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坏坏相公不好惹》 开篇章 险遇麒麟 宋歌游荡在大街上,看着皑皑白雪被月光照的格外的晃眼。或许是因为明天要过年了,远远近近的已有劈哩叭啦的鞭炮声传来。家家户户已在门口挂起了红红的灯笼,纵然平时不舍得这般奢侈的人家,今天也早早挂起了灯笼,燃起了蜡烛。 趁着天还亮,宋歌走向了传说中的缥缈峰。他并不是本地人这里又没有客栈所以这个年是没法过了他只得深一步浅一步的往前走。在大山里走了大约一个时辰渐渐地听不见鞭炮声了。心里一直想这一个念头——穿过这座缥缈峰就安全了。听老人们说在缥缈峰上经常有妖魔鬼怪出没所以一般人不会从这里走。大部分是绕过缥缈峰从百里之外的凤凰城绕过去。 为什么这里叫做缥缈峰呢,因为,它虚无缥缈仿佛永远看不到尽头。听老人们说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人到达过峰顶。凡是到过峰顶的都成了“神仙”。宋歌望了望前方的路,还是看不到尽头。于是找了个窝风的地方蹲在马旁心道:“天哪不会真的是过不去吧?老天不要整我啊!就算我在这里饿不死也要冻死啊!啃着坚硬如石的干粮,宋歌给自己打气到,穿过此峰我就是打破这个传说。想到自己穿过飘渺峰在乡民们面前炫耀的情景,宋歌傻了吧唧的笑了笑。于是不顾寒冷抱起干粮大啃了起来。酒足饭饱,宋歌身子也暖和多了。牵着被包裹的比自己还严实的马匹继续走了上去。 渐渐地天黑了,宋歌抬头望望缥缈峰还和原来一样。往上看一望无际白云挡在山峰上,往下看黑不隆冬啥也看不见。突然,宋歌看到一团火一样的东西闪过。于是紧紧的追了上去。那团火钻进了一个巨大的山洞。宋歌犹豫了,进还是不进?难道真的有妖魔鬼怪?如果是真的自己该怎么办?跟进去?万一真想老人们传说的那样我这一进去还不死无葬身之地?抬头看看山峰还是一望无际。于是把心一横:“富贵险中求”冲进了洞穴。 进入洞穴的一霎那宋歌蒙了,因为他看到了数条大路。天哪该走那一条呢?宋歌郁闷。一二三四五六,六条路。怎么办呢?突然他灵光一闪,对了摇色子。(那时候就有色子这玩意了,唉赌博这东西害人不浅吆,各位童鞋千万不要去赌哦!)宋歌匆匆取出色子,嘴里嘟囔着“炎黄大帝、轩辕老爷、蚩尤祖宗、孤夜残寒各路大神保佑我选一条正确的道路。”(那时候还没如来佛祖玉皇大帝) 咚一声,宋歌把色子拍在了地上。这时候紧张又刺激的时刻来了。(神明保佑我是第一次摸色子,给我个好的号码吧!我不要什么大奖随便中几亿花花就行。。。孤夜残寒这时候忍不住了,跳出来就是一脚。嘴里骂骂咧咧的:靠白日做梦五块钱我都没中过你还想中个几亿?给我好好演不好好演让你当太监。)宋歌猛然惊醒回到现实。 拿开手掌,是三号。还是那句话。富贵险中求。从马上解下干粮被在身上朝着第三条路口走了进去。顺着大陆往里走。周围爬满了植物。植物上散发出或红或绿的光芒。一个即将成熟的果子被宋歌发现了。这枚果子散发着淡紫色的光芒。扑鼻的香气刺激着宋歌的大脑。宋歌顿时不受控制的往果子走了过去。透过果皮宋歌看果肉里面的液体在流动。受不住诱惑的他一把抓了下来。在他抓向果子的一霎那果子成熟了。钻进洞里的红光这时候跑了出来。这时候宋歌才看清楚红光分明是个冒着火焰的巨兽。麋身、牛尾、鱼鳞。足为偶蹄、头上有角、角上有肉。形似龙头。天哪这不是传说中的瑞兽麒麟么?为什么瑞兽会带火焰?火麒麟?只见火麒麟双目紧盯着那紫色光芒的果实。有马上要扑过来的样子。宋歌心想“这一定是枚神果,正是这枚神果引来了这头麒麟。于是宋歌神未动手先动。一把抓过了紫色仙果。火麒麟怒了,张着血盆大口朝着宋歌扑了过来。宋歌一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果子塞进了嘴里。果子入口即化。一丝清凉顺着宋歌的食道流了下去。紧接着,犹如一团火焰般停在了宋歌的腹部。温度越来越高,宋歌身上冒起了电花滋滋作响。他的棉衣被炸裂开来。宋歌浑身如火焰灼烧般的疼痛难忍。在地上翻滚了起来。原本瘦弱的身躯一下子膨胀了起来。身体不停的转换着各种颜色的光芒。 神兽麒麟,吓得退缩了。它只是一只未成年的麒麟。而且它不是一只火麒麟,而是一只更为稀少的血麒麟。它的父亲是火麒麟。母亲是墨麒麟。这两只兽中的王者在战了百余次没有战出胜负的情况下结合了。于是乎,双方心生爱慕,一番激情的云雨后,便有了这只世界上仅有的血麒麟。火麒麟拥有喷射三昧真火的能力,而墨麒麟拥有精神操控的能力。两者结合出来的血麒麟形似火神似墨,没有这两种能力。它所具有能能力更为可怕,因为他拥有的这种能力几乎无敌。凡是饮用了它的血液的动物全部会自动受它控制,绝大部分将会失去自我意识,成为不死的战斗品。可想而知,在和它战斗时不小心咬它一口莫名奇妙的成为它的小弟,是多么郁闷的事- -~ 看着宋歌不停的翻滚,神果一点点的被吸收。麒麟再也忍不住了朝着宋歌扑了过去。这时,宋歌喔呜的一声惊天怒吼,一股奇异地吸附力量朝着扑向他的麒麟撒去,一下把麒麟黏住了。麒麟惊恐的挣扎,却怎么也挣推不了。渐渐地宋歌身上的光变淡了麒麟也没力气了。一声哀嚎后被吸进了宋歌的体内。顿时宋歌身上出现了一个麒麟的纹身图腾。融合之术竟然发生在了他的身上。宋歌的命运将因此被改写。 看着昏迷过去的宋歌,孤夜残寒跳了出来。你小子让我费了好大力气啊!要不是看你小子跟我一个姓我才懒得管你!还是我送你一程吧!于是创世神孤夜残寒一把将宋歌提起来到了守望城。小子,我不能帮你很多。还没到半山腰的半山腰就让你碰到麒麟算你小子走运,不过能不能当上皇帝还得看你自己。你就先从一个新兵蛋子开始吧!当你成一代天子的时候,你将拥有做我传人的资格。残寒噌的一声掏出自家擦桌子用的抹布,抹去了刚才宋歌惊险的记忆把它扔在了守望城的城门外。 这一章只是一个引子接下来将是宋歌成皇霸业的开始。征战沙场、噬杀敌国、创不世之伟业、扬中华威名、屠宰小日本、泡绝世之美女!!! 【收藏】【评论】【推荐】嘿嘿,残寒新书终于来咯。各位亲们,集体么么! 第一章 糊涂当兵 昨晚刚过完年夜,老张头喝了点小酒。今天是他值班,浑身还冒着酒气的他匆匆起床。唉,大过年我上那里给他征兵去啊!嘴里虽然嘟囔着,但大人的话他还不敢违抗。戴上老婆子新做的皮帽穿上新棉袄老张匆匆出了门。街上还很清静,也许是昨晚都熬了夜,今天又是大年初一所以都起得很晚。 “他妈的,今年的冬天怎么这么冷啊!不行我得打点酒暖和暖和身子”老张出门就骂骂咧咧的走向了酒铺。见酒铺的门紧关着,老张大喊:“老吴哎,快开门哩。把大兄弟我冻死咯”隔了一小会听里面传出“来啦来啦,你这个酒鬼,大过年也不让我消停。”老张摸着头嘿嘿一笑!哎,老吴去年过年没这么冷吧!嗯是啊,不知道怎么了今年特别冷,是不是老天爷要发怒了。你今天没事吧?没事就多在我这坐一会,我让老婆子炒几个菜咱哥俩好好喝上一壶。唉,老吴今天还真不行!上边让我去征兵,你说这不是整我么?大过年的我上哪去给他征兵去?行了不说了,我去转悠转悠说不定我能碰到个乞丐什么的拖来给他充充人数也行啊!那老张我就不多送你了,有空常来啊!!!哎,好嘞!老张摆摆手朝着城门走去。 吱唔。。。吱唔城门被老张推开,只见地下躺着一个年轻男子,赤裸的身躯上泛起了一层冰霜。老张心中一惊,这要出人命了。赶紧跑了过去,一摸脖子。人还活着,二话不说背起来就往回跑。边跑着边说:“小兄弟,撑着点一会就到了。”到了酒铺门口,大喊:“老吴,老吴快来啊!出人命了”里面传出:你这个老张啊!什么事啊火急火燎的。一出门老吴也是一惊,哎哟这从哪弄来的快快快,送屋里去。老婆子老婆子快去熬点姜汤。 老吴看了看宋歌。唉,这小伙子肯定是被那群坏鬼子欺负的。看来冻了一夜了。现在都没死他真是命大啊!快点,把他放到酒缸里面去。我去生火,用火慢慢给他加加温。老张一听有道理,一下子让他遇到热不但救不了他还有可能把他给激死。二话不说把他放在了旁边的大酒缸子里。接着两人讲大酒缸子挪到了火炉旁边。一边添柴火一边搓宋歌的身子。(注意:这可不是真的救人方法哈。大家千万不要学。有事赶紧120)慢慢的宋歌的脸变得红润起来,老张和老吴一看有效果搓的更带劲了。这时候本来已经隐去的血麒麟又浮现在了他的皮肤上。仿佛活了一般不停地晃动,酒水不停的减少不一会而一缸的酒已经消失不见了。老张和老吴互相看了看对方不知所措。这时候,旁边的酒缸盖子晃动了,老吴一下子明白的。抓起酒缸子一缸一缸像不花钱一样的往里倒。麒麟欢畅的跳动了起来。直到第十一缸酒下去后。麒麟又渐渐隐去了。宋歌缓缓的睁开眼睛问道:“我这是在哪啊?我怎么会在这里?看了看旁边热泪盈眶的两位老伯,宋歌傻傻的问道“老伯你们是缥缈峰的神仙么?”哈哈,两位老人被逗乐啦!我们那里是神仙啊!这里是守望城,小伙子你现在安全了。 吃过晚饭,宋歌在老吴家住了下来。老张和老吴拉着家常。突然听到外面一声炮响。老张连忙跑出去,看着烽火台点亮了。大叫一声不好,小鬼子要来了。宋歌虽然不是本地人。但也是一名热血男儿,跟着老张冲了出去。老张头也不回说了句“小伙子,好样的。老头子我没看错人。”话不多说两人冲向了城墙。这时,城中的守备军已经各就各位。老张头带着宋歌跑向了一个将军模样的人:“大人,人我给你找到了。”将军一回头,小伙子不错。可敢与鬼子决一死战?宋歌把头一扬:“有何不敢?” 好,随我一起杀他们个片甲不留。随着将军的一声令下,战争正式打响了。宋歌手中没有武器,被将军安排了扛大旗的任务。将军留句话:战争的胜负,就看我们旗子了。谁的旗子先倒下谁就输了。小伙子叫什么名字?宋歌,宋是宋歌的宋,歌是宋歌的歌。这小子还不忘幽默一把。将军看了看他:有没有信心坚持到最后?有,大声点,有我有信心站到最后。宋歌的热血彻底沸腾了。 进攻的号角吹响了,宋歌这个白痴扛着旗就往前冲。马上宋歌就与敌军的先锋部队遇上了。宋歌,把旗一卷,露出旗头顶部的尖枪。当做长枪使用,长达七丈的大旗杆子被宋歌有滋有味的挥舞着。大旗顶部刺进了敌军骑兵的胸膛,那骑兵霎时堕马。这时宋歌第一次杀人,他也杀红了眼。只知道举旗乱刺,但就是这乱刺让敌军大乱了阵脚。敌军又多,宋歌看清一人合着眼睛便刺过去。他周围的士兵一看,哎呀,这小子行啊。我们得看好他,他这旗舞的真是痛快哈。于是,便出现了几十名士兵围着一个扛旗的小兵。小兵则重复着刺进去拔出来的动作。 终于,天黑了,敌军也撤退了。宋歌软到在地,本来就是红色的大旗被血染的更红了。宋歌再也抓不出着沉重的大旗。因为他看到了,将军的尸体。指挥官死了,那这座城基本上算是废了。再抬头一望,还好敌军撤退了,不然他们这些人肯定会全部被残忍的敌军杀死。 翌日,轰隆的马蹄声传来。战士们都以为这时敌军的第二次攻城。却听到:城里的战士们听着,我是前来援助你们的西方大营偏将张邱,速速打开城门,让我们进去。城内士兵们听到此言都松了一口气,援军终于到了。但是,援军的到来战争会结束吗? 一个月后,敌军集结了数万大军,再次攻城。 信任偶,请【点击】 喜欢文,请【收藏】 支持文,请【推荐】 喜欢偶,请【鲜花】+【红包】 友情提示:点击下面的【收藏到我的书房】可以在第一时间接到文文更新的通知哦! 另外:谢谢每一位路过和停留的亲们,给你们一个集体大么么! 第二章 血酒牵魂 “轰轰轰……”石头撞击地球的声音不断地传来,震得宋歌耳膜隐隐发痛。 这群该去地狱鬼子又开始攻城了,他们难道是僵尸变得?就不需要休息么?宋歌狠狠地诅咒着这群攻击城池的黄毛鬼子。 “ 头,我们的箭和石块都用光了,金毛狗又上来了。”粗豪的大嗓门在宋歌的耳边响起。 转头看着自己的副手,宋歌有气无力地道:“告诉兄弟们,把他们都打下去。” “是……”史泰雷霆般的吼叫了一声,兴奋地舔了舔厚实的嘴唇。转身向城墙跑去,看他的样子,似乎不是去生死战场,而是去见自己的初恋情人。 “真是个好战分子啊,不知道这次攻城结束后,我们还能剩多少兄弟啊。”宋歌倚靠着墙角,喃喃地道:“我也不想这样的。老天啊,怎么会变成这样?不是我们击退一次敌人我们就成了英雄。从此以后衣食无忧的么?怎么和我想的不一样啊,我还不想死啊。” 宋歌是个新兵。是的,他只是一个刚被张老头救醒,就怀着满腔热血加入军队的新兵蛋子。是军龄连一星期都不到的菜鸟——新兵蛋子。但现在他却成了这个兵营,残余不过二百余人的总指挥。老张牺牲了,将军也阵亡了。而他是这里面唯一读过书的。 自从五年前,西方爱尔兰王国扩张领土的脚步来到了来到大汉王朝的边防线,就无可避免的遭遇到了大汉王朝无情的反击。两个国家的激情碰撞,演绎出无数可歌可泣的史诗。二个巨无霸五年来你争我夺谁也不肯退让一分,在犬齿交错的边境线上交手了无数个回合,只是谁也无法取得决定性的胜利。所以战斗持续到现在也没有转机。 战争的进行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兵源将会不断的消耗,兵源的消耗消耗意味着什么?兵源的消耗就意味着需要不停的征兵来补充兵源。宋歌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被老张拉来入伍,匆匆忙忙地的上阵而且还是前线。 他已经离开了守望城,跟随部队到了更前方——临天城。临天城其实就是个纯粹的兵营,在战争前沿第一线的城市,里面除了战士还是战士,并没有几个普通的老百姓里面的老百姓已经撤离到了守望城。除了粮食留给了这些英雄。其余的东西都搬走了,在这里的五千人组成了大汉王朝对抗爱尔兰侵略的第一道防线。几天前,那些天杀的爱尔兰人突然挑起了战争,疯狂般的进行攻城战。周围的守备军看到临天城点亮的烽火台纷纷赶来。 攻城的第一天,主将战死、副将昏迷、守城兵减员近半。几天下来虽然临近的军队都补充了进来,但是士兵的损失依然惊人,几天的功夫士兵仅剩三百余人。谁都知道他们无法再撑过明天的攻击。绝望之下,宋歌毫无选择余地地使用了他身上的禁忌之术——血麒麟之血。 宋歌是一个平民子弟,普普通通的家庭,普普通通的人,没有英俊的外表,杰出的身手,显赫的家世,但他却有一点不同。就是在那天,他服用了神果,还被血麒麟附身。神果被他吸收后他的血液可以让人一夜之间伤痛全无恢复如初。 险死还生之后,一切并无不同。(因为孤夜残寒抹去了他那一番遭遇的记忆,而且血麒麟平时并不出现。只有当天救醒他的老张和老吴。)但在宋歌战斗的第三天,发现了自己身上的一个秘密,他的血液产生了异变。那一天,他们取得了一场不小的胜利,村民们没有带走的酒被拿了出来庆功。喝到一半,不小心被酒壶划伤了手指,血流进了酒中。他起身去包扎好伤口,回来时却发现壶中残余之酒已经被营里的一个兄弟喝光了。一个小时后,当醉醺醺的小兄弟醒来时,宋歌却发现它强壮了许多精神也抖擞了,原本的伤口已经不复存在完全恢复如初。但看自己的眼神却变了变得恭敬起来就像对待主人一样。宋歌也是聪明人看出了此人的奇异现象绝非偶然。于是找来了同样的酒给受伤的兄弟喝,结果毫无变化,纳闷的他不经意的看到了自己包扎的手。心想难道是我血液的问题?于是,他忍痛割破了自己另一根手指。奇迹出现了,喝完血酒后的战士睡倒在地。一个小时后,他们苏醒了过来,果然和那个兄弟一样。身体上的伤全没了,都变成了自己的追随者,没有了自己的意识,所以宋歌不敢再给别人喝这种血酒。 信任偶,请【点击】 喜欢文,请【收藏】 支持文,请【推荐】 喜欢偶,请【鲜花】+【红包】 友情提示:点击下面的【收藏到我的书房】可以在第一时间接到文文更新的通知哦! 另外:谢谢每一位路过和停留的亲们,给你们一个集体大么么! 第三章 半调头领 但是军营一战,迫使他改变了自己的立场,在那种生死关头,不论使用任何手段,能够保住性命才是最重要的。 由于他是新兵,更加幸运的是,他在守城时中了箭,却是伤而不死,被抬下城墙救治。那天夜里,他强忍着伤口的剧痛,将陈年老酒搬出来几坛,合入自己的血液,给自己一队的人都送了一碗。 也许是因为主将副将都意外身亡,所有人都意识到他们面临着的将是穷途末路的下场,到也无人来阻止他。结果喝下去的人很快就陷入熟睡之中,一个小时之后,当他们醒来之时,已经是精神奕奕,生龙活虎,更重要的是所有的伤都好了,就连深可见骨的刀伤也无药而愈。 宋歌大喜之下,咬牙放了一碗血,兑了五坛酒水,每人一小杯,总共还有二百来人全部饮下了血酒。 他十分担心浓度如此淡的血酒是否还会有这样的神效,但最后的结果证明了他的想法是杞人忧天,一个时辰后二百多条生龙活虎的汉子重新站了起来。 第二天,爱尔兰大军开始大规模进攻,结果他们意外地发现,他们所主攻的方向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抵抗。 在城墙之上,有二百多条汉子挺胸而立。 一样是残破的城墙,一样是破损的武器,却有着不一样的是守城的士兵。这二百多人瞪着血红的双眼,杀气腾腾,毫无畏惧的迎上了爱尔兰的精兵。这一次攻城的士兵遭遇到了他们有史以来最大的噩梦。 大汉王朝的军士仿佛被神灵附身一般。他们一个个力大无穷,身手矫健,悍不畏死。更重要的是,他们仿佛不知疼痛,不知疲倦,就连刀刃加身,也毫不皱眉头。就像僵尸一样,但却别僵尸行动快速。像僵尸一样,却比僵尸更加有气势。像僵尸一样,却比僵尸更加令人胆寒。 在这二百多人的带领下,新来援助他们的士兵也被激发了体内的血性,勇敢的迎击上去,再也毫无半分怯懦之色。 低矮的城墙变成了一个凶狠的收命机器,将源源不断冲上来的爱尔兰人送入了地狱。这一天,爱尔兰人终于开始认真起来,他们派出了一个又一个的千人队。由于城墙范围有限,只有千人队伍才能发挥最大的效率,而这也是大汉一方能够守住的最大因素。 等到爱尔兰人停止攻击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了,而此时,爱尔兰人已经不眠不休的进攻了一日夜,大汉一方人人带伤,但在这一日夜中,爱尔兰的一个万人队被彻底打残,其伤亡率高达七成,被迫取消番号。而大汉一方仅仅损失了两百多名战士。这时多么巨大的比例啊! 当天夜里,宋歌再度狠心放了一碗血,不过这一次他可是兑了二十坛酒。 事实证明,就算是如此稀薄的血酒也能起到同样的作用。 当第三天攻防战结束,宋歌放出第三碗血之后,满城残余的士卒已经全部成为了血酒战士。 宋歌自然而然地成了这群人的头头,在他们的眼中,宋歌发现了一丝暗红,一丝诡异而神秘的暗红色,而只要有这种暗红色眼球的人都会无条件的执行他的命令。并且自己也会毫无理由的相信他们,这种玄妙难言的感觉让他感到了极大的刺激。只不过,他们的弊端一样十分明显,他们似乎成了一群只知道战斗的嗜血的恶狼,却没有人能给他一言半语的建议。 幸好,他们当兵的天赋被完全给激发了出来,在老兵的带领下,发挥出百分之二百的实力,新兵的成长更是迅捷。三天后,除了宋歌,已经没有人再有丝毫的幼稚行为。 虽然打退了敌人的攻击,但大汉军除了死亡的人数外,大多数人也是伤重难行。宋歌无奈之下,再次放血救人,想不到其效果之好,竟然如此惊人。翌日清晨,大汉军所有军士不但全部恢复,而且生龙活虎地更加有精神。就这样,靠着宋歌每日一碗的血酒,他们终于撑到了今日。 宋歌的身体极其奇怪,如果普通人每日放掉一碗血,那么数日后十有八九要到阎王爷那里报到。而宋歌累是累了,但怎么看也不像是即将步入坟墓之人。 而令他欣慰的是他的士兵对于宋歌坚守的命令,他们执行的非常彻底。所有的攻防战都是在城头进行,爱尔兰人得以在城外从容不迫的布置,但自始至终,爱尔兰人也没有能取得过哪怕是一分钟的城头控制权。 开始几天,宋歌还抱了固守待援的希望,但一连二十天过去了,却连半个救兵的影子也没有出现。时至今日,他已经猜到或许是因为战略因素,大汉王朝已经放弃了自己的营地,绝望的阴影在他心中不断扩大。 好在这里是他的地盘,这群喝过了血酒的疯子更本就不会有任何士气上的问题。而宋歌更是深知经过了这段时间与爱尔兰大军的战斗,双方已经结下了不死不休的深仇大恨,如果自己现在放弃抵抗,那么等待自己唯一的下场就是死亡。所以他也只有硬着头皮死撑下去。 昨天,所有的粮食全部消耗殆尽,其实营中的粮食本来可以支撑三个月的,但是由于宋歌这个半吊子的总指挥对战争一窍不通,他在十天前做出了放弃外墙,集中所有人员进入内城墙防御的决定。 这个策略总体上来说是绝对正确的,但是他在下令撤退之前竟然忘记了所有的粮食都存放在后勤部内,而后勤部却设立在内城之外,等他反应过来,早就是回天乏术了。 没了粮食,也就没了体力,这仗可要如何打啊。而且经过这段时间的消耗,二千多战士已经多数身亡,此刻仅有二百余人了。然而与第一天就减员一半的情况相比,仅仅凭借剩余一半军力就能坚守二十天的大汉军实在是堪称奇迹了。 信任偶,请【点击】 喜欢文,请【收藏】 支持文,请【推荐】 喜欢偶,请【鲜花】+【红包】 友情提示:点击下面的【收藏到我的书房】可以在第一时间接到文文更新的通知哦! 另外:谢谢每一位路过和停留的亲们,给你们一个集体大么么! 第四章 援军杀来 震耳欲聋的喊杀声渐渐地变弱了,不断有零星的箭枝从躲在石垛之下的宋歌眼前飞过,他不断的向着所有知道的神明们祈祷着,终于这一次的攻城停止了,内城里又迎来了短暂的喘息时间。 “情况如何?”只有在这个时候,宋歌才有胆量从石垛下出来,呼吸一下充满了血腥味和烟火味的空气,然后问问自己的副手史泰。 史泰是宋歌发现的人才,他本身就是个练过武功的高手,一身金钟罩铁布衫在多次喝下血酒后步入大成境界。这几天在战场上与敌人交锋,神勇无比,几乎刀枪不入,只有他伤人却无人能伤他分毫。发现了如此猛将,宋歌当场就任命他为自己的副手。不过,此刻军官们大都阵亡,宋歌这个临时指挥官也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十人长而已,而且还是个新兵营的十人长。 “这群黄毛狗终于被我们打退了。”史泰大声的对宋歌喊道。 “我知道,如果他们没有撤退你这家伙也不会回来。我们的伤亡情况如何?” “兄弟们还好,只是又损失了二十来个人手,现在还有一百九十三人。” 一百九十三人,虽然内城墙并不大,但是用这点人手用来防守实在是有些捉襟见肘。看样子,很快就要守不住了,宋歌心中盘算,如果弃城而逃的话,不知道能有几成把握可以逃出升天。 “呜……呜……呜……” 一阵嘹亮的号角声从爱尔兰人的大本营传出,在无有穷尽的天空中远远传播出去。 号角,三长声?宋歌一跃而起,撒开脚丫子,飞一般的跑上城头。跟爱尔兰人作战了那么久,大汉王朝的情报人员早就分析出敌人的联络方式。三长声的号角表示集结队伍,组成防御阵形,准备迎战的意思。 城外的爱尔兰人成千上万,自己的内城人数还不到二百,实在是天差地远。根本不可能因为自己这些人而集结队伍。如果爱尔兰人摆出防御架势,那么唯一有可能的就是大汉的援军到了。一旦想通了这点,宋歌就激动的浑身发颤。tmd终于把你们盼来了。 内城的城墙是城中所有建筑物中最高的,一登上城墙,宋歌就看见西边的爱尔兰人正在从城中如潮水般退却,并且向着大本营汇集,想要在营前组成一个正方形的人海阵形。 看着他们如临大敌的模样,宋歌知道自己的一只脚已经从鬼门关踏出来了。 东边,地平线上慢慢地升起了一道亮丽刺目的银色。一排排身着银色轻铠的战士,骑在马上,手持刺枪,潮水般地向军营涌来。 “银色……竟然是银色巨浪,天啊,我们得救了。”宋歌语无伦次地嚎叫着。 银色巨浪是大汉王朝第四军团的番号,帝国的五大军团均是声名显赫,战功累累。他们才是大汉帝国真正的精锐,真正的王牌军。 银色巨浪是清一色的枪骑兵,常年驻扎在帝国北方,与大汉王朝的世代仇敌——匈奴帝国对峙,由于盔甲是白银色,冲锋时就像是一片银色的巨浪在波动,所以被称为银色巨浪,想不到今日突然出现在西域战场。 “史泰,传我的命令,给我冲,冲出去,杀光这群金毛狗。”宋歌热血上涌,竟然下了一个让他事后回想起来都为之汗颜的命令。 “是……兄弟们,跟我冲。”史泰大吼一声,如同恶鬼嚎叫,率先冲出,一百八十多条浑身浴血的战士紧随其后。 不对,我怎么下的命令,应该是让银色巨浪去冲击黄毛狗的方阵,而他们在旁边加油助威才对。怎么现在反而要自己的军队先与他们动上手了。等史泰等人跑出了外墙,宋歌终于想起了自己那糊涂的命令,只是他们既然已经冲了出去,如果马上再召唤回来,不免会惹人耻笑。好在史泰没有将所有人都带走,早在他掌握军队的第一天,就指定了十个身材特别魁梧的汉子作为他的贴身保镖,宋歌能在乱箭纷飞的日子里保命,这些保镖可是功不可没呀。 信任偶,请【点击】 喜欢文,请【收藏】 支持文,请【推荐】 喜欢偶,请【鲜花】+【红包】 友情提示:点击下面的【收藏到我的书房】可以在第一时间接到文文更新的通知哦! 另外:谢谢每一位路过和停留的亲们,给你们一个集体大么么! 第五章 敌军崩溃 虽然是骑着快马,但银色巨浪与爱尔兰人军团的距离太远,还是让史泰这群好战分子,先一步与爱尔兰人的正方形军团交手起来。 史泰手持一对天马流星锤,这种外门兵器威力奇大,挥舞起来,凡是被打中的,顿时便会人仰马翻。无数只兵器同时招呼到他的身上,但是已经趋于大成的金钟罩铁布衫在战场上显示出了强大的功效。他不闪不避,毫不在意的继续前冲,所有的兵刃均被他强悍的肉体弹开,最多留下一道浅色的痕迹。他的衣服早就破损不堪,精赤着上身沾满了敌人的污血。天马流星锤大力一挥,旁边一人躲闪不及,正好打在天灵盖上,脑浆崩裂,溅在了史泰的脸上。又有一人一刀砍来,将他发髻消去,顿时乱发纷飞。凸起的肌肉红白相间,满面狰狞,如此凶恶狠毒之士,让人不寒而栗。方阵中人数虽多,但无一人能挡他半招,更无人能延迟他的进攻速度。 在这个大怪物的率领下,其余一百八十名兄弟像一把锐利的尖刀般捅进了爱尔兰大军的心脏地带。 随着他们的深入,阻力越来越大,攻击来自于四面八方,随时都有人倒在地上,然后被无数只脚掌践踏的不成人形。只是无论压力有多大,这一百多号人自始至终都保持着一个三角形的攻击阵形,而担任三角形箭头位置的正是这位如同猛虎下山,鬼神下凡的史泰,只要没人能拦截住他,这个三角形的攻击队伍就永不会停顿下来。 城外的爱尔兰军团共有三万余人,若是正常情况下。任史泰等人再勇武一倍,也休想冲乱对方的阵形。但经过这二十余天的围攻,所有爱尔兰士兵都知道城中的敌人堪比魔鬼,短短日子里,面前的城墙中就埋葬了爱尔兰帝国五万多的精锐部队。特别是史泰刀枪不入,还有威不可挡的杀气,在所有爱尔兰士兵的心中都竖起了一个无法磨灭的恐惧形象。 此刻,由于探子的失误,被撒汉王朝的骑兵逼近到眼皮底下,匆忙间仓促组阵。没想到史泰等人胆大包天,就凭区区百来人就敢冲击三万人的大阵,顿时被打了个措手不及。正是在这样意外的情况下,爱尔兰人的阵列有了一阵骚动。 爱尔兰的指挥官经验丰富,立即反应过来,观看了一下银色骑兵的位置和人数,当机立断,连续发施号令,调整队形,想要先将史泰他们阻截于阵外。 谁知道队形尚未整顿完毕,银色巨浪军团突然加快了速度,并率先发动了攻击。 天空中下起了一片箭雨,银色巨浪竟然在短短的时间内冲进了一箭之地。他们在马背上取出弓箭,拉动箭弦,漫天的箭雨给尚未竖起巨盾的爱尔兰人带来了大量的伤亡。马匹行近,随着银色军团中一声号令,所有人将手上的弓箭往背后一送,探手取出锋利的刺枪,俯身向前冲去。 如果说史泰等人的杀入只是一场意外的骚动,那么银色巨浪的这次冲击就是致命一击。爱尔兰人的队形终于崩溃了。步兵对阵骑兵,如果不结成有效的队形,根本无法抵挡骑兵那种恐怖的冲击力,匈奴人口不足大汉十分之一,但他们之所以能够在北方与大汉王朝分庭抗礼,就是凭借其众民皆兵、天下无敌的铁骑部队。 随着爱尔兰人阵形的混乱,这场混战的胜负已分,若是没有意外情况,就算是蚩尤复生,也只有饮恨当场。如今剩下来的就是看银色巨浪能够取得多大的战果了。 银色巨浪虽然都是骑兵,但他们在这里的仅有三千余人,如果爱尔兰的三万人组成了方形队列,他们也未必就敢发起冲锋。爱尔兰军团的指挥官并没有犯什么大错,他得到银色巨浪军逼近的消息时已经来不及撤退了,何况他本来也不想撤退,所以下令在营外集结队伍,准备迎击,同时派出信使,向附近的爱尔兰骑兵求援。只要他能支撑一个时辰,随着战局的进行,爱尔兰人的骑兵部队很快就会赶到,到时候里外夹击,胜利的一定是他们。 他只是没有想到史泰等人在经受了二十多天的围攻后,竟然还会主动出击。而更让他想不通的是为什么那么多天了,他们竟然还保持着如此充沛的体能和高昂的战意,就这区区百余人竟然能在数万人的队列中造成局部的混乱,这些情况完全超出了他的认知范围。 