发生的一切和盘托出。 刘莹静静地听他说,有时候眨眨眼睛或是点一下头。 他说完了。这是他第一次把所有这些事情都说出来。真实的,不是淹没在漫天的绯闻里。他停住,等着看她的反应。她听到的是真相。她却只是淡淡地说,喝杯茶吧。 她回身从交错的置物架上拿下一只玻璃杯,那玻璃杯闪耀着耀眼的光芒,像是天上的星星。她又变戏法似的拿出一只小巧的擦得锃亮的铜壶,把滚烫的水注入到杯子里。当开水经过细长的壶嘴时,发出呜呜的声音。杯子里迅速浮上一层热气,云雾遮住了星光。她把一小包茶叶放到他的手心里,说,倒到杯子里。 深绿色的茶叶带着一股难以言说的细细香气落到热水里,沉下去又涌上来,卷起绿色的漩涡。他看着,感觉灵魂都好像给吸了进去。似乎过了很久,所有的茶叶都静静地落到杯底,浅绿色的液体带着似有若无的香气在明亮的杯中闪烁。她说,你可以喝了。他没有想到她只会说这些,有点失望,但还是接过来,他也的确是渴了,端起来一饮而尽。她看他喝完了,伸出手,说,茶杯给我。他看了她一眼,把杯子递给她。她接过来,认真地看贴在杯底的茶叶。 她喜欢用泡过水的茶叶或者是咖啡渣给人算命,还算成功,回头客很多。但是这一次,茶叶的形状很奇怪,和她平时经常看到的预示着鸡毛蒜皮的茶叶形状完全不同。而且她闻到一股奇异的味道。这不是她的茶叶散发出来的,她知道。那么这个味道是打哪儿来的呢?她不想深究,只是把她看到的东西告诉他。 流年不利,命犯桃花。 不利?桃花?他觉得她说的简直是太准了,他就是不小心犯到了马莲花这朵可怕的花。不过话又说回来,也不排除是她听到了什么传闻,毕竟这件事闹得是沸沸扬扬。这时,他才突然想起来,他走进的是一间占卜店,她在给他算命。虽然他其实并不相信,但是既然都进来了,她又似乎说得很有道理,那就索性问个清楚。 怎么破呢? 他想不到自己会脱口而出,无师自通地问出这么专业的一句来。 其实也没什么,你自己平时小心一点就行了。 她故意说得轻描淡写,她并不想让他知道卦象本身显示出来的诡异。她想,也许什么都不会发生,只是个偶然的巧合罢了。 这时隔着深夜的风与雨,十二点的钟声悠悠传来。隐隐约约的,他们都听到了。他站起来准备告辞,又记起他是来算卦的,但还没有给钱。他不知道该怎样说,他也不知道该不该说,他不知道怎么做她才不会觉得被冒犯。他犹犹豫豫地看着她。最后,他终于说出来了,同时心里希望她一定不要认为这是个侮辱。 很多年后她都记得这个时刻,记得他的这句话。在那么多重要的事情都淡忘了之后,她却记得他说的这句话,真是奇怪。也许是因为他的表情?她太擅长看到别人的内心,所以她也轻而易举地看到他内心的挣扎和忐忑,只是她没有料到,他带着那样小心翼翼的表情,却说出这么一句来。 他说,多少钱? 他没想到她会大笑起来,仿佛他说了什么最好笑的笑话一样。他略显尴尬地站在那里,手足无措。她笑得差不多了,才说,不用了,我也没帮上什么忙,只不过给你个建议而已。看他还是站在那里不动,她又说,好歹我们也是同学一场,你不要说出去就行了。他知道她指的是她兼职算命的事情,赶紧点点头。她又是一笑,站起来,说,再见。 他说,已经很晚了,我送你回学校吧。 不用了,我今天不回去,就住在这里。 这里?他四下打量着这狭小逼仄的环境,他想到梅雨镇的人们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还是让我送你回去吧,这里很不安全。他又加上了一句,试图说服她。他说,在梅雨镇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 所以我在这里很安全,这也是“什么事情”。她又是一笑,他却觉得这笑容里有种大义凛然的味道。他想,这是一个因为没人照顾,所以很独立的女孩子。她却不容他多想,起身说再见。他说,你还是小心点。便转身走了出去。 走到门口,拉开门,雨已经停了。一种夏夜特有的气息带着雨水的味道扑面而来。他想,这真是一个有趣的夜晚。然后他回过头,看到她端坐在座位上,脸上盛开着莲花一样饱满的笑容。他突然想起命犯桃花。马莲花,她是他命中注定要犯的那朵花吗? 刘莹目送他拉开门走出去,心里感到有点沉。她还在想着茶叶那奇怪的形状。她拿过杯子,又看了一会儿。被开水泡过的茶叶现在已经凉透了,略带僵硬地聚集在杯底,冰凉的感觉透过杯子直接传到她手上。她拎起水壶,准备洗完杯子就去睡,今夜她感觉筋疲力尽。开水流到杯子里,和以往没有任何不同,但是这一次,砰的一声,杯子碎了,玻璃碎片溅了她一身。 刘莹愣住。 她的手还停在空中,只是手心里一片虚空。 她看着脚下裂开的杯子,感到一阵寒意,而心却是一点一点地沉下去。 第五章 邂逅 自从那次在占卜店见面,他们在以后的日子里,一直不停地遇到,遇到,遇到。也许在这个小小的镇,遇到也只是一件很平常的事,只是从前他们不相识,所以不在意罢了。但是,现在,他们认识了,所以每一次的擦身而过都是那样令人印象深刻。 第一次,她夹杂在一群女孩子中间对着他走过来。当时他刚刚打完球,满头大汗。梅雨大学最大的一个优点就是她可以永远铭记荣誉,但是却可以很快忘记那些乱七八糟的倒霉事。梅雨大学的人亦如是。所以很快的,他又可以走入球场。而在此之前,他曾以为他永远都不可能在梅雨大学打球了。 在许多人中间,他一眼就看到了她,不由得放慢了脚步。女孩子们看到他的目光飘过来,嘁喳得更加起劲,头发上散发出浓郁的香气,年轻的皮肤上面几乎要开出花朵。她也看到了他,却只是不动声色地冲他眨眨眼睛,唇角绽放一个微笑。他刚想和她打个招呼,但这时她的眼光又转到别的地方去了。他想,她大概是不想让别人知道他们认识。于是两个人形同陌路,就这样走过去了。后来,他猜,当时她大概是去上课。他很后悔自己没有抓住这个机会,他觉得和她在那个风雨之夜说的话很有趣,他还想再和她好好聊聊。 第二次是在图书馆。这本是一个百无聊赖的下午。又下雨了。操场已经关闭,体育馆没有重大比赛一般是进不去的。他在宿舍呆腻了就出来透透气,走来走去就走到了图书馆。本来,没有重大事件,例如说考试啦、作业啦、论文啦、预备毕业答辩啦之类的,他是绝对不会踏入图书馆半步的。他一向认为一个真正有学术素养的人不进图书馆照样可以学有所成,更何况他还坚信自己的成就应该在学术范围之外呢。所以他有充分的理由几乎不进入图书馆却能在这个以学术成就闻名的大学里面读完四年书还完全心安理得的。但是,这一次,不知道为什么,他径直走进了图书馆。 他没有想到在那样长长的昏暗的走廊背后,还藏着这样一个装饰一新设施一流的现代化图书馆。他走过一列列书墙,手指划过垒得整整齐齐的各式各样的书脊,心里不由得产生了一丝对于知识的敬畏。人类无穷的智慧啊,竟然可以写满这样多的书!他知道这里的书和全世界的人们由古到今写的书相比只是大海里的一滴水,但他还是有这种想法。那就是这里的书实在是太多了,而这数量巨大的书聚集在一起,给予他巨大的震撼。在这种震撼的冲击之下,他随便抽出一本摆在手边的书。这本书很厚。更大的震撼在后面。他看到一缕垂下来的长发,以及一双专注于读书的明亮的眼睛。 只要他开口,他就可以叫住她。但这时,风吹起了白色的窗帘,一种奇怪的感觉卡住了他的喉咙。他看着她选好了书,抱着一摞书向出口方向走去。等他反应过来,她已经填好借书卡,走远了。他拔腿就追。此时他刚刚热烈赞扬过的书墙成了他的敌人。他绕过一面又一面高大并且漫长得没有尽头的书墙,似乎听到她的脚步声越来越远。血再一次涌上来,他只听到耳边的风声。好像过了很久,他终于站到了楼下,可早已不见了她的踪影。下午三点钟的图书馆外空无一人,只有十一月阴霾的天空,一点一点地压下来。 后来他在乘校园巴士时看到她,这是他第三次看着她进入自己的视野然后再消失。但是这一次他毫无办法,他赶着要去参加一个规模很大的招聘会。自从在那个倒霉的日子里失去了那份原本唾手可得的工作之后,他就不得不参与很多这样的活动。于是,伴随着校园巴士单调的咣当咣当声,他看到在道路两旁整齐有序的高大的法国梧桐背后,她的身影越来越小,最后终于看不见了。他长叹一声,颓然倒在座位上。他知道,他又错过了一次。 再后来,第五次,第十次,第十二次。他们一次次地相遇,在所有他想的到和想不到的地方。只是没有一次能说上一句话,总是那样匆匆的就过去了。有几次是他也忙,但更多次是他想叫住她,却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走掉。他十分怀念那个下着雨的夜晚。他毫无准备地推开一扇门,就看到她端端正正地坐在后面,似乎是在等他。现在,他迫不及待地想要和她好好聊聊,却连一句话都说不上。他想,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命运无常吗? 刘莹也觉得最近似乎总是见到乔森,不过她可没有心思深究这些。她的问题在于,为了打发掉毕业前这段无聊的时光,她选修了一门与高级文秘资格考试相关的课程,据说考试过关的资格证书就是进入世界500强企业的敲门砖,而上了这门选修课之后,她过得很充实,甚至可以说是充实得过了头。 光阴似箭,已经是12月12日星期四了。她看着日历上那个用红色圈上的日子,感到内心一阵空虚,明天就要考试了,胃好像被揉碎了然后又轻轻地浮起来。这次考试很重要。她要通过考试,取得高级文秘的职业认证,然后才有可能找到更好的工作。她也知道自己不可能一辈子给人算命看手相,可又没有家里可以依靠,所以这次考试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刘莹很早就躺在床上,她很快就睡着了。但是紧接着,过去像挥之不去的浓雾一样悄悄弥漫进她的梦境。她又站在那里。那么黑,那么冷,湿湿的潮气透过鞋子向上蔓延。她想尖叫,但是她不敢,声音卡在嗓子里。散发着血腥味的湿冷空气包围着她,渗入她的鼻孔,渗入她的感觉,直到渗入她的记忆,让她在有生之年永远都忘不掉。现在这种可怕的感觉又回来了,她在梦中辗转反侧。 又一个翻身,她终于醒了过来。窗外寒风呜呜地吹着,树的影子在窗棂上枝叶婆娑。一弯冷月。看看上好的闹钟,是早上三点钟。刘莹把掉在地上的被子捡起来盖在身上,但是她再也睡不着了。从地上捡起来的被子冷冷地贴在身上,像冰。寒冷携带着一种战栗般的绝望笼罩了她,那种感觉又回来了。她不断跟自己说只是因为考前的紧张,只是因为自己踢了被子,但是她还是睡不着。虽然她是那样的疲倦。 当黎明的微光开始在天边闪烁时,她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9点9分,她猛地醒过来。按照梅雨大学的惯例,考试开始十五分钟后就不允许进入考场了。而她的考试时间是9点。 刘莹在床上几乎呆坐了一分钟,然后她跳起来,穿上衣服,用最快的速度冲出去。当她上气不接下气地站在女生宿舍楼下的巴士车站时,她连一辆校园巴士的影子都看不到。绝望涌起来,在她的心底像大雾一样四处弥漫。 她又一次遇见了乔森。 湿润的、有点凉的风吹过刘莹的脸,吹得她没来得及束起的头发上下翻飞。她拢了一下头发,扶住他的腰,另一只手紧紧捏住准考证。她在心里祈祷说,一定要让我赶上考试啊,一定。 乔森蹬车的速度很快。她可以感到汗水渗出他的皮肤,透过他的衣服,粘在她冰凉的手指上。风带着梅雨镇特有的气息湿漉漉地吹着,道路两边的绿树疾速后退,从女生宿舍通往考试楼的这段路却似乎没有尽头。她看着他奋力蹬车的背影,一阵恍惚,感觉眼泪要掉落下来。 好像走了很长时间,又好像很短,终于到了。考试楼的大门还没有关上,这近乎是一个奇迹。刘莹已经看到了楼前的白线,线后自行车就不能骑过去了。乔森一个急刹车,车子压着白线停住了,她的脸猛的撞在他的后背上。 终于还是赶上了。 一瞬间,世上所有的花朵竞相开放。 刘莹跳下自行车。她的心脏咚咚跳动,她的胃里似乎有无数蝴蝶在上下翻飞。来不及说话,她搂住乔森的脖子,在他刚刚转过来的脸上亲了一下,然后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冲向大门。门,在刘莹眼中不断放大。三步、两步,还差一步她就进去了。这时,关门的钟声敲响了。不知是不是错觉,一向铁面无私的张老师关门速度好像比平时慢了一些。钟声停了,大门还剩下一条缝。一个闪身,刘莹进去了。 乔森站在原地,一动不动,看着刘莹的背影。 这真是奇遇啊!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今天早晨,他去教授那里交论文。《论国际贸易多元化对中国八股文研究的影响》。第四稿,终于通过了。真是人逢喜事精神爽,原本平常的校园景物在他眼中也变得处处柳暗花明。他怀着一颗雀跃的心在校园里任意穿梭。一转头,在微青的天色之下,他看到刘莹独立花阴。 咣当一声,考试楼关门上锁。只剩下袅袅的钟声在天地间回旋,考试楼前小小的天井里一片肃穆。但是很快的,这种肃穆便被打破了,尖锐的口哨声像海浪一样此起彼伏。 这时乔森才发现原来考试楼前汇聚了很多人。 他应该感到郁闷的。和马莲花喝个咖啡都能引出那么多的闲言碎语,那么刘莹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的亲吻又将给他带来怎样的麻烦呢?但是没有。充斥在他心中的只有找到她的喜悦。现在,他知道她住在哪里,知道她是哪个专业的学生。甚至,他知道当考试结束的钟声敲响的时候,她一定会从哪一扇门里走出来。突如其来的进展像阳光一样明媚,让郁闷无处藏身。 乔森买了两瓶矿泉水,选了一个视野开阔的位置等刘莹出来。 早晨短暂的晴朗已经过去,天阴沉下来。人越聚越多。饶有趣味的眼光时不时地从四面八方飘过来落到乔森身上。乔森毫不在意。这时候他才知道原来守株待兔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因为心中充满了希望。 时间过的飞快,考试结束的钟声敲响了。刘莹随着人群走出来。 hi,一个身影挡住她,是乔森。天地间一片寂静,阴沉天幕下的树叶绿得直刺眼睛,却有一个细小的声音在低低地唱着歌。乔森笑着递给她一瓶水。她机械地接过来,拧开瓶盖就喝。 这是一个让乔森印象深刻的时刻,很多年后他都清楚地记得刘莹在这个时刻的样子。她穿很旧的牛仔裤,球鞋。米色的v领风衣里露出脖子上的大片皮肤。在她仰起头喝水的时候,她的发尾有点乱的头发就落在肩膀上。 刘莹一边喝水一边在头脑中翻箱倒柜地找着该说的话。她想起了考试之前发生的一切,突然觉得很窘。她心里乱糟糟的,有一种因为不知所措而生发出的难以启齿。但是,当她喝完水低下头来的时候,她已经镇静下来。她看着他的眼睛,诚恳地说,刚才谢谢你。 他不说话,看着她,微笑。若有所待。她心里又开始慌乱,她觉得自己必须再说点什么。她只好又说,我请你吃饭吧?他说,好,去哪里?这时他们的身后传来一声歇斯底里的尖叫,他们一起回过头去。 是马莲花。 桃红色的毛料套装下,马莲花粗壮的身躯在颤抖。接着,精心修饰过的柳叶弯眉猛的一挑,涂抹成粉红色的眼皮底下似乎要喷出火来。她咬着牙,白嫩的小胖手落在腰际,又缓缓地抬起来在空中挥舞,长而尖的红指甲直指着乔森和刘莹。在一片死寂当中,四寸高的鞋跟清脆地敲击着地面,马莲花气势汹汹地杀过来。 乔森没想到会在这里碰到马莲花。这时,他才意识到原来刘莹和马莲花读的是同一个专业,马莲花也参加了这次考试。他从来不认为马莲花有什么资格看到他和别的女生在一起就跑来兴师问罪,但是最近是特殊时期,他看到她就头痛,见到她都要绕道走,所以他想都没想,拉着刘莹掉头就跑。巧的是,刘莹穿的刚好是一双球鞋。 和马莲花之间的距离迅速拉大了。 马莲花心有不甘拔腿就追,刚跑了没两步,咔嚓一声,高跟鞋鞋跟断了。一个重心不稳,马莲花仰面朝天摔倒在地,就势哭天抢地撒起泼来。在热烈的掌声和口哨声中,牵手的两人头也不回地跑远了。 也不知道究竟跑了多远,乔森终于停下来了。刘莹背靠着墙,大口大口地喘着气。乔森弯着腰,手放在膝盖上,也是大口喘气。两个人的目光碰到一起,同时抑制不住地大笑起来,刚刚发生的事情现在忽然变得滑稽。笑过之后,彼此之间的距离突然就近了。 乔森带她走过梅雨镇弯弯曲曲的大街小巷,走了很远。不过物有所值。他带她去吃的是梅雨镇最为有名的梅花蟹。这种螃蟹青白色,脊背上有红色印记,像是梅花瓣,因此得名。最为神奇的是,梅花蟹煮熟之后,壳上的红印就会转到雪白的蟹肉上,梅花蟹因此声名大噪。 他们去的是一家有百年历史的老字号,虽经岁月洗礼,但一切都按照从前的老样子。水村山郭酒旗风。痛痛快快吃完一顿饭,刘莹才发现自己早上出来的匆忙没带钱。乔森付了账,说,没关系,下次你再请我。 他们准备离开。走到门口才发现下雨了。天空愈发阴沉,蓄满雨水的云朵厚重低垂。地面湿漉漉地泛着亮光,不知已经下了多久了。他们只好又退回到店里。午饭时间已过,店已打烊,好心的老板留他们避雨,等雨停了再走。 店里的人越来越少,最后只剩下他们和另一个女孩。天色越来越阴暗,雨丝毫没有要停的意思。女孩背对着他们坐在乔森身后的另一张桌子旁边,穿白裙,浓黑的长发在灯光下隐约发出深绿的光泽。头发真好,刘莹在心里想。 雨越下越大,天也越来越黑,他们必须得走了。乔森找老板要了相熟的出租车司机的手机号打了过去,不一会儿,出租车停在了店门口。只是下午四点钟,天却已经黑透了。司机说因为天黑路滑,为了保证安全,必须从市区走大路回去。这就意味着,他们要在一个漆黑的下午,坐出租车穿越大半个城市。 天是那样黑,风声雨声窸窸窣窣地交织在一起,很像是一个雨夜。路上几乎没有行人,出租车缓慢而平稳地行驶着。一阵倦意涌上来,刘莹极力地抑制自己不要靠在乔森肩上睡过去,但眼皮就像漫天的黑云一样逐渐压下来,在出租车的后座上,她还是迷迷糊糊地睡着了。朦胧中,她感到乔森猛的抱住她,那样紧,似乎用尽全身的力量,她的脸被紧紧地压住,眼睛很痛。 汗水和雨水的味道。 尖锐的汽车喇叭声。 车轮在雨水里打滑。 砰的一声。 一切又恢复了静寂。 他的手指颤抖着落在她的脸上。 出租车停下来了。心脏砰砰砰的剧烈跳动。她挣扎着坐起来,看向前面。雨水在明亮的路灯下坠落,织出一张光芒四射的网。乔森依旧紧抱着她,用手捂住她的眼睛。可是他的手指好像突然变透明了,透过他的手,她可以清楚地看到马莲花那张扭曲破碎的脸贴在碎了的挡风玻璃上。血正在流出来。 她又闻到了那种奇异的味道。 这味道悠长浓郁,细香细气,事后刘莹常想,这可能是某一种花香。 乔森搂住她,把手放到她的眼睛上,她的睫毛在他的手心里柔软地跳动着。 她看不到了。 可那味道挥之不去,长久地萦绕在鼻端。 那无法言说的奇异的花香。 第六章 排戏 经过这件事,他们之间那种别扭的暧昧反而消失不见。当人生中大的变故扑面而来时,之前的小插曲也就自动被清洗掉了。刘莹对乔森不会再感到不好意思,她在心里觉得他是一个信得过的好朋友。毕竟眼睁睁地看着马莲花死去的时候,是他在她身边,紧紧地握住她的手。至于那场车祸,警方调查后确定是一起意外的交通事故,刘莹却不肯相信。 我觉得不会这么简单。中午我们刚和她发生矛盾,下午她就被我们坐的出租车撞死了。你不认为这太过巧合了吗? 他们躲在左岸咖啡隐蔽在角落的包厢里,门关得紧紧的。 自从车祸之后,他们主动偷偷摸摸地过日子。不只因为心中莫名的愧疚,还因为这是乔森流年不利事件簿上最为新鲜热辣的一笔。有关劈腿,有关殉情,有关第三者。八卦的桃色掩去了死之沉重,旁观的路人眼里看到的只有热闹。作为故事的男女主角,无论走到哪里,无论做什么,他们都受到夹道欢迎般的注目。 对于被卷入这种莫名其妙的倒霉事,乔森已经很习惯了。刘莹却觉得整个事件当中颇多蹊跷。她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好像,这只是个开始。她约乔森出来,就是想把这件事弄清楚。乔森却很感动,他没想到在这样大的舆论压力之下刘莹还敢约他出来,在他躲不过的流年当中他头一次有了一种患难与共的感觉。他兴冲冲地来赴约,没想到见面之后刘莹却一直在他最不想提及的事情上兜来兜去,之前的喜悦顿时都烟消云散了。 不是意外是什么?是谋杀?你该不会怀疑我吧?他故意开玩笑,想稀释一下凝重的气氛。 你有动机,可没有时间。你整个下午都和我在一起。不过如果那个司机是你同伙的话,也不排除你有买凶杀人的嫌疑。刘莹皱眉看向乔森。怎么,是你干的? 当然不是。我刚才跟你开玩笑的。 我可没心情跟你开玩笑。刘莹很严肃。我只是告诉你我的感觉。这件事很不寻常,太过巧合了,我总觉得还会有什么事情发生。她在放玻璃杯的圆形卡片纸写下几个数字,递给乔森。这是我的电话号码,如果你再碰到什么奇怪的事情,我是说比较诡异的,像这次似的,就打给我,也许我帮得上忙。 乔森的电话很快就打过来了。他叫她赶快过来校园冷落处一个废弃的仓库。电话里声音乱糟糟的,他粗声大气地说,刘莹,快点来!话筒似乎被抢走,没等她回答就挂断了。刘莹的心一下子提了起来。 下午三点钟的阳光照在身上,暖暖的。梅雨镇难得有这样的好天气。蓝天白云,风清气爽。