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军夫撩人》 作品相关 《重生军夫撩人》 作者:连诺 婚礼现场,新郎落跑,奇栽! 车祸重生,幸福军婚,美哉! 林秋的重生生活很滋润,怎奈何军夫太撩,总是撩我。 一个女人从怕爱到敢爱到深爱的心路历程。 感谢一路有你! 重生架空时代,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作品标签:he、妈咪、护短、重生、日久生情 ================== 50年代—80年代结婚证样式变化 以上资料来自网上 5o年代的结婚证 刚刚破除了旧制度的新中国,特别在结婚证的正面印上“婚姻自主”四个大字,向青年男女倡导妇女解放、恋爱自由的新思想。内页则是新中国第一部法律《婚姻法》的部分条款。其中几条规定在今日看来却令人啼笑皆非:夫妻为共同生活的伴侣,在家中地位平等;夫妻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夫妻双方均有选择职业、参加工作和参加社会活动的自由等。但在5o年代,上述这些规定,却是妇女同胞尤其是农村妇女们遥不可及的梦。 6o年代的结婚证 看起来像“奖状”一样的6o年代结婚证,时代印记同样鲜明。六面五星红旗在结婚证书的正上方,意味着新人是新中国新时期成长起来的革命青年。麦穗寄托着国家和百姓丰收的愿望,我国当时还是个农业大国;麦穗旁边的石榴代表传统文化中多子多福的祝福。 7o年代的结婚证 “世界是你们的,也是我们的,但是归根结底是你们的。你们青年人朝气蓬勃,正在兴旺时期,好像早晨**点钟的太阳。希望寄托在你们身上。世界是属于你们的。中国的前途是属于你们的。”7o年代初期,袭卷全国的**********还未结束,**语录会出现在各个角落,包括结婚证。结婚证的正面是一轮在海面上冉冉升起、光芒四射的太阳。 8o年代的结婚证 进入改革开放初期的8o年代,政治运动和风暴退去,全国各地掀起经济建设的热潮。 在计划生育作为国家政策严格执行的当时,生多生也被各级政府视为影响地区经济和社会展的因素。审批放结婚证的民政、社区部门、妇产儿童医院更是新婚夫妻优生优育教育的主 要阵地。“勤俭节约计划生育”包含两项国家重要展治国方针政策的标语,很自然地出现在当时的结婚证上。 结婚证书只能查1986年以后的,因为1986年才开始存档,1986年之前的查不到 结婚证的问题很复杂,每个年代、每个地方实际情况不同,结婚证也有可能不一样,有些地方对这并没有要求。 结婚证也有比较特别的,如果自己去查找看看也挺有意思的。 或许爷爷奶奶或者爸妈就有这样的结婚证留下来。 蠢作者从网上看到过1981、1982、1983年的结婚证是奖状样式的 1986、1988年结婚证是带黑白照片的 第一章 新郎落跑,新娘车祸 “好疼啊,早知道就不喝那么多的酒。”林秋呢喃着。 突然她的身体一僵,自己不是昨晚已经酒驾出车祸没了吗?怎么会还有知觉! 昨天是林秋结婚的日子。 “新郎xxx,我代表教会在至高至圣至爱至洁的上帝面前问你:你愿真心诚意与结为xxx夫妇,遵行上帝在圣经中的诫命,与她一生一世敬虔度日;无论安乐困苦、丰富贫穷、或顺或逆、或健康或疾病,你都尊重她,帮助她,关怀她,一心爱她;终身忠诚地与她共建家庭!你愿意吗?!” 结果狗血剧里的一幕生在我身上,新郎迟疑了,呆呆地看着他眼前的准新娘也就是林秋,没有出声。 牧师又重复了一遍刚才的话。“新郎xxx,我代表教会在至高至圣至爱至洁的上帝面前问你:你愿真心诚意与结为xxx夫妇,遵行上帝在圣经中的诫命,与她一生一世敬虔度日;无论安乐困苦、丰富贫穷、或顺或逆、或健康或疾病,你都尊重她,帮助她,关怀她,一心爱她;终身忠诚地与她共建家庭!你愿意吗?!” “我……”新郎此时终于出声,只是他的声音听上去有些迟疑罢了。 这是什么情况?新郎的迟疑让林秋心里涌上有一种不详的预感。结婚证都领了,煮熟的鸭子还能飞不成?林秋在心里安慰自己,希望只是自己多想而已。 就在林秋担忧疑惑的时候一个梨花带雨的姑娘冲了进来,大喊:“他不愿意!xxx我爱你,没有你我就活不下去,我从国外回来了,我们在一起好吗?” 新郎转头深情地注视着眼前的姑娘,脸上露出狂喜的表情,撇下台上的我,拉起姑娘的手就往外跑。 “对不起。”新郎略带愧疚的话语在我耳边响起,林秋整个人都懵了,这是什么情况? 一阵混乱之后,新郎和那个陌生女孩跑出了婚礼现场。 新郎逃婚了!!! 林秋不祥的预感变成了现实,煮熟的鸭子真不能飞,但它可以被别人抢走了。 天哪!这叫什么事!结婚典礼,新郎落跑,不带这样玩的,简直比偶像剧都要狗血精采上好几分! 林秋就被孤孤单单留下来应对尴尬的场面,她的整个脸都僵了脸色白。林秋觉得大部分前来观礼的嘉宾都是在看她的玩笑,毕竟新郎落跑这种事情偶像剧中都没有什么机会见,现实里更是千载难逢。只见过新娘落跑,还没见过新郎落跑,新郎 落跑可不就是一件新鲜事,恐怕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这件事情都是他们茶余饭后的八卦事件。 那一刻林秋感觉自己的脸都丢尽了,这叫什么事啊?林秋到最后都不知道自己是怎样离开婚礼现场的。 林秋是个孤儿,27岁还没谈恋爱,从事餐饮行业开连锁中餐馆,年收入过百万。长相上佳,皮肤白皙,明眸皓齿,眉眼弯弯出透着温婉,大学的时候是xx大学的校花。勉强算得上白富美一枚。 单看外表林秋是一个地地道道的江南姑娘温婉可人,但实际上性格却开朗率真敢爱敢恨,这样的一个姑娘应该很受人欢迎,但林秋却从未谈过一场恋爱。林秋对爱情充满恐惧,实际上她担忧的并不是爱情而是婚姻。林秋是一名孤儿,从小被抛弃的她渴望家庭,却又有些惧怕婚姻,担心自己不能让孩子拥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担心悲剧重演。27岁的大姑娘已经年纪不小,眼看拖着拖着就要成黄金剩斗士,咬咬牙林秋下定决心找一个老实靠谱的男人共度终生,不求富贵只求过平淡而又幸福的生活。 林秋和xxx是相亲认识的,她自己以为彼此之间有共同语言,相处半年多,男人向林秋求婚,林秋觉得合适才答应下来。压根不知道会有今天这一出,婚礼当天前女友从国外跑回来,横刀夺爱,这世界真是够有意思的。 林秋心想:你说你对前女友念念不忘,干嘛上赶着跟我求婚,难不成我在你头上抵着一把枪,逼你吗?我又不是非嫁你不可,更可笑的是结婚证都领了,酒席正在办,你却在后悔。还好我没被他碰过,否则我不得恶心死自己。 可恶,这这样耍我,老虎不威你当我是he11okitty!敢做那就敢当,这事不算完,一桩婚事就这样被毁了个彻底。 一杯一杯地灌自己,彻底灌醉了自己,气愤之余林秋酒驾行驶,撞上一辆大货车,林秋感受到一阵撕心裂肺的疼痛,模模糊糊听到周围人惊恐的叫喊,之后便完完全全失去了意识。 真是好后悔啊,喝什么酒!还酒驾!自己和他现在扯了证是合法夫妻,如果自己因为车祸意外去世,那岂不就是说自己辛辛苦苦奋斗攒下钱买下的两套房子还有车,要便宜这对渣男贱女。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主持人诚不欺我也。林秋不禁自嘲自己的酒驾行为。 不对自己还有意识,难不成自己侥幸在惨烈的车祸中活了下来。 自己还活着,真是太好了,等自己身体养好了,立 马跟渣男离婚,这种男人不稀罕,即使那个陌生姑娘是他深爱的女子,他们的爱情也没有什么可歌可泣的,他和自己领了结婚证,却在婚礼现场做出这种荒唐不负责任的事情。这样的男人靠得住,母猪会上树。林秋下定决心做个单身贵族,以后自己领养一个孩子,对他好,不再奢求一个圆满的家庭。这次失败的教训,让林秋对爱情和婚姻甚至产生了一种恐惧心理,以后谁想攻破她的心房也将难上加难。 知人知面不知心,难以相信平日里温文尔雅做事规规矩矩的男人,居然会做出在婚礼现场丢下准新娘的行为,再老实的男人也可能有疯狂的一面。 不过回过头来想想这又何尝不是自己的幸运,如果婚后住在一起以后现丈夫是这么不靠谱的家伙,那才叫做真倒霉。 不过自己怎么睁不开双眼?林秋觉得自己的双眼皮重若千斤,自己完全没有办法睁开,这让林秋觉得很是奇怪。 难不成自己成为了植物人? 还没等林秋想明白,林秋便感觉到一种剧烈的疼痛传到大脑,还没来得及痛呼出声,她就彻底晕了过去。 第二章 重生86年 一九八六年冬天阳历二月 雪花飘飘,纷纷扬扬落在地上,给本就银装素裹的村庄又穿上了一件厚厚的衣服,这一年的冬天分外的冷。 林秋是被冻醒的,这么冷的天身上的被子全跑到地上去了,难怪会冷得直打哆,人也得冷得直打哆嗦,没了被子热气就跑了,林秋摸黑把掉在的地上的被子捞回了床上,盖在自己身上才好多了。 林秋刚刚昏过去的时候,原主的记忆涌入脑海,脑海中错乱复杂的画面飞快地闪过,林秋把原主的记忆大概消化了一遍。 林秋已经不在原来的世界,这个世界从历史走向来看大体一致,只是极少数的历史人物的名字有所不同。 她重生了,重生在一个陌生女人的身上。 原主也名林秋,林家村人,在家中排行第三,上面还有两个哥哥林春和林夏,双十年华,大学毕业生一枚,即将嫁作人妇。去年家里的顶梁柱父亲林立强身患重病住院静养,三个子女都是孝顺的,将家里所有积蓄都花了进去,这才保住了父亲的一条命,但医生说父亲以后重活再也干不得。 眼看着父亲不能再劳作,大哥林春今年27岁,村里向他这么大的孩子都有了,可家里为了给父亲治病把准备给他讨媳妇的钱全部花了进去,压根没有钱给他成亲,眼看着二哥林夏今年24也到了结婚的年龄,一家人忧心忡忡。父亲埋怨自己年纪大了还要拖累子女,母亲看着两个儿子讨不着媳妇止不住的流眼泪。 这时候宋家村军人宋墨宋营长向林秋提亲,出彩礼钱六千,这年头这六千块钱可不是个小数目相当于二零一六年的二十四万,有了这钱大哥林春和二哥林夏都讨上老婆。 原主是家里唯一一个上大学的,还是一个女孩子,这在这个年代可以称得上一件稀罕事,农村的很多女孩子几乎都没上过学先紧着兄弟,林秋能上大学是全家人尽全力供她的。 原主虽说自个不中意宋墨,但如果自己答应嫁给他大哥和二哥就能都娶上一个媳妇,总不能自私自利顾着自个儿,眼睁睁看着大哥和二哥打光棍。 原主喜欢的类型是风度翩翩的白面书生,她从未想过自己的未来丈夫会是一个军中莽汉。她读大学的时候谈了个对象秦城,秦城家里很穷有时连锅都揭不开。这在原主看来却没什么,她骨子里有一种浪漫情怀,她向往爱情,物质生活远远排在精神生活的后面,原主觉着和爱的人在一起两个人即使是吃糠咽菜,生活也是幸福快乐的。 但精神生活最终败给了物质生活,秦城家里根本拿不出多少彩礼钱,原主嫁给他自个儿是幸福快乐了,那哥哥们呢?哥哥们努力赚钱,供她一直读到大学,家里的活没让她沾过手,这农村乡下没有哪个姑娘过得比她好。现在家里面这么困难,眼瞅着哥哥们要打光棍,原主的良心不允许她做出只顾自己不顾家里人死活的事情,她最终狠下心肠与男友断了个干干净净,下定决心嫁给宋墨。 这桩婚事家里人本来是不同意的,这年头嫁姑娘收到的彩礼钱约为一千人民币,林秋嫁人收这么多彩礼钱可不就跟卖女儿一样,嫁过去以后在婆家只怕很难立住脚跟。谁家姑娘这么金贵?婆家肯定会有意见。六千都够办三桩体面的婚事,林家两夫妻舍不得女儿受别人家蹉跎,两个哥哥打小就疼这个妹妹,自然舍不得她受委屈。 原主最终撒谎自己就中意宋墨,可劲地夸他,一副非他不嫁的样子,这亲年底定下了,就等着新年里把姑娘嫁出去。 旁人不知道不知道原主的真正心思,但她自己知道啊!她心情抑郁,却还要强颜欢笑。她还能想起想起秦城与她分手时骂她的那些刻薄的话:“林秋,我本以为你是个好的,没想到你也是个嫌贫爱富的,我真是瞎了眼……” 那些话原主时常想起,每每想起都是一种折磨,没过几个月原主就被折磨得没丧失了求生意志,在这个分外寒冷的夜里去了,不知什么原因让林秋占据了这个身体,林秋进入这个身体的时候,原主的灵魂还没有飘散。 正是因为原主去意已决,否则林秋不会拥有重生的机会,从这点来看林秋很感激原主,虽然对于原主来说这条鲜活的生命她选择放弃,但林秋十分珍惜能够活着的机会。 林秋想起了原主走前交待的遗愿:照顾原主的父母,有能力帮衬一下哥哥,好好做宋墨的妻子。不过即使原主没有留下这样的遗愿,林秋也会做到,成为他们的女儿,就有义务承担赡养他们的责任,从林秋的记忆里我感受到了林家父母对女儿的关爱,哥哥对妹妹的关心。这种家庭的温暖是自己从未有过的,自己会好好珍惜,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帮助自己的家人,没有两位哥哥就没有林秋的今天。 好好做宋墨的妻子。林秋一下子想起这是结亲的前一个晚上,明天自己就要嫁人了。天哪,自己一重生过来就要面对婚礼,而且这婚还非结不可。这婚一则关系着林秋的遗愿,二则倘若不结这亲林秋两个哥哥该怎么娶亲,三则明天就要过门了根本没有反悔的 余地。自己总不能逃婚吧! 林秋的心情很是忐忑不安,原主不喜欢宋墨,原主的脑海里自然没有多少关于宋墨的印象,长什么样子,性格又是如何一点都不知道,这自己算不算盲婚哑嫁。 不过之前那个男人自己相了那么久,觉得他人看起来不错,最终却在婚礼上闹出了那种笑话,一个平日里看起来老实可靠的人居然也有这样疯狂的一面。真正了解一个人只有和他相处以后才知道,之前好姐妹说过这么句话:谈恋爱的时候男人把所有的有点摆在你前面看哪哪好,结婚以后男人把所有缺点摆在你前面看哪哪坏。 既来之则安之,重活一世已经是上苍对自己的恩赐,如果宋墨实在不靠谱,那自己也只能够与他离婚而不管后果如何。 不过貌似军婚受法律保护,离婚难度不小。 唉,怎么还没结婚就想着离婚,这样不好不好。 算了走一步算一步吧,希望自己能够和他一路走下去,希望自己能够收获幸福。 对于自己来说能够再次有机会活着,对于自己来说已经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情。 林秋想着想着就忍不住睡着了。 第三章 结婚(上) 第二天清晨听见一声鸡鸣,林秋被吓得一下子睁开朦胧睡眼,哪来的鸡? 一个身穿红衣服的中年妇女看见林秋醒来就开始扯着袖子抹眼泪。 您是谁?话到嘴边又硬生生地咽了回去。 自己昨儿个晚上重生了,重生在1986年,一个待嫁新娘子身上。 “秋儿,妈对不起你,妈明知道你不喜欢宋家小子,却没说破。” 林秋终于清醒过来,这是原主的母亲从今以后这也是自己的母亲王美珍。 “妈。”林秋别扭地喊了一句。林秋没有母亲,也从来没有喊过一声“妈”,这是林秋第一次喊,听起来腔调有些怪怪的。 中年妇女沉浸在悲伤之中,没有听出自己的闺女喊自己的这一声与平日里有什么不同。 “秋儿啊,妈对不住你,可妈也不能看着你两个哥哥打光棍啊!”王美珍想着想着眼泪止也止不住,“秋儿,妈,妈对不住你。” 知女莫若母,林秋强颜欢笑装得一副中意宋墨的样子,父亲和两个哥哥不懂女儿家的小心思看不出来林秋的真正心思,但当妈的却是能看出端倪来的。再加上秦家那小子林母也是知道的,自然知道女儿是为了让两个儿子都讨上媳妇才答应这门亲事。 手心手背都是肉,女儿嫁出去苦了女儿但两个媳妇就有了着落,女儿嫁给穷小子那两个儿子就得打光棍,最终她选择什么也没说。因为如果知道林秋是为两个哥哥嫁给宋墨,家里的老头子和两个儿子是万万不会同意的。女儿自然是疼的,但家里是这样的光景,女儿不嫁的话以后的日子不知道要怎么过下去。 “妈,您别哭,我愿意嫁。”林秋伸出手握住了母亲的手,那是一双布满老茧的手,那是一双为家庭操劳半辈子的手。王美珍四十出头,看着有些黑,脸色不大红润,脸上已经有不少的皱纹还有不少的黄褐斑,看起来比实际年龄显老不少。 “妈知道你懂事。”王美珍掏出一个包好的手帕递给林秋,“这里面有两百块钱,你拿着当私房钱用。” “妈,不用。”林秋推拒着。 “拿着,嫁给别人当媳妇不比在家里,从小你就是娇养大的,身边没有钱傍身,没钱花的时候,妈怕你委屈自个。”说着说着这眼泪就又下来了,“你嫁过去日子不会太难过,宋家没有公婆你也就不用受公婆的那份气。宋家大嫂也是个好相处的,就是宋家小姑子脾气不大好。” “孩子他娘,你准备的怎么样了。”爹在外面叫。 “哎,在弄着呢!” 王美珍拿出一件大红的衣服给林秋穿上,一边念叨着:“在那里如果受了委屈,就回来告诉家里人,你爸你哥还有我这个老婆子都给你撑着,咱老林家也不是那么好欺负的。” 听着母亲的话语,林秋忍不住流出泪来。 “一会儿可不许哭,否则你就成了大花猫了。” 林秋想象着脸上的妆容晕开,红的黑的混在一起的滑稽模样,忍不住破涕而笑。 听了王美珍许久的叮嘱,天也一点点亮了起来,林秋开始梳妆打扮,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说句实在话和原来的自己长得一模一样,要说有什么不同的话就是现在的自己更加水灵更加白皙,当然比原来的自己嫩了不少。林秋本来是一个孤儿,为了读大学除政府帮助以外就是四处打工挣钱,后来大学毕业做餐饮也累得不轻吃过不少苦头,即使后来花大价钱保养也总觉得差了点什么。而原主林秋虽说是个乡下妹子却真是没吃过多少苦头,看起来自然更美,也难怪宋墨愿意花这么大一份彩礼钱娶原主。 林夏用眼线笔给自己画了个眼线,大大的杏眼微微向上吊起显得妩媚有神,又涂上一点口红,这年头化妆品的种类不多,林秋不准备给自己涂上一层厚厚的粉显得脸色惨白。想了想,林秋用指腹沾取些许口红,在手背上先把颜色点淡一些,以轻拍的方式,让颜色附着在脸颊上,创造出自然的腮红效果。 “我家姑娘就是漂亮。”王美珍看着林秋给自己麻利的化了个妆,还真是挺好看的。她转身出去拿回来一把小剪刀过来给林秋剪脸,实际上就是剪剪脸上的汗毛,原主曾经看过嫁人的表姐被剪过脸上的汗毛,这个时代新娘子都是要做的,林秋看着感觉还是有些心慌慌的。 “我家姑娘的脸啊,就是嫩,连个汗毛眼儿都见不着。”王美珍象征性地摆弄几下剪刀,就放下了。 接下来王美珍给她梳头,嘴里念着:“一梳梳到尾,二梳梳到白齐眉,三梳梳到儿孙满地,四梳梳到四条银笋尽标齐。” “这李媒婆怎么还没来,这头还得她来弄样式。” “妈,我来吧,我会弄。”林秋之前为婚礼做准备的时候没少去弄头,复杂的她也弄不来即使弄得来也不符合这个时代的审美,因此林秋只能给自己弄了个简单的样子。 林秋给自己挽了个好看的样式,王美珍拿过来一 朵鲜艳的大红花,别在她的耳后。 “林家嫂子,真是对不住,路上绊了一跤,这不就迟了吗,真是对不住。”一个身穿大红外衣,脸上涂着一层粉,嘴上涂着厚厚一层口红的大妈走了进来,这想必就是姗姗来迟的李媒婆。“你家姑娘头弄好了,真可真是标致啊,十里八乡的姑娘就数你家的长得最好。” 当父母的,当然都爱听别人夸自家孩子好,虽然媒婆见着新娘子十有**都会夸新娘子长得标致水灵。王美珍还是高兴得很,乐呵呵的又是端茶倒水又是抓生瓜子的拉着李媒婆唠嗑,还给一个劲儿的给她往兜里塞糖让拿回家给孙子们吃去,这会儿林秋也坐在床上,坐在大红被上等着新郎来接亲,从现在开始一直到婆家脚都不能沾地的。 即将结婚林秋的心里有几分忐忑不安,带着对未来的惶恐,不过这回应该不会有人来抢亲吧!想到这处林秋的心落下去了一点。 林秋坐在床上没多久,跑进来一个虎头虎脑的小男孩,喊了一声:“接新娘子的来了。”整个屋子里的人都迎了出去,只留下林秋一个人坐在床上。外面响起了噼里啪啦的炮竹声,林秋想着这是迎亲的队伍来了。 一群人进了屋,林夏一眼认出了宋墨,在一群大老年们当中只有他一个人穿着一身绿色军装,上衣口袋里别着一枝花,这副打扮只有可能是新郎。他个子很高大概有一米八五,理着个板寸头头根根竖起,高鼻子,薄嘴唇长得十分俊是一枚硬汉型帅哥,全身最出彩的地方是他的那双眼睛,那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透着犀利与严谨。在一群男人中间,他是最出挑的一个,不仅仅是因为他的外貌更多的因为他的精气神与众不同。他这么高的个子站在那里,林秋抬头盯着他看脖子酸得厉害,就低下了头。 说句实在话宋墨今天见到林秋有一种惊艳的感觉,他知道林秋长得漂亮,十里八乡没有哪个姑娘比得上她,今天化了淡妆显得娇艳欲滴比平日里显得更美。 五年前宋墨见过十五岁的林秋,那个时候的林秋就出落得很是美丽,那个时候他就打上了她的主意,想着娶她或许是一个不错的决定,今年听说林家遭了难,宋墨提出娶林秋为妻其实这里面也有私心他想娶这个女孩为妻,匆匆忙忙赶回来,在婚前两人见过两三次,本就漂亮小姑娘已经出落得十分动人,想着从今以后她就是自己的人了宋墨的心里一阵火热。 看着林秋害羞地低下头,这真是一个美好的误会。宋墨心里想着或许林秋也对自己有意,今后的日子一定 会过得很好。 第四章 结婚(下) 王美珍让林秋的大哥林春背着林秋上了小轿车,这是当地的习俗之一,新娘子要由新娘子娘家大哥背上车,以前是轿子,后来变成自行车或者拖拉机,现在条件好的就是小轿车不过大部分还是用自行车或者拖拉机。宋墨能用小轿车来迎亲也侧面说明他有能耐。 小轿车不大两个人坐在后面紧挨着,林秋想着从今以后这个还算陌生的男人就要成为自己的男人,心里涌上一种既紧张又有些羞涩的情绪。 宋墨看着自己的小妻子耳根都红透了,觉得妻子真是可爱,让自己移不开眼。 这个男人一直盯着自己看,看看看有什么好看的,林秋忍不住白他了一眼,转过头看窗外的风景。 宋墨看到林秋向自己暗送秋波当然不是,他看得出来妻子是恼自己盯着她的眼神太过火热。不过他反倒觉得以后两个人相处应该会很不错,妻子不是一个木讷的未来的日子会更加精彩。 两个村子距离挺远的,车开了二十来分钟才到,不过这是顾着自行车和拖拉机的度。李媒婆扶着林秋下了车,两人拜堂、敬茶收到了两个鼓鼓的大红包。林秋以为结束了,可以坐在里面歇口气,被告知要吃饺子,她一时没想明白不过自己的确挺饿的吃盘饺子垫垫肚子也好。谁知道跟进来一大帮子人,要看着林秋吃饺子,里面有几个是穿军装的这些人八成是宋墨的小和战友。林秋夹起一个饺子塞进嘴里,听见有人问:“生不生?” 林秋随口回了一句:“生。”听到这句话满屋子的人都笑了。林秋刚刚把这个饺子吃进嘴里的时候,林秋还觉得奇怪,怎么饺子没煮熟,听到旁人这么问她也没多想直接回了。听到他们的大笑声,林秋才反应过来是怎样一回事,这回她是真害羞了,闹了个大红脸。 “差不多就行了。”宋墨出声。宋墨觉得自己的小媳妇哪里都好就是脸皮薄,容易害羞,不过害羞的样子挺好看的。 “感情我们宋墨同志这么疼嫂子呢。”一个战友出声打趣这对新婚夫妇。 然后新亲到了,就是林秋的娘家人到了,一屋子的人都出去迎接新亲,留林秋一个人在屋里。 林秋好不容易歇口气,不过没歇多久就出去了,陪着新亲吃饭,林家老两口担心孩子又对林求叮嘱一番。左右不过勤俭持家,和哥嫂好好相处,照顾着点小姑子。临走之前免不了与宋家大嫂客套一番,闺女还小,好多不知道的多担待着点,有啥不会的帮忙教教,有什么不对的只管说忿客气。可怜天下父 母心,在父母眼中儿女从未长大,他们想为儿女遮风挡雨。 送走父母,林秋又陪着认了一圈亲戚,这么多亲戚哪记得住,不过是宋墨叫一声林秋跟着叫一声而已。一圈走下来收了不少红包,但说句实在话一个亲戚也没记住。其实这认亲不过是走个形式没有个过目不忘的本事,这亲戚可是记不住的,今后关系比较近的亲戚走动多了,自然也就熟了认得出来。 认完亲戚接着陪宋墨敬酒,差不多了就回房间了,这身子有些不胜酒力,喝了几杯人就晕乎乎的,歇了好久才清醒一点。至于宋墨这个准新郎官,那些个小和战友不把他灌倒是不会罢休的,等到那些个小和战友都喝成了大舌头走起路来有些晃晃悠悠的时候,太阳快要落山了,大哥宋青叫人帮忙把他们送回家去,喝醉的小好友的大多家近,住得远的就用车把他们送回去。 在这期间林秋出去了一趟,帮着大嫂李梅和小姑子宋秀秀收拾剩饭菜。就算自己已经很累在这个时候也不能在屋子里歇着,什么也不顾传出去会说宋墨家的新媳妇是个懒婆娘,林秋本来是不知道的,今儿个早上母亲王美珍提及了这一点。这干多干少倒也无所谓主要是看态度,表明自个以后会是个勤劳肯干的好媳妇。 被灌了这么多酒,除非宋墨千杯不醉,否则也得倒。宋墨这个时候走起路来摇摇晃晃,大嫂李梅叫林秋一起把他扶回了房间,跟林秋说“别出来帮忙了,也没什么活,剩下的我和秀秀两个人一会儿就忙活好了。你在屋里看着点他吧,喝这多准得难受,别出来了。”说完大嫂李梅就出去了,屋里就剩下了林秋和新婚丈夫宋墨。 看着宋墨喝得通红的脸,躺在床上撕扯着衣服,林秋给他脱了鞋袜,又把外衣给脱了,松了腰带,林秋想着要不要把他的裤子给顺带脱了,想想觉得十分羞涩下不去手,也就算了,把宋墨搬顺了给盖上被。 不过想想宋墨今儿个喝醉了,洞房花烛夜那是忿想了,自己还没准备好,拖一下也不错。 林秋出去打了盆水回来洗了把脸汗,感觉整个人舒服多了。看着宋墨通红的脸上冒着汗,林秋想了想又从外面重新打了盆水,仔细地给宋墨擦了脸和手。 宋墨看着林秋走出房间,他的眼神清明没有半点喝醉的样子,林秋如果在这里就知道宋墨在装醉,刚刚宋墨半睁着眼,身上是浓浓的酒味看起来醉的不轻。宋墨躺在床上觉得有些可惜怎么媳妇没给自己脱裤子呢?其实喝那么多酒宋墨也不是没有半点反应,就像现在他就变得有点 不正经。 林秋倒完水回来,感觉这一整天下来累得不行,躺在床上睡了一会等醒过来的时候,天已经全黑了。 林秋出来以后问大嫂有什么可以帮的上忙的,李梅让她刷锅做饭,林秋的手艺不错,刚开中餐馆的时候她还是掌厨的,客人们都觉得她菜做得好,后来餐馆越做越好她才退下来,要说别的她或许做得不好,但做顿晚饭自然不在话下,这可不是她王婆卖瓜自卖自夸而是事实。 刷了两边的锅,把中午剩下的炖肉挑出来熬了糖色弄了一部分又重新加工了一遍,这时候大席上的菜讲究的是够油水,油汪汪的林秋看着就没有胃口。林秋拿起几个土豆去皮切滚刀块,放进锅里煮,放上蒸格,把中午的剩菜拨一部分出来稍微热一下。时间差不多以后,端出菜移掉蒸格,又加了点粉条和白菜,去了去油水。肉在锅里炖着正好烧右边的灶,大米洗净煮饭。林秋麻利地把白菜叶,水萝卜切丝,西红柿切片,蒜瓣切末等肉出锅以后将白菜丝用开水焯一下,捞出过凉,挤去水分,把白菜丝和水萝卜丝、西红柿片放到一起,放入蒜末,辣椒油,盐,糖,醋,香油搅拌均匀即可。 宋墨醒了,这时候也出来了。林秋心想着看来今晚是躲不过去了。 上桌吃饭的时候,大嫂李梅直夸林秋做的一手好菜,小姑子宋秀秀直言要跟林秋取经,就连大伯宋青都说林秋菜做的好吃,宋墨更是竖起了大拇指很捧场地吃菜。结果吃撑着了,在院子里走来走去消食,林秋觉着还蛮有意思的。 饭后林秋和大嫂,小姑子聊了一会儿天,大嫂那里看不出什么名堂但小姑子挺好相处的,不像妈说的那样。聊了一会儿,大嫂就让林秋回房间了,把时间交给这对新婚夫妇。 林秋虽说知道大嫂的意思是让她和宋墨圆房,说句实在话她还真不想回去,因为自己还没准备好,但更加找不到理由留下来,只得回房间。 第五章 洞房 宋墨没有直接进屋,而是去了外面,估计是去锁大门,林秋趁着这功夫进屋赶紧擦擦身体洗脸洗脚,在宋墨进房间之前已经钻进被窝,把自己裹得跟个蚕宝宝似的。┡ 宋墨进屋以后也是先洗漱一番,看着被窝里裹的跟粽子一样的媳妇和铺在一边的自己的被子,觉得有几分好笑,宋墨摇摇头也爬上了床。 看着媳妇紧张的小模样,宋墨有种调戏小妻子的冲动:“你今天真漂亮。” 林秋看着他躺在自己旁边心跳渐渐加,夸自己漂亮的人不少,但这个人他不一样,他现在是自己的丈夫,将来有可能是自己的终身伴侣,有可能是自己孩子的父亲或许还不只是一个孩子的父亲,这是一种很特别的感觉。林秋轻轻地应了一声:“嗯。” “以后你就是军嫂了,都说军嫂苦,我总是不在家,有很多一般丈夫能做的我可能都不能为你做到,在家里军嫂要撑起半边天,但我保证也会尽最大的可能做能做的事,疼着你,知道吗?” “嗯,我相信你。” “你知道我为什么娶你吗?”宋墨突然提起这个话题,他的嘴角带着温暖的笑意。 林秋看着宋墨的侧脸,说不好奇那肯定是假的,因为原主的脑海里对宋墨没有多少印象,在定亲之前他们应该是从未见过哪怕一面。说句实在话原主也不知道为什么宋墨会愿意用这么多的钱娶个媳妇,而且娶亲的对象还是一个从来谋面的姑娘。 “你十五岁那年冬天出来玩,你和同伴打闹,不小心滑倒扭伤了脚,我路过那里,那天我放年假刚回来,你走不了路,我背着你到了李家村找李郎中为你看伤。我记得那个时候你长得就跟现在差不多。”宋墨顿了顿,接着说,“我把你记在了心里,眼看着我也到了结婚的年龄,我想起了你,我对你有好感,因此请假回乡向你提亲。” “虽然我们现在没有深厚的感情基础,甚至我们没见过几面,但你相信我,我会对你好的。”宋墨这番话其实带着小心机,他知道林秋曾经有过一个男友,他们因为现实原因而分开,让她接受自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现在的林秋对自己有些防备。但他不知道的是此林秋非彼林秋,这个身体的主人已经变成了另外一个女孩。 宋墨在见到林秋第一眼的时候,他就对她产生了兴趣,他想这个姑娘我应该把她娶来作为我的妻子,在林家遭难的时候,他用丰厚的彩礼下聘是因为知道这是一个善良的姑娘,她肯定不忍心眼看着哥哥打光棍。他承认 自己不是一个善良的人,但他相信自己会用一辈子呵护自己的娇妻,这个在自己22岁的冬天印在自己心里的姑娘,他希望两人举案齐眉,白头偕老。 林秋看着宋墨真诚的眼神,心里受到了触动,她放下了些许对宋墨的防备,她想着自己是否应该尝试接纳他,即使将来自己没有爱上自己身边的这个男人,不出意外他也会是自己最亲的亲人,两人会相伴到老。 宋墨拉开林秋的被子,自己躺了进去,把自己的被子铺在林秋被子的上面,两人钻在一个被窝里。 “你有没有想过随军。”宋墨提起了这个话题,军人保家卫国往往与妻子聚少离多,宋墨希望自己能够有更多的时间和妻子相处,转过头来看着林秋的眼睛。 “随军?”林夏觉得有些奇怪,“军官家属随军条件不是要服现役或在军队服务满十五年以上吗?” “你这说的也对,不过副营职或副科级及以上的军官、文职干部也可以申请,我现在是营长,军衔中校,副营职,刚好符合要求,已经向上级打了报告。” “现在过去马上就有房子吗?” “还没,要等六个月才有房子批下来,房子是刚刚修建的,应该会挺不错的。” “哦。”宋墨听出林秋现在没有答应下来的意思,也就没有再继续问你愿不愿意,他不想现在一下子把林秋逼得太紧,但他希望林秋能够随军,聚少离多的日子不好过,有她有孩子的地方才是一个完整的家。回家就能吃上一口热乎饭,是宋墨内心深处的一种念想,他相信自己能把这变为现实。 “现在拉灯睡觉了啊” “哦。” 宋墨起身去门口拉灭了灯,没错,是拉灭,这个时候控制灯泡开关用的是灯绳,熄灯的时候一拉就灭的那种,拉灯睡觉中的拉灯就是指拉灯绳灭灯去睡觉。 周围陷入一片黑暗之中,林秋才反应过来自己刚刚答应了什么,现在的林秋好想当一只鸵鸟,遇到危险的时候把头埋进沙坑里,假装没看见——自欺欺人的想法。 宋墨两三下脱光自己的衣服,钻进暖暖的被窝,把手伸向林秋:“好媳妇儿,穿这么多衣服睡多热啊,来,咱脱了啊。”说着宋墨就动起手来,开始往下扒林秋的衣服,林秋搂着衣领不放,但林秋顾得了上边顾不了下边。正当林秋护着衣领不放的时候,宋墨转移目标手从衣摆钻进去,没几下就把林秋浑身给扒了个精光。 “别别。” “轻一点。” “我不行了。” “很快就好。” 说好的很快呢!林秋在心里默默吐槽,禽兽啊!好累啊!“不专心哦!”林秋很快就没有心思东想西想。 **一刻值千金,让我们把这个美好的夜晚交给这对新人,勿听墙角。 这一天彼此之间不熟悉的两个人正式结为夫妇,他们的人生从此绑在一起,他们将共同面对未知的将来无论是好的还是坏的。因为这就是婚姻,属于两个人的婚姻,两个人认定彼此,紧握双手准备一生携手前行,不论前方的路途是平坦亦或是崎岖。 第六章 新婚后第一天 第二天天还没亮醒来林秋感觉自己腰酸背痛,整个人都不好了,自己快要散架了,现在只想窝在被窝里不起来,好累啊!