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魔传奇》 第一章 重拾祖业 小叶全名叶一航,光华高中三年级学生,20岁。 什么?你说20岁还在上高中?我们班最大的都26了,你有意见吗?小叶对此颇不以为然。 一个20岁还在读高中的人,成绩当然不会很好,所以小叶的成绩很糟,简直糟透了。一个已经20岁而且成绩糟透了的人还读高中后果会怎样?当然是考不上大学。考不上大学会怎样?就要走向社会,赚钱糊口谋生计。其实就算考上大学(当然这是不可能的)也不过是晚4年进入社会而已,不也一样找不到工作吗?小叶这点看的挺开,所以小叶很早就开始尝试自己赚钱养活自己。至于怎么赚钱?很简单………… 的确很简单,小叶赚钱的方法只有一个字:骗! 骗?骗谁?咋骗? 不懂了吧,世上有骗人的人,就有被骗的人。骗自有骗的道理。 长街尽头,一间小店,店牌上书:先天神卦。 靠算卦骗人?还有人信吗?有,瞧,这不,上当的来了。 一个30几岁,风韵尤存,满身珠光宝气的女人,一看就是有钱的主。这女人虽是一身时尚装扮却难掩满面愁容,小叶推测,这女人不是被冷落的二奶就是老公有外遇的妻子。 行了,目标锁定,就是她了。 被骗之人定有可骗之道,这是小叶的座右铭。别看他20岁,骗人可是有年头了。 5岁的时候,他骗隔壁小女孩的冰棍。 7岁的时候,他骗同学的变形金刚。 9岁的时候,他骗同学替他做扫除,自己却拿了人家的足球跑去疯玩。 13岁的时候,他骗女孩子接吻,甚至让女孩子倒贴零用钱。 15岁的时候,他就…… 现在是20岁,目标是一个30多岁的女人,目的是钱。 那么,他不用上学的吗?哦,你说上学?好像有三个多月没去过了吧,反正老师,老爸、老妈也习惯了,他要是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才真叫人奇怪呢。一个20岁的高三在读生能开铺子算卦还不被查封,有可能是一个好学生干的出来的吗? 算卦这营生说白了就是靠一张嘴说话骗人钱财,还得让人心甘情愿,别看小叶年纪轻轻,可是家学渊源。 据说,小叶家祖上干过道士,就是充神棍、炼金丹骗人那种。传说当年慈禧老佛爷就吃过小叶爷爷的爷爷炼制的金丹。这金丹号称能延年益寿,常吃还能长生不老,骗取了黄金万两。慈禧倒是没有长生不老(真长生不老还得了?),活的时间倒也不短。可见这金丹就算没用,也没有毒不是?不完全是骗人的。后来事情败露,据说是一个小太监不慎看到了这金丹的炼制过程,就是一些普通中草药外加脚底板上搓下来的泥混和而成,慈禧为此呕吐三天。非要拿小叶爷爷的爷爷杀头,小叶爷爷的爷爷见事不妙,脚底板抹油开溜了。倒在民间很是阔绰了一阵子,成了远近闻名的大财主。到了小叶的爷爷这一代,修道这项本来很有前途的职业日趋式微,再赶上“三反”、“五反”、“破四旧”、“文革”之类的运动,祖上是神棍兼大财主的小叶的爷爷在劫难逃,直接扣上牛鬼蛇神的帽子游街去了,祖传的一大批书籍也破坏殆尽,只有一本被小叶的爷爷拼死保存下来。为什么保存不知道,反正小叶的爷爷在传授小叶的爸爸未果后,本着修仙练道要从娃娃抓起的基本原则,让小叶从小就背这本书。小叶天资聪颖(就是学习不好),倒是背的滚瓜烂熟,也没见有啥作用。小叶为此在心里鄙视了爷爷不下一万次,背下的东西忘也忘不掉,也只好记下了。这本书便是《先天卦经》,讲得就是怎样算卦。 小叶老爸从小就受修道之累吃尽了苦头,对修道一事是怎么也不感冒,对小叶也是放任自流,爱咋咋地,成绩不好也不管,小叶不喜欢,老爸没办法。为此小叶老妈不知和老爸干过多少回仗,小叶老妈天生凶悍,得理不饶人,这点小叶倒挺同情老爸的。 小时候下的功夫这会儿派上了用场,卦术灵不灵且不说,能蒙人就行。小叶现在骗人的方式就是装道士充神棍,专骗良家妇女,也算是重拾祖业了。不过慈禧老佛爷算不算良家妇女就不好说了。 这女人走进店内,小叶一身八卦服,施施然迎上去,一本正经道:“这位女士眉头紧锁,双目含愁,可是遇上了烦心事?” 人在落魄的时候最是心软,女人眼神一黯,定睛看了看小叶,年纪轻轻,眉清目秀(小叶本来长得就不错),问道,“你算这卦到底灵不灵?你若是猜对我想算什么,我就信你,多少钱没关系。” 要的就是这句话。 小叶轻叹一声,“世间最苦便是一个情字,这位女士可是否为情所困?” 女人神情一滞,抬头看了看小叶,“你凭什么说我是为情所困?”女人问道。 凭什么?还用说吗?瞧你的打扮,一定是有钱人,有钱的女人独自一个人出来算卦,又满面愁容,八成就是感情出了问题,这种事情我见多了,自然猜得到,只不过你身在局中不明所以罢了。本来我还只是猜测,现在我这么一说,再看你的反应,那还有不确定的道理?小叶心中暗笑。当下仍装腔作势道“这位女士面若桃花,双目含春,一看便是多情红颜的面相,我若猜得不错,这位女士可是遇到了负心人?” 女人神色一黯,眼中似有泪光闪过。十拿九稳了,小叶暗喜。 这话出口,女人可真有点信了, “好吧,既然你已经猜到了,我也就不瞒你,我和一个男人感情本来很好,他是有妇之夫,我们在一起已经7年了,但最近他迷上了一个女人,是他新招的一个秘书,现在也不到我那去了,我过来就是想问问我和那个男人还有没有缘分?” 果然是二奶,这年头这事好像还挺多的,至于你和他还有没有缘分我怎么知道?我只在乎你的钱而已。那么就吓吓她,吓出钱来再说。 “你喜欢他。” 女人点头 “这个男人曾经喜欢你,可现在你认为他有点变心了” “他根本就是变心了”女人眼中含泪。 “实不相瞒,依我看,小姐容貌国色天香、倾国倾城(小叶自己暗骂自己恶心),想来在之前你们也曾有过一段快乐的时光吧。” “嗯”这女人使劲的点了点头。 “这就是了,小姐容貌固然艳丽,但就面相一道来看,实有巨大隐忧”。 “什么隐忧?” “所谓有所得必有所失,上天给了你绝世的容貌,便不可能给你完美的爱情或长久的生命,红颜美人自古多薄命便是这个道理,小姐容貌由面相一道来看,属于桃花面,有桃花面者大多富贵不可言,但命中劫数甚多。不瞒小姐,你与他出现感情波折便是劫数,这还不要紧,我看你印堂发暗,想来近日定有劫难。” 女人大惊失色,“什么劫难,你不要胡说八道” “如果你认为我在胡说八道,尽可以现在就走,没有人拦着你。”小叶做出一副生气的样子。 女人呆了半晌,“对不起,是我不好,请您继续往下说,究竟是什么劫难?怎样才能避免呢?” “劫数仍命中注定,不管什么样的劫数都是一样的,就像唐僧取经要经九九八十一难,你知道他那座山头会遇到什么妖怪?总之是见招拆招便了。你的什么劫难又哪能确定呢?但劫数却是逃不掉的,就看你怎样把握,才能趋利避害罢了。要知道,福祸之间只有一线,把握得好,又怎知劫不能变为福呢?” 女人若有所思的点点头,“那你能告诉我怎样才能避免这场劫难?” 小叶做出为难的样子,女人当然明白是怎么回事。拿出手袋,抽出一把钞票,“这是一点心意。” 挺上路的嘛,小叶肚子里暗笑。 “很简单,只要杜门不出三日,劫难可解。” “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出门吗?” “除非你家里着了火。” 送走了女人,小叶点了点手中的钞票,哈哈,两千多啊,够老子一个月的生活费了。老爸妈给的钱越来越不够花了。好,再接再厉,再搞他一票。小叶美滋滋的想。 第二章 初临异界 又是一个艳阳天,国家和人民都挺好的,小叶也挺好,至少现在他这么认为。 三天前他骗了一个女人,几乎没费什么力气就搞到了两千多块。这两天全是一些小虾米,不是隔壁张大妈过来帮忙找鸡,就是邻居李大婶过来帮忙寻狗,真是郁闷死了。不知道什么时候还能再碰到那样的冤大头啊? 冤大头?咦,对面过来的那人挺面熟的,那不是几天前来算卦的女人吗?哈哈,又来送钱了?不对!那女人身边为什么还跟着七八条大汉呢?瞧他们走的方向,可不就是自己的这小店吗? 势头不对! 福祸只在一线之间,前些日子赚了钱,今天就要倒霉,想不到这话应在自己身上了。 大事不妙,三十六计走为上。 …… 妈的,还真是阴魂不散啊。都追了老子三条街了,不就两千块钱吗?有钱人是不是都这么抠门啊?这女人不是混黑道的吧?不能再跑了,再跑可就出城了。 …… 城西,小苍山。 这里曾是一个国家级实验室,十几年前突然发生爆炸,之后,政府便封锁了这里,宣称此处受到了污染,禁止任何人出入。久而久之,之时了人们心幕中的禁区,也没有再愿意到这里来了,尽管现在政府对这里的封锁形同虚设。 不幸的小叶,此时就出现在这里。 这实验室背靠小苍山,南临玄女湖,依山傍水、风景秀丽。传说九天玄女曾在湖中沐浴,故名玄女湖。放着这么好的旅游资源不开发,不闲太浪费了么?小叶过跑边鄙视了一下政府。由于这十几年来人迹罕至的原因,这里更多出一份苍凉和神秘。 几座高大的建筑矗立在傍晚的夕阳中,如果没有身后几条大汉紧追不舍,小叶还真想学古人忆古追今一把,现在只好一心逃命,以免受皮肉之苦。 我就奇怪了,不就两千块钱吗?至于吗?光是请这几个人得花多少钱?真是夜路走多了终遇鬼,看来以后得找个稳当一点的营生,靠算卦坑蒙拐骗早晚会出事。 其实这也不难理解,两千块钱固然不是多大的数目,但骗人三日杜门不出可是够憋屈的,尤其是发现上当受骗以后,哪有不生气的道理,就算不要那两千块钱,也要打你一顿出出气不是? 人越追越近,小叶情急之下朝最近也是最大的那座建筑奔去。现在就指望这禁区能阻挡这帮人了。 门是虚掩的,内部一派狼藉,看来人们撤退的时候很匆忙。前面是中央螺旋楼梯,不管了,小叶想也不想就往上爬,见路就跑,遇门就进,也不知跑了多久,身后的追杀声好像再也听不到了。还好,总算甩掉了。小叶喘了口气,才有闲暇环顾四周。 这里仿佛是一个更衣室,几套破旧的防化服散落在地上,穿过更衣室,前面是一道门,“危险,非专业人员勿入”的牌子斜斜挂在门上。切,都这么多年了,那还有什么危险?即来之,则安之,好歹也要探查一番,回去也好向那帮狐朋狗友们炫耀。 这道门倒是上锁的,墙上有几排按纽。管他的,小叶上去便是一通乱按 “喳,喳喳。。。。。” 门有动静了,十几年没开过的大门吃力的打开了一道缝,接着轰的一声大门洞开。 这里仿佛是一个中央大厅。穹形圆顶,十几个圆锥状设备全部对准大厅中央一点,好像是要集中力量对某种物体进行轰击一般。设备上落满了蛛网,大部分都已锈迹斑斑。小叶不觉缓缓直到中央。这究竟是干什么的?小叶充满了好奇,突然脚下一陷,好像踩到了什么东西,小叶忙跳了回来。 还好,没什么动静,看来过了十几年,绝大部分装置都不能用了。就在小叶暗自庆幸的时候,他没有注意到那十几个圆锥状设备的尖端慢慢映出暗蓝色的光,越来越强,越来越强,全部对准了小叶所处的中央地带。霎那间,十几道蓝色光柱包围了小叶。 搞什么?小叶顿觉身体无比灼热,想逃也逃不出去了。眨眼间,地上的小叶便只剩下一缕飞灰。一切又恢复了平静,好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好像小叶从来没有来过,好像十几年来都没有变过。 …… 唔,有光。小叶慢慢睁开双眼。一缕阳光透过浓密的树叶洒在小叶脸上。身上好疼。 这是什么地方?这是怎么回事?小叶缓缓坐起来,又慢慢站起。检查了一下身上,除了全身酸痛外,好像不缺什么零件,小叶稍稍放心。 环顾四周。树,到处是树,无边无际。几只松鼠状的生物迅速穿过树枝消失在丛林中。丛林中隐隐仿佛是残破的楼宇,每走一步,就能踩到几乎一碰就断的金属残骸。 这好像是一座废弃已久的都市,透过树木隐隐看到的巨大建筑好像在诉说它往日的繁华。 我怎么会到这儿来的?小叶慢慢回忆。我被一伙人追杀,跑进了废弃已久的小苍山实验室。然后我走进一个大厅,然后被一团蓝色光束包围,然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再然后就到了这里。 穿越?不会吧?尽管也是起点的资深读者了,小叶怎么也想不到这种事情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向前走,左前方是一个巨大的飞机残骸,小叶以一个军事迷的眼光推断很像米格29支点战斗机,但绝对比米格29先进的多,放眼望去,隐隐在丛林中的到处都是机器的残骸,有战机、坦克、汽车,还有许多叫不上名字的奇怪设备,这些机器覆盖着厚厚的植物,绝大部分被埋在土中,仿佛在诉说往日的辉煌。看来很久以前这里发生过战争或灾难,之后这里便废弃了。 不管那么多了,小叶抬脚向离自己最近的一栋建筑走去。 “hi,你好”一个声音传来。 “谁?”小叶吓了一跳。 “是我,在这儿”声音说。 小叶循着声音的方向转过头,右侧一面相对平坦的石壁上,映着一个一身黑色礼服,黑发蓝眼、面带笑容,似乎人畜无害的中年人,就像在电影中,正在对自己说话。 “你是人是鬼?”小叶大惊。 “我即不是人,也不是鬼,怎么说呢?我是图书馆,正确的说是图书馆的索引程序,对了,我是程序” 程序会说话?小叶想起以前看过的电影《黑客帝国》。 “见到你真高兴,已经有一千多年没有人来过了,很荣幸为您服务先生,我能为您做点什么?请问您喜欢看哪一种类型的的书呢?小说还是杂志?诗歌还是散文?……” “等等等等,你说什么?一千多年?什么意思?难不成我到了未来?” “确切的说是1226年8个月零7天9小时3分钟41秒、42秒、43秒……” “停,打住。你先告诉我这是什么地方?” “对你来说,这应该是另一个世界,就好像对我来说你来自另一个世界一样。” “凭什么这么说?” “衣服,证据就是你穿的衣服。” “衣服?我穿衣服很普通啊,地摊货,很便宜的。” “你所穿的衣服只有高度文明的世界才有可能制造出来,而在这个世界,这种高度的文明已经不复存在,所以我才可以肯定你来自另外一个世界。你应该是受到某种能量的牵引才会出现在这里。这种穿越时空的试验一千多年前文明没有毁灭之前这个世界也曾经做过。但很少成功,从你的情况看,你很像是穿越时空而来,欢迎你,外星人。” 第三章 科魔之战 怎么会有这种事?小叶欲哭无泪。 “说起来,你怎么会讲中文?这个世界也有中国人吗?”小叶忽然想起来这件事挺奇怪。 “不是什么中文,其实现在你讲得也不是中文,是亚特兰斯大陆通用语言。只不过你自己没有感觉罢了。” “什么?”小叶再次大吃一惊,这也太不可思议了。 “这不稀奇,你知道我是高度文明的产物,我集中了这个世界最尖端的技术,在文明毁灭以前,语言已经不再是人们交流的障碍,我刚才探索了你的大脑的语言功能区,发现你对这个世界的语言一无所知。所以触发了你对这个世界语言的理解,这样可以让你使用亚特兰斯通用语言就像你的母语一样,仿佛一切都没有变化,你母语中的名词、概念,甚至是术语都会以对应的亚特兰斯语言表达。所以你现在讲的并不是中文,而是这个世界的语言,尽管你认为自己说的是母语。哈哈,你看,我是图书馆,这就是图书馆的能力,图书馆不就是让人掌握知识的吗?掌握知识必备的工具就是语言,你没有什么不适应吧?如果你连这个都不知道的话,就说明这个世界文明毁灭以前比你所处的世界文明要高上许多。那么现在,障碍扫除了,亲爱的读者,你还需要什么,你知道我已经一千多年没有为人类服务过了,如果你想了解科技,推荐你读这本《科技通论》”图书馆变魔术似的从身后取出一本书,“这本书非常棒,它可以让你了解科技的起源、发展……,哦,对了,如果你想了解生物,那么推荐你读这本《生物大观》,里面应有尽有……如果你想……” 乱了,全乱了。莫名其妙的来到一个陌生的世界,遇到一个莫名其妙的程序,莫名其妙的学会了一门语言,一切都是那么突然,小叶的大脑有一种当机的感觉。 “够了够了,我现在不想看书。刚才你一直在说什么文明毁灭,这是怎么回事?我怎么样才能回到原来的世界?” “这个,哈哈,你看,我都忘了。毕竟一千多年没有为人类服务,所以很兴奋……” 程序也会兴奋?小叶心里嘀咕,但没有说出来,不然又引来这个唐僧一样的程序一大堆废话。 “以人类心理学来讲,如果一个人突然遇到大变故,那么他只会在意事情本身和自身的安全,而不会选择读书。那么现在,我来回答你的两个问题。真的很荣幸为您服务,先生。我叫克拉克,是图书馆管理员,或者说是索引程序,你现在所处的这个世界在毁灭以前叫亚特兰斯。亚特兰斯创造了高度的文明,1226年前毁于战火,你所在这个地方,以前是大陆西部的一个工业重镇,名叫丹费。不过现在已经是一片废墟了。” “战争?谁和谁的战争?” “是人类和非人类的战争。” “非人类?” “是的,人类是这么称呼他们的,尽管有一些非人类在外形上与人类相差无几。” “那么他们为什么要打仗?” “这个原因很复杂,简单来说是双方矛盾激化的结果。事实上,人类和非人类有着共同的原始祖先,只是在进化的过程中,进化的方向不同罢了。人类进化了大脑,成了具有高度智慧的生物,但身体机能相对较弱。非人类又分为两类,一类进化了身体,他们拥有人类难以企及的强大身体机能,一旦进入战斗状态,他们的身体可以抵御各种攻击,甚至雷击都不能伤他们分毫。另一类在进化身体的同时还进化了精神力量,他们可以通过自己的意志调动身边自然界的力量,一些进化程度较高的非人类甚至可以随意呼风唤雨。正是由于这些原因,非人类在普通人类眼中便成为魔鬼,他们的能力也被视为魔力。 你知道,在任何种族与种族之间必定存在摩擦,何况是在人类和被他们称为魔鬼的种族之间。在人类文明发展的初期,由于人类相对弱小,对非人类无能为力,在发生冲突时一般以人类的妥协收场。非人类虽然有强大的身体和精神力量,但智慧明显逊于人类,随着人类文明的突飞猛进,人类渐渐掌握了主动权。人类制造了强大的战争机器以抗衡非人类。期间,由于人类的智慧,人类与非人类之间到也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和谐共处。但随着人类文明的进一步发展,人类社会所需要的安定平和的环境越来越难以保证,因为智力相对较低的非人类由于身体机能的强大,时常会破坏这种环境,加之双方繁衍的后代越来越多,导致生存空间越来越小,再者双方都存在好战的统治者,一场战争便不可避免的发生了。” “1226年前的一天,人类对非人类发动了突然袭击,由于人类的精心准备和谋略得当,一举掌握了战争的主动权,战争节节胜利。但毕竟非人类也具有强大的实力,在经历了初期的战争失利之后,开始了反扑,人类损失惨重。战争进入胶着状态。拥有高度智慧的人类,旋即制造出威力更加强大,也更具针对性的武器,非人类无力抵抗,迅速收缩战线,战争进入后期,人类距胜利只有一步之遥。非人类最终认识到真正打败他们的并不是人类强大的战争机器,而是人类的智慧,不甘心失败的非人类集中了最后的力量,以生命为代价,发动了对人类的最后一击,目标是全体人类的大脑。此举虽不能毁灭人类的身体,但毁灭了人类文明赖以存在的根本。此役之后,非人类销声匿迹,而人类也从此进入了蒙昧时代,文明倒退近万年,再也无法驾驭自己创造出来的一切。文明从此废弃,都市变成了森林,就成了你现在看到的样子。由于这是人类科技力量和非人类魔力之间的较量,我称之为科魔之战。这一战毁灭了两个文明,至于现在人类文明发展的什么程度,我也不知道了。” “那么,你又是怎么回事?已经过了一千多年,人类文明早已废弃,你为什么还会存在?” “这是人类的不幸,却是我的幸运,我是具有高度智慧的生物人类所创造的尖端人工智能程序,只要有这个中央芯片,我可以不依赖任何固定主机而存在。”图书馆拿出一个椭圆状通体黝黑只有拇指大小的物体。 “当然,我手上的这个不是真正的中央芯片,只是它的样子,中央芯片在我身后这个建筑的主控计算机中。这芯片中存储的能量足够十万年使用,你知道在非人类发动的最终攻击中,攻击目标是人类的大脑,我不是人类,所以没有任何影响,所以我还在。只要有中央芯片,我可以在任何一座建筑的任何一个平面上出现。” “那么,现在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让我回到原来的世界?”这才是小叶最关心的问题。 “我很抱歉,先生。如果以亚特兰斯文明没有毁灭以前,或许还有一线希望,因为那个时代的人类已经开始探索穿越时空的问题,并且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现在,我只能说很遗憾了。” “完了,看来真的回不去了”小叶一阵心凉。自己在原来的世界还算有一技之长,在这个世界,可真是呼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生存问题真正成为了第一问题。 “对了,你有自己独立的思维吗?”小叶又想起了一个新问题。很显然,一个没有独立思维的机器想要回答自己的问题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千年以前的人类不可能预先把这些内容存储到机器中。 “本来没有,现在有了。我拥有最先进的人工智能,拥有超强的学习能力,经过一千多年的进化,我差不多拥有了和人类一样的独立的意识,不单单是一部机器那么简单。” 机器也可以进化的吗?小叶撇撇嘴。 “人工智能的核心就是自我学习能力,然后把学习的知识进行加工再加以运用。这和人类的大脑是类似的。” “那么,像你这么厉害的机器一旦不听从人类指挥的时候该怎么办?” “这是不可能的。你知道人类是具有强大智慧的生命,以他们的智慧绝对不可能让这种事情发生,所有人工智能机器,一旦拒绝服从人类的命令就会短路,再也无法工作。本来向我这样的程序能力是很弱的。但随着我不断的自我更新,能力也不断增强,但不论能力有多强都必须服从人类,也就是我的创造者。我存在的目的是增强人类的学习能力,人类赋予我脑波探索功能,我可以通过人类脑电波的变化对人类的大脑进行探索,进而知道一个人的知识结构,并且可以诱发他大脑的潜力,以增强他的学习能力,就像我对你做的事情一样。你知道人类存在的根本能力就是他们的学习能力和在此基础上的创造能力。” 太不可思议了,小叶感觉接受的信息超出了自己认识的极限。亚特兰斯文明的先进程度以至于连机器都可以有人类的思维。 “拥有人工智能的程序,也就是说,你现在也拥有了独立的学习能力和创造能力了?” “可以这么说。但这好像也没有什么用处,因为已经没有人能够再让我服务了。你知道一旦有了人类的思维,就会产生感情,我已经寂寞了一千年了。所以,见到你特别兴奋。虽然我没有人类的身体,但我却有人类的意识,你甚至可以认为我是一个确确实实存在着的人类灵魂。” “那么,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做?” “这的确是个问题。你知道,没有身体的我想要移动是不可能的,我必须依赖实体才能运动。不如这样,你取出我的中央芯片,带在身上,然后我们一起离开这里,去看看现在的世界究竟是什么样子,以我掌握的以前人类高度文明,对你是绝对有益无害的。这里实在太寂寞了。” 正合我意,小叶大喜:“那么,我怎样才能拿到你的中央芯片呢?” “就在这座建筑中,这儿原来是丹费市立图书馆,你走进去,我可以随意出现在建筑的任何平面上,我会随时告诉你怎么做。” 这几乎是一座正方体的建筑,由于已经千年无人使用,已经遍生各种植物,进入的道路几不可寻。克拉克出现的石壁相对光滑,想来这石壁本是图书馆的某一标志性建筑的底座。找到大门,破门而入,踩着深一脚、浅一脚植被丛生的地面。整个走廊也被四处疯长的各种植物根茎交织的如同蛛网。每行一步都要用手撩开拦路的根藤。由着克拉克的指引,七转八拐之下,来到主控机房。 此时克拉克出现在主控机房房门后的一块相对光滑的墙壁上,“就是你前方那台机器,拆开外壳,你就会看到中央芯片,然后取下就是了。” “那以后要你出现的时候该怎么办?” “你只要把中央芯片通过任何导电体接地,我就可以出现在你所处的建筑中的任何平面上。不要忘记,你的身体本身也是导电体,所以只要你把芯片带在身上,就可以随时呼唤我出来。就像平时和人打招唤那样就行。” “那好吧,太好了,这样就好办了。我可以随时叫你出来,只要找一个平面就可以了。”小叶心中一阵兴奋。这样一来,就相当于有了一个超级智囊,在这个世界上混就容易多了。 小叶取下中央芯片,克拉克旋即从墙上消失了,把芯片握在手心,“克拉克”,小叶轻唤,“hi,我在这儿,”克拉克又出现在墙壁上,太灵了。哈哈,捡到宝了。 第四章 感觉生物场 “克拉克,你在吗?”走出立方体的图书馆大楼,回到与克拉克初次见面的地方,小叶叫道。 “在这儿。”克拉克出现在面前的石壁上。 “现在,有一个新的问题——我们必须想法子活下了,不是吗?以现在的情况来看,很不乐观,我刚刚来到这个世界,而且没有任何野外生存技能,我只是一个普通人类,不像你,可以不吃不喝。你有没有什么法子?”小叶问道。 “的确,不过我认为这个很容易。”克拉克还是面带笑容。 “哦?” “我探索了你的身体结构,发现你与以前亚特兰斯文明时代的人类有些不同。或者说发生了某些变异。” “变异?” “是的,很显然你是穿越了时空而来。穿越时空的一个必要条件是必须经过扭曲空间。凡是通过扭曲空间的物体都会发生某些变异。” “什么是扭曲空间?” “简单说就是弯曲的空间。扭曲空间的观点亚特兰斯文明很早就提出来了。科学家认为,空间和时间都是可以扭曲的,当聚焦的能量足够强大时,时空就会发生扭曲,从而使原本相距很远的两点距离拉近到近在咫尺,也就有可能实现所谓的穿越时空的现象。” “穿越了以后会怎么样?” “穿越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而且成功率很低。我刚才说过,亚特兰斯文明进行过这方面的实验,从返回的实验体的情况看,实验体的生物场明显增强了。” “生物场?”小叶一头雾水 “是的,是生物场,任何生命都存在生物场。从科学的角度出发,是没有什么灵力或超自然力的,一切看上去不可思议的能力,其根本都是对场的应用。就像磁有磁场,电有电场一样,生物也有生物场,只不过人类与非人类对自身生物场的控制能力不同罢了。非人类看上去不可思议的能力,究其根源不过是对生物场的熟练应用而已。” “你是说,我也有生物场,而且我的生物场也增强了?”小叶感到自己心跳加快了。 “是的,尽管以前没有对人类进行过扭曲空间实验,但从返回的生物实验体的情况来看,无一例外的,生物场大大增强,你也不例外。” “这么说,我也能像那些所谓的非人类一样拥有超能力了?可为什么我什么感觉也没有?”小叶打量自己的身体,没发现什么异常情况。 “这是因为你的大脑还没有感知到你自身的生物场,也就是说生物场对你大脑的作用还是空白。只要触发你的大脑对生物场的感知能力你就可以感觉到它的存在。只要你学会了生物场的应用,找到食物应该不是一件困难的事。” “那要怎样才能触发那个什么感知能力?”小叶问。 “很简单,你把我的中央芯片放到前额上,然后闭目冥想一分钟,我就能触发你的生物场感知能力。” “真的?太简单了!”小叶兴奋不已,随即拿出中央芯片放到前额,开始闭目冥想。 四下一片静寂,渐渐的,身边的事物仿佛清晰起来,闭上眼睛也能清楚的感知身边的一切,甚至风吹草叶微微摆动的样子都能在大脑中清晰显现。这种奇妙的感觉是以前从未体验过的,小叶不禁有些沉醉其中。 “可以了,睁开眼睛吧” 直到克拉克的声音再次响起,小叶才从沉醉中醒来。 “感觉到什么了吗?”克拉克问道。 “是的,”小叶兴奋的叫了起来,“闭着眼睛也能‘看’到一切,简直不敢相信。这就是所谓的生物场吗?” “这就是第六感觉,是生物场的一个基本应用。任何生命都有生物场,生物场是一种客观存在。不同的只是对生物场的操控能力。” “第六感觉?”小叶不太明白 “就是精神感觉。视、听、闻、尝、触等五感是人类的本体感觉,除此之外,人类还有精神感觉,也就是第六感觉。普通人类的第六感觉极弱,很难有深切的体验,普通人偶尔会出现的所谓灵光一闪,或者灵感,都属于第六感。第六感的范围很广,理论上讲即使你的五种本体感觉全部丧失,只要第六感还在,你一样可以像一个正常人一样不受限制。你现在体验到的就是建立在生物场上的第六感的感知能力,除此之处,还有探索能力,控制能力,共鸣能力,变异能力等等。现在你利用感知能力,就可以很轻易的感觉到出现在附近的生物个体,然后抓到它们,这样食物问题就解决了。” “听上去很棒哦。”小叶兴奋之情溢于言表,“不过,既然你能触发我对生物场的能力,为什么在亚特兰斯文明毁灭以前不触发亚特兰斯人的这种能力呢?”对于这件事,小叶想不明白了。 “我的这种触发能力对于亚特兰斯文明来说并不高深,说白了,不过是通过电磁波作用于你的大脑而已。你知道,普通人的生物场是很弱的,就算能够触发,也几乎没有人能感觉到。而你则不同,你在经历了扭曲空间之后,生物场大大增强,所以你可以很容易感觉到场的存在,甚至可以很轻松的加以应用,而在亚特兰斯文明时期,只有非人类才能做到这一点。” “原来是这样,收到。不过这样一来,我究竟算是人类,还是非人类呢?”小叶问道。 “这的确是个问题,你现在相当于拥有人类的身体和非人类的能力。虽然表面上部分非人类与人类几乎没有差别,但是非人类的脑容量最多只有人类的三分之一。非人类从来没有出现过什么科学家之类的人物,他们的脑体几乎全部被用来提高能场的控制能力,基本不进行深度思考。而脑体小恰恰容易释放自身潜能,所以非人类对生物场的控制能力远远高于人类,智慧方面则远远不如人类。只不过由于相当多的人类懒于思考,根本连自身智慧的十分之一都没有发挥出来,所以表面上看,多数的人类与非人类的智慧差不多。普通人类都忽略了能思考、能进行创造性思考才是人类的本质特征。” 的确存在这样的事情,小叶唏嘘不已。自己的世界何尝不是这样,有强大的大脑却不愿使用,随意浪费生命的人真是多不胜数,自己又何尝不是这样呢?小叶暗自感叹。 不管了,面对现实吧,在这个世界活下去才是当前的首要任务。 第五章 野外生存 唔,好,左前方20米左右,有一只野鸡,好,今晚的晚餐就是它了。小叶心里默念。 悄悄靠过去,向右,定位,保证与目标之间没有障碍物…… 这只野鸡显然还没有注意到即将来临的灭顶之灾,仍在傻乎乎的低头吃草籽…… 捻弓、搭箭,射! 中了!雅虎~~ 晚餐解决了。 从克拉克那儿得知,这图书馆位于丹费市中心,这儿很少出现大型攻击性生物,小叶通过生物场的探测也证实了这一点。在这儿出没的都是一些小型生物,可能是由于这里曾经是市中心的缘故。不然小叶可惨了,连生命安全都无法保障。 生物场的应用真是妙不可言,不但是动物,连植物那微弱的生物场小叶也可以清清楚楚的感觉到。 哪种植物有毒,哪种植物可以食用,哪种植物质地坚硬可以用来做武器,通过对植物生物场的探索可以得到最清晰的信息直接映射在小叶的大脑里。当对生物场的感知进入一个高度时,小叶甚至可以清清楚楚的感觉到植物内部水分的流动。 有了这种能力,简直比拥有gps定位系统还要拉风。现在小叶可以自由的探索身边几十米距离的一切情况,只要是有生命迹象的,统统瞒不过小叶的第六感。 经过这几天的应用,小叶对自己生物场的应用已经驾轻就熟。他同时也发现了这生物场应用的最大缺点——不能用来探索无生命的东西。 按照克拉克的说法,想要达到探索无生命物质的能力必须进化自己的身体,从而提高对生物场的操控能力。而身体方面嘛,小叶可以说是手无缚鸡之力,那是相当的弱。 没办法,只好找些小鸡小兔之类的容易对付的动物下手了。大型一点的,那是连碰都不敢碰的。 通过对这已经废弃千年的城市的一番搜刮,小叶总算找到了一些有用的东西:一把匕首,一个水壶,一个钢盔、几块火石、一个行军口袋。 好在小叶利用可以探索植物特性的能力,制作了一些弓箭,在箭头上涂上了可以麻痹神经的植物汁液,保证被射到的动物跑不掉。然后用匕首剥皮,用火石引火。真想不到一个高度文明的城市里居然可以找到火石,不然可真要钻木取火或者茹毛饮血了。 就这样又过了十几天。算起来,小叶在这凡费森林的中央地带呆了已经将近一个月。 这十几天来,小叶打猎的本领越来越熟,他已经能够轻易的猎取小型生物,还能熟练的捕鱼,当一个人陷入绝境,他可以干出他平时想都想不出来的事。小叶胡子也长了,衣服也破了,只能找些树叶遮住羞处,算是地地道道的野人了。 克拉克警告说,城市外围的森林应该比这儿更茂密,大型生物出没的可能性也就越大,危险也就越大。 总不能一辈子呆在这儿吧! 这十几天风餐露宿的日子,能把嘴里都淡出鸟来。一个过惯了城市生活的年轻人,一下子把他扔在原始森林里,吃喝拉撒全要靠自己想办法,时间长了,是个人都要疯掉的。 小叶感觉自己的忍耐快到极限了。必须想办法从这儿出去,那怕面对森林外围凶猛的野兽。 何况这十几天来,小叶对自己生物场的操控越来越熟练,生物场也越来越强。就如同进化一样,生物场是越用越强的,小叶感觉自己的生物场比先前刚刚感觉到时强大了一倍都不止,可谓突飞猛进了。操控生物场最基本的应用便是感知能力,这点小叶确认自己已经做得很好。再进一步的能力就是探索能力。感知能力就好比“看到”,探索能力就好比“观察”,可以“看到”的距离当然远远大于能够“观察”的距离。“观察”也就是探索之后,就是控制能力,即对感知到的物体进行远距离操纵。小叶感觉这很类似武侠小说中描写的隔空取物的本领。 小叶现在可以对距离自身2—3米的物体进行控制,并且可以像发射暗器一样,把受控的物体极速发射出去。比射箭还快。小叶自认就凭借这一点,在遇到大型生物时,先送它一块大石头,自己再溜之乎也完全可以办得到。更何况,大型野兽的生物场波动很强,没有理由在距离自己百米之外的时候还不被自己发现。 提前躲起来不就完了么?惹不起还躲不起?总之,不管有什么危险,一定不能从这个鸟地方再呆下去了。 第六章 森林外围 一般而言,森林是越往深处越茂密,由于形成的原因不同,丹费森林中中间稀,四周密,而且就规模而言,只怕不下几百公里。想要穿过野兽出没的森林外围,小叶心里着实没底。 已经是第七天了。小叶向着城市的东方,已经整整前进了七天。克拉克告诉他,东方是出城最近的道路, 身上被丛生的荆棘划出一道道伤口,连遮羞用的树叶也被划破了无数次,快成真真正正的裸奔了。 衣服没有了还不要紧,反正现在天气不冷。可是伤口却是一个大问题。不少荆棘的刺都是有毒的,划在身上当时感觉不到疼痛,时间一长,却是酸痛难忍。着实令小叶吃了不少苦头。 就算你对植物探索的再清楚,在这没有路的原始森林里,想要不被划伤也是不可能的,除非你的场能足够强大,强大到能够让你打开一条路。 一边应付着遍布的荆棘,一边还要注意随时可能出现的大型攻击生物。这七天来,小叶也不知道感觉到多少强大到令自己不寒而栗的强大生物场,好在自己能够感知到对方,而对方由于不懂得场的应用,无法感知自己的存在。野生生物探索猎物的本领好像主要是靠听觉和嗅觉,这种本体感觉是远远不如精神感觉灵敏的,这一点为小叶免去了不少麻烦。 这七天来,他每稍稍感觉到危险的存在,就会想方设法的避开,连野兽的影子还没看到的时候就逃之夭夭了,至少到现在他还没有遇到真正的危险。 按照小叶的推算,自己每天行动的路程大约是20到30公里,七天下来,大约走了一百六、七十公里的样子,如果这森林有四百公里范围的话,从城市中心到距离最短的边缘,想来也快到森林的尽头了。过不了多久,就应该能够走出森林了。 小叶不禁心头暗喜。这一路上虽然吃了不少苦头,却也不是完全没有好处。他每一次受伤,都能够通过伤口对弄伤自己的植物进行深入的探索,发现它们新的特性。比如某种植物对身体的某种机能有什么影响等。几天下来,他就收集了不少植物药材,有止血的、止痛的、加速伤口痊愈的、解毒的、提神的、催眠的,甚至还有壮阳的等等。 他把这些药材装进行军口袋。这行军口袋是小叶在一辆废弃的坦克里发现的,也不知道是什么材料制作的,经过了一千多年,其它的物品全都腐烂了,只有它还完好无损,小叶就把它拿了回来当集物袋使用。 又过了两天,这两天来,小叶发现森林里的树越来越稀,小叶知道,这已经是尽头了。 这一路上他利用自己仅有的控制能力,用飞石猎杀小型动物,像野鸡、野兔、松鼠等作为食物,用钢盔接雨水,用水壶存水,风餐露宿之下,身体倒是结实了不少。对场的应用也更加娴熟,现在小叶已经能够移动距离身体大约5到6米的小型物体,探索能力也扩大到几乎200米。 现在的小叶正在继续小心翼翼的向东前进。越是到最后,越容易出问题,这个道理小叶是明白的。刚才,他刚刚躲过了一只大型生物,虽然不知道它是什么,但以自己现在的能力,绝对无法应付那样的生物,这点小叶非常清楚。小叶对动物的感知主要是对其生物场波动进行探测,虽然小叶自己生物场的主动探索能力只有不到200米,但是对生物场强大的大型动物的感知范围却能扩大到几公里之外。这是因为大型动物的生物场波动强烈,以至小叶可以被动接受到它们活动的信息。这就如同在漆黑的夜里,一点烛光在几十公里以外也可以被看到一样,可是你要是想靠它照明就省省吧。 刚刚躲过去的大型生物距离小叶大约1。5公里,这个距离让小叶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进行躲避。 小叶暗自庆幸,他可以感知到这森林绝不简单,毕竟经过了一千多年没有人类活动的岁月,里面凶猛的野兽肯定不在少数。这一点通过感知各类动物的生物场就能轻易的发现,就在小叶感知范围内的大型野兽就不下十几个。 现在那只大型生物正位于小叶左后方,也就是西北方向2公里左右,安全起见,小叶决定再向东南方向移动500米,然后再向正东方向前进。要知道,某些动物的嗅觉十分灵敏,甚至可以嗅到几公里外的猎物,以小叶现在的技击能力,想沾便宜那是门都没有。 正南方向2公里,有攻击性生物。 小叶刚走了不到200米,就发现了情况。没办法,改道继续向正东方向前进。 要是正东方向再有情况就不好办了,说不得也只能再走回头路。这点小插曲对小叶来说不算什么,毕竟安全是第一位的。 想到这儿,小叶便集中力量对正东方向的情况进行感知,还好,没有发现什么情况。只有几只能力不算强的小型生物,不怕,碰上的话,说不定下顿饭就是它们了。 小叶便加快步伐向正东赶去。 突然,脚下一陷,一步踩空,小叶一头摔进一个至少十几米的深坑里。 “妈的,这一定是人类用来捕捉野兽的陷阱。”这是小叶昏过去之前最后的想法。 第七章 探险队 “快来看,这人醒了。”一个声音说道。接着是一阵嘈杂的脚步声。 “嘿,醒醒,别睡了!”另一个声音不友好的叫道。 小叶睁开眼睛,很刺眼的光线。他赶紧又闭上眼,把头扭向另一边,过了好一会才适应过来。身边有7个人,没错,是人类,他们的生物场清楚的表明了这一点。 他们的语言一听就懂,虽然他保证自己以前绝没有听过这样的语言。他不但能听懂,而且保证自己一定会说,不但会说,而且能像说母语一样说这种语言,小叶暗暗感谢了克拉克一番。 想不到没栽在野兽嘴里,到是栽在了算是自己同类的人类手中,真是衰死了! “喂,你是从丹费森林出来的,有没有发现史前文明?”刚才那个不友好的声音继续说道。 “……”小叶一时语塞,什么史前文明? “别费力气了,我都说他是个野人了。”又一个声音说道。 小叶扭过头,很仔细的看了看四周,还是森林,只不过树木更稀疏了。周围有7个人,个个身材高大,劲装打扮,虬突的肌肉彰显出强大的爆破力,显是孔武有力之徒。身上佩带着刀、剑、弓一类的武器,看来现在的时代还处于冷兵器时代。不远处还放着一些给养。这些人身上都多多少少有些伤痕,还有几处是新伤,显然刚刚包扎过不久。 探索生物场:普通人类,无特殊能力,肌肉发达,身体素质很高。大概是士兵一类的人。要是单论搏击,小叶自问这帮人中一个都打不过。 “唉,”小叶暗叹,“别人一觉醒来,身边不是美女,就是佳人,咋赶到我偏偏只有几个臭老爷们儿?” 小叶正暗自神伤之际,那个很不友好的声音又说话了:“问你呢,你会不会说话?” 这是一个鼻梁塌陷,皮肤黝黑,左眼处自上而下有一道骇人伤疤的中年男子,给人一种凶神恶煞的感觉。 “要我说几次?他是一个野人,野人怎么能听懂你说话呢?”刚才说话的男人又搭腔了,这男人倒是白白净净的,一副老好人的样子。 不管这些人是干什么的,反正不像好人。索性装聋作哑好了。小叶打定了主意 “啊啊……”小叶装傻。 “果然是个野人,还是个傻子……”刀疤脸说道。 这几个人便不再理他,自顾自说起话来。 从他们的话中,小叶听出个大概:现在这块大地改叫阿兰德大陆了,很久以前有一个叫阿兰德的人征服了整个大陆,就以自己的名字命名这块土地。以阿兰德一世皇帝诞辰那一年为阿兰德元年,现在是阿兰德历877年。再往东就是潘帕斯草原,是诺斯公国的西部地区,潘帕斯草原上野蛮人与诺斯人混杂居住,形势比较复杂。这个森林就叫丹费森林,紧邻潘帕斯草原,自古便流传这森林深处存有史前文明的遗迹,如果能找到,就可以获得无比强大、甚至可以统治世界的力量。所以自古以来,便有无数探险家不惜冒着生命危险来此寻找。但全都无功而返,有些人甚至还为此搭上了命。这伙人就是探险队伍中的一支,原本有11个人,已经挂了4个。 小叶不由一身冷汗,敢情这森林如此险恶,幸好,自己有生物场的操控能力,再加上一点点运气,成功走出来了,不然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那个捕兽坑是以前的探险队挖掘用以捕猎大型生物的,不幸陷进去的小叶恰好被这支从旁边经过的探险队给救了上来。 此时的小叶几乎不着片缕,头发、胡子疯长,全身污泥,脸上唯一能够辨认的只有他那一双时不时还眨两下的眼睛,身上还带有受伤时留下的血迹,怎么看都是一个怪物,也难怪这帮人把他当野人看了。 “他不是野人。”一个留有浓密胡须的人突然盯着小叶说到,“他在装傻!” 其它几人迅速围了上来,把小叶围在中央。显然说话这人是这个探险队的头目。 “怎么说?老大?”刀疤脸问道。 “我仔细检查过他携带的物品,匕首、水壶、头盔,还有这个包袱,没有一样是我见过的。本来这也没什么,可是这个包袱异常结实,用刀怎么割也割不坏。这绝不是任何一个工匠能够做出来的。这个东西一定属于史前文明。所以他一定和史前文明有关联。”这个被称为老大的人也缓缓走了过来。 “妈的,差点就让这小子给骗了,”刀疤脸拔出佩剑,指着小叶的喉咙,“说,你到底是什么人?你到底和史前文明有什么关系?快说!”其他几个人也带出了武器,好像小叶只要一句话说错就要把他立斩剑下。 “怎么那么惨啊,好不容易见到几个人,却是个个凶神恶煞的,动不动就要打要杀。”小叶直叹命苦。 “还装傻,你到底说不说?”刀疤脸的剑已经抵在了小叶的脖子上,只要稍一用力,保证小叶这条小命便香消玉殒了。 “和你们?有什么好说的?”小叶笑了。看着刀疤脸笑的很诡异。 刀疤脸感觉到不对时,已经太迟了,自己的剑,甚至是自己的身体好像已经不再是自己的了,双腿离开地面,迅速向后飞去。“嗵!”的一声,重重的摔在地上,一时再也爬不起来了。“嗵嗵嗵嗵嗵嗵”其他几个人也不好过,爬在地上直哼哼。 小叶手向前一抓,行军口袋仿佛听从主人召唤一般,回到小叶手里。又往探险队的给养存放处,跑了两步,随手一抓,取了一个包裹,拔腿就往森林深处跑去。 这就叫天作孽尤可恕,自作孽不可活了。以小叶的个性,你不去惹他,他还想惹你,更何况是现在他掌握了生物场的操控技能呢?单从身体的角度来看,这几个人无论哪一个都可以打小叶至少三四个,但是,硬碰硬的拼,小叶是打死也不会做的,用刘邦同志的话说就是:吾宁斗智不斗力也。只听这几个人说话,就知道多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家伙,也只有那个头头还算不那么笨,可也过了那么长时间才发现有问题。 在恢复意识的那一刻,小叶就开始打这几个人的主意了,以他这种不沾光就是吃亏的脾气,当然是要找些便宜占占的。特别是这个探险队的给养:连件衣服都没有怎么出去见人? 本来还想友好协商,顺便再打听打听情况,但这些人好像不太友好,那对不起,只能用抢的了。 “你们不围过来,我还真应付不了!”小叶暗自庆幸。小叶的物体控制范围只有不到6米,如果一个一个来,说不定就让哪个家伙用箭一箭给射死了,现在一起围过来,还真是天助我也。 “妈的,这几个大块头,也太重了,可累死我了。”小叶跑了近半个小时,确认没有人追来,才停下来休息。 生物场对于物体的控制能力是以操纵者自身身体为基础的,身体越强大,对物体的控制能力越强,控制的距离也就越远。 抢来的这个包裹里有一件武士服、一把剑、几块干粮、十几个金币。看来,黄金就算到了异界也是硬通货,武士服和那几个人的穿戴差不多,虽然尺寸不太合适,也将就着了。干粮充饥,剑可以防身,行,这票也算没有白干。 现在,至少已经知道这块大陆名叫阿兰德,再往东就进入诺斯王国的地盘了。好吧,你好啊,阿兰德,我来了,我是地球人小叶、叶一航。 第八章 军事行动 辽阔的潘帕斯草原,碧草齐膝、一望无际。 又经过了两天的徒步前进,小叶终于看到了这片探险队所说的大草原。这里地势开阔,地表呈现出波状起伏,天蓝草绿,不远处的一条河流如飘带般蜿蜒流淌,伸向远方。若是再点缀上些许牛羊,简直就是一派塞外风光图。 如果不是天上的太阳足足有地球上看到的三陪大,小叶根本不觉得这里是另一个世界。即便如此,这里也不觉得丝毫闷热,反而凉风习习,令人心旷神怡,简直如同一个天然氧吧。小叶强烈感觉到这明显超出了自己的常识范围。之前在丹费森林,一来古树参参、遮天蔽日,二来心无旁驽、只想活命,辨明方向也是全靠生物场的指示,还真没发现这一情况。如果这里有一座建筑,小叶还真想把克拉克叫出来问个明白。 只要穿过潘帕斯草原,就可以进入诺斯王国的实际控制范围,也就可以见到一些“文明”一点的人了吧。可不要人人都像这探险队这样,动不动就想砍人。暴力是野蛮的行为,小叶一向这样认为,他是一个喜欢用脑子解决问题的人,不然早就去拦路抢劫了。 我是不是也可以碰到某个落难公主啥的?顺便英雄救救美,然后美人投怀送抱,接下来给国王当个倒插门女婿?小叶边走边想。 …… 这草原仿佛大的没有边际。 真无聊啊,已经在草原上走了一个月了,别说公主,连个鬼影都没见着。看来穿越小说的描写都不大可靠啊。 “咦,有人,偏东北方向大约2公里,十几个,骑马,正向西而来。”小叶突然感到有人类生物场的波动,不由一阵兴奋。 但他仍然不敢放松警惕,毕竟自己身体相对来说,还是太弱了。尽管这一个月以来,艰难跋涉之下,身体强壮了不少,控制能力也提高到了8米左右。但他自问再碰上像那个探险队一样的人,仅靠搏击还是打不过的。所以安全第一,小叶决定先躲起来再说。 偏北150米左右是一个小土丘,丘下是河,小叶决定藏身在这土丘之后,观察清楚再说。 马蹄声。正向土丘方向而来。他们发现我了?小叶暗自心惊:应该不会啊,潘帕斯草原水草丰沃,随便往地上一爬就可隐去身形,就算在天空观察都不一定能发现,我藏在土丘之后,连头都没露,他们没有理由发现我的啊。 近了,已经进入小叶的有效探索范围了。小叶现在的探索范围可以达到300米左右,只要进入这个范围,一切动静,小叶都可以凭借第六感探索的清清楚楚,几乎等于近距离观察了。一共15个人,全都穿着武士服,披着铠甲,腰挂佩剑,马后挂有长弓和箭囊。看上去像一队士兵。 这队士兵纵马来到土丘下,下马休息,放马在河边饮水。 原来是要在这修整,不是发现了我,小叶松了一口气。 “从都城到边驿,又从边驿跑到这儿,足足跑了三天三夜,就是人受的了,马儿也受不了啊。”一个中等身材,头顶蓝色盔缨的武士抱怨道。 “没办法,这是将军大人亲自下的命令,一定要以最快的速度赶往丹费森林。我们只不过是先头部队,像我们这样的小队,将军至少派出去几十支,就是要对沿途情况进行搜索侦查,大军随后就会出发。”一个头顶红色盔缨的武士说道。 “到底出了什么事?咱们诺斯王国这什么多年来一直只对东方用兵,丹费森林的事早在几十年前就搁置不问了,为什么突然要派兵进入丹费森林呢?”蓝盔缨武士继续说。 “具体情况,我也说不很清楚,据说是一个月前在丹费森林发现了一个会使用史前能量的人,很可能和消失已久的史前文明有关,所以将军大人很重视,奏请国王陛下出兵丹费森林,务必找到这个人,抓回去研究。听说这个人使用史前能量,瞬间就打倒了一个探险队7个人,很像史前文明中传说的魔人,咱们可要小心谨慎一些!伯明副队长,传令弟兄们原地休息半个小时,然后全速向西前进!” “是!”蓝盔缨武士把右手举到左胸,正色答道。这15个人只有这一个人是红色盔缨,其他的都是蓝色,看来,他就是这一队人的队长,刚才说话的人想来就是副队长了。 小叶暗暗心惊。这伙人八成是冲着自己来的。幸好躲了起来,不然可惨了。 不知道那个探险队用什么法子把消息通知到了诺斯王国,想来可能是飞鸽传书一类的手段(就是不知道这个世界有没有鸽子),然后惊动了军方,这才有了这场行动。看来自己还未入世就成了名人了,还莫名其妙的成了史前魔人,小叶有点哭笑不得。 自己哪里又懂什么史前能量,不过利用生物场能力耍了个花枪然后逃命而已,结果被这些人传的神乎其神。看来,史前文明,也就是亚特兰斯文明的传说在这个世界流传很广,甚至有一些国家都进行过有组织的探索,只不过没有收获罢了。 想到自己真的要是被这些人抓起来拿去研究,小叶就不寒而栗。当实验用的白老鼠可不是好玩的。 窃听这支小分队的谈话,小叶得到了关于这个世界进一步的信息:阿兰德一世皇帝陛下于阿兰德65年基本统一了这块大陆。由于阿兰德在统一战争中实行的是长子继承制,也就是只有长子才能继承父辈的封地和爵位,其他的儿子一律要参军,立下军功,才有爵位,而且自己打下多大地盘,那块地盘就属于自己,可以建国。所以在阿兰德65年,这块大陆基本属于阿兰德家族的时候,大大小小的诸侯国有近800个。这些诸侯国互不统属,只对最高统治国阿兰德帝国尽忠,相当于阿兰德帝国的附属国。但随着各诸侯国的日益强大,国与国之间的战争也就成了家常便饭,阿兰德帝国也由于内乱不息,无力制止。经过几百年来相互攻伐,现在只剩下较大的6个国家和若干附属小国,这6个大国中就包括阿兰德帝国分裂而成的3个独立王国。这队士兵就是6个大国之一的诺斯王国国王的直属卫队的精兵,由萨瑟兰将军统帅。 时间堪堪到了半个小时,红缨武士就整队继续出发,显现出强烈的纪律性。 小叶从土丘后的草丛中站起来,挥挥发酸的胳膊。敢情这次的军事行动就是针对自己来的,看来自己处境不妙。 那么接下来必须更加小心谨慎了,毕竟自己已经成为了一支军队的目标。在森林和草原,面对的只是野兽,而进入人类世界,要面对则是具有高度智慧的人类了。看来经过这一千多年的发展,人类文明也达到了一定高度。只是不知道这个时代火器发明了没有? 来到河边,小叶用剑刮去了胡子,跳到河里洗了澡,又把头发整理成大体类似一个武士的样子,使自己看上去不再那么惊世骇俗。身穿武士服,腰挂佩剑,现在小叶整个一标准普通武士的打扮。就算再遇上那个探险队,不经过仔细辨认也很难认出就是同一个人。 这些士兵从都城快马赶到这里用了3天,中间经过了一个边驿。边驿距离都城的距离肯定不会太近,这么说,只要再向东方走上几天,就可以见到人烟了。一念至此,小叶迈开大步向东行去。 第九章 共鸣 与其说这是一个小镇,还不如说是一个大一点的村子。除了一个驿站还算稍具规模外,周围只有三三两两散落分布的民居。 通往小镇的必经之路旁边立着一块石碑,上面写着:落日镇。 落日镇?看来就是日头落下的地方了。这个世界的太阳也是东升西落的。那么由此可见这个小镇有多靠西了,至于潘帕斯草原和丹费森林就更不用说了。 小叶很惊奇自己可以看懂这些文字,这分明是自己以前见都没见过的语言。由此可见克拉克的语言诱发功能有多么强大,亚特兰斯文明又先进到了什么程度。 感慨一番之后,小叶举步进入小镇。来到驿站之外,驿站门牌上书:落日驿。门牌字迹斑驳,边缘已经破损,想来已经挂上有不少年头了,也从另一个方面说明了此地的荒凉。恐怕如果不是为了军事需要,这小镇便要废弃而人迹罕至了。 走进驿站,一个身着破旧武士服的中年男子迎了上来,“请问住宿还是吃饭?”嗓音沙哑低沉,一幅饱经沧桑的样子。 敢情为了改善经济,这驿站成了旅馆,连普通人的生意都做,看来国王给的那俩钱不够花呀。这时小叶一身的风尘仆仆,武士打扮,像极了一个落魄的武人。这样的人走进一个能提供食宿的地方,当然会有人来做他的生意。 “住宿,再弄点吃的。”小叶简短回答到。 一间普通的客房,一张桌子,几把椅子,一张平板床,全都风格奇特。桌子上几个看上去好像是瓷器的容器中盛着饭菜——很普通的野味。 一阵风卷残云之后,躺在床上蒙头便睡。两个多月了,过着几乎茹毛饮血的生活,从未吃过一顿像样的饭菜,从未睡过一个好觉。虽然只是普通的野味,简陋的住房,却也让小叶心满意足了。 一觉醒来,天色已晚。 “克拉克?”小叶叫道。 “hi,好久不见!”克拉克出现在对面墙壁上。还是一身黑色礼服,黑发蓝眼、面带笑容,一副人畜无害的样子。 “好久不见,”小叶有气无力的说道,“你知道吗?我有麻烦了。” “没感觉到,我没有这样的功能,不过你的生物场到是比以前强多了,恭喜你。”克拉克笑容不变。 “谢谢,这都要感谢你,”小叶说道,“但是我说的麻烦却是真的,麻烦大了。” “哦?”这程序看上去很好奇,“说说看!” 小叶把如何落入陷阱,如何遇到7人探险队,如何利用生物场抢东西,如何发现针对自己的一场军事行动,原原本本的说了一遍。“原来是这样,”克拉克低头沉思了一会儿,“这种情况在亚特兰斯文明时代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历史上好像也没有出现过,恭喜你了,你创造了历史!” “你就别说风凉话了,拜托,你知不知道我现在处境很不妙啊?你有没有什么办法?我现在人生地不熟的,就靠你了。”小叶哀求道,这程序也算是千年老妖了,办法怎么说也比自己多。 “那么,就现在的情况来看,你还是只能提高自身的防御能力来应对。这样的话,就算遇到什么情况,你也能防身,再不济也能逃命。”克拉克还是一副人畜无害的笑容。 “怎么提高?对方可是一支军队啊,碰上也能逃命?”小叶不信。 “呵呵,”克拉克笑道,“看来你还是不了解生物场的妙用。以你现在的能力,完全可以通过刺激身体的进化,来提高能力。不要忘了,你的身体是被扭曲空间变异过的,这是你目前最大的优势。” “进化?”小叶不明白,“怎么进化?” “你知道,建立在生物场上的能力分别是感知、探索、控制、共鸣、变异等等,依次提高。生物场越强大,掌握的能力也就越高。你现在应该拥有了控制物体的能力。” “是的,范围大约8米左右。”小叶回答。 “那么这也就意味着你一次跳跃可以达到8米高。”克拉克说。 “什么?”小叶吃惊不少,平地起跳8米,现在的世界记录是多少? “这不稀奇,你可能控制8米以内的物体,同样可以在8米以内控制自己的身体,只要参照物远远大于你的体重就可以。远远大于的意思就是大于你可以控制的物体的最大重量。一般而言,只要你不离开地面,大地就是参照物,重量几乎是无限的,所以起跳8米不是问题。可以向上起跳8米,也就意味着只要你想,你可以每步都迈出8米,这样如果你想逃命,没有人能够追的上你。” “好,比那个什么‘神行百变’之类的功夫还要牛叉。”小叶不禁跃跃欲试。 “现在你能够一次控制的物体重量大概相当于你体重的10倍,如果超过就会导致场压过大,就可能使你自己身体受伤。”克拉克接着说。 “场压?” “是的,”克拉克继续说,“就是由于操纵生物场而产生的对操纵者身体的压力。场压如果超过了操纵者身体的负荷能力,就会发生危险。你在抛掷那几个探险队员时想必就感觉到了这一点。” “没错,当时就感觉很累,有一种严重体力透支的感觉。”小叶实话实说。