刘莹来到学校偏僻的后身,隔着一片混杂在一起生长茂盛的野草和苔藓,就是仓库阴森的大门。沿着一条鞋底踩出来的曲折的小路,刘莹走到仓库门前。她敲敲门,等了好一会儿,没有回应。她把耳朵贴在门缝上听里面的动静,什么声音也没有。她举起手放在门上,包在大门上的胶皮粗糙、凉爽,还有一点湿润。她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手腕上一个使劲。 门竟然开了。 刘莹觉得全身的血都凉了。一个女孩躺在地上,四周围了很多人。刘莹当下呆在了门口;乔森却满面笑容地走过来,拉着她的手,让她进来。他说,你来得好快呀。很多人的眼光随着乔森看过来。听到动静,躺在地上的女孩一个翻身坐起来,步履轻盈地走到他们面前。她的嗓音甜美而清脆。乔,这是谁呀? 刘莹彻底糊涂了。 不待乔森回答,另一个个子高高,笑得满脸阳光灿烂的男孩挤过来。梅姐,连她你都不认识?亏你还说自己很关心学长!他故作神秘地贴近女孩的耳朵,用一点都没有压低的声音说,学长的绯闻女友呀!还用手指了一下刘莹。被称作梅姐的漂亮女生瞪了那男孩和乔森一眼,对刘莹礼貌地一笑,长发一甩,转身走了。 刘莹愈发搞不清状况。 她问乔森,没出事? 没有。 你们在干什么? 我们在排戏,准备在圣诞节那天演出。 那你为什么叫我过来? 我觉得,呃,那件事让你精神紧张,想叫你过来放松一下。 看着乔森脸上一副“我是为了你好”的表情,刘莹气的直想踹他。 原来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不过真的是太好了。 一阵喧嚣扑面而来。原来房间里有很多人,很热闹。果然是在排戏,真是虚惊一场。那个男孩又挤过来,手里端着一杯水。学长,导演叫你过去。刘莹顺着他指的方向看,有一个留着俏丽短发的女孩正在看过来。而房间里所有的人,似乎都正在由四面八方向导演处汇聚。乔森只得过去。刘莹,这是沈流水,和我一个专业的学弟。他向刘莹介绍那男孩。小沈,帮我照顾一下学姐。放心吧,学长,交给我了。沈流水热情地答应下来。喝点水吧,小莹姐。他把水递给刘莹。顺势拉住她的手。我带你去那边坐。 很多人在看,乔森也看过来。刘莹的手却抽不出来,她只得就这样让他握着跟他走。 一路上,只听见沈流水滔滔不绝。 我学的也是金融管理,今年大一。我一点都不喜欢我的名字,跟个女人似的。小莹姐,你还是叫我小水吧。我姐以前就爱叫我小水。我还有两个姐姐,都在外边,爸爸很想她们。刚才很凶的那个女人叫梅丽,是这部戏的主演。大家都说她好喜欢学长的。马莲花死了她最开心,所以以后你一定要小心。晚上不要出门,不要去偏僻的地方,非去不可就一定要让学长陪着你,学长没空叫上我也行…… 沈流水越说越起劲,也越说越离谱,刘莹赶紧打断他。 乔森在这里是干什么的? 他是我们的音效师。 那你呢? 我是负责道具的。 你也是工作人员? 是。 那工作人员开会你怎么不去? 戏已经排到最后阶段,所有的道具都已经准备好,我的工作已经完成了。他哀怨地看了刘莹一眼。小莹姐,你不会是讨厌我吧? 没有没有。刘莹赶紧否认。我想看看你们排戏,行吗?看到小朋友委屈的表情,她赶紧又补了一句。小水? 小水兴奋得满脸通红。没问题,小莹姐,你跟我来这边。 透明几乎坐在了导演正对面的位置上,刘莹可以看得很清楚。沈流水不再多话了,安静地坐在她身边。刘莹现在已经知道,导演叫钟卉纹,是法律系大四的学生。保研之后闲来无事,于是找了一帮志趣相投吃饱了没事干的同学,想排一出精彩的戏,在圣诞节那天演出,让所有人惊讶。 刘莹目不转睛地看着钟卉纹。在圣诞节前清冷的空气里,她穿黑色套裙,黑色丝袜,黑色平底鞋。一条红色的宽漆皮腰带紧紧束住她纤细的腰肢,头上戴着同样材质的帽子。她面前放着一台白色的笔记本电脑,身后是印着金色徽章的一流的咖啡机。她不时看一眼电脑屏幕,同时一杯接一杯地喝着咖啡。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浓郁的蓝山咖啡的醇香。刘莹直觉地感到这个女孩子很不一般。 钟卉纹拍拍手,人们安静下来。她站起来,清清嗓子。谢谢大家来帮忙,今天晚上结束后我请吃饭。第二十八次。沈流水轻轻咕哝着,真是又有钱又大方的美女啊,这儿的所有人都可以为她肝脑涂地。刘莹敷衍地点点头,继续听钟卉纹讲话。 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把戏分场次地排演好了,大家做得非常好。之后的任务,就是把它连在一起串演下来。下面我再给大家说一下整出戏的安排,请相关人员记清楚自己的任务。故事的前半部分是情景喜剧的模式,拜托六位主演一定要把这些看上去很平常的生活中的事情演出来爱恨情仇的感觉,一定要演得夸张一点,要让观众认为这只是一出热闹的喜剧,人物都是打不死的小强,无论遇到什么问题最后都一定可以解决,要让他们从心理上先入为主地认定会有大团圆的结局。后半部分我们要的是惊悚悬疑的效果。为了分担房租,梅丽,你演的这个人从外面又找了一个人过来。这个人穿一身黑,神经质,喜欢弹吉他唱歌,昼伏夜出。他说他是个杀手,但没人信,大家都以为他是个爱幻想的落魄吉他手。但其实他就是个杀手。梅丽是有钱人家的大小姐,离家出走后被取消了继承权,那些有钱的亲戚们还是不放心,雇人来杀她。后来,杀手爱上了梅丽,但他的使命就是来杀她;梅丽也爱上了杀手,她为了他想回家继承财产。于是到这里就产生了一个悖论:梅丽为了杀手想要回归自己的身份,但是回归之后的身份却决定了她必须被杀死。至于结局是什么目前保密,我们先这么演着。你们六个人的职业分别是工作狂公司职员、花心足球教练、热情风骚的餐厅女招待、刻板的书呆子警察、成天做梦的临时演员、游手好闲的自由职业者,表演时一定要突出人物的职业和性格。至于我们这个戏的第七人,乔森你来吧?演一个富有专业精神的杀手不会有损你的光辉形象。唉,还是不行。那第七位主演杀手角色暂时空缺。大家先休息会儿吧,十五分钟后到位,我们开始正式的彩排。 人群像退潮的海水一样呼啦一声四散退去,露出空阔的排演场地。钟卉纹还在和乔森说着什么。后来乔森也离开,钟卉纹开始喝刘莹看到的第七杯咖啡,刘莹听见她以不小的音量边喝边抱怨,可真要命啊,都到这个时候了! 乔森在刘莹旁边坐下,原来沈流水带她过来坐的位置,就是乔森调音的地方。一直很热心的沈流水突然消失,刘莹刚才太过认真地听钟卉纹做演出安排,连他是什么时候离开的都不知道。十五分钟倏忽而过,正式排演开始,演员的表演像模像样,钟卉纹在调度上颇有才华。刘莹觉得这个戏很有意思,看得津津有味。只是,为什么她会感觉如此熟悉,好像曾经在哪里看到过一样。乔森,这戏叫什么名字?乔森推上去两个键,看她一眼,说,《迷魂记》。 哦,这么巧,原来这出戏也叫《迷魂记》。 在很久很久之前的过去,她曾经对她说过,我们要演一场精彩的戏,名字就是《迷魂记》。她们也曾那样满心欢喜、跃跃欲试,但是当时只具备故事的大致梗概,还没来得及充实成一个完整的剧本,更不要说付诸行动真正排演,她们就各奔东西了。而现在,同样的惊悚,同样的向她们最崇拜的伟大导演致敬的戏,已经由别人捷足先登了。 戏排了一遍又一遍。钟卉纹很严格,几近苛刻。刘莹看得出来她有极大的野心,想凭这戏一夜成名,想证明自己。不过这也无可非议。这样优秀的女孩子,在这样年轻的时候,谁不想呢? 戏终于排完了,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多。人们带着满脸的疲惫快乐地收拾东西,准备出去吃消夜。乔森和刘莹不知不觉就落在了后面。 乔,一起去吧。钟卉纹亲自过来招呼。 我先送她回去,你们去吧,不用等我。 那,我们先走了,你也早点过来,还是老地方。钟卉纹微微颔首,转身,黑色的裙摆画出一个优雅的圈,一阵淡淡的花香飘起。 她从头到尾看都没看刘莹一眼。 乔森并没有直接送刘莹回宿舍,他带她去吃学校门前小街上的馄饨。 不会碰到他们吗? 不会。他们去的都是又贵又难吃的地方,而我带你去的,都是好吃不贵。 馄饨很快上来了。青花瓷碗里整齐地排列着煮得肥胖滚胀的小馄饨,汤里飘着虾皮、木耳、紫菜、豆芽、切成细丝的胡萝卜和切得细碎的香菜,透过因为煮熟而略显透明的皮,可以看见里面翠绿的馄饨馅。刘莹这时才感觉饿了,她二话没说,拿起筷子就吃。 乔森突然感到惴惴的,毕竟在今天下午,他跟她开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玩笑。你没有生我的气吧?他说。 刘莹摇摇头,嘴里塞满了馄饨,说不出话来。 乔森看她狼吞虎咽的样子,确实是饿了,而且并不计较下午的事,这才松了一口气,也低下头吃起来。 其实刘莹心里是不太舒服,但并不是乔森想的那样。下午的事的确让人生气,先是担惊害怕地被骗来,接着是被人指指点点地看和议论,感觉自己像是马戏团被人随意耍弄的猴子一样。但既然一切平安,也就无所谓了。而且她还看到很好的一出戏。真的很好。但是那样的熟悉,让她觉得心里好像缺了一块,有什么东西像是丢掉了。这种感觉很奇怪,却又说不出来。所以她只能拼命吃东西,把心中所有的郁闷都淹没在食物里。 乔森从来没有看到过女孩子这样吃东西。不管是什么样的女孩子,在他面前吃东西的时候也总是一小口一小口地嚼,秀气得很。他饶有兴致地看着刘莹大快朵颐,觉得很好玩。 刘莹心里只顾着郁闷,额头上却冒出晶莹的汗珠来。乔森说,再来一碗吧,我看你真是饿了。 刘莹抬起头,明亮的眼睛看着乔森,说,你下次能不能在电话里把话说清楚,别让我这么丢人?然后,端起碗开始喝汤。 乔森想,完了,还是生气了。 刘莹把碗里的汤喝得干干净净,就差把碗舔一遍了。 乔森说,对不起。 他已经道歉到这种程度,而且看在美食的份上,她也不想再计较了。所以她莞尔一笑,说,其实我今天下午过得还不错,我喜欢看你们演戏。正式演出的时候通知我一声,我要去看。 乔森没想到这么轻易就得到了原谅,忙不迭地答应下来。紧接着,他又奇怪地问,女孩子不是应该喜欢逛街买东西吗?怎么有那么多的女孩子喜欢戏剧?我高中的一个同学,十四岁的时候就和她朋友拍了个电影,据说里面还有,嗯,还有床戏。十四岁,你能想象吗? 刘莹心想,床戏是有很多种拍法的,也许并不像你想的那么糟糕。 但是她告诉他,又有什么用?这个世界上一半人的趣味,另一半人永远都无法理解。 但是现在她知道这个,又有什么用?再也回不去了。她已经永远地退出了。 她有点凄凉地想,你们就在没有我的舞台上,纵情驰骋吧。 她只能微笑着对乔森说,我吃饱了,谢谢你的招待,我们走吧。 第七章 演出 12月25日上午,刘莹接到乔森的电话。乔森说,演杀手的人找到了,一起去看排演吧。 这是一个身材高大的男生,两眼乌漆漆的,拿刀的时候眼里就有一股黑气流动。有戏的时候就很认真地演,没戏的时候就安静地坐在一边,连帽外套的帽子戴在头上。看不清脸,只能看到一双眼睛。刘莹仔细地打量着他,一边在心中暗自喝彩。 这人是从哪儿找来的?她问乔森。 听说是在路上碰见的,他跟着钟卉纹走了好几条街。 钟卉纹这下算是捡到宝了。他的表演是所有人里最好的,有灵气,非常准确。杀手这个角色要是演出彩了,这戏想不红都难。他会引起轰动的。 小莹姐,这里最轰动的是你,所有人都在看你。不知道什么时候,沈流水悄没声地靠了过来。 果然如此,人们的围观和议论比上一次更加肆无忌惮,刘莹感到无数条从不同角度射过来的目光缠缠绕绕的把自己从头裹到脚。真是的,一点专业精神都没有,导演也不管管。她心想。 导演正在和梅丽说着什么,梅丽满脸幽怨,神情黯然。 梅丽怎么了,不能死在你手里就不高兴了?刘莹跟乔森开玩笑。 梅学姐得了重感冒,除非有奇迹发生,否则她今天晚上是没法演了。沈流水抢答。 那这个角色怎么办,不是说还是主角吗? 钟学姐可以演嘛,反正剧本也是她写的,没有人比她对剧情更熟悉了。正式演出的时候,导演就是用来救急的。这是我姐说的。沈流水再次抢答。 沈流水你可不可以安静点儿?刘莹不知不觉的声音就提高了。更多的目光看过来。刘莹狠狠地瞪了沈流水一眼,沈流水撅着嘴走开了。 这个学弟好像对你很有兴趣啊?乔森看的心里有点酸。 刘莹摆摆手,脸上是无奈的表情。拜托不要再提他了。 新一轮的彩排开始,刘莹专注地看戏,乔森专注地调音,谁都没有再说话。 《迷魂记》已经准备得很充分了,只欠结局。结局也已经定了,但导演只告诉了涉及到相关戏份的几个演员,具体情节暂时保密。至于爱情在一个超级敬业的专业杀手心中究竟有多重,到底是谁迷了谁的魂,正式演出时才会揭晓。 晚上七点,梅雨大学的剧院里座无虚席。随着一阵开场铃声,脚灯关闭,大幕开启,在校内宣传已久的《迷魂记》正式粉墨登场。 一切都在按照钟卉纹的预期发展。开始时观众笑声不断,但是从饮食男女琐碎的世俗生活到爱与死的角逐,戏里的转折只用了一瞬间,观众的情绪随之剧烈起伏。刘莹感到灵魂好像抽离了身体被吸进了舞台深处。世界远离,观众消失,只有她和舞台上的表演遥遥相对。 喜、怒、哀、乐。 悲、欢、离、合。 鲜活的生命满面粉墨,构筑不同的人生。心底一个声音低低地说,回来吧,回来吧! 一阵热烈的掌声响起。 她又回到了现实。 堕入爱河的女人总是比男人爱得更彻底,美丽的富家女要向杀手告白了。她在舞台上踟蹰着,犹豫不决。再骄傲的女子,爱上的那一刹那都可以低到尘埃里,仰视心上人就如同看一个太阳。在好友的鼓励下,她终于有勇气迈出这一步。她约他见面。她要出发了。五位好友送她到门口,脸上挂着大大的笑容。观众屏住呼吸。所有人都在期待一个结局。 绕了很多迂回的圈子。她终于说,不管你是谁,不管你怎样想,我爱你。她微笑地看着他,等待他的回答。他抓住她的肩膀。她睁大眼睛,略带忐忑。一刀,两刀,血花四溅。钟卉纹惊愕的表情凝固在脸上。观众席上一片惊讶的抽气声和尖叫。随即,热烈的掌声响起,夹杂着尖锐的口哨。刘莹感到一阵晕眩。这时,沈流水慌慌张张地跑过来。 姐,姐。他抓住刘莹的胳膊。 怎么了?刘莹一边想甩开他的手一边不耐烦地问,眼睛还是盯着舞台。 我,我睡过了。洛夫哥说要叫我的。 洛夫是谁? 沈流水指指舞台上的杀手。他说他在开演前会叫我的,可他没有,我就睡过了,我这些天太累了。 所以?刘莹不耐烦地打断,让他直接说重点。 所以,沈流水咽了一口吐沫,有点惊恐地看着刘莹,声音颤抖地说,所以,所有当道具用的血袋都还在我包里。 舞台上的表演还在继续,钟卉纹倒在血泊中。所有观众起立鼓掌。这个意外的结局调动起了所有人的情绪。梅雨大学的学生平日里饱受各种沉重压力的折磨,这一刻,他们的肾上腺素急速飙升,所有的压抑都通过死亡、谋杀和喷涌的鲜血得到了缓解和释放。反正也是演戏。伴随着山呼海啸般的掌声和喝彩声,大幕徐徐拉上。 又是那股奇异的花香。 刘莹猛的站起来。 出事了! 她向后台跑去。 后台也在欢呼,在庆祝,打开的香槟酒浓郁而清洌,到处都是鲜花和甜酒的味道。演员和工作人员热烈拥抱,有人用手机和数码相机拍钟卉纹倒在舞台上的样子。洛夫呢?刘莹问乔森。洛夫?哦,他演得可真好,绝了。你算是说对了,这小子算是火了!乔森笑着说,搂着刘莹的肩膀,递给她一杯香槟酒。刘莹粗鲁地推开他的手,酒洒了,在地板上滋滋地冒着亮晶晶的气泡。 导演,你演得太棒了,快起来吧,别太入戏了。有人喊钟卉纹。钟卉纹一动不动。导演!又有人喊。钟卉纹还是不动。人们逐渐安静下来,缓慢地,迟疑地,三五成群地向她身边聚拢。刘莹拨开人群跑过去。 钟卉纹脸色苍白,满身是血,已经没有呼吸了。刘莹跪在舞台上,用手压住她的伤口,对着发愣的人群喊,快叫救护车啊! 钟卉纹死了,在圣诞节的夜里。 演戏演成这样,是人们始料不及的。 刘莹站在剧院门口,看着医护人员把钟卉纹抬上救护车。救护车呼啸着远去,圣诞夜冷而硬的风吹起。她站在风里,看着救护车在满天星光下变成一个模糊的光斑,逐渐看不见了。手上和衣服上沾的血都已经干了,那种令人不舒服的感觉却永远留在心上。充斥在她鼻孔中的都是新鲜血液浓烈粘稠的味道。并且在以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挥之不去。 毫无疑问洛夫就是凶手,剧院里所有的人都是证人。警方开始搜捕洛夫。但问题是,没有人知道洛夫长什么样子。太多人看过他的表演,但是似乎没有人看清过他的脸。 警方开始逐一盘问所有参与演出的人。 第一个被问到的就是和洛夫最多对手戏的梅丽。 出乎所有人的意料,梅丽也没有看清洛夫的长相。 重感冒尚未痊愈的梅丽带着浓重的鼻音说,剧组里突然来了个新闻人物,说实在的,呃,我的注意力没怎么放在表演上。 这话在说出口的那一刹那赢得了无数人的共鸣。是的,他们也在八卦地看热闹,并没有对洛夫这个打大街上找到的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多加注意。所有人转过头看刘莹。乔森不满地准备开口,刘莹却自己走到警察面前。 我知道他的样子。她说。 第八章 你想知道的秘密 刘莹被警察带走了。其他人回想刚才的事情,也觉得似乎有点不妥,于是讪讪地作鸟兽散。沈流水不满地哼了一声,高声叫道,素质啊,素质!说完第一个夺门而出。梅丽和乔森走在最后面。梅丽声音冷冷地说,你这个女朋友还真是能干啊!乔森一愣,不知她是什么意思。梅丽却也不待他回答,绕过他,也迅速离开了。 警察局里,随着刘莹的描述,一个男孩清晰的轮廓出现在纸上。 三天后,洛夫落网。 刘莹和梅丽被叫到警局认人。 看着标有高度的洁白标板牌前错落而立的几个高低身影,刘莹几乎是马上就认出了洛夫。 3号。她向警员示意。 一个长得很讨喜的小警察走过来。 确定吗? 没错,就是他。 小警察又看向梅丽。梅丽却在愣愣地出神,俏丽的脸上一片茫然,不知思绪跑到哪里去了。她又愣了好一会儿神,最后,才很勉强地点头,说,大概是他。 小警察又看向刘莹。 刘莹说,我确定。 警员们总算放了心。这样一件血腥残暴的恶性案件终于成功侦破,可以结案了。他们向刘莹和梅丽道谢,客气地送她们出门。 一听说可以离开,梅丽站起来就往外走,仿佛一分钟都不想多待似的。刘莹却觉得有点不对劲儿,这个洛夫好像有什么地方和过去不一样了。 你们是怎么抓到他的?刘莹问送她们的那个小警察。小警察不好意思地笑,不是我们抓到他,是他自己来投案自首的。说完似乎又后悔了,赶紧补上一句,不要对别人说,会有损警局形象。刘莹笑着点点头,说,我知道,这是纪律。忍不住又回头看了洛夫一眼。洛夫的眼神很温和,穿过她,看向远方。梅丽也听见了,转过头来狠狠地瞪着洛夫,脸色更加难看了。刘莹对小警察说声再见,和梅丽一起离开了。 校长亲自向全校师生说明事件的来龙去脉。 原来洛夫的父亲曾经是钟家的司机,因为驾车出了意外而被钟家辞退,之后洛家的境况就不太好。洛夫因此怀恨在心,长大成人后来报仇,杀死了钟家唯一的女儿。年轻人的自私和狭隘引出了这起谋杀事件。校长大人在此衷心希望梅雨大学的所有学生都要引以为鉴,绝对不要重蹈覆辙。 至此,圣诞夜舞台杀人事件终于落下了它沉重的帷幕。 12月30日是钟卉纹的葬礼,来的人很多。 天空阴沉沉的,寒风凛冽。在墓园外面,刘莹碰到了梅丽。梅丽穿一身黑,眼睛红红的,神情憔悴。这是她们自从在警察局分手后第一次见面。一起进去吧。刘莹说。梅丽摇摇头。递给刘莹一张纸条。今天下午三点钟到这里来找我,我要告诉你一个你一定很想知道的秘密。说完,不待刘莹拒绝,也没有作任何解释,掉头就走了。这时候乔森正好走过来。 怎么了? 刘莹给他看梅丽的纸条。上面有一个用铅笔写的字迹潦草的地址。 有这地方吗? 有倒是有,好像很偏僻。 是她家吗?她约我下午去那里,说要告诉我一个秘密。 你们什么时候关系变得这么好了? 大概是在一起认过杀人犯之后吧。 葬礼开始的时间快到了,人群聚拢来,越聚越多,刘莹和乔森也旋即停止谈话,随着人流走进墓园。 墓园里触目所及是黑鸦鸦的一片,只有大理石的墓碑发出惨淡的白光。衬领、手套、裙边在这黑的海洋中形成小小的浅色点缀,凸显出无尽的肃穆和凄凉。每个人都很哀伤,因为这里即将下葬的是一位正值华年却惨遭杀害的美貌少女。她出身名门、才华横溢,本来是可以在未来的日子里一帆风顺的,但是死亡终结了这一切。钟卉纹的家人高贵、优雅、派头十足,可是个个悲痛欲绝,脸上现出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深深忧伤。 牧师低沉而嘹亮的声音缓缓响起。天空低垂,压向所有人的头顶,风打着旋呼啸。人们安静地抹着眼泪,有时能听到一声压抑不住的小小抽噎。尘归尘,土归土。砰的一声,棺木下葬。锨起土落,泥土覆盖住钟卉纹。刘莹的心很沉重。那个美丽的、骄傲的,一边排演戏剧一边一杯接一杯喝蓝山咖啡的女孩子,再也看不到了。她死了。 葬礼结束已是中午,戏剧社的成员们热热闹闹地相约着去吃饭。眼见这些脸上早已散尽了悲戚,只有眼睛还有一点红的人们葬礼过后就匆匆奔赴盛宴,刘莹心中不胜唏嘘。她没有心情吃饭,和沈流水打了个招呼就准备离开。乔森本想跟过来,可有两个戏剧社的女生拦着他不知在说什么,刘莹冲他挥挥手,自己先走了。 她一路上只感到头重脚轻,感觉身体好像是被掏空了。