不过脚趾头想想也知道也不大可行,新媳妇窝被窝里睡到日上三竿也太不像话了吧。不过身上倒是没有粘腻的感觉,被子也是香香的,床旁边的大桌子上还有昨天盖过的被子和躺过的褥子。看来是宋墨趁自己熟睡的时候,帮自己擦了身体,顺便把自己身上盖的躺的被子通通都换掉了,没想到他居然有这样体贴的一面。不过自己也睡得太死了吧,擦身体换被子这么大的动静,自己居然会一点反应都没有。 “醒啦,你再睡一会吧。”宋墨推门进来。 “不了,我还是起来吧。”林秋看着宋墨站在房间里没有出去的意思,“你先出去,我要换衣服。” 宋墨看着她笑笑,意思是你全身上下我哪里没看过,现在遮不是晚了点吗? “出去。”宋墨这个老流氓,林秋暗暗咬牙。 新婚第一天新媳妇要做一顿早饭,这顿早饭,不要做得太丰盛-----因为以后会对你要求高, 也不能做的太寒碜-----让人觉得新媳妇没本事。你只要做一般的早饭,然后以后可以时而可以丰盛些,不然以后做的没有结婚第二天做的好的话,公公婆婆会说“结婚前几天倒是做的早餐不错怎么之后就……”只不过对于林秋来说宋家没有长辈,这做饭倒也没有那么多讲究,她也就是做顿饭和大哥大嫂一块吃,宋青宋墨两兄弟已经分家,虽说住得很近,但以后在一起吃的机会不多,因此这顿早饭可以稍微做得丰盛一些。 宋家两兄弟虽说已经分家,但这房子却是分家之前建的,因为宋墨是个军人,军龄军衔那个时候都还够不上申请随军的条件,那娶了媳妇可不得安置在宋家村嘛!两兄弟就商量把房子建在一起,只不过把厨房、菜地、茅房分开罢了。这样以后宋墨娶了媳妇,宋青一家也能照顾着点,让媳妇一个人住总归不大安全。 宋家两兄弟住在一个大院子里,两兄弟分别盖了三家大瓦房,东间是给夫妻住,中间宋青家是给孩子宋虎和宋甜甜住,宋墨家则是给未出嫁的小姑子住,西间是有两口灶台,做厨房用。两处房子建在一起,两边各开一个菜园子,茅房建在屋后,和别家不一样的是在院子周围建了围墙把两兄弟的房子围在一起。整个院子布置对称,看起来倒是挺规整的。 这年头农忙的时候南方农村人早餐吃的主食多是番薯饭家里光景好一些的时候 吃的就是大米饭这些才顶饿,但农闲时候特别是冬天早餐吃的多是粥,一碗热乎乎的粥灌下去整个人都热乎起来,感觉会很舒服。 林秋淘米之后将米泡在水里,准备煮白粥。煮大米粥或者小米粥这种单纯的米粥,很多人熬出来的粥米是米,水是水,一点都不浓稠,这是为什么呢?就是因为你没有泡米。在煮米粥的时候,把米洗干净先要用水浸泡15分钟,等米泡的膨胀了以后,用温水煮粥,用的时间又短,粥还特别的浓稠。 土豆是农家人一年四季都备着的,这东西耐储存。土豆削皮、切丝泡在清水里,反复冲洗,直到水变清。青椒切丝、蒜切片、葱姜切丝。锅里放入油,然后放入花椒粒,炸香后,捞出,放葱姜蒜、干辣椒炒香。放入土豆丝、青椒翻炒,依次放入白醋、糖、盐,炒一分钟出锅,一道醋溜土豆丝完成。 这是一道开胃的上好凉拌菜。 米泡得差不多了,下锅熬粥。 猪肉切末,葱切末放在一个盘子里,加入鸡蛋清、盐、油、白胡椒,慢慢加点水把肉饼搅拌均匀,把蛋黄放中间,把昨天的剩菜挑出两盘,想到宋甜甜今年才两岁牙都没长齐林秋又做了鸡蛋羹一起放在蒸格上蒸。 两家人围坐在一起吃早饭。 “弟妹做饭还真有一手,瞧瞧这粥熬的比我好多了,当家的你说是不是啊?” “弟妹这粥确实熬的不错。” “大嫂,二嫂的手艺真的挺不错的,比我在饭馆里吃的还要好得多。” “弟妹这么贤惠,小叔子真有福气,这么好的媳妇你可得看紧了。”李梅转过头看着林秋,“弟妹改天有空可得好好教教我。” 这段话乍一听没什么只是打趣,但想一想感觉大嫂好像话里有话,林秋笑笑:“好。” “妈妈,蛋蛋吃吃。”宋甜甜这个小丫头看着妈妈没理她顾着说话,没喂她继续吃蛋羹,心里着急,一双小嫩手扒着妈妈的手要吃的。 “妈,我也想吃蛋羹。”宋虎看见妹妹讨蛋羹吃,自己也想吃,宋甜甜嘴挑平日里还得大嫂李梅想方设法哄着这小祖宗吃饭,今儿个吃得这么欢,这蛋羹的美味可想而知。而且桌子上的菜确实比妈妈做得好吃很多,不过这话他可不会在妈妈面前说,否则他想吃的菜妈妈会都不给做。 林秋开始洗被单和被褥的时候,太阳已经升起一会儿功夫。但这被单可不好洗,放了一个晚上,血渍早已凝固住了,用肥皂打 泡沫刷了半天还是有印记,来来回回弄了好几回,手洗得通红,还是不干净,这时候肥皂的去污能力不大好,难以洗干净,这么令人感到羞涩的印记,不管怎么样都是要洗干净的。 李梅走过来的时候,看见林秋用了近三分之一的肥皂,还是没洗干净,看得她有些心疼,肥皂可不便宜:“弟妹,你这样可洗不干净,你等等。” 林秋停下手来,才觉自己的手已经被冻得通红,刚刚洗的时候手不觉得难受,现在一停下来感觉自己的手整个都僵硬了。 “来,用这个。”李梅递过来两个生姜块。 生姜?这东西能洗血渍?闻所未闻? “你别不相信,当初娘在的时候,她就是叫我用生姜洗,当时啊,我也和你一样有些不相信。结果啊~你用用就知道了。” 林秋半信半疑地接过李梅手中的生姜块,在印记处先用生姜擦洗,然后蘸冷水搓洗,被单上的血渍居然真的没了。这方法确实挺管用的。 “谢谢大嫂。” “忿谢我,这只是土方法,我也是娘教的。以后你有什么不懂得可以来问我,我教你,都说长嫂如母,我痴长你十来岁,在我眼里你就跟宋秀秀一样还是个孩子。” “嗯,我知道的大嫂,那以后就麻烦你了。” 李梅语气一转:“你知道就好,我看你也是个懂事的,小叔子娶了你,你也要本本分分的,这样你男人在军队里才会安心。” 大嫂这是在敲打自己,不过乐观地说既然大嫂肯跟自己讲这些知心话,说明她多多少少还是认可自己这个弟妹的。 “大嫂,你放心我会做到的。” “你以后也不要用冷水洗衣服,这样容易长冻疮,那样太遭罪了,用热水掺点冷水洗会好很多。” “谢谢大嫂。” “你也别谢我,我只想你和宋墨两个人好好过日子就行了。” “这两天你叫宋墨给家里装上煤气灶,那玩意好用,村里面已经有不少人装了,那东西用起来着实挺方便的。” “好,大嫂,我记下了。” 看着大嫂林秋心想:难怪这年头婆媳大战会没有个消停的时候,对一般的婆婆来说媳妇是外人,儿子那可是心头宝,心疼儿子自然对媳妇要求就多,看媳妇那做得不好就忍不住挑刺。而媳妇觉得婆婆太过龟毛,总是挑自己毛病,看自己不顺眼,那纷争不就海了去了。自己 虽说现在没有婆婆,但妯娌关系也不好处理啊! 不过自己行得正坐得端,也不会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日久见人心,相处久了了解多了就会变好的。 第七章 新婚后第二天 “小懒虫,该起床了。ΔΔ”宋墨看着林秋睡得正香有些不忍心打扰她的清梦,但想想今天还有不少事情要忙,最终伸出手轻拍林秋的脸颊。 林秋感觉有人在拍自己的脸,好烦啊,扰人清梦,大清早的还让不让人睡觉? “别动,睡……觉。”林秋把头埋进被子里,继续躺着。 宋墨看着他娇憨的模样话带笑意:“忘了今天要准备回门礼。” “回门礼。” “哦,对,回门礼。”林秋一下子清醒过来,明天得回门,今天可不得准备回门礼嘛! “本来迟点也没关系,但这回正赶上有小轿车往镇上开,可以捎我们一程,比较省功夫。” 林秋赶紧起床迅做饭吃早餐,坐上开往镇上的小轿车,宋墨把一辆自行车放在了小轿车的后备箱里。 车子摇摇晃晃,林秋的睡意又冒了出来,忍不住打瞌睡。 “睡吧,那是我小宋明志,尽管睡。”宋墨看着林秋困倦的样子觉得有些心疼,他知道林秋脸皮薄不好意思在别人车上打瞌睡。 “好。”林秋是真的困得不行靠在宋墨的肩上睡觉。 “小懒虫,到了。” “哦。”林秋揉揉眼睛走下车。 “哥,你和嫂子感情真好,这么柔情的一面,啧啧啧。”宋明志看着宋墨和林秋下了车,搬走了自行车,打开车窗玻璃笑着对宋墨说。林秋依偎在宋墨肩头的画面他自然是看见了的。 “你小子开我玩笑呢!”宋墨作势要打他。 “哥,那我先走了。我得去给黄书记开车。” “走吧,走吧。” 林秋本来被别人看见自己依偎在宋墨肩头就有些羞涩的,但看着两人一来一往有些幼稚的样子,她忍不住笑出声来。 “笑什么笑。”宋墨轻轻敲了一下林秋的小脑瓜。 “秋儿,你知道咱爹娘喜欢什么?”这回门礼可马虎不得,按照中国婚俗礼仪习惯,结婚三天新娘便要同新郎一起带很多礼物回家,也称3天“回门”。这是中国人民间的一种礼节。新娘的家长非常重视三天回门的礼仪,是新娘全家的一件大事,因此新人3天回门,要在礼品上都要有好准备,争取给岳父岳母留下好印象。回门礼品要提前准备,礼物一定是新娘家长喜欢的东西。宋墨想给岳父岳母留下一个好的印象。 “你猜?”林秋不 理会宋墨的询问往前走,谁叫他每次都欺负捉弄自己,看见自己脸红就开心,而且如果不是他昨晚折腾自己,自己在车上怎么会昏昏欲睡,亏自己自己第一次见着他的时候觉着他眼神犀利正直,肯定是个严肃正直的军人,没想到他居然是个老流氓总爱调戏自己。再加上一下子让自己说爸妈的喜好,也说不出来,还得好好回想一下。 宋墨如果能听见林秋的心声那是铁定要喊冤枉的,不对自己妻子耍流氓对谁耍流氓。这正是新婚燕尔的时候,如果自己不对她耍流氓只有两个原因,要么我有问题但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要么林秋不是自己喜欢的对象,这可是我心仪的姑娘,欢天喜地娶回家的媳妇,如果说从前是对她的外表一见钟情,但现在虽说才相处短短两天,现她的小性子娇气却不任性,自己也喜欢的紧。这么好的媳妇,打着灯笼都找不着。 “一条烟,一斤花生酥糖一斤牛轧糖再来两斤大白兔奶糖。” “再加上家里已经准备好一坛子老酒。” “这么多啊。”林秋对回门礼要弄什么基本还是知道的,毕竟曾经的自己即将为人妻,虽然自己是个孤儿没有长辈。但还是清楚新婚回门基本上带四彩礼烟、酒、糖还有一样因时代地区不同而有所差异,在这个时代想必就是买岳父岳母喜欢的礼品讨岳父岳母欢心。 “说明我中意你啊。” 你这么撩,你爸妈知道吗? “咱爸妈喜欢什么啊?” “如果我不告诉你呢?” 宋墨探过头来,在林秋的耳边轻声说:“那我就当众亲你。” “你……你……”林秋的脸热热的,这张脸也太容易脸红了。其实就是她容易害羞,她看起来一副江南温婉美女的样子,前世从来没有人跟她说过这么孟浪的话,免得让她产生厌恶,所以她一直没有现自己是一个这么容易害羞的人。 “没有,知道你脸皮薄,逗你的。”宋墨知道不能把林秋逼得太紧,但他希望林秋对自己有感觉,希望林秋最后自愿随军而非出于逼迫。 “你能告诉我爸妈喜欢什么吗?如果他们不喜欢我怎么办?不认我这个女婿怎么办?” “算了算了,败给你了。”林秋无奈的叹了口气,“爸妈都喜欢吃桂花糕,特别是王记桂花糕,具有浓郁的桂花清香,唇齿留香,回味悠长。”这是林秋想了好久才想起来的,原主记忆里爸妈对王记桂花糕情有独钟。 “那我 们再买点小蛋糕给爸妈尝尝。” “不要有奶油的,他们吃不习惯。” “听你的。” …… “宋墨,等等找你有点事。”到村口的时候一个胡子拉碴的大叔叫住宋墨。 “那我先回去了,好累啊。”林秋今天逛了一天准备回门礼,现在腿有些麻。 “自行车你骑回去呗。” 林秋轻轻回了一句:“我不会。” “啊?”宋墨以为自己听错了。 “我不会骑自行车,我认得回去的路,我先回去了。”这骑自行车需要天分,这东西自己一直没有学会,掌握不好平衡,学这个的时候摔了好多次,最后放弃了,但小轿车却开得有模有样的。原主也是一样,这也算是两人的一个共同点 林秋先行一步。 “秀秀,你二哥娶你二嫂花了多少彩礼钱啊?” 林秀站在墙外听见有人讨论自己嫁人的彩礼钱有些尴尬,迟疑了一下要不要进去。 “你问这个干嘛?”刘秀秀有些不耐烦,这是自家的事,她干嘛问东问西的。 “别生气,我就听我娘说你二哥出的彩礼不一般。” “三千。” “三……三千,这彩礼钱十里八乡独一份啊!”女孩的声音里透着吃惊。 “好了,你问也问了,走吧。” “二……二嫂,你回来啦。”刘秀秀踏出门看见林秋脸上出现些许尴尬的表情低下了头,声音有些结巴,那个女孩则愣在那里。 “二……二嫂,不好意思,我……” “进去吧。” 刘秀秀低声应了一句:“哦。” “你还杵着干嘛,走啊!”平日里也不熟,没事干嘛跑来瞎打听干嘛! 三千?彩礼钱怎么会是三千?原主记忆里母亲和她说的时候提到彩礼钱,那彩礼钱不是六千吗?这是怎么回事?双方说得数目怎么对不上? 明天回门的时候问问妈,如果是三千块钱两个哥哥娶妻的钱还不够,家里出的嫁妆还有塞给自己的私房钱就花了将近一千块钱。 第八章 回门 第二天早上七点多,太阳才刚刚露了个脸,林秋和宋墨两个坐着拖拉机去林家,拖拉机里还是放着昨天的那辆自行车,因为林秋不会骑自行车,那么多东西靠宋墨骑着一辆自行车弄过去,肯定不现实,再加上走到林秋家得要四十来分钟,宋墨也舍不得林秋吃这份苦,就在村里找人帮忙帮送他们过去,回来的时候骑自行车。 这么冷的出门,风吹在脸上冰冰的,林秋是怕冷体制,冻得鼻子耳朵都红了。 “早上出门的时候让你戴个帽子你不肯,这下遭罪啦吧,头伸过来我给你捂捂热。”宋墨用自己的双手捂住林秋的耳朵,这样林秋才觉着好多了。大白天的林秋觉得怪不好意思的,不过这天实在是太冷了,先捂热了再说吧,管他有没有人见着,感觉自己快不行了。 还没到林家村宋墨就看见大舅子林春正站在那里等候,宋墨就林秋说“大舅子在村口等着我们回去呢。” 林秋看见大哥正在不远处,赶忙拍下宋墨的手,做出一副什么都没生的样子。 “哥。” “大舅子。” “你们来了,这么冷的天林秋你怎么也不带个帽子,你一贯怕冷,这下子耳朵可不得冻坏了。”林春的话里带着明显的关心,林秋听在心里感觉甜甜的。 林秋觉得大哥正往自己耳朵上瞅,自己耳朵倒没有冻坏宋墨一路上都给自己捂着,不过大哥会不会看出来,林秋一紧张耳朵红了,脸变得更红了一些,阴差阳错林春什么都没有看出来。 林春领着他们两个进屋。 “妈。” “妈。” “人来了就好,怎么还带回来这么多东西。”嘴上这么说,王美珍的心里确是乐开了花。她看姑娘姑爷拿了这么多的礼物回门,心里甜滋滋的跟喝了蜂蜜一样,倒不是说王美珍贪图这点东西,因为姑娘姑爷带这这么东西而感到高兴,而是这丰厚的礼物足以说明人家看重自家的姑娘,连带着尊敬姑娘的娘家。 林立强有两个哥哥,今天侄女回门,他们也都在林秋家跟着张罗,宋墨跟林秋的两个伯伯还有林春林夏两兄弟看起来一副很有聊的样子,男人们在屋里喝茶聊天,女人们则是要在厨房里面张罗饭菜的,王美珍拉着姑娘进了厨房。 厨房里面,王美珍对着正在切菜的林秋说:“秋儿,他对你咋样啊?” “他……他对我挺好的。” “弟妹,你就放一百 个心吧,林秋什么样的我们大家会儿谁不知道啊!这么贤惠的姑娘,他宋墨要是不对侄女好,那才是奇了怪了。”林秋的大伯母笑着说。 “是这个理。弟妹你就放宽心,林秋这孩子是个有福的。”林秋的二伯母应和着。 这桌菜林秋可不是主角即使她手艺不错,她就在厨房里打打下手。几个女人都是手脚麻利的,不一会儿的功夫两桌子菜就整顿出来了,男人们一桌,女人们一桌。 吃完饭王美珍拉着闺女的手进了房间,宋墨是新姑爷,新姑爷回门是要被好好招待的,林春几个堂兄弟加上爸和两个伯伯拉着他喝酒,这酒席可没那么快结束。 王美珍拉着林秋的手没放,娘俩坐在床沿:“秋儿,你跟我说实话,他对你咋样?” “妈,他真对我挺不错的。” “我想也是这样,宋墨这孩子我觉着就是个好的。”王美珍松了口气,她就怕闺女过得不好,嫁出去受了委屈,听到林秋的话,再加上……她吊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做父母的就盼着儿女过得好。 林秋想了想还是问出了口:“妈,我问你件事呗。” “说吧。” 林秋皱了皱秀气的眉头显得有些困惑的样子:“妈,昨儿个我听见小姑子对别人说,宋墨给咱家的彩礼钱是三千块。可之前,妈不是说他出了六千块吗?” “就这事啊!瞧我这记性一直忘了跟你说。” 宋墨的确出了六千块彩礼钱,他对林家老两口说,自己非常中意林秋,真心希望娶她为妻。在正式定亲以前就给了林家三千块,没有告诉旁的人,这钱林家本来坚决是不收的,但宋墨说可以当成借林家的,大哥二哥可以用这点钱先做点小生意等赚了再还。这年头三千块钱不是小数目,但林家还是不肯收,宋墨就说如果这样他就直接出六千块彩礼钱。如果嫁林秋真收了六千块彩礼钱,那林家会被别人戳脊梁骨说林家卖女儿。但这亲都定下来了,也不能反悔,这钱就收下了。等到正式定亲的时候又给了三千块钱,这样一来别人以为宋墨的彩礼钱虽然说是出的比别家多,但也不怎么打眼,毕竟林秋是个大学生,也说得过去。 “宋墨是看咱家困难帮我们一把,这情我们记着,但这钱我们家是不能这样收下的,后来你两个哥哥打了张欠条。”说着说着王美珍留下了眼泪。 林秋拍着母亲的背:“妈。” 过了好一会儿王美珍心情才平静下来一些, 眼眶还是有些红:“春儿和夏儿打算今年出去做点小生意,这日子也有了新盼头。特别是你爸皱着的眉头现在平了,我打心眼里高兴。在我们心里面宋墨可就是出了六千块彩礼钱嘛!” “妈,日子会好的,别担心。”林秋看着母亲落泪,感觉有些心疼,这是一种奇妙又有些陌生的感觉,但说句实在话,其实还不错。 王美珍的眼里闪过一抹促狭:“秋儿啊,妈问你,你们有没有那个。” 那个是哪个啊? 看着闺女疑惑的样子,王美珍就直说了:“你啊,早点给他们老宋家生个大胖小子,妈还等着抱外孙呢?” 林秋这下子全明白了,但话题跳的有点快吧:“妈,这事急不来。” “妈是过来人,这女人生了儿子,那在家里的地位才能蹭蹭蹭的上去。”王美珍露出了然的神色,“打我有了你两个哥哥,婆婆就没有给过我脸色看,你看你爹又什么时候跟我急过?” 其实爸本来就是个好脾气的,他怎么会跟妈急。 “听妈的,准没错。宋墨都27了,他肯定想有个后的。” “好,妈,我知道了。”林秋担心母亲要跟她传授训夫秘笈,她赶忙应下。 “好好好,不说了。”女儿的小心思当妈的是看出来了,女儿也不知像的谁,脸皮薄的很,“妈啊,没别的念想,就希望儿女都有个好着落。” 宋墨虽说不是千杯不醉,但还是有个好酒量,婚礼当天那么多人都没把他灌趴下,现在这个时候几个人灌他,他除了脸有些红,别的一点都看不出来。 “把这碗雪梨汤给姑爷喝了,给他醒醒酒。”看林秋没有反应过来,王美珍轻轻拍了拍她的背示意她过去。自古丈母娘疼女婿,况且宋家离这远,闺又女不会骑自行车,得让姑爷带着,这若是真喝醉了,怕路上出意外。 喝完醒酒汤休息了一会儿,男人们凑成一桌打麻将,玩得不大,宋墨看起来是个新手输得一塌糊涂,不过因为玩得不大,他到最后也就输了十来块钱,不过那些个长辈和他玩得倒是挺开心的。 “爸妈我们先走走了。” “爸妈,我带林秋回去了。” “好,有空常来。” “嗯。” 下午4点钟左右在太阳下山前迎着太阳回家,林秋坐在自行车后座上,宋墨直着身子骑车,用自己高大的身躯挡住寒风,林秋倒不觉得 冷。 带着些许暖意的阳光洒在他们两人的身上,看起来岁月静好。 第九章 担任临时教师(第二更) 这天林秋刚刚准备出门,一只脚还没迈出门的时候,宋秀秀叫住她:“二嫂,你等等,我有话想对你说。” 林秋转过身来,看着小姑子。 “二嫂,前天的事,我……”宋秀秀支支吾吾地说。 原来是这件事,小姑子那天下午其实并没有将自己的坏话,她的那番话林秋本来就没有放在心上,林秋笑笑说:“没关系,那件事情我没放在心上。” 宋秀秀看林秋没有不悦的样子,微微提着的心才放下来一点点,这个嫂子她还是蛮喜欢的:“我就怕被我二哥知道,他准会骂我,他平日里看起来脾气是不错啦,但要是一生气,那就是狂风暴雨。” “在家里我二哥比大哥有话语权,他从小就有主意。”宋秀秀讲到这处轻轻摇了摇头,“我比较怕他骂我。” “放心吧,秀秀,这事本就没什么,我真没放在心上。”宋秀秀这个小姑子看起来倒是蛮可爱的,虽然脾气有点小冲动但性子直来直往的,是很率真的一个女孩,会是个好相处的。 听林秋确实没有怪罪自己的意思,宋秀秀那剩下的一点点紧张情绪也就没了:“那二嫂,那我再问你件事呗。” “好啊,你有事就问吧,我也没有什么着急的事情。” “二嫂,你要不要到柳树村教小学?这样的话,我俩也好有个伴。”宋秀秀读完中专由国家分配工作,因为今年也就17岁,岁数还小,家里面不放心她一个人在外面,再加上她性子有点风风火火的,家里人就想照顾着她点。宋秀秀就到宋家村附近的柳树村教小学,附近十来个村庄的孩子都来这个学校上学,到现在就在这个学校教了半年的书。 “我们学校有两个女老师再过两三个月就要生了,她们要请产假,学校里老师人手不够,而且二嫂留下来的话,我们两个也有话聊啊。” 秀秀如果没有提到这件事情,林秋都快要把工作这件事情给忘了,原来的林秋也是一名教师在镇上教初一,一直住在教师宿舍里面。教师是林秋从未尝试过的职业,但在接下来的半年时间里想必自己还是要当一名教师,这也算是一种人生体验,但不好呆在镇上继续教初中,那里对原主熟悉的人比较多,容易被人看出破绽,到柳树村教小学或许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昨天回门回来的时候,林秋暗暗庆幸自己自己在娘家没有露一手,否则怎么解释十指不沾阳春水的闺女突然会做菜,而且做得还很好吃,难不成天赋异禀- ----那也有些夸张吧。眼下自己最好还是从镇上调到柳树村教书,镇上对原来的林秋熟悉的人多,呆在那里每天还得提心吊胆有没有做不对劲的事情,那多累啊! “我从镇上能调到宋家村吗?”林秋怕小姑子误认为自己在推脱,又赶忙加了一句,“我是真心想到村里面教书的。” “哈哈。”秀秀忍不住笑出声来,露出两颗小虎牙,“二嫂,你可真呆,这乡下愿意来的教书的人可不多,教师人数一直不够,现在可有不少人挤破头都想到镇上甚至省城教书,你这申请调动肯定能顺顺利利批下来。” “那以后就多多指教。” “多多指教,林老师。”宋秀秀把一只小手伸出来,林秋握住两人相视而笑。 “学校离家远吗?”林秋不会骑自行车,如果村子离得远,走路的话,每天在路上就得花费上不少时间。 “不远啊,我平时骑自行车去学校大概花上十来分钟吧。” “秀秀,你载得动我吗?” 宋秀秀用疑惑的眼神打量着林秋。 看着小姑子疑惑的眼神,林秋想起小姑子还不知道自己不会骑自行车这回事,现在家里就宋墨一个人知道,这种事情自己肯定不会选择大肆宣扬。林秋想着反正伸头也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骑自行车得花十来分钟,那如果选择走路去学校一趟大概得花上半个小时,其实不会骑自行车也没有什么好丢脸的,反正以后小姑子总归会知道的,还不如现在就说了。 “秀秀,其实……其实我不会骑自行车。”这种事情说出来了也就没什么不好意思了,本身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 宋秀秀显得有些好奇,这年头家里有自行车却不会骑自行车的,那是真少。现在这个时候在农村自行车算得上是比较流行的代步工具,基本人人会骑。她还记得小的时候自行车是个稀罕物件,当初自己学会骑自行车的时候感觉可神气了。那个时候就连那些家里买不起自行车的人,都得想方设法把学骑自行车这门技艺给掌握住。只不过想到那个不会骑自行车的人还是自己的嫂子,宋秀秀觉着这感觉有点微妙。 “骑得动,你别看我人长得娇小,但力气还是有的,载嫂子你还是绰绰有余的,以后我们一起上下班。”反正是自家人,一起上下班载一下还是没问题的,再说如果自己不载嫂子就等着二哥收拾吧,还是头一次见二哥对女孩子那么温柔用心,娶媳妇之前居然警告我别欺负二嫂,话说我 是那样的人吗? “二嫂,以后你包饭吗?”林秋确信看见宋秀秀两眼放光。 秀秀这是不跟大嫂吃了吗? “怎么了?” “大嫂照顾虎子和甜甜这两个孩子已经够累的了。”宋秀秀看见林秋摆明了一副不相信自己的样子,“当然最重要的原因是,二嫂你做的饭菜比较好吃。” “欢迎至极。”听到别人夸奖自己的厨艺好是每个喜欢做饭的人都感到快乐的事情,“不过你跟大嫂说过没?”如果没跟大嫂说过,自己直接留小姑子在自己这里吃饭不大好。 “啊,还没。”宋秀秀拍了拍脑袋往门里走,还不忘转过头来说“二嫂,记得你答应我的事,我去跟大嫂讲讲。” “好。”林秋看着宋秀秀充满活力的样子,眉眼弯弯。 第十章 离别意浓 转眼到了农历正月十五元宵佳节,离别意渐浓,林秋知道再过不久,宋墨就得回部队,留下自己一个人。 “拿着。”宋墨递过来一个存折本,这是上交私房钱的节奏吗?林秋用疑惑的眼神看着宋墨,没有接过存折。 宋墨也没多说什么:“存折,拿着用,里面有五千多,你拿着用。”把存折放在床边。 “用不着这么多钱,你把钱都给了我,自己不用吗?”上交私房钱是好事,说明男人在乎你舍得给你花钱,但如果把钱几乎全部上交给自己也不好。虽说宋墨在军队花钱的地方少,但若碰上个急事,离得又远,一来汇钱不方便,二来严重的话可能会耽误事情。 五千多块钱?现在宋墨是营长级别的军官,一个月工资也才一百来块钱,再加上之前的六千块钱,他就算什么钱都不花,当然不是不吃不喝,军队里饭菜是供应的,攒这钱也得要十来年吧。 听着林秋的话,宋墨心想看来媳妇还是关心自己的,或许媳妇会愿意随军,他希望林秋随军是出于自愿而非逼迫:“放心吧。”宋墨骨子里有一股匪气,打小认定的事情几乎不会放手,即使她不愿意跟自己走,也总会有办法的。 “七六年的时候不愿意读书,凭一股子锐气,到外地倒卖东西赚钱,那时候还得小心被现,这种‘投机倒把’的事抓去批斗没商量,做买卖受人气,后来觉得这样的生活不是自己喜欢的,七八年就入了伍当兵,把赚的钱想办法全换成了金子。” “金子一直以来都是硬通货。”说这话的时候他很笃定。 看起来他倒是挺有前瞻性的,自己所在的那个世界,在未来的几十年里,不管经济如何,金子都没有大幅度贬值过,七几年的时候他如果没有把钱换成金子,那到现在钱都不知缩水成什么样了。 如果他做商人一定会很成功的。 自己以后打算还是做回老本行,做餐饮,这年头谁能不吃不喝,自己也有些经验,有了这笔钱自己就能更加顺利地开张,自己有雄心,希望开创一番自己的事业,女人因为事业而美丽自信这话确实不假。 “好吧,那我就收下了。” 不过自己做餐饮的话,还得和宋墨商量,作为家庭的一员,他有权知道,不过…… “如果我以后不做教师,经商怎么样,我想开餐厅。” 宋墨想也没想就说:“做生意太辛苦,你,有我养着。”自己还能养不起媳妇吗 ?自己是家里的顶梁柱赚钱养家是自己的事情。 林秋没想到他居然想也没想就否定了自己的想法!大男子主义,不过这餐饮一行,自己还是要做的,兴趣是关键,不会因为他的否定改变自己的主意,况且这个时候形式一片大好,是经商的黄金时间。 林秋的脸拉了下来,嘟着嘴不高兴的样子:“你真的不同意?” “我是不希望你吃那份苦,当年我东跑西跑的,做生意没有你想的那么简单。”宋墨看着眼前倔强的小妻子感觉不知如何劝起。 林秋还是希望有来自丈夫的支持,不希望因为这件事情,爆这个小家庭的第一个矛盾。“我是真的想做这个。”林秋想了想做出保证,“如果不成功的话,我就放弃,你就相信我一回呗!”她拉拉宋墨的袖口,带着点撒娇的意味。 看着眼前对自己撒娇的的妻子,宋墨心里有些软化。他想起了自己刚刚入伍的时候,自己流血流汗就是不流泪,部队的老兵笑着对他说的话:这人呐!娶妻以前和娶妻以后那完全是两个模样,你这个硬骨头也有服软的时候。不过觉得这种感觉还不赖。 失败一次断了这个念想也好。不是他不愿意相信她,而是觉着她可能没有这个能耐,这个年头经商经得好的话能一下子脱贫致富,但经商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不是谁都能捞着钱的,否则大家都一蜂窝拥上去。 当然小本生意不算,摆个早餐摊,摆个地摊这还是行的,但算不上经商,小本生意混口饭吃,那样累的活计,他也舍不得她,自己养她一个还是行的。 原来他是不相信自己的能力,想当初自己白手起家将中餐厅开得……是啊!那是当初的自己,至于现在这个身体……他不相信自己情有可原。 不过自己会做出一番成绩给他看的。林秋有些失落的叹了口气,不过人不能太贪心,自己拥有一次新的生命,这已经是比什么都珍贵都要好的事情。看了看宋墨,还有这个或许是佳偶的男人。 宋墨叹了口气,说:“一次机会,失败了,就放弃吧!”看到林秋失落的叹气声,宋墨有些不舍,这和当初对她的外貌一见钟情的时候是不一样的,那个时候是对漂亮女孩的欣赏,她年轻美丽有文化,这样的人做自己的妻子会是个好的决定,但现在他已经把她放在了心上。 林秋本来都打算放弃说服他,毕竟现在自己看起来像在说空话,总不能说自己做过有经验吧,但没想到他居然会同意自己,这种支持让她的 心里暖暖的。 “不过有个条件,你随军吧!” 林秋躺在床上闭上眼睛假寐没有回答,宋墨看着林秋的样子觉着八成有戏。 林秋想着这段时间生的事情,林秋想着想着就想起来了新婚之夜,宋墨问自己:“你有没有想过随军?” 随军,林秋之前是有些踌躇的,一个全然陌生的男人,和自己结婚,如果随军的话就意味着朝夕相处,那个时候她没有正面回应。 宋墨无疑是一个优质的男人,不可否认的是自己的确对眼前的男人心动了,那种心怦怦直跳的感觉是自己从未有过的,如果自己和他不是夫妻,不是两个将相濡以沫携手白头的人。她或许不会有这样的勇气,追求爱情,曾经的她既渴望爱情又担心受伤害。 但或许人多是贪心的,前世的自己要求并不高,那时候的自己只打算找一个老实靠谱的男人共度终生,不求富贵只求过平淡温馨,但现在自己看到了幸福甜蜜的曙光,她想要鼓起勇气,迈出第一步,追求爱情,经营好家庭。 她想要随军。 她想要随军,想要融入这个男人生活的方方面面,想要做一个称职的妻子,想要陪他一起哭一起笑,想要和他拥有可爱的宝宝…… 这种冲动是少有的,林秋知道如果自己现在对这种冲动置之不理,那么或许下一次自己就不会有这样的勇气,因为她瞻前顾后,因为她迷茫惶恐。 这种冲动从哪里来呢? 或许第一次见到以丈夫身份出现在自己面前的他,或许是冬日里骑车直起身子为自己挡风的时候,或许是看自己耳朵通红他用手捂热自己的耳朵的时候,或许是刚刚他信任自己的时候……或许是这点点滴滴的细节累积在一起。 人的一生中这种冲动是少有的,这一次她想要跟着自己的心声走。 现在她不想要告诉她,她想在他离开的时候告诉他,给他一点惊喜。 第十一章 结婚证 正月十六早上 林秋醒来的时候,宋墨已经起床正在穿衣服,今天怎么一身绿色的军装?平日里不都穿常服吗? “把这件衣服穿上。”宋墨递过来一件红色大衣,这么艳的衣服?林秋拿过来穿在身上,现其实还不赖,和平日里其他宽大的衣服不一样,这件衣服有收腰部分,穿起来有修身效果。 红色的大衣更加衬托出林秋的白皙粉嫩,看起来很漂亮,“你穿这件喜庆。” “你什么时候买的,我怎么不知道?”林秋看这件衣服倒是越看越好看,对比一下自己现在的衣服,灰不溜秋的穿起来跟个水桶似的,这确实是一件良心之作。女人没有不爱漂亮衣服的,如果知道在哪里买的,可以给自己买两件还可以给小姑子买一件,小姑子也是大姑娘了,得好好打扮。 “省城买的,喜欢的话,到了那边给你捎。”这衣服确实挺适合林秋的。 林秋和宋墨两夫妻刚刚吃完早饭不久坐在院子里闲聊。 “小叔子,你和弟妹结婚证该领了。”大嫂李梅走过来,“弟妹今年刚好二十周岁,这证也可以领了,再说你申请家属安置房不得把结婚证带到部队吗?” “大嫂,你放心,这事我记着呢!”这结婚证自己今儿个就去把它给领了,心里踏实。 原来自己和宋墨还没有领小红本,这算不算非法同居?呸,自己瞎想非法同居是指的已经结婚的人与他人同居的行为,自己这样的话应该是同居关系。 “瞧瞧我这眼神,弟妹这一身红,还有你这军装。”李梅笑笑,看来是自己白着急了,“那就好。”等小叔子领了结婚证他大哥和自己也就放心了,虽说现在已经结了婚,但法律上却是不认的,还是领了小结婚证比较放心。 林秋看着自己身上这身红衣裳,可算明白为什么早上宋墨拿了件衣服就想要她换上。原来是为了照结婚照。 …… 宋墨带着林秋到了镇上的照相馆。 “怎么来了照相馆?”拍结婚照,不是应该去民政局吗?来照相馆? “现在挺流行的到照相馆照一张彩色照片,挂在房间里面。”原来是照结婚照,林秋点点头,这也不错。 还没进门的时候就听见一声大嗓门:“你,这个粉多涂点,别这样小气,我又不是不给钱。” 