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吹》 作品相关 楔子(全) 王小雨是个宅女。 就和她的名字一样,她本人也是从头到脚找不到任何特别突出的地方。如果是在前几年她的身高大概还算的上突出,但现在营养大丰富,少年男女的个子蹭蹭的向上飚,王小雨那一百七十公分的身高只能说的上有中上了。 在小时候,王小雨也做过什么女强人啦女警花啦女超人之类的梦,而随着年龄一点点的增长,那些梦……也就真成了梦。 王小雨小时候爱看书,大了有了电脑,更是天天抱着电脑生活。除了买菜买饭,基本上就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一直蹉跎到二十八,还是老姑娘一个。 其实她倒不是排斥婚姻,而是第一,她一直没有遇到个能令自己动心的;第二,一直没遇到个能养活自己的。 对,这就是王小雨的梦想。 作为一个女人,她当然也渴望爱情,不过活到她这个年纪,就算说是天然呆是缺根弦,也知道爱情这东西还是在小说漫画中找比较现实。所以,她一直的梦想就是找个能养活自己的。 身高只要不比她低,容貌只要不是太对不起观众,有责任感,愿意让她自由自在的抱着电脑生活,年龄嘛,王小雨有轻微的恋父情节,所以,哪怕比她大个十多岁也是愿意的。 她认为自己的要求实在不高,可是就是一直没有遇到一个,所以她只有对着电脑继续的宅,每天对着电脑画四个小时的图,写五个小时的字,以挣取各种稿费养活自己。 这就是王小雨,如果你问她有什么梦想,她会说:“做米虫。” 要是再让确切一点呢,她会说:“中个大乐透。” 王小雨已经认识到,比起找一个合适的男人,中大乐透是更现实的,不过她没有想到,比起中大乐透,还有一种,在当今世界更容易——穿越。 王小雨穿了,现在我们已经不用探究她是怎么穿的了,总之是,她穿了,穿到了一个女尊的世界。 大婚(全) 楔子(全) 王小雨是个宅女。 就和她的名字一样,她本人也是从头到脚找不到任何特别突出的地方。如果是在前几年她的身高大概还算的上突出,但现在营养大丰富,少年男女的个子蹭蹭的向上飚,王小雨那一百七十公分的身高只能说的上有中上了。 在小时候,王小雨也做过什么女强人啦女警花啦女超人之类的梦,而随着年龄一点点的增长,那些梦……也就真成了梦。 王小雨小时候爱看书,大了有了电脑,更是天天抱着电脑生活。除了买菜买饭,基本上就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一直蹉跎到二十八,还是老姑娘一个。 其实她倒不是排斥婚姻,而是第一,她一直没有遇到个能令自己动心的;第二,一直没遇到个能养活自己的。 对,这就是王小雨的梦想。 作为一个女人,她当然也渴望爱情,不过活到她这个年纪,就算说是天然呆是缺根弦,也知道爱情这东西还是在小说漫画中找比较现实。所以,她一直的梦想就是找个能养活自己的。 身高只要不比她低,容貌只要不是太对不起观众,有责任感,愿意让她自由自在的抱着电脑生活,年龄嘛,王小雨有轻微的恋父情节,所以,哪怕比她大个十多岁也是愿意的。 她认为自己的要求实在不高,可是就是一直没有遇到一个,所以她只有对着电脑继续的宅,每天对着电脑画四个小时的图,写五个小时的字,以挣取各种稿费养活自己。 这就是王小雨,如果你问她有什么梦想,她会说:“做米虫。” 要是再让确切一点呢,她会说:“中个大乐透。” 王小雨已经认识到,比起找一个合适的男人,中大乐透是更现实的,不过她没有想到,比起中大乐透,还有一种,在当今世界更容易——穿越。 王小雨穿了,现在我们已经不用探究她是怎么穿的了,总之是,她穿了,穿到了一个女尊的世界。 大婚(全) 楔子(全) 王小雨是个宅女。 就和她的名字一样,她本人也是从头到脚找不到任何特别突出的地方。如果是在前几年她的身高大概还算的上突出,但现在营养大丰富,少年男女的个子蹭蹭的向上飚,王小雨那一百七十公分的身高只能说的上有中上了。 在小时候,王小雨也做过什么女强人啦女警花啦女超人之类的梦,而随着年龄一点点的增长,那些梦……也就真成了梦。 王小雨小时候爱看书,大了有了电脑,更是天天抱着电脑生活。除了买菜买饭,基本上就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一直蹉跎到二十八,还是老姑娘一个。 其实她倒不是排斥婚姻,而是第一,她一直没有遇到个能令自己动心的;第二,一直没遇到个能养活自己的。 对,这就是王小雨的梦想。 作为一个女人,她当然也渴望爱情,不过活到她这个年纪,就算说是天然呆是缺根弦,也知道爱情这东西还是在小说漫画中找比较现实。所以,她一直的梦想就是找个能养活自己的。 身高只要不比她低,容貌只要不是太对不起观众,有责任感,愿意让她自由自在的抱着电脑生活,年龄嘛,王小雨有轻微的恋父情节,所以,哪怕比她大个十多岁也是愿意的。 她认为自己的要求实在不高,可是就是一直没有遇到一个,所以她只有对着电脑继续的宅,每天对着电脑画四个小时的图,写五个小时的字,以挣取各种稿费养活自己。 这就是王小雨,如果你问她有什么梦想,她会说:“做米虫。” 要是再让确切一点呢,她会说:“中个大乐透。” 王小雨已经认识到,比起找一个合适的男人,中大乐透是更现实的,不过她没有想到,比起中大乐透,还有一种,在当今世界更容易——穿越。 王小雨穿了,现在我们已经不用探究她是怎么穿的了,总之是,她穿了,穿到了一个女尊的世界。 大婚(全) 楔子(全) 王小雨是个宅女。 就和她的名字一样,她本人也是从头到脚找不到任何特别突出的地方。如果是在前几年她的身高大概还算的上突出,但现在营养大丰富,少年男女的个子蹭蹭的向上飚,王小雨那一百七十公分的身高只能说的上有中上了。 在小时候,王小雨也做过什么女强人啦女警花啦女超人之类的梦,而随着年龄一点点的增长,那些梦……也就真成了梦。 王小雨小时候爱看书,大了有了电脑,更是天天抱着电脑生活。除了买菜买饭,基本上就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一直蹉跎到二十八,还是老姑娘一个。 其实她倒不是排斥婚姻,而是第一,她一直没有遇到个能令自己动心的;第二,一直没遇到个能养活自己的。 对,这就是王小雨的梦想。 作为一个女人,她当然也渴望爱情,不过活到她这个年纪,就算说是天然呆是缺根弦,也知道爱情这东西还是在小说漫画中找比较现实。所以,她一直的梦想就是找个能养活自己的。 身高只要不比她低,容貌只要不是太对不起观众,有责任感,愿意让她自由自在的抱着电脑生活,年龄嘛,王小雨有轻微的恋父情节,所以,哪怕比她大个十多岁也是愿意的。 她认为自己的要求实在不高,可是就是一直没有遇到一个,所以她只有对着电脑继续的宅,每天对着电脑画四个小时的图,写五个小时的字,以挣取各种稿费养活自己。 这就是王小雨,如果你问她有什么梦想,她会说:“做米虫。” 要是再让确切一点呢,她会说:“中个大乐透。” 王小雨已经认识到,比起找一个合适的男人,中大乐透是更现实的,不过她没有想到,比起中大乐透,还有一种,在当今世界更容易——穿越。 王小雨穿了,现在我们已经不用探究她是怎么穿的了,总之是,她穿了,穿到了一个女尊的世界。 大婚(全) 楔子(全) 王小雨是个宅女。 就和她的名字一样,她本人也是从头到脚找不到任何特别突出的地方。如果是在前几年她的身高大概还算的上突出,但现在营养大丰富,少年男女的个子蹭蹭的向上飚,王小雨那一百七十公分的身高只能说的上有中上了。 在小时候,王小雨也做过什么女强人啦女警花啦女超人之类的梦,而随着年龄一点点的增长,那些梦……也就真成了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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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女人,她当然也渴望爱情,不过活到她这个年纪,就算说是天然呆是缺根弦,也知道爱情这东西还是在小说漫画中找比较现实。所以,她一直的梦想就是找个能养活自己的。 身高只要不比她低,容貌只要不是太对不起观众,有责任感,愿意让她自由自在的抱着电脑生活,年龄嘛,王小雨有轻微的恋父情节,所以,哪怕比她大个十多岁也是愿意的。 她认为自己的要求实在不高,可是就是一直没有遇到一个,所以她只有对着电脑继续的宅,每天对着电脑画四个小时的图,写五个小时的字,以挣取各种稿费养活自己。 这就是王小雨,如果你问她有什么梦想,她会说:“做米虫。” 要是再让确切一点呢,她会说:“中个大乐透。” 王小雨已经认识到,比起找一个合适的男人,中大乐透是更现实的,不过她没有想到,比起中大乐透,还有一种,在当今世界更容易——穿越。 王小雨穿了,现在我们已经不用探究她是怎么穿的了,总之是,她穿了,穿到了一个女尊的世界。 大婚(全) 第一章 大婚 料峭寒春。 刚下过一场雪,院子中的几株腊梅份外娇艳,甘露接过小丫头手中的铜盆,端到里屋:“小姐,该用饭了,净手吧。” “甘露,你声音小些,莫惊了小姐。” 里屋的执笔,一边扶着高平起身,一边道,甘露不服气的撇撇嘴:“小姐不是已经醒了,怎么还会被我惊了?” “小姐虽然醒了,但王御医说……” “不要吵了,甘露,你声音是要小些,执笔,你去到外屋等着,看早饭送来了没有。”见他们有要争执起来的迹象,干草连忙道。 早饭送来的话,外面的小丫头当然是要禀报的,这么说,就是要把执笔打发出去了,执笔不高兴的哼了哼,想说什么,但见高平也露出不耐烦的神色,终于把话压了回去。 隔着盆,甘草试了一下水温,然后一边帮高平卷袖子,一边道:“小姐,水温刚好,我想着早饭也是马上就要送来了,小姐先净了手吧。” 高平恩了一下,任他摆弄。对于她的寡言少语,众人显然都是习惯的,此时也不觉得奇怪。压根没有想到,床上的小姐不说话,不是性子的问题,而是,这床上的人,早就换了。虽然还披着高平的皮囊,但已经换成了王小雨的灵魂。 对于怎么会来到这个世界,王小雨只觉得莫名其妙,反正她一睁眼,就看到雕花木床,一大堆的丫鬟仆妇——那时候,王小雨觉得是丫鬟,后来才弄明白,原来是小厮! 对于一个宅女,女尊这个词并不陌生,王小雨也看过两篇女尊的小说,当时还有点羡慕,不用生孩子,不来那个……这就是女人的天堂啊! 不过真到了这个世界,就算王小雨是天然呆,一时也有点不能接受。 你看那弱柳扶风、嫣然微笑的漂亮妹妹……其实是个男的! 你看那稳重端庄,温柔可亲的好姐姐……其实还是个男的! 你看那虎背熊腰,声若洪钟很给人安全感的大叔……其实是大妈! 也亏的王小雨神经坚韧,虽然不断的有毛毛虫爬遍全身的感觉,但还能装的若无其事。 当然,她之所以能伪装的这么成功,倒不是本人多有演戏的天份,而是她附体的这个身体是个 病篓子。昏厥、沉睡,那是家常便饭,几天几夜不说话,更是平常,所以,她只要不追着问,现在时什么朝代啊,哪个皇帝当政啊,这类的问题,也没人 觉得她有什么不对。 王小雨过去是个宅女,来到这个时代,没了电脑小说当然苦闷,但在生命安全的威胁下,也就只有继续发扬自己宅的风格了。 好在她不宅也不行,她附体的身体太破,每天起码都要在床上躺八个时辰。剩下的那点时间,能在房间中溜达两圈,已经算是好精神了。 虽然她不怎么说话,但一直留心小厮们的交谈,偶尔也让人给她念念书,所以对自己所处的世界,家庭情况,也有了一定的了解。 要说她的运气还是不错的,起码附体到了一个吃穿不愁的大小姐的身上,而且据说她娘亲……还是国家的重臣,担任着太尉的职责。 第一次知道这一点的时候,王小雨真的被雷了一下,太尉!高!高太尉啊! 好在她叫高平,而不叫高强,否则她真要怀疑这世上是不是还有个女版的八十万禁军总教头了。 “怎么现在才送来?还要让小姐等着你们吗?” “执笔哥哥,今天下雪呢……” “下雪就可以耽误了吗?让小姐吃冷食,身体有个好歹,你们……” 高平正发呆,就听到外面有争执,她有点头疼的揉了揉眉心,她身边四个贴身小厮,这个执笔的性子,实在太要强! 知道她是嫌吵,甘草连忙走出去,低声说了两句,片刻,就和执笔一起提着食篮走了进来。 抱琴甘露就要摆桌子上床,高平挥挥手:“我下来吃吧,不要麻烦了。” 甘草道:“下面冷着呢,小姐还是在床上……” “四个炭炉烧着,能有多冷啊,我看你们都穿着单衣呢。” “小姐还是注意点好,这明个儿就要大婚了,虽然说不用小姐去迎娶……” 高平的脸顿时僵在了那儿,大婚!是的,大婚!她明天就要大婚了! 高平上辈子做了二十八年的处女,最后成了剩女,也没谈过一次恋爱、结过一次婚,结果来到这个世界,不到两个月,就要大婚了,娶得……据说还是一位才子! 第一次知道这个消息,高平被雷的那个销魂啊,呆若木鸡那是褒奖,几乎吐血那是现实。 那一天,她不顾自己“较弱”的身躯,不顾有可能露馅的风险,拖着自己乱糟糟的身体,找到自家娘亲,结果她娘一脸慈祥的对她说:“吾女今年已有十七,若不是身体微有不适,早就要娶夫生女了, 拖到今日,已是委屈女儿了。” 而她那个爹更是双眼泛红:“平儿,为父不盼你建功立业,金榜题名,就想着你能娶夫成家,生个一女半男也就心满意足了。” 她娘的三侍夫更是说:“大小姐,那林家儿子的八字和你再匹配不过,这绝对是一门好亲事!” 林家二子林若鸿,十三岁的时候已经名动京城。据说他容貌出众才高八斗,据说他温文尔雅,秀外慧中,据说他写的一手好字,做的一手好男红,据说他自律守礼,简直就是古今中外天下男儿的表率。 除此之外,林若鸿还是翰林世家。家中三代都是翰林,其母林之一和其姐林开云同为翰林,林开云三年前金榜题名,金銮殿上被当朝皇帝钦点为状元,和其母同朝为官,成为整个大雁朝的佳话。 的确,翰林也就是清贵,家产估计是不多的,但男儿家,有这样的家世有这样的才学有这样的容貌,那已经令多少人渴慕追求了,要不是高太尉和皇帝的关系好,估计是轮不到高平的。 不过这种荣幸高平是一点都不想要,虽然她爹一再对他说,亲眼见过那林家男儿,的确是个出挑的,她也没半分兴趣——在见识到种种弱不禁风的男子之后,她只希望自己能再次成为二十八岁的高龄剩女。 只是这个时代,虽然比高平所知道的明清要开放些,婚姻还是父母之命。她娘她爹都同意了,这边也下了聘礼,配了八字,定了日期,要说再改那是绝无可能的了。 高平一开始也在自己的身体上打过主意,但后来她就知道走不通了。高太尉要给她娶夫君,最重要的目的,还是为她冲喜。而以她这样的身体当然是迎不成亲的,所以从一开始就定下了由她的三弟高晨出面。 也就是说,无论她是好是歹,是能睁眼说话,还是闭眼昏厥,那个林若鸿她都是要娶,估计就是她死了,也是要那个林若鸿抱着她的牌位进高家的门。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高平还有什么办法?也只有灰溜溜的回自己的屋里一边养身一边祈祷她未来的夫君,不要太有“男儿风范”了。 高平虽然身体不好,他现在的房子也布置的差不多了,各种大红的绸缎、窗幔不算,林家的嫁妆也在三天前送来了。 樟木箱、剪刀、尺子、花瓶,东西不是很多,但该有的也都有了,而至于庄子、商铺之类更贵重的陪嫁是要迎娶的时候,跟着新夫来的。不过高平知道,她未来夫君的陪嫁,与其说是陪嫁,不如说 是聘礼。 那些东西都是高家先送过去给林若鸿脸上添彩的,至于林家,其实是拿不出来的。 高平过去最反感的就是娘家倒贴,但是在这个女尊社会,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虽然没找到个能养活我的老公,但是换了个能养活我的……娘亲,也还算不错。” 无奈之下,她也只有这样自我安慰。 这一天,高平吃了早饭,就在自己的房间中散步,外面太冷,她是出不去的,倒不是她不想呼吸呼吸新鲜空气,而是她这身体实在太糟糕,就上次她因为大婚的事,走到隔壁的院子就病了一场,要是说要出去散步,恐怕又要在床上躺个十多天。 “小姐还是在床上靠着吧。” 见她走了快一刻钟了,甘草开口劝道,虽说小姐现今的身体比过去好了很多,但也要注意着的。 “一天到晚都靠在床上,怪烦的。”这样说着,她还是坐了下来,这身体实在太不管用,不过漫步了这么一会儿就觉得累了。 她一坐下,执笔就把茶送到了她手上,抱琴连忙给她围上火狐毛的斗篷,甘草递上暖手炉,甘露一边将炭炉向她身边挪,一边道:“看把你们三个慌张的,这冻一下还能又病了还是怎么着?” “甘露!平时你口无遮拦也就算了,这两日你可要注意着,新少君明天就要进门,不管怎么说……” “还能怎么样,我又不等着当少侍夫,新少君要看我不顺眼,最多把我发配出去随便配个丫头罢了。” “你、你胡说什么!” “我胡说,这房里的人谁不知道你和小姐做过什么,谁不知道你的心思,就连老夫君也将你的月钱涨到了二两,我看不出一年,我们就都要叫你少姨夫了。” “甘露,你、你……” 甘草气的满脸通红,手指指着甘露,哆嗦着,旁边的抱琴连忙劝道:“哥哥别气了,甘露说话冲动,咱们都知道的。小姐明天大喜,还全要靠哥哥帮着,莫要气出个好歹。甘露,还不道歉。” “甘草是准少姨夫了能说我,抱琴你和我一样可都是小厮。而且,我为什么要道歉,我说错了吗?我要真说错了,甘草就把胸前的守晶露出来让咱们看看啊。” “甘露,小姐还在呢!” “小姐在又怎么了?我不偷人不养丫头,清清白白的一个身子,清清白白的证明有什么不能给人看的,说有小 姐在丢脸,那有什么好丢的?”他说着,解开衣领的扣子,拉到下面,露出左胸红艳欲滴的守晶,对着甘草道,“这有什么不能给人看的?哥哥,你若还有这个东西,就露出来啊。我若是真错了,现在就叩头认错!” 甘草羞愤难当,看了甘露一眼,转身跑了出去。执笔抱琴连忙去追。一时间房里就只剩下甘露和高平。 甘露收拾好衣服,系好扣子,看了眼高平,见她愣愣的,心中又急又气,还有一点点的忐忑。 这房里四个贴身的,她的容貌是最出挑的,过去小姐也最喜欢她,即使和甘草有了争执,小姐也会偏着他。 甘草几个月前就把身子给了小姐,他却一直拖着,不是想被放出去再找丫头或是像他娘爹所说的找个好人家做当家主夫,而是他知道,小姐这样的,在没正式成亲前事绝对不会先立侍夫的。 从通房小厮到少侍夫当然也是一条路,但他更想的,还是待小姐娶了少夫君,再正式的娶他做侍夫。 虽然都是做侍夫,但这娶来的,是有婚书的,地位脸面也都要比从通房升上来的强。 小姐知道他的心思,也曾经许给他过。虽然说女儿的话都不能尽信,但他知道小姐虽然身子不好,平时看起来也有些木讷,但说过的话却是从来都算的。 他一直等着,一直坚信这,但是这两个月,小姐却再不和他亲昵,平时也不偏向他,更没有再和他说过将来如何。 自然,这种话是不能常说的,但少夫君明天就要进门了,那少夫君又那么好,他不能不急,不能不需要一些保证。 他、他就是想要一些保证。 他在这边胡乱的想着,那边的高平却已经是外焦里嫩了。 就这么个破身体,却已经在几个月前采过一株草了? 这身体貌似才十七吧,古人又都是按虚岁算的,这也就是说才十六,几个月前,才十五岁多,然后,就那个那个什么了? 高平的这个郁闷啊,第一次就这么没了? 作为一个女人,就算是个宅,她对所谓的处女膜也没什么在意的。但第一次,总是有点特别的。 比如说初吻,比如说第一次和男生拉手,第一次和男生拥抱……好吧,不说这个,第一次坐飞机坐火车,那也是比较印象深刻的,总是比较新奇的对吧。 她上辈子的第一次保留到二十八岁也没有感受,这一次更好,直接就没 了,她以后压根儿就不用想了。 高平的心情那个复杂啊,一时间也顾不上旁边还有个甘露了,直到感受到太过强烈的怨念,这才回过神儿。 对于甘露,高平其实没有什么太多的感觉,就是觉得这孩子长的还不错,眼睛够大,睫毛够长,小鼻子够挺,说话的时候仰着小脸很有点骄傲的样子,要是在她那个时代,什么未莉啊、内山怜啊统统不带来。 要是在过去遇上了,高平也许会兴奋的抓拍几张照片放到网上,但是现在,最多也就是看看罢了——这里的男人大多都是这个调调,就算甘露长的更那个娇嫩些,也没有什么特殊的,高平看了这么久,早就审美疲劳了。 当然,对于甘露有时的冲动,或者冲撞,她也没有太在意,事实上要不是其他人说,她根本不觉得那有什么失礼的。 她回过神,就看到甘露正眨着大眼看自己,心中一软。想着这孩子倒是个要强的,虽然说有些鲁莽吧,但这种坚决不当小三的风骨还是值得赞扬的。反正自己本来就不是什么正宗的大小姐,更没有想过要多娶几个少侍夫,还不如干脆就成全了他。 想到这里,她把已经有些凉的茶放在旁边,温和的开口:“你心中有人了吗?” “小姐!” “不用怕,你若是心中有人,尽管对我说。我别的事情做不了主,这一点权利还是有的,只要是府里的,无论是谁,我想都没有什么问题。就算是外面的……我想也不会有什么大问题。不过有一点,对方最好也有这个心,否则就算真凑到一起,恐怕也不能和美了。我知道这话不该我说,但……” “这就是小姐给甘露的答案吗?” 高平眨眨眼,她本能的觉得不太对,但一时又想不到哪里不对。 “甘露明白了,甘露不是那不要脸的,以前我还觉得小姐是个不同的,看来天下女儿都一样!” 说完,恨恨的看了高平一眼,掩面而去。 可怜的高平,就算是呆,这时候也多少明白了一点。刚才是遭到了天雷,现在就是九天玄雷,被雷的魂飞魄散,恍惚中,仿佛又看到了自己可爱的小电——让我回去吧,有大姨妈就有大姨妈吧,要生孩子就生吧,这些少年桃花,我实在是处理不了啊! 因为受了太多的销魂雷,再加上受了风寒——甘露走的时候没有关门,高平被雷的魂飞魄散自然更没有注意,所以等执笔抱琴劝了甘草回来的时候,四个炭炉都 要灭了。 当然,高平之所以一直没发觉,也是因为屋里的温度并不是很低,她又裹着斗篷,抱着汤婆子,手都是热的,但她这个身体实在是纸糊的,就这样当天下午就又病了起来。 她这一病昏昏沉沉,再睁眼,已经到了第二天早上。见她醒了,屋里又是好一阵闹腾,递水的、送药的,她爹更是抓着她的手一个劲儿的哆嗦。 “爹,我没事。” 咬牙把药灌到肚里,又喝了口糖水,她才缓过气,见房里的几个都是不熟悉的,不由得有些发愣。 “这是爹房里的玉暖、明霞,这几天就先让他们伺候着你,过两天,爹再给你选好的。” “甘草抱琴呢?” 高夫君脸上闪过一丝戾气:“平儿,你一向心软,我也由得你,但你房里的这些也太不象话了。平时他们的闹吵我也有所耳闻,不过既然是你房里的,我也不好说什么。但这次他们竟然做出了自己跑出去把小姐放到一边的事,真当我高家一点规矩都没了吗?!” “爹,不关他们的事……” “平儿,这一次爹不能再由着你。甘草先不说,其他三个,我已经都让圈起来了,过了这个月,就把他们撵出去!” 林家儿子刚进门,当然不好马上赶人,否则以高夫君的性子,昨天就要处理了。 高平见他的样子,知道一时是说不开的,真要说僵了,更是不好。反正还有一个月,过两天,她身体好了,再帮着求情也就是了。 想到这里,她不再说什么,高夫君见她不再强求,也满意的笑笑。 “为爹也不打扰你了,平儿你好好的养身体吧,说起来,今天本应就是你和少君敬茶的日子,你娘和我都等着呢。” 今天敬茶,那就是说……她的洞房花烛夜过了?! 高夫君那边刚走,高平这边就要下床,急的玉暖明霞一个劲儿的叫小姐。 “那个,我……少、我那个夫君在哪儿?” 听他这么说,玉暖捂嘴笑了起来:“少夫君已经娶进门了,小姐您就别急了。” 高平知道他们误会了,但也不能解释,只有表示自己一定要去看看。见她这么肯定,玉暖明霞也不好真的拦着,只有帮她裹上一层又一层的衣服,准备好了软轿,轿里也放了脚炉,这才搀扶着她出门。 作者有话要说:这个,都说姨夫有些雷,俺想了想,学 习别人改成了侍夫,不过,那啥,就像妾在过去不会被直接这么叫一样,比如红楼梦中,叫妾都是姨娘,所以,虽然侍夫是介绍,但别人称呼某个侍夫的话,还是会叫做姨夫的…… 夫君(全) 第二章 夫君 高门大宅里,妻夫也都分别有自己的院子。 但第一个月,当家主夫是要和妻主住在一起的,这就像古代的皇帝,后宫三千,但按照规矩,每个月都必须在皇后那里住上过一两夜。所以林家少爷的嫁妆,才会摆在高平的房里。而按照高家本来的计划,虽然说是高晨代姐迎娶,但最后的掀盖头、咬生果,那还是要由高平自己来的。 当然,昨天晚上,林若鸿也是要睡在高平房里的。 但高平这一病,林若鸿只有直接被抬到自己的藕花院,高平要过去,还真不是抬脚就能到的。 真说起来,高平对于林若鸿并没有太大的向往,对于他被传说的美丽容貌……如果不是自家夫君的话,也许还有点好奇,但现在这样的身份,那真是巴不得一辈子都不要见才好。 可是,她既然把人娶回来了——就算不是她愿意的,就算人也不是她迎娶的,但从名义上来说,总是她娶的,在这样的封建社会,这一娶,基本上就是一辈子的事了。 对于她,这也许不算什么。但对于那林若鸿,绝对是天大地大的事。 如果在自己的时代,自己嫁人了,婚礼是老公的妹妹代劳,新婚当夜老公根本就没出面,高平知道自己铁定是要郁闷的,将心比心,她才会这么急着去见自己的夫君。 急是急了,出了门,她又忐忑了起来。别管这是女尊还是什么,这总是要去见她的夫君了…… 一时间,高平也颇有些情怯,但这个时候当然不可能再回去,只有竭力的给自己做心理建设。 “别怕别怕,高平,那是你的夫君,这时候的男子都讲究三从四德,他绝对不敢对你怎么样的。” 虽然高府够大,但夫妻两个,院子当然不可能离的太远了,几个粗使汉子抬的也平稳,片刻就到了藕花院。 她这边还没出门,那边就有小厮来交代了,因此门口就有人两个小厮迎着,刚进院,就见到一个人,站在屋前。 天空飘着雪,又隔着帘子,其实高平是看不清那人的,但就这么恍惚的一个身影,就让她心跳加速,也不知道是紧张、是期待还是别的什么。 轿子停在台阶前,玉暖掀着帘子,明霞来扶她,她一犹豫,就又看到一只修长的手。 手指修长,带着点苍白,顺着手,就看到大红色的袖子,然后就是一簇红色的火狐毛围脖,再上面是一张清雅淡秀的面孔。 高 平就觉得嗡的一声,一时竟有些回不过来神儿。 作为一个宅女,高平上辈子真没见到过几个非常俊帅的男人。不过现代社会,信息爆炸,还有诸多的卡通动漫ps,就算长不出来,也能画出来是不。 所以她过去对于女人犯花痴还是非常不解的——某某也就那个样子嘛,需要这么激动的追捧吗?是还对得起观众,但再帅能帅的过流川枫?能帅的过佐藤?能帅的过伯爵大人? 而来到这个世界,高平总算见到了真实的……漂亮的……男人。不说别的,就说他爹,要放在现代,那就是一个斯文儒雅的典范,如果要把他的照片放在网上,不定要被多少耽美狼yy呢。 而她屋里的几个小厮也都不错,甘露是娇蛮的,甘草是温柔的,抱琴是宽厚的,执笔则有那么几分要强精英的味道,这不仅是说他们的性格,其容貌气质也有几分这样的感觉。 高平能一直算是比较平稳的接受这颠倒现状,也和身边的人都比较养眼有关。 但是在这一刻,她总算知道了什么叫好容貌,总算知道了什么叫君子如玉,总算知道了什么叫做幽谷长风,宁静致远。 真的细看,这林若鸿的容貌倒也没有什么特别的,他的眼睛没有甘露的大,神情气质也不如甘草温柔。他的眉是淡淡的,表情也是淡淡的,但组合在一起,就是给人一种静沐松风之感。 他就仿佛一棵竹,静静的立在那里,你不会觉得他特别耀眼,甚至有时候还会忽略他,但只要在他身上投下目光,那就很难挪开。 高平是很少有什么羞涩的神经的,她也不觉得这么盯着一个男人看有什么大不了的,但她这目不转睛的目光落到其他人眼中就不一样了。 玉暖在偷笑,明霞则有些叹息,林若鸿身后站着的一个小厮已经在皱眉了,而林若鸿自己,也有点尴尬。 “妻主。” 他低低的开口,声音低哑又带着几分磁性。高平在心中暗叹,这人好,真是啥都好了。 “有劳你了。” 说着,握着他的手,只觉得指尖冰凉,看来是一接到消息就出来了。 “你我夫……恩,你我一家,何苦出门来迎?莫要冻坏了。” 林若鸿低头一笑,没有答话。作为少夫君,他自然是不用迎出门的。但这是他第一天进高家的门,第一次和自己的妻主见面,有些礼……还是要守的。 说话间 ,已经进了屋,一掀开帘子,就感到一阵暖意,高平看两个炭炉才开始红,知道这是因为自己来才添上的。 和高平住的一样,这房子也是分里间外间,外间桌椅都是齐全的,但就是看着有些空旷。 “若鸿才来,还没收拾,刚才看了看,想摆一些东西到格子上。” “你的屋子自然是你说了算。”说完,又觉得有些不妥,仿佛很生疏的感觉,连忙又道,“我对这些事不懂的。” 林若鸿微微一笑,恍若并不在意:“妻主不反对就好。” 说完,将两碟蜜饯向高平那边挪了挪,他这一动,高平才感觉到,原来自己还一直握着人家的手。 想到这里,高平也是面上一红,除了小时候和男生别手腕,她基本上还没有拉过异性的手。 高平急匆匆的过来,存的是安慰新任少夫君的心思的,但现在见林若鸿进退自若,面上没有半点愁怨的神色,一时也不好开口。而且安慰这种事,想着还好,做起来还真有些难,加上身边还跟着人,她一时也只能说些早饭用了吗?有什么需要的就尽管说之类的泛泛之语。 她说什么,林若鸿就答什么,对她的话那是万分赞同坚决拥护,神情一直从容,语气一直温和,这要是在现代,高平绝对被迷的神魂颠倒,恐怕就要忍不住的做做白日梦了。 而就算是现在,她也有点失神,但一想到这人就是自己的夫君,再想到这里的女尊模式,那鸡皮疙瘩就又立刻起来了。 “过两日我身体好些,就陪你一起向母父敬茶。” 实在找不到什么磨嘴的话了,高平起身道,林若鸿自然也跟着站了起来:“妻主还是以身体为重,若鸿这里,一切都好。” 高平笑笑,向外走去,走到门边,又转过身:“如果你闲了,就找我去聊天……不过我那里总是有药气,还是等我过两天好一些你再来吧,我要是好了,也再来看你。” 林若鸿笑着应了,送高平出去,一直看高平的软轿出了院子,才回屋。 “这个高家小姐真是草包,话都不会说!”一进屋,刚才始终站在林若鸿身后的小厮就愤愤道,“就知道傻笑,真令人恶心!” “明鹊!”林若鸿面色一沉,“胡说什么呢!” 明鹊咬着唇,停了一会儿,还是不甘心的道:“我没有胡说,她明明就是连李家小姐的半根手指都比不上!” “啪!” 话音刚落,一巴掌就打在了脸上。明鹊瞪着眼,不敢相信的看着自家少爷。他的少爷一向是温和的、一向是淡然的,对他们这些下人,更一向是宽厚的,特别是对他,说是主仆,更像是兄弟,平时连一句重话都很少,更别说动手了。 “这话,我只听这一次,你也只能说这一次,如果再有,我立刻把你送回家,让父亲随便给你配个丫头嫁出去。” “少爷……” “你以为这是什么地方?你以为我为什么会嫁过来?你以为、你以为……”他说着,咬了咬牙,别过头,“就算配个再粗俗的丫头,也总好过你在这里丢了命!” “少爷、少爷!” 明鹊哇的一声抱着他,哭了起来,“我知错了,少爷,以后我再不说这话,少爷、少爷!” 他抱着林若鸿哭的昏天暗地,心中更是又悔又愧。他的少爷,他这么惊采绝艳的少爷,就是到后宫做皇夫也不让他人的少爷,如今却嫁了那么一个又病又弱,走路都需要人搀扶,说话俗不可耐的女人! 但凡老夫人有一点的权势,但凡小姐有一点的争气,他的少爷又怎么会落到这个地步? 少爷已经够苦了,他还说什么李家小姐。这男儿一嫁人,又怎么可以再想着别的女子?就算是将来真的有机会了,他家少爷这样的性子,也不可能再和那李家小姐有什么了! 而他刚才那话,不正是为少爷为难吗? “莫哭了,我知道你是真心为我,但有的话,是不能说的。” “我知道,我知道少爷,以后我再不说了。” 见他抽噎不停,林若鸿叹了口气:“你这样哭着,让其他人听了,又成什么样子?” 明鹊连忙擦泪,虽然一时收不住,但也不敢再发出声音。 高平一醒来就去看望林若鸿,这件事在第一时间传遍了全府。有叹的有赞的,有人欢喜,有人幸灾乐祸,不过有一点,林若鸿在高府的地位有了一个起码的确立。 林若鸿名气动京城,但其实高府上下却并没有将他太放在眼中。三代翰林,说起来好听,但实惠却是一点都没有的,他陪嫁的东西又那么寒酸,能拿出手的还是高家先送过去的,而自己除了贴身的小厮,连一房家人都没有带,虽然说是新少君,但要钱没钱,要人没人,一进门,就被几个管事的看轻了。 但高平这么一去看立刻就不同了。 虽然长年卧病在床,虽然除了荫恩的一个虚职,高平连个功名都没有,但再怎么说,也是高家唯一的小姐,只要她一日在世,林若鸿就有依仗。只要高平看重,林若鸿就算有着后台。 所以高平前脚才走,后面其他管事就纷纷进了林若鸿的院子。 林若鸿名气大,但毕竟是闺门少爷,平时能真的见到他的人并不多,他又是才进门的,高家见过他的人也没几个。 而这几个管事汉子一见,立刻在心中就叹了起来。这样的容貌这样的风度,哪个女人不爱啊,小姐又这样的身子骨,以后房里除了这位,恐怕也就甘草一个了吧。 只是甘草,以后恐怕也…… 有和甘草的爹甘家的要好的,当下就替他发起了愁。 这边林若鸿接待着一干管事,那边高平一边喝药一边听玉暖等人的好话。什么少夫君怎样的好,和小姐您是怎样的配,少夫君对小姐对您也是有心的,这么冷的天,就在门外迎着了。 高平听了也只是笑笑。 她对人情世故是不怎么了解的,但她也知道自家的那位夫君对她应该是没什么心的,恐怕更有几分生疏抗拒,否则,刚才也不会只在外屋和她说话。 自然男女有别,自然他们还是生疏的,但再怎么说,从名义上他们已经是夫妻了。 她这个妻主拖着病体去看望新进门的夫君,那夫君却连里屋都不让进……如果说新少君羞涩倒也说得过去,但那人虽然还穿着新服,又哪里有半点的不好意思? 不过高平倒也没别的想法,换成她自己,在现代嫁个这样的丈夫,也不会多热络了。 过了两天,高平的身体好了些,当然说是好了,也就是能多走几步路,能不用别人搀扶的做几个简单的动作,总之,也就是再给父母敬茶的时候不要因为手抖举不起杯子,体力不支晕倒哪儿罢了。 这种状况,在高平自己看来,离好还有很远的距离,但在他身边的人看来,那已经是大好了。 高平自己不知道,她没穿来之前,其实这个身体连下床都有些难度,要是病起来,更是起码要趟上十天。而这一次她虽然还是病了,但第二天就能下床,三天就能敬茶,她的娘爹都是惊喜异常,高老夫君更是坚定的相信是冲喜的作用,连带着,对林若鸿也多喜爱了几分。 三日归宁,说起来这天也是林若鸿要回家的日子,高老夫君爱惜女儿,本想着依然让高晨 代替的,但高平却执拗的坚持,非要亲自陪自己的夫君回去。 “爹,孩儿觉得已经大好了,而且也想出去透透气,这次的事,就不劳烦三弟了。” 高老夫君是极不愿意的,虽说是应该高平陪的,但怎样也是女儿的身体要紧。但高平坚持,他也没办法。只有先打发了人到林家去准备,又把身边的两个使年派过去,又亲自盯着高平穿了衣服,围了斗篷,这才让人护着前往林家。 这一大堆事忙下来,已经快到了中午,不过总算是出了高家,高平吁了口气,正要和林若鸿说什么,只见林若鸿淡淡的坐在那儿,神色中,并没有半点的欣然。 归宁(全) 第三章 归宁 高家特制的马车,表面看起来还一般,里面却非常的宽裕。 高平和林若鸿脸对脸的坐着,中间还放了一个小茶几。因为高平身体不好,玉暖和明霞也坐了进来。她身边跟了两个使年,明鹊自然也跟了上来。 一个车厢坐着五个人,却不见丝毫的热络。 玉暖和明霞是高老夫君身边的,此时自然不会多嘴。明鹊因为受了自家少爷前两天的叮嘱,此时也闭紧了嘴巴。而林若鸿是一直都淡淡的,几乎从不主动开口。至于高平,碰了这么个不软不硬的钉子,现在也没有说话的兴趣了。 她倒不是生林若鸿的气,只是她实在不知道和自己这个又漂亮、又有才的夫君说什么。 而且她从来都不是个会伏低做小的,在现代虽然没混出什么出息,但作为一个自由工作者,最大的好处就是,不用看上司的脸色,当然也会有读者批评、编辑冷待,但毕竟是隔着网络,用着文字,和直接面对还是不同的。并且,也没有所谓的办公室政治。 她对林若鸿倒是有几分怜惜——小小年纪,嫁了一个病秧子,本身又是有才华有容貌的,当然会不高兴。 这一点她是非常理解的,但要让她去哄林若鸿,那是绝对做不到的,毕竟,她从来没有想过要去哄一个男人。 她自认大面上是尽力了,林若鸿要不领情,她也无可奈何。 喝了口茶,她掀开车帘。要说高家显赫,从这辆马车中就可以看出,不说别的,只是窗户上用的就是碧清纱。薄薄的一层,贴到窗上,就能透过光,而且最妙的是,里面能看到外面,外面却看不到里面。 这种东西在现代当然不算什么,但是在连玻璃都没有的时代,那是绝对比什么黄金珠宝都值钱的。 高平在现代的时候看过一本杂书,上面说古代有一个极度受宠的公主,陪嫁的嫁妆里就有类似的东西,大概就是在下雨天的时候撑起来,雨再大也透不过去,而且还能在下面清清楚楚的看到天空。 当时她看的时候还觉得有点不可思议,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也能用同样的东西。虽然她这两块窗户比不上那个透明雨塔,但也绝对是瑰宝类的东西了。 她掀开帘子,本以为能看到一幅古代生活图,结果却大失所望,外面的房子倒不少,但一眼看去,就见不到几个人。 她坚持陪着林若鸿归宁,自然是为了让自家新少夫少受点委屈,却也不免有出来透透气,看看所谓 的古代社会的想法。 就算她过去是个宅吧,在床上躺了几个月,又没电脑漫画小说,早就呆腻歪了。 “这街上的人倒不多。” 她有点遗憾的道,玉暖轻笑:“小姐不经常出门,这是内城,又是东边,怎么可能人多呢,小姐要想热闹的话,咱们回来的时候从西边走,那里有个玉儿街,保管热闹。” 高平点点头,她虽然不清楚,但大概也可以想到,应该是东边这里住的都是像高家似的高门大户,小贩和普通百姓不敢过来。就和现代的富人区似的,占的地方很大,却没多少人。 “玉儿街吗?专门卖玉的?” “自然是有卖玉的,但唱戏的、说书的、卖吃食的、家具的,都有呢。听说有一家八角楼,他家的海鲜那不是一般的好,连……” “打嘴,你又没去吃过,说的这么肯定。” 不等他说完,明霞就挡着了,玉暖不服气,想要说什么,一看明霞频频给自己使眼色,连忙转口道:“是我的不是,本来也就是那些小丫头胡说的。其实外面的东西,实是不干净。” 高平听了也就是笑笑,心中直替那八角楼叫委屈。像玉暖明霞这样跟在老夫君身边的使年,平时连二门都少出。这些事情当然是从小厮那边听来的,而那些小厮,恐怕又是从丫头那边听来的。 这么一层层的传上来,也算的上是经过选拔了,现在被安上一个可能不干净的名头,八成,还是怕她来了兴趣,要去尝尝。 她这个身体,用药喂着,参汤养着,还一病三灾的,再去吃什么海鲜,很可能把小命给吃进去。 虽然对那海鲜是垂涎的,但也知道短时间内是吃不成的。正想再问问那玉儿街还有什么,就觉得马车停了下来,然后就有管事在外面回报:“小姐、少夫君,林家到了。” 和高平想的不同,从外面看,林家倒不显得怎么落魄,也是大红色的朱门,一排镶嵌着六个铜钉。 高平貌似记得,古代皇宫的钉是九个,王爷公爵的大概是八个或七个,而一般的官员大概是五个,而这六六三十六个,已经算是比较显贵的了。 翰林的品级有这么高吗,还是这女尊的社会有什么不一样的? 高平扫了一眼铜钉,也不问,然后就随人进了门。 大户人家的中门是很少开的,有的一年也不见得开一次,高平新婿上门,倒是走了大门,相对的 ,她也不能坐着马车和林若鸿一起进二门了。 还没进门,就有林家的管事迎着了,走了两步,就见一个女子匆匆而来。那女子穿了一身鹅黄的儒衣,腰系同色镶玉腰带,上面坠了一个嫩绿的荷包,在周围灰扑扑的衬托下,这样鲜艳的颜色倒让人眼中一亮。 离的还远,她就开始拱手了:“失迎失迎,没想到高家妹妹亲自前来了,开云失礼了。” 她走的近了,容貌也就越发清楚。作为林若鸿的姐姐,她的容貌显然是没弟弟好的,眉眼倒也相近,但就是少了那种淡然从容,虽然有几分儒雅,倒也平常。 高平也笑着拱拱手:“姐姐客气了,你我一家,有什么失礼不失礼的?” “这话我爱听,以后若鸿还要妹妹照顾了。” 高平心中抽搐,还是勉强维持着微笑:“这是自然。” 林开云带着高平向里走,一边介绍着自家的建筑,一边观察着这个新上任的弟妻。 第一次登岳门,高平特意穿了正装,她没有进学,但身上有个常侍的虚职,一开始知道自己还挂着这个名的时候,她第一个反应就是十常侍,差点没被雷晕了,十常侍,那可是汉朝鼎鼎大名的十个人物啊,看穿到三国的文里,几乎没有不带他们的,而且都是反面形象,难道她穿过来也要当一把奸臣? 后来她总算弄清楚了,这常侍虽然是跟着在皇帝身边的,但也可以只挂名,不做事的——当然,她也没办法做事。 常侍在大雁朝算是内宫的一个职位,平时的工作也就是给皇帝逗乐,负责处理一下琐事,要说有职权也可以有相当大的职权,要说没有职权,也没有,完全就看在位人的态度了。 她老娘和皇帝的关系好,所以替她弄来了这么一个虚职,每年大概可以领到八百石的俸禄,年节还有六十两的赏赐。 高平在现代的时候写文,查过这方面的资料,大概知道一石相当于现代的一百二十斤,一两银子差不多也就是一千块人民币的购买力。这么算下来,她每年差不多能拿到十五六万……就算是在帝都魔都,也是绝对不错了,而至于她自己,是从来没有在一年内赚过这么多的。 想到自己过去天天想着中大奖却次次不中,她也只能感叹“学会经书技艺,不如有个好妈妈。” 大雁朝的规定,没有规定是不能穿儒衣的,但她因为有官职,倒也可以穿,同时也能佩戴相应的头面。常侍是正七品的,按规 定,她可以戴三支金钗,挂两色玄珠,而因为她娘和皇帝关系好,所以她这个从未上过一天班的摸鱼份子还混了一个金鱼袋。 此时,她穿着青色儒衣,挂着特赐的金鱼袋,头上是三支内造的金钗,一眼看去,倒也有几分贵气,只是她常年不见阳光,早上还喝着药,那病气也不比贵气弱了。 先前离得远还看不清,此时林开云就站在她身边,就觉得她脸色苍白,眼底发青,怎么看,都不像是长命的样子,心中对自家母亲不仅又多了几分埋怨。 “那高家是显赫的,高太尉也和陛下的关系好。但这种显赫又能到几时?富不过三代,高家虽然是世家,但一代比一代差,这一代还能不见衰败,完全是因为高太尉和陛下有少年交情,只是那高太尉也是不学无术的,靠着旁门讨陛下欢心,不过一幸臣罢了。而陛下至今仍未有女,将来……” 林开云想到这里摇了摇头,她是一个传统文人,就算对皇帝的某些做法不赞同,也不会想皇帝如何如何,此时想到这里,就立刻又想,就算陛下有了公主,这没有后代支撑的高家也是要败的,自家弟弟嫁过去,不过是吃苦。 这边林开云将高平引向正厅,那边林若鸿已经坐着马车进了内院,林老夫君刘氏以及林之一的两个侍夫崔氏、杨氏并庶出的三个儿子早已等在那里,林若鸿刚下马车,就被迎了进去,没等他下跪向自己的父亲行礼已经被刘氏抱住了。 “父亲……” “我的儿啊,你我父子,还做这些虚的做什么?难道你嫁入高家,就不是我的儿了?” 他抱着林若鸿道,脸却板的硬硬的,旁边的崔氏道:“哥哥,二公子不过是守礼,哥哥这两天哪天不要念叨二公子十次八次的,今天他好容易回来了,哥哥这又是做什么?” “我这是做什么?我这是做什么?我这不过是在心疼他罢了。” 说着,刘氏的泪就出来了,林若鸿连忙拿出手绢帮他擦:“爹爹这是做什么,儿子并没有半点不好啊。虽然儿子出嫁了,以后见面可能不像在家中这么便宜,但到什么时候,都是爹爹的儿子的。” 刘氏点着头,自己拿着手绢被这人擦了泪。他是个要强的,虽然妻主不过是个翰林,但也是从五品的京官,翰林院中的侍读学士,大雁朝的清流砥柱! 自然,他们家的生活是不怎么富裕,但是大雁朝又有几个母女同为翰林的?不管是在王夫还是什么皇夫面前,他都能硬挺的直起腰, 面对下面的儿女以及妻主的姨夫更是从容雍容,从不让人见半点弱,像这种当中流泪的事情,那是几十年来都从未有过的。 “也是我一时忘形了,现在也是午时了,让下面的人上饭吧。” 午饭是早就准备好的,刘氏一传,下面的小厮使年就把一直放在火上的温着的端了上来,林若鸿看了,除了松鼠鱼、三套鸭这几道个他平时爱吃的外,还有一道五丝驼峰、一道祥龙献宝,此外还有两道绿油油的青菜,一碗和蟹肉冬瓜鸡蛋蒸出来的燕窝粥,带上熬炒鸡、莲藕肉,菜色倒也不过十道,说不上多。但林若鸿知道,那驼峰、燕窝还倒罢了,他们这样的家庭,就算清寒,这种东西也是有些的,但龙虾青菜,特别是青菜,就稀罕了。 现在虽说已经开春,但天寒地冻,除了白菜、包菜,萝卜土豆这样能长时间放的,又有什么蔬菜长出来了?这蔬菜不用说,也是暖棚里养出来的。 暖棚中的菜,内宫都少,下面的官员也就是极受宠的或世家大族能尝尝鲜,像他母亲这样的清贵翰林,是鲜少能轮到的。而这青菜又放不得,哪有这么凑巧就在今天得了赏? 心下摇头,面上倒不带分毫,他今天归宁,上面早他两年出嫁的长兄也回来了。 但第一,他是新嫁出的儿子,第二,他是这屋里唯一的嫡出,在没有女子的情况下,就坐了刘氏的下首。 林之一是传统文人,讲究的食不语,她的夫君姨夫儿女也都养成了习惯,一行人吃了饭,又闲聊了几句,知道他们父子有体己话要说,崔氏等人都纷纷告辞。 没了人,刘氏将屋里的使年小厮也打发了出去,拉着林若鸿的手,眼睛慢慢又有些红了。 见父亲这个样子,林若鸿心中也有些发酸。 “我的儿,你莫要怨念母亲,她心中,也是真疼你的。” “父亲说的是哪里话,我又怎么会怨母亲呢?” 刘氏叹了口气,对于妻主将儿子嫁给高家,他是一百个不愿意的。 在公,他家是几代翰林,一贯的清贵,而那高家却是世家贵族,高太尉更不过是个幸臣。刘氏虽然是男子,对于这样的世家心中也是鄙视的。 在私,他儿子琴棋书画男工礼仪无一不是出挑傲人的,从小到大那都是他的骄傲,京城男儿的典范。而那高平呢,却是出了名的病秧子,不说什么才华,就连个健康的身子都没有,若不是生在高家那样的家庭,若不是高太尉只 那一个女儿,恐怕是早就没了命。 从哪方面看,他儿子的姻缘都是委屈的,但出嫁从妻,他就算再不愿意,妻主决定的事,他也无能为力,现在能做的,也不过是劝说儿子。 林若鸿自然知道父亲的想法,心中虽然悲苦,却不愿说出来,又劝了两句,转而道:“父亲,儿子这里有一句僭越的话,刚才的那顿饭,有些菜,也太过了。虽说是父亲疼惜儿子,但拿了燕窝也就罢了,那青菜龙虾,又是从哪里得的?” 林若鸿这边的菜是少而精,高平那边的菜倒是很多,林林总总一共二十八道,但却离精有着相当的距离。 梅菜扣肉、腐竹烧肉、清蒸鲤鱼、顿鸭炖鸡,大块豆腐,鸡鸭鱼肉一般席面上要有的也都有了,但是不说驼峰青菜,就连一些新鲜点的海鲜都没有。 总是穿过来两个多月了,虽然高平没有明摆着打听这个世界的种种,但也尽力的抓着一切机会询问任何有用的信息,连平时吃饭都会看似轻描淡写的问几句。 所以此时一看这席面,心中就有了几分了然。 今日归宁,她作为第一次上门的儿婿,算是娇客,排位的时候就在林之一的下手,林开云以及崔氏所出的林开宇分别坐她的对脸及下手。 林开宇不过是庶出,年龄也小,今年才十七,但身上已经有举人的功名了,就等着两年后开科考春闱。 她的容貌和林开云明显的不同,虽然和林开云一样,都继承了林之一欣长的身材,但却是个圆脸园眼。 只是脸型虽是圆的,却已经见下颌。眼睛虽然大,下面也是一片青紫,在高平看来,这人倒比她更像是有病的。 “这是你二弟弟若鸿的妻主高平,平儿,这就是若鸿的二姐了,不是多么成器,开云在她这么大的时候,已经是状元了。” 说完,瞪了林开宇一眼,林开宇低着头,一字不敢说。高平看了她一眼,心中大是同情。生在这样的家庭,上面又有个这么出色的姐姐,压力可想而知,这林开宇没有病却比她更像个病人,恐怕就是天天被书本闹的。 想到自己曾有过的考试生涯,她笑了笑:“岳母大人说的是哪里的话,二姐姐已经是难得的才女了,小婿和二姐姐差不多大,却连个秀才都没考中呢,也是大姐姐太出色,但像大姐姐这样的人才,世上又有几个?” “我也从不指望她和开云一样,难道还真想着让她中状元不成?不过是想着她别再落第 ,丢我的脸!” 听了这话,高平也不知道说什么了,只有赔笑两声,哪知道她不说了,林之一却不放过她,接着又道:“平儿你过去身子不好,一直养病,现在我看你的身子倒也还可以。须知这养身,除了休息,更要勤勉。你近来既然身体好了,也要把经书给捡起来,自然以你的家世不必考什么举人状元,但若只靠荫恩还是令人瞧不起的,能考个出身以后自有莫大好处。” 高平心中抽搐,她繁体字会不会写还两说呢,还考出身! 当下干笑了两声:“岳母大人说的是。” 林之一虽然是清流自居,但在朝堂上站了这么多年,人情世故又哪有不明白的,高平这种过去是宅现在更宅的宅女的伪装又哪里逃得过她的眼睛,一听这话,就知道她没放在心上,当下心中就有些恼怒,觉得高平真是朽木。 双方既然都是话不投机,后面自然也就没有更多的交谈,草草的吃了饭,林之一就把高平丢给了两个女儿,找了个借口,自去内堂。林开云自然也没有把高平放在心上,应付了两句,就找个理由也走了,所以到了最后,就剩下高平和林开宇大眼瞪小眼。 林家准备的菜色虽然一般,饭厅中却备下了六个炭炉,高平的怀里也一直抱着手炉,所以,虽然饭厅不小,也没有寒意,反而暖烘烘的直让人有打盹的欲望。 但就算是两人都有些昏沉,却谁也不敢真的闭上眼,只是要找话题,两人又都有些为难。 林开宇这些年一直是在书本上用功,作为庶出的她也不负责招待,平时来往的朋友,不是一起中举的举人,就是同一个书院中的同学,谈的,也大多是经书典籍,像高平这种不学无术的世家女儿她真没接触过。 虽说两人现在是亲戚,但几乎和陌生人似的,今天更是第一次见面,林开云实不知要说什么的好,她深怕自己一开口,就触到高平的痛处。 真的相比来说,高平这个上辈子的宅女因为受了漫画电视的熏陶,倒比林开云懂一点怎么打破沉默,但奈何她是穿越过来的,对这个世界还处于一知半解的状态,所以虽然觉得此时气氛尴尬,也不敢随便开口。 好在这时使年送上了参茶,借着这个功夫,缓和了一下气氛。 “二姐……”高平别扭了一下,还是道,“妹妹近来觉得是比先前多了几分精神,也想看看书,二姐读的书多,有能介绍的吗?” 听她开口,林开宇也是长出了口气, 立刻道:“妹妹想读哪方面的呢?若说到典籍,自然还是四书五经,若是妹妹已经通读,或只是想着无聊消遣,倒也可以读读去年兰州书局才发行的《大雁诗集》或是《荒野杂谈》,这两本虽然只是杂书,但前本,我大雁朝优待才子,若有一首闻名天下的诗词问世,倒也不让春闱登榜。后者虽说是杂谈,但也写了不少我大雁朝的地理人事,愚姐认为,若真要外出做官,还真的要读读这本呢。” 她天天在书本中打交道,又好容易找到一个话题,谈开来自然是滔滔不绝,却不知她后面的那一大堆都白费了,一听她说到四书五经,高平就呆了。 四书五经,这名字太彪悍了,现代社会只要识字的,别管读没读过全书,起码都听过这个名字的,甚至就算是个文盲,看过些古代电视,也要知道。 她作为一个宅、一个中文系毕业的宅女,对于这几本书不说熟识,起码,还都知道一些。 《论语》、《孟子》、《大学》、《中庸》,为四书; 《诗经》、《尚书》、《礼记》、《周易》、《春秋》,为五经。 这里面不说别的,《论语》是春秋后期的是一定的,《尚书》是战国时的,而《大学》呢,是秦汉时的,还有那个《中庸》也是秦汉时期的,而且它被列为经典也是在宋朝! 宋朝时的经典,在这个世界也是经典?这到底是那些书穿越了还是说这个世界还有女版的孔子、孟子? 就算是有这些伟大的人物吧,那些书也是在特定的环境特定的背景下才能出现,成为典籍的。 而这里、这里的环境也一样? 她勉强回过神,吞了吞口水道:“敢问,二姐姐对那些典籍可有什么心得?” 林开宇虽说是半个书呆,但也看出高平刚才在走神,不免有些薄怒。但听她这么一问,立刻又转怒为喜。 文人好清谈。 所谓的著书也好辩论也好,有很大的因素,是想别人知道自己的思想,林开宇上面不仅有个鼎鼎大名的母亲,还有个英明神武的姐姐,平时和别人交谈,即使是同学朋友,谈着谈着,别人也喜欢问诸如“尊母是如何想的?”或“令姐是如何说的?” 好容易遇到个不说林之一林开云的,八成,又要说她的才子弟弟。鲜少有人重视她的想法,一听高平这样问,那着实是被搔到了痒处,微一推让,就滔滔不绝的说了出来。 一大堆的文言,高平 听着实在费劲,但还是支着耳朵尽力的听,慢慢的,总算的吁了口气,虽说也是四书五经,但听起来,倒和她所知道的那几本是不一样的。会叫这个名字,应该只是巧合。 正说着,有使年过来说林老夫君请高平到后面说话,此时林开宇正谈的兴起,被这么打断了,实在有些不快,不过还是站起来,带着高平向后面走。 前面看着还好,一来到后面就能感受到林家的清寒了。窗棱是脱了色的,台阶是有缺角的,院子虽不小,但既没有奇石也没有花木,路过的一个湖,看起来也是久未打理的,和高家那即是在寒春,也别有趣味的园子比起来,差的不是一点两点。 高平在玉暖的搀扶下,走了两道门,终于算是到了林老夫君的院子。这要是在别家,早有人高喊娇客到了,但是在这里,只有一个年龄比较大的使年提高了音量:“二婿主到了!” 作者有话要说:那什么,这样一天一千五百字的确不是很爽,这样,俺以后还是两天一更,一更三千字,那样就能单独算一章了,大家看的也方便点,不用来回刷^_^ 今天更了两千五百字,扭动,收藏一百的债还了,撒花~~~~ 抱歉,今天晚了一会儿,俺这边五点多的时候又断网了……叹气,说是服务器要升级,望天……十天内出了四次了,虽然问题不大,每次都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但这么一断一断的很令人郁闷……==哦,对了,有亲亲说那个“少姨夫”很雷,换个啥比较好捏? 关于那种纱,好像是真实的,俺在一个专门介绍公主的书中有看到过,还记得那个很、很耸人的标题,那个公主的名字忘了,但就记得那个标题——千古一爱,貌似也的确是吧,那位公主可以说是历朝历代最受宠的,不是什么大朝代,但她出嫁的时候,她爹、娘几乎把国库给她搬空……== 桃花劫(上) 第四章 桃花劫 (上) 从林府出来的时候,高平几乎累惨了,其实她真没做什么,就是走了两步路,对着岳母、岳父行了礼。 走的距离不算远,林之一和刘氏也都没有苛责她,对她虽然都不热乎,但该让坐的时候也让她坐了,在她行礼的时候,也都立刻说了起身。这中间,还夹杂着在饭桌前闲话,所以,她的活动量,是绝对不能说大的。 但就是这么一点点的活动,也超出了她平时的极限。在林府的时候还好,一直提这精神,倒应付了下来,一出府门,立刻就觉得一阵疲倦。 在玉暖的搀扶下上了马车,她就闭上了眼,连先前想的到西边去看看古代城市的风韵都忘了,更不要说其他的了,因此,自然也就没有发现林若鸿脸上的僵硬。 见她累了,玉暖、明霞也不敢打扰,帮她换了手炉,盖了毛毯,又轻声到外面嘱咐,要驾车的平稳着走。 就算他们不说,那赶车的也不敢快,得了嘱咐,更是把车往慢里赶,慢悠悠的晃荡,高平不大会儿就睡着了。 玉暖在她的额头上碰了碰,然后对一脸担忧的明霞摇摇头,后者也是吁了口气。 这两人的举动,落在明鹊眼中,对高平自然又多了几分不屑,这也算是女子吗? 这样想着,目光转向自家少爷。刚才回府,他也和过去的哥哥弟弟们闲聊了几句。知道自家大小姐目前出息了,是吏部左侍郎王大人家中的座上客了呢。 自然,自家大小姐一直都是出息的,是林家的骄傲,就是他这样的小厮,也为自家能有这样的大小姐觉得荣幸,和人说起的时候,胸膛都要多挺挺。 但再过去,大小姐一直都只是有清名。 虽然中了状元,做了六品修撰,但主母做了几十年的翰林,也不过,只是还是翰林。 自然,对他们来说。从五品的京官已经是很大了,主母的学问、官职都是让他们敬仰的。可是,即使是他们这些不出内院的小厮,也知道,自己府上的生活不好过,特别是到了高府,有了对比,更清楚的认识到了这一点。 他是嫡出少爷的贴身小厮,又是早被内定为陪嫁的,在林府,每月的银子也不过三钱,而到了高府,立刻就成了一两! 这还只是银钱上。其他的衣服、吃食,也都有很大的差别。不说其他的,就是高府拨给他们的几个使年小厮,那衣服也要比他的好。 他并不是林府的家生子,但也是从小被买来 在林家长大的。 他早已忘了自己的父母是谁,真的要去想的话,也许还能想到一点,但他从未认真的回想。 在林府,他能吃饱能穿暖,有银两拿,过的,已经比多少普通人强了,何况少爷还教他认字教他绘画,真的说起来,他比很多女人都要强的! 在体验到两府之间的差距时,他倒没有什么“少爷嫁到这里也不错”想法,只是还有些唏嘘。 论人品、论学问、论待人,他家主母是绝对要比高太尉强的。他家主母是过去的探花,还出过诗集,那高太尉呢?不过是个使枪拿刀的莽妇!更有传言,她不过是凭一些旁门左道哄的陛下开 心,这才做了太尉的位置,比他家主母,那是天上地下的差距! 为什么她家主母那么有学问,那么清贵却一直只能做个从五品的侍读学士?还不是因为她家主母不善经营,缺少提携? 过去大小姐也是这样的,只知道和一些读书人来往,天幸保佑,他家大小姐总算遇到了贵人。那王大人可是三品的京官,最重要的是,还是吏部的要员,他虽然只是一个小厮,也知道,那吏部,就是管着官员升迁的。 他家小姐被这样的大官看中,那不是马上就有出头之日了吗?只是可惜自己的少爷,若是能早几日……早几日也是不行的,但若是能早个一年半载,他家少爷又怎么会受这样的委屈? 除了高平睡着,马车中的另外几人都各有心思。 马车虽然赶的慢,但两个府都在内城的东边,真说起来,离的也不是太远,晃荡着,也就回到了高府。 一早就有人回府中禀报过了,旁边的小门是早就打开了,在这里,高平自然是不用下车了,一直到了要过二门,才被玉暖轻声叫起。 高平下了车,又上轿,一路被抬回了自己的院子,而那边,御医是早就请过来的了。 高平本来是晕晕乎乎的,见了那个面熟的御医不免有些苦笑,她就是有点累,需要这么夸张吗? 不过虽然心中不以为然,还是伸出了胳膊,那御医诊了脉,笑道:“大姐儿的身子倒是比先前大好了,我再开副静神养身的喝两天,先前的那副药倒是不用再吃了。” 听到这话,高老夫君立刻笑了起来,连声道:“都是托张御医的福,赶明儿她身体大好了,我让她亲自到府上道谢,这些年,真没少麻烦大人呢。” 张御医连称不敢,开了药 ,自有管家送她出门。 高老夫君听说高平身体大好,极为高兴,拉着高平的手道:“我的女,你总算是好了,可见过去就是缺了木。” 说着,又一连声的吩咐,给林若鸿的房中加菜,又让使年开箱找出年前收的一盒珍珠,让身边的得力使年去送。 “挑灯,你亲自把这盒珍珠给少夫君送去,再帮他看看,有什么需要的欠缺的,他新进门,就算缺什么,也不好意思说。对那帮小角子们也看着点,别一个个都长了个势利眼!” “哎哟,老夫君这可是把我们也都骂进去了。我们可不就是那势利眼的,就知道老夫君大小姐,别人,我们就是不认识呢。” 挑灯拿着那盒珍珠笑道,他是得宠的,从小在高老夫君的身边长大,这样的话,别人说不得,他说来,只让高老夫君笑骂了两句。 “看看你这小角子的嘴!哪一天让主母听到了,非给你一顿板子!赶快走你的吧!” 挑灯笑了两声,拿着那盒珍珠出去了。 高老夫君又拉着高平的手:“你只管把身体养好,别的什么心都不要操,你那个夫君,爹爹不会委屈他的。” 第一天高平就去看林若鸿,今天又非要陪他归宁,这在高老夫君看来,自然是自家女儿很爱新娶得夫君了。 世间女子皆好色,那林若鸿又的确是出挑的,高老夫君是不觉得有什么不妥的,但这话让高平听来,那真是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她不过是可怜那小子,不过是想着不要让他太委屈了。怎么、怎么到了别人眼中,就成了这个样子了? 虽然着实被雷了一下,此时高平也不能说什么,只有干笑着点点头。 高老夫君欢喜的拍了拍她的手:“你只要好好的,为父什么都替你做到。” 怕女儿累了,又说了两句,高老夫君就离开了。高平喝了两口参茶,又歪在了床上。 按照传统,归宁是要当天回的,而且是要天没黑之前就回到女家。因此高平林若鸿在林府呆的时间并不长,回来的时候,天也还没黑,晚饭自然也是没吃的。 她迷糊了一阵,就有人叫她起来吃饭。她本不想起来,但叫她的人却道:“小姐多少用一些吧,待会儿还要喝药呢,不要让老夫君担心了。” 听了这话,高平也只有爬起来,自然有人给她递毛巾擦脸,拿杯子漱口。这一切做完,她也清醒了过来,抬起头,却 看到甘草。 “你回来了?” “恩。”甘草一边帮她放袖子,一边点头。 高平见他低着头,红着脸,心中隐隐的有些愧疚。今天她身体大好,却没有在第一时间想到这几人,说起来,倒是有些对不起他们。 想到这里,不仅柔声道:“可受了什么委屈?” “没有受委屈的。” 高平见他还是垂着头,以为他是在怨自己,开口道:“对不起,是我连累了你们,我身子不好,其实不关你们的事的。” “小姐莫要如此说,我没有照顾好小姐,累小姐生病,受罚是应该的。何况也没有受什么罚,不过是被关了几天,吃食都是没有短缺的。” “是吗?” 甘草用力的点头。 “那你为什么始终垂着头,是受了伤吗?” “没有,没有受伤的。” 见他还是低着头,高平愈加疑惑:“抬起头,让我看看。” 听她声音严厉,甘草犹豫了一下,慢慢的抬起头,面颊红润白皙,倒真不像受了什么委屈,但眼圈却是红的。 高平的眉皱了起来:“到底是怎么回事?” 甘草咬着牙不出声。 “呵,你现在倒学会这个了!若你不愿说那就不要说了,以后都不要再说!” 甘草的眼圈越发红了,泪珠都滚了下来,高平却再不看他一眼,自己起身,向饭桌前走去。 “小姐、小姐去看看甘露吧!” 作者有话要说:抱歉,晚了一会儿,前天熬夜,昨天就米写这个……== 桃花劫(中) 第五章 桃花劫 (中) 甘露晕晕乎乎的躺着。 从他这个地方,正能看到外面树上的积雪。 白花花的一片,就像、就像那一年。 那一年他不过才十岁。和所有的家生子一样,自小,就被养在府里。 他自幼就容貌出色,男红也是极好的,但却因母亲早逝,家中又没有出色的姐姐妹妹,却是自小就被别人欺负。 每次他被人打了,他的爹爹只会抱着他哭泣,于是渐渐的,他知道,只能靠自己。 有人打他,他就打回来,有人骂他,他就骂回去。 渐渐的,男孩子们就都不敢欺负他了,但是那些小丫头,却愈加厉害。今天拉他的辫子,明天拉他的衣服,还有捏他鼻子,拧他脸的。 他虽然年幼,但在杂役圈中长大,似懂非懂的,也知道一点事,虽然不是太理解,但却明白,那些丫头,是在欺辱他! 他不服气。 可是就算他再能打,也打不过那些三五成群的小丫头。就算他口齿再伶俐,也敌不过那些人起哄。 那一天,他就被那帮丫头围着用雪团砸。 那些雪团大多是松软的,但也有几个捏的很硬的,砸到身上,实在的疼,而且那雪水从发梢领口滑进衣服内,更冷的厉害。 他又疼又冷,还有着惧怕,更有着委屈。 他做错了什么? 他努力的学男红,努力的做分配给他的活计,他什么都比别人做的好,为什么这些人还要欺负他? 他长的比别人好,比别人勤奋努力,做什么都是出挑的,也从不像其他的小厮那样偷懒耍赖,为什么这些人还要欺负他,为什么都要欺负他? 他委屈、他愤怒。 但他所能做的也就是发狠的团雪,拼命的向那些小丫头砸。 只是无论他怎么努力都有哄笑,无论他怎么努力,都有更多的雪团砸到他身上。 他想哭。 虽然他咬着牙。 但他知道自己要哭出来了。 那些小丫头们也知道,她们笑的更大声了,还有人叫嚷着“他哭了!他哭了!” 那时候他就想,如果有一把刀子就好了,如果有一把刀子,他要把这些人都杀死! 也就在这个时候,他听到一声呵斥,再之后,那些哄笑就都消失了。他抬起头,就看到一个 穿着夹袄的使年。 一直到现在,他都能想起那件夹袄,青蓝缎面,绣着金丝。现在想来,那件夹袄实在不漂亮,但是那时候在他眼中,却是极富丽、极好的。 那是松露。他上面的使年,现在已经配了丫头,嫁出去了。 那时候他并不认识松露,但是也隐隐的知道,那是比胡家管事的还要厉害的人。 松露帮他擦了手脸,又将他领到亭子里。 虽说是亭子,但一进去,却是比自家的屋子还暖和,后来他才知道,那是小姐在屋里呆的烦了,非要出来,于是老夫君就先派人用绸缎将亭子围了,又生了十多个炭炉,里里外外的都烘暖了,这才放小姐出来。 后来他无数次的想到,都觉得这是命,是注定的。 小姐身体弱,轻易不出自己的院子,冬天更几乎连屋都不出。但就偏偏在那一天,在那个时候到了附近的亭子,听到了那些喧闹。 那是他第一次见到小姐。 那一天,小姐围着白色的狐狸毛大氅,靠在椅子上。肤色是苍白的,不像他过去见到的那些丫头,一个个都咋咋呼呼,跳来跳去。 小姐弱弱小小的,见他来了,轻声的开口:“你做错了什么事吗?他们为什么欺负你呢?” 他知道眼前的人是小姐,即使他没有见过,也知道眼前的是自己的主家,是自己不能得罪的人。 如果换做平时,他就是脾气倔,也是不敢说什么的,但那一天,他只觉得委屈,于是脱口就反驳了起来。 他说自己没有做错事,说自己的委屈,说着说着,就哭了起来。 小姐默默的看着他,等他哭了一阵才开口:“松露,帮他擦擦脸吧。好了,你也莫要哭了,以后,你就来我的院子里当差吧。” 在那时候,他还不太理解这句话的意思,但是很快的,他就明白了。 当他被松露送回家,当松露告诉他爹爹他被调到了小姐的石松院里时,当爹爹抱着他哭时,当平时总是把脸仰到头上的胡家的管事对他笑时,他明白了。 才到小姐院子里的时候,他不过是个粗实的小厮。但即使那样,也吃上了以前很少能吃到的肉,穿上了以前很少能穿到的衣服,回家看爹爹的时候,过去那些欺负他的丫头见了他都躲。 别人欺负他,他会反击,但别人对他好,他也会报答。 他知道自己能有这样 的待遇完全是因为小姐,所以,从那个时候,一门心思就用到了小姐身上。 他到了石松院,过上了好日子,却没有懈怠,他比过去更用心的学习,不仅做菜男红,就连文字算术也跟着大些的使年学。 两年后,一个使年被放了出去,他就顶了上去,月钱,一下从五钱变成了一两,比他爹爹的都要多。等他再回去的时候,连他爹爹看他的目光都不一样了。 他有了银钗,有了银链,有了过去摸都没有摸过的缎面衣服。 回到家中,过去的堂姐表妹也都来了,她们尊敬着他,小心翼翼的和他说话。他以为自己会感到快乐,但是,却只有厌烦。 是的,厌烦。 非常的厌烦。 第二年,他爹爹再嫁,他更是整个身心都留在了石松院。 十五岁那年,他爹曾隐晦的对他提过丫头的事,他知道,已经有人上他家求亲了。 对方其实也是不错的,大管事的女儿,将来,不出大错,也必定是管事的。家里也有小厮使年,他嫁过去,也算是主夫了。如果将来能生个女儿送去上学,说不定也能做老夫君! 他爹爹这样暗示着他,但是,他却没有丝毫的动心,反而觉得非常恶心。 那个女人他也知道,几年前,还骂过他野种的!现在竟然来找他求亲?他就算一辈子不嫁,当沙门也不会嫁那女人的! 一口回绝了,但心中还是有些迷茫的。 他知道,男人是总要嫁人的,不是那个女人,也会有别的女人,可是一想到要嫁给那些女人,他只觉得恶心。 他永远都不会忘了那些女人当年是怎么欺负他的! 女人、女人都是可恶的! 除了小姐…… 是的,小姐是柔弱的、小姐总是有病,小姐……甚至不太像一个女子!但小姐是不同的。小姐总是那么和声和气的,小姐总是那么温柔细心的,小姐总是很好很好的。 也就是从那时候,他开始对小姐有不一样的心思。 小姐渐渐也发觉,并接受了,还许了他娶了少夫君就迎娶他的诺言。 他知道自己的身份,少夫君是做不成的,但他不觉得委屈,能给小姐做侍夫,也比嫁给别的女人强! 几个月前,小姐收了甘草,他当时也觉得愤怒伤心,但他也知道这是必然的。 小姐 十七了,怎么可能没男人?表小姐十三岁的时候就收了房中人!小姐一直到十七,一直等着他…… 其实,他已经是满足的了。 何况,他们这一辈的使年,本来,就都算是小姐的人的。 小姐当时还很愧疚,还安慰他,还给了他一个玉环。 那玉环自然是好动,但他在乎的并不是这个。 小姐收了甘草,却给他玉环,这自然是他比甘草更重要了。 其实也的确如此,这两年,他的吃穿用度,除了月钱,都要比甘草高出一截。小姐总是以自己要吃的名义吩咐厨房给他做那些他喜欢吃的,有什么新鲜的东西,也总是先让他挑。 他喜欢小姐,小姐能待他如此,他已经、已经没有什么要求了。 可是,这一切,从两三个月前就都变了。 现在他被关了这么久,小姐也没来看他,显然是,心中已经没他了。 小姐、小姐…… 视线渐渐的模糊,恍惚中,他仿佛看到一个人,穿着白色狐毛大氅,戴着金冠向他走近。 “小姐……” 一声叹息。 他一个机灵,回过神,就看到身前真有一人,有些弱的身体、带着病容的脸色、秀丽的、不似女儿的容貌……真的是他的小姐! 一时间,甘露不知是该哭该笑,该生气还是该高兴,只能那么愣愣的看着高平。 高平看着脸颊发红,却直愣愣的看着自己的甘露,更是头疼。从客观来说,她不反感这小孩的痴情,不过要是痴情的对象是自己,那就不太高兴了。 哦,她一介凡人,有人喜欢自己当然是高兴的。可是,她对这小孩完全没半点心思,再加上这世界和她过去所呆的地方不同,其实,她看甘草甘露都是有点看妹妹的倾向的。 高平是不反对同性恋,但要让她自己喜欢同性……那就和同性恋喜欢异性一样难! “在现代我想找一个可心的男人没有,再这里更没有,难道我真要找一个同性吗?” 想到这个问题,高平的头,更加疼了。 作者有话要说:恩,亲爱的亚斯帮俺建了个群,九号车站:24769744,有兴趣的加吧,随便说一个和本文有关的名字就行了~ 桃花劫(下) 第六章 桃花劫 (下) 见高平只是看着自己,甘露的心更酸了。他咬了咬唇,转过头:“小姐来做什么?” 高平回过了神:“我听说你病了,来看看你。” “我贱命一条,死不了的!” 高平的头更加疼了,看看这对话,活脱脱的三流电视剧中的狗血情节啊,还是人家用剩的! 她想了想:“你是在生我的气吗?” “我怎么敢生小姐的气!” 高平在内心大翻白眼,前世今生加在一起,她没被人哄过,也没哄过人,对于这种别扭,实在不知如何下手。 她想了想,道:“你就想这样吗?” 甘露不出声。 “你长的好,又识文断字,就愿意在我房里做个侍夫?” 甘露疼的从床上翻起身,因为动作太剧烈,他一时受不住咳嗽了起来,一边咳,一边瞪眼:“小姐,我不是那不要脸的,无论过去怎么样,小姐说一句,我、我去做沙门也不纠缠!就算是现在,我也不纠缠!” “你别激动、别激动……” 高平伸出手,又缩了回去,见她这个样子,甘露更加绝望,他强忍着心痛,咬牙道:“小姐回去吧,这里没暖炉又四处透风,莫要又生了病,那我、我真是万死了!” “我不是那个意思。” “小姐,我……” “你听我说完!” 见他一直纠缠,高平也怒了,过去看电视动画,她最烦的就是明明一句话就能解释清楚的事,因为一些幼稚的原因,双方就是不说出来,于是纠结啊狗血啊伤害啊痛苦啊……得了,片集多了,广告多了,演员的智商却直线下降,连带着制片人导演好像也一个个学会了脑残。 见她发怒,甘露一时也怔住了。 “你一直认为自己是个出挑的对吧。” “我……” “你听我说!” 甘露想开口,不过刚一张嘴,就被高平瞪了回去。 “是,你是个出挑的,不说长的如何,你平时做事要强,女……恩,男红也好,还识字,只是认识字这一点,多少女人都不如你!” 甘露不出声了。 “那么你就甘心一辈子就这样吗?一辈子就给我做个侍夫,在府里生女育儿?就这么一辈子做男红,一辈子就和其他的侍夫争来斗去,一辈子、一辈子就这么 过完?” 甘露愣愣的看着他,过了好一会儿才道:“我本就是个命薄的。” 高平差点没岔过气去,她倒没想过,随便说两句什么平等啊自由啊,就能糊弄的一帮人跟着她跑,立马就从奴隶思想变成了共产主义思想,但在她想来,这个甘露是个要强的,听她这么说说,总要有点思索吧,就像古代的女强人,比如探春王熙凤之类的,总是想做个男儿,更不要说那些花木兰似的女将军了。 结果,她说了一堆,人家就来了这么一句。 “是不是命,你为什么不争取?” “小姐要我争取吗?” 高平郁闷的简直想叫,如果是在现代,她一定换着甘露的肩膀嘶吼。但在这个时候,却只能悲哀的望天,当然,就算是她想嘶吼,她这个身体也不允许。 “甘露,你总要有自己的想法吧,好吧,就算你想给我做侍夫,你这样糟蹋自己又有什么用?你不吃药,不就是想让我来看看你吗?好吧,我来了,这是我第一次来,也是我最后一次,我告诉你,我不会哄你,我不会哄一个连自己都不爱惜的人。你也知道府里的规矩,如果你真的病的厉害了,就会被送出去。” 甘露的脸色一变,脸色灰白,看向高平的目光带着痛楚和惊惧。高平心下叹息,她知道此事对面的少年是非常难过的,但她也无能为力。 她现在不爱他,将来也不见得能对他动什么男女之情。与其哄着他让他越陷越深,倒不如快刀斩乱麻。 如果他真是个要强自爱的,那以后就算不能在石松院里,她也会给他条出路;但如果他自己非要闹别扭,她也没有办法天天哄着惯着,她自认是没有这个世界的女人哄男人的手段的,更没那个心情。 对甘露,她会负责任,但只能是物质上的。 “你自己好好想想吧,我会再给你找个郎中,老夫君那边,我也会帮着说情,至于要不要看,要不要好起来,那就看你自己的了。” 她说完,转身就走,甘露愣愣的看着他,在她走到门边的时候,终于忍不住开口:“小姐……” “天行健,君子自强不息……你,好自为之吧。” 高平没有回头,丢下这一句,出去了。 甘露再也忍不住的哭了起来,这一次不是无意识的流泪,而是真正的痛哭。他知道,她的小姐……心中已经没有他了,真正的没有他了。 为什么 会这样? 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难道就因为那个林若鸿吗? 可是林若鸿不过是才进门,小姐连和他洞房都没有,怎么会…… 甘露想不通,他想不通自己的小姐为什么会变得这么快。他抱着枕头哭,不知道哭了多久,渐渐的,感觉有人在帮自己擦脸:“不要哭了,再哭,就哭坏了眼睛。” 他抬起头,就看到甘草。 “不用你假好心!你现在好了,月钱都涨到了二两,是一定能做侍夫的了!咱们这里,也就你最聪明了!” 甘草脸上一红,知道他心中难过,也不和他计较,只是道:“小姐替你求情了,你可以回去了,但只能先在门房那里养着。” “我不去!” “你闹什么别扭,你现在不好的消息还没有漏出去,老夫君也还不知道,否则,恐怕你以后都进不来了。” “进不来就进不来,我多稀罕吗?” 嘴上这样说着,心里也是有些发虚的。他非常清楚,若是被赶回去,不出一个月,就会被后娘嫁出去,没了使年的身份,他不定被配给哪个丫头呢! 想到这里,只觉得还是死了干净。可是,想到要死,又有点不甘心。他吃了这么多的苦,受了这么多的罪,十七年来,可以说没过过几天舒心快乐的日子,就这么死去……这也算是一辈子吗? 恍恍惚惚的,他就被甘草架了起来,有点趔趄的向外走去。 以后、以后他要怎么办? 他这边充满了迷茫,高平那边也充满了迷茫。 在现代的时候,她就想着,怎么多赚点钱,怎么能把腰围减下来,怎么能写出更好看的东西,画出更好看的画。 但是在这里呢。 她的腰围……恩,基本上说,她没什么腰围了。这个身体常年生病,瘦的,那就是一阵风能刮跑。虽然说穿着冬衣不怎么显,但她自己知道,那真是,除了骨头就是皮。 写文画画好像也不用做了。这里的文人是要作诗作赋作文章的,写小说或者画图,那是被生活所困的穷酸才做的事……其实真正的文人也不会是穷酸,因为只要中了秀才,就有分配的地,而如果中举呢,那银子是不会缺的……当然,前提条件是,不乱花没有意外。 如果连秀才都中不了,当然不能排除有的实在不适应科举,可是这样的人是不会有太多的。 更何况她身为太尉的独生女,想要什么,只需要开口,也不用为银钱发愁。 过去高平看电视,里面的有钱人发表什么空虚的言论,她还觉得那是吃饱了撑得,现在真有钱到不用努力了,她一时倒也真想不出以后要做什么。 “小姐,快亥时了,歇吧。” 本来高老夫君是想把除了甘草之外的三个都撵出去的,但因为高平最近身体大好,他心里高兴,再加上高平求情,他也不想令这个女儿不快,因此也就答应了。 甘露在石松院的门房那儿养着,抱琴等人已经换了衣服,进了屋,他们回来了,玉暖明霞这些老夫君身边的自然就回去了。 此时见她还坐在桌前,抱琴开口劝道:“张御医也说过,不要误了点睡呢。” 这边说着,那边执笔已经指挥着小厮将铜盆、杯子拿来了。她只有接了漱口。 亥时啊,不过是九点,在现代,这个时候正是她精神的时候呢! “我要给自己找点事,我不能天天就陷在,这些少年的桃花里啊!” 高平一边任抱琴服侍着他洗手,一边想。 作者有话要说:鞠躬,又晚了,这两天在摆置网店……==总是不注意,时间就过去了……那什么,这一章的字数少了一点,因为正好写到这里了…… 恩,收藏到两百了,所以,明天大概会有一章吧,加上加更的一千字,和今天欠缺的一点还有每天的一千五百字,所以差不多是一章了,不过,明天更了,过明天就不会更了…… 梳洗节(上) 第七章 梳洗节 (上) 最近两个月,高府上下都弥漫着一种欢快的气息。当然,这倒不是上上下下几百号人的日子都过的非常舒心,但就算是不高兴,有什么难过的事,也不敢呈现在脸上,否则让上面的人看到,这不是找不自在吗? 更何况上面的赏赐不断的有,粮食银钱面前,有些难过的事,也淡薄了。 高府人高兴,是因为高太尉和高老夫君高兴,高太尉和高老夫君高兴则是因为高平的身体有着明显的好转。 当然,真的说起来,高平还是无法和一般的女子相比。但现在不用人搀,她也可以到高老夫君的院子向自己的爹请安了,在阳光灿烂的时候,在自家院子里溜达溜达,回来也不马上就要卧床了。 这些对普通人来说很一般的事情,放在她身上,那就是喜事、乐事,是大好! 何况这两个月,她虽然养身的汤汤水水没少喝,但都是些参茶、燕窝之类补身的,过去那些苦死人的药,却再没喝过了。 对于这一点,高平自己也是满欢喜的,她高兴了,高太尉和高老夫君更高兴。 过去的高平虽然不是整天的满脸愁容,但因为身体不适,一个月也难得笑几次。而现在的高平则是经常的露出微笑,虽然很多时候只是扯扯嘴角,但对于她来说,已经很难得了。 其实在一开始,她还是高兴不起来的,但她在现代虽然是个宅女,却也不是完全的不和人接触,而在和人接触的过程中,无论是打招呼啊还是碰上什么尴尬,都要笑笑。 这几乎成现代人的本能了,来到这里,她也基本上维持着这个习惯。其他人不知道,也就认为是她心情好,连带着,气氛也缓和许多。 她每天坚持运动,有太阳的时候还坚持晒太阳,虽然说没什么娱乐吧,但也天天想法哄自己开心。 心情对人的身体是至关重要的。同样的病,态度不同,心情不同,最后可能就是不同的效果。 过去的高平因为自幼体弱,几乎是从开始吃饭的时候,就开始喝药,身边的人又都是小心翼翼强颜欢笑的,她心情自然好不了,再加上她自幼就是娇养惯的,当然也就更不会有什么拼搏向上的精神。 而现在的高平则不同。现代社会,那是从小就被灌输了各种拼搏观念。学习、体育、特长。虽然说她本人不是个很有斗争精神的人,很多时候也是得过且过,但要让她整天躺在床上怨天尤人,那也是不可能的。 她知道无论 怎么样,身体都是第一要素。不管她以后想做什么……哪怕什么都不做,就是只想吃喝、喝好,先决条件也是要把身体养好。 所以就算再苦,她也捏着鼻子把药灌了;再不好喝,也把那些参汤喝了;再累,也每天坚持散步,并逐渐的提高运动量。 就这么天天坚持,经过了大半年,她的身体终于算是养的差不多了。 五月六日,对于高平来说,没有太重大的意义,但在这个世界,对大雁朝的人来说,却是不同往日的。 这一天,是梳洗节。 顾名思义,这个节日最初就是梳妆打扮的日子,关于这一天,有什么天帝的小儿子下凡,用雪山中的水洗漱之类的传说。所以最初,这一天也就是男男女女沐浴、装扮的日子。而随着发展,就和大年、中秋一样,这一天,也就成了人们热闹折腾的时候。 现在形成的习俗是,在头一天,女男都洁身沐浴,换新衣。而在第二天呢,则不一样了,有的会去游园,有的则会去拜佛,因为有很多寺庙本身的风景园子就不错,所以,也有很多人把这两者结合起来。 当然会这么做的一般都是以家庭为单位的,更多的还是男子。至于一些女子,这一天则会和朋友出入风流烟花场所。 在高平看来,这一天很有点类似于中国古代的二月二、三月三。不由得心中有些活动。 她身体养好了,就想到外面转转,毕竟这个世界可没什么电脑电视,呆在府里,不过和一帮小厮使年大眼瞪小眼,但高老夫君拘她拘的紧,就怕她被什么浊气、病气冲撞了。 别说出门了,连府里,她经常出入的几个院子、走廊,都不让身体不适或面相不好的人接近。 于是她每天除了吃饭运动,就只有看林开宇所说的《荒野杂谈》。 她旁敲侧推得知道,过去的高平,学问是说不上高的,但启蒙读物却是都念了下来的,所以看到不懂得,她也不敢马上问,只有连猜带蒙,然后再找机会求证。 好在她别的不多,时间倒是一大把,就这么今天被她弄一点,明天被她问一点,《荒野杂谈》也看了下来,一般的繁体字倒也大多都认识了。 她知道会认识还不行,起码还要会写。但第一,这不是一天半天的功夫;第二,这实在不是什么有趣的工作。 她这么用功了几个月,也实在想到外面透透气,所以一听说有这么个节日,就天天去缠高老夫君。 以高老夫君的心意,那自然是让她再稳固稳固,最好再过个一年半载,再说出门的事。 但他也知道过犹不及,女儿长到这么大,也没出过几次府,现在身体好了,自然不能像男儿似的整天圈在家中。 只是虽然说是同意了,游园的地点,却选了静夜庵。高平知道要到尼姑庵里逛多少有点不高兴,但她也知道不可能更多了,而且她对这个世界的尼姑庵,也多少有点好奇。 早几天,高府中的管事,就到静夜庵中打招呼了,虽说并不过夜,但餐具、茶具都要从高府拿过去,高府各个夫君少爷并高平的个人用具,都要重新搬。 这些东西说起来简单,但只是高平自己,就要两个铜盆、两个杯子、四条手巾、四个座垫,这还不包括她吃饭用的筷子、调羹、碟子、盘子、小碗、茶杯等等东西。 除此之外,还有换用的衣服,虽说是只呆一天,但这个时候,正式早晚温差明显。早上去的时候还可以穿夹衣,中午的时候就要穿单衣。 看着甘草等人指挥着小厮在那里收拾,高平不免头疼,大有一种,还是不出来的好的感觉。 “哎哟我的小姐,这算什么,您是小姐,已经有很多都省了,您去看看三少爷那里,已经收拾出八个箱子了。”比较得闲的抱琴递给他一杯茶,笑道,“其实咱们府里已经算是简单的了,大少爷二少爷都出门了,老夫君三少爷又都没什么要求,也可以用普通的器具,拿着新的就能对付。有的府里啊,小姐少爷们的要求多,非是某个玉碟瓷器不用,还要带着花瓶屏风,于是出一次门,就和搬家似的呢。” “这也和搬家差不多了。” 高平嘴中咕哝,抱琴笑道:“小姐若无事,不如到院子里转转,听说院里的花开的越发好了呢。” 高平知道自己在这里有点碍事,她也帮不上忙,听了这话,放下茶杯就站了起来,门外自有小厮跟着。 高府实在不小,前面招待客人的大厅、祭祖的祠堂不算,只是后面家眷住的地方,就有高平大哥高念的兰舟院,二哥高有的青蟾院以及三弟高晨的沙鸥院,此外还有几位老侍夫张氏、柴氏、刘氏共住的红芍院,因王氏是二少爷高有的生父,所以比其他几个侍夫更体面,独自住了一个春簪院。 除此之外还有高太尉和高老夫君的住处,林若鸿的藕花院,高平自己的石松院。再加上假山、亭子、湖波,整个高府,比高平在现代逛过的几个 公园都要大,这还是没有算上外围管事丫鬟小厮们的住处。 但是再大的地方,天天逛,也有逛完的时候,何况有的地方她还不方便去。下人们的住处时不用说了,内宅里。兰舟院、青蟾院因高念、高有都嫁出去了,她也不好进去。 沙鸥院她倒是去过两次,对她三弟高晨的印象也不错,但也说不上亲昵,何况她毕竟是女子,虽然高晨是她一母同胞的亲弟弟,也不好经常去。 高老夫君那里她倒是可以经常去的,但因为她心中有鬼,也不敢常在高老夫君眼前晃荡。 因此,高府虽大,她能常去的地方却不多,而那些地方,她也是早就逛烦的了。 此时她顺着小路向前走,也没有什么目标,正走着突然看到一青一黄两个身影。 这么大半年,只从衣服上,她也能分辨出一些东西,当下就知道这应该是一主一仆,正想避开,就听其中一人道:“少爷,这玉簪花开的倒好。” 一听这声音,高平就知道自己刚才想岔了,这不是她娘的侍夫,而是她的夫君。虽然有点诧异,但却是不能躲的了,当下向前走了两步:“若鸿。” 前面的两个人一愣,转过身。 跟在高平身边的小厮屈下身:“小的给少夫君请安。” 林若鸿点点头,这时候他身边的明鹊才弯腰:“见过少奶奶。” 高平也不看他,只是对着林若鸿道:“今天倒巧了,竟在这里遇到了你。” “恩,我听说这里的花开的好,就出来看看,而且房里也忙,我也帮补上什么。” “这倒真是巧,我也是被赶出来的呢。”高平说着笑了起来。 林若鸿有些讶然。 他刚才说的平淡,但心中是很有几分浊气的。他的陪嫁只有一个明鹊,屋里另外的三个使年,八个小厮,都是来了之后高老夫君指给他的。 这些人对他当然不是不恭敬,但自然也是不贴心的。他平时倒也可有可无,只是这两天心中有些堵。 说起来,他也是嫡出的少爷。身边使年小厮也没少过。但她母亲不过是个翰林,俸禄虽不少,要养活一家也不宽裕。 往年梳洗节他也跟随爹爹姐妹们出去过,但不过是坐上车就走,最多,也不过是带几个食盒垫子。 像高家这样兴师动众,那是从来没有经历过的,见高老夫君派来的人忙碌,他完全插不上手 ,连指挥都不知道要怎么指挥,其他人询问,他也不知道要怎么回答。 他虽然保持着淡然,但心中未免有些酸涩。此时见高平这么轻巧的就说出自己是被赶出来的,难免惊讶。 世间女子多好脸面,他这位妻主倒好像是无所谓的样子? “既然碰到了,咱们就一起走走吧,说起来,咱们还没一起逛过院子呢,你是从藕花院过来的,那咱们就向这边走吧。” 她说着,就向右边走去,林若鸿愣了下,也跟了上去,走了两步又道:“明鹊,帮我摘两朵玉簪花,回去找个瓶子插起来。” 明鹊应了,垂着头,飞快的摘了两朵,快步向藕花院走去。 高平自始至终没有说什么,仿佛就没有看到过这个人。林若鸿看了她一眼,嘴唇蠕动,最终还是没有开口。 两人走到湖边,又在亭子中稍坐,自有使年小厮送来热茶点心,边吃边聊,这一幕在别人看来,倒也是温馨和美的。 喝了两杯茶,二人起身,高平将林若鸿送到藕花院前。林若鸿没有让她,高平也没有说要进去,两人和平友好的分了手。 高平一离开,林若鸿的脸色就变了,他径自走到自己房里,在屋中扫了一眼:“除了明鹊,你们都出去!” 他屋里的使年收拾的都差不多了,正在谈笑,见他突然来了,都吓了一跳,再看他的脸色,当下谁也不敢说话,行了礼,就都退了。 “少爷……” 明鹊走到他身边,低声叫道。 林若鸿看着他,手握的很紧,半天,终于长出了口气:“我是怎么给你说的!” 明鹊脸上一阵青白:“我知道,可是、可是我做不到。” 作为一个使年,他从没有过什么倨傲之类的想法,对小姐少爷行礼问安也是早就习惯的,但对着高平,他却总不能像对着林若鸿林之一甚至高晨那样自然的行礼,总是要慢半拍才能反应过来。 他知道这样对自己的少爷不好,可就是做不到。 “少爷,是不是她为难你了,我、我去找她道歉,我……” 他说着,就向门外走去。 “站住!” “少爷,我去向她赔错,是打是骂,就算把我赶出去,我也不会连累您的,我……” “我让你站住!”林若鸿提高声量,正要再说什么,见他泪出来了,到嘴的话又 咽了回去,他坐到椅子上,叹气,“你以后少出现在她面前吧。” “……少爷。” “她没有为难我,但,你也不要让她再看到你了。” 明鹊不解的看着他,林若鸿坐在那里沉思,那个高平,到底在想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蠕动蠕动,昨天米更,但这一章是四千字,原本的更新加二百收的加更~~~上一章少了一百字,这一章应该是能补回来的了~~~== 另外,抓头,俺本来想着,六点到七点能把时间固定下来的,但现在发现貌似不行,所以……这个这个,俺只有保证正常情况下两天一更,而不能固定时间了,鞠躬道歉! 梳洗节(中) 第八章 梳洗节 (中) 高平完全就没有想什么。 她就算不聪明,明鹊不待见她也是看得出来的。不过这小孩,既没有骂她,又没有做过什么对不起她的事,就是对她没有普通的小厮使年那么恭敬……这一点不够恭敬,还够不上她纠结。 自然,别人不待见她,她也没必要贴上去。当然,她倒不是不能点头应付一下,之所以不理睬,也是存了点敲打这小孩的心思的。 明鹊对她不够恭敬没什么,要是让别人看出来,这小孩以后在府里就难做了,同时还会连累林若鸿。 她向来是个护短的,上学的时候,就算和某个同学没什么交情,看到受其他学校其他班级的人欺负了,也会走过去,站在一起的。何况现在林若鸿还是她名义上的夫君,能护着一点,她还是想护着一点。 不过这种事,顺手也就做了,过后,自然不会再去想。回到自己院里的时候,甘草等人也收拾的七七八八了,她吃了饭洗了澡,更把林若鸿主仆丢到了一边。 第二日,卯时一刻,她就被叫起了,然后就坐在铜镜前受甘草等人的摆弄。 这梳洗节已是五月,早晚穿夹衣还可以,却不可能套上一件又一件的,所以,人们的功夫都花到了头面上。 高平虽是女子,但既要外出,也不能像平时在家那样随便。不过因为要游园,也不好穿正装。 大雁朝对衣服、头饰都有严格的规定。 如果家中的直系女性没有功名,家里人就不能穿丝绸衣服,再有钱,也不能戴金饰。而就算身有功名,如果没有官职,金饰也不能超过三件。因此一些富商,千方百计都会给自己买一个虚职。 高平的娘是太尉,身上又挂着一个常侍的虚职,倒没这些限制,只是头饰也不能多过三金,全身不能多过八金。 若是正装,按照规定把头发盘起来,或戴钗或用冠也就罢了,而现在则要把头发编起来,既要显得随意,又不能丢了身份。 两边的头发缠上金银丝线辫在一起,再取两绺用蝴蝶扣子束了。这发型看起来简单,编的时候却非常琐碎,后面的碎头发更用了十二个银夹子去卡,甘草一边帮她弄一边道:“这样小姐到中午就不会热了。” 高平抽搐的点点头,幸亏她只需要坐在这里,要是让她自己来,那真是宁肯继续在家宅着了。 弄好了头发,又去换衣服。 红底方格的宽袍,用黑金丝腰带束 着。之后是首饰、耳坠。 因为他已经娶了正夫,所以可以在左手的中指上戴一个玉戒。右手上是一串高老夫君从某个据说很灵验的寺庙替他求来的开过光的红纹石手链。 高平在现代的时候有一个红纹石的吊坠,那是她老妈见她年龄一大把了还没谈过恋爱替她买的,据说是有助于桃花运。 在这里桃花运变成了平安,吊坠变成了手链,但在她看来的感觉却是一样的,所以再不喜欢戴首饰,这个手链却没取下过。 这里的女子流行只扎右边的耳朵,至于耳坠却看个人爱好,没有规定也没有特别的讲究。 高平过去因为常年卧床,在加上身体不好,衬不起来大耳坠,所以首饰盒里多是耳钉、小耳环。 甘草替她试了珍珠耳钉、玛瑙耳钉,后来又拿了小耳环,最后叹了口气:“小姐的这身衣服,倒是衬大耳环呢。” 一开始,高平坐在这里是有些烦闷的,但当甘草等人一点点帮她收拾好后,她倒耐住了性子。 在过去,她活到二十七岁,连口红也没有一支,但这并不是说她不爱美。好看的东西她也喜欢,可爱的娃娃之类的,也是想拥有的。只是过去没有条件,再加上,就算打扮的再漂亮,也不出门,所以才养成一件睡衣当正装穿的习惯。 她过去因为怕疼没有扎耳朵眼,现在有个现成的,自然也想找个合适的耳环来衬。 虽然铜镜里看不清,但的确,这样的衣服不好配小耳钉,而这件衣服她也觉得很满意。 她在首饰盒里看了看,发现下面还有一层,就拿了起来:“咦,这个倒是合适的。” 拿起里面的金色长形大耳环,递给甘草:“就这个吧。” 甘草接了,却没有动手。 “怎么了?” “小姐,这个……老夫君见了,恐怕会不喜呢。” 高平一愣,转口道:“倒是我疏忽了,那……就那个吧。” 她指了一个镶钻的耳钉。这耳钉虽然不大,但绝对是电视里那种耀眼级数的,随着光线闪烁,倒算是多了延伸性,虽和衣服还有些不配,也衬了起来了。 穿好后,她就站了起来,目光扫过首饰盒,为什么他爹看到这个耳环会不喜呢?该不会,还有什么她不知道的桃花吧。 有小丫鬟推出铜镜,她摆摆手,也没兴趣看整体效果——这铜镜实在也是看不出什 么效果的。 “我要不要想办法把镜子给捣鼓出来呢?”嫌弃的看了眼那一片铜黄,高平沉思。做镜子,应该是先有玻璃的吧,至于玻璃,她倒还有点印象,就是不知道过去看的架空小说上写的是不是真的。 全部收拾妥当,已经快到辰时了。高平到高老夫君院里请安。 晨昏定省倒也是这个世界的习俗,不过因为高平身体弱,高太尉和高老夫君都免了她早晚问安,就算她现在身体大好了,也不限定她的时间,随她什么时候高兴什么时候过去。 虽然说现在睡的早了,但高平骨子里还是有一种早上能多赖床一会儿就多幸福一会儿的感觉,有时候她醒了,也躺在床上眯眼。所以她一般都是吃了饭,翻一会儿书,再到高老夫君那里。 说起来,这倒是她第一次,一早去见自己的爹爹。 刚到院前,就有小厮去报了,才到走廊上,那边就有使年高声叫道:“平大小姐到。” 然后就传来高老夫君的声音:“是平儿吗?快进来,我这里刚上了饭了,你这孩子也不早说一声。挑灯,派人给厨房打声招呼,把大小姐的饭送到这里。” “父亲不用忙了,您这里有什么,我跟着吃点就行了。”高平快走两步,门边的小厮帮她掀开竹帘,“难道说是父亲有什么好吃的,不舍的让我吃吗?” 她一边说着,一边就进了屋,抬起头,就看到了林若鸿。后者今天穿了一身藏青的衣服,玉白腰带,取少量的头发挽了一个髻,用银冠束了,横插着一根玉钗,他人本就清淡,这么一装扮,更如同玉兰暖玉。 见到高平,他就要行礼,高老夫君拉住了他:“那是你家少奶奶,还这么客气做什么,怎么,做了几个月的妻夫,还害羞吗?” “噗嗤!”挑灯在旁边笑了起来,高老夫君横了他一眼:“你这个小角子又笑什么?” “小的不敢说。”挑灯一边取碗筷,一边道。 “你有什么不敢的?” “那小的说了,老夫君可不要怪小的啊。” “说吧,撕不烂你的嘴。” “小的刚才是笑啊……”挑灯一边把碗筷放在高平的面前,一边道,“大小姐虽然和少夫君成亲三个月了,但其实、其实,嘻嘻,还没圆房呢,可不怪少夫君要害羞了……” “我撕你个小角子的嘴,这也是男儿能说的话!” 高老夫君指 着他笑骂,挑灯笑嘻嘻的躲开了:“看看,咱们做使年的就是命苦,这话明明是老夫君让我说的,我真说了,又怨我的不是。罢罢罢,我呀,以后就做哑巴吧。” “谁不知道我们府的挑灯长了张会说话的嘴,要是做了哑巴,怎么能行啊。”说话间,就进来一个男子,浅红的外衫,镶金银丝带,头上插了三根金钗,衬着两大串长溜溜圆溜溜的珍珠耳坠。 这人未语先笑,眼睛上撩,正是高太尉的三侍夫,二少爷高有的生父王氏,真从容貌上来说,高太尉的几个侍夫中他长的最好,儿子都出嫁了,看起来却还是不到三十岁的样子,只有眼角有道浅浅的皱纹,不仅不显老,反而更添了份成熟。 高平是最厌恶男人盛装的,即使来到了这个世界,这种观念也没法扭转,但即使是她也不得不承认,这王氏盛装,也不见庸俗。 “过去看耽美小说中有形容妖孽的,这个要放进去,倒也算是一个了。”见王氏风姿摇曳的走进来,高平暗想。 高老夫君看了他一眼:“挑灯,出去看看是谁守得院门,三姨夫来了也不知道要通报,一个个都长了什么势利眼,我高府里的,就养出这些不知道规矩的东西?” 挑灯应了出去了,片刻就回来了:“守院门的是滴儿,挑帘的是付家管事的,我已经交代下去了,滴儿打二十板子,付家的罚三个月的月钱。” 高老夫君点点头,这才转头道:“三姨夫今儿来的倒早。” 梳洗节(下) 第九章 梳洗节 (下) 王氏在高府一向不同于其他侍夫。 高太尉一女三子,大少爷高念、三少爷高晨,女儿高平都是高老夫君嫡出,唯有二少爷高有是庶出的。 高太尉子嗣单薄,不仅对唯一的女儿疼爱异常,连带对三个儿子也是宠爱有加。高有虽说是庶出的,但他兄弟有的,他都有,两年前又嫁给了施家的二女施荣。 虽然是二女,继承不了其母的爵位,但那施荣却是施家最出色的,两年前已是盐课提举司,这两年更是一路扶摇直上,成了盐运使司运同。 虽说只是从五品的外官,但确是主管盐运的,自古以来,盐就是民生大计,更是暴利行业,盐商是出了名的富有,而这盐运方面的官职,更是最有油水的。哪怕不贪,只是份例的冰炭孝敬,就已经足够丰厚。 施荣的前夫去世了,虽然没留下嫡出的儿女,侍夫中却已经有了一女一子,高有是续弦。 一开始,王氏还为儿子有些委屈,后来发现那施荣不仅疼爱他儿子,对他这个做侍夫的姨爹也非常恭敬。逢年过节向府里送的东西,有高老夫君的,也必然有他的,而且还捎带着,连其他几位侍夫的也有。 送给他的,自然没有高老夫君的多,但件件都不是凡品,就连其他几位侍夫得的,也经常有难得血燕窝,珍贵的玉石摆件。 虽说高府也不差这些,但他们侍夫的份例却是有数的,他还好些,有个儿子,月钱、吃食上都还算可以,而且高有孝顺,经常的也把自己的份例孝敬他。而另外的几位侍夫,说起来,也算是半个主人,其实还比不得高老夫君身边的使年有体面。 像他们这种做侍夫的,若没有儿女,就只有靠妻主的宠爱,年轻时倒罢了,年龄大了,特别是如果妻主先走了,他们所能依靠的,也就是存下的体己了。 往年,他和张氏、刘氏、柴氏等人没少斗,虽然他有个儿子,但毕竟是儿子,那几位,也不是怎么把他放在眼里,他虽然得高太尉的偏爱多些,可那几位联手,也没少给他苦头吃。 而自从施荣开始往府里送东西就不一样了,那几位先是尴尬,收的多了,对他也不同了。 他手里宽松,府里的上上下下有体面没体面的也都打点了个遍,上到管事下到丫头小厮,人人对他都更不一样。 而半个月前,因施荣升到了盐运使,连高太尉待他,都比往日温柔体惜了不少。 王氏也是个聪明的,否则也不可能 四个侍夫中,独有他生了个儿子。但这么自上而下的捧着,他也不免飘飘然。对待高老夫君,也就没有了往日的小心谨慎。 但是他是非常清楚高老夫君的手段的,并不是故意不让通报就进来的,只是先前高平来了,高老夫君一连声的让吩咐厨房,外面守院门的滴儿先去了,他又走的快,出声的早,说起来,真不能算故意坏规矩。 他怎么也没有想到高老夫君会拿着这事发作,虽然打的是小厮,罚的是使年,但却是在打他的脸。 何况今天还是梳洗节,这就是在拿他做椽子呢。 王氏兴冲冲的来了,此时只觉得异常没趣。 “挑灯,还不给三姨夫看座,怎么,也想挨板子了。” 王氏连忙道:“使不得使不得,老夫君这里,少夫君还站着呢,哪有我坐的余地。” “他是新来的,哪一家的新夫不立规矩?你却和别人不同,怎么说,也是我们府里二少爷的生父。” 王氏的脸色更是难看。虽说他是高有的亲爹,但在外人面前,高有也只能喊他姨夫。若是让外人传了高有将他当爹爹供着,连带着高有,都要被人看不起。 “老夫君说笑了,我不过是个侍夫,怎么能和少夫君比。” 高老夫君见他脸色灰白,知道也敲打的差不多了。这些小手段,他年轻时用来不算什么,现在年岁渐长,却越来越不轻易出手了。这里面,有小部分原因是他地位已经稳固,高太尉已是四十多岁的人了,再宠侍夫,也有限度。 而有大部分原因,则是他夜晚深思,想起当年做的事,怕是要报到儿女身上,唯一的女儿身体不好,一直是他的心病。 他这些年吃斋念佛就盼着高平的身体能有所好转。总算天可怜,这半年有了起色,他更是虔诚,若不是王氏最近有些太得意忘形,他也是不想理会的。 此时见敲打的目的已经到了,当下也不多说什么,转而对林若鸿道:“你也坐下吧,巴巴的也站了一早上了,平时倒也罢了,此时你家奶奶来了,见我还这样待你,不见的在心里怎么编排我呢。” 说着,自己都笑了起来,高平跟着凑趣:“爹爹就作践女儿吧,女儿就是这样有了夫君忘了爹的人?” 嘴上说着,心中却有些差异。平时?难道说平时林若鸿都要来立规矩?但她每日中午来的时候却没见到过啊。 高老夫君呵呵的笑着,挑灯一边笑一边 道:“时候也不早了,老夫君,大小姐还没有用饭呢。” “是了,厨房那边已经去说了,你先看看我这里有什么你要吃的。” 高平看了一眼,只见桌子上有粥有菜,粥是莲子百合粥、红米粥以及八宝粥。菜是凉拌木耳、咸鸭蛋、酱瓜萝卜、小葱拌豆腐、炒菜心、炒苦瓜、抄茄子以及炒竹笋。 高老夫君虽说只是逢初一十五吃素,但平时也很少沾荤,今天又是要到庵里游园,此时桌上更是只有素菜。 高平要了碗红米粥,配着菜,吃了半份炒面。 对于女子来说,这样的饭量实在不大,高老夫君看着直心疼:“我这里没有荤菜,你的饭已经送来了,看看再用些什么?” 高平笑道:“爹爹,我已经吃的不少了,这养生之道,也是只能吃七成的。” 高老夫君拍了拍她的说:“说的也是。” 用了饭,漱了口,那边高晨和张氏几个侍夫就来了。高晨平时,倒也算得上正宗的大家公子,但在今天,却有些跳脱,嘴中和高老夫君说着话,却是坐不住的。 “行了行了,咱们这就走,玉暖去看看,车子是不是都备好了。” 玉暖去了,片刻回来,说都预备妥当了,软轿也到了门口。 高老夫君起身,箱子、物件是早就放好的了,有小部分甚至已经送到了静夜庵。 按说,高平作为女子是应该骑马的,但高老夫君深怕她摔了,让她和自己坐了一辆车。 高平也从善如流——她就在公园里骑过小马,技术那实在是不怎么样,虽说这个高平应该本来都不怎么会骑马,她骑马也一定是有人牵着的,但万一摔了怎么办? 她对马有向往,对那种驰骋草原的浪漫快感也有向往,但前提条件是,她要会骑。那种不会骑还硬要骑马的事情……恩,如果她身边也有个英明神武武功一流胸膛宽厚的男人倒还可以做做,那种情况下,危险也是浪漫,而如果在这里,救她的八成就是虎背熊腰的大妈了。 她和高老夫君一个车。高晨和林若鸿一个车。王氏张氏柴氏等几个侍夫分成两辆车,之后是几房比较体面的使年,再之后是一些小厮。 高太尉是有约,和其他官员聚会了。于是现在在外面支应的,就是比较体面的管事丫鬟,还有高府的护院。 说是护院,其实是私兵,按照规定,高太尉位居正一品,可以拥有二百名的私兵 ,但他本身就是武官重臣,又在京城,再养私兵,不说皇帝如何,总引人非议,因此就从高家的本家调了百人做护院,这些年,又收留了一些或身手不凡的或有什么特长的。 此时府里的老少夫君出门,就有百多人的护院在外面围着,高平用心观察,见这些人穿着统一的服装,拿着刀剑,倒也说的上飒爽。 “平儿?” “爹爹。”她回过头,对着高老夫君笑笑,虽然没有时间的积累,但这大半年他也感受到了这个男子对她的关怀和爱护,虽然知道这是对“高平”这个人的,但她本来就不是哲学家,也早过了雨朦胧鸟朦胧的少年期,既然她现在时高平,享受着这份关心,那何必纠结呢? 而且经过这大半年,她对高老夫君也培养出了感情。 “平儿,挑灯的话虽是玩笑,但说的也有几分道理,你和若鸿,也实是该圆房了。” 高平的脸顿时僵住了。 “要说这话是该由你娘来对你说的,但她忙,一直也没有机会和你详谈,由我来对你说也一样。过段日子,待你身体再好一些,就把这事办了。眼看你就要十八了,也该早日生女了。” 高平瞪着眼,开始思忖,这身体,是不是不养比较好? 作者有话要说:擦汗,总算是赶到今天发了……== 静夜庵(上) 第十章 静夜庵 (上) 凡是庙、庵,除了特例,一般都在比较偏僻的地方,这静夜庵也是如此。在京城外的东南边,出了京城,还有十多里地,也好在高府本来就在京城的东区,从太昊门出去也不算太远,要换个方向,只是要穿过整个京城就不知道要多少时间。 一路上游人如织,和高平上次出来的景象大不相同。 那次是冷冷清清,这次还没出京城,就看到不少普通百姓。抱着孩子的,全家出行的。 虽然大都衣饰普通,但也都干净妥当,脸色红润,看起来,也是不缺衣食的。 “这么说,现下还是盛世?” 虽然在府里也经常听说陛下圣明这样的话,但高平知道,这话是最当不得准的,府里使年小厮的衣食都有保证先不说,就算有什么欠缺,她家娘亲就是当朝太尉,若是在他们府里传出一句当今陛下不好的话,不出半天,就要被打死了。 但是现在从街上的百姓来看,此时的年景,应该也不差。不管这个皇帝本身如何,能让百姓过上好日子,自然就是圣明的。 出了太昊门,游人更多了,不过和在城里的不同,这里的更具有大众气息。 先前她见到的,虽说是普通百姓,但也可以看出,起码都小有家财,这也可以理解。 虽说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老百姓还是不会在京城的东区走动。而太昊门又要从东区过,自然,敢从这里过的,不是胆子特别大的,就是有些依仗的。 想到这里,她不禁回想起当年的八旗子弟,到了清朝末期,京城旗人不是黄带子就是红带子,随便抓住一个遛鸟的,说不定就和某个王爷有什么关系。 这大雁朝的京城,差不多也是如此吧。 不过这来往的游人,虽然着装不怎么样,但看起来,也是能吃饱饭的。有一家一户的,有三五成群的,有小孩在嬉笑,有男子孩童都坐在独轮车上被推着的。 高平留心细看,虽说大多女人都比较粗壮,但也有的女人是比较弱的。这种读书人比较多,斯斯文文的,看起来比较单薄,不过却没有非常弱的。而男子则分为两个极端,要不就是羞涩的,要不就时大大咧咧的,而后者,一般都是膀大腰圆,有点类似于现代经常坐办公室吃的特好的官员。 高府的马车在路上走,其他路人都纷纷躲避,原本嬉闹的小孩在车队经过的时候也躲在大人身后,离的远了,只有几个胆大的,还在玩闹。而其父母虽然拉拽,却 并不呵斥,显然,这种吵闹,是不会有麻烦的。 果然,就算是小孩离的非常近,高府的护卫也没有驱逐,只是护着车,不耽误赶路。 高平看了,心中满意,觉得自家娘亲实在英明,不跋扈不张扬才是长久之道啊……不过这么一大家子,也够张扬了吧。 刚这样想着,就听到后面有大动静,仿佛马队经过似的,然后就听到一个有点沙哑的声音:“前面是谁家的,宁王车架要过了!” “有福,对前面的说给宁王家让路。” 高老夫君吩咐,外面应了声是。 高老夫君又转过来,对高平道:“这宁王是圣上最喜欢的一个侄女,若是……恩,将来是有可能登上大宝的。这些事,你娘将来会对你说,赶明儿你身体大好了,出来应酬,心中也要有点数才好。” 高平不是很懂,此时也只能点头。过了片刻,又听那声音道:“不知是高太尉家眷,小的失礼了,我家宁王说了,要让老夫君先行呢。” 高老夫君提声:“这却是不敢,尊卑有序,还是宁王先行。” 那边应了,过了片刻,高平感觉到自己这边的车子向路边靠,然后就有大队人马走过的声音。 她有些好奇,偷偷的拉开帘子,就见当先是两匹高头大马,马上是两个虎背熊腰的妇人,穿着明亮铠甲,拿着长枪,看起来倒是英武。 那两个女人虽然看起来没有半份的柔弱,身材更是比高平在现代看到过的男子都要强壮,但却出奇的美丽。 大眼睛大嘴高鼻梁,全身上下都带着一种彪悍,就如同一只美丽的花豹。 在她们之后,是两队穿着明凯,拿枪的士兵,再之后,就是一辆辆的马车。 马车旁或坐或走着小厮,看起来是随时为车中人服务的,而在他们之外,又有穿着铠甲,拿着刀的护卫,这车一连过去二十多辆,才又是骑兵护卫。整整走了差不多一刻钟,这队人才算是过完。 高平的心彻底放下去了,有这么一队人马在,他们这一对不到二百人的车队算什么啊。 她这样想着,又听到先前的人的声音:“我家宁王多谢高老夫君让路。” “宁王客气,这是应有之礼。” 等到宁王的车队完全过去了,高平这边的车队才又开始启行。 高平想了想,问道:“咱们家的车上,不是都有记号的吗?那宁王府 的……” 高老夫君笑笑:“那宁王府的,又怎么会让咱们先走?” 高平明白了,不是认不出来,而是人家本来就是故意的,那先前一让也不过是走个场面。 当然,王府,听起来很了不得,又是将来很有可能登上那个位置的。但,这么张扬……中国历史上,在这个位置这么张扬的,有好下场的不多啊。 高老夫君拍了拍她的手:“我的女,朝堂上的事,以后有你娘对你说,今天咱们出来就是散心的。你也和这些外面野生的花呀草呀多接触接触,其他的,就莫要管了。” 高平连忙点头,她也不过是好奇,半点也没有想管的意思。 再往前走,又碰到了几个车队,不过这一次,都是其他车队让路,而且派人过来问安,这其中有什么大理寺卿、护军参领、委属前锋参领等等。 