为了避免混乱蔓延全阵,他只好冒险变动阵形。但是他却低估了银色巨浪的速度、装备和杀敌的决心,若是换了他本人,面对超过十倍的敌人,未必就能下达全面攻击的决心。结果各种意外因素加在一起,让他吃了生平中的首个败仗。 爱尔兰人虽然败局已定,可是他们仗着人多势众,也未曾没有一拼之力。但当他们后阵中的一队骑兵脱离本队,并向着远方逃遁之后,所有爱尔兰人开始彻底绝望,他们的指挥官放弃了他们。于是他们成群结队地脱离了战场,向远方四散逃命。 信任偶,请【点击】 喜欢文,请【收藏】 支持文,请【推荐】 喜欢偶,请【鲜花】+【红包】 友情提示:点击下面的【收藏到我的书房】可以在第一时间接到文文更新的通知哦! 另外:谢谢每一位路过和停留的亲们,给你们一个集体大么么! 第六章 开城迎接 看到局面已定,宋歌立即下达了收兵的命令,身边一个汉子高举一面火焰旗帜,在内城最高的墙上不断挥舞着。而史泰等人看到旗帜,二话不说,立马回收队伍,回城防守。 与宋歌的命令截然相反,银色巨浪的指挥官却下达了全军追击敌军的指令。所有银色巨浪军团的骑兵训练有素的分成了一百个小队,每个小队二、三十人不等,他们将银枪当做标枪投射敌军,拔出随身携带的马刀,追逐溃败而逃的爱尔兰军团人马,马刀一挥就带走了一条性命。 爱尔兰人自发的组织了几次小规模的反击,但由于人数太少,根本就无法阻挡骑兵的强烈冲击,一个红银色色的浪头打过,立马就消逝不见,只留下数条尸体凄凉地躺在地上。不时有爱尔兰人丢弃了武器,跪倒在地上投降,但银色巨浪团的骑兵们却视而不见,直接用手上的马刀招呼过去,他们竟是下定了不留俘虏,赶尽杀绝的决心。 看着他们神勇的表现,宋歌佩服的五体投地。将整个队伍分散成数十人小队,在大规模混战中只是个笑话,但用在此刻追击敌军却是正当所用,达到了最大的杀敌效果。银色巨浪的偌大名头,显然并不是空口白话得来的。 这场追逐战并没有进行多久,还不到半个时辰,银色巨浪的战士们就停止了追击,从四面八方汇集起来,稍微清理了一下战场就开始进城了。 而这时候,从远方再次传来疾驰的马蹄声,宋歌由于站的高,自然看的远,他马上判断出来者正是爱尔兰人的骑兵部队。显然他们是得到求救的消息,特意赶来增援的。可惜,他们还是晚来了一步,如果他们能早到半个时辰。或者说爱尔兰人步兵指挥官没有逃跑,而是全力组织军队反抗的话,那么胜负之数倒也难以预料。 银色巨浪的队伍虽然看到了对方的骑兵,但他们还是不急不缓的保持着原来的速度陆续进入城门。一旦全部人都进入城门,厚实的大门顿时被遮掩起来。虽然这座城墙在这二十多日来遭遇了有史以来最大的劫难,大多数的地方都残破不堪,但好歹模子仍在,有了它作为倚靠,比起平地迎击要占了极大的便宜。 爱尔兰人的骑兵很快就赶到了战场,他们人数不多,但也有五千余骑。宋歌倒抽了一口冷气,他现在终于明白了银色巨浪的指挥官为何在刚才那么好的情况下只追击了半个时辰就下令收兵,而且还执行了不留俘虏的策略。看来他早就知道爱尔兰人的援军就在附近,并且算好了对方将有到达的时间,一切胸有成竹,所有的行动有条不紊。 宋歌在心中暗自与他比较了一番,却发现自己是远远不如,如果说有什么能与他们一较高低的地方,或许那些喝了血酒的战士在个人素质上还略微占点优势吧。 然而他却不知,对方在心中也把他估计的高高的,其实就凭史泰等人方才的表现,就没有人会再行小看于他,如此悍不畏死的死士,普天之下又能有多少。 爱尔兰骑兵并没有进行攻城,而是隔着城墙的一箭距离之外绕行了一圈,随后一半人下马开始收拾战场,另一半人则全神贯注地防备着城内的大汉军。看这个架势,双方是打不起来了。 在一开始的兴奋过后,宋歌又恢复到当初失血过多的疲软状态,双脚无力站立,全靠身边的人搀扶着才不至于跌倒。他十分奇怪,刚才是哪里来的力气竟然能够支持着他一口气从城脚跑到城头。不过在看到银色巨浪的兵士们开始进城后,他立即下令打开内城城门,出去迎接。 银色巨浪的战士们突然分列两边,一个身着大红袍的长官在数人的护卫下走了出来。看到内城门口站在一排凶神恶煞,满身血污的汉子。最前面是一个端坐在藤椅上的年轻人,而这个年轻人的身边正站着那个犹如魔神般的男人。巨无霸史泰。只看这个架势,白痴都知道谁才是真正的当家人了。 信任偶,请【点击】 喜欢文,请【收藏】 支持文,请【推荐】 喜欢偶,请【鲜花】+【红包】 友情提示:点击下面的【收藏到我的书房】可以在第一时间接到文文更新的通知哦! 另外:谢谢每一位路过和停留的亲们,给你们一个集体大么么! 第七章 银色巨浪 “本人是银色巨浪军团前军偏将东方翔,请问阁下是……” 宋歌定眼看去,这是个三十左右的青年军官,长方脸,剑眉郎目,虎背狼腰,鲜红的袍子上镶有一只振翅欲飞的雄鹰,腰间扎着狮头蛮玉带,那神情中勃然一股英气却又透着些彪悍。身边的护卫也不简单,个个身形挺拔威武,虽重甲在身,仍是行动自如,皆是军中大好男儿。 “下官是西方大营第五纵队第一大队所属第六中队麾下第三小队长宋歌,见过长官。”宋歌坐在藤椅上,有气无力地抱拳行礼,挣扎着想要站起来,却明显有些力不从心。 东方翔微微一怔,显然是想不到对方的官职竟然如此之低,但见到宋歌的作为,连忙抢上一步,轻轻按住宋歌的肩膀,连忙说道:“兄弟有伤在身,不必多礼。”眼光看了眼城门外的众人,问道:“城中还有多少人?” “没了……”宋歌惨然一笑,不由得悲从心生,放声大哭道:“五千多兄弟,只有这么几个了,连我在内一百一十二人全在这里了,其余的兄弟们都殉国了。” 算上宋歌本来还有一百九十三人,但方才那一战实在太过于激烈,阵地战与守城毕竟不同,一下子又折损了几十人,所以现在只有这么点人了。 “兄弟且请宽心,此仇我们一定会牢记在心,早晚要向黄毛狗讨回公道。”东方翔亦是心有同感的劝慰道。 “是……”宋歌哽咽着一时说不出话来。他身后的史泰也是眼圈通红,只是强忍着没有流泪罢了。宋歌的血酒神奇异常,喝了血酒的人会被激发其生命力,体能状况大幅提高。另外在潜意识里会服从宋歌的命令。但是对于食用者本身的神智却有着极大的影响,几乎从此丧失了自我意识。可是不知为何,史泰却是例外,所以当他想起阵亡的战友时,也是悲愤莫名。 东方翔知道一时半会劝解不开,于是转移话题道:“本官此次奉命前来,就是打算支援贵军,所幸贵军神勇,而我们也没有来迟。” “多谢长官不辞劳苦,长途驰援,托皇上洪福,此城得以保全,现下官遵命将城防之任移交于贵军。”宋歌连忙挺直了胸膛,高声叫道。 “好,此刻起,我银色巨浪军团将接手此城防御职责。各位兄弟你们歇息下吧!”东方翔停顿了一下,微微一笑道:“本官来此之前,朱向颜元帅托我向贵军的各位说一句话。” “朱向颜元帅?”宋歌不由得一怔,据他所了解这位朱向颜元帅就是常驻西域的五大军团之一铁血红旗的大统领,自从与爱尔兰人的战争爆发后,他就被皇帝任命为西方大营的总兵,也就是对付爱尔兰人的总指挥,此刻他麾下所有将士高达三十余万人之众,这样的大人物又怎么会惦记这小小的军营呢。 东方翔一抖身上的军服,毕恭毕敬地宋歌等人深深鞠李一个躬,肃然道:“是的,朱向颜元帅大人托我向各位说一句,你们是我朝军人的骄傲,在此,请允许我代表元帅大人,代表西方大营三十万军士,更代表我们银色巨浪军团十万将士,向贵军中所有生还和光荣殉国的军士们致以最崇高的敬意。” 信任偶,请【点击】 喜欢文,请【收藏】 支持文,请【推荐】 喜欢偶,请【鲜花】+【红包】 友情提示:点击下面的【收藏到我的书房】可以在第一时间接到文文更新的通知哦! 另外:谢谢每一位路过和停留的亲们,给你们一个集体大么么! 第八章 后方修养 自从与银色巨浪的东方翔将军一别,至今已经过去一个月了。 爱尔兰的军团到最后还是没有再次攻城,因为大汉王朝的后续部队在不久之后相继到达这里了,这可是真正的援军,数万大军驻扎在军营附近,与爱尔兰人僵持了数日,又经过了大小十数次的交锋,大汉军终于将爱尔兰人击退至国境线外。不过这些情况并非宋歌亲眼目睹,他也是道听途说来的。 由于全部人员伤痕累累,他们得以提前返回后方,西凉城疗伤。在这些人中,宋歌的伤势最轻,他只不过是失血过多而已。这次回来的百余人都受到了英雄般的待遇,享受着最好的食物、住宿和医疗。经过连日来的休整,宋歌已经恢复大半,只是失去的血液一时半会实在是补不回来,只好等以后慢慢调养了。 在后方接待他们的是后勤部的一位偏将,如此高规格的待遇让他们受宠若惊,宋歌心中上下忐忑,暗自对所有人下令,不准分散,不准惹是生非,全部蹲在这里养伤。虽然现在物资充沛,药材齐全,但与他的血酒奇效相比,众人的恢复速度堪称龟速。 事实上,他们被围攻的那二十几日中,几乎所有人都曾受到了致命的伤害,以至于完全丧失了战斗力。但只要有一口气在,喝下宋歌的血酒,一个小时后便能恢复如初,精神抖擞,否则他们也没有可能创造如此之奇迹了。 那位偏将名叫项守义,今年五十多岁,与银色巨浪的东方翔不同,他并不是倚靠战功跻身将军行列,而是凭借一手好算盘,熬资历熬上来的,这种人就是通常人们说得那种老油条了。但就是这种老油条,小道消息特别灵通,而且最是懂得见风使舵。他知道宋歌等人这次所立功劳非同小可,更重要的是,他们因此深受朱向颜元帅大人的赏识,日后仕途一片光明。此刻他们军功未表,身份低微,正是下本钱套交情的最佳时机。 于是这几日项守义每天必至,后勤部的各种美食,络绎不绝的送到他们所住的庭院。对于宋歌的各种询问,更是有问必答,毫不隐瞒。 通过项守义的阐述,宋歌终于大致了解到这些日子所发生的事情。 一个月前,爱尔兰人突然发动大规模的军事行动,发动了全面战争。大汉王朝的军士们虽然顽强抵抗,但措手不及之下,还是被迫后退百里。但这个时候,由朱向颜所率领的大汉军队突然发现了爱尔兰人的调度出了问题,隐隐有后继无力之感。这个变化让他们惊疑不定,要知道爱尔兰人既然敢突然发动如此规模的攻击,显然计划筹备不是一天二天的了,又怎么会出现那么大的失误,他们表现的如此蹊跷,大多数人都以为这是个陷阱。 然而此刻从北方大营借调的银色巨浪兵团顺利到达,而且在路上还顺便偷袭了一次爱尔兰人的阵营,从俘虏的口中他们知道了真相。 在百里之外,原来二国边境的第一条防线处,有一座军营抵挡了爱尔兰人整整二十日的狂轰烂炸,犹自坚守不倒,这座军营就像钉在爱尔兰人心脏的一枚利刃,让他们寝食不安。为此,他们多次调兵遣将,想要将这个眼中钉,肉中刺拔除,但无论他们如何努力,始终未见成效,反而为此赔上了数万精锐部队,由此造成了全盘计划的延迟,更加造成了兵力不足的后果。 在经过了多次的审讯,他们终于确定了这个消息的准确性。 朱向颜当了一辈子兵,立即意识到这个情报的重要性。他当机立断,下令将此事通报全军,并立即制订了全面反攻的计划。俗话说英雄重英雄,军人最佩服的就是这种宁死不屈,勇武盖世的铁血汉子。当下多只拳头部队都自告奋勇的要求担当先锋重任,立誓要将这群弘扬了大汉军威的将士们救出。 而在所有的军队中,却是以来自北方银色巨浪军团的枪骑兵速度最快,所以朱向颜委派他们为先头部队,率先增援。以朱向颜的意思,那座军营能够坚守那么多天,就算能保不失,也必定已是强弓之末,所以他只要求东方翔快速前进,能救多少是多少,甚至是放弃军营也在所不惜。反正银色巨浪不是自己的兵死多少也无所谓。 然而没有人能想到,宋歌等人不但防守有余,而且尚有进攻之力。在看到银色巨浪的枪骑兵之后,史泰奉命出战,以区区百余人力冲万人大阵,面对百倍敌人,毫无畏惧,甚至于一度造成对手的极度混乱,逼得对方不得不被迫调整阵形。在这种情况下,东方翔等人看得热血沸腾,这也是东方翔在面对十倍于己的敌人时,能够毫不犹豫下达全力进攻这条命令的最大原因。 信任偶,请【点击】 喜欢文,请【收藏】 支持文,请【推荐】 喜欢偶,请【鲜花】+【红包】 友情提示:点击下面的【收藏到我的书房】可以在第一时间接到文文更新的通知哦! 另外:谢谢每一位路过和停留的亲们,给你们一个集体大么么! 第九章 相互吹捧 也幸好东方翔及时下令,否则等到爱尔兰人的阵形调整完毕,他也未必能够取得如此辉煌的胜绩了。 以三千破三万,如此战绩轰动全军,大汉军队人人士气百倍,早先被爱尔兰人偷袭而低落的士气完全恢复。而爱尔兰人正好与之相反,士气严重低落,并且就在这个军营前,他们一共损失了八万精锐战士。最终兵力不足,捉襟见肘之下,唯有全军撤退。 于是一月之内,双方攻守互易,大汉军队非但失地尽复,而且大兵挺进,扩疆近百里。由于前线军情紧迫,时会难得。正所谓机不可失,失不再来,所以以朱向颜为首的众将亲临前线,指挥作战,力求最大限度的扩展胜果。 此次战役的转折点就在于银色巨浪骑兵与爱尔兰军团之战,而他们之所以能够取胜,最大的功臣确要属坚守城墙二十余天的宋歌等人。所以当宋歌等人回到大后方,所受到的超级款待也就是理所当然了。虽然他们暂时没有得到什么奖励,但此次所立之功勋确实太大,白痴也知道只要这次的战役告一段落,最大的奖赏肯定属于他们。 朱向颜元帅在西方经营多年,向来以正直公正闻名遐尔,所以他们的首功是板上钉——跑不了的。而战争时期,首重军功,奖赏之厚定然不会让人失望。 当全盘了解之后,宋歌才完全放下心来,想到随后而来的荣华富贵,他心中亦是蹦蹦跳个不停。日子在急躁不安的情绪下飞快的过去了。宋歌还没等到朱向颜的召见,就先见到了一位老朋友,来自于北方银色巨浪军团的东方翔偏将。 “老弟几日不见,精神大好啊。” 正在院中跟项守义聊天的宋歌惊讶地抬头,立时就看见东方翔那憨厚的长方脸上正洋溢着发自内心的笑容。看他风尘满面,黄沙着衣,竟是刚刚从前线返回,来不及梳洗一番就直接来找宋歌了。 “下官参见将军大人。”宋歌立即站起,双手抱拳,鞠下躬去。虽然偏将是级别最低的将军,但毕竟也是将军行列,与他这种小兵的身份天差地远,宋歌当然不敢缺了礼数。 “唉,哪里来得那么多的礼数。”东方翔飞奔而来,扯住了宋歌,朗声道:“当日军情紧急,顾不得与老弟详谈,然而当今之士,值得我敬佩的寥寥无几,但老弟绝对是其中之一。如若老弟不嫌弃我是个粗人,那就请叫我一声大哥吧。” “这样要下官如何敢当?”宋歌捉摸不透东方翔的来意,但看他的模样,这些话绝对不是口是心非,完全是真心实意,不由得心中一热,好在这几日与项守义相处甚欢,蒙他相告一些官场惯例,一时间到也不敢随便应承。 “呵呵,这里不是军营,我们不必以军衔相称。”顿了一下,严肃地道:“老弟是天下间有数的英勇之士,为何如此婆婆妈妈,是汉子的,就爽快地说上一句。” 话说到这个份了,再推托就是矫情,或者是真的看不起人,宋歌可不愿因此与人结怨,最主要的是,在他心中也对东方翔敬佩不已,如今能有机会结识,当然是求之不得了,当下深深鞠躬,言道:“既然如此,小弟见过大哥。” 东方翔不闪不避,含笑着受了这一礼,然后将宋歌搀扶起来,道:“好,今日能交你这个兄弟,也不枉我千里迢迢从北疆赶来襄助了。” “大哥,这位是后勤部的项守义偏将。我们此次回来,都是多蒙他的精心照料,才顺利康复的。”宋歌连忙将身边的项守义介绍给东方翔:”项将军,这位是北方大营银色巨浪军团的前营偏将东方翔大人。” “久仰大名,东方大人的威名远播全军,半月前以三千铁骑力克爱尔兰人三万大阵,堪称当朝第一虎将啊。”项守义连忙招呼起来。他见多识广,东方翔的战绩早就得知,只是并相识。如今借此机会当然要名正言顺的结识一番,同时一个马屁直接就拍了过去。 “不敢当,若是论及当朝第一虎将,怕是只有我这兄弟麾下勇士史泰才配的上吧。”东方翔大手拍了下宋歌,轻声笑道。看他如此敷衍的态度就知道他并未将项守义放在心上。 信任偶,请【点击】 喜欢文,请【收藏】 支持文,请【推荐】 喜欢偶,请【鲜花】+【红包】 友情提示:点击下面的【收藏到我的书房】可以在第一时间接到文文更新的通知哦! 另外:谢谢每一位路过和停留的亲们,给你们一个集体大么么! 第十章 醉月青楼 “大哥你真是说笑了,史泰武功虽然不错,但他粗鄙不堪。与大哥指挥千军万马相比,那是差的太远了。”宋歌脸色微变,当朝第一虎将。这个称号确实好听,但所谓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如果真的就这么传了出去,只怕我这能干的副手小命难保啊。 “东方翔轻轻摇头,我看那史泰当日一战,身先士卒,勇不可挡,百余人在他的带领下阵形始终不乱。如此手段让为兄甚是钦佩,我敢断言,此子日后必成大器。”紧接着语重心长地道:“老弟能让这般人物惟命是从,更是让为兄心折。有了如此虎将相辅,他日成就当远在为兄之上。为兄惭愧啊!” 宋歌心中更是惭愧不已,他哪来的什么本事让人心服,这些可都是血酒的功劳啊。正想谦虚二句,就听项守义哈哈笑道:“你们哪就别互相捧了,都是咱们大汉王朝的栋梁之才。今日由此机缘相逢,不如老朽做东,请各位到醉月楼共谋一醉。你们看如何?” “好啊,项兄既然如此客气,我们兄弟就恭敬不如从命了。”东方翔双目一亮,一改刚才冷冰冰的样子,热衷地道。 “哈哈,二位肯赏脸,我老项是求之不得啊,大家这就出发吧。” “且慢。”东方翔挥动了一下手腕,转头对宋歌道:“兄弟,我们大家有难既能同当,有福就该同享,你把那个史泰兄弟也叫上吧。” “正是正是,看老朽这记性……”项守义恍然大悟般地拍拍脑门,接着道:“除了史泰壮士外,东方将军也带上几位兄弟,大家一起图个热闹么。” 等宋歌叫来史泰,东方翔也带上了三个兄弟。这三人是他旗下的三个千骑长,身材魁梧,嗓门洪亮,一看便知是北地男儿。一行七人找了二架马车,向醉月楼驰去。 “昨日还听说大哥身在前线,怎么今日就回来了?”宋歌既然认了他作大哥,也就放开了心扉,不再拘礼。 东方翔执意要与宋歌和史泰同乘一车,项守义老奸巨猾,一下就看出自己在哪里也是多余。立即表示愿意与三位千骑长一车,顺便联络一下西方大营和北方大营的兄弟感情。所以东方翔回答起来也毫未隐瞒:“我们是回来轮休的,这次将黄毛鬼子逼退百里,我们自己也是后续不足,暂时无力再次发动大规模进攻,所以朱元帅决定各个部队轮流回来休整。我观念兄弟,而且由于我们并不是他们本部军,所以得到了第一批休整的机会。” “啊,这么说前线战局已定了?” “也不能说战局已定,只是暂时僵持而已,我估计无论是黄毛鬼子还是我们大汉军部,很快就是后续动作,那时才是我们大展身手的时候。”东方翔沉吟了一下,道出了自己的看法。 “应该是大哥建功立业的好机会,至于小弟我么……唉,只有在后面为大哥摇旗呐喊的份儿了。”宋歌笑道。 “你这个滑头……”东方翔指着宋歌大笑数声,然后右手大力一挥,这似乎已经成了他的招牌动作,每次谈话告一段落都要来这么一下。宋歌估计他要转移话题了,果然接下来就听他说道:“今天我们不谈国事了,小弟,稍后项守义在醉月楼请客,他下的本钱可不小啊。” 宋歌轻咦了一声,问道:“怎么?醉月楼很贵么?” 东方翔吃惊地道:“你不知道醉月楼?那么你在西凉城是怎么混的?” 宋歌不好意思地绕了绕头,哭笑不得地道:“大哥,我本来不是西凉人诶,要不是这次受伤,我还来不了,况且就这么几天功夫,躺在床上的时间比起来的时间还要多,你说我知不知道?” “其实不知道也好。就算你知道了,以你前几天的身体状况也来不了,与其干瞪眼,还不如不知道。”东方翔嘿嘿笑道,不过宋歌总觉得他这句话中含有很重的调侃的味道。 “头,我知道。”旁边的史泰突然大声插了进来。 “什么?你知道?那说说看。”宋歌奇怪地问道,他知道史泰以前也没有来过西凉城,又如何知晓,但他却更加肯定,史泰不会做出欺瞒自己的举动。 史泰憨厚地一笑,用手一指前面的马车说道:“项将军的手下跟我们说过,醉月楼是西凉城里最大最好的窑子。”他的嗓门极大,声音远远传出,只听得前面的马车内突然响起一阵匆促的咳嗽声。不用问,肯定是项守义那老家伙听见史泰的话,脸上挂不住,急忙用咳嗽声掩饰自己的尴尬罢了。 “哈哈哈……”东方翔按着肚皮狂笑起来:“小弟啊,你这个跟班还真是可爱啊!哈哈……笑死我了。我还是第一次听见有人说得这么……这么幽默的呢。” 宋歌狠狠的瞪了眼史泰,心道这下项守义恐怕要把这个大家伙恨死了,只怕连带自己也要受累。史泰大惑不解地摸了摸自己的大脑门,他实在搞不懂自己到底哪里做错,从而招惹队长生气了。 信任偶,请【点击】 喜欢文,请【收藏】 支持文,请【推荐】 喜欢偶,请【鲜花】+【红包】 友情提示:点击下面的【收藏到我的书房】可以在第一时间接到文文更新的通知哦! 另外:谢谢每一位路过和停留的亲们,给你们一个集体大么么! 第十一章 陈大胖子 “小弟啊,其实史兄弟说得没错,醉月楼是西凉城内排行第一的妓院。为兄三年前曾经来过一次。啧啧……那股子的销魂滋味,只有尝过才能知道。比我们北方的官妓院要好的多了。” “多谢大哥指点,只是我们就这样光明正大的前去,只怕消息传到军法处,那里的执法军官不会善罢甘休啊。”宋歌以前只是个平民子弟,根本就没有逛过妓院,再加上现在已是军人,军规上明确规定,战争期间,不得嫖娼。虽然他早就知道这类军规所管的只是普通军士,那些实权将领未必将这类不影响大局的条例放在眼中。但他本人至今还是个普通的十人长而已,与项守义和东方翔相比,身份地位差了十万八千里。他们或许可以任意放肆,自己却没有这个本钱。 “嘿嘿,无妨,小弟你只管享乐,天塌下来有为兄挡着。”东方翔豪气干云的道。 谈笑之间,马车已经停了下来。除了宋歌和史泰之外,其余都是花丛老手,他们聚到一处,结伴进入。虽然东方翔口口声声说不将执法队放在眼中,但他们还是脱去军装,换了一身便服。毕竟到这里是寻乐子来的,谁也不想惹麻烦,毕竟光明正大的顶风作案和偷偷摸摸的私下交易,这二者间的性质是有着本质上的不同。 醉月楼不愧是西凉第一欢乐场所,占地甚广,前厅粉着全大红的油漆,正门大开,鲜红的羊毛地毯舒适柔滑,左右各开了一条长长的甬道。正中央是一块石壁,绘着九条形态各异的飞龙,旁边是八仙的石雕,石壁最中则是一块偌大的镜子。 项守义指着这块镜子道:“大家看,这块镜子就是一年前朱大帅从爱尔兰人那里抢来的战利品,后来被这里的老板买去,就嵌入此处,供人观赏。” “爱尔兰人造的镜子确实有其独到之处,如此大的镜子我也是第一次见到。”东方翔上前一步,看到镜子中清晰地印出了自己的身影,不由地赞叹不已。 项守义是这里的常客,他挥手迁走了专门领路的门童,带着众人直接来到了二楼的厢房。 虽然只是个后勤部的偏将,但能够做到将军行列,必有其可取之处。项守义在西线大营里专门负责款待来自于各地的达官贵人,醉月楼是他最常来的地方,而这间包厢是醉月楼最好的厢位之一,是军部在这里的专用包厢。 西凉是西方大营的老巢之地,历年来经营地滴水不漏,军部在这里的权力远大于衙门,有这点特权那是理所当然的,而且这里的老板也和西方大营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否则他也不可能在此立足,更无法搞到那么稀有的战利品了。众人走进包厢,立即有侍女送上温湿的热毛巾。宋歌刚刚有样学样地擦了把脸,就看见包厢门被人推开。一个四五十岁的中年商贾满面笑容地走了进来。 “哎呀呀,项兄来了怎么不招呼一声,小弟真是有失远迎啊。”他挺着一个肥大的肚子,热情洋溢地招呼着。 “哈哈,好说好说。陈兄,来来来,我向你介绍几位少年英雄。”项守义也是大笑着迎了上去,拉着此人的手道。 “这位就是从北方大营而来的东方翔将军,东方将军初到此地,便以三千铁骑大破爱尔兰人的三万大军,为我大汉之胜立下头功。” “原来这位就是东方将军啊!东方将军的事迹已经通传全城,将军的威名如雷贯耳。今日驾临,真是让小店蓬荜生辉,鄙人有眼不识泰山,赎罪赎罪。”陈大胖子面露惊容,语态真挚,看他的样子,似乎只差五体投地了。 “不敢当,那是项将军过誉了。”听到有人夸耀自己生平最得意的一战,东方翔亦是有些微微得意,当然口头上的谦逊还是必要的。 “陈兄,这位是宋歌……宋兄弟。”项守义本来想说宋小队长,但心念一转,迟疑了一下,终于还是选择了兄弟这个称呼。 陈大胖子双眼一凝,仔细打量了一下宋歌,终于长嘘了一口气道:“莫非是亲率二千死士力守军营二十余日,击杀爱尔兰精锐五万余人的宋英雄么?” 信任偶,请【点击】 喜欢文,请【收藏】 支持文,请【推荐】 喜欢偶,请【鲜花】+【红包】 友情提示:点击下面的【收藏到我的书房】可以在第一时间接到文文更新的通知哦! 另外:谢谢每一位路过和停留的亲们,给你们一个集体大么么! 第十二章 补血好酒 “不敢,那是众兄弟们的功劳,宋某不敢贪功。”宋歌也是一怔,想不到这个大胖子竟然如此熟悉此事。 “听说此战之后,贵部仅余一百二十三人。而到达西凉城后,宋英雄一声令下,一月间竟无一人擅自踏出厢院半步。朱大帅三次送来战利品,宋英雄不开口竟无一人敢私收一枚铜板。役下如此之严,已是难得一见,而所有属下惟命是从,更无一人报以半句怨言,当是绝无仅有。”陈老板停顿了一下,竖起大拇指,言道:“据我所知,宋英雄是今年刚入伍的新兵,而生还者中老兵比比皆是,更有二位曾担任百人长之职。但军营一战之后,他们却均以宋英雄马首是瞻。嘿嘿,究竟为何如此,我想大家都是心知肚明,不必多说了吧。” 陈老板的意思是说宋歌在那场战役中表现出众,由此赢得了所有生还者的尊敬,从而让他们彻底心服口服,就连原本官职大于他的那二个百人长也心甘情愿地服从他的命令。事实上,在那场攻防战中,宋歌除了贡献自己的鲜血给大家泡酒喝之外,就再无半点功劳,只是此事却无人知晓,而宋歌肯定也决不会主动外传罢了。不然被人知道他有如此能力,肯定小命不保咯。 不过听他这么一说,宋歌心中也是暗自嘀咕,这个大胖子不能小觑。连自己等人进入厢院养伤的事情也知道的这么清楚,可见确实是个人物,军队中必然有着与他相互通气的高级官员,而与他同样身材体形的项守义嫌疑最大。 微微扫了眼项守义和东方翔,却发现他们毫无讶色,看样子似乎早已知道此事。不由地庆幸不已,他一到西凉城就下令所有人不得外出,不得闹事的命令是正确的,看来关注自己的大有人在。 随后项守义又介绍了三位千人长和史泰,陈老板同样一阵夸奖奉承,使得众人笑逐颜开。此人说话八面玲珑,更加难得的是他所夸耀的往往是人家生平最得意的事迹,那可是确有其事,非是凭空捏造,所以显得特别诚恳,让人无法生出半点厌恶之心。 “几位今天是第一次光临我这醉月楼,老夫别的本事没有,只是特爱交朋友,特别是向各位这样的英雄好汉。今天各位的帐就算在我头上,酒管够,菜管饱,大家不醉不归。” “如此就劳您破费了。”东方翔此刻的脸色好看多了,看来马屁人人爱听,对于陈老板的印象显然好多了。 “大家先用,我这就去安排一下。”陈老板拱拱手,笑着退席了。 一行七人围着一张大圆桌坐了下来,而陈老板一去,只片刻功夫就上满了菜肴。众人才喝了一杯,陈老板便去而复返,身后更是多了七位千娇百媚的美娇娘。 众人起来,一阵谦让后,再次落座,只是这次除了陈老板外,每个人身边都多了个侍酒的美人儿。 宋歌是第一次经历这种场面,强作镇静,同时环顾四周,暗中观察其他人的举止。只见众人都是神情自若,谈笑风生,更有甚者如项守义似乎与身边的女子相熟,旁若无人般已经开始动起手脚,那女子却是红晕满面,欲拒还迎。所有人都是视而不见,专心与自己身边的女子调笑。 同样是第一次来此的史泰却是缺心少肺般没有半点怯场,同样与身边的女子相谈甚欢。 “先生远来是客,且容奴家敬您一杯。” 一双像鲜嫩葱白的玉手捧着一只半透明的玻璃杯映入宋歌的眼珠里。宋歌抬头望去,只见身边的女子淡妆轻抹,一双会说话的大眼睛勾魂夺魄般注视着自己。此女姿色在众女中亦是出类拔萃,除了东方翔身边的女子外,其余五女都要比她逊色一筹。 宋歌生平所见最漂亮的女子也只是村里宋老太爷家里的小女仙仙,也就是他们那个镇上的第一美人,对于宋歌来说,向来是可望而不可及的人物。说实话,眼前这个女子的容颜似乎比仙仙还要胜出不少,而若是论及打扮举止,仙仙更是拍马难及。 宋歌不敢多看,连忙举杯,匆匆一碰,昂首饮下。 “噗哧……”看到宋歌略显狼狈的模样,这女子微微一笑,顿时满室生光,让宋歌心头一阵狂跳。 “先生好像很是面生啊,小女子名叫珍儿,不知先生如何称呼?” “原来是珍儿小姐,在下宋歌。” “宋先生似乎很少来此,听口音不是本地人吧。”珍儿拎起酒壶,依次将宋歌和自己的杯中灌满美酒,同时开口问道。 “是啊,第一次来这种地方。”宋歌脱口而出,旋即反应过来,嗯哼了二声说不出话来。见到珍儿似笑非笑地望着自己,他更是尴尬万分。 好在珍儿立即说话,冲淡了这份难堪:“那么能与先生相遇,确实是个缘分,小女子再敬先生一杯。” 此时,厢门再度打开,二个仆人推着一辆酒车进入。 