“那个时候你所能承受的场压充其量是你体重的6-7倍,要一下子扔出去7个人,而且7个人的重量都比你大,当然会有这种情况发生。好在由于持续时间短,没有发生危险,也幸好你跑的快,如果再来一次,只怕不用那几个对付你,你自己就先受不了了。” “那要怎么办?” “还是那两个字:进化。进化你的身体,让身体强大。身体的强大,会让你的生物场更强,而更强的生物场又可以反作用于你的身体,让身体更强,如此循环,永无止境。” “你现在应该能够感觉到自己的生物场比原来刚刚察觉到时强大了一倍都不止吧?”克拉克继续说。 “对。” “这就是你身体更加强健的结果。而强大的生物场对你身体的反作用就是增加你的免疫能力、增强神经、内腑等功能,这么多天风餐露宿,你都没有生过病,你不觉得奇怪吗?要是一般人怕是早就病倒了。” “的确,这两个多月,没过过一天好日子,没生病的确难以想象。”小叶以前的身体素质顶多只能算一般。 “所以,只要进化你的身体,就可以拥有更强大的生物场,你的机会也就更多。” “不过,这话听上去好像很有道理,但是想要进化没个十几二十几代的能办到的吗?”虽然学习成绩不好,《进化论》小叶还是知道一点的,那是多漫长的过程?等到进化成功,小叶恐怕骨头都成灰了。 “不要忘了,你的身体是变异的身体。和普通人不同,对普通人也许很难实现,对你,则有可能。”克拉克斩钉截铁的说。 “怎么说?” “共鸣!” “共鸣?” “对,是共鸣,共鸣就是比控制更高一层的生物场操控能力。”克拉克说,“只要共鸣,就能加速进化,不但能加速进化还可以实施攻击!” “是了,我记得了,你好像说过。”小叶说,“不过要怎样才能共鸣?和谁共鸣?” “和任何生物!”克拉克继续说,“只要有生命的就可以。要知道,任何生物都有生物场,生物场从本质上讲也是电磁波,而且是一种很特殊的电磁波。只要是波都有频率和波幅。频率表示速度,波幅表示能量。共鸣能力就是感知到对方的生物场的频率并加以作用,改变自身或对方生物场的波幅的,从而达到进化或攻击的效果。至于是攻击还是进化,关键在于度的把握。适度改变自身的波幅,可以加速自己身体进化。单方面加强对方生物场的波幅,则可以使对方身体无法负荷,从而达到对作用对象的伤害。轻者会让对方眩晕、昏迷,重者会让对方重伤、甚至死亡。”克拉克俨然一个称职的老师,尽管小叶不是一个好学生。 “这个听上去不错,不过要怎样才能感知到对方的频率?我好像从没感觉到过生物场还有频率。” “那是因为你没有这个意识的原因,如果你仔细观察,就会发现感知对方的频率并不困难,频率就是生物场的波动速度。只要对方处于你的探索范围之内,你只要通过调整自身生物场的强弱,并试着和这个生物场进行感应,当有反应时候,就说明你已经找到了对方的频率,如果这个生物恰好在你的控制能力范围之内,你只要在这个频率强度或倍数于这个强度的情况下对这个生物场进行控制就可以引发共鸣。也就是说共鸣必须在你的控制能力范围之内才能进行。” “我的控制能力范围现在是8米,就是说我只能对8米以内的生物共鸣,而可以感应所有在我探索能力范围之内的生物场频率,对不对?” “是的,在生物场的操控能力中,任何一种高层次的能力必须建立在低一级的能力之上,就好比没有感知能力就谈不上探索能力,没有探索能力就谈不上控制能力,同样,没有控制能力也就不可能有共鸣能力。” 小叶感觉自己心跳再次加速。“还有这种事,早知道就不用在森林里草原上那么狼狈的逃命了。” 小叶当即进行探索,他的探索能力现在大约有350米。也就是以小叶为圆心,半径350米范围内的一切生物,小叶都能观察的清清楚楚。 在探索范围内的:人类37个,马22匹,狗6条,野猫11只,黄鼠狼1只,老鼠n只、家禽若干,各种植物数量不明。 情况就是这样了,首先人类的生物场和自己最接近,先以人类为实验。小叶全神贯注的探索这37个人生物场,缓慢调整着自身的强弱,不敢有一丝马虎,比最认真的好学生还要认真。 如果他有这劲头的三分之一用在学习上,什么样的大学考不上?估计他爸妈看到他这个样子一定会发这样的感慨。 有反应了,小叶突然睁开眼睛,有反应了,小叶只感觉到在与对方生物场频率相接近时,自己的生物场所有了一丝波动异常。原来是这样,那么再试试其它的生物,小叶兴奋不已。 随即又很顺利的找到了马、狗、猫、黄鼠狼、老鼠和家禽的频率,甚至植物生物场的频率也很快就找到了。 找到了频率,那么,接下来,进行一下共鸣试验。 小叶继续进行探索,重点放在了自己的控制范围之内,也就是8米以内。这个房间有4米见方,小叶坐在床上,床靠西墙,墙外是菜园,菜园的尽头是禽圈。这只黄鼠狼正潜伏在小叶房间西墙外的菜园里,意欲偷鸡。和小叶的直线距离不到3米。 这真是黄鼠狼捕鸡,小叶在后了。 只见这只黄鼠狼突然蹦了起来,好像被什么东西咬到一样,然后摔在地上,七窍流血,再也没有声息,一动不动的死去了。 还真灵!小叶简直快要跳起来了。 再来! 小叶起身走到北面墙壁,北面是另外一间客房,小叶感觉这房间有两个人,是距离他最近的人类。 “好,有反应了。”小叶心里默念。 这次他更加小心翼翼,因为这次他要作用于自己。“好,慢一点,再慢一点”小叶一边念叨,一边缓慢调整自己的波幅。 “唔,有感觉,”小叶感到自己的身体仿佛每一个细胞都在发生震擅,体表的每一个毛孔都在呼吸,全身顿时充满了无限的活力,就如同有一股强大的力量在体内膨胀,随时都要破体而出,灵台无限清明,无比的畅快,前所未有的爽,传遍身体每一个角落。 太棒了! “这有点类似微波炉的原理,可以让物体自己发热。通过感应生物场频,让身体自己产生活力,以此来引发进化。这东东,简直妙不可言!”小叶欣喜欲狂,直想狂叫两声来抒发内心的兴奋。 北面房间的两个人仍然毫无感觉,看来普通人类对生物场的感知仍然近乎于零,而共鸣对他们的影响也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几番实验下来,小叶渐渐掌握了共鸣的决窍,只要控制的好,每一次共鸣,身体都会有缓慢的变化,这种以人的本体感觉几乎觉察不到的变化,却也远远超过了自然进化的速度,时间一长,受益无穷。 第十章 史前魔人 天刚放亮,小叶一脸兴奋的站在屋里。 一夜未眠,却不见丝毫倦怠,反倒是双目更加炯炯有神、神光内敛,颇有几分内家高手的架势。 经过一夜的实验、一夜的共鸣、一夜的锻炼、一夜的进化,虽然表面上看不出有什么变化,但小叶知道,自己的控制能力已经达到甚至超过了10米,探索能力达到了400多米,而感知能力则达到了10公里开外,这足以让小叶很有成就感了。 两个多月的艰难困苦,控制能力才从零提高到8米左右,而此时一夜之间,就超过了10米,这个进步几乎是惊人的,而且身体也有了前所未有的强壮感,仿佛一拳下去就能打碎一块砖头。小叶甚至有了一种想找那个7人探险队进行单挑的冲动。 如果按照这个进度,一个月下来,小叶的控制能力可以达到将近100米。可以控制百米开外的物体,这是只有在科幻小说或魔幻小说中才可以实现的事情,自己却很快就能把它变成现实。每念至此,小叶便兴奋的全身发抖。 清晨的小镇,沐浴着阳光,微风轻拂,吹落了草叶上的几颗露珠。走出户外,小叶感觉清爽无比,前途好像一片光明,之前压抑在心头的阴霾一扫而空,“tnnd,待老子武艺大成,这天下还有哪儿老子去不得?”小叶暗自一阵奸笑。“反正也回不去了,要么在这世界当个劫富济贫的独行大侠?还是裂土封侯,再娶他几十个娇妻美妾、子女成群?再不然横行异世、君临天下?天下事无不可为者!嘿嘿嘿嘿……哈哈哈哈……”不自觉的,小叶的嘴几乎咧到了耳边。 老子就要君临天下了,顺便看看周围的情况先。小叶放开能力,全力感知。 有人,距此大约10公里,东南方向,恰好位于小叶感知能力的边缘。有人骑马,跑得很快,方向正是这个小镇。 这人身后,似乎还有生物场,不但有,而且有很多,距离太远,“看”不清楚,但却渐行渐近…… “看”到了。不多时,这些人便进入了小叶的感知范围之内,竟有几百个之多,都骑着马,明显是在追前面这人。此时二者相距已经不足1公里。 管?还是不管?这是个问题。 如果管:自己现在还算是个通缉犯,再惹上麻烦的话…… 如果不管:这人铁定逃不过几百个人的追捕,万一逃命这人是个美女呢? 佛云什么来着?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反正闲着也是闲着,豁出去了,管! 小叶立即回房取回了随身的物品,匕首、剑、金币,行军口袋和水壶,已经有了人烟,接雨水用的钢盔就用不到了,随手丢弃。然后到驿站门房付了房费(他可不想在这儿惹上麻烦),水壶里盛满水,又买了一些干粮。 从容打理完这一些,小叶又七扭八拐跑进了这驿站的厨房,抓了一把锅灰涂在脸上。晚上的探索,小叶早就把这驿站的情况摸得一清二楚。 收拾挺当,小叶一跃跳出驿站围墙,果然很爽,很有大侠的感觉。感慨一番后,小叶拔腿向东南跑去。 每步10米,如凌空飞翔一般,小叶此时的速度怕是比刘翔还要快上几倍。瞬间,小叶便来到镇外。 这几分钟的功夫,目标已经到了5公里范围之内。 这儿是潘帕斯草原的边缘地带,草场已经不像之前那样茂盛,小叶找了块空地,地表已经露出了黄土沙石,周边几疏青草点缀,一如中超联赛体育场上的草坪。然后静静的等待目标的出现。 这儿是这批人的必经之路,只要方向不变的话,再过几分钟,前面逃跑的这人将进入小叶的探索范围。 小叶一人一剑,负手而立,颇有几分宗师高手的架势。可惜没有dv机,不然把自己的样子录下来,不知道要迷倒多少美少女。最好逃命的这人是个美女,那么又是一出英雄救美的好戏,然后美女投怀送抱,小叶我欲拒还迎,再然后两人卿卿我我…………嘿嘿……嘿嘿嘿……,小叶一边想,一边不自觉的奸笑连连。 快到了,已经出现在了视野之内。好像不是美女?是一个少年?!这少年汗流满面,一身的污垢,骑着一匹瘦黄马,逃得相当狼狈。黄马已经气喘吁吁,口吐白沫,眼见就要体力不支。 身后这几百人赫然竟是一支军队,甲胄分明,剑戟森森。 搞什么嘛?小叶大失所望。 这时少年的瘦马已经开始摇摇欲坠,马上就要倒地身亡的样子。只见这少年蓦地拔出匕首,在马股上狠狠的一刺,顿时鲜血直流,瘦黄马受痛之下,高高跃起,又拼命向前冲来。眨眼便从小叶身旁掠过,一阵劲风,吹的小叶衣袂飘飘。 好厉害,够猛的。既然已经惹上了军队,也不怕多这几百个,反正来了也是来了,帮人就帮到底吧!不是美女也无所谓,有句话怎么说来着?所谓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嘛!小叶在心里帮自己打着圆场。 追兵与少年的距离已经不足300米,也是转眼便到了眼前。 “快闪开,想死啊你!”冲在前面的一个大兵冲小叶大吼,几百个人,几百匹马,小叶不闪开的话,只怕立即会被踩成肉泥。 小叶闪过一丝冷笑,只见他身边的黄土泥沙仿佛摆脱万有引力一般,纷纷向上飘去,越飘越高,越飘越多,直到把小叶身形完全覆盖。突然,飘在空中的泥沙如狂风般以极快的速度向这几百名士兵袭去,一时间飞沙走石,简直就像一场小型沙尘暴。 快速前进的队伍顿时止住了势头,一时间人仰马翻、溃不成军,呵斥声、怒骂声、惨叫声不绝于耳。 待沙尘散去,哪还有小叶和那少年的身影?几百人面面相觑、目瞪口呆。 “史前魔人!是史前魔人…………”不知是谁先喊了一声。 “史前魔人出现了,快回去向将军报告!”话音刚落,几百丘八便以比来时更快的速度向回跑去。 人在逃命的时候比什么都快,“看来这一招吓得他们不轻……,也不知是谁起的‘史前魔人’这个外号,蛮有威慑力的么!”小叶暗暗得意。 看来现在“史前魔人”已经是近乎神话一般的存在了,可以让几百人不战而退,躲在不远处草丛中的小叶忍不住笑出声来。 第十一章 超级少年 “喂,你傻笑什么?快放手,压死我了你!”一个声音传来。 小叶这才注意到自己的手还死死摁着这少年的脑袋。 “哦,实在对不起,不好意思我忘了。”小叶连忙道歉。 “啊呸,啊呸呸……,”少年爬起来,吐掉嘴里的沙子,继续抱怨道,“哪有你这样的,救人就救人,还弄得人家一身一脸的泥?” 这真正是岂有此理了,难道我救你还救错了?小叶哭笑不得。妈的,本来拿你当美女来救的,没想到是个臭小子。 “帅哥啊,你原来身上脸上的就很干净么?”小叶反驳道。 “帅哥?什么意思?”少年一头雾水。 “就是说你很帅、很英俊、很好看,听明白了吗?帅哥?!”小叶大声说道,把头扭到了一边,不再看他。辛辛苦苦把他救下,一个谢字没有不说,还招来一顿抱怨。 “真的吗?”少年的脸竟然红了一下,透过满面的污垢,隐隐可见少年皮肤细腻白皙。不知道扭过头去的小叶感觉到没有。 “哇,你的脸可真脏,难看死了。”少年突然又冒出来一句。小叶的脸上涂满了锅灰,当然不会好看,但这少年的脸也是一般模样,这真是乌龟笑王八,彼此彼此了。 小叶简直给气笑了。这少年该不会也是穿越来的吧?怎么说话这么无厘头? “我叫雪力,雪力•;伊斯特,你叫我雪力好了,你叫什么名字?”少年继续说道,“哦,对了,还没谢谢你救了我。” 总算想起来了,小叶已经无话可说。 “哎呀,你这人怎么傻乎乎的呀?问你话呢,听没听见呀?” 什么什么?我叶一航从小到大还没有被人家说过傻,这小子脑子是不是有问题?枉他聪明绝顶,碰到这样的主儿,也是无计可施。 “我叫一航•;叶。”小叶信口胡谄。 “奇怪的名字。”雪力评价道。 小叶不置可否。 “他们说你就是那个什么史前魔人?你到底是不是?”这少年好奇心倒是挺大的。 “你说呢?”小叶不愿理他。 “不像,你这人充其量也就是斗气强一点,再加上有所准备,这种事情我老爸爸也能做的到,怎么能凭这个就说你是史前魔人呢?”雪力很自信的说道。 这世上还有会使用生物场的人?他说的斗气是什么意思?看来这个世界还真有点深不可测呀,小叶暗想,还是有机会问问克拉克吧。 “还是说说那帮人为什么追你吧!”小叶说道。 “嗨!谁知道呢?我不就偷了点东西吗?你说犯得着这么大动静吗?就当送我了不就得了?还要打要杀的,至于吗?真气人!”说起这事,雪力还是有点愤愤不平。 “你偷了什么东西?” “没什么,不过就是那将军的一个什么……他们好像叫做什么玺印的东西。”少年一幅无所谓的样子。 “啥?!”小叶倒是吓一大跳,小叶是军事迷,知道雪莉说得可能是类似印信一类的东西,印信在古代是将军用来调兵的信物,想来这个世界现在也在用这个东西。你偷了印信,人家能不追你?你倒还满不在乎! 小叶很仔细的看了雪力两眼,就像看一个怪物。“你偷那东西干嘛?” “好玩呗!”少年说道,“不然还能怎么样?我就看那帮人对这个东西一个个都小心翼翼的,看管又很严,一定很好玩!所以我就偷出来看看,到底是什么东西,没想到被他们发现了。” 小叶彻底的无话可说。太无法无天了,小叶虽然也是坑蒙拐骗的惯了,可也绝不敢打政府或军队的注意,这小子也太牛了吧!真是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 这少年最多也就是十七八岁的样子,眼眸漆黑闪烁,脸上稚气未脱,身材娇小,满脸的污垢难掩模样的俊俏,偏就是穿的破破烂烂,一身的古怪精灵。他老爸好像更厉害,真不知这小子什么来路,小叶开始对这少年感兴趣了。 “看,就是这个了,”雪力从怀里取出一个玉石雕刻的仿佛虎头状的东西,“这就是他们所说的什么玺印了,也不好玩嘛,那么多人来抢,好说好商量的,说不定我就还给他们了。” 小叶接过一看,这玺印通体碧绿,雕刻精致,拿在手里遍体生寒,即使他这不懂玉器的外行也知道不是凡品,用做兵符自是极难伪造。 “雪力呀雪力,你当这东西真是用来玩的么?”小叶喃喃道。 “除了能把玩,还有什么作用?不就是一块玉器吗?我家多的是,如果他们想要,给他们十块八块的有什么不可以?非要派人来抢,我还偏不给了,看他们能怎么样!”雪力赌气说。 “唉,”小叶叹了一口气,知道对这个只晓得玩的小子是说不通的了,“这里现在仍然很不安全,那些人不会善罢干休的,我们还先躲一躲再说吧。” 现在对方既然已经认定自己就是史前魔人,那么就算把兵符偷偷还回去也没有用了。本来对方的目标还只是这个兵符,现在又多了自己这个史前魔人,更加不会善罢干休了。这批人加上之前派出的一批人,也不知道他们属不属于同一支部队,反正越来越麻烦了。 落日镇肯定是去不得了。追兵自东南而来,想来他们的驻地就在东南方向,反正要往东走,不如索性向东北方向,走一步算一步吧。 雪力的瘦黄马已经力尽而死,被小叶远远的扔进了灌木丛。只靠两人步行,迟早会被追上。这镇上的驿站既然有马,说不得只好“借”用一下了。 …… 这雪力看来也是偷东西的老手了,光天化日之下,偷出两匹马来竟然一点动静也没有,更不说惊动人了。这点足以令小叶诈舌不已,他自问连自己都没有能力办到。 这两匹马高大健硕、体力充沛,两人并辔徐行,沿着从潘帕斯草原蜿蜒流过的萨尔温河缓缓向东北方向前进。从未骑过马的小叶身体崩紧,双腿死死夹住马身,小心翼翼的抓着缰绳,生怕一不小心惊了这马儿,自己不知道又要多费多少力气。 “你真的没骑过马?看来你还真是个野人。”雪力有点不可思议的看着小叶,“别那么紧张,放松点,你一紧张反到不容易控制,身体放松,把它当朋友,慢慢了解了它的习性,你就会知道骑马其实挺容易的。这些都是训练有素的战马,不会那么容易惊的。” “哦。”小叶力不从心的回答。他可以轻易的把一匹马抛出去,但是要想驾驭它,却不是仅凭生物场就能做到的了。生物场虽然功能强大,也不是无所不能,比如它不能教会小叶骑马。 他骗雪力说他生活在潘帕斯草原,从小无父无母,靠打猎为生,没有和人打过交道,对这个世界也是一无所知,所以也不会骑马。自己的本事大部分是天生的,再有就是靠打猎学来的。反正他编瞎话也从来不打草稿,信口胡谄,能骗就骗,加之他的来历也太过惊世骇俗,任雪力聪明绝顶也看不出破绽。 折腾了半天,小叶总算找到了一些规律,也不像先前那么紧张了,这才回头看了看还是一身泥巴的雪力。 “你为什么不把脸上的泥洗一洗?说不定会好看一些。”小叶问道。 “要你管?我就喜欢这样子,你不高兴可以不理我嘛!又没拿绳子捆着你。”雪力鼻子一皱,头扭向一边,一脸不乐意的说道。 小叶简直不知道该怎么和这个家伙打交道,一言不合就可能惹到他。 “对了,你是怎么想到去偷那东西的?”小叶只好叉开话题。 说到这个雪力来了兴致,“也没什么,我从家里跑出来玩,反正闲着无聊,就到处乱逛,哪儿人多就去哪。昨天走到一个地方,人挺多的,拿刀拿枪的都有,很热闹,听说好像是一支叫做什么南方军团的部队,我也搞不清楚,反正都是诺斯王国的军队。谁知道走到那儿他们不让过了,说那里是他们将军的驻地,是军事禁区,闲杂人等不得靠近。我偏不信,就夜里偷偷潜了进去,发现他们有很多人正在开会,好像在谈论什么重要的事情,还提到一个叫做什么玺印的东西,反正很重要就是了,我就给偷出来了。没想到离开的时候不小心碰倒了一只火盆,结果被发现了,于是只好抢了一匹马狼狈逃命了。就是这样了。”雪力满不在乎的说。 小叶只好再吃一惊。能潜入军营偷东西而不被发现,如果不是偶然之间出现了意外,说不定这兵符就神不知鬼不觉的让他给拿到了。如果他不懂的生物场的操控,那这身本领只能用惊世骇俗来形容了,小叶脑子里只闪出四个字:超级少年! 那他这身本事是从哪来的?家传?师承?天生?这个世界现在到底还有什么高深的技能?是武技?还是魔法?还是什么其它不可知的东西?看来这个世界也不像想像中那么简单啊! 第十二章 克罗安城 “啊,对了,你凌虚飞度的本事挺厉害的,比我老爸还厉害,你怎么做到的?能不能教我?”雪力说道。 “什么凌虚飞度?”小叶没听明白。 “就刚才你带着我飞跑的时候用的那种功夫啊,你别装了,我知道你很厉害的,教教我,啊,行行好吧,大哥!行不行啊?”雪力一起身跳到小叶的马上,一边摇着小叶的胳膊,一边哀求,满脸的讨好。 小叶想起了以前养的那只白猫,找你要东西吃的时候,一边围着你转,一边不时用脑袋拱你的裤管,还撒娇似的喵喵叫,直到如愿以偿为止。现在的雪力,简直一个馋嘴的小白猫。可小叶哪会什么“凌虚飞度”啊,当我真的是大侠啊。难不成这世界也有金庸、古龙之类的大仙?不对,他明明说他老爸也会的么。小叶一念至此,问道: “你说你爸爸也会,他是怎么做到的?你会不会?” “我当然也会了,不过没你那么厉害。我爸爸教过我的,不过我那时淘气,没学完就跑了,他也拿我没办法。”雪力有些不好意思。 “你爸爸当时教你的时候都怎么说的,你还有印象吗?”小叶想先从他嘴里套出些东西来。 “当然啦!我爸爸说,这世界上任何活着的东西都是有‘气’的,平常的时候叫‘生气’,打架的时候叫‘斗气’,思考的时候叫‘灵气’,睡觉的时候叫‘眠气’等等等等,很高深的啦。总之,就是不管你干什么,都得有‘气’,只要把‘气’用好了,就可以做一些普通人想做而做不到的事,凌虚飞度用的就是 ‘斗气’,也就是打架时候用的‘气’。我也学了,也练了,不过没你的厉害,怎么样?你教我?”雪力谄着脸说道。 明白了,看来这世界上已经有人对生物场,也就是所谓的“气”,有了原始而朴素的认识,并正确的加以了运用。只不过由于人类自身先天性的限制,没能实现高层次的突破,也没有从理论上提出“生物场”的概念,但这显然已经是极了不起的事情了,想想亚特兰斯文明直到毁灭前才对生物场有了深入的阐述,现在的人类竟然能做到这一点,的确令人叹为观止。科魔之战后的一千多年时间里,人类的进步可谓是突飞猛进,从蒙昧时代发展到如今的冷兵器时代,不知道比原来的自然进化快了多少倍,人类真不愧是万物之灵长。小叶内心感叹。 “喂,怎么又不说话了,你这人怎么回事?老是装傻充愣的,不教就不教嘛,谁稀罕?”雪力不耐烦,有些生气了。 “啊,啊!”小叶从沉思中醒来,“不是的,是这样,我们还是先找个地方躲过这阵风头吧。以后再探讨这个问题,什么教不教的,相互学习嘛,你说对不对?”小叶陪着笑说。 “也对,那么现在我们该去哪儿呢?”雪力笑着问。 “沿着这条河走下去是什么地方?” “是克罗安城。” “克罗安城?” “对,就是萨瑟兰将军的封地。萨瑟兰将军是诺斯国王理查德六世最宠信的将军,诺斯王国的最高军事统帅之一,国王直属卫队也在他的管辖之下。”雪力已经习惯了他对这个世界的一无所知。 “哦。”小叶点头,表示知道了。 “哦你个头!笨蛋!”雪力斥道。 小叶也习惯了他动不动就发脾气,也不分辩,又问道:“克罗安城距离这儿大概有多远?” “以这两匹马的脚力,快走的话,天黑前应该能够赶到。” …… 巨大的太阳渐渐西下,地上映出长长的影子,暮色之下,天地一片火红。克罗安城在夕阳照射下显得高大雄伟,高高的城门墙上,几排士兵在来回走动。 萨尔温河绕城而过,城外星罗棋布的村庄炊烟袅袅,牧归的人们正悠闲自得的赶着牛羊归圈,显现出一派静谧祥和的气象。 此时的小叶和雪力就出现在克罗安城的城门之外。下马走过近十米宽的护城河,来到高大坚固的城门下,向守门卫兵交纳了进城费,小叶和雪力二人缓缓走进城内。没有异常,看来“史前魔人”的事情和兵符失窃事件丝毫没有影响到这里,戒备并不森严。 克罗安城街道宽阔通畅,各种建筑鳞次栉比,此时正值华灯初上,更显出一派富丽堂皇。 “克罗安建城于两百年前,本来是当时的国王亚得利安二世的姐姐出嫁时的嫁妆,她的丈夫就是当时的克罗安公爵,这座城市就以克罗安公爵的名字命名。后来几经易手,现在的主人萨瑟兰于17年前因军功受封于此。这儿经由萨尔温河和都城相连,水陆交通便利,所以非常繁荣。”雪力介绍道。 “哦。”小叶正全力探测这城市的情况,暂时没空理他。 “哦哦哦,就知道哦,哦你个头!”雪力伸手在小叶头上打了一个响指。 这里是克罗安城的南门附近,以小叶对这座城市的感知,竟然“看”不到这城市的北部边际,由此可见这城市的规模。小叶察觉到这城市人口只怕不下几十万,再加上周边村落,人口可能超过一百万。在这样一个冷兵器时代,如此规模的城市可算的上是大都市了。也可见这城市主人的受宠信程度。 这里的建筑风格各异、不拘一格,尽管已是黄昏,街上人流仍是熙熙攘攘,穿着各色服饰的人们出入于不同风格的建筑之中。 “这里很热闹啊!”小叶说道。 “当然啦,这里是诺斯王国西部地区最大的城市嘛!”雪力说道,“别说这些了,我饿了,咱们还是先找地方填饱肚子吧。”说完骑上马,自顾自向前跑去,一会儿便淹没在了人群之中。 小叶苦笑,只好骑上马向前追去。 他倒不怕雪力跑丢,以他的能力,在这样规模的城市中想找一个人,小叶自问还能易如反掌。他却害怕雪力闹事,这小子可是连人家的兵符都敢偷的,还有什么事他做不来?自己现在对这个世界的了解还是太浅,入世未深,凡事小心为妙。但雪力显然不明白也不想明白他的这一想法,整个一个唯恐天下不乱,越热闹越开心。 正想着,只听前面传来一阵嘈杂,一个声音大叫:“你们凭什么不让我进去?信不信我拆了你们这家破店?!” 这声音,不是雪力是谁?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小叶连忙打马赶上前去。 …… 第十三章 大闹希斯顿 挤进看热闹的人群,只见雪力双手叉腰、双目圆瞪,正对着一个身材矮小、衣着华丽、体态臃肿的人大叫:“本来少爷我还看不上你们这间破店,哪知道你们竟然狗眼看人低,本少爷今天还就在你们这儿吃定了,看谁能把我怎么着?” 那人看上去像是这儿的老板,也不甘示弱:“你也不打听打听,我们这希斯顿酒楼是随便什么人都能进的吗?瞧你那模样,也不撒泡尿好好照照自己,就这德行还自称少爷,你要是少爷,那我还不是国王了吗?啊?啊哈哈哈哈……”他这一笑,引来周围一群人跟着笑了起来。 雪力满面通红,眼看就要暴走。 小叶大感头疼。这店面金壁辉煌,显然是高级酒店一类的场所,接待的肯定也是达官贵人一类的人物。雪力却是风尘仆仆、污垢满面,一路奔波下来,汗迹更是把一张本来俊俏的小脸儿弄得丘壑纵横,身着又是破衣烂衫,只有身后一匹高头大马还算给撑点儿门面。这副德行想进人家的高级酒店,怕是进十次有十次被人家拦住。这种事情小叶见的多了,在自己的那个世界,哪家高档点儿的饭店不是狗眼看人? 小叶连忙走过去,拉住雪力,“算了,咱们换一家吧。”他生怕自己不够低调,可不想惹事,还当着这么多人。 “什么啊!看我被人欺负,你都不帮我?还算不算朋友?”雪力愈发生气,冲小叶大叫,“哼,你不帮我,我自己来,看我拆了这间破店。” 说完纵身上马,直往店内冲去。 其实只要小叶想,他完全可以控制这一人一马,但是现在,除了克拉克,小叶就这么一个熟人,他要是真这么做了,一来得罪了雪力不说,二来无异于告诉人家:我就是“史前魔人”。这样的事情是打死小叶也不肯做的。再说他对这老板也没什么好感,之所以劝架不过是不想事情闹大。现在既然已然不可收拾,不如就索性助雪力一把。 于是也纵身上马,随着雪力冲了进去。 店内果然是觥筹交错、高朋满座,诸多美女杂陈其间、莺莺燕燕,各色人等川流不息,端的是生意兴隆。雪力和小叶一前一后骑马冲了进来,屋内顿时哭爹喊娘,乱做一团,男男女女四散而逃。那肥老板显然也想不到会有这么一出,一时不知所措,急急的大喊:“快来人,拦住这俩小子,快点,快!……” 听老板这么一喊,众保镖打手立即四门而入,挽起袖子就上来拿人。 可人的两条腿又哪能快的过马的四条腿?这酒楼大厅面积极大,又极少障碍,只凭餐桌哪能拦得住存心找事的雪力和小叶?众保镖是耗子拉龟无从下手,雪力和小叶是不问来人横冲直撞,一时间大厅内人仰马翻,惨叫连连。桌椅、酒菜、杯碗瓢盆满地横陈、一片狼藉。 砸了还不过瘾,雪力顺手又抓过一只烛台,纵马四处点火。 肥老板见状大急,“你们站着干什么?快,快拦住他们,快啊……,你你你你们……快快快救火,快救火啊,愣着干什么?快啊!……”又指着小叶和雪力破口大骂,“两个小崽子,我不宰了你们誓不为人,你们给我站住……站住……” 雪力边点火,边撞人,百忙之中还不忘回骂几句:“死胖子,大肥猪,你铁定是当不了人的了,下辈子股胎去做猪吧……大肥猪、肥又肥…………” 直气得肥老板脸色酱紫,两眼发黑。 酒楼的客人差不多逃的干净,人越来越少,众保镖渐渐形成合围之势。雪力用力一拉缰绳,健马高高跃起,然后双腿一夹,迅速向一扇窗户奔去,只听“砰”的一声,人马破窗而出,动作干净利落,引来围观者一阵彩声。小叶也紧随其后,跃窗而出,人群立即闪出一条路来,两人两马迅速绝尘而去,只剩下肥老板还在原地跺脚骂娘。 “哈哈哈哈……”飞奔之中,雪力抚掌大笑,“太痛快了,让那肥猪再狗眼看人低!惹了本少爷,有你好果子吃!哼!” “先别笑了,快跟我来。”小叶死死抓着缰绳,骑马在城内七拐八拐。他刚学会骑马,业务不精,这时逃命要紧,不由紧张的掌心发汗,正全力施为。 要说逃命,小叶可算得上是老手了。在野兽众多的丹费森林,那么多探险队,甚至是军队都要铩羽而归,他愣是皮全肉全的跑了出来,连一只大型野兽都没遇到,更何况是现在? 引着雪力穿空巷、过大街,只见人越来越少,终于,在一处废弃的大宅前面停下马来。这时已经夜幕降临、此地又四下无人,可以说暂时安全了。 “想不到你挺厉害的嘛!”雪力赞道,“竟然能找到这么隐密的地方,你是怎么做到的?要是我说不定就纵马出城了,到时候少不得还要同守城的士兵干上一仗。这样一来倒是省了不少力气。” “很难得听到你夸人啊!”小叶打趣道。 “少来了,那是夸人吗?臭美”雪力脸上一红。 “我说,美女啊,你刚才的表现的蛮彪悍的么!” “你说什么?谁是美女?” “不要装了,我都看见了。被你骗的好惨。”小叶笑道。 “你看见什么了?” “你的……咪咪!……”小叶一脸的坏笑。 “啊?你……”雪力这才注意到,自己宽松的武士服不知在什么时候已经散开半边,露出贴身的小衣,椒乳坟起,若隐若现。不由得大窘,“你,你不许看!”一边垂下头,一边手忙脚乱的整理好衣服,满脸通红,像一只熟透的苹果。 其实小叶的震惊绝不亚于她,他的生物场可以探索人的心跳、血压、体温、肌肉强度等等各项指标,如同一台精密的心跳仪、血压器、体温仪……,但是你能指望心跳仪、血压器什么的告诉你对方是男是女吗? 第一次“看”到她,是小叶在落日驿站用生物场感知周围情况的时候。那时的雪力,哦不,现在应该叫她雪莉了,那时的雪莉正在被人追杀,一副男孩子的打扮,满身泥巴、衣衫破烂,就如同一个刚和人打完架的小流氓。小叶也就先入为主的认为她是男孩子,一直都没有怀疑。直到刚才大闹希斯顿酒楼,她的衣襟不慎敞开,小叶才发现这个刁蛮任性的家伙竟然是个女孩子,自然是大感意外。其实细想起来,小叶也觉得有些纳闷,比如她不时会流露羞涩的样子,脸会红,只不过那时没考虑这么多,所以没料到这一层。 “你,你还看见什么了?”雪莉心如小鹿,声音细如蚊呐,低着头,一幅的娇羞柔弱。 “唔,这个,也没什么了,好像还有一颗痣……”被她骗了这么半天,还能不好好捉弄捉弄她? “啊?你…………”雪莉脸更红了,打马便要逃走。 小叶忙拦住她,刚刚闹出那么大的动静,这会儿还是避一避的好。 “骗你的啦,其实我什么也没看见!”小叶说道。 就算明知道是假话,也让雪莉安心不少。 这宅子大门没有上锁,却从里面闩死,两人下马,小叶纵身一跃进入宅院,从内把门打开。两人随即牵马入内,把马拴在院子里的一根柱子上。小叶又回过头去把附近的马蹄印除去,再把门关紧闩好,才来到雪莉面前。这宅子破败不堪,显是很久无人居住,四下野草丛生,倍显凄凉。但却占地面积极大,屋宇宏伟、雕梁画栋,院内假山、池塘、亭阁、楼台一应俱全,尽管已经破败,却不难想见盛极时的繁华。想来这里的主人也曾显赫一时,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会衰败至斯。 看来,今晚就要从这儿过夜了。 第十四章 克罗安之夜 雪莉从刚才开始就一直没有说话,脸儿红红的,臻首微垂,不敢直视小叶,却时不时的还偷瞧他两眼,又赶快低下了头。本来如果认为她是男孩,会觉得她过于秀气,若不是故意弄得外形邋遢,就算她身着男装,娇美的面容会明明白白的告诉人们:我是女扮男装。也就难怪她不肯洗脸装束了。 小叶虽没有看她,但她的一举一动,又哪能瞒得过他?每次她看我的时候心跳都会加快,脸都会红,这是小叶得到的信息。一个少女的秘密被揭穿,而且是以这种方式被揭穿,恐怕一百个里面有一百个会意乱情迷、心跳加速,这也是正常反应。小叶也找不到什么话儿来安慰她,气氛一时相当尴尬。 池中有水,活水,一条窄窄的小河从中穿过池塘又缓缓向外流去,水很清。雪莉既然被戳穿了身份,自然也不好意思一直污泥满面,竟自走到池塘边梳洗打扮。 待她梳洗完毕,小叶回头一看,顿时吓了一跳:这是同一个人吗?这时的雪莉,虽仍是那身衣衫,却是明眸皓齿、樱口纤鼻、眉如远山、目若灿星,一副的绝世容颜。 有眼无珠啊,先前咋没看出来呢?小叶心里暗骂自己愚蠢,早就该想到嘛,她的行为根本不像男孩子,男孩子哪有这么刁蛮的?又长的这么秀气? “嗯,那个……”两人几乎异口同声。雪莉立即扭过身去,头更低,脸更红。小叶也觉得脸上一阵异样,还是开口道:“你先说。” “还是你先说吧。”雪莉没有回头。 “那个,嗯……,那个我们,还是先进屋里去吧!”小叶没话找话。 雪莉没有说话,轻轻点了点头,鼻子里似轻轻的发了一声:“嗯。” 没见过她这模样,比最会害羞的小女孩还要害羞。小叶一时还真不太适应。 大门外面没有上锁,是从里面闩上的,很可能是这家人在走的时候,不意让人知道,故而闩上大门,从后门出发。正房也没上锁,门是半虚掩着的,小叶推开门,拂去几片蛛网,走了进去。 此时月已东升,虽然还未满月,却也比球上看到月亮大出足足两倍有余。月光之下,屋内陈设一览无余。 小叶快步走进去,找了一张椅子,拂去上面的尘土,回头对雪莉说:“你先坐吧!”说完,转身又快速向外走去。不一会儿,又拐了回来,手里多了一个油布包裹的什物,油腻腻的。打开一看,香气四溢,竟是一个烧的焦黄酥脆的烤鸡。 “饿了吧?”小叶笑道,“快吃吧!那酒楼的人虽不怎么样,做的菜却还是很不错的。”敢情他在搞破坏的时候,还百忙之中顺手牵羊了一把。一时令雪莉忍俊不禁,“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她这一笑,小叶顿觉春光满室、心旷神怡,看着她如花笑靥,一时不由得呆了。 “喂,你看什么?没见过么?”雪莉嗔道。 “那到不是,不过见你这么漂亮,怕是神仙也要逊上三分。”他这话倒是发自肺腑。 “哼,油嘴滑舌!” “你这样不是很好看的吗?为什么弄成那副样子?”小叶不解的问。 “哼,如果一身女儿装出来,早就被我老爸捉回去了。再说,现在这世上的男人没有几个是好东西,打扮成那样比较安全嘛。”雪莉回答。 “你爸爸为什么要抓你?” “嗨,别提了,他非要我嫁给一个叫作什么……什么林登的人,我连那人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还听说那家伙是个花花公子,也不知道爸爸是怎么想的。平时我爸爸什么事都依我,唯独这件我说什么他都不听,没办法,所以我就跑出来了。”雪莉悻悻的说。 婚姻不自由,看来就算在异界也是个问题,难道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规律吗?小叶不禁唏嘘。听雪莉说话,她爸爸好像还是一个比较有能力、有地位的人,这样的人也会犯这样的毛病,不由得人不感叹。 “你妈妈呢?她不向着你说话吗?” “我没有妈妈,我生下来我妈妈就去世了。”雪莉的眼圈红了。 “对不起……”小叶抱歉的说道。 “我不怪你。现在比起来,我还真不如你幸福,至少你没有一个不讲理的爸爸逼你娶你不喜欢的人。哦对了,还是说说你到底是怎么才找到这儿的吧?这城市你以前好像也没来过,怎么跟挺熟似的?”雪莉渐渐恢复了常态,说话也不那么拘谨了。 这才是小叶头疼的问题,能告诉她:我会使用生物场,我探测到这一带没人?我是穿越来的?太惊世骇俗了吧。 “我是从草原森林长大嘛,所以要经常打猎维生,为了生存,我不得不揣摩各种动物的习性,久而久之,就对各种动物的气息都很熟悉了,不用看到它们就可以感觉到,所以对人的气息也是很敏感的,我能隐约感觉到这一带人烟比较少,所以七拐八拐的就到这儿来了,不是有意来这儿的。”小叶说谎的本领可真算是炉火纯青,张口就是一通谎话,还让人看不出破绽。 不料雪莉却立即接口道:“是了,这就是所谓的‘气’了,我爸爸说每个人都有‘气’,只不过对‘气’的使用能力不同。你的这种本领就是对‘气’的感应,可以感应到别人或者或者动物的‘气’,想来是天生的。有一种人天生就有这种能力,而有的人就算本领再高也练不会,只能控制自己的‘气’,这就是‘气’的差别。我只听我爸爸说起过,从来没有见过,没想到见到的头一个竟然是你!” 这番话却令小叶大吃一惊:这样说来,这世上有天生就会用‘气’,或者说能感知到其他生物‘气’的人了?这‘气’应该就是生物场的一种应用形式,由此可见,现在这世上会用生物场的一定不只有我一个。只是不知道他们的应用能力怎样……,难道…… 小叶突然想起另一个可怕的问题:难道这世上还存在非人类?据克拉克所说,一千多年前的科魔之战以后,非人类就销声匿迹了呀。不对,销声匿迹不能等同于他们已经灭亡了,只能说他们“失踪”了,也可能躲在某个地方。再者说,他们有一部分形体和人类相差无已,该不会是大隐隐于世,就生活在人类中间吧? 想到这个问题,小叶顿时头大如斗,如果真是这样的话,自己还混个屁呀?非人类的能力可以把人类文明打退几千年,自己现在却是一个连安身立命的本事都没有的小瘪三啊! 一念至此,小叶不禁冷汗岑岑,一时竟呆住了。 雪莉觉察到他的不对劲了:“喂,你怎么了?” “哦,没什么,就是突然有点头晕!”小叶信口说道。 第十五章 荒宅魅影 无邪祝各位书友中秋看书愉快!阖家团圆、万事如意! ********************************************************* “是饿的吧,”雪莉笑道,“从早上到现在一直没吃东西,来,反正这只鸡我一个人也吃不完,分一半给你。”说完,把这只烤鸡从中撕开,拣了一半比较大的,递了过来。小叶不由一阵感动。 “谢谢你。”小叶说道。 “谢我?呵呵,你搞错了吧,该是我谢你才对啊,不要忘了这只鸡可是你弄来的啊?要不然今晚我们可要饿肚子了。”雪莉笑道,抓起自己的一半啃了起来。 小叶笑笑,也拿起自己那半只鸡啃了起来,一时间两人都不说话,只剩下牙齿啃骨头的声音,在这静静的大宅,显得格外响亮。 小叶边吃边想心事,突然,感觉到生物场有一丝波动,随即又消失不见。小叶一惊,停下手中的烤鸡,仔细探索起来,却没发现任何异常。找到这里的时候,他已经仔细探索过了,这宅子大的出奇,却绝对没有人,距离最近的人也在600米开外。 难道是我的错觉?这生物场的感知功能就如同雷达,只要进入探测范围,任何东西都别想跑掉。但凡事都有例外,雷达也有“近视”的时候,比如遇上了隐形飞机。 难道我也“近视”了,小叶心想,不对呀,自从感知到生物场的存在以来,从未出现过这种事,今天是怎么回事?刚才的一丝波动,让小叶顿时觉得这宅子变得诡异起来。连生物场都探测不到的东西,难道不是生物?还是刚才雪莉的话在自己的心事产生了阴影? “你怎么了?有什么事?”雪莉见他停下来,静静的一动不动,问道。 “你说过我有对‘气’的感应能力对吗?”小叶问。 “对啊。”雪莉回答。 “你爸爸说得对‘气’的应用能力是怎么回事?” “具体我也不说不清楚,听我爸爸说,每个人都有‘气’,修炼武艺的本质就是对‘气’的修炼,‘气’越强,武艺就越强。只不过人的天赋是不一样的。有一种人天生就很会用‘气’,不但能自由使用自己的‘气’,还能感应到别人的‘气’,这种人可以通过‘气’来感觉危险的存在。但是绝大多数的人不经过修炼是不能自由的使用‘气’的。我那时还小,还以为爸爸在讲故事逗我玩。现在遇到你,才知道原来是真的。”雪莉说道。 小叶一颗心顿时沉了下去:自己的担心竟然是真的!难道刚才感觉到的一丝波动,就是他们发出来的吗? “你究竟怎么了?脸色那么难看?”雪莉关心的问,伸手去摸小叶的额头,“没什么啊,到底怎么回事?” “没什么,就是有点不太舒服,可能是太累了。”小叶说道,“还是早点休息吧。” “哦?!”雪莉不太相信的看了小叶两眼,确也没有发现什么不对劲,只好迅速解决掉手里的半只鸡,便和小叶一里一外,席地而睡。看来她也是出来久了,对在什么地方休息丝毫不以为意,不一会儿,便听得她的呼吸均匀,显是沉沉睡去,想来也是累坏了。 小叶仔细的探索了她的生物场,确认她没有装睡,这才悄悄起身,走出屋子,来到影墙之外,把中央芯片贴在胸膛,轻声唤到:“克拉克?” “hi,在这儿。”克拉克依旧一副人畜无害的笑容,出现在影墙之上,“又遇到什么麻烦了?深夜叫我出来?” “不知道,”小叶回答说,“正因为不知道是什么麻烦,所以才找你帮忙。” “哦?说来听听。”克拉克说道。 “刚才我突然感觉到一丝生物场的波动,可马上又消失了,任我怎么探索也无法找到。听我新认识的一个朋友说,她爸爸曾见过会使用生物场的人,难道非人类根本就没有灭绝?”小叶说道。 “有可能。因为千年前的科魔之战中,非人类虽然是以生命为代价,强行增大生物场能量来发动对人类的最后一击,但不能排除他们有幸存者的可能。但即使是有,他们也不可能对那场科魔之战有任何记忆。”克拉克回答说。 “为什么?”小叶不明白。 克拉克解释说:“因为非人类与人类本是同源,有共同的原始祖先,大脑结构本就相似,所以对人类大脑的袭击,同时也作用于他们自身,当时发动那一击的本意就是同归于尽,所以在人类被打回蒙昧时代的同时,那些非人类的幸存者,如果有的话,情况只怕会更惨,因为他们的智慧本就在人类之下,也许在很长时间内和一般动物没有区别。当然这仅仅是我的推测,不过我认为这推测的可能性很大。” “那么刚才一闪而逝的生物场波动是怎么回事?是非人类吗?”小叶一边说话,一边全力探索周围情况,现在知道了非人类有可能继续存在,他不得不加倍小心。 “也不能就此确定那就是非人类,那样做是不科学的。不要忘了,任何生命都有生物场,生物场的形成和作用原因非常复杂。即使是在亚特兰斯时代,科学家对此也没有完全研究透彻。对于你刚才遇到的情况,有科学家曾提出过‘自然的频率’这一概念。” “‘自然的频率’?” “是的,也就是大自然的频率。科学家认为,整个世界甚至整个宇宙都在以某种频率进行振动,这种振动的频率就是所谓的‘自然频率’。当某种生物的场频与这种‘自然频率’相一致的时候,就会发生一次瞬间共鸣,随即消失,任探索者的生物场如何强大也无法找到,因为这时这种生物就如同和大自然溶为一体,也如同这个生命已经不存在,又怎么能找得到呢?而这种瞬间共鸣的表现形式就是瞬间的生物场波动异常,就像你刚才感觉到的一样。至于这种生物是什么,就不得而知了。所以你刚才感觉到的生物不一定就是非人类,也有可能是其它生物,甚至有可能是植物。”克拉克回答说。 “那么我以前为什么没有从来没有感觉到过这种情况呢?” “首先是因为这种情况发生的概率极低,其次就是保持这种状态非常困难。在亚特兰斯时代,曾有非人类为了隐藏行踪而采用过这种办法,但是成功的几率很低。所以他们宁可采用降低场频的办法,也不愿用这种‘自然频率’的办法。” “那么这样说来,那一丝生物场波动就很有可能就是有某种生物进入‘自然频率’造成的,这种生物有可能是非人类,也有可能不是,而且不是可能性还比较大。对吗?” “是的,因为非人类的数量本来就比较少,科魔之战时又几乎消亡殆尽,就算有幸存者,繁衍到现在数量也不会太多,所以你遇上的机率也就很小。” 如果不是非人类,那会是什么呢?看来,这个世界还真不简单。 “那么在亚特兰斯时代有没有提出过‘气’的概念?”小叶接着问道。 “有过,其实所谓的‘气’只不过是建立在生物场上的一种应用。生物场就相当于一个平台,或者说是基础,你现在所拥有的能力不过是这个平台最基本的能力,如果你的基础足够的扎实,你可以利用这个平台做很多你想做的事,比如让物体冰冻、燃烧、变异等等,非人类之所以被称为魔,也不过是他们掌握这种技能而没有被早期人类所了解而已。‘气’是建立在生物场平台上可以被人类掌握的应用之一,‘气’的修炼可以对机体自身产生作用,让修炼者本人身强力壮,达到一定程度后,可以在体内形成流动气场,用以攻击或防御,也可用来治疗内伤,而且‘气’也相对容易掌握,亚特兰斯文明早期就有人类这么做过。但毕竟‘气’是需要下功夫修炼的,所以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这样做的人越来越少,直至绝迹。” 看来文明的进步有时真是一把双刃剑啊。小叶叹道。 又有生物场波动了! 第十六章 见义勇为 是雪莉,她快醒了,小叶感觉到了雪莉的情况。连忙把克拉克隐去,回到屋里。 “咦?你做什么去了?”雪莉刚刚醒来,看到刚刚回屋的小叶,惊奇的问。 “没什么,肚子不舒服。”小叶回答。 “口不对心,刚才就觉得你不对劲,是不是有什么事情瞒着我?” 小叶脸上一红,想不到自己也会脸红?小叶揉了揉鼻子,只好说道:“我刚才感觉到这周围好像有什么动静,可马上又感觉不到了,放心不下,只好四处看看。不想让你担心,所以没有惊动你。” 雪莉的眼睛里闪过一抹柔和的色彩,“原来是这样,那你有没有发现什么不对?你一直都没睡?” “嗯。可能是我太过敏了吧。”不知道为什么,小叶突然对自己的欺骗行为有了一丝羞愧。雪莉看他的眼神很清澈,即是一种单纯的信任,又有一种被人关心的幸福感。而自己却不得不骗她。 雪莉柔声说道:“别太担心了,也可能是你太累了,所以产生的错觉呢!”起身走到小叶身边靠着他坐下,道:“如果你睡不着,不如我陪你聊天啊?” 一缕青丝飘落在他的颈间,传来淡淡的清香,“好啊,你想聊什么?” “就说说你吧,你说你从小生活在草原上,有没有什么好玩的?说来听听?” 小叶不由大窘,那都是他信口胡说,自己又哪是自幼生活在草原上了?好在他怎么也在草原上呆过一个多月,就讲些自己干过的抓兔、捕猎、捉鱼、逮鸟之类的趣事,也逗得她不时抚掌大笑,神态甚是天真。 又聊起雪莉的身世,得知她家世极好,父亲原是称雄一方的封疆大吏、学问渊博,而且精通武技,内外兼修,后因妻子病逝,心灰意冷之下便弃官而去,隐居海上。一心培养女儿,对女儿极是疼爱,百依百顺。可孩子大了终究要嫁人,所以千挑万选之下,为雪莉找了一个夫婿,希望她能有一个好的归宿,也对得起妻子的在天之灵。可雪莉自己却不愿意,和父亲大吵一通之后,一气之下便离家出走,不意遇上了小叶。 两人聊的兴致盎然,不时拍手大笑,一时竟有生平未遇之喜。 月渐西归,雪莉倚在小叶肩头沉沉睡去。 小叶美人在侧,却不敢动半分心思,只好正襟危坐,启发生物场的共鸣,不多时便已神清气爽,直如物我两忘之境。 睁开眼睛,天色已明,雪莉还未醒来,只见她肌肤胜雪、白腻如脂,唇边一抹浅浅的微笑,似是前所未有的心满意足。 感觉到小叶的动静,雪莉也睁开眼睛,坐起来伸了一个懒腰,打了个哈欠,一副的娇憨慵懒。看得小叶一时竟痴了,呆呆的看她理了理云鬓,直觉时间如同停止在这一刻一般。 见到他这个样子,雪莉“噗嗤”一笑,轻轻说道:“起来了,该走了。” 觉察到自己的失态,小叶忙不迭的站起来,“对不起,我……”他也不是第一次和女孩子接触了,此时却喃喃说不出话来,平时的花言巧语早忘到了九霄云外。 “呵呵,你又有什么对不起我了?我又饿了,咱们还是先找个地方填饱肚子吧。”雪莉笑道。 自从来到这个世界,除了在驿站那一次,小叶还基本上没花过钱,所以从探险队那里抢来的十几个金币大多还在。当下说道:“好啊,这次咱们找一间最好的饭店,好好的大吃一顿。” “嗯,最好再找个地方把这身衣服换换。”雪莉说道,“本来这打扮成这样是防备坏人的,现在和你在一起,我可什么都不怕了。遇到坏人你会保护我的,对么?” 小叶大为感动,能被这样一个女孩子当做可靠的依赖,任何一个男人都会不自觉的产生一种自豪感。“当然!”小叶信誓旦旦的说道。 真是人靠衣裳马靠鞍,换回女装打扮的雪莉越发楚楚动人,美艳不可方物。小叶也换了一身新的最流行的贵族公子行头,两人并辔而行,真如天造地设的一对璧人,引来路人无数目光。他二人换了行装,与前日俨然判若两人,就是再回到昨晚到过的希斯顿酒楼都不一定会被认出来,所以毫无顾忌,尽情游览。 这克罗安城的确繁华,车水马龙、川流不息。小叶是初到贵地,路两旁都是以前从未见过风格的建筑,是以充满了好奇,不住的四处乱看,兴致颇高。雪莉只当他是一个从未进过城的野人,这些反映倒也正常,故而毫不怀疑,陪着他到处乱逛。 “城北的望都酒楼是克罗安城最大的饭店了,咱们不如就到那儿吃饭,你看好不好?”雪莉问道。 “好啊!”美人都说话了,哪能不好呢?“不过我不认识路,你带路好了。” “跟我来。”雪莉说完,便打马向北冲去。小叶也引马紧紧跟上,他骑马可不如雪莉技艺高超,一方面想跟上雪莉,不至丢了面子,一方面又小心翼翼,生怕撞到了人,一时间左支右绌,相当狼狈。 雪莉见他骑术实在低劣,也放缓了速度,等他跟上,刚要说话,只听前方一阵喧哗,接着是一阵怒骂声传来,夹杂着孩童的哭声。两人相视一望,并马向那声音来处寻去。 这是一处十字街的拐角,一个富家公子模样的人正在对一个少年大声呵斥。这公子体态肥硕,圆脸大耳,两眼似已被挤得睁不开,眯成一条缝。旁边几个家奴正在哈哈大笑,显是对这事儿已司空见惯,还不时的帮腔喝骂小童,一个家奴甚至拿来鞭子递给这富家公子,似乎就要动手打人了。反观这少年约莫只有十五六岁,面黄肌瘦,衣衫褴褛,身上明显还有几处脚印,正倔强的站在这公子面前,怒目而视。他身边还有两个小童,一男一女,一个六七岁、一个八九岁,也是衣衫褴褛、污泥满身,正坐在地上相拥而泣,双眼之中充满了恐惧,不时低声唤几声哥哥,浑身瑟瑟发抖。地上散落着瓢盆及滚桶之类的物品,还有些许零钱,想来是沿街卖艺的穷苦儿童。 “妈的,大爷的路你也敢挡?这克罗安城也是你们这帮穷鬼能来的地方?今天非得教训教训你这不长眼的畜生!”说完,接过鞭子,挥了两圈,单手一抡,对准少年猛的一抽。 他这一鞭如若抽实,只怕这少年当即就要挂彩。围观的路人多露出不忍的神色,却无一人敢于上前相劝,想来这富家公子也是此地一霸,平日作威作福惯了。一些胆小的已经捂住了眼睛不忍再看。 只听一声娇斥:“住手!”那富家公子便感觉手中高举的鞭子再也挥不下去了。只见雪莉一人一马,当街而立,手中马鞭与那公子准备打人的鞭子死死绞在一起,如两条长蛇相斗。 雪莉随手轻微一抖,动作轻灵曼妙,那两条绞在一起的鞭子上便挽起一波鞭花,如长蛇扭动向那公子袭去。猝不及防之下,那公子被震的一个跄踉,再也拿不住鞭子,长鞭撒手而出,又向后退了两步,差点儿一屁股蹲在地上,这才堪堪稳住身形。引起围观路人一阵哄笑。 刚要发火,定睛一看却是一位绝美的少女,那公子满面的怒容立即堆满了猥琐的奸笑。“原来是位漂亮的小美人儿啊,既然美人儿说住手,那就住手。就是不知道这位娘子可曾许配人家?如果没有,那和少爷我可真是我未婚、你未嫁,刚好是天生一对,不知美人儿是否有意?……” 雪莉肺都气炸了,她自幼娇生惯养,身边的人都对她毕恭毕敬,连她爹也对她百依百顺,哪受过这种言语污辱?顿时恼羞成怒,挥鞭便打。 “哟、哟,脸红了,美人儿不必害羞嘛,来来,让大爷……啊!”他话未说完便变成了一声惨叫,捂着脸如杀猪般干嚎起来。自眉至胸,一道深深的鞭痕映了出来,胸前的衣服都被抽成两片,面上无遮拦处更是渗出血来,显然雪莉是动了真怒。 只见雪莉飞身而起,如流星般向那公子射去,人还未到,身形突变,一个雪莉仿佛突然变成几十个雪莉,瞬间便向那公子踢出几十脚,只听得哔哔啵啵一阵如炒豆般的声音,那公子全身骨骼尽断,只怕不死也要终生残废了。 这变化实在太快,众家奴根本来不及反映,待看清楚时,自家主子已经如烂泥般瘫痪在地,出气多、进气少了。 这是小叶头次见她真正出手打人,下手之狠,出手之快,动作之妙真是生平未见,不由赞了一声:“好!” 听得鼓励,雪莉愈发不依不饶,立即对那十几个围观的家奴展开拳脚,直如穿花蝴蝶般在人群中飘来飘去,不一会儿,十几个家奴便只能躺在地上哭爹喊娘、再也爬不起来。 “看谁还敢对本姑娘无礼?”雪莉怒气冲冲的说道,可能觉得自己失态,回头对小叶笑笑,又对着一个家奴拳打脚踢起来。 “姑娘大王,别再打了,再打要出人命了……”“是啊,姑娘大王,我们公子爷都这样了,您就饶了小的们吧……”众家奴此时已然完全没有了刚才的嚣张,见这女娃儿出手狠辣,下手毫不容情,十几号人马不是伤筋,就是动骨,不由得毛骨悚然,纷纷开口求饶。 姑娘大王?雪莉听了不由暗暗发笑:这名儿倒是挺好玩的! 雪莉动手之时,生物场平稳增强,打完之后,血脉不乱,显示出深厚的实力,可见,她对“气”的使用颇为得心应手。 小叶又探索了一下这十余个人,除了那公子全身骨骼尽断、伤势较重以外,其余的人均无大障。那公子尽管瘫痪在地不能动弹,但内腑却未受损,无性命之忧。 雪莉出手之清、奇、巧、妙,虽在盛怒中也不致没了分寸,着实令小叶刮目相看。这就是身体的技巧了,也就是所谓的“武技”或“武艺”,武技有气做基础,修炼起来自然可以事半功倍,雪莉就是这种情况 他自己武艺极差,说一窍不通也不为过。他从来都是信奉宁斗智不斗力,认为只有在武侠小说中才可能有那种出神入化的武艺,从来不相信现实中会存在,不想来了异界算是开了眼界,也让他相信有时候武力真的很管用。 那公子已然昏死过去,一众家奴拼命求饶,小叶下马走到刚才拿鞭给主子的那家奴面前,问道:“你与这些孩子有仇?” “没有。”那家奴一边呻吟一边回答。 “这孩子砸了你们家锅?” “没有。” “那么你与这孩子即无仇又无怨,为什么这么狠毒,一定要致他于死地?你可知道,你家主子这一顿鞭子打下去,这孩子不死也要重伤,他还有两个年幼的弟弟妹妹,几个孩儿无依无靠,你这不是要他们的命么?”小叶愤然作色。 那家奴唯唯诺诺说不出话来,只爬在地上连叫饶命。 行凶者固然可恨,为虎作伥者更不可恕。他早就盯上了这个家奴,这家奴一身的灰衣,在主子面前满脸的巴结讨好,为博主子欢心,对人毫无怜悯之意,一副狗腿子的奴才相,“你不过是为了巴结主子,却置别人性命于不顾,饶你不得!” 说完,小叶抓住他前胸衣襟举了起来,蓦地举过头顶。 “好!”周围响起一片彩声,显然是对这恶主仆受惩感到大快人心,也是对小叶这身非凡的本领由衷的赞叹。 其实只有小叶自己知道,自己的手臂根本就没用多少力气,他就是完全不用手也能做到把家奴举过头顶,不过在这大庭广众之下,那样做未免太过惊世骇俗,所以配合了手上的动作。 单臂向前一扔,那家奴如断了线的风筝般向前飘去,直飞出几十米开外,重重跌在地上,再也动弹不得,这一下只怕不死也要重伤。 随后,又对其他骇得目瞪口呆的一众家奴喝道:“喂,你们!” “是是是,在在在……”家奴们趴了过来,爬在地上不敢起来,也不敢抬头看,生怕一不小心惹恼了这煞星。 “把你们身上的钱统统拿出来,还有那头肥猪身上的也拿出来,快点儿!”小叶喝道。 “是是是……”此时小叶的话还有谁敢不听?立即手忙脚乱的掏出随着细软,连同那公子身上也搜刮一空。还有一人为表忠诚,不顾有伤在身,长途跋涉几十米,把摔出去那哥们身上也搜了个干净,连滚带爬的跑了回来,把财物捧在手里,举到小叶面前。 小叶暗暗好笑,这还真是谁拳硬谁有理,也不表态,只令那人把所有钱物集中起来,数数大约有几十个金币,一百多个银币,还有数量不等的随身饰物。要知道这世界一个金币等于十个银币,一个银币等于一百个铜钱,而平常百姓一家吃一顿饭只要十几个铜钱便可吃的很好了。所以这些钱无疑是一笔巨款了。还有那些饰物也都是值钱的东西,小叶一股脑全收了。又命令道:“抬着你们的主子,有多远滚多远,滚!” 众家奴如蒙大赦,忙把那肥公子抬上马,又拖着那不省人事的奴才,连滚带爬的溜了开去。 小叶转身走到这少年身边。 “不要怕,把这些钱收好,赶快离开这座城市,有多远走多远,再也不要回来。” 