一时间,高平也弄不清这些都是什么,只是大概的知道,那个什么护军啦,委属啦,应该是武官,而大理寺卿是文官,至于品级,她虽然过去写文的时候也查过,但一时也想不起来,只是隐约的感觉,应该还不算小。 武官来问安那是应有的,她娘是太尉,几乎算是天下武官之首,下面的无论是什么,要不和她平级,要不就是下属。而那文官……在高平的感觉中,文武历来是不和的,而在太平时代,文官一般还不怎么看得起武官。 当然,为了礼节让路是一回事,专门派人来问安……这也算是她家娘亲比较有脸面了吧。 快到静夜庵的时候,外面有管家回报:“老夫君,小姐,静夜庵快到了,小的打听了一下,除了咱们家的,和原本知道的徐家、张家,宁王也在。” “宁王?” “是,净慧师太说那宁王是今早派人来说要到的,她先前也不知道的。” 高老夫君转过脸:“我的女,你说呢?” 高平想了想道:“咱们家要来,是早几天就定好的,现在避开,倒不妥。” “对,就是这样。”高老夫君欣慰的拍了拍她的手,“有福,去安排吧,交代下去,都小心着,千万不要冲撞了宁王。” 到了静夜庵,高平下车,然后又将高老夫君扶了下来。那边早有知客尼迎着了,一见高老夫君,就先念了声佛号。 高老夫君也跟着念了声佛:“原来是净慧师太,真是好久不见了。” “一向想去和老夫君说 佛的,就是寺里有些忙,耽搁了,听到老夫君要来,贫尼不胜欢喜。” 这两人寒暄,高平在旁边看,见这净慧,倒也算的上慈眉善目,身上穿了件灰色的尼袍,但说话却异常顺流,口口念佛,但却绝对堪比后世的大堂经理。 说了几句,净慧就把话转到了高平身上:“这就是高家大姐吗?也是好久未见,现在看来,倒是精神了很多。” 高老夫君连忙道:“都靠菩萨保佑。” “也是老夫君心诚,一直在为大姐儿祈福呢。” “这也是应当的,我准备再为她多添点敬佛的香油,就不知她是否受得住。” “大姐生在贵府,有太尉老夫君看护,福气大着呢。” 说话间,就向庵门走去。 这静夜庵建在山上,第一重门的台阶倒不多,但再向后,却是一重比一重高了,好在重要的殿堂就在第一重,像高老夫君和高平上着,倒也不算吃力。 到了第一重,稍息片刻,高老夫君就要去礼佛,高平虽然一向不怎么信这个,但也跟着磕了几个头,上了几柱香。 上香的时候,她抬头去看,见那高大的铜佛也是慈眉善目的,一如现代寺庙中供奉的那些。 将香虔诚的插上,她在心中默默许愿:“只愿我今生前世的父母,都平安快乐。” 上了香,就被请到后院喝茶。高平看那杯子,好像就是府里的,不过茶却不同,她虽然不是太懂,却也喝出比平时喝的多了些苦涩。 净慧笑道:“大姐可能喝的不管,这是我们庵里后山自产的苦丁,虽然苦了些,但是却有佛气呢。” 高老夫君也道:“是了,你就算不喜,也要喝了这一杯。” 高平应了声是,慢慢的喝着。她在现代就喜欢喝茶,虽然这苦丁苦了些,但也不是不能接受。令她比较头疼的是,高老夫君一直在和净慧谈佛,虽然因为穿越事件,她对鬼怪神佛也有些将信将疑,但是这种如同外文的佛经,却是怎么也听不懂的。 见她有些坐不住,高老夫君笑道:“你难得出来一趟,也别拘在我这儿了,到外面走走吧。” 作者有话要说:擦汗,收藏到三百了,应该加更一千的,但因为昨天那亲戚来了,米写这个……那啥,俺下一次更新补吧~~~ 静夜庵(中) 第十一章 静夜庵 (中) 天下名山多寺庙,这句话在这个世界也是通行的,这静夜庵就建在玉京山上。玉京山是京城附近最高的山,海拔有多少,高平也算不出来,不过一眼看去,是挺高的。 山翠木秀间还能见到一些飞檐吊脚,隐隐的,倒仿佛这静夜庵和玉京山融到了一体似的。 “少奶奶这边请,说来也是巧,我们庵里的雪柳昨天都开了,想是知道今儿有贵人来。” 庵里的小尼慧守一边在前面带路,一边对高平介绍。净慧虽然要陪高老夫君,但自然不会忽略了高平,见她要出来,就派了身边的一个徒弟招呼。这徒弟倒也学了她的三分本事,起码忽悠起人是怪伶俐。 还没有走近,就闻到一股奇异的香味,不是浓郁也不是清雅,仿佛是介于这两者之间,有一些聚拢的感觉,高平恍惚的觉得这种香气有些熟悉,再走近,就看到一簇簇玉片似的白花。 “珍珠梅?” “咦,大姐说这名,小尼倒没听过呢,这雪柳又叫珍珠梅吗?听着果然更切合。” 高平笑着摇摇头:“可能是在哪本书中看过吧,我也不能肯定。” 雪柳又叫珍珠梅,或者说珍珠梅又叫雪柳,那是在她来的那个世界了。她家附近有个公园,就种的有这种花,虽然她不大出去,但这种花花期长,所以她也有印象。 在这里突然看到这种过去偶尔能见到的花,倒有一种异地逢老友的亲切感。其实,这个世界的很多东西都和过去的一样。比如瓷器比如梳子,比如院子里的花草。 但因为都一样,都经常见到,倒没有太大的感觉。倒是这珍珠梅,过去不是经常能见到,现在突然看到,倒更觉得惊喜。 那慧守是个伶俐的,见她这个样子就知道是喜欢的了。她虽是出家人,但这静夜庵在京城,不断的能接待一些王公贵族,庵里的风气本就是有些浮躁的,她师父又是净慧,她做的又是知客,因此虽是顶着光头,心却比普通人更多几分名利。 她知道自己将来的地位和这些大家族的支持有关,她师父能成为大知客,就是因为和几个高门中的老夫君关系都不错,又能言善道,为庵里找来了大笔的香油。 要真论起佛经中的功课,那是万万不行的。 慧守也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好。佛祖菩萨当然是要静,可是只做功课有什么用?多念几遍经就能为菩萨多上一炷香吗?多打几小时的坐,就能多为佛祖多点一盏灯吗? 就算佛祖菩萨不在乎这些,他们这些庵里的人呢? 吃素食穿粗衣,是节省,但并不是不要钱。这京城附近的地都被高门贵族圈了,她们有的,就是一座玉京山。山中除了一些树一些动物还能有什么出息? 她们又是出家人,那动物是不能动的。靠山中的木材度日吗?虽说种了茶树,但长出的茶并不香,也就是说沾了佛气才会有人买,而这茶穷人家是不要的——他们想要也要不起。真正的买主,还不是高门中的?不和这些人打好关系,连茶都卖不出去的! 何况邻着京城,什么奇怪的事没有,若不和几个高门贵族打理好关系,不见的就吃了什么亏呢! 慧守知道这高家就这么一个小姐,以前身体不好,是从没来过静夜庵的,这次好容易来了,师父又派她来做向导,那就是给她机会,因此更是打起了十二分精神招待。 此时见高平高兴,连忙跟着凑趣道:“大姐若喜欢,那边有亭子,可以在这里用饭呢。” 高平顺着她指的看去,果然就见一个小亭藏于花间。红色的柱子,红色的顶子,周围都是白色的雪柳,倒也别致。 并不饿的,但也想上去坐坐,刚要走过去,突然想到林若鸿,因此开口对身边的丫鬟道:“你去到少夫君那里,看看他在做什么,告诉他我在这里。” 那丫环应了,片刻就转了回来:“少夫君和三少爷本和张家、徐家的夫君们说话,现在宁王夫也在,老夫君让小姐也过去呢。” 高平的眉皱了皱,一堆男眷,他爹让她过去做什么?给那个什么王夫请安吗?心中虽不解,但还是跟着丫环向前走,接触这大半年,她已经清楚她这个爹是真正的聪明人,那手段心思都不是她比得上的,既然是他的吩咐,那她还是过去看看的好。 而且按理,她也的确是要给宁王夫请安的。 本来,一到静夜庵,知道宁王在,她就应该去请安的。但全京城都知道高家的大小姐是个病秧子,走几步就有可能累倒的。而高家是早派了管家去请罪,那管家虽没见到宁王的面,但也带出了话,大意就是什么,在菩萨面前也没有身份的差别,高平也不必特地去给她请安。 虽然对那位宁王有些好奇,但高平又不是贱骨头,巴巴的想去给人行礼。高老夫君也没再提这事。他们出来是为了散心,碰上宁王也就罢了,并不想再凑到一起。 不过虽是不想,遇到了却是也避不开的。高 平出了院子就知道为什么高老夫君让她也去了,因为宁王已在那里了。 静夜庵邻着京城,多和高管贵族来往,因此历代的尼姑们都在庵里的建设上有所贡献。 除了各殿堂,还修建了若干个景点,若干个院子。这里有一个佛教传说,那里又出个和佛祖菩萨有关的植物,又雅致又带着几分神秘庄严。 不过几步,就又看到一片林子,远远的,就能见到不少的护卫散在各处,再近点,就能听到女子豪迈的笑声。 “本王一直听说林家的二少爷是有名的才子,今日一见,果然不同。” 还没走到跟前,高平就听到了这么一个声音,当下心中就有一个古怪的感觉,鸡皮疙瘩蹭蹭的往上冒。 这句话,好像三流古装剧里的那什么啊…… 她正要再向前,就被人拦住了,她身边的丫环连忙上前报了她的身份,那侍卫有些好奇的看了她一眼,转身去了,过了一会儿,就有个管家摸样的女子过来:“高常侍,宁王这边有请。” 高平跟着她向前。 虽然听声音很近,但却要转几个弯才到,刚过一个月门,就见一大片的空地。斜着上去竖着几排木质的长条桌椅,桌椅前后都有小小的花丛。一大群男男女女的或站或坐。 最上方,是一个身穿红袍的女子。 高平已经知道,这里的女子大多不喜欢穿红装。读书的喜欢穿或青或白或蓝的儒衣,练武的……其实也喜欢穿这种衣服,比如她家的娘亲,明明是武官之首,在家的时候就总穿一身儒衣。 而这一路行来,普通的百姓,但凡有点身份,有些资格,也喜欢穿这种衣服。当然,不同的人,衣料也不同。没有功名官职的人也不敢真的光明正大穿这种衣服,但衣服的样式总是向这方向靠的。 而不管是什么样式,这里的女人很少穿红颜色的衣服,而此时,这个女子却穿了一身大红,腰里系的是一根明晃晃闪亮亮的腰带。头上束着金冠,耳朵上垂着长串的宝石坠子,手上带着青玉板纸,腕上扣着粗扁的金环。 总之就是一个从上到下金光闪闪的发光体,但这么发光,她本人却意外的秀气。这么一堆灿烂绚丽的东西围着,却越发衬的她这个人淡雅。 高平看了一眼,就躬身行礼:“下官见过宁王。” “是高太尉的千金啊,这次总算是见到了。”宁王哈哈一笑,吩咐人给她让座。 这一片有男有女,虽然能看到彼此,但男女却是分开的。高平来的晚,就坐在了后面,和她邻桌的是一个看起来非常文气的女子,在高平看来,这女子和她一样,也带着几分病色。 见到她,女子客气的打了声招呼,就不再多言。高平回了一礼,见对方没兴趣和她八卦,也不去凑这个没趣,转脸留心起其他人。 最先看到的是林若鸿,他坐在对面的第一张桌子上的下手,右边是一个看起来有几分木讷的男子,那男子容貌平常,穿着却异常华丽,头发用珊瑚珠串着,身上是一件大红绣金蟒的稠衣,手上玉戒、玉环一样不缺。高平看了一眼,就知道这应该是宁王的王夫了。 林若鸿的下面就是高晨,再有的,就是几个年轻的男子,除了最后面的几个比较普通外,其他的,都是可以用漂亮来形容的,单从外貌上来说,连林若鸿都是比不过的。 而自己这一边,坐的都是女子,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一个穿白衣的。那人衣服装扮朴素,但神情中自有一种高傲矜持,在席间,她说话也是最多的,而且声音洪亮,说起话来神采飞扬。 高平听他们从西扯到东,又从东扯到西,渐渐的,就觉得有些无味了。这些人谈论的都是些政事,但政事这种东西是谈论出来的吗?有这时间在这里夸夸其谈,不如真的去做几件实事。 她这样想着,突然听到有人点了她的名:“平姐姐怎么看?” 作者有话要说:还说要加那一千字的,结果不仅没加上还拖到了现在,非常抱歉。这两天要写领导交代的东西,那一千字不知道能不能再下一章补上,俺尽量吧……抱头爬走……== 静夜庵(下) 第十二章 静夜庵 (下) 高平抬起头,就看到点她的正是那穿白衣的女子。这女子生了一副好容貌,眼睛很大,额头宽广,用现代面相学说来说,那就是一看就是个有福的。 见她正看着自己,高平站起身,拱了下手:“敢问这位姐姐是……” “我姓李,表字如蓝,单字一个青。”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李如蓝是很带了几分矜持的,不过高平却没什么反应,只是点了点头:“哦,原来是如蓝姐姐,在下高平,还未取字。” 这里男子是在出嫁的时候取字,女子则是满二十,或有了功名取字。高平现在还不到十八,虽是挂了个职却从未出任过,因此也没取字。 “原来是平妹妹,在下只知平妹妹是常侍,却不知还未取字。”李如蓝笑着拱拱手,“不知平妹妹对王大人提出的保马法怎么看?” 高平刚才在跑神,只是隐约的听到他们谈论起来,当时也没往心里去,她连那保马法是什么都不知道,更不要说有什么看法了。而且这人还加了个“王大人”,那“王大人”是谁?和她老娘是友是敌?这些她统统不知,现在胡乱说一句,不知道会惹来什么麻烦。 想到这里,她笑笑:“在下常年卧床,对于这些朝堂之事,实是不知,还望李姐姐详细解说。” 她这么坦然的说自己不知道,倒让那李如蓝一愣。她突然把问题抛给高平,并不单是想看笑话。 高太尉在朝堂上举足轻重,但却像块石头,沉闷的可以。目前新旧政事争执的这么厉害,她作为武官之首却一言不发。自然,民政和武官也没有干系,但新法又怎么会不触及到军队? 众所周知,高太尉是真正的皇帝党。这个人没有才干没有能力,唯一比别人出色的,恐怕也就是忠心了。 在陛下没有公主的情况下,有人属意宁王,有人留心其他的宗室,唯有高太尉什么都不做。 既不对有帝宠的宁王献媚,又不去给其他宗室送礼,一副谁来接任都无所谓的架势。 而她这个样子,也更讨陛下的欢心,满朝那么多文武,要说圣眷,也就是高太尉了。 她对新政不发表意见,总让他们这些拥护宁王的新党有些惴惴。虽说陛下看起来是支持新政的,也对宁王更加喜爱,但却一直都没有将新政落实在实处,虽实行了几件,但不过都是一些皮毛小事,既触不到旧党的根基,又无法建立她们新党的威望。 她问高平,就 是想诱她说话,若她赞同保马法,那自然是大好。若不赞同,她也有其他的话等着。总之势要借这次机会试试高太尉的底,试试,凤座上的那位的心思! 但高平竟然这么坦然的说自己不知道?在宁王面前,在众人面前,在她的夫君面前说自己不知道? 她们这个岁数的女子,有几个不要面子的?就算不知,也总要说些什么的。 李如蓝笑了两声:“平妹妹谦虚了。高太尉是国之重臣,高家又是世家大族,平妹妹的家学必定不同于众人。王大人前两天上书的保马法早已传遍朝野,平妹妹又怎会不知呢?” 她说到这里,又对着献宁王拱了拱手。 “虽说宁王在此,但殿下今日不过是私服游园,更有众多男眷在座,平妹妹也无需紧张,这不过是私下交流,我大雁朝从不以言论定罪,不说平妹妹不会说些什么,就算真说了,也是无伤大雅的。” 宁王也笑着开口:“如蓝说的不错,今日本王,是与众同乐,在座的都是世交好友,高平你大可畅所欲言,你过去养病,也少在京城露面,现在有徐家的草青,又有张家的有之,说不定明天满京城的士林才女都知道你的名字了。” 说完,哈哈大笑,其他人跟着赔笑,高平也跟着笑了两声。 笑完,她拱了拱手“多谢宁王厚爱,但是家母忙于国事,鲜少在家,即使在府内,也从不和在下说这些朝堂上的事情。而在下又一直体弱,说来惭愧,这次竟是两个月来第一次出门呢,对于王大人的保马法……在下一直是一知半解,连内容是什么都不是十分的清楚,又怎么敢随意的发表看法,惭愧惭愧。” 说着连连拱手。 宁王看着她,笑了笑:“一直都听说高太尉府中千金体弱,但本王今日看来,倒更像是传言呢。” 高平只是呆笑,一个劲儿的说托宁王洪福,托佛祖保佑。宁王李如蓝见她不入巷,也不好勉强,只有转了话题。 谈了片刻,就有尼姑来说素斋准备好了,高平就要告辞,说要回去陪高老夫君用饭,宁王本想打发了她,但见李如蓝对自己打暗语,嘴边的话又转了:“高老夫君那里,本王派人去说,难得遇到,怎能不在一起用一次饭?” 她这样说了,高平也不好就走,只有留下,不过饭食并不是在这里安排的。虽说是素斋,但也不可能只是白菜豆腐,这里虽有木质的桌子可以放果盘,但也放不了几个盘子。 何况这里毕竟是尼姑庵,也无法像高门大宅里那样有专门的仆人上菜,所以吃饭的地点,还是安排到了后院的斋房里。 宁王和宁王夫先走,之后是那几个容貌俊美的男子,看李如蓝和其他人拱让的姿态,高平才恍然,这几位,恐怕不是什么徐家张家的夫君,而是宁王的侍夫。只是,虽说是侍夫,但也是侧王夫的品级,怎么又会坐在林若鸿、高晨的下手? 还是说这几位,是没有品级的? “保马法是王梓山大人提出来的。”她正想着,不知什么时候林若鸿已到了她身边,低声道,“我们大雁朝的良马不多,王大人希望边疆民间能代朝廷养马。由朝廷出钱买马,民间只需养育,无论贫富均可以养马代替税收,若能实行,倒是为国为民的善政。” “哦,原来如此。”高平点点头,就转过了话题,“在座的几位我都不认识,先前只听说有徐张两家,但却都是没见过的,坐我身边的那位是谁你知道吗?” 林若鸿看了她一眼,微微的有些不愉,但还是道:“坐在你身边的是徐小姐,是徐家的嫡女。去年刚加冠,素有才名。再向前的就是张家的二小姐,这位二小姐名声不显,听说却是张家这一代出挑的。另外有两位,是宁王的客人,我只知道一个姓白,一个姓柳。” “那么,高晨下手的那几位,是宁王的……” 林若鸿脸上闪过一丝厌恶,再也忍不住道:“那几位不过是宁王府上的小侍,连……” 他本来还要说什么,但终归是大家公子,也说不出太偏激的话,但从他的表情中,高平也恍惚的明白了一点。 那几位,恐怕更类似于中国古代歌女的位置,没有什么正式的名分,但说起来又是宁王的人。李如蓝等人自然要让着一些,但像林若鸿这样的正经男子,自然就是厌恶的。 两人说着跟着众人前行,虽然落后一些,但也远远的吊着,毕竟要给宁王面子。 前面的人进了斋房,他们也差不多进了院子,刚过了月门,林若鸿又道:“妻主,这位宁王,是爱文才的。” “哦。”高平笑着点头,“这我是注定入不了她的眼了。” 林若鸿皱了下眉:“当今陛下也是诗词书画上的大家,那位李小姐……酷爱吟诗。” 这一下高平笑不出来了。林若鸿说的含蓄,但也够她明白了。 当今陛下爱文艺,宁王也是文艺青年。上有所好,下必甚焉, 那李小姐一看就是抱宁王粗腿的,当然要时刻展示自己的文采,所以,在过一会儿的饭局上,或者说饭局之后,那位李小姐就会来个吟诗作对。 她来了,那位徐家小姐看起来是没啥问题的,那位徐小姐她虽然没见过,但先前也是听说过的,貌似是什么诗书世家,母亲还做着什么山长。而那位张家小姐的,一看就是精明的,就算没有这份本事,来之前,恐怕也是做了准备的。 至于宁王带来的那两位更不用说了……都能跟在宁王身边了,这吟诗作对恐怕是常事。 而唯有她! 唯有她这个刚刚认全了繁体字,还不怎么会写的半文盲是个大问题! 什么,向穿越前辈学习抄袭? 哦,作为中文系毕业,又整天宅在家中写文的她倒是记着几个千古名篇,但,并不是每一个名篇都能用上的! 中国古代的名篇,有几个没有典故的?有几个没有地名的?有几个没有特殊含义的? 如果她是穿到什么唐宋也就罢了,反正在这之后的都可以拿来用,也不用担心用错典故,但在这个女尊社会…… 虽说和中国古代非常类似,但那些典故、地名,还能一模一样?她要是不假思索的拿来用了,恐怕不是一鸣惊人,而是闹笑话了! 至于说改良,这种事情倒不是不能做,闲暇有空,改几个地名,查查有没有相似的典故……倒也不是什么难事。 但要她突然之间就改的非常符合这个社会的……她虽看了《荒野杂谈》,但却连这大雁朝有州府还没记清呢! 作者有话要说:总算是弄出来了,但收藏到四百了,囧,俺也先找个本子记着吧,今天实在加不上去了……~~o(>_ 保马法(上) 第十三章 保马法 (上) 这次静夜庵的游园对高家的人来说都不怎么愉快。 高老夫君本想和高平、林若鸿一起拜拜佛,吃吃斋,看看山,结果,斋是自己吃的,佛就一开始拜了两个,至于看山,高平回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他们就要离开的时候了。 至于林若鸿,他对宁王也不是多待见的,虽说他姐姐林开云往日对宁王多有称赞,但她作为男儿家,对宁王也没什么期盼。而高家更不是宁王一派的,不需要他在这方面攀高枝。 当然,作为大家公子,他对宁王也没什么抵触。游园时,和素有雅名的宁王相遇,又有众多才子,说起来,倒也是件风雅的事情,而且因为他的妻主在,也不存在名节问题。 是的,如果高平不是那么丢脸,他也不会觉得这次出行有什么。 说起来,高平也不算是丢脸,她没有做什么失礼的动作,应对说话也不粗俗,但无论是政论还是诗词,她都没有一样拿得出手。 谈到保马法,她是不知道。 饭后宁王命人以“洗漱日“为题作诗,她还是不会。 诚然,这都不是她的错。她过去身体不好,学问自然不可能和李如蓝这样曾中过探花的人相比,但哪个男子不希望自己的妻主文采风流?哪个男子不希望自己的妻主被人瞩目?哪个男子不希望自己的妻主是大英雄大豪杰? 就算这些都不是,也希望她能比身边的人强,让他们可以骄傲可以自豪。 而高平则什么都不是。 身体是不用说了,文才更没有,连高晨都能做首短诗应景,她身为女子却只能拱手说:“我不会。” 在那一刻,他甚至都能感受到宁王夫看向她目光中的怜悯。虽然他一向自持,在那瞬间也有些凄凄。 他十三岁就才名动京城,却嫁了一个这样的妻主,是时?还是命? 而作为三少爷的高晨,也非常的郁闷,他倒是不觉得长姐高平做不出诗词有什么丢脸的,他自小就知道自己姐姐身体不好,能平安就是全家人的期望。 他小时候也觉得不公平,为什么姐姐只是躺在床上却能得到父亲更多的关注?为什么姐姐什么都不会,大家却都让着她? 现在大了,他也知道了。 无论高平再平庸,她总是女人,有她在一天,他们兄弟几个才算有依靠。如果没有她,他们就要认一个堂姐甚至表姐为嫡姐。那样认来的,虽然在名义上 也是他们的姐姐,但血缘上都不知道淡化多少了,还能和他们有多亲? 母亲再世的时候也许还好,将来母亲去了,他们真能依靠那个人? 他比较郁闷的是,好容易有机会出府透透气,虽说只是在庵里,却碰上宁王,结果跟着这个宁王游园吃饭,处处要维持大家公子的做派,实在不爽。 至于高平不爽的原因,则和他有些类似。 说起来,她还是没有完全将自己代入“大女子”的境地,完全不觉得答不出来争论,吟不出来诗词有什么丢脸的,当然,在别人都山山水水,花花草草一番后,只有她什么都说不出来也有点尴尬,看到李如蓝那有些嘲笑的眼神,也令她有些上火。 但还不足以羞愧,只是不能可自己心意的随意行动,实在令人郁闷。你说这山好、水好、花好的时间,身边又有一大堆美貌少年……虽说有些太过柔性了,但只是当做普通的中性少年,不往自己身上扯,也是件美好的事。结果对着宁王,什么美好都不美好了。 你说她好好的出来散心,结果别说散心了,脑细胞都要多死几个,她受在现代看的宫斗小说的影响,生怕自己哪句话错了就惹出祸端,那是说一句,就要想三想,生平第一次这么累。 而因为有宁王府的人,高府下面的使年、管事也都不得自在。所以这一次出行几乎可以说是乘兴而去,败兴而归。 高府众人是未时三刻的时候离开静夜庵的,回到高府,却已快到酉时,高老夫君的车子刚进门,管事的就来说:“老夫君,大小姐,府尊已经回来了,刚传话说要见大小姐。” 府尊是高府的人对高太尉的称呼,这一般也是高门贵族中对当家人的称呼,若是普通商家或小门小户,则一般称为院主、户主。 高老夫君看了高平一眼:“既然是你娘叫你,就快去吧。” 高平跟着那管事去了,高太尉的院子在东边,名为东竹园,其实院中的竹子倒不多,只是院角种了几颗,院中有几块怪石垒成的小山,从景色上,倒比其他的院子都差一些。 不过这里是她自己读书休闲的地方,住宿安置,自有高老夫君和其他几个侍夫的院子。 高太尉在左边的书房,高平进去后,毕恭毕敬的行了礼。虽然她也觉得这些礼节有些累赘,但既然来到了这个社会,总要入境随俗。更何况,她这个便宜老娘一直对她甚好,对她行礼,也没有什么委屈的。 虽是 武官,高太尉身上却没有半点粗壮、熊伟的感觉,反而是非常清朗的一个女子。 此时她穿着一身青色的家居衣,拿着白瓷青花茶杯,靠在太师椅上养身,高平进来后,她睁开眼,注视着自己的女儿。 一直以来,高太尉对高平都是宽容有之溺爱有之,往往总是面带微笑,不等她行礼就搀扶了起来,像这种正容注视,在高平的记忆中还从未有过。 见她一直盯着自己,一时也有些惴惴的。 “我的平儿,终于长大了。” 过了良久,高太尉终于叹息出声,高平则暗暗的松了口气。 “坐吧,你我娘俩,还这么拘谨做什么。” 高平坐了,高太尉又道:“今天静夜庵的事,我已经听说了。” 高平连忙站起:“女儿给娘亲丢脸了。” 高太尉笑了:“丢什么脸,我正要夸你呢。你既不要考进士,又不要得什么才女的名声,会不会作诗又有什么。” 她说着,把茶杯放在旁边的茶几上:“平儿,我们高家,已经八代了,太祖未起家,我们就是地方上的望族,五代前又得了从凤之功。虽说这两代有所落魄,但仍是大雁朝数得上的门阀。” “生在我们这样的家族中,能为家族取得荣耀自然是好,若不能,可以守住家业,也是了不得的功绩了。你以前身体不好,这些事我也没有给你细说,以后免不了,要一点点的教你。” 高平应了,心中则有些疑惑,高家有这么牛?但为什么没见什么八大姑子七大姨啊。虽说高府上上下下的人不少,但真的说起来,都是一家子的,不说堂姐表妹,就连姨娘姑妈也不知道在哪儿。 这也算是大家族吗?大家族不是都应该很庞杂很混乱的吗? 她正想着,又听高太尉道:“关于保马法,你是怎么想的。” 高平抬起头,就见自家娘亲正以期许的目光看着她。她想了想,有些迟疑的回答:“女儿对保马法没有太多的了解,只是大概的知道,是王大人提出的一项政策,表面上来看,这政策倒也是好的。” “恩,你说表面上。那么,你觉得还有什么地方时不好的呢?” 高平汗了一把,一边竭力回忆着过去胡乱看到过的一些东西,一边回答:“其实,也不能说是不好的地方,而是,这项政策要怎么实施,以及由谁来实施。女儿想,自古以来,恐怕很少有当政者想要自己亡 国的,他们最先提出的政策,也必定是好的,就算有漏洞,但如果上下齐心,恐怕,也不会有太大的后患。” 说到这里她就不说了,高太尉笑了起来:“你能看到这点,也是不错的了。去年珠河泛滥,朝廷拨下三百万贯赈灾,但真正落到百姓手中的,能有三十万贯,已是天幸。王梓山提出的政策倒都是好的,但现在我大雁朝四边都不安稳,陛下又无公主,这种情况下,实不易轻易变法。这点,陛下自己也是清楚的,但王梓山的煽动力实在太强,陛下又一心名留青史,恐怕……” 说到这里,她摇了摇头,高平知道,后面的话并不是对她说的,只是她这个娘心有感叹罢了。 她也不敢轻易的接嘴,像这种事,动辄就牵扯到几十上百万的百姓,若是成功倒也罢了,若是失败…… 高平记得现代中学课本上有专门讲王安石的篇章,在书本上,这是一位改革家,一位了不起的政治家,是大胆尝试,是勇于创新的,他的初衷是为了中兴大宋,他执政的时候,也的确为大宋充盈了国库。 但是因为地主阶级的反动性质,他后来还是失败了。 当时学这篇课文的时候年龄还小,就觉得那反动阶级可恶,不为国家考虑。后来大了,看的书多了,再回想,倒觉得,无论王安石的初衷是什么,也无论他的变法是好是坏,起码有一点事可以肯定的,那就是他没有用对办法。 作者有话要说:这个,收藏到五百了,现在欠大家三千字,正好是一章了,囧,那啥,俺是这样想滴,星期天俺去申请榜单,争取申请到下一次换榜,也就是下周五换榜的新榜单,然后,在榜单期间坚持日更,把这些欠掉还了,恩,也许还能提前还以后要欠的?恩,俺有个小本子专门记账,不会赖掉滴,^_^ 保马法(中) 第十四章 保马法 (中) 人都是有私心的,不要说什么国家利益,也许在国家存亡面前,也许的确会有很多人选择为国效忠。 比如当年的宋朝,在崖山上有十万士子、宫女跟着跳海,就算这个数字有水分,那么五六万,起码是有的,而其中的宫女最多也不过一两万,也就是说最保守的估计,也有三四万的士子为大宋尽忠了。 在那个时候,这些士子选择的是为大宋尽忠而不是回头卑躬屈膝的跪倒在蒙古人的脚下,但,如果是在平时、在太平年代,这些士子若为官就都是清官?若从政,就都是一心为百姓的? 就是不说这些,就从随手乱扔垃圾,随地吐痰这些小事来看,有几个人敢说自己从来没有做过?特别是在找不到垃圾桶的情况下。几乎没有人不知道这样做是不好的,是对地球有危害的,是对整个城市有危害的,但是,只为了一些方便,人们就会把这些抛掷脑后,并给自己找诸多理由,比如也不差我这一张纸,我这样也是给环保工人工作等等。 同样,在可以伸手的时候,在可以贪污的时候,又有几个人真的会一点不贪呢? 当然,这并不是说贪污是正确的,也不是说社会不要发展,而是怎么发展,怎么制止贪污,就需要当政者在施政时考虑的了。 王梓山提出了保马法,说穷困者养一匹马可以免税,而富人则需要养两匹。那么什么样的人算富人,什么样的人算穷人? 说养的好可以免税,养不好则要罚。那么怎么算养的好,怎么算养不好? 说养死了要受罚,那如果遭到了瘟疫怎么办?如果遇到了意外怎么办?如果这些都摊加在普通百姓身上,有几个能受的了? “可叹我大雁又缺马。” 高太尉叹道,高平抬起头,见自己的娘一脸唏嘘,一时有一种古怪的感觉。因为这个姓,再加上她娘的职位,她一直有一种自家娘亲大概是幸臣的感觉,此时见她如此这么忧国忧民,不免有些错愕。 高太尉回过神,见她发愣,笑了笑:“平儿今天也累了,早些回去休息吧。” 高平应了,又去见了高老夫君,在他那里吃了饭,随后就回了自己的院子。这一天她也是实在累了,回去后,梳洗了一番,躺在床上,就迷迷糊糊的睡了。只是这一觉睡的并不踏实,总有一些东西在翻滚,杂乱的篇章,杂乱的句子,一些东西原本只是文字,但不知为什么又仿佛变成了活生生的人。 “小姐、小姐……” 高平睁开眼,就看到甘草正在摇她。 “小姐发噩梦了吗?” “是甘草啊……”她坐起身,要了杯水,喝了两口,“什么时候了?” 甘草看了看外面的天色,又看了看沙漏:“应该还不到寅时,还早着呢,小姐还是再睡一会儿吧。” 高平应了一声,甘草突然伸手在他的被子里摸了一把,又道:“都湿了,小姐还是先起来,换了被褥再睡。” 在很多方面,高平都是保守的。保守的甚至会让人以为她活在另一个时代,这一点,从她的初吻保存到穿越……就可以体现出来了。 但是她在一个地方非常豪放,那就是她习惯裸睡。这也和她是自己一个人住有关。 刚穿过来的时候,天还凉,她身体又弱,屋里又这么一大帮人,自然是原本的高平咋样她咋样。 后来身体好了,也都是穿的很规矩。但这一段天气热了,她原本的毛病就又冒了出来了,她自然是不敢裸睡的,但在把甘草等人指使到外屋,内屋不让留人后,她也会放下床帘,把里衣给脱了,身上只留一件抹胸和亵裤。 反正每次下床的时候,她都会把里衣穿好,她睡觉又是老实的,不会随便的踢被子,外面还有帘子挡着,倒也不怕露春光……其实,她也不怎么觉得这是露春光的,毕竟在现代的时候,三点式的游泳衣也是穿过的。 所以她现在,只是穿了抹胸和亵裤。 “小姐?” 见她没有动静,甘草以为她是有哪里不妥,担心的看着她。 高平头皮发麻的道:“恩,你帮我把外衣拿来。” 甘草给她拿来了外衣。 “那什么,你先转过身吧。” 甘草一愣,然后就明白了过来,脸顿时红了。 高平穿上外衣,系上带子,甘草帮她换了床铺薄被。 收拾好后,高平穿着衣服躺在床上,见他连耳朵尖都是红的,突然有一种这样也很可爱的感觉……这个念头一冒出来,她立刻就打了个哆嗦,虽然她没有想过一定要找个肌肉男,但是、但是,这种温良型的正太,也从不在她的计划内啊。 甘草见她哆嗦,又拿了两块汗巾,红着脸道:“小姐还是擦一下身再睡吧。” 他一个劲儿的脸红,弄的高平也很不自在,虽然她一再对自己说,这有什么啊,不就是三点式 外面穿裙子啊,此时也不免有些尴尬,她胡乱的应了一声,本想等甘草出去再说,结果甘草一直站在床边,过了好一会儿,才慢慢的哼唧出一句:“我帮小姐。” 高平此时的那个囧啊,拒绝吧,这小孩要说出这一句不知道鼓了多大的勇气。要接受…… 她是不觉得穿三点式有什么了,但要说穿着三点式再让一个异性抹防晒油……就算这位异性和这个身体有过什么亲密接触,那、那也不是她啊。 她正不知如何好,外屋又有脚步声,甘露揉着眼睛走了进来:“你们两个不睡觉在做什么?” 一直以来,高平都觉得甘露是个麻烦。虽然他回来后,没有再说什么侍夫、姨夫之类的话,但却时不时的用一种哀怨的目光看着她,每次都看的高平毛骨悚然又无可奈何。 任何职位,都是能上不能下的,如果只是一般的小厮还好,像她身边的使年,在高府已经算是相当体面的了,若是无故将他调到别的地方,就算月薪待遇相同,恐怕也是有是非的。 所以这几个月她只能尽量远着他,一些贴身的事更不敢找他来做,这还是第一次,她觉得这甘露出现的太好了!太及时了! 见他过来,甘草连忙道:“小姐魇着了,出了身汗,正说要擦呢。” 甘露脸色难看了两分,开口道:“只是用汗巾擦就行了吗?总要用热水擦的吧。” 高平头疼的揉了揉眉:“再折腾天都亮了,你们两个都去睡吧。” 因为甘露的出现,甘草也不好坚持再帮高平擦身,只是临走又道:“虽是五月了,晚上也凉,小姐……还要注意着。” 高平胡乱的点了头。甘草这才犹豫的和甘露走了出去。 他们离开后,高平脱了外衣,胡乱的用汗巾擦了两把,就又躺了下来,迷迷糊糊的刚要睡,突然想到刚才梦到的一些片段,顿时,睡意全无。 她想起来了! 她知道自己为什么刚才会做噩梦了! 宋朝! 在现代,人们一说到中国的古代,总是会提出强汉盛唐。强大的汉朝,给了当时当时华夏族一个统一的称呼:汉族。强盛的唐朝,令现代国外华人居住的聚集地还被叫做唐人街。 宋朝,在一般人想来,只有两个字:弱宋。 它怎么能不弱呢?在建国之初就被契丹辖制,之后又屡遭西夏骚扰,然后被女真族占去了半边江山 ,最后又亡于蒙古人的铁骑下。 宋朝很弱,但如果真说到社会制度、社会福利、社会文明,它其实,并不让于汉唐的,甚至真的说起来,要比另外两个朝代更强大。 都说资本主义在中国萌芽于明末,但其实,在宋代就有迹象。南宋时的海洋贸易,支持了整个国家的经济,南宋也可以说是中国古代最有海洋特点的一个朝代。 南宋灭亡前的收入,是乾隆时期全国的收入,这也就是说,从经济上来看,南宋的半壁江山抵得上所谓的康乾盛世! 这个时代有了活字印刷,火药装备到了军队上,这个时代有了交子,有了当时世界上最大的远洋船队。 无论是北宋的开封还是南宋的杭州,到最后都有百万人口——这个数字在现代也许不算什么,但在一千多年前,在人们还居住在平房里,一般富裕的家庭都有几进院的古代,那代表着,这样的城市将有多么庞大? 高平记得,当年开封的宋都御街,宽二百米,长达十余里,就是在现代,这样的街道,也不是一般城市中能见到的。 但它还是灭亡了。 而且还是灭亡在几乎可以说是最鼎盛的时候。从残留的《清明上河图》中人们可以知道,北宋末期,很多百姓的生活还是安乐的。从残留的资料中人们还可以知道,南宋末期,全国的财政收入还是可观的。 但它还是灭亡了。 当然,它灭亡的原因有很多,其中有几项高平还是记得的:党争、沉兵、沉员,而除了这些,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宋朝的军队不够强大,或者更确切一点的说,它的骑兵不够强大,甚至根本就没有骑兵。 而之所以没有骑兵,就是因为宋朝缺马。 而现在,大雁朝也缺马。 作者有话要说:擦汗,总算是弄出来了……貌似最近一直在说这话……== 今天,恩,应该说是昨天了,回家看奶奶,所以米写字,回来后,先写了还在连载的耽美,然后开始写这个…… 因为一直不是怎么淡定,所以弄的有些慢了,恩,谢谢jsdsm的长评,真的给了我很大的鼓励,关于这个黄牌,俺已经不知道说啥了……关于端午节和这个长评俺都记得的,但是咱们不能说了,囧 保马法(下) 第十五章 保马法 (下) 大雁也缺马,当然,不是说现在大雁就和大宋一样就要灭亡了,但如果没有强大的军队,那么就算这个国家再繁华、再富有,那也是无根的飘零。 想到这里,她也躺不下去了,穿了里衣,披了外衣,就出来翻《荒野杂谈》,她记得这本书里,是有关于大雁朝的地理情况的记载的。 七星关、元西路、戈阳路、大震关…… 《荒野杂谈》的确介绍了不少地理环境,描写了不少景色,也对有特点的地方加以了概述,但,这并不是高平要的! “小姐,你在找什么吗?” 她这边有动静,外屋的甘草和甘露又都起来了。 “地图、地图,有地图吗?” “地图?” 高平回过神,见甘草甘露都是一脸惊讶,胡乱的摆摆手:“不是不是,我就随便问问。” 是的,这地图在现代不算什么,地摊上一个一块钱的记事本后面就有可能印有全国或世界地图,但在这古代,这东西就比较稀少了,弄不好还是什么军事秘密。 “没什么,你们去睡吧,我就是一时睡不着,想找点东西来看。” “小姐,你说的地图,是说全揽图吗?”甘草迟疑的开口道。 “全揽图?” “恩,好像府尊那里是有的。” “哦,我知道了,你们先去睡吧,这个等到明天再说。” 见她丝毫没有再睡的意思,甘草还想再劝,甘露已开口:“我们还是等小姐睡了再说,否则赶明儿要又是病了,我们可吃罪不起。” 高平正心烦,听到这话,立刻皱起了眉。甘露自然是看出了她心中不愉,但依然道:“您是小姐,这身体贵重着呢……” “原来你还知道我是小姐!我还以为你已经当自己是少爷了呢!” 甘露倒吸了口气,不敢相信的看着他:“小姐……” 高平挥了两下手:“出去,都出去!” 这两句声音大了,连外面守夜的小厮都惊动了,甘草甘露不敢再说什么,连忙退了出去。 不一会儿,外面传来低声抽泣,还有低声的安慰。高平在心中叹了口气,她知道自己刚才是迁怒了,但是她现在实在没有心情应付身边的这些正太。 来到这个世界后,她也想过未来要做什么。 衣食无忧,母亲身居高位 ,父亲不管对别人如何总是爱她的。而且她还好运的穿到这样的女尊社会。 不要说什么穿成妃子,穿成富家大小姐吸引一大堆的帅哥,迷的一帮武林盟主、黑道魁首甚至王爷皇帝神魂颠倒。 这在男尊女卑的社会中,几乎就是不可能的。就算是在竹林酣畅的魏晋,或是在唯一出了正式登基的女皇帝周唐,女子不能从一而终,多少也会被人侧目。 甚至就算到了现代,道德标准上对待男女也还是不同的。 男人离过一次婚,照样有大把的女人愿意嫁。女人要是离过一次婚,当然不是说就嫁不出去了,但一般情况下必定比男人困难。 男人在外面找小姐是应酬,女人在外面陪男人应酬是淫荡。 在号称思想大解放的现代还是这种情况,更何况古代了。唐宋以后,女子甚至连出门都困难。 而在女尊社会则不存在这种问题,就算失去很多现代便利,起码自由这一点还是能得到基本保障的。 她也曾想过要不要效仿前辈们,改几篇千古名作,娶几个可爱正太。没事在酒楼里玩玩英雄救美,在小倌楼里来一次勇夺花魁…… 这样想来,生活倒是也充满乐趣。但是后来他发现自己实在不是干这种事的材料。不说别的正太了,她房里的几个正太她都处理不了,甘草的问题她现在都没有想到要怎么解决。 后来她的目标也就是养好身体,再之后,就是尽可能的把一些在现代想做,而现在又能做的事情做一遍。 比如游览各地的名胜,虽然这里已经是另外一个世界,但她也可以爬爬山、看看水。 比如吃尽天下美食,当年她是钱包羞涩而自己又懒惰,现在好了,银钱不是问题,又不需要她自己动手,想吃什么只要张口吩咐。 再比如办一些义学,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善事。在现代,她也想过支教,也想过每月捐固定的数目的钱到慈善机构。 之所以后来都没有坚持下来,一是她本身的收入都不固定,第二也是因为总是看到令人无奈愤怒的消息。 而现在,她有条件可以开办义学,可以真正的为有需要的人提供,虽然为了不犯忌讳不能做的很大,但她从来都不认为自己是救世主,能帮到一些人也就可以了。 这些都是她在养身体的时候想的,她觉得这规划还算可以。反正无论是高太尉还是高老夫君对她的期望都只是健康,她也不 需要太上进了。当然,学着写写毛笔字,料理家事,这也是本份,至于其他的,倒大可不必了。 是的,她从来没有想过改变世界,更没想过混进官场,执掌天下。 像她这种连办公室政治都没有经历过的,要走进官场,被卖了还帮人查钱那是轻的,被吃的骨头渣子都不剩那是绝对不意外的。 她这种胸无大志的人,只想在盛世的庇护下,老娘的树荫下,优哉游哉过自己的小日子。 但是现在她突然发现自己过去想错了。她想的盛世不见的就是盛世,就算此时真的人民安居乐业,相对比较快活,但,这一切并不见得就会长久! 如果大雁朝缺马,如果大雁朝没有强大的军队,如果大雁朝没有合理的体制,如果大雁朝也如同宋明两代党争不断…… 那么不要说悠哉的过自己的小日子了,她很可能连性命都不保! “也许只是我想多了。”她抱着头安慰自己。高家有马,宁王那天出行护卫们骑的马也非常漂亮,其他的人……她一时也想不起来在路上是不是见到其他骑马的,只记得骑驴的好像很多。 但这也是正常的,驴总比马省,而且用途广泛,一般家庭有驴而没有马也没有什么。 更何况,就算大雁真的缺马,也不见得就会像大宋一样亡国。再退一万步来说,就算早晚都是要亡国,也不见得就在这百十年间,难道她还能为百年之后的事情操心吗? 虽然这样想着,但再也无法躺下去睡。她内心隐隐的知道,如果大雁真的非常缺马,那就会有诸多的弊端。马匹是冷兵器时代最强大的机动力,中国历朝历代,从秦到明,每一个朝代的结束,都和游牧民族有着直接间接的关系。 不是说没有马匹就打不了仗,就必定要亡国,而是没有足够的马没有骑兵,总是缺陷。而为了弥补这个缺陷,朝廷会采取一系列的办法。这些办法也许有用,也许没有用。 但是在实施这些办法的过程中,不知道会引起什么样的矛盾、什么样的斗争。军队的事不比其他,有太多的证据可以证明,如果军队乱了,整个国家就会迅速的进入混乱。 当然,这不是说朝廷实施的政策就一定会引起混乱,而是……如果她不知道也就罢了,现在知道了,怎么也不能像过去那样优哉游哉了。 可是,她又能做什么呢? 她呻吟了一声,努力的回想过去看到过的历史以及诸多的穿 越小说,重点回忆了几本穿越到宋朝的。 那些小说中的主角一个个都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有的从烧玻璃入手,有的从培养人才入手,有的从发展贸易入手。 都是在短时间内就发展出了庞大的势力,然后根据对历史的预知做出判断。 高平抓着头苦想,烧玻璃,她也许能烧成,毕竟配方简单,她又有条件可以让人不断的试验。但要说预知历史,就算她能倒背上下五千年,来到这女尊社会也用不上啊。 而至于解决了养马问题的,要不是在女真还没崛起时就和女真做贸易,要不就是发展海外飞地,直接从国外拉马进行养殖,再有的,直接绕过这个坎,发展大炮…… 大雁朝的火药技术应该还行,反正过年的时候她也听到炮竹响了,但就算是这样,她也不知道怎么把火药发展成炸药,更不知怎么做枪炮。 我会做什么?我能做什么? 她列出自己会的,写小说?画图?编纂诗词,对一些研究能提出发展方向?这些哪种好用,哪种能用? 也就是最后的那条有用的吧,但是那些科技是不是能发明出来,谁有能保证? “如果真的缺马,我要从哪儿弄来马,这又不是现代有钱都能买来……” 想到这里,她突然愣住了。 是的,买……就算是古代,但是,只要用对办法的时候,又有什么东西是买不来的呢? 不爱金钱、不爱珠宝,但既然是人……就总有喜欢的。 作者有话要说:恩,收藏到六百了,谢谢大家~~~~ 呵呵,今天看到有人问俺会不会继续写下去,老实说前两天有冲动不写的,那个黄牌挂的俺郁闷死了,俺就说说为什么会加更,竟然就说俺刷分,到现在俺也不到六万字,刷啥分啊……囧也不是啥大神,俺更的又慢,也刷不上首页的,不过一个分频月榜的位置,竟然就这么…… 算了,不说了…… 不过今天很开心,因为俺发现,虽然俺从榜上下来了,收藏还在一直增加~~~~ 这个文,恩,就是圆俺自己的一个女尊梦,俺慢慢的写,大家慢慢的看,觉得瘦先养着,方便了,就给俺个留言,不方便,能加个收藏,有个点击就很感谢了~~o(n_n)o~ 前两天也有人说到v,这个,暂时是不会的吧,因为字数太少,但是将来俺不能保证 天下(上) 第十六章 天下 (上) 高平一直坐到天亮,甘草轻轻的走进来,小声道:“小姐,寅时三刻了,小姐还要再睡一会儿吗?” 高平回过神,她现在已经比较熟悉这种时间方式了,寅时三刻,大概就是七点半左右。 她站起来,活动了一下手脚,开口道:“不睡了,帮我再拿一套衣服来,我一会儿要去给娘请安,早饭就在爹那里用了。” 她还不知道高太尉昨晚是睡在那儿的,若是高老夫君那里自然无碍,但要是其他的侍夫那儿……虽然那些地方她也是能去的,但要在那里吃早饭,总是不妥当。 甘草执笔帮她换了衣服,执笔出去接铜盆,高平道:“你对甘露说,我晚上的话有些冲,不是对他的,让他不要……太放在心上。” 甘草停了停,道:“这话,还是小姐亲自说,更好。” 高平沉默了片刻道:“我不想给他留这个念想。” 说这话的时候,她声音提高了两分,话音刚落,就听到外面有什么响动,然后就是东西破碎的声音。 甘草正帮她卷袖子,手停了停,抬起头,看向高平,见她脸色平静,恍若没有听到。 过了片刻,执笔就端着铜盆进来了。天虽然热了,高平用的水还要是温的,她洗了手脸,漱了口,开口:“执笔抱琴,你们跟我去给娘请安吧。” 平时她出院子,多是两个小厮跟着,此时点到执笔抱琴,两人都是一愣,有些疑惑,但还是应了。 三人出去后,甘草发了一会儿呆,然后出去找到甘露,甘露正在的房里收拾东西。 虽说是有体面的使年,但毕竟不是管事,因此并没有自己的屋子,除了极特别的,多是两人一间。 甘草就和甘露共用一个房间,虽是一间房,但明显的,两部分是不同的。甘草这边只是收拾的妥当,桌子上放着没完成的男红。甘露那边更还有花瓶、笔墨,描金的首饰盒,比一般家庭少爷的房间还要体面些。 甘草来的时候,他正在把首饰盒往箱子里放。甘草一愣,笑道:“你这是要收拾房间吗?” 甘露停了停,打开首饰盒,从底层拿出一根金钗:“我本以为自己还有机会戴的,如今看来是真不成了,这东西给你……也算留个想念吧。” “你这是做什么?” “做什么?我要走了。” “说什么胡话呢,你是高家的家生子,小姐不放人,你向 哪里走?” “小姐放我了,她都赶我了,怎么还会不放我?” “小姐哪里赶你了?” “她那还不算赶我?还要她指着我的鼻子骂吗?”甘露啪的一声合上箱子,哭道,“我就算再没脸,也不能没脸到那种地步,她现在还没把话说绝,我自己走了,大家脸上都好看。” 甘草上前一步,拿手绢帮他擦泪:“别哭了,你都哭一夜了,看看这眼睛成什么了,小姐不是赶你,只是……” “不用你说,不用你假好心!”甘露把头扭到一边,过了一会儿又道,“我知道,你是个好人,不像我尖酸刻薄,好人果然有好报,咱们这几个,也只有你能留下了。” 甘草收回手,看着窗外,过了好一会儿才叹了口气:“留下又如何,小姐和以前……已经不同了。” 甘露抬起头,看着他,过了一会儿恨恨的道:“女人果然都是容易变心的。” “这里只有你我,我说句没脸的话,小姐以前身体不好的时候,也和我有过几次,但小姐现在的身体已经大好了,却再没有……你们好歹还有个清白的身子,我、我却连这个都没有了……” 说到这里,他的声音渐渐的低了下来。 甘露抓着他的手:“你担什么心,老夫君都承认你了。” “老夫君承认,又有什么用?我不过就是个小厮,将来小姐要把我指给什么丫头,老夫君会反对吗?” “才胡说呢,小姐为什么要把你指给丫头,你服侍她这么多年,又是最听话的,她放谁也不会放你。” “是吗?”甘草的嘴唇动了动,没有再说什么。 是的,老夫君承认了他,他也服侍过小姐了,无论从哪方面说,他的身份都定了。 可是他却再不像以前那样有把握。他隐隐的觉得小姐变了,虽然他说不出到底是哪儿变了,但是他知道,小姐和以前不一样了。 “好了好了,你不是来劝我的吗?怎么倒成了我劝你?” 甘草回过神:“好,我不想了,你也不要再想了。” 说着,向她刚才正在收拾的箱子看了一眼,甘露咬了咬牙:“我又能走到哪里?我只恨,只恨自己不是女人!” 高平是在高老夫君那里吃的饭,林若鸿也在,比她来的还早一些,看他在那里立规矩,高平也觉得他辛苦,但也不好帮他说话。不过高老夫君见她来了, 也就让林若鸿也坐了下来。 过后,高老夫君将林若鸿支了出去,将高平拉在内屋,单独对她道:“平儿,我知道你心软,但这林家的少爷……现在还不能说是咱们的家的少君,你爹我又不是那种老古怪,会故意为难自己的女婿,只是该有的规矩,总要让他知道。他是个聪明的,学的又快,将来再为你生下女儿,我只会疼他,怎么也没有难为他的说法。” 高平一愣,这才知道自己的爹误会了,但一时也不好解释,笑嘻嘻的应了,道:“我听说娘那里有个咱们大雁朝的全揽图,爹知道吗?” 见她突然说到这个,高老夫君只以为她是在转移话题,不过见她答应了,也就满意了,因此道:“这个我倒还有点印象,你想看,问你娘要去吧。” 昨日是梳洗节,大雁朝的官员都有三天的假期,因此高太尉今日倒是在府里的。高平又陪着高老夫君说了一会儿话,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就去找高太尉了。 听到女儿说要看全揽图,高太尉也是一愣,高平道:“以前女儿身体不好,也就没留心过,昨日听母亲说我大雁朝缺马,总觉得这是个后患,所以女儿就想看看,我大雁朝到底有什么山什么水,想看看全貌。” 高太尉沉吟了片刻:“平儿,你有这个心当然是好的,但你要记得,你是我高家的女儿,我高家对你的要求,也不过是守好这片家业。” “母亲放心,这点女儿自然是知道的,女儿只是担心,覆巢之下无完卵。” 高太尉点点头:“你知道这一点已经不错了,不过还要知道,这世上少有经历了两个朝代的皇帝,却多有经历了两个甚至三个朝代的家族。” 这话已经有些诛心了,但高平也知道,这是自家娘对自己的教导,因此也点头应了。 她过去不过是个普通百姓,却也有愤青的倾向,在她的概念中,若再出现八国联军、日本侵略这样的事,那是国破,就代表家亡,那是宁肯死,也不愿那样的屈辱真的亲身经历的。 但在这个世界,她对大雁朝是没有什么感情的,对她来说,这半年来一直关心她照顾她的高太尉高老夫君自然要比皇帝陛下更重要,而且所谓的大雁朝,在她眼中也更像是国外的政党。 今天是大雁朝了,那是民主党,明天是大鱼朝了,那可能就是共和党了,若不是外族入侵,她也不可能为大雁朝陪葬。 见她这么通窍,高太尉心中也是欢喜。 她的子嗣少,膝下又只有高平这么一个女儿,又是多病的,族里其实早让她收养表姐妹那里的外甥女了。她虽然一直不受,但也知道族里已经选了几个较出色的少女进行培养了,再过两年,恐怕就要送来了。 真到了那个时候,她也不能真的再退回去。就算她不做这个族长,但她总是高家的人,总要为高家的未来考虑——再退一万步,她也还要为儿女考虑。 她并不要求高平一定要接她的位置,但,总要守好他们的这个家。 “你要知道我大雁朝的地理,只看全揽图还不够,来人,请蓝先喻过来。” 高平知道,这里的先喻算是一种尊称,大概相当于老师的意思,而这位蓝先喻,应该是高太尉的一个谋士。 府里养几个谋士,这对高太尉来说,也是应有之意,普通的县官还有个师爷呢,更何况高太尉这样的一品大员了。高平先前也知道有这些人在,但一直没见过。 过了片刻,那蓝先喻就来了,看起来也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女子,四十岁左右的年纪,穿着平常的青色儒衣,偏瘦而肤黑。 她到了,先给高太尉行了礼,看到高平微微一愣,立刻拱手,高平连忙避过了还礼。 而那蓝先喻也不敢受,连忙让到了一边,高太尉在旁边道:“春海你又如此客气做什么,你是长辈,以后她少不了要经常向你请教的,说起来也还要麻烦你尽师长的责任,受她一礼又怎样。” 蓝春海连忙声道不敢,高太尉也不勉强,待她坐下,喝了茶,才道:“今天她来我这里看全揽图,这一点,还要麻烦你来给她详细说说了。” 蓝春海一愣,立刻道:“我也不过是稍稍熟悉了一些,倒也不见得都正确,大姐儿也就胡乱的听听吧。” 作者有话要说:这个,又晚了……==恩,收藏到七百了,谢谢大家,俺会记得的,那啥,本来说俺这一次申请榜单,然后到星期五上榜后开始日更……现在做不到了,因为俺还挂着黄牌,现在申请榜单不是太好……囧,这个,等俺的黄牌下了,俺、俺再去申请……== 天下(中) 第十七章 天下 (中) 高太尉的全揽图是绢质的,打开足有六米长,好在库房够大,又有专门的桌子可以摊平。 “大姐儿看,这就是我大雁朝的全貌了,我大雁朝共十八路二十府三百零六个县,其中一等县四十八,二等县六十九个,三等县一百六十九个。大姐儿看这一片就是淮阳路,这里就是京城。这里,是离我们最近的大庆府,这大庆府不仅靠海,还有一个非常奇妙的地方叫落雁地,那里到处是大雁,这一般的大雁到冬天就到南方了,但这里的大雁却是留下过冬的。” “你说这里靠海?” “是,靠海,咱们京里用的海鲜,多是从这里来的。” “那么有港吗?” “自然是有港的,不过真说起港口的话,还是以代州为首,我大雁朝的船多是从那里通向海外。” 蓝春海边指边将代州描述了一番,从她口中说来,那里是番人云集,各种海外珍奇都能找到。 高平听了点点头:“那么七星关在什么地方?” “这里,大姐儿,这图上是显不出七星关的,大概就在这个地方。这是我大雁的元西路,大姐看,再往这边,就是柔然了。” “也不时的听到柔然,但却不怎么了解,先喻能为我解说一番吗?” 蓝春海一愣,然后道:“柔然立国还不到五十年,过去和我大雁朝的关系一向紧张,三十年前,柔然曾攻破我大雁的七星关,席卷元西路,不过近几年,倒还算太平,虽然每年都还有骚扰,却不过在七星关外徘徊,也不过是东来春去罢了。” “这么说,还是每年都有来劫掠我大雁了。” 蓝春海尴尬的笑笑,没有答话,高太尉道:“平儿,柔然年年向我大雁称臣纳贡,陛下也和柔然的皇帝结为姐妹。” 高平点点头,知道自己刚才说错了。这柔然虽然年年骚扰大雁,但因为已经服输,所以,就不能公开说了。虽然全天下都知道,朝廷也每年都要派兵驻守,但在双方还没有撕破脸皮的时候,有的话,是不能说明的。“ “那么大震关又在哪里?” 蓝春海笑着指了,嘴中说着有关大震关的情况,心中则惊诧不已。她听高太尉让她给高平讲解全揽图,还以为是这大小姐图个新鲜好玩,因此先捡了有趣的地方说,现在看来,倒是她想错了。 高平的印象里没有蓝春海,蓝春海倒对她有印象,虽然只见过两次,但高家唯一的小姐 ,她又怎么可能不留心? 不过虽然关注了,对高平的了解也不多,所知道的也就是她身体不好,常年在房间中修养。至于其他的,既没听说过有什么恶迹,也没听说过有什么才华,就是一个普通的病弱小姐。 现在看来,这位小姐倒还真有些不同。 高太尉在这里陪了一会儿就出去了,蓝春海又讲了两刻,有使年进来换水送点心。 蓝春海知道高平身体不好,也不敢累着她了,虽然讲解的是自己,但要因为听她讲解令高平有个什么,那可不是什么美事,当下说了一段,就停了下来,笑道:“这全揽图也不是一时半会儿能说得清的,大姐儿有兴趣,咱们慢慢来。” 高平一愣,反应过来,拱手笑道:“是我疏忽了,一直麻烦先喻,先喻若无事,陪我到院中饮茶可好?” 蓝先喻笑着拱拱手:“固所愿也。” 两人在外面的亭子里喝了茶,蓝春海学识丰富,口齿伶俐,难得的是还不学究,谈起东西津津乐道妙趣横生,高平听着也津津有味。直到快要正午用饭时,蓝春海才离开。 倒不是高平不留她,而是高老夫君叫她一起吃饭。蓝春海虽是高府的谋士,也不可能和高太尉的家眷一起用餐的。 高平去了,这才知道,叫她的不是高老夫君,而是高太尉。 在高老夫君的房里,三人用了餐,喝了茶,高老夫君就进了里间,留高平和高太尉在外面说话。 “我女今天来看全揽图,又问柔然、眺国的情况,是有什么打算吗?” “打算是说不上的,只是女儿想做点事情。” “你想做什么?” 高平犹豫了片刻,慢慢的开口:“还没有想好,不过女儿想,读书是不成的了,习武更不可能,虽说有母亲的荫恩,但女儿总是女子,不能一辈子靠母亲的。就算女儿只做一个守成的,也要有些东西才能将母亲留下的东西守住。” “恩,你想的也是,不过我看你应该也有些打算了。” “是有一点不成熟的想法,士农工商,前面的几样,女儿都不成了,恐怕也就只能在商上下些功夫了。” 说这话的时候,她是很有些小心翼翼的。古代大多朝代是鄙视商人的,特别是做官的,对从商更是一百个看不起。于是一边说一边留意着高太尉的脸色,就等着稍微不对,就找话弥补。 现阶段,无论她 做什么,都离不开高太尉的支持,不管怎么样都要先说通了她才行。哪知道听了她的话,高太尉的脸色却没有半点改变,喝了口茶道:“你问了柔然又问港口,是想插手盐业吗?这个倒便利。” “这个倒还没有。”高平犹豫了一下,又道,“女儿要经商,母亲不反对吗?” “为什么要反对?你是自己要出面?” “这自然不会,是女儿想岔了,以为商人……” “商人是地位低下,但咱们也没必要自己去做生意,你想好要做什么,找两个得力的管事也就罢了。说起来,咱们在京里也有两个铺子,你要是有兴趣,也可以去看看。” 她这么一说,高平才知道自己是真想错了,只想着商人的地位,没想到官商勾结向来是惯例。而大户人家派管家照看生意,更是自古以来就有的。 “不过你要想能守好家,只是会挣银子还不行,如果有什么不妥帖,你挣的越多,将来只会败的越快。” “是,这点女儿也想到了,但一时想不到要怎么解决,不过女儿想……”高平说到这里笑了笑,“目前也不用女儿操这个心。” 高太尉一愣,然后也笑了起来:“好好好,一会儿就找人将那两个管事叫来。” 她笑的大声,引得高老夫君也走了出来:“什么事这么开心,府尊都乐成了这样?” “我生了个好女儿,怎么能不开心。清儿,多亏了你啊。”一边说,一边拍了拍高老夫君的手。 “府尊说什么呢,平儿还在呢。” 高老夫君飞快的横了她一眼,向女儿看去,就见她早已转过了身,面对窗外,一副欣赏景色的架势。 见女儿这么通透,高老夫君又是羞涩又是欣慰。 高平有出息了,高太尉高老夫君都非常高兴,高平也表现出了一个孝顺女儿应有的乖巧,但心中想的,却是另外的东西。 太像了! 这里的一切都和北宋太像了! 一样的缺马,一样的有两个游牧民族建立的国家的骚扰。一个柔然,虽表面称臣纳贡,但每年都会对大雁进行骚扰。一个眺国,虽也是和大雁结盟,但却一直禁止往大雁贩马,而大雁每年还要给其五百万两的赏赐。 这赏赐不过是说起来好听,真的要说,就是岁贡。从购买力来说,这里的一两差不多等同于现代的一千块,这五百万,也就是五十亿! 对于一个国家来说,五十亿并不算什么。但,这是在古代!现代国家每年的税收能达到几万亿!古代有可能吗? 大雁目前每年能有多少税收她现在还不知道,但她记得北宋全国的税收是一千亿白银,这换算下来也是一万亿了,但,美国的税收是六千亿美元,中国的税收是十万亿人民币。 而北宋时期的税收,几乎可以说是整个古代税收的巅峰,从1100到1900,八九百的时间,三个朝代,包括后来所谓的康乾盛世,都无法与之相比。 而北宋的这个税收有很大一部分来自海贸,听起来这大雁也是有海贸的,但从蓝先喻所说的情况看,却是绝对无法和宋朝相比的,比较活跃的港口只有一个,内陆地区没有成规模的水路周转城市,这也就是说,从海外来的东西大多要依靠内陆运输,而在没有汽车,公路也不够发达的条件下,这必然影响物品的流通,从而也必然影响了税收。 而大雁比宋朝更麻烦的一点是,在东北方向,还有一个初芽牧场。 只从名字上来说,这个牧场很有点粉嫩的感觉,但说是牧场却几乎相当于一个小国家,而和眺国、柔然不同的是,这个牧场不仅有最优良的马匹,更占着肥沃的土地,吃食、衣物上完全不需要依靠大雁。 而这个牧场,据说还和前朝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更有传说,牧场的主人根本就是前朝遗族。 不管这传说是不是真的,但有一点事可以肯定的,这对大雁绝不是什么好事。 一个年年要来骚扰的妹妹,一个年年要赏赐的朋友,还有一个暂时还没露出恶意的敌人,这大雁,何止是卧榻之侧有人酣睡啊。 作者有话要说:叹气,又是这么晚……特别感谢dd和yuanben80,为俺写的评论,俺会记住的~~~ 天下(下) 第十八章 天下 (下) “我能做什么?” 这两天,高平一直在想着这个问题,同时,她还在问自己:“我想做什么?” 对于前一个问题,她想的脑门子发疼都找不到答案。她不知道自己做什么,才能改变大雁的情况,虽然想到了贸易,想到了经商,可是,她所谓的经商贸易对大雁能有什么用,她是完全无法推测的。 她学的是中文,毕业后,连在饭店中打工的经验都没有,唯一和经商有那么点牵扯的,也就是在网上卖了点土特产,生意还惨淡的要命,对于自己做生意的水平,她实在不敢高估。 当然,现在和过去是不一样的,如果只从赚钱的角度来说,她应该是不会赔的。 但她的目的并不仅仅是赚钱,更多的,还是想令大雁有所改变,噢,她绝对没有什么先天下之忧而忧的情怀,她想的,只是自己在世的时候,这个世界是太平的。 只是她虽然这样想了,但要怎么着手,具体做什么她还不知道,毕竟她对这个世界还是一知半解。 不过虽然还没有拿定注意,但她已经开始做准备了。 她每天的时间是这么安排的:上午一般是和蓝春海见面,听她讲大雁的各种风俗习惯和各种典故。她在现代的时候不是什么好学生,但现在却还说的上用功。这倒不完全是为了了解这个世界,也因为蓝先喻说话风趣,知识渊博。 她们也没有特定的学习大纲,也没有指定好的目标,不过是谈到哪里就说到哪里。 这世界没有电脑没有网络,连小说话本都缺乏,听蓝先喻讲学,倒算是一种消遣了。 而听了这么多天,从宏观上来说,对这个社会也更多了些认识。 大雁至今建国还不到百年,之前的朝代是宁朝,国祚三百三十八年,再之前,是三代六国,基本上就是一个非常混乱的时期,延续了六十五年。而再这之前,出现过一个强大的、延续长达六百多年的朝代,大流。 真的说起来,大流也是这片土地上第一个强大的集权统治。大流之前,这片土地就和中国古代的春秋战国一样,分割成若干个不同的国家。而比春秋时好些的,战争好像没有那么多。 而在塞外,也一直有着不同名字的胡人出现。对于这一点,高平倒不觉得惊讶,塞外胡人,并不是中国的特例。而是因为地理环境的必然。有草原,在冷兵器时代,必然就要有游牧民族。 东方如此,西方也如此 。高平隐隐的记得,在西方也是有游牧民族的,只不过西方的政体、国家组成和东方不一样,再加上宗教的因素,所以,游牧民族的问题倒不是最突出的了。 而通过蓝先喻说出的一些杂谈怪事,她也大概的了解了为什么这个世界时女尊男卑了,其实也和中国古代的男尊女卑一个原因——力量、精力,这是生理因素决定的。 其实这一点高平自己也有感觉,虽说她现在的身体还有些病弱,但也自觉力气比在现代的时候还要大些,因为没办法真做比较,她也拿不准,听蓝先喻说了,这才知道,原来是这里女人的先天优势。 而在下午,她有时候自己练练字,她已经打听清楚,原本的高平虽然识字,但却没怎么练过,连最基本的大字也写不好。 这也是正常的,要学认字,可以躺在床上听老师讲,但练字却是起码要坐起来的,而且最好是能站着,同时还需要耐心。 过去的高平,常年病弱,又是从小锦衣玉食,万千宠爱,本来就因为病痛心情烦躁了,哪还有心思练字?她自己不想,自然也是没有人逼迫的。 因此她现在也就可以放心大胆的写,不用担心别人从笔迹上看出什么了。 说起来高平在现代是绝对没有耐心练字的,一手钢笔字都写的如同狗爬,但在这里,却每天都坚持写个两三张。 这倒不是她来了之后也体会出了练字的乐趣,而是她知道这字就是脸面,她可以写的不出众,但也不能太不像样子,最最起码,她总要能用毛笔写出字来。 而有的时候呢,她会见见高家放在外面的两个管家。 这两个管家一个姓陈,单名为静。 一个姓吴,也是一个单字叫玠。 陈静管着高家在京城的一处饭店,吴玠管着一个珠宝首饰店。 在京城,高府只有这两处生意,不过这两处,却算是高太尉自己的。 因高老夫君拦着,高平还没看过那两个店,只是听两人大概说了情况,又听两人说了账务。 两处的生意都不错,珠宝店平均每月的盈率有一千到一千五百两,饭店的少些,每个月也能有八九百两的收入。 听起来都不多,但换算到现代,这两处加在一起,也就是每个月都有两百万了。 刚知道的时候,高平也吓了一跳,后来想想,以她老娘所处的位置,这倒也是应当的。 她详 细的问了,知道珠宝店和饭店卖的东西都不贵,之所以会有这么多的收入,只是因为每天的生意都很好。 高平听到这里,也就心领神会了。 高太尉是天下武官之首,就算不受文官的待见,下面的武官哪有不巴结的?在这京城,哪个人的耳朵是聋的?哪个人的眼睛是瞎的?就算高太尉不露面,又有谁不知道这两处是她的产业? 买谁的珠宝不是买?到哪里吃饭不是吃? 就算不是故意巴结,但普通人哪个不存着给上司好印象的心理,就算明知道这上司八成也是不知道的,可也甚少有人会故意去得罪上司吧。说不定还有人觉得这东西卖的便宜了呢。 想通了这些,高平也不得不感叹,无怪自古以来人人都想做官,这做了官,却是做什么都容易些。 就这么到了六月,高平的身体基本上已经算是大好了,看起来也长了些肉,高老夫君不再拦着她,于是这一天,她用了早饭,换了衣服,就带着自己的丫头出门了。 她虽然常年不出二门,但一直也配着四个大丫鬟,分别是:有寿、留年、如意、顺心。 这四位的名字有些囧……但容貌更囧。 只从体型上看,这四位与其说像丫鬟,不如说像打手保镖,如意顺心还好一些,看起来总不是那么彪悍,有寿留年,则简直如同女版黑社会的杀手,那是又酷又冷,还带眼神犀利。 除了这四个,还有六个护院,两个小丫鬟,不多不少,正好一打。 坐在马上,高平多少也有点无奈,这电视剧上的王爷皇帝那是经常微服私访的,身边最多就带四个人,她这么一个高衙内倒好,比皇帝都要多三倍。 虽然围了一堆人,但她内心还是比较兴奋的,不管怎么说,这总是她自己单独出门……起码名义上算是了。 她是早上出的门,天还不算太热,再加上这世界还没有什么温室效应,虽已经算是盛夏,倒也不算难耐。 从东区到西区,一路上人越来越多,商铺林立、喊叫不断。虽然是女人在挑担,男人在抱娃,高平也看的津津有味。 到了玉儿街,停在一个铺面前,还没下马,吴玠就连滚带爬的迎了出来:“哎哟我的小姐啊,您要来,也不提前通知声,这小的什么都没有准备呢。” “我就是在家呆的闷了,出来走走,听说这边热闹,就过来看看,倒麻烦吴管事了。” “小姐真是羞煞小的了,小姐这边走,楼上清净。” 高平也不推辞,就算她真的准备做什么,也没必要再第一次来的时候就表露出来。 因此笑了笑,就跟着上了二楼。 珠宝店的生意自然是不太可能热闹的,但一楼还有几个男女在那里挑选,而二楼则一个人都没有。 “小姐,这二楼是专门给有功名的客人准备的。”也是担心她认为生意冷清,吴玠一边奉茶一边解释。 高平唔了一声,喝了茶,就站起来看。见柜台里的东西倒也平常,只是多有金饰。 “小姐,这上好的东西自然是不能摆出来的,小姐要看的话,小的去取。” 吴玠每日迎来送往,一双眼睛早就练得毒辣无比,一见她这个样子自然就知道是不以为然的。 高平笑了笑:“这倒不必,我不过随便看看罢了。” 嘴上说着,心中则开始考虑,要不要画几个图样出来。虽然说素描的功底无法和科班出身的相比,但画个耳坠啦项链啦还是没问题的,不过这事倒也不急,先看看再说。 正说着,下面就听到一个爽朗的声音:“吴掌柜在吗?” 高平道:“客人来了,管事自去招呼。” 吴玠道:“其实也不算客人,待小的把她迎上来。” 说着,告了声罪下楼,过了片刻,就引了一个人上来。 那人一露面,高平就在心中喝了声彩,好出色的一个人物! 作者有话要说:叹气,每次都说早点,结果每次都晚了……恩,收藏八百了,谢谢大家,俺会记着的,那啥,明天来看错字……== 周关(上) 第十九章 周关 (上) 高平来这个世界这么久,见到的女人,不是像她身边这些丫鬟似的那么彪悍,就是类似她自己这种文弱的,当然,普通的也有,比如现在站在旁边的吴玠。但无论是她还是吴玠,你一看,就知道是女人。 就像现代的那些小男生,看起来不雄壮不厚实,但性别一般是弄不错的。当然,此时上来的这一位,也不是说就看起来像男人了,而是说精致。 很精致的五官,细眉细眼皮肤白净,嘴唇丹红,身材欣长。穿了件黑色的普通皂衣,扎了条红色腰带,文质彬彬中又有种彪悍。 她还带了个小男童,那孩子长的粉粉白白,扎了两条冲天炮的辫子,眉眼中,隐隐和她有几分相似。 “小姐,这位是我大雁八十万禁军教头,周关,周大人。周大人,这是我家小姐。” 周关一笑,拱手行礼:“见过衙内。” 高平嘴角抽了抽:“好说好说,周大人不要客气。” 她差一点问周关为什么不姓林,不过总算忍住了,但停了停,还是道:“周大人善使枪棒?” “让衙内见笑了。” 吴玠在旁边笑道:“周大人的枪棒那是家传绝学,我大雁八十万禁军中,那是第一高手!” “吴掌柜谬赞,周某不过一普通教头罢了。吴掌柜,不知上次的那根金钗是否还在否?” “周大人自然开口了,自然是留着的。” 说着,吩咐伙计去取,片刻,就有一伙计拿了托盘来,高平看去,就见是一个仙鹤金钗,做工倒比外面摆的考究几分。 “上次周某银钱不够,但劳烦吴掌柜费心了。”她说着拿出一个钱袋,将里面的碎银掏出,数了一遍,“三十五两,没有错吧。” 吴玠偷偷的瞪了她一眼,嘴中却道:“没错。” “那还要麻烦掌柜帮我包起来了,包的好看些。”说完,又对高平不好意思的笑笑,“倒让衙内见笑了,只是我家那位,虽嫁给了我这个有官身的,却连个金饰都没有,也太对不起他了。” “周大人和周夫君鹣鲽情深,只令人羡慕,怎么会笑话?今日和周大人相遇,也是有缘,这金钗是周大人给周夫君买的礼物,高某也不好僭越,这样……这位是周大人的……” “哦,这是我小弟,今年还不到十岁,也没起大名,家里人就是撮儿的混叫。” 她一说,那撮儿也走出来,规规矩 矩的给周平行了礼,他说话还带点奶气,又偏偏行事说话无比正经,看的高平暗暗发笑。 “今天第一次见撮儿,我也没有准备,这个镯子就做见面礼吧。” 她说着,将手腕上的银镯退下,塞到了撮儿手中。她虽不爱戴首饰,但在这个社会,她这样的身份,也不能真的一件不戴。这个镯子虽然只是银质,但难得的是式样古朴脱俗,她一向比较喜欢。 要换成一般人她最多也就是在店里挑一件送人,现在会退下自己戴的,完全是因为周关给她的印象太囧了。 自然,周关这个人是没什么的。主要是这身份,这职位,不得不令她想到那个千古名篇中的千古人物。 再想想自己的身份,这感觉也就越发古怪了。 其实,这完全是她多想了。大雁八十万禁军,周关只是其中一个普通的教头,换到现在,最多也就是少校级别的,和她同一级别的,起码还有二三百人,而在她上面还有都教头,总教头。 周撮儿不敢接,眼巴巴的看着自己的姐姐,高平笑道:“不过是给孩子的见面礼,周大人不会嫌弃吧。” 周关哈哈一笑:“好,既然是衙内的心意,撮儿,你就收了吧。” 收了别人的东西,周关也不好马上就走,而且她虽然狷介了点,也不是傻子,就算没想讨高平的欢心,谋个前程,也不想得罪了她。而高平呢,一是想知道大雁朝军队的情况,二来也是觉得这人有风采,有心结交。 两个人都有意,也就聊到了一起。只是毕竟是第一天认识,周关也不好多说,高平问她什么,她也就捡不重要的,众人皆知的说了些。 高平倒也不失望,这种军人的月薪、训练等等情况她一向有兴趣,虽然说她娘就是太尉,管着几十万的禁军,但她娘的位置也太高了一点,反而让她没什么军人的感觉。 倒是这周关,更让她觉得像军人。想到一个禁军教官亲自给她讲军事,就觉得特有味道。 两人虽然说不上相谈甚欢,但也还算和谐,到了正午,高平就邀请周关一起去吃饭,周关有点迟疑,吴玠则不等她找理由就道:“周少君那里,我会派人去打声招呼,难得衙内开口,你就跟着一起去吧。” 她这么说了,周关也不好再推辞。 高家的饭店,就在同一条街上,高平也没有再坐车,就和周关一起步行。他们一行十几个,有保镖护卫,虽然惹眼,但也没有太多 人关注,毕竟是京城,这样的排场也不稀奇。倒是有几个少年男子,偷偷的多看了周关几眼。 对军事上,高平不是太懂,她也没心考察她的军事水平,只是留心她言谈举止,觉得此人虽有些清高,却不冷傲。虽然有些冷漠,但也不是说拒人千里。而且不是单纯的武夫,说话做事,很有主张。 当然,就算这个人不错,现阶段,她也不会巴巴的就说结交结拜什么的,她现在提出了,周关八成是不敢拒绝的,但那就没有意思了。 她要说和周关做朋友,两人的感情还太浅,要说做下属,她除了衙内的身份外,目前又有什么值得周关认可的? 虽然了解不深,但她也知道,这种人,有本事,未免就有自持。当然,她会为了身份上的限制听从于你,但要想让她从内心认同,那就必定要有些不一样的东西。 她若找普通的下属,高家有大把的人供她挑选,倒没理由就非周关不可。 “一切随缘吧。” 和周关分手的时候,她这样想,却没想到,这个缘分来的这么快。 “吴掌柜还有什么事?” 自从得到高老夫君的允许后,她几乎天天出门。有时候就在自家的店中坐坐,有时候就随便的溜达。她知道,无论她做什么生意,八成都是能成功的,但要想把这个生意做大,做到甚至能改变社会的地步,那就不仅仅是有后台就行的了。 要分析、要考察,要更充分的了解这个世界。当然,在做这些的同时,她也在竭力的回忆着现代的一切,一些有些模糊的东西,还专门找了碳条记下来。这些东西她都是自己收着,而且用的,要么是英文,要么是简体字,估计就算别人见了,也不见得知道是什么。 她最近正准备着手烧玻璃,这东西虽然老套,但胜在简单,配方是众多“穿越物品”中,她记得最清楚的,而且花费不高,一个窑,不要求规模的话,百十两银子就下来了,还有借口,就是自己想烧点可心的东西玩玩,这应该颇符合她平庸无能的形象,外人也不会觉得有什么。 当然,她还时不时的到自家的店里听吴玠、陈静说说生意上的事。这天她到了店中,就发现吴玠有些魂不守舍的,虽然有些好奇,也不准备多问——谁家没有一些私事呢? 吴玠不愿意说,她又何必勉强呢。 哪知道谈完了之后,她都出门了,吴玠还一直跟着。 是,吴玠是个好掌 柜,好管事,很守礼、很尊敬她这个小姐,但也不至于送她送半条街吧。 吴玠犹豫了片刻,终于咬牙道:“小姐还记得周关周大人吗?” “我当然记得,怎么了?” “她、她被关了起来。小的别的不敢想,只想着,小姐能不能、能不能看在一面之缘的份上交代一声,免得她受太多的苦。” 高平站住了:“到底是怎么回事?她犯了什么事?” “她伤了京兆伊甘大人的小女儿,现在已经被投进了大牢。” “为什么?她和那个甘大人的小女儿发生了什么冲突?” 吴玠四处看了看,压低声音:“好像,那甘小衙内……欺侮了周少君。” 高平差点没被口水呛死。 林教头换成了周教头,高衙内换成了甘衙内,结果那周少君…… 高平一时反应不过来,愣愣的站在那儿。 吴玠见她不表态,有些焦急,她和周关并没有亲属关系,但她一直都非常欣赏周关,而且几年前,还受过周关的恩。那件事对周关来说,不过是顺手教训了两个地痞,对于她,却是无比重要。 当时周关帮了她就走了,她甚至是几个月前,周关来店里买东西才知道她的名字的,而周关早忘了那件事,听她说了,也只是满不在乎的说:“你没事就好,也别想着报恩不报恩的,真要报恩,就给我打个折扣吧。” 周关越是这样,她越觉得这人难得。期间她也想过送周关些财物,前两次,是周关拒绝了,后来她也觉得若是送这些,倒小瞧了这个人。 她在高家做管事,虽没有官身功名,但不知多少人想和她结识,但那周关却一直都不在意,既不刻意巴结,也不疏远,就这么淡淡的来往着,更让她欣赏,也因此,她才会将她介绍给高平。 作者有话要说:蠕动蠕动,今天总算早了点…… 周关(中) 第二十章 周关 (中) 八十万禁军教头,听起来是有些威风的,在地方上,说不定也能算上说一不二的人物。 但在京城,那真是只比普通百姓好一些,还要是那种绝对没有什么复杂关系的百姓。 周关一个月的月薪,加上各种补助,也不过是四五两银子,这收入算是不错,但她还要养家,还有一个弟弟,在京城这样的地方,这份收入,也不过是刚够而已。 也因此,她连给自己的夫君买一个金钗,都要存几个月。吴玠将她介绍给高平,虽然当时没什么效果,但她也能看出自家衙内,对周关是有几分欣赏的,有这份欣赏就好。有这份欣赏,总有一天能用的到。 见高平邀请周关去吃饭,吴玠当时很是欣慰,哪知道没过两天,就听到消息,说周关被抓了。 她一开始还以为弄错了,周关这个人她是知道的,虽然有些桀骜,但绝对不会犯法。找人打听了,这才知道果然是她所认识的周关,而她犯下的事,却是虽然不大,却也绝对不小的。 说不大,是因为她只是弄伤了人,而且据她所知并不是重伤,虽然传的是重伤,但她知道实际情况远远没那么严重。 如果周关伤的不是京兆伊的小女儿,甚至连她都能想办法她保出来。 甘印曦,不过是个京兆伊,在这个京城中,实在不算什么大官,但那也绝不是周关惹得起的。如果平时,周关绝不敢伤甘若风,甚至见到了都会躲着走。但有几个女子见到自己夫君被玷污,还能忍住火气的。 周关还算是有理智的,她先将自己的弟弟送到了庙里,这才提着枪找甘凤若报仇。 高平是衙内,出府后身边必定是要跟着一帮人的,甘凤若也是衙内,虽然她娘的职位无法和高太尉比,但她身边带的随从却不比高平少,也是她娘知道这个小女儿不是省心的。 但就是这么重重护卫,还是被周关杀到了跟前,如果不是正碰上宁王,那甘凤若恐怕就不只是受了点伤这么简单了。 周关现在被关在牢里,吴玠是不指望高平将她救出来的,毕竟只是一面之缘,只希望高平能出面说下情,让周关在牢里的日子好过些。 她说完,见高平沉吟不语,也不敢多话。 过了好一会儿,高平才开口:“这件事,我知道了,你不用再操心了,也不用再打探了。” “小姐?” 高平笑笑:“你放心,能帮的我一定帮,不过这 个事,恐怕还有点别的东西。” 吴玠一愣,高平已转身上了马车。 回到了府里,高平将自己的丫鬟叫到房里,思忖了片刻道:“吴管事刚才说的,你们都听到了?” 如意等人互看了一眼,齐声到:“是。” “那好,如意,你去查查周关的弟弟在哪个寺庙,状况怎么样,先不要轻举妄动,看看情况再说。” “是。” “顺心、留年,你们两个查清楚当时发生的情况。时间、地点都要清楚,甘凤若当时身边跟了些什么人,宁王是在什么时候来的,给我起码精确到刻。” “是。” “有寿,你去查一下周关,还有周夫君的情况,也是先不要动,看看情况再说。” “是。” “就是这样,你们去吧,尽量不要惹人注意。” 几个丫鬟走了,高平又坐了一会儿,刚打发出去的小厮回来说,高太尉还没回府,她想了想,起身向别院走去。 蓝春海等人虽说也是住在高家,但中间还有一个胡同隔着,说起来,算是别院。高平过去,也没有去过。 一是,无论从景色,还是面积上来说,都是高家正宅更好些;第二,别院中并不只有蓝春海一人,其他的先喻不说,蓝春海自己也是有夫君有孩子的。他们又不可能像高太尉这样,夫君孩子都住在不同的院子,那是一家子都住在一起的,她一个女人贸然上门,也不是多方便。 但是今天,她一是想多走走,第二也是想着,认识这么久了,一直以来也没少从蓝春海那里学东西,也是该拜访一下了。 走出了院门,她才想到两手空空,好在她身边总是跟着人的,当下对跟在她身边的小厮道:“你回去,对你甘草哥哥说,让他把前两天吴管事送来的手链找出来,我要用。” 那小厮去了,过了一会儿就捧着一个盒子追了上来,她打开看看,正是她先前让吴玠送来的珊瑚手链。 珠子光滑红润倒也没什么,只是和普通的封死的链子不一样,这个采取的是系带似的,两边各有一个用白银打造的小兔子。 她本来是想画一些图样让人打造出来,看看能不能也来领导一把风潮,后来和吴玠聊的多了,才知道,有些东西,不是人们想不出来,而是做不出来。不是说这里工匠的手艺不行,恰恰相反,很多东西,估计现代的人都无法相比的。 但现代的人手艺不行,有很多东西可以弥补,有很多工具可用。而在这古代,不说别的,起码有一点,放大镜是没有的,更不要说显微镜了。 当然,就算没有这些,一些有绝招的匠人还是能做到在现代看来匪夷所思的事情,只是,能做到这一步的毕竟不多。 领导风潮可能有些不行了,但是打造一些精品,用来送人倒还是可以的。 这两个兔子就可以说是精品,雕琢的似模似样也就罢了,难得的是镶嵌的眼睛和大板牙。眼睛里镶嵌的也是珊瑚,那么小的兔子,那么小的眼睛,镶嵌的却活灵活现,而且保持在同一个水平线上。 那两个大板牙是可以相互相扣的,手腕细的可以多打几个结扣在一起,手腕粗的,就直接扣在一起。 而且非常牢固,她做过试验,只要不是故意的,一般是挣脱不开的。这不是她的意思,她当时只是贡献了一个理念,在现代,她家用的窗帘,就是那种两个小人能粘在一起的。 因此就对吴玠道,是不是能把扣环做成动物娃娃形状的,看起来讨喜可心。没过几天,吴玠就给她送了这么个链子过来,她看着也喜欢,但却不好戴。 怎么说,她也是快十八的大女人了,要戴着两个兔子,和她的身份也有些不配。要是说说送人,她和林若鸿的关系普普通通,她也知道自己的这个少夫君对她没什么特殊感情,而她也就是觉得着夫君容貌气质还不错,至于说喜欢,还谈不上。 她倒想过把这个给甘草,后来想想还是算了,这东西给了他,说不定倒是替他惹麻烦。 所以这串手链自从送来,就一直被放在那儿,今天倒正好拿去见蓝春海,她记得蓝春海有个七八岁的小儿子,送给他正好。 蓝春海是自己有一个小院子的,高太尉给她拨了两个丫鬟四个小厮,院子里有独立的小厨房,但饭食一般都还是从高府那边领。院子里种着竹子、万年青,说不上多么优雅,但也有几分惬意。 知道高平要来,蓝春海也是吃了一惊,早早的就迎到了门外,两人一边寒暄着,一边进了门,高平见那房间里的摆设倒是普通,心中有些奇怪,面上却不露。 她拿出的东西,蓝春海本不受,后来她坚持,也就收了,同时让自己的小儿子蓝子青出来道谢。 高平见这蓝子青容貌普通,但穿的干干净净的,行礼也规规矩矩的,不由得想到周关的那个弟弟。 谈了一会儿,高平道:“我今天遇到一件事,一时拿不准,过来问先喻。” 蓝春海连忙道:“春海不才,衙内先说来听听。” 高平将从吴玠那边听来的说了一遍,然后道:“这事看来普通,但我觉得一些东西未免太过巧合,先喻知道我以前身体不好,对朝中的一些事情也不了解。敢问先喻,甘印曦……是新党旧党?” 蓝春海本来脸上带着微笑,但随着她讲,那份笑早就不见了,再听到最后一句,她的眉头还皱了皱。 “不是蓝某推脱,但有件事,一直未对衙内说明,蓝某更擅长的,是地理兵法,历史典籍,倒也马虎,至于其他的,就有些了了了。” 高平一愣,隐隐的有些明白,为什么她虽也是谋士,住着高太尉拨的院子,房间里的摆设却是这么普通了。 她这一愣只是暂时的,立刻就道:“我想先喻总要明白些的。” “蓝某所知,甘印曦是凤巢十年的进士,曾担任过翰林,也曾放到地方上为县令。此人倒也是有几分才干的,曾将一个二等县治为一等县,因此入了圣上的凤眼。她是两年前被升为京兆伊的,一直以来,倒也算是严谨。至于说新党旧党,蓝某不能肯定,只是听说,她参加过宁王的几次家宴。” 高平点点头,她知道,这并不能证明甘印曦就是新党。宁王势大,这种家宴,连她娘恐怕也是参加过的,上次路上相遇,她爹也要给宁王让路。 自然,宁王尊贵,但她爹也是一品的诰命,加上大雁素重仁孝,换个其他的王,是要给他爹让路的。 想到这里,她又一次觉得这个宁王的前途不是太好,这么张扬,就和那康熙朝的八阿哥似的,不说其他人,上面的那一位恐怕都会忌惮。 她正想着,就听蓝先喻又道:“这事,衙内还是和府尊说说的好。” 作者有话要说:蠕动、蠕动,又晚了…… 那什么,收藏到九百,然后积分到一千万,还有亲亲无题给俺写了个长评,所以、所以现在是十四了……俺、俺会记得的,那啥,俺大概下一次能上榜?唔,到时尽量日更,^_^ 周关(下) 第二十一章 周关 (下) 从蓝春海处出来,就见两个丫头站在胡同口,高平认得其中的一个是高太尉身边的江丘。 见她过来,江丘上前道:“小姐,府尊已经回来了,正等小姐过去呢。” 高平点点头,跟着江丘来到高太尉的院子。 高太尉正在拿毛巾擦脸,显然也是刚从外面回来,此外,屋里还有一个女子,那女子穿了件宝蓝色的儒衣,系了条白玉扣的腰带,正在那里喝茶,因此高平第一眼只看到她半边脸,虽然只是个侧面,但也能看出这女子气色红润,脸型圆润,年龄也应该不是很大。 见到她,那女子放下茶杯对她笑笑,却没有马上站起来。 “平儿来了。”见她来了,高太尉丢下毛巾,笑道,“过来给你介绍一个人,这位是你二审娘的堂妹,姓孔,说起来,你也是要叫一声姑妈的。青山,这就是我那个女儿了,你还没见过吧。” 孔青山站起来笑道:“其实我是见过侄女的,不过是在十多年前了,连你都没有印象了,恐怕平儿更记不得了。” 高平拱手行礼,那人却只受了半礼,高太尉只是说了句青山如此客气做什么,也就没有别的了。高平心中疑惑,面上却不露。 说了一会儿话,高太尉就要传饭。高太尉一直是讲究养生的,晚饭向来不多吃,今日虽有孔青山和高平在,也不过多加了一条鱼,一道海鲜,一个青菜外加一道汤,其他的就是原本的四热二凉。 那孔青山也是知道她的,看到饭桌就笑了:“府尊的养生功夫越发厉害了,但是你也知道我的习惯,得,我不阻碍你养生,但也别挡着我的嘴啊,不说别的,肘子你总给我上一个吧。” “你这嘴馋的,在代州还没过好嘴瘾?”这样说着,还是吩咐厨房加菜。 孔青山道:“代州,那是指射之地,海鲜倒是不少,但我也不敢多吃,你又不是不知道那里瘴气厉害,说不定我多吃几口,就回不来了。” “就在这儿吓小孩子,你又不是往代州的山里去的,哪里就染了瘴气?” 一边吃着一边说,高平在旁边听着,心中越来越觉得奇怪。 这孔青山明显和高太尉是很熟悉的,但还不能单单说是亲戚,高太尉和她说话的口气,隐隐的,还有些和蓝春海的样子。但当然和对蓝春海又不同。 难道说这个孔青山也是府里的先喻? 吃完饭喝了茶,高太尉道:“你今天做的事 ,我已经知道了,你再对你姑妈说一遍。” 高平说了。 高太尉听了点点头,没说什么,那个孔青山也没说什么,反而道:“府尊,好久没有杀一盘了,来一局吧。” 高太尉让人拿了棋盘,猜数之后,孔青山执黑。 高平是完全不懂围棋的,她对围棋的唯一了解,除了五子棋,就是一部动画片,此时也看不懂两人谁的功力更高些。 不过虽然不懂,她还是规规矩矩的在旁边给两人倒茶,没事的时候,就在那儿发呆。 她过去画图写文,一坐坐一天,现在虽然都不能干,但在脑子里构思构思故事情节,想想今天看到过的东西,也坐得住。 不知道过了多久,就听孔青山道:“府尊好久没有下棋了吧,这次可是要输了。” 高太尉也笑道:“青山不在,我没有对手啊。” 她说着,就开始拣棋子,显然是已经认输了。 两人将棋盘上的棋子都收拾干净,却并没有让小厮将东西收起来,也没有重新开盘。 “当今圣上,没有公主。” 孔青山突然道,高平精神一振,回过神,就听孔青山又道:“圣上已经四十有二,而身体……一向不是很健朗。” 她说的含糊,高平也明白了,这句话,第一是说,当今的皇帝,很可能哪一天就突然驾崩;第二则是说,皇上再有亲生公主的可能性不大。 “圣上有三个一父同胞的姐妹,第一个是老宁王。” 她说着,拿出一个黑子,放在棋盘的正中:“也就是当今献宁王的母亲。老宁王比圣上大十六岁,可以说是看着宁王长大的。圣上出身于过去的轩王府,轩王自然也是太祖的血脉,只可惜,轩王几代都不善经营。虽说顶了王爵,生活却是一般。” 说到这里,她看了眼高太尉。 高太尉微笑的喝茶,没有说话。 高平明白,这说生活一般,恐怕还带点落魄的味道,同时,她也明白了为什么她娘能在这个位置上了。 家族势力是一方面,当年的私交才是重点。当然,只有私交还不成,当年的皇帝,不过是一个落魄王府的幼女,委屈不见得怎么委屈,重视则是一定不会有。高太尉那时和她结交,甚至说的上是雪中送炭。 “圣上一直视老宁王为半母,最为依恋,当年还未能亲政,就强为老宁王加封,从 过去的三等轩王,直接加为一等宁王。” 高平这段时间和蓝春海厮混,也多少知道一些大雁的典故。知道在爵位上,大雁朝和当年的清朝有点像。虽说都是王,但铁帽子王和普通的王是不同的。 而在这里,虽说没有铁帽子一说,但三等和一等也是不一样的,不仅能多传几代,俸禄封地更是大大不同。 自然,作为圣上的大姐,被加封也是情理之中的,但从孔青山这句话中听来,那意思却大不一样。 按照中国古代的模式来想,皇帝不亲政,掌权的是太后。听政的太后很少有希望皇帝本人强大的,就算对自己的亲生儿子,也是希望他在自己死后再掌权,过继来的,更是千方百计的限制其势力。 从一个普通宗室到皇帝,当然要对她的姐妹有所封赏,但更有可能的,恐怕还是给一个清贵的位置养起来。 老宁王能成为宁王,这之中,恐怕不仅仅是当今皇帝的强硬要求,更有多少利益纠葛,恐怕也就是在那个时候,皇帝建立了属于自己的班底。 高平看了高太尉一眼,这其中,她家娘亲又做了些什么?起了什么作用? “陛下亲政后,封了当今的常王。” 孔青山说着,又在棋盘上放了一枚黑子,她将刚才的那枚黑子放在了刚才那枚的右下角。 “常王是当今陛下的二姐,有三个嫡女。常王世女今年三十二岁,一向规矩。二女二十八岁,但在书法上已有小成,三女不过二十岁,因为年纪还不大,现在还没看出什么,只听说有些不守常规。” 她一边说,一边又在刚才的棋子下,列出三枚。 高平自己整理了一下,这就是说常王的大女儿是那种很收礼仪规矩,不见得怎么好,但也不怎么坏的类型。二女儿,看来是爱好文艺的。三女儿,也许有点纨绔,恐怕还有风流之类的传闻。 “陛下的三姐,是当今楚王。楚王殿下只长陛下六岁,和陛下的感情也不错。楚王有两位嫡女,世女不问世俗,崇尚佛法,少女时,还在庵里修行过两年。幼女少女从军,至今,已在七星关守了十年,已是我大雁青年一代的名将了。” 高平感到一股凉意直从后背冒了出来。其他的人倒也罢了,这掌军权的可不比什么爱文艺爱诗词的。 楚王的那个二女儿在边关呆了十年还成了名将,那七星关又是征战之地,禁军有可能是软脚虾,那里的士兵,恐怕都是如狼似 虎。 “前年,老宁王去世,唯一的嫡女,继承了王爵,是目前新一代一等王里,最先封王的。” 孔青山摆了楚王的两枚棋子,才拿出一枚黑子放在老宁王的下面。 “陛下子嗣单薄,老宁王也子嗣单薄,一直无女,直到四十五岁,才有了宁王,宁王出生的那一年,陛下也开始亲政。” 说到这里,孔青山笑了笑:“侄女也见过宁王了,觉得如何?” “这个……” 高平一时不知要怎么说,孔青山又道:“只从外貌,侄女觉得如何?” “很好。”高平说完,觉得有些太口语,又加了一句,“仪表堂堂。” 孔青山叹了口气:“当今陛下,最爱人物风流。” 高平顿时汗了一把,不过她也明白这句话是说,当今的安乐帝,最爱看漂亮人,你要长的不好,那印象分就不要想好了。 其实这也没什么。高平记得中国颇有几个朝代是这样的,最出名的貌似是宋徽宗,他的臣子,不仅要长的好,还要有文采,传说大奸臣蔡京就是因为一手好字入了龙眼的。 而至于唐朝,在这方面也很讲究。不说别的,传说中的钟馗,好像就是这样来的。 据说这位鼎鼎大名的人物,本是唐朝一个很有才学的人,结果因为长的不好,入不了龙眼,因此愤而自杀,最后成了阴间专吃鬼的神。 而这位安乐帝,恐怕和那宋徽宗、唐玄宗之类的有点像。 同时她也明白了为什么宁王会如此嚣张。 作者有话要说:这个,关于v不v,还和过去说的一样,不能保证不v,而且恐怕有很大的可能是要v的,至于什么时候v,是要听编辑的,不过不会很早的,这文才展开,目前才七万多字,也不会这么快就入v滴。 俺一早就说过,俺是财迷。在过去的青葱时代,有过一块钱掉在地上都不去拣的记录,但是现在,一毛钱掉了,俺都会弯腰。 俺是爱钱的,虽然说写文是兴趣,但要说持久,恐怕是很有难度的。这个文自开篇,不能说多快,但一直保持着两天一更,抢过沙发的,应该知道,很多时候都是零点之后了,现在是一点五十八。我不能说我有多辛苦,我只是说,如果只是单纯的兴趣,我不会半夜还在这里码文,而且我还是有工作的,虽然说我的工作相对清闲,但毕竟还是工作,我不可能不干。 也不 知道说什么了,那什么,这个文应该是要v的,如果觉得不能接受,可以直接点上面的红叉,如果觉得不想花钱,也可以将来等盗文——虽然俺是绝对希望大家支持正版的,俺只有一个要求,那就是拜托不要讽刺我。我写文不偷不抢,赚一点电费零用,应该不是什么罪大恶极的事情。至于说兴趣,我想兴趣和挣钱是不矛盾的,比如我也有兴趣开租书店,而我要真开了,自然也是要收钱的吧。 我开书店投入了金钱、店面、时间,写文也一样投入了金钱精力时间——起码,电费是要掏的吧。说这么多,不是要求大家一定买我的文,我只是说,你可以不买,但请不要因为我v我来讽刺我,我一个凡夫俗子,要吃饭要生活,没有一个亿万富翁的老爸,要拼搏,从来不是圣母圣人,也做不到那个境界。-_-! 那啥,谢谢大家一直的支持,俺看看明天有没有榜单,有的话,明天就应该还有更新了,^_^ 震荡(上) 第二十二章 震荡 (上) 长的好,有印象分,老娘和皇帝的关系好,有感情分。她一出生,那边皇帝就亲政了,这在皇帝的心中,恐怕还有点玄幻的感觉,说不定还会有什么福星、祥瑞的联系。 再铁齿的人,对这种东西,恐怕都会有些将信将疑。比如高平自己,在现代的时候,也是一个出生在新中国,生活在红旗下,从小受的是唯物论的教育,但平时上网,也会看看和自己星座有关的东西。 如果看到哪个颜色对她有利,说不定以后买衣服的时候,就会向那边偏点。自然,她心中也是知道这些东西是做不的准,但总会想着也许、万一。 古代奉行愚民政策,对大多数老百姓宣扬天命,自己倒不见得怎么信,这点从历朝历代,司监台对同一个现象进行不同的解释就可以看出来了。 但是再不信,心中有所偏向,也是难免的。 “目前,宁王最是势大,除了陛下那里,以王梓山以代表的新党对她也多有支持。” 孔青山说着,在宁王下面放了两个白子。 “然后,是鹤翔将军,也就是楚王的二女,她在边关十年,最受边军支持。” 孔青山在她下面也放了一颗白子。 “至于楚王的世女,虽然不问世俗,但最得当今皇夫欢心。” 她的下面也多了一颗白子。这一颗白子看起来是最弱的,绝对无法和新党、边军相比,但如果皇帝驾崩在皇夫之前,新君未定的时候,这颗白子,却又是举足轻重的。 “最后一个,是常王的世女,她虽不显于众人之前,却很得旧党赞誉。” 又是一颗白子。 高平看着那白子黑子的期盼,有些发蒙,同时也知道自己先前所想的是多么简单了。 听吴玠说完,她直觉的这里面有猫腻。 不说别的,那宁王出现的就蹊跷。 她和周关相识不深,但也知道这是个谨慎的,就算她当时怒发冲冠,从她还记得将周撮儿送进寺里就可以看出,她还没有完全的丧失理智。 去找甘凤若的时候,她必定是抱着必死的决心去的。她知道自己要死,但同时也要把甘凤若拉着一起死。 既然如此,她会在大庭广众之下就找甘凤若的麻烦吗?就算再怎么样,也要等个背街小巷,人少的地方才会动手吧。 而那宁王,怎么看也不像是会走小胡同的人,怎么就那么巧就碰 上了?而且不早不晚,就是在甘凤若刚受了点小伤,而又没遇到大事的时候? 好吧,这巧合也不能说没有,要在过去,她也只会说一句天意。可是现在,她不得不多想几分。 如果她的假设是真的,那宁王又是为了什么? 周关是人才,但再怎么说,也不过是个教头,如果想将她招揽到旗下,对宁王来说,应该只是一句话的事,完全没有理由这么大费周折。说和周关有仇,那更不可能了,甚至不用宁王开口,只要她有这方面的表示,周关都恐怕活不过三天。 而周关,从她买个金钗都要攒几个月的情况来看,背后,也没有什么特殊的背景。 只是高平又有一些糊涂,她虽然想救周关,但也只见过那一次面,关系绝对说不上深的。这点,宁王应该知道,如果想做什么文章的话,人选也有点太淡薄了吧。就算是其他人设计,用周关来做诱饵,都有点不够分量。 也就是这一点,又让她有些拿不准,现在听了孔青山的话,更是一个头两个大。 她原本也就想了新党旧党,而现在看来,简直是四国乱军。 “平儿在想什么?”高太尉开口道。 高平回过神:“孩儿不解,我和周关……并无深交。” 高太尉和孔青山都笑了起来,孔青山道:“要的,就是这个并无深交!” 见她还有些不明白,孔青山又道:“无论是谁,目前,都不想把府尊推开。” 高平有点明白了,如果从他们亲近的人下手,那就是摆明了在打高太尉的脸,甚至很容易能成不死不休的局面,而现在又是四方角逐,到时候高太尉会选择哪一方,谁都不能肯定。所以,就算有心设套,恐怕也要思量一番,别费了老鼻子力气,最后便宜了别人。 而从周关下手就不一样,这不过是个无足轻重的小人物,高太尉不会为了她大动干戈,不管怎么样,彼此都留有余地。 至于为什么是周关?恐怕,只是一个巧合。若不是周关,估计就是李关、王关,总之就是有些联系,却没有深交的。 但是,高平更加迷糊了,目的呢? 做什么事总要有个目的吧。如果这事是别人设计的,那她还能想明白,目的恐怕是为了让高太尉厌恶宁王。 可如果这事就是宁王做的,那她又是为了什么? “如果这件事,是这一位做的。”孔青山在 宁王的棋子上敲了敲,“那原因也简单,这一位,有些沉不住气了。” 高平抬起头,不解的看着她。 “宁王最大的依仗是圣眷,虽然说她被新党支持,但新党目前的领军人物,只是王梓山,吏部左侍郎,很好的职位,却也不过是三品。” “宁王想让娘支持她,但这么做,不是适得其反吗?” 高太尉道:“那周关现在在何处?” “恩,应该还在顺天府的大牢里。” “开始审问了吗?” “好像还没有。” 说到这里,她也觉得有些不对了,她对古代的司法流程不太了解。但不管程序是什么,那甘印曦要审判周平,恐怕都没问题,而从事发到现在也有几天了,但好像周关只是被关着,这就仿佛甘印曦对此不太在意似的。 当然,这也许是因为周关在受刑? “如果这事是宁王做的,那这事就是一个试探,只要府尊的一张名刺,此事就会大事化小。” “但是娘亲可以不理此事啊。” “是的,如果府尊不理,那也无妨。” 高平明白了,因为周关实在太无所谓了,就算高太尉不想亲近宁王,也不会因为她和宁王闹僵,也说不上就多了一个敌人,最多,也就是在高太尉这里印象分最低一些。 这种事对别人也许很重要,但以宁王那飞扬跋扈的性格,恐怕会觉得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反正高太尉摆明了不支持她,厌恶一点喜欢一点又有什么区别? 高平的头大了起来,她觉得自己真不是玩这些的材料,分析来分析去,就快把自己绕蒙了。 “现在来说,平儿,你觉得应该怎么做?” 高平抬起头,见高太尉温和的看着自己,嘴角却没笑意,心中一凛,想了想,开口道:“女儿一时也想不出这事是谁做的,但却觉得,无论如何,周关很是无辜。” “侄女是想救那周关吗?” 孔青山开口,高平道:“是,但不仅仅是救周关。” 高太尉道:“你还想做什么?” 高平先对着高太尉行了一礼,才道:“女儿鲁莽,要大胆的说几句了。” “说来听听。” “姑妈刚才说了四个宗室的情况,听起来,是都有希望,但真正花落谁家,女儿实在无法推测。从凤,从来都是天功 ,但站错队……女儿想,这样的天功,不要也罢。” 她停了停,见高太尉没有什么反应,又道:“若是其他人,在这个时候不站队恐怕会有麻烦,但女儿想,以母亲的资历,以我们高家的声望,就算有麻烦,也不是不能解决的。日后新皇登基,母亲就算无功,却也无甚大过,所以女儿想,这件事,母亲要做的,却是秉公处理。” 她说完,见高太尉和孔青山都没有什么反应,不由得心中有些惴惴。 她说这些,是真心话,并不单纯的是为了救周关,早在遇到了宁王,她就有了这个心思。 是的,做纯臣难,但那是没有势力没有靠山的纯臣。而高家,百年豪族,要做一个只效忠于皇帝的纯臣,恐怕,还是受帝王喜欢的。 但她不知道高太尉是怎么想,历代都不缺少为了贪从凤之功而冒险的,再加上她对大雁也不了解,也没有合适的机会,所以,这些话只是想想,却一直没有对高太尉说。 您下载的文件由.27txt(爱去小说网)免费提供!更多好看小说哦! 这一次,因为周关,倒把这些话说了起来。 过了好一会儿,孔青山突然站起来,对着高太尉行了一礼:“恭喜府尊,后继有人!” “莫夸坏了小孩子。” 高太尉嘴中说,脸上的笑意却难掩。 高平长长的出了口气,起码,周关的命,是保着了吧。 “侄女如此冷静沉稳,府尊老来必定无忧。”孔青山说道,随即话题一转,“我记得那周关是禁军教头,这也正合府尊来管。只是此事若做到大义大公,却还缺少一个势。” 她嘴中说着,视线却对着高平,高太尉也道:“这个势,就要看平儿怎么造了,你若想保那周关无忧,这个势,却是不能造小了。” 高平头皮发麻,对高太尉孔青山对周关的态度也不知道说什么,心中隐隐的有些不舒服,却也只能应了。 作者有话要说:三千字,是还收藏三百到五百的,o(n_n)o~ 谢谢大家的支持,上榜期间,俺会尽力保持日更,那啥,作者有话说里的字,不会算到字数中的,所以,俺的啰嗦也不会占字数啦~~~ 恩,收藏到一千了,俺会记住滴~~~ 震荡(中) 第二十三章 震荡 (中) 高平头疼的看着面前的纸,上面是一团漆黑黑的东西。 她过去写小说的时候,习惯在纸上打大纲,现在说要造势,也想着先写个规划,但是在桌前坐了快一个时辰了,只是浪费了几张上好的江纸。 这江纸,比她过去见过的上等宣纸错了一些,但在这里已经是最好的纸了。她盯着这些纸看了半天,没想到怎么造势,倒开始想怎么改进纸张了。 玻璃、火药、纸张,几乎每个穿越文里的主角都要干,配方也容易记,她看的多了,也记个七七八八,找人反复做实验的话,说不定还真能捣鼓出来。当然效果怎么样就难说了,毕竟她只记得大概,具体要怎么操作,穿越文中没有写,她也不知道。 正想着,甘草端了个白底青花的中号盅走了进来:“虽说小姐现在身体好了,也不能这样熬啊,喝了粥,消消食,就歇了吧。” “恩,我有数。”高平抬手摸了摸盅,不热,但也不凉,应该和她先前喝的那些汤汤水水一样是温的,“今儿的是什么?” “莲子百合,放了冰糖。” 高平喝了一口,又糯又甜,但还有点苦味,笑道:“不止吧。” 甘草这才道:“还加了些苦瓜汁,如今天热,这东西虽是粗野的,却最是消暑,小姐多少用些。” 高平笑笑,没说什么。 苦瓜不好吃,但有人都费了心思让她喝了,她还想什么? 在现代,她原本最厌烦汤水,过了二十五岁,才知道其中的好处,但她也就是冬天的时候,给自己炖一些,夏天最多也就到饭店喝了。这其中,麻烦倒是其次的,最重要的是,一个人喝不多,浪费了实在可惜。 喝了粥,漱了口,她开始在屋里绕圈。外面的月色倒是很好,但蚊虫更多,她完全没有出去的兴趣。 她站起来,甘草帮她收拾桌子,她写乱的东西也不丢,只是整理好放在一起。高平也不去阻止,那些东西连她自己都看不懂,更谈不上什么秘密。 “执笔和抱琴,比你大吗?” 甘草的手停了下一,道:“执笔比我小两个月,抱琴,比我大四个月。” “这么说,也都差不多十九了。” “……是。” “赶明儿找时间,你问问他们两个,有中意的事或人没有,问清楚了,你看着能安排就安排,不能安排,给我说一声。” 甘草有些诧异的看着她,高平笑笑:“麻烦你了,这事本该……恩,总之,你问问吧。” 甘草小声应了,收拾好东西,又劝了她两声,就出去了。 甘草来到外屋,收拾了自己的铺子,躺上去,吹灭了灯,这才像是找到了魂。她躺在那里,有几分惊喜又有几分茫然。 虽然刚才小姐没说清楚,但她知道,这算是正式承认了他。 是的,他的身份是早就定了,但这大半年,小姐对他们和往日大不一样,连甘露都有要放出去的意思,他也不免惴惴。 而现在,他总算可以出口气,只是又有疑惑,这、这就算定了吗? 看着甘草出去,高平摇了摇头,自她身体好了之后,就开始逐步把自己房里的人往外支使,特别是在晚上,先是将要守在里屋的都支到了外屋,又把原本要守夜的两个人换成了一个人。 其实她是想一个人都不安排的,但也知道真那样了,就太过了。好在经过先前的敲打,从甘露执笔都知道了她的态度,也都老老实实做事,很少再捻酸使性,偶尔出来一点过火的动作,她也不追究。 这一两个月双方倒也算是形成了默契,很是不错。 不过虽然屋里安逸了,高平也知道,其实自己还是有麻烦的,甘露执笔倒还算好,甘草却是个死结。 相处了这么大半年,她知道甘草是个好孩子,对他也有几分怜惜,但从感情上说,完全就是弟弟妹妹的。要说成为夫妻,她半点意思都没有,但对他却绝对不能像对其他人那样。 想不出办法,她只有用出一个拖字。 开始倒也没什么,府里人只当她顾及林若鸿,最近却传出了些风言风语,虽然她听到的只是含沙射影的,但都传到她耳里了,外面不知道成什么样子了。 要解决这个问题,倒也不麻烦,只要她再留甘草在里屋一夜,那些流言想来是都会消失的,但是她实在不想用这个办法。 虽然明知道不出意外的话,早晚是要有的,可还总想着能拖一天是一天,只是问题也不能不解决,只有先用这个放权的办法兑付了。 将屋里的人事、财政交给甘草的话,想必外面的人也该有所顾忌了。 将这些事抛在脑后,她再次回到了原本的问题上。 造势、造势! 高太尉吩咐了,却没有告诉她要怎么做,虽然她也知道什么叫造势,但还是 有些不安。 她笑了笑,与其说是不安,不如说,她是狠不下心。 对于普通百姓来说,造势,最实用的办法就是言论。 在现代如此,在古代,也是如此。 不过现代比古代好的是,可以用网络,当事人不用直接面对民众,只需图片文字,最多也不过是摄像机。而在古代,要达到效果,恐怕,就是当事人的哭诉了。 周关的父母早已去世,老家又在异地,要找其亲属,来往不方便也就罢了,听吴玠说,在其老家,也没有什么亲近的亲戚了。 而这个事又是不能拖的,否则那边知道这边没动静,说不定就把周关处决了。 想到自己要利用一个不到十岁的孩童,高平就郁闷的恶心。 她又坐了片刻,终于咬牙拿起了笔。 和电视中所演的不同,并不是每一位京官都可以天天陪着皇帝上早朝的,要到一定品级并且处在一定的位置上,才有这个荣幸。 一般的官员,要想见到天颜,必须等到大朝会。在大雁,大朝会是十日一次的,这一日,京城七品上的实职官员都要寅时起床,卯时入宫。 当今的安乐帝算不上勤勉,一般的小朝会,没什么事就不参加了,好在,倒还能出席大朝会。 虽说是皇帝,这一天也不能赖床太久,最晚也是要在寅时两刻的时候起来,因此,在出现在金銮殿的时候,安乐帝的神情是有些恹恹的。 好在她高高的坐在凤座上,倒也不担心被人看出什么。 听着下面例行的报告,她所要做的,不过是不时的点点头,说一声:“知道了。” 反正大雁设有枢密院和中书省,外事内事都有这两个机构分析处理,真要出了大事,这两个部门自然会向她报告,她昨天没听到任何消息,今天自然也不会有什么事出现。 皇帝和主要大臣先通了意见,这其实,是很多朝代的做法。 皇帝要做什么,要先找主管此事的大臣说一下,把一些主要问题商量好了,大臣在朝会上提出,其他人再附和一下,皇帝点头,这是皆大欢喜的。 臣子有什么主张,也会先上奏章,关系和皇帝近的,会进宫觐见,先取得了皇帝的同意,再拿到朝会中议论。 这样一来,即使中间有波折,也往往能够通过,若是双方都贸然在朝会中提出,很可能就闹个不欢而散。 那种皇帝一言九鼎,说了什么下面臣子不敢反对的事,在中国的历史上,恐怕也就是元朝和清朝了。 这两个时代,臣子不是臣,而是奴才、是走狗。 至于宋明两代。皇帝的圣旨上若没有中书省枢密院或内阁的大印,甚至能被称为伪诏,下面有的臣子更是以能对抗这样的圣旨而作为荣幸光荣,就算日后被撤职了,也可因此事而获得尊敬。 安乐帝在上面装模作样,只觉得乏累。 这两年,她已不比年轻时那样了,知道自己身体不好,在一些事情上也是多有收敛,奈何却明显的能感觉到自己的身体一日不如一日。 “朕才四十二岁,只有两个皇子,若是就如此去了……” “臣,监察御史朱怀,弹劾京兆伊甘印曦!” 