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天之眼》 楔子(1) 题记:真相淹没在谎言里,如同一粒粟米掩埋在沙漠中。一样的颜色,相似的外形。若再想将它甄别出来,纵然吹尽狂沙,怕也无能为力。但是,那一粒粟米总是存在的。我知道,你也即将知道。 ……摘自蒲岸笔记 1750年9月7日。夜。 迈索尔的天空格外怪异。大片大片的云彩仿佛从血浆里刚刚浸泡过的布匹,湿漉漉地挂在天上,红得怕人。 迈索尔王宫笼罩在一片惨淡的红光里,海市蜃楼一般虚幻。 王宫门前,宽阔的驿道,黑压压的人群。 伛偻的老人,天真的孩子。虔诚地跪倒在尘埃里,黄土没过了他们的膝盖。 人们诚慌诚恐地祈祷:婆罗贺摩……圣明的大梵天!让迷途的黑暗回家吧! 几个荷枪实弹的法兰西帝国的士兵在人们身边逡巡。 风,平地而起,凭空而逝。挟带着尘埃,诡异地掠过。 闪电蓦然撕裂夜空,一声惊雷凭空而下。 驿道边,一棵古树巨大的枝丫落地,泛起一阵焦糊的怪味。 黑暗终于降临……像一只突然返巢的乌鸦,翅膀带着风,羽毛携着雨…… 风雨如注…… 人们四散逃离,惊恐万状。 伊迪耶·阿鲁埃在雨中狂奔。 这是一次计划了很久的叛逃,伊迪耶从遥远的法兰西来到印度已经三年了,他再也不想呆下去,不想。伊迪耶一路疯跑,逃出了迈索尔城,逃到城郊的丛林里。暴雨淋湿了身上的一切……衣服,火枪。这段路,伊迪耶私下已经往返很多次了,所以,他并不担心迷路。何况,塞林加神庙的影子已经依稀可见。 “开门!开门!”伊迪耶的枪托撞击神庙的木门,厚厚的木门发出沉闷的“砰砰”声。 “谁?谁在叫门?都快把门砸坏了!”门房里,看守庙宇的巴巴老人还没有睡。是哪个冒失的小僧侣又来寻找遗落的东西了,他想。“哈努曼,哈努曼,走,我们去看看。”随着巴巴老人的呼唤,一只猴子从黑暗中跳出来,爬上巴巴老人的肩膀。 巴巴老人开门。 “识相点,不许动!动一动我就打死你!”伊迪耶将火枪对准了巴巴老人的胸膛,那只被叫做哈努曼的猴子受了惊吓,尖叫一声跑掉了。火枪已经被雨淋湿了,打不响。伊迪耶知道,可是巴巴老人不知道。伊迪耶知道巴巴老人不知道,所以他才一直用火枪抵着巴巴老人的胸膛。 巴巴老人见到过法国兵用火枪杀人,“砰”地一声响,人的身体上就会出现一个血洞。巴巴老人不想让自己的身体出现血洞,所以,他乖乖地举起双手。 伊迪耶并没有因为巴巴老人举起双手而放过他,一把尖刀深深地刺进了巴巴老人的胸膛。那把刀就斜插在伊迪耶腰间,抽出来很容易。巴巴老人惊恐地睁大眼睛,浓浓的眉毛往上挑起,张了张嘴,喷出一口血。血溅到伊迪耶的身上,有些新鲜的腥味,这味道让伊迪耶感到兴奋。伊迪耶的手臂再次用力一捅,再往回一抽,巴巴老人慢慢地倒在了地上。 伊迪耶反手关门,抬起手臂,嗅了嗅鲜血的味道。用身上的衣服擦净刀上的血迹,把刀放回腰间的刀鞘。视线穿过雨幕里庙宇的院落,伊迪耶看到了另外一扇门,那是神殿的正门。高大,宏伟。那肯定是虚掩着的,伊迪耶知道,过于自信的印度教徒以为所有人都像他们一样不敢冒犯神祗。但是,他们忘记了先哲的话:过度的自信等同于愚蠢。 伊迪耶冲出门房,穿过雨幕,跑到大殿门前,抬起一只脚。由于潮湿的缘故,门枢发出一阵“吱吱”的响声。伊迪耶搬来了梯子,他熟悉这里,就像熟悉自己的家一样。他知道梯子放在哪里,他甚至知道梯子上面有几根钉子。因为,他对今晚的事情,已经谋划了很久。伊迪耶把梯子搭在婆罗贺摩的石像上,梯子的顶端刚好靠着神像的鼻梁。刚刚好,一切都刚刚好。伊迪耶放下火枪,爬上梯子…… 巴巴老人在血泊中醒来,他睁开眼睛,看到伊迪耶正爬上梯子。巴巴老人突然意识到什么,不!不能!不能让他得逞。巴巴老人心里喊。他四肢并用,爬出门房,雨水浇在他身上,瞬间就淋湿了他的衣服。巴巴老人在泥水中一点一点地爬向神殿。 风雨交加,电闪雷鸣。 伊迪耶攀附在梯子上,双手在神像的脸上摸索着。最后,停在神像的眼睛上,双手不停地颤抖。他毫不迟疑地从腰间取出那把尖刀,刀尖刺向神像的眼睛…… “不!不要……”巴巴老人心里的声音很大,但嘴里的声音很弱,他的喉咙已经很难发出声音。此时,巴巴老人已经爬进大殿,看到了伊迪耶的举动。巴巴老人向着神像的方向,吃力地爬着,爬着。 伊迪耶已经挖出神像的左眼,又将尖刀刺向神像的右眼。 巴巴老人已经爬到神像前,伸出手,想去撼动梯子,但是,手臂已经失去了往常的力量,梯子纹丝不动。 神像的右眼脱离了眼窝,眼球已经攥在伊迪耶手心。此时,一声炸雷暴响,一道强烈的闪电划过夜空,透过门窗,照亮了整个大殿。失去了双眼的神像,眼窝空洞洞地看着伊迪耶,伊迪耶立时出了一身冷汗。哈努曼,哈努曼在哪儿?能够帮得上忙的只有哈努曼了。巴巴老人把手指含在嘴里,打了一声唿哨。哈努曼,那只猴子,突然从黑暗的房梁上窜出来,从半空里扑向伊迪耶。梯子倒了,伊迪耶重重地摔在地上。哈努曼依然紧紧地搂抱着伊迪耶,尖利的指甲扣进伊迪耶肩膀上的肉里。伊迪耶右手持刀,反手刺向背后,刚好刺中了哈努曼的脖子,哈努曼挣扎了几下,再没了动静。哈努曼死了。 楔子(2) 伊迪耶从肩头推开哈努曼,摸索着站起来。把沾满猴血的尖刀在衣服上来回蹭了两下,放回腰间。伊迪耶突然感觉不对劲,左手心里明明攥着两颗佛眼,现在感觉只剩了一颗。用右手去左掌心摸索,的确只是一颗。伊迪耶慌了,连忙把手里的佛眼含进嘴里,俯下身去。神殿里一片漆黑,伊迪耶只能用双手在地板上摸索着。然而,却一无所获。伊迪耶知道,此地不可久留,否则,他会丢掉性命,那可不是他想要的结果。来不及了,必须离开,马上。伊迪耶从腰间再一次抽出尖刀,叼在嘴里,挽起左腿的裤脚,在小腿上捏了捏,右手取刀,刺向自己的小腿,尖利的刀锋在肌肉上游走,小腿被划开了一道口子,血涌出来。伊迪耶无暇顾及处理血迹,将佛眼吐到左掌心,用力塞进刚刚划开的肉缝里。钻心的疼痛。割开自己的腿很疼,而且会影响自己行走的速度,没办法,这已经是最好的方案了。就算自己因为腿伤被捉住,也有可能侥幸活命。但是,如果将佛眼带在身上,不管是落到法国人、英国人或者土著人手里,自己都必死无疑。再则,在这样的雨夜,这珍贵的佛眼放在哪儿都有可能丢失,放在哪儿都不如放进自己的肉里。即使自己不幸丢了性命,佛眼也不能落入他人之手。 “伊迪耶!伊迪耶!你出来!我看到你了,你跑不了……”庙宇外面传来队长巴那·特罗亚的声音。巴那是伊迪耶的上司加好友,在战场上,伊迪耶曾经三次救过巴那的命。不过,这次,上士巴那·特罗亚是带人来捉拿逃兵伊迪耶·阿鲁埃的。巴那是个公私分明的人,他可不想让伊迪耶在自己手上逃走,那将被认为是他军旅生涯上的耻辱。“伊迪耶,你出来!”巴那·特罗亚在喊,实际上,他并没有看到伊迪耶。 伊迪耶取出事先带在身上的绷带,将腿上的伤口包扎好,站起来,伸展一下左腿,还好,虽然有些疼痛。伊迪耶是个久经沙场的士兵,这点伤,在他看来不算什么。 “伊迪耶,你跑不了啦!”巴那还在高一声低一声地叫喊着,声音离神庙越来越近。 伊迪耶伸手去搬倒在地上的梯子,突然发现俯卧在地上的巴巴老人。巴巴老人已经奄奄一息了,眼睁睁看着伊迪耶的行径,却无能为力,呼吸也越来越困难。伊迪耶意识到,巴巴老人还没有死,他从门房爬进了神殿。伊迪耶甩掉手里的梯子,左手迅速地揪住巴巴老人浓密的头发,右手抽出匕首,手起刀落,将巴巴老人的头颅割了下来。巴巴老人的鲜血从颈子里喷出,溅得伊迪耶满脸都是血星子。伊迪耶手里提着巴巴老人的头颅,举到自己面前。巴巴老人的双眼依然喷射着怒火,直视着这个强盗。伊迪耶的尖刀再一次举起,刺向巴巴老人的眼睛。巴巴老人的两只眼球顷刻之间变成两汪液体,从两只眼窝里缓缓流出。 “砰砰,砰砰……”巴那在指挥士兵砸神庙的木门。 伊迪耶丢下巴巴老人的头颅,搬起梯子走出神殿。雨,依然下得很紧。神庙的木门被撞击得摇摇欲坠。巴那的声音就在门外,非常清晰:“快,再用点力。”伊迪耶跑到院落的一角,那是他早就勘察好的地方,他把梯子搭在墙上,顺着梯子爬上了墙头。伊迪耶骑在墙头上,将梯子抽上去,他可不傻,不能留下梯子给巴那。没有梯子,这生满苔藓的石墙,在这样的雨天,就算巴那是一只蜥蜴,他也爬不上来。 木门被撞开了,黑暗中,一个士兵看到了墙头晃动的人影,高呼:“看!那儿……” 巴那有一双猫头鹰似的眼睛,黑夜里也能看清楚常人看不到的东西,更何况伊迪耶是他的老朋友。“伊迪耶,快下来!”巴那一挥手,几个士兵习惯性地举起火枪,瞄准伊迪耶。 “哈哈……”伊迪耶纵声大笑,“巴那,我的朋友,开枪啊!如果你的火枪能打得响,我情愿死在你的枪下。” “伊迪耶!作为一名法兰西帝国的士兵,你不觉得可耻吗?你的行为会让阿鲁埃家族蒙羞的!为了帝国和家族的荣誉,请你下来!”巴那在雨中咆哮。 “巴那,巴那特罗亚,我亲爱的朋友,我早已经厌倦了这里,厌倦了这里的一切!永无休止的征战和杀戮,死亡,饥饿,还有鼠疫!我讨厌这样的生活,讨厌!亲爱的朋友,我就要和这里的一切再见了,你应该为我高兴。祝你好运……”伊迪耶已经将梯子搬过墙头。 “快,快,上去抓住他!”巴那高声叫喊。几名士兵冲到石墙下面,可面对生满苔藓的石墙,他们手足无措。“人梯,快搭人梯!”巴那喊道。然而,石墙太高了,至少需要四个人叠在一起才能凑效。那些士兵,没有一个人的肩膀足以承受三个人的重量。 “再见了,巴那。再见了朋友们!”伊迪耶一边说,一边把梯子立到石墙外,他可不想跳下去,他的腿还在殷殷地疼,有了梯子就方便多了。伊迪耶顺着梯子,从容地走下来。当他的双脚踏上那块突起的岩石的时候,他的心里舒服极了。他知道,自己计划的第一步,成功了。神庙依山而建,别看从庙门到这堵墙仅有二十几米的距离,如果想从神庙的墙外绕到自己现在立脚的地方,巴那他们要足足跑上几十英里山路。那时,自己早就跑到了大不列颠帝国的控制区。 伊迪耶双手举起梯子,用力抛下山崖,除了自己脚下的那块岩石,旁边全都是陡峭的崖壁。伊迪耶曾经花费了整整一年的功夫来熟悉这些地形。岩石旁边斜生着一棵粗大的榉树,伊迪耶从腰间取出一根长长的绳子,一端系在树干上,另一端系在腰间。伊迪耶双手紧紧地抓住绳子,小心翼翼地坠下山崖。 雨,还在无休无止地下着。 这是曾平教授讲给沈默和夏晓薇的一个故事,我们就用它作为这部小说的开端。佛法是讲缘起的,而这个故事就是这部小说的缘起。 第一章 死亡 2006年9月9日,深夜,乌云遮月。 虞江大学的校园里一片沉寂,海风和涛声远远地传来。 依绿园3号a座二层,夏青教授书房里的灯光依然亮着。 蒙面人坐在夏青教授对面的沙发上,再次举起那张支票晃了晃说:“再问最后一次,你确定自己想好了?” “再问一百次都一样。”夏青教授端坐在宽大的书桌后面,花白的头发在灯光下微微颤动。 沉默,死一般的寂静。 蒙面人不耐烦地扯下头套,用力太猛,不小心带出了挂在胸前的护身符,一个黑色蝌蚪形状的古玉挂件。他将挂件放在唇边轻吻了一下,虔诚地塞回衣领里面。小东西润爽地滑过皮肤,紧贴在胸前。 夏青教授抬手扶了一下眼镜,冷漠地看着眼前这个相貌有些怪异的不速之客。好像以前在什么地方见过,只是一时想不起来。隆起的颧骨和深陷的眼窝仿佛给这个人的面孔打上了印记。 高颧骨冷冷地看了看夏青教授,许久没有说话。片刻之后,霍地站起来,迅速拔出手枪,乌黑锃亮的枪口指向夏青瘦长的脑壳:“这事怕是咱们两个谁说了都不算。得问问它!” 夏青教授看着黑洞洞的枪口:“我们好像见过面?” “有什么关系吗?在你临死之前想和要杀死你的人叙叙旧?” “我知道我要死,从你扯下头套的那一刻起,我就知道。” “嗯?” “你已经不怕让我看到真面目了。只有在面对一个将死之人时,凶手才会如此从容……从容得几近嚣张。” “你也很从容,很少有人在枪口底下能这样从容,你让我很吃惊。” “我这不是从容,只是无奈。当你的底牌亮出来之后,我还能有选择吗?既然知道必死,我不过是想死得像个人样儿……”夏青教授的手悄悄地伸向书桌下面一个隐秘的按钮。 “少啰嗦!来打开保险柜,把东西交出来。别想耍花招!要不要我告诉你密码?45123279……”高颧骨得意地卖弄,脸上挂着冷笑。 保险柜低沉地轰鸣。 高颧骨在错愕中扣动了扳机。“噗”地一声轻响,子弹通过消音器飞出去。 夏青教授仰面倒下,鲜血从胸前涌出。 保险柜也随即安静了。 高颧骨快步绕过书桌,从夏青教授的上衣口袋里摸到一串钥匙,看了看,毫不迟疑地将一把四棱钥匙插进保险柜的匙孔里,输入密码……保险柜打开了。脸上刚刚绽开的笑容却突然凝结,仿佛冻僵了似的。保险柜里,满满当当全是细碎的纸屑!他伸出左手,抓了一把纸屑。纸屑从颤抖的指缝间滑落…… 夏青教授躺在地板上,呼吸越来越急促,终于摸索到自己的手机,轻轻一按。一个设置了一键通的特殊号码悄无声息地拨通了。 高颧骨看着指缝中滑落的纸屑,恼羞成怒,蓦然转身。 夏青教授躺在地板上,右手举着手机贴近嘴巴……这是一种很奇怪的姿势,仿佛他只需要说,不需要听。 高颧骨立刻扣动了扳机。子弹不偏不倚,从夏青教授的左眼射进头颅。 夏青教授死了,嘴角挂着一丝微笑,在临终前的那一瞬间,他知道自己胜利了。在子弹击中自己的头颅之前,夏青教授已经将那个信息传递出去。 高颧骨走到夏青教授的尸体旁边,从死者胸前拿起那部手机,戴着手套的手指飞快地在键盘上舞动……直到脸上露出得意的笑容。他将手机塞回夏青教授手里,然后起身走到沙发旁边,拎过一只黑色保险箱,把保险柜里的纸屑一点一点转移到保险箱里。小心翼翼地处理好一切,重新戴好面罩,走出书房。 楼梯口,保姆王小翠的手脚都被结结实实地捆绑在栏杆上,嘴巴上贴着胶带。 高颧骨举着枪,一步步逼近。 王小翠看着乌洞洞的枪口,惊恐地睁大眼睛。 高颧骨迅速一抡,枪柄砸在那女孩儿头上。 血,蚯蚓般蜿蜒。女孩儿昏厥。 高颧骨收枪,转身而去。 一个黑影悄无声息地走出依绿园3号a座的院门,很快消失在茫茫的夜色里。 第二章 归人 2006年9月12日上午9时,云雀号客轮缓缓行驶在海面上,虞江码头遥遥在望。 沈默站在甲板上,双手扶着船舷。白色的短袖t恤和米色的休闲裤在海风的吹拂下簌簌抖动。 吹着风,呼吸着大海的味道,沈默的心思仿佛留在了大连,留在了亚洲史学研讨会的现场。一个个蜚声中外的史学泰斗,一个个如雷贯耳的名字,熟悉而又陌生。对一个刚刚毕业的硕士生来说,能参加这样高规格的研讨会简直是奇迹……夏青教授创造的奇迹。正如曾平教授所说:“沈默啊,你的老师是把你托在了自己的肩膀上,你想不踩都不行啊!” 汽笛鸣叫,云雀号驶入虞江码头。 沈默在发呆,直到轮船停入泊位,人们急急火火地从客舱涌上甲板,才想起自己的行李还在客舱里。 汹涌的人潮却将沈默逼闪在一旁。沈默只能眼看着行色匆匆的人们一个个从自己身边走过,摩肩接踵地离开云雀号客轮。 沈默快步跑向客舱,不料和刚出舱口的一个人撞了个满怀。 那人冷不防被撞了个趔趄,大叫:“哎哟!跑这么快干嘛?” 沈默停下脚步,看清被撞者是个大约六十多岁的老人,身材瘦小,满脸沧桑,长脸,浓眉,眼窝深陷,目光如炬。沈默连声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是我太慌张了,没撞坏您吧?” 老者说道:“没事儿,幸好我这把老骨头还算结实。” 沈默笑了笑说:“老先生,不好意思。我的行李还在客舱里呢!” 老者朝沈默摆摆手,示意沈默自便,然后径自离去。 沈默突然感觉哪儿不对,自己的手掌心多了点什么东西,摊开一看,是一个小小的纸团。抻平,只有四个字:沙漠玫瑰。沈默抬头,老人不见了,甲板上空无一人。 一种不祥之感袭来,沈默转身进入舱门,匆匆取了行李,返回甲板。取出手机,一边走一边拨打夏青教授家里的电话,接电话的是夏青教授的小女儿夏晓薇。 “晓薇,我是沈默,你让老师接电话。” “沈默哥哥!爸爸他……”电话里,夏晓薇抽泣着。 沈默心里一惊,急切地问道:“晓薇!老师他怎么了?” 夏晓薇哭泣不语。 “晓薇!到底出什么事情了?你倒是说啊!” “沈默哥哥,你现在在哪儿?还在大连吗?”夏晓薇哽咽着问。 “我回到虞江了,刚刚下船。快告诉我到底出了什么事?” “那你就赶快到家里来吧!”夏晓薇说完就挂断了电话。下船,匆匆走出码头,沈默打车直奔虞江大学。 虞江大学校园西北角的依绿园3号楼是一座三层复式别墅,尖顶,白墙红瓦。整座小楼一分为二,a、b两座自成单元。 当沈默拖着旅行箱出现在虞江大学依绿园3号a座时,很多人在出出进进,一排排花圈在院门外接成一条长龙。沈默的心立刻凝固,他冲进了那个熟悉的院落。半亩见方的庭院里,几丛盛开的月季无奈地淹没在形形色色的纸花中。白的,黄的,粉的,灿烂而妖冶。客厅的门开着,像一个寂寞的空洞。 有人迎上来接过沈默手上的旅行箱。 客厅的门越来越近,直到将沈默吞入。正面墙壁上,夏青教授巨幅免冠黑白照片,瘦长的脸上洋溢着微笑,眼镜片后面的那双眼睛,犀利而慈祥。照片下方,是松枝和鲜花组成的祭坛。祭坛中央摆放着一只红色木匣……骨灰盒。两侧墙壁上悬垂一幅挽联,白布黑字: 草木同悲,不幸巨擎殒华夏; 风雨共泣,定然英名留汉青。 两联的末字嵌入“夏青”二字。落款是:“程度泣挽。” “老师……”沈默木然双膝跪倒,潸然泪下,泣不成声。 灵堂上,顿时哭声一片。夏青教授的两个女儿,夏晓蔷和夏晓薇一身重孝,分左右长跪在祭坛两侧,伏地哀嚎。 “孩子们,都不要哭了。”一个充满磁性的声音。是虞江大学的校长,程度。程度大约五十多岁,留着比较传统的大背发型,头发乌黑锃亮,纤尘不染。标准的国字脸,高鼻阔口,嘴唇略厚。浓眉下的一双眼睛炯炯有神,直刺人心,不怒自威。那是在官场浸润多年而熏陶出的一种气质,仿佛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似的。程度一边说着,一边弯腰去搀沈默。 “程校长……”沈默止住哭声。 “起来吧!”程度看着沈默,慈祥地点点头说。紧接着扭头喊道:“小翠!小翠……” 一个约十八九岁的小姑娘应声而至……王小翠。王小翠头上还缠着绷带,那天晚上,倘若凶手再用点力,也许她就随着夏青教授去了。王小翠上前搀扶夏晓薇。 夏晓蔷、夏晓薇姐妹二人的哭泣渐息。 “沈默哥哥!”夏晓薇轻声叫道。 “你来了。”夏晓蔷愁容惨淡,面色苍白,嘴唇发暗,一付病恹恹的样子。 沈默看着夏晓蔷,停了片刻,淡淡地说:“你瘦了。” “坐,坐吧……”夏晓蔷有气无力。 “沈默兄弟!快坐,快坐。看你,刚下船就跑过来,这让我和晓蔷怎么过意得去!”客气,客气得拒人于千里之外。说话的是一个年轻男子,从楼梯上走下来,米色的西装,黑色的领结,英气逼人。田野,夏晓蔷丈夫,奥洛夫珠宝公司亚洲事务处经理。 沈默微微皱眉,仿佛刚吞下一只苍蝇:“哦,是田经理……” “自家兄弟,经理来经理去的可就见外了。晓蔷比你大三天,你要叫我姐夫才是。”田野走过来,拍拍沈默的肩膀。 沈默轻轻拨开田野的手,转身问程度:“程校长,教授他……” “出来一下。”程度转身出屋。 沈默紧跟着来到院子里。 “沈默,你一定要挺住。事情发生的太突然,谁都不曾料想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程校长,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教授怎么会突然去世了呢?” “教授是被人杀害的。” “被人杀害?什么时候?什么人干的?凶手抓到没有?” “据法医出具的死亡鉴定书,夏青教授的死亡时间是2006年9月9日23点30分到次日0点30分之间。地点是在他自己的书房。死亡原因是遭到枪击。教授一共身中两枪,一枪在右胸部第三根肋骨处,一枪是在头部。头部的一枪是致命伤,子弹从左眼射入,击穿了整个颅骨。公安局已经立案侦察,现在还没有结果……” “教授临终前留下什么话没有?” 程度摇了摇头。 “凶手为什么要杀害教授?” “公安部门正在调查。” “程校长,我想进教授的书房看一看,可以吗?” “这个……还是等等吧!好吗?你看现在晓蔷、晓薇都还沉浸在悲痛之中……” “沈默哥哥,你跟我来吧!”夏晓薇不知何时走了出来。 “晓薇!你……”程度不知说什么好。 “程伯伯,你放心!我没事儿。”夏晓薇说道,“沈默哥哥,跟我来吧!”说罢,夏晓薇转身进了客厅。 沈默看了看程度,便跟随夏晓薇而去。夏晓薇带着沈默,走过众人错愕的目光,踏上了楼梯。皮鞋落在木质的楼梯踏板上,发出“笃笃”的响声。 教授的书房很特别,除了门窗的位置空着,四面墙壁通天到地全部是实木书柜,古铜色。中央是同样颜色的工作台,宽大,厚实。工作台对面是一张长方形仿古茶几和一对单人沙发。这一切,对沈默来说并不陌生。他绕过沙发和茶几,转到工作台的里侧。沈默看到地板上画着一个人体轮廓。那一定是教授遗体所在的位置了,沈默想。沈默的眼睛在教授的工作台上扫视着,工作台上已经落有淡淡的灰尘,如果教授活着,是绝对不会出现这种情况的。桌面上放着几本书,有四册叠放在一起的《清史稿》,旁边还有一本薄薄的小书,是泰戈尔的诗集《吉檀迦利》。另外,还有一只石雕的笔筒,里面随意插放着几只笔。在工作台的左侧一个隐蔽的角落,是一个暗红色的保险柜。保险柜的门是打开的,里面空空如也。 沈默看到地板上遗落有几片纸屑,他小心翼翼地捡起其中一片,发现上面有手写的半个字迹,是什么字已经无法辨认。 “教授在保险柜里放的是什么?”沈默问。 夏晓薇摇头。 沈默想了想,说:“你看到过教授最近的课题手稿没有?” 夏晓薇拉开工作台的一个抽屉,取出厚厚的一打稿纸,问:“你说的是这个吗?” 沈默接过一看,正是教授带着自己共同研究的课题手稿:《季风亚洲的宗教及传播》。手稿完整无缺。将教授的手稿放到工作台上,沈默蹲下身去看那个保险柜。保险柜上下左右和正对面的五壁,各有一个淡淡的圆形,位置相错。沈默伸手逐个摸了摸那些圆形,却没有感觉到明显的差异。 “那是暗藏的五个刀孔,保险柜的自毁装置。电源在保险柜的底面,这里是启动装置。”夏晓薇走上前,指着保险柜靠近工作台的一侧,那里贴有一张椭圆形透明商标,她伸手揭开那个商标,里面露出一个小小的圆形玻璃片。“这是一个红外线接收器。透明标签既起到了掩饰作用,而且不影响使用。红外线发射器在……” “我知道了。”沈默打断了夏晓薇的介绍。沈默已经发现了毛窍,因为接收器的一面靠工作台太近,不可能从其他角度发送信号。那么只有一种可能:发射器藏在工作台的某个地方。沈默看到了工作台和保险柜相对的地方有一个同样圆孔,覆盖着一小片圆形玻璃。他转到工作台的正面,在工作台的台面内侧,找到了那个发射按钮。“在这儿!这是发射按钮。”沈默指着那个按钮,扭头看着夏晓薇说。 “沈默哥哥,这应该是你和爸爸共同研究的课题对吧?”夏晓薇没有回答,她看着工作台上的那份手稿。 沈默点点头。 “你有没有觉得爸爸还在进行另外一个课题的研究?”夏晓薇问。 沈默站起身来,吃惊地看着夏晓薇,是夏晓薇看穿了自己的心思?还是她本人也有和自己同样的疑惑?沈默一时不知道应该如何回答。 “沈默哥哥,我一直有一种预感,爸爸肯定是在秘密地研究着什么,正是这项研究才给他带来杀身之祸。而这些纸屑,就是课题手稿的一部分。是爸爸临终前启动了保险柜的自毁装置,让手稿变成了纸屑。纸屑的大部分都被凶手取走,这几片应该是遗落的。这只能说明一个问题:凶手就是冲着保险柜里的东西来的。” 沈默感到惊讶,他没有想到夏晓薇的思维逻辑性这么强:“说下去。” “爸爸不可能就这样走了。他既然有机会毁掉自己的手稿,他肯定还会留下点儿什么线索。你说,如果爸爸想留下点什么,他最有可能留给谁?”夏晓薇的眼睛一直盯着沈默。 “谁?”沈默的目光迎着夏晓薇的目光。 “你!爸爸最有可能留给你。因为在爸爸眼里,你会是最佳人选!” “我?”沈默迷惑地问。 “沈默哥哥,我相信,爸爸一定在这间书房里留下了什么。你一定要找到它!”夏晓薇看着沈默,眼睛里充满了期待。 “晓薇,你听我说……”沈默思考着如何回答。 “沈默哥哥,你先听我说。你应该不会不同意我的推断吧!我知道你不会的。你之所以要来爸爸的书房,其实心里也是想在这里找到点儿什么。是不是?你只回答‘是’或者‘不是’?”夏晓薇逼视着沈默。 沈默不得不承认夏晓薇的犀利,点头说:“是的,我也是这么想。可是,现在我们什么都没有找到。” “你会找到的,爸爸不能就这样白白地走了。沈默哥哥,答应我,你一定要找到,要给爸爸报仇雪恨!” “二小姐!程伯伯在叫你们……”王小翠在书房门口喊道。 沈默正觉得有几分尴尬,王小翠的出现刚好为自己解了围,话头一转,对夏晓薇说:“晓薇,我们下去吧!” “书房里的钥匙就在我的手里。沈默哥哥,你如果想来,可以随时找我。在你找到线索之前,我不会让任何人踏入书房半步。”夏晓薇执着得近乎固执。 “二小姐,程伯伯说宾客都到齐了,我们应该去墓园了。”王小翠小心地催促着。 “沈默哥哥,我们先下去吧!”夏晓薇说。 沈默没有作声,默默地走出书房。夏晓薇随即将书房的门锁死。 沈默和夏晓薇回到客厅。夏晓蔷看了看夏晓薇,眼神里流露出明显的不满。田野莫名其妙地问沈默:“找到什么了?”沈默装作什么都没听到似的置之不理。此时,前来吊唁的亲朋以及料理丧事的执事们往来穿梭,客厅里闹哄哄的,没有人注意到这十分微妙的一幕。 沈默看到程度坐在沙发上,虞江大学校长办公室的两个年轻人站在程度对面,轻声嘀咕着什么,听不清程度说话,只看到程度点头。过了片刻,那两个年轻人走出去。程度站起来,大声宣布:“各位亲朋好友!马上就要起灵了!去墓园的车队已经停在院子外面,车上贴有编号。一号车和二号车是护灵车,请各位不要乘座这两辆车,其他的车辆可以自便。各位执事,按照各自的分工带好花圈、祭品!大家分头准备了。” 人们一阵忙碌。 程度接着高喊:“吉时已到,起灵!” 有人取下夏青教授的巨幅照片递给夏晓蔷,又有人把夏青教授的骨灰盒递给夏晓薇。 夏晓蔷捧着遗像在前,夏晓薇抱着骨灰盒在后,再后面依次是田野、沈默、王小翠,一行人哭哭啼啼,在一位执事的引领下走出依绿园3号a座。 由二十几辆汽车组成的车队迤逦而去。 注一:季风亚洲是指伊朗以东俄罗斯以南的亚洲地区。从地域上讲,是从巴基斯坦和阿富汗接壤处的开伯尔山口开始向东延伸,经过印度、东南亚的大陆部分及岛屿,直到中国、朝鲜半岛和日本。这一概念是美国历史学家罗兹·墨菲在其著作《亚洲史》提出的。 第三章 录音 沈默的住处在望海园。 望海园位于虞江大学的东北隅,是普通教员的住宅区。虞江大学的校园很大,从依绿园到望海园大约有三华里之遥。 从墓园回来,已经是下午四点。沈默身心交瘁,打开热水器,找香皂毛巾。突然想起自己的行李忘在依绿园夏青教授家里了。实在懒得动弹,沈默一屁股坐在客厅沙发上,取出手机,想给夏晓薇打个电话,让她打发王小翠给自己送过来。 “笃笃!笃笃!”突然有人敲门。 “谁?” “是我,我是晓薇。沈默哥哥,快开门。” 夏晓薇?!沈默一愣。 “沈默哥哥,快开门啊!”夏晓薇在门外喊。 沈默懒洋洋地起身开门。 “你的行李!”夏晓薇拎着沈默的旅行箱出现在门口,一身浅灰色短灯笼袖毛织连衣裙。 沈默站在门口,讶然。 “不让我进去吗?” 沈默伸手接过旅行箱说:“我正要给你打电话说旅行箱的事,没想到你就给送过来了,有点意外。进来吧!” 进门后,夏晓薇不客气地坐在沙发上:“沈默哥哥,我口渴了。” 在沈默眼里,夏晓薇一直都是个调皮的小妹妹。现在,教授走了,看到夏晓薇一口一个“沈默哥哥”地叫着,心里不免生出一些疼惜。“晓薇,我刚回来,不知道你要来,没有准备什么饮料,现在连开水都没有。你等一会儿,我去给你买。你想喝点什么?”沈默说。 “不用了,饮水机里不是有水嘛!凉的就行。”夏晓薇看着沈默。 “那不行的,那水是我去大连之前的,已经很长时间了。我还是出去买点饮料吧!” “不用了,真的不用了。我不喝了!沈默哥哥,你不要出去。”夏晓薇的眼睛里流露出一种异样的期待,或者说是恳求。 沈默忽然想起旅行箱里还有两瓶绿茶,忙着取出来拿给夏晓薇:“你看,我都忘了它们的存在了!这个行吗?” “好!”夏晓薇接过一瓶绿茶说,“沈默哥哥,我想和你一起吃晚饭,可以吗?” “行!一会儿我们一块儿吃晚饭。” “沈默哥哥,你先去洗个热水澡吧,在路上走了两三天了,一定很乏的。我自己在这儿坐一会儿。” 沈默略一考虑,说:“那好,你先自己看会儿电视。我去洗一下,真的很乏了。一会儿咱们出去吃。” “嗯。”夏晓薇点头。 沈默取了香皂毛巾等物进了卫生间。 夏晓薇独自坐在沙发上品咂那瓶绿茶,不知不觉,手上就只剩下一只空瓶子。夏晓薇摆弄着那只瓶子,一阵塑料的哔剥声。 “快饿死了,真得去吃点东西了。”沈默从卫生间走出来,头发还湿漉漉的,边走边嚷。 “快吹吹头发,别感冒了!” “没事儿,我没那么娇气,擦一擦就干了。晓薇,你稍等一会儿,我再换件衣服。”沈默说着,走到电话旁边,随手按下放音键。随即拿着一块干毛巾走到窗前,背对着夏晓薇,快速地擦拭着头发。 “你这家伙,好几天见不到你的影子,死哪儿去了?是不是恋爱了?想着给我回电话,星期天我们去美人岛钓鱼好不好?”录音电话里传出一个同学的声音。 沈默一边擦着头发一边说:“晓薇,你喝茶,很快的。” “吉檀迦利的第五个秘密……”是教授的声音,是教授!居然用的印地语! 沈默突然呆若木鸡,拿着毛巾的双手蓦然停住。片刻之后,转身冲到电话前,再一次按下放音键。 “吉檀迦利的第五个秘密……”教授的声音是那么的虚弱。沈默看了看通话时间,2006年9月9日23时57分。是在教授出事的那天晚上! “是教授的电话……”沈默回头对夏晓薇说。 “什么时间?爸爸说了什么?”沈默不寻常的举动已经引起了夏晓薇的注意。听沈默一讲,她嚯地一下站起来,急切地问道。 “9月9日23时57分,教授说……吉檀迦利的第五个秘密。说的是印地语。” “吉檀迦利?”夏晓薇突然想到爸爸工作台上那本书。 沈默的脑海里同样浮现出在教授书房里看到的那一幕:工作台上,四本叠放在一起的《清史稿》,旁边还有一本薄薄的小书,就是泰戈尔的诗集《吉檀迦利》。 “爸爸的书桌上有一本《吉檀迦利》!”夏晓薇说,“也许爸爸在那本书里留下了什么。沈默哥哥,我们快点回家!” “等等!”沈默说道,“教授后面还说了一句话,声音很弱,我听不清楚。” 夏晓薇走到电话旁边。 沈默再一次按下播放键。两个人屏息聆听,生怕漏掉什么。 “吉檀迦利的第五个秘密……”这句的后面,夏青教授分明还发出了某种声音,只是沈默依旧没有听清楚。 “不要报警!”夏晓薇说,“我听清楚了,爸爸是说不要报警!” 沈默诧异地看着夏晓薇:“你什么时候学了印地语?” “不是印地语,我哪懂什么印地语!这句话是用汉语说的,只有四个字:不要报警。你再听听是不是?” 沈默又放了一遍录音。果然,教授在用印地语说完“吉檀迦利的第五个秘密”之后,又用汉语说了“不要报警”四个字。之所以前几次自己没有听清楚,是因为声音本来就很弱,加上自己习惯性地以为也是印地语。 “可是,不要报警?为什么?”夏晓薇有些疑惑。 “既然教授说不让报警,那肯定有他的理由。晓薇,我们应该赶快回家,去拿那本《吉檀迦利》!” “好!”夏晓薇赞同。 二人匆匆下楼。 沈默推出一辆自行车,骑车带夏晓薇赶回依绿园。 夏青教授书房。夏晓薇小心翼翼地拿起那本《吉檀迦利》,很快翻阅了一遍,没有找到任何线索。转手递给沈默。 沈默接过。书很干净,也很薄,仅有五十三页,拿在手里没有一点重量感。人民文学出版社一九五五年四月版,译者是大名鼎鼎的冰心先生。封面主色调是淡黄色的,黄白相间的底纹上是一个手绘的写意舞女。舞女头饰花冠,戴有手镯的双臂半举在空中,仿佛在祈求着什么。舞女的左手上,停栖着一只鸟儿。鸟儿和舞女对视着。画面简约而神秘。沈默找不到一丝端倪。 田野出现在书房门口,好奇地探头张望。 “看什么看?有什么好看的?”夏晓薇气冲冲地走过去,关门。 田野一下涨红了脸。 “晓薇,对你姐夫说话要客气点。干嘛那么大火气?”夏晓蔷从三楼走下来,看到夏晓薇冲田野吼,心中十分不爽。 “姐夫?谁的姐夫?客气?要听客气话回自己家呀!这个家姓夏不姓田!我在自己家里,爱怎么说怎么说!怕人说就别整天偷偷摸摸地像个贼似的!”夏晓薇开门。 “晓薇,爸爸刚走,我不想和你吵。田野怎么了?他怎么咱们夏家了?我知道你不待见他,爸爸也是。我是给自己选丈夫,不是给夏家选女婿!我已经嫁给他了,怎么着?!爸爸都没说不认我这个女儿,你怎么着?” 沈默看看夏晓薇又看看夏晓蔷:“都少说两句吧。” “夏晓薇!打狗还得看主人呢,你夏晓薇凭什么这么嚣张?这是你的家,同样也是我的家!我丈夫在我自己的家里,他招谁惹谁了?每回你都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的!你干嘛?凭什么?我一直隐忍不说也就罢了,你还没完没了啦!他怎么啦?他不就是在书房门口看看吗?我还没说你呢!你凭什么霸着爸爸的书房不让人进?不要忘了,家里所有的东西都有我的一半!” 夏晓蔷的突然发怒让夏晓薇始料不及,从小到大,尽管姐妹二人在某些事情上看法不一,但却从来没有这样争吵过。为了田野,姐姐居然发怒了!夏晓薇委屈得眼泪哗啦啦地流出来,依然倔强地吼叫:“你懂个屁!你的眼里就只有那个男人,爸爸的事你从来都没有关心过!爸爸出事的时候你干什么去了?你说呀!你干什么去了?爸爸死了,你回来了!财产有你的一半?你眼里只有财产!你以为我象你一样?我不稀罕!全都是你的好不好?好不好?但是,你们都给我听清了,没有我的允许,谁敢踏入书房半步,我杀了他你们信不信?!” 夏晓蔷脸色煞白,嘴唇颤抖着说不出话。夏晓薇的一句话击中了她的软肋,是的,自从结婚后,她很少回家看望父亲。夏晓薇在聊城大学读书,平时只有爸爸和王小翠两人在家。她不是不想回家,只是她因为田野的事和爸爸闹得很僵。虽然最后爸爸勉强接受了既成事实,但每次回家,气氛都很尴尬。后来,自己也懒得回家了。偶尔回来一次,也只是来去匆匆。爸爸出事后,她心里很愧疚。总是觉得,如果自己常来看看爸爸,如果那天自己在家陪着爸爸,说不定事情的结果不会这么糟糕。 “够了没有?”沈默突然厉声喝道,“你们这是干什么呀?教授的尸骨未寒你们姐妹就这样吵吵闹闹,他老人家会安生吗?” 听到沈默这么一嚷,姐妹二人谁都不再说话,各自嘤嘤而泣。片刻,夏晓薇猛然扑进夏晓蔷怀里,叫了一声:“姐……”夏晓蔷揽过夏晓薇,二人抱头痛哭。 沈默觉得眼角有些潮润,轻轻拭了一下,把《吉檀迦利》放进自己的衣袋,看着田野:“走吧!还看啥?没看够?” 田野悻悻。 “我送送你们。”王小翠手足无措。 “不用,忙你的去吧!记住,不要去打扰她们。”沈默朝楼梯上指了指。 “嗯。”王小翠点头应道。 走出夏家,田野指了指停在路边的一辆黑色奔驰说:“沈默兄弟,上车吧!我送送你。” 沈默冷冷地说:“不习惯,谢谢!” “你嫉妒我。”田野挑衅地看着沈默。 沈默冷笑:“我嫉妒你?凭什么?你有什么值得我嫉妒的?你的自我感觉一直都是这么好吗?” “别说不是!那就没意思了。凭什么?你我心里都清楚。夏晓蔷嫁给了我,而不是你沈默。你爱夏晓蔷,暗恋她整整四年,你敢说不是?噢!多么伟大的爱情……”田野张开双臂,有意做了一个很夸张的动作。 “无耻。”沈默骑自行车径直而去。 看着沈默的背影,田野轻蔑地“呸”了一声,骂道:“穷酸!夏晓蔷?你也配!”开门上车。 不一会儿,黑色奔驰就追上了沈默的自行车。田野放慢车速,将喇叭揿得震天响,心满意得地扬尘而去。 第四章 解密 9月13日,清晨。 阳光透过窗帘照在床上。 沈默睁开眼睛,从毯子里伸出手,在枕边摸索着,什么也没有摸到,蓦然坐起,看到那本《吉檀迦利》躺在地板上。 伸手捡起,小书太干净了,干净得异乎寻常。从昨天开始,这本书无时不在折磨着沈默的神经。横看竖看折腾到头大,生生一点线索也没有。 吉檀迦利的第五个秘密到底是什么?难道教授说的并非这本书,而仅仅是“吉檀迦利”的本意?根本不可能。“吉檀迦利”在孟加拉语中意思就是“献诗”,没有别的岐义。而现在,一提到吉檀迦利四个字,人们往往首先想到泰戈尔的这本诗集,因为这本诗集太有名了。一九一二年,五十一岁的罗宾德拉纳特泰戈尔,就是凭借这样一部仅有一百零三首诗歌的小书,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这部以“献诗”为名的诗集,自始至终都透着一种神秘感。从《吉檀迦利》问世以来,有很多人试图对其中时时透出的宗教信息进行解释,但没有任何一种解释得到大多数学者的认可。《吉檀迦利》有太多太多的谜。沈默的神经已经变得脆弱,脆弱到不可触摸。 将书丢在床上,像丢一块烫手的山芋。沈默起身,拉帘推窗。 更多的阳光拥进来。 窗外是无垠的大海,在阳光下闪着鳞鳞的波光。 沈默眺望着大海。 “人心就像一潭水,只有静下来,智慧的月光才能形成完整的倒影。”夏青教授的教诲言犹在耳。 沈默眺望着大海,一条新修的公路在海边蜿蜒如蛇。“静下来,静下来……”沈默在心里提醒自己。 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打断了沈默的沉思。 “沈默哥哥!快开门。” “晓薇?!等会儿……”沈默慌忙穿衣服,跑去开门。 夏晓薇站在门外,拎着几个方便袋:“快点让开,勒得我手疼。” 沈默闪身,夏晓薇进屋。 “这是你爱吃的米粉!”夏晓薇举起左手里的袋子,“我还买了两袋豆浆,原味的。甜的不敢买,怕是放的糖精。一个煎饼果子是我自己的。” 沈默盯着夏晓薇的眼睛:“昨晚哭了一夜?看你眼睛红的!” “快点吧!我饿坏了。” 沈默接过夏晓薇手里的袋子,忙着去找碗筷。 夏晓薇迫不及待地拿着煎饼果子吃起来,昨天和姐姐哭作一团,早就忘记了还有晚餐这回事,此刻肚子饿得紧,也就顾不得淑女形象了。 沈默慢条斯理地把米粉倒进碗里,又按照自己的口味加了一些辣椒。 “真搞不懂你们这些南方人,米粉有什么好吃?” “真搞不懂你们这些北方人,煎饼果子有什么好吃?” “沈默哥哥,你上一辈子是不是一只澳大利亚考拉?” “什么意思?” “考拉终生只吃一种食物……桉树的叶子。” 沈默瞪眼。 “你对爱情也像对食物这样执着吗?”夏晓薇故意地迎着沈默的目光。 爱情?沈默黯然。自己有过爱情吗?四年的暗恋只不过是一个人的游戏。 “其实,你应该试着接受煎饼果子,习惯之后也许觉得它并不比米粉口味差。拒绝,其实仅仅是因为习惯而已。爱情,也不过如此。”夏晓薇的目光变得复杂,且有几分迷离。 “是……习惯。既然已经习惯了,又何必要刻意的改变?”沈默的米粉已经调好,碗里浮着一层红油,吃一口,满嘴香辣。 “固执。”夏晓薇随口说道。 “是偏执。”沈默又挑起一筷子米粉,“虞江的米粉再怎么弄也调不出贵阳的味道。” “贵阳的月亮也比虞江的圆?”夏晓薇反唇相讥。 沈默轻轻一笑,调侃道:“没错。月是故乡明……杜甫说的。” 夏晓薇语结。 “晓薇,你读过《吉檀迦利》吗?”沈默问。 “读过啊,不单是《吉檀迦利》,《飞鸟集》、《园丁集》、《情人的礼物》……还有《孟加拉掠影》。我喜欢泰戈尔。那老头儿很有风度,一脸大胡子,是个老帅哥。” “《吉檀迦利》有多少秘密?第五个秘密是什么?”沈默不动声色地问道。 “问我?我一大早赶过来可是要听你的答案的。” “想得我脑瓜仁儿疼。你是学文学的,对《吉檀迦利》的了解应该比我更多一些。” “文史不分家,我知道的你也一定知道。而你知道的,我却不一定知道。要不,爸爸怎么会把消息留给你,而不是我。” “文史不分家?怎么你也说这外行话?文学和史学,就好像两个驭手分别驾驭的两辆马车,他们有时相遇,有时同行,但他们的出发点和目的地却迥然不同。比如泰戈尔,在你的眼里他是诗人、文学家。而在我的眼里,他是个历史人物,是个宗教学者,是个预言家……” “爸爸会给他的史学家学生留一个文学命题?这不可能。” “这正是让我头疼的地方。为什么是这样一个命题?为什么是我?” “教授总是有道理的……这是沈默说的。”夏晓薇抓住机会回敬沈默。 碗空了,沈默吃光了米粉。 “《吉檀迦利》是一部宗教色彩很浓的作品,里面的诗歌就像是打哑谜似的,人们只是迷恋那些华美的辞藻和动人的韵律。作者到底想表达什么,其实谁都猜不透。如果说迷,可能会有很多。”夏晓薇吃完了最后一口煎饼果子,喝豆浆。 “有没有一个比较权威的人士对《吉檀迦利》的秘密做出过论述?一本书或者一篇论文都行,只要有这方面的资料。” 这时,夏晓薇已经完全明白了沈默的思路。他是想通过这种方式找到《吉檀迦利》的第五个秘密,然后再破解爸爸的神秘遗言。“我读过很多关于泰戈尔的评论,但是,从来没听说过有类似的东西。” “教授留下了一个难题。”沈默说道,“我是黔驴技穷了!” 夏晓薇忍俊不禁,“扑哧”一下竟然笑出声来:“你虽然生在黔地,却不是驴子,顶多是一只考拉,一只生错了地方的考拉。” 沈默不语。 “要不……我们去网上查一下吧,说不定会有所收获。”夏晓薇提议。 “也好,有枣没枣先打一杆子再说。”沈默起身带夏晓薇走进自己的书房。 沈默的书房很简单,一桌一椅,一台笔记本电脑。说是书房,其实并没有多少书,只有几本必备的工具书放在案头。 夏晓薇坐在电脑前。google页面。先后输入“泰戈尔”、“吉檀迦利”、“吉檀迦利的秘密”等等。信息多如牛毛,杂乱无章且毫无用处。 “《吉檀迦利》共收录一百零三首诗歌,每一首都带有神秘的宗教色彩。而泰戈尔的宗教思想十分复杂,印度教、伊斯兰教、佛教、锡克教,甚至于西方的基督教的思想,都被这位大师兼收并蓄。要理清这个问题,无异于理清一团乱麻。我们现在就像是两只无头的苍蝇……乱撞。” “既然是无头的苍蝇,除了乱撞还能有什么办法?你累了可以先去休息,让我一个人撞一会儿。或者,你从史学者的角度讲讲你眼里的泰戈尔。” “在印度,泰戈尔是个非常神秘的人物,他的家族和印度的宗教有着很深的渊源。泰戈尔还是一个预言家。相当多的人认为,他以《毁灭者》和《号角》两首诗歌成功预言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和塞拉杰沃大屠杀。……这些,有用吗?” “我怎么把它给忘了?”夏晓薇熟练地输入一个网址,“这个网站的站长是泰戈尔的忠实fans,里面聚集了一大群泰戈尔的拥趸,其中不乏高手。我去发个英雄贴,说不定有人会告诉我们。”论坛打开。 沈默看到论坛里所有的贴子都是有关泰戈尔作品和泰戈尔本人的。 夏晓薇注册了一个id,发了一个求助贴,题目为:“哪位大虾知道《吉檀迦利》有几个秘密?”内容非常简约:“如题。有人与小妹打赌,出此怪题。闻论坛高手如云,本人慕名而来。望各路大虾出手相助,小妹在线等候,不胜感激。” “这样能行?”沈默疑惑地问。 “看来你平时很少泡论坛吧?别看这个帖子简单,可是暗含好几条泡论坛的必杀绝技,绝对没问题。只要有人知道答案,很快就会有回贴的。也许还有好多不知道答案的人会马上用功去查找资料呢!人多力量大,总比我们两个毫无头绪地坐着干等好些,至少从现在起,我们可以希望。”夏晓薇仰头看着沈默,“你去给我倒杯水吧,有点口渴。” 沈默出去,又进来,手里端着一杯水。 “有人回贴了!”夏晓薇点击鼠标,页面打开。 “妹妹,你是准备考博士后吗?” “你那朋友真变态,欠扁!” “靠,这得让泰戈尔从坟墓里爬出来回答。” “妹妹你等会儿,我看到泰戈尔那老头儿在我家隔壁打麻将呢,我去替他一会儿,让他来告诉你吧!别着急哦……” “楼上的,别去了,我刚从你家隔壁过来。泰戈尔刚才吃饼干噎着了,送医院了,来不了啦!” 几个水贴。 “怎么全是捣乱的?这样怎么能得到有用的东西?”沈默将水杯放在电脑桌的一边,看着那堆乱七八糟的回帖。 “别着急,这只是一群小喽罗,真正的高手还没有现身。”夏晓薇说。 “那我们就等一会儿再看,先到客厅坐一会儿吧。” 两人同到客厅喝茶聊天,时不时到电脑旁边看一看。 希望、等待、失望,再希望、再等待、再失望……一次又一次,周而复始,循环往复。等待,对任何人而言都是耐心与毅力的考验。时间一点点流失,这一个上午对沈默和夏晓薇来说仿佛是一个世纪那样漫长。 中午,二人简单地泡了两包方便面充饥。然后,再次回到电脑前守候。 “我看这样很玄,别再抱什么希望了!还得我们自己想办法。”沈默说。 “我再等待红狐现身,如果红狐也回答不了我就死心了。”夏晓薇说。 “红狐是谁?”沈默问道。 “红狐是这个论坛里的顶尖高手,我怀疑此人是研究泰戈尔的专业人士。我在这个论坛潜水两年多了,见识过红狐的风采。”夏晓薇说。 “你确信他能解决问题?”沈默问。 “这很难说,不过,如果连红狐都不知道,至少在这个论坛里就不会有人知道了。死马当做活马医吧!权且试一试。”夏晓薇心里也是忐忑不安。 “红狐什么时候能上线呢?”沈默问。 “红狐上线很有规律,一般是中午十二点到下午一点,还有晚上九点以后。现在几点?” 沈默看了看手机:“十二点三十四分。” “红狐上线了!”夏晓薇突然喊道。 “他怎么说?”沈默问。 “他还在看。我查看了他的位置,他正在看我们的贴子。”夏晓薇有些兴奋,不停地刷新屏幕,盼着红狐的回贴。 两分钟后,沈默和夏晓薇看到了红狐的回贴。只是简单的几个字:“找本书自己查。” 夏晓薇一下泄了气,失望地关掉浏览器窗口。 找本书自己查……这样的回复对一个原本充满希望的等待者而言,无疑是一种伤害。 夏晓薇的情绪一下跌到谷底。 沈默再次拿起那本《吉檀迦利》,两天以来,他不知道将这本小书翻了多少遍了,一百零三首诗歌几乎都能背出来,但是“吉檀迦利的秘密”依然深不可测。沈默承认,自己没有文学细胞,根本看不懂那些诗歌是什么意思。对沈默而言,那些文字就是一片茂密的森林,他对那些林木没有任何兴趣,他只是想在森林里面找到一朵小小的蘑菇。 “在七月淫雨的浓阴中,你用秘密的脚步行走,夜一般的轻悄,躲过一切的守望的人。”沈默盯着第二十二首诗上的句子。他突然盯住“秘密”这两个字。秘密,秘密! 找本书自己查……突然有一个念头袭来,沈默急急忙忙地找了纸笔,像背后着了火似的奔到客厅,一屁股坐到沙发上,胡乱地将碗筷茶杯等物件推到旁边,把那本纸笔放到茶几上,双手捧着那本《吉檀迦利》仔细地翻看起来,生怕漏下每一行字。一边看,一边用笔记录着什么。 “我找到了,我找到了!”沈默喃喃自语,手中的那支笔挥动的越来越快。最后,“啪”一声将笔拍到茶几上,兴奋地高声叫到:“我找到了!晓薇!我找到了!” 夏晓薇跑到客厅。 “晓薇,你快看!你快看哪!”沈默挥舞着手里的《吉檀迦利》和一张稿纸。 夏晓薇接过那张稿纸,只见上面写着: “第二十二首:在七月淫雨的浓阴中,你用秘密的脚步行走,夜一般的轻悄,躲过一切的守望的人。 第二十八首:我的债负很多,我的失败很大,我的耻辱秘密而又深重;但当我来求福的时候,我又战栗,唯恐我的祈求得了允诺。 第四十六首:在许多清晨和傍晚,我曾听见你的足音,你的使者曾秘密地到我心里来召唤。 第九十一首:我的一切存在,一切所有,一切希望,和一切的爱,总在深深的秘密中向你奔流。你的眼泪向我最后一盼,我的生命就永远是你的。 第一〇二首:秘密从我心中涌出。“ “这是什么啊!”夏晓薇疑惑地问。 “这就是吉檀迦利的秘密!五个!一共五个!”沈默激动地说着,同时一把拉过夏晓薇,让她坐在自己身边,“晓薇你看!”沈默在茶几上打开了那本《吉檀迦利》,“纸上的的句子是我从这本书上摘录的,发现什么特点没有?”沈默问夏晓薇。 夏晓薇仔细地看着那张纸,看到每一个句子里,沈默都用笔圈出一个词:秘密。 “每个句子里都有‘秘密’两个字。”夏晓薇说。 “对!你再数一数,一共有几个句子?”沈默说。 夏晓薇数了一下,惊奇地说:“五个。” “是五个!这本书里,用到‘秘密’这两个字的句子只有这五个!也就是说,吉檀迦利一共有五个‘秘密’!那么,第五个秘密就是这里……”沈默手指着一页书说,“第五十二页,第一〇二首,这一句:秘密从我心里涌出。” 夏晓薇拿过那本《吉檀迦利》,仔细找了一遍,果然就像沈默说的那样。一本书只有五个地方用了“秘密”这个词。 “真的呢!”夏晓薇惊喜地叫道,“考拉哥哥你真棒!”夏晓薇兴奋地搂过沈默的头,“啵”地一声,一个响亮的吻便印在沈默脸上。 沈默沉浸在破解成功的喜悦中:“这才是教授的风格,这根本不是什么文学命题,他给我们做了一个游戏。他一定是在这个地方给我们留下了什么!”沈默肯定地说。 “我知道了,爸爸可能在这个地方密写了什么。” “密写?” “密写。我在爸爸的笔筒里看到过一支作弊专用笔。” “作弊专用笔?” “这种笔写在纸上时会不着痕迹,但只要把纸放在手掌上,人的体温就能让字体显现。更为神奇的是,一但置于常态之下,字体就会再度隐藏起来。我当时很奇怪,心想爸爸怎么会有这种东西?又一想也不奇怪,现在很多学生都用它做小抄,说不定是爸爸从哪位学生手里缴来的。” 沈默转身离开,须臾回转,手里举着一支笔:“是这种吗?我也是从学生手中收缴的。” “对,就是这种。”夏晓薇接过那只笔,将一端靠近书页,轻轻按下笔杆上一个不起眼的小按钮,荧光照射下,书页的空白处清晰地显露出一行字迹……婆罗贺摩,贾亚希玛,吴尚贤,宫里雁,囊占,傅恒……泰戈尔,溥仪。 海边,一条新修的公路。 海水不停地拍打着防护堤。 高颧骨对着公路张望。 一辆银色奥迪远远驶来,停下。 高颧骨上车。 车上有三个人,司机和两名壮汉,都戴着大号的墨镜。 两名壮汉蒙上高颧骨的眼睛。 半小时之后,银色奥迪进入虞江市区。载着高颧骨在市区里绕来绕去地兜着圈子,最后驶入一幢建筑的地下停车场。 两名壮汉挟持着高颧骨,脚步声在空旷的停车场回荡。 停车场的一角是电梯间,高颧骨被带了进去。 又是一番上上下下的折腾,折腾到确信高颧骨再也分辨不出楼层的时候,电梯停下。 出了电梯又是迷宫一样的走廊。 最后,高颧骨被推进一间屋子。 两名壮汉除去高颧骨的眼罩。 高颧骨睁开眼睛,和没睁一样,虽然是白天,屋里却是漆黑一团,什么都看不见。只听到两名壮汉离开时的脚步声响。 灯光突然打开,白花花一片,晃得高颧骨睁不开眼睛。 “先生,你在哪儿?我已经做了你让我做的,让我见见阿金!”高颧骨站在空荡荡的屋子里喊。 “做了我要你做的?你做了什么?”一个声音从四面八方传来,仿佛说话的是四面墙壁,“我要的东西你给我带回来了?你拿来的是一堆垃圾!你误了我的大事。” “我不知道那个保险柜有自毁装置……” “你不知道!你都知道什么?你不像个杀手,你……像个娘们儿!” “我……” “你有很多机会开枪,你却磨磨叽叽……贻误战机!让老家伙启动了机关。这是其一。你本能一枪毙命,你却让老家伙苟延残喘,临死前又传递出消息!这是其二。其三,那个小保姆居然没死,你可真会惜香怜玉啊!” “先生,至少有一件事我做对了!我记下了那人临死之前拨打的电话号码,并删除了手机里的通话记录。” “对个狗屁!那个电话早在我们的监视之中。删除了手机里的通话记录?你能删除移动公司的数据?可笑,你以为警察都是傻瓜?如果不是我们的黑客进入……对牛弹琴!你这个白痴!” “先生,我错了。” “你说怎么办吧!” “先生,求你救救阿金!救救阿金!我这条命都是您的,随您什么时候拿去。只求您救救阿金!救救她……” “好吧,谁让我心软呢。看在你对阿金一往情深的份儿上,再给你一次机会……” “先生,我能看看阿金吗?”易龙在喊。 “阿金她很好。” “我……就是想看看她……”易龙说。 灯光弱下来,高颧骨对面的墙壁上出现投影。 几个医生模样的人,穿白大褂,戴口罩,簇拥着一辆轮椅。 一个形容枯槁的女人无力地靠在轮椅上,睁开眼睛:“易……龙……哥哥,我……很好……” “阿金!阿金!”高颧骨呼喊着奔向墙壁,向影像中的女人伸出手。 影像消失,强光照射。 “阿金……阿金……”高颧骨如土委地,痛哭流涕。须臾,怒起,大吼:“阿金怎么变成这样?” “阿金刚刚接受了一次治疗,这是正常的药物反应。你放心,给阿金看病的全是一流的医生。等你完成任务,我会还你一个健康的阿金。” 高颧骨偎在墙角,无声地哭泣。 “从现在起,你有了新的名字……石权,身份证会有人交给你。记住你的使命。那个叫沈默的年轻人估计已经破解了《吉檀迦利》的秘密,游戏才刚刚开始。你,可以走了。” 灯光突然灭掉,黑暗,脚步声,上眼罩。 高颧骨被拖走。 注一:《毁灭者》和《号角》均为泰戈尔诗作。《毁灭者》收录于《岐路》,为第22首。《号角》收录于《采果集》,为第35首。 注二:塞拉杰沃大屠杀,资料出自湖南人民出版社1984年7月版《泰戈尔评传》(sc圣笈多著,董红钧译),书中没有详细交待这次大屠杀的情况。 第五章 迷惑 9月15日上午,沈默的客厅。 沈默仰面看着天花板。 夏晓薇双手托着下巴。 整整两天的苦思冥想毫无结果。教授到底想要说什么?沈默调动自己所有的知识来猜测那一长串人名到底有什么联系,但却毫无进展。这些人名杂乱无章地堆在一起,风马牛不相及。散乱的史料如碎裂的玻璃片一样,将沈默的思维刺破、划伤。沈默感觉到自己的每一个末梢神经都在滴血,疼痛。只要一闭上眼睛,就能看到一大堆的问号又蹦又跳地在自己面前嬉戏,且对自己扮做鬼脸儿,仿佛挑衅地说:你来啊,你来啊…… “沈默哥哥,婆罗贺摩是什么人?” “不是人,是神。婆罗贺摩就是大梵天,梵文的写法是brahma,音译即婆罗贺摩。是婆罗门教和印度教的创造之神。根据《摩奴法典》的记载,婆罗贺摩出自‘金胎’,也叫‘梵卵’。婆罗贺摩将梵卵一分为二,创造了天地。有点类似于中国的盘古。他创造了世间万物,同时也创造了魔鬼与灾难。” “婆罗贺摩和如来佛祖,哪个更大?” “你指的是佛教创始人释迦牟尼吧!佛经对如来的解释是……乘真如之道而来,又称如实而来。如来是一个通用词,它是佛陀的异名,本意并不专称哪一位佛陀。把如来佛祖理解为佛教创始人释迦牟尼的专称,其实是一种错误。释迦牟尼,本名乔答摩悉达多,释迦族,净饭王之子。成道后被尊称为释迦牟尼,意思是释迦族的圣人。要说清楚这个问题涉及到婆罗门教、佛教和印度教三个宗教。” “说说看。”夏晓薇的眼睛一直看着沈默。 “在三个宗教中,婆罗贺摩的地位是不尽相同的。在婆罗门教中,婆罗贺摩、湿婆、毗湿奴并称三大主神,婆罗贺摩居首。之后佛教兴起,也将婆罗贺摩纳入佛教体系。佛传中说,释迦牟尼佛主从兜率天下生时,婆罗贺摩作为最亲近的侍者,手执白拂子在右前方做引导。释迦牟尼成道后,婆罗贺摩奉献自己的宫殿,让释迦牟尼在殿上说法。所以,在佛教中释迦牟尼位于诸神之上。婆罗贺摩成为佛教护法神,虽为诸天之首,但和原来的三大主神之首的地位相比,身份还是降低了许多。四世纪以后,随着南亚次大陆从奴隶制向封建制的过渡,佛教同先前的婆罗门教一样已开始因不适应新的需要而日渐衰落,代之而起的是一些新兴的教派,它们被泛称为印度教。印度教继承了婆罗门教和佛教中的某些因素,并对其加以改造,渐渐发展成为印度的国教。印度教基本上继承了婆罗门教的多神崇拜,但在众神之中有三大主神,一是婆罗贺摩,即大梵天;二是湿婆,也叫大自在天;三是毗湿奴,又号遍入天。婆罗贺摩是世界的创造者,湿婆是降魔除暴的毁灭之神,毗湿奴是能赐福于人的保护神。婆罗贺摩再次恢复了诸神之首的无上地位。印度教将释迦牟尼称为是毗湿奴转世,列三大主神之一。但位置却在婆罗贺摩之后。” “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只有在佛教中,释迦牟尼才比婆罗贺摩地位高。而在婆罗门教和印度教中,他只能排在婆罗贺摩之后。” “不,不对。在婆罗门教中婆罗贺摩地位最高,这没错。但那时佛教还没有诞生,佛主释迦牟尼还没有降世。后来佛教兴起,把婆罗贺摩降到释迦牟尼之后。再后来,印度教兴起,婆罗贺摩的地位重新恢复到最高。而把佛主释迦牟尼看作是毗湿奴转世,列于婆罗贺摩之后。印度教还有一个非常奇怪的地方,虽然将婆罗贺摩尊为主神,但在某些特定的场合却让婆罗贺摩屈尊为湿婆或者毗湿奴的侍者。所以,在印度教中,婆罗贺摩在大部分情况下是至高无上的主神,个别时候也会屈尊一下。” “还真是啰嗦,其他几个人的情况你索性也说说嘛!不然我总是一头雾水。”夏晓薇往沈默茶杯里续水。 “我倒是早就想说的,只是这些东西枯燥乏味。怕你听不进去。”沈默喝茶。 “为了揭开谜底,再枯燥也得听。你尽量简短些就是了。逐个来吧,到贾亚希玛了。” “贾亚希玛……对于贾亚希玛,我一无所知。也没有查到任何资料。”沈默放下茶杯。 “贾亚希玛!”夏晓薇若有所思,“这个名字我觉得有些熟悉,怎么这会儿想不起来了?你等等……我想起来了!” 沈默吃惊地看着夏晓薇。 “泰戈尔写过一部名为《牺牲》的剧本,里面的一个人物,那个神庙管事的名字就叫贾亚希玛。” 沈默看着夏晓薇,不语。 “乱了,我们在讨论历史,不是文学。”夏晓薇吐了吐舌头,抿着嘴巴看了看沈默,小声说,“下一个,吴尚贤。” “吴尚贤可是一个非常特别的人,《清史稿》有这个人的传记。他本是石屏县宝秀人,汉族。后来曾流浪于云南永昌府班洪佤族部落。乾隆八年,也就是1743年,在缅甸开办了茂隆银厂。建厂四年,矿硐增至二百多,矿工达三万余人。年产银十万余两,每年向清廷缴纳课银一万一千两。1752年,吴尚贤为清政府做了一件大事……说服缅甸王麻哈祖入贡中国,并于次年陪同缅王使臣带十头班洪大象进京朝贡。后来,云贵总督硕色听说吴尚贤有一件宝物……青铜兽钮莲花权,便设计诱使吴尚贤到滇缅边境小镇畹町。索求不得,硕色便罗织罪名将吴尚贤逮捕入狱。吴尚贤最终惨死狱中。” “青铜兽钮莲花权是什么东西?” “权,就是称砣。至于这个青铜兽钮莲花权是什么样子,恐怕谁也不知道。我还是接着说下面的吧!” “一个称砣有什么好的?” 沈默喝了一口茶,接着说道:“宫里雁也是一个具有传奇色彩的历史人物,缅甸桂家部落土司。据清史稿中记载:”贵家者,随永明入缅之官族也,其子孙自相署曰贵家,据波龙场采银。‘也就是说,桂家人其实就是明末逃亡到缅甸的永历帝朱由榔随员的后裔。永明,是朱由榔的封号之一。清史稿中用的是’富贵‘的’贵‘字,有人考证,这个’贵‘字应为桂花的’桂‘。因为朱由榔是桂王朱常瀛的次子,称帝前袭桂王爵位。所以这些人就自称为桂家人。1753年,缅甸内乱,木梳部酋长瓮藉牙借机拥兵自封为新缅甸王。宫里雁不服,率部众攻打木梳部。这场战争持续多年,直到瓮藉牙死后才分出胜负。1762年,宫里雁兵败,欲归附清朝。云贵总督吴达善听说宫里雁有一件七宝鞍,便向他索要。宫里雁不允,便被吴达善驱逐出境。宫里雁率残部投奔孟连土司刁派春,却被刁派春捕获后献给吴达善。后被吴达善杀害。“ “这清朝的官员怎么了?又是称砣又是马鞍的!索要不成就杀人。这样的朝廷不灭亡才怪呢!” 沈默笑了笑,接着说:“囊占,宫里雁的妻子,一个具有神话般天才的奇女子。和宫里雁一起被孟连土司刁派春掳获。刁派春垂涎囊占的美色。那囊占虚与委蛇,假意答应刁派春的要求,却在婚礼的当天晚上杀死刁派春替夫报仇。然后带领桂家旧部逃到孟艮部落,成功说服孟艮土司,借兵入侵云南。欲杀吴达善替夫报仇。这一事件,成了清乾隆年间中缅之战的导火索。” “好一个有情有义的刚烈女子!”夏晓薇赞叹,“一个女人引发一场战争?这个有点意思。