少年的眼里出现了雾气,刚才面对恶霸,他都没有退缩,这时却忍不住要掉下眼泪来。“我真不知道要怎么报答你才好……” “别这么说,”小叶拍了拍他的肩膀,“如果你我易地而处,而你又有能力帮我,你会不会这么做?” “会!”少年斩钉截铁的回答。 “这就是了,我们也不过是做了力所能及的事而已,你不必太放在心上。” 少年深深看了看小叶和雪莉,道:“我叫弗莱特,如果以后有机会,我一定会报答你们。告诉我你们的名字好吗?” 小叶和雪莉对望了一眼,雪莉抢着说道:“他叫小叶,我叫雪莉,却不用你报答,照顾好弟弟妹妹就好了。这两匹马送给你,收拾东西快走吧,不要又被坏人盯上了。” 弗莱特重重的点了点头,随即收拾散落在地上的家当,放在一匹马上,又让弟弟妹妹骑上另一匹马,回头感激的看了看小叶和雪莉两人,嘴唇动了动,想说什么但最终没说出来。 转身又对弟弟妹妹说道:“记住,这两个人是我们的恩人!”两个小孩,使劲的点了点头,眼里的泪水又流了出来。 少年这才回过身去翻身上马,带着弟弟妹妹,打马绝尘而去。 第十七章 惹上麻烦 “你瞧人家,小孩子骑马就骑得那么好,哪像你,这么大人了,连马都不会骑?”雪莉调侃道。 小叶撇撇嘴,不置可否。 “做了一件好事,心情真不错,找个地方庆祝一下?”雪莉笑道。 “好啊,本来不是要去那什么望都酒楼的么?就那个地方吧。”小叶说道。 “什么啊?太远了,那个地方骑马去都要好长时间,现在没有马了,走着去的话,你想饿死我啊!”雪莉嗔道。 “那你说怎么办?” “就这附近吧,你看那儿有间叫旭日的饭店,也很不错,不如就那儿吧。” “好,依你。”小叶摇摇头,无奈的笑了笑。 这旭日饭店虽然不大,倒也雅致,此时不是开饭的时间,所以客人不多。雪莉看来也是行家,点了几个菜,便是荤素相配,冷热相间,恰合小叶的胃口,两人边吃边聊,兴致颇高。 正在兴头,这酒店的老板走了过来,悄声说道:“两位当真不知道刚才打的那位是谁?” “谁?”小叶一怔。 “管他是谁?打了就打了,看他还能怎么样?”雪莉全不在意。 “哎哟喂,两个祖宗哎,你们可惹了大麻烦了!”这老板脸都绿了。 “怎么回事,你倒是说清楚。”小叶意识到自己可能惹上了大人物,不然不会把这见多识广的酒店老板吓成这样。 “那人是萨瑟兰将军的亲侄儿,斯洛伦男爵”老板继续说道:“是萨瑟兰将军的实际继承人啊!” “你说什么?”雪莉问道。 “你有所不知啊,萨瑟兰将军膝下无子,只有一个女儿,还患病多年,至今都不能下床。这个斯洛伦从小就跟着他的叔叔长大,情同父子,更被加封了男爵,一直被认为是萨瑟兰将军的实际继承人。他前些年一直居住在王都,只在两年前才回到封邑,萨瑟兰将军又本城的卡伦总督关系密切。所以这斯洛伦一向是欺男霸女、无恶不作,成为本城一霸。今天受到教训,也为本城百姓出了一口气。可是现在你们把他打成重伤,你想他叔叔能善罢干休吗?就是这卡伦总督怕也不会放过你们。刚才我看有几个总督府的人在外转悠,看来是盯上你们了,你们再不走,只怕就要大祸临头了。”老板边说边搓手,显得非常着急。 其实小叶就算在吃饭的时候也没有放松对周围环境的观察,但是因为对这个世界了解不深,所以即使小叶能感觉到周围所有的人,也不知道谁是总督府的人。所以对这老板说的话感到震惊,不由四下看了看,却没发现异常。 那老板继续说道:“你不用找了,找不到的,那些人都穿了便衣,若不是他们经常来这吃饭,连我都不认得他们,我劝你还是快走吧,毕竟双拳难敌四手,你们再厉害,终归是两个人,他们可是官府啊,是可以调动军队的。到时候你们想走也走不了了” “那好,谢谢老板了。”小叶谢过这老板,从怀里摸出一枚金币,递到这老板手中,拉起雪莉就要出门。 “不用这么多,不用这么多,你给我们百姓出了一口恶气,我们感激还来不及,哪能,哪能再收你们的钱啊……”老板笑的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连连说道。 小叶拉着雪莉走出门外,果然感觉到周围几个生物场的波动异常,那是血流加速,凝聚气力,准备战斗的突出表现。 “干什么啊,你还真怕了他们啦?你怕,我可不怕……”雪莉抗议道。 小叶笑道:“我知道你很能打,可是如果有法子不打,我们为什么还要打架呢?”这一向是他的信条。 “你有什么办法?”雪莉不解的问。 “跟我来……”小叶神秘的笑笑。 两人徒步而行,避开人多的大道,渐行渐快,无人时就跃墙而过,最后近乎飞奔了。果然,刚才那几个生物场异常的人也紧紧跟了上来,感觉上判断,这几个人肌肉强健有力,脚下步伐扎实,应该是训练有素的武士,比那些草包家奴强多了。 但是只凭普通追踪技巧,又怎能跟得上相当于拥有卫星定位系统的小叶呢?小叶拉着雪莉东拐西拐,不一会儿便甩掉了那几个追踪者。 又穿过几条街,来到一处大宅的外侧,停了下来。这宅院气势宏大,楼宇成群,其主人显然非富即贵。 “这是什么地方?”雪莉问道。 “大概就是萨瑟兰将军的府邸了。”小叶回答。 “你好像对这城市很熟悉呀?你是怎么找到这儿的?”雪莉不解。 “我追踪猎物时,比这更困难,这点儿小事算得了什么?”小叶真不愧是老牌的说谎专家。 “那我们到这儿来干什么?” “你想啊。我们打伤了萨瑟兰将军的侄子,那么总督大人是不是要来探望一下啊?” “对。” “因为从出事到现在一共也没过多少时间,所以总督极有可能仍然还在这将军府里。” “那又怎么样?” “他在将军府里,我们就好办了。一来探望探望这病重的公子,二来和这总督先生联络联络感情,不是很好吗?” “你有病啊?人家一个总督怎么会和你联络什么感情?还要探望那头肥猪,真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 “你有所不知了吧!现在我们可算是众矢之的,随时可能被人抓。就算你我两人都不怕,却总免不了一场恶仗不是?最后还是免不了要逃之夭夭。现在总督和那什么斯洛伦都在这将军府,那么这儿的警戒一定很高,对不对?” “那又怎么样?哦!对了,你是说也就绝对不会有人想到我们会来这儿?” “真聪明,一点就透!”小叶赞道,“而且将军府这么大,又这么富裕,咱们还真是一时吃穿不愁呢!” “哼,真亏你想得出来!” 将军府的确很大,大的出奇。这克罗安城有将近五分之一都属于这将军府,气势磅礴,规模宏大,亭宇楼台,多不胜数。 想在这儿找一个人,而且想找一个拥有超强感知能力的人,还真不太容易。 这儿是将军府的库房,里面存有府内所需各种物品,刚刚有一队卫兵从前走过,却没发现任何异常。其实就算他们发现异常恐怕也不会放在心上。诺斯王国的军事实力强大,又地处西方,主要敌对国都在东部。潘帕斯草原上的野蛮人部落早就被历代诺斯国王收拾的差不多干净,就算有没降服的,避之唯恐不及,又哪敢出来惹事?克罗安城又位于诺斯王国的西部,已经有几十年未经战火,所以尽管出现了史前魔人的传闻,又有了斯洛伦被打的事件,只怕也没有人会真当成什么大事。诺斯王国民风彪悍,这斯洛伦平日口碑不好,被打只是早晚的事。所以负责警戒的卫兵虽多,真正认真的却很少,大多只是应付公事,没有人会相信自己会起什么作用,也没有人会认为自己能抓住打人凶手:人家既然敢打,多半是有来头的。所以更不会有人想到打人的凶手就躲在这将军府里。 小叶和雪莉吃饱喝足,偷了两套下人的衣服换上,竟然还大摇大摆的闲逛起来,就像在自家的后院,当真是欺人家府内无人了。 第十八章 各自肚肠 一张很大的床,床上一个很肥的人,一个很肥而且不能动的人。这人全身绷带紧裹,扎的结结实实,浑似一个木乃伊,只剩下眼睛能眨,表明他还活着。床边一人,一个又瘦又高、面如刀削、目光犀利的年龄约五十上下的中年人。 “世侄,你放心,我与萨瑟兰将军情同手足,你的事就是我的事,我已经下令全城戒严,正全力搜查,定要找出这两个凶手,把他们碎尸万断、挫骨扬灰,为你报仇。”说罢紧紧握了握拳头,这人一定就是这克罗安城的总督卡伦了。 诺斯王国实行军功爵制,立有军功的将领可以封爵,最高为公爵,依次是侯爵、伯爵、子爵、男爵。凡有爵位者皆有封地,根据爵位大小不同,封地大小也不同。由于诺斯王国实行中央集权制,所以不论任何爵位在封地均是有财权无治权。也就是享有封地的赋税,但不直接管理政务,政务官由中央政府直接指派。这萨瑟兰将军便是公爵,受封整座克罗安城,已经是最高等的封赏。一般而言,凡被封爵的人只要不在中央政府担任职务,都要“就封”,即到封地去,萨瑟兰将军因是军队的高级统帅,故而不在封地。现在出了事,自然要由卡伦总督主持大局。 斯洛伦头不能点、口不能言,只好眨眨眼表示他知道了。 “世侄,你只管安心养伤,我这就回府亲自督办此事,一定会给你一个交待!”卡伦继续说道。 斯洛伦接着眨眨眼。 告辞出门,一直等在门外的副手罗斯迎了上来,“情况怎样?” 卡伦冷冷的说道:“哼,这小子算是废了,全身骨骼尽断,没死算他命大!” 罗斯说道:“属下刚刚接到线报说,打人的那一男一女,打完后赶往了附近的旭日酒店吃饭,咱们的人刚要行动,被那两人发觉,然后逃走不见了。” “有这种事?”卡伦低头想了一会儿,“按说行了凶就应该赶快逃走才是,这两人还有闲心留下吃饭?这是什么道理?” 罗斯说道:“这个问题属下也想不明白,但是有证据表明这一男一女很可能就是昨晚大闹希斯顿酒楼的那两个人。” “哦?” 罗斯说道:“证据就是那两匹马。虽然衣着不同,但有人认出那两匹马与昨晚闹事那两人骑的马一模一样,而且从品种上看很像军马。今天早上接到情报说落日驿昨天清晨丢了两匹马,很有可能就是那两人骑的那两匹。而且我还得到消息说几天前南方军团的兵符被盗,而且偷兵符的人就逃往了落日驿,被史前魔人所救,会不会与此事有关联?” 卡伦说道:“南方军团被盗的只怕不是兵符,可能是比兵符更要命的东西。说是兵符被盗可能是他们一致的口径罢了。” 罗斯惊道:“难道是……” 卡伦说道:“你知道就好,不必说出来。他们说兵符我们就当是兵符好了。” 罗斯沉默了一会儿,说道:“嗯,那么先是兵符被盗,然后是史前魔人出现,再然后是驿马被盗,紧接着是希斯顿酒楼出事,最后就是今天斯洛伦被打,从时间上看很有可能是同一伙人所为。”罗斯分析说。 卡伦说道:“南方军团是萨瑟兰将军一手带出来的。是他的老部队,先是有那要命的东西被盗,再有他侄子被打,这一切似乎都是针对萨瑟兰的!” “究竟是什么人这么整他?会不会和……有关?”罗斯问道。 “你怀疑是……?”卡伦警惕的看看了四周,低声说道:“现在情况不明,不可乱讲。” 罗斯低声说道:“那老头这几次对东方作战不利,国内意见很大,听说丹费森林发现了史前魔人,又向丹费森林派出了军队,以求能有所收获来挽回声誉。现在要求他下台的声音越来越高,全赖国王陛下宠信,才苟延残喘至今,看来,他的好日子也不长了。” 卡伦说道:“哼,这就是病急乱投医了,想我诺斯王国对丹费森林探索多年也一无所获,现在只凭一条捕风捉影的消息就派出军队,能有什么作用?他毕竟已经老了,已经不再是当年那个令人闻风丧胆的萨瑟兰了。” 卡伦继续说道:“但他现在毕竟还大权在握,是咱们招惹不起的,所以这回出这事儿,还真的有点儿棘手。” 卡伦接着又恨恨的说道:“这小子一来我就知道是个麻烦,如果他稍微聪明一点儿,就应该知道现在是多事之秋,得低调做人。没成想这小子偏偏游手好闲、无恶不作,这些我都迁就了,只求熬到我任期结束不出大问题,现在就在我的辖区让人打成这样,你说叫我如何向那老头子交待?” 罗斯说道:“那大人现在打算怎么办?” “唉!”卡伦叹口气,说道:“表面文章还是要做的,下令四门戒严,对过往行人严加盘查,然后大搜全城。至于能不能抓到人,哼,人家既然敢干,只怕是有备而来,这会儿还不知道躲到什么地方去了呢。如果这事儿真和那个人有关,咱们还真要小心了,不要站错了队。” “是,属下这就去办!”罗斯应道。 …… 想不到一时痛快竟会惹出这么大的事,好像还牵扯到了高层权力斗争。不好办了,小叶边挠头边想。他还真不客气,一边享用从人家厨房偷来的点心,一边坐在将军府书房的桌子上凝神静气。这书房离斯洛伦养伤的房间不过两百米,所以那里的一切动静都瞒不过他。雪莉更加干脆,直接就躺在人家书房舒适的椅子上睡着了。 这书房看来是将军专用的,平时几乎没有什么人来,所以非常安全,至少暂时是这样。 总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偷吃人家的东西早晚会被发现,现在自己几乎是要和克罗安城所有的武装力量对抗了,形势相当的不妙,看来必须想办法从这儿离开才是上策。问题是到哪儿去呢?的确是不好办了。 …… 克罗安城东部,港口。 斯旦丁是萨尔温河上的船老大,他的船很大,手下还有几十个船工。他的工作就是把船安全的开到王都,再从王都安全的开回来,船上当然会顺便搭载一些客人或者客人的东西,他当然会顺便收一些钱。 萨尔温河穿过潘帕斯草原之后,河面变得开阔起来,几处狭窄难行的弯道经由人工开凿也变成了坦途,所以,无论是从克罗安到王都,还是从王都到克罗安一路都是畅通无阻。 今天,很好的太阳,风平浪静。 通常这种天气都很适合出航。 在很适合出航的天气里出航通常都会让人心情愉快。 但是斯旦丁并不愉快。因为他的船上只有两个客人,两个衣着普通,放在人群里立即就会找不到的人。 克罗安城戒严了,他的生意自然也就惨淡许多,已经有十多天了,他能拉的客人越来越少。 拉不到人就赚不到钱,赚不到钱就没法子发工资,没法子发工资自己和手下几十号人就没法子养家糊口。他似乎已经看到他们眼里堆积的越来越多的不满。他额头本来很深的皱纹变得更深了,原本只有一条的地方也变成了两条,这两个人显然不想有钱人,他甚至打算拒载。 但是十个金币足以让改变主意。这两个人出手就是十个金币,而且面不改色,这几乎相当于他一个月收入的总和。 所以,他很开心的起锚出航了。 第十九章 月夜惊变(上) 从克罗安城到王都,沿途风光迤逦,景色怡人。 斯旦丁显然很爱惜他的船,他的船是整个克罗安港最干净,也是最漂亮的船。 小叶站在船头,兴致很高。站在一艘很漂亮的船上,看着很漂亮的风景,身边一个很漂亮的少女,这的确是一件让人想想都能笑出声来的事情。 从克洛安城走水路到王都需要两天,闲来无事,小叶继续练习他的共鸣能力。现在他的探索能力已经达到500米,控制能力也达到了20米左右。为了在雪莉面前显摆他的“气”,他甚至故意配合手上动作在水里抓鱼。引得雪莉惊叹不已。 从将军府陪那斯洛伦男爵十多天,差不多把偌大一个将军府逛了个遍。临走顺便还拿了男爵几百个金币,在男爵身上画了只乌龟。 入夜,月色撩人。 偌大的帆船缓缓航行在萨尔温河上。船头一男一女,正在欣赏这迷人的夜色,仿佛天地之间只有他们两个人。 突然,前方寂静的夜空中传来几声凄厉的号角声,声音呜咽,似受伤的野兽在做临死前的挣扎。 接着,后面也传来同样的号角声,划破了月夜的静谧,夜色也变得诡异起来。 前后各两艘大船渐渐显出身形。 两船夹河而陈,船间更有铁锁相连,把斯旦丁漂亮的帆船围在了中间,当真是进退不得了。 渐行渐近,只见前后共四条船上各立着十几条大汉,身着黑衣、体形彪悍。 蓦地,四条船上分别抛出一条如儿臂般粗的大绳,绳端有铁钓,死死钓住了帆船的船舷。几十条大汉竟从绳索上踏绳而来,如履平地一般。 瞬间,帆船甲板上便站满了人。几十个人一言不发,迅速分散到帆船各处,扼住进出船舱的各通道。 为首一共四个人。第一个人面色漆黑、口鼻突出,嘴角处一道伤疤一直裂到耳后,左边耳朵只剩下了半只,右耳却戴着一个硕大的耳环,就像一只大野猪。 第二个人肤色灰白,面色也灰白,全身上下不带一点儿生气,鼻孔下面却有两道血痕流到嘴边,活像一个刚从棺材里爬出来的活死人。 第三个人倒是文质彬彬,只可惜半边身子不停的在抖,像极了一条响尾蛇。 第四个人面色通红、虎背熊腰,全身肌肉如鼓气般膨胀,足足比前三个人高出一头,偏还生得一副朝天鼻,一喘气便如风箱般“哧哧”作响,如果再生得一身棕毛,简直活脱脱就是一条大狗熊。 四个人两前两后站定,守住舱门。 只听那野猪扬声说道:“老朋友来了,难道将军阁下就是这样待客的吗?”声如破锣,难听至极。 将军阁下? 小叶和雪莉早已躲进了船舱里,听闻对方这样说话,不禁疑窦丛生,却也明白了对方的目标绝不是自己。 这些人的力量很强,尤其是为首的四个人,不单单是身体,‘气’也很强。虽然这四个人长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但小叶甚至能清楚的感觉到‘气’在他们身体里的流动,平稳有力。有‘气’做后盾的身体,力量是惊人的,不击则已,一击致命。 船老大斯旦丁缓缓走出船舱,面无表情,目如死灰,道:“你们终于还是找来了。” 那野猪扯着他破锣般的嗓音不紧不慢的说道:“该来总会来的,既然将军阁下能猜到我们会来,那么我们的目的就不用说了吧!索伦•;拉尔斯将军阁下。” 斯旦丁说道:“索伦•;拉尔斯的名字就不要再提了,以前的将军不过是现在的一个船夫。各位虽然找到了我,但是恐怕还是要失望而归了。” “哈哈哈哈哈哈……”四个爆出一阵大笑,如破锣齐鸣、夜枭悲哭,让人说不出的难受。 那野猪继续说道:“将军阁下若这么说,可就有点不近人情了,毕竟事情已经过去了那么多年,当年嗷嗷待哺的婴孩已经长大成人,陛下念子心切,所以才命兄弟前来,寻找殿下以便骨肉团聚,只求将军能行个方便,说出殿下的下落,也好让兄弟交差。想当年我兄弟与将军驰骋疆场、并肩作战,也算是有过同袍之谊,希望将军能看在往日的情分上,不要让兄弟为难。”这算是动之以情了。 斯旦丁冷冷的回敬道:“阿鲁斯、尼克、沃夫、比昂,真难为你们还记得当年我们曾并肩作战。” 那如野猪般的阿鲁斯继续说道:“当年你身负重伤之下,只身保护年幼的殿下逃离王都,对你的英勇,国王陛下事后大加赞赏,只望将军能继续为国效力。如果你能说出殿下的下落,国王陛下自然会厚加封赏,裂土封侯也不是什么难事。这样你我兄弟又可同殿为官了,不比你在这萨尔温河上风吹日晒的强上百倍么?”这便是诱之以利了。 “难道我会为一已之私利而出卖殿下吗?” 活死人般的沃夫接口道:“将军就算不为自己着想,也应该为这船上几十个为你卖命的船工着想,一会儿若动起手来,难受会有死伤,他们可全都是拖家带口、有老有小的人,将军难道就没有一点儿恻隐之心吗?”这叫做威之以武。 “哼!”斯旦丁冷哼一声,头扭向一边,双拳紧握、牙关紧咬,眼中满是痛苦的神色。此时几十个船工都被集中到了甲板上,一时拥挤不堪,人人眼中都流露出惊恐的神色。 阿鲁斯接着说道:“呵呵,不愧是纵横一时的大将军,能有如此铁石心肠,但是将军就算能看着自己的手下丧命,难道也能置自己的家人于不顾吗?”说完向后挥了挥手,只见他身后巨船一阵骚乱,两个人被五花大绑推上船头,这两人一大一小、一女一男,嘴上被黑布勒住,说不出话来。身后是一群凶神恶煞般的武士。一名武士把小孩嘴上的黑布拿去,那小孩张口便喊:“爸爸!”声音凄惶,显是受到了极大的惊吓。 斯旦丁全身擅抖,目眦欲裂:“你们这群无耻的禽兽,连小孩子也不放过?” “啊哈哈哈哈……”又是一阵肆无忌惮的大笑,阿鲁斯接着说道:“拉尔斯将军不愧是人中之杰,说得真准,难道忘了咱们兄弟的绰号就是‘四禽兽’么?” 可不是,这四个人一个像野猪、一个像灰狼、一个像蛇、一个像熊,偏偏就是没有一个像人。 斯旦丁大吼:“你们,你们到底想怎么样?!” 响尾蛇一般的尼克慢悠悠的说道:“只要将军肯告知殿下的下落,我们保证他们可以长命百岁,绝不对动他们一根汗毛。如若不然,小公子那项上人头可就不那么结实了!” 斯旦丁破口大骂:“畜生,混蛋!” 一直没有说话的狗熊比昂开口道:“我们兄弟也知道将军阁下对殿下忠心不二,心中也是敬佩的很。但是现在兄弟逼不得已出此下策,还望将军能好好考虑考虑,不然一会儿公子人头落地,那可就追悔莫及了。”说完,向后一摆手,一名武士拔刀出鞘,架在那孩童颈上。月光映在刀上,寒气森森,那孩童缩着脖子,已吓得泣不成声。旁边那女子显是非常焦急,奈何口不能言,只能惊恐的看看孩童,又望向帆船方向,眼神中充满了无助。 第二十章 月夜惊变(下) 小叶和雪莉躲在了船舱里层,刚才黑衣人进来搜人的时候,两人齐齐跃起,贴在了船舱的顶部。然后就一直躲在紧贴甲板的隔壁,所以甲板上的动静听得清清楚楚。 眼见一个小孩便要人头落地,雪莉眼中满是焦急,却无计可施。外面那四个人若论单打独斗,哪一个都不是她的对手,但现在对方是四个人,外加几十个帮手,手中还有人质,她自问逃走绝对没问题,但要救人却是难于登天了。 小叶也是焦急万分。他目前的控制能力仅有20米,而巨船距此却足足有50米。要直接救人是想也别想。这四个人虽然在控制范围之内,但由于气场强大,小叶没有把握能把他们一次全部控制而不逃脱,如果有一人逃脱并发动反击,后果不堪设想。小叶等于一点武技不会,近身搏斗只有挨打的份。 按理说这帮人根本不是针对小叶和雪莉来的,他大可不必掺和此事,待人家完事,自己就可溜之乎也。但见对方竟拿小孩子作人质,这事却是无论如何都要管一管的了。何况,覆巢无完卵,这几十个无辜船工最后怕也会横遭不测,小叶可以救雪莉,自然也会帮助这几十个船工。但现在却只有干瞪眼的份,如耗子拉龟,无从下手。 这时,只听斯旦丁一声怒吼:“我杀了你们这帮混蛋!”挥拳向阿鲁斯打去。 阿鲁斯显然料到他会有这一行动,不待他近身便闪向一旁,同时尼克、比昂、沃夫三人一起动手,攻向斯旦丁。 不料斯旦丁这一拳竟是虚招,他已然料到其他三人定会上前攻击,所以拳挥到一半,嘎然而止,身躯向前一扑,双手着地,用力一撑,如箭般向后射去,双腿直取沃夫面门。 沃夫见状大骇,急忙收身自保,不料这招竟又是虚招,只见斯旦丁身形突变,又一脚踹向比昂。比昂依仗身强力壮竟不避不让,双臂交叉,打算硬接斯旦丁这一脚。斯旦丁一脚踹实,比昂正待还击,不料斯旦丁竟借这一蹬之力,变拳为肘,急速射向尼克。这变化委实太过突然,只听“咔嚓”一声,斯旦丁一肘重重击在了尼克腰间,尼克人如断成两截向后飞去,撞在船舱壁上,又重重摔在甲板上,再也动弹不得。 原来,他早就看出这尼克是四个人中身体最为单薄者,但是一个身体单薄而又与其他三人并列的人定有不寻常的本事,所以一开始目标就选定了他。不过为了这一击,他先佯攻阿鲁斯,再佯攻沃夫,然后借比昂之力,一肘搞定尼克。动作之快,心思之密,堪称经典。他更清楚在没有从他嘴里套出有用的情报时,“四禽兽”绝不敢轻易杀人,所以才敢放心出手。 整个过程不过是一瞬间完成,四对一马上变成了三对一。小叶几乎是最近距离的观察了这一过程,不由大为赞叹,也极为震惊。这一击充分利用了对方的大意,在自己处于绝对劣势的情况下扳回一局,采取的战略战术固然奇妙,但如果没有实力的支撑,怕是无法完成。 小叶曾经探索过船上每一个人,没有发现异常。但在刚才斯旦丁发动攻击的时候,发现他的力量增强了十倍有余,能量在体内奔流不止。尤其令小叶震惊的是,斯旦丁那一肘根本就没有触到尼克!真正打倒尼克的是斯旦丁身上所散发出的“气”,凝聚在斯旦丁的肘部,形成一个强大的气场,使斯旦丁能在距离尼克还有一尺多远的时候,便能一肘将其击飞。 阿鲁斯大骇,立即抽刀由上到下向着斯旦丁直直劈出,他人距斯旦丁足足五步远,抽刀前劈,根本就无法触及斯旦丁的身体,而且动作轻描淡写、有气无力,简直如儿戏一般。不料斯旦丁却如遇蛇蝎,立即闪避,只听“喀嚓嚓”一声巨响,身后高高的桅杆从上到下一分为二、轰然倒下。他这一刀竟似把自己的力量凝聚在刀上,随刀势劈出,若斯旦丁躲闪不及,怕是要被生生劈成两半了。 这种能力连躲在一旁的小叶也惊呆了,阿鲁斯直直劈出的这一刀,竟然蕴含如此威力,小叶可以清楚的感觉到阿鲁斯体内强大的能量通过刀锋形成一个气场释放出去,这大概就是小说中描写的所谓“风刃”了吧。按照亚特兰斯文明时代的情况,人类身体孱弱,即便其中的佼佼者也是绝对无法拥有这种能力的,通过对其身体的探索,这些人又确系人类无疑,由此可见,经过科魔之战后一千多年的进化,现在的人类已经和亚特兰斯时代的人类有了很大的不同。 不待对方继续攻击,斯旦丁立即又对剩余三人展开攻势。但见他攻势凌厉、势如疯虎,而且只攻不守,完全是拼命的打法,一时间阿鲁斯三人竟占不到任何便宜,反倒是斯旦丁步步紧逼,一时间相持不下。 小叶只感觉斯旦丁体内气场稳定,即便是如此打法,气息仍然没有呈现出下降趋势,倒是有绵绵不绝之势,知他一时之间不会有事,那边船上没有得到这三人的命令应该是不会杀人的,暂时放下心来。回头对雪莉道:“你一跃之下能跃多远?” 雪莉道:“大概十几米,你问这个干嘛?” 小叶道:“这两船大概相距50米,趁现在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在这几个人身上,我用‘气’助你一臂之力,你应该能够一跃而到那艘船上。打倒那些武士,对你应该不是难事。我再助这船老大打倒这几个人,这事就能善终,怎样?”没想到这斯旦丁有如此能耐,正苦于救人无方的小叶一时大喜过望。 雪莉也大喜过望,当下点头表示同意,两人立即开始行动。甲板上,斯旦丁和“三禽兽”依旧相持不下。 正在这时,只听得一个声音悠悠传来:“唉,故友相见,为什么一定要拼个你死我活呢?剪烛叙旧、把酒言欢不是很好吗?”这声音飘飘缥缥,若有若无,偏偏每个人都能听得非常清楚,更是说不出的柔媚动人,令人闻之倾倒。初时还若远在天边,话音刚落,人已在眼前,众人只觉眼前一亮,一位倾国倾城、绝世无双的美人已立在船头,风姿绰约、我见尤怜。 众人无不惊叹于她的绝世容颜,一时呆了,连正在动手的四个人也忘记了打斗。 那女子走向斯旦丁,盈盈一拜,道:“艾尔纱见过拉尔斯将军阁下,将军无恙?”眼角似有意似无意的看了他一眼,流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幽怨。 斯旦丁脸色大变,张张了嘴,一时竟无言以对。 艾尔纱接着说道:“这四人假托王命,深夜至此打扰将军,更以将军家人相胁,令将军就范,实在是罪该万死。” “三禽兽”不知艾尔纱来路,先是惊诧于艾尔纱的美貌,住手不战,此时听闻艾尔纱如此说话,不由勃然大怒,提神聚气,就要上前动手。 只听艾尔纱继续说道:“你们来找将军,可真的是为了寻找国王的幼子吗?”此言一出,三人不由一愣。 艾尔纱接着说道:“十五年前,诺斯王宫发生了一场政变,虽然被平定下来,但随后发现失踪了两样重要的东西,第一是国王陛下的幼子,第二就是王宫中数不尽的奇珍异宝。这成为诺斯王国,乃至整个阿兰德大陆最离奇、最不可思议之事。而当年带着国王幼子离开的就是这位拉尔斯将军,你们来找拉尔斯将军究竟是为了国王幼子呢?还是为了财宝?今天的事,若是让陛下得知……” 听到艾尔纱的这番话,三人不禁冷汗岑岑,知道这件事的人少之又少,今天竟被她当众说了出来,就像在谈一件再普通不过的陈年往事。阿鲁斯冷冷的问道:“你究竟是什么人?” 艾尔纱笑靥如花、顾盼生姿,轻摆莲裙,回头说道:“不管我是谁,今天我来了,各位注定要失望而归了。” “三禽兽”闻言大怒,立即就要上前动手。 艾尔纱笑道:“想动手么?先给你们看一样东西。” 只见艾尔纱手心一翻,亮出一样东西,说道:“把眼睛擦亮点儿,这个东西你们可认得?” 那是一块四四方方、玉石制成印章,上面刻着一头似虎非虎的巨兽,被一条巨大的墨绿色的巨蛇缠绕,那巨蛇张开血盆大口似正要吞噬这巨兽,巨兽表情似十分痛苦,正奋力反抗,奈何已经强弩之末,眼看就要陷入灭顶之灾。这印章通体碧绿,幽幽发着淡淡的荧光,雕刻的更是细致入微、巧夺天工,印章上方还系着黄色的绶带,月色之下,这一兽一蛇仿佛活的一般,显然异常诡异。 “三禽兽”大惊,一时面面相觑,不知如何是好。艾尔纱说道:“既然认得,那么就立即放人,然后滚蛋!就当今夜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 这“三禽兽”此时竟如温顺的小猫,立刻命令那载有人质的大船靠近,释放了人质,抱起兀自躺在甲板上不能动弹的尼克,跳上大船,连同那几十个黑衣人,头也不回的走了,不多时便连影子也看不到了。 第二十一章 艾尔纱 事情来的突然,去的也突然。月色依旧、夜凉如水,若非船头仍然立着这绝色女子,一切真的好像从来都没有发生过。 艾尔纱白衣胜雪,美艳不可方物,此时正静静的看着斯旦丁一家三口相拥而泣,眼神幽怨、神色凄然。 良久,艾尔纱才轻轻的叹了口气。斯旦丁这才好像刚刚发觉到她的存在,放开妻儿,缓缓站了起来。 艾尔纱幽幽的说道:“你的眼里已经没有我了。” 斯旦丁如一个做了错事的孩子,不安的说道:“对不起!” 艾尔纱说道:“好一个对不起,难道这些年来,我等得就是这句话么?”她眼中泪光涌起,似要夺眶而出。 旁边这显然就是斯旦丁妻子的女人满脸疑惑的问道:“她是谁?”斯旦丁顿时手足无措,不知该如何是好。 艾尔纱忽地莞尔一笑,道:“这位一定就是嫂妇人了?拉尔斯将军得妻如此,也难怪他不来找我了!” 这女人更加疑惑,问道:“拉尔斯?将军?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艾尔纱道:“你不知道么?你的丈夫,不是一个普通的船夫,他就是以前曾经威震整个阿兰德大陆赫赫有名的索伦•;拉尔斯将军,诺斯国王理查德六世最得力的大将!” 斯旦丁打断她的话:“不要再说了。”转身对妻儿说道,“你们先到船舱去。” 那女人竟似十分相信斯旦丁,也不多问,带着孩子转身乖乖的进入了船舱里。 艾尔纱叹道:“你变了。” 斯旦丁道:“你却一点儿没变,还是那个样子。” 艾尔纱道:“这个样子好看么?” 斯旦丁道:“好看,我简直想像不出有什么人还能比你更好看。” 艾尔纱道:“只可惜,再好看的容颜也留不住你的心。” 斯旦丁道:“对不起。” 艾尔纱道面色更加凄然:“已经十五年了,难道我就等来这一句话?当年你离我而去,说好很快就来接我,谁知这一个‘很快’竟然是十五年。当我再次得到你的消息,才知道你已经娶了妻子,而嫁给你的人,竟然不是我!那个女人,美貌不如我,才华不如我,而你却娶了她,你告诉我,这究竟是为什么?” 斯旦丁道:“有些事情,我非做不可,只是苦了你,我欠你的,来世必报!” 艾尔纱惨然长笑,“好一个非做不可,好一个来世必报,你告诉我,你相信真的有来世吗?” 斯旦丁默然,良久,才叹道:“我对不起你,你……你这些年来,过得可好?”艾尔纱苦笑道:“我不好,一点儿也不好,没有了你怎么可能会好?”她又幽幽叹了口气,“你这些年来想必也不好,今年你才只有不到40岁,却垂垂如60多岁的老人,内心定是大受煎熬,有些事情,你一定有你的苦衷……”她说到这里,垂头低泣,竟再也说不下去了。 斯旦丁也是双目含泪,忍不住上前抱住了艾尔纱,艾尔纱顺势伏在他的怀里痛哭起来。 突然,斯旦丁全身一震,身体立时软了下来,随即躺在甲板上,再无半点声息。 艾尔纱脸上泪痕未干,嘴边却泛起一丝冷笑。 “爸爸!”一直躲在舱门后偷看的斯旦丁的儿子跑了过来,斯旦丁的妻子也是一声惨呼,扑了过来。 只见艾尔纱身形闪动,这母子未及跑到斯旦丁身边便双双倒下,一动也不动了。 艾尔纱不做半分停留,随即又闪向仍未散去的那几十名船工,还未见她有何动作,几十个人纷纷倒地,霎那间一条船上,除了艾尔纱外仿佛再无活人。月光之下,艾尔纱唇边一丝微笑显得尤其诡异。 她喃喃道:“索伦•;拉尔斯,现在这世上除我之外,还有谁知道这个秘密?”说完,白衣闪动,人已如流星般向对岸射去,瞬间不见了踪影。 整个事情不过是一眨眼的功夫,偌大一艘帆船转瞬变成了一条死亡之船,杀害他们的竟又是那样一个美若天仙的女人,这种匪夷所思的事情,说出来只怕一百个人里面有一百零一个不信。 小叶和雪莉站在甲板上,几十个人的身体已经开始渐渐变凉,再无生命迹像。事情发生的太过突然,他们想要出手相救时已经太迟,何况即使想救人也恐怕是力有不逮。谁也不会想到,一个有着如天仙般美貌的女人,竟有如此恐怖的手段,竟怀着一颗比蛇蝎还毒的心。 突然,本来已经变凉的斯旦丁竟然动了一下,小叶感觉到他还存有一丝微弱的生物场波动,立即跑了过去,利用生物场的共鸣试图对他进行救治,奈何斯旦丁已经心脉俱断,再无回天之力。借着这一丝共鸣之力,斯旦丁微微说道:“她不是她,她不是她……”言罢,头向旁边一歪,再无一丝生命迹像。 雪莉轻轻说道:“她不是她?是什么意思?” 小叶摇摇头,道:“我也不知道。” “你也不必知道!”一个有如黄莺出谷般的声音传来,一身白衣胜雪的艾尔纱又出现在了船头。 小叶大惊,明明已经感知不到她的存在,怎么可能突然又悄无声息的出现在这船上? 艾尔纱冷冷的说道:“刚才我就有点儿奇怪,总觉得这船上还有什么人没有出来,看来就是你们两个了。能瞒过‘四禽兽’那样的人,也真难为你们了。”她竟假意离去,目的就是要引小叶和雪莉两人出现,此人行事之细密,可见一斑。 雪莉上前道:“你为什么要把这些人全都杀死?他们究竟有什么地方得罪了你,一定要把他们斩尽杀绝?” 艾尔纱笑道:“小妹妹,我不但要杀了他们,只怕连你们两个也要杀,因为今天你们看到的太多了。” 也不见她有什么动作,雪莉突然感觉到一股无形的压力,压得她几乎透不过气来,压力渐渐增大,仿佛要把她的灵魂也一并压出来,这种能力是她以前不要说见,是连想都没想到过的。 小叶大喝一声:“小心!”突然抢过一步,站在她的面前,雪莉只感觉压力骤然减轻,就好像身上的千斤重担突然卸下,不由一阵虚脱,脚下一软,坐在了甲板上。 小叶和艾尔纱两股力量相互交织、争斗,在空中形成了两个看不见的漩涡,相互撕扯,帆船的甲板和船体在这力的作用下片片升起,一时间整个帆船变得千疮百孔、惨不忍睹。突然,小叶和艾尔纱两人同时一声惨呼,各退一步,跌坐在地,不停的喘气。 雪莉急忙跑过去,“你怎么样?”关切之情溢于言表。 小叶道:“我还好!”他站起来,向着艾尔纱说道:“你究竟是不是人?”他说得这个“人”是问她是不是“人类”,他已经知道了这个世界有可能存在非人类,而人类的生物场能力又不可能如此强大,所以怀疑她是不是人类,故而有此一问。 没想到艾尔纱竟然会错了意,也站了起来,笑了,“你觉得我不是人么?”她竟然一边说话,一边脱起衣服来,一会便脱的干干净净,“我不但是人,而且是个女人,不但是个女人,而且是个很好看的女人,像我这样的女人,你竟然问我是不是人,我怀疑你的眼睛是不是瞎了!” 她的身体洁白无瑕、曲线玲珑、酥胸傲然挺立、肌肤光滑如玉,此时正一丝不挂的站在小叶的面前。雪莉骂道:“好个不害臊的女人,知不知道羞耻?”脱光衣服的尽管不是她,可她的脸却比艾尔纱还要红,反倒是艾尔纱微笑仍旧,就好像身着盛装,将要出席一场典礼一样。 小叶也是面带微笑,眼睛眨也不眨的看着艾尔纱,仿佛看得呆了。雪莉脸更红了,把头扭向一边,“男人果然没有一个是好东西!” 第二十二章 不是事实 “喂,你看什么?再看我把你眼睛挖出来!”雪莉气极,一拳打在小叶身上。却发现小叶竟像一根木头一样一动不动,脸上的微笑已经僵化,满头大汗,似正全力抵抗着什么。再看艾尔纱,脸上的笑容也已不见,全身香汗淋漓,两人竟然正在全力相搏。原来艾尔纱脱光衣服就是为了要分散小叶的注意力,出其不意的发动袭击。 雪莉见状,立即抽起一根船板,用力向艾尔纱打去。未及近身,只觉一股大力袭来,她整个人不由向后退去,差点掉进已经四分五裂的甲板下面。 她这一击虽然没有伤到艾尔纱,却破坏了两人之间的平衡,只见小叶和艾尔纱双双又各退一步,靠着船舷不停的喘气。 “我的猜测没有错,拥有如此强大的史前能量。”艾尔纱说道,“你果然就是两个月前传说出现的史前魔人!” 小叶也是极为震惊,这女人的生物场控制能力竟然不在他之下,而且攻击性竟似比他还要强大,若不是小叶利用共鸣,袭击对方心脉,刚刚只怕就要落败了。现在双方互有胜负,一时谁也不敢再行挑战。 小叶反问道“你究竟是谁?为什么也会使用‘史前能量’?”他这样一说就相当于承认自己知道‘史前能量’的事。只有他知道所谓‘史前能量’不过就是生物场而已,但既然对方把生物场叫做‘史前能量’,自己也就奉行拿来主义,拿来用用。 艾尔纱听他这样说,喃喃道:“看来知道这个秘密的不止我一个人……”一时间神色落寞,似极为伤心失望。 她忽然又莞尔一笑,慢慢站起身来,把刚刚脱去的衣服又一件一件轻轻的穿好,穿的无比认真、无比仔细,好像在做一件无比重大的事情,穿好衣服又很认真的理了理头发,然后转过身来向小叶盈盈一礼,道“刚才艾尔纱无礼,多有冒犯,还请公子见谅。”她翻脸竟似比翻书还快,一转眼又向小叶说起好话来,就如同一个从未出过门害羞的少女。 艾尔纱道:“未敢请教公子尊称?” 小叶道:“我叫一航•;叶” 雪莉白了他一眼。 艾尔纱眼波流动,此时竟然像极了一个怀春的少女,道:“原来是叶公子,艾尔纱有礼了。刚才的事,实属无奈,若公子不肯见谅,艾尔纱愿受公子责罚,只希望公子不要放在心上,好么?” 雪莉不知道她想干什么,只觉得她穿起衣服才是最重要的,所以很耐心的等她穿完,忽听艾尔纱竟然又暧暧昧昧的对小叶如此说话,不由怒道:“你不是很喜欢脱衣服么?为什么又要穿起来?你知不知道你脱光后比现在这个样子好看多了?”刚才艾尔纱脱光的时候她生气,现在人家穿上,她又生起气来。 艾尔纱轻笑道:“多谢这位姑娘夸奖,你说的不错,其实女人最好看的时候就是不穿衣服的时候。如果你以后也有机会在这位公子面前脱光衣服,想必这位公子也会很喜欢看的。”她故意把一个“也”字说得很重,来突出小叶对她的身体很感兴趣。 “你……!”雪莉粉面通红,一时说不出话来,狠狠瞪了小叶一眼,扭过身去不住生气的跺脚。 小叶不由想起在克罗安城荒宅那一幕,被雪莉这一眼瞪的抽了一口凉气。 艾尔纱继续说道:“既然公子也会使用史前能量,那我们倒是同气连枝了,据我所知,目前为止这世上有这种能力的只有你我两人,如果公子肯帮艾尔纱一个忙,艾尔纱愿为公子做任何事情,绝不反悔。”她故意强调“任何事情”四个字,极具挑逗意味。 雪莉跳了起来,“你这个不要脸的女人,你想要干什么?我们绝不会帮你做任何事情。” 艾尔纱不急不躁,慢悠悠的说道:“我问的是这位公子,可没有问你,你究竟是这位公子什么人?能替他做主么?” 雪莉一时语塞,她实在和小叶说不上有什么关系,只是看着本来和自己在一起男人与另一个刚刚在他面前脱光了衣服的女人不清不白,而且这个女人许诺可以为他做“任何事情”,恐怕是个女人都不会太好受的。 她立即对小叶道:“你如果敢答应他,这辈子都别想我再理你!” 艾尔纱掩口大笑起来,“妹妹可真有趣,你这样说不是把自己给卖了么?他若不答应我,你不是一辈子都要……” 雪莉怒极,若不是刚刚领教过对方的厉害,简直要跳起来打人了。小叶连忙说道:“我也还没答应她么,再说我们还不知道她想要做什么,先问问清楚也不迟啊,怎么你自己倒沉不住气了?” 艾尔纱笑道:“还真是郎情妾意呢……” 雪莉怒斥:“要你多事?”说罢对着艾尔纱怒目而视,艾尔纱依旧浅笑盈盈,就当没看见。 小叶道:“阁下瞬间便杀害这么多人,手段之辣,前所未见。如果我与你合作,只怕不知道什么时候被你一刀给宰了!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岂不冤枉?我可只有一个脑袋,还是小心为上……” 艾尔纱道:“公子可是怪我无端杀人?在我看来杀人不过是一种手段,不是目的。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杀人并不可耻。没有目的的滥杀才可耻,我并不喜欢杀人,只是这些人有非死不可的理由,所以我必须得杀死他们,公子可想听听为什么?” 小叶道:“哦?原来有了理由就可以杀人,这倒头次听说,你有什么理由,说来听听。” 艾尔纱道:“理由有两个。第一个很简单:灭口。我不能让拉尔斯说出他所知道的秘密,我更不能让这些人把今天这里发生的事情说出去,这就是理由。” 小叶道:“为了这个理由连小孩子也杀?” 艾尔纱道:“我没有选择。” 小叶道:“你倒很坦率,这恐怕也是刚才你要杀我们的理由?” 艾尔纱道:“是的。” 小叶道:“为什么后来又不杀了?” 艾尔纱道:“因为杀不死。” 小叶道:“这听上去倒很像实话。” 艾尔纱道:“这本来就是实话。打不赢的敌人就是朋友,不是吗?” 小叶道:“好像有点儿道理。” 艾尔纱道:“本来就很有道理。反过来说,我也是你的朋友,因为你也杀不死我。我们互相杀不死对方,不如就此成为朋友,彼此合作,岂不是相得益彰?” 小叶默然。 艾尔纱接着说:“既然我们已经彼此是朋友,我自然也就没有杀死你们的必要。不是吗?” 小叶道:“可这儿不止只有我们啊,比如刚才那几只‘禽兽’,还有他们的手下,他们也知道这件事,而且他们已经离开,你就不怕他们泄密吗?这个理由可不怎么高明。” 艾尔纱道:“他们不会。” 小叶道:“哦?为什么?” 艾尔纱道:“因为那几个人现在都在当今国王手下当差,今天所做的事情相当于谋反,如果他们说出去只怕自己首先会小命不保,又怎么会说呢?不但他们几个禽兽不会说,我保证他们的手下也不会说,因为那几只‘禽兽’一定会把今天来过这儿的所有手下全部杀光、一个不留。” 小叶惊道:“为什么?” 艾尔纱道:“因为他们知道的太多了,知道的太多往往和不幸是同义词,这就是为什么我要当众说出15年前那件事的原因。那件事情本来只有极少人知道,现在被我当众说了出来,知道了不该知道的事,你说他们还能活得了么?” 小叶暗道:“这女人真是心比蛇蝎。” 艾尔纱笑道:“你现在肚子里一定在骂我,对不对?” 小叶笑笑,不置可否。 艾尔纱道:“我不怪你,其实任何一个人听到这些话都会骂我的。只不过所站的立场不同罢了。” 小叶揉了揉鼻子,道:“那第二个理由呢?”艾尔纱道:“第二个理由是为了我姐姐。” 小叶道:“你姐姐?” 艾尔纱道:“是的,我姐姐。你既然一直在这船上,想必已经得到不少信息,现在我不妨全都说出来,以取信于公子。” 小叶道:“说来听听。” 艾尔纱道:“这个名叫斯旦丁的船夫,原来叫做索伦•;拉尔斯,是诺斯国王理查德六世的将军。15年前,诺斯王国发生了一场未遂的宫廷政变,然后国王幼子和国库财宝失踪,而带走国王幼子的就是这个斯旦丁,这些刚才你们一定已经听到了。对吗?” 小叶点头。 艾尔纱继续说道:“如果我告诉你,这些不是事实,你会做何感想?” 小叶惊道:“不是事实?” 第二十三章 往事如烟 艾尔纱道:“不错,这不是事实。事实是政变不但成功了,而且其成功的完美程度令人难以想象,成功到让所有的人都认为政变没有成功。” 小叶道:“什么意思?” 艾尔纱继续说道:“因为现在的国王根本就不是原来的国王理查德六世,而是一个冒牌货。不仅他是冒牌货,几乎所有皇亲国戚、王公大臣都是冒牌货。” 小叶和雪莉对望了一眼,这个消息委实过于惊人,其匪夷所思的程度超过了他们的想象。如果这是事实的话,那这个阴谋无疑是有史以来最惊人最可怕的阴谋了。 小叶不由问道:“你凭什么这么说?” 艾尔纱道:“凭我姐姐。我姐姐亲眼见到了理查德六世被杀,连尸体都被剁成了肉酱,现在的国王又怎么会是真的呢?” 小叶道:“这件事情与你姐姐有什么关系?” 艾尔纱道:“不但与我姐姐有关系,还与这个化名斯旦丁的索伦•;拉尔斯有关系,而且这还是整个事情的关键。” 小叶问道:“怎么说?” 艾尔纱道:“这索伦•;拉尔斯本是一个平民,出身贫贱,因为爱上了一个女人,所以应征入伍,当了一名小兵,此人不到20岁时就显现出了极高的军事天分,作战异常勇敢、屡战屡胜,只希望自己有朝一日成为一名将军,能够迎娶他心爱的女人。因为这个女人拥有显赫的家世,而他如果想和他心爱的女人在一起就必须拥有一个合适的身份。在一次战争中,索伦•;拉尔斯恰好救了理查德六世的命,从而进入了国王的视线,此后便步步高升,直至成为将军。这样他终于能够如愿以偿的和自己心爱的女人在一起了。所以索伦•;拉尔斯对理查德六世忠心耿耿,并由理查德六世主持了他们的订婚仪式,他们还计划不久之后便结婚,甚至想好了要生几个孩子,而这个女人就是我的姐姐。 没想到就在这时发生了一件令人意想不到的事,就是理查德六世竟突然爱上了我的姐姐,并宣布让她进宫,他似乎完全忘记了我的姐姐已经在他的主持之下和索伦•;拉尔斯订婚的事。不止如此,理查德六世突然变得阴险、好战,以前那个温和、仁善的国王完全不见了,好像完全变了一个人。在这种情况下,索伦•;拉尔斯竟然把我的姐姐送给了理查德六世,自己却带着刚刚出生没几天的理查德六世的小儿子失踪了,从此以后便再无音信,和他一起失踪的还有王宫中一笔数额巨大的财宝。更令人奇怪的是,本来对索伦•;拉尔斯一片痴情的我的姐姐,竟然服从了这个安排,就这样一直过了十几年。” 小叶和雪莉仿佛在听一个曲折离奇的故事,不由得问道:“然后呢?” 艾尔纱继续说道:“这么多年来,我姐姐没有一天不在想念索伦•;拉尔斯。而理查德六世也没有一天停止过对索伦•;拉尔斯的搜索。就这样过了十几年,才得到索伦•;拉尔斯的确切消息,此时的他早已结婚生子,而当年一同失踪的小王子还是下落不明。我姐姐得知这一消息之后,悲痛欲绝、终日以泪洗面,抑郁成疾,竟一病不起,不久就去世了。” 这实在是一个令人扼腕的爱情故事,没想到这个终日在萨尔温河划船的船夫竟然还有这样离奇的往事。小叶不禁心中叹息有情人未成眷属,雪莉则静静的看了他两眼,低头想自己的心事。 艾尔纱接着说道:“你们一定很奇怪既然我姐姐对索伦•;拉尔斯如此衷情,为什么当年却接受了那个安排?” 小叶道:“难道这其中另有隐情?” 艾尔纱道:“不错。这是因为索伦•;拉尔斯发现了一个惊天的秘密。那就是整个王国所有的高层,或者说所有掌握实权的人,仿佛一夜之间都变成了假的。甚至包括他自己,都有一个和他一模一样的人来取代他。你可以想像,如果有一天,一个和你一模一样的人站在你面前,宣布他就是你,这是多么恐怖的一件事。索伦•;拉尔斯杀了那个假冒自己的人,却无法杀死所有的冒牌货,尤其是当他发现连国王也是假货的时候,不难想像他的震惊。这时他终于明白,整个王国陷入了一个极大的阴谋之中,这个阴谋大的超出他的想像,他虽然发现了,却什么都不能做,也什么都做不了,在这个阴谋面前,他甚至渺小的连一只蚂蚁都不如。此时除了他以外,他所知道的唯一的真货就是那刚刚出生的小王子。因为在阴谋开始酝酿的时候,这小王子还没有出生,而一个没有出生的孩子是没有威胁的,所以也就没有人伪造这个孩子,所以只有这个孩子是真的。为了留住理查德六世最后的一点骨血,他决定带着这个孩子逃走。但是要在深宫之中带走一个刚刚出生的王子,这件事情的难度可想而知。而此时这冒牌国王偏偏看上了索伦•;拉尔斯的未婚妻,也就是我的姐姐,所以索伦•;拉尔斯就和我的姐姐商定,由我的姐姐进宫当内应,偷出小王子,然后一起逃走。我姐姐进宫之后,成功的偷出了小王子,交给了索伦•;拉尔斯,却不幸被人发现,无奈之下,我姐姐让索伦•;拉尔斯以自己为人质,助他脱身,期待拉尔斯脱险后再来接她,没想到,我姐姐这一等便是十几年。事情过后,这冒牌国王就宣布索伦•;拉尔斯企图政变未遂,然后以镇压叛乱的名义,把那些原本正牌的人秘密处死,其中就包括原来的国王,而这一些又都被我姐姐发现。直到她临死之前,才把一切原原本本的告诉了我,这就是当年所谓的宫延政变的真相。我姐姐为了他在王宫中苦等了十几年,没有一天不为他担惊害怕,还要忍受那老色鬼肉体和精神上的双重折磨,其中的辛酸痛苦有谁知道?而他却在外面另娶他人,你说,为了我姐姐,我该不该杀他?” 小叶默然,他实在想不到这其中还有这么多曲折,随即又问道:“我还有几个问题想不明白。” 艾尔纱道:“公子有问题尽管问,艾尔纱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小叶道:“索伦•;拉尔斯临死之前说的‘她不是她’是怎么回事?” “那是因为他把我当成了我姐姐。”艾尔纱说道:“你们一定奇怪为什么索伦•;拉尔斯会把我当成我姐姐。那是因为我和姐姐本就长的很像,我长大以后就更像了,有时甚至连我们的父母都分辨不出。我自幼身体孱弱,无法独立在这世上生存,连国内最有名的医生都说我活不过30岁,无奈之下,我不得不当姐姐的影子,和姐姐以一个人的身份出现,从来没有人知道我们是两个人。拉尔斯在仓促之下,又怎么能分辨出来呢?” 小叶道:“你刚才说得失踪的那批财宝又是怎么回事?” 艾尔纱道:“这就关系到那个真正的国王理查德六世了。在这个阴谋爆发以前,真国王好像预感到了什么,把王宫中绝大部分财宝秘密转移到了其它的地方,待以后万一出事,可以利用这笔财富东山再起,只不过没想到自己却先死人手。由于这件事做得极为隐密,所以直到假国王即位后才发现。而负责转移这笔财宝的就是索伦•;拉尔斯。由于这笔财富过于巨大,假国王追查索伦•;拉尔斯的目的一是为了找到小王子以斩草除根,另外就是为了追查这笔财宝的下落。其实很早以前那假国王就发现了索伦•;拉尔斯的藏身之地,但由于一没有发现小王子的踪迹,二没有发现他藏匿财宝的任何线索,为了不打草惊蛇,一直派这‘四禽兽’在暗中监视。由于财宝的吸引力太大,所以负责此事的这四只禽兽起了异心,这才有了今晚的‘四禽兽’劫船的事情。而我又恰好知道了这件事,所以才会赶来。” 小叶道:“现在拉尔斯死了,岂非无人知道那批财宝的下落了?” 艾尔纱笑道:“如果是那样他又怎么会死?正因为已经有人知道了财宝的下落,所以他才非死不可。” 小叶道:“这个人就是你?” 第二十四章 第二个人 小叶又问道:“那你又是怎么会使用史前能量的?” 艾尔纱道:“我姐姐去世之后,我仍然以艾尔纱的身份出现,没有人会怀疑已经不是同一个人,这样我就继承了姐姐的一切。我在整理姐姐遗物的时候发现了另外一个更为惊人的秘密,这个秘密的发现彻底改变了我的命运,也让我离当年那个阴谋的真相又近了一步。” 小叶问道:“什么秘密?” 艾尔纱轻轻一笑,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说起了一件毫不相干的事,“关于人类起源,这个大陆流传着各种各样的传说,最流行的就是神创说,认为人类是由神创造出来的,甚至为此还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宗教,不同宗教信仰不同的神,这个宗教说是这个神创造的,那个宗教说是那个神创造的,各信各的神,甚至还为此狠狠的打了几仗,总之人类都是神话的产物。” 小叶很奇怪她为什么突然说这些不相干的话,但仍没有打断她,而是继续听她讲下去。 艾尔纱继续说道:“可是我发现的这个秘密彻底颠覆了这些学说,和这个秘密比起来,那些所谓的宗教简直就是儿戏,可笑至极!” 小叶问道:“究竟是什么样的秘密有这样的力量?难道就是你所说的史前能量?” 艾尔纱道:“不只如此,史前能量只不过是其中之一,这个秘密就是史前文明。” 小叶突然想到,自己遇到的那个探险队也是为了寻找史前文明的,自己“史前魔人”称号恐怕也是由此而来。 艾尔纱道:“简单说来,在我们生活的这个大陆曾经存在着一个非常先进的文明,由于存在的时间无法考证,所以被称为‘史前文明’。在那个时代,人类创造了极为辉煌灿烂的财富,他们拥有现在绝对无法想像的能力,你根本无法想像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景象。在那时,人类可以随意使用一种力量来控制任何东西,这种力量就是‘史前能量’。但是不知道什么原因,史前文明突然消失了,仿佛在一夜之间无影无踪,没有人知道它们去了那里。我在整理姐姐的遗物时,发现了一枚据说是那个时代留传下来的玉石,这块玉石被做成了王之玺印,我知道这是国王用来发布重要命令时用的东西。据说在15年前的政变中丢失,没想到居然被我姐姐藏了起来。我姐姐把这样东西藏起来一定有她的用意,只不过还没来及告诉我就去世了,所以我就把它收藏了起来。你知道女孩子对玉一类的东西都是很喜欢的,而且那块玉石拿在手里遍体生寒,所以我就不时的拿出来把玩。一天,我偶然把这个东西放在额头上,突然之间,我感觉到了某种不可思议的变化。我发现我就算不用眼睛也可以感觉到身边的东西,随手一抓就能把身边的东西抓在手里。我激动极了,那时,我知道我掌握了史前能量使用方法。而这史前能量就蕴藏在这块玉石里。然后我就不断的用,不断的用,发现越用越强,连我的身体也变得越来越强,不再像以前那样孱弱。我的脑子里不知道为什么就浮现出了以前从未见过的景象,我时常听到那些人秘密的谈论什么史前文明,我渐渐了解到这就是史前文明。而那些人可能正是利用了史前文明所创造的某种力量,才能如此成功、如此完美的实施了这样巨大的阴谋。” 小叶闻言吓了一跳,难怪当他们听说丹费森林出现了史前魔人会如此敏感,甚至不惜派出军队。令艾尔纱拥有“史前能量”或者说感觉到生物场的那块玉石应该和克拉克的中央芯片具有同样的能力。只不过艾尔纱没有从理论上认识到这件事的本质罢了。其实她应该想到,如果她的力量是靠那块玉石给予的,那么给予的能量迟早会被用光,又怎么会越用越强?只有自己的力量才会越用越多、越用越强。她所描绘的玉石特征倒是和雪莉偷到的那块有些类似,只是不知道是不是同一块呢? 小叶随即问道:“那块玉石,或者说那块玺印现在可还在你的手上。” 艾尔纱道:“不在了。那玺印被萨瑟兰那老鬼给偷跑了,我身边一定有萨瑟兰的人。” 小叶问道:“你怎么知道一定是萨瑟兰?” 艾尔纱道:“只能是他,据我查证,这老鬼倒是货真价实的萨瑟兰,因为事情发生时他正领兵在外。但是这老鬼看上去却比那些假货对那假国王还要忠心,所以这些年来很得那假国王的信任,大权在握。南方军团是萨瑟兰的嫡系部队,可是我们家族在南方军团的根系也很深。我得到消息说那块玺印竟然在南方军团出现过,如果说和他没关系有谁会相信?后来又发生了南方军团兵符失窃案,但实际情况很可能失窃的就是那玺印,至于现在那东西在什么地方,恐怕就要问问两位了。” 小叶惊道:“什么意思?” 艾尔纱道:“王国内有消息说南方军团的兵符被盗,实际上每个人都很清楚,兵符是不过是调兵的信物,就算被盗,实际意义也不大,因为每一次调兵都有记录,试想又有谁会听从一个谁都不认识的人的调遣?所以没有人会愚蠢到去偷兵符。真正失踪的只怕另外一件东西——就是那块玺印。我听说偷东西的人被发现后抢了一匹马向西逃窜,在落日驿附近被人所救,救人的据传就是那‘史前魔人’。现在我几乎可以确定你就是那史前魔人,那这位姑娘想必就是那窃贼了,那么玺印不在你们这儿,还能在那儿呢?” 小叶和雪莉对望了一眼,没有说话。 艾尔纱接着说道:“你们不必担心,我虽然不知道你们偷玺印干什么,但是我绝不会向你们讨还那东西。” 这倒是出乎小叶的意料之外,问道:“为什么?那不是你姐姐的遗物吗?” 艾尔纱“噗嗤”一笑,“那又怎么样?我已经反复试验过,那东西已经不能让我的能力再有一丝一毫的提高,它对我还有什么用呢?至于说那是块宝石,你觉得我缺少宝石么?如果那是国王的印章,却又与我何干?只不过我很好奇的是,什么人能有这么大的神通,以一人之力击退一支几百人的军队,恰好我那时就在克罗安城,碰巧又看到有人大闹酒楼……” 小叶心中一凛,突然想到在克罗安荒宅感觉到的一丝生物场波动,该不会就是她吧,而且刚才她到来的时候,甚至她假装离开的时候小叶都没有感觉到她的生物场,而她在杀斯旦丁等人的时候却突然变强,和自己交手的时候也是这样,难不成她的运用能力已经达到如此恐怖的程度?如果真是那样就太可怕了。随即问道:“然后你就一直跟着我们?” 艾尔纱道:“当我看到有人在卿卿我我的时候就离开了,那种时候,怎么好意思打扰?”说完,意味深长的看了雪莉一眼。 雪莉气得跺了跺脚。 既然这样,那么看来克拉克的事情她是不知道的了。不过她竟然能够进入自己的探索范围而不被自己发现,这份能力已经足以令小叶惊心不已。 小叶可以确定雪莉偷的东西就是触发了艾尔纱生物场的玺印了。但是一个普通人类不可能拥有这样的能力,现在艾尔纱的生物场如此强大,也许和她从小身体异于常人有关,大约也是一种变异,而那块玉石又恰好触发了她对生物场的感知。