突然一个响亮的声音,从几乎要到门外的位置传了出来。 “臣弹劾甘印曦,弹劾她纵女行凶,强抢良夫,私押禁军,目无国法!” 随着这一句,一个有些干瘦的身影离开了队伍,站了出来。正魂不守舍的安乐帝顿时愣了,而几乎就在同时,沉闷的钟声传来,全大殿的人都惊了。 这声音,她们并不熟悉,但都知道那是什么。 叩阍! 有人叩阍了! 叩阍,是百姓在受到冤屈后的一条路,当敲响那个钟后,可以直到天听,但代价也是巨大的。 有功名的,恐怕就此失去了前程,白身的,当下就要被收监。 是的,你可以让皇帝知道你的冤屈,但如果皇帝不在意,如果你所要告的人布局严密或权势滔天,那这条直达天听的路就有可能是全家的死路。 在钟声响起的时候,高太尉的脸色也是一变。 作者有话要说:本想着能早一些的,没想到还是拖到了现在,叹气,那些官职查的头晕……囧 那啥,谢谢大家的支持,这个文,俺本来是几乎所有留言都回的,现在却没有回,因为俺不知道咋回了…… 有支持甘草的有支持甘露的有支持某林的有号召强势男主的有事一对一的有要np的……当然,这些都不是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俺现在也没有把cp完全固定下来==虽然没有回,但每个留言都看了,谢谢! 最后,三千字正常更新,米加米减~~~ 震荡(下) 第二十四章 震荡 (下) “话说某朝某代,某个太平盛世,天子圣明,百官齐心,边疆安稳,那是天下太平,百姓安居乐业,丰衣足食。也是太平日久,就偏偏有人起了邪心……” 说书的在前面口沫横飞,先大大的夸赞了一下盛世,在接着说出了一粒坏了一锅粥的老鼠屎。 这老鼠屎本来也没什么,偏偏生了一个恶霸的女儿。那女儿欺侮了人家的夫君不说,妻主找上门,还将人抓了,关进大牢,施展百般酷刑,只剩下一个幼弟,无依无靠,凄惶可怜,后来不知受了哪个好心人的指点,这才知道到中书省哭诉。 但那中书省是什么地方? 那是朝中要员办公的地方,那小男孩还没走近就被轰开了,可怜一个本来也是有小厮伺候的良家少爷,却如乞儿似的流落街头。 也是盛世多善心,终有一位好心人义愤之下叩阍撞钟,上奏天听! 恶霸欺负良民的故事从不少见,也多在说书里出现,但难得是这个故事编的比过去的更具有细节,那说书的也说的活灵活现,那被欺侮夫君的美貌,那幼弟的可怜,那妻主的义愤,都说的栩栩如生。 当然,最重要的是,这事,就发生在他们身边。 虽然故事里说的是什么某朝某代,京城里的,只要不是傻子聋子,哪个不知这说的就是刚发生的,震动大雁的叩阍案? 事情就是这样,如果只是单纯的故事,人们听听也就罢了,但若是有现实基础的,那就相当于八卦,而八卦,几乎是没有人不爱的。这一点,在现代明星的绯闻里最能体现了。 这个八卦虽然不算绯闻,但也是香艳。正值的,重点会放在后面,那有些龌龊的,甚至有想那周夫君容貌的。 当然,不管心中怎么想,对于那个恶霸,自然是没有不骂的,对于周家姐弟自然都是同情的,而除了这些人物外,最受人们关注的还有两个。 一个是二十四岁的贡生池诺,就是她帮着周撮儿叩阍的,而另一个则是八品监察御史朱怀,据说在叩阍前,她正在弹劾甘印曦,也是她在第一时间,将这个案子说给了圣上,令那恶霸贪官来不及掩盖——在老百姓的心中,凡是不好的官自然都是要贪的,而凡是好官,自然都是清的。 以八品御史弹劾五品京官,这在老百姓的心中,那就是不畏强权,大公无私的保险,而且正是他们所需要的,因此故事出来后,朱怀虽然不能说立刻名满天下,却也是名满京城了。 甚至还有士子说出了什么“做官就要如朱怀”这样的口号。 “咄,欲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 说书的一拍惊木,做了万用结束词。 下面有人喊道:“老朱,三天前你都说下回分解了,怎么三天后你还是在这里分解?到底要分解到什么时候啊。” 老朱还没有回答,已经有其他人说了:“这要看那些大官们什么时候给咱们个公道了。” “公道?这都三天了,人还在大牢里压着,这就是公道?” 大雁虽然没有不以言论治罪的祖训,但风气也很是开明,因此百姓也敢在此发表议论。 “陛下圣明,必会有圣裁。” 一个明显是读书人的女子开口道,其他老百姓倒也没有异议。外面如何他们不知道,也不是太关心,反正他们还吃得饱饭,活的也可以,也就同意皇帝还是圣明的。 在下面议论纷纷的时候,高平正坐在二楼隔风的雅间中,她面前摆着四碟精致小菜,一壶酒,但明显都没有怎么动过。 几个丫鬟坐在邻桌,只留一个有寿站在她身后。有寿本是为高平倒酒布菜的,但她几乎没动筷子,也就没她什么事了。 只是她虽然站着,眉宇间却有些忧色,不仅是她,其他几个丫鬟的脸色也不是多好看。 连着三天,高平不断的出入各家饭店,一坐就是坐一两个时辰,也不怎么用饭,就是偶尔的喝一点茶。 高平的身体,她们是都知道的,虽然说最近看起来好了,但离强壮还不是一般的有距离,这要再倒下了,她们哪个都没好果子吃。更何况她们的前程也都还在高平身上,小姐能走能动能出府,她们这些丫鬟才有用,否则天天在内宅,要她们有什么用? 又停了一会儿,高平站起来:“走吧。” 有寿等人连忙跟上去,自有人去付账。 “小姐,小的知道前面有一家新开的饽饽店做的饽饽甚好,花样也多,有甜的有咸的,有带虾仁的带肉松的,小姐可要尝尝?” 出了饭店,有寿笑道。高平本想说不用,见其他几个都希冀的看着她,又改了口:“那就都去买几样过来吧。” 有寿连忙应了。 有寿买了饽饽回来,高平随便拿了一块尝了尝,味道也还可以,只是她却没有什么胃口,随便吃了两口,她开口道:“到福荣斋吧。” 福荣斋就是高家的珠宝店,到了那里,高平也没有下车,使人将吴玠叫了出来。 吴玠上了车,请了安,小心的坐在旁边,虽然高平还没有开口,她也能感觉的到,此时衙内的心情不好。 “刑部那边,你可去打点了?” 过了好一会儿,高平终于开口了,吴玠立刻道:“是,小的已经去走动过,没用咱们府的名字,但想来,是不会有问题的。” 虽然她没有亮出高家管事的身份,但是那些人又怎么可能不知道她?何况就算她不去走动,此时案子闹的这么大,那些人想来也是不敢贸然下手的,不过有她走动,那撮儿更能受到照顾就是了。 的确,虽是在刑部大牢,周撮儿的待遇却还是好的,房里的稻草还是干净的,房间是单独隔出来的,也没有多少异味,每天送给他的饭食,虽然说不上好,但也都没有变馊发臭。 但不管送来的是什么,周撮儿都很少吃,最多喝一点水,然后就是不断的叫姐姐、姐夫。 这种状况由狱卒报上去,令三个主审官都有些头疼。 虽说叩阍案一般都是拖不得的,但这次实在有些不一样。 说起来,案子是很简单的,就是一个人抢了另一个人的夫君,然后人家的妻主不满打上了门。 这种事,双方都有罪,若换成普通是普通百姓,只需按照条律来办就好了。但现在是双方的背景都不普通,这其中的分寸就不好拿捏了。 按照三个主管原本的意思,是想将这个案子拖一下,等到风头过了再看,哪知现在满京城的流言乱飞,周撮儿又那个样子,这要是在牢里出个好歹,那不仅甘印曦,他们三个都逃不了人言。 “王大人,现在你说证据不足,不知现在这证据可是足了?” 大理寺卿邓夏拱了拱手,开口。 “依然不足。”王梓山眼也不抬的吐出四个字,见她这副波澜不惊的样子,邓夏虽和她不对,此时也不免佩服。能如此袒护手下,倒也算难得了。 不过佩服归佩服,该说的却是要说,这一是她身为旧党,自然要给做新党的添些麻烦,另外则是,将来若出了什么事,她也可以推脱责任。 “那王大人觉得什么时候证据能搜集齐全呢?” “到需要的时候。” “可有期限?” “没有。” 邓夏的 表情僵了,她冷然道:“王大人,你这是在徇私,圣上和天下百姓都等着呢。” “就是为了圣上和天下百姓,我才需要搜集到足够的证据。甘凤若生为大家女子,什么样的男子没见过?不说身边的人,其夫君魏公子的名字邓大人也应该是听过的。她又何必为了一个教头的夫君做这等龌龊之事?” 邓夏气的脸色发青,再也顾不得礼仪的叫道:“有辱斯文!有辱斯文!王大人你身为……” “两位大人!两位大人!” 眼看两人就要吵起来,原本在旁边看笑话的刑部尚书韦易也坐不住了,她站起来冲着两边连连拱手:“两位大人都冷静冷静。邓大人,王大人也是在做分析,邓大人切莫气恼。王大人,此事实不易再拖,这样,最多三天,三天后,无论如何,咱么都要结案。” 没开审就说要做结案,也是这个案子实在没什么好审的,说三天,也就是让各方势力都形成默契,只要没有外部干扰,不用一个时辰,她们就能结案了。 邓夏一甩手:“最多三天,三天后若还未有结果,那我也要学一学朱怀,向圣上弹劾了。” 王梓山没有说什么,显然,也是认同了这个时限。 今天必定又是审不成了,邓夏抱了抱手,说了声告辞,也不等其他两人回答就出去了。 她走后,王梓山和韦易大眼瞪小眼,也没什么趣味,闲谈了两句,王梓山也站了起来:“若无事,王某也告辞了。” 韦易是刑部尚书,在这里,是她的地盘,因此起身相送,走到门口,开口道:“王大人莫忘了三天之期。” 王梓山停了下来,开口道:“王某家中虽寒,但招待韦大人的茶还是端的出来的。” 说完,也不等她回答,笑着离开了。 作者有话要说:抓头,昨天米能更成,因为家中停电到十一点……== 俺看看今天晚上能不能再弄出一章吧,这一章是端午节、收藏六百,以及jsdsm为俺写的处在强手夹缝中的宅女高平那三千,然后收藏到一千一了,所以是减三加一,现在是一万~~ 妥协(上) 第二十五章 妥协 (上) 一坐上马车,王梓山脸上的笑意就消失了,她跺了下脚:“去宁王府。” 马车立刻改变了方向。 王梓山是宁王府的常客,更是贵宾,一见她的车,门房一边向里面通报,一边开门迎接。 “宁王在府?” “在在。” 门房连声应着,宁王的确在。 此时,她正拿着一枝工笔,仔细的在纸上勾勒着对面的少年。 有些残败的荷花,低垂繁盛的柳枝下站着一个素衣少年,白色的衣,黑色的发,红色的唇,□着双脚,戴着两个金环。 知道王梓山来了,她也没有让那少年离开,直到告一段落,这才抬头收笔,见王梓山的脸色不是太好,她微微一愣:“梓山这是……” “殿下,我再一次问你,那件事,真不是你做的?” 宁王一愣,过了片刻才想到她说的那件事是哪件,立刻摇头:“梓山,我有必要对你说谎吗?我也对你说了,那天实在是巧合。也不是我府里出了什么东西,会走那条路,不过是我一时心血来潮,听说那里也能过,就从那里走了。” “谁告诉你那里能过?” 宁王愣了愣,然后道:“这个,我想不起来了,可能是在哪个宴会上听人说过,哦,对了,我还听说,那里有户人家的桂花养的好,从墙外看更有味道,我那天路过,就想着进去看看。” 听她这么说,王梓山的脸色更难看了。 “梓山,这事……” “殿下,我宁肯这事就是你做的!” 宁王笑了:“我虽希望能得到高太尉的支持,但还不稀罕这种支持。我知道梓山想什么,但这种阴谋不过是一时的伎俩,那个位置,只靠阴谋永远也上不去,你我走堂堂正正的阳谋,又俱何来?现在,重要的是让陛下能尽快支持新政。” 王梓山皱着眉:“现在其他人尚且不说,但这次高家的态度……” 宁王一挥手:“无论高家有何态度,只要新政实施,就是大局已定!在这上面,陛下不问,我不好说,就要劳烦梓山多多努力了。” 她说着,拱手行礼,王梓山连忙避让回礼:“殿下这是哪里话,实施新政,正是王某的夙愿。” 是的,这件事,是不是宁王做的不重要。甘印曦此时是不是被牺牲也不重要,只要能实施新政,只要她能大权在握,那么此时所牺牲的 一切都能是值得的。 虽然这样想着,她心中却还是有些不安。 她想了想,道:“既然如此,那么这次的事情倒可以说是一个契机了。” “哦,梓山已经有办法了?” “这件事,我看陛下的态度,也还是有些含糊的,甘大人可是陛下一手提拔的,而甘凤若的夫君,和宫中的那位还是本家,此事,若没有叩阍,就算高家闹出来,最后也不过不了了之。” 甘印曦当年不过是一个普通进士,属于那种寒门出身,高高中榜,却被分到了下等县,也是她能干,做出了成绩,机缘巧合之下,竟被刚亲政的安乐帝知道了。 “倒也能干。” 这四个字却比什么考绩评语都有份量,虽然说过后安乐帝自己转身就忘了,却令甘印曦从此一帆风顺,不到十年,就做到了知州的位置。 再之后,她所在州府也连续三年被评为甲等,这一次才真正的令安乐帝记住,然后再一查过去,竟然是被自己褒奖过的,于是直接从州府调到了户部。 品级虽没升,却进了京城。 对于一般人来说,这个平调并不是太理想,但对于甘印曦来说,却是打开了一扇门。 自然,无论从自由度还是孝敬上来说,户部员外郎不见得能和知州相比,但既然她入了圣目,以后只要不出大错,小心经营,自然能步步高升。 她不过四十岁,在大雁,四十岁的五品官,也可以说是年轻有为了,日后从员外郎到尚书,就可以进中书省了。 那时候就是封阁拜相,执掌天下,就算不是一代权相,也是几人之下,万万人之上了。 果然,不出两年,她就从侍郎转为了京兆伊。 这个职位如坐火山,但若是坐好了,以后自然有莫大好处。 甘印曦是从寒门杀上来的,虽说也是运气使然,但本身也是深谙官场之道,这两年的京兆伊,做的虽无大功,但也绝无大过,再过一年,她的任期就满了,若无意外,绝对是要高升的。 若不出叩阍这么一回事,就算御史弹劾,恐怕最后也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现在会闹的这么大,恐怕原本布局的人都没有想到吧。 想到这里,王梓山笑了笑:“甘凤若流放三千里,甘印曦贬为七星关知县。” 宁王拍手笑道:“甘印曦教女无方,贬为知县正好。至于那周关呢?” “那周关虽犯了法,却也是义愤之下,她原本是教头,就还让她做教头吧,代州教头,殿下觉得如何?” “果然是好,梓山这一手,实为大妙。那甘印曦虽是聪明人,但还是要对她交代一番,免得她心声怨怒,你对她说,好好做,一切大有可为。” 王梓山与宁王两人相对而笑。 三天后,安乐朝第一次叩阍案的结果出来了。贪官连降三级,恶霸被流放,这个结果虽说不上大快人心,但勉强的,也能令人满意了。人们最关心的两个人物,池诺也被从刑部大牢放了出来,虽说身上再无功名,但却名满天下,据说已经有书院向她发出邀请,邀她去讲学了。 而朱怀则升为了殿中侍御史,从八品升为了从七品,虽然只是由八到七,但在百姓的眼中,这就是升官了,以后自然是前途不可限量。 恶人受到惩罚,好人得到福报,皆大欢喜。 至于周撮儿?这个更不用担心了,据说她姐姐已经被放了出来,虽说从京官扁到了外面,但还是官。 有其姐的照顾,那周撮儿想来也不会有问题了。 至于那周夫君,一般人感叹两句红颜薄命,还有的,干脆就说不知道是不是那人招蜂引蝶呢。 不过总算人们对死者抱着一丝尊敬,流言没能传起来。 即使如此,高平看到这些报告的时候,还是气的两手发抖。 “小姐……” “出去!” 甘草想劝,刚开口,就被高平喝了出去。 甘草退了出去,高平气的将砚台砸了。 她就算不懂,最近听人说着,跟人学着,一些东西也是知道的。甘凤若的流放先切不说,甘印曦的贬官,却大有问题。 七星关在元西路,若说大雁朝还有能养马的地方,元西路可以说是其中的一个,而且邻着柔然,虽说两国之间不太平,柔软也对大雁禁马。 但无论现在过去,说禁的,又有多少能完全禁止的?现在京城包括他们高家用的马,不都是从外面私运过来的? 自然,私运的有数,但要在七星关找马,自然是要比其他地方容易。然后,下面要做什么? 高平就算是白痴也能想到了,试验新政! 王梓山几个月前提出的保马法因为各方势力的阻止,一直不能实施,现在可算是让她找到突破口了。 诚然,这不过是实验,不见得马上就要实行,但若不出意外,两年后这个政策就要在大雁推广了。 届时,甘印曦高升是一定的,而大雁会变得怎么样? 她对大雁要养马没有意见,但对那保马法却不怎么待见。战马是放牧出来的,不是在马舍里养出来的,七星关能成的事,其他地方不见得成。 这一次,新党等人说不定能借此上位! 她利用了周撮儿,牺牲了一个贡生的前途——虽说池诺是意外,但从后果上来说,却是因为她的布局,耽误了她一生的功名! 她做了这么多,结果却是成就了别人,而这个成就,很可能会给大雁带来灭国之灾。 “府尊?” 外面甘草突然一声惊呼,高平抬起头,就看到自家娘亲走了过来,她连忙站了起来。 高太尉扫了眼地上的东西,心中立刻有数了。 “娘亲……” 高平有些手足无措,难得发一次脾气,还被自家的娘撞上了。 高太尉坐下,挥手让倒茶的干草退下,开口:“觉得很生气?” 高平想了下,点了下头。 “王梓山今年已四十九岁了,她和你这么大的时候,恐怕还在求学,而你今年,不过十八。” “女儿知道自己不足,女儿只是、只是……” “只是什么?” “只是不解。”高平咬牙道,“女儿都能看出的事,娘亲必定也是能看出来的,为什么不阻止呢?” 高太尉喝了口茶,慢悠悠的道:“王梓山是新党,邓夏却是旧党的元老,这次她还参与了审案,你说她为什么不阻止呢?” 作者有话要说:总算是把这一章补上来了……叹气,以后就算是停电,也不能这么干了,实在是……有点顶不住了……== 妥协(下) 第二十六章 妥协 (下) 送别亭。 几乎每一个大些的城市都会有一座“送别亭”。人们在这里给远行的亲朋好友送行。 几碟小菜,一壶酒,高平和周关隔桌相望。 “衙内的情谊,我已知,只望今后,我能有机会报答。” 周关平淡的开口,她的眉宇间已没有了往日的矜持,也没有了刚从牢里出来的茫然。 她很平静,这种平静简直如同死灰。 高平停了停,然后道:“若你我不识,也许,你就没有……” “衙内是看不起周某吗?周某是个粗人,是非曲直还是分的清的。吴掌柜介绍周某和衙内认识,那是想我有个前程。衙内不以权势压我,那是真心和我接纳。可恨的是那甘凤若!” 啪的一声,她手中的酒杯碎了,见她情绪外露,高平却放心了,她倒真担心周关就此心灰意冷,如同行尸朽木。若真是那样……就算明知不是自己的错,那也是要背一辈子的枷锁的。 其实就是现在,她也是愧对周家。 周关周撮儿是不说了,还有那周夫君,她本来以为周夫君被甘凤若抢去做了禁脔,哪知原来在周关提枪伤甘凤若的当天,就去世了。 关于他的死,刑部没有怎么调查,大理寺更没有在意,仿佛他就是该死的。 是的,他怎么能不死?一个男人没有了清白,妻主因他深陷大牢,他怎么能不死? 他死了,官方只是含糊的提一句羞愤自尽。 这一句双方的面子都顾全了。这可以将他解释为刚烈,也可以解释为其他。 政治斗争残酷。 在现代的时候,高平经常看到这句话,她认为自己有清楚的认识,但是当听到周夫君的死讯后,她才真正的感受到到底有多残酷。 就这么轻描淡写的说一个人死了,然后就没有了下文,在这件事上,他受辱,比他死仿佛更重要。 在她布局的时候,她不知道周夫君已经死了,也没有想到周夫君会死。她想过他们以后的日子可能会艰难,想过以后他们夫妻之间可能会有隔阂,她唯独没有想到那个男人会死。 是的,名节重要,但据她所知,大雁还没有到礼教杀人的地步,男人没了清白固然日子不好过,可是,也没有到要死的地步。 这就像南宋之前,女人名节虽然重要,但并不是没有了名节就活不了,连大名鼎鼎的李 清照都有二嫁的经历。在这大雁,普通男子上街,也甚少遮面掩盖,静夜庵宁王举办的那场宴席,男女也是同场相聚。 但那周夫君到底是怎么死的,就连高太尉对这件事都不关注,在她提出这是个疑点的时候,高太尉只是道:“这个地方,倒也无关大局。” 在听到这一句的时候她不知道要说什么。其实,这也和她无关,因为在她知道这件事的时候,周夫君就已经死了。 “石玉,你我相交日短、相识匆忙,此去代州,路途遥远,我也只能送到这里了,但相信你我相逢就在近日。” 说完,将自己的酒杯满上,双手递给周关,周关接了,一饮而尽,饮完,站起,抱了抱拳:“周某去了。” 说完,抱起坐在旁边的周撮儿,大步流星的走了。 高平看着她上了马车,看着那辆马车远去,不由得想起半月前和高太尉的那次谈话。 是啊,为什么高太尉不阻止?为什么邓夏不阻止? 高太尉一心做纯臣,不阻止还说得过去,那邓夏又是为什么? “前几年,甘印曦刚进京,邓夏就想拉拢此人。但旧党自持君子风范,非要人上门求拜。求拜这种事,我料那甘印曦也不是做不出来,但此人精明干练,初来乍到又怎么会草草站队?” “后来她从户部到京兆伊,看出宁王势大,王梓山又出山,这才正式成了新党,她在这个位置上又是一干两年,早就令旧党咬牙了。” 京兆伊不是个好活,一般人也都干不长,比如后世被传得沸沸扬扬的包拯,因为电视小说的宣传,仿佛包青天在开封府干了一辈子,真实情况如何呢?满打满算,也不到两年。 “这次她离去,邓夏就可以向上面安排人了。” 说到这里,高太尉没有接着说下去,但高平也明白了。 她并不是太清楚京兆伊有多少权限,按照一般的情况来看,京兆伊就相当于知府,是一府中头号人物。但偏偏在京城,上面的官个个能压死人,这京兆伊的活动空间就有限了。 所以,这又是个和稀泥的角色,但是,这是在平常情况下。若是有意外发生呢? 比如皇帝突然驾崩。 京兆伊又能做什么呢? 高平在现代有一阵迷清穿,记得雍正能上位,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是因为隆科多,而隆科多当时的职位是九门提督。 自然,九门提督和京兆伊的是不同的,两个一个文一个武,京兆伊也不像后世的顺天府尹那么显赫,位列三品,同封疆大吏,但是其职权却没有太大的差别。 承接全国各地诉状,直接面圣,统管京城的治安与政务。 这里面,其他的不算,统管治安这条却大有文章可做,若是圣上驾崩,京兆伊以管理治安控制京城,是名正言顺的。 自然,要做到这一部,需要武官的配合,而在大雁,能配合的是谁?清朝是需要九门提督,而在这里,却是重兵拥京城,只要她娘不发话,兵就不会动。 而她娘会动吗? 高平没有问,也没有去想,她已经知道,在这里面,她娘,必定也和某些势力达成了某些协议。 是的,这只是一个意外。 最初,设计这个局的人恐怕只是做个试探。 最初,她想要做的,也就是将周关捞出来,同时表明高家的立场。 在她的计划中,是周撮儿日日到中书省哭诉,然后御史弹劾,之后民间议论。但是之后随着池诺的叩阍,一切都走形了。 再之后的较量,就不是她所能参与的了。 也许从结果来说,她的目的都达到了,但她却怎么也无法释怀。 她站起来,突然觉得一阵眩晕,身边传来惊呼,有人扶住了她,她甩了甩头,世界更加颠倒,然后,就陷入了黑暗。 …… 高平迷迷糊糊的,只听到有人在自己身边闹腾,她很烦,想喝止,却又觉得很累。 恍惚中,她仿佛看到了很多人,听到了很多话,到最后,这些东西都消失了,她的面前只有黑暗。 很黑,什么都没有,没有声音,没有光亮,没有任何的动静。 “我是谁呢?”她迷迷糊糊的想。 “我是王小雨,真普通的名字啊,不对,我好像又叫高平……” 随着这个名字,黑暗的世界突然多了一个人。她看不清哪人是谁,却知道那是个男子,却知道那人容貌秀丽,更知道那人正在以怨恨的目光看她。 是的,怨恨,她知道是怨恨。 因为是她害死了他,是她令他的妻主受累,是她一个漫不经心的邀请,一顿可有可无的午饭,打破了一个简单家庭的幸福。 她想说我不是故意的,却张不开嘴,在这种事情上,又有什 么故意无意的分别? 那人还看着她,她受不了的向后退了一步,然后就再也控制不住自己拼命的向后跑。 “平儿……” “平儿……平儿……” “小姐……” 她突然睁开眼,然后就看到甘草。 “甘……草……” “小姐!小姐你真的醒了!” 甘草激动的一叫,然后就呼啦啦的围了一圈的人。高太尉、高老夫君、太医、小厮,在之后的一个时辰,她的床前就没清净过。 到之后总算安静了下来,只剩下高老夫君拉着她的手在那里哭。 “我已经和你娘说了,以后那些事情你都不要沾手。我养你这么大,就只盼着你平平安安高高兴兴的,好容易你这半年好了,我再不想见你像过去似的躺在床上。高家那里,已经有人在受训了,不过这两年就要送过来,你性子本就是平和的,就算只是守着我给你留的地,也足够下辈子吃穿了。” “爹……”她犹豫了片刻,开口,“我总是女子。” “女子怎么样了?我就把你当儿子养了!” 这句话,说的义正言辞理直气壮,高平心中一阵震荡,她一直知道高老夫君对她好,而在这一刻,她终于感受到了这个好几乎是无极限的。 完完全全的溺爱,完完全全的,只要她好了,她高兴了,就什么都好了。 不由得,她想到甘凤若。 从她所知道的情况,那甘印曦是能干的、精明的,但甘凤若犯下这样的错,这里面固然有人在推动设局,但若那甘凤若是个守礼的懂事的,又怎么会做下那样的事? 甘凤若会仗势欺人会成为恶霸,是不是也有这种满满的溺爱? 是溺爱,可是,在这一刻,她没有任何的不适,只有一种前所未有的满足。 她抬起眼,恍若的看到一张美丽的怨恨的脸,慢慢的吐出一口气:“是的,我做的不好,但是,我所能做的,也只是尽力的守护,守护我的。”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大家的支持,看到俺被打负分还安慰俺,o(n_n)o谢谢。那啥今天总算是在零点前更出了……== 恩,那啥,三千字,一千收藏七百滴,一千dd给俺的低调是大智慧的评的,一千还是dd给俺的干草我顶你的评的,现在时七千了,^_^ 未来 (上) 第二十七章 未来 (上) 高平这次病的凶猛,但按照御医的话,不过是心有郁结,失了调理。 她自己想开了,再慢慢的用汤水补药滋养,恢复的倒也迅速。只是这样一来,原本被她支到外面的小厮使年,又都回来了。 守夜的又成了两个,甘草等四人轮流,必定要有一个守在她房里的,她虽然不耐,但想到高老夫君担心的面孔,也只有苦笑的接受了。 此时已到了八月,虽说天气已经转凉,但秋老虎还是厉害,好在这时代虽没空调,高家这样的豪门却还可以用冰,她屋里摆着几个冰盆,倒也不觉得烦热。 她这一病,高老夫君又不让她出府了。她自己对出府,也没了过去那样的兴致,闲来无事,就练练字,翻翻典籍,此外就是让有寿顺心在郊区买了一小块地,起了个窑。 过去她只知道家里在京城有两个铺子,这次才知道,高老夫君在外面还有几个庄子。 庄子都不是太大,比较大一些的,有几千亩地,小一些的,只有几百亩。这面积,在现代听来是着实不小了,但在古代,对豪门来说,实在不算什么。 好在几个庄子的出息都不错,每年除了家中的嚼用外,加在一起,也有上万两的银子。 这些都算是高老夫君自己的私房,除了三分是要交到高家本家的,其余的都是高老夫君自己收着。 这也是这个时代的规矩。 男人的嫁妆,没分家前,一部分归公,一部分留给自己。这归公多少,每一家都不同,高家还算可以,只取三分,后来高平知道,还有要取七分,甚至苛刻的要八分的。 高老夫君自己落了七分,高太尉又不是那种要夫君钱的女人,所以高老夫君的私房,那是非常的丰厚。 高平买的那小块地,就在高老夫君的庄子旁边,说是地,不过就是个小山坡,而且土质非常硬,不好种东西,因此差不多十亩的地,买下来却不到十两银子,就这高老夫君还说她买亏了:“那块地你要用来做什么?种树种粮都难,地方小,也盖不成房子。那地在县衙不知道放了多久了,总算是找了你这么个冤大头!” 说到这里,高老夫君在她头上弹了一下,十两银子自然不会放在高老夫君的眼中,不过是不想让女儿上当受骗罢了。 “女儿知道那地没有什么大用,不过女儿买它却不是为了种东西。” “那你想要它来做什么,难道下面还埋着宝贝?” 在古人的心中,土地,若不是用来种的,就是用来盖房子的,就算是高老夫君也想不到还能用来做什么。 “女儿买它是为了两点,一是那里离爹爹的庄子近,我听顺心说,中间不过隔了个小石山,若将来需要,可以连山和爹爹的庄子围在一起。第二则是,女儿想在那里起个窑,烧点东西。” “你要烧什么?” “女儿最近爱上了琉璃,想自己看看能不能烧出好的。” “就你会想鬼点子。” 显然,高老夫君是不认为高平能烧出什么琉璃的,不过也不想挫伤她的积极性。在她想来,女儿不过是想自己烧琉璃,这最多能投入多少?几百?几千,说过天了,也要不了一万。 一万两银子图个女儿高兴,这在他看来,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这就像现代富豪,几百万的跑车,上千万的油轮,也不过就是图个乐的东西。 高平让人在那地方起了窑,签了两个烧陶瓷的匠户,这两家匠户本就手艺一般,又不善经营,日子过的实在不怎么样,听到高家衙内想自己烧东西玩要签他们,连忙答应了。 像他们这种匠户,本就是世代不容易脱籍的,对于是不是签了死约也不是很在乎——签了,是为一家一户烧东西,不签,是为更多的人烧东西,其中也没什么分别。 签到高家,对他们来说,就是抱了个粗大腿,以后再不用担心生计了。至于说子孙为奴,成为高家的家生子,倒比匠户更好些。 高平将那个窑弄出后,也就不太操心了,真的说起来,她对自己能不能捣鼓出玻璃其实也没有多大的信心,这实在是因为她从小做手工就不好,现在虽说不是她亲自做,也有些惴惴。 不过每次烧什么,她还是会遥控指挥。 她记得玻璃的原料是石英砂、纯碱、长石、石灰石,烧制的过程是混合、高温熔融。 至于这里面石英砂要多少、纯碱要多少她是完全不知道的,因此每次就写一个方子让人照着配,有的时候是石英砂多点,有的时候是石灰石多点,烧出来之后,再拿给她看。 起了几次窑,都不成功,烧出来的东西,说石头不是石头,说琉璃自然更不会是琉璃,有点像陶瓷,但又不是。 高平让每一个窑的都留一个好看的,其余的就全毁了。 烧不出东西,她也不急,在她的计划里就是一千两银子的试验费。 玻璃、火药、造纸,各三百三十三两,每个穿越来的都要干一次,她总也要试试,当然,她比不上别人白手起家又鸿运当头,她花的还是爹娘的钱,自然要谨慎着来,因此早定了底线。 就这么多银子,成功了,自然皆大欢喜,不成功,也算是走了次穿越的过程。 “一千两,换算到现代也是一百万了吧,拿一百万做试验,我也算是败家了的吧。” 有时候她也会这样自嘲的想想。 这一日她正在翻《栀女录》,执笔从外面进来道:“顺心来了,看样子好像有什么急事。” 高平一愣,她最近都没有出府,有寿顺心等人也就是帮她买买地,买点材料,能有什么急事? 虽然不解,还是道:“让她进来吧。” “小姐、小的、小的有事要说。” “你说。”见她在看屋里的执笔甘草,她笑了笑,将两人打发了出去,“好了,你说吧,我保证帮你保密。” 见屋里没有别人了,顺心这才擦了把汗,然后小心翼翼的从怀里掏了包东西,然后再小心翼翼的递给高平:“小姐、这个、这个……” 高平有些疑惑的打开,就看到红色的缎子上,有一些粉绿粉红的晶莹颗粒,她一愣,隐隐的有些印象:“这是……” “这是烧出来的,小姐!”顺心激动的不能自已,“这是烧出来的!” “烧出来的就是这个?” 高平捻了一颗颗粒出来,有些疑惑的道,看着倒也不错,但和她想象中的玻璃,这也不是一般的有距离啊,或者说,这是有色玻璃,而且这也太小了吧。 “是啊,小姐,这就是烧出来的啊,你看这么透亮,这么光滑,这么、这么好看。” 顺心激动的有点说不出话,半天才憋出个好看的形容词。 高平有些疑惑的看了她一眼,这顺心虽然不如留年稳重,也不如有寿有章法,但也是个机灵的,说话做事也一向有数,怎么今天这么大不一样? 想到这里,她突然想到一件事。 据说这玻璃是当年腓尼基人弄出来的,传说有一个船队在地中海附近因为潮落搁浅了,于是船员们登陆做饭,他们从船上搬下了大锅,搬下了木柴,还搬了几块天然苏打做支撑。 而当他们吃完饭,收拾东西准备回去的时候,突然发现海滩上有亮晶晶闪亮亮的东西。 经过研究,腓尼基人发现是石英砂和苏打的关系,此后他们研究出玻璃球,发了大财。 玻璃球能发财,这玻璃碎屑也能发财? 高平看了看手中的东西,又看了看顺心,觉得不好理解,不过她也挺高兴的,毕竟弄出了碎屑,也算是有收获了。 “此事除了你,有寿她们知道吗?” “今日是小的和留年到那边查看。席老七偷偷的给小的看了这个,她说是昨天晚上她打扫窑窟的时候发现的,一晚上拣出这么些个。留年在那边守着,小的回来给小姐回报,还没对有寿如意说。” 席老七是其中的一个匠户,另外一个叫杨忠。 高平点点头:“这样,你先下去休息,我去看看母亲大人回来了没有。” “是。” 顺心去了,高平派小厮去问了一下,知道高太尉在府,于是拿着那些玻璃屑向东竹园去。 如果说弄出了玻璃,她还知道怎么处理,现在这玻璃屑,她倒有些为难了。 高太尉一看她的东西,笑了:“谁给你的?找你做什么?” “这是顺心拿给女儿的。”高平面色古怪的说。 “顺心?你这段都没有出府,应该不会有人盯着你啊。” 说完,见她一副要笑不笑的样子,高太尉明白了:“我看你这是大好了,都开始消遣到我这里了。” “母亲莫怪,女儿不是有意的,这东西真是顺心拿给我的,是从窑里烧出来的。” “窑?” “母亲还记得女儿弄了个窑烧琉璃吗?” 她这么一说,高太尉才想起来,和高老夫君一样,她也不认为高平能烧出什么东西,早就把这事忘到一边了。 “你是说,这是你那个窑里烧出来的?” 高太尉惊异的看着她,高平点了点头。 作者有话要说:恩,三千字,正常更新,今天总算早点,但俺的耽美还米写捏,望天,那啥,留言到一千了,收藏到一千二了,俺会记住的,谢谢大家~~~ 未来(中) 第二十八掌未来(中) 席老七又拉了拉自己的衣服,看到前面的留年走远了,她磕巴的开口:“大、大姐……” 留年转过身:“莫要乱叫,这府里,能被叫做大姐的,只有小姐一人。” “是、是,留……留……” “你叫我年姐吧。”留年想想道,在郊区,就她们几个在起窑、填东西的时候去看看,虽然她们不过是小姐的丫头,在外面的身份还是尊贵的,被叫做大姐小姐都无妨,来到了高府,自然不能再这么随便了。 倒不是她自持身份,而是她知道,就算让席老七叫她们的名字,她也是不敢的。 果然,席老七一听她这么说,立刻道:“年姐,这,我、我……” “你莫怕,小姐见你,也是要赏你、夸你,怎么也不会吃了你的。” “我知道,我就是、就是害怕说错了话……” “你放心,我们小姐最是平和了,顺心教你的那些,你都记住了吗?” 席老七用力的点点头。 “那就行了,就算你说错了什么,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席老七跟着留年顺着夹道走,她不敢抬头,只觉得自己过了一道道门,走了一个又一个院子,不知道走了多久,才又听到留年对她说:“你在这里等着,我去回报一声。” 她用力的点头,不大会儿就听到一个说不上是清脆还是沙哑的声音,她知道那应该是十几岁的少年,她的大儿子,今年十二,声音就是这个样子的。 “留年姐姐来了啊,小姐刚才还问你呢。” “是执笔哥哥啊,还要麻烦你给小姐说声,我带席七过来了。” 听到留年声音中的恭敬,席老七不由得抬起头,就发现自己正站在一个院子外,院子的门是开的,就看到里面一排的卵石小路,路侧种着竹、菊,另一侧有个水塘,养了几只鸳鸯。 席老七不由得有些失望,觉得这高府大小姐住的地方,和他们也没太大的区别,也就是地方干净点、整齐些,也没见什么金银,更没有什么奇花异草。 她正想着,就看到留年又过来了,她连忙低下头,不敢再看。 “你跟我来吧。” 席老七跟着留年进了门,又听她道:“你跟我走这边,那卵石路是小姐走的。” 她听了不由得像那卵石路看了一眼,见也只是普通的卵石,心想这小姐走的路,还没他们走的整齐。 上了台阶,穿过走廊,就看到一段翠绿的衣袍,她知道这大概是府中的使年,也不敢抬头看。跟着留年进了屋子,立刻感觉到一阵凉爽。就仿佛三伏天吃了凉西瓜,说不出来的 舒服。 “小姐,这位就是席老七了。” 她一听,也不敢抬头,立刻就跪了下来:“小的席老七,见过衙内。” “席先喻请起。” 席老七听到一个温和的声音,头垂的更低了,连称不敢。她知道先喻是对有学问的人的称呼,她大字不识几个,下辈子也不见得能成为先喻。 “席先喻练出玻璃,开一代先风,万千之后,先喻的名字必定还要流于史册人口,说是先喻并不为过,先喻也不可太自谦了。” “那玻璃,是小的和杨忠按照、按照大姐儿们给的方子练的……” “先喻,这玻璃是你无意中练出来的,和杨忠、和留年顺心,和任何人都没有关系。” 席老七一愣,不由得抬起头,就看到对面的椅子上坐了个身穿鹅黄衣袍的女子。那女子偏瘦,肤色稍稍的有些白,眉毛不浓眼睛不大,坐在红木椅子上,只给人一种疏远感。 她有些松懈的坐在椅子上,目光却正对着她。 席老七立刻又低下了头,一时间只是惶恐,也想不到要答话了。 “先喻练出了玻璃,此乃大功,我听说先喻的小女儿也已经七岁了?” “是、是……” “女孩子,七岁也要开蒙了,这样,就送到我们府里的学堂怎么样?将来若有出息,也可以考科举,走官路,若是不成,也可以在府里做个管事。” 高家的本家虽不在这里,但也有个小学堂,在里面上学的,也都是府中管事的孩子。这都是高家的家生子,将来若能外出为官,自然也是高家的附庸,若不是这块材料,也好成为管家管事,而且将这些孩子束到一起,也免得他们在外面闹出什么事,一举三得,所花费的,也不过每年十两银子请个落魄秀才罢了。这一点,不仅高家,其余的豪门世家也多有这样做的。 席老七自然不知道这些,她只知道自家女儿有机会识文断字,成为人上人,立刻大喜过望,连连叩首,只觉得自己当初的决定实在是太正确了。 在打扫窑洞的时候发现那些玻璃她也有过贪心,想着拿着这些东西一走了之,后来想到,若是带着夫君儿女必然是走不快的,而若是不带他们,又怎么舍得? 当然她也想过将这些东西偷偷的藏起来,将来找个合适的机会再卖掉。但是作为一个世代匠人,她虽然技术不好,也能看出这些东西是烧出来的,而烧制的配 方,还是高家人给的。 最重要的是,这窑里又不止她一个,今日她发现这些东西瞒下,明日若是杨忠发现了上报,查出来,不就是她的罪过了? 所以思前想后,她还是把东西上交了,而在私心的作用下,她没有告诉杨忠,现在,果然是她先来领赏。 作为世代匠人,女女孙孙都要为匠,将来她的小女儿若能脱了这个身份,那她就是死了,也能面对祖宗了! 想到这里,她一时情绪激动,也顾不上在回答高平的问题了。高平见也和她说不了什么,只有让留年将她带下去,临走前,给了她一个盒子。 席老七抱着盒子,也不知道里面是什么,只是晕乎乎的跟着留年出来了。来到二门外,留年笑道:“你不看看小姐赏你的什么?” 席老七定了定神,打开,只看到一盒子的银锭,一个个元宝似的排在那里,每个都要有五两,数了数,竟然足足有十个! 五十两! 足足五十两! 席老七一时间只觉得头晕目眩,此时那一地的碎玻璃早被她忘到了一边,脑中只有这五十两银子。 五十两,足够买十多亩上好的一等地,一年光粮食就能出四五百百旦,遇上好年景,说不定就有六七百百旦呢,抛掉家中的嚼用,每年也能省下七八两,十年怎么也能存五十两——又是十多亩的一等地! 她想的正美,看到留年正似笑非笑的看着她,连忙拿出几个银锭就往留年的手里塞,留年接了,又放在盒子里:“这是小姐赏你的,我们小姐最是宽厚,对人也好,你好好做,以后有你的好日子过。你家小姐少爷,日后也是大有出息的。” “谢谢大姐。” 席老七说着就要下跪,留年拦住了她:“你莫要跪我,你以后的荣华富贵和我一样都在小姐身上,还记得小姐给你说的吗?” 席老七想了想,小心翼翼的道:“可是说那玻璃……” 留年面容一整,正色道:“以后无论谁问,你都要说是自己无意中练出的,这点,你可要记清楚了!” 席老七不明白,但还是点了点头:“小的记住了,小的,知道怎么说。” 留年拍了拍了她的肩:“你是个聪明的,以后自然有你的好。” 说完,领着她来到了偏院,找了两个丫头领她回去,临走时又道:“这些钱,你拿回去也让你家夫君看看,高兴高兴,商量 商量怎么用,是想买地还是想置产,或者想存到钱庄里,都定个主意,若是要买地置产,赶明或我或顺心如意过去了,也好帮你到官府过户。” 席老七连声感激,留年将她送出去,转身又回了内宅,高平此时已回到了书房,仍然在翻《栀女录》,顺心如意有寿等几人都坐在旁边。见她来了,互相挤眉弄眼了一番。 看人到齐了,高平也丢下了手中的书,其实本来对这本书有没什么情有独钟的,只是这本书在这个世界的地位很有点类似于《论语》,她不得不熟悉一下。 见留年回来了,她丢下书,让执笔给她上了杯凉茶,开口:“都交代好了?” 留年连忙道:“是的,这席老七虽然粗俗,但也是个精明的,会知道怎么做的。” “这次的事,多亏你们几个。” 有寿几人连称不敢。 “跟着我,你们几个也是受委屈了。”她说到这里,摆摆手,制止有寿几人的话。 她一开始不知,后来才知道,这几个是从小就被挑出来训练的,识字算数是最基本的,其他的外带珠宝鉴别、江湖事宜都多少知道些,这是文的一面,武的一面虽不能说有多高的身手,也是从小练习,骑得马开得弓使得枪。这放出去,在军中,也能做个一般的校尉了。 其实大户人家小姐身边的丫头,也是多有外出任职的,当然,这首先是要有一定的功绩。 而这几个跟着她,过去是全无用武之地。 “你们也都知道府里的规矩,得出的东西,三分都要交到公中的,这次得的玻璃有六十八颗,除掉三分,我这里再留下八颗,剩下的四十个,就给你们四个平分了。” “小姐,这不行。” 留年先站起道,高平做了个手势,止住她的话:“对那席老七,我还有赏赐,更何况你们了。” 知道她不是说假的,留年几人都是惊喜莫名,虽然她们对那东西都还不明白,但也知道那是值大钱的。 看着几个平时都很是沉稳丫鬟都是喜不自禁,高平无力的上望,好吧,现在就把这玻璃当钻石吧。 作者有话要说:三千字,一千yuanben80的我也来为小草投一票,一千八百收藏的,还有一千九百收藏的。现在还剩下六千,爬走…… 未来(下) 第二十九章 未来 (下) 高平一开始是想不通这些玻璃碎屑能做什么。如果是玻璃球,或者是大块点的玻璃她还能想到,这些一个个的颗粒又能做什么? 后来她才想通,在她眼里,这就是普通的玻璃,是最平常不过的东西。而在这个时代的人眼中,这是从未出现新奇事物,虽然说没什么用,但钻石有什么用?珠宝有什么用? 是,目前钻石貌似是有工用价值的,但在中国古代社会,这些东西,所拥有的,也就是审美价值了吧。 好看,闪闪发亮,透彻,这个时代又没有什么人工水晶人工珍珠的,因此所有具备此类特点的东西都是值钱的。 留年等人毕竟是从小经受训练的,欢喜了一阵,也就按耐住了,留年开口:“衙内,属下不明,这明明是衙内找到的方子,为何偏要说是那席老七无意中练出的?” 若是普通人,也许是怕惹麻烦,但她家衙内,怕什么麻烦? 高平微微一笑:“这些虚名,我要来有什么用?” 虽说她不怕麻烦,但有些麻烦,还是没有的好。如果只是这玻璃一项也就罢了,万一她将来再弄出了什么炸药、纸张的,难保不会有人起疑。虽说就算是有疑心也不会将她怎么样,但是又何必呢? 而且这些东西,也毕竟是她剽窃来的,就算不冠她的名字,也没什么好吃亏的。 高平想了想,又道:“这些东西你们也不要藏着,分批找机会出手吧,以后这东西值不值钱还两说。” 留年等人一愣,想到这种东西是烧制出来的,也有点恍然。那些材料,都是她们经手的,非常清楚,开一次窑,顶过天了,也不到十两银子,这要是大面积烧制的话,实在是成本低廉。 如意想了想,道:“衙内,小的想,这东西还是控制着好,这样也不容易被发现。” 高平点点头:“我心中有数,你们下去吧,另外,到账房里支二十两银子带给杨忠,让她好好做。” 留年等人应了,她们自然知道要对杨忠说什么。 她们出去后,执笔等人进来收拾东西,高平看着他们出神。 分化拉拢,扣押人质,恩威并施,原来这些事情她也是会做的。 抱琴将残茶去了,又给她倒了杯新茶,高平回过神,又去翻《栀女录》,翻了两页,想起一件事:“我前两天下了个东西方在桌子上,是谁收了?” 甘草几人都有些发愣。高平 的桌子,一向是她自己收拾,他们几个使年除了能帮着换换茶,抹抹桌子,举凡带字的纸都不让他们动。 若说以前,他们还敢背着高平做什么的话,经过这大半年也就都知道了,若是犯了忌,现在的衙内可不会念过去的旧情。 高平看着他们,其实那张纸上也没什么,要不她也不会今天才想起来问,但见几人都一片茫然,不由得有些恼火,也是她当时忙着去见高太尉,所以匆忙间将那张纸夹在了书里,没有马上处理掉。 这事有她疏忽,但这么久了,这房里的人也该知道她的规矩了。 “啊。”抱琴突然道,“我想起来了,前儿小姐去见府尊,少君身边的明鹊来送粥……” 他说着,声音小了下来。那明鹊虽和他们一样是使年,但却是林若鸿从娘家带过来的,而林若鸿和高平的关系又这么古怪…… 是的,古怪。现在高府上下的都看出高平和林若鸿,和普通的少年夫妻有些不同。 高平看起来是对林若鸿不错的,平时这边得了什么稀罕的,也会想着让人给林若鸿送一份,前一段上街,看到什么有趣的买回来,也会给林若鸿一份。但是一般都是让使年去送,自己却很少亲自拿着东西去讨少夫君欢心的。 而林若鸿那边也不时的派人送点汤水粥点过来,但和高平一样,也都是让使年来送,很少亲自过来。 自然,夫妻相敬如宾,也没有什么,可是这一对少年夫妻,特别是林若鸿容貌人品都是一等一的,高平表现的这么平淡,就让人有点摸不着头脑了。 看不透,他们也是不敢乱说的,只是见高平脸色不好,又牵扯到字条的事,这才说到明鹊,若说一开始他们对高平不让动她桌上的东西还有点不以为然,这两天却也知道有些东西的确是不能动的。 他们虽不太清楚玻璃的事,但就在这房里,影影绰绰的,也听到一些东西,自然是更加谨慎。 听到是明鹊,高平愣了愣:“使个人过去到少夫君院里看看,若少夫君在,就说我一会儿过去。” 甘草应了,出去吩咐了两句,一会儿一个小厮回来说林若鸿是在自己的房里的。 高平点点头,喝口茶起身,走到门边又回来将剩下的玻璃拿了两颗出来。 三分归公这话其实是对外面说的,高太尉若收了什么东西是绝没理由也拿三分出来的,高家其他人,自己的私产,是不是真拿出了三分,也都很 难说。这所谓的三分,也不过是表面上的。 当然,高平说归公倒也是归了,只不过是归给了高太尉,至于高太尉怎么处理,那就不是她要管的了。 她留下的八颗,四颗给了高老夫君,两颗给了高晨,因此手里也就只剩下两颗了。 这东西,别人觉得宝贵,在她眼中,那是连碎银子都不如,所以也没什么心疼不舍的。 带着这两颗东西,她来到藕花院,林若鸿那边是早得了信了,见她来了,直接就迎了过去。 一进屋子,高平就感觉到了气氛和往日有些不同,不说别人,就连一向对她冷冰冰的明鹊,今天也有些探头探脑的看她。 “你前日使人送来的粥不错。” 林若鸿恩了一声:“你喜欢就好,没用什么东西的,就是煮的时间久了些。” “这就难得了。”高平说着,将手中的东西递了过去,“我前儿得了两个东西,你看看喜不喜欢。” 林若鸿打开,顿时一愣,就见盒子里一红一绿,两个小拇指大的东西,看着说宝石不是宝石,说珍珠也不是珍珠。 他拿了一颗红的看看,竟然清透无比。他家中虽不富贵,也是官家公子,自然知道,此类珍宝越是透彻越是难得,他手中的这个,竟然没有丝毫瑕疵,实是少有的极品。 “这东西,太贵重了。” “不过是个玩物,你若喜欢,就找人打对耳坠,两色相映,倒也有趣。你若想要一色的,那还要再等等。” “这就难得了。” 两人越说越和顺,屋里的使年见机就要向外退,明鹊想了想,也跟着往外走,刚要出去,却被高平叫住了。 “前儿个,我房里有张纸不见了,不知是不是你拿了。” 明鹊看了林若鸿一眼,笑嘻嘻的道:“衙内,是我拿了,我拿了给我们少爷了,反正你不是也要给我们少爷的吗?我这也算是代劳了。” “多嘴!” 林若鸿瞪了他一眼,高平的脸沉了下来:“谁让你拿的?” 明鹊瞪着眼,一时不知怎么回答,林若鸿已感觉到不对,连忙道:“那日我让明鹊给你送粥,他见你桌上有那么一张纸,见了新奇,他知道我最好诗词,又见那词是从未见过的,因此就拿给我看。明鹊,还不道歉?” 明鹊有些不服,但见高平脸色难看,也不敢多说,过来道:“是小 的错,小的不该妄动小姐桌子上的东西,请小姐饶了小的吧。” 高平看了他一眼:“你先下去。” 明鹊有些犹豫,林若鸿立刻道:“还不快下去!” 明鹊去了,高平这才开口:“有些事我本来是有些犹豫的,但现在看来是要先说了,我知道,我不是个好妻主,你想嫁的自然也不是我这样的。” “妻主是在说若鸿不守夫道吗?” 林若鸿板起了脸,高平没有理他,径自道:“我知道,你会是一个很好的夫君,但你心里,其实是不愿意嫁我的,我本来想着日子长了,咱俩慢慢熟悉了,也就会和其他夫妻一样了,但现在看来……” “妻主到底在说什么?若鸿既嫁给了你,自然是要给你过一辈子的!” “但你开心吗?你高兴吗?若你心中总有不快,这一辈子不是太无趣了吗?我是女子,若是觉得不舒坦,还能再找个如意的,而你,却要这么过一辈子,你真觉得这样好?” 林若鸿没有说话,高平叹了口气:“你好好想想吧,想清楚了告诉我,若你觉得可以,咱俩就再试试,若不行,我也可以帮你安排。” 林若鸿长神色一凛:“你这是要休我?” “自然不是,我有计划到外面看看,你若有什么打算,我可以带你一起出去,届时虽不能说荣华富贵,但置办一些产业,留两个可信赖的管事还是可以的。当然,这都是我想的,你想怎样,说给我,若是可行那就照着你的意思来。” 林若鸿愣愣的看着她,高平也不知道他是一时不能接受,还是没想好。她过去是真的想和林若鸿就这么过下去的,反正她对男人也没什么期待,这个夫君,在这个世界来说,也算是能接受的。 但是这半年,林若鸿对她一直是不远不近,当然,这里面也有她自己的因素,她对林若鸿也没有多么亲昵,同时还在一直拖延圆房的时间。 但是现在想想,又是何必勉强呢?她勉强了还无所谓,林若鸿勉强了,却是一辈子的了。 她过去没有能力,现在,帮一个人安排个衣食无忧的环境,还是做得到的。 作者有话要说:抓头,这一章是正常更新的,恩,收藏到一千三了,俺会记住的 那什么,俺下榜了==所以,从明天开始就又是两天一更了,然后俺争取下一次的榜单,争取能从下星期五开始日更还加更……-_-! 纠结(上) 第三十章 纠结 (上)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想到这一句,高平心中暗暗摇头,过去学的时候,总觉得这些理论枯燥无味,现在亲身体验了,才明白其中的道理。 知道林若鸿不喜欢她也不是一日两日了,之所以现在才有这样的打算不过是因为过去她没有这个能力。 虽说是高家的大小姐,但每个月的例银也是有数的,加上她的薪水,对于普通人来说是不少,对于此时的她来说却是不多的。 自然,她也可以到账房里多支一些,高太尉也说要把几个生意交给她。但说到底这都不是她自己的,用起来总是不得心应手。 而现在练出了玻璃,虽说只是碎玻璃,但也觉得腰杆硬了不少。 “恩,那玻璃还需要改进,人家用天然苏打和水晶石都能弄成玻璃球,为什么我还加了碱和石灰石都不成?那碱不够纯?那要怎么弄纯碱?” 在高平的记忆中,貌似是有穿越人士弄过纯碱的,但具体怎么弄的,她已经没有太多印象了。 “还是说温度不够?”现在烧窑是用柴,据说碳的温度会高些? 这样想着,她站了起来:“那个明鹊,你将他送回去吧。” 林若鸿看着她,嘴唇翕动,却没有说什么。明鹊将那张纸拿过来的时候,他也觉得不妥,但看到那上面的内容时,也起了和明鹊一样的心思。 “梳洗罢,独倚望河楼。过尽千帆皆不是,斜晖脉脉水悠悠。肠断藕花洲。” 他住的是藕花院,这词不是写给他的吗?而且开头第一句就是,梳洗罢,是和全词的内容对应,但难道不是为了梳洗节那天的诗词会吗? 短短五句,看起来普通,读起来却意味深长,有思念有盼望,她虽不信高平能写出这样的词句,但能写出这样词句的人又怎么愿意给他人做嫁衣?就算是贫困潦倒,此词一出,也能天下闻名了。 这两天他反复的读反复的看,渐渐的也就忘了去追究这词到底是谁写的了。只觉得如果高平真对他有如此相思,倒也不算委屈了。 因此高平今日来的时候,他是有几分羞涩几分期盼几分茫然的,哪知道结果却是如此。 是他误会了吗? 若高平真无心,又何必写这首词,若这首词不是给他的,又能是给谁的? 其实林若鸿也猜对了一些,高平默写这首小令的时候倒真有几分梳洗节的因素。 她最近养病,闲着没事,就把一些还能记着的诗词都默背了出来,然后一一将典籍、地点换了背熟,她不知道自己将来是不是也要靠着诗词一鸣惊人,但多做一些准备总是有必要的。 梳洗节那天她倒是真有些丢脸,虽然过去也就过去了,但在默写的时候,还是用心想了和梳洗有关的诗词。 想来想去,也只想到温庭筠的这首小令,因此就默背了出来,背完,还将江楼改成了河楼,将白沙洲改为了藕花洲。这也是因为京城离珠河比较近,而珠河上据她所知是没有白沙洲的,只有一个洲类似于藕花的样子,因此比较出名。 改完后,她自己怎么看怎么觉得不对,正想丢了,那边高太尉找她,因此就匆匆的夹在书里,怎么也没想到明鹊来了,见她桌子上有书,忍不住翻了下,看到这首词,就认为是写给林若鸿的,因此就巴巴的拿了过来。 明鹊从小生活在林家,自小就有一种概念,那就是凡是学问好的,才学高的才是受人尊敬的。 他家大小姐,中过状元。 他服侍的少爷,是名满京城的才子。 他自然也知道,林家的情况不是太好,但从他听过的戏文,看过的评话中,都有这么一个结论:清寒的有学问的一般都是好官。当官的从哪里来的钱,不都是从老百姓身上搜刮的? 林家清寒,这不正说明自家府尊和大小姐都是好官吗?她们又有学问,又清廉,就可恶没人赏识,倒是像高太尉这样不学无术的做到了高位,他家这么好的少爷,却不得不委屈的嫁给一个诗词都不能做的纨绔。 因此,他一直是替自家少爷委屈的。 不过在高府这半年,见高府上下行事也有规矩,和原本想的也有些不同,当然最重要的是,他也知道自家少爷后半辈子也是要落在高府的了,而且他心中还有一个想念,那就是若自家少爷在高府能说的上话,他家小姐在朝中也能更有指望。 当初听说他家小姐被王大人看重,可是这都过了半年了,也没听说他家小姐从那清寒的翰林院调出来,虽说这官位变动不是一句话的事,但难道让他家小姐和府尊一样在翰林院呆一辈子吗? 林开云少女时代就名动天下,容貌又齐整,不说外面如何,只是林府中的小厮使年也多有爱慕,这也是少年情怀,和高平当初所处的时代少女迷恋明星是一个道理。 明鹊也是迷恋林开云的一个,他自己知道和林开云相差太 多,在林府的时候也许还有机会,跟着陪嫁来了,也就自然的断了这个念想了。不过他还是想着能让自家小姐得好。 在充分认识到了林若鸿的未来实是指望高平后,他就开始心焦了。 虽说是少夫君,但管家的是高老夫君,他家少爷连圆房都没有,更不要说有一女半儿傍身了。 原先还是因为高平的身体不好,但最近看来,那高平身体也过得去了,迟迟不和自家少爷圆房,又是何道理? 他家少爷看起来还不急,但再拖下去,不见得会起什么流言呢。 但是他作为使年,虽说陪嫁来的使年多是做侍夫的,这种话,也不好轻易的说。那次见了高平桌上的词,虽然字不怎么样,但是词却少见,因此就拿给了林若鸿。 在他想来,自家少爷是爱有才的,这高平虽不能说有才,可也是有进步了,自家少爷见了必定欢喜。 他想的没有错,林若鸿见了这首小令爱不释手,他只以为林若鸿和高平的关系要改善了,完全没想到自己私拿高平桌上的东西算什么——他拿的又不是什么珍珠翡翠,不过一张纸,一首词,偷书不为窃,他就算是私拿,也是雅事,因此听到林若鸿要他回林府的时候,他只觉得满肚子的委屈。 “少爷,我走了,你怎么办啊,这高府上下,还有哪个真心待你的?我不过是拿了她一张纸,又不是什么重要公文又不是账本账簿,她有必要这样吗?” 林若鸿此时也是心下慌乱,高平对她说的,是他从未想过的。不满意,他当然是不满意高平的,可是被休、离开,这更是…… “少爷?少爷?” “你先回去两天,过两天、过两天我再看看。” 明鹊虽不愿,但此时也无奈,只有简单的收拾了一下回了林府。他也不觉得自己是犯了错,因此回去后,也没遮掩,原原本本的就说了,更添油加醋的说林若鸿在高府很受冷遇,不仅高老夫君要他天天去立规矩,高平还将房里的事交给了身边的一个使年。 “老夫君,她房里四个使年,八个小厮,个个都是狐媚子,据说一个叫甘露的,手里还有金器呢。” 对于高平房中有人,林老夫君倒不是怎么在意,大户人家,哪个小姐身边没几个人的?夫君前没正式收到房中就算是妥当的,但儿子嫁过去大半年也没圆房,却是问题。 林老夫君也没什么办法,因此叫过了大女儿林开云:“你弟弟在高 府,没有娘家帮衬是要吃亏的,你什么时候和那高平也来往来往?这对你也有好处。” 林开云最近诸事不顺,心烦意乱,本想拒绝,转念又想到前一段王梓山的暗示,她咬了下牙,道:“女儿知道了,那明鹊是怎么说的,弟弟在高府为什么受冷落?” 林老夫君想了想,也想不出来所以然,听起来,倒是高平有几个使年,可那不算什么,而且也没听他说高平和那些使年怎么样了。 因此道:“你再找他问问吧。” 林开云应了,但并没有马上找明鹊。她少女中举,本觉得自己可以一鸣天下知,和那些史书上的千古名臣一样留下浓重的笔墨,哪知却和自己的娘亲一样进了翰林院。 自然,进翰林院是必有的步骤,凡是状元是都要进翰林的,但是翰林和翰林也有不同。 有那在皇帝身边的,有受冷落的。她倒不能说受冷落,但修撰这个职位怎么说也不是多受青睐。 他们林家在士林中也是有口碑的,皇帝当年也曾单独召见过她,但是这几年,她也只是慢慢的随着资历熬升迁。 她本有心和自己的母亲一样做纯臣,但却绝不甘心和母亲一样终生碌碌。 会依附新党并不完全是为了从凤,她还想施展自己的抱负,还想做一些事情,她认为宁王、王梓山是能让她达到理想的。 想到这里,她更是心烦意乱。 作者有话要说:抓头,正常更新~~~有点晚了== 纠结(中) 第三十一章 纠结 (中) 她从小就是被人赞颂的对象,十四岁,就进了国子监,此后更是步步傲人,不到十八岁就骑马带花,夸行于市。 就算在翰林院不是很得意,但做的文章写的诗词,也往往是被人称颂的,她本以为在自己流露出新党的倾向后,不说立刻受到重用,起码也是要被接纳的。 但哪知写了两篇有新党倾向的文章,新党那边竟毫无动静,她又在公众场合发表了一些依附王梓山的议论,也只惹来两个旧党和她争论。跟着李如蓝参加了两次新党的聚会,也不了了之。 一直到自家大弟和高家定亲,她才算正式被新党认可。但李如蓝都是宁王府上的座上客了,她却只能和一些六七品的官员厮混。 她真正进入新党的核心,也是在自家大弟和高平成亲后。 宁王接待、王梓山招她去谈话,上好的燕窝人参大把的送,她东西虽然拿了,却更为抑郁。 她再不懂人情世故,也知道王梓山和宁王看重的不过是林家和高家的这种裙带,她林开云,她这个国朝以来少有的少女状元在这些人眼中都不算什么! 不过就算如此,她还是忍了,她欠缺的不过是个机会,既然高家能为她提供这个机会,那她为什么不牢牢抓住? 她不拒绝机会,但也不愿去巴结高家,除了年节,她基本上不到高家走动,她要让王梓山和宁王知道,就算没有高家,她也是人才! 她用心的为宁王计划,用心的研究了王梓山所有的著作,写了策论,当年考状元她都没有这么用心过,结果呢,却被束之高阁! 是的,这半年,宁王赏她的东西金银是没少过,但她要的不是这些! “开云,你是人才,这一点,我和宁王都是知道的。”前几天,王梓山拍着她的肩说,“但你还太年轻,而且以你和高家的关系,其实应该多往那边走走的。” 这话说的含糊,她也是明白的。 太年轻?李如蓝也不比她大两岁!说到底,她们在意的还不是她的才华,而是她和高家的关系! 林开云觉得愤怒,还有失望。 王梓山和她一样,也是二十岁就名满天下,但在翰林院做了两年之后,就挂印而去,回家教导乡民。 十年前,《王氏家话》一出,天下闻名,朝野震惊,天子当时就派人宣召,她青衫上京,和天子夜话一晚,第二天又飘然而去。 五年前,再出《乡 谈集》,又是京城纸贵,天子再次宣召,谁都知道,这次是必有厚位相待的,若在京,必是京兆伊,若外出,必是知府。 正五品的官职,是多少人一辈子也熬不过去的坎,而且这还和翰林、礼部那些清贵的位置不同,这是实打实的实缺。 那时候,她刚入国子监,听了这些传闻,又是羡慕又是矜持,想着什么时候能和她一样,又想着自己早晚,也是能走到这一步的。 而王梓山走的比她还要远,两年前天子第三次宣召,她终于入京就职,而一上来,就入了吏部,不到一年,就成了吏部侍郎,正三品! 因为有王梓山她才会想到要加入新党,却没想,王梓山却是如此。 她的脸色一会儿青一会儿白,明鹊在旁边看着,又是担心又是害怕。担心的是林开云的身体,害怕的是斥责。 他对高平高家都没多少畏惧,但是在林家就不一样了,在林若鸿兄弟面前还好,在林之一林开云面前却都是战战兢兢的,特别是面对林开云,总是怕自己不小心犯了什么错。 “你把大少爷在高家的情况再说说。” 明鹊又说了一遍,林开云也没听出什么,但听到说高平做了首词,不仅笑道:“这倒是稀罕了,她做了什么诗词,说来听听。” 明鹊从小跟在林若鸿身边,虽然说不上精通诗词歌赋,但也是识字懂文的,那首小令本就不长,再加上林若鸿这两天没事就吟咏,他也背了下来,现在听林开云问,就又背了一遍。 林开云初听还没什么,在听到“过尽千帆皆不是”的时候脸色就变了,再听“斜晖脉脉水悠悠”手上的茶盅几乎没落在地上。 这首小令,曾被人评为“一字一句闲不得”,而温庭筠本人更是和李商隐齐名,他几乎是第一位致力填词的诗人,这首《望江南》就算不是他的代表作,也是他的主要作品之一。 中国历史上有多少位诗人,流传到后世被人赞誉的又有几个?有多少首诗词?经过一千年的沉淀,被人称赞的又有多少? 而无论温庭筠这个人,还是《望江南》这首小令都是上流之选,虽说被高平改动了两个地点,但也是瑕不掩瑜,光彩夺目。 林开云整日和诗书打交道,自然知道这首小令从不见于书本,高平绝无可能是从什么偏僻的地方找来的。而至于说找人代笔,现在词曲难求,一首这样的词,不说卖于书局,只是卖到红园青楼中,那些当红郎儿也愿拿 千金来买。 高平也许给得起天价,但却给不起天下闻名的声誉! “难道,这真是她自己写的?” 林开云只觉得痛苦难当,那高平,正经的书院都没去过一日,连个秀才都没考中过,她怎么能写出这样的词? “我十几年苦读,十几年努力,难道在天份上连这么一个人都比不上吗?” “小姐?大小姐?” 明鹊见她一会儿咬牙切齿,一会儿面露狰狞,不由担心,怕她有什么身体不适。 林开云回过神:“没事了,你先下去。” 明鹊愣愣的看了她一眼,行了礼,向外走,走到门边又听她道:“今天我问你的话,你不要对任何说,就算是府尊老夫君问起了,也不要谈那首词的事!” 明鹊不解,但还是应了,林开云对他笑笑:“我过去就觉得你是个好的,本想将你从大弟那里讨来,又碰上高家来求亲,这次既然你回来了,我过两日就对父亲去说。” 明鹊这一惊非同小可,半天只以为自己听错了,林开云过来摸了摸他的头,温声道:“傻孩子,别怕,一切有我。” 明鹊晕晕乎乎的走了,林开云背过身,脸色阴沉了下来,为什么不是她写出了那首词?为什么写出那首词的是那个高平?! 高平自然不知道因为一首被剽窃来的,感觉改的太不对味的词被人惦记上了。目前,她的时间都用在了玻璃上。 因练出了玻璃,她将附近的地都买了,和高老夫君的庄子连到了一起,外面又修了围墙,虽不能保证就杜绝宵小,但看住杨席两家却是没有问题的。 其实说起来,她倒也不是太怕这两家跑出去。先不说这两家都入了高家的门,在这个时代,不是官身秀才,又没有路引,又能跑到哪里? 而且对于玻璃,她其实也没有太多想要私藏的心思。 中国古代的一些技术,现在人看来都瞠目结舌,却可惜的在历史中流逝了,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藏私,流传度不够。 任何一个小小的发明,可能就是一个支点,撬起的,不定是什么重物,也许是资本主义也许就是工业革命。 也许玻璃比不上纺织机蒸汽机,但最最起码,能安装到窗户上,令人多感受几分光明。 当然,她也没有伟大到,将这项技术无私的公布出来的地步。在合适的时候,她可以找几个感 兴趣的谈谈价格。 而至于这个合适的机会,第一是玻璃已经引起了重量人物的窥觑,第二则是,她这边的技术已经足够成熟,在一定时间内,别人无法赶上。 为了这个,她还特意的跑到了高老夫君的庄子里,天天守窑。而在看了几次后,她也知道为什么烧制出来的东西总不如人意了。 配料的纯度、窑的温度都达不到要求不说,连每次的份量也不够标准。这也不是杨席二人不小心,完全是因为这里和中国古代一样,无论是称还是尺子都没有统一的规格。 是的,错的并不多,两杆秤之间相差大概也就是个一两二两,两把尺子之间错的也不过是一寸两寸,这用到别的地方上也不显,但用到这里,问题就大了。 她专门让人找来了十杆尺子,八个称,竟没两个完全一样的!是的,都是十寸一尺,十六两一斤,但寸和寸之间错一点,两和两之间错一点那就完全不一样了。 “不是说度量衡之间统一了吗?” 看到这个结果她只有愣愣发傻,有寿等人也发愣,在她们看来,这就是统一了,错这么一点点有什么区别? “小姐,要完全一样怎么可能?每家都有每家的规矩的,咱们在京城,已经够标准了,要是在外面,就要看官尺官斛了,这之中,到底多少一尺多少一斗,更是难说。” 席老七是个机灵的,也道:“这尺子和尺子之间的差距,也是各家的规矩呢,莫说我们这普通人用的,就是在官家,也不一样。” 作者有话要说:又多了个长评,现在是八千了,俺会记住的,谢谢大家~ 纠结(下) 第三十二章 纠结 (下) 满进平出,大斗进小斗出,现代的时候,高平也听家中的老人讲过粮铺的事情,听了席老七的这话,也知道这个问题不是自己能解决的,她所能做的,也就是在这里,把所有的工具都做个标准,但是在没有车床的情况下,这个标准也不能保证完全的一样。 “反正只是玻璃,烧不好,最多就是有些颜色气泡,不会出现炸药类的问题。”最终,她也只能这样安慰自己。 在庄子里安排好了标准的问题,又因高老夫君那边叫的紧,她看着没自己的什么事了,也就回去了。只是虽然回到了高府,心思却还是在自己的玻璃上。 这半个月又起了几次窑,总共得出了三百八十粒的碎玻璃,也许是因为有她盯着更小心,还真炼出了几十个比较透明的,颜色极淡的玻璃。 她将这几十个挑拣了出来,剩下的或磨圆了做珠子或打了孔做成手链项链再或者镶嵌到首饰盒上,然后分步骤的拿到了福荣斋,一个个都标上了高价,最便宜的一对耳坠,也卖了八十两。 最初吴玠给她报价的时候,她表面上平静,其实下巴几乎都没惊掉。在现代,一般的钻戒才多少钱? 当然,几万几十万的也有,但对于一般人来说,八千多块的钻戒,也算是不错的了。 而那一对耳坠,白银打造,不过镶嵌了两个红色的小芝麻玻璃,就卖了八十两,高平当时就有一种冲动,她也别想着什么纯净玻璃了,只是这有色玻璃就足够她衣食不缺了。 不过这种冲动来的快去的也快,要想长久,还是要有技术上的领先。只是技术领先说的容易,对于她来说却很是困难。 想她一个文科生,理科考试向来靠背公式,又怎么去指导别人技术。不过她总算有收获,现在做什么,高太尉自然更支持,见她这边只是丫鬟使年,因此又派了个人给她做帮衬。 此人名叫刘欣,其貌不扬,但擅长策划,而和孔青山不同的是,她和高家本家没什么关系,是高太尉自己夹袋中的人。 除了她之外,高平又向高太尉要了蓝春海,听到她这个要求,不仅高太尉吃惊,连蓝春海自己都惊讶。 她自己最清楚自己的事,虽说能对全揽图倒背如流,大雁上下乃至柔然眺国的地理风土也能说出个一二,但对朝中的把握对天下大势的分析最多也就是普通秀才的水平,否则她也不会屡试不中,最后还是靠机缘在高府做一个不怎么受待见的先喻了。 她既 不懂商,又不懂民生,怎么就入了高平的眼? 高太尉也是这样对高平说的:“那蓝春海作为饮酒聊天的人选倒是可以,若说谋士,却是不能。” 高平笑道:“女儿知道,女儿只是想,她对风俗地理如此熟悉,若是外出,倒是一等一的人选。” 听她这么说,高太尉也就应了,蓝春海本就不是什么重要的人物,放在府里,也不过是偶尔拿来做个聊友,女儿要用,有什么舍不得的,只要女儿明白蓝春海是做什么用的即可。 其实在高平的眼里,蓝春海比刘欣孔青山等人,不说更有用,也是同一地位的。 这大雁和中国古代一样,对格物等和科学有关的事物不甚重视,在这方面有研究的,都是天生对此喜欢的。蓝春海虽不是多么有研究,比起一般人的却更好一些,更妙的是,此人熟知地理,那么何地有上等的煤何地有上等的铁矿,此人就算不甚清楚,也总算是半个行家,真用起来,比起一般的谋士自然更得心应手。 而且人以类聚,她对这方面感兴趣,结交的自然也该有同样感兴趣的朋友,请几个这方面的人才弄到庄子里专门做研究,总要比她这个半吊子指挥匠人更容易出效果吧。 她想的倒也不错,蓝春海的确有两个这方面的朋友,只是都不在京城。 “小人有幸入了府尊的眼,这才留在京城,我那两位朋友却是已经都回乡了。” 京城各方面的消耗都要比其他地方多上一些,若是家有恒产也就罢了,若是没有,长久停留在这里,却不是一般家庭能吃得消的。蓝春海也是进了高府,这才算在京城站住了脚,否则多半也是要回去的。 不能马上展开研究大业,高平多少有些遗憾,不过她也知道这事急不得,嘱咐蓝春海写了信,也就只有安心等那两位可能是格物方面的人才大驾光临了。 这些事做好了之后,她又开始上街溜达,这其一,是为了躲避高老夫君的唠叨——这次她身体好了后,高老夫君又开始对她说圆房之事,也亏得她这一年表现稳重,又弄出了玻璃,否则高老夫君早就找人绑她圆房了,但即使如此,还是一天两次将她叫到房里明示暗示一番,弄的她实在头大。 这其二,则是想对这个世界更了解几分。虽说每天都会看典籍,但从书上看来的总有违和感,而且她既然想从商,那就要找出一条适合自己的路。 玻璃弄出来了,那么怎样令利益最大化? 如果没有玻璃没有肥皂没有任何穿越而来的东西,不完全依靠高太尉,她又能打造怎样的商路? 她想了很多,每天晚上都会将一天所思所想的记下,有的自己看过都觉得不太可能,而有的倒是有几分把握。她将有可能实现的挑出来,找出其中所需要的条件,遇到不懂的,就找人商量,大多时候,商量的结果都令人泄气。 比如她想过车马行。 火车一响,黄金万两,这自然是蒸汽时代的优越,但也表明了交通的重要。要让她弄出火车,她自问是没有本事的,但弄个遍布全大雁的车马行,却不是不行。 但是找人问了之后,她才知道这生意不是太好做。 其一,大雁缺马,骡子、驴是有,但大多家用,她要是想用来套车也不是不行,但一般不会有人乘坐,而原因,就在第二点了。大户人家的车有各种防震措施,弹簧什么的没有,厚垫子总是有的,城里的道路也比较好。但是一般的驴车骡车能有什么?特别是出了城市,颠都颠死了。从这里又得出了第三点,大雁的路也不怎么样。而且在这个朝代,人们对旅游什么的兴趣不大。 一般家庭,就是有几个闲钱,也是买地置产,偶尔在附近的景点游览一下也就罢了,有几个会专门到千里之外的城市观光啊。 在这个时代,出远门的,若不是公差,一般就是秀才赶考,再不就是商人运货,她费力气弄出个车马行,就算有的赚,也是了了。自然,这里面也和一般人都不愿意经商,没形成风潮有关。 若是在高平所来的现代,人人都想做点小生意补贴,那么车马行也是大有赚头的。但是要促使这种风气,那简直比弄出蒸汽机还要麻烦,高平想到这里,自然也就丢开了。 不过也有一些可以施行的,比如连锁客栈。虽然说因为交通通信等因素,这种连锁必定无法和现代的连锁店相比,但在硬件上大体一致还是能做得到,只是其中的利润,她还需要再评估。 目前高家的那个饭店是无法成为范例的。 连锁店就算同样打着高太尉的旗号,不在同一个地区,也是不一样的。 京城赚钱的生意背后都有豪门贵族的影子,地方上的又怎么能例外?而对于地方上的普通百姓来说,是远在天边的高太尉有威慑力呢,还是近在咫尺的父母官、地方豪门更重要呢? 就算说是以质量取胜,但是当你去分别人锅中的肉的时候,又怎么能不引起反弹 ? 高平记得在现代的时候,她所在的城市,两家超市竞争,其中一家,是在全世界都开有连锁店,但就是竞争不过那一家崛起在本地的。 倒不是本地那一家的质量好价格优,而是完全的地方保护。高平曾听人说,那一家每年能拿出过年前两个月的营业额去做公关。 也许现代和古代还有所不同,但高平也不认为就凭高太尉的名号就能在大雁畅通无阻。 有时候想的头疼,有时候又觉得自己是杞人忧天,高太尉夹袋里有的是人才,她只要制定好计划,派人去做就是了。当然不管做什么,都首先要有充足的资本,只有万全的准备了,才不会输的太惨。 这一个月,玻璃饰品在她的控制下卖出了十件,带来了八千两的收益,其中一条红心玻璃项链,就卖到了三千两的天价,在听到真有人将那条项链买走的时候,她也顾不上伪装了,一口茶都喷了出去。 要知道这里的三千两,几乎相当于现代的三百万,一条玻璃项链卖了三百万,高平做梦都能笑醒了。 而因为钱包丰足,她也真的开始计划连锁,于是这几天,就经常带着刘欣蓝春海有寿等人,观察京城各大饭庄。 当然,说观察,也和现代领导视察差不多,总是要吃吃喝喝的。 这一日,她来到京城有名的八角楼,在二楼处占了个大隔间,她和刘蓝二人一桌,有寿等人另开一桌。 说起来这八角楼是她第一个听说的饭庄,但直到现在才真的进来吃海鲜。这倒不是她不爱这个,而是因为高老夫君早将有寿等人叮嘱好了,什么能吃什么不能吃定的死死的,这海鲜,她若在家想吃,还能稍稍的过过嘴瘾,在外面却是一点也不准她动的。 直到最近解了禁,也是不准她多吃的,此时她的桌子上,只有一对虾,一条鱼,其余全是陆地上生产的。 她刚敲开虾壳,突然听到旁边传来一个激动的声音:“开云的这首词一出,天下怨词皆绝!” 作者有话要说:三千字,正常更新~ 抓头,这个这个,本人终于在明天要v了……俺也不知道要说啥了,就是,感谢各位的支持吧。觉得不能接受的同学,这个……可以等盗文,而对于盗文的同学,俺这里只有一个请求,那就是拜托等俺完结了以后再搬吧== 啊,对了,要充值的话,建议网银和支付宝,手机的话绝对不建议,因为太贵了,几乎贵一半, 恩充值可以看这里: 还有还有,要让俺送积分,一定要登陆啊~~~抓墙== 第三十三章 初遇 (上) 高平愣住了,在刚听到前面一句的时候她还没有太在意。她最近经常在酒楼中坐,不时的也碰到一些文人谈词说诗,一开始还觉得新鲜,后来听的多了,也没什么感觉了。 这种谈论,就和现代人们谈论国家大事国际动态一样,说的人很激动,听的人很入神,旁观的人……就不一定会怎么想了。 若是旁观的对正在谈论的事不了解不熟悉,可能也会入神,若恰恰相反,恐怕心中还会有几分不屑。 高平才华平平,十六七岁满怀少女情愁的时候,还能写上几首,后来越大,这方面的感觉越淡薄,过了二十五岁,连这方面的心思都没有了。 不过她虽然自己没才能,好诗好词还是能听的出来的,根据她的经验,李白、秦少游那样的词人是不太容易遇到的,反正她从没在酒楼里听过一首特别出彩的,偶尔觉得某一篇少有,再听就知道原来是人家在背诵过去的经典。 所以虽然听到那声几乎算是凄厉的高呼,她还是继续吃自己的龙虾,结果刚把第一口虾肉送到嘴里,就听那边富含感情的吟咏:“梳洗罢,独靠望河楼。过尽千帆皆不是,斜晖脉脉水悠悠。肠断蓬莱洲。” 高平囧住了。她第一个猜想是难道这里也有个穿越人士?看来这抄袭的事是不能做的,看看,多容易撞车。好在她没真把这首词拿出去,否则不定引来什么麻烦。 就在她想着回去怎么忽悠林若鸿的时候,又听到一个有些熟悉的声音:“谬赞谬赞,不过一时偶得,杭兴太过夸赞了。” “不不,我绝对没有过,我江杭兴虽然才华平平,但从不说假,对于诗词自认也有几分研究,开云此词,虽不能说是绝佳,但在本朝也是少见,我敢说,此词必定流传千古!” 说到最后一句,几乎要高呼,而高平终于想起来了,这个开云,恐怕就是她的大姑子林开云了。 “林开云是穿越来的?”高平怎么想怎么觉得不对,那么这首词的原抄人还是她了,但她记得很清楚,此词是从没拿出去过的,除了林若鸿,恐怕也只有明鹊看过。 说到底,这首词并不是她自己写的,所以高平此时的愤怒感并不是太强,更多的感觉还是荒唐。 林若鸿给她的感觉是清高淡漠的,林开云给她的感觉是高傲矜持的。虽然这两人包括整个林家都不怎么待见她,她也从没有特别的感觉。 “旧式文人家庭。” 这是高平对林 家的认识,对于这种人,高平说不上怎么喜欢,但也不怎么讨厌。 这种人一般穷酸、固执,自命不凡,但是也认真、努力同时一般也都具有普通人无法比拟的毅力。比如像中学课本中学到的范进,能一考那么多年,高平自认是做不到的,不说科举考试了,高考她都受不了第二遍。 作为一个普通人,高平也会妒忌不平,不过她从不去妒忌努力的人,天分运气也就罢了,但若是努力,那是人家的刻苦,那是谁都能做到的,你做不到,又有什么好妒忌的? 她从来没有想到有一天,林开云会剽窃“她的东西”,虽然这首词原本也不是她做的,但林开云必定不知道这是她抄的。 所以在这一刻,高平更想知道的是,林开云是在什么状态什么心理下抄了她的东西。 想到这里,她突然有一种恶作剧的冲动,擦了下手,提高声音,学着从电视中看到的语调道:“妙!妙!妙!果然绝妙!那边的可是林开云林家姐姐吗? “开云姐姐的确在此。”回答她的是江杭兴,“你又是哪位?” “在下高平!” 高平站起来,寻着声音来到隔间,对着里面的人抱拳行礼,最后又对向林开云:“果然是姐姐啊。” 她说的亲热,但落在林开云的耳里,这一句却是意味深长,在听到高平的声音后,她就愣住了,直到此时,她也没有缓过来。 在一开始,她并没有想过要剽窃高平的这首词。是的,她妒忌她愤恨,但像剽窃这种事她还是不屑的。她告诉明鹊不要将此事说出去,只是不想让更多的人知道,就算她知道此词一出,高平必定声名远扬,她也想掩耳盗铃的,少一个人知道,就少一个的好。 如果可以的话,她甚至想忘掉这件事,这首词,但是在一个又一个的夜晚,却不断的想起。 而每次想到的时候总是忍不住的回味,再之后,她发现自己在尝试着改编。她想挑出这首词的瑕疵,想找出其中的毛病,想能改动其中的任何一个字。 但是她后来发现,除了地名,她竟无处下手! 任何一点的改动,都令此词韵味大减,任何一点的改动,都是错误 那几天,天日日夜夜想的都是这首词,无心吃饭无心公务,甚至无心参加新党的聚会。 直到三天前她参加宁王个侍夫的生日,这种家宴本是她最热衷的,但是在那个宴会上她却浑浑噩噩。 宁王风流爱才,向来喜欢雅士。她举办的家宴,也历来是展示高台,无论诗词歌赋还是琴棋书画均可一展,过去她最喜欢这种宴会,一般在两三天之前就开始着手,或做上两首诗词,或画上一副山水。 而这一次,因为想着这首词,她竟然忘了,而在宴会上,当众人都提笔写下自己的诗词的时候,只有她面前的江纸空空。 “开云一向是才思最敏捷的,怎么今日却落到了最后?” “佳作难得,开云姐姐这次慢了,必定是有好的了。” “开云姐姐的诗才,向是最佩服的了。” 宁王、同僚、同年,一个个或以期许或以嘲弄的目光看着她,而她只能呆愣。 就算没有准备,仓促间,她也不是做不出首诗词的,但在面对江纸的时候,却无法下手——她所想出的诗词,在一座高山前纷纷败退,不用说写出来,她甚至觉得连想,都是一种羞耻。 “梳洗罢……”! 不知不觉中,她念出了日夜盘旋在脑中的那首词,而这一句开头,更她无法再做出其他的诗词。 她了抄,到最后她还是剽窃了。 在最初,她有过惶恐,有过愤恨,有过羞耻,但再后来,这些统统都没有了。同僚同年的吃惊,宁王的赞叹,将那些都压在了一边。再之后,她也释然了。 有人知道那首词是高平作的吗?没有。除了自家大弟和明鹊外,没有其他人知道,这一点,她也问过明鹊。 “我没听高府其他人说起过,少爷念的时候也是避开其他人的。” 毕竟不好意思,林若鸿虽然对这首词爱不释手,也没有在明鹊外的其他人面前吟咏过。 退一万步,就算高府中的人知道了,但只要没有流传出去,那么她在先将这首词传出去的时候,谁又会真的认为这首词是高平写的呢? 高平是谁?她林开云又是谁?比家世,她比不过高平,但比才华,十个高平也是无法和她相比的! 想通了这些,林开云更加有底气了,她甚至隐隐的期盼着高平说这首词是她的,到时,她甚至不需要做什么,只需要一句话,一个眼神,就可以令她身败名裂。 先前,林开云虽轻视高平,但还说不上痛恨厌恶,但在用了这首词后,她只觉得高平是世上最令人厌恶的,是她平生最大的敌人!只恨不得她死了才干净。 而 现在她终于和高平遇上了,但是她一时间却只感觉到手脚发软,嗓子发干,嘴唇翕动几下,却发不出声音。 直到看到高平对她行礼,在才回过神,勉强一笑:“原来是高家妹妹,倒是巧遇。” “是啊,一直听说八角楼的海鲜,却无缘品尝,今天第一次来就遇到姐姐,这也是缘分。” 旁边有人笑道:“你们都是连襟了,自然是天大的缘分,还在这里缘分来缘分去做什么?” 高平也哈哈一笑:“这位姐姐说的对,不知姐姐怎么称呼?” “我姓汤,单名一个桥,你叫我架空就好。” 那女子大大咧咧的说,见高平有些发愣,又笑道:“我这个字是我自己起的,没什么特别意思,就想着这桥不都是中间空的吗?那我干脆就架空好了。哎呀,你不用想着怎么夸赞,我知道我这字不怎么样,可我的名字就这样了,要配上一个脱俗的字,那是更不能看的。” 见她说的爽快,高平心中喜欢,当下也不客气,自报了一次家门,她还不满二十,虽说可以自己取字,但一来她对此不是很在乎,第二却是存着还是让高太尉来帮她取的心。 据她所知,她本来是不应该叫“平”的,也是自她出生就几次在鬼门关徘徊,高太尉和高老夫君满心惶恐,最后高太尉竟错过了高家家谱,给她起了个“平”字。 这名字普通,但其中却包含着多少担忧多少爱护,所以高平并不想自己取个字来逐渐代替原本的名字,她更想的,将来的“字”还是由高太尉取。 而她先前发愣并不是想着怎么恭维汤桥,只是架空这两个字,太令她有怪异感了。 第三十四章 初遇 (中) 听她坦然的说自己没有字,其他几人的表情都有些怪异。自然,名字是重要的,但字号却是彼此之间相互称呼的,若没有,不说其他的,就是叫起来也不方便。 林开云道:“说起来,高家妹妹也成亲了,也是该有个字了,不若就在这里取了好?” 高平笑道:“我不学无术,不怕各位姐姐笑话,不说学问怎么样,我连一些字还认不全呢,不过是靠母亲的荫庇得了个官职,这才算是有机会穿上儒衣,若不然,我就是个普通的白丁,各位姐姐直接叫我的名字就好,这两个字好记又好叫,我比各位小,又没有学问,无所谓什么尊称不尊称的。” 古人多起字号,有个人兴趣,也是因为名字尊重,直白的叫了,有不尊敬的嫌疑。 高平很少出府,大多人也都没见过她,不过一般和官场有联系的却是知道她的。更何况此时在座的都和林开云有定的交情,知道林府和高府结亲,一听两人的对话,自然就知道她的身份了。 一开始,众人心中还有些怪异,高平对于他们来说,就相当于在现代,一堆作家协会里的成员聚会,突然冒出个元帅的儿子。 一方面,她们是想和这个高官世家的嫡系攀上关系的,而另一方面又有种鸡不对鸭的感觉。 后来听她连字都没有,不免又有几分轻视,此时见她态度爽朗,虽然直白,却不让人厌恶,又觉得她倒也不是太粗俗。 第一个接纳她的就是汤桥:“好啊,高平,那就这么叫你了啊。 高平抱手:“成惠成惠。” 她一副商铺老板的姿态,逗的众人又是一笑。高平见桌上的菜不多,又都是普通的,因此又叫伙计加了几道菜,这种豪爽,虽然令一两个心胸狭窄的人妒忌,但大多都还是喜欢的。 要说她们不是官身,就是教谕,俸禄和普通人相比也是不少的。但她们的聚会应酬也多,京城物价又高,若家中有底子还好,若只凭俸禄,却是窘迫。这八角楼的菜肴又贵,她们这次会来里,还是因为林开云这次得了佳作,否则像这种地方她们却是很少来的。 见高平点的都是高价菜,众人在心里更欢喜几分,还有的想:“这高林两家连襟,林家嫁过去的又是出名的才子林若鸿,他一过去,必定是受宠的,怎么这高家却没有提携林开云,若说这里面有什么缘由,看这高平的样子也不像,别是林开云得了好,却不想让她们知道吧。” 其实这猜想倒 对了几分,不过又有些冤枉林开云。她是得了好处,但不是从高家,而是从宁王那里,也的确是不太想让其他人知道的。 但这并不是吝啬,而是实在捉襟。宁王赏的大多是实物,如人参燕窝驼峰之类的,这种东西除了自家吃掉,送人外,还能拿出去卖吗? 自然,也有地方是专门收这种东西的,但无论是她自己还是的她母亲都是绝对不会去卖的,她们可以卖一些祖上留下的田,可以自己节省一些,却绝对不会卖从别人那里得来的东西的。 至于金银,宁王也有给,但大多是一些金锭银锭,数目也还不少,可大多都被林之一拿走了,她虽留了一些,却不多,是断不敢随意拿出来吃喝的。 而且她也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收了宁王的银钱,她依附新党宁王,是为了一展才华,而不是为了银两! 那边高平点了菜,突然想起一件事,又召来伙计道:“我见里你这有明目鱼,可是好的?” 那伙计见她豪爽,又带着侍卫,知道她不是可欺的,因此道:“不敢相瞒,若说极品,小店一时也拿不出来,但三头五头的,却还是有的。” 高平一愣,她其实不知道这明目鱼是什么,只是这名字有些熟悉,隐约的觉得,是在现代很珍贵,比较难吃到的,因此就问了问,但这三头五头怎么听起来像是在说鲍鱼? “休要欺瞒,八角楼名满京城,二头的虽然难得,你们却不是弄不出来的。”她这一愣,有寿等人以为她不满意,立刻开口。 听到这里,高平知道自己是没想错的了,因此道:“没有就没有吧,就三头的,按着人数上吧。 这一句说的大方,心中却有些在滴血了,非常后悔自己好好的为什么要问明目鱼,早知道是鲍鱼,自己偷偷来吃不就得了,何苦在这么多人面前说啊。就算在这里鲍鱼不像在现代那么离谱,一个都要几千块,但也挡不住人多啊。 那伙计见她不强求,连忙应了去了,正如有寿的,二头鲍鱼虽然少,他们也是有的。不过那一般都是给贵客熟客留的,高平虽然看起来像是贵客了,却没有标明身份,因此那伙计也不觉得她有多么贵,他们这里,却是经常接待皇亲国戚的。 在高平想来,古代鲍鱼要比现代的便宜,其实却是想错的,现代鲍鱼大多是人工养殖,说什么二头、三头,也不是野生的,三千一只虽说昂贵,却也能吃到。但古代哪有养殖的,都是野生的,虽说野生的比现代要多,但捕 捞不易,同时还需要人工炮制,其他海鲜,大多越新鲜越好,就这鲍鱼,却是干货的好,而且制作手法、产地都很有讲究。 同时发制还需要时间,因此这八角楼虽是以卖海鲜出名,随时可以用的鲍鱼却不多。 而在座的,虽不能说从没吃过,但也新鲜,因此等高平加了这么道菜后,对她更是不同。 吃人嘴短,在座的不见得都喜欢高平,但看在她一来就不断加菜的份上,也会和她交谈两句,热络热络。你一言我一语,不一会儿气氛就又热络了起来。 林开云看着高平这么快就和众人大成一片,又气又怒,又是惶恐。 “她想做什么?难道她想和其他人熟悉后再揭发我?幼稚!这根本不可能!但她这是在做什么?她为什么不生气?为什么不发怒?难道是她没有听见?不可能,江杭兴的声音那么大,她一定听见了!” 她正想着,突然听高平开口开口:“刚才听姐姐们在谈诗词,是在对诗吗? “要在往日自然是对诗的,但今天不同,有开云的那首词在,我们不说没才思,就算有,也不敢拿出来啊。” 汤桥笑道,她说完,其他人纷纷附和,高平瞪大了眼,故作惊讶道:“开云姐姐的词?我一直知道开云姐姐是有学问的,却不知诗词上也有研究。” “开云一向是才思敏捷的,这次更得了首佳作,这首词还是要让杭兴吟咏更有感觉。” “那就麻烦杭兴姐姐了。” 那江杭兴也不推辞,站起身,走到窗边,停了片刻,然后慢慢的开口。 没有音乐,但江杭兴声音悠远,一字一句极富感情,竟不自觉的就有一种节奏感。高平在现代的时候看知识频道,偶尔能碰到念诗读书的节目,她有时也看看,总觉得那些人的声音是好的,却跑不了做作的味道。 她本以为文字上的东西,还是要通过眼睛看,念出来却失了感觉,就像有的话,能写,却不能说一样。此时她才知道,原来不是不能念,而是要看有谁念,而且,还要看是在什么环境了。 当江杭兴念完,高平这才觉得这首词短了些,刚刚听出滋味,这边就结束了,不免有些遗憾。 “果然是好词,不想开云姐姐如此大才。” 林开云一直准备着她发怒,猛地一听这话,脸顿时红了,不过这里面只有三分羞愧,倒有七分的气恼。 “如此哀怨、如此 等待,果然绝佳,只是……” 说到这里,她皱了下眉,江杭兴道:“只是什么?” “只是,我觉得有一点不妥。” 来了!林开云顿时打起了精神,等着高平的指责,而其他几人都以或惊讶或嘲弄的目光看着高平。 此时,高平在她们的心中虽然不错,但也只是一个豪爽不令人讨厌但却没有才学的冤大头,她们接纳她,有几分是因为高太尉的官职,有几分是因为高家的家世,更有几分,是为了这一桌子的好菜。 林开云的这首词,她们不管妒忌还是欣赏,但都是认为好的,高平突然来说不妥,顿时就让众人有一种古怪的感觉。 江杭兴道:“哪里不妥了? 这句话已经问的相当不客气了,高平只当没听到,慢慢的开口:“梳洗罢,独靠望江楼,我才疏学浅,对诗词那是不懂的,只是觉得这里的‘靠’,不若用成‘倚’字? 这话一出,众人都是一愣,过了一会儿江杭兴慢慢的喃喃出声:“梳洗罢,独倚望江楼,独倚望江楼……对!对!对!就是要用倚!果然是要用倚的,我说为何觉得此词不连贯,原来问题就在这里!是要用倚的!” 江杭兴文人气重,高平一上来大手笔的加菜她也不觉得如何,此时一听这个改动却欣喜若狂,拉着高平的手:“改得好,改的太好了!” 完,又对林开云道:“开云,这首词若用‘靠’也只是好、是佳,而若改成‘倚’那就是绝好,绝佳!开云,高平却是你的一字之师了!” 第三十五章 初遇 (下) 林开云此时的心情啊。 她日想月想,就是想着能把这首词改动一些,但怎么改都不对,在宁王家宴上,明知道‘靠’字不如‘依’,但她还是用了前者,这么用了,就觉得这首词也不能说不是自己的了。 但此时却又被高平改了过来,其他人又大加赞颂,而她还不得不听。 虽然此时已恨不得将高平杀了,林开云还是只有道:“果然是‘依’字更好。” “真是如此吗?我不过是随便说说,各位姐姐可不要唬我啊。” 江杭兴道:“就算是随便说说,这说的也好。” 汤桥也道:“高平你这个随便,可是把我们都比下去了,要是还有随便的,那就继续随便吧。”她不过是玩笑,高平却正等着这一句,当下又道:“那我可真随便了啊,说错了,各位姐姐也不要笑。” “嘿,你还能再找出一个随便?”汤桥奇道,“你找你找,你若能再找出来,我就喝三大碗!” 高平笑道:“我不过是随便说说,各位姐姐也随便听听就好了。‘过尽千帆皆不是,斜晖脉脉水悠悠。肠断蓬莱洲。’开云姐姐,这里的蓬莱洲是指海上的三仙山吧。” 林开云点头:“不错。”“珠河入海,肠断蓬莱,果然是映照。但若是用珠河上原有的,恐怕会另有一番味道。小妹不才,觉得这里用藕花比较好一些。” 她这话若是一开始就说的,众人可能连想不想都丢在了一边,但有刚才那个改动的打底,此时都不由得思忖了起来。 见她们一个个或低吟或皱眉,高平暗笑了起来。 原词的白苹洲,过去也有过争执,曾有人说不要过于落实,用泛指较好,但在后来的评论中却又说,江中应该真有一个白苹洲,独倚望江楼,一眼能看到这个洲,但是那个时候盼人心切,所以只顾看人看船而忽略了那个地方,等到千帆过尽,江洲依旧,却不见所思之人,怎么能不断肠? 在这里,若用蓬莱,未免有些过于飘渺,但若是用了藕花,却落到了实处。 浪漫主义和现实主义无所谓哪个更好,但在这首词里,却是写实更有味道。众人思忖了几遍,江杭兴第一个高呼:“妙、妙、妙,果然改的好!” 江杭兴在诗词品赏上本来就是有些权威的,众人本来就觉得换成藕花也不错,听他这么一说,更是纷纷赞同,更有的道:“开云,看来高平不是你一字之师,而是三字 呢。 林开云干笑,对着高平拱手,高平只是道:“我不过是随便说说,开云姐姐能作出这样的词来,却是真正的大才呢。” 这话在别人听来,那是情真意切,在林开云耳中,那无异于两个耳光,心中对高平更是恨到了极点。 众人谈说了一番,高平点的鲍鱼终于上来了,一人面前一个三头鲍,汤汁浓厚,溏心软糯,口感极佳,这鲍鱼虽是最后上的,却也是厨房早有准备了,否则只是干鲍鱼就要泡一天,熬制又起码需要半天,哪里可能现做? 鲍鱼含在嘴里,众人对高平的感觉又是不一样了,还有的想:“这高平看来也是有雅骨的,以后倒也是可以亲近的。” 只有林开云满心郁闷,这鲍鱼吃在嘴中,如同砒霜,却还不能表露出来。 这顿饭吃的还算尽欢,高平是不喝酒的,见其他人都有了几分醉意,就知道这次宴会算是结束了,比了个眼色,那边有寿就去结账了,片刻后回来,走到高平身边低声道:“衙内,帐已经有人帮咱们结了,说是天字号包间的。” 高平一愣:“知道是谁吗?人走了吗?” “不知道是谁,如意去看了。” 高平想了想:“跟我过去看看。” 她站起来,告了个罪,众人都只以为她要出恭,也不在意,只有林开云存心,也跟着前后脚的走出来。 酒楼中人多,高平当然不可能知道后面有人跟着,何况她也不是要做什么私密之事,也不在意,林开云见她不是向后院走,更是起疑。 她此时疑心暗鬼,只觉得高平一举一动都是针对她的,见她向包间走去,也连忙跟上。 刚拐过弯,就听到高平的声音:“不知道是哪位世交,如此客气,高平愧不敢当。” 之后又听到一个清冽的声音:“我却不是什么世交,只是偶然听到那首词,觉得只凭那三个字,也值这顿饭了。” 这句话说的,仿佛整首词的精华就在那三个字里,没有那点改动,整首词连顿饭都不值。 林开云郁闷的几乎要吐血,想要再听,高平已经进了房间,再无声音。 林开云不敢走近,只有暗暗咬牙。而高平那边也有些疑惑。她本以为帮她结账的,若不是高太尉的下属,就是高家的世交,总要是个有关联的,而现在看来却仿佛是完全不认识的。 她看着对面的人,觉得这人也不像是故 意来结交自己的,这一点,却是因这女子的容貌太过出众。 来到这个世界后,她也见过几个容貌好的女子,比如宁王,比如周关,再比如自家老娘,其实也是很有味道的。而眼前这一位,却仿佛更出色。 其实真说起来,她的容貌也不如周关精致。但气度恢宏,宁王与其相比,都错着几分,而且此人眉宇间带着傲然,但又难得的不让人生厌,仿佛这个人就是该如此的,她就是该骄傲。这不是傲气,而是傲骨,是其本身自有骄傲的资本。 一屋六人,只有她和一个中年女子是坐着的,其余四个身材高大,昂首挺胸的女子都站在旁边,而那个中年女子,也明显是她的下属。 “这难道是什么常王、楚王的嫡女?” 高平心思一转,又有些警惕,那女子又道:“我姓木,单名一个兰,你叫我的名字就可以了,此次不过是觉得那词难得,你也不用太过感谢,你我萍水相逢,若是有缘,自会再见。” 这话说的客气,却是有逐客的味道了,高平也不在意,拱了拱手:“如此,那就有缘再会了。” 说完,她笑着离开了,侍卫关上门,那中年女子道:“都说高太尉独得一女,是个病秧子,如今看来,却也中规中矩。” 木兰笑道:“世家调教出来的,自然是要有几分底子的。” “其实小姐倒可以和她结交一下的。” “如此就不妥了,童姨莫急,下次遇到自然就不一样了。” “只是不知道还能不能遇到。” “她日后是否接掌高家还难说,倒也不用特别的费精神,若无缘,也无妨。时间也差不多了,咱们也会去吧,想来王姨已经将事情办好了。” 高平回去后,也没有隐瞒,说这顿饭被人请了,众人听了,更是高兴。对于她们来说,一顿饭也就罢了,更难得是,有人因欣赏她们的诗词而结交,虽说那词不是她们作的,却也算是遇到了难得的雅事。 汤桥比别人都多灌了三大碗,明显是多了,大着舌头道:“高平,这次被别人请了,却是不能算的。” 高平一边应着,一边让人找轿夫车夫,她虽有辆马车,这么多人却是装不下的,何况她也不想让这些酒气熏天的人上去。 将这些人都处理,上了车,却觉得自己仿佛忽略了什么,过了一会儿才想到,在座的几个,都是被她送走的,唯有林开云,仿佛是自己走的。 “也许她是不好意思了。” 这样想着,她也就将这事丢在了一边。 闹了这么一出,她也觉得有些累了,也没有兴趣继续溜达,问了刘欣和蓝春海,她们二人本就是跟着高平的,此时见她面带倦色,自然也都表示想回府。 回到高府,刚进门,那边就有管事来报:“林家大姑奶奶来了。” 听到这话,高平等人都是一愣,刘欣道:“是少夫君家的大姑奶奶。” 那边说是。 “这却奇了,这林家小姐却不和衙内一起回来。” 高平笑了笑,没有答话,心中已经知道林开云是来做什么的了。 和刘蓝二人告别,她让人准备了洗澡水,就去给高老夫君请安,回来后,就泡到了木桶里。 在现代的时候,她就羡慕有钱人家有大池子可以泡澡,前一段本想也捣鼓出一个,后来发现要弄的话,实在麻烦。的 排水也就算了,问题是那么大一池子水要怎么烧?当然,以高府的力量也不是做不到,但那也有些太奢侈了。 最后,她也只能找个大些的木桶,感觉感觉那个味道罢了。 “北京的郊区有温泉,不知道这京城的郊区有没有温泉,也许要找人问问,若有的话,就修个庄子?” 她正想着,甘草在外面道:“小姐,少夫君来了。” “知道了,请少夫君在稍等,我这就好。” 她又泡了片刻,自己站起,擦了身体,自觉要比过去有肉多了,也很是满意。 因为几乎没有练习的机会,她到现在还不能将服饰头饰摆置妥当,因此穿了里衣后,就出来让小厮帮她收拾。 在家中,也不用多么繁琐,大概的能见人了也就罢了。 她回到自己的房里,就见到林若鸿本木木的坐在那里,见她来了,一愣,然后慢慢的站起,前行两步,看着高平嘴唇翕动,最终却没有发出声音垂下头,然后,缓缓的跪在了地上。 第三十六章 突然 (上) 在林若鸿跪下去的时候,不仅高平呆了,房里的甘草等人更是吓了一跳。 他们刚才就发现林若鸿今天有些魂不守舍,不过也没有多想,只以为他遇到了什么事。 高平这边,林若鸿虽不是没来过,但也只有了了几次,还是高平前段有病的时候来的。 这次他突然到来,那定然是遇到了什么事,而且他们刚才也听说了,林家那边的姑奶奶来了,于是就想着,也许是林家出了什么事,想要高家援手? 只是虽然想到了这些,却怎么也没想到林若鸿会来这么一下。 几人都是机灵的,一见这个样子,也不敢多留,纷纷退了出去,甘露本还想留下,被甘草拉了一把,也不甘的出去了。 高平自然没有发现几个使年的动作,她看着林若鸿,愣了下才回过神:“你这是做什么?” “若鸿,自求离去。” “你先起来。” 林若鸿没有动,高平皱眉道:“不管能想说什么,都先起来,我不习惯能跪着和我说话。” 林若鸿惨声道:“我已没有站在衙内面前的资格了。” 他不说妻主,而说衙内,显然,是已经不把自己当做高家的少夫君了。 高平有些头疼,她的确是觉得若两人都不自在,那还不如分开的好。但并不是在这种情况下。她和林若鸿虽然关系不怎么样总没有交恶,更没有深仇大恨。勉强的说一下,也是君子之交。 就算是分开,她也想着能和和平平的分手,就算以后没再来往,以后偶然碰到,也会互相友好的致意。 而现在这样,和她预想的,真有颇大的差距。 她在头疼,林若鸿更是迷茫,他到现在都仿若是在做梦,但是家姐的话又是那么的清晰。 “二弟,这事真你要帮我,否则我就完了。” “二弟,我不是故意的,我再不堪,礼义廉耻也是知道的,怎么也不会存心做下这种事的。” “二弟……” “……二弟!” 家姐的声音是焦急的哀求的狼狈的,而他却只能发愣、呆然。 他嫁来后,和娘家的来往就不是太多,他也知道自家姐姐高傲矜持,看不上高家,倒也不觉得怎样。 今天突然来报说林家姑奶奶来了,他还吓了一跳。 平时像这种亲戚间的 来访,若隆重些,是提前两三天就要派人通知,就算说不讲虚礼,也要半日前就打招呼的。 而林开云却是突然来访,给高老夫君匆匆的请了安,就到了他院里,唬的他以为是家中出了急事,哪知道,却是如此! 在那一刻,他只觉得头晕目眩,仿佛天地都变了颜色。 他们林家,是在四代前开始出息的,他的曾祖母是天宁朝有名的诤臣。即使到了现在,提起天宁朝的林得逸,士林名宿也都要肃然起敬。 作御史,他的曾祖母弹劾掉了两名知府,三名侍郎,一名尚书! 做文人,他的曾祖母有四首诗被录在《大雁诗集》里。 做官,他的曾祖母死后被封为“文公”,全京城,乃至全大雁,也只有他们家的门钉是六六三十六个! 做人,他的曾祖母生前曾被万户立长生排位;死后,更有半城人相送。 但,仿佛他们林家所有的荣耀都聚集到了那一代,再之后,无论是他的祖母还是母亲,都只得了翰林,他的祖母还曾做过翰林院掌学院士,而他的母亲到目前也只是侍读学士。 他知道,无论是他的母亲还是他的姐姐都想恢复曾经的荣耀,都想像曾祖母那般被天下人称颂,就连他自己,也想姐妹中能出来这样一个人物,当年也曾恨过自己为何不为女子,否则就算不能一展才干,起码也能为姐妹们做些帮衬。 因为遗憾,他更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了姐妹身上,特别是一父同胞的姐姐林开云身上。 他怎么也不相信自己的姐姐会做出那种事,可是,那又是她自己说的! 他的姐姐让他帮她,可是,他又怎么帮她? “那词先前并未流传出去,只要弟弟你不说,自然不会有人认为是她作的。其实,就算你说了,别人也不见得相信,何况那词也不见得真是她作的。” 这真是他的姐姐说的话吗?他那少女中举,才名天下的姐姐为何会变的如此? 他不知道自己的姐姐是何时离开的,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出了藕花院的,只知道当他回过神的时候,已来到了石松院。 他能做什么?他除了自求离去,还能做什么? 他迷茫,高平更是头疼。现在有多少人抄了别人的还说是借鉴,更无耻一些的,还能说自己是原创的,与那些人相比,林若鸿是相当不错的,但就这么突兀的下跪要走,也有点太极端了吧。 劝了两句,林若鸿还是不动,她叹了口气:“你说求去,又以什么名义让你去呢?是妒忌、无子还是不孝?” 在这里,也是有休夫一说的,规矩也和高平所知道的差不多,其实所谓七出,除了无子一项,不管对男女都是一样的,而男尊女尊所不同的,也只是谁掌握着主动权罢了。 就算是换成了男女看似平等的现代,无论是谁犯了其中的规矩,估计也都是要离婚的。 但她和林若鸿才成亲不过一年,虽说彼此都冷淡,但都和七出无干的。 林若鸿愣了愣,然后吐出两个字:“盗窃。” “盗窃,那你偷了什么呢?” “衙内觉得什么东西好,就什么吧。” 说到这里,已经有些心若死灰了。高平摇摇头:“你先去吧,你若心意已决,我将来来安排,但也不用如此的。” “若鸿实无脸再停留在高家,若衙内不允,若鸿当求府尊。” 见他一意孤行,高平也有些来气了:“你若真觉得无脸,那不若和我一起公布天下说那词的来源?” 林若鸿的脸顿时变的惨白,他知道若求问心无愧,最当做的,就是说出真相,坦坦荡荡,这才是他身为林家后代应有的风范,但若真如此作了,他家姐姐这一生,就再无出头的可能了!甚至整个林家都会为此蒙羞。 也是他知道做不到这点,才要求去,而此时被高平说来,却无话可答。 见他这个样子,高平也知道自己说的过火了,缓了口气道:“你我夫妻一场,我不想最后成为仇敌。这件事,开云姐姐错了,但我现在并不想再追究,我高家女儿,靠的从来都不是诗词。你若觉得无法再在高家立足,却需要再耐心等待。但是有一点,却是要你对开云姐姐讲明的,以后,除了年节拜访,莫再蹬我高家家门了。” 林若鸿刚被吓的几乎休克,突然听她这么说,一时还没明白,只是见她摆摆手,也就不自觉的站了起来,游魂似的向外走。 高平揉了揉头,只觉得这林若鸿也太脆弱了,心里有一种冲动,想将他丢到那吃不饱饭的山沟里。后来想想,又觉得是自己要求太高,林家公子就和现代没有历练的富家女一样,眼光是高的,学问恐怕也是有的,但遇到打击,承受能力却是八成是不如从山沟里出来的打工妹的。 林开云抄袭这事她并没有看的太重,其实一首诗词能有多么重要?也就是林 开云,因为在士林中有名声,本身又有官职,这首词对她还有点作用,若换成一般人,恐怕也只能像柳永学习,将诗词卖于烟花之地了。虽名满天下,却难得出头。 她并没有想过靠诗词成名赚钱,在酒楼中又戏弄过林开云了,连带着把林若鸿都吓的不得了,这件事对她来说也就过去了。 在高平想来,目前最重要的,还是把玻璃的销路打开,连锁饭庄是稳妥的路子,但要说暴利,还是新生事物。在目前,她还没有想过倒弄出来别的,一是她没有多大的把握——只是玻璃都弄的她头大了,更不要说什么火药纺织了。 不过最重要的还是,她也不想太引人注目了。这个“人”指外人,也是指高家的人,弄出玻璃还可以说是偶然所得,看起来也的确是偶然的,虽然方子是她给的,但一开始,她却杂七杂八的写了一大堆,后来慢慢删减,才留下石灰石等物。因此高太尉虽觉得太过运气,却也没有怎么疑心,但要是她再弄出什么东西,那就难说了。 别的穿越者还能假托说是古书上看来的,可怜她连一些启蒙读物还没看全,又从哪里看古书啊。 只是若玻璃的工艺不发展,那也只有走珠宝的路子。而这也就势必限制了玻璃的发展。 所以她虽然还是经常出游,却是将一般的心思放在了提高质量上。同时经常和蓝春海闲聊,希望能从她这里解一些这个时代的格物。 也许是因为烧的多了,杨席二人也掌握住了窍门,也许是因为火炭、密封之类的改进,总之,在半个月后,有寿终于给她拿来了一块手掌大小的,虽有条纹,但看起来还算纯净的玻璃。 虽然说还是太小,但只是这么一块,她也能想象能做多少东西了。镜子、望远镜,如果能做成瓶子,那就更好了,就算不成,起码也脱离了珠宝的范围。 她正遐想着,一个使年连滚带爬的从外面过来,一进屋就爬到了地上,凄惶的哭喊:“小姐、小姐,少夫君、少夫君上吊了……” 第三十七章 突然 (中) 高平手中的玻璃掉在了地上。 她惊愕的抬起头:“你说什么?” 那使年连哭带喊,说刚才发现林若鸿挂在了梁上,他啰啰嗦嗦的还要讲经过,高平却已没有心思听他讲,拔腿向藕花院跑去。 上吊?自杀! 高平只觉得面皮发涨,呼吸困难,茫然、恐慌,还有一种愤怒。自杀,为什么自杀?凭什么自杀? 她跑到藕花院,屋里的使年小厮正乱做一团,他们虽训练有素,但也从未遇到过这种事情,不知道如何应对是一方面,也都被吓的不轻,少夫君自杀,他们个个都没好果子吃! 见到高平,一帮人跪的跪,叫的叫,高平也不理他们,径自来到床前,林若鸿正躺在那儿,面颊绯红,面孔却不狰狞。 高平稍稍的松了口气,她记得上吊的人是都会舌头吐出,眼睛突起的,现在这个样子,是还有救的吧。 手伸到鼻前,没有呼吸,压到胸口,也没有跳动。 高平僵住了,这是,真死了?要怎么办,心脏复苏?人工呼吸? 是的,这是现代经常被提起的急救术,但她从没有做过。心脏复苏只知道压迫胸口,人工呼吸也只知道嘴对嘴吹气,具体的频率、方式,却都非常模糊。但现在也顾不得这些了,她先按压了两下,又捏开林若鸿的嘴往里吹气,然后又按压。 其他人愣愣的看着她,也不知道她在做什么,还有一个以为她是伤心过度,着了魔:“小姐、小姐,你莫要太……” “都愣着做什么?请太医了没有,府尊在府没有?老夫君那边先不要说,该做什么都去做啊!” 她压着林若鸿的胸口大吼,众人立刻忙乱了起来,就在这个时候,林若鸿的身体突然一跳,再试探,已经有了呼吸。 高平松了口气,这才发现自己竟然手脚发软,竟有站不住的迹象,也亏的屋里还有人,看摇摇欲坠,连忙来扶着她。 那边高太尉也被惊动了,和高平一样,她也是急赶过来的,见她脸色铁青,脸上带汗,和平时的自若矜持大不相同,高平更是惭愧,连忙站起:“母亲放心,他已有了呼吸,想来是没有大碍的了。” 听她这么说,高太尉的脸色好过了几分,转口吩咐:“拿本府的令牌,去请张御医,就说小姐得了急症。” “母亲,女儿刚才已经让去请御医了,但却没有吩咐家人……” 高太尉皱了下眉:“无妨,再去请,就说小姐得了急症,少夫君昏厥。” 听她这么吩咐,高平更是愧疚。刚才忙乱,她只想到赶快请大夫来急救,却没有想到林若鸿自杀带来的影响,没有想到在第一时间封锁消息,虽说高家管束下人还算严谨。 但又有哪家的下人是不说主家是非的?