继续,傅恒。” “傅恒也是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大人物。他是满洲镶黄旗人,清高宗乾隆皇帝的小舅子,孝贤皇后富察氏的亲弟弟。既是国亲,又是乾隆皇帝倚重的大臣,曾经权倾一时。哦,对了,此人也和中缅战争有渊源。中缅战争发生后,前后两任云贵总督刘藻、杨应琚均因措置失当获罪,将军明瑞战死。乾隆皇帝命傅恒经略征缅军务赴云南督师,经过几年征战,在缅甸答应入贡的情况下草草收兵。撤兵回京后不久就病逝了。” “喝水喝水。”夏晓薇倒水,“下一个是……泰戈尔,泰戈尔我知道。全名为罗宾德拉纳特泰戈尔,印度著名的诗人、小说家、艺术家、社会活动家。于1861年5月7日出生在西孟加拉邦加尔各答市,那是当时英印帝国政治和经济的中心。1878年,罗宾德拉纳特赴英国学法律,兴致索然,改入伦敦大学学英国文学,并研究西方音乐。1880年奉父命中途辍学回家。1913年因《吉檀迦利》获得诺贝尔文学奖。1941年8月7日,在加尔各答去世。……考拉哥哥,我说的对吗?” “完全正确。我需要补充一下。泰戈尔的祖父德瓦尔格纳特亲王,以生活豪华而又乐善好施闻名。泰戈尔的父亲戴温德拉纳特对《吠陀经》和《奥义书》很有研究,生活简朴纯洁,被称为大哲。大哲生了十四个子女,罗宾德拉纳特泰戈尔是他最小的儿子。1901年在桑地尼克坦创办了一所学校,后发展成为国际大学……” “一只考拉的脑子里怎么能装得下这么多东西?!”夏晓薇扳过沈默头,“让我看看。” “别闹。”沈默拨开夏晓薇的手,“还有最后一个,溥仪。” “行了,你快省省吧!把我当白痴了?溥仪不就是宣统皇帝嘛!……奇怪,爸爸写了这一长串人名是什么意思?他到底想要告诉我们什么呢?” “晓薇!”沈默突然说道,“我想到一个人,或许她能帮助我们!” “谁?” “聊城大学历史学院的副院长,曾平。她既是史学界的泰斗,也是教授的同学。” “是她?”夏晓薇的语气有些怪怪的。 “怎么了?有问题吗?” “哦,没什么。”夏晓薇掩饰道,“你认识她?” “前几天在大连开会时见过,她还向我问起过教授。有什么问题你就说嘛!” 夏晓薇想了想:“你知道曾平和我爸爸的关系吗?” “他们是同学嘛!” “他们还曾经是恋人。” 沈默吃惊地看着夏晓薇:“你怎么知道?” “这你就别问了,反正我说的都是真的。” “那我们更应该去找她,也只有她能帮助我们了。” “我们要去聊城,我当然没问题,我就在聊城大学读书。你呢?你的工作怎么办?” 沈默认真想了想:“我想,我应该请几个月长假。要搞清这件事怕是不那么简单。只是,请假需要找个合适的理由。” “这件事交给我好了,保证办得妥妥当当!”夏晓薇说,“咱们分头行动,你去买明天的火车票,我去帮你请假。” 注一:诸天,是佛教中诸位尊天的简称。尊天,是佛教中管领一方的天神,级别相当于人间的帝王。一共有二十位,号称二十诸天。排在前两位的是大梵天和帝释天。 注二:《吠陀经》、《奥义书》和《薄伽梵歌》是印度教三大圣典。 第六章 杀手 9月16日上午9点。虞江火车站。 易龙疾步走过站前广场,温暖的阳光照在他黎黑的脸上。现在,他所有的证件都换成另外一个名字:石权。对他来说,名字不过是个符号,自己用的时候少,别人用的时候多,叫什么都无所谓。 易龙是一个杀手,为了他的阿金……他的仰阿莎,他成了一个杀手。作为中国唯一仅存的枪手部落的传人,虽然枪不离身,但在杀死易宝那个混蛋之前,易龙却从来没有想过要做一个杀手。在杀死易宝之后,他突然觉得,杀掉一个人其实也很容易,甚至比打死一只野兔打死一只山鸡还容易。远不如想象中那么可怕。 深陷的眼窝,隆起的颧骨,易龙为自己独特的相貌而自豪。他是伟大的蚩尤的子孙,一位真正的岜沙苗人。是的,他离开岜沙苗寨已经很久很久了。久远到让他想不起月亮山的模样。他想念岜沙,想念月亮山,想念那一排排的芦笙,想念那一丛丛的篝火……岜沙,自己多想回到岜沙,回到那魂牵梦萦的故乡。那里有自己的阿爸阿妈,还有年迈的阿婆。想到阿爸阿妈,想到阿婆,他的心就会无端地疼痛。但是,他不能回去,不能回他的岜沙,不能回他的月亮山。那是一种无奈,是一种透彻骨髓的无奈。离开了岜沙,自己就像是一只风筝,莽撞地漂泊在陌生的天空。一阵风,一阵雨,甚至一根枯树的枝丫……任何一种意外都有可能扯断自己和岜沙相连的那根线,让自己万劫不复。无数个白天和黑夜,无数次的祈祷。祈祷先祖蚩尤大帝保佑阿婆,保佑爸妈,保佑自己的仰阿莎。 为了他的仰阿莎,他挚爱的女人阿金,他必须做一名杀手,他需要足够的钱。而且,他也不想因为杀死易宝而在深牢大狱中度过残生,甚至被枪毙。不,绝对不能!坐牢和丧命都不会是自己的选项。不是为自己,而是为阿金。他是一个男人,是蚩尤的子孙,坐牢和死亡都算不得什么。只是,他不能撇下阿金不管。如果他去坐牢或者死掉,可怜的阿金就会被医院赶出来。 只有雇主能够帮助自己。那龟孙不仅有能力让自己免去牢狱之灾,而且还答应给自己一笔数额可观的钱。他想好了,等到拿到那笔钱,救了阿金的性命,他会回岜沙的。他会回去,让滔滔不绝的都柳江洗刷自己的罪恶。 现在,自己必须和雇主合作,听人家的摆布。因为他需要那龟孙手里的钱。他可以放弃自己的生命,但他不能放弃那些钱。以蚩尤的名义起誓,他不是嗜钱如命的人。但现在,他宁可用自己的命去换那笔钱。所以,他不得不接受了那雇主的新任务:他将等待新的猎物走进自己的视野。 易龙走到售票口。 雇主告诉他,猎物将乘坐十点零五分从虞江开往聊城的火车。雇主仿佛什么都知道,什么都知道的人是可怕的,比豺狼虎豹还可怕。 买好车票之后,易龙并不急于进候车厅。他坐在候车大厅外面高高的台阶上的一张休闲椅上,若无其事地看着街景。他看了看表,距猎物出现的时间还早。他习惯性地在脖颈上摸到那根红丝绳,轻轻地从领口处取出他的护身符,那只可爱的黑色蝌蚪。每当感觉烦闷时,他总是喜欢这样做。看到祖上传下来这个的物件,他就会想起自己十三岁生日第二天的那个午后。 那天的太阳很好,小易龙和阿爸站在自家的吊脚楼里。 远处的坝子上,刚刚收割的糯谷穗挂在一排排高高的禾晾上,金灿灿的一大片,直入云天,绚丽而壮观。 阿爸摸着易龙的头说:“阿龙,今天给你扎户棍!” 扎户棍!易龙高兴地跳起来,雀跃着,欢叫着:“噢,我要扎户棍喽!我要扎户棍喽!” 户棍是岜沙男人独特的发髻,就是剃掉四周大部分的头发,仅留下头顶中部盘发为鬏髻。在岜沙人眼里,头发是祖先的命线,是轻易动不得的。男孩子一生下来,就不能随便洗头梳头,更不能随便剪掉头发。每个男孩子在七岁到十五岁之间必须举行一次成年礼,行成年礼的那一天,男孩儿邀请几个年龄相仿的伙伴,去上山打鸟,去田里捉泥鳅,到山涧摸鱼……然后,小伙伴聚集在当事人的家里喝酒,下酒菜就是那些捉来的鸟和鱼……架起篝火现烤现吃。然后,再由族中的鬼师拿一把镰刀给男孩儿剃头,梳成户棍。但是,这个仪式却不能在男孩儿生日的当天举行。因为,岜沙人认为在生日那天剃头是不吉利的。 “阿爸,扎了户棍之后,我是不是可以有自己的枪了?” “是的孩子,每一个蚩尤的子孙成年后都会有一把属于他自己的枪。有枪在,勇气就在。” “我要去把小伙伴们全都叫来!”易龙仰起小脸看着阿爸。 “孩子,你要记住,一个男人有没有长大是他自己的事情,不需要做给人看的。”阿爸一脸严肃。 “那,我只叫阿金过来可以吗?”易龙嗫嚅着。 阿爸点点头。 易龙撒腿跑下吊脚楼,一口气跑下山。 阿金家的吊脚楼在山下面,寨子里有更多人家的吊脚楼还在阿金家下面。易龙家的吊脚楼是整个寨子最高的,孤零零地悬在半山腰。 易龙气喘吁吁地喊:“阿金!你出来!我阿爸要给我扎户棍了……” 当年的阿金只有十二岁,是一个清秀的女孩儿。阿金从吊脚楼的美人靠探出头来:“阿龙哥哥,我阿爸阿妈都去田里割糯谷穗了,你先回吧,我一会儿就去你家!” “你可一定来哦!”易龙悻悻地说。 阿金甜甜地一笑说:“放心吧!我一准儿去。” 易龙这才转身走回自己的家。吊脚楼前,阿爸正在磨那把弯弯的镰刀。 “阿金没来?”阿爸头也不抬地问。 “她一会就来。”易龙声音小得像蚊子。 “你阿妈在给你煮鸭蛋,等你吃了鸭蛋咱们就开始。”阿爸将镰刀举过头顶,查看镰刀的刃口是不是已经足够锋利。 易龙坐在阿爸身边的石墩上,双手托腮,想象着自己扎了户棍之后的样子。 “阿龙,吃鸭蛋嘞!”阿妈拖长了声音喊道。 “阿龙哥哥,阿龙哥哥!”阿金的声音清脆而且甜美,她边跑边喊。 “阿金!阿金!”易龙兴奋极了。 “阿龙哥哥,我给你煮了鸭蛋,还热乎着呢!你看!”阿金把一个帕子举到易龙面前,小心翼翼地打开,里面是一个刚刚煮熟的鸭蛋。“男孩子扎户棍的时候会损伤血气的,要吃鸭蛋补一补。” 此时,阿妈也拿着一个鸭蛋走出吊脚楼,看到阿金手里的鸭蛋,阿妈笑着说:“我们家阿龙好有福气哦,扎户棍的时候有两个鸭蛋吃。” 易龙坐在石墩上吃鸭蛋。阿爸蹲在旁边抽水烟,长长的竹筒发出咕噜咕噜的响声。阿妈和阿金站在他身边看着他。吊脚楼上,还有一双慈爱的眼睛在看着楼下的一切,那是阿婆。那一刻,易龙觉得鸭蛋是世界上最好的美味,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 易龙吃完了鸭蛋,阿爸放下烟袋,拿起镰刀在地上蹭了两下,这叫收地气。又在身上蹭了两下,这叫收人气。然后,阿爸一手扶着易龙的头,一手操着镰刀上下翻舞。头发一绺绺落下来,镰刀的刀刃紧贴着易龙的头皮滑动,酥酥麻麻的,很舒服。 头,很快就剃好了。阿爸又去接着抽烟。阿妈给他挽着发髻。阿金蹲着,一根一根地捡起地上的落发,一边捡一边说:“头发是不能乱丢的,如果丢了,阿龙哥哥的魂魄就会散的。魂魄一散,阿龙哥哥就会变傻。要捡起来,放进灶膛里烧掉,阿龙哥哥的魂魄就不会散了……” 扎好户棍之后,阿爸给了易龙一杆火枪,还有一个护身符。 阿爸说:“从现在开始,阿龙就是一个男子汉了。不论到哪里,你都要记住自己是蚩尤大帝的子孙。还要记住,这护身符是先祖留下的灵物,命可以丢,符不能丢!” 9时30分,虞江火车站的那座大钟洪亮地响起时,猎物出现……沈默和夏晓薇拖着两只旅行箱出现在广场上。 易龙尾随着沈默和夏晓薇,十分从容地将那只装有西格绍尔手枪,用特殊材料制成的黑色保险箱放在安检传输带上。安检系统没有任何异常反应,闯关成功。在传输带的另一端,易龙提起保险箱,混入候车的人群中。 注一:仰阿莎,苗语译音,意为清水姑娘。苗族传说中的女神。 注二:吊脚楼,苗族的特色建筑。通常建造在斜坡上,分两层或三层。楼下堆放杂物或作牲口圈。第二层住人。最上层很矮,只放粮食不住人。两层者则不盖顶层。 注三:美人靠,苗家中堂的前檐下,都装有靠背栏杆,称“美人靠”。 第七章 曾平(1) 9月16日17时55分。聊城东郊,聊大花园,静园的一栋单体别墅。 楼前小院,菊花正盛。 夏晓薇悄声说:“沈默哥哥,别说我是谁。” 沈默看了夏晓薇一眼,按铃。 门打开,一个五十多岁的女人探头,一脸诧异。 “曾院长!” “沈默!怎么是你?来聊城出差?你怎么找到这儿的?你们这是……” “曾院长,我们是专程从虞江赶来拜访您……” “进来说吧。” 沈默和夏晓薇进门,走进客厅。 “你们坐。”曾平自己先坐了,指着对面的沙发。 “曾院长,我……”沈默的语气略有迟疑。 “你是夏青的学生,别叫我院长,叫阿姨。”曾平教授看了看夏晓薇,“沈默,让你的朋友坐,你们喝点什么?茶还是咖啡?咖啡我这里只有速溶的。今天星期六,小保姆有事请假了,老伴儿和孩子们也都不回来了,家里只有我一人儿。” “曾阿姨,您坐。我来!”沈默连忙说。 沈默分别给每一个人倒了一杯白水,自己也坐在沙发上。 “说吧。这么大老远的跑来,一定有什么要紧的事。” 沈默仿佛下了很大的决心似的:“曾阿姨!夏教授遇害了。” 曾平教授面色陡然一变,瞬间即逝:“慢慢说,说仔细。” 夏晓薇敏锐地察觉到曾平教授表情变化。 沈默在叙述。 夏晓薇沉默不语,一直看着曾平。 曾平面无表情,手却在不停地颤抖:“孩子们,你们从虞江赶来就是为了对我说这个?” “不!我们是想请您帮个忙……” “帮忙?我?” “曾阿姨,教授出事儿的当晚,给我打了一个电话。当时我们还在大连开会,电话是打到我家里的。我回家后听到了录音,教授只说了一句话,是用印地语说的,他说,吉檀迦利的第五个秘密。后来,我们在这本书上发现了教授密写的两行字。”沈默取出那本吉檀迦利,翻到第五十二页,起身递给曾平教授。 “婆罗贺摩,贾亚希玛,吴尚贤,宫里雁,囊占,傅恒……泰戈尔,溥仪。” 看到书页上的那行字,曾平教授脸色苍白,汗水顺着面颊淌下来,良久不语。 “曾阿姨,您怎么了?”沈默紧张地问。 曾平教授突然紧紧抓住沈默的手,颤栗不止:“梵天之眼……梵天之眼!” “梵天之眼?”沈默诧异。 “梵天之眼。”曾平肯定。 “曾阿姨,到底怎么回事?”沈默问。 曾平教授不停地喘息,似乎随时有可能上口气接不上下口气。 “曾阿姨,你怎么了?要不要去医院?”沈默起身,站在曾平身边,握住她的手。 “没……没事儿,老毛病了,一会儿就好。”曾平说。 夏晓薇也起身站到曾平教授身边。 “你们都坐下,我没事儿。”曾平教授放开沈默的手,“沈默,你也去坐下。我有话说。” “曾阿姨!我……”沈默轻唤一声,他想说,我就在这儿陪着您。 “去吧,孩子,你坐下。”曾平教授打断了沈默的话。 沈默和夏晓薇忐忑地坐下。 “孩子,你的老师涉足了一个死亡命题。”曾平教授声音微颤。 “死亡命题?曾阿姨,什么是死亡命题?” “死亡命题不是一个科学的概念,只是我自己对它的一种称呼……因为,所有研究过这一命题的人,全都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这到底是个什么命题?曾阿姨,您慢慢说。” “是的,所有人,所有的,没有一个例外……不是突然死亡就是离奇失踪。从俄国历史学家彼得罗夫,日本学者鸟居一郎,到我国的历史学家李畋。李畋这个名字可能你不知道,现在也很少人知道他了。但在上世纪三十年代,这曾经是一个如雷贯耳的名字。” “曾阿姨,你说的李畋可是大夏大学的李畋教授?”沈默的脸色突然变得煞白,嘴唇发青。 第七章 曾平(2) “正是此人。怎么?你知道他?”曾平显然很惊异。 “哦,查资料时偶尔看到过这个名字。”沈默闪烁其辞,“曾阿姨,我想知道这个课题的详细情况。” “为什么?为什么要知道这个!孩子,离开它,离它远一点。” “我要知道教授被害的原因。” “孩子,这是警察的工作。” “教授临终前的电话是打给我的。教授说……不要报警。” “孩子,你对你的教授很崇拜?” “不是崇拜。薪火相传,恩同再造。” “你的教授听到这话会很欣慰。” “曾阿姨,请您成全我。” “孩子,也许有一天你会后悔。” “以后的事情只有以后才知道。曾阿姨,教授死的太惨……”沈默流泪。 “你很执着。孩子,在这一点上,你很像你的教授。好吧,我告诉你。只是,我从来没有真正接触过这个命题,知道的非常有限。这个命题的核心是寻找第二颗梵天之眼。” “梵天之眼?什么是梵天之眼?” “梵天之眼就是创世之神大梵天的眼睛。”曾平教授说,“我给你们讲一个故事吧……” 曾平教授讲的故事,就是出现在本书开篇的那个楔子。 “在那个雨夜之后,伊迪耶遗落在神庙大殿里的那颗梵天之眼就成了一个绝世之迷。它仿佛突然消失的无影无踪……死亡命题就是想从历史的记忆中找出它的踪迹。就像在沙漠中寻找一粒丢失的粟米……谈何容易!有人说,梵天之眼已经被加上了神秘的咒语,接触过它们的人全都必死无疑。……故事只是故事,它只能给你某种启示。所有的启示都是隐晦的,里面的东西,要靠你自己的悟性。”曾平教授喝了一口水,结束了故事的讲述。 “曾阿姨,这个故事并没有结局啊!” “是的,没有结局。很多故事都没有结局,没有结局也就是有很多结局。”曾平教授的语气变得有些怪异。 “您可以告诉我其中的一个结局吗?” “故事本身是没有结局的,任何故事都一样。结局的是故事里的人物,你方唱罢我登场。我无法告诉你更多的事,因为我也知之不详。这样吧,我可以回答你三个问题。三个问题之后,我们永远不要再谈这个话题。”曾平面无表情。 沈默想了想,问了第一个问题:“伊迪耶阿鲁埃盗走的那颗梵天之眼现在在哪里?” “藏于俄罗斯国家博物馆,现名奥洛夫。” “世界名钻奥洛夫?……梵天之眼是两颗钻石?!” “对,两颗巨大的钻石,每一颗都接近二百克拉。” “梵天之眼和玫瑰花有什么关系?”沈默问了第二个问题,他想到沙漠玫瑰。 “那两颗钻石的切割方式属于玫瑰型。”曾平回答,但这显然并不是沈默所想要的答案。 “罗宾德拉纳特泰戈尔和梵天之眼有什么关系?”沈默问了第三个问题。 “这个问题我无法回答。我说过,我没有真正接触过这个命题。我只是给你讲了一个故事,而故事永远不是历史。故事可以编造,历史却需要考证。”曾平教授面色越来越苍白,“我累了,就不留你们了。” 沈默起身:“曾阿姨,打扰您了!那……我们就告辞了,您好好休息吧。” “曾院长……”夏晓薇忍不住想说点什么。 “孩子,你不用开口。我知道你是夏青的女儿,你和你妈妈长得太像了!眼角眉梢都是她的影子。”曾平教授打断了夏晓薇的话,“孩子,你不想叫我一声阿姨吗?” “阿,阿姨!”曾平教授的话让夏晓薇有些不好意思,她怯怯地叫了一声。 “孩子们,我知道的也只有这么多了,也许帮不了你们什么忙。晚上你们就住桐园宾馆吧,就在校园里,很方便。你们爱住几天就住几天,记在我账上。” “谢谢阿姨!不用麻烦了,我们自己安排。”沈默和夏晓薇鞠躬,转身。 曾平教授对着两人的背影:“等一等……” 二人刚走到门口,同时转过身。 “你们可以到光岳楼附近找六指冯老太太,她有一样东西或许你会感兴趣。”曾平说道。 沈默再鞠躬:“谢谢曾阿姨!” 曾平教授端坐不动,轻轻地朝沈默挥挥手,示意他们赶快离开。 二人离去,沈默随手轻轻将门带上。 击掌的声音。一下,又一下。响亮,但却孤单。 “精彩,太精彩了。”一个男子的声音。 “你的目的达到了?你到底想要什么?”曾平教授坐着,并不去看声音的来处。 “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你,是知我者还是不知我者?”男子的声音一直隐藏在对着客厅的一扇门后。 “告诉我,你相信咒语吗?咒语在你的词典定义是什么?” “我?当然相信!咒语的本质就是通过晦涩的声音符号传递一种超越自然的心灵磁场。这股强大的力量足以穿透数百年的时空而依然法力无边。” “撒谎!如果真有那样的咒语,最应该受诅咒的人是你!” “嗯,有道理。” “你……能不能放过两个孩子?” “你还是那副菩萨心肠。好人有好报……所以,我让你体面的去死。” “你会遭到报应的。我也会。” “我会。你不会。” “我也会。为了一己之私助纣为虐。” “助纣为虐?哈哈……不,不!这个词很不恰当。你刚刚对他们讲的那些,有哪样是假的?没有,没有一样。你这是在帮助他们,在指引他们。他们会感激你的……” “我没有提醒他们……孩子,背后有狼。” “你做的已经足够多了。他们会记住你的。” “放过他们。” “好了,上路吧。” 曾平教授从身上摸索出一个纸包,打开。两粒小小的药片。 “死亡是我们最终的归宿,不过是早一天晚一天的事。你的死,会让你的孩子们生活得更幸福……” “也会让你更安心。” “没错。你的孩子们更幸福,我……更安心。所以,你死得很有价值。” 曾平教授把两粒白色的药片放进嘴里,喝水。 天色已黑,华灯初上。 聊大花园西门,沈默和夏晓薇招手打车。 出租车一路直奔聊城大学。 沈默和夏晓薇并不知道,此刻,曾平教授已经死了。 第八章 寻访(1) 9月17日清晨。聊城古城中心,光岳楼巍峨而立。 光岳楼,四重檐歇山十字脊过街式楼阁,由墩台和主楼两部分组成。墩台为砖石砌成的正四棱台,高九米,四层主楼筑于墩台之上,高二十四米。光岳楼通高和四边长都是三十三米,也就是九丈九尺,在中国古代九为阳数之极,寓意其不可超越。它与岳阳楼、黄鹤楼并称中国三大名楼。 走过光岳楼北门,沈默仰望。 郭沫若先生题写的匾额苍劲有力。 古城区的街道相对狭窄,错落有致的仿古建筑在槐荫的掩映中显得古朴神秘。 出乎沈默意料,六指冯老太太在古城区居然赫赫有名,在光岳楼附近,随便问一个当地人,都能说出她的住处。六指冯老太太的出名大致有两个原因。其一是她本人,她的双手双脚均生有六指,所以得了“六指冯”的绰号。其二是她生了一个傻儿子,名叫柳墩儿。 六指冯的住处就在光岳楼西约三百米路南,那所住宅非常好认,因为它和两旁的建筑迥然不同。两旁的建筑虽然是仿古式的,但一眼就能看出是新建造的。而六指冯的住宅,却是货真价实的老建筑,一拉溜六间门面房,虽然现在有些破败,但仍可想见当初的豪华气派。因为两侧都是两层建筑,六指冯的平房就显得非常低矮。更为特别的是,临街的窗上依然上着老式的木板。所有的窗口都挡得严严实实,门上挂着锁。 小街对面的槐荫下,两个老人在下棋。 沈默牵着夏晓薇的手,过马路。 下棋的老人一胖一瘦。 沈默装作看下棋,过了一会儿,掏出香烟递给两位老人。胖大爷伸手接过,瘦大爷摆手拒绝。 “二位大爷,打扰一下,对面这家人干什么去了?” 胖大爷有点不耐烦:“待会儿再说,没看到在下棋吗?” 沈默讨了个没趣,想再找其他人问问,放眼一看,小街上再也找不到闲人。只好耐着性子看两个老人下棋。 棋盘上已是残局。胖大爷执红棋,黑棋已经兵临城下,即将一招毙命。沈默心想,难怪他急!沈默冷眼旁观了棋式,红方必须步步叫将,否则就必输无疑。 “走啊!怎么不走了?认输吧!这棋,神仙也救不了你。”瘦大爷嘴上不饶人。 胖大爷头上已经冒汗,嘴上只是不服:“催什么催?这是下棋又不是催命!让我想想,我就不信……” “大爷,能让我试试吗?”沈默说。 瘦大爷看了看沈默:“小伙子,你也爱棋?不过今天这棋神仙也救不了啦!”“老家伙!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你是怕了吧!”胖大爷眼珠一转,心里乐了,正愁没法脱身呢! “我怕?笑话!就这棋,我不信还有个活!小伙子,你来!老东西,咱可说好喽,输了还是你的。”瘦大爷果然中了激将法。 “少啰嗦!快下棋。小伙子,你坐!”胖大爷起身让座,心里偷着乐:输了我才不认呢!又不是我下的。 沈默的爷爷是个棋迷,曾经获得过贵阳市象棋比赛冠军。沈默从小跟爷爷学棋,《橘中秘》、《梅花谱》、《烂柯神机》、《适情雅趣》等等,各种象棋古谱均有涉猎,自幼练就一手棋艺。 沈默已经看清,棋盘上的残局和《烂柯神机》上的“雪夜擒济”十分相近。本有十足的把握取胜,但又不忍伤了瘦大爷的面子。于是,沈默手下留情。几步下来,走成平局。 “老东西,你不是赢了吗?你再能啊?瞧你刚才那个熊样儿,活脱脱一个小人得志。”胖大爷得意了。 “我也没输啊!这是小老弟帮你,要是换了你,早就一败涂地了!不服再来!”瘦大爷也不服软。 “大爷,对面这家人干什么去了?”沈默起身给胖大爷让了座,再次问道。 “你是问六指冯家吗?”这次,胖大爷十分热情。 “对,就是她家。”沈默回答。 胖大爷上下打量着沈默,而后又看了看夏晓薇,问:“你们是什么人?” “哦,是这样。”沈默笑着说,“老太太是我的一个远房姨妈,她妈妈和我奶奶是两姨姐妹。亲戚离得远,好多年不走动了。正好我和我妹妹来聊城办点事。我妈专门嘱咐我们来看看她老人家。” “那你来晚了,老太太一星期前就死了。” 第八章 寻访(2) “死了?怎么死的?”一听说六指冯死了,沈默立时紧张起来。 “病死的。还能怎么死啊?唉!这家人算是完喽,彻底完喽。都说贫富不过三代,穷点儿富点儿也就罢了,可老柳家这一门也太……没法说,还是不说喽!” 沈默给胖大爷点烟:“那我姨家的其他人呢?” “其他人?”胖大爷吸了一口烟,“唔,小伙子,你这烟不错。其他人,哪还有什么其他人?!你姨父在和你姨结婚三个月后人就没了,有人说是去了台湾找老太爷去了,有人说是下了东洋,还有人说在黄河边上看到了他的尸体……死活不知,好多年啦,反正从那以后再也没人看到过他!老太太在你姨夫失踪后的第七个月上生了个傻儿子,叫柳墩儿。这儿子,有和没有都一样。” “还不如没有呢!”一直没有出声的瘦大爷说话了。 “可不是咋的!还真不如没有,如果没有这个儿子,老太太走的更安心。”胖大爷附合道。 “这话怎么说呢?”沈默问。 “坐下说。”胖大爷又从身后取出两个马扎递给沈默和夏晓薇,“说来话长啊!这柳墩儿生来就是个孽障。都说他是个千年鳖精转世,老太太临生他的头一天,据说梦见老鳖入怀,第二天就生了柳墩儿。这柳墩儿说来也奇,从小到大,既不哭也不笑。听得懂人说话,但从来不说一句话。一岁多就会走路,但不会转弯,就会走直线,拐直角。天性喜欢水,只要看到水,就把什么都忘了。两三岁时,自己在家里把地上挖了一道一道的沟,在沟里灌上水,把家里折腾得一塌糊涂。奇怪的是,谁也不知道柳墩儿什么时候学会了游泳,而且水性奇好。一猛子扎进水里,不抓上条活鱼不上来。谁都说不清楚他能在水里呆多长时间。不管是生鱼活虾,抓上来就吃,吃生的。这小子倒是有良心,最后总是忘不了给老娘带条鱼回来。” “柳墩儿现在在哪里?” “他呀,一准儿又下了东昌湖。他就是个水里的物,不该生到旱地儿里的。” “那柳墩儿什么时候回家呢?”夏晓薇问。 “晚上一准儿回来。这傻小子像鸟儿一样,一早出飞儿,天黑宿窝儿。” “听我妈说,当年我姨父家可阔着呢!”沈默信口开河地说。其实,也不完全是信口开河,他看那排老房子,猜想主人家肯定富庶过。 “阔!那可不是一般的阔!他家祖上的老太爷是前清进士,和咱们东昌府的邓钟岳邓状元是同科。你姨父的爸爸,是齐鲁大学毕业,也是咱东昌府的一号人物,可惜也是个短命的。到了你姨父这一辈儿,就更不行了,坐吃山空,到最后弄得家徒四壁。临了临了,人都不见了!活不见人死不见尸。撇下这孤儿寡母,想想都觉得可怜啊!” “那是他的福!”瘦大爷插言,“如果他不败家,怎么能定城市贫民的成份。按祖上的光景,文革时还不得连累这孤儿寡母的吃瓜落儿?福兮,祸之所倚。祸兮,福之所伏。” “老东西,老了老了还这么酸。什么福兮祸兮的,穷拽文。”胖大爷不满地说。 “二位大爷,打扰你们了。你们忙,我们先去办点事,晚上再来看柳墩儿。” 沈默和夏晓薇正欲起身离开。突然看到对面有一个蓬头垢面,一脸络腮胡子的汉子。那人上身赤裸,浑身长满浓浓的体毛,下身只穿着一条脏得已经看不出颜色的裤衩,光着脚板急匆匆地走着。手里拎着一条一尺多长的草鱼,鱼腮上穿着柳树枝。 “大爷,您看!那是柳墩儿吗?”沈默急忙问道。 胖大爷抬头一看,说道:“就是他!可真是奇怪,这小子平常不到天黑不回来,今儿这是怎么啦?看来,你们还真是有缘。” “谢谢大爷,那我们过去了。”说完,沈默和夏晓薇急速走过马路。 柳墩儿走路果然非常奇特,从西往东一直走,目不斜视,迈着小碎步,但步伐很快,一直走到家门口,依然是面朝东。先停住脚步,而后非常机械地右转身,正好是拐了一个直角,一下变成面朝南。只见柳墩儿从嘴里吐出一把钥匙,打开锁,右手向前猛一推,两扇木门“咣当”一响,甚至来回晃了几晃。柳墩儿进屋,也不关门。 沈默他们随后跟进去,夏晓薇随手关了门。 柳墩儿仿佛没有看到他们,只是旁若无人地忙自己的事情。 “你看!”沈默手指地面。 地面上居然是一道道纵横交错的地沟,每一条大约有五公分左右宽,沟里浇了水。乍一看,就像是一片缩微的河网。看来,那两位老者所言不虚。 柳墩儿把鱼丢进锅里,添水。迈着小碎步到处乱翻,好像在找什么东西。走直线,拐直角。面朝的方向永远是正南正北正东正西。 沈默和夏晓薇纷纷躲避。 柳墩儿四处翻了半天,似乎没有找到想要的东西。最后,搬了一个木头方凳,放在一个古式的立柜边上,踩着方凳打开了木柜的门,在里面扒拉了好一会儿,扯出两个布包袱丢在地上。布包袱落地时声音很重。柳墩儿下地,从布包袱里面扯出一些衣物,填到灶膛里……几乎已经绝迹的土灶。这种土灶,沈默和夏晓薇只是在老电影里看到过。 柳墩儿划着了火柴,放进灶膛。 “他是在烧衣服煮鱼!”夏晓薇瞪大了眼睛,“那鱼还没有去鳞去内脏呢!” “何止!鱼腮上还穿着柳树枝呢。锅里除了水和那条鱼,什么都没有。”沈默悄声说,并在嘴边竖起食指。 夏晓薇附在沈默耳边悄悄地说:“刚才那老大爷不是说柳墩儿吃生鱼吗?” 沈默示意夏晓薇别出声。 柳墩儿的灶膛里冒出一股浓烟,并伴有一股刺鼻的臭味。 夏晓薇开始咳嗽起来,用手捂着嘴。 好在不一会儿,柳墩儿就停了火。只是,时间太短,锅都没有烧热。柳墩儿拿了一个大海碗,把连着柳树枝的鱼捞在碗里,走到床边。将碗放在床头的一个小木几上面。然后,就蹲在地上,看自己的河网。 “他这是什么意思?”夏晓薇问。 “大概这条鱼是给他的老母亲煮的。” 夏晓薇的心里猛然一沉,就像是突然被什么东西击中一般,殷殷地疼痛。 柳墩儿动物般反哺的本能让人动容……尽管他做得如此糟糕。 夏晓薇慢慢将地上散落的衣物折叠好,放回包袱里。那些衣物,都是些极普通的极家常的,很旧了。从衣服上看,柳墩儿家的日子就好不到哪里去。她开始怀疑曾平教授的话,这样的一个家里会有什么东西对解谜有用?突然,夏晓薇的手停住了。触到包袱里一个硬硬的东西。手伸进布包袱里面摸索,一点点抽出来。是一个硬壳的日记本。封面上用毛笔写着一行字:于道泉日记。 沈默走过来,伸出手。夏晓薇将日记本递给沈默。沈默翻了几页,兴奋地说:“就是它!就是这个东西!” “于道泉是谁?”夏晓薇问。 “于道泉可是个大名人!”沈默说。 “名人?我怎么没有听说过?”夏晓薇不以为然。 “这不奇怪,因为你不是学历史的。我简单介绍一下吧!于道泉是现代著名藏学家,我国现代藏学的奠基者之一,山东省临淄人。你听说过《仓央嘉措情歌》吗?”沈默看着夏晓薇。 夏晓薇点头:“听说过,但没读过。是六世达赖喇嘛仓央嘉措的一本诗集。” “《仓央嘉措情歌》就是由于道泉先生翻译成汉语的。”沈默随手翻看着那本日记。 “于道泉和柳墩儿他们家是什么关系?于道泉的日记怎么会在他们家?” “这个问题我就不知道了。不过,刚才那个老大爷说,柳墩儿的爷爷是齐鲁大学毕业,按时间推算,应该和于道泉先生的年龄相当。于先生也是在齐鲁大学毕业。会不会柳墩儿的爷爷和于先生是同学?这个问题不是我们考虑的重点,就是柳墩儿的爷爷偷来的也和我们没关系。我们只要这个东西。”沈默晃了晃手里的日记本。 “曾平教授又没有明说是什么,只说有一样东西。你怎么就断定是这本日记?” “这很容易。看来,我还得介绍一下于道泉先生。于道泉先生之所以走上藏学之路,完全是因为泰戈尔。1924年,于道泉本来获得了公费留美资格。此年4月,恰逢泰戈尔先生来中国访问,于道泉先生担任临时翻译。泰戈尔对于道泉先生很赏识,他建议于道泉先生赴印留学。出于对泰戈尔的仰慕,于道泉先生欣然应允,并决定放弃公费赴美的机会。然而,于先生最终未能成行,因为泰戈尔的学术交流计划未能与当时的北洋政府达成共识……这本日记里面,说不定就有这段时间的记录。”沈默再次晃动那本日记。 一说到泰戈尔,夏晓薇就明白沈默为什么断定曾平教授说的东西就是这本日记了。泰戈尔,这位一生用孟加拉文写作的印度文豪,这段日子里已经被多次提及了。 柳墩儿在看着满屋的沟沟壑壑,很专注。 沈默和夏晓薇带着于道泉日记离开的柳墩儿的家。 马路对面,两个老大爷还在下棋。 沈默掏出一千块钱:“两位大爷,麻烦关照一下我那傻弟弟。我们这次是来办事的,不知道我姨妈过世。办完事我就来接柳墩儿。” 胖大爷感慨万端地说:“小伙子,行!我老汉说句不中听的话,按说像你们这种驴尾巴吊棒槌的亲戚,柳墩儿的事你可管可不管。管呢,是情义;不管呢,是本份。再说了,柳墩儿是个傻子,不管,他不会怨你;管了,他也不知道领你的情。今天你能拿出这一千块钱留给柳墩儿,说明你是个好人!够情义!我替这傻子谢谢你。你放心,不管你以后还会不会回来,我们都会看好你这个傻兄弟。” 沈默连声称谢。 而后,他们打车返回聊城大学。但是,夏晓薇的心里却沉甸甸的。 注一:邓钟岳(1674~1748)。字东长,号悔庐。山东聊城人。康熙四十七年(1708)中举人,六十年(1721)登进士一甲第一,入翰林。历康熙、雍正、乾隆三朝。工书,能诗文,康熙曾有“字甲天下”之誉。著有《知非录》、《寒香阁诗集》4卷,《文集》4卷。 注二:于道泉(1901~1992)。字伯源,山东临淄区齐都镇葛家庄人。齐鲁大学肄业。1934年赴法国巴黎大学留学。1938年至1947年任英国伦敦大学东方非洲研究院高级讲师。建国后,历任北京大学讲师、中央民族学院教授。中国民主同盟盟员。从事藏学研究,研究动用拉丁字母拼写拉萨话全部声韵调的符号系统。与赵元任合译《第六代达赖喇嘛仓央嘉措情歌》,主持编纂《藏汉对照拉萨口语词典》。 第九章 日记(1) “我觉得我们就像强盗。这和入室抢劫有什么区别?如果柳墩儿是个正常人,这本日记或许就够他一辈子的花销。”回到桐园住处,在沈默的房间,夏晓薇给自己接了一杯水说。 “不,不能这么说。古人说过,大行不顾细谨,大礼不辞小让。就是我们给柳墩儿留下一座金山,他会知道怎么花吗?那样反倒会害了他。” 夏晓薇从旅行箱里取出沈默的笔记本电脑,上网……无线网卡真是个好东西。 沈默翻看于道泉先生的日记。浅米色的道林纸。于道泉先生的钢笔字迹遒劲有力。由于墨水的原因,笔迹深浅不一。 日记始于1924年2月4日,止于同年7月6日。 泰戈尔访华的时间是1924年4月12日至5月30日。 沈默直接翻到4月份。 4月21日,星期一,晴。 今天,对我来说是个特别的日子。得知泰戈尔明日来济,我被公推为泰翁的陪同翻译,我怎么都没有想到这样的荣誉会落到我的身上。这是我自考取公费留美之后的又一个让我激动的消息。我对泰翁倾慕久矣!无论其文字,还是其为人,都堪为我辈师表。此次泰翁来华,本有诗人徐志摩及林徽音女士陪同翻译。济南学界同仁为尊敬起见,拟再公推一人做翻译,其实主要是陪同。故而,我才能有这份意想不到的荣耀。除了惊喜,还有一份紧张。 …… 4月23日,星期三,晴。 下午,我随接待团一行在火车站等候泰翁的到来。 各界名流与教育部门和文化部门负责人、佛教界与僧侣及各校男女师生与得知消息后慕名而来者约200余人,场面非常热烈。虽然火车一再误点,但众人的热情依然不减。 夜色渐浓,火车站却灯火辉煌。 直到晚上七点四十分左右,泰翁乘坐的火车才缓缓进站。人群开始骚动,有人在维持秩序。 泰翁一行在王统照先生和王祝晨先生的陪同下走下火车。两位先生是先期赶到曲阜迎接泰翁的。泰翁留着半尺多长有些曲卷的白胡须,披肩的银白长发,身穿白素长褂,外罩粽红色拖地长衣,头上有一布帽。63岁的他看上去脸上有些苍白,但两眼矍铄有神。 此时,人们忽然发现在泰戈尔一行中有诗人徐志摩、林徽音。青年们一下欢呼起来,人声鼎沸,场面变得难以控制。为防意外,在王祝晨先生的指挥下,我们组成人墙,簇拥着泰翁出了火车站。泰翁却突然停下,脸色阴沉,嘴唇抖动,小声在喊:“no,no,no……”徐君志摩快步走到泰戈尔身边,向前面看去,只见在站台前面一字摆开的是一律蓝坎儿上衣、白色衣裤拉着车子的人力车夫,徐君赶紧拉着王祝晨先生说:“在上海也是碰到这情况,泰戈尔先生最怕看见人力车夫,赶快叫他们走。”王祝晨先生急速把人力车调走,但临时又无他法,只好请他们步行到约半里地的石太岩饭庄,请他们休息,一切明天再谈。 徐君介绍后方知,泰翁认为乘坐人力车是让人驮着他,这是残酷的、没有人道观念。 …… 沈默一页一页地看下去,他看到了泰戈尔在济南的整个行程以及泰戈尔和于道泉先生之间的故事。1924年4月23日,在济南市的佛经流通处,于道泉先生向泰戈尔介绍了佛教传入中国的历史以及对中国文化产生的重大影响。言简意赅的一席话使泰戈尔十分感动,他对这个说英语的年青人颇加赞赏,便说:“先生,你是我们来中国见到的第一位对印度文化和语言有如此浓厚兴趣的人!”陪同、游览、对话,一天下来,泰戈尔的学识、风度、水平已经使于道泉先生十分倾倒、折服。所以,当泰戈尔建议于道泉先生随他到印度进国际大学学习梵文、佛教时,于道泉毫不犹豫地答应下来,并决然地随着泰戈尔去了北京。 但是,这些和梵天之眼似乎毫无关系。沈默接着往下看。 4月27日,星期日,晴。 上午,泰翁对我说,让我随他出门,却没有对我说去什么地方。这让我多少有些奇怪,因为这天上午原本没有安排活动。 我懵懵懂懂地上了汽车,看到泰翁的随员恩厚之、鲍斯、诺格以及徐志摩先生和林徽音女士都在车上。汽车一直驶向景山方向。 让我万万没想到的是,汽车居然在故宫神武门停下来。我们下车之后,看到早有宫人在门口等候。一见泰翁到了,连忙迎讶上来。将我们引入宫内,转了一个弯又一个弯,一直走到御花园里。此时,我才意识到,泰翁是带我们觐见逊帝。 当时,就在御花园里,逊帝溥仪端坐在一把椅子上。旁边站立着一个瘦削的老者。看到泰翁,逊帝面露喜色,但并未曾起身,只是举左手给泰戈尔让座。逊帝虽退位已久,但威仪犹在。我们一干人等只能站立两旁。待泰翁坐下,逊帝说:“先生为印度大诗人,郑孝胥则吾国之大诗人。今日相遇于此,实不易得之机会,吾先为两大诗人留影以为纪念。”说完逊帝站起来,让人为泰翁和那老者两人照相。那老者居然是大名鼎鼎的郑孝胥。照完相,泰翁对郑孝胥说:“君为中国大诗人,亦解英文否?”郑孝胥用英语回答说:“吾所知者甚浅。”随后逊帝开始用英文与泰翁交谈起来。交流还算流畅。而后,逊帝亲自作向导,领着泰翁游览御花园。泰翁为中国园林的优美和富丽而折服,赞不绝口。 行至一个凉亭。泰翁话锋一转,突然说道:“一百五十多年前,贵国傅恒将军从云贵撤军时,带回一颗稀世钻石献给尊敬的乾隆皇帝。此事,陛下可曾听说?”逊帝对泰翁的问题感到很惊讶,说道:“先祖起居录中并没有记录此事,想来定是无稽之谈。”泰翁默然。 出了凉亭之后,泰翁就和逊帝告辞。我们步行到神武门口,乘车离开。 …… 沉默看到这一段日记,不由得沉思起来。当年,泰戈尔访华时,在国内曾经引起的激烈的争论。以徐志摩为首的新月社、以梁启超为首的讲学社等,对泰戈尔推崇倍至。而以陈独秀、瞿秋白为代表的共产党人,以及鲁迅先生。对泰戈尔却持另外一种态度。陈独秀在1923年10月27日出版的《中国青年》第2期上,发表了署名“实庵”文章,题为《我们为什么欢迎泰戈尔》。认为“像泰戈尔那样根本的反对物质文明科学之昏乱思想”,根本不值得欢迎和介绍。鲁迅在《花边文学·骂杀与捧杀》中,也对泰戈尔语涉讽刺。但是,在争论之外,无论是推崇一方还是批评一方。所有人都不能解释的一件事就是泰戈尔为什么去觐见溥仪?当时,溥仪已经逊位十三年之久。而且,这次秘密觐见,并不是通过新月社和讲学社联系的,也不在事先商定的行程之中。这件事,自然地被批评派当作攻击泰戈尔的重要“把柄”。而推崇一派,在这件事上也对泰戈尔颇有微词。从于道泉先生的日记中看,也无法解释泰戈尔此行的目的。泰戈尔和溥仪会晤的时间很短,除了寒暄和照相,唯一说过的话就是两人在凉亭内的一问一答。泰戈尔匆匆赶到紫禁城,难道就是为了看看已经落魄的皇帝和他的御花园?不可思议!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可能。那就是他和溥仪的一问一答中暗藏玄机。虽然看上去并不经意。泰戈尔问的那颗钻石会不会就是传说中的梵天之眼呢?傅恒,泰戈尔说到傅恒,夏青教授留下的一大串人名中也有傅恒。而且,傅恒的名字就排在泰戈尔前面,难道说这仅仅是个巧合?同时,沈默也非常害怕自己的想法。他知道,如果自己的想法属实,而且能得到足够的证据支持的话,且不说那颗梵天之眼,就单单这一结论本身就会引发一场“学术地震”。泰戈尔觐见溥仪的真正目的居然是为了寻找一颗稀世钻石!沈默是搞史学研究的,他信奉胡适先生的一句话:“大胆假设,小心求证。”换句话说,也就是“假设不妨大胆,求证务必小心”。搞研究毕竟不是写小说,可以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证据,他需要的是证据。可惜,夏青教授已死,不知道他老人家可找到了证据?! 让沈默感到欣慰的是,这段日记已经把三个人名串了起来:傅恒,泰戈尔,溥仪。这三个人,都是教授所列名单里的。 5月17日,星期六,小雨。 …… 下午三点,北京佛教讲习会会员张相文、张钧儒等几位先生来访。张相文先生告诉泰翁,北京佛教讲习会拟成立中印学会事,希望泰翁玉成。泰翁于佛学有很深的造诣,与诸君谈兴颇浓。其间,泰翁讲了一句谁也没有听懂的话。他说:“婆罗贺摩的两只眼睛,一只在西方,一只在东方。”张钧儒先生接道:“佛法必能大行于世,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我注意到,泰翁虽然没有置评,但他对张钧儒先生的回答显然并不满意。 …… 看到这一段文字时,沈默感觉血脉直往上涌,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感觉自己太幸运了,幸运得有些不可思议。“婆罗贺摩的一双眼睛,一只在西方,一只在东方。”如果不了解相关背景,任何人听来都会一头雾水。泰戈尔明明是在说那两颗钻石!只可惜,当时没有人理解他的话。从1924年到现在,八十二年过去,却没有人注意到泰戈尔留下的这个谜。 第九章 日记(2) “沈默哥哥!你来看!”夏晓薇突然说道。 沈默走过去,看到电脑屏幕上的一段文字: 奥洛夫钻石,重199.6克拉。原是印度迈索尔塞林加神庙供奉的婆罗贺摩神像的一只眼睛。1750年,一名法国士兵冒着生命危险把它偷出来,以十万英磅的价格卖给一艘英国船的船长。钻石被带到伦敦,被一位商人以二十万英磅的价格购得。1773年,又将其转手卖给俄罗斯侯爵格里高利·奥洛夫,代价是四十五万英磅。这就是这枚钻石以“奥洛夫”命名的原由。随后,格里高利·奥洛夫又把它献给情人叶卡捷琳娜女皇。1917年大革命,沙皇被推翻,在皇室的财宝中发现了这枚大钻石。在苏联时代便被列为国家宝藏,一直延续到现在的俄罗斯。现存于圣彼德堡俄罗斯国家博物馆。 文字下面配有一幅照片,一颗黑色的大钻石熠熠生辉,光彩夺目。独特的经历让这颗颇为著名的钻石平添了一份夺人心魂的神秘感。 “还真有这样一颗钻石啊!”夏晓薇感叹。 “这颗举世闻名的钻石一直都存在,这没什么好说的。我在想另外一个问题……塞林加神庙是迈索尔王室的家庙,不可能只用钻石为婆罗贺摩镶嵌一颗眼睛。那是要遭天谴的。那么,第二颗梵天之眼到哪儿去了?” 沈默的脑中瞬间闪过几个场景。 曾平教授:“孩子,你的老师涉足了一个死亡命题。” 泰戈尔:“一百五十多年前,贵国傅恒将军从云贵撤军时,带回一颗稀世钻石献给尊敬的乾隆皇帝……” 曾平教授:“……命题的核心是寻找第二颗梵天之眼。” 泰戈尔:“婆罗贺摩的一双眼睛,一只在西方,一只在东方。” 沈默的思路渐渐清晰。 曾平教授:“据我所知,世界上几个知名的学者都因为接触这个课题而离奇的死亡或者失踪。有俄国历史学家彼得罗夫,日本学者鸟居一郎,还有我国的历史学家李畋……” “我国的历史学家李畋……我国的历史学家李畋……李畋……李畋……”沈默呢喃,李畋这个名字在深深刺痛他的神经。沈默幽幽地说道:“晓薇,我想回贵阳。” 夏晓薇被沈默的神态吓到了,她惊讶地问:“沈默哥哥,你怎么了?为什么回贵阳?爸爸的事情你不管了?” “这件事我不会不管,而且也不可能不管了!你还记得曾平教授说过的一句话吗?” “哪句?” “据我所知,世界上几个知名的学者都因为接触这个课题而离奇的死亡或者失踪。有俄国历史学家彼得罗夫,日本学者鸟居一郎,还有我国的历史学家李畋……”沈默重复着曾平教授的话。 “记得,怎么了?” “你知道李畋是谁吗?” 夏晓薇摇头。 “李畋是我的曾祖父。” 夏晓薇呆住,眼睛和嘴巴都张得很大:“妈呀!太离奇了!你的曾祖父居然是中国最早接触这个课题的人,他和我爸都为了这个课题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可是,他姓李,你怎么会姓沈?” “我的曾祖父是在一九三八年失踪的,那年,曾祖父只有三十二岁,我爷爷只有八岁。为了躲避追杀,爷爷改姓沈……我曾祖母姓沈。以前,我只知道曾祖父离奇失踪,却一直不知道原因。我爷爷也不知道。这一直是我们家的一个谜。” “怎么会这么巧?不可思议。” “这就是命。我注定和这个课题有缘……不解之缘。” “你也信命?” “有些东西你没办法不信。” 沉默。夏晓薇给沈默倒了一杯水。 “现在看来,我们要破解的这个谜,不仅和教授的死有关,而且和我曾祖父的失踪有关。关乎我们两个家族,两条人命。所以,要想解开这个谜,我必须回贵阳寻找更多的资料和证据。” “好吧!我查一下有几点的火车。”夏晓薇在网上搜索。 “怎么?你也去?我是请了假的,你不上学了?你留在聊城,该干啥干啥。有情况我会告诉你的。” “我已经大三了,所有的学分在上学期就考完了。这学期的课程,我根本不用上的。我们辅导员很好说话,我对他说一声就得了。就是留在聊城,你以为我还能读得进书?” “那好吧!几点的火车?查到没?” “从北京西发往赣州的1625次列车凌晨一点二十九分到达聊城站,我们可以乘这次车到向塘,然后从向塘转乘去贵阳的火车。” “给曾平教授告个别吧!”沈默取出手机。 夏晓薇看着沈默:“我来,这个电话我来打。” 沈默点点头:“应该你来打。” 电话接通:“我找曾平曾阿姨……” 接电话的是一个男人:“你是谁?” “我,我是夏晓薇,夏青的女儿。你告诉曾阿姨,她知道我的。” “夏晓薇?夏晓薇是谁?” “麻烦你叫曾阿姨接电话,我昨天去见过她的。夏青的女儿,曾阿姨知道的。” “你昨天下午来过?还有一个男的?” “对对,是我们。”“我正要找你们呢!你们在哪?”那男人的声音立刻变得阴冷。 “在榴园,怎么了?你让曾阿姨接电话好吗?” “接不了啦!你们怎么回事?一个急救电话能费你们多少事?” “曾阿姨她怎么了?” “死了……脑溢血!”男人恶狠狠地挂断电话。 沈默看着夏晓薇的脸,夏晓薇的脸色很难看。 “怎么了?” “曾平阿姨死了……脑溢血。我们要不要去看看……” 沈默看表:“来不及了。我们得马上去火车站。” 夏晓薇默默地收拾行李。 沈默和夏晓薇拖着旅行包在吧台结账。 楼梯口传来一阵嘈杂,四五个小伙子嚷嚷着冲上来:“快!别让他们跑了!” 两名保安挡住通道:“你们想干什么?” “闪开!冤有头债有主,没你们什么事儿!一边儿呆着去,别找不痛快。”一个小伙子蛮横地对着保安吼。 “想闹事儿?找错地方了!走不走?不走别怪我们不客气!”一名保安不甘示弱。 “闹事儿?我们家出人命了知道不?让我们出去也行。你去把两个人叫出来,一男一女,男的叫沈默,女的叫夏晓薇……” 夏晓薇拉了沈默一下,递个眼色,两人拐进另一个紧急出口,仓皇离去。 第十章 旅途(1) 聊城火车站的规模不算太大,在深沉的夜幕下显得有些孤寂和冷清。偌大的广场上,除了零零散散的旅客,只有几个推车的小贩儿,间或有出租汽车停下来或者驶出去。沈默去买了车票,和夏晓薇带着两只不算太大的旅行箱通过了安检。候车室里,稀稀落落地散坐着一些乘客,许多座位都是空着的。他们找了一个相对僻静的地方坐下。 “那群人会是谁?”夏晓薇的心还在砰砰乱跳。 “像是曾平教授的家人。” “他们找我们干什么?” “我们去找过曾教授。然后,曾教授死了。……失去亲人的悲痛会让人发狂。” “他们怎么知道我们去见过曾平阿姨?” “小区里有监控录像,保卫处有我们的登记资料。幸好他们一开始并不知道我们住在榴园,否则可能早就找上门来了。” “后来他们怎么知道了?我的电话?” 沈默点头。 “我们就这样逃之夭夭,他们会真以为曾阿姨的死和我们有关。” “真的假不了,假的也真不了。我们现在没工夫管这些。时间,会让他们冷静的。” “沈默哥哥,爸爸死了,曾阿姨也死了。你,怕不怕。”曾平教授的突然死亡让夏晓薇感到恐惧,她从来没想过人的生命是如此脆弱,生死只是一线相隔。如果说爸爸的遇害让她悲伤让她愤怒,那么,曾平的猝死却让她感到了透彻骨髓的寒冷和茫然。 “怕,怎么不怕?!但是,当你看到你的亲人,你所熟悉的人,一个一个莫明其妙离开了人世,那种痛,会让你忘记了什么是害怕。” 夏晓薇将自己的手放到沈默的掌心。 沈默看了看夏晓薇:“晓薇,你害怕吗?” 夏晓薇的眼睛迎着沈默的目光:“有你,我就都不怕!” 沈默从夏晓薇的眼睛里似乎看到了什么,他不敢再与她对视,有一点慌乱地将目光投向别处。 “干什么的?不能进。”声音从安检入口处传过来。人群一阵喧嚷。 “会不会是他们追来了?”夏晓薇警觉地站起来。 沈默拉着夏晓薇的手,两人先躲在某个拐角处,看向声音传来的地方。 “柳墩儿!”夏晓薇叫出声。 沈默循着声音看过去。果然是柳墩儿!看样子,柳墩儿是想硬闯安检入口。被两个保安挡住了。柳墩儿却不管不顾,依然硬闯。两个保安上前试图制服柳墩儿。这时,一个老头儿走上前,连忙对保安说:“别动手,别动手。他是我侄儿,脑子有病。车票在这儿,两张。”老头儿一边说一边递上车票,同时,识趣地将背上的一只口袋放到安检传输带上。保安看过车票之后,对老头儿说:“看好他,别让他闯祸!”老头儿朝保安点头哈腰,连声称是。 沈默心想,这老头儿是谁呢?柳墩儿家不是没人了吗?怎么又冒出一个叔叔?而且,老头儿的口音不是本地人,说话有些吐字不清。看打扮,也不像是城里人。 “你不觉得这老头儿很奇怪?”夏晓薇悄悄地问沈默。 此时,大厅里响起站务员的声音:“乘坐1625次列车的旅客排队检票了!乘坐1625次列车的旅客排队检票了!” 人们争先恐后地涌向检票口。 “排好队,排好队!”女检票员在维持秩序。 沈默和夏晓薇有意站在队伍的后面。他们看到柳墩儿和那个老头儿也排在队伍里。沈默心里不停地打鼓,怎么会这么巧?夏晓薇的手紧紧地握住沈默的手。 两个人上了车,他们的座位在15号车厢,找到座位后。沈默悄悄地对夏晓薇说:“看来,我们这趟车要睁着眼睡觉了。” 第十章 旅途(2) 火车上一片昏暗,因为是深夜,车厢里有几盏小灯发出微弱的光。那老头依然带着柳墩儿在车厢里来回走动着,试图找到空位置坐下。显然,他们很不招人待见。人们看到柳墩儿的样子,纷纷露出惊恐而且嫌弃的神情。本来车厢里的旅客并没有满员,几个空位旁边的旅客看到他们,纷纷嚷道:“有人了,有人了!”谁都不愿意让他们坐在自己身边。老者无奈,只好带着柳墩儿走到两车厢之间的连接处的狭小空间。此处紧邻着厕所,左侧放着一个大大的垃圾桶,老头儿把口袋放在隔间右侧的地板上,自己坐在口袋上面。就让柳墩儿蹲在旁边儿。 沈默和夏晓薇的座位离老头儿蹲的地方很近。 火车行驶了二十分钟之后,沈默小声说:“我过去看看,你别动。” 夏晓薇点点头,没有说话。 沈默起身,走到老头身边,看到柳墩儿曲卷的身子蹲在过道旁。沈默故意撞了柳墩儿一下,装作一个趔趄几乎摔倒在地的样子,双手扶在过道的隔墙上。然后慢慢站稳,佯装打量着柳墩儿,故意发怒:“你怎么搞的?没看到挡着道儿啦!”同时,抬脚作欲踢状。 旁边的老头儿连忙对沈默说:“大哥别发火,我这侄儿脑子有病。您别和个傻子一般见识!” 沈默看着老头儿,看样子老头儿有六十多岁,背微驼,面色黎黑,褶子多得像是核桃纹,瘦长脸,眉梢有几根长长的白眉毛特别显眼,眼球混浊无光。“他是你侄儿?”沈默问那老头儿。 “说侄儿顺口。其实,他是我表姐的孩子,我是他表舅。我表姐是个苦命人,表姐夫死的早,表姐一个人拉扯这么个傻儿子。前不久,我表姐也死了。表姐没有兄弟姐妹,我算是她最近的人了。她临死前给我来了信,把一辈子辛辛苦苦挣的几个钱寄给我,托我帮她照顾这个傻子。唉,都怪我来得太晚了,临死都没能和表姐见上一面。庄稼人,有什么办法呢?前一段时间正是插小秧的时候,忙啊,哪能脱得开身!这不,我得把这傻孩子接到我家里去啊!”那老头说着一口带有浓重的南方口音的变腔变调的普通话。 “老大爷是哪里人?”沈默问。 “韭菜坪。小山村,穷啊!”老头说。 “韭菜坪在什么地方?”沈默掏出香烟,递了一支给老头儿。 老头儿却不敢接,摆着手说:“那怎么好意思呢?” “别客气!来一支吧!”沈默说。 老头儿的手欲伸未伸,混浊的眼睛却死死盯住沈默手里的香烟。 “拿着!”沈默将香烟递得离老头儿更近一些。 老头儿这才接过香烟,有点受宠若惊的模样。沈默帮他点烟时,老头儿的拿烟的手居然有点颤抖。老头儿贪婪地吸了一口烟,赞叹不已:“好烟啊,真是好烟!你看我是老糊涂了,以为是在我们家乡呢!韭菜坪韭菜坪的。在六盘水,韭菜坪是我们村。” 沈默心想,老头儿家住六盘水?也是贵州人?会有这么巧的事?这老头到底是什么人?他带着柳墩儿上六盘水想要干什么?沈默不动声色,继续像唠家常似的说:“老人家,你这表姐嫁得可够远的?当时怎么嫁到聊城的?” “不是我表姐嫁的远,是我妈嫁得远。我外公家就在聊城。外公外婆一共就生了两个女儿,一个是我表姐的妈,一个就是我妈。表姐的妈,就是我姨妈,嫁在当地。我妈嫁给了一名军官。随着军官去了贵州。后来,军官的队伍在六盘水吃了败仗,队伍被红军打散了,军官死了。我妈一个人流落到韭菜坪。再后来,就嫁给了我爹。那年月,活个人难啊!”老头儿说着说着,眼角就有些潮润,好像是怕沈默看到,连忙用袖口去擦拭,并掩饰地说,“眼里飞进一只小虫儿。” “你表姐就没给自己这个傻儿子留下什么产业?”沈默假痴不颠。 “要说我表姐家,解放前还真是个大户。表姐夫的祖上,听说还中过进士。表姐夫的爸爸,是齐鲁大学毕业,可惜死的早。他这一死,家道就不行了,表姐夫他妈带着孩子,只能坐吃山空。到解放前,已经穷得不像样子了,家产能卖的都卖了,就剩下六间门面房,政府给定了城市贫民的成份。聊城解放是1947年,表姐夫才一岁多一点。这不,直到表姐死,也还是那六间老屋。只是那地方却变得金贵,说是能卖十多万呢!我可不敢做主。得等我儿子回家后,让他来聊城看着卖了,他在深圳打工,到年底才能回家。如果真能卖上十几万,不光是能养活傻子一辈子,我们都能跟着傻子沾光呢!”说到这儿,老头儿露出一点笑容。 沈默感觉应该问到的都问了,便若无其事地说和老头告辞。回到座位上,他把和老头儿的对话小声地讲给夏晓薇。 夏晓薇捂着嘴偷笑。 “你笑什么?” “你还记得你怎么对那两个下棋的老头儿说过的话吗?”夏晓薇神秘兮兮地问。 “怎么了?”沈默茫然。 “如果按辈份论起来,这个老头儿就是你舅舅!”夏晓薇实在忍俊不禁,两只胳膊交叉放在座位前的小几上,把头埋在双臂间,咯咯地笑起来。 “死丫头!敢拿我开涮!别忘了,我还说过你是我妹妹,他也是你舅舅!” “沈默哥哥,我一直想问你一个问题。大夏大学在哪儿?我怎么从来没有听说过?” “大夏大学是民国时期一所著名的私立大学。创立于1924年7月,是从厦门大学脱离出来的部分教师和学生在上海发起建立的,首任校长是马君武先生。1937年八一三事变之后,大夏大学与复旦大学商定双方成立联合大学。以复旦为主体的联大第一部迁往庐山,以大夏大学为主体的联大第二部迁往贵阳。复旦大夏联合大学在庐山开学不到两个月,南京失守,危及九江。于是联大第一部准备再度西迁,准备与在贵阳的第二部会合,继续办学。联大第一部到达重庆时,被四川各界盛情挽留,以刘湘为主席的省政府并拨款10万银元给复旦建新校。在这种情况下,联大第一部留在了重庆。1938年3月,复旦、大夏两校领导人在贵州桐梓会晤,决定取消联大,各自在川黔两省设校。1944年因日军进攻大西南,大夏大学再次迁往赤水。抗战胜利后迁回上海。1950年,国家进行院系调整时并入华东师范大学。”沈默停了一下说,“我的祖籍原本是江苏南京,曾祖父在上海大夏大学教书,1937年随大夏大学西迁到贵阳。1938年,曾祖父秘密失踪。后来,曾祖母带着我爷爷流落到贵阳乡下。我爷爷长大后又迁回贵阳。就这样,我们一家就都成了贵阳人。” “太复杂了,听得我一头雾水。”夏晓薇打了一个哈欠。 沈默看了看夏晓薇,说:“悃了吧,睡一会儿吧。” “那你呢?” “我这会儿还睡不着。” “那我就先睡了,真的悃了。”夏晓薇说完便合上双眼。 车厢里渐渐安静下来,各式各样的鼾声却此起彼伏地响起来。沈默的眼睛在黑暗中一直看着老头儿和柳墩儿所在的地方。虽然只能看到柳墩儿的半个肩膀,但是,如果老头儿想出来活动,一定逃不过沈默的眼睛。 在离沈默他们不远处的某个座位上,易龙鹰隼一般的眼光紧紧盯着自己的猎物,寻觅着最好的捕猎机会。 夜色深沉。火车车轮和铁轨的磨擦声均匀而且单调。“咣当……咣当……咣当……” 第十章 旅途(3) 夏晓薇睡着了,头靠在硬座的靠背上,歪在一边。几缕碎发触及沈默脸颊,痒痒的。沈默悄悄地起身,他怕惊动了夏晓薇,始终是慑手慑脚的。 黑暗中,易龙立即兴奋起来。他意识到,机会来了!火车马上就要进入菏泽站了,没有比这更好的时机了!起身,悄悄地跟在沈默身后。 沈默毫无察觉,慢慢地向厕所走过去。 易龙紧紧盯着沈默的背影。火车在减速。这是快要进站的信号。菏泽是个小站,停留时间是五分钟。易龙知道自己可用的时间不多,必须要在停车后的二分钟之内把沈默弄下火车。惊动了别人就麻烦了。必须马上动手!想到此,他大踏步跨向前去。 此时,沈默已经走到了厕所门口,并伸手推开了门。 易龙的左手也伸过去,想拽住沈默。即便这一招失利,易龙还有下一招:守在厕所门口,一旦沈默出来,也是一个下手的好机会。 易龙的手并没有抓住沈默,而是触及另一个人的脸上。那人仿佛突然之间冒出来,挡住了易龙伸向沈默的手。 “唉哟!”那人叫了一声,“你怎么这么不小心?打到我的脸上了。” 易龙定睛一看,是一个老头儿,是那个带着傻子上车的老头儿。 睡意朦胧中,沈默似乎没有发现背后的状况,径自走进厕所,关门。 “对不起,真对不起。大爷,请您让一让好吗?我内急。等他出来,我进去。”易龙说。 “我凭什么让你啊?你内急,我比你还急。我这一泡尿憋了一路了,都快尿到裤子里了。要不是你,我早进去了!这下,又让人抢先了。”老头儿嘟囔着。 易龙一看老头儿不让,心里真急了。脸上笑着,手就伸过去揪住了老头儿的衣服。暗中用力,想把老头儿推开。可是,那老头居然像是生根的老树一般,站在原地纹丝不动。易龙心想,奇怪!这老头看上去瘦不拉肌的,还挺有份量。再一次加大了力气。老头依然稳如磐石。易龙心里慌了,知道大事不好,自己是遇上高手了。他害怕老头儿反制自己,那就坏了大事。即便老头儿不出手,只要他大声一喊,惊醒了众人,后果同样不堪设想。 不料,这老头既不动手,也不喊叫。只是对易龙笑了笑,露出一嘴的黄牙:“小伙子,凡事得有个先来后到啊!” 易龙觉得不宜久留,便悻悻地离开。丢下一句:“让你了,我去别的地儿。” “火车进站了,厕所不能用。”一个列车员走过来说,并敲了敲门,喊道:“里面的人赶紧出来了!” 沈默出来。列车员锁门。 “好好的怎么不让用了?把人憋坏啦!”老头儿说。 列车员看了老头儿一眼,离开。 老头儿絮絮叨叨地回到原来的地方,坐在那条口袋上。 火车停下了,乘客下车上车,一阵骚动。夏晓薇同时被吵醒,她发现沈默不见了。心里一惊,“噌”地一下站起来,四下观望。没有看到沈默的影子。就在这时,沈默从车厢的一端走过来,一付意定神闲的样子。 “你干嘛去了?吓死我了。” “去厕所。至于吗?” 火车再一次启动。灯光也再一次暗下来。 易龙非常懊恼,好好的一次机会,就这样被那个老头搅和了。那老头到底是什么人?是警察?不对。如果是警察,他怎么不对自己动手?如果不是警察,那又会是什么人呢? 火车平稳地行进,一路无话。 五点零五分,火车进入亳州时,天色已经渐亮,车厢里的光线明了许多。 夏晓薇拉开窗帘,外面淅淅沥沥地下着雨,平添一丝秋凉。车厢里少数人醒了,多数人还睡着。由于一夜未能睡好,她感到十分空乏。等到火车启动之后,她站起身来,对沈默说:“我去洗漱一下,太累了。”说完,从行李架上取出毛巾、牙刷等物,向洗漱间走过去。在经过柳墩儿和那老头身时,夏晓薇特意看了一下。只见那老头坐在口袋上,倚在角落里,歪着头,闭着眼,看样子像是睡着了。柳墩儿蹲在老头儿身边,双腿屈膝紧贴胸前,双臂交叉环抱两腿,背靠车壁,头微垂,睁着眼,但目光呆滞,一动不动。好像上车之后,柳墩儿就在这个地方一直保持着这种姿态。夏晓薇洗漱之后,感觉精神好多了。她往回走的时候,不经意间看到了一双眼睛。 易龙的目光一直在沈默身上游弋,在火车行进中,只能眼看着猎物在自己眼前晃动,却无法下手。易龙的心上好像是有成千上万的蚂蚁在爬,痒得难受。或许因为他过于专注,所以目光被夏晓薇捕获而无所察觉。 夏晓薇回到座位上,在将毛巾牙刷放回到行李架的同时,悄悄地对沈默说:“沈默哥哥,注意你的左前方,隔两排座位上的那个年轻人,高颧骨,深眼窝。他一直在盯着你看。” 第十一章 白夜(1) 圣彼得堡是个神话一般的城市,秋天更是她的黄金季节。无论是鳞次栉比的博物馆,还是波光荡漾的涅瓦河,甚至是每一棵树,每一片落叶,都是那么优雅。 2006年9月17日,虽然已经是晚上十点,但圣彼得堡的太阳却依然像一枚巨大的金币挂在天上,将整座城市渲染的神秘而辉煌。 伊万诺夫拉开百页窗,刚好看到彼得保罗教堂钟楼高大的尖顶。每当看到这个白色的建筑,都会引发他无尽的联想。伊万诺夫明显感觉到自己老了,就像眼前的白夜,尽管看起来依然辉煌,但终究会淡然隐去。没有梦的人生是苍白的,然而,如果一个人一生都在做着同一个梦,这个梦就会变成沉重的负担,压得人透不过气。伊万诺夫一生都在追逐一个梦,虽然沉重,却从来没有想过放弃。奥洛夫,这颗以外祖母的舅父命名的钻石早已经收归国有。自从九岁时在国家博物馆的一次展览上看到奥洛夫那神秘的黑色光芒,伊万诺夫的魂魄就被那颗钻石摄取了。伊万诺夫越来越相信,自己就是为了奥洛夫才来到人世间的。他不仅仅是迷恋奥洛夫璀璨的光芒,更迷恋奥洛夫那离奇的经历。伊万诺夫看着远方,眼前的景色却渐渐模糊,仿佛穿越时空,回到二百五十多年前…… 伊迪耶·阿鲁埃成功地甩掉了巴那·特罗亚,冒雨逃离了塞林加神庙。他一瘸一拐地穿行在茂密的热带丛林里。此时的伊迪耶,已经不知道什么是恐惧,此一去,已经没有归途。永别了,亲爱的法兰西帝国。伊迪耶不想做一个叛国者,但事已至此,还能有什么办法?阿鲁埃家族在为帝国征服这块领地的战争中已经付出了太多,伊迪耶的祖父、父亲、两个叔叔、三个兄弟,都先后死在了南亚次大陆。在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永无休止的相互屠戮中,死神随时会降临到每一个人头上。除了战场上的厮杀,还有可怕的饥饿和鼠疫。随着帝国财富的增加和版图的扩张,德干半岛已经变成了人间地狱。 伊迪耶全身涂满了大蒜汁液,这是从一个土著人那里学的,为的是避免遭到虫子和蛇的袭击。伊迪耶忍受着越来越大的疼痛,向着大英帝国的占领区行走。只有那些英国佬才有足够的力量保护自己。法国人和当地土著人都不会轻饶自己。虽然雨已经停下来,但是,夜晚的丛林里隐藏的危险却是任何人无法预料的。 由于筹划已久,每一个细节都了然于胸。在天亮的时候,伊迪耶终于带着那颗佛眼钻石走出了那片森林。当一群英国士兵出现在面前的时候,伊迪耶并不感到惊讶,这一切都在他的设计之中。 伊迪耶声称自己掌握法国军队的秘密情报,要见东印度公司主管罗伯特·克莱武。英国士兵果然没有杀他。几天之后,伊迪耶被展转带到停泊在马德拉斯港口的一艘英国商船上。那时的商船,无一不是在军队的保护下才能周游世界,反过来,所有的商船无一不在帮着自己国家的军队做事。士兵们将五花大绑的伊迪耶交给船长,让他将伊迪耶带到加尔各达交给克莱武将军。伊迪耶见到那个贪婪的船长,那个眼窝深陷,鼻梁高挺而且鼻尖突出船长,名叫詹姆士·威廉。其实,伊迪耶根本不想去见什么狗娘养的罗伯特·克莱武。他要和威廉船长谈一笔生意。 伊迪耶被绑着吊在一根粗大的桅杆上,威廉船长站在甲板上。 夕阳从威廉船长的身后照过来,船长长长的身影刚好投到伊迪耶的脸上。 “我凭什么相信你说的都是真的?”船长叼着一个硕大的烟斗,说话瓮声瓮气。 “我对耶稣基督发誓,没有半句谎言。”伊迪耶高喊,“把我放下来!” “放下来可以,告诉我钻石在什么地方!” “如果你想得到钻石,你就把我放下来!放下来我才告诉你!” “再给他升高一点,让这位先生能看到远方的景色。嗯,你看这蔚蓝色的大海是多么迷人!也许远方的景色会更美。”船长并不理会伊迪耶的威胁。 一个强壮的水手用力拉着滑轮上的绳索,伊迪耶被吊得更高了。因为离开了船长身影的遮挡,阳光明晃晃地刺得伊迪耶睁不开眼睛。 “看清楚了没有?要不要再高一点?”威廉船长仰着脸问。 “放我下来!钻石在我身上!”伊迪耶实在无法忍受这种刑罚。 威廉船长手拿烟斗挥了挥。水手立即将伊迪耶放下来。伊迪耶躺在甲板上,大口地喘息着。水手走向前,将伊迪耶浑身上下搜了个遍,什么也没搜到。水手向船长摆了摆手。 “吊上去!”威廉船长恼羞成怒。 “慢!请解开绳索,我给你找!”伊迪耶说。 “给他松绑,我不信他耍什么花样!”威廉船长下令。 水手解开了绳索。 伊迪耶活动一下双臂,被人吊着的滋味真不好受。现在,他身上什么都没有了,除了衣服。他的刀,他的火种,全都被那群混蛋的英国士兵搜去了。要是手里有把刀就好了,他需要一把刀,一把锋利的刀:“给我一把刀!” “要刀做什么?”威廉船长警惕地问。 伊迪耶冷冷地看了威廉船长一眼,不慌不忙地拉起左腿的裤管,露出带伤的小腿。腿上的绷带浸透了血迹。伊迪耶指着绷带说:“钻石就在我的肉里面,我要用刀取它出来。” 威廉船长从自己的腰间取出一把刀,“噌”地一下甩到伊迪耶面前,刀尖扎在甲板上,刀柄颤动着。伊迪耶握住刀柄,用力拔起,看了看:“是把好刀!”而后伊迪耶暗中卯足了气力,猛然起身冲向船舷。 第十一章 白夜(2) “你要干什么?”威廉船长大惊失色。 “别害怕,亲爱的船长。我不会怎么着的,船上都是你的人,我明白这一点,非常明白。但是,我不得不防备你的手下。”此时,伊迪耶已经背靠船舷,再不用担心来自背后的袭击了。 那个水手一步一步逼近伊迪耶。 “船长,我请你命令你的手下站住别动,如果你想得到那颗钻石的话。快点!命令他站住!”伊迪耶将手中的刀对着前方。 “不要莽撞。我想,我们面前的这位先生一定是个法国绅士。”威廉船长说。 水手停住了脚步。 “对,对,对!做的非常好,船长先生。船长先生,让我们先来谈谈条件,我怕你出不起大价钱。我可警告你,你不要想耍花招。这颗钻石是我拼了性命得来的,它是一颗佛眼!创世之神大梵天的眼睛!知道吗?它就是我的生命。如果我得不到我想要的,我就是死,任何人也别想得到它!这一点,我希望你能明白,亲爱的船长先生。”伊迪耶目露凶光。 “可是,可是,你总得让我看看东西才好出价啊!”威廉船长明显得底气不足,他远涉重洋就是为寻找财富,哪能轻易放过一次发财的机会。 “站好,别动!”伊迪耶将刀横在嘴边,用牙齿咬住。慢慢地蹲下身躯,一边盯着威廉船长,一边解开了绷带。伊迪耶想做成这笔买卖,带着这东西太危险,而且饥不能食,渴不能饮。伊迪耶需要银元,需要金币!伊迪耶相信眼前这位船长是出得起价钱的主儿。绷带解开了,露出血淋淋的伤口。伊迪耶从嘴巴里取下那把尖刀,一咬牙,将刀尖儿插进伤口里,慢慢地将那颗钻石从肉里剜出来。 威廉船长看着这个法国人疯狂的举动,知道这是个不要命的主儿,这样的人,什么事都做得出。 伊迪耶把带血的钻石含进自己嘴里,用舌头舔着自己的血浆,让唾液把钻石清洗干净。然后,用左手将钻石高举过头:“看呀,看呀!小心它的光芒刺伤你的眼睛。” 那颗巨大的钻石在阳光下放射出璀璨的光芒。威廉船长惊呆了,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大,而且这么美的钻石!要发财了,要发大财了!他想。 “先生,开个价儿吧!” “就按你们的货币,二十万英磅!” 二十万英磅,这颗钻石绝对值这个数,威廉船长心想。但嘴上却说:“二十万英磅?先生,你是在开玩笑吧?它顶多就值二万英磅。” “十八万!” “五万。多一个子儿我也不出!” “十五万!不能再少了。” “八万!噢,我的天啊,八万!我这是着魔了吧?”威廉船长夸张地说。 “十万!”伊迪耶不想再让。 “九万!”威廉船长说。 “十万!”伊迪耶声嘶力竭地喊,同时将左手伸出船舷,“十万!” “好!十万!成交!”威廉船长真担心伊迪耶一松手,那颗钻石就会掉到海里。 伊迪耶笑了,重新把钻石塞回到自己的肉里,打上绷带。 “先生,你应该把钻石交给我才对。”威廉船长对伊迪耶客气了许多,他只是一个商人,不想去招惹一个法兰西亡命徒。伊迪耶刚才的举动让他心惊肉跳。 “我会交给你的,但不是现在。我们两个都是绅士,是吧?你还得给我写一封信,证明我是你的人,我是在给你做事。我可不想再一次落到英国士兵手里。然后,把钱准备好。我们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别打什么歪主意,我可没那么好对付,不信你就走着瞧。如果我拿不到钱,也许我会带着钻石去睡到鲨鱼肚子里,那里也许比您的船上更舒服。”伊迪耶挥着那把刀,“对不起船长,在我们交易之前,这把刀我先借用一下。我发现你的刀当牙签儿倒是很不错。” “先生,你是一个伟大的绅士。我怎么会冒犯一个绅士呢?好了,我可以给你一张大不列颠帝国的路凭,只要在东印度公司的地盘上,随便你到哪里去。”威廉船长微笑,吩咐水手:“快,快去给这位先生拿路凭,还有属于他的十万英磅。” “谢谢。”伊迪耶依然手持尖刀,警惕地看着威廉船长。 不一会儿,那个水手取来了一个口袋,里面装着钱和路凭。又有几个水手上了甲板,威廉船长的人越来越多。 “这是属于你的东西,先生。”威廉船长指着口袋。 “命令你的人把东西放下!所有的人都不许动!”伊迪耶吼叫。 “你们听好了,这位绅士是我的朋友。你们不要伤害他。”威廉船长大声说,“好了,朋友,没有我的命令,谁都不会伤害你。” “把口袋扔过来,快!”伊迪耶没有离开船舷。 此时,威廉船长只想做成这笔生意,并不想取伊迪耶的性命。命令那个水手:“把钱给他。” 水手将钱袋抛向伊迪耶。 伊迪耶拿到钱袋,解开看了看,路凭和钱数都不差:“先生,你是个守信用的人。请你的人给我让开一条通道,我要下船。你放心,我会把钻石留给你的。” “让开,给他让开!”威廉船长命令。 伊迪耶一手握着尖刀,一手提着钱袋,背靠着船舷,一点一点地移动着。如果船长的人冲上来,自己就跳海!伊迪耶想,横竖不能让别人白白得了钻石。 可是,威廉船长似乎并没有强抢的意图。他听任伊迪耶退向舷梯。 到了舷梯旁边,伊迪耶往下看了看,看到下面有一只小船。对着威廉船长喊:“现在,你听我的指挥!把船帆全部放下来!快!” 威廉船长挥手。船帆很快放了下来。 “对,做的很好,船长。现在,让你的人统统回到船舱里去!当然,你可以留下。” “你们都回到船舱里去,照这位先生的话去做。” 刚才那个取钱袋的水手不放心地说:“船长……” “去吧,回到船舱里。”威廉船长看出来了,这个法国人不会耍花招,他只是恐惧。恐惧而已。 水手们都回到船舱,甲板上只剩下威廉船长。 伊迪耶拉起裤管,解开绷带,再一次用尖刀取出那颗钻石。他就是想卖掉它,他不想招惹这个船长。伊迪耶举起钻石向威廉船长晃了晃,然后放在了甲板上:“船长,你看好了,钻石我给你放在这儿了。”然后扎好绷带,将尖刀插进靴子里,拎着钱袋,迅速地滑下舷梯,跳进小船,抽出尖刀,割断缆绳。向大船挥手:“再见了,亲爱的船长。上帝会保佑你的!” 威廉船长拿起钻石,在自己的衣服上擦去血迹。对着阳光看了看,钻石的光芒让他睁不开眼睛。真是一颗稀世珍宝!这笔生意做的实在不错。 水手们冲上甲板:“船长,怎么办?” 第十一章 白夜(3) 威廉船长站在船舷边,看着伊迪耶划着一叶小舟驶向苍茫的孟加拉湾深处,回头说:“没事儿啦伙计们!这是我们做的最漂亮的一桩生意。” 伊迪耶没能逃出印度。几天之后,在古德洛尔南部的高韦里河边的丛林里被杀,尸体遭到肢解。 威廉船长把那颗钻石带到了伦敦。转手以二十万英磅的价格卖给了一位名叫易卜拉欣的波斯商人。1773年,格里高利·奥洛夫侯爵以四十五万英磅的价格从波斯商人那里购买了过来。奥洛夫侯爵疯狂地爱着叶卡捷琳娜女皇陛下,他买下钻石的唯一目的就是为了讨陛下的欢心。就在普加乔夫攻陷奥伦堡城的当晚,格里高利·奥洛夫侯爵把钻石献给了情人叶卡捷琳娜女皇陛下。同一个晚上,女皇陛下失去了一座城市,却得到了一颗钻石。而这仅仅是奥洛夫侯爵为叶卡捷琳娜做的诸多疯狂的事情之一。 叶卡捷琳娜原名索非亚,出身于一个德国小公爵家庭,自小随其母游历过欧洲许多城市,并到过不少德国诸侯的宫廷,但她命运的转折发生在1774年,这一年俄国女皇叶丽萨维塔为她的继承人彼得挑选妻子,叶卡捷琳娜作为候选人被邀请到俄国宫廷之中。到莫斯科之后,叶卡捷琳娜很快就被定为皇储的配偶,但接下来的十八年对她来说并不轻松。叶丽萨维塔女皇对她时冷时热,使她更加痛苦的是她的丈夫彼得是个身体羸弱,意志薄弱而又怪戾的人,宠爱自己的情妇,经常羞辱叶卡捷琳娜。在这期间,叶卡捷琳娜自称“无时没有书本,无时没有痛苦,但永远没有快乐”。 格里高利·奥洛夫侯爵被叶卡捷琳娜的美丽和学识所倾倒,无可选择地拜倒她的石榴裙下。而叶卡捷琳娜的情人,却远不止他一个。在格里高利·奥洛夫的影响下,以奥洛夫五兄弟为首的近卫军青年军官,成为支持叶卡捷琳娜的铁腕力量。 1762年,女皇叶丽萨维塔去世,叶卡捷琳娜的丈夫彼得登上了皇位,成为沙皇彼得三世。彼得三世上台之后一系列令人目瞪口呆的行动,终于将自己逼上了绝路。他下令在“七年战争”中形势大好,胜利在望的俄罗斯军队停止战斗,退出所占的普鲁士土地,与普鲁士国王腓特烈二世签订和约。他所做的这一切,唯一的荒唐理由是:他是腓特烈二世的崇拜者。这位莫明其妙的沙皇陛下还准备“亲自率领一部分军队,听从腓特烈二世的指挥”。在国内,他要俄罗斯人改信路德教,宣布信仰东正教的人为异教徒,没收东正教会的财产。结果,自然是人心思变。 格里高利·奥洛夫侯爵瞧准机会,帮助叶卡捷琳娜发动政变,成功夺取皇位,囚禁了彼得三世,几天后,彼得三世神秘死亡。奥洛夫侯爵让自己的情人叶卡捷琳娜成为世界上幅员最大的帝国的主人……叶卡捷琳娜二世。 叶卡捷琳娜得到那颗钻石后,立刻为它的光芒所倾倒。为了酬谢格里高利·奥洛夫侯爵的一片赤诚,女皇把那颗钻石命名为奥洛夫,并让工匠把它镶嵌在自己的皇冠上。 格里高利·奥洛夫侯爵和他那匪夷所思的伟大爱情都早已逝去,都随着涅瓦河的波涛流向了遥远的未知世界,而奥洛夫钻石的光芒却永驻人间。人们都说,奥洛夫是一颗被婆罗贺摩诅咒的钻石,曾经拥有过它的人都死于非命。法国士兵伊迪耶被杀;威廉船长坠楼身亡;波斯商人易卜拉欣自缢而死;格里高利奥洛夫死于兵变;1796年11月17日,年仅三十六岁的叶卡捷琳娜女皇在皇村……也就是现在的普希金市神秘猝死。无一例外。有人甚至牵强附会地把前苏联的解体也归罪于前苏联国家博物馆收藏了这枚钻石。伊万诺夫从来就没有相信过这些,如果有诅咒,也是诅咒人们贪婪的本性,而不是美丽的奥洛夫。 奥洛夫的姐妹,另一颗梵天之眼即将在中国现身。这个消息让已经六十八岁的伊万诺夫心潮澎湃,仿佛血管里重新流淌着二十岁的血液。一定要得到那颗钻石!一定!不惜一切代价。那已经不是一颗钻石,而是一段历史,一个传奇。奥洛夫的经历已经让世人惊叹,另一颗梵天之眼的流传轨迹更会是一部绝世天书!因为,它比奥洛夫更加神秘,更加离奇。他希望那一颗梵天之眼最终命名为“伊万诺夫”。伊万诺夫必将名垂青史。 伊万诺夫快速合上百页窗,让彼得保罗教堂钟楼的尖顶蓦然消失在自己的视野中。他从窗口折回到工作台前,随手按下一个红色按钮。屋里的光线立刻暗了下来。伊万诺夫打开电脑,运行googleearth,投影仪将电脑屏幕上的影像打在对面宽大的幕墙上。在黑色星空的幕景下,一个巨大的蓝色地球在缓慢地旋转着。一个手形的鼠标指针在旋转着那个巨大的地球,仿佛上帝之手在把玩他的造物。地球停止了旋转,锁定亚洲大陆,一点点拉大,屏幕上的画面渐渐充满整面墙壁。 注一:罗伯特·克莱武,英国殖民者。早年在东印度公司任职。参加英国与法国在印度的争斗。1757年普拉西战役后,建立英国对孟加拉的统治。次年任盂加拉省总督。总督任内迫使莫卧儿皇帝给予英在孟加拉、比哈尔和奥里萨的收税权。后因英国国会追究其涉嫌任内渎职,自杀。 注二:普加乔夫,哥萨克人,俄国历史上著名的起义领袖。1773年9月17日发动起义,1775年1月10日在莫斯科被杀害。 第十二章 幻觉(1) 9月18日清晨,依绿园3号。 夏晓蔷坐在卧室里的梳妆镜前。镜子里的夏晓蔷,一头乌黑的中长发,烫成微微的波浪卷。两道浓密而修长的眉毛弯的恰到好处,眉毛是夏晓蔷的骄傲,她的化妆盒里是从来不放眉笔的。长而弯的睫毛下一双好看的丹凤眼,鼻梁挺括圆润,唇形薄而灵秀,嘴角微微上翘。虽是愁容惨淡,却又别有风情。 夏晓蔷慢慢梳理着自己的一头秀发,父亲一死,仿佛一夜之章青春的容颜就憔悴了许多。突然,夏晓蔷看到自己原本白晰水嫩的脸上出现了一片色斑,她试着用手去擦,擦不掉。非担如此,那颜色居然越来越深越来越大。只是片刻工夫,几乎覆盖了整个面部。夏晓蔷惊恐地睁大眼睛:血手印!自己的脸上渗出一只血手印!五指纹路居然是那般清晰! “啊……”夏晓蔷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跌跌撞撞地跑出卧室。 小翠听到夏晓蔷的叫声,慌慌张张地往楼上跑。在楼梯上,刚好和惊恐万状的夏晓蔷撞个满怀。 “大小姐,你怎么了?” “脸上,脸上,我的脸上……”夏晓蔷有些语无伦次。 “脸上怎么了?”小翠不解地看着夏晓蔷的脸,那张脸是那么干净,有如白璧无瑕,美得让人嫉妒。 “血……血手印!” “血手印?在哪儿?没有啊?” 过了一会儿,夏晓蔷稍微平静下来,问:“我脸上真的没有东西吗?” “没有啊!” “刚才,我看见一朵鲜红鲜红的血手印,慢慢慢慢地从我的脸上渗出来,可怕极了!” “大小姐,你是不是看错了?你可别吓唬我,我胆儿小。你脸上什么都没有。” “小翠,你陪我去照镜子。太可怕了。”夏晓蔷心有余悸。 小翠扶着夏晓蔷回到二楼的卧室,走到那面穿衣镜前。 镜子里,夏晓蔷的容颜美丽依然。 难道是自己的幻觉?怎么可能!那只血手印是那样真真切切地渗出来。夏晓蔷疑惑了。 “大小姐,兴许是你自己看花眼了。下去吃饭吧,我煮的八宝粥,还给你温着呢!”王小翠说道。 夏晓蔷随小翠来到一楼餐厅。待小翠盛好饭菜,便有一搭无一搭地开始吃,精神有些恍惚。不经意一抬头,刚好和小翠四目相对。一只红红的血手印出现在小翠脸上,狰狞可怖。手中的碗掉在餐桌上,又从餐桌滚到地上,摔成碎片。八宝粥泼洒的到处都是,深色的桂圆,浅色的莲子。夏晓蔷张着嘴巴,瞪着眼睛,额头上冒着汗。 小翠被夏晓蔷的样子吓着了,紧张地问:“大小姐,你怎么了?”说着便走近夏晓蔷。 夏晓蔷看到小翠向自己走来,猛然醒悟似的,尖叫着,撒腿就跑。刚刚跑出餐厅,脚下一滑,摔倒在客厅的地板上。小翠跟着夏晓蔷跑出去,看到夏晓蔷摔倒,便跑上去想把她扶起来。夏晓蔷转身又看到了小翠脸上的血手印,她感觉小翠的脸离自己越来越近,而那只血手印仿佛是朝自己伸来的血淋淋的魔爪……在极度的恐惧之中,夏晓蔷昏死过去。 小翠拨打田野的手机,一直关机。迟疑片刻,拨通了田野公司的电话。 “奥洛夫珠宝公司,请问您找哪位?”接电话的是个女孩儿。 “我找田野先生,我是他们家保姆,他太太突然昏倒了,请他赶快回家!” “对不起,我们经理在开会,不让人打扰。”女孩儿冷冰冰地说完,“啪”地一声挂了电话。 小翠愣住,一副手足无措的样子。看看躺在地板上的夏晓蔷,再看看电话,犹豫再三,拨通了程度的电话。 几分钟之后,程度带着一位医生赶过来。 夏晓蔷已经被小翠拖到了客厅的沙发上。 医生摸脉博,翻眼睑,掐人中,然后看着程度:“看样子像是受到了什么刺激,先打一针吧!” “老王,是什么病?没什么大碍吧?” 医生给夏晓蔷挽起衣袖,做注射准备:“没事,就是吓着。” 程度转向小翠:“怎么回事?说详细点。” 小翠便将夏晓蔷起床后发生的一切,原原本本地诉说了一遍。 “血手印?你看到了吗?”程度问道。 小翠摇了摇头:“是大小姐说她看到了。可是,我什么也没看到。” “老王,你听说过这么离奇的事情吗?” 医生在注射:“可能是患者身体太虚弱了,加上悲伤过度。造成心理和生理上的某种紊乱,导致出现了某种幻觉。目前虽说并无大碍,但也马虎不得。如果经常性地出现幻觉,那就麻烦了。有可能是精神分裂症的前兆。” “这孩子心思太重了……”程度若有所思。 “大小姐!大小姐醒了!”小翠兴奋地叫起来。 夏晓蔷醒了,一睁眼就看到了程度,还有医生。 “程伯伯……”夏晓蔷一开口,泪水就情不自禁地流出来。此时,她的心理已经脆弱到一触即碎的地步。 “晓蔷,你怎么了?我回来了!”门一响,田野大踏步闯进来。 看到田野,夏晓蔷的泪水更是如泉水般涌出:“田野,我好怕!” 田野跑到沙发前,抱起夏晓蔷:“别怕,我来了。”田野抬起头,看到程度和医生,歉意地微笑一下,“我刚才在公司开会,今天周一,事情很多。开完会我就赶紧赶回来了。程伯伯,又给您添麻烦了。” “回来就好。这是王医生……我的保健医生,刚给晓蔷看过病。” “王医生好!晓蔷她生了什么病?” “没什么大碍,可能是出现了幻觉。刚用了药,先观察一下吧!” “幻觉?!怎么回事?”田野看着小翠。 小翠又把发生的事情一五一十地对田野重述一遍。 “程伯伯,这世界上有鬼吗?”夏晓蔷有气无力。 “那有什么鬼魂?不要瞎想,别没事儿自己吓唬自己。” 医生起身:“程校长,如果没别的事情,我就先告辞了。还有几个病号等着……” “哦,我们一块儿走吧!”程度转向田野,“照顾好晓蔷。” 程度和医生离开。 “程伯伯慢走!”田野怀里抱着夏晓蔷,起不了身,“小翠,你代我送送程伯伯。” 小翠颠儿颠儿跑出去送客人。 “宝贝儿,别怕。有我在身边,什么都不怕。”田野轻抚着夏晓蔷的头发,爱怜地说。 夏晓蔷泪眼朦胧地看着田野,看着这个自己将要依靠终生的男人,依偎在他的怀里,她感到特别的温暖、安全。她心里踏实了许多。 突然,那只恐怖的血手印又慢慢出现在田野的脸上,仿佛从田野的皮肤深处一点点渗出来,终于无比清晰地在印在了田野的脸上。一种不祥之感紧紧裹缠着夏晓蔷的心。她开始浑身颤动不已。嘴唇哆嗦着。终于,一声尖叫冲天而起…… 第十二章 幻觉(2) 程度和医生还没走出院门就听到了夏晓蔷的尖叫。马上折身。程度撞开了客厅的门,看到田野抱着夏晓蔷,夏晓蔷却浑身抖个不停。 “怎么了?”程度急切地问。 医生蹲在沙发旁边为夏晓蔷把脉。 “血手印……在田野脸上……”夏晓蔷虚弱地说。 血手印在田野脸上?程度、医生和小翠不约而同地把目光投向田野。田野脸上什么都没有,干干净净。 医生建议:“身体太虚了。肯定是出现了幻觉。送医院吧!别耽误了病情。” “这是一种什么病?有这样奇怪的病?”程度问道。 “幻觉是一种严重的知觉障碍,也是精神病的常见症状。常见的幻觉有幻听、幻视、幻嗅、幻味、幻触等等。视幻觉也是一种较常见的病症。视幻觉的内容有可能丰富多样,形象可清晰、鲜明和具体,但有时也比较模糊。幻视中所出现的形象可以从单调的光色到人物、景色、场面等。景象有时比实物大,有时则又比实物小。按幻象是否活动或内容是否改变,可分为所谓的‘稳定性幻觉’和‘舞台样幻觉’两类,前者形象不活动,后者则像舞台和电影形象那样活动而多变……” “照这样说,晓蔷的病可能是稳定性视幻觉?” “从目前的症状看,可能是。还是送专门的医院诊治吧!” “我让司机过来,送你们去医院。”程度对田野说。 “谢谢程伯伯,不用麻烦了。我先收拾一下东西,我自己有车。” 夏晓蔷挣脱田野的怀抱,瑟缩在沙发上。 程度和医生再度告辞。田野起身相送。 “田野啊,夏青教授已经很不幸了,晓蔷千万不能再有什么意外。你作为晓蔷的丈夫,责任重大啊!你明白吗?把晓蔷照顾好!我替夏青教授谢谢你!”出了院门,程度语重心长地说。 “程伯伯放心,我知道应该怎么做。”田野回答。 虞江精神病院一号病房楼,6号病房。 夏晓蔷睡着。小翠守在旁边,看着吊瓶里的药水。 病房外的走廊上,田野匆匆走过,走向出口。 从一号病房楼到医院大门,是一条僻静的环形小路,路面铺着浅灰色花砖,路的两旁是枝繁叶茂的合欢树,树的枝叶在空中交合在一起,将弯弯的小路妆扮成绿色走廊。 手机铃声。田野接听:“好的,好的,我马上赶到公司。” 小路的尽头是门诊楼前的广场,从幽静到嘈杂,仿佛只有一步之遥。间或有在三五人挟持下的精神病人走过,或哭或笑。医院门前,一辆黑色奔驰停在一棵高大的合欢树下。田野径直地走过去,那是他的座车。 田野上车,黑色奔驰启动。 奥洛夫珠宝公司亚洲事务处坐落在虞江市的黄金地界……赫赫有名的枫香路中段。在虞江市有这么一种说法:你可以不知道虞江市的市长是谁,但你不可以不知道枫香路。其实,枫香路并不是虞江最繁华的商业区,并没有栉次鳞比的店铺和热火朝天的人气。相反,和其他街道比起来反而多少显得有些冷清。但这里却是虞江最有富有的街区。枫香路其实很短,只有不到两公里长。但却汇集了八家银行、四家金店和五家珠宝玉器商行。 枫香路38号是一座西洋式的建筑,据说是晚清时期美国花旗银行的旧址,现在已经归到奥洛夫珠宝公司亚洲事务处的名下。 黑色奔驰刚一靠近,就有人打开了金属镂花大门。 田野把车开进院子里,泊在一棵高大的银杏树下。一名年轻的保安一溜小跑地跟过来,车子刚一停稳,小保安恰到好处地打开车门。田野甚至没有看那个保安一眼,径直走向办公大楼。他没有去自己的办公室,而是直接上了六楼。 这是一个密室,很暗。 田野开灯。灯光是淡蓝色。 一个宽大的控制台,一把稍显笨重的皮椅。 田野坐在皮椅上,按下某个键钮。 对面墙壁上,一面巨幅液晶显示屏亮了……伊万诺夫。 “董事长!”田野连忙站起来,对着屏幕里的伊万诺夫鞠躬。 “情报可靠吗?”伊万诺夫用流利的汉语说。 “已经核实,绝对可靠。” “我要去中国。” “董事长,情报虽然准确,但只是个开始,结果尚难预料。您现在来……是不是早点?” “不早。你知道我等这个消息等了多久?不管最后是什么结果,我不想错过每一个细节。” “您的行期定了吗?直飞虞江还是转道北京?我去接您。” “9月20日凌晨5点10分,到贵阳。我要在最近的距离看到梵天之眼重现人间……那将是一场旷世盛典。你也去。去贵阳机场接我。” “我?去贵阳?”田野迟疑。 “对,去贵阳!你要陪我呆在贵阳,直到找到梵天之眼。” “公司的主要业务都在虞江,我走了,公司怎么办?” “这还用我教你?” “哦,抱歉!我……” “是不是你个人有什么事情放不下?” “哦,不,不!没有。我……马上去准备。” “那好,我们贵阳见。记住,为了梵天之眼,把公司关闭都值得。” 影像消失,屏幕上泛着淡淡白光。 田野擦拭额头的汗。打电话:“通知各部门,从现在起,李副经理代行经理职权。另外,马上去帮我订一张去贵阳的机票,越快越好!等等,机票……要三张。” 第十三章 回家(1) 2006年9月20日早晨,贵阳,小雨。 沈默带着夏晓薇徒步行走在细雨中。两个旅行箱表面沾满了细小的雨珠。 回家,是多么温暖的两个字。但在此时的沈默心里,回家的感觉却变得格外复杂。所以,沈默选择了步行的方式。雨中的贵阳,既熟悉,又陌生。 南明区护国路。一座气势恢弘的楼宇。 沈默停下脚步。目光投过去,心中涌起百般况味。 这是一幢砖木结构的法式建筑,由长方形主楼和圆柱形碉楼组合而成。主楼面阔七间,上下两层,四面建廊。平顶屋面一角上加建歇山顶楼罩。楼下台阶,复分两组,底层为如意踏跺,上层为垂带踏跺。砖柱上的白色灰塑,状似白菜。 怅望良久,沈默如痴似呆,一声轻叹:“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 “沈默哥哥,你怎么了?” 沈默指着眼前的楼宇:“晓薇,你仔细看看这幢楼……” “这幢楼房很别致,也很漂亮。” “这是大夏大学当年的校长王伯群先生的故居。” “一个大学校长的宅第居然有这么阔气?而且是在艰苦的抗战时期?”夏晓薇诧异。 “王伯群先生不仅是大夏大学的校长,而且是国民政府的交通部长,后来还曾任贵州省省长。也许很多人没有听说过他的名字,但一提起他的妹夫就无人不晓了!” “谁?”夏晓薇好奇地问。 “何应钦。”沈默不动声色。 “沈默哥哥,快别发思古幽情了,回家吧!” “回家。”沈默轻轻说道。 细雨如游丝,似浓雾,迷迷蒙蒙。 在会文巷的中段的一幢三层小楼前,沈默停下:“到家了。” 小楼的一层是宽宽绰绰的两大间门面,租给了一家卖牛肉粉的。沈默一家住在二层和三层。 “沈默哥哥!是你吗?”一个轻快的声音从头顶上传来。 沈默和夏晓薇循着声音看过去,二层楼的窗口探出一个面带几分稚气的头颅,是个男孩儿。 “林涛?!你小子怎么在这儿?!” “沈默哥哥,你等会儿,我下去给你开门!” 一阵旋风般的脚步声,牛肉粉店的侧面的一个小门儿打开,男孩儿走出来。 夏晓薇仔细打量着出现在面前的男孩儿。男孩儿高高的个头,但瘦瘦的,看上去有些单薄。长脸,稚气未脱。面色白晰,嘴唇略厚。两道好看的剑眉浓淡相宜。看样子年龄在十六七岁左右。本来是一个十分秀气、俊逸的形象。但是,却坏在一双眼睛上。也不是说眼睛长的不好,只是那双眼睛里总是闪烁着一种和年龄极不相称的狡黠。 此时,那男孩儿的目光也越过沈默,飘在夏晓薇身上游移。 虽然一路风尘,略带倦色,夏晓薇的容颜依然是难以遮掩的美丽。一头玫瑰红的长直发,艳丽却不张扬。两道浓密而修长的眉毛如一弯新月,薄薄的双眼皮,长长的睫毛,大大的眼睛。鼻梁虽挺却是弧线内敛,显得圆润而自然。最让人心动的是两片樱唇,丰腴而不妖媚,嘴角微翘。虽然未施粉黛,却是楚楚动人。 男孩儿直看得如痴似呆。 沈默“啪”地一掌,轻轻打在男孩儿肩上:“臭小子!看什么看?没见过美女啊?” 男孩儿挠了挠头,笑嘻嘻地说:“美女倒是见过不少,只是没见过像这位姐姐这么漂亮的。”他把“这么”二字读得很重。 “油嘴滑舌!”沈默笑着训斥道。 夏晓薇也被男孩儿逗乐了,抿嘴一笑。 “姐姐笑起来更漂亮。” “你有完没完?讨打是不是?”沈默抬起手。 男孩儿闪身躲过,跑到夏晓薇面前,伸手接过夏晓薇手中的旅行箱,就势抗在肩上:“姐,咱们进家!”说完就跑上楼梯,一边跑一边说,“沈默哥哥,你那个包包就自己背吧!” “臭小子!看我怎么收拾你!”沈默笑着骂了一句,也将旅行箱抗在肩上。因为小门很窄,而且进门就是楼梯。“这小子叫林涛,我姨妈的儿子,家在从江县,不知道来贵阳干什么。这小子淘得很,没事儿少招惹他。”沈默一边走一边向夏晓薇介绍。 夏晓薇笑而不语。 上了半道楼梯之后,就是一个半层空间的客厅。客厅里的摆设很简单。靠西边墙壁是一个长条形布艺沙发。沙发前面是一个方桌形煤炉,有烟囱通到窗外。煤炉周围随意摆放着几只木凳。沙发对面,另外半道楼梯下面形成的一个狭小的空间里,有一组低矮的橱柜,橱柜上面是一台电视机。 “先坐会儿吧!你们饿了吧?我去下面给你们买牛肉粉吧!”林涛俨然一副主人的作派。 “怎么这么静?我爸我妈呢?爷爷呢?” “姨爹姨妈去旅游了!爷爷去达德戏馆听戏去了。”林涛手脚麻利地给夏晓薇和沈默各倒了一杯茶,“喝杯热茶吧!” “爸爸妈妈去旅游了?!这老两口儿一向是勤俭持家,怎么突然想开了?”沈默盯着林涛看了半天,一直看到林涛心里发毛,“你小子不好好读书,跑到贵阳来干嘛?现在又不是假期!” “姨爹姨妈去旅游,不放心爷爷一人儿在家,就让我来陪爷爷住一段儿。干嘛这样看着我?我倒是想读书,可是没人要我呀!这不,本来想让姨爹想想办法的,偏巧他又出去旅游了。” “敢情你小子在从江县没有考上高中,这是跑到贵阳取巧来了!是不是看我爸在二十一中教书,就奔着二十一中来了?臭小子!就这点出息?” “我这不是发挥……有点失常嘛!干嘛说这么难听?还当着……”林涛挠头,挤眼,歪嘴。 沈默瞪眼,右手食指朝林涛用力点了几下,没有说话。转向夏晓薇:“晓薇,我去找爷爷。你在家歇会儿?” “我和你一块儿去!” “姐,你就在家歇会儿得了,让我哥一人儿去呗!”林涛涎着脸说。 夏晓薇再次被林涛逗乐了,用手掩着嘴。 “我看你小子就是没事儿找抽!等我腾出手来赏你两个大耳瓜子你就消停了!” “沈默哥哥,这就是你的不对了!你看你还是文化人呢,张口闭口地用暴力威胁。而且还当着这么漂亮的姐姐……”林涛的话头总是爱往夏晓薇身上绕。 沈默起身对夏晓薇说:“这小子人来疯,别理他!咱们走吧。” 夏晓薇笑着起身,跟在沈默身后。 林涛对着沈默和夏晓薇的背影张了张嘴,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来到路边,沈默招手打车。 林涛站在二楼的阳台上,看着夏晓薇随沈默上了出租车,不由得自言自语:“沈默哥哥太有福气了!” 第十三章 回家(2) 大十字南,一座明清风格的四合院……达德书院。 出租车停下。 达德书院是贵阳人的骄傲。其前身是达德学堂……中国最早的私学之一,也是王若飞的母校。现在的达德书院是一个集戏院、书店和茶馆为一体的消闲地。每逢周末,都有专业剧团在这里演出,人们不仅可以在古色古香的戏馆内品茗听韵,还可以点戏冠名演出,甚至粉墨登场。 踏上石阶,沈默突然迟疑:“不对,今天星期三,不是周末,老爷子来听什么戏?八成是在茶馆和人摆龙门阵呢!走,去茶馆。” 夏晓薇跟着沈默直奔茶馆而去。 茶馆的回廊下,几个老者围坐在一张方桌旁边。一个长髯老者的侧影,须发皆白,不停做着各种手势。看样子正讲到得意处。 “爷爷!”沈默拉起夏晓薇的手,迎着老人跑过去。 长髯老者的手势停在半空,扭头一看,是自己的宝贝孙子来了,而且还带来一个漂亮姑娘,两个人的手还牵在一起!老人高兴地回应道:“哎哟,是默崽回来了!孙子唉,可想死爷爷了!”然后对其他老者说,“各位,我大孙子回家了!今天不和你们玩了……” “沈家阿公,你孙媳妇儿漂亮哦!”其中一个老者奉承道。“漂亮。”“漂亮!”其他几个老者附合着说。 沈鸣谦被几个老者奉承的心里美滋滋的,乐颠儿颠儿地迎了过来。 “爷爷,这是夏晓薇,我教授的女儿!晓薇,这是我爷爷。” 夏晓薇甜甜地叫了一声爷爷,把个老头儿乐得脸上笑开了花:“走,孩子们,咱们回家。” 一老二少兴冲冲地出了达德书院,沈默欲打车,却被老爷子制止了:“没有几步远,咱们走着回去吧!” “爷爷,可现在下着雨呢!” “这也叫雨吗?像下雾似的。” 沈默看看天,发觉雨真的更小了,果然像下雾似的。便也不再说话,搀起老爷子的胳膊。 老爷子甩开沈默的手:“小子,你真当爷爷老了?我身板硬朗着呢!就这条道儿,我一天最少走四趟。” 沈默笑了,老爷子七十六了,还是不服老。 “爷爷,我爸我妈去哪儿旅游了?怎么把您一个人抛在家里不管了?” “是省里组织的中小学优秀教师去考察了!领导允许带家属。你妈不想去,不放心我一人在家。被我骂走了!你妈呀,是个好媳妇儿!这些年在咱们沈家吃苦受累的,一家人里里外外的这些事儿,不容易啊!好不容易有这样的机会,怎么能不去呢?让我一通骂,给骂走了!嗯,默崽,我可告诉你,以后你成了家,如果不对你妈好点儿,爷爷可不依你!”老爷子心气儿挺高,不停地絮絮叨叨。 “爷爷,我哪儿敢啊!”沈默笑着说。 “爷爷你放心吧,沈默哥哥啊,他不会的。”夏晓薇觉得老爷子很有意思,忍不住插言。 老爷子把头扭向夏晓薇:“这话我爱听!姑娘,你可是金口,你这一句能顶默崽一百句。” “爷爷!晓薇是我们教授的女儿。”沈默听得爷爷的话头儿不对,连忙打断,再次强调说。 “好!教授的女儿好啊,那不是更好吗?”老爷子还越说越起劲。 这时,夏晓薇也突然明白了老爷子的话外音,不由得拿眼偷看沈默的反应。 沈默木然地走着。 夏晓薇用胳膊肘儿碰一下沈默:“有个爷爷真好!” “嗯?”老爷子疑惑地看了夏晓薇一眼,“你没有爷爷吗?” “我爷爷?”夏晓薇的脸上掠过一丝迷茫,“我从来没见过我爷爷。爸爸也很少说起爷爷。记得小时候我问过爸爸,我说,别的孩子都有爷爷,我爷爷在哪儿?爸爸的脸色突然变得阴沉可怕,吼道,问什么问?你爷爷死了!……还有我奶奶,我奶奶也是个古怪的老太太,她好像从来没有喜欢过我和姐姐,也不和我们住一起。有时我们去看她,她也是阴沉着脸,像是所有人都欠了她钱似的。她是去年死的,她死的时候,我和姐姐谁都没有流一滴眼泪。其实我也想哭,可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哭不出。” “真是个可怜的孩子。”老爷子叹息道,“做我的孙媳妇吧!我就是你的亲爷爷……” “爷爷,林涛是怎么回事?”沈默怕爷爷再说出什么让人尴尬的话,连忙岔开了话题。 第十三章 回家(3) “高中没考上,跑到贵阳来找你爸了!那小子脑瓜聪明,可惜没用到正经地方,如果用到正经地方,你都不是个儿!读初二的时候还得过从江县的三好学生呢,后来不知怎么的就突然迷上麻将了,书也不正经念了,整天逃课泡到麻将馆里。你姨爹姨妈也管不了。这不,前不久刚刚因为出老千被几个痞子揍了一顿。现在又想读书了,自个儿颠儿颠儿地跑到贵阳来了。本来你爸已经和人说好让他去二十一中读书,可又怕他没有定性。故意吊他一段时间,说等到考察回来再安排他的事儿。咦,我刚才说什么来着?我刚要和夏姑娘说点事儿,就你小子打岔,我这会儿想不起来了……”老爷子一脸憨态。 沈默和夏晓薇被逗的哈哈大笑。 三个人说说笑笑,不知不觉就走到家门口。 进家之后,刚刚坐定,老爷子就开口说道:“说吧孙子,你这时候回家来肯定是有什么事情。” “什么事都瞒不过爷爷,我来家的确有件事情。我们去你屋里说吧!”沈默转身,“晓薇,你先自己坐会儿,我要和爷爷单独聊聊。” 夏晓薇点点头。她明白沈默的意思,每个家庭都有自己的秘密,很多事情是不足为外人道的。就他们祖孙俩,有些话才好说。 林涛从楼上跑到客厅,凑热闹地说:“姐,我来陪你!” 沈默瞪了林涛一眼,也无暇和他计较,径直随沈鸣谦上了二楼的卧室。 老爷子的卧室十分简洁,一张竹床,一张竹制方形矮桌,两把竹椅。矮桌上有一把紫砂壶,一方木制棋盘,棋盘上还随意摆布着几枚梨木棋子,还有一本象棋古谱《适情雅趣》。沈默一看就知道老爷子还是经常在琢磨棋艺。 祖孙二人分别坐在竹椅上,还是老爷子先开口:“说吧,有什么事?” “我太爷爷是怎么失踪的?”沈默问道。 闻听此言,沈鸣谦老爷子脸色骤变,乌黑铁青,阴沉地说:“为什么要问这个?” 沈默怕老爷子为自己担心,不想把夏青教授遇害的事让老人知道,便谎称道:“我们教授在讲课时提到了太爷爷的事,我很好奇。再说,自己家的事都不知道,也是件很丢面子的事儿。” 沈鸣谦沉默良久才开口:“娃崽,你还是太嫩了,撒谎都不会。你几千里路巴巴地跑回家就是来找面子?你老实告诉我,是不是有人出事儿了?是你的教授吗?” 沈默眼见瞒不过老人,就将事情的原委一五一十地说给了沈鸣谦。并特别说明夏青教授遇害前和太爷爷失踪前研究的是同一个课题。 “是关于那颗梵天之眼的,对吧?”沈鸣谦问。 爷爷居然知道梵天之眼!沈默万分惊讶,他不知道爷爷还知道哪些情况,试探着问:“真的有这样一颗钻石吗?” “这颗钻石绝对是有,但谁都不知道它最后的下落。从清光绪年间,日本国领事得丸作藏放着好好的京城不呆,偏偏一次又一次地跑到贵州。还有日本国旅行家鸟居龙臧不远万里漂洋过海来到中国,也一次又一次地往贵州跑。他们名义上是访古碑、求摹本,其实都是一个目的。就是冲着梵天之眼来的!” 沈默疑惑。得丸作藏和鸟居龙臧都是确有其人。光绪年间,二人多次来贵州考察,并将红崖天书摹本带回国内,在日本学术界引起轰动。但是,爷爷怎么会知道这两个人? 沈鸣谦仿佛看透了孙子的心思:“当年,你太爷爷失踪时,我刚刚八岁。当然什么都不懂,只知道跟着你太奶奶逃命。后来,我长大了,我发誓要报仇,可我不知道仇人是谁。十四岁那年,那是民国三十三年,按公历是1944年,那年春天的一个晚上,我瞒着你太奶奶,一个人从乡下跑到贵阳,找到了王伯群先生。就在护国路王公馆的门口,我见到了王先生。一听我是李畋的儿子,王先生就把我领进公馆,告诉我一些情况。那时,因为日本人已经开始进攻西南地区,大夏大学又准备迁往赤水。王先生很忙,就给了我一些钱,又差人把我送出贵阳。得丸作藏和鸟居龙臧这两个名字,也是王先生告诉我的。” “为什么是贵州?凭什么说梵天之眼在贵州?”沈默问。 “我哪知道?要知道也是你太爷爷知道!可到临了……你太爷爷连自己丢哪儿都不知道了!”提起往事,老人总是难免有几分伤感。 “王伯群先生还告诉您什么?只要是关于太爷爷的,我都想知道。”沈默满怀期待地看着爷爷。 沈鸣谦摇了摇头:“我就知道这些。” “爷爷,您再想想。” “没得想了。”老人回答的很干脆。 沈默心里不免有几分失望,半天不语。 沈鸣谦老人突然起身,说:“对了,你太爷爷曾经留下一样东西。”说完,老人走到床前,弯腰从床下拖出一只樟木箱子。打开锁,从里面取出一个包裹。老人把矮桌上的紫砂壶和棋子什么的收拾到一边,将包裹放在桌上,一层一层地打开……最后,一本线装古书呈现在祖孙二人面前。 注一:红崖天书。在贵州省安顺地区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境内的断桥乡龙爪村东南的晒甲山西侧岩壁上,有一块长约100米、高3米的土红色的石壁,上面分布有20余个非镌非刻、非阴非阳、似隶非隶、似篆非篆、形若古文的符号,字迹红艳似火,虬结怪诞,被世人称为红崖天书。自明朝弘治初年被发现以来,迄今500年来尚无一人能够真正地破译。有研究者认为,“红崖天书”的神秘性完全不亚于古埃及的金字塔、秘鲁纳期卡地画、巴比伦空中花园等世界奇迹。 第十四章 古籍(1) 2006年9月21日上午,沈家小楼的楼顶上,一把巨大的红色伞盖下。沈默和夏晓薇坐在矮凳上看着贵阳的雨景。沈默手里捧着那本曾祖父留下的古书……《啸亭杂录》。自从沈鸣谦老人打开那个包裹之后,这本书就再也没有离开过沈默的手。 “啸亭杂录是一本什么书?”夏晓薇问道。 “要说清这本书,必须先说清一个人。也就是这本书的作者,昭梿。昭梿号汲修主人,清朝宗室,礼亲王代善的后人,生活时期历经乾隆、嘉庆、道光三朝。他爱好文史,精通满洲民俗和清朝典章制度。《啸亭杂录》是他的读书札记,而他本人也不过写文自娱,本不想传世。病故后其文稿大多散失,后由端方组织搜集整理,加上启功先生收藏的一部分,由中华书局出版,名为《啸亭杂录》,包括杂录、续录两部分。《啸亭杂录》涉及民俗、人物、宗教、传说、重大历史事件、个人生活琐事、读后感等。昭梿治学严谨,凡涉及历史事件多为亲历,如系道听途说则注明来源,因此较为可信。此书现为研究清朝历史的必备书目。” “启功先生?爱新觉罗·启功?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席?” “对。” “启功先生2005年因病去世。按年龄上推他应该出生在……” “1912年7月26日生于北京。” “问题就出在这里,照你的说法,《啸亭杂录》里有启功先生的收藏部分。那最早的成书时间也应该在启功先生成年之后。这个线装本看起来时间更早。这怎么解释?” “你说的只是其中一条,还有一条奇怪的地方……这也不是中华书局的版本。你看这儿……”沈默指着书的某处,“文盛斋刊刻。” “这就更奇怪了。” “是啊,我也觉得有些奇怪。不过,这倒让我想起一则典故。昭梿贵为满清八大铁帽子王之一,虽然文思敏捷,才华横溢。但性格暴戾,妄自尊大,常常恃强凌弱。嘉庆二十年,昭梿因故被削去王爵,交宗人府禁闭三年。经历此劫之后,昭梿沉迷戏曲,交接戏子,成为京城第一票友。据说,当时有一位交好的戏子曾经出钱将昭梿的文章刊刻了一百册,当时的书名就叫《啸亭杂录》。” “这本书会不会就是那一百册之一?” 沈默迟疑了一会儿说:“但是,据说那一百册书后来都散轶了。从来没有人见到过完整的版本。” “这太不可思议了!” “还有更不可思议的呢!”沈默说,“我昨天晚上仔细看过这本书。发现这本书和我原来看到的大不相同。近年出版的《啸亭杂录》共分十卷,其中卷十又分上下两编,共计十一个单元。而这部书却只有九卷。每卷的篇目也不尽相同。我仔细地将书里的内容和自己记忆中的相对比,发觉虽然卷秩不同,但内容却与新版书是一致的,只是没有收录新版书中第十卷的内容。我怀疑这会不会是一部伪书?我对古藉的鉴定可是外行。如果是伪书,那么……就不太好说了。” 夏晓薇感觉沈默话里有话,就追问道:“如果不是伪书呢?” “如果说不是伪书,那么你看这里!”沈默翻开书页,指着一个地方说。 夏晓薇接过古书,看沈默所指的地方。这是一部笔记体的著作,文字长短不拘,每篇都有一个小题目。沈默指的是一篇名为“石门奇女”的文字。文字很短: “石门奇女,善筮蛊之术。有姿色,年长未嫁。自云应为公卿妇。乾隆戊子,傅文忠公恒经略缅事。乃自投营中,愿奉箕帚。傅公纳之。庚寅,傅公返京,女不从,公厚遣之。不知所终。” “这一段怎么了?” “对《啸亭杂录》一书,我虽然说不上是熟读成诵,但对书中的内容却是了然于心的。但是,我却从来没见过有什么‘石门奇女’的条目。虽然只是短短的六十六个字,讲述的故事却格外离奇。一个生长在石门的女子,擅长算卦和下蛊。虽然长得漂亮,却没有嫁人。自称应该嫁给公卿大臣为妇。乾隆三十三年,即戊子年,傅恒南下云贵主持中缅战争时,却自行投到军营中,要嫁给傅恒。傅恒收留了她。而到了乾隆三十五年,即庚寅年,傅恒班师回朝时,她却不肯随傅恒北上。而傅恒却给了她很多东西让她离开。最终也不知道她去了什么地方。” “这有什么离奇的?我不明白。” “不但离奇,简直就是荒诞不经!石门女虽奇,更奇的是傅恒。石门女来,他则收留。石门女要离开,他就厚遣之。纵然是一平民百姓,也不会让自己的小妾这样来去自由,更何况傅恒是朝廷重臣,当朝的国舅!除非两种可能……要么这本书是伪书,这故事根本就是无稽之谈。要么就是傅恒真的中了石门女的蛊术。” “这对我们有什么用处?”夏晓薇再一次问道。 “当然有用,而且是大用处。你还记得于道泉先生的那本日记吗?有一篇日记是写泰戈尔觐见溥仪的。泰戈尔对溥仪讲,傅恒在征讨缅甸时得到了一颗稀世钻石。在一般情况下,像这样的特殊战利品是要献给皇帝的,否则便是杀头之罪。更何况傅恒还是乾隆皇帝的内弟!但是,他却没有这么做。大清宝库中没有关于这颗钻石的任何记载!那么只有两种情况:其一是傅恒根本没有得到梵天之眼,是泰戈尔弄错了。其二是傅恒确实得到了梵天之眼,却没有上交给乾隆皇帝。那么……” “你是说,会不会是傅恒把梵天之眼交给了石门女,让她带走了?”夏晓薇接过沈默的话头。 “对!这样一想,是不是有点意思了?” “意思是有了,可是,这不是编故事写小说。就算是编故事写小说,你也得给傅恒一个理由吧?他这样做的动机是什么?得到这样一件稀世珍宝,他冒着杀头的危险隐匿起来,多半是他自己见财起意。他没有传诸子孙,却这样送给了一个小妾。这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无异于天方夜谭。沈默哥哥,你可千万别对我说傅恒大人真心爱上了石门女,别拿爱情说事儿!那是糟践古人。我不是小孩子,不喜欢琼瑶剧。”夏晓薇一本正经地说道。 “哈哈……”沈默被夏晓薇最后一句话逗笑了,“我也不喜欢琼瑶剧。不过我喜欢胡适先生的一句话……大胆假设,小心求证。现在,我想先找人鉴定一下这本书的真伪。” 第十四章 古籍(2) 下午一点半,贵州省文物馆古籍鉴定所。 沈默和夏晓薇交了鉴定费,办好手续,将古书交给技术员。 半小时之后,年轻的技术员将一纸鉴定证书递给沈默。 沈默接过,鉴定结果一栏简单地写着几个字:确认为清代中晚期木刻本。 “完了?就这么简单?”沈默看着手中的鉴定书,感觉有些失望。 “完了,就这么简单。有什么问题吗?”年轻的技术员对沈默的问题感到不解。 “我是想得到这本书的相关信息,比如和这本书相关的人和事……” “哦,我明白了。你大概是想通过考据等传统手段来对这本书进行相关鉴定,但是,很遗憾。我们现在做的只是技术性鉴定。说白了,就是通过提出纸张纤维进行化验,同时观察纸张在紫外线下的成像等等,也就是利用现代技术对这本书进行了鉴定,并且得出了现在的结论。” 听了技术员的话,沈默明白,在这里不会得到更多的信息了。只能得知这本书的成书年代。清代中晚期,这和昭梿生活的年代倒是相吻合。 “到哪儿才能用传统手法进行鉴定呢?”夏晓薇问那个技术员。 技术员看了看夏晓薇,眼睛闪闪发亮,这姑娘实在太漂亮了!他堆起笑容柔声细语地说:“其实,平时咱们这儿就能做的。只是不巧的很,两位专家都被中央电视台请到北京录制‘鉴宝’节目了。如果您不急,等他们回来就能给您鉴定。” “那他们大约什么时候能回来?”夏晓薇感到了希望。 “可能要一周之后吧!不过也说不好,如果有其他活动可能时间更长一些。不过,您别急,等他们回来我先帮您挂上号。”技术员讨好地说。 “一周?时间太长了。有没有别的办法?”夏晓薇朝技术员笑了笑。 技术员想了想说:“办法倒是有一个,不过还要看你们的运气如何。” “有办法就好!请讲。”沈默说。 技术员看了看沈默,却依然对着夏晓薇说:“到甲秀广场旁边的西湖巷找吴伯寅老先生,他可是古籍鉴定界的泰斗,咱们这儿的两个专家都是他的徒弟。” “吴伯寅老先生住在西湖巷几号?有没有他的电话?”夏晓薇问。 技术员耸耸肩,无奈地说:“我就知道这些。” 雨中,出租车停在西湖巷口。 沈默和夏晓薇下车。 西湖巷是东北西南走向的斜巷。 夏晓薇撑着雨伞,沈默拎着公文包。 “巷子不大,我们就靠巷子右侧走过去,到尽头再从另一侧走回来,挨家敲门,不信就找不到吴伯寅老先生。”沈默说道。 夏晓薇心想,沈默的办法看起来有点笨,但就目前的状况看,却是最好的办法了。 两个人一路敲门过去,从西南端走到东北端,在巷子尽头又折回来。居然没有一个人知道吴伯寅老先生。 “是不是我们漏掉了某个不起眼的门楼?”夏晓薇说。 “我们再沿原路重新走一遍!”沈默说。 两个人再次一路敲门过去。这次,有的人家已经不像第一次那么客气。两个人耐着性子,敲开一个一个门楼。走到尽头又折回来。结果和第一次一样,一无所获。 “是不是那个技术员记错了?也许吴伯寅先生根本不住在这里。”夏晓薇说。 “看来,我们只有耐心等待那两位专家从北京回来了。”沈默有些丧气。 “沈默,你看!”夏晓薇第一次对沈默直呼其名,她的手指向巷子的另一侧。 沈默顺着她的手看过去,只见一个老者刚刚走进巷子。老人一头银发,身材颀长,精神矍铄,步履骄健。 “过去问问!”夏晓薇说。 两个人快步走到巷子那一侧,站在老人对面。 “老人家,麻烦问一句,您知道吴伯寅吴老先生住在哪儿吗?省文物馆古籍鉴定所的同志说他老人家住在西湖巷,可我们转了半天没有问到。”沈默说。 老者打量着他们二人,问:“你们找他干嘛?” “我们想请吴老先生帮忙鉴定一本古籍。”沈默听老者的口气似乎认识吴伯寅先生,便实话实说。 “他早就搬家了!不住这里了。”老人说。 “他搬哪儿了?您知道他现在的住处吗?”夏晓薇问。 “不知道。那老头儿脾气怪的很,从不和邻里之间来往。他在这儿住了好多年,但巷子里却几乎没有人认识他。你要是不提古籍鉴定所,我也想不起来。”老人说。 沈默和夏晓薇彻底失望。老者离去。 第十四章 古籍(3) 回到会文巷沈家小楼,夏晓薇觉得两腿又酸又痛,上楼梯都很吃力。 “你们两个孩子,下着雨跑哪儿去了?”沈鸣谦老人嗔怪道。 “爷爷,我们今天累坏了。在西湖巷走了两个来回,现在是又累又渴。”夏晓薇一屁股坐在沙发上说。 “姐,你喝茶!我已经兑好了,不凉不热,刚刚好。”林涛端着一只瓷杯递给夏晓薇。 “谢谢!”夏晓薇接了瓷杯说。 “臭小子!也给我来一杯啊!”沈默也坐在沙发上喊。 “沈默哥哥,这可是你的家耶!姐姐是客人,你能和她比?”林涛调皮地说。 “看我起来揍你!”沈默说着,作欲起状。 “好好,我去给你弄一杯来!”林涛笑着说。 “你们跑到西湖巷干嘛?”沈鸣谦问。 “我们去找一个人。”沈默说。 “去找谁?找到没?”沈鸣谦又问。 “找吴伯寅老先生。古籍鉴定所的人说他住在西湖巷,可我们找遍了整条巷子,居然没有人认识他,就差掘地三尺了!”沈默沮丧地说。 “找吴伯寅那老头儿?你们怎么不对我说?”沈鸣谦说道。 沈默和夏晓薇同时直起身板,诧异地看着老爷子,异口同声:“爷爷,您认识他?” “何止认识!太熟悉了!”沈鸣谦颇有几分得意。 “你带我们去见他!”沈默说。 老爷子想了想说:“今天是星期四,明天不行,后天周末,那老头儿一定会来达德听戏!后天我带你们去见他。咦?你们见他干嘛?” “想让他鉴定一下太爷爷那本书。” 沈鸣谦点点头不再细问。 9月23日,星期六,早晨。 卫生间里,沈默一边刷牙冲客厅里的沈鸣谦说:“爷爷,吴伯寅先生今天一定会去达德戏馆吗?” “今天有全本的黔剧《秦美娘》,我不信他能不来。”沈鸣谦刚刚吃完一碗牛肉粉,“你抓紧吃饭,咱们早点去。” “沈默哥哥,准备好了吗?”夏晓薇下楼。 “好了。”沈默擦脸。 “你们得先吃点饭啊,有牛肉粉。” “不吃了,走吧!”沈默从卫生间走出来。 林涛睡眼惺忪地从三楼走下来,见沈默他们又要出门,就说:“你们又把我一个人甩在家里啊!” 三个人谁都没有理会林涛,径直而去。林涛扫兴地对着他们的背影打了个哈欠,嘟嘟囔囔地进卫生间去了。 8点20分,达德戏馆。 人还不是太多,一些票友在自娱自乐。台下有十多人,三三五五地散坐着。 台上有一扮相俊美的青衣在清唱,是《玉簪记》中《秋江》一折道姑陈妙常的唱段: “从后边赶来了陈妙常, 适才间白云楼上亲眼见, 老观主她逼潘郎下临安。 背了师父将他赶, 一条大江把路拦。 站在江边四下看, 上流头飘来了一只船。 开言忙把艄翁喊,(白)艄翁! 撑船拢岸奴有话言……“ “爷爷,吴伯寅老先生来了吗?”沈默问。 “来了,我说过,他不会不来的。”沈鸣谦老爷子得意地说。 “在哪儿呢?”沈默的目光扫视着剧场里的十几个人。 沈鸣谦将手一指,说:“那不是在台上唱着的嘛!” “啊!”夏晓薇叫出声来,和沈默对视一眼,一同诧异地看着台上那个俊美的青衣,心里说:怎么会是她?是不是老爷子弄错了。 沈鸣谦看了看夏晓薇,又看了看沈默,说:“你们两个伢崽不信是不是?跟我上后台去会会那个老妖怪!” 说完,沈鸣谦带着沈默和夏晓薇出了剧场侧门,绕到后台。看样子,老爷子对剧场很熟。地熟,人也熟。后台里还有几个人,看到沈鸣谦后纷纷招呼。这个说:“沈家公,也想来一段儿?”那个说:“沈家公,再唱段儿奢香吧,很久没听到你唱了!” “今天不唱,我找吴家公有事情。”沈鸣谦回应道。 正说着,唱陈妙常的青衣退到后台,看到沈鸣谦时居然也说:“沈家公,唱一段儿!九点半人家正规的班子就到了,咱们这些野狐禅就得腾地方。现在不唱,呆会儿这可没得唱喽!” 这时,夏晓薇和沈默都听清楚了,青衣口中分明是个老年男性的声音,和刚才在前台听到的唱腔判若两人。 “赶快卸妆,咱们借一步说话。”沈鸣谦附在青衣耳边说。 “那你等会儿。”青衣答应。 等那青衣卸了妆,沈默和夏晓薇不觉大吃一惊!面前居然就是那日雨中在西湖巷遇到的银发老人! 吴伯寅看到沈鸣谦身后的两个年轻人,也想起前天在西湖巷的事,他似乎明白了沈鸣谦的来意,不悦地说:“沈家公,都这把年纪了,你又替我揽什么闲事?” “这可不是我揽闲事,这是我孙子!”沈鸣谦指着沈默说,而后拉起吴伯寅就往外走,“走,咱们到茶馆去说。” “正戏马上就要开始了,这个时候你说你……”吴伯寅推脱道。 “耽误不了你听戏,就一会儿的工夫。快走吧!”沈鸣谦不由分说地拉着吴伯寅走出剧场。 到了茶馆,沈鸣谦要了一个包间,点了一壶碧螺春。 “好了,没工夫喝茶。要请你改天再请。把东西拿出来吧!”吴伯寅并不绕弯子,很直接地把问题点透了。 沈默从公文包里取出那本古籍,双手递给吴伯寅。 吴伯寅接过那本书,一下愣住了。他抬眼看着沈鸣谦老爷子,问道:“你从哪儿得的这部书?” “这是我家老爷子留下的。”沈鸣谦说。 “不可能!沈家公你在撒谎!这本书是大夏大学李畋教授的,怎么会是你家的?!”吴伯寅老人的眼睛盯着沈鸣谦。 听了吴伯寅的话,几个人都暗暗吃惊:他怎么会知道这本书的主人是李畋? “实不相瞒,李畋正是先父。”沈鸣谦说。 “这怎么可能?你怎么姓沈不姓李?”吴伯寅满腹狐疑。 “这事就说来话长了,不说也罢。我就简单说说家父的情况吧!家父李畋,生于1906年,属马,祖籍南京。大夏大学教授。1937年随王伯群先生从上海来到贵阳,1938年失踪。这你总该信了吧?”沈鸣谦说。 “我想起来了,你叫沈鸣谦。李畋有个儿子也叫鸣谦,李鸣谦。就是你?李畋教授失踪那年你还很小。”吴伯寅说道。 “那年我只有八岁。你还记得我母亲姓什么吗?”沈鸣谦说。 “姓沈,李太太姓沈,叫沈静如。对不对?”吴伯寅的记忆仿佛一下被激活似的。 “对,我后来就跟了我妈的姓。”提起往事,沈鸣谦的眼睛竟也有些潮湿。 “这就对了!这就对了!”吴伯寅嘘唏不止。 “你是对了,可我还有满肚子的疑问呢!你比我大几岁?你怎么知道家父的?又是怎么知道这本书的?” “你真不记得我是谁了?”吴伯寅问。 沈鸣谦摇头。 “漱石斋,孙固孙老板你总该记得吧?嗨,你也不一定记得,那时你才八岁。” “漱石斋的孙老板我还依稀记得,当年,就是孙老板把我们母子送出贵阳的。”沈鸣谦说。 “漱石斋有个小伙计……” 沈鸣谦一拍桌子:“原来是你!虎子!” 第十四章 古籍(4) “虎子是你叫的?!要叫也得再加一个字……虎子哥!”吴伯寅嗔怪道。 沈鸣谦满期脸堆笑:“对,虎子哥!改天咱哥俩儿得好好叙叙旧,今天先说正事。” “老汉我今年八十有六,李畋先生失踪那年我正好十八周岁。当时,我跟我师傅学徒,李畋教授得到这本书后就是拿给我师傅鉴定的。我师傅就是用这本书给我上了古籍鉴定第一课。你看这里有一方印……”吴伯寅唏吁不止,随手翻开书的屝页指着一个地方。 几个人看到吴伯寅手指处确有一处闲章,六个小篆字体:东樵浏览所及。 其实,沈默也曾经注意到这一方印章,但他并不知道这有什么含义。 “你们知道这枚印章的来历吗?”吴伯寅问。 