尽管她没有从理论上认识这一问题的本质,但在应用上却实实在在的高出小叶一筹。自从来到这个世界,除了自己以外,艾尔纱是自己见到的能真正自如的使用生物场的第二个人。 她对于生物场的认识和理解是原始而朴素的,甚至把生物场当作什么“史前能量”,对于生物场的应用也是感性的,没有上升到理论高度,这样一来,她就不可能知道在生物场应用上的修炼方向,而自己相对于她最强大的武器恐怕就是从克拉克那里得到的理论了。 “那么,你想要我做什么?”小叶问道。 第二十五章 交易 艾尔纱回答道:“很简单,我想和你做一个交易。” 小叶不明白,道:“交易?” 艾尔纱回答:“不错,是一个交易,你所要做的就是帮我找到那些财宝。” 小叶问道:“我为什么一定要帮你?” 雪莉也示威似的说道:“对呀,我们为什么一定要帮你?” 艾尔纱笑了,笑的很甜、很媚、很惊心动魄,笑得小叶仿佛感觉自己已被融化,笑得甚至连雪莉都忍不住要多看她两眼,笑得仿佛是遇到了世上最令人开心的事。 雪莉问道:“你笑什么?” 艾尔纱反问道:“你为什么不笑?” 雪莉道:“我为什么要笑?” 艾尔纱道:“难道你不觉得好笑么?” 雪莉道:“有什么好笑的?” 艾尔纱道:“正因为你感觉不到可笑,所以才可笑?” 雪莉道:“莫名其妙!” 艾尔纱不理她,反对小叶说道:“既然是交易,那么有付出就有回报,一个人竟然拒绝对自己有好处的事情,难道不可笑吗?而且公子只需要少量的付出就可以得到令人难以拒绝的回报,公子想听吗?” 她这样一说,连小叶也有些好奇了,道:“说来听听。” 艾尔纱道:“在这个世上没有一样东西是万能的,但有一样东西如果没有却是万万不能的,公子可知道这是什么?” 小叶想也不想,道:“钱!”没想到在这个世界这也是一个绝对的真理。 艾尔纱道:“不错,是钱!钱虽然不是能够买到任何东西,但钱所拥有的魔力我保证会超出你的想像。如果你拥有一笔富可敌国的财富,那么就会有很多人拜倒在你的脚下,你会得到很多人的崇拜,你可以得到世上最美的女人,即便是国王也会对你敬若上宾。” 小叶道:“你说的不错,钱是有这样的力量。但是这和我有什么关系?” 艾尔纱道:“你可能无法想像当年理查德六世所藏匿的是一笔多么巨大的财富。我可以告诉你:诺斯王国这15年来发动的对外战争所掠夺的所有财富加起来也没有这笔财富的一半多。如果公子肯帮我,我愿和公子平分这笔财宝。” 小叶的心跳了一下,如果能得到如此财富,自己在这个世界就不再是一个不名一钱的小人物,而是一个能够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异界大亨了。随即又道:“这个条件听上去似乎不错!但是我凭什么相信你?” 艾尔纱道:“因为我没有必要欺骗公子。虽然我不知道公子为什么会使用史前能量,但我可以肯定的是第一你不是一个有钱人,第二你不是一个有地位的人,因为这块大陆几乎所有有钱有地位的人我都有所耳闻,却从来没听说过有像公子这样的人。公子一无钱,二无地位,身份还是一个正被诺斯王国军方盯上的史前魔人,你想你有哪点值得被欺骗呢?要知道被欺骗也是要看人的,有的人就算想被骗也不可得。何况我与公子实力相当,就算想害你怕也力有不逮,公子还有什么不放心呢?” 这倒是是实话,小叶深有体会,要骗就骗有钱人,什么都没有的乞丐你骗他能骗出个鸟来?小叶就是只捡有钱人骗,一来容易骗到钱,二来没有良心上的负担。但是如此美女有求于自己,不刁难一下似乎有点儿过意不去,于是小叶说道:“条件的确诱人,但仅有这些好像还不够。” 艾尔纱嫣然一笑,道:“公子请看,我是一个女人,一个货真价实的女人。”她的确是个女人,她刚才已经证明了这一点,用一个比较特殊的方式,“我还是一个很美的女人,不管是谁都得承认这一点。” 小叶道:“是的,如果有人不承认,除非他是个瞎子。” 艾尔纱道:“而且我还是一个处女。” 小叶的心剧烈的跳了一下,道:“哦?” 艾尔纱道:“你可能奇怪这是为什么,我不妨告诉你,这15年来,我和姐姐一直在让那假国王吃一种药,这种药虽然无毒,但连续吃上个三年五年,就会让男人变得不再男人,所以那假国王早在五年前就不行了。这五年来,他甚至一碰女人就想吐。” 小叶道:“那又如何?” 艾尔纱笑道:“如果公子答应帮我,那么公子不但可以得到一半的财富,而且可以得到我,只要你点一下头,从现在开始,我就任由公子随意享用!公子认为这些条件够了么?”她站在那里,眼波流转,一副任君采摘的样子。 不但够,简直太够了。小叶实在没有想到这一刁难竟然刁难出如此奇妙的结果,禁不住心脏狂跳。艾尔纱却意味深长的笑了笑。 雪莉却蹦了起来:“你这不知羞耻的女人,究竟在发什么神经?简直……不修……”她根本不知道用什么样的语言来骂眼前这个女人,又对小叶叫道:“你……你若是……我……我就……”她这时才发现自己和他根本就说不上有什么关系,他若是真的如何如何,自己又能怎样呢? 艾尔纱还是笑道:“妹妹看来根本不知道男人最需要的是什么。在这个世上,对男人而言,最重要的一是财富,二是女人,现在这两样东西就摆在他的面前,说他不动心,你相信么?”其实小叶早就动心了,在那个世界他都可以为了钱去行骗,何况现在?自已在这个世界不名一文,如果得到一笔巨大的财富,岂不是像可以基督山伯爵一样大发横财,获得名誉和地位么?若不是雪莉在这儿,他早就忙不迭的答应了。但是和雪莉相处这十几天,他对雪莉产生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和他以前骗女孩子的感情完全不一样,可不想就此失去她,所以现在只能先想法子哄好了雪莉再做打算。于是对雪莉说道:“你不要着急,你想如果那件事情很容易办,她会答应如此丰厚的回报么?以她这样能力的人尚且力有不逮,想来这件事情一定另有玄机,甚至凶险异常,我们不妨听她把话说完再做打算。” 艾尔纱嘻嘻一笑,道:“公子果非常人,换做别人,可能早就动心了。” 小叶心想:不好意思,我也早就动心了。 艾尔纱当然知道他早就动心了,以她的聪明当然也能看出他的顾虑何在,所以话锋一转,立即就转到雪莉身上,道:“公子能在如此诱惑之下,还不为所动,可见公子一定是非常在乎这位姑娘的了。” 她这样一说,不但雪莉,连小叶的脸都稍微红了一下。艾尔纱看在眼里,随即说道:“这位姑娘放心,尽管艾尔纱有意,奈何公子无心?看来叶公子对姑娘十分珍惜,只可惜艾尔纱福薄,没有一位意中人能这样对待我,既然你和叶公子两情相悦,我也不会夺人之美……” 雪莉听她越说越不像话,打断道:“谁和他两情相悦了?”又对小叶道:“你不要自作多情!”她这简直就是不打自招了。 小叶心想:我哪里自作多情了?不过却不敢说出来,只好摇头苦笑。 只听艾尔纱又说:“叶公子说得不错,这件事情仅凭我一个人的确不容易办到,但是有我再加上公子和这位姑娘就不一样了,既然这位姑娘对叶公子有意,想必也不会想让叶公子放弃如此好的一个机会吧。”她现在把雪莉也算在内,因她已经认定雪莉对小叶是动心的。一个女人只要对一个男人动心,那么这个男人的事情就是她的事情,不管多困难她都会去做的。 其实雪莉的确是动心的,只不过不是为了什么财宝。她父亲有着极深的门户观念,绝不会把她嫁给一个一文不名的小子,尽管她现在还没想那么远,但潜意识下还是有一点这想法的影子,所以只要是对小叶有好处的事情她都一定会做,但是刚才艾尔纱竟打算以身相许却令她极为难堪,所以就算艾尔纱如此说话也还是让她心里多少有些别扭。所以冷哼一声,转过身再不理他们。她这样做其实等于默认:不管你们达成什么交易,只要不再提那‘随意享用’的事儿,我都没有意见。 艾尔纱大喜:成功大吉! 第二十六章 受困 雄伟的诺斯山脉由南向北纵贯整个大陆,把诺斯王国和东方国家分隔开来。成为诺斯王国应对东方国家进攻的天然屏障。这里森林茂密、河流纵横,激流险滩、多不胜数,山势庞大、地形复杂,即便是善于攀援的猿猴想从这里经过也会愁于它的险峻。所以如果有人把东西藏在这里,即便告诉你具体方位,没人指引也是绝难找到的。 小叶一行三人就出现在了这庞大的诺斯山脉中。这一路上,小叶对艾尔纱的能力进行了观察和探索,发现她的身体的确不同于常人,属于极少的见先天不足,大概类似于以前那个世界的基因突变一类的情况,而身体的不足却导致她的精神敏感度极佳,机缘巧合之下才感觉到了生物场,也就是她所谓“史前能量”的存在。她的控制能力超乎寻常的好,但感知和探索能力相对弱小。小叶知道,生物场的能力是以感知和探索能力为基础,以金字塔形式向上排列,底层能力的强大是高层能力的依托。只有这样的能力模式才是最正确的模式,或者说是可持续的模式。但是艾尔纱则不然,她的感知、探索和控制能力范围几乎是相同的。也就是说她能感知多远就能探索多远,也就能控制多远,恰如一个圆柱形。这样的能力模式在修炼早期的进步速度是令人恐怖的,但是却由于缺乏坚固的基础,到后来进度就会放缓,最终不敌循序渐进者,正如高极易倒、刚极易折一般。再有一点就是艾尔纱毫无共鸣能力,这可能和她没有理论依据有关,这点小叶当然是不会告诉她的,而他却大大的占了她没有共鸣能力的便宜,小叶利用艾尔纱的生物场进行共鸣,把幅度控制在她感知不到的范围之内来加强自身的能力,的的确确是事半功倍,现在小叶的探索能力达到了600米,控制和共鸣能力都超过了80米,而时间却仅用了不到20天,已经超过了艾尔纱。但同时小叶也发现,提高生物场的能力已经变得越来越困难,越来越力不从心了,他知道这是因为能力的提高已经越来越受到自己身体的制约。 艾尔纱当初和小叶见面的时候,感知、探索和控制能力大约都在60米左右。如果她和小叶的交手范围超过当时小叶的控制范围,也就是20米,那么小叶只有挨打的份,好在当时是在船上,施展空间不大。经过这20天,她的能力大约增长到65米。尽管比起小叶大大不如,但是对于没有共鸣能力的她也是极不容易。在没有共鸣的条件下,小叶可是足足用了两个多月才把控制能力从零提高到8米的。而艾尔纱只用了20天就增加了5米的控制范围。要知道控制能力范围是以控制者本人为圆心,以控制能力的直线距离为半径的圆,直线距离越大,其增加的范围就越广,也就越不容易修炼,也可见艾尔纱在此方面的天赋有多高。同时这20天来一直骑马对双方也都有好处,尤其是对艾尔纱,以前的她在王宫中无论做什么事情都有人侍候,身体就算有所增强,也不如自己动手来的快,而这20天不间断的骑马对她身体的锻炼更是大大有益。之前她用了一年多的时间才将控制能力从零提高到60,而现在身体的强壮更令她有突飞猛进之感。 另有一点就是她根本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为了小叶的“修炼器材”。尽管不是“随意享用”,但这样好像比“随意享用”还要爽,这么好的“修炼器材”,千载难逢啊! 一路上,雪莉和小叶是形影不离,而且一直对艾尔纱保持警惕,也令小叶相当惬意:有人抢的东西就是好东西,有人抢的男人就是好男人,连寻宝都有美女相陪,这感觉还真不是一般的爽。小叶也通过共鸣能力悄悄提高雪莉的“气”,着实也让雪莉受益非浅。 虽然是联手去寻宝,但艾尔纱却不肯透露藏宝的地点,小叶知道这是出于对于自己两人的不放心,也不多问,每天只是默默修炼自己的能力,现在已经超出她甚多,也不怕她耍什么花样。 越往深处,路越难行,渐渐的已经没有路,没有路也就没有办法骑马,三人只好弃马步行。 步行向东北方向又行了三天,此时山势更加险峻,放眼望去,但见林海茫茫、无边无际。 艾尔纱似乎有意要绕路般,带着小叶和雪莉东拐西拐,来回穿梭,终于来到一个峡谷旁。这峡谷云雾茫茫、深不见底,小叶不由倒抽一口凉气。 艾尔纱道:“快到了,东西就在这峡谷下面。” 雪莉吃了一惊,“那老国王可真会找地方,就算告诉别人把财宝藏在了诺斯山脉,谁又能找得到?” 艾尔纱道:“不错,藏在这里的东西,如果没有指引,就算动用几万大军,没个几年的功夫也休想找到。而且就算找到这里,不知道开启宝藏的方法也是徒劳无功。” 小叶问道:“为什么?” 艾尔纱道:“这就是老国王的的聪明之处了。他为了万无一失,不但想尽办法在宝藏的外部布下重重机关,而且用了一个巧妙的办法,让除了他自己或自己的子孙外,别人就算破解了机关也无法拿到财宝。” 小叶道:“还有这种事?” 艾尔纱道:“这就是为什么我一个人无法成功的原因了。这个办法就是必须用那老国王或者他子孙的鲜血注入宝藏的最后一道门,才能开启宝藏,否则,以强力打开的话,宝库会立即垮塌,埋掉一切,让任何人都得不到。” 小叶不得不佩服这个世界人的智慧,能想出这么巧妙的办法来保证自己的财富不被别人拿走。“如果是这样的话,靠我们三个人又怎么得到财宝呢?我们可没有那老国王的鲜血啊,咱们也没有找到他的子孙。” 艾尔纱笑道:“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我为什么不去找那小王子,而非要求你帮忙呢?何况我问都不问那索伦•;拉尔斯关于宝藏和小王子的事,你不觉的奇怪吗?” 小叶的确感到奇怪,但确一直没说,因为他知道就算他问,如果艾尔纱不想说的话也是白问,如果她想说,就算不问也会说的。 果然,艾尔纱继续说道:“那是因为我不必问。关于小王子的下落和宝藏的事情,我已经一清二楚,这世上简直没有人比我更清楚。所以只要拉尔斯一死,除了我,就没有人知道这宝藏的秘密,连那小王子都不知道。” 艾尔纱又接着说道:“你可知我又是怎样知道的么?”她就如同衣锦而夜行,生怕别人不知道,所以一定要说出来才痛快,“还是因为我姐姐,那拉尔斯对我姐姐一往情深,无论什么事情都会清清楚楚的告诉我姐姐,根本不用我姐姐问。我姐姐也知道拉尔斯对那老国王一片忠心,临死前竟希望我帮助他和小王子利用这批宝藏复国。可惜姐姐错了,大错特错了,帮助别人使用这笔财宝,那能比得上自己使用?她一生痴情,又得了个什么下场?我不会像她那么傻。”说到这里,眼神落漠,似颇为她姐姐不值。 小叶道:“这么说你有办法不用国王或其子孙的鲜血也能开启宝藏了?究竟是什么办法?” 艾尔纱道:“这就要靠公子的帮忙了。”说完神秘的一笑,不再说话。小叶也知道再问也是无用,索性也闭上了嘴。 以三人的能力,下到峡谷下面并不是什么难事。以长藤为索,三人相继下到峡下。峡谷之下,地形更为复杂,怪石、激流、奇树遍布整个峡谷。向北,三人鱼贯而行,也不知走了多久,眼前竟出现一个山坡,这山坡山势并不高,但怪石嵯峨,寸草不生,看上去非常险恶。 山岩上本来有三个大字,却已经被刀斧砍的模糊不清,无可辨认。 艾尔纱道:“就是这里了,这处地方名叫鹰望崖,你看这山坡像不像一只鹰正在极目远眺?” 她这一说,还真的点像,想来那三个字便是“鹰望崖”了。 小叶问道:“宝藏的入口在哪?” 艾尔纱道:“这就要等等才知道了。” 雪莉也惊奇的问道:“你不是对这宝藏很了解么,为什么会等等才知道?” 艾尔纱笑道:“正因为很了解,所以才要等等啊。那宝藏的入口一定要等到月上中天,月光从那鹰眼中射下,落点的位置才是入口啊。如果不知道的人一通破坏,说不定反到找不到了。” 如此心思、匪夷所思。 终于,月上中天,一柱淡淡的月光透过鹰眼射在一块石壁上。那石壁高逾十几米,似有几万斤重。尽管小叶能力大大提高,想要移动如此巨石也是万万不能,难道她想合二人之力来搬石头不成? 只见艾尔纱轻轻一跃,跃上巨石,身影一闪而没,不多时,只听得“轰轰”巨响,那巨石竟自缓缓移动,移向一边,旁边一处凹进去的山岩恰好容纳了整个巨石,分毫不差,计算之精妙令人称奇。巨石移开后,露出黑黝黝的一个深洞,冷风嗖嗖,似深不见底。 艾尔纱叫道:“你们两个为什么还不上来?” 小叶和雪莉相视一笑,双双跃上那巨石。 艾尔纱道:“这洞内就是宝藏,只是里面危机重重,凡事得小心,我们纵有通天本领,奈何也是血肉之躯,硬来不得。” 三人站在洞口,小叶看了看雪莉,又看了看艾尔纱,雪莉冲他甜甜一笑,艾尔纱却笑的似大有深意,好像在说:怎么?要我们两个女孩子打头么? 没办法,小叶拿出在路上买的火信子,一拉点燃,当头走了进去。这火信子颇似那个世界的打火机,只要双手一拉即可点燃,燃烧时间可长达半个小时,是照明用的好工具。小叶生物场强大,虽然不能对无生命的东西进行探索,但在无光的情况下,“看”清周围的情况还不是问题,他点上火信子,主要是为了雪莉了。 雪莉当然不会让艾尔纱跟着小叶,所以紧贴着小叶也走了进去。这时只听巨石轰然作响,竟又缓缓合上,小叶大惊,立即拉起雪莉向洞口掠去。可惜未及洞口,一股大力袭来,猝不及防之下,小叶身形受阻,那巨石终于缓缓关闭。 第二十七章 别有洞天 雪莉大急:“你这是干什么,快放我们出去!”一边喊一边用手捶打那巨石,可那巨石何止万斤,又那能动得分毫? 艾尔纱在外笑道:“这机关从里面是打不开的,纵然你史前能量强大,若想动这巨石也不可得,现在若你们想出来,就从这洞穴中另寻出路吧,我会祝你们好运的。” 雪莉气得大骂:“这女人心肠也忒狠毒……” 小叶叹道:“我说怎么会有这么好的事儿,原来是用咱们作问路石,咱们在这儿一闯,大多数机关只怕都会触动,这儿又无水无粮,就算不被那些机关害死,也会饿死,到时候她再坐收渔翁之利,好精明的主意。” 雪莉道:“早就想到那女人没安好心,没想到这么狠毒……现在,我们可怎么办呢?” 小叶苦笑一声,道:“没有别的办法,只能按她说的,另寻出路,也许这个地方并不只有一条路。” 雪莉却突然笑道:“想不到到最后也能和你在一起,我已经很开心了,你知道吗?和你在一起的这些日子,是我最快乐的时光。” 小叶听她这么说,一时呆了。雪莉“噗嗤”一笑,道:“别发呆了,我们还是先进去看看吧!”说完,竟从小叶手中拿过火信子,向里走去。 没想到她比小叶还看得开,小叶也不由得不那么绝望了,马上跟了上去。突然,两道寒光,一左一右向雪莉袭来,距离之近、速度之疾,已令雪莉避无可避。小叶大惊,连忙拉过雪莉,同时死死控制住那两道寒光。细看之下,竟是两把足可削金断玉的钢刀,这钢刀柄部安有机簧,力量大的出奇,小叶一已之力竟似控制不住。情急之下,抱起雪莉向后一跃,两柄钢刀“当当”两下劈在地上,火星四射。然后钢刀慢慢回复原样,原来是隐藏在墙壁中的机关,这回复之后已经看不出任何异样,地上一块石板“咯”的一声向上跳起,显然这石板就是触发那机关的关键。 雪莉长舒了一口气,道:“这次若不是你就死定了。”话刚说完,才发现自己距离小叶的嘴唇竟不足3寸,呼吸之声清晰可闻,不由双颊飞红,轻轻挣脱了他的怀抱。 “好在这火信子光线暗淡,但愿他没有看到才好。”雪莉暗想。其实这又怎么能瞒得过小叶?虽然对机关的存在他无法探索,但他却能连你的心跳频率都感觉的一清二楚。 小叶道:“你没事就好,我们小心点。”说完从她手中拿过火信子,向前面走去。心里却还暗暗的想,要是刚才香她一下,不知道会不会翻脸?雪莉一声不响的跟在后面,心兀自不争气的狂跳不已。 不多时,走在前面的小叶突然停了下来。雪莉忙问:“怎么了?”问完以后发现已经不必问,因为前面已经没有了路,这竟然是一条死路。 雪莉道:“这里没有路了啊,难道财宝不是藏在这儿的?” 小叶道:“没有可能的,如果不在这儿,她就不会花那么大的力气把咱们骗来。她想对付咱们,机会多的是。” 雪莉道:“那又是怎么回事?”话未说完,忽然脚下一陷,地面出现一个大洞,两人齐齐往下跌去。慌乱之中,雪莉伸手乱抓,却又哪能抓到东西?忽然只觉一股大力涌来,生生止住她下跌之势,又往上一抛,把她抛到洞口,雪莉一个翻身,稳稳落定,这才发现不见了小叶。刚才慌乱之下,火信子已经落入洞中,四周立时一片漆黑。雪莉大叫“小叶、小叶!”却无人回应。只见那火信子已经落入洞底,还在一闪一闪的发光。 雪莉大急,双眼立即模糊了,刚才一定是小叶在下落之中利用史前能量把她抛了上来,而自己却跌了下去。雪莉辨了辨方位,立即就要往下跳,忽然一只手从后把她紧紧抱住,一个声音在耳边轻轻说道:“你想干什么?” 雪莉急忙回头,却不是小叶是谁?立即“嘤咛”一声,顾不上少女的羞涩,一头所进他的怀里,眼泪流了下来,“你刚才可吓死我了,我还以为你掉了下去。”说着,身子还不断瑟瑟发抖,显是害怕已极。 小叶安慰道:“别怕,我这不是好好的么?” 雪莉问道:“刚才我叫你,你怎么不应我?” 小叶笑道:“刚才我堪堪抓住那石壁的一点凸起,全凭一口气撑着,如果一回答,可就要真的掉下去了。”他现在的控制能力达到了80米,按说一跃也能80米,可惜从上往下掉却是无处借力、“跃”无可跃的。好在抓住那一点凸起借了一点儿力这才跃了上来。 雪莉脸贴在他脸膛上,双手搂着他的腰,许久,才说道:“你没事就好,你要是死了,我,我也不要活了。”说完鼻子一酸,眼泪竟又落了下来。 小叶柔声安慰道:“好了,我这不是没事么?别哭了……”说完,心神一动,竟伏身在她吹弹可破的面颊上轻轻吻了一下,一股处子的清香扑鼻而来,小叶心旷神怡。一片红霞立即飘上了雪莉的双颊,搂着小叶的她顿时扭捏不止,放也不是,抱也不是,一时手足无措。 小叶大乐,这还真要感谢那艾尔纱,若不是她把二人陷入如此绝境,就算想有进展,怕也不会这么快。人在绝境时总会比平时主动些。小叶不忍看她继续挣扎,又轻轻伏到她耳边道:“我们还是先下去看看好么?” “嗯。”雪莉轻轻点头,她似已经说不话来。 小叶轻轻放开雪莉,雪莉低着头,轻轻松开了他,又似有些恋恋不舍。 那火信子兀自在下面隐隐发光,此时小叶和雪莉的眼睛已经能够适应黑暗,发现这石壁左右两侧,竟有两排整整齐齐的凸起,想来就是让人借这突起由此而下,小叶刚刚抓住的,想来也就是这凸起了,这凸起说大不大,每个只有二指宽,可见,若要利用这东西,非得有极高的身手才能办到。辩明了方位,小叶和雪莉,一前一后,借着石壁,双双跃了下去。 来到底部,才发现这底部竟比上面那洞穴宽敞了无数倍,而正对着上方洞口的是竟一片密密的尖刀,尖刀上白骨森森,遍布尸骨,这些人显然已经死去十年以上。雪莉冷然打了个激灵,“刚才若是我跳下来,少不得也像这些人一样了。”说完看了看小叶,发现他也正在看自己,好像也在说:“好险!”心中一动,脚下向他靠了靠,却终于没有再扎入他的怀中。 小叶伸手取回火信子,观察了一下周围的环境,举步向一个方向走去。雪莉不由跺脚暗骂:呆子!也恨恨的跟了上去。 这是一个石门,显得厚重无比,小叶试了试,单凭蛮力虽然能够搬的动这石门,但石门周遭都与石壁相嵌,若蛮力破坏不知会发生什么后果,既然这里有如此石门,那么必有开门的机关,便四下寻找起来。 果然,在这石门的右下角,小叶发现石壁上有一块拳头大小,稍微突出,较别外略显光滑,似有人动过,除此之外,再无其它不同,看来就是它了。这次小叶不敢托大,和雪莉双双离开20米开外,把控制能力提高到最大限度,然后用力推动那突出的石壁。 按下去之后,只见那石门一阵松动,竟由下而上打开,一片光芒从门内射出,放眼望去,竟是满室的珠宝玉器,把室内照耀的一片辉煌。雪莉不由雀跃道:“找到了,找到了……”说着就要跑进去。 小叶忙拦住她,“没那么简单,如果这样就能得到宝藏,艾尔纱也用不着费那么大力气找咱们来帮忙了。” 说完,用力把周遭几十米的地区都摁了一遍,力量大小刚好掌握在一个人的体重左右,同时在控制控制范围内用力加强防御,虽然不能完全阻止袭击,至少能够减缓。果然,在摁到某处的时候,突然四下万箭齐发,把周围几百米的区域完全覆盖。小叶连忙拉过雪莉,全力防御,把防御圈最中心的防御能力增加到极致。他的控制能力现在可达到80米左右,就是说他能够自由控制80米之内的物体,但是距离越远,控制力就越弱,这是不可避免的。当他把控制能力完全放开进行控制性防御的时候,也就是利用控制能力抵抗物体的远距离袭击的时候,一般低速的物体无法进入他控制能力范围之内,但是箭矢则不同,因为速度过快,他不可能把箭矢也挡在控制能力范围以外,只能减缓其速度,使其越往内越慢,直到速度为零。而越靠近小叶的身体,他的防御能力就越强,甚至相当于一个气体盾牌,可以挡住绝大多数的攻击。这种能力也是小叶在不断的运用中逐渐发现的,现在正好拿来保命。 在这种密度的箭雨之下,一般人绝难活命,如果不知道进入这石室的路线,贸然闯进去,必然丧身于这箭雨之下。 很快箭射完了,形成了一个以小叶和雪莉为圆心,由内到外呈放射状分布由箭矢形成的圆,煞是壮观。雪莉这时看小叶眼里竟多出了一丝崇拜,更多出一份骄傲。雪莉道:“你又救了我一命。” 小叶笑道:“那你打算怎么报答我?”说完故意从她身上从头看到脚,又从脚看到头,一个标准的色鬼的看法。 雪莉满面绯红,啐道:“男人真没有好东西!”把身子扭向一边,却仍感觉他目光灼灼,让她全身发烫不已。 小叶道:“现在你再看看那些财宝!” 雪莉闻言转过身来,向室内望去,这时室内哪还有什么珠宝?空荡荡的石室泛出青幽幽的光。小叶道:“这机关的目的就在这儿,绝大多数人看到财宝之后就会忘记身处险境,冲进去拿财宝,从而触发机关丧身于此。进入这道门看来是有一定的路线的。不过现在好了,路线也不用找了。我们可以进去了。” 雪莉道:“你怎么知道那箭一定射完了,万一……” 小叶道:“你看地上的箭,仔细看,就会发现问题。” 果然,地上的箭虽然密密麻麻呈放射状分布,却有一个特点,那就是第隔几步,就有一处空白,是箭没有射到的地方。小叶道:“这些空白就是安全进入石室的路径,如果不事先知道的话,来寻宝的人绝难通关。” 说罢,拉起雪莉,顺着那空白处,一步步进入了石室。 第二十八章 失身 这石室相当宽敞,面积竟不下数千平方米,只是此时空荡荡的,徒四壁立,空无一物,除了进来的那石门,这石室竟好像除了墙还是墙,上下左右前后都是。那么刚才看到的财宝又是怎么回事? 雪莉正在纳闷,却见小叶正望着顶部某处一动不动,问道:“你怎么了?在看什么?” 小叶道:“没什么,只是想不明白。” 雪莉道:“想不明白什么?是不是刚才满室珠宝的事?” 小叶道:“对,如果说刚才看到的珠宝是幻觉的话,那么这幻觉是如何产生的?如果珠宝不在这里的话,又会在哪儿呢?这处石室一定有能往别处的通道,只不过咱们还没有找到。”又指着上方一处石壁道:“这块石板有古怪,让我来扳动它,你注意警戒,靠近我。” 雪莉站在离小叶一步远的地方,小叶用力扳动上方那块石板,不意那石板竟是活动的,小叶稍一用力,那石板竟翻了过来,刚翻到一半,室内顿时又充满了珠宝玉器,满室生辉。石板完全翻转过来后,珠宝玉器又全都不见了,顶部也看不出任何异常,设计之妙,匪夷所思。 小叶再次扳动那石板,把它定在大约45度方位,此时珠宝又一次出现。原来那石板竟似一面镜子,把别处的珠宝的光芒反射到这石室中,诱人上当。 小叶道:“看来要找到珠宝,就得从这石板处上去了。跟我来。”说罢,拉起雪莉,从这石板的缝隙中跃了上去,上来后,这竟是一处甚为宽敞的通道,被珠光宝气照得通明,前方竟又是一面镜子,通道拐向它处,如此竟拐了七八次之多,每个拐角处都有一面巨大的镜子。 终于,拐到一个八角形的石室中,刚才所见到珠宝果然全在这里。小叶又如法炮制,把这石室又探索了一遍,没有发现问题,才放心的和雪莉进入这石室。 雪莉雀跃欢呼,小叶看她的样子,仿若一个孩子刚刚得到自己心爱的玩具般,拿起一个个珠宝把玩。 小叶道:“你很喜欢这些东西么?” 雪莉道:“你见过有女孩子不喜欢珠宝的么?男人都是喜欢珠宝的价值,女人却是喜欢它的美,我虽然见过不少珠宝,却从来没见过这么多珠宝放在一起,你看,这个珠子,好亮啊,一点瑕疵都没有,好美啊!” 小叶苦笑,暗道:“现在困在这里,再美有什么用呢?”却不愿打扰雪莉的兴致,只是默默的寻找出路,心头还闪过一丝疑惑:据那艾尔纱说在找到珠宝之前应该还有最后一道需要用到国王之血才能打开的门,为何这里却看不到呢?而且眼前的确是货真价实的珠宝,难道是艾尔纱在撒谎?她又为什么要撒谎?想不明白,索性不想,小叶全力探索这处秘境,以求能找到出路。 突然,小叶感觉到雪莉好像有一丝异样,她的心跳和血流好像都加快了,呼吸也变得急促了许多,连忙回过头去看她。只见雪莉满面潮红,胸脯一起一伏,喘着粗气,正努力控制着自己,样子似非常辛苦,这是典型的中毒征兆。 小叶忙跑过去扶住她,“你怎么样……”话未说完,只觉雪莉竟双手抱住了他,柔软的酥胸贴上他的胸膛,身子紧紧靠在他的怀里,嘴里喃喃道:“好难受……抱紧我……”说着双手似不由自住般竟去解他的衣物。小叶大惊失色,用手扶住她的双肩推开她,“你到底怎么啦?” 此时雪莉已经神智全失,更不答话,只是一个劲的往他身上靠,眼中散射出渴望的欲火,清纯的雪莉此竟变得如着了魔一样,欲火焚身。 看着她的样子,小叶忽然感觉自己也是一阵异样,他连忙低头猛然摇了摇,希望能够镇静下来,当他抬头再看雪莉的时候,感觉雪莉好像越来越性感,渴望的样子简直就像是对自己极大的诱惑,身下之物已然蠢蠢欲动,不一会儿便雄纠纠气昂昂的撑起一座帐篷。这时雪莉已经脱去上身衣物,露出如雪肌肤,酥胸傲然挺立,两点嫣红似正宣示它处女的骄傲。 小叶看到雪莉正眼神火辣的望着自己,双唇微张,呼吸急促,眼神中充满了渴望,正在解除剩余的武装。他此时只感觉自己全身燥热,连生物场也不能控制这种感觉,只想抱住雪莉,发泄自己最原始的欲望,一个声音仿佛在脑海中呐喊:要她、要她…… 雪莉已经不着片缕,满室的珠光宝气映衬着她玲珑剔透的玉体,未经开垦的处女之地几疏稀稀的嫩草悠悠,伴着她急切的骄喘,说不出的香艳诱人。 终于坚持不住了,小叶手一松,两人迅速扭在一起,失去了理智,只想发泄心中的欲望,很快,两具火热的胴体交织在一起,扭动、翻滚,石室中只剩下诱人的呻吟声和喘息声…… 也不知过了多久,两人终于安静下来,小叶感觉自己仿佛进入了仙境一般,虽然这已经不是他的第一次了,但从来没有如此畅快淋漓过。紧紧的感觉给了他前所未有的充实,还有雪莉那一声宣告和过去告别的痛呼以及随之而来的轻唱无不给他极大的满足。身下的雪莉也悠悠的清醒过来,她只感觉到下体的疼痛阵阵传来,全身酥软,随即发觉到身上的小叶,突然“啊”的一声尖叫,双手捂住了脸,“你你,你还不下去……”脸顿时红得仿佛要滴出血来。一股说不出的感觉袭上心头,她虽然喜欢小叶,却没想到这么就和他那个……,现在那个死人好像正在眼睁睁的看着自己,而自己正一丝不挂…… “你你你,你再看……再看……我,我我……”雪莉简直说不出话来,双手捂住胸部,双腿死死并拢,却掩不住身下的一片狼藉…… 她突然哭了出来,也不知道是高兴、是悲伤、还是其它什么原因。小叶却能理解,一个女孩子突然失身,虽然她对这个男孩子心有所属,但是突然之下,总难免有些失落的。 小叶不知道如何安慰她,只好轻抚她的秀发,雪莉突然伏进小叶的怀中放声大哭起来,小叶一边搂着她,一边轻吻她的秀发、她的耳根、她的玉颈、他的香肩,眼泪不多时就流了小叶一身,一直向下,流到那话儿根部,已经红肿的那话儿竟又有了一丝反应…… 究竟为什么会发生这种事?小叶弄不明白。 “恭喜两位百年好合啊!”一个声音传来,却不是艾尔纱是谁? 她跟来了。这是小叶和雪莉的共同想法。令小叶郁闷的是,他丝毫都没有感觉到她的生物场。这和在克罗安荒宅时的感觉一样——没有发现,或者发现不了,难道她的生物场控制能力达到如此程度了么?小叶突然想到克拉克说过“自然频率”和降低生物场频率的办法,都可以达到隐藏自身的目的,不知道艾尔纱用的是哪一种。 只见艾尔纱正笑盈盈的站在面前,颇有兴致的打量着小叶和雪莉。雪莉脸色更红,忙不迭的穿上衣服,“你,你这贱女人,为什么要这样害人?” “害人?”艾尔纱笑得更甜了,“你说错了吧,该是帮人才对啊,如果不是我,你不知道要哪年哪月才能和这小子双宿双飞呢,我早就说过他会对你的身体感兴趣的么,你说你是不是该谢谢我啊?”雪莉顿时又羞又气,一时说不出话来。 “果然是你,”小叶道:“你偷偷跟了进来,让我们替你破解机关,然后自己得益?你费如此心思把我们骗来就是这个目的?” 艾尔纱笑道:“也不完全对,破解机关的事的确得谢谢你们,不过我说过的话也是算数的啊,这财宝还是有一半是你们的,你想啊,我把这么巨大的秘密都告诉了你们,你们不付出点心血就想拿去一半不是太不公平了么?所以我们一对一,扯平了。而且,你们还没有感谢我这媒人呢?” 小叶怒道:“你果真对我们下摧情药?”,说话间骤然把生物场提高,若艾尔纱回答不妥就立即将她制住。 艾尔纱忙道:“别急,听我说,这里的确是有摧情药,不过却不是我下的。要怪,只能怪这位小妹妹,怎么能怪我?” 雪莉一听这话也愣了,小叶问道:“你说什么?” 艾尔纱笑道:“你想啊,这些财宝放在这里,难道只有那些机关加以保护么?其实真正最厉害的一招是这些珠宝本身。” 小叶道:“什么意思?” 艾尔纱道:“这些珠宝在放进来的时候被涂上了极厉害的摧情药,不加以防护就乱动的话就会中招,可是一旦人来到这里,见到这么多的财宝,有谁还能保持镇静?所以一定会吸入摧情药,这种摧情药非常厉害,一定要在一天之内与异性交合,不然就会血脉贲张而死,而一旦交合则万事大吉,你们一男一女,郎有情、妾有意,不是正合了你们的心意?” 雪莉气极,把那一珠子用力往地下一摔,骂道:“这害人的东西!” 艾尔纱咯咯娇笑,“妹妹遂了心意,怎骂这珠子害人,它害你了么?” 小叶道:“那这财宝的主人自己就不怕中毒么?” 艾尔纱道:“当然不怕,这才是那老国王最厉害的地方,因为这摧情药的解药就是他的血脉,这就是我说的最后一道门的真正含意。那老国王和他子孙的血是破解这毒的最好解药。如果没有这血破解这最后一道门的话,那就只好请公子和姑娘做一下牺牲了。因为在此地男女欢合也可破解这毒。” 雪莉啐道:“竟然造出这样歹毒的东西,可见那老国王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小叶道:“简直胡说八道,想要别人拿不走这财宝他完全可以用致人死命的毒药,为什么一定要用这种摧情药?” 艾尔纱道:“这就是高明之处了,那些能致人死命的毒药一旦用上,又怎样去除?再说就算能去除,也很容易被人发现而起不了作用,这摧情药无色无味,一定要让人把玩到一定时间后才会散发出来。而且来偷东西的谁又能保证恰好男女搭配呢?就算男女搭配事后也会因此而交恶。而且如果不能搭配,一天之内又上哪去找异性交合?找不到的话一样会致人于死地,效果不是更好?” 小叶苦笑道:“这种法子也的确是恶毒之极!”他本来还对那老国王有一丝同情,现在同情是一点儿也没有了。又问道:“为什么你不怕这个东西?” 艾尔纱笑道:“我当然有做了防护的……” 雪莉道:“那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们?你这样害我们,对你有什么好处?” 艾尔纱道:“你也没有问过我呀?而且这种事情又怎好说得出口?”她看了看小叶,又看了看雪莉,最后把目光回收,暗示这里有一男两女,“而且一路上你对我似乎颇为警惕,我又怎能夺人之美?” 雪莉一时羞的无地自容。 艾尔纱接着道:“不过我劝你们还是赶快拿了东西离开这里,因为男女欢合的解毒效用时间有限……一旦……当然,如果你们还……的话,就另当别论了……”她说这话,不住的看向两人,眼神说不出的暧昧。 这时,小叶也穿上了衣物,暗暗苦笑,生物场功能的确强大,却不是无所不能,不能探索无生命物体就是最大的一个缺憾,不然这些机关、毒药又哪有发挥作用的余地?想到这里,他不禁歉然的看了一眼雪莉,这个已经和他发生了关系的女孩子,不,现在应该称她为女人了。 雪莉站在一边,低着头,不知在想些什么,一副的孤苦无依。小叶走过去,伸手轻轻触了下她的肩头,雪莉似触电一般抖了一下,却又不动,任由他抚上她的香肩。 “对不起!”小叶轻轻说道。 雪莉鼻子一酸,不知道心头是什么滋味,过了半晌,才缓缓说道,“我……不怪你。你……你也是……”她转过身来,望向小叶,眼神中似包含了某种东西。 小叶当然知道她想说什么,“放心吧,我不会让你离开我的!死也不会!”说完紧紧抱住了她,雪莉却似心满意足似的完全放松下来,任由小叶抱着她、亲吻她…… 第二十九章 再次失身 艾尔纱走到石室中央,只见她突然双手前伸,然后缓缓分开,只见满室的珠宝竟从中间一分为二。 “两位亲热够了吧,咱们还是先来分分赃吧。”艾尔纱笑盈盈的说道:“这两边的珠宝,你们可以任挑一边,剩下的一边归我。怎么样?我没有骗你们吧。” 小叶笑了,“这么多的珠宝,我们要如何拿出去?就算能拿得出去,又放在哪?总不能扛在身上到处乱转吧!” 艾尔纱笑道:“这还不简单?拿不完可以先拿一部分么,反正这里又没有别的人知道。”说着,她竟然变戏法似的拿出几个包袱,丢给小叶两个,然后自顾自开始装起珠宝来,背对着小叶和雪莉,竟然毫不担心。 是她毫无戒心,还是有备无患? 小叶忽然道:“就算把这财宝全给了我,恐怕我也带不出去吧!” 这话一出口,艾尔纱全身一震,道:“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小叶道:“我曾经听说过一句名言,叫做‘兔死狗烹’,我现在对你已经没有什么用处了,你打算怎么对付我?”他说这话竟然不是对着艾尔纱,而是对着另外一个角落,只见那里空无一物,小叶却似视而未见。 那边的艾尔纱已经站起身来,她已经装满了满满一口袋珠宝。 小叶突然发难,只见地上的珠宝悬空而起,如子弹般向那角落飞去,全然不顾那角落空无一物。 雪莉百思不解,明明艾尔纱在那边捡珠宝啊,怎么小叶竟然对着那空无一人的角落说话? 却见那些飞出的珠宝在快要击中墙壁时骤然停止,那边正在捡珠宝的艾尔纱慢慢消失不见,而那空无一人的角落里,艾尔纱竟然又慢慢出现了,正全力抵抗着小叶的攻击,额头上已经渐渐出现了汗珠。 这时艾尔纱竟然微微一笑,“嗖”的一下,又消失不见,那空中悬停的珠宝骤然打在墙壁上,瞬间撞得粉碎,发出“砰砰啪啪”的声音。 “好动听啊,这是世界上最昂贵的珠宝摔碎的声音,多少人终其一生都听不到呢!”。一个声音从后面传来。雪莉猛然回头,果然,艾尔纱站小叶身后笑盈盈的说道。 雪莉大惊失色,她简直想像不到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无论如何也想不通,这已经超出了她能够理解的范围。 但小叶却清楚的知道。就在自己和雪莉在欲海中苏醒的时候,艾尔纱似乎刚刚赶到。但她这手隐藏踪迹的本领的确令小叶不寒而栗,如果她想要对自己下手,还真是防不胜防。所以她出现以后小叶就立即找到了她的生物场频率,并进行微弱共鸣,保持在令她不能发现的程度。所以在艾尔纱去捡珠宝的时候,小叶就知道那是个假货,因为那个艾尔纱根本连一丝生物场波动也没有,而真正的艾尔纱就躲在那个角落里。至于她是怎样做到的,小叶却是百思不得其解。艾尔纱好像过份偏重于控制能力,或者只了解控制能力,而忽略或者不知道用生物场进行探索,所以不虞小叶发现了这一秘密。当小叶与她交手的时候,艾尔纱使出的这手本事确着实令小叶大开眼界。虽然小叶目前在生物场总体强度上已经高于艾尔纱,却也自问没有能力做到这一点。刚才在与小叶交手马上就要力竭不支的时候,竟然借助小叶的生物场,以肉眼难见的速度把自己从小叶的一侧移向了另外一侧,其运用能力达到如此地步,小叶也深感望尘莫及。 艾尔纱笑道:“没想到我隐藏的这么好还是被发现了,公子技艺高超,艾尔纱佩服之至。”她竟然完全没有把这个当成一回事,还笑嘻嘻的和小叶说话。 小叶道:“我说你怎么会如此大方,竟要让给我一半的财宝,全因你已经打定主意要杀死我们对吧?” 艾尔纱笑容不减,道:“你是怎么发现的?” 小叶当然不会告诉她是通过生物场,道:“因为你太做作,你故意装出毫不设防的样子,来引诱我上当,却不知道,人一旦上过一个人的当,就不会再相信他了。而且我现在对你也没有丝毫用处了,你为什么还要分一半财宝给我?所以这其中一定有诈。我做事其实总是很小心的。”话未说完,小叶猛然发动了进攻,只因他知道不先下手,艾尔纱也会动手的。他的总体力量比她强,应用技巧却远远不如,时间长了,鹿死谁手孰难预料,所以先下手为强。 艾尔纱显然也料到他会有这一手,早就做好了防备,小叶一击之下,竟然扑了个空,艾尔纱如法炮制,竟又窜向了一边,但这次不是远离,而是靠近,因为刚才她与小叶的距离较远,趁小叶集中力量进行攻击的时候,骤然靠近小叶实力较弱的内部,还真让她钻了空子。她当然不会愚蠢到直接攻击小叶,因为内部的弱是相对攻击点而言的,而攻击者本身的强度却是最大的。所以她靠近的真正目的居然是站在不远处的雪莉。只见一眨眼的功夫,雪莉已经控制在了她的手上。 小叶大急,他的攻击能力目前而言只能是“片”攻击,而达不到“点”攻击,所以雪莉在她的手上,小叶若是发动攻击必然会伤及雪莉,一时投鼠忌器、手足无措。 艾尔纱那边也不好过,她虽然有雪莉在手,却也不敢放肆,因为他知道硬拼的话不是小叶的对手,万一小叶不顾一切的封死了进入这里的通道可真的是欲哭无泪了。 雪莉骂道:“你这贱女人,快点放开我,你到底想要干什么?” 艾尔纱道:“我也很想放开你啊,你只要叫你的小情人不要再非礼我就好了……” 雪莉啐道:“谁要非礼你,厚颜无耻……” 突然雪莉头一缩,向后一退,然后又猛然用力一顶,艾尔纱猝不及防之下,下巴竟被她顶了个结结实实,痛得眼泪差点儿没出来。雪莉随即手肘向后猛然一捣,恰好捣在艾尔纱的小腹,然后向前一扑,脱离了她的控制。艾尔纱对生物场的应用虽然技巧娴熟,但是毕竟多年体弱多病,单从身体的灵活度上则远不如雪莉强健,所以一不留神竟然着了道。 小叶见状立即发动攻击,同时迅速向雪莉扑过去,因为他知道艾尔纱绝不会放过雪莉。果然,艾尔纱痛极之下,全然不管小叶的攻击,竟然拼命攻击雪莉,恰在此时小叶身形堪堪赶到,迎上这股力量,重重的摔在地上,这一击竟被小叶生生的硬接了下来。小叶顾感口中一咸,一口鲜血喷了出来。 那边艾尔纱也不好受,被小叶一击之下,飞出十余米,重重的摔在地上,也是一口鲜血喷出,半晌爬不起来。 刚刚这一番打斗,事个石室都微微晃动了起来,顶上居然索索落下石屑。 雪莉忙抱起小叶:“你怎么样?”关切之情溢于言表。 小叶努力冲她笑笑,道:“不妨事,歇一下就好。”说完,启动共鸣,进行疗伤。 那边艾尔纱也从怀中掏出一个小瓶子,打开倒出一粒药丸迅速吞下,立即坐地调理心脉,那瓶子里装的似是什么疗伤的灵药。 雪莉对她恨极,见状立即跑过去夺那瓶子。小叶忙道:“不要。” 可惜为时已晚,只见艾尔纱身形一动,猛然扑向雪莉,眼看就要把她捉住。这时她却眼前一黑,另一个人硬生生撞到她的怀中,胸前一抹柔软顿时被撞得剧痛,眼泪差点没掉下来,身体也和那人一同向后摔去,睁眼一看,不是那该死的小叶是谁? 两人身体刚刚落地,不料刚刚还是平地的地面竟向下陷去,出现一个大洞,两人顿时双双落了进去。 雪莉大惊,跑到那大洞前也要跳下去,奈何刚经风雨,身体酥软,恰好慢了一步,那洞口又迅速合拢,就如同从来不曾出现一般。雪莉大急,忙叫道:“小叶、小叶,你在哪儿?” 掉下去的小叶和艾尔纱也不好受,这洞下又是一个石室,两人从上摔下一直摔到这石室当中,搞得是七荤八素,而且小叶恰好摔在艾尔纱的身上,脸对脸,胸贴胸。 艾尔纱大叫,“你快起来!”,突然感到一阵异样,伸手往怀中一摸,失色道:“啊,遭了!”,奋力推开小叶,用手捂住鼻子,躲到一边,心头狂跳,面色绯红。一边还飞快的寻找出口,只是这一时间又哪能找的到?不由大惊失色,颤声对小叶说:“你,你不要过来……”声音中充满了恐惧,甚至还充满了诱惑。 小叶没有理她,迅速观察了一下周围的环境,这间石室显然位于刚才那间的下面,一样的空间广大,不同的是这间石室遍布的不是珠宝,而是金币,满室的金银币,多不胜数。 小叶这时才注意到艾尔纱的不正常。此时艾尔纱已经双手死死抱在胸前,正在拼命的克制什么,脸色潮红,大汗淋漓。小叶突然想到刚才雪莉的样子,艾尔纱此时的样子竟和雪莉刚才如出一辙,不由百思不得其解,她不是已经做了防护么?怎么这时又…… 突然,他感到自己也有些不对劲,身下一物竟然再次不听指挥昂然挺立,身体也是立时燥热不已,就和刚才同雪莉……时一样。这时小叶突然意识到,古怪根本就出在这艾尔纱身上,不过这已经是他最后清醒的认识了,刚刚的云雨已经击溃了他的意志,再说他的意志本就不很坚强。很快,他又一次脱去了衣物,移向艾尔纱…… 艾尔纱更加成熟诱人的玉体比起雪莉更是另一番风味,触手盈盈一握的软玉温香、欺霜赛雪…… 她已经没有了刚才抵死不从的模样,换上了一副能融冰化雪的热情,如久旱逢甘露般迎了上来……喘息声…… 第三十章 文明遗址 雪莉想尽办法也没能打开石板,无奈之下伏地倾听二人动静,却听到一阵耳红面赤,心下不由得又急又怒、又委曲又解气。急的是那个女人竟然在沾小叶的便宜;怒的是明知道正在发生什么事情却无能为力;委曲的是小叶刚刚和自己……却又去和别的女人那个;解气的是那恶女人遭到报应而小叶却和自己两情相悦。一时间五味杂陈,说不出是什么滋味,竟然悠悠的掉下泪来。 也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只见那块石板慢慢打开,雪莉立即站了起来,嗖的一声便往下跳,不料却恰好和正往上跳的小叶来了个亲密接触,小叶猝不及防之下,竟被雪莉这一撞跌了回来,想来一个漂亮的落地动作,奈何刚刚完事身体酥软,一个防护不及竟重重的摔在了地上,而雪莉却不偏不倚恰好坐在他的头上,双腿分开,如骑马一般,一时暧昧无限。雪莉立即又羞又臊,急忙爬了起来,她似乎已经忘记了刚才全身都让小叶看了个饱。 整好衣服站定,雪莉才发现小叶的衣衫凌乱,显然和那艾尔纱不但已经那个,而且那个完了。再看艾尔纱衣衫更是凌乱,贴身小衣甚至被撕成了碎片,仅有不多的外衣遮住要害,地上一片殷红,连带衣衫上血色点点,脸上挂有泪痕,一时竟似无力站起来,只是坐在墙角,似正瑟瑟发抖,一副的楚楚可怜。看来这艾尔纱竟真如她自己所说——是个处女。 雪莉见状,气不打一处来,骂道:“你这贱人,对小叶作了什么?无耻!下流……”女人好像都是这样,发现自己的男人有问题时第一个埋怨的一定不是自己的男人,而是那个和自己男人有关系的女人,不过这次雪莉却至少没有完全冤枉艾尔纱。 这个问题小叶也想通了:哪有什么见鬼的以鲜血作为摧情药解药的?根本就是艾尔纱胡说八道,一切都是她在捣鬼! 小叶发现艾尔纱有问题的时候就知道连同刚才那次根本就是她在从中作祟。她依靠自己的潜伏能力偷偷暗算了雪莉和小叶,不想刚才相撞时撞碎了那盛媚药的瓶子,以致自己和小叶双双再次中招,稀里糊涂的把自己也搭了进去,可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了。不过小叶却搞不明白如果她真的想杀人的话,自己和雪莉那个的时候不是正好下手吗?因为那个时候无论是自己还是雪莉都绝对没有还手之力,为什么非得这么啰嗦? 雪莉大体搞清楚整个事情后,不禁失笑道:“你不是本来就打算让人随意享用的么?现在遂了心愿,可开心么?怎么现在哭的梨花带雨似的?”说着狠狠的瞪了小叶一眼,“他对你的身体也是很感兴趣呢!”她故意把个“也”字说得很重。总算出了心中一口闷气。 她这时才突然想通当时艾尔纱为什么会那么说:因为只要自己在,她就绝对安全。没想到就这么巧,偏偏就赶上了个自己不在时候,她就被小叶给就地正法了。雪莉也说不上自己是沾了便宜还是吃了亏,恨恨的心有不甘。再看到旁边小叶一副似笑非笑的样子,那是相当的讨厌,靠近他,抬脚在他脚上捻呀、捻呀…… 艾尔纱却是有苦自己知了:那小子一点也不怜香惜玉,直到现在还是很痛,连站都站不起来,旁边还有一个丫头不停的风言风语,这家伙竟然死人一样,看都不看她一眼……。她哪里知道小叶也是有苦自己知,雪莉一个人下来,他就肿了,再加上一个,好疼啊…… 小叶突然道:“如果你真的想杀死我们,机会本来多的是,比如刚才我和雪莉……的时候(雪莉闻言狠狠的瞪了他一眼),为什么当时你不下手?非要等到那时制造幻影来骗我们上当后再动手?”他一直想不通的事,此时问了出来。 艾尔纱闻言暗骂:这个猪……,我几时想要害死你了? 小叶突然厉声道:“快说呀?不然要你好看!” 艾尔纱竟然眼泪流了下来,哭出声来,越哭越伤心、越哭声越大,最后竟号啕大哭起来。一个像她这样的女人,如此痛哭的确令人意外,小叶和雪莉一时面面相觑,不由得呆了。 艾尔纱一边哭一边说:“我是害过你们,可人家几时想过要害死你们了?你们被我害过以后,究竟是高兴多一些,还是伤心多一些?现在竟然冤枉我说要杀死你们……,人家几时动过这个念头?” 她一口一个人家,一时间竟如一个小女孩般哭的不亦乐乎、热火朝天。 她这样一说,小叶和雪莉全都懵了,她不想害死他们吗? 雪莉道:“你要是不想害死我们,为什么我们一进入这洞穴你就关闭洞口?然后偷偷摸摸的在后面跟着我们?你不就是想让借我们的手替你把机关除去,至于我们是死是活,你会放在心上么?现在竟然说没想过要害死我们,鬼才相信呢?” 艾尔纱道:“不错,我的目的就是想要借你们之手为我除去这些机关,但是平心而论,这些机关能难得住你那心上人么?至于你说的那假的我,那根本就不是我做出来的。” 小叶奇道:“不是你是谁?” 艾尔纱道:“信不信由你,你也不想想,这处洞穴规模如此宏大,怎么可能神不知鬼不觉的就被弄了出来?还用来存放财宝?” 这的确令人奇怪,小叶一开始也有注意到这个问题,但没有深究,现在一听艾尔纱这么说,也觉得不寻常了。这样一个洞穴,显然不是天然形成的,在当前的生产力水平下,就算动用十几万人,没个几年时间也休想完成,要是真有这样宏大的工程,那假国王又怎么可能一点儿也不知道?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艾尔纱道:“因为这处洞穴根本就是史前文明的遗址!” “什么?!”小叶闻言大惊失色,对这个他并不陌生,他刚来这个世界的时候就是遇上了这样的遗址,并且认识了克拉克,而且通过克拉克拥有了操纵生物场的能力,可以说,他在这个世界上安身立命的最大本钱就是亚特兰斯文明遗址。现在竟然又有一处遗址,他怎能不惊?如果这处也有一个类似克拉克那样的人工智能程序,自己就不用混了。 小叶忙道:“你说清楚点儿,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艾尔纱道:“这处洞穴根本就不是由那老国王开凿,而是在史前文明时期遗留下来的,包括那些机关也是在以前的基础上稍加改动再次利用而已。这处遗址好像本来就是用来存放重要物品的,不知什么原因被废弃了,老国王理查德六世偶然之下发现了这里,认为此处极为隐密,就把这里当作了存放王宫财物的秘密地点。那个假的我,根本就是这处遗址做出来的假像而已,我只不过不想被你们发现才躲起来罢了。” 小叶突然想通了,亚特兰斯文明既然可以让克拉克出现在任何建筑的任何平面上,也可以做出一个假的人的全息幻像,让他像真人一样活动,用以迷惑对方,虽然技术上复杂,但对于先进的亚特兰斯人来说好像并不成问题。就像把这个地方的珠宝映射在那个空旷的石室中一样,想来也是利用了这种技术。看来,这里以前大概是银行的金库一类的地方。小叶松了一口气:只要没有像克拉克那样的家伙就成! “那你又为什么要对我们做那种事?”小叶问道。 第三十一章 神秘少女 这就是得了便宜卖乖了,自己明明沾了光,偏偏做出一副吃了大亏的样子。就好比别人结婚请客,忘了通知自己,尽管心里不知道有多高兴(不用随份子了),见了面仍要埋怨对方一番。难道你小叶今天得的便宜还少么? 果然,艾尔纱道:“那么你究竟是高兴我这样做,还是不高兴我这样做?” 小叶俏脸怏怏,稍稍一红,偏又不能发作:“我是问你为什么要那么做!” 雪莉却不乐意了,抬脚在小叶的脚面上狠狠的一捻:你还嫌丢脸丢得不够么? 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对她而言,都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看好这个家伙,不能让他再碰别的女人! 艾尔纱忍痛站起来,刚一动,身上披着的衣物便滑落下来,一时春光乍现,雪莉忙站在小叶的前面,挡住他的视线。 和对雪莉不一样,第一次雪莉发作的快,小叶慢,所以看了个通通透透,而这次是打碎了瓶子,药力过强,发作过快,马上就进入了状态,所以什么都没看见……尽管那次在船上也有看到,但是毕竟得到前与得到后的感觉全然不同…… 而雪莉却打翻了醋瓶子,她可不能再有任何疏忽,所以尽管小叶有一百个想看,奈何安全第一,所以只好眼观鼻、鼻观心,一副正人君子的模样。 待艾尔纱把那衣物勉强裹在身上,小叶才松了一口气。雪莉似也松了一口气,大大的松了一口气。不得不承认,眼前这女子就算是女人见了都会忍不住多看两眼的,天生的一个尤物。便宜了这小子,雪莉恨恨的想。 小叶却很奇怪,那天在船上她诱惑自己的时候,明明很大方的,怎么现在会变成这个样子?她到底还有什么秘密?越来越看不透这个女人了。他却不知道,那天她脱衣服的目的是杀人,就算你看到了,可惜你死了,看到又能如何?现在却不一样,不但杀不了人,还被人占了这么大的便宜,所以无论如何都要遮掩一下的。 突然,小叶感到一丝生物场波动,不是当前自己这三个人发出的,很微弱,就在上方的石室里,是谁? 按常理来说,人类的生物场波动,就算小叶不是刻意进行探索,在千米以外也应该能够感觉到了,没有理由一直等到人家来到自己头顶上才发现。这石室好像有屏蔽生物场波动的作用,大约是亚特兰斯时代,为了防备非人类而设计的,经过了千年余的时间还在发挥作用,所以小叶虽然能够感觉到上方的石室里有人,但是却无法进行探索。 艾尔纱和雪莉还都没有丝毫感觉,就在这时,小叶突然又感觉身体有一丝异样,这次可决不像前两次那样香艳,这是一种眩晕的感觉,不知道为什么,自从进了这藏宝室,小叶就接二连三的遭到暗算,这回又是怎么回事? 他连忙镇静下来,可这眩晕的感觉竟如附骨之蛆般挥之不去,再看艾尔纱和雪莉时,发现她们也不对了,竟如同醉酒般摇晃起来,转瞬间便倒了下去。倒下之前,艾尔纱仿佛还含糊的说道:难道是她?…… 小叶大惊,暗叫这对头太厉害了,自己也太衰了,连暗算自己的人是什么模样都没见到,马上就要不行了,小叶心头突然升起一股恐惧,他头一次对自己生物场能力产生了怀疑,可惜这已经是他最后的想法了……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小叶悠悠醒来,却发现这里已经不复当时那个石室,而是一间幽雅别致的卧房,轻纱罗帐,满室清香,竟似一间闺房。一个动听的声音悠悠传来,“你醒了?” 小叶抬头一看,顿时心跳加速、神游太虚,尽管隔着一层轻纱,但那绝世的容颜给人一种极具震慑力的美感,美得惊心动魄、摄人心魂,小叶第一次体会到这句话的意思。 这少女莲步款款,向自己走来,小叶连忙起身,生怕唐突了佳人。素手撩开轻纱,小叶连忙用手捂住了鼻子——万一这个时候流鼻血就大煞风景了。 见他这个反应,佳人动容道:“你不舒服么?” 小叶急忙道:“没有没有,我好的很……” 那少女笑道:“那就好,你已经昏迷了整整十天,现在总算醒过来了……” 十天?! 小叶大吃一惊,不是吧,就好像睡了一觉一般,竟然已经过了十天?这是什么地方?这女子是谁?财宝呢?艾尔纱呢?雪莉呢? 小叶连忙问道:“这是什么地方?你是谁?” 那少女却露出迷惘的神色,痴痴道:“这里是我家,我是谁?我也不知道我是谁,我只知道这里是我家,我就是我。” 不知道自己是谁? 那少女继续说道:“他们很凶,要杀了你……”她的脸上露出惊恐的神情。 小叶道:“他们是谁?为什么要杀我?” 那少女道:“他们就是他们啊,他们杀过很多人,也要杀了你,所以我就偷偷的把你藏起来,这里是我的房间,没有人会想到我把你偷偷的藏在这儿,因为这个房间从来没有男人进来过。他们都说我很傻、很痴,你说我是不是真的很傻、很痴?” 