陈老板站起身来,团团一躬,笑容满面地道:“众位,今天的好酒来了,这是我特意从别院运来的银蛇酒,这可是本店的招牌,请各位开怀畅饮,不必客气。我俗事在身,暂时失陪了。” 信任偶,请【点击】 喜欢文,请【收藏】 支持文,请【推荐】 喜欢偶,请【鲜花】+【红包】 友情提示:点击下面的【收藏到我的书房】可以在第一时间接到文文更新的通知哦! 另外:谢谢每一位路过和停留的亲们,给你们一个集体大么么! 第十三章 携美而去 “哎哟,这老陈,今日怎地如此大方,这可真是让他破费了。”待陈老板走后,项守义意外地惊呼了起来。 东方翔看着酒车上的三坛酒,点头道:“三年前我来此,也曾吃过一次,确实是酒中极品。”他脸上浮现出一丝诡异的笑容:“此酒还有一处妙用,待会大家就能体会到了。” 此言一出,除了项守义露出同样淫-荡的笑容外,所有女子或是含羞低头,或是轻啐不依,宋歌则是一头雾水,不过此事到也不好相问。 “东方将军,这酒水有什么不同么?”竟是史泰这个直肚肠,直接问了出来。 东方翔哈哈一笑道:“好了,我也不卖关子了。这银蛇酒据说是采用独门秘方特别酿造,除了酒力雄厚之外,还有一种让所有男人都求之不得的功效。” 他这么一说,再联想到这里是什么地方,大家都恍然大悟,相互对望了一眼,一切都在不言中。 “此酒中有一味主药,各位怎么也猜之不到。”项守义突然放下筷子,一脸神秘的道。 顿时所有人的好奇心被成功地被他勾起,数双眼睛巴巴地望着他,恨不得他马上说出来。好在项守义很快的便顺应民意,说了出来。 “据老陈一次酒后失言,这酒中有一味主药是蛇血,嘿嘿。” “蛇血?这算什么药材?”史泰奇怪的问道。 “不是一般的蛇血噢,那些都是银蛇。特别珍贵的物种。据说是从小培养,在食物中掺入灵芝、枸杞、人参、鹿茸等多种名贵药材,等一年后才宰杀取血入药。所以此酒也被称为银蛇酒。” “乖乖,要吃一年啊,那得多少钱?”史泰吃惊的叫道。 “是啊,此酒价格不菲,百两白银才能购得一坛而已,所以我说老陈他这次可是真的大出血了。” 宋歌听后乍舌不已,一坛酒就是一百两白银,三坛岂不是要三百两银子了,他们这些当兵的一年才十两银子,要整整十年才能买一坛酒,这次若不是项守义带路,只怕他一辈子也别想吃到如此贵重之物。 “来来来,闲话少说,大家都来试试看。”东方翔抓来一坛,大手一拍,敲开泥印,顿时一阵浓郁之极的酒香飘散出来。 几个女子不待吩咐,已经主动替众人杯中倒满了银蛇酒。童一封举杯道:“此酒性烈,后劲十足。迄今为止,尚无一人能独饮一坛而不倒。大家根据自家酒力,量力而为。不过以三杯为限,否则只怕各位到时无法起身,白白辜负了各位美女。” 在众女的娇声谴责中,宋歌也喝了下去。此酒入口却也甘甜,但一到胃中便化作一团烈火,一股子热量迅速蔓延至全身,暖烘烘的极为舒适。然而这只是普通人的感觉,对于宋歌来说,又是另一番滋味。 此酒下肚,宋歌不但感受到了那股子的热量,还赫然发现,那股子热量竟然渗透到血脉之中,然后,血行加速,那些热量竟然被他血脉吸收,转化成自己的血液了。当然这些只不过是他的一种感觉而已,但却千真万确的发生了。 宋歌自从上次大失血之后,身子一直不曾完全恢复。虽然经过那么多天的疗养,但想要完全补足流失的血液,起码还要三、五个月。可是这一杯酒下肚,那种手脚无力的感觉大为减轻,让他惊诧万分。 坛中酒水并不多,每人一碗就去了一大半,每人三杯过后,就只剩下一坛多一点了。此酒果然后劲十足,每个人的脸上都布满血色,好在大家都是当兵的,酒量不小,到也没人醉倒。 东方翔一拉身边的美人儿,高声笑道:“众位,自北疆出发到今日,小弟已经憋了三个月了,这就上去逍遥快活,失陪了。”说完大笑声中,搂着满面娇羞的人儿径自离去。虽说北地豪杰不拘小节,但如此放荡也是少见,可见他还是有些喝高了。 东方翔这一带头,其余人也纷纷告退,就连史泰也在宋歌的示意下拥美而去。 信任偶,请【点击】 喜欢文,请【收藏】 支持文,请【推荐】 喜欢偶,请【鲜花】+【红包】 友情提示:点击下面的【收藏到我的书房】可以在第一时间接到文文更新的通知哦! 另外:谢谢每一位路过和停留的亲们,给你们一个集体大么么! 第十四章 金枪不倒 片刻工夫,已是人去楼空,只留下宋歌和珍儿二人依旧相对而坐。 宋歌对珍儿一笑,转身拿起酒坛,开始自斟自饮。 珍儿瞪着眼睛惊讶的看着宋歌。在所有人都离去之后,宋歌先是将那坛剩下的银蛇酒喝光,然后揭开第三坛的泥印,一杯杯地喝个不停。她举袖掩面,以免让人发现她此刻不由自主张开小口的不雅模样。 项守义的话绝对没有丝毫夸张的成分,银蛇酒号称连巨龙也能醉倒,可想而知其酒性之烈,天下罕见。虽然入口不觉火辣,但其后劲来的又快又狠,酒量稍逊之人,喝了一杯就倒地不省人事。 可是看此刻宋歌的喝法,竟让珍儿怀疑老板是否拿错了酒坛。宋歌每倒一碗,必定一口灌下,然后轻眯双眼,一脸满足,显然是回味无穷。这种表现也不算什么,有些真正的老酒客,喝到心仪的美酒往往也是如此。但奇就奇在宋歌喝的实在是太多了一点,不多时候,宋歌将第三坛酒也全数喝光,抿动几下嘴唇,似乎意犹未尽,他睁开双眼,虽然满面通红,浑身酒气,但双眼中神采奕奕,竟是神智清明,只有略微醉意。 “先生真是好酒量啊。”珍儿虽然阅人无数,但如此酒力之人却是前所未见,更难得的是酒品甚好,不吐不闹,也不毛手毛脚。 “酒量好不算什么,珍儿小姐,他们都上去了,我们呢?”仗着微微的酒意,宋歌的胆子一下子大了许多,平日里死也说不出这种话的他现在也口无遮拦油腔滑调了。 听了宋歌的调侃之言,珍儿不知怎地,意外的觉得脸上一热,也不说话,上前轻轻搀起宋歌往门外走去。 二人相拥而走,珍儿只觉得宋歌从口鼻中吐出的酒气异香扑鼻,没有丝毫难闻的感觉,这一点与其他男人喝了酒之后,立即糟气熏天迥然不同。并且闻到这股子香味,珍儿竟然有些想入非非,身子一阵阵的发热,让她突然非常期待稍后将要发生的事情。 在珍儿的指点下,二人来到了珍儿的闺房。屋子不大,然而一桌一椅皆考究非常,粉红色的格调更是多了三分温馨。 接过服侍婢女递上来的毛巾,轻轻擦拭了把脸,珍儿主动替宋歌宽衣解带。宋歌今年只有十八岁,正是青春年少之际。而且家里甚穷,讨不起老婆,所以今天还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好在珍儿主动,他也就顺其自然了。但看到珍儿轻轻退下外衣,露出了凹凸起伏的美妙身躯,不由得呼吸粗重了起来。只觉得体内热血上涌,下体自动昂首,其坚似铁,其热似火。 很快二人便如初生之婴儿般坦诚相见,在珍儿的指引下,宋歌的小分身很快找到了那个温暖潮湿的窄小洞,一种直接爽到了骨头里的舒适感让他不由自主地从咽喉中发出无意识的轻吼,不必有人教,他自然而然地抽动了起来。 方才喝入的银蛇酒此刻才真的发挥出其全部的功效,宋歌只觉得热量从体内血脉中源源不绝的传到了自己的分身上,让身体涨淂难受之极,好在分身每抽动一下,这股子热量就减弱了一分,同时伴随着无名的快感让他欲罢不能。 自从闻到宋歌身上的酒味,珍儿就有些情动。等他的分身进入自己的身体,珍儿就更加觉得兴奋不已。随着他每一下有力的抽动,珍儿便配合着发出令人销魂的呻吟。然而,宋歌仿佛永不知疲倦的冲刺,很快就让她陷入了极度快感之中丢盔卸甲。小声的呻吟变成了放浪的呼喝,她的双眼逐渐迷离,身体变红发烫,一双小手用力的抱紧身上那不算健壮的身躯,终于大力地嗯哼了一声,双手无力地滑下。然而身子里的家伙依旧坚挺如初,并且尚有逐渐涨大之势,强烈的快感一浪高过一浪,她的意识逐渐模糊,只觉淂如坠云中,再无半点思想。 一般当红姑娘的婢女都是些未经人事的年幼女孩,她们虽然年纪幼小,但在这种地方呆得久了,自然而然知道些男女之事。听到帐内情况有异,偷偷一看,知道大事不妙,满脸通红地去找老板。陈老板听后诧异万分,想不到宋歌竟然有着如此能耐,便另外指派了一个姑娘上去替换。谁知道,宋歌竟是越战越勇,直到第三人之后才尽兴而睡。 第二天日上三竿,宋歌才从沉睡中醒来。回想起昨日的荒唐事情,他脸上一阵炽然发烫。事实上,到最后,他只记得全身热血上涌,整个身体仿佛要爆炸一般,而唯一的宣泄之处又过于缓慢,直到许久才将这股热量排出体外,中途身下似乎换了几次人,他已经记不清了,只知道自己最后是仿佛火山爆发一样喷涌出一股液体满意的睡去了。 摇头想想昨晚饮酒补血的情形,宋歌还是激动不已。嘿嘿,以后我可以尽情的放血了。有这么牛叉的血酒给我补血。这血我可以放一碗倒一碗。(残寒极度的鄙视了一下宋歌:你当银蛇酒不花钱是咋的?好几百两一坛呢!你哪来那么多钱?难道你搞贪污?宋歌:切!既然你打算让我当主角肯定不会少了我银子花。残寒无语中。。。。) 信任偶,请【点击】 喜欢文,请【收藏】 支持文,请【推荐】 喜欢偶,请【鲜花】+【红包】 友情提示:点击下面的【收藏到我的书房】可以在第一时间接到文文更新的通知哦! 另外:谢谢每一位路过和停留的亲们,给你们一个集体大么么! 第十五章 闭门谢客 他微微抖了抖身子,顿时听见帐外传来一声低呼:“宋爷醒了么?” “是啊,我的衣服呢?”光着膀子转了一圈,没有发现衣物,他询问道。 帐外传来一阵端盆打水之声,然后一个小婢女掀开帐子,递进来一条湿润温暖的毛巾道:“先生的衣物都在这里,请先洗刷一番,然后让小婢服侍您更衣。” 宋歌接过毛巾胡乱的擦了一把,叫小婢拿过内衣,那个小婢看了宋歌昨晚战斗一夜的银枪一眼,顿时满面红晕,却是依言将内衣替过去。宋歌看了她一眼,发现她虽然年幼,但貌美如画,明显就是一个美人胚子,日后年纪大了,容貌决不在珍儿之下。 宋歌就在床上穿好,然后才下床将便服穿戴完毕,询问道:“我那几个朋友呢?” “您的几位朋友都起来了,在楼下用过了早点,正在等候宋爷。” 啊了一声,宋歌加快速度来到楼下,果然看见东方翔等人正坐在厢房中谈论着什么,见到他来到,一个个盯着他神色古怪,看得宋歌浑身不自在。良久,东方翔终于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老弟,这次为兄是真的心服口服了。” 宋歌怎么也想不到他昨晚一人独自饮用一坛半的银蛇酒以及连御三女的事迹已经在西凉城中传开了,对于一个男人来说,无论是千杯不醉的海量还是金枪不倒的勇猛都是最值得夸耀的。而貌不惊人的宋歌竟然二者兼具,确实是让每一个男人都为之妒忌的事情。 更有甚者在私下闲聊,看他的酒量和勇猛就知道决非凡人,无怪呼能够率众抵挡爱尔兰大军,果然是名不虚传。真不知道这二点本领与打仗有什么关系。难道去吧爱尔兰的娘们杀个丢盔卸甲? 其实宋歌昨晚能够如此威风,确也是一个巧合。他身体里依附的血麒麟本来就是个嗜血嗜酒的家伙,蛇血酒进了宋歌的肚子,使血麒麟得到了大量的满足,产生了那种莫名其妙的力量。在军营一战中,宋歌二十日间流了那么多血,换作他人早就死的不能再死了,但宋歌还是顽强的坚持下来 。到了昨日,他又喝了以银蛇为主药酿造的银蛇酒,也正是突变的基因使他能够将药酒中的能量吸收入血脉之中,并且转化为鲜血。喝的越多补的越多。当然若是换了其它的酒类,其效果就要逊色多了。 不过蛇性至淫,喝多了银蛇酒之后唯一的负面效果就是欲念大作,只要药力不退,欲念不止。在雄厚的药力下,宋歌才能支持如此之久,当然这个负面效果对绝大多数男人来说却是一个求之不得的天大好处。 虽然经过了前一晚的荒唐,但是此刻宋歌却是觉得神清气爽,身体状态前所未有的好,原来是体内的药力成分并未完全消化吸收,所以才会造成精神特别亢奋。要知道银蛇酒内所含的药力丰厚异常,一般人只能吸收个十分之一就了不起了。但是宋歌不但可以全部吸收,而且喝的量也实在大了一点。除了一部分转化为本身缺失的血液,一部分被他宣泄掉了之外,起码还有一半的药力潜藏在他的体内。 乘着马车,宋歌等人顺利回到所居住的庭院,一路上果然没有军法处的纪检官过问,显然东方翔和项守义还算是握有实权的人物,等闲人一般不敢轻易招惹。 回到院中,宋歌立刻宣布今日起闭门谢客。他有一种预感,自己还能轻松逍遥的时间不多了。而且日后用的到身上奇异之血的地方多如牛毛,所以他想乘着这次机会,好生研究一下这东西的用途和使用方法。 仅仅过了三天,前线果然传来消息,朱向颜元帅将从沧州城返回,而他所要见的第一个人就是在军营一战中脱颖而出的宋歌。 信任偶,请【点击】 喜欢文,请【收藏】 支持文,请【推荐】 喜欢偶,请【鲜花】+【红包】 友情提示:点击下面的【收藏到我的书房】可以在第一时间接到文文更新的通知哦! 另外:谢谢每一位路过和停留的亲们,给你们一个集体大么么! 第十六章 五大军团 大汉王朝共有五大军团,分别是:驻扎在京都被称为禁军的保龙军团、驻扎在东方,大汉唯一以水军为主的鲸鲨军团、驻扎在北方的银色巨浪军团、狂狼军团、以及驻扎在西方的铁血红旗军团。 朱向颜元帅本来就是铁血红旗军团的大统领,担任大汉王朝上将军高位。数年前,爱尔兰人的入侵,迫使汉帝提升朱向颜为大元帅,西域边境的带甲之士三十余万由他统一调遣。其身份之高权力之大,自开国以来,也是极其罕见的。然而他也没有辜负汉帝的信任。几年的时间,便将西方防线布置的有声有色。爱尔兰人从遥远的西方一路打来。期间灭国无数,所向披靡。但自从到了大汉国境,就在朱向颜元帅这里踢了铁板,大小数十战丝毫没有讨到半点便宜。二个月前突然发动一次全面的闪电奇袭,结果却是损兵折将。不仅没有完成预定目标,反而被朱大帅迫退百里,据坚城而守,再无反攻之力。当然,这里面宋歌可算是功不可没。 经此一战,朱向颜的声望在大汉王朝如日中天,军部之中再也没有第二个人可以与他比肩。而此刻宋歌将要见到的就是这个传奇般的人物。 “贤弟,不用紧张,朱大元帅很好说话的。”东方翔看着脸色僵直的宋歌,无奈的苦笑不已。他已经跟宋歌说过无数次了,但是却一点用处也没有。 “我知道。”宋歌努力的想要笑一笑,结果却只是勉强抽动了一下嘴角而已。他的脸上表情仿佛写了四个大字——“我很紧张”。 东方翔无奈的摇了摇头,抬头望了望天,翻了个白眼,却还是无可奈何。 “东方将军,宋队长,大帅已经结束了会议,在内堂等候你们,请随我来。”一个四十多岁的幕僚来到客厅,对他们说道。 “是,多谢先生带路。”东方翔连忙还礼,宋歌也依样画葫芦,行了一礼。 “先生贵姓?” “叫学生天明就好了,日后还请东方将军多加指教。” “不敢,还请天明先生多加指点才是啊。” 别看东方翔刚才还在埋怨着什么已经等候了半个小时还不见一个鬼影之类的废话,可现在的他却是循规蹈矩,不敢有丝毫差错。 走进内堂,一人端坐堂前。虽然他年近六旬,但精神健朗,面色红润,须发黝黑,缺丝毫不现老态。看到二人进入,他微笑着点着头,抬手说道:“坐。” “多谢大帅。”东方翔宋歌二人应声而坐。 宋歌还是第一次见有如此身份地位的高官,一个屁股只挨了半边在椅子上。面对朱向颜的注视,他手足无措,双手捏紧又松开,松开再捏紧,不知该当如何摆放。 与他相比之下,东方翔就显得沉着冷静。端坐于椅中,目不斜视,面不改色。 看了二人的表现,朱向颜心中就奇怪了。东方翔少年时便已经成名,又担任偏将多年,有此表现那是理所当然。但宋歌的表现就有些失常了。如果按照官职来说,如果是一个十人长,如此表现也是属正常。但宋歌却不是个普通的十人长。以他先前的表现,可见是一位智勇双全,有胆有谋之人。可是今日一见,却是令他大失所望。但他领军多年,心思稠密,隐隐觉得眼前之人并不像表面上的那么简单。只看那帮子死里逃生的军士对他唯命是从,就绝非一般将领所能做的到了。但是,他为什么有这般失常的表现呢?难道说,他是在演戏? 朱向颜心中千思百转而不得其解,但脸上却是不动声色。只是和颜笑道:“自古英雄出少年,二位年纪如此年轻,却有这般成就,看来我们大汉是后继有人了啊,本帅甚是欣慰。” “大帅您过奖。”东方翔连忙在椅上躬身道。 “东方将军,你的功绩我已经如实上报朝廷。对你的嘉奖近日就可到达。依我之见,你们银色枪骑兵右营副统领的位置,呵呵,是跑不掉了。”朱向颜端起茶盏轻呷了一口道。 “多谢大帅栽培。”东方翔起身躬身,却并不激动,只是淡淡的谢了一句。 银色巨浪的主力就是枪骑兵,所以银色巨浪军团也叫银色枪骑兵团。半年前,银色巨浪军团中右营的二个副统领之一意外的死了,空出的职位令人眼红。军中派派系繁多,本来以东方翔的家世来说,想要取得这个职位那是易如反掌。但东方家以武起家,第一代家主为了防止后世子孙懒惰而使衰败,便立下了一条祖训。凡东方家子弟从军者,未得军功,不可升迁。大汉北疆这几年风平浪静,没有战事。东方翔在这个位置上也已经干了四年,但苦于寸功未立,自然毫无机会。 信任偶,请【点击】 喜欢文,请【收藏】 支持文,请【推荐】 喜欢偶,请【鲜花】+【红包】 友情提示:点击下面的【收藏到我的书房】可以在第一时间接到文文更新的通知哦! 另外:谢谢每一位路过和停留的亲们,给你们一个集体大么么! 第十七章 朱大元帅 而此刻朝廷从北方大营调兵,意欲驰援西方战线。东方翔心中一合计,与其在北方干耗着,不如到西方去碰碰运气。或许立了战功,能够升官也说不定,于是第一个上表请战。 等他带了本部兵马赶到西方大营,却正好遇到宋歌等人固守待援。立功心切的他还是第一个向朱向颜请战,考虑到银色枪骑兵的速度和战斗力。更主要的是东方翔身份特殊,朱向颜还真不好驳了他的面子,终于点头应允。没想到,东方翔及宋歌二人联手,大破敌军。至此一战成名,轰动全军。此战甚是关键,不仅全面振奋了汉军士气,最主要的是大量的杀伤了对方的主力精锐。在那个小小的军营前,爱尔兰人一共折损了八万的正规部队,这才是大汉军能够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轻易获取胜利的最大原因。 于是朱向颜就做了一个顺水推舟的人情,将东方翔的功绩加油添醋地报了上去。结果汉帝龙颜大悦,亲自册封东方翔为副将,担任银色枪骑兵右营副统领。正式册封的文书还未到,但朱向颜已经提前收到了消息,这才如此肯定的说了出来。 而东方翔虽然也是高兴,但并不失态。因为这个位置迟早都是他的,如今只是提早了一步得到而已。 “不必多礼,这是你凭借自己努力得来的,不必妄自菲薄。” “恭喜大哥。”宋歌虽然不知其中缘故,但看到东方翔升了官,也是为他高兴,于是不失时机的向他道喜。 听宋歌这么一说,东方翔顿时想起在军营前一战,若不是宋歌的部队搅乱了对方的阵形,自己也无法取得如此辉煌的战绩。人家自己高升了,可不能忘了兄弟啊! “大帅,全靠宋兄弟事先已经消耗了爱尔兰人的意志和耐力,又打乱了对方的阵形,末将方能有今日之功,还请大帅明鉴。” “嗯,宋歌是吧?”朱向颜心道:看不出这小子还不贪功,可惜以他的家世来说,根本就无需依靠自己。否则,定当全力栽培。至于得他全力推荐的另一个人究竟如何,倒要看个仔细了。 “正是小子。”宋歌官职不够,在朱向颜面前他可不敢自称下官,只得以小子自称。 “你是第五纵队的那个十人长?” “禀大帅,其实小子的这个十人长并非正式的。” “噢,你说来听听。”朱向颜奇怪地问。 “当时爱尔兰人第一轮攻击,我们小队的正副小队长就都中箭身亡,当时百人长随便指定了小子担当十人长,那只是临时任命,并未得到大营正式承认。” 朱向颜所统率的西方大营权力极大,偏将以下的官员只需报备军部,可以自行任命。 “怪不得我看你的军籍上只是写着军士而已,原来还有此变故。” 朱向颜的话虽然平和,但宋歌还是吓出了一声冷汗。冒充朝廷命官的做法可是杀头的大罪,特别是战争时期,如果朱向颜不承认,就凭此事便可将他当场格杀。当然了,这样的人才他朱向颜拉拢还来不及更别说杀他了。但宋歌心里却清楚自己有几斤几两。所以才感到恐慌。 “那几日战况具体如何,你详细与我说来。” “是,爱尔兰人第一天攻城后,我们就折损了将近半数的人马。偏将大人和五位千人长身先士卒,虽然保住了军营,但他们却同时战死。当天夜里……”说到这里,宋歌微微一怔,接下去该怎么说啊!难道要如实交代么?不由得心中大为后悔,别人只知道他率兵击退了爱尔兰人,保住了军营。但具体情况却无人追查,他也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要阐述详情。 本来每次战役结束后都有战功记录官要记录战争前后所发生的大小事宜。但宋歌等人身份特殊,况且人人带伤,朱向颜一个命令,不许有人骚扰,所以连这一个环节也给省略了。但丑媳妇总要见公婆,事到临头还是逃不过,没有半点准备的宋歌一时间真是有些傻眼了。 “那天夜里怎么了?”见宋歌良久都不说话,朱向颜不由地追问道。 “那天夜里,得蒙众人不弃,推举小子暂为首领。从第二日起,兄弟们奋勇拼杀,终于保住军营不失。直到东方将军来援,将我等救出。”宋歌咬咬牙,三言两语的结束了这个让他无比为难的话题。 “就这样……完了?”听到这里,饶是以朱向颜的老谋深算,也不由地产生出一种啼笑皆非的感觉。 面前的这个毫不起眼的青年,以一个小小的十人长身份统率数千军士力抗爱尔兰人数万大军。在被围困期间保持住了队伍的旺盛斗志,在援军赶到之时果断下令出击,最终取得大胜。如此功绩,纵然以朱向颜的自信,亦是自愧不如。可是在他的叙说之中,这段日子里所发生的种种惊心动魄的战斗都变得平淡无奇。仿佛天生就是如此一般,这可真的让他看不透此人深浅了。 其实朱向颜真正感兴趣的是,宋歌到底使用了什么样的手段,才能激发出众军士如此旺盛的斗志。据参加过攻城战的俘虏交代,守城的汉军一个个勇猛无比。就算刀刃加身,也毫不在意。就算缺手断脚,他们也绝不停止战斗。除非是被砍掉脑袋或者血尽而亡,否则他们绝对不肯倒下。就这样,二十几日的攻防战中,创造出击杀五万爱尔兰人正规部队的旷世奇迹。如此强悍的战斗力到底是怎样被激发出来的呢,如果大汉的所有军士都有这样的战斗力,那么别说是眼前的爱尔兰人,就算是百多年的老对头草原鞑子也再无畏惧。 信任偶,请【点击】 喜欢文,请【收藏】 支持文,请【推荐】 喜欢偶,请【鲜花】+【红包】 友情提示:点击下面的【收藏到我的书房】可以在第一时间接到文文更新的通知哦! 另外:谢谢每一位路过和停留的亲们,给你们一个集体大么么! 第十八章 升官发财 “启禀大人,其实能够坚守到那一天,凭的是众位将士舍生忘死,小人实在毫无寸功。”宋歌决定以进为退,宁肯不要奖赏,也不要再继续这个话题。事实上,他自从中了一箭后,就一直躲到了墙垛之中,在东方翔的援军到达以前,根本没有上过城墙,而且还特别找了十个人专职保护自己,若是这段事实让人知晓,绝对会比之前造成更加轰动的效应。 朱向颜仔细的打量了他许久,直到他额头布满了细密的汗珠,才朗声笑道:“年青人么,不骄不躁固然是好的,但也不必过分谦逊,要知道,年轻也是一种财富,积极进取才是你们应当的作为啊。” 宋歌暗中长出了一口气,他听出朱向颜已经表明了不打算继续追究的意思,连忙接过话题:“是,小人受教了,日后定当遵循大人教诲,不敢有误。” 朱向颜一生阅历无数,轻易的放过这个话题,那是心中自有玄机,不愁宋歌不上钩。 “宋歌,你的功绩本帅已经上报朝廷,陛下知晓后,特意颁旨嘉奖你白银万两,至于官职么……” 宋歌的心一下子被调了起来,若说他不想升官发财那是骗人的,当兵的哪个不想升官发财啊!万两白银已是他以前想也不敢想的一笔庞大财富,听朱向颜的口气,似乎仕途亦大有文章,他的心顿时变得火热起来。 看着宋歌喜形于色的模样,朱向颜更是把握不住他究竟是个怎么样的人。若说他不贪图荣华富贵,那么他此刻的表现,分明就是个热衷名利之人。但他先前在讲述功绩之时却表现出一副大公无私,淡泊名利的样子。更没有什么添油加醋,冒领功勋的通常手段了。如此迥然不同的矛盾表现让他是疑惑万分呀。 不过既然他心中早有打算,此刻也就不再改变,当下对宋歌道:“西方大营的第五纵队五千余人在上次的战役中生还者仅余一百二十四人,几乎是全军覆没。按照惯例,应该取消建制。但是,第五纵队在战场上却表现出了无比的英勇和胆气,声名勇冠全军,为了表彰和鼓励,我们决定特事特办,重新组建第五纵队,并赐番号为。。。额,你自已想一个吧!由你暂时出任第五纵的首领吧。” 宋歌听得目瞪口呆,一时间竟然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身边的东方翔见状连忙捅了他一下,悄声道:“还不谢恩。” 宋歌这才如梦初醒,上前一步双膝着地跪倒:“多谢大人恩典,大人恩德小人定当永记在心,永为大人效劳。”那我军番号就为,“麒麟军”吧!克制一切邪恶的军队!为元帅大人鞍前马后。听的朱向颜连说三句好! 大汉王朝的军队编制基本上分为十人小队,百人中队,千人大队。这些队长无论正副都是中下级的军官。而千人以上的队伍就称为纵队,每个纵队的人数不同,少则三千,多则上万。纵队长的官职起码是偏将,而偏将虽然是最低一级的将军,但那毕竟已经是步入了将军的行列。将军,将军这个称号是每个士兵最大的梦想。有朝一日能够成为一名将军便能光宗耀祖了,而能够实现这个梦想者却是万中无一。多少英雄豪杰止步于千人长这一道关卡,若是没有背景或被高位者赏识,再有能耐者一生也只能是个千人长而已。可以说只要过了这个关卡,前途就是一片灿烂光明。 半年前,宋歌还只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二个月前,宋歌还只是一个刚出训练营的小小新兵蛋子。但今日一过,他就要一步登天跻身于将军行列!虽然朱向颜说只是暂代纵队长之职,但只要实权在握,日后立下功勋,转正扶直那自然也只是时间问题。 无论是宋歌还是东方翔都万万没有想到朱向颜竟然如此看重宋歌。让一个仅有半年军龄的人出任偏将,他们本来以为能够提升到一个正职的千人长就已经是极限了。但现在的情况却是河鲤一跳跃龙门,让人一时间无法接受这份惊喜。所以宋歌才会如此失态。 信任偶,请【点击】 喜欢文,请【收藏】 支持文,请【推荐】 喜欢偶,请【鲜花】+【红包】 友情提示:点击下面的【收藏到我的书房】可以在第一时间接到文文更新的通知哦! 另外:谢谢每一位路过和停留的亲们,给你们一个集体大么么! 第十九章 只要奴隶 “不过我可提醒你,因为目前兵源紧张,所以第五纵队暂时只能组建三千人。而且我只能给你二千新兵,五百复员兵,还有五百人你要到奴隶营中去挑选。”朱向颜并不意外看到他如此的表现,若是换作他本人亲历此事,只怕也不会比宋歌好到哪里。 “是,小人……下官遵命。”见到东方翔对他微微摇头,他立即反应过来,连忙改口。 “嗯,依你之见,估计要多久第五纵队才能形成战斗力?”朱向颜继续问道。 宋歌眉头一皱,这个问题可不好回答。形成战斗力的标准有很大的分别,精锐部队与地方部队都具有战斗力。但却绝对不是同一档次。而一帮子新兵蛋子和部分受过伤的复员兵再加上奴隶兵的组合,想要形成战斗力更是难上加难。若是一般人训练,起码需要大半年或者更久的时间。但朱大帅既然当场问出,明显就是一个考核,如果不能达到他心中的那个标准,只怕这个代理纵队长还真有可能一直代理下去。 “三月足矣。”宋歌沉吟片刻,终于做出了决定。 “好,年轻人勇气可嘉,我就给你三个月时间,如若到时你能带出一只百炼金刚般的队伍,我就正式举荐你担任偏将一职。但若到时你的队伍不堪一击,那么你就下去当一个百人长吧。”朱向颜负手而起,一锤定音。 “遵命,大帅,下官还有一个请求。” 朱向颜心道正戏来了,能够有把握在这么段时间内形成战斗力,肯定有独特的练兵之术。到要看看他提的是什么条件。于是和睦地问道:“有什么要求,你尽管提。” “下官请求,能够将所给下官的所有兵源都换成奴隶兵,并且在下官训练期间,不得有人干涉。” “什么?全部换成奴隶兵?你确定?”朱向颜这次真的无语了,如果他要保持练兵的秘密手段和效率,那么第二条不得有人干涉还说的过去。但第一条全部使用奴隶兵的要求,简直就是疯子般的行为。 军队的后备兵源大多分为三种,最好的是那种复员兵,他们在前一次的战斗中受伤。但并不是致命伤,也不会落下个残废的下场,等治疗完毕就重返战场。这样的兵不需要训练,直接就可以融入大多数的军队中。 其次就是新兵,他们只是在新兵营里呆了几个月,并未经历过战场,战斗力要远远逊色于复员兵。但是很忠诚! 最后一种就是毫无人生自由的奴隶兵了。奴隶兵的来源很广,大多数是从各地俘虏来的降卒,还有帝国内的死刑犯,进了奴隶兵营,等于一只脚已经踏入了鬼门关。奴隶兵在战场上简直就是炮灰的代名词。所以他们的士气是所有兵种中最差的,几乎每天都有人在逃跑。 其余的将领挑兵,都是先要求复员兵,然后再要求新兵,至于奴隶兵基本上都是无人问津的。