最近发生的事情都可怕得让人猝不及防,这件事尤其令她难受,更可怕的是她有一种隐隐的感觉,好像事情还没不算完,还有什么会发生似的。但是至于后面会发生什么,她也不知道。 回到宿舍,她开始吃从食堂里打来的饭菜。一如既往的难以下咽。她不由得怀念起乔森带她吃过的所有那些“好吃不贵”的东西。看电视,上网,洗衣服,发短信,看书。什么也干不下去,她突然有了坐立不安的感觉。这个时候应该怎么办呢?怎么打发时间呢? 那就唱个歌吧,自己唱给自己听,时间刷拉一下子就过去了,我就是这样打发时间的。 她说。 在那些漫长、寂静的时间里,她就这样一个人孤独地和寂寞对抗,顽强而冷漠。然而,她也有受不了的时候,当整个世界都背转身时,寂寞像暴风雨前阴沉的天空一样压下来,比死亡还可怕。 流苏。 不知道她现在怎么样了。 人在陷入回忆后时间总是过得飞快,一转眼,两点过十分。刘莹站起来,拢拢头发,穿上外套,准备去赴梅丽的约。 小姐,到了。出租车司机突然停车,告诉刘莹她要去的地方已经到了。 刘莹疑惑地打量着四周,没有下车。这里已是远郊,触目所及没有任何建筑,一片荒芜。 师傅,您确定是这里吗?刘莹把写着地址的纸条又递了过去。 不用看了,小姐,就是这里。我只能把你送到这儿,再往前车就开不过去了。你下了车顺着路往前走,看到一座桥,过了桥往右一拐就到了。 刘莹付了钱,打开车门走出去。 这里是一片野地,没有人烟。道路两旁的参天大树落下的叶子掩盖住了道路,没有树木的地方就是茂密干枯的野草,几乎没有可供行走的路。 汽车的引擎声由近到远,逐渐消失,剩下刘莹一个人站在荒郊野地里。一个怀疑突然在心中升起,这该不会是梅丽的恶作剧吧?可是,梅丽为什么要把这个恶作剧搞得这样煞有介事,而且是在为钟卉纹举行葬礼的时候?她想知道梅丽到底想告诉她什么,她凭直觉认为这和最近发生的一系列事情可能会有点关系。所以她只有按照出租车司机的指引,继续往前走。 踩着满地的落叶、枯草,不一会儿,就看到了那座小桥。桥很古旧,旁边的一座石碑上写着建桥的历史。刘莹大概看了一下。原来桥是清代建的,叫梅济桥,其他的就是一些歌功颂德的话。桥下的流水早就干了,也堆满了落叶,长满了枯草。过了桥向右一拐,没走几步路她就看到一座灰蒙蒙的尖顶小楼,中西合璧,楼顶和墙面上爬满了枯藤。刘莹心中一阵欣喜,看来诚如司机所说,这里就是梅丽约她见面的地方。 刘莹三步并作两步地走过去,一眼就看到门楣上挂着的锈迹斑斑的门牌,上面清楚地写着梅济路138号。就是这里!是梅丽纸条上写的地址。终于找到了,刘莹心下马上有一种如释重负的快感,她用手拍着门,大声地喊着梅丽。梅丽!梅丽!她的声音似乎被无限广大的空间吞噬,门里一点动静都没有。刘莹看表,已经三点过十分了,下了出租车之后耽误了不少时间。她来晚了,梅丽不会等不到她就走了吧?应该不会,她既然这样大费周章地约她过来,就一定会等着她。刘莹使劲一推,门开了,门里现出幽暗的光,紫色的灰尘乱跳。喊着梅丽的名字,她走了进去。 一股潮湿的尘土味道扑面而来。 门后是一条长长的走廊,光线很差,刘莹的眼睛还不适应黑暗,一时间她什么也看不清,只是感觉脚下软而涩,不知踩的是什么东西。她小心翼翼地走着,用手扶着走廊的墙壁,感到剥脱的壁纸粗糙而锐利地划过了手指。这条走廊长得似乎没有尽头,刘莹只听到自己的心剧烈跳动的声音,身上也一阵一阵地发冷。刚才如释重负的感觉一扫而空,她又紧张起来。终于,仿佛豁然开朗似的,光线强了一些,刘莹看到的是一间布置得古色古香的大厅。 这里昔日也许很是豪华,但现在却十分破败。客厅很大,几乎没有家具,显得分外空旷,那种置身荒野的感觉又回来了。而且到处都是霉湿的味道。刘莹不愿意在这里久呆,就又大声地喊梅丽的名字。也算是给自己壮胆。这声音突兀而来,在偌大的房间内回荡,更显荒凉。刘莹不敢再喊了。她想,要是再找不到梅丽,干脆回去算了,反正自己也算是仁至义尽。想着脚步不由得就往回转。然而,在那荒凉的大声拖着尾音在这空旷中将要熄灭的时候,楼上传来低低的一声叹息。刘莹听出这是梅丽的声音。 难道梅丽也出事了? 刘莹跑上楼梯。 楼上又是漫长的走廊。这幢房屋的设计者显然对走廊十分感兴趣,到处都有长长的走廊不分场合地胡乱出现,仿若一个拼命抢戏的龙套演员。楼上也铺着地毯,不过比楼下的要干燥多了。在寂静的光线里,刘莹可以清楚地看到:地毯被虫子蛀出一个又一个的洞,有些地方磨透了,只有几丝线横七竖八地连着,露出下面雕刻着繁复花纹但是积满尘垢的实木地板。 走廊右侧渐渐出现一扇一扇并排的门,都关着,刘莹猜大概是卧室。卧室对面的墙上挂着油画,镶着精雕细琢的画框,一幅画对着一扇门。刘莹凑近去一看,竟然是家族画像。这些画像在斑驳的墙面上一字排开,金丝画框里的黑色眼睛,仿佛饱含期待,等着谁来看。刘莹无法回避这诡异的邀请,不由得一幅一幅看过去。这应该是一个曾经煊赫一时的家族,男子女子都富贵从容,或站或坐在泛黄的纸张上对她颔首微笑。但后来大概是没落了吧,后面几幅画像中人物的眼睛里突然添了难以掩饰的落寞,凄苦也乌云般涌上来,且是越往后越浓,虽然还维持着表面上的富丽堂皇。最后一幅却不是画像,而是放大了的黑白照片。照片上,一个脸色苍白的青年男子穿着黑色礼服打着领结戴着礼帽勉强露出略带神经质的笑容。在一大堆艳丽画像的后面,这张黑白的照片和镶照片的乌蒙蒙的金属框子显得分外突兀。刘莹忍不住又看了一眼,照片的下框上用楷书刻着一个名字,梅济世。梅济世,是这个男子的名字吗?他和梅丽又是什么关系? 走廊尽头与青年男子照片对着的卧室门开着,略作踌躇,刘莹还是走进了这扇门。 卧室不大,家具也不多,但是窗明几净,显然是经常有人打扫。样式老旧的双人床上铺着梅雨大学学生宿舍用的米色格子床单,单薄的套着淡粉色碎花床罩的棉被叠得整整齐齐。旧式的实木衣柜顶天立地,旁边却立着一个款式现代的破旧写字台,上面堆满了书和杂物。书是从梅雨大学的图书馆借来的,书上放着梅丽的借书卡,刘莹于是放心不少。写字台上尽靠里的位置,倚墙险险而立着一个小的相框,刘莹拿到手里才知道,原来是支撑的架子坏了,难怪立不住。 照片上是一家三口的合影。刘莹很快就看出来照片上的母亲和女儿是这个家族的成员,她们和画像上的人物有着同样尖细的下巴和水汪汪的眼睛,以及十分相似的纤弱神情。但是那种落寞和凄苦却看不到了,她们似乎被一种奇异的精神振奋着,显得格外快活。照片里的小女孩就是梅丽。梅丽?刘莹这时候才又想起梅丽来。 梅丽,你快出来,你再不出来我就走了! 还是一点动静都没有。 刘莹把手里拿着的照片放回去,又看了一眼。这个男人,应该就是梅丽的父亲吧,高贵、优雅、派头十足,满脸慈爱的微笑,看上去应该是个好父亲。可是,为什么这个男人看起来这么眼熟呢,好像在哪里见过似的。刚才被照片挡着的墙上,还贴着两张大头贴,不仔细看还真注意不到。一张是梅丽的特写,另一张是她和一个男孩头靠在一起照的。男孩子五官清秀,黑眉亮眼,笑容温和。梅丽是梅雨大学最富盛名的校花,对外一直宣称单身,引得爱慕者无数,难道是背着大家不知道偷偷地交了男朋友?刘莹心里不由得笑了一下,她想这就是美女所谓的虚荣心吧。她的眼光又落在梅丽的照片上。梅丽真的很漂亮,明眸皓齿,笑靥如花。虽然她不太喜欢梅丽这个人,但她的笑容真的很美,有一种梦幻的力量。然而此时,另一个记忆里的笑容却穿云破雾而来,并且迅速地和大头贴上的笑容重合,那是在警察局里她偶然一回头,看到的洛夫的笑容。 这个在照片上和梅丽头靠头照相的男孩子,可不就是洛夫吗? 头脑里的灵光开始闪现,一瞬间融会贯通。难怪幼小的梅丽身后站着的男人那样眼熟,他不就是钟先生吗,上午在钟卉纹的葬礼上刚刚见过的。只不过苍老了许多,不复彼时照片上的意气风发。 一个又一个疑问接踵而来,刘莹的心落下去又升起来。 梅丽到底是谁? 她到底想干什么? 微热的呼吸喷到她的脖子上。 一只冰冷的手搭上她的肩。 刘莹转过身去,梅丽就站在她身后。昔日红喷喷的脸蛋上现在一点儿血色也没有,黑色的大眼睛深深地凹下去,围着大黑眼圈,披头散发,活像是个鬼。她的两只眼睛里笼着阴惨的雾气,死死地盯住刘莹,身体也凑过来。刘莹一下子被恐惧攫住了,哪里是她的对手,只有往后退,一退再退就退到桌子旁。刘莹感到自己的后背抵到墙上,于是退无可退。 你看那边!刘莹突然虚张声势地大喊一声,趁着这个机会夺路想往楼下跑。梅丽却不上当,头都不回,凶猛地向前一跨步,一只手掐住她的脖子,另一只手里拿着一块白色的纱布,麻利地按在她的脸上。一股浓郁的药物味道。她拼命挣扎,可是无济于事,梅丽的力气大得吓人。这时她才想起来,梅丽是梅雨大学医学院品学兼优的研究生。她的身体一点一点地软下来,接着,她倒在了地上。 梅丽也随即蹲下,腾出一只手拿起她的手腕测测脉搏,确定她没玩什么花样,确实是被麻醉了,这才把她脸上的纱布拿开。她抓住刘莹的肩膀,像拖一匹试验中经常遇到的大而沉的动物一样,把她拖到床上,然后用结实的尼龙绳熟练地捆住她的手脚。 第九章 新年(一) 刘莹睁开眼。看到满天烟花。 指尖触到棉布床单的干燥和粗糙,疼痛、灼热、眩晕一齐涌上来,她勉强睁开沉重的眼皮。木框子窗外,夜幕低垂,漆黑的天空中不时绽放绚烂的烟花。一时间,她不知身在何处。 漂亮吗?一个声音低低地说。 声音是从身后传来的。刘莹心下一颤,昏迷前的一切马上涌上心头,她迅速了解了自己的处境,于是不敢说也不敢动,静观其变。那个声音却接着说下去,也没有想听到她回答的意思。 很漂亮是不是?以前每年的这个时候,我们都会在一起看烟花,城里的人们为了庆祝新年燃放的烟花。那是我们最快乐的时刻。但是现在你看看,你看看,他在哪里? 细碎而轻微的脚步声,一个人影从阴影里走出来,走到她身边,停下来,低着头,从上面居高临下地俯视着她。是梅丽。又一行话从她的嘴里吐出来,带着一股腥臭像冰冷的石子一样落在刘莹脸上。 这都是你造成的,你要付出代价。她说。 刘莹知道她没有开玩笑,这绝不是一个恶作剧那样简单。又一簇烟花升空、盛开、落下,绚烂的天空转瞬又归于寂静。刘莹艰难地转过身,看着梅丽的眼睛,说,是为了洛夫吗? 梅丽没想到她还敢质问自己,不由得一愣,随即笑了。聪明的女孩,难怪乔森会选中你。 你不该怪我,他杀了人,我指证他是应该的,他罪有应得。 梅丽一巴掌落在刘莹脸上。不许你说洛夫哥。要说有罪,她钟卉纹才罪有应得,她该死! 这一巴掌来得又快又硬,刘莹嘴里咸咸的,她咬咬牙,舔一下嘴角的血迹,使劲抬起头,看着梅丽说,哦,那请你告诉我,钟卉纹怎么罪有应得了? 梅丽一声冷笑。你少来这一套。你想拖延时间是不是,等着你的王子来救你?做梦!你是很聪明,不过和我比就差远了。我这儿谁也找不到。我现在就杀了你给洛夫报仇!她又是一声冷笑,刘莹听的汗毛都竖了起来。 梅丽拿出一把小巧的解剖刀,蓝色的光芒一闪,她娴熟地把刀刃压在刘莹颈部的动脉上。 似乎很久没有感到跳动的心脏又开始砰砰地跳动了,锋利的刀刃在她的脖子上留下一些细小的伤口,刘莹屏住呼吸,她不想死。 梅丽观赏着她的表情,无比惬意。你的表情现在很丰富啊,你都可以当个很优秀的演员了,当然,比我要差一些。刀在她的脖子又压紧了几分。 你别得意,乔森会来救我的。 胡说!梅丽勃然大怒。你少跟我耍这些小聪明,我这儿谁也找不到! 我没骗你。我留下了口信,乔森会找到我的。你要不怕,就先别杀我,看看我们到底谁更聪明。 梅丽蹲下了,凑到刘莹脸边,盯着她的眼睛,仿佛要透过她的眼睛,嚼碎她的灵魂。别给我耍花样,小丫头,我知道这是你的缓兵之计。不过我还是愿意陪着你玩一玩。明天是新年,如果他在明天太阳落山之前还不出现,我就杀了你。 如果他来了呢?刘莹抓住这个机会赶紧问。 梅丽一阵狂笑。如果他来了?是为了爱情吧?真是感动啊!她凑在刘莹耳边声音低低地说,那我就当着他的面杀了你。 梅丽走了。时间开始变得既漫长又短暂。夜幕中的烟花由最初的彼伏此起变成稀稀落落,最后只剩下满天繁星。夜的黑色转浓,又变淡,刘莹终于抵挡不住阵阵袭来的倦意,睡着了。 当她再次醒来的时候,满室阳光。已经是新年了,梅雨镇难得的好天气,阳光灿烂。窗外一片寂静,一点声音都没有。剩下的时间已经不多了。刘莹知道梅丽是说得出做得到的。唯一的希望就是在葬礼前给乔森看过的那张字迹潦草的纸条。 他还记得那上面的地址吗?他会知道她处于危险之中吗?他会来救她吗? 她自己也不知道。 梅丽又出现了。 中午好,公主。你的时间已经不多了,王子还没来吗? 他一定会来的。 好,我们等着。别着急,太阳还在头顶上呢。 梅丽,我一直想知道,你们到底为什么要这么做? 你不是已经知道了? 我不相信他们的说法,我想听你说真正的原因。 梅丽拉过来一把镶着软垫的椅子,随意地跨坐在上面。反正你也要死了,跟你说说也无妨,算是对你的小聪明的一种,嗯,一种奖励吧。 梅丽停下来了,似乎是沉吟了许久,她的目光飘远了,仿佛回到了过去。接着,她开始讲述那些尘封已久的往事。 ps: 呵呵,感谢所有看这个故事的人啦。 每周一到周六更新,周日休息。如果哪天有事没有更新(若初工作很忙的),第二天会加倍更新,把耽误的补回来。 有时会有插播和番外,插播鬼故事哈,若初的最爱,在《连环》比较甜腻的时候,用鬼故事调节下哈。 第九章 新年(二) 梅丽的故事 有这么一个小女孩,很幸福地和她的爸爸妈妈生活在一栋大房子里。爸爸妈妈都很爱她,她过得很快乐。可是有一天,这个快乐被打破了。 在我13岁那一年,一群人气势汹汹地来到我家,就是这里,帮忙做事的陈妈赶忙把我藏在床底下。我趴在地上,看到一大群人向我妈兴师问罪,揪着她的头发,骂她是狐狸精。 领头的就是钟卉纹。 陈妈和他们理论,说他们不能这样对待太太,老爷是经常来的。钟卉纹抬手就给了她一耳光,几个男人冲上去擒住她。陈妈傻了,她从来没有受过这个气,我们平时都是很尊重她的。几个老女人还赶紧劝,算了,小姐别生气,仔细打疼了手。钟卉纹笑着跟她们说,我倒没生气。没见过世面的穷人,得着这么个机会没有不攀着往上爬的。我就是不能让她这么说,嗯,说钟先生。陈妈的眼泪啪啪的往地上掉,掉到地上就是一大团水渍,腾起多高的尘土。从来没见她这么哭过。 他们又来到我妈面前,钟卉纹跟我妈说,钟先生不方便来,他托我把这个交给您,收好。她把一个亮闪闪的东西塞到我妈手里,我妈当时就站不住了,架着她的两个人一松手,我妈一出溜就坐到了地上。她站到我妈面前,说,钟先生不会再来了,也请您不要去找他。他很后悔,也很抱歉。这点钱请您收下,以后找个好点的工作,别再靠着男人了。她拿出一厚叠钱,一松手,在我妈面前落的到处都是,然后就转头吩咐手下人替钟先生收拾东西。陈妈平时也算是又能说又能干的,但也让他们这架势给弄得手足无措,这会儿也只能坐在地上和我妈抱头痛哭了,两个男人看着她们。钟卉纹站着等,她不坐。 过了好一会儿,他们才收拾好我爸的东西,大包小包地往外搬。钟卉纹还跟我妈说,您放心,都是钟先生的东西,您的东西一点儿都没动。一个女人马上说,她能有什么东西!这时候一个男的拿着我爸的大衣往外走。这是一件冬天穿的黑色细呢料斜纹大衣,我爸经常穿的那一件。一见这件衣服我妈可急了,她抱着衣服不松手,声嘶力竭地喊,你们是谁,你们凭什么这么做?拿衣服的男人毕恭毕敬地说,这位是钟家的大小姐。说完,一脚踢开我妈,拿着衣服就走。我妈爬过去,抓着钟卉纹的衣角跪着求她,大小姐,求您高抬贵手放过我们吧,我们是真心的。没等她话说完,钟卉纹转过眼珠冷冷地盯着她看,给她这么一看,我妈吓得不敢说话了,她只是一个劲儿地哭。她看了我妈好一会儿,我妈也可怜巴巴地回望着她,满眼都是乞求的目光,最后,她说,看你也不像是个下贱女人,怎么干出这种丢人现眼的事。走了两步,她又用冰冷而轻蔑的语气说,以后别再缠着我爸爸,他再也不想见到你了! 就是这句话,把我妈彻底击垮了。陈妈坐在那儿生气,我妈光知道哀哀地哭,她们都把我给忘了。过了好一会儿,我自己从床底下爬出来,走到我妈跟前,我妈抱着我放声大哭。她手里,攥着我爸还给她的我们家祖传的戒指。 以后有很长一段时间,我妈还心存希望,以为爸会偷偷回来看我们,可他没有。妈也去找过他,可侯门深似海,根本见不上。终于有一次在人群中他偶然一回头,远远的看见妈了,妈回来后激动得六神无主,以为又有指望了,结果他让人送了一笔钱过来,自己连面都没露。 妈一直以为这是个误会,一直以为他有苦衷,所以也不怪他。妈一直想再见他一面,把心里的话告诉他。妈后来实在是没有办法,就装成是扫街的,在他家附近徘徊,寻找机会。等了好久,终于有一天,见到了他。他们一家三口在花园里,钟太太教钟卉纹法语,钟先生在修建花卉,他不时转过头,满面微笑地看着她们。那一刻,隔着高高的栅栏,隔着高高的玫瑰花丛,虽然太阳灿烂地把光辉撒在每个人的身上,但我妈看到了距离,她自惭形秽地走了。 从此以后她自暴自弃,再也没心思过日子了。陈妈经过上次的折腾本就很不满,觉得我妈没什么出息,但看在外婆昔日的情分和嘱托上还勉强跟着我们,只是成日价唉声叹气的。她没事就给我讲梅家的历史,教我千万不能像妈那么没志气。后来她看我妈实在是不争气,再也没有出头的一日,也走了。她走之后妈就一病不起。有一天晚上刮大风下大雨,她非要见爸爸,让我去找。我在雨里走了一夜,终于见到了我爸。我爸又给了我点钱,让司机送我回来,回来之后妈已经死了,手里还攥着他还给她的戒指。 我爸终于又回到这栋大房子里,处理我妈的后事。我妈可能没想到,她的心愿就这么实现了。我爸跟我说,我帮你转个学校,你继续上学吧。我说行。他说你是想找个家庭领养呢,还是自己过,我按月给你钱。我想亲爸对我也不过如此了,就说,我还是自己过吧。他说好,有志气!在我头上按一下,走了。以后钱有人按月送过来,升学之类的事情也有人出面,但我再也没有见过他。 从此我一个人住在这栋大房子里。过了没多久司机叔叔带着他的儿子来了。钟家无缘无故地把司机叔叔开除了,他们没有地方去就来这儿和我一起住。司机叔叔的儿子个子高高的,笑的时候左边脸上有一个可爱的小酒窝。他就是洛夫。 司机叔叔对我很好,洛夫知道很多钟家的事情,原来钟先生是高攀上钟太太的。钟先生才华出众但是出身低微,钟太太是带着大笔嫁妆嫁给他的。钟太太的财产钟先生没份儿,将来由钟卉纹直接继承。钟卉纹又聪明又能干,是外公外婆的掌上明珠,在家里说一不二,钟先生对她也是言听计从。钟太太身体不太好,不大管家里的事,平时也就是弹琴唱歌,没事就去欧洲休养,家里的事都是小姐说了算,下人们也都听小姐的。 小姐,洛夫也口口声声叫她小姐。她凭什么可以这么耀武扬威,和别人说话时脸上带着轻蔑的表情,手里掌握着别人的生死,就因为她是钟家的大小姐,所有人的心肝宝贝。钟卉纹有什么了不起,她做的我也都能做到。她从小到大都是锦衣玉食万事如意的,从她一出生,她一辈子的路就一帆风顺地给铺好了。我呢?我什么都没有,我的每一个成绩都是我自己一点一点用努力换来的!就连洛夫刚来的时候提起她来也是小姐长,小姐短的,说了他好几次,才不这么叫了。 我就受不了她那个耀武扬威的样子!当初她跟我妈说话时脸上那个轻蔑的表情我永远都忘不了!她凭什么瞧不起我们?我们家也是名门望族,我曾外祖父还是前清的状元呢!他修路,修桥,这个地方也曾经繁华至极,到处都是高耸的楼阁,连这儿的桥,这儿的路,这儿的房子都是用他的名字命名的。 可是后来我们没落了。 没有人知道我们昔日的辉煌,就如同没有人知道我们现在的痛苦,也没有人知道我比钟卉纹大两岁,我才是钟家真正的大小姐…… 带着无限的惆怅和叹惋,梅丽的目光飘得更远了。而天色却一点一点暗下来。 现在你明白了吧,为什么钟卉纹死有余辜?因为她是高高在上的大小姐,她那么轻易地就击碎了我们这些小人物所有的希望和明天。 ps:呵呵,故事里套故事,是若初的风格,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第九章 新年(三) 带着无限的惆怅和叹惋,梅丽的目光飘得更远了。而天色却一点一点暗下来。 现在你明白了吧,为什么钟卉纹死有余辜?因为她是高高在上的大小姐,她那么轻易地就击碎了我们这些小人物所有的希望和明天。 刘莹问梅丽,你是怎么和洛夫一家认识的? 带着一种一头扎进回忆出不来的虚无缥缈的眼光,梅丽说,以前爸爸来这里,都是洛叔叔开车送他过来。 那钟家就不是无缘无故地解雇他了。刘莹说。 这句话把梅丽从往事中惊醒了,不知怎么的,她的脸突然间红了。 可是你知道真正的原因是什么吗?刘莹紧接着说。 梅丽迷惑地抬起头,紧盯着刘莹的眼睛。 那是因为洛夫胆敢调戏钟家的大小姐,钟卉纹! 顷刻间,那种神经质的亢奋又回到了梅丽的脸上。她一手掐住刘莹的脖子,另一只手举起了解剖刀。 刘莹尽量用平静的声音说,其实洛夫喜欢的不是你,是钟卉纹。 梅丽愣住了,仿佛所有的灵魂都被抽离了肉体。 这时候,警笛悠扬地响起来。 刘莹脸上带着胜利的笑容,说,我赢了。 犯罪嫌疑人梅丽,你已经被包围了,马上放下武器,释放人质,主动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警察透过高音喇叭的喊话声带着鞭炮一样劈里啪啦的喜悦脆响在狭小的房间里回荡,梅丽有点慌了。刘莹却接着说下去,你不知道吗,其实你和钟卉纹长得很像。 你怎么会知道这些事?