那少女的眼波朦朦胧胧,她笑容带着一种说不出的痴迷,痴痴的笑,痴痴的看着小叶,仿佛看着一件心爱的首饰。 看来,她的脑子的确有点儿问题。小叶知道再问也是无用,立即探索了一下周围的情况,没有发现异常,也没有发现艾尔纱和雪莉,现在他最担心的就是雪莉,雪莉到底在哪儿?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艾尔纱最后说的那句“难道是她”是什么意思?艾尔纱又在哪里? 不行,我必须去找到她们。小叶下定了决心,立即起身。 那少女问道:“你要去哪?” 小叶道:“我要去找她们。” 少女道:“她们?是不是那两个女孩子?” 小叶道:“对啊,你见过她们?她们在哪?” 少女道:“她们走了。” 小叶道:“走了?去了哪里?” 少女道:“我也不知道,那个穿白衣服的女孩子和我姐姐打了一架,然后把另外一个女孩子带走了。” 小叶稍稍放下了一点心来,至少知道了她们两个没有落在这暗算他们的人的手里,“你姐姐?” 少女道:“是的,我姐姐,她很可怕,尤其是对男人,每个她带回来的男人都会被她杀掉,我怕你也被杀掉,所以才偷偷的把你藏在这里,你可千万不要出去,万一碰到我姐姐,我也救不了你。” 看来,把自己带到这儿来的人就是这少女的姐姐了,这少女的姐姐究竟是什么样的人? “你的确救不了他!”一个很动听,但很冰冷的声音传来,仿佛不带一丝生气。 “啊,姐姐!”黛丝惊叫道。 小叶也吓了一跳,他竟然对来人的生物场一点儿都没有感觉到。 一个如幽灵般的少女突然出现在小叶面前,细看之下,这少女竟然和救他的那个少女一模一样,竟然是一对孪生姐妹,一样的衣服、一样的容颜,唯一不同的是她们的眼睛,一个眼神空灵纯洁,如百灵鸟,另一个眼神凌厉冷酷,如大漠鹰隼。 “我本来还很奇怪,被我的天雷魔音击中的人,除了那个丫头,还有谁能醒这么快,果然是你救了他。黛丝,你为什么要这么做?”那幽灵般的少女说道,她说话的时候连看都不看小叶,就当他是死人一般。 原来这个少女叫黛丝,自己那眩晕的感觉想来也是她所谓的天雷魔音在搞怪。黛丝哀求道:“姐姐,求求你,莫要再杀人了好么?这个庄园里已经杀了太多的人,我不要看你也像他们那样……” “住口!”这少女喝道,“我的事情轮不着你来管!” 黛丝低下了头,显然她很害怕她的姐姐。 “现在,你,”幽灵般的少女对小叶说道:“给我走,马上!” 小叶道:“可惜我现在身体又酥又软的,实在哪儿也不想去,再说我为什么一定要跟你走?” 那少女显然想不到小叶敢这么回答她,立即满面怒容,更多的却是惊诧,喝道:“因为你现在是我的奴隶!你必须服从我的任何命令,包括让你去死。” 小叶简直给她气笑了,“我几时成了你的奴隶?如果你要做我的奴隶,我还要考虑要不要你这个冷冰冰的人在身边呢……” 突然,这少女闪电般的出手,切向小叶的面门,不料却落了空,只见小叶竟然站在十几米外正笑嘻嘻的看着她。 小叶左手轻抬,旁边一把椅子慢悠悠的浮上半空,蓦地把手向前一推,这椅子突然飞快的朝那少女打去。这次倒不是他耍酷,小叶渐渐发现,在使用控制能力的时候配合肢体的动作,效果会更好。 不料,那少女竟然不避不让,轻轻松松的就把这椅子接了下来,冷笑道:“我说怎么有人中了我的天雷魔音却没有成为我的傀儡,原来又是一个会使用史前能量的人,想必你就是那传说的史前魔人了。看你这力道,是比那丫头强一点儿,不过技巧就差多了,你以为她能跑掉,你也有那么好的运气么?” 只见这少女突然身形一闪,迅即不见了踪影,小叶不由得大骇,这少女本来就在他的眼前,可是她的生物场却连一丝一毫都感觉不到,难道她不是人? 还说什么又一个会使用史前能量的人,那一个是不是艾尔纱?还是另有所指?这些念头在小叶的脑海里一闪而过,可惜他来不及知道答案了。 第三十二章 恐怖实验 那少女竟然突然出现在他身后,就如同在那藏宝室艾尔纱所做的一样,只不过更快、更诡异。按理说就算探索不到她的生物场,也可以直接对她本人进行控制,但是对这少女进行控制就好比用手去抓空气一样,到处是目标便没了目标、到处是方向便没有方向。所以小叶急忙转身,试图用其它的物体来阻挡她的进攻,但是可惜已经晚了。 那少女的动作比他想像的不知要快多少倍,如幽灵、如鬼魅,小叶只感觉后背沉沉一击,如一面大锤垂直击中了自已的身体,本已跳起浮在半空的小叶便突然向前飞去,重重的摔在了黛丝的梳妆台上,连同梳妆台一起又向前飞去,狠狠的撞在墙上才算停了下来。 小叶感觉自己的骨头就如同散了架一般疼痛,头部刚才撞到了墙,撕心裂肺般的痛,但是最令他惊心的却绝不是摔这一跤,而是自己对眼前对手的无力感。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他还从未有过如此的无力感,他最得意的本领就是自己的控制能力和共鸣能力,但这两样能力在这少女面前完全无效,想对这少女进行控制,却感觉不到生物场。感觉不到生物场,也就无法共鸣,小叶简直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这一摔把小叶摔得七荤八素,全身剧痛,一时站不起来,那少女走到他的眼前,“你空有强大的史前能量,但却不会使用。现在你总该知道,在这儿谁是主人,你现在必须服从我!否则我想要杀你易如反掌。现在我命令你,起来,跟我走!” 黛丝突然叫道:“姐姐,不要啊!”声音凄惶,充满了恐惧。 那少女冷笑道:“你以为我现在还要杀他吗?不会了。以前要杀他是因为他没有用处,现在他的用处可比那丫头要大多了,我又怎么会舍得杀了他?我不但不会杀他,还会让他以一种更加强大的形态活下去,没有人会比他更强!” 黛丝闻言,却更加不安,甚至恐惧的全身发抖,口中喃喃叫道:“不要啊,不要啊,姐姐,我求求你,千万不要啊……” 小叶不知道黛丝究竟在害怕什么,直觉上感到不会有什么好事情发生,奈何这小叶已经不能抗拒这少女的命令,她的眼睛仿佛闪出一丝妖异,她的声音更加魅惑,令小叶无法抗拒、无力抗拒,也不想抗拒,甚至有一种就算为她死也心甘情愿的感觉。 小叶痴痴的说道:“是,主人,您想要我做什么?” 听闻此言,黛丝终于忍受不住,痛哭着跑了出去。那少女却露出一丝满意的笑容,说道:“听着,我叫萝丝,是你的主人,从现在开始,你要绝对服从于我!” 小叶道:“是,主人!” 萝丝显然很满意小叶的回答,道:“只要你服从我,我就会让你变得更加强大,让这世上再也没有人比你更强,你现在跟我来……” 这是一个很大很高的房间,房间里布满了大大小小、不同形状的瓶瓶罐罐,如果不是受这时代所限,简直可以认为这是一间化学实验室了。 房间的正中央是一个巨大的平台,平台上躺着一具尸体,全身缠绕着白布,看上去就如同一具木乃伊,屋中充满了刺鼻的药水气味。 萝丝很满意的看着这具尸体,又看了看小叶,她的笑容神秘、诡异。 果然萝丝对小叶说道:“你可知道躺着的这具尸身是谁的?” 小叶仍旧痴痴的回答:“不知道,主人!” 萝丝说道:“这是大陆上百年来最强的剑客的尸体。他生前有足足20年未逢敌手,他的剑气足以在百步之外杀敌于无形,他的剑术之精妙百年来无人能够超越,你说这样的人是不是非常强大?” 小叶道:“是!” 萝丝道:“那么,你可知道这样一个人是怎么死的么?” 小叶道:“不知道!” 萝丝说道:“他是自杀的。因为没有人能够杀死他,所以他只能自杀。因为他过于强大,强大到没有对手,所以他认为世间的一切都已索然无味,所以他选择了自杀。一个强大到只能杀死自己的人,你说算不算世上最强的人?” 小叶道:“算!” 萝丝笑了,笑的更加诡异,“那么你想不想像他一样强大?” 小叶没有作声。 她继续说道:“你很快就能像他一样强大,不,甚至比他更强大,因为我要把你的大脑转移到这个人的头颅中去……” “我本来打算把你杀掉,因为你是一个无用的人。没想到你竟然会使用史前能量,你就成了这世上最宝贵的人,你可知道一个会使用史前能量的人有多难寻找?以你的史前能量,加上这个人的剑术,二者合而为一,这大陆还有什么人是你的对手?你马上就要成为一个无敌的杀手,一个听命于我的无敌杀手……”萝丝狂笑起来,“你是不是很开心呢?啊哈哈哈哈哈哈……” 一个声音传来:“你已经疯了……”这声音动听却冰冷,不带一丝感情,仿佛来自坟墓,本来就不太明亮的房间更显得阴气森森。 萝丝骤然止住笑声,脸上露出痛苦、愤怒,甚至是憎恨的表情,眼神更冷,冷的仿佛能把一切冻成冰。“我没有疯,你们才疯了!每次都是这样,你为什么要阻止我?” 那个声音继续说道:“你的确已经疯了,你明知道不可能成功的,却还要一次又一次的试验……” 萝丝脸上的表情近乎疯狂,艳丽的容颜已经扭曲,显得格外狰狞,“我可以,我可以成功的,每次都是你从中破坏,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你知不知道我这次抓到的是一个拥有史前能量的人?这次我一定可以成功,到那时我就拥有这世上最强大的武器,我就可以为所欲为,谁也不能阻止我……” 那声音的主人终于出现了,她竟和萝丝有九分相似,脸上不带一丝表情,一双眼睛充满了冷漠,仿佛世上的一切她都不放在眼里,就如同一个暗夜中走出的幽灵。“这个人已经死了近百年,你几时见过一个死了百年的人可以复活的?你偏偏还要一次次做这种毫无意义的尝试,你难道不是疯了么?” 萝丝大叫:“你懂什么?你以为史前文明像你想象的那样无用吗?不要以为你是我的母亲,我就应该听你的,在这达斯庄园我说了算,谁也不能阻止我,任何阻止我的人都要死,你也不例外!你再敢多说一句话,我就杀了你!” 那女人叹了一口气,道:“你真的会杀死我么?如果你想杀死我的话早就杀了,更不会当着我的面说出来,我看着你长大,还不了解你吗?你越是大声说要做的事情,越是不会做……” “为什么?为什么你一定要和我作对?我恨你……”萝丝突然掩面而泣,转身跑了出去。 那女人转向小叶,幽幽的道:“我竟然救了你,要知道我从不救人,所以你没有死在她的手上,却要死在我的手里!” 第三十三章 去而复返 那女人眼里突然闪过一丝杀机,一只手电闪般迅速袭向小叶的咽喉,动作之快有如鬼魅,手还未到,一股强大的劲气已经足以令人窒息,如果这一击得手的话怕是没有人能够生存。 可惜她永远都无法得手了。她的手在距离小叶不足一尺远的地方停下,再也无法前进一寸。她的身体也不受控制般脱离地面,她的整个身体仿佛已经不再属于她自己。 小叶道:“我还是要谢谢你,因为你的确救了我,可惜你却杀不了我,看来这次你只能破例了!” 那女人道:“怎么可能?你醒了?被萝丝的天雷魔音控制的人,怎么可能这么快就清醒过来?” 小叶道:“的确不可能,但是如果没有被控制就得两说了。”小叶呵了口气,刚才用力过猛,差点儿把舌头咬下来,不过能救自己一命,也值了。 原来萝丝那一击之下,小叶不支倒地,正处于生物场最弱的时候,萝丝使用天雷魔音对小叶进行控制,昏昏沉沉之下,小叶猛的一咬舌尖,清醒了过来,同时对黛丝进行共鸣,以增强自身对于天雷魔音的抵抗能力。萝丝对于天雷魔音的能力过于自信之下,竟然没有发现小叶是在作假。这也难怪她,小叶骗人怎么说也是老手了。 听到要把自己的大脑移到那死人的头颅中去,小叶简直要急疯了,却毫无办法,因为他的能力对萝丝一点儿作用也没有。情急之下,这女人突然出现竟为小叶解了杀身之祸。这个女人可不像萝丝那样感觉不到生物场,她虽然像幽灵,毕竟不是幽灵,所以小叶对她的控制就容易多了。小叶也想不明白,为什么对于无生命的物体尚且能够控制,对于有生命但感觉不到生物场的人却不行。经历了这场来到这个世界后最大的危机,小叶充分感受到,要在这个世界生存,仅仅依靠小聪明、依靠生物场是远远不够的,因为你永远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发生意外。 “我不会杀你!”小叶道:“不过要委曲你在这多呆一会儿了!”小叶利用共鸣能力把这女人击晕,轻轻放到地上,探索了一下周围的情况,小心翼翼的溜了出去。 他不能不小心,因为萝丝的生物场是感觉不到的,在这里可不能像在克罗安的将军府里那样托大,仅仅通过探索能力就可以大摇大摆的闲逛。 这达斯庄园大的惊人,四处都有人,很强大的人,人类。 现在的当务之急是从这要命的地方逃出去,而要逃出这庄园就必须知道路,不然,大白天的高来高去,不被人发现才怪。这里不比克罗安城,那大城虽然人口众多,但是对他毫无戒心,无论他遇上谁都没问题。这里的人却不同,好像每个都是高手,比在克罗安城追他的士兵强大的多。有十几个人的力量甚至达到了“四禽兽”的水平。就算能打倒一些敌人,但是生物场的能力是以身体为依托的,他不是超人,力量总有用尽的时候,到那时候还逃不掉岂不是又入虎口?小叶目前的肢体技能几乎为零,正面冲突总是沾不到什么便宜,所以他最拿手的就是暗地里甩闷棍、打黑枪。现在这庄园四处有人,如果随随便便就出手,那么很快就会有人发现自己的人不见了,就会寻找,而自己也随即就会被人发现,所以现在,闷棍和黑枪也打不得。 突然小叶灵光一闪,那个名叫黛丝的女孩子好像可以帮他,因为正是她把昏迷状态下的自己藏了起来,若不然自己稀里糊涂的被人杀掉都可能不知道怎么死的。如果能够找到黛丝,不是可以从容脱险么?小叶越想越有道理,于是全力搜索黛丝的方位。 找到了,偏西北方向大约450米,一个有很多花的地方。 这里的确有很多花,很多很红的花,血红。 小叶出现在这里的时候,黛丝并没有惊惶失措,而是给了他一个甜甜的微笑。她的微笑简直如春风般吹走了小叶心头的阴霾,因为他知道有希望了。 “我在种花。”黛丝轻轻说道,“他们每杀一个人我都要为那个被杀的人种下一朵花。我听说这种花的香味可以换起死去的人生前的记忆,可以指引他们平安走向来生。我刚刚为你种下了一朵,你看,就是那一株。”她指了指刚刚种下一株血红的,红的仿佛能滴下血来的花。 小叶不由一阵感动,她的母亲和姐姐那么邪恶,邪恶的如同地狱的恶鬼,而她却又是那么善良,善良的不带一丝杂质,就如同天上的天使,这是多么巨大的反差?她知道自己无力阻止她的母亲和姐姐杀人,就默默的为那些被她杀死的人种花,这片花海已经非常广阔,远远望去就像一面血红的地毯,她一个人用了多大的心力才做到啊?这庄园中又曾经有多少人被杀?这恐怕已经数不清了。 黛丝继续说道:“请原谅我没能救你,你被杀的时候一定非常痛苦,但是你再也不会感到痛苦了,顺着这花的香味回家吧……”她竟然当他已经死了! “黛丝姑娘,”小叶说道,“我没有死,我还活着。” 黛丝显然吓了一跳,瞪大了眼睛看向他,“你真的没有死?怎么会?从来没有人能从姐姐手里逃生的……” 小叶道:“我真的没有死,不信你摸摸我的脸,还是热的,我还活着。” 黛丝果然伸出手去摸了摸小叶的脸,一时喜形于色,“你果然没有死!” 小叶道:“不过我却快要死了。” 黛丝道:“为什么?” 小叶道:“如果被人发现我在这里,尤其是你的姐姐,我就要死了,你能不能再把我藏起来?” 黛丝道:“可是这里根本没有安全的地方,每个地方都有我姐姐的人。” 小叶道:“那么你能不能告诉我怎样从这庄园里逃出去么?” 黛丝道:“我不知道怎么从这儿出去,他们都说我很痴,从来也不让我走出这园子,所以我从生下来就没有出过这座庄园。” 小叶心头涌起一阵悲凉,这姑娘从一生下来就被困在这里,从来也不知道外面的大千世界。经常还要看着一个个的人被杀而无能为力,只能来这里默默的种花,为那些被杀的人祈福。如果这种生活让小叶过一天只怕他也会发疯的,也只有她这种痴痴的女孩子才能够忍受到现在。 “我知道哪里安全了,”小叶突然灵光一现,“你的房间,刚才你的姐姐从你的房间把我捉走,她一定不会想到我还有胆子回你的房间。所以你的房间现在应该是最安全的地方。” 黛丝的房间已经被仆人收拾的干干净净,全然没有了刚才打斗的痕迹。虽然这是女孩子的闺房,他不应该随随便便就进来,但是一来他已经在这里躺了近十天,二来为了逃命也顾不了那么多了,再说黛丝并不介意他进入她的房间,当听到他要来她的房间的时候,她的眼神中甚至包含了一丝喜色。她默默的为小叶引路,一路上小叶努力避开见到任何人,有惊无险的到达了黛丝的房间。 总算可以喘口气了,小叶心想。 不料这时却听到一个冷冷的声音说道:“你果然回来了,我知道你会回来的!” 第三十四章 最美的男子 小叶闻言大惊失色,因为这个声音正是萝丝的。 只见萝丝正站在黛丝的房间里,冷冷看着他们。黛丝顿时全身颤抖,连哭都已忘记,只是喃喃说道:“姐姐,不要……”眼里的泪水已经溢满了眼眶。 萝丝对着黛丝一笑,道:“这不怪你,他可以说是你接触到的第一个男人,你有些情感波动是正常的。” 听到萝丝这么说,小叶也明白了黛丝为什么刚才眼神中闪过一丝异样:她所见到的所有陌生人都被杀了,只有自己还活着,这几乎是她第一次如此亲密的接触男人,虽然她自己都不知道,可她心里已经默默喜欢上了自己。可是万万没想到萝丝竟然也会出现在这房间。 小叶对萝丝毫无办法,一时间魂飞魄散,立即暗暗发力,控制室内所有可移动的物体,一个不对就先发制人,然后夺路而逃,能逃多快算多快,能逃多远算多远。他甚至很卑鄙的想到了以黛丝做人质,但随即在心里狠狠的打了自己两个耳光:怎么能这样对待自己的救命恩人?就算被杀也不能伤害她! 不料萝丝却仿佛看透了他的心思,“你不用费力了,如果我想捉你,刚才就动手了,根本不会站在这里和你废话。” 虽然不知道这话是真是假,但至少让小叶松了一口气,暂时是安全了。小叶仍然不敢放松警惕,全神戒备,听她说每一句话。 萝丝冷冷一笑,“你不奇怪为什么我知道你一定会来这儿么?” 小叶没有作声。 萝丝接着说道:“你不要以为我没有发现你的秘密,你根本没被我的天雷魔音控制,其实在就在那女人刚刚闯进去的时候我就发现了。因为你的眼神亮了一下。被魔音控制的人绝不可能出现这种情况,所以你在骗我。本来我很愤怒,不过正好,可以利用你来对付那女人。”她不称自己的母亲为母亲,而称作“那女人”,可见她根本不想把她当作自己的母亲。 “你既然能骗我,也一定能骗她,所以我故意离去,就是要你自己逃掉。你虽然对我无能为力,但是在那女人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对付她却是绰绰有余。果然当我再次进去的时候,屋里就只剩下她一个人了。” 小叶惊出一身冷汗。 “这庄园到处都有人戒备,就算你拥有史前能量也不可能逃出去,所以你唯一能来的地方,对你来说也是唯一安全的地方只有这里,你果然来了。” 小叶道:“你到底想怎么样?” 萝丝说道:“你不用担心,我不会再捉你去移植你的大脑。那个女人说的没错,那个人死了近百年,身上连一块完好的肉都没有,又怎么可能再次复活?我只是不甘心,所以才一次次的试验……”说到这里她脸上露出痛苦的表情,“你根本不可能知道我费了多大的代价才弄到那具尸体,你更不可能知道我化了多大代价才搞清楚史前文明关于器官移植的技术,但这一切努力全都白费了……所以现在,我决定不再用你去做那个试验,而要你去做另外一件事,一件对你来说还很有好处的事。” 小叶暗自揣揣:你还能有好事? 黛丝却惊叫道:“姐姐,我求求你不要伤害他……” 萝丝冷冷的说:“如果我想伤害她,谁也阻拦不了。不过这件事非但不会伤害他,对他还大大的有好处……” 黛丝望向小叶,眼神中的惊恐依旧无法褪去,小叶心神一旌,不由浮起一丝温暖的感觉:有人关心就是不错,她虽然是她的姐姐,但得到妹妹的关心只怕还不如我。 小叶抚上她的双肩,发现她正在发抖,轻轻说道:“不要怕,我不会有事的。” 萝丝说道:“他的确不会有事,我只不过要他冒充一个人,又不会杀他,只要他能装得像,他就可以享有终生受用不尽的财富,又怎么会有事?” 冒充一个人,谁? 小叶道:“你想要我冒充谁?” 萝丝道:“萨瑟兰的儿子!” 小叶惊道:“什么?!萨瑟兰的儿子?萨瑟兰有儿子?”他清楚的记得,萨瑟兰是没有儿子的,只有一个侄儿,还被雪莉打成重伤,怎么会突然冒出来一个儿子? 萝丝冷笑道:“权贵中有私生子的,本就不是什么稀罕事,为什么别人有,他就不能有?萨瑟兰年青的时候风流韵事遍天下,有没有私生子,有几个私生子,只怕他自己都搞不清,突然冒出来一个私生子,有什么稀奇?再说,他的侄儿已经形同废物,有了儿子,只怕高兴都来不及。” 小叶道:“你为什么要我冒充萨瑟兰的儿子?” 萝丝道:“为了帮我做一件事。” “什么事?” “你现在不必问,也不必知道,你只要先乖乖的当好他的儿子就行。” 萝丝又突然很感兴趣的看了看小叶的脸,仿佛在欣赏一件物品,“只是这张脸还不够完美,必须加工一下!” “什么?!”小叶吓了一跳。 “你担心什么?又不是让你去死,经过此番改造,你将会得到一张绝世无双的脸,它会让你变成这个世界上最美的美男子,不仅是女人,只怕男人都不会忍心伤害那样一张脸。” 小叶道:“我不要,那毕竟不是我的……”“为什么不是你的?你不要以为我是让你去冒充某个人,我只不过要你去冒充某种身份,是一个私生子的身份,而不是一个私生子。只要是这个身份,你就算是以任何形象出现都没关系,只不过一张极美的脸容易办事而已,你还是你,只不过身份变了变,容貌变了变,你想怎么样还是可以怎么样,为什么不是你的?” 小叶的心不由动了一下,尽管不愿意承认,但拥有这样的脸的确是普天下绝大多数男人的愿望。何况自己在这个世界本来就是一个外来户,以什么样的容貌出现都是一样的,为什么不把自己弄的好看一点儿呢? 萝丝接着说道:“你认为现在自己的脸很好看么?虽然不能说丑,但是放在人群中绝对不会引人注目,我要让你的脸就算放在全国最美的美男子中间也是出类拔萃的,是十全十美的、最令少女心动的一张脸。”萝丝看着他的脸,就像在看着一件待加工的艺术品,静静的说道,“你不要以为你能得到了那两个丫头就很了不起了,如果不是情况特殊,你就算求她们,她们也未必会看你一眼的。你可知道那两个人是谁?她们一个是当今国王理查德六世最宠爱的王妃,另一个的父亲是这大陆最强也是最有势力的人之一,以你现在的容貌,她们会把你放在眼里?” 小叶又吓了一跳,连自己对雪莉和艾尔纱做的那种事情萝丝都知道的这么清楚,这个女人委实太可怕了。 “可是一旦你拥有了另一张脸,一切都会不同。不要说她们两个,你只怕会成为这世界上所有少女的梦中情人,拥有这样一张脸,无论你做起什么事来,恐怕都会容易的多,” 小叶很小心的问道:“我可不可以选择不做?” 萝丝冷笑道:“你认为呢?” 小叶苦笑道:“看来我非做不可了!” 萝丝冷冷的说,“因为你根本就没有选择的余地……” 第三十五章 王都俊少 十天,又是一个十天。 小叶脸上的纱布终于可以去掉。 铜镜中一个风神如玉的美少年正在瞧着他,这少年的眉目、唇角,一切仿佛都是小叶的,又仿佛不是,却不知道比小叶好看多少倍。如果说以前的小叶是个粗胚,那么现在的小叶无疑就是精品、是杰作,是一件举世无双的艺术品。 小叶的唇边不自觉的露出一丝微笑,他的微笑就如同二月的春风,能融化世间的冰雪,就连一直冷眼旁观的萝丝都心神一荡,仿佛不能相信世间竟有如此完美的脸。 他自己也不觉瞧的痴了,而此时黛丝看他的眼神就好像一个少妇刚刚见到久别的丈夫。令小叶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赐与他这张脸的,正是黛丝。 小叶实在想不到看上去痴痴的黛丝会有这样的能力,但想到萝丝和史前文明的关系,再想到那个惊天的阴谋,黛丝拥有这样的能力似乎也不足为奇。而且这种工作需要极妙的巧手,极高的耐心,痴痴的黛丝恰好具备这样的条件。 黛丝仿佛花费了全部的心力来完成这件作品。本来是萝丝逼她,但做到后来,根本不用逼迫,她把自己对世间男子最美好的想象都倾注在了小叶的脸上,这张脸就是黛丝心血的结晶,是她心中最完美的男人。 “你现在的名字叫莱夫•;萨瑟兰,今年十九岁。你不了解你的身世,只知道你的母亲是克罗安城一个破落贵族的女儿,而你是一个私生子。你的母亲已经病逝,你去王都的目的是寻找你的父亲,但你的母亲却不肯说出的父亲是谁,只给了你这块玉佩。”萝丝取出一块玉佩交给小叶,对小叶说道:“而且你的能力是天生的,这就是你的新身份。” 小叶道:“这些和萨瑟兰有什么关系?为什么不直接去找萨瑟兰告诉他我就是他的儿子?” 萝丝道:“你傻呀!如果那样做的话你直接就会被当成疯子让人给剁了,谁都知道萨瑟兰没有儿子,所以必须让萨瑟兰来找你而不是你去找他。”她顿了顿又说:“这块玉佩是当年萨瑟兰在一次风流之后交给一个女子的,这玉佩上有萨瑟兰家族的标记,你只要将它带在身上,必要时再拿出来用即可。” 小叶道:“怎么样才能让萨瑟兰来找我?” 萝丝道:“这个你不用担心,我自有安排,你现在只要去王都,无论你想干什么都可以,包括去寻找你那两个情人!” 她说到这儿,黛丝的眼里闪过一丝痛苦的神色,不过转瞬即逝,可惜小叶并没有看到。 小叶脸上一红,艾尔纱虽然和他有了关系,但能不能算是他的情人,连他自己都说不清。他现在最担心的就是雪莉,她现在究竟怎么样了?艾尔纱把她带走以后究竟会去哪里?他恨不得立即就找到雪莉向她倾诉相思之苦,不知道雪莉现在是不是也在想着自己呢? 小叶问道:“你打算这样就放我走吗?” 萝丝冷笑道:“难道你很喜欢呆在这里?” 小叶尴尬的笑笑,道:“我是说如果我不按你说的去做,你又能如何?” 萝丝道:“你不会,而且不敢,因为你没有别的选择,如果我发现你没有按照我说的去做,我就会宣布你就是史前魔人,那么你的下场可想而知。而且你绝对不能泄露你的真实身份,不然,不但那些想得到史前魔人的人会杀你,我也不会放过你!” 小叶抽了一口凉气,这的确是他的软肋。好吧,反正也没什么坏处,就按她说的,干就干吧。 萝丝笑了笑,笑的很神秘,道:“我还可以告诉你一个你一定要去王都的理由:你的那个大一点的情人,已经回到了王宫,如果你想要知道你那小情人的下落,不妨去找她。呵呵,能和理查德六世争女人,我都有点儿佩服你的手段。”言语中充满了戏谑,听得小叶尴尬不已。 …… 洛林,王者之都。 这是诺斯王国最大的城市,也是一座年轻的城市,从它开始兴建至今不足百年历史。百年来,它不仅成为了诺斯王国的政治中心,也渐渐发展成为了经济文化中心。这里水陆交通便利,莫斯河与萨尔温河在这里交汇,是联系东西方的交通要道。 莫斯河与萨尔温河是雅鲁江两条最大的支流,雅鲁江是阿兰德大陆最大的河流,自西向东贯穿整个大陆奔向浩瀚的海洋。雅鲁江孕育出灿烂的文明,它的两岸遍布重要城镇,而洛林城无疑是其中最大的之一。 洛林城是一个开放程度很高的城市,这里各色人等杂居,不同语言混用,商贸发达,俨然一个国际性大都市,很难想象在这样一个时代会有如此开放的城市,这也可能是洛林成为百年来发展最快的城市最主要的原因。 看来,开放与交流无论在古代还是现代都是发展的必由之路,出现在这座城市的小叶感慨道。 正因为洛林的开放,所以小叶的到来并没有引起太大的轰动。但是所有见到小叶的人无不为他绝世的风貌所震撼,每个见到他的少年都自惭形秽,每个见到他的少女都芳心暗许。他买东西的时候,就连快要掉牙的老太太都会故意多给他一些…… 小叶从未想到过一张绝美的脸会有如此多的好处,当然他更没有想到这张绝美的脸给他带来的麻烦更多。 小叶来到洛林已经三天,这三天来,他已经把这座城市的大街小巷摸了个清清楚楚,他的语言能力超强,不管什么人说话他都能听懂,而且立即就能用这种语言和对方交流,这能力连小叶自己都感叹不已,亚特兰斯时代的语言启发能力的确匪夷所思。所以,经过这三天,哪里是富人区,哪里是平民区,各有些什么样的人,有多少人,那些人有可能造成威胁,他已经通通透透。 但是很可惜,他还没有找到他想要找的人。他在洛林闲逛的时候一直在寻找雪莉的生物场,却一无所获。不但雪莉,连艾尔纱的生物场也没有发现,这让他更加担心。萝丝明明告诉他艾尔纱已经回到王都,难道是萝丝欺骗自己?但是艾尔纱有足够的理由回王都,没有理由找不到,除非出现了意外! 小叶知道艾尔纱拥有隐藏生物场的能力,但是她现在已经在自己的势力范围,没有理由再费力的隐藏自己。而且就算她隐藏,雪莉却是没有隐藏能力的,为什么连雪莉也找不到?黛丝明明告诉自己是艾尔纱带走了雪莉,难道…… 小叶简直不敢再想下去。他现在的感知和探索能力都已经非常强大,想在一座城市里找一个人,连续找了三天还找不到,这件事让小叶想想都要发疯。所以他不能想,也不敢想。他只能找,不停的找,发疯的找…… 以他的能力想要在人海中找到具体的人必须依靠探索能力,感知能力可以告诉他哪里有人,却不能告诉他那里有什么人。所以尽管他的生物场很强大,想要在这样大的一座城市找一个人也不太容易。 他心中还有许多未解的疑团,他有很多事情要问克拉克。但是他绝不能让任何人知道克拉克的存在,这是他最大的秘密,所以他必须非常小心。 他找了一家客栈住下,一间非常普通的客栈,普通的不能再普通,放眼洛林城,到处都是这样的客栈。 他不想引人注目,可惜他的容貌决定了他不可能不引人注目。 夜深,人静。 正因为他的容貌过于引人注目,所以他所下榻的客栈周围竟然有不少少女在盯梢……更有许多因为女朋友“移情别恋”而想痛扁他一顿的呷醋少年…… 这些当然瞒不过小叶,如果换在原来那个世界,他只怕做梦都会笑出声来。可是现在不同了。经历了一连串的挫折之后,已经严重打击了他的自信,他再也不敢有任何托大。连自己这张脸都是别人强行给的,还有什么事情不可能发生?所以他必须小心,特别小心! 这里是这家客栈隔了两家的一处富户,这样的富户在洛林多如牛毛。 这富户是个守财奴,对守财奴来说最保险的地方就是金库,所以小叶现在就在这座金库里。 “克拉克,你在吗?”小叶叫道。 “hi,在这里,啊哈,你变得帅多了么!”人畜无害的克拉克出现在墙上,“你又遇到什么麻烦了吗?” 第三十六章 洛林夜话 小叶苦笑道:“麻烦大了。” 克拉克笑道:“这话听上去很耳熟!” 小叶可不想和他贫嘴,就把在克罗安荒宅之后发生的事情简要说了一遍,当然略过了那两段韵事。 小叶问道:“萝丝好像对亚特兰斯文明有相当的了解,你认为她已经掌握了亚特兰斯文明吗?” 克拉克道:“应该说是掌握亚特兰斯文明的某些技术。要知道亚特兰斯文明曾经非常繁荣,虽然在科魔之战中毁灭了许多,但是它的遗址应该也不止一处。我认为她应该是发现了某处亚特兰斯文明的遗址,并通过这处遗址掌握了某些技术。比如她所谓的‘天雷魔音’技术,就是很典型的精神控制技术,这种技术在亚特兰斯时代,人类做过很深入的研究。又比如她的面部整形技术,也不是这个时代所能够出现的。再比如你所提到她进行的大脑移植手术,更不是现在这个时代所能想象的。不过她显然没有系统的掌握亚特兰斯文明的历史,也不知道为什么亚特兰斯文明为什么会毁灭,仅仅是学到了某些技术而已。” 小叶松了一口气,又问道:“那么,那两个女人好像隐身一样能够躲过我的生物场的探索又是怎么回事?” 克拉克想了一会儿,说道:“那两个女人的隐身能力应该就是我所说过的降频。” “降频?” “是的,”克拉克说道:“如果是‘自然频率’的话,会有一个生物场波动的突然异常,而你并没有感觉到这种异常,所以应该是降频。降频就是把生物场的频率降到一定范围之外,令人探索不到。你已经知道生物场的探索能力有距离上的范围,就是必须在一定的距离之内才会有效,这叫做空间限制。你也必须知道对生物场的探索必须处于一定的频率范围才会有效,过高或过低都不行,这个频率范围就叫做频率限制。只要有人把生物场调整到你的频率限制范围之外,你就无法觉察到他的存在,不管他离你远还是近。” “那么,对于那个叫做萝丝的女人,为什么连控制能力也会失效?要知道我是连无生命的物体都可以控制的,为什么对她不行?”这是关系小叶生命安全的头等大事,所以他急切的想知道答案。 “还是那个原因,频率限制!”克拉克解释说:“你知道任何物体都有自己的固有频率,不管是有生命或者无生命。只不过有生命的物体你可以感知到,无生命的物体感知不到而已。但是感知不到不等于不能控制,只要这个物体的固有频率处于你生物场的频率限制范围之内,你就可以控制。事实上绝大多数物体的固有频率是在这个范围之内的,你又从未遇到过例外情况,所以你就认为所有的无生命物体都可以控制。如果你遇到某些特殊物体的固有频率在你的频率限制范围之外,你就控制不了了。这个女人就是把自己的频率调整到了你的频率限制范围之外,你当然也就控制不了。” 小叶还是不太明白,“可是,她是一个真正的人类,应该是没有生物场能力的,为什么可以拥有降频能力?” 克拉克解释说:“对于生物场能力的运用不一定非要感知到生物场,有些人类不需要感知到自己的生物场就可以使用某些生物场能力。比如我们曾经谈到过的‘气’的概念,理论上通过‘气’就可以实现降频的目的。现在人类的科技水平还不发达,自然会加强自身的修炼,出现用‘气’水平很高的人并不稀奇。而且亚特兰斯历史上曾经出现过这样的事情:‘气’的使用达到一定水平的人类,就连一般的非人类都不是其对手。更有甚者可以把‘气’当作物质来使用,就更加令人匪夷所思了。” “那么,有没有什么办法探索到这些降频的人类?” “有,办法就是增频。”克拉克说道:“只要增加你的频率限制范围,让对方的场频处于你的频率限制范围之内,就可以发现对方。” “怎么样增频?” “自然共鸣!” “自然共鸣?” “对,自然共鸣!”克拉克说道:“就是和‘自然频率’发生共鸣。理论上进入自然频率的个体,无论多么强大的生物场也不可能探索到,但是进入‘自然频率’最大的问题就是个体不能自由移动,而必须跟着大自然的运动而运动,这种能力是被动的,是纯防御性的,所以一般不被采用。防御者更多都是采用降频的办法,这样令对手发现不了自己,而自己却可以随意选择进攻或防御。自然共鸣则是反其道而行之,利用‘自然频率’进行共鸣,理论上可以使自己除了进入‘自然频率’的个体以外,任何个体都能够发现。” 小叶问道:“怎样才能进行自然共鸣?” 克拉克道:“首先要找到自然频率,然后调整自己生物场的频率到自然频率或自然频率整数倍关系,就可以自然共鸣。事实上这和普通共鸣没有太大区别,关键就在于找到自然频率,而不同的时间和空间,自然频率都是不同的,这就需要使用者必须具备极敏感的自然感知能力,就是对附近有生命和无生命个体所组成的有机系统的强大感知能力。” “听上去很不错,那么自然共鸣有没有范围限制?” “有,而且这要根据使用者自身的能力,同样有空间和频率上的限制。” “怎么说?”小叶问。 克拉克回答说:“空间限制就是距离范围,频率限制就是频率范围,如果使用都自身能力不够,就算空间限制达到,频率波次却达不到也一样无用。比如一个隐藏者的频率是自然频率的50倍,而你的自然共鸣频率只达到自然频率的40倍,你就无法发现对方。” 小叶道:“现在的问题是:有生命的个体容易感知到,无生命的个体怎样感知呢?” 克拉克道:“其实也并不困难,你可以控制某个物体,就说明这个物体的固有频率在你的频率限制范围之内,只要在这个范围之内找到它就可以了。但是关键在于仅仅感知到无生命个体也还是不行的,你必须感知到由你周边有生命个体和无生命个体所组成的有机整体的整体频率,只有这个频率才是自然频率。” “听上去很困难啊!” 克拉克接着道:“在亚特兰斯文明时代,曾有科学家提出过‘统一场’的概念。他们认为:任何物质都是有‘场’的,而场与场之间是对立统一的,任何物质都不能脱离其它物质而独立存在,甚至整个宇宙都有场,与最小的基本微粒的场都是统一的。而这种统一关系,就是‘统一场’。根据这个理论,没有什么场是探索不到的。所以不仅无生命个体的场也是可以探索的,至于怎样探索,唯一的办法就是提高你自身的生物场,尽早掌握变异能力。” “变异能力?好像听你说起过。”小叶插了一句嘴。 “是的,变异能力是生物场运用的最高形式,也是最复杂、最困难的形式。需要很强的生物场能量和很强大的身体素质。只要能够掌握变异能力,就可以很轻易的自然共鸣,也就可以很轻易的增频。” 可惜小叶现在最缺的就是身体素质,身体素质的低下不要说变异能力,连自身安全有时候都不能保证,所以小叶感觉目前的当务之急是提高身体素质。 “有没有什么办法能够迅速提高我的身体素质,或者说让我迅速拥有强大的武技?”小叶问道。 克拉克回答:“一般来说,在亚特兰斯时代想要提高某种能力有两种办法。最常用的办法是下载,下载有关这种能力的知识到你的大脑!” “下载?” “是的,就是下载!不要忘记我是图书馆,我几乎拥有在亚特兰斯文明毁灭以前人类所创造的一切知识,自然也包括你对你有用的武技知识,所以可以把有关武技的内容下载到你的大脑,这样你就可以获得比任何人都强大的武技能力。利用这些,自然可以提高你的身体能力。” “真的吗?!”小叶的心砰砰跳了起来,要是真有这样的好事,还用得着害怕那个什么萝丝?“不过这种直接对大脑的下载感觉上好像有点不可思议!” 克拉克说道:“其实也没什么,本质上很简单。因为你的生物场本质上也是一种电磁波,而这些内容也可以以电磁波的形式,发送出去,只要让你大脑发出的电磁波对这些内容进行接收就行了。” “那要怎么才能接收?” “你只要把中央芯片放在前额上,然后闭目冥想就可以。” “这么简单?” 克拉克报以一个迷人的微笑。 “那么下载到的这些东西马上就可以用吗?”小叶急切的问道。 “不可以!” “为什么?” “你知道有汽车这种东西么?” “知道!” “这就好比汽车,给你一辆汽车,你必须通过学习才能驾驭它,从一个不会开车的人到一个赛车手有很长的路要走,这是同样的道理。”克拉克解释说。 小叶不由得一阵沮丧,也就是说这种下载只不过是把有关某个方面的知识存储在大脑里,而想要运用则需要一个漫长的学习和实践过程,就好比给你一大堆学习资料,如果你想掌握就需要认真去学习和研究它,唯一不同的是这些资料是存贮在大脑中的而已。这种办法最大的缺点就是需要时间,需要大量的时间,不符合小叶想要快速提高能力的初衷。 “还有一种办法是什么?”小叶问道。 克拉克说道:“另外一种办法虽然快捷,但是可遇而不可求,应用起来比较困难。这种办法就是置换!” 小叶不太明白,“置换?什么意思?” 克拉克解释道:“说白了,就是夺取别人的生物场能量,使之变成自己的,从而快速提高实力。任何生物场只要进行活动,就有会产生能量,能量的大小决定了生物场的强弱。按理说,从外界夺取强行生物场能量转化成自己的生物场能,需要有相应的身体素质与之相适应。一般来说,无论是人类还是非人类身体素质的提高都远远赶不上夺取他人能量带来的生物场能的提高。所以,如果身体孱弱的话,就会使身体的负荷增大,不但不会受益,反而会造成机体紊乱,严重的有可能造成机体崩溃,甚至死亡。但是科学家们发现,非人类却经常采取这种办法来提高自身能力,对这一不符合常理的现象科学家们经过多年研究,终于发现了其中的奥秘,并由此发明了一种办法,即可以提高实力,又不损伤身体,这种办法就是置换。置换的本质就是把有可能造成机体紊乱的生物场能量用来异化身体,而不是直接拿来使用。异化这一过程,相当于借别人的燃料来炼自己的铁,从而就可以从本质上提高自己的力量,因为异化以后的东西就真正是自己的,而不是外来的,外来的东西总有用完的时候,而只有自己的才生生不息。” 小叶咽了口唾沫,问道:“这种办法要怎么操作?” 克拉克说道:“要实现置换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置换者本身要具有强大而且熟练的生物场操控能力,二是被置换者,也就是被夺取者要心甘情愿的配合,把自己的生物场能量提升到最大。这两个条件却一不可。如果置换者本身生物场操控能力不句熟练,就无法把握好进度,自己反而会受害。如果被置换者不是心甘情愿、全力配合,你就无法得到他的生物场能量。非人类进行这项活动时,一般都是一个非人类意识到自己大限将至,为了保存下自己的实力,找来一个最受信任的人进行置换。而现在,一来会用生物场的人屈指可数,二来世上又有哪个人会心甘情愿的把自己的能量转交他人?所以说可遇而不可求。” 小叶又是好一阵沮丧,看来这第二种办法几乎等于没有。还得从第一种办法上下功夫。这也就意味着,在自己达到某种程度的实力以前,还要夹着尾巴做人一段时间。不过至少有了方向,看到了希望,暂时的韬晦算不了什么,小叶只好这样安慰自己。 第三十七章 风流少年 “欲睹绝世风姿者,请先入住本店!” 这是客栈门前贴出的告示。 这家客栈的住宿费用已经涨了两倍,前来入住的人群仍然络绎不绝,而且清一色全部都是女性,从八岁到八十都有。 所以客栈不得不每天都轰出去前一批次的客人以接纳新的客人,客满的牌子自从小叶来这里以后就没撤下去过,但每个人都视而不见。 小叶已经换过十八家客栈,这已经是第十九家…… 他入住的每家客栈的门都被挤破,老板的脸都被抓花…… 所以留住小叶的第十九家客栈贴出了这个告示。 这是一个很聪明的办法,不仅留住了小叶,也为自己带来滚滚财源。在这里小叶不但吃住费用全免,甚至还有客栈每天的收入分成。这的确是一件皆大欢喜的事情,至少表面上看是这样,每个人都应该很满意。 只有一个人不满意,这个人就是小叶。 现在的小叶只好躲在房间里,不敢出门一步。 因为现在整个洛林所有的少女都知道这家客栈住着一位绝世的美少年,美的毫无瑕疵,美的好像不属于这个世界,美的比你在梦中见到情人更甚一百倍。所以他成了所有少女的梦中情人,所以他只要出门就一定会伴有女孩子们的尖叫、男孩子们的怒骂和满天飞舞的说不出是鲜花还是砖头的有生命或无生命的物体,更夹杂着少女们秋天的菠菜和含情脉脉的飞吻…… 这的确是一件让人说不出是惬意还是恐怖的事情。小叶自己也没想到事情竟然会发展到这个地步。他一没有见到萝丝所谓的安排,二没有找到想找的人,却得到了在自己那个世界只有天王巨星才可能享受到的待遇。他自己都搞不清楚现在是该哭还是笑。所以他只好很郁闷。 又是一个月过去了,时间过得好像总是很快。 本来小叶是白天找人,晚上练功,这样做的结果就是造成当前“天王巨星”莅临的局面。所以他只好白天练功,晚上找人。这样一来造成的结果是发现目标的可能性降低了。因为晚上人要睡觉,人一旦睡觉生物场波动就会降低,波动降低就会给搜索带来难度。所以他只能郁闷。看来,不管一个人的个体能力有多么强大都会有力所不逮的时候。 小叶在一个月里也只做了这两件事:练功、找人。 练功的地方是客栈,找人的重点是王宫。 练功很好办。只要把门一关,想怎么练就怎么练,绝对没有人打扰。尽管外面有许多怀春的少女、思春的寡妇、叫春的并且对小叶夹杂着羡慕和嫉妒甚至恨不得自己变成小叶的少年……,但这些都不能打扰他,因为客栈要赚钱,要赚钱就要留住小叶,要留住小叶就一定不能让任何人打扰他,所以小叶只要把门一关,就绝对安静。甚至外面聚集的男男女女都成了小叶共鸣的基础。 找人却不太好办了。王宫坐落在洛林城中心线偏北的位置,小叶已经几次从那里探索。大的惊人的王宫,小叶的探索能力就算全部放开以后竟然还有很大盲区。虽然感知能力可以覆盖整个王宫,但是感知能力仅仅是模糊的“看”到,只能感觉到有人或是无人,却不能分辨这个人是谁,难免不太可靠。万一雪莉就被藏在王宫里,不就从此擦肩而过了?这也是小叶一直不肯离开洛林的主要原因。 他的感知能力达到了15公里左右,探索能力也达到了800米左右,没有了艾尔纱那样强大的生物场进行共鸣,他的进展速度明显慢了许多。而且探索能力范围越大,进展的速度就越慢,已经渐渐接近了小叶身体能力的极限,任他心急如焚也无可奈何。如果不是修习从克拉克那儿下载的武技,只怕早就停滞不前了。而且就算他不停的修习武技,那怕是修习最精妙的武技,身体的强大也必须是循序渐进的,谁也不可能指望自己短短时间之内就能锻炼的肌肉发达如同霍利菲尔德。那种所谓的能让人一天之内拥有超过别人几十年修炼成果的灵丹妙药之类的好事好像只有在小说中才会出现。所以事情总是让人那么郁闷。 看来许多事情并不像想象中的那么简单。 对王宫的探索,没有找到艾尔纱,也没有找到雪莉,却发现了王宫中大量强大的人,人类。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大内高手”?正因为这个原因,小叶一直不敢贸然进入王宫,尽管他这一个月来身体能力和以前比起来已经突飞猛进,可是自知之明他还是有的。 自从在克拉克那里下载了大量的武技,他就一直不停的学习、修炼。从来没有当过好学生的小叶发现自己的学习能力竟然是如此出众,看来小时候被老头子逼着背《先天卦经》并不完全是坏事。连《先天卦经》那么无聊的东东都可以背的滚瓜烂熟,这些看上去至少不那么无聊的内容自然不在话下。 小叶发现自己简直就是天才,修炼的时候居然还能够产生发散思维。比如修炼武技的过程就让小叶联想到了自己那个世界的一本书中描写的“剑宗”与“气宗”。如果说武技如同剑法,生物场就如同内力。这个世界的人修习武技的过程就如同“剑宗”,重武技轻内力,或者说没有真正理解“内力”也就是生物场,尽管有些人的‘气’很强大。而自己就如同一个有了强大“内力”的人进行剑宗的修炼,颇有事半功倍的感觉。 自己原来只不过是不知道自己强大生物场的应用技巧而已,单纯的感知、探索、控制甚至共鸣都只不过是最基本的应用,配合以武技,其应用之精妙让小叶为之惊叹。尽管如此,相对于这些“大内高手”,他也只不过是从一只蚂蚁变成了一只强壮的蚂蚁,蚂蚁终究是蚂蚁,任何一只蚂蚁都没有法子挑战大象的。所以小叶很明智的放弃了硬闯王宫的计划。 所以他必须想一个法子能够让他合理合法的进入王宫,老在王宫外面兜圈子不是办法,更何况王宫外围的士兵每次都要多看他两眼呢? 可是小叶很头疼,一个像他这样的“黑户”想要合理合法的进入王宫,看上去并不容易。 但也只是看上去而已…… 现在他已经不需要头疼了,因为已经有人来请他入宫了…… 很多事情看上去似乎走投无路,但也许仅仅就在下一秒钟,一切都已不同。 “莱夫•;萨瑟兰先生可是住在这里?国王陛下有请……” 国王的使者自然不是这小小的客栈能拦的住的,所以正在练功的小叶听到了这句话…… 第三十八章 弥天大谎 王宫很大,真的很大,大的出奇。 小叶已经穿过了九道门,还没有见到国王用以见客的正殿。 这九道门每道门后都是一座宏伟的建筑,每座建筑的风格都不相同,偏偏又给人一种协调统一的感觉。 小叶很难想象这种感觉,也绝不掩饰这种感觉,他的震惊就写在脸上。他现在给人的印象就好像刘姥姥进了大观园。 他这种样子有一半是装出来的,另一半是他真的很震惊。 长长的觐见通道足可以使任何觐见者产生对王权的畏惧感,使人感觉王权的高不可攀。 小叶一边走,一边全力探索周围的情况:越接进正殿,强大的气场越多。这才是真正令小叶感到恐惧的根源。 再长的通道也有走完的时候,终于,小叶看到了整个王宫中最宏大、最巍峨的建筑——正殿。 长长的阶梯,高高的殿堂,红色的地毯,警戒的士兵、两列肃立的官员…… 一切仿佛似曾相识。 这是一个年龄约莫五十岁,鬓角些许花白,面目慈祥的中年人,正朝着小叶颔首而笑。小叶从他身上感受不到任何暴戾的气息,相反却是平静祥和更多一些。这个人应该就是理查德六世了,为什么感觉上不像是假的? “草民莱夫•;萨瑟兰叩见吾王万岁,万岁、万万岁……”小叶学着电视上经常演的样子,双膝跪地,向着高高在上的一个人念道。 他自认为自己的这句说辞非常得体,却不想引来周围一阵窃窃私语。理查德六世更是一阵开怀,对左右说道:“这就是近来轰动整个都城的绝美少年?果然是玉树临风、出人意表……” 真想不到,这一张绝世的脸蛋竟然成了他见到国王的最佳通行证。本来还为此苦恼不堪的小叶突然发现事情不是那么糟糕。 理查德六世仔细端详小叶,微微点头,自言自语道:“像,神似……”又对小叶说道:“你起来吧。你真的姓萨瑟兰?” 小叶说道:“是,草民真的姓萨瑟兰。”他不得不把戏演下去,好在骗人的把戏对他来说已是轻车熟路。 理查德六世问道:“这是你父族的姓氏?你的父亲是谁? 小叶道:“草民从未见过父亲,但是母亲告诉我,草民的父亲姓萨瑟兰,所以草民也姓萨瑟兰。” “你今年多大了?“ “19岁。 “那么你母亲现在何在?” “不在了!母亲病逝了!”小叶低下头。 理查德右边为首一人突然一阵激动,这人一身戎装,身材魁梧、面如重枣、不怒自威,如果他的胡须再长一些,简直就是关二爷再世,只可惜他的胡须却像张飞。整个大殿只有他一个人腰挂佩剑,可以带剑上殿,充分说明了此人的身份和地位,想来他就是传说中的萨瑟兰了。 萨瑟兰本来很红的面色突然变得苍白,心跳剧烈,喘息急促,张了张嘴,似有话讲,却没有作声。 理查德六世继续说道:“那你的母亲可曾给过你什么东西?” 小叶道:“有,母亲临终前曾给过草民一个玉佩。” “在什么地方?” “就在草民身上。” “快拿来我看!” 小叶从怀中取出萝丝给他的玉佩,心里对萝丝暗骂不已:妈的,占老子便宜! 一个侍卫官从小叶手中接过玉佩,交给理查德六世。理查德六世细细端详了好一会儿才问道:“你的母亲临终前可曾交待过你什么?” “母亲要草民来王都寻找父亲。” “她有没有告诉你谁是你的父亲?” “没有,母亲只给了草民这个玉佩,只说只要有这块玉佩便可找到父亲,其它的什么都不肯说……” 站在理查德六世右边的萨瑟兰竟已经流下眼泪。 理查德六世对他说道:“萨瑟兰将军,情况大概就是这样了,你可还有什么要问他的?” 萨瑟兰道:“为臣,为臣已经可以确定,求大王为为臣做主……” 理查德六世点点头,说道:“好吧,寡人为你做主。”又对小叶说道:“莱夫•;萨瑟兰,你可知道你的身世?” “草民不知,母亲从来也不许草民问起。” “那么,寡人告诉你。”理查德六世缓缓说道:“二十年前,诺斯王国的克罗安城曾经有一位倾国倾城的绝代佳人,她是一位贵族少女,她的美貌足以令任何男人流连忘返,她的气质足以使任何男人为之倾心,她理所当然的成为了整个王国甚至整个大陆的王公贵族竞相追逐的对象,她就是拥有第十一代王族血统的馨兰郡主。可是有一天她却突然怀孕了,未婚而怀孕。一个贵族少女未婚而孕是很严重的罪行,尤其她还是王族之后,如果她不肯说出孩子的父亲是谁,那么她本人要面临被火烧死的刑罚,她的家族也将被剥夺贵族权利。可是她宁死也不肯供出那个孩子的父亲是谁,随后她和她的家族在一夜之间全部失踪,从此再无音信。这一过就是二十年,没有人知道他们去了哪里,这成了一个所有人都想要了解的迷。直到你的出现,事情才突然有了转机,你可知道这是为什么?” “因为你就是那个孩子!”理查德六世顿了顿继续说道:“这个玉佩就是证据。因为这个玉佩是当年寡人赐给萨瑟兰将军的御用之物,也是萨瑟兰将军得到的第一件王赐之物,所以视如生命。萨瑟兰将军把它所为定情信物送给了馨兰郡主,现在却在你的手上,这足以说明一切。而且你的容貌太神似当年的馨兰郡主,也只有馨兰郡主才有可能有你这样的孩子。” 小叶吓了一跳,的的确确吓了一跳,他的这个反映十分自然,根本不是作假,尽管他自己是个冒牌货,这一跳却是货真价实的。所以尽管一殿人都是老狐狸,也绝对没有人能看出这个动作有问题,相反,更增加了真实性。小叶这才明白为什么萝丝要自己冒充他人却什么也不肯告诉他,因为只有最自然的反映才不会引起别人的怀疑,他自己都忍不住要认为自己就是那个孩子了。 他实在没想到萝丝要他冒充的人竟然有这么曲折的历史,更没有想到为自己换上这样一张面貌原来隐藏着这样的秘密,这实在是一个近乎完美的计划,完美的没有破绽,因为他自己什么也没有说,什么也没有做,一切都是别人在替他说、替他做。就连指认自己也完全是由别人主导,他自己毫不知情。他所作的一切反应都是最正常的反应。做而不做,不做而做,这真是一个请君入瓮的完美案例。小叶不禁有点佩服萝丝了,什么都没有做,却什么都做了。 理查德六世继续说道:“现在,你可知道你的父亲是谁?” 小叶微微点了点头,又轻轻摇了摇头。 那流泪的萨瑟兰站了出来,理查德六世用一指,道:“这就是你的父亲,罗杰斯•;萨瑟兰将军,诺斯王国首相!” 小叶呆呆的站在原地,萨瑟兰快步走上前去,双手扶住小叶,仔细端详,“孩子,这些年来,苦了你了……”言罢,竟已泣不成声。 整个大殿一片哗然。 理查德六世接着说道:“当年馨兰郡主为了不影响萨瑟兰将军的前途,独自承担了一切,甚至放弃了贵族的身份,如此至情至性的女子,放眼整个大陆无出其右者,她也是我诺斯王族的骄傲……萨瑟兰将军为了让你得到王国的承认,特地请求寡人为你证明。” 理查德六世的眼角似也有些湿润,高声说道:“现在我宣布,莱夫•;萨瑟兰为罗杰斯•;萨瑟兰将军世子,封男爵,其母业已去世,一切罪责免除!追封馨兰公主!” 大殿内又是一片哗然,不过这次似乎更夹杂着抱怨和不满。 果然,一个尖嘴猴腮的人站了出来,“为臣以为,此举不妥。” “哦?”理查德六世回应道,“鲁斯国师认为有何不妥?说来听听。” 鲁斯说道:“大王,当年萨瑟兰与馨兰郡主私通一事本就于理不合、于法不容,馨兰郡主为此还避世长达20年,而萨瑟兰将军却平步青云,毫无愧心。现在首相突然冒出来这么一个儿子,与国无功,就封男爵,请问陛下置王国法律于何处?” 这时又一个人站了出来,说道:“请问鲁斯国师,您的儿子,戈登•;鲁斯不也是无功而封男爵吗?那个时候你怎么不说与国无功?现在却反对起萨瑟兰将军?再说萨瑟兰将军这20年来一直没有娶妻,正是缘于对馨兰郡主的感情,又怎么能说毫无愧心?”这人站在理查德六世右侧,显然属于萨瑟兰一派。 话音刚落,左侧一人也站了出来,道:“不然,鲁斯国师的儿子曾经多次为国祈福,助我军凯旋而归,怎么能说是与国无功呢?” 这话出口,右侧立即群情激愤,更有人开始破口大骂:“什么,我们在外流血流汗的打了胜仗,倒成了那小儿祈福之功了吗?如果真是这样,下次让他一个人上战场,靠祈祷去打仗吧……” 左侧也不甘示弱,立即反唇相讥,两派顿时骂成一团,一时间整个大殿沸沸扬扬,好不热闹。 理查德六世面显怒容,单手一伸,辩论双方立即停止了争吵。理查德六世说道:“既然,鲁斯国师提出异议,那么莱夫•;萨瑟兰封爵位不变,但暂无封地,留待日后立有军功,再行封赏。此事就此为止。” 第三十九章 有缺陷的男人? 事情就这么解决了,本来前一天还是“黑户”的小叶,一夜之间变成了权倾天下的萨瑟兰将军的世子,还拥有了男爵的爵位。许多事情看上去就是那么不可思议。 父子相认,自然免不了嘘长问短一番,这当然难不住小叶,必要时还眼泪一把、鼻涕一把的来表达出真情实意,不过萨瑟兰的眼泪怎么看都像是真的,小叶在欺骗他的时候还真有点儿小小的愧疚了一下,不过眼前的局势让他不得不把戏演下去,因为一旦发现有假,他可就真的死无葬身之地了。 突然有了儿子,萨瑟兰老怀大畅,当然要大摆筵席与人同乐。想要巴结他的人自然也不会放过这千载难逢的机会,所以一时间宾客如云,贺礼堆积如山,大小萨瑟兰同台登场,可以说这就是萨瑟兰为小叶正式融入王国上层社会而举办的一个仪式,从此以后,他就有了一个新的身份:萨瑟兰将军世子、馨兰郡主之子、新晋男爵、官场新贵,总之,是一个前途无量的人。 小叶刚来这个世界的时候做梦也不会想到会有今天,一切发生的那么突然,而一切偏偏又都不在自己的掌控之中,现在呢? 现在他已经是权倾天下的萨瑟兰的儿子,是他的继承人,是这个国家上层的精英,那么一切是否应该不一样了呢? 小叶脸上笑得很开心,心里的苦却只有自己知道。他现在是所有人羡慕的对象,他却不知道应该羡慕谁。 他最关心的事情,还是没有着落,他每天都在想这件事,想的发疯。他已经可以随着他的“父亲”自由的出入王宫,他自然不会放过这么好的探索机会,可惜又是一个月过去,他依然一无所获…… 雪莉,你究竟在哪里?你现在可好? 他从来也不知道思念一个人是这么令人痛苦的事。他和雪莉相处的时间并不算长,可是雪莉却在他心中留下了永远也抹不去的影子,他不知道这算不算是爱…… 这里是他的房间,房间很大。房内陈设极尽奢华,因为这是一个将军世子应该享受到的待遇。房间之外有八个女仆,八个绝色的少女仆人,她们中随便哪一个都能勾起男人最原始的欲望。 