几个人同时摇头。 “东樵,是山东省东昌府聊城县杨以增的别号。这杨以增又是什么人呢?他是海源阁的创始人。海源阁是晚清三大私人藏书楼之一,收集有很多孤本、善本。”吴伯寅介绍说。 “这又说明什么呢?”沈默插言。 “这枚印章是杨以增个人读书的一个标志,这说明这本书的身份。它并不是海源阁馆藏的图书,而是杨以增私人藏品。足见杨氏对这本书的喜爱。” “吴爷爷,您说说这本书的来历好吗?”沈默给吴伯寅添茶。 “这本书是清道光年间,是作者昭梿的一个梨园相好叫满堂红的戏子出钱印制。” “当时只印了一百册。”沈默插言。 吴伯寅看了沈默一眼:“行啊年轻人,知道的不少嘛!是只印了一百册。这本书就是其中之一。而且,很可能是流传下来的孤本。” “为什么这本书的内容和现代版本的不太一样?”沈默问。 “这很正常。现代的版本是后人重新整理过的,有很多篇什在满堂红印书时作者还没有写出来。现代版本的内容更全面。”吴伯寅回答。 “可是,我却在这本书中看到了一篇现在版本中没有的文字。” “你是说‘石门奇女’那篇吧?那是唯一的特例。在后人整理昭梿手稿时没有发现那篇。当时,人们也不知道有你手上这本书。如果知道,也许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了。我曾经想过写一篇论文,就是关于这段文字的。但可惜的是我也和这本书仅是一面之缘,没有论据的文章怎么做?也只好作罢。” “这篇文章会不会是别人的伪作?”沈默看着吴伯寅。 “这不太可能。因为这本书成书时作者依然健在,而且印书人的身份也特殊。伪作的可能性几乎没有。”吴伯寅十分肯定的说。 “那这个故事就太离奇了,有点不可思议。” “噢?小伙子,你觉得哪儿离奇了?”吴伯寅好奇地问。 “石门女在傅恒的帅帐里来去自由,莫非傅恒真的是中了她的蛊术?” “哈哈……”吴伯寅老人突然朗声大笑,“小伙子,你挺爱动脑子的。不过,看来你对这位傅恒大人还是了解不够啊!你知道傅恒和乾隆皇帝的关系吗?” “他是乾隆皇帝的第一任皇后富察氏的亲弟弟。” “不错,还有呢?” 沈默摇摇头。 “说起来,这涉及到乾隆皇帝和傅恒之间的一件隐私,也算是乾隆皇帝的一桩丑闻吧!乾隆爷和自己的内弟媳,也就是傅恒的夫人私通。给傅恒戴了一个天字号的绿帽子。后来,傅恒的夫人还替乾隆爷生下一个龙种。傅恒明明知道,却敢怒不敢言。” 吴伯寅说的这些,沈默也曾经在许多野史资料和笔记小说中见过,比如蔡东藩的《清史演义》中就有清楚的描写。但沈默一直以为那不过是民间谣言,不足为据:“这些怕都是谣传,不足采信吧?” “其实,这世上许多事都不是空穴来风。这等糗事,官方的史料中谁敢写?就是董狐在世怕也不行。虽然没有直接的记载,但侧面的佐证还是不难找到的。” “吴爷爷,您再说详细些。”沈默恳求。 “远的不说,就你手上拿的这本书里就有。你看这一篇。”吴伯寅拿起那本《啸亭杂录》,信手翻到一处递给沈默。 沈默接过一看,是“异姓王”条目,内容如下: “本朝罕有以异姓封王者,国初有孔有德、尚可喜、耿仲明以泛海来归,封孔为定南王,耿为靖南王,尚为平南王。吴三桂以请兵功为平西王,扬古利以世臣故追赠武勋王,孙可望来归封义王,黄芳度以殉节赠忠勇王,然皆不世其爵。惟福康安以征苗薨于军,特赠嘉勇郡王,其子德麟现袭贝勒,盖旷典也。” 吴伯寅道:“纵观整个清代历史,除了开国时册封了吴三桂等几位异姓王,唯一的例外就是福康安。而且,清初的几位王爷都是不能世袭的。只有福康安的子孙可以世袭王爵。这样的恩典,可以说是空前而绝后。凭公而论,福康安的功绩又怎能和吴三桂、尚可喜他们相比?这不是很奇怪的事情吗?福康安何许人也?他就是傅恒的儿子!也就是人们传说中傅恒夫人替乾隆爷生的龙种。设想一下,如果福康安真是乾隆爷的儿子,那么这旷世之典不就顺理成章了么?” “即便如此,这和傅恒与石门女又有什么关系呢?” “那然有关系。傅恒虽然对乾隆皇帝和自己老婆的事不敢问,也不能问。但他毕竟是个男人啊!这口窝囊气出不来,心里能没个想法?自己带兵在边关打仗,自己家里还不一定发生什么事情呢!在军中养个小妾也算是给自己找个乐子。况且,这好事是自己找上门儿的,何乐而不为呢!” “那傅恒为啥不带石门女回北京?而是厚遣之?” “如果说石门女已经身怀六甲了呢?傅恒也许就会放了石门女,并且多多地给她一些财宝,让她为自己留一条根。如果带回北京,说不定又让乾隆皇帝一锅煮了……这句是我瞎说的,没什么依据。不过,如果让我解释,我觉得只有这样才能说得通。” 这可真是一个大胆而奇特的设想,沈默心想。如果这个设想成立,《啸亭杂录》的所有问题倒是都解释通了。可是,这能作为证据吗? “吴爷爷,您能说说我太爷爷的事吗?只要你知道的。和我太爷爷有关的事情我都想听。” “当年我师傅和李先生交情颇厚,可惜他老人家早就仙逝了。那时我年纪轻,只记得那年李畋先生很狼狈地来我们漱石斋,衣服也烂了,眼镜只剩下半边,用草绳拴在头上。我师傅留李先生在漱石斋小住了几日,给他新做的衣服和新配的眼镜还是我去取来的。后来,李先生就走了,从那以后,我再也没见过他。不过,有一个人可能知道的更多一些。” “谁?”沈默急忙问道。 “当年,李先生曾经救过一个叫阿雅的姑娘。她和我年龄不相上下,只是不知道还在不在人世了。”吴伯寅说道。 “她在哪儿?”沈默仿佛看到一线希望。 吴伯寅摇头:“只听说她是岜沙人,其他的就不知道了。” “她家在岜沙还是她嫁到岜沙?”沈默想尽可能问的详细些。 “她家是岜沙,至于她后来嫁到哪儿我不知道。”吴伯寅呷了一口茶。 阿雅!听到这个名字,沈鸣谦老人的思绪又回到那个不堪回首的年代,喃喃地说:“阿雅,我知道。” 注一:端方(1861~1911)中国清末金石学家。字午桥,号陶斋。满洲正白旗人,托活洛氏。由荫生中举,历任工部主事﹑陆军部尚书﹑湖广总督﹑两江总督等职。曾赴欧美考察政治,兴办新政,并为清政府开办警察﹑新式陆军等事宜,还以侍郎衔督办川汉﹑粤汉铁路。宣统三年(1911)为镇压四川保路运动入川,在资州因兵变被杀,清室追赠太子太保,谥忠敏。 注二:董狐,春秋晋国太史,亦称史狐。《左传·宣公二年》载:赵穿杀晋灵公,身为正卿的赵盾没有管,董狐认为赵盾应负责任,便在史策上记载说“赵盾弑其君”。为赵盾所杀。后孔子称赞说:“董狐,古之良史也,书法不隐。” 第十五章 祸起(1) 沈默和夏晓薇静静看着。 沈鸣谦再一次打开床下那只樟木箱,取出一张已经微微泛黄的照片。 照片上有四个人,中间站着一个着西装革履的年轻男子,长脸颊,大背头,戴一付秀琅架眼镜,镜片是圆圆的。男子的右侧是一个穿旗袍的女子,端庄秀美。女子身边是一个胖乎乎的男孩儿,男孩儿穿着一条背带裤,双手叉腰,格外神气。男子的左侧站着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儿,一身蓝地白花蜡染青布衣。 “这是你太爷爷。”沈鸣谦指着中间的男子对沈默说。 “这是我太奶奶,这一定是爷爷您了!”沈默指着穿旗袍的女子和胖乎乎的男孩儿说。 “没错儿!爷爷小时候神气吧?”沈鸣谦的手在照片上摩挲着。 “这个……”沈默手指着一身蓝地白花蜡染青布衣的女孩儿。 “这就是阿雅。听你太奶奶说,阿雅是你太爷爷到印度讲学时救回来的。当时,她被人卖到印度的一个寺庙里当庙妓,正好让你爷爷遇上……” “你和太爷爷长得很像呀!”夏晓薇看着沈默。 “是啊,默崽一点都不像我,却像太爷爷。我是圆脸,他们是长脸。” 沈默问:“太爷爷到过印度?” “当然!你太爷爷当时在学界可是鼎鼎有名的。他是被大文豪泰戈尔邀请去的!”说起自己的父亲,沈鸣谦的语气很自豪。 “爷爷,阿雅嫁到哪儿了?丈夫是谁?”沈默问。 “阿雅是苗族人,家在岜沙苗寨。是你太爷爷亲自送她回家的。当时,我隐约记得你太爷爷和太奶奶经常提到一个名字,好像是叫易明,对,就是叫易明。这个人是阿雅的未婚夫,也是岜沙苗人,和阿雅住一个寨子。按道理说,阿雅应该是嫁给易明。不过,你太爷爷把她送走之后,我就再也没见过她。” 沈默看了看夏晓薇:“明天,我们去岜沙。” 夏晓薇默不作声。 夜晚,天台上。 沈默和夏晓薇凭栏而立。 贵阳市满城灯火。 微风吹拂。天上,没有月亮,只有星星。 “晓薇,你在想什么?” “今天,是爸爸遇害的第十四天。而太爷爷失踪已经六十八年了……”夏晓薇的语气有点怪怪的。 “晓薇,你不相信我。” 夏晓薇的目光投向远处:“我只是觉得,你对太爷爷的事更关心……好像忘了最初的目的。” “晓薇,我需要你的信任。” “我很想信任你。但我想找一个说服自己的理由……” 沈默手扶栏杆看着会文巷的街景。 夜已深,会文巷灯火阑珊。 巷子里出现一个身影,匆匆地行走着。在沈家小楼对面,那人横穿巷子,朝沈家小楼走来。暗影里,突然驶出一辆轿车,砰地一声,那人被撞出五六米远,摔倒在地。轿车呼啸着消失在夜色中。 “不好,出车祸了!”沈默喊了一声就往楼下跑。 刚才巷子里发生的那一幕,夏晓薇同样也看到了。她随着沈默跑下去。 被撞倒的人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看不清面目。 一束雪亮的光线照过来……林涛拿着手电筒。林涛在客厅看电视,看到沈默和夏晓薇慌慌张张往楼下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就顺手抄起手电筒跟了下来。 手电筒照在那人的脸上……吴伯寅! 夏晓薇失声轻叫。 “吴爷爷!吴爷爷!”沈默俯身叫道。 吴伯寅一动不动。 “急救中心!”沈默转身。 夏晓薇掏出手机:“急救中心吗?会文巷出了车祸,有人受伤……” 手电筒的光亮移动,一大滩血,缓缓流动。 沈默将手放在吴伯寅的鼻下。没有一丝气息。 9月24日,凌晨两点。 中山东路。街面上已经没有行人,车也十分稀少。 贵州省人民医院门口停着一辆出租车,车里放着流行歌曲,司机摇下车窗,探出半个脑袋向医院大门里面张望。 沈默、夏晓薇和林涛匆匆走出医院,上了出租车。 “回会文巷……能不能把你那该死的音乐关掉!”沈默愤然。 吴伯寅老先生死了。就死在沈默眼皮底下。吴伯寅为什么那么晚来会文巷?来干什么?这一切都成了不解之谜。 出租车停在沈家小楼门前。 三人下车,上楼。 家里静悄悄地,二楼沈鸣谦的卧室里亮着灯。 “爷爷,爷爷!”走到沈鸣谦卧室门口时,沈默轻唤。 里面没有声音。见房门是虚掩着的,沈默轻轻推门进去,想帮爷爷关掉电灯。在推开房门的一刹那,沈默惊呆了。沈鸣谦躺在地板上,浑身是血。 “爷爷!爷爷!”沈默大叫着冲到爷爷身边。 夏晓薇和林涛一块儿跟进去。 “爷爷,爷爷!你怎么了?”沈默抱起爷爷哭喊着。 “爷爷在地板上写了字!”林涛喊道。 在沈鸣谦右手一侧的地板上,写着四个血字:沙漠玫瑰。 又是沙漠玫瑰!沈默的脑中快速闪过一个场景。 虞江码头。云雀号客轮。 沈默快步跑向客舱,和一老者撞了个满怀。 老者趔趄:“哎哟!跑这么快干嘛?” 沈默停下脚步。 老者大约六十多岁,身材瘦小,满脸沧桑,长脸,浓眉,眼窝深陷,目光如炬。 沈默:“对不起,对不起!是我太慌张了,没撞坏您吧?” 老者:“没事儿,幸好我这把老骨头还算结实。” 沈默笑了笑说:“老先生,不好意思。我的行李还在客舱里呢!” 老者朝沈默摆摆手,示意沈默自便,然后径自离去。 沈默突然发觉手掌心多了点什么东西,摊开一看,是一个小小的纸团。抻平,只有四个字:沙漠玫瑰。 第十五章 祸起(2) 二十分钟之后,几名警察来到沈家。 法医检验了沈鸣谦的遗体,发现左胸部有一道约三厘米的伤口,系匕首所伤。 做堪验,拍照片,提指纹,问情况……警察做完他们认为该做的一切之后,把沈鸣谦老人的遗体抬到床上,然后离开。 “为什么不告诉警察整个事件的背景?”夏晓薇问。 “教授说过……不要报警。教授不想让警方知道梵天之眼的情况。” “其实,我一直不明白……爸爸为什么不让报警?” “教授肯定有教授的理由。” “你想过没有?……这样做会影响到警察对案件的侦破。” “别对我说这些!”沈默给爷爷盖上毯子。 沉默。气氛有些尴尬。 沈默仔细地给爷爷掖毛毯,泪水串串滴落。 夏晓薇看着发呆的沈默:“沈默哥哥,要不要联系伯父伯母?” “晓薇,你身上还有多少钱?现金和卡里的都算。”沈默擦拭眼泪。 “大概还有一万二千元。” “全都借给我。” “我这里还有六千。”林涛说。 “要不,我给姐姐打个电话,让她再往我的卡里打点钱。”夏晓薇没有问沈默钱的用途,只是担心这些钱不够用。 “不用了,我想这些钱应该足够了……等天亮了,我们先把爷爷送到医院,让爷爷在那里好好休息几天。等爸爸妈妈回家后我们再和爷爷告别。爸爸妈妈那儿先不告诉他们,等我们从岜沙回来,也许他们也就到家了。” 此时,夏晓薇明白了沈默的打算……先把爷爷的遗体存放在医院的太平间里。 “沈默哥哥,是我错了。我不该……”夏晓薇说。 沈默坐在爷爷的床边,摆摆手,止住了夏晓薇的话:“晓薇,谜面虽然很多,也许谜底只有一个。” “现在,我找到了相信你的理由。”夏晓薇眼里含着泪花儿。 “去准备准备吧,天马上就要亮了,我们把爷爷送走就直接去岜沙。你记得把那张照片带好,我现在心里乱,怕忘了。我们一早就得赶到医院,贵阳到从江的客车每天只有一次,九点左右从贵阳新体育馆出发。我们的时间很紧,去医院时把行李带上。”沈默的声音很轻。 9月24日,上午九点十分。贵阳新体育馆。 一辆出租车驶入车站……沈默从医院安顿好爷爷的遗体之后立刻赶来。 沈默下车,快速跑向售票口:“从江,两张!” “晚了,车刚走!” 林涛帮着夏晓薇取下旅行箱。出租车调头。 沈默匆匆跑回,招手:“师傅,你能跑一趟从江吗?价钱随你开。” “不成,跑到那里我晚上就回不来了,没办法给夜班司机交车。” “那就麻烦你沿着公路追,直到追上去从江的大巴车!麻烦您了师傅,我们有急事。”沈默恳求道。 司机看了看表,说:“好吧,好在发车没有多长时间,应该很快就能追上。” 三个人回到出租车上。 司机调转方向去追那辆大巴车。 “哥,带我一块儿去岜沙吧!”林涛突然说道。 “胡闹!瞎搅和什么?”沈默颇不耐烦。 “我不是胡闹,我只是想帮你!我家就在从江,岜沙离县城很近,那地方我去过,比你熟悉。” “你这是添乱!少啰嗦!” “岜沙那地方共有五个苗寨,你要一个一个地找,一家一家地问。你听得懂苗话吗?可是我懂!”林涛申辩道。 “别蒙事了,当年阿雅怎么就会讲汉话?” “你怎么知道阿雅会讲汉话?爷爷也没说过她会讲汉话呀!说不定是太爷爷懂苗话呢!反正我是去过那里的,几个寨子都讲苗话。会讲汉话的人也有,但多是年轻人。你们只准备问会讲汉话的年轻人?”林涛对着前排夏晓薇的背影,“姐姐,你帮我说句话嘛!” 夏晓薇:“你真的懂苗话?” “姐姐,你也不相信我?撒谎是小狗……” 夏晓薇回身看向沈默:“林涛说的有道理,我们的确需要一个翻译。” “就是就是,还是姐姐明白。” 沈默瞪着林涛:“你要去也行,不过有个条件。” “哥,你说,什么条件都行。我都听你的!什么条件?你说!”林涛一见沈默松口,赶紧表态。 “我们到哪儿你到哪儿,不允许擅自行动。” “就这?这也太简单了!没问题。” 二十分钟后,追上了那辆大巴车。出租车司机一边超车一边鸣笛,示意大巴车停下来。林涛摇下车窗玻璃,把手伸到车外挥动着。 大巴车停了下来。 坐在前面的夏晓薇付了车钱。三个人慌慌张张拎着两个旅行箱上了大巴车。幸好后排还有空位。 手机铃声……是校长程度。沈默接听。 “程校长,您好!” “沈默啊,听你们系里说,你得了结核性胸膜炎请假休班了,现在情况怎么样?” “哦……没什么大碍,很快就会好的。真不好意思,还惊动了您。”“我现在就在贵阳,如果你方便,咱们就见一面。我住在茅台酒店608房间……” “您来贵阳了!程校长,我……”沈默吱唔着。 “我是来开个会,要住半个月呢!你不方便就算了。” “程校长,我,我这病是不能见人的。等我好了之后再向您请罪吧!”沈默搪塞道。 “晓薇和你在一起吧?别告诉我你不知道。让她接电话!” 沈默捂着手机,轻声对夏晓薇说:“程校长,让你接电话。” 夏晓薇点点头。 “程校长,她就在我身边呢!我不让她来,她……” “沈默啊,晓薇是个好姑娘,你可要懂得珍惜啊!” “程校长,我让晓薇接电话。”沈默把电话递给夏晓薇。 夏晓薇接过手机:“程伯伯!” “晓薇啊,你老实告诉伯伯,这是不是你的主意?你也转告沈默,你们这点小把戏,只能骗骗别人。程伯伯可不相信沈默得了病。不过,你们放心,对这件事。程伯伯就是猫头鹰睡觉……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你们在干什么伯伯也不问,伯伯要在贵阳住半个月,茅台酒店608房间,有什么需要伯伯帮忙的你就说。有空的时候来看看我就行了!” “程伯伯,谢谢您。” “丫头,你爸爸走了,伯伯就是你们的亲人。不管遇到什么事,伯伯都会帮你的。身上的钱够不够?不够的话对伯伯讲。” “够了,需要的时候我找程伯伯要。” “那好,先就这样吧!休息时间到了,我要去开会。” 挂断电话。 夏晓薇把手机还给沈默,淡淡地说:“他什么都知道。” “我就知道瞒不过的,他说什么了?” “没事,他说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会对你们系里说的。” 大巴车在山路上盘旋。 沈默在清理着自己的思路。有些事情渐渐清晰,有些事情却更加扑朔迷离。婆罗贺摩,贾亚希玛,吴尚贤,宫里雁,囊占,傅恒……泰戈尔,溥仪。沈默清楚地记得在“傅恒”和“泰戈尔”之间,教授用的是省略号,而其他人名之间却都是用了逗号。婆罗贺摩丢失了两颗眼睛,其中之一流传的脉络非常清楚,而且那颗被叶卡捷琳娜命名为奥洛夫的钻石依然收藏在俄罗斯国家博物馆里。另外一颗却无迹可寻。从现在了解的情况看,泰戈尔先生认为这颗钻石在清朝乾隆年间的中缅之战中落到了傅恒手里。这一结论尽管目前还没有足够的证据证实,但至少说明一点:泰戈尔和溥仪并没有见到过这颗钻石。这两个人可以排除在钻石流传链条之外。但是,泰戈尔肯定和这颗钻石有着某种密切的关系,而且一直在设法寻找着这颗钻石的下落。夏青教授是个严谨的人,不可能无缘无故地在“傅恒”和“泰戈尔”之间用了一个和别处不同的标点符号。这也许就是为了把泰戈尔和溥仪与其他人区别开来。划掉泰戈尔和溥仪,那么就剩下六个人名了:婆罗贺摩,贾亚希玛,吴尚贤,宫里雁,囊占,傅恒。也许,这就是第二颗梵天之眼流传的轨迹了。起点是婆罗贺摩,终点是傅恒。如果忽略过程只看结果,傅恒无疑是最关键的一个环节。而且,傅恒已经死了二百三十六年。即便那颗钻石果真曾经落在他的手里,就像泰戈尔说的那样。在他死后的这两百多年里,那颗钻石的命运也依然是个巨大的空白。关键是夏青教授和自己的太爷爷究竟发现了什么?夏青教授留下的东西太少了,只是给沈默指明了方向。沈默希望能从自己太爷爷身上找到更多的东西。既然太爷爷和夏青教授都是因为相同的原因改变了人生轨迹,两者之间肯定有能相互参照的东西。而且,太爷爷曾经受泰戈尔先生邀请赴印度讲学,也说不定他从泰戈尔那里得到过什么信息。 思路被突如其来的手机铃声打断……夏晓薇!沈默抬眼看看就坐在身边的夏晓薇,颇有几分不解。夏晓薇用眼神示意他赶快看短信。沈默按下阅读键: “你有没有注意到曾平、吴伯寅和爷爷三个人之间的联系?” “他们都曾经向我们提供了某些有用的信息。”沈默想了想,回复了一条消息。 “为什么给我们提供信息的人都死了,而我们还依然活着?你不觉得这里面有问题吗?”夏晓薇又发来一条。 沈默心里突然打了一个冷颤:是啊,自己为什么没有想到这点? “也许对手就在我们周围,似乎我们的一举一动都逃不过他们的目光。你还记得我们来贵州时在火车上我曾经对你说过有个人一直在盯着你吗?我觉得我们已经被人家监视了!只是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还没对我们动手。”夏晓薇的手指飞快地舞动着。 沈默拿着手机,不知道该如何回复。 “爷爷临终前写的四个字是什么意思?”夏晓薇的短信又发过来。 沈默突然有一种不祥之感。虞江码头莫明其妙的纸条,爷爷临终前写的血字,都是同样的四个字……沙漠玫瑰。 第十六章 棋子(1) 9月24日下午6点10分,从江汽车站。 “沈默哥哥,我可以回家看看吗?”下了车,林涛问。 “可以,但你回家后就不要回来了。” “那我不回家了,你别想甩掉我!” “现在还有没有去岜沙的车?”夏晓薇问。 “有,很多车都跑岜沙。岜沙离县城很近的,最多二十分钟就到。”林涛抢着回答。 沈默开步:“今天不去了,太晚了。我们先找个旅馆住下,明天一早出发。” “要不就住到我家去吧!”林涛跟上。 沈默扭头瞪了林涛一眼:“少啰嗦!” 林涛闭口,回身帮夏晓薇拉旅行箱。 三人在街头找了一家旅店住下。 晚上。沈默先冲了澡,躺在床上。手机响……夏晓薇的短信: “沈默哥哥,我想和你说说话。” “我累了。明天吧!”沈默回复。停了好一会儿,不见有消息回过来,沈默又发送一条:“要么,我们就这样发短信聊一会儿?” “那就算了!”夏晓薇回复。 “晓薇,你生气了?”沈默又发了一条。 十分钟过去,夏晓薇一直没有再回复。 另外一个房间。夏晓薇背靠床头,曲卷着身子,双臂环抱着膝盖,头颅侧俯在双腿上,一头玫瑰红的秀发如瀑布般流泄下来。泪珠滴落,床单渐渐湿了一片。 沈默躺在床上,假寐。 对面床上,林涛鼾声如雷。 沈默悄然起身,打开写字台上的灯,将灯光调得很暗。匆匆书写,熄灯,拎起旅行包,慑手慑脚地走出房门。 夜风很凉,天上满是乌云,遮住了星星,也遮住了月亮。 大街上,沈默招手。 一辆出租车停在沈默身边。 “沈默哥哥,你想去哪儿?”林涛突然出现。 “怎么是你?你不是睡了吗?” “我睡觉也是睁着一只眼的。实话对你说吧,你的一举一动都没有逃过我的眼睛。就怕你和夏姐姐甩下我。现在你倒好,连夏姐姐也不带了,居然自己想溜之大吉。幸好我还算机灵。”林涛一脸坏笑。 “回去!”沈默冷冷地说。 “我不!”林涛很固执。 沈默将旅行箱一丢,猛然挥拳。 林涛猝不及防,身子向后一倾,差一点跌倒。 “你为什么打我?!”林涛捂着脸。 “我就是打你了!怎么着吧?”沈默紧三拳慢三拳,直到把林涛打翻在地。 出租车一溜烟跑了。 林涛从地上爬起来,不说话。用衣袖擦了一下脸上的尘土,静静地看着沈默。 “滚!给我滚得远远的!别再让我看到你!你不是喜欢夏姐姐吗?你去找她呀!去找你的夏姐姐!滚!” 林涛转身疾走,抹着眼泪。 沈默看着林涛的背影,呆立。 另一辆出租车开过来,停在沈默身边,鸣笛。 沈默将旅行包丢进车里,上车:“去岜沙。” 旅店,走廊。林涛敲门。 夏晓薇惊醒,打开电灯:“谁?” “姐,你快开门,是我!我是林涛。”林涛在门外喊。 “林涛?有什么事儿明天再说不行吗?”夏晓薇说。 “姐,你快点开门啊!”林涛没有听清夏晓薇的话,依然带着哭腔喊。 夏晓薇穿衣,开门。 灯光下,林涛头发乱蓬蓬的,脸上青一块紫一块,满身尘土。 “林涛!出什么事儿了?沈默哥哥呢?”夏晓薇向门外张望,欲出。 “姐,你哪儿都不用去。我哥他没事儿!”林涛伸出胳膊拦住了夏晓薇。 夏晓薇回身:“进来吧,你看你,怎么弄得这么狼狈?” 林涛进屋:“被人打了。” “被人打了?快让我看看。”夏晓薇双手扳过林涛的脸,手指在林涛脸颊上滑动。 林涛嘴角浮现一丝笑意,那是一种满足。 “什么人把你打成这样?是不是你又去闯祸!让你哥知道了还得打你一顿。”夏晓薇心疼地数落着。 林涛指着自己的脸:“就是他打的!” “什么?沈默哥哥打了你?为什么?他人呢?在哪儿?怎么着也不能打这么狠呀!” “先别说了,你找不到他了。你看看这个!”林涛把纸条递给夏晓薇。 夏晓薇接过一看,是沈默的笔迹: “晓薇,原谅我不辞而别。有句话我想了很久,不吐不快。我是去工作,不是去旅游。而你的存在会影响我的思路。我习惯一个人工作。说句实话,不怕你生气。你已经成为一个累赘。我出此下策,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回虞江还是回聊城,你自己决定吧。沈默即日。” “我哥他太不够意思了!我好心去追他,反倒挨了一顿打。”林涛嘟囔着。 夏晓薇默然,流泪。 “姐,你别哭好吗?我哥,我哥他小肚鸡肠!他不是个男人!”林涛手足无措。 “你知道什么?!”夏晓薇突然吼道,“他是想救我们!他是想自己承担一切!” 林涛一下愣住。 “马上退房!我要去找他。”夏晓薇说。 “姐,你别着急。他一定是去了岜沙。我这就去退房,我们一块儿去找他!”林涛终于知道应该怎么办了。 退了房,二人拖着行李走到街上。招手打车,直奔岜沙。 第十六章 棋子(2) 夜晚的岜沙,出奇的幽静。到处是高大挺拔的树木,即使在黑暗中,也能感觉到它们伟岸的风姿。山寨的大门很独特,像一只巨大的牛角。门口亮着灯,进门是一大片石板铺就的平坪。平坪边上有一处房舍,挂着几盏红色的灯笼,檐下的木匾上写着几人汉字:枪手部落客栈。 沈默犹豫了一下,还是走上前,扣响了客栈的门。 客栈的主人是一个中年男子,青布衣衫,白帕绕顶。他开门看了看沈默,没有说话。打着手势请沈默带到客房。客栈的住宿条件大大出乎沈默的意料,枫香木的宽大楼房,一律白色棉布床单和枕套,房间里还有大彩电。和沈默想象中的岜沙形成巨大的反差。只是看样子子客栈的生意并不好,诺大的客栈里好像只有沈默一个客人,很安静。沈默放下旅行包,叫住客栈主人。问:“您知道阿雅和易明这两个人吗?” 客栈主人连摇头带摆手。 “易明,阿雅!”沈默放慢了语速,提高了声音。 客栈主人却转身而去,不一会儿又回转来,递给沈默一样东西。 沈默接过一看,是中英两种文字的客栈价目表。客栈主人听不懂汉语。沈默对客栈主人打着手势,说自己想去寨子里走走,问可不可以?沈默手舞足蹈地比划半天,客栈主人总算是明白了他的意思。对沈默点点头。 走过那片平坪,顺着山路而行。远处寨子里的灯光像闪亮的星星,从灯光上看,五个寨子相距并不太远,沈默走向最近的一个寨子。夜风吹在沈默脸上,感觉有些潮润,仿佛是带着山中的云气。在村口,沈默看到几个孩子在做游戏,有几只小狗也跟在孩子们身后撒欢儿似的跑。 “汪!汪……”一只小狗冲沈默叫。而那群孩子们仿佛什么也没发生似的,对沈默视而不见,依然在做着自己的游戏。 沈默伸手拦住一个从身边跑过的孩子,那孩子看着沈默,显然对这个陌生人打断自己的游戏不满。 “小朋友,我向你打听一个人。你知道一个叫易明的老爷爷吗?或者一个叫阿雅的老奶奶也行?”沈默问。 那孩子随意向寨子里一指,对沈默说了一串苗语:“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你去寨子里问问吧!”说完就跑掉了。 沈默没有听懂孩子的话,只能继续往前走。 “考拉!考拉!”夏晓薇边跑边叫,她和林涛从后面赶上沈默。 沈默回头时,夏晓薇和林涛已经跑到眼前。 “该说的我都说了,你们不要来添乱了好不好?”沈默冷若冰霜。 “考拉,我不会离开你的,你别想甩掉我!”夏晓薇坚定地说。 “夏晓薇,你脸皮真厚!”话一出口,沈默的心里猝然传过一丝疼痛。 夏晓薇全身的血液仿佛都一齐涌到脸上,气结。沉默良久,喉咙里发出颤音:“沈默!你太过分了!” 沈默看天,有云飘荡。 “好!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从现在起,我做什么是我自己的事,和你无关。”夏晓薇调头而去。 林涛对沈默说:“你是个混蛋!”然后转身去追夏晓薇,“姐,你等等我!” 夏晓薇的背影远去,林涛的背影远去。 沈默的心里就像是打翻了五味瓶,酸涩苦辣咸一起涌来,相互纠缠、撕咬,百般滋味难以言述。喃喃自语:“晓薇,保重!” 第十七章 寻人(1) 太阳出来,将一切朦胧变得清晰。山是绿的,吊脚楼是黑的,除了寨门和那家客栈,一切都显得粗糙、简陋。寨子里的地面凹凸不平,低洼处零零星星的积存着经日的雨水,浑浊不堪。 沈默行走在寨子里。寨子里很静,间或遇到一两个孩子和他们的狗。人和狗都是一付凶巴巴的样子,对人爱理不理。如果不是看到地面上长长的身影,沈默真的怀疑自己变成了透明的。昨天他找了大半夜,走进好多家吊脚楼,没有一个人知道易明或者阿雅。今天一大早起来,他来到这个更高的寨子。 路口拐角处的一家吊脚楼前,有一个小姑娘在洗头。小姑娘弯腰低头,黑黑的头发足有一米多长,从脑后甩下来遮住了面容,一直拖到地上。身边放着一只竹子做的水桶,小姑娘右手拿瓢从水桶中取了水,直接淋在头上,水顺着头发流泄下来,在地面上聚积成一洼浊泥,发梢就在泥水里滚着。 沈默停下脚步,讶异地看着小姑娘,不由得担心这样洗出来的头发会不会干净。 小姑娘拿一只木梳把头发一点点绾起,一直绾到发梢,头发上挤出的水份已经将发梢淋洗干净,不一会儿的工夫,一个漂亮的发髻就挽好了。那只盘发的木梳插在头上,既是工具,又是饰物。小姑娘直起身子……容貌稚嫩而清秀,年龄也就在十四五岁左右。 沈默走过去:“小姑娘,你能听得懂汉话吗?” 小姑娘茫然地看着沈默。 沈默失望地摇摇头走开了。 在沈默离开五分钟后,夏晓薇和林涛也来到这座吊脚楼前。 昨天晚上和沈默吵架后,夏晓薇和林涛也来到寨子门口那家枪手部落客栈。林涛很快就弄清了沈默也住在那里。夏晓薇一心想避开沈默,便带着林涛离开了。后来,他们在寨子里随便住到一户苗民家里。这里的人已经习惯了,几乎家家都能留宿客人,价格也很便宜。早晨就在主人家搭伙吃了早餐,主人去忙自己的事情,夏晓薇和林涛就开始在寨子里转了起来。幸好林涛能说苗语,交流起来没什么困难。夏晓薇采取了在贵阳西湖巷寻找吴伯寅时用过的办法,不漏掉一家一户,每一座吊脚楼都要进出看一看,问一问。只是一路走来,却很少遇到成年人。仿佛寨子里只有小孩儿和狗,还有清风。 “有人吗?”林涛用苗语喊道。 刚才洗头的那个小姑娘走出来:“什么事?” “我是从县城里来的,来找亲戚。你知道易明爷爷家在哪儿吗?” “不晓得。”小姑娘摇头。 “那,阿雅奶奶呢?”“不晓得。”小姑娘还是摇头。 林涛转身对夏晓薇说:“姐,把照片给我。” 夏晓薇从随身携带的坤包里取出那张老照片,离开贵阳这后,这张照片一直是夏晓薇保管着。 林涛举着照片给那姑娘看,并指着照片上的阿雅说:“这是阿雅奶奶年轻时的照片。” “这张照片我见过!”小姑娘说。 “你见过?在哪里?”林涛兴奋地几乎跳起来。 “在上面寨子易昆爷家里。” “你能带我们过去吗?”林涛的眼里放着光。 小姑娘想了想:“那你等一会儿,我添上猪潲。”说完转身去忙了。 林涛兴奋地把刚才小姑娘的一番话说给夏晓薇。 不大一会儿,小姑娘就出来了。浑身上下焕然一新。银的项圈,银的手镯。上身穿一件滚边左衽青布衣,下身围苗王方印图形的三角裙,脚下是一双新草鞋。看起来格外鲜亮。 夏晓薇怀疑小姑娘是不是真的去添猪潲了。 小姑娘对林涛菀尔一笑:“走吧!” 在小姑娘的带领下,夏晓薇和林涛踏上一条蜿蜒的小路,迤逦而上。 “这里的树似乎比别处都茂盛。”路上,夏晓薇随口说道。 “岜沙人是把树木当神祭拜的。人死之后不立墓碑,也没有墓冢,就在墓穴上面植一棵树。‘人来源于自然,归于自然;生不带来一根丝,死不带走一寸木。’……这是岜沙人的信仰。岜沙人从不滥伐树木,村民们缺油缺盐,只是上山修剪杈枝或砍些枯树,肩挑徒步到县城去零售。听我爸爸讲,岜沙人有过唯一的一次砍树行动,那是1976年毛主席逝世,北京修建毛主席纪念堂时,岜沙人毅然决定将寨前小山头一棵直径一米多的千年香樟树敬献给毛主席。那棵树被全寨视为林中大神。樟树出寨时,全寨老少都聚集到公路两边夹道目送,一直到尘灰落定。为了纪念那棵香樟树,岜沙人在那棵树生长的地方建造了一座八角亭作为纪念。如果有时间的话,我可以带你去看看。”林涛很庆幸自己对爸爸讲的故事还没有忘掉,心中暗自得意。 听了林涛这番话,夏晓薇的心情却变得异常沉重。身边经过的每一棵树上,也许都依附着一个灵魂。还有什么比这更让人砰然心动的事情? “看到那座房子没有?”小姑娘突然停下脚步,手指着远方。 远处的山坡上,一座吊脚楼在树林间隐约可见。那座楼很特别,外观上和其他人家并没有多少差别,奇怪的是却修建在那么高的地方,远离村寨,孤零零地。“那就是易昆爷的家。你们沿着这条路一直往前走就到了。我该回家了。”小姑娘说。 “谢谢你!”林涛说。 “我叫月亮,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吗?”小姑娘看着林涛。 “月亮!这名字真美。我叫林涛。” “林涛!我记下了。我喜欢你,你回来时再来找我好吗?”月亮说着,不等林涛回答,就踮起脚尖,“啪”地在林涛脸上亲了一口,然后笑着跑掉了。 月亮的举动让夏晓薇惊讶不已。不禁说道:“哇塞!这里的小姑娘好开放哟!” 林涛不好意思地用手掌擦了擦月亮亲吻过的地方,笑了笑说:“这里的习俗很独特,男女之间谈恋爱是很随意的,自己家女孩儿的男朋友越多,父母会越开心,表明自己的孩子长得可爱!” “这女孩儿不错哦!你追不追?”夏晓薇和林涛开着玩笑。 “姐,你说什么呢?”林涛的脸居然红了。 林涛的样子让夏晓薇忍俊不禁,她笑着说:“嘻嘻,真没想到你也会脸红?” 自从昨晚和沈默吵架后,夏晓薇一直不开心,总是一付愁眉不展的样子。弄得林涛手足无措。现在突然看到夏晓薇笑了,林涛也高兴起来,忘形地看着夏晓薇,自言自语地说:“姐姐笑起来真好看。” 夏晓薇笑着笑着,忽然发现林涛的眼神不大对,便嗔怪道:“你个小屁孩儿!干什么呢?” “没,没干啥。”林涛挠了挠头,笑着吱唔道。 第十七章 寻人(2) 夏晓薇和林涛沿着山路又走了大约半小时,终于走到那座吊脚楼前。这座吊脚楼和其他人家一样,有上下两层,底层是猪马圈,上层住人。圈里的一头大白猪带着三个小猪崽儿,不停地哼哼着。 “有人没有?”林涛扯开嗓子高喊。喊了三五声,总是不见有人答应。 这时,一个老者从旁边的山路上走下来,肩上背着一捆干柴,全是一些的枯萎的树枝。 “老人家,你有没有看到这家人?”林涛赶紧跑上前去问。 老人停下脚步,看了看林涛说:“你是问易家公?” 林涛点点头。 老人往山上一指,说:“给易家奶上坟去了!今天是易家奶的忌日。唉,可怜啊!”老人一边说一边摇头叹息。 “老人家,您能给我说说他家出了什么事吗?我爷爷和易家公是伙计俩,是我爷爷让我来看看他们家。”林涛信口雌黄。 那老者显然相信了林涛的话,索性把肩上的柴放下,就势坐在路边草丛上。从腰间取下一根竹筒做的水烟袋,不紧不慢地点上火,咕噜咕噜地吸了两口,才慢慢说道:“他们家本来有一个娃崽,很好的一个娃崽,叫易龙。几年前,几年了?我还真记不清楚了,大概不是三年就是四年。为了一个叫阿金的姑娘,龙崽打杀一个同寨子的年轻人。据说那个娃崽糟蹋了阿金姑娘。龙崽一时性起,就拿火枪把那个孬崽给崩了!然后就带着阿金姑娘逃了。到现在也没有回来,也不知道是死是活。去年的今天,易家奶盼儿子没盼来,一撒手就走了。只剩下易家公,还有一个什么都听不到的老太奶。日子过的孤清啊!”说起易家的事,老者唏嘘不止。 “哦,对了。你们怎么不进家啊?他家里有人的。老太奶在家的,好多年了她都不曾出过家门的。”老者说。 “我以为家里没有人呢!我们就去。谢谢您!”林涛的嘴倒是蛮乖巧的。 老人的一袋烟刚好抽完,收了烟袋,把柴背在肩上,也不多话,径直走了。 夏晓薇看着老人沧桑的背影,突然发现那老人竟然没穿鞋子,赤脚走在铺满乱石的山路上。 “你们刚才聊了什么?”夏晓薇问。 林涛把刚才和老者的对话一五一十地翻译给夏晓薇听。 “什么?家里还有一个老太奶?!”夏晓薇惊讶地说,“老太奶会不会就是阿雅?!我们进去看看!” 夏晓薇和林涛再次走到那座有几分破败的吊脚楼前,沿着楼梯上了二楼,果然,门是虚掩着的。夏晓薇敲门,林涛说:“姐,别敲了,老太奶什么都听不到了。”说着,伸手把门推开。 虽然是白天,但房间里却是一片乌黑,只有一个大约五十公分的正方形的小窗户透过微弱的光线,感觉非常压抑。此时,门虽然开了,但透过的光线依然十分有限。夏晓薇已经无法辩别屋子的朝向,也不知道是不是屋子的方向有问题,拟或是四周高大的树木遮蔽了阳光。屋子中间是一个火塘,火已经灭了,只有一些木炭的灰烬。火塘边随意摆放着两条低矮的长凳,黑乎乎的,已经分辨不出原来的颜色。屋子正中的墙上是一个神龛,神龛正对着屋门,神龛上放着一小段萝卜,萝卜上插着三柱燃到半截就已经熄灭的香。小小的一段萝卜居然也能做香炉,夏晓薇不得不佩服主人奇特的想像力。 一个满头银发的老人背对着夏晓薇和林涛,老人的头发虽然白了,却依然绾得一丝不乱。一身青布衣虽然有些脱色,但看上去还很干净。老人好像全然不知身后发生了什么。依然专注地高举双手在侧面墙壁上摩挲着什么。 夏晓薇凝神一看,只见老人是在仔细地擦拭一个老旧的镜框。 老人的那双手,骨节略大,肤色黧黑,满是皱纹。乍一看,仿佛是一截干枯的老树皮,没有一点水份。相比之下,老人手里面的白色帕子居然是那么刺眼。老人擦得很用心,还不时地停下来,把嘴巴凑上去,往镜框的玻璃上哈着气。 夏晓薇走近老人,就站在老人身后。她看清了镜框里面的照片,她从坤包里取出自己带来的那张,两张照片一模一样。夏晓薇情不自禁地举起右手,握住老人布满沧桑的手。两只天差地别的手交叠在一起,一只青春、白嫩、温润、美丽,一只干涩、枯萎、粗糙、丑陋。夏晓薇修长的手指慢慢移向老人手中的帕子。 老人抬眼看了看夏晓薇。 那一瞬间,夏晓薇看清了那张苍老的脸,眼角眉梢间,阿雅年轻时的影子还依稀可辩。是阿雅!没错!是阿雅奶奶! 老年的阿雅看着夏晓薇俊美的脸庞,实在想不起这位漂亮的姑娘是寨子里哪户人家的女儿。 夏晓薇轻轻用力,想从阿雅奶奶手中抽出那块帕子。 阿雅仿佛明白了夏晓薇的意思,慢慢松开手。 夏晓薇接过帕子,默不作声地继续擦拭着那个镜框。泪水含在眼里,欲滴未滴。 阿雅突然看到夏晓薇左手握着的照片,她浑浊的眼睛里放出一道奇异的光,颤抖的双手伸向夏晓薇手里的那张照片。 夏晓薇拿着那块白帕子,转过身,看着阿雅奶奶那张布满沟沟壑壑的脸,把自己手里的照片交到老人手里。 阿雅接过照片,看了又看。突然,阿雅放声大哭,嘴里不停地念着:“李先生,李先生……”阿雅说的是标准的汉语。 老人的哭声让夏晓薇手足无措,早就含在眼里的泪水像断了线的珠子撒落下来。口中喊着:“阿雅奶奶,阿雅奶奶……” 阿雅一把搂过夏晓薇,像个孩子似的俯在夏晓薇肩膀上痛哭流涕,一边哭一边用手拍打着夏晓薇的后背。阿雅哭了一会儿,突然从夏晓薇的肩膀上抬起头来,不由分说地拉起夏晓薇的手就往门外走。 夏晓薇不知道老人要干什么,只得随着老人的脚步走。林涛也茫然地跟在后面。 老人拉着夏晓薇走下吊脚楼,踏着半人多高的杂草绕到屋子背后的一小片平地。那片地很小,长不足两米,宽不足一米,呈不规则的长条形状。上面有一棵香樟树,长得又粗又大。走到树前,阿雅突然跪下,用那双粗糙的手撕掳着大树周边的野草。很快就将大树周围清理干净。阿雅对着香樟树拜了又拜。然后五体投地,哭喊着:“李先生,李先生!你看到没有?你看到没有?你的伢来了!你的伢来看你了!阿雅对不住你啊!阿雅总算看到你的伢了。李先生啊,这回,阿雅死也瞑目了……”老人的哭喊声在丛林里回荡。 第十七章 寻人(3) 夏晓薇知道,阿雅奶奶把自己当成了李畋的后人。只是,此时此刻,夏晓薇却不知道应该如何向老人解释这一切。 “去把沈默找来吧!”夏晓薇回头对林涛说。 “姐?”林涛不解地看着夏晓薇。 “快去。”夏晓薇说。 “嗯。”林涛答应一声,转身去寻沈默去了。 夏晓薇弯腰去搀扶阿雅:“奶奶不哭,奶奶起来啊!” 痛哭了半晌,阿雅才在夏晓薇的搀扶下站起来。 回到屋子里,阿雅掩上房门,指着火塘边的长凳说:“快坐下吧,孩子。” 夏晓薇坐在长凳上,阿雅坐在夏晓薇对面的另一条长凳上。 “看年龄,你应该是鸣谦的孙女,你叫李什么?”阿雅慈祥地看着夏晓薇。 “奶奶,您弄错了。我不是李畋太爷爷的后人,我姓夏,叫夏晓薇。李太爷爷的后人也来看您了,马上就到。”夏晓薇大声说。 阿雅根本听不到夏晓薇在说什么,继续说着:“你爷爷可好啊!你爷爷小时候可淘气了,但却很听我的话。我离开李家的时候,他才八岁。算起来,今年也是七十六了。 夏晓薇的眼睛渐渐习惯了屋子里的光线,她突然觉得,阿雅老人和这间黑乎乎的是那么相称。一个老人,一间老屋,沧桑,沉重。一切居然是那么和谐。 正在夏晓薇对着眼前的一切出神时,“呯”地一声,屋门突然洞开。 夏晓薇猛然心惊了一下,蓦然回首。 门口,突兀地站着一个人的身影。时此,有一缕阳光刚好正对着屋门,从那人的身后照射进来,有些刺眼。逆着光线,从夏晓薇的角度刚好看不清那人的面目。只看到一个高大的,镀着金边的轮廓。 “阿昆,你快看看这是谁来了!”阿雅老人激动地说。 “姑娘,你是谁?”那人进了屋,上下打量着夏晓薇。声音苍老但却洪亮,说的居然也是汉语。 夏晓薇连忙站起来,对来人说:“您就是易昆爷爷吧!爷爷好!” “阿昆,这是李先生的伢!李先生的伢呀!”阿雅老人说。 “李先生!?李畋先生?!姑娘真是李先生的后人?”易昆问道。 此时,夏晓薇看清了易昆的面孔。面前是一个六十岁左右的男人,脸上爬满了岁月留下的痕迹,眼袋很大,略呈红色,眉毛很长,眉角上扬,末梢有几根已呈灰白色,左右对称。圆脸,鼻阔而扁,鼻翼两侧各有一道深深的皱纹,呈八字型。嘴角下垂,面色无光。头上光秃秃的,只在头顶中央有一缕发鬏随意盘着,发鬏周围用一条白布帕缠绕着。一身略显陈旧的铜扣青布衣。 “我,我不是。”夏晓薇说。 易昆的眼睛里立刻充满了敌意,冷冷地问:“姑娘,你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来骗老太太?你怎么知道李畋先生?” “易爷爷,您听我说……”夏晓薇着急地解释说,“我虽然不是李畋爷爷的后人,可是,我是和沈默哥哥一块儿来的。” “沈默?沈默是谁?”易昆问道。 “老人家,沈默是李畋的重孙,是沈鸣谦的孙子。”门口响起沈默的声音,是林涛带着沈默来了。 易昆看着突然出现的两个年轻人,问道:“你们是什么人?沈鸣谦是谁?” 沈默走近易昆说:“您就是易昆爷爷吧!我就是沈默。李畋的重孙。沈鸣谦是我的爷爷,李畋的儿子,本名李鸣谦。” 阿雅看到沈默,一下站起来,颤巍巍地走到沈默面前,左看右看,下看下看,嘴里念叨着:“像!太像了!孩子,你太像李先生了!鸣谦长的不像李先生,你像。”她转身问夏晓薇,“孩子,他是你弟弟吗?”并不等夏晓薇回答,老太太拉起沈默的手说,“快坐下,孩子。” “凭什么证明你就是李畋的重孙?”易昆继续问道。 “易爷爷,您想要什么样的证据?”沈默反问。 易昆想了想说:“你知道多少李畋先生的事情,说来听听。” “太爷爷名李畋,字子渔。祖籍南京。生于公历1906年2月28日,农历丙午年二月初六。二十一岁娶妻沈氏,名静如。二十四岁生子李鸣谦。三十二岁时,也就是1938年,失踪于贵阳。易爷爷,您还想问我什么?”沈默说。 “还有这张照片。”夏晓薇把自己带来的那张老照片递给易昆。 易昆接过照片,扫了一眼,又还给夏晓薇。目光继续审视着沈默:“李畋的儿子,也就是李鸣谦,为什么改姓沈?” “太爷爷失踪后,太奶奶沈静如和爷爷也遭到追杀。为躲避灾难,太奶奶带着爷爷逃到贵阳乡下,并给爷爷改名沈鸣谦。”沈默回答。 “李畋和我们家又有什么关系?”易昆不停地盘问。 “1937年,太爷爷在从印度回国的途中救了一个叫阿雅的岜沙女孩儿。同年10月,太爷爷把阿雅送回岜沙,并主持了阿雅和易明的婚礼。如果我没有猜错,您就是易明爷爷和阿雅奶奶的儿子吧!”沈默说道。 易昆不再说话,他仔细端详着沈默。眼前这小伙子的确和李畋先生长得很像,而且说的事情全对,不可能是假冒的。沈默被易昆看得有点不自在。不知道接下来他还要问什么,沈默心里嘀咕。 突然,易昆快步绕过火塘,走到神龛前,“扑通”一声双膝跪到在地,仰面叫道:“阿爸,李先生的后人找到了!您可以瞑目了!”一连磕了几个头之后,易昆站起来紧紧抓住沈默的手说:“孩子,我们家两代人找了你们整整六十八年,总算是找到你们了!” 第十七章 寻人(4) “易爷爷,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沈默满腹疑惑地问。从易昆的话里,他清楚知道,太爷爷李畋和这家人一定有更多不为人知的故事。 “孩子,既然你的确是李畋先生的重孙。你就不能叫我爷爷了。你爷爷李鸣谦管我妈妈叫姐姐,论辈份你应该叫我伯伯才是。你们都叫我伯伯。”易昆纠正了沈默对自己的称呼。 “易伯伯,你说你们家两代人找了我们六十八年,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沈默改口称易昆为伯伯。 “坐,坐下说。”易昆看到沈默、夏晓薇和林涛都还站着,便招呼他们坐。 沈默坐在一条长凳上,向夏晓薇招手,示意夏晓薇坐在自己身边。夏晓薇却故意坐到另一条长凳上,并招呼林涛:“林涛,来,坐下。”林涛看了沈默一眼,乖乖地坐到夏晓薇身边。 这时,阿雅老人搬来了两把小小的木凳,递给儿子易昆一把,自己搬着小凳挪到夏晓薇身边坐下。易昆过从母亲手里接过凳子,就势坐在靠近屋门的地方,从腰间取出竹筒水烟袋。一边点烟,一边开始诉说: “这话还得从1938年说起,那是我阿爸阿妈结婚的第二年。那时候我还没有出生,这些事都是我阿爸阿妈告诉我的。听我阿爸说,那年春天,他专程到贵阳去看你太爷爷李畋先生。恰恰遇到李畋先生遭人追杀。也是老天保佑,让他们碰到一起。我阿爸就带着李先生翻山越岭抄小路,甩掉了那群坏人。来到岜沙。可惜,李先生当时受了重伤,来岜沙不到一个月就死了。他临死的时候叮嘱我阿爸要找到你太奶奶沈静如夫人和你爷爷李鸣谦。安葬完你太爷爷之后,我阿爸就去了贵阳。可是,他找遍了贵阳城,谁都不知道你太奶奶和你爷爷去了哪里。从那以后,我阿爸就把寻找沈夫人和小鸣谦当成自己一生的使命。他几乎每年农闲的季节都去贵阳,甚至有一年还去了南京。等到我满十六岁之后,每次出去阿爸都带上我。一遍又一遍地给我讲李畋先生救我阿妈的故事,告诉我要饮水思源知恩图报。我阿爸找了一辈子,直到他走不动的时候,这任务就交给了我。我阿爸死的时候都没能闭上眼睛……” 听了这番话,沈默心里百感交集。这是怎样的一个故事啊!两代人为了一个诺言苦苦寻觅了大半个世纪,父死子继!太爷爷李畋的失踪之谜终于解开。想不到太爷爷居然长眠在岜沙的大山里。 “易伯伯,我想去看看太爷爷。”沈默说。 易昆放下烟袋,起身说:“跟我来吧!孩子们,都来。去给你们太爷爷磕头。” 沈默跟在易昆身后出了屋,阿雅老人也起身,夏晓薇连忙搀扶着阿雅跟在后面,林涛一步不舍地跟在夏晓薇身后。 易昆带着沈默来到吊脚楼后面的那棵香樟树前,看到刚刚清理过杂草,知道母亲来过。他指着香樟树说:“李先生就埋在这棵树下,这棵树已经六十八岁了。这棵树就是你太爷爷的化身,孩子们,给你们太爷爷磕个头吧!” 沈默、夏晓薇、林涛,依次对着那棵巨大的香樟树行了跪拜礼。之后,沈默又走到树前,双手抚摸着粗大的树干,心里默念:太爷爷,您安息吧! 当他们再次回到屋里时,夏晓薇看了看手机上的时间,已经是下午三点多了。 阿雅一手拉着夏晓薇一手拉着沈默,再也不肯松开。对着易昆吩咐道:“快去杀口猪!晚上我们烤香猪。” “好。”易昆答应一声,转身出了屋门。 沈默本想和阿雅奶奶告辞的,无奈阿雅一直攥着自己的手,他不忍心让老人失望,便静静地坐在老人身边。 “你爷爷鸣谦还好吗?”阿雅问道。 “我爷爷,不在了。”提到爷爷,沈默不免伤心,爷爷现在还躺在医院的太平间里。可惜他老人家没有等到找到太爷爷的这一天。 “好,那就好!”阿雅高兴地说,“我走不动了,不能去看他了。你们告诉他,阿雅姐姐想他了,让他到岜沙来!” “阿雅奶奶什么都听不到了。”夏晓薇轻轻地说道。 “你们是不知道啊,鸣谦小时候淘着呢!可淘了!那还是在上海的时候,那时候我刚到李家不久。李先生,就是你们的太爷爷,有一次在家里宴请客人。请客人喝啤酒。那时候啤酒可是稀罕物,没几个人喝过。你们猜怎么着?小鸣谦居然悄悄地往啤酒桶里撒了尿。那帮客人喝了搀尿液的啤酒,还一个劲地夸好喝。乐得小鸣谦躲在门外捂着肚子笑。刚好被我看到,我问他捣什么鬼。他趴在我耳朵边上悄悄地说,阿雅姐姐,里面那些人都在喝我的尿。边说边笑作一团。我借送菜的机会,推门一看,那些客人果然正喝得起劲。反正酒已经上去了,我也不好说什么,就憋着笑退了出来。可是,出来门我就憋不住了。客人走后,小鸣谦将自己的得意之作告诉了李畋先生。李畋先生也乐了,拉过小鸣谦轻轻地拍打小屁股,笑着说,好小子,今天你爹也喝了你的尿!干得不错嘛!谁教你的?小鸣谦说,我自己想的。李先生就说,自己想的?好主意!长大了准有出息!父子俩笑成一团。我和夫人就在旁边看着,夫人笑着埋怨先生,你就惯着他吧……”阿雅忘情地讲着过去的故事,苍桑的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光彩,仿佛自己又回到了年轻的时候。 夏晓薇被阿雅讲的故事逗乐了,捂着嘴偷偷地笑。她实在没有办法把一个慈祥的老人和一个淘气的男孩儿联系在一起,沈爷爷小时候真是太可爱了。 说了一番沈鸣谦小时候的事,阿雅把话头一转,黯然说道:“要是易龙在家多好!要是易龙也在家,我们一家人就聚全了。”老人无奈地叹了一口气,接着说道,“易龙是我的孙子,论年龄应该是你们的哥哥。你们易龙哥哥也是个好孩子,孝顺!也是个重情重义的孩子。他和一个叫阿金的姑娘从小要好,两家的大人也都中意。谁曾想啊,就在他们准备成亲的前几天,那阿金姑娘却被寨子里一个叫易宝的伢崽给糟蹋了。易宝那伢崽也喜欢阿金姑娘,看着阿金姑娘就要嫁给易龙,心里急啊。后来,两个伢崽就拼了命。易龙身上挨了一枪,命大,没死。可他却把易宝那伢崽打死了。然后,就带着阿金远走高飞了。现在,也不知道在哪儿……” “准备吃饭了!孩子们,你们都饿了吧!”易昆进门,随手拉开电灯,又转身离去。黑暗的小屋里顿时亮堂起来。 这时,沈默和林涛的肚子都咕咕叫起来,夏晓薇也觉得饿了。这也难怪,几个人从早晨出来,还一直没有吃饭呢!不知不觉中,外面的天色都已经渐渐地暗下来,太阳已经落山了。 易昆再次回到屋里时,手里端着一只平底铁锅,锅里是一只烤得金黄的小乳猪。小猪还冒着热腾腾的蒸汽。一阵别样香味在屋子里弥漫开来。易昆一个人来回忙碌着,不一会儿,一甑子米饭也端上来。 “孩子们,吃饭了。”易昆一边分发着碗筷一边说,“米饭在甑子里,自己盛。” 几个人各自盛了米饭,一边吃一边聊。这时的话题很轻松,随意地唠着家常。闲聊中,沈默知道了易昆伯伯家日子过得不好。儿子走了,老伴死了。好好的一家人只剩下他和阿雅奶奶两个。虽然这些年寨子里发展旅游,大部分人家的日子一天天好过起来。年轻人就在寨子里表演民俗就能挣到钱,客人多的时候,留宿客人也能有些收入。可这些,似乎都和易伯伯家无关。家里既没有能参加民俗表演的年轻人,也没有客人来家里住,他家的吊脚楼建得太高,已经远离了寨子。沈默听后,不免叹息。易昆伯伯倒是很豁达,他说:“人啊得知足。家有金山银山,也只是一日三餐。家有广厦万千,躺下也就是一张床。生没带来一根丝,死不带走一寸木。有吃有住,家人平安。这就是福!” 沈默注意到,易昆伯伯在说到最后一句时,眼里有泪光闪动。大概是想儿子易龙了,沈默在心里猜测。 正聊着,易昆突然住口,侧耳听着什么。片刻之后,他猛然起身,在靠门边的墙上取下一支火枪。在这之前,夏晓薇和沈默他们谁都没有注意到那儿有一支枪。易昆像矫兔一般敏捷地冲出去,动作完全不像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他靠在门外围栏的一根廊柱边,举起枪,对着黑暗处。 “什么人?”易昆用低沉的语调吼道,同时拉开枪栓。 第十七章 寻人(5) “阿爸!别开枪。我是易龙!”暗影里有人发出声音。 “易龙?我的孩子!真的是你吗?”易昆把声音压得更低了,手里的枪也缓缓放下。 吊脚楼旁边的一棵大树后面,一个人影闪出来。“阿爸!是我,是我回来了!”黑影说。 “孩子,快上来啊!”易昆小声喊。 不一会儿,黑影就上了楼。当那黑影走到门口,在灯光里,易昆看清了,的确是自己的儿子易龙。易昆慌忙把易龙拉进屋里,探出头颅左右张望了一下,又听了听动静,随手关上屋门。 易龙进屋后,扑通一声就跪在阿雅面前,叫了一声:“阿婆……” 阿雅看到易龙,一把就扯进自己怀里,拍打着易龙的后背,边打边哭诉着:“你个挨千刀的娃!可想死阿婆了!你这一走就好几年,连个信儿也没有!你咋就这么狠心啊!阿婆白疼你了。你咋能丢下阿婆不管呢?我打死你,我打死你……”阿雅的巴掌噼呖啪啦地打在易龙的脊梁上,打了一会儿,阿雅把易龙搂在怀里,放声大哭。可是,刚哭了一声,阿雅突然想到自己的孙子是杀了人的,他是偷跑回家的,便用手捂住了自己的嘴,硬硬地把哭声咽了回去,喉咙里发出一阵奇怪的声音。 夏晓薇扭过头,她实在看不下去眼前这一幕。一整天,就在这座破旧的吊脚楼里,那么多的悲欢离合上演。自己的心几经揪起又放下,放下又揪起。 沈默和林涛默默地看着祖孙二人。 易昆悄悄地躲进里屋,偷偷地抹着不争气的眼泪。 过了好大一会儿,阿雅才止住哭声,双手捧起易龙的脸,仔细端详起来。“孩子,你瘦了!阿金呢?阿金还好吧!” “阿金,她,很好。”易龙没有对阿婆讲实话,他的阿金两年前患上了尿毒症,正躺在病床上等待治疗。他需要钱,需要很多很多钱。他更不敢告诉阿婆,他是一路跟踪着沈默回到家里的。他并不知道阿婆已经耳聋了。 “你和阿金有自己的崽了吗?阿婆想抱重孙子了!”阿雅又问。 易龙紧咬着自己的牙关,把头埋进阿婆怀里,他不想让阿婆看到自己落泪,停了一会儿,他说:“快了,会有的,我会让阿婆抱上重孙子的。” 阿雅推开自己的孙子,说:“去给你妈磕个头吧!你妈命不好,没有等到你回来。今天,刚好是她的忌日。” “我妈呢?我妈她怎么了?”易龙嚯地站起来,“爸,爸!我妈呢?”易龙的目光在寻找着阿爸。他看到了右手里间屋里易昆的身影。连忙跑进去,站在易昆身后问:“爸!我妈呢?怎么看不到我妈?” 易昆没有说话,也没有转身,只是背对着儿子,无力地抬起左手指了一下墙角。易龙顺着阿爸的手指看过去,墙角里是一张香案,香案上的几柱香还在燃着,有两盘时鲜水果,一盘橙子,一盘椪柑。阿妈在一个玻璃像框里看着自己,阿妈在微笑。 易龙的双膝好像突然被抽掉筋似的,整个人如一堆土一样瘫软在地上。 易昆狠了狠心,转身走出里间屋,带上门。把易龙一个人关在屋子里面。 此时,沈默、夏晓薇和林涛像是被吓傻了似的,一个个呆若木鸡。时间仿佛凝固了一般。沈默看着易昆伯伯,从那张饱经风霜的脸上已经看不到悲伤,看到的只是麻木。而夏晓薇感觉自己正在一点一点的被凌迟,有一把看不见的利器时不时地从自己心上划过。少不更事的林涛更是从来没有经历过这样的场景,更是茫然无措。 阿雅突然拉住沈默的手问:“你爷爷鸣谦,还好吗?”此时,阿雅的神情有些奇怪,好像忘记刚刚抱着孙子哭过一样。她也同样忘记这个问题她已经问过一次了。 沈默的情绪没有从眼前的氛围中跳出来,也完全忘记了阿雅奶奶耳聋的事情,喃喃地说道:“我爷爷也走了……” 这次,阿雅老人似乎听到了沈默的话,自言自语:“鸣谦也走了,他比我小那么多,居然也走了。走了好,一了百了。我也该走了!该回来的都回来了,走了,走了好啊!”一边说着,一边慢慢走进左手的里间屋里,那是阿雅老人的卧室。不一会儿,阿雅老人又走出来,对着易昆说:“阿昆,那样东西你应该给孩子们了!” 易昆走到母亲身边,让母亲看着自己的口形说:“妈,您放心吧!我知道应该怎么办!” 阿雅老人念叨着:“那么大声干什么?我又不是听不见!知道就好,知道就好。我也该走了,走了。”然后,再一次转身走回自己的房间。 易昆看着母亲的背影,觉得有些不对劲,今天所有的事情都是那么突然,就想做梦似的。 易龙从右手里间屋走出来的时候,大约是在一小时之后。脸上已经找不到悲伤的痕迹,只剩下忧郁。 “易龙,认识一下你弟弟。”易昆指着沈默说,“他就是我们家恩人李畋先生的重孙。你给我记住,他就是你的亲弟弟。” “我叫沈默。”沈默向易龙伸出手。 易龙也伸出手和沈默握了一下,没有说话。 “孩子,你来给你哥哥介绍吧!”易昆指了指夏晓薇和林涛,对沈默说。 “夏晓薇,我教授的女儿,也是我的朋友。”沈默先介绍夏晓薇道。 夏晓薇伸出手。当易龙的手和她握在一起的时候,夏晓薇突然感觉到一种莫名的恐惧。她觉得易龙的眼睛里闪过的是让人心惊胆颤的寒光。而且,她好象以前见到过这张面孔。 “这是林涛,我的姨弟。”沈默指着林涛说。 易龙向林涛伸出手。林涛却将手藏到背后,一呲牙,做了个皮笑肉不笑的表情,他知道易龙是个潜逃在外的杀人犯,心里有点怕怕的感觉。易龙不动声色地收回自己的手,转身对易昆说:“阿爸,我再去看看阿婆就走了。天一亮就会有人看到我的。” 易昆点点头。 易龙走进阿婆的卧室,不一会儿,就听到易龙在屋里波澜不惊地说:“阿爸,你进来,阿婆也走了。” 易昆走进母亲的房间,沈默、夏晓蔷和林涛也跟了进去。 只见阿雅老人静静地躺在一张竹床上,浑身上下焕然一新,崭新的滚边青布衣裤,崭新的苗王方印图形三角裙,崭新的绣花鞋,银项圈,银手镯。一身盛装。老人面带微笑,安详地闭上了眼睛。 “阿爸,我想亲手给阿婆栽一棵树。”易龙的语气平静地让人难以置信。 易昆想了想说:“那,我们现在就送你阿婆上山吧。你阿婆命好,活着的时候,想见的人都见着了。死了也没什么遗憾了!” 沈默和夏晓薇没有吱声,可是林涛却憋不住了,小声嘀咕:“不是还要请鬼师的吗?”他一直听说岜沙人的葬礼很隆重,一定要请鬼师主持仪式的。 本来林涛是自言自语,可还是让易昆听到了。易昆并没有解释什么,只是淡淡地说:“孩子们,今天我就是鬼师。咱们一家人送阿婆上山。”接着吩咐易龙道,“去取竹篾来。还有,房前有一棵枫香树苗,那是你阿婆早就选好的。” 易龙默默地退了出去,回来时手里拿着一些竹篾。 易家父子极其虔诚地在阿雅老人的遗体上缠上七道竹篾…… 在苍茫的林海深处,阿雅老人变成了一棵树,一棵小小的枫香树。在山风的吹拂下,枫香树的叶子,柔美地摇摆着,仿佛跳着曼妙的舞蹈。一老四少围着枫香树席地而坐,谁也说不出话。 突然,林子里有两只杜鹃扑喇喇飞起,叫了两声,一切复归于沉寂。 夏晓薇抬起头,在林木稀疏处,半轮新月依稀可见。在她心里,永远记住了这终生难忘的一天:2006年9月25日,农历八月初四。 葬完阿雅老人,回到吊脚楼时,已经是次日凌晨三点。易昆对沈默说:“孩子,你太爷爷临终前留下一样东西。是他从石门坎带出来的,现在应该交给你了。”说完,便走至神龛前,先上了一柱香,又连磕了几个头之后。易昆站起来,恭恭敬敬地双手移动神龛,神龛移开之后,露出一枫香木板的屋墙。易昆在墙上摸索了片刻,从腰间取过佩刀,轻轻插在木板墙上,稍微一用力,有一小块长方形的木板被撬开。