林秋走进照相馆的时候看见一位姑娘正在化妆,脸上已经涂了一层厚 厚的****,厚厚的口红,看不出来原来长什么样。 “额头上再涂一点,对,对就这样。” 天哪,这妆容简直一言难尽啊!惨白的脸,红艳的唇,浓黑的眉毛,小眼睛,矮鼻梁,这妆化的半夜可以把人吓得半死。再加上那姑娘本来就不白,脸和脖子有很明显的色差,不过她自我感觉良好:“对,就这样,真好看!” 林秋看着眼前景象,有些后悔自己跨进了这扇门,会不会一会儿照片照出来一言难尽。 “真的好看,妹子你这技术不错。” 说话的是一个矮胖的中年男子,看起来四十来岁,“走走,我们照结婚照去!”两人笑着进了里屋。 真好看?这是真惊悚吧! “这位小姐,您坐。”化妆师妹子热情地招呼着。 林秋没有立刻坐下,“这,这结婚照的妆都是这样化的吗?”如果都是这样还不如直接照比较好,至少不会那样怪异。 看着林秋带着些许疑惑的表情,她笑笑,“不是,你拍彩色照片还是黑白照片?黑白照才那样化妆,化得白点好看。” 难道刚刚那个姑娘化成那样是为了拍黑白照,看来自己是误会了,那样黑白照拍起来应该会比原来不化妆好看。林秋一颗心放了下来,做到镜子前。 “我给你涂点腮红吧,看起来喜庆点,毕竟照结婚照。” “好。”如果涂得不好洗掉也行。 化妆师用腮红刷轻拍涂在眼下的位置,用手指轻轻晕开腮红边缘,用腮红刷从颧骨中心开始涂抹,用大号的腮红刷,斜向后晕染开。粉嫩的腮红为林秋增添一抹艳色,显得更加妩媚动人。 林秋和宋墨往里走的时候,那对夫妇刚刚拍完从里面出来,男的赞叹,“娟儿,你真好看!”娟儿,你真好看!这句话在林秋脑海里循环。虽然知道那样是为了拍黑白照,但真的很好看吗?待他们走远以后,林秋用手肘子碰了碰宋墨:“你觉着,那样子好看吗?” “我觉着,你猜啊!” 宋墨觉着这主要要看人吧,刚刚那个男人有可能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如果林秋妆化成这样,自己也不会觉着她丑。 照相师打断两人的话,“两位是来拍什么照的?” “彩照。” “那坐那边。”照相师指指里面一些的两个位子。 照相师扬手喊,“靠近点。” “男同志,你笑一笑。脸不要绷那么紧嘛!”林秋转头看宋墨,他一脸严肃。 “女同志,头不要动。”林秋转过头来。 “盯这里,不要动!眼睛别眨!好!就这样!” “好了,五天后来拿!” 到了民政局把两人的证件交上去,核实填写之后,一位工作人员过来通知,“两位来拍一下照片。” “要拍照片?不是只用登记吗?”宋墨觉得有些惊讶,前年听刚刚完婚回来的战友,炫耀自己娶了媳妇,给战友们看了结婚证,结婚证不是类似一张奖状吗?上面没有照片,不用拍照的那种。 “今年镇上开始新的结婚证,要拍黑白照片。”他们不是第一对这样问的夫妻也不是最后一对这样问的夫妻,工作人员简略地向两人解释。 原来的结婚证居然是一张奖状样式的?林秋当时的表情是这样的o_o。但感觉还是现在这样拍照比较好,总感觉没有夫妻结婚照的结婚证怪怪的,相比而言有张黑白照也不错。 宋墨只是觉着有些奇怪,不过拍张黑白照也好,这结婚证改成这样还真是挺不错的。 第十二章 离别 农历正月十七 清晨即还未打鸣的时候,林秋从睡梦中醒来,睁开眼看见宋墨正在有条不紊地往牛皮箱里面装行李。 “今天就要走了?”林秋的声音里还带着朦胧睡意,她忍不住打了大大的个哈欠,“我帮你一起整理吧。” “你再睡会儿吧,这么早起来会困的,这些东西我一会儿就弄好了。”林秋是个嗜睡的,哪天如果没有睡够8个小时,白天就会一直打哈欠,困得很。 林秋想想也对,她想作为一个军嫂,在有一个方面可能是难以与丈夫匹敌的-----整理被子和整理衣服。宋墨能够把厚厚的棉被叠成有棱有角的豆腐块,而自己不能;他能够吧有褶子的衣服轻轻松松弄平,而自己还是不能。 自己就算现在起来只怕也是帮倒忙,林秋想到这,嗯,又睡着了。 宋墨不过三两下的功夫就把衣服装好了,其实他的行李并不多在部队里几乎天天穿军装,也不用自带多少衣服。收拾完衣服,宋墨从兜里掏出一把精致的小钥匙插进圆形锁口,一扭牛皮箱就锁住了。 林秋起来到院子里面的时候,宋墨正在把这边的土特产往大麻袋里面装,像番薯干、鱿鱼、海带、紫菜这类那边比较稀罕的东西,宋墨的部队在内6离海远,这些个海产品在那边比这边价格要翻上一番。 看着他忙忙碌碌打包东西,林秋清晰地认识到他今天就要走了,夫妻二人新婚不久就要迎来离别,一种伤感的情绪油然而生。 林秋进了厨房,在宋墨离家之前想给她做顿好吃的送行,她没别的本事针线活几乎不会,自己缝的针脚丑的可以,织毛衣织围巾倒是会但手脚比较慢等自己织织完想必夏天都快要到了。自己唯一拿得出手的也就这做菜的手艺,做顿好饭菜为他送行。 将火腿和酸黄瓜切成小丁,两样混合在一起,加少许水将所有食材搅拌均匀,放入食盐和少许食用油调味,将搅拌好的糊倒入不沾平底锅内,小火煎至两面金黄出锅即可。酸黄瓜鸡蛋饼就完成了,走这道菜火候是关键,鸡蛋煎得好味道才会美。 “二婶,你,你,丝~,煮什么这么香,丝~能给虎子尝尝吗?”虎子说话有些漏风,跟自己小的时候掉牙的情况有些相像。 林秋酸黄瓜鸡蛋饼做得多,将先做好的那一盘端给虎子,“吃吧,跟二婶不用这么客气,都是自家人。” “谢谢,二婶。”虎子高兴地笑起来,他原本整齐的牙齿掉 了一颗,露出粉嫩的牙床,是啊,8岁的孩子是要开始掉牙了,有些早的六七岁就掉了第一颗。 “虎子你今天怎么起得这么早?”虎子比较赖床,平日里都得大嫂催着把他从床上叫起来,否则他能睡到日上三更。 “丝~我和胖仔他们几个,丝~,一起出去玩。”虎子的眼神一直盯着盘子,一副很馋的样子,但没有直接上手去抓,大嫂把这个孩子教育的很好。 “去吧。”看着虎子嘴馋的可爱样子,林秋忍俊不禁,其实如果生个孩子也不错,好好教育他,把他养成温文尔雅、知书达礼的样子。虽然一个孩子养育不易,但是一个孩子能给生活带来很多的乐趣。 宋墨今天就要回部队了,他的年假和婚假快要结束,订的火车下午才开,他大早上的开始收拾行李准备出。 林秋不再想这些手脚麻利地做好了酸爽可口的凉拌木耳、黄瓜拌虾片、炝菜花。 这无疑是一顿丰盛的早餐! 林秋拿出泡过一夜的红豆放进锅里煮,做红豆汤给他在路上喝。 离别的时候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做法,有些人哭哭啼啼依依不舍,也有的人沉默是金,比较含蓄,两种做法都带着离别的伤感,而林秋和宋墨这对夫妻明显属于后者 这也是一顿沉默的早餐,林秋和宋墨这对小夫妻离别在即,心情都有些伤感,在餐桌上没有说话,只有宋墨把菜夹在林秋的碗里,林秋默默地吃,林秋有些食不知味,原本美味的早餐也味如嚼蜡。 “我有话想对你说。” “你有话对我说吗?” 两人的话同时说出口,打破沉默的氛围。 宋墨的脸上带着喜意,林秋八成是答应随军,之前问了几次,她都没有给个肯定的答复。 “半年后,我来找你。”林秋看着宋墨脸上喜悦的表情,有一股暖流在心间流过。 宋墨虽说知道林秋可能会对自己说些什么,但真正听到耳朵里面又是另外一回事,他的心情很是激动,嘴角咧开一个大大的弧度。 宋墨上前抱住林秋,抱得紧紧的不愿意撒手,“你轻点,太紧了,我有些喘不上气。”宋墨松了松手臂但没有放开林秋。 “二哥,大哥说接你的车……”宋秀秀一进来看见二哥二嫂紧紧相拥,知道自己来的不是时候,剩下的话硬生生卡在喉咙里面没有说出来。 林秋听到小姑子来催宋墨 上车,赶忙宋墨怀中挣脱出来,她的脸上闪过一抹绯红,“该走了。” 宋墨一手提着牛皮箱,林秋和他一起走到门口,“哥,嫂子,麻烦你们了,我不在的时候照顾着点林秋。 “你这小子,放心吧。”真是有了媳妇忘记哥,自己能欺负弟妹吗? 宋墨到的时候里面已经坐了一位身穿军装的战士,装满土特产的麻袋已经放在轿车后备箱里面,“别送了,回去吧。” 林秋勉强挤出一个笑容,挥手告别,宋墨走后眼泪终于止不住地落下来。 大嫂李梅过来拍拍林秋的背,“这不半年后,你两个就可以团聚了,别难过!”这男人看女人和女人看女人那完全是两个截然不同的角度,小叔子走后弟妹这泪才落下来,说明弟妹这是把小叔子放在了心里面,不想让小叔子出门还担心自个儿。这下自己倒是对这两口子放心了,自己得回去和丈夫说道说道,丈夫关心小叔子,担心这婚结的不好,自己得让他安下心来。 这两口子以后会越来越好的。看着两口子好好过日子,自己心里面也高兴。 第十三章 原主记忆消失(上) 宋墨走后的晚上林秋感觉非常不习惯,虽然说两人相处的时间仅仅只有十天不到,但他已经深深地融入到自己的生活里面,他不在身边令自己有些失落。 宋秀秀推门走进房间,“二嫂,你已经请了好几天课。明天就得上课了,不然校长就要恼火了”宋秀秀眨眨眼,看着林秋。 “好,我知道了。”赶紧开始工作吧,这段日子每天晃晃悠悠,电视剧只有那么几个频道,感觉自己整个人都要散架了,如果说在这里生活有什么特别不适应的地方,就是没有手机没有网,幸好自己不是抱着手机放不下的人,否则自己这日子过得会更加煎熬。 而且只怕自己还会想着宋墨,心里会变得空落落,人家是先恋爱再结婚,自己是先结婚后恋爱。不对现在这个时候大部分人还是先结婚后恋爱或者先结婚后相敬如宾。 除此之外工作以后,顺便可以策划一下应该怎样开店。 时代不同,人们的需求也不一样。 以前的经验只能用来做参考,具体的还要考察,半年的时间,足够自己思考接下来的路到底应该怎么走下去。 宋秀秀看林秋没再继续说些什么,打算出去,林秋叫住她,“秀秀,等等,嫂子想问你件事。” “虎子,平日里怎么去上学的?”林秋那天问完秀秀,她就有些后悔了,虎子也在读小学,平时可能就是秀秀带着他去上学。自己抢了小侄子的座位,这怎么能行? 如果是这样自己是坚决不能给秀秀带的,自己还是走路去,要么狠下心来学自行车,多摔个几次,应该也能学会,自己的平衡感或许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差吧。 “他啊,和村里面几个小孩子平日里一起走去上学的。”宋秀秀觉着也挺无奈的,明明自己对虎子挺好的,带他去上学,他不用走那么远的路,不是挺省力气的吗? “他不愿意让我带,在学校里碰见我还会叫我走开。”结果呢,姑姑的一番好意虎子他总是不领情。 “他说同学不喜欢和老师家的小孩玩,这小屁孩在学校里面就天天躲我。”宋秀秀感觉有些无奈,自己又不是那种坏老师,对小朋友有耐心和宽容心,还有一颗童心,为什么还会这样? “哈哈。”秀秀就像一个还没长长大的孩子,大伯和丈夫把她保护的很好,虽然今年十七岁了,但还像个没有长大的孩子,不知以后是福还是祸。 “二嫂,你居然笑话我。”宋秀秀有些 羞恼。 “没有笑你。” “你刚刚明明笑了!”自己可没那么好糊弄,二嫂刚刚明明笑了。 “没有,我在笑虎子,居然这么可爱。”林秋赶紧转移话题,“秀秀你说我给三年级的孩子上课,要不要根据他们的表现些小奖品例如笔、橡皮、尺子之类的?” 林秋越想觉得是这样一回事,小孩子多皮啊,三天一小哭、五天一大哭,叛逆得很,还不愿意听老师的话。 以前住小区的时候,邻居家劝自己家里面二年级的孩子去上学,几乎每天都得花上大半个时辰,还经常答应一些‘丧权辱国’,‘割地赔款’的条件。教小孩子,林秋觉着任重道远,前路艰难。 这样的奖励机制,或许会有一些效果。 宋秀秀奇怪地笑了笑,二嫂怎么会想到这个,难道镇上的初中已经有这样的先例,“应该不用吧,还没有哪个教师自掏腰包给学生买奖品,毕竟我们自己一个月工资也才五十来块钱。” 只听说过家长给老师塞红包的,从没听过老师在学生身上倒贴钱的,这真是奇怪! 第二天到了教室给孩子们上语文课,孩子们很乖,上课不交头接耳,专心致志地听老师讲课。小学三年级课程有比较简单,这个工作比想象中要来的轻松很多。 上完第一堂课,林秋终于明白小姑子昨儿个有些一言难尽的表情,现在的孩子渴望知识,更加渴望得到铁饭碗,想自己和小姑子一毕业就能得到分配的工作,工资不低,同时得到铁饭碗也是一件人人称羡很体面的事情。 再加上现在的一般家庭里面都有好几个孩子,不是所有孩子都能够读到最后,在农村很多时候一个家庭到最后会砸锅卖铁支持一个孩子深造。孩子们知道生活的艰辛,他们为前途为梦想拼搏,努力脱颖而出,所以课堂纪律会这么好。 林秋对自己有些信心满满,孩子们不捣乱,自己胜任教师这个工作没有问题。 只不过事实上她和宋秀秀想得风马牛不相及。 林秋收拾东西回到办公室,班里的有个学生好像是班长过来问问题,“林老师,你知道《xx演义》的作者是谁吗?” 然而她的心里想的却是《xx演义》,那是什么?我怎么从未听过。 林秋回想一下原主的记忆,结果这一回没有相关记忆涌入心头,林秋心里面有些慌,这是怎么一回事? 林秋当时勉 强绷着脸没有让自己露出困惑不解的表情,她亲切地笑笑,“抱歉,老师好像忘记了,明天再来告诉你好吗?” 幸好学生相信了她的话,乖乖回去了,等待她明天的答复。 回家的时候,林秋坐在自行车假装随意地问了一句宋秀秀,“你还记得《xx演义》的作者是谁吗?” “xx啊!嫂子这书很有名的,你怎么会不记得呢?” “可能最近事情生的有些多,我这不就一下子忘了没想起来吗?你一说我就想起来了。”确实有的时候一件应该记得很牢的事情却会不知道被遗忘在哪个角落,一下子没有任何印象,宋秀秀相信了林秋的解释。 如果宋秀秀回头她会现林秋本应该红润有气色的脸,在听到她的回答以后,脸上的血色一点点褪去,变得无比苍白,整个人看起来仿佛失去了全部的力气,如果她不是拼尽全力抓住自行车座垫下方的座管,只怕她就要从后座上倒下来。 快到家的时候,林秋用一只手分别掐了一下脸颊,让脸色不那么惨白,撑着身体走回房间,宋秀秀有些大大咧咧的性子没有那么细腻,倒也没有觉林秋有哪里不对劲,如果站在她面前的是大嫂李梅,只怕她的不对劲之处一下子就会被现。 林秋虽然内心惶恐不安,但她仍然强撑着做了晚饭。虽说心不在焉有些失水准,但还是比较好吃的,宋秀秀吃得有滋有味,二嫂的手艺比起大嫂来说,好多了,果然自己来这边蹭饭吃的决定是正确的。 第十四章 原主记忆消失(下) 林秋魂不守舍地洗完碗,待到洗漱完毕,拉灯躺在床上,林秋睁着大大的眼睛没有合上,如果是在白天或者是灯光下你会现她的眼神没有聚焦,看起来没有神采。 这一刻林秋对未来充满迷茫,她甚至有一种感觉失去原主的记忆以后,自己寸步难行的感觉。 原主的记忆一下子消失了,如果不是今天学生问的一个问题,她可能还要等到很久以后才能够正确看待这件事情。 其实这一切已经有了征兆只是自己不肯承认,自欺欺人罢了。刚刚重生的那一刻,原主的记忆一下子涌入脑海,到后来找原主记忆花费的时间越来越长,再到后来原主的记忆就再没被林秋接收到,但她自欺欺人地想着或许只是自己还没有到用它的时候,或许只是暂时的封存。 但实际上原主的记忆或许一直是没有被自己真正接收过来,或许这个世界的法则不允许有这样的情况生。毕竟自己都能够重生,还有什么事情是绝对没有可能的呢? 现在的自己对这个世界几乎不了解,只有从原主那里得过来的可怜兮兮的一点记忆,还是有关情啊爱啊的,有关于秦城的居多。 自己不知道过去,这不是自己所在的那个世界,历史名人有些许不同还有自己从未看过的《xx演义》。 自己不知道将来,亚洲蝴蝶拍拍翅膀,将使美洲几个月后出现比狂风还厉害的龙卷风,这就是“蝴蝶效应”。更何况这个世界和自己原来活着的世界已经有了这么多的差异,那这个世界的未来也是不可预知的。 没有过去的人,与这个世界没有联系的纽带。 现在的林秋感到迷茫无助,就像一株浮萍,没有根,没有扎根的土地,不知道自己将飘向何方。 难不成自己弄伤自己的头来个失忆?林秋自嘲地笑了笑,摇摇头否定了这个想法。一来危险性高不弄个脑震荡怎么令人信服,二来这样的行为让两家子都为自己担忧真的是自己希望的吗?为了自己的私心,一劳永逸。 那么选择远走他乡逃避吗?这也不是自己会做的事情。 …… 这是一个注定充满思想挣扎的夜晚,种种的想法不断地在林秋的脑海里面涌现出来,又被林秋思索后否定,林秋不知道自己何去何从。 想着妈妈王美珍,爸爸林立强,哥哥林春林夏,对自己这个家人的爱护,这是自己一直以来渴望的亲情。 想着宋墨对自己这个 妻子的关心爱护,想着自己那怦怦跳的心脏跳动声,想着两人的约定半年之后重逢,那是自己渴望的爱情还有一个完完整整的家庭。 这一切,林秋真的太想要了。 她是一名孤儿,渴望家庭渴望来自父母的关爱,同时她的脑海里有过不少关于爱情的憧憬。 亲情爱情是她追求的东西,上辈子没有机会,父母撒手人寰,留下她一个人孤单成长,恋爱没有谈过,结婚的时候现结婚对象是个不负责任的渣男,她渴望的一切都没有得到。 在这个时候她真的不想放手,她想要自私一回。 其实她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好人,在能够回想起原主记忆的时候,她的内心除了安心还有惶恐,她不知道自己这条偷来的生命会不会在有一天又被原主收回去。 那个时候她觉得自己是一个小偷,这些都是偷来的幸福,不知道哪一天自己会失去他们。所以即使一重生就知道这不是原来的世界,在这十来天里面她也没有选择踏踏实实地去了解这个世界。 原主彻底放弃的这条生命,自己会好好珍惜的。 至于别的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她会好好活下去,她会实现原主的遗愿,照顾原主的父母,有能力帮衬一下哥哥,好好做宋墨的妻子。虽然最后一条,原主或许是处于愧疚心理加上对家人的关心,但自己是真的希望做宋墨的好妻子。 既然不了解这个世界的过去,那就静下一颗心来,好好了解,真正融入这个世界而不是高高在上,自己为是地俯视这个世界。 就像之前自己想着开一家中餐厅,像前世一样的高档中餐厅,这就是自以为是的一种表现,既然选择了从军,军队附近肯定不是最繁华的都市,那么开这样的一家餐厅,没多少人拥有这样的消费能力,再说五千块钱还开不起来这样的一家中餐厅来。 自己的的确确好高骛远了一点。 接下来的日子里,要踏踏实实经营好自己的未来,收获爱情亲情还有未展的友情。 图书馆借书、看新闻会是自己最容易有效地了解这个世界的方法。 至于做餐饮自己还得重新想计划,或许快餐店…… 第二天,天微微亮的时候,林秋的眼皮子直打战,等到眼皮合在一起的时候,她陷入了梦乡。 这是她睡的最晚的一个夜晚,却是她睡的最安稳的一个夜晚。 看样子林秋今天是要睡到日上三更,不过好在今天她的课都在下午,起得迟也没什么关系。 第十五章 虎子出事(上) 昨天晚上太迟睡觉,脑子里又乱糟糟的,林秋起床的时候已经九点多了,只是这么晚起床感觉自己的头还是晕乎乎的,不大清醒。 大嫂李梅看着弟妹平日里六点左右起床,今天却日上三竿才起床,而且看起来面色有些苍白,眼睛带着些许红血丝,没有了往日的好气色,一副憔悴的模样。 弟妹这是生了什么事情? “弟妹,你这是怎么了,看起来气色这样差。”李梅心里有些担忧,小叔子走的时候当家的答应要好好照顾这个弟媳妇,再加上弟妹是个能和小叔子过好日子的,自己也看好他们这对小夫妻。 弟妹这样莫不是生了什么不好的事情吧! 大嫂真是个目光敏锐的人,自己的不对劲,一下子就被她瞅出来了,关键是这件事情自己是绝对不能够说出去的啊! 经过一整晚的考虑思索,生在自己身上的这件事——重生,林秋打算一辈子烂在肚子里面,谁也不会说。从今以后,往事均成过眼云烟,自己就是林秋——林家的闺女,宋墨的妻子。 想到此处,“大嫂,别担心,我没什么,只是昨晚做了个噩梦,没睡好觉。” 李梅将信将疑,这解释也算得上合情合理,应该不会有事情吧? “二嫂,我去做饭了。”林秋不想要对亲人编造谎言,索性找个理由躲开这个话题。 李梅摆摆手,“去吧去吧。” 林秋在厨房里打开煤气做饭,心里觉着还是用这煤气罐比较方便,虽说比不上用电的,但比直接用灶台做饭强多了,那烟熏火燎的,做一顿饭跟打一场仗似的,一身汗不说还有一股木柴烧焦的味道。 隐隐约约听见有争执的声音,林秋不打算多管闲事,自己又不是长舌妇八卦女,哪里有热闹就往哪里钻。怎么其中一道声音听起来越来越熟悉,林秋关掉煤气,仔细听听好像是大嫂林梅的声音。 这是怎么一回事?大嫂与什么人起了争执? 林秋赶忙跑出厨房,心里有些焦虑,她看见大嫂正站在门口背对着自己,一个三、四十岁左右的中年妇女站在门外,一手叉腰,用另一只手的手指指着大嫂。周围还有一圈围着看热闹的宋家村人。 林秋走近听见,“呸,你宋家都不是什么好东西,呜呜呜……这事我告诉不赔个三四千块钱,我跟你没完。呜呜呜……我可怜的孩子啊!妈会为你讨回公道的。”中年妇女的声音里除了愤怒还带着哭 腔。 孩子出事了,上门找大嫂,听那中年妇女的话,难不成是虎子出事了?林秋的一颗心提了起来,担心极了,究竟生了什么事情。 “我……我……”大嫂的话语里面有些惊慌,看来的确是虎子出事了,大嫂接着说,“虎子不会做这样的事情的。”只是声音听起来不是那么的坚定。 “李家媳妇,这会不会是误会啊?虎子这孩子乖得很,不会这样的。”邻居张姨出声帮大嫂出声,大嫂是个和善的人,与附近的邻居关系不错特别是张姨。 “对啊,会不会是误会。”有了张姨开头,围观的人你一言我一语的附和着。 不过也有唱反调的,村尾赵家媳妇看大嫂不顺眼,话说得有些幸灾乐祸,“依我看呐,虎子平日里就皮得很,这事保不齐是真的。” 据小姑子说年轻的时候她看上了大伯子宋青,只是大伯子不中意她,娶了大嫂,她从此对大嫂怀恨在心,见不得大嫂好。 “你宋家村欺负人,我告诉你,你们再这样,我让虎子蹲大牢。”那声音里面多了些威胁,“宋虎他娘你有没有诚意和解啊。” 大嫂李梅听见这话,眼泪止不住地挂下来,关心则乱,一想到虎子可能会蹲大牢,李梅想着要不就答应她的条件好了,自己砸锅卖铁也得救儿子啊! 林秋上前握着大嫂的手,感到心焦,虎子蹲大牢这分明是瞎说,但若真的是虎子推了人家,这事还得好好处理,“这位婶子,这是生了什么事情?” 中年妇女眼睛有些红,面露愤怒之色,“今早上你家虎子推了我家二虎一把,二虎头破血流,都送医院去了,这是要出人命了。呜呜呜……我可怜的二虎啊!告诉你不赔个三四千块钱,这事没完!” 林秋皱了皱眉头,这个中年妇女有些不对劲,张口闭口谈的都是赔钱的事情,这哪是当妈的态度,感觉像是冲着钱来的。这事恐怕没有那么简单? 而且学校里生这样严重的事情不可能不告知家里,怎么会只有二虎他娘在这里? “总之我告诉你我家二虎有个三长两短,这事没完!别当我李家是好欺负的,林老师,你是个讲理的。呜呜呜……我可怜的二虎啊!”中年妇女嚎上了。 许是听见外面的争执声,屋里的甜甜感到害怕,哇哇大哭起来,大嫂的眉头紧紧地皱着,“大嫂,你先进去哄哄妞妞,你现在关心则乱,我了解一下情况。” 李梅没有动 ,虎子不知什么情况,自己这个当娘的怎么能走。 “梅子,别担心,我进去看看甜甜。”张姨边走进来边说,大嫂朝她露出感激的眼神。 “这位婶子,如果是我们家虎子的错,我们会负责任的。”林秋顿了顿,“我们去医院看看。” “你这是做什么?你不相信我。”中年妇女也不嚎了,怒瞪着林秋。 林秋的确不相信她,虎子可能推了人但她的话极有可能有夸大其词的成分在里面,如果伤得真的很严重,她不会一个人在这里闹,现在才九点左右,想必她连医院都没有去过,难不成是来敲诈钱财? “二虎他娘,二虎躺在医院里面,我去看看也好垫点医药费。”林秋不给她继续说话的机会,“我去拿钱。”跑到屋里把母亲给的两百块钱塞到在裤兜里,想想又从柜子里拿出存折塞进裤兜里。 “大嫂,你在家里照顾妞妞等大哥回来一起来医院好了,你知道我没有照顾孩子的经验,您别担心。”林秋看着大嫂心力交瘁的模样,感到有些不放心。 “我不放心虎子,我跟你一起,甜甜先给张姨带着。”李梅紧皱的眉头一直没有舒展开来。 林秋觉着是自己想岔了,天底下哪个母亲在这种时刻能够在家里心安理得地坐着等结果呢! “二虎他娘,我去前面店里打个电话向学校里问问是哪家医院。”林秋看着中年女子的脸色一变再变,觉得事情或许没有那么严重。 第十六章 虎子出事(中) “别……别……我知道二虎被送到哪里治伤去了。”中年妇女忙出声阻止,“就镇上的诊所。” 这个中年女人果然有鬼,看来二虎重伤是假,中年女人骗钱是真,等到去了医院,一切就会水落石出。 大嫂李梅这时候也明白过来,看来二虎的情况没有想象的那么严重,否则不会转到镇上小诊所看伤,自己的孩子不会有事的,自己这个当娘的一颗心总归可以放下来了,李梅忍不住落下泪来,这是喜悦的眼泪。 “大嫂,你别哭,二虎会没事的。”林秋看大嫂哭成泪人有些慌里慌张不知该怎么安慰她。 “弟妹,没有,大嫂这是高兴。” 张姨抱着甜甜从屋里出来,“你们这是去哪?” “镇上诊所。”李梅紧皱的眉头有些松开了。 “二虎他娘你这是做的不厚道。”张姨是个爽快人,自己从屋里哄完甜甜出来,梅子和她弟媳妇的表情就没那么紧张了。 “我家二虎伤得那么严重,我要点赔偿怎么了。”说着说着她感觉自己的底气越来越足,“那伤的可不是别的地方,脑袋瓜子啊,一不小心就会成傻子的,三、四千块钱我还嫌少呢?” “我告诉你这事没完!”中年女人又开始嚷嚷起来,觉得自个儿有理得很。 张姨看着中年妇女撒泼,也没理她,对着李梅,“梅子,我让我儿子载你们一程。” “谢谢张姨。” “邻里邻居的别这么客气。”张姨边说便往她家院子里走。 三个人坐了拖拉机,到了镇上诊所。 “当家的,我去了林家,这两个死女人拖拖拉拉的,就不肯过来。”这女人一过来就破口大骂,嚷嚷着要家里面赔钱,现在还倒打一耙,说我们拖延时间不干脆利索,简直了! 她男人的脸一下子就黑了,但最终一声不吭。 林秋有种冲动要上去理论,她刚准备上前就被李梅一把拉住,李梅摇摇头示意她别去,免得激化矛盾,再加上那个中年女人的丈夫看起来人高马大的,弟妹与他们起了冲突,只怕会容易受伤,“大嫂,那我去交钱了。” “你看看,这什么态度,一句道歉也没有。”中年女人嘟囔着,话带不满。 李梅歉意地笑笑,“这位大哥,对不起啊,弟妹年纪小,不懂事……” 这一家子也太欺负人了吧,还有那个女人,简直 极品!。 交钱的时候,一共交了七块钱,林秋从兜里摸出两张十块的交了上去,找回来三块钱,提回来一小袋药膏。从交医药费的情况来看,这二虎伤得并不严重,看来是虚惊一场,但那个女人为何会做这种事情呢? 林秋出来的时候,虎子和大嫂抱成一团痛哭,秀秀站在一旁抹眼泪。 “叫你不听话。”大嫂用手狠狠打了二虎的屁股,出“啪啪啪”的声音,隔着厚厚的衣服,只怕大嫂的手比虎子的屁股要疼一些。 “妈……呜呜呜……我以后不敢了……”虎子嚎啕大哭,这一天早上只怕他被吓坏了。 一个老太太牵着一个头上包着纱布,眼睛红彤彤的小男孩走出来,那个男孩可能就是二虎。 “我没有拉佳佳裙子。”小男孩带着哭腔音的话响起,声音里透着委屈。 “老太太,对不起,我家虎子……”李梅赶紧道歉,孩子把别人推了,总归是不对的。 “今儿个,先别说,二虎现在头疼着,我先带她回家。”老太太面无表情。 娟子不依不饶,“妈,这事不能这样算了……” “管管你媳妇,到底我是当妈的,还是她是当妈的。”老太太竖起眉毛,面露不喜。 “娟子,住嘴。”二虎他爸李明这才制止媳妇。 “我们就先回了。”老太太打算打道回府。 “大娘,您等等我去叫两辆三轮车,送您回去。您家住哪里?” “李家村。” 镇上三轮车也不多,在医院门口只找到了一辆,林秋给了一张一块钱,找了五毛钱回来,“大娘,只找到一辆三轮车,你和二虎先回去。”林秋递了五毛钱给中年妇女,“婶子,自个去找辆三轮车。” 中年妇女娟子从林秋手中迅拿过五毛钱揣兜里,脸露笑意,林秋看她不顺眼,不过既然接了钱,那怎么回去就不关自己的事,林秋把剩下的两块钱塞到二虎手中,“买点零食吃啊!” 又把装药膏的袋子给了老大娘,“医生说‘这药一天换一次,可以去村里医师哪里换。’” 老太太接过袋子拉着二虎走上车,“不用给娟子钱,明子有自行车。” “没关系。”林秋心想看那女人那样,这钱交出去啊就没有拿回来的。 李梅觉着有些心疼,这一块钱都可以买上一斤多猪肉了,最近肉价涨得快,过年 前还是六毛钱一斤,现在已经涨到了八毛钱一斤,不过她也没有说什么,如果她知道林秋塞给虎子的是两块钱肯定更心疼。 娟子想着坐三轮车可比坐自行车舒服,“娘载我一程呗。” “看你头疼,让明子载你吧。”看来婆媳之间的关系不怎么融洽。 娟子讪讪地笑了,拉着她男人李明走出了诊所。 “大娘,下午,我去找您。”李梅看着一老一小上了车,在车行驶之前对老大娘说。 这一家人看起来怪怪的,媳妇蛮横不讲理,但好像挺怕婆婆的,丈夫是个木讷的从头到尾没讲话,最奇怪的是两夫妻对二虎这个孩子好像不怎么关心的样子。 在回去的的路上,秀秀解释了一下事情的经过,虎子课间的时候误认为二虎掀了女同学佳佳的裙子,两人吵吵起来,虎子以为二虎敢做不敢当,两人打了起来,虎子身板比较大,从侧面推了二虎一把,二虎头破血流,缝了五针,让班主任通知双方家长。 秀秀的一句话引起了林秋的注意,娟子是二虎的后妈。 这让这件事情变得更加复杂。 “看来下午还是得找老大娘。”李梅刚开始找老大娘是觉着娟子不讲理,没啥好商量的,现在现二虎竟然不是娟子的亲生母亲,看起来她也不是个疼二虎的,自己还真得找老大娘。 到了家,现班主任正站在门口,怎么会现在才来? “对不起啊!我不知道虎子家在这里。刚刚二虎他娘指错位置,我去王家村找去了。”当初家访的时候,没来过宋虎家,她不知道怎么走,就照着娟子指的方向走了。 看来那女人早有预谋,王家村不知道在哪里,但肯定不在宋家村附近。 “二虎严重吗?”班主任有些担心孩子的伤势。 “不严重,回去了,老师留下来吃顿饭再走。”时间也不早了,李梅打算留班主任下来吃顿中饭。 这个时候才回来,宋家铁定还没做饭,班主任连连摆手,“不了不了,二虎不严重就好。” 李梅想起来自家饭还没有做,心里面乱糟糟的,也没有强留。 班主任走后,林秋把自己的猜想跟二嫂说了一下。 “这女人真不是个好东西。”李梅愤愤难平。 今天时间不早全家就在一起吃饭,吃着吃着林秋想起来自己还有课要上,“唉,我还得去上课。” 第十七章 虎子出事(下) “嫂子你放心,假我托别的老师请了,你就安心呆在家里面吧。” 那就好,下午大嫂去李家解决问题,虎子今天受了惊吓,秀秀还是个稚气未脱的女孩,自己去学校的话,放心不下家里。 下午两点左右,李梅起身,“弟妹,那我先去,虎子你看着点。”李梅拎着两斤肉一袋子水果出了门。 “大嫂,你放心去吧,家里面有我。”林秋应着,她直到大嫂放心不下虎子。 虎子这时候正坐在椅子上,闷闷不乐地拨弄着地上的小石子。 “虎子,到二婶这里来。”林秋看着虎子失落的样子,喊他过来,孩子在遇到这种打击的时候需要大人的指引。 虎子慢吞吞地走过来,“二婶,我是不是做错了。” 虎子愿意分享自己的心情是第一步,“你心里怎么想的,能告诉二婶吗?” 虎子低着头,低声说着,“二婶,丝~,我很害怕,丝~,我不是故意的。” “慢慢来,别着急”林秋担心孩子钻牛角尖,童年生的不好的事情极其给孩子造成终生难以磨灭的阴影,影响孩子的一生。 “我,丝~以为二虎欺负女同学。”二虎说着说着,眼泪一滴一滴落下来砸在林秋的手背上,滚烫滚烫的,“我没有想推他的。嗝~”虎子哭着哭着打起了嗝,林秋安慰了许久,虎子才终于平静下来。 二虎受伤的时候,虎子该有多么的惶恐,他只是一个孩子,“你现在心里怎么想的,能告诉二婶吗?”林秋知道这个时候千万不能简单粗暴地处理这件事情 “我,我想和他做朋友,丝~二婶你说如果我把我自己最喜欢的铁皮小青蛙给他,他会和我好吗?”虎子抬起头,眼睛红肿,脸上挂着两道泪痕,眼睛里充满着希冀。 “会的,虎子是个好孩子,一次不行,再来一次。”林秋微微笑,鼓励虎子勇于承担责任,敢于认错,“你知道为什么今天会生这么令人不高兴的事情吗?” “我不应该打人。”虎子低声呢喃,如果不是林秋仔细听着,可能会听漏了。 “不,见义勇为是好事。但你觉得打人对吗?妈妈打虎子是不是很痛。”虎子点点头,继续低下头来。 “第二,要弄清楚事情的经过,二虎说自己没拉佳佳的裙子,你是不是没有听进去?” “嗯。”虎子低低地应了一声,显得有些沮丧和懊悔。 林秋把虎子揽到自己怀里,“其实每个人都会犯错误的,只要改正就好。” 虎子抬起头盯着林秋,圆溜溜的大眼睛被红肿的眼皮遮住些许,硬生生成了小眼睛,“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二婶不会骗虎子的,不信我们拉钩钩。” “那我们拉钩。”