而且他被明确的告知:这八个少女还都是处女…… 小叶当然知道,只要他一声召唤,她们就会毫不犹豫的向他献出她们最宝贵的东西,而且绝无怨言。无论小叶的身份还是风姿都足以做到这一点…… 可是她们失望了,小叶可以从她们的眼神中清楚的感觉到她们的失望。如果换做以前,他可能认为自己是这世上最幸福的人,有取之不尽的财富,有享之不尽的美女,金钱和美色曾经是他最喜欢得到的两样东西。可是现在这两样东西唾手可得,他却毫无兴趣,他甚至把一个试图亲近他的一个少女赶了出去…… 这一切看上去太不正常了,所以洛林的流言蜚语有了市场…… 所以小叶成了一个对女人不感兴趣的怪物,成了一个那方面有残缺的人,成了一个性取向很值得怀疑的人…… 小叶苦笑,他只能苦笑,因为没有人知道他的痛苦,他的痛苦偏偏没有办法对人说,他不能对任何人倾诉。 现在就连萨瑟兰也发现儿子有问题。 “我的儿子,你不喜欢我为你安排的这些仆人吗?她们可是洛林最年轻貌美的少女,她们的身体完美无暇,她们中的每一个都足以让男人获得极大的满足,难道你对她们不满意吗?”萨瑟兰将军关切的问。 “我的父亲,难道您认为得到一个少女的身体会很有成就感吗?”小叶反问道,他自己也想不到自己会问出这样的问题,至少以前绝对不会这么想。 他也没想到自己这一问竟然似对萨瑟兰有了极大的触动,萨瑟兰的表情由关切逐渐变成了痛苦,眼神由关心变成了悲切…… 良久,他才痛苦的说道:“我的儿子,你是在恨我抛弃了你的母亲吗?” 小叶一怔,他没有想到自己有感而发一句话,竟然会让这老将军产生如此想法。 萨瑟兰缓缓说道:“我的儿子,我知道你的心里一定痛恨我,你一定是痛恨我当年抛下你们母子,逃避责任,所以这些天来,你都不愿理我,更愿意把自己关在房间里……” “可是你可知道,我的一生没有一天不在思念你的母亲,思念我们相处的日子,你可知道,虽然我和你的母亲只相处了不到一个月,可是那一个月,却是我一生之中最快乐的时光,而之后的二十年,我没有一天不生活在痛苦之中,痛不欲生,生不如死。我一切的快乐来源只有对那一个月美好时光的回忆。二十年来,我没有一天不在寻找你母亲的消息……所以我要把对你母亲的愧疚回报在你的身上。我要让你拥有最动人的财富、最美丽的少女、最奢华的楼宇……可是我知道,这一切并不能弥补我对你的伤害……” 小叶不禁动容,这真是言者无心,听者有意了。 认了这个“父亲”以后,小叶才渐渐了解到:原来20年前萨瑟兰刚刚在军界崭露头角,立足未稳,偶然之下认识了馨兰郡主,两人一见钟情之下私订终身,不想一夜之后馨兰郡主竟然珠胎暗结,此事如果被人发现,萨瑟兰一生前途将毁于一旦,无奈之下,馨兰郡主便一人承担下了责任,而萨瑟兰为此被负情债20年,成为永久的心病。 现在对小叶,也就是他的“儿子”进行补偿也是可以理解的事情。可是小叶却知道自己这个“儿子”的身份是假的,每次萨瑟兰那充满父爱的眼神略过时,他总是要不自觉的躲避,然而这一切却被萨瑟兰理解成了对他的恨,小叶实在不知道怎样应对。 “父亲,我真的没有恨过你,我知道当年你一定有你的苦衷,我的母亲也没有恨过你……”小叶无奈之下,只好骗他。 “真的吗?”萨瑟兰闻言竟然老泪纵横,“她没有恨过我?真的没有恨过我……”这位权倾天下的大人物竟然哭的像一个小孩子,这在外人看来几乎是不可想象的。 “真的,是真的……”小叶不知道自己这句话是怎样说出口的,他感觉这次撒谎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要艰难,他几乎忍不住要把真相告诉萨瑟兰,可他更清楚的知道那样做的后果,所以他拼命的忍了下来,如果不是管家雷斯登,小叶简直不知道怎样结束这次谈话。 “老爷,陛下请您去……”雷斯登的话说到一半,发现情况不对,停止说话,轻轻的退了出去,又轻轻的带上了门。 萨瑟兰突然又回复了之前的风采,尽管眼角的泪痕还未干,站了起来,“儿子,你好好休息吧,有什么事情,就让雷斯登给你安排……” 说完,头也不回的走了。小叶不禁呆了呆:这是同一个人吗? 第四十章 琳迪 能看透心灵的少女 成为将军世子,已经整整两个月。 两个月来,小叶几乎动用了一切他可以动用的力量来寻找雪莉。艾尔纱已经回宫,这是萨瑟兰亲口告诉小叶的。可是国王的后宫不是随便哪个人都能进去的,所以小叶一直没有机会见到艾尔纱,也没有能够探索到艾尔纱的生物场,她好像销声匿迹了。 两个月来,小叶一直拼命修炼自己的武技,他现在确信,就算打不过,遇到强敌时,逃命还是没问题的。虽然他现在是将军世子,可是,他自己知道这是假的,万一有一天被人戳破,自己总得想法子活命才是真的。 这两个月来,他一直在拼命的给自己找些事做,不停的练功、探索……他生怕自己一旦停下来就会发疯,但真正让他支撑下来的却是琳迪。 琳迪,一个谜一样的女孩子,萨瑟兰的女儿,养女。 小叶还清楚的记得第一次见到琳迪时的情景:萨瑟兰领着他来到一个房间,一间女孩子的闺房,指着一个很娇弱的女孩子告诉他:这是你的妹妹,她叫琳迪,今后我们就是一家人了。 琳迪就冲他笑笑,笑的很灿烂,好像自己根本没有生病,而是正在盛装出席一个舞会,她的笑容就像沐浴在春光中的花朵。 琳迪倚枕半躺在床上,一张脸带着病态的白色,透过衾被隐约可见她纤弱的身体,乌黑的秀发披散在双肩上,面容娇美,浅笑盈盈,就像一个受伤的精灵般惹人怜爱。与她的病态毫不吻合的是她那一双漆黑灵动的眼睛,那不像是一双病人的眼睛,更像一个天使的关注。当她注视着你的时候,仿佛可以看透你内心最深处的秘密,更让你产生一种想要对她倾诉的冲动。 小叶也冲她笑笑,笑得就像一个被看破了心事的孩子,所以他立即把视线扫向其它地方,不敢再注视她的眼睛。 萨瑟兰好像很高兴,他有理由高兴。一个本来只有一个养女的人,突然多出来一个儿子,亲生的儿子,而且是和自己最爱的女人的儿子,无论换谁都会很高兴的,更何况这个儿子又是个人见人爱的万人迷。 “你们兄妹刚刚见面,好好聊聊吧!”萨瑟兰乐呵呵的说道,然后转身轻松的离去,离开的时候甚至还哼着小曲儿,让一直跟着的管家雷斯登惊呀不已。他跟着萨瑟兰十几年,从未见过自家老爷这么开心过,随即对小叶竖了竖大拇指,并报以一个灿烂的笑容,尽管这个笑容看上去让他脸上的皱纹一条变成了两条,但小叶还是很开心,能让别人开心本身就是一件令人开心的事。 当房间里只剩下琳迪和小叶两个人时,气氛一下子紧张起来,至少小叶感到了紧张,他甚至不知道自己在紧张什么,反正很紧张。小叶抬起头,看见琳迪的一双大眼睛正在饶有兴致的看他,仿佛在看一件有趣的玩偶,小叶立即明白了自己紧张就来源于她那一双仿佛能看透人心的眼睛。 琳迪突然“噗嗤”一声笑了,“真想不到迷倒整个洛林所有少女的人见到自己的妹妹竟然会紧张。” 看来这件事传得够远的,连一向足不出户躺在病床上的人都知道了。 小叶也笑了,笑仿佛是可以传染的,本来他还想打趣两句,但话到嘴边却一句也说不出来。明明琳迪在打趣他,可他却感觉一阵莫名的亲切。 琳迪看了他一会儿,突然说道:“你有心事?” 小叶轻轻点头,慢慢走到琳迪床边的一个软椅上坐下,琳迪能够给人一种很放心的气氛,使人对她绝不会产生需要戒备的感觉,因为从她身上感觉不到任何危险的气息,有得只是安静平和,让人觉得她不可能伤害任何人,也自然不会有任何人忍心伤害她,除非他不是人。 “是不是一个女孩子?”琳迪轻轻问道,“一个很漂亮的女孩子?” 这下小叶有点儿吃惊了,“你怎么知道?” 琳迪很神秘的笑了笑了,“猜的!看你的表情就知道我猜对了。”她的笑容尤如春天的百合,迎风绽放。 “你一定很喜欢那个女孩子,你在找她,但找不到,是不是?不过你放心,她现在平安无事!”琳迪说道。 “你怎么知道?”这是小叶第二次问这句话,如果说第一次琳迪能够猜对是偶然,那么这一次打死小叶也不相信她能猜到。 “也是猜的!”琳迪笑嘻嘻的说。 小叶一百个不相信! “不相信?” 小叶不用回答,因为他的不相信就写在脸上。 “真是猜的,不骗你。我还可以猜到那个女孩子有长长的头发,大大的眼睛,白白的皮肤,左边……好像还有一颗痣……”琳迪说到那颗痣的时候笑得很暧昧。 这次小叶真的吃惊了。 “你怎么知道?”小叶和琳迪异口同声。说完,琳迪笑了起来,大笑,笑得花枝乱颤,好像从来也没有这么开心过,苍脸也因为大笑变得有了一丝嫣红。“你是不是只会说‘你怎么知道’这一句话?你从进来就没说过别的……”她笑得几乎说不出话来。 小叶反问道:“你的毛病是不是从小就全身无力,连走路的力气都没有,自己吃饭都要付出很辛苦的努力,而且任何大夫都对这种毛病全都无能为力,对不对?” 这次轮到琳迪吃惊了,“你怎么知道?” 小叶笑道:“‘你怎么知道?’想不到你也会说这句话!” 琳迪低头自言自语:“不是父亲,也不是管家,更不是大夫,也没有人告诉你,是你自己……,难道你也有……不对,你没有……” 小叶给她弄糊涂了,“什么也有也没有的?” 琳迪突然笑了,笑得就像一只小狐狸,“你真是一个很特别的人,特别到连我都有些看不透你,不过,我可以确定你是一个好人,虽然我不确定你冒充我的哥哥是什么目的。” 小叶吓了一跳,“什么?” 琳迪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很调皮的看着他,说道:“难道你真的是我的哥哥?你能瞒得了父亲却瞒不过我。” 小叶顿时冷汗淋漓,这下子完了,他实在想不透自己在什么地方出了破绽。 “你一定很奇怪,奇怪自己在什么地方出了破绽,对不对?”琳迪笑眯眯的说。 小叶不由又吓了一跳:她是怎么知道的? “你在想‘她是怎么知道的?’对不对?”琳迪笑得越来越像一只小狐狸了。 难道她能看透人心?小叶突然冒出来这个念头。 “嗯,‘难道她能看透人心?’恭喜你,答对了!”琳迪拍手笑道,不过拍这几下手却累得她气喘吁吁。 “没错,我是能够看透一个人的想法,”琳迪说道,“我从小就有这种能力,就如同我极度虚弱的身体一样,所以我可以很清楚的知道你在想什么。我看不透你为什么冒充我的哥哥是因为连你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这么做,因为有人逼你,所以你也是一个受害者。” 这下小叶不得不相信了,这种能力委实太过匪夷所思,就如同传说中的读心术,只不过读心术大都是假的,而琳迪却是真的可以看透一个人的心。 “放心吧,我不会揭穿你的,”琳迪说道,“如果我想揭穿你,刚才父亲在的时候我就那么做了,刚才我没做,以后自然也不会做!” 小叶又吓了一跳,原来萨瑟兰带他来见她竟包含这样的意思,如果当时琳迪揭穿了他,那现在小叶的下场可想而知,也难怪刚才萨瑟兰会那么高兴,只因那时,他已经完全可以确定小叶就是他的儿子了。不过琳迪为什么要替他隐瞒呢?自己明明才见她第一面啊! “你是不是奇怪我为什么要替你隐瞒?”琳迪接着问。 小叶发现和她交流简直太容易了,几乎不用说话,自己心里的想法对方立即就能知道。所以他点点头,说:“是的。” 琳迪道:“还是那句话,我认为你是一个好人!” 小叶道:“为什么?对你们来说,我是在进行欺骗,不管出于什么原因,都应该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坏人才对啊!” “可是坏人是不会对一个女孩子有这么强烈的思念的!”琳迪的眼睛中闪过一丝异样,“你对她的思念很深,你们之间发生的点点滴滴都在你的心里留下很深的印迹,就像父亲对母亲的思念那样,所以父亲是好人,你也是好人!” 小叶心动了一下,的确,雪莉的一颦一笑都深深的刻在了他的脑海里,他想她想得几乎发疯。 “不然,我怎么会知道……有一颗……痣……?”琳迪故意很狡猾的说道。 小叶脸红了,这让他想起了克罗安的那个夜晚,那个荒宅……,一切仿佛就在昨天。 “你们好像还……”琳迪脸红了。 小叶的脸更红,这些天来,他一直在回忆与雪莉在一起的日子,这件大事自然是不会错过的。所以小叶必须转移话题,因为她越说越不像话了,一会儿要是再说出来自己和艾尔纱…… 对了,刚才琳迪说过什么来的?小叶突然想起来这件事情很重要,她说雪莉平安无事?小叶立即站了起来。马上问道:“对了,你刚才好像说雪莉没事,你怎么知道?她在哪儿?” “原来她叫雪莉,很美的女孩子,很美的名字,难怪你会那么想她……”琳迪喃喃的说道。很奇怪她的话中竟然带有一点点的酸味。 竟然说这么不相干的话,小叶几乎都要求饶了,“到底在什么地方,告诉我好不好啊?拜托……!” “我不知道她在什么地方!”琳迪说道。 小叶不信:“那你怎么知道她没事?” “因为她现在也在思念你,非常思念……两个人的思念总是会有感应的,所以我可以感觉到她现在很好,我想她一定也非常喜欢你。”琳迪幽幽的说道。 小叶心里一阵感动,雪莉,你在哪儿?你现在可好? 第四十一章 善解人意的女孩 琳迪突然又笑了,“说说吧,你是怎么看透我的毛病的?” 小叶奇怪了,“你不是可以看透人的想法吗?怎么会不知道我如何知道你毛病的?” 琳迪笑道:“可是你心里并没有想是怎么看透我毛病的呀!你心里全是那个叫做雪莉的女孩子……” 小叶明白了:琳迪的本领就如同一个监视软件,可以监视一台电脑的屏幕,但却不能操纵这台电脑,如果别人不主动去看某样东西,那么就算电脑存贮器中存在,她也看不到的。所以一件事情就算在一个人的记忆中存在,只要他不主动去想,那么琳迪自然也是看不透的。 小叶很神秘的笑笑,说道:“我不但知道你是什么毛病,而且还能治好,你信不信?” 这次轮到琳迪吓一跳了,不过其中兴奋更多了一些:没有一个病人不希望自己的病赶快好起来的,尤其是一个被宣布无法治愈的毛病突然有了治愈的希望。所以琳迪很兴奋的问道:“真的?”随后又泄气般的说道:“算了,根本没有可能的,父亲把整个大陆最好的医生都找来了,你也不必安慰我……” 小叶笑道:“不信么?好,我先证明一下给你看!” 小叶话音刚落,琳迪就感觉到仿佛从心底生出的一股力量,让她全身充满了活力,她有生以来就从未感受到过如此的有力,好像全身每一处都充满了力量,简直妙不可言。 其实小叶一开始就对她进行了探索,以小叶现在的能力,当然看得出她毛病的根源其实就是重症肌无力,一个重症肌无力的人,当然会有全身的无力感,所以小叶可以说出她的症状。而进行这些行动的时候小叶根本就不用经过大脑,对周围的人或物进行探索几乎已经成为了他的一种本能。所以琳迪自然也就不知道小叶是怎么得知自己毛病的了。 肌无力是一种自身免疫性疾病,根源不过是神经对肌肉的联系出现了问题。只可惜这个世界现在的医学水平还不足以治疗这种疾病,所以琳迪才会在床上躺了这么多年。 治疗肌无力的根本办法也是最简单的办法说白了,只要让肌肉有力就可以了。而要让肌肉有力就必须做两件事,一是打通神经与肌肉的联系,二是加强肌肉的活力。而这两件事对于拥有共鸣能力的小叶来说,自然不是难事,所以小叶可以信誓旦旦的说可以治好琳迪,只不过共鸣治疗是一个比较缓慢的过程,尤其是加强肌肉的活力,需要一些时间而已,就如同你不可能指望一个人一天之内就吃成一个胖子一样。 琳迪不得不相信了,脸色因为兴奋而微微发红。 “但是这需要一定的时间,”小叶说道,“我不可能三天两天就治好你!” 当然没关系,这么多年都下来了,还会在乎这点时间? “你是怎么做到的?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史前能量?医生说过只有史前能量可能对我的身体起作用……”琳迪兴奋的问。 的确是史前能量! 所以小叶回答说:“是的,就是史前能量。” “那你……?” “我天生就会用。”小叶面不改色心不跳。的确是天生就会,因为他来这个世界几乎就可以算是“天生”,穿越的么!“就像你天生就能看透人心一样,我也是天生就会使用史前能量。” 琳迪显然没有看出小叶在撒谎,因为某种意义上说,小叶根本就没有撒谎,所以琳迪只好相信。 所以两个月来,一直是琳迪陪着他。 有一个善解人意的漂亮女孩子相陪,自然是一件很令人愉快的事,也只有和琳迪在一起的时候,小叶才能忘记对雪莉的思念,所以小叶很喜欢去找琳迪,不论是聊天还是治疗。 琳迪的确很善解人意,没有人能比她更善解人意的了,因为在她面前不论你想什么,她都一清二楚。小叶曾经想问她:你这种能力除了我以外还有谁知道? 话还没有出口,琳迪就回答:“除了你,只有父亲一个人知道,现在连父亲都不知道你已经知道了。” 这让小叶很是吓了一跳,立即正告她:如果我没有问,你不许回答,就算知道我想问什么也不行。 琳迪很调皮的吐了吐舌头,很善解人意的点头答应,又很善解人意的说:就算知道我也会装傻,让自己变得比你笨一些,让你觉得你比我聪明多了…… 有些时候太善解人意也未必就是一件好事。 在她面前,小叶什么都不用伪装,因为伪装也没有用,没有伪装,不设防,是一种境界,也许只有传说中的高人才能做到,小叶偏偏在琳迪这儿做到了,这也许是一种幸福。 小叶曾经很担心琳迪看透他穿越的事情,但后来却发现,不论他怎么想以前世界的事情,琳迪都毫无反应,难道扭曲时空的变异连这个也封锁了?不过这却让小叶大大的放心了,不然,在琳迪面前还要极力的不去想这件事情,的确很辛苦的。 两个多月,琳迪已经基本上能够自由行动,高兴的话,甚至可以跑上一段,甚至可以上下跳跃。琳迪自然很开心,但最开心的却是萨瑟兰:自己女儿十几年卧病在床,现在却能跑能跳了,无论哪个当父亲的都会很开心的。 这当然需要一个解释,小叶对此的解释当然是天生就会,萨瑟兰为此兴奋不已,甚至以为是馨兰公主对自己的恩赐。 萨瑟兰在外总是一副不拘言笑、一本正经的样子,只有在小叶和琳迪面前才会露出笑容。 琳迪说他的笑容是真的。 真的?为什么不是真的?小叶刚想问这个问题,琳迪的老毛病好像又犯了,不等他问,就回答:“因为在外面的父亲总是戴着面具,只有在我们面前他才毫无防备。” 琳迪接着说:“你不要看父亲表面上很风光,其实他心里很苦的,他在想些什么,有时候连我都看不透。他总是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只有见到我他才会开心,现在有了你,他脸上的笑容总算多了一些。” 小叶的心里“格登”一下。 琳迪笑道:“你是想到了自己是个冒牌的么?没关系,在我看来,你这个冒牌货却比其他那些人真实多了。我总觉得其实他们每天都在演戏,活得一点儿也不真实。” 小叶笑笑,的确,那些人每天都在演戏,已经演了十几年了。可是又有谁不是在演戏呢?自己又真的真实吗?什么是真实?这简直有一点儿哲学色彩。 不过眼下却有一个非常真实的事情,真实到非办不可,所以小叶只好把那个带有一点儿哲学色彩的问题暂时抛开,来处理这个真实的不能再真实的事情…… 第四十二章 贵族宴会 桑托斯,诺斯王国三大亲王之一,国王陛下的亲弟弟,诺斯王国的实权人物,北方军团的统帅…… 这几个头衔,无论哪一个拿出来都是可以吓死人的。 这样一个人的邀请,去,还是不去?本来这是一个二选一的问题,因为他的父亲是萨瑟兰,王国的首相,南方军团和禁卫军的统帅。 但是现在却不再是一个二选一的问题。因为他的父亲、王国的首相、南方军团和禁卫军的统帅,除了国王以外最伟大英明正确的萨瑟兰说:你一定要去!所以这个问题成了一个一选一的问题。 既然不能不去!所以小叶只好去,但是去就要会好准备…… 自从接到邀请,小叶就没轻松过一分钟。 由亲王发出的邀请,显然是一个只有贵族才能参加的宴会,而贵族宴会当然要讲究贵族的礼仪、贵族的装束、贵族的风度、贵族的举止…… 所以小叶突然有了四个老师专门教他贵族的礼仪、贵族的装束、贵族的风度、贵族的举止……,总之就是让他学会怎样作一个贵族,因为他现在就是一个贵族,贵族当然要有贵族的样子。 小叶不明白为什么桑托斯的一个邀请能让除了国王以外谁都不放在眼里的萨瑟兰如此重视,哪怕他是一个亲王、国王的弟弟、北方军的统帅…… 这样的宴会在洛林每天都在发生,就如同在那个世界,小叶聚集一帮狐朋狗友一起吃饭喝酒下棋打麻将……,连国王举行的宴会也没见萨瑟兰如此重视。 琳迪的一句话解开了他的疑问:除了有那些吓死人的头衔,桑托斯还有一个女儿,一个已经到了可以嫁人年龄的女儿…… 小叶似乎是明白了,尤其是看着琳迪似笑非笑略带捉狭的眼神…… 宴会地点设在亲王府。 除了王宫,洛林最豪华的地方便是这座亲王府。 亲王自然要有亲王的气派,所以王宫里有的,只要不是国王专用,这儿全都有了。 豪华的迎宾仪仗、妖冶艳丽的舞姬、剑戟森森的卫兵、穿梭如云的宾客、迎风飘舞的彩绸……,总之是豪华气派、大气非凡,摆足了亲王的派头。 如此气派的场面就是为了一次王府的宴会,因为一年多没有回过王都的亲王桑托斯回来了…… 如果仅仅是亲王回来倒也算了,直接由国王在王宫设个欢迎晚宴或者宫廷宴会什么的也就罢了,因为这是往年的惯例,只是今年有所不同…… 因为今年这位亲王回来以后将要介绍一个人,就在这个宴会上向整个王都的贵族圈介绍一个人,一个特殊的人。这个人就是:王爷的女儿。这件事情如果用小叶那个世界的话说就是:王爷的女儿从此以后进入社交圈了…… 当然言外之意也就是说,这位王爷的女儿已经可以谈婚论嫁了,可以为这位千金找婆家了,媒人们,你们都可以登门了…… 那么这样的事情,找一家合适的,然后自己私下找人去说合说合,然后一拍即成不就完了么? 不行,因为这是亲王的女儿,诺斯王国的郡主,当然什么事情都要办的风风光光的,这么大的事情自然也不能例外! 一个贵族尤其是一个王爷的女儿当然不是什么人都可以见到的。但是王爷的女儿也要嫁人,而一个王爷女儿的出嫁自然不可以随随便便的找个人嫁掉就算了,必须为她找一个家世好的、至少是门当户对的、最起码是王爷能看上眼的…… 当然,更重要的是还得让这位千金自己看得顺眼的……,一个王爷的女儿也不是可以想见什么人就能见到什么人的,尤其是年轻男子…… 总之一定是要让各方面都非常满意的! 但是凡事都是相互的,有时候你看得上人家,人家未必看得上你,尤其是能入王爷的法眼的,一定不是等闲之辈,所以硬来是不行的,怀柔是必须的。所以在嫁人之前你总要让人家看看这位王爷的女儿到底长什么样,是美是丑、是温柔贤淑、还是蛮横泼辣……,对吧! 所以就有了这个宴会…… 所以王爷回家没什么了不起,王爷的女儿想要出阁这才是头等大事!一个年届半百的王爷没什么好看,要看的当然是他的女儿。 一般来说,贵族都能娶到美女,而美女的后代自然也不会很差,不论男女都不会,不论男女都不差的后代自然更不会差,如此一代代传下来,这个家族自然就会俊男如林、美女如云,尽管这个世界没有达尔文,这条规律还是很起作用的。而这个王爷已经是第十七代贵族,那么他的这个女儿……的确很令人期待!所以整个王都所有的风流俊少、公卿子弟口中流下的某种液体简直如同诗人笔下的庐山瀑布…… 小叶却是哭笑不得。从进入王府大门到现在,小叶脸上的笑容已经僵住。他的四个老师告诉他:一定要笑!要笑得灿烂,笑的发自肺腑,笑得动人心魄……因为一个几乎能够迷倒洛林所有少女的人,迷人的微笑是最有利的武器!无论你对哪个少女微笑,都足以勾魂夺魄! 所以,他现在至少已经收获了几吨少女们秋天的菠菜……,如果眼神可以杀人,他现在至少已经被呷醋的帅男俊少杀死了一万次! 一些少女甚至故意从他身边经过,故意用她们那高耸挺拔的双峰撩拨他的雄性荷尔蒙…… 更有一些少女经过他的身边时总是突然摔倒,令小叶不得不伸手扶住她们听着她们嗲嗲的“谢谢”或“吓死我了”,而丝毫不顾身边男伴冒火的目光…… 这些都令小叶无可奈何,所以他更加想念雪莉。 因为如果现在雪莉在的话,她一个人足以打跑任何企图接近小叶沾小叶便宜的人。有些时候,男人也是需要有人的保护的。 所以尽管宴会大厅里已经有很多人,小叶还是感到很寂寞。他根本对这样的宴会毫无兴趣、对贵族的什么美丽女儿毫无兴趣!更何况到现在为止,雪莉的下落还一点没有着落,该死的艾尔纱也一样见不着…… 所以他尽量与人少接触、少说话、少惹事、少……,尽管这与他的性格不相吻合。 可是他不去找事,不代表事情不会找他。现在事情已经来了…… 因为鲁斯父子到了。 鲁斯,就是那个在国王面前找小叶麻烦令小叶没有得到封地国师,狄斯人。他的儿子,戈登,被誉为神之子,天才的祈祝师,就是那个经常祝福诺斯军队打胜仗的人。 这下好玩了: 萨瑟兰:王国的首相、最高行政官、南方军团统帅。 桑托斯:亲王、当今国王的亲弟弟、北方军团统帅。 鲁斯:国师、王国宗教领袖。 一个宴会,诺斯王国的三大巨头到齐了。 每个人都知道:萨瑟兰与鲁斯是王国的两大派系。一个国家的权力分成两个派系的时候,通常这两个派系的关系都会不太好。所以萨瑟兰与鲁斯的关系不好,不但不好,简直势同水火。 所以除了在国王面前,有萨瑟兰的地方一定没有鲁斯,而有鲁斯的地方也一定不会有萨瑟兰。 偏偏就是这个宴会,萨瑟兰来了,鲁斯也来了。萨瑟兰来的时候带着儿子,鲁斯来的时候偏偏也带着儿子。萨瑟兰的儿子没有婚配,鲁斯的儿子偏偏也没有婚配。偏偏亲王的女儿似乎只有一个…… 所以,是个人都知道,有好戏看了。 第四十三章 好戏开场 诺斯王国是一个重视军功的国家。 任何爵位的取得必须建立在相应的军功之上,这也是为什么诺斯王国可以从北方一个小国逐渐发展壮大起来的根本原因。 偏偏小叶没有军功,偏偏小叶有爵位,偏偏这个没有军功还有爵位的家伙长得还似乎可以轻易夺走任何人的女朋友…… 所以小叶成了几乎所有男人的公敌,所有想得到爵位而没有得到的男人的公敌,所有未婚而且有女朋友的男人的公敌,甚至所有已婚而且自己的女人好像也变心的男人的公敌…… 可是因为小叶的父亲是萨瑟兰,所以每个想找他麻烦的人都必须掂量掂量自己的斤两,不然吃不了兜着走的时候就不太好了,所以小叶也一直没有麻烦。 可是当一个身份地位与小叶相当而且不用惧怕萨瑟兰的人出现时,情况就不一样了,戈登恰好具备这样的条件。 所以尽管小叶已经非常低调、非常保守,尽量对每个人都保持微笑,但仍无济于事,麻烦该来的还是来了 因为几乎所有的男人都想找小叶的麻烦,所以戈登的行动就有了群众基础。 所以戈登的挑衅几乎是明目张胆的。 戈登是鲁斯的儿子,属于国师派;小叶是萨瑟兰的儿子,属于首相派,他们分别代表着王国最大的两个派系。所以戈登的挑衅已经不单单是一个个人问题,而成了两大派系的问题,成了一个政治问题。 “想不到一个只靠裙带关系而被封爵的野种也会被邀请参加这种宴会,桑托斯亲王殿下可真是太迁就他了……”一瘦如竹竿,尖嘴猴腮的慢悠悠的说道,一双小眼斜乜着小叶,嘴边一抹不怀好意的笑,一副你能拿老子怎么样的架势,他身后就是肥头大耳的戈登。 戈登正笑眯眯的看着小叶,显然这个人的行动得到了他的支持,甚至根本就是他指使的。 “是啊,长得倒是细皮嫩肉的,只可惜是靠下半身讨生活的人,也只能在女人堆里打滚吧,要是风大点儿,说不定就要被刮跑了,要是再掉到哪个小妞的床上,只怕就有男人要戴有色儿的帽子喽……”戈登也不怀好意的说道,他可没有瞧向小叶,好像和自己的人自说自话。 他的话引来周边一阵大笑,每个人都笑得同样不怀好意,仿佛一心要看小叶出丑。戈登和这位竹竿兄这一说话,立即引得早就对小叶不满的人嘀嘀咕咕起来,眼神似有似无的瞄向小叶,一脸的不屑,本来是女人们的焦点的小叶,一下子成了男人的焦点。 “哟,这两位长得很有个性的仁兄是谁呀?怎么看怎么不像人,难怪说不出来人话。”对骂,小叶可不陌生,尽管对方没有明指自己,但是个人都听得出来是怎么回事,依小叶的个性,他怎么会忍得住? 这俩哥们脸色变了,想不到一个看上去这么温文尔雅的人竟然会说出这么粗俗的话来,竹竿当然不敢发作,因为毕竟萨瑟兰就在一旁,所以一张脸只好憋的如同猪肝。 “莱夫•;萨瑟兰先生,请你注意这是什么场合,怎么可以说出这么没有教养的话来?”小叶的话等于明着骂他,这下本来还是暗战的战争一下子成了明战,戈登脸上当然挂不住了,所以只好发动直接攻击,毕竟他可不怕萨瑟兰。他这话委实恶毒至极,明说小叶说话不当,暗指小叶从小没父亲管,连萨瑟兰也一块骂上了…… 一直注意着儿子的萨瑟兰脸沉了下来。鲁斯显然也注意到这边有事,走了过来。一时间本来人声鼎沸的大厅鸦雀无声,仿佛掉颗针都能听得见。 “呵呵,没有教养么?这还真是贼喊捉贼了,阁下有没有教养我不知道,不过,瞧阁下这体形,嘿嘿,莫非还想着抱得美人归?”小叶摇摇头,“算了吧,吓不死也得压死……”戈登脸色大变,他的体形的确不怎么好,一身肥肉至少有250斤重,偏偏他的父亲鲁斯干瘦,戈登的身体足以装下鲁斯两个有余。 戈登最忌讳就是有人评论他的体形,尤其是当众评论。换做平时早就发作了。可偏偏现在不是平时,所以他只好咽下这口气,所以他的脸也成了猪肝。本来他认为小叶会吃个哑巴亏,实在没有想到一个看上去似乎很优雅的人竟然可以这么不顾形象的说话,还这么大胆的可以直接骂他,而且还是在这么高规格的宴会上,当着这么多人。 “我诅咒你,你将受到神的惩罚!”戈登恼羞成怒,阴侧侧的说道。 小叶偏偏就不相信的就是神,不想他以前是干什么的?就是装神弄鬼的。所以这句话在小叶听来简直就是放屁。 可偏偏就是这句在小叶听来如同放屁的话让周围的人脸色大变,连萨瑟兰也不例外,只有鲁斯脸上还露着不阴不阳的笑容。周围的人闪开了,没有任何人招呼,很自觉的闪开了。小叶和戈登周围一丈见方的地方很快连一个人也没有,很自然的围成了一个圈,小叶和戈登就站在中央。戈登的这句话在他们看来好像非常严重,以至于所有人都有所忌惮。 萨瑟兰终于看不下去了,他不能眼见着自己的儿子吃亏,看来他也知道戈登这句话的分量,所以就要上前,就算帮不了儿子,至少也要劝开两人。 偏偏鲁斯笑呵呵的拦住了他,“孩子们闹着玩,将军何必认真呢?在这亲王府里,他们还能翻了天不成?让他们交流交流感情也好啊!年轻人嘛,难免有些冲动嘛!”然后又以长辈的身份,对小叶和戈登喝道:“嘿,你们两个,也不看这是什么地方?不许太过份……”却不去劝开两人,摆明了要让小叶吃亏,接着对围观的人道,“看什么看?没见过年轻人闹别扭的吗?都别看了一边玩去……”又回头对萨瑟兰说道,“走吧,将军,很长时间没有和将军把酒言欢了,今天一定要一醉方休……”他竟然也称萨瑟兰为“将军”,而且似乎很亲热的拉着萨瑟兰就要去喝酒…… 萨瑟兰现在的职务是首相,所以一般人都称他为首相,只有与他关系特别亲密或者他的旧部才称他为将军,以示关系不一般,鲁斯竟然在如此大庭广众之下称他为将军,确也让萨瑟兰无法发作,鲁斯又恰好挡在面前,他也不好硬闯过去,只好心里暗骂这老东西阴险。在他印象当中,自己儿子一向是弱不禁风的,现在遇到如此危机,不由暗暗焦急。 戈登神色凝重,显然已经开始心中默默诅咒。他是天才的祈祝师,自从他登上诺斯的政治舞台后,每次诺斯对外出兵时,都要由他进行祝福,所以他的动作在场的人都很熟悉。 戈登的祈祝曾经不止一次的帮助诺斯的军队打赢毫无胜算的战争,他的祈祝在诺斯很有市场,他一出生便被认为是神之子,传说拥有与神交流的能力。他的父亲鲁斯则是国教——罗德教的教皇,罗德教由于支持中央集权,支持对外扩张,符合诺斯王族统治都的利益,所以被奉为国教,鲁斯本人也被尊为国师,在诺斯享有崇高的地位。 所以当戈登说要诅咒小叶的时候,除了小叶,每个人都知道厉害,所以才会远远躲开,避免受到波及。而萨瑟兰被鲁斯缠住,帮不上忙,所以几乎每个人都认为小叶一定要倒霉了。 因为每次戈登在对诺斯的军队进行祈祝之后,这支军队的士气总会大振,所有的士兵好像都有使不完的力气,战斗中真的有如神助一般,势如破竹、锐不可当。而遭到他诅咒的军队则会士气低落,作战时有气无力、松松垮垮。现在他把诅咒集中到一个人的身上,如果这个人不倒霉,恐怕是个人都不相信。 但是小叶偏偏好像没有倒霉,至少看上去没有倒霉,依旧是笑嘻嘻的站在那里,好像一点儿事儿都没有,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不但戈登不信,连萨瑟兰都不信。他清楚的知道他的军队在这几次对外战争中失败都因为是吃了戈登的暗亏,戈登明着祝福,暗中诅咒,已经不止一次的暗算过他,但是苦于没有证据,才一直隐忍未发。现在戈登明目张胆的说要诅咒他的儿子,他如何不急?偏偏自己的儿子好像没事儿,不但没事,简直比没受诅咒之前还要精神,所以萨瑟兰大惑不解。 鲁斯也大惑不解,自己儿子的为人他是非常清楚的,绝不可能在这个时候心慈手软,尤其是面对一个侮辱过他体形的人,一个有可能成为他最强有力情敌的人。可为什么过了这么长时间,小叶就是一点儿动静也没有? 偏偏这个时候小叶还在打趣,“我说这位仁兄,我看你面色不对,该不会是有点便秘了?拜托你如果想要方便一定要找一个合适的地方,这里好多人的,就算你不介意……大伙儿都是文明人……”戈登面色凝重,全身发力,被小叶这么一说,还真有点儿像,奈何正在工作,无暇分辩,听小叶这么一说,一张脸气得如同那位竹竿兄。周围的人,包括戈登自己的人听闻此言都有点儿忍俊不禁,却不敢笑出声来,脸上露出奇怪的表情。 其实不但萨瑟兰、鲁斯大惑不解,连戈登自己也大惑不解,自己的诅咒足可以令这小子病上一百年下不了床,为什么他却跟没事儿人一样?。 这里面可能唯一明白的人可能就是小叶。 第四十四章 缓释的共鸣 小叶明白,可他当然不会说。 他不但不会说,还要把这份神秘保持下去,因为这样对他更有利。 戈登刚刚说出要诅咒小叶的话时,他的诅咒便已开始,所以小叶当时就已经笼罩在他的诅咒之下。 只可惜这种感觉对小叶来说简直太熟悉了,因为这能力基本上可以认定,就是——共鸣! 对小叶而言,拥有共鸣能力本身不可怕,因为他的共鸣能力已经非常强大。可怕的是这个人怎样拥有的共鸣能力?还有多少人有这样的能力?这才是真正的问题。 对一个本身拥有强大共鸣能力的人共鸣,如果不是比共鸣对象强大很多,就如同对着天空吐唾沫,倒霉的只是自己。所以戈登只好倒霉了。 小叶发现这个戈登能够共鸣,但好像也只能够共鸣。这个事实又一次超出了他的常识理解范围之外。因为在他得到的理论中,感知、探索、控制、共鸣应该是呈金字塔形向上排列,就如同盖楼房一定要先盖底层,再建高层一样,共鸣能力就属于高层能力。偏偏这个戈登只有高层,没有底层。就如同一座楼房只有二楼没有一楼一样,简直不可理解。这个世界总是有一些不可理解的事。 而且他的共鸣还有一个特别之处——缓释! 就如同感冒药的缓释作用一样,他的共鸣能力也有缓释能力。一般来说,共鸣的作用都是作用一次就完,作用时间很短,就象小叶那样。偏偏戈登的不是,他的共鸣效用不是一下子就释放出来,而是会持续作用一段时间。这种能力的好处就是,当他对军队进行祝福(也就是共鸣)以后,会激发士兵的潜力,从而提升军队战力,并且这种战力的提升会持续一段时间,如果在这段时间进行战斗,当然会事半功倍。恐怕这也是为什么戈登可以装神弄鬼到如今的根本原因吧。 本来依照小叶的身体状况,如果没有强大的共鸣来源,他想要进一步提高能力已经很难。毕竟的身体素质的提高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尽管小叶已经非常努力的修炼自己。但仅仅依靠普通人的生物场进行共鸣,在不影响到共鸣对象本身的情况下,已经到了极限,如果想要再进一步发展,势必会对共鸣对象造成伤害,尽管小叶算不上什么好人,但这种损人利己的事情,他还是不会做的。所以他的进展已经进入了瓶颈。 偏偏这个戈登就是这么善解人意,小叶刚打瞌睡他就递上枕头,所以当然不能放过这么好的机会。所以小叶感觉到戈登共鸣的特殊性之后,立即进行吸收和存贮。缓释的共鸣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吸收和存贮,否则就无法缓释,就如同对一个蓄电池进行充电。所以尽管戈登已经将他所谓的诅咒,使用到了最大程度,小叶仍旧是那副笑嘻嘻的欠扁的样子,殊不知这恰恰是小叶要的效果。 其实戈登所谓的诅咒和祝福从本质上讲没有区别,不同之处在于受众的承受能力。就如同一个饥饿的人如果吃两个面包就能吃饱,而你非要他吃二十个,他就有可能会撑坏胃。所以关键就在于一个度的把握。诅咒不过是比祝福更猛烈十倍的共鸣罢了,而这对小叶来说,恰恰是韩信将兵多多益善,越猛烈越好。 共鸣的作用是相互的,在对共鸣对象作用的同时,对自身也会发生作用,同样还是一个度的问题,如果度把握的好,可以对自己大大的有益,就像小叶经常做的那样。而如果使用过度,以致于超出了自己身体承受的极限,就会对自己产生危害。 戈登在小叶的捉弄下,已经把诅咒使用到了极致,偏偏就是奈何不了对方,一时骑虎难下,被迫超负荷共鸣。而现在的小叶就如同一台抽水机,正在抽戈登的“水”,戈登想停,奈何已经身不由已。人不是江海,总有被抽干的时候。 所以现在的戈登已经开始面色发白,由于过度用力身体已经开始出现透支的现象,全身大汗淋漓,嘴唇哆嗦个不停,是个人都可以感觉到他的不对劲了。 本来还在拦着萨瑟兰的鲁斯自然也感觉到了儿子的不对,所以也就不再管萨瑟兰,想要上前去看看的儿子的情况。可是他不拦萨瑟兰,萨瑟兰却要拦着他了。萨瑟兰也不是瞎子,尽管不知道具体发生了什么事,却也看出了戈登现在情况不妙,自己儿子则一时无忧,所以当然要以彼之道还施彼身了。 “哎呀,鲁斯国师,不过是小孩子们闹着玩嘛,何必认真呢?在这亲王府里,他们还能翻了天不成?让他们交流交流感情也好啊!年轻人嘛……来来来,我们今天来它个一醉方休……”萨瑟兰一边拉住鲁斯,一边对手下人递个眼色,立即就有人挤到了鲁斯与戈登之间。 鲁斯本来就身体瘦弱,又哪里拉扯的过行伍出身的萨瑟兰?再加上刚才自己对人家表示了亲近,现在面对人家的回应,自己总不好翻脸,所以一时哑巴吃黄连,急得冷汗直冒。再说是自己儿子口口声声就要诅咒人家,人家可什么也没做,现在人家没事,自己儿子倒象极了被诅咒的样子,这个样子戈登就算被人家弄死,他也无可奈何,这让他如何不急?而且现在小叶偏偏还是一副笑嘻嘻的样子,丝毫没放过戈登的打算…… 戈登已经全身抽搐,眼见便要休克…… 这时一个洪亮的声音响起:“两位贤侄在哪?让本王好好瞧瞧!听说萨瑟兰将军新捡回来一个儿子,长得人见人爱,这么长时间也不向本王道喜,待会儿定要罚那老东西三杯……”这个人敢称萨瑟兰是“老东西”,不用说一定是桑托斯亲王了。 其实就在戈登和小叶有点儿不对的时候,就有人跑去报告桑托斯,奈何这王府过于巨大,报信的人一时又找不到王爷,所以直到现在,桑托斯才堪堪赶来。他何尝不知道鲁斯与萨瑟兰关系不对?但是由于他与鲁斯和萨瑟兰的关系处理的都还不错,所以,他相信这两个人在他的府里还是会留一点儿面子的,所以就放心的去安排别的事情。却不知道这两个人留面子,两个人的儿子却不给面子,说干就干起来了,所以得到消息后亲王殿下就心急火燎的赶了过来。 桑托斯赶来,鲁斯松了一口气,萨瑟兰这老东西的儿子胆子再大,也不敢当着亲王的面杀人的,就算他想,萨瑟兰也一定会拦着他,所以至少儿子这条小命算是保住了。 第四十五章 桑托斯亲王 桑托斯亲王身材高大,面色微微泛红,双眼炯炯有神,一张脸看上去算得上是天庭饱满、地阁方圆,不愧是十七代的贵族,基因遗传的就是不错,年轻的时候也一定是个美男子。 桑托斯健步走来,人群立即闪开一条道。桑托斯快步走到萨瑟兰和鲁斯跟前,伸手给了萨瑟兰一拳,“你这老东西,有了这么好的儿子,也不告诉我一声,找打是不是?”萨瑟兰忙道“岂敢岂敢,这不是带来了嘛!”言罢两人一阵大笑。 接着桑托斯又抬手对准了鲁斯,鲁斯忙道:“王爷还是手下留情,我这把老骨头可禁不起王爷那双金锤。” 桑托斯哈哈大笑,“鲁斯国师这一年来混得是风生水起,怎么连和老兄弟亲热亲热的胆量都没有啦?” 鲁斯陪笑道:“王爷要亲热,老哥就在寒舍摆酒设宴,再请上一台歌舞言欢,这样子亲热,我可消受不起,王爷那一锤下来,我这把老骨头可就散了架了。”言罢两人也是一阵大笑。 桑托斯亲王这一出现,场内紧张的气氛立即缓和了下来,本来很安静的大厅渐渐热闹起来。小叶也的确不敢当着亲王的面把戈登怎么样,所以只好放弃“抽水”,戈登立即如释重负,摇摇晃晃如醉酒般,几乎瘫坐在地,他身边的人立即扶住了他。 桑托斯见状笑道:“贤侄,怎么还没喝酒就醉成了这样?该不会是昨晚用功过度吧?啊哈哈哈哈…………” 戈登有苦难言,只好强笑道:“戈登见过王爷!”却连个礼也施不下去,一时相当尴尬。 萨瑟兰立即对小叶说道:“来,儿子,过来见过王爷!” 小叶走上前去,施施然向桑托斯亲王见礼,做足了一个贵族的派头,也给足了亲王面子,“诺斯王国男爵莱夫?:萨瑟兰见过亲王殿下,祝殿下万福金安!” 桑托斯还未来及反应,萨瑟兰立即截口道:“小子不懂事!我与亲王殿下相交多年,即有袍泽之谊,又情同手足,你怎么能称和一般人样称呼殿下呢?”他这话明着说小叶,实际却是说给鲁斯听。萨瑟兰和桑托斯已经相识了几十年,而鲁斯发迹才不过是近几年的事情,自然不如萨瑟兰与桑托斯交情深厚。 小叶立即乖巧的改口,“侄儿见过伯父,伯父安好?” 桑托斯老怀大畅,自然连连称好。小叶本就玉树临风、人见人爱,又如此风度翩翩、有理有节,他自然打心眼儿里喜欢,不由哈哈大笑,连声称妙。又对萨瑟兰道:“你这老东西上辈子也不知道积了什么德,竟然能生出这么好的儿子来?连我都嫉妒了……”引得萨瑟兰一阵大笑。鲁斯却肚里暗骂:这老狐狸阴险无耻、卑鄙下流,什么东西?现在让儿子叫伯父,以后还不得叫岳父?桑托斯这老东西也够可恨,可惜国王陛下的公主都已经出嫁,不然老子还来抢你的女儿做媳妇儿? 但却无可奈何,自己儿子现在连站都站不稳,外形与小叶又相去甚远,自然无法和小叶争一时之短长,连连告诉自己此事还需从长计议…… 桑托斯的一阵笑骂,避重就轻,立即将宴会的气氛搞了起来。大厅里也传来阵阵笑声,就好像刚才的事情没发生过一样。 他可不是傻瓜,接到报告的时候就知道这事儿有点棘手。毕竟他是主人,在他的宴会上,无论哪一方受伤,他脸上都不会好看,其实他更心知肚明,这两个人只要不在这儿打,谁打死谁跟他一点儿关系都没有,偏偏这两个不长眼的就在自己的宴会上闹事,着实令他气不打一处来,偏偏还不能发作。所以他最好的办法就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至于以后两人如何,就不是他桑托斯同志的事情了。 处理了这件事情,桑托斯立即邀请萨瑟兰和鲁斯进入贵宾席,做了个简短的欢迎致辞之后,宣布宴会开始,一时间众宾客推杯换盏、觥筹交错,甚是热闹。 既然王爷难得糊涂,戈登和小叶两方自然都不好继续顶牛下去,当然要握手言和,主人的面子还是要给的。所以小叶很快变脸,竟然笑着去和戈登和解,变脸之快,连戈登都自叹不如。 既然人家都做出姿态了,自己也不能失了风度,既然是言和,当然要握手了,所以戈登也立即伸出手去“握手言和”。他当然不会安什么好心,他虽然肥胖,但天生力大,尤其是手劲,所以伸出去的手上,当然使了阴劲。刚才看不见的较量吃了亏,现在看得见的较量就要找回来,你自找苦吃,可怪不得我…… 小叶长得白白嫩嫩,一看就不像很有气力的人。所以看到小叶伸出的手,戈登立即意识到报复的机会来了,于是戈登的手伸出去的很痛快,至少看上去很痛快,脸上也露出了很愉快的笑容,使得他本来就不大的眼睛更是眯成了一条缝。可是他也不想想,他没安好心,难道小叶就安了好心么?如果一个人尤其是像小叶这样的人对自己做的事情没把握,又怎么会轻易伸出手去? 于是两只同样没安好心的手握在了一起,至少看上去握在了一起。两手一握,可就是几家欢乐几家愁、自家有苦自己知了。 两的脸上虽然还都在笑,却是一个笑得好看,一个笑的精彩。只有两个人知道,那看上去紧握的两只手,中间实际上是有那么一点点极丝小的空隙,是戈登再怎么用力也握不下去的空隙。小叶强大的控制能力岂是一个仅有共鸣能力的人能够对付的了的? 所以戈登的脸色只好又一次呈现出猪的某个零件的颜色,偏偏还得保持笑容,真可谓精彩纷呈,如果让他去参加奥斯卡评选,足可让历界所有影帝黯然失色。 良久,小叶终于把手松开了,戈登几乎忍不住又一次诅咒,心有余悸之下,忿然作罢,但是恶毒的眼神却毫不留情的投向小叶,只可惜眼神不能杀人,所以小叶熟视无睹,所以小叶很有礼貌的向戈登微微躬身,告辞而去,回到属于自己的位子上去接受宴请。 已经足够了,宴会结束以后,这件事情一定会在诺斯广为传播,诺斯人对于罗德教盲目的崇拜必然会大受打击,而鲁斯父子在诺斯的地位也必然会大为下降,自己在金殿上所受的屈辱终于找回来了…… 所以现在小叶的任务就是耐心等待,因为过不了多久,桑托斯准备的精彩节目即将上演…… 第四十六章 亲王的女儿 宴会规模庞大,大厅内人头攒动,怕是有不下千余人。只是所有的人心思都没在酒宴上,他们都在等待一件事,一件牵动着他们好奇神经的事。 那就是:亲王的女儿究竟有多漂亮? 洛林早就风传:桑托斯亲王的女儿国色天香、倾国倾城。所以几乎所有的未婚贵族都想抱得美人归,几乎所有的男人都想一亲芳泽,普天下的男人想法似乎都是相通的,所以今天出现在这个宴会上的人更加不会例外。 只有一个人例外。这倒不是因为这个人不好色,他似乎比一般人还要好色,不但有色心,而且有色胆,如果有机会可以偷香窃玉,他绝对不会放过。只不过奉命泡妞,还是在众目睽睽之下,恐怕是个男人都不会太爽的,除非这个男人变态。小叶不变态。 如果仅仅是不爽倒也没什么,该泡的他还是会泡,反正不泡白不泡,泡了也白泡,而且还能得老爹欢喜。可是如果有一件事情大到足可以影响他的身家性命,那么任何一个正常的男人都会收起泡妞的心的。小叶很正常。 所以现在他可能是整个大厅里唯一对亲王的女儿暂时,我是说暂时,没有企图的正常的不变态的男人。 这件足以影响小叶身家性命的大事,只有四个字——史前魔人! 这四个字缘于小叶一次无意中的窃听。窃听的具体内容他已经忘记,只记住了这四个字。而窃听的对象就是鲁斯父子! 一般来说,胜利者对于失败者的表情都会报以一种欣赏的态度,小叶也不例外。所以他打算听听鲁斯父子对于这场失败的评论究竟如何。或者说他们如何直面这场失败。倾听对手抒发对自己的恐惧实在是一件很惬意的事情。 小叶的探索能力足以让他轻松窃听这大厅任何一个人的声音,所以鲁斯父子也不例外。只可惜他听到了四个字——史前魔人! 鲁斯父子怀疑我是史前魔人! 这是小叶听到这四个字后的第一个反应。 我有危险! 这是小叶的第二个反应。 这显然不是一个好消息!所以小叶只好收起泡妞的心,全力应付眼前的危机。这是小叶最大的软肋,如果他是史前魔人的说法被证实,那么不但鲁斯父子,甚至萨瑟兰恐怕都不会放过他! 暗杀?! 不行,小叶立即收起了这个危险的想法,诺斯首都洛林高手如云,说不定自己还没成功便被人家大卸八块了。 逃跑?! 不行,这一来更加证实了自己就是史前魔人,反而更加不妙! 想来想去没有办法,那么中只有一招,也是他最拿手的一招——装神弄鬼、抵赖!不好意思,老本行了。 从小叶的观点来看,什么戈登是神之子,什么有与神交流的能力,根本就是装神弄鬼。他能装,难道小叶不能?也不想想他是干什么的!反正大家都没有证据,敢揭露我,自己也得穿帮,谁怕谁啊? 想到这一层,小叶反到安下心来,最危险的地方最安全,古人诚不我欺也! 酒已过三巡。 所有人都知道即将发生什么。 果然,桑托斯走向了大厅中央。 “尊敬的各位贵客,很高兴今天大家能来参加本王回都后的第一个宴会,为表达本王最诚挚的谢意,本王将让自己最喜爱的女儿代本王向各位贵客祝酒……”他这说一出口,立即引来“哇”声一片,仿佛每个男人的嘴角都流下了某种液体。桑托斯微微一笑,顿了顿又说:“本王的这个女儿,从小在王府长大,足不出户、娇生惯养、不知礼仪,今天是首次在各位贵客面前露面,如有失礼之处,请各位贵客不要见怪……” 当然不会见怪,有人见怪才真是见了鬼了。大厅内顿时一片安静。 桑托斯转身向后,对着重重帷幕轻轻一笑,但听一阵环佩叮当,一阵花香袭人,一个有如天籁的声音轻轻传来,“贵客盈门、未能远迎,还望各位贵客千万恕罪则个!”人未至、声先到,缥缥缈缈,动人心魄,似远在天边,又似近在眼前,浑不似人间之音,不用见人,只闻其音,便足以醉人。 众宾客屏住呼吸,帷幕后一位有如仙子般佳人款款而出,所有人顿觉眼前一亮——这简直不是人间的少女! 亲王的女儿果然名不虚传!所有的男人,仿佛都被某种力量所牵制,不能自己,眼神中流露出一种迷恋的神情…… 只有一个人例外,他的眼中非但没有迷恋,反而更多是目瞪口呆!不但目瞪口呆,简直是一种恐惧。因为这个少女是他认识的人。不但认识,而且熟悉,不但熟悉,简直太熟悉了,熟悉到令他恐怖的地步,尤其是她那一双如大漠鹰隼的眼睛,更令小叶不寒而栗,因为这个少女就是——萝丝! 萝丝竟然是桑托斯亲王的女儿! 显然她刚才说话时一定使用了她所谓的“天雷魔音”了。小叶有理由相信这是一种生物场技能,因为刚才的声音传来,大厅内所有人的生物场都发生了微妙的变化,足可以令每一个人销魂…… 萝丝的露面,立即震慑全场,她的美丽仿佛不属于人间。此时的她完全没有了上次小叶见到的令人寒气直冒的气息,更多的是雍容华贵的风度——这根本就是一个贵族少女。 就是这样一个贵族少女给予了小叶这副绝世的面容,她究竟想要干什么? 萝丝的气质惊艳全场,所以她的祝酒每个人都要喝,而且每个人都喝的一滴一剩,连最不能喝酒的人也不例外。她笑语盈盈,如穿花蝴蝶般在人群中飞舞,成为整个宴会的焦点。 小叶根本不知道萝丝出场后自己杯中的酒究竟是怎么喝下去的,本来醇美的滋味变得异常苦涩。本来他是宴会的焦点,是所有少女追逐的对象,而萝丝的出场,不但抢走了男人的目光,连女人的注意力也集中在了她的身上。 而萝丝这样的美女,也很“自然”的注意到了场中这一个绝世的美男子,所以小叶几乎在所有男人能杀人的目光中,成为了萝丝的男伴。 似乎每个少女都有一个男伴,而每个少年都有一个女伴,只有小叶孤身一人,于是几乎所有人都认为这是小叶故意的,否则他为什么不带一个女伴来?根本就是别有用心,因为宴会的女主角根本不会让他这样一个人孤身一人的。于是少年们的恨意又多了几分,而少女们的嫉妒同样多了几分…… 小叶此时才明白,为什么萨瑟兰会拒绝自己带琳迪来的建议…… 只可惜这样的美人恩他是一辈子都不想消受的…… 第四十七章 四面楚歌 再盛大的宴会也有结束的时候,亲王的宴会也不例外。 小叶静静的坐在回程的马车上,久久不能平静。 他还在想刚才发生的一幕幕,似在梦中,似在很久以前,偏偏又清晰的很,萝丝对他讲的话还回荡在脑际。 “还满意这张脸么?”萝丝似笑非笑的问道。 小叶无言以对。 “你现在心里一定充满了疑问,对不对?”她显然在明知故问。 “你在奇怪为什么我的父亲竟然会是这个王国的亲王?我又为什么要让你做萨瑟兰的儿子?”萝丝说道,“偏偏你还会出席这个宴会,而我又一定会找上你,而我们两个的家世似乎又偏偏门当户对……” “你不会认为我是看上你了吧?” 小叶的确有这个想法,不然她费这么多心思想要干什么? “你放心吧,连你的脸都是我给你的,我怎么会看上你这样一个臭男人?” “你究竟想要我做什么?”小叶目前对她还是无能为力,这种感觉很让人不爽。 萝丝说道:“保持现在的身份,这就是我要你做的。只要保持现在的身份,你现在可以什么都不做,也可以什么都做,只要保持现在的身份,无论你想要干什么都可以,甚至无论你想做什么,我都会尽可能帮你做成。” 小叶道:“我现在唯一想做的就是弄清楚雪莉在什么地方。” 萝丝说道:“很可惜我也不知道她在什么地方,艾尔纱把她带走了。” 小叶道:“那么我要见艾尔纱。” “这个可不容易,一个后宫的妃子可不是什么人都能见的,除非你是个残缺的人”萝丝笑的很暧昧。“而且凭你现在的能力,硬闯进去的话,怕是还见不到人就被大卸八块了。” “哪我该怎么做?” “还是那句话,乖乖的当好萨瑟兰的儿子。” “这样就能找到雪莉么?”小叶有点儿急了。 “真想不到那个丫头怎么会看上你?你究竟有哪点好?”萝丝冷笑道:“要成就大事的人一定要能沉得住气。你只不过是情人不见了,又不是死了,甚至不是有危险,你担心什么?我可以告诉,只要你当好萨瑟兰的儿子,你就有机会。” 小叶平时可不是这么沉不住气的人,只不过关心则乱。 “这话怎么说?”小叶急切的问道。 “因为下个月,理查德六世将要举行田猎大典!”萝丝悠悠的说道。 她这么一说,小叶立即明白了,他好像听琳迪讲过关于田猎大典的事情。 阿兰德大陆一年有十三个月,分为四个季节。每个月从29天到34天不等,下个月是10月,在这个大陆上属于落叶季,是一年中的第三个季节,其它三个季节分别是:潮水季、顺风季和冰雪季,所以田猎大典,也称落叶大典。这个月是野生动物繁衍交配的季节,也是最适合打猎的季节。诺斯民风彪悍,国人重武,所以每年国王都要举行表示重武的田猎大典,以宣示国威,田猎大典是诺斯最大的王家盛会,只要不是发生在规模的外敌入侵,年年举办。 在和平时期,田猎大典甚至算得上一场小型的战争,因为在诺斯,没有军功就不能封爵,这是已经沿袭了近百年的传统,如果长时间没有战争,那么田猎就是军人们角逐的最佳场所,谁猎得的猎物最多、最凶猛、最困难,谁就能得到大家的尊重和认可,甚至可以得到国王的封爵,这几乎已经成为了一个惯例,所以每年田猎,各军团都会派出最勇猛的将领或战士随国王出席田猎大典。田猎大典举行时,行进的队伍绵绵延延可长达几十里,甚是状观。 田猎时,不但国王亲自参加,而且后宫的嫔妃也会参加,所以艾尔纱也一定会去,只要能见到艾尔纱,那么自然就可以得到雪莉的下落。所以现在的小叶不但要继续当萨瑟兰的儿子,而且必须当一个好儿子。 这个宴会,萨瑟兰是最大的赢家,至少表面上看是这样。一来他的儿子,成功的抵抗了戈登的诅咒,这让长期以来一直受戈登压迫的萨瑟兰长出了一口气,甚至包含更深的政治意义。二来他的儿子和亲王的女儿一见之下,进展迅速,关系似乎非常亲密,比他想像的还要好。这两件事情无论哪一件都足以让他笑上三天。 对于第二件事,小叶不需要解释,因为一切解释都在他的脸上,他的脸足可以让任何一个少女着迷。而对于第一件事,小叶就不得不对萨瑟兰解释一番了,不过这当然难不住他,他的解释是和治好琳迪的病一样——天生具有如此能力,还把当时的感觉在萨瑟兰面前海吹了一番,令萨瑟兰老怀大畅。 可是事情走到这一步,才刚刚开始,虽然在宴会上表面上是大大的扬眉吐气了一番,可小叶并不轻松,他有太多的问题需要处理,一个不慎,就可能把小命搭进去。 首先是鲁斯父子,他目前最主要的敌人,这对父子已经怀疑他是史前魔人,虽然小叶已经打定主意撒泼耍赖、装神弄鬼,但是依鲁斯父子的能力,兴风作浪起来,却也必须小心应付,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道理他懂。 其次就是萝丝,桑托斯亲王的女儿,迷一样的女人,目前为止,她是小叶最害怕的人。是她让小叶不得不当好萨瑟兰的儿子,尽管他不明白这究竟是为了什么,其中到底有什么阴谋,最令他不爽的是,他连逃跑的可能都没有,因为凭着他这样一张脸,无论跑到哪儿都等于明明白白的告诉人家他是谁。 家里还有一个琳迪,小叶有一些不想让她知道的秘密,所以也必须小心应对。再有就是萨瑟兰,小叶曾经和他的南方军团有过冲突,而且萨瑟兰又是当初派兵搜索史前魔人的主要指挥者。在他面前,小叶绝对不能表现出史前魔人的任何特征,这其中最明显的就是控制能力,而小叶目前应用最熟练的就是控制能力,不能在萨瑟兰面前表现无疑等于束缚住了他的手脚。 最为可怕的还是他现在已经卷入了王国的权力斗争当中,如果鲁斯仅仅对他个人进行人身攻击,他并不害怕,但是现在他属于萨瑟兰一派,这已经成为是铁打的事实,不容他选择。所以他的处境就变得很微妙,一方面必须防备萨瑟兰,另一方面却必须和萨瑟兰拴在一起,共同进退,应对来自鲁斯集团的打击,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所以现在小叶很有一种四面楚歌的感觉。 第四十八章 奇妙的变异 有一句话说得很好:对于美好的蓝图,要目光长远,对于艰巨的困难,最好只看眼前。 