是谁告诉你的?你说!梅丽攥紧了手里的刀。 是钟卉纹告诉我的。 梅丽满脸不屑地笑了。 你胡说,你们根本就不熟,连话都没有讲过,她什么时候告诉你的? 回看着梅丽的眼睛,刘莹一字一顿地说,刚!才! 梅丽尖叫着跳起来,手里的刀扔在地上。 她惊惶地环顾四周。 这个房间里除了她和刘莹,一个人都没有。 高音喇叭的声音更加振耳欲聋。这个房间已经被警察团团围住了。 梅丽,去自首吧。她好歹也是你妹妹。 房门被踹开,众多警察手持长枪短枪在门口摆开阵势。对于他们来说,这真是一个倒霉的新年。圣诞夜的恶性命案已经让他们背负了巨大的压力,梅雨大学实在是太有名了。好在运气好,迅速地抓住了杀人犯。可还没来得及审讯清楚,就又出事了。这次竟然是梅雨大学的一个学生持刀劫持梅雨大学的另一个学生,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所有人都在心里暗自祈祷,可千万别再闹出人命了! 面对破门而入的警察,梅丽反而镇静下来,她迅速捡起刀,压在刘莹的脖子上,接着,她对警察说,我要见乔森。为首的警察点点头,一个小警察跑下去叫乔森。梅丽又对警察说,是我让洛夫杀了钟卉纹,我是这件事的主谋。她的声音又低下来,仿佛是在自言自语,我就是要杀了她,她凭什么可以这么幸运? 乔森来了,站在门口,很急切地说,梅丽,你放开她! 梅丽不回答,她的眼神像一阵轻雾,隐约朦胧,好像看向乔森,又好像不是。 你是不是喜欢她?梅丽突然问。 所有人都愣住了。 沉吟了大约一秒钟,乔森大声说,是! 梅丽把嘴凑到刘莹的耳朵边,用只有她们两个人能听到的音量说,有没有人告诉你,你也和他死去的女朋友很像。 下一刻,梅丽推开刘莹,跑向窗边。 警察冲进来,呼啦一下包围梅丽,梅丽被堵到窗口。乔森扶着刘莹,帮她解开捆在身上的绳子。 窗外的天已经有点黑了,市区的方向又有一些烟花零零散散地升起,点亮暮色中的天空。梅丽推开窗,冬天特有的风带着泥土和落叶枯草的气息扑面而来,刘莹不禁打了个寒战。乔森把外套脱下来披在她肩上,搂紧她。 梅丽扭过头来对着乔森一笑,说。 乔,新年快乐。 映衬着越来越浓的夜色和零落但艳丽的烟花,一瞬间梅丽恢复了昔日女伶的风采,她的脸明亮起来,刘莹仿佛看到有桃花在她的鼻翼、嘴角、脸颊上盛开。 灼灼其华。 紧接着,梅丽纵身跃出了窗口。 一个庞大而淡漠的白色影子猛然穿过抱在一起的刘莹和乔森,然后消散在空气里。 到处都是浓郁的花香。 乔森感到从窗口吹来的一阵猛烈的寒风,然后臂弯里一沉,刘莹昏过去了。 第十章 乔森的家乡(一) 列车在田野上蜿蜒,梅雨镇被远远地甩在了后面,仿佛一个很快被人遗忘的小小霉点。 经过这场大难,刘莹让乔森带她到他的家乡走一走。 乔,你说你喜欢她。那我呢?你是不是从来都没有喜欢过我? 一个熟悉但是却让她胆战心惊的声音。 刘莹抬起头,看到梅丽坐在对面的座位上,梅丽身边坐着洛夫。她想起在医院的房间里,准确地说,是在她的病房里,乔森告诉她,梅丽死了,窗外是一个很陡的坡。洛夫也死了,在他听到梅丽的死讯之后,不知用什么方法,他割断了自己的手腕。但现在,他们坐在她的对面,眼神空洞地望着她。 隔着一张窄窄的餐桌,冷气直渗过来。 她想喊,可是张开嘴却发不出一点声音。她转过头去看乔森,乔森无动于衷,也不知是和谁,谈笑风生。她想让乔森看眼前的这一切,可她一动也不能动。 刘莹一筹莫展,急得冷汗都冒了出来。 呜——,一声长鸣,火车拉响汽笛。过山洞,拉闸。咣当咣当。一个颠簸,刘莹醒了。原来是个梦。再看对面的座位上,坐了一对嘻嘻哈哈的小情侣,笑闹做一团。哪里有梅丽和洛夫的影子? 心下一阵轻松,刘莹不由得对着他们一笑。那个女孩子也笑过来,很是羡慕地说,你醒了,你男朋友对你真好。又扭头对着那男孩撒娇,说,你也学着点! 男朋友?刘莹这才意识到她又靠在乔森肩上睡着了,身上还裹着他的外套。她觉得有点尴尬,赶紧坐起来,把外套脱下来还给乔森,还想对女孩解释说他们不是男女朋友。后来一想在这种情况下反正也说不清了,干脆又是一笑,不置可否。 火车已经完全走出了梅雨镇阴云笼罩的范围,一醒过来,刘莹的眼睛就不知不觉地看向窗外。 这里是与梅雨镇完全不同的别样风光。 蓝天高悬,白云朵朵,阳光灿烂,照耀大地。一阵又一阵清风吹过,带来一股又一股浓郁的花香。又是那种奇异的花香。只不过,这一次,更加浓郁,更加清新。 当当当当,欢迎来到我的家乡,金兰乡。乔森兴高采烈地介绍。你有没有闻到木樨花的香味儿?木樨花学名叫金兰,是我家乡的特产。每年这个时候木樨花开,金兰乡到处都是浓郁的花香。你看,那就是木樨树。 循着乔森手指的方向,刘莹看到一棵枝桠浓密的树站在灿烂的日光下,开了满树细碎的花朵。原来那股奇异的花香是木樨香,而木樨是乔森家乡特有的树木。刘莹心底的一个结,打开了。看来,这次金兰之旅,必定不虚此行。 乔森也是这么想的。只不过,他和刘莹想的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 刘莹,一个他看不懂的女孩子。但是,他是那么地喜欢她。所以,他一定要努力争取一下,而这次金兰之行,可以是个契机。他想,是她主动提出来要到他的家乡玩,那么,她也就不是对他一点感觉都没有吧。如果是这样,那这次旅行就不止是个契机,还可以是个开始。他越想越乐,心里美滋滋的,萦绕在鼻端的木樨香越发浓郁了。 乔森,刘莹先开口了。你以前是有个女朋友吗?她说。 什么?乔森没想到她有此一问,愣住了。 她,后来是怎么死的? 乔森的脸色变了。 你听谁说的? 是梅丽,刘莹迟疑了一下,接着说,是梅丽临死前告诉我的。她说,我和你死去的女朋友很像。 她胡说,你们一点都不像。乔森脱口而出。 原来梅丽说得都是真的。 我说我喜欢你跟你是不是和她长得像一点关系都没有。你和她一点都不像,而且她不是我的女朋友。 你告诉我,她是怎么死的? 乔森不回答。 乔森,我查过了,马莲花、钟卉纹、梅丽和你读的都是同一家高中,也就是说,你们都是同学。现在,她们三个在这么短的时间内都意外身亡,而我们两个在这三起事故发生时都在场,你不觉得这很奇怪吗? 我认为这些纯属巧合。乔森闷声闷气地回答。而且,在马莲花帮我打论文之前,我不认识她。 那梅丽和钟卉纹呢? 钟卉纹和我一届,梅丽是高一届的学姐,学生会认识的。 我在网上找到了马莲花的博客,叫“莲花唠”。你可能想不到,马莲花是个才女,文章写得很有观点。在她的博客里,有一个被她称作“j”的男生,她写了很多关于他的事情:什么他打篮球得mvp了,他的头发剪短了,他和我擦肩而过看都不看我一眼了。如果你就是这位j同学,那么马莲花已经暗恋你很久了。她在博客里说你们是高中同学。她还写到了mary和hallen,应该就是梅丽和钟卉纹吧,次数不多,对她们好像充满了恨意,因为你总是和她们混在一起。你和她们高中很熟吗? 刘莹的分析合情合理,乔森无法否认。梅丽和钟卉纹的英文名字的确是mary和hallen,而他也的确是金兰中学建校以来唯一一个在校际篮球联赛上获得mvp的人。于是他很勉强地告诉刘莹,我也就是在学生会和她们有一些接触。 只是学生会的公务不会让马莲花这么嫉妒。 马莲花她不正常,梅丽更是个疯子,她们说的话你也信? 她们是不正常,马莲花、梅丽,包括钟卉纹在内——没有一个正常人会那样喝咖啡的。关键是她们说的话,她们的事情已经连起来了。你要是不肯跟我说实话,这件事就永远没完没了。我也不算正常。你还记得你最初是在什么地方见到我的吧,也许下一个出事的人就是我。 他当然记得。 回忆中的那个晚上,充满了朗朗的月光。以后无数个难以成眠的夜晚,那月光就在他的头脑中跳动,跳成满地的斑斓,再跳成第二天早上灿烂的阳光,照亮他在梅雨镇最为黯淡的日子。 他是真的怕刘莹也出事。于是,他声音低低地说,是自杀。 自杀? 她跳楼自杀,在高三的时候。 具体是怎么回事? 刘莹紧追着问,乔森实在是没有办法,只好语带苦涩地一一讲来。 原来,那个女孩子叫陈抹绿,比乔森小一岁,但是读同一个年级。因为他们都来自金兰乡盛产茶叶的茶秀村,所以乔森对她很好,很照顾她。后来高三的时候,学习压力太大,再加上家里的一些事情,她自杀了。 家里的什么事情?刘莹紧追不舍。 乔森不吭声,过了好一会儿才说,我不知道。 刘莹知道是问不出什么来了。她感觉他好像很不愿意提及这件事,讳莫如深。所以抹绿对于他来讲绝对不会只是一个同学、一个老乡这么简单。抹绿是梅丽在临死前提到的,她一定是一个很重要的人物。所以她一定要查清楚抹绿的底细。 乔森,你带我去她自杀的地方看看行吗? 沉吟了许久,乔森终于点头。但是之后的旅程就没那么惬意了,乔森不再说话,低头坐着,不知在想什么。刘莹看着窗外,连绵的绿色平原让景色一览无遗。一棵又一棵开花的木樨树掠过车窗,又迅速消失。随着汽笛的一声长鸣,列车驶入一座雅致的小站,金兰乡到了。 先带你去我的学校看看。乔森说完抬脚就走,步子很大,脸色阴沉。 刘莹赶紧小跑几步追上他,轻轻拉住他的手。乔森回头看了她一眼,脸色和缓了许多,走的也慢了。 金兰乡非常漂亮,苍翠欲滴,木樨飘香。这里没有高层建筑,无论是办公楼、商业楼,还是住宅,没有超过两层的;许多木樨树却很高大,高耸入云,像伞一样覆盖住整座小城,使得金兰乡宛如童话中的世界。而金兰中学就坐落于其中。 他们来的有点晚,已经过了放学的时间,学校里空旷旷的。 你别看我们学校不大,可是很有名的。 我知道。 你怎么会知道? 有名啊! 乔森笑了,气氛又缓和了许多。他现在开始像一个导游了,从容细致地为刘莹介绍他引以为荣的母校。 说着说着,乔森停下来了。前面是一幢高大的建筑物。刘莹感到乔森的手变凉了,手指也在轻轻地发抖。 她就是从这座楼上跳下来的。他说。 ps:呵呵,昨天有事一直没上网,若初今天兑现承诺,发的多了哦。 第十章 乔森的家乡(二) 说着说着,乔森停下来了。前面是一幢高大的建筑物。刘莹感到乔森的手变凉了,手指也在轻轻地发抖。 她就是从这座楼上跳下来的。他说。 这是金兰中学的主教学楼,有七八层高,蓝黄相间,在斜射的灿烂阳光下简直可以说是熠熠生辉。然而,却有一个女孩子从它的顶端上跳下来。 他又带着她走到楼口一棵高大的木樨树下,指着树下的一个地方说,她从上面跳下来,砸断了好几根树枝,就落在这里。她抬头向上看,木樨树枝繁叶茂,满树细碎的花朵随风轻轻摆动,只有几根断枝还保留着昔日的伤疤。 我们那儿有这么一种说法,刘莹谨慎地措着词,缓缓地说,如果一个人躺在另一个人死去的地方,也许能看到她死时的情景。 乔森根本就不信,不过还是什么也没说,他脱下外套,铺在树下的土地上,对刘莹说,草地上很凉。 刘莹哭笑不得。是让你去看,我又不认识她。只有亲人或者很熟悉的人之间才可以。 乔森没有办法,只好躺在地上。 过了一会儿,刘莹问,看到什么没有? 乔森不吭声。 刘莹伸手在他眼前晃晃,又问,你看到了什么? 你的手。 乔森,你认真一点。 乔森索性坐起来,说,你别难为我了,我不相信这个,我什么也看不见。 刘莹把他推倒,按住他的肩膀不让他起来,说,你相信我就行了。你先闭上眼睛,摒除一切杂念,回忆当初上学时候的事情,然后睁开眼,看能不能看到什么。 在她把他推倒的时候,他条件反射地抓住她的双手。她的手腕上还有梅丽捆绑时留下的伤痕,刚刚拆掉纱布,丑陋的伤口里露出粉色的新肉,此时,他的手指碰到了这些粗糙的微微翻卷起来的皮肤。 乔森只好闭上眼睛。 风轻飘飘地吹着,到处都是浓郁的木樨香,他仿佛回到了过去。抹绿,青梅竹马的邻家女孩。他不是不明白她的心意,只是他们终究是不可能。那天,当他听到消息匆匆赶到的时候,她已经死了,就躺在现在他躺的地方,身下是大摊浓稠的鲜血,正在缓缓地渗入草地。以后,这片草也就生长得格外茂盛,所以他才能准确地说出她死去的位置。眼睛里突然感觉一阵刺痛,他睁开眼,看到楼顶闪过女孩子的纤细的手,手腕上琥珀色的手链在阳光下一闪一闪地发着光。他闭了一下眼,定睛凝神再看,什么都没有了。刘莹一直站在距离他几步远的地方,仔细地看着他的脸,她知道他一定看到了什么。她紧走几步过来,扶起他,急切地问,你看到什么了?现在,他看到在她纤细的手腕上,一条琥珀色的手链一闪一闪地发着光。他想起刚才在她说“你看到什么时”在他眼前晃动的手,于是松了一口气,说,我什么也没有看到。 她根本不相信,说,你起来。乔森站起来,如释重负。刘莹躺在他刚才躺过的地方,闭上眼睛。 风轻飘飘地吹着,到处都是浓郁的木樨香。 这就是金兰中学了。 金兰中学,她怎么会不知道呢?这是翩翩的高中。她曾经骄傲而又惋惜地说,小莹,你要是跟我读同一个学校,该有多好!是啊,要是能和翩翩在一起读高中,该有多好。 她也曾对翩翩描述过无数次并且深深引以自豪的金兰中学充满好奇,只是从来没有想到过自己会以这种方式走进来。现在,她就躺在金兰中学的土地上,她的手指感受到草的柔润、土的粗糙。风有点凉了,带着傍晚湿润的气息拂过她的鼻子、脸颊、头发。皮肤感觉到时间滴答有声的震动。睁开眼,透过挨挨挤挤的木樨花朵和浓密的枝桠,她看到破碎的飘着白云的天空,和天边愈来愈浓重的晚霞。木樨花香更加浓郁,汇聚成她熟悉的味道。暮色苍茫。她知道,这就是抹绿临死前看到的景象。良辰美景奈何天。她能够理解这个女孩内心的绝望和哀怨。轻轻地叹了口气,她坐了起来。 乔森却经历了极为可怕的几分钟。 情景仿佛重现,时光仿佛倒流,又一个女孩倒在地上,记忆中的鲜血和死亡扑面而来。所以当刘莹站起来说“我们走吧”的时候,他是真正地松了一口气。 两个人就这样沉默着走出了校园。天已经很黑了。刘莹说,我饿了,我们去吃东西吧。他们就去吃了东西。吃完了,坐在小吃店的摊子前,刘莹说,乔森,今晚我住哪里?乔森愣了。是啊,今晚,他能让她住在哪里呢? 家是不能回了,茶秀村离这里还有一段距离。而且,要怎么跟家里人介绍和解释呢?同样原因,去同学朋友家借宿也不方便。于是他有点忐忑地对她说,旅馆可以吗?让他惊讶的是,刘莹很痛快地答应了。她说好啊,我们走吧。 怀着一分忐忑、两分紧张和七分兴奋的心情,他带着她走进又走出金兰乡一家又一家的旅馆。都是客满。走到最后一家的时候,天已经黑透了。 乔森,就这家了!你一定要想想办法,我走不动了。乔森点头答应,说,你先在这里等一会儿,我很快回来。他真的很快回来。这家旅馆的单人间也早已住满了人,只剩下双人标准间,数量也不多了。怎么办?他问她。双人间就双人间吧,她实在是太累了,反正床是分开的。看她点头,他当然没意见,于是两人一起走向柜台。 柜台服务一丝不苟。有没有身份证?乔森拿出身份证。服务员看了他们一眼,有没有结婚证?乔森傻了,回头看刘莹。刘莹走过来。服务员是一个年轻女子,看样子比他们大不了几岁。刘莹说,我们没有结婚证。女服务员的目光马上变得有了重量,鞭子一样在他们脸上刷拉刷拉地甩着。刘莹接着说,我们是偷偷跑出来的。我父母嫌他穷,不同意。我们跑出来好几天了,连个住的地方都没有,饭也没吃。姐姐你帮帮忙吧。说着,眼泪就要往下掉。鞭子一样的目光马上软了下来,同情油然而生。女服务员说,家里不同意啊,那你们将来可有苦日子过了。刘莹马上说,只要能在一起,我们什么都不怕。还顺手拽了乔森一下。乔森已经基本上听傻了,见刘莹对他使眼色,赶紧搂住刘莹的肩膀,对着服务员使劲点头,做富有责任感状。女服务员眼睛里泪花闪闪,被彻底感动了,她转身拿钥匙,亲自送他俩过去,还不由分说地往刘莹手里硬塞了两盒方便面。 进到房间里,关好门,确定服务员已经走了之后,乔森说,你真是让我刮目相看啊。刘莹没说话。他又说,你演得很好啊,不当演员真可惜,那会儿我看你都要哭了? 一不小心电影看多了,平时忍不住就想演一下。 还骗了两盒方便面? 刘莹叹口气。我就是想找个地方休息一下。没想到这个姐姐这么实在,弄得我心里还挺歉疚的,早知道就不这么忽悠她了。 她是不该这么忽悠她的。 女服务员大概是太感动了,她并没有按照他们的要求开双人标准间,也许是想特殊照顾一下,她带他们进来的房间里有一张漂亮的大双人床。 刘莹非常郁闷。 开始乔森要睡在地上,结果被子不够。既然刚才把话说到这个份上,就不好再出去找柜台要了。虽然金兰乡有灿烂的阳光和飘香的木樨,但那是白天,金兰乡的夜晚还是非常寒冷的。没办法,刘莹说,你也睡床上吧。乔森说,你确定?刘莹说,确定。乔森马上躺到床上,说,太好了,走了一天,可累死我了。刘莹也脱了鞋子躺在床上,连衣服都没脱,盖上被子。乔森拉过另一端的被子盖在身上。虽然很信任乔森,但有些事情刘莹觉得还是应该先强调一下。 乔森? 嗯? 你要是敢对我怎么样你就死定了! 乔森也学着电影里的样子,说,你放心,我军的群众政策是秋毫无犯。然后对着她一笑,躺下,伸手关了他这边的灯。 乔森突如其来的幽默感让刘莹哭笑不得,她也关了自己这边的灯,背对着他躺下了。 金兰乡的夜很黑很长。起风了,隔着窗户可以听到风打着旋儿呼啸的声音,木樨树被风吹得哗啦哗啦响,梆子声遥远地传来。 刘莹睡不着。 自从很久以前和姐姐分开来,她就没有再和谁同睡过一张床。因此无论是床铺另一边沉陷下去的重量,还是被子中间透风的空隙,她都很不适应。突然,床垫猛烈抖动了一下,刘莹感到有温热的呼吸落在自己脖子和脸相交处的皮肤上。 是乔森,他想干什么? 第十章 乔森的家乡(三) 刘莹睡不着。 自从很久以前和姐姐分开来,她就没有再和谁同睡过一张床。因此无论是床铺另一边沉陷下去的重量,还是被子中间透风的空隙,她都很不适应。突然,床垫猛烈抖动了一下,刘莹感到有温热的呼吸落在自己脖子和脸相交处的皮肤上。 是乔森,他想干什么? 刘莹,你睡着了吗? 没有。 我也睡不着,说会儿话吧。 好啊,我正有件事想问你。刘莹马上精神起来。看到她眼睛里又燃烧起推理的火焰,乔森赶紧说,求你别再问问题了,福尔摩斯小姐。 刘莹马上没了精神,沉默了一会儿,她说,那说什么? 你不是看过很多电影吗?给我讲一个你看过的电影吧。 刘莹想了一会儿,说,好吧,我就给你讲一个我十四岁的时候,嗯,看过的电影。 ps:呵呵,有没有想歪了滴,自己去面壁3分钟。乔森其实是君子来的。 第十一章 十四岁的电影(一) 她站在阳台上,俯瞰脚下的大地。阳台并不高,只是二层小楼,所以她可以清楚地看到楼下郁郁葱葱的植物。街角转弯处,一个身穿灰色风衣的男人走过来,停在她的楼下,抬起头,看着她。一瞬间,心里的喜悦仿佛可以开出花朵来。她的手握紧栏杆,恨不得从楼上跳下去,一跃而至他的身边,握住他的手,从此再也不要分开。 突然,一阵风吹过,流云滚动,楼下原来空无一人。 十年过去了,那个说过要带她走的人,还是没有出现。 她叫程纨素,27岁,电影导演,擅长女性题材,才刚刚在国际电影节上获了一个奖。 但是她一点也不快乐。 手机铃却在这时快乐地响了起来,是公司打来的,找她洽谈新片。剧本很有趣,讲述一个女人复仇的故事,叫做《惘然记》。虽然在这样一个天空略显阴沉的上午她的心情并不好,但是作为一位成功的女导演,她永远都会把工作放在第一位,于是她迅速收拾好糟糕的心情,开着车向公司疾驰而去。 工作谈的顺利而愉快,她获得了完全的信任,可以任意修改剧本,还可以在拍摄时掌控全局,包括最后的剪接部分。她很满意,迅速签下合同,她想早点离开。但是制片人说,一起吃个饭吧,顺便介绍新的摄影助理给你认识,这部戏大部分的拍摄工作将由他完成。摄影师对于一部电影来说至关重要,这个她也知道,所以她只有说好,跟着他们一起走进了一家日本料理店。 推开有着手绘彩图的木门,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迅速站起身走过来,和他们一一寒暄。最后,他来到程纨素面前,握住她的手,说,你好,我是古田云。逆着光,她看不清他的脸,但是,她感到他在盯着自己看。她不动声色地抽回了自己的手,说,你好,古先生,我是程纨素。然后绕过他,找了个角落的位置坐下来。他却跟过去,大模大样地坐在她身边,一顿饭下来,倒水夹菜的很是殷勤。她冷冷地吃着饭,不想搭理他,他却没话找话,问东问西,自顾自地说得热闹非凡。 大家都看出了他的意思,酒阑人散时都起哄让他送她回去。她婉言谢绝,说自己可以开车回去。他却马上接过话头说,我没车,那你送我回去吧。众人哄堂大笑,她站起身就走,他却又跟了出来。她没办法甩开他,只有让他跟着。 他先陪她走着回公司取车。在稀薄的夜色中,一阵晚风吹过,她不禁打了个寒颤,他看到了,马上把灰色的风衣脱下来,披在她身上,顺势搂住她的肩,说,素素,你不认得我了? 她当然认得他,他化成灰她都认得,所以更加感到厌烦。她甩开他的手,说,古田云,我都跟你说了我再也不想见到你,你到这里来干什么? 我是来这儿工作的,素素。 好,那我们就只谈工作,过去的事你一个字都不要提。 这时他们已经来到公司的地下停车场。程纨素径直走向自己的红色跑车,古田云也跟过来,用手拍拍引擎盖,说,这车颜色也太艳了,不适合你呀,素素。 程纨素打开车门,坐进去,说,关你什么事!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又接着说,现在天还不很晚,你自己想办法回去吧。还有,以后请叫我程导。 车门砰的一声关上。