宋虎伸出圆润的小指头与林秋纤细修长的小手指勾在一起,“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大嫂李梅回来的时候,宋虎刚刚被哄睡着。 “那娟子真不是个东西。”李梅的声音里带着愤慨,音量有点偏高。 “大嫂,虎子正在睡觉。”两人去了林秋房里继续聊,免得吵醒二虎,这孩子今天担惊受怕了一天,真得好好睡一觉。 李梅娓娓道来。 原来她在路上碰见老熟人,那人知道李梅被娟子欺上门来,愤愤难平,那娟子可不是个省油的灯,胡搅蛮缠,不是个好东西。 原来娟子并不是二虎的亲娘,二虎的亲娘生下他没多久就去世了,他打小被爷爷奶奶养大。后来二虎他爸娶了一个新媳妇就是那个中年妇女娟子,娟子进门的时候还带着一个拖油瓶——一个闺女。有了后妈就有了后爸,二虎他爸本来对二虎不错,后来娶了娟子,娟子看这个李明前妻留下的孩子各种不顺眼,总之后来二虎就一直住在爷爷奶奶那里。 将到此处,李梅的声音一下子拔高了不少,“这李明也真是个糊涂蛋!不对自家儿子好,反而对便宜闺女各种关心。难不成他还指望着闺女以后为他养老送终?” “二虎这孩子也蛮可怜的,如果没有爷爷奶奶,还不知道会被后妈蹉跎成什么样子。” 李梅有些可怜这个孩子的遭遇,遇上这样的爸爸,也真不知道该怎么说,如果不是爷爷奶奶健在,指不定怎么被后妈虐待,他爸也真是个拎不清的。 值得庆幸的是老两口身子骨还算硬朗,还有娟子怕老太太得很,老太太的话李明还是听得进去的,娟子得罪老太太会被一顿好打。还有就是娟子是个不会下蛋的母鸡,嫁过来五年多没给李家留下一儿半女,否则二虎的日子会更加难过。 林秋心想作为一个黑心后妈,二虎一出事情,头一件事自不是跑去诊所看二虎,而是想法子支开老师,一人到宋家索要钱财,也合情合理。只是她一开始就狮子大开口要宋家赔偿三、四千显得太过贪婪,如果她只是索要个几百块钱,那个时候大嫂担心虎子只怕会 答应下来。 “今天我没去李明家,去了老太太那里讲明了经过,老太太倒是个明事理的,也没对我有所刁难。”看得出来大嫂回来以后,眉眼间的那股子担忧没了。 “我掏了五十块钱给老太太,她不肯收,后来我硬给塞了过去,虎子把别人家孩子伤了,我心里过意不去。再说二虎还得再去镇上瞧瞧,这样做两家都安了心。”李梅说完盯着林秋,笑笑,没说话。 林秋知道大嫂是在给自己上课,大嫂看出来自己做事比较冲动不够圆滑,今天在医院里面如果不是大嫂拦着,只怕自己会冲上去与他们理论,那样双方矛盾会进一步激化,更加难以和解。 大嫂为人处事的经验,的确值得自己好好借鉴,只不过当事情真的生在自己眼前的时候,有的时候就想不了那么周全,不过学着点总是有好处的。 冲动是魔鬼啊! 李梅看着林秋若有所思的表情,她知道弟妹明白了自己说这番话的用意,“今天的事情,能够这么容易解决多亏了老太太的通情达理,如果人人都跟娟子一样,那么我们自个儿退让,别人就会得寸进尺。” 李梅想着想着又露出了一个苦笑,“事到临头啊,我也就想不了那么多,生活不易啊!今天若不是弟妹你在,指不定我会被骗多少钱呢?” “大嫂……” 这件事终于告一段落,大家担心一场,好在最后圆满解决。 生活不易,有的时候难以尽善尽美,只能尽力而为。 第十八章 信 “弟妹,这是你大哥从人民公社大队部(类似于现在的村委会)拿来的包裹,是小叔子寄来的。”大嫂递过来一个大大黄色的包裹上边用线绑的结结实实的。 林秋接过包裹有些好奇,宋墨给自己寄了些什么。 这包裹若说有什么与众不同的地方,那就是大大的包裹上面贴了四张五十分的邮票、一张二十分的邮票还有一张八分的邮票共计两块两角八分,感觉有些新奇,跟寄信一个样。 林秋拿来剪刀剪开绳子,怀着有些激动的心情拆开包裹,这里面会是什么呢?拆开之后露出来两件衣服,一件粉色大衣和一件蓝色大衣。现在寄过来还正是时候,天气乍暖还寒,穿件大衣保暖刚刚好。 再加上之前那件红色大衣就有了三件,三件大衣多了点,两件换洗就够了,这种大衣想必大嫂是没法子穿,照着自己的尺寸来的,大嫂身材比较丰满,小姑子应该差不多,两件让小姑子挑一件穿。 自己不过随口提提,如果他没有寄来,只怕自己已经忘了。宋墨一下子寄来了衣服,还蛮令人惊喜的。 把两件衣服拿出来以后,林秋看到下面还压了一封信,林秋拆开信封,拿出里面米黄色的信纸。 林秋: 家里还好吗?我挺想你的。半年后接你。 写信人:宋墨 一九八六年二月二十四日 这真是一封简洁的信,这是自己有生以来收到过的最简洁的一封信,正文不包括标点符号仅仅只有十五个字。 两人分离已经半个多月的时间了,心里还怪想念他的,不过还有不到半年就要重逢,日子过得挺有盼头的。 林秋想着自己是不是也得给他回封信。 林秋抬头看见挂在墙上的照片,照片里自己笑靥如花,宋墨笑得有些不自然可能是不经常笑的缘故显得有些僵硬。这照片是十来天前自己去镇上照相馆取的,顺便去邮局寄了结婚证,这结婚证拍照片加上手续办理需要一点时间,宋墨走的那天还拿不到结婚证。 林秋又去了趟书店买了一些书,图书馆是没希望的了,镇上哪里会开设图书馆呢? 不过不得不说一句书的价格那是真贵,林秋买了十三本书花了将近二十四块八毛钱。这么几本就花掉了一个教师将近半个月的工资,林秋感觉有点小心疼。 当家方知柴米油盐贵,这么多钱都够买三十一斤猪肉。如果没有宋 墨上交的存折本只怕林秋会舍不得买这么多的书,听书店有不少人抱怨书价涨得厉害,原本买不起的现在更加买不起了。 后来回去的时候才想起来,林秋作为一名教师自己肯定有藏书的,又回了一趟娘家。大哥林春和二哥林夏已经外出闯荡做小本买卖,现在做倒卖服装的生意,这要是在之前可是违法犯罪的事情,不过现在时代在变化,做合法生意是受鼓励的。 不过两人的眼光不错,这年头服装的样式很简单,如果有些新鲜好看的款式,很快会被一抢而光,生意会很不错。这世界上做容易赚的就是“嘴巴”和“女人”的钱。 林秋把闺房里面的书籍全部搬出来,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林秋居然有上百本的书,自己是没有办法弄回去,还得找人帮忙运回去。 回到家中翻翻看,现自己买的十三本书里面有七八本都是已经买过的,问了小姑子要不要,最后还剩下三本小姑子已经有了的,林秋就把旧的书捐给了学校的图书馆,倒也不是小气舍不得那些新书,只是那样做太过显眼罢了。 林秋将这些生活中的芝麻绿豆大的小事给写了进去,只不过是省略了不该写的内容。 林秋想想又把之前虎子与人打架的事情给写了进去,但最终…… “二嫂,听说二哥给你寄了包裹,都有些什么啊?”宋秀秀走了进来,眼里透出好奇的神色,二哥这回给嫂子会寄什么呢? “两件大衣,你过来挑一件,看喜欢哪件。”小姑子既然来了,就让她直接挑件大衣走。 宋秀秀啧啧称奇,二哥这个榆木脑袋到现在终于开窍了,知道懂得如何讨好媳妇,“这果然有了媳妇就不一样,他以前从未想过给我这个妹妹寄漂亮衣服。” 宋秀秀想起二哥没有娶嫂子之前可没有给自己寄过漂亮衣服,这回怎么…… “他帮我买衣服肯定是顺带的。哼……” 林秋不知道怎么接上去,难道说你二哥到现在也没记着要给你这个妹妹带件漂亮衣服,是婶子念着你,“来试试看,哪件好看。” 宋秀秀不是个传统意义上的美人,顶多算个小家碧玉,这还是白皙嫩滑的肌肤给她加的分,不过笑容很灿烂,有两个可爱的小酒窝,让人感觉很舒服。 一张娃娃脸看起来显小,不知道人会以为她是个十三四岁的女孩,平日里小学五年级的孩子都有的比她看起来显老,这个年代孩子上学的年纪没有一致的, 自己教的三年级最小的九岁最大的已经十二岁了。 蓝色显然不怎么适合她,宋秀秀显得有点像小孩偷穿大人衣服,粉色倒是蛮合适的,显得粉嫩可爱,挺好看的。再加上小姑子的眼神一直往粉色大衣上瞄,显然粉色大衣更加合她的心意,“还是粉色大衣比较好看,你喜欢粉色这件吗?” 每个女孩心中都有一个公主梦,粉粉的嫩嫩的,大部分地区这个时候衣服颜色都比较单调,这么漂亮的粉色很难见到,宋秀秀一眼就喜欢上了,“谢谢二嫂,喜欢,那我把粉色这件抱走了。” 宋秀秀脸上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露出两个可爱的小酒窝。 宋秀秀走后林秋又把这件趣事写了进去,小姑子抱怨你对她不够好。 林秋停下笔来,数数信的页数已经有五六张了,对比一下宋墨的信区别还真挺大的,在用米饭粒封口之前,她思索了一小会儿又添了一句:我也想你。 第十九章 清明 绵绵细雨,飘飘洒洒,丝丝缕缕,缠缠绵绵,轻轻柔柔,清明又至。 在记忆里清明总是伴着细雨,自有一股忧愁味。 “大嫂,你做的青团味道真好。”清明节又名寒食节,禁烟火,只吃冷食,林秋没有准备青团,再加上学校只放一天假,青团制作起来费功夫她又没什么经验,干脆不做就到大嫂这里蹭饭吃。 说句实在话大嫂做的青团的确不错,既有卖相色如碧玉、圆润可爱,看得人食欲大开,除此之外这青团还有一番好滋味,软糯香甜好吃得很。 “是啊,二嫂,大嫂做青团的手艺是这个。”宋秀秀竖起大拇指,接着把青团往嘴里塞,腮帮子鼓鼓的,大嫂做这个那是没话说,至于二嫂做的怎么样还没吃过不晓得。 “好吃你们俩就多吃点,这青团大嫂做了很多。”有人欣赏自己的手艺,大嫂心里乐呵呵的,嘴上笑呵呵的。 “虎~虎子,你~唔~往哪里去?”宋秀秀眼尖,瞧见虎子偷偷摸摸地想要溜出院子,出声叫住他,只是她嘴里面塞满了青团,说话有些含糊不清。 李梅听见宋秀秀的话,眼睛一转果然看见宋虎正站在大门口准备出去,她喊了一声,“虎子回来,一会儿还得去祭祖呢!你干嘛去?” 虎子慢吞吞地挪回来,有些不情不愿,“妈,我和二虎约好今天放风筝。”虎子掉的那颗大门牙重新长了出来,说话终于不漏风了。 二虎?和二虎一起放风筝?“你和二虎和好了?” 虎子点点头,“二婶,我按你说的他就和我和好了。” “现在这么早,你们约早上放风筝?”李梅声音里有着怒气,今天祭祖这么大的事,他居然跑出去玩,如果不是被秀秀现…… 这孩子也忒不懂事了! “没,我想去买风筝。”虎子看着李梅小声说,李梅生气的时候,虎子还是挺怕的,虎子调皮的话少不了大嫂一顿教训。“我还没有风筝。” 虎子脸上露出有点怯怯的表情,林秋有点心疼。 “一会儿二婶给你买,买个又大又漂亮的。”林秋走过去摸摸虎子的头,有点刺刺的,“大嫂就别生虎子气了。” “算了算了,下回有事先跟妈妈说,知道不?”李梅轻叹一口气,清明这个时候可不能打骂孩子,再说李梅自个也心疼孩子,也舍不得,可是不管教孩子只会让他无法无天,正是打在儿身痛在娘心。 “大嫂,大哥呢?”这段时间很少见到大伯子,今天祭祖按理说他应该会一直在家,怎么现在都没见着他。 “他在山上看杨梅怎么样,也不知道今年收成怎么样?”宋青几年前承包了村后的一座小山头种了四百多棵杨梅树,前几年靠种杨梅赚了一些钱。这快到杨梅收获的季节,得时常上去看看。 “收成好了,还得看卖不卖得出去,能不能赚钱。”讲到此处,李梅又有些担忧,这一年的收成可就指望这个当口。 林秋没有答话,这杨梅她也不懂,她连杨梅多少钱一斤都搞不清楚,现在啊,她只会吃杨梅至于别的就…… “爸。”虎子看见大伯子从门口进来大喊一声。 收拾收拾一行人上了山,到了山上的时候,小雨停了,就把伞收了起来。 山上杨梅树数量不少,十来米高,每棵树都挂了不少果子,弹珠大小颜色乳白色,看样子还要一个多月时间才能成熟出售,绿树白果相得益彰,十分可爱。 这杨梅长势不错,照这个样子长下去,一株三百来斤应该是有的,大嫂为何充满担忧? 来到祖先坟头,宋青用镰刀将坟前杂草、树枝清理干净。李梅用扫帚将坟前的垃圾清理干净,把带来的鲜花摆上,蜡烛置于墓碑左右两旁点燃,燃香点燃放置于墓碑正前方。林秋将酒食果品供祭在亲人墓前,两妯娌将带来的纸钱烧化。宋青为坟墓培上新土、修整坟墓,折几枝嫩绿的新枝插在坟上,还要在上边压些纸钱。 做这些的时候,大家都静悄悄的没大声说话,以示对祖宗的尊敬。 大伯子撒了一杯白酒,一行人磕头祭拜。 大伯子拿出一串鞭炮点燃引子,一刹那间,鞭炮出震耳欲聋的声音,不远处几只鸟飞上天空,许是惊着了。 走之前李梅和林秋两个就近折些杨柳枝,将撤下的蒸食供品用柳条穿起来,带回去。 祭拜完所有祖宗的坟头已经十来点了。 下山的时候,虎子摇着林秋的袖口,“二婶,风筝。” “好,婶子记得,下山的时候给你买。”虎子眼睛一亮,拉着林秋的手兴高采烈地往下走。 到了山脚下,林秋把自己身上的东西给了大嫂,“大嫂,我带虎子买风筝去了。” “去吧,去吧,一会儿回来吃饭。”李梅接过林秋手中的东西,摆手让他们去,“早去早回,别在路上耽搁了 。” “哎。”林秋应了一声,和虎子大手牵小手往村外走去。 林秋心里有些小雀跃,其实对风筝她还真没怎么接触过,小的时候想要却没钱,长大之后有钱买了但城市里风筝没处放只能踏青的时候偶尔过过瘾。 宋家村没有卖风筝,要买风筝要到村集市上,离得也不远,毕竟集市建起来就是为了方便十里八乡的村民,宋家村又不是个偏僻的村子,走过去也就十五分钟左右,实际上离得也不近。难怪大嫂今天早上会生气,这地方也不近,再说人有比较多,哪会放心让孩子一个人来。 到了集市林秋感觉有些小失望,风筝的样式不多,摊上只有板子风筝(平面风筝)一种,不过也对,这种风筝小孩子比较喜欢,飞升性能好,容易放飞。林秋看看摊子上风筝的样子现只有脸谱风筝、双鱼风筝、青蛙风筝这三种。 虎子倒是挺高兴的,一眼相中了青蛙风筝,“二婶,我想要这个,青蛙。” 看着虎子渴望的小眼神看着林秋,林秋感觉心都要化了,真是个可爱的孩子。 “喜欢,老板青蛙风筝来一个。”林秋从老板手中接过青蛙风筝。 “二婶,风筝。”虎子抱着林秋的手臂晃着,眼睛一直盯着风筝没有挪开。 “回家吃饭,一会儿再出来找二虎一起放风筝。”林秋将手里的风筝放在虎子怀中。 虎子拿着青蛙风筝爱不释手。 林秋看着虎子的模样,感觉以后自己生个这样的孩子也不错。 不论是男孩还是女孩,有点调皮但又有点懂事 第二十章 杨梅未熟时 林秋上完课回到办公室,同班的数学老师——班主任阮棉棉老师拉她到自己桌前,“林秋,过来尝尝看新出的杨梅,甜的很。” “现在杨梅就熟了,杨梅不是要等到端午前后吗?”印象里杨梅大多在端午前后开始出售,现在这个时候即使有杨梅也很贵吧,“这杨梅贵吗?” “这是早熟的杨梅,往年贵得很,今年就八角钱一斤和肉价差不多。”阮老师笑着说,她想着今年的杨梅这么便宜,爱吃杨梅的人有福了,“咱们当地的杨梅端午前半个月成熟,要吃上恐怕还得再等上半个月的时间。” 林秋点点头,林秋看着阮老师袋子里的杨梅,颗颗红得紫、红得黑圆润饱满,看得人口水直流,只想咬上一口,感受它的美味。 林秋拿起一颗杨梅,仔细端详,这种杨梅个头不大只有桂圆大小,轻轻咬开它,就可以看见那新鲜红嫩的果肉,嘴唇上舌头上同时染满了鲜红的汁水,果肉又细又嫩,甘甜之中带着微酸,以林秋多年吃杨梅的经验来看,的确是好杨梅。 “这杨梅味道真不错。”林秋觉着自己的小馋虫被勾了起来,但吃了两个就停住了嘴,这杨梅价格虽说跟肉价一个样但也算挺贵的,这价格足以让很多人打退堂鼓。人家即使让你敞开怀吃,自己也不能太过分吃上半斤,再说两人仅是泛泛之交。林秋打算下班的时候去小摊贩那里买一些带回去尝尝味道。 “算你识货。”一颗一颗的杨梅进了阮老师的嘴。 林秋回味着杨梅的好滋味,猛然想起了清明时节大嫂泛着愁苦的脸,担心今年的杨梅赚不到钱不说,可能还得到亏钱,毕竟租山头、打农药甚至雇佣人看杨梅采摘杨梅哪样都要成本。 一家子一年就指望着这山头的杨梅的收入,现在杨梅价格就已经不高,等到杨梅大规模进入市场的时候,价格就会被压得更低,再者几万斤杨梅一般都是给人收购的,收购价就…… 更惨的话,卖杨梅的钱还抵不上采摘杨梅的人工费。 今年早熟的杨梅这般便宜,只怕等到端午临近的时候,大伯子和大嫂的杨梅还不知道要被卖成什么价格,再说几万斤的杨梅零售不大可能。如果卖给收购农产品的人,今年可能就要赔惨了。想着想着林秋就觉着嘴里的杨梅没有那么美味了。 正所谓天灾怕无收,丰收怕无价。 林秋回到家中,看见大伯子和大嫂,大伯子今儿个怎么在山下,他不是忙着和雇佣的一位老伯一起上 山看杨梅吗? 免得杨梅被人偷,这偷杨梅的人怕被主人现,拿着一个长竹棍一通乱打,杨梅一下子落下来,捡一些直接放篓子里带走,前后不用五分钟。但杨梅树会被糟蹋的厉害,往往一下子损失七八十斤。最担心的就是这种偷法,一来损失惨重,二来人没上树跑得快可能抓也抓不住。但防贼就是难防,有些小偷晚上出来偷杨梅,大伯子有时候连晚上都住在山上的老房子里看着杨梅。 大伯子和大嫂两人坐在院子里面相顾无言,大伯子拿着旱烟管闷闷地抽着旱烟,脸上没有多少表情,大嫂坐在一旁纳鞋底,没有出声。 林秋心里咯噔一下,莫不是山头的杨梅真出什么事情了吧。 “大伯子,大嫂这是怎么了?”李梅抬起头来,林秋看见她的眼睛红红的,大嫂哭过了,难不成真是山头的杨梅出事了? “还不是这山上的杨梅闹的。”宋青许是心烦,不愿听两个女人絮絮叨叨,拿着旱烟管,拍拍身上的灰进了屋 李梅讲着讲着眼泪就挂了下来,“前几天遇见收杨梅的人,你大伯子问了一下,今年杨梅怎么收,他说一角两分钱一斤,那这两万来斤杨梅只值两千四百块钱左右。” “这杨梅的生意是越来越难做了,往年收入好的时候一年能赚个两千来块钱,这几年都没怎么赚,今年弄完就不租山头了,反正刚好八年了。”不论什么时候做生意就一个字难,有的时候钱好赚,有的时候倒赔钱。眼光、见识、胆魄样样不能少,即使这样也没人敢打包票自己能挣大钱。 “幸好当初花大价钱租的是本就有不少杨梅树的山头,否则伺候一棵杨梅树长大结果都得等五年,那亏的就更惨了。”李梅讲到此处,眼泪也止住了,有些庆幸当初当家的选择,听人说别的镇里有人承包荒山种植杨梅树,那亏的叫一个惨,自家这样好歹还攒下了七、八千块钱,算很不错的了。 不过想到今年的杨梅,李梅的心又沉了下来,不赔个一两千收不了场,“唉,今年这杨梅啊,太亏了,指不定得赔多少钱。” “大嫂,为什么不自家去卖呢?”两千四百块钱卖掉所有杨梅真的太亏了,杨梅采摘时间大概有一个月的时间,或许可以想想办法把它稍微卖的高一些。 “这么多杨梅就那么一个月的时间哪里卖得掉?”李梅也想着自家卖杨梅,但关键是这么多杨梅一个月的时间根本卖不出去,现在心里才愁啊!这亏本的买卖,谁都不想做,只得想办法挽回一 些损失。 “可我觉着卖给收杨梅的,只怕亏得更多,这么多杨梅分三四批每次一两天摘下来,请人就得花不少钱。”两万斤杨梅收价两千四百块钱但最终拿到手里面的可没这么多 李梅心里也没底,这事情最终还得丈夫拿主意,自己懂得真的不多,“我得好好想想,和当家的好好商量商量。” 林秋也没多说,这主意也不知道能不能奏效。 再说亲兄弟还明算账,自己不能够过多干预,一个弄不好,关系可能就会变差。 不过自己得好好想想,能不能想个法子,帮大伯子和大嫂一起把几万斤的杨梅卖出去,就算最后只能保个本也是好的,总比眼睁睁看着杨梅亏钱来得好。 第二十一章 杨梅初熟 晚上林秋躺在床上想着杨梅可以做那些好吃的零嘴。 自己就一个吃货,没有人脉,想着把杨梅卖个高一点的价钱,那是白日做梦。 不过可以想着延长…… 有了,杨梅罐头,味道好,保质期长,但自己不会做杨梅罐头,防腐剂该放多少又得添加多少色素使它的卖相更好一些,这不是专业人士还是算了…… 划掉。 话说现在的很多东西,在后世都是三无产品——无厂家无生产日期无商标。 杨梅酒,倒是需要杨梅但这酒几乎家家户户都会酿,因此这是一种小众酒,不好卖。杨梅盐水浸泡洗净晾干,一层杨梅一层冰糖最后倒白酒没过杨梅1-2公分密封,每隔三天可摇晃一下瓶子,酿制15-25天时就可以喝。味道有些类似红葡萄酒,但却又多了几分特有的杨梅果香,口感馥郁芬芳。 再划掉。 杨梅干,酸酸甜甜好滋味,现在就很流行的一种零食,制作过程简单就是制作起来比较累,可行性比较高。 这个可以有。 自己这个主意只能够江湖救急把眼前的杨梅解决掉,只是占了现在这边还没有工厂直接制作杨梅干的便宜。 林秋想过大伯子和大嫂要不要开办杨梅加工厂,这类腌渍类的蜜饯以后生意应该不会差。 但仔细想想大伯子和大嫂两人开办杨梅加工厂不是一件现实的事情,两人年纪不小,人到中年冲劲会少掉,这开办工厂从来就是一件充满风险与机遇的事情并不适合他们。大嫂是玲珑剔透的人但没有文化,大伯子书心里门儿清,但不是做左右逢源、八面玲珑的生意人的那块料,因此风险会很大。 过了几天林秋没有听见大嫂提起这件事情,杨梅干只是自己的一个想法未必能够奏效,毕竟现在白糖的价格可不便宜,做出来卖价肯定不低,未必会有好的销路,但总比直接贱卖好好一点点。 只不过自己还要去学校上课,只能大嫂和大伯子两个人来,他们未必会对这个做法有信心,做买卖,有的人求稳也有的人爱冒险。 自己这个弟媳妇没做过生意在他们眼里话的可操作性也不高。 不过有机会的话,自己还是说一声,毕竟一家人,就当出个主意也好 这几天杨梅的价格眼见着降下来,原本八角钱一斤到现在已经降到五角钱一斤,到杨梅大规模上市的时候价格只怕会跌落到 三角钱一斤,总之今年的杨梅已经没有往年的好价格,可能卖也会变得比往年难卖上不少。 这天晚上大嫂李梅端过来一碗杨梅,这个头比起之前阮棉棉买的大上一圈,有鸽子蛋大小。 “弟妹,尝尝这杨梅,这是山上刚成熟的那种。”李梅招呼林秋来尝尝新鲜采摘的杨梅的味道。 “看起来个头不小。” “但这种杨梅株产量低,一株只有五六十斤,卖倒挺好卖的,毕竟结果时间早,不过今年这杨梅,唉。”李梅忍不住叹了口气。 “大嫂,有句话我不知道当讲不当讲。”林秋觉着还是把自个儿的想法稍微说一下,至于领不领情是另外一码子事。 “有话你就说,我们又不是外人。” “大嫂,杨梅如果做成杨梅干,能够放挺久的,这杨梅****也会做,总不能眼看着这杨梅卖成白菜价吧。” “弟妹,你会做杨梅干,这个是个稀罕玩意。”李梅觉得惊奇,这杨梅干价钱不便宜也不大好做,“我问问你大伯哥,即使不行做一些给小孩子当零嘴也挺不错的。” 林秋听见李梅惊奇的话语也没回答,至于自己怎么会做这杨梅干就让大嫂自个儿猜吧。 杨梅干这东西说白了也是很好做的,但这个年代没有哪个人舍得用大把的糖做实验,白糖和肉一个价甚至还要贵上那么一两角。 杨梅干好做是挺好做的,但如果没有掌握好技巧做出来不好看,味道太酸太甜,口感太过绵软那也是卖不出好价钱的。 “大伯子,现在家在吗?”林秋想跟大伯子说说,看行不行。 “他在山上摘杨梅。”李梅的脸上这几天满脸愁容,不论谁照料了这么久的杨梅树,又是除草施肥,又是雇人看管,眼看着要赔这心情哪能顺畅?关键是这山头租金贵啊! “大嫂,你那还有杨梅吗?大概两三斤的样子我做给你看看。这杨梅耽误不起功夫。”林秋想着这杨梅干既费费功夫,早点做起来先看看能不能行。 李梅也正担忧着,死马当活马医,试试看顶多也就是浪费一些白糖,“好,我给你拿。”其实也算不上浪费给自家人当零嘴吃掉就好。 “大嫂,我就用煤气做,这样方便一些。”李梅拿过来已经洗干净的杨梅,林秋打开煤气,相比灶台而言煤气好控制火候。 林秋将杨梅放入锅里,锅里倒入清水,“大嫂,这水没过杨梅 就可以了,这样做省功夫。” 林秋接着放一些盐,“这盐放进去可以杀虫、还可以除酸省点白糖。” 李梅在一旁点点头努力想把林秋讲的东西塞进脑袋瓜子里。 等到烧开以后,林秋把锅里的水倒掉,加入一些清水,“这水不用多,少一些一会儿收汁的时候比较方便。” “弟妹,这年纪上来了,记性都不大好。”这么多的注意事项,李梅一下子还真记不住。 “大嫂,没关系先看看这样做行不行再说,行的话晚上我手把手教你。”林秋想了想补充了一句,“大嫂,这些注意的地方是关键现在我们做的少,但用灶台一锅杨梅得有二十来斤,如果不小心杨梅糊了锅,光白糖一项就得浪费不少钱。” 杨梅出锅后稍微凉一点,撒上点白糖,“大嫂,你尝尝。” “这味道比买来的杨梅干还要好,就是软了一些。”李梅拿起一粒塞在嘴里,仔细尝尝味道比平时买来的更胜一筹。不过这也正常毕竟这是新鲜的刚做的,比起那些不知卖了几个月的杨梅干味道好上几分也不足为奇。 “这不还没吗?我看这杨梅还得晾上一个晚上,如果做成再干一点的得用太阳晒几天。”林秋笑笑,也拿起一粒杨梅干往嘴里塞,酸甜适中,味道不错,就是绵软了一些,等到明天早上口感会更上一层楼,有所改善。 “大嫂,这杨梅干赚不赚钱,我们还得算算账,总不能赔本赚吆喝。”算算利润有多少,利润如果不多还是就此作罢。 第二十二章 制杨梅干 这做买卖讲究利润,如果连本都保不住,谈何买卖。 还没等林秋和李梅算算杨梅的利润,虎子蹦蹦跳跳地跑进厨房,“二嫂,你做什么好吃的?我在外面就闻见了,酸酸甜甜的。” “虎子,先去洗个手。”良好的卫生习惯得从小养起。 “来,尝尝看,味道怎么样。”林秋抓了一把放在虎子手里,给他甜甜嘴。 “杨梅干,好好吃,二婶你会做这个。”虎子双眼亮晶晶,盯着林秋,满眼崇拜,“比外面买的还好吃。” 杨梅干喜欢吃的多是孕妇和小孩子,这孩子的嘴是诚实的,虎子既然这么说了,想必味道确实是不错的。 “咦,你回来了,你二婶呢?”按理说虎子都回来了,秀秀早应该回家了,闻到这么浓郁的美食味,她应该会早早的出现在这里等吃的。今天怎么没有见她露个面,真是奇怪! “二婶,我不知道。”虎子边说便往嘴里面塞吃的。 林秋看看时间也不早了,“大嫂,你先去喂甜甜吃粥,晚饭我来做好了。” “行。” “虎子,你想吃什么,二婶给你做。” “二婶,我想吃红烧肉。”虎子这个小馋鬼,一天到晚想着吃。 到了晚饭做好的时候,宋秀秀才回到家门口。 “去哪疯去了?”林秋拿了把扇子扇扇风,在锅子前面一呆就是好几个小时,真是热得厉害。 “大嫂,没有,我和别的女老师一起出去玩去了。”这秀秀的表情看起来怎么有点奇怪,脸泛着红晕,嘴唇也红的厉害。 难不成玩得太疯,林秋这会儿还没想到秀秀谈了恋爱,在她眼中十七岁的女孩还是个孩子。 李梅看见秀秀招呼她过来,“行了,你二嫂做了杨梅干,赶紧洗洗手尝尝去。” 打了个叉,刚刚那种奇怪的感觉又没了,林秋想着应该不会有什么吧! 宋秀秀一进厨房,就奔着杨梅干走去,林秋看见轻轻用筷子敲了敲她,打趣“秀秀,你居然不洗手连我们家虎子都比不上,是不是啊,虎子。” 虎子猛地点点头。 “好你个虎子,居然笑话你姑姑我。”林秋作势要打他一顿,虎子看情形不对冲出厨房,大喊,“妈,小姑~姑要打我。爸,你回来了,二嫂做了很、很、很好吃的杨梅干。”虎子看见爸爸,跑过去抱住爸爸的腰, 宋青一下子把他抱了起来。 大伯子和另外一位大叔从山上挑下来四大筐杨梅得有个两百斤的样子。 吃完饭后,林秋去厨房装了一碗杨梅干出来,推倒宋青前面,“大伯子,尝尝看,我新做的杨梅干看看行不行。” 宋青吃完点点头,没有说什么,应该是还可以吧! 林秋把白糖罐从厨房里面抱出来。 “两斤左右的杨梅。”林秋拿起白糖罐,看了看里面只剩下一半左右,“半罐白糖,大嫂半罐白糖大概是多少啊。” “半罐白糖大概一斤左右,之前去店里称了两斤散装白糖放在这里面。” “大嫂,这做出来的成品大概得有一斤二两左右,卖一斤两块钱,一斤白糖八角钱,嗯,可以一斤杨梅四两白糖稍微酸一点,看来还是有的赚得。”林秋想想觉得效益还行。 李梅心里面高兴,如果照这个样子算能够把杨梅卖出去,还能赚上不少钱,“这样好,这样好啊!” “这杨梅干往哪里卖?”宋青微皱眉头。 “学校、菜市场,我们还得买包装纸,把它一份份包起来,去菜市场卖的时候就半斤一袋一块钱,去学校卖的时候就分一角一袋和两角一袋的,不然忙起来不方便。”这个问题林秋叶想过了,散称一来白糖容易掉品相会变差,二来如果买的人多称起来比较麻烦,还是事先弄好比较好。 宋青眉头皱得更紧了一些,想必是在想这主意的可行性高不高。 “当家的,我让弟妹先教教我怎么用大锅做。”李梅拉着秀秀进了厨房。 “现在杨梅不是贵吗?” “这。”李梅有些迟疑。 “这样我们把品相次等的杨梅挑出来。” 蹲在地上挑了半个小时挑了两大筐,挑出来半筐左右,一站起来,头昏脑花脚软得很。 秀秀从外面进来,“大嫂,二嫂,你们怎么蹲在地上,不坐小板凳啊?” 林秋自个儿是没想起来,至于大嫂应该高兴地忘了这码子事情。 两人先做一锅,让秀秀帮忙烧下火。 二十斤来斤的杨梅林秋这个细胳臂细腿还真没有力气翻,只能大嫂来,林秋在一旁看看火,看看杨梅。 厨房里的热气慢慢上升,逐渐升温,感觉像在桑拿房里面蒸桑拿,汗不停流。秀秀第一个支撑不住跑出了厨房,林秋就让她挑 另外两筐杨梅。 林秋也想跑,但自个儿是教人的,只得接过秀秀的棒,老老实实地烧火,等这一锅弄弄完感觉自己热得不行了。 林秋从今天下午到晚上几乎都在厨房里忙活,感觉自己这娇生惯养的身子还真是吃不消,看来自己得好好锻炼,争取练出马甲线。 等到把杨梅裹了白糖放在通风处晾的时候,林秋感觉自己要走不动路了,腰酸背痛只差腿抽筋,至于大嫂也已经手脚酸软快要撑不住了,那另外的半筐杨梅只得先放在那里没有力气再做。 这么累的活计,真心有些吃不消,“大嫂,这样也不行,吃不消啊。” 林秋喘了喘气,“我们要不要找人帮忙,以后两锅同时开,大嫂身体受不住。” 林秋觉着这样下来不行,拿身体健康换金钱,这样做太不值当了,宁愿亏损也不能这样糟蹋身体啊!钱没了可以再赚,但健康没了有钱也买不回来,典型的亏本买卖。 “这不行,咱家杨梅这么多,这杨梅干做法又简单,一准会给他们学去。”李梅也觉着累人但请人帮忙还是不可取的,“唉。不容易啊!” 林秋想想也对,这法子给人学过去,杨梅干就没多大优势,滞销了,那可不行。 这翻杨梅是个体力活,大嫂干不来。 体力活,大嫂不行但大伯子可以啊! “大嫂,你觉着大伯子来翻杨梅,你来烧火,怎么样?” “这能行吗?”大嫂有些不自信。 “试试看,这翻杨梅你吃不消啊!” 大嫂将信将疑地回去了,林秋想想大伯子进厨房翻杨梅还蛮有喜感的。 忍着那股子酸软劲,洗了个澡,林秋倒头就睡,说句实在话如果不是她有点小洁癖非得洗澡后再去睡觉,只怕她早就趴在床上懒得动弹。 这是她睡得最熟的一个晚上,因为已经没有精力想东想西,夸张地说她一根手指不想动。 第二十三章 极品老太太(上) 林秋还没踏进院子就听见一阵细细弱弱的哭声,这院子里小孩的哭声。 该不会是甜甜在哭吧,“秀秀,这是不是甜甜在哭?” “大嫂。”秀秀大喊一声没有人应,她皱皱眉头,把自行车停在院子里。 林秋看见一个两鬓染霜的老太太从大嫂房间里走出出了,她梳得一头光亮的银,穿着棕色的上衣、黑色的裤子看起来一副慈祥和蔼的样子。 “臭丫头叫鬼呢?”,但这老太太一开口就不怎么客气,和她的模样很不相符,这是谁啊? “伯母,怎么是你?我嫂子呢?”宋秀秀一看见她脸色就变得很难看,小脸紧绷着,说话的时候有些不耐烦,这老太太来这里干嘛,准没好事。 “我过来看着甜甜。”老太太讲起来振振有词,但明明传来了孩子的哭声,这就是看着孩子。 秀秀听着屋里的的哭声,知道是甜甜在哭,“看甜甜,那甜甜哭了你怎么不哄哄。”秀秀的火冒了起来。 “小孩子,多哭哭才好,有精力。”孩子多哭好!哪家是这样养孩子的啊? 宋秀秀感觉自己快要火冒三丈不止,这世上怎么会有这样的人,她气得话说得有些断断续续,“你,你,你。” 林秋担心着甜甜现在的情况,先进大嫂屋,看见屋子里一片杂乱,柜子开了,衣服乱扔一地,这肯定不会是大嫂干的,大嫂平日里打理得井井有条。想来除了那个面生的老太婆没有别人。 甜甜躺在床上,哭得打起了嗝,眼睛肿得厉害,可怜巴巴的样子,这哪是照顾人的样子,林秋的火气蹭蹭的上来,这人到底谁啊! 林秋走近一闻,一股子尿臭味,这甜甜尿了,也不管管,不是来帮忙看着甜甜的吗!大嫂怎么找个这么不靠谱的人来!这样的素质! 林秋感觉自己可心疼了,小侄女平日里就十分乖巧惹人疼,不爱哭闹,这究竟是什么人对小孩这样狠心。林秋觉着自己的火得不行。 林秋去厨房拿来开水瓶,听见门口依旧吵吵闹闹,她倒了水给甜甜洗了身子换上干净的衣服,想着这房间乱成这样,甜甜也不好呆在这里,林秋打算先把甜甜抱到自己的房间里面。 林秋一出来就看见门口已经站了不少人好像在看笑话一样,没有什么人来劝架。这又是怎么一回事?今天这是怎么了?怎么没人劝架? “一个贱丫头贱命有啥好照顾的,我呸。”老太婆还 伸出一根手指指着林秋,“丫头片子,站着干嘛呢?快给我拿张凳子端杯水来!” 我?倒水! 