虽然这只是一句无可奈何的话,但小叶觉得很有道理。因为他眼前的困难实在太多了,想想都能把人压死,所以只好不想。既然不想困难,总得想一点让自己开心的事情,因为总是愁眉苦脸并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让事情更糟,所以想想美好的前景,忘记眼前的困难,这是小叶比较拿手的好戏。 美好的前景,当然就是不久之后的田猎。最好能在田猎上见到艾尔纱,再从艾尔纱嘴里问出雪莉的下落。 想通了这一点,小叶便不再沮丧。 而要做到这一点,当然需要很好身手,不然还是会被大卸八块。这一段时间来的锻炼虽然没有的白费,小叶的身体素质也已经大有提高,但是还远远没有达到他想要的水平。尽管这个世界没有牛顿,但牛顿第三定律却还是起作用的。如果你对物体施加一个力,你就会承受方向相反的同样大小的一个力,假如没有强大的身体,这个力很有可能让自己受伤,所以进一步提高身体素质仍是当务之急。 所以这个时候,亲王宴会上戈登送的礼物就比较管用了。 缓释的共鸣,简直十全大补。小叶简直想不到哪里会有更好的共鸣材料。如果说对艾尔纱的共鸣只是半成品的话,那么戈登送上得简直就是精品,而且数量巨大。通常戈登对于一支庞大的军队进行祝福以后,想要恢复能力也不过是一顿饭的功夫,经他如此程度祝福的军队打起仗来便可势如破竹、锐不可当。而这次对小叶进行诅咒却让他几乎休克,而诅咒是比祝福强大几十倍的共鸣。所以这次戈登就是吃上十天的饭,也未必能恢复能力。 这样的精品当然要好好利用,不然怎么对得起人家的一片苦心? 这里是小叶的房间,从亲王府回来后,小叶就躲在自己的房间里,命令所有人都不许打扰。然后静静的坐在床上,启动共鸣。 果然不一样! 如果对植物进行共鸣,在不损伤植物的情况下,最多只能让小叶感到神清气爽,身体的变化则是缓慢的,缓慢的几乎感觉不到,如果希望通过这种方式达到拥有变异能力的程度,没有一百几十年怕是难以实现。 如果对动物进行共鸣,同样在不损害共鸣对象的情况下,身体的变化会快一些,但同样不容乐观。如果说对植物共鸣是骑自行车的话,那么对动物共鸣就如同骑电动车,速度的确是快了不少,但达到变异能力需要行走的距离却如同从地球到月球这么远。如果希望骑着电动车走这么远的距离,恐怕没个十几年是不容易做到的。 如果对人进行共鸣,则如同骑摩托车,所需时间恐怕也需要以年来计算。 所以戈登的礼物就弥足珍贵了。因为对这种缓释的共鸣进行共鸣,就如同坐上了火箭,飞往月球,指日可待!而且燃料充足——毕竟人家都快休克才送出这么多。本来修炼处于瓶颈的小叶,一下子柳暗花明,简直比得到武侠小说中描写的能一下子令人增长十几年功力的灵丹妙药还要爽。 所以现在小叶几乎可以感觉到自己的身体正已一种肉眼可以观察到的速度发生变化,本来相对孱弱的身体仿佛充满了力量。全身活力四射,他甚至感觉自己现在一拳就可以打死一头牛,完全凭借肉体。 走下床,小叶拿出一把刀,一把锋利的刀,然后在自己的手臂上轻轻划了一道。一条血线立即出现,鲜血涌出,向血线的两旁流下,如一条难看的蜈蚣。 然而就是这条血线,竟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缓慢愈合,小叶满意的笑容显现在脸上。几分钟后,被刀划破的肌肤竟完全愈合,连一点儿疤痕都没有留下。如果不是血线两边仍然留有血迹,根本就看不出来这个地方曾经受伤。 一般来说,一个人的皮肤受到这种程度的伤害,在确定没有感染,没有伤到肌肉的情况下,没有几天时间是休想恢复的这种程度的。而现在小叶只用了几分钟,也就是说现在小叶拥有了比常人快几十倍,甚至几百倍的自我修复能力,而强大的自我修复能力正是变异能力最基本的应用,也就是说,小叶已经初步掌握了变异能力! 如果说强大的自我修复能力仅仅是对自体变异的话,那么另外一件事就更令小叶愉快了,那就是——异体变异。 所谓异体变异就是对除了自身以外的其它生物体进行变异。 窗台上有一株曼陀罗,是一株刚刚出芽不久的幼苗,它最高的叶子也不过三寸。一株这样的植物想要长大,需要的时间一定很长,任何见到这株植物的人都会这么想。偏偏现在不一样了。 小叶走近距离这株曼陀罗两步远的地方,只见它竟似突然有了灵性一般,从土中慢慢伸展出来,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慢慢向上生长,几分钟后,高度竟然超过了一尺,几片新叶也长了出来,清新异常,如一个昂扬的斗士。 这个能力看上去似乎没有什么用,但是事实上这个能力却能够带给小叶更大的实惠。因为加速生长的植物其生物场会变强,而变强的生物场却可以促进小叶的共鸣,所以现在的小叶几乎拥有了无限的共鸣资源。尽管他的变异能力现在还很弱,但总算有了一个开始,从无到有,本就是一个伟大的转变!接下来就是由弱到强。更重要的是,拥有了变异能力,就意味着有可能萝丝的存在进行探索,从而改变对她无能为力的状况,至此,形势似乎正在像着有利于小叶的方向发展。 小叶气喘吁吁的坐在床上,异体变异需要消耗的力量过大,他不得不停了下来。但即便如此,也令小叶开心不已,根据他掌握的知识,如果变异能力进一步加强的话,利用植物制造出攻击或防御性武器并非不可能。现在小叶周边的形势不容乐观,他可不敢再有任何托大。 他的武技水平也有了长足的进步,他现在的控制能力已经达到180米左右,探索能力则提高到1.5公里,配合武技的使用,已经可以算是一个一流高手了。更重要的是掌握了轻微变异能力,这令他拥有了更强的感知和探索能力,不仅仅是范围,更重要的是精度,这就让小叶看到了抵抗萝丝的一线曙光。 所以从见到萝丝以后就失去的信心渐渐又回到小叶身上。 第四十九章 酒鬼戴维斯 戴维斯睁开朦胧的双眼,晃了晃了手中的酒壶,发现已经没有酒。 对一个酒鬼来说最痛苦的莫过于没有酒,简直比杀了他还要令他痛苦,所以他决定去找酒。 偏偏大多数酒鬼,尤其是已经喝醉了的酒鬼都不愿意亲自去找酒,最好酒能自己跑到他们面前。酒没有脚,当然能跑,所以最好的法子就是有个人能把酒送到他们面前。 所以他就下命令让人去找酒。他有这个权力,因为他是一个军官,一个南方军团的军官,下级军官。 就算是再下级的军官也是军官,手下总是有几个人的。有人可用总比自己跑腿要好的多。 “可是大人,我们带的钱已经用光了。”一个士兵怯怯的说道。 这总是一个困扰所有酒鬼的问题,酒是喝不完的,而钱却总有用完的时候,而且速度好像还很快。尤其是在喝的最高兴的时候。 一个像他这样的下级军官总是不会有太多钱喝酒的。所以他挠挠头,打算想个办法。 可惜他挠了七八十次头以后,仍然一个办法也没有想出来。 “大人,不如再等几天,等到陛下举行田猎大典,我们就不愁没有酒喝了。”士兵陪着笑说道。 几天?难道你想要我的命不成?一个酒鬼的酒瘾上来以后,只怕几分钟都等不得的。 “可是咱们总不能去抢吧!”士兵小声说道。 抢?这可是你提醒我的!真是个好主意。 “可是咱们是兵啊!”士兵急了。 有人规定当兵不可以抢劫么? 这简直是歪理邪说了,有人规定当兵可以抢劫么? 所以他决定去抢。凭他的身手,抢几个酒钱应该不是问题。 他不会去抢酒,因为酒是用来喝的,不是用来抢的,抢来的酒喝起来总不是个滋味。只有钱才需要抢,抢来的钱买酒总是很好喝的。可他毕竟是一个军官,去干这么高风险的事情,一旦败露可不是好玩的。他虽然爱喝酒,却也不是为了酒什么都不顾。所以他决定合理合法的抢。 可是抢劫还能合理合法么?戴维斯的答案是:能! 本来他是有钱喝酒的,一个再下级的军官也是官,不可能连喝酒的钱都拿不出来。偏偏就是为了来王都洛林,他没有钱了。 国王的田猎大典,各军团都要派人参加的。而各军团派出的人,显然只有高级军官。偏偏这个酒鬼,这个下级军官也想凑凑热闹。因为热闹的地方总是有酒喝的,有酒喝的地方当然一定要去的。而且国王给的酒当然不会太差。 而要想得到这样的机会就必须有高级军官的推荐,所以他就用了自己一个月的饷金买来他能买到的最好的酒,找到了一个高级军官。酒鬼总是能找到臭味相投的人。所以他来了。同时他也没有钱了。 这是一辆豪华的马车。能坐这种马车的人一定不是普通人,至少也是一个有钱人。找这样的人借一点酒钱,想必没有什么不妥。 街上人不多,所以马车走的很快,马车夫看上去也悠闲的很。洛林的治安很不错,所以这个很悠闲的车夫绝不会想到在这样一个好得一塌糊涂的天气里会有什么意外。 意外偏偏还是发生了。 一个看上去醉的连路都走不动的人竟突然倒在了路中央,倒在了这辆马车必经的正前方,而当这个悠闲的马车夫发现的时候已经太迟了。 于是一辆豪华的,庞大的马车生生从这个人的身上轧了过去。 马车夫惊呆了。这样一辆马车就算是轧死一头牛都不是问题。所以几乎每个亲眼见到的人都认为这个人完了。在王都轧死了人,尽管他的主人可以保证他没有牢狱之灾,他的这个职位是保不住的了。所以惊惶失措的马车夫赶紧下车来看看情况。 偏偏这个人还有气儿。不但有气儿,简直还生龙活虎,看到马车夫从车上下来,竟然身子一挺跳了起来,一把抓住车夫的衣襟,大吼一声“快点赔钱!” 他本来不必这么着急的。他完全可以看装作痛的不成样子,然后再慢慢的转到钱的问题上,一般来说,有钱人总是会破财消灾的。可是当一个酒鬼的酒瘾上来以后,除了喝酒,什么都已经不再重要,所以他干脆直接切入主题。 马车夫懵了,有点儿不可置信的看着眼前这个嘴里还冒着酒气的人。这个人依旧怒气冲冲,“你轧了我,当然要赔钱,还看什么看?快点儿!” 这种抢钱的方式的确理直气壮、合理合法,却也有点惊世骇俗。 一个人被马车生生从身上轧过去,不但一点儿事没有,竟然还跳起来就要钱,这种事情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有谁会相信? 这个马车夫不但亲眼所见,还亲身经历,真让人说不出他是幸运还是不幸。 小叶从车厢里探出头来,很有兴趣的看着这个要钱的人。他本来就是一个好奇的人,这么好玩的人,这么好玩的事,如果不亲眼看看只怕会憋死。 马车夫把求助的目光投向了小叶,小叶微微一笑,道:“朋友如果想喝酒,车上多的是,如不嫌弃,不如上来喝一杯?” 一个这么好看的少年,不要说女人,连男人都忍不住要多看两眼的,这样的人的提议总是很容易让人接受,更关键的是有酒可喝。 所以戴维斯就上了车,他当然不会嫌弃,如果嫌弃才是见了鬼了。 车厢很大,大的就像一个房间,诺斯王国最有权力的人的公子当然应该是一个很会享受的人。所以里面不但有桌有椅,更有一张床,床上甚至还有一个绝色的美女。 桌上有酒有杯,酒是好酒,杯是金杯。还有各种名贵的菜肴,有些甚至连戴维斯都叫不上名字。 酒鬼见到好酒就如同色狼见到美女。戴维斯只用鼻子一闻就知道这是至少放了十五年以上的月露醇。如果把诺斯出产的好酒来排一下序,月露醇至少能进前三名。他用来贿赂那位高级军官的酒,就是月露醇,放了十年的月露醇。就那么了两瓶,就用了他整整一个月的饷金。而眼前却足足有一坛。 所以戴维斯的口水立即就流了下来,立即说道:“小弟走路不小心,误了公子的行程,该罚酒三杯。”然后就自己倒了满满三杯,一饮而尽。 他看上去明明比小叶要大,偏偏自称小弟,明明是别人的车轧了他,他偏偏要说是自己走路不小心。看来,对一个酒鬼来说,谁有酒谁就有理。 小叶脸上不带一丝表情,缓缓说道:“你既然知道误了我的事,难道就想罚三杯酒了事么?” 戴维斯呆住了,眼前这个人举手投足都有一种凛然不可侵犯的气势,他搞不懂这个人究竟要干什么,他最害怕的就是没有酒喝,其它的,就算天塌下来,他也会当被子盖,所以只好说道:“那你想怎么样?”气氛一下子紧张起来。 小叶轻轻一笑,他的笑容仿佛春日的骄阳,能融冰化雪,紧张的气氛顿时一扫而空,道:“至少要罚三十杯才行!” 这个当然没问题,不要说三十杯,三百杯都没问题。戴维斯开怀大笑,连声称妙,能遇上这么有趣的人,的确是一件令人开心的事。所以十杯酒以后,小叶就成了他无话不谈的好朋友。酒鬼总是很容易交到朋友的。 谈话的内容当然离不开酒和女人。 琳迪懒洋洋的躺在床上,看着眼前两个已经喝的一塌糊涂的男人。她实在搞不懂那种液体有什么好喝,她曾经因为好奇,偷偷的让人拿来一杯,偷偷的尝了尝。结果还没到喉咙她就吐了出来,并且发誓以后再也不碰这种东西。偏偏眼前这两个男人仿佛在喝世界上最好喝的东西。如果仅仅喝酒倒也没什么,偏偏他们不仅仅是喝,还要手舞足蹈,不但手舞足蹈,还要无话不谈,两个喝醉的酒鬼谈论的东西当然离不开那些让人耳红面赤的东西,所以琳迪坐也不是,站也不是,只好躺在那里苦笑。 小叶已经醉的人事不知,所以在回到府中的时候是被人抬出来的,嘴里还说着胡话。萨瑟兰皱了皱眉头,没说什么,却发现马车上还有一个同样人事不知的人,于是问道:“这个人是谁?” 车夫苦笑,只好说道:“这个人是少爷的朋友。”琳迪在一旁红着脸没说话,她还没有从两个人谈话带给她的震惊中回过神来。她这样一个少女,有谁敢在她面前谈论这种事?不要就谈论,恐怕是想都不敢想的。 哦!首相大人好像有点明白了。既然是少爷的朋友,那么一并抬到少爷房中去好了。所以小叶和戴维斯就被抬到了同一个房间,小叶的房间。房间只有一张床,所以两个人也只好躺在同一张床上。 两个醉得不省人事的男人躺在床上也没什么好看,偏偏两个人还打着很嚣张的鼾声,此起彼伏,声振八方。如果仅仅是打鼾倒也罢了,偏偏两个人睡觉还都不老实,小叶的胳膊一伸压在了戴维斯的脸上,戴维斯竟然一伸腿,把小叶直接从床上踹了下去,而小叶竟然一侧身又睡着了…… 所以萨瑟兰也只有摇头苦笑,对于醉鬼,除了苦笑还有什么好办法? 第五十章 别无选择 如果说小叶能喝醉,那才真是见了鬼。 一个能够随意控制自身生物场的人当然可以自如的控制身体对酒精的吸收,如果他不想喝醉,不要说一个人,就算十个人想把他灌醉也绝无可能。 但是他又必须喝醉,因为如果不这样,萨瑟兰就会问他亲王对他态度如何?王妃态度如何?郡主对他又如何……这种被人逼着谈恋爱的感觉还真不是一般的烦!何况恋爱的对象是萝丝? 所以他必须喝醉,而且是真醉,因为装醉对于萨瑟兰这种酒精考验的老手来说一点用处也没有。 他根本连亲王府的大门都没进,没敢进。溜了一圈之后,算算时间差不多了,就打道回府,当然给那赶车的车夫的好处是少不了的。 回来的路上,小叶最犯愁的就是如何蒙混过关,偏偏就遇上了戴维斯这个酒鬼。 还有什么比喝醉更容易逃避追问呢?所以小叶喝醉了,不但喝醉了,而且醉的人事不知,所以萨瑟兰也就什么都不可能问得的出来,也就只好不问。真是个好办法。 小叶醒来的时候,戴维斯已经离开。小叶摇摇仍然发晕的头,发现琳迪正看着他,一张脸看不出是喜是怒。小叶可没有琳迪那种能看穿人家心思的本领,所以他很小心的陪笑道:“你怎么在这儿?我睡了多长时间了?” 琳迪道:“没多长时间,也不过是整整一天而已。” 小叶惊道:“整整一天?难道你一整天都在这里守着我?” 琳迪道:“那倒没有,不过那个酒鬼走后就一直在这里了。” “呃,他走了?”小叶四下看看,才发现房间里只剩下了他们两人,讪讪道:“他的酒量比我可强多了。” 头好晕,要是有人给揉揉头就好了。小叶心里说到。 没想到,琳迪竟然轻轻站了起来,来到小叶身旁,跪坐在床上,轻轻道:“躺下别动。”然后让小叶枕在自己大腿上,双手在小叶的双鬓轻轻揉按了起来。小叶一颗心剧烈的跳动起来,他做梦都没想到能享受这样的待遇。琳迪动作轻柔,一双小手纤细凝滑,揉按的很认真,小叶舒服的闭上了眼睛。 琳迪的大腿坚实挺拔,身上处子的清香幽幽传来,令人心旷神怡、浮想联翩。真是腐败啊,自己应该是第一个享受过她按摩的男人吧,这么好的女孩子,谁要是娶到她,可真是有福了。他想到这儿,突然想起琳迪的本事,不由得睁开眼睛,果然看见琳迪的脸已经红了。琳迪装出很凶的样子对小叶瞪了瞪眼,那意思是说:不许胡思乱想。 可惜一个像她这样的女孩子就算装得再凶,落在别人眼里也只剩下无尽的可爱。 小叶连忙闭上眼睛,却忍不住仍要想入非非,嘴角露出一丝不怀好意的笑。至于琳迪怎么想,那就不关他的事了:又不是我让你偷看我的心事的!琳迪修长而富有弹性的大腿,沁人心脾的处子体香,饱满的胸膛随着她按摩微微颤动,几欲破衣而出,如果不是小叶极力克制,恐怕就有某个部位已经昂然而立。枕在这样的大腿上而不胡思乱想,那简直不是男人了。 小叶不但是男人,而且是一个很正常的男人,甚至是一个有经验的男人,所以他不但想,简直想的肆无忌惮。琳迪当然知道他在动什么龌龊念头,她甚至感到自己大腿被他枕得一阵酥软,袭遍全身,好在这个家伙总算是闭着眼睛的,总算看不到自己的样子,但是她的心跳又怎能瞒得过小叶?看着小叶似笑非笑的脸,琳迪狠狠的忍住了想咬他一口冲动。 如果评选萨瑟兰逼小叶去找萝丝最不乐意的人,那一定不是小叶,而是琳迪。所以小叶打算作弊,琳迪其实比小叶更高兴,当然会替他隐瞒。所以小叶打算喝酒,琳迪当然也不会阻拦。只可惜小叶看不透她的心事。琳迪却更恨他看不透自己的心事,有些时候,女孩子的心事就是要人来猜的。 偏偏这个家伙现在满脑子都是“那些”事情,琳迪实在不好意思再“看”下去了。 头枕美人膝,纤纤素手温柔,简直没有比这更令人惬意的事,要是一直这样下去该有多好!小叶爽爽的想。 可惜很多事情总是不能如人所愿的,比如现在不合时宜的敲门声。 所以小叶只有恨恨的坐起来,恨恨的走下床,恨恨的去开门,他发誓不管敲门的人是谁,都一定要把那个人骂个狗血淋头。 可惜他却失望了,因为他非但不能把那个人骂个狗血淋头,还有被那个人骂的狗血淋头的危险,因为敲门的人是萨瑟兰。 所以小叶只好马上在脸上堆满最可爱的笑容,极力装出一副乖宝宝的样子,“呃?原来是父亲大人,这么晚了,不知道父亲大人还有什么……” 萨瑟兰漫步走进屋里,脸上挂着令小叶心虚不已的表情,“你的朋友走了?”萨瑟兰淡淡的问道。 “好像是走了!”小叶小心翼翼的说道。 “你的酒醒了?” “好像是醒了!” “嗯!”萨瑟兰不置可否。他突然又换另一副表情,就像偷吃东西生怕被抓住的小孩,明明屋里没有别人,他还是看看四周,压低声音问道:“郡主对你感觉怎么样?”还一脸又是暧昧又是期待的笑容。看来,对这唯一的宝贝儿子的终身大事,他还是挺上心的。 还是来了! 这是小叶最害怕的问题,嘴角露出不自然的笑容,“还……还好啦!”眼神却不自觉的望向琳迪。 萨瑟兰不高兴了,“什么是还好啦?他到底对你有意无意你还看不出来?你对人家又是什么意思?你要是喜欢人家,我这就去找亲王提亲去!” 真不愧是军人出身,连这种事情都喜欢直来直去! 别价,千万别!你要是提亲我可就死定了。小叶心里大急,偏偏无计可施。 琳迪当然知道小叶心里想什么。“父亲大人,我倒觉得这件事急不得。” “为什么?”萨瑟兰一脸不解的问。 琳迪道:“那次宴会之后,追求这位郡主的人必定多如牛毛,想必那郡主也一定是挑花了眼。哥哥也只不过和那郡主见过几次面而已,了解不深,怎么说的上有没有意思?贸然提亲的话,就算亲王答应,如果郡主不喜欢,事情又怎么会圆满呢?何况女儿家的心事,又哪能凭一两次的见面就说定就定的?女孩子的心意是需要时间慢慢培养的,还是让哥哥和人家再接触接触比较好。” “唉!女儿家的心思也只有女儿家才懂。”萨瑟兰对宝贝女儿的话可是言听计从的,从来不曾忤逆她的意思,既然她这么说,想必一定有她的道理。 “更何况,哥哥现在有男爵封号,而无男爵封地,算是名不符实,这个样子去提亲,很有可能被人以这个理由拒绝,这样的事情在诺斯的历史上也不是没有发生过。”琳迪接着说道。 萨瑟兰怔了怔,这的确是个问题。一个名不符实的贵族在上层交际圈是比较受人歧视的,在诺斯,即便位高如萨瑟兰也无法改变这一事实。 萨瑟兰想了一会儿,突然抬起头来,“那么,儿子,三天后的田猎大典,你必须参加!” “什么,你不是说我可以不参加的吗?”小叶抗议道。这样一来完全打乱了他的计划,以他的身份公开在这样的场合露面必然会引起很多人的注意,他也就很难神不知鬼不觉的去干他想干的事了。 “傻孩子,以前答应你是因为不知道你的本事,现在你连戈登的诅咒都可以对抗,我还有什么可担心的?戈登可以凭祈祝获得爵位,你当然也可以凭借这种本事获得,只要你在适当的时候露上一手,只要能让戈登那小子吃憋,国王陛下就可以名正言顺的赐你封地了。到时候我再向亲王殿下提亲,这样一来,封地、美人一举两得,不是很好吗?”萨瑟兰笑眯眯的说,“陛下那里,我去想办法,你不用担心,你只管好好表现就是了,我一切自有安排!” “可是……” “不用再可是了,我意已决,就这么定了,三天后我们出发!”萨瑟兰斩钉截铁的说道。在这点上他对自己的儿子还真不是一般的负责任! 小叶只有苦笑,琳迪只好陪着他苦笑,萨瑟兰决定的事,她也没有办法。 但是最令小叶懊恼不已的却不是这件事。就算参加田猎他还是有办法逃过别人的耳目,虽然比较困难一些。但是现在已经站了起来,想要再躺到那温柔的大腿上去可就难如登天了…… 第五十一章 好主意 戴维斯做梦都不会想到,自己打劫竟会打到首相的公子头上,他更不会想到这位公子不但不生气,反而陪他一起喝酒,更令他想不到的是,两个人不但一起喝醉,而且还睡在同一张床上。所以他就认定这位公子是好朋友,简直是天下最好的朋友。可惜当他醒来的时候,他这位朋友却是连针扎都扎不醒的,月露醇不但是好酒,而且后劲特别大。所以他只好不告而别。 对于小叶来讲,他更多的是喜欢喝酒的气氛,而不是酒本身。他来到这个世界以后根本没有这么痛快的喝过酒。完全无拘无束,想怎么喝就怎么喝。而这个人恰恰是最好的酒伴。 戴维斯的实力惊人,一个被连牛都能轧死的马车辗过而毫发无伤的人,当然是有两下子的。小叶却知道他不但有两下子,简直很有两下子。 戴维斯血管里流的更多的可能是酒,按理说一个人如果像他这样好酒,是不可能有这两下子的,偏偏戴维斯就是有那么两下子。 有没有两下子不重要,王国内有两下子的人很多,都没有成为小叶的朋友,只有这个有酒鬼成了他的朋友,因为小叶喜欢他的脾气。所以小叶一点儿也不介意被他踹到床底下的事。 不告而别的戴维斯却不知道现在他的好朋友正在挠头苦笑、一脸无奈、满心懊恼……而且就算他知道,恐怕也没有力气去管,因为他现在就陷入了一桩麻烦事。 这个酒鬼不认得那辆豪华的马车,他的手下却有人认得的,有些时候一个下级年轻的军官反而不如一个资格老一点的丘八见多识广。不但认得车,一个眼神好的,竟然还将露出头来的小叶认了出来。 毕竟小叶他爹是南军的统帅,南军的士兵去首相府或叫将军府的机会总是比别人多一些的,所以自然也就有人见过小叶,而小叶那张绝世无双的脸是任何人见一眼都不会忘记的。偏偏见过小叶的人中就有一个是戴维斯的手下,偏偏这个人的眼神还非常好…… 远远看着戴维斯的各位丘八大爷当然不知道小叶对戴维斯说了什么,只看见戴维斯扯着车夫的衣服很嚣张的大吵了一通,然后上了小叶的车。既然上了首相公子的车,不是被首相公子带走是什么? 所以:戴维斯抢了首相的公子,而且被首相公子带走了! 这个消息简直比一颗重磅炸弹还要厉害,所以来参加田猎的南方军团组成的代表团营地炸了锅。最懊悔的恐怕还是兰开,那个带他来的那位军官同志:不该喝的酒喝了,所以不该来人的来了,现在不该做的事做了,这个责任他能承担的起?一旦追查起后果……这哥们儿生生打了个激灵!惹什么人不好?非要惹南军上下人人爱戴的萨瑟兰——的儿子?谁不知道萨瑟兰就这么一个宝贝儿子? 所以戴维斯一回营,就被这哥们儿连拉带扯的拽到自己的营帐,“说,你昨晚干什么去了?” “我?没干什么,喝酒去了。”戴维斯一脸疑问,打了一个酒嗝。暗想:该不会是自己喝酒没叫上他所以来找自己算帐吧! 兰开简直快要气疯了。“喝酒?!你早晚死在酒缸里!你去哪儿喝酒了?和什么人喝酒你知道吗?” 呃?这个,还真不太清楚。戴维斯挠挠头,光顾着喝酒了,对方是什么人、什么身份还真没弄太清楚,反正很有地位、很有钱就是了。 这真是让人抓狂,兰开不但气疯了,简直气笑了。“你知不知道那个人是老头子的公子?你昨天对老头子的公子干什么了?快说!不然老子宰了你!” “老头子?!哪个老头子?” “还有哪个老头子?就是那个老头子!!除了那个还有哪个?!”这军官同志大吼起来。 呃,在南军之中被称作老头子的,好像只有一个。啊?!难道是他!!? 戴维斯的酒这才真正醒了,昨天和自己一起喝酒的人是老头子的公子?!难怪他们家那么大。 不过好像也没什么,虽然他的身份比较惊人,但是酒量却差多了。 兰开闻言差点儿真的把戴维斯扔到酒缸里淹死。 …… 已经过去一天了,南军的高级军官们在战战兢兢中度过了这一天。不过好像什么事情都没发生。 甚至萨瑟兰来南军军营视察也没有丝毫不悦的表情,反而显得很愉快。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反正一场暴风骤雨总算避免了,所以南军上下松了一口气。所以被关了整整一天的戴维斯也被放了出来。被关这一天实在冤枉,见不到明媚的阳光没关系,关键是没有酒喝,他如果知道自己被关的时候小叶在干什么一定会气得七窍生烟。 幸好他不知道,所以他一点儿也不生气,他不但不生气,反而很开心,开心的都有点醉了。有经验的人在十米开外一闻就能闻出来他手里拿的是至少放了十五年的月露醇。和前天在小叶车上喝的酒一模一样。至于怎么来的?反正不是买的。因为放了超过十年的月露醇是不买的。 这就有点不太地道了,人家请你喝酒,你反倒把人家的酒偷跑? 不要这么说嘛!酒,可不就是用来喝的么?既然已经是好朋友了,为什么还要分彼此?再说你酒量又那么差,这些酒全让你喝了还不是害了你?所以戴维斯心里一点儿都不觉得愧疚,他甚至觉得自己做了一件天大的好事,他甚至决定下次见到小叶时一定要以这个理由再骗他一次酒喝。 他半躺在床上享受着对他来说绝世的美味,心里甚至把见到小叶以后该怎么说话都想好了,正在流着口水偷乐。一声大吼却差点儿把他从床上吓到床底下,就像他一脚把小叶踹下床一样。 “好啊,贿赂老子竟然还藏着私?你这没有良心的东西,难道忘了谁把你带到这儿来的么?还害老子担惊受怕了一整天?快点把酒拿出来!”来的人是兰开,一副饿狗见了骨头的样子,眼睛都绿了,直勾勾的盯着戴维斯手中的酒瓶。 戴维斯心中暗骂自己糊涂。兰开的鼻子之灵,即使你在三里外喝酒,他也能分辨出是哪年哪月出自哪处的哪种酒,何况距离这么近?何况这么好的酒?如果不把兰开肚子里的酒虫勾出来他就不是兰开了。 所以手里拿着酒瓶的戴维斯很尴尬的呆在那里,藏也不是、躲也不是,不给更不是…… 放了超过十五年的月露醇,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见到的。兰开只用鼻子一闻就知道这酒来路不正。 一个酒鬼拿着一瓶好酒喝的正开心的时候,如果这时把他的酒给抢走,恐怕真的会让这个酒鬼拼命。兰开显然很明白这个道理,所以尽管他要抢,却也留了一半给戴维斯。所以尽管戴维斯仍然很肉痛,却知道这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 “你喝了我的酒,可不能就这样白喝吧?何况是这种根本买不到的酒?”心有不甘的戴维斯说道。 这个?的确是个问题!喝了人家的嘴短,还真是放之四海皆准的道理。喝得正开心的兰开呆了呆,一时想不起如何回答,这个时候他也顾不得这酒的来路正不正的问题了。只好问道:“那你想要我怎么样?” “也不怎么样,只不过保证我在田猎的时候能喝到好酒就行了。听说参加田猎的士兵每个人都能喝到酒,但酒却一定是有好有坏,你总得想个法子让我喝到好一点儿的酒。”戴维斯悠悠的说道,“怎么样?对你来说,不是问题吧!”他总算想到了一个可以报一箭之仇的法子,当然要好好利用。 兰开犯愁了,所以就把酒瓶放到鼻子底下使劲的嗅。 这个动作在别人看来可能非常可笑,戴维斯却看得非常高兴。因为他知道一旦兰开做出这个动作时,就说明他正在全力的想问题,一般人在想问题的时候总是要离酒越远越好,而兰开却是离酒越近越好,而且酒越好,想出来的主意越高明。现在他手中拿的是一瓶放了超过十五年的月露醇……果然,过了没多久,兰开的眼睛就开始放光了,嘴边一抹阴险的笑容也挂了起来,这是兰开想到好主意时的招牌动作。 所以戴维斯也露出一抹看上去很阴险的笑,顺便抿了一口已经所剩无几的月露醇…… 第五十二章 献礼 诺斯的猎场,绵延几百里,青山悠悠、碧水环绕,风景秀丽。如果这里不是猎场,甚至可以当成一个绝佳的旅游去处。 依山傍水之处,是一片规模庞大的营帐,旌旗飘飘,遮天蔽日,绵延数里。只有一个强大的国家才有可能动员如此庞大的力量,诺斯王国的田猎,终于开始了。 既然是田猎大典,打猎自然是必须的。所以这个地区的野生动物免不了遭受一场屠戮。好在这个时候还没有野生动物保护组织,所以见不到抗议的人群。 今天是田猎的第一天。 第一天的节目是献礼。所谓献礼就是来自各大军团和特殊部队以及自发组织的围猎团队集体围猎,然后把各自猎到的最好的猎物呈献给国王。猎物当然是越凶猛越好,如果能够活捉就最妙了。 诺斯王国共有四支大规模的军团,分别是:南方军团、北方军团、中央直属军团和东方先遣队。这四支军团是诺斯王国的常备军事力量,每支兵员都维持在30万人以上。除了常备力量以外,诺斯王国还有数量不等的特殊部队,比如:谍报部队,刺客部队,雇佣兵部队,甚至还有一支史前能量部队。除此之外,还有一支禁卫军,各大中心城市还有数量不等的守城部队。 中央直属军团由国王亲自担任统帅,是四支常备部队中装备最精良,兵员素质最高的部队,他们最主要的任务是保卫国王和包括王都在内的各大中心城市,也就是说主要任务是防御,必要时也参加对外进攻。东方先遣队算的上是各支部队的先锋,它们的任务就是打头阵,尤其是对外侵略时,由他们组成攻击的第一波,然后由其他军团协同。南北两大军团是诺斯王国最主要的攻击力量,主要任务就是侵略,在东方先遣队的第一波攻击完毕之后,此时敌方的虚实已经尽在掌握,再由他们发动主攻。 谍报部队就是专门刺探情报的了,他们不是正规军,但却有无可替代的作用,一般在战争中配合其他部队行动,当然平时也不忘收集各国的情报,以及执行一些特殊任务。刺客部队则专门用来刺杀敌国高级将领和政要的部队,由王国军事统帅部招募的各国高手、异能人士组成,是一支神秘的部队。雇佣兵部队则是王国招募的一支杂牌军,他们事实上最主要的用处是当炮灰,这些人本是国内或流亡到诺斯的一些无业游民,为了不让这些人破坏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就把他们组织起来,组成一支部队,名义上也算是士兵,实际上确没有多少战斗力,一到打仗通常一哄而散,战斗力基本可以忽略不计,只当是国家花钱买平安,不让这些人惹事生非而已。至于史前能量部队就有点意思了,这可以称的上是这个时代这个国家的一支高科技部队,他们的任务不是打仗,而是搞研究,研发最先进的武器和技术,甚至提出军事理论,在这样的时代就能搞出这样的组织,真不得不佩服他们的智慧和远见,也难怪诺斯可以称雄于整个大陆了。禁卫军则相当于国王直属卫队,是国王的私人部队,禁卫军的士兵都是从中央直属军团中层层选拔出来的,是精锐中的精锐,当然薪饷自然也比普通士兵高出几倍。 所有这些部队都派出了自己最精锐的力量来参加田猎,各自组成了自己的围猎团队。除此之外,还有一些由贵族公子们自发组织的围猎团队,以及为彰显重武民风,还有数量不等的来自民间自发组成的围猎团队,主要是一些行会组织或猎头组织。所有这些团队,每个团队最多只能派出二十个人去围猎,在规定时间内必须返回,然后比拼各队的猎物,数量最多、品质最好者获胜。胜者将获得国王亲手颁发的奖品。 这里面就有暗中的较量了。尽管奖赏不一定很丰厚,甚至有可能是一杯酒或者一把剑之类的,但关键是这些围猎团队代表的是一个组织、一股力量,政治意义远大于实际意义。而且对获胜者本人来说,最重要的是由此带来的荣誉,以及日后升迁带来的便利。 所以每个团队都在摩拳擦掌,准备一显身手。 在围猎之前,国王的勉励当然是少不了的,各军团及其他组织的宣誓效忠更是少不了的,然后在成千上万人组成的队伍的山呼声中,附近的猎物开始逃命是最最少不了的。 仪式结束,司礼官终于宣布:围猎开始! 于是三十几支、六七百人的围猎团队浩浩荡荡的开拔进山。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寻找心中合适的猎物。这六七百人绝对是所有参加田猎的队伍中的精英,没有两把刷子绝对不可能代表一个组织参加围猎。 一匹凶猛的剑齿兽,就算是二十个有两把刷子的精英组成的围猎团队也不容易对付。 如果遇上这么个大家伙的是一个由贵族子弟组成的围猎团队,那么情况就更不乐观了。一般来说,贵族子弟都不如当兵的人更能吃苦耐劳一些,也不如士兵们实战经验丰富,尽管他们有最好的剑术老师。 一匹个成年剑齿兽比猛犸象还要大上两倍,比一支围猎团队二十个人全加起来还要重上至少十倍。在剑齿兽面前,人类实在和蚂蚁没有区别。它如大象般向外突出的牙齿像极了一把剑,甚至它的牙齿可以直接用来做剑用,坚韧无比、锋利无比,传说几十年前的一位剑圣就用剑齿兽的牙齿做剑,横行一时,所以它才名叫剑齿兽。格鲁迪做梦都不会想到自己会遇到这么个大家伙,这家伙在诺斯至少有十几年没有被发现的记录了,何况是在国王的狩猎场?小时候,每当他不肯睡觉的时候,他母亲都要吓唬他说:剑齿兽来了!然后他就吓得连哭都不敢哭,不一会儿便沉沉睡去。 格鲁迪是一个贵族,属于戈登一派。是在那次宴会上嘲笑小叶的人中的一员。他的父亲是王国军事统帅部的高级副统帅,受封候爵。他本人则是一位子爵,更是这个围猎团队的队长。 小叶这样一个半路出家,而且名不符实的男爵,很自然的受到了贵族交际圈的排斥,尽管他的父亲是萨瑟兰。人家就是不和你儿子玩儿,你就算是首相又能如何?所以萨瑟兰也没有办法。 所以当小叶知道必须参加田猎大典,而且知道了田猎大典上有这么一项节目时,坚持要一个人组队,既然不能避免,索性轰轰烈烈。田猎大典只规定一个团队最多二十人,并没有规定最少几个人,所以他要求一个人组队并不犯规。只不过除了几十年前的那个人,诺斯的田猎大典还从未有过单人组队的记录,所以当小叶报名时,负责登记的司礼官的下巴都掉到了地上,然后以看一个疯子的眼神来凝视眼前这个人足足一分钟。老萨却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的宝贝儿子竟然会演这么一出,一时后悔不迭。 现在小叶就在不远处饶有兴致的看着狼狈不堪的格鲁迪和他的同伙。尽管只见过一面,而且没有说话,但小叶是不会忘记这个人的。每个在宴会上嘲笑过自己的人小叶都不会忘记。他的能力足以保证他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把周围每个人的情况“看”个清清楚楚。所以小叶一眼就认出了格鲁迪。 看着自己不喜欢的人吃亏真是比什么都爽。 应该说格鲁迪算是身材高大的那一类人,至少比普通人高出半个头,长得金发蓝眼,应该也算得上英俊潇洒,而且身世显赫,这样的人如果去泡妞,应该说把握是比较大的。 可是自从有了小叶就不一样了。原本的年轻帅哥在小叶面前一比简直如同一群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一样,土得掉渣。而小叶则如皓月经天,迅速在所有的少女心中扎下根来。最令格鲁迪可气的是,本来一个几乎上手的贵族少女,在见到小叶以后,立即宣布和他分手,并发誓要向小叶献出初夜,而她却和小叶连一句话都没说过,只是远远的见了一面……这简直是令任何一个男人都不能忍受的事情,所以格鲁迪恨死了小叶,尽管他也从未和小叶说过话。所以他才毅然决然的站在了戈登一边,尽管他也并不喜欢戈登,但戈登至少没那么大的魅力可以令他看上的少女一面之下甘愿为之献出贞操…… 此时,身材算得上高大的格鲁迪正和他的同伴们和剑齿兽苦苦搏斗。他高大的身材和剑齿兽比起来就好比一只稍微强壮一点儿的蚂蚁,可惜蚂蚁终究是蚂蚁,再强壮的蚂蚁力量也是微不足道的。所以此时格鲁迪已经险象环生,脸上身上已经血迹斑斑,他的三个同伴已经重伤倒地,其他的人也已经脸色惨白、斗志全无,对一个绝对打不赢的对手鼓起斗志实在不是一个聪明的做法。 聪明的做法应该是打不赢就跑,毕竟保命才是第一位的,没了命再高的荣誉有什么用处?反正这里荒山野岭,谁也看不见,自己总不会把自己逃跑的经历大肆宣扬的。 可惜他们已经跑不掉了。从来没有人在激怒了剑齿兽以后还能逃跑的。剑齿兽的速度绝对比你能想像的最快速度还要快两倍。它们的攻击力更是让你连做梦都想像不到的。 格鲁迪已经开始后悔招惹这个大家伙,现在他已经完全没有了一开始见到剑齿兽的兴奋,取得代之的是无尽的恐惧。他实在过高的估计了自己的力量,也过低的估计了剑齿兽的力量。 其实小叶对这种动物并不陌生。至少是他的感觉并不陌生。在丹费森林,他至少有五次直面这种动物。好在它们的生物场实在太强,尽管当时小叶的能力还很弱,但小叶从来也没有让它们接近过距离自己一公里以内,没有把握的事情他是从来也不肯做的。尤其是与自己的安全息息相关的时候。 偏偏在这里又遇到了这种曾经熟悉的家伙,所以小叶很想看看当时自己连见都不敢见的家伙到底长得什么模样。何况这个家伙周围还有一支围猎团队? 这一见之下的确没有令小叶失望…… 第五十三章 大战剑齿兽 今天实在是一个好天气,非常适合打猎的好天气。 在这么好的天气里出来打猎,而且猎获的物品有可能为自己换回荣誉,这实在是一件令人开心的事情。 可是格鲁迪无论如何也是高兴不起来的。 他的围猎团队有超过一半已经倒下,他的一条胳膊也已经骨折,可是他却不能倒下。因为他是这个团队的核心,是精神支柱。如果他也倒下,剩下的人也全完了。 骨折的是格鲁迪的右臂,这是他为了救出一个同伴而付出的惨痛代价。右手是他用来发动攻击最主要的力量来源,现在他不得不左手使剑。 只听一声惨呼,一个同伴被剑齿兽扑个正着,死死踩在爪下,顿时整个身体都成了一堆肉泥,露在外面的脑袋七窍喷血,惨不忍睹。 紧接着,另一个同伴被剑齿兽的尾巴扫到腰部,顿时整个人如同断成两截般飞了出去,撞在一棵树干上反弹回来,又重重的摔在地上再也没有声息。 格鲁迪目眦欲裂,大吼一声,长身而起,使出浑身力量,猛挥左臂,手中长剑立即在空中划出一个十字形,两道交错的剑气所形成的风刃袭向剑齿兽。 他这两剑歪歪斜斜,根本就没有准头,如果换做一个人,只怕很容易就能避开。可是他也不需要什么准头,因为剑齿兽实在太大,大到闭着眼睛劈都不会劈错。所以毫无准头的两道剑气还是准确的砍中了剑齿兽。可惜格鲁迪用尽全力劈出的这两剑唯一的结果只不过是让本来就在怒吼的剑齿兽的吼声更大了一些,以致于它的吼声在十几里以外都可以听的到。 叫吧,使劲的叫吧,这附近应该还有其他的围猎团队,听到叫声,但愿他们能够赶过来。致于自己能不能撑到那个时候,格鲁迪一点儿把握都没有。 剑齿兽吼出的声浪简直可以把人震晕过去。 格鲁迪渐渐感到了绝望,他从未有过如此的无力感,他甚至看到了死神正在向他招手。 现在还能站起来的人只剩下五个,而且个个带伤,而这一场令他们损失惨重的战斗从开始到现在也不过刚刚进行了一盏茶的时间。就是这短短的一段时间,对格鲁迪来说简直比一个世纪还要长,眼前发生的一切比最可怕的噩梦还要可怕,他握住长剑的左手正在不受控制的颤抖……绝望,十二分的绝望! 剑齿兽终于开始正视这个刚刚劈了自己两剑的金发蓝眼男子,口中发生低沉的吼声,一双仿佛足以踩碎任何东西的巨爪高高抬起…… 格鲁迪最后看了一眼巨大的太阳,真美啊,为什么以前从来没觉得它很美呢?可惜很快他连太阳也看不到了,因为剑齿兽的巨爪遮住了太阳,格鲁迪整个人都笼罩在剑齿兽巨大的阴影里…… 只要剑齿兽高高抬起的巨爪落下,格鲁迪就是一滩肉泥,绝无可能幸免。现在剑齿兽的巨爪就向格鲁迪砸下,依照剑齿兽的速度,这个世界绝对没有人可以救得了他。 格鲁迪已经无力逃跑,他也没有逃跑的必要,只不过是早一秒或晚一秒被杀的差别,没有什么不同。刚才劈出的两剑,已将他全身的力气用光,他现在连抬脚走路只怕都很困难,这是以他的能力强行发出风刃的必然结果。 所以他闭上了眼睛,等待最后的解脱,这一瞬间,许多人许多事都在他脑海中闪过…… 他想起了母亲温柔的摇篮曲,想起了父亲威严的喝斥,想起了所有和他有过感情纠葛的女孩子,和他一起胡天海地的朋友,甚至想起了小叶那一张可恨的脸……… 他很奇怪为什么人在临死的时候会想起那么多事,他更奇怪为什么这了这么长时间剑齿兽的巨爪仍然迟迟没有落下。 所以他睁开了眼睛,然后他就见到了让他瞠目结舌、终生难忘的一幕…… 一个风神俊朗的少年竟然以一截巨大的树干,单手支撑起了剑齿兽的一双巨爪,而这个少年赫然就是那个令人讨厌的莱夫•;萨瑟兰。 一个令自己讨厌的人救了自己?!这是格鲁迪见到这一幕后的第一个想法。 一个人怎么可能有这么巨大的力量?这是格鲁迪的第二个想法。 必须带着自己受伤的同伴赶快离开这里,因为凭自己这些人的力量,非但帮不上什么忙,还有可能成为他的累赘!这是格鲁迪的第三个想法。 所以格鲁迪向小叶投去感激的一眼,立即组织自己的人后撤。感谢的话留待以后再说吧!不官怎么说,自己这些人已经欠了眼前这个人一条命。 什么都没说,却什么都明白。小叶很赞赏格鲁迪的做法,有他们在,他的确束手束脚,他既然已经出手,就要保证救人成功,他们在这里,小叶难免要分出精力来保护他们。撤退,有时候并不是胆怯,而是弄清楚敌我双方力量对比以后采取的一种策略,甚至是不让自己成为战友负担的一种最佳方案。 小叶也没有说话,只是对格鲁迪微微一笑,这一笑表明了他的态度。倒不是他不愿意说话,而是他现在根本没办法说话。他必须用尽全力对抗眼前这匹剑齿兽,不能有一点儿马虎,不然自己的下场有可能和格鲁迪那些不幸遇难的同伴一样。 他也搞不清楚自己为什么要救格鲁迪这些人,他根本一点儿也不喜欢他们。但是看到格鲁迪生死一线的时候,他终于不再犹豫,迅速抓起刚才剑齿兽撞断的一截树干冲了上去。直到那一刻,他才发现,自己的动作和格鲁迪救同伴的动作有多么相似。也直到那一刻,他才想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救他——一个在最危险的时候不放弃自己同伴的人不应该就这样死去!所以刚才格鲁迪不但是救了自己的同伴,也救了他自己。 小叶的实力其实并没有这个大家伙强悍,如果正面对抗的话,他就算能打赢,恐怕也要付出很大的代价,何况这根本不符合他的性格。如果一件事情动一下能够解决,他绝对不会考虑动两下。所以那种出了力气还不讨好的事情打死他也不会做的。 小叶现在大约可以承受自身体重200倍左右的场压,这个大家伙显然不止他体重的200倍,也就是说他根本就搬不动这个家伙,所以客观上也决定了他不能硬碰硬。 终于,夹在小叶和剑齿兽之间的那段树干再也支撑不住如此巨大的力量,轰然寸断,剑齿兽的巨爪终于落下,顿时一阵地动山摇,巨大的吼声响起,令人不寒而栗。 格鲁迪带着他还活着的同伴逃到了相对安全的地带,格鲁迪回望了一眼,当然已经什么都看不见。巨大的吼声令他心有余悸,脸上的神色更加焦急,却没有说什么,只是不断催促着自己的同伴以更快速度逃离这里。就算他很着急,他也什么办法都没有,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能找到其他的团队,请他们帮忙。但他却清楚的知道这个希望十分渺茫,因为剑齿兽的吼声在十几里以外都可以听到,如果附近有其他团队的话,应该以最快的速度赶来了,可是直到现在,什么都没有。所以现在他们唯一的办法就是赶快回到大本营搬救兵。可是这里离大本营至少有几十里,他们的马也远在几里以外,为了行动方便,他们早已舍马步行。他实在不敢想像那个人能不能坚持到救兵赶到,所以他只能不停的加快脚步,加快、再加快…… 实力的强弱固然很重要,但却并不是能否打赢的唯一标准。既然硬拼打不赢,那就不要硬拼,总之怎么打赢怎么打。所以尽管小叶正面打不赢剑齿兽,并不代表用别的方法也打不赢,就算打不赢,总能逃的掉。更重要的是,严重缺乏实战经验的他正可以借此机会一试身手,这么好的实战对象到哪里去找? 剑齿兽的速度很快,小叶更快。 明明刚刚还在眼前晃动,可是当剑齿兽的巨爪或者钢牙扑到时偏偏就落空了。明明小叶还在剑齿兽的身前,可刚一眨眼,他又出现在了剑齿兽的身后,所以尽管剑齿兽的怒吼声越来越大,却连小叶的一片衣襟都没有碰到,小叶甚至很嚣张的站到了剑齿兽的头顶上,剑齿兽想也不想立即挥爪就抓,却哪里抓得到?所以只好不幸打在了自己头上。随即小叶又出现在了剑齿兽的腰上、屁股上、腿上、脖子上……这些地方也立即受到打击……仅凭这个,小叶就已经令剑齿兽全身上下伤痕累累。 不仅仅是自己抓伤自己,剑齿兽身上还承受了小叶三道风刃。剑齿兽自己的抓伤仅仅是皮肉,而小叶的风刃却是伤及筋骨。 小叶的风刃是用手劈出的。以手作刀,由上而下直直劈出,一道淡淡的、弯如新月的银色圆弧便无声无息的击出,动作轻描淡写,丝毫不露杀气。 如果一个亚特兰斯时代的非人类现在这里就会看出,这已经是典型的能量实体化。能量实体化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解决能量的转移问题。能量实体化的本质就是把能量暂时变成物质然后发射出去,击中目标后再转化成能量。因为能量本身的移动相对困难,而物质则具有很好的可移动性,如此一来即解决了移动问题,又保证了效果。 风刃其实就是一种能量转移过程,只不过没有实体化的风刃距离越远效果越差,到最后简直如轻风拂面,因为大部分能量都在击中目标的过程中消散了。而实体化的风刃却可以避免这种缺点。实现能量转移中间环节当然越少越好,所以小叶尽管有剑,而且是萨瑟兰为他找来的最好的剑,他也没用。用剑固然可以更加轻易的发出风刃,却会令风刃的力量降低。 只有真正直面这种攻击的人才能体会到它的厉害。在萨尔温河上,阿鲁斯劈出的风刃是看不见的、没有实体化的,而且借助了道具——刀,这种情况下,尚且能把碗口粗的桅杆生生劈成两半,何况小叶用得是手? 只可惜剑齿兽个头实在太大,所以尽管小叶的风刃已经击中了它三次,仍然没有造成致命的伤害,反而使本就狂暴的剑齿兽更加狂暴,如发疯般猛烈攻击小叶。可是如狮子抓蚊子一样,不管狮子多么疯狂也无可奈何。 剑齿兽全身已经鲜血淋漓,力量却没有丝毫减弱的趋势,巨大的身躯把周围方圆几百米的树撞了个七倒八歪。 小叶站在一棵即将落下的树枝上,好像不受力般随风轻摆,样子要多悠闲有悠闲,从开始战斗直到现在他一直在打防守反击,根本没费多大力气。如果他现在想要杀死这头剑齿兽已经不是什么难事,因为现在这头剑齿兽几乎已经被他逼疯了。 看到小叶近乎轻蔑的挑逗,剑齿兽立即又一次扑了过来。它庞大的身躯每一次移动都会夹带着呼啸的风声,加之巨脚落地扬起的泥沙,所以所到之处一派飞沙走石,声势骇人,这一次同样也不例外。 一般来说,骇人的声势可以起到恐吓对手的作用,而有些时候反到会成为自己的噩梦,比如这一次。扬起的飞沙走石非但没有吓到小叶,反到成了小叶的武器,就如同在落日镇外对会追赶雪莉的追兵一样,剑齿兽的面前突然出现了一个小型的旋风。它的攻势立时受阻。就在剑齿兽睁不开眼睛的同时,周围十几棵早已折断的大树缓缓腾空而起,越升越高,突然一起向剑齿兽砸去。 如果一个人有100公斤重,而一个50公斤重的物体从高处落下砸到他身上,恐怕也会让他难以承受。现在对剑齿兽来说也是这样。虽然这十几棵大树远没有它的身体重,但是砸在身上也不是好玩的。一击之下,竟让这个庞然大物前爪重重的跪在了地上,仿佛对小叶臣服叩首一般。 这些树当然不可能把剑齿兽砸死,小叶很明白这一点,所以当他看到剑齿兽怒吼着甩掉仍然压在身上的树干时,一点儿也不吃惊,甚至还有一些期待。防守反击、风刃、小型旋风、巨木攻击各种战术都试过了,接下来该是什么呢? 只见小叶慢慢竖起右手食指,不一会儿,一个大约乒乓球大小,发着淡淡银光的有如实质的气体球在他手指上方慢慢形成。 剑齿兽终于站起来了,向着小叶发出一声怒吼,声浪把周围巨树都震得微微颤抖…… 好,等的就是这个…… 只见小叶手指向前一指,那银色光球立即如流星般射入剑齿兽的口中,令剑齿兽的吼声嘎然而止。 随即,只听一声闷响,剑齿兽身躯巨振,无数血箭立即从它庞大的身体中喷射而出,一时间血肉纷飞,周围几十米范围内立即被鲜血染成红色,庞大的剑齿兽终于轰然倒下,再也站不起来…… 第五十四章 误打误撞 小叶好整以暇的从树梢跳下,整了整凌乱的衣衫,饶有兴致的视察自己的战利品。 如果说这剑齿兽是钢筋铁骨,小叶一定不会反对。 这根骨头比小叶的腰还要粗,正面承受了风刃的攻击,如此近的距离,竟然还有三分之一相连,没有劈断。骨头如此坚硬,只怕钢铁也有所不及。 既然名字就叫剑齿兽,那么牙齿一定是非常好的制剑材料了。 有这么好的制剑材料,小叶当然不会浪费。所以小叶很快把这大家伙口中两颗向外突出类似象牙的牙齿撬了下来。 这两颗牙齿的确是坚硬无比,中间厚,边缘薄,且晶莹如玉,触体生寒,端的是制剑的好材料。这东西就算自己不用,讨封赏还是用得着的嘛。送国王一个,再送自己那便宜老爹一个。这么贵重的东西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见的着的。 好了,该收工了。 打了这一仗,再这么一折腾,日头已经偏西,再晚恐怕就赶不上晚上的献礼仪式。所以小叶加快了脚步,所以他也就和正惊惶失措急急忙忙起来的戴维斯走了个对头。 “你小子没死?!”这是戴维斯见到小叶后说得第一句话。 “你把那大家伙干掉了?!”这是戴维斯的第二句话。 “吓死老子了,你至少得准备三大坛月露醇为老子压惊!”这是戴维斯的第三句话。三句话不离本行! 小叶一阵感动。大部队距此至少还有十几里的路程,而戴维斯却先赶到了这里,连马都没有骑,可以想像他刚刚有多么着急。 “不要说三坛,三十坛都没关系!”小叶笑道:“要是你觉得不过瘾,我就把你扔到酒缸里,让你醉上三天三夜。” “好,你可要说到做到!”戴维斯哈哈大笑,见到小叶他悬在嗓子眼儿的心算是放回到了肚子里,既然不再担心,当然就想到喝酒。 酒鬼戴维斯当然不会被选入代表南方军团的围猎团队,而且就算选中了他也不会去,因为队伍出发的时候他已经醉了。 可是当伤亡惨重的格鲁迪一行回到营地的时候,他立即醒了过来。他的鼻子只对两种东西敏感——酒和血。 然后他就知道了小叶正在独自一人对付剑齿兽。所以当诺斯大队人马集结出发的时候,他人已经远在几里之外了。他不需要骑马,只有事情不太着急的时候他才会骑马,因为他觉得骑马往往会误事。有急事的时候他奔跑的速度比最快的马还要快三倍,而且可以连续奔跑一天一夜。 他灵敏的鼻子简直比得上一条训练有素的猎犬,不需要别人引路,只要沿着格鲁迪等人的血迹寻去,一定可以找到小叶,果然和小叶走了个对头。 戴维斯很仔细的围着小叶看了一圈,然后把目光落在了小叶的脸上,“一点儿伤都没有,真不愧是老头子的儿子,真难以想像你是怎么把那畜生弄死的?” 明明小叶身上全是血,他却仅仅围着小叶转了一圈就知道小叶没有受伤,这份本事令小叶也大为惊诧。 戴维斯显然也看懂了小叶的惊诧,“奇怪吧?因为你身上没有一点人的血腥味,全是那畜生的!又腥又丑!回头你可要好好洗洗,不然,我保证一定没有一个少女敢靠近你十步以内。”说完,和小叶一起大笑起来。 他们很开心,萨瑟兰却是全身冷汗直冒,骑在马上一刻也不停留。他身后是他最信任的三十六名武士——疾风三十六骑! 疾风三十六骑的首要任务是保护萨瑟兰。一般来说,三十六骑中总是有一些人在前,一些人在后,把萨瑟兰保护在中间。但这次不同了。三十六骑使出了吃奶的劲也追不上萨瑟兰。 萨瑟兰的马是万中无一的好马。此时他的马已经在他不断的抽打之下伤痕累累。 萨瑟兰骑马很少用鞭子,因为用鞭子他会心疼。他曾经有过六匹战马,这六匹战马曾经有三次把他从战场上拖回来,都是在他重伤昏迷的情况下。所以他从来不把马看作是牲畜,而把他们当作最好的朋友。 萨瑟兰绝不容忍有人侮辱他的朋友。曾经有一个自以为萨瑟兰已经离不开她的女人不经他许可就骑上了他的马,结果她的下场是被萨瑟兰剥光了衣服扔进了雪地里…… 而现在,他最好的朋友却被他亲手打的伤痕累累。 萨瑟兰现在满脑子都是小叶被剑齿兽踩成肉酱,然后吞入口中的惨状,这简直让他发疯,让他不敢再想下去,所以他只有不停的抽打身下的坐骑,希望它能跑的快些,再快些…… 然后他就看到了令他震惊的一幕,让他又惊又喜的一幕。 自己的儿子,正在和另一个人有说有笑,就好像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如果不是他们身上还有血迹,萨瑟兰简直要怀疑格鲁迪在谎报军情…… 萨瑟兰飞身下马,一把抱住儿子,上下左右里里外外仔细检查好几遍…… 不但自己的儿子没事,简直一点受伤的样子都没有,不但一点伤都没有受,身上好像还别着两颗剑齿兽的牙齿。 难道自己的儿子杀死了剑齿兽?萨瑟兰一万个不相信。 儿子的身边那个人,一个军官打扮的人,分明就是那天自己儿子喝醉后带回来的人。这个人竟然还是南方军团的人,是自己的手下。 儿子的身上有血,这个人身上也有血…… 儿子的朋友,南方军团的军官,两个人在一起而且身上都有血,自己的儿子的武技好像很一般,这些条件加起来…… 所以萨瑟兰得出结论:一定是这个人救了自己的儿子,那颗剑齿兽的牙齿,一定是这个人送给自己儿子的! 激动的心、颤抖的手,感谢的话儿说不出口。萨瑟兰老泪纵横,一把握住了戴维斯的手…… 戴维斯被萨瑟兰紧紧握住双手,哭笑不得,身上的血分明是刚才激动之下和小叶拥抱时沾上的,正待解释,小叶连忙冲他使劲挤了挤眼,对萨瑟兰说道:“父亲大人,这是戴维斯。” 萨瑟兰拭去眼泪,他上一次流泪是金殿认亲的时候,是为得了儿子而高兴,今天流眼泪却是为了儿子的“失”而复得。他已经不记得自己已经有多长时间没有掉过眼泪了,但是短短两个多月,为了自己的儿子,他竟然连续两次流泪。 小叶不知道这个世界是否也有“男儿有泪不轻弹”的古训,但是这个自认为是自己父亲的人为了自己的两次眼泪,已经彻底的收买了小叶,所以,不论有什么阴谋正在针对他,小叶发誓决不做任何伤害这个人的事情。可是他却不曾想到,自己的“假”岂不是对他最大的伤害么? 萨瑟兰却不知道小叶心里在想什么,总之,眼前这个“救”了自己儿子的人功劳是很大地,是一定要好好感谢地。 “戴维斯,”萨瑟兰使劲握了握他的手,“你救了我的儿子!你放心吧,我要满足你的任何愿望,无论你想要什么,都没有问题!从今天起在南方军团,不,在诺斯王国,无论什么样的职位都可以给你,无论你要多么巨大的财富,我都可以给你,无论你要多美的女人,我都可以给你……” 看到小叶的示意,戴维斯承认也不是,不承认也不是,只好一脸苦笑的听着萨瑟兰的感激之言。 小叶却撇撇嘴:对这家伙来说,所有这些东西加起来可能还不如一瓶好酒…… 感激完毕,萨瑟兰老脸怏怏,又道:“只是,老夫还有一个不情之请……” 第五十五章 王帐激辩 入夜,月已东升。 这个时刻,本该是各围猎团队的献礼仪式。 往年的这个时候,已经是热闹非凡,各个团队一定会为了谁的猎物最好争得不可开交,而国王陛下也一定会看着争得耳红面赤的各色人等哈哈大笑、开怀畅饮,然后各有封赏,最后是皆大欢喜…… 这几乎成了一套固定的程序…… 可是今年的气氛却有些异常…… 因为所有的人都知道了在国王的猎场出现了剑齿兽,这已经是十几年都没有发生过的事情。而且所有人都知道剑齿兽袭击了一个贵族围猎团队,至少让十几个贵族少年送命,而这十几个少年,每一个都代表着一个家族,是这个家族的骄傲,是这个家族的未来…… 现在十几个家族的骄傲和未来却永远的消失了,而这十几个家族每一个在诺斯王国都是举足轻重的。