一个镶嵌在墙板里的黄色油纸包出现在众人眼里。易昆小心地取出油纸包,挟在腋下,把撬下的木板嵌入墙壁,将神龛归位。之后,双手将油纸包递给沈默。 沈默接过油纸包,一层层打开之后,最里面是一张长方形的牛皮纸,两面都画着图,曲曲拐拐的。其中一面有一个涂成黑色的圆点儿,圆点儿旁边写着字: “洞葬悬棺,二郎搜山。石门坎,小迷糊。” 看到纸上“石门坎”三个字,沈默突然一惊,想到易昆伯伯曾说自己的太爷爷从石门坎遭人一路追杀的事情。作为研究亚洲宗教历史的硕士,沈默对石门坎这几个字实在是太熟悉了。只是他不明白,自己的太爷爷不在贵阳好好教书,跑到滇黔边缘的这个小镇子里去干什么?此时,沈默猛然一惊,脑子里突然闪过四个字:石门奇女! 谜底越来越近……太爷爷一定是有什么东西留在了石门坎! 注一:伙计俩,贵州方言,意思是结义兄弟。 第十八章 往事(1) 1937年10月6日,贵阳,小雨。 大十字街头走过一队青年学生,这帮人有男有女,每人都在肩头背一个行李卷,面带倦容。道旁虽有市民驻足观看,但显然已经多少有些麻木了。这几天,几乎每天都有学生涌入贵阳。 这真是一个多事之秋。先是芦沟桥,后是大上海,中华半壁糜烂。政府迁都,大学迁址,到处是一派乱蓬蓬闹哄哄的景象。 眼前这队青年,是上海大夏大学最后一批到达贵阳的学生。 有一辆带布蓬的马车不紧不慢地跟在队伍后面。布帘撩开,露出一张年轻的面孔,长脸颊,一丝不苟的大背头泛着油光,鼻梁上一副秀琅架眼镜,圆圆的镜片后面一双眼睛炯炯有神。儒雅,俊逸。此人正是大夏大学年轻教授李畋。 “还有多远?”李畋问马车夫。 “快了!”马车夫语嫣不详。 李畋懒得再问,放下布帘坐回车里。反正这些天除了赶路还是赶路,火车、轮船、马车……一路行来,好不辛苦。所幸的是自己所带的三十九名学生没有一个掉队的。这些青年,都是中国的读书种子,只要有他们,中国就有希望。 “爸爸,我们还要走多久?”车中,七岁的儿子李鸣谦问。 李畋的夫人沈静如女士把李鸣谦揽在怀里。十九岁的苗族姑娘阿雅坐在夫人身边,神情有些紧张。 “阿雅,又回到贵州了,高兴吗?”李畋没有理会儿子的问题,而是关切地询问阿雅。 阿雅点点头,而后轻声说:“谢谢先生。” “过几天,等学校安顿好了我就去送你。”李畋说。 阿雅没有说话,眼里流出泪花儿。 沈静如看到阿雅哭了,取出绢帕给她拭泪,说:“阿雅不哭,就当是做了一场梦吧!日子会好起来的。很快就会见到你的阿爸阿妈了,也会见到你的易明哥哥。” “阿雅姐姐不哭,爱哭不是好孩子!羞,羞,羞……”李鸣谦一边说一边伸出胖乎乎的小手,用食指在自己的小脸儿上划着。 阿雅把小鸣谦抱到自己怀里,将脸颊贴在他的头上:“姐姐不哭。” 往事已经不堪回首。 一年前,在喜马拉雅山的另一面,在阿雅不知道名字的一个地方。阿雅只记得那地方的山水和自己的家乡是不一样的,那地方的人和自己的家乡也不一样。他们吃着奇怪的食物,说着自己听不懂的话语。自从被那两个畜生劫持之后,几经辗转来到这个陌生的地方。自己被卖到寺庙里时,已经不知道是第几次易手了。在一个晴朗的上午,寺庙里来了很多很多人。阿雅和另个两个姑娘被关在一间黑暗的屋子里,那两个姑娘看上去比自己还小,只有十四五岁的样子,哭哭啼啼的。门,突然被打开。冲进几个中年妇女,她们咿哩哇啦地不知道说些什么。只见那两个女孩儿哭声更高了。那帮女人们却不由分说地拖起她们就走。阿雅的胳膊被拉扯得生疼生疼的,她不知道接下来去发生什么。 那一天,天气很好。李畋是在回国的途中经过这个小镇的。三个月前,他受徐悲鸿先生推荐,应罗宾德罗纳特·泰戈尔先生的邀请到印度国际大学讲学,现在是期满回国。听说寺庙里将举行一次特殊的宗教仪式,负责护送他们出境的英国人亚当斯先生极力撺掇李畋去看一看。 “李先生,你应该去看一看这个特殊的仪式,你在其他国家看不到的。神要娶妻子了!”亚当斯用半生不熟的汉语说。其实,他完全可以说英语的,李畋的英语非常流利,但亚当斯却喜欢说汉语。 神要娶妻子?李畋一惊,难道是传说中的“庙妓”的入庙仪式?“庙妓”又称“神庙舞女”,寺庙僧侣借神的名义,将穷人家的女孩带进寺庙,名义上是让其嫁给神或充当“神的侍女”,但实际上她们只是僧侣的“私有财产”。或者沦为性奴供僧侣发泄欲望,或者成为娼妓为寺庙赚取金钱。这些女孩成为“庙妓”时一般都不超过十五岁,有的甚至不到十岁,而一旦成为“庙妓”,她们终身都不能嫁人。在寺庙中,她们饱受各种折磨,年老后往往又被寺庙转卖或抛弃,处境悲惨。庙妓制度是早期印度教里最惹人非议的一项陋习,这倒是真应该去见识一下。 寺庙设在半山腰,亚当斯雇了当地人的两头毛驴。当他们沿着曲曲折折的小路到达寺庙的山门时,那里已经是人山人海了。 “请给尊贵的客人让开一条道!”亚当斯用英语喊道。 那个时候,印度已经并入大英帝国的版图,英语已经成为印度的官方语言。人们很自然地给亚当斯和李畋让开一条道。 李畋跟随着亚当斯走进山门,一直走到大殿的石阶下,高高的石阶上就是大殿回廊前的平台,平台正中是一只巨大的香炉,香炉里插有几柱粗大的檀香,香烟袅袅而起。几个僧侣看到亚当斯,慌忙迎了过来,匆匆走下台阶。 “这位来自中华民国的尊贵客人是泰戈尔勋爵的朋友,特意过来观礼。”亚当斯对为首的僧侣这样介绍李畋。 僧侣们看着李畋,诚慌诚恐。虽然他们不知道李畋的来头,但有两点他们是清楚的:一是英国人亲自带路,二是泰戈尔的名头。为首的僧侣小声地附在亚当斯耳边说着什么,态度十分谦恭。须臾,亚当斯用汉语对李畋说:“李先生,那个僧人说,当着这么多的信徒,他不好破坏庙里的规矩。不能让我们到台上观礼,只能在台阶下面为我们设座。” 李畋知道,僧侣们提出在台阶下面设座,这本身已经是逾越礼节了,便微微点头。 僧侣们很快搬来两把藤椅,亚当斯和李畋分别坐了。 吉时已到。一个年长的僧侣左手执着一柄法杖出现在平台正中,面向台阶下众多的信徒,高声唱念。台阶下面的男男女女老老少少黑压压跪倒在地。 在虔诚的信徒们中间,亚当斯和李畋的两把藤椅显得异样突兀。四个僧侣抬上一只巨大的木桶走上平台,后面还有两个僧侣抬着一架踏板梯。僧侣们把木桶放置在香炉前面,把踏板梯放在木桶前面。 而后,有僧人轮流往木桶里灌入热气腾腾的香汤,撒入新鲜的玫瑰花瓣。一切收拾妥贴之后,僧众分左右两边打坐。开始诵经。台下的信徒嘴里也念念有词。台上和台下的声音渐渐汇聚在一起,渐渐把亚当斯和李畋包围、淹没……诵经礼毕,各种声音仿佛顿然消失,寺庙里寂然无声。从动到静的过程只在一瞬间完成。李畋心中讶然不已。此时,从大殿右侧的回廊上走出三个人,两个中年女人一左一右地搀扶着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缓缓而出。她们的脚步很轻,轻的似乎没有任何声音。 她们走到木桶前,中前的小姑娘在踏板梯前站立。 两个女人小心翼翼地给女孩儿除衣,一件,又一件,直到女孩儿一丝不挂。两个女人左右扶着女孩儿的胳膊,女孩儿缓缓地走上踏板梯,缓缓地走进木桶。诵经声再度响起,同样是台上台下交汇成一片。 在一片经声里,两个女人手执瓢器,从木桶里不断地舀起香汤,淋在女孩儿头上。第二通经诵读时间很长,直到女孩儿沐浴完毕。寺庙再一次寂静无声。看样子,木桶里面也有类似于踏板梯一样的东西。因为,那女孩儿起身之后,很明显是一步一步倒退着踏上来的。面朝大殿,背向信徒。女孩儿赤裸的胴体上水汽蒸腾。女孩儿倒退着走下木桶外面的踏板梯,刚一沾地,两个女人用一块洁白的布匹为女孩儿擦拭身体。随后,给女孩儿披上绿色的沙丽。引领女孩儿走到木桶左侧一个圆形的大蒲团上,女孩儿在蒲团上盘腿打坐,依然面向大殿。 手执法杖的那个年长的僧侣走过来,右手放在女孩儿头顶,再次高声唱念。念毕,诵经声第三次响起,这一次与前面两次又有不同。这一次的诵读节奏明显加快,快到几乎难以辩清经文的音节。 李畋感觉自己的心跳在不知不觉中试图追赶诵经的节奏,突突地直往上跳,几乎跳到嗓子眼儿,却不能自已。耳膜也如打鼓一般,几欲涨裂。就在李畋感觉自己即将崩溃的时候,诵经声又一次嘎然而止。女孩儿在两个女人的引领下,徐徐走进大殿,消失在众人的注目中。 第十八章 往事(2) 又一班僧侣们上来,抬走了木桶。又抬上来木桶。接着又是灌香汤,撒花瓣……又是一个女孩儿在两个女人的搀扶下从大殿的右侧回廊走过来……一切如仪。 直到第三个女孩儿出现在平台上。第三个女孩儿是阿雅。 阿雅一眼就看到了台下的那两把藤椅,和藤椅上的两个人。一个是黄发碧眼。另一个和自己一样的黑头发、黑眼睛、黄皮肤,戴着一付圆圆的眼镜。阿雅突然暴发出一股力量,她挣脱掉两个女人,向着台下飞奔,一边跑一边用汉话喊道:“先生救我!”由于奔跑过快,在下台阶时脚下一滑,一下摔倒在石阶下,一路滚落下来,刚好跌落到亚当斯和李畋脚下。事发突然,所有人都没有防备,台上台下顿时乱作一团。 “先生救我!”阿雅躺在地上,再一次对李畋说。她不知道李畋是不是中国人,不知道他能不能听懂自己的话。但她知道,这是自己唯一的机会。 这姑娘是中国人?!李畋听清了阿雅的话,嚯地站起来!向前一步将阿雅搀起。 此时,众僧侣和信徒们已经将他们三人团团围住,每个人眼睛里都燃烧着一团火。神,是不允许任何人亵渎的。 情急之下,亚当斯拨出了手枪。“砰!砰!”朝天空连开两枪,试图吓退众人。 不料,亚当斯的行为却进一步激怒了众人。人们怒吼着向三人逼近。冲突一触即发。 突然,从台阶上面传来一声断喝。众人停下脚步。那个执法杖的年长僧人不慌不忙地走下台阶。在人群前站定之后,咿哩哇啦地用本地语对众人讲话。 亚当斯和李畋谁也听不懂他在说什么。 阿雅偎着李畋的肩膀颤栗不已。 “姑娘,别害怕!”李畋一只手揽着阿雅的肩膀,安慰道。其实,李畋的安慰只不过是脱口而出。此时,李畋的心里也紧张得很。谁都不知道下一刻将发生什么。但他已经下定决心,纵然拼了自己的性命,也不能眼看着自己的同胞遭受凌辱!想到此,李畋看着亚当斯,斩钉截铁般地说道:“亚当斯先生,这是我的同胞!她不应该在这里的!我一定要把她带走!” 亚当斯点点头。 年长的僧人对众人讲完,又转向亚当斯,用英语说:“尊贵的先生,很遗憾出现了这样的意外。让你们受到惊吓,神灵也会发怒的。请让那位中国朋友把那姑娘交出来,让我们把仪式进行完。” 李畋听懂了僧人的话,大声用英语说:“不!不可能!这是我的同胞,我要找我们的大使提出抗议!你们非法拘禁我国同胞!” 僧人没有理会李畋,而是继续对亚当斯说:“先生,这位中国朋友的态度很不友好!我非常遗憾。” 亚当斯看了看僧人,看了看围在身边的众多信徒,心里有些发悚。虽然大英帝国是这片土地上真正的主人,但是,眼前众怒难犯。搞不好自己就会有麻烦的。刚才自己开枪的举动实在是太莽撞了。亚当斯看着李畋,希望李畋能够放弃这次冒险。他用汉语说:“李先生,你看,我们是来观礼的,不好惹这样的麻烦!” 李畋一下火了,朝亚当斯吼道:“亚当斯先生,如果你怕惹麻烦你可以离开了!要么我带这姑娘一块儿离开,要么我就陪这姑娘死在这里!试问亚当斯先生,如果这姑娘是英国人,你会丢下她不管吗?” 听了李畋的话,亚当斯感觉很惭愧,对李畋竖起大姆指:“ok!李先生好样的,我奉陪到底!”转身对那僧侣怒吼,“这姑娘是怎么来到这地方的?是她自愿的吗?你们这种行为是会惹来大麻烦的!这不是一个小小的寺庙的问题,这涉及到两个国家。弄不好是会引发战争的!战争!你明白吗?我要求你们立即放行!让这位姑娘跟我们离开!你必须照我说的去做,只有这样我才会在总督面前为你们开脱罪责!” 那僧侣显然没有料到亚当斯的态度居然这样强烈。他沉默不语,心里暗自思忖:自己这座小小的寺庙,是没有任何能力可以和英国人为敌的。良久,那僧侣又开始叽哩咕噜地用土语对众信徒讲话。众信徒依然群情汹汹。那僧侣开始挥舞手中的法杖,信徒们的叫嚷声渐渐低了下来。 “你们走吧!”那僧人朝亚当斯挥挥手。 李畋悬着的心终于稍稍放下。三个人不敢逗留,迅速离开寺庙。身后,那帮信徒还在吼叫着。 下山之后,李畋担心节外生枝,取消了原定的所有安排,带阿雅火速离开印度地界,进入缅甸境内。亚当斯一路陪同,直到李畋和阿雅过了畹町桥,进入中国云南的边陲小镇……畹町。 事隔一年有余,想起来还是心有余悸。阿雅止住了哭声,亲吻着小鸣谦红彤彤的粉嘟嘟的小脸儿说:“姐姐不哭,姐姐和小鸣谦一样乖!”李先生是好人,李太太更是好人,李先生一家都是好人。因为李先生公务在身,一年多前,只得把阿雅带回上海。李先生和李太太对自己就像是对待自己的家人一样疼惜。本来,李先生原打算抽空把自己送到贵州,送到岜沙,去找自己的阿爸阿妈还有易明哥哥的。这一打仗,李先生教书的大学也迁到贵州了。 “等过几天啊,我们一块儿去陪阿雅姐姐找她的爸爸妈妈好不好?”沈静如拉过自己的儿子。 “好啊好啊!”小鸣谦拍手叫道。 阿雅的眼睛又是一阵潮湿,她已经不再说感谢。感谢两个字,和李先生一家的恩情比起来,已经太轻太轻了。她只有把这一切都铭记在自己心里。 注一:沙丽,印度女子的传统服装,多为六米或九米的整块彩绸,直接缠绕在身上。 第十九章 岜沙(1) 1937年10月18日,清晨,岜沙苗寨后山山顶,芦笙堂。初升的太阳在茂密的树林里投下万道金光。 芦笙堂是一片天然平地,平地周围是高大的树木,仿佛是天生的围墙一般。谁也说不清芦笙堂的来历,也许,这是上天赐给岜沙苗人的一方乐土。每逢节日,寨子里的男男女女便聚集到这里,燃起一丛丛篝火,吹起芦笙,载歌载舞。这里是岜沙人的天堂,可是天堂里也会发生伤心的故事。 易明坐在芦笙堂边缘的一块突起的石头上,一身青布铜扣衣,肩膀斜倚着身边一棵粗大的红杉树,另一只肩膀上挎着一支长长的火枪,整个人无精打采。一年前的那个晚上,已经深深地刻在他的脑海里,再也抹不去。一年零两个月外加十天,四百三十五个日日夜夜,日升日落,月缺月圆,野草黄了又绿,山花谢了又开。可是,阿雅啊,你在哪里?为什么一去不返? 那是一个狂欢之夜,那是一个空洞之夜,那是一个焚心之夜…… 1936年8月8日,那天立秋,晚上的天气有点微凉。但是,那晚的篝火很旺,那晚的芦笙很响,那晚的舞姿很曼妙,那晚的歌声很撩人……那晚的阿雅,是人群中的凤凰,是夜空中的月亮,是美丽的仰阿莎。火光映红了她的脸庞,她舞着,她唱着。易明忘情地吹着芦笙,和着阿雅的歌声。那一刻,仿佛已经是地老天荒。 直到星光零乱,直到一弯残月苍白地挂在天际。 篝火渐熄,人们余兴未尽地沿着小路三五成群地返回寨子。易明牵着阿雅的手,走在人群最后面,故意地放慢了脚步。走着走着,他突然扳过阿雅的身子,将唇印在阿雅的脸上。阿雅的脸,软软的,滑滑的,香香的。 “易明哥哥,你干嘛?”阿雅低了头,柔声细语地说。 “阿雅!我们成亲吧!”易明动情地说。 “等天亮了,你去问我的阿爸阿妈吧!”阿雅还是低着头。 “嗯,等到天一亮我就去你家。”易明点头。 人群已经离他们越来越远,那条熟悉的小路很安静,只有脚下的杂草发出沙沙的响声。他们手牵着手走下山,山脚下是一条较宽的山路,一直通到寨子里。快要走到山脚下时,易明听到山路上有马的喘息声,谁家的马?易明跳下最后一块崖石,脚步还没有站稳,眼前突然一黑,不知道什么东西就把他的头蒙住了。易明下意识地要取下肩头的火枪,可是双臂已经被死死地勒住,紧巴巴地贴着自己的身躯,动弹不得。枪就在自己的肩膀上,一起被蒙在套子里,可是,易明就是取不到。 “阿雅,快跑!”易明高喊着。 易明什么都看不到,只听到阿雅在叫喊,在呼救。阿雅的叫喊和呼救并没有持续几声,就变成另外一种单调的“唔唔”声。想到阿雅有危险,易明拼命挣扎着,试图揭掉蒙在自己头上的东西。突然,他感觉有什么东西重重地打自己的头上,自己的身子再也不听使唤,缓缓地倒在地上,昏死过去。他醒来的时候,只觉得身下的石头很凉很凉。阿雅!他想到阿雅。自己的头上还蒙着那层讨厌的东西,双臂依然被勒得紧紧的,头还有些隐隐约约的疼痛。他顾不了这些,双脚在空中一甩,一个鲤鱼打挺站起来。将全身的力气运到双臂,随着“嗨”地一声吼叫,终于将缠在身上的东西撑开一道缝隙。双臂顿时觉得松快了许多。只是那东西好象很结实,易明只得慢慢地像蝉蜕皮一样一点点脱下那个东西。当他最后从头上取下那东西时,发现那是一个黑色的布袋,袋口的机关是一道打着活结的绳子。易明狠狠地把那袋子摔在地上,四下张望,却没有看到阿雅。 “阿雅!阿雅……”一声声呼唤。深夜里,易明的声音异常响亮,而且飘得很远很远…… 可是,阿雅已经无影无踪。 易明并不知道,当他被人击倒在地时。他的阿雅已经被两名歹徒封住嘴巴,五花大绑地丢上马背,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之后,消失在夜色深处。 易明从肩头取下火枪,朝天上打了一枪。“砰”地一声,枪口吐出火花。 在寂静的夜里,枪声是那么尖锐。寨子里的狗开始“汪汪”地叫起来,一只狗,两只狗,很多的狗都在叫。寨子里的男人们纷纷披衣而起,朝着枪响的地方涌来。拎着火枪,举着火把。众多的火把在空旷的坝子里移动着,星星点点汇聚成一条河,沿着山路渐渐地流到易明身边。 “怎么回事?”人们关切地问道。 “有人抢走了阿雅!”易明说。 “我们分头沿着出山的路去追!不管大路小路,只要是出山的路,都要有人。”有经验的老人吩咐说。 人们吆喝着沿路追去。易明带着十几个人一路追到从江,从黑夜追到天亮,再也没有看到阿雅的影子。 陆陆续续返回寨子的人们一个个垂头丧气,他们没有得到关于阿雅的任何消息。 阿雅像一朵云,像一缕烟,像一阵风。说没就没了,了无痕迹。 易明像疯了似的一趟一趟地去从江、榕江、黎平、荔波……几乎跑遍了岜沙周围的城市和村寨。 两家的阿妈眼泪流干了,两家的阿爸头发愁白了。 “扑愣愣……”一只山鸡从易明头顶飞过。只是一瞬间,肩上的火枪已经拿在手上,易明看也不看,抬手就是一枪。只听到“砰”地一响,“呼啦啦”一只山鸡堕落在芦笙堂的草地上。易明从容地起身,走过去拎起山鸡,看了看,山鸡的胸脯上有一小片羽毛沾着血迹。易明是岜沙五寨最好的枪手,只是,他的枪却没有能保护他的阿雅。那一夜,是易明永远的耻辱。 第十九章 岜沙(2) 一阵“嗒嗒”的马蹄声从远处传来,格外清脆。不多久,山路上出现一辆带布蓬的马车。那马火炭似的红,浑身毛色光鲜。车把式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壮年汉子,短发,上身穿白色对襟短褂,下身着蓝色粗布裤,脚上一双千层底布鞋。精神、利落。 拐过一道弯后,车把式一扬手,鞭稍在空中划了一道优美的弧线。只听到“啪啪”两声清脆的鞭响落在马的耳根处。 那匹红马四蹄飞舞,撒欢儿似的跑起来。 布帘撩起,阿雅探出头:“把式大哥,慢点跑。” 车把式轻轻一勒缰绳:“吁……” 那匹红马立即放慢了脚步。 李畋带着阿雅回到岜沙,他没有带夫人和小鸣谦同来,到处兵荒马乱的,怕路上也不安全。另外,李畋心里还盛着一件事……泰戈尔先生郑重嘱托的一件大事。安排好阿雅的事情,他就要专心地去办那件事。 “先生,你看!前面就是我们的寨子。”阿雅很兴奋。 李畋顺着阿雅的手指处看去,只见一处村寨建在对面半山腰上,依坡就势搭起的木制杆栏式吊脚楼错落有致。屋顶没有烟囱,家家户户的树皮屋顶上蒸出缈缈的青烟……那是柴烟和蒸汽的混合物。淡淡的青雾如同白色的丝绒一般,暖暖地罩盖在村寨之上,温馨宁静,如诗如画。 突然,只听得“砰”地一声枪响。惊得那匹红马一声长嘶,两个前蹄蓦然腾空而起,马车几乎被掀翻。李畋和阿雅的身躯猝然后倾。多亏车把式反应快,又是甩手一鞭,那匹红马立刻安静下来,停在原地。 李畋心里一惊:什么人打枪? 阿雅仔细听着枪声的余韵,她突然兴奋地抓住李畋的胳膊,忘形地喊着:“是易明哥哥!是易明哥哥!没错,是易明哥哥的那支枪!”而后,掀开布帘就跳下车去。 李畋随后也下了车。 车把式莫名其妙地看着这两个雇主,有点不知所措。 阿雅的眼泪不知不觉流了出来,仿佛一切都是冥冥中的定数,这个地方,正是那天晚上她被歹徒掳走之处。一年零两个月外加十天,四百三十五个日日夜夜,日升日落,月缺月圆,野草黄了又绿,山花谢了又开。阿雅终于又回来了!而迎接她的正是易明哥哥的枪声。一句山歌从阿雅口中喷薄而出: “嗨……来到坡前思量多,林中可是我的哥唉? 多时不见哥的面,不知山歌合不合嘞?“ 易明把山鸡挂在枪管上,突然被传来的歌声惊呆了!是阿雅的声音!是阿雅的声音!自己是在做梦吗?怎么会有阿雅的声音?怎么会有阿雅的声音?但是,歌声从山下袅袅地传来,如果不是阿雅,谁还能唱出这么美妙的歌声? “歌声飘到我心窝咿,听到歌声我思量多咿。 歌子好像妹妹唱哟,有心来把山歌合咿。 妹妹离家十四月哟,怎敢轻易合山歌咿……“ 易明迟迟疑疑地放开歌喉。歌声高亢嘹亮,在山中回响,在林间飘荡。 阿雅听到了林子深处传来的歌声,激动地回头对李畋说:“教授,是易明哥哥!”阿雅面朝东方,对着太阳拜了拜,这是祖祖辈辈留下的规矩,只要是想上芦笙堂,必须先拜太阳。而后,阿雅跑上那条蜿蜒而隐约的林间小路。 “阿妹离家十四月哟,天天想念我的哥咿。 今日阿妹回家转哟,哥哥是否识得我咿? 太阳升起星子落哟,恐郎不是旧阿哥咿。 哥若记得妹子好哟,请哥唱句老情歌咿……“ 阿雅边跑边唱。 李畋静静地看着阿雅的背影。 易明这次听得更清楚了,不是阿雅还能是谁?如果这只是一个梦,但愿这个梦永远不要醒!易明循着歌声往山下跑。 “太阳升起星子落哟,阿哥还是旧阿哥咿。 若是阿妹回家转哟,听我唱起旧山歌咿。 哥哥唱来妹子合嘞…… 听说小妹糖很甜哟,哥想吃糖没带钱咿。“ 阿雅双手撩拨着小路边的杂草,高声应道: “小妹有糖糖太酸哟,哥哥吃了腰会弯咿。” 易明在步跑着,为防跌倒,双手交替地扶着身边的树干。 “哥哥想糖眼望穿哟,妹妹糖酸心不酸咿。” “哥哥想糖跟妹来哟,酸坏牙齿莫责怪咿。”阿雅唱道。 时间仿佛凝固了。小路两旁的狼棘、芭茅等各种杂草在微风中摇曳,芭蕉绿,刺梨红。 阿雅和易明无声地对望着。 在阿雅的眼里,易明哥哥瘦了。 在易明的眼里,阿雅还是那样漂亮,尽管穿着一身汉服。 两个人同时放慢了各自的脚步,慢慢地靠近,慢慢地靠近。 “阿雅!真的是你吗?” “易明哥哥!” 分别一年之久的两个恋人紧紧地拥抱在一起,紧紧地。 阿雅回来了!山寨沸腾了!阿雅和易明两家的阿爸杀猪宰鸡,两家的阿妈拿出自家最好的米酒。在李畋的提议下,就势把易明和阿雅的婚礼办了。乡亲们聚拢在一起,日日笙歌,夜夜篝火。 三天之后,李畋要离开岜沙了。还是来时的那条山道。人们簇拥李畋和那辆马车,依依不舍。李畋向人们挥挥手,上了车。 十几个岜沙五寨最精干的小伙子在路旁站成一排,一同举起火枪,扣响了扳机,十几支火枪同时发出震耳欲聋的响声。这是岜沙人最隆重的送行仪式。 马车起步了。已经换上一身岜沙苗装的阿雅跟在马车后面跑了很远,直到李畋再次撩起侧面的布帘,探出半个身子向她挥手。 阿雅停下脚步,含着热泪向马车用力地挥动手臂。 马车渐行渐远,拐过一道弯后,再也看不到了。 第二十章 石门(1) 1938年3月11日,太阳即将落山。 乌蒙大山深处,一条羊肠小道。 四个山民抬着一顶蓝色小轿。 “把紧!” “站稳。” “陡下莲台!” “你去我也来。” “青蓬绕顶!” “抬官过省。” “山神土地!” “各打主意。” 空旷的大山里,不时回荡着四名轿夫的呼应声。 小轿十分简陋,轿身是用一把竹椅和两根竹筒绑在一起,竹椅周围用四根竹笼围起当作轿帘的支架。山路太窄,容不下两个人并排走。所以,轿子的抬法也就显得十分特别。四名轿夫前后各两名,分别在两根轿杆上横着栓上绳索,各用一根较短的竹杆穿过绳索,每两名轿夫合抬一根。这样,四名轿夫便前后排成了一字,抬着小轿颤悠悠地走在山路上。 后面的两名轿夫看不清路,全靠前面的轿夫用隐语提醒。 夕阳,给裸露的岩石涂了一层孤寂而静谧的红光。 一个身材高大的西洋人站在山坡上,夕阳将他的身影拉得很长很长,投在一丛低矮的马奶果树上。那是基督教石门坎教区的牧师……高志华。 高志华牧师看着坡下的一小片平坦的草地。 “青海的草原,一眼看不完。 喜马拉雅山,峰峰相连到天边。 古圣和先贤,在这里建家园,风吹雨打中耸立五千年……“ 草地上树着一面青天白日旗,旗下,一群操练中的孩子在唱《中华民国颂》。有男有女,高低参差。孩子们的衣着非常奇特,上衣是青色粗布长袖衫,下身却是白色粗布短裤或者短裙,裸露着双腿,有的穿着草鞋,有的打着赤脚。女孩儿的头缠青布巾,男孩儿一律短发。他们是石门坎教会学校的孩子,他们是大花苗的孩子,他们也是主的孩子。 看着那些孩子们,高志华牧师心里感到暖洋洋的。他转身往坡上走去,坡上长眠着他的前任牧师……柏格理。那座坟茔并不太远,走上十余步就能看到夕阳的余辉映照下的墓碑,两级元宝形的牙石顶端是高耸的十字架。柏格理牧师1904年来到中国,1905年来到石门,1915年长眠于此。是他在乌蒙山腹地的这片穷山恶水间创造了石门坎这一人间奇迹。高志华牧师不紧不慢地走到柏格理墓前,白石砌成的方形墓冢上已经长满茂盛的青草。高治华牧师弯下腰,仔细清理墓冢周围的杂草。他十分敬重自己的这位前任牧师,他们都来自同一个遥远的国度……英国。 “牧师!牧师……”一个苗家男孩儿气喘吁吁地跑来,边跑边喊。男孩儿说的是苗语。 高志华牧师直起腰,手里还攥着一把刚刚拔出的草。 “牧师!有官府的汉人来找你……”男孩儿站在高志华牧师面前,用手指向山下。 高志华轻轻将手里的草丢向离墓碑远一点的荆棘丛里,双手拍打了两下,走向男孩儿,抚摸着男孩儿的头顶,用熟练的苗语说:“孩子,是官府的人还是汉人?你要记住,汉人并不全是官府的人。” 男孩儿想了想说:“是汉人。” 高志华揽着男孩儿的肩膀向山下走去。石门坎的苗人对民族的概念十分模糊,由于长期受汉人和彝人的欺压,在他们的印象里,所有的汉人都是官府的人,所有的彝人都是土目的人。 “孩子,汉人、彝人和苗人一样,都是主的孩子,都是兄弟姐妹。”高志华一边走,一边对男孩儿说。 “汉人和彝人为什么总是欺负苗人?” “那些欺负苗人的人,不管是汉人、彝人还是其他什么人,他们都是主迷途的羔羊,是受了撒旦的迷惑。” “撒旦是会下蛊的坏人吗?” “是的,孩子。撒旦是会下蛊的魔鬼。” “撒旦可怕吗?” “撒旦不可怕。因为我们心里有主。”高志华摩挲着男孩儿的头,“去吧,孩子!主会保佑你的。” 男孩儿转身。 “嗨!小迷糊!”高志华在男孩儿身后叫。 男孩儿站住,回头。 “你阿爸好些了吗?”高志华问。 男孩儿摇头。 “告诉你阿爸,麻风病是可以治的,改天我让人送他去医院。” “我阿爸说他哪儿都不去,就要死在自己家里。他还说,我们家的房子离寨子远,不会传染给别人的。” “那你呢?他不怕传染给你?” 男孩语结,迟疑片刻:“他是我阿爸,我不怕!主会保佑我的……是您说的。” “还有你,孩子,你应该像其他孩子一样上学堂。” “我得采药,养活我阿爸。” “把你阿爸送到医院,你上学堂。……这是最好的办法。” “我……”男孩儿语结。 高志华想了想:“你先去吧!过天我去你家。” 男孩儿跑开。 蓝色的小轿停在一座刚刚落成的欧式别墅门前,别墅全部用石头砌成,掩映在高大的柏树林中。李畋实在没想到在石门坎能看到这样的建筑,一路走来,看到的除了几座彝族土目的白色官寨,就是苗人低矮、破败的茅草屋。这座新建的别墅虽然规模不大,但放在这样的环境里,依然显得是那么奢侈。 “现在,教区比柏格理牧师在的时候好多了,教会的房子不能总是破破烂烂的。中国有句话叫前人栽树后人乘凉。柏格理牧师是栽树的,我是乘凉的。我不光是来乘凉的,我也会栽树,栽很多很多……”高志华牧师从山坡上一路走下来,看到李畋在打量自己的别墅,便站到李畋身后,用汉语说道。显然,他的汉语远没有苗语说得流利。 李畋回头看了看身后的洋人,不用介绍就知道对方的身份。便用英语说道:“塞缪尔·波拉德不仅给石门坎带来了上帝,还给石门坎带来了教育、文明和希望,甚至还有足球。他主持创造了苗族文字,改变了苗人靠古歌传承文化的历史。这里的苗人把他视为拉蒙。” 高志华牧师吃惊地看着眼前这位温文尔雅的客人,他的英语显然比自己的汉语流畅多了,而且对石门坎和柏格理牧师的事情也了如指掌。 “远方来的朋友,您是来找我的吗?”高志华索性也讲起了英语,还是自己的母语说起来舒服。 “当然,如果您就是高志华牧师的话。”李畋说道。 高志华牧师被李畋的幽默逗笑了:“哈哈……那就恭喜您了!不巧正是鄙人。” 李畋从衣袋里取出一封信,那是在印度时泰戈尔先生亲笔用英文书写的。 高志华看过后,小心地照原样折好,放到自己的长袍里面的口袋:“李先生,晚上我们好好聊聊。” “好。”李畋应道。然后,给四个轿夫开了钱,打发他们走了。 注一:轿夫隐语,贵阳地方,轿夫们抬轿为了不惊动坐轿人,遇见路上有特殊情况时,后面的轿夫被轿子遮着看不见,就由前面的轿夫用隐语报告,后面的应答。比如遇见路滑,前呼:“把紧”,后应:“站稳”;遇见陡坡,前呼:“陡下莲台”,后应:“你去我也来”;路上有刺,前呼:“青蓬绕顶”,后应:“抬官过省”;将上坡,前呼:“山神土地”,后应:“各打主意”。 注二:高志华(reginaldhebergoldsworthy,1895~1938),英国传教士。1921年来石门坎传教,1938年4月5日被暴徒杀害,葬于石门坎。墓碑楹联……神将赐以木铎,人竟宿于石门。 注三:柏格理(samuelpord,1864~1915年),英国传教士。1887年受基督教“西差会”派遣,来到中国,成为中华基督教循道公会西南教区牧师。1904年到石门坎传教、办学。1915年9月16日染沙门氏菌属伤寒病故。葬于石门坎。 注四:塞缪尔·波拉德,柏格理的英文名字“samuelpord”的音译。 注五:拉蒙,苗语的音译,意思是苗王。 第二十章 石门(2) 晚上,半轮新月照着黑黢黢的山峦。离新建别墅不远处有两间简陋的小屋,小屋旁边有一株高大的红刺母。有几许微弱的光从小屋的窗口透出。 小屋里,高志华牧师和李畋二人围着火塘而坐,火塘里的碳火很旺。高志华牧师用一根竹竿翻动几只土豆。石门坎原来没有土豆,为了解决食物短缺问题,是柏格理牧师引进了这种农作物。土豆比其他农作物成熟早,而且产量高,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人们的饥饿之苦。当地人都把土豆叫作“洋芋”。小屋里弥漫着烤土豆的香味。 高志华用竹竿从火塘里拨出两个烤好的土豆,在地上稍微一凉,便拿起来,先递给李畋一个,自己拿着一个,扒去皮,热腾腾地塞进嘴里。一边吃一边说:“泰戈尔勋爵的忙我一定要帮,但是,你找的这个人不可能是苗人。这里的苗人千百年来都生活在最底层,不可能出现这样富有传奇色彩的人物。如果有,早就会被苗人大肆传唱了。” “会是彝人吗?” “也不太可能。如果彝人出了这样一个显赫的奇女子,他们同样也会引以为荣的,不会就这样湮灭。” “可是,这个女子的确出自石门坎。如果既不是苗人,又不是彝人,难道会是汉人?石门坎的汉人又有多少?” “不,不!”高志华牧师连声否定,“更不可能是汉人。我觉得可能是另外一种人。” “另外一种人?”李畋万分惊讶,“除了苗人、彝人和汉人,石门坎还有什么人?” “睡觉吧!我明天带你去一个地方找一个人,也许他会告诉我们更多。” 次日清晨,在熹微的晨光中,李畋随同高志华牧师上路了。转过一片低矮的茅草房,穿过一片杉树林,一座大山耸峙于前,山势陡峭,壁立千仞,让人望而生畏。高志华牧师走在前面,踏上了一条若隐若现似有似无的羊肠小道。李畋亦步亦趋地紧跟在高志华牧师后面。 “跟着我,不会有危险。”高志华牧师说道。 李畋没有出声,心想,在自己的国土上让一个外国人带路,想想都觉得荒唐。可世事就是这样,许多看似荒唐的事,细究起来却又顺理成章。 小路千折百回,进五步退三步,如果不是有人带路,简直无迹可循。看样子,这条路平时也少有人走。李畋在乱石与刺窝间小心地寻找每一个落脚处,汗水很快从额头上冒出。喘息声也越来越粗。 高志华牧师回头:“李先生,坚持一下,很快就好了。” 当太阳升起来的时候,他们翻过一道坎,双脚踏上一小块儿两米见方的平地。一棵红子树孤零零地开着一树细小的白花儿。一边是一人多高的杂草丛,一边就是他们来时的路。李畋回首一顾,才察觉早已置身云端,下面一眼望不到底,不免令人心惊胆战。 “现在好了,休息一下吧!”高志华牧师指着一块突出的石头说道。 李畋坐在石头上,看了看身边,却发现连刚才若隐若现的小路也找不到了,他实在不知道高志华牧师说的“好了”是什么意思。 高志华牧师却没有坐下,而是饶有兴趣地走到那棵红子树下,似乎在寻找着什么。终于,他在茂密的枝丫间发现了几簇挂在枝头的红子果,那是去年的果实,幸而没有被鸟儿啄食,也没有风落。如黄豆般大小的果儿一簇簇长在一起,红艳艳的,煞是好看。高志华牧师小心地从枝头取下,递给李畋:“李先生,这是大自然的馈赠,品尝一下吧!” 李畋接过,看着这些可爱的果子,不忍下口:“这是什么果?” “当地人叫它红子果,其实,它的正式名称应该是火棘,常绿灌木,属蔷薇科。春夏开花,果实初为绿色,秋天成熟,由橙色到火红色,经久不凋。可食,也可酿酒。”高志华揪了几颗丢进嘴里。 李畋学着高志华牧师的样子品尝了几颗红子果,果然是甜甜的,别有一番风味。只是李畋没有想到,在以后的某段时间里,就是这种看上去并不起眼的红子果拯救了他的生命。 “我们走吧!”高志华牧师说,“钻过这片杂草就快到了。” 李畋看了看眼前这片茂盛的杂草,一脸疑惑。 “小心被草划伤。”高志华牧师提醒道,并示范性地钻进草丛,先用双臂将杂草摚开到两侧,然后再迈步向前。 李畋学着高志华牧师的举动,只听得杂草的毛刺勾挂着衣服纤维的声音时断时续。好不容易穿过了这一片杂草丛,眼前豁然开朗。出现在面前的是一片相对平缓的山坡,坡上是低矮的青草,仿佛绿绒绒的地毯一样,李畋的心情一下变得舒畅许多。 沿着草坪没走多久,就看到一排房舍在远处的林间隐约可见。 “就要到了。”高志华牧师说。 李畋的脚步顿时感到轻快了好些。 然而,当离那房舍越来越近的时候,李畋却被眼前看到的景象吓坏了。一群形容枯槁、奇形怪状、似人非人、似鬼非鬼的动物出现在视野中,他们或立、或坐、或卧,个个无精打采。 “他们都是麻风病人。”高志华牧师说。 麻风病人?李畋大吃一惊。 “过去的那些日子里,麻风病是不治之症,病人遭到唾弃,被人们赶出寨子。很多人曝尸荒野,成为野猪、野狼的食物。现在,住在这里的病人至少可以吃饱、穿暖,而且还有条件医治他们化脓的伤口。”高志华牧师说。 柏格理牧师在石门坎建立麻风病院收治麻风病人的事,李畋很早就听说过。可是,他不知道高志华牧师带自己到麻风病院干什么? 几个麻风病人看到高志华牧师,有人嘴里吆喝着什么,麻风病人们纷纷起身走了过来。李畋心里顿时紧张起来。好在那些麻风病人在距他们十几步远的地方停下脚步,围拢成一个环形人墙,不再走近他们。 高志华牧师用苗语对他们说着什么。李畋一句话也听不懂。 不一会儿,只见一个麻风病人从后面挤出来,这个麻风病人的长相更是奇特。浑身瘦骨嶙峋,一双黑黑的赤脚,骨节粗大,五趾分得很宽,脚上面支撑着皮包骨头的双腿,一件破旧的青布短裤,裤长刚刚及膝,用一根草绳胡乱地捆扎在腰间,上身穿一件对襟青布衫,没有系扣子,更准确地说是衣襟上没有了扣子,裸露的胸脯上肋骨根根可数,脖颈前突,头发上面结了厚厚的泥垢,还沾挂着几根枯草,一对招风耳大的出奇,眉间的皱文像核桃皮一般,眼窝深陷,眼袋下垂,瞳仁浑浊无光,嘴唇薄,下颌尖而前出。这些还都不算什么,最奇怪的是他的鼻子,鼻梁短而低小,如果不仔细找,根本看不到鼻梁在哪儿,两只椭圆形的鼻孔仿佛是贴在脸上一样。从正面猛然一看,整张脸好像是从头颅上面凹陷进去。稍稍侧过目光看去更是吓人,整个头颅俨然是一轮大半个弯弯的月亮。他形容猥琐地走出人群,站在距高志华有七八步远的地方。 “阿月,你跟我过来。”高志华牧师用苗语说。 高志华牧师将阿月带离人群,走到草坪的边缘。高志华牧师先在草地上坐下,示意李畋也坐下。李畋坐在高志华牧师身边。 “坐吧!”高志华牧师对阿月说。 听到高志华牧师的吩咐,阿月就势坐在离高志华几步以外的地方。 “阿月,再给我唱一遍那首歌好吗?”高志华牧师说。 李畋听不懂高志华牧师在说什么。 阿月点点头,放开喉咙。 阿月唱的那支歌很长很长,虽然李畋听不懂歌词,但却能感受到那神秘的旋律。是的,神秘。那样的旋律只能用神秘二字来形容。那歌声,时而高亢明亮,时而低沉呜咽。高时直指云端,低时徘徊深谷。婉转低回,苍凉悲怆。急转时,或从低谷冲天而起,或从九天垂直而落。没有任何过渡,突兀而诡异。也许是因为阿月的鼻子长的特殊,声音里杂入一种特别的音质,让歌声显得愈加沧桑、凄凉。歌曲的结尾也没有任何征兆,就是那么不合情理地戛然而止,让人的心无端地悬在半空,仿佛随时都会落下,却久久不能落下。 阿月唱完,面无表情地看着高志华牧师。 “这歌唱的是什么内容?”李畋用英语问高志华牧师。 “这是一首奇怪的歌子,既不是苗语,也不是彝语。在石门坎,没有人听得懂这首歌,包括阿月本人。阿月是在一个神秘的部落里学来的。在这方面,阿月很聪明,也可以说是天才。能把一首自己听不懂的歌完整地唱出来,不是什么人都能做到的。” “我们不会只是来这里听一首歌吧?” “当然。这首歌非苗非彝,你找的人也非苗非彝,难道你不觉得两者有什么联系?” “您的意思……?”李畋似懂非懂。 “我的意思是:泰戈尔勋爵委托你寻找的石门奇女很可能就在阿月到过的那个神秘的部落。阿月早就对我说过那个部落的事情,他对很多人都说过。但是,没有人相信他的话。只有我相信。我早就想让阿月带我去找那个遗失在历史长河中的部落,现在你来了,正好是个机会。” 李畋终于明白了高志华牧师的用意。牧师的思路是对的,他想。但看着眼前的阿月,他心里不免存有疑虑,阿月还能找得到那个地方吗? “阿月还能找得到那个地方吗?”李畋情不自禁地把心里面想的话说了出来,而且脱口而出,说的是汉语。 “我能找到!”阿月用汉语肯定地回答。 听到阿月的话,李畋吃惊不小。阿月居然听得懂而且能说汉语! 第二十一章 部落(1) 三月的石门坎,已经是山花烂漫的季节。桃花红,李花白,还有蓝的,黄的,粉的,各种大大小小的叫不出名字的野花,自由自在地开着,漫山姹紫嫣红。 天上飘着小雨,山间绕着雾气。 这是一个适于写诗的天气,但对于爬山者来说,这样的天气的确糟糕透了。 李畋大口喘息着,他已经感觉体力不支。抬头看看四周,到处是连绵起伏的山峰。 “这座山叫什么名字?”李畋问。为了方便共同交流,他们说好都讲汉语。说英语,阿月听不懂。说苗语,李畋听不懂。三个人都能听懂的只有汉语。 “没有名字!乌蒙山太大了,像这样的山峰数都数不清。石门坎人把山叫坡,离寨子近的,就顺口叫做对门坡、背后坡之类的。像这远离村寨的,谁还管它叫什么!”走在李畋前面的高志华牧师操着生硬的汉语回答。 李畋看看耸立在眼前的这座高山,主峰越看越像一只硕大无朋的蟠桃。“这条路太难走了,硌得脚疼。”李畋说。 他们脚下的这条山路虽然看起来并不十分陡峭,甚至可以说比较舒缓,也相对较直。但路上全是小如鸡蛋大如拳头的乱石。脚下总是不得踏实,一步一滑。 “这不是路。很多年以前,这里原是一条小溪,后来不知道怎么就干枯了!”走在最前面的阿月身上背着一个诺大的布包,把干涸说成干枯。 李畋这才注意到,这的确不像一条路,而是一条碎石沟,一直绵延到大山深处。 “我们休息一会儿吧!”李畋停下脚步,喘息着。 阿月回头:“不行!一停下就爬不上去了。咬咬牙,翻过这道沟!前面有一口井,我们到井上再歇。” 一说到井,李畋觉得嗓子里干得难受。可惜的是这雨太小,像雾似的飘着。如果雨再大点,他真想张开嘴巴让雨水润润喉咙。“还有多远?”李畋艰难地抬脚。 “快了!就在前面,看到有两棵长在一起的松树就到了,井就在松树旁边!”阿月边走边说。他知道自己的病会传染,所以始终和高志华牧师保持十几步远的距离。现在要去的那个地方,是几年前他误打误撞发现的。当时,他的家人一个接一个地患了麻风病,阿爸阿妈和哥哥姐姐先后死去。只有他一个人幸存下来,却被村里人赶出寨子。绝望至极,他一个人漫山遍里地乱走,希望遇到一头野猪、或者干脆是一群狼,让它们把自己吃掉,一了百了。他像发了疯似的,专往深山老林里去。后来,他居然没有死。再后来,他不想死了,他要回到寨子里去。他发誓,哪儿人多他去哪儿。要么让别人把自己打死,要么就让所有的人都得上麻风病!再后来,他幸运地遇到高志华牧师。高牧师送他去了山上的麻风病院。他在那里生活的很好,大家同病相怜,谁也不会嘲笑谁。而且有吃有喝,还给治病。所以,他心里认准高志华牧师是自己的恩人。只要是高牧师吩咐的事,就是死一万次他阿月都不会皱一下眉头。 对于阿月这种模糊的回答,李畋早已经习惯了。他知道,阿月口中的“快了”是没有办法下一个准确的定义的。所以,他心里并不存有任何奢望。唯一明确的信息是:自己的脚步依然不能停下来。果然,至少又过了一个小时,一直到李畋筋疲力尽的时候,才隐隐看到到远处有两棵根部连在一起的松树。 “前面就是了!快走几步,一会就能喝到山泉水了。”阿月在喊。 一听到山泉水,李畋像灌了铅似的双腿仿佛有了一丝气力。胜利在望,他鼓励自己。 李畋终于走到两棵松树下,当他看到阿月所说的叫“井”的那个东西,一下就泄了气。在两棵连体松旁边,有一小块湿润的青石,光滑的石面上有一个碗大的凹槽,浑然天成。凹槽里存有一泓清水。水看上去倒是十分清澈,但就这么一丁点儿,都不够一个人喝的。李畋一下坐在地上,再也不想动了。 “李先生,这水甘甜甘甜的,可好喝了!快喝一点吧!”躲闪在几步之远的阿月催促道。 “就这么点儿水,还是让高牧师先喝吧!”李畋有气无力地说。 阿月不由得对李畋生出一些敬意。这个看似文弱的教书先生,在这种时候还能想到别人,这不是随便一个人就能做到的。他赶紧解释说:“李先生误会了,您别小瞧这一碗水,别说我们三个,就是有三千五千个也喝不完它!等你和高牧师喝过之后我再喝。” 阿月的这番话让李畋格外惊讶,难道真是这么神奇?他看了看高志华牧师,高志华冲他微笑着点点头。李畋这才走到那一泓水的旁边,试探着撩起一点水。 “我可以洗一下手吗?”李畋问道。他知道,在这个时候,水是多么珍贵。洗手简直就是浪费!这样问的目的也还是试探阿月说的是不是实话。 “可以呀!用这水洗洗手洗洗脸,可舒服了!”阿月说。 李畋将信将疑地撩起一捧水洗了手,他一直注意观察石头上那一泓水,那水居然真的没见少,盈而不溢。李畋又洗了脸,那水依然如故。李畋完全相信了阿月的话,他双手合拢,捧起一大捧水咕嘟咕嘟几口就喝了个精光。那水果然甘美无比,浸人心脾。再看那水,还是盈盈如初。李畋不禁暗自感叹造化神奇。李畋喝足之后,便退到一旁的石头上坐下休息。 高志华牧师走到水边,径直俯下高大的身躯,双手支在那块青石上,将嘴巴直接埋进那一泓泉水里,一气喝了个痛快。然后才起来,从从容容地洗手洗脸。最后,取出随身携带的铁水壶,灌满了水。 李畋在一旁看得出了神,高志华牧师喝水时更像石门坎的一个山民,那还有一点英国绅士的风度!这也许正是他受人爱戴的原因之一吧。 高志华牧师并不知道李畋此时的心思,起身唤阿月:“阿月,来喝水。” 阿月看着高志华牧师,却没有动。高志华牧师心里有些感动,这个阿月很懂事,他是怕离自己太近,怕把麻风病传染给自己和李畋。但高志华牧师却没有说破,只是招呼李畋道:“李先生,咱们往前走几步,那边的风更凉爽。” 李畋当然明白阿月和高志华牧师的意思,他也不说破,起身跟高志华牧师而去。 阿月这才走到“井”边,像高志华牧师那样将头埋进水里。不过,阿月的姿态更加粗放,如牛饮一般。李畋不经意间一回头,那个角度刚好看到阿月不停鼓劲的腮帮子。阿月喝足之后,又灌了满满一葫芦,挂在腰间。 “李先生,咱们得抓紧赶路,照现在这样子,别说过溶洞了,天黑之前连乱石坡都翻不过。”阿月没有征求高志华牧师的意见,而是直接对李畋说。 李畋当然明白阿月的想法,三个人中,只有自己耐力不足。这些山路,对于阿月和高志华牧师来说,也许不是像李畋那样困难。经过短暂的休息,李畋感觉自己的体力得到了部分恢复,而且浑身的筋骨好像突然舒展开了一般,再没有了刚才的疼痛。他起身道:“好!我们接着走。在天黑之前,一定到达目的地。” 阿月绕过李畋和高志华牧师,依然头前带路。三个人向着大山深处挺进。此时,若有若无的雨丝已经完全停了,只是天依然阴沉着,山林间到处是雾蒙蒙的水汽。 第二十一章 部落(2) 下午四点十分,三个人到达乱石坡。 乱石坡是一个很小的山坡,宽度大约二十余米,高约三十多米。坡的左右两侧是壁立高耸的绝壁,光秃秃的黄色岩石直插入云。乱石坡虽然相对较缓,但至少要呈七十度左右的仰角。坡上乱石犬牙交错,让人胆寒。 李畋回首来时的山路,却见林壑深深,望不到底。如果万一从乱石坡上滚下来……他脑后突然感觉一股凉意,他不敢再想下去。真不知道当初阿月怎么会跑到这样一个人迹罕至的地方。 就在李畋发愣的工夫,阿月已经爬上了乱石坡。丑陋不堪的阿月爬起山来竟然像猴子一样灵活。只见他手脚并用,在乱石间闪展腾挪,似乎没有费多大劲儿就登上了山顶。李畋见状,也想学着阿月的样子爬上乱石坡,却被高志华牧师用手势制止了。正在李畋满腹狐疑的时候,就见阿月从上面甩下一根长长的绳子。绳子的那一端,已经被阿月牢牢地拴在山顶的一棵杉树上。 “李先生,把绳子系在腰上,不要怕!我拉你上来!”阿月在山顶喊道。 高志华牧师靠到李畋跟前,把绳子捆扎在李畋腰上,扎了一个很特别的绳结,说:“这下没问题了。上的时候,你双手要抓紧绳子,双脚要找好落点。每一步都要先小心地试一下,看看脚下的石头是不是松动,如果确定石头是结实的,再踏上去。放心吧,没事儿的。” 李畋心里清楚,阿月和高志华牧师考虑的已经很细致了。就算自己失足再加上阿月失手,最坏的可能也只是自己从乱石坡上跌下来,有这根绳子系着,不用担心落入深渊了。李畋按照阿月和高志华牧师说的方法踏上乱石坡。上坡之后,他才发现,自己还是过于轻视这片坡了。坡上的那些石头,有很多是风化或者松动的,好几次险些失脚。幸好高志华牧师事先提醒过自己。不然,自己莽撞地踏上去一准会出事。在阿月的帮助下,李畋终于登上顶峰。阿月指了指意李畋腰间的绳索。李畋明白了阿月的意思,将绳子解开。 “您放在地上,后退五步。”阿月说。 李畋觉得这个阿月的心思还真得挺细,一路上,阿月总是尽可能地和他们保持一定的距离。有时候却过于刻意,弄得李畋反而不好意思。李畋还是按照阿月的要求做了。 阿月再一次把绳子甩下山崖,用同样的方法帮高志华牧师上来。 三个人会合之后,李畋看了看来时路,仿佛山势直直地落下去,让人头晕目眩。他明白,现在他们的位置刚好是蟠桃的尖顶。他又扭头看了看将要下山的路,这一面的山坡却是格外舒缓,看样子没有什么特别难走的路。李畋对脚下这座山又有了新的认识,这座山更像是从中间劈开的半个桃子。他们刚刚从刀劈的那一面爬上来。 大约又走了二十分钟左右,渐闻水声潺潺。一泓碧绿的潭水出现在眼前,潭边多生杂树,有山泉涓涓注入潭中。 潭水澄澈,微波粼粼。湖面上方一片红云……成群结队的红蜻蜓在飞。 李畋看呆了。蜻蜓不稀奇,红蜻蜓也不稀奇。稀奇的是在初春季节居然有如此众多的红蜻蜓聚集在一起,在青山绿水间形成一道如此壮观的景色。 “小心!跟在我后面,手抓住权树,脚下踩稳!”阿月一边说一边做着示范。 其实,李畋觉得阿月过于小心了。他们行走的地方离潭边足有十米开外,而且坡势舒缓,纵然失足,也不至于落入深潭。但很快李畋就知道……自己犯了个严重的错误,一脚下去,踏翻了一块悬空的石头,几乎跌倒。幸好双手紧紧地抓住身边的一棵小树,只是一个踉跄,随即借助双臂的力量重新站稳。却只见那石块疾速滚下山坡,坠入潭底。闷闷的一响……水很深。 “小心!落脚前先试试稳不稳!”阿月再次叮嘱。 这下李畋再也不敢掉以轻心了,跟在高志华牧师身后,亦步亦趋地前行。 好在这段路程并不是特长,只有短短的一百多米。一转弯,他们从侧面翻上了另一面山坡。杂草丛中,有一个巨大的山洞,洞口恰是一道小溪的出口。溪流很小,很细,涓涓流出洞口,飘落山涧,很轻。涧下便是那一泓深潭,溪水入潭,发出轻而细的汩汩声。洞口平伸出一块巨石,平坦而光滑。 三个人先后跳上巨石。 李畋向洞里张望。黑漆漆的,有些怕人。 阿月取下背上的布包,里面是几支用桐油浸泡过的松木火把。用火镰取火,引着火把。 洞内阴森森的,氤氲着潮湿的水汽,不时地有水珠滴下来打在三个人身上。脚下的石头全都是水润湿滑。洞顶很低,只能弓着腰往前挪。数十步之后,豁然开朗,仿佛一步跨入一个华丽无比的厅堂。这竟然是一个石灰岩溶洞。五颜六色的钟乳石形态各异,光怪陆离。 阿月举着火把头前带路,高志华牧师和李畋紧随其后。 溶洞多有岔口,九曲十八弯,像一个巨大的迷宫。 阿月的步伐很坚定,七拐八绕,脚下没有丝毫的犹疑。这里对阿月来讲,实在是太熟悉了,这里曾经是阿月的家,曾经是他的洞天福地。 又一个岔道,洞穴越来越窄,当第二只火把即将熄灭的时候,他们走到了洞穴的尽头。一片漆黑……居然是绝路! “是这儿吗?阿月你没有记错?”高志华牧师问。 阿月没有说话,而是转身将火把递到高志华牧师手中,然后用力去移动一块石头。终于有自然的光线透进来……是一个小小的洞口,仅容一人爬行通过。 高志华牧师熄灭火把。 阿月将剩余的几只火把塞进洞顶的石缝。 三个人分开丛生的杂草钻出洞口。洞口居然位于接近山巅的一处崖壁,崖壁上有粗壮的藤萝垂下。下方是相对舒缓的山坡。崖壁虽陡,但与缓坡的落差并不大。 阿月抓住一根藤萝用力拉一几下,然后顺着藤萝垂壁而下。 李畋和高志华牧师也依次垂下。回望。小小的洞口隐没在一片荒草野藤杂树之间,了无踪迹。 “还有多远?”李畋忍不住问道。 “就要到了,很快的。”阿月的回答依然是模棱两可。但这次却没有让李畋等待太长时间,走了不到十分钟,阿月手指前方说:“李先生,你看!” 李畋和高志华牧师放眼望去,只见下面一片郁郁葱葱的林子。他们此时所处的地方,恰恰是一片开阔地带。就看到林子上面有一群白鸟在盘旋飞翔。 “是鸽子!”李畋惊奇地叫道。没错,是鸽子!在这深山老林里怎么会有这么多鸽子?是野鸽子?野鸽子的毛色一般比较杂,而眼前这一群鸽子,大约有六十多只,却是清一色的白。一群白色的鸽子盘旋在绿色的林海之上,这样的景色是如此的诡异。就在李畋惊奇不止的时候,接下来发生的事更让他瞠目结舌。 只见那群鸽子在飞翔的时候居然不停在变换着队形,忽而方,忽而圆,忽而人字形,忽而十字形……还有一个个更为复杂的回字形、田字形……不一而足。 “oh,mygod!这真是奇迹!”高志华牧师同样看呆了,不由得脱口说了一句母语。 “那个寨子就在鸽子飞翔的地方。”阿月说。 那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寨子呢?巨大的好奇心促使李畋和高志华牧师同时加快了脚步。 突然,那群鸽子倏然隐没在一片绿色之中,无影无踪。李畋和高志华牧师面面相觑,仿佛刚才的一切就是一个幻觉。太离奇了! 第二十一章 部落(3) 三个人的脚步更快,但却更轻。只是他们离那片林子越近,越感到那林子诡秘。此时,林子里已经隐隐约约透露出一些房舍的影子。 “啊……”走在最前面的阿月突然大叫一声,瞬间就消失的无影无踪。 李畋和高志华牧师还没弄清楚是咋回事,就听得“嗖嗖”声响,两支羽箭射在他们脚下,箭镞没入草地,箭杆还在微微颤动。眨眼之间,从周围的灌木林和草丛中钻出十多个人,他们手持弓箭、长茅等最原始的冷兵器,一个个赤射裸体,只在腰间系着草裙,黧黑的皮肤闪着异样的光泽。 为首的一人咿哩哇啦地说了一大串,只是李畋和高志华牧师谁也听不懂他在说什么。 “你们是苗族人还是彝族人?能不能听懂我的话?”高志华牧师用苗语说道。 听到高志华牧师讲话,那些人也是面面相觑。看来,他们听不懂苗语。 高志华牧师为了向他们表示没有敌意,手掌对着他们,高高举起。同时,他示意李畋也做同样的动作。 “把我拉上去……”阿月的声音仿佛从地底上钻上来,原来他一脚踏空,跌落到陷阱里。 为首的那人又叽哩咕噜说了几句,有两人走到陷阱边上,放下一根绳索。不一会儿,阿月被吊上来。好在陷阱里没有放置竹钉之类的东西,阿月只是弄了一身尘土有些狼狈而已,并没有受伤。不过,当那群人看清楚阿月的容貌之后,反倒是被吓得连连后退。不由地握紧手中的武器,颇有剑拔弩张之势。刚刚缓和的气氛,一下又紧张起来。 “阿月,像我一样做!”高志华牧师对阿月说。 阿月看到高志华牧师和李畋都举着手,他稍稍迟疑一下,双手也高高举起。 那群人总算是看懂了高志华牧师的意思。有两个走上前来,欲捆绑阿月,阿月不干,嘴里叫道:“你们要干什么?”高志华牧师平静地说:“阿月,不要反抗,按他们说的做。”阿月这才不再出声,而且平伸双臂,以方便那些人捆绑。他相信高志华牧师,只要是高牧师说的,他阿月都会无条件去做。 那两个人绑上阿月之后,又拿着绳索走到高志华牧师身边。高志华牧师顺从地伸出双手。之后,就是李畋。那些人将三人身上携带的水壶、烤好的土豆等东西搜索一空。他们看到那些东西时,眼神有些怪怪的。一帮人将那些东西传过来递过去,叽叽喳喳地窃窃私语。闹腾了半天之后,他们用一根绳索将三人串在一起。其中一人牵着绳索在前面带路,一群人押解着他们的“战利品”向刚才鸽子飞起的那片丛林而去。丛林里,房舍的影像越来越清晰。 村寨所在的那片林子生长在另一个山坡的山脚下,地势相对平缓,寨子的入口很狭小,窄窄的阶梯上铺着粗糙的毛石。一棵粗大的刺柏耸立在阶梯上面的平台,枝繁叶茂,如同一支巨大的伞盖。 刚一接近石阶,就听到一阵“咕咕”的鸽子叫。 当阿月、高志华和李畋三人被捆绑着走过那段石阶,登上平台。就看到了一群鸽子在刺柏树下啄食。鸽子群中,一个十六七岁的女孩儿在抛洒着谷物。女孩儿腰系草裙,兽皮抹胸仅护住双乳,头戴花环。有两只鸽子甚至飞上她的肩头。 押解李畋他们的那群人看到女孩儿之后,毕恭毕敬地垂手而立。只有为首的那人一副傲然的神态。 那群鸽子似乎并不怕人,一下子上来这么多人,它们却还是悠然自得地享受它们的食物。 女孩儿向着李畋他们三人走过来。 李畋借机端详着女孩儿的相貌。女孩儿的肤色不像那群人那样深,但又说不上白,是一种近似于浅黄的颜色。皮肤质地说不上细腻,但感觉并不粗糙。鹅蛋形的脸上宽下窄,弧线完美。双唇略厚,丰腴饱满。鼻梁高挺。两道弯眉浓密修长。眼睛很大,睫毛很长,目光清澈,瞳仁微微泛蓝。这样的相貌不像中国的任何一个民族,反而更像是东南亚的某些民族。更奇怪的是,女孩儿的项上挂着一件饰物,是一件很精致的白色玉饰,形状既有几分像蝌蚪,又有几分像辣椒。 女孩儿说话,声音柔和,语速不徐不疾。 “她说,她叫艾西瓦娅。”阿月说道。 李畋和高志华牧师同时吃了一惊:阿月能听得懂他们的语言? “你,能听懂?”高志华牧师问阿月。 阿月点点头,说:“她说的是桂家话。” “桂家话?”李畋诧异。桂家话从根本上讲是以云南地方汉语为干,以苗语及缅甸语为枝,揉杂在一起的一种方言土语。这种特殊的语言仅仅存在于缅甸桂家部落。自从乾隆年间桂家酋长宫里雁反抗新缅甸王失败之后,桂家部落灭亡,这种语言也随之湮灭。李畋忽然有了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艾西瓦娅?这个名字听起来更像是印度人的名字。却操着一口难懂的缅甸地方汉语。眼前这个女孩儿,这帮人,还有这个神秘的部落,究竟是些什么人?为什么国民政府威宁县的所有资料中没有关于这个村落的记载? 女孩儿对那群人说话,语速很快。 “她说什么?”李畋问。 “我没听清楚。”阿月摇头。 哪容他们听清楚?立即有人上来用兽皮蒙住他们的眼睛。 暮色四合。 窄而深的小巷,高而厚的石墙。一群穿着不遮体的兽皮的人牵着三个穿布衣的人在狭小逼仄的巷子里七弯八绕九曲回肠。一扇木门,很小。推搡而进。摘除眼罩。 被摘除眼罩的人什么也看不见,眼前黑洞洞一片,只听到关门声咣当一响。 第二十二章 羁迷(1) 一方斗室,昏暗潮湿。四面石壁上一伸手就能揩到水汽。 高处有一面窗……其实只是石墙上的一个孔。阳光透过那个孔射进来,形成一个光柱。末端刚好照着阿月那张丑脸。 “阿月,醒醒。”黑暗中,高志华牧师在喊。 阿月惺忪地睁开眼睛:“牧师,我们还活着吗?我怎么看不到你?” “就那么点儿珍贵的阳光都让你一人独占了,你当然看不到我们。”高志华牧师轻松调侃道。 “牧师,他们会杀了我们吗?”阿月不安地问。 “阿月,你怕死吗?” “怕。牧师,你怕不怕?” 高志华牧师没有回答阿月的问题,而是转向李畋:“李先生,你怎么看待死亡?” “这个问题太复杂了。不过,我个人倒是认同圣经的观点……你本是尘土,最终要归于尘土。从生到死,从起点到终点。这是任何人都逃不过的宿命。只不过是过程千差万别罢了。” “如果这次我们将死在这个寨子里,你会觉得遗憾吗?” “如果这就是我们的宿命,那又有什么好遗憾的?” “阿月,李先生的话你听明白没有?李先生虽然不是教徒,但他离主的距离却比你近。” 阿月懵懵懂懂,一付不知所措的样子。 “阿月,你怎么会听得懂桂家话?”李畋岔开话题,而且,这个问题很让李畋不解……一个麻风病人居然听得懂一种已经消失上百年之久的语言。 “跟我爷爷学的。听我爷爷说,我的祖上本不是苗族人,而是桂家人。祖上曾经是土司宫里雁的侍卫,在战场上和族人走散,后来辗转来到石门坎。再后来,就在这里娶妻生子,慢慢变成了苗人。我们家每一代人都会说两种话……苗话和桂家话。” 李畋看着阿月,就像打量着一个天外来客或者一个怪物:“而你会说三种话……还有汉话。” 会说三种话的怪物阿月挠挠头:“嘿嘿……” “阿月,你骗人!”李畋突然正色道。 “嗯?”阿月奇怪地扭头,脸上的那道阳光让他睁不开眼睛。 “你唱的那首歌肯定也是桂家话!你一定知道那歌词的意思。你不想说。” “不,不!李先生,我是真的不知道。那不是桂家话。”阿月急忙辩解。 吱呀一响,门开了,一道阳光铺进来。一个阴影,两个阴影,一片阴影。阳光被分割的鸡零狗碎。 还是昨天捉到他们的那个头人,摆手。有人将一些东西丢过来……看不清是什么颜色的面饼和兽皮缝制的水袋。 头人咿哩哇啦。 阿月翻译:“他让我们吃饭,吃饱后去见酋长。” 高志华牧师用力揪下一小块面饼放进嘴里,很硬。“阿月,告诉他们,能不能把我们自己的食物还给我们。” 阿月照高志华牧师的意思说了一遍。 头人再次挥手。 那些昨天被搜去的烤好的土豆们又神奇地回到高志华牧师手上。 一个阴影离开,两个阴影离开,一片阴影离开。那一道阳光很干净。门关上,阳光消失,那一片黑暗也很干净。 三个人开始吃饭。 “我觉得这个寨子有点意思。牧师不觉得吗?”李畋用玩笑的口吻说。 “是吗?说说看。”高志华牧师会意地一笑,又塞了一口烤土豆。 “不管这个寨子和我们要寻找的人有没有关系,这个寨子都有很多耐人寻味的地方。”李畋说道,“首先,这些人非苗非彝,他们到底是什么人?其二,这个寨子离石门坎说近不近,说远又不算太远,为什么没有人知道这个寨子的存在?