古田云看着红色的车子离膛子弹似的冲出去,迅速变成一个小红点,紧接着消失在视线中,不禁一笑。心想,十年不见,程纨素更漂亮了,不过,她的性格似乎火爆了不少,这就是当女强人必然要付出的代价吧,可这也使得她更加迷人了。十年过去了,她还在想着他吗,那个她永远等不到的人。回忆着这些交织着酸甜的往事,他登上了自己的银灰色越野车。 之后的拍摄对于程纨素而言就像是一场久违的噩梦,过去的一切全都回来了。古田云还是利用一切可以接近她的机会和她接近,以各种各样的借口凑到她身边,关心她、照顾她、跟她套近乎、对她献殷勤,不管她怎么想,也不管别人怎么看。流言,已经在剧组像雪片一样四处乱飞,但他依然我行我素,而且似乎巴不得人们能够对此大肆议论一番。程纨素不胜其扰,但是无可奈何,她只能想尽一切办法躲避他,就像他想尽一切办法靠近她一样。他不肯后退,她拒绝向前,一个追一个逃,两人的关系反而暧昧地僵持住。就在繁忙的拍摄和让日子显得更为繁忙的流言和蜚语中,电影《惘然记》拍摄过半了。 在以往的拍摄过程中,程纨素最喜欢的是夜晚呆在家里的时光。在静谧的夜色中,她趴在阳台的栏杆上,看着脚下寂静的街道,偶尔有一两个晚归的行人,或是汽车亮着灯匆匆驶过,心中充斥着创造一个世界的喜悦。导演这个工作,有时候会让人有造物的神圣感。但是,这一次,一切都不同了。在难得的短暂休憩里,夜黑沉沉地压下来,像一口锅,人世间的一切都在黑甜乡里安睡,但是她却翻来覆去地睡不着。古田云的出现让她想起了太多太多难以释怀的往事。又是一个难眠的夜,她站在阳台上扶疏的花木中间,抬起头,看着天空一点一点变亮。早出的洒水车摇着铃儿叮叮当当地驶过,空气中弥漫着植物的清新味道,这时风吹过她的头发。 认识古田云那一年她17岁,她不知道自己是否从一开始就引起了他的注意,但是她从来没有注意过他,因为她的注意力一直都在另一个人身上,直到那件事情发生,她才知道原来班上还有古田云这么一个人。 第十一章 十四岁的电影(二) 认识古田云那一年她17岁,她不知道自己是否从一开始就引起了他的注意,但是她从来没有注意过他,因为她的注意力一直都在另一个人身上,直到那件事情发生,她才知道原来班上还有古田云这么一个人。 很多人都喜欢自己的高中生活,把它归结为生命中最为美丽纯净的一段,在离开高中很久之后还会不时翻检记忆、重温往事,甚至多次组织同学聚会来怀念。但是程纨素不。她从来没有喜欢过自己的高中生活,当年在高中默默无闻时是这样,现在功成名就后依然如此。她也拒绝参加任何一次同学聚会。古田云却完全相反。他喜欢参加任何形式的同学聚会,喜欢打听昔日同学的近况,喜欢看到他们今天的样子。每当想起高中的日子他就会不知不觉地微笑。 当然,作为他快乐的高中生活的一个重要片段,古田云至今还清楚记得程纨素高中时的样子。瘦小的身体,平庸的成绩,总是低着头不说话,一点也不出众,没有一点今天大导演的气派。要说唯一引人注目的,就是巴掌大的一张脸上那双充满灵气的眼睛。第一次注意到这双眼睛,是在飘着冷雨的街头,他看到泪水一点一点涌入,却始终倔强地不肯流下来,那眼睛也就在漆黑的夜色下闪耀起星星的光芒。从此,他就再也忘不了。 程纨素高中时成绩并不好,没有人想到她会有今天的成就。她看了太多的书,她的思想在别人的悲欢离合里承受了太多的沧桑,也就对课本上那些苍白的知识没了兴趣,于是上学也就成了一种痛苦。她记得学校里每一次的春华秋实、夏雨冬雪,她也记得学生宿舍里老鼠踮着脚尖在深夜里跑来跑去的声音,瓦斯炉上水壶发出的嘶嘶声,风吹动窗帘的声音,还有窗外那棵高大的泡桐树开出硕大花朵时仿佛听的见的啪嗒啪嗒的声音。她只是不记得笔答在试卷上的声音和老师讲话的声音。就在这些深深浅浅的记忆里,她的心经历着辗转反侧的悲哀。 后来,他来了,像是一道光。 然后,他走了,她的生活更加黯淡。 高二的某一个春天的早晨,他推开门走进来,说,你们的英文老师请了病假,以后由我来代课。好听的声音、干净的脸、渊博的学识、和气的样子,马上赢得所有同学的欢迎。 当天下午的自习课,他把程纨素叫出来,说,程同学,你的中文成绩这么好,为什么英文会这么差?程纨素抬起头,看他穿着白衬衣牛仔裤球鞋,像个大哥哥,就小声嘟囔了一句,因为我爱国。他听到了,哈哈大笑,爽朗的笑声惊飞了一群鸟。他说,你这个小姑娘真有意思。学好了英文,向外国人介绍中国,岂不是更爱国?他告诉程纨素语言是相通的,能学好中文就一定能学好英文。他还告诉她不要因为有母语上的优势就“闭关锁国”,害怕接触一门新的语言,“学习上有什么问题尽管来找我,好吗,程同学?”他微笑着说。程纨素点点头。 从此,她的英文成绩突飞猛进。 他并不会当众表扬她,仿佛她的英文成绩本该这样好。她也不去找他问题,只是一径地埋头苦学。有时候,他的眼神会在她的脸上停留几秒钟,让她知道他也在关心他,这时候,她会回他一个微笑,告诉他,她很好,她在努力。久而久之,这似乎成了他们之间的一种默契。 后来,很突然的,没有任何预告,他要走了。这时候才知道,他是英文系的学生,已经办好了留学手续,在等待签证的时间里闲来无事,就到朋友的学校里来帮忙。 我们学习英文,就是希望可以向外国人介绍我们的国家,可以快乐地在世界各地游走,甚至是希望有一天,我们的子孙后代可以不再学英文,而是外国人来我们的国家学习汉语。我要走了,一周后会有另一位非常优秀的老师来带领大家继续学习。巴拉巴拉巴拉。 程纨素不记得他还在说什么,只是觉得自己的心在这一瞬间被掏空了。他要走了,去外国,以后可能再也见不到了,呼啦一下子,仿佛一切都轻的失去了重量。 怎么办? 怎么办! 她跑去办公室找他。 她看着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泪水逐渐在眼睛里聚集,感觉他变得越来越模糊,越来越遥远。反倒是他忍不住先说起话来。巴拉巴拉巴拉,像水里的游鱼一样轻巧地滑过她的耳朵,一句也听不进不去,眼泪倒是不停地掉下来。最后,他实在没有办法了,只有停下来,说,你别哭。她还是哭。他把手放在她肩上,很温和地说,你不要这样。她抬起头,看着他的眼睛,一句话脱口而出,老师,我喜欢你。她看到他的瞳孔迅速变大又变小,他的眼光飘起来,越过她,落在她身后的某个地方。似乎过了一辈子那么长,他的眼光又飘回来落回到她的脸上。他也看着她的眼睛,说,那你愿意跟我走吗,去外国。一瞬间,冰消雪融,春暖花开,她听到自己心花怒放的声音。这是一个她没有想到过的过于美好的答案,她拼命点头,眼泪又顺着脸颊流下来。 很快的,他帮她办好签证,申请好学校,然后订了2月14号的飞机票。告诉你父母了吗?他问她。没有。她说。再过三个月我就满18岁了,我的事情可以自己决定。其实她是想,这种事情说了父母也未必能够理解和接受,所以不如先斩后奏,先走了再说。她的父母很开通,她知道他们也曾经年轻过,但那毕竟是太久之前的事情,也许,他们都忘了。而且,她喜欢这种私奔的感觉。他也只是跟父母稍微提了一下,他说他会和女朋友一起走,学校都申请好了。他的父母没有多问,他们相信自己的儿子,也相信儿子选中的能够在国外读书的女孩子。他们不知道的是,他们优秀的儿子帮女朋友申请的是外国的高中。 他们瞒着所有人偷偷来往,他们不想公开也不能公开。她喜欢这种偷偷爱着的感觉,他也是。 第十一章 十四岁的电影(三) 他们瞒着所有人偷偷来往,他们不想公开也不能公开。她喜欢这种偷偷爱着的感觉,他也是。 他们的保密工作做的很好,似乎没有人发觉,除了古田云。只有他发现她的眼睛越来越亮,嘴角的笑涡越来越深,他知道她心里一定有一个人。他总是看到她在收到短信息时忍不住偷偷地微笑。她怎么能不笑呢?他发短信告诉她,他要在情人节这一天带她远走高飞。在国外,等她满了18岁,他们就结婚。好吗,周太太?古田云又看到她在对着手机微笑,他猜她是恋爱了。可是,和谁呢?看班里的同学,都不太像,难道是和外校的?他一直觉得程纨素是一个很安静的女生,没想到交游也如此广阔,不由得暗地里吃了一惊。 时间匆匆过,很快就到了他们离开的日子,他们的秘密约定也随之紧锣密鼓地进行。费了很大的劲儿,他才说服他的父母不要来为他送行。他和她约好晚上10点钟在中心广场的摩天轮下见面,先离开小镇,再搭第二天的飞机飞走。 这一天,程纨素早早地等在摩天轮下,脚边是小小的行李,看不出一点远行的样子,仿佛只是一次不远不近的郊游。 天渐渐晚了,2月份,天黑得早。这深深的夜色将会是很好的掩护,等大家发现的时候,他们已经在国外了。她有点得意地想。又过了一会儿,天上飘起了雨丝,有点冷了,她裹紧了大衣,心里觉得很浪漫。十点钟的钟声敲响了,程纨素的心开始砰砰跳动,她东张西望,在心里猜他会从哪个角落里冒出来。可是左等也不来,右等也不来。十点半的钟声敲响了,十一点的钟声也敲响了,他还是没有来。这时,程纨素开始担心。是什么耽搁了他,是什么人,什么事,还是他自己? 十二点的钟声敲响,远远的,一个人影撑着伞走过来。程纨素长出了一口气,虽然晚了很多,可他毕竟还是来了。这边,这边。她举起手示意他。他朝着她走过来,走近了,她也看清了,来的不是他,是古田云。一件灰黑的外套搭在他的手臂上,另一只手撑着伞。周老师不会来了。他说。周老师让我把这个给你。他递给她一张皱皱巴巴但是折好的纸。她接过来,有点忐忑地打开。是他的笔迹,很潦草地写着,忘了我,一如我死了。 一瞬间,天旋地转。悲伤涌上心底,泪水涌入眼眶。他以为她要哭了,赶紧伸出手扶住她。她咬咬牙,忍住悲伤和泪水,推开他,说,他人呢?他深吸了一口气,说,他走了,他说他很抱歉。 他很抱歉,是吗? 在小城僻静的角落里,她告诉他,当他第一次和她谈话的时候,她就爱上他了。你要我努力学习英文,你说有什么问题都可以去找你,你微笑着说“好吗”,那时候,你的笑容就秒杀了我。是吗?他又露出秒杀的笑容,把她搂在怀里,亲吻她的头发。 可是,现在她知道了,有古田云和他亲手写的字条为证,他骗了她,丢下她自己走了。 古田云看她怔怔地发呆,以为她受了刺激,赶紧说,我送你回家吧。等了一会儿看她不动,他又说,你自己能走吗,我可背不动你。我当然可以自己回去。她转过头来看他。她的眼睛像夜色一样黑,月亮和星星都映在里面。我很好,谢谢你告诉我这一切,再见。她掉头就走,忘了拿行李。古田云知道她其实一点都不好,而且真的很晚了,他拿起她的包,追上她,跟在她身后。 这时雨倒渐渐停了。 在漆黑的夜色里两个人深一脚浅一脚也不知走了多远,突然,程纨素停了下来。 怎么了?古田云问。 我回不去了。程纨素说。我给我爸妈留了封信,说我要和他一起去国外。 古田云说不出话来,他确实无计可施,所以他只能故作镇定,很勉强地说,你可以跟他们说这只不过是一个玩笑。 这不是一个玩笑,我在信里说的很清楚,我爱他,我要和他在一起。 这你都写到信里了?你不知道应该到了国外安顿下来再告诉他们吗? 我知道。可我怕他们着急。 你还写什么了? 我说如果他们不同意,就权当没有我这个女儿。 事情已经糟的不能再糟了。但是他不能让她流落街头,他必须把她送回家,因为她是这样一个柔弱而美丽的女孩子。 最后事情的解决简单得出乎意料,程纨素的父母在外参加一个宴会,还没有回家,因为这是一个周五的夜晚,所以程纨素留下的那封必然要引起轩然大波的信还放在她卧室的书桌上,封的好好的,没有人看过。 程纨素靠在窗边,给古田云发短信,告诉他平安无事。他还站在楼下路灯旁,随时准备冲上来搭救她。古田云回了条短信,说,“你运气真好,明天见”,就高高兴兴地走了。程纨素看着雨夜里孤寂的路灯,突然觉得很悲伤,眼泪哗啦哗啦地流下来。 剩下的几个月就是匆忙备考的时间。古田云像不散的幽灵一样缠着她,他说是怕她想不开,他要看着她,免得出什么事。她确实是有很多时间在一个人愣愣地发呆,但是绝对没有到寻死觅活的程度。她觉得他有点小题大做,但因为自己最糟糕的秘密掌握在他手里,所以也不便和他闹翻,只能像躲瘟疫一样躲着他。 在填报志愿的时候,他一改往日的嬉皮笑脸,很认真地问她,你去哪个城市?我想要离家近一些。她说。他走了,所有的志愿都报到离家最近的城市。她却偷偷的,在志愿表上填上了遥远的北方城市的名字。 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她考上了北方最为著名的艺术学院,读了导演系。虽然昔日的爱情已破碎,但她的英文优势还在,再加上几个月来为了摆脱古田云而痛下苦功的卧薪尝胆,她的考试成绩相当优异。终于,她如愿以偿,远离家乡、远离熟悉的一切,尤其是远离他,开始了一段崭新的人生。 但是,在晚上睡不着的时候,她还是会想起过去:想起她等不到的那个人,说爱她,又骗了她;想起他总是拉着她的手,亲吻她的头发,说爱她就要尊重她;想起到最后他却只能跟她说抱歉。他发给她的短信她都留着,他给她发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他说她也是他夏日的傍晚,他叫她周太太。这些都是假的吗?她不相信他会这么残忍,她要找到他,亲口问他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所以,她一定要出人投地。她要出名,她要让他听到她的名字,这样他才能找到她。她还要拿奖,这样她才能在获奖感言中提到他,让他知道她早就原谅他了,她并没有生他的气。可是,她名也出了,奖也拿了,也说过我最要感谢的人是周老师了,他却还是没有出现。 古田云却又出现了。 一阵轻微的鼾声传来,乔森睡着了。虽然讲这个电影已经让刘莹兴奋起来,但是不早了,明天还要回学校。她也躺下了,很快的,在乔森均匀的呼吸声中,她也睡着了。 第二天,乔森万分懊丧地道歉,他听到一半就睡着了。我太累了,他解释说,其实我也是很爱看电影的。你告诉我这个电影的名字,我一定要找来看。 这个电影可不好找。 没关系,我一定能找到的,我觉得这个电影很有意思。 那你试试看吧,这个电影的名字是,《错爱记》。 ps:呵呵,昨天忙没顾上上网,今天两更啦! 第十二章 相见欢(一) 回到学校后,似乎一切都回到了从前。他依旧是梅雨大学叱咤风云的话题人物,而她依旧只是个默默无闻的大四女生。两人不再单独见面,偶然遇见了也不过是平淡地打个招呼,似乎从此再无交集。 曾经甚嚣尘上的流言已是偃旗息鼓,再加上过了一个寒假,基本上无人再提起,刘莹终于可以松一口气了。她假期过的不错,歇的整个人都是神清气爽的,高高兴兴地回到学校,又发现她的高级文秘资格考试不但顺利通过,而且还是以梅雨大学第一的成绩,心情更是锦上添花的好。经过了上学期平地而起的波折,她觉得自己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熬到苦尽甘来了。 梅雨镇的三月,浓云褪去,青色开始露出头来。小城朝雨浥轻尘,校舍青青柳色新。就在这样一个清新的早晨,刘莹收到伍翩翩的短信,说要过来看她,“顺便见识见识传说中的梅雨大学呀,小莹”。花径不曾缘客扫,蓬门今始为君开。难得有故人来访,何况还是伍翩翩。刘莹的心情那叫一个好呀。她把手机抛向空中,又轻盈地接住,连蹦带跳地向着学校门口跑去。 但是,如果真如刘莹所想,一个寒假就斩断了她和乔森之间的所有瓜葛,她就错了。 从金兰乡回到学校那天已经很晚了。她很累,因为没有睡好。他也是。于是匆匆告别,各自回去休养生息。紧接着就是放假、离校,他一直没怎么见到她。当然,也不排除是她故意躲着他。等到过完年从家里回来,一切都变了。不过是隔了一个假期,他和刘莹的故事真的变成了陈年旧事,他身边重又围上了一群莺莺燕燕,而她站的远远的,不肯过来。于是一切过往似乎都不再存在,他们对于彼此的意义也就只限于同学了。 其实乔森还是很留意她的。 就比如说这一天,隔着矮矮的灌木丛,他看见她在收到一个短信息后神采飞扬的样子。他不知道是谁的短信能让她这么高兴,反正肯定不是他,于是心里酸酸的很不是滋味。文学院的学生会主席恰好经过,现场目击了乔森偷窥刘莹的全过程,不由得轻笑一声,走过来拍着乔森的肩膀说,乔队长,可以啊,连我们系的冰山美人都跟你传过绯闻,怎么,到现在还惦记着呢? 冰山美人?乔森不解,你说的是刘莹? 不是她是谁!人又漂亮,气质又好,还酷酷的不爱说话,我们学院暗恋她的人多了去了,就是没人敢出手去追。大情圣,你不试试吗? 调侃完毕,视而不见乔森沉思的表情,金爱文抱着一摞从图书馆借来的书,甩着过长的头发衣袂翩翩扬长而去。 原来刘莹这么出名,这是他从前没有想到过的。直到这时他才明白,当初和刘莹的绯闻之所以能以如此之速度传播的如此火爆和广泛,不只因为有他——大名鼎鼎的乔森,还因为文学院的大美女也搅和了进来。 他突然感觉自己更喜欢她了。他想再去找她,可事到如今还怎么去呢?有一次,他被一群女孩子簇拥着,一起说着笑着不亦乐乎,这时候刘莹走过来了。他看到了她,也知道她看到了自己,她老朋友样的冲他笑了笑,眼睛里却含着讥诮的神色,他顿感身陷花丛无比尴尬。他还能用什么理由什么借口去找她呢?他突然想起了那部没有讲完的电影,《错爱记》是吧?他可以先把它看完,再去找刘莹交流一下观影感受,顺便一起回味一下从前那些同舟共济的日子,最后甚至还可以说到那个什么都没有发生、但是意义非凡的晚上。他要告诉她他一直都在想着她,他和那些女生之间什么都没有,他心里只有她一个人。这样,她还能不爱上他吗? 但是,前提是他先要找到这部电影。 但是,他就真的没有找到。 他在影音资料室呆了一天一夜,用各种各样的方式搜索,上穷碧落下黄泉,而《错爱记》还就真的两处茫茫皆不见。有无数次他都在怀疑刘莹是不是在骗他,这个故事是否是她顺口编出来的呢?现在他已经知道了,她是中文系的才女,编这么个小故事应该不成问题。但是想起她那时认真而感伤的神色,应该是在回味往事而不是在编故事,他觉得自己应该相信她。可是这电影呢,究竟在哪里? 这该死的《错爱记》! 突然,乔森豁然开朗。虽然找不到《错爱记》,但一样可以找到刘莹,问她这部电影的结局。你说的那部电影我找不到,但我很想知道它的结局,不如一起出来吃个饭,给我讲完吧。这难道不是一个完美的理由吗? 那边厢,乔森兴冲冲离开资料馆,准备情挑冷美人;这边厢,刘莹却急匆匆奔赴梅雨镇的小车站,迎接老朋友。 翩翩驾到! 第十二章 相见欢(二) 翩翩驾到! 伍翩翩穿着红毛衣,羊毛格子裙,漆黑的长发高高束起,手里拿着一大把粉色的长茎玫瑰,骄傲地走出小站,踏上梅雨镇的土地。刘莹看着伍翩翩走出来,仿佛又回到了过去,她缓缓地举起一只手,感觉眼泪快要落下来。 小莹!伍翩翩看到了她,一阵风似的跑过来,紧紧地搂住她,让她几乎喘不过气。过了好一会儿她才松开手,让刘莹可以说出句话来。 翩翩,好久不见。你可是越发的漂亮了。 这句恭维话让伍翩翩当场傻眼。这不是她所熟悉的那个刘莹,她的闺蜜小莹是以打击她、批判她为乐事的,绝不会轻易地表扬她,她感到一种冷漠疏离的气息在两人之间流动。她站直身体,抱着花,不知所措。 翩翩,我是在跟你客套,毕竟这么久没见了。 伍翩翩没有反应。 翩翩,我真的是在跟你客套,你不要当真。 伍翩翩还是没有反应。 天哪,翩翩,客套的时候夸你两句你都受不了,你该不会是有自虐倾向吧? 一个促狭的笑容缓缓出现在刘莹的脸上,一切都回到了从前。伍翩翩长出了一口气,如释重负,举起手里的玫瑰花往刘莹头上就打,刘莹尖叫着躲闪,玫瑰花瓣如雪般飘落,两个人打打闹闹地走到了大街上。 好消息和坏消息,先听哪个?伍翩翩从前就爱这样问,现在又是这样问。 好消息。刘莹从前就爱这样答,现在又是这样答。 好消息!我和美国一家舞团签了合约,毕业后我就去美国跳舞。 啊,翩翩,恭喜你!刘莹抱住伍翩翩,她知道这是伍翩翩一直以来的梦想。 那坏消息呢? 我很想你。到了美国就更远了,我会更加想你。 没关系,我可以去看你,就像你现在来看我一样。 其实,我还是更喜欢和你在一起。我们还有可能在一起拍戏吗?伍翩翩的眼神充满了希翼。 这个问题,刘莹知道她肯定要问,但没有想到会这么快。一阵难过,刘莹知道自己是注定了要让她,以及其他许多人失望的。但是,她是真的回不去了。沉默了好一阵,她说,去美国吧,翩翩,你应该去跳舞。 伍翩翩的眼神黯了下去,那件事对你还是有影响,对吧? 是的。 两个人谁也不说话了,沉默着走了一阵。 啊!刘莹突然叫了一声。怎么了? 我的花!你给我带来的花! 原本娇艳欲滴的玫瑰花现在七零八落,惨兮兮的。刘莹无比心疼地抱怨着,翩翩,你看你,这么一大把花在梅雨镇超贵的,能拿着这么大束花在梅雨镇溜达那是超级拉风的。 伍翩翩无动于衷,还幸灾乐祸。谁让你不跟我一起去花港读大学,在花港,这花比大白菜都便宜,要多少有多少。 刘莹气的咬牙切齿的,丢掉玫瑰花,用手臂勾住伍翩翩的脖子。这个熟悉的小动作让她们一下子回到了过去一起上学、一起斗嘴、一起打打闹闹的日子,仿佛从来都没有分开过。 伍翩翩无疑是容貌出众的女孩子,因为一直跳舞的关系,就连平时走路也总是习惯性地昂着头,脚步轻盈而优雅,像个骄傲的公主。站在伍翩翩旁边,刘莹并不逊色。她一向苍白而淡漠的脸上因为好友到访而染上了喜悦,长期蓄意掩藏的美丽穿云破月而出,愈发显得光彩照人。两个花朵般鲜艳美丽的女孩子自顾自地说笑打闹,头发上、衣服上还散落着大片粉红色的玫瑰花瓣。