今天宋歌反行其道,不要任何复员兵和新兵,直接挑选奴隶兵。当然让久经战火考验的朱向颜吃了一惊,他甚至于在心中猜想是否宋歌的练兵之法过于霸道,很容易造成人体伤亡,所以才挑选那些不被人瞩目的奴隶兵。 “好,一切如你所愿,但三个月后,我要看到成果。” “请大帅放心,下官定然不会让您失望。” 等到宋歌和东方翔二人离去之后,从后堂走出一人,正是先前领路的那位幕僚南宫天明。只看他能够自如的进出前后堂,就知道他的身份地位不比一般。 “舅父,您这样就任命他为纵队长,是否过于轻率了?”南宫天明上前见了一礼,说道。 “以明儿之见,我属下铁血红旗军团实力如何?”朱向颜没有正面回答,反而问道。 “铁血红旗军团是帝国五大军团之一,带甲之士十万,战功累累,堪称当世第一流的军队。”南宫天明面带傲然之色,确实如此强军,世间少有。 “你也见过降卒的口供,那么你以为,铁血红旗军团的战斗力与那宋歌的一众属下相比又如何?” 这一次,南宫天明不再立刻搭话,过了好一会才悻悻地道:“如果他们没有夸大,恐怕是略有不如。” 朱向颜摇头道:“何止是略有不如,若是那些降卒没有夸耀,二者相比简直就是天差地远。我还真想看看,这世界上是否真有这等强兵。今日我任命他为代理纵队长,若他真有能耐,为了转正,必定全力以赴,不敢藏拙。三个月后,其结果自知。” “原来如此,舅父高明。”南宫天明继续道:“那么是否派几人冒充奴隶,混入其军中,当可了解其中奥妙。” “他既然在我军中,早晚都会真相大白,现在到也不必如此性急,万一被他察觉,反而坏事。” “是,甥儿明白了,那么就让我们静观其变。” “不错,你传令下去,宋歌所需要的一切辎重人员全部给他,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留难,否则军法从事。”朱向颜最后一句突然加重了语气,一股雄霸杀气远远传开,令身边的南宫天明打了个大大的寒颤。一代英豪果然有其凶历可怖的一面。 信任偶,请【点击】 喜欢文,请【收藏】 支持文,请【推荐】 喜欢偶,请【鲜花】+【红包】 友情提示:点击下面的【收藏到我的书房】可以在第一时间接到文文更新的通知哦! 另外:谢谢每一位路过和停留的亲们,给你们一个集体大么么! 第二十章 挑选士兵 看着这群有气无力的汉子,宋歌也是皱紧了眉头,他之所以选择这些人也是无可奈何之举。想要在三月内达成战斗力,除非使用一个方法——血酒。问题是血酒虽然功能强大,但后遗症同样明显。 血酒的最大功效是在保留人的神智同时,损坏了人体内的痛觉神经,人的痛觉神经一旦损坏,就再也无法感到疼痛,所以他们才能在战场上无所畏惧。在冷兵器时代,战士们往往不是直接被敌人杀死,而是负伤之后,由伤口疼痛引起了种种恐惧,悲伤的负面情绪。致使治疗起来,事倍功半。而一旦负伤,在战场上的战斗力必将大减,甚至于完全丧失战斗力。比方说,在战场上被敌人砍去一只手臂,那么这个人基本上就要疼的晕倒,在战场之上,昏迷的人很难惹人注意,大多数人都是这样死亡的。可是当痛觉神经消失,就算手臂没了,他们还可以若无其事的继续战斗。战斗力增强只是一个方面,最主要的是这样的举动会给对方造成极大的心理压力,很容易让对方全线崩溃。 如此强大的功效背后却有一个无法弥补的缺憾,那就是灵活性,所有饮用过血酒的人,虽然神智和记忆没什么改变,但却极度缺乏灵活性和主动性。若非得到命令,他们在没有受到伤害的情况下基本上就无所事事。他们生还的百余人来了那么长时间,宋歌一声令下,确实没有人走出庭院,在旁人看来,那是宋歌治军严谨,但他自家人知自家事,知道这些人只是对一切丧失了兴趣,除了受到命令后才能变成一个强大的战争机器。 当兵的多有一定年限,时间到了就要退伍,但喝了血酒的人却别想有此待遇,他们的这种性格在军队中还不算扎眼,但一到地方必将引起注目。所以宋歌只好放弃了复员兵和新兵,专门挑选奴隶兵,奴隶兵没有身份地位,死了也没人计较,更不用说是为他们出头了。而他们呆在奴隶营中苦苦挣扎,最后的结局也是难逃一死。事实上,进了奴隶营基本上就是死路一条,有句话叫做不死不出营,指的就是奴隶营,只要进来了,能够活着出去的百中无一。与其这样窝囊的活着,还不如加入宋歌的军队,起码每餐还有好酒好肉,就算是死了也可以图个痛快。 “报将军,项将军求见。” 跟随宋歌来的一百二十三人被他组成了亲卫军,按照昨日学到的东西,宋歌将他们派下去整顿队伍,这些奴隶兵先要养上几日,否则根本无法训练。好在,人家都得到命令,给他的都是些年轻体健的奴隶,若是一帮子老弱病残,那么宋歌也不必训练,直接就可以回去辞职了。刚才来汇报的就是亲卫军之一。“快请,不,我亲自去好了。”宋歌三步并作二步来到大厅,果然看见项守义端坐在椅中,正在等他出现。 “项将军安好。”宋歌拱手道,他此刻也是偏将之职,不用再行下属礼了。 “恭喜宋将军荣升之喜。”项守义见正主到了,连忙站起还礼。 “哪里,只是一时侥幸,不足挂齿。” “宋将军年少有为,日后成就不可限量,老夫是拭目以待啊。”项守义呵呵笑道。 “不敢不敢……”宋歌见他只字不提自己所托之事,不由地面露焦急之色,却也不好就此追问。 原来昨天回到庭院,宋歌就找到项守义,拿出自己刚得来的一万两银票,请他代劳,帮忙购买一百坛银蛇酒。此事对于他来说,实在是事关重大,容不得半点疏忽,所以他自然挂心了。 由于宋歌在昨日的谈话中并没有透露自己升官之事,所以项守义直到今日帅营公布才知道这个军龄仅有半年的小子竟然在一日间已经与自己同级了。匆匆忙忙的办好了他拜托的事情,马不停蹄的就赶来了。 此刻见他欲言又止,一副坐立不安的样子,不由地心中好笑,宋歌今日在后勤部索要美酒一事在短短半日间已经传遍全营,作为后勤部的高级长官之一的他没有道理不知道。联想到昨天宋歌一拿到赏银就拜托自己去购买美酒,以及上次在醉月楼表现出来的超级海量,在他心中愈发认定了宋歌是个嗜酒如命之人。 “陈老板已经回话了。由于银蛇酒产量不高,所以他根本无法一次性拿出一百坛。”项守义不紧不慢地说道。 “是么?无法一次性拿出也没关系,我只想知道他肯卖给我多少?”宋歌双眉再次紧皱,如果没有此酒,那么他接下来的计划根本就无法执行,所有的希望只是镜花水月罢了。 “陈老板说既然是宋将军所要,那么他无论如何也要想办法满足。本来一坛银蛇酒是一百两纹银,但陈老板给你打了对折,只需五十两足矣。不过,在数量上陈老板那里每天只能提供一坛,给宋将军过过酒瘾,宋将军以为如何?”项守义微笑着道。 “原来如此,那可真是要谢过陈老板了。自从上次末将品尝过银蛇酒的滋味后,再喝其它的酒就象在喝白开水般,毫无味道。所以末将才想多购买一些,日后随时可以饮用。”宋歌解释道。 闲聊了几句,项守义借口有事告辞而去。而宋歌神酒在手,再无后顾之忧,开始了他的练兵大计。 信任偶,请【点击】 喜欢文,请【收藏】 支持文,请【推荐】 喜欢偶,请【鲜花】+【红包】 友情提示:点击下面的【收藏到我的书房】可以在第一时间接到文文更新的通知哦! 另外:谢谢每一位路过和停留的亲们,给你们一个集体大么么! 第二十一章 神酒在手 看着这群有气无力的汉子,宋歌也是皱紧了眉头,他之所以选择这些人也是无可奈何之举。想要在三月内达成战斗力,除非使用一个方法——血酒。问题是血酒虽然功能强大,但后遗症同样明显。 血酒的最大功效是在保留人的神智同时,损坏了人体内的痛觉神经,人的痛觉神经一旦损坏,就再也无法感到疼痛,所以他们才能在战场上无所畏惧。在冷兵器时代,战士们往往不是直接被敌人杀死,而是负伤之后,由伤口疼痛引起了种种恐惧,悲伤的负面情绪。致使治疗起来,事倍功半。而一旦负伤,在战场上的战斗力必将大减,甚至于完全丧失战斗力。比方说,在战场上被敌人砍去一只手臂,那么这个人基本上就要疼的晕倒,在战场之上,昏迷的人很难惹人注意,大多数人都是这样死亡的。可是当痛觉神经消失,就算手臂没了,他们还可以若无其事的继续战斗。战斗力增强只是一个方面,最主要的是这样的举动会给对方造成极大的心理压力,很容易让对方全线崩溃。 如此强大的功效背后却有一个无法弥补的缺憾,那就是灵活性,所有饮用过血酒的人,虽然神智和记忆没什么改变,但却极度缺乏灵活性和主动性。若非得到命令,他们在没有受到伤害的情况下基本上就无所事事。他们生还的百余人来了那么长时间,宋歌一声令下,确实没有人走出庭院,在旁人看来,那是宋歌治军严谨,但他自家人知自家事,知道这些人只是对一切丧失了兴趣,除了受到命令后才能变成一个强大的战争机器。 当兵的多有一定年限,时间到了就要退伍,但喝了血酒的人却别想有此待遇,他们的这种性格在军队中还不算扎眼,但一到地方必将引起注目。所以宋歌只好放弃了复员兵和新兵,专门挑选奴隶兵,奴隶兵没有身份地位,死了也没人计较,更不用说是为他们出头了。而他们呆在奴隶营中苦苦挣扎,最后的结局也是难逃一死。事实上,进了奴隶营基本上就是死路一条,有句话叫做不死不出营,指的就是奴隶营,只要进来了,能够活着出去的百中无一。与其这样窝囊的活着,还不如加入宋歌的军队,起码每餐还有好酒好肉,就算是死了也可以图个痛快。 “报将军,项将军求见。” 跟随宋歌来的一百二十三人被他组成了亲卫军,按照昨日学到的东西,宋歌将他们派下去整顿队伍,这些奴隶兵先要养上几日,否则根本无法训练。好在,人家都得到命令,给他的都是些年轻体健的奴隶,若是一帮子老弱病残,那么宋歌也不必训练,直接就可以回去辞职了。刚才来汇报的就是亲卫军之一。“快请,不,我亲自去好了。”宋歌三步并作二步来到大厅,果然看见项守义端坐在椅中,正在等他出现。 “项将军安好。”宋歌拱手道,他此刻也是偏将之职,不用再行下属礼了。 “恭喜宋将军荣升之喜。”项守义见正主到了,连忙站起还礼。 “哪里,只是一时侥幸,不足挂齿。” “宋将军年少有为,日后成就不可限量,老夫是拭目以待啊。”项守义呵呵笑道。 “不敢不敢……”宋歌见他只字不提自己所托之事,不由地面露焦急之色,却也不好就此追问。 原来昨天回到庭院,宋歌就找到项守义,拿出自己刚得来的一万两银票,请他代劳,帮忙购买一百坛银蛇酒。此事对于他来说,实在是事关重大,容不得半点疏忽,所以他自然挂心了。 由于宋歌在昨日的谈话中并没有透露自己升官之事,所以项守义直到今日帅营公布才知道这个军龄仅有半年的小子竟然在一日间已经与自己同级了。匆匆忙忙的办好了他拜托的事情,马不停蹄的就赶来了。 此刻见他欲言又止,一副坐立不安的样子,不由地心中好笑,宋歌今日在后勤部索要美酒一事在短短半日间已经传遍全营,作为后勤部的高级长官之一的他没有道理不知道。联想到昨天宋歌一拿到赏银就拜托自己去购买美酒,以及上次在醉月楼表现出来的超级海量,在他心中愈发认定了宋歌是个嗜酒如命之人。 “陈老板已经回话了。由于银蛇酒产量不高,所以他根本无法一次性拿出一百坛。”项守义不紧不慢地说道。 “是么?无法一次性拿出也没关系,我只想知道他肯卖给我多少?”宋歌双眉再次紧皱,如果没有此酒,那么他接下来的计划根本就无法执行,所有的希望只是镜花水月罢了。 “陈老板说既然是宋将军所要,那么他无论如何也要想办法满足。本来一坛银蛇酒是一百两纹银,但陈老板给你打了对折,只需五十两足矣。不过,在数量上陈老板那里每天只能提供一坛,给宋将军过过酒瘾,宋将军以为如何?”项守义微笑着道。 “原来如此,那可真是要谢过陈老板了。自从上次末将品尝过银蛇酒的滋味后,再喝其它的酒就象在喝白开水般,毫无味道。所以末将才想多购买一些,日后随时可以饮用。”宋歌解释道。 闲聊了几句,项守义借口有事告辞而去。而宋歌神酒在手,再无后顾之忧,开始了他的练兵大计。 信任偶,请【点击】 喜欢文,请【收藏】 支持文,请【推荐】 喜欢偶,请【鲜花】+【红包】 友情提示:点击下面的【收藏到我的书房】可以在第一时间接到文文更新的通知哦! 另外:谢谢每一位路过和停留的亲们,给你们一个集体大么么! 第二十二章 酒菜管饱 “我知道,你们一定很奇怪我为何要千辛万苦把你们从奴隶营中挑出来对吧!但我不会跟你们解释,你们也没有知道的权力。我要告诉你们的是,我所需要的是能吃会喝的人!如果你们谁的饭量小,谁的酒量浅,那么我就将他送回奴隶营。”对着面前的三千奴隶兵们,宋歌竭尽全力的呼喊着。 满意的看着下面泛起了一阵轻微的骚动,他知道自己的话在他们中间起了作用。早在昨天夜里,他就给以后这三个月预定了详细的训练计划。如今该要的东西全部齐全,可谓是万事皆备了。 宋歌大手一挥,道:“拿酒菜来。” 二十辆大车从营地外面缓缓的推了进来,到了场地中心,亲卫军们将车盖打开,顿时一阵浓郁的饭菜香扑鼻而来。下面的三千奴隶兵同时抽动着鼻子,大多数人的嘴巴不住的嚼动,哈喇子往外流。他们在奴隶营里吃的是粗粮薄粥加烂菜叶,偶然发现二滴油花肉末就算是美味佳肴了。何曾吃到过这么丰盛的伙食。天大地大不如肚子大,一阵阵咕咕的声音悄然响起。 “现在开饭。你们按照队列分成二十队,每个车前排一百五十人。每人都给我吃一碗饭,一块肉,一盘菜,谁吃不完的都给我回奴隶营去。”宋歌指手画脚地叫道。 经过好一阵的混乱,终于当所有人都吃完了饭菜,宋歌又道:“以后你们每日三餐都会有肉食,而且饭量会逐渐增加,等你们的肚子适应了之后,就不再限制,在我这里,饭菜管饱。现在拿酒来。” 亲卫军们端上数十坛酒,打开泥印,又拿出无数大碗,一碗碗地开始倒了起来。 “饭是都能吃了,现在给我喝酒,谁喝不下这一碗酒的就是孬种,我这里不需要这种没种的人,一样送回奴隶营。” 奴隶营中既然大部分是降兵和犯罪分子,那么其酒量自然不会小,看见美酒当前,宋歌不说他们也不会放过。何况所有人都听见了,只要在这里就会被好酒好肉的供着,而如果回到奴隶营,其待遇可想而知。一边是天堂,一边是地狱,就算是死,反正那边都是死,就是白痴也知道要选择哪一边了。是以就算有人不会喝酒,也是硬着头皮一灌到底。 “很好,你们的表现都不错,以后也要如此,如果有人不听话,立即送走,决不留情。”宋歌见他们全部爽快的喝光了,满意的点头道:“现在你们回营休息,等到了晚上吃饭时再见。” 说毕率领亲卫军头也不回的离去了,只剩下这三千人面面相觑,如坠梦中。 如此一连三天,在这三天里宋歌都是在吃饭的时间准时出现,每餐都是好酒好肉。不同的是,就餐时不再是三千人汇聚一堂,而是分为六队,每队五百人分头进餐。另外,每天的晚餐都要比前一天的时间晚上一点,到了第七天,宋歌干脆直接命令三千军士先洗刷,然后再用餐。吃完之后,立即回营睡觉,并且在夜晚不许出营,违者格杀勿论。除此之外,就再无其它要求。 第十日晚上,宋歌依旧在上面吼了一嗓子,然后发下饭菜,最后递上一碗酒。众奴隶喝了之后,也是习惯性的回营睡觉。不过这一次稍有不同,他们都觉得头脑模糊,昏昏欲睡,一回到营帐中,就扑在地毯上,有些人连枕头都没有找到,便全部睡着了。偶尔有一两个发现不对劲,但在血酒的冲击下,他们已经无可奈何了。 宋歌精心策划了许久,为的就是今天这碗酒。喝了血酒之后,半个小时之内肯定入睡,若是第一天就给他们血酒喝,半个小时之内他们肯定无法全部都回到营帐中,若是乱七八糟的睡了一地,只怕瞎子都能看出酒中另有玄机了。 信任偶,请【点击】 喜欢文,请【收藏】 支持文,请【推荐】 喜欢偶,请【鲜花】+【红包】 友情提示:点击下面的【收藏到我的书房】可以在第一时间接到文文更新的通知哦! 另外:谢谢每一位路过和停留的亲们,给你们一个集体大么么! 第二十三章 开始训练 他这样安排有二个目的,一是为了掩人耳目,他也知道自己的军队在战场上表现的过火了点,只怕此刻关注他的人绝对不少,起码朱向颜大帅就对他的练兵方法表现出极大的兴趣。他现在日复一日的每天只是赏赐酒菜,那么无论是谁都无法看出其中奥妙。 二是为了怠人戒心,这些奴隶兵虽然都饿的惨了,但也不是每个人都毫无戒备,据亲卫军私下观察,起码有十多人在第一天根本就没吃任何东西,直到第六天他们才放松戒备,开始进食。 经过十天的重复动作,宋歌终于成功的让所有人都饮用了血酒。而且最重要的是,所有人都顺利的回到了营帐才入睡,没有惹人怀疑。 而这一晚则注定是一个不眠之夜,在宋歌的一百二十三人的亲卫军中,识字的不过二十多人,而能够书写顺利的只有十五人。在一个小时之后,这十五人分头进入十五个营帐,分别询问每一个人的出身来历,能力特长,并记录在册供宋歌查阅。 此处军营距离西凉城三十多里,是朱向颜专门拔给他作为训练军士所用,营地外驻扎着一个万人队,目的是防止奴隶们的逃跑和暴动,当然还有一个没有明说的目的是监视宋歌的动静。对此心知肚明的宋歌每到晚上就下令紧闭寨门,亲卫军二十四小时轮班巡视,一旦发现可疑人物就地拿下,如遇反抗,当场格杀。 每十个人住在一个营帐里,三千人就要三百个营帐。他们每询问一个营帐,记录之后都要花费起码一个小时的时间,好在他们一旦发现了文笔尚可之人,便安排他们同时工作。晓是如此,第二天忙碌了整整一天,才将众人的基本情况初步统计出来。 从第十二天开始,宋歌真正的练兵计划开始提上议程。在史泰这个大怪物的率领下,所有军士们舍生忘死、真刀真枪的开始搏杀。一旦有人受了重伤就拖下去,饮一碗血酒,睡上一个小时,再次起来之时便又是精神奕奕,生龙活虎了。 这三千人来自天南地北,五湖四海,里面有正与大汉交战的爱尔兰人,有大汉南方的水寇,有被爱尔兰人灭国的吐番人、西夏人,更有几十个大汉国的百年世仇匈奴人。 而最让宋歌高兴的是,在这里面意外地发现了二个人才。 一个是南方的一个武林高手,名叫步惊闻,据他自己介绍在江湖上颇负盛名,只是在三年前得罪了一个招惹不起的仇家,无奈之下只好远走他乡,遁入奴隶营避难来的。此人本来就是武林中的次一流高手,喝下血酒之后,武功大为增进,已经跻身一流行列,仅次于几个传说中的宗师级高手了。宋歌一旦查到此事,便改变主意,让他传授军士们基本武功。虽然战场上所用的搏杀功夫与武林中的小巧功夫迥然不同,也不是每个人都能练出内功,但练些基本功夫确实可以增强体质,增加一点单兵作战能力。而林长空在西方随军三年,也确实创造出一套适合军士所练的刀法和拳脚功夫,每一式都是大开大阔,比的就是纯粹的力量和速度,正好适合这些饮了血酒,身体素质超人一等的奴隶兵。 至于另一人,则更叫宋歌喜出望外。他的血酒绝大多数人喝了,只能起到一次改变体质的作用,以后再喝,就只有疗伤之效而无法再度提升实力。 但有一种人却可以几近无限次的用血酒提高本身实力,在上一次的二千人中只有史泰一人如此,这也是他能够在战场上脱颖而出,勇猛无敌,将金躯护体神功练到了前无古人的十层境界的缘故。 而这一次,同样有一人在喝了多次血酒后,除了伤势恢复外,其实力亦是步步高升。他是个匈奴人,名叫赵破奴,在匈奴时就是名神箭手。他最擅长的就是箭法,百步穿杨那是小儿科的把戏。但在屡次喝过血酒后,他的眼力、腕力和臂力都得到了不可思议的增长。 他原来用的是四石弓,百米之内箭无虚发,而此刻他已经改用五石弓,射程更是高达二百米,远非常人可比。而随着饮用血酒的次数增多,他用起五石弓来已经有些偏软了。 说实话,在这段日子里,宋歌能够提供那么多的鲜血合酒,全是靠了银蛇酒的功劳。他体质特殊,能够吸收银蛇酒中的精华部分转化为自身血液,若非如此,他早就虚弱的不省人事了。而喝了那么多银蛇酒的后遗症就是欲念大作,让初尝禁果的宋歌每晚憋的难受之极,根本就无法入睡。 但他知道目前是关键时刻,就算是有天大的胆子也不敢去妓院泻火。而强忍着的后果就是每天变得暴躁不安,训练起军士来更加的变本加厉。简直就是一个“狠”字,若是换作普通人,十有八九要逃跑,而剩下的则牺牲在训练营中。好在喝了血酒的军队就是再苦十倍以毫无怨言,而受到重伤还有良药血酒保命,所以一个月过去了,非但没有人意外身亡,反而练出了森然的杀气和霸气。 信任偶,请【点击】 喜欢文,请【收藏】 支持文,请【推荐】 喜欢偶,请【鲜花】+【红包】 友情提示:点击下面的【收藏到我的书房】可以在第一时间接到文文更新的通知哦! 另外:谢谢每一位路过和停留的亲们,给你们一个集体大么么! 第二十四章 二进西凉 “啪……” 随着这一声脆响,宋歌无奈的长叹了一口气道:“唉……我就知道一定会有这么一天,只是没想到竟然来的这么快而已。” 转头含泪看看一声不吭的赵破奴,继续说道:“我说赵破奴啊……” “在……将军有何吩咐。” 被打断话题的宋歌怔了一下,随后苦笑道:“你为何要用那么大的力气啊!看看,这可是上好的五石弓啊,竟然也被你给拉断了,你要我到哪里去找更好的弓啊?” “回禀将军,是您要小人全力以赴,提高技艺。所以小人才尽力而为,没想到此弓竟然不堪一拉。” 听了他的话,宋歌可是彻底的无语了,算来算去,到头来还是他的不是。如果不是知道这些人缺心少肺说话直接,更加不可能背叛自己,他甚至怀疑赵破奴是在故意讽刺他。 “好了,我明白了,你先练习其它的功夫吧,我去给你换一张弓来。” 宋歌来到营中仓库,才发现其中根本就没有第二张五石弓。其实,能力开四石者就已经是弓手中少见的力士了,能拉开五石弓的人倒是也有不少大力士勉强可以拉开。但是能拉开五石弓且箭法如神的人绝无仅有,西凉大本营中的后勤部能够为他准备一张五石弓就已经是考虑的非常周到了。 算了,这里没有不等于大营里没有,既然有第一张五石弓那么有第二张也不稀奇。他打定主意到西凉一行,事实上他想要为赵破奴讨要弓弹的念头并不强烈。他之所以想要到西凉城,完全是因为这一个月来,憋的过于幸苦,心中甚是想念醉月青楼,所以找了个冠冕堂皇的借口去西凉而已。 带上史泰和十个亲卫军一路快马加鞭的很快就来到了西凉城。宋歌虽然很想直接去醉月楼,但此刻天色还早,而且有正事在身,只好先去办理。 一行人来到后勤部,指名道姓的找老熟人项守义。不一会,项守义进入客厅,身边竟然跟着一位三、四十岁的文士。宋歌只觉得甚是面熟,仔细一看,才发觉就是在元帅府遇到的幕僚南宫天明。 “项将军,南宫先生。”宋歌连忙率先行礼。 “稀客啊稀客,宋将军大驾光临,项某是万分高兴啊,怪不得今天早上起来,门口树上的喜鹊吱吱喳喳的叫个不停呢。”项守义高声笑道。 “哪里,项将军,小弟是无事不登三宝殿,我是求援来了。” “哦,宋将军有何为难之事,只管交代一声,只要老夫力所能及,决不推辞。实在不成,还有南宫先生在此,定然不会叫你失望就是。” “学生只是一个小小的文书,若是二位将军都为难之事,学生可是爱莫能助啊。”南宫天明打了个哈哈,推辞道。 宋歌略微尴尬的一笑道:“也不是什么大事,只是我有个手下,颇有几分力气,今天早上练习射箭,竟然将弓给扯断了,所以我想来看看,是否有一把强弓可以给他应应急。” 项守义与南宫天明二人对望一眼,同时向站于宋歌身后的史泰看去,南宫天明双手一躬,道:“这位就是东方将军百倍推崇的史泰勇士吧,果然是神力过人,学生佩服。” 宋歌看他误会,刚想解释一下,嘴巴还未张开,就听见项守义说道:“史泰勇士勇武之名轰动三军,东方将军更是称他为我大汉第一勇将,果然名不虚传。我这就到库房找一张五石弓来,给史泰勇士使用。” 第二十五章 后羿神弓 宋歌苦笑一下,也就懒得解释了,听到项守义要拿五石弓,连忙阻止道:“项将军且慢,我这手下今天拉断的就是五石弓啊。” “什么?”这一次二人异口同声地叫了起来。 “宋将军,我大汉弓箭共分五石,一般弓手能拉动三石,便是力大之士,四石者已是寥寥无几,而五石弓号称弓中霸王,能力开五石者,纵是铁血红旗军团亦仅有三人。史泰勇士真有此神力,能力断五石弓?”南宫天明大惊之下也顾不得礼貌,直接问了出来。 “南宫先生若是不信,可让史泰当场一试便知。”宋歌心道赵破奴的力量虽大,但比起史泰来还有一段差距,既然连赵破奴都能拉断五石弓,那么史泰更加不在话下。可惜史泰没有射箭的天赋,否则肯定比赵破奴还要出色。 “如此得罪了。”南宫天明说完对项守义道:“项将军,请借五石弓一用。” “好。”项守义干脆地答应了。南宫天明不但是朱向颜的外甥,他本人更是四大世家之一南宫家的直系弟子,无论哪一个身份都不是项守义这个小小的后勤偏将能得罪的,既然他吩咐了,当然要全盘照办。 不一会,一张精制的五石弓就摆在了众人面前,项守义伸手道:“宋将军,请试弓。” 宋歌对史泰点头道:“史泰,去将此弓拉断。” “是,将军。”史泰也不多话,走上前去,撩起长弓,双手分握弓身和弓弦,也不见他用力,就这么随手一扯。只见五石弓像纸糊的一般,被轻易地拉成满月型。史泰继续发力,只见满月变椭圆,然后“啪”的一声就这么被硬生生的扯断了。 项守义与南宫天明二人再次对望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极度的讶然之色,能够力断五石弓,这是何等神力,若非亲眼所见,说出去怕是也无人相信。 “好……”一阵参差不齐的喝彩声震天般的响起。 原来项守义遣人去拿五石弓,一路上,那人到处宣扬,使得人人均知史泰要尝试力断五石弓,顿时引起轰动,在后勤部只要能放下手头工作的都赶到大厅前来观看这场难得一见的奇观。当他们见到史泰真的拉断了号称弓中霸王的五石弓,情不自禁的叫起好来。 “好一个天生神力,宋将军能有如此猛将襄助,无怪乎能够屡创奇迹。”项守义竖起大拇指,夸耀之后,突然语风一转道:“宋将军,五石弓已经是我大汉帝国的最强之弓,这事只怕我是爱莫能助了。” “唉……”宋歌叹了口气,好在来之前就想到了多数是这种情况,所以也不是十分懊恼,只是道:“那么就请项将军再给我几副五石弓,暂时应应急吧。” “且慢。” 众人转头望去,只见一人排众而出,上前道:“南宫先生,不知朱大帅的后羿弓可在,不妨与他一试。” “后羿弓?那是什么东西?” 宋歌固然不知,但看下面众人窃窃私语,竟是有半数在询问此事。向方才发问之人望去,只见他满头银发,面容苍老,但身手矫健,声音洪亮,到也看不出年纪。 “我记得大帅当年初到西线之时,曾经拿出后羿弓,言道若有人能开此弓满月,就赠弓于他。此后十年间,我西线大营军中无数英雄豪杰尽皆一试,可惜竟无人能拉半满,于是此事就此搁置,大家羞愧之下,也就绝口不提。但如今史泰天生神力,或许正是神弓之主,南宫先生何不禀告大帅,让他一试。” 南宫天明一怔,嘴角扯动一下,道:“既然是十年前之事,那时学生尚未来到西线大营,是以不知。” “无防,此事在当年轰动一时,只要是十年以上军龄的老人都十分清楚,此弓目前还挂在帅府的正厅之上,供人观赏。南宫先生,你我一同觐见大帅,说明此事,想必大帅不会违背当年之誓。” 在众人的起哄叫好声中,南宫天明无可奈何地被老人拉走。宋歌奇怪地向项守义询问老人的身份,得到的答案却让他吓了一跳,此人竟然就是后勤部的部长大人,也是西线大营内仅有的三个上将军之一的贺云松。 没过多久,从帅府传来命令,令史泰等人移师大校场,元帅大人要当全军之面试弓。 第二十六章 鲁班神作 宋歌接到命令,偕同项守义等人立即向大校场赶去。 大校场位于城西郊外五里之处,是西线大营最大的一座校场。一般情况下,只有军部高层来此检阅部队时才开放使用。朱向颜特意选择在这里试弓,确实出乎大多数人意料之外。 等他们匆匆忙忙的赶到大校场,已经是过了大半个小时了。远远望去,只见大校场中人山人海,起码已经有数万名官兵相聚在此。(好比现在的公交车,往前看人山人海,往后看一望无际。默哀,阿门!) 到了校场门口,宋歌正要进去,却发现一向紧随其后的史泰突然停住脚步。他惊讶的望去,只见史泰的一双目光凝聚在大校场门口的一对熟铜狮子上。 “你干什么呢?还不赶紧走。”宋歌催促道。倘若是其他喝过血酒的人,决不会有此动作,因为他们只知道奉命行事,根本不会有自己的主张。但史泰和赵破奴不同,虽然对于宋歌的命令同样执行的一丝不苟,可是他们二人保持了很高的自主性和进取心。虽说如此,但他们也是很少主动想要干些什么,象此刻这种表现极其罕见。 “将军,我的兵刃也没有了,这二个铜狮子似乎很合手啊。”史泰憨厚的道。 原来这段时间,史泰每天饮用血酒,气力再作突破,大到了一个不可思议的地步,以前的一双铜锤早就被他丢弃了,按照他的话来说,拿着个牙签怎么打仗啊- -!可是那双铜锤加起来足足有三百斤重了,宋歌用了吃奶的气力,也不过只能够勉强挪动其中一只而已,想要拿起来一下都是万万办不到的事情。 看着这二个熟铜狮子,都有一米多高,宋歌估计了下,每只的分量起码在千斤上下,但那是用来镇守营地的,又怎么可能给他去做兵刃。 “此事以后再说,我们先去校场,恭候大帅。”宋歌眉头一皱,率先向主席台走去,史泰恋恋不舍的看了眼铜狮子,还是跟了上去。项守义将二人的对话听的一字不漏,目瞪口呆的看着史泰的背影,再转头看看门口的那二座威武的铜狮子,呆立了许久才在心中大骂,疯子,真是一群疯子。