其三,从这些人的穿着看,他们仍然处于最原始的生活状态,物质极其贫乏。但是,那个女孩儿却佩戴着一件玉饰。我仔细观察过那件东西,物件虽小,但做工极其精细。以这个寨子的状态来看,根本不可能做出这样精美的东西。那样的玉饰最有可能的产地是中国内地。也就是说,这个寨子和华夏文明有着不为人知的联系。其四,那个女孩儿名叫艾西瓦娅,这是一个较为典型的印度人名字。那么,他们又和古老的印度文明产生了联系。其五,他们的语言是缅甸地方汉语。一个原始的村寨,横跨两大古老文明、涉及三个国家,这本身不就是一个奇迹吗?” 高志华牧师略作思考之后说:“其实,李先生心里已经有了部分答案,还是让我来明说吧……这个部落也许就是桂家人遗脉。问题是,他们,或者说他们的祖先,是怎么来到这个地方的?为什么在这里遗落下这些人?至于他们是不是和你要寻找的人有某种关系,我想,这点已经不用我回答了。” 门再一次打开,还是先前那帮人。 高志华牧师起身:“走吧,这是来请我们了。” 第二十二章 羁迷(2) 一间相对宽敞的石屋,一个老人端坐在一张简陋而结实的木椅上,木椅前面一张石桌,桌面上刻着九纵十横的凹槽,凹槽的交汇点摆放着两色的石子,黑红各十六枚。 老人很瘦,肌肉已经干瘪,像枯树皮,花白头发乱而且脏。艾西瓦娅站在老人身边,一只白鸽立在艾西瓦娅肩头。 李畋三人被推搡进来。 老人不作声,冷眼打量着形容迥异的三人。 阿月有些惶恐不安。 高志华牧师平静地与老人对视。 李畋的目光却被那张石桌上的凹槽和石子所吸引,仿佛全然忘记了现实的处境,饶有兴趣地看着。李畋完全沉浸在对那些凹槽和石子的想像中,全然不知老人正用一种奇怪的目光看着自己。 老人干瘪的嘴唇动了几下,声音异乎寻常地衰老:“你们都出去,艾西瓦娅留下。” 先前那个头人眼里流露出一种幽怨,默然离去。一帮人离去。 老人费力地抬头看着艾西瓦娅:“他们能听懂我的话?” 艾西瓦娅点头。 老人显然不敢确信,对着李畋他们:“你们,能听得懂?” “老人家,我听得懂。”阿月连忙回答。 老人眯着眼看了看阿月,对艾西瓦娅说:“这人真丑。”然后又转向阿月,“你们从哪里来?” “石门坎,我们从石门坎来。” “你们来这里做什么?” 阿月转向高志华牧师,用汉语:“他问我们来这里做什么。” “告诉他,我们来寻找上帝迷失的羔羊。”高志华牧师说。 阿月面露难色:“牧师,我不知道上帝用桂家话怎么说。” “用汉语替代。”高志华牧师说。 阿月用夹杂着汉语的话将高志华牧师的意思说了一遍。 老人恍然大悟:“噢,你们的羊跑丢了。跑到我们这儿了?” 阿月苦笑。转述老人的话给高志华牧师。 老人一边和阿月说话,一边用眼角的余光看着李畋。 李畋还在看那些凹槽和石子。 “你看出什么来了?”老人突然问李畋。 阿月赶紧翻译给李畋:“他问你看出什么来了?” 李畋说:“告诉他,这是中国象棋。” 听完阿月的翻译,老人毫不掩饰自己的讶异:“会玩吗?” 阿月看着李畋:“他问你会不会玩?” “告诉他,我略知一二。”李畋说。 阿月翻译。 老人很兴奋地往前挪了挪椅子,朝李畋招手。 这次不用阿月翻译,李畋知道这是老人要和自己下棋,便也不客气地站到石桌旁边。 老人把两色石子分开,红色的给了李畋。 两个人各自把石子摆好。石子虽然没有刻字,但形态却有分别。车、马、炮等各自归位。 李畋执红以当头炮开局。 老人执黑以反宫马相应。 二人只顾下棋,全然冷落了身边的人,就连阿月这个翻译都无事可做……下棋不需要翻译。 一开始两人棋鼓相当。但很快就被李畋揪住一个机会,使出沿河十八打的招数,两只炮变化多端,诡异莫测。一鼓作气拿下第一局。 老人不服,重新开局。 不料三局下来,李畋三战三胜。直杀的老人片甲无存,颜面尽失。 老人的脸色变得阴沉,两眼发出阴骘的光芒。 李畋暗自后悔……不该一时兴起,只顾技痒而忘记了当前的处境。 老人死死盯着李畋,过了好一会,突然放声大笑。 李畋觉得背寒。 老人停住笑,转而对阿月说:“刚才你说什么?你们的羊丢了?对,是说羊丢了。别找了,这里的山太大了,找也找不到。你们也是迷路了吧?像我们一样。” 阿月像是突然缓过神来,赶紧把老人的话翻译给高志华牧师。 “老人家,你们是怎么迷路的?”高志华问。 阿月重新有了用武之地,他将老人的话翻逐句译给高志华和李畋,然后根据两人的意思再和老人对话。 “你们是大清国的人吗?” “我们是中华民国人,大清国已经完蛋了。” “大清国完蛋了?大清国怎么就完蛋了?中华民国,中华民国的兵会杀我们吗?” “没人要杀你们,你们又不是坏人,干嘛要杀你们啊!” “我们桂家的土司在哪里?你见过我们的土司吗?” “现在已经没有土司了。我们桂家的土司,没了。自从宫里雁土司被大清国杀死之后,我们桂家人都各自逃命去了。”阿月在翻译这句话时打了折扣,把李畋所说的“你们”,悄悄变成“我们”。 “你骗人。你又不是桂家人,你怎么知道桂家人没了?” “老人家,我是桂家人。除了桂家人,没有人会说桂家话。我的祖上叫何猛,是宫里雁大土司的侍卫。” “何猛?就是当年杀死刁派春救出囊占夫人的那个何猛?我听我爷爷说过,何猛是我们桂家人的英雄。” 老人的话显然让阿月很兴奋,那是一种发自心底的得意……自己的祖先居然是个英雄:“是的,我就是何猛的后人,我叫何阿月。” “何阿月?这么奇怪的名字。不过,倒是和你挺相配的。”老人对阿月很不客气,转向艾西瓦娅,“他说他是何猛的后人,这就更好办了。”再转向阿月,“你知道她是谁吗?她叫艾西瓦娅,是大土司宫里雁的后人。她是你的主人,你要效忠于她。从现在起,别想着找那几只羊了,丢就丢了,你丢了羊,却找到了主人。这是天大的好事。” 阿月不知道应该怎么回答,他问高志华牧师:“我说什么?” “你记住……”不等高志华牧师回答阿月的问题,老人又低声说,“你记住,刚才带你们来的那个人叫索索。”忽而又变成高声,“索索!索索!” 那个被叫作索索的头人进来。 “索索,给他们换个地方,让他们斋戒沐浴。三天后,请他们观礼。” 索索不解:“观礼?” “那件大事应该办了,本来我还想等一段时间。现在他们……这些尊贵的客人来了,这是老天爷在催我了。再不办,老天爷会生气的。哦,对了,让艾西瓦娅带客人去休息。你留下,我还有话说。” 艾西瓦娅带人出去,屋里只剩下老人和索索。 老人招手:“三天之后你就是部落的酋长了。”老人抬下巴指着刚刚离开的李畋等人,“他们,就是最好的祭品。这下,你应该放心了吧?索索,我知道,你等这一天等的太久了。” 索索嗫嚅:“酋长,我……” “索索,不要辩解,也没什么需要辩解的。这是你应该得到的……部落里除了你索索,还有哪个人能担此重任?” “也许,也许艾西瓦娅比我更合适。” “艾西瓦娅?你真是这么想的?” “毕竟,艾西瓦娅是宫里雁大土司的后人。” “一个姑娘家,再说,她也不是宫里雁大土司的嫡传。认真计较起来,她不过是个杂种。你的祖先阿森是个人物,你索索也是个人物。如果没有阿森,也许我们这个部落早就不存在了。但是,你说的也有几分道理。毕竟她是部落里唯一和宫里雁大土司血脉相联的人。有人信奉这个,不过,办法总是有的,让我来想。你只需要把你的刀子磨得快快的,我很久没有喝人血了。” “索索唯酋长是从!” “等等,我想起来了,还有一件天大的好事要告诉你……大清国完蛋了,我们不用整天提心吊胆地活着了。还有,桂家人已经群龙无首了。如果你想做桂家的土司,怕是也没人敢拦着你。” “索索只敢称酋长,不敢称土司。” “去吧!英勇无敌的索索酋长。刀子磨得快快的,喝人血要趁热。” 第二十二章 羁迷(3) 第三天,天不亮就开始下雨。一场大雨恣肆滂沱,弥天盖地。 老酋长站在屋门口,看着外面的雨,面无表情。 另一间屋。索索看着天,面带愁容。 再一间屋。艾西瓦娅仿佛无视外面的大雨,只是专心地喂着鸽子。一群鸽子咕噜咕噜地叫,围绕在艾西瓦娅身边啄食。 又一间屋。李畋和高志华牧师并肩站在门口看雨。阿月远远地站在二人身后。 黄昏时分,鬼怪的天气却突然放晴。云消雾散之后,夕阳的余辉突兀地出现在空中,宛若一片神圣的佛光,美轮美奂。但只是很小的一会儿,便又淹没在崇山峻岭之中。只有一朵朵白云在天空中匆匆飘过,像一群急着归圈的绵羊。天色黑得很快,从太阳落山到星星闪亮,仿佛只是转眼之间的事。空气中弥漫着不祥的味道。 索索带来一队人马,每个人脸上都涂抹着重重的油彩,似乎在彰显着……这是一个不同往常的日子。 石墙很高,路很窄。窄窄的小路在高高的石墙间延伸。走在路上,有一种强大的压迫感在挑逗着人的神经。走过一道又一道弯,仿佛窄窄的小路永无尽头。 一扇宽大的木门,洞开着。这样的时候出现这样的门,让人忍不住跳进去。就像酷热难耐的人渴望跳进水里那样。 石头围墙圈起的一个宽阔的院落,院落大致呈圆形,奇怪的是院落里没有任何房舍建筑,只在院落中央筑有一个圆形的石台,高约五米,有石阶可通到台顶。石阶前立有三根高高的木杆,杆上有粗粗的绳索垂绕在半空。 索索指一下木杆指一下人:“你,你,你!” 不多不少,三根杆子三个人。李畋、高志华牧师、阿月,一人一根。 索索的手下很利索,三下五除二就把三个人捆成了麻花状。 一阵嘈杂,一群人从那扇木门里冲进,手中举着火把,嘴里喊着号子。队伍参差不齐,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三人诧异,就在他们诧异之时,更多的人从那扇木门外涌进来。 人群踢踏,呼啸,直奔李畋三人而来。 三个人下意识地往后避。 人群跑过李畋三人身边时,并没有停留下来,仿佛他们根本没有看到三人的存在。他们只是从三人身边跑过,排着队绕着院落中央的高台转圈。而且每个人脸上都涂满各色油彩,在火把的照耀下显得异常诡秘。高志华牧师、李畋和阿月后退,给那些人让出更多的空间。当那群人的前队绕着高台转了一周之后,刚好接上后而的队尾。他们突然队形一转,每个人都面向高台,跳起一种奇特的舞蹈。 索索和他的手下也加入了人群,将捆扎成麻花儿状的三个人晾在一旁。 人们一边跳舞,一边绕高台逆时针方向侧身移动。大约舞蹈了半小时之后,人们突然停止了所有动作,站在原地,举着火把。由狂舞转入静默,没有丝毫过度。片刻之后,人群闪开一条通道。艾西瓦娅走出人群,独自扭动腰姿,舞蹈着。腰间的草裙上,比平日里多了一串铜铃,每一次摆动,都会发出清脆的响声。艾西瓦娅的每一处关节都仿佛柔弱无骨,像一条迎风摆动的蛇。艾西瓦娅且舞且行,一直舞到高台之上。 阿月说:“牧师!我害怕。” 高志华:“闭上眼睛,向主祷告。” “牧师,我……我已经闭上眼睛了。我在祷告。可我还是害怕……” “阿月,你的心太浮了。我们唱首赞美诗吧!……父旨成全歌会唱吗?” “会唱。” “在那寂静漆黑的晚间,主耶稣钉十字架以前,他屈膝在客西马尼园,祈祷:愿父美意成全。父神美意我愿全尊行,在神面前等候安静……” 高志华和阿月唱赞美诗。 圣洁的旋律如同轻柔而润滑的绸缎一般在夜空中荡漾。 人群安静下来。 艾西瓦娅停止了舞蹈。 高志华牧师在唱。阿月在唱。 空山新雨,夜色沉静。歌声飘荡。只有歌声在飘荡。 高志华牧师在唱。阿月在唱。 歌声如细雨蒙蒙,涤荡着心灵的尘埃。音乐,只有音乐才能冲破语言的障碍直抵人心。 所有的目光都集中过来,集中在三人身上。 “住口!妖孽!这是妖孽的声音!”索索冲出人群,像一头发怒的猴子。 “索索说的没错,这是妖孽的声音,它会弄脏了我们的耳朵。”是老酋长的声音,老酋长神不知鬼不觉地出现在三个人和索索之间,他拍拍索索的肩膀,低声说道:“忍耐一会儿,他们早晚是你的祭品。我们的仪式还没有开始,现在杀了他们会不吉利的。我还等着喝他们的血呢!” 索索沉默。 “去吧,把你应该做的事准备好。”老酋长对索索说。 “放心,我的刀磨的很快。保证让您喝上最新鲜的人血。”索索离开。 艾西瓦娅灵巧地从高台上跳下,混入人群。 老酋长开步,向着高台。 人们纷纷闪避。 有人在高台之上摆上椅子,还是老酋长平日里坐的那把旧木椅。 老酋长在众人的注目下登上高台,从容坐下:“我,老了。今天,我们要推举一位新的酋长。” “艾西瓦娅,艾西瓦娅……”台下一群人高呼。 “索索,索索!”另一群人也在喊。 老酋长挥手,众人安静。 “有人说艾西瓦娅是大土司宫里雁的后人,是理所当然的酋长。也有人说,艾西瓦娅是一介女流,不足以服众,只有英勇无敌的索索才是酋长的不二人选。这等大事让我也难以决断。所以,今天我们要祭奠上苍,我们要问问天意。在问天意之前,我想先问问人意。愿意追随艾西瓦娅的请站到右边,愿意侍奉索索的请站到左边。” 人群骚动。有的人很快选边站好,有的人似乎在犹豫不决。没过多久,犹豫不决的人也陆续选边站好。两边旗鼓相当。 酋长苍老的声音有点飘:“喔,这样的人意让老天也为难啊!下面,我们要请示天意,不论结果如何,我们都不能违背天意!我们只能有一个酋长……索索,或者艾西瓦娅。他们两个人,只有一个人能做酋长。而另一个……必须得死。”老酋长手里抓着一样东西晃了晃,“这是用曼陀罗花泡制的米酒,索索或者艾西瓦娅,有一个人要喝掉它!你们还有什么异议吗?” “没有!”“听从上苍安排!”人群乱吼。 “好,很好!你们看到那三个人了吗?”老酋长指向李畋他们,“他们是送上门来的祭品。索索或者艾西瓦娅,无论谁做了酋长,都要拿他们的鲜血涂面!好了,先把他们吊起来吧!” 有人爬上高杆,甩下杆上的绳索。 下面的人将杆上的绳索和李畋他们各自身上的绳索绑结在一起。 第二十二章 羁迷(4) “等等!”老酋长突然发话,“我得再好好看一眼那个人,他是我见过的最丑的人。”说着,他走下高台,走近阿月,向旁边伸手。有人递过一只火把。老酋长将火把伸近阿月。 阿月感觉到火苗的炙热,往后仰脸。 “丑,丑,实在是太丑了。丑得都不像个人了。也不知道你爹妈怎么生的?”老酋长放肆地嘲弄着阿月,他突然放低了声音:“你给我听清楚了,让你的朋友睁大眼睛。艾西瓦娅赢……你们生。艾西瓦娅输……你们死。”他随即提高声音,“不能再看了,再看我就得做恶梦。行了,吊上去吧!” 李畋、高志华、阿月依次被拉上高杆。李畋感觉自己的胳膊随时都会脱臼。 老酋长返回高台:“高举你们的火把……摆阵!” 人们高举着火把,有次序地散开。院落中央露出一块方形的空地。九纵十横的格子在火把的照耀下闪着萤光。穿黑白兽皮者各十六人,分两拨站入格子里。索索和艾西瓦娅各自站在两阵后排的中央。 “人棋阵!”李畋吊在高处,对下面的情况看得一清二楚。 “李先生,什么是人棋阵?”同样吊在空中的阿月问。 “看下面。人棋阵就是用人作棋子。哪个棋子被对手吃掉,那个棋子位置上的人就会被杀死。直到双方分出胜负。”对于人棋阵,李畋也只是听说过,那是中国象棋中最残酷的玩法,没想到现在亲眼见到了。 “撒旦的把戏!他们迷失的太远了。”高志华牧师感叹。 “先生,刚才那个酋长对我说了一句话。他说……让你的朋友睁大眼睛。艾西瓦娅赢,你们生。艾西瓦娅输,你们死。”阿月对李畋讲。 “我明白了,他是想让我们暗中帮助艾西瓦娅。这样,一会儿我怎么说你就怎么喊。你用桂家话喊,让艾西瓦娅听得懂。”李畋吩咐道。 下面,人棋阵已经摆好。 索索心中暗自得意……自己的棋艺要远远高于艾西瓦娅,这是一场没有悬念的比赛。自己要做的,就是要多杀掉对方的棋子。站在棋盘上的这些棋子,都是双方的死士。杀一个少一个。最好是杀掉所有的棋子,让艾西瓦娅成为孤子,然后再去死。那样,自己当上酋长之后会少很多麻烦。 几步下来,艾西瓦娅的一枚“炮”打掉了索索的一个“卒”,那个扮“卒”的人当场自刎。随后,索索的“马”又吃掉艾西瓦娅一个“兵”,那个“兵”同样自刎。每一枚“棋子”自刎之后,就会有场外的人上来清理战场。 这不仅仅是棋艺的比赛,更是双方将帅心理的较量。 高杆上,李畋看得焦急万分。他无力阻止这样的杀戮,这样明目张胆的杀戮。他想,他可以少让一些“棋子”丢掉性命。他必须想出最有力的招数让艾西瓦娅速胜……把杀戮减少到最低。“马七进八!”李畋说出了第一句指令。 “马七进八!”阿月大喊,“艾西瓦娅,马七进八!” 艾西瓦娅听到了阿月的声音,她知道,这肯定是和老酋长下棋的那个人在帮助自己,那个人在三天之前一连胜老酋长三局,老酋长可是部落里棋艺最好的人。“马八进七。”艾西瓦娅发出指令。 七路“马”斜冲两格,对方的一枚“炮”自刎。有人上来清理战场。 “李先生,你在杀人!是你杀了那枚炮。”高志华牧师埋怨李畋,“那是一条人命。” 李畋痛苦地闭了眼说:“中国有句老话……大行不顾细谨,大礼不辞小让。杀人是为了救人,救更多的人。” “用杀戮来制止杀戮,这样的逻辑实在有些荒谬。” “不是荒谬,是无奈。相七进五!” “相七进五!”阿月喊,“牧师,这事得按李先生说的办。” “疯了,你们都疯了。”高志华牧师说。 “车四平五!”李畋更加专注于人棋阵的棋局。 “车四平五!”阿月更加卖力的喊叫。 “车四平五。”艾西瓦娅完全按照李畋的思路布局。 几个回合之后,艾西瓦娅占据了上风。索索开始冒汗。最终,在李畋的指挥下,艾西瓦娅使出一招“沉鱼落雁”,将索索逼入绝境。胜负已判。 一片火把高高举起。“艾西瓦娅,艾西瓦娅!”人们在喊。 又一片火把高高举起。“索索,索索……”“艾西瓦娅作弊!” 老酋长站起身:“大家稍安勿燥,听我说几句。本来,我们是问诸上天。索索和艾西瓦娅各凭天命。现在的结果是……艾西瓦娅胜了这盘棋……” 暗影中,一张硬弩始终瞄准着老酋长,引而待发。 “但是……”老酋长突然话锋一转,“艾西瓦娅是靠什么取胜的呢?她为什么取胜?是天意吗?不,不是。而是她听从了妖孽的蛊惑。所以,艾西瓦娅胜而不胜,索索败而不败。不用再问了。天意已决。你们的新酋长是……索索!” 暗影中的那张硬弩稍稍松懈,但并没有完全放下。 “索索,索索!”“索索,索索!”呼声越来越高。 “现在,让我们进入下一个环节……送艾西瓦娅归天!” 看着下面发生的一切让李畋始料不及,自言自语:“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 艾西瓦娅缓步登台,众人目送。 “孩子,过来,过来我的孩子。”苍老的酋长用更苍老的声音招呼艾西瓦娅。 艾西瓦娅走到酋长面前。 酋长的一只手放在艾西瓦娅头顶:“孩子,结果只能如此。不是我不帮你,而是你的对手太强大了。强大到连我都不得不忌惮。如果今天不满足他的欲望,部落里会有更多的人死去。如果我刚才宣布你是胜者,这会儿台下已经成为一片血海。孩子,为了部落的苍生。你上路吧!我会为你超度亡灵。” 艾西瓦娅流泪:“为了部落的安宁,我愿意祭出生命。” 酋长流泪:“好的孩子,好的。让大家再看一看你的舞姿,再听一听你的歌喉吧!苍天啊,你看吧,你听吧!你将带走的,是桂家人的骄傲。是美丽善良的……艾西瓦娅!” “艾西瓦娅,艾西瓦娅……”人们呼唤着艾西瓦娅的名字,声音越来越高。 高杆上的阿月也在高呼:“艾西瓦娅,艾西瓦娅……” 艾西瓦娅再次舞蹈,先徐后疾。徐如春雨润物,疾若秋风扫叶。且舞且歌。所唱的,正是阿月曾经对着李畋和高志华牧师唱过的那首神秘之歌。 碧落黄泉,两处茫然。 阿月也唱起来,和着艾西瓦娅的声音。 男女二重唱。男声嘶哑粗犷。女声绵细沉郁。时而排山倒海,时而剥茧抽丝。时而鸢飞戾天,时而鱼翔浅底。浊时遮天蔽日,清时玉宇澄澈。 众人寂然。 苍老的酋长仰望天空。乌云流动中,间或露出已然丰满但尚未圆润的月亮。 雨后的月影洒在艾西瓦娅身上,艾西瓦娅忘情地舞着,忘情地唱着。 众人痴痴地看着艾西瓦娅,仿佛在看一尊女神。 那是一曲孤独的歌。孤独到部落里除了艾西瓦娅没有第二个人能唱得完整。孤独到艾西瓦娅也不知道唱的是什么。 阿月在唱。沉迷,专注。完全沉浸在歌曲里。 高天流云,星垂四野。 舞罢歌收,众人掩泣。 几个人抬上一张竹床。竹床安置在高台一角。 老酋长从怀中取出一个小巧灵珑的亚腰葫芦:“孩子,这是你的曼陀罗酒。泡酒用的曼陀罗花是我亲自从高山之巅采集,它们是圣洁的。圣洁的艾西瓦娅要配圣洁的曼陀罗花。孩子,你看,圣洁的月亮都来为你送行了。是时候了,该上路了。” 艾西瓦娅接过亚腰葫芦:“酋长,既然活着是一种苦难,那么死就会是一种解脱。您保重!”艾西瓦娅将曼陀罗酒一饮而尽。 第二十二章 羁迷(5) 刚刚抬过竹床的几个人上来,将艾西瓦娅抬到床上,退下。 艾西瓦娅静静地躺在竹床上,她看到了月亮,泓泓的一弯,秋水一般澄澈。月亮渐渐变的模糊起来,艾西瓦娅努力地想睁大眼睛,她想再看一眼月亮,最后一眼。可是,她做不了眼睛的主。眼睛缓缓地闭上,艾西瓦娅睡过去了。 “艾西瓦娅……”阿月凄厉的叫声从高处冲下。 “艾西瓦娅,艾西瓦娅……”人们叫成一片。 “艾西瓦娅已经升天了。现在,请索索酋长上来。我将把象征酋长权力的宝物交给他,他将接受你们参拜,并将用祭物的鲜血涂面。苍天会保佑索索酋长,会保佑桂家的子孙。” 索索大步向前。 “索索,索索……”人们大声呼唤着索索的名字。 索索对人群挥手,以酋长的姿态。索索一直走到老酋长面前。 老酋长从怀里掏出一样东西,对着众人说:“这是我们桂家人历代酋长传下来的东西,青铜兽钮莲花权。今天我要将它交给索索酋长。”转而对着索索,“索索酋长,这是象征部落酋长权力的信物,你可一定要保护好它。它比我们每个人的生命都重要。” 索索伸出双手。 老酋长突然一抖手,一支袖箭刺入索索心脏,干净、利落。 索索的手停在半空,瞪着眼。 老酋长再次抖手。 索索仰面倒地。 台下大乱,群情汹汹。 老酋长站起来:“安静,安静。” 人群慢慢安静下来,想听听他们的老酋长如何解释眼前的变故。 “索索死了,他该死!你们想一想,他为什么该死?我们这个部落是谁的部落?我们的祖先是谁的子民?他……索索,不过是一介奴隶,无论他有多么强大,他永远是个奴隶。一个奴隶,怎么可以觊觎酋长的位置?你们的主人只有一个,那就是艾西瓦娅!她是部落里唯一具有贵族血统的人。而我,和你们一样,是一个家奴。当年,艾西瓦娅的父亲,我们的老酋长,他临终前将艾西瓦娅托付与我。我只不过是在替老酋长看好这个家。可惜,我没有看好,才使得恶仆得以欺主!我知道,你们当中的一些人受索索胁迫,这不怪你们!不论你们以前都做过些什么,现在首恶已除,余者不论……” “哈哈哈哈……”一阵怪戾的笑声在暗影里响起,一个人手持一张硬弩飞身跃上高台,“老匹夫,果然心怀鬼胎设计害我。幸亏我留了一手。” “你,你是谁?”老酋长颤栗着。 “我是谁?我是你一心想除掉的索索!今天你已经当着众人宣布了我是酋长,难道你想反悔?人可欺,天不可欺!所以,老天提醒我躲过这一劫。我才是苍天选定的酋长。艾西瓦娅是什么?高贵的血统?哈哈……她不过是一个荡妇和一个印度和尚的杂种!不,不对,她的祖先是那个荡妇和那个和尚的杂种,她不过是杂种的杂种!听听她的名字……艾西瓦娅,这是我们桂家人的名字吗?啊呸!”索索一步一步逼近。 “你,你想干什么?” “送你上西天!”索索发弩,正中老酋长左胸。 老酋长倒地,拼着性命喊了一句:“杀索索……” “杀索索!杀死索索!”“替老酋长报仇!”人群中发出一阵阵吼声。 “哈哈哈哈哈……哈哈……”索索又是一阵怪笑。 笑声是一个信号。台下,索索的人已经开始下手,长兵短刃左冲右突,铿锵响处血肉横飞。后知后觉的人们在被屠戮中奋起反击。白进红出。人群乱做一团。嘶吼,怪叫。一样的肤色,一样的武器。分不出彼此。铁器碰撞的声音,刺进肉里的声音。血的腥味。火把丢进人群。嚎叫。冲撞。践踏。皮肉烧焦的味道。 木杆上,三个人无一不被眼前的乱象所困扰。对他们而言,这场同族之间的杀戮,来的毫无预兆,毫无道理。 高台上,索索奔向老酋长的尸体。他要拿到自己的替身刚才没有拿到的东西……青铜兽钮莲花权。那东西就在老酋长身边,斜倒在地上。唾手可得。就在索索弯腰的那一刹那,老酋长的“尸体”暴起,一把利刃直奔索索面门。那索索眼疾手快,眼见无法躲避,却反手握住利刃,忍着连心的疼痛,反转手腕,将利刃刺入老酋长的身躯。 老酋长毕竟年老体衰,在索索的压制下,再也无力反抗。大口喘息着说:“索索,我就要死了。可是,你也活不了。我的刀,用曼陀罗的汁液浸泡了七七四十九天……” 索索惊惧,用力一挑,老酋长登时气绝。索索起身,头已经有些晕。他突然想到一件事,踉踉跄跄地奔向竹床,奔向艾西瓦娅。双腿却像是灌了铅似的不听使唤,每走一步都要耗尽全身的气力。三五步之后,一头栽倒,手脚抽动了几下,一命呜呼。 台下的厮杀声也渐渐平息,一个个活人变成一具具尸体。 空气中满是血腥的味道。 有十几具尸体开始蠕动,摇摇晃晃站起,还有更多的尸体开始蠕动,但是已经站不起来了。他们,是这场杀戮中最后的胜利者。油彩混杂着血迹让他们的形象失去了个性,只退化成一个个象征性的符号……活动着的一堆肉。他们是胜利者,可是已经看不出他们的胜利代表哪一方……索索?艾西瓦娅?老酋长?那群肉们放眼周围,眼前的景象让他们触目惊心。该死的不该死的全都死了……索索,艾西瓦娅,老酋长。 “杀了我!求求你,让我痛快地走……”一堆站不起来的肉抱住一条腿,那条腿属于刚刚站起来的另一堆肉。 站着的肉挥刀,鲜血迸溅。 “也给我来一下……”“还有我……”更多站不起来的肉发出声音。那语气仿佛是饿得太久的乞丐在讨一份美食。 而杀人的人,更像是施舍者……那毕竟要花费他们一些气力,一些仅存无多的气力。 很静,再也没有了乞讨者。 那些施舍者很孤独,孤独地站在夜风里,孤独地站在一群尸体中间,像一根根树桩……呆立无语。 一些零星的、还没有被风吹灭的火把有气无力地燃着。 “咿……呀……”一根树桩发出吼声,尖利地划破夜空……那是发自内心的绝望。蓦然挥刀,不是挥向别人,而是挥向自己。什么都是冷的……夜色,山风,铁器。只有血是热的,那是身体最后的温度。轰然倒地。 第一根树桩只是一个榜样,其他的树桩甚至连发出最后一吼的气力都省下了。接二连三地倒下,身上插着自己的武器,或颈,或胸。 狂风骤起。 高高的木杆上,三个再也用不着的祭品在风中摇摆……像三块高高挂起的腊肉。木杆摇摇晃晃。腊肉们的呼唤被狂风淹没。后来,他们不再喊,也无法再喊,每一次张嘴,都会有强烈的气流钻进肺管。他们闭上眼睛,听天由命。 注一:父旨成全歌,基督教歌曲。 第二十三章 婴儿(1) 风,还在刮,只是小了很多。 艾西瓦娅醒了,睁开眼,看到满天的星星,还有月亮。她想站起来,只是四肢松软,用不上力。一翻身,重重地摔下竹床。有点疼。艾西瓦娅艰难地站起来,看上去依然摇摇欲坠的样子。 台上,老酋长的尸体,索索的尸体。 台下,分不清谁是谁的尸体。 黎明的熹微让眼前的一切更加触目惊心。 艾西瓦娅抬眼,三块巨大的腊肉高高吊着,毫无生息。艾西瓦娅拖着疲惫的双腿踱下高台,叠加的尸体让她无处下脚。她无力去搬弄那些死肉,只是用脚稍微踢出一点缝隙不至于摔倒而已。 一根木杆,是阿月那根。 艾西瓦娅从一具尸体上抽刀,挥向木杆,砍断绳索。 突然的坠落让阿月尖叫不已,如果不是下面有众多的尸体,以面朝下的姿态摔下来,这一下就足够让阿月躺上半年。 艾西瓦娅艰难地割断阿月身上横七竖八的绳索,又走向另一根木杆,李畋那根。 “让我来!你会把他摔死的。”阿月抢过去,不是砍,而是解。解开之后慢慢地放松绳索。 李畋慢慢地被松下来,接着是高志华牧师。松绑。 在被吊了整整一夜之后,几个人疲惫之极。高志华牧师和阿月尚能勉强一动,而李畋似乎彻底瘫软。 高志华牧师对着艾西瓦娅说:“这是一个阴谋!这是一场有预谋的杀戮!这一切,你都知道……因为,这都是你,还有那个老酋长计划好的。” “牧师,您在说什么?”李畋试图阻止高志华牧师的话。 高志华牧师挥手,此时,他的表现已经完全看不到一个牧师的贯常的冷静,甚至于有些粗鲁:“你别管!阿月,说给她听。” 阿月讶异地看着高志华牧师,仿佛看着一个陌生人。 “阿月!翻译!”高志华牧师的愤怒已经不加掩饰。 阿月从来没有见到过牧师发脾气,连忙翻译。 艾西瓦娅看着暴怒的高志华,很平静地说:“是的,这是一场预谋。老酋长早就想除掉索索,索索是个不安分的人,索索家族人丁过于兴旺,索索的势力越来越大。大到部落里的事情如果索索不同意那就没有办法去做。而索索居然想自己做酋长!他完全忘记了自己的身份,所以,索索该死。老酋长一直在找机会,可一直没有找到机会。直到你们被索索带到部落里,直到你……”她看着李畋,“直到你展示了自己的棋艺。老酋长才想到一个计策。” “用你的死……是假死,来换索索的命?”高志华牧师追问。 “老酋长给我的曼陀罗酒是打了折扣的,那数量和浓度刚刚不足以要人性命。我的‘死’会让索索丧失警惕,老酋长会乘其不备杀掉他。杀死索索之后,我会神奇的复生……老酋长会解释成上天的旨意。然后……” “然后你成为无可争辩的酋长。” “是这样。这就是整个计划。”艾西瓦娅说。 “看吧!这就是你们计划的结果……”高志华牧师指着狼籍的尸体,“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成了什么?” “怎么会这样?这不是计划中的事情。”艾西瓦娅自言自语。 阿月把事情的来龙去脉给艾西瓦娅讲了一遍。 “一个假的索索?索索棋高一着。这是个意外。”艾西瓦娅说。 “臭棋!臭棋篓子!你,还有你的老酋长!酋长的尊位就那么重要?你们礼让一下,就让索索做了酋长会怎么样?”满地的尸体让高志华牧师暴躁。 “索索?做酋长?绝对不行。你们根本不了解我们这个部落,一个有要重大秘密的部落。一百七十八年前,我们的祖先被人追杀到此,一场空前的大雨之后,地动山摇。祖先们再也找不到出路,一直一直被困在山里……当时,我的先祖贾亚希玛是部落里唯一的‘外人’。他来自遥远的印度,为了一个秘密。却阴差阳错地成为桂家部落的酋长,因为他娶了桂家大土司宫里雁的女儿为妻。桂家人对于我的先祖,在态度上是有分歧的。虽然大部分桂家人服从于我的先祖,但是,另外一个叫阿森的桂家族人却一心想着要从我先祖手中抢过酋长的位置。这个阿森,就是索索的先祖。也就是说,索索和我两个家族的较量已经持续了一百六十多年了。只是,我的家族人丁一直不旺,到我这一代,只有我一个女孩儿。而索索的家族却一直人烟旺盛。最后,他的族人居然占到整个部落的三分之一。我父亲死的时候,因为我还太小,就将酋长的位置寄托给老酋长……我干嘛要对你们说这个?” 高志华牧师还想说什么,却被李畋轻轻拉了一下。 “你们,走吧!”艾西瓦娅的叹息像风一样轻。 “阿月,她说什么?”李畋躺在死人堆里喘息。 “她让我们走。”阿月说。 高志华牧师说:“告诉她,让她跟我们一块儿走。” 李畋看着高志华牧师,微笑。 “不!我哪儿都不去!”艾西瓦娅的声音先是凄厉,后转幽怨,“我的族人都在这儿,我还能到哪儿去?” “翻过这座山。外面的世界很大。”李畋说。“我的祖先从中国或者印度跑到缅甸,又从缅甸跑到中国,一直被大清国的军队追到这里。外面的世界很大。真的很大。只是,很大的世界已经没有我们桂家人的立锥之地。翻过这座山……我多想翻过这座山。我们桂家人想翻过这座山,想了一百七十八年。一百七十八年里我们就没能翻过这座山!这座山只要进来,就别想再出去……包括你们!我让你们走,是想让你们死的离我们远一点儿,你们是异族人,不能和桂家人葬在一块儿。那样,你们和我们,都不会安宁。” “我们能走出去,我知道从哪儿走出去!这个地方,我以前就来过。”阿月抢着说。 “你撒谎。”艾西瓦娅幽幽地说。 “我没撒谎……”阿月急着辩解,并在思考着如何证实自己没有撒谎,“你看,我会唱你唱的那首歌,外面的人没有人会唱,只有我。你猜,我是怎么会唱的?” 艾西瓦娅开始认真地看着这个不知道从哪儿来的丑八怪,阿月的话引起了她足够的好奇。因为这支歌是一辈一辈传唱下来的,这是一个家族的秘密。歌词不是桂家话,就连部落里的人也不知道歌里唱的什么,更别说有人能完整的唱下来。 “你是怎么会唱的?”艾西瓦娅毫不掩饰自己的诧异。 “是你教给我的。” 艾西瓦娅怒目而视:“你该去死。” “真的是你教的,不,不!应该说是我跟你学的。几年前,我得了麻风病,被寨子里的人赶出家门。我一个人漫山遍野地跑,一心想找个没人的地方死掉。说实话,自杀我没有勇气。我只想在我自己不经意的时候跌落悬崖摔死,睡觉的时候被野猪、狼或者随便什么畜生咬死。后来,误打误撞跑到一个山洞,山洞很大,里面有很多岔洞。我就在山洞里住了下来,我盼望着洞里有毒蛇什么的。我在山洞里面到处走,有一天,我走到一个洞口,我顺着微弱的光亮爬出山洞,你猜我看到了什么?”阿月看着艾西瓦娅。 “什么?”艾西瓦娅一头雾水。 “鸽子!我看到了一群飞翔的鸽子……你的鸽子。后来,就听到了你在山坡上唱那首歌……”阿月随口哼了两句调子,“我赶紧退回洞里……那时,我怕见人,也不想见人。但是,那歌声实在太美,我从来没有听到过那样美妙的歌声。我就藏在洞口,听你唱歌。之后,我就经常来那个洞口,并且发现了一个秘密……你总是每天早晨出现在山坡上,放鸽子,唱歌。再之后,我就每天早晨早早地候在洞口,听你唱歌。慢慢地,也就学会了。只是不知道歌子里唱的是什么……你能告诉我吗?” “你真的还记得那个山洞?真的还能走出去?”艾西瓦娅没有理会阿月的问题,而是接连追问。 阿月点头。 第二十三章 婴儿(2) 艾西瓦娅霍然站起,直奔高台。在地上摸索片刻,又迅速返回。手上多了一样东西……一只小巧玲珑的铜砣。 李畋的眼睛流露出异样的光,九分惊喜,一分贪婪。那贪婪并不是通常的占有欲,而是一种纯净的渴望。 艾西瓦娅把铜砣递给阿月:“把这件东西带出去,这里面藏着一个秘密。”紧接着,艾西瓦娅从项上摘下那个辣椒形状的白色玉饰,“这个是钥匙。只是一半,另外一半在一个叫岜沙的地方。” 阿月看着那只铜砣,茫然不知所措。 艾西瓦娅接着说道:“那首歌我也不懂,你到印度,加尔哥达,找塔克尔家族的人,他们会听懂的。这东西也交给他们。” 阿月更加迷茫,他不知道应该怎么回答艾西瓦娅。但他知道,这是一个自己无法完成的任务。阿月转身,将铜砣和玉饰一起递给高志华牧师,并把艾西瓦娅的话翻译给牧师。阿月相信,只有牧师才有能力完成这样的嘱托。 高志华牧师顺手递给李畋:“李先生,看样子,你来对地方了。” 李畋将东西接在手中,有几分茫然:“塔克尔家族……” 艾西瓦娅又道:“如果你们肯带着这铜砣去塔克尔家唱那首歌,你们会知道所有的秘密。请告诉塔克尔大人,贾亚希玛的后人……死绝了!” 阿月赶紧翻译给李畋听。(以下几个人的对话全都是阿月在翻译,为了阅读流畅不再赘述。) 李畋谔然:“你应该和我们一块儿出去,离开这儿。带着这些东西,带着你的歌,去印度,去加尔哥达,去亲自对塔克尔大人说。” “我太累了,不想再走。哪儿都不想去了。祖先没有做到的事情,我同样也做不到。我是贾亚希玛的后人,我也是桂家的后人。这就在这里,陪他们。”艾西瓦娅执拗地说。 几个人一时无语,不知道再说什么。 天色渐亮,东方天际一片鱼肚白。 一群鸽子像一片白云飘然而至,纷纷降落在血腥的院落里,不安地叫着。那“咕噜咕噜”的声音仿佛充满恐惧。 高志华牧师突然找到话题:“你看,还有你的鸽子,他们需要你。”言语之间已经没有了埋怨,代之以关切。现在,他不想再看到一个如花的生命突然消失,那是他承受不起的。 “他们会自己活下去。”一只鸽子飞上艾西瓦娅肩头,艾西瓦娅伸手拂掉。 “宫里雁,贾亚希玛,塔克尔,艾西瓦娅……”李畋自言自语,突然向艾西瓦娅发问,“你的女性先祖是宫里雁大土司的女儿……疆提?你是贾亚希玛和疆提的后人?” 艾西瓦娅谔然:“你是什么人?怎么对我们的家事知道的这么清楚?” “贾亚希玛居然娶了疆提,疆提嫁的居然是贾亚希玛!这就通了,什么都通了……”李畋兴奋的似乎忘记了艾西瓦娅还在等待他回答问题。 “贾亚希玛是谁?疆提又是谁?”高志华牧师问,“和你找的人有关系吗?” “牧师,改日我详细对你说。这两个人和我找的人究竟有没有关系我现在也不知道,但和泰戈尔先生所托之事却有莫大的关系。他们和我要找的人都是整个故事链条中的一环,很重要的一环。” “嗨,我在问你呢?你是什么人?”艾西瓦娅嚷道。 “我,我是塔克尔大人派来找你们的人,自从贾亚希玛离开印度之后,塔克尔家的人就一直在找他,一直在找,找了一百八十多年了。” “你真的是塔克尔大人派来的?来找我们?”艾西瓦娅将信将疑。 “是,我是塔克尔大人派来的。来找贾亚希玛的后人。” “那你说说贾亚希玛到底是什么人?和塔克尔家是什么关系?”艾西瓦娅依然不敢相信。 “贾亚希玛是塔克尔家的下人,小时候曾经在迈索尔的塞林加神庙做过僧侣,后来为了梵天之眼离开了印度……” “别再说了,我信你。”艾西瓦娅突然站起身,“我跟你们走!” 当阿月翻译完艾西瓦娅最后一句话,李畋和高志华牧师都长舒一口气。 院落的门口,艾西瓦娅回身看了那些尸体最后一眼。 长墙,小巷,迷宫一样。 艾西瓦娅走在最前面,一步三回头。 经历了两百多年风雨的村寨,一夜之间成为废墟。每个人心头都很沉重。 蓦然,一声婴儿的啼哭让所有人大吃一惊。 艾西瓦娅侧耳细听,然后是拔腿就跑,迅速拐进另一条巷子。 李畋等人在艾西瓦娅身后猛追。巷口,空空荡荡。 孩子的哭声。 三个人面面相觑。 片刻之间,孩子的哭声顿然消失。突然变得很静,静到能听到彼此的心跳。 “怎么办?”阿月问。 李畋和高志华牧师交换了眼色,轻叹一声:“她大概不会离开这里了。我们走吧。” 阿月看看迷宫一样的巷子:“咱们,往那走?” “往这边走!”艾西瓦娅出现在另一个巷口,怀抱着一个婴儿。 三人紧走几步,赶上艾西瓦娅。阿月问:“你是不是不想离开这儿了?” “不!你去哪儿我去哪儿。咱们桂家还有男人、有女人、有孩子。”艾西瓦娅说。 “什……什么意思?”阿月不解。 “她说什么?”高志华牧师问。 “她说……我去哪儿她去哪儿,说我们桂家人还有男人有女人有孩子。她……什么意思?”阿月茫然。 李畋笑了笑:“傻瓜,走吧!” 高志华牧师却将眉头蹙成一团。 注一:塔克尔,泰戈尔家族的原姓,泰戈尔是它的英文变称。本意为“圣”,孟加拉人的尊称。 第二十四章 罹难(1) 太阳升起。 山间氤氲着雨后的雾气。 石门坎,对门坡。两座新建的茅草屋比邻而居,中间有一道篱笆隔开。茅屋周边的坡地上,已经种上了各种青菜。 阿月在忙着给菜地浇水。 篱笆的另一边,肩背婴儿的艾西瓦娅在喂鸽子。 李畋看着阿月忙碌的身影:“阿月,现在有家了,高兴吗?” 阿月傻傻地笑。 “阿月,你过来!”高志华牧师招手。 阿月丢下手里的活计,乐颠颠地跑来,三五步之外站住。 高志华牧师手指篱笆:“阿月,篱笆那边是你的妻子和你的儿子。你能尽到一个丈夫和一个父亲的责任吗?” 阿月点头。 “说话!能,还是不能?” “能!以主的名义起誓。”阿月的回答干脆利落。 “那好,你看好这道篱笆。这道篱笆只不过是一个提醒,提醒你一个男人应有的担当。如果你心里没有另外一道篱笆,这东西,连只狗也挡不住!” 阿月急得满面通红,说话也结巴了:“牧……牧师,我……我阿月要过到篱笆那边,天……天打五雷轰!” “有一种情况你可以过去……当你的妻子和儿子受到野兽和坏人威胁的时候,你要保证他们的安全。你能做到吗?” “能!” “好!我相信阿月是个好男人。阿月,好好治病,等你的病好了,我立马就让人来拆了这道篱笆。而且,在教堂给你们办一场热热闹闹的婚礼。” “牧师,我听您的。”阿月答应。 和阿月他们告别之后,李畋随高志华牧师走在返回教会的路上。 “牧师,这样对阿月是不公平的。你知道,以目前的医疗水平,麻风病是无法根治的。你给了阿月一个永远无法兑现的希望,一个美梦。” “有梦总比没梦要好。很多时候,人就是活在梦里。如果没有梦,人生就会少很多乐趣。既然我们无法改变艾西瓦娅要嫁给阿月的意志,就不如先给他们一个梦。李先生,你……有更好的办法?” 李畋无奈地笑了笑:“不,我没有。我不过是随口说说。牧师,这些日子我一直在想一件事情……如果我早对部落里的人说我是塔克尔派来找他们的,那一场惨剧会不会避免?越想心里越不安宁。在某种程度上说,是我杀了那些人。” “别想那么多了。也许,这一切都是主的意思。所有的毁灭都有毁灭的理由。只是上帝不说,我们不知道而已。愿他们的灵魂得到安息!阿门!” “我也该离开这个地方了。” “明天就是清明节了,你不想和我一块去给柏格理牧师扫墓吗?” “我后天走。柏格理牧师值得每一个中国人尊敬。” 1938年4月5日,清明节。那是个永远值得纪念的日子。那天的天气不好也不坏。虽然没有下雨,但天是阴的。 高志华牧师起了个大早,他在小院里踱了一会,便去敲李畋的门。 李畋开门,手里拿着一支派克笔和一个黑色硬皮本:“牧师早!” “李先生早,你的笔记写得怎样了?” “昨天晚上刚刚写完,这是一个太长太长的故事,差不多是一部长篇小说了。这些事我必须记录下来,你不是想知道整个故事吗?都在这里面了。” “里面的故事都是泰戈尔先生对你讲的吗?” “不全是,有些是先生讲的,有些是我自己寻访所得……这可都是珍贵的资料。历史永远比小说更精彩……小说来自于小说家的虚构,生杀予夺全部出自于小说家一人。而历史就不同了,它是一个由众多的参与者共同影响的进程,这就决定了历史有更多的偶然性和不确定因素。” “我先去教堂,过会儿我来叫你。”说完,高志华牧师告辞而去。 李畋回屋打点自己的行李。 过了没多大会儿,高志华牧师又转回来,和李畋两人吃罢早餐,收拾祭品直奔柏格理墓园。李畋特意将笔记本和铜砣带在身上,那铜砣已经被套进一只特制的皮囊……可以很方便地系在腰间。 墓园很静,周围摆满了各色鲜艳的野花,到处是纷飞的纸钱。那是石门坎的苗民放的,石门坎的苗民习惯在清明节的早晨来祭拜他们的拉蒙。高志华牧师和李畋到达墓园时,苗民们早已散去。在苗民散去之后来到墓园静坐一整天……这也是高志华牧师多年的习惯。 那天的墓园很干净,杂草早已被苗民们清理过了。 高志华牧师和李畋二人各自在石头上坐下。 “李先生,你还从来没有告诉我泰戈尔先生对你讲述的故事呢!”高志华牧师开口。 李畋从衣袋里取出那本笔记:“牧师,你是自己看还是要听我讲?” “听你讲吧!汉语说说还行,汉字我却识不得几个。” “这是一个年代久远的传奇……”李畋娓娓道来。 第二十四章 罹难(2) 1750年9月7日的那个诡异的雨夜,伊迪耶·阿鲁埃成功逃离了塞林加神庙。法兰西帝国的上士巴那·特罗亚因没有成功阻止伊迪耶·阿鲁埃的叛逃而受到鞭笞,当然,那是天亮以后的事情了。当天晚上,伊迪耶逃走后,巴那带领几个兵士查看了神殿里的情况。在火把的照耀下,他们看到了两具尸体,一具是看守神庙的巴巴老人,一具是那只叫哈努曼的猴子。巴巴老人身首异处,头颅上的眼窝里是两个血乎乎的黑洞。神殿满地血污,人的血和猴子的血混在一起,腥臭无比。可惜的是,巴那并不清楚在神殿里发生过什么。他挥了挥手,带着他的兵士离开了神庙。 贾亚希玛慢慢地从神像后面爬出来,这个只有十二岁的小僧侣被吓坏了。他亲眼看到了在神殿里发生的一切。那天下午,有几个小僧侣捉弄他,他们经常捉弄他,因为贾亚希玛和那些小僧侣不一样,贾亚希玛在迈索尔没有一个亲人。贾亚希玛原籍是孟加拉省一个名叫西莱达的小镇,父母是镇子里最高贵的塔克尔家族彭乔农·库查利家的仆役。贾亚希玛九岁那年,印度北方几派地方势力之间爆发了一场空前的战争,他和自己的爸爸妈妈落到一些军人手里,那些人杀死了爸爸妈妈,把他转卖到迈索尔。是他的师傅救了他,并把他带到塞林加神庙做了僧侣。在那些小僧侣的眼里贾亚希玛简直就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变着法的捉弄贾亚希玛已经成为那些小僧侣们一项乐趣。这次也一样,在散经之前,那些小僧侣背着师傅,用一种香草把贾亚希玛熏倒,又悄悄地把他抬到神像背后底座上的石龛里,那是师傅们存放香料和供品的地方。一想到第二天贾亚希玛又会挨师傅一顿责骂,小僧侣们就窃笑着离开了神庙。 夜晚,一声巨雷将贾亚希玛惊,紧接着咣当一声,好像什么东西从高处摔下。那是哈努曼扑向伊迪耶,伊迪耶和梯子一起倒时发出的声响。贾亚希玛悄悄从石龛里爬出来,他看到那个凶悍的法国兵杀死了哈努曼。一颗在黑暗中熠熠闪光的东西刚好滚落在自己面前,他伸出小手,把那东西抓住。悄悄退回到石龛里,他看到那法国兵满地摸索着。后来,那法国兵割开自己的腿,把另一颗同样闪光的东西塞进肉里。他吓得不敢弄出一丁点儿气息。再后来,他听到一群法国兵的吆喝声,乱哄哄的。 直到一切都安静下来,贾亚希玛才壮着胆子从石龛里爬出来。他不敢再呆在神殿里,慌慌张张地跑出去。他想回到僧侣们住的地方,那座房舍建在神殿左侧的山坡上。当贾亚希玛远远地看到那座建筑时,迈索尔王宫的卫士们已经把那里围得水泄不通。贾亚希玛藏在一块巨大的岩石后面,看到宫廷卫士们全副武装,高举着火把。他们将五花大绑的僧侣们用一根绳索串在一起,从院落的木门从里牵出来。卫士们拿着皮鞭抽打着那些僧侣,像驱赶牲口一样驱赶着那些僧侣们走向神庙。他们就从贾亚希玛身边走过,那些经常捉弄他的那小僧侣们一个个哭哭啼啼的。贾亚希玛藏在石头后面,再也不敢乱动。 第二天,人们在塞林加神庙门前的树林里看到那些被吊死在树上的僧侣们的尸体。大大小小一共是六十二具。塞林加神庙被迈索尔王室永久关闭。 贾亚希玛成了塞林加神庙的唯一幸存者。他怀揣着那颗梵天之眼,沿途乞讨着,一路打听着去西莱达的道路。他要去找故主人彭乔农·库查利。他小时候听爸爸说过,彭乔农·库查利是个善人,而且,除了彭乔农·库查利家他再也不知道还能去哪里。贾亚希玛一路北上,历尽艰苦。所幸的是,没有任何人知道这个蓬头垢面的孩子身上藏着一件稀世之宝。否则,之后的历史就会全部改写。 九个月之后,衣衫褴褛的贾亚希玛终于来到西莱达。西莱达是个好地方,这个位于拉杰沙希东南的小镇子风光旖旎。水田连着水田,池塘连着池塘,还有数不清的小河小湖,映着天光云影。一到傍晚,高大茂盛的椰树林里就会吹出一阵阵带着淡淡椰子味道的香风。贾亚希玛却没有心情欣赏西莱达的风情。他要寻找彭乔农·库查利。彭乔农·库查利的名声很大,贾亚希玛毫不费力地就打听到了彭乔农·库查利的消息。但这消息却让他的心又凉了。人们说,彭乔农·库查利已经离开西莱达,他带着自己的家人去了一个名叫加尔哥答的小渔村。可是,加尔哥答在哪里却没有人知道。于是,他便开始了盲无目的的流浪。又过了整整一年,直到1752年5月,贾亚希玛终于在恒河边上找到了那个小渔村……加尔哥答。 彭乔农·库查利收留了贾亚希玛之后,贾亚希玛才拿出那颗佛眼钻石。彭乔农·库查利注视良久,只说了一句话:“这是佛的眼睛,只属于佛,只属于伟大的梵天之神婆罗贺摩。”彭乔农·库查利暗自发誓,不惜倾家荡产也要找齐两颗佛眼,然后亲自去迈索尔斋佛。 只是人算不如天算,还没有等到彭乔农·库查利腾出时间去寻找另外一颗梵天之眼,自己手上这一颗也丢失了。 第二十四章 罹难(3) 那是1753年2月12日,彭乔农·库查利家一个名叫摩梯拉尔的亲信仆役伺机窃取。得手之后,摩梯拉尔骑上一匹快马就跑了。彭乔农·库查利发现后,连忙派二十名仆役去追,贾亚希玛也在其中。此时的贾亚希玛已然长成一个十五岁的小伙子,他已经清清楚楚地知道了那颗佛眼钻石的份量。 雨后初晴,狭窄的山路。一匹白马如风驰电掣一般,马蹄踏在路上的积水里,泥花飞溅。摩梯拉尔骑在马背上,不停地往身后甩着马鞭,每一鞭都又准又狠地打在马屁股上。马是好马,一口气跑了六七个小时,却还是耐力十足。摩梯拉尔的骑术更是好生了得,他左手紧勒马缰,上身微微前倾,双腿紧夹马腹,虽然山路崎岖,但他却驾驭自如。 后面不远处,贾亚希玛带领的二十人的马队紧随不舍。但是,因为山路太窄,马队只能呈一字长蛇阵行进。 “快!快!”贾亚希玛用力地挥动马鞭,无论如何不能让摩梯拉尔逃掉。 摩梯拉尔回头看到彭乔农·库查利派来的马队离自己越来越近,心里不由得紧张起来。但愿快点逃过前面的隘口,只要自己过了那个隘口就什么都不怕了。 马队的一次失误让贾亚希玛他们失去了机会,跑在最前面的那匹马突然失蹄倒地,后面的马跟着倒了一大片。等他们再次上马时,摩梯拉尔已经通过了那道隘口。 一块巨大的岩石从山上滚落下来,挟带着零乱的碎石和落叶,死死地堵塞住隘口。摩梯拉尔勒马停下,得意地笑了。简直太完美了!他打了一声呼哨,山坡上走出三个人,那是摩梯拉尔的伙伴们,那块封堵隘口的岩石正是他们的杰作。他们走下山,从小路旁边的灌木丛里牵出各自的坐骑。四匹马扬长而去。 贾亚希玛看着被巨石堵住的隘口,无奈地叹息着。他翻身下马,把缰绳递给领头儿的仆人,说:“请转告主人,如果追不回佛眼,就当贾亚希玛死了。”说完,头也不回地爬上隘口旁边的山坡。很快,贾亚希玛的身影就在漫山遍野的灌木丛中消失的无影无踪。 1753年2月15日傍晚,在贾木纳河和恒河的交汇处,湍急的江水冲起朵朵浪花。夕阳西下,水面上跳动着耀眼的红光。船只往来如梭,宁静而平和。一艘中等型号的红色带蓬木船沿着恒河的主航道顺流而下,摩梯拉尔站在船尾,他看着拉杰巴里的城市轮廓越来越淡,直到消失在一片苍茫的雾气里。 “船家,卖点力气。老子不会亏待你们的!只要在两天之内到达诺阿卡利,我给你们双倍的钱。”摩梯拉尔的神情简直就像一个主宰者。钱,真是个好东西。他摩梯拉尔就要成为有钱人了! “放心吧!这条水路我们跑了也不是一年两年了,熟得很。两天之内一准到。”两名水手之一应声道。 摩梯拉尔满意地走回客舱。客舱里,摩梯拉尔的三个伙伴早已得意忘形了,他们一边喝着酒,一边双手拍着几案的边缘,击打着节拍哼起家乡小调。摩梯拉尔嘴角掠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冷笑。 2月17日,夜色渐浓。恒河里大大小小的船只纷纷亮起了灯,和远处诺阿卡利城的灯光交相辉映。风不大,但难得的凉爽。摩梯拉尔乘坐的那只小木船上却没有一点光,那只木船在暗影里缓缓地行驶着。它没有进入码头,而是在离码头很远的地方就折向岸边。这个地方非常僻静,河道轻轻一弯便遮蔽了诺阿卡利码头的繁华。摩梯拉尔站在船头四下张望,在确定没有任何异常之后,他从船舱里拖出一具一具尸体,轻轻推入水中。一共是五具,三个同伙外加两个水手。他不会同任何人分享胜利的果实,也不会让任何人知道他的行踪。现在,已经没有人成为他的障碍了。这颗巨大的钻石,只属于他摩梯拉尔一个人!摩梯拉尔摸了摸扎在腰带里面的那个特制的皮囊,在确定万无一失之后,他纵身跳进水中,向岸边游去。 2月19日,摩梯拉尔成功越过印缅边境,进入缅甸领土。他长出了一口气。终于安全了,他想。 2月28日,摩梯拉尔到达曼德勒城。他首先找了一个合适的地方住下,他并不急于出售那个宝贝,因为他身上并不缺钱。有自己带出来的,也有从那五个人身上搜出来的,足够他用上一阵子了,在缅甸,印度钱还是很受欢迎的。他要找一个最合适的买家。整个缅甸,最富有的当然是缅甸王和那些大大小小的酋长以及土司们。摩梯拉尔却从没有想过要和这些人打交道。他们岂是可以轻易招惹的?弄不好不仅拿不到钱,反会送掉性命。功夫不负有心人,没用几天时间,摩梯拉尔就物色好一个绝佳的买主……中国人吴尚贤。八年前,吴尚贤从中国云南来到缅甸,和卡佤部酋长葫芦王主母王蜂筑立木契,在卡佤部的领地上开办了茂隆银厂。听说,现在茂隆银厂光矿工就有五万多人,年产白银十余万两。 3月5日,茂隆银厂吴尚贤的住宅里,摩梯拉尔见到了这位留着辫子的中国人。吴尚贤不愧是个精明的商人,他虽然对“梵天之眼”似懂非懂,但却十分清楚这颗钻石的价值。他非常痛快地满足了摩梯拉尔的要求,给摩梯拉尔开了一张两万两的银票。茂隆记的银票,无论是在缅甸还是在中国,都是可以随时兑现的。拿到银票的摩梯拉尔回到曼德勒,想到自己一下子变成了富人,好几次从梦中笑醒。他计划着应该怎么来花这笔钱。 3月16日,摩梯拉尔在街头的一家小酒馆里酒足饭饱之后,东倒西歪地走出来。他丝毫也没有发觉跟在他身后的贾亚希玛。贾亚希玛身上背着弓箭,一路跟踪着摩梯拉尔进入一个小巷子里。微风吹拂,乌云密布,小巷又静又暗。看看前后没人,贾亚希玛弯弓搭箭,只听“嗖”地一声,一支羽箭就射中了摩梯拉尔的脖子。从后面偏左处斜插进出,箭头又从前面喉咙处露出来。摩梯拉尔哼都没哼就倒在地上。贾亚希玛走过去,看到摩梯拉尔还有一口气,蹲下身子,双手扯过摩梯拉尔的头发,压低了声音吼道:“佛眼在哪儿?”摩梯拉尔看着贾亚希玛,他不明白这个十五岁的半大孩子怎么会有满脸杀气。他想了想,说:“中国人,吴尚贤。”贾亚希玛丢开摩梯拉尔,起身,抬脚踏在摩梯拉尔的脖子上,暗中一用力,只见摩梯拉尔的喉咙处又冒出一股液体。 虽然在黑暗中看不真切,但他知道那是摩梯拉尔的鲜血。摩梯拉尔死了。此时,贾亚希玛的脑海中突然又浮现出塞林加神殿里那血腥的场景。巴巴老人为了保护佛眼而被那个法国兵割去了头颅、刺破了双眼。他一时性起,如法炮制。先割下摩梯拉尔头颅,又用羽箭刺破了摩梯拉尔的两只眼睛。将摩梯拉尔身上的财物搜索一空之后,转身消失在夜色里。 第二十四章 罹难(4) 5月1日,吴宅堂屋客厅。门虽然是掩着的,但因为窗户开的很大,屋里光线一点也不觉得暗。屋子靠北面墙壁是一条紫檀木束腰条案,案前摆一张紫檀木马蹄足方桌,桌两边各有一把铁梨木四出头官帽椅。吴尚贤坐在右侧的椅子上,手里把玩着一个很特别的玩意儿。这是他自己设计,画好图专门在北京城让人打造的。从外表看,那东西就是一只称砣,毫不起眼。称砣底部有一个太极图形状的凹槽。凹槽的大小刚好能将太极玦放起去。太极玦是自己家传之宝,一黑一白,可分可合。分开是一黑一白的两只蝌蚪,合在一起就是一个完整的太极图。吴尚贤将铜砣顶部的兽钮旋下,兽钮底部也是一个太极形凹槽。他小心地将太极玦按进那个铜砣的凹槽,卡上兽钮的凹槽。轻轻一旋。那铜砣缓缓绽开,层层叠叠,犹如一朵盛开的金色莲花!莲花瓣是薄薄的铜片,做工精美绝伦,莲花的花蕊处,正是那颗熠熠生辉的梵天之眼。吴尚贤痴迷地看着眼前的一切,喜悦之情难以言表。真是完美的结合!他不由得在心里对自己的创意赞叹不已。刚刚随缅甸使臣进京入贡回来的吴尚贤正处在他人生最得意的时候,他在乾隆八年从云南石屏县宝秀乡来到缅甸。如今茂隆银厂经过十年的经营,生意如日中天。让他更为得意的是,一个月前,他随缅甸王麻哈祖的使团进京面圣,见到了当今皇上。皇上对自己褒赏有加。毕竟是他吴尚贤经几年之功,才成功地说服了缅甸王麻哈祖臣服大清王朝。人人都知晓“富贵”二字,又有几人知道这“富贵”二字的真谛?钱赚得再多,也只当得个“富”字。随缅甸入贡的荣耀,是多少金钱都无法买到的。能见到当今皇帝并得到皇帝的赏赐。这才真正和“贵”字沾上点边儿。此时的吴尚贤并不知道,他的噩梦已经开始。 “老爷,云贵总督硕色大人派人送来一封书信,请老爷示下。”家人吴安站在门外回秉。 吴尚贤再一次转动兽钮。金色莲花慢慢合拢,还原成一只铜砣。吴尚贤将铜砣放在紫檀木条案上之后,才说:“传他进来。” “送信的人已经走了,说有重要公务在身,耽误不得。小的便自作主张替老爷赏了他二两银子。”吴安在门外说。 “拿信过来。”吴尚贤说。 这时,吴安才敢推开门,小心地走进来。手里捧着一个信封。 吴尚贤坐在太师椅上,接过信封,打开那封信,信很短: “尚贤兄台鉴:兄虽为商贾,身处异邦而心系天朝,扬天威而宣王化,立不世之奇功。弟感佩之至,今弟行至畹町地方,如蒙不弃,望兄屈驾来晤,一叙桑梓之谊。弟当洒扫以待。硕色敬呈” 读罢这封信,吴尚贤感慨万端。自己不过一介草民,虽然富甲一方,但那些达官贵人又几时正眼瞧过自己?在昆明等处的茂隆记还不是照样被他们欺负。现在,就是因为自己面见了皇上,连硕色这样的封疆大吏都上赶着和自己称兄道弟。真是炎凉自知啊!不过,他还是决定去畹町走一趟。因为,自己的一家老小上百口人都在原籍,如果得罪了硕色,自己倒是没什么,可是自己的族人可就落在了硕色手里。好在硕色只是让自己去畹町,而不是去昆明。这畹町镇就在滇缅边境,骑快马当天就可回来。不过就是去应应景,他可不想和硕色大人叙什么“桑梓之谊”。 第二天清早,吴尚贤在临行之前总是觉得不放心,便再三吩咐自己的心腹家人吴安,让他看好家。在他走后,任何人不得进入内宅。 其实,吴尚贤在经商方面是个天才,但对于政治却天真的有点幼稚。他哪里知道,在硕色的眼里,随使朝靓不过是一时之荣,皇帝只是空口褒奖了一下,并没有什么实质的赏赐。这样的虚荣,又岂能让一个封疆大吏放到眼里? 吴尚贤一到畹町,就被两名等候多时的绿营兵拿下了。吴尚贤此时才知那硕色总督根本就没来畹町。两名士兵一路“护送”吴尚贤到昆明。到昆明之后,两个兵士安排吴尚贤在馆驿“住下”。硕色派人给吴尚贤传过话来,说是想“借”青铜兽钮莲花权一观,话虽然没有明说,其意却直指“花蕊”……那颗钻石。吴尚贤顾左右而言他。硕色见吴尚贤如此不上路,便指使属下罗织了“聚集丁壮,滋生事端”、“擅随缅使入贡,于途生事”等罪名将吴尚贤逮捕入狱。硕色原本也只是想吓一吓吴尚贤,目的还是想逼吴尚贤交出青铜兽钮莲花权。不料吴尚贤却是个油盐不进的主儿,硕色恼羞成怒,让狱卒将吴尚贤活活打死。让硕色惋惜的是,吴尚贤的茂隆银厂在缅甸境内,否则…… 得到那颗钻石不到三月,吴尚贤就命丧黄泉。到死他也不知道,盯上他的,除了硕色,还有另外一双眼睛。对他的茂隆银厂而言,如果说硕色鞭长莫及,那么这个人却近在肘腋。 第二十四章 罹难(5) 5月27日傍晚,吴尚贤的死讯传到茂隆银厂。诺大的茂隆银厂群龙无首,乱作一团。矿工们听到矿主死了,便毫不客气地开始哄抢一切可以拿得走的东西。银子自不必说,甚至于刚刚开采出的矿沙、工具。将银矿洗劫一空,最后一哄而散!好在矿工们并没有冲击吴尚贤的宅第。虽然如此,吴家宅第里也已经不堪入目了。吴尚贤的三房缅甸小妾闻听噩耗,一个个呼天抢地,虽然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却是一边哭叫着一边各自收拾自家的细软。然后,一个个脚底板抹油,溜之大吉了。吴安等一干自云南老家追随吴尚贤而来的忠实家人,本想阻止的,但看到几个女人带的东西都是老爷平日给她们的体己,也就不好过问。闹到半夜,宅第里只剩下吴安等六名家人。 那天是癸酉年四月廿五日,一弯残月亮当空。吴尚贤宅第的庭院里,五个人围着吴安,请吴安拿个主意。吴安看了看身边几个人,全是同村的父老兄弟,他说:“老爷平时待我们不薄,我们不能和那些蛮人一样。再说,一笔写不出两个吴来,我们也不能愧对祖宗。我们分头收拾一下,能带的就带,不能带的就烧掉。带归带,但这些东西都是老爷的,不允许任何人挟私。我们带回去的东西,到时候全部交给夫人。至于各位的辛劳,我会对夫人讲清楚的。但凭夫人赏赐就是。不知各位父老爷们儿认为如何?”几个同姓家人一致赞同。 就在吴安他们一同进入吴尚贤的卧室,准备清理主人留下的东西时。一队人马把吴尚贤宅第围了个水泄不通。为首的正是桂家土司宫里雁。 这桂家土司宫里雁是何许人也?话要从明亡清兴之际说起。闯王李自成攻进北京城,崇祯皇帝吊死煤山,吴三桂引清兵入关。本来,大明王朝还有一个弘光帝朱由崧,占据江南半壁。可这位弘光皇帝是个糊涂虫,专在酒色上用功。且任用奸佞马士英、阮大铖二人,可怜史可法、左良玉二人战死沙场。