一路上,不知有多少人看她们。 进入梅雨大学,她们吸引了更多的目光。 看,大家都在看你。刘莹悄声说。 是在看我们。伍翩翩纠正。 然而人们只是带着好奇或欣赏的眼神看过来,一路上并没有什么人跟刘莹打招呼。 小莹,你看你这人缘混的,怎么大家都不搭理你? 不是他们不搭理我,是他们不认识我。 你说什么?伍翩翩愣住了。 我告诉过你的,我在这里并不出名。 伍翩翩惊呆了,她不能想象也不能理解这样一个刘莹并不出名的现实。我以为你是和我开玩笑的。她有点结结巴巴地说。 是真的。我们学校藏龙卧虎,人才太多了。 你有参加社团吗?你有参加活动吗?你有向大家展示你自己吗? 刘莹不吭声。 小莹,你把自己隐藏的这么深,别人又怎么能够发现你? 那又怎样?我只想安静地生活。 其实伍翩翩是多虑了。淡极始知花更艳,任是无情也动人。刘莹走在校园里还是相当引人注目的,尤其是今天身边又有这么一个娇俏的女孩子陪同,更是引来偷瞄者无数。 伍翩翩张口刚要反驳,手机铃恰到好处地响了起来,她低头看了眼手机,顾不上再和刘莹争执,马上噼里啪啦地回短信过去,同时,一个甜蜜的微笑浮现在脸上。 刘莹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 怎么?男朋友不放心了? 伍翩翩没有说话,脸微微的有点泛红了。 好啊,伍翩翩,这么大的事情你到现在还不交待!快说,那个幸运的家伙是谁? 伍翩翩又笑了一下,脸更红了。其实你认识的,就是我们过去的同学,田童。 田童?刘莹稍迟疑了一下,接着马上问,你们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两年前,大约是大二的时候吧。 你跟他?刘莹有点替伍翩翩不值。在她们共同度过的旧日时光里,田童什么都不是,他不是她们圈子里的人,甚至连和她们说话都不够资格。但现在,路人甲却成了能让翩翩想起来就面带微笑的亲亲男友。 刘莹的心思伍翩翩当然懂。放心吧,小莹,田童现在是花港大学的学生会主席,很优秀,绝对配得上我,而且他真的真的对我超好的。我很快乐。 那你那个高中同学呢,你很喜欢的那个打篮球的帅哥?看着伍翩翩甜蜜的样子,刘莹忍不住逗她,现在是新人胜旧人了吧? 伍翩翩竟然幽幽地叹了口气。喜欢又有什么用,到头来还是没有在一起。 翩翩,我真是不明白,还有你追不到的人? 伍翩翩有点惨然地笑了一下,小莹,我没有你想的那么好,很多人都不喜欢我。停了一下,伍翩翩又接着说,后来在大学里我很孤独,田童又对我很好,我们就在一起了。 翩翩,我们说过的,我们不因为孤独谈恋爱! 伍翩翩又是一笑,笑容里竟然掺杂进几许沧桑。可是真正的爱情太难遇到了。小莹,你总有一天会明白的。 刘莹不是不明白,她只是觉得翩翩的妥协来的太早太快。 一阵沉默。 伍翩翩的手机又适时地响了起来,这一回,是有电话打过来了。伍翩翩跟刘莹打个招呼,就利落地闪到一边去接电话,看她喜悦的表情,估计又是爱情热线。刘莹叹口气,把头转向一边,这时乔森走了过来。 第十二章 相见欢(三) 一阵沉默。 伍翩翩的手机又适时地响了起来,这一回,是有电话打过来了。伍翩翩跟刘莹打个招呼,就利落地闪到一边去接电话,看她喜悦的表情,估计又是爱情热线。刘莹叹口气,把头转向一边,这时乔森走了过来。 嗨,又见面了。 是呀。 那个,你什么时候方便,给我讲讲那个电影的结局。我没有找到。 都说了你是找不到的。 我请你吃饭,告诉我吧。 我同学过来了,这两天都没有时间。 但我很想知道故事的结局。我希望那个老师能回来,我喜欢happy ending,我希望每个女孩子都能找到自己的幸福。 我知道,怜香惜玉嘛。刘莹笑笑说。 他听出了她语气中的讽刺,却一点都不生气,反而还有一丝暗暗的欣喜。刘莹,我最希望你能幸福。他看着她,说的无比真诚。 蓝天、白云、绿树、清风。她看到他琥珀色的瞳孔里倒映着自己的影子。 要说一点都不动容那肯定是假的。 她犹豫了一下,说,好吧。我同学是最适合讲这个故事的人,她明天就回去了,今天晚上在阅览室见,让她告诉你故事的结局吧。 乔森心花怒放,赶紧说,晚上我请你们吃饭。 不用了,今晚八点钟,阅览室见了。 那,我帮你们占座。乔森明白什么叫见好就收,跟刘莹说声“晚上见”,他心满意足地撤了。这时伍翩翩也打完电话走了回来。看着乔森挺拔的背影,她开始努力发挥八卦精神。 小莹,这是你男朋友啊? 不是。 那这个帅哥是谁呀,也不给介绍介绍。 管理系的同学。 你们好像很熟的样子? 一起共过事。 他是不是对你有意思? 没有。 让我见见呗。 今天晚上你就可以见到他,他想听你讲《错爱记》的结局。 什么,让我亲自给他讲?还说不是男朋友! 我没有男朋友。 那就让我今晚鉴定一下,看你们有没有发展成为男女朋友的可能。我好期待今晚。神啊,让黑夜早一点降临吧! 差不多行了啊,少在那里扮朱丽叶。 刘莹撇嘴、不屑,觉得恋爱中的人都不大正常。伍翩翩却不管这一套,依旧对晚上的见面充满期待。 且不说这一对久未见面的老友亲亲热热地拌着嘴,吵吵闹闹地回味旧日时光。单说乔森,他一阵风似的奔回宿舍,为晚上奇妙的三人约会做准备。 别说,被他们这么一搅和,刘莹也变的有点期待了。 就在人们不同程度的期待当中,夜晚如期而至。 皎洁的月亮挂在树梢上,月光泻地,树影婆娑。梅雨镇的二月,夜晚依旧凉意袭人。刘莹和伍翩翩该说的正经话已经说的差不多,玩笑也开的差不多了,于是只是肩并肩默默走着,一边回味过去一边享受难得的相处时光。夜风夹杂着植物淡淡的水汽冷的人神清气爽,这真是一个让人心旷神怡的夜晚。 长长的林荫道的尽头,是一幢五层楼的仿古建筑,这就是梅雨大学的图书馆,阅览室在三楼。梅雨大学几番扩建,图书馆却始终维持旧址,以致现在流落在校园的角落里。不过毕竟是名校的图书馆,外部古老,内部却极其现代化,虽然地理位置偏僻,但却天天爆满。快到八点钟了,图书馆里挤满了人,楼下空荡荡的,月光把树枝照的影影绰绰,显出几分阴森,而楼上明亮的灯光,似乎在招手迎人。 面对着曲曲折折的楼梯,伍翩翩很不耐烦,走了太多的路,她觉得自己高跟鞋的鞋跟几乎要掉下来。 小莹,还要走多久? 三楼,上去就到了。 你们学校这么有名,怎么图书馆连个电梯都没有? 曲径通幽啦!这样才有登攀的意味,知识不是那么容易就让你学到手的,小美女,这是象征主义啦。刘莹连哄带骗地带着伍翩翩爬楼梯。再过一个转角,就到了,这时刘莹的手机响了起来。刘莹看了一眼短信,告诉伍翩翩,乔森已经到了,他给我们占好了座位。 什么?乔森?你要带我见的男生是乔森? 是呀,怎么了? 怎么了? 出大事了! 在昏暗的楼梯间,倾斜曲折的楼梯上,伍翩翩看到另一张脸从刘莹脸上长出来,迅速覆盖住她原来的脸,又迅速扭曲、破碎。血顺着眼睛、嘴角流出来。 这是陈抹绿的脸。 这是她死去时的样子。 这张脸正对着她凑过来。 伍翩翩骇呆了,反应过来就是一声尖叫。刘莹想用手扶她,她甩开刘莹的手,好像见到鬼一样,拼命地顺着楼梯跑下去了。刘莹不明所以,喊着她的名字,跟在后面就追。在一楼,伍翩翩绊倒了,刘莹追上来。翩翩,你怎么了?她气喘吁吁地问。 你不要跟着我!伍翩翩大吼一声,爬起来接着跑。 翩翩到底是怎么了?看着她的背影,刘莹不知所措地站着,这时乔森和几个人也下来了。看来伍翩翩那一声尖叫还是惊动了不少人。顾不上和乔森解释,刘莹继续追赶伍翩翩。和那几个人说了几句,乔森也跟了上来。 乔森很快就追上了刘莹,伍翩翩穿的是高跟鞋,毕竟跑不快,很快也要被他们追上了。三个人前前后后,跑出了校园。梅雨大学宽阔的大门口,就是一条宽阔的马路,车流滚滚,熙熙攘攘。伍翩翩跑到马路边上。 翩翩!刘莹大喊一声。 伍翩翩回过头来,看了他们一眼,什么都没有说,转身继续往前跑。 明亮的路灯下,一辆车闪着耀眼的灯光开过来,不偏不倚正撞在她身上。她被撞的飞起来,带着满身闪亮的光芒,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又像断翅的蝴蝶般,沉重地落在地上。 后来刘莹才想到,伍翩翩出车祸前回头的这一眼,和梅丽从窗口跳下去前回头的那一眼,神情是完全一样的。 第十三章 不能说的秘密(一) 小山重叠金明灭,鬓云欲度香腮雪。 手术室门楣上的灯一明一灭,刘莹却不停地想到这两句过去背的诗。还是和翩翩一起背的呢。而翩翩,此刻正躺在手术室里接受紧急抢救。 十几个小时过去了,手术室的灯还是闪闪烁烁的。在内心巨大的沉重钝痛之中,刘莹反倒感到一阵微小的幸福。她亲眼看到伍翩翩被汽车撞的飞了起来,她知道事情的严重性。所以,她宁愿就这样在痛苦的忐忑中等待,因为她不知道会有怎样的结局。这一刻,她但愿时间可以停止。 乔森一直陪在她的身边,再一次的,他握住她的手。她感受到他的手心传递过来的温度,感到心安了一些。 不知过了不久,田童也来了。刘莹低下头不看他,乔森却站起来打招呼。 田童,这么巧,你怎么也来了? 翩翩是,田童看了刘莹一眼,有点踌躇地说,是我的女朋友。 刘莹依旧低着头,看不清脸上的表情。 你怎么也在这里?田童诧异地反问乔森。 我陪她。乔森简截而爽快的回答,听到田童的耳朵里却显得说不出的暧昧。 田童哦了一声,不做声了,似乎沉默了很久,才说,翩翩怎么样了? 听到这话,刘莹猛地站了起来,看定田童的眼睛说,你现在才想起来问? 田童的脸迅速涨红了,他低下头,不知所措。 乔森赶紧过来打圆场,算了算了,来了就好。田童你别介意,她也是着急。 田童当然介意,他看到乔森说这话时顺手搂住刘莹的肩膀,而刘莹,好像也并没有不愿意。 这时手术室的灯熄灭了,穿白大褂的医生一边摘手套一边走出来。 刘莹第一个冲上去,大夫,翩翩她怎么样了? 医生摆摆手,疲惫得一句话也不愿意讲,擦着满头的汗水离开了。 刘莹感觉快要站不住了,她以很缓慢的速度往后倒,乔森适时地扶住了她。 这时一个小护士走出来。 谁是病人家属? 三个重拾希望的人迅速围拢过来。 谁是乔森? 乔森一头雾水地站出来。 跟我进来吧,病人要见你。 乔森跟着小护士进去了,刘莹扶着墙坐在长椅上,满脸的对上天的感激涕零。田童在她对面也坐下了。 你们认识? 我们是高中同学。翩翩读高中时很喜欢的那个人,就是乔森吧? 虽然隔着宽阔的走廊,但刘莹的眼光就像是两把剑,深深地刺进田童的眼睛里。 是的。 又一节链条搭上了,刘莹感到自己正在逐渐接近谜底。 当翩翩脸上充满了骇人的恐惧表情时,当她像被鬼追着一样没命地跑出去时,刘莹又闻到了那阵浓郁的木樨香,她知道又有什么事情要发生了。果然如此。现在她知道了,原来翩翩也是这件事当中的一个人。但是,究竟是为什么?翩翩在这件事当中扮演的又是怎样的角色?其实,她宁可不去知道什么所谓的真相,现在,她唯一的希望就是翩翩可以没事。 但事实是,翩翩怎么可能没事呢? 她躺在手术室里,浑身上下包裹得像个木乃伊,只露出一张脸,大大的眼睛,尖尖的下巴。似乎是一夜之间,她消瘦得不成样子。 你好,乔。 她勉强露出一个微笑。 乔森的眼睛却落在她插满管子的右手上,手背上还有擦伤的痕迹。手腕上戴着精致的手链,在古旧的银上,大块的琥珀石在灯光下闪耀着光芒。他记得他躺在抹绿死去的土地上,看到的就是这么一条手链,以及纤细的手腕,还有那么一种骇人的往下推的手势。他想起刘莹曾经对他说过的话,虽然他当时并不相信,但他还是记住了。 刘莹说,你可能会看到抹绿死去时的景象。 他好像突然间全都明白了。 伍翩翩,是你把抹绿推下去的! 这是一句伍翩翩不曾料到的话,她愣住了。过了一会儿,她答非所问地说,你喜欢刘莹,对不对? 这是第二次,又一个女孩子问他是不是喜欢刘莹,喜不喜欢呢,他现在也说不清了,关键是,刘莹自己从来没有问过这个问题,她对此似乎毫不关心,这使得他对这个问题的答案也失去了兴趣,失去了判断力,以致一时间不知该从何说起。 伍翩翩却把他的沉默当做了默认,她轻叹一声,继续说下去。 我并没有把陈抹绿推下去,我是想把她拉上来。虽然我开始很想那么做,但后来我后悔了。所有针对她的事,都是我安排的,可我并不想让她死,我只想把她赶出学校,我没想到她会傻到真的去自杀。原以为只要她离开你,你就会在我和钟卉纹中间选一个,没想到你竟然谁都没有选,原来你喜欢的是刘莹这样的女生。你很有眼光,不过你们是不可能在一起的。 她看着乔森,眼神有点暴戾了。 真的想要逼死一个人,我还没有那么好的头脑,所有这一切都是刘莹帮我策划的。陈抹绿所遇到的一切,都是她——刘莹设的局。 第十三章 不能说的秘密(二) 她看着乔森,眼神有点暴戾了。 真的想要逼死一个人,我还没有那么好的头脑,所有这一切都是刘莹帮我策划的。陈抹绿所遇到的一切,都是她——刘莹设的局。 乔森听得目瞪口呆。 伍翩翩却接着说下去。 怎么样,乔,没想到吧?过去的女朋友,竟然是被现在的心上人害死的。 真的是你们害死的抹绿? 伍翩翩不说话。 乔森的声音里掺进了一种难言的苦涩。 其实你们根本就没有必要这样做,她不是我的女朋友。 你说什么? 她只是我的一个,乔森艰难地措着词,很好的朋友。 伍翩翩突然放声大笑。那就是她活该了,谁让她自作多情。我们问她的时候她承认了,她还说无论我们怎么做,她永远都不会离开你。 乔森现在学到了他人生中一个重要的教训,不要暧昧。永远不要用一个女孩子做挡箭牌来拒绝其他的女孩子。那会伤到所有人。 虽然伍翩翩言之凿凿,但乔森心中还是存有不少疑问。 刘莹和抹绿认识吗?刘莹为什么要这么做,难道是出于和伍翩翩一样的目的?他还没有这么自恋,认为自己有如此魅力。不过也不好说。难道刘莹过去就认识他?如果真是这样,那也就太可怕了。想想初识刘莹的经过,那样子从陌生到熟悉,难道这一切都是她装出来的,难道这不过是另一个设计好的圈套? 乔森不寒而栗。 他说出了他的疑问。 刘莹为什么要帮你? 帮我陷害陈抹绿?伍翩翩冷笑。因为她是我最好的朋友,还因为我们狼狈为奸惯了,不过最重要的原因是她觉得自己比谁都聪明,她喜欢设计别人,好炫耀她的智力。她对我说,翩翩,按照我的计划,一定马到成功。她还说,这叫做十面埋伏,猎物插翅也难逃。 猎物?那个从小到大总是缠着他,跟在他的身边像小尾巴一样的可爱的女孩子,抹绿,成了她们的猎物。只为自己的一时兴起,拿着别人的性命开玩笑,这是他认识和熟悉的那个总是云淡风轻、笑靥如花的刘莹吗?他承认,在她恬淡的外表下确实是有许多刻意掩藏起来的东西,也正是这些东西像是大海深处的宝藏一样深深地吸引着他,但他万万没有想到,当藏宝箱被打开的时候,当所有秘密突然涌现出来的时候,他看到的不是珍宝,而是怪兽。 伍翩翩带来的全是糟到不能再糟的坏消息,他突然没了再谈下去的兴致,起身准备离开,当他走到门口的时候,伍翩翩的声音传了过来。 乔,你还喜欢她吗? 乔森低着头,步履沉重地走出来。刘莹和田童赶紧站起来。端着托盘的小护士推开门走进去。 怎么样?翩翩没事吧?刘莹很着急地问。 乔森看着她,似乎有几个影子重重叠叠,他不知道到底哪个才是真正的她。他这种恍惚的表情却严重地吓到了刘莹,她以为伍翩翩伤得很重。这时,小护士又出来了,继续用毫无感情的平淡声音说,谁是刘莹,病人要见你。刘莹三步并作两步地走进手术室,剩下两个男生各怀心事地杵在门边。 左等也不出来,右等也不出来。 离开刘莹她还真是活不了。等的着急的田童先开口抱怨起来。 她们,是很好的朋友吗?乔森试探着问。 那还用说。初中那会儿你是不知道,她们两个有多出风头。她们一起演话剧,一起拍电影,翩翩完全受制于刘莹,刘莹让她干什么她就干什么,她对刘莹完全是盲目崇拜。刘莹嚣张着呢,学校内外到处都是她的粉丝,追她的人能排几条街。知道我们都管她叫什么吗?女王!你别看她现在温婉的样子,都是装的,她骨子里还是那个女王,她傲视一切,谁都瞧不起,谁都可以捉弄…… 原来这才是刘莹的庐山真面目。 乔森不想再听下去了,他径直走出了医院。 将内心的情绪宣泄了一番,田童感到舒服多了。但是转念想到伍翩翩见了这个见那个,惟独将自己这正牌男友撂在一边,不由得又愤愤不平起来。同时他内心深处还有一种沮丧的沉重。翩翩和刘莹昔日非同小可的交情他能理解,翩翩当年对乔森穷追不舍的感情他也有所耳闻,但是经过了这么多年之后,自己却依然是伍翩翩名单上的最后一个,这一点让他无法释怀。好像所有的努力都白费了。 因为,什么都没有改变。 不说田童独自在医院安静的走廊里思前想后,感到自己的人生一下子灰暗了;单说刘莹在病床前看到了被绷带缠成雪白色的伍翩翩,感到整个世界一下子灰暗了。 刘莹哭了,伍翩翩却笑了,笑里有一股决绝的味道。因为她知道,一旦这几句话说出口,她和刘莹之间也就到头了。 你喜欢乔森,对不对?可能是怕自己改变心意,不待刘莹回答,伍翩翩就又接着说下去。可是你们不可能在一起。因为陈抹绿是被你害死的。 你说什么,翩翩?她猜对了,这件事果然也跟她有关系。你快告诉我,到底是怎么回事? 七年前到底发生了什么,你能告诉我吗? 不能。 七年前你突然不告而别,一句话都不说就抛下我、抛下戏剧社跑去念了别的高中。我们说好的,一起读高中,一起读大学,拍最好的戏,永远在一起。究竟发生了什么事,究竟是为了什么,你欠我,欠我们大家一个解释。 我很抱歉,但是我不能说。翩翩,我不告诉你是为你好。这和抹绿的事不一样,抹绿这件事人命关天,你快点告诉我? 你很抱歉?你还是为了我好?我是不是应该很感动,我是不是应该痛哭流涕呀?我也很抱歉,但我是不会告诉你的,因为这是一个,秘密。 话说到这个份儿上已无法继续下去。刘莹心里只感到一阵紧似一阵的悲伤,她万万没有想到,她和她最好的朋友翩翩啊,也竟然会有这么一天。当刘莹推开门转身离去的那一刹那,泪水洇湿了伍翩翩的眼眶,她知道,她已经失去了她这辈子最好的朋友,永远地失去了。 第十三章 不能说的秘密(三) 空旷的走廊里,只剩下田童一个人,乔森已不见了踪影。刘莹急着找他,顾不得和田童多说,直接往外就走。田童叹了口气,什么都没有改变,他还是入不了刘莹的法眼。他长吁短叹着走进了手术室,但是在伍翩翩这里却得到了特别待遇,伍翩翩见到他就像是溺水者抓住了救命稻草,抱住他放声大哭。刘莹在走廊尽头听到了翩翩高一声低一声的哭声,她很想回去,她突然想起来光顾着吵嘴,都忘了问她到底伤得重不重。但是顾不了这么多了,现下迫在眉睫的还是先找到乔森问清楚。 但是从这一刻起,乔森好像人间蒸发了,无论用什么办法,她都找不到他。而翩翩那里,每次都有田童挡着,脸色阴沉地告诉她翩翩不想见她。就这样在寻寻觅觅和等等待待中,一晃到了伍翩翩出院的日子。 时令已至初夏,梅雨镇一片青葱翠绿,各类植物纷纷破土发芽抽枝吐叶准备以最好的状态迎接盛夏。湛蓝的天空上飘满大朵的云,空气中似乎蓄满雨水,随时可能掉下来。也许是湿度太大的关系,刘莹感觉眼里也是一片迷濛。似在意料之外,又似在意料之中,当她急匆匆赶到医院的时候,翩翩已经办完出院手续离开了。刘莹站在医院大门口,感觉眼里一阵刺痛,往事一幕幕闪现。 青石路、芭蕉树,在她从丰腴到单薄的青春中,一路都是翩翩陪她走过。 她拿出手机,发了个短信过去,翩翩,你难道连见我一面都不肯吗? 她一路走一路等待回应,可那么长的一段路,手机一直安静地被她握在手心里,一动都不动。 她又发了个短信过去,翩翩,我们和好吧,我想去车站送你。 又等了一会儿,依旧杳无音讯。 刘莹内心无比失落。她又匆匆忙忙地赶到梅雨镇唯一的小车站,开往花港的车几个小时前就走了,看来翩翩是铁了心不想见她。她站在车站外面,一阵恍惚,仿佛看到翩翩随着出站的人群走了出来。 她穿红色毛衣,羊毛格子裙,长发高高地束起,手里拿着大把的粉红色玫瑰。紧紧抱住她,说,小莹,我好想你。 历历在目。 但仿佛是上一辈子的事情。 刘莹心中的悲伤像潮水一样汹涌地涨起来。 她漫无目的地走在梅雨镇的大街小巷,突然,握在掌心的手机唱着歌震动起来,竟然是翩翩发来的短信,这是刘莹没有想到的。翩翩会对她说些什么呢?头脑在这一瞬间短路,刘莹二话没说打开手机就看,脚步也随着停了下来。她这时正在穿过一条僻静的小马路,平时几天也不过个车,行人也很少,安静得很。但此时却有一辆满载货物的大卡车带着风声呼啸而来。刘莹转过头,世界在这一刻安静了,她只看到车灯发出的刺目的光。她愣怔地站在原地,看着汽车开过来。 又是铺天盖地的木樨花香。 下一刻她却重重地摔在路边长满杂草的土地上。 你走路不看车呀!乔森冲着她吼。 刘莹的手臂擦伤了,鲜血顺着指尖流下来,可手机还紧紧地握在手心里。她顾不得回答暴怒的乔森,顾不得理稀稀拉拉聚拢过来的行人,甚至顾不得从地上爬起来。她只是打开手机,用颤抖的手指按下信息阅读键。 乔森永远都不会忘记刘莹这一刻的表情,似乎是无边无际的伤痛,一点一点地汇入了她的眼睛。接着,她无声无息地躺在了地上。 乔森拿过打开的手机,淡蓝的字体闪烁着。 我谁的也不欠了,我再也站不起来了。 刘莹也进了医院,就是伍翩翩住过的那一间,梅雨大学直属医院,是梅雨镇乃至全国最好的医院。除了擦伤,刘莹没什么事,真是不幸中的万幸。乔森更是安然无恙,对于他来讲,这种程度的冲撞不过是球场上的家常便饭,他只是让刘莹给吓坏了。 刘莹很快就从昏迷中清醒,今天她感觉四周格外的安静。 乔森,你怎么会在那儿? 我在找你。 