那史泰上辈子是不是恐龙啊!恐龙也没他这么有力的吧?! 看到宋歌等人的身影,校场上众人自动让开了一条朝向主席台的通道。一时间,窃窃私语之声蜂鸣般响起来了。虽然每个人的声音都不高,但几万人的声音合在一起,也是不容小觑。宋歌从来没有经历过这样的大场面,只觉淂冷汗自背心下雨般的淌下,很快连内衣都湿透了。至于史泰和另外十个亲卫军却是毫不在乎的跟了上去,不见半分举止失措。到了主席台,宋歌意外的看见台上早就站着数十人,这些人中他只认出了一个东方翔。然而一看他们的服饰和军衔,顿时吓了一大跳,他们中官职最低的就是偏将,还有好几个副将,看来西线大营的主要军官起码有半数在此了。于是吩咐史泰和十名亲卫军在台下等候,他则和项守义匆匆上台,先向众将军行礼。 一番寒暄过后,项守义混在众将中如鱼得水,好不自在。而宋歌苦于根本不认识人,只好偷偷拉过东方翔私下问道:“大哥,你怎么也在这里,大帅还没有来吗?” “我在这里还不是想要看热闹么?你的那个史泰真是厉害,竟然连五石弓也能拉断,了不起啊,怎么我的下属中就没有这种人才。”东方翔感慨万千。 “大哥说笑了。”宋歌得意的一笑,问道:“大哥,后羿弓是什么东西,怎么会惊动了这么多人?” “场面宏大吧,你小子以前没见过吧?”这次轮到东方翔得意洋洋的道。然而看到宋歌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想到了他在爱尔兰人的猛攻下能够坚守二十余日,还有什么样的场面没见过,顿时兴致大减,殊不知宋歌这副平淡的模样只是装出来的而已。 “好了,大哥,快告诉我后羿弓的事情吧。” “唉,行了,告诉你好了。后羿弓出自于数百年前的能工巧匠鲁大师之手,号称连天也能射下,当然前提是有人能够开满此弓。” “鲁大师?可是那个鲁班大师。”宋歌大吃一惊,虽然他早就猜到后羿弓来历不凡,但还是没想到它竟是出自那位号称有史以来第一巧匠的鲁大师之手。 “正是鲁大师,数百年前,南方突现一条恶蛟,引发百年难得一见的水涝之灾。当时我国五大武神联手,终于将此恶蛟击杀,拨皮抽筋。后来,这条蛟龙筋落到鲁大师之手,他用天外陨石打造弓身,蛟龙筋为弦,历经十年,终于做出了这把后羿弓。此弓一成,鲁大师精力耗尽,半年之后也就撒手人寰,此弓也就成了鲁大师在人间最后的绝响。” 宋歌遥想当年五大武神联袂除恶,不由地心情振荡,不能自己。 发完了,一次发完。三章送上 第二十七章 霸王开弓 “大帅到……” 宋歌如梦初醒,连忙和众人一同行礼,这才看到台上多了数人,除了朱向颜、南宫天明外,还有贺云松和另一位将军,只看他在朱大帅身后与贺云松并肩而行,气度宏伟,就知绝非等闲之辈。三大上将军中除了贺云松之外,还留在西凉的只有铁血红旗军团大统领张恭。此人原是铁血红旗军团中营统领,在朱向颜上调元帅后,就晋升为上将军,接手铁血红旗军团的一切事务,算得上是朱向颜的心腹爱将了。 “今天大家相聚一堂,什么原因我也就不多说了。天明,传令下去,后羿弓就在这里,那位不服,无论是将军还是普通士兵,尽管上来拉,只要能开弓半满,就赏银千两,若是能拉满此弓,那么就可以将弓拿去。”朱向颜在众人的恭让中坐在主位上,对下面的人说:“取弓来。” “是,学生遵命。”南宫天明站到台前,将朱向颜的话重复了一变。然后让开了身子,他的身后是一张黑黝黝的大弓,古朴的造型毫不起眼,若不是亲自听到朱大帅的话,宋歌根本就不知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第一神弓。 台下顿时惹起了一阵不小的骚动,一名年轻将领自告奋勇的站了出来。看他的军衔竟是一位千人长。 此人在军中显然甚有声望,一站到台上就惹起阵阵喝彩声。得到朱向颜的应允后,他站到弓前,双手平举,拿起后羿弓。只见他双手微微一沉,显然此弓的重量出乎他的意料之外。但也只是微微一沉而已,他很快就调整了姿势,双脚分前后马步,左手高举弓身,右手握弦,这是最标准的弓箭手姿势。只见他做的如此自然,当是沉溺多年的好手。 “呔……”只听他大吼一声,双手用力,后羿弓竟然被他缓缓拉开。 “好……”台下打气之声络绎不绝,所有士兵都盼望着他能拉开此弓,为大营争一口气。 “啊!”后羿弓拉到三分之一的时候,他已是满面涨红,却再也无法拉开哪怕是一分一毫了,坚持了一会,终于气力用尽,旋即放弃。 台下的叹息声此起彼伏,都在为他可惜。 “可还有人要试?”南宫天明继续问道。 “我来……” 毕竟此弓十年未见天日,台下所有年轻一代中的佼佼者无不上来一试,然而最好的成绩不过就是将近半满。等十数人之后,再也无人敢轻易上台。 “宋将军,你属下史泰何在,为何不上台一试。”等了那么久都没见到传说中的勇士,朱向颜不由地询问道。 “是,末将这就让他一试。”宋歌连忙下台招呼史泰。当史泰站到后羿弓前之时,主席台上下所有人的目光都同时注视到他的身上。这就是那个传说中能够拉断五石弓的勇士,如果连他也拉不开,那么此弓只怕是无人可开了。此刻史泰的大名早已经在众军士中流传开了,军中最敬佩的就是这样的超级勇士,无不对他寄予了浓厚的希望。 史泰毫不在意数万双眼睛的注视,他若无其事的拿起后羿弓,也不摆什么架势,就这么分别握住弓身和弓弦向二边拉了开去。 台下的众军士离得远了,看不清楚,但台上的众将领却看得连眼珠子几乎都要瞪出来了。 只见史泰就像做了个大大的扩胸运动,二臂分到极限。后羿弓早已被拉成满月,然后变成椭圆,只是此弓确实不凡,到了这个地步只是微微变型,无论是弓身还是弓弦都没有崩断。真乃天下第一良弓也! “史泰,快放手。”还是宋歌先清醒过来,怕他一时兴起,把此弓拉断,那时可就不好向大帅交代了。 “是,将军。”史泰应了一声,右手一放,后羿弓发出强烈“嗡嗡”的鸣叫,在他的左手上一阵跳动,但史泰的左手仿佛生铁浇铸,竟然纹丝不动。 “好……” 这一次,震耳欲聋般的叫好声从台上台下,到处响起,就连朱向颜等德高望重的大将也颇为赞叹。 “好一个霸王之士,史泰,本帅说话算话,从今天起,此弓就是你囊中之物了。”朱向颜的一番话引起了另一阵的喝彩之声。 第二十八章 我要兵器 “史泰,还不快谢过大帅。”宋歌连忙叫道,他深知史泰并不懂得箭术,所以对后羿弓根本就没有任何兴趣。但这么好的东西如果给赵破奴使用那才叫如虎添翼。只是不知道以赵破奴目前的实力能否拉开此弓,不过赵破奴既然能够多次吸收血酒的功效,想来总有一天也能达到史泰的力量。 “是,多谢大帅。”史泰取了弓,也不行礼,就这么径自地走到宋歌的身后站好。 “好个憨厚的汉子。”朱向颜的目光随着史泰的身影移动,对他的无礼举动毫不着恼:“史泰,你还有什么要求么?尽管提出,本帅当尽力满足。” “真的?”史泰一下子跳了出来,叫道:“什么要求都可以么?” “哈哈,只要是在本帅的能力范围之内,就算你想自领一军都可以。” 此话一出,顿时引起一阵哗然,就连宋歌的眼角都不自由主地跳了一下。自领一军那可是只有将军才能得到的荣耀,就像宋歌此刻重组第五纵队,那就是自领一军。谁也未曾想到朱向颜竟然如此看重史泰,连提拔他做将军的念头都有。 若是换作其他人,当然是毫不犹豫地趴在地上拜谢他,大呼对他的提拔之恩亦是牢记在心,永不敢忘。但史泰在喝过血酒之后,除了对宋歌忠心耿耿之外,对其他人没有丝毫归顺之心。对于这些名利财物更是毫不看在眼中。 “我不要什么领军的,我只想要二件兵器。”史泰大声说道。他的声音洪亮之极,远远传开,校场上数万人听得清清楚楚。同时在心里冒出俩字——“傻子” “啊……”朱向颜脸上失望之色一闪而过,随即又笑道:“好,我这大校场中十八般兵器应有尽有,你想要挑什么就尽管拿。” “多谢大帅。”这一次史泰是真心实意的道谢,话中透露着一股子掩饰不住的喜悦之情。除了宋歌之外,在台上的都是三十以上的将军,以他们的阅历当然听得出史泰这二次多谢之间的区别。他们心中困惑,究竟是什么兵器让他如此高兴,难道这个兵器比后羿弓还要厉害珍贵么? 只见史泰道谢之后,也不管主席台近十米的高度,就这么走到台边,嗖地一声跳了下去。 众将军都是心中一惊,暗道此人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轻功高手,可突然从十米高的地方跳下去,莫不是他想自寻短见?只听台下“咚”的一声巨响,然后史泰的身影出现在台前,正拔开向他鼓掌叫好的人群向正门口跑去。 他们在台上自然看不见,但台下的众军士却是看的一清二楚,史泰从十米高的主席台上一跃而下,也是吓了众人一跳,但见他高大粗壮的身躯风一般的落下,双脚着地,发出一声巨响。正当众人为之担心的时候,却见他若无其事的向前跑来,那样子仿佛刚才跳的不是十米高台,而是一个小小的台阶,顿时再一次发出轰鸣般的喝彩。 看到他前进的方向,宋歌和项守义二人几乎是同时心中一动。突然想起了一事,二人双眼对望,都看出了对方心中所思,只不过一个眼中是尴尬和无奈,另一个则充满了惊恐与诧异。 史泰一路小跑,穿过人群,中途也不知被多少人拍过了肩膀。叫了好,这些对于他来说都是身外之物,他不会理会。他此刻的眼中只有二件东西,就是为了这二件东西他才会特意提出刚才的要求。 到了校场大门口,史泰嘿嘿一笑,走到左边的铜狮子面前,伸出右手按在狮子的颈脖处,他的双手异常宽大厚实,全部伸展开来,竟然就是稍小一号的一把蒲扇。 看到他的举动,脑子灵活的人已经猜到了他刚才所说的兵器是什么,然而除了宋歌之外,所有猜到的人心中都只有一个念头,此人发疯了么?这么重的家伙就算能举的起来,又怎么挥舞的动,更别说去做兵器了。 但见史泰右手一抬,轻而易举的就将铜狮子提了起来,他转身来到右边,如法炮制的又拿起了另一只铜狮子。他拿着二只惟妙惟肖的铜狮子挥舞了几下,然后用力向天空一仍,千多斤重的铜狮子高高的飞起了四米多,然后重重的落下。史泰踏上二步,不等铜狮子落到地上,就伸出双手,又平又稳地接了下来。随后他满脸兴奋地将二个铜狮子互击了几下,发出震耳欲聋般的“咣咣”之声,靠近门口的数十个军士没有心里准备,吓得跌倒在地。 史泰哈哈大笑,将二个铜狮子往肩上一扛,快步如飞地跑向主席台。 第二十九章 威震校场 史泰出来的时候,所有人都是笑呵呵的看着他,友善者更是拍打一番表示亲热。但当他此刻扛着二个偌大的铜狮子鲁莽的朝人群走来可就引起了一连串的反应。 只要是眼睛不瞎的人,都能看出这二只铜狮子分量极重,如果被擦着一下,那可不是闹着玩的,一见史泰靠近,无不下意识的往后退去。而后面的人却想稍微靠前一点好亲眼目睹勇士之风采。二下一撞,顿时闹得人仰马翻,好在一条通向主席台的道路又一次以另一种方式被更加迅捷地打开了。 史泰可不管下面鸡飞狗跳的状况是否自己引起的,他扛着二只铜狮子到了台下,就踩着楼梯“噔噔噔”地跑了上来。 主席台的楼梯材料是实心杉木,这里可是专门为了给上级检阅所用,谁也不敢偷工减料,但二只铜狮子加上他本身的重量显然已经超过了楼梯所能承受的极限。史泰每一步踏上去,木板便发出刺耳的啪啪声,竟是断裂了开来。 等他走到主席台上,一路行来的楼梯变得凹凸不平,惨不忍睹。他把铜狮子往台上一放,顿时发出一声巨响。所有人都觉得连台子也随之晃动,众将之中胆色稍逊之人都不自由主地退后了一步。 “大帅,我就要这二件兵器。” 此刻,整个大校场上数万人鸦雀无声,静至落针可听,他们的眼光都集中在史泰的身上,所有人的心中同时发出一阵惊叹的嚎叫,这还叫做人么?人比人气死人呐! 见朱向颜并不回答,宋歌奇怪之极,暗道在这种情况下,应该是很爽快地给他才符合一个上位者的所作所为啊!这样做起码对振奋士气有莫大好处。莫非这朱大帅就这么小气么? 他却没有想到,自己是见惯了史泰的神力,所谓多见不怪,他已经不觉得有什么不对了。但这种力量对于第一次见到的人来说,确实是一件十分难以接受的事情。特别是对这帮好勇斗狠,自以为老子天下第一的军人影响更大。 “混帐东西,此二物乃是军营镇门神物,你怎么能拿来做兵器,还不给我搬回去。”宋歌看没人搭腔,只好自己站出来做恶人了。 “是,将军。”史泰虽然明显舍不得这二件东西,但还是毫不犹豫地搬起铜狮子,就要转身离去。 “且慢。”朱向颜突然抬手道。 谁知史泰恍若未问,毫不理睬地继续前进。宋歌见势不妙,连忙高声叫道:“蠢材,快回来,没听见大帅叫你么?”说完,半膝着地,对朱向颜说道:“禀大帅,我这个属下只有几分气力,却是未曾学过什么礼仪,做事向来马虎,为人亦是粗鄙不堪,请大帅恕他无礼之罪。” 史泰听见宋歌的声音,立即转过身来,走到原处,只是二只铜狮子一直扛着,没有放下来。 “无妨,如此率真之人,本帅只有爱惜,岂有降罪之礼。”朱向颜向宋歌摆摆手,让他起来,随后道:“既然史泰他喜欢这二只狮子,那么本帅就做一次主,这二只狮子便送于他做。。。。兵器吧。” 在宋歌的示意下,史泰磕头道谢。 “史泰,本帅再问你一次,你可愿意自领一军为本帅效力?”朱向颜突然又问了一遍。 “不必了,我现在跟着宋将军,过得很好。”史泰一口回绝,言语中竟没有丝毫敬意。 朱向颜并不搭话,他在史泰脸上注视半响,而后转头望向宋歌。宋歌点头哈腰的迎上他的目光,却意外的发现在那对精光闪烁的双目中竟然透露出一丝杀气。这一惊可非同小可,宋歌的冷汗一下子就将贴身背心打湿透了,他只觉得手足发冷,脑子里一片混乱,竟然不知如何是好。 “众将士,本帅刚刚得到军部传令,前次大捷回传京师。陛下有令,众将士各有分赏。此外……”朱向颜扫视了一眼台下众人,石破天惊地道:“皇帝陛下已经出京,此行乃是御驾亲征,亲临前线。望各位同仁能够全力以赴,尽心杀敌,在陛下的英明指导下,一举将爱尔兰人彻底赶回老家。” “哦……”众军士精神大振,一起狂呼一声,随着朱向颜朝东方拜倒,高呼:“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 第三十章 帅府密谈 深夜,大帅府,后院小厅,朱向颜与南宫天明舅甥二人相对而坐。中间的玉桌上放着一壶清酒,二个玲珑杯,以及四味下酒小菜,除此之外,竟无一下人伺候。 “舅父大人,看您今天从校场后回来后就闷闷不乐,似乎有什么心思么?”南宫天明给朱向颜倒满了杯中酒,小心翼翼地问道。 “不错。”朱向颜举起酒杯,看着杯中之酒,仿佛自言自语地道:“转眼间我已从军四十余年,而到了西线任铁血红旗军团大统领也有二十年了。” 南宫天明不解其意,只好顺着他的口气道:“是啊,想当年舅父初任大统领才四十多岁,是五大军团中有史以来最年轻的大统领。” “没错,正因为我当年资格不够,镇不住那些军中桀骜之辈,于是你舅母才向岳父大人借来后羿弓,让我挂在军中大校场上,放言下去,谁能开满此弓便赠送之。结果,军中稍有武力之人无不雀跃万分,但他们一个个乘兴而来,败兴而归,十万将士竟无人能开半满。其后,你大伯下场,在众目睽睽之下,硬是让他拉开了七成。从此,本帅令下,再无人敢阳奉阴违,敷衍了事,可以说本帅能有今日成就,这后羿弓是功不可没了。” “原来还由此典故,可大伯从来没有向甥儿提过啊。”南宫天明心中奇怪,听朱向颜的语气似乎对后羿弓念念不忘,但他平日里并不是这样小气的人啊。 “你可是以为我舍不得这把后羿弓么?”看了南宫天明一眼,朱向颜微嘲道。 “甥儿不敢。”南宫天明连忙躬身一礼,低下头去,避开了朱向颜的目光。 好在朱向颜并无意追究,而是继续道:“此弓以往无人能开,留在我这里也是浪费,如今神兵得遇名主,也算是了却一段心事。我并非担心后羿弓,而是担心得到它的主人啊。” “史泰?”南宫天明大惑不解地问:“此人虽然神力过人,但毕竟只是莽夫一个,舅父何必担心。” 微微晃动了下脑袋,南宫天明竟然看不出他是在点头还是摇头:“不是史泰。” “不是史泰?那是……宋歌?”南宫天明双眉一扬,猛地抬起头来,惊呼道。 “明儿,你知道当年你二叔祖看到此弓之后,曾经说过一句什么话么?” “二叔祖?他老人家也评论过此弓?”南宫天明悚然动容。 他口中的二叔祖就是四大世家之中唯一的一位武神级高手南宫乘风。四大世家三北一南,但却以南方的南宫家族最为出名,其最大的原因就是大汉三大武神之一的南宫乘风出自于南宫家。 “正是,当年他老人家试过此弓,说了一句‘非人力可为’。” “他老人家既然说了‘非人力可为’,想必不会有错,那么今日怎么……”在南宫天明的心中,南宫乘风的话就是金口玉言,决不会有错。 “明儿,你说一个人最重有多少?” “大概不会超过四百斤吧。” “那个史泰想必最多不会超过四百来斤,对么?” “据甥儿所见,绝对没有。” “那么,史泰为何能一举抗起那二个铜狮子,并且轻松自如,犹自留有余力。” “甥儿也是百惑不解,那二个铜狮子每只的重量都不下于千八百斤的,他一只手就能运转如飞,这简直就不是人力所能为的。” “嘿嘿,又是一个非人力所为。明儿,你可曾听说过自古以来,有谁能举起超过自身重量将近十倍东西的人物,这史泰却是不简单啊。” 南宫天明脑海中再次浮现出史泰扛着二个铜狮子跨上主席台的情景,立时打了一个寒颤:“此人之勇确实是我生平仅见。” “非但如此,今日我二次示意他可组建新军,日后当可与宋歌平级。如此上佳的机会,他竟然连想也不想,就那么轻易的一口回绝。世上没有不想当将军的兵,我看他对于宋歌的命令是唯命是从,显然是不愿与他分开。” “正是,非但是他,凡是从那场战役中生还的一百二十三人均是如此,真不知道那个宋歌究竟有什么魅力,能得到这多勇士的真心效忠。” 第三十一章 训练完毕 朱向颜沉吟了一会突然开口问:“明儿,宋歌组建新军已有一月,成绩如何?” “据许副将传来的消息,宋歌练兵独具一格,前十日每日只是吃喝睡觉,十日之后方才正式训练,但其训练手段极其严厉,其方式更是凶险万分,然而奇怪的是,这些奴隶兵竟然能够支撑下去,至今没有意外伤亡。二十日后,这只队伍已经颇具军威。” “颇具军威,明儿,你也曾带过兵,你以为二十天时间能否带出颇具军威的兵么?” 南宫天明迟疑的道:“如若军中都是复员兵,甥儿或许可以做到。” “如果都是奴隶兵呢?” “不可能的,奴隶兵又怎能独立成军。只怕当世除了此人,再无人能做到这点了。”南宫天明感叹道:“看他的手法似乎是施恩在先,难道……” “十天的酒饭就能让三千奴隶甘愿为他效命啊?这酒饭也未免太值钱了点吧。”朱向颜冷笑道:“若是给他们十天的好酒好肉,就能让这些奴隶们言听计从,那么世界上那里还有其他人的活路,别说爱尔兰人,就算是匈奴人也不在话下。我大汉早就一统宇内,天下无敌了。” “是,舅父教训的是。”南宫天明羞惭的低下头。 “明儿,你看宋歌为人如何?” “看他的表现似乎是一个胆小怕事,贪恋权势,另外嗜酒如命之人。” “如果只从你们见他的这几次表现和收集到的情报来看,他确实是这样的一个小人物。但你想想看,如果他真是这样的人,又如何能收服似史泰这等天下无双之士,又如何能使那百多名勇士为之甘效死命。” 南宫天明双手互击,道:“不错,此人表里不一,却又是何道理?” “我也猜之不透,不过此人城府之深,却是本帅生平仅见,若非是知道他之前的战绩,又看到史泰的表现,连我的眼力也看不出丝毫破绽,几乎就要被他瞒过去了。如此作为,实是居心不良啊。” “舅父,那我们要怎么办?” “提高警惕,以不变应万变。早晚有一天他会露出马脚来的。” 此刻的宋歌正在返回军营的路上,他自然不知道朱向颜舅甥在帅府的密议。他原本打算取得武器之后,就在西凉城留宿一夜,顺便去醉月楼看看老相好珍儿,但是大帅眼中的那一点杀机却让他坐立不安,心神不宁。一旦出了大校场,他谢绝了项守义和东方翔的挽留,连饭也不敢吃,借口还要训练军中士卒,立即快马加鞭的赶回了军营。 本来按照他们的速度应该早就回到军营,但是史泰新得了二件趁手的兵器,这二个宝贝可是非同小可,无论什么马都无法驮得动,就连马车也是不行。而众人之中,除了史泰之外,也确实无人能扛的起其中任一的一件。无奈之下,宋歌只得下令,众军士下马缓行。 然而史泰肩上的这二个目标实在是太稀奇古怪了点,想不惹人注目也不行。一路上被人指指点点,好在众人速度还算不慢,没有被人当作什么珍稀动物围观。其实,就看那二个大家伙的体积,在远处高谈阔论一番还可以,真要靠近了,还没多少人有这个胆子。 好不容易赶到军营,宋歌明知没有任何效果,还是怒气冲冲地骂了史泰一番,意外地发现这个大家伙好像又长高了不少。记得当初遇到他时只高过自己一个头,但现在自己竟然只到他胸腹之间。那么大的人还会再次发育,想来也是血酒的功劳,他的力气在长,身体同样也在长。 将史泰得到的后羿弓取来,交给赵破奴。赵破奴全力一拉,果然无法全开,只能勉强打开七成。 宋歌也不气馁,每天继续给他喝下血酒。一个月后,赵破奴已经能够轻易地拉开此弓,二个月后,赵破奴再拉起此弓,那神情简直就像是在拉一张玩具弓一样。不过,经过这段时间的尝试,宋歌已经知道他们并不能无穷无尽地吸收血酒的功效。到了一定的程度,他们的实力也就此打住,不再提高。而具体的情况却是应人而异,史泰显然是力量和肉盾型,力量之大,无人可及,金躯护体神功已经突破第十三重,达到了一个不可思议的地步,但除此之外,他的轻身功夫也不过是一般般而已,若是离他远远地,他就无可奈何。 至于赵破奴在射术上有着得天独厚的天赋,他的力量和肉体强悍程度远不及史泰,但他的眼力、腕力和准头却同样达到了不可思议的境界。人的眼睛无法看清太远的东西,但他的眼睛却如同鹰眼,可以看出千米之外的一根头发,后羿弓在手,千米之内,箭无虚发。 而那三千奴隶兵也完全训练完毕,至此宋歌才终于放下心来。 第三十二章 龙颜大怒 这三个月间,宋歌未曾踏出军营半步,只有在众军士的环绕包围中他才能感到一丝安全感。他并不确定自己究竟在什么地方招惹了朱大帅。但显而易见的肯定与史泰当日抢眼的表现有关。他甚至猜到了一个连自己也不敢相信但却最接近事实的想法,妒忌,朱大帅妒忌自己手下竟然拥有那么优秀的勇士。 虽然他现在也勉强步入了将军的行列,但与整个西线大营的统帅相比,他这个代理偏将连个屁都不是。他也不是没有想过,用血酒将朱向颜给麻醉了。可是一来没有机会,二来,血酒的后遗症他可是一清二楚,如果朱向颜突然变成了他的跟班或者变得一问三不知,那么整条西线恐怕全部要乱了套,最后得利的将是爱尔兰人。就算没有爱尔兰人的威胁,这样的统帅立马就能让人看出破绽,到时候又如何自圆其说。是以这个念头一起来就被宋歌抛到了脑后。 他打定主意,以后尽量减少与朱向颜见面的机会,为人处世亦要低调低调再低调。总之,不能再给朱向颜增加想要对自己不利的念头了。 虽然这段时间宋歌闭门造车,双耳不闻窗外事。但御架亲征这般惊天动地的事情想不知道也难。大营中捷报一日三传,皇帝陛下在一个半月前终于亲临前线,并且带来了五大军团中号称装备最好,训练最强的禁军保龙军团。在二大军团的同心协力之下,爱尔兰人的防线土崩瓦解,大汉军势如破竹的击溃了一个又一个的城镇,俘虏了成千上万的敌军,缴获了无数的钱粮。这种情况直到半个月前才被遏制了下来。 爱尔兰人在到达大汉边境线前已经灭了吐番国,为了进攻大汉,他们把吐番的国都酒泉城作为东方的临时大本营,数年来囤积了无数物资,并且扩建了一次。当爱尔兰人得到全线溃败的消息后,知道已经无法挽回败局,所以他们发出全线收缩的命令,大部分的爱尔兰人精锐都聚积到了酒泉城,目前城中的爱尔兰正规军已经不下十万人,再加上远来东方的商人,逃犯等,可以作战的青壮年更是在十五万人之上。 大汉军能够顺利取得如此辉煌的战果,与爱尔兰人的主动避战大有干系,很多地方的守军根本就是当年爱尔兰人征服过的吐番人。他们无论是装备、士气还是作战能力都与二大军团相差甚远。大汉军一路行去,竟然是投降的比抵抗的多。 酒泉城是东西方交界处的一个至关重要的关卡,大汉军最后还是无可避免的来到了这座宏伟巍峨的大城之下。 在这里,二大军团遭到了前所未有的强烈抵抗。至此他们才知道,先前遇到的都是些怎样的杂鱼部队。真正的爱尔兰人精锐绝对不比他们要差。大汉军陆续增援,等皇帝陛下偕同一众将领来到城前时,大汉军的总兵力已经达到令人恐怖的二十五万之众。但是爱尔兰人早有准备,他们沉着应战,不骄不躁。加上城内物资充分,半个月下来,大汉军由于是攻城方,所以伤亡惨重。再这样下去,只怕还未等爱尔兰人死光,大汉军就先玩完了。迫不得已之下,皇帝陛下只好下令暂缓进攻,情况就这样一时呈胶着状态。 就在这样的情势下,宋歌迎来了三个月来第一位探望他的将军大人。 “项将军,您怎么有空来我这个小地方闲逛啊?”亲热的握着项守义的手,若是不知情的人看了,还以为二人的关系有多好呢。事实上,二人的关系还真的不错,起码可以称得上是酒肉朋友了。 项守义叹了口气道:“不瞒老弟,这段日子来,我们后勤部可是忙了个四脚朝天,谁还会有那闲功夫啊。” 宋歌同情的点头称是,只要想想大汉军三十多万军队每日所消耗的东西,还有俘虏、占领区等无数杂乱事务都要归属后勤部,宋歌就知道他这话可没有半点夸张。 “我到这里来,是顺便看看老弟三个月的训练成果怎么样了。”等二人到了头帐,项守义坐下喝了口亲卫军送上来的香茗,才开口说出来意。 “哦,三个月确实是到了,但军部怎么把您给派来了。”宋歌奇怪的问,要知道作战部与后勤部可是牛马不相及的二回事,可以验收的将领军中一大把,何时会轮到一个后勤部的偏将来检查。 “唉,别提了,陛下这次酒泉受挫,龙颜大怒。下了死命令,酒泉不破,所有将官不得退回。如果我不是后勤部的,还真不敢来找你呢。这不,朱大帅知道我要回来调遣一批物资,特意命我来此参观一下。如果你的军队还上的了台面,那么就让你们随我的辎重队一起去酒泉城。” 吼吼,收藏拿来,推荐拿来!!! 第三十三章 列阵检阅 宋歌眉头一皱,项守义说得轻松,什么叫还上的了台面,那不是明摆着看不起自己的部队么。不过这也不能怪他,无论是谁,如果知道宋歌的手下仅是三千奴隶兵。而且只经历了区区三个月时间的集训,恐怕来看一眼的功夫都嫌多了。敢立马拍胸脯,打包票,保证这些人毫无战力的人只怕绝对不在少数。 “既然如此,就请项将军先行检阅部队,如果以为还行的话,我们就上路吧。” “行啊,我在这里等你,你先让他们去列队吧,半个小时够了么?” 宋歌呼吸为之一窒,半个小时!如果要半个小时才能排好队列,那么这种军队还是不要上战场的好,否则就只有送死的份儿,甚至还会拖累友军。他嘴角抽动一下,艰难的挤出一丝笑容,道:“应该是足够了吧。”说完,他对身后的步惊闻挥手道:“传我命了,命令部队马上列队接受项将军检验。” 步惊闻躬身一礼,也不说话,直接出了帐门。 项守义坐在椅中,与宋歌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着,其实也在倾听门外的动静,但是自从步惊闻出去之后,就成了投海之石,毫无音讯。而门外也未曾听到任何军队集中的声音。过了五分钟,他忍不住关心道:“老弟,你那个手下看来不太顶事,你还是自己去一趟吧,或者让史泰出面,他应该能镇得住这些天杀的奴隶。” 宋歌戏谑的一笑,道:“或许吧,不如请项将军与我一起出去如何?” 项守义暗自摇头,心道:你是真不懂还是假不懂啊,我这么做是在给你放水啊!让我一起出去,就无法推卸责任了,我也只好实话实说,对不住你了。他心中想着,拉开帐门,抬头一望,顿时浑身一个哆嗦,双脚发软,几乎就站不住脚了。 原来,他刚进营时还空荡荡的头帐外,不知何时竟然站满了无数体形彪悍,杀气腾腾的汉子。这群人虽然只是空手,但双手往背后一负,双眼平视前方,二脚平行站立,整齐的队列自有一股森严杀气。最让人心惊肉跳的是这群人的眼神,他们的双眼中充满了毁灭一切的暴虐之气,看着项守义的眼神就像是在看一具尸体。除此之外,再无其它表情。若是仅有一人如此,倒也不值得大惊小怪。若是十人如此,也只能让项守义略微吃惊而已,但若是百人、千人同时拥有这种眼神,那么所形成的压力将大至一个不可想象的地步。项守义能够在这种情况下还保持站姿,已经是极为难得了。 “宋将军,这……这就是你的……你的奴隶兵队伍么?”项守义结结巴巴的问道,他被眼前这恐怖的军威所震撼了,再无半分适才的从容不迫。 “正是小将的第五纵队,还要请项将军多多指教。”宋歌得意洋洋地道。 “他们……他们是何时出来的?” “咦?项将军忘了么?我刚才不是当您的面让他去下令列队的么?”宋歌故作诧异地指着步惊闻道,他心中暗爽,谁让你看不起我的队伍,现在给你搞个意外的惊喜吓你吓,看你还敢不敢再这样做了。 望着眼前气势轩昂的队伍,项守义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双眼。他在后勤部服役多年,什么样的兵什么样的队伍那是见得多了。但是眼前的这只队伍怎么看都是一只历经百战的铁血雄狮。