就算是皇宫内院,那消息也从没被隔绝过,更何况,这高府,恐怕也有其他势力安插的人手。 若只是内院,使年小厮大多是家生子,又轻易不和外面来往,消息暂时还能封锁的住,而一旦到了外院,恐怕是堵也堵不住了。 因此高太尉后面这一句,却不是要请御医,而是在混乱视听了。 御医请来了,虽然高平没有吩咐,但外面人也知道,要请常来的王御医。这王御医给高平看了十几年的病,和高家的关系自然不比般,医术自然也是好的。只是她看了林若鸿,也只能暂时开普通的方子静养。 “下官开这个房子,也只是调息养身的,若少夫君能醒来,吃不吃,都是无关的。” 言下之意,若林若鸿醒了,那自然就是好的了,若是不能醒,她也是无能为力的。 高平一愣,刚才放下的心又提了起来,他本以为林若鸿有了呼吸就算是好了,听了张御医的话才想到,在现代也有很多能呼吸,但一直昏迷不醒的。这是因为大脑缺氧到一定时间,就会形成不可逆转的损害,就算后来心脏能跳动,却很有可能变成植物人。 使年从藕花院到她那里,她再跑过来,就算两个院子近,怎么着,也有三分钟的,这还不知道林若鸿在梁上挂了多久——不可能太长,但应该也有一两分钟的,四五分钟大脑缺氧……这还能醒过来吗? 在现代,还有各种医疗设施来保证人的生命,而在这古代,又怎么保证? 一天两天还好说,十天八天,半年一年,就算高府有充足的人手可以给他喂药喂饭,清洁按摩,但他不知道自己吞咽,不能自己消化,难道还真能像小说中写的那样,昏迷几年还可以完好无损的活下来,甚至醒过来? 她摇摇头,现在想这些也无用,也只有吩咐人先去煎药。 将这里的事处理好,高太尉又调了自己身边的两个使年过来监管,又下令封了内院,安排妥当,这才带着高平和林若鸿房里一个叫茗翠的回到自己的书房。 这个茗翠,就是第一个发现林若鸿上吊的。 高太尉问她是怎么回事,茗翠磕磕巴巴的说了,其实也没有什么复杂的。 就是这天,林若鸿将身边的人都支了出去,这对他们来说,已经习惯了,过去明鹊在的时候,林若鸿就喜欢只留明鹊一个在身边,后来明鹊走了,这才让他们轮流的。 林若鸿要清净,他们也不敢违背,只是想着高平前段时间的吩咐,也不敢走远,虽说离开,却也时刻注意这房里的动静,后来发觉房里太过安静了,他们就大着胆子问了几句,却没得到任何回答,然后终于推门进去,哪知道第一眼看到的却是林若鸿挂在了梁上。 他们虽然吓得魂飞魄散,但总算还想到把林若鸿放下来,然后去通知高平。 高太尉又问了他几句,见他也说不出什么了,就叫人把他带下去,转向高平:“你让人注意他,是出了什么事吗?” 高平也知道瞒不住了,只有把诗词的事情都说了,最后道:“当时他走的时候,女儿怕他想不开,就找人照看着,后来见他没什么就松懈了,哪知道……” 对于自杀的人,她是不能理解的,无论是在现代还是古代,她都认为最重要的就是活着。无论是痛苦、难过、郁闷、伤心,都是在活着的基础上才有的,如果死了,那就什么都没有,在她想来,那才是最可怕的,而且,她也实在无法想象自己被烧掉、被埋在土里的情景。 不过因为在现代看多了什么郁闷自杀、想不开自杀的新闻,她在后来还是找人注意了林若鸿,见他虽有些失魂落魄,却也没有自戕的迹象,也就不在意了。哪知道,却突然冒出了这么一出。 “那首词原是你的?” 高太尉有些吃惊的看着自己的女儿。因林开云本来的名声,再加上宁王等人的赞誉,那首词迅速的在士林中传播了出来。京城就这么大的地方,高太尉虽是武官,却也听说了,当时还惊讶了一番,想着过去倒有些小看林开云了。 林家看不起高家,其实高太尉心中也不怎么把林家放在眼中的,若在普通情况下,更不会与之结亲。 之所以会赶着去定亲,有八成是为了高平的身体,高太尉本身不见得怎么敬畏鬼神,但在女儿不断徘徊鬼门关的情况下,那也是什么神都拜了,什么佛都请了。 找到林若鸿,倒不是因为他的容貌才情,而是听说其有旺妻之象,再后来合了八字,又是大吉。 当然,当时挑选的并不只有林若鸿一个,最后之所以定了他 ,倒是因为她和林老夫君都有一个心思:若女儿真的去了,也要给她选个最好的。 至于说林家的家世、林家在士林中的名声,高太尉其实是不满意的。 林家在过去是不错,但从三代前就一代不如一代,前两代还好,知道自己没本事,还愿意守成,这一代的林开宇却是个跳脱心高的。 要论文章学问,高太尉是佩服林家的,虽子嗣单薄,却能几代都出状元探花,在这一点却是书香门第的徐家都比不过的,不过也就是如此了。 林得逸当年能声名远播,弹劾了几个大臣都还被人感恩,那一是天宁帝可谓是明君;二是大雁才建国不到两朝,各方面的根基都不深厚;三来更因为当时的大势。 也是机缘巧合,这才有了林得逸的威望。但林得逸自己虽善终了,却也结了不少仇敌。故此,后来林长翰虽做到了翰林院掌院学士,也始终没能入中书省,算是清贵了一辈子,当然,这也未尝不是一种保护。 到了林之一这一代,虽然已谈不上什么仇怨了,林之一本人却才干平平。好在此人倒也知机,年轻的时候受了几番打击后,就安稳了下来。 而到了林开云,却是锐气勃发,雄心勃勃。外人不知道,高太尉却是清楚的,皇帝当年也有要用林开云的心思,也想着再创个宁清平,只是在和林开云谈过后,觉得她还不够沉稳,这才想磨磨她的性子。 哪知道不到两年,她却有怨怼之意流露,后来更依附到了新党那边。皇帝偏向新党,也喜欢宁王,她可以容忍朝中拉帮结派,可以容忍甘印曦等人站队,但她决不能容忍她心属的御史,寄予厚望的诤臣,先奉他人为主,这也是任何一个帝王都不可能容忍的。 高太尉冷眼旁观,知道林开云若是能静下心,用心做学问,就算依附于宁王,倒也不见得没有出头之日,但此人只想着怎么钻营,怎么出头,学问上没有什么进展,拿出来的诗词也没什么突出的,偏偏她还手段平平,策划分析都只是纸上谈兵,因此就算是宁王也不怎么用她。 这次听了她的新词,她还以为她是终于想通了,知道怎么着手,哪知道,却更不堪了。 第三十八章 突然 (下) “这件事,倒也不见得是因为那首词。”高太尉沉吟了片刻,“按照你说的,这都过去半个月了,他如果要自缢,就算你派人看着,也总能找到机会的。没道理过了这么久才做,你也莫太放在心上了,我会让人去查的。” 高平猛地抬起头,然后,又慢慢的垂下。 高太尉说的在理,但恐怕,却是故意如此说的。林若鸿那样的人,一开始也许也没想到自戕,但过了这么些天,天天想着那件事,就像个结,越系越紧,到最后终于成了死结。 她只想着找人看着他,却没有想过开解。他天天被困在内院中,又不管家,又无事,自然想的就更多了。 这件事,若说林开云有七分的错,林若鸿自己有两分,她却是也要占一分的。不过高太尉好意,她也不好拒绝,因此道:“母亲说的是,女儿也是这样想的。” 看她这个样子,高太尉也知道她看出自己的用意了,有几分欢喜她的聪慧,也有几分感叹,对林家却有更多的厌恶。 原本只想着少和他们来往,哪知道,却还免不了麻烦。最可恶的还是那林若鸿,半点没有为人夫君的样子,更没有身为高家人的立场,也不怪女儿不想和他圆房。 当时只想着给女儿找个容貌才情好的,却忘了,过日子,还是要找安稳省事的。 高太尉想到这里,也是后悔,但目前这种情况也不能休了林若鸿,因此把一腔怒火又转到了林开云身上,虽然因为联姻也不好真对她如何,但也要让她知道好歹。 这样想着,也就把林开云丢在了一边,以她的手段威望,高家的背景,要收拾林开云,甚至只需要一个眼神,因此,也不会费心思的去想怎么实施,怎么计划。 唯一可虑的,倒是宁王新党会不会拿着此事做文章,只是这些事,她转身自会和谋士商量,此时也不想令高平多想。 因此喝了口茶,她转口就道:“我倒不知道你有这等诗才。” 高平摇摇头:“并不是什么诗才,只是那次回来后,一直有些放不开,日思月相,这才得了那么一首。” “只是一首已是难得了,可见我高家的女儿,做什么都是好的。” 这句明显就是自夸了,说的是高家,但其实那意思,是我高远航的女儿,果然是能干的,这一点,和现代那些看到出息了的父母发出的果然不愧是我某某的孩子一样。 见母亲的高兴,高平心中也好过 些。 两人又说了几句,高太尉就让高平回去了,她先到藕花院看了看,林若鸿还是那个样子,回到自己的房里,甘草等人是都得了消息的,一个个都噤若寒蝉,小心翼翼。 高平也没心思管他们,自己坐在书桌前发愣,她也不知道想什么,只觉得思绪很多,真要去抓,却又抓不住。 甘草端了参茶放在她手边:“小姐也不要太过伤心了,少夫君吉人天相,自然会无事的。” 高平摇摇头,拿过参茶喝了一口。她在现代的时候虽然经常喝茶,但人参却是碰都没碰过的,刚来的时候也有些不惯,喝的时间长了,倒也觉得还不错。 喝了两口,见甘草还站在桌前,开口:“还有什么事吗?” 屋里的人都知道,她在书房的时候不喜欢身边有人,不经允许,不能随便进出。今天甘草没打招呼就进来了,她因为心中有事,也不想多说什么,而且她也知道甘草是关心她。 虽然说她立的规矩不想被轻易破坏,但此时也不想把这一片好心当做驴肝肺。何况,平日甘草也是最守规矩的。 “小姐,有寿还在等着。” “有寿?” 高平想起来了,先前,她正在看有寿拿来的玻璃,因为林开云的事,她将此事完全忘在了脑后,更忘了要先打发有寿回去的。 “让有寿……”她本想让有寿先走,转念一想,又转了口,“她在哪儿?” “在门房那里,曹越家的和唐力家的两个叔叔在陪着她说话。” 有寿虽是高平的丫鬟,但在高平不在的情况下,也不能在房里停留。而高平不发话,她又不好走,因此就去了门房那边。 像高家这样的宅门中,除了外面的大门,内眷的二门,各个院子还有院门,毕竟一个府里几十乃至几百号人,又有先喻管家,真闹出了什么,都不好看。 看守院门的,一般都是年龄较大的使年,都是嫁了人有了孩子甚至孙子的,因此,倒还便宜些。 高平听了,点点头:“让她过来吧。” 有寿在门房里正坐卧难安。作为高平的丫鬟,石松院中的人当然也不会怠慢她,虽然将她请到了门房里,但水果点心也都是不缺的,只是两个使年太过啰嗦,不断的问着有寿都做什么,有没有可心的人。 这里面,自然有做媒的八卦心理,但也有想探听高平平日在外面都做了些什么的意思 。 他们倒没有什么恶意,只是一时好奇,二来则是通例,下面的人总是想知道上面人的意思的。 何况今日家中又出了这样的事,他们更想探测其中是不是有什么隐情。 有寿自然是知道分寸的,但是她又不好得罪这两个老人,因此当甘草来叫她的时候,当真是是如蒙大赦。 “坐吧。” 在外面的时候,有寿也是和她通过桌的,也知道她在这方面不甚看重,因此就坐了下来,甘草过来上茶,她连忙起身接了。 “一时慌乱,我也忘了先和你说一声了。” 有寿连忙回道:“小的知道的,小的也没什么事,在门房里和两位叔叔聊天也是好的。” 高平恩了一声,过了片刻道:“这次的玻璃,烧的很好,像那么大的,得了几块?” “那片是最大的。”说到这里,有寿的脸上流露出可惜,她将那块最大的拣来给高平看,却就这么摔碎了,若是拿去卖……不知道能换成多少银子呢。 不过那一块是高平自己摔碎的,又是遇到这样的事,她自然不好说什么。 “比那块小一点的,还有两块,拿尺子量了,一个是两寸二长,一寸八宽。一个是,两寸一长,一寸七宽。剩下的,就更小了。” 高平在庄子里规定了标准的尺寸重量,因此她一说,高平也能想出有多大。 她听了点点头,不大,但要说做小镜子,倒也够了。 有了玻璃,制作镜子也就不难了,虽说水银是有毒的,但也可以用银用铁,反正只要后面颜色深了,也就行了。《柯南》中的一个凶手,甚至能用透明尺子和彩纸当镜子,她这边应该更可以了。 至于说到底用什么,哪个更好,那就要再试试看了。虽说她现在也没这个心思,但是这试验也不用她来做。 想到这里,她开□代了一番。有寿听了,迟疑了一下,又道:“彭管家说最近经常有人在庄子附近溜达,她担心有人要打庄子的主意。” 高平一愣:“庄子的什么主意?” 玻璃的事,知道的只有相关人员,高府中,连高晨都不知道玻璃是烧出来的,下面的人,也就是有寿这四个比较清楚,连高太尉派过去的护卫,也只知道自家小姐要烧一些私密的东西,怕人窥觑,至于具体烧的是什么,她们却是不知的。再之后的杨席二人,不和外人接触,孩子又在高府,能 泄露什么出去? 就连负责出手的吴玠那里,所知道的也只是高家新联系上了一个海商,这些玻璃都是从那里拿到的,正巧孔青山前段时间刚从代州回来,正好证实了这种说法。 有寿面色古怪道:“现在有人传说那块地上挖出了金子……” “金子?金子是这么好挖的?” 高平哭笑不得,本来想说不用搭理,转念一想,又觉得这条消息忽略不得,她先买了块硬地,又把附近的空地圈了,再派人看守,倒也不怪会有人这样想。暂时的,别人忌惮高太尉的权威还不见得怎样,但天长日久难保不生事。 “得想个法子混过去。” 在这京城要完全隔绝是不太可能的,要打消别人的兴趣,最好的办法,就是再找出一件事物,让其他人的注意力都转在那上面才行。 玻璃的事暂时还不能让人知道,那么,要弄出一个什么东西来呢? 高平一时也想不到,只有暂时丢开:“你留意一下,看看都是些什么人在注意,这玻璃,暂时先不要烧了。”. 有寿一愣。 “目前的已经够了,再多,就不好了。只是杨席二人那边你要安排妥当,虽然不让烧玻璃,却可以烧些其他的,他们以前不是烧瓷器的吗?那就继续,总之给他们找个事情做。” 其实她本来想说的是,玻璃继续烧,但烧了,有特别好的留下,不好的就直接毁了算,但又怕这里面有哪个起了贪念,到时留下一块,恐怕就成了祸患。千里之体溃于蚁穴,一块玻璃不算什么,但开了这个口子,就难说了。 反正蓝春海介绍的人还没到,就先等等再说吧。 有寿应了,见她不再说话,就要退出去,犹豫了一下,又转口道:“小姐,少夫君……” “哦,他应该没有什么大碍……” 话是这样说,但心中却是拿捏不准的,而林若鸿的情况,也真的向最坏的那个方向发展了。 第三十九章 孩童 (上) 林若鸿一直昏迷,在三天之后,高平已经有些绝望了。高老夫君也开始让人准备了。 拖到今天,外面已经影影绰绰的有各种流言,而高家也不得不通知林家,林老夫君当时就昏了过去,林之一脸色发青,林开云又气又恼又慌。 “母亲,高家说弟弟得了急症,但外面都说弟弟是被逼死的,母亲可千万不要让高家含糊过去。” 林之一正心烦意乱,听了这话立刻道:“你弟弟还没死!” 林开云一窒:“是,是女儿说错了,你儿只是想……” “你闭嘴,让我想想!” 见她发怒,林开云不敢再开口,林之一如同困兽似的在房间里转圈,这个消息来的太突然,她完全没有准备,虽然前一两天就有人在传什么急症、什么逼死之类的话,但她一直以为得急症是的高平,当时还担心万一高平去了,儿子怎么办,但哪知道消息传来,有危险的却是儿子! “府尊,府尊,这消息到底怎么说的,为什么是鸿儿,不应该是那高平吗?” 林老夫君醒来,连哭带叫,林之一道:“你莫慌,说不定是传错了,先让开云到高府看看。 “对对,一定是传错了,一定是!谁都知道,那高家的,是个身体不好的,这要说有什么……” “你住口!”林之一大吼一声,“你别忘了,那高家的,现在是你儿媳!” 林老夫君被她这一吼,吓得不敢再出声,林之一更是心烦。 全京城都知道高家女儿身体不好,她又怎么会不知?而她之所以会将最得意的儿子嫁过去,一是因为高太尉位高权重,她不敢得罪。但是更重要的,却是为了女儿,为了林家的未来。 她知道,若不出意外,自己这一辈是没有希望了,但女儿还年轻。而且女儿的天分是她的百倍,也比她当年更有锐气,只要有机缘,不见得就不能再现林家的辉煌。 因此虽然她是不太赞成党争的,但在看到女儿加入新党时也没有阻止。不过她毕竟当了一辈子的官,看了一辈子的官场百态,虽然自己没能熬出来,对一切事情也是知道的。 没有后台的人,在这种争斗中,是最容易被牺牲掉的。而且,虽然宁王势大,但并不能保证一定就能坐到那个位置上。若万一失败……即使大雁优待士子,站错了队,这一生也难出头了。 她是个无能的,不能为庇荫家族,那唯一能做的,就是尽 可能的令女儿的路顺畅点。也因此,她才会答应高家的求亲,在她答应的时候,也是痛苦的,因为她知道儿子嫁过去,很可能是要成为鳏夫的,可是她更知道高家的背景——即使她不屑高太尉这个人,却也要承认高家的地位。 林家和高家结了亲,即使高平以后死了,看在她将最出色的儿子嫁给一个病秧子的份上,高家也总要对女儿照顾几分的。 她知道女儿是个心高气傲的,因此也不想高家提携女儿,也没想过去巴结高家,只是想着将来有个万一,林家能从漩涡中脱身。 哪知道在今天却得了个这样的消息!急症?什么急症?逼死……这又从何说起! 她只觉得像是在做梦,看什么都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回过神,见林开云还站在那儿,不仅气道:“你还不去?在这里愣着做什么!” 林开云去了,一出家门她的脸色就变了。 林之一想不通,她却隐隐的能猜到是为什么。想到自己的弟弟就这么走了,有些悲痛有些懊恼有些遗憾,但又隐隐的,又有几分庆幸。二弟是唯一可以证明自己剽窃的人,如果他死了…… 想到这里,她不敢再想下去,只是催促车夫快行。 林开云一路疾驰的来到高府,却不料,得到的第一个消息竟是林若鸿又好了。 其实说好还不对,而是他醒了,就在高家上下都觉得他不行的时候,他却醒了,当时高平正在他床边,昏迷了三天,林若鸿的脸色已经非常苍白了,气息也有些微弱。 高平看着他,不由得想到两人的过往,其实,也是没有什么记忆的。他们对彼此都不了解,也没有说过多少话,她甚至不知道林若鸿爱看什么书爱听什么曲,但这样的他们,竟是夫妻,想起来,也是荒唐的。 记忆是稀薄的,但是有些东西就算不去想,也会浮现,那个深冬里站在院里迎接她的男子,那个跪在地上默默流泪的人。 “我总想改变世界,到最后我才发现,我应该先改变自己。” 她想起在现代看到过的一句话,不由苦笑。来到这个世界后,她担心这个,害怕那个,甚至还担忧大雁会不会像大宋似的亡国。可是,却没有对身边的人有更多的关怀。 她想着林若鸿不喜欢她,于是,也就如同赌气似的保持着冷淡。这个世界,男子如同古代的女子,难道她还想着让这个男人来哄自己吗? 她觉得自己变了,觉得自己适应 了这里,但是,思维观念,还是过去的。 “我不是一个合格的妻主。”她慢慢的开口,“但是,你为什么连个改正的机会都不给我呢?就算最后还是不行,也要努力试过,才可以肯定对不对?现在我想改了……” 就在她这样说着的时候,躺在床上的林若鸿突然发出了声音,倒吓了高平一跳,不过她恢复的也快,立刻就喊人,一边去请太医,一边拿人参。就在这边慌乱成一团的时候,林若鸿那边已睁开了眼,只是一眼,高平已经感觉到不对了。 迷茫,这倒还理解,刚醒过来的人总是会有些闹不清的,但除了迷茫,高平觉得这双眼睛,太不像一个成年人的眼睛了,说是孩童都有些太过,更仿佛,是婴儿。 在当时她还以为自己想错了,而后来却证明,她看的没错。 林若鸿醒了,但不仅仅是失忆,他连自己吃饭穿衣都不会了,连走个路,都是跌跌撞撞的,就仿佛突然间,从十七岁,回到了一岁。 这种情况,连太医都解释不清楚,高平更不知道是怎么发生的,她只能猜想,也许是因为大脑长时间缺氧,造成了某些神经的损坏,所以,这个林若鸿,就仿佛重新投胎了? 不过虽然错愕,但对高平来说,只要人没死,就是好的。至于是完全变成了孩子,那也没什么,反正高家人多,也照顾的过来,林若鸿本来就没有什么事,现在更没有什么事,慢慢再学也就是了。 她想的没有错,但真实施起来,却出了问题,第一个问题就是林家来要人。知道儿子出了问题,林老夫君非要把他接回去照看。 高平本想同意的,不管怎么说,那边总有林若鸿的父母,他在那个环境里也许会更好,而高太尉却不同意。 “平儿,你本性善良这是好的。但是人无伤虎意,虎有害人心,你以为让他回林家就好了?若没有那个林开云倒有几分可能,现在,他能不能保着命就难说了。” 高平吃惊的看着高太尉:“母亲说的也太吓人了,那林开云虽然人品有些瑕疵,但总不会对自己的同胞……” “以前是不会,但一步错,步步错。他这才醒过来不到两天,满京城已经开始有他被吓傻的话了,你以为是从哪儿传出来的?” 高平呆呆的,那些流言她也听说过,但她见过信息时代的传播速度,又想着林若鸿毕竟是名满京城的才子,这就像现代的明星似的,出了这么大的事,当然不容易隐瞒,而且那话传 的也不多准确,因此也没有太放在心上,而此时听高太尉的话,却是有人在故意散播了? “自他醒来,除了咱们家的和王太医,就是林家那三口。王太医是不必说的了,咱们家的,连你三弟知道的都不太准确,房里的人更是一步都不得出去,你以为谁能把他傻了呆了变成白痴的事说出去?” 若是林若鸿死了,高家当然是封锁不住消息了,但若是他活着,短时间内不让外面人知道他的境况却是有可能的,而现在不到两天就传得满城风雨,高平有些懵懂,高太尉却是清楚的。 高平苦笑道:“女儿实想不通,把这些话传出去,又有什么好处?” “平儿啊,有的事情并不需要好处,你落个虐待夫君的名声对她来说就是好处了,更何况……” 她说到这里就停下了,高平却反应过来:“想来是连累母亲了。” 高太尉笑了:“连累什么,我从来就没有过什么好名声,在我这个位置上,也不必要什么好名声。这些事先不说了,那林若鸿你准备怎么办?” “女儿想先教他一些东西,以后的,还没想好,母亲什么意思呢?” “若依我的意思,就将他送回本家,到了那里自有人照顾他。”见高平脸色变了,叹气道, “不过想来你是不忍心的了。” “女儿知道,将他送回去是最好的,但女儿,总是和他夫妻一场……”她咬了咬牙道,“女儿会教他的,而他现在这个样子,也不会、也不会再怎样了。” 高太尉看着她,没有说话。 第四十章 孩童 (下) “既然你拿定了主意,那就算了。至于那林开云,我会将她安排到阳洲做通判。” 高太尉开口道,高平一愣。这些天,她对一些官职也比较熟悉了,通判虽然只是六品,但也负责监察一职,可以直接向皇帝上书,同时还相当于知州的副职,不管是钱粮啊、户口啊、赋役啊皆可裁决。 虽然说是要和知州一起发文书,但在官场里,讲究的就是花花轿子抬人,没有深仇大恨,谁也不会轻易的否决掉对方。 而林开云本来是京里的翰林,过去就算想得罪人,恐怕也是没有能力机会的。这翰林修撰和通判都是六品,但一个是清水衙门的清贵,一个是地方上的实权,将林开云调到那里,比调升都厉害。 在她看来,高太尉怎么也不像那种息事宁人的,对于林开云都这么厌恶了,断无可能还给她好处的。 高太尉笑道:“阳州知府王进益,知兵事,善谋断,家中只有一夫一侍,不贪色,不酗酒,唯有一点,爱财。” 爱财是人的天性,但被高太尉特地的挑出来,恐怕就不只是简单的爱财了,通判负有监察之职,到了那里,是要同流合污呢还是向上举报呢? 要说举报,恐怕是不成的,阳州在元西路,邻着柔然,大雁必定要找一个知道点兵事的人镇守,那王进益做的好好的,恐怕不容易将她撤下,而一旦林开云向上举报,那王进益又怎会是吃干饭的?而要同流了……高平看了眼高太尉,恐怕自己的这个娘,下面还是有后手的。 想到这里,高平心下感叹,就这么不动声色的,那林开云就被解决了,而林开云知道后,就算背地里不感激高太尉,也绝不会认为这是在对她下绊子。 而这一手,就算新党有人看出了,怕也不会阻止,毕竟甘印曦到那里实施新政,知府中有他们的人自然更方便行事。 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这种手段……也幸亏这是自己的老娘,若是自己的对手,恐怕她怎么死的都不知道。只是高太尉手段高杆,其他人的手段又怎么会弱了? 高平越想,越觉得自己离这朝堂远点的好。 她本来就想着到外面去看看,现在这种心情更迫切了,不过也要先将手中的事情安排好。 又过了半个月,蓝春海所说的两位朋友,终于来了一个。当时高平正在为林若鸿梳头。 毕竟身体是成年人的,脑容量什么的也比一岁的小孩要好,这半个月,林若鸿进步可以 用神速来形容——当然,是和真正的孩子相比。 他现在自己跑跳已经没什么问题了,简单的对话也没问题了。但也许是因为醒来的第一眼看到的是高平,所以特别粘她,只要醒了,就会满院子的找她,找不到就要闹。 高平无奈,只有将他接到自己的院里,又从他原本的屋里挑了两个老实的跟过来。 他头发长,又不喜欢让别人碰,只有高平能帮他梳,但高平自己的头发还是别人梳的,他这么长的,也只能勉强帮他扎个马尾。 好在只要是高平为他做的,林若鸿就都很欢喜,也不会在乎这个马尾巴是不是歪了丑了,扎的松散了。 高平在后面和他的头发搏斗,他在前面玩九连环。高平过去只为自己扎过头发,而且她的头发最多也只到肩膀,并且发丝细,还有脱发的现象,和林若鸿这几乎到后腰的如同瀑布似的长发完全无法相比。 因此她扎的也很辛苦,好在练习了这么多天,也总算有进步,虽然说动作还是很慢,但起码也扎的像个样子了。 她这边刚找发带束好,那边林若鸿已献宝似的将手中的九连环举了起来:“平平,好了,解开了!” 高平看了,果然已经解开了,心中不由感叹,这才子的脑袋就是比她好使,什么事都不记得了,还能这么快解开,换成她,弄一天也不见得能成。 “平平,给你。” 林若鸿把九连环往她怀里塞,高平接了,摸了摸他的头,后者如同猫咪似的眯起了眼。 高平以前觉得林若鸿最难得的是气质,现在却觉得他没了那淡漠飘忽的气质,本身也是可爱的。就像现在,他仰着头,露着酒窝的笑,白嫩嫩的脸,红嘟嘟的嘴,活脱脱一个可爱型正太。 甘草正在旁边收拾梳妆盒,高平梳头的技术不怎么样,需要的东西却不少,又是梳子又是箅子,又是钗又是环的。 甘草将拿出的东西一一放在盒里,见高平看林若鸿的目光越发柔和,有几分欢喜更有几分酸涩。 虽说少夫君现在成了孩子,但和小姐的关系却比以前亲厚多了,而对他,却还只是普通。 他正想着,就看到小厮桃叶从外面过来,他连忙出去,桃叶道:“甘草哥哥,外面说蓝先喻找小姐,说小姐一直等着的人到了。” 桃叶的声音不小,高平在房里也听到,立刻就知道,可能是自己盼望的某个格物爱好者来了,立刻站了起 来,她一动,林若鸿就睁开了眼,有些不满有些委屈的道:“平平……” “你先自己玩,我有些要做,做完了就来陪你。” “平平说话不算……” 高平有些尴尬,虽然说她现在已经竭力抽时间陪林若鸿了,但总有一些事情要自己做的,于是就唬他“你弄好了这个,我就回来了”或“你做了那个,我就陪你玩”。 一开始这话还有用,而这两天林若鸿进步迅速,又有过去的底子,那些她看来需要一定时间事,他现在已经能很快做好了。 他做好了,高平还没有出现,他自然就认为是高平说话不算了。 “这个,这一次会算的。” 林若鸿瞪着眼看她,他睫毛翘长,眼睛黑白分明,看的高平也有些心虚,最后想了想,道:“好吧,我去办事,你乖乖的让甘草他们陪你,今晚,我让你和我一起睡好不好?” 虽然说将他带到了自己的院里,但两个人还是分房的,林若鸿总想和她一起睡,高平却总不应允。此时听高平答应了,他立刻欢喜了起来。 高平松了口气,站起来吩咐了几句,向外面走去。因为有先前的承诺,林若鸿也没有叫闹,就是看着她出了院门,有些闷闷不乐的。甘草拿了些点心哄他吃,他也不吃。 甘露在旁边看了,冷笑道:“你哄这个傻子做什么,以后还不见得怎样呢。” 甘草还没说话,林若鸿已抬起了头:“我不是傻子!” “你是不傻,你就是不傻才会傻了。” 林若鸿不懂他说的,只是执拗的反驳:“我不傻。” 甘草还想再说什么,被甘露拉到了外面。 “我就是不服。”甘露退下来还对甘草道,“我现在已经认了,但我就是不服为什么小姐要对他这么好,他但有半点为小姐想的心就不会好好的上吊,前一段外面都传成什么样子了?现在好了,没死成却变成了傻子,还让小姐天天哄着,小这姐是娶夫君呢,还是找个儿子回来啊。” 突然多了个儿子这样的感受,高平自己也有,不过见林若鸿白白嫩嫩的,天天童声奶气的叫她“平平”,她又觉得还不错,想着要是真有这么一个聪明伶俐又长的好的儿子倒真是幸运了,不过再想想林若鸿的身份,又会有些尴尬。 “难道我真能将他当儿子养一辈子?还是说养成了将来做夫君?”对于在这个世界找到一个可心的男人, 高平不报多少希望了,但如果要由自己一手打造的话……. 每次想到这里,高平都觉得自己还真有些邪恶,想着自己在现代就喜欢看父子年上的,就又有些怀疑自己是不是一直都有这种心理,只是过去找不到机会,所以只能yy男男。 不过这种事情,也就是她自己无聊的时候胡乱想想罢了,以后真要如何,她也不能肯定。 高平来到蓝春海的院子,就看到一个极瘦的女子,那女子眼睛大的有些吓人,颧骨很高,嘴唇很厚,穿的破破烂烂的,一件藏青色的儒袍,还有多处的污渍,见到高平,草草的行了个礼,就道:“你就是高衙内,愿意给我钱让我做研究?” 高平顿时无语了,也不知是该感叹她这种研究精神呢,还是叹息这人也未免有些太不懂世事了。 蓝春海也有些尴尬,为高平介绍道:“这位是凌云凌泽义,江洲人士,和我同年中举。泽义最擅长天元术。” 高平并不太清楚天元术是什么,只是大概的这应该是数学。但是数学能做什么她又有些含糊。当然,数学是一切理科的基础,但要说发明创造,在她的感觉中,还是物理化学更有用。 高平这边还在迟疑,那边凌泽义已道:“天元术不过计算方式,这个我自己在家也能算。我目前在做一个仪象台,若成功了,以后再不用沙漏日晷。想知道什么钟点,衙内只需看看仪象台即可。” 说到这里,她的面孔泛红,开始滔滔不绝的说自己的构思、想法,也不管高平听不听得懂,只管手舞足蹈的讲解。 那些东西高平也的确不太懂,不过听到第一句她已经知道凌泽义在做什么了,时钟!这个人,正在研制时钟! 第四十章 好日子 (上) 在见到凌泽义后,高平突然觉得自己过去想错,其实她不应该总想着弄些这个时代没有的,按照那些穿越小说的主角似的风起云涌。也许她更应该做的,是推一把这个世界原有的一些东西。 事物的发展总是有规律的,比如凌泽义所说的仪象台,从仪象台到时钟是需要一个过程的,在凌泽义的构思中,这是一个水力的东西,靠的是什么天平秤干、简车等东西的原理。 按照凌泽义的说法,这似乎是一个将多种仪器混合在一起的仪器,这并不能说错,但她知道,其实是不用那么复杂的。起码,她的表弟,在八岁的时候,就能将家里的座钟拆了又组合起来。 当然,物理知识一塌糊涂的她是弄不出座钟的,但是她起码知道一点钟摆原理,知道大致的方向。 就算是她这样的理科小白,也知道科学的发展,其实大多数都花费在了摸索上,比如说一个简单的自行车都经过了一百年的发展,从一开始的木马轮小车,到后来的有脚蹬,有把有链子,再到后来的用橡胶轮胎,经过十多个人的改进才最后定型,而如果现在让她来弄的话,就算不能一步到位,但她起码知道大概的框架,一开始就会把脚蹬把手的安上,技术达到的话,更会有轮胎链子。 如果由她来指引大方向,而由像凌泽义这样的人来研究探索的话,也许,会有更快的发展?" 高平不知道这个方向对不对,不过她决定试试。反正她本来就是准备找人研究玻璃造纸的,现在不过是换一些东西来研究罢了。不过玻璃还是要研究的,好歹已经有了成绩了。 想好了,她却不准备马上动手。京城实在是人多眼杂,这玻璃的消息还没传出去呢,就有人在庄子附近转悠了,研究地点弄在这里,实在是太不安全。 高平思来想去,觉得最好的地方,还是代州。 第一,那里就相当于古代的广州,算得上是天高皇帝远,而且因为是指射之地,虽然都知道油水充足,却一般不敢往那边去。 第二,那里邻着海,弄出什么东西也可以说是从海外来的,而且如果真有个万一,也可以从海上走。 同时,一般在那里做官的,要不是没什么背景的,要不就是得罪了人的,她这个衙内到了那里,就算是做不成土皇帝,也绝对是有诸多方便。 她想的很好,但马上就在高老夫君那里碰了壁。她想到外面走走,高老夫君虽然不舍,但也不会阻止,不 过却不许她去代州。 “那里瘴气毒,你身子又弱,怎么能去那种地方?你若要出行,江洲、桉州,若说看海,到大庆府也可以了。” 高老夫君一口阻止了,她也不好别着劲的非说要去,只好退而求其次的说要到桉州,但高老夫君又怕她偷偷跑到代州去,因此又不让她出门了。 高平被这种关怀弄的哭笑不得,终于知道为什么爹娘都厉害,而儿女都草包了,她要是自小在这种环境中长大,不成纨绔简直就是奇迹。 后来还是高太尉出面劝说,这才允了她离京,不过事后高老太尉又将她叫过去道:“我也不瞒你,之所以让你出去,是因为你有两个表姐要来参加明年的春闱了,你若有心在将来接我的位置,就还留在家中。若无心,出去看看也好。” 对于高太尉这个位置,高平是绝对不想沾的,一个家族的命运,她自认是背负不起的,也不想为了这么一个位置和人斗的你死我活。 “你既然已经有打算了,我也不多说什么,不过有一点,你好也罢,歹也罢,总要把自己照顾好了,不要让你父亲伤心。” 高平肃然道:“母亲放心,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女儿一定会照顾好自己的。 在现代的时候,看电视中说这话觉得酸,但此时,她才知道,这不是迂腐,而是对于关怀你的人来说,你的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 虽然准备了离开,但也不可能马上就走的,她去一趟静夜庵就要有诸多准备,更何况这种远行了。 而且她这次还准备带着林若鸿,对于这点,无论是高老夫君还是高太尉都没有说什么。 他们自然是生林若鸿的气的,但现在他都成这个样子了也不会再和他计较。而且他们也知道高平是个有责任的,带着林若鸿,总不会去危险的地方。 除了林若鸿外,蓝春海和刘欣也是要带的,四个丫鬟也要带走三个。按理,这四个人是都要跟着她走的,不过因为玻璃的事必须要留下一个跑腿。 是不是要将杨席二人带走,高平也犹豫过,最后还是决定将二人留下。第一,她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在外面打开一个局面;第二则是,既然已经引起有心人的窥觑了,贸然有动作倒不好。 至于使年,她准备带上甘草抱琴,执笔留下看院子,至于甘露,那就要看她的选择了。 这些是她挑的贴身的,外面的护卫、粗使丫头就不用她操心了,至于说要带 的东西,她倒说一切从简,但最后盘点下去,又是几车。 这一日,她抽空将甘露叫到房里:“前一段,我让甘草给能传了些话,不知道你考虑的怎么样了?” “小姐真是狠心,我……”她还要说什么,见高平脸色不好,咬牙将后面的话吞了回去,转口道,“小姐看着办吧,我没有家,没有娘,有个爹也是不管用的,只有小姐,小姐要我去做什么,我就去做什么。” 他说的干脆,高平却很是头疼,喝了口茶,开口。 “我这里,有两条路,你自己选一个。第一个,你告诉我想做什么,或者有什么可心的人,只要合适,我都可以帮你安排。” “那第二个呢?” “第二个,我这里有件事你可以帮我管。你先想好了,这件事,有些枯燥,说不定还有些危险,你如果不知道便也罢了,若是知道了,起码两年内,是连自由都没有的,而就算你帮我做到了,我所能许给你的,也就是一些黄金白银,再来的,也就是给你个自由身……其实你不做,我现在也可以给你个自由的身份。” 她想了想,又补充道,虽然她对这个甘露没有太多的兴趣,但毕竟是她前任的一段情,感情上,她是给不了了,也只能在其他方面弥补些了。 “我选第二个!” 高平一愣,没想到他说的这么干脆:“你再好好想想,我不是开玩笑的,也不是故意吓唬你。” “我知道,我不知道小姐要我做的是什么,但是我不要过那种嫁个女人,然后生孩子的生活!” 他说的傲然,看向高平的眼神甚至是凌厉的,仿佛在说“若是你,做侍夫我也认了,因为我喜欢你,但若不是,我就不要嫁,因为我不喜欢!” 这种眼神是大胆的甚至无理的,高平却隐隐的有些佩服了,这种性格也许不讨喜,但这种傲骨却难得。 不过佩服是佩服,该说的话还是要说的,只是还没有开口,甘露就又道:“我就选这一条,我知道,以后可能还是免不了嫁人生子,但那是以后的事了。” 话说到这里,高平也没什么好说的了。 “既然如此,那就这样吧。”看了他一眼,又道,“你能写会算,以后再学点东西,未尝没有别的路走。” 甘露点点头,咬着牙,昂着头走了出去。 高平看着他的背影,叹了口气,这人若为女子,是必定极为出色的,而 身为男子,在这个社会却是离经叛道的。不过这种事她也无能为力,中国古代封杀了多少有才华女子?那些人中自有比甘露更出色的,但也是难逃命运。 她正想着,就有人来报,说高老夫君要她过去。她一愣,这都晚上了,高老夫君找她又有什么事? 这样想着,她还是去了。 到了高老夫君处,问了安,闲话了几句,高老夫君道:“我本来是想着过一两年再说的,但既然现在是这个样子,还是都弄妥当了才好。甘草也跟了你这么多年,也不好再拖了,这次出去前,就先把事情给办了吧。 高平一开始还没听明白,反应过来后,顿时愣住了。 高老夫君又道:“我知道你房里还有个叫甘露的,是你中意的,以前我不抬举他是他太闹腾,但现在看来却是无妨了,你若想,就一起都办了也好。” 高平连忙道:“甘露的事我已经安排好了,我准备让她到庄子那里帮着看窑,这也是他自己选的。” 高老夫君有些愕然,高平又道:“孩儿不在,母亲又忙,总要有个人在那里守着才行,他是个要强的,不想走老路,孩儿就许了他一些俗物和将来的自由身。” 高老夫君点点头:“这倒也是他的造化,倒也罢了,那这次就先将甘草的事办了吧,以后你再有喜欢的再说。” 高平见又绕了回来,不由得叫苦。 “我和你娘商量,本也说现在还不合适,但只是抬举一个通房,倒也没什么大碍。你带着甘草出去我是放心的,但在外面,他没有名份,总是不好。我找人查了,这个月二十五,就是个好日子,总算咱们也不是大办,就定在那天吧。” 第四十二章 好日子 (下) 高老夫君一锤定音,高平想要反对也来不及了。见无法反驳,她只有想着把日期向后推,但高老夫君却毫不退让,他虽然宠高平,但在这个问题上却异常坚持,高平无法,最后只有认了。 她不认也不行。 即使在现代,做父母的对儿女的婚姻之事也非常在意,更何况是在这种古代了。虽说只是娶侍夫,但因为林若鸿那个样子,高平若要再娶,哪怕是侍夫,也要再过个一两年。 高太尉就算不在乎流言,但毕竟人言可畏,将通房抬举起来虽然也会有闲言碎语,但是一来只限在府内,二来大家都知道,这不过是个名分上的事,所以问题还不是太大。但若真的要从外面娶,那就不一样了。 高平又要离家,此时又推三阻四,高老夫君怎么会放心?更何况他还知道,将近一年,女儿都没有房事。虽然这种事,不是他做父亲的应该过问的,但他就这么一个女儿,怎么能不操心? 因此到了最后,简直就有些怀疑,高平是不是身体上出了问题。 一听这个话头,高平也不敢再说了,她倒不是太在乎担上一个“不行”的名声,只是,到时不说离京出府,恐怕太医要天天来给她调理了。 因此她最后也只有不断的点头,然后讪讪的回去了。 回去后,第一个迎上来的是抱琴,她微微一愣:“甘草呢?” “甘草被明霞哥哥叫去了,说是挑灯哥哥找他。”抱琴回道,又问,“小姐要做什么?” 高平摇摇头,她本来还想问问甘草的意思。若他勉强的话,那她拼着被人怀疑、吃药,也不能定这个“好日子”。而现在,就算甘草原本有勉强的意思,也是要被做通工作的了。 她在书房里坐了一会儿,练了两张字,抱琴又进来道:“挑灯哥哥刚才使人说,甘草今天不能回来了,小姐这边要是缺人的话,想让谁过来?” 高平摇摇头:“不用了。”说完,她想了想,又道,“你去到甘草房里看看,有什么是他常用的,给他收拾了,使人送过去。” 抱琴一愣,但还是应了去了。 此时,已过了戌时,平时这个时间,高平大多是已经睡了,她今天心中有事,倒没有困意,不过下面的小厮已经准备好了热水用具。 知道自己不睡,一屋子的人都不能休息,她离开书桌,净了手,擦了脸,又坐到椅子上,抱琴蹲下为她脱了靴,解了脚衣,将她的脚泡在盆 里。 这种做派,高平一开始是不习惯的,想着要自己来,结果却是一屋惶然,最后她发现,如果她坚持,自己洗手洗脸洗脸是可以的,洗脚却是不行,好像她的手碰到自己的脚,就是玷污了似的,弄到最后,她也只有告诉自己,就当时进了洗脚房算了。 洗完,拖拉着宽松柔软的绸缎面布鞋,回到房间,她床上,林若鸿已经睡熟了。 此时的林若鸿,披散着长发,穿着里衣,嘟着嘴,很是天真。 高平看着他,有些失神。虽说这人是自己的夫君,但从一开始,她就对他没有什么夫妻感情的,也没有那种感觉。 在之后的一段时间里,因为林开云的事,还有点厌烦甚至是痛恨。 但是在林若鸿昏迷的那段日子,她不断回想,真的说起来,林若鸿做错了什么?不该看不起她?不该冷淡她?不该自杀? 但若是易地相处,若是她在现代有才有貌,上的是名牌大学,拿的是硕士学位,出版过很多诗词文章,虽说不上成名成家,但也是有一定的名声,然后突然间让她嫁个一无是处的二代男,她愿意吗? 而如果她因为各种情况不得不嫁了,那么她会想着和这个男人搞好关系,过甜蜜的夫妻生活吗?就算这个男人看起来还不是那么不堪,但她会主动吗? 在她的感觉里,是应该男人主动的,但在林若鸿的感觉里,恐怕是应该女人主动的吧。 她想到那一天去找林若鸿要诗词,其实,他本来是高兴的是开心的,这里面,有没有因为看到她主动而喜悦呢? 如果当时,她能处理的更有技巧一些,是不是就是另一个样子了? 这里是女尊,这里的男人会做饭会持家会做男红,而承担责任,支起一个家庭的却是女人,不管她是否觉得别扭,不管她是否能接受,但她现在必须适应。 “以后我会和你变成什么样子呢?” 她看着林若鸿的脸,低声道,心中却是一片茫然。她知道若聪明些,应该将林若鸿直接丢到高家本家,那里自然会有人照顾他,可是这种照顾,恐怕也就是维持着最基本的生存而已吧。 而若是将他留在高府,她相信高太尉高老夫君倒不会对他怎么样,但不待见却是肯定的。 林若鸿现在有她照看着,下面还会有一些闲言碎语,若任他自生自灭,就算比在高家本家强些,恐怕也是有限。 在这种 情况下,她只有带着他。至于说以后,那就再看吧。现在也只有希望他成长迅速,能早日的自己照顾自己。 甘草要被抬举的消息,很快就传了出来,高老夫君因喜欢他乖巧,特意先将他留到了自己的院里,这样一来,府里的人都知道,即使甘草是被抬举上来的,也是有些不同的。 再想到林若鸿现在的样子,若不出意外,未来一两年内,高平身边恐怕都只会有这么一个侍夫。 而那时候,甘草说不定也已经生下个一女男了,到时,就算高平再娶夫君进门,或是林若鸿恢复了正常,恐怕也要让他几分。 于是几乎一夜之间,全高府都在谈论高平甘草的事。谈的多了,林若鸿也就听到了,闷闷不乐了一个下午,终于在吃晚饭的时候道:“平平,你要娶甘草吗?” “……恩。” “那我呢?我要你娶我!” 高平哭笑不得,但看他嘟着嘴,红着眼,只有道:“傻瓜,我已经娶了你了。” 林若鸿更不高兴了:“你也叫我傻瓜,我忘了,你也叫我傻瓜。” “好好,不是傻瓜,那叫你……恩,叫你小白吧。” 林若鸿瞪着眼,不解的看着她,仿佛非常疑惑,为什么自己会被叫小白,他叫林若鸿,名字中没有叫白的。 高平忍着笑,道:“你皮肤白,叫这个名字正好。” 说到这里,不由得想到现代某个穿着红衣的小屁孩,虽然当时觉得有些太搞了,但现在想想,却觉得很是温馨。 这样想着,嘴角也不由得带出笑意,林若鸿看她高兴,又听她说自己白,就以为是在夸奖他,因此也高兴了起来:“那,平平你不会不要我吧。” 高平摸摸他的头:“不会,你好好学习,那个……恩,快点长大。 林若鸿点点头,炫耀似的道:“我有好好学,我今天开始学着绣荷包了。” 高平嘴角抽搐,一再对自己说女尊,最后还是忍不住道:“小白,我给你讲个故事吧,故事中的人姓花,叫木兰……” 花木兰那首诗她是背不下来的,至于说花木兰参加的是什么军队,敌手是谁,她也不是太清楚,不过这也没有关系,反正她在现代的时候就是写小说的,现在现编也能凑合。 真编不出来了,就拉一段别人的故事顶上。原著中的花木兰一直到最后身份都没有曝光,但在她这里,不到两三年就被 人发现了,于是他还经历了诸如被无良女上司调戏之类的狗血故事. 总之到最后,花木兰就被她说成了不要女人,只要事业,一剑横出,天下震动的角色,一开始她还说的很兴奋,越讲就越觉得有些跑题了,这怎么从代父从军变成了武侠仙侠? 想着收尾吧,但不仅林若鸿,屋里的抱琴甘露也眼巴巴的看着她,她正觉得没办法往下编的时候,一个小厮进来:“小姐,府尊找您呢。” 她如蒙大赦,连忙起身,甘露抱琴面带遗憾,但又不好说什么,只有林若鸿拉着她,追问:“然后呢然后呢?” “然后……”高平沉吟着,心中则在想,自己到底是要古装还是修真,一时也拿不准主意,只有道,“等你什么时候变成花木兰了,我就告诉你然后。” 说完,整理了一下衣服,换了鞋,就出去了。 到了东竹园,发现高老夫君也在,她一愣,来这里快一年了,不时的也能看到高太尉到高老夫君的房里,但要说高老夫君过来的次数却不多。 “这又出了什么事?” 心中想着,请了安。 高太尉开口:“今天叫你过来是因为咱们家出了件事,这事和你也有些关系,你也一起来听听吧。” 高平一头雾水,那边高太尉已吩咐叫带一个人上来了。 带上来的是一个粗使使年,看样子有四十多岁,高平有一点印象,觉得这人好像是林若鸿院里的,不过也不敢肯定。那人面如土色,护卫一丢开,他就摊在了那儿。 “刘家的,你也是府里的老人了,规矩也不用我讲了,说吧。” 高老夫君慢慢的开口,那人哆嗦了一下,然后像突然回过了神似的哀号:“老夫君老夫君,小的不是故意的,是那德茗家的逼我,是他逼我!” 作者有话要说: 恩正常更新,然后因为收藏到一千八,留言到两千,还多了一个长评,所以是欠大家四千了,俺会拿本子记着的,到一万,俺就去申请榜单,然后来日更== 那什么,林若鸿自一出来就被人诟病,我不知道说什么,他自然是不讨喜的,但,他真的罪大恶极?他最大的罪过也就是没在一开始就爱上主角,然后拼命的为主角考虑吧。 俺以前说过,cp未定,因为对于这样一个人物,俺也有迟疑,不知道让他做男主好不好,在他自杀那一章,我甚至一开始是把他写死的 。可是我想了又想,他死了,能出来一个什么样的人?甘草那样的?那何必再找别人,干脆就甘草吧,但是就算要被敲打俺也是要说的,在高平那个环境里,她不可能真的让甘草做正夫君的。有爱一切皆有可能? 首先,俺是写不出那种,因为他们爱了,所以所有人都觉得他们是可以被原谅被祝福的那种东东的。其次,高平也不是那种人。 这个人现实平庸,就像楔子里所说的,她的梦想就是中个大乐透做米虫,她已经不相信爱情,比起男人爱情这种东西她更相信的是钱。 她不淡漠不潇洒也没有什么特殊能力的,她不可能一穿越就马上智商提高n倍,玩的连高太尉这种人见了都要佩服,她甚至连办公室斗争都没有经历过。 老实说,在这里俺已经算开了金手指了! 总之,她就是这么一个普通平凡的人,以后也不见得会有什么大出息,觉得不爽快的,请现在就点上面的红叉吧,真的,拜托不要再拐弯抹角的讽刺我了,我都在文案上说了我小白脑残了,能不能看在我自己承认的份上饶了我? 至于说甘草,我同样在一开始也是犹豫的,可是最后还是觉得不能将他踢出去。将他踢出去他能做什么?自己开创一片事业?找一个真心的爱人?远目…… 恩,到了现在cp俺已经确定了,就这么一个正夫君,一个侍夫了,不会再有第四人,就算以后又出现非常优质的,高平也不会收的,谢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鞠躬,爬走…… 第四十三章 桃红 (上) 高平开始听的莫名其妙,什么刘家的德茗家的,她都不知道,再之后又听那人吆喝什么他不是故意杀人的,更是惊讶。 看出她还没明白过来,高老夫君道:“这人是藕花院的粗使,那个德茗家的是红芍院的。今天发现那个死在了红芍院的门房。 府里死了人,是谁也不敢隐瞒的,立刻就报给了高老夫君。听到是红芍院,高老夫君也没有马上报官。 高老夫君的几个侍夫都在红芍院,这里也的确不太方便,好在凶手很快就找到了,就是这个刘家的。 杀了人,刘家的本来就够害怕了,也不用吓唬,很快就说出来了,高老夫君本以为被挖出来的可能是什么见不得人的,却不知牵出的竟是林若鸿。 “他天天找小的要钱,小的实在受不了了,我只想吓吓他的,没想过要他死的!小的实在没想过啊!” 刘家的在下面不断的叩头,高老夫君看了高平一眼:“他为什么要找你要钱?” “就是因为那封信,就是因为那封信!小的真不知道那封信里写的是什么。小的猪油蒙了心,收了林家姑奶奶的钱,小的不该,小的该死!” 听到这里,再加上高老夫君的解释,高平慢慢明白了。 大概一个月前,这个刘家的在外面遇到了林开云。她们这样的粗使和房里的使年小厮不同,虽然平日也是在二门内的,但轮流有假,毕竟他们一般都是有家有孩子的。 当然,他们的孩子妻主,也一般都是在府里做事的,也住在高府里。但那已经是外围边缘了,和外面的来往也容易。 那次他到外面买东西,就碰到了林开云。林开云不记得他,他对这位姑奶奶印象却是深刻的,他在藕花院做,林若鸿就是他的主子,更是将来的高夫君,他是绝对不敢得罪林若鸿的这个同胞姐姐,于是也不管对方是不是认识他,就上前见礼。 林开云也的确是不认识他的,在听他表明了身份后才反应过来。 见了礼,他也就要走了,林开云却叫住了他,说有一封信要他转交给林若鸿,这种举手之劳,他自然不可能拒绝。 林开云在路边的纸笔店里写了封信,封好,让他私下里转交给林若鸿,还给了他两块五两的银锭。 林开云让他私下里交又给他钱,那自然是不想让别人,或者更确切一点说是高府的人知道的。 刘家的知道这有点不太妥当,但也没当成 什么事。哪家的少夫君没有点什么不想让妻主家知道的事啊。这也是他的造化,能遇到种事,以后,说不定能成为少夫君的心腹呢。 他虽说只是个粗使,但也是藕花院中的,那一阵林若鸿不大出屋,身边又总有人,但还是让他在第二天找到机会,趁着无人的时候将信送了过去。 这件事他根本就没有放在心上,哪知道第二天林若鸿就上吊了。 此时,他开始怕了起来,他隐隐的觉得林若鸿上吊和他送的那封信有关,但他不敢说,更不敢让别人知道。 可是越不敢越出问题。他和林开云当时是在街上见的面,说的话,没有背着人,而也是有些巧合,就被也是那一天放假的德茗家的看到了。 虽然不在一个院里做事,但都是在高府,也都是嫁了人的,两家住的也近。不知怎么的,那一天两人一块儿洗衣服的时候,德茗家的就提到了这个事。 本来德茗家的也就是随口提提,但刘家的有些做贼心虚,就被德茗家的看出了端倪。 之后出言哄骗了两句,刘家的也正在惶恐中,就把遇到林开云的事说了。当时德茗家的还对他说,要他不能让别人知道,他还很感激的感谢了。哪知道不过两天,那德茗家的就开始找他借钱。 一开始也就是几文、几十文,没过两天,就成了一两、二两,再之后,直接狮子大开口要开了二十两! 他不过就是个粗使,家中的妻主也只是在高府打杂。高府对下人是不错的,每年的衣服,赏例都不少,但银钱却不多,毕竟他们吃住都在高府,早年又都是卖断的,月银更少。 当然,二十两他还是凑得出来的,但他实在受不了这种天天索取。他自己也知道,德茗家的,就是拿他当肥羊了,那封信,会让他被宰一辈子。 也是被逼的太厉害了,他就想着吓一吓德茗家的,让他知道不能太过分,哪知道一棍子下去,就把人给打死了。 他一个男人,虽然平时在自家女人面前有几分霸道,说到底也不过是嗓门大些,行事刻薄些。 在高家做事,他又不是负责厨房的,那真是连鸡都没杀过几只,更何况人了。 他慌张之下,又不知道做什么,想要跑,又不知道跑到哪里,又怕跑了之后连累了自己的孩子妻主。想要自首,又不敢。 后来冷静下来,就又想着也许不会被发现,毕竟谁也不知道他要去找德茗家的,也许,就能这么算 了? 是没有人知道他去找德茗家的,但高府这么大,他从藕花院到红芍院怎么会没有一个人见到? 没有事,大家也就不在意。出了这么大的事,高老夫君一让排查,自然就问出来了。当然,也是他太没用,一见挑灯,就认为是败露了,当下什么就招了。 等他说完,高老夫君道:“我问过了,他实是不知那信上写的是什么,也找人到那执笔店去打听了,但咱们那位姑奶奶是那店里的常客,她去借纸笔,也没人在旁边盯着。那封信中到底写的是什么,恐怕也就只有少夫君知道了。” 高平沉吟不语。 高老夫君让人都下去后,道:“我本觉得少夫君可恼,但现在看来倒有些误会他了,这件事,你知道也就罢了,也别太放在心上。你和你母亲说话,我也乏了。” 高平送他出了东竹园。 送高老夫君回来,高平一直沉默着。她不说话,高太尉也不开口。过了好一会,她才道:“母亲,此事,和朝中有关吗?” “关系不会很大。”高太尉停了停,道,“就像你父亲说的,这事因为和你有关,才让你知道的,你也不用太在意,总算少夫君也没有什么,以后……恩,也总不会太委屈他的。” 虽然并不知道那封信里写的是什么,但高太尉也可以猜出,必定是有什么为难的。 往小的地方说,也许是林家那位姑奶奶想着让自己的弟弟再帮自己盗篇诗文;往大的里面说,很可能就是宁王嘱咐了她什么事,让她做,而这种事是和高家有关的。 自然,高太尉希望娶进来的女婿都一心为高家着想,但是这只是她的愿望。林若鸿嫁进来还不到一年,还没有圆房,更没有孩子,怎么也不可能完全舍弃娘家的。 他拒绝不了娘家,又不愿意对不起高家,只有上吊了。 这种做法她自然不欣赏,可是总要比真的再做些对不起高家的事强。虽说因为此事,高家声誉上受了损失,但也好过以后跌跟头。 也就是知道了这一点,她对林若鸿的态度也好转了不少。 这些她知道,高平也知道,而比起高太尉,她更多了几分叹息。 也是觉得这个话题有些沉闷,高太尉又道:“你离京的准备做的如何了?” “已经差不多了,船也找好了,孩儿准备出京后从花园口上船,然后一路南下到桉州,孩儿想到那里找一个人。” 在这个时代出行,最方便的还是走水路,虽然高平想的是一路马车,顺带游览风光,但在跑了趟花园口,她就知道,这种想法就和小时候学弹吉他一样,想象中,抱个吉他在深夜房顶弹奏,说不出的潇洒浪漫与孤独,但实际上想要达到那个境界,先要把几个手指都磨出茧来。 同样,她要是想乘着马车旅游,就要先有屁股出茧、大腿磨出泡的觉悟。 所以到了最后,她还是决定乘船,然后在有特色的城市停留,好在蓝春海也要和她一起赶路,有这么一个活的地理百科全书在,这方面是绝对没有问题的。 关于这些,高太尉也没有意见,只是点点头:“这方面你自己拿定主意就好了,缺什么就对你父亲说,再不行,就来找我。” 高平应了,高太尉笑道:“说起来,过两天就是你的好日子了,我和你父亲都盼着你能早日有个一男半女。” 高平前一刻还在感动,后一刻这感动就变成了尴尬,她也不知道说什么,只有干笑着点头。 这个高老夫君定的好日子很快就到了。甘草是由通房抬为侍夫的,没有礼聘媒人,这在大雁,地位就比较下等了。但高老夫君抬举他,一直留到住在自己那里,又给他办了四台嫁妆,高平的西厢房,也被收拾了出来。 在一般人家,就是东边住正夫君,西边住侍夫。当然,甘草住这里也是暂时的,也是高平就要离京,同时林若鸿目前也住在高平的房里,否则是断没有正夫君住在别院,而侍夫和妻主住一个地方的。 这一天,高平房里的东西都系了桃红的绸缎,林若鸿也被人服侍着穿了正装,束了发。 第四十四章 桃红 (中) 一般的婚礼有很多繁琐,就是娶侍夫也要有一顶小轿来抬,但这种由通房抬举上来的却不同。 高平也不用盛装,只是和林若鸿一样正装就可以了。说起来,也就是头上比平时多插几根钗,发式复杂一些。把什么皇帝赏的金鱼袋戴出来。 也没有敬天地,反而是甘草要跪下先给她磕头,再给林若鸿敬茶。 高平看着他穿着桃红的衣服,在使年的搀扶下一跪又跪,不免有几分怜惜。这孩子从她来了之后就是温顺的,想来在过去也一样。这样的人,其实是应该找一个对他一心一意的女人好好过日子的,哪怕是清寒一些,想来他也是不在乎的。 想到这里,不免对过去的前身有几分不满,拖着这样破烂的身体还去占身边人的便宜,也合该她在床上躺那么多年! 但是就算怜惜,也只能当他磕了三个头之后才能将他叫起,然后拿出准备好的一根金钗,这代表她允许甘草以后脱离下等人的身份,可以佩戴金器了。 甘草收了,那边使年递上茶,他又跪着举到林若鸿眼前。林若鸿有些迷茫的看着高平,高平笑着点点头,他就笑嘻嘻的接了茶,那边立刻有使年在托盘上压上红包和这玉四样。 四样是一对玉耳坠,一只玉镯,一只戒指,还有一只玉钗,这是代表,作为正房的林若鸿认了他的身份,以后他就是嫁了的男子的身份了。 到了这里,也就是礼成了。像这种场合,高太尉和高老夫君都不回出席,高晨等人也不过是随了一份礼罢了,所以倒也简单。 周围的使年管家一连声的祝贺,恭喜这个恭喜那个,高平听了有些哭笑不得,恭喜她和甘草也就罢了,恭喜林若鸿什么? 不过好在因为这些声音,场面也显得热闹些。 林若鸿不知道别人恭喜他什么,但听起来像是说好话,他也就跟着笑。 甘草被送回了西厢房,高平陪林若鸿吃了饭。 随后道:“今天你要自己睡了。” 林若鸿瞪着眼:“为什么?你答应过和我一起睡的。” “是啊,可是我只答了一晚啊,现在都一起睡了这么多天了,早已经超过我答应你的。” 每次看林若鸿瞪着眼,一脸疑惑,高平都忍不住想逗他,她有时想想,也觉得自己有些邪恶。但是这个时候的林若鸿实在太像聪明机灵的哈巴狗了,特别是在配着他的名字,就算觉得不好,高平也改 不了。 林若鸿想了想,高平的确没说过要一直陪着他的话,于是立刻嘟起了嘴:“那,那要怎样你才会一直陪着我睡?” “这个嘛……” 高平想了想,有些为难。若是对别人,可以说认了多少字,学了什么东西。但林若鸿虽然失了忆,过去的底子却都在,学任何东西都够快的。不仅是诗词文章,连带着琴棋书画都没有什么问题。 因此她最后道:“等你什么时候成了大人。” “我已经十六了。” “是啊,但你还没有真正的成为大人。” “那我什么时候才能成为大人?” “这个……”高平想想,“等你成了大人,你自然就知道了。” “那我现在就是大人了。” 高平笑着捏了下他的脸:“如果你真是大人,就不会说这句话了。” 说完,摸了摸他的走,走了出去。林若鸿看着他的背影,有些不满,但是他现在已经不会像刚刚醒来那样拉着高平的袖子不放了,他知道那是不好的了。 高平来到西厢房,甘草坐在床上,两个年长的使年站在那儿陪着他,一看到她进来,两个使年连忙过来行礼,将说过的吉祥话又重复了一遍。 高平笑着听了,让他们下去领赏,那两个使年笑嘻嘻的走了,高平来到床前,甘草连忙站起行礼:“小姐。” 他低着头,身体紧张的哆嗦。高平心中叹了口气,拉住他:“该改口了。” 甘草的头垂的更低了,过了片刻,才蚊子哼哼似的叫了声妻主,也亏得这房间里没有其他人,否则高平是必定听不到的。 “这样的人做弟弟很好,做丈夫……”这个念头刚冒出,就被她摇头摔掉,这里是女尊,甘草这样的,正是做夫君侍夫的好人选。 这样想着,她开口:“甘草,你怕我吗?” “不怕!” “不怕我,你低着头做什么,地上有银子捡?” 甘草摇摇头,但头还是低着的。 高平无奈,看到桌上摆的盘子道:“过来吃点东西吧。” 虽然不像正式娶亲那样摆着合卺酒,但也有各种吉祥瓜果,比如花生、莲子、红枣、桂圆之类的。高平想他一早被折腾过来是必定没吃饭的,就算吃,也吃不多,此时虽不能正式用餐,但多少还能垫一些。 甘草的确白天没吃东西,但他现在也感觉不到饿,只是高平叫他来,他也就乖乖的到了桌前,高平让他坐下,他也坐下了。 高平抓了把花生到他面前,自己也慢慢剥着吃。 “我记得,你不是高家的家生子,是吧。” 甘草点点头。 “那还记得你过去叫什么呢?” 甘草想了想,最后摇摇头:“已经忘了,只记得,有一个小名,叫条子。” 高平正在吃花生,听到这一句,差点没噎着,甘草连忙站起帮她拍背,又倒了杯茶给她。 高平缓过劲,还是不由问道:“怎么会起这个名字?” 对于她这种反应,甘草是不理解的,他想了想道:“好像,我家母亲姓柳……” “所以你就叫条了,这、这倒也通顺,只是为什么又要叫条子?” “只是混叫,还有叫狗子的,小的这名字还是好的。” “也不见得好到哪里了。”高平喃喃,见甘草有些疑惑的看着她,她笑了笑,转口,“恩,那我以后就叫你小条吧,至于名册上,就写柳,可好?” 甘草是他来到高府之后被高老夫君起的,是奴婢的叫法,他现在成了侍夫,自然不能还叫这个,而且成了侍夫,也脱离了奴籍,名字也就罢了,却是要有一个姓的。 像他这种情况,一般是冠妻主的姓氏,然后再加上排行,高平这样说,就是让他有自己的姓氏,虽然在名册上只是一个“高柳氏”,但总要比“高氏侍夫”强些。 对于自己的父母,他的印象已经非常淡薄了,也不觉得姓了自家母亲的姓就如何,但还是非常感激高平的照顾,听了这话连忙起身行礼。 高平拉着他:“以后有件事,你要慢慢习惯。一是在称呼上,二是在礼仪上。你我已是夫妻,不要再把自己摆在下人的位置上了。” “小的,我、我还……” 他本来就紧张,这时候一急,就有些表达不出意思了,高平拍了拍他的手:“我知道,侍夫和夫君不一样。不过,你总要比以前有些变化对不?你现在也是有使年小厮伺候的了,若还和先前似的,又让他们怎么办?” 也的确是如此,甘草点点头。 “既然你不吃,那我们就洗洗睡吧。” 甘草刚缓过来劲,一听这话,脸又红了,其实也不是没有过,只是隔了这么久,而且高平 和过去也仿佛是不一样的,所以即使他告诉自己没什么,但还是又是紧张,又是羞涩。 他做了半天的准备,麻木的让人帮自己洗了手脸,又麻木的躺到床上,等到高平也上床的时候,更恨不得将头埋在被子里。 他闭着眼,躺在那里一动也不敢动,但过了好半天,也没发现高平有什么动作。 偷偷的睁开眼,却发现高平已经睡了。 他一愣,有几分放松,刚多的却是失落。 这也算是他的洞房之夜吧,妻主、妻主却只是睡觉。是嫌弃他?可是,刚才小姐的表情又那么温和。那是不想?但是小姐已经有将近一年没有了。或者是在外面有,而他们不知道? 不会,无论是老夫君还是府尊都不会让小姐在外面随便的,外面的、外面的多脏啊。 他想来想去,想到最后还是觉得自己被嫌弃了,否则小姐怎么又会不要他?小姐过去就不是多喜欢他,要不是甘露不愿意,也不会轮到他。现在他虽然被抬举成了侍夫,但想来应该是老夫君的意思,小姐自身是不想的吧。 想到这里,更是悲苦,忍不住就捂着嘴哭了起来。 正哭着,突然听到一声叹息,他一惊,更用力的捂嘴,可是这声音又哪是捂得住的? “我本来是不想告诉你的,但现在不说,恐怕你是要多想了。” 甘草看去,就看到高平已经睁开了眼。 “你知道我过去身体不好,这一年之所以好些了,也是因为年初在书上看到了一个练气养身的法子。” “小姐练了?我听人说这东西是不能乱练的。”听到这里,甘草连忙道。 高平恩了声:“我也知道,不过你也知道我那身体,就那么拖着,实在觉得还不如死了算了。” “小姐……” “所以看到了,我就试着练了,现在看来,效果还是好的,但这个法子有一个忌讳,那就是快则一年,慢则三年才能有小成,而在这之前,是要禁房事的。” 第四十五章 桃红 (下) 高平现在觉得,人得潜力果然是无限的。 想她在现代,作为正宗的宅女,连和人说话都不怎么会,出去买东西讨价还价的时候经常被忽悠,倒也不是不知道那价格虚高,但她天天在屋里藏着,能在网络上肆无忌惮的调戏别人,但在现实里,般都是被调戏的份。 而来到这里之后,她的语言能力迅速提高,说起谎话,那是信手拈来,面对高太尉高老夫君这样的高人,也能面不改色心不跳——当然,说起谎话来,还要思虑再三。 甘草怎么会想到她在这件事上撒谎,讷讷了一会儿道:“那、那老夫君那里……” “老夫君那里不知道,这又不是多么光彩的事,我本不想对人说的,反正如果快的话,也只有一年,我现在的身体,已经比先前大好了,说不定,也不用等三年的。” 其实如果可以的话,她恨不得张口来个五六年,但是她也知道这不现实。而且她也知道早晚是要的。虽然高太尉没说,但想来也是盼着她能早日生女有子,她继承了这个身体,自然也继承了这份责任。 更何况,她自己也是有欲望的。早先还没感觉,自她身体越来越好,这种感觉也越来越明显,有时夜深人静的时候,就会觉得□空虚,有潮意,有时候她甚至会忍不住的摸两下。 在现代的时候,她已经是二十八岁的剩女了,再没谈过恋爱,也是有生理上的反应的。 她也不知道是因为自己心理年龄成熟,还是因为这个世界的女子思想开放,身体也有所不同的关系。总之这具十八岁的身体,倒也有些如狼似虎的感觉。 这种生理本能,她也不觉得有什么羞耻的。现在之所以还在抗拒,更多的原因除了心理隔阂外,也是因为她对林若鸿和甘草都还没有多少男女之情。不过她相信随着越来越适应,也会越来越好吧,将来,就算没有男女之情,起码感情总是会有的。 甘草听她连高老夫君都不说的事,独独告诉了她,又是欢喜又是惶恐,同时还有几分迷惑:“我并没见小姐练气啊。” “你见过,不过你不知道。你以为我为什么天天在院里、房里散步,又为什么让人铺了条卵石路?” 甘草恍然:“原来这就是练气啊。” “恩,这是锻炼身体的一个方法,安全,没什么危险。你如果想学的话,我明天就教你。” “我、我还是不要了……小的,恩,我的身体挺好的。” 听高平说没有危险,他本来还有几分心动,但再一想,起码要在房事上禁一年,就立刻打消了注意。 虽说作为男人他不应该想着这些事,但他怎么说,也是小姐的侍夫了,少夫君又是那个样子。昨天老夫君还特意对他说,他现在最重要的,就是为小姐尽快的生下一女半男。 小姐这已经过了大半年了,也许再过几个月就成了,他要是再来一年,那成什么样子? 高平也不勉强,她本来就没什么教的,要是甘草真要学,她说不得真要把瑜伽上的什么吐气吸气拿出来糊弄一番。只是那瑜伽据说练不好容易出问题,她又没做过研究,别到时候真练出毛病了。 帮甘草拉了拉被子:“睡吧。” 这一夜高平睡得并不好,虽然说最近她已经比较习惯身边多了个人的。但林若鸿就像个孩子,而甘草再怎么说也是少年了。这一个男童和一个异性少年躺在身边的感觉是绝对不一样的。 而甘草睡得也不好。他一会儿想想高平的身体,一会儿又想想高老夫君交给他的传宗接代的大业,有时候又不免想想林若鸿。 总之第二天早上,两个人的眼圈都有些黑,这让服侍他们的使年小厮的神情中都颇带了几分暧昧。 作为侍夫,甘草也有了两个随身使年,一个叫玉树,是高家的家生子,今年十六。另一个叫暖风,是从外面买来的。这两个本来都是四等使年,其实也就是小厮。 在高家,一等使年就是高老夫君房里挑灯那样的,不仅银钱丰厚,体面也大,说起来,与其说是使年,更像是管家,连高平高晨平时见了,也要给几分面子。二等的,就是像甘露抱琴这样的高平等人身边的贴身。而三等的,则是几个侍夫身边的贴身了。 再之后四等的,就是小厮粗使。 这第四等,每月的月钱只有两钱,做的是粗俗的活不说,高家稍有些体面的使年就能使唤他们。 而升为三等,不仅月钱涨了一倍,更重要的是以后有了面子。虽然只是三等,但并不是说没有往上升的可能,若是甘草得宠,或生下长女,他们甚至会比二等一等的还有面子呢。 因此都心中暗喜,等高平吃了早饭离开后,这两人更是上前恭喜。 不管怎么说,也是过来人,甘草自然知道他们恭喜什么。虽然其实没什么,也被弄的面红耳赤,唾道:“休乱说,这话是还没嫁人的男子说的吗?” 从他被接到高老夫君那里,这两人就跟在他身边了,知道他性子好,此时也不怕,反而笑嘻嘻的道:“什么话?我们就是恭喜少侍夫啊,我们说什么了?说什么了?” 当然,说是说,两人也不敢太过分,将东西收了,就出去了,留甘草在房里缓解情绪。 高平这边一出门,就看到了林若鸿,林若鸿正蹲在池塘边,拿了根树枝在那里抽打水面。 池子里养的鸳鸯被他打的只敢躲在旁边,很有些可怜兮兮的味道。 他身边的茗翠一直盯着他,怕他不小心一头栽倒水里。 “小白,你做什么呢?” 林若鸿抬起头,扔下树枝跑过来:“平平,平平。” 一边叫着,一边就扑到了她怀里,也亏得高平现在身体壮了些,否则这一下就要被带倒了。 “平平,你出来了?” “恩。” “平平,你昨天是和甘草睡了吗?” 高平有些尴尬,但还是点了点头。 林若鸿看着她,带着一点点的疑惑带着一点点的委屈。高平本来是很坦然的,此时也不由得窘迫起来了。明明是没有什么的,但在这种注视下,就有一种愧疚,仿佛做了什么对不起人的事似的。 她有些讪讪的开口:“早饭吃了吗?” 林若鸿点点头,茗翠过来道:“少夫君早上吃的不多,只喝了半碗小米南瓜粥。” 高平看向林若鸿,林若鸿嘟着嘴:“我难受,不想吃,我、我这里闷闷的。” 他捂着自己的胸口,又重复了一遍:“闷闷的……” 高平摸了摸他的头:“走吧,我陪你再吃点。” 林若鸿跟着他走了两步,又停下来道:“平平,你跟他睡,是因为他是大人吗?” 高平哭笑不得,同时又有几分酸涩。 在现代,多少男人在外面包二奶,这要有多狠的心才能做到?她对林若鸿并没有太多的感情,此时也觉得愧疚难受,而那些和自己的妻子经历过风雨,养育过儿女的男人,为什么就能坦然的找了一个又一个? 在现代,男人如此。而在这个世界,女人恐怕也是如此吧。 这是风气?长久遗留下来的传统?还是习惯? 抬举了甘草,她的离京也上到了日程上,十月八日,易出行,也是她离京的日期。 而在这一天离开京城的并不仅仅是她,花园口的码头一向是热闹的,特别是进入十月以来。 现在已经是十一月初,按照往年来看,十月初旬,甚至十月下旬,珠河就有可能上冻结冰,虽说冰不会太厚,也有临近的渔人负责专门凿冰,但总有些不顺。而只靠陆路的话,不仅耗时耗力,还承载不了多少东西,因此,各个商户都忙着或往京里送东西,或将京城的新奇玩意往各地运输。 因此就见花园口繁忙一片,河上船只来往不绝。 林开云也是在今天离京,其实真说起来,她可以拖到年初再去上任,但她实在是迫不及待的想赶赴阳州上任。因此一接到任命,稍加收拾了一番,就定了日期,正巧,也是在今日。 一般的官员上任,大多走陆地,住宿在驿站,又有各地官员接待。像她这样的六品通判,放在外面,也算是实权人物,一州之内的前三把手,各地官员自然会有所表示。 这也是官场通例。 但林开云却不想如此。她到地方上,自然是造福一方的,而且他们林家向来清贵,份例的冰炭孝敬也就罢了,这种程仪又算什么?只靠俸禄的话,那些官员又哪里有能力给每位路过的都送上程仪? 靠的,还不是民脂民膏? 她林开云,林得逸的后代,又怎么会要这种银子? 而且,水路总要比陆路快一些,虽说这要她自己付运费,但这一点钱,她还是出得起的。 同僚、亲戚是已经聚过的,此时围在她身边的就是一干好友,众人为她斟酒,给她送行,她也来者不拒,反正一会儿上了船,就睡觉,倒也不怕耽误了行程。 几人正说着,坐在窗边的汤桥突然道:“咦,那不是高家的车队吗?” 第四十六章 离京 (上) 即使在车来人往的码头前,高家的车队也是显眼的。 不说物品,只是护卫丫头使年小厮就一大堆。 十六个配着刀跨着硬弓的护卫,三十二个粗使丫头,另外再加上粗使的小厮,贴身的使年,竟有七十人。 和现代父母恨不得送到目的地不同。高平作为晚辈,是不能让长辈送行的。她若是走陆路,高太尉和高老夫君还能送到十里亭,而走水路,却是不能送到码头的。 所以代为送行的就是孔青山和高府的大管家高池,这两人当然也不可能只是单身前来,身边也是跟着丫鬟仆役,再加上高平林若鸿甘草,一行加在一起竟有八九十人。 当然,最惹眼的还是十六个护卫。弓箭向来是管制品,特别是这种硬弓,那是一般人家绝对不允许拥有的,就算某个商户使银子打通关系,也最多弄一两副防身,断无可能有十几副的。 旁人一见,就知道这若不是皇亲国戚就是高官显贵,因此纷纷避让。 汤桥是个随性爽朗的,她上次对高平的印象好,虽说前段关于高平有一些传闻,但她也没有太放在心上。女人嘛,私节上有些亏欠也不是什么大事,何况这种传言也不见得可信。因此看到她,就大声招呼了起来。 高平刚下车,正和孔青山说话,听到声音,向这边看来,看到汤桥她也是一喜。 她对这位字架空的翰林印象很是深刻,而且喜欢她的爽朗,因此一看到她趴在窗口对自己招手,就连忙也挥了挥手,转身对孔青山说了两句,就走了过来。 汤桥一看到她过来,也去下楼迎接,两人说笑着上楼,一进门,高平就愣住了。在这里看到汤桥,她本也想到她是来送亲朋的,却没想到这个亲朋却是林开云。 汤桥自然是不知两人的恩怨,她也不知高平是要离京,因此见她来这里,甚至想着她是不是来送林开云的。至于说那么多人,自然是因为带了男眷——林开云要出京,那做弟弟的林若鸿总要来送送吧。 她正这样想着,就听高平道:“没想到在这里遇到开云姐姐,不知是哪一位姐姐要出京。” 高平一边对着林开云拱手,一边道。 林开云还没有回话,那边汤桥已经奇道:“咦,你竟不知道吗?开云这是要到阳州做通判啊。” “小妹自然是知道的,却没想到开云姐姐却会这么早就上任。小妹也是今日离京,不想却凑到了一起。” 林开云看了她一眼,却没有问她为什么离京。毕竟在外人面前,高林两家是联姻,她若连高平为何离京都不知,那也太显眼了。 这样想着,不仅有些怨恨,这高家真是欺人太甚,连高平离京这样的事都不与她说,显然是看不起她的。 她知道自己通判的位置有高太尉的关系,因此前几天,还有几分感激,但到了此时,这感激都化为了羞耻——以为这种小恩小惠就能打发了她吗? “我弟弟在你们高家变成了傻子,就换来一个通判?” 她不好问,那边汤桥却没这个顾虑,已经开口道:“怎么好好的要离京,是到通州吗?” 高家的本家在通州,现在又眼看要过年了,高平代母回去参加祭祀问安倒也说的过去。 高平摇摇头:“却不是到通州,小妹先前身体不好,如今就想四处走走。古人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小妹在功课上是不行了,好在还可以四处看看。架空姐姐对阳州了解吗?不知那里可有知名或不知名的才女没有?” “这个我倒不是很了解,你为这个做什么?难道也准备到阳州?那正好和林姒一起去,这就是跟着才女走啊。” 汤桥说着,笑了起来,高平也跟着笑了两声:“这却不行,我现在身体虽大好了,但阳州苦寒,恐怕我是熬不过去的。只是我想着开云姐姐大才,一首梳洗罢名动京城,若那阳州没有可和开云姐姐交流的人,却是遗憾。” 她说着,对林开云笑了笑,饶是林开云最近不同往日,也是被弄的面红耳赤,羞愧之后更觉愤怒——这是在讽刺她!这个高平竟然敢讽刺她! “高太尉身为武官之首,你作为其长女却连阳州都不肯去,实在恬为簪缨门户!” 这话一出,汤桥等人都有些变色,林开云这话简直就是在明指高平贪生怕死,不肯为国出力。 在人们的观念中,就是将门虎女,高太尉是武官之首,那高平也要勇武不凡,就算是先天条件达不到,也要勇往向前。说直白一点就是哪怕你身体瘦弱,也要有一颗勇敢的心。 当然,这只是一般情况,全大雁都知道高太尉是绝对不能算一个好将军的,真的说起来,她连仗都没打过一次,是从委属前锋参领、护军参领这么一步步升上来的,再往前,却是当今皇上的伴读。 而且高平又是出了名的病秧子,这母女俩是怎么也和将门联系不到起的,而且高家虽然是高门大 宅,也出过几个武官将军,但也说不上簪缨。 簪缨是世代将门,说起来好听,但在大雁朝其实并不好过。乱世重武功,但现在大雁虽然西北有柔然,东北有眺国,在这两个国家交叉的地方还有一个初芽牧场。 但对于大雁来说,这些都是疥癣之疾,而大雁自然还是盛世的大雁,高家作为世家,出的更多的还是文官。 林开云这番话,不仅有讽刺高家母女的意思,更有贬低整个高家的意思。众人对于高家虽然不见得有好感,但是对于这种世家也是轻易不敢表露轻蔑的。百年家族,有多少人脉,多少潜伏的势力,今天说了一句,不定将来会有什么麻烦。 汤桥暗暗叫苦,很是后悔招呼高平过来,更是后悔自己多嘴问那么一句。但是她又怎么想到林开云会说出这番话? 高林两家的矛盾已经到了这个地步?但这次林开云的位置不是因为高家的影响才活动过来的吗?还是说林若鸿真的…… 她正想着,突然看到一个有些眼熟的身影。那人穿了一身乳黄色的长衫,旁边有使年小厮簇拥着,看起来应该是哪家的少夫君。 大雁并不禁止男子上街。但是高门大宅中的男子即使外出购买首饰珠宝,也是乘坐马车轿子,到了店铺才下车下轿,而现在那人出现在码头,显然是准备上船了。 汤桥稍稍一想,就认出了那是林若鸿。这倒不是她对林若鸿很熟悉,虽然她和林开云的关系不错,但也只是远远的见过林若鸿一两次,此时能认出还是因为高平。 高平先前就在那个地方,那边又是高家的车队所在,她再认不住那才是有问题呢。 正在此时,林若鸿身边的人可能对他说了些什么,他转过头,拿下遮脸的纱巾,向这边张望。 高平就在汤桥的身边,也看到了林若鸿,连忙走到窗前,对他挥了挥手。看到她,林若鸿心满意足的笑了起来,然后在身边人的劝说下,又戴上了纱巾,转身登船。 “高妹妹和少夫君果然是鹣鲽情深啊。”看到这一幕的汤桥叹道,“看来民间传闻实是最不可信的。” 她一边说,一边向林开云看去,她倒是好意,想着林开云也许和高平有什么误会,所以故意这么一叹。但听在林开云耳中就不同了。林若鸿的情况,是她有意无意的散播出去的。 这一是为了染黑高家和高平。第二则是怕林若鸿无意中,说一些不该说的话。 其实 真说开来,林若鸿也不能说什么,但对她的名声总是不好。但若是众人都以为他是白痴傻瓜,那么无论他说什么,众人恐怕都只会认为是傻话。 此时听汤桥这话,就以为是在怀疑她,因此道:“可怜我那弟弟,本也是名动京城,此时却如此……” 不等她说完,高平已道:“若鸿天真浪漫,惹人怜爱,说起来,的确是我的福气,在此,却说不得要敬开云姐姐一杯了。” 说着,斟了杯酒,双手举给林开云:“在这里,妹妹祝姐姐一帆风顺一展宏图。只叹姐姐是要到阳州,而若鸿又要跟我前往他处,希望姐姐一切顺利,若真有什么事情,派人传书即可,若鸿的事就是我的事,万不要客气。” 林开云此时也不能不接,她接了过来,正要说些什么,高平又似漫不经心的道:“只是姐姐要传信的话,务必找一个妥当的,否则传到他人手中,总是不美。” 林开云的手一颤,惊骇的抬起头,只见高平正笑吟吟的看着她,脸上倒是一片坦然。 “她不会知道的,她若是知道,此时必定笑不出来。不不,她就算知道了又能如何?她没证据?她故意刺激我?或者,只是凑巧?只是巧合?” 一时间,林开云思绪纷杂,原本要说的话,也不知跑到哪儿了,只有草草的喝了酒,胡乱说了几句。 看她这个样子,高平暗笑,总算是稍稍的出了口气。此人到阳州是必定要吃苦头的,此时倒不忙敲打,让别人白看戏事小,让她有了警惕才不美。 第四十七章 离京 (下) 虽然这对个林开云没有半点好感,但高平也知道不能让外人看出高林两家明显不和。因此又寒暄了几句,就以日程已定不好耽搁告辞了。她走后片刻,有寿就就带了两个小丫头,捧了两盘白银过来。都是五两的银锭子,一盘十个,银晃晃的很是晃眼。 有寿来了,先给众人行了礼,然后道:“林姑奶奶,这是我家小姐和少夫君的一点心意。我家小姐说,林姑奶奶是林文公的后代,必定是恪守克己的,怕奶奶有什么不顺手的地方,这点程仪虽寒薄,但想来总是有些用处的,万望奶奶不要推辞。” 林开云一愣,勉强道:“倒是你家小姐费心了。” 有寿笑道:“我家小姐说,都是一家人,就算有什么误会,也不会有死结。奶奶以后有什么事,还要尽管传话。” 这种话,高平说来没什么,有寿一个丫鬟,就算是贴身的,也有点不妥当,因此她一离开,就有人道:“果然是高家出来的,一个丫鬟也如此拿大。” 又有人道:“我看那高平还是个和善的。” “奴大欺主。林秭,我看林二公子也是个好脾气的,进到这高门里恐怕也……前段时间传出的那些流言,说不定就是那些下人弄出来的。林秭既然和高家是姻亲,还是不要有误会才好。” 江杭兴开口,因为那几处改动,她对高平的印象也不错。她为人刚直,虽然有些不合适宜,但却很有几分声望,因此一说这话,其他人纷纷附和。林开云心中恨得牙痒痒的,面上却还要微笑点头,说不出的郁闷。 这个话题说的差不多了,众人也不再议论,毕竟事关林若鸿,他们虽是无心,也不好总拿着一个良家子做话题。 又有人道:“这高平也满大方的,自己出门,还送来一百两的程仪,林秭这次到阳州,一两年内,想来是不愁了。” 一百两并不多,但也不算少了。林开云现在是正六品,每年的俸禄为一千旦,这一百两,正差不多相当于她一年的俸禄。有这一百两,再加上俸禄,哪怕不收孝敬,一两年内也应该够用了。 林开云心中郁闷的要死,此时也不得不笑着点头。忽然码头处一阵骚动,几人勾头去看,也没看到什么,正疑惑间,突然听汤桥道:“快看,是小神舟!” 众人顺着她指的的方向看去,果然就见一个长十余丈,高两重的大船,那船已经开动,在远处看来并不觉得什么,但是和身边的船舟、码头一对比,立刻就显得巨大。 “昔闻明安帝造神舟,弘扬我大雁天威。今日得见这小神舟,也可遥想当日盛况了。” 江杭兴赞道,她在京城出生,最远的,也不过来过花园口,但都是送人,过去的那几次,虽见过些大船,却是无法和这小神舟相比的。在座的都是和她差不多,只有一个叫齐豫的,出身代州,因此道:“当年我在家的时候,见过真正的神舟,是此船的三倍,不过那样的大船也不好在内河行走,那就是海船了。在珠河上,这小神舟也是最大的了吧。也不知是哪位的坐船。” 她这一说,就有人笑了:“还能是谁的?自然是高家的了,今儿这里还有谁能坐这样的船?” 还有人想反驳,就见下面高家的车队开始回返,显然是正主已经上了船了,就算没亲眼在那船上看到高平,但联系在一起,也不用证据了。 林开云看着那渐渐远行的大船。 高家、高家!早晚有一天,她要让高家的人来求到她!早晚有一天,她要让这天下的人都知道她! 此时,高平也正对自己所乘坐的船啧啧感叹。她在现代的时候,知道宋代的造船业发达,没想到这大雁的也丝毫不弱。 这样一艘船,用九百料,长十五丈,可装两千斛栗,乘坐百人。比起现代的轮船,当然不如,但这是全部用木头所造,用一根木头做龙骨,造出来这样的大船,也真是不易了。 蓝春海对于这些旁门左道很是精通,在旁边为她解释,哪个仓位做什么,哪个地方有什么用,高平一边听一边点头。 过不大会儿,就有人来报,说快到归化县了。高平一愣:“这么快?” 蓝春海在旁边笑道:“这归化本就离京城不远,骑马的话也只需要半天。咱们走水路,又是顺风,自然更快了。此时说快要到了,实是要再等一会儿的,衙内若有兴趣上岸看看,可以吩咐他们停船。” “这归化可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蓝春海想了想道:“这里产枣。” 高平笑了:“若只是产枣也就罢了。春海,若是如此速度,那到桉州要几日?” “若是不停歇,风向也没大变的话,到桉州境内想来只需要两日,但若是要到叶县,恐怕就要三四日了。” 高平这次要到桉州,主要是为了蓝春海的另外一位友人。虽然高平当日让她举荐,但她也不敢随便乱来。若是找个才干平平,没有擅长的,高平就算用了, 对她的印象恐怕也要大跌。 虽说她已没想过什么建功立业,封夫荫女的,但也不想就此在高府终老。过去没机会也就罢,眼见衙内赏识,自然是要抓住机会的。因此她思来想去,才给两个人去信。 当然,她认识的有才干能力的自然不止两个。但那已经做了官的自不必说,那些和她一样有落脚处的也不用她来举荐,还有那在文章策论上有能力而又不被赏识的,高平也不需要。 把这些条件都算上,剩下的,除了凌泽义,也就只有一个叫韩悦,韩心俞的。凌泽义收到她的信,拿着高平送去的路费就跑来了。那韩心俞却只回了封信,大意就是非常感谢她的举荐,但她已经决定在家乡终老了。 此人没有来,那路费也没有退回来,弄的蓝春海哭笑不得,好在高平也没有在意,反而决定在去往代州的路上先到桉州,当然,这也是为了迷惑高老夫君。 不过高平到桉州,却没想过要对韩心俞怎样,蓝春海举荐的凌泽义给了她惊喜,所以她希望这个韩心俞也是个惊喜。 不过她也知道随便一抓就能碰到个超级人才的这种事那需要相当好的人品,她会想着到叶县,还是因为知道那里产煤。 大雁的居民目前对于煤的使用还有些懵懂,就算是蓝春海,也只是不确定的知道,那东西是可以烧的——这还是听韩心俞说的。 而一般人家的取暖,或用碳或用木材,几乎没有用煤的。 高平记得中国古代对煤的利用大概是开始于北宋的,明清时期才得到真正的发展,国家开始收煤税。 她在现代时经常听说煤老板怎么怎么有钱,怎么怎么发大财,此时听到那里产煤,就有些动心思。 如果她能把这个煤发展出来,虽然说古代不能像现代那样,将煤用到各行各业,但只是取暖烧火,也绝对是一条财路。而且现在人们对煤还没有什么认识,她去把那些煤矿占了,以这古代的开采水平,起码,能挖到孙女那辈了。 在归化没有停,高平和蓝春海刘欣一起用了餐,回自己的舱室,还没进去,就听到呕吐声,她一愣,推门进去,就看到甘草和执笔等人,正围着床忙碌。 “怎么了?” 众人看到是她,连忙行礼,她挥挥手,已经看到原因了,林若鸿正抱着个盆在那里可怜兮兮的看着她呢。 明知道不该,但看到林若鸿红着眼,撅着嘴,副可怜巴巴的样子,就忍不住 想笑。 “这是,晕船了?”她强忍着笑意道,“怎么不去对我说呢?” 执笔道:“少夫君不让人去回报。” 高平惊讶的挑了下眉,林若鸿嘟囔着开口:“只是晕船,我看书中说了,吐着吐着,就好了。” 高平嘴角抽搐,点头:“是极,吐啊吐啊,就习惯了。” 这句要放在现代,必定惹来一片笑骂,此时众人却只是愣愣的看着她,显然是不解的,高平也未免有些遗憾,看向周围,一片诧异,她咳嗽了一声,开口:“现在好些了吗?” 林若鸿点点头:“好多了,呕——” 刚说完,他就又抱着盆干呕了起来,执笔茗翠等人又连忙扑上。高平看了,暗暗摇头,虽然她没有晕船经历,也不是太懂,但知道此时最需要的是新鲜空气。自然,他们的仓位在二楼,通风也好,但这么一大堆人围着,总是污浊。 因此道:“除了茗翠,就都出去吧。” 众人一愣,高平挥挥手:“这里也没什么事,有茗翠一个就够了,都围在这里,浊气也多,都出去吧。” 见她这样说了,众人向外走去,甘草走在最后,要出门的时候就听到高平道:“小白,为什么不让人对我说呢?” 这话,温和中又带了几分调笑。这种温和甘草是不陌生的,小姐和他说话时,也总是温柔的,但是,却从没有向现在这样还带着亲昵。 突然的,他就觉得一股酸涩。 第四十八章 珠河夜话 林若鸿虽然不时的干呕,但其实是吐不出东西的,高平坐在床头,他自动就靠了上去,对于他来说,已经习惯向高平身上偎了。高平一开始觉得有些别扭,次数多了,他又是这么一副孩童样,也就渐渐习惯了。 “为什么不让人给我说呢?”高平又道。 林若鸿撅了撅嘴,道:“我是大人了,不要什么都麻烦你。” 高平失笑:“你觉得大人就是这么做的吗?” 林若鸿哼了哼。 “那好吧,你若是这么觉得,下次我病了,也不告诉你好不好?” “不好!” “什么不好?” “不告诉我不好!你病了自然要告诉我的。我、我下次也告诉你。” “恩,这才是乖小白。” 高平摸了摸他的头,让茗翠用蜂蜜兑了玫瑰露,用温水调开,拿着调羹慢慢的喂他喝了。 知道他晕船的症状还没好,也就不勉强他吃东西。林若鸿本身也没有胃口,他看书中说,这种症状最好就是睡觉,但他又偏偏睡不着,就巴着高平给他讲故事。 自从听过了那个改编的花木兰,他就爱上了高平的故事,虽说他现在史书也能通读下来,高平也不限制他看民间话本。但那些话本,就和中国古代的演艺小说一样,除了极少数比较经典的,其他都是一个模子下来的。 或是劝说忠君爱国的;或是富家公子和穷秀才私奔的。文笔不见得不好,但看一本两本也就罢了,看的多了,也就生厌了。 当然,最重要的是,那些话本不够狗血刺激。高平是从现代来的,一掌山崩海啸媲美洲际导弹的电视剧都看过,小时候还经历过琼瑶阿姨的洗礼,还有什么她不敢编的? 何况她有的时候也不用现编,只要划拉一下看过的故事就好了。对于这些故事,她也没有什么侵权的愧疚。她又没想过靠这些故事扬名发财,只是当做哄林若鸿玩的东西,就和孩子的床头故事一样,因此用起来也非常随意。 不过无论她用什么故事,都有一个标准,那就是重点宣扬故事人物的坚强坚韧,对那些懦弱的、没骨气的,都表示了绝对的轻蔑。她实是怕,若林若鸿哪一天回复了记忆,再想不开。 虽不知这些故事能不能起到效果,但有一点总比没有好。 此时林若鸿要求,她想了想,就讲起了三个小猪的故事。当然,这三个小猪到了 她嘴里又不一样了。本来那故事突出的是小小猪的勤奋努力,而她这里则突出了面对暴风雨的坚韧,和上面两个姐姐的抗争。 在她的故事里,那两个姐姐不仅懒惰,还非常厚颜无耻,自己不劳动,还剥削小小猪的劳动。小小猪在这个过程和它们斗智斗勇,终于将它们赶了出去。 “万般无奈,大猪和二猪只有走出小小猪的房子。小白,你觉得小小猪以后还能收留它们吗?” 林若鸿想了想,道:“若它们能改过自新,那就可以再给一次机会,若是不能,就不可以再收留了。” 高平头:“小小猪也是这么想的,后来,二猪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也变得勤快努力起来,大猪却始终无法改过,最后在草原上被狼吃了。所以小白,你一定不能学大猪啊。” “我才不会变成大猪呢,我又刻苦又聪明,是小小猪。” 高平忍着笑意道:“是是,你是又白又嫩的小小猪。” 听到夸奖,林若鸿笑了,后来想想又觉得不对:“平平,我怎么觉得你是在骂我呢?” “我是在夸你。” 林若鸿将信将疑。高平颇有一种孩子大了,没过去好骗的感觉,好在林若鸿虽然觉得不太对,但也说不出到底是哪里不对,因此也就被糊弄了过去。 林若鸿的身体素质不错,第二天晕船的症状就轻了很多。第三天,当到达桉州境内的时候,已经无事了。 小神舟虽然大,但说到底,范围还是有限。而且一干男眷,都只能局限在二层,最多也只能在高平或使年的陪伴下,在甲板上转转。下面的底舱是绝对不能去的。 当然,那地方空气污浊,光线黑暗,林若鸿等人也没有兴趣。 这两天高平的时间被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和蓝春海刘欣在一起,听这两人谈论河川地理,天下大势。另一部分则是和林若鸿甘草等人在一起,或是谈话说笑,或是做一些简单的游戏。 古代没有什么游戏机。在船上,也没有什么运动。所谓的游戏也就是九连环、围棋这种室内游戏了。 高平对这些过去从未涉猎,陪着两个夫君玩的时候只有在旁边看的份。她倒是会五子棋,本来还指望着用这个为自己翻翻本,挽回一下形象,结果没两局就被林若鸿杀的丢盔弃甲。 而且在渐渐的看懂一些围棋后,她也要承认从趣味上来说,五子棋是比不上围棋的。五子棋最好的就 是易学,当然,也难精,以她的脑子这辈子是没有希望了。 不过下棋实在不是她的爱好,她也没想过这个培养情操。所以就又琢磨出了纸牌。 在这上面,她着实风光了几把,但是后来又不行了。林若鸿比她强不说,到最后连甘草也比她厉害。 特别是在玩真假话的时候,每次都是她捧了一大堆的牌在手里。 “妻主就是想的太多了。”玩的兴起,甘草说话也放的比较开了,“要毫不犹豫的出张,别人就不知道你说的真假了。” 被自己的学生教导,高平也只能苦笑的点头。她平时说谎能信手拈来,玩起牌来却不对付,这个毛病在现代就有了,想不到来到这里这么久,学会了说谎,玩牌上却还是不行。 不过也许是因为甘草的提醒,也许是因为她牌运转变,后来的几把竟都赢了。无关金钱,其实只要是来赌,就没有想过要输的,高平也不例外。但是后来她就看出不对了,再细心观察,发现果然是林若鸿在让他,他手里本明明是有六的,却拿张七出去,被甘草掀开,十多张牌就都跑到他手里了。 “小白,你在做什么?” “啊?” “我看你里面有六,为什么要出七?” “我准备等到下一把出嘛,啊,好啊,平平,你偷看我的牌!” 高平不说话,微笑的看着他,片刻,他就低下了头,嗫嚅到:“我怕平平不高兴嘛。” 高平又是惭愧又是欣慰,颇有一种,吾家儿子终于长大的感觉,她笑着揉了揉他的头:“恩,我现在高兴了。” 看了眼甘草,然后一把抓过他的牌,老脸又是一红,原来让她的不只是林若鸿,连对面这位也在让她,只是甘草显然比林若鸿含蓄,因此比较隐蔽。 高平倒没有什么女人不能让男人想让的大女人思想。只是她比这两位的年龄都大,又是纸牌的“发明人”,到最后弄的让两个徒弟让着哄开心,这感觉也是很复杂的。 除了在舱室内玩乐,高平偶尔也带着一夫一侍出去钓钓鱼,不过一般她只在旁边看,却不会亲自动手。更多的情况都是和林若鸿甘草,一起看蓝春海和刘欣垂钓。一是她不觉得这种运动有什么乐趣,二来也是看到那鱼被勾着嘴上来,她就觉得自己的嘴角生疼。 不过她也不是卫道士,从不去干涉蓝柳二人,钓上来的鱼也非常捧场。 等到第三日 ,船已经进了桉州,高平等人在一个叫六连县的地方停留了几日。 这六连县本身平常,只是境内有一座出名的山叫六连山,而这六连山唯一奇特的地方恐怕也就是有六个相连的山峰,这一点特色说出去,真不算什么。但是山里又有一个叫六连庵的,却是有名,据说非常灵验,号称有求必应,不仅是附近人家去拜求,就连一些较远的州县,也过来烧香求拜。 高平对于这个倒无所谓,现在来看,她也没什么好求的。父母慈祥健康,家境富有,身边还有两位虽然不能说理想的吧,但也都对她一心一意点夫君。 虽说有些烦心事吧,可是人活在世上,又那能事事顺心如意?接触到的都是坦荡君子? 而且这种事就算她求了,恐怕佛祖菩萨也是不能帮她解决的吧。 不过既然路过了这里,她又一心想游览风景名胜,倒也不愿错过,更何况在船上呆了几天,也想到岸上活动活动。 因此也带着林若鸿甘草去爬了一次山,对于这次的行动,两人都非常兴奋,特别是甘草。在他的印象中,最远的也只是去过静夜庵,虽说他老家并不是京城的,但是对于他来说,家乡的印象已经是非常淡薄了。 而且,高平并不仅仅带着他们去爬山,也领着他们在六连县逛了一圈,虽说县里设施简陋,但毕竟有个新鲜,更何况两人都是没上过酒楼的,也不知京城的酒楼饭庄是什么样子,所以也不会觉得这里寒酸。 一行人先在县城里住了一晚,第二天才赶去六连山的,那山也不高,下面还有软轿抬送,不到半个时辰,就能把人送上去。 按一般高门的规矩,林若鸿和甘草是要坐到轿中的。但高平并不想把两人弄成那种走路都要人搀扶的男子。何况两人都如此年轻,如果现在都是下了车就坐轿的话,以后要如何? 在京城也就罢了,高府的规矩在那里摆着,多少双眼睛看着,她也无能为力。但是现在,她也是可以称称霸王的了,因此就让两人跟着她徒步向上爬。 因面纱遮挡视线,又让两人将面纱去了,只是外面多有护卫使年簇拥着,以免被人冲撞。 路过的人虽然会多看几眼,但也不觉得这是有伤风化,毕竟大街上不蒙面的男子多了。虽然说有钱人家的男子多会遮掩一下,但也有不遮挡的。 也因为这种做派,六连庵的尼姑虽然也派了一个知客专门接待他们,却没有太过隆重,显然是只将他们当做普 通富人了。 直到吃过饭,一个护卫不小心露了藏在衣服里的佩刀,负责接待的尼姑才知道他们身份应当不是普通商贾——那种宽背刀就和硬弓一样,不是普通人能佩带的。 不过任那知客说的再天花乱坠,高平也不吐露自己的身份,只是在离开的时候给了饭钱,又象征性的加了点香油钱,只让一干尼姑在后面骂她吝啬。 “平平,为什么你不给佛祖烧高香呢?”回到六连县后林若鸿问道。 “小白,佛祖菩萨是不是心怀慈悲,与人为善的?” “是啊。佛祖割肉喂虎,菩萨舍身入狱,都是为了解救众人。” “对呀,佛祖菩萨都是这么好的,你说他们是愿意自己受高香呢,还是愿意我们把那钱用在更需要的人的身上呢?你看那一炷香就要十五两银子,节省用的话,甚至可够一个小户人家一年的费用呢。” 林若鸿瞪大了眼:“十五两有这么多吗?那、那我一年有二十四两,平平都拿去给需要的人吧。” “小白你是好心,但是却不能这么做?” “为什么?” “我给你讲一个故事吧。”高平沉吟了片刻,把子贡赎人的事情说了一遍,最后道,“子贡用自己的钱赎人,这是他的善心,但他做的太好了,却起到了坏的作用。别人也许不如他那么有钱,也许不如他那么豪爽,在过去国家会贴补的情况下,大多数人都是愿意赎买被当做了奴隶的鲁国人的,但是子贡这么做了之后,别人就不会再做了。” 林若鸿想了想:“我明白了!我把自己的月银都拿出来,是因为我还有平平,我的那些银子没有用,但是别人却和我不一样。如果我只拿出一点,别人也许会跟着学,那么也许一开始少了,后来就多了。一个人一两,十个人十辆,一百个人一百两,比我的二十四两要多好多好多。” 高平含笑点头,正要说什么,旁边的房间里突然传出一个有些熟悉的声音:“高家小姐果然聪慧过人。” 第四十九章 在路上 突然传来这么一句,房间中的护卫都站了起来,高平摆摆手,示意她们不必紧张,她已经听出这声音是谁的了。 果然,立刻就又听到那声音道:“在下木兰,不知是否有幸与高小姐喝杯薄酒?” “他乡相遇,正是有缘。上次承惠木姊照顾,正要感谢。” 说话间,就传来敲门声,有寿去开了门,林若鸿甘草两人已经戴上了面纱。 大雁对于男子的管束并不是严苛,但是一般女子会面,男子是要避让的。如果女子将家眷介绍给对方,那就表示双方的关系已经相当好了。 比如蓝春海和刘欣就不用太避讳。当然也有例外的,比如上次的宁王那样的聚会,参加这种聚会不见得彼此都关系相近,但可以说都是一个圈子中的,一般上面又有地位尊贵的人在,因此倒也无妨。 当然那一次静夜庵的是比较仓促的,虽然也是男女分席而坐,但离得还是比较近,自然,这里面也有环境因素。 现在这种情况,高平与木兰的关系当然没好的可以互相介绍家眷的地步,但在这个包间中,林若鸿等人也无处可避,只有先戴上面纱了。 那木兰也懂规矩,除了行礼外,就不再向那边看一眼,只和高平说话。两人随意闲聊,木兰称自己是戈阳路厚州人士,家中做一些山客类的生意。说自己长到二十一岁,也还未出过门,这一次是第一次离家,因此送过货之后,就不想马上回去,准备先游历一番。 高平也对她讲了类似的话,两人一副惺惺相惜状。最后又非常可惜,一个带着家眷要坐船,一个又是刚到六连县,还没来得及拜菩萨,否则也好一路同行。为此,两人还着实遗憾了一番。 “平平,你要真舍不得那位木小姐,我们可以等她的。” 高平哭笑不得:“小白,这话可不要乱说,否则会让人误会的。” “误会什么?” 高平噎住了,在现代,别说同性了,就算超越了物种时空也有可能把两个人……或者两个不是人的联系在一起,而在这里,显然大家的思想都还是非常纯洁的。 她想了想,只有道:“那木小姐并不想和我们同行的。” 林若鸿瞪大了眼:“为什么?我见你们聊的很开心啊。” 高平微笑:“人家自有人家的理由。” 其实,她也不想和那位木兰同行。要说这个人,外表出色,谈吐不凡 ,为人爽朗,可以说是一个不错的朋友人选。但她总觉得这个人带着一种古怪。 她说自家是经营山客的,高平现在也知道,所谓山客,就是指人参、山珍等深山中出产的东西,再广泛一些,或许还要带上兽皮、巨木。厚州也的确是出产这些的,说要做山客发财,也不是没有可能。 但高平总觉得,这人,并不是简单的商人,最低,也要是某个世家出来的,而且,要是某个实权人物。 居移气养移体,高平过去不是多信,但是来到这里后,越发觉得这话正确。不说别人,就是她自己,对着镜子的时候也非常惊讶自己的变化。 当然不是说容貌,而是那种气质。 在过去,她对着镜子照了几千几万遍,从没在自己身上发现过半点贵气,她还记得自己曾在影楼中穿过黄袍照相,结果出来的让她终于了解了什么是沐猴而冠。 而到了这里,以前照铜镜还不觉得,前不久贴着银片的镜子终于弄出来了,她也第一次清楚的看到了自己的样子,好歹还放在后面,但是镜中的人却自带着一种尊贵雍容。 当然,这应该是这个身体本就有的底蕴,但若换个环境,恐怕也不会如此。现在她是有人天天簇拥着,说一句话,下面立刻有人响应。像蓝春海、刘欣这样的在现代最最起码,也是硕士级别的,而且绝对是有有特长有学识的那种类型的,却对她恭敬奉承。 吃的用的都是最上等的,虽然失去了种种现代化的便利,但只从衣食住行上来说,她却没有感觉到太多的不方便。 夏天有冰,冬天有炭炉。就连出恭用的马桶,也有专人负责清洁。在这种环境里,不自觉的,也就把她养出了一份从容,一份坦然。如果换个朝不保夕,吃了上顿没下顿的身体,那就算这身体原来是什么天潢贵胄,恐怕也要面带惶然了。 不是她妄自菲薄,如果单从气质上来说,那木兰比她还要强上几分,甚至很有一些高太尉的感觉。 只是如果说高太尉是一把藏鞘的剑,偶尔才露出锋利的话,那那个木兰就是鞘还没有完全的包裹好的剑。 她不相信这样的人只是普通的贩卖山客的商家。大雁虽然对商户优待,但商人的地位还是低下的,特别是面对官家的时候。 她好歹顶着一个高衙内的名头,高家的嫡系大小姐,在朝在野都要超出商户多少倍,而那木兰对她不仅不见半点局促,还隐隐的要压她一头。 这样的商人,在资本主义的社会有可能出现,在社会主义的社会也有可能出现,但在封建主义的社会,哪怕是红顶商人,全国首富,也不可能的。 那木兰知道她的身份,却将自己的身份掩的结实,这样的人,这样的行为,哪怕她并没有什么意图,也不可深交。 就在高平和林若鸿谈论木兰的时候,那位木兰也正和人谈论着高平。 “王姨,刚才的话你也都听到了?” 被叫做王姨的是一个四十多岁的女子,本名王寒佑,长了张白白净净的脸,腰身有些粗,看起来就像个逍遥自在的富家翁。的 她点了点头,沉吟不语。木兰又道:“王姨觉得此人如何?是否有收买的可能?” “小姐很看好她?” “看好是看好,但并不确定。据我所知,高乐宇和高乐思那两位已经准备进京了。若高平真准备接高太尉的位,恐怕不会在此时离京。我看她的性子,倒是只想图个逍遥快活的。” “小姐说的不错,这高平不像是有大志的,那么小姐的打算是以留后用了?” “这是其一,其二,世事无绝对。当年高太尉进京,谁又能想到她有今日的地位?恐怕最惊讶的,就是高家的吧。”她说到这里,笑了笑,高太尉当年几乎算是高家的弃子,别的人都被安排在或有势力或有背景的宗室身边,只有她连个去处都没有。 说起来,也是堂堂高家嫡系,最窘迫的时候,只能蹲在街边吃烧饼。但也就是这样,她才会结识到当年也落魄的安乐帝。 一个弃子,一个也差不多相当于是弃子。但就是这两枚弃子,一个成了今日的大雁之主,一个位极人臣。 “今日那高平无大志,不代表将来不会改变。”她微笑道,“两个月前,我在京城见过她,当日温和谦让,虽说不错,但也只能说的上中规中矩,今日再见,就有些不同了。” 王寒佑想到高平说的那个故事,点头道:“此人甚是明白,若是将来有心,加上高远航的扶持,难说不会登上高家家主之位,我们以前倒对她忽略了,属下立刻去安排人调查。” 木兰点点头。只有将一个人调查清楚了,才好下手。这也是她刚才为什么只和高平泛泛交谈的原因。 像高平这样的,必定是不太在乎金钱的,从她为人处事上来看,也不像贪婪之辈,至于说名家真迹,据说此人卧病十多年,估计也不会有心欣赏字画的。不过 只要是人,必定就会有弱点,必定就是能够被收买的。 因此,她只要等到更多的资料到手就可以了。 现在没有心,但是,一个人的心是可以被影响、被左右的,若是将来需要的话…… 木兰看着对面的蜡烛,微笑。 对于这场对话,高平自然是不知的,反正她早就把木兰定为,以后少接触的对象了,将来遇上,淡淡的打个招呼也就罢了,绝对不会深交。 再之后,每遇到一个大点的县城,她都会让停留,或是只在码头区看看,或是只和蓝春海等人到岸上溜达一圈,碰到有什么名胜的地方,这才会将男眷也带下,住上几天。 虽说珠河快结冰了,但他们是一路南行,是越走越温暖的,而且她也不赶时间,真的不能走了,就在某个州府停留,过了年之后,再赶路也来得及。 当然,路上碰到有特色的,又能存放的东西,她也会搜集一番,准备将来给高太尉和高老夫君送去。 就这么一路走走停停,玩玩看看,到叶县的时候已经是十月下旬了。高平等人是在一个叫蓟县的地方下的船。其实无论是从距离,还是条件来看,都是应该从桉州的州府,大鑫府下船的。 从这里下船,一是她听说这里的珠河鱼很有名,第二则是她听说桉州州府钱书希和高家很有些关系,她若路过了,那是必定要拜访的,到时候免不了又是应酬,还不如避开省事。 在船上还不显,这次来到路上,才发觉带着家眷有多么麻烦,蓟县又是个小地方,光找车都是一个问题。 当然,倒不是说这个挨着码头的县城连十几辆车都凑不出来,而是要找到足够舒适的很有些困难。 后来还是到当地的一个富户人家借了两辆,这才算解决。也多亏了有寿等人都是能干的,刘欣又擅长组织,否则只是将几十口人带上岸也困难。 这次不比先前,她又要到叶县,还准备看看能不能把煤矿买下,少说也是要半个月的,如果路途不顺,或有什么事情,一两个月也不是没有可能,因此船上也不能不留一些人手。 说起来最好是将蓝春海或刘欣留下。但这两个,一个是那韩悦的朋友,一个擅长谈判策划,如果她真要买矿置产,有这么一个人在是绝对会大大方便不少的。 因此到最后,只有把留年带四个护卫留了下来。 虽说大雁现在边境不是太太平,但境内还是安稳的 ,虽然还到不了路不拾遗的地步,但要说公然在县城的码头劫掠船只……当然,不能说完全没有,但要说真遇上了,那也是非常需要人品的。 更何况,这艘小神舟是高太尉以禁军的名义造的,里面也有一定的攻防设施,一般内河上的水贼,恐怕是没这个能力的。 因此高平倒也不是太担心,不过临走的时候还是交代留年,安全是第一位的,人的安全更是第一位的。 她也不觉得自己婆妈,如果她现在身处乱世,或者是准备组建军队,那不用说,必定要培养下属悍不畏死,宁死不退的气节。 但无论将来如何,目前大雁表面上还是太平的,更重要的是,她也没想过弄一只自己的军队——她若真这么干了,以她的身份来说,才是离死不远了。 至于说神舟被毁……她现在腰里有钱,心里不慌,最多,也就是玻璃的配方卖出去一份,虽说以后玻璃方面的收益会减弱,但并不是承担不起。更何况,凌泽义这些天天天缩在自己的屋里研究钟摆,加上她那虽不知道细节,但知道大方向的指点,倒也有些眉目了。 因此,不出意外的话,她应该很快就又有一条财路了。 既然最坏的结果也承担的起,那就不如用一些贴心话收拢人心了。果然留年等人听了,虽说不上大是感动,但也觉得跟着这样的主子起码有个依靠,也很是振奋了一下精神。 特别是那些护卫。 留年有寿跟在高平身边也有一段时间,知道她规矩少,出手大方。而那些护卫却是这一次被精挑细选出来,虽说一路都很是恭敬,但要说个个都愿意跟着高平来回奔波,却是不然。 特别是那有家在京城的,更有几分勉强。 这也是因为高平的情况比较特殊。若换成其他世家,嫡长女正是众人巴结的对象。但高平过去无所建树,虽说现在身体好了,但要当家主,估计是不太可能了。她现在又离开京城,显然是也无心走仕途了。 这两条路她都不走,那跟在她身边,她们以后不还是只能做护卫吗?虽说高家的护卫也是不错,但又有几个不想着高升的?高升无望,跟着的主子还算不错,倒也多少是个安慰。 第五十章 炼焦 (上) 蓟县离叶县并不远,高平听蓝春海说,大概也就是二百里左右。因此她一开始还没有太放在心上,真走起来,她才知道古代的二百里,和现代绝对不是一个概念。 颠簸不说,更令人郁闷。他们虽然是沿着官道走的,但一路上除了县城,那真可以说是荒无人烟。 更糟糕的是第二天中午还碰上一场雨,雨水倒也不大,但弄的道路泥泞。这种时节的雨滴到人身上,更有一种冰寒。 高平让所有人都躲到了车中,因此这一天,他们甚至是在荒野住宿的。 即使如此,蓝春海却道:“这还是好的了,当年出去来京城赶考,连遮蔽的地方都没有。” 这样走了四天,总算赶到了叶县,从上到下都松了口气。 收拾了一番,高平叫来掌柜的,闲着问了一些叶县的风土热情,县中有什么大户豪绅,有什么出产。 看他们这一行的做派,掌柜的也知道必不是普通人家,此时听她问来也没有多想,只当她是对叶县的风土感兴趣,因此有问有答,回答的还非常尽心。 因此,高平很快就知道,这县里,最有钱的,就是一户叫叶万万的,之所以会叫这个名字,是传言她家的财产有一万个一万贯,后面的背景更是大的吓死人。 高平听了,也就是笑笑,没有太放在心上。一万个一万贯是什么概念?那就是一万个一万两,也就是十亿两,兑换成现代的人民币的话,那就是万亿。 