话说自从那天乔森离开医院之后内心就经历着激烈的斗争。一方面伍翩翩说的有根有据他不能不信,另一方面他又不愿意相信刘莹是这样的人。他知道刘莹在找他,可他只能躲着她,因为他不知道再见面时该说些什么,该怎样面对她。其实他最怕的,就是伍翩翩的话是真的。后来,他实在忍不住了,就给伍翩翩发了个短信,要她拿出证据来。早上,短信回过来了,伍翩翩要他去问刘莹七年前到底发生了什么。 她一定不会告诉你的,因为她心里有鬼,她不能自圆其说,只能说这是一个秘密。伍翩翩说。 于是乔森出来找刘莹,找到她后还跟着她走了一段路,他想暗中观察她,直到最后他鬼使神差地救了她。 这时他想起了他的问题,他说,刘莹,七年前到底发生了什么? 你怎么会知道七年前的事? 你不要管,你只要告诉我发生了什么就行了。 是翩翩告诉你的吧? 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告诉我抹绿的死跟你一点关系都没有。伍翩翩在骗我,对不对,因为她知道我喜欢你。 我不能说。 为什么? 因为,这是…… 这是一个秘密,对吗? 对,这是一个秘密,一个我要带到死亡里的秘密。对谁我都不能说。 乔森冷笑了。 原来伍翩翩说的都是真的,果然是你干的。今天的车祸也是你策划的吧?你真了不起,看起来就像是真的一样。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不过谢谢你救了我。 乔森看了她一眼,没有再说话,面无表情地走了出去。 第十四章 错爱记(一) 时令已到五月,空气中到处都是离别的味道。快毕业了,人们都忙:没找到工作的忙着找工作,找到工作的忙着讨好领导;考上研的忙着k书准备在不久的将来开始新一轮的学习pk,没考上的忙着找门路调剂或者跑工作;要出国的忙着练外语,进外企的赶忙准备套装。总之,没有认为自己不忙的,一个个忙的不亦乐乎。其中最忙的要数那一对对校园小情侣了。值此“分手月”即将到来之际,除了跟着大家忙上述事情之外,不在一个城市的忙着往一个城市凑,在一个城市离得远的忙着往近里凑,实在凑不到一起的就只有匆忙的分手了事,然后再忙其他的,忙得连悲伤的时间都没有。其实,梅雨大学和一般大学并没有什么不同,顶多是更加激烈或者更加无聊一点而已。 太阳光之下,哪里有那么多的新鲜事? 在这样的繁忙和混乱中,乔森根本见不到刘莹,即使见到了也是形同陌路——不是之前的掺杂着试探与暧昧的别有滋味的形同陌路,而是真正的陌路——何况学校那么大,人那么多,他们本来就很少有机会见到呢? 乔森最后一次见到刘莹,是在毕业离校那一天。他看到刘莹一个人拎着大大的皮箱站在校门口,与热烈而悲伤地告别着的人群格格不入,显得孤零零的。他突然想走过去跟她说点什么,毕竟他们一起经历了那么多事。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在这个悲伤离别的时刻似乎都不那么重要了,此时此刻,他只想过去跟她说声“再见”。但就在乔森要走过去的时候,一辆崭新锃亮的豪华轿车停在刘莹跟前。一个中年男人走下来,拎起刘莹的皮箱,刘莹按住他的手,拉扯着争执起来,这时后车窗摇开了一半,露出来一大束包装精美的白色玫瑰花,刘莹往里面看了一眼,不说话了,接过花抱在怀里。那男人打开车门,刘莹拿着花,顺从地坐进去。小轿车绝尘而去,让那些还在艳阳下大包小包地等待校园巴士的学生们艳羡不已。 怪不得梅雨镇杂货街的小占卜店很久没有开门了,原来是她找到了更好的依靠。而自己在她刚刚和人争执的时候还想着过去帮忙呢,真是可笑。也就是从这一刻起,乔森决定要忘记刘莹。他无数次地对自己说,这是一个错过了也绝对用不着可惜的女孩子。但是,他又常常忍不住地想,她要是真的是一个他曾经以为她是的女孩子,该有多好呀! 说也奇怪,自从和刘莹形同陌路后,乔森的日子开始过得风调雨顺起来。他先是在某种机缘巧合之下极其幸运地找到了工作,比他之前走霉运错失的那份还要好,然后就顺风顺水、无往而不利。升职。升职。再升职。直到他成为这家企业有史以来最为年轻的副总经理。 乔副理原本应该对生活别无所求的,然而,有些时候,因着斑驳的日光,因着树影的晃动,或是因着某个女子的某个动作、某个眼神,他会突然间想起刘莹。他想他是爱她的,只不过这是一段错误的爱情。错爱记。《错爱记》。他突然想到了她给他讲过的,他遍寻不到的那部电影。她还欠他一个结局,本来在那天晚上她是要告诉他的。他不知道的是电影的结局,而她所不知道的是,他本来要在那天晚上问她,如果他说他爱她他们会有怎样的结局。 如果伍翩翩不出事就好了。 唉,伍翩翩。他心烦地想,又是一段错爱记。他还记得在她得知他们要各奔东西读大学时悲伤的样子,她没有考上梅雨大学。毕业时她交给他一个大信封,说,看看吧,看看我对你的感情。他从来没有打开过,因为无以为报,所以他甚至不想看。但是现在他知道了,伍翩翩是刘莹最好的朋友,她们一起演过很多戏,现在,他有点想知道了,信封里装的会是什么呢? 一天,闲来无事,他翻箱倒柜地找出来那个信封,已经很旧了,历尽沧桑的样子,毕竟距离伍翩翩把这个信封交给他的那一天,很多年过去了。打开,里面只有牛皮纸包着的薄薄的一片,拿出来,竟然是张光碟,光碟上面赫然印着三个宋体的黑色大字。 错爱记! 这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原来这部电影就在自己的手里。惊喜之余,他马上又想到,刘莹知道这件事吗,她为什么让自己找这部电影,难道这又是什么圈套?不过,不管这么多了,他直接把光碟放到笔记本电脑的光驱里,他想先看完这部电影再说。跳过了开头和他知道的中间部分,他直接从他不知道的地方看起。他迫切地想知道这个故事的结局。 无论他怎样做,他都得不到她的爱情,就好像无论她怎样做,他都不会回来一样。错乱的纠缠在一起的爱情,就好像缠乱的麻绳,还有没有解开的那一天? 他首先听到的是一段画外音,刻意压低的声音带着几分故作的深沉不徐不疾地娓娓道来,他竟然觉得有些熟悉,好像在哪里听到过似的。随着这句问话,夏日午后的风划过枝桠,故事继续展开。 古田云的纠缠让程纨素不胜其扰,但是时间长了竟然还有几分依赖,如果身边没有他在那里聒噪,还真有点没着没落的。但是,无论如何她最多也是把他当成一个小丑看待,她心中那个特殊的地方,始终还是留给了那个人。 古田云也看出来了。他知道老这么耗下去也不是办法。有一个秘密他已经守了十年,他不想再守下去了,他要把它说出来,否则对谁都没有好处。爱情是两个人的游戏,三个人注定是悲剧。他不想三败俱伤。 2月13号到了。每年的这一天,程纨素都会偷偷回到她出生、长大的小城,虽然这里有着她最为隐秘的痛苦。现在,这个城市以她为荣。她在城里匿名开了一家酒吧,就在昔日摩天轮的旧址上,小城钟楼的对面。当年她是以在当时看来的天价买下的这块土地,用的是她挖到的第一桶金,几乎倾家荡产,很多人都以为她疯了。但在今天看来这是一笔无比精明的投资,为她带来滚滚财源。可惜她图的不是钱,她要在这里等一个人。那个人曾经和她约在这里见面,可是他失约了。 这些古田云都知道。每年的这一天,他也在这里,远远地看着她独自喝下一杯杯苦酒,直到午夜的钟声敲响,再怅然地离开。他替她难过,因为他知道,她等的那个人永远也不会出现。他常常想,命运是多么无情啊,那样轻易地伸出手,碰碎一些原本完美的爱情。但是他从来没有走过来,因为他也有他的承诺。不过这一次不一样,他要走过去,尽他最大的努力,解开命运的纠缠。 程纨素已经喝了不少,她感到这个世界不再冷酷,而是变得温柔而充满了热情,透过酒杯里深红色的液体,她看到的天地是一片醉人的红,就在这个红色的世界里,走出了一个男人。他对着她走过来。看着他柔软的步伐、温和的笑容,她很高兴,她知道这不是她要等的那个人,但是她很愿意等来这样一个人。素素,他叫她。她从酒杯边沿上看过去,竟然是古田云。 素素,我带你去一个地方。他把她从座位上拽起来就要往外走。几个保安模样的人马上一拥而上、团团围住,护着程纨素。没事,程纨素满不在乎地冲着他们挥挥手,没事,是我老同学。保安们像出现时一样迅速地消失了。程纨素喝得太多了,他半拖半抱地把她弄出去,塞进车里。他把她放在副驾驶位置上,替她绑好安全带,收起车篷,向郊外驶去。 冬日夜晚清冷的风很快让程纨素清醒过来。几点了?她问古田云。快12点了。他声音有点闷地回答她。她知道这一次是自己失约了,不过那又怎样,他次次失约,她难道就不能有一次提前离开吗?她没再说话,蜷缩在座位上专心地看深夜的天空。郊区空气好,满天星光闪烁,星子大而亮,闪着寒光,像是什么人随意地把一把碎钻撒在黑丝绒上。一瞬间,程纨素感觉天地很大,人很小,心变得空旷,然后又渐渐安静下来。 一个急刹车,轮胎刷拉拉地擦着地面,车子突然在一片白色建筑前停下来。这是什么地方?程纨素问,她只感觉阴森森的。古田云什么也没说,径直下了车,走到她这边,打开车门,说,下车。 干什么?程纨素不动,她突然感到一股寒意在心中升起。 冷风贴着地面吹起来,空气中充满了寒意。夜行的鸟儿呱呱地叫了两声,扑楞着翅膀飞远了。 第十四章 错爱记(二) 明天有事上不了网,so,破天荒的二更啦! 一个急刹车,轮胎刷拉拉地擦着地面,车子突然在一片白色建筑前停下来。这是什么地方?程纨素问,她只感觉阴森森的。古田云什么也没说,径直下了车,走到她这边,打开车门,说,下车。 干什么?程纨素不动,她突然感到一股寒意在心中升起。 冷风贴着地面吹起来,空气中充满了寒意。夜行的鸟儿呱呱地叫了两声,扑楞着翅膀飞远了。 程纨素看向古田云。此刻,她的眼睛又像星星一样开始闪烁了。 古田云深吸了一口气,像是下定了一个决心,说。 我带你去见他。 一个惊雷炸响在天空上。 程纨素手忙脚乱地下了车,跌跌撞撞地跟在他后面。他不扶她,一个人在前面走得飞快。茂密的野草、青翠的树木、鲜花、白色的墓碑。程纨素觉出不对了。古田云,你要带我去哪里?他不答。她停下脚步。古田云,你不说清楚我就不走了。他二话不说,回身硬拽着她往前走。 也不知是走了多远,只有风声在耳边呼啸。他停下来了,她也大概明白了,闭着眼不肯看,眼泪却顺着脸颊流下来。 原来他并没有失约,那天晚上他原本是要去见她的,但他遇到了严重的车祸。他已经准备好所有的文件,外国发来的邀请函上写的也是“先生偕同夫人”。万事俱备。他是真的想与她偕老。但是,命运的手轻易地掐断幸福的线,他只能一个人躺在医院里安静地等待死亡降临。他能为她做的最后的事情,就是让她忘记他,然后重新开始。 他的车祸就发生在她身后的不远处。他拿着花,想从后面出现给她一个惊喜。在他近到已经可以看到她的时候,一辆疾速行驶的车辆突然冒出来。而她太过于专注他来时的方向,身后的混乱并没有惊扰她。她一直翘首以待,却始终没有回头,在他被抬上救护车时他只能看到她的一个执著等待的背影。古田云正巧路过车祸现场,成了他的信使。当古田云来送信的时候,特意用外套挡住了自己的衣服,因为上面沾满了他的血。而这个时候,他已经死了。 遥远的钟声悠悠传来,12点了,2月14号,新的一天到来了。这是十年前他们约定的日子。她睁开眼,看着那块小小的洁白的石碑。上面有他的名字,他的照片,还是当年初相见时的样子。死亡将时间定格,击碎了生命,却永葆青春。十年生死两茫茫,她老了,他却一点都没有改变。她伸出手,轻触墓碑上他的容颜。 古田云的声音似乎是从很远的地方传过来的。 他让我告诉你,他不后悔,只是遗憾。 一个踉跄,程纨素跪在地上,抱着墓碑放声大哭。短促而悲怆的哭声响彻深夜,在墓园的上空久久徘徊。 她早就应该想到了。当年她曾经问过他,如果你有两块面包,你会不会用其中一块去换一朵水仙花?他想都没想地说,当然可以,两块都用来换水仙花也没问题。这样浪漫而理想主义的男子,怎么可能会欺骗她的感情?能够硬生生斩断他们之间联系的,只有死亡。他没有骗她,但现在她宁愿是他骗了她。她希望他在世界的某一个角落安静而幸福地生活,哪怕这会让自己一直在痛苦中等待下去。 她不需要他用死亡来证明忠诚。 在古田云回程的车上,她安静地靠在座位上,一句话也不说。老实讲,这样的她反而吓到了古田云。他了解整件事的来龙去脉,在他看来,在墓园里嚎啕大哭的她才是正常的。现在,她这样安静,反倒显得不正常,不正常得可怕。 他说,我送你回去吧? 她说,好。 车子在车库里停好,他拉开车门,她仍旧一动不动地坐在座位上发呆。 他说,我送你上去吧? 她说,好。 进了门,她径直走向沙发,坐下,眼泪顺着脸颊流下来。缓缓的,一道透明的伤痕。他愈发不放心了,坐在她身边,说,素素,你不要这样。她抱住他,眼泪流得越发汹涌,隔着薄薄的衬衣,热热地贴在他心脏的位置上。突然,抓着他的衬衣拉下他的头,程纨素开始亲吻他。 她的头发上有风和草叶的味道,她的嘴唇上有酒和眼泪的味道,她身上有淡淡的花香。她抱着他,一边哭一边亲吻。他感觉夜空倏得一下变得高远,全世界的星光都黯淡了。用着最后一丝理智,他推开她,说,素素,你知道我是谁吗?她点点头,说,我知道,你是古田云。 当古田云醒过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了。程纨素穿着衬衣和短裤,正趴在窗台上抽烟。他起身,套上牛仔裤走过去,从背后搂住她,说,素素,我不知道你还会抽烟。程纨素没说话,随意地在大理石的台面上按熄了烟,推开窗,然后不动声色地离开他的怀抱。一阵冷风吹来,他清醒了一点。他发现她躲避着他的眼睛,偶尔和他眼光接触的时候,看他的眼神比之前还要冷漠和疏离。素素,我爱你。他说。似乎想挽回点什么。她没有回答,反倒是直接下了逐客令。他穿好衣服,走了出去。在快要完全走出楼下绿树的阴凉的时候,他停下脚步,转过身,想看她是否还站在窗口。她是还站在窗口,但是看到他在看,就马上关上了窗。 以后的时间就是无尽的痛苦和等待。他在无望中等待。他是了解她的,知道她是再不会见自己的了,但是同时又怀有一丝的侥幸,万一哪一天她一个电话打过来,说“我想你”,那岂不是太美好了吗?就在这样复杂纠结的心情中,时光荏苒。后来电话终于打过来了,却是程纨素的助理,语调温柔、措辞谨慎地通知他,程导认为他不再适合做这部电影的摄影工作,先前谈好的报酬已经全数拨到他的银行账户下,希望他能够把剧组所有的胶片都交出来,多谢! 多日的等待,提心吊胆、患得患失,古田云早就憋了一肚子的火气。现在,这个消息像是一个火星,点燃了他内心所有的愤怒。他说,你告诉程纨素,让她自己来见我,否则我就把胶片卖给记者。他们对程导新片的内容怕是很感兴趣呢。他冷笑着又加上了一句。 很快,程纨素的电话就打了过来。 古田云,你到底想怎么样? 不想怎么样。只是想让你知道,素素,游戏不可能永远是你一个人说了算,胶片在我手里,现在该轮到我制订规则了。 开个价吧。给你多少钱你才能把胶片还我? 给你多少钱你才能再给我一个那样的夜晚? 古田云!你这个混蛋! 程纨素一向冷静自持的声音变得尖锐,话筒里还传来东西破裂的声音,估计已经开始歇斯底里抓狂了。这时候古田云才慢条斯理地说,素素,开个玩笑而已,你不可能一个电话就把我打发了。我们约个时间吧,你有点诚意,自己过来一趟,我把所有的胶片都交给你。 程纨素已经快气死了,却只能说好。她从来没有被人这样威胁过。但是他说的没错,现在是由他说了算,胶片就是他的筹码。 经过多日的拍摄,电影已到收尾阶段,赶工赶到白热化的程度。程纨素一个人几乎要掰成八个用,恨不得一天能有72小时,但就在这样的繁忙之中,她还必须得忙里偷闲去见古田云,拿回原本属于她的电影胶片。 他约见面的地方是一家热气腾腾的中式餐馆,桌椅摆放得极为紧凑,且座无虚席,铜茶壶的长壶嘴带着股股热流剑一样刺来刺去,热手巾把儿肆无忌惮地满场乱飞。程纨素几乎是踮着脚尖吸着气,才从狭长曲折的过道中挤过来,中间还有好几次差点撞在汗流浃背的伙计身上,他们手上都像演杂技一样端着堆得高高的杯盘碗盏。 在最里边的一个角落里,古田云舒舒服服地靠在沙发上,看着程纨素跳芭蕾一样走过来,满脸都是得意的笑。程纨素的怒气却刷拉一下子升起来。他旁边还坐着一个女孩子,一见到程纨素就极为激动地站起来。什么样程度的粉丝程纨素没见过,所以根本不拿她当一回事。可女孩子张口就是极为热情的一句“大嫂”,吓了程纨素一跳。她下意识地打量自己。出来得匆忙,最近又太累了,顾不上收拾自己。她穿t恤、牛仔裤,脚上随意套了双平底鞋,都是黑色的,脸上不但没施粉黛,而且好像早上起得太早,连脸都没顾上好好洗,只用清水擦了一把。再看女孩子,白衬衣、碎花裙,又长又卷的睫毛,最多二十出头的年纪,随便穿什么都光彩照人的好年华。在这个青春逼人的小美女面前,程纨素突然觉得自己老了。且不说程纨素站在那里思绪万千,古田云却什么都没有发觉,他乐得合不拢嘴,宠溺地搂住女孩子,说,不许没礼貌,叫姐姐。哦,原来是女朋友,程纨素明白了。女孩子马上乖巧地改口说姐姐好,程纨素没有搭理她,自己坐下了,然后看着古田云说,东西带来了吗? 素素,你就没有别的话跟我说吗? 没有。我来就是要拿回我的东西。你到底要多少钱?她拿出签字笔和小巧的支票簿。 古田云没再说话,他定睛看着程纨素,看了很久,最终,叹了一口气,重重地一拍桌子,拿出一包东西交给她,然后拽着小美女走了。诶,诶。小美女回过头来好像还要再说点什么,可古田云使劲拉着她,最后两个人亲亲热热手挽手地走出去了。 第十四章 错爱记(三) 看着他们的背影,程纨素兀自恨恨不已。男人真是不能相信,她想,刚刚才信誓旦旦地说爱我,这么快就又找了个年轻漂亮的女朋友,还带到我面前来示威。男人的心真是善变啊。有一个人,她知道是不会变的,可是他再也不能出现在她的面前了。命运实在是太不公平了!感慨了半天,终于想起自己今天是干什么来的,打开袋子一看,里面是所有的胶片,她放心了,百忙之中总算是不虚此行。按说事情完结后她应该感到轻松才对,但是自从走进这家餐馆就被点燃的怒火一直没有落下去,而在愤怒之余,她心里又有点不明所以的失落,感觉空荡荡的。 时光如流水,一下子就到了结束的时候。电影杀青,演员解散,后期制作、宣传、上映,一个接一个的通告,电影节的角逐,走红毯。心绪起伏,提起来又落下,心潮澎湃。 7月,一切都过去了,程纨素的心也渐渐恢复平静。然而,古田云一个电话打过来。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 古田云,你又有什么事? 程纨素,你不要这么骄傲,我还没有对你朝思暮想。我明天结婚,你来参加我的婚礼吧! 你结婚关我什么事,神经病! 程纨素不由分说挂断了电话,没过两分钟,手机又嘀嘀地响,古田云把他结婚的时间地点发了过来。末了还客气地加了一句,恭请程导大驾光临。 程纨素气得七窍生烟。 去还是不去呢,这是个难题。不去吧,好像她心里有鬼,舍不得他似的。去呢,她是真不想再见到他,和她。而且,明天还是她的生日,28岁的生日。瞧他选的这该死的日子,她想他肯定是故意的,故意扰乱她的心情,故意让她左右为难。 她当然不会去,她一大早就出去逛街了,只不过她逛街的地方刚巧和他结婚的地方离得也不是太远。快到中午了,阳光愈发灿烂,白色的日光雨点一样洒下来,透过落地玻璃落在她的脸上,她不停地看表。还有半个小时婚礼就要开始了,她也开始心烦意乱。 似乎什么也没想,又似乎什么都想到了。她选了樱花色的绕颈露背长裙,层层的碎花和褶皱翻滚着垂落到脚边,还选了香槟色的镶钻高跟凉鞋。也不知为什么,今天她尤其想让自己看起来年轻一些。旗舰店导购的小姑娘手脚麻利地给她画上粉嫩的透明妆,但她还是觉得自己的黑眼圈太重了,又对着镜子亲自扑上银粉、画上银白色的眼线。当她从镜子前面转过身来的时候,无疑是惊艳的。店员们情不自禁地说,程小姐,您真漂亮,是要去参加什么活动吧?是吧。她含糊地回答,从手包里掏出信用卡扔给她们,然后冲出店门,拦住一辆出租车,随口说出了一个地点。 司机认出了她,故意把车开得磨磨蹭蹭,还不停地没话找话说。程纨素嘴上随意敷衍着,只觉得时间走得飞快,像离弦的箭,追都追不上。心急如焚。12点到了,婚礼开始了,车却堵在了路上。情急之下,程纨素推开车门,跳下车,不顾周围讶异的目光和相机闪烁的快门,抓住层层叠叠垂坠在她脚边像云朵一样的裙摆,穿梭在车辆之间,穿过大街小巷,跑向古田云举行婚礼的小教堂。 阳光在绿叶上跳跃,树影婆娑,过往一幕幕闪现。每当她遇到生命中的重大事件六神无主的时候,他都在她身边。但是,以后他都不会再出现了,因为这个男人已经不再属于她,他把承诺给了别的女人。 眼泪不受控制地落下来,在暑热袭人的中午,一下子就干了。脸上咸咸的、涩涩的。 当她赶到的时候,十二点已经过半。完了,她悲伤地想,肯定来不及了,但是既然来了,她就一定要走进去。她要亲眼看到结局。她上气不接下气地跑进教堂,看到古田云穿着剪裁得体的白色西装,新娘穿着及膝的白色纱裙,捧着花,站在神坛前,真是一对璧人。她站住,突然间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这时候掌声雷动,镁光灯闪成一片,新郎新娘在记者的簇拥下走过来。 