到顺治三年,除了西南一隅,大明山河均陷于清兵之手。就在这一年,桂王朱由榔在云南肇庆称帝,改元永历。永历帝政权好容易支撑到顺治十六年,便弄得寸土皆无。带着一干随从逃入缅甸。两年之后,吴三桂陈兵中缅边界,迫缅甸王交出永历帝,并将永历帝处死。随永历帝入缅的那帮汉人群龙无首,时势造英雄,自有强者出头收拢众人。为了生存,这些人开始有组织地和当地土著人争夺土地、矿藏。这帮人虽然在国内被清军打得屁滚尿流,但在土著人面前却如洪水猛兽一般。很快,他们就占据一块地盘,建立了自己的部落,自称桂家人。领头者大摇大摆地做起了土司,而且还开办了一家波龙银厂。当时的缅甸王弑兄自立,各土司多有不服。缅甸王自顾不暇,便让桂家人讨了个大便宜。再者,缅甸各地本来就是土司林立、弱肉强食,兴衰本为寻常事。日子一久,这桂家土司之位也就渐渐地名正言顺了。传到宫里雁,已经是第三代人。 其实,宫里雁早就盯上了茂隆银厂的矿脉。虽然自己的波龙银厂出银也不算少,可总是不及茂隆。后来,他听说吴尚贤又得了一颗大钻石,不由得心生觊觎。只是一直找不到下手的机会。对付吴尚贤,毕竟不能像对付土著人一样一味用蛮力,好歹大家都是汉人,总要找个合适的借口才行。直到吴尚贤的死讯传来,宫里雁再也坐不住了。如果再不出手,过了这个村可再没这个店了。事不宜迟,便带着两百多精壮兵士连夜包围了吴尚贤宅第。 宫里雁带人冲进内宅时,刚好把吴安等六人堵了个正着。兵士们把吴安等人拿下,宫里雁命人打开了吴安他们刚刚收拾好的几个包裹,里面无非是一些金银细软之类,根本没有传说中的那颗钻石。他又命令士兵将吴家宅第上上下下犄角旮旯搜了个遍,就差掘地三尺了。就是没有找到那颗钻石。他走到吴安等人面前,从那些已经吓破了胆的仆人们惊慌失措的眼神里,宫里雁很快就断定吴安是这些人的头目。 “那颗钻石在哪里?”宫里雁用皮鞭指着吴安。吴安摇摇头。宫里雁暂时放过吴安,转向另外的人,他要敲山震虎。宫里雁走到一个年长的仆役面前,用马鞭托起那人的下巴问:“你告诉我那颗钻石在哪里?”那人已经吓得双腿像筛糠一样哆嗦不停,话都说不成个儿了:“头,头,头人!我,我,我真的不知道!”宫里雁扭头瞪着吴安说:“他说他不知道,我看他分明是在撒谎!你说是不是?”吴安低了头不敢出声。宫里雁还是没有和吴安纠缠,他已经从吴安的眼神中知道,这个年轻人一定知道钻石的去向。宫里雁左手一伸,旁边的一个士兵把手中的火把递到宫里雁手里。宫里雁接过火把,二话不说,直接戳到年长仆役的脸上,那个仆役立刻发出一声惨叫,倒在地上左右翻滚。其他仆役顿时吓得尿了裤子,一个个面色惨白。宫里雁走向另外一个仆役。这人大约十八九岁,还是一脸稚气。他一看宫里雁狞笑着走向自己,急火攻心,一口痰卡在喉咙里,上不得下不得,只觉天旋地转,一下倒在地上不省人事。宫里雁将火把往地上一丢,右手的马鞭交左手,腾空的右手从腰间抽出佩刀,指向下一个仆役说:“不用问,你也是不知道的!”说着直接将佩刀捅进那人的肚子里,用力一划,那人的内脏就流出肚皮,鲜血喷涌而出,溅了宫里雁一身。宫里雁抽出佩刀,那人倒地气绝。浑身是血的宫里雁吼道:“还有谁说不知道?谁?”剩余的两名仆役吓破了胆,连忙跪倒在吴安脚下,磕头如掏蒜一般,哭爹叫娘地央求吴安快点把钻石交给这个魔头,救他们性命。宫里雁这才转身走到吴安面前,皮笑肉不笑地说:“怎么?你还要告诉我你不知道吗?”吴安叹了一口气,大喊一声:“主人,吴安对不起你了!”然后冷静地对宫里雁说:“你放他们走,我知道钻石在哪儿!”本来吴安也是吓得不行,不知怎么回事,一看到同乡身上流出的血,他反而镇定了许多。宫里雁哈哈大笑:“这就对了嘛!”说完挥挥手,示意放那俩人走。跪在地上的两外仆役一看宫里雁要放他们,起来撒丫子就往外跑。“你们他妈的给我站住!”吴安对那两个老乡大喝地声。那两个人猛然停住脚步,不解地看着吴安。吴安指着先前被宫里雁烧伤还在地上打滚的那个同乡,还有被吓倒不知死活的那个大孩子,对那两个人骂道:“你们他妈的还是不是人?良心让狗给吃了?一人给我背上一个!滚!”那二人乖乖地走回来,一个背上一个,狼狈不堪地离开了。宫里雁原本并没有想放那两个人走,想放他们到外面再杀掉。但吴安刚才的举动让宫里雁大吃一惊,他没想到这个其貌不扬的仆役还有些胆识。于是,他吩咐手下:“放他们走,谁放冷箭我就宰了他!”就这样,那几个人总算捡回一条性命。 “现在你可以说了吧!说出来,我不会亏待你。”宫里雁对吴安说。 “请头人点上一柱香,香燃尽的时候我就会告诉你。”吴安说。 宫里雁举起佩刀,怒视着吴安,他担心这个仆役戏弄自己。 “头人,您现在杀了我就没人知道钻石在哪儿了。我吴安说话算话,到时候我会告诉你的。我只是想让我那几个老乡跑得再远一点。”吴安平静地说。 宫里雁突然有点喜欢吴安了,这个时候,他才知道这个小伙子名叫吴安。他吩咐手下点香。 等到一柱香燃尽的时候,吴安没有食言,他从容地指着摆放在条几上的那只刚才还没不得及取下的铜砣说:“那就是。” 宫里雁看着那只不起眼的铜砣,脸色猝然沉下来,这个叫吴安的人,摆明了是在戏耍自己,他再一次举起佩刀。 在宫里雁的注视下,吴安不慌不忙地走过去取下那个铜砣,从腰间摸出太极玦.一朵金色莲花缓缓绽开,花蕊处是一颗巨大的钻石,光彩夺目。吴安心里念叨:主人,您不要怪罪吴安。人无信不立,那怕是对魔鬼也不能食言。何况,我这是在用这块石头换四条人命啊! 宫里雁将手中的佩刀和马鞭交给身边的士兵,接过那朵盛开的莲花,看着那颗璀璨的钻石,心里乐开了花。他对吴安说:“吴安,好样的!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的人了!本土司不会亏待你的。” 那吴安却乘士兵不备,伸手抢过宫里雁的佩刀,横在颈上一划……血,“噗”地一声喷射出来,倒地身亡。 第二十四章 罹难(6) 宫里雁看着死去的吴安,唏嘘不止。吩咐手下厚葬吴安。 回到桂家土司城堡,宫里雁兴冲冲地直奔夫人囊占的房间。“夫人,夫人!你快来看!我得了一样宝贝!”宫里雁边走边喊。他手里托着那只铜砣径直闯进囊占的房间。进门之后,便闻到一股异香,囊占的房间里经常会有各种异香。调香本是囊占喜好,宫里雁已经习惯了囊占屋里时常变幻的香味。不过,让他意外地是女儿疆提也在。疆提是宫里雁原配夫人所生,刚刚十二岁。夫人囊占和女儿疆提二人正在用几枚铜钱推演“火珠林”,这是中国唐末宋初流传下来的一种神秘的占卜术,据说为陈抟老祖的师傅麻衣道者所创。 “夫人!”宫里雁叫到。 “父亲!”疆提连忙起身。 “是土司大人回来了!请稍候,等我们演完这一课。”囊占头也没抬,只是带着玩笑的语气招呼道。 宫里雁原配夫人早亡,取囊占为继室。囊占是缅甸木邦土司罕底莽的女儿,饶有姿色,且温婉可人。非但对宫里雁体贴入微,更难得的是,和宫里雁与前妻的女儿疆提相处得如水乳交融一般。所以,宫里雁对其宠爱有加。这宫里雁虽然是一介莽夫,杀人不眨眼,但对自己的妻儿却是格外疼爱。见囊占这样说,那宫里雁便真的坐在一旁候着。 不一会儿,囊占演完了卦课,起身走到宫里雁身边说:“你今天又杀人了吧?一进屋就带着一股血腥味。” “父亲,母亲,孩儿告退了。”疆提给宫里雁和囊占行鞠躬礼。疆提对囊占这个大不了自己几岁的继母非常恭敬。 “女儿,不要走。和你母亲一块儿看看父亲得了什么宝贝!”宫里雁叫住疆提。 “是啊,不要走。咱们一块儿看看。”囊占也招呼疆提道。 见父母都要自己留下,疆提便走到宫里雁身边。 宫里雁看着自己的妻子和女儿一左一右地偎依在自己身旁,心里很是舒服。他得意地用左手举起那只铜砣说道:“好好看着,千万别眨眼睛!”宫里雁旋下兽钮,放入太极玦,将兽钮扣在铜砣底部,轻轻地旋转。当那朵莲花绽开的时候,花蕊处的钻石璀璨夺目。那颗钻石实在是太大、太美了! 宫里雁从花蕊处取下钻石递给囊占,说:“夫人,好好看看。” 囊占接过钻石,仔细端详。果然是稀世珍宝。但她只是漠然说道:“为了这个东西,又有多少人死在你的刀下?” “实话告诉夫人,这东西是茂隆银厂吴尚贤从一个印度人手中买的。吴尚贤已经死在昆明大狱中了,银矿、家产全被那些矿工和家人抢光了。我不拿来,还不一样便宜了那群蠢货!这东西要是落到那群猪猡手里才真是糟蹋了。”宫里雁说。 囊占也笑了笑说:“强盗总有强盗的逻辑。不过,东西真是好东西。” “我打算把它镶嵌在我的马鞍上,夫人觉得如何?”宫里雁问。 “平日里还不是你想咋样就咋样?现在又来问我做什么?懒得理会你这些闲事。”虽然是埋怨的话语,但从囊占嘴里说出来,却是七分柔情三分娇嗔,别有一番韵味。 宫里雁哈哈一笑,随手将那只绽放成莲花状的铜砣递给疆提,“这个给你当玩意儿吧!那个商人真是个笨蛋,这么好的钻石,居然弄了这么一个破玩意儿来配它!” 疆提接过铜砣,照着父亲刚才的方法旋转接在底部的兽钮,莲花渐渐合拢。 “小心!别弄坏了玉……那是钥匙。”宫里雁提醒道。 疆提轻轻旋下兽钮,小心地取出一黑一白两只玉蝌蚪,再将兽钮安置在顶部。 合拢后的铜砣和一般的称砣毫无二致,平淡无奇。 疆提心里并不认同父亲的观点,她反而觉得设计这个铜砣的人匠心独具。单看这样一只铜砣,谁能想到里面会藏有珍宝呢?对一个商人而言,称砣是常用之物,更不会引起人们过多的猜想。谁能说这不是一个保护宝物的好方法呢?可叹那个叫吴尚贤的商人,空有如此聪明,却还是没能保护住这件东西。 宫里雁曾经用了五年时间收集到六件稀世珍宝,现在连同梵天之眼在内终于凑足了七件。他请工匠将七件宝物按北斗七星的形状依次镶嵌在一件虎皮马鞍上,号为七宝鞍。 三个月之后,七宝鞍完成。宫里雁在自己的城堡里举行了盛大的典礼。初升的太阳照耀着美丽的伊洛瓦底江,江水湍急地打着旋,暗流汹涌。 宫里雁的城堡依山临水,威武的哨兵仿佛是山上的雕像。 低沉而响亮的法螺从城堡的各个角落里不时地传出,在山间回响…… 这是一个很长很长的故事,没有等李畋把整个故事讲完,天色已经黑了。 不知不觉中,李畋和高志华牧师已经在柏格理墓前坐了整整一天。 高志华牧师仰望天空。 风淡云轻,一弯新月挂在深邃的星空。 李畋环视周围。 四野静谧,远处起伏的山峦在黑黢黢的夜色里隐隐约约,夜风吹过,树叶和草丛发出轻微的沙沙声。 高志华牧师起身:“走吧!先回教会。吃过晚饭你再讲给我听,这是我听到的最精彩的故事。讲不完我是不放你走的。” “哈哈……”李畋笑道,“更精彩的还在后面。走,先去吃饭。” 两人一前一后地走在曲曲折折的小径上,一路说笑,不多一会儿,就看到远处教会院落里的灯光。空气中飘荡着山下传来的烤土豆的香味。二人加快了下山的步伐。 突然,从不远处的灌木丛里窜出一个黑影,直奔高志华牧师和李畋而来。 第二十四章 罹难(7) “什么人?”高志华牧师喝问。 “牧师,是我。我是阿月!”黑影答道。 那声音很特别,是阿月。 高志华牧师定下心来:“阿月,你来干什么?” 阿月跑到近前,喘息:“牧师,有人进了教会!” “有人进教会你慌什么?”高志华牧师问。 “是土……匪,秃顶黑獐!”阿月说。 秃顶黑獐是威宁一带有名的土匪头子,本名章玉木。章家原本家世清白,祖祖辈辈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那章玉木十五岁那年,自己在地里干活。那片地的地头接着一条大路。有一个外乡人从路上经过,章玉木对那外乡人的一双靴子发生了兴趣。居然一声不响地走到那外乡人身后,轮起锄头,一下打得外乡人脑袋开花。然后,脱下那双靴子套在自己脚下。若无其事地扬长而去。此后,乡亲邻里都对章玉木敬若鬼神,不敢招惹。都说那章玉木是天生的匪种,杀人不眨眼。十乡八里的恶棍闻名来投,三年之后,章玉木带领一帮喽罗啸聚山林,平日里打家劫舍,无恶不作。只因生得獐头鼠目,顶上寸草不生,且又肤色藜黑。故而得一雅号……秃顶黑獐。这秃顶黑獐虽然作恶多端,但因石门坎的苗民几近赤贫,所以秃顶黑獐倒是很少来此为祸。 “秃顶黑獐进教会干什么?他要放下屠刀吗?”高志华牧师笑了。 “很多人,凶神恶煞似的。您还是避一避吧!”阿月很担心。 李畋向山下望去。 山下,一点亮光,两点亮光,三五点亮光……无数点亮光……那是火把。土匪仿佛蓦然从野地里长出来似的。亮光沿着上山的方向汇集,嘈杂的嘶喊声隐约可闻。 “牧师,你带李先生跑吧!”阿月说。 “跑?往哪儿跑?这里是我的教区,山下有我的教民。我必须下山,不能任由他们胡作非为!” “牧师!你疯了?”李畋插言。 “李先生,我是一名牧师。从我选择这一职业的那一刻起,我就把自己的生命许给了主。这是我的使命。我想,他们不敢对我怎么样的。只是现在情况不明,你先不要下山,你跟阿月他们走!” 山下的亮光在往山上涌。 高志华牧师用极其严厉的声音说:“阿月,快带李先生离开。” “不!牧师,不!我要和你在一起。”阿月口气坚决。 “阿月,你已经舍身事主,你发过誓的,是不是?” 阿月结舌:“可是……” “阿月,你要听话,保护好李先生。听清楚了?快走!”从山下涌来的光亮越来越近,已经能看清楚火把跳动的火焰。 “阿月,快走!否则我再也不想见到你!” 此时的阿月,眼睛里已经噙满泪水,对李畋说:“李先生,我们走!” “牧师……”李畋迟疑不决。 “走吧!见到泰戈尔先生代我问好。”高志华牧师头也不回。 李畋转身随着阿月离去。 高志华牧师步履从容地迎着那一片火把而去。 已经可以清晰地看到一个个火把,已经可以清楚地听到一声声嘶叫。 “弟兄们,冲上去!把他们一锅煮了!”一个近乎嘶哑的声音。 一群衣衫不整的喽罗,一张张凶神恶煞的脸。为首的一人身材瘦长,秃顶,獐头鼠目。 “你们是什么人?要干什么?”高志华牧师喝道。 “呀嗬!洋人?!想管老子的闲事儿?”秃顶黑獐斜睨着,身边有一矬子用手遮着嘴巴,秃顶黑獐弯下水蛇腰将耳朵凑近矬子的嘴巴,矬子嘀咕片刻。秃顶黑獐晃动着罗圈腿走到高志华牧师跟前:“牧师?牧师是不是洋和尚?难怪把好好的一个漂亮妞白白便宜了那个臭麻风!真是暴……暴……暴什么天鹅?” 矬子接过话茬儿:“暴殄天物。” 秃顶黑獐一瞪眼:“我管他娘的暴什么!反正是这狗日的洋和尚把那小妞儿便宜那个臭麻风了。要不是怕惹一身脏病……呸!奶奶的……” 高志华牧师平静地看着眼前这帮匪徒。 秃顶黑獐手一挥:“把这洋和尚给我绑了!搜身。说不定那件宝贝就在他身上。” 三五个匪徒闻声而动,一拥而上。 高志华牧师大吼:“野蛮!野蛮!” 其中一个匪徒暗中抽出匕首,低吼一声“八格”,抖手用力,匕首穿透长衫,准确地从肋骨间刺入,直挑心脏。 高志华牧师瞪大眼睛,直挺挺地摔倒在地。 矬子上前一步,把手放在高志华牧师鼻孔处,回头:“他死了。” 秃顶黑獐吼叫:“是谁干的?是他妈谁干的?” 暗中刺死高志华牧师的匪徒瑟缩着出列:“是……我,不小心……” 秃顶黑獐飞起一脚,将匪徒踢翻,骂道:“边老四,你他娘的!成心给老子找不痛快是不是?这可是个洋人!老子和洋人又没仇!只要他不和我们过不去,老子又何苦招惹他?你他娘的,这下老子和洋人的梁子结大了!老子真想一枪崩了你……”秃顶黑獐一边骂一边掏枪。 灌木丛的阴影中,有一只枪口正对着秃顶黑獐。被踢倒在地的边老四突然跃起,扑向秃顶黑獐。 砰!砰! 两声枪声。 一枪来自秃顶黑獐……那是走火,打在山石上溅出些许火花。 另一枪来自灌木丛中。 边老四起身,并且搀扶起被自己压在身下的秃顶黑獐:“章爷,你没事吧?” 秃顶黑獐摸了摸右耳,有些粘稠的血,半拉耳朵没了:“那个王八羔子敢打爷爷的黑枪?” 一名匪徒向着灌木丛打了几个点射,壮着胆子过去,回头喊到:“章爷!没人!” “边老四!”秃顶黑獐叫,“你小子算是救了老子一命,还他奶奶的算是有良心。章爷爷没算白疼你。” “章爷,那是您福大命大造化大!”边老四点头哈腰,在火把的照耀下能清楚地看到那一脸的谗媚。 “行了,瞧你那熊样儿!你他娘的这祸也给我惹大了知道吗?” 边老四将嘴巴凑近秃顶黑獐。 “哎哟!你他娘的要干什么?”秃顶黑獐跳开,边老四弄疼了他刚刚被打烂的耳朵,“有屁快放!” “那个姓李的还在山上……”边老四焉头搭脑地说。 “还愣着干什么?快追!” 一帮匪徒开始往山上冲。 边老四故意拉在后面,看着匪帮远去,低喝一声:“出来!” 一个黑衣人从灌木丛里出来(日语):“渡边君!您为什么要救那只猪!” “(日语)混蛋!这里还不是占领区,那头猪还有用!搜,搜那个牧师。”化名边老四的渡边一郎说完,转身去追赶那帮匪徒。 黑衣人对着高志华牧师的遗体一通折腾之后,一无所获地离去。 高志华牧师颀长的身躯横在山道上,身上的长袍已经七零八碎。 注一:孟加拉省,即今孟加拉国。曾经是英属印度的一个省。 注二:西莱达(shidaha),地名,在今孟加拉国境内。原名为khorshedpur,19世纪中叶,改为西莱达。泰戈尔家族故居。流经此地的博多河两岸都有泰戈尔家族的土地。泰戈尔于1890年移居这里,并在此居住了大约十年。 注三:彭乔农·库查利,泰戈尔的远祖。泰戈尔家族原先属于婆罗门教,后来因违反教规,受到排斥,17世纪90年代,彭乔农·库查利带领族人来到恒河岸边的一个小渔村定居,这个小渔村就是后来繁华的加尔各答市。 注四:拉杰沙希(rajshahi),地名,孟加拉国中西部工商业城市。位于恒河北岸。注五:诺阿卡利(noakhali),地名,孟加拉南部港市。 注六:曼德勒(mandy),地名,缅甸要的第二大城市。曾经是缅甸王朝的首都,也是一座文化之都,有“宝石城”之称。 注七:法螺,佛教举行宗教仪式时吹奏的一种唇振气鸣乐器,用同名软体动物“法螺”的贝壳制成,源于印度。法螺作为佛教法器的历史非常悠久,传说释迦牟尼在鹿野苑初转falun时,帝释天等曾将一支右旋白法螺献给佛祖,从此右旋白海螺即作为吉祥圆满的象征在佛教中广为流传。 第二十五章 逃亡(1) 李畋和阿月奔跑。 匪徒的嘶叫声越来越近,火把摇晃。此起彼伏的呼号声搅乱了山野的宁静。无辜的山鸟被惊起,在林间从一处枝头飞向另一处枝头。 李畋停下:“不能再跑了,我们先找个地方躲一躲。跑山我们不是土匪的对手。” “李先生,跟我来!”阿月钻入灌木丛。李畋紧随其后。 灌木林低矮而茂密,枝叶交叠重杂,旁逸斜出。二人猫着腰,不是在跑,而是在爬。不时有棘刺勾连在衣服上,发出让人牙酸的噼啵声。 “这是去哪儿?”李畋问。 阿月依然在前面爬:“穿过这片林子就有一条下山的路。” 灌木丛外的山路上,几个土匪高举着火把。 “打起精神来,把你们的招子放亮些,各岔口都给老子放上眼线!误了章爷的大事就甭想吃上明天的粮食了。”渡边一郎追上一小帮匪徒。 “边老四,就你他娘的会舔腚沟子。”一匪徒笑着打趣,“章爷前边儿去了,你还不快追?离章爷近点儿,吃屁都能吃到热乎的。” 李畋一脚蹬空,一块石头滚落。 渡边一郎抬手一个点射,砰地一响。子弹在李畋脚下炸开。 一只野兔惊恐地窜出。 那匪徒哈哈大笑:“边老四的枪法太准了,一枪就把兔子打跑了。”说罢,弯腰捡起一块小石头,扬手丢进灌木丛,一阵簌簌的响动。“边老四,再来一枪!听到动静没有?这可能是那鬼知道来干什么的教授!” 渡边一郎没有说话,一抖手,一只匕首划过那匪徒的脖颈。 匪徒直挺挺倒地。 其他几个匪徒蓦然失色。 “你们几个!你们刚才看到了什么?”渡边一郎目露凶光,手指向刚刚死掉的匪徒,“你们是谁杀了麻团儿?是谁?” 几个匪徒惊恐万状。 “没看到。”一匪徒嗫嚅。 “我看到了,一个黑影掠过,刀光一闪,麻团儿就死了。”一匪徒谄媚。 又一匪徒挤上来:“什么呀!我看得最清楚了。那人武功高强,行走如飞。唰地一声,麻团儿一刀毙命。那人刚要甩出第二刀……这第二刀是甩向我的,幸亏边老四,不,四哥,也不对,是四爷,对,是四爷。多亏边四爷抬手一枪,打飞了那刀。那人一看四爷功夫了得,便一溜烟儿地跑掉了。”仿佛生怕自己的媚功不到家似的,他又扑通跪倒在地,“多谢四爷救命之恩。” 渡边一郎收刀入鞘:“你们几个龟孙听好喽,以后四爷不会亏待你们的。还是刚才那句话,今晚把招子给我放亮了,要是放跑了那个姓李的,看我怎么收拾你们!” 渡边一郎和匪徒们的对话一字不落地飘进李畋的耳朵。 “李先生,他们走远了。我们快点儿,出了这片林子就好了。”阿月低声说。 李畋来不及多想,跟在阿月后面继续爬行。 灌木丛的边缘是一段崖壁,两米之下是便是一条山路。阿月刚想往下跳,山路两端上同时出现了火把。他们已经无路可走。 阿月回头看看李畋:“先生,他们把所有的路都堵死了。” “别跑了,跑也跑不掉。他们这是有备而来。”李畋说。 “怎么办?” 李畋从身上摸索,取出笔记本和铜砣:“阿月,他们是冲我来的,没你什么事,不能再把你搭进去。带上这两样东西……” 阿月突然向李畋身后一指:“李先生,你看那是什么?” 李畋回头。 阿月将一样东西丢在李畋手上,迅速冲出灌木丛,一跃而下。 匪徒很快就发现了阿月。那样近的距离如果不被发现反倒是怪事。两路匪徒蜂拥着向阿月夹击。呼叫着。 阿月跑过山路,爬上了对面的山坡,脚下有乱石滚动。对面山上的那面坡没有高大的足以供他隐蔽的树木。月光下,人影很清晰。 李畋眼睁睁看着匪徒紧随在阿月身后拥上对面的山坡。渐行渐远。渐渐看不清阿月,只看到一片晃动的火把。 “砰!砰!”两声枪响。 匪徒们的叫嚷远远传来,只是一片嘈杂,听不清在嚷什么。 李畋紧紧攥着手中的皮囊还有阿月刚刚丢下的火镰,眼睛里有些潮润。眼看着阿月引开了匪徒,李畋便欲跳下矮崖逃生。 “布谷!布谷!……”突然响起布谷鸟的声音。 李畋赶紧伏下。 路上闪出两个人影。 渡边一郎骂道:“山本,搞什么鬼?” 山本就是前面出现过的那个黑衣人(日语):“渡边君,有情况。” “混蛋!说汉语。快点儿,别像个娘儿们似的。” “路上有一个死人,是土匪。是不是那姓李的干的?”山本说汉语。 “你是个笨蛋!那是我干的。你守在这儿,守着这条路!那群土匪是一群笨蛋,刚才跑过的那人不是李畋。” “渡边君,我认为这样干是愚蠢的!对付一个文弱书生,我们两个足够了。没有必要弄这么大阵势。那群支那猪只会把事情弄砸!” “山本君,我只能说……你很幼稚。这是我的一石数鸟之计,你不必明白,遵照执行就是了!请你记住,沙漠玫瑰是我说了算。”说完,渡边一郎远去。 山本隐藏在某个犄角旮旯。 日本人!沙漠玫瑰?李畋心里犯起嘀咕。 前面的路已经不能再走,李畋只好退回灌木丛。嘈杂过后的安静,安静得让人提心吊胆。李畋按原路返回,寄希望于土匪过后的安全。 月光如水,麻团儿的尸体像一只黑狗。 第二十五章 逃亡(2) 李畋笨拙地扒下麻团儿的衣服,闪入树荫,出来时,一身土布黑衣的李畋从外形上已经有几分土匪的样子。从麻团儿身上搜取的匕首也别在腰间。 一身黑衣的李畋走过月光下的柏格理墓。 高耸的十字架,元宝形的牙石。孤独而凄凉。 下山的路就在脚下,安静地延伸。两百米之外,高志华牧师的遗体横躺在山路上,七零八碎的长袍已经不堪入目。 李畋的喉咙里咕噜作响,像是有一口痰吐不出又咽不下。跌跌撞撞地奔过去,伸手在牧师鼻下,已然没有一丝气息。李畋想把高志华牧师背在身上,那对他来说无疑是一项艰巨的任务,高志华牧师魁梧的身材对于相对瘦小的李畋而言像是一个巨无霸,试了几次都没有成功。李畋只有沮丧地放弃最初的想法,呆滞的目光停在旁边的一棵树上,无声地拔出匕首,削刮树皮。半边树皮露出白茬。刀锋划过手指,有点凉。血迹在白色的树干上变成十二个汉字……神将赐以木铎,人竟宿于石门。 离开高志华牧师,李畋的身影摇摇晃晃,像个失魂落魄的醉鬼。 “谁?”一个沙哑的声音喝道,一个黑影做出防御性姿态。 李畋打了个激灵,仿佛突然从梦中惊醒:“边……边老四让我来叫人,麻团儿死了,让去抬下来。” “呸呸!晦气。他奶奶的,这种事总是落到我头上。在哪儿?” “在上边,我带你去。”李畋支应道。 匪徒走过来,打量李畋:“伙计,面生的很,口音也不对。是边老四带来的?” “嗯哪。” 匪徒嘀咕:“边老四是带过一些人来入伙,可不记得有鼻子上架二饼的……” 李畋一看事不好,乘匪徒不备,闪身,抬手,匕首的后柄砸到匪徒的脑后。匪徒倒地,李畋扑到匪徒身上,举起匕首,却迟迟不能落下。 匪徒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被蓦然打瞢,只是片刻工夫就醒了,感觉有人骑在身上,正欲反抗,恰恰瞅见那把停在空中的匕首,索性屏息诈死。但眼睛却是眯成一线,警惕地观察着李畋的一举一动。 李畋终于不忍下手,他无法强迫自己去杀人,哪怕再给他一万个理由。他叹息一声,起身。 匪徒躺地飞起一脚。 李畋摔了一个大马趴。 匪徒鲤鱼打挺一跃而起,直扑李畋。 李畋甩手,一团沙石撒向对方面门。 匪徒惨叫,摔倒。 李畋起身向山下奔跑。 匪徒高喊:“快来人哪!有人下山啦!” 喊叫声惊动了山下埋伏的一小帮匪徒,约有十几个人冲上来。 李畋停下脚步,下山是不可能了。回首,刚才那个匪徒正气势汹汹地逼近自己。此时,李畋已经是腹背受敌,进退失据之后的张皇失措。小路一边是山谷一边是山坡,山谷一览无遗,山坡上是一片松树林。李畋略加思索,一头钻进树林。 十几名土匪散点成线向李畋包抄。 慌不择路的李畋根本不知道自己跑向哪里,树林的边缘是一处断崖。 土匪越来越近。 李畋看看土匪,看看断崖。已经无处可逃。 “弟兄们,抓活的!边老四说了,这可是个值钱的货色!能换六十只日本造的王八盒子呢!”一名土匪在叫。 土匪已经近在咫尺。 “跳啊!有胆你就跳!还是乖乖地跟老子去见章爷,说不定章爷会饶了你一条小命儿!”一土匪挑衅地说。 断崖望不到底,月影绰绰中,有小一片树影横生崖壁。 李畋突然脱掉外衣。 匪徒先是一惊,继而哈哈大笑:“玩脱衣?你是女人吗?脱呀,脱下来看看。如果是女人,老子就饶了你!” 李畋在众匪徒的嘻笑中又做出一个莫明其妙的举动……将两只衣袖捆扎在两只脚腕。 “奶奶的,这是玩儿的哪一出?”土匪骂道。 “自己给自己弄了一副脚镣?他这是自个儿熊了,这倒好,省得我们动手了。”另一土匪说。 只有李畋自己知道这是要做什么……他的本意是想在坠落的过程中增加一点被阻挡的机率。事实上,这样做也许会更加危险,因为肢体的自由度受到了严重的限制。李畋摸了摸腰间,那皮囊还算结实。再摸摸胸前,笔记本贴着胸膛,也很稳妥。转身,向着崖壁上的那片树影纵身一跃。 众匪徒错谔,眼睁睁看着一个大活人从眼前倏然消失。争相跑到断崖边,除了崖壁上晃动的树影,什么都看不见。 崖壁间,李畋双脚间的衣服勾挂在一根树枝上……赌徒一般侥幸。那根要命的树枝恰恰扫过他两腿间的空隙挑住那衣服,梢头的枝条从裆部划过,一阵深入骨髓的疼痛几乎让他窒息。慌乱中,李畋下意识地胡乱抓住另外的树枝,这样的举动让他身上受了更多的伤。他像一只蝙蝠一样倒挂着,身上在痛,脸上在笑……没有粉身碎骨就是最大的胜利。而且,他的秀琅架眼镜居然还架在鼻梁上,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那真是一架倒霉的眼镜,就在李畋注意到它时,它却慢慢地从李畋鼻梁上滑落。李畋想去扶,却空不出手。那倒霉的眼镜就以一种十分滑稽的姿态坠落崖底。 崖壁上,土匪们扫兴地离去。 李畋双手抓住树枝用力牵引,借力翻身骑在树杈上。一只手抓住树枝,一只手去解捆在脚腕的衣服。那绝对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李畋的动作笨拙而无效,大幅度的动作让树枝摇来晃去。李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解开了一条腿。长舒一口气。 树枝突然断裂。 李畋下坠,幸亏一只手还紧紧抓着另一条枝丫,但那条枝丫似乎也不太粗壮,眼见的越垂越低。李畋空出的一只手试图再抓住一点什么,但身体的晃动让那条树枝以更快的速度断裂。 李畋再一次坠落。 第二十六章 绝地(1) 1938年4月6日,清晨。初升的太阳透过林间的缝隙照在草地上。 已经昏迷了几个小时的李畋睁开眼睛。第二次坠落之后,他又被丛生的树木挡了一下,树下是一些低矮的灌木和茂密的杂草,几经缓冲跌落崖底。虽然多处划伤,却不曾致命。李畋挣扎着爬起,胸部如同被撕裂似的疼痛,摸了摸,笔记本的硬皮已经生生折断。草丛露着一个尖尖的石棱……如果不是笔记本护在胸前,那足以要了李畋的性命。 李畋笑了,笑的很艰难:“我这命太贱了,阎王爷都不收。” 宽大一些的树叶上有经夜的露珠。 李畋张了嘴,一片叶子一片叶子地往嘴里抖弄。 不远处,有一丛红子果红艳艳的诱人。 李畋仿佛看到高志华牧师站在红子树下,小心地从枝头采摘了一簇红子果递给自己:“李先生,这是大自然的馈赠,品尝一下吧!”李畋揉揉眼睛,没有高志华牧师,只有红子果,一簇一簇的红。李畋拔步,却发现一只脚腕上还系着那件土匪的上衣,解开,欲丢,迟疑,而后搭在肩上。 红子果成了救命的仙果,李畋一气吃了个饱。从肩头扯下那件上衣,扎紧两只袖筒,塞满红子果,再搭在肩上……那件衣服又变成了一条盛满食物的褡裢。 砍下一根树枝,刮去细枝毛刺。一根手杖简单却实用……既是助力,又可防身。 草丛中有一束反射的阳光刺疼眼睛,李畋走过去。居然是他那倒霉的眼镜……断了一条腿,少了一片玻璃。那断乎是没法再戴了。摇头,扬手,又停住。再三端详之后,李畋弯腰在草丛中寻找,取匕首割了几茎有韧性的野草,打成麻花绳。一头儿拴在没了镜片的空框上,一头拴在仅存的那条镜腿上。往头上一套,一付奇特的独眼眼镜!一只眼虽然依旧朦胧,但毕竟有一只眼已经清晰许多。 衣服变造的褡裢,草绳捆扎的眼镜,树枝削就的手杖。三件法宝将李畋身上的书卷气一扫而空。 李畋蹀躞而行,盲目地寻找出山的道路和保命的水源。 从日出到日落,整整一天的时间,李畋唯一的收获就是弄清了自己的处境。脚下的山体只不过是崖壁间凸出的一条狭小的平台。方圆约有两亩左右。边缘处又是陡峻的崖壁,深不见底,这是一处绝地。 一块石头从李畋手中抛落崖底。听不到一点回声。 李畋绝望地躺倒在草丛里。 天色渐渐黑下来。 1938年4月7日,晨,一场大雨骤然而至。 草地上,睡梦拟或昏迷中的李畋被雨淋醒,一骨碌爬起来,跑到树下避雨。结果证明那根本不管用。李畋落汤鸡似的手足无措。张惶之中,他看到崖壁上有一处凹穴,虽然浅浅的,但正可避雨。 李畋本能地奔向那处凹穴,迈上凹穴下方那块并不太高的石头,身体贴紧穴壁。终于躲过箭簇一般的雨矢。李畋满头满脸地胡撸着雨水,甩手,跺脚。却突然明白,在这样的环境下根本用不着避讳什么,这才浑身上下脱了个净光。重新摆弄了一下那半架靠草绳拴住的眼镜,拿淋湿的衣服擦拭了镜片,套在头上。皮囊,匕首,火镰,笔记本,归堆放着。所有的衣服一码搭在肩上,一件一件取了拧水,拧完一件便搭在另一肩上。之后便是一件一件地重新往身上套……即便是在这样的环境下,李畋同样不习惯自己的裸体。湿答答的衣服很涩,摩擦着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李畋一边穿衣一边裂嘴……疼。 雨,一直在下。 李畋看到火镰便想到阿月,可怜的阿月不知是死是活。不经意间的一转身,李畋大吃一惊……这处凹穴居然是一个洞口!这是一个奇怪的扭头洞,在外面看只是一处浅浅的凹穴,进到里边才能发现左侧下部是一个洞穴。刚一进来时,一是眼镜蒙了水,二是慌里慌张的弄衣服,三是心里不曾想,所以并没有发现洞口的存在。 洞口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黑黢黢的。李畋随手捡起一块石头丢进洞里,回声很远。这个突然出现的山洞让李畋看到了一线生机,但他却不敢冒然进去。对于洞穴,李畋有一种与生俱来的恐惧。他需要火,火能让他克服恐惧。火镰就在身上,但却没有可燃的东西。 李畋看着外面的雨,盯着雨中的那些茂密的松树,眼中流露出一丝贪婪。 下午,雨住风停。 李畋迫不及待地冲出洞口,匕首起落,折,拽,撕,扯。 草地上,一堆湿漉漉的松树枝越积越多。 终于,李畋看着那堆已经像小山似的松枝露出一丝笑容。 1938年4月8日,晴。 那座松枝堆成的小山已经移动到洞口。 李畋将若干松枝捆扎成一束,火镰的铁片和火石撞击,火星引燃纸媒,撮口一吹,纸媒冒出火苗。松枝非常易燃,嗞嗞作响,松油滴落。 举着火把,李畋壮着胆子,小心翼翼地进入洞里。洞口向下斜插延伸,幽暗,阴凉。每走一步,李畋的心就悬起一点。一个做学问的人,实在不适合这样的探险游戏。如果不是迫于无奈,李畋宁死也不肯踏入洞穴半步。很多时候,死是非常容易的事情,而活下去却需要有更大的勇气。 脚步声在洞穴里回响,很远。 飘忽的光影,参差的石壁。 一股奇怪的味道。 李畋下意识地抬头,看那火把……其实,那是一个很傻的动作。火把燃得很旺。 洞穴幽长的仿佛没有尽头。 李畋感觉自己像是走在某个巨大怪物的肠道里,不知道迈出那一步时就会被溶化掉,变成虚无。 洞底起起伏伏,脚步上上下下。 怪味越来越重。 转过一道弯,洞道开始渐渐升高,如一道陡坡。层层石阶纯然天成,鬼斧神工一般。 李畋稍微犹豫一下,拔步迈上。 数十步之后,洞中豁然开朗,像是一方平台,更像是一座石室。约有四五间房子般大小。高高低低的木架上一具具的棺材。这是一处洞葬!李畋数了数棺材数量,大大小小一共十三具。那股怪味就是从这些棺材里散发出来。除了来路,石室没有出口。这是一个死洞! 火把即将燃尽。 李畋点燃另一支火把,却突然感觉有些头重脚轻,心中大叫不好。疾速退出,快速朝洞口方向奔跑,双腿却磕磕拌拌地不听使唤。堪堪走到洞口凹穴处,火把坠落,李畋一头栽倒,昏死过去。 第二十六章 绝地(2) 山风乍起,新月初升。 李畋躺在洞口,感觉到身下的山石有些微的凉意。恍惚中,他仿佛置身于另一个地方,亦真亦幻,难辨真假。 1753年8月13日,癸酉年七月十五,鬼节。 伊洛瓦底江畔。 土司城堡。 法螺声。 大土司宫里雁为七宝鞍所做的法事张扬到几近狂妄。高耸的竹木台,飞扬的五色旗,念经的僧人,道贺的宾客,耀武扬威的兵士,倾巢而出的百姓……整个城堡都像疯了一般。 城堡后宫,囊占的卧室。 几枚铜钱洒在地上。 “母亲你看!这卦象为何如此凶险?”疆提看着那几枚铜钱发呆。 囊占在摆弄一个香瓶儿:“你的父亲,我们的土司大人,张狂的几乎忘记了自己的身份。明明是个土司,却硬要摆出皇帝的谱。如何能不凶险?” 一个女仆走进来,低眉顺眼地站住:“夫人,有一个男孩子求见。” “男孩子?求见?”囊占蹙眉。 “是,一个大男孩儿,要见夫人。”女仆答。 “不见!谁都不见!”囊占不悦,她从来都不喜欢见外客。 “他说,您要是不见,就让您看一样儿东西。”女仆双手托着一只香瓶儿呈上。 “香瓶儿?!”囊占疑惑,取过,打开瓶塞。 一缕异香缓缓释出,似浓似淡,非浓非淡,浓而不艳,淡而不薄。像是天外轻箫,云中曼歌,似有似无,若沉若浮。又恰似静水微漪,暖玉生烟,镜花水月,真假难辨。 “这是什么香?”疆提如醉如痴。 “快!请他进来!”囊占如梦初醒。 女仆出去。 进来的是贾亚希玛。十五岁的年纪,稚气未脱的面孔。神情却是极不相称的深沉老辣。眼睛里闪烁着令人难以捉摸的光。 “这香是你调的?”囊占问。 “是的,夫人。” “你叫什么名字?” “贾亚希玛。” “你不是汉人,也不是缅甸人。可是你却会说我们的语言……你从哪里来?” “回夫人,我从印度来。为了来见您,我特意学了桂家话。” “哦?!”囊占讶异,“看来你是有备而来。这香,也是你特意为了见我准备的?” “夫人明鉴,正是。” “孩子,你到底是什么人?找我有什么事?说吧!我不喜欢拐弯抹角。” “夫人,我曾经是一个僧人,是为追寻佛眼而来。” “佛眼?我不知道什么佛眼。你找错人了吧?” “佛眼就是大土司从中国商人吴尚贤那里抢来的钻石。那本是婆罗贺摩的一只眼睛,大土司把它镶嵌在马鞍上。”贾亚希玛的眼光瞟向室外。 法螺声隐约传来,宫里雁的法事好像还没有结束。 “孩子,你的故事很有趣,说来听听。”囊占看着贾亚希玛。 贾亚希玛仔细讲了情事的原委。 听罢,囊占脸色沉重:“孩子,这件事情我会帮你的,不过要从长计议,急不得。你先回去。哦,记得告诉我的仆人你的住处。有了消息就让他们去找你。” 贾亚希玛深鞠一躬:“有劳夫人,告辞。” “嗨!你等等……”一直在旁边的疆提突然说道,但却在囊占和贾亚希玛的谔然中红了脸,“我只是想问一问,你这香,有名字吗?” 疆提很美,美的让贾亚希玛感到恐慌:“回小姐,这香叫……沙漠玫瑰。” “沙漠玫瑰?好奇怪的名字!不过,我喜欢。” 贾亚希玛鞠躬退出。 囊占对着疆提说:“这次知道那卦象为什么那么凶险了吗?咱们的土司老爷居然把大梵天的眼睛镶嵌在马鞍上……坐在屁股下面!桂家部落的灾难也许就在门外等着呢!” 桂家部落的灾难果然来得很快。 1753年10月10日,乾隆十八年九月十四。木梳部土司瓮藉牙突然率兵攻打桂家,虽然没有攻破宫里雁的土司城堡,但却劫掠人口逾千,牲口无算。从此两家结怨。 1754年1月,缅甸内乱。缅王莽达拉被得楞、锡箔两部所杀。瓮藉牙以为缅王复仇为名,起兵击败得楞和锡箔两部。自立为新缅甸王,改国号为新缅甸国,传檄各部土司。 1754年2月5日,宫里雁在自己的城堡里撕碎了瓮藉牙的檄文,斩杀了使臣。并联合自己的岳父……木邦土司罕底莽向瓮藉牙宣战。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就此开始。 1758年3月7日,翁藉牙的六千精锐先锋兵逼腊戍。次日,罕底莽和宫里雁被迫与之决战。战事空前惨烈。真杀的昏天黑地,血流成河。经过两天两夜的激战,木邦失陷,罕底莽战死。宫里雁于苦战中率兵丁家眷二千余人突出重围,落荒而逃。疆提在此役中失踪,生死不知。 1760年,瓮藉牙死,其子莽纪觉嗣,战事仍在继续。 1762年2月,在莽纪觉的追杀下,宫里雁一路逃到中缅边界。走投无路的宫里雁请求归顺清政府。时任云贵总督吴达善,向宫里雁索要七宝鞍。宫里雁不肯答应。吴达善便拒绝让宫里雁入境。万般无奈,宫里雁转而投奔孟连土司刁派春。 宫里雁带着一帮残兵败将,拖家带口地行走在崎岖的山道上,一副狼狈不堪的景象。由于滇缅边境地处低纬度高原,地理位置特殊,地形地貌复杂,形成了特殊的气候特征。一山有四季,十里不同天。气候忽冷忽热,加上一路溃逃,缺衣少食。相当一部分人得了伤寒。士气极度低糜。 “打起精神来!翻过这座山就是孟连的地盘了!我的朋友,刁派春大土司已经为我们准备了温暖的帐篷、丰盛的美食和漂亮的姑娘!不想留下喂狼的都给我打起精神来!”宫里雁的马从队伍的末尾赶向前锋。往常,这些琐事是用不着大土司亲自做的。宫里雁也从来不屑于做这些事情。战场上连连失利,队伍越来越少。好多好多的事情,宫里雁都不得不事必亲躬了。 另一匹马迎面而来,劫后余生一般。只是马上的人在强打着精神,那是囊占的卫士何猛:“土司大人,夫人请您过去。” 二马并辔,跑向队伍中的一顶小轿。 轿帘撩起一角,囊占夫人露出半张脸:“何猛,你先回避一下,我和土司大人有话说。” “是!夫人。”何猛打马离开。 “夫人,宫里雁无能,让你受委屈了。”宫里雁对着小轿,并不掩饰自己的落寞。 “事已到此,说这些又有何用?要紧的是咱们的女儿疆提,整整四年了,是死是活也没个音信。你倒是派人去找啊!” “夫人……”宫里雁语噎,四年前腊戍一役,女儿疆提被乱军冲散,下落不明。四年来,宫里雁不是没有派人去找,而是派出去的人十去九不回。别说是人了,就连相关的消息也无一丝一毫。疆提的失踪成了宫里雁的一块心病。一想到这事,他就恨不得将瓮藉牙父子挫骨扬灰。 “我早就对你说过,七宝鞍上的那颗黑钻石是个不祥之物,劝你交给那个印度小和尚。你就是听不进去……” 宫里雁恼羞成怒:“夫人,请不要再说这个由头!胜败乃兵家常事。纵然天不佑我桂家,又干那钻石何事?我不信佛,佛又能耐我何?纵然佛迁怒于我,又干木邦何事?我的岳丈,你的父亲,我们的罕底莽大土司,不同样城破家亡流离失所吗?” 囊占放下轿帘,不再说话。 宫里雁照着马屁股狠狠一鞭,马嘶鸣,奔驰。 第二十六章 绝地(3) 1762年2月19日。清晨。孟连土司辖地。大草地。 茂盛而平坦的草原出现在群山的环抱中有些让人惊奇。草尖上没有完全蒸发的露珠反射着太阳的光芒。 孟连土司刁派春已带领人马等候多时了。 宁静的草原上已经开始喧嚣。 一个个巨大的土灶上支起一口口铁锅,锅灶边支着木架,木架上是待宰的牛羊。点连成线,线连成片,蔚为壮观。 宫里雁和他的队伍被眼前的阵仗惊呆了。 已经饥饿难耐的部卒们喜极而泣,纷纷丢了手中的兵器,奔向那些锅灶。 宫里雁恼怒万分。部卒们的丑态让大土司颜面尽失,他无法不恼怒。张弓搭箭,跑在最前面的部卒中箭倒地:“擅自离队者,死!” 奔突中的部卒们在同伴的尸体前停住脚步。 何猛带领一帮精干的卫队呈扇形队列包抄过来。 部卒们纷纷回身,捡起刚刚丢掉的兵器,归队。 “哈哈哈哈……哈哈……”一阵怪厉的狂笑,笑声起处,一个衣着光鲜的汉子纵马而来,“久闻桂家大土司治军威严。果然名不虚传!名不虚传啊!”下马,抱拳,“宫兄,小弟刁派春恭迎尊驾。” 宫里雁翻身下马,赶上前抱拳还礼:“宫里雁现在成了丧家之犬,让刁兄见笑了。” “自家兄弟客气什么!我孟连有的,就是你桂家有的。让桂家的弟兄,该下马的下马该解甲的解甲。来到这里,就是到家了。” 宫里雁回身命令部卒:“歇了歇了!” 部卒们一下松懈下来,躺的,坐的,东倒西歪。这样一支队伍,实在不忍卒睹。 宫里雁苦笑:“这,实在是不成体统。让刁兄见笑了。” 刁派春微笑:“哪里哪里!”转身对着自己的部众喊,“生火!放血!” 每一个土灶前都步调一致地行动着,刁派春的部众们显然配合默契,忙而不乱。 对照自己部众的狼狈,让宫里雁有些羞愧难当。 “宫兄,请!”刁派春伸出一只手掌做出邀请的姿态。 黑色的烟柱腾空而起。火焰在灶下燃烧。铁锅里的水咕噜咕噜冒着泡。 牛羊的惨叫。血肉的醒膻。 眼前的一切让宫里雁的部众们恍如隔世一般。 等待。漫长的等待不仅在消耗着他们的体力,同样也在侵蚀着他们的意志。仿佛有成千上万只小虫儿在同时噬咬着他们每一条神经最敏感的末梢。那种感觉让每一个人都接近疯狂。 宫里雁跟随着刁派春走向中军大帐。其实,所谓的中军大帐只不过是草原上唯一的一顶帐蓬。里面一些简单的摆设。二人分宾主落座。 肉香飘荡。 宫里雁的部众盯着那些铁锅,眼睛里冒着绿光。 何猛闯进大帐。 刁派春惊起,拔刀。 宫里雁喝斥:“何猛!你干什么?” 何猛答道:“夫人让我跟着土司大人。” 刁派春的刀放回鞘中,扭头看着宫里雁。 “混帐!我们兄弟叙旧,岂容你在旁添乱!滚!”宫里雁骂道。 刁派春连刀带鞘解下,随手丢向何猛:“勇士!我和你家土司大人亲如兄弟。叙旧而已。” 宫里雁也解下自己的武器丢给何猛,暗暗使了个眼色:“滚!” 何猛鞠躬退下。 孟连部卒站在门口:“土司大人,各灶准备完毕。” 刁派春挥手:“开饭!好好招呼桂家弟兄。” 大帐门外,部卒挥动一面小旗。 肉,大块大块的肉。一盆一盆地摆在桂家部卒面前。面对食物,饥饿中的桂家部卒是一只只狼。 两大铜盆冒着热气的熟肉端进帐篷里。 宫里雁饥肠辘辘。 刁派春突然大喊一声:“有刺客!”同时,一个箭步窜出帐蓬。 那是一个发难的信号。十几名精干的部卒冲进帐蓬,将宫里雁团团围住。 宫里雁蓦然惊起,知道是上了刁派春的当。顺手抄起一只铜盆,连肉带汤一块泼了出去。冲在前面的几个部卒被烫得鬼哭狼嚎。宫里雁就手又抄起另外一盆,也是兜头一浇,又有几人中招。剩下的几个部卒被吓得一时手足无措。宫里雁没等他们缓过神来,双手轮着两只铜盆打将过去,夺过一把弯刀杀出帐蓬。 帐蓬外,宫里雁的桂家部卒在热气腾腾的食物面前已经提前缴械。只是食物还没到口,就已经迷迷糊糊地成为孟连部的俘虏。只有何猛带着三十名亲兵紧紧围着囊占夫人的小轿形成一道人墙,做着徒劳而拼死的抵抗。孟连部的人马已经将他们围得水泄不通。 宫里雁挥刀砍杀,勇不可挡。 一名孟连部卒挺枪直刺宫里雁心窝。 宫里雁闪过,反手一刀,枪头坠地。 部卒吓得哇哇大叫,撒腿就跑。 宫里雁紧追不舍。 那部卒引宫里雁跑向一个事先布好的陷阱。 宫里雁不知有诈。脚下一软,草皮塌陷。宫里雁直直跌了下去。阴狠狡诈的刁派春居然在陷阱里布下一根根尖桩。尖桩刺进宫里雁脚板。宫里雁咆哮如雷却毫无办法。 战事很快结束。宫里雁的人马少数战死,大部被俘。 宫里雁被五花大绑地推搡到刁派春眼前。 刁派春大骂:“你这狗贼!我好意待你,你却欲行刺于我。非我孟连负你,是你负我孟连!” 宫里雁大骂:“呸!你这人面兽心的奸人!枉披一张人皮,信义全无。我……我……我日你十八辈先人!” 刁派春挥手。 部卒将宫里雁押下。 “无论男妇,愿降者分散编入各部。不降者……杀!”刁派春看着更多的俘虏,大声说。 “杀了我!杀了我!”同样被五花大绑的何猛喊叫。 刁派春走到何猛身边:“我认识你。勇士,我的佩刀你还没有还我呢!我不会让你死的。” 一位孟连部卒递过刁派春的佩刀。 刁派春接过,吩咐:“这个人不能死!不管他肯不肯降。带下去!” 有人将何猛拖走,何猛骂不绝口。 刁派春不紧不慢地走向囊占的小轿:“夫人,请下轿吧!” 轿帘打开,囊占夫人袅袅娜娜地走下来,如梨花带雨,似弱柳从风。 刁派春直看得如痴如醉。 囊占轻移莲步行至刁派春面前深施一礼:“囊占见过孟连大土司。” 刁派春的两只眼珠几乎落在地上,忙不叠地说:“夫人不必拘礼!” “我夫宫里雁感念大土司豪爽仗义,实乃真心投奔,望大土司明察。”囊占的柔声曼语在刁派春听来无疑是勾魂摄魄的符咒一般。 刁派春色迷迷地涎着脸:“夫人的声音真好听,像黄鹂鸟似的。” “请大土司成全我夫宫里雁的性命,我桂家部落一定奉大土司为宗主,大恩大德没齿不忘!”囊占再施一礼。 自觉失态的刁派春连忙直了身子,装腔作势地说:“这个事……夫人有所不知,在下现归云贵总督吴达善辖制,不是我要与桂家作对,而是受总督命令,不敢不从。否则,我孟连百姓将死无葬身之地了。但是,既然夫人发话,我刁派春一定竭尽全力。凭我刁某的薄面,我想那吴达善也不至于做的太绝。请夫人先到我的城堡里歇息……来人!送夫人进城!” 第二十六章 绝地(4) 一切都在刁派春的掌控之中。桂家部落的三千男女被分别安置在孟连各部为奴。将囊占置于别院,拨给奴仆若干供其差役,软禁一般。掠得的金银财宝一分为二,自留一份,另一份随押解宫里雁的木笼囚车一同送往云南大理……因昆明路远,担心节外生枝,吴达善早已从昆明移师大理。刁派春亲自压阵。 且说那七宝鞍。刁派春见到那件宝贝之后,三下五除二将其化整为零,从虎皮鞍上将那七件宝物逐一取下。中意的,就放在自己的那一堆里。不太感兴趣的,就放进另外一堆。在鉴宝方面,刁派春完全是个棒槌。所幸的是,那颗梵天之眼被他丢进了自己的那一堆。 在云南大理,刁派春成功鼓动吴达善斩杀了宫里雁……只有宫里雁死,他刁派春才好对那天仙一般的囊占夫人施展手段。 回到孟连,刁派春迫不及待地赶到囊占夫人的住所。装模作样地一番哭诉表白,无非说自己是如何如何尽力,吴达善中如何如何恶毒,宫里雁又是如何如何被斩首示众,并假腥腥地表白要给宫里雁报仇等等一干哄鬼的话语。 那囊占夫人听了,却不急不忙,只是轻轻叹息:“这是天意,人力岂能改变。谢谢大土司了。” 刁派春好奇,禁不住问道:“天意?何出此言?” 囊占不疾不徐地说道:“先夫宫里雁有一副七宝鞍,大土司可曾见过?” “这……”刁派春支吾。 “就是一副虎皮马鞍,上面镶嵌了七样宝物,作北斗七星状。其中有一颗黑色的钻石,先夫就是毁在那颗宝石上。”囊占边说边拭眼角的泪。 刁派春在回想……自己从那马鞍上取下那颗黑钻石,看了看,丢进自己看中的那一堆财宝里面。刁派春回过神来,关切地问:“夫人,莫非那黑钻石有什么典故不成?” “那黑钻石原是印度神庙里的一尊佛像的眼睛,被一个法国兵生生剜了下来,后来阴差阳错地被先夫弄到手。岂不知,那钻石已经被佛祖加了咒语,凡是得到那钻石的人都会死于非命。” “夫人既知,为何不告诉宫里雁大土司?” “唉……非我不说,是他不听。” “实不相瞒,那七宝鞍我是见过,我把那七样宝贝都从马鞍上弄下来了。那颗黑钻石正是在我手里……接下来,是不是轮到我倒霉了?要么……我把它送给吴达善那老东西!他倒是一直惦记着那七宝鞍的,前几天还问我见没见……” “不可!佛眼送人,罪过更大,同样逃不过诅咒。” “这,该如何是好?” “只有一个办法……” “夫人请讲。” “还给佛祖。” “还给佛祖?怎么还?我倒是愿意还给佛祖,可佛祖在哪儿?” “我在缅甸时倒是见到过一个印度和尚,他是专门从印度过来寻找佛眼的,只是不知道他现在在哪里?当下,唯一的办法就是先将佛眼供奉起来,等那印度和尚上门。那和尚能找到桂家,也就能找到孟连。” 刁派春眼珠一转,狡黠地问道:“夫人所言当真?莫不是那黑钻石别有隐情?夫人是在诈我吧?” “大土司如此说,囊占不言便是。先夫宫里雁乃堂堂桂家土司,亦曾显赫一时,金银财宝不计其数。价值连城的东西也见过一些。区区一颗黑钻石,值得我费如此口舌?你当我是山野村妇?”囊占蓦然变色。 刁派春涎笑:“夫人息怒。我是逗你玩儿呢!夫人的话,我一百个相信。如果夫人从了我,那我就二百个相信了!”说着,便要凑上前来动手调戏囊占夫人。 囊占夫人怒目而视,正色道:“女人若水,男人如山。水得山而活,先夫已死,女人总是要为自己找个靠山的。倘若大土司真对囊占有意,聘得三媒六证,囊占本无二话。如果大土司只是一时兴起,一味耍蛮,囊占唯死而已!”言毕,径直撞向堂中石柱。 刁派春一把拦住:“夫人休怪。是刁派春鲁莽了!若得夫人为妻,别说三媒六证,纵然上刀山下火海我刁派春也认了!还有什么要求?夫人不妨一发提出来,我统统照办就是!” 囊占回身:“倘如此,囊占别无所求,唯有一事。” “夫人快讲。” “善待我桂家族人,无使冻馁。” 刁派春大笑:“哈哈……我当何事!这个好办!夫人放心,只要他们真心归顺,我决不亏待他们!不过,我也有一事求夫人帮忙……那个何猛至今不肯归顺,那是个勇士,我不忍心杀他。夫人能为我劝降否?” 孟连监牢,阴暗潮湿。 牢门打开,一片光线透进来。 手铐脚镣束缚下的何猛倚坐在墙角的一片稻草中,蓦然睁开眼睛,看到囊占夫人款款而来。 何猛冷眼相向:“听说夫人又另择高枝儿了?恭喜夫人。” “先夫宫里雁尸骨未寒,你何猛就敢如此对主人讲话了?” “别提大土司的名字!我怕你脏了那几个字!” “放肆!”囊占厉声训斥,随即压低声音:“我囊占虽是女流,但也决不做那蝇营狗苟之事。不能救大土司以生,但能报大土司以死!如果你想报仇雪恨,就听我的命令!”何猛讶异地看着囊占夫人:“夫人果真没有忘记大土司?倘能杀死刁派春,我何猛这条命就是夫人的!” “刁派春活不长久了。留下你这条命……桂家人的每一条命都是宝贵的。刁派春一心想收降你,你先依了他,一切听我安排。以三个月为限,如果我杀不掉刁派春,你何猛就杀了我祭你的大土司!” 何猛的归降让刁派春非常高兴。一日,他又兴冲冲地来找囊占夫人。 囊占手中摆弄着一只香瓶,愁眉不展。 刁派春抽着鼻子:“嗯,真香!是什么这么香?每次来夫人这里都会闻到不同的香味,每一种香都让人魂不守舍……” “就要没了!这最后一瓶就要用完了。”囊占将手中的香瓶放在案上。 刁派春拿起香瓶,看着:“这香哪儿能买到?” “哪儿都买不到。是我自己调的。” “夫人会调香?那就更简单了!用完再调些就是。” “大土司哪里知道!这调香是很费功夫的,别的不说,单单各种花花草草就得采集上百种……” “这事儿好说,夫人只管开列出来,我命令手下去采集就是!” “大土司又错了。且不说这些花花草草难以辨别,一旦弄错一种就很麻烦。单单是各种花草的采集时间就很让人头疼。有的要赶在早晨露水未消时,有的要在半夜露水初起时,还有的要不能沾染一点露水……” “这等麻烦?似这样那就不好办了……” “说难也难,说容易也容易。就看大土司是不是真心实意了……” “刁派春此心天地可鉴!有话但凭夫人开口。” “先前在缅甸时,我调香所用花草俱是何猛采摘,如果大土司肯让他帮我……这事儿倒也不难。”不等刁派春回答,囊占又紧紧跟了一句,“倘若大土司不放心让他四处走动,可派若干兵丁与他同去。” 刁派春沉吟:“如此甚好。夫人,你我何时完婚?” “下一个月圆之夜吧!” 第二十六章 绝地(5) 何猛被带到囊占住所。 囊占将所需各种花草一一作了交待,特别叮咛:“野麻子花要多采些。” 何猛会意,囊占夫人所说的野麻子花就是曼陀罗花,野麻子是个很生僻的别名。 若干天之后。囊占的住处。 各种花花草草,各种瓶瓶罐罐。 囊占自顾自地忙碌着,调理着那些草汁花液。 刁派春百无聊赖却又不忍离去,视线追随者囊占的身影。做为孟连土司,刁派春并不缺乏女人。只是,此前还没有哪个女人能让他如此沉迷。因无聊之极,刁派春顺手拿起一只香瓶,欲嗅。 “别动!”囊占依然背对刁派春,仿佛身后长了眼睛似的,“每一种香在没有调成之前都有可能是毒药。我已经失去了一个丈夫,不想再失去第二个。” 一股奇异的暖流迅速传递到刁派春的每一根神经末梢,如痴似呆地把香瓶放回原处。 “嗨!”囊占扭头,看着刁派春:“你给我的这些仆役我用不惯,把我原来在桂家时的那些旧仆役还给我。” 刁派春没有任何反应。 “怎么?宫里雁已经死了,我马上就要嫁给你。你还怕那十几个仆人造反?就算是他们想造反,十几个人里大半是女人,你把刀给她们她们也未必能拿得动。要么,就是不放心我……” “夫人何出此言?我让他们过来就是。”刁派春连忙应承。 壬午年三月十五日,公元1762年4月8日,月圆之夜。 囊占的居所张灯结彩,热闹非凡。 流水的席面,一轮接着一轮。 刁派春和囊占披红挂绿,挨桌敬酒。 觥筹交错,杯盘狼藉。吆五喝六,酒气薰天。 十几个桂家部落的旧仆役来来回回地忙碌着。添菜,续酒。 一圈儿下来,那刁派春已经是满面红光:“不……不能再喝……喝了!春……春霄一刻值千金!喝……喝醉了……就干不成事儿了……” “再喝最……后一杯!大土司今夜抱得美人归,大……大喜的日子,千杯不醉!” “大土司不能再喝了!我来代饮可好?”囊占搀扶着摇摇欲坠的刁派春。 部众起哄。“好!”“夫人请!”“夫人海量!” 囊占举杯,一饮而尽,且将空杯高举:“诸位请尽兴,我和大土司少陪了!” 在众人的哄笑声中,在新夫人囊占的搀扶下,刁派春面带微笑地走向囊占的卧室……那里已经被布置成洞房。 是夜,一切摆设都焕然一新。 神龛,香案,长命烛。 玉枕,纱橱,红罗帐。 刁派春关门。 门外,何猛暗立窗下。 刁派春从怀中取出一只小巧的紫檀木匣:“夫人,你猜……这是什么?” “我猜不出。”囊占笑道。 “这就是那只佛眼钻石,请夫人收好。” “你又拿它做什么?我不是说过,让你供奉起来吗?” “我是个粗人,哪里弄得如此仔细?交给别人又不放心,弄丢了又是罪过。想来想去,还是有劳夫人代为供奉比较妥当。” “如此说倒也使得。就暂且供奉在神龛之前吧!改日再做安置。”囊占接过紫檀木匣,恭恭敬敬地放在神龛之前。 “夫人,咱们安歇了吧!”刁派春色眼朦胧,有点急不可待。 囊占菀尔一笑:“瞧你急得……” 刁派春突然感觉头重脚轻,视线模糊,摇摇晃晃地倒在地上。 原来,囊占早就按排一干桂家旧仆暗中将自己调制的蒙汗药下在酒中,自己预先服用了解药。 囊占击掌,轻轻三响。 何猛闪进屋里。 囊占背过脸去。 何猛抽刀割下刁派春的首级。可怜那刁派春迷迷糊糊的就做了刀下之鬼。 庭院中,孟连的部众一个个东倒西歪,全都着了那囊占夫人的道儿,被蒙汗药麻翻了。 那十几个桂家人也没闲着,就着朗朗月光,像割西瓜似的,给每一个醉倒的孟连人补上一刀。 囊占夫人怀揣了那紫檀木匣,随何猛一同出屋,招集十余名桂家男女,连夜逃出孟连。 直到次日清晨,孟连部众才知道刁派春被杀,囊占带一小部桂家人逃走。连忙去追,哪里还追得上?只得将先前的桂家降众杀掉若干,算是给刁派春报仇。 那囊占一干人离开孟连属地,直奔孟艮。孟艮虽与孟连接壤,却归附缅甸。那孟艮土司原与囊占之父木邦土司罕底莽有些交情。囊占将自身遭遇哭诉一番,央求孟艮出兵云南,杀吴达善以为宫里雁复仇。孟艮土司被她说动,以蚍蜉撼树之勇,悍然进犯云南。拉开了中缅之战的序幕。 战端一开,云贵总督吴达善连忙派人进北京疏通关节,花了几万金银,居然调任川陕总督,溜之大吉。 湖北巡抚刘藻,奉旨调任云贵总督,来收拾吴达善留下的烂摊子。 刘藻到任后,组织三路防剿,却没有一路不败。刘藻束手无策,朝旨严行诘责。 1765年,杨应琚奉旨督师云南。刘藻恐他前来查办,忧惧交并,自刎而死。杨应琚继任云贵总督。 时逢滇边瘴疠大作,孟艮士兵退去,杨应琚乘机派兵进攻孟艮,孟艮兵多半病死,不能抵御,一半逃去,一半迎降。杨应琚见事机顺手,遂起贪功之心。欲进取缅甸,一边上疏乾隆皇帝,极陈缅甸可取状。一面移檄缅甸,号称天兵五十万,大炮千门,深入缅境。其时,统治缅甸的已经是翁藉牙次子孟骏。他见了杨应琚的檄文,毫不畏惧,反而率众略边。中缅战争升级。缅甸虽然是以小博大,但占尽地利人和,屡屡得手。而清军却处处失利,溃不成军。巡抚鄂宁奏称应琚贪功启衅,掩败为胜,欺君罔上各情形。乾隆帝大怒,立逮应琚到京,令其自尽。令伊犁将军明瑞移督云贵。 1768年,明瑞在小猛育被缅军包围,居然全军覆灭。 败耗传到北京,乾隆帝大怒,将一干滇吏重重治罪,另授傅恒为经略大臣,赶赴云南主持战事。 1769年4月,傅恒至云南边境,分兵三路,水陆并进。费了几番周折,花了几年时间。总算是让缅甸上表臣服,中缅战争结束。 其间,囊占不知所终。而那颗黑钻石,几经辗转,作为战利品流传到傅恒手中。这是佛眼钻石最后的线索,此后,它就像断线的风筝,突然湮灭在历史长河之中。 第二十七章 离去(1) 1938年4月18日,薄雾。 奄奄一息的李畋躺在洞口,旁边石壁上的“正”字有两个完整的和一个半拉的,那是李畋用来记录时间的,第三个只写了三笔。从清明那天算起,已经是第十三天了。李畋一直没有找到下山的路……他想不通那些棺材是怎么弄到洞里的。那些棺材能上来,为什么自己下不去?此时,李畋已经无法起身,伤口感染和持续高烧已经吞噬了他全部的体力。他唯一能做的就是伸出手摸索到一抓红子果塞进嘴里,艰难地咀嚼、吞咽。他只能用这种办法给自己一线生机。 一阵疼痛袭来,李畋再度昏迷。 山下,一座远离村落的茅草屋。孤独,破败。 屋外,小迷糊低头收拾着采药的工具……背篓、掘铲、药锄之类的:“阿爸!我去后山采药了。烤好的洋芋就放在你床边,你伸伸手就够得到。” “哞……”屋里有气无力的声音像是一头垂死的牛。 小迷糊起身,沿着一条弯弯的小路上山。 “天上的星子落了, 我们的拉蒙走了。 天上的云彩散了, 我们的拉蒙走了。 天国的路是那么遥远, 我们的拉蒙啊,你定要走稳哟! 天国的路是那么寒冷, 我们的拉蒙啊,你切莫着凉哟!……“ 小迷糊一边走一边为高志华牧师唱着丧歌,泪流满面。 歌声在山野中回响。悲愤,压抑,无能为力的宣泄。 老鹰崖真像一只尾巴被夹在石壁中的鹰隼,振翅欲飞,却又无力摆脱。 小迷糊在鹰腹下面的绝壁上攀缘,远远看去,像是一只灵巧的猴子。 绝壁上有一些或深或浅的石窝,越过鹰爪,绕过鹰腹,直达左边的鹰翅尖。那是唯一能翻上鹰背的通道。只是不知道这些石窝是什么人凿下的。