林秋觉着这老太太究竟怎么一回事?怎么感觉她把自己当成这个家的主人一样,自己这些人不过是她雇佣的一个下人,招来唤去的,毫无客气的意思。 “走走走,我们家不欢迎你,你赶紧走!”宋秀秀讲到最后声音有些抖,气得不轻,“滚!别对我二嫂呼来唤去的!” 宋秀秀自己此时觉得词穷,骂人都不知道能骂些什么,翻来覆去就这么几个字。 “这是我女儿女婿的家,我怎么就不能来了!”老太太怒瞪着秀秀,“我今儿个就不走你能怎么着!死丫头,没礼貌,小心以后没人要!” 这是大嫂的妈?还真是看不出来! 眼见着外面愈吵愈烈,林秋赶紧先将甜甜抱进自己的屋子里,免得局面失控。这老太太看起来来者不善。 出来的时候,林秋看见老太太正用手拽着小姑子,嘴里骂骂咧咧总之没有什么好话。林秋赶紧跑上去,想要拉开他们两个,结果老太太一双眼睛瞪着她,又狠狠扭了她一下,嘶,这手劲还真不是一般的大,林秋觉着自己这块肉想必是要青了。 宋秀秀趁着这机会,挣开老太太,跑到一旁拿着扫把,作势准备赶她,“你再不走别怪我不客气!” 接着又叮嘱林秋,“二嫂,一会儿你把大门关上。”林秋点点头,这外面看热闹的人越来越多,总不能给别人看热闹。自己又是个不明白事情经过的人,大伯子和大嫂人还没回来,再说看见这样胡搅蛮缠的老太太,自己也无可奈何。再说不关门一会儿上来问东问西、看热闹的人海了去了。 “呸,不用你赶我,我自己有手有脚的。”老太太一用力挣开林秋的手,好大的手劲!只见她往大伯子和大嫂的厨房里走,出来的时候,提着一个大布袋,眼睛看也不看自己和秀秀一眼出了大门,“滚滚滚,看什么热闹,再看没你好果子吃的。” 那些个看热闹的人自动让开,留了个够两个人通过的通道,她就这样大摇大摆地走了。 林秋看着这一过程整个人都傻眼了,这是怎么一回事,怎么看起来大家都有点怕这个老太太。她就这么大摇大摆地走了! 想着屋里的甜甜,林秋赶紧进了大嫂的厨房,准备喂她喝粥,看样子甜甜饿了有一段时间了。 咦,挂着的那一排腊肉怎么没了?记得 昨天自己往这里走的时候还看见挂了不少腊肉,林秋想起了老太太的那个大布袋,觉着是自己想多了,应该不会有这样的人吧!但转念一想那杂乱的卧室指不定就是她干的,做出这种事情的话也不足为奇。 林秋拿着稀饭到自己的厨房里热了喂给小侄女吃,许是饿狠了,甜甜吃得狼吞虎咽,到最后吃着吃着就睡着了。 林秋走到院子里,大门已经拴上了,秀秀正坐在那里一言不生着闷气。 “秀秀,那真是大嫂的妈吗?感觉一点都不像。”林秋想要了解一下情况,这个老太太今后可能还会再来闹,自己也不能够对她一无所知吧。 “虽然不想要承认,但她还真是大嫂的妈。”秀秀讲这话的时候,声音还是有些不稳,“这个老太太简直太过讨厌了,大哥大嫂打算离开这里另谋出路,也有她的原因。” 宋秀秀讲起这个,恨得有些牙痒痒,“这老太太太难缠了,我看见她就烦。” “二嫂,我跟你说你以后看见她,有多远躲多远……” 第二十四章 极品老太太(下) “二嫂,我跟你说,对于大嫂的妈,我真有一肚子的话要说。” 大嫂的妈名叫何玉,十里八村有名的泼妇,无人敢惹,如果外面有人敢惹她,她就到那人家里面一哭二闹三上吊,四处散播谣言败坏那人的名声,这样的人老实本分的自然躲着点她,老太太自己则躲着点地痞流氓。 现在的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她从来都是到女儿女婿家里面闹,拿东西占便宜,但不会去拿别人家的一分一毫,别人也就不会刻意找她麻烦。” “二嫂,我跟你说大哥大嫂的房间铁定被她翻得不成样子,厨房里的肉、米、菜只怕也拿了不少。”这料事如神啊,林秋今天一进大嫂卧室还以为家里面遭了贼,翻箱倒柜的没处落脚。 林秋看着秀秀情绪依然很激动,虽然满肚子的疑问,还是打算先缓缓秀秀的怒气,“你先别说,平复一下心情。” 过了好一会儿,“二嫂,告诉你件事呗。大哥大嫂是自由恋爱的。” 自由恋爱?看不出来啊! “二嫂,你也觉着不可思议吧!其实更准确的讲当年大哥看上嫂子,家里面光景还好,娶了嫂子。”林秋讲到此处,轻轻叹了口气,“后来宋家大人没了,家里开始没落,最困难的时候家里吃不上饭,大哥大嫂去那边被辱骂赶出来。” 秀秀讲着讲着情绪又上来了,“家里光景不好的时候,从没见过她上门,后来大哥承包山头种杨梅赚钱的事情被她知道没少来家里面闹,东西没少拿。她觉着自个儿是长辈,女儿女婿都得孝敬她,把钱多多上交给她养儿子。”这样的强盗逻辑,难以理解。 “关键是她做得忒难看了,翻箱倒柜的,以前家里钱都被她偷过,不知道的还以为遭了贼,后来钱就放存折里保管。鱼啊、肉啊理所当然的拿,每次她一来,家里就乱成一锅粥。我还被她打过,大哥舍不得我受欺负,然后就闹翻了。”秀秀觉着心惊,天底下这样的人少见啊,“如果不是二哥当兵,她怕!也不知怎么想的,难道当兵的就是土匪吗?不过她怕也好,不然……” 这两年老太太来闹的次数还真不少,开始的时候邻居张姨劝了几句,结果她就上张姨家里面闹个不停,骂的话很难听,这年头打人犯法,再加上看热闹的一堆,最后只能两个身强力壮的男人把老太太架了出去。 后来每次她来闹,没人敢参和进去,总不能为了外人让自家鸡犬不宁。 这样的日子,一年里有几次,谁 受得了啊!大哥大嫂打算去外地做小买卖也是为了躲这一家子。 “那你呢?调工作不容易啊!”如果大哥大嫂去外地小姑子一个人住在这边不安全。 “未婚、年龄不过25岁,我符合条件,准备考大学和嫂子一样。”宋秀秀笑了笑,“再说我不想大哥大嫂因为我被绊在这里。” “二嫂,你得给我保密哦!”秀秀眨了眨眼睛。 从秀秀的口中林秋大概了解了一下老太太的为人。 何老太太是个严重的重男轻女的女人。儿子是宝,女儿是草。她只有一个宝贝儿子排行老大,一家子唯一的男丁可不把他当眼珠子宠,硬生生养成了一个好吃懒做不学无术的痞子。这样的男人谁敢嫁给他,再加上这么个刻薄的老太太,嫁过去如果生不出儿子来那日子可想而知。因此他到现在还是个光棍,又没本事靠两老夫妻养着。 在她眼里女儿都是赔钱货,每天非打即骂,以前的时候她家里是有名的富户,但三个女儿没一个上过学天天当丫鬟使唤,端茶倒水、洗衣煮饭样样都得干,一个做不好棍棒伺候,这几年家产被儿子已经败得差不多了,否则这样没脸没皮的事情,她不会去做。 别人是坑爹,她却是在坑女儿。 三个女儿有两个被她害得惨,为了有高价彩礼钱,嫁女儿不看人品只认钱,最惨的是二姐嫁给了一个鳏夫爱喝酒酒后爱打人,现在苦尽甘来生了个两个儿子一个女儿,站稳了脚跟。 三姐嫁给一个瘸子,不过倒是有一门好手艺会做木工,现在人在外地,日子过得还可以。 至于小女儿就是大嫂,嫁给了大伯子,就林秋来看大伯子对大嫂应该是很好的。 大嫂年轻的时候胆子很小,后来嫁到这边,家里面护着这胆子才慢慢大起来。 确实在这样的家庭里面,正常人都会被逼得不正常,大儿子的游手好闲,二女儿的算计,三女儿的刻薄,还有曾经大嫂的胆小都和这样的家庭环境有关。 生儿子真的就有那么好吗?生女儿就真的那么不好吗? 女子也能撑起半边天,林秋在男孩和女孩之间更加喜欢女孩,女儿是妈妈的小棉袄。 这个时代村里面打光棍讨不到老婆的人不少,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家里面没有钱给儿子讨老婆,彩礼钱、房子、四大件样样不能缺,另外还有一个很大的原因就是像大嫂家的大哥一样从小是手心里的宝,捧在手里怕掉了含在 嘴里怕化了,手不能提肩不能挑脾气又不好,除非家里面的长辈是极品,否则绝不把女儿嫁给这样的人家受苦。 不过在秀秀看来大嫂的两个姐姐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二姐和大嫂关系挺好,大嫂说小的时候,二姐总护着她,但实际上二姐被老太太打得最少,大嫂被老太太打得最多,这哪有被护的人比护人的人被打的多的。至于三姐是个刻薄的人,斤斤计较,不过大嫂和她不怎么来往。 至于大嫂的二姐不是个好东西,林秋想想也对,真有心护着妹妹,哪里会妹妹挨的打多,姐姐挨的打反而少,大嫂二姐可能还真不是省油的灯。 大嫂是个心眼好的,又是个死心眼,秀秀劝过但根本不管用,她认定二姐是个好的。秀秀又做了个猜测这回大嫂肯定是把甜甜放在二姐家里,因为二姐家里面条件差,她把甜甜放在那里,会给一些钱,而且她觉着二姐孩子养过的多有经验。 “二嫂,一会儿你跟大嫂把事情说说,我怕我跟她讲起来,火气会上来。”秀秀回了房间。 原本以为大大咧咧的女孩也有心思这么细腻的一面,秀秀今年才十七岁啊!十七岁,自己嫁人也才二十岁,林秋不禁感叹,时代不同啊!十七岁的姑娘有的都嫁人了!应该也不是小孩子了。 “一会饭做好了,我叫你吃。”总不能因为生气就不吃饭。 “二嫂。” “嗯。” “我想吃梅菜团子。” “好。”好吧,看来秀秀本质上还是一枚吃货。 第二十五章 交谈(上) 今天大嫂家里被弄得一团糟,自己得先做上饭,大伯子和大嫂出去卖新鲜杨梅和杨梅干还不晓得什么时候回来。等林秋做完饭太阳已经落山,虎子也已经回家有一会儿工夫了。 林秋招呼虎子和秀秀先吃完饭,给甜甜喂了点鸡蛋羹和土豆泥,洗完碗后想着大嫂卧室乱糟糟的那些衣服,自己也不知该按怎样的顺序理就先别管,把甜甜尿过的被子给拆掉,被单洗了同被芯一起晾在竹制双杆晾衣架上。 林秋刚刚晾完衣服准备进去的时候,听见三轮车“嗡嗡嗡”的声音,走到门口一看,大伯子骑着三轮车载着大嫂回来,这时候夜色已深,大概八点左右的样子。 大嫂从三轮车下来,把着车头,大伯子从后面轻轻一抬,三轮车快过了门槛。 李梅看见屋檐下的被单,觉着非常眼熟,该不会是自己卧室里的吧? “弟妹,这是?” “大嫂,甜甜尿床了。”林秋想了想,还是打算先给大嫂打一针预防针,一会儿如果进了屋还是会知道生了什么事情的,“大嫂,今天伯母来过家里。” 李梅的脸色一下子变得有些难看,林秋还感觉到大嫂的身体微微一僵,一旁的大伯子朝林秋做了个噤声的手势,林秋点点头,“大嫂,你先洗洗吧,我烧了热水。晚上你和甜甜同我睡吧,大伯子和虎子一块睡,现在那房间比较凌乱。” 李梅点点头,没说话进去了。 “弟妹,晚上的时候,你开导开导你嫂子,她这会儿心情肯定不大好。”宋青的眉宇之间透着些许担忧的神色,“你嫂子就是心肠太软,但她那家子……”大伯子显得有些无奈,接下来的话没有说。林秋觉着大伯子对那一家子也有意见。 这还是林秋第一次听见大伯子说这么多话,是为了大嫂,林秋觉着秀秀之前说的大伯子先中意大嫂的话的可信度一下子飙升了。 林秋在改作业的时候,李梅进了屋。 林秋放下手边的作业本,掀开被子,“大嫂,做被窝里聊吧。” 两人并坐在一起,林秋把睡着的甜甜抱在怀里。 沉默了许久,林秋不知道现在自己该说些什么缓解一下气氛。 “弟妹,你说天底下怎么会有这样狠心的妈?” “难道我不是她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吗?” “为什么,她就能这么狠心,巴不得我不得安宁。” “即 使她对我那么坏,逢年过节的我也没有短过她什么,给她的钱,比其他嫁出去的闺女都多,可她……” 李梅讲着讲着用用双手捂住自己的眼睛,过了好半天,才缓缓地慢慢地移开,一连串泪水从李梅的脸上无声地流下来,她没有擦拭,只任凭眼泪不停地往下流。大嫂的哭泣不是歇斯底里的反而十分秀气,几乎没有什么声音。 林秋默默地递过去一张手帕,没有出声。 林秋知道此时大嫂是在泄自己的不满,她只用当一个默默的听众,不出声。 过了许久,李梅的心情才渐渐平复下来,“弟妹,让你见笑了。” “大嫂,你说这话就见外了,我们是一家人嘛。” “嗯。” 两人都没有说话,就这样静静地坐在一个被窝里面。 大嫂率先打破沉默,“弟妹,你觉着我二姐是怎样一个人。” 看着林秋脸上略带诧异的眼神,“我想着秀秀一准跟你讲了关于她的事情,我也不知道她究竟是不是个好的?” “我没见过她,也不知道她的为人到底如何?” “总之凭心吧!抛开小时候总护着你的事,想想这些年你困难的时候她在哪里,你过的好的时候,她又在哪里?” 这句话听起来比较客观,但实际上是偏向认为大嫂的二姐并非好人,小的时候能逃过母亲的毒打,嫁人以后能让脾气暴躁的丈夫听她的话,大嫂的二姐至少是个精明人。 除非真的姐妹情深,否则妹妹困难的时候来往少,找理由推脱自己帮不上忙,等到妹妹生活变得富裕以后便有意无意的提起自己家穷希望妹妹帮衬着点。 从甜甜被大嫂二姐放在二嫂母亲那里这一事,林秋觉着这二姐对大嫂的姐妹情未必那么真,她肯定知道自己母亲是怎样的德行,重男轻女的厉害,把外甥女放在那里,这事多不靠谱啊! 想着今天下午家里生的事情,林秋觉着一般人还真干不出来,说句不客气的话,大嫂的母亲还真是一个极品老太太,正常人做不出这样的事情。 林秋觉着庆幸自己的家里人都不是极品,大嫂大伯子也是好的,不然这日子得多糟心啊! “大嫂,你别难过,如果你不嫌我啰嗦,我就跟你讲上几句。”林秋希望自己能够劝慰大嫂一二。 “怎么会?” “大嫂我们不能够选择自己的出生,但我 们能够选择我们的人生。比如你以后会对虎子特别好,对甜甜特别坏吗?”林秋把自己怀里熟睡的甜甜放到李梅的怀中。 李梅低头看着怀中的孩子可爱的睡颜,摇摇头,“手心手背都是肉,我两个都疼。” “没有好母亲,可以做个好母亲。” “唉!”李梅叹了口气。 “现在我没有想好以后该怎么面对她还有我爸。”李梅觉着很苦恼,大哥那个样子以后二老的日子不知道会怎样,自己心里不喜但不看他们自己却又是做不到的。 “大嫂,以后和大伯子出去做生意,见面的机会少了。你和大伯子可以每个月给伯父伯母寄一些生活费聊表孝心,给的多也没用进了舅子哥的口袋。”就像大伯子和秀秀说的那样,大嫂啊,是个心肠好心软的人,对二老不管不顾她做不到,但也不能对他们太过心软,否则以后家宅难宁。 翻箱倒柜,见着好东西就往回拿,一味的退让不会让他们见好就收,反而让他们觉着你好欺负得寸进尺,这往后的日子可不得搅得鸡飞狗跳的。 林秋不知道别人怎么想的,但林秋觉着如果是自己的话会以小家为重,不让自己好好的日子被硬生生给搅了。 父母肯定是要孝顺的,不论父母怎样不好,顶多少见面,还是要尽到赡养的义务,但不能因为父母偏爱哪个孩子,自己就要顺带养着他,他是自己的兄弟姐妹有手有脚的,自己没有赡养他的义务,况且自己还有一个家要顾。 如果他是个讲理的自己可以帮衬一些,但如果是个不讲理的,每个人都要有自己的生活要过,自己也不是神人,只能说爱莫能助。 只不过这样做的过程中,自己可能还是会伤心。 大嫂是个心思通透的,她心里也有谱,会想明白的。 一家人本不应该走到这一步,但这已是无奈之举,到外地远离这里,大嫂的日子或许会过得更加舒坦。 第二十六章 交谈(下) 房间里又陷入一片沉闷之中,林秋看着李梅微蹙的眉头知道这事情大嫂想明白只怕没有那么容易那么快,毕竟几十年都这样过来了。不过总会有明白的时候。 “大嫂,你今儿个怎么和大伯子这么迟才回来?”卖杨梅应该不用这么晚回来吧?难不成去了很远的地方? “说起这个,心里还挺高兴的,我们的杨梅干有销路了!”李梅讲到此处有点小兴奋,今年的杨梅不但不会赔钱还有可能会小赚一笔,她打心眼里面高兴。再加上去外地吃穿住行样样都要钱,现在得多攒点钱,不然寸步难行。 “今天太阳落山以后,我和当家的卖杨梅干,遇到一个做杂食店的店主,他有意向我们买杨梅干,因为这杨梅干比较耐放,他一下子向我们订了一百斤,就是有一个要求以后我们不能到那个村里卖杨梅干,价格的话一块五角钱一斤。” 李梅嘴角微扬接着说,“这一块五角钱虽说比自己直接卖便宜不少,除去白糖的成本,一斤新鲜杨梅制成杨梅干的利润大概有五角钱。” 林秋也在心里打了个小算盘,一斤杨梅大概赚四角钱到五角钱之间,但这赚的都是辛苦钱,天天在火炉前忙活才有这样的收入。 如果买杨梅干的人都是杂食店或者商店的老板,虽说从眼前来看是亏得,但省了不少推销杨梅干卖杨梅干的功夫反而有可能能够赚的更多一些。 “这就挺好的了,这杨梅主要还是卖新鲜的,挑个大的卖,杨梅干一天也就做个一百来斤的样子。”林秋粗略算算一个月时间做杨梅干只能消耗掉五、六千斤杨梅,这剩下的一万多斤新鲜杨梅还真不太好卖。 单靠散卖一天得卖个四、五百斤左右,在城镇这边只怕卖不掉。 “还是弟妹你想得周到,我都没想到这层。”李梅和宋青当时只想着杨梅干能够卖出去的喜悦之中到忘了考虑这杨梅干制作起来耗时耗力,这两万多斤新鲜杨梅根本做不完。 “大嫂,这杨梅干也别太着急上火,周末的时候我帮着你做几锅,杨梅卖便宜一些人家卖三角钱一斤,咱卖五角钱两斤,品质还比别人好会卖得出去的。” 不过这样子所有杨梅单靠零售和制成杨梅干只怕还是不能够完全消耗掉。 “大嫂,那杂货店的老板有说杨梅干要多干的吗?” “这没有。” 现在的杨梅干不是特别干的那种,如果杂货店老板要求很干的那种,那利润会进 一步下降。况且晒杨梅干还得要求有一个好天气,现在每年六月中旬到七月上旬前后的梅雨季节还没过完,雨经常下。 “呜~呜~呜~”甜甜一醒过来看见自己躺在妈妈怀里,委屈地哭了起来。 林秋自己没有参与到卖杨梅的整个过程中只是纸上谈兵,讲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林秋想着那些大伯子和嫂子心里面会有成算,知道该怎样做达到利益最大化,自己也就只能帮到这里,再多的自己也不是专业的,帮不上忙。 嗯,还有周末的时候自己能帮帮忙。 “我的小甜甜,这是怎么了?”李梅轻拍着甜甜的背,抱着甜甜,让她站在被子上,凑上去亲了一口甜甜的额头。 “甜甜,只怕是今天受了惊吓。”林秋回来的时候甜甜那细细弱弱的哭声真令人心疼,伸出手摸摸甜甜的小手,跟剥了壳的鸡蛋一般嫩滑,不过手真的好小啊。 “大嫂甜甜还不到两岁吧?”甜甜看上去不大像两岁多的孩子,小小个的可爱是可爱,但会不会长得太慢,林秋觉着有些忧心。 甜甜停止了哭泣用自己的小胖手轻轻拍着林秋的手,好奇地看着林秋。 林秋用另外一只手指着自己,“婶~婶~” 结果甜甜没有理会,转过头看着李梅,“妈~妈。” “前年腊八生的。”李梅倒没察觉出林秋问这话的用意。 一岁半左右的孩子这样倒挺正常的,“那我们家甜甜就快要一岁半了。” 甜甜伸出小手想要触摸李梅的脸蛋,只是小手太短摸不到,她有些着急,“连~连。” 甜甜的小模样怎么看怎么可爱,“嫂子,甜甜应该是想要摸你的脸。” “嫂子,甜甜就让我和秀秀带到学校里。”甜甜给别人带不如自家人带放心,甜甜还这么小受了委屈她也不知道怎么说,“一个星期只有一天我们有课在一个时间段,那个时候让办公室里的老师看着点。” 李梅把甜甜搂到自己的怀里,甜甜伸出小指头轻轻地戳着母亲的小脸蛋,看着一戳一个窝放开又弹回去的脸蛋,开心极了,嘴里出“咿~咿~呀~呀”的兴奋声音。 “这个小调皮鬼。”李梅笑了笑,今天原本疲惫受伤的心都被怀里的这个小宝贝疙瘩治愈了,“弟妹,麻烦你和秀秀。” “一家人不言谢。”林秋不觉着这是一件麻烦的事情,自己疼这个小侄女,不忍心她被外人欺负 ,自家人对甜甜会更加用心。至少有一点这样小的孩子怕生,在陌生人的怀里会感到害怕,自己也有空可以带着甜甜。 甜甜在妈妈怀里也不大不安分,将自己的小嘴唇贴在妈妈脸上“吧唧”一声又一声。 李梅轻轻拍了拍甜甜的小屁股,佯怒,“这个小鬼头,口水糊妈妈一脸。”但她的话里带着笑意,没有怒意,李梅接着打了个大大的哈欠。 李梅的脸上有着浓浓的倦意,今天忙活一天,坐在床上直想着睡觉。 “大嫂,睡吧,我去拉灯。”李梅点点头,林秋摸黑躺下,感觉到甜甜正躺在自己和嫂子之间,林秋怕自己睡相不好压到孩子,一开始睡不着。她想着自己也即将结束这边的教书生活,也得想想接下来该开怎样的餐馆,林秋经过这段时间的了解知道低档餐馆比较受欢迎,自己或许可以开一家快餐店,这样…… 最后还没等她把具体事宜想想清楚,抵挡不住浓浓的睡意睡着了,事实证明林秋的睡相还行,至少一整晚没有压到甜甜。 第二十七章 偶遇老同学 林秋用嫂子自制的背袋把甜甜背在胸前,甜甜在林秋的怀里睡着了,这么大的孩子还是挺贪睡的。 乡间小路多崎岖,还有大大小小的石子,坐在自行车后座上十分颠簸。甜甜还小坐在自行车上因为颠簸感到难受哭起来,林秋就让秀秀先回去自己背着甜甜走回家。 迎面驶来一辆火红色的小轿车,出“滴滴滴”的响声,林秋退到一旁。来到这里这辆小轿车是林秋见到的最漂亮的车子。这个年代小轿车少见是稀罕物件,即使偶尔见到不是黑色就是灰色,车身又显得很笨重,相比较而言小巧玲珑色彩鲜艳的小轿车就脱颖而出分外美丽动人。 突然那车停了下来,车窗落了下来,车的主人是一位烈焰红唇的的姑娘戴着一副墨镜,乌黑如墨的秀绾了起来露出纤细洁白的脖颈,身穿素色旗袍,看起来温婉动人。 “嘿,林秋。”一阵清脆悦耳的女声在耳边响起 “你是?”林秋自然是认不出来这个女孩,再加上那遮住大半张脸的墨镜连脸都看不清楚认得出来才有鬼吧。 “我,夏依颖啊!”夏依颖那是谁啊? 看着林秋迷惑的眼神,那个女孩摘下墨镜露出姣好的面容来,卷翘的睫毛,性感丰厚的红唇,圆溜溜的大眼睛,一个性感的漂亮女孩。 她嘟起嘴显得有些不高兴,“我啊,你高中同桌夏依颖。” 高中时代两个争锋相对的人,林秋温婉可人,自己则比较直爽,虽然不肯承认的是自己在男生之中不如林秋惹人喜欢,没少给对方使过小绊子,后来两人都考上大学各奔东西。 今儿个相见林秋装作一副见面不相识的模样,夏依颖觉着自个都要气炸了。 林秋看着她面带些许怒意,因为不知道以前两人关系如何,只得带着歉意地笑笑,“抱歉,刚刚你带着墨镜脸没看清,你变化挺大的。”因为不知道两人多久没见过面,林秋只能说的比较模糊没提及具体的时间。 夏依颖看见林秋怀里的孩子本来想出声嘲讽,听见这话硬生生憋了回去,林秋这是转性了,没有像以前一样两人针尖对麦芒感觉还真是有些不大习惯。 林秋看见夏依颖的脸色变了又变感觉有些奇怪,难不成两人以前关系其实十分差劲,不然怎么解释眼前的场景呢!但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已经收不回来,只能看着办。 夏依颖扯出一个难看的笑容,“这是你的孩子吗?都这么大了。”所谓伸手 不打笑脸人,林秋礼貌以待自己总不能恶言相向吧!自己也不是个斤斤计较的人。只是原来两个人气场太过不合罢了。 林秋也不知道该要回些什么感觉挺尴尬的,“不是我的孩子,嫂子的孩子,不过我已经嫁人了,你呢?” “单身,你婚结的挺早的。”林秋嫁的倒挺早的,自己也不是个记仇的人,再说要真说有什么深仇大恨倒也没有,自己大人不记小人过,曾经的一切就一笔勾销吧。 夏依颖看她抱着个孩子走路挺辛苦的,想着就载她一程,“上车吧,你去哪,我送你一程反正今天我挺有空的。” “不用,不用。”林秋觉着坐她的车还挺奇怪的,夏依颖肯定是认识原主对原主比较熟悉的,但对自己来说她就是一个刚刚见过面做过简短自我介绍的陌生人,再加上两人以前不大好的关系可不就有些别扭吗? 自己好心好意想载她一程,她居然还不领情,夏依颖的脸一下子拉了下来,“上车吧,难不成你刚刚的好态度是装的,我又不会害你,我这次回来是看看我的姑妈也就是我们的班主任。” 夏依颖看见林秋听见这话脸上并没有露出异样的神情感觉心里更加舒坦了,看她也比较顺眼了,当年因为自己是个关系户,姑妈比较偏袒自己,林秋听见这话并没有…… 她打开副驾驶座的车门,“你还是坐上我这车的第一个人。” 林秋虽说对车称不上钟爱但多多少少还是有些喜欢的,至少出门在外有车比较方便而且有些这也很漂亮让人打心眼里喜欢,但一般好看的车有一个共同点价格昂贵数量稀少品质好,“车新买的?”这辆车就还不错等以后赚了钱自己也要考虑买辆车。 “菲亚特126p,开着刚刚买的还不错。”夏依颖有些骄傲地笑笑这年头能买上这车的人还真不多,一辆车价格上万没有多少人负担得起,但看着林秋淡淡的表情不知怎的她心里的那股子得意劲居然降了下来,她还以为她怎么着也得惊叹一番。 “你现在做什么工作?”夏依颖是个嘴巴闲不住的人,小轿车里沉闷的气氛令她有些吃不消,只能随口找话题。 “现在担任一名小学教师,你呢?”林秋说了一下自己现在的职业。 “我现在在x省,在做……”她没有接着说下去,露出一个有些调皮的微笑,“你猜猜我现在在做些什么?” “x省,好巧啊!过段时间我也要去那里随军。”林秋看着前面的十字 路口,指指左边那条。 “原来你是一名军嫂。”她用好奇的眼神看了一下林秋,用有些调侃的语气说道,“看不出来你会喜欢这么刻板的人。” “嗯,看来以后我们还会有见面的机会。”她又一次转过头来,“别转移话题,你猜猜我现在在做些什么?” “我猜啊,你是做化妆品或者服装的。”看看她的妆化得很不错的样子,穿衣服又比较有品味,林秋猜测可能从事这两个方面。 “你猜的还蛮准的,我是做化妆品和服装的。”车子拐进小巷。 林秋指着那被墙围着的小院子,“到了,就在这里,谢谢!” “你不请我进去坐坐。”看着林秋起身打开车门打算走的样子,夏依颖有些想逗逗她。 “欢迎至极,进来吧!”林秋觉着有些懵。 只见夏依颖潇洒地挥挥手,“有缘再见。” 林秋看着小轿车离去的背影笑了起来,挺有意思的一个女孩,有些古灵精怪的,应该会谈得来的,以后有缘再见,或许以后能够成为好朋友也说不定。 林秋抱着睡着的甜甜进了院子。 第二十八章 辍学(补更) 这天同事们上课去了,办公室里面就剩下林秋和阮棉棉老师两个人。 “甜甜,我是谁啊?”林秋抱着甜甜让她站在自己的腿上,逗着她。 “神~神~”甜甜用稚嫩的声音喊着林秋,伸出自己胖乎乎的小手轻轻戳着林秋的小脸蛋,嘴里出“咯咯咯”的笑声,显得很开心的样子。甜甜这爱戳脸蛋的爱好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养成的。 “唉。”阮老师在一旁轻轻叹了一口气,显得有些惆怅。 林秋给甜甜换了个姿势让她坐在自己的腿上,疑惑地问问,“阮老师,这是怎么了,看你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 “徐明打算辍学了。”阮老师显得有些难过,徐明学习刻苦在学校里一直保持着第一名的好成绩,在班级里担任班长是老师的好帮手,他这一辍学令阮老师觉得十分遗憾,这是一个好苗子啊! “怎么会?”林秋觉着很惊讶,这近半个学期以来要说谁留给林秋的印象最深非徐明莫属,开学第一天问的《xx演义》到后来的频频问,这是一个有自我思考能力的小男孩,问的问题经常是非常有深度的那种,有时候林秋还会被他的问题难住。 这样一个勤奋好学的孩子竟然要选择辍学,林秋觉着有些震惊,况且看他平日里的穿着打扮家庭条件不算差,“是不是家里面有什么困难?”如果是家里面真的有困难,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林秋打算帮他一把,这样好的一个学生辍学多可惜啊! 每个人在生活中都有可能遇上困难,林秋上辈子如果没有政府和好心人的帮助,自己一个孤儿不可能顺利长大并且大学毕业……林秋也希望在自己能力许可范围内帮一把别人,现在小学的学费也不贵一个学期十块钱,林秋觉着自己还是能够帮上一把的。 “唉,如果事情这么简单就好了。”阮老师轻蹙眉头,“这么优秀的苗子,如果仅仅是学费方面的困难我们做老师的也能够帮他一把,只是……唉。” 阮老师四处打量了一下,又把办公室的门给带上,“现在办公室里没有别人,林老师你平日里也是关心徐明同学的,我就跟你稍微讲讲吧。” 原来徐明同学的父亲不久之前在煤矿采煤出了意外,他现在瘫痪在家,家里的顶梁柱一下子倒了。母亲只是一个普通农妇,家里面还有一双弟妹刚刚两岁,再加上爷爷奶奶已经走了没有人可以帮衬着一家子人。 徐明辍学也是逼不得已家里面现在一团糟,单靠母亲一 个人照顾不过来一大家子人,在这种情况下他根本没有办法来学校里继续学习。因此小小年纪的他就得选择辍学,帮着母亲照顾家里。 “唉,真是可惜了。”阮老师说到此处声音有些哽咽,三年来她见证这个学生的成长,相比班级里其他的同学来讲,他真是一个懂事乖巧的孩子,担任班长以来能够把事情处理的井井有条管理好班级的纪律。这也是她第一回担任班主任,如果没有这个孩子她这三年不会过得这么轻松,对于这个学生她是打心眼里喜欢,现在这样的情形她感到惋惜,“林老师让你见笑了。” “怎么会,这个孩子我也很喜欢。”林秋对徐明的喜欢或许比不上阮棉棉,但也是真真切切不掺水分的那种。 林秋想着自己能不能不让他辍学,但想想又觉着自己是异想天开自己不是神人能够让徐明他爸爸一下子好起来,也不是神医能够治好他爸爸的腿,他作为家中的长子,下面的一双弟妹嗷嗷待哺,注定要挑起生活的重担。 林秋也加入了叹息的队列之中。 林秋上课的时候忍不住看向徐明那边,走了好几次神。徐明看起来很低落头低着看不清楚神色,这应该是徐明在这所学校上课的最后一天。 林秋下课以后本想找徐明聊一聊没想到徐明比自己快一步,“林老师,我可以问你个问题吗?” “好。”林秋收起教科书跟在徐明的身后,看着这个单薄的身影觉着有些心疼这么幼小的孩子就得担起生活的重担。 徐明走到了操场最南边的大树下停了下来转过身面朝林秋,他的眼眶微红眼里透着悲伤,“老师,我觉得很困惑,前路一片黑。”说着说着豆大的眼泪掉落下来,对于这个孩子来说生活的重担本该离他很远很远,但现实中他的童年在这里就即将面临结束,他要学着长大学着用自己稚嫩的肩膀撑起一个家,这样的他感到迷茫感到无助。 林秋本想安慰他几句,但却觉得自己的话语是那样的苍白无力,没有说服力,吐也吐不出去。徐明或许也没想着要一个具体的答案,没等林秋回答他就跑开了。 下节课还没下课的时候,林秋站在教室门口等着想找徐明再谈谈,下课铃声响起来,林秋走进教室,教室里面却不见徐明的身影,学生说之前他跑回来拎着书包就回家了。 林秋最后找阮老师要了徐明家的住址,她也不知道自己能够做些什么来帮助这个迷惘的孩子?她只想着希望徐明不要丧失斗志,她想着自己该如 何帮帮这个孩子,她还记得开学第一天徐明问她问题时那双明亮的充满求知欲的眼睛。 她希望这个孩子不要停下求知的脚步,她想着把小学四、五年纪连同初中的课本买给他,如果他选择自学将来他长大了或许会参加成人自考,有机会迈入大学的校门。 即使不是为了一圆大学梦,将来无论做什么各行各业要想掌握好自己的本领少不得好好学习,从前人的经验里汲取养分,减少走错路的概率,让自己茁壮成长。 她希望徐明能够继续学习下去,她希望将来如果有一天她再看见这个学生,他的眼神一如当年初见一般明亮耀眼,依旧对世界对生活充满求知欲。 她想要试一试,至于能不能成功她的心里面也没有底,不管最终的结果如何,试过了将来才不会感到后悔。 第二十九章 镇上(补更) 林秋想着既然打算去镇上给徐明买课本不如也写一封信给宋墨,将近五个月的时间两人就互通了一封信。林秋连夜写了一封家书把近况讲了一下,顺带提了一下安置房的事情,最后提了一句挺想念他的。近五个月的时间未见自己确实挺挂念宋墨的,不过两人应该快要团聚了吧。 林秋寄信的时候顺带捎了三斤杨梅干不过省略了裹糖这一步,男的应该不会喜欢吃太甜的吧!最近天气转热省略了裹糖这一步免得邮寄途中白糖化掉,那吃起来味道,呃,林秋还没尝试过,不过肯定很**。 等林秋寄完包裹准备去书店的时候被人叫住了。 “嘿,林秋。”一只手搭在林秋林秋的肩头,手指甲上涂着火红的指甲油。 林秋被吓了一跳,转过头看见居然是夏依颖,今天她扎着马尾辫穿着碎花裙显得青春洋溢,“吓我一跳,你怎么会在这里,不是打算回x省了么?”上次见到她是在前天,她还没走? “怎么你不待见我?”夏依颖挑起画的精致的眉毛似笑非笑地看着林秋。 说话好直接的女孩啊,林秋想喜欢她的人一定会很喜欢她,同样的不喜欢她的人肯定不大待见她这样的,不过她这样直来直去的总比那些心里面弯弯绕绕的好上不少,至少自己不反感。 林秋友好地笑笑,“怎么会?只是觉着有些好奇,你生意不忙吗?” 夏依颖心想这还差不多,“别咒我,我生意好着呢!也用不着天天盯着,姑妈留我在这里小住两天,顺便出来逛逛。” 只见她轻轻叹口气,“这里变化可真大,学校翻新了,以前校门口很近的那家面店已经关门了,现在想想还挺还念那里面的味道的。” 林秋想着那或许是原主和她的母校但自己不知道在哪里,有些尴尬地笑笑,不过多了解也好。 “你呢?” “我打算来书店买教科书。”