世界首富也不过如此,这个县城里能出一个首富吗?这个叶万万,能有一万两,已经是相当不错了。 因此她重点问的就是煤炭的事,那老板对此倒是知道的,不过显然是不放在心上的:“听说村里有人用,但烟大,还有一股怪味,我们县里的人是都不用的。” 听到这句,高平有些发愣。 她在现代的时候,只知道有好煤坏煤一说。所谓好煤,就是容易烧,耐烧,烟少。所谓坏煤,就是正好相反的,而且烧出来的煤渣很容易碎的那种。 她小时候见过家中的大人打煤块,有时候要掺头发,还有土,其他的倒没什么。 现在说怪味……是说媒本身的味道吗? 这一点,要真看了才知道,听说这里的知县姓付,大雁朝的几代世家,并没有姓付的,再问了刘欣,也没有特别的印象,高平也就比较放心了。 休整了一夜,第二天她就带着蓝 春海并几个侍卫出门了,那韩悦虽说是叶县人,但其实并不是县城的,其本人住在叶县下面一个叫大叶村的村庄,正巧,按照掌柜的说法,那里的煤也是最多的。 与他们同去的还有一个叫叶旺的,是店中的伙计,正是大叶村人,因此被找来带路。 蓝春海不知她一心打着煤的注意,还以为她是求才若渴,很是感动,打定心思,一定要尽力说服韩悦。 一行人赶了一个多时辰的路,也就到了大叶村。 因为道路难走,他们这一次没有坐车,而是骑马,除了高平的是从京城带出来的,其他的几匹都是从蓟县和叶县找来的,所以,那马的样子实在不怎么样,但即使如此,已经让大叶村的人目瞪口呆了。 跟他们同来的叶旺更是得意非凡,刚进村口,就大嗓门的吆喝了起来。 天寒地冻,天阴又没有太阳,但被她这么一喊,村中的人都出来,簇拥着她们向韩悦家走去。 下面还有人议论:“这是哪来的?大鑫府吗?这么气派!” “不知道,就听说是来找韩疯子的。” “怎么,韩疯子到大鑫府得罪过人?” “这不像是来找她算账的吧。” “我听说了,是韩疯子的亲戚。”又有人神秘兮兮的插言。 “真的?那这一次韩风子要威风了!” “要是真的,大有这她次可能要回自己的钱了。” “再看看吧,说不定是要倒霉呢。” …… 就在这种议论声中,高平一行来到了村尾的一个院前,还没去敲门,就听到一个声音:“韩疯子,无论如何,你要把欠我的钱还了!我知道你难,但咱们大叶村有几个富的?你别说你没钱,我可听说了,你前段时间还到叶县也去拿药呢!” 那声音停了片刻,又响了起来:“韩疯子,你家那口子的病是好不了了,再治……” “你住嘴!” “行,我住嘴!我不说,你家那口子就能好了?要是这个办法真管用,从此以后,我都不说一句!你现在对我发脾气有什么用?这么多年,你但凡有用一点心,找个好营生,你家的就不会累成这个样!哟哟,你还发脾气了?怎么,借钱不还还要打人吗?” 高平等人都是一愣,蓝春海更是觉得尴尬,正要上前敲门,一个圆胖的女子就从里面退了出来,显然是被人推出 来的,蓝春海又正站在门边,结果两人就撞在了一起。 也亏得旁边的护卫见机快,否则蓝春海是必定撑不住那个女人的。 “钱,我会还给你!早晚都会!你以后、以后不准再来拍门!” “嘿哟!倒是你厉害了?”那女子虽然知道后面有人,倒也没在意,只以为是自己声音大引来的看热闹的,这正好,因此也不回头,直接道,“韩疯子,你自己说,我叶大有是不是对不起你!你当年要上京城赶考,是谁借给你的路费?这么多年你连个正经营生都没有,家中的地都是男人帮你种的,又是谁一直照顾你?二十两啊!二十两都够买四亩好田了!怎么,你还准备赖债了?” “我、我没有,不、不是……” “哪里不是?哪里没有?当年不是你找我借的钱?不是你自己写的借条,按的手印?诶,大家伙都评评啊……” 她说着,转过身,顿时愣在了那儿,老天爷啊,这都是哪儿来的贵人啊。 韩悦也愣了,她虽然是正对着门的,当刚才的心思都放在了叶大有身上,也没有注意自家门前来了什么人,此时也是大惊,第一个念头竟然也是在想自己是不是惹了什么祸。 “几位……” 她有些犹疑的开口,蓝春海此时已经站到了叶大有的前面:“韩姊,是我。” “春海……?” “正是小妹。” 韩悦立刻手足无措起来,她一边说着请,一边又不让路,面孔赤红,说话磕磕巴巴,一会儿拱手,一会儿又伸手做邀请状。 蓝春海知道她的性格,也不见怪,转身把高平介绍了出来:“这是我家小姐。” 韩悦的脸更红了,如果说先前只是赤红的话,那现在简直就是红的发亮,红的冒光了。 高平看了暗暗好笑。她先前对韩悦的印象并不好,觉得这人若真是不想进京的,那就该连钱带信一起给她退回来。收了银子只回信,那就只有两种可能。 第一,此人贪婪;第二,此人欲擒故纵。 无论哪种她都不喜欢,贪婪的是自不必说的了。欲擒故纵的……她不是刘皇叔,也没想过要三顾茅庐。何况,按照真实的历史来说,诸葛亮其实是毛遂自荐的,三顾茅庐不过是小说家的演绎。 再说白一点,就是文人喜欢真遇到一个这样的对自己青睐有加的主上,以国士之礼待之。 但是用现代的一句话来说,这个世界,最缺的永远是人才,最不缺的也是人才。 若真是顶尖人才,那自然要花大力气留,但,顶尖人才又有几个?诸葛亮那种人才,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上才出现几个?更何况,连诸葛亮本人都是自己跑去找刘备的。 既然想出名,想建功立业,那就要主动,反之若只想隐居山林,就不要想着哪个明主来三顾茅庐。 可以说,要不是叶县产煤,她根本就不会在这里停留。 但是现在看来,事情却并不她想的那样。这个韩悦,怎么看都不像是拿乔的,不去京城,恐怕更是因为自家男人,而之所以将银子留下,想来也是穷的厉害了。 这个人不会说话,还迂腐,过去可能还有些不通俗物,不过知礼义廉耻,倒比故意拿乔可爱,因此当下笑道:“久闻先喻大才,特来上门求教。” 韩悦更是窘迫了,又是摆手又是拱手的,嘴中更是连称不敢,而高平这边更是把一箩筐的恭维话都送了出去。这种话,她过去看过不少,来到这个世界后又听过不少,过去是脸皮薄,现在早已把脸皮练厚实了,说起来不仅一连串,更是显得陈恳无比。 听的围观的村人如同做梦。 这韩疯子最出名的就是发疯,什么时候这么有才了?但是这样的大人物,也不是韩疯子能找来演戏的吧。 那叶大有更是疑惑,她当年借钱给韩悦,就是想着她若能高中好沾光,后来她落榜回来,她也没有太逼迫,毕竟这是村里多少年都没出过一个的举人。 举人啊! 不仅有朝廷分的地,还有县衙每年给的银子,能和这样的大人物攀上关系,那是多大的福分! 结果此人既不知道到县里和那些大人们走动,连持家都不会,甚至还为了做什么研究把地给卖了。 一个堂堂的举人奶奶,若不是有一个好汉子,说不定还能活活饿死! 不过这也倒罢了,你说你举人出身,却不到县中教学当职,连个进项都没有,这不是眼看着就还不了她的债吗? 二十两可不是个小数目,她可不能平白无故给人。 她这样想着,胆子一大,喊道:“韩疯子,那二十两你到底什么时候还!” 她嘴中喊着,眼睛去看向高平,她也不敢直盯着高平,只看着她的嘴。韩悦羞愤欲死,张口道:“不、不是二十两,我、我就借了十、十……” “是啊,你借的不是二十两,但是利息呢?我白借给你这么多年就不要利息了吗?我……”. 她还要说什么,高平已道:“拮据拿了吗?” 叶大有一愣,她虽是来要债的,却没想过真能要来,因此并没有带借据。高平一笑,道:“有寿,你跟她回去拿借据。” 叶大有还是愣愣的,有寿斜了她一眼:“走吧。” 叶大有还想再说什么,但见高平身边侍卫众多又一个个都是鲜衣怒马的,也不敢再说,低着头走了。 “高小姐,我……” 韩悦要说什么,高平不等她开口,已道:“高某千里而来,韩先喻不请高某进去一坐吗?就算嫌弃高某是个俗人,也不该将蓝先喻拒之门外吧。” 韩悦连忙手忙脚乱的说请,那脸红的,简直就有些发黑的迹象了,高平看了暗暗好笑,同时又不免感叹自己真变坏了,连这样的老实人,都下得去手了。 韩悦开了大门,那院子倒也真不小,她们这么多人进去也装的下,不过就连井边的木桶,都让人觉得这地方,是真破旧清寒。 至于屋内,更是很好的诠释了什么叫一贫如洗,韩悦的夫君还拖着病体为她们倒茶,看着他那瘦的只剩一把骨头的身体,高平就不免胆颤,原本对韩悦的好感,也去了大半。 起身接过粗陶碗,她开口道:“韩夫君身体不适,还是在内屋休息的好。” 那韩氏连忙还礼,正要说什么,就咳嗽了起来。韩悦扶着他,羞愧道:“我家这位,实是受我劳累,上次的程仪……” “实是我拖累了妻主,若不是我,妻主已到京城大展宏图了,都怪……” “两位误会了。”高平连忙道,这两位比着自我批评,倒显得她是恶霸了,“我实不是为那点程仪来的。韩先喻知道我的来历,因此我也不藏着了,说到底,我其实也是一个没有大志的,对文章兵法实是没有兴趣,说起来,也是愧对先人。” 说到这里,她遥空抱了抱拳,搬出一个这么大的帽子,韩家两口子也不敢说什么了,只是愣愣的看着她。 “也是惭愧,高某只对格物一类有兴趣,看到从自己的手里出现一个没有东西,就会觉得格外兴奋。只是我过去身体不适,在这些方面上也没有太多的研究,因此,所能做的,也只是邀请各方人才了。蓝先喻向我推荐了先喻,蓝先喻广识搏记,实有大才,我相信,她的推 荐是不会错的。” 韩悦愣愣的看着她,过了好一会儿才憋出一句:“我现在已经、已经不研究丹药了。” 第五十一章 炼焦 (下) 古代不像现代,每门学科都恨不得细分到每一个步骤。 文科还好一点,有人擅长诗词,有人擅长文章,但说到格物,就无所谓分类了,格物就有一个通称。 蓝春海对韩悦的介绍是:“此人曾与丹药方面有所涉猎,对奇门怪谈甚有研究。” 高平对后面一个还没有太多感觉,对前面一个却有了几分兴趣。据说火药就是中国的道士们倒弄长生不老药的时候弄出来的。从某个方面说,道家可以算是中国化学的先行者。 除了火药,她想不出化学能做什么——像那种什么石油化工了,什么放射性的东西了,实在太遥远了。 不过她并不介意当一个启蒙人,也许她最终做不了什么,但是整理出一些资料,让后来者少走一些弯路,也算是她做了些事情,反正不过是多养一个人,她又不是养不起。 此时听韩悦说不研究了,她也是一愣。韩悦更是非常的愧疚。她拿了那十五两路费已经非常不安了,刚才叶大有的二十两,也是高平帮她打发的。三十五两银子,在她眼中那已经是一笔非常大的数目了。 虽然她知道高平不见得在乎,但想到自己一点用也没有,就有些愧疚。因此又道:“我最近在烧煤,虽、虽还没烧好,但已经、已经比过去好用了。” 这话别说别人不懂,高平也不懂。不过高平是抱着寻找高科技人才的目的来的,因此还是道:“可以让我看看吗?” 韩悦立刻点头,片刻后拿来一个包袱,摊开,是几块黑黢黢的东西,高平拿起一个仔细看了,立刻惊住了。这应该……是碳吧。 她还没开口,蓝春海已经道:“韩姊,这应是黑炭吧。” 韩悦道:“和普通的黑炭不同,这种烧起来更好。”她说完,又补上一句,“烧的好。” 其他人还面面相觑,高平却是一喜。 她想到了,这是焦炭! 焦炭是什么,她其实并不是太知道的,她印象最深刻的,也就是有一段时间网络报纸天天说什么取消“十五小”,这“十五小”就包括小炼焦,也就是私下采取土办法炼焦。 据说这种做法污染环境,消耗能源,但见利快,要求也不高,所以是屡禁不止。 她对焦炭的用法并不是太清楚,但既然在现代的时候经常出现,那想来就是工业上能用的到的了,毕竟现代社会用煤的都不多,更何况是碳了,再说碳的价格在现代 并不低。 而现在韩悦又说烧的好,那么也许就可以理解为是温度高,由此一点,她的大块玻璃,说不定就又向前迈了一步! 而如果真如她所想的那样,恐怕就不只是玻璃了,还有钢铁,有了好钢铁,还可以再向其他东西辐射。 想到这里,她笑了起来。 韩悦并不知她笑什么,还以为她是嘲笑自己,当下又是羞愧又是愤怒。她也知道自己烧出的这种碳没有大用,但她就觉得这个过程非常有意思。为此还卖了中举分得的田地。可以说,这几块碳就是她的心血,若不是高平,此时她已经要赶人了。 “高小姐,我知道这东西看不到你眼里,但这是我、是我……” “韩先喻误会了,我绝不是嘲笑,而是高兴,这东西虽于民居上无甚大用,但在其他方面,却很是重要,先喻研究出此种神物,如若不出意外,甚至能流芳百世。” 韩悦一愣,直觉的,认为她还是在嘲弄自己,但偏偏她又那么正经,说的又非常诚恳,一时也有些拿不定不主意。 “先喻也许不信,但将来自知我所说属实。不知我是否有信能看一下炼制这些东西的场所吗?” 韩悦的脸色缓和了很多,如果真是只为嘲笑,也不会专门去看吧。 她自从开始烧煤,就受到诸多嘲笑,除了自家夫君,可以说听到的都是闲言碎语,连过去尊敬她的童子秀才,也对她不一样了。 眼前这高平可以说是她见过的身份最尊贵的人,愿意去看她烧制煤炭的场所,她高兴都来不及。当下就领着过去了。 那地方也不远,看起来也是破旧,高平看了好一会儿,除了知道那是个窑外,也看不出什么,不过这当然是不重要的,她知道这东西真是韩悦弄出来的就可以了。 看完了窑,她先安排人送韩悦的夫君去县里:“先喻,韩夫君的身体,是要找一个高明些的大夫看看了,如若叶县不行,咱们就去大鑫府,再不行,就送韩夫君到京城。在下常年卧床,对于病症,也有几分心得,看韩夫君的身体倒没有大碍,主要是拖的了,要知道病是最不当拖的,眼下还无事,再拖下去就难说了。高某的夫君此时也在叶县,还有韩先喻也认识的凌先喻,韩夫君到了叶县是绝不会却人照顾的。” 韩悦本还想说什么,但听她拿出自家夫君的身体,也不好再推辞,只有红着脸受了,她不会说话,只是拱了拱手,高平知道,这个人可 以说已经落入她的夹袋里了。 送走了韩夫君,高平跟着她又看了产煤的地方,此时里正叶大富早赶了过来,不过她见高平的这个架势也不敢上前,只是在后面跟着,后来还是高平看到她,才将她叫上来。 叶大富受宠若惊,开始话也不敢说,后来见高平像是个和善的,才一嘟囔起来,高平听了片刻,才知道原来是在说叶大有的事。 原来这叶大富叶大有是堂姐妹,叶大富先前不敢上来,也因为担心自家堂妹惹了不该惹的人。 叶大有是个傻大胆,她可看的清楚,这些人骑得马,配的刀,哪是普通人家能用的啊,还有那当先一位,头上还带着金器,这就是官身啊! 高平早把叶大有丢到了一边,听她此时说了,不免失笑。本想就此揭过,转念一想,又停了下来。倒不能让这当地人觉得她是太好说话了,虽说这些人也不能怎么样,却也要让他们心里存着敬畏,毕竟她还有心在这里置产开矿。虽要优待当地人,可也要恩威并施。 因此也不接她的话,只是道:“这里的地都是谁家的?” 叶大富有些迷惘,愣了愣才道:“大人说的是哪里的地?” “就我脚下的这块吧。” “这是荒地,是无主的。” “也就是说,是朝廷的了,我若是想买,又怎么说。” 叶大富更加想不出来了,但还是道:“大人若想买,要到县里去办手续,这地,除了黑圪塔,也没有别的,便宜的紧,想来一亩用不了半贯的。” 高平点点头,也不再问了,这种事情,将来交给有寿他们去做即可,若由她亲自来,倒显得太重视了。 看完了产煤的地方,高平也就回去了,她看不出那到底是什么煤,但是只要是煤就好了。 不好烧?自可以让人试验,反正她有大把的人力物力,现在又有韩悦这个“专家”总会试验出来的,就算真弄不成民用的蜂窝煤,全部弄成煤炭也一样用。 至于说污染方面,她也想好了,这个烧炭是绝对要保密的,到了代州,找一块地方专门给韩悦用。 水不和外面通,产生的废物也专门处理,想来问题是不会大的,而且炼焦在现代还有不污染的办法,韩悦自己一个人倒弄出来了小炼焦,难说以后不能弄出大的,反正现在这还是一个想法,都不急。 她们是骑马的,韩悦不会骑,有一个侍卫带着她,至 于说高平自己,在京城的时候,她已经练习的差不多了,虽说不能疾驰,但慢慢溜达,却是可以的。 两个侍卫在旁边护着,一路溜达,虽说不快,但也不必韩夫君迟太多,高平等人回去的时候,找来的郎中刚给韩夫君把过脉。 那郎中说了一大堆,高平最后总结,韩夫君也没什么大病,就是过去过的太苦,因此熬成了一个富贵身体。以后是不能累不能饿不能冻了不能热了,时不时的还要找好东西滋补一下。 若是这样养着,倒也无妨,若是照顾不妥当,那也难说了。 听那郎中说完,韩悦就傻了,愣了半天,扑的一声跪倒了高平面前,她也不说话,只是那么跪着,头挨着地,身体微微的颤抖。 高平翻了个白眼,这些人,有事没事就喜欢跪。跪一跪就能解决问题了?不过她也知道,在这个时代,杀人不过头点低,特别是对读书人来说,面子是相当重要的。 从身份上来说,她倒也不是受不起韩悦这一跪,虽说举人甚至有见知府不跪的权利,但她真说起来,却要比知府更有面子。不过韩悦这一跪,却是为了求人。这意义,自是不同。 她正要说什么,那韩悦又道:“小人、小人在炼丹上也有所得,今后必为大人练出好丹。” 高平一句话没说出去,差点被口水呛死。练出好丹,这是什么话?而且,她什么时候表现的对丹药着迷了? 不过想到中国古代,好像不少高官显贵都喜欢这个,她也只有无言了,沉默了片刻,开口:“韩先喻请起,此事既然让我见到了,自然不会袖手,我家小……恩,我家夫君对韩夫君也是一见如故,情同兄弟,此事,就算我不管,他也不会不管的。” 她这话说的也是半真半假。高平突然送了个男的回来,林若鸿和甘草都是一惊,特别是林若鸿,他思想单纯,也没有想太多,只以为是又有人来和自己分享高平了。 后来知道那是别人的夫君,不会和他分高平,立刻又高兴了起来,再听人传话,高平要他帮忙照顾,立刻就忙前忙后,比对自己的事还上心。他一心想快快长大,这又是高平交给她的第一件事,所以那个热情啊,害的那韩夫君若不是肯定自己没有兄弟落在了外面,还以为他是自己失踪的兄弟呢。 韩悦愣愣的,高平又道:“我对丹道一学并不是……恩,虽然也有些兴趣,不过也是一般,今日见了那碳,倒有些别的想法,先喻也不必着忙,我这一路正要 去代州,先喻与我同去自然知道。至于韩夫君,先喻更不用担心,我自幼体弱,家母家父都非常担心,因此一些药材备的就有,还有一些宫里用的,倒要比外面的好。” 韩先喻对代州是不甘兴趣的,和所有的读书人一样,在她眼里,代州,几乎就是在另一个世界,是只有贬官才会去的,但此时她也没的选择,自家夫君是为她累成这样的,现在这种情况,她就算来县里教书,或做人的西席也是不够的,只有跟着高平,何况她还欠高平的钱。 因此当下跪倒,就认了高平为主上。 高平一愣,随即又是一喜。韩悦称她为主上又行此大礼,就是认她为主了,这和蓝春海刘欣等人又不同。 这两人是高太尉夹袋中的,刘欣她不太清楚,但她知道蓝春海只是一般的先喻,也就是将来还可以改换门庭的。当然,这也是因为高太尉不怎么看的上蓝春海。 而韩悦此时称她为主,那将来若不是有大变化,是轻易不能离她而去的,否则就算是她改投的那人,恐怕也要看她不起。 而至于所谓大的变化,则是她做了特别天怒人怨的事情,比如变态奸尸,或是学一把李自成,将手下的夫君强占了,总之,必须是道德上有大亏损。 除此之外,哪怕她要改朝换代,自己去坐一把凤椅,韩悦也是不能去出首的。这就和中国古代的子不能告父,妻不能告夫一样。 当下高平一笑,亲手倒了杯茶,递给韩悦,这就表示会宽待于她,也就是认了她的身份了。 韩悦接过喝了,蓝春海第一个上来祝贺,有寿等人也纷纷贺喜,高平自己也很高兴,毕竟一个高级知识分子,将来可能是某某之母的人认了她,这在某方面来说,也是她个人魅力的展现。 当然,她也知道,韩悦会认她也是形势所逼,否则也不会这么容易就卖了终身的。 若是韩悦能认识到自己炼出的煤炭的价值,恐怕就要换成在她后面追了。 这边正要说庆祝,如意进来道:“小姐,掌柜的刚才来说,叶家下了拜帖。” “叶家?叶万万?” “正是那个叶家。” “知道什么事吗?” “只说有帖子,想请小姐前去一聚。” 说到这里,她的声音是带着几分怒意的,她家小姐什么身份,一个县城的土财主,竟要她家小姐去拜访? 第五十二章 叶万万 (上) 看了叶万万下的帖子,高平也是有些稀奇。他们这一行是有些显眼,但住在客栈中,又没有出什么事,怎么就惹来了叶县的首富注意?还专门下帖子邀她前去? 帖子上的语气,是很客气的,托词也是准备举办一个赏梅会,知道她是个雅人,所以邀她前去。 高平看着帖子失笑,面都没见过,就知道她是雅人俗人了?而且这时候不过十一月初,梅花开的也有些太早了吧。 她想了想,决定先将这个帖子放在一边。她没有想过和当地的大户交恶,但是以她的身份,就这样贸然前去,反而会让人看轻。 她放下帖子,吩咐有寿:“我准备在大叶村买几块地,就是今天我看过的那几块只出黑圪塔的荒地,你到县衙去问一下,那样的地有多少,怎么作价,先不忙表明身份,咱们就按平常的市价买就好。” 有寿去了,她和众人客套了几句,回房梳洗。虽是在外面,她的生活质量却没有太多的下降,连这木桶,也是从高家带出来的,她本来还觉得有些夸张,结果抱琴的一句话,就将她顶了回去:“小姐能用外面的木桶吗?” 古代没有淋浴,洗澡大多用桶,要让她用别人用过的木桶……那还真有些别扭。因此也只能装作没看到的别过脸,任下面的人忙活了。 这几天忙着赶路,昨天虽也洗了澡,但很是匆忙,今天把该办的事情都办的差不多了,她也放松了,泡在大桶中,不知不觉的就闭上了眼。 她倒也没有睡熟,只是处于似睡非睡之间,正有些要彻底的睡过去,突然又觉得有人在看自己。 她睁开眼,就对上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 “平平,你洗了好长时间了,水都快凉了吧。” “小白,你怎么进来了?” “你洗了好长时间啊。”林若鸿理所当然的道,“你不是说还要和蓝先喻、韩先喻她们吃饭吗?” “……你可以在外面叫我。” 林若鸿看着她:“我不能进来吗?” 这句话有几分不解,又有几分委屈,高平无奈的翻了个眼:“小白,男女有别。” “我知道啊,我不会去别的女人的房间的。”他说完,又加了一句,“蓝春海的房间也不去。” 蓝春海如同一个会走动的百科全书,讲起风土人情,头头是道,而且风趣幽默,在林若鸿的心中,已经荣升为,除了高平外,最会讲故事 的女人了。 高平觉得,若要把这个问题说清楚,真不是一时半会儿的事,因此道:“我现在就出来,你先出去吧。” “我帮平平拿衣服。”说完,停了停,又道,“擦身体。” …… 高平看着林若鸿,林若鸿看着高平。 一个无奈抽搐,一个天真无邪。 “小白。”高平道,“如果你今晚上还想听我讲故事,现在就出去。” 林若鸿非常委屈,他一心为平平服务,结果平平却不领情,还凶他。他想说什么,但见高平的脸色和平时有些不同,也不敢多嘴,只有心不甘情不愿的出去了。 临走,还哀怨的看了高平一眼。 高平捂着眼,抑制住仰天长啸的冲动。 要说,她和林若鸿是夫妻,互相坦诚,也没什么。所以,林若鸿没错,有问题的还是她。但是,总要给她个适应过程吧。 让异性帮着擦身体穿衣服,她总觉得,比真的发生了什么还有问题。 抛开这些,她站起来,自己擦了身体,换了衣服。现在她总算能自己穿衣服了,当然,外面麻烦的东西,还要人帮她收拾,特别是头发,这方面实在是不行。 过去帮她收拾头发的,一般是甘草,现在则换成了抱琴,林若鸿在旁边看了,嘟着嘴生气。 高平见了,对他招招手,林若鸿虽然还生着气,但也扭过去。 “帮我把这个戴上。”高平将一对金坠递给他。 出京城后,她身上一般只戴一件金器,不过今天她才收了韩悦,倒不得不显得隆重些。 林若鸿帮她戴好,又可怜巴巴的看着她。 她一笑,道:“小白,你现在会给自己梳头了,以后再帮我梳头好吗?” 林若鸿眨眨眼,用力的点头。 高平摸了摸他的头,等抱琴将她的头梳好后站起。 已经是十一月,这个时节外出的实在不多,因此酒楼的整个后院连同二楼都等于被他们包了。 像这种地方酒楼的菜当然说不上上佳,可也凑合了,而且一些当地风味如油爆白鱼片、冬笋鸡丝、三鲜封芹都有些特色,一干人吃的也算愉快。 在座的,刘欣长袖善舞,蓝春海口齿便利,高平又是一个温和好说话的,虽然韩悦和凌云都有些不在状态,但也无碍大局。 饭后,有寿对高平道,那地果然是便宜的,一亩半贯,那小吏还暗示,若有表示,还能再便宜些。 “她要表示就给她表示,价钱倒不用再降了,主要是文书要弄清楚了。” 有寿应了,高平又对如意道:“这两天你打听打听,哪里有合适的院子。不用太大,三进院就好,主要是不能邻着闹市,附近的住户,也不要龙蛇混杂的。” 虽说她是要到代州的,但既然这里产煤,将来免不了要过来看看,再住客栈,总是不方便。 如意等人去了,高平思忖着下一步。想来想去,总觉得要先等韩悦炼出焦炭才好。当然,在她炼焦的同时,还要找人试验煤球,打造煤炉,毕竟要她弄的煤有出路,总要让人们觉得有用才行。 这些事,不是在叶县不能做,但这样一来,她就要守在这里了。虽说已经离开了京城,但做起事,总还没有代州方便,在这个内陆地区,她弄出的东西,也无法假借“外海”。 “看看有多少地方产煤吧,倒也不好都要了,能买下三分之一,已经足够了。” 如果煤将来真有大用,那么现在不值钱的煤矿,将来必定就是肥肉了,她要都攥到手里,那就是引别人来割自己,倒不如让出大半,让其他人互相争夺的好。 她觉得自己要求不高,但没想到连三分之一也买不下来。有寿第二天到县衙去办手续的时候就碰了壁,她本以为是那小吏刁难,还递了几封银子,哪知道对方银子也不收,连面都不见了。 有寿又惊又怒。宰相门前七品官,她作为高家大小姐的贴身丫头,在京城倒也罢了,出到外面,那是连知县、县丞也要巴结的,现在连一个小吏也敢给她甩脸色? 不过她也知道,突然有变化,那必然是有人从中作梗,因此又打听了那小吏的住处,当天晚上包了封五十两的银子递过去。 这次那小吏终于收了,却没露面,只是让家人给了三个字:叶万万。 “倒是小瞧了这叶万万了。”听完有寿讲的,高平倒没怎么生气,只是觉得这地方上的土皇帝霸道起来,还真不一般。 她本想和那叶万万打好关系的,这样一来,却不好先示弱了。因此道:“你拿我的名刺,直接递给那位付知县吧。” 叶县的知县付成,最近的日子过的不是很好,其实应该说,自她上任,就没太舒心过。 任谁,头上有个太上皇,那都不会舒心了。 其实,天下大多知县都是不怎么管事的。下面的琐事自有师喻、小吏、县丞处理,知县所要做的,就是赏好花、听好曲,然后还有一点,就是不要出昏招,不要无辜加税,不要为了博取名声让百姓额外出工,然后只要不倒霉的碰上天灾人祸,没有在政治斗争下被当做炮灰。 一般来说,都能赚个不错的考评,若是能再稍稍的做出一两件,有益于百姓的事,说不定还能得到一个青天之类的称呼。 付成也不是一个多有野心的,也没有想过要做出什么了不起的成绩,能按部就班的上升,她就心满意足了。 但她偏偏分到的这个县,县里没有多杀出息不说,县里还有个叶万万,不说有多少田多少铺子,只是这县衙上下,也都是她的人,那叶万万说一句话,比她这个知县还管用! 付成很愤怒,但她也无奈,若她有门路,也不会被分到叶县了,她现在想的,只是能赶快熬过三年,然后换个地方,真正的做一个自主的知县。 有寿的名刺到的时候,她正在作画。她本就喜欢书法绘画,来到叶县后,更是把全部精力投入到其中。 门子突然来禀报,她的手一抖,一幅画立刻毁了。 她大怒,粗声道:“什么事?” “大人,那户姓高的,递了名刺来。” “姓高的?”付成转念想到了,高平的车队那么显眼,这两天叶县的百姓没少讨论,不过她这个叶县的知县会知道,却还是因为知道叶万万挤兑人家。 想到这里,付成更是愤怒。那些黑疙瘩地,什么用都没,一下雨还弄的黑乎乎的,现在好容易来个冤大头要买,却被叶万万挡住了。 虽还没见过高平,付成却对她很有好感,第一自然是因为同仇敌忾,第二则是她也听说了,叶万万之所以阻拦,是因为人家不理她。 想到叶万万吃瘪,她也是很爽的,不过这个名刺她却不打算接,毕竟,她还有两年才到任期。 “大人,小人觉得,这名刺,大人还是看看的好。” 那门子却没有马上离开,付成有些奇怪,但还是决定看看,这个门子是她的老家人,和她私用的很多人一样,也是听说她出息投奔来的,虽没什么能力,但难得的还算忠心。 她看了那门子一眼,终于让身边的小童去开门,一边看名刺,一边道:“老三,这次,我给你这个面子,下次无论收了多少……” 她瞪大了眼,看了名刺好一阵,又晃晃头,再看,没错! 高!高家!果然是那个高家! “快快,拿我的官服,拿我的官帽,备轿!” 她一叠声的吩咐着,人已经向外走去,被外面的冷风一吹,又清醒了过来:“不要官服,就拿我新送来的那件淡青色的衣服!” 不到一刻,她已经出了门,然后急匆匆的赶到了高平下榻的酒楼,那掌柜的见知县驾到也不敢阻拦,她就几乎连滚带爬的赶到了高平面前,嘴中说着万死,不断的向高平磕头赔罪。 她这个样子,倒令高平有些愣,她想过亮明身份后,知县要给自己面子,但这,也有点太过了吧。 心中疑惑着,面上却不露,只是淡淡的叫她起来,她这副做派,更令付成惶恐。 高家啊,对别人也就罢了,对他们这些桉州内的大小官员,那都是太上皇啊! 想到高家的大小姐在她的地方上受了委屈,叶万万是没好果子吃,她这个做知县的,也是要倒霉的。 她忐忑不安的站在那里,高平让她坐,她只敢卡着半片坐了下来,看屋内的摆设明显不是客栈原有的,丫鬟的气派,也与普通人不样,最重要的是,屋内两个侍卫带的刀,明显和普通的不同。 看到这些,她又是安心又是担心。 安心的是,这高平的身份不像作假的,担心的是,既然不是假的,她恐怕是真要倒霉了。 不过又觉得自己冤枉,你大小姐早早的表明身份,我就是拼着得罪叶万万,也不敢得罪你啊。 高平待她看的差不多了,才开口:“我这次来,主要是接韩先喻。我本想带她离开,但韩先喻对故土很有些留恋,而且她一直在研究这里的黑圪塔,所以我就想买下一些。我问得那地也是荒芜,本想着没有关系,哪知道却是处处受阻,说不得,只有来找付大人问一问了。” 付成更是冷汗直流。 而就在付成和高平说话的时候,叶万万也收到了本县知县去见高平的消息,接到这个消息,她是又惊又怒。 “那姓高的是谁?付成吃了雄心豹子胆了,竟然敢给我去见她!”叶万万砸了手中的青瓷小碗,咬牙道,“找刘师喻来!” “府尊,这事,是不是先给京里……” “这点小事还要往京里报?我不管那姓高的是做什么的,有什么来头,她还能大过李家?大过 京中的那一位?我本想给她几分体面,她既然自己不要,那就不要怪我不给她面子了!” 第五十三章 叶万万 (下) “这是,什么状况?” 高平看着面前不断磕头的掌柜,有些无言。 “实不敢赶大人,只是小人一家上下都在这叶县,我家东主将这铺子托付给小人,小人是万不敢自作主张的,还请大人给小的一条活路,给小的一条活路。” 字字血泪,说的万分凄惨,高平差点以为是自己做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情,但真实情况确实对方要赶她。 是的,他们这一行按数交付了房钱、饭钱,打赏也不吝啬的客人被酒楼赶了。 掌柜说的含糊,但只要稍稍一想,就知道是为什么了,叶万万。叶万万要赶她,这掌柜的也就不敢留他们了。 她看向付成,付成此时是又气又怒。叶万万是叶县的太上皇,但是,一个酒楼的掌柜就敢当着她的面赶人,这说明什么?这说明她在叶县毫无威望,不过是个摆设! 发现高平在看她,她按耐住心中的怒意,起身行礼:“大人,这酒楼太过简陋,小人的内宅虽粗糙,但也要比这里好上几分。” 这种反应,倒令高平有些惊讶,这么快就给她找到了梯子,而且又是在这种情况下,这付成,倒也算是有急智的了。 不过虽然她并不是很有争斗心的人,也不想难为这掌柜,但是,她以后还要在这里开矿置产,不出意外的话,这里会是她将来的据点之一,若是就这样灰溜溜的走了,倒要令人小看了。 没有理会付成,她径自道:“如意,你拿我的名刺,到大鑫府拜访钱知府,就说我在这里被人伤了。” “大人!” 付成大骇,汗出如浆,无论真假,这消息传出去,她都没好果子吃的。 “付知县,暂且安心,我必不让你为难的。” 付成诺诺,也不敢再说什么。高平又道:“我现在有一件有些危险的事,谁敢替我去做了?” 她这样一说,众人纷纷请缨,虽然她说是有危险,却没有人当真。她们十六个护卫,跟着高平来到叶县的也有十二个,个个都是从千军万马中挑选出来的,以一敌百有些夸张,以一敌十却是绝对没有问题的。 而且她们配的刀,配的弓,外表虽有差异,内在却是和御林军一个规格的,御林军虽说是表演性质的军队,武器却是绝对上等的。 同时,自被挑选成高府的护卫后,她们就日日练习各种配合,若真的动起手,全叶县的班房都上来,也是不够看的 。 更何况这里是桉州,和高家本家所在的通州是紧邻相挨的,桉州知府是高家出来的门人,他们有什么好怕的? 高平见没人胆怯,也很满意,总算高府的日日米肉,月月高薪没有白费。因此点了护卫队的副队正:“白皙山,你带一个嗓门大的粗使出去,让他从这楼下开始高喊,要那叶万万半个时辰内,一步一叩首的来向我赔罪,否则必不轻饶。” 白皙山应了,高平又道:“当然,必要咱们的粗使同意,恩,就说,有愿意做的,赏银百两。” 这话一出,连一些护卫都想自告奋勇。她们吃住都在高府,每季有按例的衣服,每年有规定的赏赐,每月还能领到四两的月钱,若是成了家,还有额外的安置费,这次她们跟着高平出来,也都领了二十两的安家费,月银更是涨到了五两。 可以说,这份薪水,也不比七品官差了。但百两的赏银对她们来说还是很有吸引力的,也是高平说了要找粗使,白皙山等人怕有损面子,否则必定是要毛遂自荐的。 接着又点了队正:“冯学,你带人将闲杂人都赶出去,前门后门都给我守好了。” 这酒楼本就没有其他的住客,此时又不是饭点,这里的闲杂人等就是酒楼里的伙计、厨子粗使等人了。她有信心,有这十二个护卫在,是绝对没有问题的,但就怕内部出了问题。 这里是叶县,看叶万万的架势,那简直就是活脱脱的土皇帝,难保不会有胆大动手帮她,若找人将这些人看起来,还要浪费人手,倒不如都赶出去。 听她这么说,那掌柜的更是几乎吓晕,声音凄厉的道:“大人、大人,可怜小人!可怜可怜小人吧!” “掌柜的放心,必不会让掌柜的有损失的。”说完,对有寿道,“找个干净的房间,请人陪掌柜的说话。” 伙计等人可以赶出去,掌柜的却要留一留,将来打起官司,这也是个重要证人。 有寿带人将掌柜的拉走了,付成见高平终于腾出手了,连忙插口:“大人……” “让付大人见笑了,还有一件事敢问付大人,这叶万万,背后的是哪一位?” 付成苦笑,你都不知道叶万万的后台就敢这样动手,也未免太鲁莽了。但转念一想,这若换成自己是鲁莽,但若换成眼前这位,却是正好。 这也正是高平的想法。她知道那叶万万必定是后后台的,否则付成不可能沦落到如此地步。 但,就算她有什么后台,又有什么关系? 不,高平并不认为高家就是独一无二,在大雁朝是无人敢惹。据她所知,大雁有四大世家,分别是高、张、李、徐。 这其中,高家在通州;张家在岭州;李家在永州;徐家在江洲。 可以说各有势力范围,也各有经营,各有朝中关系。而他们四大家的关系也是错综复杂的。说敌对,有联姻,说友好,又互相拆台。 当然,这也是应有之意。若他们四大家团结一致,那若不是皇帝施展手段打击他们,就是四大家联合起来把持朝政,然后改朝换代。 从表面上来看,因为高太尉的关系,高家是最风光的。这也令其他三大家族,隐隐的对抗着高家。因此,在地方上来说,高家目前又是最脆弱的。 而除了这四大家族之外,更有其他的皇亲国戚,宗室豪门。高平并不认为自己是唯一的。 但是,她有把握,无论是谁,哪怕是那位宁王,都不会为了一个叶万万而得罪她。 这是在最开始就注定的了,所以,无论那叶万万的后台是谁,对她来说,都无所谓。 付成也想通了这一点,因此也不再说什么,只是回答她的问题:“据在下所知,那叶万万是李家门下。” “李家的门人?”高平有些惊讶,“她不是本地人?” 世家门人多有放出去为官经商的,叶万万要手段高超,成为一个县的首富也没什么,但是若不是土生土长,长时间经营,叶县又怎么会被她弄成这个样子? “这个……在下所知不多,只知员外郎李大人,是被她养到十岁,才被李家接走的。” 高平一愣,一时也没想起那李大人是谁,后来经过提醒才知道是上任探花李如蓝,说起来,倒是有过一面之缘的。对于李如蓝她倒还有些印象,记得此人容貌不俗,口齿便利,只是貌似对她很有几分意见。 “这算是不是冤家不聚头吗?” 高平一笑,也没放在心上,她相信,就算那个李如蓝对她再有意见,也知道该怎么处理的。 此时,白皙山已经带着粗使满大街的吆喝了,高平说的还有几分文绉绉,那粗使也喊不出来,就按照那个意思自己发挥了。有那一百两的银子做鼓励,他恨不得把自己的嗓子喊破。 叶县总共也没有多大,不出一条街,已经有人报到了叶万万耳里,叶万万几乎气 炸了肺。 她在叶县二十多年,从来都是横着走的,早先还顾及官府,自自家小姐中了探花,当了京官,辅佐宁王以来,就连知州也要给她几分面子,而因为当年的情分,和她这么多年的经营,连自家小姐都没给过她一句重话,什么时候被人这么骂过? “来人!带人去把那姓高的给我捉来,我要她一步一叩头的来给我赔罪!” 真有人听了就要去布置,旁边的刘师帅连忙拦着:“府尊,那姓高的敢如此张扬,必定是有所持的,莫不是高家人?” 叶万万道:“你多想了,在酒楼登记的是一个姓刘的,鱼符是京城的。” 刘师帅一时没有反应过来:“姓刘?不是姓高吗?” “姓刘的是她身边的人!” 叶万万没好气道,刘师帅明白过来了,这高姓必定是自己这位东家探听过来的,她正要说什么就听叶万万又道:“通州高家在京城的只有那么一位,她那年龄,怎么也不可能是那个太尉。那个太尉只有一个女儿,还是个病秧子,断不可能跑到这里的,不是通州高家的,姓高的我又怕谁?” 说完,又催促刚才的家人:“还不快去!” 虽知这位东家向来执拗,刘师帅还是劝道:“那付成是个懂事的,这次会如此必定是有缘由的,府尊倒不好弄的太不好看了。” 叶万万冷笑:“自然是有缘由的,她这个逍遥知县不想当了,这次总算是等来个机会。” 话已至此,刘师帅也不好再说什么,只希望这事不要闹的太大,否则恐怕就要惊动京城那位了。 她不再劝说,叶万万也不开口,其实在心中,她也是有些发虚的,当然她并不是怕高平怎么怎么样,而是怕此事过后,受自家小姐的责怪。 她家小姐一直对她的要求,就是不惹事,不生事,打理好叶县的产业。她也是一直这么做的。想起来她也很自豪,十多年了,那个秘密都没有被揭穿,自家小姐还受到了宁王的青睐,这其中,也有她的一份功劳。 可是,随着她家小姐的要求越来越多,知道那件事的人也就越来越多,而她,也就越来越有力不从心的感觉。 要把那个秘密守好,她就必须彻底的掌控叶县,所以,她绝对不能让人撼动自己的地位,她必须给所有人一个警告。 “我不该只下一个帖子,我应该派刘师帅去请的,若是那样,恐怕那姓高的也不会不来。” 她在心中暗道,可是现在也没有办法挽回了,高平扫了她的面子,她就必须以雷霆手段报复,断不能让人看到她叶万万被一个过客轻视。 想到这里,她叫人准备笔墨,写了经过,当然,重点写了高平的蛮横和自己的为难,然后封好,叫了两个家人,让她们送往京城。 这边刚打发了过去,那边一个家人就披头散发的跑过来,边跑边大叫:“府尊府尊,完了完了……” “混账东西,什么完了!” “府尊完了……”那人正要再喊,被叶万万如冰似的目光一刺,终于冷静了几分,僵了片刻,然后又大叫了起来,“完了府尊,咱们的人……被、被杀了……” 叶万万的手炉掉在了地上:“你说什么?” “被杀了……”那家人哭喊,“咱们到吉祥酒楼抓人,那姓高的把门都关了,咱们去拍,上面就有箭射了下来,当场、当场就死了三个……” 那家人说着,身体打着哆嗦,一脸惊恐。死人她不是没有见过,叶府里犯错的丫头小厮,也有被打死的,还有那个地方,也是每年都要抬出几具尸体的。 但是这也太恐怖了,一阵箭射下来,当场就死了三个,人人带伤,刚才还在说笑的朋友属下,要不在痛苦哀号,要不就变成了尸体,这种血腥,是她从未见过的。 “有箭?” 叶万万知道自己可能要想错了,有刀有剑也还罢了,若是还有弓箭,那必不是普通人家。 “府尊……”刘师帅上来,“要不,就这么罢手吧。” 叶万万咬着牙,脸色阴沉。 在叶万万左右为难的时候,高平正在和付成闲谈,她对兵事并不了解,更没上过战场,既然是外行,就不要冒充内行,与其真的去指挥,还不如交给手下去做。 因此,在把各方面都吩咐好之后,将林若鸿甘草等人叫到一个房里,一起等待的同时,听付成叶说县的典故趣闻。特殊时刻,也无所谓男女之别了,反正她这个做妻主的也在,也无碍名声。 付成毕竟是当地的知县,虽然没做过什么事情也没有什么实权,但对这些还是知道一些的,而且她从衙门里的记录中翻出来的东西也要比掌柜的说的更靠谱,说到叶万万,更是如数家珍,可见没少做研究。 “这么说,十年来叶万万倒将叶县的大半良田都买到了手里?还开了两个绸缎铺两个首饰行?只这叶县就 有十二家铺子是她的产业?” 付成苦笑:“要不,怎么会被叫做叶万万呢?” 高平沉吟不语,付成又道:“只是还有一个传闻,说她手中,还有一个银矿。” 第五十四章 红色 (上) 听付成说到银矿,高平一愣,据她所知,大雁的银矿是允许私人开采的,但要上报朝廷,同时每年按人交税。 也就是说,一个银矿的矿工有多少,就要交几个人的税,而人头税是每人每年八两,而要维持一个银矿,哪怕是小型的,最最起码,也要几十人。毕竟有技术限制,所有的一切几乎都是靠人力来维持的。 要有人点矿,要有人采矿,要有人淘洗,要有人融化。而且,开矿这种事,在现代还经常出问题,更何况古代了。 不过说起来,银矿又哪有小型的? 虽说是人人都能申请,可是若没有能力没有背景,一个平民百姓能随便申请开矿吗? 就算真的申请下来,恐怕不出三天,也要横死街头了。 而豪门大家申请到开采权,哪有不下大力气开发的?一个银矿一两千人也不稀奇,这也就是说,一个普通的银矿每年要上交国库的,起码要八千两。这个税,比农田租佃制还要重,但对于开采银矿的矿主来说,却是极低的。 这一点,是皇帝不知道的,或者说,就算皇帝知道,也无能为力,因为这就和土地兼并一样,是一个阶层的事,要动的话,牵扯的面就太广了。 而高平之所以知道这些,是因为高家在通州就有一个银矿,高太尉无事的时候和她谈起过。 高家之所以能从一个地方豪门跳跃为世家,和那个银矿有不小的关系。 但不管银矿交多少税,起码有一点,税是要交的,也是一定要让国家知道的。如果叶万万手中真有一个银矿,那就和现代的私印钞票一样,是死罪。 想到这里,高平有些头疼,若是早知道有这么一个银矿,她说不定就把这个地方舍了。 她倒不是怕,而是她知道这个银矿必定不会是叶万万自己弄出来的,就算一开始是她自己弄的,到现在后面也绝对有人扶持。 表面上看来,扶持的应该是李家,她却知道,更有可能的应该是李家的某一个人,而且那个人应该是私下做的。 越是世家大族,在一些方面就越是注意。像是高家,打死几个人、欺女霸男,哪怕是强占别人的家产土地,这都不算什么,但哪怕对一个普通宗室,也会将该有的礼都尽了,家中上下什么人穿什么衣服用什么料子带什么钗也都是按要求来的。 银矿铜矿,都是国家命脉,按大雁律,也都是国有的,瞒下不报,说小了,是敛财逃税 ,说大了,就是有谋反的嫌疑。 更何况,一个银矿的产出和付出是不成正比的,一年一万多的税收又算什么?以李家的能力又不是保不下这个矿,又怎么可能私开? “这些都是一些传闻,也是近来才有的,真假却是不知的。”付成也知道这里面的关系,因此又连忙道。 她倒没有高平想的那么多,只是想,万一真有银矿,而且真和李家有关,这种事由她说出来,高平自然是没有关系,恐怕她就很有问题了。 高平笑笑,银矿的事,恐怕还真不是传闻。 叶县只是一个普通的中下等县,土地并不肥沃,人口也不多,那么叶万万是哪来的钱又开铺又买田的?最重要的是,这样的铺子田地又能有多少的出息? 这和现代不同,大雁虽然商业是比较发达的,但说到底还是农业社会,商品的种类也有限,一个县城,自然也要有几十家铺子,但要由一户开十二家,这里面就有问题了。 特别是,其中还有四个算是奢侈类的铺子。这么一个县城,有多少人穿的起绸缎?能穿绸缎?又有多少人需要佩戴金玉首饰? 一个铺子已经足够满足市场,两个,能有多少生意?这种铺子的存在,更多的恐怕还是掩人耳目吧。 她正想着,冯学进来回报战绩,说叶万万派来的人已经被赶走,其中有三个被射死。 她说的平淡,也不觉得有什么好骄傲的,这种对手,打赢是应该,输了才是有问题呢。 高平一愣:“死了三个?” “是,孩子们下去捡箭的时候,已经确认了,小姐,那尸首是要就那样放着,还是抬回来?” 一轮齐射,本来气势汹汹的叶家家人就散了,只要还能动的,带着伤也要往外面爬。附近是早就没有人了,她们一走,整条街都空荡荡的。 冯学见没有危险,就安排人下去捡箭,她们的箭都是特造的,箭头都是精铁,能回收自然是要回收的。 叶家的人刚才被吓破了胆,一个个只恨爹娘少生两条腿,哪还想到要把同伴的尸体带回去?于是护卫去回收的时候,就发现有三个人被射死,听到这个消息,冯学也是一愣,她们并没有故意要将人射杀,但叶家的人挤在一起,这几个倒霉的就被正中要害。 不过虽然说杀了人,她也没有太放在心上,她们这一行都是见过血的,而且于她们来高平等人的安全是第一位的。虽说她自信 结成战阵也可以守好前后门,但这家酒楼并不是堡垒,若是有心,左右两边都可以潜入,她们只有十二个,若一个疏忽,令人进到了里面……就算只是惊骇住了高平身边的一个使年,于她也是大罪。 现在能将人吓跑,自然是最好。至于杀人,却没有太放在心上。在她看来,叶万万一行就和土匪水贼样,虽然她们的身份上也许是良民,可是意图绑架高平,那也就是匪类。 高平倒有些发愣。的 她让人满城的吆喝,就是要激怒叶万万先动手,以取得大义的名义,但是她没有想过这么快就会死人。 她让如意到大鑫府搬人,是为了向叶县的人展示自己的背景;她挑动叶万万动手,是为了展示自己武力。 她相信,当大鑫府的援兵到来,而叶万万也始终不能得手的时候,也是整个叶县都知道她的时候。以后她做起事也就得心应手了。 但是她从来没有考虑过死人这个问题,当然,她也知道总要见血,可是她最多也就想到会有人受伤,哪怕就是有伤亡,也不会这么快,这么的……轻描淡写。 “小姐,这些人,围攻闹市酒楼,意图绑架朝廷命官,试图谋反,本就罪该万死。”刘欣是个聪明的,又和她相处过一段时间,此时见她脸色难看,也就明白她在想什么。 “对对,她们该死!该死!” 付成一边哆嗦一边道,听到死人,她也吓一跳,此时她已经欲哭无泪了。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她是把叶万万得罪惨了,同时,她也算是彻底得罪了李家。她背后没有家族势力,也还没有抱上什么大粗腿,李家要碾死她,不会比对付一只蚂蚁更麻烦,现在她唯一的出路,就是紧跟着高平,若是能拜在她门下,倒还有可能因祸得福。 因此她稳定住心神,就站起来,先对高平一揖到底,然后道:“小姐,叶万万藐视王法危害一方,早就天理难容,此次更视小人如无物,聚众县城意图绑架小姐与小人,此等匪民,正该斩于市,以正国法。” 刘欣先前的那一句已经把叶万万定性为匪类了,付成现在这话就是表示可以做证人。 就算是高家,无故射杀三个平民,就算无碍,但被人抓住,总是把柄,可若是杀了三个土匪,反而是大功。 高平有些迷茫。 那叶万万自然不是好人,欺女霸男的事情估计也不是没有做过,但若说是土匪山贼,却是冤枉。 她这一次派人来这酒楼,想来也不是要杀她,更多的,恐怕是想给她点颜色看看。 但就这么被定为土匪,她自己固然是难逃一死,其家属子女恐怕也是要被流放的吧。 “小姐,那三个尸首,还要让人收了。” 刘欣提醒道,高平回过神,点点头,吩咐冯学去做。 此时,也只有把叶万万那么定性了,若只是一个叶万万,她也许还能周旋一番,想办法收她一些家产便罢,但是她背后还有那个李如蓝,更还有那个宁王,此时,却是万万不能让她们抓到把柄的。 冯学下去处理了,高平也没了谈性,看着自己的手指发愣。 三条人命,以后说不定有更多。而原因,只是因为她想要有煤,想要有钱,想要有自己的势力,更远的,还想要能对这个世界,这个国家,起一些促进作用。 她的这些想法都不能说错,可是,还没有施展,就已经有人死了她。没有煤没有钱,就算什么都不做,她的生活也不会变得更糟糕。 那么,还要继续吗? 她正在出神,突然就听到外面有什么声音,好像有人在叫喊,那声音还有点凄惨。 高平抬起头,屋中的人也纷纷向声音传来的地方侧耳。 “叶华川……叶华川向高小姐……叶华川向高小姐赔罪……” 声音终于传到了房间中,刘欣和高平的脸色都是一变,刚才她们已经听付成说了,叶万万的本名,就叫叶华川! 不等高平吩咐,有寿就站了起来到外面查看。此时还不到酉时,但天有些阴,又是冬天,光线已经有些阴暗,不过她还是能看到一大群人,再向这边慢慢的移动。 那些人个个身穿白衣,列成两队,一边走一边喊,中间仿佛还有什么东西,她眯着眼看了片刻,发现那是一个人再不断的站起、趴下。 看到这里,她连忙转身,向高平禀报。 此时,声音已经越来越大了,那声音里还带着几分颤抖,高平愣了片刻,摇头笑了起来。 “小姐,这事……” 刘欣有些犹豫的开口,高平抬起头:“付大人,还要你陪我走一趟了。” 付成有些愣愣的,不知道她要做什么,但既然她开口了,她也不好拒绝。 高平站起,对身边人道:“你们守好这里,我下去会一会那个叶万万。” 众 人都是一愣,只有刘欣隐隐的猜到她要做什么,想要劝说,但已经被她的神情阻止了,最后只有道:“小姐,你千金之身……” “刘先喻放心,我自有分寸。” 她向外面走去,冯学要跟,被她拦住了,只带着有寿留年出去了。 叶华川不断的站起,不断的跪下。她觉得很累,每一次跪倒就不想再站,但她还是咬着牙爬了起来。 这些年养尊处优,除了祭祖拜佛,她已经没有行过这样的大礼了,不,她甚至没有走过这么远的路,坐车、坐轿,连马都很少骑,更何况这种一步一叩首。 屈辱吗? 她不觉得,她只知道自己必须要这样做,她给自家小姐惹了大祸,她必须以这种方式挽回。她家小姐,那么不容易才有如今这样的成就,不能毁到她手里。 又一次跪倒,就在要她站起来的时候,突然发现前面有个身影,抬起头,先看到的是一件鹅黄色的绸缎下摆,再向上,是一个绣了兰花的金鱼袋,再之后,就是一张有些消瘦的脸。 那张脸也说不上是好看还是不好看,虽然带着笑,却还有一种疏离的感觉,这种感觉她见过,李家的很多主子脸上都有。那是上百年高高在上的血脉积累下来的,那是像她这样的人,养尊处优一辈子都无法达到的。 立刻,她就知道,这人,就是自己要找的,恐怕也正是,她以为不会出现,但就偏偏出现了的高家嫡女! 噗通一下,她又跪了下来:“小人,叶华川向高小姐请罪,小人有眼无珠冒犯了小姐,罪该万死罪该万死。” “叶老说到哪里去了,我也是方才才得知,原来叶老竟是李姊的家人,这实在是大水冲了龙王庙,叶老快快请起,说起来我和李姊……” 她说着,就去拉叶华川。叶华川有些迷糊,高家的人就这么好说话?还是她真如所说的,她和小姐的关系好,这只是一场误会?就在她这么想的时候,突然觉得手中多了个东西,再然后,就听到一声惨叫。 她还在发愣,就听到一句怒吼:“叶华川,你竟然敢行刺高小姐!” “行刺?”叶华川终于反应了过来,“我没有!我没有!” “众目睽睽之下,你还敢辩驳?真是胆大包天,竟然敢行刺当今太尉嫡女,皇宫内侍,陛下亲封命官!来人,将她给我抓起来!” “我没有!我没有!”叶华川叫着,却发现自己手中不知什么 时候多了个银钗,上面还带着血迹,她松开手,那银钗掉在了地上,她绝望的愣住了。 第五十五章 红色 (中) 叶万万傻了,被她带了众家人也傻了,就连从大鑫府赶来的余上一也傻在那儿了。 钱书希作为大鑫府的知府,仓促之下也没办法马上赶到叶县,就令两个家人并通判余上一先赶来处理。 余上一并不是高家出身,但和高家也有千丝万缕的联系,高家大小姐的事她自然是不敢耽搁的,可以说是连夜点人马往这边急赶。哪知道一来就被告知,高平被叶华川刺伤了,现在还昏迷不醒。 郎中诺诺的说:“小姐的伤看样子倒也不重,只是……只是小姐体弱……” 余上一的心顿时凉了。高家大小姐的身体,那是有名的。连她都知道,这位大小姐是没事的时候还要在床上躺躺,有个风吹草动…… 想到这里,不仅对高平有些腹诽,你好好的在京城呆着多好,出来做什么?出来也就出来了,为什么偏偏来桉州境内?来了也就来了,何苦和一个地方豪绅斗气? 您有什么事,递个帖子来大鑫府,暂时忍两天,整个桉州还不是你让横着走的?现在好了,被人伤了,这万一有个好歹,从上到下哪个担当的起? 不过再腹诽,对高平她也没办法,于是一腔怒火都冲向叶华川——平时看你孝敬的多,又和李家有关,让你三分,倒让你真以为这天下是姓叶的了? 高平昏迷着,有寿在外面挡驾,余上一站在外面,只能听到隐隐的啜泣声,想来是男眷在哭。 她在外面站了一会儿,除了付成,也没有人对她的到来表示的多么热络,她也知道,此时高家上下是没心思接待她的,因此只有先把付成叫到一边打听情况。 付成把所知道的都说了,前面她就原原本本说的,也不夸张也不偏向,直到最后才道:“高小姐先前是不知道那叶华川和李家小姐的关系的,直到后来才听属下说,当时就说误会了,后来叶华川来请罪,高小姐就带着属下下去了,哪知道叶华川却突然发难,也亏得高小姐躲避及时,不然这一下,恐怕就不是伤到肩膀了……” 她说着,打了个寒颤,仿佛非常惧怕似的:“属下看那叶华川的手,是冲着、冲着高小姐的喉咙去的……” 余上一见她面带青色,眼中还带着几分惊恐,不像作伪,不由得就信了。她本来还想,一个银钗能有什么用?现在又是冬天,穿的又厚,说不定那银钗根本就没刺到高平的肉里,再说的深一些,那叶华川就算要行刺,也要换个匕首之类的。 但若 说一开始就是冲着脖子去的,那银钗倒也说的过去,想来是叶华川行刺,高平一躲,银钗就顺着脖子扎到了肩膀上。 她想的没错,只是叶华川并不是自己往高平的脖子上扎的。 当时她跪在地上,高平俯身去拉她,她迷迷糊糊的,就被高平拉着起身,在感到手中多了一个东西的时候,手已经被高平带着向前送了。 之所以会是个银钗,也只是因为只有这类东西好掩盖,送到叶万万手中的时候她才不会马上惊觉。当然,从效果上来说,金钗会更好一些,只可惜高平的金钗都是从京中带出来的,有一些还是内造的。式样做工都和普通的不同。 她倒是也想到,叶华川手中说不定也有这样的钗子,可是并不能保证,因此最后才会从甘草的房里拿了根普通的银钗用。 至于付成的惊恐,倒不是伪装,她是真怕了。 当时,有寿站在高平的身后,而她就站在高平的身边,她看的清楚,那一下,是真狠,若不是她那个角度,正好看到高平将银钗塞到叶华川的手中,说不定她也会认为叶华川是真的行刺。 这些自然是余上一不知道的,在她想来,付成过去是和高家没关系的,而且其本人虽有几分才干却没有魄力,叶县几任知县,虽说都受叶华川的挤迫,但委屈到她这个样子的却不多,当然这也和她本身没有背景有关。 不过只此一点也可以知道其人只是求稳,是绝对不敢随便乱压注的。想到这里又不免对付成有几分恼恨——若是她这个知县强硬一点,又怎么会闹到这个地步? “你说叶华川一开始也是不知道高小姐的身份的,那为什么还邀请高小姐?” “这个,属下却是不知……” 余上一大怒:“你还知道什么?朝廷出米就养了你这样的废物?你来当知县就是做摆设的吗?” 付成只是诺诺,见她这个样子,余上一又气又恼,不过也知道就算打她一顿,此时也是无济于事的,只有道:“那叶华川在什么地方,带我去看她。” 叶华川在第一时间就被冯学关了起来,当时叶家上下的人都蒙了,虽说她们站在高平的对面,但当时高平弯着身,因此也都是只看到自家东家突然伸手。那叶华川穿着白衣,当时光线又不好,她们到最后都没有太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 在冯学带人的时候,也有忠心的人想抢人,但付成虽是个摆设,到底还是叶县的知县,何况她们也有些 忌惮高平那一连串的名头。她们可能不太清楚太尉是什么,也不太知道内侍是做什么,但她们都知道皇帝是什么。 她们都知道,在叶县自己也许可以横着走,但要到了大鑫府,就要夹起尾巴做人了,现在高平那一连串的名头中又有皇帝亲封这样的字样,因此,就算那忠心的,要动手的时候也都有些迟疑。 这一迟疑冯学等人已经把人都带走了,再之后,就腾出手将她们都圈了起来,面对冰冷的箭头,再没人敢反抗。她们一路喊来声音之所以哆嗦,并不是假装的,而是她们中的很多都是刚才被吓跑而又没有受伤的,剩下一些虽没有亲身经历,见同府的人带血跑过来,满脸惊慌,也受了影响。 更何况,她们是来请罪的,个个都手无寸铁,面对手上挽弓,腰上跨刀的护卫,哪还敢真的动手?因此一个个也都被关了起来。 不过叶华川自然是被单独关押的,余上一到的时候,就看到她被绑在椅子上,低着头在喃喃自语,身上倒也没有伤。 听到动静,叶华川抬起头,看到是她,立刻激动了起来:“余大人!余大人!我是冤枉的!我是冤枉的啊!知道她是高家大小姐,我还怎么敢惹她?我一步一跪,按照她说的来请罪,就是想让她消气的啊,我就算再笨再傻再蠢,也不敢动高家的大小姐啊。” 这一番话她已经翻来覆去的背了无数遍,此时一看到人就一股脑的都倒了出来。 余上一没有接她的话,只是对看守她的护卫道:“大姐,能否让我单独问她几句?” 那护卫道:“大人言重,小人不过是高家的下人,当不起大姐的称呼了。大人贵为大鑫府通判,自有提审询问之权,只是我家小姐还未醒来,少夫君也未发话,小人实在不敢自专。”0kl*`%b0f-r 她说的客气,意思却很明白,你是通判,审犯人本来是要由你做的,但现在还不是在牢里,你见见她也就罢了,单独谈话却不要再想了。 其实余上一作为六品通判,又是看到高平的名刺后从大鑫府赶来的,她本要给她这个面子,只是高平受伤,虽说当时她们这一干护卫都不在身边,但这并不是和她们无关。 毕竟她们的职责就是保护高平,现在就算是意外,是高平自己一意孤行,她们也难逃个失责。 被拒绝了,余上一虽然有些郁闷,却也没有太多愤怒。宰相门前七品官,世家中出来的下人也自然是不一样 的。 只是原本要问的话,却不好在这里问了,只有道:“叶华川,你和高小姐过去有过节吗?” 叶华川连忙道:“没有,小人从未见过高小姐。” “既如此,你为何阻拦高小姐买地?” “小人本是钦慕高小姐的风范,因此下帖邀请,当时小人并不知高小姐的身份,见高小姐不理会小人,就生了气。实是小人有眼无珠。但就算小人不知高小姐的身份,也是不敢随便伤人的啊……” 说到这里,旁边的护卫哼了一声:“按你这样说,还是我家小姐自己弄伤了自己?或者说是付大人有寿留年姐姐她们下的手了?” 叶华川想说就是高平自己弄的,但此时她也不敢将这话说出来,只是不断的说自己无辜。 余上一沉默不语。 付成告诉她的整个经过,前面的都没有问题,就是最后这一幕,总她有一种违和感。 她倒是不认为付成骗她,而是她知道,有些案子就算亲眼见了,也不见得是真的。表面上看来可能只是很小的事情,里面却很可能另有乾坤。她任通判四年,见过无数的案子,这一点,是再清楚不过的。 若先前叶华川不知道高平的身份便罢了,既然知道了,又怎么会行刺?若真是她动的手,那这里面牵扯的就太广了,说不定还有高李两家的恩怨,或是她不知道的东西在里面。 但若不是叶华川,那就,只有是高平自己了?但这更没有理由了,叶华川服软了,她何苦自己弄伤自己? 她想着付成说的,突然想到一个可能,顿时一惊。 有可能吗?有可能真是那样吗?若是那样这也、也……她一时想不到形容词,只有坐在那里发愣。 当时高平的护卫虽射杀了三个人,但这三条人命却完全是可以推脱掉的,余上一不用想,也知道能找到什么借口。但是紧接着,就发生了叶华川请罪。 素衣白服,一步一叩首,这是怎样的低姿态,但同时,却又把高平给逼到了一个进退两难的地步。 叶华川来请罪,她若是允了,那三条人命怎么算?若是拒绝……那将来的舆论又会成什么样子? 因争执射杀对方的家人,其家主来请罪还不依不饶,就算她作为高家嫡女不怕什么,但总会被拿着大做文章,若是再被人利用了……. 余上一打了个寒战,回过神,就看到叶华川正眼巴巴的看 着自己,心中叹息,你若是不上门请罪,说不定还有几分活路,现在这样,那真是无人能救了。 虽然没有半点证据,但余上一知道,自己的这个推测八成就是真相了。想到这里,她又是担心又是安心。 安心的是,是高平自己弄伤了自己,想来是不会有什么大碍了。担心的是,这件事被她知道了,又卷了进来,不知道将来会有什么影响。 但此时她也顾不得将来了,站起身,向外走去。 “余大人,余大人……” 叶华川在后面叫道,声音凄切,余上一回过神,犹豫了片刻,开口:“你好自为之吧。” 叶华川如遭雷击,面如死灰,过了片刻,疯狂的嘶吼:“余大人此事和我家小姐无关,和我家小姐无关啊……” 余上一却已经出了门,听到她的声音,摇头苦笑。有关如何,无关又如何,这里的事,已经不是她能插手的了。 她来到大厅,就听到一个好消息:高平醒了。 她连忙赶过去,不过再次被把门的有寿拦着了:“余大人,我家小姐刚醒,郎中还在里面诊脉,请大人稍等。” 作为大鑫府的通判,余上一很少被这样拒绝过,但此时也只有老老实实的站在外面等着。 不过在房里,郎中是已经诊完了脉的,此时正在开方,而高平则忙着安慰自己的两个夫君。 她一醒来,就被一双核桃眼吓住了,甘草的两眼肿的几乎眯成了一条缝,倒是林若鸿,看起来和平时没两眼,只是在她睁开眼后开始掉泪。 有些事,是可以明白而不可以明言的。 刘欣猜到了她要做什么,付成就算一开始没猜到,后来也会知道,但就算她们知道了,高平也是不会说的。 对她们不会,对林若鸿甘草她也不会,因此林若鸿和甘草并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只知道她出去了会儿,就被人抬了回来。 “好了,都不要哭了,我没事了。” 甘草擦干了眼睛,林若鸿却依然在扑嗒扑嗒的掉泪。 “小白,你不是说要做大人吗?大人是不会哭的。” 林若鸿边抽噎边道:“我不要做大人了,我不要平平有事。” 第五十六章 红色 (下) 高平有些头疼,她一向对眼泪都有些没办法,现在见林若鸿说的可怜,也有些愧疚,哄了两句,却没有效果,只有道:“小白,你只有长成大人了才能帮我呀。” 林若鸿瞪大眼,她叹道:“只是哭是没有用的,你哭了,我的伤也不会好对不对。还记得我给你讲过那三个小猪的故事吗?若是冬天的时候,小小猪不是加固房子而只是哭,说不定它的房子也被压倒了。你若不想我有事,就只有长大,哪,现在不要哭了。” 林若鸿怔怔的,过了片刻,擦了擦泪:“我、我不哭了。” “这才是乖孩子。” 此时郎中已开好了方,站在外面很是尴尬。林若鸿一说话她就知道有些不对,虽然很奇怪一个看起来这么俊秀聪明的公子,怎么变成这个样子。天生痴呆的她不是没见过,但眼前的这位却明显不一样。 不过虽然好奇,她也是不敢打听的,这两天的动静,就连她这个郎中,也知道叶县变得不一样。 看到站在那里不再动,抱琴询问:“先喻可是开好了方子?” 她连忙道:“是的是的。” 这声音传到里屋,高平开口:“请先喻进来说话。” 郎中进到屋内,也不敢抬头,只是看着自己的脚尖,过了好一会儿才听到一个气虚的声音:“敢问先喻,我这伤,到底如何?” 郎中松了口气,连忙道:“小姐的伤虽然伤口不浅,却没动到筋骨,只是小姐体弱,因此需要调理一番。” “那麻烦先喻了。” 说完,吩咐抱琴送郎中出去。虽然知道银的硬度一般,但是在当时,她只怕伤的不够狠,更怕叶华川反应过来僵持,因此那一下,是用尽了全力的,一下子扎到肉上,本来还站得住,有寿撑她的时候却觉得有些晕了,回到客栈的时候已经睁不开眼了。 因此她也很怕这一下把自己扎出个什么,虽说是苦肉计,可是也不能真苦到把小命赔进去。 这边抱琴送郎中出门,回来的时候道:“大鑫府的通判余上一来了,现在在门外等着,小姐要不要见见?” 高平愣了愣,还没说话,林若鸿已道:“平平受伤了,要休息,谁都不见。” 高平笑了:“小白,这个人却是要见的,你和甘草先回自己的房间。” 林若鸿有些不乐意,但还是应了。 余上一一进来,就先请罪,一揖到底 ,口中更是谦卑的很。 “余大人如此,实是折杀下官。”她一边说,一边就起身想给余上一行礼,因为用力太大,肩头又有些见红,本来发白的嘴唇更是泛紫,吓得余上一连忙拦住她。 “小姐万万不可,小姐在大鑫府境内受伤,实是在下失察,致使有叶华川这样的刁民竟然胆大妄为到行刺朝廷命官的地步,在下必上折请罪。” “余大人说的是哪里话,这等刁民各地皆有。下官有此一难,也是下官疏忽,且自视甚高。说来也好笑,那叶华川本是下帖子邀请下官的,帖子写的也客气,若当初下官去了,说不定也没今天的事了。” “只是下官想和她并不认识,当初也不知道她和李姊的关系,再加上下官虽然只是荫恩了一个七品内侍,好歹也是朝廷命官,若只因为一个地方豪绅的帖子就贴过去,却是丢了朝廷的脸面。” 说到这里,叹了口气:“也是下官年纪小,没经过事,这才惹出了这么一段,说起来,也是有些对不起李姊的。” 这番对话一说完,两人心中都是一叹。 高平叹的是,这余上一好滑溜,一上来就说要请失察的罪,那叶华川在叶县能将知县挤成摆设,她这个通判会一点不知道?说不定还有包庇之类的嫌疑,而现在一个失察,却是把自己洗干净了。 那余上一更是叹高平会说话。 她又是说自己年轻,又是说自己不会办事,好像所有的错都是她的,但却把所有可以下手的地方都堵住了,再拉着朝廷的面子这面大旗,以后无论是谁,也不能用骄横自满在她身上做文章了。 余上一又道:“那叶华川胆大妄为,按理,是要将此人转到大鑫府的,但小姐为此事的苦主,免不了是要麻烦小姐的,此时小姐又受了伤……” “余大人为大鑫府通判,自是有经验的,下官年少无知,全凭大人做主。” 这话一出,余上一脸上一僵。她虽和高家关系不错,但和钱书希那种从高家出来的不同,就算她在此事上偏向高家,她也不想做那只出头鸟,得罪李家、宁王的果子是好吃的? 按照现在的情况来看,叶县是审不了叶华川的案子的,起码要转到大鑫府,但到了那里,那就是她和钱书希主管此事了,钱书希也就罢了,她的位置却是微妙。一个弄不好,就是两边受气。 因此,她是希望叶华川能留在叶县的,将来若闹大了,是进京城,还是送到巡察使那里 ,都是更上面的事情了。她一个六品通判,何苦夹在两个世家里受累? 而高平这个姿态,却是表明无论在哪里,她这个年少无知的,都是不管的。 “这位高家小姐倒也……” 余上一时也不知道是该说高平奸猾,还是说她没有担待。正这样想着,高平又道:“自然,李姊那里,下官是会去请罪的,只是其他事还要麻烦余大人了。” 余上一一愣,抬起头,就看到高平脸色苍白的看着自己,那神态是虚弱的,表情确实诚恳的。 她在心中暗叹了声,这世家中出来的,果然不同,她不想管此事,就是担心夹在中间受气,而高平刚才的话却是说,李家那里就由她来应付了。而除了李家,这个案子其实还有什么好审的?就算里面别有乾坤,但上有高平的伤口,下有付成的作证,还有这酒楼的掌柜、伙计,再包括县衙中的小吏,在知道高平的身份,又有她这个通判来审的情况下,哪有还敢为叶华川说话的? 这个案子既然定了,其他的,也不过是小事了。她是想将这事拖到其他地方,而在高平想来,自然是想将此案早早定下。 这位高家小姐,一步跟着一步,却是步步不给别人喘气的机会。 她心中思忖着,其实却是高估高平了。高平愿意将李家那边担了,并不是怕案子拖,她暂时还没有想到拖久了会变成什么样子。她之所以愿意担当李家那边,只是知道,无论如何自己都是绕不过去的。 与其半遮半掩,倒不如一开始就撕掳开。何况这里面还有银矿一事,她倒也不怕李如蓝能怎么样她。 当然,得罪是一定的了,可事已至此,也没什么好说的了。既然如此,又何苦让余上一在中间为难呢? 余上一并不知道她的想法,只想着这位高家小姐年纪不大,手段已经如此了,下任高家家主说不定就是她了,她并不知道高家的本家已有两人上京,也不知道高平此去是打算另开局面。只想着若趁此机会,倒也可以结个善缘。有高平挡着李家,她这也是举手之劳了。 因此道:“高小姐放心,此事在下一定会秉公办理。” 在高平昏迷的时候,关于此事的经过,已经是连夜送到了京城。高家那边一份,李如蓝那边却收到了两份。 一份是叶华川自己写的,猜到高平的身份后,她不敢耽搁,就派人给李如蓝送出了信。 一份却是高平写的,知道 叶华川背后站的是谁后,她就命刘欣写了两份信,一份是给自家母亲的,一份却是给李如蓝请罪的,说不知道叶华川的身份,没有应邀前去,实是得罪。 这两份信,几乎是一前一后到的,说起来,倒是高平的信更早到一些,她手下护卫的骑术自然是要比叶华川派出的人好的,拿着高家的腰牌,也可以在驿站中换马。 因此李如蓝先接到这份信还有些莫名其妙,再接到叶华川的信后又急又气:“那个混蛋,她好好的给人家下帖子做什么?高平要买地就让她买啊,那个地方离大叶村远着呢,她就算买下那些地也不过是凑个数,难道还真能天天住到那里不成?” 李如蓝是在叶县长大的,自然清楚附近的环境,在她想来,高平要在那地方买地,纯属就是瞎闹,就和她在京城附近买那块荒地一样。 不同的是,京城那块地怎么说也和高老夫君本来的庄子相连,而且也还算有点景致,而那个地方,却是除了黑就是脏,出去一趟回来就要洗两次脸,高平就算买了地,也不过是个摆设,怎么也不会住到那里的。 心中虽已气急败坏,面上却不露,只是道:“她给高平下什么帖子?” 送信的道:“小的不是太清楚,只是隐约的知道……” 说到这里,那送信的停了停,李如蓝冷然道:“说!” 送信的吞了吞口水,开口:“家主听说那高、高小姐的马不错……” 李如蓝的脸都青了,正要开口,那边有家人来报:“小姐,宁王家的李管事来了。” 李如蓝连忙起身:“快快有请。” 一边说着,人已经迎了出去,李管事见了她,也没怎么寒暄,径直道:“李大人,王君让我给您带句话,高家的那位大小姐被您在叶县的那个家人给刺伤了。” 第五十七章见面(上) 李如蓝两眼发黑,一时间,就觉得两腿发虚,身子发软,她吸了口气,挺了下身,开口:“只不知那位大小姐现在如何了?” 李管事有些欣赏的看了她一眼,这么快就稳住了神,倒也不枉殿下的栽培:“具体如何还不知殿下也是刚收到消息,怕你不知情况,这才让我来说一声,想来,高家现在也该收到消息了。” 李如蓝起身抱拳道:“多些宁王关心,在下必会妥菩处理此事,请宁王放心。” 李管事点头,起身告辞,李如蓝送到她到门外,在出了二门的时候,李管事停了下,开口:“李大人,你在那里的产业还要妥善处理丁。” 最后一句,说的很有些意味深长。李如蓝一僵,一揖到底:“多谢李管事教诲,下官必会谨慎。 进走了李管事,她连忙换了衣服赶到高府,高太尉不在,高老夫君接见了她。真要论起亲属关系,李如蓝还要说是高平的某个拐弯的表姐,不过这一表也表的太远了,弯也拐的不是一般 的大,因此基本上是没有人在乎的。 但有这份关系在,就算高太尉不在,她打着来拜访探问的旗号,高老夫君也总要应酬她一番的李如蓝一进去就说请罪,高老夫君只说自己一个夫道人家,不懂外面的事,又说高平自小身体 不好失了教养,李如蓝即是她的姐姐,教训她也是应该的。 说的,仿佛高平会被刺伤,就是因为李如蓝要教训她。李如蓝听的连称不敢,一直到最后,她都没能从高老夫君这里得到什么有用的话。 从高府出来,李如蓝是有些郁闷的,她本想探一下高府这边的态度,可高老夫君虽表示了几分愤怒,却不代表什么,她想了想,又赶到宁王府,宁王倒是见她了,却只是道:“我要说的,已经让淮安都给你说了,你若是觉得不好处理,不如让人给永卅递给信。” 李如蓝一僵,宁王又道:“如蓝,有些事,我是不好出面的,自李家出面却正合适。梓山已经四十九岁了,你才二十有二,二十年后,中书令的职位定然是你的。只是梓山集二十年名望于一身,如蓝,你若想让人信服,必然要有所依仗啊。” 这番话说的苦口婆心,李如蓝表现出一副受教的样子,心中却拧的如同麻花。 青年一代中,她可以算做是翘楚的,林开云当年虽是状元,但也不过就风光那么一阵。这一次能到阳卅任通判,还有高家的影响。 而她 却是全凭自己的能力,爬到了现在的位置。李家家主三妹的四女,听起来,倒也是嫡系. 但在她十岁之前却是在外面长大的,十岁之后被接回去,也是饱受冷落,一直到后来她中了探花这才有了几分地位,但李家对她的要求却是,自动请缨到阳卅任知县。 “我女年少成名,在朝恐为人妒,不如下到地方积累资本,三年生聚,三年积累,十年之后,必与凡人不同。” 这是她母亲李溥历给她的信,说的很是有道理,但只是一眼,她就知道这并非她母亲所写,她那位母亲,出了名的不学无术,长了一副好面皮,有一张惯会哄男人的嘴,诗词歌喊也小有成就,但若说天下大事,恐怕也就知道当朝凤座上皇帝的名号了。 这信,自然是她大姨李溥心的手笔,这封信不能说错,也不能说李溥心特意打压她,世家子弟中,总有一些在科举上有成就的到下面为官,从知县到知卅,若能有出自的走到知府、巡察使那一步,也有了几分竞争家主的资格。 但是,那不是她要走的路. 李家家主对别的李家人有吸引力,她却是不稀罕的。她的父亲死在异乡,一直到她中了探花,牌位才入李家祠堂。 在她被嘲笑的时候,李家人没有帮助过她,在她熬夜苦读的时候,李家的下人甚至克扣她的蜡烛.在她十五岁前,身上甚至连一件金器都没有。 她对李家没有半分感情,她也不想做什么李家家住。不,她从来没有报复李家的心思,因为她知道,李家是一个怎样庞然大物,要动这样的世家,哪怕是当朝凤座上的那位也要思忖再三,就算她有朝一日为中书令,执掌天下权柄,也不太可能无故将这样的家庭扳倒的。 她只想走出自己的路,她只想,尽可能的脱离李家。 而现在宁王让她向李家求助,那她过去所有的一切都化为流水,她过去所有的一切都化为笑柄。在宁王这样说的时候,她又有一种疲惫。这就是自己效忠的人吗?以后记事此人登上大位,又能给她留几分的情分? 她知道自己是无法和李家的分量相比的,若是能说动本家出手,那在某种关系上,也算是拉拢到了李家,宁王的实力,必定大增,但她呢?她又算什么? “自然,你的才学也不让当年的梓山,就算是寒门出身,二十年后,也必然有一番成就。叶县的事情你处理好就行了,要怎么做,我都没有意见。” 宁王笑着端起了茶, 李如蓝知道下面宁王也不会再说什么了,又寒喧丁几句,行了礼,就退了出来。 她走后,一人从里屋出来,宁王笑道:“梓山怎么看,此女会找李家求助吗?” “年轻人,难免会有些气盛。此女才华心智都不同一般,就是在李家的问题上有些偏激,此事对她正好是一个磨砺,想来经过此事,她会更上一个台阶。”王梓山笑着分析,“倒是高家那位,倒令人有些诧异了。高远航自几最擅长的就是扮猪吃老虎,调教出来的女儿也不差相让。不过还是年轻,此事若是高远航处理,必又不同。” “是啊,陛下当年若没高远航相助,恐怕也难登大位,只可惜此人近些年越发失了当年的锐气否则若肯助本王,何愁大事不成?”她说到这里,又连忙道,“当然,有梓山助我已是足够。” 王梓山一笑,谦虚了一番,两人都没再提叶县,更没有再提李如蓝。对于她们来说,这都是不重李如蓝是个英才,但也只是如此了,若没有李家嫡系的身份,她和大雁成百上千的进士也无甚区别。 当然,此女知进退,有谋略,手里还有一个小型的银矿,对新党也还算忠心。但是知进退有谋略的并不只是她一个,至于说银矿,没有上报的银矿,一年的开采量也是有数的。 李如蓝虽将四成拿了出来,但每年也不过六千两的出产,就算去年增加到一万两,那每年四千两的分成,宁王也不是多看到眼中的。 当时愿意收下,更大的原因,就是因为那是一个没有上报的银矿,这样的银矿,早晚会被人发觉而到了瞒不住的时候,李如蓝就算是不想告知李家也是不成的了。 自然,她们是绝对不会安排人告发的,可是这种事,又哪需要人告发?只要开采的量大了,上面的照顾漏了点缝,就自然如破了缝的蛋招苍蝇了。 “我本以为此事,还要再过个一两年,倒没想到提前了,梓山看那高平此去是真的退让,还是以退为进?” 王梓山想了想:“现在还看不出来,要看她下一步了,若是她就此留在桉卅,恐怕就是以退为进了。” 宁王点点头,转口谈起其他事。 李如蓝从宁王府出来,又是气愤又是迷茫,她隐隐的知道自己也许一开始就落到了局中,可笑她当年还笑林开云不懂事,哪知道自己也和林开云一样。 那银矿,她本一直瞒的紧紧的,直到中了探花,入了新党这才拿出来,一是为了表忠心,另外也是 想找个庇护。 她怕的,就是出现今天这样的状况,她所想的,就是希望宁王能在这种情况下扶持一把。 她不是没想过也许拿出来,就被吞了,但她也知道,宁王并不在乎那区区几千两的银子,而且,宁王向来以贤能著称,对年轻官员也是扶持有加,就算是作秀,但是她相信,比起财富,宁 王更需要的是名望,是天下归心。 “是啊,她不在乎银子,但她在乎李家” 咬牙惨笑了一下,她长吸了口气,跺了跺脚,喊道:“到内城” 她要去请假,然后赶向叶县,无论如何,她都要先过去看看再说。 请了假,带了两个家人,她连夜出城,到花园口包了船,星夜赶目叶县,虽说走陆路,在驿站连续换马可能会更快一些,但她这次出来毕竟是私事,而且不拿出李家的身份,她一个六品官,能换的,也不见得是什么好马。 总算运气还好,河水没有结冻,就算有些地方结冰,也对她所包的小船没有多大影响,一路不停终于在三天后赶到了大鑫府,然后又雇马车,紧赶慢赶的在第五天早上到了叶县。 她到的时候,高平正在看高太尉给她的来信,开头对她进行了一些褒奖,后面则是狠狠的教训了她一顿,她正看着,有寿来报:“小姐,李如蓝来了。” 高平一挑眼:“快快有请。” 第五十八章 见面 (下) 李如蓝进去的时候,就看到高平半靠在软榻上,脸色苍白,精神看起来倒不错。 这件事有众多疑点,不说别的,她是怎么也不相信叶华川会在知道高平身份的情况下行刺她的。 如果说不知道她的身份,那叶华川更不会来赔罪。对于这个家人,李如蓝是了解的。 有几分鲁莽,因为早年的遭遇,这两年发迹后还有些跋扈,就算她没有真的看到,也可以料想到,她在叶县的情况。 但不管有多少疑点,高平被刺伤了就是问题,李如蓝来的时候,一直都在担心,高平要是真有个好歹,那她后半辈子就不用说了,能留下一条命都是幸事。 此时见高平看起来貌似还没有生命危险,她也松了口气,但同时有更是惊诧。高平设了这么个局,为什么不顺势装病重? 她只要躺在床上,虚虚的应两句,原本三分的事情,就要变成七分。 “她想做什么?有什么目的?” 心中疑惑着,面上却不露,进屋的同时就开始请罪了。高平也不相让,连称是自己的错。 两人互相道歉了片刻,谁都没有说到实质的,有寿又进来道,说林若鸿熬了粥,要来给高平送。 “这小白,来的倒及时。” 高平心中暗笑,面上却装出一副非常遗憾的样子:“李姊前来,本该长谈,但可惜我这身体如今还在病中……” 听她这样说,李如蓝连忙站起,她是想尽快的将事情解决了,但也知道是急不得的,何况她现在还一头雾水,贸然决定,倒不好。反正她这次的主要目的就是看一下高平的态度。 虽说这个目的没完全达到,但是她一来,就过来拜访,也算表明自己的态度。 她说着就要告辞,高平客气了两句,就让有寿帮她送客。 李如蓝来到外面,正要下楼的时候,就看到一男个子端着一个盘子走过来,那男子穿件黄色衣袍,系着明玉色的腰带,脸如白玉,眼如漆墨,一头黑发插了根玉钗,正是林若鸿。 李如蓝微微一愣,随即别过脸,但眼角还在注意着林若鸿的动静,但令她遗憾的是,林若鸿的脸上没有任何反应。 她可以确定的是,林若鸿也看到了她,但是,那目光,就如同看一个陌生人似的。 她想到林开云的话,难道,林若鸿真的变成了傻子?只是他这个样子,又哪里有傻笨痴呆的迹象? 还是说,他真的,就是把她当成陌生人了? 说起来,她和林若鸿也只是见过几次面。 但是没有亲属关系的未婚男女能在结婚前见面的已是不多,更何况,他们之间还交谈过几次。 即使谁都没有说什么,但彼此,也有些明白对方的心意。 淡然若竹,幽静如兰,这样的男子,恐怕没有女子会不喜欢,她也不例外,,但是她并没有马上提亲。这第一是因为林家已经落魄,虽说堂堂女子不应该靠男人,可以她的情况,也不愿受男人娘家的牵扯。 林家的门第是不错的,她一个李家庶女,娶了这样人家的少爷,就算不是高攀,也不算委屈了。但她实不愿和林开云联姻。 她倒不是觉得林开云的脾性早晚要出事,她是欣赏林开云的才学的,却不愿像林开宇那样,天天被教训——若她娶了林若鸿,林开云必定会在她面前端姑奶奶的架子的。 第二也是因为,她虽喜欢林若鸿,却也知道,他不像是能操持家务,打理琐事的夫君。 她这样尴尬的身份,虽说不缺银钱,但上无母父帮衬,下无姐妹扶持,她又一心脱离李家闯出自己的名堂,内府后院之事,也非常重要。 而林若鸿,怎么看,都不像是能帮她打理、周旋的。而就这么一犹豫,高家那边已经下了聘。 听到这个消息不是不怅然的,年初在静夜庵见面的时候,虽有些心喜高平的平庸,却也为他嫁了这样的妻主遗憾。 那样的女人,可以与他雨下对诗吗?可以与他傍晚说文吗?可以与他月下论曲吗? 不过,高家就这么一个女儿,倒也,少了些麻烦。 有时候想想,又觉得自己可笑,明明就是李家出来的,就算她再不想承认,这个身份也不会改变,她还总想脱离,若是乖乖的按照李家子女的步骤走,又哪有这许多麻烦? 当然,这些念头都是一闪而过,她努力了这么久,若此时改变,那她的过去又算什么? 只是就算是如此,想到林若鸿,也总是有些遗憾。而此时林若鸿和她对面走过,还是脸如玉,眼如漆,但却没了过去的淡漠,眉宇间更有一种她过去从未见过的东西。 这样想着,她已经下了楼,出了酒楼,来到外面,被冷风一吹,她突然恍然,那是幸福,那是满足,林若鸿……很满意现在的生活! 一时间,李如蓝只觉得百般滋味涌上心头 ,她的家人走过来,小声道:“小姐,我们现在是去哪儿?” “先回叶府。” 李如蓝回过神,暗暗的握了下拳,在这个时候她还想什么林若鸿!就算要想,她想的也该是个高平,原本只以为那女人是被高太尉要求的谨慎,现在看来,却是她想错了! 高平自不知李如蓝正在想自己,此时,她正靠在软榻上,让林若鸿一勺一勺的喂粥。 对于这个工作,林若鸿很是喜欢,喂的非常小心,每一次都吹了又吹,然后再小心的送到高平的嘴边,手里还拿了个手绢,时刻注意帮她擦拭嘴角。 高平一边吃着,时不时的夸赞一句:“小白的手艺越发好了。” 听的林若鸿心花怒放,不住的点头,邀功似的说:“我现在不只会煮粥,也学会炒菜了,平平你明天伤好了,我做给你吃。” 这些男红厨艺,他本来就是学过的,而以她的性格天赋,那是学了就要会,会了就要精,虽说现在忘了,但底子都在,此时重新拾起,也快的很。 高平这次受伤,他对成长为大人,更加有执念了。打听清楚了男子都要会什么,他也跟着学。 男红上还没有拿出什么成果,但厨艺上,已经给高平炖了几次粥了,只因为高平说他做的粥好喝,他就天天煮,一门心思都放在了这上面。也好在高平受伤,要忌口,不喝他煮的粥,也吃不了别的什么,否则这天天喝粥,也是一种折磨。 她喝着粥,想着高太尉给她来的信。 信的大概内容就是对她这次的应变表示赞同,但又对她先前的处置非常不满:“既有心在当地置产,也不必与其无畏争斗。虽我高家与他人不同,前往它处,也须小心谨慎。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你此次自残,你父亲大是伤心,半夜垂泪,以后万不可。” 虽然高平去信说了一些关于煤炭的想法,但在高太尉看来,那不过是她受到玻璃成功的鼓舞。 她倒也不准备打击高平的积极性,但并不认为还真能成功,而且,就算是能成功,在她眼中,也不算什么。 自然,这其中也有高平没有说详细的缘故,她也无法说详细,毕竟她用的是“看到韩悦的研究,突然迸发出的灵感”这样的理由。 高太尉不了解,也就认为高平在最初不该和叶华川斗气,就和余上一想的一样,一个名刺递到大鑫府,又还有什么不能解决的? 这一点,高平有自 己的看法,不过她也要承认,在这件事上,她处理的不够沉着。如果她来到这里,不是马上就忙着买地置产,而是对那叶华川多打探几分,现在自然也就不一样了。 “李如蓝追到了这里,要怎么处理呢?” 吞下最后一口粥,她开口:“请刘先喻过来说话。” 听到她要找别人来,林若鸿有些不高兴:“平平你总是在忙。” “没有,你看我这几天不都是躺在这里吗?” “你的伤还没好呢。” “恩,放心吧,我只是和刘先喻说几句话。” 林若鸿嘟着嘴走了,片刻后刘欣敲门而入,两人闲谈了几句,高平道:“李如蓝先前过来了,先喻觉得此事,我应该如何处理?” 刘欣没有马上回答,而是道:“不知小姐有什么想法?” 高平挑眉:“什么想法?” “据我所知,李如蓝在李家并不受重视,而此人却甚有才学,虽说此时她投身宁王,但以此事来看只是表面风光,那宁王待她并不宽厚,小姐若有心……” “先喻知道我为什么离京,无论如何,她都是李家子女,我却是无心纠缠于此事的。”不等她说完,高平已开口道。 刘欣又道:“银矿一事,在下也有打听,虽说出产不多,但那是开采不利,若衙内出手,买下那块地,之后上报朝廷,每年的出息必在五万之上!” 她说着,眼睛眨也眨不眨的看着高平,高平沉默着,然后悠然一笑:“先喻也来和我开玩笑了,那银子虽好,却是不好拿的。” 刘欣这才真正笑了:“小姐既然心志已定,想来是有了主意了。” 高平笑而不答,刘欣又道:“小姐来问我,不过是还有些意难平,在下倒有个主意,也许,能令小姐平意。” 第五十九章 私产 “碰!” 青花白瓷花瓶应声而碎,宁王的脸都青了:“过去我只觉得那高平窝囊,现在看来还要再加上个愚笨!叶县那里有什么她不知道?绕了这么大的圈子,只收了房产,高家的嫡女什么时候混到这个地步了!” 她一发脾气,王府的下人都退的远远,连比较得宠的几个侍夫也不敢接近。就在众人不知如何是好的时候,王梓山来了。 “殿下这是做什么?” 看到是她,宁王吸了口气,挥手让下人收拾房间,自己带着王梓山走出去,来到另一个房间,她开口:“叶县的消息梓山收到了没有?” “属下正是为此事而来,李如蓝此次回来,殿下还要多家笼络才好。” 宁王哼了声,虽然没说什么,但不屑之意溢于言表。 王梓山在心中叹了口气,宁王还是不够成熟,虽说在权术上,已是运用自如,但却不懂克制,没有耐心。 不过这也正是她所需要的,宁王要的,是权势带来的尊荣,此时她为王,已不是太有心打理自己的产业,将来真登上凤座,对于这天下…… “梓山,你说那高平,是真没有发现那里有银矿吗?” “殿下,无论她是否发现,此事已过,她接收了李如蓝在那边的房产,叶华川也已死在狱中,我想两年内,李如蓝是不会再开矿了。” 宁王咬牙:“高家的人都和我做对!” 王梓山一笑,没有接话,转而道:“已是要到腊月,殿下还要上表,请鹤翔将军归朝。” 宁王的脸色又难看了一分:“表我是会上的,不过那位将军大人却不见得会回来。” “今年是不会的,但明年,鹤翔将军就不好推辞了。” 宁王一愣,随即恍然,明年是凤巢二十四年,虽不是十、二十这样的大庆,但也是一个甲子年,届时鹤翔再不回京,那就很耐人寻味了,毕竟已经过了十年了,和四年前又是不同。几个宗室里,最令宁王忌惮的,就是表妹鹤翔,若能将她调回京,也是去了一个心腹大患,若是不能,也必定会令当今陛下厌恶。 “不就是守了边关十年吗?”宁王暗自道,“眺国这十年,从未有大动作,这也算是她的功劳了?五十年前,眺国那边就只是打草谷了。” 把心思用到鹤翔身上,也就把高平忽略了过去,而高平此时,正满意的看着自己的新房子。 其实也不能说是新房子了,但是维护的很好,而且地方够大,虽然有些地方看起来俗气,但也不是不能修改,更何况,她也不是常住在这里。 “果然说是土皇帝土皇帝,只说这幢房子,叫叶万万也不亏。” 这房子,正是原本叶华川的。 高家在京城,占地已经算是广阔了,但这房子,虽然格局只是一般的三开间,但只说面积的话,甚至要比高府更大一些。 院墙也够高,有些地方真追究的话,甚至是有些违例了,不过高平住到这里,倒也合适。 整个叶家,分为东西两个部分,高平此时在看的只是西边的,已有四个院子,三个水池,房子都修的宽敞明亮,家具虽俗气,可都是用上好的木料,漆也上的好,一层层泛着光。 大概的看了看西院,就又让人抬着她来到了东边,一过去,就立刻感觉到了不一样。如果说西边是太过俗气,那这里就是太过雅致,或者说是竟有些飘渺了。 院子不多,只有两个,到处是林子,还有一条小河绕着整个院子转,河上修的木桥,高处修的凉亭。 “这里是住人的,该不会是住仙的吧。” 高平笑道,蓝春海在旁边凑趣:“是啊,这地方倒清雅,却是赏月听曲的好地方。” 高平眼一抬,叹了口气。 她本来还没想到,此时听蓝春海这一说,也明白了过来,这地方,恐怕是那叶华川给李如蓝准备的。 那个叶华川,不管有多少缺点,对李如蓝却是忠心耿耿的。据说,在见了李如蓝一面之后,她就自杀在狱中了。 也许,是李如蓝对她说过什么,也许没有。但据高平所知,她是真正的自杀,她这边并没有安排,李如蓝那边也没有安排。 再联想到她一直以来的表现,高平推测,她应该是真心求死,怕的,就是自己有可能连累到李如蓝。 想到这里,她游兴大减,又沉默了片刻,就说累了要回去,蓝春海等人早就等这一句了。 此时已进入腊月,他们身上穿着皮裘,带着手炉,也不觉得多冷,但高平身上的伤还没利索。 当然,伤口是早就结痂的了,高平自己也觉得不碍事了,但她过去给人的印象太深了,从上到下都觉得,她有个头疼脑热,就要在床上躺上一两个月,现在受了这么重的伤,躺个半年都不稀奇。 而且众人对于她这么有兴致 游园也觉得奇怪。 这叶府是不错,但若论布局那比高府差的又何止一等,她作为高家的大小姐,对这么一个县城里的住宅,也不该看到眼里。 这点本来不错,但那前提条件是,高平要是正正经经的高家大小姐。要知道她来的那个时代,能有一套三居室就很不容易了,她在现代拼死拼活,累的手发抖,也就才买了一个二手的两居室,而且还没有钱马上过户。 虽说她在高府养了这么久,也不怎么把银钱看到眼里了,但突然有一幢完全是属于自己的房子,也非常新鲜,毕竟这是真正的,属于她的。 不仅这幢宅子,叶华川在叶县所有明面上的产业,现在都是属于她的了。 这一次她受伤,若抓着不放,施展手段,很有可能把那个银矿攥到手里,就算不是全部,起码,也能占一些份额。 但是这种麻烦事,高平是不想沾手的,而且,她也无心和宁王开战,更不想对李家怎么样。 至于说李如蓝……她本人对李如蓝是没有太多感觉的。虽说在静夜庵的时候,这人给过她一些难看,但那也可以说是各为其主,两人从那之后,就再没交集,她早忘了当初的事。 现在想到了,也就是还有些不舒服,但也就是如此了,绝对到不了,念念不忘,孜孜以求的想报复的地步。 当然,若是就此算了,她又有些不舒服,因此就听从刘欣的意见,在李如蓝第二次上门的时候,就以自己初来乍到,什么都不懂,但又想置地买宅为借口,请李如蓝给点建议。 她这样一说,李如蓝哪还有不明白的,第二天就把房契、地契捧过来,这里面有一部分的产业用的是叶华川自己的名字,有一部分则用的是李如蓝的。 李如蓝自己的是不说了,叶华川那边,也有个远方侄女出面过户。 叶华川自己死了,高平又没有抓着不放,李如蓝再上下打点一番,而且大鑫府上下过去都收到过好处。此时见高家的不说话,李家的又出面了,像余上一这种的,就以为两方打好了协议,因此虽把叶华川定了罪,又将其家人流放的流放,关押的关押,她的产业,却没有没收——当然,众人都知道那产业不会是叶华川自己的,所以从一开始就被人忽略了。 在人们的印象中,叶华川是有一个小女儿的,不过一直都没有怎么见过,有人认为她是到了京城,有人认为她是远游了,甚至还有人认为她已经死了。 这次事发,大鑫府的没能找到她,就下了个通缉,然后当李如蓝来到后,这些产业就算是叶华川的那个侄女的了。 而现在,自然算是高平的了。不过高平也不是白要,还是给了钱的,虽然说价钱给的极低,但将来别人也抓不到由头。 再回去的路上,下人来报,说李如蓝来了。 蓝春海道:“想是来辞行的。” 李如蓝的确是来辞行的,虽说当时她请了长假,带上过年的假期,她可以休到年后,但这边的事完结了,她再留下来也没有意思,而且京城那边,她也不能久离。 站在客厅,她看着四周的摆设,又是心酸,又是感叹。 不是不知道叶华川的性格不好,不是不知道将来会出问题,也说过几次,但总不忍心训斥。 当年,是这个人护着自家父亲来到这里,母亲死后,是这个人养大自己。这个人交上来的账本,每年都是清清楚楚的,虽说自己用了,奢侈了,却从没昧下过一文。 当年李家找来,她本要和自己一起回去,是自己不让,当时,她跪在自己面前,一边哭一边保证:“小姐,我留下,你让我留下,我就留下。我帮你守着这里,这里所有的东西都是你的,你什么时候来,我什么时候都在!” 她没有食言,当她中了探花,当她需要钱财的时候,这个人果然没有让她失望。 她非常清楚,若没有那些银两打点,她也不会那么快的被同年同事接受,也不会那么快的就进入中书,就算在宁王那里,也不会有这样的体面,就算,只是徐家的体面。 想到这里,她突然一阵悲戚,再也没有人,再也没有人会像叶华川那样对自己了,再也没有人,全心全意的为自己考虑了。 从此以后,自己就是真真正正的一个人了。 眼睛有些发热,就在这时,她突然看到一个身影。 第六十章叶县生括(上) 那个从窗外过的人,披了件猩红的大氅,围着白狐毛领子,黑发简单的束起,别了—根紫金钗。 那人打扮的素雅,嘴却微微的嘟着,脸±还有几分不满,看起来就像是正在对大人撒娇的孩子。 正是正在找高平的林若鸿。 李如蓝正心思恍惚,突然看到他,不知怎的,就开口叫道:“林公子!” 她出声之后,就后障了,但林若鸿已经站住了,他知道自己姓林,虽然很少人这样叫他,但他知道这是自己的姓。 “林..高少君近日可好?” 李如蓝来到外面,抱了抱拳,开口。高平这次带出来的人不少,住在客栈里还觉得挤,但撒在叶府,就不多了。特别是新接手这么—个府邸,原本的人高平是不敢留的。 也许那些人都没有问题,也许还都有几分可怜,也许没了这份工作,家中甚至有可能吃不上饭但是她也不敢—时心软留下什么祸害。 普通人也就罢了,见她这么大的威势压下来,就算对她有什么不满,想来是也不敢怎么样的,何况她从不做自龙鱼服那—套,也不怕有危险。 但在这叶府就不—样了,万一哪个是受过叶华川的思的,或者存了什么心的,就算现在没什么以后也难保。 当然,也许只是她多想了,可是她何必冒这样的风险? 因此从±到下,个个给了—个月的薪水就都打发了出去,那些卖身在叶家的,额外多开了—份的薪水,给了卖身契,有几个,还在外面对她扣了头。 这事高平知道了,也月是—笑。对于怨限她的,她不生气,对于感谢她的,她也不在意她做这些事,月是为了自己,即没想过要与谁结仇,也设想过要与谁施思。月是这样—来,人手 就显得有些少了。 高平林若鸿身边跟的人自然还是不动的,只是像门房客厅这样的地方几乎就没什么人在。 也是李如蓝在这里,这才有—个小丫头在旁边跟着的。这要换成有寿如意,此时必定上前插话。但这小丫头却月知道在旁边亦步亦趋,倒是林若鸿身边的茗翠道:“李小姐,我家少夫君正戛去找小姐呢。” “倒是我鲁莽了,月因我和开云是好友,又和高少君有过几面之缘,此时在这里见到高少君,不免就有些失态。” “原来你认识我呀。”林若鸿笑道,“对不起,我把过去的都忘了。” 李如蓝—愣,那边林若鸿已经眼睛—亮,陕步向那边赶去:“平平,我正要找你呢。” 他—高兴,也忘了还有外人在场,直接叫开了高平。 高平坐在滑竿上,穿了件墨绿色孔雀翎斗篷,围着红狐毛毛领,那毛是极好的,在这冬天,只是远远看到,就有—种喜气火热的感觉,但穿到她身±,月越发衬得她虚弱。 这份虚弱,放在—般人身上,那就只显得萎靡。但若是一个有气质的,特別是再带着几分贵气那就又不—样,这就和高平所处的现代,爱生病的贵公子,总是更惹人尖叫—个道理。 此时林若鸿站在她身边,—自—红,倒也是—对清雅璧人。 “跑这么陕做什么,小心摔了。” “才不会,平平你出去好—会儿了,要吃药了。”高平干笑。 “虽然药不好吃,但你不能不吃啊,我煮了甜粥,放了好多雪糖,你吃完药,就给你喝。” 他说的认真,高平也不好打击她。她在现代就不怎么爱吃甜食,来到这里后,就更不爱了。 第—是不喜欢那种黏黏的感觉,第二是因为这里的糖都是红糖,就算是雪糖,也不过是相较当然,红糖有营养,红糖也有甜味,月是那颜色实在不怎么好看。 “好,我等着。”她说完,转向李如蓝,“实在是失礼,不知李姊要来,有失远迎。” 李如蓝看了看她,又看了看林若鸿。月是这几句对话,她也能听出大概了。林若鸿也许不像林开云所说的那样变傻了,但的确是出了事。 她心中有些遗憾,却还有几分说不出的喜悦,不过这个复杂的感情只是—闪而过,转而就把心思放到了高平身上。 她先是拱了拱手,然后才道:“高小姐客气,你我两家又何来远迎—说?难得在这里和高小姐遇到,本要多多来往一番,只叹我京城还有事,也不得不先走了。” 高平故作惊讶:“这么快?”然后又面露遗憾,“一向是佩服李姊的才学的,只是过去无缘,本想趁着这个机会请教—番,那知李姊又要这么快离开,却是遗憾。” 李如蓝也说了一番谦虚佩服的话,两人交谈了片刻,高平突然道:“只顾着和李姊说话,倒是失了礼数,还是屋里说话。” 见她仿佛要和李如蓝长谈,—直自着让她回去吃药林若鸿不高兴了起来。他不知伪装,脸上自然就带了出来。 高平看出来了,李如蓝自然也看了出来,脸上神色不变,心中就有些发苦。 她推辞了两句,最终终于忍不住道:“我和开云交好,当年也和少君见过几次,现在看来,少君却和当年有些不同了,不知是否还爱梅花?这院子里,倒有一处梅林,却是不错。” 这话—出,蓝春海等人都有些变色。此时女大防并不严苛,即使是世家公子,也能在家人的陪伴下出门,年轻女在公共地方见过几次也不算什么。但此时林若鸿已是高家夫君,李如蓝再 说这话,已是过了。 李如蓝—看她们的脸色,就知道自几又说错了话,大是后悔。若是平时,她也不会如此,但这几日,她发现自几过去拥有的东西连续丢失。先是在宁王那里,再是叶华川,再是叶县的产业和那必定短时间内不能再用的银矿。 因此在发现林若鸿也和过去不—样的时候,她就忍不住的,想抓住什么。这些心理,她—时自己也设想清楚,只是觉得今日总是出错,因此又连忙道:“这也是当年和开云—起赏梅时,她说的,也不知我是否记错了。” “既然是林姐姐说的,想来是没错的了。”高平笑了笑,“李姊可还有什么短缺的?若有高某能帮得上的,万不要客气。” 李如蓝连忙道了几句客气的,然后不等高平再说,就匆匆告辞了。高平安排人送她出去,这边和林若鸿—起回到内院。 回去后,喝了药,又喝了林若鸿煮的甜粥,粥是糯米红枣配莲子—起煮的,本来很是清香,高平也爱吃。但林若鸿月旧苦了她,很是加了不少糖,偏偏刚吃了药又不能喝茶,月有喝水,喝的高平—边喝,—边想咸菜。 喝了好几口水,才觉得不那么腻,—口头,就看到林若鸿正眼巴巴的看着她,高平心中发笑,面上却不动,只是道:“小白,做什么?” “那个李小姐,我是不认识的。” “思,我知道。” “就算我过去认识,也是绝对不会喜欢的。你看她皮肤又黑眼睛又大,就和夜叉—样,也就是白天,若是晚上,吓也吓死了。” 高平心中好笑。 无论是这个时代还是她所来的现代,李如蓝其实都算的上美女,小麦色肌肤,大眼睛,宽额头,高平还记得大半年前,她在静夜庵中的神采飞扬,就算是这几天相见,她少了那几分意气风发,却也不见萎靡。 林若鸿这样说,显然是在夸张 。 “这小自,虽然看起来傻傻的,其实已经聪明的很了。” 高平心中暗道,面上却不露,林若鸿又道:“而且我也不爱梅花,我就爱竹子。” “这样啊,我本来还赶两天下雪了,咱们到那梅林中去烤肉,既然你不爱,那等到明年再吧。” 这话—出,林若鸿的脸就垮了下来,他瘪了瘪嘴想说什么,见高平眼中带笑,立刻不依了“平平,你、你坏。” 高平再也忍不住的笑了起来,林若鸿更加急了,他伸出手,又放下来,张张嘴,又不知道说什么,还是高平见他眼睛都有些发红,连忙道:“好好好,是我坏,这样,过两日,咱们就去吃烤肉。” 林若鸿撇了撇嘴,正要说什么,那边抱琴在外面道:“有寿和刘欣来了。” 林若鸿退避了,高平让有寿和刘欣进来,这两人却是来回报叶华川的那十二个铺子的事的。 高平快刀斩乱麻的将府里的人都打发了,铺子里的却不能也这么干,她身体上有伤,也不太耐烦—个个的铺子去查账梳理,就交给了刘欣和有寿。 这两人行动倒也算迅速,不到—个星期,就整出了个大概。果然就和高平所想的那样,十二家铺子,也月有—家米铺—家杂货铺是赚的,—家桐油店—家衣料店,却只能说是不赚不赔. 而那百饰店虽不能说是大赔,却也要往里面添人工,这还是因为那房子是被叶华川买下的,否则还要再带上—个租金。 “赚的先动,够本的也先不动,这几家赔就关了吧,铺子能租出去就租出去,租不出去就先放在那里。” 高平大概的看了—下,道。几人正说着,那边又有人来报,知府钱书希来了。 第六十一章叶县生活(下) 钱书希来了也没什么要紧的,不过是来问安、关怀,说一些请罪的客套话。高平淡淡的应付着,既不冷落,也不热络。 这钱书希是高家本家培养出来的,她既然不想趟那个混水,自然没必要下力气拉拢,不失了礼数就好。 钱书希弄不懂她到底是不动声色还是不将自己看在眼中,但反正高家的大小姐都是她要敬奉的,因此也只是伏低做小,这倒令高平惊讶的同时又有些佩服。 知府已经是正五品的官员了,放在现代,就是一个地级市的市长,虽还说不上高官,但也是一方父母,下面不知有多少奉承。这人没有因此而失了礼数,倒真是难得。 钱书希毕竟是一方知府,这次来,还是打着巡视叶县的旗号,也不可能长时间停留。 因此在叶县停留了两天,见高平也是无事,其他方面也没有麻烦,就告辞了。 她来的匆忙,去的也匆忙,只是倒给高平捎带了不少东西。 普通的土特产除外,还有两盒珍珠,几件上好的皮子,另外更有不少上好的丝绸布料。 除了这些,竟然还有两只鹿,四对熊掌,两个驼峰。 用钱书希的话来说就是:“这些小姐必是不稀罕的,但马上就要过年了,小姐在外面不比京城,这叶县也是小地方,一些东西,却是不好买。若是小姐能跟小的回大鑫府是最好的,只是这路上颠簸,天又冷,个的也怕冻着小姐呢。” 高平本就没打算到那里,路上倒也罢了,她这一去,恐怕就要天天应付来探望的人了。虽说必定是能赚到一些孝敬的,但她还没贪财到那个地步。因此就以自己伤还没好,推了。 不过被钱书希这话一提醒,她才惊觉,竟是要过年了。 她倒是知道现在是十二月了,但在她的感觉里,十二月,离过年还有很长一段时间。却忘了,这里的十二月,就是腊月,这一个月过完,就真的是新年。 在她原本的计划里,这一年的新年是要在代州过的,却不想停留在这叶县,再想到这古代可不比现代,超市大年初一都开门,这里的年,可是要过一个月,甚至更久的。 因此连忙叫人来问,那边刘欣来了,也笑道:“正要为此事来找小姐,不过这里过年倒也便宜。 人口不多,咱们现下又有米铺、店铺,还有酒楼,却是什么都不缺的,小姐还要关一个首饰店,一些货物,正好用来打赏。不过这是外面,内宅 里…,,还有个当家的出来才行。” 高平也知道,不可能让刘欣内宅外宅一把抓,哪怕就算是个撑面子的,内宅也要有人,而且还必须是男子。 内宅总共也没几个人,又都是熟悉的,想来也不会有什么大事,她虽然还没完全修养过来,但也不是处理不了,可是这种事,就是男子做的,她一个女人插手,双方都不好看。 此事,最妥帖的人选本是林若鸿,可是他虽然比过去大有进步,要管家,却是缺了一点。 高平想了想,到底还是交给了甘草。 甘草听说要她做这个,连忙摆手,磕磕巴巴的说,没有侍夫管家的道理。 “哪有那么多的道理?你不管,是让我管还是让小白管?” 甘草听她这样说,才应了,又有些惶恐的说:“那让少夫君在旁边指点吧。” 林若鸿现在能做的,也就是做个饭,写写字,再多一些,还能再做做男工。但若说指点,那是不添乱就是好的了。甘草这样说,显然是怕别人多嘴。 高平看着他,叹了口气,拍拍他的手:“难为你了。” 自她穿过来后,几乎就没对甘草做这么亲密的动作,突然来这么一下,甘草的脸顿时红了。 高平看了,对他又有几分怜惜。 这里的男子,几乎就和中国的女子一样,一生好坏,就看妻主了。无论家世、背景如何,若嫁了个不好的,这一生也不好过。不要说什么自立自强,《红楼梦》中的王熙凤那是出挑的了,手段、背景、容貌哪一项不是一等一?但就因为那位琏二爷,那一生又是如何? 想这里,不由得想到在京城庄子里的甘露。也觉得自己对他有些过于冷酷了,可若是不如此又能如何? 没有感情,那一位又是处处要强,到时,恐怕就是四个人一起遭罪。即使现在,她有时也觉得对这两位不公。 倒不是装。而是从在现代开始,她就觉得找一个合心合意的人过日子,是最好的。 现在虽说身份变了地位变了,连一些观念都要改变,但一些想法却不是那么容易改变。 甘草是个温柔体贴的,林若鸿现在又一心一意的对她。这令她觉得,无论对哪一个偏向了,都不妥当,但是这世上又哪有完全公平的? 林若鸿也就罢了,高兴生气都表现出来。甘草却总是沉默的,这其中又有身份的缘故,因此,有的时候她 就将他忽略了。 “以后却要多注意了。” 打定了主意,再吃饭的时候,就硬拉甘草上桌。按照规矩,吃饭的时候,在正房在的时侯,侍夫是要在后面服侍的。林若鸿虽没这样要求,甘草自己也会回避。 过去高平对这些不是太在意,现在留心了,这才发现,因此硬按着他:“在京城的时候,也罢了。此时就咱们三个,哪有那么多规矩?” 甘草别不过她,也只有坐了,一开始有些胆战心惊,后来过了几日才习惯。见他又是管家,又上了桌,他身边她身边的人都很是欢喜。玉树道:“小姐是对主子好的,莫不是要抬举主子做平君?” 这平君虽不是正夫君,但却要比侍夫体面的多,将来有了孩子,也可以自己认养。像是侍夫生下的,却是都要认正夫君为嫡父的,当着别人的面,却是连爹都不能叫一声。 甘草听了一怔,玉树又道:“只是主子却要早日生下小小姐才好。” “掌嘴,又乱说!” 甘草啐了一口,自己坐在那里发愣,愣了一会儿又笑自己真是想多了。小姐对谁都是温和的,连那李家小姐来了,都客客气气的,对他体贴一些,也不过是连带的。 他什么身份?被抬举成侍夫在别人眼中已经是福气了,哪还能想什么平君?府里的王氏那么出挑,儿子也挣脸,不也只是个侍夫吗? 这样想想,也就把这个问题丢开了。 过了几日,就到了年根,甘草虽然是个温和的,但管家也没出问题。这一是因为人不多,第二也是因为他过去虽没管过,但在高府那么多年,一些套路自然也就看会了。 因此到过年的时候,该买的也买了,该添得也添了。从上到下都按照规矩发了新衣,几个管事并高平的贴身丫头,也提前给了布料银子。 此外还又从大鑫府买了一些人过来。他们这一行是从高府出来的,高平可不想留在这里,因此也就额外买了几个老实的,一是过年的时候添些人手,第二也是让他们将来看守门户。 高平再给高太尉送礼过年的时候,已经去信,要高老夫君再派一个管家过来,届时,那管事带来的人并留下的人,也可以撑住场面了。 到大年三十那一天,高平并林若鸿坐在大厅里,接受众人的拜年,再一个个的发红包。 红包的分量,一是按照等级,第二则是按照平时的表现。跟她出来的,都算是老 实能干的。 但有那句话说的好,就怕货比货。 这么几十人中也总有更出挑一些的,更懒散一些的。于是那出挑的,就多一封,那懒散的,就少一封。 一开始众人还有些不解,看了几个,也就渐渐明白了。他们知道这家目前是甘草当的,对他也多了几分佩服。 等到年过了,高平的身体也大好了。平时除了找刘欣等人谈话,就是和林若鸿甘草谈笑。也真带着人到后面的梅林里来了次烧烤。 当初她看红楼梦的时候,就对那段烤鹿肉作诗的场面很是向往,这次终于轮到她风雅一次了。 不过真尝试了,却觉得这种风雅还是不要经常来的好。 那梅林是真的漂亮,这时候还没有空气污染、温室效应的,雪下的也好。红梅白雪分外美丽,但是这风一刮,那就要在后面再加上冻人两个字了。 也亏得他们一行穿的都厚,亭子四周也放了火盆,也正是在做烧烤,否则一顿饭吃下来,别人也就罢了,高平说不定是又要躺床上了。 