而且他们在三个月前却只是奴隶营中的一员,这么短的时间内发生了如此天翻地覆的变化。已经完全颠覆了他的认知,一时间竟是说不出任何话来。 “项将军,依你看,我这群孩儿们可还能上的了台面么?”宋歌豪气干云的问道。 “如果连他们也不行,那么我想恐怕这世上就没有哪只队伍能够上的了台面了。”项守义苦涩地道,望着眼前年纪轻轻的宋歌,此刻,初升的太阳从宋歌的身后散发出柔和的光芒,将他整个人沐浴在温暖舒适的日光中,但在项守义的眼中只觉得这位老是带来奇迹的青年将领浑身散发着灿烂夺目的光芒,而且越演越烈,竟渐有如日当中之势。 第三十四章 发兵酒泉 三日后,宋歌率军护送项守义的辎重部队启程向酒泉城出发。一路上,他看见无数的辎重部队同时向一个方向前进。私下询问了项守义,才知道二十五万人的兵马需要一个数量极其庞大的辎重部为他们在全国各地调遣粮食、衣物和药品等物资。这场战争表面上来看是二大军团的功绩,但实际上,后勤部才是真正的幕后英雄。如果没有他们精心策划和运作,又要到哪里去搞那么多人的口粮。他们不搞来这些口粮,士兵们拿什么跟别人去打仗。 这也是御架亲征带来的好处!因为皇帝陛下的金口玉言,所以没有人敢轻忽怠慢,各地所分配到的物资都能及时筹集,至于占领区更是一片狼藉,毕竟二十多万人的口粮起码有一半要就地解决,强抢掠夺是在所难免。 项守义告诉他,朱大帅曾经提议在酒泉城外只驻扎一个军团,用来牵制爱尔兰人。其他人分赴各地,争取早日收服民心。但多次攻城无果,陛下深感龙颜尽失,于是没有采纳他的建议,反而四处调集军队,力求一战而尽全功。 知道了真实情况后,宋歌看着那些衣衫褴褛的异国子民,心理真不知道是何滋味,但这就是战争,他并没有任何办法解决此事,只好躲入军中,眼不见为净。同时为皇帝陛下的御架亲征产生了一种轻微的抵触。如果不是那位至尊的存在,根本就无人能调动如此庞大的军马,更不必说囤积在一个城墙之下。 经过近十日的长途跋涉,他们终于来到了酒泉城下。项守义到后勤部交了令,又陪着他找了地方安置了军队。 二十多万人聚积在一处,那情形堪称无比壮观,一座座营帐连接成一片绿色的海洋。抬头望去,连绵不绝,无边无际,就算是登高望远,也无法一窥全貌。 他们由于来到的比较晚,营寨自然要扎在最外围,何况区区三千军马在二十万人里也不过是小小的一滴水花,除了附近几个兵营中的个别军士对史泰的那二个兵器深深好奇外,到也没有惹什么麻烦。 他们到来的时候已经是傍晚时分,今日的攻城战早就结束,除了巡逻的队伍的外,其余人用过晚膳,早早回营休息。天知道明天是否会被派上场,只看攻防程度如此激烈,出战的军队十之八九伤亡过半,每个人的命运并未掌握在自己手中,而是要看幸运之神是否垂青了。 宋歌的第五纵队刚刚安营扎寨完毕,项守义就交完令回来了,同行的还有一个老朋友,红色枪骑兵的新任左营副统领东方翔。 二兄弟见面自然免不了一阵寒暄,项守义知道他们有话要说,便找了个借口告辞离去。“这老儿倒是知趣之人,怪不得虽然没什么后台,却能升任将军之位,不过他的官运也就到此为止了。”望着项守义的背影,东方翔称赞道。 宋歌知道他的意思,在军中除非你立下军功,否则想要升迁到将军之位,就必须要有贵人提拔。项守义从小辎重兵做起,在上面无人的情况下能跻身将军行列确实已经是他的极限了。因为后勤部不比作战部,他们的作用虽大。但毕竟比不上第一线的作战部队,军功也相对的小的多,如果要项守义向方、宋二人那样立下轰动一时的超级军功,那也太勉为其难了,就算杀了他也办不到。 “大哥,现在的情形到底如何了?”一路上,宋歌曾经问过项守义,但他借口离开大营数日,不了解情况,语出不详,只说了个大概,宋歌听得昏昏晕晕,还是一知半解。 “不妙啊……”东方翔叹了一口气道,双目下意识的四下一扫,轻声道:“最迟十日,无论能否攻下酒泉城,我们都必须退兵,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宋歌大惊,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表面上形势一片大好的大汉军竟然如此被动,脸上微微变色:“怎么会这样?不是说一切顺利么?” “呵呵,通报全军的消息你也信啊!那些都是报喜不报忧的,我们这里毕竟有二十多万军马,这个后勤补给哪有这么简单就能解决的。” “可是爱尔兰人在城中不也是有二十多万人么?” 第三十五章 谁是内鬼 东方翔奇怪地看了他一眼,摇头道:“小弟,你可要多学学了,爱尔兰人在这里经营了数年,整个东方掠夺的物资起码有一半都在酒泉城内,他们这次有计划的固守酒泉。若说里面的粮草不足一年之需那才叫有鬼。而我们一路上高歌凯进,顺利地大大出乎意料之外,后勤的负担却是无形中增加了十倍。我们现在已是强弩之末,后继无力了。” “啊……多谢大哥指点。那么陛下怎么不早些放弃。” “正因为以前太顺利了,在陛下心中造成了爱尔兰人不堪一击的形象,一旦进攻受阻,他第一个所想到的就是颜面大失,又怎么会想到退兵呢?” 听他的口气,对这个皇帝似乎十分不满,这样的话宋歌可不敢轻易接口,只好岔开话题:“那么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做?” “还能怎么做?反正我的枪骑兵是骑兵部队,在攻城战上起不到什么作用,就保存实力呗。”东方翔重重地哼了一声:“爱尔兰人的这条计谋确实厉害,陛下心高气傲,此刻就算是明知中了诡计,也只有硬着头皮撑下去。谁叫他那么放不开的。” “爱尔兰人的计谋?”宋歌诧异地问道,他手下的勇士确实不少,但谋士寥寥,基本上就是他孤家寡人一个,此刻听到计谋二字,不由地心中痒痒,连忙出口询问。 “不错,爱尔兰人早有预谋的逐步撤军,更可恶的是他们在走的时候并没有实行坚壁清野的战术,反而是给当地人留下了十数日的口粮。再看我军因为推进过快,致使后勤补给接济不上,在陛下的默许下,众军士如狼似虎,将能抢的都抢了,连一点残渣都没有给人留下,造成了极大的民愤。这次进攻凡我大汉攻下的土地,无一处不是哀鸿遍野、饿殍满地。从而盗贼横行,危机处处,大军的辎重若非有数千军士护送,根本就无法运送至此。” “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 “很简单,他们是算准了陛下好大喜功的个性,一旦我军在此陷入危机,必定会引发全面溃败,到时候,他们可以收复失地,再派送点粮食,就连民心也能轻而易举地收拢了。如此一箭双雕的计谋,可谓毒辣之极。”东方翔解释道。 宋歌倒吸了一口冷气:“爱尔兰人有这么厉害么?” “如果单是爱尔兰人那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内鬼啊。” “内鬼?难道有人叛国投敌?” “陛下统率禁军一到,他们就全线撤退,禁军经过之地,所向披靡,而其余部队却常常遭遇顽强的抵抗,让陛下自以为保龙军团天下无敌。到了酒泉城才开始全力抵抗,但此时意气风发的陛下又怎会相信爱尔兰人亦是能征惯战之辈,只求一举攻下酒泉,显示出他本人之勇武功勋堪比开国之君。等他醒悟过来,或许已经来不及了。设计之人对陛下的性格心理了如指掌,而爱尔兰人亦配合的如此丝丝入扣,你说不是内鬼又是什么?” “大哥,那究竟谁是内鬼?” 东方翔双手一摊,苦笑道:“我哪里知道。不过此次陛下亲征,鼓动者乃是当朝大司马王政君王大人,而王大人的妻室出生于南方的南宫家,更可虑者,朱大帅的妻室也是南宫家中人。” “朱大帅?难道此事竟然与他有关?”宋歌惊呼道。 “莫要乱说,此事并无证据,若是传了出去,只怕军心大乱,此战必败无疑。”东方翔做了个禁声的手势道。 “是,多谢大哥指点。”宋歌掩住嘴,良久才道:“如此说来,我们实在处境颇危了?” “此刻军中余粮不足旬日,而方圆百里内能够抽调的粮食都在这里了,十日内,若陛下还不撤军,一旦粮草供给不足,大乱比起。兄弟到时要多留个心眼啊。” “大哥怎么知道的?” “嘿嘿,四大世家中只有我东方家是以武起家,军中耳目多如牛毛,西线大营的贺云松大人是我舅父,你明白了么?” “小弟理会了,那么我们就只有溃败一途,再无转机了么?”他对于各大世家间错综复杂的关系颇为头痛,眉头一皱,便不再理会,请教起胜敌方案来。 “也不是没有一线胜机,除非……” “除非什么?” “除非能够攻破酒泉城,将其中米粮发放全军和饥饿的灾民。如此当可解燃眉之急。” 宋歌若有所思的点头不语。 “小弟,如果真的发生不可挽回的败势,你带着那百来名兄弟向北走,只要到了北方大营,我东方翔可保你无事。” “嗯?为何只带百来名兄弟?” 东方翔白了他一眼道:“那些奴隶兵就不用带了,到了我的地盘,我会安排精兵强将在你手下听差,岂不是要远比那帮半死不活的奴隶强的多?” 原来又是一个不相信奴隶成兵的人,宋歌哈哈一笑道:“大哥,先别下结论,等看过我的军队再说。” 第三十六章 兄弟联手 “步惊闻,传令全军列队。”宋歌在营帐内高呼一声。 “是,将军。” 东方翔可不比项守义,他立刻就听到营帐外传来阵阵细碎的衣甲抖动和脚步之声。只是这些声音轻微之极,若非他功力有成。耳目敏捷,根本就无法捕捉到。他脸上微微变色,联想到刚才宋歌下得命令,不难猜出这声音就是士卒们在列队时所发出的。但如果是三千人同时行动,而只发出如此细微的声音,更难得的是整个过程中竟无一人大声喧哗,甚至就连低声细语也未闻分毫。 这哪里是最烂的奴隶兵部队,分明是一只训练有素的精锐部队,东方翔自恃就算是在银色巨浪军团中也未必见得有如此精兵。如果这些人就是三个月前的奴隶兵,那么宋歌的统兵之道也未免太可怕了点。 他强做镇静,不动声色,随着宋歌出了帐外,但当他看到眼前整整齐齐的三千人队列时,脸色终于变了。 项守义虽然是从军多年,但一直在后勤部任职,对于物资调遣分派是一把好手。但毕竟从未上过战场,未曾经历过生死磨炼,所以他只能分出一只军队是否训练有素,装备精良。 东方翔就迥然不同,他虽然远比项守义年轻。但却是身经百战,始终搏杀在战场的第一线。他一眼就看出,这些人眼中的冷漠和瑟瑟寒气。这绝对不是通过什么训练就可以练就的,这样的眼神只有一种人才会拥有,那种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家伙才会有这样恐怖的眼神。他们会毫不犹豫的举起屠刀挥向手无缚鸡之力的老弱病残,他们会完美的执行上位者的任何命令,哪怕是明知必死无疑,他们也决不会退缩。因为这种人已经看穿了一切,不会再留恋世上的任何东西,包括他们的生命,他们已经不能称之为人,或许杀人机器是唯一适合他们的称号。 每一位统兵者都希望自己麾下的士卒都是这样的机器。但事实上,能从死人堆里爬出来没有疯掉并且还愿意继续当兵的实在不多,从来没有哪一个将领能够找到上千人的杀人机器组建成军。大汉立国之初,曾经有过这样的一只军队,号称敢死队,但是敢死队中的成员从来就没有超过一百个。饶是如此,这只队伍亦是打遍天下无敌手,临阵之时斩将夺旗亦当等闲。 自从太祖平定天下,这只敢死队就烟消云散了,而此后再也未曾听说过哪位将军成功的重组敢死队。但今天,这个神话般的队伍再现眼前,而且还是史无前例的三千人。 东方翔艰难的扭动酸痛的脖子,看向自己带来的那银色巨浪中的二十个精锐骑兵。他们都是随着东方翔出生入死多年的老兄弟,经历过无数战阵的老兵。但此刻他们一个个如临大敌,手握刀把,由于过分用力而显得发白的指节。他们神情紧张地盯着那三千余人,斗大的汗珠从他们的头上滴下,漫天的杀气从他们身上毫不掩饰的散发出来。 然而对面三千人却是站稳了军姿,自始至终连眼角也不曾望过他们一下。就仿佛百兽之王不会理睬跳梁小丑的张牙舞爪一样,他们根本就没有将面前的这二十人放在眼中。 看着自己手下精锐的表现,与对方的差距那是一目了然。这根本就是二个不同档次的队伍,又如何能放在一起来做比较。 他仔细地打量着宋歌,仿佛才刚刚认识这个人似的,双眼中闪烁着危险的光芒,直看得宋歌头皮发麻,尴尬的问道:“大哥?怎么了?” “这些就是你训练的那三千奴隶兵?” “是啊,大哥你看他们还行吧。”宋歌再次流露出得意洋洋的表情。事实上,自从看见了朱向颜眼中的杀机,宋歌就加大了训练力度,在非人的锻炼下,就连原来的那一百二十三人亦产生了极大的变化,此刻的他们才是发挥了血酒真正的功效,达到了血酒战士的颠峰状态。 “老弟,我有个想法,如果你这支部队比得上传说中的敢死队,那么我们就冒他一次险吧。”东方翔断然道。 “什么冒险?还有敢死队是什么东西?” 待东方翔解释了敢死队的来历和功绩后,宋歌想了下,还真的与自己的血酒战士相似。 “小弟,我打算试试你我联手,能否攻下酒泉城。” 第三十七章 主动请缨 东方翔突然开口,一句话让宋歌差点噎着:“大哥,你没有搞错吧?陛下的二十多万大军都无能为力,就你我二部合起来还不到一万人,给人塞牙缝还不够啊。” 东方翔虽然升为左营副统领,手下可以统率一万儿郎,但他还未曾返回北疆,此刻麾下只有本部的三千骑兵而已,所以他们二人加起来也不到一万人。 “如果是别人的部队,确实不可想象,但你的部下可是敢死队啊!!!以他们的战斗力,我想应该有五成的把握创造奇迹。”东方翔斩钉截铁地道。他本来就是一个胆大包天的人物,天性更是喜欢冒险。否则当初在军营外一战,也不会下令用三千骑兵去冲击三万士卒了。此刻机会就在眼前,而且如果成功,那么所取得的成果将要远大于军营一战,不由得他不动心。 仔细想了想血酒战士的作战能力,宋歌也是颇为认同东方翔的话。更何况,在宋歌的手里还有一件秘密武器未曾动用。对于攻城战其实还要多一成把握。 看到宋歌犹豫不决,东方翔急道:“小弟,所谓富贵险中求,舍不得孩子套不了狼。想想你能升任将军一职,还不是九死一生熬过来的。这次一样是个机会,何不放手一搏,以免将来后悔莫及。” 宋歌牙齿一咬,终于下定决心道:“大哥说的是,一切听从大哥吩咐就是。” 东方翔终于松了一口气,如果没有宋歌的点头,那么这个计划根本就没有实现的可能。当下二人商议良久,这可是关系到二人日后的锦绣前程,更关系到二部的六千条性命,当然不敢有丝毫大意。 第二日,在当今大汉的皇帝陛下更始帝刘玄的统率下,大汉军再一次发动了猛烈的攻势,但是爱尔兰人的防线还是一如既往的坚韧,二军在城墙上纠缠不休,磨盘大的石块、漫天的流矢和滚烫的热油不断的从城墙上倾泻下来,每一刻,大汉军都承受着极大的伤亡。 酒泉城东三里远的一处高坡上,更始帝方正的脸庞此刻布满阴翳,深沉的令人不寒而栗。 终于,大汉军伤亡惨重,后继无力,只好再度退回。而大帝脸上更是阴云密布,身边的众文武大臣均是不敢吭声,怕引火烧身。 “报……” “讲。”值班武士大声应到。 “保龙军团副统领张大人身先士卒,奋勇杀敌,不幸中了流矢,已经光荣殉国了。” “什么?”更始帝大怒而起。 众臣更是议论纷纷,怪不得方才汉军败的突然,原来是主将身亡,那就无怪乎了。 “唉……”更始帝愤怒的一挥袖,道:“哪位爱卿去为朕将此城取来。” 众人面面相觑,这几日的攻防他们都看在眼中,谁又敢夸下海口,自讨没趣。 “二十五万大军,二十五万大军竟然拿不下一个小小的酒泉城,你们……你们都是一些饭桶。”更始帝怒极而骂:“传令下去,谁若攻陷此城,此城子女玉帛尽归其所有。” “启禀陛下,微臣愿往。” 众人的眼光望去,都想看看是哪个利欲熏心,不自量力的家伙,然而当他们看清来人,不由得都是一愣,此人竟是新任红色军团左营副统领东方翔。 以东方翔的官职本来是无法出列这种场合,但他现在却是代表了银色巨浪军团,而且他家世显赫,本人又是方家的长子长孙,所以意外的分得了一个席位。 看到出言的竟然是东方翔,更始帝舒展的眉头重新皱了起来:“东方卿家,你的忠心可嘉,但你部都是骑兵,攻城之时却是毫无作用,还是下去吧。” “陛下,臣愿举荐一人,若能与他联手,或能解陛下之忧。” “哦,那是何人,你且说来听听。”更始帝好奇的问。 “此人便是西方大营新组第五纵队麒麟军偏将宋歌。”东方翔恭敬的答道。 “宋歌?好熟悉的名字,啊……莫非就是曾与你联手杀敌的那个十人长?”更始帝终于想了起来。 “正是,此人现任第五纵队麒麟军偏将,与臣配合默契,臣请陛下应允。” 朱向颜突然从人群众出来道:“陛下,这宋歌的第五纵队目前仅有三千奴隶兵,想要攻下酒泉城,根本就是痴人说梦,还请陛下亲查。” “陛下,宋将军练兵有术,那三千奴隶兵经过宋将军三月操练,已经是百战雄狮,还请陛下允我等出战。” “荒唐,三个月就能将三千奴隶训练成军,此事前未所闻,还请陛下明鉴。” 第三十八章 得令而去 更始帝望着眼前争辩不休的二人,一时也拿不定主意。 朱向颜是德高望重的元帅,但东方翔更不简单,他不但是四大世家中东方家的长子长孙,同时还是四大世家中北冥家家主的乘龙快婿。如若不是东方家祖训,只怕他早就成为大将军了。所以虽然他的官职仅为一营副将,但面对朱向颜却是据理力争,毫不示弱。 “陛下,既然东方将军有把握,何不让他一试,就算未曾成功,也不过是损失三千奴隶兵而已。” 这时一位大臣出列,向更始帝进言。此话立即引起了一片赞同之声。 朱向颜暗自叹了口气,东方家在军部的实力确实强横。虽然自己官至极品,又统率西线大营,但在朝中的实力还是远不如东方家的根基雄厚。他之所以反对,到也不是安了什么好心,而是心中对于宋歌的统率能力有了一丝担忧,怕他再立奇功,从而败坏了自己的图谋。然而此刻见众臣大都赞同,知道事不可为,再反对也是无用,只好退了回去。 既然朱向颜不再反对,那么此事也就无需再议。在得到更始帝的许可,东方翔拿了令牌向前线而去。 以副将之职指挥这二十余万大军,就算手持令牌,众将不敢明目张胆的违反,但拖拖拉拉的总是免不了。但东方翔身为东方家长子长孙,前次又立下赫赫战功,军中大多数高级将领,或多或少都与东方家有些干系,自然是无人敢于轻忽怠慢。 在东方翔的指挥下,战场上最奇特的一幕出现了。 排列在前的数万人马整齐的向后退去,酒泉城正门前千米内再无一人。这样的举动立即吸引了双方所有人的注意,只要能看得到的人他们的目光就不由自主地集中到这块地方。 一辆高塔推车缓缓地在数千士卒的护卫下向城门逼近。爱尔兰人正门指挥官皱着眉头,苦思不解。他实在想不出大汉人在搞什么鬼。这样的高塔推车由实心木所造,高达十余丈,一边装有楼梯和滑梯,士卒从楼梯上到车上的顶台。站在顶台上可以直接登上城墙,或者弓箭手在高塔顶台上居高临下的射箭,可以压制对方的弓箭手,确实是攻城拔寨的好工具。但它却有二个致命的缺点,一是行动迟缓,二是不够牢固。 因为造得太高,所以虽然它的底下装有滑轮。但还是无法快得起来,因为同样的原因,它的坚固程度差了不止一筹。正因为有这二个致命的弱点,所以它在大规模交战中作用不大。 投石机正是它的最大克星,因为慢,所以成为投石机的打击靶子,因为不牢固,所以经不起打。 在前几天的攻击中,大汉人也动用过此物,但效果不好,被城墙上的投石机打碎了数台,不得已只好退去了。 只见这数千步卒来到城门前八百米站定,分为三队,每队一千人上下。正中一队最是奇怪,当先一个汉子身材特别魁梧,比旁人起码高过一个头多,只见他披头散发,状若魔神。他身后的千人队伍中,有二十人分别抬着二个大台子,这二个台子上放着二只铜狮子。爱尔兰人议论纷纷,都想不出他们为什么要把铜狮子拿到战场上。有一个爱尔兰士兵嘲弄道:“他不是想要拿那二个狮子做兵器吧。”这句话立即引起了众人的哄堂大笑。 这三千步卒排好阵形,后面又出来了三千骑兵,这些骑兵爱尔兰人可并不陌生,那就是大名鼎鼎的银色巨浪枪骑兵。 后面又来了数百名辎重队,他们每个人都捧着二捆箭,疾步跑到推车顶台之上,将箭枝放好。看这情形,似乎是要弓箭手实行压制射击。 “投石机准备,一旦对方的推车进入六百米就给我狠狠地扔。”爱尔兰军官冷笑一声,下达了命令,但是任何人都没有想到,这个命令竟然是他这一生中最后的一个命令了。 当所有辎重队全部离开时,十几平方米的顶台上除了几个空位外,都堆满了箭枝。 随后,一行五人从骑兵队中走过,沿着楼梯,慢慢登上顶台。其中一人从背上解下一张特大号的弓,取过箭枝,缓缓张弓,做势欲射。 “他疯了么?这里离城门可有八百米啊?” 无论是山坡上的更始帝及众大臣、城墙上的爱尔兰人还是地面上的大汉军同时涌起了这样的疑问。 整个战场在这一刻诡异的安静下来,所有人屏息注目,看着此人的一举一动。在数十万双充满了惊疑,不信和嘲弄的目光中,他终于射出了这惊天动地的一箭。 第三十九章 一箭成名 似惊雷,似闪电,根本就没有人能看出这一箭的轨迹,他们只看到此人右手一松,几乎同时,酒泉城正门高塔上悬挂着爱尔兰国旗的石杆象是被千斤巨石击中一般。发出“咚”的一声巨响,碎石四散,石杆从中部断裂,在无数双充满了不可置信的眼睛里轰然倒下。 站在石杆旁的爱尔兰人指挥官傻傻的转过了头,他看到推车顶台上的那人又一次松开了弓弦,然后他只觉得有什么东西从他张开的口中飞了进去,巨大的力道将他整个人都掀了起来,这是什么东西啊?是魔鬼么?这是他临终前最后的一点思考。 站在顶台上的正是宋歌的神箭手赵破奴,他那绝世无双的箭术在此刻发挥出了最大的功效。 第一箭,他射倒了爱尔兰人引以为傲的国旗,给了对方当头一棒。第二箭,他的箭枝从对方的前沿总指挥官的口中穿过,更夸张的是,竟然将对方胖大的身躯带起,深深地钉入了后面的木板上,一缕鲜血顺着他的背后蜿蜒而下,说不出的恐怖凄厉。 随后,赵破奴一箭快过一箭,面前的箭枝很快就射光了,身后的二名士卒不断地将四周的箭枝放到他的右手边,方便他的拿取。 天空中留下了一道道箭枝的残影,不停地传来雷鸣般的“嗖嗖”破空声。是的,正因为箭的速度太快,几乎是在赵破奴松手的那一瞬间,箭枝已经到了它此行的目的地,所以空中只能留下残影,而如此快捷的利箭已经超过了音波的传递速度,所以人们所听到的也只是先前的声音。 如此恐怖的箭术已经超出了人类的认知范围,既然连看也看不见,又要如何抵挡,赵破奴的每一箭都要带走一条以上的人命,爱尔兰人军官是他重点照顾的对象,凡是出现他射程内的军官无一幸免。很快,当赵破奴射出第五百箭的时候,正城门的一段百米城墙上已经没有半个活人了。他竟然以一人之力,成功地控制了整整百米的战线,如此威势,如此战绩,就算是亲眼所见,也让人难以置信。 一个正常人能射中百米之外的目标已经是一个难得的弓箭好手了,能够在百五十米内射中大多数目标的便可以称之为神箭手了。但是从来就没有听说过有人能射中二百米之外的东西。但是赵破奴在此战之中竟然表现出了远超乎人类极限的水准,竟然能够在八百米之外做到箭无虚发,而且所有箭枝都是入石三分,显然犹有余力。 人力有时而穷,就算是投石机的射程也不过是六百米之内而已。何况世界上也没有哪个弓有八百米的射程。更何况就算是有了这样的弓箭,人的眼睛又怎么能看清八百米之外的东西,而做到箭无虚发呢。 “魔鬼……”爱尔兰人悲声惨叫。 “神啊……”大汉人高声欢呼。 山坡上,更始帝等人亦是目瞪口呆。良久,更始帝只觉得喉咙上凉飕飕的,不由自主地摸了摸自己的咽喉,抬头看去,只见身边众人大多数都做了一个和自己同样的动作。咽了口吐沫,涩声问道:“此人是谁?我大汉军中竟有此等勇士么?” 这个问题自然没有人能够回答他,更始帝想到了宋歌来自西方大营,问道:“朱爱卿……” “臣在。”朱向颜出列躬身道。 “此人应是出自西线大营,他是何人?” 朱向颜一怔,他又怎么知道这突然大发神威的人是谁,一时哑口无言。 “怎么?这样的勇士你也不知道么?你是怎么带兵的?”更始帝大怒道。 朱向颜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他心中把宋歌和东方翔的祖宗十八代都骂了个遍,终于从嘴里挤出几句话:“臣只知此人是宋歌将军麾下勇士,待此战之后,臣定当详细盘查。” “哼……”更始帝不满地转过头去继续观看。 朱向颜擦了把额上的冷汗,他此刻已经猜到了顶台之人手上拿着的是他赠于史泰的后羿弓。当初他赠弓之时,万万没有想到此弓威力竟然如此巨大,更加想不到这世上除了史泰之外,竟然还有人能拉开此弓。而此弓在那人手里竟是如鱼得水,发挥出了不可思议的功效。他心中后悔莫及,如果早知如此,这后羿弓可是万万不能送的。宋歌有此人与史泰襄助,天下哪还有能够挡得住的军队。 第四十章 卧虎藏龙 “将军有令,第一队前进,攀墙。第二队前进三百米,驻扎。” 推车之上响起一道雄厚深沉的声音,以顶台为中心远远传开。数里之内,就像是在耳边说话一般,清晰可闻。 山坡上的众人再度动容,一员大将脱口而出:“好精湛的功力,此人内功之强,足以跻身当世第一流高手之列,想不到这小小麒麟军中竟是藏龙卧虎啊。” 更始帝一看,原来是保龙军团大统领刘秀。大汉五大军团中,有四大军团分别被四大世家所把持,只有拱卫京都的禁军保龙军团才是帝皇家的近卫队。而每任保龙军团的大统领都是出自皇室刘家本宗,也是皇帝最为信任的人之一。 “秀儿,此人武功较你如何?”在更始帝的心目中,刘秀已经是当世高手之一,仅此于宫中的四位一品带刀侍卫而已。 “回禀陛下,臣万万不及,以臣看来,只有宫中的四位一品带刀侍卫才能与他比肩。”刘秀躬身道。 “什么?竟有如此厉害么?那么这又是何人?”更始帝转向朱向颜,却见他亦是一副大惑不解的模样,不由地气道:“朱爱卿想必还是不知道了。” 朱向颜的脸上一阵青,一阵红,硬是被噎得说不出话来。心里把宋歌的十八代祖宗的十八代祖宗骂了个遍。 原本守卫在推车前的三个千人队在听到号令后,左面的队伍整齐的向前跑去。经过这近一月的攻城,虽然没有攻破酒泉。但城外的护城河已经被汉军用自己的血肉填满了。他们踏着自己同胞的尸体,石块和杂物跑到城墙下,架起云梯,开始向上攀爬。中间的队伍亦开始移动,他们向前奔出三百米,在距离城门五百米处停下。这已经处于投石机的射程,但他们正面城墙上的活人都被赵破奴射杀了,所以没人操纵投石机,也就不会对他们构成威胁了。 看到大汉军开始攀爬城墙,爱尔兰人的指挥官按捺不住,下了死命令,无数爱尔兰士兵被迫冲上城墙,想要阻止汉军的前进步伐。 赵破奴仿佛看到了世界上最可笑的事情,他那充满了异域风情的俊脸上微微扯动,露出了一丝不屑的笑容。再度举弓射箭,新出现的爱尔兰人立即尝到了他们先辈的滋味。不过这一次,赵破奴并没有直接射杀他们,而是射穿了他们的手脚,将他们牢牢地钉在地上,墙上。受了箭伤的爱尔兰人由于身体被贯穿钉在墙上,遭受着极大的痛楚,他们忍耐不住,杀猪般的嚎叫起来,一时之间,城墙上鬼哭狼嚎,好不热闹。然而这样的效果却是十分明显,爱尔兰人不再理会长官们的催促,就是不愿意往前冲,是以第一队的三千士兵顺利登上城头。 此时,酒泉城的正前门突然大开,一对对穿着亮晶晶铠甲的重甲骑士疾驰而出,他们的目标就是推车上的赵破奴,只有除掉这个超级威胁,酒泉城才有可能守得住。 “糟了,是重装骑兵,第五纵队都是轻步兵,如何可以抗衡?”更始帝脸色一变,惊呼道。 重装骑兵是爱尔兰人独有的兵种,所有骑兵连人带马都是身披重甲,手持长枪、砍刀。他们的冲击力之强匪夷所思,兼且不畏一般刀剑,第一次交锋时,毫无防备的大汉军损失惨重,所有人对此印象深刻。大汉军中还没有能直接对抗这个军种的部队,就连威震北疆的银色巨浪也不行。遇到他们,只有避其锋芒,采取迂回战术。 好在他们的铠甲过于沉重,无法进行持久作战。此外对于骑士和战马的要求亦是十分苛刻,城内十五万人,重装骑兵的总数仅有区区五千人。在经过数次交锋后,已经锐减到三千人,轻易不敢动用。但此刻已经是生死存亡的重要关头,爱尔兰人迫不得已,终于提前使用了自己的终极武器。 第四十一章 重装骑兵 重装骑兵一旦冲了起来,其声势浩大,威不可挡。他们勇往直前,所有阻挡在前进道路上的一切都将被他们彻底撕碎。哈迪斯是重装骑兵的一个千骑长,他勇武过人,每次冲锋时都是冲在第一个,今天也不例外。他最喜欢看到每次冲锋时前进道路上的敌人部队慌乱躲避的模样。现在他的面前就有一个千人队,根据以往的经验,他们应该要惊惶失措地逃跑才对,但现在他却看不到任何波动。 不会是吓傻了吧,那个身材魁梧的汉子愣愣地站在那里,不知道在傻笑些什么,身后还有二个偌大的铜狮子,这就是他设置的障碍么?这些汉人太小看我们的骑术了,就让我来教训他们一下吧。他想到这里,突然看见了让他无法相信的一幕。 重装骑兵笔直的向推车冲来,首当其冲的,就是宋歌麾下驻扎在城门前五百米处的史泰一部。望着迎面奔来的钢铁洪流,他开心地笑了,双手向后摸去,二座铜狮子被他同时拧住脖颈,倒提起来。