林秋把自己接下来的目的说了一下,如果她让自己谈谈对母校变化的感觉恐怕自己也只能够说和你一样,话题转换了也好。 “在这个地方的书店买不到教科书的。”夏依颖觉得有些奇怪,这里的小书店哪会卖什么教科书啊!林秋怎么会不知道这件事情,难不成读书读傻了。她压根没有往林秋的身体里换了一个主人的方向想,这种事情一般人也想不到,“我帮你带吧,把地址给我我寄给你。” 林秋只能尴尬地又笑了笑,她哪会知道书店里面买不 到教科书,以前教科书丢了自己都上书店要么上网买,现在这里没有网络自己就只能够想到去书店里买。 林秋把自己打算要买的书说了一下,想了想又添了一本现代汉语字典。 “这么多书?你买来干嘛?”夏依颖感觉挺好奇的,没事买这么多书做什么。 林秋简单地讲了一下徐明的事情,只是没有讲出名字,从兜里掏出写着地址的纸条,又把钱给了她。 “这好人好事,我自然乐意帮忙。”夏依颖也没有矫情说不要林秋的钱,伸手接过五张大团结,自己又不是一个冤大头况且两人还没有那么熟。 林秋想想按着记忆里的方向走了几步买了一个烧饼又厚颜再要了一个油纸袋,在上面写了几句激励的话让夏依颖寄的时候顺便捎进去。 “你饿了吗?附近有家馄饨不错,我还没吃过,要不尝尝。”林秋听秀秀镇上开的有家馄饨做起来特别美味就想着来尝尝。 林秋点了两碗,皮薄馅多非常鲜美,这才是良心馄饨,这样的馄饨再过十来年在路边小摊上相必是吃不着了。 吃碗馄饨两人的肚子都有些撑打算打道回府,结果还没出就有别人叫住了。 “我应该没有认错吧,林秋、依颖。”一个抱着孩子有些微胖的女子出现在两人面前,显得有些开心,“我啊,老同学黄潇潇。”女子显得有些惊讶,眼前的两位高中同学居然没有人出自己来,自己这些年的变化也不大。 这话如果给夏依颖听见铁定是要狠狠吐槽一番的,高中时代黄潇潇瘦的跟个白骨精似的,现在腰朝着水桶的方向展一去不复返,这差距不是一般的大吧! “哦。”夏依颖听见她的话只是冷淡地回了一句。 林秋没有做声,看着眼前的女子,如果不是她说是两人的同学还真有些看不出来,看起来大了十来岁的样子。 “好久不见,你们两个以前不是水火不容吗?今天怎么一起出来看起来关系不错。”那名叫黄潇潇好像没有看见两人冷淡的样子,一直接着讲下去从自己毕业讲到谈恋爱,接着讲到结婚生子,又谈及自己的丈夫对自己有多好多好,婆婆把自己当闺女疼,有点自来熟。 “抱歉,今天我们俩真的有事,先走一步。”夏依颖拉着林秋的手大步离开,林秋看见夏依颖的嘴角微微抽了一下。 “哎哎,下次再聊,我家就住在这附近。”走着远远还听见那女子的声音。 夏依颖显得有些招架不住,“这黄潇潇还是这么的热情啊!”再不走只怕她还会想着给自己的孩子定娃娃亲,这么多年来她的变化倒也不大,就是越来越能说了。 林秋赞同地点点头。 两人坐着三轮车一起回去,林秋听着夏依颖回忆高中时代的生活,在一旁默默地做个倾听者偶尔点个头。 先到的是林秋家,林秋让三轮车师傅稍微等一下,进去拿了两袋自制的杨梅干给夏依颖尝尝味道。 “这是什么?”包的严严实实的看不出来是什么东西。 “杨梅干。” 夏依颖拆开一看小小的杨梅干上裹着一层细细的白糖,和学生时代自己常买的看起来卖相更好一点,尝一颗酸酸甜甜的味道很不错,“好美味,有童年的味道,真好。” 两人告别以后夏依颖才想起来自己还没有把家里的电话号码留个给林秋,不过她想着两个人有缘自会相见的也就没有回去留号码。 第三十章 宋墨 宋墨听到有自个的包裹,拿过来一看果然又是媳妇寄来的,他走路的时候都有些飘飘扬,嘴角带着和煦的笑意,一副春光明媚的样子。 小兵王程和战友李铁蛋愣愣地看着自家一贯冷漠又残暴的宋营长此时面带春风地从两人身前走过显得有些难以置信。这还是他们熟悉的营长吗?该不会是自己眼睛花了看错了吧?两人对自己看到的事情表示怀疑。 “这是咱的营长的吗?”王程有些难以置信。 李铁蛋强装冷静地回了一句,“如假包换。”天知道这个时候他最想做的事情是揉揉自己的眼睛看看自己有没有看错,不过既然自己身边的王程看见了想必是没有假的,自己可得镇定住,不能够怯场好歹我是见过世面的人。 小兵王程用胳膊肘碰碰站在自己身边的战友李铁蛋,挤眉弄眼,“唉,铁蛋,宋营长今天的表情怎么这么的不对劲啊,显得有些骇人。” 李铁蛋抖抖肩一副神气的样子,“这你就不懂了吧。” 王程讨好地笑笑,“铁蛋哥,你给我讲讲呗。” “宋营长这是高兴呗。”李铁蛋摸摸下巴,“我跟你说这铁定是咱嫂子给咱营长送东西来了。” 王程显得有些惊奇,“这你都知道。” 李铁蛋仰着头鼻孔朝天,“也不瞧瞧我是谁!” “我可是包打听啊!”李铁蛋这个时候最想做的就是摸摸下巴仰天长笑,自己可是知道第一手八卦的人。 李铁蛋看看王程目瞪口呆的样子加了一句,“你不信的话,可以当面问问宋营长,就知道我究竟有没有诓你。”量王程这小子也不敢找宋营长当面询问,否则他就是不想要自己这两胳膊两腿了,就算自己讲错了无人知晓,这感觉,嘿嘿…… “这我可没胆量,我可不想被营长拉出去单独操练操练,我觉得我自个儿还没那么皮糙肉厚的,承受不住。”王程可不敢,宋营长那是谁啊?如果自己勇气可嘉冲上去询问,那自己可就真的是不想要自己这小胳膊小腿的了,自己可不想无缘无故找操练,自己可没那么蠢。 李铁蛋自己也没有胆量向宋营长当面求证,不过这点他是不会表现出来的,“瞧你这怂样,丢人不丢人。” “哎,我听说咱们嫂子要来随军了,这消息准不准啊!”王程之前听战友们说起这事还有些难以置信,这宋营长也会娶妻,那嫂子会不会被他吓得不行啊!这么凶残的营长看起来又那么冷漠不 近人情。嫂子好魄力啊! “这你可真是问对人了,那天咱营长的小红本被我瞧见了,不过里面内容没有瞧见再加上去年的时候听说申请随军的人当中就有咱营长一个,那这事不就**不离十了么?”这李铁蛋可真没瞎说自己有个哥哥今年也申请家属随军,他告诉自己在那里居然看见了宋营长他还以为自己眼花。至于宋营长年初回来的时候自己去营长住的地方找他的确看见一片红色夹杂在书页中,至于是不是小红本那就不知道了。 “唉,听说咱营长没过多久就得出任务去了,那岂不就是说嫂子来了,营长还见不着。”王程把自己知道的事情跟李铁蛋讲了一下。 李铁蛋还不知道有这件事也只能够附和,“是啊。” 他又担心王程万一好奇心太过旺盛,真的找营长询问,结果知道的答案与自己讲的不同,那自己这一世英名也不旧毁了个干干净净,这可不行,自己得再想想,“王程,我跟你说。嫂子来了咱营长也见不着,可想而知心里面有多窝火。所以你小子可别好奇心旺盛忍不住去问,否则别怪哥没告诉你,你去问了可没你好果子吃。” 王程心里的最后一丝火苗别掐灭了,这可不是闹着玩的自己可不能上去触霉头,看来这段时间得躲着点咱们的宋营长,“明白,明白,你看我有那么傻吗?那话咋说来着天知我知……” “是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李铁蛋觉着自己可真是个有文化的兵,这都知道。 王程连忙点点头,“对,对,对,天知地知你知我知,那咱俩把这些话烂在肚子里。” “你两个小子嘀嘀咕咕些啥呢?”一句话在他们身后响起。 李铁蛋和王程转过头来看见郝副团长站在他们身后笑眯眯的,两人心里咯噔一下,郝副团长什么时候来的。王程这小子实诚的把话都说了“敬礼,报告郝副团长,我俩好奇嫂子给宋营长寄了些什么?” 李铁蛋恨铁不成钢地看了他一眼这么实诚! “你们两个这么闲啊,有功夫在这开营长玩笑了,这么闲跑两圈去。”郝雷用脚踢踢李铁蛋和王程的腿。 两人的脸皱成了苦瓜脸,迈开腿无奈地跑圈去了。 郝雷站在原地手背在身后看起来一本正经的样子,“说实话我也挺好奇的,宋墨这小子这种表情着实少见哪!” 郝雷倒到也不担心李铁蛋和王程这两个兵偷懒,这两人虽说今天被自己现有些爱开玩笑,但总归 是宋墨手底下的好兵不担心他们两个耍滑头,郝雷也就没在这里盯着,打算看看宋墨的妻子究竟给宋墨寄了些什么,他会高兴成那样,至于能不能成功看到么?郝副团长心里也没底,这小子看着冷冰冰的,却一肚子坏水鬼的很,想看只怕没有那么容易。 李铁蛋跑着说,“你小子也太实诚了。” 王程也不想,“那有啥子办法哩!你知道郝副团长什么时候在咱们后面吗?” 好吧,李铁蛋闭了嘴,自己也的确不知道,算了认栽吧。 两人默默地跑圈,这跑圈指的是绕整个军区跑,一圈一万米两圈两万米,没个把时辰把自己累成狗一样是跑不完的,别说话省着点力气慢慢跑。真累啊! 第三十一章 回信 宋墨拆开包裹,取出里面的信和三袋子杨梅干,拆开一袋扔了一颗在嘴里有点酸,不过味道挺不错的,看了媳妇写的信知道这是家里自制的,嘴里的酸味变成了甜滋滋的味道,自己是个不爱甜食的,这个时候却觉得很不错,这样的味道乖喜欢的。 看到林秋在信的末尾提到想念自己,宋墨的嘴角勾起了大大的弧度,如果被他手底下的兵看见了肯定会忍不住惊呼,“我的个天哪,这还是我们的那个团长吗?我的眼睛没有问题吧!”只可惜他们无福看见这一幕,这可是妻子林秋的福利外人哪有说看就看的。 郝雷来到宋墨房间的时候现房门没有上锁心里偷着乐没准自己今天真的能够…… 只可惜这扇门已经有了悠久的历史,哪怕郝雷选择轻轻推开都有了微微的声响,宋墨坐在房间里自然是听见了,他快把信件放桌柜里利落地上锁。 肯定是哪个小子要来偷看自个儿地信件,这些人呐!得先把信件放起来,至于别的倒没有那么重要。自己一个人,如果他们一群人来抢信,自己也不一定压得住,自己是人不是神。这信件自己自然是不愿意被别人给看到的。 郝雷自然也察觉都自己会被现索性一把推开门。宋墨转过头看见郝雷站在门口,“郝副团长。” “听说弟妹给你寄了好东西来,我来瞧瞧。”郝雷年纪比宋墨大了七八岁,但由于性格比较活泼不知怎么回事两人相处的蛮来的。 “听说瞎说的。”宋墨装傻充愣把自己当作榆木脑袋假装没听懂郝雷的话。 郝雷心想这就是我亲眼所见,还能有假,“今儿个早上看见你一个人抱着个包裹回了屋。” “有吗?我怎么不知道?”宋墨不想承认,这郝雷啥都不错就是为人比较八卦特别爱打听自己的私事,宋墨觉得这要被郝雷知道恐怕就会有不少人会知道。宋墨落出似笑非笑的表情,双眼紧紧盯着郝雷不放。 这狼一般的眼神,不愧是见过血的杀气很足。不过自己是谁,别人能够被他吓到自己可不会,这可是在自己手底下当过的兵啊!自己一个人打也打不过宋墨,想来今天自己是夺不到宋墨这小子的家书,但这样放弃又有些不甘心,他不顾宋墨的坏表情往里面走,眼尖地看见桌子和床相连处有袋子的一角,“那是什么?” 宋墨也没打算把杨梅干藏着掖着,提出来放在桌上,“尝尝味道,自制的杨梅干。” 上前拿起一颗放在嘴里,酸的微微眯眼 ,“这味道还可以,就是有点酸,你媳妇做的。”郝雷也没想着要回答,又把自个儿的手伸进去摸了一把,想想又把一袋子杨梅干拿起来,大摇大摆地走了,“我就不打扰你了。” 宋墨坐在椅子上无奈地笑笑,这郝副团长的脾气这些年倒都没有变还是一如当初啊!不过剩下的杨梅干得放好一点,否则自己是一点都吃不着了。 郝雷一心想看看林秋寄来的信件并非没有原因,十来年前家里妻子来信郝雷高兴的不得了,结果手底下的两个小兵起哄要看他的信件,那他自然是不肯的,缠住两人打算先把他们弄趴下再说。 这个时候宋墨进了屋,郝雷让他帮忙拉开身上的兵,结果这个家伙居然拿起自己的信件看了起来,真是看错他了表面上冷冷的对什么都不大感兴趣,结果没想到。然后他就走出了房门,房门大开,外面又进来两兵,一个过来再抱住郝雷,他心里面一急,一时有挣脱不开,另一个小兵把他妻子寄来的信件读了起来然后整个新兵连就都知道了。 从这以后郝雷想着总有一天自己也得让宋墨尝尝这滋味,不过难度有点高。 待郝雷离开房间以后,宋墨锁上门确保万无一失,开了锁坐在那里又仔细看了一遍信件,觉着心里边有些遗憾,一个月以后林秋将来到军区住在军属房里。自己再过五六天得出任务大概得一个半月到两个月的时间,林秋一来自己还见不着。 不过自己是一个兵保家卫国是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不过两人再相见的日子不会太远,等自己出完这个任务就有一段时间休养,那个时候两人就能够呆在一起。宋墨想想心情就有点飞扬,高兴啊! 不过这也是人之常情即将见到自己信心挂念的人做什么事情都有了奔头,心里面那叫一个美啊!像宋墨这样的已经是非常含蓄的了,那你该问怎样是不含蓄的呢?在房间里面大笑三声或者激动的整宿睡不着觉像个毛头小子一样。 宋墨给林秋写回信,随着准备工作的进行过个一两天,只怕自己没有时间坐下来静静写信,自己不在这边她一个人忙活也不容易。等到宋墨写完现自己已经洋洋洒洒写了一大堆整整一页,嗯,想比林秋写的信那是短多了但相比之前那一行两行的这算得上非一般的多了。 自己不在还得让郝副团长的妻子胡嫂子照顾着点林秋。在这边人生地不熟的,宋墨担心林秋难以适应,有个大姐带着点也好。 有点放心不下。 将信封好口宋墨打算 马上寄出去,至于买了的东西就不寄了,人都要来了这些东西寄过去林秋还得往回拿,那多麻烦啊!就这样一封信足矣。 宋墨出去寄信的时候恰巧碰见王程和李铁蛋两人刚刚跑完圈回来,两人汗流浃背气喘吁吁好不狼狈,“你两个小子干嘛去了?” 王程和李铁蛋自然不敢说两人因为讨论营长您的私事被郝副团长现跑圈去了,这话说了少不得被营长操练操练。只见李铁蛋眼睛一转,“没呢?这我俩早起训练呢?争取在出任务之前把状态调整到最佳。” 宋墨拿包裹的时候光顾着高兴,现在心里想着寄信这两人的不对劲之处倒没有被现,两人侥幸逃过一切,“好好干,走了。” 两人在心里暗呼好险,慢腾腾地走回去打算稍微休息一下。 第三十二章 辞职 教书的日子过得很快也很充实,转眼就到了六月底,即将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林秋自个儿觉得这半年的教书生活过得还蛮有意义的。 即将离开这个省到x省,林秋和宋秀秀两人因为是公办教师而非民办教师因此得向专门的事业单位递交辞呈。 “二嫂,你有没有看见那些个人的表情看起来很是精彩看起来跟调色盘一样。”宋秀秀递完辞呈和林秋两个人出来以后忍俊不禁,想着那些人震惊疑惑的表情。 “你这个调皮鬼。”林秋也有些想笑,确实那些人的脸变得像五颜六色的调色盘一样,挺有趣的。不过虽然不想承认,林秋还是从少数几个人的脸上看出了你们是不是傻啊的表情。 确实在一般人的眼里现在辞掉教师这份工作看起来是一件比较愚蠢的事情,尤其当这个教师还是公办教师的时候。 这几年社会上尊师重教的风气已然渐渐形成,教师的社会地位水涨船高,在大部分人看来当上一名人民教师是件自己自豪别人羡慕的事。再加上教师的工资也不低,而且工作没有特别劳累又受人尊敬,这样一份好的职业是不少人打破脑袋都想要的。 自己两个人同去辞去这份安稳体面的工作自然是格外惹眼,不过辞工作倒是容易得很毕竟有的是民办教师想转为公办教师。毕竟民办教师和学校签的是合同等到哪天合约到期就有可能被辞退,但公办教师则不同他们不必担心失业除非触犯规章制度,因此大部分的民办教师都希望自己能够转正。 林秋和宋秀秀的工作是包分配的,辞掉这个工作,以后如果想再次成为公办教师只怕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除非赶上好时候、好政策。 只不过林秋辞职是因为这并非自己中意的工作,秀秀则为了想体验大学生活这在林秋看来挺正常的,学无止境。 回到家只见宋秀秀一把把林秋拉进了自己的房间,往外面打量一番好像在确保安全一样又关上了门。秀秀莫不是在躲大嫂,这是为什么?宋秀秀走到林秋跟前,凑到林秋耳边小声说,“我辞职大嫂不知道。” 这句话如同一声闷雷在林秋耳边想起,林秋忍不住拔高了声音,“什么?你再说一遍。” “嘘。”宋秀秀做了个禁声的动作,“就是没有同大哥大嫂商量自作主张。二嫂,先坐下慢慢说。” 宋秀秀拉着呆呆的林秋坐在了床沿上,“我读完书不像大嫂你可以选择去哪里教书,我只是大中专毕业选择范围有限 ,就是在这一亩三分地里做个选择。” “爹娘走的时候我还小,是大哥大嫂把我拉扯大的,如果我不辞职大哥大嫂是不会动身去外地的。”的确大伯子大嫂和宋墨一家子都很疼这个小姑子,或许将来这些人中还有一个我。 宋秀秀显得有些无奈,“但大嫂的娘这一年来越来越过分,闹的家里不得安宁还得给人看热闹,我不想大哥和大嫂因为我的工作绊住了脚走不了。” “我希望自己能为这个家做些什么?”说到后来宋秀秀的声音有些许的哽咽。 林秋看着眼前这个体贴家人的女孩感觉心里酸酸的,这半年以来林球的确看出宋秀秀是真的喜欢教师这个职业,对工作认真负责,这个平日里粗枝大叶的姑娘在孩子面前却很耐心很细致。宋秀秀辞职的时候林秋的确有觉得奇怪的地方,但以为小姑子是向往大学生活,原来是自己想的太过表面太过肤浅。 宋秀秀沉默了许久接着说,“其实我觉得走了挺好的,留在这里受欺负。” 确实那是大嫂的母亲,大嫂是个好心肠的不忍心对母亲做些什么,再说那个老太太毕竟把大嫂养育成人,如果这边太过强硬会被别人戳脊梁骨,毕竟这个时候乡下百姓还是很重孝的。 如果对老太太不好家里的名声可能就会坏掉,那当初宋墨就没那么容易娶到自己这个媳妇,现在的话小姑子还没嫁人,大伯子和大嫂的忍耐未尝没有这方面的原因。 不过这件事情的关键是那个老太太不讲理,她如果闹起来比如到小姑子教书的学校闹起来,小姑子就得遭殃。这样耍泼无赖的人正常人还真是有些吃不消啊! 只不过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对老太太越宽容她就会越来越得寸进尺。 “还有其实我真的挺想读大学的,现在不读以后就没有那么容易。”讲到此处宋秀秀的眼睛里迸出别样的光彩。 林秋现在也不知道该持赞同还是持反对意见,辞职已经先斩后奏板上钉钉了,把辞职信拿回来不大现实,希望大伯子大嫂别太生气吧。 不过小姑子说的话也没有错,现在不读大学以后就更加没有机会除非自己选择去读老年大学。一个女孩嫁人以后蜕变为女人,小到家里的柴米油盐酱醋茶、卫生大到孩子家庭长辈工作没有哪样是不需要管的。根本抽不出时间来上大学,除非将来孩子大了自己退休了方才有一点空闲的时间但那个时候已经很少有人还有那个劲去继续学习读书。 “你不后悔吗?”林秋想想还是问了这个问题。 宋秀秀眉眼弯弯,“不后悔,能考上大学最好,考不上就去当个民办教师没准以后还有机会转正。” 林秋才反应过来这个时代还有民办教师,自己生活的那个时代正规学校的教师全都是公办教师,民办教师是一个比较陌生的词语。只不过林秋也知道民办教师的待遇肯定是比不上公办教师的待遇的。 林秋点点头,“放心吧,努力学习肯定能够考上的。” “嗯。”宋秀秀这会儿倒是不怎么担心了,这情绪来得快去得也快。 轮到林秋担心了,大伯哥和大嫂如果知道我们两个都辞了职会不会被扒下一层皮来啊!小姑子啊,我可快要被你给害惨了。 不过想想大伯哥和大嫂即将脱离大嫂母亲的魔爪,挨一顿批也不算什么。 第三十三章 离别在即 “二嫂,你可得帮我,不然的话,大哥和大嫂一定会骂死我的。”宋秀秀面上露出可怜兮兮的表情。 “你啊你,敢做不敢当。”林秋伸出手指头点点宋秀秀的额头,“我也没有别的法子啊!” 林秋到最后忍不住笑出声来,这秀秀还真是个小活宝,感觉跟她待多了,人都变得更加年轻有活力。 不过林秋想来想去知道这件事情肯定是瞒不住的,大伯子和大嫂只有知道以后才会离开x省,伸头是一刀缩头是一刀,该来的总会来的。 林秋的脑海里出现了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这八个大字。 最后宋秀秀耷拉着脑袋皱着苦瓜脸交代去了,大伯子和大嫂自然生气小姑子自己辞掉这个铁饭碗香饽饽,但木已成舟,这件事情已成定局没有办法改变只能够选择接受。 林秋不知道将来小姑子有没有因为这个决定而感到后悔不过至少在这个时候她是感到纯粹的快乐。 小姑子看着大大咧咧的样子不知世事的样子心里却是个有谱的姑娘,或许在一开始秀秀就在心里面做好了决断,选择有时候是痛苦的。 …… 林秋在走之前回了一趟娘家。 随军以后回林家也就没有那么方便,毕竟连省都不是同一个,以后一年见面的机会不多,哪像现在周末放假有空就能来看看二老。 林秋很享受这份温情,在她的心里这就是她的父母,想到离别心里边就有些感伤。 “妈,试试看。”林秋拿出一个袋子把一件蓝色短袖放在王美珍的手中,这是她从镇里买来的蓝色短袖看起来很清凉这边的夏天一贯是热的不行,这短袖布料比较薄颜色也比较清爽,林秋觉得蛮不错的就买了给王美珍试试。 “以后啊,别这样破费。”王美珍心疼闺女花那么多钱给自己这个老货添衣裳,着短袖摸摸质地很不错。这么一件衣服看起来就不便宜,不过心里面倒美滋滋的说明国女心疼自己这个当妈的,这个闺女自己没白疼。 “妈,你喜欢就好。”林秋又把手中的另一个袋子递过去,“妈,这是给爸买的衬衫,我看着还不错。” 王美珍放下手中的短袖拉着林秋的手,“啥时候走啊?” “就这两天。”离别的话题不愿提起,但终究这一天会到来。 王美珍忍不住落泪用衣袖擦擦自己的眼角,“这日子怎么过的这么快啊!呜~闺女,妈舍不 得你……” 林秋也忍不住落下泪来,等林立强回来的时候就看见母女两个抱成一团痛哭,“这么大的年纪还哭,也不害臊。” 王美珍止住泪来,瞪着林爸,“这咱闺女去随军人生地不熟的,能不担心吗?难道你不心疼?” “说不过你。”林立强摇摇头,“闺女,如果宋墨那小子欺负只管跟家里说,你哥还有我准把那小子打的满地找牙。” “瞧瞧,有你这么说话的吗?你这不是咒咱闺女吗?宋墨那小子娶咱闺女那是八辈子修来的福分,瞧你这嘴净说瞎话。”听了老伴的话,王美珍那是气不打一处来,哪有当爹的这么说的,这不是不吉利吗?呸!呸!呸! “行行行,你说的都对。”林立强站起来回了屋,这老娘们在闺女面前也不给我留点面子。 林秋也不哭了,这爸妈总是吵吵嚷嚷的,一开始见着的时候林秋还有些担心,后来才现两人的感情那是真不错的,这一颗心也就放了下来,或许这就是越吵感情越好。 中午的时候,王美珍留林秋下来吃饭,林秋想着给妈露一手进了厨房,这也是林秋头一回在林家显露自己的厨艺。 林秋做了个咸鲜清香的木须肉配以清爽可口的炒黄瓜、酸甜美味的番茄炒蛋、干煸四季豆还有一道冬瓜汤。 饭桌上扯扯家常,王美珍尝尝桌上这几道菜,觉着闺女这手艺着实不错,“闺女你这菜做的真不错。” 林立强在一旁点点头。 林秋微微一笑,把之前想好的说词讲了出来,“妈,我这不是遗传你的嘛,你菜做的好连带着闺女也受益。” 这做菜一讲天赋二讲练,这么好吃的菜没下个苦功夫怎么练的出来,“秋儿,你受苦了?这林家的饭都你一个人做的?”做母亲的把女儿嫁出去就担心自个儿的女儿在夫家受委屈受欺负。 “妈,你想哪去了。我只做自己一个人有时带着小姑子一起吃,一天就早晚两顿。”听着母亲的话心里暖暖的,不过自己这手艺是上辈子留下来的,自己在宋家小日子过得还不错妯娌间没什么摩擦。 饭后林父自觉地出门溜达把空间留个这一对母女,王美珍把林秋拉回自个儿的房间继续话家常,讲了没一会儿又把门窗通通关好。林秋一看这架势莫不是又要来那一套。 王美珍拉着林秋的手,认真地看着林秋,“秋儿啊,妈跟你说啊。这随军以后啊,争取啊给女婿生个大胖小子, 妈啊还是那句话,这孩子得趁早要,趁着年轻有力气,孩子才好带。” 林秋只得默默点头这不点头也不行啊!不点头妈就能把这件事情在自己耳边讲上一个下午,林秋一开始就是那样过来的,这个时候人们很重视孩子,其实也是为自己好。但这生孩子自己一个人也不行的呀!等见着宋墨还不知道要多久呢?宋墨写信回来说出任务去了,归期不定,自己这一过去还见不着他。所以啊这生孩子又不是说生就生还得看天时地利人和。 王美珍轻轻拍了一下林秋,“有没有听见我讲话啊!净拿我的话当耳边风,左耳朵进右耳朵出。” 林秋知道自己出神肯定被现了,只得尴尬地笑笑,也没狡辩。只不过今天自己的耳朵只怕要听一整个下午的生娃大计了。 “听妈一句劝,准没错。”王美珍看着林秋苦口婆心地劝着,“这家有了孩子才算得上是一个完整的家庭,热热闹闹的多好啊!等你生了娃坐月子妈去照顾你,这宋家长辈没了,妈现在身子骨还硬朗等你生了外孙子或者外孙女,妈伺候你坐月子。” 林秋靠在母亲肩头,两只手抱着母亲的腰,话带笑意,“妈,这孩子又不是从石头缝里面蹦出来的那能手有就有啊?” “这么大的孩子还撒娇。”林母的脸上带着慈祥的笑容,说完这句话语气一转,“所以啊,你得抓紧点,这一年半年的孩子很快就会有的。” “嗯。”林秋 “妈,讲点别的吧。”林秋觉得自个儿脸皮薄招架不住啊。 “好好好。依你。”王美珍看着肩头的闺女,想着自家女儿哪都好就是容易害羞,不过儿孙自有儿孙福。别的不敢说,但要单论相貌十里八乡还真没哪个姑娘比自家闺女长得俊,自家闺女这么漂亮,宋墨这女婿能不稀罕?这外孙子或者外孙女应该不久就有了,自己的确用不着瞎操心。 看着母亲的笑脸,林秋感觉心里怪怪的。 这天直到夕阳快要落山的时候,林秋才离开了娘家。林母站在门口挥泪相送。 第三十四章 火车 宋墨出任务去了,宋青对部队规定不是特别清楚,他不打算带着妻子儿女还有妹妹暂住在招待所里面。┡他们打算挑时间出尽量在早上的时候到达x省,到x省坐火车得要十四个小时,还要买到一张卧票,软卧价格昂贵一般人消费不起最后选择了硬卧和几张站票,一家子人特别还有两个小孩这样子比较方便。 下午五点太阳西挂,巨大的绿皮火车喷着白色的浓烟,呼啸着驶入站台,出咣当咣当的声响。 站台上一群焦急等待的人攥着手里的东西,潮水一般涌向还未下完乘客的火车,他们生怕自己上不去火车,与此同时又担心随身携带的重要包裹被汹涌的人群挤丢。他们一般身上背一个包裹,挎两个个包裹,手里牵着一两个孩子。先把孩子从车窗递进去托人照管一下,再把随身包裹或抛或递地弄上上车,然后想方设法把自己同样塞进拥挤的火车里。 宋青先护着虎子挤上火车,下面把甜甜通过车窗递给宋墨,再把随身携带的包裹递给宋墨,林秋、李梅和秀秀拉着手废了九牛二虎之力好不容易挤上火车,身上已经全都是汗水粘糊糊的很不舒服。 火车没有空调车厢,卧铺也很少,给人的感觉是不论什么时候,火车上都是挤的满满的人。过道上不少人身下垫着报纸、塑料膜之类的物品,坐在一起闲聊,仅留一个仅容一人勉强通过的空间,这种满当当的感觉令人觉得火车空间非常的狭窄。 等一家子人都到达卧铺位置的时候,大家都显得有些疲惫,孩子坐在硬卧上,大人在地上铺了几张报纸坐在地上喘喘气。这时候的座位坐上去可没那么舒坦,坐一两个小时倒还好,坐上十几个小时只怕屁股都要肿了,再加上这除了始站之外,其他车站上车是没有座位的,只有站票和少许硬卧和软卧。 索性也不想着在火车上找位子坐,一家人待在一起也好有个照应。 这个时候火车汽笛出声响,火车开动了。 林秋觉得这样子坐火车非常不适应,下午五点外面天还热着,火车里面人挤人更是要热上几分,不但热而且闷得要命,坐在里面真是一种煎熬。 最让林秋接受不了的是火车上的气味,浓浓的汗味、香水味、汽油味甚至还有厕所的味道混杂在一起,让林秋直犯恶心脸色白。再加上火车开起来有些晃晃悠悠的,结果甜甜和虎子两个小孩子适应的都比林秋要好上几分,只有她一个人头昏脑涨,想吐的厉害。掏出兜里的橘子皮放在鼻子前面那种感觉才渐渐消退,这火 车坐起来还真是要人命啊! 幸好因为担心自己做不惯火车,回娘家的时候要了一些陈皮,否则今儿个火车上会真的很难熬。 “姑娘你好,请问你还有陈皮吗?”一位衣着朴素,满头银丝的老大娘走上来有些不安地搓搓手,“我孙子难受得厉害。” 陈皮自己带的虽说不多但也不少,林秋分了一些给老大娘。 老大娘一脸感激,“谢谢。” 林秋不觉得自己这样做了什么特别令人感激的事情,“不用谢,给您孙子试试,看有用不?”剩下的陈皮就分给了大伯子大嫂和小姑子,陈皮味道清新把它放在鼻子下面,抵挡车里的异味还有可以提神,多多少少会舒服一些。 知道坐火车带了不少干娘,火车上吃食昂贵吃自带的比较划算得来。 夜色渐深,火车晃晃悠悠再加上有些人已经坐了许久的火车难免昏昏欲睡,但事实上这个时候人却不能够放松的,在火车上别的都不怎么担心,最担心就是那些个小偷乘着夜色和拥挤人群的掩护,偷走一家人随身携带的财物,而那些钱或许就是家里的大半钱财。 每次火车上总有那么几个熟睡被偷钱财的人,他们的后悔与眼泪让其余的人心里暗暗提高警惕,例如将钱藏在好几处,如果你看见有人的鞋里藏着钱请不用惊讶,那的确是比较好的藏钱手段。 其实关键还是不能睡得太死像一头猪一样,人们的心里要有所警惕,因为有的时候小偷就坐在你的身边,乘你不留神的时候,掏出随身携带的小刀,割破你的衣服从里面衣兜偷走你的钱或者顺走你手上的手表。 不过还有句话叫做财不露白,如果你脖子带着粗粗的项链,嘴里镶着金牙或者手上戒指好几个,那小偷一看便知你有钱不向你下手向谁下手?不过这样的人几乎是看不到的。 这丢钱宋家一家人是不大担心的,因为自家的钱多放在存折里面保管着,但晚上还是得打起精神来,这年头不仅有小偷还有人贩子,这身边带着两孩子总得小心一些。知道晚上要坐车,大家白天补足了睡眠就等着晚上熬夜,不过到后来也只有大伯子宋青自己一人守夜,林秋靠着硬卧睡着了。 睡着睡着林秋听见一声重重的咳嗽声,在火车上不比在家里自己林秋睡得浅,就一下子醒过来了,借着昏黄的灯光,林秋看见不远处也有不少人从睡梦中醒来,他们伸进自个儿的兜里好像在检查自己的钱财有没有丢失,只是虚惊一场,过了一会儿露 出放松的表情想来是一切安好。 这坐火车还真挺遭罪的,林秋觉得屁股疼得厉害,起身的时候腿都麻了好在没有抽筋,在车上活动几下坐在了床沿上也亏得这床结实承得了重。 早上天大亮的时候,人们已经整装待准备下车,火车出一声长长的汽鸣声,这火车总算是到站了,将赶往目的地的人们安全送到,熄了火,在铁轨上安静地休息,准备着下一趟的出。 人们的脸上有的带着笑意,有的带着紧张,还有的面无表情…… x省到了。 等里面人走的差不多了,一家子人才出去现在是到站,时间充裕,没必要急着往外奔缓一点也好,林秋拎着装着衣服和存折的牛皮箱出了车门,和大伯子大嫂小姑子还有侄子侄女暂时告别。 第三十五章 到地儿 “秦严,这这么多人,咱们怎么认得出嫂子来?”一个身穿绿色军装的青年笑得憨憨的用胳膊肘捅了捅自己身边的战友。┡ 秦严手里拿着一张纸,冷不丁被碰了一下,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别打扰我,我再看看。” “我这不是担心吗?”青年收回自己的手。 秦严转过头来,“你个傻子,咱这一身军装站在这里够显眼的了吧,嫂子总找得到咱的。” 那个憨憨的青年摸摸自己的板寸头,呵呵傻笑,“还是你比较聪明。” “真想不到营长怎么会让你来跟我一起接嫂子。”秦严低下头来,继续盯着手里的纸,研究嫂子的长相。 …… 过了许久从出口出来的人渐渐变少,但要接的嫂子还没有出来,倒是另外一位老兵已经接到自己的母亲和儿子先到车里待着。 青年眼尖看见远处有一个长及腰的美女好像朝自己走来,“秦严,你说那是不是嫂子啊?” 名叫秦严的青年抬起头看看林秋,低下头看看手中的纸,上面是一张黑白照复印件,如果林秋看到这张照片就会知道这是自己和宋墨照的结婚照,只不过上面没有两人的身份信息只有照片而已,而且关键是这张复印照看起来有些模糊不清凭这个找人只怕有点困难,“长得有几分相似,但未必就是。” “哎,你们侦察兵是不是都这样,我看那就是。”憨憨的青年战士不再理会战友朝着林秋走去,如果是嫂子那就可以回去了,自己总不能回回都看错吧,“你在这等着,我问问去。” 不是秦严对他不信任而是这样的情形已经重复好几遍了,但每次董磊上前询问都是铩羽而归,没有结果,秦严想着莫不是嫂子真的已经走了不在火车站里?或者嫂子坐错车了?不然自己两个等了这么久怎么都没看见嫂子。 关键是这张照片忒难认了一点吧,秦严都快要把它看出花来,结果硬没有看出什么名堂来。 林秋远远的就看见两个穿着军装的士兵站在出口,应该是来接自己的。 大伯子一家从南出口出去了,那里有公交车在火车上打听到的,自己就到北出口来电话里讲好在这边接自己。大伯子和大嫂本来不放心要跟着来,但南北出口隔得远而且士兵好认。大伯子一家行李多得搬到一个地方秀秀看着,大嫂甜甜和虎子在原处待着,林秋劝大伯子和大嫂放心自己一人来。 