叶县小地方,元宵节也没有什么好看的。不说高平这个在现代看过大型灯展的不说,就是丫头粗使,也不稀罕。 刭腊月十六的时候,高平要的管家也就来了。 那管家姓张,也带了几个帮手,高平虽没有印象,但看起来像是妥当的。随着她来的,还一些高太尉、高老夫君给高平带的东西,并两份信,都是叮嘱她小心的。 高太尉的信中,更多的是叮嘱她小心行事,而高老夫君的信中,则更是偏向于要她小心身体。 高平看了,很是仔细的收了,又问了高太尉高老夫君的情况,管家说一切都好,只是本家来了两位表小姐,说是要等春闱的。 高平听了,又问了那两位表小姐的事。知道一个叫高乐宇,一个叫高乐思,一个十九,一个不过十八。 听起来,高乐宇的容貌更出色一些,但高乐思却更稳重。才到京城不久,两人都已经很有了几分名气了。 高平听了,也只是笑笑,随即就让她下去领赏了。这两位是不是有才名,是不是会中进士,她都不是太关心,此时会问,也是因为知道说不定这两位中就有一位是下任的高家家主了。 不过那还是很远之后的事,她也就是听听罢了。 处理好身边事,左右看不到林若鸿,有些奇怪,就问了。抱琴笑道:“少夫君 刚才来了,听你在见人,就出去了,看样子,是又要到梅林里去了。” 高平听了,也笑了,披了大氅,就慢悠悠的向梅林走去。一边走一边想,看来人的喜好是很难改变的。林若鸿过去喜欢梅,这失忆后见到了仍然喜欢。 “恩,这也是,我过去就爱吃辣,换了个身体,却还是馋。” 这样想着,就到了梅林,远远的就看到一个身穿猩红带帽大氅的人站在一株梅树下。那人的头发被刮的有些凌乱,眼神有些迷茫,表情有些淡漠。 高平的心咯的一声,犹疑的开口:“小白…,.?” 林若鸿身体一震,仿佛突然从天边回过了神,然后转过头,看到高平,立刻笑了起来:“平平,你说完话啦。” 高平笑道:“恩,你又跑过来了,小心冻着。” “才不会,我身体好着呢。” 他说着,仰起脸,很得意的样子,高平笑笑,拉住他的手:“身体好,也要小心,出来也不带个手炉。” 话是对他说的,却看了眼旁边的茗翠,茗翠还没说话,林若鸿已道:“我穿的暖,也不用那些东西,你看,我的手还是热的呢。” 果然,真要比起来,林若鸿这个在外面站了好一会儿倒要比高平的更热些。他手指修长,高平平时接触,也没什么感觉,但刚才见了他那个样子,此时再握,就有一种异样感。 有时候她也会想,林若鸿会不会一辈子都这个样子她,也不知道到底是希望他回复记忆,还是不希望。 她并不想林若鸿一生都如此,但是,在她本心中,又觉得现在的小白更可爱。 “平平,你怎么了?” 见她不说话,林若鸿问道,高平回过神,笑道:”没什么,你刚才再看那支梅花?指给我看看。” “我不是再看梅花,我再看、我再看…,.平平,我仿佛、仿佛看到了自己。我看到自己好像也在看梅花,但我穿的不是现在的衣服,梅林….好像也不是这个。真奇怪,我怎么会看到这些?” 他瞪着眼问,高平心中叹了口气,却还是道:“不是看到,是回忆。小白,这也许是你过去的,恩,可能你过去就这么看过梅花,所以现在想到了。” “真的?这么说我能想到过去的事了?”林若鸿很是惊喜。 “也许可以,不过这事,也不是强求的。你能想到自然是好,想不到,也没什么,对 不对?” 她这样对林若鸿说着,也是在告诉自己,这种事,不是她想怎样就能怎样的,也要看天意了。 第六十二章惊变(上) 出了正月,高平一行就开始准备离开了。派人去问了珠河的情况,到底是在二月中旬的时候才启程。 这次高平有了经验,马车收拾的很舒服,干粮也准备的美味充足,还从付成那里,弄来了两个军用帐篷,以预备应付荒郊野外的露宿。 少了叶万万,高平又没有想过做太上皇,付成终于算是真正的体会到了做一个知县的滋味,春风得意的同时,也忙的很。 高平对于她当时一直站在自己这边很满意,虽说她也知道付成会这么做,也是因为没有别的路,但这种事情,只看结果就好了,至于别人有过怎么样的心理斗争,那就不用追究了。 因此在余上一、钱书希面前对她也颇有回护之意,虽然没有明说将她收到麾下,可也令别人知道,此人和她关系甚深。 付成对此很是感激,她知道不出意外的话,自己以后的仕途要好走很多,虽说这样也会被高家的对手视为眼中钉,但只要高家不倒,高平不抛弃她,她总是有好处的。 跟了高平,她只用担心被高平一个人放弃。而先前,却是什么人都能放弃她的了。 因此对于高平的要求自然是竭力满足。她却不知高平这样做,还有另外一个原因。 大规模的焦煤能不能练出来她没有把握,但做个冬天取暖用的炉子,她还是有几分自信的。 叶县是她目前知道的唯一产煤的地方,只要炉子能推广出来,自然要用到这里的煤,将付成这个当地知县绑在她的船上,以后当然会方便很多。 二月初六,益远行,益嫁娶,高平等人也在这一天离开了叶县,回去的路上还算平稳,也没有遇到雨雪,不过三天就回到了蓟县,那里自然也是一切安好。 在蓟县休整了一天,众人上了船,继续南下。就这么一路,过桉州,进通州,不过几日就要到樊川,到那里入海,然后就可直达代州。 要说内河船和海船是不样的,但高平的这个小龙舟,比起海船,也不相一差,而且他们还是在近海行驶,因此也不用换船。再有一天,差不多就能到樊川了。 这一日,高平蓝春海等人一边在船头垂钓,一边闲谈,说到日程,蓝春海如此道。”进了海,若是顺风,差不多二十天,就能到代州了,衙内可要在樊川停留?” 樊川那里是入海口,高平本有些兴趣的,但想了想,还是摇了头。说起来,他们现在在通州境内,这通州也就是高家所在的 地方,按理她是应该去拜访一下本家的。 不过若一过去,少说十天半个月,多说两三个月她可能都脱不了身,这还不算路上来回的时间。当然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那里面的圈圈道道,她想起来就头疼,巴不得一辈子都不要去打交道。也好在高家本家所在大令府差不多在通州的中心位置,并不邻着河,否则她是必定要过去的。 这樊川虽然是要入海了,但还是在通州境内,她还是快快的出海比较好。 这样想着,突然舱内传来清丽的笛声,那曲子高平是陌生的,但也能听出婉转悠扬,虽无别的乐器相配,可也自有一种韵味。 蓝春海一怔,之后笑道:“这应该也是少夫君了,昨晚听了少夫君的筝,今天再听笛,也是好的。” 高平笑笑。 要说,林若鸿无论吹笛还是弹筝都要避开外面的女人的。但一来船上狭小;第二也是因为蓝春海等人已经不能算是外人了。 当然,林若鸿作为高平的正夫君,这种才艺让其他女人听了,也还是有些不妥当,可众人都知道他情况特殊,此时听见曲子,也只是当一个孩童做的。 这里面,也只有高平知道,林若鸿已经和先前有些不同。当然在大多数时候,她还是那个小白,只是在恍然间,他会显出失神的状态,然后那时的神情也会陡然一变。 高平问过,林若鸿自己也不是太清楚,只是觉得大脑一片空白,然后,仿佛就看到另一个自己,再之后,他就有些不受控制了。 这种状况一开始还只是出神发愣,这几日,却已经发展到弹筝吹笛了。高平此时面上带笑,心中则有些苦涩,她的小白,是不是要消失了呢? “好一首荷塘秋色!敢问前方可是高姊?” 突然后面传来一个声音,高平回头,就见后面一艘大船,船首已经和他们的船尾平行了。 高平听着那声音有些耳熟:“敢问是哪一位?” 她这一出口,才发现自己的声音其实是传不出去的,在这珠河上,四方空旷,声音无法相聚,两艘船虽然离得近了,但还有一段距离。她的中气又不是太足,平时说话还没什么,这样扯着大嗓门喊,就显得有些气短了。 这人的声音倒大,或者说,这就是传说中的内功? 好在冯学就在旁边,此时已经跑了过来,见高平了点下头,就提起声喊道:“这里是通州高家的,对面又是一位?” 这时两个船又近了两分,高平已经隐隐的能看到对面的人影了,虽然不是非常清楚,但也大概猜出了是谁,果然,只听那边回道:“在下厚州木兰,也和高姊有过两面之缘。” 得到确定,高平丝毫不为自己的猜测感到兴奋。这个木兰身份成迷,和她又屡屡巧遇,她总觉得古怪,若是能不见,还是不见的好。 但她虽然这样想,那木兰显然有不同的看法,知道确实是她,非常兴奋,连忙让人放了小船,就赶了过来。 对方如此热情,高平表面上的礼节还是要做到的,因此也摆出了一副欣喜的姿态,两人又是你好我好,大家好了一通,又在一起吃了饭。得知高平要到代州,木兰更是兴奋,连连说,正好能够一路同行。 说的高平只恨不得改口,说自己根本没有目的地,不过是瞎转悠,不过这样一来,她又怕木兰打蛇随棍上——若此人真是有心,无论她说要到何处,恐怕都会被她说是也要同去。 这样一想,又觉得自己大可不必如此担忧,就算这木兰镇有什么打算,她也不见得就怕了。 过了一日,船到了樊川,高平船中的物资充足,也不用补充,那木兰船上的东西好像也丰富的很,两艘船都没有停留,直接入了海。 一出海口,众人的精神都是一震,天地宽广,一望无涯,让人忍不住有放声长啸的冲动,就算是高平,也想背几句古代诗词应景,好在到底忍住了,不过就算如此,当天晚上给林若鸿讲故事的时候,就把海的女儿变成海的儿子,听的一干人眼泪直流。 林若鸿更是一边擦泪,一边撅嘴道:“平平,你真坏,为什么要讲这样的故事,为什么不让那个女人认出小美人鱼啊。” 高平心想,这哪是我编的,要说坏也是安徒生的问题,嘴上却道:“因为我们经常犯这样的错误。” 林若鸿怔怔的,高平趁着他发愣,走了出去。 其后的几天,众人对海也不新鲜了,也不再天天趴在栏杆上看了,日子又恢复到了过去的样子。 只是高平,除了每日和蓝春海等人闲谈外,也会和木兰在一起谈论饮酒,交流的多了,虽然对木兰还有警惕,但也要承认此人见识不凡,而且为人豪迈中自带着一种优雅,就算高平总觉得她来历不明,但也很难产生恶感。 茫茫大海上虽就他们这两只船,几个女人也互相走动。木兰的船虽比不上小龙舟,但也是难得,跟着高平一起 上去的冯学更发现,那些护卫的行动之间,更有一种规矩严谨,事后偷偷的对高平道,这木兰也许来自军方。 因此高平着实怀疑了一把,这木兰是不是就是那位鹤翔将军,但又想到那鹤翔镇守边关,身边不知有多少眼线,她要想偷溜出来,不是一般的难,就算出来了,也是绝对不敢到京城的,除非她身上带了什么人皮面具这种武侠小说里出现的匪夷所思的东西。 后来想想,还为自己的猜测雷了一把。 这一日木兰的船上钓了两条大鱼,送了一条过来后,又邀请高平等人过去品尝。 这两日,船在海上走,不时的能钓上一些海产,若是一般的也就罢了,若是好的,都会给另一条船打声招呼,前日高平的船上还钓上了一条海豚,也是高平想到在现代看过这些可爱的家伙们的表演,因此就算船上的厨子一再表示可以处理干净,最后还是不忍心的放生了。 接到木兰的邀请,就带着冯学并两个护卫走了过去。 高平过去就对海产有偏好,这几日虽然日日吃,也没有过瘾。而且木兰船上的厨子,比她所带的厨子功力还要高深,再加上这次钓的鱼也味道鲜美,吃的高平不住的感叹现在的幸福生活。 吃完饭,喝上一杯茶,高平正觉得有些睡意,想要告辞的时候,突然脚下一晃,再之后竟然站不起来了。 她先是以为自己着了道,再之后看到不仅是她,连木兰舱室里所有的东西都在晃荡,这才知道恐怕是海浪。 果然,刚这样想,一个丫鬟就跌跌撞撞的跑了进来,面上很是惊恐:“小姐,咱们遇上暴风雨了!” 第六十三章惊变(中) 高平木兰都是一凉,他们船上都带着跑过海路的人,先前都没有预警。不过大自然这种事,连现代的天气预报都有可能出错,更何况在这个连温度计都没有的古代了。 高平扶着墙,跟着木兰跌跌撞撞的来到舱室前,一开门,就感觉到强烈的劲风,若不是两人早有准备,几乎要被吹出去。 顺着门向外面看去,只见浪一层比一层大,天色以可以看到的速度阴沉下去,这种情况下,高平显然是无法回到自己的船上了。 “高姊在这里稍坐,我去看看。”木兰道。 高平点点头,碰到这种事,木兰自然是要去看看的,至于她嘛,就不要去拖后腿了,何况,这又不是她的船。 木兰要出去的时候,冯学等人终于赶了过来,高平让她带着的两人跟着木兰一起出去查看,也好在必要的时候帮一把手,毕竟现在她也在这个船上,万一出问题,都不好过。 那两个护卫跟着木兰去了,高平和冯学找了一个地方将自己固定好,然后也只能等待了。 “小姐放心,咱们的船用的都是上好的料,水手也都是有经验的,必定是不会有事的。” 高平点点头,她倒不是太担心是否有事,毕竟若是那艘船有了事,估计这艘船也不能幸免,到时候也轮不到她担心了。 她想的是林若鸿和甘草等人此时必是又惊又怕吧,她若是在那里还能安慰安慰他们,此时却是无能为力了。 外面电闪雷鸣,高平只觉得船越来越颠簸了,正想着木兰也出去一段时间了,就听到急促的敲门声。在这样的天气中,那声音几乎要被掩盖过去,也亏得两人此时都留心着外面,这才没有忽略。 先前木兰出去后,高平怕有海水灌进来,就把门给上了栓,冯学扶着墙,拉着绳慢慢的走过去开门:“刘迟,怎么了?” 外面的,正是先前跟着木兰出去的护卫之一,只是此时此人身上带伤,面孔泛白,嘴唇发紫,从里到外都湿透了,冯学将她拉进舱室:“怎么回事?” “小姐、小姐不能在这里。”刘迟靠在墙壁上道,“那木兰小姐的手下有人叛变了。毕封护着她在另一边,我来给小姐报信。” 听了这话,高平和冯学都是又惊又怒,高平更觉得不敢相信,在这样的天里起事,弄不好就是同归于尽,这到底是有怎样的利益才会出现这种事? 不过现在也不是探讨的时候,冯学道:“小姐 ,我们再换个地方。” 高平想了想,摇了下头。 “小姐,那木兰和小姐不过是泛泛之交,小姐大可不必为了她…” “是的,我和她只是泛泛之交。所以,那些人不见得就会对我动手。” 冯学一愣,又道:“但是…” “而且,你能保证其他地方就是安全的吗。现在情况不明,我们不知道到底有多少人叛变,也不知道形式如何。贸然行动,还不如在这里静观事变。若是木兰赢了,自然大好,若是她输了…那我们就看看能不能做一场交易吧。” 冯学想了想,也不得不承认她说的有理,现在情况怎么样,她们完全不知道,若是跑出去,被两边都认为是敌人,那才是冤枉。而且现在越来越颠簸,一个不好,说不定就被抛进海里,倒不如在这里等着。 她帮刘迟脱了外衣,查看伤口,她们来的时候根本就没有想到有危险,因此也没有穿铠甲,此时倒也方便,当然,若是穿着铠甲,刘迟也不见得会受伤。 伤倒是不重,只是现在没有办法帮她医治,只能简单的包扎一下。高平在舱室里看了一圈,只在软榻上找到两张皮子,就让她把衣服脱了,先裹上皮子。刘迟一路走来,身上早就湿透了,此时又受了伤,若不想办法保暖,那是没事也要有事的。 那刘迟也是洒脱,何况此时又没男子,立刻就脱了个干净,拿着皮子裹在身上。 这边刚收拾好,那边就一声巨响,众人眼前一黑,又一亮,在电闪雷鸣中就看到木兰站在外面,大踏步的走进来:“木兰手下有人判主,不知高姊是否能援手相助?” 此时她身上已经湿透,房间中的蜡烛已经被风刮灭了,高平只能看到她的一双眼,亮的惊人。 就是说着祈求的话,她的态度也是不卑不亢,充满诚意。 她这边还没有回答,那边就听到一声叹息,这声音带着几分悠然,但在这样的天气中,竟清楚的传到了每个人的耳中。 “大少爷,属下不过是按照场主遗愿行事,属下跟在大少爷身边这么久,一直对大少爷佩服的很。大少爷以国土之礼待我,属下虽不能国土相报,却也能为大少爷留一条生路,只要大少爷交出印鉴并写一封说明真相的信,属下拼死,也要护大少爷周全的。” 说这话正是当初在京城中和木兰坐在一起的中年女子,高平此时已知道此人姓童,木兰对此人很是有礼,见面是必称姨的 。在高平的印象中,此人不爱说话,有些冷漠阴沉,冯学曾对她说过,此人下盘极稳,想是个高手。 当时她还很好奇了一阵,后来得知这个世界的高手也不过是身法快,力量大,出手稳,那种一掌下去山崩水分是绝对做不到的。 听到姓童的女子的话,高平一愣,那边木兰已道:“童姨所说的话,我是不理解的,母亲好好的,又哪里有什么遗愿?” “老场主已经归去,现在由大小姐主持大局。老场主去世前曾留话,作为男儿家,嫁人还是正途。大少爷虽然男生女相却也是不愁嫁的,只要大少爷将印鉴归还给大小姐。大小姐必定会为大少爷找一门好亲事的。” 木兰冷笑了两声,转身对高平道:“高姊勿怪,木兰实为男身,只是自幼被当做女儿长大,更对女儿身钦羡,这才男扮女装。木兰已过二十,穿男装的次数却不到五次,实不是故意欺骗高姊。” 高平没有说话,心中则在大叫,真是狗血啊狗血。 她没有说话,木兰又道:“实不相瞒,木兰出身初芽牧场,家母身体欠妥,五年来,牧场中事物皆为我在料理。若高姊愿意相助,在下愿与高姊结为异性姐弟,必不背弃。” 这些天的相处,他已经知道高平虽然看起来温吞,却也不是好欺负的,虽然没有太多的野心,但也想有自己的势力。 他这话的意思就是虽然我现在落魄,但我还是很有实力的,若你这次能助我,以后我必将回报。 “大少爷,若是老场主还在世,你这话,倒也有几分力度,只是现在,若是和高小姐结拜的话,却是要拖累高小姐了。”她说着,也转向高平,“若是高小姐此次愿意帮忙,我初芽牧场必承此情。高小姐放心,我家新场主初掌大权,绝不想得罪高家的。” 她这话虽然看起来是泄了自家的底,有示弱的嫌疑,但也说的明白:你不用担心我对你有什么不利。 一时间,两方的注意力都在她身上了,高平不得不开口:“此乃初芽牧场的内事,我却是不能掺手的。” 她这话一出,那姓童的脸上闪过一丝喜色:“高小姐的这个情,我初芽牧场日后必有厚报!” 木兰目光一暗,却是神色不改,他叹了口气,朗声道:“海棠、芍药,这五年来,我可有做不利于牧场的决策?” 被他点到的两个人一震,然后迟疑看,摇了摇头。 “木槿、红棉,这五年来, 我可有做对不起牧场上下人的事?” 剩下的两人也摇了摇,脸上闪过一丝愧色。 姓童的见跟随者都有些动摇,连忙道:“大少爷,论手段论心思论处事,你都是一等一的,若你是女子,我童永必定生死相随。但你是个男人,大少爷!我初芽牧场历经七代,先人呕心沥血这才有了今日的规模声望,怎可交与你一个男子之手?若你他日嫁人,我牧场归谁?大少爷,望你以我牧场为重,以我李氏为重,将印鉴,交出来吧。” 她这话说的大义凛然,又是夸赞又是感叹又是表态,但却正中木兰最薄弱的环节——男人! 他是一个男人,所以就算他千好万好,再有能力再有本事再处事公道,他也没有资格成为初芽牧场的主人。 果然,原本有些犹疑的四人听了这话又坚定了起来,海棠开口道:“大少爷,您就交了印鉴吧,我海棠对大少爷一直佩服的很,若大小姐、大小姐将来对大少爷不好,我海棠愿为大少爷效死!” 她这话,也堵住了自己的路。她参与这样的事,本是有大功的,但此时说出这话,最最起码,以后也是升迁无望了。 但这话,却比童永刚才所说对木兰的打击更大,他脸上一白,随即笑了起来:“男人!男人!果然就是因为我生为男人吗?” “这是注定的。” 木兰哈哈一笑:“童永,你过来杀了我吧,印鉴我是不会交的,信我也是不会写的。我身为李氏儿女,就算不坐那个位置也无甚,但我却万不信我那个大妹妹能将牧场主持好的!” 第六十四章惊变(下) 外面已经开始下雨了,舱室门大开,雨水顺着风洒了进来,也好在童永等人站的靠外,挡住了一些风雨,不过即使如此,高平站在里面,也还是觉得一阵阵发冷,若不是气氛太不对,她真想对童永等人说:“不管你们想做什么,进来再说。你们武功好,身体壮,不怕风雨,但这要被甩到海里,恐怕再好的武功也没用了。” 也仿佛就是为了对应她的想法,又是一个大浪,高平这样被绳索固定着身体的还差点被甩出去,门口站着的海棠几人,若不是反应迅速的扒着门,估计已经要落海了。 但是高平发现,在其他人都东倒西歪的时候,木兰和童永都还站的稳稳当当的,那样子,就仿佛站在平坦的地面上。”难道这木兰也是个高手?”高平一愣,想到木兰先前出去的时候也是歪歪斜斜的,不过又转念想到,那恐怕是做给看她的了。 她这样想着,只听童永已道:“大少爷果然了不起,我只以为少爷在武学上天赋平平,却不想,原来是堤防我呀。” 木兰神色不变,扬眉道:“我一直以为,有童姨在我面前,永远也没有要我自己动手的一天。学武也不过是想着强身健体,却不想,第一次动手,面对的就是童姨。” 童永的脸上闪过一丝尴尬、犹疑,但随即又平静了下来:“大少爷果然字字诛心,我童某人自然是做了对不起大少爷的事,但,我对得起祖宗!” 说完,就欺了上来,这一下当真是快如闪电,迅若惊雷。高平只觉得眼前一花,再然后就看到两个身影纠缠到了一起。 此时浪越来越大,原本站在门边的死人也不得不拉扯着来到屋里,靠在墙壁上。但是原本舱室的门被劈坏了,此时也只能勉强的掩着。几人虽然能勉强不摔倒,但也不要说去帮忙了。 冯学挡在高平前面,以免两人波及到高平。 高平看着场中的两人,却紧张不起来。这第一是因为她知道无论谁赢,和她都没有太大的关系;第二则是随着浪越来越大,她越来越觉得此时的场景荒唐。 他们在这大海上,遭遇暴风雨,船只随时都会被淹没,本应该是同心协力,共度难关的,结果却自相残杀起来,这让她觉得很有喜感。当然,这份感觉并不针对木兰,毕竟木兰是为了保命。 而只是觉得这童永实在没有大局观,她不知道,童永本也不想在这种天气动手的。但是两只船一直走在一起,如果这边出了意外,难保高平那边不支援。高平那边的护卫 都是军队出身,单打独斗,她是不怕,但若组合到一起,她也知道厉害。 眼看这行程已经走了一半,再不动手,就要到代州了,因此才会在这种天气下仓促出手。当然这也是因为她久在陆地,从不知大海的恐怖的缘故。 她也感受到脚下越来越不稳,船只仿佛随时都要被淹没,心中也有些怕,但走到这一步,也没有别的选择了,只有先解决了眼前再说。 想到此,下手更加凄厉,原本还存了几分香火情,此时却再也不顾了。她这一认真,木兰立刻就露出不支的状态。本来他和童永的水平就有差距,再加上从未和人生死相搏过,先前也就是憋着一股狠劲,这才能和童永不相上下。 童永此时一不再留情,他就立刻遇险,眼看童永一掌劈过来自己就再无可避,他一咬牙,反而迎面对上,一把匕首已从袖里滑到了手中。 这匕首是在他来之前,就藏在袖中,用细绳固定好的,为的,就是这一刻。 毕竟多年奉他为主,童永见他自己迎上来,也有些迟疑,而就是这一疏忽,就觉得下腹一凉,然后就是剧痛,她又惊又怒,手中全力勃发,一掌劈在木兰的胸口,木兰身体横飞,贴在舱室的墙壁上。 将他劈飞,童永也不忙赶上去,先查看了一下自己的伤势,只见匕首全入,只留把手在外,也好在木兰仓促之下,无法对准她的要害,否则这一刀,恐怕就要了她的命。 她是老江湖,知道此时还不能拔刀,否则刀身带着血出来,恐怕就有大危险了。 “你们还不将他杀了?” 她对海棠等人怒视,海棠几个面面相觑了一番,最后红棉开口道:“董先喻,少爷已经受了伤,我们请他交出印鉴也就罢了。他、他毕竟是我们的少爷。” “好、好、好!” 董永惊怒交加,只想把这四个也一起劈死了。是她不想留这个大少爷一条命吗?是他自己找死!走到这一步了,这大少爷的命是绝对不能留的了。 她本想怒斥一番,但此时人心不稳,她自己又身上带伤,倒不忙教训这几人,等过了这一关,自有机会收拾她们。 打定主意,她径自向木兰走去,红棉等人面露迟疑的向前走了一步,她冷笑道:“怎么,真想让他主持牧场吗?” 红棉等人还想说什么,董永又道:“不要忘了,你们的家人还在牧场!” 这最后一句,关键无比,红棉 等人身体一震,不由得就退了回去。木兰此时坐在墙角处,有两边的墙壁做支撑,他也能勉强稳住身体。 他坐在那里,嘴角带笑,似笑非笑的看着董永:“董先喻此次立了大功回去,不知会受到怎样的奖赏?” “大少爷,我董家世代守护牧场。我董永此次的作为,也是为了牧场!” “是吗?这么说狡兔死,走狗烹,董先喻也是不在意的了?” 董永眉毛一挑:“大少爷,没有用的,你就别费心计了,我最后再问你一次,印鉴在什么地方?” “印鉴在…” 董永又向前了一步,但并不俯身,只是道:“大少爷,事已至此,我是无法留您了,但我必定会妥善安葬您的尸首的。您若是不说…我搜遍全船也不见得找不出来,说不定…不用搜遍全船,只是在这舱室里就…” 她正说着,突然听到一声抽气,立刻觉得不对,正要回身,就觉得后心一凉,再之后,就看到明亮的剑尖从自己的左胸透出。 她正要回头,那剑又抽了回去,如果说刚才她只是感觉到冰凉生疼的话,那这一下,却只觉得全身的力气都在迅速流失,她回过头,只看到脸色苍白的高平提着一把滴血的剑。 “怎么会是她?” 在最后一刻,童永更多的不是愤怒恐惧,而是疑惑。怎么会是高平?她想过木兰的临死反击,想过海棠红棉的干预,甚至想过,冯学说不定会动手。 是的,就算高平说了两不相帮,但她也不是完全相信的。毕竟从交情上来说,高平和木兰的关系更近一些,所以,她一直在留意冯学甚至留意受了伤的刘迟,但惟独没有留意高平。 这也是高平表现的太不堪了。她身体本就弱,再在这样的环境里来回晃荡,早就被晃的脸色发白,嘴唇发紫了。她又一直把自己用绳捆着,看起来就是被吓的很了。 董永怎么也没想到她会动手,她敢亲自动手! 但高平就是自己动手了,在刘迟回来报信后,她也拿了一把剑,而现在,她就把这把剑刺到了董永的身体里。 这一出,所有人都惊在了那儿。 红棉等人愣了片刻才回过了神:“你、你做了什么!” “身为属下,对主上动手,是为不忠;木兰一直以国土之礼待她,此人却两面三刀,是为不义;董家世代守护李家,此人却对李家嫡系子孙下毒手,是为不孝。如此不忠不 义不孝之人,还不当杀?” 她这样一喝问,红棉等人又是一呆,过了片刻才道:“董先喻,也是为了….,” “为了什么?为了牧场?”高平冷笑,“我是外人,对这些是不懂的,在此只问各位两个问题;第一,老场主真的去世了吗?第二,就算老场主去世了,临终前真的是那么嘱咐的吗?” 几个人都说不出话,还是海棠先开口:“但是,董先喻有老场主的亲笔信。” “这更没有道理了,既然那老场主已经去世了,又哪里来的亲笔信?好吧,就算是老场主生前写的,而那封信也是真的,但那也只能证明,老场主曾写过这么一封信,却并不能证明老场主去世了,更不能证明那封信中所写的就是老场主的本意。更何况,那信是否是真的,还值得思量。” 她这一样说,海棠等人更是犹疑。她们实在不知信谁的好。从本心上来说,她们是佩服木兰的,但是,他毕竟是一个男人。能干的男子,打理家务,管理一些事情,这她们也能接受。但成为正式的场主,却是她们无法接受的。 也就是因此,在董永拿出那封信后,她们才会听从。当然,这也是因为,董家世代为李家的贴身护卫,她们这些护卫都曾受过董永本人,或其家人的指点,对她一直甚是信服的关系。 她们从未想过董永会背叛李家,而此时听高平一说,却又觉得,董永也许不会背叛李家,却不见得不会背叛老场主。 此时,木兰咳嗽了一声,断断续续的开口:“海棠、红棉,母亲对我如何,你们是知道的,就算我是男子,你们觉得,母亲会逼我如此吗?” 第六十五章风平 船只依然在忽高忽下。 海棠红棉犹疑的站在那里,看样子一时也拿不定主意。 高平有些急了,开口:“看看外面的天,看看这船,不要觉得这船是结实的,一个大浪,说不定就将我们全部都卷进去了。此时第一要务,不是那封信的真假,而是我们是否能活下去!” “高小姐说的对。”木兰也道,“刚才我一路走来,都没有见到船员,也未见到张先喻,不知是否已经…,,” 高平知道,这所谓的张先喻,就是这艘船上懂航海的,其实不是什么先喻,只是木兰礼遇她,这才有了这个尊称。 此时听到这么一句,高平顿时说不出话了。她是不懂航海的,但只是看电视上,每次遇到风浪,从船长到船员,上下都忙碌不堪,怎么她坐的这艘船,现在外面竟空无一人? 此时她只觉得自己的人品真是太好了,这样的情况下,这艘船竟然也没有沉没!这比什么永不沉没的船都厉害啊。不过,她这个人品还能支持多久?总不可能支持到这场风暴结束吧。 好在这时海棠开口:“没有,张先喻王先喻等人都无事。” 她说着,把经过说了一遍。 原来大概在半个时辰前,那位张先喻已经看出了天气有些异常,本是要来报告的,却被童永拦了下来,童永立刻认为这是一个机会,于是在暴风雨来之前或下药或突入袭击,就将其他人都料理了。 木兰带的,都是在初芽牧场有些根底的人,用现代的话来说,就是根红苗正,也许不是多么重要,但都有庞大的关系网。 童永也不敢随意的将这些人都杀了,何况就算她不懂航海也知道,没有船员,在茫茫大海上,自己是无能为力的。 在她的计划中,是速战速决,尽快的将木兰的事处理好,就去放船员。她倒不是没想过将高平和木兰都迷晕了再行事,但是第一,刚才高平和木兰已经在用饭,第二,也是最关键的一点,就是她的最主要目的还是尽快拿到印鉴以及逼木兰自己放权。 而且说到底,童永在最开始对木兰还带着几分香火情,并没有想过一定要他死,否则她只要趁着无人注意的时候,将木兰抛下海,以她的身份地位,也不见得马上就会被人拆穿。 听到那些船员和张先喻都无事,高平和木兰都松了口气。 木兰道:“母亲的事,我现在也不甚清楚,若将来得到证实,必定会给各位一个交 代的。此时,还望各位一起助我度过眼下这关。” 他这样一说,海棠等人都有些讪讪的。 木兰见几个手下都暂时得到了安抚,又对高平道:“在下现在行动不便,这船上的事物,还要高姊多费心了。” 高平也知道现在要有人主持大局,木兰此时的情况显然是有些不妥当的,身体是一方面,这全船上下,此时也难保没有对他还有意见的,就是海棠红棉等人,此时看起来是收手了,但若是木兰马上站出来指挥,难保不会有心理抵触,倒不如由她出面处理更好。 因此也不推辞,谦虚了两句,就点着海棠红棉等人的名字,令她们或去叫人,或去给放关起来的船员,等到王寒佑全身湿透的赶过来的时候,高平木兰两人都是心中一松。 就连高平也知道,这王寒佑和木兰的关系不一般,虽然和童永一样都是被木兰张口叫姨,但明显的亲疏有别。 果然,王寒佑来的时候一脸焦急。 在高平的印象中,王寒佑很有点孔青山的样子,不是说容貌,而是那种处事那种姿态,总是从容总是智珠在握,很少情绪外露,这样的惊恐焦急那是从没有过的。 王寒佑来了之后,只是扫了一眼童永的尸体,然后就把心思放在木兰身上了,在确认她无碍后,这才对高平行礼感谢。 此时情况危急,两人也没有怎么客气,高平顺手就把指挥权转移了。现在那些被关的船员已经放了出来,大多侍卫因为被下了迷药,一时也派不上用场,但王寒佑一边督促还清醒的人,一边亲临甲板,和张先喻一起督促众人。 她自然是不懂航海的,但众人都知道她是木兰的亲信,她出现在这里也有稳定军心的作用。 再说那些侍卫,对张先喻也不是怎么看得起,有她在,才会真正听话。 其后的半个小时,高平终于知道,原来自己先前不是人品好,而是,先前的那些浪头根本就是开胃菜,真正的风暴,根本就不是那个样子的。 本来固定在舱室中的家具也被抛的有脱离的迹象,若不是冯学护着她,就算有绳绑着,她也难说不被抛出去。 高平是不晕船的,又在海上航行了这么多天,早就适应了,但此时也被抛的头晕目眩,先前吃的都吐了出去。 不过,也不是她一个人有这种症状,冯学等人也都是在勉强支撑。 这其中,最难过的就是木兰,他身上带伤,在 这样的环境中是最难熬的,高平等人吐的还是食物和酸水,他却不时的要吐两口血出来。 不过即使如此,他也咬着牙,不出一声,看的高平很是感叹,这人要是生在中国古代,绝对是一代枭雄。 就在高平觉得船只要被淹没的时候,暴风雨突然停了,仿佛就在一瞬间,就回归了平静。乌云散去,再看天空,正是碧空如洗,夕阳明媚,半边海水波荡着一种嫣红的色彩,看起来很有几分羞涩。 众人一时都有些恍惚,原来,才不过是一两个时辰的事吗? 再之后,也就是例行的事情了,修补船只的修补船只,找人的找人。在最后发现满船上下还是失踪了四人。这四个,到底是因为反抗童永被杀了,还是不小心掉入了海中,此时也不好追究了。 海棠红棉等人要如何处理,高平也不愿知道,这毕竟和她无关。令她欣喜的是,毕封无事,虽然受了伤,却也不是养不回来,显然是童永也不想得罪死了高平,这才没有下狠手。 不过有这一喜,却有更大的忧,那就是高平的船不见了!或者说,木兰的这艘船在先前迷航了。 在暴风雨中,又没有船员操控,这艘船自然就被刮的偏离了原本的航道,至于说到了什么地方,连那位张先喻也不敢确定,说要到晚上再看看星空才能辨认。不过他们一直在近海行驶,想来问题不会太大。 因此高平冯学等人也只有暂时滞留在木兰的这艘船上。 木兰对她自然是礼遇有加的,专门给她安排了舱室,言谈之间,更是多有感激。 “不瞒高姊,木兰自幼就为男儿身苦恼,从小就发誓要做出一番不让于女儿的事业,却不想处处受阻,此次若不是高姊援手,几乎要丢了性命。高姊却是母亲王姨外,第一个知道我的身份,却没有鄙夷的人呢。” 他靠在床上,惨白着脸,虚弱的说着这话,高平听了,却没有半点怜惜心软,只觉得一股股恶寒。 木兰也许说的是真的,但是,高平怎么也不相信他是愿意将这等姿态露于人前的,就像他自己说的,发誓做一番不让女人的事业,又怎么会随便的露出这种男儿姿态? 更何况,几次相处,此人都洒脱优雅,说是女人,绝对不会让人有半点的怀疑,又怎么会突然的变得这么软弱? 说这些,恐怕还是为了满足她的大女人心态以及博取同情罢了。 想到这里,高平有些叹息,若是 身份没有暴露,他此时说的必然不是这些。这么快的转换角色,又这么放的开….,高平简直有些郁闷了,为什么她遇到的这些人,一个比一个厉害? 心中这样想着,嘴上却还是要客气。 两人客气了一通,木兰道:“却是我疏忽,竟忘了对高姊说真名。我姓李,单名一个靛,木兰却是我的字号。” 高平一直对初芽牧场有几分好奇,听他这样说了,立刻就问了起来,那木兰也不隐瞒,大大方方的就说了,当然,至于说的是真是假,有多少水分就难说了。不过就算如此,高平对于初芽牧场也总算有了大概的印象,对于木兰的境况,也有了一些概念。 最后木兰道:“按祖训说,是不能给大雁贩卖的,但木兰这次出来,却是想给牧场另一找条出路。” ”如此也好。”高平笑笑,“却是我失礼了,你还带着伤,正是需要休息,如此,我明日再来看你。”说着,站了起来。 她走后,木兰躺回床上,闭眼养神,过了片刻,王寒佑走了进来:“你也太费心了,好好养伤才是正经。” “不费心?不费心我说不定永远都没机会养伤了。王姨,我也知道牧场有人看我不惯,也知道身为男子总有诸多不便,但总想着自己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却不想,是我天真了。” 他睁开眼,淡然道,王寒佑要说什么,他已经又开口道:“王姨,你不用劝我,我知道是怎么回事。我们现在要做的,是要拴住高平的这条线了。” 说着,冷哼道:“大雁缺马,高远航又身为太尉,我就不信,她不动心!” 第六十六章 浪涌 高平很动心,在听到木兰的话后,她差点问一句当真? 不过总算是忍住,来到外面,被海风一吹,彻底冷静下来,不由得长吸口气,心中更是暗道好险。 相传中,初芽牧场的马,比柔然、眺国的都要好上三分,一般富豪家中若有一匹这样的马, 那是必定要炫耀的,就连高平的坐骑,也是眺国和柔然的马配出来的。 不过,虽然走私猖獗,初芽牧场的马在大雁还是不多,因为初芽牧场一直对外宣称那个所谓的祖训。 不向大雁贩马,起码,不公开的向大雁贩马,也正是因此,才令初芽牧场的马用价值千金来形容,都是委屈。 若是能由她打开初芽牧场的这道门,那以后… 很有诱惑,非常的具有吸引力,不说财富如何,若她能为大雁打开一条马途,那么说不功在千秋,起码,也是她做些什么。 有马的大雁,也许也不会向北宋那样灭亡。 是的,这个蛋糕很大,可是,要吞下这个蛋糕,又要拿出什么? 高平看着海面,思忖。 初芽牧场此时可以说是处在混乱中,老场主是不是死,不知道。现在还有多少人是真的拥护木兰的,同样不知道。木兰的那位叫李初的妹妹是不是已经掌控牧场更是不知道。 木兰的优势很明显,此人有手段有能力有眼光有谋略,可以说是一个绝佳的领导人。 他只有一个缺点,其实这并不算缺点,但是在这里,在这个时候,却是致命的。 他是一个男人。 连他带出来的,愿意以前途甚至性命来为他保命的护卫,连直跟在他身边,保护他教导他的人,都会因为他的这个缺点,而发生叛变,那么,其他人呢? 他再好,别人不愿意接受,又有什么用? 就像在現代,男人可以在外面花天酒地,只要回头,就会被称为浪子回头,甚至他的妻子都会原谅他,说不定还会觉得幸福。而女人,只要一次出轨,只要有一次被抓住了,恐怕一生都难以翻身。 当然,这两者还是不同的,可是,都是人们的观念,这是几千来所形成的,要改变,不是一般的困难。 纵观中国的整个历史,也只有武则天一个人真正称帝,而且是在大唐那么一个开放的氛围,但就算如此,她的大周朝也不过只有十五年,甚至在她在世的时候,就被人逼 退位了。 要打开初芽牧场,那么必定是要木兰掌握到实权,并起码对牧场有百分之八十以上的控制。 那初芽牧场就如同一个国家,她要想得到那牧场的马,就要帮木兰上位。这是容易的吗? 更何况,谁又能保证木兰上位后就一定会遵守诺言呢? 不过那些马,她还是很心动的,只是,她要好好的想想。 其后的时间,她不时的去拜访拜访木兰,毕竟现在知道他的性别了,虽然说木兰是男是女在她眼中根本就不重要,但是该有的姿态还是有的。 因此她只是每天礼节性的去问候一下,然后更多的时间还是和王寒佑交谈。她知道王寒佑是一个老狐狸,因此绝口不提任何有关马的事情,哪旧王寒佑绕到这里,她也不是把话题转开,就是闭口不言。 王寒佑虽然心中焦急,却也不会表现出来,只是心中思忖这高平油水不进,木兰想通过她,拉拢高家,真的有可能? 就这么航行了十多天,终于到了代州。 在得知和自己的小龙舟失散后,高平也想过是要找个地方靠岸回头,还是按原计划到代州。 在考虑了之后,最终还是选择了后者。 这第一是因为此时路上交通更是不便,港口又少,她随便找个地方登岸,倒弄的不上不下。倒不如到了代州之后再做打算,毕竟那里可以说是大雁目前最大的港口之一,就算要回去,也能找到合适的船只。 更何况,他们的目的本就是代州,刘欣是个小心谨慎的,把她丢了,必要先寻找一番才会回报的,这样想来,在发现她失踪之后,刘欣蓝春海等人选择的应该也是先到代州再说。 船还没进港,就见港口一片繁忙,一眼看去,竟发现触目所及都是各种各样的船只。 有三层的,有类似于福船的,还有舢板不断的在各个船只间穿梭。 众人都是在海上呆了这么多天,猛然见到这样的情景,都很有感触。从樊川入海,众人是想大叫,而来到这里,却都觉得眼睛发酸。 “见到人了,终于见到人了!” 有个护卫失态的大喊,却没人笑她。 从港口到上到岸上,还是非常繁琐,不过有银钱开路,自然一切方便,高平来到岸上,还没站定,就突然听到一个声音:“小姐!” 她回过头,就看到白皙山正带着两个护卫向她这边疾 奔而来,来到她面前,又激动的叫了声:“小姐!” 高平见到她,放了一半的心,起码不至于没有头绪了,她长吸了口气:“难为你了,船上的人都还好?” “有两个粗使失踪了,想是…不过少夫君和柳侍夫都好,刘先喻蓝先喻也都是好的,现在能见到小姐,就、就…” 白皙山也是个内敛的,目前对高平也不见得多有感情,但高平若有事,她们就算不给其陪葬,也是得不了好的,因此此时见高平无恙,也是非常激动。 高平听到林若鸿等人无事,大是安心。 码头不是说话的地方,她又和白皙山说了几句,就去找木兰告辞,过了这么十多天,木兰的伤也有所好转,不用人扶,也能行走了。 听到高平的话,他笑道:“本也该去拜访少夫君的,只是此时还有些琐事要处理,却是要失礼了。在这代州,木兰也有些产业,高姊若有需要,万不要客气。” 高平眉一扬,开口:“这个自然。” 和高平失散了,蓝春海刘欣等人也无心置产,就找了一家酒楼住了下来,然后一边日日派人到港口打听寻找,一边又在来往的船只中打探。 他们的船要比木兰的好些,一开始又没有太偏离航道,因此已经来了三天了,这三天,众人只可以用愁云惨淡来形容,今日突然见白皙山领着木兰来了,那真是又惊又喜。 和一堆人寒喧之后,她来到酒楼的右半侧,男眷都在这里,一干人先前就得了信,早就在这里等着了。 见到她,有叫的,有笑的,有请安的,有问好的,高平一路走过去,就看到那个正在怔怔看着她的林若鸿。 隐隐的,高平有些怪异感,不过还是走过去:“小白,怎么了?” 林若鴻先是脸一红,然后眼也红了,再之后脸上闪过一抹怪异,最后才有些磕巴的开口:“你、你来了…” 高平一笑:“是啊,我来了。” “你、你没事吧。” “我既然来了,自然就是没事了。” 林若鸿的脸更红了,高平发现他连脖子后面都是红的,耳朵更是红彤彤的,她突然有些手痒,不过就算要捏,也不能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因此只是笑笑,又和其他人说了会话。 所说的内容也不过是分开后各自的情况。林若鸿这边自然不像木兰那边那么多事,只是船上懂航海的虽然也提前发现了暴风 雨,却要比张先喻发现的晚,等她示警的时候,童永那边已经开始行动了,两艘船也拉开了距离。再之后,就是全船上下齐心努力,终于熬过了暴风雨。 再坐的一干男眷大多是高府的家生子,哪经历过这种事,就算是甘草这样幼年受过苦的,也不过是吃不饱,穿不暖,像那种仿佛天地都要灭绝的境况那是从未见过的。 这些天,高平失踪,他们的精神也一直提着,虽然害怕,也无法对别人说,此时高平终于无事,又知道她的性子向来是好的,因此纷纷诉说。 高平听了,或微笑点头,或安抚两句,对于自己的经过,只是用一句差不多就概括。 说了一会儿,她露出倦意。抱琴等人都是有眼色的,于是纷纷收声,或去帮她准备热水,或去帮她准备饭菜。 等这些人都出去了,高平走到林若鸿面前:“小白?” “啊?” 林若鸿一凉,几乎跳起来。 “我是老虎吗?你这么害怕?” “不、不是。” 高平一笑,点了下他的鼻子:“小白,我回来了,你却还没叫我呢。” “叫、叫你?” “是啊,你不该叫我吗?” 林若鸿期期艾艾了一阵,然后才用蚊子哼似的声音叫了声平平。 高平一笑,摸了摸他的头,转身去找抱琴,在海上这么多天,她是要好好的洗洗了。 林若鸿看着她的背影,眼中,很是复杂。 高平躺在木桶中,想着林若鸿先前的样子,有些遗憾,又有些好笑。 以后,恐怕很难看到那个小白了吧,不过也许会有别的乐趣?想到这里,她突然觉得自己很邪恶,这种心思,自己过去是绝对不会有的吧,就像,在过去她绝对不会,亲手去杀一个人. 她摊开自己的手,手指修长,纹路清晰,没有任何的伤疤和老茧,但是… 她低低的笑了,又把手放回手中。 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有些事,是让不得的。 第六十七章逗趣 (上) 高平回来了,原本计划中要做的事也不能耽搁了,首先一点,是要买个合适的宅子,一大堆人总不能长久住在酒楼里。 好在蓝春海等人已经来了三天了,对一些事物也比较熟悉了,只是他们一是不知道高平的意思,二是也怕被高太尉知道,所以只是私下再找高平,也是不敢惊动官府的。人生地不熟, 要想获得消息,也只有大撒银钱,此时要买房产,找的也是那些人。这几日,他们早给当地人留下了一个钱多的印象,因此一听到他们要买宅子,中人立刻纷纷拥上门,将一幢幢宅子说得天 花乱坠。 刘欣把那些获得的信息搜集了一下,就来问高平的意思。 高平听了,想了想道:“明日早饭后,你和蓝先喻随我一起去见姚金,日后既要在此常住,这是免不了的。” 姚金是当地知府,在计划要来代州的时候,高平就将此人调查清楚了。此人是凤巢六年的进士,当时才不过二十四岁,也说得上少女英才了。但就和大多数的平民才女一样,虽然挤上了 这个独木桥,但没有后台,也限制发展。 姚金算是一个会钻营的,因此才能在十五年的时间里从九品到七品又到六品。然后在前年,被升为知府。 从六品到五品,虽只是一品的差距,但却可以说是质的飞跃,不过来到代州,却难说是升是降了。 从履历上来看,此人也是有一定的野心的,也算是个识趣的,想来应该是可以合作的。 她这样说,刘欣自然没有异议。于是在第二天,姚金就看到了高平的名刺,一开始她还以为自己看花了眼,确定这个高平就是那个高家的嫡女后,立刻跳了起来。 一边换衣,吩咐下人准备,一边又在心中思忖,还有点怀疑,真是那位高家的?不是来行骗的吧。 在官场多年,姚金也见过假冒世家出身的诈骗案,不过她一看到门外的高平就立刻打消了这个怀疑。 那些侍卫的装备,那带出来的人,特别是那骑得高头大马,若一个骗子能下这么大的本钱,那也不是一般的骗子了。 将人迎进去,奉了茶,一边小心的打探高平的来意。 高平也没有瞒她,就说了,听她的意思还准备在代州常住,姚金有些发傻,虽说五品到六品是一个关卡,但她心中,还是宁愿到江洲、通州这样的地方做一个通判,也不想来代州这地方 做知府的。 虽然海商富裕,在这里做一年知府,起码抵得上其他地方三年甚至五年,但这是什么地方啊? 指射之地! 流放之地! 那是犯了重罪,做官的才会被流放到这个地方。姚金甚至有一种感觉,在这个地方做官,简直要令祖宗蒙羞! 但是这高平竟说要来这里常住?是被高家流放到这里了?但是高太尉还在位,既然高平犯了什么错,最多,也就是将她圈在家中,又怎么会让唯一的嫡女来这里? 但若不是,又是为何? 高平知道,自己主动来代州,不说惊世骇俗,也是引人注目的,因此早准备了一套说辞,大意也就是年前,她差点一命呜呼,后来做梦,梦到一个神仙似的人物,说她命中要来东南方, 否则必有血光之灾。 她在梦中说自己虚弱,就算有心,也无法远行。 那神仙就又说和她前世有缘,因此愿意给一些照顾,只是叮嘱她必定要前往东南。 “这种梦语,我本是不信的。”高平说到这里,叹了口气,“但也是奇怪,自那之后,我的身体就越来越好,原本是二门都不能出的,后来也能出大门了,竟然是大好了。说来惭愧 ,我早年身体病弱,常年在家修养身体好后,就日日出门游玩。” 她做了一个羞赧的表情,之后才道:“竟然将那个梦忘了,直到差不多半年前,又梦到那人,催我启程,我这才想起。虽说此事也有可能只是巧合,但也是我胆小,实是不敢试的。” 她这一样说,姚金也就释然了。 梦境仙人她不见得怎样信,但高平的身体本就是大雁朝出名的,此时突然好转,又做了那样的梦,自然是要奉行的。 两人又闲谈了几句,高平就说初来乍到,还下榻在酒楼,虽叫了几个中人,却不知此地情况如何,不知大人有什么指教。 对于这种顺手的忙,姚金当然是要帮的,她本来还想将自己的一处院子让给高平,被高平推了,后来她又想到两人是头次见面,高平又是要在这里常住的,也不好太过热情了,因此就叫 了一个家人,对高平介绍:“此人叫茂春,是这里的当地人,对此间最是熟悉,小姐有若有需要,尽管吩咐她就是。” 高平受了,临走时道:“高某以后在此常住,免不了还要麻烦大人,大人莫 要嫌弃才好。” 姚金连连谦逊,等到高平走之后,回昧这句,却再也坐不住了。 “这高衙内的意思是说以后要和我经常来往吗?这、这是要拉拢我吗?她要在此常住,自然要和我打好关系,但、但她那表情,那声音,却还有别的意思……” 姚金并不是一个浮躁的人,但她实在对代州这个地方生厌,心心念念的,就想离开这里,而她偏偏又知道,若不出意外,自己却是有可能在这个地方连任的。一想到要在这里呆五年,甚 至更久,她就觉得要发疯。 姚金在这里来回思忖,那边高平已经带着茂春回去了。 茂春并不知道高平的身份,她是本地人,从未出过代州,高家、京城都离她太远了,但她见姚金对高平如此礼遇,也知道她是个大人物,因此很是小心。 由她这个地头蛇出面,众人又都知道她是知府的家人,很快就找到了一处合适的院子。 房子不是很大,不过是个五进院,前主人是一个贬官,她还算是幸运,家中还有些财产,过去的一些朋友也没有因为她被贬,而太过疏离,因此来到这里之后,还能置办一些产业 作为一个贬官,她平时也无事,就将整个院子收拾的很是风雅,但虽然在这里生活的还不错,她自己却还是整日的郁郁寡欢,最终不过几年竟去世了。 她死了,她的家人自然不会再留在这里,于是就将这院子出手了,本是一个富商买的,那富商买的时候,是贪这院子精制,款待客人,也能显得自己很有雅骨,但买来之后却越想越别扭 ,只觉得晦气,因此只是派了个管家在这里照顾,竟是一日都没住过的。 高平倒没有这种忌讳,她看那院子布置的漂亮,布局也合理,觉得实在是一个好地方,至于那个贬官嘛,她觉得这人与其说是可怕,不如说是可怜,竟然能活生生的郁闷死。 因那房子一直都有人照料,但也不用太过收拾,只要打扫打扫,再添一些家具就可入住。 同时她还买了个偏僻的庄子,那庄子是没有什么出产的,只是邻着一个山,要价也是极低的,买的时候,茂春还小心翼翼的道:“大官人,那里的风景,其实也没什么好看的。” 高平一笑,她哪是准备度假山庄,不过是安排韩悦去研究罢了,那里越没有景致,越偏僻越好。 因最近夫君的身体大有起色,韩悦的心情也开朗 了许多,没有那么多忧心,研究家固有的那种劲头就上来了,天天就想着自己的煤,倒比高平还心急 处理了这些大块,下面的琐事也就不需要管了,天天没事,就逗林若鸿。 “小白,来帮我梳头,你不是说以后要天天帮我梳头的吗?” “小白,我发现你现在认生了,都不怎么叫我平平了。” “小白,今天不听故事了吗?好吧,是你自己不要听的,明天可别说我不守信哦。” 林若鸿不像过去那样天真浪漫,众人也都渐渐发觉了,抱琴还曾笑着对高平道:“经过那事,少夫君也变了不少呢,一开始少夫君也怕的很,后来还安慰我们呢。” 抱琴所说的,就是那日的暴风雨,当时他们这些男眷在一个舱室中,都吓得哆嗦,林若鸿更是吓的厉害,不断的在甘草的怀里叫高平,但后来暴风雨真正厉害的时候,他倒平静了,反而倒过 来安慰其他人。 “看来小白就是受了刺激,才彻底想起来的吧。” 听了这话,高平心中也就有数了,不过却仍然装作什么都不知道,依然对林若鸿嘘寒问暖,吃饭的时候,不是让林若鸿帮她挑鱼刺,就是她自己帮林若鸿夹排骨。 没人的时候,更爱捏捏他的耳朵,摸摸他的头。 林若鸿每次都被弄的面红耳赤,有心躲避,高平又道:“小白,抱琴说你长大了,看来真是长大了,过去你还说要天天跟着我呢 林若鸿听她这么说,更是羞得恨不得钻不到地里,纠结了好一会儿,才磕磕巴巴的说:“平平,那我长大了,就和过去不、不太一样了。我、我看书中说,男女有别,我们……” 见他这个样子,高平笑的肠子都要打结了,但还是一脸惊讶的道:“那你不想看到我了?你过去可不是这么说的呀。” 林若鸿看着她,半天说不出话。 第六十八章逗趣 (下) 林若鸿最近很纠结,从那场暴风雨后,他就在纠结。 他想到了过去的所有,想到了最初,他曾怎样幻想过和自己的妻主琴瑟和谐;想到了自己知道被许给高家时的无奈;想到了在高府一个又一个的夜晚,他独自思忖着自己的未来。 不,他不是不知道高平的好。 在生病的情况下还来看他,给他带东西,在他在高老夫君那里立规矩的时候帮他说话。 这些,他都是知道的。 那时候,他就想,这个女人也许没有什么惊世才华,但却绝对是一个合格的妻主,和这样的人生活一生,已经算是他的幸运。 可是他不知道要怎么迈出第一步. 他在林府长大,在他的印象中,自己的父亲和母亲就是那种相敬如宾的典范,在他小时的记忆中,好像还有父母共读一本书的情景。但是后来,也只是母亲偶尔到父亲的院子,父亲偶尔 的问一句母亲的衣食罢了。 在一起吃饭,也是食不语的,偶尔说起话,也不过泛泛。 在才女佳人的书中,他看过一些男女相处的情况,也幻想过,但是他知道,那在他和高平之间是无法施行的。 嫁过来一年,妻主的身体已经大好,他们却还未圆房,他表面上淡然,其实也还是有一些忐忑的。 虽然这不是他一个男人该想的事,但他已经为人夫,为妻主生女育子,也是她的责任。 但这种事,他又怎么能主动? 他等待着,就在他以为自己等到老的时候,却又出现那样的事情。他的姐姐,他过去尊敬、敬佩的姐姐,竟然突然变得那么陌生可怕。 “高家城外有一处庄子,目前颇有动向,弟可代姊留心。” 就这么一句,仿佛也没什么,但他看到后却只觉得浑身冰凉。 他虽是二门都难出的男人,也知道朝中局势复杂,也知道高太尉和宁王关系微妙。 而他的姐姐却在这个时候要他留心,要他留什么心? 他不需要知道具体的事情,他只需要知道他的姐姐想让他做什么就可以了。 论感情,他的父母、姐弟自然要比高家、高平更深刻,可是他的骄傲他的自尊他过去所接受的一切都让他做不出来那种事。 也不想做。 他不知道要如何处理,在整个高家,他没有人可 以商量,而回娘家,又让他如何说自己的姐姐? 他知道,自己的父母对大姐抱有多少期待,若他们不能接受这种事,那要怎样的失望?若他们接受了……那对他来说是更可怕的事情! 不知道是怎么想到要死的,可是,看到那根绳,看到那高高的房梁,却只觉得亲切。 然后,就那么做了。 “少夫君在看什么呢,这么入神?” 他正想着,就见茗翠端了一个盘子过来,上面是红彤彤的草莓。 “这是今天才送过来的草莓,小姐专门让人捡了全红的来个少夫君尝呢。” 林若鸿的脸一红,一时竟接不上话,茗翠倒也不觉得稀奇,只是见他没有动,才有些诧异的道:“少夫君不过来尝尝吗?小姐专门吩咐让去了后面的蒂,加了蜂蜜雪糖,说少夫君一定爱 吃呢。” 说到这里,他再不去吃,就不对头了,林若鸿走过去,拿起旁边的勺,挖了一颗,放进嘴中,果然甜甜酸酸的,口感极好。 草莓好吃,但他的心中却更为扭曲,茗翠见他恹恹的,还以为他生病了,不敢耽搁,连忙叫人去给高平说。 高平也在吃草莓,不过只是拿着筷子叉着吃,她这动作是极为不雅观的,但在这里,天老大,她老二,谁又会去说她? 她一边吃,一边想,这代州什么都好,海鲜也多,水果也多,也没有那么多麻烦事,就有一点,天气很是烦人,现在还好,再过两个月,就难熬了,虽说可以用冰,但总不能天天闷在屋里吧 ,这里又没有电脑。 要不干脆效仿某个穿越前辈弄个循环水帘?当时看书中描写的,好像不是太难。 她正在想着找人试试,那边茗翠派的人来了,说了林若鸿的情况。 高平一听,就知道是为什么了,嘴角不由得上勾,其实,她将那份草莓送去的时候,就想到会出现这种情况了,只是她本来想着林若鸿总要做好表面功夫的,哪知道反应却这么大。 “最近是不是欺负他欺负的有些狠了?” 她在心中想了想,又觉得应该还不过分,她对林若鸿多好啊,吃饭的时候夹菜,睡觉的时候讲故事,现在听到他“病”了,还连忙去探望,若是过去的小白,不知道要多开心呢。 这样想着,已经来到了林若鸿的院子。 这院子本来只是个摆设, 后来是林若鸿自己说自己要长大,需要一个单独的院子,这才让他真的住过来的。当时高平还很有些失落的叹息了一番:“以前你缠着我的时候,我还总想 着要你长大,现在你真长大了,我 却又觉得不若过去那样的好。” 她说这话的时候是在打趣,但其实也是有几分真心的。 再没有人,会那么全心全意的依赖她;再没有人,会那么全心全意的喜欢她。也许,只是一种雏鸟情节,但是,这种全心全意的依靠,也总是令她满足。 她摇摇头,终于承认自己还是过分了点,小白消失了,也不是林若鸿的错,何况,小白也不见得是真消失了。 林若鸿此时正对着草莓纠结,看到她来了,顿时一惊:“平、平平……” 他瞪大眼,有几分尴尬,几分慌张,脸皮迅速的变红,高平先前找到的那丁点良心,立刻抛到了九霄云外,只觉得这么有趣的人,如果就这么放过了,以后不见得要怎样后悔呢。 走上前,温声道:“茗翠说你病了,哪里不舒服?” 林若鸿摇摇头,高平又道:“病了一定要说,不要怕吃药苦,我让郎中给你开不苦的药,吃完后,再让你多吃两块点心。” 林若鸿只是摇头,心里有几分喜悦,但又有几分心酸。这么好的人,他却错了过去,现如今…… 他微微的有些出神,那边高平已抬起手,试了试他的额头。 轰的一下,林若鸿的脸更烧了,他自己都觉得简直可以拿去烫鸡蛋了。 “果然是有点热,让人请郎中来好不好?” 她笑的更加温和,林若鸿怔怔的看着她,然后终于一咬牙:“我、我有话要对你说。” 高平拉着他的手坐下来:“你要对我说什么?” “我……” 林若鸿看了眼旁边的茗翠,后者立刻识趣的退出来。 他长吸了口气,咬咬牙,就要再次开口,高平已挖了颗草莓放在他嘴边:“不要急,先吃颗草莓再说,总会听你说的。” 林若鸿看着她,高平笑道:“吃啊。” 看着她温和的面孔,他不自觉地张开了嘴。这个人,这样的温和,这样的好,即使在那样的情况下,在他惹了那样的麻烦,变成了一个白痴,也不嫌弃,反而一直细心的照顾他、教导他。林 若鸿知道,他当时那 样的情况,高平随便将他扔一个地方,都不会有人说什么的,但高平没有,在高府的时候没有,出了京城之后没有,来到这里依然没有。 突然的,他有一种恐慌,如果他说了,那么,是不是这一切都要消失了?是不是他又要和高平恢复到那种相敬如冰或者说是冷漠如冰的状态? 原本下定的决心突然动摇了起来,他不知道怎么做回过去那个淡然自持的林若鸿,但是,他又做不成真正的小白了。 “好了,看把你吓得,不想看郎中就不看吧,温度也不是很高,我让人给你煮莲子粥喝,好不好?” 林若鸿愣愣的点点头。 见她这个样子,高平原本被抛掉的良心又捡了起来,叹气道:“小白,不管你是否长大了,你我都是夫妻,是要一生生活在一起的,有些事,你不用想太多的。” 林若鸿猛地回过神,但只见她又笑吟吟的挖了颗草莓送到他嘴边,他不自觉的张嘴又吃了,那草莓个大多汁,他又魂不守舍,一些汁液就顺着嘴角流了下来,高平顺手帮他擦了。 她做这些很是习惯,当初林若鸿才醒过来的时候,吃饭喝水都是要人盯着的,虽然这喂饭、擦嘴角已经有一段时间不做了,但现在做来,也没半点勉强。 倒是林若鸿,本是发红的脸迅速变成了白色,身体也在一瞬间坚硬的如同木棍.心中直想着,地上出个缝,让他跳进去算了。 高平这个动作真是无心的,此时见他这个样子,又从地上捡了一点良心,开口笑道:“你若不想吃这草莓,也不用勉强,我让人去给你做粥。” 等她出去后,林若鸿才松口气,同时,又有些怅然若失,然后,他不自觉的抬起手,摸了下自己的嘴角。 “那个人……” 他怔怔的出神,直到茗翠进屋才惊觉自己在做什么,然后,他腾地跳起,急匆匆的回到自己的房里,爬上床。 “少夫君,少夫君,小姐让人给你做了粥,你不喝吗?”见林若鸿躺到床上,又担心的问道,“难受的厉害吗?还是请郎中吧。” “不要。”林若鸿抓着他的手道,“不用,我就是困了,休息一下就好。” 是的,他要休息一下,他现在的大脑太乱了,他要睡一觉,清醒过来,然后再好好的想想,到底要怎么办。 第六十九章红楼 (上) 高平看了一眼才送上来的帖子,又看了一眼同样是不久才到的信,叹了口气。 来到代州这一个月,她没事逗弄逗弄林若鸿,买了房子,安排了韩悦,找人调查了代州的一些基本情况。 在这段时间里,木兰一直没有打扰,到了最后,她几乎要将这个人忘了。 而高太尉的这封信是三天前才送到的,今天,木兰就送来了名帖邀她去听曲。凑巧吗?还是说她府里出了内奸? 除了这两个可能之外,她更愿意相信,木兰是料定她必定要和高太尉说的,然后算准了时间,要她的答复。 和木兰合作,这件事可大可小,被人抓住做文章的话,很可能落个有嘴说不清的下场,因此,是必定要给高太尉说的。 她又看了一眼高太尉的信,那里关于木兰的事情只有一句话:“此事吾女可自行其事,若能助那木兰上位,实乃大善。” 在去信的时候,她还有些忐忑的,从她本心上来说,毕竟马匹,正是大雁所需,但是她也知道此事有些棘手,很怕高太尉反对,而她又不能说没有马,大雁危险这样的话。 哪知道高太尉的回信却这么干脆,倒令她有些意外了。 她正想着,那边就有人来报,说林若鸿来了,她一愣,这才想起,是要到吃午饭的时刻了。 林若鸿是带着食篮来的,两个食篮,放着四碟小菜,一碗汤。小菜是炒菜心,青菜豆腐,清蒸石斑以及蒜臺腊肉,汤是酸辣冬瓜汤,此外还有一个食盒,专门放着碧玉米。 菜都是偏清淡的,而汤则是酸辣的,既是用来清热,也照顾了高平的口味,看林若鸿有些发窘的将那些碟子一个个放好,高平只在心中暗笑。 “看来这小白长大了,也是有好处的,否则只会给做我甜粥。” 她心中想着,嘴上却道:“我的小白真是越来越能干了。” 林若鸿低着头道:“我、我跟厨房学的。” “学是有学,但恐怕还是本来就会吧。”高平暗自思忖,她家夫君简直算是这时代的典范了。 要学识有学识,要样子有样子,琴棋书画不说,连男红厨艺也无所不精,若在现代,她为男人,林若鸿为女人,恐怕她再投胎八辈子,也找不到这样的人。 想到这里,她突然一愣。 林若鸿见她半天不说话,还以为自己哪点表现的异常了,纠结了一下.还是开 口道:“平平……?” “啊,没事,我只是在想一件事。”高平回过神,拍了拍他的手,又道,“小白,你真是我的福星,那件事我想了几天都没想通,你一来,我就想通了。” 林若鸿又是惊又恐,想通了,该不会是,想通了他其实…… 其实他完全误会了,高平只是想通了高太尉为什么这么痛快就让她助李木兰。 就和初芽牧场的人反对他是一个道理,他是个男人。 不管他再优秀也是一个男人,就算他掌控了初芽牧场,但这,总是他最大的隐患。 如果他上位了,那么只是维持局面,恐怕已经要费力,更何况向外扩张了,或者,再说的险恶一点。在内部不稳的情况下,木兰要保证自己的位置,那么就要靠外援。 那时候大雁,或者说高家,就是他的外援。 木兰不是不知道这种依靠,其实从某方面说,又是自己头上的刀,但在这种情况下,他又不得不依靠。 他那位妹妹说会让他嫁人,可是,真的容他嫁出去?或者说哪怕嫁出去了,恐怕也不会落下什么好下场。 生死相搏,容不得退步,就算是毒药,也要先吞了,想到这里,她叹了口气,再看一眼眼前的林若鸿,不由得心生怜惜, 男人男人,就是身为男人,手段如李木兰,脱俗如林若鸿,也不得不委屈不得不妥协。 “小白,来一起吃,以后天气热了,这些事也不要做了.” 她说着,拿起碗,将食盒中的米分了一半放在林若鸿面前,林若鸿低着道:“没事,反正、反正我也没有别的事做。” 高平一愣,是啊,她虽窝在家中,却还可以做很多事,而林若鸿却基本上可以说是没有事情做的。 要说作为正室,他是应该管家的,但他这个样子……起码在别人眼中看还是个孩子,虽说是由他和甘草一起管家,但别人若有事,又哪会真的找他报告? 她想了想,一时也想不到给她什么事情做,只有道:“小白,你会算账吗?” 林若鸿一愣。 高平不等他回答,又道:“如果不会的话,那就学吧,你不是一直想长大帮我吗,学会这个就能帮我了。” 林若鸿点点头。 两人一起用了饭,高平吩咐了给林若鸿找一个会算账,懂看账本的男子做老师。众人都知道林若鸿作为正 夫君,早晚是要管家的,虽说现在忘了过去的事,但总能学会,因此也不惊讶。 大雁也有男子做老师的,当然,一般是负责教导未出阁的富家公子管家、礼仪,代州虽然偏僻,可是富商不少,因此也有这方面的老师。不过高平要求的精通算账,就有些稀缺了,但还是找 到了一个。 当然,这都是之后的事情了,此时,高平吩咐完,收拾了收拾,就吩咐外面的人准备,拿着木兰的请帖出去赴宴了。 宴会的地点,是一家红楼,高平来到外面,先细细地观察了一下周围的布局、环境,这才不慌不忙的走进去。 进去之后,也不动声色的留意观察,红楼啊,这就相当于中国古代的青楼,据说是穿越女必到的地方。 要说她在京城的时候也是有机会去的,只是第一高老夫君管得严,怕她迷恋这种地方伤了身体,早就对众人有吩咐,因此不管是驾车的还是她身边的丫鬟都是是绝对不敢向这种地方带她的; 第二,当然也是最重要的 她自己对这种地方虽然有些好奇,但并没有太多的兴趣。 青楼,倚门卖笑的地方。 多少污秽多少泪水多少不甘,这种地方,是旅游景点吗?有什么必要特意去看? 更何况,古代的妓女和现代的从本质上来说又有什么区别?现代的妓女招人鄙视,古代的就真被人高看?还一堆王爷皇子的争着? 因此虽然偶尔她的马车路过,她也只当做不知,只是这次既然来了,倒也不用假正经的做肃穆清高状。 不过她的目光还是大多停留在布置、格局上,对于来往的人,看上两眼,也就罢了。 她这种目光,落在有心人眼中,自然又给她加了个不好色的评价。其实这倒是有些高看她了。 不是她不好色,想当年对着众男星名模她也是留过口水,在心中yy过的,这里的男子虽然美丽漂亮的不少,但一般……也就是她让yy男男恋。要说,把哪个据为已有或是非君不娶这样 的念头却是从没有过的。 因此虽然这红楼里来往的都是粉嫩的少年,但她也就是看看罢了,不是在现代,这种少年相对稀缺,她府里—大把这种类型的呢。 那边木兰已经得到了消息,这时已迎了出来,两人客气了一番,木兰将她带到二楼。 一边带着她向里走,一边 道:“这一次,我倒不能说是东家,却是一些海商在聚会呢。” 高平笑着点头,在收到请帖的时候,她已经派人调查过了,这又不是什么私密的事情,自然也不难查。 原来这海商,有走短途的,也有走长途的。短途就是附近的几个国家,在高平看来,大概也就是类似于日本朝鲜这样的地方,长途则要远的多,高平自动代入了欧洲。 短途是见效快,运气好的一年能跑个两次甚至三次。而长途虽然一两年甚至三四年才能跑一次,但只要一次成功,却抵得上短途的五六次甚至十次, 跑的地方不一样,带来的东西也就不一样,因此这些海商也会不时的举办一些聚会,互相拿出些新奇的东西炫耀,同时交换一些信息,甚至交易一些生意。 内陆的一些大商户也多有参与,因此,说主办房是海商,倒也不差。 来到尽头,却是一个楼梯,两个粗壮的护卫把守着,看到木兰自然是没有阻拦的。 那楼梯逼仄,很容易令人联想到地下通道之类的地方,但拐弯绕道的走完,眼前却是亮。 原来已经来到了一个院里。 只见那院子占地广阔,林木花枝随风摇曳,石桌上摆着各种冷盘,男女互相谈笑着,亭子处还有一个黄衣男子在吹笛,宽袖长袍,笛声飘渺。 “劳烦木妹妹亲自去迎接的,一定非常了不起的,不知这位是?” 他们刚下来,就有一个矮胖女子走了过来,那人穿着倒也普通,只是右手上戴了个青中泛红的玉镯,现在高平已经比过去有眼力多了,知道这不是暇疵品,反而很有讲究,像这种玉里带 有血丝的,恐怕没有两代人是 喂养不出来的。 “这位是刘江宇刘孜,江洲金玉商号的当家人,” 木兰介绍道,那刘江字何等乖巧,一听先介绍自己就知道对方的身份要比自己高,表情立刻更谦和了三分。 第七十章红楼 (中) “这位是来自京城的高姊。” 就这么简单的一句,刘江字已经猜到了高平的身份。高平并没有想过要藏着自己的身份,否则当初也不会拿着自己的名帖去找姚金了, 姚金作为知府,在本地也是诸人关注的对象,她的家人为高平多方奔走,自然就落在了众人的眼中,有和她交好的就利用机会打探了起来,她虽然没有直白说出来,但也多有暗示 众人就算一开始没明白过来,回去一分析,一打探,也就差不多了。刘江宇虽不是海商,但也来代州一段时间了,对于高平也多有耳闻,她倒是也想过上门去拜访的,但和其他人一样,没人 引荐,也不好贸然前去。 要换做一般人,她们还可以乱攀个由头上去,但高平世家嫡女,这身份比起一般的世女郡主还要高上一些,她们若是随便冒认,恐怕还会引来恶感。 此时一听木兰的介绍,是又惊又喜,立刻拱手行礼。木兰带高平来的时候,就引起了别人的注意,此时又见刘江字先行礼,立刻就围了上去。 高平一样的拱手回礼,说一些客套话,不怎么热情,说起来还有几分冷漠,但众人知道她的身份,只觉得如此已是相当礼遇了,竟没一个不满的。 客套了一圈,那边有人道:“韦大家来了!” 高平抬起眼,就看到一个红衣黑发的男子,那男子,头上束了一个银冠,一张素脸,但就这么款款而来,却给人一种妖艳邪魅的感觉。 “这是此处的头牌,韦大家,歌声甚是出众,高姊听过便知。” 木兰对她介绍道,高平点点头,说是来听曲的,就算是个名义,也总要有人来唱一首。 高平的地位最高,众人纷纷让她上座,她谦逊了一番,也就坐了,那韦大家来到前台,先对四方行了礼,手一扬,已有音乐传出。 从上辈子开始,高平的身上都不具有雅骨,那种悠扬、有韵昧的音乐从来都不是她的最爱,当然偶尔的听听倒也无妨,不过却不会特别喜欢,因此坐下来的时候,也是听听也罢的心态,哪知 道那韦大家一张口,她就一震。 音乐也就罢了,关键是声音,磁性的,带着一种很强的穿透力,这不仅令她想起在现代看过一个动画,那动画不是她喜欢的,但就因为其中的配音太好听,她硬是把五十多集的动画都听完了 ,还是日语的。 而此 时这个韦大家的声音,比她听过的那个配音,还要更有一种张力,只是这声音,也不怪她为头牌。 她这样感叹着,一边听着,一边观察四周,果然,这种声音不仅对她有杀伤力,周围的人都是一副着迷的样子,更有的,一边沉迷着,一边那目光,就有些不堪了。 她一个个的看过去,就看到木兰也是一副色授魂与的样子,高平连忙捂着嘴,差点没被一口口水呛死。 不是吧,难道来到这里,她还能见证一场伟大的男男恋?还是说,木这兰的伪装,已经深刻到骨髓了? 一曲罢,众人纷纷叫好,那韦大家对四方行了礼,随即就退下了,然后两个黄衣小童端着木盘上前。 高平来之前,曾找刘欣问过,知道这是要打赏,这打赏也就是个意思,平时的话,给些银钱也就罢了,但像这种头牌,自然要给一些特殊的,因此把一早准备好的戒指拿了出来。 那小童都是经过训练的,最知人意,但毕竟年岁小,又在红楼这样的场所见惯了金钱交易,此时见只是一个银戒,不由得脸上就带出了几分。 但毕竟训练有素,因此也没说什么,道了谢,就向下一个走去。高平一边喝茶一边用眼角查看,见有人放银锭,有人放金饼,最贵重的,是一块宝石,离得远,也看不出好坏,但从其 他人的出手来看,大概,都是在二十两银子左右,想来那宝石,也不会是太贵重的。 她微微的有些失望,说起来,二十两已是不少,现场有十二三个人,就算不带上她那个戒指,也有二三百两了,换算到现代,就是二百多万,可以说这韦大家的出场费已经是现代的天皇 巨星的级别。 只是她看小说中,多出现一掷千金的豪爽,不由得也有些期盼,这韦大家不管各方面看都是拔尖的,难道就没个狂热粉丝? 看这里的女人,多有对他有些想法的,结果出手也只是普通。 等那小童去了,就有一个高瘦的女人站出,高平先前听木兰介绍,此人姓朱,单名一个宁,算是这些海商中实力最雄厚的一个,家中几代跑的都是远途,只从财富上来说,是绝对不让四 大家族的。 那人说了一通,大意就是,按照老规矩,听过曲了,吃饭前,先看点新奇的东西,高平在木兰的带领下向里走,然后就看到一个圆形木桌,上面看样子是摆的有东西的,但是都盖着红布 。 朱宁拿了一杆银杆将那红布挑开,就看到一片光华,将近一人高的珊瑚,成盒的宝石、珍珠,流光光润的水晶……即使高平不同以往,一时也有些看呆了,不过总算她家中也开的有首饰 铺,一愣之下就回过了神,再看其他人的神色,都只是平平,显然,是习惯了。 旁边更有人道:“朱姊,年年都是这些东西,这次听说你的船队才从海外回来,必有稀奇的,莫要再拿这些东西糊弄我们了。” 那朱宁也不生气,只是道:“匡妹妹,这盒珍珠,可是你家的东西。” 那匡妹妹道:“我家的这个也就是凑个趣,如是知道高小姐今日要来,说什么我也不敢拿这盒珍珠来献丑的,朱姊就不要卖弄玄虚了,莫要让高小姐笑话了。” 朱宁一笑:“说起来,我这次还真是得了一个有趣的东西。” 她说羞,拍拍手,一个护卫捧来一个盒子,她亲手将那盒子打开,又拿出了一个小盒子。 众人见她这么慎重,都伸长了脖子,高平也有些好奇,令几代海商的朱宁都说有趣的东西,想来一定非常稀罕。 朱宁将那东西方在桌上,然后打开:“各位请看。” 高平是站在最前面的,其他人虽然都上前了一步,但也不会在她身边拥挤,没人遮挡视线,因此,她第一眼就看出了那是什么,然后顿时,呆在了那儿。 “朱姊,这、这是……?” “这是镜子。”那朱宁很是得意,“这东西可以说是我此行最大的收获,此次我共得了两块,这一块,是不准备卖的,而另一块,却是准备送上京的。” 众人啧啧称奇,围着那一小块镜子看来看去。此时高平也回过了神,为了保持和众人一样,她也多看了两眼,其实,那东西,她太熟悉了,那镜子,就是她家出产的。 在第一次试验成功之后,又烧出来的大块透明玻璃都被她下令做了镜子,当然,也没有多少,毕竟要透明,块头又比较大的还是不多的。 临出京之前,她记得总共得了七块。 一块在她手里,两块在高太尉和高老夫君那里,剩下的三块,被她安排送到了通州、桉州和永州。 也没有打上高家的标记,因为这东西毕竟有些扎眼,不比那带颜色的,那最多也就是个欣赏价值,而这个,却是有实用的,若是机缘凑巧,或哪个聪明的,甚至有可能开发出其军 事作用。 这三块镜子是在她离京后卖出去的,高太尉在给她的信中也提到了,说卖了高价,三块镜子,总共卖了两万两,当时还在信中赞扬了她一番,又叮嘱了一番。 赞扬的是她能干了,叮嘱的是,这些都是小道,虽利润丰厚,却也不可过于沉迷,就是要经商,也要知道哪些是可作的,哪些是不可做的。 其他的,却没有说什么,当时她还有几分自嘲,想着自己真是看小说看多了,不过弄出一块镜子就认为会引人注目,这世界之大,不知道多少稀罕东西呢,这镜子也就是新奇,对人们 的作用也不过是能清楚的看郅 自己的样子罢了,难道还真能再出一个穿越者指出利用其中的玻璃可以做望远镜? 她本来已经把这事丢在一边了,哪知道却在这里看到了自家的出产,而听这些人所说的意思,这镜子,还是从海外得来的? 她知道其中必有猫腻,也不表露出来,只是跟着众人一起称奇了一番。 然后又是吃饭听曲,这里的食物倒也是精美,只是高平想到身处的地方总有一种怪异感,因此只是夹了两筷子便罢了。 此后那韦大家又出来了一次,只是这一次却没有再讨赏,唱过一曲,还给众人敬了酒,之后就退了下去,然后就是其他的一些男子,或吹笛或弹筝,也都没有再讨赏,而众人也不像韦大 家出来时那么安静,反而两三 个在一起说话喝酒,显然是在谈论什么事情了。 高平的桌前自然也是络绎不绝,本来就没什么交情,也没什么话,但只是为了在她面前混个脸熟,不过她们也知趣,怕引起她的反感都不多谈,要是看她没有接话的意思,自然就会离开 。 虽然明知是她们营造出来的,高平也不得不承认,和这些人谈话是非常舒服的。 在宴会差不多结束的时候,一个黄衣小童走过来:“大官人,我家公子有请。” 第七十一章红楼 (下) 高平一愣,还没有反应过来他说的韦大家是谁,那边正在她身边的朱宁已笑道:“果然是高小姐,这韦大家可是鲜少邀人进入内室的。” 这话一出,旁边人都带着有些暖昧的神情笑了出来,高平也笑笑,跟着那小童去了,这次却不是走先前的楼梯,而是顺着一条石子小路向前,拐了几次,就看到一个木楼。 周围花木扶疏,楼前有池,看起来很是幽雅,高平被引入前厅,先有人奉了茶并瓜果点心,等了会儿又有人出来道歉,说那韦大家要换衣装扮,高平听了一笑:“既如此,那就罢了, 高某还有事,就先回去了。” 那出来说明的小童一愣,顿时接不上话,高平正要离开,就听里面一个声音传来:“高大官人好没耐心,就连这盏茶的功夫也等不及吗?” “盏茶的功夫我却是等了,只不知韦大家想让我等几个盏茶的功夫昵?高某虽是一个闲人.却也没有这许多盏茶功夫呢。” 那边停了一下,然后传来一声叹息,说起来,这声音幽幽,带上那种穿透力很是惑人,但高平却只觉得寒颤,一想到一个男子对镜长叹,她的鸡皮疙瘩就要出来了。 “本以为韦大家找高某是有事,若无事,那就罢了。” 她说着,就要离开,那韦大家终于走了出来,此时他已经换了身鹅黄色的衣服,头上束的也是玉冠,比起先前,少了几分邪魅,多了几分清雅。 他出来后,先看了高平一眼,这一眼看似普通,却带着几分哀怨,就仿佛埋怨高平的狠心似的,高平嘴角一抽,避过了脸。 韦大家气的几乎要磨牙,在他面前也有女子装清高的,但又有哪个,是这么嫌弃的?而且还口裸的表现了出来。 但他总是历经风尘的,虽然心中气恼,面上去不带分毫,声音更加哀怨:“其实也是无事的,只是如此贵重的东西,小弟实不敢收。” 他说着,送出先前的银戒,高平嘴角又是一抽,这“小弟”又是怎么回事?没听说过红楼中的男子用这样的称呼啊。 正想着,就有一个小童进来说:“公子,刘官人来了。” 韦大家看了高平一眼,想说什么,终于只是一笑:“高官人若不介意,小弟就要请刘官人进来了。” “我正要离开,自是不介意的。” “高小姐是要避开小妹吗?”那边刘江字已经走了进来,“小妹却是因为高小姐在 此才会来拜访韦大家的。” 高平一笑,却没答话,那刘江字脸色一变,随即又笑道:“是我的不是,该罚!小弟,拿酒来,我自罚三杯!” 那边就真有一个小童却拿了酒壶酒杯,刘江字倒了三杯,当着高平的面都喝了干净。 “实不是故意隐瞒高小姐的,只是外面人多,不好说话,在下虽想上门拜访,也怕成了不速之客,万般无奈,这才让小弟代邀,还请高小姐勿怪!” 其实她这话只说了一半,今天已经认识了,她明天厚着脸皮上门又有什么,一次不行还可两次,去的次数多了,每次都尽到礼仪,高平总要见她。她之所以用这个方法,也是因为见高平 对韦大家仿佛有些意思,听曲的时候就难得专注,出手更是豪爽。 别人看那银戒只是普通,但她家世代经营珠宝的,一眼就能看出上面镶嵌的,是最近才流传到江洲的玻璃,虽说只是一小粒,但若是在江洲的话,也要五十两。那高平看着也不像纨绔, 若不是对韦大家有所爱慕,出手又怎么会如此好爽? 她看在眼里,当下记住,事后就找人安排了。 她本想着由这韦小弟出面,先引得高平欢心,再谈事情也就容易了,哪知道高平却不吃这一套。 她表面功夫做的十足,高平也不好追着不放,因此也只有一笑:“却不知刘官人找高某何事?” 刘江宇看了眼韦小弟,后者立刻摒弃了左右,自己也退了出去。 “不知高小姐对朱姊拿出的镜子,怎么看?” “很新奇。”高平不动声色的回答,看了她一眼又道,“怎么,你那里也有?” “却是让高小姐说对了,那镜子,我这里也是有一块的。不仅是镜子,我这里,还有一样东西,却是高小姐的家里出产的呢。” 她说羞,又拿出一根金叉,那叉子倒也普通,只是上面镶嵌了七彩玻璃,看起来很是漂亮。 她将那钗子放在桌上,笑道:“我家有一个老工人,几代都是在我家做工的,看了这镜子和这钗,却说上面,都是一样的东西呢。” 高平只是不语,刘江字心中慢慢有些发毛了,想着自己真是鲁莽。就算知道那镜子是高家弄出来的又如何?人家不打高家的标记,明摆着就不是想让外人知道,她偏偏要来揭穿,却不是来打 高家的脸吗? 想到 这里,很是后悔,虽说她也不怕高平怎么样,但是,结这样的怨恨显然是多余的,她这边还想再说什么,那边高平已道:“却不知刘官人想做什么呢?” 此时再退缩已经没有意思了,倒不如把话说开更有回转余地。 “高小姐请了,在下实无恶意,只是在下几代经营珠宝,家中却无这玻璃首饰支撑,实在惭愧,因此……” 她说到这里,停了停,高平倒也不难为她,接道:“你的意思是让我分一些玻璃给你么?” “却不敢,只是,想要一个差价。”她说完,见高平还不答话,又道,“若高小姐不同意,我们也可以只拿首饰的。” 高平笑了:“你单拿玻璃也成,不过这事,我却是不怎么管的,现在又在这里……恩,等我回去写信请示了家父,再给答复可好?” 这基本已经是同意了,刘江宇大喜,她却不知,高平本就是故意放那个戒指上去的,不过她本来是冲着那几个海商去的,却不想吸引来的却是刘江宇,这和她的计划不符,只是也不好推掉。 当然,她倒不是特意给刘江字面子,只是刘江宇已经看出了玻璃和镜子的关系,再将她撇开,反倒不好了。 她和刘江宇寒暄着,心中则在自省,以后一定要谨慎再谨慎,不要以为是新技术,其他人就看不出来,这世上的聪明人不知多少,她并不比别人拥有更多的优势。 又闲话了两句,高平就告辞了,回去后先洗了澡,想了想,又让人准备了热水,想着把头发也洗洗。 平时她洗澡的时候都是用水冲冲,过个两三天,才会让人准备好,再彻底的清洗一次。这时代可没什么洗发露护发素,用的也就是皂角猪苓,当然,作为高家大小姐的她还可以再用上鸡子蜂 蜜以她自己的感觉来说是不差,她现在的头发是要比过去多比过去长的,却也没见怎么发叉,也没见怎么掉头发,但总是不方便,没有莲蓬,她自己要洗的话会非常麻烦,因此总是由其他人 帮忙。 她昨天才洗过头,今天会想着又洗,不过是心理上有些不舒服。 这边刚说准备好了,那边就有人说林若鸿来了。 “怎么还不睡?”高平见他身后的茗翠提着食篮,笑道:“不会是想我这么晚还吃东西吧。” 林若鸿脸上一红,将食篮中的碗取出来才道:“莲子、莲子百合粥,我听说,不妨事的。” “这样,那就先放到那儿凉着,你过来先帮我洗头吧。” “啊?” “怎么,你不喜欢?我记得你以前很高兴帮我洗头啊。” 林若鸿连忙摇头。 高平躺到专门的椅子上,闭上眼:“好吧,小白果然长大了,抱琴你过来帮我。” “我、我来。” 她还没说完,林若鸿就走了过来。高平的头发长,洗一次头发,要低着头弯着腰半天,她在叶县的时候就弄出了这种类似于理发店的椅子,当时还给高老夫君送去了一张。 千里迢迢送一张椅子回去放在别人那里是荒唐,但高老夫君却大大的夸奖了她一通,作为高老夫君,金银珠宝已经无所谓了,高平就是只给他送一盒好吃的糕点,好看的花,他也会很高兴的 。 那边已经准备好了用茵樨香煮好的汤水,抱琴茗翠将需要用的东西放好之后,两人互看一眼,就退到了外面,虽说少夫君还没想回过去的事情,但现在已经一日一日变得不一样了,这种时候 ,他们还是有点眼色的好 “平、平平……” 林若鸿一边帮她将头发放到茵樨香汤水中,一边开口,高平恩了一声。 “平平……” 林若鸿叫了一声又没音了,高平开口:“小白,什么事?” “那、那百合莲子粥很好。” “恩,我知道,小白做的嘛,一会儿我就将它喝光。” 林若鸿恩了一声,又不吭声了,高平道:“小白,你若有事,不妨直说。” “也、也没什么事。”林若鸿心慌意乱,不自觉的手中的力气就大了些,高平倒吸了口气,他连忙道歉,“平平平平,你没事吧,我不是故意的。” 这句说的顺畅无比,高平几乎要以为,是过去的那个小自在说,但睁眼却看到林若鸿只是微微皱着眉,这才知道是自己的错觉,不过心中却是惊喜的,看来那小白已经是自家夫君的一部分了 。 她口气又温和了几分:“小白,我没事,你到底要对我说什么?” 第七十二章百合莲子粥 林若鸿很纠结,虽然他一直都在纠结,但他今天最纠结。 因为高平去了红楼。 他虽是大家男子,也知道那红楼是什么地方。当然他也知道,女人在外面的事,他一个男子是不该管的。 只是怎么想,怎么抑郁,还有一种恐慌。 成亲一年多了,他和高平一直未圆房,他后来又变成那个样子,那高平对他,亲昵有之,温和有之,但怎么看都像是对弟弟,甚至对孩子的,若是一直这样下去…… 虽然这不是他一个男子该想的,但却又不能不想。思来想去,他做了这碗百合莲子粥,只盼着高平能立刻领会,哪知他都提了两遍了,高平却还是没想通。 “小白啊,不要怕,就算你做了什么错事,我也不会怪你的。” 林若鸿心中一动,开口:“什么错事都不怪我?” “恩,不要光洗左边啊,右边也要洗的。” “那、那若是以前做的错事呢?” 难道他是来想坦白的?高平心中暗道,有些遗憾,老实说,她觉得现在的小白相当不错。 虽然没了过去的那种完全直白,但这种混杂了林若鸿本来性子的纠结,还有总是想着要隐藏伪装的小心翼翼……总之每次见林若鸿露出那种尴尬、无措的表情,她都笑的肚子打结。 不过虽然可惜,林若鸿若真想坦白了,她也不会阻拦,因此道:“过去的嘛……过去的既然过去那当然也没事了,只要不要再犯就好。” 林若鸿沉默了片刻,过了片刻才道:“那,平平,你说,我现在长大了吗?” “比起过去,自然是长大了很多。” “那……那……” 高平不说话,等着他自己说,哪知道过了好一会儿林若鸿才道:“那百合莲子粥,我、我熬了好久。” 高平一窒,差点岔气,正要再说什么,突然心中一动。百合莲子、百合莲子……难道是她想的那样? 和甘草行礼的那晚,桌子上好像也摆着红枣桂圆之类的东西,但因只是抬举一个通房,各方面都是非常简陋的,也没人特意给她讲过什么,但如果只取字义的话,也许这百合莲子就和中国古 代的早生贵子粥一样? 瞬时,高平也有些尴尬了起来,如果只是小白做这种事,她可能还会出口调笑,但若再加上林若鸿…… 她 突然不说话,林若鸿就知道她反应了过来,顿时脸更红了,他本来发愁高平不明白,现在却只恨不得她真不明白才好。 高平不说话,他自然更不会说话,只是低着头,将高平的头发洗了一遍又一遍。 不知道过了多久,高平开口:“让抱琴进来换水吧。” 林若鸿连忙应了,抱琴等人进来,用准备好的方帕将她的头发包了,又换了清水,将头发上的猪苓洗净,之后又帮她用了茵樨香,最后才用方帕来回搓揉,到最后不再滴水了,才帮她换了件 衣服。 这些事抱琴等人都是做惯了的,林若鸿虽也能做,高平却从不让他做,毕竟这事情虽然不多,但繁杂,她身边有这么多使年,怎么也没理由指使自家夫君的。这就和做饭一样,林若鸿给她做 个菜,煮个粥是情趣,但 若还要他生火砍柴,特别是在家中有仆役的情况下,那就是欺负了。 林若鸿过去做小白的时候不明白,而现在却是懂的,看着抱琴执笔前前后后的服侍她,心中的念头愈发坚定。 换上干净舒服的绵绸衣服,披散着头发,高平终于开口道:“小白,过来一起喝粥吧。” 林若鸿低着头,但还是跟着去了。放了这么一会儿,粥已经有些凉了,不过代州此时的天气,喝点凉粥也是不妨的。 高平坐下,见林若鸿没有动,开口:“你不喝?” 林若鸿嘴唇动了动,想说什么,却发不出声音,高平又道:“这粥不是要两人一起喝的吗?” 林若鸿更是尴尬,但还是拿了碗,自己盛了一些。 高平吃了两勺,开口:“明天,我给家里去封信,请父亲帮我们定个日子。” 去信,告诉高老夫君,定日子,这就是相当正式了。林若鸿猛地抬起头,先是惊异愕然,再是羞愧愤怒,到最后,都成了感激。 她知道,她竟然早就知道了!她早就知道了,但却一直不说,不逼迫不勉强,还是和过去一样的温和。 想到自己这段日子小心翼翼而对方早就知道,他也有几分气恼,但再想到这人一直以来待自己的心意,又觉得这么一点不动声色又算的了什么?不说是他先隐瞒的,就算她真是存了心地 捉弄,这点捉弄,也是无伤大雅的。 他还要说什么,高平已摸了摸他的头:“好了,粥也喝了,回去睡吧。” 林若鸿又囧又羞,站起来走了,走前还不忘对她道安,但那步伐,怎么看也有点匆忙。 高平喝着粥,嘴角慢慢的勾起,笑了。 第二天,她写了封家书,经过一年多的勤学苦练,她的字总算是能拿出来看了,虽说不上什么风骨,但一手簪花小楷,倒也不算太丢脸了。 她先说了玻璃镜子的事,又提了一下林若鸿的事,其实高老夫君前几封的信中也多有提到。 当然,高老夫君的那时说的不是林若鸿,而是甘草,很含蓄的询问甘草那里是不是有动静了,又很明确的告诉她,她最大的任务就是开枝散叶,虽没有直说,但那意思也很明白了,若 甘草那里还没动静,就要她再找几个侍夫。 高平自觉现在思维模式已经很接近这个社会了,但要说再找几个侍夫,那是绝对谢绝不敏的,因此一直就当做没看到,不过她也知道,这种事拖不久的,再拖下去,高老夫君很可能就 直接派人过来了,甚至有可能将她揪回去。 不过就算她能接受圆房,生女…… 当然,这里的男人怀孕不会大腹便便,但一想到由男人孕育孩子,她还是觉得有些怪异。 她揉了揉额头,再一次告诉自己这里是女尊女尊,男人生孩子是天经地义的。 她这边才写完信,那边就有人拿着木兰和朱宁的名刺来了,这两人倒不是一起来的,只是正好遇到了一起。两人都是久经历练的,也不觉得尴尬,只是都知道,今天恐怕是没有什 么收获了。 高平对这种情况也有些无奈,朱宁是几代海商,家中必定是有好东西的,而且她也一直对海运很有兴趣,并不介意和这人合作,木兰那边更是早和高太尉说过的。 结果两人一起来,她倒一件事也办不成了,不过还是要打起精神招待,因她有心和这两人合作,倒也不能草率了,因此还留两人一起吃了饭。 这两人都是知趣的,一见这样,就知道合作有望,因此也不觉得郁闷了,三人一起用了饭,又闲话了一阵,木兰道:“说起来,我那里过两日会到件有趣的东西,不知高姊是否有兴 趣一看?” “是吗?能被木兰说是有趣的,那倒要去看看了。”她也不问是什么,两人均知道,那有趣的东西在这里绝对不是重点,甚至是否存在都不重要。 她这么一说 ,朱宁也顺势邀请了高平,高平自然不会推辞,这一次会面,也算是皆大欢喜了。 送走了两人,高平见天还早,刚吃了饭,又不想回屋,就慢慢的在府里转。论布局大气这院子自然是无法和高府相比的,但南国自然有南国的风情,不说别的,植物也不同于京城。 来到一个院前,她停下来,想了下,还是往里面走去。 院子小,也就没有那么多规矩了,自然二门和前门还是有专门的使年丫鬟看着,但各个院子之间就没有再另设门房。 “主子啊,你就主动一下又有什么?” 她还没有走到房前,就听到一个声音,那语气虽是急切的,声音还是有些软绵绵的,高平虽听的不多,也知道正是甘草身边的暖风,果然,下面就听到甘草道:“暖风,不要乱说了。” “主子,这次暖风却没错。”另外一个声音也加了入进来,“虽说小姐现在待您好,又让您管家,但说句诛心的,这都不能算是长久的,您最能长久依靠的,还是孩子,可您这么久…” 停了停,那声音又道:“就是去送碗粥,也没什么的,小姐若愿意,自然就明白了,若不愿意……不愿意也不过是一碗粥。” 高平停在这里,僵了下,然后慢慢的,转过了身,向外面走去。 来到外面,她摇摇头,顺着路开始往自己的院子走去,她并没有忘了甘草,可是对于这么一个人,她有时又会下意识的忽略。 在她的心中,一直有个概念,那就是,真的结了婚的才是夫妻,当然,她和甘草也是夫妻,在她心中,对甘草也是有敬有喜欢的。只是一个人,要同时对两个人都很好...... 她摇摇头,把这些问题都抛开,若甘草真的送那百合莲子粥来了,她也只有喝了,只是需要再和林若鸿说一下,毕竟现在的林若鸿,已经不是过去的小白了。 第七十三章合作 (上) “除了马,初芽牧场的刀也是极好的,一把圆月弯刀,在大雁,起码能卖到六十贯!” 蓝春海为高平介绍着,初芽牧场都有什么出产,什么谷子稻子金子都不用说了,这些东西大雁也都有,初芽牧场有而大雁稀缺的,一是马,二是刀。 说起来,大雁的刀也不错,像冯学等身上带的也都是百炼钢,极是锋利,但初芽牧场普遍佩带的,却都不比冯学等人的差。 这看起来好像也没有差别,但冯学等人的佩带,基本上已经可以说是大雁最好的刀了,而那种圆月弯刀,在初芽牧场却非常普通。 这边的上驷是人家那边的中驷,这就是差距了。 高平也问过为何大雁的刀比不过初芽牧场的,要说大雁地大物博,人力物力都要比初芽牧场强一些,没有马是因为没有天然牧场,刀也比不过,就有点稀奇了。 “衙内莫忘了那初芽牧场的传闻?都说那牧场和前朝有关,也是因为这圆月弯刀。” 蓝春海对她解释了一通,她才明白,原来这圆月弯刀本是宁朝出现的,宁朝赫赫有名的,就是圆刀队。 后来宁朝势衰,眺国柔然等国并起屠戮中原,等到大雁异军突起的时候,已是几十年后,前朝的很多东西都消失了。 这圆月弯刀也是其中的一项,只是却没有灭绝,后来又从初芽牧场流传出来,至于到底是初芽牧场沉寂吸取了中原当时的工匠,还是初芽牧场真的是前朝遗族,这就是众说纷纭了。 知道了这点,高平也只有叹息,当初大唐的刀也是极好的,只可惜唐末大乱,一些工匠被杀死了,一些工匠就跑到了日本,同时也将他们的手艺带了过去,因此,后来大唐,刀在日本 重现,也就是后来的世界四大名刀。日本武士刀。 一些手艺失传了,再想学,就难了。 高平知道,要想让初芽牧场交出国月弯刀的制法恐怕不容易,就看能不能多弄一些刀了。 高平就是抱着这种想法去见木兰的。 木兰所住的地方从外面看也没什么稀奇的,里面却很有乾坤,一桥一木都非常讲究,显然是专门找人规划过的。 高平带着刘欣蓝春海,木兰那边只有王寒佑一人,酒席摆在一个凉亭处,亭子四周挂着纱帐,此时虽还不是太热,但已有一些飞虫了。 树林中有人在操琴弄笛,看不到人影,只听到乐声飘渺。 几人吃着饭,喝着酒,闲谈几句,在吃的差不多的时候,木兰邀请高平去看他所说的那个稀罕的东西,高平欣然起身。 她虽然没经历过,但也听说了,像这种谈判,上面的人表明了态度之后,就是下面的人磨嘴了,他们在此倒伤了和气。 果然,她们这边一离开,那边王寒佑道:“高小姐今日和两位前来,想来是已经有了决定,在下鲁莽,却想要听个确切的消息了。” 刘欣和蓝春海对视了一眼,刘欣开口道:“王先喻这话却错了,我家小姐是否同意,却要先看木兰小姐这边的态度了。” 两边一开口都是剑拔弩张,双方都知道,此时让一小步,将来不知道要让出多少东西,虽然双方在此次见面之前,就已经做好了规划,也定好了底线,但这个时候多争取一些,往大里说,是代表了自己的国家,往小里说,也是展现了自己的手段。 几句之后,双方就丢了斯文客套,若不是都是自制力出色的,说不定就卷起袖子,亲自上阵了。 而在那边,高平正被木兰引着看那新奇的东西,那所谓新奇的东西一对挺像孔雀的鸟,尾巴很大,很漂亮,不过她向来对羽毛类的东西没什么兴趣,因此也不觉得这一对,据说是从海外得来的神奇品种怎么稀罕。 “这代州的产业,原是我父亲留给我的,我一直打理着,也不过是不想辜负了老人家的心血,却没想到最后却成了我的容身之地,木兰有一个不情之请,还望高姊答应。” 他说着一揖到底,高平连忙避开:“木兰客气,若可以帮的,我必不吝啬,只是,只怕有心无力。” “此事对高姊来说,想是不为难,但于我,恐是生死之别。木兰只望,若只能停在这代州,还望高姊照拂一二。 高平看着他,沉吟了片刻,终于道:“此事,却不是我能做主的。” 虽然高太尉没在信中说,她也知道,木兰的事,高太尉是必定要对安乐帝汇报的。木兰这样的身份,若停留在大雁境内…… “我知道高姊有为难处,届时,木兰愿为小姐扫榻铺床。” 高平吓了一跳,差点没被口水呛死,这扫榻铺床听起来也没什么,好像是仆人的工作,但放在这里,那就是说愿意委身于她做侍夫了。 “木兰男扮女装,见过的人也不在少数,若说真女儿,却少有能和高姊相比的。” 高平别过头,嘴角抽动,克 制着自己咳嗽的冲动,事实上她更想做的是学一把狼人,仰天长嚎。 是的,若木兰成了她的恃夫,那也就能光明正大的庇护他了,他毕竟只是一个男人,放在这个时候的国与国之间,最大的作用,也就相当于古代的那些和番公主。 若是将来夺位不成,安乐帝所能利用他的也不过几点:一,自己收到后宫里;二,指给某个宗室,若是将来能生下个女儿,那女儿也许会在长大后被当做工具再去夺位。 她虽然不是宗室,但若说娶了木兰,也不会有大妨碍,这件事,于她来说,真不是特别难办。说不定还会有些好处,不说别的,木兰的产业,到时也要给她几分。 但是别说几分,就算是全给她,她也不打算接手。家里那两个,都算是温顺听话的,她还摆不平呢,更何况这个木兰了。 她甚至怀疑,如果真有那么一天,这人绝对会把她推到高家家主那个位置,然后她就可以学习唐高宗了。 “木兰虽少穿男装,但这世上男子要会的,木兰也是学过的。” 高平咳嗽了一声,终于忍不住道:“此事,高某是絕对不敢自专的,另外……” 她看了他一眼,又看向那被叫做五彩织的鸟,停了停,才慢慢的开口:“既然这五彩织可以过来,咱们这里的东西,也可以过去吧。” 她说完,就没有再说话,木兰也没有再开口,只是拿着手中的食物逗鸟,又过了片刻,有使年来送茶,两人喝了,又向回走,此时凉亭中已是一片和睦,双方的脸色都非常平和。 刘欣对高平点了下头,高平就知,事情谈的差不多了,又说了几句话,她就起身,带着刘蓝二人离开了,在马车中,刘欣道:“那王寒佑先不同意给种马,到最后也只同意每年给一匹。” “一匹吗?能有一匹也不错了。战马她同意每年给多少?” “五百匹,和刀一样,但却是让我们拿东西换的。” 听到五百这个数字,高平有些诧异,当然这个数字正是她所定的底线,可是刘欣完全不像那种勉强完成了任务就兴高采烈的人啊。 她正想着,蓝春海已道:“却不想真的能达到五百匹,若不是小姐先前给了这么个数,这次倒要吃亏了。” 刘欣是个知趣的,见她的神色就知道她还不是太懂,因此道:“也不怪小姐不清楚,说起来,阳州一地也有两万余匹的马,只是……若说是马,其实是不堪大用 的,府尊守卫京畿,八十万禁军中,能骑的上这初芽牧场的,也不到一百个,虽各个宗室、世家中也有收藏,但想来也不会超过五百的,虽还有柔然、眺国的马做补充,却也稀少。” 她这么一说,高平就明白了,虽然五百不多,但贵在珍贵,只是,这每年五百匹……能有什么用? 她虽然没有进过军队,但对大雁的军事体制也是有一点了解的。 大雁有步、骑、水三军,步兵和水兵就不用说了,骑兵也是五五制的,也就是五人为一伍,五伍为为一两,五两为一卒,五卒为一旅,也就说一旅的正式骑兵要有六百二十五人。 而初芽牧场提供给她的,每年还凑不齐一旅,更不要说什么单人双骑了。柔然基本上是全国皆兵,每次都是号称什么三十万大军,眺国更厉害,随便拉拉也有个七八十万。 就算这些号称有水分,三五万还是有的,而这三五万,基本上都是骑兵!五百去对人家五万,怎么看都有点像儿戏。 虽说是有种马,但每年一匹种马,没有个十几年,也不要想弄出规模,而十几年后,木兰还会不会遵守约定,谁也不能保证。 “不过十年后的事情,十年之后再说吧。”她这么一想,将问题抛开,转而对刘蓝二人,说了一通夸赞。 刘蓝二人也很是高兴,就这么一次谈判,就为大雁争取到了五百匹战马,说出去,也是一件很有面子的事。 她们都知高平大方,此次谈判成功,赏赐想来也是少不了的,面子里子都有了,两人都非常亢奋, 过了片刻,刘欣道:“在下僭越,不知小姐要怎样助那木兰?” 74合作(中) “却不知那位高家小姐要怎么出手呢。” 几乎就在刘欣询问的同时,王寒佑也在和木兰讨论同样的问题,木兰喝了口茶,慢慢的开口:“也许不见得是她出手,说不定这一次我们能见到高远航的手段。这些年,我不信大雁在我牧场没有伏笔。大雁对柔然眺国都不怎么看重,却对我牧场心心念念不忘。” 说到这里,木兰冷笑了一声。 王寒佑皱了下眉:“但愿不知我们这次是不是开门迎盗。” “王姨不用担心,虽然战马的数有些超了,却也无妨,我牧场毕竟地稀人少,又封闭这百年,从上到下都养成了骄傲自大的脾气,好一些的,也是不思进职,自以为能在那么一个不到一州的地方世 世代代” “也亏得大雁这两代的皇帝都不怎么出色,若再出一个天宁帝,哪还有我牧场的容身之地?” 王寒佑叹了口气。 外面的人都觉得初芽牧场是世外桃源,但他们前有大雁,后有眺国,夹缝中生存谈何容易? 前两代,还有危自意识,知道厉兵秣马,到了这两代却月想着怎么享乐了。她愿意把全副身家压 在木兰身上,不是因为他是她从小看到大的,也不是因为木兰对她最尊敬,而是因为,这一代的李氏家族,有眼光,有谋略的,也月有这么一个男子了。 大雁目前储君不定,下任凤座上是谁很难说,若是那位宁王,也还好,但若是那位鹤翔将军,牧场危矣。 “却不知郑姨那边是否有消息了?” 王寒佑回过神,道:“正戛对你说,雪云那边倒是回了消息,只是模糊,不过看起来,老场主应该...还在世。” “是吗?”木兰沉吟了片刻,“那就好。” 两人都没有再说话,老场主就算还在世,但想来也不能主事了,否则也不会那么贸然的下令的就算想戛他让路,也只需要慢慢的消减他手中的权利就好。 气氛有些沉闷,王寒佑又道:“那件事...你和那位高小姐谈的如何?” 木兰苦笑着摇头:“我第一次觉得自己再有几分姿色就好了。” 这个话题本就尴尬,王寒佑虽然几乎从没将木兰当做男子看待,这个时候,也不好贸然说什么 过了片刻才道:“那位高家小姐却是个不爱色的,韦小弟在她那里也吃了个闭门羹,说起来倒还有件事没对你说,那刘江宇手中的镜子,也是高家的东西呢。” 木兰一愣,也没有太多的追究。他在代州虽有产业,也知道贸易利润丰厚,但说到底,他对这些还是不太在意的。 他知道钱的用处,可是在他来看,这些用处是在他有权势的基础±才有用,若他无权无势,就和那些普通商贾一样,是受人欺凌的。 而在这个时候,高平却在和蓝春海刘欣谈贸易的用处:“初芽牧场可以自给自足,那月是说他们不用为生存发愁,但总有他们缺少的。这南方的花草树木他们就没有对不对?南方的茶他们也没有对不对?还有我们的玻璃,他们也没有,对不对?” 刘蓝二人愣愣的看着他,不知道她讲这些做什么,这和他们帮助木兰 夺位有什么关系吗? “贸易,我们先用贸易来打开缺口。初芽牧场虽说闭关,但一直以来都有走私,而我们所要做的,不过是把这个走私的规模搞大!” “小姐的意思,是要联系走这条路的商人吗?” 高平摇摇头:“我们联系他们做什么?我们有木兰在,他虽然现在自己回不去了,但一两个忠心的手下总是有的,帮我们介绍^个当地的商贾总是能做到的。” 蓝春海有些迟疑的开口,她虽然不是太清楚,但也知道初芽牧场的走私利润巨大,不说别的,只是一匹马,哪怕是不怎么出色的,只要贩运到大雁就能有几十倍的利润。 这样大的利润,后面怎么可能没有势力支撑?当然,高家是不怕的,只是这样一来,难免会引人妒限。 高平一笑:“春海,我记得你对我说过,初芽牧场有一个地方是邻着海的。” 她先前口口声声叫蓝春海蓝先喻,此时叫名字,却更体现亲近。蓝春海一愣。反应了过来:“只是那里并没有海港。而且走海运......” 她面上显出犹疑之色。 就像都知道代州油谁丰厚,但却还是鲜少有官员愿意来这里一样,大雁的商人们也都知道海贸利润巨大,但除非是家传的,否则同样鲜少有人愿意走这一途。 内陆国家的人,因为地大物博,一门心思都在土地上,就算是游牧民族,也月想到奇袭、快攻,却很少想到水路。 当然,这和游牧民族水军不咋样很有关系。 只是大雁虽有水军,但那水军也只是护卫内河的,偶尔在近海扫荡扫荡海盗,其他的,就是天天吃饷度日了。 神舟?就和郑和下西洋一样。那是用来耀武扬威的,那是用来令附近的藩国膜拜的,那是用来赏赐的。唯独不是用来打仗的,甚至不是用来做贸易的,就算它有打仗的功能,能带来大笔的财富。 高平曾研究过大雁的地图,想着自己若是投胎到眺国或初芽牧场,说不定就会献上一个奇袭大庆府的计策,就算攻不下大雁,扫荡一下周边也够看了。 不过现在,她当然不会多那个嘴,月是看着那个几乎不设防的大庆府,她还是觉得非常不安生。 不过她也不能说那里会被攻打,纵观整个中原的历史,大大小小的战争不计其数,但在她的记忆中却没有一个,是一方沿海攻击另一方的。 她这番论调 一说出,不知道会引出什么后果。不过她相信人对利益的追求是无穷尽的,只要那里成为一个繁忙的港口,大雁上下自然是会重视的。 毕竟大庆府不同于代州,那里离京城还不到两百里! “但是船......” 蓝春海刚一开口,刘欣已道:“四奶奶那里倒是有船的,不过......” 高平一笑,她来之前,高太尉就对她说过,自家四姨在代州有点产业,也有两个门人在这里帮着打理,但同时也说了,若无事,不戛让她拈惹。 她末代州,本就是为了躲这些事,自然是不会去拈惹的,未了之后,那两个门人连上门行礼都没有,她自然也就清楚了。 自家娘亲和自己的姐妹有什么纠葛她是管不了的,也没必要知道,她老娘比她能干一百倍,怎么也不会吃亏的,她只要过好自己的小日子就行了。 “这代州这么多船,总有我们能用的。” 见两人还有些犹疑,她也不管,月是问:“庄子那边怎么样了?” 她说的庄子,就是当初买下的那片荒地,稍加整理之后,她就将韩悦,凌泽义丢了过去,按时送钱粮日用,自己却月去过一次。不是她不操心,而是她总觉得发明创造是需戛时间的,她已经指明了大方向,下面的,她也无能为力了。 “却是弄出了一种东西,就是小姐说的煤炉。” 蓝春海笑道,凌泽义和韩悦都是她的好友,她向那边跑的次数也比较多一些。 高平一喜:“弄出来了?快拿来看看。” “这个,并没有带回来,心悦说,还有一些需要改进,小姐若想看,明天让他们送过来。” “那倒也不用,我明天过去看看吧。” “小姐戛去,那朱宁那边” “先让她等等,对了,也去给刘江宇打声招呼,过两天,这两个人,我就一起见了吧。” 第二天高平兴致勃勃的赶到了庄子那边,一见那煤炉,几乎没有抽过去。那煤炉真的按她所说的,有上有下,有通气孔,但,是一个方形的。 她不死心的向里面看了看,连那通道,也是方形的韩悦不知看她的脸色,依然喜滋滋的道:“小姐所说的不错,煤放在这里面,果然更好用呢。” 倒是找来的铁匠经常和人打交道,看出隋况不对,小心翼翼的问:“小姐,可有什么不妥的吗?” 有什么地方不妥? 高平一时也说不出来,但是她相信经过时间沉淀下来的,必然是有道理的,煤炉煤球都是圆形的,必然是有它的道理,她既然不是真的行家,还是照猫画虎的好。 她想了想,开口:“我觉得,圆形的会更好。” 那铁匠连忙点头,但脸上的表情显然是不以为然的,她只有继续道:“这个煤炉,以后是用来烧火做饭的,既然我们的锅都是圆形的,那这炉子,自然也是要圆形的! 第七十五章 合作 (下) 一锤定下炉子的形状之后,她又看了韩悦和凌泽义弄出来的东西,她不懂,但听韩悦的语气,焦煤是很有进展的。而相反,凌泽义那边则碰到了瓶颈,在她来看,凌泽义弄出的东西已经很类似于最初的钟表了,只是还差一点,但到底差到哪里,她也说不洁楚。 这个时候高平产生了一种很多穿越人士都有过的念头:“早知道会穿越,说什么也不学文科啊。” 不过再想想自己理科的水平,也只有认命的安慰安慰凌泽义,让她不必太在意。 不过凌泽义依然是一张苦瓜脸,也不知道是否听进她说的了。高平见她愁眉苦险的盯着自己的钟,也不再说什么,研究人员的脾气,她在上辈子就听说过。 高平在庄子里走了一圈,在回去的马车上对刘欣道:“第一,我要人;第二,还是要人。第一要的是懂水性,能航海的人;第二,要可靠的、懂事的听话的人。" 刘欣面露为难之色,高平道:“这两种人都不好找,我也没有要你一下子都给我找来,只是以后却要留意了。” 刘欣应了,回去的时候,高平将从庄子里带来的账本交给林若鸿:“我家小白也学了这么长时间了,让我来看看学出点东西没有。” 林若鸿狐疑的拿过账本,翻了一眼,自然看出这不是院子里的账目,不过他也没有多说什么,只是红着脸收了。 自从把百合莲子粥送给高平之后,他就没再主动找过高平,每次见面,也总有些手足无措。 高平知道他的心理,也不勉强,在他这里喝了杯荼,就离开了。林若鸿盯着账本,过了好一会儿才叹口气。 两天后,高平找时间和朱宁刘江宇见了汝面,朱刘二人见了对方都有些诧异,但也没说什么。 高平也不和她们客气,直接抛出自己所需要的:“我要两条船,要结实的能装货的,两千料以上的,内河上的要四条,同样的要求,五百料以上。” 前一句是对朱宁说的,后一句是对刘江宇说的,刘江宇家中虽是做饰品珠宝的,但几代的老字号,家中也有专门的船拉用石料。 两人愣了下,刘江宇道:“不知高小姐要做什么?” “装东西。” 刘江宇一窒,心说你不装东西还能用来游玩吗?朱宁正要再说什么,高平已道:“要装什么,我现在还不能告诉两位,第一,此事是否能成功,还有变数;第二,现 在就知道对两位也未必有好处。当然,我也不会白用 两位的船,我这里有两个方案,其一,我为两位提供玻璃,按半价来折两位的损失;其二,我的船上不管拉什么,都有两位一成的分成。” 她说完,喝了口荼,慢慢开口:“两位可以回去考虑一下,不过要快,最好三天内能给我答复。” 她刚说完,朱宁已笑道:“我这里的船却多,小姐要用的话自管拿去无妨,一成的分例已经是多了,半成足矣。” 高平点点头,还是道:“一成自然是一成,我用你家的船,只出护卫,水手由你负责。陆地上出了问题,损失是我的,海上出了问题,损失是你的。" 朱宁一愣,高平已道:“自然,这不包括人为之外的因素。” 她说着,看了眼朱宁,朱宁心中一凛,像她这样的海商世家,都和海盗有说不清的关系。 海商海盗,看起来是敌对的,但有时候前者又会化为后者,更或者,两方本就是一家。 她们家世代做海贸,若是海盗这一块不熟,光让人劫也劫死了。 “这高家小姐倒是个懂行的,也是,她们家本就有两艘船。”她这么想着,其实是大大高估了高平。 高家的船又不是高太尉的,高太尉自己都不是很懂,哪会特意提点高平?高平对海贸除了知道利润大,风险高外,也没有别的认识。她会说那一句,只是怕将来朱宁看她弄的东西眼红然后和人合谋谋取,虽然从理论上来说,任何一个有理智的人都不会那么做。