这时最前面的重装骑兵已经冲到了他的面前,只见他右手向前一挥,哈迪斯连人带马像是纸糊般,被他狠狠地砸到了半空之中。 “我这是在做梦么?可是为什么这么痛啊?”哈迪斯临终前还不敢相信自己所见到的一切。 史泰挥舞着二个铜狮子,率领着众士卒向前冲去,他的二个兵器实在太过于恐怖,当真是碰着伤筋断骨,擦着断骨伤筋。如果说重装骑兵是一枚无孔不入的钢钉,那么他就是一个无坚不摧的铁锤,他就这样迎着敌人的大部队冲了上去,以硬碰硬,力强者胜,当先的近千铁骑被他打的七零八落,溃不成军。 号角声响起,后续的骑兵勒马转向,他们朝二边绕了过去。从来就是一往直前的重装骑兵在更加强悍的史泰面前被迫选择了退让和回避。 “霸王之勇,真是霸王之勇。”更始帝兴奋地只想开口大骂,自从他登基以来,还没有如此激动过。若非自重身份,他早就跳将起来,晓是如此,此刻他也是满面春风:“此人又是何人?” “回陛下,此人名叫史泰,是宋歌麾下第一勇将。”朱向颜连忙上前解说道。 看了朱向颜一眼,更始帝奇怪地想,怎么这人记得那么清楚,而其他人就一问三不知了。 重装骑兵们绕过史泰所部,他们的目标直指推车顶台的赵破奴,此刻围绕在推车前的就只有身穿布衣,手持劣质钢刀的一千奴隶兵。虽然在他们的身后还有三千银色巨浪的枪骑兵。但谁都知道轻骑兵是无法与重骑兵正面抗衡的,就算这四千人加起来也不可能阻挡那二千重装骑兵的铁蹄。然而,面对越来越近的重装骑兵,红色枪骑兵非但没有上前护卫,反而在东方翔的命令下后退了数十米。这样就只剩下一千奴隶兵了。 终于,重装骑兵的第一波攻击正式发动。骑兵们斜举长枪,对准面前的敌人,想要把他们一个个对穿起来。当前一排十余个奴隶兵突然矮下身去,他们滴溜溜地贴地滚向骑兵们冲来的方向。这是一个多么蠢笨的动作,在万马奔腾的铁蹄下冲进去,岂不是立刻就要被踏成肉酱。 但是,惊人的一幕再次上演。当马脚踏上他们的身体时,他们并不躲闪,也不遮掩伤口,就是张开双臂,将马腿牢牢地抱住。疾驰中的烈马突然被抱住了腿,一个个地摔倒了下去,马上的骑士更是向前狠狠地飞了过去。第二排的奴隶兵早就等候多时,他们拿着钢刀,对准摔的头晕脑涨的骑士们的脖子就是一刀捅了进去。 重装骑兵虽然号称是浑身披甲,但有些地方确实是无法披甲,比如颈部,为了不影响脑袋的转动,他们的做法是将头盔下沿放长,遮住劲脖,一旦摔倒了,头盔脱落,他们身上沉重的铠甲反而成为了一种负担,行动不灵的他们根本无法阻挡麒麟军的屠杀。虽然骑兵冲刺时都保持了一定的距离,但异变突起,第二波骑兵收马不及,还是狠狠地撞了上来。 完成任务的第一排麒麟军若无其事的站了起来,说他们若无其事,指的是他们的神态,但他们的身上已经受了极大的伤害。有些人手臂下垂,显然是被马儿踩断了胳膊,有些人立起来时摇摇摆摆,那是腿脚不灵,更有甚者,有些人的肚子开了个大洞,肠子和内脏隐约可见。他们根本就毫不在意身上的创伤,立即向下一批敌人冲去。 竟然如此悍不畏死,爱尔兰骑兵们几乎就要疯了,这些尊贵的骑士们以前每次出击,都是无往不利,就算面对几倍的敌人也能将之冲垮冲散。但今天先是遇到了一个蛮横凶历的史泰,接着又遇到了整整一千人的疯子。这群疯子根本就不把性命放在眼里,无论是敌人的还是他们自己的,在他们的血液里,杀戮已经成了本能,成了支持他们活下去的唯一动力。 第四十二章 史泰发威 重装骑兵的威力在于疾驰时产生的强大冲击力,那股冲击力可以冲垮一切。但是如果重装骑兵冲不起来,那么他们就变得一无是处。厚重的铠甲只会拖慢他们的进攻。在麒麟军们舍生忘死的阻止下,后续的骑兵们不得已勒住了马匹。他们不知所措的看着眼前的一切,从来就没有什么可以阻止他们的去路,但是今天有人做到了。他们的面前是一堆堆人马尸体组成的高墙,沉重的装备注定了他们无法一跃而过。如果继续冲上去,那么他们也将步入前行者的后尘。 就在他们筹措不前时,麒麟军已经越过了尸墙,对着骑兵们发动了攻击。他们毫不理会洞穿了自己胸膛的长枪,残忍地割下了骑兵的首级,又向下一个骑兵走去。他们仿佛就是不死的僵尸,不知疼痛,不知疲倦,拖着流出的五脏六腑,挂着只剩一层皮相连的四肢,他们沉浸在杀戮的快感中,直到血尽而亡。 “魔鬼啊……”一个重装骑兵实在受不了这种恐怖的场面,大叫一声,转身而逃。 他的逃跑引起了连锁反应,一个接一个的重装骑兵们丢弃了他们骑士的荣耀和尊严,向后方逃跑。如果对手是人,他们一无所惧,但对手是魔鬼,那么就算是他们这些高贵的骑士也只有望风而逃了。 更始帝等人放下望远镜深深的被震撼了,不敢再看。有些胆小之人忍受不了这种视觉的冲击已经当场呕吐起来,这些魔鬼士兵给他们造成的冲击还在赵破奴和史泰之上,那还是人么?简直比魔鬼还要魔鬼啊。更始帝望着手上从爱尔兰人那里缴获的战利品,第一次对它的功用产生了一丝厌恶。 远处观望的人已经如此,那就在他们身后的三千银色枪骑兵更是看得毛骨悚然,一股子冰冷的寒气沿着脊梁骨直冲脑际。然后蔓延到全身。虽然此刻是烈日当空,虽然身上穿着厚甲,但他们却感觉不到有丝毫的温暖。就算是早有心里准备的东方翔大声哟喝,整个队列也是不可避免的轻微变形。 就在麒麟军肆虐重装骑兵时,史泰等人也没有空着,他率领着本队的一千麒麟军向城门口冲去。城里的爱尔兰人见过他的神勇,里面的军官大声呼喝:“关门,快关门。” 二十余名爱尔兰士兵拥了上来,沉重的铁门缓缓合拢。 史泰此刻已经奔到城下五十米处,若是平时,城头之上早就是箭如雨下。但此时盘踞在城头上的却是宋歌的麒麟军,他们将堆积在城头上的石块和箭枝雨点般的向城内砸去。给内城造成了极大的麻烦,好在他们只是守住城头,并未冲下,爱尔兰人一时也分不出人手,只好听之任之,暂时不做理会。好一个史泰,只见他原地站定,右手举起铜狮,原地旋转起来。他就这样转了几圈,突然松手,顿时千余斤的铜狮脱手而出,划出了一道漂亮的抛物线,狠狠地砸在了即将合拢的铁门上。 “咚……”激烈的碰撞发出了响彻天地的声浪。那二十几个正在推门的爱尔兰士兵只觉得一股无可抗拒的大力从铁门上传来。他们的双手根本无法做出丝毫的抵挡,就被铁门重重的砸在胸膛上。所有人同时飞了起来,大多数人在半空中就口吐鲜血,胸骨断裂而亡。偶尔几个存活下来的,也是骨骼尽碎,瘫痪在地,呻吟不止。看他们出气多,进气少,只怕是难逃一死。 “再关,快关……”爱尔兰人长官声竭力嘶地喊道。 又冲出二十多人,将被铜狮砸开的铁门用力推拢起来。 “咚……”第二次巨响再度出现,附近爱尔兰人的耳朵被震得嗡嗡作响,有几个甚至站立不稳,扑通一声坐倒在地,无法起来。 这一次,史泰的铜狮子砸得恰到好处,一半的狮身正好卡在二门当中,就算爱尔兰人想关也无可奈何了。 “搬开,快搬开……”爱尔兰人长官再度发号施令。 开玩笑,这东西可有千多斤的分量啊!又不是纸做的,仓促间又怎么搬的动。几个爱尔兰人围着铜狮子,可是使出吃奶的劲,铜狮子也是纹丝不动。 第四十三章 杀入城内 看着史泰越跑越近的身影,爱尔兰人长官扯着沙哑的喉咙高声叫道:“放箭,给我放箭,射死这个怪物。” 爱尔兰人军队中也不乏弓箭好手,数十只箭通过敞开的城门几乎同时射中史泰的身体和脑袋。只听得“叮叮”之声不绝于耳。这些箭枝除了带走一些衣物之外,射到史泰身上竟然发出金铁相击之声。而史泰的上衣变得千疮百孔,他一怒之下,二手抓住衣领,大吼一声,奋力一扯,顿时将破烂不堪的上衣撕成二半。只见他坦胸露乳,一副凶狠之相,朝城门奔来。史泰身后的一千麒麟军也是同时扯去上衣,一千人就这样赤膊上阵,跟着史泰涌向城门。 看到史泰连弓箭都不怕,爱尔兰人可是真的无计可施了。他们眼睁睁地看着史泰捡起了地上的铜狮子,带着千人队冲进城门。如果世界上真的有人能称作万夫不挡之勇,那么史泰绝对是当之无愧。他手上的兵器威力实在太大,一抡起来,数米之内,万物皆毁。他身后的千人队更是凶悍,一个个奋战到死,竟是无一退却。 爱尔兰人流年不利,他们的计谋本来万无一失,按照计划,一场足以载入史册的胜利近在眼前。但却在这最后几天遇到了宋歌这个煞星,在二大超越人类极限的高手联袂下,固若金汤的酒泉城终于被硬生生的打出了一个缺口。而且这个缺口正在不断扩大,直到完全撕裂整条防线。 “兄弟们,跟我冲啊……”东方翔大叫一声,率先冲出。身后三千银色枪骑兵同时催马前进,千米的距离对于骑兵来说还不够热身用的,更何况本来就是以速度见长的银色巨浪。 东方翔的骑兵一动,山坡上就传下全军总攻的命令。在更始帝的身边,久经战阵的沙场老将多如牛马,如果这个时候还不知道发动总攻的话,他们都可以去集体上吊了。 等东方翔他们杀入城中,已经看不到史泰等人的身影,他们才不管什么把守城门,等待友军支援之类。或许在史泰的心里,就算这个破城门关了又怎样,拿铜狮子一砸不就又打开了么。 无奈之下,东方翔只好分出一半的骑兵在城门口徘徊,他则率领另一半骑兵清除附近的爱尔兰人。等到后续部队进入城门,接替了守城的重任后,他才敢传令继续向内城冲杀。 大汉军在刘秀的调遣下,井然有序的从正城门口鱼贯而入。他们兵分数路,想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取得几个最重要地方的控制权。城内处处都是刀光剑影,双方的士卒互不相让,展开了激烈的巷战。 在城内主干道上,东方翔的银色枪骑兵来回驰骋,由于所有的重装骑兵都被派了出去,所以无人能够阻挡他们的铁蹄。凡是试图在主干道上集聚队伍的爱尔兰人都遭到了他们毁灭性的打击。然而最夸张,最威风的却是在史泰带领下的那二千赤膊上阵的麒麟军。 他们精赤的上身成了最好辨识的标志,只要他们出现的地方,爱尔兰人立即开始四处逃散,很少能够组织起有规模的抵抗。不过也只有这些不把生死放在心上的麒麟军才有如此大的胆子脱去衣甲。在这种兵危战凶的地方,处处隐藏着无限杀机,只要是正常人,都唯恐铠甲不厚,刀兵不利,又有多少人有胆子褪去衣甲的。 凭借着人数上的巨大优势,特别是宋歌的黑旗军时不时的出来恐吓一下,大汉军很快就夺取了粮仓、帅府等重地。此时此刻,人人都知道这场战役已经结束,大汉军取得了无可置疑的绝对胜利。 北面的大门突然洞开,数千爱尔兰人骑着高头大马冲了出来。这些是爱尔兰人中的高级官员,他们看见无力回天,只好舍弃满城的财富和士卒,想要突围而出。 北面确实是大汉军的软肋,那里布置的人数虽然不少,但都是些后备军队。二大军团中的精锐部队都没有在这里布防。让这些后备军摇旗呐喊还可以,但真刀实枪的比拼就勉为其难了。爱尔兰人的这数千人中大多数是骑兵,他们很快就冲散了后备军,笔直地向远方逃去。等到更始帝组织起骑兵队伍时,对方早已是逃得无影无踪,追之不及了。 爱尔兰军官的逃窜代表着战斗的正式结束,毫无组织的爱尔兰人根本就无法与士气大振的大汉军相抗。在更始帝发出降者不杀的命令后,除了个别顽固不化的人之外,大多数都选择了投降。 二个小时之后,城中除了一些偶然发起的零星小战斗之外,大汉军已经基本控制了整个城市。 至此,宋歌才在步惊闻和十余名武功高强的麒麟军护卫下,小心翼翼的进入酒泉城。他与东方翔在主干道上相遇,二人击掌互庆,同时放怀大笑。 第四十四章 三位勇士 虽然战斗已经结束,但二人仍然不敢有丝毫松懈,分别指挥城内的军队进行地毯式的搜索,力求在最短的时间内把残余的爱尔兰士兵全部搜出来。这是个吃力不讨好的工作!如果行动过慢,尊贵的皇帝陛下在城外必然会等得不耐烦,那么他们遭到这位至尊的训斥。可是如果只是潦草的搜寻一遍,让爱尔兰余孽惊扰了圣驾,那么他们以前的功劳也算是白立了,反而要落个办事不力的罪名。 从这个地方就可以看出他们二人的经验差距了,宋歌是在城门边选了个地方,从那里开始向四周慢慢查找。而东方翔则命令军士率先清空主干道二边的房屋,保证每一个房屋内都留有三名以上的士卒。随后他赶到内城,将几处大型庭院整理干净,仔仔细细的搜寻每个角落,直到确定绝对安全后,命令士兵将这几个地方里三层,外三层的包围起来,别说是人,就算是一只苍蝇想飞进去也难。 做好了这一切,东方翔找到宋歌,这时候,宋歌才刚刚搜到第三十栋房子。 “老弟,我们这就去迎接圣驾进城。”东方翔扯着宋歌的马头就要向城门外走。 宋歌大吃一惊,连忙道:“大哥,您都搜索完了?” 东方翔哈哈一笑道:“呵呵,兄弟别傻了。谁有那么大的本事可以一下子就全部搜完啊,我只是给皇上整理了个寝室,布置了一下沿途的警戒。” “这样就可以了?”宋歌诧异的问。 “一般情况下当然不行,但现在陛下是御驾亲征,和平时当然不一样。只要能确保陛下的安全,就算大功告成了。” 宋歌若有所思的点点头,随着东方翔出城去了。 本来以他们二人的小小官职,是无法主持这项工作的。但此城却是他们二人打下,情况又是不同,城内不少与宋歌同级或高级的将领,看见这位偏将时亦是恭恭敬敬,不敢有丝毫失礼之处。原因无他,就是因为宋歌的麾下将士在这场战役里表现的过于出色,当兵的大都敬重英雄,作为麒麟军的最高首领,他所受到的礼遇甚至比东方翔这个副将还要高出一头。 “天佑我皇,愿皇上洪福齐天,万岁万岁万万岁。酒泉城已经攻下,请陛下进城验收。”二人来到山坡前,下马拜倒。 “平身,东方爱卿,这位就是宋爱卿了么?”刘玄将刚才一战的所有场景都看在眼中,自然知道能够攻下此城,完全是靠了宋歌麒麟军的功劳。对于能够在三个月内将一群奴隶变成如此强悍的将士,他还真是感到深深的好奇,或许其中还有一丝敬畏,但他绝不会承认罢了。 “正是微臣,唔皇万岁万岁万万岁。”宋歌叩首道。 “宋爱卿,方才朕看你麾下有三名勇士,均有万夫不当之勇,何不让他们一起上来,朕皆有封赏。” “臣尊旨。”宋歌刚一接旨,便怔住了。他不是笨蛋,当然知道皇帝所指的三名勇士中肯定有赵破奴和史泰的份,但是还有一个是谁?他可就一无所知了。其他人在战场上的表现都是半斤八两,还真想不出有哪个比较突出一点,或许战场太大,他没看清楚也纯属正常。但现下皇帝心血来潮,突然想要见他,毫无头绪之下,想要找出此人,那就是砍了宋歌的脑袋也办不到啊。 “宋爱卿,你怎么不去传令?”更始帝见宋歌答应了一声,便跪在地上一副左右为难之色,心中不悦,询问道。若是换了另一位小小的偏将,他早就下令拖出去打板子了。如果遇到他老人家心情不好,就算当场命人推出去斩了他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不敢隐瞒皇上,微臣麾下的确有二名勇将,他们在今天的表现也无愧其勇武之名。但臣下却着实想不起第三位勇士是谁?”宋歌硬着头皮回答道。 “原来如此,朕说得第三个勇士就是同你一起在推车顶台喊话之人。” “微臣明白了,这就命令他们来此叩见皇上。”宋歌连忙领旨,就要离去找人。 “宋将军且慢。”东方翔突然道:“陛下,此刻天色将晚,臣在内城中为陛下准备好了临时行宫,还请陛下移驾。” “嗯,也好,朕也累了,就进城吧。” 众大臣拥着皇帝陛下,浩浩荡荡的进入酒泉城。这时候就可以看出东方翔的先见之明,酒泉城内戒备森严,三步一岗,五步一哨,布置的井井有条,飞鸟难渡。 第四十五章 召见勇士 这里本来就是吐番国的国都所在,内城中的建筑都是按照皇室规模所建,虽然远不及大汉国都的宏伟细腻,但作为临时行宫还是足够了。 来到了大殿,皇帝赐座,众大臣纷纷坐下,东方翔适时奉上清茶,使得刘玄龙颜大悦。而宋歌在路上早已传令将三位部下找来,此刻在东方翔的示意下觐见更始帝。 “启奏皇上,臣属下三名千长夫己经带到。”宋歌跪奏道。 “哦,宣他们进来。”更始帝绕有兴致地道。 “是,皇上有旨,宣史泰、赵破奴、步惊闻觐见。”一个小太监站在台阶前大声呦喝。 “臣参见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三人异口同声地道。 “众爱卿平身吧。”更始帝看着他们三人,脸上流出一丝讶色,道:“赵破奴,他不是我们汉人吧。” “回禀皇上,赵破奴是臣从奴隶营中意外发现的勇士,他原来是匈奴人,是我将他带出奴隶营的。”宋歌偷眼一看,皇帝老儿的脸色似乎不太好看,立刻想到了匈奴乃是大汉的百年世仇。自己这个小人物从来没有受到过匈奴人的欺凌,所以对此印象不深。但皇帝老儿久居高位,当然对匈奴人毫无好感。一旦让他猜忌匈奴人竟然还有这么变态的弓箭手存在,只怕连自己都保不住赵破奴了。连忙说道:“不过微臣将他带出奴隶营之后,赵破奴已经弃暗投明,愿意为我大汉效犬马之劳,请皇上明鉴。” “嗯,既然如此,宋卿家就好自为之吧。”更始帝终于决定不再追究此事,毕竟在这个时候要是诛杀功臣,只怕立刻就会寒了天下人的心。这种明显离心背德的事情更始帝是不会做的,仔细打量了一下另外二人,更始帝道:“那二位勇士是……” “这位是属下千人长史泰,自幼神力过人,家传金躯护体神功,已经达到第十三层境界了。” 此言一出,大殿上几个识货之人纷纷动容,看向史泰的目光就像在看一只怪物一般。金躯护体神功是江湖上最简单的外门功夫,但却也是最难练的功夫。这种功夫的前七重都不难,只要有恒心,二十年内大多数人都可以练成。但问题是从第八重开始,它所耗费的时间就成倍增加,以后每高一重,耗时就更多一倍。 当然,从第八重开始,它的真实威力就逐渐体现出来,可以不惧普通刀剑的砍击,每高一层,它的威力也就相对提高。如果有人能得享五百年高龄,那么此功定能练到十三重。传说中,第十三重的金躯护体神功堪称不死之身,就算是神兵利刃也无法伤之分毫,更厉害的是,从此水火不侵,百毒不惧。号称世上第一防守功法。 在史泰之前,最高的记录是一位佛门弟子练到了第十一重。他就仅凭这第十一重的横练功夫跻身当世第一流高手之位。 想不到今日史泰更进一步,一举练至顶峰。怪不得在战场上横冲直撞,所向披靡。第十三重的金躯护体神功是个什么样的境界,没有人能知道,或许只有当世武神级的高手能够与他一战吧。 “这一位也是属下从奴隶营中提拔出来的,他叫步惊闻。”宋歌继续介绍,他到现在还没有想明白,步惊闻分明没有出过手,皇帝老儿又怎么知道他有万夫不挡之勇。 不过,听了宋歌的介绍,众人心中一阵郁闷。怎么宋歌的运气这么好,随便到奴隶营中这么一扒拉,就能找到那么厉害的二个怪胎。而这么厉害的人又怎么会委身于奴隶营呢?以他们的身手想要离开那还不是易如反掌的事情。为什么我们从奴隶营弄了这么多奴隶兵了,我们咋就没发现这种人呢! “好,三位爱卿果然英勇不凡,朕甚是欣慰。”更始帝着实鼓励了一会,又赐下丰厚的赏钱,这才让他们离去。不过听更始帝的语气,显然对于史泰是另眼相看。虽然在礼物上没有厚此薄彼,但嘘寒问暖,甚是关心,最后还询问他是否愿意到禁军中任职。若是换了一个人,就算能够忍得住没有答应,起码也要感激万分。但史泰根本就不理会那台上的老儿说什么,只是拿眼睛看着宋歌等他定主意。 想让宋歌割爱,那是不可能的,宋歌当下婉拒,其实就算他想答应也不成,因为他根本就无法解释血酒的事情。再说,如果让皇帝老儿知道他有这本事,第一个要杀的肯定就是他。毕竟,这能力太骇人听闻了。 至于其他二人,更始帝显得兴趣不高,也是,在他宫中什么样的高手没看见过,要见步惊闻完全是心血来潮,至于赵破奴,那毕竟是个匈奴人,非我族类,其心可诛。没有当场格杀,已经是皇上开恩了。 第四十六章 拍马神功 “东方爱卿,朕曾经说过,谁为朕取得此城,则此城子女玉帛尽归其所有,你可还记得。”更始帝突然说出这句话,众人精神一振,知道他是要大赏功臣了。 “臣记得,陛下洪福齐天,臣等不过些微薄功劳,皆是托陛下之福。”东方翔出列行礼道。 宋歌扭头望了他一眼,心道看不出大哥还真会拍马匹啊!以前怎么没见过- -。他却不知这几句话其实是官场中最普通的的奉承话了!!!比这肉麻的不知道还有多少,东方翔从小长于官宦之家,想不知道都难。 “东方爱卿听封。”更始帝微微一笑,道。 “臣在。” “朕封你为平西侯,酒泉城方圆百里皆为你之封地。” “陛下皇恩浩荡,臣不甚感激,然此次得胜,实为宋将军之功,臣不敢冒领。恳请陛下准宋将军与我共享之。” 更始帝脸上微一变色,立即恢复正常,他大声笑道:“好,爱卿此言甚得朕心,此城就由你二人共享之。” “谢主龙恩,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东方翔连忙拉着身边的宋歌跪倒谢恩。 “皇上,臣尚有一事。”看到更始帝似乎有了退朝之意,东方翔连忙开口叫道。 “哦,什么事,你尽管说来。”更始帝和颜悦色地问。 “启禀皇上,臣进城之时,爱尔兰人尚未来得及销毁存粮,此刻城中粮草堆积如山,臣代表满城百姓将之献于陛下,预祝陛下驱逐爱尔兰,灭匈奴,一统天下,成就绝世功业,流芳百世,永载史册。” “哈哈哈……好,好一个驱逐爱尔兰,灭匈奴,一统天下。既然你一片忠心,朕就笑纳了。”更始帝开心地大笑道:“摆驾,回宫。” 更始帝一走,其余大臣一蜂窝地涌了上来,纷纷向二人道喜。宋歌虽然没有加官进爵,但他得到酒泉城的一半基业,已经是心满意足,此刻乐得连嘴都合不拢。 待众人离去,东方翔使了个眼色,率先离去,宋歌看在眼里心领神会,紧紧跟上。刚走到殿外,就听见有人在叫:“宋将军慢走。” 宋歌一听那声音就知道是项守义,无奈之下,只好对东方翔做了个手势,转身笑迎了上去:“项将军,我们又见面了。” “宋将军这次可是大发神威,立下盖世功勋,老朽可真是眼拙啊,当时竟然没发现你这么厉害。检阅的时候,还为你捏了把汗。看来,是老朽多心了,哈哈!”项守义笑容可掬的道。 “哪里,都是托皇上洪福而已,项将军为何在此?”在殿上听了那么多人说话,他最大的收获就是也学了几句拍马屁的话,想不到那么快就用上了。 项守义左右看了一下,见到没有人注意自己这边,于是一拉宋歌,示意他向暗角走去。 宋歌对他的行为很是好奇,不由自主的跟了上去。 到了暗角,基本上没有多少人的视线能够看到这里了!项守义神神秘秘的从怀里掏出一叠折好的纸,递给宋歌,躬身道:“老弟,这是你出征前麒麟军应得的饷银,我忘了交给你,现下补上,还请老弟看在我们哥儿俩交情的份上,就饶过我这一遭吧。” 宋歌一怔,立即明白了他话中的意思,马上将项守义扶起道:“项将军说哪里话来,这些饷银不是早在出征前就给了我么?” 项守义听后,长长地出了口气,说道:“老弟啊,老哥我这次总算是没有看错人,你放心,这份人情我一定会有个交代的。” 送走了项守义,宋歌将那叠银票摊开一看,都是千两以上的大额银票,数了数竟有数十张之多。那就是数万两银子了。他小心翼翼地将银票贴身藏好,朝东方翔的地方赶去。 这里人数虽多,但东方翔早有准备,每个官员根据官职的大小,都可以得到一处庭院休憩。东方翔为了避嫌,特意选了二个较小的庭院留给他们二人分别居住。 进了内院,二人分别坐下,东方翔道:“二弟,这一次功劳是你立的,但我却占了大头,你不会怪我吧。” “大哥说哪里话来,若是没有大哥指点,我现在还是心中忐忑,不知如何是好呢?哪有今日这般威风。”宋歌连忙表示自己心无耿介。 第四十七章 虚心受教 “小弟,其实不是为兄要抢你的功劳和风头。”东方翔喝了口清茶,润了润干燥的咽喉道:“你今日大出风头,全军上下,又有谁还不知道第五纵队的麒麟军?这是好事,但同时也是一件坏事。” “为何?”宋歌不解地问,既然名声远扬,那当然是一件天大的好事了,又怎么会变坏事?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小弟,树大招风啊。”东方翔语重深长的道。 “难道有人会找我的麻烦?” “不是找你麻烦,而是卷入是非之中。” “什么?”宋歌听得糊里糊涂,心道一向豪爽的东方大哥怎么突然变得如此不明不白了。 “小弟,你记着,如果日后被调入京师,遇到什么难以决断之事,且记到我东方府上,找我家老头子求教,不可私自草率决定。不然惹出大祸不好解决啊!” “大哥,你这话我越听越糊涂,就明说了吧。”宋歌皱眉道。 “不是我不说,而是时候未到,说了反而让你白白提心吊胆!总之你记住,帝皇家的家事不是我们这些做臣子所能搅和的。” 宋歌翻了个白眼,道:“那不是废话么?我们当然没有资格去搅和了。” 东方翔神秘的一笑道:“以前你是没有资格,但现在可就不同了。算了,我们不谈这些,小弟,虽然你麾下兵强将勇,但毕竟根基尚浅,如果独领此城,只怕暗中伸手的绝对不在少数,到时候,能进你囊中的能有十之一二就是老天保佑了。” 宋歌深有同感的点头道:“不错,这些个狗官,打仗时不见人影,拿钱时倒是毫不手软。” 他的第五纵队前身编制共有五千人,但现在却只有区区三千奴隶兵,奴隶兵是没有军饷的,而且其装备比起正规军来天差地远。朱向颜虽然在训练期间对他有求必应,但一出了训练营,所有装备全部回收,每个奴隶兵只发了一套黑衣,一把劣质钢刀。可是他私下询问项守义,才知道在上报兵部的文书中,第五纵队并没有缩编,还是五千人的名额,而且是按照顶级正规军的装备来配置的。五千人的年饷可是五万两银子,而且顶级士卒的装备一套就要五两银子,粗算一下,十万多的银子就这样不翼而飞了。 虽然他早就知道军中吃空饷的事情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但他还是被这样的大手笔吓了一跳。而有权挪动这笔款项的人屈指可数,以宋歌目前的身份地位,那是根本无法追究的。 这一次,如果不是宋歌立下赫赫战功,日后前途无可限量,项守义也不会来送回银票用以示好了。当然,如果说项守义就是动了这笔款子的主谋,杀了宋歌也不相信,因为他项守义还没这个胆子。定然是有人指使他这么做的,而这件事里,嫌疑最大的无疑就是西方大营大统领朱向颜元帅,单凭朱向颜对宋歌的提拔之恩,这件事情就绝对不能由宋歌提出,否则他就成了一个典型的望恩负义的小人了。 其实,宋歌确实是冤枉了朱向颜,朱向颜是何等样人,又怎会将这十万两银子放在心上。这样做的人其实是南宫天明,不过这个罪名当然是要朱向颜来背了。 “小弟不必生气,这个陋习可不是那么容易就能更改的,就连家父也是棘手无策。好在现在此城有我的一半名分,只要东方家坐镇一日,敢伸狗爪子的可就要掂量掂量了。” “还是大哥思虑周全,小弟佩服。只是这样一来,大哥岂不是得罪了许多人,只怕会招来报复啊。” 东方翔摇头道:“我既然生在东方家,又是长子长孙,这一切早就习惯了。何况,我毕竟还有整个家族为后盾,想对我不利的人很多,但真敢付诸于行动的却是寥寥无几,你不必担心。只是我们也不能一毛不拔,有些人物还是要打点一二的,不能省的地方就绝不能省。” “是,小弟一切听从大哥吩咐。对了大哥,今天你又为何要单独将粮食献于皇上,还要准备些其它的东西么?” “哈,小弟,还记得我们见面时我告诉过你,现在大军内最缺乏的是什么么?” “我明白了,是粮草。”宋歌想起昨晚的话,顿时明白过来。 东方翔赞许道:“正是粮草,皇上囤积大军在此,每日的消耗都是一笔天文数字,就算我们不送,他也会想法讨要的,与其等他开口,不如我们主动献贡,反而可以获他欢心。” “大哥真是高明啊,小弟佩服的五体投地。”宋歌重重地一拍大腿道。 “我已让副官去盘查此城财物,想必明日会有一个完善的结果,到时候你我再仔细商议。” 宋歌连忙应是,又聊了几句,宋歌告辞而出,二人的庭院比邻而居,宋歌很快就回到了自己暂居的地方。 第四十八章 遭遇行刺 带着史泰等三人经过了一个石亭,宋歌突然感到一阵寒意,经过战争洗礼之后的宋歌立即感应到这是杀气,绝对是高手所散发出来的凛冽杀气。 异变突起,一点寒星从左侧亮起,眨眼间便成了满天星斗,向着他们四人铺天盖地地射来。 “有刺客……”宋歌一边扯开喉咙大声吼叫,一边拼命的朝右边滚去。在他的感觉里,这个刺客虽然厉害,但似乎杀意并不强烈,否则他也没空大喊大叫了。 身边的三员大将反应更在宋歌之上,史泰一个打横,庞大的身躯就直接面对刺客,完全将宋歌挡在了身后,他冷哼一声,伸开蒲扇大的双手就往漫天星斗上抓去。赵破奴左手一伸,原先挂在背后的后羿弓就突然出现在他的左手上,而右手向后一抹,变魔术般的出现了一枝长箭。整个动作如行云流水,一气呵成。步惊闻面色凝重,沉腰坐马,一拳缓缓击出,他这一拳凝聚了全身功力,似缓实疾,竟然后发而先至,第一个在满天星斗中找到其真身,狠狠的硬拼了一记。 “啪……”的一声闷响,步惊闻脸上一红,旋即转白,身不由主的后退了一大步。 虽然击退了步惊闻的全力一击,但那个刺客也绝对不好受,他手上的剑光再也幻不出重重剑影,竟是一把细长柔软的长剑。史泰双手一抓便将这把长剑牢牢的抓在手上。 就在这时,宋歌突然感应到对方的杀意大盛,在那冰冷的杀气中竟然含有一丝惨烈悲壮的味道。显然这个杀手为了完成目的,已经决定不惜玉石俱焚了。而几乎就在这一刻,宋歌和赵破奴同时明白,这个杀手的目标竟然不是宋歌而是已经开始挽弓搭箭的赵破奴。 “小心……”宋歌徒劳的叫了起来。 