素素,你终于还是来了。新郎说。 我现在能叫大嫂了吧?新娘说。 程纨素彻底晕了。 这是我妹妹。 恭喜你,大嫂。小姑娘把新娘捧花硬塞到她手里。 记者冲上来。 ……程导,为什么会闪电结婚?…… ……今日大婚有什么感想?…… ……你和新郎是怎么认识的?…… ……喜欢他给你的惊喜吗?…… 大批记者的问题连珠炮一样射出来。 程纨素明白了。她把花甩到古田云脸上,掉头就走。 都怨你,说找来记者她就不能反悔了,现在她生气了,怎么办? 哥,快追呀! 古田云追出去。 程纨素一边走一边用手背抹眼泪。丢死人了,当着众多媒体的面,让古田云给耍了。不过心里好像又有点高兴,原来那个女孩子是他的妹妹,他不是真的要结婚啊。 古田云追上来。 素素,我对你是真心的。过去我就喜欢你,这么多年从来没有变过。你来了,说明你也是在乎我的,别走,我们结婚吧。 你找媒体过来是什么意思? 在媒体朋友的见证下结婚,热闹点。 谁说我要嫁给你了,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你。 你从来没有喜欢过我?那天晚上你对我可是很热情啊。 你闭嘴!那天晚上我喝多了。 程纨素,不会再有人像我这样爱你了,你将来可不要后悔。 就凭你?这三个字是咬牙切齿说出来的。 你是不是还放不下他?可他已经死了! 程纨素一巴掌甩在古田云脸上。 素素,他喊她。她停下了脚步,可并没有回头。 镜头停住,定格。蓝天、白云、绿树、红花,透明的阳光。忧伤的音乐泉水一样涌出来。又是那个有点熟悉但又想不起来的声音。 她想,如果他说“我爱你”,我就回过头去接受他的求婚。他想,如果她转过身来我就说“我爱你”。他们都在等待,但谁都没有动。 最后,古田云在画面里对着程纨素的背影说,素素,生日快乐。 骄傲的男生和女生,坚守在各自的区域里不肯走出来,爱得固执而盲目,就这样擦身而过,各奔东西。错过了爱情,铸成了遗憾。 随着古田云的一句“生日快乐”,电影结束了,字幕升起来。 就这样了?乔森有点诧异。更诧异的在后面,从字幕中他惊讶地发现,程纨素是伍翩翩演的,难怪看起来这样熟悉。而且他不得不承认,她在表演上很有天赋,演得很好。而他同时又苦涩地想到了,正是因为这样,她才可以如此肆意地欺骗和伤害抹绿。这时屏幕上以特大的字号,打出了导演兼编剧的名字——沈流萤。沈流萤是谁?伍翩翩和刘莹是好朋友,听田童说,她们过去经常在一起演戏,难道沈流萤就是刘莹?这时他想起来了,读旁白的那个熟悉的声音,的确跟刘莹很像。沈流萤是她的笔名吗?可是谁会起这样一个奇怪的笔名呢——流动的萤火虫?正想着,字幕出完了,屏幕上一片黑色,他又愣了会儿神,刚要关电脑,音箱里却又传出来一阵吱里吱啦很是嘈杂的声音。 还守在屏幕前的朋友们,恭喜你们,因为你们很有诚意,所以可以看到《错爱记》真正的结局。 这回他可以确定了,这就是刘莹的声音。 时间到了一年后,程纨素又在宣传她的新片,《错爱记》。在最盛大的一场首映礼上,她又穿上了那条樱花色的长裙,仿照过去那张在网络广为流传的哭花妆的照片,在脸上画出透明的白色泪痕,眼角贴上亮闪闪的大颗的泪钻。一出场就引起了一片轰动。 程导这部电影和去年假传婚讯有什么关系吗? 《错爱记》是半自传,里面的很多内容在生活中都有据可循。 哦,那么是哪些呢?程导可否再说的详细些? 你们不是最擅长挖八卦吗?自己去找呀! 程导今天的妆容很是特别,和那张哭花了妆的照片很像,请问有什么深意吗? 什么叫“哭花妆”?我从来就没有哭花过妆,这叫做“暴雨妆”,你懂不懂啊! 那程导是否也是在暗示一种悲剧美? 关于我的一切的一切,这部电影都会告诉你。 电影首映刚刚结束,古田云的短信就到了,他约她在墓园见面。 在那个一年来已经变得如此熟悉的墓碑前,古田云穿着一身黑,手里拿着红色的玫瑰花,程纨素还是穿着参加首映礼的那身行头——她来不及换衣服——拿着白色的玫瑰花,走过来。她把花放在墓碑前,也放下了多年来的心事。接过古田云的花,纠纠缠缠的两个人,终于紧紧地抱在一起。 如果你有两块面包,你会用其中一块去换一朵水仙花吗? 我不会。因为我知道,你把你的面包都换成了花,所以,我要和你分享我的面包。 没有结束的字眼,一行漂亮的手写体浮上屏幕。 有志者事竟成,原来一厢情愿也可以这么美丽。 乔森不敢关电脑,不知道接下来还会有什么东西冒出来。可电影却真的结束了,一片漆黑,紧接着,《错爱记》的字幕又打出来,电影又开始从头播放。乔森关了电脑,感觉更糊涂了。沈流萤就是刘莹吗?伍翩翩给他这部电影又是什么意思?刘莹又为什么会给他讲这部电影呢? 难道这其中又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第十五章 重逢(一) rosemary,出版界新近蹿红的新人,写的小说也不见得趣味有多么高雅,就是非常畅销,据说是个美女,还据说是靠着和男人搞暧昧才红起来的。总之,在圈子里是个名声不太好的女人。 但就是这么个女人,却可以成为响当当的品牌给公司带来丰厚的利润。旗下拥有众多文化产业的慧文集团今晚特意召开盛大的酒会,就是为了庆祝她的又一部小说荣登畅销榜之首。灯红酒绿、衣香鬓影,各界精英云集,红男绿女举杯畅饮,只是为了祝贺她,声名狼藉的rosemary! 刘莹也在这个酒会里,她喝得已有七分醉,正在和一帮同事玩 “真心话大冒险”的游戏。每个人都喝得不少,酒精和夜晚共同蒸腾着人们的热情。各有输赢。刘莹喜欢看别人冒险,或者是听到他们的秘密。不过上天一向都很公平的,这一次轮到她输了。 mary啊,一个平时都不太敢跟她说话的男同事在酒精的刺激下大着舌头说,你上一次最激烈的情事是在哪里,和谁,快说! 说! 说! 说! 人们催促着,调笑着,拍桌鼓掌,聒噪不已。 无聊,我还是大冒险吧。刘莹撇下嘴,笑说。 一个女人马上凑过来。大冒险是吧?你去和那桌的帅哥舌吻。 立刻有人糗她。lily啊,是你自己早就看上人家了吧?不敢过去搭讪,就让mary姐去大冒险。丢人哦! 随着的又是一阵笑闹。 趁着这阵闹腾的闲工夫,刘莹从包里拿出五色斑斓的粉饼,稍微补了个妆,站起来,说,没问题,我可就过去啦,lily你千万别后悔。 在一片掌声、起哄声、尖锐的口哨声中,刘莹踩着十几厘米的高跟鞋,带着几分醉意,摇摇晃晃地走过去。 她当然不会只是为了满足一众狐朋狗友级同事的恶趣味,就真的去和一个陌生人舌吻。毕竟是排过那么多年的话剧,她知道该怎么办。 是这个人吗?她站在那个人的身后,用手指着他。她要先确定,免得回头来他们再赖她认错了人,让她再来一次。 lily大力点头,满脸都是乐不可支的表情。 刘莹吸了口气,把指尖轻轻放在他穿着黑色礼服的肩膀上,还稍稍侧过身子,让他们所有人都能看到。 鼓噪声更加热烈。 他转过头来。 先生,她稍稍弯腰,对着他微微转过来的侧脸说,请问洗手间怎么走? 身后一片欢腾,她当然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不过是一个简单的借位,在他们看来就像是在缠绵热吻。 她等着他的回答,带着询问的微笑看向他的脸。她计划等他答完就道谢离开,一切看起来就像是真的一样。 电光火石间。 他不回答,却真的吻上她的嘴唇。 再也不用什么借位了,一个大侧面,热情拥吻,所有人看得清清楚楚,一阵沸腾,尖叫声不断。 刘莹却什么也没有听到。 她也认出来了,是乔森。那一刻,头脑一片空白,身边的世界熊熊燃烧,烈焰飞腾,融化成滚烫的液体流泻一地,再升腾成烟雾。而她,在一片烟雾中几乎要飞起来。 飘飘欲仙。 直到那一声怒喝传来。 jason,你们在干什么! 乔森放开了刘莹,有点慌乱。 刘莹茫然地回头。 一个娇媚的女子满脸杀气地走来,高跟鞋在大理石地板上清脆地敲击出勃朗宁手枪的声音。 lolita,你听我解释。乔森说。 老套!刘莹在心里冷笑。原来乔森也只会说这句话,看来是被女朋友现场目击、人赃俱获了。有意思。乔森,你该怎么办呢?她微笑着看了他一眼。 他的目光颤了一下,他的手离开了她的肩膀。 天地间一片清冷,她感到灰飞烟灭后的冷清。 刘莹双手环胸而立,她抱住了自己。 那女子却放过乔森掉转炮口径直冲着她骂过来。 rosemary,你不要太不要脸,你不光勾引我爸,你还勾引我男朋友!别觉得自己能写点东西就了不起,要不是我爸抬举你,你什么都不是!你这种贱货有什么了不起! 人群一阵骚动。 很多人只听说过rosemary的艳名,却并没有见过她的庐山真面目,随着lolita的一声怒喝,纷纷好奇地看过来,站在远处的人也拉直了耳朵。 刘莹本想略作解释就解决这个问题,但lolita不依不饶,乔森又杵在那里一声不吭,人群却越聚越多。众望之下,她也不能失了气势,只能用rosemary的方式回应lolita。 哦,原来是罗总的千金,怪不得这么辣。刘莹笑得不轻不重。罗小姐,我对你男朋友没兴趣,可要是他对我有兴趣,我也没办法。说完,把手放在乔森的肩膀上,亲热地说,走了,乔。婀娜地走了几步,又回过头来说,罗小姐,管好自己的男人哦。含蓄而意味深长地看了乔森一眼,抛下风情万种的一个笑,全然不管身后自己所造成的混乱,她稳稳当当地走回到自己的阵营里。 不愧是上流社会的酒会,人群像聚拢时一样不动声色地退去。刘莹回营路上没有遇到任何阻碍,酒会平静得好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一样。但是看客们一点都没有失望。原来这就是传说中的rosemary!不错,烟视媚行,一如传闻所言,果然是以色事人的女子。虽然没有人立即走过来,但无数暧昧与挑逗的目光开始围绕着她闪闪烁烁,愈发的肆无忌惮。 rosemary一战成名。 且不说刘莹这边厢觥筹交错、开怀畅饮,欢庆胜利;那边厢lolita却把水晶酒杯扔到了地上。该死的女人,更该死的是乔森的眼光到现在还纠缠在她身上,拽都拽不回,剪都剪不断。 乔森岂止是惊讶,乔森简直是吓呆了。原来刘莹就是传说中声名狼藉的rosemary,到底发生了什么,她怎么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第十五章 重逢(二) 乔森岂止是惊讶,乔森简直是吓呆了。原来刘莹就是传说中声名狼藉的rosemary,到底发生了什么,她怎么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这一场龙虎斗不胫而走,传播得沸沸扬扬。公司中人纷纷拍手称快,可见lolita的人缘并不好。不过,这也并不代表刘莹的人缘就有多么好,毕竟她是传说中踩在男人肩上取得功名的女人,最遭人嫉恨唾弃。但是,女巫打败了公主,这场八卦指数相当高的热闹还是在平静的写字楼间掀起了波澜,让被工作压力折磨的痛不欲生的人们在无聊的人生中看得心花怒放。 乐于作壁上观的公众还在等待续篇,但事情似乎已经走到了最终章。rosemary没有卷铺盖走人,jason和lolita也没有传分手;但是,也没有任何进展。一切似又回到了那场争吵之前,没有前进也没有后退,什么也没有改变:rosemary继续当她的当红写手,jason继续当副总经理,lolita跑到国外玩,罗总甚至连个面都没露。一切重归风平浪静,观众于是无比失落。 但实际上却并非如此,在公众看不到的事件的真正中心,暗流汹涌,一切才都刚刚开始。其实在宴会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刘莹就被请进了总经理办公室。罗总收拾得很是齐整,正襟危坐,见到刘莹敲门进来就站了起来,招呼都打的分外热情。 玛丽呀,过来坐我身边。丽妲这孩子不懂事,你别跟她一般见识。 刘莹轻提着长鱼尾裙边,踩着高跟鞋小步地蹭过去,在离罗总不远不近的位置上,极有技巧地停住,没有坐。 怎么会呢,罗总。其实这事也怪我,那天不该和大小姐乱开玩笑。 这怎么能怪你?要怪也得怪丽妲,都被我宠坏了。 大小姐还是个孩子,我本该让着她。 两下里不咸不淡地说着。刘莹心里清楚,自己也并非是一点错都没有。罗总又这么诚恳,自己总得象征性地客气几句。可听到罗总耳朵里,却全不是这么回事。尤其是当刘莹说到丽妲不过是个孩子时,罗总更是喜上心头,在他看来,刘莹这不就是承认自己长丽妲一辈,和他平起平坐吗?想说的话一下子到了嘴边,昔日的兴致又来了。 我过去和你说过的事,你现在怎么说? 恐怕还是不行,罗总。 年轻人,不要意气用事。再考虑考虑吧! 我已经想得很清楚了,承蒙您错爱。 为什么? lolita这一关我就过不了。 你不用顾忌她,到时候我们不和她住在一起。 刘莹沉默了一会儿。不能总是这么委婉,有些人就是不见棺材不掉泪,看来有些话是时候该说清楚了。lolita,她好像比我小不了多少吧?刘莹依旧小心翼翼地说。 罗总也不是白混到这个位置上的,他一下子就明白了:怪不得刘莹一直跟自己保持着距离,不是自惭形秽,也不是欲擒故纵,原来这个女孩是真的不愿意。他的手不知不觉地放在自己又光又亮、冒着油的脑门上,他又下意识地看看自己凸起的肚腩,他知道自己是老了。不过也正因为这样,他才更加喜欢年轻的女孩子,只有在年轻女子身上,他才能找到自己逝去的青春和活力。他见过乔森,的确是让人眼前一亮的小伙子,可这又有什么用,他也总有一天会老去的。所以他并不放弃,继续利用手中的权势与金钱进行游说。 玛丽啊,年轻人总是心高气傲的。你是不是还惦记着那个姓乔的小子?别看他现在混得人模狗样的,只消我一句话的事儿,他什么都没了。他也不傻,他就要跟丽妲结婚了,以后就是我们的晚辈了。你跟了我,起码少奋斗二十年。再考虑考虑吧! 罗总,这事和乔森没关系,是我高攀不起。 那就好。先回吧,想明白了就回来,罗太太的位置我永远给你留着。 谢谢罗总。 罗总自以为说得是情深意重,自己都被感动了,心里头为着自己的这份儿多情兀自是唏嘘感伤不已;刘莹这边却鸡皮疙瘩一粒粒爆出来,冷汗涔涔。但人在矮檐下,只得恭恭敬敬地答应着,做感恩戴德状离开了总经理室,其实心里都恨死这个老不修了。门刚一关上,下一秒,lolita就迫不及待地从里面的套间蹿出来。 怎么样,爹地,你说动她了吗? 十拿九稳。 真的假的啊?你确定?我怎么都没看出来? 女人啊,再怎么有才华,也都是势利的。你别看她表面上不动声色,在我说到我能让乔家小子一败涂地的时候,她心里就已经放弃了,现在不过是装装样子。我承诺让她少奋斗二十年,搁谁能不动心啊! 爹地,你太了不起了! 丽妲,你呢?乔家小子那边你搞定了没有? 还没。 那还不快去,在我这里蘑菇什么? 爹地,你能别叫我中文名字吗,土死了!call me lolita! 你呀,就是太不沉着,比玛丽差远了。将来我这家业交给你我还真不放心!还是我跟她再生个儿子来继承吧。你呀,就好好地当你的大小姐吧。 爹地,rosemary这样的狐狸精有什么好,你这么护着她! 丽妲,别忘了我们之间的协议。你接受玛丽,我接受那个姓乔的。有你在这里跟我磨嘴皮子的工夫,不如想想怎么才能让他娶你吧。 lolita在心里暗骂一句“老色鬼”,悻悻地离开总经理室,坐电梯下一层到副总经理室找乔森,逼婚去也! 乔森正坐在落地玻璃窗前,仰起头,看满天的日光。 重逢(三) 乔森正坐在落地玻璃窗前,仰起头,看满天的日光。 他怎么也想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会让刘莹变成这样;还是她本来就是这样的女人,只是他不知道罢了。刘莹身上本来就有许多他不知道也解不开的秘密,现在更是变成了一个谜团,让他百思不得其解。不过,他唯一知道的是,他喜欢她。不管她过去做过什么,或者是她现在变成了什么样子,他都喜欢她。当她微微俯下身子,对着他的脸说话的时候,她头发上的蔷薇味道雨点一样落下来,直落到他的心里,于是他情不自禁地亲吻她。在那一刻,他看到了自己的内心。 可是,她呢? 邪恶的、冷酷的、残忍的、暧昧的、放荡的,还有纯净的,到底哪一个才是真正的她? 他闭上眼睛,却看见她远远地走过来。她的长发里夹杂着粉红色的玫瑰花瓣,在木棉满树抖动的绿叶下,对着他走过来。当她抬起头对他微笑的时候,一片花瓣从她的头发里掉落,落在地上,砰的一声。他的心,再次砰然而动。那一天,她约他晚上八点在阅览室见。然后,风云突变,他失去了她。那是她最后留在他眼中的美好的样子。之后就是一个秘密接着一个秘密,直搞得天地变色。要是那一天他没有走向她,询问那个电影的结局,该有多好。 早知如此,何必多问。 门打开又关上。 lolita走进来。 她当然不知道乔森正在想什么,她只看到他微闭着眼睛,睫毛像蝴蝶翅膀一样轻轻抖动,在脸颊上落下淡淡的影子。白色的日光落了满地,房间里似乎到处都是透明的忧伤。 血一下子涌上来。 这个男人,她势在必得。 jason,想什么呢?她拖着刻意的长腔甜甜蜜蜜地说。 对于乔森来讲她却只是一个不速之客。就算是从小到大积累了丰富的躲桃花的经验,但面对这位死缠烂打外加刁蛮成性的大小姐,他也无计可施,避之唯恐不及。平日里忍气吞声只怕快憋出内伤,现在思绪又被打断,更添几分烦乱。但是本着尽量少树敌的写字楼生存准则,再加上抹绿事件的阴影,乔森还是耐着性子应付她。 你怎么不敲门?有什么事吗? jason啊。又是拖长腔的撒娇的声音。以我们的关系我还用敲门呀?没事就不能找你了? 没事就请你先出去,我还要工作。还有,以后请你不要说那些无中生有的话,我不是你男朋友。乔森把目光放到电脑屏幕上,继续忙手里的活儿,不再理她。 工作个脑袋!lolita心中暗骂。在她进门的时候,就在前一刻,他不是还在发呆吗?现在她来了,他就要工作,他就这么讨厌她吗?不过没关系,她今天是有备而来。想到这里,她莞尔一笑,说,其实我今天来还真是有事,有一个喜讯要告诉你,我爸要结婚了。 乔森头都不抬,就算他是总经理,可自己是凭真本事走到今天这个职位的,所以,他结婚关他什么事。 你猜新娘是谁? 乔森依旧不抬头。他才不想知道他老婆是谁,他只希望他女儿能离自己远点。 其实,新娘你也认识。 认识? 乔森突然有了不好的预感。 lolita却不待他细想,立刻就扔出了重磅炸弹。 新娘就是rosemary! 你说什么?! 乔森的头抬起来了。 终于抬头了。lolita心中一阵狂喜,脸上却丝毫也不带出来。我说,rosemary,要和我爸结婚了。 他们,要结婚?乔森脸上显出不可置信和无比震惊,正中lolita下怀,都是她很想看到的表情。一鼓作气。所以,她鼓唇摇舌继续造谣生事,无事生非。 是呀。她跟着我爸很久了,结婚也很正常啊。而且,我听说,她好像是怀孕了哦,没办法,生米做成熟饭,我爸只好娶她。终于等到了明媒正娶,她开心死了。也不知道生出来的会是我的弟弟呢,还是妹妹呢?我好期待啊! 乔森一句话也不说,坐着发呆。他万万没有想到事情会急转直下发展成这个样子。他想起那天晚上再见时她的样子:她穿湖蓝色的丝绸长裙,水光潋滟,细细的肩带紧绷在高耸的锁骨上。几年不见,她消瘦得厉害。现在,她,就要嫁给别人了吗? 且不说乔森坐在那里思前想后、思绪万千,lolita可等不及了。 jason,你怎么不说话啊? 我,恭喜他们。虽然心中一片苦涩。 jason啊,他们都结婚了,我们怎么办啊? lolita,我一直都拿你当朋友,我们不可能的。 你是不是还想着她?现在她可是我继母! 不能和她在一起不代表就得和你在一起,这又不是非此即彼二选一的选择题。在意外婚讯的打击之下,乔森也有点急了。 lolita恼羞成怒,更急!jason,你过去拒绝我的理由是你大学时的女朋友。你不是很痴情吗?你不是总也忘不了她吗?怎么,那个狐狸精一出现就把你的魂勾走了? 她就是我过去的女朋友。 什么?我不相信。见异思迁你还要找这么好的借口。哪里会这样巧? lolita,我没有骗你。我们一起读的梅雨大学,我喜欢的那个人就是她。 世上竟然真有这么巧的事情!rosemary竟然是jason念念不忘的初恋女友,这还怎么比?lolita拍案而起、夺门而出,跑到外国度假去了。她想,不着急,时间多的是。等rosemary嫁做人妇之后,不愁jason不回过头来拜倒在自己性感的豹纹裤下。 lolita就像携带充足雨水的龙卷风,来得快也去得快,丝毫不理身后留下的一片狼藉。可苦了乔森。一通通的电话打过去,手机关机,电话没人接。去公司找,却被告知,rosemary在家赶稿,最近都不会来公司。可她的家在哪里呢,没有人知道。三个多月过去了,刘莹就好似当年的《错爱记》一样,杳无音讯。乔森逐渐失去了希望,他不再天天给她打电话、留言,也不再天天去公司找她。他想,他们之间大概是注定了没有缘分。 侯门一入深似海。 从此萧郎是路人。 唉! 重要通知:原本一直在这里和榕树下发的,但是鉴于这里的点击率实在是太低了。若初也不好说这里的读者品味或者是创作环境怎么样,虽然若初对自己的文字还是相当有信心的,若初只能说这里不太适合我这样的文字,于是今天是最后一章,明天起只在榕树下发表了。谢谢一直支持的为数不多的看官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