鹰背上有两种药草长得比别处都好。一种名叫八爪金龙,一种叫白背叶。八爪金龙要等到六、七月份才是采摘的季节,白背叶则一年四季都可采摘。 从鹰腹到鹰翅尖是最险峻的,人几乎需要仰面攀爬,稍不留意就会坠落山崖。 小迷糊一只手紧紧抓住一棵从石缝中长出的小树,右手从腰间摘下一只挠钩,顺手一甩。带绳的挠钩在空中划了个弧线,翻过鹰翅,准确无误地在一棵松树的枝丫上绕了两圈,死死卡住。小迷糊借助绳索的拉力攀上鹰背。稳住神,轻轻抖手,挠钩魔术般地脱落。收好挠钩之后,小迷糊突然反现有些不太对劲……靠近崖壁的地方小山一样堆积着松枝。老鹰背上极少有人上来,这堆松枝是谁弄的?蹑手蹑脚地靠过去,却发现凹穴处躺着一个人……那正是昏迷中的李畋。 小迷糊认出了李畋。李畋初到石门坎时,还是小迷糊上山告诉高志华牧师的。 “李先生!李先生……”小迷糊的汉语有些生硬,那是他私下里央求学堂里的孩子教给自己的。 李畋人事不知。 小迷糊摇着李畋,看到李畋身上的那些擦伤,伤口已经感染,额头像火炭似的烫人。小迷糊想了想,转身离了洞口。采了一些白背叶,又挖了一大块芭蕉根。回到洞口。先将白背叶捣碎弄成糊状贴在李畋的伤口,然后挤出芭蕉根的汁液滴进李畋嘴里。 过了许久,李畋终于醒了。睁开眼睛,看到模模糊糊的一个黑影在身边晃动。本能地伸手握住腰间的匕首,用力一挥。幸而那只手怎么也抬不高,只是微微一动,随即无力地垂下。 小迷糊显然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危险,推搡着李畋:“李先生,李先生!” 李畋的眼睛依然看不真切,但却清晰地听到是一个孩子的声音,问道:“你是谁?” 小迷糊蹲下,将李畋的头抱在自己怀里,水囊凑在李畋嘴边:“李先生,是我。我是小迷糊,你见过我的。前些日子你来找牧师,还是我去山上帮你找的。” 李畋喝水:“小迷糊,我死了吗?” “先生,你没死。你还活着!” “我没死?”李畋疑惑,“可我为什么看不清楚?” 小迷糊连忙取下缠在头上的布帕,用水弄湿了一角,轻轻擦拭李畋的眼角。 李畋的视野里,小迷糊的脸庞越来越清晰:“小迷糊,我真的没死吗?” “先生,你真的没死。可是,我们的拉蒙死了!”小迷糊突然放声大哭,那是一种压抑了很久的哭声,悲痛的让人心酸。 “拉蒙?”李畋一时茫然。 “牧师,是牧师。他死了,被土匪杀死了!”小迷糊的鼻翼在抽动。 李畋闭上眼睛,脑海中浮现出清明夜的情形。高志华牧师的尸体横在冰冷的山路上。自己用匕首在刮一棵树的皮。月色朦胧中,几个鲜血写成的字……神将赐以木铎,人竟宿于石门。泪水从李畋眼角溢出。 “李先生,你是怎么上来的?”小迷糊突然想到这是老鹰崖的老鹰背,看着遍体鳞伤的李畋,万分讶异地问。 李畋苦笑:“不是上,是下。我是从山上下来的,从天而降。” 小迷糊惊叫:“天啊,你命可真大。” 李畋的脑子也渐渐清醒:“对啊,你是怎么……过来的?是上,还是下?” “我是从下面爬上来的。” 小迷糊的话让李畋惊讶,兴奋地挣扎着坐起:“这么说,有下山的路?” 小迷糊点头。 李畋一把抓住小迷糊瘦弱的双肩:“快!快带我下山!” 小迷糊摇头:“你浑身是伤,翻不过老鹰背的。你要先养好伤才能下山。” “我会很快好起来的。”李畋说。 在小迷糊的照应下,李畋果然一天天好起来。 小迷糊每天从山下给李畋带来水和洋芋。李畋终于不再艰难地收集露珠补充水分。那个山洞早已经被小迷糊用草药薰过,又铺了一些柔软的茅草,李畋睡的也舒服多了。 洞口石壁上的正字已经有了四个……又过了七天。 1938年4月25日,太阳很好。 刚刚吃了两个洋芋的李畋舒展着筋骨:“小迷糊,你看,我这样是不是可以下山了?” “你下山去干什么?那些土匪正等着抓你呢!”小迷糊在采摘白背叶。 “那帮土匪一直没走吗?”李畋问。 “走是走了……那只是明面儿,他们在每个出山的路口都布下了眼线……那些人,拿起锄头是人,放下锄头是鬼。你根本出不了山。” “小迷糊,想办法送我出去!一定想办法送我出去。” 小迷糊摇头:“没有办法。” “小迷糊,你再想想……有没有小路或者山洞什么的?不管什么办法,只要能让我离开石门坎就成。” “我先下山了。”小迷糊开始收拾自己的东西。 “小迷糊?”李畋叫道。 小迷糊已经像个猴子似的跑到鹰翅的边缘,转眼就不见了。 李畋追了过去,从小迷糊消失的地方看下去,只见万丈深渊,令人炫晕,根本看不到小迷糊的身影,更看不到下山的路。“小迷糊?小迷糊!”李畋对着深渊喊。 “李先生,我这两天过不来了。洋芋和水足够你两天用了!”小迷糊的声音从老鹰翅膀的下面翻上来。 李畋顿足,无奈。 经草药薰过的山洞成了李畋温暖的巢穴,虽然和十三具棺材相伴,日子久了,倒也不怎么害怕。 那十三具棺材呈六横七纵排列。横向为五一一三一二,第四行的三具棺材和第五行的一具棺材之间相隔很远,第五行的一具和第六行的两具呈等腰三角形。纵向为四一一二三一一。这种排列方式很奇怪。有意为之还是因缘巧合? 李畋看着那些棺材,突然笑了。他走到第五行第三列那口棺材前,也就是那个等腰三角形的尖部。那具棺材和其他的棺材并无二致,吸引李畋的并非棺材本身,而是它所在的位置,那是一个很奇特的位置。李畋围绕着那棺材仔细打量着,他要找一个能藏东西的地方。山下的土匪布满了眼线,自己身上的东西太重要了,不能带着下山去冒险。他要把铜砣和自己的笔记本藏起来,等时局安定之后再取它们下山。老鹰崖地势险峻,藏在这里应该安全。但为了以防万一,他要想一个更为妥当的办法。这十三具棺材的奇特排列让李畋突发奇想。李畋的目光终于在那口棺材下面的石头上停了下来,弯下身子,拿匕首挖了起来。突然,他又摇摇头,停下,将挖开的石头复原。起身,迅速奔向另一个位置。 第二十七章 离去(2) 1938年4月28日,清晨。洞口的正字变成了四个半,李畋已经在野外度过了二十三天。 小迷糊再次爬上老鹰崖,没有背篓,没有药锄…… 李畋在打太极,精神很好。 小迷糊哭丧着脸:“先生,我阿爸死了!你有机会了……” 李畋停下,满脸疑惑:“说什么?” 小迷糊哭出声:“呜……呜……我阿爸死了……麻风病……呜……牧师说过要给他治病的……呜……还说要送我进学堂……呜……” 李畋搂过小迷糊,一只手在那孩子头上轻轻胡撸着:“孩子,不哭。跟我一起离开这个地方,我送你上学堂。” “先生,你是好人,是和牧师一样的好人。你有机会了……我送你出山。” “什么?机会?” “跟我下山,到时候你就知道了。”小迷糊依然泪眼婆娑。 “孩子,我跟你下山。” 小迷糊先将挠钩挂在一棵松树上,又取出另外一根绳索系在李畋腰间,再将那根绳索在另一棵松树上绕了一圈:“李先生,你抓住挠钩的绳子,从这儿翻下去。下面的崖壁上有凿好的脚窝,千万不要慌,脚下要踩稳。过了老鹰的肚子就好了,再下去有一块像乌龟壳一样的石头,你站到石头上之后就使劲扯三下你腰上这根绳。记清楚了?” 李畋用一根新的草绳拴牢那只有半边的眼镜,点头:“记清楚了。”然后走向崖边。 小迷糊双手紧紧扯住绕在松树上的绳索,绳索的那头就是李畋的腰。 深不见底的山涧让李畋炫晕,他不敢往下看。 “翻下去!先生,没有别的路!”小迷糊在喊。 李畋翻下。 手里的绳索猛然一沉,小迷糊赶紧拉住。绳索紧绷。如果不早把绳索在松树上绕了一圈,单凭一个孩子的力量,怕是禁不起李畋这一坠的拉力。小迷糊用力扯着绳索,一脸紧张。 李畋的身体打着晃,找不到着力点。 小迷糊扯着绳索,紧张地出了一身冷汗,扯着嗓门儿喊:“先生,稳住!抓住树!脚!脚要落到石头上……” 打着晃的李畋终于抓住一条树枝,慢慢地稳住身形。 看到紧绷的绳索不再颤动,小迷糊的心总算放下。配合李畋下降的速度,小迷糊缓缓地松动着手中的绳索。小迷糊看不到李畋,只能凭借对那根绳索的感知来判断李畋的位置。 崖壁上的李畋显得笨手笨脚,每做一个动作都会消耗大量的体力。好歹总算是过了老鹰崖的肚子。下面的路虽说依然险峻,但总算是四肢都有了落处。李畋的动作好像也熟练了许多。 紧绷的绳索突然停止,小迷糊紧张地等待下一个信号。绳索一松一紧,刚好三下。小迷糊抬手,用袖口擦拭额头的汗。 天黑之后,小迷糊带李畋回到自己的家。 小迷糊的家可以用赤贫来形容。除了一口锅,别无长物。甚至没有床。只有两堆茅草,一堆属于小迷糊的阿爸,一堆属于小迷糊本人。小迷糊的阿爸躺在属于他自己的那堆茅草上……也算是寿终正寝了。 李畋看着曲卷在茅草上的那具尸体。 “那就是我阿爸。”小迷糊在地上铺开一张草席,“李先生,你躺上来。” 李畋茫然。 小迷糊并不抬头:“这是给我阿爸下葬用的,先给你用。” “什么?”李畋有些发木。 “你躺在席子里面,我把你送出山去。”小迷糊说。 李畋躺下。 小迷糊愣了一下:“把你的眼镜摘了!我爸不戴眼镜。” “眼镜?你爸?”李畋不知道小迷糊要搞什么。 “我要把你当做我爸弄到山外埋了,我爸是麻风,弄得越远越好。”小迷糊说。 李畋这才完全明白小迷糊的计划,很痛快地摘掉眼镜,却舍不得丢:“我,拿在手里好了。小迷糊啊小迷糊,我看你一点都不迷糊。” 小迷糊卷好席筒,想了想,起身,两只小手在锅底蹭了蹭,回身:“先生,闭上眼。” 李畋躺在席筒里:“干什么?” “闭上眼!你现在是我阿爸,我阿爸是个死人,死人都会闭上眼的。” 李畋闭上眼。 小迷糊的两只脏手伸进席筒,在李畋脸上胡撸着。 “你搞什么?”李畋叫。 “你是死人,死人不能说话。”小迷糊抽回双手,将席筒向屋外拖。 屋外,停着一辆借来的木轱辘板车。 残月西斜。 小迷糊推起板车:“李先生,记住……你是个死人了。” 四周静悄悄的,只有板车的木轴在吱吱地响。 快出山的时候,一个黑影闪过,拦在路上:“(苗语)干什么的?” 小迷糊:“(苗语)我阿爸死了,推出去埋。” “(苗语)小迷糊?你阿爸?老麻风死了?”黑影似乎和小迷糊很熟悉。 小迷糊借着月光看清了那张脸:“(苗语)是蝈蝈叔啊!这么晚了你在这儿干什么?” “(苗语)睡不着,来地里看看,今年的洋芋长得真好。”蝈蝈指着板车上的席筒,“真是你阿爸?” “(苗语)这阿爸还能随便认一个?早晨死的,怕碰上人,晚上拉出去埋。” “(苗语)这死麻风是不能碰到人,你打开席筒我看看,别是你小子偷了什么东西弄出去。” 小迷糊把席筒子的一头儿弄松,露出李畋的半个脑袋:“(苗语)不信你就看嘛!” 蝈蝈取火镰打火,明是抽烟,实是照明。 长时间穴居之后,李畋的头发又脏又乱,散发出一股馊味,脸上也被小迷糊弄得脏乎乎的,面目全非。 蝈蝈厌恶地扭脸,摆手:“(苗语)快走快走!” 天亮的时候,山路的某个转弯处。 小迷糊停下,解开席筒:“李先生,出山了。” 李畋睁开眼睛,跳下车:“出山了?” 小迷糊点头。 “在村口碰见的那人是谁?他问你什么?”李畋问。 “那人是土匪的眼线,拿起锄头种地,放下锄头为匪。”小迷糊说,“李先生,你沿着这条路一直走,前面有一个岔道,你走小路……一直走就能到威宁。我,我是听人讲的,我没有走过。” 李畋弯腰,轻抚小迷糊的脸颊:“孩子,跟我一块儿走吧!咱们去贵阳,你应该上学堂的。我说过,要送你上学堂。” “我不去。我阿爸还没有埋呢!再说,我借了人家的车,得回去还给人家。” 李畋在身上摸索着,终于摸到那只派克笔:“孩子,谢谢你。这只笔你拿着,记得要读书。我还会回来的,回来接你。” 小迷糊不出声,低着头一门心思地收拾那张草席。 李畋走在山路上,挥手。 小迷糊看着李畋远去的背影,流泪。 石门坎寨子外的坡地,已经进入收获季节的土豆枝叶茂密,一片翠绿。 一个人拎着裤子从坡地上跑下来。 蝈蝈骂道:“(苗语)臭蚂蚱!你死哪去了?到现在才来!” 蚂蚱系着裤腰:“(苗语)对不起!让蝈蝈哥受累了。拉稀!” 蝈蝈愤然:“(苗语)拉死你!” 蚂蚱涎笑。 蝈蝈拂袖而去……他们是在换班。蝈蝈打着哈欠走回寨子,走着走着,他突然停住脚步,折身走上另一条小道……那条小道通向寨子外的小迷糊家。 小迷糊家的茅草堆上,小迷糊阿爸的尸体。 蝈蝈骂了一句:“(苗语)狗日的小迷糊!”撒腿就跑。 蚂蚱蹲在土豆丛里,绿叶中露出白花花的屁股,眼睛却一直盯着那条路。 蝈蝈跑过来:“树!快扳倒消息树!” 路边有一棵枯树,方圆百米唯一的一棵树,就在蚂蚱三五步之外。 蚂蚱不敢怠慢,顾不得许多,拎着裤腰以十分滑稽的姿势奔到树边,因为双手腾不出空,就势用半边身子一撞。 枯树倒地。 蚂蚱又顺势蹲下,一阵异响,奇臭无比。 第二天早晨。 有人发现小迷糊的尸体被吊在村头一棵老槐树上,手里还死死握住一支派克笔。 第二十八章 故人(1) 1938年6月3日,清晨。 蒙蒙细雨,如丝如雾。 贵阳,一条僻静的石板巷。 巷子深处有一家茶肆,门上挂着一面暂新的水红色旗幌,黄缎滚边,下垂黄色流苏,旗面上黑线绣成一个斗大的茶字。这样的巷子实在不是做生意的地段,茶肆看样子也没什么生意,门前冷冷清清。 一个硕大的脑袋从茶肆里探出来,向对门张望。 对门是一个并不宽大但却十分雅致的木结构门楼。门楼两侧是石墙。门前一对石鼓左右对峙。石鼓为青石料,波浪纹的底座。 哒哒的马蹄声从巷口传来,很舒缓,很轻柔。 硕大的脑袋缩回去。 易明牵着一匹枣红马,一边走一边张望。显然,那面茶旗吸引了他的目光。 “老板,我的马拴在哪儿?”易明找不到拴马的地方。 “乡巴佬!捣什么乱?!”茶肆里传出一个沙哑的声音。 “你这不是茶馆吗?我喝茶。”易明说。 “不卖!” “不卖?不卖挂个幌儿干什么?” 硕大的脑袋探出来:“乡巴佬,识相点儿。滚!滚得远远儿的。老子懒得理你!” 易明下意识地摸背上的火枪。 “别摆弄你那烧火棍!……” 此时,吱呀一声,巷子对面的门打开了。 沈静如牵着小鸣谦的手走出来。小鸣谦肩上背着一个硕大的书包。 硕大脑袋打了个响指,一个黑衣人从旁闪出。 黑衣人尾随着沈静如母子,若即若离。 易明蹊跷地看着黑衣人的背影。 “嗨嗨嗨!”硕大脑袋招呼易明,“乡下人,你不是要喝茶吗?进来进来。” 易明头也不回:“你不是不卖吗?” “刚才逗你玩儿的。进来进来!”硕大脑袋堆起生硬的笑容,侧着身子走出来,抢过易明手中的缰绳,推搡着易明。 “我的马……” “没事儿,有人给你看着。” 易明进屋的那一刹那,发现一只乌洞洞的枪口正对着自己。那是一支真正的王八盒子,自己的火枪和那一比,可真就是一条烧火棍。持枪的黑衣人面无表情。 “老倭瓜!不许胡来!”有一个声音从楼上传来,接着是木制楼梯的响动,一个人走下来……正是化名边老四的渡边一郎。 被称作老倭瓜的硕大脑袋愣住:“边爷,怎么把您惊动了?” 渡边一郎走到易明跟前,拍拍易明的肩膀:“老乡,受惊了!我们是警察局的,在执行任务。不要把你看到的一切告诉任何人,好吗?” 易明点头。 渡边一郎挥手:“让他走!” 黑衣人收枪。 易明赶紧离开这是非之地。 老倭瓜看着易明走出茶肆,低声说:“就这样让他走了?” “不让他走又能如何?你们记住……这里暂时还不是我们大日本帝国的占领区。不要给我节外生枝!”渡边一郎训斥道。 “他可是什么都看到了!”老倭瓜辩解。 “一个乡巴佬而已!不过,你这茶馆开得也太不像样子了!照你这样干,傻子也能看出毛病。赶紧让人弄些家伙,好歹烧几壶开水……” 易明看着巷子里高低错落的门楼,整个巷子里,只有茶肆对面的门楼有一对石鼓。他突然有一种不祥之感,立即上马,朝着沈静如离开的方向追去。马过巷口,险些撞倒一个乞丐。 乞丐连忙侧身闪避。然后迷茫地看着易明远去的背影,一支火枪,奇异的户棍,那仿佛是一个标签。经过一个多月的长途跋涉,李畋比任何乞丐都更像一个乞丐。头发凌乱,衣衫褴褛,骨瘦如柴……仿佛一阵微风就能将他吹起来。一条腿的单片眼镜依然用一根草绳绕在头上。家,李畋看到了自己的家……那个有着一对石鼓的门楼。他已经没有多少力气,双手扶着墙,不是在走,而是在挪。 那面茶旗实在是太新了,新到让李畋觉得有些晃眼。那茶肆和这巷子是极不搭调的,这不能不让李畋有所警觉。他立即决定改变方向……挪向那间茶肆。 “老……老板,给……给口吃的!”李畋声音嘶哑,一句话仿佛用尽全身的气力。 老倭瓜探头,将两个铜板丢在地上:“要饭的,我这还没开张呢!去别的地儿转吧!” 李畋弯腰捡那两个铜板。 “又怎么了?”茶肆里的一个声音。 “一个叫花子。”老倭瓜回应。 李畋捡起那两个铜板,蹒跚离去。李畋知道,自己再也回不了家了……茶肆里的那个声音在清明节的晚上就已经让他刻骨铭心。他突然担心起妻子和儿子的安全。 都司路中段。两间门面,一块老匾……漱石斋,据说是清末黔中名士孙竹雅的墨宝。店里主业是书画装裱,兼营字画买卖。老板姓孙,单名一个固字,是孙竹雅的第五代传人,除正业之外,还有一手绝活儿……古籍鉴定。无论是汉唐残卷还是宋元孤本,经他过目,少有走眼。 漱石斋内,几节柜台内是一个宽大的木案……装裱台。台子上是各色工具,棕刷、排笔、裁刀等一应俱全。一老一少正在忙碌着。 “小虎子!前些日子王先生送来的四幅山水条屏上墙几天了?”孙固一边给一幅牡丹图安装画轴一边问。 “今天是第六天了。”少年正在用裁刀削一副手卷,一张英俊的脸上还带着稚气。少年就是孙固唯一的徒弟……吴伯寅,小名虎子。 “明天能下墙了,记着提醒我。年纪大了,总是爱忘事。” “是,师傅。” 李畋几乎是摔进门的,扑通一声,把孙固师徒吓了一跳。 孙固放下手中的活计,起身扶起眼前这个奇形怪状的人。 李畋有气无力地叫了声:“孙师傅……” 孙固讶然:“您是……” “我……是李畋……” “李先生?你怎么弄成这副模样?小虎子,快!快扶李先生到后院。” 小虎子赶紧过来搀住李畋。 “刘妈!刘妈!赶紧烧碗姜糖水,再弄点吃的!”孙固跟在后面,边走边喊。 小虎子把李畋扶到屋里,在一张竹床上躺下,又弄来温水帮李畋净面。这时,刘妈的姜糖水也端上来了。 一碗姜糖水下肚,李畋缓过一口气:“孙师傅,我有事想单独对你说。” 孙固对小虎子和刘妈说:“你们先下去吧!” 小虎子和刘妈走后,李畋挣扎起来,扑通跪倒在孙固面前。 唬得孙固双手相扶:“李先生,你这是所谓何来?生生要折杀老朽!” “关乎身家性命,李畋不能不拜!” “李先生起来说。” 李畋在孙固的搀扶下起身:“我长话短说,现在我遇到麻烦了,很大的麻烦。我现在不能回家,我的家已经被一帮歹人盯上了。我担心静如和孩子的安全。求孙先生想个办法救救他们母子!” 孙固满脸疑惑:“李畋不过是教书育人,来贵阳时间又不长,能得罪什么人?” “日本人!这么说吧……我知道一个秘密,恰恰日本人也想知道这个秘密。你说,我能告诉他们吗?” “那不能!万万不能!” “所以,日本人就……” “李先生,你别说了!我明白了。你放心,这事儿我管到底了。他奶奶的,这日本鬼子也忒霸道了!” “他们在我家对面开了一间茶馆,那只是个幌子。我估计,他们就是在等我回家自投罗网呢!不过,日本军队离贵阳还远着呢,现在的贵阳还是我们中国人的天下。那帮日本人也不敢明目张胆地胡来,只能背地里使些阴招。” “那更可怕!要不,我去报告警察局,把那群小鬼子连窝端了!” “不行!小鬼子狡猾的很,他们既然敢来,肯定是有所准备的。再说,他们都说一口流利的中国话,你说他们是日本人,空口无凭谁能相信?闹不好却被他们反咬一口。” “李先生,你说让我怎么做吧!” 李畋将早已经考虑好的一个办法告诉孙固。 孙固点头:“好!李先生放心,这事我亲自去办。我在乡下还有一处老宅,夫人和孩子可去暂住一段时间。” “如此甚好!李畋感激不尽。” “你我兄弟就不要这么见外了。只是……临别在即,你是不是还要和夫人见上一面?” “不必了,免得节外生枝。我还有别的事情,需要出一趟远门。等办完事情之后我再去和他们团聚。”李畋想了想,摘下那半爿眼镜递给孙固,“见到夫人之后你把这眼镜给她,她会相信你的。” “这不妥!这样夫人会担心你的。还有劳先生写一封亲笔书函……” 李畋连忙说道:“所言极是!是李畋迷糊了。”又将眼镜套在头上。 取过纸笔,李畋草草写了几句,交于孙固:“让静如看过之后烧掉。” 孙固把信函揣在怀里:“我这就去办。你先吃点东西,再换件衣服。我的衣服不知道你是不是合适,先将就一下。回头让虎子去帮你订做两套,再配一副眼镜。” “我就不客气了!恐怕还得向您借点盘缠。只是,您自己的衣服就不必了,我这身行头还有用。” 吃饱喝足之后的李畋离开了漱石斋,刚刚洗净的脸又被他故意弄的脏兮兮的。李畋在贵阳街头游荡……他在找人,找一个身背火枪留着户棍发式的年轻人。 第二十八章 故人(2) 易明的那身装束仿佛给自己贴了一个标签,在贵阳这样的地方,随处都会吸引人们的目光。他牵着马,茫然地行走在陌生的城市里。他没有找到那对母子和那个黑衣人。他们好像转眼就消失的无影无踪。往来穿梭的人群让易明不知所措。茶肆里的一伙人显然不是什么善类,对面的门楼是巷子里唯一有石鼓户对的人家……那定是李畋先生的家,从李畋先生家里出来的母子二人想必是李夫人和小鸣谦。茶肆里的那伙人盯着李畋先生的家,而且跟踪李夫人和小鸣谦,这里面到底有什么猫腻?易明越想越不放心,他不敢冒然返回巷子或者直接去李畋先生家,他打算能在街上碰到李夫人和小鸣谦,先弄清楚虚实再做下一步打算。就这样,易明一直在巷子附近转来转去。 “阿公阿婆,先生大人,行行好吧!赏俩小钱儿,上有老下有小,您积德行善……”一个乞丐念念有词,挨擦过来,站在易明对面,“您好心有好报,赏俩小钱儿。” 易明看着那乞丐的半架眼镜,好生奇怪。 “易明,我是李畋。别出声,一直往前走,到第二个路口左转,我们到那儿碰头。”李畋压低了声音。 易明吃了一惊,若非李畋叮嘱,定然会叫出声来。他看了一眼面前的人,实在无法同儒雅的李畋先生联系在一起。这无疑证实了他的猜测……李先生出事了。 一条废弃的小巷,几处残破的院落,繁华拐角处的一小片荒凉。 易明驻足,看着随后而至的李畋急切地问:“李先生,到底出了什么事?” “一言难尽,以后我慢慢告诉你。先说说你怎么在贵阳?” “阿雅让我来看看您。我是专门来贵阳看您的。” “阿雅还好吧?” “阿雅怀孕了,六个月了,要不她就跟我一块儿来了。” “好啊好啊!易明,恭喜你啊,就要做爸爸了。” “还不是多亏了先生。如果不是先生救了阿雅,哪有我们的今天?” 李畋笑笑,连忙摆手:“可别这么说。” “先生,您怎么这副样子?快点告诉我出了什么事吧,不然会急死我的。对了,今天早晨我看到你家对面茶肆里有人跟踪李夫人……” “易明,我的确是遇到一个大麻烦。但现在不是说这些的时候。我准备跟你去岜沙,到岜沙我告诉你。” “先生要去岜沙,太好了!什么时候走?” “你住在什么地方?”李畋反问。 “鸿福客栈,一家大车店。” “你就在鸿福客栈等我,哪儿都别去,我随时都可能去找你。”李畋说道。 “行,我现在就回去。一步不离开大车店。”易明答应。 漱石斋。 孙固换了一身出门的行头,夹着一把雨伞从后院进入门店:“虎子,我要出趟门。你也别干了,把板儿上了,早点打烊。你去到布店给李先生买两套衣服,然后再去眼镜店买一副眼镜。快去快回。” “眼镜也是给李先生的?衣服好说,眼镜是有度数的。” 孙固略一沉思:“眼镜你多拿几副,回来让李先生自己选,用不上的再退回去。就到拐角王老板那儿拿,就说我说的。” 小虎子应道:“好嘞!” 晚上,雨犹未住。 漱石斋内宅的一间厢房里,烛光微黄。 沐浴穿戴一新的李畋恢复了往日儒雅的风姿。 孙固坐在李畋对面,两人中间是一张八仙桌。孙固将一摞银元放在桌上:“李先生,这些钱是给你准备的盘缠,这东西比国币好用。我已经和夫人见过面了,一切都安排好了,夫人和孩子的事你就放心吧!明天小鸣谦上学堂的时候,直接就让人将他们母子接走。我的堂弟就在达德学校任职,是个靠得住的人,所有的细节都想好了,可保万无一失。” 李畋取钱放进衣服里:“孙先生,客气话我也不说了。还得有劳您给我买一匹好马,脚力要健。” “行,你什么时候用?”孙固很爽快地答应。 “等明天静如母子安全离开贵阳之后我也得走了。”李畋的语气多少有些忧伤。 “行,来得及。明天我去安排夫人和孩子的事,一早就让小虎子去买马。” 茶肆。 渡边一郎和老倭瓜在喝功夫茶。现在的茶肆看起来已经蛮像那么回事儿了。两排八仙桌,每桌都围有四根板凳。长长的七星灶,大大的风箱。 “社主,咱们下这么大功夫有用吗?”老倭瓜看着店面里新添置的家什,不免有几分疑惑。 渡边一郎则透过木格窗看着巷子过面的门楼,门楼关着,寂静如常。渡边一郎品茶:“有用没用都得做。石门坎山木那边还没有消息吧?” 老倭瓜说:“没有。也不知道那姓李的能跑到哪儿去!” “不管他跑到哪儿,他都会回到这儿。这里有他的妻子和儿子。中国有句老话……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对面的宅院就是李畋的庙,只要他活着,早晚会到这个地方来!那所宅院有没有后门?” “没有。这是一座死宅,除了这个门楼,其他三个方向都有人家。” “要把所有和这所宅院相邻的院落全部租下来,不要心疼钱。” 老倭瓜一脸得意:“社主,这事不劳社主吩咐,我已经办妥了。现在,对门的母子二人已经成了瓮中之鳖了。” 渡边一郎显然十分欣慰:“这事儿办的漂亮,我不会亏待你的。” 老倭瓜为渡边一郎斟茶:“谢社主。不过,我们为什么不把他们抓起来?抓了那女人和她的崽子,还怕那姓李的不肯交换?” “猪脑子!一旦打草惊蛇,你知道那姓李的会做什么?在没有百分百的把握之前,我们只有守株待兔。抓他们还不容易?他们现在就是活动的鱼饵,只有让鱼儿感觉到安全,它才能毫无防备地上钩。” 老倭瓜伸出大拇指,谗媚地笑。 1938年6月4日,清晨,依然飘着细雨。 木门打开。 沈静如和往常一样,牵着儿子小鸣谦的手走出家门。沈静如穿一件碎花旗袍,小鸣谦肩上依然背着那个硕大的书包。只不过书包里已经不是平日的课本作业之类,而是必须要带走的一些细软和几本珍本古籍……其中就有那本《啸亭杂录》。和往日不同的是,这天,沈静如撑了一把油纸伞……鲜红鲜红的,像一朵花儿盛开在雨巷里。 黑衣人像一条甩不掉的影子。 沈静如带着小鸣谦不紧不慢地走。 黑衣人若即若离地跟。 达德学校门口。 络绎而至的学生,间或有家长相陪。 沈静如和小鸣谦迈上学校门前的石阶。 黑衣人闪在壁角处,若无其事地看。 一个络腮胡子挨挨擦擦过来,刚好挡住黑衣人的视线:“劳驾,借个火。”络腮胡子叼着一个大烟斗。 “没有!”黑衣人往一边闪,眼睛在追寻自己的目标。 络腮胡子拦在面前:“兄弟,别像个娘儿们似的。你嘴上叼的是什么?” 黑衣人嘴巴上恰巧含着一截烟屁股。黑衣人恼怒地将烟屁股递给络腮胡子:“给!”然后绕过面前那具略显庞大的躯体。还好,那朵红伞还在,伞下是一身碎花旗袍。 小鸣谦回头,向那朵红伞摆手:“妈妈再见!” 那朵红伞在贵阳街头行走。 先后逛了三家布店两家裁缝店四家首饰脂粉店。 黑衣人的衣服已经湿透了。 那朵红伞停下,转身,伞歪举在一旁,一张陌生的女人脸,冲黑衣人嚷:“你这人好没道理,你一路盯着我干什么?” 与此同时,沈静如带着小鸣谦乘一顶蓝呢小轿出现在贵阳城的北门口。 一辆带蓬马车早就等在城外。 沈静如母子二人下轿上车。 雨中,马车飞驰而去。 孙固顶着一身雨星子回到漱石斋。 漱石斋门外拴着一匹白马,浑身似雪,没有一根杂毛。小虎子在喂马饮水。 孙固径直奔向内宅。 李畋正站在檐下张望,看到孙固便急切地问道:“怎么样?” “夫人和孩子已经平安离开贵阳。”孙固跳到檐下避雨。 李畋很江湖地抱双拳一拱:“孙先生,我也要走了。”说罢便急冲冲地往外走。 孙固也不说话,只是跟在李畋身后一同从内宅穿越到门店,一直到漱石斋门外。 李畋解开缰绳,翻身上马。 “李先生,保重!”孙固叮嘱道。 李畋回首,郑重地点点头,然后纵马直奔鸿福客栈。 鸿福客栈是一家简陋的车马站,前院住人,后院停车,还有专门的牲口棚。是专门为长途跋涉的车夫、马夫中途打尖所设。最大的特点是方便而且便宜。 李畋在客房找到易明时,易明正躺在足以睡下十几条汉子的大通铺上睡觉,怀里抱着他的火枪。 “醒醒!易明……”李畋轻轻拍打易明的腿。 易明一骨碌爬起来。其实,他并没有睡着。大白天的,别的住客都去忙活各自的生意。闪下他自己,一个人无所事事,外面又下着雨,只好躺在铺上假睡。“先生,你可算来了!都急死我了。”易明说。 “收拾一下,我们马上走!”李畋说。 “没什么收拾的。”易明说。 “你的枪和你的头太扎眼了。把枪包起来,再弄一顶斗笠戴上。” “这简单。包袱是现成的,斗笠客栈里就有。”易明说罢,转身出去。不一会儿,果然就戴了顶斗笠进来。用包袱裹了火枪,问李畋:“怎么样?” 李畋挥手:“走!” 二人出了鸿福客栈。 一红一白两匹马在雨中急驰而去。 黑衣人气喘吁吁地跑到茶肆,咣当一声,把门撞得山响。 老倭瓜吓了一跳。 黑衣人上气不接下气地说:“快,告诉社主,目标跑了!” 老倭瓜掩上门:“怎么回事?” 黑衣人一五一十地说了一遍。 老倭瓜急急忙忙往楼上跑。不多一会儿,渡边一郎和老倭瓜一同下来。 渡边一郎对黑衣人说:“再说一遍,不要落下任何细节。” 听完黑衣人的话,渡边一郎猛然拍了一下自己的额头:“我们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老倭瓜和黑衣人错谔地看着渡边一郎。 “你们还记得那个乡下人吗?是我让你们放走的。那个人的打扮很奇怪,发式很像我们古代的武士,还背着一支火枪。” 老倭瓜和黑衣人依然一脸茫然。 渡边一郎一掌拍在老倭瓜头上:“笨蛋!岜沙!那是个岜沙人!李畋曾经救过一个岜沙姑娘。” 老倭瓜好像被一巴掌打醒:“对呀!奶奶的,我当时怎么就没想到?” “这么说,李畋肯定没死。不仅没死,而且安全地回到贵阳和他老婆见了面。”渡边一郎自言自语。 “社主,我们怎么办?”老倭瓜问。 “追!往岜沙方向。”渡边一郎恶狠狠地说。 第二十八章 故人(3) 贵阳郊外,山路崎岖。 两匹马在狂奔,一红一白。 十余骑在后面追,彪悍异常。 李畋没有想到这么快那帮人就追了来,只得拼命打马:“驾!驾!” 后面的人在鼓噪:“姓李的,你跑不掉了!” 易明纵马越过李畋,奔向一条更加崎岖的小路:“李先生,跟我来!” 李畋打马紧随。 后面的人越来越近。 弯弯山路没入一片松林。 “砰!砰!”老倭瓜开枪。 两颗子弹打在白马屁股上,白马惊颠,李畋险些摔下。 “不许开枪!要活的,死的没用。”渡边一郎叫嚷。 “我没打人,我打马!”老倭瓜辩解。 “八格!万一枪口一偏老子的心血就白废了!”渡边骂了一句日本话。 松林挡住了渡边一郎一伙人的视线。 林子深处,李畋的白马流着血,速度越来越慢。 易明回头:“李先生,怎么了?” “马受伤了。”李畋答。 易明飞身下马,解包袱取火枪。 李畋骑马赶到易明身边:“你想干什么?和他们相比,你这不叫武器!” 易明装入铁砂:“烧火棍有烧火棍的用法。你先走,沿着小路一直右转,我随后就到。” “易明,不要莽撞!” “放心吧李先生!我是猎人,知道怎么对付野兽!”易明微笑。 那笑容真的让李畋放了心,因为那不是一个莽夫的笑。白马没有停下,李畋按易明指的路线行进。 易明装好了火枪,隐身在一棵大树后面,面向来路,选择了一个绝佳的射击角度。 小路很窄,容不下两匹马并行。鼓噪而来的马队难以施展。渡边一郎不停地催促抢在前面想立头功的老倭瓜:“快!快!” 轰然一声闷响……易明扣动扳机。 枪管里飞出的铁砂形成散弹,打在跑在最前面的那匹马上,顺便也抄带上了老倭瓜。那匹马在突如其来的打击下惊厥、挣扎、冲撞、卧地、死掉。马临死之前的一系列动作最直接的受害者便是老倭瓜。老倭瓜本身就先中了铁砂弹,又被马一折腾,摔倒在地上痛得哭爹叫娘。不幸的是,马队是在急速行进的时候猝不及防地遭到狙击,马与马之间的距离过于迫近,一匹马摔倒,所有的马受阻。 渡边一郎急得嗷嗷直叫。 易明乘机跃上马背,急驰而去。 渡边一郎开枪……易明不是李畋,死一百次都无所谓。但是,松林太密,子弹全都打在树上。只得眼睁睁看着易明的背影消失在丛林深处。 易明追上李畋。 那匹白马的后腿在打颤。 “李先生,下马!”易明呼叫,自己先翻身下来。 李畋下马之后,易明扶李畋上了自己的枣红马,之后又将白马横在狭窄的山路上,缰绳在树上拴牢。这又是一道屏障。然后自己也跃上枣红马,两人同骑而逃。 枣红马上,易明在前驭马,李畋在后。但这样的乘位却将李畋的后背暴露给渡边一郎一伙人。李畋恰巧被一颗穿过林木的子弹击中左肩胛。 易明抄小路而行,终于甩掉了追兵。 一路风雨兼程,七天之后的黄昏时分,易明带着负伤的李畋回到岜沙。 岜沙苗寨再一次沸腾。 寨主下令封死所有进山的路口,派人日夜把守,有悍然闯入者格杀勿论。岜沙苗寨成了一座堡垒……人心筑成的堡垒。岜沙汉子将平日里对付野兽的枪口对准了比野兽更凶残的日本人。 随后而至的渡边一郎最终在岜沙人的枪口下却步,没有冒然和岜沙人正面交锋。渡边一郎很清楚,这里毕竟是中国的腹地,日本军队再强也是鞭长莫及,万一闹出事儿来,中国人一人一口吐沫星子就能把他们淹死!但渡边一郎并不死心,而是在山寨外围布设眼线,耐心等待李畋离开岜沙的那一天。 回到岜沙的第二天。 李畋躺在竹床上,伤口被雨水淋过,已经感染了。 阿雅静静地守候在李畋身边,用竹管盛水滴入李畋已经干裂的唇。看着李畋的病容,暗自垂泪。 李畋苍白地笑笑:“阿雅,哭什么?我这不好好的吗?” 阿雅索性哭出了声:“李先生,这些日子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怎么让你变成这个样子?是什么人这么狠毒,非要置你于死地?” 李畋依然苍白地笑,他一时不知道应该如何回答阿雅的问题。只是说:“放心吧,我死不了。我从悬崖上跳下来都没有死,这次更死不了。我命硬,阎王爷不要我。” 阿雅抽泣,泪水止不住地流。 “阿雅不哭,都快要做妈妈的人了还哭鼻子?”李畋的眼中流露出父亲般的慈祥。 一阵急促而有力的脚步声,易明背着一篓草药回来……全是一些治疗创伤的赶风柴、岩豇豆之类。 山里人不懂西医,也从来没有见到过真正的枪伤,只有按治疗金创伤和火枪伤的办法来弄。岩豇豆研成粉末外敷,赶风柴煮水清洗。能想到的办法全用上了,但依然不见伤势好转。伤口溃烂一天比一天严重。“易明,易明……”李畋轻唤。 易明一边答应一边走到李畋的床前。 李畋拉住易明的手说:“易明啊,一定想办法把我治好。我不怕死,可我现在不能死。还有非常非常重要的事情等我去做。” 易明强忍悲痛:“李先生,你会好的。等我们的孩子出世,还要请你吃满月酒呢!” 李畋笑道:“哦,那一定很热闹。” 阿雅说:“很热闹,整个寨子都会来呢!” “那我一定得参加。易明,快找一根绳子来,把我绑在床上……”李畋说。 易明和阿雅面面相觑,而后不解地看着李畋。 “你得把子弹给我取出来,那东西留在肉里我好不了。把我绑在床上你才好动刀。”李畋又道。 易明面露难色:“可是,我不会取啊!” 李畋很沉着,这主意仿佛已经想了许久:“很简单,你就照我说的做。拿你的短刀在火上烤过,然后割开我的伤口,那些烂肉就直接割掉了,找到子弹就把它剜出来。这就行了!” “会流血的,流很多的血。”阿雅担心地说。 “多采些止血的草药,再准备几块布。没事儿的!子弹不弄出来才会要我的命。” 易明想了想:“好吧!我这就去弄!” “易明!……”阿雅叫了一声,她看看自己的丈夫,再看看李畋,却不知道说什么好。 易明说:“没别的办法了!”而后转身出去。 不大一会儿,易明就找齐了所有的东西回来。 李畋想自己翻身,但四肢无力。 易明帮着李畋翻了身。 李畋俯卧在床上,肩部的衣服早已经被撕开一个大洞,伤口已经不堪卒睹。 易明开始捆绑。 “你弄松一点,别伤着先生。”阿雅在提醒易明。 “要弄紧一些,弄紧了我才不能动。”李畋说,脸上依然带着笑。 易明手上加大了力道,他知道,李畋先生说的是对的。 李畋已经被结结实实地绑在竹床上。 易明转身去烘烤一把短刀,一言不发。火塘里的木碳燃得很旺。火光里,易明面色凝重。须臾之后,易明猛然起身走到床前,取过刚才阿雅用过的那根竹管递到李畋唇边:“李先生,衔在嘴里,止痛!” 李畋张嘴衔住。 阿雅背过脸去。 易明的尖刀插入伤口。 李畋的牙齿死死咬住那截竹筒,浑身都在痉挛,豆大的汗珠很快从额头上浸出。突然,咯叭一声,李畋口中的竹筒爆裂。血从嘴角流出……锋利的竹片划伤了李畋的唇。 “阿雅!止血!”易明手里拿着一颗血淋淋的子弹喊道。 阿雅连忙将一些黑色粉末状的药粉往李畋伤口上撒。那是小蓟炭,山里人常备的止血药。将小蓟洗净、切段、凉干,放入砂锅,用旺火炒至外焦内里黄,而后研成粉末存放,随时取用。 易龙放下短刀和子弹,和阿雅一起给李畋包扎伤口,解开绳索。 李畋张口,竹筒落地。“取出来了?”李畋问道。 “取出来了。”易明揩掉额头的汗水,拿过那颗子弹,在衣服上拭去血迹,递给李畋。 李畋接过,那颗子弹已经略微有些变形。 取出子弹之后的第三天早晨,李畋持续多日的高烧退去,精神也好了许多。在阿雅的搀扶下已经能够下床走动。 “阿雅,能不能给我找一张纸?”李畋问。 “纸?我找找看。”阿雅转身欲去。 李畋似乎又想起了什么:“有鹅毛吗?鸭毛、鸡毛也行。不要多,一两根就够。越长越大越好!” 阿雅笑了笑,走出去。取了东西回来时,却看到李畋在火塘边捣鼓什么,阿雅十分好奇,便悄悄地走到李畋身后。 李畋正在专心致志地看着火塘中燃烧未尽的木炭。 “你要生火吗?”阿雅问。 “我想弄点松烟。”李畋说。 “松烟?怎么弄?我去弄。你快去躺着,刚刚不发烧了,别累着。”阿雅搀起李畋。 李畋想了想,自己现在只有右手能动,也的确不太方便,就说:“也好,很简单,你弄一些松枝,点燃后拿一片玻璃或者刀片也行,只要是有光面的东西都能用,举在松枝上面,松烟就会聚集在玻璃或者刀片上。等到玻璃或者刀片完全被薰黑之后,小心地把上面黑黑的那层东西收集起来就行了。” “行行行,只要你躺到床上,你要什么我都给你弄。”阿雅的语气完全像是在哄一个孩子。 松烟兑上水便成了墨汁,削过的鹅毛便是笔。 李畋很用心地在一张牛皮纸上画一张图。 阿雅站在旁边,帮李畋压住那张牛皮纸。 李畋在图的某处涂了一个重重的圆点,然后写了十四个字:“洞葬悬棺,二郎搜山。石门坎,小迷糊。”然后笑着对阿雅说:“万一我死了,就将这张图交给你静如阿姨。贵阳漱石斋的孙老板知道你静如阿姨在什么地方。” “不许说死这个字,多不吉利!先生一定会长命百岁。”阿雅说。 李畋拿起刚刚画好的图,撮起嘴巴轻轻地吹着,想让墨迹干得更快些。“好好好,长命百岁!这事儿啊,我们阿雅说了算。” 不管怎么说,李畋伤势的好转让阿雅感到异常欣慰,多日笼罩在心头的阴霾突然散去,如云开雨霁。 6月18日,天朗气清。 起床之后的李畋看上去精神很好。 阿雅在忙活早餐。 李畋走出,站在美人靠上,欣赏着远处的山景。远山如黛,李畋在思考着下一步应该做些什么,有一个场景在脑子里挥之不去。那个神秘的部落。那场血腥的杀戮。艾西瓦娅从项上摘下一个辣椒形状的白色玉饰,用一种李畋听不懂的语言述说着什么。阿月在翻译:“这个是钥匙。只是一半,另外一半在一个叫岜沙的地方。” 岜沙,岜沙。眼前这个叫岜沙的苗寨究竟还隐藏着什么秘密呢? 吊脚楼前的空地上,易明在劈柴,光着膀子。 一阵山风吹来,李畋打了个呵欠,感觉有些乏力、头晕,突然莫明其妙地烦躁不安,在回廊上来回踱步。踏得楼板山响。 阿雅听到动静,慌里慌张地跑出来。 李畋的面部已经扭曲,一脸苦笑。 “先生,你怎么了?”阿雅焦急地问。 李畋已经张不开嘴,牙关紧闭,脖颈后挺,身体抖动不停。 “易明!易明!你快上来!先生出事了!”阿雅冲着吊脚楼下喊。 易明飞也似的几步跑上吊脚下楼。 李畋已经躺倒在回廊的地板上,腰部和颈部夸张地往后挺。 “先生,先生!”易明想抱起李畋,赤裸的胸前,一件小小的玉饰恰恰垂在李畋的眼前。那件玉饰很别致,一件小巧的墨玉挂件,像蝌蚪,又像辣椒。 李畋心里一惊!易明身上的挂件和艾西瓦娅那件一模一样,只不过是一黑一白。那一刻,李畋突然明白……这一黑一白的玉挂件,大概就是传说中的那件太极玦了!只是,李畋现在已经发不出任何声音。他全身的肌肉都在痉挛,但他的眼睛却依然死死地盯着那件在眼前晃动的玉饰。 “先生,先生!”“先生,先生”阿雅和易明二人不停在呼唤,却不知道如何是好。 李畋身体已经极度弯曲,似乎有什么无形的东西缚住他的头和脚,却又抵住他的腰,然后拼命地向后拉。李畋的身体已经成为一只反张的弓。突然,李畋的身体又像是被人猛扯了一下,而后猝然停住。仿佛那张弓被猛然折断似的,李畋再也不动了。 “先生,先生……”易明在呼唤。 “先生,先生……”阿雅在呼唤。李畋已经气绝身亡……死于破伤风。 第二十九章 同行(1) 2006年9月26日,清晨。 山寨门口的平坪。岜沙人在跳芦笙舞。游客越聚越多。 沈默、夏晓薇和林涛绕开人群,悄然离开。 出了寨门,沈默招手打车。 月亮突然出现,对林涛说:“告诉他们跟我来,有人在等你们。” 夏晓薇对着林涛挤眼儿,微笑。 林涛朝沈默翻白眼:“有人在等你,让你跟她走。”然后转身附在夏晓薇耳边悄悄说话。 沈默看看林涛,又看看夏晓薇。 月亮显然是不耐烦了,上前拉起夏晓薇的手就走。 林涛和沈默跟上。 绿荫掩映处,一辆黑色大切诺基停在路边。 月亮敲击着车窗(苗语):“易龙哥哥,我把他们领来了。” 易龙摇下半个玻璃(苗语):“月亮,谢谢!不要对人讲我的事情。” 月亮(苗语):“易龙哥哥,你是岜沙的英雄,岜沙的女孩儿不会出卖英雄的。” 易龙点头(苗语):“月亮是个好女孩儿。” 月亮转向林涛(苗语):“下次记得去我家哦!” 林涛摸头,傻笑。 月亮跑掉。 易龙摆头:“上车吧诸位。” 沈默迟疑不决。 易龙:“奉我阿爸之命,送你们去石门坎。上千里路,你以为我愿意?我阿婆欠你们家的人情,我这是在还债。” 沈默上车,副驾座位。 夏晓薇、林涛上车。车的后排两座中间上放着一个纸箱。 易龙:“面包,火腿,矿泉水。饿了吃,渴了喝。” 汽车猛然发动,几个人的身躯剧烈摇晃。 大切诺基行驶在山路上。 林涛小心翼翼地问:“你真的杀过人?” “杀人在逃犯。害怕吗?”易龙猛打方向盘,山路有一个急转弯,“但是你别想告发我,否则下一个被杀的人就是你。” 夏晓薇:“为什么要杀人呢?” 易龙:“他该死。” 夏晓薇:“一个人的生死不应该由你来说。” 易龙:“如果我现在停车,把你强暴了。你再问问姓沈的兄弟……他会不会杀了我?” 林涛欲起:“你……放屁!” 夏晓薇扯住林涛的衣服。 林涛坐下。 夏晓薇:“他?肯定不会。” 易龙:“那他不是个男人。不过,你身边的小兄弟也许会……他更像个男人。” 沈默干咳。 太阳高照。汽车在行驶。沈默回头:“林涛,给我拿瓶水。” 林涛取出一瓶水递给夏晓薇:“姐,喝水。” 夏晓薇摆手:“还不渴。” 林涛转手杵给沈默。 下午五点三十分。贵阳郊外,高速公路。大切诺基一头钻进雨幕。 雨幕中,山峦起伏。 夏晓薇的手机响,一个陌生的号码,来自贵阳。 “二小姐!快来救救大小姐……”电话里是王小翠急促的声音。 “我姐怎么了?她在哪?”夏晓薇焦急地问。 “贵阳,精神病医院……”电话里的声音突然中断。 “喂,喂,喂……”夏晓薇再也听不到任何声音,回拨,无人接听。 沈默回头:“怎么回事?” 夏晓薇冲易龙:“去贵阳精神病医院,我姐出事儿了!” 沈默:“晓蔷怎么了?她怎么会在贵阳?” 夏晓薇扭头,看着车窗外面的风景。 沈默冲夏晓薇:“你倒是说话啊!” 易龙疑惑:“贵阳精神病医院?我知道贵阳有两家精神病医院,一个在麻冲北路,一个在百花山路。能确定在哪一家吗?” 沈默:“晓薇,都什么时候了?要呕气也得先救出晓蔷。把手机给我!” 夏晓薇将手机递给林涛:“给他。” 林涛转手递给沈默。 沈默调出夏晓薇手机里刚才的电话号码,用自己的手机拨打114查询,之后把手机还给夏晓薇。对易龙说:“麻冲北路。” 天色渐晚,雨一直在下。贵阳似乎有永远下不完的雨。 大切诺基进入贵阳市区。 华灯初上。雨中的麻冲北路。车辆人流,熙来攘往。 两个女子在狂奔……夏晓蔷和王小翠。脚下溅起片片水花儿。 路人侧目。 女子身后约百米处,两个壮汉不顾西装革履的形象,以更快捷的速度狂奔。 路边,暗影里闪出另外两个同样精壮的汉子,迎面走上前去。 四个男人不由分说扭打在一起。 人们纷纷躲闪,伞和伞撞在一起,一把伞撞落在地。地上,水汪汪一片,闪耀着灯光的倒影。风吹过,伞在路边滚动。 两个女子在狂奔。 四个男人在打架。 “警察来了!”有人喊。 四个男人立即住手,稍一迟疑之后,迅速各自逃离。 夏晓蔷和王小翠在跑,零乱的脚步没有方向。 夜色有多浓,恐惧就有多深。 大切诺基从鹿冲关大道拐进麻冲路。 夏晓蔷和王小翠与大切诺基擦肩而过。 一辆帕萨特轿车与大切诺基擦肩而过。 帕萨特停下,车上下来两个男人。下车后的男人像两只黑色的鹰,掠过雨幕,扑向夏晓蔷和王小翠。 夏晓蔷和王小翠挣扎,像落入虎口的羔羊一般无力。 大切诺基停下。 易龙说:“都别动!等我回来。” 沈默:“你要干什么?” 易龙指反光镜:“你看!” 反光镜里,两个男人扭拖两个女子,如老鹰抓小鸡。 沈默推开车窗,雨水立刻打进车里。 “是晓蔷!快去救人!”夏晓蔷的身姿像是一道符咒,紧紧地勒在沈默心上。 林涛:“我也去!” 易龙:“好,我负责打人。你们两个救人。要用最快的速度回到车上等我。” 夏晓薇懵懵懂懂地看着同车的三个男人,并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情。 易龙对夏晓薇说:“你呆在车上别动。” 三个人下车,急跑。 易龙身手敏捷,几步冲上前去,猛然挥拳。那男人猝不及防,结结实实地挨了一击,松手,倒地。另一个男人放开王小翠,朝易龙扑来。 沈默上前拉住夏晓蔷:“晓蔷,跟我来。” 林涛跑上来,对着刚刚被易龙打倒在地的那人一通猛踹。 沈默拉着夏晓蔷直奔大切诺基,王小翠紧紧跟在他们身后。 易龙闪过一击,对林涛喊:“小子,快走开,别误事!” 林涛转身跟在王小翠身后跑。 地上的男人爬起来。两个男人两夹击易龙。易龙左闪右避,突然凌空飞起一脚,正中一个当胸。转身一个连环腿,左脚一甩,踢在另一人的脸上。 夏晓薇打开车门。 沈默将夏晓蔷推上车。王小翠上车。林涛上车,关门。 沈默快步进入副驾位。 易龙三下五除二将两个男人打得晕头转向,迅速回到车上。 大切诺基疾驰而去。 两个男人爬起,看着大切诺基消失在夜色中。冷冷一笑,钻进帕萨特。往向反的方向而去。 拐出小巷的大切诺基看上去像是摆脱了跟踪者的样子。 夏晓蔷和王小翠似乎惊魂未定。 夏晓薇看着浑身湿透的夏晓蔷:“姐,你们怎么会在贵阳?精神病医院是怎么回事?” 夏晓蔷:“田野。田野有问题!我……很累。让小翠说。” 夏晓薇看王小翠。 王小翠就从血手印开始讲起,一直讲到夏晓蔷如何住进虞江精神病医院,又如何在田野的安排下乘飞机来到贵阳,住进贵阳市精神病防治康复医院。谈起这些事,王小翠仿佛依然心有余悸:“来到贵阳之后,大小姐就被关进医院。我当然也陪在大小姐身边。从那以后,田先生就再也没露过面。大小姐的所有事情,都必须征求那两个男人的同意……” 沈默:“两个男人?是刚才那两个人吗?” 王小翠:“除了他们还能有谁?” 夏晓蔷突然变得狂燥不安,声嘶力竭地喊:“不!不是他们!还有两个!” 所有人都被震惊。 王小翠:“大小姐,你看错了。就两个,就是他们俩!” 夏晓蔷急促地喘息:“不!你撒谎。你在撒谎!你和田野是一伙儿的。你们合伙来害我!” 王小翠尴尬在看着夏晓薇:“二小姐,这些天,大小姐一直都这样……医生说,说是精神分裂症。” 夏晓薇盯着王小翠:“你是说,我姐姐第一天发病时程校长也在场?” 王小翠:“还有一位姓王的医生也在。” 沈默:“既然是晓蔷病了,那怎么说田野有问题呢?什么原因让你打电话求救?” 王小翠的表情很奇怪,眼睛一直看着夏晓薇:“二小姐,我……我可以不当着这么多人说吗?” 第二十九章 同行(2) 贵阳西郊,灯火阑珊。 大切诺基渐渐将繁华的闹市甩在身后。 夏晓蔷因为虚弱而安静地睡着。 夏晓薇看表。差五分九点。 “就这么离开贵阳了?也不知道姨爹姨妈他们回来没有?”林涛兀自说道。 沈默拿起手机拨打自己家的电话,没人接。 “停车!”夏晓薇突然喊道。 “怎么了?”易龙踩刹车。 “她们的衣服还湿着呢!总得让她们换一换。男士请先下车回避。”夏晓薇说。 易龙不屑:“除了你自己,谁的衣服不是湿的?外边还下着雨。我们怎么回避?”夏晓薇看窗外,雨打在汽车玻璃上,噼啪作响。 “莫名其妙!”易龙开车。 雨停下来的时候,大切诺基已经远离贵阳。 贵黄高速公路安顺段,车辆已经不是太多。 沈默摇下车窗:“我们到安顺打尖。” 贵阳,乌当区某条小巷,一座普通的民宅。 伊万诺夫站在窗前,听着外面的雨声。 田野的手机突然响起,他看着屏幕上熟悉的号码,又迟疑地看着伊万诺夫。 伊万诺夫回身,点了点头。 田野接听电话,声音压得很低:“慢慢说,到底怎么回事?”听不清电话里的声音,只看到田野的脸色越来越难看,最后挂断电话时,在日光灯下也能看出那一片酱紫色。 “你很让我失望,跟了我这么久,你的定力还是这么差-什么事都写在脸上。说吧,又出了什么状况?”伊万诺夫看着田野。 “我……我妻子,夏晓蔷跑了,从医院里跑掉了。还有那个保姆,王小翠。”田野嗫嚅。 “你在医院里不是放了人了吗?两个男人看不住两个女子?”“有人接应她们……”“你的心乱了。也许我应该考虑让你退出这次行动。”“不!先生,我只是担心我妻子的病。我不会让先生失望的。”“这件事必须做到万无一失。你是知道的,为了等这一天,我付出了毕生的精力。它比我的生命更重要。我不允许参与行动的人有一丝一毫的疏漏。”“我明白,我会做到的。”这是一间空荡荡的屋子,除了一只茶几两组沙发几乎什么都没有,茶几上有一部红色电话。红色电话不合时宜地响起。 伊万诺夫弯腰拿起听筒,只听不说。约一分钟,他放下电话对田野说:“你的妻子和她的妹妹在一起,还有那个叫沈默的年轻人。他们在十分钟之前进入安顺市区,刚刚住进一家名叫红旗旅馆的小店。-你现在放心了?”“先生,我……”“不要解释。蚯蚓那边的情况怎样?”“蚯蚓一切正常,请先生放心。”“放心-我要是真能放心就好了。中国有一本奇书,《菜根谭》,里面有一句话说得好-防之当如渡海浮囊,勿容一针之隙漏。”田野沉然。 “直升飞机的事情有着落了吗?”伊万诺夫又问。 田野支支吾吾:“正在办……”“你太让我失望了,我要的可不是这样的结果。限你明天必须办妥!我早就说过,贵阳的很多部门都有直升飞机,不管是救险用的还是森林防火用的,我要你给我租一架。这些部门缺的是经费,租金给他们高一点-我又不在乎那点钱,他们没有不答应的……”“先生,您出的租金都快够他们买一架新飞机了。”“买一架?不行再加,让他们买两架好了!”伊万诺夫说。 “先生,您这是何苦?”田野不解。 “愚蠢!飞机好买,可是,我们能在中国申请航线吗?更何况在一两天之内?而贵阳的灾难救援飞机森林防火飞机是随时可以从这片天空起飞的!明天下午三点之前我要见到飞机。记住,只租飞机,不要飞行员。这样对他们讲,就说你的老板是个俄罗斯商人,也是一个飞行爱好者,有三十年驾驶飞机历史,证件齐全。请他们放心。就说你的老板只是想自己驾驶飞机观光一下美丽的贵州。” 安顺,红旗旅馆,小院回廊,雨水从檐边滴落。 夏晓薇的手伸出,檐雨落在手上,微凉。 沈默站在夏晓薇身边:“晓薇……”夏晓薇打断沈默:“我就想问你一句话,我-真的是你的累赘?”“晓薇,我不是……”夏晓薇突然回身,看着沈默:“好了,我不为难你。其实,你是怎么想的我都知道。你是想让我远离危险,你想自己承担一切。可是,你有没有站在我的角度想一想?”“晓薇,我为那句话-向你道歉。”夏晓薇流泪:“沈默,我爱你。你爱了夏晓蔷多久我就爱了你多久,这种爱的滋味你自己应该清楚。我已经为你低到尘埃里了,我甘心,我情愿!对于这些,你可以漠视,但绝不能污辱!-无论是以什么样的借口。”“晓薇……”“我知道,现在不是探讨爱情问题的时候。我们现在的首要任务是要揭开我爸爸死亡和你太爷爷失踪的谜底。我觉得,至少我们的方向是正确的。而且,我们离成功越来越近了。”“是不是离成功越来越近我不知道,我倒是觉得我们离危险越来越近了。”“石门坎会有现成的答案等着我们吗?”沈默摇头。 夏晓薇看雨。 短暂的沉默。 “晓薇,我对你隐瞒了一个细节。其实,也不能算是隐瞒,因为当初我也不知道那个细节对我们有多么重要。”“你就别啰嗦了,快点讲。”“你还记得我爷爷在地板上写的那几个字吗?”“沙漠玫瑰?-我一直在想,爷爷为什么写这几个字?他想告诉我们什么?”“这四个字并不是第一次出现。”沈默喃喃。 “嗯?”夏晓薇疑惑地看向沉默。 “早在9月12日,也就是教授葬礼的那天上午,那天你给我打过一个电话。还记得吗?”夏晓薇点点头。 沈默继续说道:“就在你给我打电话之前,在云雀号客轮上,我无意中撞倒一个老头儿。在老头儿离开之后,我突然发现手里多了一个小小的纸团,是用一张小纸条卷成很规矩的圆筒形状。我打开纸团,上面写着四个字-沙漠玫瑰。”“啊……”夏晓薇失声。 “我原来并没有在意这个细节,当时我也不知道教授已经遇害,只是心里觉得奇怪。即使后来发生了这么多事,我也没和这四个字联系在一起想。真到看到爷爷写在地板上的血字,那一刻,我真的感到恐惧。”“那个神秘的老头儿是谁?他为什么给你那四个字?是提醒还是威胁?”沈默摇头:“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我们自始至终都在别人布好的罗网之中。”“你的意思是说-他们知道我们所做的一切?”“是的。也许包括我们俩刚刚说过的话。”“太可怕了!他们到底是些什么人?”“我觉得这是一个有预谋的组织。一切都是计划好的。”“你怀疑田野吗?”沈默不语,耳畔回响起夏青教授的话:“怀疑,是一种勇气-不管是对一件事还是对一个人。孩子,你要记住-怀疑往往是解决问题最持久的动力,没有怀疑就没有学问。你不缺乏执著,但你缺乏怀疑的勇气。”“说话呀,想什么呢?”夏晓薇看着发呆的沈默说。 沈默回神:“哦,没想什么。”夏晓薇想了想说:“我怀疑易龙有问题。一、他离家那么久,为什么偏偏在我们找到岜沙的那晚回家?二、他本身是一个在逃犯,家里也不富裕,大切诺基是哪儿来的?三、最初我只是怀疑,现在我可以肯定地说-他就是火车上盯梢你的那个人!”“易龙肯定是有问题。他可能就是一路跟踪我们回到岜沙的。你还记得他回家的情景吗?如果不是易昆伯伯拿枪出去,易龙会不会现身都很难说。”“我们现在怎么办?”“我也不知道怎么办,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要么,我们报警吧!”“报警?不!教授不让报警。”“我一直奇怪爸爸为什么不让报警?你就没有怀疑过爸爸的留言?既然你怀疑我们自始至终都在别人布好的罗网之中,那么爸爸那句留言是否也是连环套中的一环呢?”“你怀疑教授?晓薇,你真是疯了。”“美国西部谚语-疯子和智者之间只有一条细细的红线。你仔细想想,爸爸前面的话都是在说印地语。只有"不要报警"四个字是汉语。为什么?”沈默一拍额头:“我怎么忽略了这么重要的一个细节?会不会是有人模仿教授的声音说了那四个字!-因为他们害怕我们报警而坏了整个计划。从教授遇害到我回家,三天多的时间,如果有人想在电话上做手脚,这么久的时间足够用了。”“我发现只要一涉及我爸,你的智商就几乎为零。”“可惜,我们没有把那段话复制下来。”夏晓薇晃动着自己的手机:“幸亏我多了个心眼儿,用手机复录下来了。”沈默不得不佩服夏晓薇的细心,想了想说:“有了!我想到一个办法……把你的手机给我。”夏晓薇满脸疑惑。 沈默接过夏晓薇的手机:“我想个办法对教授的声音分析一下,如果证实这段录音有人做了手脚,我们立即报警。”“你怎么分析?”“暂时保密。我们回房间吧,时间长了会有人起疑心的。现在我们还不能打草惊蛇。”“得找机会甩掉易龙。”“他既然黏上来,就不会那么轻易地被甩掉。如果只是我们两个还好说,现在又多了夏晓蔷和王小翠。慢慢找机会吧!现在还得稳住他。走吧!”沈默和夏晓薇转身。 回廊的另一端,林涛慌忙闪身。 沈默回到房间。 易龙刚刚洗完澡,披着浴巾坐在床上,不停地按着遥控器。对面的电视在各个频道乱跳,画面不停地晃动。 卫生间里,林涛在高一声低一声地唱着歌。 沈默取出笔记本电脑。 易龙问:“还不睡?”沈默回答:“睡不着,下盘棋。”“没什么好电视,我先睡了。”说罢,易龙倒在床上,右手习惯性地塞在枕下,触摸到一个硬硬的东西-那是他的枪。 沈默没好气地冲卫生间喊:“林涛!唱什么唱?跟狼嚎似的!”卫生间里立刻没了怪腔怪调,只有哗哗的水响-旅馆的隔音效果太差。 沈默在自己的手机里调出一个号码,编辑一条短信:“无论你在哪里,收到这条短信之后请马上上网和我联络,切勿拨打电话。切切。”卫生间门响,林涛披着浴巾出来,凑到电脑前。 沈默瞪眼:“去!睡觉。”林涛悻悻转身离去。 次日清晨,天刚麻麻亮。 一阵激烈的擂门声。 易龙一个激灵,噌地翻身而起,右手伸进枕下握住手枪,左手一抖毯子,顺势遮盖住右手,右手在毯子下面握枪对着房门。这一连串的动作如同行云流水一般,不着一点痕迹。沈默和林涛也分别起身。 王小翠慌里慌张地在门外叫喊:“沈先生,沈先生……” 夏晓蔷病了,发烧,脸色赤红。躺在床上,如一滩泥一样软而无力。她甚至不能睁开眼睛看一看围绕在床边的人们。 虽然医生说只是伤风,但夏晓薇依然愁眉不展。这意味着他们的行程要为夏晓蔷延期。也意味着他们的行程将增加更多的变数。夏晓薇泪眼婆娑地看着沈默。 沈默愁眉紧锁,他的心情一点也不比夏晓薇轻松。行程延误不得,但就这样丢下夏晓蔷于心何忍?夏晓蔷可是刚刚从未知的危境中逃脱出来! “我有个建议,咱们兵分两路。林涛和王小翠留下照顾病人。我先把你们两个送到石门坎。”易龙对沈默说。 沈默迟疑。 夏晓薇说:“我看这样,你们都留下。我姐需要人照顾,有辆车也方便。我和沈默哥哥坐火车先走。等姐姐好了之后你们开车追过去也快。我们大家在石门坎碰头。”这番话让沈默多少有些讶异。 “我不干!我要和你们先走-本来我们就是一起的。”林涛说。 沈默训斥道:“哪有你说话的份儿?不干就给我滚回贵阳!”夏晓薇将林涛拉到一旁:“就当帮姐姐一个忙好不好?病人是姐姐的姐姐,有你照顾着姐姐放心不是?”“姐姐,你这样说……我愿意留下。”“这才是好弟弟。留下来,多长个心眼儿……”夏晓薇附在林涛耳边,悄声说:“提防着那个人。”“姐姐,我明白了。你放心吧!”林涛答应。 就在夏晓薇劝说林涛的同时,沈默表情凝重地握住易龙的手:“好兄弟,病人就拜托你了。但愿我们早一天会合。”易龙的表情有点复杂:“事已至此,大家都别客气了。我本来还有自己的事情,无奈我阿爸非得让我送你们不可。帮人帮到底送佛送到西,我也没什么话好说了。” 上午九点,易龙开着大切诺基将沈默和夏晓薇送到安顺火车站。 雨虽然停了,天依然阴着。 易龙坐在车里,看着沈默和夏晓薇的背影,直到他们走进候车室。打开手机:“先生,猎物已经离开,他们将会在仙水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