还没走出多远就看见 其中一个士兵朝自己走来,林秋想应该就是来接自己的,她一边走一边挥挥手,青年一个激动跑上去,搓搓手,“你好,你是林秋吗?” “我就是。”林秋笑笑。 “嫂子,你……你好,我叫王兵。”他也没等林秋回答转身招呼自己的战友,自己就一憨人,这怎么招呼嫂子还得看秦严。 秦严看到王兵向他示意,赶忙过来看来这回找到人了,“嫂子你好,我是预备侦察兵营长让我和王兵来接您。” “你好,我冒昧问一下宋墨说接我的人手里有我的照片。”宋墨来信的时候提及接人的士兵手中有自己的照片,自己现在一个人在外谨慎一些总没错。 秦严直接把白纸递过去,以他侦察兵的身份来看这是嫂子无疑。 林秋接过来看到白纸上的内容感到有些苦笑不得,模模糊糊一团这东西拿来认人未免太过勉强了一些吧,只不过林秋自己到认得出来是自己和宋墨两人的结婚照片。林秋本来还奇怪宋墨哪来的自己的照片这下子全明白了,“辛苦你们了,这照片可不好认人。” 王兵再次摸摸自己的板寸头,笑得露出八颗牙齿,“不辛苦,不辛苦。” 秦严站在一旁看着林秋手里的牛皮箱,笑笑说,“嫂子箱子给我来提吧。” 林秋也没有推脱把牛皮箱给了秦严。 到了车里才现里面已经有一个军人还有刚刚火车上看到的老太太和她的孙子,那个孩子现在看着没有不舒服的样子。 林秋一上车老太太笑着,“姑娘,是你啊,多亏了你的陈皮,不然我这孙子指不定多难受呢?” 小男孩睁着大大的眼睛,小宝糯糯地说,“谢谢姐姐。” 这又不是什么大事,林秋笑笑,“真不用客气,举手之劳。” 林秋从兜里摸出几颗水果糖给男孩,小男孩没有一下子接过去转头看看奶奶,老太太点头以后才高高兴兴地收下糖果。 老太太和林秋唠起了嗑,老太太带着孙子来探亲,然后把孙子留在军区。原来媳妇身体不好,儿子当兵,那个先前坐在车里的军人就是老太太的儿子,这孙子带不了,老太太趁着孩子放暑假带过来一家团聚。如果媳妇吃得消的话就把孩子留在这里,不行的话过段时间再回去。 林秋看得出来老太太是个有文化的,而且把孙子教的挺不错,没有把他宠得过分,小男孩看起来挺乖巧懂事的。 两个多小时的车程,离军营挺远的,不过坐在这车子上比坐在火车上舒服多了,道路修得比较好,座位又软,这一路有人陪着说会儿话,倒也没太无聊。 到了目的地以后就分开了,林秋先回了新建的家属楼放了行李,老太太带着孙子跟着儿子去了另一处,两处隔得还挺远的,因为林秋视线里没看见另一处家属楼。 秦严和王兵带着林秋去了军区食堂参观了一下,三人就告别了,林秋回屋,秦严和王兵则训练去了。 这新的房子里面家具都还没添齐,急着出任务宋墨只是把自己原来房里的搬到了这里,别的都还来不及弄,房子看起来空荡荡的。特别是小厨房只有几副碗筷别的什么都没有,再加上房里也没买食材,饶是林秋有天大的本事也做不了饭,看来自己要添置的东西还真不少。 不过这房子林秋倒挺满意的,房子八十多平米不大不小刚刚好,离大门不远对于林秋这么个不会骑自行车的人来说可不就是福音嘛。 林秋从秦严口中打听到附近有巴士往返闹市与军区之间,交通便利。 只不过宋墨不在这装修房子得自己拿主意,再加上还要准备开店要忙的事情多着呢!再者左右邻里得走动走动,毕竟以后可能得相处几十年抬头不见低头见,关系好点总没有错的,除此之外自己还得问问大伯子和大嫂在哪里落脚,早餐店准备的怎么样。只不过开店可以先缓几天,事情堆在一起不好办,再加上开店已经拖了半年的功夫,这不差这么几天。 一步一个脚印慢慢来,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第三十六章 黄嫂 林秋这一天来坐车坐得够呛,这腰酸背痛的,躺在床上躺了半个小时,看看墙上的钟已经十点了,快要到饭点,这厨房用不了除了食堂无他去处,尝尝食堂的大锅饭也不错。 林秋收拾好自己正打算出门,一阵“叮叮咚咚”的门铃声想起来,这个点儿会是谁来呢?该不会是邻居吧?林秋打开门,门外站着一位敦实的嫂子长得有些胖乎乎的,留着一头干净利落的短,看见林秋之后笑眯眯的眼睛眯成一条缝,看着挺面善的。 “你是宋墨家的那口子吧?我是黄嫂,是郝副团长的那口子。”黄嫂看着林秋温婉的模样心里感觉挺舒服的,宋墨这媳妇看着挺有气质的。 “黄嫂,您好,我叫林秋,宋墨的妻子。”林秋微微一笑。 黄嫂看着是个爽朗的人,“宋墨这家里啥都还没办,你啊,中午到我家来吃饭。” 林秋初来乍到不知道两家的关系觉着自个儿冒昧前往只怕不大好,“黄嫂谢谢您,我就不上你家吃饭去了下次有机会一定去。” “这你可就不爽快了,我家那口子一直把宋墨当弟弟看待,这回你可别跟我客气。”黄嫂想着林秋许是不好意思,“这你可不许推啊,走走走,上我家吃饭,下午我告诉你这东西该上哪里添置比较好。” 林秋头一回遇见这样的情况,头一回遇见这样热心的邻居,她不知道自己该如何推脱想着不如就去,接下来置办东西如果有个人来指点指点那是再好不过的了,“那就谢谢黄嫂,我上屋里拿个东西马上就来。” 林秋回屋取了钱包,又往兜里塞了一大把水果糖,看黄嫂的年纪应该有孩子了这水果糖孩子应该爱吃的。 林秋出来以后带上门跟着黄嫂走,原来黄嫂住的是几年前建的老家属楼,黄嫂家里面布置得很温馨,暖色用的比较多让人感觉比较放松。 “仁杰,出来。”房间里蹬蹬蹬跑出来一个眉眼精致的小男孩,看起来和黄嫂长得并不相像,或许长得比较像郝副团长。 黄嫂拉着林秋的手,“这是最喜欢的宋叔叔的媳妇,仁杰叫阿姨。” 名叫仁杰的小男孩看看林秋一张脸皱在一起,看着有些不高兴也不理会就又走回房间去了。这是怎么了?林秋看得出来这个小男孩好像对自己有些不喜,刚开始还好好的,后来听见自己是宋墨的妻子那张小脸就拉了下来。 “这孩子!”黄嫂看着孩子跑开的背影觉得有些不好意思。 林秋倒没什么毕竟自己又不是人民币哪能人人都喜欢,自己也犯不着跟一个小孩子计较,“没事,仁杰挺可爱的。”只不过仁杰不挺喜欢宋墨的吗?怎么对自己有些排斥呢? 黄嫂上厨房去做菜,林秋打算帮帮忙,黄嫂笑笑不让林秋进厨房,“你是客人,哪有让客人做饭的道理,你还头一回来,下回你来我就不跟你客气了!无聊的话看看电视。” 林秋被推出去以后,打开电视看了起来。 “妈妈,妈妈,这题不会你教教我呗。”林秋回头看见小男孩捧着本书站在黄嫂旁边。 黄嫂继续挥挥锅铲,“先回去,妈妈一会儿教你。” “哦。”小男孩倒也听话从厨房走出来。 林秋凑上去看见他拿的是小学二年级的暑假作业,“阿姨来教你吧。” 仁杰用怀疑的眼神看着林秋,林秋不介意,关掉电视,指导起来,小学作业在林秋看来简单得很,后来教书才知道便捷方法未必有用因为孩子们的水平还没到那个程度,他们的知识还没深入到那个程度。 等林秋教教完,小男孩道了声谢谢,林秋把自己兜里的水果糖摸给了仁杰,仁杰看看林秋又看看厨房里的妈妈,一副不知道该不该拿的样子。林秋直接把糖果放在仁杰的作业本上,“吃吧。”林秋摸摸仁杰的头,头软软的,人又萌萌的,这真是个可爱的男孩。 林秋觉得自己有点像个怪阿姨,喜欢逗逗小孩子,想到这里林秋笑了笑。仁杰听见林秋的笑声跑到房间门口瞪了一眼林秋,没有多大气势,林秋笑得更欢了一些。 仁杰有些恼怒地看看林秋一言不抱着糖果和作业本回了房间,林秋在后面轻轻笑出声来。 中午的时候郝副团长回来了,国字脸浓眉大眼看着倒也普通不同于仁杰的眉眼精致,仁杰长得和他也不相像,见到林秋热情地打了个招呼。 中午饭做得很丰盛,鸡鸭鱼都有,只不过奇怪的是黄嫂是单独三盘菜炒大白菜、炒花菜还有一盘炒黄瓜看着很是清淡,黄嫂看见林秋的眼神笑笑,“我有糖尿病,吃得要清淡。” 黄嫂显得有些落寞,仁杰瞪了林秋一眼,最后郝副团长讲起别的话题带了过去,气氛稍微好了一些,不过最后这顿饭林秋觉得自己吃得有些尴尬。 糖尿病,目前,医学界还没有能完全治愈这种病症的特效药,糖尿病人多肥胖,黄嫂五官单看还是挺不错的,丹凤眼、柳叶眉、樱桃嘴,小男孩 的精致应该源自黄嫂。 这糖尿病治疗没有特效药,林秋只知道多吃五谷杂粮多运动对身体有好处,这病得的人不少,电视里偶有报道。 饭后黄嫂带着林秋来到军区军人服务社,这里生活用品、零食还有卖蔬菜水果肉食都有再卖,林秋很是感激,林秋本来以为自己得跑老远才能才能够置办齐。林秋买的东西比较多,服务社有专门的人负责送货上门,这服务确实很好。 临别的时候,林秋提了一下让黄嫂多多运动但不要剧烈运动多走走就好,多吃八宝粥不过少放糖少吃多餐,随身带些小饼干一感到晕就坐下吃一点。 林秋说的时候是说自己大学同学爸爸就是这样控制血糖的效果不错,医生说他身体还行。至于那个大学同学是她胡诌的,不过自己讲的这些的确是控制和缓解糖尿病的良招,效果挺好的。 第三十七章 邻里 几天下来,房子已经装修得七七八八,看起来非常温馨很有家的感觉,不过钱花得其实不多,考虑到接下来的开店计划需要大笔的资金毕竟租店、原料、员工样样都要钱,林秋有种一分钱恨不得掰成两半儿花的感觉。┡ 新建的家属楼三层高紧挨着有十来栋,现在还没住满,像林秋和宋墨住的这栋,三楼到目前为止还空着,至于林秋和宋墨则住在二楼。 这一栋楼的邻居基本上认得差不多了,大家都是新搬进来的军嫂年纪大都差不多,毕竟家属房申请得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在这四户人家的军嫂里林秋算年纪最小的那个,最大的李真真李嫂住在对门,有个十岁的儿子正在读小学还有一个三岁的女儿,李婶性格比较温婉,有副好脾气,现在两人偶有串门关系还行。 林秋和郝副团长家的黄嫂两个人聊的挺来的,黄嫂是个健谈的,两人交流的还不错。 林秋和剩下的两家军嫂就关系不怎么样,其实真的要说的话林秋和郑雪两人相处不来,至于另外一位军嫂郑玉和郑雪两个是表姐妹,自然是站在同一个阵营的,新搬来的那个下午林秋去走动结果被嘲讽了。 林秋也不是个热脸贴冷屁股的人,你对我冷嘲热讽阴阳怪气,我干嘛还要让你三分,难不成让你三分开染坊吗? 郑雪人长得标致,父母是医生,是家里的独生女,现在担任小学老师。她还上过大学,这在一群军嫂当中是极少的,说实话这年头像林家这样培养闺女的很少,再加上考大学不容易。因此她就自认为自己高人一等,瞧不起那些文化水平不高的。她还有个儿子,丈夫比宋墨大两岁也是位营长。看起来她小日子过得不错。 只不过可能是自视过高,看林秋样样比她好上几分心里面自然就不舒服,见面没事就刺上几句感觉心里才舒坦一些。 至于为什么看不惯林秋,多半是因为嫉妒,是的没错就是嫉妒,林秋长相不比她好多少,但气质比她好,毕竟一个整日里鼻孔朝天的女人气质还是很难培养的,两人站在一起林秋无疑是比较出色的那位。 她丈夫虽然也是个营长不到三十算得上比较有出息,但宋墨担任营长已经两三年的时间,现在眼看着快要升职,年纪又比自己丈夫小一点,这有对比才有差距,年轻有前途硬是生生被比下去。 林秋之前也是一位教师但辞了职,这更是令她感到火大,自己认为倍有面子的职业却有人辞掉。女人的嫉妒心她把林秋当成眼中刺、肉中钉。 唯一一点胜过林秋的就是自己已经生了一个男孩,但人家新婚以后肯定会有孩子的,自己这哪里算得上是优势。 至于郑玉则是郑雪的表姐,她有些巴结郑雪,自己男人混到现在还比不上郑雪的丈夫朱刚,打算着让朱刚提携一下。 林秋对于自己一过来就被人不喜针对,感到有些莫名其妙。 这年头八卦还是有的,有句话叫做有人的地方就有八卦,虽说夸张了一些但也道出了人们爱八卦的程度。后来林秋被其他军嫂拉去闲聊听到的,郑雪在军嫂间的名声不是特别好,毕竟鼻孔朝天的人的确挺令人不喜的。比较奇怪的是她的表姐郑玉在军嫂间的人缘反倒不错。 林秋觉得大家的八卦也挺有理的,不然怎么说得通自己以来就被郑雪记恨着。如果这是真的林秋觉得就更加莫名其妙了,毕竟这个世界上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见不得别人过得比自己好可不就是白白找罪受嘛。 林秋打算出去转转找铺面,家里的事情搞定自己的店铺也要提上日程,看看哪个地方比较合适价格又在自己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还得根据实际情况招工,自己在这里一点人脉都没有招工也不容易招中一个不好的以后有自己苦头吃。万事开头难,一步步来。 林秋走下楼梯,看见郑雪烫着大波浪卷穿着白色连衣裙脚上蹬着白色高跟鞋,正站在门口和她表姐郑玉唠嗑,看见林秋下来白了林秋一眼,“哟,林老板怎么下来了?” 郑玉在旁边吃吃一笑,“表妹,这你可就不知道了吧,人家这是做大买卖的,咱可比不上?” 至于两人在唠嗑林秋却不怎么相信,两家就住在对门,何必站在门口唠嗑,进屋里坐着聊多舒服,指不定就是在这里等着自己下来想对自己冷嘲热讽。 何必呢?自己又没招她惹她,简直无语。 林秋目不斜视理也没理她们,从她们眼前走过,出了楼。 “你看看,她……”郑雪气不打一处来,自己在说话她……她居然一言不往前走把自己当作空气,这不是故意气自己嘛,“气死了,她这就是故意的。” 这话她倒是说对了,林秋自认不是圣母,人家打你一巴掌,自己把另外半张脸贴过去继续让人打,她们每天这样来一遍,泥人尚有三分火气呢?况且自己不灭灭她们的威风还真以为自己好欺负呢? 骂人嘲讽自己不会,但气人自己还是会的,至于她们的话林秋权当做耳边风左耳进 右耳出,没必要因为这个破坏了自己的一天的好心情。 郑玉在一旁看似安慰实则火上添油,“她这不是做大买卖去了吗?你就别气。” “大买卖,就凭她。”郑雪火气变得更猛了。 林秋听着郑雪气急败坏的声音,心里的郁闷都散干净了,林秋承认现在的自己有些小孩子气,不过又有何妨,人啊,还是活得轻松一些比较好,顾虑东顾虑西结果两头都顾不过来的例子比比皆是,林秋觉得人生在世活得潇洒一些就好。 郑雪是只会叫不会咬人的猫,也许就是智商高情商低被人挑拨都不知道,又或许从小到大日子过得太过顺风顺水才这么张牙舞爪,她表姐郑玉看着倒是城府深一些。 不过反正都是纸老虎,林秋想着自己以后日子过得越来越好,她们会不会气得更加厉害。 想这些还不如想想在哪里租店铺比较实际。 第三十八章 准备开店 林秋开店有两个想法,手里面的钱不多,要从小买卖做起,先弄些本钱再作打算。 林秋一开始比较看好在工厂多的地开快餐店,饭菜价格实惠,应该会有人愿意来,这几天在城里面打听转悠现并不可行,一来x省工厂少且分散开来,离军区远来回不方便。二来职工食堂菜不大好但胜在便宜,自己买的便宜客人有但利润有限,跑去成本还不如自己做小摊贩直接卖或许赚得多一些,但七月天小摊贩太过遭罪。第三招工培训得花很长时间。这个想法最终被放弃了。 还有一个想法是做专门卖凉拌菜的店开在菜市场边上,林秋做凉拌菜有一手而且手里有一些上辈子餐厅里琢磨过的方子,再加上做这个人手不用多,在招上两个帮忙的就可以做起来。 而且凉拌菜并不仅限于蔬菜,鸡肉鸭肉猪耳朵等等都可以做凉拌肉菜,木耳、香肠也可以用,可以说选择范围很广,而且可以根据市场价格适当改变一下种类。 凉拌菜做的好不好吃关键看调味,凉拌肉菜好不好吃则要看煮的时候有没有去腥去好有没有入味。做起来不复杂,但销量应该会不错,这凉拌菜口感好配饭吃或者做下酒菜都不错。 如果忙得过来还可以做一些大众喜欢吃的泡椒凤爪、酱牛肉还有东北菜名菜酱骨头一起卖。 林秋今天就是去看看附近的几家大型菜市场,找个位置好的定下来,再招工,抓紧开业。 小的菜市场林秋去过几个都不大满意,小的一般只在早上开。大的菜市场从早开到晚比较合适,林秋之所以不打算租在菜市场里面的一个重大原因就是里面位子小而且环境不是特别干净,鱼腥味肉味混杂在一起,在里面卖不大卫生。自己这凉拌菜还得前期加工这在里面更是没有法子做。 从军区到这里坐车大概半个小时,是离军区最近的一家大型菜市场。林秋看看还是挺满意的,这里人流量不小。 林秋看中的房子就紧挨在菜市场旁边,两间平房挂着出租的牌子,这位子之所以没租出去是因为房子的主人要价多一间平房一月租金一百块,这可是普通工人两三个月的工资在菜市场里面都可以租两个比较好的摊位。房主还要求至少得租半年先预付三个月租金,不过会签白纸黑字的合约。说实话真黑啊,正因为租金高所以没租出去,否则也轮不到林秋。 林秋和房东大姐磨了许久这价位也没讲下来,后来房东大姐有些不耐烦,林秋也心疼这价位,但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这是 林秋到目前为止最满意的房子,咬咬牙租了一年,只要求一年之内房租不涨价,这房东大姐想想也就同意了。 两人签了个店面出租协议书,林秋先预付半年的房租半年以后按月交房租,这样下来自己一下子六百块出去了。 只能说林秋掏钱掏得心疼,房主收钱收得爽快。 林秋打算这房子前面用来卖凉拌菜,后面用来加工,租下来的第一件事情林秋就去办个体经营执照,林秋自己觉着这东西早办比晚办好。 买用具招工样样都得林秋亲自来,好在用具不用特殊的直接买就行,招人的话林秋找了两个中年妇女林芳和赵兰四十岁上下没有嗷嗷待哺的孩子。林秋开的工资高一个月三十块,看表现会涨工资,两人不大相信林秋会涨工资毕竟老板肯定想着多赚钱,不过这待遇已经很不错了活也不重。 林秋花了两三天的功夫教林芳和赵兰两人如何处理凉拌菜,特别是肉类的去腥比较关键,这步做得好肉闻起来香喷喷的客人才满意。 在这期间林秋还忙着找货源,找到稳定的货源非常重要,一来要保证食物的安全性,二来直接长期订货价格上面会有优惠,这与市场价之间的差价可不就是利润吗? 还真别说,林秋东找西找还真找着一家合适的,孙亮孙老板开着一家养鸡场和养鸭场,这两年规模已经不小但订货的还不多,林秋来上门谈孙老板自然欢迎得很,林秋单次订的量不多十五只鸡和十只鸭子但订一年算下来就有上万只禽类卖出去。 这桩买卖就这样定了下来,两人签了合同违约得赔款,鸡肉一斤一块钱,鸭肉一斤九角钱,内脏不要,一年内价格不变,林秋则保证自己的订货量不少于此数。林秋还一天再订十斤鸡爪做泡椒凤爪和十斤鸭爪做卤味鸭爪。 只是这猪耳朵不好订,林秋一时找不到货源就先缓缓,菜市场里猪耳朵一斤一块钱,猪肉贵一些一斤一块两角钱,这边不比乡下肉价贵了不少。至于鸡肉一块四角钱一斤,鸭肉一块两角钱一斤这个时候养鸭的人少鸭肉价格比较高。 看着肉类只有鸡和鸭,但把腿翅身子分开就种类不少再加上猪耳朵,光肉就有不少。但林秋这卖的以凉拌蔬菜为主,凉拌蔬菜价格便宜会更加受欢迎一些。 培训好林芳和赵兰两人,林秋想着如何定价最后决定凉拌肉菜两块钱一斤,凉拌菜六角钱一斤这个时候蔬菜便宜市场价三角钱一斤,林秋自己到最近的乡下种植合作社谈过来两角五分钱一斤 ,林秋让种什么就种什么,林秋也得签合同,得交保证金五百块,每天早上送来月底结账。 林秋敢于签这些合同是对自己有信心,自己做的凉拌菜味道没得说。 林秋做凉拌菜按中间差价来赚钱,只要销量好这赚的自然就多。 这货源的问题解决完,日子已经过了五天,时间就是金钱,一天的租金就三块钱,一天工钱两块钱,不早点弄起来这钱只管流水一般花出去,林秋心疼的厉害,这前期的投入不小啊! 七月的天热得很,林秋还买了一口冰柜放肉类这价格可是真贵,一个冰柜花了整整一千块钱,不过不买担心肉类变质卖给客人吃出问题来更加不好,两相对比,一个字,买。 这样下来,林秋手里什么给的五千块加上自己的工资就剩下了两千块钱。 在开张前林秋和大伯子大嫂终于通过电话联系上,林秋知道大伯子和大嫂还没有定下买卖,劝他们过来帮忙,肥水不流外人田,如果他们觉得好就留下来,如果觉得不好那就再作打算。 林秋买了块秋记凉拌菜的招牌挂上准备明日开张。 第三十九章 开张 第二天一大早,林芳和赵兰两人在后面厨房做准备工作,林秋在前面站店,大伯子和大嫂来了,大嫂李梅瞅着店里的摆设满脸惊奇,“弟妹,你,你这是要做大买卖吧。” 林秋谦逊地笑笑,“大嫂,我这也就试试,能成功最好。” 林秋点燃一串千子炮,噼里啪啦的的声音,代表着秋记凉拌菜正式开张。 新店开张看热闹的人多,但真正买的人不多,毕竟在人们眼里这样稀奇的东西价格不知多贵。林秋有预想到这种情况,幸好她早有准备,打开喇叭,“新店开张,免费试吃,买一斤送二两,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凉拌肉菜、泡椒凤爪、卤味鸭爪两块钱一斤,凉拌素菜六角钱一斤。” 林秋之前想过传单把自己店的优惠活动写上,这样一来可以早几天就,但这方案被否决了,这个时候识字的人不多且来菜市场买菜的多是老太太和中年妇女,这个真做出来钱也是打漂漂的,没用。同理把订制专门的袋子暂放,现在店的名气还没打出来,这迟点过一两个月再弄也不迟。 林秋做好一部分凉拌菜放在碟子里,旁边放着牙签供人们品尝。这免费试吃吸引了不少人,有位大娘问,“姑娘,这真能免费尝!” 林秋和善地笑笑,“大娘,你放心这尝尝是免费的,如果您觉得好吃可以给您孙子带点,你看价格也不贵。” 大娘尝了以后,“姑娘来一斤肉的,一斤素的。” “大娘今天一斤的钱可以买一斤二两,你觉得哪个好就挑哪个。”看来第一笔生意成了,“喜欢吃辣的,我就给您加辣酱。”x省饮食偏辣,有的人无辣不欢,林秋就做了特制辣酱备着。 “好好好。”大娘有些笨拙地拿着夹子夹肉、夹菜。 有一就有二,不少人尝过凉拌菜的味道,再加上今天比较实惠买的人渐渐变多,渐渐地店变得忙起来,大嫂在一旁帮忙称重,林秋负责拌菜,大伯子不知道该做些什么,林秋就让他帮忙收钱,如果后面林芳和赵兰东西做好就招呼一声大伯子去后面帮忙端一下。 这一忙起来还真有点不习惯,这半年多又在日子过多了现在就有点不适应,反倒是一旁的大伯子和大嫂刚开始有些慌乱,没多久就能做好自己的工作。好在林秋准备工作做的不错或者说多亏了冰柜,林秋昨天就把做好的拌料和辣酱、辣椒油准备好否则今天也不会这么顺利。 这一忙起来,林秋也就没有功夫和大嫂好好聊聊,专心弄着眼前 的凉拌菜。 等到十点左右的时候基本上没有顾客来买,五人才歇下来。 林秋让林芳和赵兰两人两人回去歇歇,下午两点前回来,林秋不是个苛刻的老板这两位家里有孩子得回去做饭,这段时间店里也不忙而且下午要卖的早上基本已经搞定,不过以后两人早上五点就得过来。 林秋安抚她们只要努力工作不会辞掉她们还会加工资让她们放心,两人高高兴兴地走了。大伯子和大嫂是昨晚决定的,两人还不知道心里自然会当心老板用家里人辞掉自己 林秋去餐馆买饭和两个菜回来,自家店里的凉拌菜再弄两盘吃起中饭,虎子和甜甜大嫂在出门之前让小姑子帮忙照顾着。 林秋之所以对大伯子和大嫂的加入这么高兴自然是有原因的,她也不打算拐弯抹角打算直言,“大伯子,大嫂,我今天就直说了,我是这样想的大伯子大嫂来这里帮忙,一个月一人工资八十块或者按利润七三分,我占七大伯子和大嫂占三,照今天来看这店生意会挺好的。” 李梅连连摆手这工资太高了,况且这是弟妹帮帮忙是应该的,“弟妹,这钱我们不能收。” “大嫂,说句实话这店开起来如果一直这么忙,店里员工肯定不够用,我天天在也不现实,把收钱交给外人不放心,亲兄弟明算账,您和大伯子商量商量这个月过后告诉我选择固定工资还是利润分配。”这钱大伯子和大嫂是一定要收的,这帮忙又不是一天两天的,而且这钱花的值得,自己不在店交给大伯子和大嫂经营自己也放心。 “这……”李梅的声音听着有些迟疑,“弟妹,你这工资开的太高了。”说完转过头来看着大伯子。 “弟妹,这工资的确太高。”宋青心里一想若按工资结,一月工资两人一百六这有点不合适,宋青在这边打听过现在这个地方工厂正式员工工资五十块钱左右。 “大伯子、大嫂这你们就别推辞。”林秋觉得这工资确实是两人该得的。 “弟妹,我做决定就七三分,共担风险,赔的话也一样。”宋青今天上午仔细打量店里的摆设看的出来弟妹做了不少准备功夫,考虑得比较周到,自己还有一些雄心也想搏一把,今天生意不错,如果真赔自己还有一些积蓄。 宋青这个一家之主做了决定,李梅也就没有反驳。 “好,大伯子,那就这样定。”林秋觉得自己没有看错大伯子,大伯子是个有冲劲的,林秋想着以后把配料方子辣 酱方子留给大伯子和大嫂,一家人共同致富。自己不打算一直做这个,凉拌菜办连锁店不容易,这东西现在稀罕但以后模仿者会很多,菜场里经常会见到,林秋自信自家的味道格外好。但真心觉着与其开连锁店不如开调料厂来得赚钱。 “那人会不会不用这么多?”这招工也用成本啊,李梅之前听见林秋说基本不辞员工就讲讲自己的想法。 “大嫂,你想想我们三个人不一定天天在店里,大伯子和大嫂您不得办虎子入学的事,有时顾着甜甜,我也会有事情,那店里面不就忙不过来。”这招工林秋是自己想过的,如果大伯子大嫂不来帮忙自己还得继续招一个人,然后自己天天得待在这。 林秋真心高兴有两人的加入。 李梅不好意思地笑笑,“还是弟妹想得周到。” 今天准备的东西卖得差不多以后,留林芳和赵兰两人在后面厨房做准备工作,林秋带大伯子和大嫂去看房子。两间两层楼看着不错,离菜市场五分钟的距离,比较安静适合秀秀学习,大伯子大嫂去店里也方便,这房子是从店主人那里问来的,价格不高一个月十五块钱。林秋只得在心里默说,房东,你那店价格太高了,真黑啊。 不过要林秋选的话,肯定还是那店好,位置好才是关键。 第四十章 情敌?疯子? 新店开张就一个字,忙,身体感觉很累但精神感觉非常充实。 现在最想做的事情就是回家洗澡,洗去一身的疲惫,在床上躺着什么都不做也不想睡一会儿再说。 林秋走上楼梯看见一位陌生女孩站在自家门口,看起来还没有秀秀大,白色衬衣搭配粉色百褶裙,头戴蝴蝶结脚上穿着白球鞋,看着娇俏可爱青春洋溢。 林秋走上前打了一声招呼,“你好,请问你找谁?” 女孩抬起头俯视着林秋,林秋长得不高只有162而这个女孩子长得比较高挑目测有17o,她打量林秋一番,露出盛气凌人的模样,“你是宋大哥的妻子?” “嗯。”来者不善,她那打量自己的眼神怪怪的。 “宋大哥真没眼光。”她看着林秋心里感到愤怒,讽刺的话从嘴里吐出来。 这还有什么看不出来的,一个爱慕宋墨的小姑娘,理智上告诉自己不要计较心里面却不大舒服。她这么不客气难道自己还笑脸相迎白白找罪受,况且她是谁自己都不知道,林秋不打算理会她,在兜里掏钥匙准备进门。 女孩看林秋默不出声,以为林秋怕了她,她的气焰更是嚣张,女孩伸出纤长的手指指着林秋,“哼,你这个女人根本配不上宋大哥。” 这女孩未免自我感觉太过良好了吧,林秋本来不想跟她计较,没想到她却得寸进尺,林秋手里拿着钥匙,抬起头看着这个女孩觉得有些面善好像在哪里见过一样,林秋深吸一口气,“这位小姐,你挡着我路了,麻烦让一下好吗?” 女孩的嘴角剧烈地抽了抽,伸出手来就想要给林秋一个巴掌。 林秋看破女孩的意图,后退一步,女孩的巴掌落了空,身体晃动了一下才停下来。这个女孩自己还没怎么着她呢,就想着动手打人,下手还那么狠,巴掌落空以后站都站不稳,如果真打在自己的脸上,脸肯定是会肿的。这样的脾气,林秋的脸上也不好看,任谁看到这样蛮横的女孩子都不会心生好感。 刚刚乍见的甜美只不过是错觉。 每个人的容忍都是有限度的,林秋的脸一下子拉了下来,“这位小姐,有话好好说,别动手动脚的,行吗!” “你这个恶心的女人。”女孩气得跳脚,朝林秋扑过来。 天哪,这到底是什么人呐!简直极品啊!上来一言不合就想要动手,自己总不能和她动手在楼道里像泼妇一样打架吧!自己得想办法先到 楼下,还没等林秋跑下楼,楼下的人已经被这动静吸引上来。 女孩被怒火冲昏头脑,楼下上来这么多的人也没有反应过来,一心想追着林秋,林秋跑下楼梯进入人群中,她还想冲过去,围观的人都吓了一跳,纷纷跳开免得被打,郑雪的话语里带着颤音,“唐,唐婉小姐。” 林秋看着女孩歇斯底里的模样,从人群中挤出来张牙舞爪还想朝自己来,在这么多人面前丝毫不顾虑自己的形象。这么异常的举动,不是一般正常人做的出来的,自己也没怎么刺激她吧!林秋觉得她八成患有精神病还是类似妄想症的那种,否则这样的行为真的是难以解释。 林秋没想着跟疯子讲道理,那根本就讲不通,林秋不知道该往哪里跑比较好,林秋选择往大门口跑去,这路比较熟。 “嫂,嫂子这,这是怎么了。”林秋还没跑到门口就遇见前些天来火车站接自己的王兵,王兵看着林秋拔腿狂奔的模样显得有些愣愣的,嫂子看着端庄淑女的样子,今天怎么…… “后……后面有……疯子。”林秋有点喘不上气来,自己已经多久没跑过步了,这一停下来才觉肚子疼得厉害,小脸隐隐白冷汗直冒。 后面那个叫唐婉的女孩追上来,看见王兵挡在林秋的身前对着王兵直接上手,嘴里冒着一些不干不净的话,“林秋,你个恶心的女人,背着宋大哥勾三搭四。” 林秋今天真是被吓到了,现在腿有些软,撑着站起来往前走。 唐婉看见林秋往前走的模样,一边嘴里骂骂咧咧一边想着越过王兵给林秋一个教训。 林秋走到门外请求站岗的士兵先把大门关上,自己站在门外,唐婉朝王兵大喊流氓,王兵吓了一跳,唐婉越过他往前面跑,跑到大门口的时候,大门已经关上了,她还想着从里面爬出来。 两人僵持了好一会儿,男兵不敢拉她毕竟男女授受不亲,只能看着唐婉在一旁疯,一般的妇女看见唐婉的这副模样也不敢上前。 林秋看见后面跑上来一个中年妇女和一个少年,两人拉着唐婉,唐婉在这个时候还不老实不停地挣扎着,有了两人拉着后面也有军嫂上来帮忙一起制住唐婉。 后面一个中年军官跑过来制止住唐婉,让值岗士兵开门,不久外面开来一辆车,中年军官、中年妇女、少年和唐婉一起上了车。 林秋这才放松下来,心有余悸。 林秋走到王兵跟前,“你还好吧。” 王兵露出憨憨的笑,挠了挠头,“谢嫂子关心,那姑娘力道小。” 知道王兵没事,林秋慢慢地走着。一旁的军嫂像林秋讲着有关唐婉的事,那中年军官是唐婉的父亲是一位团长,中年妇女是她的母亲,少年是她弟弟。精神的确有问题,她爱打人看见谁不舒服就冲上去打,无缘无故被她打过的人不少,经常在医院里面治疗,但之前从未这么严重过,这回大家真被她吓了一跳。据说唐婉这姑娘喜欢宋营长,但这样的姑娘谁家愿娶! 林秋只在一旁默默听着,没有搭腔讲唐婉坏话,今天自己也没受伤,这个姑娘患这种病也挺可怜的,这件事就这样过了吧,不过以后自己得小心着点她,这动不动就打人还真挺恐怖的。 唐婉喜欢宋墨,那看自己肯定不爽,只不过正常人埋在心里,她明晃晃露出来还有严重暴力倾向,危险人物一枚。这次动手,下次万一动刀,自己这小命就悬。防着点,没错。 第四十一章 恶意(上) 林秋在接下来的几天里面忙着教大嫂如何配置秘制调料,不过效果不佳。正所谓差之分毫,失之千里。无论哪一步做的不好,味道都会大打折扣。大嫂李梅感到有些焦虑,林秋在一旁宽慰她。 林秋与大嫂恰恰相反没有那么失望,秘方之所以是秘方就在于它自有自己的独特之处,旁人难以复制。大嫂并非专业厨师学起这个来本就不容易,而且作为临时师傅的林秋比较挑剔,对美食要求精益求精,林秋相信大嫂今年能够掌握好这个秘方,以后自会越做越好。 这天夕阳西下,林秋远远地看见自家所在的那栋家属楼下围了不少人,这天还热着呢,怎么那么多人围聚在那里,一副看热闹的架势。 林秋不想要看热闹,但如果要上楼就得经过那里,自己现在累得要命最想做的就是回家放松一下,还是直接从旁边绕上去好了。 林秋往前走了几步,认出来被大家伙团团围住的是前几天见过一面的中年妇女和少年正是唐婉的母亲和弟弟,唐婉眉眼间与母亲相似,只不过她的母亲看起来比较单薄柔弱。这两人今天这个时候来这里所为何事。 “宋家媳妇回来了。”人群中不知谁喊了一句,站着的人纷纷把头转过来,看着不远处的林秋。 看来这两人是来找自己的,本不相识的人,今天来这里找自个儿只能是为唐婉之事而来。林秋直接往前走,“您好,请问您找我是……” “林秋姑娘,那……那天的事情真对不起。”讲着讲着女人的眼眶一下子红了,“都怪我那个不争气的女儿。”眼泪止不住地流下来,拿着手帕轻轻地擦拭显得难过而又柔弱。 林秋看着唐婉母亲难过的样子,天下的父母多难为,唐婉这个精神状况,做母亲可不就操碎了心吗? “阿姨,没关系,我没放在心上。”自己和病人犯不着一般计较,不过唐婉如果好好治病,至少会缓解一些,治愈也是有可能的。 据说她今年刚考上大学,高中压力大,更容易病,以后配合治疗解开心结,这病应该不会这么严重。 唐婉弟弟看着母亲落泪,眼眶也跟着红,扶着母亲,怒瞪着林秋。 唐婉母亲像没听到林秋的话,自顾自接着落泪,“可怜我那个女儿啊,林秋啊,真……真对不住你啊。” 站在一旁的军嫂忙过来安抚着她,“赵嫂,别难过,这儿女啊……” 唐婉母亲拿着手帕不断拭泪,“唐婉精神 状况不好,我担心啊!” 