但,不是有那么一句话吗?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就足以令人拼命。 因此她才会加那么一句,总是小心无大错。其实从内心上来说,她是很高兴,朱宁选了后一条,毕竟这种共同承担利润风险的合作关系要比前者更牢固一些。 将要求和条件提出后,高平也没有和两人多作寒暄。她现在已经知道,它碰吐言行要符合自己的身份,太过热情了反倒会令人多想, 这是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不是现代那个讲究人权要求平等的社会,在这里商人的地位虽说不上下等,可以她的身份,也不必太过贴近了,将来合作的时间长了,那是另外一回事,现在这样就正好了。 果然朱宁刘江宇两人也没有觉得不要,事实上在她们看来高平已经算是比较平和的了,还愿意亲自来和她们商谈,像其他的,不说世家,只是家中出了几个读书人,有几个做官 的,就在她们面前摆姿态了,好一些的可能还会和她们客套一二,不好的,甚至一般只派管事的和她们商谈。 这也是刘江宇为什么当初要韦小j出面笛人的原因之一,虽然她们刘家已经不同于一般的商贾了,但高平要只派管事打发她的话,她也无可奈何。 两人出了高府,刘江宇开口道:“恭喜朱姊了,和高小姐合作,以后必定是鹏程万里,还望到时不忘提点小妹一二。” 朱宁一笑,她做海贸,珠宝金钱不说不放在眼中,但其实已经不是太在乎了,她来找高平,更多的还是来拉关系,再说白一点,简直就是来送钱的,却不想倒有意外之喜。 她不像刘江宇,家在江洲,家族中还出了几位举人进士,她家就在代州,祖上还是颇有些不光彩的,她虽然也一直上下打点着,但她也知道,那种打点有多么不牢靠。 至于说是不是就此上了高家的船,她也不是很在乎,因为她的根基在代州,高家好了,对她有好处,高家不好了……对她也没有太大的坏处,最多也就是在知府、按察使那里多打点一番,想那些被发放到代州来的官员也不会怎么为难她。 当然,如果真是那样,损失是一定有的,可是从现在来看,她的收益要大大高于损失。 因此笑了笑就道:“江宇若想的话,哪需要我提点?江家在金石上的地位,那高家最近听说又弄出了玻璃,正是合作的大好时机,若江宇想的话,在高小姐那里,自然是要比我受用的。" 刘江宇只是笑,她倒是想要那一成的货物,但是她也知道,家中必定是不会同意的。 她们家的根基在江洲,而江洲,却有一个徐家。她可以和高平保持良好的关系,可以合作做生意,但若要就此上了高家的船,那却是涡福难料了。 朱宁也是知道的,刚才那么说也不过就是客套,见她不语,转而就换了其他的话题。 两人在这边讨论生意上的事情,而高平此时的心思却转到了其他事情上,哦,倒不是出了什么事,而是,高老夫君来信了! 信中话不多,却有三个日期,分别是下个月的初旬、中旬、下旬,按照高老夫君的意思,这三个日子都是大大的好日子,都是适合迎娶、远行、搬家,当然,更适合圆房的。 而且按照高老夫君的意思,初旬的那个日子最好,若是来得及的话,就那个日子把事情办了是最好的。 “吾女和若鸿 已是夫妻,虽说吉时妥当,然读书人心正自然也不必太过苛求了,开枝敌叶方是人伦大道。”您下载的文件由.27txt(爱去小说网)免费提供!更多好看小说哦! 高平看着这封信,只有苦笑,她这个连秀才都不算的,什么时候成了读书人? 看来自家的那位爹爹对于她的后代,已经是急不可耐了。 她拿着那封信看了又看,在一个个日期上点来点去。这一天,她是早就想到了,她也以为自己已经做好了准备,但是现在她才发现,原来,她还是有些情怯的。 她想了想,招人间道:“少夫君用饭了吗?” 抱琴看了一下房中的沙漏:“这个点钟,少夫君应该还没有用饭。” 高平点点头,站了起来,一边向外走,一边道:“将我今天的饭摆在少夫君那里。” 抱琴应了,跟着她出去去吩咐外面的小厮。 林若鸿正在核对账本,听到她要来,当下把一个数都算错了,手中的笔也是跟着一抖,高平到的时候,就见他正在团纸团。 “写的是什么,还不能让我看吗?” “不是,只是算错了。” 林若鸿吸了口气,看了她一眼,又低下头,高平走到书桌前,就见前面放着很多记录着数字的纸张,看起来并不是正式的,但也是字体端庄饱满,和她那一手勉强能见人的大是不同。 “这本帐我已经算好了。”见她看着那些纸,林若鸿以为她是来间账本的事,立刻找出已经整理好的,一边给她,一边道,“铁的价格我不是太洁楚,间了胡管家,说是要比精铜低一半的,这账上的铁却是要有些贵了。” 他一边说着,一边又翻页,告诉高平,哪里是贵了,哪里是便宜了,最终得出的结论,是大体上却是没差,高平听着,却没有往心里去,只是从他的手指川页着向上看。 修长的手,尖尖的下颉,薄薄的唇,挺直的貴,然后是垂着的长长的睫毛。 “父亲来信了。”她不自觉的开口,见林若鸿的手一抖,才知道自己无意间已经把纠结的话说了出来,“已经定好日子了。” 第七十七章 花好月圆 五月的代州,已经可以说炎热了,好在一早一晚,倒还有些凉意。 这一天全府上下部起了个大早,虽说只是圆房,也没有什么仪式,但毕竟和平时是有些不同的。 府里上下的管家管事都是高平从京城带出来的,虽然来到代州后,也补充了一些人,但也都被老人管的严严的,因此,就算有什么疑惑,也不敢轻易的议论。 当然,小道消息,传言之类的还是有的,但也都没有太过分,高平听到了也只当做不知,只要不出格就好,毕竟这种事是杜绝不了的。 在把日期定了之后,高平专门去找了次甘草,面对甘草,她也不知道说什么,只是讪讪的问了一些吃的如何,是否习惯之类的话,越说她越觉得没意思,最后还是道:“小白比过去已经大好了,我选了这个月中旬和他……” 她想了想,还是没想到要怎么形容。 按照习俗,夫妻之间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在成婚的时候圆房,之后是要再办一下的,这倒也不是什么难为情的事情,只是高平总觉得要把这话说出来,特别是对着甘草说…… 总有些不太对,反倒是甘草道:“妻主是要和少夫君圆房?这倒是喜事。” 高平胡乱的点头,甘草又道:“少夫君比过去好了,侍会将账本转交给少夫君的。” 高平叹了口气:“这个家还是由你来管。” 甘草瞪大了眼,高平摆摆手:“小白那里,我自会去说,一切如常就好。” “只是……” “就这样吧,你很好,若不是……” 她看了甘草一眼,起身走了,甘草看着她的背影,想着她刚才的表情,一时有些心酸。 若不是…… 若不是什么? 若不是林若鸿,还是,若不是…… 甘草一直知道,高平对自己,是没有多少喜欢之情的,过去她喜欢的是甘露,现在喜欢的,恐怕是林若鸿。 因为甘露不愿意,所以,就是他成了替代品,而就有了这层关系,高平才会娶他。 他一直知道,所以,也就一直能摆正自己的位置,也一直很满足。他是什么呢?不过就是一个农家子弟,不过是高府从外面买来的仆役,就算成了使年、侍夫,也是因为他老实、他听话。 是的,他只要老实听话就好了,但是刚才、刚才高平看他的目光又是为了什么 呢? 高平也不知道是为了什么,在见到甘草平和的甚至有些懦弱的表情的时候,她的心中,是有些怜惜的。 若是她先前没有娶了林若鸿,那么她一定会好好的对甘草,虽然他也许没有林若鸿的学识气度,更没有小白的可爱,但是这样的老实,老实的让人只想疼惜。若是这个前身没有占了这个孩子的清白,她一定帮他找一个可靠的、知道疼惜他的人。 只是现在,她所能做的,也只是尽力的在物质上给他一些补偿。至于其他的,她能做什么? 其实不仅是对他,就算是对林若鸿,她又能做什么?她喜欢小白,也不讨厌林若鸿,但是她知道,那并不是爱。 就算她从来没有爱过人,也知道,那不是爱情的,起码,不是她想象中的爱情。 缓缓的吐了口气,高平自嘲的笑了起来,原来在她心中,还是向往着爱情的啊。 高平挑的是那个中旬的日子,虽然高老夫君想的是上旬,但那毕竟有些太赶了,一些东西都来不及准备。 因不是大婚,也没有发帖,只是给府里的人从上到下部了两身新衣,发了一个月的银子,吃食上也加添了许多,如此一来,府中的人倒是上上下下都真心的说了声恭喜。 这一天,府中到处贴红挂花,高平和蓝春海刘欣一桌,还特意将韩悦以及凌泽义从庄子里请来。 这两人也算是给面子,就连凌泽义也换了身新衣,脸上也带了些喜色,后来高平从蓝春海那里知道,她的研究好像有了进展。对此,她也是非常欣喜的。 而在内宅,则是林若鸿并甘草,和韩悦的夫君,以及几个体面的管事一起,当然也是恭喜贺喜的不断,林若鸿虽有些尴尬,但也坦然,看的韩氏暗自称奇。他和林若鸿是在叶县见到的,在他的感觉里,林若鸿一直是小白的样子,此时见他虽有些羞涩,却也进退自如,处事说话无不透着大家风范,不由得思忖,难道这痴呆之症还是能治的?果然世家不同于一般。 吃了饭,听了一些吉祥的话,又听了戏,有寿过来对高平道:“姚知府并朱家刘家都送了礼来,木兰小姐那里也有礼到。” 高平听了点点头,也没有说什么,像这种事,府里自有一套程序,收到的礼都会查点记清,然后放进库房。 虽然高平并没有下帖子邀请,但代州有点门路的,也都打听到了,多多少少都要随礼的,连她那位四姨的门人这次也终于上门 了。 不过高平并没有怎么待见她,连面都没有露,只是收了礼,让人客气了两句,就打发了出去。 虽然要顾全高家的颜面,但一个门人,还不值得她亲自出面。 众人送来的礼都是丰厚的,像朱宁的贺礼就是一盒拇指大的黑珍珠,不过要论珍贵程度却还比不上木兰,她送来的是一对火云马。 若是放在眺国、柔然,这对火云马绝对可以换来五百匹上好的战马了,放在大雁,不是说贬值,而是就算是安乐帝也不见得能拿出五百匹一等的战马交换。自然,若换成别的,价值更为昂贵。 高平听了这个贺礼,也只是点点头,她知道,木兰送这么一对马,不仅是贺礼,更是表明自己在大雁,在初芽牧场都还有偌大的势力。 上演的大戏,高平没什么兴趣,但也要坐在那里听着,好在府里的人都知道她不爱这个,演了六出之后,就叫了赏,于是又是一片贺喜。 赏罢,虽然天色还早,但已是酉时,因此又下令传饭,这一次众人的贺喜声更是高昂,席面也和中午不同。 有专门的莲子拼盘,有专门的花生糕点,中午的饭菜讲究的是喜庆,而这一次的,却更有寓意。 蓝春海等人也去了平时的拘束,一个个拿着酒杯敬她,也亏得人不多,否则这么一圈下来,也别说圆房了,高平能不能自己回去都是个问题。 但即使如此,高平离席的时候,也是步伐趔趄。来到林若鸿的房中,韩氏等人已经退,只有四个管事的还在,见了高平,又是一通吉祥话,高平听的实在有些头大,但还不能发火,只能不断的点头。 好容易过了一个段落,高平正要喊赏,那四人又唱了起来。 其实说起来,这四人唱的倒不难听,还很有点古风,虽然有些听不太懂,但但都是一句一句押韵的吉祥话。若换做平时,高平端着一杯清茶,也不介意风雅风雅,但现在她虽不说急着圆房,但刚喝了酒,正头疼着,哪里还想听这念经似的咏唱? 她正想让他们停了,那边林若鸿偷偷拉了她一下,红着脸低声道:“这是古礼,不能、不能停的……” “那能说话吗?” 林若鸿点点头。 “那他们唱的是什么?” 林若鸿的脸更红了,过了片刻才道:“他们说……这天气好,月圆,人也好。” “就这?” 高平一愣,其实她对唱的是什么并不是太在意的,但现在又不能打断,又不能走开,也就只能听着了,哪知道她这一问,林若鸿的脸更红了,抬起头看了她一眼,见她不似作伪,才慢慢的道:“还有祝福……祝福多女多子……” 高平点着头,知道为什么不能打断了。 就在高平和林若鸿都有些尴尬的听那个祝福曲的时候,木兰也在听歌,他闭着眼,感受着韦小弟的声音,那副沉迷的表情,令赶来的王寒佑心中一寒。 听到动静,木兰睁开眼,见是她,挥手让韦小弟退下。 “小姐,这个韦大家……” “王姨放心,我自有分寸。” 王寒佑是怕她男扮女装久了,真把自己当成女子,若在其他事情上也就罢了,若在男女之事上也是如此……她本想劝上一劝,但木兰这么说,却让她无法开口了。 “王姨匆匆赶来,可是有什么急事?” 王寒佑回过神:“是,刚得了确切消息,老场主还在世,但被关了起来,二小姐李初主政,已经以谋叛罪通缉你我了。” 木兰听了一笑:“她现在才走这一步吗?却是有些晚了呢。” 如果李初不是想着先夺木兰的印鉴,而是先将木兰手中掌握的明的暗的人换上一批,那么就算木兰逃了出来,想要再回去,也是千难万难,但是现在木兰早有准备,虽然李初占了名份,却也达不到突击的效果了。 “虽是如此,但小姐的处境却更为艰难了,小姐将火云马送给那高平……” 王寒佑倒不是心疼马,而是怕高平收了礼,却没有什么动作,毕竟到现在,此人也没拿出什么方案,反而要他们帮其打通商路。 打通商路?打通商路又能做什么? 木兰没有接话,停了一会儿站起身:“虽是十六了,月亮也还是圆的,花开的也挺好。王姨,这也算是花好月圆了吧。” 她是笑着说的,但不知为何,王寒佑总有一种悲苦感,她甩掉这个念头,也笑着开口:“是啊,花好月圆,花好月圆!” 说到这里,她突然愣住了,花好月圆,那人呢? 下卷 第一章 流水年华 (上) 第一章 寒冬,滴水成冰。 马蹄声从远到近,城头上的卫兵,一见那火红的旗帜,连忙跑下,正在入城的百姓纷纷避到旁边,以敬畏的目光看着疾驰而过的红色马队,有认识那旗帜的,更是满心激动,那是他们的鹤翔将军啊。 这一队,正是有大雁保护神之称的鹤翔将军的亲兵队,而当先被人簇拥着的,正是楚王的次女鹤翔。 进了城,一行人放慢速度,到了将军府,就有人迎了出来。 “平光可回来了?” 将马丢给下面的侍从,她一边向里面走,一边道,门人一边跟着,一边应着:“金先喻回来了,正在书房等将军。” 鹤翔点了下头,快步走向自己的书房,刚进院子就笑了起来:“平光总算来了,可让我好等!” 这声音刚落,那边就有一个蓝袍女子迎了出来,一边走一边行礼。鹤翔一把拉住她:“平光在我面前做这些虚礼做什么?你身子弱,可受不起这寒风。” 金平光也不和她客套,只是道:“先前在屋里正被炉子烤的发热,出来正好透透气。” “一冷一热,于身体最不好了。” 两人一边说着,一边已经进了房间,刚一进去,就感觉到一股热气,鹤翔刚从外面冰天雪地的地方过来,这种感受更明显。 她打了个哆嗦,一边在侍从的帮助下脱铠甲,一边开口:“今年这房里都装了炉子也不觉得,今天出去溜了一圈,就有些受不住了,这东西好是好,却有些消磨人的志气。” “将军对自己的要求也太高了,我倒觉得这炉子大好,我一路北来,珠河以北的客栈里没有不装的,你也知道我是个怕冷的,今年却不觉得怎么难熬了。” 鹤翔点头:“这倒也是,前几天我还听说这炉子已经装到皇宫里了,除了几个大殿里用的还是银炭外,连皇夫那里,都开始用炉子了。” 金平光点头赞道:“皇夫勤勉节俭,却是后宫表率。” 这炉子虽然千好万好,但有一点却是不好的,那就是每次都会产生煤渣,若是能夹出来也就罢了,要是加不出来,却会弄的屋里尘土飞扬。 一个普通大小的炉子要二两银子,虽是贵了些,煤却是要比碳便宜的多的,若只用来取暖,两块煤就可以用一天,只要房间不是太大,足可以取暖,而两块煤,不过只需要两文,就算是上等的好煤,也不超过五文 ,比黑炭都要省,又不像柴禾那么有烟,因此但凡有些条件的家中部是要用的。 但这炉子有再多的好处,比起银炭来说,也还是粗俗了一点,宫里的皇夫用,自然是为了节省。 两人又说了会儿闲话,金平光道:“差点忘了,我这次回来,还给将军带了件礼物,也是高小庄那里的出产,南方那边已经很流行了,北方这边想也是快了。”一边说着,一边就让人去取东西了。 “哦,又是什么稀罕的物件?说来那位高岁安也是个奇怪的,出来的东西上都打了高小庄的名号,有叫高老庄的,高家庄的,这高小庄却是个新鲜的。” 金平光笑道:“就是因此,倒好记了。” 两人在这里谈论着,其实不仅是她们,很多人见了高小庄的字号都会猜测,有说是为了新鲜的,有说是为了避嫌的,甚至还有人说是为了风水。其中也就避嫌的,还有几分沾边。 高平会起这么个名字,一是高太尉还没有脱离高家,她也还没有自立门户,要打上高家的印记是必然的,但她又想和高家有些区别,因此就用了高小庄,之所以不用别的,却是为了和高老庄对应。 当然,这点恶趣味这里的人是不会知道的。 鹤翔和金平光谈了两句,那东西就取来了,鹤翔见是一个不大的箱子,大概不到两尺,宽也要一尺多,一个人就能抱过来。 金平光打开,只见外面也平常,不过是一个红木箱子,但前面却有一块圆形的玻璃。 鹤翔挑了下眼,现在玻璃已经不像刚出来时那么昂贵,但也仍不比珍珠差太多,这块玻璃又有手掌大小,又这么透亮,只单是这块玻璃,起码也要五十两,这还要有关系! “这是高小庄出产的‘表’,比日晷沙漏都要方便准确,只要在这里拧上几把,就可以走上二十四个时辰,我想将军是必定喜欢的。 她把这表是怎么用的,有什么好处说了一遍,鹤翔听了连连点头:“这个东西去年我已经听说了,当时就想着能找来一台,只是听说起码都要一米多,运输实在不便,好在去年没有让人买,如今倒得了个小的。平光买这个东西花了多少银子?” 金平光比了个八的手势,鹤翔道:“八十?” “八百两。” 鹤翔一口水差点没全喷出去,她咳嗽了两声,接过旁边丫筻递来的手帕,一边擦一遍道:“多少?八百两?” 金平光点 点头。 鹤翔盯着那表看了又看:“这表确实是好,但八百两……” 对于她来说,八百两并不算多,但八百两却是她手下一千六百名士兵一个月的俸禄!八百两用来买粮食的话,可以养活三千名士兵一个月!八百两可以打造二十把上好的战刀! 想到八百两就换了这么一个表,鹤翔不免有些心疼。 金平光和她是老相识,自然知道她此时想的是什么,笑道:“将军不用忧虑,我身上哪有八百两银子来买这个东西?这却是那位高家小姐送的。” 鹤翔一抬眼:“我正要间你此事,你这次去代州……” 金平光笑了起来,她一直东拉西扯不谈正事,就是要看鹤翔什么时候开口,却不想,这位将军倒也忍得下。 一见她这个样子,鹤翔就知道事情差不多了,虽有些恼恨金平光吊自己的胃口的,更多的还是欣喜。 哪知道金平光开口却是:“金某无能,此次的事,可以说只成功了一半。” 鹤翔正要笑的嘴角收了起来:“那些商贾不认,还是……?” “陛下的圣旨,大将军的威名,那些商贾怎敢不认?敢叫大将军知道,此次共得银两万八千两!” 就算是鹤翔,听到这个数字也是脸上一喜:“平光对自己真是太苛刻了,两万八千两,两万八千贯!我戈阳路一年的税收也不到三十万贯!” 大雁每年的税收差不多有一亿两千万贯,但戈阳路是四战之地,虽然这些年平稳了很多,但眺国每年都有过来打草谷的,在这种情况下,几乎是谈不上什么农业的。 饭都吃不上,更何况是商业了,这里就是一个大兵营,而且还是一个吸取银钱粮食的无底洞。 鹤翔来这里十多年,苦惯了,一听说有两万多两银子,顿时就高兴了起来。 金平光心下叹息,开口:“将军可还记得自己在京城的庄子?可还记得京城八角楼的饭局?可还记得红楼中的大家?” 鹤翔一愣,笑道:“平光我知你的意思,大这是不能相比的。的确,我没出京之前,一顿饭,可能就要吃上十多两银子,我虽不管事,也知道王府里的开销哪年都不会低于万贯的。但是,咱们现在不是在戈阳路吗?在这里,我吃的最多的,就是牛肉、馒头。” 她说着,大笑了起来。 金平光神情肃穆,站起身,整了整衣服,然后恭恭敬敬的 对他一揖到底。 “平光这是做什么?” “将军高义,平光这一拜,是诚心诚意。” 鹤翔一边拉她一边道:“这么说你有时候拜我,就不是诚心诚意了?” 金平光和她关系好,拜过之后就笑道:”总有几次是虚礼吧。” 两人一笑,金平光又道:”平光初见这次募捐来的银子也和将军一样高兴,然我后来到高府,那位高家小姐却对我说了另一番话。” 鹤翔知道这就是重点了:“什么话?” “那位高家小姐说……” 金平光回忆着当时的情景,拿着圣旨,虽不是正式的,但商贾们也认账,不过三天,就募捐了将近三万两白银,虽然知道代州富庶,但这个数字还是令她又惊又喜。 当然,放到一州,一个常年囤积二十万大军的关隘,这三万两是不多的,但也差不多帮他们解诀了一半的问题,再加上朝廷多多少少拨下来的,走私得来的款项,这个冬天,他们也能凑合看过去了。 那一天她去见高平,其实不过就是拜访一下,她知道这个躲到代州的高价嫡女是不会应承她什么的,更何况她的应承也不见得有用。 高家的高乐宇和高乐思都中了进士,此时分别在户部礼部历练,现在任谁都能看出,下任家主是在这两位之间产生了。 不过高太尉还在位,这几年风靡大雁的玻璃、煤炉都有这个高平的影子,更何况这一次高平也认了八百两的募捐,于情于理.她都是要去拜访一下的。 即使在严冬,代州也是温暖的,他们在一个凉亭处喝茶听曲,闲聊了几句,那高平突然道:“王先喻可知代州这一年的税收是多少吗?” 第二章 流水年华 (中) 第二章 “将军可知道代州一年的税收是多少吗?” 正等着听她说什么的鹤翔一愣,但还是道:“这个我却没有去查过,那高平怎么说。” “她说官府的记录是六十万缗。” 鹤翔苦笑,一缗相当于一贯,也就是一两银子,这也就是说,代州一州的税收,比她一路的还要多一倍。 “代州富足,海贸利大,这是我们都知道的。” “但是她说,现在朝廷的税收,其实收取的并不合理,若是详细规划,起码要再多上一倍。” 鹤翔一愣,立刻摇头:“这位高家小姐却是钻到钱眼里了,只想着怎么抓钱了,自古一来,民乱就是因徭役繁重,我大雁富足,是因为当年凤明帝就定下了种种规矩,若按她所说的,那代州恐怕也只是繁荣一时。” “那高家小姐还对我说了很多,我虽不是太了解,却觉得她所说的办法倒也值得实行。” 鹤翔有些差异的看着她,金平光道:“我想了一路,只是才想到一些皮毛,待我整理出来,再给将军审看。除此之外,那高平还对我道,这两三万两对代州的商贾来说,不过是毛毛雨,只是这募捐的事情却是不能长久的。” “怎么,她还说了什么办法?” “是。” “什么办法?” 金平光长吸了口气:“和眺国经商!” 鹤翔笑了起来:“这办法倒老了。” 大雁和眺国是敌国,两国到现在,也不时的会有摩擦,虽然碰到重大节日,比如双方死了皇帝皇夫会互相拜访一番,但对对方却都是时刻监视的。双方更没有什么贸易。 不过这只是明面上的,私底下的走私却是从没少过的,鹤翔自己,就可以说是最大的走私贩。 他们用大雁的茶叶丝绸,换眺国的战马银两。 她亲兵队的战马都是走私换来的,而她能在朝中多方牵扯下还坚持到现在,也和能从眺国得到一部分补充有关。 “办法虽老,可是,交换的东西却不同。殿下!一直以来我们都在和眺国交换茶叶丝绸,主要还是茶叶,这其中大部分的茶叶,都是我们随便从内地搜集的,并不是什么好荼,得利虽然丰厚,却是靠量取胜。” “上等荼我们也换过,结果如何,你也知道。” 用好荼珠宝换取眺国的战马,曾经也是 大雁的国策之一。但可惜眺国最初非常警惕,后来虽然有所松懈,但效果也不甚理想,鹤翔当年来到大震关的时候,也曾主持过几次。 专门从江洲拉了上等的春荼,千辛万苦的送到眺国的首都,结果却几乎无人间津,虽然最后还是卖了出去,但收益还不如粗糙的荼砖。几次之后,她也就歇了这方面的心思,一心一意的想着怎么运粗糙的茶叶了。反正只要拉过去,就不愁卖,不愁没有收益,而且收益还相当不错。 金平光点头笑道:“当时我也是这样对那高平说的,她却说那是因为我们不会卖。” “是吗,那按她说应该要怎么卖?” 金平光回忆起当时的情景。 当从代州的税收说到大震关的经济的时候,她还和高平争论了一番,她在大震关八年,对这里的一草一木都熟悉非常,而且,将军府的财政也是由她和郑巧曼两人处理的。 她虽然表面上不显露,暗地里却是有些得意的。朝廷拨下的物资一年比一年少,他们的开销却一年比一年大。 边军这里是不用说了,京城中的打点也丝毫不能少,每年交换来的皮毛,一半用到了边军身上,倒还有一半用到了京城里的各个要人那里,说起来,倒是京城那边的开销有可能更大一些。 这其中,她和郑巧曼两人可以说是殚精竭虑,左右旋转,这突然被人说“不会做”,就算以她的城府,也有些动怒。 当然,说是争论,她也不会脸红脖子粗的和高平争吵,只是淡淡的说,各方有各方的特色。 “诚然,每个地方总是不同的。”那高平仿佛猜到她心中是如何想的,先是一笑,又喝了口荼,然后才慢慢的开口,“但是,方法也很重要,平光看我这三个表,可有什么区别?” 高平说着,让人搬出三个表,大小一样,只是一个是普通的木头做的,上面也没有镶嵌玻璃;一个是由红楠木做的,中间突出了一块玻璃;更有一个,上面不仅镶嵌着玻璃,更雕刻着图案,或有云纹,或有喜鹊,喜鹊的眼睛嵌着碎玻璃,几道云纹更是以蓝玻璃铺就,极其奢华。 “这三个都是表,从功用上来说,它们没有任何的不同。当然,这第一个外面没有罩东西,可能容易有尘土……但这也不难解决,再在上面套一个盒子就可以了。” “但是这三个的价格,却完全不一样,平光不妨猜一下,这三个分别都要多少钱?” 金平光来代州也 有一段时间了,并不是第一次见到表,但是她这次来,主要是为了筹集军饷,哪有心思逛商铺?她知道这种奢侈品并不是戈阳路需要的,因此也没有留心,听高平这么一问,只有摇头说自己猜不出。 高平也不勉强她,只是笑着道:“最左边的这一个,是八十两,中间的这一个是八百两,最右边的这个嘛,平光估一估,能卖到什么价钱?” 听到一个表能卖到八百两,就算金平光一向稳重,也非常吃惊,她喝了口荼,笑道:“总不能卖到八千两吧。” “这倒没有,只是六千八百两。” 金平光嘴中的荼喷了出去,她咳嗽了两声,才狼狈的开口:“高小姐莫不是在和我开玩笑?” “代州有我高小庄专门的店铺,平光若不信,可以到那里看看,我是否是开玩笑。” 自然不是玩笑,但金平光还有些不敢相信,六千八百两!这是一个什么概念?这一个表,可以养活一个两万人的军队一个月!两个表就如此,那若是十个表,一百个表? 一百个这样的表就几乎是大震关一年的军饷! 她来回看那三个表,最左边的自然是最简陋的,但若不是有另外两个对称,看起来也是非常规整。而最右边的,自然是漂亮的,可她几乎掌握着一路财政,自然知道那些碎玻璃撑了天,也不会超过二百两的,就算那木头是最最上好的,这些额外的开支也不会超过五百两。 若是按中间那个八百两的算,右边那个能卖两千两已是相当不错了,而现在她却听到了什么?六千八百两! 她知道高小庄的东西是不还价的,说是六千八百两,就不会是六千七百九十九两,就算放在他处由他家代卖的也是如此。 “其实这玻璃的价格是极低的,我若说一两不到,平光可能以为我在说玩笑,那就是十两吧,带上工艺,就算一百两好了,这就是说,算上所有的杂用,这个表的价值也不应该超过三百两的。” “高小姐说这个,难道就不怕我泄露出去吗?” “我对平光这样透底,自然是因为我有意,和平光做生意了。” “她说什么?” 听到这里,鹤翔打断她,金平光知道说到这里,必然会引起她的注意,也没有吃惊,只是又重复了一遍。 “真的?她真是这么说的?” “是,不过殿下,她说,只是做生意。” 听她重点重复后半句,鹤翔也听出有些和自己所想的不一样,看着她道:“那么那高平的意思,就只是做生意?做什么生意?” “是的,只是做生意,因为高家去年将玻璃的配方卖给了宁王,因此今年她要和殿下做生意。” 鹤翔听了愣了愣,然后摇头笑了起来:“这高家,看来是打定了主意不偏不向了。” “其实我在帮鹤翔。” 高平躺在专门的椅子上,闭着眼,惬意的享受着林若鸿的按摩,心中暗道她家小白的手艺真是越来越好了,以前帮她洗头的时候,就只是单纯的洗头,后来学会了按摩,现在已经知道哪里要用力,那里要轻揉了,穴道把握的也越来越准确。 “帮鹤翔将军?”林若鸿一愣,“你更属意鹤翔殿下?” “我和那位殿下面都没有见过,也无所谓是否属意,小白你知道,那趟子混水,咱们是不掺合的,我偏向鹤翔,只是因为她现在在边关。” 林若鸿知道了,自己的这位妻主平时对什么都淡淡的,再说的不好听一些还有点懒散。 没有事的时候,就天天研究怎么让自己过的更舒坦一些,这宅子里的一草一木几乎都经过改革。 别人修建院子是为了好看风雅甚至风水,自家的这位却是纯粹为了舒服。别人将水瀑修在假山上,自家的这位却将水瀑修在房门前,而且为了舒服,那是毫不吝啬,每年都要从珠河以北买来大量的冰储存,从六月份就开始在屋里用,一直到九月才会停下。 “赚钱,就是为了花,存起来有什么意思?” 想着她在夏天,一边喝着冰镇的果汁,一边慵懒的开口,他嘴边不仅露出一丝笑意。 说起来,自家的这位,却是真正的赚钱高手呢。 第三章 流水年华 (下) 这若放在过去,他一定有其他想法,但是现在,除了暗暗惊叹这里面的利润外,竟没有其他的想法。 他变了。 林若鸿非常清楚自己的改变,在过去,他爱的是弹琴看书,翻阅古籍,现在爱的却是核对账本,看自家妻主又弄出了什么新鲜玩意。 在过去,他觉得大女子就要武能安邦,文能治国,现在却觉得像他家妻主这样舒舒服服的活着,也是一种乐趣。 帮高平洗好了头发,招云梅云兰,帮着清洗擦拭。在去年,高平和她房里的几个年龄比较大的使年都放了出去,抱琴嫁给了外面的一个管事,茗翠却是嫁给了有寿。 抱琴是随着自己的妻主住到了外面,茗翠却和有寿一起还住在府里,但按规定,嫁了人的男子是不能做贴身使年,因此又挑了两个上来。 现在还在房中的,从京城带出来的,也只有执笔一人,想到这里,林若鸿开口:“执笔也二十了,却是不能再留了。” “这一点,你问他自己的意思。”高平一边擦手,一边道,“找个机会,你和甘草说,让他去问,若执笔有中意的,你再去查那人的品行如何。你们两个偷笑什么?不许说漏了嘴!” 知道她性格最是温和,云梅云兰一边笑着一边应了。 林若鸿笑着点头,他知道甘草和执笔虽说不上亲厚,但也不同一般,由她去问,当然要比自己合适。 两人说到这里,就把刚才的话题给岔开了,林若鸿也没有再追问,知道高平并没有意参与到夺嫡中,他也就放心了,在过去,他希望自己的妻主辅佐有为君主大展宏图,而现在,他却只希望能和高平好好的过他们的小日子。 想到这里,他不仅有些忧虑,想到前两天才接到的两封信。 一封是自己家里的,信里说林开云被消了官职,因是何事信中没有说的很明白,只是说此事对家中很是有影响。 这两天他细细琢磨,发觉他父亲虽然没有明说,但那意思,还是希望他能在这里游说高平,令高家施展援手的。 为此,他这两天也有些纠结,主要是担心自家母亲的身体。 他知道自家母亲,一世清高一世自负,在自家姐姐身上更是投入了心血和期望,林开云这次被罢官,他很怕自己的母亲身体受不住。 但就算如此,他也没有想过让高平出面,对此事干预。 自家父亲的信写得这么 模糊,很可能自家姐姐的事实有些不好启齿的。另外,他现在越来越觉得,林开云还是做一个普通人的好,或者教教书,研究研究典籍,不管做什么,都要比在官场强。 能就此退下来,他倒觉得是一件好事。 除此之外,还有一件事也令他为难,那就是高老夫君的来信。 高老夫君的信是相当客气的,信中高老夫君说,高平远在代州,身边没有长辈,还要他这个做夫君的多多辛苦。 又说知道他这两年甚好,做事妥当,总之除了交代他照顾高平外,就是夸她的,跟着信来的,还有几件内造的首饰,上好的丝绸,是指明给他的。 但那信中,却也在含蓄的提醒他人伦大道。 他和高平成亲已将有四年,圆房也有两年多了,但他却一直都没有怀孕,不仅是他,甘草那里也没有动静。 他们这样的家里,这种情况,他早该为高平张罗侍夫了,他每次连找个什么样的都想好了,但却没有一次真的实行。 他知道这是自己的错,作为一个正夫君,他应该更大度,更雍容,连高太尉还有几个侍夫呢,高平却只有一个,还是早些年从房里收的。 突然嘴唇一凉,回过神,就看到高平叉了个苹果放在他嘴边。 他的脸微微一红,看了眼云梅云兰,还是张口吃了,苹果是去了皮,削成丁的,吃到嘴中脆甜爽口,他嚼了两口,看了眼正在翻书的高平,突然下定了决心,高平如此对他,他也要对得起高平。 高平自然不知道就这么一会儿,自家的夫君就百转千思了,她表面上翻着书,其实心思却是在鹤翔那里。 去年高太尉在京,由孔青山出面,将玻璃的配方卖给了李家和宁王,对此,高平并不觉得意外。 不说林若鸿对她提过,宁王对京郊的庄子感兴趣,就说那么一笔利润,也是不好长久独吞的。 当然,以他们高家的力量,倒不是吞不下来,只是何必出那个风头?再说,现在高太尉是家主,在位上,如果将来高太尉退了,又该如何? 只是宁王拿到那个方子,立刻大干特干,她手下也有能人,也没有避人耳目,虽说不是玻璃都涌了出来,但一时间也比原本多了几十倍。 自然,数量多了,价格也就下来了,可玻璃的成本原本就极为低廉,不管怎么说,还是暴利的。 这个世界,商人地位不高,但钱权结合, 却是无往不利,宁王那样的地位风头,本就有大把的人跟随,银钱上面宽裕了,更是方便。 高家虽不是有意助宁王,但从效果上来说,的确是帮了她,这一点,无论是高太尉还是高平,都是不愿意的。 因此高太尉才会同意她和鹤翔做生意。 当然,除了这个原因外,也是因为鹤翔在大震关,而大震关离初芽牧场并不远。 这两年她和木兰连手,大量向初芽牧场倾斜丝绸、钟表、玻璃等等各种物资。 初芽牧场过去一直算得上闭关锁国,对外向来是站在卖方的地位,从上到下都积累了大把的财富。 过去虽也有大雁的商人想打通这条商路,但牧场的政策在,他们又接触不到高层人物,因此一直都是小打小闹。 而他们有木兰的人脉、路线,再加上银钱攻势,很快就站稳了脚跟。有了第一步,剩下的也就容易了。 不过是用初芽牧场赚来的钱再去收买初芽牧场的人,当然,愿意背叛初芽牧场的是不多的,可是,他们提的要求也不是出卖牧场,不过是在做生意的上面照顾一二,这个要求放在那里都不能说过分,因此他们在初芽牧场倾泻的物资,也就一年比一年多。 当然,只是两年,他们的准备并不充分,只是,也不能再等了。 “小姐,不能再等下去了。”王寒佑看着正在翻账本的木兰,深怕他被眼前的利润迷住了眼,开口道,“已过两年,二小姐威望日重,日前,二夫君的嫡女已经出世,再等下去,就算小姐将来回去了,恐怕众人也会心有不服。” 木兰抬起头,笑道:“不管我什么时候回去,都会有人不服的。” “但是……” “王姨的意思我知道,再这样下去,不只是众人服不服的问题,恐怕,祖宗留下的产业就败坏了。” 王寒佑没有答话,她知道木兰说的是什么,这两年,大雁的物资几乎充斥到了初芽牧场的所有角落。 过去初芽牧场是自给自足,没有那么多东西,他们活的也不见得不开心,但是这并不代表他们不想穿华丽的丝绸,不喜欢喝上等的春茶,不爱漂亮的珠宝首饰。 过去没有也就罢了,一旦有了,再让放弃,就千难万难了,特别是那个煤炉。初芽牧场和眺国接邻,夏天也就罢了,冬天却是苦寒难熬,虽说有碳,但大多也都落到了有官职有门路的手里,一般人家,却是连看都看不到的 。 王寒佑知道,就算是府里,可以拿着金银珠宝做玩具,却也不是每个主子都能用上银碳的。 因此那个煤炉一进初芽,就大受欢迎,但是用了煤炉,最好还要配着煤一起用,因此这两年,来往于初芽和大雁的运煤船也就越来越多。 这期间的利润也就罢了,主要是这中间的缺口,王寒佑有时想起,就不免心惊。 她和众人一样,对商贾都没有太看重,当初高平提议的时候,她还是有些鄙视的,之所以答应,只是一来他们在外面更需要钱财,二来,也主要是为了引高太尉出手,当然,他们本身也是想和初芽加强联系的。 这两年,高平只谈生意、门路,几乎绝口不说牧场的大局,但看着各地的报表,看着大雁商品的流向,她却越来越害怕。 州府、县城、乡村,从初芽的中心到边缘地区,大雁的东西越来越多,这意味着什么她还有些不是太清楚,但是她知道这么多商人,这么为大雁商品保驾护航的官员,这么多倾向于大雁商品的民众…… 这对初芽,绝非幸事! “王姨放心,我虽有志愿,却也不会败坏祖宗基业的,我看那高平的意思,也有最近就要动手的打算。” 王寒佑有些诧异,高平和木兰商谈的时候,她一般都在旁边,就算不在,事后木兰也会对她说,说了些什么,她可丝毫也没看出那高平有什么意思。 这两年府里的银钱支持是由甘草管理,而高小庄的账本却是由他来算的,因此他非常清楚,那些玻璃啊,炉子啊,原本的造价,就算外面的账本他没有接触,但想也知道,里面的利润有多么丰厚。 木兰笑笑,没有解释,其实他也解释不出来,但是他就是知道,那个女人,想做什么了。 林若鸿接到传话,纠结了一番还是去了,一到那里就看到高平正在和小船谈笑。 这一天高平到船坞看了自家建造的船,她是在代州之前就有造船的心思了,但一艘船建造出来并不容易,何况她还想在船里加一些东西,因此还要有自己的船坞。 当然,火炮什么的是不说了,她不懂,也就没想过,只要能把她那艘小神舟上的东西复制下来就成。 水军不管在什么时候都是烧钱的,高平也是在玻璃打开销路后才开始建造船坞,后来煤炉风行,这才有余钱大干特干。 船(上) 第四章 船 (上) 这一天高平到船坞看了自家建造的船,她是在代州之前就有造船的心思了,但一艘船建造出来并不容易,何况她还想在船里加一些东西,因此还要有自己的船坞。 当然,火炮什么的是不说了,她不懂,也就没想过,只要能把她那艘小神舟上的东西复制下来就成。 水军不管在什么时候都是烧钱的,高平也是在玻璃打开销路后才开始建造船坞,后来煤炉风行,这才有余钱大干特干。 大把的银子堆上去,这船也造的似模似样了,只是刘欣在旁边有些心疼,虽然船坞不是她打理的,但银钱却是从她这里支出的,每个月只是工钱就要支出二百两,还不包括吃食。 另外木料高平也总要上好的,明明杉木松木也成,但高平非要用楠木的,只是这一点,费用就翻了十倍。 她不知道,高平建这些船除了用来作战走私,更有一个不能对外人说的理由,那就是万一大雁真有了什么问题,她好从海路上逃跑,自己逃命用的工具,那当然是要小心再小心了。 船坞中共有十艘船,一艘小神舟,还有两艘比小神州小些的,另外七艘更次一等。 毫不夸张的说,就这十艘船,起码要了高平卖表的一半银两,毕竟建一艘船大概也就是几千两,但那是裸船,也就是什么东西都还没有添加,就像现在买房子一样,买一套房子你还要装修,如果随便装装也就罢了,如果想要好一些的,再添一些好家具,也差不多能再买一小套了。 而除了这些,还有船员,高平要找船员并不难,她现在还用着朱家的船员,但忠诚度却难以保证,因此她船上的,大多是从代州各地找来的沿海少女,然后培养出来的。 这些少女平时吃的都是大米白面,每星期都能加一次肉,每天都能有一个鸡蛋或鸭蛋,除此之外每月还能领二十文的训练费,表现好了,还有嘉奖。 一艘船上,起码要有二十名船员,只是这些船员每个月的伙食费就要一百两,更不说其他衣服、兵器之类的开销了。 当然,这么多银子砸下来,反应自然是好的,船员的忠心是不用说了,外面更有大把人争着喊着想进来。 高平见船建的差不多了很是满意,这些船是她计划中重要的组成部分,现在走私她还敢用朱家的船员人手,要是真的要登岸作战,自然是要用自己人。 冬天的代州说不上冷,但潮寒,高平过去都是坐马车,而现在则是习惯骑马,这 第一是速度问题,第二骑马对身体也有好处,第三则是她现在已经渐渐适应了这个时代的思维模式。 她是做不成孔武有力的大女人了,但是骑着马表现一下自己的英姿还是有必要的。 吹了一路寒风,回到府里,喝了杯热茶,她就去泡澡,自从煤炉弄了出来,烧热水也容易,她就专门让人修了个大池子,常年保持着一定的温度,她刚回府,那边已经有人去生火了,等她泡进去的时候,水温正好。 都知道她泡澡的时候是不需要人在身边的,她独自一人擦了身体,披了内衣来到外面,早有准备好的使年帮她擦头发,穿衣服。 “你是谁?” 高平懒洋洋的任使年服侍着自己,待要离开的时候才发现有一个是自己不认识的。 “我叫小船。” 那小船露齿一笑,真真是唇红齿白,大眼睛长睫毛,小鼻子,简直就是高平在现代看过的动画中的正太的现实版。 “小姐,他是少夫君新买的,说是以后就跟着伺候小姐了。” 云兰开口道,高平皱了皱眉。 前一段林若鸿就对她说要再买人,她身边也要再添几个,当时她也同意了,毕竟那些年龄大的是真要放出去了,她虽然觉得两个就足够了,但有些东西却是规矩。不说别的,若是让别人知道她身边只有两个使年,恐怕还会以为高太尉或高家出了什么问题呢。 但眼前这个,也有点太小了,这看起来,还不足十四,不说其他的,就是一些规矩恐怕也不懂吧。 她看了眼那个叫小船的,后者正眼巴巴的看着她,突然的,她有一种熟悉感,仿佛在什么地方见过这个人。 她一直盯着,那小船就有些怕了,通的一声跪下:“小姐,我不懂规矩,求小姐饶了我。” 他眨巴着大眼,眼圈渐渐泛红,嘴憋着,很是委屈,高平一愣,顿时想了起来,这样子,实在有些像当初的小白。 只是那时的小白没这么胆怯,就算受了委屈,也是天不怕地不怕的,想通了这一点,她立刻就明白了过来,一时间也不知是该哭该笑。 本想将这人打发出去的,转念一想,又觉得要给林若鸿一些教训:“自他想起过去的那些事后,我还没打过他的屁股呢。” 想到这里,一边让云兰帮她穿衣,一边道:“既如此,你就先留着吧,你们两个留着点心,他刚来,东西必是都不全的,衣服 现做也来不及了,先给他找两件穿着,其他方面也别委屈了。” 云梅云兰都有些诧异,互相看了一眼,但还是应了。 高平回到房里,平时这个时候,她一般都会到林若鸿那里,偶尔也到甘草那里去坐坐。 当年她和林若鸿圆过房后,对甘草还和过去一样。 她当时也知道那是有些对不起甘草的,但是这种事,又要女方主动,对她实在有些心理障碍。 一直到将近一年,一日甘草突然跪倒她眼前,求她给他一个孩子,她才被惊住。 当时她很是有些纠结,其实在现在也不能说完全看开了,但是有那么一句话说的好,人的适应力是强大的,女人的适应力更强大,高平就算看不开,渐渐的也就适应了。 林若鸿绝对是读书写字的好伴侣,不说诗词典籍,就算是话本图册,他也能说出一二,这就像是看戏,你单独看没什么意思,但若有人对你指点,这一句出自何处,那一句又有何因由,那就趣味大增了。 而且林若鸿也不像甘草那么怯懦,因此她更爱到他那里的时间多一些。 不过今天她却回到了自己的房里,翻了会儿书,那个叫小船的就进来送茶了,高平看了他一眼,放下书,温声问他出身来历,一边问还不时的笑笑。 那小船还不到十四,生来就是个天真浪漫的,过去也生在一般的中等人家,只是家中遭了灾,父母双亡,这才被姨娘卖了。 人伢子见他长的好,人又乖巧,将来不定有什么机遇,因此也没有苛待他,来到高府,就被林若鸿相中了,因林若鸿存的就是这么个心思,因此也没有叫人管教,只是教了一点基本的规矩,就放到了这边。 因此他倒也不像一般的使年小厮那般畏惧,见高平声音柔和,面带笑容,一开始的胆怯也渐渐去了,高平问什么答什么,说到高兴的地方还不时的手舞足蹈,倒真的逗了高平一乐。 她这边的情况,很快就有人传到了外面,甘草知道了,出了一回神也就罢了,林若鸿在那边却非常纠结。 那小船是他找来的,他也存着令高平喜欢的心思,可是高平真喜欢了,他又坐立难安。 茗翠见了,劝道:“少夫君这又是何苦?小姐明明是没有这方面的心思的,您倒往她身边推人。” “我作为高家的少夫君,自要为高家的子嗣着想,那小船的东西可是准备好了?虽然那孩子是买来的 ,但该有的,也不要委屈了他。” “东西倒是准备好了,只是少夫君实没必要如此抬举他,将来有了孩子倒也罢了,若没有就先做通房也使得,等过个三五年再抬举,他也只有感恩的。” 林若鸿摇摇头:“你不懂。” 那小船既不是高平自己找来的,也不是高老夫君或什么有身份的人送来的,高平若喜欢,先放在身边做通房也算是常例。 但这府里,自己不管事,高平是个懒散的,甘草虽然严谨,但身份在那里放着,再加上他本人也不是个严苛的,因此府里很有一些人失了管教,不过因为管家管事的,都是从高府里带出来的,所以看起来还过得去,可是踩低爬高,暗中下绊子的,却是不少。 若那小船只是个通房,难说不被欺负,虽说在高平面前也没人敢过分,但那小船受了几次欺负,渐渐的,也会和现在不同了吧。 他将那孩子送到高平身边,要的就是他的天真浪漫,若没了……不就和现在的自己一样了吗? 其后的几天,高平没来林若鸿这边,也没去甘草那边,倒是只要在府里,不管上哪儿,都带着那个小船,于是渐渐的,就算开始没明白的,现在也都知道了。 这一日,下面有人送了熊掌,这熊掌和鲍鱼一样,都是要吃干货的。 高平原本不知道,只看小说中有写某位英雄杀了熊,立刻想办法吃了熊掌,来到这里才知道,熊掌是要做成干货放一年的,而且在炖煮的时候必须放蜂蜜,如果不放蜂蜜,哪怕是炖个三天三夜,也是不能下筷的。 高平得的四个,全部都是右前掌,一般来说,熊喜欢用这个爪子掏蜂蜜,经常舔舐,因此最为肥厚鲜嫩。 这一日,高平命人在亭子中升了火龙,请林若鸿一起赏景,没有请甘草,但送了一只调理好的熊掌到他房里。 林若鸿接到传话,纠结了一番还是去了,一到那里就看到高平正在和小船谈笑。 作者有话要说:三千字,正常更新,o(n_n)o~ 船(下) 第五章 船 (下) 假山的凉亭上,一男一女并列而站。 女的雍容淡雅,男的天真可爱,虽然衣服气质有些不配,但远远看来,也是一对璧人。 林若鸿远远的见了,心中一痛,停了片刻,但还是向前走去,还没到跟前,就听到那小船在笑,笑声爽朗,毫无拘束,他一时有些恍然。 这样的笑,他以前好像也是有过的,那时候他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知道,但却可以毫无顾忌的大笑,没有顾忌的流泪,而现在他虽然还会笑,还会高兴,但再也不能像过去那样了。 高平站在高处,早就看到他了,但一直只装作没有看到,此时见他站在那边,一脸恍然,心中也有些怜惜,开口唤了他一声。 林若鸿回过神走了过来,小船等人过来行礼。 林若鸿免了几人的礼,开口道:“今儿怎么这么好的兴致,要在这里摆宴?” 高平讲究吃穿,但怕冷怕热,像这样的天气,除了吃烧烤,她一般是不会在外面的,而今天的主菜是熊掌,自然是不适合吃烧烤的。 “天天拘在房里也怪闷的,偶尔出来看看也不错。” 她说着,一边含笑看了一眼小船,林若鸿心中又是一痛。 这小船,和他当年那么像,那时候的他,也是不喜欢只在房里,现在看来,这小船也是吧。 虽说在高平那里当差,也不是就非要呆在房里,但他才来,也没什么朋友,他又正是这不上不下的身份,一般人也不敢随意和他接触,他一个人来院子里和呆在房里,也没有太大的区别。 但跟着高平来就不同了……起码,高平会和他说话。 林若鸿思绪纷杂,一时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但只想着自己这一次总算没有找错人,这次的,总算是她喜欢的。 其实在这两年里,他也有过旁敲侧击,但都被高平避了过去,有一次说的比较明显了,高平还笑他想太多了。 这种事,总是他不喜欢的,因此也没有再深谈,而这一次找来的小船,则完全是按照他自己当年的模式。 想到这里,心中也不知是悲是喜,只是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 凉亭不大,只摆了一张桌子,林若鸿来了之后,高平就吩咐人上菜,她一向是讲究质量而不要求数量的。 此时人又不多,因此只是先上了两个凉菜,两个糕点,四个热菜,八个菜都是用小盘子盛的,不过是用 来开胃。 高平自然是坐在首位的,林若鸿坐在她旁边,其他人都没有上席的资格,他们也都知道高平的习惯,因此在把盘子、筷子摆好之后,就向旁边散去。 小船这两天也知道了,也要跟着云兰走,却被高平叫住了,指了下面前的一叠云片糕:“这个是你爱吃的,早上你又吃的不多,拿回去先垫垫。” 小船左右看了看,他虽然有些天真,却也不傻,这几天周围人的态度都让他懵懵懂懂意识到了什么,而且高平待他也比普通人更温和一些,所以他也有过一点念想。 但是此时林若鸿就在这里,他再不懂事,也知道,这是高平的正夫君。 “即是小姐这样说了,你还不接着?” 林若鸿开口,只觉得从心到喉咙都是酸的,云片糕,以前,他也是爱吃的。 高平看了他一眼,又是好气又是好笑。 她早看出林若鸿有些不妥当,虽然他极力掩饰,表情还没什么,但小脸惨白,眼神中更是不时的流露出凄惶无措,因此本也不想太过分的,但见他都这样了,还要表现正夫君的风度…… “既然下药,就要下的猛些了!” 不一会儿熊掌上来了,下面人孝敬的,自然是捡着好的送,厨师的功底也好,四个熊掌,按照高平的要求做了三个,一个送给了甘草,剩下的这两个,一个做了红烧,一个做了白扒。 熊掌这个东西,如果做的不好,还不如牛蹄筋,但若是厨师功力够的,却别有一番滋味。 高平现在已早和过去不同,这样的八珍之一,在她眼中也不过吃个少有,夹了两筷子,也就停了,先看了看林若鸿,见他好像还喜欢,不过一接触到自己的目光,手就一停,再下筷的速度,就又慢了一些。 高平心中一叹。 自家这个夫君,什么都好,也够知情识趣的,但怎么说呢?毕竟还是在这个社会长大的,一些东西,已经融入到了骨子里。 招手将小船叫过来,笑道:“这东西吃过吗?” 小船想了想:“好像小时候吃过一次,只记得不是太好吃。” “那你这次再尝尝。” 说着,换了筷子,将两样熊掌都往他碟子里夹了一些,小船吃了,脸上的表情立刻变得不同。 “好吃吗?” 小船猛点头。 “那就再吃一些。” 林若鸿终于看不过去了,他长吸了口气,站起身:“我、我昨日没睡好,现在有些乏了。” “这样啊,那你去休息吧,若是觉得不妥,还要请郎中。” 林若鸿应了,看了眼小船,本想说什么,但到底没能说出口,高平看着他的背影,勾嘴一笑,总算她家小白,没将正夫君的风度表现的彻底,他若是坐到完席,或再对小船来几句鼓励,郁闷的,就该是她了。 等林若鸿走远了,她开口:“除了小船,你们都先出去。” 云梅等人一愣,但还是行了礼退了出去,小船也觉得不对了,放下筷子,拿着碟子,有些愣愣的看着她。 “这几日,对你实在抱歉。”高平思忖着开口,“我和小,恩,和若鸿患难夫妻,和甘草,也是少年情分,这些,都是不会变的。我们三个,已是足够,不想,也不会再添加其他人,这么说,你明白吗?” 小船有些愣愣的,高平继续道:“按理说,我不该将你拉进来的,但他却将你安排在我身边,只望没令你误会。” “我……” 只是几天,他自然是不可能对高平产生什么感情,只是高平和她以往所知道的女子都有些不同。 他母亲当年是宠爱他的,但在他面前也是严肃的,他那个姨娘,更是令他惧怕。 高平是他见过的,最尊贵、最有钱同时也可以说是最温和的女人了。 他已经快十四了,也知道自己是将要嫁人的,若是在以前,他的父母必定会为他找一个家庭富有,为人善良的女子,还会给他陪送大笔的嫁妆,令他嫁过去也可以舒服的过日子。 而现在他被卖了,他就算不是太懂事,也知道自己若不是被随便指给什么人,就是做侍夫。 高平这么温和,这令她觉得做侍夫也挺好的,而现在高平对他说是不可能的,这令他,多少有点被打击了。 “过两天我将你的卖身契找来,你若是还有能投靠的,我让人送你回去,若没有……” 没等她说完,小船就道:“我不回去!” “好,你不回去,那我先送你到庄子里可好?你过去一样做工,将来存点钱,或遇到喜欢的,就自己做主,你放心,你的卖身契我会给你的。” 小船点了点头,有些喜悦又有茫然。有了卖身契,他又是自由身了,可是,将来他又要做什么呢? 他的茫 然,高平看在了眼中,却不说什么,这孩子乖巧可爱,但依赖性却强,若真让他对她产生了感情,那对他反而不好,其实她本来还准备再吊林若鸿几天,只是发现苗头不对,这才赶紧结束,不过就算如此,看来也是有效果了。 这样想着,她向亭外走去。 下了假山,她也没有马上去找林若鸿,反而回到自己的房里,洗了澡,换了衣服,然后才找人吩咐道:“去看看少夫君在做什么,身体可好了。” 那边有人去了,过了一会儿来回说林若鸿正在休息,身体小有不适,但没有大碍。 “就算小有不适,也应该请郎中的,让人去请孙先喻。” 这孙先喻是前两年从京城送来的,本是太医院的,不过得罪了某个贵人,差点将小命丢掉,高太尉出面救了她,就送到了这里。 她来到这里,基本上算是常年无事,毕竟高府就这么多人,哪能天天有人有病的? 刚来的时候还好,就当休息了,坐了半年的冷板凳,终于受不了了,和高平请示后,在临街开了个诊所。因此现在去请,也相当便宜,不到一盏茶的功夫,就过来了。 林若鸿没想到惊动了郎中,他除了胸中闷点,心里酸点,其实没别的毛病,但郎中既然来了,也不能不给看,果然也没看出什么,高平在旁边道:“他食欲不振,孙先喻可否开两个方子调理一下?” 在孙先喻心中,这些贵人总觉得身体不适,大多就是吃的太好,而又太闲,因此碰到这种事,就会大开黄连,她倒不是存心捉弄,不过在她想来,多吃些苦的,自然食欲就好了。 高平接了药方,送走了孙先喻,又吩咐人去煎药,一会儿药煎好了,又端到林若鸿的床前。 不等她近前,林若鸿就闻到了那股味,立刻脸就跨了下来。 “小白乖,有病就要吃药。” 作者有话要说:三千字,正常更新 抓头,很多童鞋对甘草抱不平,这个,其实俺也觉得他很委屈,但是,若让高平一心放在他身上……恐怕是有难度的,那时候又该小白委屈了,囧 冷暴力,那啥,一开始可能有点,但俺后来说了,高平大多时候是去找林若鸿的,这也就是说,他还是有一部分时候是去找甘草的,并不是将他丢到一边不管 至于这个宴会没让他过来,高平是为了刺激小白,将他拉过来,那不是平白让他受罪吗? 至于孩子问题……俺米说过她避孕吧,两年没孩子,是有点问题,但并不是没有吧,-_-! 孩子(上) 第六章 孩子 (上) 林若鸿抬起头,就看到高平一脸温和的看着自己,嘴角带着笑意,口中还诱哄着:“小白不要怕,苦一点才能好的快,蜂蜜水我已经让人准备了,就这么苦一下就是甜的了。” 林若鸿听了越发伤心,但还是接了碗,一口气喝了,这特意多加的黄连药,比平时喝的更要苦上几倍,林若鸿只觉得从嘴到心苦到了底,想到以后,越发苦涩难忍。 “好了好了,蜂蜜水来了,别哭了。” 哭? 他一愣,这才发现自己竟然不知道什么时候哭了出来。 他连忙擦擦泪水,高平已舀了一勺蜂蜜水送到他嘴边:“好了,喝点药就哭了,还真是个小孩子。” 林若鸿本来已经差不多止住了泪水,听这一说,当下哭的更厉害了。 小孩子,他也想当一个小孩子,但是这两年,他却越来越不像孩子,他固然和过去的自己已经不一样了,但是小白在他身上留下的痕迹也越来越淡,不是不想成为小白,而是做不到。 他自小就是林若鸿,就是聪明的、能干的、自持的、有大家风度的,有涵养的世家公子。 他一直都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好,哪怕是在做过小白后,他虽也羡慕过那时的天真自如,但也知那好是不能长久的,可是在这一刻,他却希望自己还是那个小白,最好永远都是小白。 如果他还是小白,他可以在这个时候大声的说:“平平,你不要理那个小船!” 他还可以说:“平平,就算我不能为你生下孩子,你不要和别人好!” 而现在,他却只能一边擦了泪水,一边道:“这药,真苦。” “所以就让你喝蜂蜜水嘛。” 林若鸿张口喝了,甜丝丝的蜂蜜水入到口中化解了苦涩,但他却觉得心中更苦了。 “不苦了吧。” 林若鸿点了下头。 “既然不苦,那你还哭什么呀。” 林若鸿也不想哭的,但他就是控制不了自己,高平又道:“是身体不舒服吗?那再请孙先喻来看看好不好?也许刚才没看准。” 林若鸿连忙摇头:“不用,我就是……” “就是什么?” “就是……”林若鸿不知道怎么说,就是什么?就是难过?就是伤心?但是这话他不能说,他只能说,“我过一会儿就好了,没事的……” “真的过一会儿就好了?如果我真收了那个小船,你也过一会儿就好了?” 林若鸿一怔,抬起头,就看到高平正看着自己,嘴角带着笑,但眼中却无笑意,突然的,他有些忐忑。 为什么这么看着他,难道是不满,他没有气度吗?但是他已经把人送到了她身边,还要怎样有气度? 是,他现在的样子是不好看,但是,他本来只想一个人静静,只要让他静下来,他相信,明天出现在众人面前的时候,他还是会是那个冷静自持的林若鸿。 他现在刚受了刺激,心中又难过,不免就有些极端,一心的就往不好的地方想了。 想到刚才高平对小船温和柔声,对自己却这么冷漠,心中又痛又气,当下擦了泪,严肃道:“若鸿自幼接受父亲教导,虽说不上贤良淑德,却也不会做那小家子的事,小船的东西我已准备好了,日子也看了,妻主若有心,下月初,就是个好日子。” 高平被这话噎的不轻,待要再刺他两句,但见他眼神凄苦,心中就软了。 “你个小白!” 林若鸿一愣,高平又道:“我什么时候让你帮我准备了?我什么时候说要再娶了?” 林若鸿一时转不过来弯:“那小船……” “是啊,那小船是可爱,和你过去也有点像,但难道因为这样,我就要娶他?若真是如此,那我要娶的人可真是太多了!” “妻主若有心……” 林若鸿喃喃,但话没说完,就被高平捏住了嘴。 两人做了这么久的夫妻,亲昵动作也做过不少,先前高平逗弄他的时候,也会摸摸他的头,刮下他的鼻子,但这两年,这样的动作却越来越少了。 这倒不是高平不想做,而是,若是一个水嫩嫩的正太,你可能会去掐他的脸,但若是一个冷清淡漠的青年,你就算有什么邪恶的思想,恐怕也不好再他的脸上做文章。 因此这一手下来,两人都是一愣,高平先回过了神,放开他的嘴,又捏了下他的鼻子:“你呀,觉得我是色中恶鬼吗?” 林若鸿脸一红,不知道怎么接话,高平又道:“我这一次很生气,我没有想到,你竟然想把我推给别人。” “我不是……” “不是?那小船是怎么回事?不是你将他买来的?不是你将他放到我身边的?你刚才是怎么说的?连东西、日子都挑好了。若我这样对你, 你会如何?” 林若鸿凄惶无助的看着她,若高平这样对他,那他真是除了死,再没有别的路了。 “男女……总是不一样的。” “是啊,不一样,我对你如何,你不知道吗?还是说,你不满我除了你之外,还娶了甘草?” 林若鸿连忙摇头,不说高平当初是在那种情况下收了甘草的,就是他们少年时的情分,这也是他无法相比的,虽说这两年,每十天,高平总会有个两三天到甘草那里,但大多数时间,还是在他这边的。 甘草虽然管着家,但他却核实着高小庄的账本,虽说只是核实,但高平却是给他抽红的,说是不能让他白干。 他就算是个傻子,也能看出,高平对他,是要比对甘草更厚一些的。 “或者说,你以为我有了你和甘草,还能再有另外一个?” “我以为、我以为你喜欢的……” 高平郁闷的几乎要吐血,怎么又转到了这里! “小白,你喜欢孩子吗?” 林若鸿脸色一黯,高平不用猜,就知道他在想什么,径自道:“虽然咱们现在还没有孩子,但若有了,你一定会喜欢的,对不对?” 林若鸿点点头。 “那你会喜欢别人的孩子吗?” 林若鸿一怔,高平继续道:“就算喜欢,也绝对是更爱自己的孩子对不对?别人家的孩子,看看也就罢了,而自家的,却是要疼要爱要照顾的。” 林若鸿的脸慢慢红了,他已经明白高平的意思了。 “现在,你知道自己错了吧。” 林若鸿点点头,又摇摇头:“但按规矩……” “什么乱七八糟的规矩,我们过自己的日子,开心就好了,就算父亲来信,你就当没有见过就是了。” 这句话一说出来,高平就知道自己说错了,果然就看到林若鸿有些惊骇的看着自己。 对于高老夫君和高太尉她都是尊敬的,心中也是真当父母孝顺的,但是她毕竟来自现代,在她的概念中,父母当然是要孝顺的,可是,也不能影响了自己的生活。 如果自己喜欢的是a,那么不管父母再怎么说,也绝对不会和不喜欢的b结婚的。 可是在这里正好相反,你哪怕再喜欢a,如果有了父母之命,你要娶的,恐怕还是b。 心中苦笑,只有竭力 挽回:“其实父亲的意思,也不是要我多娶的,只要我们有了孩子,他老人家自然不会多说什么。” “可是我们一直……都没有……” 高平不知道说什么了,她和林若鸿圆房已有两年了,和甘草发生关系,也有一年多了,两方都没有动静,她也怀疑过是不是这个身体有什么毛病,也曾找孙先喻看过。 当时还令孙先喻非常诧异,这个世界的女人对这种事总是在意的,就算是自己有什么,也会死不承认,非要说是男人的问题。 不过高平当然没这方面的顾虑,她只是想,有病要早治,若真是治不了了,那也一早明白,看或是抱养一个,或是领养一个。 其实在高平心中,对孩子是没有什么执念的,她上辈子连初恋还保存着,对婚姻孩子也没有什么渴求,想抱养领养,也只是顾虑到这个世界的习俗。 不过检查的结果却是,她身子也许还有点虚,却是没有大碍的,至于说还没有孩子,也只能说是机缘了。 孙先喻嘴中对她说着机缘,心中却想,这世家的后代和皇室一样,总是单薄的,高太尉膝下就站住了这么一个女儿,养了二十多年才算是把一条腿抽出了棺材,就不知这高平能不能有一个女儿出世。 这种想法,高平当然是不知道的,听到自己身体无碍,她也就放心了。至于说孩子嘛,在她看来,一两年没有,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当然,高太尉和高老夫君那里是个问题,但这种事情也不是勉强的,而且她在现代还听过这么一种说法:孩子的事,越急,可能越没有。 “那若是这个小船不行,你是不是还要再给我找十个八个呀。” 林若鸿没有回答,只是一个,他已是如此痛苦,若再有几个,他又要如何?但若是一直没有子嗣,他总要、总要…… 高平见自己费了这么多口舌也没用,当下也不和他多嘴了,掀开他的被子,将他按到自己的腿上,伸手照他的屁股上就来了一下。 作者有话要说:三千字,正常更新,o(n_n)o~ 这个,昨天是教师节,加一千字,收藏到三千了,再加一千字,现在一万四了,泪,签的越来越多,等出差回来……俺、俺貌似要日更好一段时间了,牙疼,上火-- 第七章 孩子 (中) 在第一下的时候,林若鸿还没反应过来,一直到被打了三下,他才回过神,当下不仅是脸,连耳朵脖子,全身都红了:“你、你……” 他想挣扎,但长久的礼教,又告诉他不能这么对自己的妻主,想说什么,但一时也找不到话。 高平可不管那么多,挥掌又照他屁股上打了三下,然后才道:“知道自己错了吗?” 林若鸿还傻着,一时也不知道答话,高平见他不回话,就又打了三下:“知错了吗?” “我、我……”林若鸿磕巴了两下,才又是委屈,又是气愤的道,“我有什么错?我哪里错了?我……” 啪啪啪! 不等他说完,高平的巴掌又过来了,高平端药进来的时候,就把屋里的人都打发了出去,而且吩咐了不等叫,不能进。 众人都知道,她也许平时是个好说话的,但如果犯了她的规矩,那却是再不给人机会的,因此虽然现在听房里声音有异,也只是一个个面面相觑,不敢查看。 “知错吗?” 每打三下,高平就问一次,林若鸿一开始反应不过来,后来虽然明白了,但又觉得自己委屈,因此硬着嘴不说话。但高平的巴掌却没完没了了,这巴掌拍在屁股上,其实也不多疼,但其中的羞耻感却异常强烈,也亏的林若鸿心脏没问题,否则不到十下,恐怕就要休克过去了。 但即使这样,林若鸿也是又羞又怒,又惊又怕,同时还有些茫然。 他做错了什么?他是将一个人送到了她房里,但就算她不喜欢,也不该打他呀,还是、还是这么打! 越想越委屈,想到后来,终于忍不住哭了出来,这一哭和先前不同,先前只是默默流泪,而这一哭,却很有点过去小白的影子了。 “我错了?我错在哪里了?我也不想再给你找人的,我是傻的呆的,专门找个人来和我分享自己的妻主?但这世间都是如此,我有什么办法?你我成亲三年,我尚未有孕,只是这一条,我已对不起高家,怎还敢不为你找侍夫?你若不喜,就换一个人好了,何苦打我来着?” 他这话音刚落,屁股上又挨了三巴掌,林若鸿彻底被打傻了,也不知道说什么了,只是哇哇的哭。 正哭着,突然听高平说:“其实你没错的。” 他一愣,哭的更大声了。 “但你我成亲三年,我是什么样的人,你还不知道吗?若我真有心 ,还用你帮我找?” 林若鸿没有答话,高平又道:“我知你压力大,可这种事情,你为何不事先对我说一声?” 林若鸿终于有了回应:“我、我说过的……” “是啊,你说过了,我也告诉过你不用了,你还偷偷的塞个人过来,在这件事上,你是不是不够尊重我?” 林若鸿一怔,在他所受的教育中,正夫君帮妻主安排侍夫通房是天经地义的,但这件事,高平以前的确是说过的,从这一点上来说,他好像,的确违背了高平的意思。 “从这方面来说,是不是你错了?” 林若鸿点了下头:“可是……” 他还要说什么,已被高平打断:“这是其一。其二,咱们三个本来好好的,你塞个人进来,不管多么老实听话,也和现在不同,若再是个调皮捣蛋的,家中还不知道会乱成什么样子,这一点,你是不是又错了?” 林若鸿怔怔的,一时还有些反应不过来,他母亲林之一有几个侍夫,高太尉也有几个,这还算是少的了。其他世家的,有十多个,都不算稀罕。 这是他所知道的常例,不过在他心中,也知道高平所说的不错,若是再出来一个,哪怕是小船那样的,他们的生活也会变得和现在不同。 “其三,我本想与你和甘草携手一生的,你塞了个人过来,不仅令我这个梦想实现不了,还令我伤心,这是不是更错了。” 此时林若鸿已经说不出话了,他本来是又气又羞的,高平说了几句,虽然平缓了很多,但心中还是堵得厉害,但听到这一句,原本的怒气全无,只剩下羞了。 高平的这一句在现代,那是再平常不过的,随便一对男女谈情说话的时候,就算没说过原话,也绝对说过类似的,说不定更要肉麻一百倍。但是在这个社会,这样的话却少之又少。 就算是话本上,最多也就含蓄的对点诗词。 当然,诗词是意境优美的,可若是你的妻主,当着你的面,说出这样的话,那又和诗词不同。 “现在,你知道自己错在什么地方了吧。” 林若鸿身体僵直,过了片刻,才轻轻的应了一声。 高平心中大乐,同时又非常遗憾,此时无法看他脸上的表情,因此又拉他起来,林若鸿没有防备,呻吟了一声。 “怎么了?” 林若鸿没有出声。 “我请孙先喻再来看看。” “不、不要!”林若鸿连忙拉住她,又羞又急,“没、没别的,我、我、我就是疼……” “是啊,疼才要请……”高平停了下来,过了片刻才轻轻的问道,“屁股疼?” 林若鸿此时恨不得钻到地里去,当然对她这个始作俑者又生了几分怒气:“你怎么也不该打、打……” 他毕竟是守礼的男子,现在虽然急的头上几乎要冒烟,但还是说不上那两个字,而高平就没那么多顾虑了,直接道:“打屁股?” “你还说!” 高平哈哈大笑,林若鸿也顾不上身份礼仪了,扑上去就要打他,两人在床上滚做一团。 不过这世上男子的体质一般是无法和女子相比的,林若鸿此时身上又带着伤,高平就算不是孔武有力,也不至于被他打倒。 不过夫妻打架,讲究的是一个情趣,因此到最后,还是高平躺在床上,林若鸿气喘吁吁的压在她身上:“不许你再说了!” 高平只是笑,笑的林若鸿也不好意思了起来,再发现自己此时的姿势,更是尴尬的想下来。 但是他一动,就又被高平拉着了:“小白?” “做什么?” “我希望你以后,总是这样。有什么话,就直接对我说,不满意就直接叫出来,哪怕和我打一架也可以。我知你重礼,但那个样子,是给外人看的,你我夫妻,怎样亲密的事都做过了,又何必还像陌生人似的讲礼?” 林若鸿没有说话,高平继续道:“这两年,咱们的生活也是好的,这里也没那么多乱七八糟的事,但你却越来越不像小白……我不是说你这样不好,而是,我会觉得你是在和我见外,咱们相敬如宾,但可不要相敬如冰了。” 她话都说到这里,林若鸿还有什么好说的,他就算再守礼,也不会真想和自己的妻主相敬如冰。 “我、我知道了,以后……再不会了。” “那好,你就从现在开始变吧,我好久没听你叫我平平了。” “啊?” “叫呀。” 林若鸿看了他一眼,终于磕磕巴巴的叫了出来,高平笑着捏了捏他的耳朵:“乖,再叫一声。” “平、平平。” “再叫。” “平平。” “再叫。” …… 一声又一声,林若鸿本是有些尴尬的,但叫了几声之后也就好了,只是被高平诱哄着一直叫,又有些不好意思,只是看高平嘴角含笑,面带期许的看着他,又不好生气,就这样一连叫了十几声,高平才道:“乖,以后没人的时候,就这样叫我。” 这个晚上,两人自然是浓情蜜意,虽然因为林若鸿臀上带伤,时不时的会出一些问题,不过也别有一番滋味。 第二天,林若鸿找出小船的卖身契,当面交给了他,又给了他一些首饰衣服,虽然因为他的身份不能给金饰,但也有玉也有银的,此外还有两个银锭,虽然不是太多,但作为他的嫁妆,已是足够。 那小船还有些蒙蒙的,不过也没有多话,接了东西,行了礼,就乖乖的跟着管事出去了,到二门外,自然有人将他送到庄子里。 林若鸿看着他的背影,想着这个人差点和自己共侍一妻,心中的滋味也有复杂,待小船出了远门,他才回到屋中,刚一坐下,就又跳了起来。 “少夫君?” 茗翠惊讶的看着他,他连忙道:“没事,只是我想到还有件东西要找。” “少夫君要找什么,我……” “不用了,我自己去找就可以了,你先出去吧,你们都先出去吧。” 茗翠等人都觉得他有些奇怪,但既然他这样吩咐了,也就没有多言,待屋里的人都走了,林若鸿才有些难为情的摸了下自己的屁股,咬着下唇,满怀心思,又满怀纠结的站在那儿出神。 “就算要打,也不该打的这么重啊。” 其实高平打的并不重,只是次数多,而且因为见他总在那些事上纠结,也有些怒气,就专照一个地方打了。 此时虽是冬天,但代州本就不怎么冷,屋里又点着银碳,所以他穿的只是普通的单衣,完全没有起到隔阻的效果,若是穿着棉衣,高平这几十下,恐怕最多也就令他当时疼疼,但现在,却打的他屁股有些肿。 这个地方既不好上药,又不好让人看,因此也就只能慢慢熬了,不过高平总没有下重手,他走路做事也不妨碍,只是在坐下的时候,要小心再小心。 作者有话要说:三千字,正常更新,o(n_n)o~ 第八章 孩子 (下) 既不能坐,站着又觉得奇怪,林若鸿最终还是趴到了床上,想到昨天晚上,又是一阵脸红,倒也忘了高平下的重手了。 而高平此时则来到后院,看面前的多女枝,她面前的是一颗还不足一人高的多女枝,在风中摇摇摆摆,看起来就如同刚栽下的树苗,其实却已经有两年多了。 之所以会是这个样子,倒不是它生长缓慢,而是她目前还没有孩子。 在刚来这个世界的时候,高平一直很疑惑男人是怎么生孩子的。但是这种事,她不好开口问,观察自身,和过去也没什么不同——哦,也是有一点的,那就是在现代困扰她的那位亲戚,在这里终于消失了。 她本来还想,是不是那位亲戚找到了这里的男人,但小心的观察了一番,又看了些话本,好像也没这种情况。 一直到她将要离开京城的时候,这个谜题才算揭开——高太尉选了一个日子,特意带她去剪多女树。 原来这里的孩子,是由男人先孕育三到五个月,至于具体是多少天,则要看个人的体质,总归来说就是太早了对孩子不好,太晚了对孩子一样不好,普遍认为,四个月是最合适的时间,但这是人力无法控制的。 到了那一天,男子会产下一枚种子似的东西——这是高平自己理解的,在她想来,大概就是类似于胚胎的东西。 这个东西必须由金盆接着,普通人家没有,但一般来说,普通人生产都会到多女院。 有钱的,就多交一些钱得一个房间,产下孩子后由多女院的金盆接着,然后以最快的速度送到多女树上,只要将胚胎送上,自会有一个树枝将其包裹住,形成茧状。 四到七个月后,茧壳裂开,就可以收摘孩子了。 每有一个孩子出生,多女树就会更粗壮一些,因此有的地方的多女树的直径能达到几十米。 不过多女树的生命周期则很短,一般也就是二十到三十年,它枯萎的症状就是不会再形成茧子,因此到了那时,人们就要开始为其准备葬礼了。 而在树上的最后一个茧壳裂开后,多女树会迅速进入枯萎状态,原本上百米高的一棵大树会在很短的时间内变成一个只有几米长的枯木。 不过从另外一个方面来说,多女树又是极其长寿的,因为只要有三个孩子从中产生,它就可以进行剪枝,剪下来的树枝只要小心保存,能存活很长时间,然后在需要的时候种到地上,就又有可能成为一棵 多女树。 而高平面前的这个,就是当年和高太尉一起剪下的多女枝。一般大户人家,都会有自己的多女树,而如果要搬家,能带走的话,自然是会带走的,若是不能,也会捐献给当地的多女院,因为就算留下,下一任的房主,也是不会接手的。 就比如高平,她的是从京城剪下带来的,而京城的那一棵,却是当年从高家本家带出来的。 大户人家只用自己树下剪出的多女枝,已经是惯例,就连改朝换代,新打出来江山的皇帝有可能保留上一个朝代的宫殿、祖坟,但多女树是一定会烧毁的,不仅皇宫太庙中的会毁去,就连散落在民间的,也会尽量毁去。 高平当初才知道这些事的时候,还很是感叹了一番,想着果然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当时图新奇,还经常围着转悠了几次,不过转了几天也就罢了,第一是她一个理科小白,对植物学也没什么研究,再转悠也看不出什么;第二也是她发现,她的行为很令人误会。 她不过是想弄明白这树到底是植物还是动物,而在其它人眼中,她这样,当然是盼女心切了。 说起来,她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过来了,不过就算她不来,也有专人负责,只是没有孩子,这多女树,虽然活的很健康,却不会长大。 “看来是要努力了。” 她一边想一边站起来,只是这生孩子的事,在现代能去找专家,再不行还能人工受精,但在这古代……她身体没病,甘草和林若鸿看来也是没问题的,那还能怎么办,一起进补? 高平以前对孩子也不是不尽心,只是她总想着,他们都还年轻,天高皇帝远的,慢慢来也不急。 但是现在她已经体会到,没有孩子,不仅甘草不安心,就连林若鸿,也稳不下来。这次她虽然将林若鸿压了下来,但只是暂时的,保不了长久,若再过个一两年,他们还没有孩子,就算高老夫君不说话,林若鸿也非要往她身边塞人了,到了那时,恐怕再打屁股也没用了。 想到这里,她看了看自己的手,觉得这一次,打的要比先前的过瘾。 当年林若鸿还是小白的时候,打两下就哇哇大哭,让认错马上就认错了,害的她也不好再打下去,而这一次,却是一连打了几十下,果然,数量也影响质量啊…… 她甩甩头,把这个问题甩开,就算她觉得打屁股是一件有意于身心的事,也不能真的天天实行。 这件事后,高平还真找孙先喻开了几副强身健体的房子,虽说她不喜欢吃药,但也不能不努力一下。 好在对于她吃药,谁也不觉得奇怪,虽说她现在身体好了,但在众人的印象中,她还是个病秧子。 她在这边一边努力造人,一边整理信息。自己手下拥有的商铺、有关系的联络点、能够动用的人力物力。 平时没有发觉,将这些东西整理到一起后,她才发现自己原来在不知不觉中,已经成了一个大鳄。 玻璃的配方虽然卖出去了,但是她这里却始终保持着最先进的工艺;钟表业始终处于垄断阶段;煤炉虽然被人山寨了,但练煤的法子却在她这里。 此外还有首饰上的,海贸上的,所有的加在一起,她已经成了不折不扣的托拉斯。 而就在这个时候,她收到了四个消息,只单从消息上来看,也都是喜事。 第一件,是她的三弟高晨成亲的日子终于定下了。 在一般大户人家,亲事一般都是早早定下的,不过高晨是高太尉最小的孩子,又是嫡出,高太尉和高老夫君都对他宝贝的不得了,高太尉更是一早就说过,要帮他选一个合心合意的妻主,因此任凭媒人一波波的涌上来,也一直没有说死。 这次定下的,也是高平认识的,就是曾一起吃过饭的汤桥,其实高平对她的印象已经很淡薄了,只是一看这个名字,直接就反应出了两个字:架空。 对于这个人,高平的印象已经很淡薄了,只记得此人比较爽朗,是个有话直说的。 然后,就是好像并非出身于大家,只是一个普通的翰林,高平还记得此人曾念叨着让自己再请吃一顿鲍鱼。 “高晨嫁过去,起码不会受欺负。” 虽然对这个便宜弟弟说不上什么深厚感情,却也总是想他好的。 第二件,是鹤翔那边终于传来了愿意合作的消息。 其实高平当初在提出那个建议的时候,就有八成的把握,连手下的谋士都需要四处筹措军饷,鹤翔的情况,已经可以说是危险了。 “当兵吃粮,嫁汉吃饭。” 这话虽然粗俗,但绝对是真理,鹤翔再有口碑,再有个人魅力,若是筹措不出粮食军饷,愿意和她同心协力的人也不会太多——当然,死忠的是绝对有的,可是,几十万大军中,能有几个是死忠的? 几百个?几千个?哪怕是几万 个也无济于事。到时候再被人煽风点火,很可能弄出哗变,届时,鹤翔就算能保住命,也再无争夺天下的可能了。 而她是否有心争夺天下,高平根本就不用去想,也许以前无心,但是当走到这一步的时候,已经不容她退让了,就算她自己只想当一个守卫边关的将军,她下面的人也会将她推上去的。 就算下面的一个个都是忠君爱国的,她也同样不能退,退一步,就是万丈深渊。 若说鹤翔真是愿意舍生取义……那高平也只能认了,这种百万、千万里都出不来一个的被自己遇上了,也是她的运气。 当然,虽然很有把握,消息没有传过来的时候,她还是有些忐忑,现在总算是放下了心。 鹤翔这里,可以算是她重要的一步,虽说她现在发展良好,简直成了当代的巨无霸,但真的说起来,她还只能算是有钱有粮,虽然她老娘手中也有兵,但那却是不能随便动用的。 而鹤翔那里的,就不一样了。 第三个消息,却是初芽牧场的李初,为自己的嫡女起了正名。 初芽牧场的二小姐,侍夫众多,不过二十岁就有了三男四女,只可惜都是侍夫所生,正夫君虽然当年生下过一个男孩,也没能站住,不到百日,就去世了。 时隔几年,这次终于生下一个女孩。 和中国古代一样,这个世界的嫡出和庶出也是有很大差别的,特别是女孩,在继承家业上,嫡女有着无可比拟的优势,若不是太过废柴,一般都是不会被废的。同时,有没有嫡出的女儿,对其母亲也很有影响。 高平早些日子就从木兰那里知道,李初有了个嫡出的女儿,而现在,那个女儿终于到了百日。 开始(上) 第九章 开始 (上) 和中国古代一样,这里刚出生的孩子,极易死亡,因此百日算是一个槛。当然,这并不是说过了百日就可以平安长大了,而是,过了百日,起码,能拥有一个自己的名字了。 李初的嫡女百日,在普通人家这只是一件单纯的喜事,而放在她那里,更有了一种政治上的象征意义:她正式有了继承人,就算她出了什么意外,她的追随者也还有效忠的对象。 从这一点上来说,木兰的形式更不利了,不过高平并没有太放在心上,虽说这个继承人加了一点变数,但对她的计划基本上是没有影响的。 倒是第四个消息,令她出了半天的神:安乐帝有一女出世! 安乐帝今年已经四十五岁了,这个年龄不是说不能再有孩子,但是在这之前,她只有两个皇子,而且都是二十年前出世的。 这二十年来,后宫众多侍夫,均无一人再有孕,这一次,也是一个六品侍夫怀了凤种。 说起来也有几分狗血,不过是皇帝醉酒,然后巧遇这位侍夫,再然后一夜颠倒,过了一段日子,那位侍夫就有了反应。 安乐帝知晓此事,倒也有几分高兴,派了专人照顾,三个月后,那侍夫产下胚胎,又过了五个月,茧壳裂开,竟然是一位皇女! 在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安乐帝自己也有些呆愣,她四十五岁了,一生无女,早就不奢求了,却不想临到此时,又有了一个女儿。 安乐帝有些呆愣,高平更呆愣,她对安乐帝是没有什么感觉的,说不上喜欢,也说不上讨厌,她有没有女儿对她来说,本也是无所谓的,但这个女儿在这个时候降生,对于他们高家来说,并不是一件什么好事。 高太尉在给她的信中是这样说的:“陛下身体困倦,然精神焕发,已封为母为太傅。” 虽只是这么一句话,但高平已可以想象具体的情景了。 那位安乐帝一向是得过且过的,身体又不怎么样,虽然是一年一年的熬着,但明眼人都能看出,情况是一年比一年不行了。 也因此,宁王等人才上蹿下跳,急着抓权。而这时候突然出来一个皇女,其他人也就罢了,宁王、鹤翔,这些本来有能力问鼎凤座的就很受打击了。 如果是在二十年前,或者十年前,这个皇女的诞生,想来会避免很多事,而在这个时候,却只会令原本就错综复杂的朝局更乱。 当然,如果安乐帝能咬着牙再坚持十八年, 那自然是一切事都不用说了,可是这种事,很明显,她自己都没有把握,虽然她看起来是想再努力个十八年的。 若是她出了问题,那这新出炉的皇女还能依靠谁? 安乐帝已经给出了答案——高太尉! 要将皇女封为太女是需要时间的,先要满了百日有了正名,再要满了周岁上了名册普,再然后还要挑日子,祭太庙,按照正规的程序来,要差不多两年,才能正式册封。 而在现在,她母亲就被封为太傅。 太保、太傅,一文一武,是专门负责教导东宫的,现在东宫还悬空,她母亲就被封为了太傅,这其中的意思,已经很明显了。 宁王等人费了那么大的力气,也不能令高家效忠,而安乐帝,只需要一张圣旨。 当然,圣旨也是做不得准的,若是心不甘情不愿,也不是不能来个阳奉阴违,但高太尉向来都是旗帜鲜明的保皇派。 她这样的身份地位,在这个时候,也是不能退缩的。 高平拿着信思忖了片刻,最后决定先将此事放在一边,她此时远在代州,京中的变化她也无能为力,只有先做好自己的事。 至于鹤翔那里,她老娘既然没有说,那么,就还是按照原计划走吧。 两个月后,代州的第一批钟表,运抵大震关,随后在鹤翔的安排下进入了眺国。 这批表全部都是镶金嵌玉,华丽非常,而且还有几个做了特殊的造型,比如有取福寿安康的,有取四季如意的,还有取马上封侯的。 福寿安康是一个蝙蝠叼着一个桃子,当然,蝙蝠和桃子都是楠木雕刻的,蝙蝠就是完全的修饰,桃子里面是表。 而四季如意,则是取了四个代表植物,比如春天的杏花,夏天的莲花,秋天的菊花,冬天的腊梅,每一种都雕刻的欣欣向荣。 比较有难度的是马上封侯,造型是一个猴子骑在马上,这个造型并不难,但要把表镶嵌在中间,也是有些考验水平了。 当然不是雕刻不出来,而是要和表浑然一体,有些难办,毕竟现在弄出来的表,还都是巨大的,要过两天,就拧转几下的,而且下面还有钟摆。 高平本想让人把表嵌在猴子的身体上的,却发现那样一来就有些不伦不类了,到最后,也只有让马踏在表上。 这一组表到了眺国,每个售价都在八千两以上,马上封侯更是标了一万二千两,一 两都不少。 鹤翔等人也知道这个标价,本来还很有些忐忑不安,哪知不到半个月,十二座表全部卖了出去,竟然一个都没有压到手里。 “平光,这是一千二百两黄金,按照我家小姐和你家将军的协议,这就是那十分之一的抽成了,还望平光点一下。” 刘欣开口笑道,毕竟是第一次进入眺国,还有一些要和鹤翔合作的事情,因此这一次的眺国之行,由她亲自压阵。 一千二百两黄金,听起来很多,但真数起来,也不过是一百二十个十两重的金锭子的事。 大雁境内倒是有些钱庄发行了银票,但是在眺国却是行不通的,因此两国的贸易,还是以实物银钱作准。 刘欣这次去大雁,去的时候,带了十二个表和玻璃,回来的时候,却带了两车的金子。 “此次生意能成功,还是多谢将军和平光多助了!” 刘欣又说,金平光也是满脸带笑说着好说,心中却是发苦。她们虽然同意和高平合作了,但对于高平所提议的“奢侈品”生意却没抱太大的希望,特别是看了她这次的货和价格后,更是觉得成功的希望不大。 若在以前,她们也许还能试试,但现在她们银钱紧缺,实在拿不出几千两的合作费。 刘欣倒也不勉强她们,只是又拿出了第二个方案。 就是,由她们护送高平的商队到眺国境内,事后若成功,那就抽十分之一的销售给她们;若失败,同样是十分之一,不过这十分之一就只是成本费了。 按刘欣的说法,这次的表做工精细,加上从代州运过来,因此成本价每座的成本价都差不多要五百两,若鹤翔有心和他们合作的话,那就要出三千两,之后销售的成本两家按四六分成。 因为大震关到眺国的路上,都需要鹤翔的人护航,因此鹤翔拿六成,高平只需要取四成。 这个方法的利润虽大,鹤翔等人也没有选,在她们想来,若是刘欣成功了——其实在他们看来,是很难成功的,眺国又不是代州,那地方又穷又冷,吃个蔬菜都是问题,更何况花上万两银子买表了。 也就是这方法是高平提议的,他们不好拒绝,否则是断然不会理会的。而第二个方案就稳妥很多了,怎么说,他们也能有六百两的保护费,虽说不是很多,却完全值得了。 而现在,他们收到的更多,这一千二百两黄金,就是一万二千两白银,几乎是金平 光到代州募捐的三分之一了,若是先前,她看到这么多金子,一定会喜出望外,而现在难受的心都快碎了。 明明、他们明明是有机会拥有七万两白银的啊! 一边内心痛苦着,一边和刘欣客套着,最后又道:“刘先喻此次回去,不知何时再来?” 刘欣从眺国回来后,并没有在大震关久留,用她的话来说,就是第一次在眺国做生意,因此要尽快回去向高平报告。 因此金平光想拉着她多说几句也不能,刘欣心中暗笑,嘴中却道:“此事,我却是不能肯定的,我家小姐经常说,要做奢侈品的生意,最重要的,就是供少于求,让买家觉得自己的东西是珍贵的,才愿意出大价钱,因此下一次,就又要停一段日子了。” 这话要是在以前,金平光可能就要觉得高平是钻到钱眼中了,这次听来,却觉得是金玉良言。 此次她也和刘欣一起到了眺国。 她还记得刘欣一到,就找到了当地最大的首饰店,径自拿了块一尺见方的镜子做定金。 现在镜子虽然多了,但一尺见方的还是少有的,特别是在眺国,价钱更是大雁的两三倍。 一块那么大的镜子在眺国已经差不多价值二三百两,而刘欣的要求只是将一座表放在比较显眼的位置,当有人问的时候回答一下即可,而且事后还会有一个镜子作为回报。 这样丰厚的利润,那家店铺自然没有不答应的。 处理好这件事,刘欣就天天和她在眺国的京城晃荡,每日所作的,就是看看哪里有好吃的好玩的,还在马市上买了两匹上等战马。 一连三天,竟然是再没有理会过生意上的事。 她本来还以为这次是不行了,哪知道第四天有了买家来问,第六天就卖出了一座,其后几天,生意竟越来越好,在他们离开的时候,还有人追着来问。 作者有话要说:三千字,正常更新,o(n_n)o~ 恩,有很多童鞋对甘草有意见,老实说,没有甘草也会有别人的,否则,高平连京城都出不了-- 开始(下) 第十章 开始 (下) 真的说起来,刘欣的生意是不火热的,总共也就十二座表嘛,前三天连问都没有人问,第四天有人问了,也没有人买。 但人家的利润大啊,就这么轻轻松松的,就差不多是他们一年贩卖茶叶的一半了。 听起来他们也不错,但是这两者所耗费的时间、功夫可有天壤之别。她现在还记得,第一个买家上门,看中了那个四季如意,要出六千两,她当时差点要替刘欣同意——五百两的成本,卖六千两,也可以了,好不容易来个冤大头,还不马上抓住? 但人家就是死咬着不松口,还摆出一副,愿意要就要,不愿意就拉倒的架势。最终,那买家还是乖乖的掏了八千两,而且一下买走了两个! 至此,她知道在做生意上面,整个大震关的,恐怕都是无法和高小庄的相比了。 又客套了两句,刘欣道:“本该等鹤翔将军回来再走,然刘某要赶回代州,途中还要将这两匹马送到京城,实不好再耽搁了,还望金先喻代在下向鹤翔将军分说一二,他日有机会,在下必亲自请罪。” 金平光自然连称好说,又送刘欣到了码头,这才回将军府。 鹤翔将军喜欢巡视边关是都知道的,但此时鹤翔却仍在自己的将军府,金平光回到府中,就直接来到了书房,房中除了鹤翔外,还有一个女子,那女子身形微胖,肤色发黑。 金平光一见到她,就面上一喜:“巧曼,你回来了?” 此人正是和她一起料理整个将军府财政的郑巧曼。 “也是刚到不久。” “那……”金平光看了看鹤翔,又看了看她,“情况如何?” “那十二个表买主的身份已经都查明了,除了第一个,都和眺国的大家有关,那第一个却是一个行商,专门游走眺国各大官员、家族中推销珠宝首饰的,据说眺国第一面镜子,就是由她拿出来的。” “这么说,那十二座表是真的都卖出去了?不是那高家小姐找人在咱们面前演戏?” “除了第一个有可能,其他的,应该都是真卖出去了。” 鹤翔点点头开口道,郑巧曼已经来了一会儿了,她已经看过她拿回来的记录了。 十二座表,分属八个买家,除了第一个,其余的有三个都是眺国官员的管家,两个是大家子弟,还有三个,也都是京城豪绅。高平是绝无可能将这些人都收买的。 一阵沉默,鹤翔 开口道:“既如此,也没什么好说的了,我一会儿就亲自给高平写信。” 金平光立刻道:“将军,还是由我来吧。” 鹤翔摇了摇头:“先前由你来还可以,这次就要由我来了,那高平能在三年内闯出这番局面,就算只是商贾之事,也并非庸人,我们的这点伎俩,她不见得看不出来,还是由我亲自去信,比较妥当。” 几乎所有的官员、大家都做生意,但一般都是由管家、谋士出面,比如先前和高平那边来往信件的,就是金平光,而高平那边,虽然都知道煤炉、钟表是她的产业,但一般出面的也是刘欣、蓝春海等人。 鹤翔这次要亲自去信商谈商贾之事,真的说起来,是有些不妥当的。 郑巧曼道:“我看那高家小姐是个明理的,必然知道将军这样做的用意。” 鹤翔苦笑:“无论怎么说,总是我出尔反尔。” 她曾许诺了要和高平合作,但是人家真把表运了过来,她又以手中无银推脱,她的确是手头不便,但要说几千两银子都拿不出,那真是笑话了。 之所以会是这样,还是因为京中的变化。 安乐帝有皇女出世,高太尉被封为太傅,在和高小庄的联合上,她不得不小心再小心。 “将军,只是一次,也不能说那高家……” 郑巧曼还要再说,鹤翔以举手示意她不用再劝:“女子生于天地间,当无愧于天地!我鹤翔守边关十多年,不敢说对那凤座全无贪念,但对于我大雁,绝无一丝一毫亏负!” 这一句说的金平光和郑巧曼都是热血沸腾,鹤翔又道:“那高太尉虽然无军功,无政绩,无策论,却也无劣迹。在位二十年,两位可曾听说过她是做过什么天怒人怨之事?” 金平光和郑巧曼都是一愣。 真的来说,高太尉的名声不太好,在清流中提起,都要先蔑视几分的,两人也都是学子出身,虽说不会看不起高太尉,但要说好感,却不多,但现在听鹤翔谈起,两人一时也找不到高太尉的劣迹。 贪污?还真没听说过她贪了多少,虽说她在京城的铺子都是因为她的关系,生意才会那么兴隆,但这本就是应有之事。 不学无术?好像也真是,既不是文进士,又不是武状元,却坐到了天下武官之首的位置,但人家却也没闹出过外行领导内行,明明是败了,却非说是胜了的事。 人家在京城就不出 来,老老实实的做着自己的太尉,虽说不上尽职尽责,但也绝对没有坏过事。 这一点,比一些清流,都更为可敬。 想到这里,两人都有一种古怪的感觉,鹤翔又道:“我想那高太尉无论做什么,都不会对不起我大雁的,起码,她不会对不起高家!她应该知道,有我在此一日,眺国就不得前进一步,只此一点,她都会给我留一个退路!” 她说着,又是一笑:“既如此,我还怕甚?既然那高平真有一双生财手,我若是错过了,岂不是要后悔终身?” 金平光道:“在下附议!” 郑巧曼左右看了看,叹了口气,却没有再说什么,过了片刻,两人退出来,郑巧曼道:“平光,你平时也是个稳重的,怎么这次却……难道真是被金子耀花了眼?” “哈哈,你别说,还真是。”金平光哈哈一笑,“我看到那么多金子,心都痛了,当时只后悔,自己没拿出私房去合伙。” “你、你!” 她这么大大咧咧的承认,倒令郑巧曼不知道说什么了,只有指着她连连跺脚。 “巧曼,”金平光笑了几声,转而正色道,“我知道你是个稳妥的,但现在的形式你还看不出来吗?皇女出世,将军的处境,以后只会更难。那高平就算有问题,于我们,也不过就是凌迟和腰斩的差别。” 郑巧曼瞪眼。 金平光微笑相对,过了片刻,郑巧曼叹了口气:“你说的,也是。” 而此时,刘欣和有寿正在举杯相贺,刘欣道:“此次总算是没有耽误小姐的事,也亏得小姐早托人将三座表送进了眺国,否则这次恐怕就要有辱使命了。” 金平光只看到了刘欣的高手风范,其实早在一个月前,高平就安排人,将三座表分别送给了眺国的几个当权人手中,然后再派人卡死渠道,令眺国一干眼馋的人轻易不能得手。 然后这边又算好日期,这才能一举成功,否则一个新鲜事物,哪能那么容易就引人瞩目,还卖出天价? 不过这一点,却是不用对鹤翔等人明言了。 有寿道:“只希望那鹤翔是个懂事的,否则就浪费了小姐的苦心了。” 刘欣冷笑:“你放心,她必然知道如何选择,否则不过是自取灭亡,你以为就靠他们贩卖茶叶马匹,就能维持住几十万大军的需要?以后朝廷拨下的东西必然一年少过一年的,她若错过了这次机会,以后 在大雁再无立足之地!” 有寿沉默了片刻,然后才道:“就不知小姐如此,会不会令陛下……” 刘欣思忖了一会儿,开口:“我想不会,陛下虽不想鹤翔得好,但必然也是不想她不好的,我想此事,陛下会装作不知。” 刘欣猜对了,安乐帝的确是没将这件事拿出来说,虽然在收到消息的时候,她正和高太尉一起把玩万花筒。 这东西自然是高平弄出来的,现在不比过去,一些碎玻璃都可以卖出高价,现在的碎玻璃,不能说一文不值吧,但也差不多是白菜价了,但是因为工艺的原因,每次出炉都要有碎玻璃。 高平就让人研究着做了,和过去的东西一样,第一件就送到了高太尉这边。 高太尉知道安乐帝的脾气,虽然年近五十,却还是个爱好稀奇玩物的,因此自己把玩了两天,就带给了这位陛下。 安乐帝果然喜欢,一边爱不释手的玩弄,一边开口:“远航啊,你这个女儿可了不起,总能弄出一些让人匪夷所思的东西。” 高太尉心中高兴,嘴中却谦虚道:“不过是一些难登大雅之堂的玩意,难得的是能讨陛下一笑。” 安乐帝大笑:“你家女儿弄出的玩意能博我一笑,远航你这张嘴,却能令我笑三十年。” “那是臣的荣幸,臣只愿陛下能笑五十年、一百年!” “一百年,嘿,一百年。”安乐帝想着,摇摇了,面上的表情有些古怪,过了片刻才道:“那件事,不知你家女儿准备什么时候着手,这也快三年了吧。” 高太尉微笑回答:“若是陛下愿意,今年,应该能见结果了。” 安乐帝一抬眼:“是吗?只是今年的话,我应该是还能看到的。” 作者有话要说:正常更新,o(n_n)o~ 周围(上) 第十一章 周围 (上) 凤巢二十六年。 这一年对于大雁来说,算的上风平浪静,虽然也有某个地区早了水灾,某个地区出现了旱情这样的事情,但都不太严重,也没有爆发出大规模的起义。 反而因为皇女的出世,安乐帝大赦天下,又减免了一些徭役赋税,一时倒是全天下都增添了一份喜气。 普通的百姓是不会想太多的,他们只知道安乐帝有了继承人,这个继承人一出世就为他们带来了好处,因此大多都觉得这是好兆头。 这一年的眺国开始出现煤炉、钟表以及更多的玻璃饰品。 对于这种现象,眺国的当权者没有太放在心上,虽然他们知道这些东西来自大雁,可是对于他们来说,只要这些东西换走的不是马匹就好了。 当然也有一些明眼人有些忧心,因为这些东西基本上都是走私而来,这也就是说,眺国是很难收到关税的,可是,他们的忧心并没能引起其他人的共鸣。 在众人的心中,商业的税收并不多——何况他们本来就和大雁没什么正常的贸易,再说,这些东西到了眺国境内一样是要交税的。 而且对于眺国的上层来说,钟表和玻璃都是好东西,不仅能哄家中的男子,而且还都有用处,至于煤炉,那就更是大好的东西了。 烧火取暖也就罢了,最重要的还是能发财。 是的,发财,在第一时间,眺国的上层就发现了煤炉对于眺国的作用,更发现了煤炭对于煤炉的作用。 眺国并非初芽牧场,占地辽阔的眺国境内也是有煤矿的,过去人们对这种黑乎乎的东西没有在意,而现在,所有人都意识到这是一种宝贝了! 争夺、协商,几处被发现的煤矿很快就落入了几个大家族的手中,再之后就是没日没夜的开采。 在眺国发生的事,在大雁早就发生过了,在煤炉出现的时候,宁王等人终于知道当初高平为什么对叶县那么在意了。 “高远航那个老东西,生的女儿也是不安分的。” “殿下又收到了什么消息?”王梓山慢慢的在棋盘上放下一子,开口。 宁王有些心烦意乱,随便的将一个棋子放下,就道:“这一次弄出来的黑东西,还是比不上高小庄的。” 在发现了煤炭的用处后,宁王就圈了一大批的煤矿在手中,她弄到的煤,有一些着实比叶县的好,但她的全部都是野生的,普通人家用也就罢了, 想用到烧制玻璃上,和高平那种专门烧炼出来的还是有区别。 “一斤煤就要五两,她怎么不去抢!” 她愤愤的又放下一枚棋子,而这个时候,王梓山终于开口了:“殿下,你输了。” 宁王低头,果然,在不知不觉中,自己竟然输了这一局。她有些悻悻的将棋子扔进碗中:“罢了,今日本王不想再来了。” “殿下近日的心越发不定了。” 王梓山淡淡的开口,宁王一愣。 “大势已定,殿下还有何不安?” 宁王连忙看了下左右,见四周空无一人,这才放下心,但开口还有点磕巴:“梓山,此事、此事莫要乱说,否则你我皆要……” 她说着,一脸惊恐,王梓山心下鄙夷,在那件事之前,这人怎样的飞扬跋扈,而现在却如此恐慌,这样的人,就算登上了皇位…… 想到这里,她微微一笑:“殿下莫慌,印曦在阳州已做下一番局面,宫中也都一切安好,殿下只要如常,就再无可虑。对于那高平嘛,殿下却是不用忧心,将来自然……” 她说到这里,留下一个意味深长的表情,宁王自然领会。要放在以前,她一定是志得意满的。 对高平,她本来是没有感觉的,当然,有一点恶感,这人的老娘不识趣,这人也不识抬举。 不过说真正的厌恶高平,还是在那件事之后。 那件事,令她无限的接近凤座——就算是将来她本人坐不到,她的后代,她的子孙也能坐到。 但是从那件事之后,她却变得越来越惶恐,越来越疑神疑鬼,同时也越来越厌恶高平。 真的说起来高平是很冤枉的,她远在代州,几年都没和宁王打过交道了,但谁让她弄出了玻璃镜子煤炉钟表,这些东西充斥在宁王的周围,提醒着宁王她的存在,也不怪宁王将她当成出气口了。 王梓山虽然不知道她这些心理,但也乐得她将心神转到其他方面,因此就道:“说起来,高远航的小儿子今年是要出阁了,高家那位大小姐今年恐怕是要回来的了。” 宁王一愣,王梓山又道:“据我所知,高家的那棵多女枝还没成才,殿下若有心,倒不妨在这上面一试。” 所谓多女枝成才,就是长成了树,这里说还没有成材,就是说高平还没有孩子。 作为一个世家的嫡女,这个时候还没有孩子,不说没面子 吧,但也要广纳侍夫了通房了。 如果说侍夫还有些讲究,那通房则是随意了,家中的使年小厮自不用说了,外面人送来的,一般也都是这样的角色。 宁王想了想:“这倒巧了,前两日江州那边才送来一个,我还没动过,那守晶还是鲜红的呢。” 王梓山和她相视一笑,士大夫之间互相玩弄侍夫通房也是一件雅事,两人都不觉得这有什么猥琐的。 高平自然不知道,除了自家老妈老爸,还有别人这么关心她的房中事,不过现在她也的确在为孩子的事发愁。 说起来,她也努力了几个月了,但无论是林若鸿还是甘草那里都没有动静。本来,她虽然有些不解,但也说不上急躁,可是,这马上就要回京了,她若是再没有孩子…… 高晨出阁,她这个做长姐不能不回去,而且离家两年了,现在下任家主虽还没有确定,但都知道,她是没这方面的心思了,想来也不会再有人找他的麻烦。 代州这边发展顺利,已不用她操心,而且她还有些事情要和高太尉商量。 从哪个方面来说,她都是要回去的。 但是,她没有孩子…… 高平不怕麻烦,虽然她知道回去后高老夫君是一定要念叨她的,但不是有那句话说的好吗?母亲的念叨也是一种幸福,恩,换到这里,完全可以代入父亲。她也不怕和高老夫君打太极。 但是她怕林若鸿和甘草回去受委屈! 她也想过是不是自己单独回去,但是那样一来虽然能暂时避开,但在高老夫君那里,两人必定是要落下不好的印象的。 以后还有几十年的日子,她现在出来单飞也就是暂时的,将来必定是还要和父母一起居住的。 高老夫君那就相当于《红楼梦》中的贾老太君,林若鸿甘草若令他厌恶了,以后就算有了孩子,恐怕也要不得好。 她在这边思来想去,很是纠结,林若鸿和甘草却仿佛丝毫没有这方面的顾虑,两人一边商量着要带什么东西,一边聊天,倒显得高平不稳重了。 高平见他们俩一副很是和谐的样子,也不知道要说什么,走了两圈,就又自己溜达出去了。 此时府中也和平时不同,因为要回去,收拾自用的东西不算,要带的东西,更是要用船拉。 珠宝金银这些上等物品自有林若鸿甘草等人准备,但是腌制的海鲜,代州当地的特产, 就要由府中管事的带着家人准备了,而且那些要跟着回京城的也有自己的东西要带,暂时不回去留守的,也有京中的亲朋好友,这次自然是要托人为自己捎带东西的了。 因此府中内外忙碌,倒显得高平是唯一的闲人了。 高平溜达着,竟不知不觉的出了小门,因府中人忙碌,竟也没有察觉,等高平意识到的时候才发现,自己身边竟无一人。 身边没有人的情况,她也不是没遇到过,但一般不是在自己的府里,就是在其它人的家中,或在船坞衙门,像这种走在大街上身边没有人的情况,竟然是第一次。 高平一愣,在觉得有些不妥的情况下,又有一些雀跃,她平时是绝对没有白龙鱼服的念头的,但此时一个人出来也不免有些新奇感。 她想了想,决定走到街口,然后,就再走回来。 任何事情都是有代价的,她享受了高小姐的优渥便利,自然,就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而她的责任就是,不要给家中惹事,不要让自己处于危险的境地,为了一时的新奇而甩开保镖,那是不负责任的行为。 她走的是侧门,这里是夹道,两遍是灰扑扑的墙壁和红色的瓦片,脚下是大块的青石地板。 才下过雨,路面还有些湿,这样走着,很有些恍若隔世的感觉。 “岁安!” 高平抬起头,就看到一个人,身穿黄衣,腰间系了条祖母绿宝石的黑金腰带。那人身材欣长,大眼宽嘴,正是木兰。 高平一愣,那边木兰已道:“正要去找岁安,却不想在这里就巧遇了。” “这真是凑巧,我正准备去找孙先喻。”孙先喻的店铺就在前面的临街,高平不好说自己是无意中出走的,就随口找了借口,“木兰是一个人出行的?” “这倒不是,只是家人被我打发到旁边喝茶了。” 高平有些疑惑,但也没有多问,只是点点头,又道:“木兰找我,不知有何事?” 作者有话要说:出差期间,正常更新,-_-! 这个时候俺应该是不在家的,唔……这里面士大夫互相玩弄侍夫可能有的人觉得过火,那啥,这不是俺胡编的,中国古代的男人就是这样干的,他们以互相玩弄赠送小妾为雅事-- 周围(中) 第十二章 周围 (中) 高平一边说着,一边引着木兰向回走。 木兰出现在这里不奇怪,毕竟从这个巷子到木兰的府邸更近些。但奇怪的是她一个人在这里。木兰身手了得,恐怕就算有两个蟊贼,他也不会放在眼中。 但是千金之子,难道还真能像后世演义似的,一个人闯天下?当然她也不认为木兰会对她不利——真是那样,更不该一个人,但她还是觉得回到自己府里安全一些。 木兰没有回答,反而道:“岁安可是要回京了?” 高平更觉得怪异,她要回去的消息可以说第一时间就通知了木兰等人,但她还是道:“下月初动身,路上如果顺利的话,大概月底,就能到京城了吧。” 两人说着,已回到了高府,那原本负责守偏门的看到高平立刻浮现出惊骇的神情,高平也没空理她,只是淡淡的扫了一眼,就引着木兰继续向里走。 没走几步,就感到手上一凉,原来是又下雨了。高平左右看看,这里因位于偏门地带,都是家人居住活动的区域,虽没有什么,但显然是不能待客的,看到前面有一个凉亭,就笑道:“木兰随我到那边去避一下雨可好?” “自当遵命。” 两人到凉亭的时候,雨已经下大了,这也算是代州的特色,雨水多,但一般不会持久。 这个凉亭是高平特意修的,为的是夏天避暑好用,分内外两层,看起来有些不伦不类,但引水上来,向下冲刷的时候,却很是凉爽。 此时虽然没有人工引水,但两人眼前也是一片片水帘,木兰开口:“这样的东西,也就岁安能想出来了,我过去不说在牧场,在其它地方也是没见过的。” 高平一怔,开口:“木兰放心,那件事我想今年是就能有分晓的,必不让你失望就是。” 这两年她故弄玄虚,从没有详细解说过自己的计划,这第一是因为她没有安什么好心,怕先说了,木兰等人一个忠君爱国的思想,宁肯漂流海外,也不再配合。 另外一个则是,她的那些计划,这里的人也不见得会信,若是真信了,照着实施,恐怕危害的反而是大雁了。 而木兰等人也真沉得住气,竟不曾开口询问过,当然,这恐怕也是因为,过了第一年,他们虽然看不出她究竟要做什么,但起码也能见到白花花的银子的关系。 但是到了现在也快三年了,她又马上就要离开代州了,是要给木兰一些保证了。 木兰恩了一声,过了一会儿道:“不知我这次是否能随岁安一起回京?” 高平这次是真怔住了:“你要和我一起回京?” “我想大雁的安乐帝倒不至于这么鼠目寸光吧。” 他这话说的相当不客气,但高平并非这里的人,也没有觉得如何,她只是在想木兰为什么要和她一起回京。 从安全的角度来说,木兰在京城不见得不安全,安乐帝想扣下他的话,在代州也一样可以动手,但是在代州他更有转圜的余地,而到了京城,恐怕他就是插翅难飞了。 这一点,他不会不知道,但为什么还想要去? 这两年,高平倒是也有留意木兰的行动,但是她也知道,她不可能完全的掌控,木兰若是和京城的其他人有往来,她很可能是不知道的。 只是,那他现在又为什么要说出来? “木兰要去,自是大好。” 略一思忖,高平已笑道。两方只是合作的关系,又不是上下的关系,她是管不住木兰的,若是他真要去,她也拦不住,倒不如同去,有什么事情,也能在第一时间处理。 “那就又要麻烦岁安了。” 两人正说着,那边已有家人带着雨具过来了,几个仆妇为两人撑着伞,向大厅走,刚进大厅,雨就又停了,木兰立刻告辞,高平本要留他一起吃饭,他却说怕一会儿又遇上阵雨,倒不如早些回去。 高平想着也是,就安排了几个家人送他回去,他走后,有寿道:“小姐,这个木兰,和平时有些不一样。” “恩,怎么说?” “他今天……真像个男人。” 高平正在喝茶,听到这句,到底没有忍下,一口水喷了出来,指着有寿半天说不出话。 有寿说完,也知道自己说岔了。木兰的性别她是知道的,当初冯学跟着高平一起上的木兰的船,自然也听到了童咏的话,回来后,高平将木兰的事和几个心腹说了,当然,林若鸿甘草是都瞒着的,毕竟和他们说了也没用,说不定还要引他们乱想。 有寿有些委屈:“这木兰真的是太像女人了,小的虽然知道,但总忘,也就是今天,才觉得他有些像男子。” “是吗?” 高平一愣,心中有点怪异,但一时也分辨不出来是为什么,因此就放在了一边。 她又喝了两口茶,就起身向内院走去,此时 已是到要吃午饭的时候了,她算算日子,就去了甘草的院子,甘草已经从林若鸿那里回来了,此时正带着玉树暖风包饺子。 高平爱吃,因此府里不仅厨房讲究,林若鸿甘草的院子里也都开的有小厨房,两人都是挖空了心思给她弄吃的,也亏的她知道养身,一般都只吃七成饱,而且这个身体还带着骨子里的虚软,否则早就不知道被喂成了什么样子。 “好好的,怎么又要包饺子,怪麻烦的,要做,让大厨房那里做了也就罢了。” “也不是太麻烦。”甘草洗了手,亲自给她泡了壶茶,“主要是今天新送来了鱿鱼,虾也是好的,配着前几日送来的山葵,却是正好。大厨房那里如今也正忙着呢,一些海鲜都要腌制的,否则哪能带上京?” 高平皱了下眉,甘草笑道:“小姐可不要误会,给他们三个胆子,那边也不敢不做饭的,只是那边事忙,不定就有不妥当的了,还不如我在这里做了,吃着也便宜。” “你就惯着他们吧。” 高平摇摇头,也不再说什么,一会儿饺子包好了,先盛了两盘子端上来,又拿碟子倒了醋,又从罐子里挖了些山葵出来。 这山葵就是芥末了,本来高平爱的是辣椒配醋,但是她体虚,要吃海鲜的话,就必定要配芥末。 玉树暖风都是有眼色的,也知道她的习惯,将东西摆好之后就退了出去,甘草洗了手,也陪着她坐下来吃,不过更多的,还是帮她夹菜倒酒。 高平吃了两个饺子,觉得有的话还是说开了比较好,就道:“这次回京,恐怕你和小白都要受委屈。” 甘草一愣,然后摇头:“小姐还是不懂呢,要说委屈,最委屈的也就是少夫君,我却是无碍的。” 高平一愣,这才想到,她没有孩子,外人恐怕都以为是林若鸿拦着不让她纳侍夫的关系,甘草这里,别人最多说他没本事生不出孩子。 “小姐也不用多想,刚才少夫君还和我说,小姐如此想着他,他已是知足,老夫君那里就算有什么怪罪的,他也是不怕的。” 他这样一说,高平更不知道说什么,闷闷的吃了饺子,坐了一会儿也就走了,她走后,玉树和暖风进来,玉树道:“主子真是个实诚的,那些话再怎样,也不该从主子这里说出来。” 暖风也道:“这却是实在的,小姐没孩子,连主子也要跟着受累,小姐一直护着东院的那个,却不见得能想到主子呢,要我说呢……” 啪! 他的话没说完,脸上就挨了一巴掌,一时两人都愣在了那里。 “要你说什么?要你说就让小姐再娶十个八个进来?”