所以如果气氛不异常那才真的不正常,所以小叶想要靠那颗剑齿获得封地的想法也就落空了…… 现在这十几个少年的尸体已经找回,可是大多已经血肉模糊不可辨认,更有的已经支离破碎、残缺不全…… 如果非要用一个字来形容这一切,那一定是:惨! 如果非要用一个字来形容另一件事,那一定是:奇! 因为杀死剑齿兽的人竟然是看上去弱不禁风的萨瑟兰家的少爷——莱夫•;萨瑟兰!证据就是那颗令其它所有围猎团队的猎物都黯然失色的剑齿。 这件事情委实太令人不可思议,所以每个人听到这个消息的第一反应一定是:不可能! 可是又不能不信。 因为这是萨瑟兰说的!那个除了国王以外最伟大英明正确的诺斯王国的首相! 如果说首相大人有可能因为当事人是自己的儿子而造假的话,格鲁迪的话却偏偏印证了萨瑟兰的话的正确性。因为格鲁迪亲眼看到小叶用一截巨大的断树阻止了剑齿兽的攻击,救了他,救了这个团队所有活下来的人,除了格鲁迪外的其他幸存者也证实了这一点…… 更何况有剑齿这个强有力的证据。 所以这件事就一定是千真万确的了!尽管每个人的心里多多少少都认为有一点儿不可思议。 这件事的确是千真万确的!戴维斯是知道的,恐怕他是除了格鲁迪等人以外对此最没有任何疑问的人。小叶自然也是知道的。好像所有的人都知道了。 除了萨瑟兰。 让小叶成为英雄。这就是萨瑟兰的不情之请。 小叶就是英雄,打死萨瑟兰都不会相信。格鲁迪的话在他听来全是放屁!不过是为自己的愚蠢和无能找的借口罢了。自己儿子多大本事自己不知道?逃命还可以,打架就免了吧! 这真是一件好玩的事情:小叶本来就是英雄,剑齿兽本来就是他杀的,每个人知道这就是真相,偏偏只有炮制这个事情的人不知道真相。 这也恰恰是最令小叶哭笑不得的事情。尽管萨瑟兰认为这是假的。 他可不想成为什么英雄,因为一个英雄太过引人注目。虽然他现在也很引人注目,但比起一个英雄来,人们注意他更多的是他的脸。成为英雄以后就不同了…… 他报名一个人参加围猎的目的就是为了自己的封号名符其实。他猎获的猎物只要比所有围猎团队中最好的差上一点儿就足以达到他的目的,他可没有想过要去杀那么一个大家伙。所以他才让戴维斯撒谎。 可万万没有想到萨瑟兰爱子心切,竟然会这么安排。所以小叶只有苦笑。 每个人都知道不等于每个人都相信,比如鲁斯父子。 不相信没关系,毕竟是老冤家了,看到对头出风头总是不会太高兴的。既然不高兴了,不找点儿麻烦当然也是说不过去的。 所以现在鲁斯同志正站在王帐中央慷慨陈词,口若悬河之下,不但声情并茂,而且旁征博引,从阿兰德一世大帝到理查德六世国王,从史前文明没落到诺斯王国兴起,从大陆一统到天下六分……充分展示了他作为诺斯国师的渊博学识和雄辩之才,但主题意思只有一个:仅凭莱夫•;萨瑟兰一个人是不可能杀死剑齿兽的! 偏偏剑齿兽又是千真万确的死了。既然仅凭莱夫•;萨瑟兰一个人杀不死,那么这件事情就值得商榷了。首先萨瑟兰同志是一位统帅,手下精兵强将无数,一位统帅当然是可以调动这些精兵强将的。萨瑟兰同志好像还很疼爱他的儿子,偏偏他的儿子还是个有名无实的虚位男爵,萨瑟兰又非常希望自己的儿子实至名归。而一个人独力杀死一匹剑齿兽这样的大功当然可以换得自己想要的东西。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编造出来一个单人力战剑齿兽的谎言,就非常容易理解了……当然,萨瑟兰首相爱子心切之下犯此大错也是可以理解的嘛,如果换作我鲁斯,说不定也会这么干……他说得言之凿凿,简直如亲眼所见一般…… 直听得萨瑟兰七窍生烟、五内俱焚,恨不得一剑把这厮辟成两半。偏偏自己确实有点心虚,虽然自己没有派兵协助儿子,可是在他看来,真正杀死剑齿兽的是戴维斯,所以鲁斯说得又不全是假话…… 格鲁迪的脖子里挂着一根吊带,吊着他已经骨折的右手,脸色时而通红,时而苍白,显得非常虚弱。现在他终于坐不住了,“莱夫先生单人力拒剑齿兽,救了小将一行,难道也是假的么?” “格鲁迪先生还好意思说?你们见到莱夫之后就拔脚而逃,难道不觉得丢脸吗?再说,你们逃跑以后的情况,谁又说得清楚?你们也不想想,剑齿兽在我诺斯已经十几年未见,又怎么会突然出现在我诺斯王国的猎场里?说不定这剑齿兽本来就是有人故意找来的,这件事本身就是个阴谋也说不定……”戈登插嘴说道。格鲁迪回来之后就一直说小叶的好话,他的反水显然令戈登非常愤怒,说话一点情面也不留。 格鲁迪的脸又一次通红,这次是气的。立即反唇相讥道:“小将一行临行前是受过戈登先生祝福的,戈登先生的祝福据称是可令小将们无住不胜,可是在我们遇到剑齿兽的时候,戈登先生祝福的威力到哪里去了呢?小将等人的实力在王国内是有目共睹的,如果戈登先生的祝福真的如传说中的那么灵光,小将一行又怎么会如此死伤惨重?”他对戈登所谓的祝福早就愤愤不平,如果不是戈登信誓旦旦的说他的祝福威力如何如何,格鲁迪等人说不定一见到剑齿兽当时就溜之大吉了……上了这小子这么大一个恶当,反而要被他说成是临阵脱逃,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 而且,他的撤退是在充分权衡了双方的实力之后的正确选择,连小叶都没说什么,哪轮的到这头肥猪嚼舌头? 格鲁迪的话已经涉及到了戈登在诺斯存在的根本,但却句句都是事实,他没办法指责格鲁迪信口雌黄,于是狠狠的瞪了格鲁迪两眼,正待反驳,不想萨瑟兰却说话了。 戈登刚才的话对萨瑟兰也是含沙射影,简直阴险至极,根本就是在指桑骂槐的说萨瑟兰在耍奸,在“欺君”。所以萨瑟兰当然坐不住了,如果他再不说话,就等于默认了,所以他就用他特有的带有磁性的男低音说道:“难道有人怀疑是老夫弄来的那东西吗?”他面色凝重、不努自威,虎目一扫,硬是把戈登生生吓了个哆嗦。 看见儿子生怯,鲁斯自然也不甘寂寞,阴侧侧的说道:“首相这么说可是心虚了?这里可从来没有人说是首相大人弄来的那东西呀?如果将军形直影正,又为什么怕人怀疑?” “你!”萨瑟兰从出山至今,虽也曾经受挫折,却从未受过这等污蔑,终于按捺不住,刚想要发飙,理查德六世终于说话了。 他当然不会把戈登的话当一回事,却也需要给出一个令人信服的答案。 不就是不相信吗?不相信没关系,有办法。领导当然有办法。领导要是没办法,还怎么当领导?所以理查德六世说话了:“既然国师等对此事有所怀疑,那么就令莱夫•;萨瑟兰男爵在明日的‘三大赛’上一展身手,如此,是真是假,一见便知!” 除了围猎以外,田猎大典还有三项比赛,分别是:骑术、箭术和武技。这三项比赛都是战争所必需的技能,诺斯王国能够横行大陆、所向无敌,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它的士兵这三项技能极其优异。这三项比赛合称“三大赛”,每次田猎都要举行“三大赛”。“三大赛”也没有实质性奖励,同样是有可能得到国王的口头赞扬和形式上的表彰,但是每个组织对此却都非常重视。因为“三大赛”有点像一个比较另类的奥林匹克运动会,虽然给予的奖励本身价值有限,但是其中所包含的价值,或者说内在的价值却是极其巨大的,甚至会成为各个组织之间互相炫耀的资本。如果一个组织从未在“三大赛”上获得过国王的奖励,那么这个组织是很让人看不起的,比如那个令人嘲笑的雇佣兵部队就从来未曾得到过国王的表彰,所以在诺斯军中,“雇佣兵”甚至是一个骂人的称呼。而连从不打仗的史前能量部队都曾经在“三大赛”获得过国王赐与的一只御用金杯,虽然只不过是一个国王喝酒用过的杯子,却也让史前能量部队高兴了好几年,现在那只杯子还阵列在他们的荣誉室(想不到这个世界也时兴荣誉室什么的)里。因为这是自这支部队组建以来在“三大赛”上获得的唯一一次国王的奖励。 所以理查德六世说出这个话以后,两派再都没有什么话可说。领导就是有办法。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骝骝不就完了么? 既然领导都这么说了,那么就“三大赛”上见分晓吧! 这样两派就算达成这个短暂的停战默契。但两派心里都是暗自揣揣。 萨瑟兰害怕自己儿子力有不逮,鲁斯父子却着实害怕小叶真的有这个能力…… 小叶却是哭笑不得,本来是真的,硬是被萨瑟兰当成是假的,明明萨瑟兰认为是假的,偏偏还要伪装成真的,现在不得不为证明自己的真假而走上赛场…… 只有戴维斯仍在关心能得到什么样的好酒…… 第五十六章 三大赛(上) 拂晓,当第一缕阳光划破黎明的黑暗。 诺斯的田猎大军已经整装完毕。整个猎场甲胄分明、剑戟森森,代表不同部队的旗帜迎风猎猎…… 数万人的军队集结,井然有序,所有将士如标枪般挺立。除了传令兵座下不时传来的马蹄声,整个猎场没有一丝声音。他们的神经如钢丝般坚韧,仿佛从太古时代就站在那里,如果没有命令还会一直站下去,这就是威震整个大陆的诺斯军队! 理查德六世在众人的簇拥下缓缓走向中央王座。刚刚坐定,本来如标枪般挺立的将士齐齐跪倒,山呼万岁。 理查德六世双手轻抬,众将士起身谢恩,立即又如标枪般挺立。整个过程整齐化一,绝不拖泥带水,这样的军队是任何人都不敢小觑的。 参加三大赛的人绝大多数正是从这样的部队中精选出来。 三大赛的第一大赛是骑术。 会骑马是冷兵器时代战争的第一要著,很难想像一个不会骑马的人能够领兵打仗,不会骑马或者骑术很差甚至很难在战争中活下来,所以骑术理所当然的成为三大赛的首场比赛。 可惜小叶从第一次骑马到现在也不过是短短的两个月…… 他现在能做到的仅仅是在遇到崎岖难行的山路时,不让自己从马背上颠下来…… 现在他就骑在马上,和他同场竞技的就是来自各个部队的几千名骑术好手。他们的赛程是沿着事先设定的路线穿过猎场,然后返回。既然是都是骑术高手,这条预先设定的路线当然不会好走,各种障碍是少不了的,山路、峡谷、激流、险滩…… 参赛选手的任务只有一个:想尽一切办法比别人先回到营地! 他的马是好马,追星逐月、万中无一,由萨瑟兰亲自挑选。 现在他就骑在这匹马上,但他却恨不得让马骑他,因为那样反倒可以快些。整个赛程只有两百多里,快一点的骑手,两个多小时就可以跑完全程,那些所谓的障碍在他们眼里有如无物。现在小叶一行人想吃这些人的灰尘也不可得。因为现在数千名骑术好手都已经绝尘而去…… 如果小叶是一个人的话,他大可以举起这匹马然后撒腿飞奔,凭他的速度如果抄近路,也就是不走规定路线,直接跑到回程之路上去,只要半个小时就可以跑到所有人的前面,并把他们甩开足够的距离,足够让自己悠然自得的骑着马回到营地。 只可惜他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爱子心切的萨瑟兰竟然派出了疾风三十六骑来作小叶的伴驾! 这三十六骑既然叫做疾风,骑术当然是不错的。事实上,他们的骑术非但不错,简直好极了。因为他们已经垄断的了田猎大典骑术比赛的前十名长达五年之久。而疾风三十六骑也恰恰是在五年前开始组建…… 可惜今年他们看来不但要失去冠军、失去前十名,甚至他们都不敢奢望能进入前一千名,因为他们已经落在了最后。每个敢于参加骑术比赛的人,马上功夫都是很有两把刷子的,当然,除了小叶。有过骑马经验的人都知道,如果两人骑术相当,马匹相当,那么能超越对方一个马身的距离也是很不容易的。所以,在落后这么多的情况下想追上那些很有两把刷子的人,无异于痴人说梦。 萨瑟兰的命令是不惜一切代价也要保证小叶夺冠!只可惜自家这位小少爷的骑术实在太……了点儿,他们甚至想如果小叶和自己同骑一匹马也会比现在快得多…… 说实在的,小叶骑马的天赋的确不高。当然这也不能完全怪小叶,他有能力把马举到半空,可骑术并不是你把马举到半空就能提高的,他更没有法子和马建立心灵感应,难道他还能说:马兄,拜托你跑快点儿,好不? 现在除了他们以外,最慢的骑手恐怕也把他们甩开了几里的距离。不要说夺冠,能够不垫底就算不错了。一直稳占前十们的疾风骑士居然垫底?这种事无论换了谁都会觉得很没有面子的。所以疾风骑士相当着急,和前面的骑手比起来,他们的速度简直就是在散步。所以疾风第一骑沉不住气了。疾风第一骑当然就是三十六骑的第一人,萨瑟兰不在的时候他就是三十六人的实际指挥者。既然沉不住气,当然就要说话了:“少爷,你看咱们是不是……稍微……再快点儿?” 废话,你以为老子不想快?有你们在,老子快得了? 把马举起来飞奔这事儿实在太过惊世骇俗,当然是不可以在人前显露的。所以小叶只有干着急。不过现在既然有人沉不住气了,而且这个人还是第一骑,那么这件事就好办了。 “疾风骑士听着!”小叶停了下来,整理了一下脸上的表情,大声喝道。 “在!”三十六个人发出一个声音。不经过千锤百炼,是绝对成不了疾风骑士的,训练有素、整齐化一正是疾风骑士一贯的风格。 小叶斩钉截铁的说道:“你们,是萨瑟兰家族的勇士,是萨瑟兰家族的骄傲,现在我以萨瑟兰家族继承人的名义命令你们:马上前进,追赶一切可以追的上的对手!直到终点!”这是小叶第一次以世子的身分下命令。疾风骑士是萨瑟兰的家臣,所以小叶这么说。也正因为如此,疾风骑士们才称小叶为少爷,称萨瑟兰为老爷。 疾风第一骑却犹豫了,他只想让自己的少爷快一点儿,却没想到少爷会下这样的命令。“可是,老爷给我们的命令是不惜一切代价让你夺冠!” 小叶嘿然一笑,我夺冠?有你们在我怎么夺冠?所以小叶继续大声说道:“现在是我在命令你们去捍卫萨瑟兰家族的荣誉!” “可是……” “没有可是,军人的天职是服从,现在老爷不在,我就是指挥官。何况将在外君令有所不受,我命令你们马上执行命令!难道老爷希望看到我们集体垫底吗?”小叶大声吼道,他也不知道这个世道有没有将在外君令有所不受的说法,反正是吼出来了。 “是!”三十六骑齐齐答道,说完,立即如风般追了上去,真不愧他们疾风骑士的称号。 小叶还是继续慢条斯理的骑着马。这崎岖的山路要多难走有多难走,对一个高手来说这也许算不了什么,可是对于像他这样的新手,绝对是要了命了。 疾风骑士渐行渐远,终于连影子也看不到了。 这下好办了。小叶跃下马来,仔细辨认了一下方向。虽然晚了一点,却也不算太晚。 现在他可以承受200倍于自身体重的场压,而这匹马的重量充其量不过自己体重的6倍,举起它所用的力量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终于他选定一个方向,行动开始! 只见这匹马缓缓离地而起,到达一个高度之后,小叶立即带着这匹马向着这个方向如风驰电掣般行去…… 骑术比赛的路线是一个不规则的圆形,有如f1赛车的跑道,穿梭在崇山峻岭之间。从东方出发,绕一个圈子以后从西方回归。这个圆形中间是几座拔地而起的山峰,相当陡峭,想要骑马穿越是不可能的。而事先选定的路线是所有道路中最近的一条,所以一旦出发,必须中规中距的沿着事先设定好的路线前进,任何取巧的办法都是绕远。 而不能取巧的前提是:中间的山峰无法翻越。可是如果有办法穿越,取巧也便有了可能。 现在小叶正在穿越这几座山峰。这几座山峰说大不大,说小也还真不小,以小叶目前的速度想要穿越它也需要一定的时间。而且这没有路的山峰的确难行,不少地方竟然有如和地面垂直般,是一般人根本没有办法通过的。 好在小叶不是一般人。也幸好这山峰如此难行,所以才没有人取巧从这里穿过。如果这时有人的话,看到一个人,头上三四米处飘着一匹马,一跃百余米,如飞般行进,一定会认为自己见了鬼。胆子小一点儿的只怕会吓晕过去。 翻过这几座山峰,再越过一条水流湍急的河,就可以到达回程的路线。小叶已经选定了重回正规路线的登陆点。此时跑得最快的骑手距离小叶将要登陆的地点已经很近。如果小叶选择直接登陆,难免会被人发现。而且就算不被发现,他也无法保证自己在登陆之后一定不被追的上。 老子费这么大力气,就是为了隐人耳目,难道还能让你们这帮孙子看见?老子想要拿第一,还能让你们这帮孙子追上?所以,很不幸的,这批跑的最快的哥们儿必须面对小叶给他们找的麻烦了。 骑术比赛的规则就是想尽一切办法比别人先回营地,可没说不许找别人的麻烦。历年来没有人这样做,是因为他们顾不上,可不一定是他们不想。小叶总是能为自己的行为找到理论依据,然后让自己的行动看上去,至少在自己心里是大义凛然的…… 找麻烦的办法有很多,比如天气突然变坏…… 让天气变坏的办法也很多,比如来点暴雨啦、狂风啦什么的…… 这里有一条河,河里有水。一般来说河水和雨水没有什么分别,也的确没有人能够分辨出天上下的雨究竟是河里来的还是海里来的。这个地区土质比较松软,很容易松动,土质松软的地区,树木生长得自然也不会太结实…… 所以这个事情好办了…… 跑在最前面的是来自中央直属军团和禁卫军的骑手。作为诺斯最精锐的部队,在骑术比赛中却从未羸过疾风骑士,这是想想都让人觉得丢面子的事。而这次不知为什么,疾风骑士竟然如同一个裹脚的老太婆,围着一个小白脸,远远的落在了后面。真是一雪前耻的最佳时机!中央直属军团和禁卫军的骑手们甚至感觉已经胜利在望了,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胜利一定是属于他们的,很多人脸上都情不自禁的露出了笑容,因为他们将打破一直由疾风骑士垄断骑术大赛前十名的历史…… 只可惜意外往往都是在最接近成功的时候发生,感觉和现实总是有差距的。曾经有一位哲人说过:永远不要自以为是,因为你以为的事情十有八九都是错的。 今天是个好天气,这么好的天气,当然没有人想到会下雨,睛的很好的天又怎么可能会下雨?可偏偏雨就这么下来了,没有丝毫征兆,而且下的很密、很急,密的就像离人的别绪,急的就像游子的归程。不但下雨,而且有风,风很大,本来连树叶都吹不动的风,却突然间变得好像连树都能连根拔起,不知从何处飘来的低低的云把本来很晴很明亮的天空一下子变得黑暗起来,黑的竟如同夜晚。雨更急、风更大…… 这种事情不但没听过、没见过,简直让人连做梦都想不到…… 所以现在这群感觉良好的骑手的笑容立即僵在了脸上。荒郊野外,当然没有地方可以遮风避雨,所以每个人都让雨水淋了个透湿。 被雨水浇透倒也没什么,顶多回去换身衣服得了。可是狂风、暴雨、黑暗,这是连人都要抓狂的鬼天气,何况是马?所以马惊了。熟悉马的人都知道,如果许多马在一起,一旦有一匹马受惊,那么很快就会波及到所有的马。所以几乎所有见到这一切的马都惊了。 战马一般是不容易受惊的,可是一旦受惊却比普通马更难恢复,不把全身的力气用光是不会停止的,所以这些精挑细选的战马开始四散奔逃,一时间马声,人声、鞭打声不绝于耳,风声、雨声、骂娘声响成一片…… 小叶很是用力的喘了几口粗气,这还真是一个力气活,他简直都有点儿佩服自己了。他刚才不但把数千吨的水连续不断的抛上天空,而且为了让这雨看起来真实,还通过生物场的振荡把水变成了极细小的水滴,也就是云,整个过程就如同放飞一个水做的巨大的风筝。当然还要制作一个小型的风暴,小型的风暴当中还要夹杂一个小型的龙卷风,龙卷风当然还要卷起几棵大树,这几棵大树当然还要恰好挡在回程的必经之路上…… 这简直就是一个复杂的工程,不但要搬动大量的水,刮起强大的风,力道还要拿捏的恰到好处,过大过小都不行,为了完成这个工程,他简直给累的筋疲力尽了。 这场雨至少还要下十几分钟,尽管面积不大,但已经足够用了。这里距离大营已经很近,所以尽管小叶骑术很差,十几分钟却也足够小叶返回终点…… 第五十七章 三大赛(中) 没有人能想到小叶会第一个回到终点。不但鲁斯父子想不到,连萨瑟兰也想不到。尽管他下令疾风三十六骑不惜一切代价也要保证少爷夺冠,可是他自己也知道这几乎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尤其是当他看到儿子上马以后的表现,一颗心更是沉到了谷底。行家一伸手,便知有没有。自己儿子不要说是什么骑术高手,根本是连门都没入…… 所以他的一张脸从队伍出发开始就拉的老长,而鲁斯父子则是兴高采烈,一心等着看萨瑟兰的笑话。 可是当小叶第一个出现在视野中的时候,本来兴高采烈的鲁斯父子再也笑不出了。本来脸拉的老长的萨瑟兰有点不可置信的揉了揉自己的双眼。而理查德六世则依旧面露和蔼的微笑,好像一点儿都不感到奇怪。 所有人都知道,一旦进入赛道,想要作弊是不可能的,所以小叶一定是第一个跑按规则完全程顺利返回的人,理所当然的就是骑术大赛的冠军!这是让人无可辩驳的事实! 随后的一个小时,数千名骑手陆陆续续返回。 疾风骑士也真不愧自己疾风的称号。在落后那么多的情况下,依然有五人跑进了前十名。 疾风骑士早已闻名诺斯王国,他们跑出这样的成绩并不令人奇怪。可是当如风而至的疾风骑士们回到终点看到自家少爷时,脸上的表情就像刚刚吞下一个鸡蛋,半晌说不出话来。 当全身淋得透湿的中央直属军团和禁卫军的骑手们紧随其后冲过终点,见到这位首相公子的时候,脸上的表情更是要多精彩有多精彩。可是任他们的想像力再丰富,他们也无法把刚才的怪雨和这位公子联系起来,只能抱怨老天不帮忙。 更没有人会说什么,因为在所有人印象中,骑术大赛是不可能作弊的。而且尽管名义上国王是中央直属军团和禁卫军的统帅,但拥有实际指挥权的却是萨瑟兰,没有人会拼着得罪自己的顶头上司,来质疑一个几乎不存在的可能。所以尽管有一肚子的不可思议,却也只能烂在肚子里。 当已经习惯垫底的来自雇佣兵部队的骑手们最后穿过终点线的时候,骑术大赛正式结束。小叶,哦不,莱夫•;萨瑟兰成为本次骑术大赛的冠军! 尽管英明的萨瑟兰首相也是一肚子的疑问,却也只能回家再问了,因为紧接着将要举行箭术比赛…… 数千个箭靶早已竖立在王座对面的巨大空地上。参加箭术比赛的选手要骑马快速穿过靶阵,弯弓骑射,以正中靶心者为优胜,从而进入下一轮,没有射中靶心的人则要立即退出比赛。如此反复循环,直到最后的五十人。 没有裁判,因为数万人众目睽睽之下,没有人敢于作弊,因为作弊不但会立即被看穿,而且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会成为别人的笑柄。就算没有被看穿,强手林立之下,他自己也不好意思再比下去了。 随着国王陛下宣布箭术比赛开始,数千选手立即如风般冲入靶阵。一时间人呼马嘶、尘土飞扬,箭矢如流星般不断射向箭靶,场面煞是壮观。 要在高速奔腾的马背上搭箭射中几十米外的靶心,即便是对名震大陆的诺斯军队来说,也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所以第一轮下来,就有三分之一的选手自动退出了比赛。 莱夫•;萨瑟兰少爷当然是最后一个纵马进入靶阵的人,因为在万马奔腾之下,被撞倒几乎是一定的,而被撞倒实在太难堪了,每个人都能看得清清楚楚,有损形象。可是最后一个入场同样会被看得清清楚楚,于是这位小少爷笨拙的骑术立即引来一阵窃笑,实在令人难以理解这样一个人竟然会拿下骑术大赛的冠军?骑术比赛的时候,由于人多马杂,而且很快就进入了林木茂盛的赛道,还不怎么看得出来,可是现在一马平川,每个人的表现就在眼前,当然就显得格外扎眼了。 而且这位骑术笨拙的少爷,射箭的动作更加笨拙,就算一个刚刚学习射箭的人也不会以这个姿势弯弓射箭,他好像根本就不会射箭,整个一个地地道道的门外汉,首相大人也不禁老脸一红。 可是很快人们便笑不出了。因为这个看上去很笨拙的首相家的少爷,不但射中了靶心,而且箭透靶心,他射出的这支长箭,只有箭翎还留在箭靶的正面,其余部分竟然生生穿过了箭靶,箭尖仍在微微颤动……为了考验射手的实力,所有的箭靶都不是由普通的稻草制作,而是由浸油的泡藤制成,而泡藤通常是用来制作盾牌的材料,所以一般人能把箭射在靶上而不掉下来就已经很了不起了。而这位少爷不但射中了靶心,还穿透了箭靶,这份箭术和臂力就足以令人震惊了。 不仅如此,第二轮、第三轮、第四轮……箭箭如此,直到最后五十个人。此时场上再没有嘲笑他的声音,取而代之的是震天的喝彩声,连理查德六世都情不自禁的喝起彩来…… 戴维斯也参加了箭术大赛。他没有参加骑术比赛,因为他不喜欢骑马,他认为马没有他跑的快。但是却参加了箭术大赛,因为他认为没有人能在箭术上超过他,直到他见到了小叶的箭术。 戴维斯的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他可以理解小叶惊人的臂力,没有这份臂力想杀死剑齿兽根本就是发梦。可是一个连这样射箭都能射中靶心事情,实在超出了他的想像。因为看这小子拉弦的弯度,能把箭送到箭靶那儿都玄,怎么可能就箭透靶心了?看来自己新交的这个朋友还真有点儿邪门。 当然他绝不会把自己的疑问讲出来,有问题喝酒的时候再问不是更好?所以他和小叶一起双双进入了五十强,并且相视一笑。 如果说数千人集体出动射箭算是射固定靶的话,那么进入前五十强的选手接下来的比赛就是骑射移动靶。而这个移动靶并不是像奥运会上那样正规的沿着固定路线移动的靶标,而是隼。 隼是鹰一类的鸟,体形比鹰小,速度比鹰快,飞得比鹰高,所以比鹰更难射,何况是要骑在马上射? 数百只隼被一起放了出来,这是为了举行箭术大赛而提前豢养的。数百只隼一直被关在笼子里的隼一旦被放了出来,当然是尽可能的往高处飞、往远处飞,能飞多快飞多快…… 一声令下,五十名射手纵骑飞奔,直追飞隼而去…… 戴维斯一马当先,跑在整个队伍的前列,显得格外扎眼。别人骑的马不是黑色就紫色,偏偏只有他骑了一匹白马。别人的弓只有大约三尺长,只有他的弓长达五尺。别人的弓都是用很轻而且韧性很好的紫纹木制成,只有他的弓是用又笨又重的铁制成…… 所有这一切都让他成了除那看上去很笨实际上不笨的萨瑟兰家的少爷之外最显眼的人。 这正是他的目的,而且这正是兰开同志给他出的好主意…… 第一步,就是要引人注目!他做到了。在数千人的队伍中他做这些也许引不起太大的关注,但是在只有五十人的队伍中以上那些足以让他非常引人注目。 别的选手为了减少累赘,一定要把身上所有多余的东西统统去掉,以提高射箭的精确度。只有他反其道而行之,为了更加引人注目,他还故意在脖子里系了一个红色丝巾,身后甚至还披了条黑色的披风…… 白马、黑衣、铁弓……不但引人注目,简直有些另类了! 如果仅有这些,难免让人怀疑他有作秀的嫌疑,接下来的表现,却让所有人打消了这个想法。一马当先的戴维斯竟然一跃站在了高速飞驰的奔马之上,马速不减,他却前弓后蹬,摆了一个极其漂亮、极其潇洒、极其完美的弯弓射箭姿势,然后一支比普通箭长出近三分之一的长箭如流星赶月般破空而去…… 呼啸而上的长箭不偏不倚正中一只飞隼的脖颈,之后,去势不减,竟然又射中了另一只飞隼的腹部,最终牢牢的将这两只鸟钉在了一起,跌落下来。他这一箭竟然射中了两只飞隼!而且是在如此困难的姿势之下! 他这一箭实在太过完美,无论从姿势还是效果,都臻于极致,以致于在很久之后还不断出现在许多少女的梦里…… 沉寂! 然后是如雷般的喝彩!简直太精彩了! 一箭双雕,正是这个好主意的第二步!在如此引人注目的情况下射出一箭双雕,国王想要不赏都不可能! 戴维斯眼前仿佛飘过无数个大酒坛子,里面装满了绝世佳酿,他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其他选手也纷纷捻弓引箭,虽然也是箭箭命中,但比起戴维斯惊世骇俗的一箭却实在相去甚远。 如果没有意外,戴维斯将拔得箭术大赛的头筹! 可惜意外往往都会发生的!戴维斯好像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因为他没有忘记还有一个小叶。一个看上去明明不会射箭,偏偏还射得奇准无比,明明射出的箭看上去毫无力道,却偏偏力大无穷的人。 戴维斯现在就在离小叶不远处,他特别好奇的想看看小叶这次究竟打算怎样射隼。不看没关系,一看之下,大吃一惊。 小叶依旧是最后一个举弓射箭,依旧是那样笨笨的拿弓方式,那种连最笨的箭手都不会用的方式,而且竟然一次拿出了两支箭,一起搭在了弓上,拉出了一个不太大的弧度,整个过程即不潇洒,也不漂亮…… 当然,除了戴维斯,其他人也看到了这一幕,自然也是满腹惊奇。就在人们惊奇的同时,小叶的箭已经射向了天空,如有生命一般,两支箭竟然划出两条奇异的弧线,双双射中目标,不但射中目标,而且射中了两个目标,两支箭同时射中了两个目标,两箭四雕!! 戴维斯的下巴都快掉到地上了!如果小叶真会射箭,而且真的是靠箭术来个两箭四雕,他也不会这么吃惊。射固定靶时距离太远,只觉得小叶射箭方式比较奇异,感受却还不怎么强烈,这次却是近距离观察,给他的震惊简直只能用不可思议来形容。这更证实了他的想法:小叶根本就不是在“射”箭,而是用另外一种方法把箭“送”出去的。至于用的什么方法,就不得而知了。 而远距离观察的人们就不可能看这么仔细了。他们只能看到那位首相的公子——莱夫•;萨瑟兰同志竟然一次用两支箭,同时射中了两只隼,两箭四雕的绝技可不是能够轻易见到的,所以猎场立即响起了震天价的掌声和喝彩声。 鲁斯父子的脸已经拉的比刚开始的萨瑟兰还要长了。萨瑟兰却不但已经目瞪口呆,简直呆若木鸡了,眼前的这一切正在挑战他的精神极限,这是自己的儿子吗? 第五十八章 三大赛(下) 箭术比赛结束,接下来就是最激烈、最残酷的武技大赛! 三大赛事一个紧接着一个,中间根本没有休息的时间。小叶暗暗苦笑:这样比下来是不是要把人活活累死?这根本就是一个异世的另类铁人三项嘛!他不知道的是,这三项比赛的创立之初就是为了要应付战争,根本就是要模拟战争的环境,在战争中又哪里来的休息时间? 所有参赛选手好像也习惯了这一程序,立即抖擞精神,准备下一项赛事。 而武技大赛最出风头的无疑就是刺客部队了,好像历年来都是如此!因为刺客部队吃的就是这碗饭。 战争是一个集体事件。骑术和箭术正是进行集体作战最重要的两项作战技能,武技在大规模作战中的作用倒在其次,因为一个人的武技高低对整个战争来说意义不大,就算你武技再高,能多杀几个人,在千军万马之中又有多大作用呢?战争讲究的是协同作战和集体作战。而这恰恰是刺客们所最不擅长的,所以刺客部队从来不被派出进行集体作战。他们的任务是斩首和刺杀,而这正是最需要高超武技之处。 而擅长大规模协同作战的部队,武技方面相对就弱一些,因为他们的技术更专业,射箭的专管射箭,投石的专管投石,砍人的专管砍人,靠的是不同兵种之间的配合和正确的战略战术来取得胜利。所以参加过骑术大赛和箭术大赛的选手,有相当一部分没有参加武技大赛。而参加武技大赛的人也有相当一部分没有在前两项比赛中露面。 武技大赛采用的是擂台制和淘汰制。比赛分成多个擂台同时进行,每一个参赛选手都可以在任何时间上任何一个擂台,只要能连续击败五名选手,就算胜出,就可以晋级下一轮,或者是打到没有对手再上台,也可以晋级下一轮。然后,所有晋级的选手再分组进行单循环淘汰,直到产生最后的胜利者。 十六个巨大的擂台早已布好…… 早晚都是一刀,免都免不了的了。既然免不了,那么晚上不如早上,所以小叶一开始就跳上了擂台。其实他的武技修习已经有了相当水准,正愁没地方施展一下,现在正好借此机会一试身手,顺便积累一点儿实战经验,也省得日后真正需要打架的时候吃亏。 他的上台立即引来所有人的关注…… 尽管这位公子在骑术大赛和箭术大赛的表现有些另类,但却是有目共睹、无可争议。而且,每个人都知道这位首相的公子独自一个人杀死了剑齿兽,不但如此,很多人还听说这位公子能抵抗号称神之子的戈登•;鲁斯的诅咒……所以现在人们都怀着十二分的好奇,想要看看他的武技究竟如何,究竟有什么样特殊的能力…… 一个人被传的越神就越能勾起人们的好奇心…… 既然你们好奇,索性就满足你们。越是藏着掖着,越引人注目,这个道理小叶是明白的。 可是有些事总是事与愿违,越是早上台,偏偏越是晚打仗。正因为他被传的太神,所以每个人都不知道他的深浅,他前两项比赛的表现又过于出色,再加之他特殊的身份,所以每个人都希望能有人先上台来探探路,可不要自己一脚陷了进去。正因为每个人都有这样的想法,所以也就迟迟没有人敢于第一个吃螃蟹。 所以,别的擂台早已开始斗的不亦乐乎、热闹非凡,他所在的擂台还是冷冷清清、门可罗雀…… 这着实令早就站在擂台上的小叶尴尬不已…… 终于,有人按捺不住了,骂了一声“……%&()%¥@#¥”,然后一个漂亮的翻身,跃上擂台。 只见这人面色漆黑、口鼻突出,嘴角处一道伤疤一直裂到耳后,左边耳朵只剩下了半只,右耳却戴着一个硕大的耳环,活脱脱一只大野猪的形象,真是要多难看,有多难看。 小叶一见之下却乐了,嘿嘿,老熟人了,这可不就是那四只禽兽里面的老大阿鲁斯么?这个人的风刃还是有两下子的! 再看台下,四只禽兽到了三只,嗯,尼克同志到现在应该还爬不起来吧! 真是意外,武技大赛,竟然见到了熟人——四禽兽!哦不,现在应该是三禽兽。 更没想到的是这几只禽兽竟然就是刺客部队的人!他们的衣服上就绣着一个明显的黑色蛇兽相搏标志,这正是刺客部队特有的标志! 第一次见到这个标志还是在萨尔温河上的那个月夜,艾尔纱所出示的印章上,那一头似虎非虎的巨兽和一条巨大的墨绿色的巨蛇拼死相搏…… 一切都历历在目,仿佛就发生在昨天! 想不到今天会在擂台上再次见面。但显然阿鲁斯是不认识小叶的。他只知道面前这个人是首相的公子,前两项比赛的胜利者,而且一个人杀死了剑齿兽…… 这些条件加在一起,足以让他不敢有任何托大,尽管他对自己的武技也非常自信。 慑于小叶的身份,这只禽兽竟然还彬彬有礼起来,“刺客部队獠牙营统领阿鲁斯前来向公子讨教。”说完还向小叶施了一个武士礼,随后便摆出了架式。 这是一个可攻可守、攻守一体的姿态。因为不知道对手的实力,所以摆出这个最容易调整攻守的姿态。这样一旦小叶进攻,他就可以立即防守,一旦小叶防守,他就可以立即进攻。对于这样一个不知道深浅的人,他认为这已经是最正确的做法。 一般来说,这的确是一个很聪明的做法。可是没想到,小叶即不攻也不守,除了阿鲁斯的武士礼回了一个礼节性的微笑以外,还是和原来一样的站在那里,就好像整个擂台还是只有他一个人,好像全身都是破绽,无论攻击哪一处都可以立即得手。 阿鲁斯反而有些不知所措了。破绽太多,反而没了破绽。就如同有太多的选择反而不知道怎样选择一般。所以现在台上处境尴尬的已经不是小叶,而是阿鲁斯。这是一个很微妙的变化。 阿鲁斯终于按捺不住。刚才在台下他就已经按捺不住,所以他准备进攻。于是大喝一声,一刀如匹练般向小叶劈去。他这一刀只用了三分力,留下了足够的退路,与其说是进攻,还不如说是试探。一来他不知道小叶实力的深浅,所以不能尽全力,二来他还要考虑到对方的身份,不敢尽全力。所以劈出这一刀,他认为自己是经过了深思熟虑的,他认为自己考虑的已经很全面。可他却忘了,两人进行武技较量时恰恰不能考虑太多,因为如果考虑太多就犯了大忌,你一旦分出心思去考虑别的事,用在比武上的心思必然会少一些,正确的做法应该是:眼中只有对手,不涉其它。可惜阿鲁斯做不到,做不到就要吃亏。 明明对方的刀已经如虹而至,小叶还是如没看见一般,还是站在原地,根本连眼睛都没有眨一下。小叶手中有剑,剑在身后,他好像根本没有用剑格挡的打算。眼见一个绝世美少年就要伤于刀下,台下已经有人发出了惊呼…… 可惜这惊呼只呼了一半便嘎然而止。因为阿鲁斯这一刀砍到时,本来一动不动的小叶突然不见了。阿鲁斯这一刀就好像对空气挥刀一般,当然也就劈空了。大惊之下,立即转身,果然小叶正笑嘻嘻的站在身后。于是第二刀又紧接着劈出,这一次用了五分力气。 可惜他又一次劈空,不但劈空,他甚至感觉到小叶在他脖子里呵了一口气…… 他的两刀虽然没尽全力,可每次气势都不弱,速度也不慢,看上去很是吓人。可是两次气势都不弱的进攻都被对方轻松避开,甚至对方还有闲暇捉弄自己,对方实力由此可见一斑。而他两次声势很大却效果很小的进攻也换来台下的阵阵笑声,这当然会让他感到很没面子。 所以他劈出了第三刀,这一刀他使出了十分力气,无论是速度还是力量。这一刀和前两刀明显不同,前两刀是未尽全力,但声势骇人,这一刀却是看上去平平无奇,却暗藏杀机。强大的声势唯一的作用就是恐吓对方,但对方显然没有被吓住,既然无法吓住对方,那么就不要声势,这是一种很实际的做法,如果说前两刀都是试探的话,这一刀他已经使出了真本事。 可惜这一刀他也劈空了。 劈空了没关系,令人惊奇的是阿鲁斯竟然好像早就料到了这一刀会劈空。因为劈空了之后,他竟然站在擂台边缘,面向小叶,凝神聚力,丝毫不为刚才一刀的落空懊恼。尽管台下的笑声更加响亮,他却好像没听见一样,反倒是气定神闲,一派悠然自得的样子,好像刚才劈那三刀的人根本不是他,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 小叶却知道,真正的比赛现在开始了…… 第五十九章 勇斗三禽兽(上) 一个能在刺客部队中混到统领职位的人肯定是有两下子的。 现在阿鲁斯就站在擂台的边缘,正对小叶。他没有选择继续挥刀。因为他知道对于能够避过他刚才劈出的第三刀的小叶,继续挥刀的意义已经不大。小叶的速度显然在他之上。可是不挥刀怎样进攻? 不挥刀同样可以进攻,而且是更好的进攻,更可怕的进攻。 只见他缓缓的把刀竖在胸前,然后前指,然后又缓缓的向下划出一道弧线,划完之后,从另一个角度同样的划出一道弧线,只是这一次比上一次快了许多,紧接着是第三道弧线,速度更快,这一刀之后又是一刀,紧接着还是一刀,一刀比一刀快,一刀比一刀急,转瞬间竟快得有如狂风骤雨般,竟然连续劈出七八十刀。但这七八十刀却全都是对空而劈,没有一刀能够直接劈到小叶。他离小叶至少还有五六米远的距离。 如果是一个对武技完全不懂的人看到这一切,一定会觉得非常好玩,一个人对离他有五六米远距离的人乱砍乱劈,这简直不是打架,根本就是在杂耍。 可是当你直面这个乱砍乱劈的人的时候,就会发现这件事一点儿也不好玩,不但不好玩,简直可怕极了。因为他劈出的每一刀都发出了一道风刃,这七八十道风刃中只有几道是直接向你发出的,其它的却已经把你所有的退路统统封死,令你不得不避,却避无可避。 这些风刃无形有质,每一道都足以令人重伤,阿鲁斯坚信,这一番攻击过后,小叶就算不至落败,也会狼狈不堪。因为还没有人能够在他如此强度的风刃攻击之下全身而退的。 可惜,他又一次想错了,而且是大错特错,因为小叶竟然用了一种他做梦都不会想到的办法来应付他这一招。 小叶的剑终于拔了出来。剑是好剑,剑气如霜、寒气逼人。这把剑就是萨瑟兰亲自为小叶挑选,在围猎时所带的那一把。对付剑齿兽时小叶没用这把剑,因为用剑会降低他的攻击效果,而现在这把剑终于派上了用场。 所有的退路已经全部被封死,所以小叶根本没有退路。既然已经没有退路,那就索性不退。所以小叶选择了直接对抗,而且是一种最困难的抵抗方式。其实以小叶现在的实力,完全可以在身体周围形成一个防御气盾,阿鲁斯的风刃绝对没有办法攻破小叶的防御。可是小叶却有意没有那样做,他想要挑战自己一次,就好像一个从来不知道自己酒量大小的人非要喝醉一次一样。 只见小叶的剑也在瞬间挥出了七八十次。每一次也都发出了一道风刃,而小叶发出的风刃,不偏不倚,恰好每一次都准确的击中了阿鲁斯发出的风刃,每两道风刃能量恰好还都不大不小、旗鼓相当,所以刚好能够使两道风刃在空中同时化为无形。 风刃的实质是气体,簿如蝉翼,锋利无比。对抗风刃最好的办法是防御和躲避。防御就是用某种物质去硬接风刃的打击,而躲避则是干脆避开它的锋芒。这两种办法都是被动的,无论采取哪一种都会使自己先处于“不胜”的境地。 而若想要用风刃对抗风刃,其结果不外乎两种情况。一是两道风刃没有直接碰面,各打各的,谁都不理谁,所以相互攻守的双方该躲的还得躲,该防的还得防。二是两道风刃发生了直接对话,也就是发生了相撞。而风刃相撞又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交叉相撞,这是最普通、最经常发生的,一点儿也不值得奇怪。风刃是气体,而且很簿,你不可能指望两道同样很簿的气体相撞后能够互相把对方阻拦,或者能量抵消,最可能也最合理的情况是风刃交叉后,除了直接接触的那一点能量相互抵消,其它部分该怎么走还怎么走。所以发生这种情况的结果和风刃没有直接碰面的结果差不多,双方是该躲的还得躲,该防的还得防。 第二种情况则是平行相撞。也就是两道风刃在空中无论是大小、角度都一样,而只有方向相反。这种情况下风刃相撞后力量相互抵消,力量较小的一方就会消失殆尽,而力量相对较大的一方则有可能继续前进,对对方造成伤害。但这种情况发生的机率和用子弹打子弹的成功机率差不多,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而小叶偏偏就是用的这种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方法。不但是平行相撞,而且连用的力量都一样。所以两道风刃在相撞后立即相互抵消,就像谁都没有发出风刃一般,只留下了风刃相撞时发出的“砰砰”声,七八十下“砰砰”的撞击声不绝于耳,狠狠的冲击着人们的鼓膜…… 做到这一点的难度可想而知…… 而且,同样的角度、同样的力量,同样的招式,小叶和阿鲁斯挥出了同样的风刃,不同的是,阿鲁斯劈出那七八十刀时只求实效、毫无美感,如一头暴怒的野猪,而小叶却身姿曼妙、优雅无比,令人观之赏心悦目。如此一美一丑,就算完全不懂武技的人,也是高下立判…… 所以当小叶完全接下这七八十记风刃之后,阿鲁斯的心都凉了。能发出这种程度的风刃已经难能可贵,已经可以排进一流高手的行列,何况以这种方式接下?所以他的斗志立即就降到了冰点。 可惜他的噩梦才刚刚开始。 小叶显然不打算就这样放过他。阿鲁斯只觉眼前一花,小叶已经攻到眼前。与刚才的不动声色相比,这次的攻击动如雷震、声势骇人,只见满天都是小叶的身影,根本分不清哪个是真,哪个是假,令人只觉寒光闪闪、危机处处。所以阿鲁斯马上忙不迭的接招,一把单刀舞得密不透风,护住周身各大要害。 可是小叶好像根本不打算攻击他的要害,偏偏在他最不要害的地方,比如屁股、脚后跟儿……东抓一下,西挠一下,令阿鲁斯疲于应付、狼狈不堪。 而一旦阿鲁斯打算放松警惕,不理会小叶的攻势时,小叶的攻击立即变得凌厉起来,令阿鲁斯不得不重新打起十二分的精神应对,如此一次接一次,直把阿鲁斯累得汗流浃背、气喘如牛…… 最后,小叶竟然走到一旁,作壁上观,只剩下阿鲁斯依旧留在原地不停的挥刀乱砍,仿佛到处都是危机,到处都有人在攻击他一般,倾刻,再也舞不动刀的阿鲁斯直挺挺的摔倒在擂台上,只有一口接一口粗重的喘息声表明他还活着…… 小叶自始至终没有对他发出致命的攻击,他竟然是被活活累倒的!这几乎是最残酷的搏击方式,严重缺乏实战经验的小叶竟然是在拿他练手!反观小叶,却根本不像刚刚打完架,反而气定神闲,就好像刚刚穿上礼服,去出席一个盛宴…… 神乎其技!台下一片哗然…… 一个阿鲁斯倒下去……下一句按理说应该是:千千万万个阿鲁斯站起来。可惜我们并没有看到千千万万个阿鲁斯站起来,却只有一个沃夫站了出来。 小叶暗暗好笑,看来这几只禽兽还真是共同进退呢!要不是比赛规定不许集体作战,他们可能早就要上台把单挑变成群殴了。 活死人般的沃夫全身上下一派灰白,连一双眼睛都是灰白的,不带一丝生气,鼻孔下流到嘴边的两道血痕,他却还要不时伸出舌头去舔一舔……令人一见之下,简直忍不住连隔夜饭都要吐出来。 沃夫的武器是狼牙棒。狼牙棒很重,舞动这种武器需要很大的力气,在小叶的印象中,凡使用狼牙棒的人无不是虎背熊腰,比如像狗熊一样的比昂之流。偏偏沃夫的身材短小,比一般人还要低了半个头,就连他手中的狼牙棒都要比他高上一些。不但身材矮小,看上去还很瘦,简直就是由一张人皮包着的骨头,全身上下找不到一点肉,这种人如果去医院打针,可能连护士小姐都会头疼。小叶甚至怀疑他手中的狼牙棒都比他还要重一些。 如此不协调的比例,一上台就引起台下一片哄笑。 沃夫却面不改色(可能想改也改不了),他经常会遇到这样的事情,一个事实是大多数敢于嘲笑他的人都被他干掉了。如果这里不是猎场,不是擂台,而是集市或其它什么地方,他的一根狼牙棒可能早已向着那些发出笑声的人身上招呼了。 沃夫是自己走上台来的。这样一个瘦小的人,按理说刮一阵风都能把他吹跑。可是他每走一步都会留下一个很深的脚印,竟似脚下生根、稳如泰山!一旦真正面对这样的人,恐怕任何对手都不敢轻视。 “刺客部队獠牙营副统领沃夫请公子赐教!” 短短的一句话,已经把所有的嘲笑声都压了下去。谁也不会想到这样一个矮小的人声音竟然这么大、这么尖,简直要把人的隔膜刺穿。 说完,他就发动了进攻。迅速、猛烈、毫不留情的进攻! 一时间,整个擂台到处可见狼牙棒,令人眼花缭乱,分不清哪个是真,哪个是假。狼牙棒是一种很霸道的武器,而且是一种重型武器,而这根霸道的重型武器狼牙棒在他手中竟似轻如稻草,使起来毫不费力。 可惜只过了片刻,擂台上好像到处都是的狼牙棒就只剩下一根,沃夫手中的这一根,沃夫停止了攻击。因为他发现小叶比他更快,他可不想生走阿鲁斯的老路。所以他停了下来。 难道他放弃了? 不是。他停,不等于狼牙棒也停。 只见他手中的狼牙棒竟然缓缓离开他的手,飘了起来,升到半空,突然如离弦之箭般射向小叶。 这样当然不会射中,可是想不到这狼牙棒一击不中之后,竟然拐了弯,又转了回来,继续如箭般射向小叶,小叶继续闪躲,狼牙棒接着又拐了个弯,依旧射向小叶……无论小叶躲向哪个方向,狼牙棒总是能够准确的射向他,死死的盯住了他,竟然如附骨之蛆般,甩也甩不掉…… 这就令人吃惊了,想不到沃夫的斗气竟然能够运气到如此地步,能够以气御棒!所以原本场上是小叶跑,沃夫追,现在成了小叶一个人跑,狼牙棒追,而狼牙棒的速度显然比沃夫快多了。 所以刚才还满面笑容的小叶,现在看上去也显出了一些狼狈,只好不停的躲,不停的和狼牙棒兜圈子。狼牙棒全身都是刺,被这东西打中一下可不是好玩的。 其实沃夫以斗气控制狼牙棒的技巧相对于小叶的控制能力来说算不上高明。小叶如果愿意,完全可以反控狼牙棒,以同样的方式反攻沃夫。 那么他为什么不这么做呢?以致现在被人打的这么狼狈? 为什么?很简单,因为我不高兴! 这就很难办了。一万个理由也架不住不高兴三个字。可是仅仅因为不高兴三个字就要一直挨打下去么? 当然不是,因为他已经有了自己的打算…… 所以小叶在兜了一百八十个圈子以后,突然飞速奔向沃夫,狼牙棒自然还是继续追着小叶。就在小叶马上要撞上沃夫的时候,突然,小叶不见了。而狼牙棒还是惯性般的继续冲向沃夫…… 第六十章 勇斗三禽兽(下) 所以沃夫大惊失色(尽管他脸上根本没有色)……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直接令狼牙棒停止,不异于别人用狼牙棒攻击自己,而自己硬接,显然不是明智的做法。狼牙棒浑身是刺,而且刺上有倒钩,只要碰上,一定是皮开肉绽,这一点没有人比他更清楚。 所以他只好躲。 可是躲也不太好躲了。小叶为了保证效果,在冲向沃夫之前就故意让狼牙棒离自己的身体很近,所以小叶突然消失后,狼牙棒几乎已经到了沃夫的眼前…… 万般无奈之下,沃夫只好顺势一个后空翻,才堪堪躲过一劫。可是他本来就不太好看的脸上又多了两道血痕。这两道血痕不偏不倚,恰好从两侧唇边一直划到眼角,就如同眼里流出的血泪一般。而且以他的鼻子为中线,要多对称有多对称,简直就像故意划上去的一样…… 这样一来,脸上四道血痕,再加上眼鼻眉,简直如同在脸上写下了一个大大的“而”字…… 可是目前沃夫同志目前还顾不上这些,因为他刚刚从地上爬起来,就看见了令他心胆俱裂的一幕…… 只见小叶手中长剑轻轻一挥,一道剑气已经逼近沃夫鼻前。风刃的厉害,沃夫是非常明白的,如果这一剑劈实,他整个人只怕要被劈成两半。 他可没有小叶那种风刃打风刃的本领,大惊失色之下就要立即躲避。可是很快他就发现用不着了。因为第一躲不开,第二不必躲,这道风刃就到他的鼻前不到0。01公分之处,再也不动,竟然生生止住,随即消失于无形。 这比被风刃直接击中还要令沃夫惊骇。发出的风刃竟然还能控制?不要说见过,这简直是连听都没听过的事情。 胜负已经很明显,沃夫也知道已经没有继续坚持下去的必要。所以他不在坚持,所以他决定认输。不过他仍在暗自庆幸,如果不是前列腺比较健康,刚才这一吓,只怕要尿裤子…… 沃夫倒下了,同样没有千千万万个沃夫站起来,站起来的只有一个比昂。 比昂恰恰和沃夫相反。沃夫是人很小,武器很大,而比昂却是人很大,偏偏武器很小。他的武器是一把刀,小刀,看上去比吃饭用的餐刀都大不了多少。 像比昂这样一个虎背熊腰、肌肉发达人,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很笨,笨得简直就像一头狗熊,而且他上台的姿势也是摇摇摆摆,再加上他朝天的鼻孔,这根本就是一头狗熊!这么笨的一个人偏偏要用一把看上去很精致的小刀,一把根本就是干细活儿才能用的小刀,他只要一只手就已经攥住了整个小刀的三分之二,所以无论怎么看都给人一种不伦不类的感觉。 小叶更是哭笑不得,难不成你还想学“小李飞刀”?和“小李飞刀”比起来,这把刀又嫌太大了点儿,人家那只有三寸长,还不到你一根手指头的长度…… 比昂上台,也是对小叶施了一个武士礼:“比昂向公子讨教。” 如果他仅仅说这些也就完了,没有什么奇怪,前两个都是说了一句话之后就开打,偏偏他又接着说道:“公子一定要小心我手中的刀,这是一把奇怪的刀,因为这把刀一旦用起来,连我都控制不住,可不要一不小心伤到公子!所以请公子千万小心……”他这么说,竟似一个好朋友在淳淳叮咛,又似有十足的把握打赢小叶,甚至像是在小叶受伤之后为自己找的托词。敢于这么说人,手里应该还是有两下子的。所以小叶也忍不住多看了这把飞刀两眼,可无论怎么看,这都是一把普通的刀,充其量就是做工精细一点儿。 说完这些,比昂才开始了进攻。令人想不到的是,身材如此笨重的比昂,一旦开打,竟然动如脱兔,可比阿鲁斯和沃夫还要灵活的多,速度又是如此之快,瞬间逼近小叶,立即就是一通猛攻,而且招招都是使的贴身短打,竟视小叶手中长剑有如无物一般。 这下小叶可就难办了,比昂的攻击密不透风,小叶一时间竟左支右绌、狼狈不堪。这比昂竟然看出了小叶最大的弱点——不擅长近距离搏斗! 小叶以前看武侠小说,知道有一寸短,一寸险的说法,可直到今天才算真切的体会到了这句话的含义。比昂用的刀已经不能再短,所以出的招式也是奇险无比,一个不留神,就可能血溅擂台…… 小叶的确不擅长近距离搏斗,打赢阿鲁斯和沃夫都不是用的近身搏斗。打败阿鲁斯靠的是风刃和强大的体能,打赢沃夫靠的是正确的策略和技巧,与这两个人打都几乎没有发生近身搏斗。而比昂显然看透了这一点,竟如蛆附骨般盯住了小叶,使出的招式又快又急,有如蛛网,而小叶恰似那误入蛛网的飞虫,顿感束手束脚。他的速度虽然快,可是想逃也逃不了,无论他想从哪个方向跑,都有一把刀在等着他,如果他想强行冲过去,无异于自己往刀上撞,所以只好退回来,但退回来又不得不面对比昂的新一轮攻击。而无论他想从哪个方向还击,那里也一定有一把刀在等着他,令他不得不放弃。一时间,小叶是即不能攻,也不能守,还逃不掉,一时竟然束手无策。 比昂的战略无疑是很正确的,他看透了小叶的弱点,从而制定了针对性的攻击方案并加以实施,果然收到了令人满意的效果。作为对手,小叶无疑是很强大的,可是再强大的对手也有弱点,只要能找到对手的弱点并发动攻击,取胜的机会就会非常大。现在不但是比昂,连小叶也想透了这个道理,他现在却不会想到这个道理对他日后会有多么大的帮助…… 也正因为比昂看透了这个道理,他才会选这么一个小刀当武器。这把小刀对于其他对手来说简直就是儿戏,而对于小叶却真的是要了命了。也难怪他会在赛前那么说,根本就是为了自己真的伤了小叶之后找的借口——我已经有言在先了么,你要是害怕,为什么还要打? 面对这种打法,如果说小叶完全没有办法倒也不是。比如小叶完全可以运用控制能力把这个家伙凌空飘起来。可是从上擂台至今,小叶还从未用过控制能力,因为他根本不打算在这个擂台上用这种能力。生物场给了他足够充沛的体能,克拉克给了他足够丰富的武技知识,他自己暗自又非常刻苦,这些已经足够他用,现在有了这么好的一个增加实战经验的机会,如果再用控制能力去“作弊”,简直就是暴殄天物了。 而且他不能保证自己的控制能力今后还会不会再有不灵的时候,上次面对萝丝时的无力感到现在还令他心有余悸。所以他一定要找到一条不依靠控制能力也能御敌的方法,就算不能,至少也要积累一些经验。所以尽管他现在看上去危机重重,他还是打定主意不使用控制能力。更何况使用那种能力还有可能暴露他“史前魔人”的身份? 唯一有点儿遗憾的就是他的武技能力从开始修炼到现在也只有两个多月,就好比一道火候不足的稀世佳肴,又好比一块正在精雕之中的璞玉,共同点只有一个:未完成! 一个只有两个多月武技火候的人,能在一个靠武技吃饭的刺客部队精英的手下坚持到这个份上,无论怎么说都是很不容易的了。 现在小叶的处境已经险象环生。萨瑟兰同志看得全身冷汗直冒,鲁斯父子也是冷汗直冒。不同的是,萨瑟兰是生怕小叶有什么闪失,而鲁斯父子则是生怕小叶没什么闪失。 可是偏偏谁都不能喊停,按照规则,除非一方战败或者认输,擂台比武是不可以中止的,所以萨瑟兰只好继续边看边冒冷汗。前两场尽管也很惊险,但至少能看到小叶脸上露出的笑容,所以萨瑟兰还不怎么着急,但现在小叶脸上的笑容已经完全不见,取而代之的是凝重、严肃甚至还有一丝焦急的表情。所以萨瑟兰想不着急都不可能。 这场景当然也落在了鲁斯父子的眼里,他们的心情和萨瑟兰有所不同。萨瑟兰是为小叶着急,他们则是为比昂着急,这头狗熊为什么到现在还迟迟拿不下这个小子?戈登甚至已经开始默默祈祝,为比昂加油,替小叶泄气…… 他不知道的是,他的这一行动,恰恰帮了小叶的大忙。他好像忘记了自己不久前在小叶手下吃过的大亏,还真是好了伤疤忘了疼…… 正在苦苦支撑,愁于没有办法的小叶,突然有了办法。要说对生物场的应用,戈登在他面前根本就是小儿科,既然已经知道戈登的祈祝就是共鸣,那么只要稍微的改变一下共鸣的频率,一切都好办多了…… 小叶也是可以共鸣的,不过他的共鸣可没有缓释能力,太过立竿见影,简直一下子就可以把比昂打倒,比使用控制能力还要惊世骇俗。可见,有些时候,效果太明显了也未必就是件好事。 而戈登同志的就不一样了。效用发作缓慢、经久不衰,稍微改变一下效果,比如把祝福变成诅咒什么的,谁又能看得出是我小叶搞的鬼?所以比昂的攻击一次比一次慢了下来,就好比落网的飞虫正在冲破蛛网,而蜘蛛却无力弥补…… 所以鲁斯父子更加着急。可是如果他们知道正是戈登帮了小叶的忙,只怕会气得吐血…… 久已不见的笑容又重新回到了小叶脸上。 比昂也不会想到为什么自己会越打越吃力,以前照这个打法,他足足可以打上整整一天。而现在却是脚步越来越重,身体越来越沉,每挪动一次都要费很大的力气,很快他便气喘吁吁、汗出如浆了。更恼人的是,连眼皮也越来越重起来,恨不得睡上一觉才舒服,直气得比昂想要打自己两个耳光。 可惜他没有机会了,一旦他的速度慢下来,小叶就逐渐摸清了他出招的规律,所以场上的形势也急转直下。从一开始的比昂攻、小叶守,到双方各有攻守,直到现在,竟成了小叶攻,比昂守,甚至不能守。形势几乎完全转了过来。 终于,比昂再也支撑不住,直挺挺的向后倒在擂台上,嘴里不停的大口喘着粗气……他败了!他无论如何都想不通自己为什么会败,又败在何处? 小叶单手长剑指地,站在比昂身旁,绰然而立,场下顿时响起雷鸣般的喝彩声…… 终于松了一口气的萨瑟兰也禁不住欢呼起来,只有鲁斯父子的脸色要多精彩有多精彩…… 站在台上的小叶还不忘对戈登投去“感激”的一眼,并抱以一个令万行少女着迷的微笑,暧昧的神情直令戈登差点儿吐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