这个黑衣刺客从史泰的手掌中抽出长剑,身子在半空中一旋,就将长剑送入了赵破奴的胸膛之中。赵破奴的弓刚张开一半就停了下来,因为他的那一剑先一步将赵破奴弓上的箭斩为两截,赵破奴的本事再大,也无法射出已然折断的一箭。 史泰看着手上漆黑的剑身发愣,他怎么也搞不懂既然自己已经抓牢了刺客的长剑,那么他又怎么可能抽的出来,如果说是从自己手上抽出来的,那么自己手上的又是什么东西。 素女剑,而且还是一把罕见的素女软剑。借着混暗的灯光,宋歌在这一瞬间看清了对方的面貌,那是一个四十左右的中年汉子,深目高鼻,一部浓密的虬髯根根暴竖,是个典型的爱尔兰人模样。 就担搁了那么一下,步惊闻已经调息过来,他再次踏前一步,双手握拳,向半空中的爱尔兰人刺客击去。那人适才迫退步惊闻,戏弄史泰,击杀赵破奴,看是威风八面,其实已是强弩之末。此刻身在半空,正是旧力已尽,新力未生之时,面对步惊闻的这一拳他是避无可避,挡无可挡,被步惊闻重重地击中小腹。 只是步惊闻一拳击中,顿时暗叫不妙,只觉得这一拳如中棉絮,十成功力连一半都打不实,知道对方身怀奇功,硬生生地化去了自己一半的力道。 然而步惊闻已是江湖上第一流高手,他这一半力道又岂是轻易消受得起的。那个爱尔兰人武功虽然高,但也不过与步惊闻在伯仲之间,与武神级的超级高手还有一段距离,以至于无法全部化解这一拳的力量。他张口吐出一口鲜血,就这么借着这一拳之力向远处遁去。同时手上的黑剑脱手而出,闪电般向步惊闻射去,步惊闻知道自己的背后就是宋歌,无奈之下,只好再度出拳将其震开,然后却是眼睁睁的看着他向墙边飞奔而去,追之不及。 从宋歌叫嚷到刺客得手而逃,虽然只是电光火石般短短数息工夫。但惊心动魄之处,丝毫不逊于今日的攻城之战。 第四十九章 生擒刺客 麒麟军不愧是反应最快的部队,二名手持长枪的军士出现在刺客逃跑的道路上,挺枪刺去。原来麒麟军的统一装备是一把刀,但在今日大出风头之后,宋歌向后勤部索要一些兵甲,他们给的却是爽快。 爱尔兰刺客冷笑一声,半空中双脚一踏,竟然在二杆枪头上轻轻一点,借力跃起,在经过那二个军士头上之时,二脚分点他们二人头顶,一股阴柔之极的真气传下,硬是将他们二人瞬间击杀。 正当他想再度借力之时,突然觉得脚上一紧,那二个军士临死之际,竟然死死的抱住了他的双腿,将他拖了下来。 那人勃然大怒之际,心中更是惊诧万分,他今日在城中见过麒麟军的实力,刚才那看似轻描淡写的一脚实际上已经是全身功力之所聚。别说是普通军士,就连江湖上的二流高手都要在瞬间陨命。可是没想到这二个麒麟军的士卒竟然在身亡之际尚有余力反击,让他着实大大失算。 他虽然陷入困境,但并不惊慌,双脚相互交错一击,顿时从二个死人手里挣脱出来,这也是他功夫奇特,浑身柔若无骨,换作旁人,纵然功夫再高一点,也休想那么轻松的逃脱。 他双足点地,突然身后风声大作,似乎有什么庞然大物向他砸来。他大吃一惊,顾不得其它,向旁边拼命的一跃。然而,这个暗器的体积着实太大,仓促之间,以他的轻身功夫,也无法全部躲开,被暗器的边缘砸到腰部。 他扭头一看,这个恐怖的暗器竟然是一座三米多高的巨石,能够将这样的东西作为暗器的,普天之下只有史泰一人。 他只觉得五脏六腑像是被金刚锤重重敲击过一样,眼冒金星,一口淤血再次吐出。但他知道此刻是关键时刻,只要略微迟疑,今日就休想逃脱了,于是强忍着伤口传来的火辣辣疼痛,高高跃起,伸手往墙上一搭,翻过围墙,就要逃之夭夭。突然觉得胸腹间一阵剧痛,有什么东西从腹腔射出,转眼不见踪影。他低头一看,胸腹间多了一只小口子,正在向外泊泊地淌着鲜血。遭遇多次重创的他终于支持不住,昏迷过去。就在他晕倒前的一刻,转头望去,只见身后的墙上多了一只箭孔,透过箭孔,他看到赵破奴正扶着后羿弓,缓缓的坐倒在地。 “快将赵破奴抬入寝室,史泰你率人守住门口,不得让任何人进来。步惊闻,你给我将这个该死的刺客抓好了,等会我要亲自审讯。”宋歌看到赵破奴瘫倒在地,不由地心急如焚,赵破奴可是他手下一个无法替代的人才,无论如何不能有失。 带着赵破奴进了寝室,宋歌匆忙的拿出随身携带着的酒壶,拔出小刀,向腕上一挥,立即血流如注。他把酒壶口往腕上一凑,接着了鲜血,用力摇匀,上前撬开赵破奴紧闭的嘴巴,狠狠的灌了一大口。 血酒神奇的功效很快发挥出来,赵破奴很快就昏睡过去,失血过多而惨白的脸庞开始恢复红润,在鬼门关绕了一圈终于又回来了。 看到渐趋好转的赵破奴,宋歌提着的一颗心终于放了下来。 突然听到门外的喧哗声,宋歌大为恼怒,推门而出,第一眼就看到东方翔正焦急的与史泰争论着什么。他心中一暖,连忙上前:“大哥。” “小弟,你没事吧?”东方翔看到宋歌平安出来,大为放心,眼光在他身上一转,看到他左手的绷带,道:“听说你这里闹了刺客,那是什么人,手伤的怎么样?” “多谢大哥关心,只是皮外伤,很快就会好的。”宋歌可不想让人知道他这是为了取血制造血酒所造成的伤口,既然东方翔误会了,他也就顺水推舟的说了下去。 “那我就放心了,小弟你安心养伤,我再去安排一下,如果让这些刺客惊扰了圣驾,可就不好办了。”东方翔匆匆告辞而去。 如果再有一次这样的刺客,而他的目标是自己而不是赵破奴,宋歌想想就觉得不寒而栗。如果刚才的刺杀对象是自己的话,十有八九他已经得手了。想到这儿,宋歌立即下令增派人手,小小庭院内一时充满了明岗暗哨,当真是插翅难飞。好在自己的嫡系属下还有一千多人,就算是轮三班制也是绰绰有余。 看到庭院被麒麟军重重包围,宋歌才送了口气。向史泰询问东方翔何时来的。原来宋歌的那一声大叫刺客,传到邻居东方翔的耳中,他立刻匆匆赶来。但他来得不巧,战斗早就结束,东方翔看到只有史泰一人守在寝室口,于是上前询问,想要走进房门一看究竟。 不料史泰奉命阻挡,无论东方翔如何恐吓哀求,史泰都是寸步不让。若是换了一个人,东方翔还可以用武力强行进入!但既然是史泰这个超级暴龙亲自把关,借东方翔十个胆子他也不敢硬来。搞不好会被这个暴龙捏碎的。好在宋歌听到动静现身出来,否则他还真不知道要如何是好。 第五十章 收服刺客 一切安排妥当,宋歌叫来步惊闻,询问那名刺客的情况。 步惊闻摇头道:“此人先是受了属下一拳,后被史泰所抛巨石砸中,本来已是五脏移位,伤势沉重,后来赵破奴含着一口怨气射出的一箭更是将他开膛破肚。现在他仍然血流不止奄奄一息,随时都会丧命。” 宋歌没想到他竟然伤的那么重,转念一想,史泰,步惊闻等三人是何等实力,他能够偷袭得手已经是个异数,没有当场送命就算是好的了,于是问道:“能否救得活?” 步惊闻无奈地道:“属下定当尽力,可是此人求生欲望不高,只怕是九死一生,希望不大。” 宋歌沉吟一阵,取下腰间刚刚合过血液的酒葫芦递给步惊闻,道:“你拿了此酒给那人灌下,然后把他牢牢捆住,我等会亲自来问。” “是。”步惊闻接过葫芦,转身向地下室走去。 这个庭院里建有一个地下室,里面阴森冷暗,但是密封性能极强,是个动私刑的好地方,绝对不必怕人知道。 今日变故甚多,到了此刻,宋歌已是精疲力竭,随口吩咐了二句,就休息去了,没想到脑袋一碰到枕头就呼呼大睡,不省人事。 就在他酣睡正浓之际,突然发现有人在晃动自己的身子,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就看到赵破奴挺拔的身子站在自己床前。顿时想起,自己在临睡前曾经交代过,一旦赵破奴醒来就通知自己,显然自己的命令是得到一丝不苟的执行了。 “赵破奴,你醒了,觉得如何?”宋歌撑着身体站了起来,做了几个活动身子骨的动作,没想到竟然睡意大减,脑袋也清醒多了。 “大人,属下已经全好了。”赵破奴低头道。 宋歌拉开他的上衣,只见他胸膛上留下了一道数寸长的疤痕,心中赞叹自己的血酒果然非同凡响,连这样的伤势也可以治疗,根本就是堪比灵丹妙药了嘛。自己心里都一阵得意。 “将军,那个刺客也醒了。”步惊闻见到宋歌醒来忙到宋歌面前,行礼道。 “噢?那我们去看看吧。”宋歌心道也是差不多了,既然赵破奴都醒了,那么那个刺客醒了也不稀奇。 宋歌带着史泰等三人来到地下室,只见那个刺客正睁着一双迷茫的眼睛打量着四周,他被步惊闻封住了数处大穴,手腕、肘、膝盖等关节处都被绳子紧紧绑住,如此待遇就算他有通天之能也只有乖乖地躺着动弹不得。 “你叫什么名字?”注视着他的眼睛,宋歌终于发现了那一抹诡异的红色,心中大为放心。 “米杰尔&威廉”刺客毫不犹豫地回答道。 宋歌露出一丝微笑,在此之前,所有喝过血酒的人都与他没有敌对关系,就算是那些匈奴人,也没有与他直接为敌。因此他并不确定如果是一个想要杀害自己的人喝了血酒之后是否还是如其他人一般,变得对自己言听计从。但现在看来,血酒的功效是不分种族和国度的,更加不会理会那种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 “你为何要来刺杀我。” “我并不是想要杀你,我是想要杀他。”米杰尔望向赵破奴的双眼依旧闪动着一丝凌厉的杀机。 宋歌眉头一皱,道:“我不管你以前的身份是什么,也不管你以前做过什么。但是从今天起,你就是我的属下,凡是我的属下,必须团结一致,互帮互助,不许自相残杀,你明白了么?” 米杰尔立即点头道:“是,明白了。” “日后你要叫我将军或大人,算是我军中的一员。史泰,给他松绑。” 史泰应了一声,走上前去,拉起他身上的绳子,微微一扯,顿时牢不可破的绳子就断为两截,当世怕是也只有史泰能够力断这绳子,换了任何一人,哪怕是武神级的绝世高手也无法与他比较蛮力。步惊闻也上来解开米杰尔身上的穴道,米杰尔站了起来,活动了一下筋骨,道:“属下遵命!” 宋歌检查了一下,他的伤势已经完全痊愈,就是胸腹间一块碗口大的伤疤触目心惊。 “你与赵破奴每人都伤过对方一次,算是扯平了,此仇就此揭过,以后谁也不许再提。” “是,将军。”赵破奴和米杰尔同时躬身道。 第五十一章 又擒两人 经过一番询问,宋歌终于知道米杰尔的父亲是爱尔兰帝国中的一位著名高手,但是五年前他父亲在挑战爱尔兰帝国第一高手奥尔良&哈根大师的比武中受了重伤,最后伤重而亡。从此他们这一派就一蹶不振,此番米杰尔带领两个弟弟来到东方,就是想建立军功,意图东山再起。而今日酒泉城一战,出逃的爱尔兰人中就有爱尔兰帝国的三皇子在内,他允诺只要米杰尔能够杀了赵破奴,就会全力扶植他们家族。重利之下,米杰尔才甘冒奇险,舍命一试。 “你此刻的武功是否有所增长?”宋歌想到每个喝了血酒的人多少都会提升点实力,不知道这个本来就是一流高手的米杰尔能达到何种程度。 “的确略有增长,如果我们三兄弟都有这种增长,那么联袂之下,当可与奥尔良&哈根一战。” 宋歌听得心中一动,米杰尔在喝血酒之前已经可以与步惊闻比肩了,现在估计更是稳胜一筹,听他的口气,他那两个弟弟的功夫都不在他之下,能在这样三个人联袂之下保持不败的,肯定是武神级的高手了。想不到爱尔兰人也有这样的绝世强者啊。 “你的两个弟弟在哪里?”宋歌顿时起了降伏之念,有这样的三个人在身边,岂不是相当于一个武神级的强者为他所用,这种诱惑力是致命的,只要一想就让他激动不已。 “在外城的一栋民房内。” 考虑了一会,宋歌觉得这个险无论如何都值得一冒,反正在米杰尔和步惊闻的护卫下,至不济也能自保。当下由米杰尔带路,宋歌带上三大猛将,又纠结了五百名麒麟军往外城出发。 到了米杰尔指定的地方,宋歌下令五百麒麟军远远散开,形成了一个有效的包围圈,由赵破奴在远处大树顶上压阵,以他的箭术,在有心算无意之下,只怕就算是武神级的高手也是在劫难逃,更何况只是一流高手。 宋歌和史泰在稍近处隐藏,只要有史泰这个刀枪不入的力士在身边,估计一时半刻之内,宋歌还是安全的。 米杰尔和步惊闻则悄悄掩进民房。 宋歌不敢靠得太近,他所在的地方与目标整整隔了二栋房子。他将这所房子中的居民迁了出去,上了二楼,取出望远镜。好家伙,真是好东西,他不由地赞叹了一声,通过镜片,米杰尔的身形似乎近在咫尺。 只见米杰尔毫不掩饰身形,直接上前敲门。 “叽里咕噜……叽里咕噜……”里面传出一阵问话声,由于相距较远,宋歌听不清楚,不过就算他听清楚了也没用,因为这显然并不是大汉民族的语言。房子的门打开了,一个与米杰尔有几分相似的人一脸不耐烦的出来了,当他看到门外站着的竟然是米杰尔之后,顿时变得惊喜交集,转头大声对里面叫了一句。就在这时,米杰尔突然出手,闪电般的点中了他的穴道。他的声音骤然而止,满脸不可思议的看着米杰尔,此时从门里又穿出一人,他的身形快如闪电,伸手扯住前一人的手臂,就要将他拉进去。但米杰尔几乎同时拉住了他的另一只手臂,向怀内一扯。 后来之人怕伤到自己的兄弟,无奈之下只好松手,他看着米杰尔一边叽里咕噜的大叫着什么,一边出手猛攻。 但米杰尔本来的功夫就不在他之下,喝了血酒后更进一步,任他攻得如疾风骤雨般,只是挥动双手,从容不迫的应对。步惊闻也不闲着,从躲避之处一跃而出,前后夹击此人。 他们二人的武功都不在此人之下,联袂之下,此人立现不支。他当机立断,知道再拖下去,兄弟俩就要都栽在此地了。身形连续晃动,硬是挨了三拳,却换来了一丝空隙,从二人的夹缝中逃窜而去。然而他刚刚跳上屋顶,一只雕翎箭仿佛天外流星般划出了一道几乎笔直的轨道穿透了他的大腿,巨大的冲击力将他不由分说的带到了地上。似乎已经配合了千百次般,二只手分别按上了他的晕穴和后脑,还没等他感受到伤口的剧痛就昏迷过去。 大功告成,宋歌大笑着放下望远镜。他布下如此阵容也是无奈之举,喝了血酒的人除了史泰和赵破奴之外,都变得不善言语,对事务漠不关心,只知道听令行事,要他们冲锋陷阵不在话下,但要他们去执行一些复杂的任务就有些捉襟见肘了。如果要靠米杰尔去蒙骗他的二个兄弟,除非他们是笨蛋白痴加三级,否则只要一说话就能发觉破绽。 好在此刻宋歌麾下兵精将勇,再加上事发突然,终于一举功成。 第五十二章 威望剧增 “将军,有人在外面想要见您。”一个传令兵上前禀报道。 “哦?米杰尔你率二百人先把他们二人带回去,史泰你们随我去看看究竟是谁。”宋歌毫不在意地吩咐道。 到了由麒麟军把守的外围,宋歌一眼就看见了一名将领正尴尬地站在二名麒麟军士之前。看面貌似乎有些熟悉。宋歌正在回想此人身份,不想他眼睛颇尖,竟然发现了宋歌,大声叫道:“宋将军,你总算是出来了。” 他这一说话,宋歌顿时想起了他他就是三月前率队驻扎在训练营边的许将军。宋歌与他加起来还没见过四五次,只知道他姓陈,至于官职么,比自己还要大一级,是个统率万人的副将。不过自从皇帝陛下开始四处调兵遣将,他就是那第一批被调遣的人,算起来也有些日子未见了。 宋歌不敢怠慢,连忙行礼道:“原来是许将军,失迎失迎,请问许将军找小将有何贵干?” 许副将连忙还了一礼,苦笑一声道:“不是我找宋将军你,而是你宋将军找我的麻烦啊。” 宋歌一怔,疑惑的问道:“许将军此话怎讲?” 许副将指着四周黑漆漆的房屋说道:“这一块区域是我的警戒范围,老弟你突然带兵前来,把我的人驱赶到外头,又把这里围了个水泄不通,你说我能不来问个究竟么?” 许副将嘴上说的客气,但心里早就骂开了,若是其它的偏将带队这么做,他有理在手,早就下令开始抓人了。但是今天看了麒麟军在战场上的表现,连重装骑兵也被他们这些怪物给硬碰硬地干掉了,许副将思量以他手下的这一万步卒只怕给人家塞牙缝都不够。何况,那些没胆子的小鬼一看到是麒麟军来撵人,跑得比兔子还快,如果自己一声令下,只怕是逃跑的要多过冲锋的。 他就是深知此点,所以被几个最低级的士卒挡在外面。虽然感到颜面大失,但还是不敢硬闯。此刻见了宋歌,心头一阵憋屈,说话也不免带了三分火气。 宋歌刚才只想到去活捉威廉兄弟,倒是没有考虑到这一层。但此事又无法对人解释,不由地左右为难,张了张口,说不出话来。 如果宋歌态度硬朗一点,许副将绝对不敢为难,但见到宋歌似乎自知理亏,一副不敢声张的样子,许副将的胆子就有些大了起来:“宋将军,无论如何你可要给我个交代,否则你让我如何对儿郎们解释。” 许副将说到这儿,突然感到一阵恶寒,仿佛被什么凶猛野兽给盯上了一般。抬头一看,史泰睁着铜铃般的一双大眼睛死死地盯着自己。他心中一惊,目光一凝,突然发现十步开外,赵破奴已经挽弓搭箭,乌黑的雕翎箭尖在火光的照耀下反射出摇摆不定的危险光芒。除此之外,宋歌身边一个高目深眼之人手握腰间剑把,虽然他并未看向自己,但许副将就是莫名其妙的产生一种自己生死已经在此人掌握之中的感觉。 他脸色苍白,汗如雨下,心中悔恨不已,明知道这群煞星都是杀人不眨眼的狠角色,自己还要鬼迷心窍的去招惹他们,那不是老寿星上吊——嫌命长了。如果他下令将自己格杀当场,虽然军中军法森严,但就凭宋歌这只部队的战绩和实力,只怕没有多少人会为自己出头。 何况连他自己也不相信,皇上会下令杀了如史泰这等的绝世虎将为他伸冤。 “咳,此事确实是小将不对。” 宋歌沉默片刻,许将军却觉得仿佛已经过了千百年般,直到宋歌一开口,所有的压力都不翼而飞了。他长出了一口气,哪里还敢有丝毫的追究之心,连忙改口道:“不过宋将军既然这么做,想必定是有其原因,大家同殿为臣,宋将军只管自便,不用顾虑,末将还有军务在身,先告辞了。”说完,一躬手,头也不回的快步离去。 宋歌张大了嘴,难以置信地看着许副将的背影,他刚刚绞尽脑汁,想好了一套说辞,虽然破绽百出,但若想蒙混过关还是勉强可以,没想到许副将的转变如此之快,让他所有的准备尽数付之东流。 他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麒麟军此刻在军中已经有了极为崇高的声望和威慑力。只看他纠集了五百人的队伍从内城行至外城,途中经过无数道关卡,却是一路畅通无阻,就可以揣摩一二了。 第五十三章 再练新兵 由史泰这个显著的标志性人物带路,就算路上遇到障碍,他也是一脚踢开,从不理会旁人的阻拦,拦路的士卒摄于他的威严和凶悍,不敢采取行动,只好向上级禀报了事。而真正能够作主的将领都知道此城已经属于东方翔和宋歌所有,虽然对他的霸王行为不满,但也不会为了这点小事就与宋歌为难。只有许副将职责所在,避无可避,只好来应付一番,做个景儿,一旦发现情势不对,立即服软退却。 宋歌带着大惑不解的心情回到了自己的居所,他既然想之不通,就不再为此伤脑筋,还是正事要紧。 在他的命令下,给米杰尔的二个弟弟也灌下了血酒,次日天明之时,这二人也都成了忠心耿耿的麾下勇士。此刻宋歌才知道他们二人分别叫霍华德&威廉和奥兰多&威廉。他们是一母同胞的三兄弟,年纪却相差在五年之内,喝过血酒之后,却是以年纪最轻的霍华德实力提升的最大。他们三人功夫怪异,脱胎于瑜伽一脉,浑身软若无骨,滑如泥鳅,这也是米杰尔能够轻易挣脱麒麟军士擒拿的原因, 他们三人有一套功夫可以配合使用,威力奇大。步惊闻在他们联袂之下连十招也走不到就被生擒活捉,可见米杰尔曾经说过他们三人联手堪比武神级高手的话并非虚言。不过让宋歌大惑不解的是他们的功夫虽然略有提升,但提升的幅度不大,远没有达到宋歌预料的标准,只能说是聊胜于无。 新得了三位高手,宋歌心情舒畅之极。但他们三人此刻还无法光明正大的露面。于是第二日一早,宋歌顾不得整晚的劳碌,急匆匆的赶到东方翔那里。提出要在俘虏中挑选精壮,加入麒麟军,以补充自己上次损失的人手。 东方翔当然是满口的答应了,而此城在名义上已经属于他们二人,包括那些俘虏在内,既然东方翔不反对,也就没人出头多事。宋歌向东方翔交代了一声,到了俘虏营挑选了一千六百名体格健壮之人。这次与他同去的还有步惊闻,宋歌就是要借他的眼力,挑选出最强的士卒,反正只要是喝过血酒,都会变成只知道听命行事的傀儡,当然是基本体质越强越好了。 人手挑选完毕,宋歌率领麒麟军拉着他们浩浩荡荡的来到了城外的一处小山谷中,扎好了营帐。这一次,由于他们本身实力雄厚,宋歌也就不再用什么手段,直接下令所有俘虏进入自己的营帐,不得喧哗,不得动武。然后,他带来史泰等人轮流进营帐,看着他们当面饮用血酒,凡是喝下血酒的,就让他们当场休息。而遇到负隅抵抗的,一律就地格杀。 有米杰尔三兄弟、步惊闻、史泰等人的压阵,十人一组的爱尔兰人根本就毫无还手之力,一圈转下来,除了五十余人横死外,其余之人都喝下了面前明显不是好东西的杯中酒。 事情的顺利超乎宋歌的相象,他本以为起码有二层以上的人会拒绝饮用,想不到竟然只有区区五十余人,如此一来,整个队伍的编制可就多出百来号人。但这些人既不能退掉,更不能平白无故的杀掉,这样的事情他还是做不出来的。无奈之下,只好全盘接收了,多就多几个吧!反正他们又不需要额外的军饷,添几口饭而已,有了酒泉城为后盾的宋歌根本就不在乎这点小钱了。 等到所有事情办完,时间已经是两天之后了,宋歌当然不能这么快就离开军营,他在这里又磨磨蹭蹭的呆了九天,直到东方翔清点完城中一切,派人来军营找他。他才做出一副勉为其难的样子,随着使者回到酒泉。随行的有米杰尔兄弟和史泰四人,至于赵破奴和步惊闻就留守军营,宋歌特意吩咐步惊闻,务必要保证赵破奴的安全。毕竟像赵破奴这样能力的人普天之下可是只有他一人,堪称稀世珍宝啊。 第五十四章 千万富翁 此番回到酒泉城,东方翔早就为他准备好了府邸。上次临时居住的地方与这里相比,简直就是乞丐居住的狗窝。只是宋歌怎么瞧着瞧着就觉得非常熟悉呢。直至进入大厅,他这才想起来,这里竟然是上次更始帝会见群臣的地方,当下脸色大变,任那使者说得天花乱坠,口干舌燥,就是不肯入内。 就在二人僵持不下之时,里面走出一人,正是平西侯东方翔。 “小弟,怎么到了家门口,你还在外面转悠,快进来啊。”东方翔奇怪地问道。 宋歌指着正门内的大殿道:“大哥,这是皇上居住的地方啊,我可不敢亵渎圣驾。” 东方翔大笑道:“皇上早在三天前就还朝去了,你想亵渎也得有那个机会啊。别告诉我你不知道啊。” 宋歌翻了个白眼,没好气地道:“大哥,你不是教过我人言可畏么!怎么皇上一走,你就要我占据他的行宫。如果日后传到皇上耳中,你说如何是好。” “无妨,无妨……”东方翔露出一丝诡笑道:“皇上宽宏大量,日理万机,又岂会像你这般小鸡肚肠。怎么,难道我说的不对么?” 宋歌听后不由为之绝倒,这句话还真不好回答,无论怎么说似乎都是不妥。好在这里都是自己人,那个传令使者也是东方翔身边的亲信,不怕有人外传。只好转移话题道:“既然如此,大哥你住好了。” “好了,别站在大街上丢人现眼了,我们进去再谈。”东方翔拉着宋歌,硬是将他拖了进去。 穿过大殿,东方翔带他到了一处寝宫,递过一个厚实的帐簿,说道:“小弟,我已经下令将全城财物尽数统计出来,你先看看。” 宋歌将帐簿一推,道:“既然大哥统计好了,那就行了,让我查账,你还不如请我去喝酒呢。”事实上,宋歌此话倒不是推托之言,他出身贫苦,只是识得几个大字,真要他来帮忙管理帐簿,肯定是越帮越忙,何况这里的帐簿写得跟天书一般,他看着就是头痛欲裂,哪里能比喝花酒来得逍遥快活。 东方翔摇摇头,道:“小弟啊,日后你家大业大,这方面怎么也是要学着点的。”看到宋歌虽然点头应是,但明显是左耳进,右耳出,根本就没往心里去。无奈的放弃了继续说教的想法。 他指着帐簿说:“酒泉城是爱尔兰人内定的东方大本营,这次更是将附近全部的物资汇集到了这里。所以收藏之丰,远在我估计之上。不计不动产,这次清点出的珍宝古玩和各种装备物资,总计就有五千九百五十七万两纹银。” 宋歌刚刚喝进的一口参茶“噗”的一声吐了出来,他猛地抬头,大声问道:“多少?” 东方翔似乎早有预感,他嘿嘿的笑着、在宋歌几乎要喷出火来的双目注视下慢腾腾地道:“五千九百五十七万两纹银。” “我的妈啊,这群爱尔兰人是强盗么?怎么会有那么多的东西。”宋歌摸着没长出胡子的下巴说道。 东方翔解释道:“他们从西方一路打来,做的就是强盗的行径。这已经是第三批搜刮的物品了,据说前二次运回爱尔兰的比这还要多。他们本来打算在明年开春运回爱尔兰,不想现在却便宜我们了。” “那么多钱啊,大哥,我们这次真的发财了。” 看着宋歌激动的有些语无伦次,东方翔摇头道:“小弟,虽然皇上曾经说过此城所有子女玉帛都是你我所有,但我们却也不能全吞啊。” 宋歌一怔,顿时明白过来,道:“大哥说的是,多少也要给其他人一些甜头,否则太过招人妒忌了。” 东方翔满意的点点头,心道总算自己没看错人,如果宋歌在得知那么多钱财后,一心想要独吞,那么他也就不值得自己相交了。 “我算了下,各项打点安排出去,大约需要二千万两,其中孝敬皇室和给四大家族的分红就占了七成。如此还剩下三千五百多万两。这笔钱,我只拿三成就好了,其余都是兄弟你的。” 第五十五章 虎狼之师 宋歌一怔,道:“大哥说笑了,小弟能得到此城的一半,全是大哥在皇上面前为我赠来的,否则小弟将一无所获。如果真的按照大哥的分派,那小弟岂不是成了忘恩负义之徒。” “此城究竟是谁打下来的,只要眼睛没瞎的人就清楚的很,我倒也想与你二一添作五,但却没那么厚的脸皮。钱这东西,没有人不喜欢,但也要取之有道,我占了三成,已经是极限了。实话说,若不是此城需要我东方家的名义坐镇,我连这三成也不好意思拿啊。”东方翔沉声道。 见到宋歌还要说话,他大手一摆,道:“小弟不必多言了,如果你看得起我,此事就这么定了。另外我还有件事要与你商议。” 宋歌见他说的这么坚定,只好暂时作罢:“大哥有事尽管吩咐,小弟无有不从。” “这批财物不能一次性全部抽空,我们拿走二千万,留下一千五百万作为这座城市的发展基金。据我估计,此战之后,爱尔兰人必定会遣使求和。那么这里起码有十余年的安定,既然是我们的封地,就要好好的经营一下。此城占据天时地利,如果运作得当,每年的回报当在五百万两之上。如此细水常流,才是正道。” 宋歌听得一愣一愣地,待东方翔说完,才伸出大拇指道:“大哥不愧是出身世家,考虑周全。请问大哥,您的意思是否我们二人每年可以得到五百万纹银的收入啊?” 东方翔嘿了一声道:“哪有那么多,最多也就是一百万了。这五百万当中,献贡于朝廷是一份,西方大营也要分得一份,还要留下起码一百万两的备用资金,剩下的才是你我所得的纯收入。” “上贡给朝廷那是理所当然,但西方大营为何要平白分去一份呢?”宋歌不解地问。 东方翔拿起茶杯,轻轻呷了口芳香的参茶,在口中滴哩咕噜地转了一圈,缓缓吞下,方才道:“如果你我兄弟有一人能够镇守于此,当然不必再卖西方大营的面子。” 宋歌回味他的话中的意思,心中一惊,问道:“大哥,你是录属银色巨浪的,自然要回去。但小弟一直在西线作战,难道也要调离么?” “小弟,陛下临行前,曾经吩咐过,一旦你练军完毕,就要调至京师。” “这是为何?” 东方翔一双眼睛精光闪烁地看着宋歌,直把他看得浑身不自在,良久才道:“小弟啊,你这次立下这天大功劳,可是到了论功行赏,你只得了这半座酒泉城,还是我给你讨来的。除此之外,你可曾加官进爵。” 宋歌出身贫苦,何尝想到有一天会成为一城之主,所以一直以来都是心满意足。但经过东方翔一提,顿时察觉到一丝不妥。大汉最重军功,他的麒麟军在这次战役中可谓立了首功,他这个当头领的多少也要升一升啊,但是自始至终,根本就没有任何提升的消息和预兆。他喃喃地道:“是啊,这是怎么回事啊?” 东方翔冷笑一声,道:“为什么?还不是因为你的麒麟军锋芒过盛,让人不寒而栗。我多次给你上表请功,但他们却一致以为,你才升上偏将不到一年,不能再度提拔。就连那几个老对头也是异口同声。他们配合的如此默契,那是怕了你啊。” “怕了我?” “是啊,朱向颜曾经向陛下建议,无论如何都不可让你统军过万。” 宋歌顿时大怒,道:“我与朱大帅并无冤仇,他为何这样说我。” “很简单,你可知道朱向颜对你的麒麟军是如何评价的么?” “他怎么说?”虽然宋歌对朱向颜很是恼怒。但却知道此人混迹军旅数十年,这份眼光还是有的,他也十分想要知道其他人对麒麟军的评价。 “麒麟军乃虎狼之师,其一人不足为虑,十人可抵百人,百人可破万军,千人之上,纵使铁血红旗军团亦不敢正面为敌。若是万人成军……”东方翔说道这里,沉吟不语。 宋歌听得是惊喜交加,想不到朱向颜对麒麟军的评价竟然如此之高,以为千名麒麟军就能与帝国的五大军团之一的铁血红旗军团正面抗衡。不由地更想知道万人的结果,但是东方翔说到这里就卖了个关子,宋歌心急如焚,连忙催促道:“大哥,万人成军怎样?快些说啊。” 东方翔抬头望天,似乎回想起当时朱向颜在更始帝身边说这番话的情形。那时候,几位帝国上将都在,其中就有他的一位族叔。当时他正在替宋歌讨要官职,更始帝也是犹豫不决。但朱向颜的这句话彻底绝了宋歌升官加爵的美梦。 东方翔看向宋歌,就像当时的朱向颜竟然大逆不道的直视更始帝一般。 “麒麟从此不满万,麒麟满万方无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