甘草冷笑,“还是说把你们两个也都收了?” 暖风一时被打蒙了,玉树却是有点心气的,又仗着甘草向来温和,就道:“主子何苦这样糟践人?主子是由通房抬举的,如今没孩子,回去必要受人嘲笑的,我们两个虽是没本事的,但这两年也都一心向着主子。虽说主子只是个侍夫,但既然主子不得好,那也不能让东院的得了好去!” 他说的义愤填膺,甘草却只是摇头:“你们两个傻子,我已是傻的了,你们两个比我还傻。” 两人都不明白他在说什么,他愣了一会儿,又道:“这几年,你们待我虽不能说是真心的,但的确也尽心了,这次回京,我就不带你们了,你们两个若有中意的,就对我说,这点主我还做的了。” 这话一出,两人都知道甘草是要赶他们了,本想哀求,但一看他的脸色,也知道是不行的,两人又气又恼还有些委屈,过了一会儿,玉树道:“我们两个的家人都在京城,却是想回去呢。” 甘草笑了:“小姐说的没错,你们就是被我惯得太狠了,我就算是个侍,但也是小姐的侍!对你们,还是主子!” 他说着,站起来,亲自叫了两个小厮进来收拾,然后挥挥手,看也不看玉树暖风二人就进了里间。 他这屋子虽然布置的不豪华,但该有的一样不缺,梳妆台上还有个两尺见方的半圆大镜子,只是这一点,已可以将多少大户人家的正房压到下面了。 他坐在镜前,从盒子里取了根金钗:“以前我说你傻,劝你想开,现在却知道,我也是个傻的。但是她对我这么好、这么好……” 作者有话要说:三千字,正常更新,o(n_n)o~ 周围(下) 第十三章 周围 (下) 高平对甘草好吗? 如果让高平自己来打分的话,可能只会给自己打个四十多分。 从时间上来算,甘草是更早跟着高平的,但是这个更早是对以前的高平来说。对于穿越过来的高平,她最先知道的是林若鸿。 虽然那时她还没有和林若鸿成亲,但是她已经知道,自己要有一个这样的夫君了。 后来她虽娶了甘草,但更多的也是因为责任,而且在最初,她还逃避着和甘草圆房。 她自己想起这些事,都觉得自己并不是一个合格的妻主,放到现代,那就是忘恩负义的陈世美那个类别的。 但是对于甘草来说,他却觉得,高平对他,已是很好很好了。他虽自幼长在高家,也没见过多少外面的世界。 但是所能接触到的女人,如高太尉,除了侍夫外,还有通房,而且除了对高老夫君外,对于其他男子都是玩物的态度,高兴了开心了生了孩子了,孩子在外面给她长脸了,就赏点东西,给点好处。反之,就不怎么理会。 还有那些仆妇管家,就算家中有着厉害夫君,还要在外面养小房找小倌,若是家中的夫君软弱一些,那就敢公然再收一个,这些东西,他不知道听说过多少。 可是高平却不是这样。 让他管家,林若鸿那边有什么,他这边也必定是要有的。这两年他管着家,也存着私房,他本以为自己做的精巧,后来才知道高平却是早知道的,但她不仅没说什么,反而还送了个庄子与他。 “这房契证件写的都是你的名,也找人给你打理着,不出意外的话,每年也有五六百的进项,虽是不多,总是便宜些。男人家身边有几个钱还是好的,却是我以前疏忽了。另外你原本的月银,只是你份例的,你现在管着家,理该再多拿一份。” 高平说这些的时候,是带着笑的:“若是你愿意的话,还可以将这钱投到高小庄里,只是若赔了可不许哭鼻子。” 但他还是哭了,当时他不知道自己哭什么,而现在他已经知道了。 “我当初只说你想不开,现在才知道,你为何想不开。” 他看着手中的金钗道。这金钗是甘露给他的,第一次他没有要,后来要跟着高平来代州的时候,到底被甘露塞到了手里。 那时候他只觉得甘露死脑筋,好歹保着清白的身子,又有高平自由婚配的许诺,还有什么不满足的,而现在他才知道为什么。 “却是我又贪心了,现在这样,已是大好。” 高平并不知道他在这边反复纠结,更不知道自己一些补偿性的行为,其实却是令甘草陷了进来。 她每天除了努力为孩子奋斗外,就和过去一样,还是散漫的过自己的日子。 几艘船都已经彻底完工,培养出来的船员水手也曾在朱家的船上演练过了,而现在又被她打发出去捕捉鲸鱼了。 她依稀记得一些穿越小说中说,后来西方的海军厉害,就和他们曾协同在一起捕杀鲸鱼有关。 而且这种事也很补贴费用,鲸鱼是真正的全身都是宝,从皮到骨头都有用,而且现在也没有什么灭绝频危一说,做这种事她丝毫也没有负担。 只是出去捕捉了两次,原本将信将疑的刘欣就改为了大力支持,他们在海军上的投入最大,原本她还以为这和朝廷的水军一样是个无底洞,要靠其他方面的产业支持。 而鲸鱼一拉过来,她就知道,如果处理得当,恐怕不仅不赔,恐怕还能有所进益。 这条财路自然也被其他人发现了,但普通人家却是无法跟风的,毕竟要捕捉猎杀鲸鱼,必须要有大船,除此之外,还要有相应的器械。 像朱家这样的长途海商自然是能做的,但对他们来说,鲸鱼的吸引力却没有那么大,因此到最后,却是代州的水军真的成功了。 知道此事后,刘欣有些愤愤不平,高平却很是欣喜,若是大雁的海军能借此培养出来,却是无心插柳了。 这世界上,真正能成为长久的、持续的、过了几百几千年也依然不容易改变的,还是利益。 若水军在捕捉鲸鱼上尝到了好处,将来让他们放弃恐怕也是不干的,更何况朝廷不用大笔拨银子,也不见得不愿意保留水军。 就这么到了下月初六,正是高平要回京的日子。这一日的码头人头云集,早早的就有知府衙门的卫兵并一些水军把持住了要道,无关人等都被隔离了出去,但越是如此,民众越是好奇,因此里三层外三层的围着看。 “说是高家的小姐要走呢。” “高家,可是高小庄的那位高家?” “可不是呢,除了他们还能有哪位?” “好好的为何要走呢,还是我们代州留不住人吗?” “说到底这还不是好地方啊,只不知那些庄子、铺子是否也要撤离。” “应该不会吧……” 人群中议论纷纷,这两年高平并没有太多的在外面露面,更没有闹出什么令民众津津乐道的趣谈,但她却渐渐的被代州的人们所认识。 他们家的鲸鱼肉,他们家那豪华的表,他们家那令人羡慕的招聘船员的条件,而除了这些之外,就是以高小庄为中心,附近的路都被修整了,过去只要出了城,那必定要沾两腿泥的,而现在却有一条青石铺就的路,虽说这条路是高家为了自己方便修的,可是也为人们带来了很多便宜。 同时一些城外的人也习惯沿着这条路贩卖蔬菜瓜果。 这些事物,平时也没太多的感觉,今日高平要走,倒令一些人想起她的好处了。 他们倒不是舍不得高平,更多的还是担心她这一走,那条路还有没有人修整,还能不能吃到便宜的鲸鱼肉。 他们虽临着海,但能吃到鲸鱼的次数可不多,虽说现在水军也有卖,但要价却比高小庄的贵,而且大多都被饭店收去了。 想到饭店他们又想到,这两年内陆来的商人多了,却也是和高平有关的,这么一想,倒对高平真生出了点不舍之心了。 高平此时正和代州的一干官员寒暄,其实也没什么好说的,来来回回也不过就是些一路顺风,代问高太尉好这类的话,但是这样的客套话你还不能不回,不仅要回,还要回的看起来很真诚、很感谢。 好在高平现在对这也习惯了,应付起来除了身体疲倦,精神也只是有些麻木感而已。 好容易应付的差不多了,那边也有人识趣,立刻说了不能耽误行程之类的话,于是一群人纷纷告辞,高平送她们到了船头,一边微笑的和他们挥手,一边吩咐开船。 岸上的人一直等到高平的船不见了,才散开。 “高小姐这一离开,可真是我们的损失啊。” 有人这么感叹,立刻就有人附和了上来,一群人纷纷表示了对高平的留恋后,就或结伴或独自的离开了。 姚金是自己走的,她回到府中,换了衣服,那边就有机灵管家道:“恭喜大人,贺喜大人,这次可是要心愿得偿了!” 姚金虚踢了她一脚:“少耍滑头,老老实实的干活去。” 那管家笑嘻嘻的走了,姚金忍不住也笑了起来。自高平来到这里,她就想抱着高家的粗腿离开这鬼地方,后来也试探着说了自己的要求,哪知道高平却和她说起代州 山好水好这样的话。 她本来还以为无望了,高平又找她一起对分子做生意,她当时心灰意冷,只以为高平是变着花样要钱,因为想着指望不上了,只是凑面子的拿了二百两出来,哪知道高平却是真的要做生意,而且月月分给她的红利,让她后悔的只想打自己的耳光。 就这么过了一年,高平暗示她,因她自己现在还在代州,却是使不上力的,哪日回去,才是方便。 她本来以为自己要在代州终老的,哪知道却能峰回路转,因此日日只盼着高平能早日回去。 而现在高平终于回去了,而且前两日,她还从高平那里得到了准信,快则一年,慢则两年,必将她调离出去! “两年,最多两年,这两年我可要帮那高家小姐看好她的东西,万不能有失!” 高平的船离了代州,一路在海上行驶,其实现在并不是出海的好时机,但是因为要赶高晨的婚期,也只有如此了。 好在这一次他们船上准备了两个老船工,船员不是当年从京城带出来的,就是这两年在代州训练的,忠心技术都没有问题,再加上小心谨慎,一路也有惊无险。 不一日到了通州,然后顺河之上。 在海上的时候还不怎么样,一进入珠河,就见船只如梭,来往不绝,偌大的珠河,有时候甚至有拥挤的迹象。 高平看着新鲜,笑道:“果然是时节不同,我记得咱们出来的时候可是没这么多船的。” 她这话一出,别人纷纷赞同,刘欣却笑了起来:“固然是因为时节,却也有别的原因,小姐可猜一猜,这些都是什么船。” 高平本没放在心上,听她这么一说就留了心,再仔细观察,发现大多的船都是黑黝黝的,也没有什么舱室,明显是压货的,她心中一动:“这些是运煤船?!” 作者有话要说:三千字,正常更新,存稿箱里的最后一章了,o(n_n)o~ 变化(上) 第十四章 变化 (上) 高平心情激动的看着河上往来的船只。 在现代的时候,她就知道煤很有作用,她也知道煤很赚钱,这两年,特别是近半年,炉子、焦煤几乎是以成倍的数量在增长着。但是这些都只是知道,最多的,也就是感受一下银两的增长,但在今天,站在这里,她才清楚的感觉到自己对这个世界的影响。 高平并不是一个多么有野心的人,来到这里,身份一下变得高高在上,她所想的,也只是怎么保全自己,就算后来因为对这个世界的熟悉,她越来越得心应手,她基本上还是过去的那个思想。 就算她想过要保全大雁,想过要延续大雁的国寿,想过要保全正统的中原文化,但说到底,她的这些思想还是建立在自己安全的立场上。 但在这个时候,在看着一船船的运煤车的时候,她的心情是激动而怪异的。 这里面有一些冲动,有一些自豪,还有一些说不出来的东西,真要形容的话,那种感觉是类似于满足感的,只是这种满足中还有一些胆怯。 每一个时代的来临都是伴随着一种技术革新的,比如电脑于网络时代,电与电力时代。同样,工业时代和煤也是息息相关的。 并不是说有了煤就一定能产生工业革命,世界就一定会有大的变动,但是从某方面来说,它减少了能源的问题。 而工业革命会不会带来,它的到来会发生什么,这是高平无法预料的,此时她也没有想那么多。 改变世界,发展枪炮弹药,对于她来说,都是架空小说中所写的故事,而在此时,她只是感到自己对这个世界更有了一种责任。 大雁、这个世界,对她来说,再不只是高太尉、高老夫君以及林若鸿甘草这些人所在的一个世界,而是有了更广阔的一种东西。 珠河上的船虽多,但看到他们的船都会远远避开,虽说她的船上并没有挂旗帜,但这么大的船,人们也能猜出,其主人并非常人。 在路过叶县的时候,高平曾有过犹豫,最后算了一下日期,决定这次还是先不去看了。 虽说还有一些时间,但这样一来一回却会非常急迫。 不一日到了京城,在离花园口还有两天的路程的时候,就有高家的管家来迎了,再过一天,出现在前方迎接的,竟是孔青山。 孔青山来迎,高平是不惊讶的,此人在高府特殊,说是先喻,又有亲属关系,而且此人能力出众,如果不是身 体残缺,早已是一方诸侯了。 因此在高家,真排地位的话,此人可以说是第四,连高晨、高念这样的嫡子说不定都要稍稍靠后一些。 高平出京的时候,是她送的,所以她来迎,也在情理之中,但这样迎出一天的路程,就有些令高平吃惊了。 “姑妈来迎,真是令侄女惶恐。” 将孔青山迎上来后,高平一边请安一边道。孔青山稍稍的有一些腿脚不便,平时看起来没什么,但是爬高下低就有些问题了。 孔青山没有说话,先看了她两眼,这才笑着开口:“岁安果然是长大了,与两年前更为不同,这却是高家的损失呢。” 高平一愣,忙道:“姑妈莫要夸坏了侄女,侄女这两年远在代州养病,没有承欢与父母膝下,实是不孝。” 孔青山含笑着点点头,也没有再多说什么。 蓝春海等人经常与高平见面,没有感觉,但孔青山这猛地一见,却能察觉出不同。 两年前的高平只能说是一个贵家女,有与生俱来的雍容,有养尊处优的尊荣,但要说到气度神情,其实还是稚嫩的。 但这两年她独自在代州,那个地方她基本上就是太上皇,虽没有直接出面,但还是影响着政商两界,再加上还谋略着初芽、大震关,无形之中,自多了一种杀伐决断的气概。 孔青山一见之下,也是惊讶,这才会说是高家的损失,但是这话毕竟是有些不妥当的,高平既然无心于此,她再说,那就很有可能惹来麻烦。 两人一起吃了饭,知道孔青山喜欢大鱼大肉,菜色就又多了盘肘子以及一盘红烧鱼。 高平这两年在代州虽然饮食倾向于清淡,但偶尔还会吃一些油腻的东西过嘴瘾,她又是个食不厌精的,又能比别人多得到一两种香料,因此这两种菜的调理更与一般的不同。 孔青山吃的很是喜欢,但再看其他的菜色,就笑了起来:“岁安的习惯,倒和远航的越来越像了。” “我却是学不来母亲的那种克制的。” 她吃的清淡,一是为了代州的环境,二还是身体不允许,而高太尉却是绝对的为了养生。 孔青山听了大笑,说到高太尉,两人自然的说到了高家,高老夫君,在闲谈中,孔青山还不经意的说到了高乐宇和高乐思。 关于这两个人,高平从家书中也知道一些,而从孔青山这里,更有了一种直观的 印象。 孔青山仿佛只是漫不经心的说到,却也令高平知道,高乐宇为人稳重,而高乐思更擅长审时度势,说起来,两人也都是一代新秀,不怪乎被从高家挑选出来。 高平听了,只是笑着点头。对这两个人她没有太多的喜欢,但也没有讨厌,此时听说两人优秀,也不觉得如何,真说出来,还有点欣慰。 如果两人都是识趣会做事的,将来相处起来,应该也会便宜许多,而且无论是谁做高家的下任家主,想来都不会有大问题。 她的这种姿态甚至是带着些高高在上,类似于前辈看后辈的感觉,孔青山见了暗暗叹息。 两年前高平到代州的时候,她只是觉得这个小侄女还算懂事,现在却觉得,此举简直可以说的上是大智慧了。 那么个指射之地,无人理会,却正是可以大展拳脚,不到三年,就做下如此大的事业,影响已从大雁辐射到周边,此女却仍是不显山不露水,就算是知道详情的人,若不细思,恐怕也不会有太多感觉。 这里面运气自然是一方面,但高平眼光毒辣,却已是不让高太尉。想到这里的时候,孔青山看向高平。 高平临着窗户,外面正有运煤船行过,孔青山心中一凛,也许在政事上,高平还是稚嫩的,但在其它方面,说不定,已是超越其母了。 孔青山会这么想,当然是大大的误会,高平若不是来自现代,哪里会知道煤的用处,更不用说看出韩悦等人的才干了。 不过她虽然不知道孔青山将她大大高看了,也知道了此人会这么远程相迎,是因为在过去她只是高太尉的嫡女,而现在身上还带着高小庄的印记。 第二日来到花园口,高家的马车轿子早在那里等着了,来迎接的除了管家之外,还有三位青年女子。 这三个,其中两人都是长眉细目,和高太尉都有几分神似。另外一个却是浓眉大眼,圆脸大嘴,神情中自有一股爽朗,正是汤桥,看到高平,她远远的就拱起了手,高平却没有马上回礼,而是看了她两眼。 汤桥也不觉得尴尬,只是道:“高姊却不认识架空了吗?” 高平长叹了一声:“我却希望是不认识你的,那样也可以拿着大棍将你赶跑,也省得你要骗取我家小弟了。” 汤桥倒是大方,听了这话,正色道:“高姊放心,我自会用心对待高三公子的。” 她说的郑重,高平倒不好刁难她了 ,不过还是道:“倒希望你说到做到。” 说完就转向旁边的两位,那两位也是知机,立刻就上来行礼,和高平所想的一样,这两位正是那对高家姐妹。 这两位的容貌是很神似的,但高乐宇明显更好一些,此人身材欣长,唇红齿白,很有几分男子的秀气,但气度稳重,并没有脂粉气。 说起来两人的年岁都和高平差不多,不过都口口声声叫她姐姐,高平也没有托大,对两人都是谦逊平和,第一口夸了高乐宇的气度,第二口就夸了高乐思的学识,一时间气氛从场面上来说还是热络的。 这边几人寒暄着,那边林若鸿甘草已经上了车,高平带来的东西,一时间是不可能都装好的,不过一些贵重的,也都带了下来。 见安排的都差不多了,高平就上了马,她的马还是当年从高家带出来的,这两年她不时骑着行走,骑术虽然说不上是顶尖的,但一般的驾驭也是没有问题了。 她今日穿了身鹅黄色长衫,系了条镶青玉的腰带,胯下的马又是极俊的,旁边的人见了都要喝声彩。 高乐宇高乐思两人对视一眼,都从彼此的眼中看出了些许忧虑。高平此次回来,说是为了高晨的婚礼,但她带着这样大的气势,又有高太尉在,若是…… 两人眼神一碰,就各自收了回来,她们都明白,若高平有心,她们恐怕是真要有麻烦了。 不过两人虽然年纪不大,但自小被挑选出来,城府都是极深的,因此不管心中怎么想,面上却是丝毫不露,一左一右,和高平错了半个马身,向高家前去。 一路上三人不时交谈,最开始高平还很有兴致的和两人寒暄,但在离高府越来越近,她的话也越来越少,当进了高府的街道,她的脸上更无半点笑意。高乐宇两人不明所以,也都有些莫名其妙。 高乐思开口道:“三姐姐可有什么不妥吗?” 作者有话要说:擦汗,终于回来了,非常感谢大家在jj遭受了如此抽搐之后还来支持俺,鞠躬! 三千字正常更新,刚才看,好像收藏到了三千一,那就是一万五了,俺已经申请了星期五的榜单,不管到时候能不能上榜,都会尽力坚持日更的,努力还债,握拳! 变化(下) 第十五章 变化 (下) 高平长吸了口气,还没答话,那边就又有管家迎了出来,她翻身下马,一路上就不断的听到有管事的在喊:“大小姐回来了”这样的话。 进入二门,就听到有管家来报:“府尊在书房等着小姐呢。” 她点点头,走向书房,她的身形在外人看来没有任何异样,但只有她自己知道,每一步都走的很是艰难。 近乡情怯,她终于知道这是一个什么滋味了! 想要飞奔而去,却又想转身后退,想要立刻相见,却又有几分不敢。只是这么几步,她的手心已满是汗水。 在来到书房的时候,她停了下来,本想稳一下心神,但那边早有人将她报了上去。 “孽障,还不滚进来!” 高平几乎是连滚带爬的走了进去,一进去,就看到了高太尉,高太尉正在和一人下棋,那人高平也有些熟悉,是府里的一个先喻,不过此时她也顾不得去看那人,只是盯着高太尉。 高太尉只是盯着棋盘,但捏着棋子的手,却有些颤抖,高平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想要说什么,却只觉得喉咙堵得厉害,最后只挤出一句话:“母亲,孩儿……回来了……” 高太尉终于抬起了头,看了她一眼:“我让你跪了吗?你这个孽障……” 她口口声声的骂着,但高平怎么听不出其中的激动,心中忽的一阵大痛。两年前,她说是不掺在麻烦事中,但几乎,是仓皇出逃。 因为周关、因为林若鸿、因为京城压抑的气氛,她虽然自认已经想开,但其实在内心深处还有种种纠结。 她处理不好,只有逃开,用的是不想掺杂在乱七八糟的事中这样的理由,但其实,她逃的还是自己。 是那些观念、那些思想,还有,她应该担负的责任。 但是,她还是成功的逃脱了,这两年,她如鱼得水,逍遥自在,她几乎要忘了,除了高家的嫡女外,她还是高太尉、高老夫君唯一的女儿! 这两人,膝下原本就单薄,两个儿子都已经出嫁,她这唯一的女儿又离开了,两年来,能承欢膝下的,就只剩下一个小儿子。 如果在现代,这也许不算什么,多的是子女一两年不回家,但是现代的电话、邮件又岂是这个时代能比的? 而且,两个世界的观念,也有着差异。这是一个父母在,不远游的时代,虽说她游有方,但却远在代州。 想到这 里,心中更痛。 她一直都是将高太尉、高老夫君当做自己的父母的,因为这两人都对她是极好的,而且她继承了这个身体,也有孝顺父母的责任。 但是在这一刻,这两人再不仅仅是责任,再不仅仅是,因为他们对我好,我也要报答,而是有了更多的东西。 “还不起来?你父亲还在内院等着呢!” 高平站了起来,匆匆行了一礼,头也不敢抬的向外走去,走到门边,还听到那先前同高太尉下棋的人道:“大小姐已平安回来,府尊也不用太过担心了。” 来到内院,高老夫君是早就等在那里了,比起高太尉的矜持,高老夫君自然是更为外放,不等高平跪下,就将她抱在了怀里,心肝平儿的叫了起来。 高平在过去就不是一个会表达情绪的人,就算半夜会抱着小说哭的一塌糊涂,当着人的面却是从来不掉泪的。 这两年身份在那里摆着,感情更是内敛,但这一刻,却只觉得眼睛发涩,心中发酸,几乎就要掉出泪来。 “老夫君日日盼大小姐,怎么见了大小姐又要哭了?老夫君一哭,大小姐也要难过呢。” 挑灯拿着手绢上来,一边开口,一边对高平比了个眼色,高平连忙整理了一下情绪:“女儿不孝,离家两年,父亲要打要骂都好,就是莫要伤了自己的身体。” “你若真有心,也不会离家两年了。” 话是这样说,但还是拉着她的手,高平自然连称是自己的错,不断的伏低做小,高老夫君又哪里会真生她的气?就算不满她一走两年多,也不过是嘴上抱怨抱怨,此时见了她,当然还是只有欢喜的。 高平亲自拧了手帕帮他擦脸,再看四周,原来林若鸿甘草早就到了,林若鸿坐在一旁,甘草站在他身后,旁边还有张氏、王氏等人,再一边,就是高晨了。 高晨原本正看着她,碰到她的目光却避过了脸,但高平还是发现他的耳朵红了。 “原来是害羞了!” 高平心中暗笑。她和高晨其实没有太多的往来,虽说是亲姐弟,但毕竟男女有别,她过去身体又不好,因此交往并不多。但对于这个弟弟,她的印象还是非常不错的,虽然有点小性子,但非常识大体,绝对是粉嫩可爱的正太一枚。 想到这里,又不免想到汤桥,深觉得把这么一个可爱的弟弟嫁给那么一个女人,真是糟蹋了。 不过此时她当 然没有太多心思花在高晨身上,张氏、王氏等人都在,也是要打招呼的,那几人在她面前,也不敢托大,也都恭敬的回了礼,王氏还道:“这两年大小姐虽不在京里,但却一直没断了大小姐的消息呢,二少爷前段时间来信还说,大小姐的炉子已经到南方了呢。” 二少爷就是高有,说起来却是王氏的亲生子的,但在外人面前,他却只能称其为少爷。 高平知道他这话虽然夹带了点酸味,但实是真心想夸她的,因此也就笑着点头。 说了一会儿话,高老夫君就吩咐开饭,饭菜倒是丰盛的,但高老夫君哪有心思用饭,高平也知道,这时候是不好勉强的,因此为他夹了几筷子的菜,也不多劝。 他用的不多,下面人自然也不过是动几筷子也就罢了,这顿饭吃的草草,不过却正好合了高老夫君高平的心意。 饭罢王氏等人也知机的告辞了,房里只剩下高平高晨,外带林若鸿甘草等人,甘草本也想避开的,却被高老夫君叫住了:“这两年,你也是辛苦了。平儿看起来比先前还壮了一点,倒是少夫君和你的功劳。” 林若鸿和甘草两人都连称不敢,其实高平离壮实,还有着相当远的距离,不过比起离京前的孱弱要好上很多。 也就是因此,高老夫君此时才会对林甘两人温颜,否则,就算当着高平的面不会说什么,好脸色是不用想了。 一家人絮叨说话,过了一会儿,高太尉也来了,林若鸿甘草连带着高晨都避了出来。 高太尉自然又是孽障的叫了她两句,不过在高老夫君的瞪眼下也就罢了,让人重新上了点心小吃,一家人说着有关代州的话题。 在之前,高平已经说过了,不过那时候只说了代州的风土人情,现在则重点说了代州的海运以及高小庄。 高老夫君虽然对这些不在意,却在一旁含笑的看着她们母女,当两人的话题越来越和朝堂有关的时候,他就站了起来:“我却是有些乏了,你们俩母女先说着,我先去躺会儿。” 高平起身送他出去,回来后,高太尉又瞪了她一眼:“知道你要回来,你父亲一个月前就睡不踏实了。” 高平惭愧的垂下头。 “那个木兰,这次也跟你回来了?” “是。” “你信中没有详说,他跟着过来,到底是为了什么?” “孩儿也有些疑惑,但他要来,也不好拦着, 因此就一同带了回来,这期间,还要母亲断夺。” “还需要我吗?我倒觉得你现在什么事都能做了。” 高太尉冷哼了一声,高平只有诺诺,见她这个样子,高太尉也不好再说什么,只有道:“你说那件事,今年就能见结果,陛下也在等着呢。” “母亲不是早知道女儿的计划吗?” “你现在主意大的很,我只知你准备从海上派兵,却不知你那兵要从什么地方来,还是你想着用代州?” “却是不能用代州的呢,代州温热,恐怕难以适应初芽的气候,女儿本想着用禁卫军……” 她这话还没说完,就被高太尉打断了:“早早断了这个念头,那禁卫军莫说不能动用,就算是能,你以为真能靠他们打仗?” 禁卫军听起来很威风,俸禄恐怕也是全大雁军队中最好的,真比军姿的话,想来也没话说,但如果让她们去打仗……就很有问题了。 高平并不是不知道这一点,但在之前,边军是轻易不能动的,当然,最重要的是,军队是重要的一步,可是打仗并不重要。 她自认不是军事天才,也没有在这上面下过什么功夫,所以军队在她的计划中,只是一个威慑的作用,禁军军姿好,拿出去应该也能唬人了。 此时听高太尉这样说,立刻又道:“是,女儿想的有些简单了,不过也是凑巧,现在却有一个更合用的。” 高太尉看了她一眼:“我虽不反对你和鹤翔往来,你自己却是要把握好的。陛下虽还没拿定主意,但也不会喜欢你们走的太近了。” 高平点头应是,心中却有几分为鹤翔叹息。 同是有望争夺凤座的,鹤翔远在边关,却更为安乐帝所忌。 作者有话要说:三千字,正常更新,谢谢大家的鼓励,o(n_n)o~ 浆糊(上) 第十六章 浆糊 (上) 轰动。 两年前,高平离开京城的时候,几乎可以说是默默无闻的,除了高家人,连送行的都没有。但是她这次回来,却几乎惊动了全京城的达官贵人。 从她进门的那一刻,帖子礼单就没有少过。 这其中有商户的,有宗室的,还有王公大臣的。前一种除了送帖子,更是大把的礼物不要钱似的往这里涌。 高平随意的翻了翻,几乎都没有印象,倒是林若鸿还知道一些,对她说着这一家每年都要进咱们的镜子,那一家前段时间还预定焦煤呢。 高平一听,立刻把帖子都推给了他,这种事,林若鸿也不是第一次做,当下就嗔怪的看了她一眼,却也没有说什么。 这一种的帖子好打发,但后两种就没那么容易了,虽然她对外宣称旅途劳累,身体不适,可是有的人却是不能不见的,比如说宁王。 看着宁王的帖子,高平很是头疼,她对这位殿下没半点好印象,如果可以的话,只希望一辈子都不要见到,但这人送上来的帖子,她却不能不去应付。 帖子写的很客气,宴会安排在七天后,让她连拒绝的理由都不好说,再旅途劳累,还能劳累七天? “就算真不想去,也是要应付一下的,这位殿下……最是记仇,要不这样,你去了之后,过半个时辰,我就找人去叫你。” 见她盯着帖子默然,林若鸿开口道,高平扑的笑了起来:“我家小白,也会骗人了呢。” 林若鸿恼羞成怒:“我哪里在骗人,还不是、还不是……” “因为你”那三个字毕竟有点太亲昵,他还不是了半天,也没能说出来,只是气恼的瞪着高平,高平哈哈大笑把头压在他的肩上,咬着他的耳朵说:“我知道,我知道我家小白是为我好……” 热乎乎的气息吹着他的耳朵,林若鸿只觉得晕晕乎乎的,就在这个时候,突然听高平道:“你今天怎么回来的这么早,可是家里有什么不好吗?” 如同一盆凉水淋上头顶,林若鸿顿时清醒了过来,他想了想,道:“也没什么,就是……大姐也在家。” 林若鸿从代州回来,自然也是要回娘家看看的。按照这里的习俗,做妻主的自然是可以陪同夫君回家的,但若是不陪同,也不会有人说什么,只要节庆典礼的礼数不缺就好了。 高平对林家人实在没什么好感,而且她现在还用着“旅途劳累”的借口,因此就没 有陪林若鸿,只是让他带足了礼物。 林家目前只有林之一一个人在职,林开云自出了事后就一直赋闲在家,林开宇两年前临上考场的时候得了场病,病好之后,身体一直虚弱,一直在家养着,连书院都很少去了。 林若鸿回到家,明显就感到了家中的暮气,他所能做的,也就是劝慰自己的父亲。 按照他原本的计划,是要在家中停留一两日的,但吃了饭,林老夫君就拉着他说话,絮了些家常,就开始说林开云的事。 “虽说你大姐当年有些不对,但,说到底,却也没什么,她又是个有才的,当年不懂事,这两年,却是学好了的。” 当年盗窃诗词一事,林开云自然是不会说出去的,因此在林老夫君眼中,自己大女儿最错的,就是贸然和宁王来往。 不过这点虽然不对,可说到底,自己的女儿也没有进入宁王的核心,现在又被处罚过了,那过去的,也就该过去了。 林若鸿犹豫了几次,最终还是没能将林开云当初做的事说出来,毕竟已经时过境迁,此时再说,自家父亲也不见得会信,说不定还会以为是他胡诌。 因此面对林老夫君期盼的眼神,他也只能诺诺,拿出代州的一些风土人情岔开话题。 林老夫君自然是明白了他的态度,但是对于他来说,林开云是他的养老女,是他一生最大的荣耀。林若鸿再好,高平再变得不一样了,那也是高家的,因此说了两句,就又绕到了这上面。 林若鸿这次回去,是带足了东西的,除了高平让他带的珠宝香料海产,他知道林家这两年比不上以前了,因此自己这两年的积累也带了不少过来。 这让林老夫君看了,就认为他对娘家还是有心的,因此不断的说林开云的事情,到最后简直就有些僵了。 林若鸿不想自己的父亲难过,但这件事,他是实在不能应承的,因此没等吃晚饭,就匆匆回来了。 高平虽然不知道这其中的缘由,但听他说林开云在家,也就能猜出一些了。对林开云她没想过要再报复打击,但若说再以德报怨,那也是不可能了。当然,等到将来,也许有机会,她可能会拉一把自己的这个大姨子,但现在却是不可能的了。 不过看自家小白为难,就道:“二姐姐不是也有举人的身份吗?她若是愿意,也可以在地方上有个官职的。” 林若鸿想了想:“母亲不会允许的,还要看明年的大考 。” 林家几代进士,凡是外出做事的,都是金榜题名的,若是不中,那是宁肯关在家里一辈子的。 听他这样说,高平也不再多说什么,她本想为林开宇安排一番,但既然林家的惯例如此,她也没必要多事。 其后的几天,高平基本上就守在高老夫君身边,这第一自然是为了承欢膝下,第二也是为林若鸿和甘草挡话。 在帮着高老夫君准备高晨婚礼的同时,她也见缝插针的为自家的两位贴金,她这点小花招高老夫君哪有看不出来的,只是一直不说,直到了第六天才开口:“平儿,你真以为我就是那冷血心肠的?” “父亲说的是哪里话,父亲的血若是冷的,那孩儿的又是什么的了?” 高老夫君看了她一眼:“我当年,嫁给你母亲第二年,就有了你大哥,但一直到二十五岁才有了你。王氏、张氏,就是在这个时候进的门。” 二十五岁,在现代还可以说是大好年华,但在这古代,却几乎可以用徐娘来形容了。 高老夫君先有男孩没什么,但在这之后迟迟再没动静,就有问题了,因此就算以他的手段,也不得不眼睁睁看着高太尉将一个个侍夫迎进门。 “若鸿和甘草都是有福的,我也不想再把当年受过的苦再加在他们身上,但若是你今年再没有孩子,就算我不做什么,你母亲也不会答应了。” 高太尉很少管高平的私事,但高平也知道,若是她做了决定,那就再没有转圜的余地。 当下高平也只能点头,回到房中看到高老夫君送来补品,也只能苦笑着喝了。 第二日,高平和往常一样,一早起来给高太尉高老夫君请了安,在高老夫君那里用了早餐,然后就是一边给高老夫君捶腿,一边听他料理家事。 其实一般的家事也没什么好料理的了,高府的事虽然琐碎,但早就上了轨道,就算出点意外,挑灯这样的使年也都能处理了。 只是最近高晨要出嫁,事情也就多了些。 高晨是高老夫君的老来子,那也是自幼受宠的,这一点,从他的婚配上就可以看出来。 本来高平还很疑惑,汤桥是怎么娶到高晨的,在她的印象中,此人好像并没有什么身家。 她本来还以为自己记错了,回来后打听了一番,却是果然没错的。汤桥虽也是早几年的进士出身,却也只是在翰林院做个一般的职位。 至于出身,老家当然也是有两个庄子,一个铺子,但也只能说平常。再翻家谱,倒算是耕读传家,却最多也只能说是地方名人。 总归一句话,高晨和汤桥的身份差别,其实也是有些灰姑娘的性质的。按照常理,汤桥怎么也不可能娶到高晨。 这人之所以能求亲成功,还是因为高晨自己愿意。 其实说起来,也还是狗血。高晨和陪高老夫君上香,赶巧汤桥也和朋友外出游玩。 碰上高老夫君,汤桥等人本是要让开的,但因为高家的管事知道她和高平相识,因此就对高老夫君说了。 高老夫君正是思女心切的时候,但凡和高平有关系的,哪怕是一张椅子,一个碗都要看了又看,更何况还是一个人呢。因此就把汤桥叫了过去。 汤桥性格洒脱,见了高老夫君倒也不怯气,一开始还有几分拘谨,过了片刻,就又恢复了平时的诙谐,她又没想过靠高家、高太尉怎么样,因此言谈举止也是挥洒自如。 所以到了最后,不仅逗得高老夫君笑不拢嘴,也令得一直坐在旁边的高晨不由得多看她几眼。 当然,只是这一面,也不会令高晨心动的。只是后来高老夫君对高太尉提起有这么一个人,此后的来往就多了些。 汤桥和高平认识的时候,并没有想过依靠她怎么样,后来高太尉对她提点,她却也不会拒绝。 这种态度自然更令高太尉赏识,对她也更为不同,而逢年过节,或是高太尉高老夫君大寿,汤桥都是要上门的,这样的次数多了,和高晨又遇到过几次,两个人就渐渐的彼此属意了。 作者有话要说:三千字,正常更新,今天是国庆,认两千字的加更,从明天开始的未来七天,尽量做到日更,握拳! 浆糊(中) 第十七章 浆糊 (中) 汤桥虽有高太尉提点,也从翰林院调到了礼部,但若说娶高晨还是不行的。 但高晨虽然没有说非她不嫁,但也表明了喜欢这个人的态度,因此高太尉和高老夫君也就同意了。 高家已经嫁过两个儿子了,规矩都在那里摆着,本来也没什么好安排的,但高晨这次又不同。 高念、高有嫁的,都可以说是大家族中的,而汤桥,差不多就是寒门了,因此一些东西不好带,一些东西不能摆出来。 不过高老夫君自然不会让自己这个小儿子受委屈的,给的东西虽然不张扬,却都是实用的。 摆出去给人看的,自己收到房中,穿的吃的花的,一件件,一样样,从头到脚都考虑到了。 高平在旁边看了,暗暗叹服。 “这些事情琐碎,你若不耐烦,也不用守在这里,晚上不是还要到宁王那里?” 收拾到一个段落的时候,高老夫君一边喝茶,一边道。高平捏了个茶梅,塞到嘴里,笑道:“虽是要去,却是不准备喝酒的,东西也都准备好了,是我在代州得的一盒珊瑚珠,品级虽不是大好,难得的是做工精细,想来也是够了。而且这外面也没什么好看的,还是陪在父亲身边有意思。” 给宁王送礼,轻了自然不行,但厚了也有问题,所以还着实令她费了一些心思。 高老夫君听她这样说,以为她是想陪着自己,很是欢喜,因此也没有再说什么。只是这点虽然没错,高平却也不是哄他。 她虽然自己娶了夫君,又有了侍,但第一次结婚她还迷糊着,第二次又草率,因此对于古代的婚礼还是很有几分迷茫。 而且她过去虽说是宅女,但是对于婚纱啊婚礼啊,也是有兴趣的,现在听高老夫君在这里交代,却是真的觉得有趣,当然同时也咂叹高家的富有和积累。 真的说起来,她现在也可以说是有钱人了,但高老夫君为高晨所准备的东西,却不是随便的用钱能买到的。 比如二尺高的珊瑚树,两百年的金丝楠木作的家具,这些东西就算有钱,要凑齐,也不容易。 而且这些东西还都不是勉强凑的,像那珊瑚树,高老夫君吩咐一声,就抬出来了四个,然后由他看了,再指一个出来给高晨。 就这么陪了高老夫君一天,到了晚上,她就换了衣服,带着人同高乐宇高乐思一起出门了。 宁王这次给高平下帖子,也 没忽略这一对姐妹,她们平时和宁王并不贴近,但和高平一样,收了帖子,也是要给面子的。 三人一起出门,只是丫鬟护卫就带了几十个,一大群人鲜衣怒马浩浩荡荡,街上人见了,都要喝声彩。 片刻就来到了宁王的府邸,三人就要进门,远远的又看到两个人,一个是汤桥,另一个,却是林开云。 和两年前的张扬不同,今天林开云的气色是有些灰败的,眼角也有了皱纹,看起来不像只过了两年,倒仿佛一下子过了十多年。 不过她的容貌是极好的,今天虽然只是穿了件青色的儒衣,倒也还是保留了几分风流写意。 来到跟前,她和汤桥一起向高平等人行礼,她虽比高平年长,但没有官身,倒也理该向高平行礼的,但她们的关系毕竟与旁人不同,按规矩,却是高平应该先问好的。 不过她做的自然,拱手问好,竟没有半点勉强,声音也很是平和。高平见了,又是感叹又是警惕,当下也只是礼数周全的还了礼。 这两人行动古怪,自然被人看了出来,但在场的,就算是汤桥也只是豪爽而不是鲁莽,当下就都只装着没有发现。 她们这边一耽搁,那边王府的管事已经迎了出来,恭敬的将几人带进后院。宁王等人是已经在坐了,本来正和其他人谈笑,见到高平立刻笑着起身:“岁安,想不到静夜庵一别,竟是三年。” 高平也立刻笑着寒暄,两人一副惺惺相惜的样子,不知情的,还以为她们交情有多深厚。 寒暄了几句,宁王又转向高乐宇两姐妹,之后是汤桥,到最后,才像是突然发现林开云似的道:“想不到开云也一起来了,还是岁安的面子大,这一年我想请开云,也是请不来呢。” 林开云连称不敢,言辞很是谦卑。 一行人就坐,一路上在席的众人纷纷起来和高平打招呼,高平也一直笑着拱手,嘴中不断说着久仰之类的客套话。 不过嘴上虽然说着久仰,大多却是连名字都没听过的,此时听了,也没有怎么往心理去,这些人年级都不大,就算有某个世家子弟,某个寒门才俊,以她的家世地位和今时今日的关系,也不用担心得罪这些人。 不过虽不在意,心中却还是有些疑惑,宁王办这个宴会,到底是为了什么?就算只是单纯的为她接风,和她拉关系,也不该只找这些年轻人,若说想再有进一步的拉拢,那更要有几个重量级的人物吧。 这样想着,就听宁王道:“这一位,却是不用我介绍了吧。” 高平抬起头,就看到李如蓝。 在现代的武侠小说中,经常有某某少侠白衣胜雪的描述,但其实,白衣在古代是孝衣,轻易是穿不得的。而大紫大红又是三品或五品以上的官员颜色,在这里,男子倒是可以随意,女子却不是轻易能穿的。 去掉这几种,女子能穿的衣服其实有限的很,因此年轻一些风流一些的,多爱穿黄色的,年长或求稳重的,多爱穿青色或蓝色的。 李如蓝今天就穿了件青色的儒衣,配了条藏青色白玉的宽腰带,她本人的肤色又是偏黑的,和这一身衣服本不怎么相称,但这么一身衣服,穿在她身上,却另有一种光彩。 她笑着和高平打招呼,声音爽朗,语气温和,和几年前的咄咄逼人大是不同,高平见了,一时间竟只能想到四个字:君子如玉。 虽说是女子,但此时的李如蓝,的确是担当的起这四个字的。 不过几十米的距离,高平走来,却几乎要了两刻钟,她的位置就在宁王的下手,李如蓝就在她的对面,高平也没有推脱,虽然她品级不高,但在今天,这个位置也是坐得的。 她这一入座,宴席就算是正式开始了,原本的果盘撤了,重新上了冷盘,宁王说了几句话,大意也就是天好风好人也好,又重点夸赞了高平几句,下面人纷纷给面子的附和,高平也站起来谦虚了几句,又恭维了宁王,一时间倒也算得上是气氛热烈,宾主相得。 凉菜上了八个,宁王就开始劝酒,高平就以正在吃药的借口推了,宁王倒也没有勉强,只是道:“我看岁安的气色倒是比前两年好多了,怎么这身体还是有些虚的啊,却是要好好保养呢。” 声音中带着几分诧异,几分关心,高平也作出一副感叹感动的样子,一边惭愧,一边感谢宁王的关心。 “不喝酒也就罢了,岁安却要做个什么来做补偿呢。” 来了! 高平心中一凛,开口道:“却不知殿下想让在下做什么呢?” 她一边说,一边留意席上众人的神情,却有几个就带出了幸灾乐祸的神情,其他大多数虽然没表现的这么明显,但也带着几分兴味。 高平知道自己,这两年,也许赚钱的名声出来了,但恐怕不学无术的名声更出来了,这些人想看笑话,倒也无可厚非。 眨眼间,目光就扫 到了高乐宇高乐思两人身上,只见这两人的神情倒平静,虽没有紧张,却也没有兴奋。 她心中暗暗点了下头,她和高乐宇两姐妹没什么感情,这两人要真装出关心的样子,倒令她害怕了。 再看汤桥,正巧此人也正在看她,两人目光相遇,汤桥还眨了下眼,高平差点笑出来。 坐在她旁边的林开云却是低着头,仿佛没有听到听到宁王的话似的,这么匆忙间,高平也来不及去辨认她的姿态动作,再之后,就看到了李如蓝。 李如蓝脸上带笑,温和尔雅的看着她,就仿佛一个多年好友似的,这种姿态,倒令得高平心中一突。 高平扫过众人,其实不过两眼的事,那边宁王还在沉吟,仿佛一时间也想不到要她做什么,等高平收回了目光,又过了片刻,才开口道:“却是要岁安做一个点评了。” 高平一愣,苦笑道:“恐怕要令殿下失望了,在下虽荫恩了一个常侍的缺,才华却是半点都没有的,点评这种事,想来却是做不来的。” “岁安这却是谦虚了,人有所短,自然也是有所长的,这两年高小庄的名声,却是都传到了眺国呢,这一点,却是多少才女俊秀都做不到的呢。” 高平连称不敢,宁王又道:“而且这事倒也有几分趣味,岁安必定是做的来的。” 她说着,拍拍手,外面就有丝竹之音响起,再之后,就有几个男子款款而来,这些男子有素衣的,有裹纱的,也有服侍华丽的,但一个个都是年轻俊美,就算有一两个看着还是稚嫩,也绝对可以用可爱来形容。 “岁安觉得这些人如何?” 作者有话要说:三千字,分别是收藏两千六,留言三千,积分四千万的加更,现在是一万四了,-_-! 浆糊(下) 第十八章 浆糊 (下) 此时虽然才不过中秋前后,但一早一晚也有些凉了,因此宴会的地点是在一个水榭处。 四周有墙壁遮掩,窗户也用碧纱罩住了,但就算这样,还是有点凉意,而那些人在水榭外,就算是服饰华丽的,其实真穿在身上的却不多。高平听了宁王的问话,第一个反应,就是这些人真耐寒。 “说来惭愧。”她回过神,先笑了笑才道,“在下一直体弱,对这些,却是不懂的。” 她这话一出,下面人纷纷大骂无耻,这也能扯到体弱上?就算你真的体弱,身体不行,难道连思想也不行?或者你根本就是不行? 因为这个,还真的有人怀疑,高平是不是这方面的有什么问题,她又一直没孩子,当下就有人看她的目光有了几分怪异。 “岁安却是误会了,这要品茗佳人自然是要从多方面的,我家中这几位,虽然粗鄙,却也算是有些特色的,今日再坐的又都是一时才俊,这样,我出一个花头。” 她说着,浑身上下摸索了一下,然后从腰带上解下一个玉佩:“这块玉虽说不上怎么名贵,但难得的也跟了我多年,今日就作为花头,在坐的每位,或诗或词或画,不拘形式,只要是和前面的几人有关即可,各位的东西出来,由岁安来点评,但凡由岁安说一声好,这块玉就是那人的了!” 这话一出,在坐的人都有些骚动,虽然宁王说那玉佩不名贵,但能让她带到身边的,又怎么会是普通货色? 更何况,虽说现在陛下有了皇女,但毕竟年幼,宁王依然还有机会,再退一步,就算真的没了机会,陛下归天后,顾命大臣又会有谁? 也许不会有宁王,但王梓山是一定会有的,而王梓山和宁王又是什么关系? 当然这些都太遥远,在目前来说,最最实际的,得了这么一块玉佩,带出去那也是极有面子的。 宁王这次找来的,大多是新党寒门士子,对于她们来说并不存在什么站位的问题,对于站错位也没有什么好怕的,大雁不以言论杀人,有了功名,只要不是谋反,最多也不过是流放,当然,她们也不认为自己会站错位。 因此此时更多人除了摩拳擦掌外,想的就是让高平这么一个不学无术的来点评…… 高平哈哈一笑:“也不用各位才俊费脑筋了,乐思,咱们将玉佩收了就走人吧,今日得了殿下的这个玉佩,却也是够本了。” 这话一出,顿时就有人笑了起来,宁王也 笑道:“比还是要比的,但我却不信岁安会如此不公道,我早听人说,和岁安做生意,最是放心。” 高平摇头道:“做生意我自然是公平的,因为若不公平,下次就没人和我做了,但这个点评的事嘛……恐怕我这辈子也就遇到这么一次,这么一锤子的买卖,却是不能错过呀。” 宁王大笑:“好,那我就来看看岁安怎么做这一锤子的买卖!” 高平也跟着笑,心中却更为警惕。宁王非要她做这个点评是为了什么?就算她今日真的偏心到家了,闭着眼睛非说高乐宇姐妹的诗词出色,明天最多也就是得一个贪财的名声。 这名声她早几年就有了,今天就算再多上一个,也没什么。 她在这边想着,那边宁王已让人忙碌开了,仆人捧上笔墨纸砚,当下就有心显示自己文思的人开始挥笔。 而在窗外的那几名男子,也随着音乐,不断的伸臂曲腿,展示着自己。高平看了那些人一眼,就收回了目光,反而不断的扫视席上众人。 此时已经有人好了,就有一个使年过来,将那人的纸收了上来,送到宁王眼前,宁王一摆手,那张纸就直接挪到了高平的面前。 高平看了一眼,只见那纸上是一首诗,文笔绚丽,用词讲究,字也是极好的,不过与其说是夸赞那些美人,不如说是夸赞宁王,连带着也拍了下高平的马屁。 高平向那人看去,只见那人正垂眉喝茶,一副宁静致远的样子。 “这倒是一个妙人。” 高平心中一笑,却没有说什么。 之后,其他人的东西也纷纷送了上来,有作诗的,有作词的,画也有一两副,不过却极少。 毕竟时间仓促,要画出好画,却是极考验功底的,而且比起作画,诗词也更受文坛上的青睐。 画工极好的,最多也不过是入到翰林院专门为皇家作画。但若是诗词上出色,却可以名满天下,甚至以此做官,因此大雁的文人虽然琴棋书画都会有涉猎,但一般都会在诗词上更下一点功夫。 不过这么短的时间,在坐的也没有什么天之骄子,就算有一两个出色的,也只是相对而言。 包括高乐宇高乐思也只能当的上平平,相反倒是李如蓝送上来的一首小令很有特色。 最后一个送上来的,却是林开云的,她的却不是诗词,而是一幅画,画的就是最先那个穿碧纱的。 虽然只扫了一眼,但因为是第一个,高平对这人还是有些印象的,这人几乎没有什么装扮,黑发直垂,左手腕上带了个银镯,然后就是层层的碧绿色的纱衣,看起来是极厚的,但是又仿佛透着光。 可以说达到了欲露还遮的境界,高平虽然不贪恋男色,但也知道这样的男子是极为诱人的。 而在林开云的笔下,这男子更多了一份清艳,就仿佛这样的诱惑下,还有一分委屈。 几分艳丽,几分羞涩,几分委屈,无论男女,在色诱方面都可以说的上是通杀了。 因为高平一直看这幅画,就有人上了心,当下就有人道:“早就耳闻林家才女的名声,当年一首《望江南》天下闻名,本以为今日能再见佳作,却不想……林家姐姐,你这却是不对了,虽说你的画也是极好的,但在殿下面前,却是要拿出最好的啊。” 这话虽然是句句夸赞,却可以说的上是诛心了。 林开云脸色一黯,看了眼高平,这才道:“殿下面前我自然是不敢藏私的,但林某才思枯竭,实是得不出更好的了。” “林姐姐的才名谁人不知?若说这话,却是令我们要如何自处?” 林开云前几年风光,虽说不上飞扬跋扈,却是目下无人的,早就有人看她不顺眼了,只是她被贬官后,一直缩在家中,众人也找不到机会,今日见到,哪会轻易放过? 因此你一言,我一语,纷纷开口,直把林开云挤兑的只能说不敢,看起来,却也是有几分可怜的。 “岁安可有了定论?” 过了一会儿,宁王开口,这声浪才算是小了下来,不过对于那些声音,宁王却自始至终没有任何态度。 高平也当做不知,此时听她问了才道:“若说诗词,当属李探花的这首小令更为出巧,但若说画作,却是我家大姐的这幅画更出众了。” 这话一出,当下就有几个人脸色有异。 高家和林家是姻亲这点众人自然是知道的,但他们也都知道林开云得罪了高家,虽然他们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得罪的,但只看她在家赋闲一年,也可看出,最最起码,她和高家的关系并不好。 也因此,刚才众人才没有顾虑,但此时听高平这句话,倒像是还认这个亲戚?其实高平一千一万个不想认林开云的,但是她再不想,林开云也是林若鸿的姐姐。有什么矛盾,他们私底下做些动作也就罢了,但若说要让其他人看笑话,就大可不必 了。 宁王笑了两声:“岁安这次却不是要把这玉佩拿回高家,却是要送给林家呢!” 高平摇摇头:“我倒是真想,但是,真还要让我点评的话,我还是认为李探花的这首小令当属第一。词句虽平常,却是在普通中见功夫的。” 李如蓝描述的也正是那个裹轻纱的少年,她的词句并不华丽,却和林开云的画作有异曲同工之妙。 宁王看了高平一眼,笑道:“我就说岁安是个公平的!” 高平装着遗憾:“众目睽睽,不好下手。” 宁王大笑,众人也都捧场的跟着笑,林开云感激的看了高平一眼,高平只装作没有看到。 宁王挥手,就有人用托盘将那玉佩送到了李如蓝面前,李如蓝先谢了宁王,又谢了高平,然后在众人的起哄下又喝了三杯酒这才坐下。 然后收拾东西,重新开席,之后说说笑笑,不说朝堂,就连生意上的事,宁王也是绝口不提,倒是高平,一直小心谨慎着,听一句话,都要反复思忖,深怕一不小心就掉入了陷阱。 但是一直到席终,宁王都没有说什么,送行的时候,虽说了以后要经常过来之类的话,但都不过是场面客套,并没有一定勉强的意思。 高平来回分析,也没找出其中的陷阱,不由的怀疑宁王的目的,难道真的只是吃一顿饭? 还是说她认为吃这一顿饭就能拉近彼此之间的关系? 一路上,高平都在想这个问题,一直到看到了高家门这才放到一边。甩甩头,觉得这顿饭吃的真是费脑细胞。 刚进了门,那边就有管家对她道:“小姐,宁王送了个人过来,已送到老夫君房里了。” 作者有话要说:汗,晚了,今天八月十五回家去了,那啥,虽然晚了,祝福的话还是要说的,大家中秋快乐,o(n_n)o~ 三千字,正常更新,不过因为是中秋,俺认两千字的加更,所以是一万六了-- 时间(上) 第十九章 时间 (上) 高平现在只能想到两个字:冤枉! 她对于宁王的那一堆美人,最多也就是看了两眼,从始至终都没有流露出半点喜欢贪恋的意思吧,怎么到了宁王那里,就成了:“此人虽是下面送来的,但孤却尚未为其开脸,岁安即喜欢,自然是要送到岁安这里来的!” 当然,这并不是宁王的原话,但是整体大概也就是这么个意思,高平听了下人的转述,那叫一个郁闷啊,特别是又看到高老夫君一脸的兴味,更是不知道说什么好。 她长吸了口气,然后才道:“父亲,此人不能收。” 高老夫君端着茶,慢慢的用茶盖抿着上面的茶叶,开口:“不是你喜欢的吗?” “父亲!” 见她这么一副气急败坏的样子,高老夫君依然慢条斯理:“你是担心他是宁王送来的?这点却大可不必,就算你收了她一个人也没什么,至于此人是不是会做什么,这点更不用放在心上。” 他说的很慢,但意思却表达的很清楚,就算高平收了宁王的一个男人,也不会影响高家的站位。 而且他虽然说的轻巧,但高平也明白,不管那个男人是不是还负担着什么使命,都不重要,在这高府,他若不出岔子还好,若出了,那恐怕立刻就被乱棒打死了。 不过此时她却顾不上那个叫葫芦的人到底是不是来搞无间的,她就想着自己出去吃顿饭,却领了个人回来……别人也就罢了,自己屋里那两位要如何? 总的来说,高平的妻纲还算是刚刚的,但她骨子里总是觉得,其实还是一夫一妻还是正确的,但她娶了两个,对这两个已经很是抱歉了,再来一个…… 别人不说什么,她自己就先矮了三分。 “好吧,既然你真不想收下,那也就罢了。”见她真没这个意思,高老夫君有些遗憾的开口,“不过人却是不能就这么送回去的。” 高平一愣,高老夫君又道:“这点,就让你母亲对你说吧。” 高平回过头,就看到挑灯从外面进来说:“府尊回来了。” 高太尉进来后,先用了两口茶,高老夫君又让人上了小点汤水,两夫妻虽然没有你侬我侬,但也是配合默契,热热乎乎的,这要在平时,高平绝对感叹父母之间的感情,而在此时却怀疑这对夫妻是不是故意的。 高太尉慢条斯理的吃着东西,高平也不好为一个男人而打扰自己的母亲,在有些烦乱的同时, 也开始思忖高老夫君先前的话。 为什么不能送回去?是因为送回去了就会令两方交恶?会有这么严重吗? 不知道过了多久,高太尉终于停下了筷子:“想明白了没有?” “有一点明白,但还不是太明白。” “那就把你明白的地方说一下。” 高平应了一声,整理了一下思绪,然后慢慢的开口:“今日孩儿点了一首诗,一副画,都是说那葫芦的,宁王若说孩儿喜欢那葫芦……恐怕也是有人信的,若孩儿再将那人送回去,就有些太过刻意了。” 她说到喜欢的时候一脸别扭,但是她也知道,恐怕在有些人眼中,就是这样想她的。 而且这里的风俗,别说送一个还没开过脸的侍,就是一个留在身边几年的,也没关系,更说不定还会被人赞为义薄云天——如果对方是好友,并且表现出了对那侍的喜欢的话。 因此这里的孩子,不仅是荣耀,对于这里的男人来说,更是一种保障。 宁王送了个侍过来,高平若不要,就显得太僵硬了。 高太尉点点头:“这倒也罢了,但你得罪她的,也不是这一件,也不差这么一点。” 高平苦笑,她自认是从没想过要招惹宁王的,但好像,总机缘凑巧的挡了这位殿下的道。 “最重要的是,既然她存了这方面的心思,你退了这一个,还会有第二个、第三个。” 高平的脸成了苦瓜。 高太尉扫了她一眼:“你要重情义,这是好事,我自然是不会拦的,但也不可如此拘谨了,你还年幼,纵使有些风流,也不过是当然。” 高平能说什么?只有诺诺的表示自己领教了。 她这个样子,自然是令高太尉不满的,有心想说什么,但见自家夫君一脸慈爱的看着她,到嘴的话又吞了回去。再想到她自幼多病,就又觉得她不爱男色,也不见得不好。 因此最终只是道:“你既不喜欢,就先放在你父亲这里,将来……将来再看吧。” 这个再看,令高平非常纠结,但此时也不能说什么,她知道自家母亲虽然一直没说过什么,但对于她的子嗣问题却是一直关心的。 她若儿女成群,高太尉想来是不会管她内院之事的,但现在这个样子,保不齐就给她塞个男人过来。 那时候,她就是真正的左右为难了,就算她能硬顶着 不受,那时候林若鸿和甘草又要如何?恐怕到时候两人所能做的,也就是齐心合力的劝着她受了。 从没有像现在这一刻,高平对于孩子这么渴望过,她终于算是真切的感受到孩子的重要性了。 自此以后,她在这方面更加努力不提,过了两日,高太尉将她叫去:“你最近可又得了什么有趣的东西?” 高平一愣:“母亲大人是指哪方面的?” “哪方面的都可以,不过第一要有趣,第二要少有,就如同你当初的那个万花筒即可。” 高平想了想:“倒是有一件比较新的,但不知算不算的上有趣。” “拿来看看吧。” 高平让人送了上来,是一件多宝盒,这种多宝盒类似于后来满清皇帝的多宝格,还有点类似于女人的化妆盒。 从外面看不过是一个小小的箱子,打开来却一层又一层,而且每一层都分有大小不同的格子,有那做工精巧的,说不定能弄出几百个格子。 高平的这个多宝盒却是用玻璃制作的,最上面一层是透明的玻璃,再之后一层层加深,然后每一层还绘有不同的图案,组合到一起,从上面看去,又是一朵牡丹。 这两年玻璃已经没有过去那么稀罕了。高平练出焦煤后,也没有藏着掖着,反而高价出售,当然一开始也没有人愿意买,只是后来都发现她家的玻璃就是不一样后,这才引起重视。 然后就有人尝试着买了一些,回去用了一下,果然不同,再之后,凡是有心要烧出好玻璃的人家,都要向高平买焦煤。 她卖的焦煤自然是极贵的,但是比起上等玻璃的价格,那又是极贱的,因此就算是宁王,天天恨得咬牙切齿,却还是不得不向高小庄买焦煤。 因为都用焦煤,上等玻璃也不是多稀罕了,要想在这上面赚到大钱,自然要出奇制胜,因此各家都比着花样的在这上面用心思。 从新奇的角度来说,这个多宝盒也不过是平常,难得的是做工精巧,高平本想等高老夫君大寿的时候做为礼物送出去的。 此时见高太尉问,也就拿了出来。 高太尉见了,点点头:“这倒也罢了,你准备一下,过两日我带你见一个人。你这常侍也做了有些年了,说起来,却还没见过那位凤座之人呢。” 高平一愣,高太尉又道:“有些话,她要问你,大概,也就是关于初芽牧场的了,不会太正式,你知 道就好了。” 的确不是太正式的,高平并不是在皇宫中见到安乐帝的,这令她有些失望,在现代的时候,她虽然进过故宫,可是那时候的故宫已经是个游览胜地了,她一直好奇有皇帝所在的皇宫是什么样子的。 虽然可以想象必定是规矩森严,非常麻烦,但偶尔体验一次,也没什么。不过安乐帝要在皇庄中见她,她自然不能说,再改个地点吧。 因此这一天,她一早就随高太尉出城,然后坐了将近两个时辰的马车到了皇庄。 在路上高平知道,这个庄子是安乐帝当年还不过是宗室时的产业,那时候她连京城都住不得,只能守着郊区的这么个宅子苦熬。 也不知道是出于感情,还是出于什么心理,她做了皇帝后,却还会经常的来这个宅子暂居,少则一两日,长则半个月,这么几十年下来,当年破败的宅子,已经被修缮成了行宫。 在高平看来,大雁是很有点类似于宋朝的,而大雁的皇帝,其实也很有点赵家人身上的气质的。 现代人提到赵家宋朝,可能最先想到的,是他们的懦弱,对辽懦弱,对西夏懦弱,后来是对金,最后是对元。 他们仿佛总在输,总在纳贡,到最后被人逼到去跳海! 但是赵家的皇帝,说不定也是最亲民的了,当年御街两边叫卖东西的声音传到皇宫里,赵家皇帝也没有驱赶小贩。他们平时就算出行,也不会浩浩荡荡,像满清皇帝那样来个绵延几十里。 而安乐帝在这一点上也和赵家皇帝相似,当然,她来到皇庄,御林军还是跟着的,外面也一层层戒严着,不过若不是高太尉说,高平还真不知道皇帝已经不在京城了。 这自然是因为她天天守在高老夫君身边,也不留心这些事的缘故,不过也是因为安乐帝的出行,也没有影响到京城人。 跟在高太尉身边,经过一个个门槛,她终于站到了花园之外。 作者有话要说:三千字,分别是收藏两千八到两千九的加更,现在是一万三了!擦汗……-- 时间(中) 第二十章 时间 (中) 高平站在门槛外,说完全从容那是骗人的。 在现代的时候,经常看到小说中说某某主角因为是穿越而来,所以不管面对多么牛气的名人,多大的官乃至皇帝,都可以从容以对,因为他的身体里没有奴性。 每次看到这种句子的时候,高平都为自己身上所具有的奴性感到悲哀,因为别说名人皇帝了,上学的时候见到系主任,她还紧张呢。 而此时,高平就有些紧张。在平时,她对安乐帝的确没有多少敬畏,但是在通过了层层守卫之后来到这里,她就有几分不自在了。 她站在花园外,在她前面不远处就是四个持枪而立的禁军,四人身穿盔甲,目不斜视,自有一股威严。 高平虽然低着头,眼角的余光却是不断打量那四人的,御林军她不是没见过,但皇宫外的,自然和其他地方的有些不同。 她正研究着,突然就听到一个长声,唱腔似的说了一句,这一句非常繁杂,高平除了自己的名字,其他的几乎都听不出是什么,但她得了高太尉的交代,知道这其实是宣自己觐见的。 果然,过了片刻,就有一个小侍过来带她进去。 花园倒也不大,没有走几步就到了凉亭处,然后拿小侍又过去回报,再之后就又是一句长腔。 高平提着衣袍,来到凉亭处,然后一掀衣摆,跪倒在地:“七品常侍高平叩见吾皇,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这一句她已经在家练习过了,但此时喊出还是自己先雷了一把,过了片刻,就听到一个温和的声音,带着一点软绵绵的感觉:“高爱卿请起。” 高平又磕了下头,这才从地上爬起,然后束手站立在一边,然后就感觉到一个探视的目光从自己的身上扫过。 “远航,我记得上一次见岁安,好像还是十五年前。” “是,是在十五年前的腊月,也多亏陛下探视,小女得了凤气,这才能成人。” 安乐帝大笑,这样的话她自然是听多了,不过那一次,高平的确是在鬼门关挣扎。 那时候她才真正亲政不久,对高太尉的感情、依赖都和此时大不一样,因此一听说她唯一的嫡女病危,就连夜赶了过去。 也不知道到底是机缘凑巧,还是什么原因,总之安乐帝去了之后,高平的病情就稳定了下来。 也是高平的身体一直不咋样,若是能从那以后都生龙活虎的,就此一件事,也 差不多能保证她一帆风顺了。 不过即使如此,安乐帝此时听了这件事,也是凤颜大悦。无论是谁,都希望自己有点特别的能力,特别的影响力,这一点只看现代有多少小说漫画出现“命中之人”、“特选之人”就知道了。 高平在她去了之后,而得回一条小命,这正说明她是上天选定之人,是真命天子。 想到这里,就看高平越加顺眼,开口道:“高爱卿再过来一些,抬起头,让朕好好看看你。” 高平又走过去一些,抬起头,就看到一个四五十岁的中年妇女,这女子有一张长瘦脸,但额头很宽,鼻子很直,一双眼睛长而大,神情里带着一种懒散,但身上又自有一种优渥生活养出来的富贵。 高平不敢一直盯着她的脸看,打眼一扫,就垂下了眼睑,就看到安乐帝身上是一件宝蓝色的长衫,腿上搭了一块火红色的狐狸皮,放在上面的手是苍白而修长的。 那只手保养的很好,但是却没有什么力度,这双手看起来像是搞艺术的,拿笔的,而不像是掌控国家的。 她在打量安乐帝,安乐帝也在看她,高平和大雁传统的美女不一样,但也还凑合,知道安乐帝的喜好,她今日还特地打扮了一番。 身上穿的,腰上戴的都是常侍的份例,但一些小东西,如耳坠、钗子,就特地的选了一下,因此整体上看去,也是一个虽有些虚弱,却还算是个斯文秀气,有大家族荣养出来的子弟。 安乐帝本就对她有几分好感,这再见她的容貌也还不令人厌恶,当下更有几分喜爱,因此就命人看座。 受现代电视剧的影响,人们总认为臣子面对皇帝的时候要跪着或站着,除非年事已高或者大权在握,才有被看座的机会。 这一点,在满清倒也没错,但是在宋朝之前却不是如此,即使在朝堂之上,也是本就有宰相王公的座位的,而在私底下,一般的官员,也有大把被看座的机会。 当然,皇帝不给你座位,你也只能站着,但一般来说,皇帝是不会这么不给你面子的。 不过高平只是个七品常侍,是的的确确没有坐下的资格的,这次看座,也可以说是优容了。 高平先谢了座,然后才坐下,这才发现原来亭中已经生了地龙了,这被热气熏着,连她这样身体不怎么强壮的都不觉得冷,而安乐帝却还要盖着狐皮…… 她坐下后,安乐帝就开始问她最近都做了些什么,看 了些什么书。她都一一答了,她倒也不虚报,明知道说一些风雅的事情更讨安乐帝欢心,但第一她并没有想过让安乐帝多喜欢自己,第二这种事若是被拆穿了,反而更不好。 不管安乐帝表现出来的多么软弱,但她能从几个宗室里脱颖而出,又做了这么几十年的皇帝,都不是容易被糊弄的。 听她说平时只是看一些游记,安乐帝也就就着这个话题问了她一些,高平一边回答一边庆幸自己没有胡说。 不过后来她也发现了,安乐帝并不是看过那些游记,只是这位陛下是个彻头彻尾的享乐主义者,对各地新奇的有趣的事物都感兴趣,因此高平在讲的时候,也花了些心思,用了些风趣轻松的语言。 果然安乐帝越听越开心,后来又问了她有关代州的事情,这一点高平是准备过的,最近又经常和人说起这方面的风土人情,因此说的更加是妙趣横生。 不仅是代州,连带着海外,她也不断的提起。她之所以如此卖力,也是为了想让安乐帝重视代州,或者说是重视海贸。 南宋之所以能抵挡蒙元那么久是因为他们有庞大的海贸,他们从中吸取的税收令他们能在蒙古的铁骑下残喘。北宋之所以能有那么灿烂的文化,也和他们开放港口,和世界做生意有关。 北宋灭亡的原因有很多,但在众多的原因中,还有一个和贸易有关的原因,那就是圣战的爆发。 因为那场宗教战争,影响了东西方的交流,同时也就影响了海贸,于是,又影响了宋朝的赋税。 宋朝养着那么庞大的军队,养着那么多的官员,赋税的减少对他们来说就是连锁反应。 当然,这并不是北宋灭亡的直接原因,但是对于任何国家任何朝代,钱都是很重要的。 不过她也没办法直接对安乐帝说,你要赚钱,要开放港口,要重视海贸,不过她想这些有趣的东西应该能引起安乐帝的兴趣,而只要她有了兴趣,下面自然会有大把的人跟风。 果然,安乐帝听了之后点头道:“照你这么说,那代州倒也不算什么难熬之地。” “代州四季温暖,只是酷热,又有瘴气,若是不小心,很有可能患上热症,微臣当年的一个好友,就因此而去了……” 说到后来,她很有几分落寞,她所说的这位好友,就是周关。当年周关也是被流放到了代州。 在当时,她对这个流放还没有太多的感触,她想着,只要 有自己在,总有一天,能在将周关调回来,在她要去代州的时候,还想着要将周关安排在自己身边。 哪知道当她在代州安顿下来,派人去找的时候,却得知,周关已经在几个月前因热症去世了,就连周撮儿也不知道流落到何方了。 这些年高平一直没有停止寻找,但是也只查到当年是一个关内人将周撮儿买走的,那人既不是官府的牙人,也不是经常往来于代州的,只是偶尔路过,因此几乎没有任何记录留下。 高平这些年一直派人打听,但也只知道周撮儿大概是随着那人到北方了,至于北方的什么地方,那就没有头绪了。 因为这件事,她一直觉得对不起周家,因此很少提起,此时说到,就算在安乐帝面前也不免黯然。 不过安乐帝倒不认为她失敬,反而有些欣赏她对朋友的感情,出言慰勉了几句,又转口道:“南方炎热,不宜生活,却不知北方又如何?” 来了! 高平心中一凛,打起精神:“北方酷寒,说起来也是一方苦地,其实也有自己的好处。那里的土地虽不比南方一年两熟、三熟,但其实也肥沃,种出来的粮食,更要比南方的香甜。而且林木茂密,建船的上好材料,却都是要从那里获得的。只可叹那些人只知游牧,不知种植,就连那初芽牧场,虽是中原遗民,却也如同眺国,实在可叹。” 她在这上面做过功课,此时滔滔不绝,只把北方夸成了一朵花。就查直接说,那地方就是神仙之所,只可惜被一群化外之民占领了,那里的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就等着我大雁天兵去解救呢。 把安乐帝说的从惊讶到愕然,最后才摇头道:“高爱卿却是有些想当然了,那里就算还有歆慕我大雁的遗民,恐怕也是不多了。” 听她这么说,高平暗暗的松了口气,原来这位陛下在这点上还不糊涂啊。 作者有话要说:三千字,正常更新,o(n_n)o~ 时间(下) 第二十一章 时间 (下) 大雁一直有一个很奇怪的思想,那就是对于眺国、柔然都不是太在意,哪怕这两个国家经常的出来打草谷,哪怕这两个国家还不时的来找大雁借点钱粮,哪怕这两个国家从来都是有借无还的,但是满朝文武仿佛都不怎么在意。 唯有初芽牧场,老老实实的缩居在那里,基本没有什么异动,大雁上下却都想着“收复”。 更有一个奇怪的思想,那就是,朝中还有一些人,觉得初芽牧场的人都是当年从中原迁徙过去的,因此必定还是要歆慕中原的,只要他们能打破关隘,那些在初芽牧场生活了一百多年的人必定会箪食壶浆,净水泼地的欢迎他们。 就仿佛这场战不用打,只要吆喝一声:“我们是中原大雁过来解放你们的。”初芽牧场就能解决了——而之所以没能解决,不过是因为有眺国这个因素在。 对于这种认识,高平实在无语,她也怕到了后来,安乐帝也给她来这么一句。那么到时候,她是遵从不是,不遵从也不是。 若真到了那一步,恐怕原本的布置都华为流水,而现在看来,安乐帝虽然对于这种思潮一直没有发表意见,但其实心中还是清楚的。 “果然还是小孩子脾气。”高太尉斥责道,“陛下将这事交给你,却不是让你想当然的!如此儿戏,难堪大任!” 高平诺诺。 安乐帝道:“远航也别太过苛责了,这也不怪她,满朝上下,恐怕要有半数人是这样想的。而且,她虽然如此想,我看其计划,却并不打算如此做,倒也还算是谨慎。” “她哪是不想,我看是没有能力!初芽牧场外有伽耶关,若无大军配合,岂是她能过的去的?” 高平低着头,一副惭愧的样子,安乐帝大笑:“年轻人想立军功也是必然的,说起来岁安也是将门虎女,本该到军队上历练一番的。” 高太尉摇头,非常嫌弃的样子:“她是不成的。” 安乐帝知道高平的身体,更知道高太尉就这么一个女儿,怎么也不会放到军队上,刚才不过是顺口一说,此时自然不会再提。 “你母亲上次对我说,今年能见成果,却不知是今年何时?” “若无意外,应该是在冬天。” “冬天吗?” 高平点点头:“不过现在,应该已经能见端倪,另外,受陛下教训,臣觉得自己的计划还有一个漏洞,臣先前有些太想当然了,虽然臣没有想过 谋取初芽,却也对初芽内的抵抗有所忽略。” 安乐帝唔了一声:“那你想如何?” 高平看了眼高太尉,见她脸上没有什么表情,这才道:“臣恳请陛下下令鹤翔将军,在必要的时刻,出动边军。” 安乐帝的眉头一皱:“高爱卿是想帮朕直接拿下初芽吗?” 她刚才还叫高平岁安,此时又成了爱卿,语气虽然还是温和的,但态度已经有所不同了,高平知道此事这位陛下心中恐怕是有些怒意的,但还是道:“是否谋取初芽,陛下并无下令,臣也不敢妄动心思。微臣希望鹤翔将军出动边军,不过是为了威慑。” “威慑?” “是,若微臣的布置不出问题的话,到了冬日,初芽必定动乱,届时那一位虽也可以勉强回归,但却有些勉强,若有鹤翔将军的边关威慑,初芽届时必然要求稳定,那一位,也更容易上位。” 安乐帝点点头,高平继续道:“那一位上位后,鹤翔将军就撤军,此后,那一位也不得不更依赖于我大雁。” 安乐帝沉默不语,高平也乖乖的低着头看自己的手指,过了许久,安乐帝才开口:“这边军,你觉得多少可以?” “臣并不懂军事,但按臣所想……应该一千就足以了。” “一千?” 安乐帝有些讶然,高平道:“军队出动,已甚是耗费粮草,若是再派出大军,我大雁在这件事上的投入也太过巨大,而且这一千人并不是打仗,而是演戏,臣想鹤翔将军是必定有办法令人将这一千当做一万乃至十万的。” 听她这么说,安乐帝脸上总算露出了笑意:“好好好,好一个演戏,那朕就等着看这一出大戏了!” 高平暗暗的松了口气,有安乐帝这一句话,她和鹤翔的一些往来,也算是走了明路了。 高平这一次来皇庄,虽然并没有大张旗鼓,但怎么能瞒得过有心人,几乎就是在她进入花园的同一时间,这个消息就被宁王知道了。 宁王皱着眉,自言自语:“陛下召她做什么?只是为了看看她,还是,要她做什么事?她又能做什么?” 这些话自然是不会有人回答的,她想了半天,回过神:“葫芦还在高老夫君那里?” 她的属下躬身回答:“是。” 宁王点点头,正要说什么,那人又道:“葫芦说,那位随着高平同来的木小姐……有一些古怪。” “哦,怎么个古怪法?” “他说,这是他的感觉。” 宁王嗤笑了一声:“让他老老实实的安稳的呆着,高老夫君却不是容易糊弄的,他不要想着做什么探听情报消息的事情,本王可没让他做这些。他最重要的,还是能为高平生下个孩子,若能做到,不说本王,高家待他也会不同。他以后是锦衣玉食,还是辗转漂泊,就看他有没有本事为高平生下一个孩子了。” “是,属下会告诫他的。” 正说着,那边有人来报,王梓山来了,宁王连忙迎了出来:“梓山可是几日未来了。” “殿下应该知道,在下这几日一直忙着新法之事,实是抽不出时间,殿下可有什么事?” 宁王自己也有点不好意思,她不过是习惯性的将王梓山当成依靠,突然几天没有见,就有些慌神了。现在听她问起,一时找不到话,就将高平的事拿了出来:“梓山可知高家母女今日到了皇庄?” 王梓山点头:“已经听说了,那里传来消息,应该还有提到鹤翔将军。” 宁王本来只是有些纠结,此时听到这话,脸色立刻就变了:“提到鹤翔?梓山可知是何事?” “殿下勿慌,高平不过是一个七品常侍,陛下召她,应该也不会是什么大事的。” 虽然他这样说了,但宁王还是安稳不下来,王梓山见了暗叹,这位宁王真是一日不如一日了。 心中这样想着,面上自然是丝毫不露的,依然语气温和:“殿下若真想知道,我自然会派人再打探,不过目前对我们来说,最重要的还是新法实施。” 宁王终于转回了思绪:“有关新法,梓山布置的如何了?” 王梓山矜持一笑:“已无大碍!” 凤巢二十六年十月,王梓山的变法正式开始,这一次的变法内容主要包括保马法、保甲法以及青苗法。 此外王梓山还提出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但都被朝中旧党极力阻止了,而这三法因为曾在阳州试验过,被王梓山说成是“经过验证的利国利民的良策”,安乐帝也觉得的确如此,因此力排众议,通过了这三个新法。 同时,当年被贬为知县的甘印曦,也因为为变法卖了力气,而将功折过,重新升为了五品知州,原知州王进益则告老还乡——其实这只是一种体面的说法,更有人说,是因为此人贪的太多,终于惹的安乐帝无法忍受了,这才将她赶了下 去。 当然,这与其说是因为安乐帝无法忍受,更不如说是为了给甘印曦腾位置,除了她之外,一系列新党骨干都有升迁,一时间新党气焰大涨。 而在这个过程中,宁王虽然显得有些暗淡了,但明眼人都知道,论实力,宁王却是比先前更雄厚了。 这个变法因是在十月,因此被后人称为十月变法,而在这整个过程中,高太尉都作壁上观,一言不发。 有知道的,说她是持重,但还有人认为是王梓山势大,就连高太尉也不敢轻撄其锋。 而不管外面人说什么,高太尉依然保持沉默,也就是在这个朝局动荡的时候,高晨的婚礼到来了。 这一次,高平总算是看了一场正宗的古代豪门婚礼,其仪式的繁琐令她不仅庆幸自己当年卧病在床,否则这么一番折腾下来,没病也要有病了。 高平作为高晨的姐姐,自然也不能什么都不做,不过好在一些琐事都有下人处理,她最需要做的,就是在结婚当天护送高晨出阁。 比起其他的世家嫡子,高晨的婚礼是相当低调的,但有高太尉在,朝中哪位官员不要随份礼,而有高平在,京城中的各大商户也是都要跟着凑趣的。 陪送的队伍绵延了将近十里,一路上敲锣打鼓撒喜钱,鞭炮声,小孩的吵闹声,整个京城仿佛都被惊动了。 而在这边一片喜气的时候,初芽牧场从上到下则是一片萧索。 初芽牧场这个名字是有些随意的,当年李氏后人逃到这里,也许是为了不引人注目,所以起了这么一个名字,后来叫开了,也仿佛就固定了下来,而这些年随着各方面的发展,初芽的人渐渐对这个名字不满了起来。 初芽也就罢了,牧场这两个字,总显得格局有些小,而李初接掌大位之后,直接就去掉了后面的两个字,虽没有告于天下,但是众人也就都知道,这是有立国之心了。 此时李初就在自己的书房中接见手下:“怎么样,市面上的煤炭依然紧缺?” 作者有话要说:三千字,分别是sukekiyosama给俺的《我来顶鼎鼎》的长评的两千,和留言四千的加更,不过因为收藏到三千二了,所以是减三加二,一万一~~ 煤炭(上) 第二十二章 煤炭 (上) 凤巢二十六十月,注定是一个多事之月的,后世的历史学研究这一时期的历史时,曾这样说:“如果我们真要找一个源头的话,大雁的走向也许不是从后来的‘二十公约’开始的,也不是从‘花岗台夜变’开始的,大雁真正的改变,其实应该是在凤巢二十六年的十月!” 这一个月,王梓山推出了新法,后人对这她所推出的新法的结论是:初衷是好的,效果是糟糕的。 王梓山认为自己的变法是站在大雁的立场上,她认为自己的新法都经过试验,见小知大,在一个地方成功了,在另外一个地方,自然也是能够成功的。 但是她忘了这个世界上还有水土不服,还有贪官,她在阳州的试验成功,那得益于那个地方的特殊条件,而且,不管怎么说,主管这件事的甘印曦也的确能干,同时甘印曦也知道,这是她是不是能得到重新启用,是不是能重新能回到权力中心的重要一步,因此在新法的试验上也是尽心尽力。 但是,大雁几百几千个官员,并不是每一个人都有甘印曦那样的才干的,更不是每一个人都那么用心的,新法是不是能成功,对他们来说关系并不大,重要的是,他们是不是能从中得到什么好处。 当然,作为官员,他们还想着升迁,还顾忌着清誉,但是他们手下的小吏,就是完全没有任何忌讳了。 因此虽然新法实施的初衷是好的,结果却是民怨沸腾。不过当然,在新法刚推出的当月是看不出什么的。 大雁变法的消息传到初芽,也没有太引起重视,因为此时初芽上下已经被煤炭搞的有些焦头烂额了。 黑煤、炉子,这两样可以说是初芽近两年来发展最快的东西,初芽寒冷,最热的时候,晚上睡觉也要盖薄被,最冷的时候,那真是滴水成冰,冻出的鼻涕,如果不赶快擦掉的话,都有可能冰冻在那里,最终甚至冻坏鼻子。 因此取暖对初芽向来是重要的,只是他们的木炭有数,虽然境内有山有树,但每年砍伐的数量却是有限的。 初芽牧场的人自然不懂什么叫环境保护,但是他们知道,如果把树一下都砍完了,他们第二年就只能冻死! 因此他们每年都会从眺国、从大雁购买木炭,这也是他们为数不多的要从外面购买的东西。 两年前当黑煤传到初芽的时候,几乎立刻就被全初芽的人接受了,比柴禾更方便,比木炭更保暖,而且价格低廉。 所以高平的炉子虽 然起源于大雁,但是发展最快最好的还是初芽,现在初芽几乎家家户户都有一个炉子,而一般的家庭则起码都要有两三个,因此黑煤的消耗也是巨大的。 对于这种事,初芽上下并没有太多人在意,就算连自己家中的炉子越来越多,也没有几个官员,觉得这是什么大事。 当然,倒是有人想过,黑煤有一天会被断绝,但是黑煤又不止是大雁有,大雁不卖给他们了,他们还可以找眺国。而且,没有了煤,也可以烧柴禾嘛,那炉子烧柴禾也是极好的。 当然,他们不在意,也是因为初芽这两年也正是多事之时。 虽然上任尊主很长时间都没有明确确立继承人,但从上到下的大多数人都认为,下一任的尊主应该就是他们的大小姐李靛。 大小姐气度恢弘,和善亲民,而且这些年又一直处理这初芽的事物,众人对她做尊主也是没有丝毫排斥的。 但突然的,大小姐就变成了大少爷,而且在外暴毙,这令很多人都无法接受,就算是李初拿出了上任尊主的亲笔信,更多人依然相信,这是一场阴谋。 当然,对于一般老百姓来说,是不是阴谋并不是最重要的,更重要的是,李初过去无才无德,普通老百姓对她的印象,只是不断的大婚,正夫君、平夫君,娶了一个又一个。 这虽然只是私德方面的事情吧,但是,在百姓心目中首先就有了不信任,过去她只是二小姐,愿意娶多少夫君是她自家的事,而现在,她却成了尊主,这就是全初芽的事了。 所以这两年李初虽然成了尊主,但却做的不怎么快活,反对的声音从来就没有消失过,还有人编排了儿歌骂她,除此之外,还有人在茶馆里说评书,不仅是她,连当年支持她上位,现在算是手掌大权的几人都没跑。 如果这种事发生在眺国和柔然,她还可以将说的唱的都杀个干净,但她是在初芽,虽然初芽和大雁有很多地方不同,却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不以言论罪人。 所以,不管民间流传着多少儿歌话本,她也只能装着不知道。最初的时候,她倒是也有下令找幕后主使者,但找来找去,也没找到。气急败坏下她也想进行一次大逮捕,却被手下拦着了。 “尊主,尊主仓促上位,民间本就有风言,若尊主再妄动斧钺,民心难保啊!” 说这话的时候,赵丹谏几乎抱住她的腿哀泣,看着她白花花的头发,她就算有再大的火也只有熄了。 她能上位,是因为她有个好父亲,但也是因为她能得到这位老人的支持,甚至她的母亲最后能半推半就,也是因为有赵丹谏的劝说。 所以就算她再不情愿,也只能认了。 但就算如此,这两年的反抗者、闹事者也从来不少,而且木兰当初掌握初芽多年,现在他突然被挤走了,很多事情却也衔接不上了。 所以这两年,初芽上上下下竟都没有对这黑煤一事太过上心,而在此时,黑煤突然减少,他们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因为有黑煤,卖柴、卖炭的人少了,而这个时候黑煤突然断绝,那就代表着全初芽的取暖乃至做饭都成了问题。 这要换在别的地方,可能也只是冷一冷,吃点干食,但是在他们这里,却是有可能冻死人的,特别是,前两天刚下了一场雪! 她的手下摇了下头:“属下已经问了各大煤行,他们说因为月初的事,很多大雁的船只都不愿来送煤了,因此他们只有减少每日的供应量,提升价格。” 虽然没有明言,但是下属的话音表情中却是带着指责的。 初芽的煤大多是从大雁走私过来的,这种走私一直以来都有,过去是大雁的茶叶、粮食,虽然这些东西初芽境内也有,但总归稀缺,特别是粮食,初芽一直有储存粮食的传统。 所以煤的走私,初芽上下也都没有在意,而随着利润的增大,几乎是有点权势的人都加入到了其中。 当然她们所经营的,大多还是境内的地方,外面还是要依靠大雁的商队,而在众多的商队中,就有一个是男子当家的。 那人姓魏,单名一个学字,虽是男子,却爱穿女装,长的虽说不上十分漂亮,却很是大气。 上个月,李初意外的和这魏学碰了次面,一见之下,就有了别的心思。其实她不知见过多少美男子,这个魏学在她眼中也只是普通。 但,在这个魏学的身上,她却仿佛看到了自家大哥的影子。从她出生,就知道自己有一个能干的大姐,那时候她是崇拜自己的姐姐的,就算知道因为有这个姐姐的存在,自己永远也成不了尊主,也没有太多感觉。 但是在后来,这个姐姐却成了自己的哥哥,再到后来,这个哥哥看自己的眼神越来越冷漠,再加上身边人的议论、谈说。 渐渐的,她对木兰的崇拜也就变成了痛恨。 什么大小姐英明神武,什么大小姐能干洒 脱,什么大小姐文武双全,什么…… “他不过是一个男人!一个男人!” 多少次,她都想这么冲着众人喊,而后来她终于喊了出来,可是,还是有人说木兰如何如何。 所以,在见到这个魏学的时候,她就有那么一股火气,她也不知道是怒火还是欲火,但是她知道,她想把这个男人压在身下,让她在自己的身下呻吟求饶。 她有这方面的心思,自然就有人帮他办了,但却被魏学拒绝了——不过是一个商户男人,却敢拒绝她! 这更令她怒火中烧,所以就算明知不妥,她还是派人劫了魏学回府,哪知如此就触怒了所有大雁的商人,竟然集体罢运,从那以后,大雁再无一人光明正大的向他们运煤! 想到这里,李初就有些悻悻的,那魏学的滋味也并不怎么好,被劫来后虽然没哭没闹,但总是装成死鱼,实在无趣。 “眺国呢?他们就不知道从眺国进煤?” “尊主,眺国气温和我初芽相似,目前也是各地都在缺煤中,眺国的商人,并不太愿意卖给我们,而且他们也知道大雁的事了……”说到这里,她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道,“因此价格,目前已经是去年的四倍了!” “商人!”李初咬牙切齿,她虽然不是很懂商贸,但也知道,这种价格的翻升必然会带来民怨,“组织人去砍柴!进山!” 她的手下几乎是以一种算是悲怜的目光看着她,这个时候去砍柴当然不是不行,但这个山路难行,深山几乎是进不去的,而且就算砍下来,潮湿的木柴也不容易燃烧。 “尊主……”她的手下有些艰难的看着她,“您,道歉吧。” 作者有话要说:三千字,正常更新,不过因为积分到六千万了,所以是一万二了,-_-! 煤炭(中) 第二十三章 煤炭 (中) “就算李初现在想道歉,也晚了。” 暖房中,高平靠在躺椅上,往嘴里塞了个梅子,慢慢的开口。 这个暖房是她回来后让人盖的。这里人习惯在书房中谈话,但现在虽然有了玻璃,却还没有电灯,碰上天不好的时候,就算点上蜡烛,也是昏昏暗暗的。 所以高平就让人修了这么一个暖房,三面用墙,一面却是大块大块的玻璃。当然现在的玻璃技术,还无法和后世相比,更没有什么钢化玻璃,不过有几个柱子顶着,也就不用担心质量问题了。 这样的一个房子,房间中再用上煤炉,一进去就是一股热气,而且更妙的是视野开阔,绝对不用担心有人偷听。 现在不仅是高平,就连高太尉也喜欢在这里和人下棋喝茶谈话了。 “小姐的布置一手接一手,那李初怎么可能有道歉的机会?” 刘欣笑道,高平却摇摇头:“那位魏学,却不是我布置的,也是那李初太……” 魏学并不是高平的计划,不管怎么样,她还没有学会拿一个无辜的人设陷阱,当然,她本来也是有计划的,在她的计划中,本是准备放一把火,然后引到初芽的身上,再之后挑起大雁和初芽的矛盾,最后暗中操纵令大雁的船只不再向初芽运煤。 现在大雁的煤矿不少,但通向初芽的门路却大半在她这里掌握着,再加上她在这方面的影响力,倒是可以令大半商队在一定时期之内不走初芽这条路的。 但是由她控制的话,最多也只是五分之四,不可能所有的商队都卖她面子,而且,商人逐利,要让他们牺牲这么大的利润,必定心有怨言。 所以魏学那件事,倒是的确帮了她。 想到这里,她又摇了摇头,刘欣疑惑的看向她:“小姐觉得有什么不妥?” “倒的确有一点,若早知李初如此不堪,也许我们……” 她话没有说完,但刘欣也明白她的意思了。李初如此不堪,若是由她担任初芽的尊主,说不定对大雁更有利。不过事情进行到这一步,也是箭在弦上了,此时此刻,由不得李初道歉,也由不得他们后悔了。 她正想着,就看到一个人匆忙而来,一开始还有点模糊,但很快的,就看清那人的面目了。 那人肩宽腰细,穿了件红黑相间的长衫,这种衣服有些类似于武将袍。大雁重文轻武,因此一般的年轻人,哪怕没有功名,也会穿件类似于儒衣 的衣服,像这种武袍,一般是喜欢斗狠逞凶的人穿。 不过这种衣服穿在他身上,又自有一种风采,不见鲁莽,只见洒脱,那样一副从容大气的样子经常令知道内情的刘欣等人叹息木兰的性别。 而此时木兰却没有了平时的稳重从容,他匆匆而来,神情中还有几分焦虑,没有等人传报她就进了暖房,然后直接看向高平:“高小姐,你是不是要给我一个解释?” 高平一笑,起身让座:“不知木兰要我做什么样的解释?” 木兰瞪着她,吐出四个字:“初芽暴乱!” 高平扬了下眉:“暴乱?应该还没有这么严重吧。” 的确是没有这么严重,但也差不多了。 大雁停了供应黑煤,初芽的煤炭商人那里虽都还有存货,但都开始限量供应,同时价格也一日三升。自然,民间对于李初的怨恨也一日三变。 不过初芽富庶。土地狭小,虽有种种弊端,但有一点,却也少了很多麻烦,天灾人祸远没有大雁、眺国那么多,再加上土地肥沃,战马和刀具的走私,民间也算富裕。 因此虽然民怨沸腾,但到底还能压制的住,但是突然有一天,李初的府邸突然失火,火势倒也不大,再加上天寒地冻也没有蔓延,因此最后只烧掉了三间房。 可是在救火的时候,人们却发现府邸里存储着大量的煤炭,当然,若只是如此,也还没有什么。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普通百姓对于达官贵人的享乐已经呈一种麻木状态了,因此虽然民众对李初的不满又多了一层,但到底还没有爆发,只是在这个时候,又传出一个消息:府邸之所以会失火,是因为李初的一个小侍无聊烧火玩所致! 不是取暖!不是煮食!而是拿来玩! 这件事,就如同煤油上的一根火柴,民众的不满、怨恨,彻底爆发了! 在我们买着高价煤的时候,你那里还存储着大量的黑煤、银碳,在我们快要冻死的时候,你的一个小侍却拿着炭火在玩! 人是最不能比较的。 无论多么不幸,只要看到还有比自己更不幸的,都会暗自庆幸;而无论过的多么幸福了,看到别人过的比自己更好,也会忍不住的妒忌。 对于李初,初芽的人本就有不满本就有怨恨,这一下,更是无法控制。当然,一般百姓总是老实的,他们就算爆发了,没有人带领,也不会如何,可是高平 安排进去的人又怎么会放过这个机会? 当然,如果李初处理得当的话,也不见得没有挽回的机会。但是对于李初来说,让她道歉、让她承认自己的错误,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我错了?那些煤也是我李家用钱买回来的!魏学的事上,我虽然做的鲁莽了些,但这根本就是一个阴谋!”李初是这样对向自己劝谏的手下说的,“商人逐利,怎么可能为了一个男人这么妄动?这是阴谋!是阴谋!” 她的手下看着她不知说什么好,最后还是赵丹谏开口道:“尊主,就算这是一个阴谋,但是现在,也还请尊主委屈自己平息民怨!” 就算这是一个阴谋,但是那魏学并没有贴上来,在你派人去传话的时候,人家也拒绝了,就算这是一个阴谋,也是你自己跳进去的! 这一点,所有人都知道,因此在这一刻,哪怕是当年最铁心的人也不由得想,如果这是大小姐……不,如果是大少爷的话,一定不会这样吧。 不过这时候就算再想也是没有用的,到最后众人只有齐心合力的劝李初道歉,在手下的联合下,李初不得已在写好的通告上盖上了自己的大印。 这个通告是由赵丹谏拟写的,自然是很合理、很谦虚,虽然没有直白的说“我错了”但也很是放低了姿态。 这个通告由官府出面,张贴在初芽的各个县城村庄,然后派专人念诵,因此在最初,也起到了一点效果。 不过在这个通告出来的同时,各种疑问也出来了。 “黑煤的价格什么时候下落?” “大雁什么时候才会再给我们送煤?” “我们什么时候才能不再挨冻?” “这个通告,有什么用?” …… 还有的直接说,既然尊主已经意识到自己的错误,那么为什么不把府中的黑煤发放一些呢? 在天灾人祸的时候,大雁的皇帝还知道赈灾呢,现在这种情况,也说的上是灾难了吧,那么作为尊主,是不是也该救济一下普通百姓呢? 初芽牧场虽然说不上年年风调雨顺,但也没有遇到过什么特别大的灾祸。他们在河流的上游,轻易不会发生水灾;不处在地震中心,也没有什么地震;因为气温低,蝗虫也不容易泛滥。 当然小灾小难还是有的,但都不严重,特别是近十多年,可以说的是非常太平,因此在李初的概念里,几乎就没有赈 灾的想法。 当然,就算再不愿意,她也是知道要表个姿态的,但她府中的煤炭,自己用当然富裕,拿出去赈灾,不过是杯水车薪,起不了什么大用。 而且最重要的是,如果她真拿出去赈灾了,她自己怎么办?就算是她能买高价的,或者从其他地方调用,但再想在凉亭中点火龙,在屋中穿单衣,那就不可能了。 不过李初虽然私德亏欠,更说不上有什么才干,但是对于当初扶持她上位的几个手下的话还是听的,因此犹犹豫豫的,就想着拿出去一些黑煤换一点名声。 只可惜她犹豫的时间太长了,在她犹豫的同时,被煽动的民众不仅怨恨她,更怨恨所有和她有关的人事,特别是她的那几个姻亲。 那几个姻亲仗着自家兄弟儿孙做尊主的夫君,一个个都是飞扬跋扈的,哪受的了被这么编排,也不知道到底是谁动手的,反正就是一个说评书的先喻突然死了,然后,所有人都说和李初的一位姻亲有关。 初芽虽然和大雁很类似,但因为土地狭小,很多地方还是不同的。 比如大雁的秀才会有官田赏,初芽却是做不到的,一直要到了举人,才能保证衣食无忧。 但是举人又哪是那么容易做的,因此更多的秀才好一点的能做个西席,运气差一些的,说不得就要在街头卖字,乃至说评书了。 那个突然死去的评书先喻就是一个秀才,这人生前没有多少人在意,但是这么突然一死,却令几乎全初芽的读书人都愤慨了起来。他们都意识到,如果开了这个头,他们自己以后的安全就难以保证了! 所以,围堵开始了,平时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不用号召,自动自发的将李初那位姻亲的府邸围了起来,那位姻亲被吓的惶惶不可终日,利用密道逃到了李初那里,同时,也将麻烦带了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三千字,分别是积分五千万、七夕和中元节的加更,所以,现在是九千了,肉牛满面…… 煤炭(下) 第二十四章 煤炭 (下) 如果死的是一个普通百姓,读书人也许会议论、会抨击,但要说在冰天雪地,冻的一边哆嗦,一边围着尊主姻亲的府邸抗议……那就不太可能了。 但是死的是一个读书人,哪怕是一个很落魄的只能在茶馆里说话本的穷秀才,那也不一样了。 不以言论罪人! 从大宁到大雁,从中原到初芽,读书人享受了四百多年的言论自由,他们已经习惯了对无论是皇帝还是尊主的编排,已经习惯了表达自己的不满,他们是无法忍受丧失这一切的。 而且,眺国的例子就摆在眼前,如果初芽也变成那样,那么,他们很可能因为一句话就被抄家灭族。 所以,就算寒风冷冽,这些读书人也死围不退,要求那位姻亲出面做交代。 那位姻亲是偷跑到李初的府邸的,但自然有人把她的行踪透露出去,因此不到一天,尊主府也被包围了。 此时,包围的人群已不仅仅是读书人了。 不管在什么环境,什么时代,读书人都要比普通人有一定的号召力,就算是高平来的那个普及了义务教育的时代,人们对于“专家”的话,也会比较信服,更何况这样的古代社会了。 而且人们对于李初的不满是积蓄已久的,过去无人领头也就罢了,现在这么多读书人都站了出来,在有心人的怂恿下,一般的平民百姓也越来越多。 最初包围李初的那位叫付克林的姻亲的时候,可能还不到一百人,说是包围,其实也不过是堵住了前后门,否则付克林也不可能那么容易脱身,但是,等到了李初的尊主府的时候,人数已经扩大到了两千! 一大群人,在尊主府外日夜叫喊,平时觉得自己怀才不遇的读书人终于找到了机会,一个个奋笔疾书,或作诗,或作赋,或写文章讨伐,而不管她们写什么,都会有大把的叫喊声。 如果说那些读书人一开始是为了自己的公平的话,那这个时候,更是把这个地方当成了自己的舞台! 李初在自己的府里茫然混乱,而又气急败坏,几次都想命军队将人群驱散,而又被手下阻拦。 “尊主,此时民怨极大,处置不妥,恐怕就是暴乱!尊主慎思啊,慎思!” 赵丹谏拉着她的手苦苦劝阻,对于这个铁心忠臣的话,李初一向是听从的,但这几天她被围在府中,日日就听那些读书人在外面骂她,早就急得嘴上出泡,这个时候,也顾不得给赵丹谏面子 了。 “慎思?怎么慎思?我还要怎么慎思?先喻,你听听外面那些声音,听听他们在说些什么?如果是李靛在这里,他们敢这样喊?如果是李靛在,他们敢这样做?他们就是欺负我、就是欺负我好说话!” 但如果是大公子,也是绝对做不出这种事的,众人心中暗想,却也不能说出来,赵丹谏继续道:“为今之计,还望尊主秉公处理。” “你们是说要让我向外面那些乱民低头?那么是不是以后随便一个人都可以围了我的尊主府?那么是不是以后随便一个人提的要求我都要听,那么是不是以后随便一个人让我把自己的夫君相让,我也要让了!” 她的声音越来越大,到最后简直成了咆哮。 “尊主,属下等人只是希望您能将付采办交给刑事庭审断,届时我们可以要求外面的人派选代表出席审案的全过程,这样审断出来的结果,想来就算不能令所有人满意,也足以化去民怨了,若付采办真和此事无关,手下也可以保证付采办的安全!” 若高平听到她这句话,一定会非常惊奇,公开审理、陪审团,这很有点现代法庭的意思了。 不过这只是赵丹谏被逼无奈下的选择,她知道李初一定不会轻易的将付克林交出来,自家这个尊主有很多毛病,但是还有一个让人不知该怎么说的特点,那就是重人情。 不过这个人情只是重她所在意的,所重视的人,对于她喜欢过的人,她会维护到底,就算是后来不喜欢了,也不会随便抛弃。 府中那么多的小侍,除了犯了错的,李初都将他们照顾的很好,说是个个都宠爱有加那当然是不可能的,但每一个的衣食却都足够,哪怕是几年都没见过面的,也不用担心会被轻视会被随便送人会被随意玩弄。 因此,若给初芽的小倌们做个调查,李初就算不能说是最心仪、最合适的良人,排个前十还是没问题的。 除此之外,李初对于当年教导过她的老师也知道尊敬,对于她们这些当年扶持她上位的也知道尊重,就算她们这些人总是在劝诫她、阻止她,她也没有翻脸不认人。 李初并不是一个有才能才干的尊主,但却也不是一个让人齿冷的主上。同样的,李初对于自己的姻亲,也可以说是非常纵容的。 不过,这种人情味,也只是对于他们这些身边人来说的,对于那些平民百姓,李初却是冷漠的。 因此赵丹谏知道,如果直接说将付 克林交出去,李初是绝对不会愿意的,同时,如果就这么交出去,也的确有损他们整个尊主府的威信。 所以她才会想到这么一个公审的办法。 不过李初虽然不怎么有才干,也知道,若是将付克林交出去,自己是一定就护不住她了,不说这件事,付克林在采办上的克扣也必定会暴露出来。 见她不同意,赵丹谏也急了:“尊主!尊主难道真要眼睁睁的看着我初芽陷入动乱吗?” 李初没有说话。 “尊主!” 赵丹谏一步上前,其他人也步步紧跟:“尊主!” “你们不要逼我……”李初说着,向后退,“不要逼我,我要再想想……再想想。” 她说着,转身向后走去,只留下赵丹谏和其他人面面相觑。 “还不算暴乱?”在大雁的京城,木兰也死盯着高平,“难道高小姐真要看到我初芽有人举起反旗才甘心?” 高平叹了口气:“木兰多心了。” “我没有办法不多心!” “那……木兰不如回去看看?” 木兰一愣,高平笑道:“从京城到初芽,由海路走,大概只需要半个月,虽然还有点早,但若是木兰不放心的话,那就现在回去吧。不过,在我想来,还是再等一个月才好。” 木兰看着高平,高平也微笑的和她对视。 “岁安……”过了好一会儿木兰开口道,“我该感谢你吗?” “不,只是你我各取所需。” “好,好一个各取所需,既然如此,那我就再等半个月再走吧。” “如此最好。” 后面的半个月,对于高平来说就是赏景说话,四处闲逛。当初她身体才好的时候,也曾在京城闲逛过,不过那时候只是体会下古代的市井感觉,而且,有高老夫君看着,除非到庄子里,否则都要当天出来当天回去,而现在,则没有这么多束缚了。 她带着丫鬟护卫,连大庆府,都跑了一遍,日子过的好不逍遥。 而对于远在初芽的李初,这半个月那简直就死度日如年了,顶不住越来越多民众抗议的危机,也架不住手下的劝说,李初终于还是把付克林交了出来。 不过只是一天,付克林就死在了刑事庭。 她的死,令民众赶到愕然,但也泄气——人都死了,还要怎么办? 不过就在一般民众都想着如此就算了的时候,更多的质疑冒了出来:为什么付克林会死?为什么会死在刑事庭?暴毙?为什么会这么轻易的就暴毙?阴谋!这里面一定有什么阴谋! 也许,付克林是做了替死鬼,也许,再审下去,付克林会交待出不能交代的东西! 付克林是做了谁的替死鬼?她如果不死会交待出什么东西?不用人引导,众人也会自然而然的想到李初身上。 于是,虽然尊主府的人群散去了,但李初的威望已经低到了底,而就在这个时候,玉成又传出了有关发现煤炭的消息。 玉成在初芽的西南方向,说起来算是初芽的,但其实初芽对于这里一直都是不管不顾的,因为这里实在是太荒芜了,除了石头,可以说没有任何出产,而且还是四战之地。 这里北边靠着初芽,西边靠着眺国,南边又靠着大雁,当年两国没少在这块土地上你来我往。就算近几年平静多了,两队的骑兵也会不时的巡视一下。 初芽虽然有骑兵,战刀也锋利,但说到底还和高平所来的那个时代的某个自称为大x国的国家一样。 就算这个国家自视甚高,恨不得认为他们是全世界最优秀的民族,世界上任何一个名人,都有他们国家的血统,而且经常表示对他们当年的宗主国蔑视,可是一旦他们的宗主国有个风吹草动,他们就吓得不可终日。 他们投靠了西边的一个大国,但对东边的另一个大国,说到底,也是不敢得罪的。 初芽虽然没有表现的那么不堪,其实也差不多。他们虽然表现的和眺国有些接近,可是绝对不敢真的站在眺国那一边对抗大雁。因此玉成渐渐的就成了三不管的地带。 而现在,那个地方竟然发现了煤矿! 作者有话要说:泪,这么晚才弄出来-- 三千字,正常更新,不过因为收藏到三千三,以及留言到六千,所以,又加了六千字,昨天才回到九千,今天又成了一万一,~~o(>_<)o~~ 本来欠到一万以上,俺要继续还债的,不过俺17、18号要自考,实在是,熬不住了,等俺考完回来继续还吧,下面的一个星期,咱们继续回到正常更新的速度,也就是两天一更三千字--不过,唔,如果俺多弄出一点,也有可能先还上一些,o(n_n)o~ 刚才发现有一句很令人误会,所以先改了-- 离开 第二十五章 离开 如果是在两个月前,初芽的民众不太会在乎这个煤矿。从大雁来的煤这么便宜,没有必要冒着打仗的危险,去争夺那一块煤矿。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他们真切的感受到了,自己境内没有煤矿的窘迫,一时间,要求尊主府出兵的声音到处都有。 “如果我们有了煤矿,以后就再也不会挨冻了!” “如果我们有了煤矿,黑煤再也不可能卖这么高价了!” “如果我们自己有了煤矿,等着吧,那些大雁的商人会立刻往这边送煤的,他们现在不送,说到底,其实还是为了抬高价格,不过要是咱们自己有了煤矿,黑煤的价格一定是还要落的!” …… 这样的话不知道从哪里传出来的,但几乎立刻就得到了所有人的支持,特别是那些已经不用说取暖,连饭都快要烧不成的普通百姓的响应。 当然也有些人犹疑,想到要打仗,就害怕,但是,在每天冻的裹着被子也要发抖的时候,那打仗好像也不是那么恐怖的了。 这种声音一出来,李初更是焦头烂额:“刁民!我就说他们是刁民!老师,我按照你说的,交出了付采办!按照你说的给那些刁民道歉了!但你看看结果是什么?打仗!我不想打吗?我也想,如果有可能,我还想打回大雁呢!但怎么打?钱呢?银子呢?粮草呢?还有战马?这时候是马能跑的时候?” 李初气急败坏的对赵丹谏抱怨。她觉得自己真错了,就不该听赵丹谏的劝说,如果一开始就不让步,现在也不会走到这一步。 “尊主稍安勿躁,此事必有幕后黑手在推动,朱主管已经再查了。” “查查查!她总说在查了!但现在也没差出个结果!付采办的事呢?我把人交给了她,结果不到一天就死了,她怎么对的起我?付……” 她突然住口,不过就算没有说完,赵丹谏也知道,恐怕是付氏平君天天在府里闹。 想到这里,她再次感叹,自家的这位尊主,其他也就罢了,就是在男色上面…… 但是这种事她已经劝过了,李初也有所收敛,她知道过犹不及,因此也不好再说什么。 “现在要怎么办?” 发了一通脾气,李初最后还是只能向自己的手下求救,赵丹谏想了想,道:“尊主不妨真的召集军队,这样一来,一是好令民众暂时满足,第二……也以防万一。” 听到这一句,李 初惊了,就算她不怎么聪明,也明白这一句是什么意思:“那些刁民怎么敢!” 不过虽然这样说着,她还是按照赵丹谏所说的召集军队,但是就在这个时候,却几乎传来了两个消息——眺国和大雁都有大兵出动! 这一次,李初是真的慌了,不仅是她,整个初芽上下都忙乱了起来。 而与此同时,木兰和高平也在走向大庆府的途中。 木兰要到初芽,最快捷的办法就是走水路,而大庆府又直接通着海,因此虽比花园口远些,却要更便宜。 此时的大庆府已和两年前不同了,虽还比不上代州的繁华,但因这两年贸易频繁,倒也有了些港口的样子。 木兰曾在大雁的各大城市都游历过,自然知道过去的大庆府是什么样子,此时两厢对比,就深深的看了高平一眼:“岁安真是令人畏惧啊,可笑我当初还打你的主意,实在荒唐。” 高平脸上浮起一个有些憨厚的微笑:“木兰真是谬赞了,木兰应该也知道,高某此前并没有想过要插手。” “所以说,我这是引狼入室吗?” “木兰说的哪里话,我更觉得这是双赢。” “双赢,哈哈,的确是吧,但木兰死后,恐怕是无颜见列祖列宗的了!”他说完,哈哈一笑,然后面容一整,“岁安可以告知我目前初芽的情况吗?我知道,岁安这里必定有比我更详细的资料。” “路途遥远,一日三变,此时我说的恐怕也不确切了,不过等你到了海上,自有人告诉你最新的消息。” “这么说,岁安是真的是只送我到这里了?岁安真的放心?” 高平一笑,没有回答,反而道:“此去木兰必定是要大展宏图的,我在这里就先预祝木兰心想事成,一帆风顺了!” 木兰看了她一会儿,然后转身而走,过了一会儿有歌声传来,词句有些隐约,不过高平现在对这里的常识已经非常了解了,知道她这唱的是一首流传很久的歌,大意是说一个女子要去从军,却舍不得邻家的小弟,她对那个小弟心怀爱慕,却从没有表白过,现在要走了,不知道是否以后还有机会再和小弟见面。 高平听了也就罢了,有寿等几人却都面露古怪之色。她们都是知道木兰的真实性别的,此时再听他唱这样的歌,一个个就不由得多想了。 高平后来也反应了过来,一时间不由得脸上发烧,看着港口的那艘船,不由得有些 发愣。 木兰,有能力、有魄力、有胆气,也许不算是英雄,却觉得可以说得上是枭雄。 在某些人看来,他也许是不够忠心,不够顾大局的,就算被自己的妹妹迫害,他也不该向大雁、向她这个高衙内求助。 但是,他为初芽做的事情少吗?过去不太了解,这两年下来,却知道的比较清楚了。 这个人,从出生,就被当女孩养大,从十五岁的时候,就为初芽卖命。 他为初芽的民众争取福利;所有在她身边做事的人都可以得到最大可能的施展才华的机会;他左右联合,在眺国、在大雁都埋有暗棋。 高平相信,那些步骤不见得真能就把大雁怎么样了,但在适当的时候,引起动乱却是很可能的。 他为了初芽的生存空间可以说是殚智竭虑了,而结果是亲妹妹反叛,最忠心的手下抽刀。 但就算如此,这个人也不见得就是不顾初芽了,高平想起这两年的点点滴滴,觉得木兰与其说是愤而反抗,不如说是以退为进。 他选择一个这样的时机,和大雁联合,其实,倒不见得是错误的。 这样的男人,若是在现代,就算是普通出身,最起码,也是能傲笑商场的吧。 如果是在现代,他与她……恐怕更像是一个传说。 高平站在那里,摇了摇头,发现自己真是多想了,在现代,他和她,是两个平行线,在这个古代,他们虽然有了交叉,但也不过是在那么一点上,过了之后,还是两条就算是能互相看到,但也不会有太多纠葛的平行线。 更何况,这个人在这个时候唱这首歌,未必,不又是一手棋。 “我们也回去吧。” 她转过身,有寿等人立刻跟上,顺心想说什么,但被如意拉了一把,也就闭上了嘴。 大庆府离京城很近,紧凑些,一天就能到,高平一行慢慢的溜达,也不过只用了不到三天的时间。 回去之后先向高太尉禀报了一声,高太尉听了也只是点点头,事情进行到这一步,他们能做的,都做了,下面的,就要看发展的如何了。 不过进行到这一步,从某方面来说,他们已经算是成功了,最最起码,高平的功绩是跑不了的,因此高太尉道:“你若真没有那方面的心思,这几个月,就好好在家陪陪你父亲吧。” 高平应了声是,她知道这是自家母亲在告诫 自己,这个风头出的有点太猛了。虽然一般人还是不知道她在这里面起的作用,但有心人哪会不知道?不说别人,起码安乐帝那边,是绝对知道的。 虽说安乐帝目前还没有什么反应,但难保以后不会发作,而这个发作,到底是正面的,还是反面的,就难说了。 和高太尉说了一会儿话,又一起用了饭,高平就回了内院。先去给高老夫君请了安,然后就回到自己房里洗漱。 这里没有她在代州做的大池子淋浴之类的,但好在也有煤炉了,烧热水也方便,倒也不是特别麻烦。 梳洗了一番之后,她就穿着家居的长袍马甲,施施然的向藕花院走去,她外出几天,怎么着也要去看看自家夫君的。 不过刚进了院子,就听门房道:“庄子里的甘露来了,正和少夫君柳小哥说话呢。” 因高平将甘草以柳氏记到了名册上,因此京城的下人都称他为柳小哥。 高平一愣,想了想,还是进去了,这两年,甘露一直都在庄子里弄玻璃,虽然说因为技术等方面的原因,这里的玻璃已经从过去的“高等货”沦落成最低档的了,但以玻璃的造价来说,还是极赚的。 而这里面,甘露出力也不少。若是她今日转头就走,将来这话传出去,就不知道会变成什么样了。 甘露正和林若鸿、甘草说话,见到她来了,一怔,然后立刻行礼。 高平笑着让他起身,又闲闲的问了他几句话,甘露低着头,一一都答了,他声音平和,态度恭敬,倒和两年前大不相同。 高平也弄不清他是心里还憋着火,或是怎么样,但她一个女子,也不适合和一个已经放到了外面的使年长谈,因此尽到那个意思后,她就起身出去了。 晚上吃饭的时候甘草对她笑道:“甘露要嫁人了呢。” 作者有话要说:抓头,那啥,这个文一直是种田来着,俺不咋会写情情爱爱的,除非一开始就确定了要写一个爱情故事,否则,是绝对写不出来的,而俺所谓的绝对的爱情故事,一般都是七八万字,类似于台湾小言……米办法,当年看的太多了,貌似只会写那种的了,囧 所以,这个文,从头到尾都是种田的,虽然现在已经快完结了,但俺还是要说,后面的还是种田的,指望主角谈情说爱的,真的不用浪费时间和金钱了,那啥,弄了自动订阅的,请进入后台,那里有vip管理,可以取消的,俺一直不赞同自动订阅,因为一 个文,可能看着看着就不爱了╮(╯_╰)╭ 那啥,俺的下一个古代文,估计还是种田的,不过应该是普通的bg了,俺写这个文,最初的目的,一就是想写种田的了,第二就是发现自己只会写bl了,囧,俺倒不是觉得bl不好,只是那啥,俺向来是喜欢多方面尝试的,所以就写了这么一个过渡一下,现在发现,bg也有爱了,不过这一次一定要多弄存稿,同时开两个文,真的要命…… 哦,对了,在这里特别感谢236483294亲亲,要不是乃提醒,俺就一直认为是17、18考试了,现在报名也在网上,领取座位号也在网上,俺、俺一直没去接触外面的世界,囧,一直想着,等到这一星期五到复印部去打座位通知单来着…… 恩,三千字,正常更新,下面的一个星期,虽然做不到日更了,不过,应该会偶尔的爆发一下,握拳——当然,前提是,没意外,擦汗…… 喜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