林秋隐隐听到有人小声嘀咕,嫁不出去,意思是唐婉这么个随时可能病的姑娘,没人敢要。 “阿姨,真的没关系,我真没放在心上。”林秋又重复了一遍。 “唉,我苦命的女儿啊。” “刚刚考上大学就遇到这样的事情。” “她这病受不了刺激。”她抽抽噎噎半晌没有说话,像是伤心极了,一下子说不出话来。 刺激?这个字眼…… “医生说……她受了刺激,她这病怎么受得了刺激。”唐婉母亲越说越伤心,一把年纪硬是哭得梨花带雨,惹人怜,说了这句话她又停了下来瞅着林秋。 受刺激,我让唐婉受刺激,是唐婉让我受刺激吧!这话听起来有些奇怪,感觉来者不善。 “我这可怜的孩子啊,林秋姑娘啊,我不怪你……”唐婉母亲欲言又止,直直地看着林秋,好像林秋就是害唐婉疯的罪魁祸。 满满的恶意。 怪我,感情这不是登门道歉而是上门找茬,难不成自己看起来就这么好欺负,登门道歉作秀的在大庭广众之下,真心道歉的一般不会多招摇,而上门找茬自然得要人看着,越多越好。难道自己看着就是软柿子不成?有这么好拿捏吗? “阿姨,我真的不怪唐婉,那天我一上去她问我是不是宋墨的妻子。”林秋顿了顿咬着嘴唇,显得有些脆弱无助,“我说是,然后她就扑了上来,我被吓坏了。”林秋讲到此处微微低下头来,让人看不清自己脸上的表情来,“阿姨,好在这会我没事,唐婉好好治疗会好的。” 处处忍让,不是自己的风格。来者不善,自己不反驳,不就坐实了自己不怀好意吗? 林秋讲到此处停下来,那天看过现场的军嫂,回想当天的情形,感到心有余悸,那唐婉可不就是个疯子嘛!这样的人可要被送去疯人院的。 “你骗人,我姐姐那么好,她……她才不会做这样的事情。”唐婉的弟弟放开母亲的手臂,朝前走怒气冲冲。 “唐华,你别这样……”唐婉母亲看见儿子这冲动的模样,赶忙叫住他,本以为是个没见过世面的丫头片子,没想到这般牙尖嘴利,她看着林秋的眼神没有多少善意。 林秋不喜欢和别人呛声,但见过也面对过不少,那几年开店的经历中胡搅蛮缠的客人少,但一年总会遇见那么一两个不讲理的,有的纯粹只是心情不 好找茬。 今年刚考上大学,唐婉这样的精神状况上大学只怕有点困难。 她母亲找自己是为这事,让自己别去唐婉学校讲出这件事情,自己看着像这样的人吗?现在不像后来,这件事情别传出去,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并不会影响到唐婉的人生。 只要有诚意的道歉,一般人都会接受,现在她这样一弄知道的人才多起来,这又是何必呢? 为什么不能好好说话,非得来这么一套? 唐婉母亲默不作声好像无力反驳林秋的话,林秋抬起头仔细打量一番哭了这么久妆都没怎么花,这个时候化妆品比较劣质,她脸上擦了不少****,但形象还不错。再仔细看看黑眼圈没有,林秋心里咯噔一下,不像是个万分担心女儿的母亲,谁家有个这样的女儿,母亲不得操碎心。反倒少年看着比较忧心的样子。 林秋回想一下过程,觉得这件事情处处透着蹊跷。 第四十二章 恶意(下) “阿姨,要不上来坐坐,我们坐下来聊。┡”大庭广众之下,林秋不想做那个演戏给别人看的人,林秋想知道她今天找自己究竟想要做些什么。 林秋给她这个台阶下,少年又用希冀的小眼神看着自己的母亲,唐婉母亲在这个时候也只能硬下头皮答应下来,到林秋家里再继续谈下去。 “这是怎么了。”身后传来郑雪的声音,明显刚从学校回来,不知道情况。 进屋以后林秋给两人分别倒了一杯开水,坐在两人对面,“阿姨,明人不说暗话,有事你就直说。”林秋面无表情地看着她。 唐婉母亲又开始抽抽噎噎起来,自己又不是怜香惜玉的老男人,年纪一大就算保养得宜,眼角的皱纹却不住地冒出来,哭起来并不怎么好看,况且这样的假哭自己看着也嫌腻味。 “阿姨,如果你还是这样的态度,我想我们就没有必要再谈。”林秋淡淡地说,“您直说,我会考虑的。” “你这人怎么这样。”十二三岁的少年正是冲动的时候,听了林秋的话气不打一处来,用手指头指着林秋。 “唐华,你这孩子怎么这么莽撞。”唐婉的母亲拉着儿子,眉头微蹙显得有些不满,脸朝向林秋,“我这次就是为了专程向你真诚道歉来的。” 唐婉母亲支支吾吾地说着,对林秋打着马虎眼,就是不肯直言自己的目的,时间一长,林秋有些不耐烦,讲来讲去都这么两句话。 林秋深吸一口气,看着挺聪明的人,为何此时此刻总是不直面问题,这也太不正常了吧。 “林小姐,现在太阳落山了。今天打扰了,我就先告辞了。”过了大概半个小时,唐婉母亲提出来准备告辞。 “妈。”少年一副不愿意走的样子,拉着母亲的袖子。 “阿姨,您等等,小弟弟要不然你讲讲今天来是为何。”林秋忍住心里的不耐烦,朝少年露出和善的笑容,“你是唐婉的弟弟吧。” 少年不情不愿地点点头,儿子不走,做母亲的自然也不能走。 林秋看见中年女人嘴角剧烈地抽了抽,在心里笃定了自己的想法,这女人有问题。林秋看得出来这个少年确实担心在意自己的姐姐,小小年纪火很大却强行忍住没有一言不甩手就走,反倒是当妈的不着调,不像个替女儿求情的。 该不会是后妈吧? 这件事情比较诡异,自己上门去谈也不大现实,唐婉的父亲是团 长,如果因此对宋墨有看法,对宋墨总归不会是一件好事。这种透着狗血八点档的事情,自己还真不想参与进去,最好还是今天谈妥。 林秋尽量露出真诚的笑容,“我是真心没想要找你姐姐麻烦。” “真的吗?”少年有些急切又有些疑惑,“你真的不会报复。” 报复?哪来的说法? 唐婉的母亲在一旁轻咳。 “妈,你怎么了?”少年转头看向母亲。 “人有点不舒服,回去吧。”这就是传说中的病遁,自己可不想被糊弄过去。 “那我就长话短说,两分钟就好。那个时候害怕是真,但我没有受伤,你姐姐也只是控制不住自己。”林秋讲到这里顿了顿,“这次我是真的不计较,我说的是真心话。” 少年的眼里迸出喜悦的光彩,“你真的不会告诉姐姐的学校。” “真的。”林秋语气一转,“不过下不为例,你姐姐现在生病了,她这样是可以治愈的。”林秋还是希望唐婉能够治愈,否则定时炸弹一颗,指不定哪个时候爆。 “谢谢。”少年站起来给林秋鞠了一躬,九十度的,“我姐姐这样能好吗?”少年的语气里是满满的担心。 “保持好心情,配合治疗会好的。”唐婉有这样这么关心她的弟弟也挺幸运的,林秋觉得少年的行为不似有假,如果这么小的年纪就能做戏做得天衣无缝那自己也只能认栽,“你姐姐有你这样关心她的弟弟,肯定会很开心。” “谢谢姐姐,你是个好人。”林秋被了一张好人卡。 “小弟弟,你送阿姨回去吧,阿姨不是说不舒服吗?”讲完以后,林秋下了逐客令,自己还真不怎么欢迎这两人来,糟心得很。既然刚刚你说你自己感到不大舒服,那我也就不勉强留你了。 唐婉母亲这时候被林秋狠狠地噎了一下,只能尴尬地笑笑无法反驳,自己说出来的难收啊!林秋看见她的手帕攥得紧紧的,想是心里比较恼火,你不高兴那我就高兴了,今天遇到这样的事情,我心里也憋着一团火不好受。 少年倒没有听出来林秋的弦外之音,以为林秋真的关心自己的母亲。 出门后,少年不放心地追问林秋,“你真的不追究吗?” “真的,比黄金还真,嗯,我给你个建议可以带你姐去军区医院看看,听说那里挺不错的。”军区医院好是没错,但不知道精神科内行不内行。 少年点点头,“谢谢。” “今天打扰了。”唐婉母亲这个时候心情已经平复下来,露出一个温婉端庄的笑容,和儿子两人肩并肩走了。 林秋待两人走后,敲开了对面李嫂家的门,这会儿李嫂一家子还没有吃饭,林秋进了屋。 “李嫂,你知道唐婉家的事情吗?”林秋想问问唐婉的事。 “我搬过来也没多久,唐婉弟弟,叫什么来着?”李真真皱着眉头,“对,唐启和郝副团长家的仁杰那孩子玩得还好,唐启这孩子见过几次,性格挺好的,只是他姐姐……” 林秋倒是明白了为何初见仁杰这小子的时候,他对自己吹胡子瞪眼的,想来是跟唐启关系好,向着唐婉也正常。 林秋也不打算去问黄嫂有关唐婉的事情,宋墨快要回来了,他应该比较清楚。怪自己好奇心太重,不过不弄明白心里卡了一根刺。自己刚来军营随军,也不知道该注意哪些。 哎,不知道他哪一天会回来,应该快了,从他的寄信时间开始算到现在已经快要一个月了。 第四十三章 温馨 林秋睡得迷迷糊糊的时候,感觉到自己的被窝里钻进来一个东西,他还用手碰了一下碰了一下自己,有些不耐烦地拍掉那人的手。耳边传来一声轻笑,那人把自己揽在怀里。 一个人在自己的被窝里,把自己揽在怀里,这下子林秋的睡意全跑光了。林秋猛地睁开眼现房间内一片漆黑,林秋怕得要死,心提到了嗓子眼。 这是谁?劫色?夺命?林秋越想越害怕,感觉自己手脚一下子变得冰凉。 反抗,自己得反抗! “啊!”林秋尖叫一声,手脚并用,拼命捶打躺在自己身边的人,想要从那人怀里挣脱出去,结果自己一下子被压在了身下,手脚均被压住动弹不得,林秋张嘴,想要用自己的嘴直接咬他。 “乖,是我。”宋墨的声音在耳边响起,他回来了。 林秋好不容易提起来的劲一下子散了,“你怎么不开灯,吓死我了。”林秋回想一下还觉得心有余悸一阵后怕,心砰砰乱跳那纯粹是被吓得,好在是宋墨,这下子自己总算放心了。 “看你在睡觉,不忍心吵醒你。”宋墨摸摸林秋的头,把她轻轻地揽在自己怀中,亲了亲林秋的脸蛋安抚她,宋墨看着妻子酣睡的模样不忍心把她从睡梦中吵醒,没想到自己居然把林秋吓成这副模样。 “别,哈哈,胡子扎得厉害。”宋墨的胡子,硬硬的,刺在脸上痒痒的,林秋惯是个怕痒的,这样一来她忍不住笑出声来。 “没弄疼你吗?”自己刚刚害怕可把自己吃奶的力气都使出来了。 “没。”林秋那小胳膊小腿的在宋墨看来是没有多大力的,只怕她自己更疼一些,“我皮厚,你疼不疼?” “有一点。”自己太过用力,现在后知后觉有点疼。 宋墨在黑暗中握住林秋的小手轻轻地揉按,舒缓她的疼痛,揉好手之后,宋墨坐起来手往下伸,自己的脚被他握在手里。他该不会还要给自己揉脚吧?林秋的小脸一下子爆红,一下子把脚从宋墨手中收了回去,揉脚真的太羞涩了。 宋墨这个时候回来不知道饿不饿,“饿吗?我给你下碗面去。”林秋爬起来想要给宋墨下碗面,顺便转移他的注意力,再卧个鸡蛋放在面里,想着他连胡子都没刮的模样在外面肯定没有好好照顾自己。 宋墨抱住她的腰,在她耳边轻声说,“不饿,晚饭吃得多,想你,所以连夜回来了。” 林秋羞得不知道讲些什么,两 人静静地坐着。 过了一会儿,宋墨让林秋躺下自己起床开了灯,拿着祛瘀的药酒给林秋涂上,这样子明天林秋会好很多。 空气中流淌着淡淡的温情氛围,那种温情叫做幸福。 睡意袭来,林秋进入梦乡和周公下棋去了,宋墨躺着倾听着妻子均匀的呼吸声,感受着自己怀中的小妻子,一种幸福的感觉油然而生,这就是自己的家,一个温馨的家,一个让自己任务一结束,便马不停蹄往回奔的家。 第二天林秋醒来摸摸自己身边,宋墨没在被窝里,难不成昨晚自己在做梦,宋墨还在任务中。隐隐约约听见厨房有声响,林秋伸伸懒腰穿上拖鞋。 宋墨这会子正在煤气灶前面,手里拿着粉干往锅里放,结果因为放的太快,锅里的水溅出来,有些弄在他的手上,他猛地把手缩回来,看着他笨手笨脚的模样,林秋有些忍俊不禁。 宋墨转过头来,胡子还没有刮,看着有些不知所措的模样。 没进过厨房的人,是不会晓得做菜有多难的,还好他不是厨房杀手,把整个厨房弄得一团乱。 “手伸过来看看,有没有红肿。”昨夜并非是自己的一场相思梦。 宋墨乖乖地伸出烫伤的手来。 林秋看看那么烫的水,只在宋墨手背上留下浅浅的粉色印记,看来是没关系,便轻笑着打趣,“还好,看起来没有红,皮糙肉厚的,去刮胡子吧,粉干,我来煮。” 不过最好还是处理一下,自己还是有点不放心,“用冷水泡一下。”轻微烫伤冷水里泡一下或者用冰块敷一下一会儿就能好。 宋墨皱皱眉头,还想着自己做早餐,“我来吧,我行的,你手还疼着呢!” “昨天抹了药酒已经差不多了。”林秋把他推向卫生间,自己在厨房里忙活早餐,自己也没有瞎逞能,这是真的不痛了,不然的话今天就上食堂去吃早饭不在家里做。 林秋往锅里一看,这水都快要满出来了,难怪他会被烫,这个小傻瓜,摇摇头拿来水勺,舀掉一部分水。锅里的这点粉干只够自己一个人吃吧,林秋又放进去一把,在面还没完全煮透之前夹出来放在两个碗里,一个大碗一个小碗,小的看起来仅有大的二分之一大。放丝瓜煮熟捞起,荷包蛋煎起来一人一个,一份简单早点就这样搞定。 宋墨刮完胡子进到厨房伸手想要端碗,林秋在他手还没碰到碗的时候,一把拉住。林秋嘟着嘴有些不高兴 ,刚刚被烫伤也不记点教训,“用一下抹布隔热,这样端会很烫的。” 这碗烫得很,徒手端,就算不怕烫也不行,轻微烫伤也不好受,至少宋墨握枪训练的时候会受到影响,林秋瞪了一眼宋墨,“以后注意一点,毛毛躁躁的。” 宋墨点点头,乖乖拿起抹布包住碗,把碗端出厨房,心里知道媳妇这是在关心自己,脸上的笑容灿若阳光。 林秋坐下来拿起筷子准备吃面,突然脸色一变,穿着拖鞋往卫生间跑去,“啊,我还没有洗脸漱口。”幸好还没开吃,想想自己不刷牙就直接吃饭整个人都不好了。 林秋刷着牙探出一个小脑袋瓜,“宋墨,你刷牙了没?” “刷了。”看着媳妇满嘴的牙膏泡沫,难道她不觉着牙膏的味道很刺激很重吗?自己每次挤个绿豆大小的刷起来都有点吃不消。 新家两人的第一顿早饭透着别样的温馨。 第四十四章 伪善的后妈 晚上吃完饭,肚子圆鼓鼓的,不想要洗碗,坐在椅子上看黑白电视,节目没有几个,只是消磨时间,宋墨吃完饭回房间不知道捣鼓些什么,半天没有出来。ΔΔ 听着电视里的新闻播报,林秋有些昏昏欲睡,这节目催眠效果不错。 “别在这儿睡,困了,就回房吧。”宋墨轻轻拍了一下林秋的小脸蛋。 “不,我还有碗要洗。”林秋伸伸懒腰,准备去洗碗,这么热的天,碗堆到明天,肯定会臭的。 “我洗吧。”宋墨自告奋勇,媳妇累了,自己来洗碗。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想想今早上的厨房事件,林秋觉得不大靠谱,不过她不会直说伤宋墨的心,他也是有心想要为自己做点什么,“不用,我来吧,现在不困了,一会儿就洗好了。” “等等。”宋墨打开木盒子,拿出一只白玉镯,握住林秋的小手,想给她套上,结果套不进去,“会不会买小了?” 一只白玉镯,细腻通透如牛奶般温润,这无疑是一只品质上佳的白玉镯,令林秋心生喜爱。 “这样套,得使大力气,会疼的。”宋墨那样轻轻套是套不进去的。 林秋拿过宋墨手里的白玉镯,比划了一下,“刚刚好,我去擦点肥皂带上去看看。” 擦了肥皂的手滑溜溜的,这镯子轻轻一推就带上了。 这镯子极合林秋的心意,不过宋墨这回怎么会想到给自己带礼物,林秋看着自己手上的白玉镯越看越满意,“怎么会想到买礼物给我?” “听人说玉镯子养人。”白玉配美人,此话真不假,白玉镯更称出林秋的白皙,此刻的林秋看着格外动人,看着林秋的笑颜,自己这一番心思没有白花,“你喜欢就好。” 宋墨的脸越凑越近,林秋往后一退,“我……我先去洗碗。”说完逃也似的走了,身后传来宋墨的轻笑声。 洗完碗以后林秋倒是不困了,这几天在店里忙着忙着也就习惯了,感觉自己还吃得消,其实自己也没有怎么累着,店里忙也就那么几个时间段,中午想了法子降温,反倒比之前未开张的时候小日子过得舒坦。现在宋墨又回来,这个小家变得完整,连心情都好了不少。 林秋躺在宋墨怀里,娇妻在怀,又半年多未见,若说宋墨没有想法,那他就是个柳下惠方能坐怀不乱,但他明显不是,自然有些心猿意马。翻身撑在林秋上方,舍不得压住林秋,自己这重量心里有 数,压上去林秋这小身板受不住。 林秋推推宋墨,让他先下来,自己还有话想问问宋墨。 宋墨心想,看来今天又不成了。 看着宋墨委屈的小模样,林秋扑哧一声笑出来。 “问你件正经事,你认识唐婉这个女孩吗?”一个爱慕宋墨的姑娘,林秋倒没有怕她,宋墨如果喜欢早就娶了,哪还轮得到自己,林秋承认自己有了微微的醋意,真的就一点点。 “唐婉,谁?”宋墨丈二摸不着头脑,好端端的怎么问起了一个不相识的人。 “唐团长家的大女儿,好像精神状态不大好。”林秋长话短说把前几天生的事情讲了一遍。 “我找团长说说去。”听到林秋差点被打宋墨有些心焦。 林秋一把拉住他,有些哭笑不得,“这大晚上的,你上哪里去?我不是说唐婉这姑娘精神状况有问题和一般人不同,再说我也没怎么样,这件事情就算了。” “那天多亏了王兵,否则我未必能躲过唐婉。”林秋现在想想感觉还有些后怕,“这几天,请王兵还有你的战友来家里吃个饭,对,还有那天和王兵一起来火车站接我的秦严。” “好。”宋墨是个男人,这种事情自己是想不到,还是林秋想得周到些。 “哎,你认识这个女孩吗?”林秋认真地看着宋墨,把话题又拉了回来,“好好想想。” “见倒见过,不过没啥印象,看着挺爱玩闹的样子。”宋墨脑海里蹦出来一个高高瘦瘦女孩的模样,这倒不是宋墨对唐婉印象深刻,宋墨的记性打小就好,再加上后天的锻炼,几乎可以称得上过目不忘。 虽然知道宋墨对那个女孩铁定没有想法,但真正听见又是另外一回事。 我若在你心上,情敌三千又何妨。 自己应该要对自己有信心,对宋墨也要有信心。 “她妈妈呢?”林秋想知道那个女人为何会有奇怪的举止。 如果以后再见到唐婉母亲,自己总不能两眼一抓瞎,什么都不知道。 她看起来比较假,有点不怀好意。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 事后想想她那天的停顿恰到好处,只要自己不傻,都能听出来,她是想把唐婉疯的事推到自己身上,那一般人会怎么做呢?而且她为何要在大庭广众之下,讲这件事情,把唐婉患病的消息传开来,这不是在害她 吗?想不通。 后来请她在家里,又顾左右而言他,这些举动都不大寻常。 宋墨仔细回想了一下,“她妈妈早就去世了,她后妈待她很不错,胜过自己的亲生女儿。”讲着讲着宋墨的手又开始不老实起来。 原来如此,不知道别人家的后妈会不会对丈夫前妻的女儿好过自己的女儿,不过唐婉后妈显然不在这一行列中。做做表面功夫显得自己温柔大方,显得自己有容人之量,才能够给自己博个好名声。 那她究竟有什么目的呢?林秋从中嗅出了阴谋的味道。 慈祥和蔼的面孔也可能只是一张伪善的面孔。 这年头真小人远比假君子恐怖。 有这样一个伪善的后妈,唐婉日子也不见得过得很好。 “我觉得她后妈不是个好的。”林秋拿开宋墨作乱的手,忍不住笑出声来,“你能不能好好说话啊?” “不能。”大晚上的在家里聊旁人的事这么欢喜,就算聊得是个女人也不行,宋墨有点小吃醋,“以后离他们一家远点。” 林秋自然推不开宋墨这个大块头,“别……”剩下的话被宋墨堵在了嘴里。 好不容易喘上一口气,“灯,关灯。” 宋墨继续吻上来,林秋迷迷糊糊的早把关灯忘了个一干二净,自然也就没功夫想别的事情去。 明天早上自己肯定又要爬不起来。 第四十五章 老太太吃瘪 大中午的店里面只有林秋一个人,这么热的天气,没人来买一个人就够了,林秋劝大嫂和大伯子回去看看甜甜和虎子去,这里自己就够了。Δ┡ 秀秀好像不怕热一样,撑着把伞顶着炎炎烈日,跑到店里面,还没有进店林秋就听见她开心的笑声,“哈哈哈。” “二嫂,你这里真凉快。”那是自然,林秋不是个对自己吝啬的人,买了冰柜就天天往里面放一桶水,第二天中午拿出来放在电风扇前吹,虽说比不上空调房会有水汽,但真的蛮凉快的。 “糖水冰棍还是雪人雪糕?”林秋打开冰柜,炎炎夏日吃冰棍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 “糖水的,解渴。”宋秀秀搬了张小板凳坐在风扇前面,感觉夏天的燥热一下子被赶跑了。 林秋扒开层层袋子掏出来两根糖水冰棍和秀秀一人一根又把袋子拉回原样,至于为何把冰棍用塑料袋子包住,也是无奈之举,不这样做,吃的就是生鸡肉味的糖水冰棍,想想都有点有点**。这个时候的冰棍是薄薄的纸包着的,非常容易串味,林秋是经过那种可怕味道摧残的人,知道它的恐怖之处。 “你这是怎么了,看着这么高兴。”大热的天,这么跑出来还挺遭罪的,但秀秀貌似很开心。 “我这是知道令自个儿高兴的事情,但又不好和大嫂讲。”秀秀调皮地眨眨眼睛,“二嫂,要不你猜猜是什么事情。” 自己知道的会是什么事情,又不好对大嫂讲,“该不会是大嫂的妈?” “二……二嫂,料……料事如神啊!”秀秀朝林秋竖起大拇指,嘴里含着冰棍说话有些含糊不清。 “慢慢来,先把冰棍吃完慢慢讲。” 秀秀还是有点小孩子气,很可爱的样子。 秀秀小鸡啄米般点点头,“这天真热啊!这边比我们那里热多了。” “是啊。”林秋慢慢吃着嘴里的冰棍,热归热,夏天像自己这样过还是蛮惬意的,不过大热天宋墨还在训练该多难熬啊,店里面的金银花、野菊花、鸡蛋花、木棉花自己回去煮点凉茶让他带在身边解渴防暑。 “秀秀,以后让大伯子每天也提一桶冰回去。”这么热的夏天不好过,看外面连只狗都不愿意出来,街上人少之又少。 “二嫂,这样太麻烦了,使不得。”秀秀知道这冰柜是用来装食材保鲜用的,两个桶太占位置了,这大热天熬一熬也就过去了,自己也不是不能够吃苦的。 “我觉得,这一大桶也用不完,干脆改成两个小桶,这么热的天,虎子和甜甜也受不了啊!” 现在买了冰柜,能派得上用场,这冰柜买得值,“我会跟大嫂讲的。” “谢谢二嫂。”这样的天气有桶冰放在房间里面,真幸福啊! 秀秀笑得一脸神秘,“二嫂,我跟你讲讲伯母的事情。” “洗耳恭听。”想是伯母又闹出什么幺蛾子吧,不过好在大伯子和大嫂一家搬走了,总归闹不到这里来,眼不见心不烦。 “二嫂,我早上同小卖部家的小琳通的电话。”秀秀想着那场景就忍不住笑,“她说前几天伯母到咱家里,结果看见大哥和大嫂不在家气得脸都绿了,面目狰狞。有个孩子从家门口走过直接被她吓哭了。” “她在院子外面骂骂咧咧。”秀秀无奈地耸耸肩,“她这人总是这样,嘴里面不干不净,看着凶神恶煞的模样。” 秀秀笑道,“不过这回算是遭报应了,以前欺负人,这回欺负到狗身上来。” 讲到关键处,秀秀卖了个关子,“二嫂,你猜接下来怎么着?” 嗯,欺负狗,“难不成被狗咬了?然后和狗的主人吵起来了。” “不,不。”秀秀摇摇头,“二嫂,这会你只猜对了一半,那是山上的野狗,她还没踢到狗,那狗就一下子扑到她的身上,她吓得哇哇大叫,失禁了,那场面……” “哈哈……”秀秀想想都有些忍俊不禁。 “狗扑到身上以后,她用力一踢,这次倒是踢准了,狗被踢疼了,咬了她一口跑了。”秀秀露出有些幸灾乐祸的表情,“那种狗本来很温顺的,如果不是她踢它,那野狗是不会咬她的。” 林秋忍不住失笑,“这就叫做恶人自有恶狗磨。” 秀秀点点头,“这下子她的糗事只怕十里八乡的人都知道了,还不知道怎么被人笑话呢!而且这次被野狗咬,得去诊所看,还没处要赔偿,没处可以闹,想想她吃瘪的样子,真是大快人心。” 秀秀讲得眉飞色舞,停下来觉着有些口干,“二嫂,有水吗?” “喝口凉茶,润润嗓子。”林秋打开保温瓶,倒了一杯凉茶递过去,这东西在夏天最是解渴的。 一口气喝完凉茶以后,秀秀显得有些失落,轻声叹着气。 “怎么了有心事?”小姑子看着不怎么高兴的模样。 秀秀摇摇头,“没有,我只是想她那人对亲人横得起来,对恶人比如说混混甚至野狗倒是怕得很,真令人想不通,特别是大嫂,小的时候被压榨,嫁人以后生活还被搅得乱七八糟。” “你啊,不用操心这个,现在在这里大嫂过得不挺好的吗?”林秋觉着秀秀应该另有心事。 若真是伯母的事情,现下大家伙过得越来越好,小姑子性子又比较开朗,不会因此而哀愁。但她现在明显不愿意讲的样子,打破砂锅问到底,未必是好的,看情况吧。 “心情放轻松一点,加油向前走,不好的事情通通都会过去的。” “嗯,向前走。”秀秀坐了一会儿起身,“二嫂,那我走了。” “要不要在坐坐。”外面阳光火辣辣的,现在走该多晒啊。 “不了。一会儿两点多只怕更热。”两点多和正午差不多热甚至温度更高,但那个时候伞撑不住自个儿,真的比起来的话正午没有那时候热。 “等等。”林秋敲了一块冰放在袋子里,递给秀秀,“抱着,路上凉快点。” “谢谢二嫂。”秀秀挥挥手,脸上没了来时的笑颜,转过身回去了。 十七岁正是少年不知愁滋味的年纪,也不知是何事惹人恼。 第四十六章 请客 昨天林秋跟大嫂讲,在家里请宋墨的战友吃顿饭,今天就不去店里。 家里已经备好酒,向邻居李嫂借了盘子,还借了张方桌打算跟自家的桌子拼在一起,中午的时候来搬,让他们一家中午来吃顿饭。今天一大早林秋就去服务社买了好几个大包的肉和菜,还有三条鱼,这么多东西自己一次拎不完,林秋跑了三趟。 林秋第一回请客也不懂要什么要讲究的,前去找黄嫂请教。 黄嫂爽朗地笑笑,告诉自己没什么要特别准备的,只要分量够,这一个个可都是无底胃,喂饱他们就行,没啥穷讲究的。 黄嫂昨儿个说要来搭把手,让林秋莫推辞,林秋打心眼里感激,十几号人来做客,靠自己一个人可能还真忙不过来。 林秋第三次提东西到家的时候,黄嫂正站在门口,有些嗔怪,“你啊,提这么重的东西,怎么不等等我?” “没事,我力气大着呢?”林秋不好意思地笑笑,黄嫂身体不好,让她提东西自己过意不去,自己多走几趟就好,服务社又不远。 林秋和黄嫂进厨房一起忙活,先做准备工作,处理食材,先把菜洗了,肉切了,等到处理鱼的时候犯了难,这是活鱼滑不溜秋的,林秋还真没宰过,鱼掉在地上。 黄嫂看着林秋不知所措的模样,忍不住笑出声来,“这宰鱼我在行,我来好了。” 黄嫂用刀柄把鱼先敲晕,利落地打鳞、去鳃、除内脏,一条鱼切成几段。 “黄嫂,还是你在行。”林秋竖起大拇指,瞧这利落劲,没个几年功夫可练不出来。 林秋先做凉菜,也不弄那些虚的,雕花什么的费时又只能看看就省了,一盘卤肉、一盘白切鸡、一盘炸鱼片、四个凉拌菜先上桌。 林秋切菜切得厚薄均匀,做起菜来行云流水,看起来很有一手。 “妹子,你这还真有一手。”黄嫂看林秋越看越满意,这桌子菜看起来就很是不错,这年头大家伙都不富裕,大鱼大肉的没几个愿意请,这桌子菜看着不比在酒店差。 林秋含蓄地笑笑,“多亏了黄嫂指点,否则我还真弄不来。” 听着这话,黄嫂心里边舒坦,“你啊,太谦虚了。” 蒸好一大锅的馒头,准备工作就做得差不多,林秋端来红枣花生,还有自制糕点白糖糕和蝴蝶卷,和黄嫂两人一起坐在电视机前一边看电视一边唠嗑,黄嫂有糖尿病饿不得还得少吃多餐 。 外面门铃声响起,林秋打开门,自然不会是宋墨和他的战友,这个时候才十点,他们还在外面训练,仁杰、李嫂和李嫂儿子站在门外,林秋赶紧把三人招呼进来。 这两天,林秋对李嫂的感情也在慢慢变淡,打知道自己和郑雪杠上以后,李嫂就有些躲着自己,林秋也能理解,毕竟郑雪在大院里的人缘还挺不错的,李嫂怕被孤立也是人之常情,不过人家没讲,林秋也就当做不知情的样子,只是往来不再那么频繁。 拿今天早上来说,李嫂没来帮忙是因为站在楼下院子里和郑雪两表姐妹聊天,从自家厨房的窗户可以看得见。李嫂个性有些软弱,但也不是个坏心肠的,林秋不想把关系弄得太僵,弄得整栋楼都和自己不对付。 自己向黄嫂借东西,她也十分爽快地借了。 林秋到厨房拿出昨晚做的蝴蝶卷给两个孩子一人一份还有李嫂的一份,这味道那是顶顶的好,林秋想到孩子们会来,专门做的。这三份还是有差别的,黄嫂的那份一点糖也没加。 李嫂静静坐在那里,显得有些拘束,林秋招呼她,“李嫂,赶紧尝尝我做的得怎么样。” “好吃。”仁杰吃得比较斯文,但看着他吃东西的度还蛮快的,知道这孩子对这糕点还是很满意的,吃得很捧场。 黄嫂不是个拐弯抹角的人,“妹子,你这做得的确不错,能告诉我怎么做吗?” “行啊,”林秋也不避讳李嫂,直接讲起这两种糕点的做法和注意事项,“黄嫂,你可不能多吃这糕点,对身体不好。” 黄嫂笑着叹了一口气,“这糕点太难做了,以后我还是上你这儿蹭吃的吧,我做糕点像你这样少放糖,做起来不好吃,我这病忌口的东西多。” 林秋抓住黄嫂的手,“欢迎之极,以后黄嫂可得常来。” 中午的时候,宋墨带着一帮子战友回来,去林嫂家搬桌子,林秋和黄嫂两人进厨房炒年糕,年糕炒好以后,林秋拿着三个小碗给自己三人先弄一点,其他的装盘。 李嫂走进厨房看着林秋的行为,一脸惊讶。 李嫂惊讶的表情林秋看到了,“我这样是不是不妥当?” “没那么多讲究,这做菜有的忙,咱吃饱了才有力气。”黄嫂笑笑,自己家里请客自己也这样做,会吃点垫垫肚子,林秋这也是考虑到自己,就像那碗没加糖的蝴蝶卷。 宋墨探头进来,“秋儿,有要帮忙 的吗?” 林秋推推他,把他推出厨房,“没有,哪有你抛下战友上厨房来的理?” “等等,昨天买的酒还没拿上桌,林秋指指墙角落。”咦,怎么没了?林秋揉揉眼,没有,难不成自己记错了,“宋墨,我忘了把酒放哪儿了?你赶紧去买。” 宋墨忍不住笑了笑,“那帮兔崽子,鼻子灵着呢,早被他们端上桌了。” 林秋一看桌上确实有几个酒瓶子。 “这还不知道忙到什么时候,你吃点,别饿着自己。” “其实,我夹了几碗年糕了。” 这还有什么听不出来,宋墨这是在关心自己,让自己别光顾着忙,饿着自己。 “我端吧。”宋墨端着年糕走到酒桌那里继续喝酒吃菜。 “妹子,我看宋墨这小子终于开窍了,知道心疼人。”黄嫂忍不住打趣。 “黄嫂……”林秋顶着张红红的小脸蛋。 “好好好,不打趣你。”黄嫂端起碗吃起年糕来,“咱们轮着先吃点垫垫肚子,我就先吃了,这年糕炒得比我好多了,这厨艺还得看天分。” 三人配合着热火朝天地炒菜,十多个青壮年的肚子可真不小,幸好早有准备,否则让他们吃不饱回去,自己这次请客也就算失败。 第四十七章 能屈能伸 月底的那天,林秋让林芳和赵兰两人早点下班,把这个月的工资结给两人,林秋、宋青、李梅三人围坐在一起算账还有分利润。 林秋拿起记账的本子,一天记一天的流水,收入一天记一笔,支出按供货人来记,还有房租水费工资一笔笔记起来,到这个时候算起账来也方便。 林秋仔仔细细算了一遍,又把账本拿给大伯子宋青算一遍。 “大伯子,我算了一遍,咱们这个月净赚元。”林秋开心地笑着,露出一嘴小白牙。 “我和你算得一样。”饶是大伯子这个平日里有些小面瘫的人,这会子脸上也有欢喜地微勾唇角,这真是令人欢喜。 “这么多。”李梅有些难以置信地张大了嘴巴,掐了掐大伯子宋青的手,“当家的疼不疼?” “疼。”宋青面上没有多少波动,只有微勾的嘴角泄露了他的喜悦。 “看来是真的。”李梅激动的心情一下子难以平复下来,这一个月的收入就过家里一年辛辛苦苦栽杨梅得到的收入,想想都以为自己在做梦,这样下来,一年的时间,自己家也能成为万元户,这真是天大的喜事。 李梅缓了一会儿,才真的从中缓过来,看到这么可喜的收入,这往后的日子可不越来越有盼头了,虎子的娶妻钱,甜甜的嫁妆都不用愁了,她打心眼里感激弟妹,如果不是她念着自己这一家子,这赚钱的机会怎么也轮不到自己。 林秋是三个人里面最淡定的,因为这能赚钱是在自己预料之中的事情,但看着大伯子和大嫂的笑颜,脸上也跟着展露笑颜。 林秋收起账本,笑着说,“大伯子、大嫂,我想着林芳和赵兰的工资一人加五块。” “行。”赚了这么多钱,大方一些涨一些工资也没关系。 “我是这样想的,这是安抚他们,同时表明只要肯干努力干,咱们不会忘记她们的苦劳的。”林秋这工资不是无缘无故加的,“如果表现好以后还会有奖金。” “弟妹想得周到。”宋青脑子一转,林秋的意图就知道了,再加上林秋讲得直白没有拐弯抹角,“雇的人尽心,咱们店才能开得越来越好。” “你俩打什么哑谜,我听不大明白。”李梅有些糊涂,“不过我相信咱们店能越办越红火。” “咱们店这个月做了买一斤送二两活动,不然赚得会更多。”林秋笑笑,“大嫂,你放心,会越做越好的。” 不 过这个过程之中只怕会有所波折,眼红的人不少,这几天看到不少人天天来买来转悠旁推侧击的,想从这里打探点消息,过不久就有会有人仿冒。 林秋和大伯子商量着在包装袋上下点功夫,之前林秋用的是油纸袋,最便宜的三厘钱一个,最贵的就是自家用的这种五厘钱一个,这入嘴的东西包装袋得讲究。现在专门找印刷厂在上面印店名和店址加上几朵小花,成本上又高了一点,一个袋子成本八厘钱。 不过为了早点把名气打出去,这点牺牲倒也值得,过段日子反响好的话,原材料还得加订。 林秋和宋青李梅分钱的时候,宋青坚持林秋的前期投入自己也要出三分,林秋没想收这钱,但两夫妻非常坚决,亲兄弟明算账,这钱林秋必须收。前期投入林秋花了3ooo多块钱,林秋坚持把零头抹掉,最后3ooo块钱进了自己腰包,差不多回本了。 这效益比自己想象中要好。 宋墨进门的时候,林秋正在看电视,哈哈大笑,“今天这么开心。” “今天有了第一笔盈利。”林秋笑呵呵地看着宋墨,“你猜猜我赚了多少?” “五百?”宋墨一边脱鞋一边猜。 “这么不认真。”林秋看着宋墨敷衍的样子有些不高兴,“你认真猜一下。” 宋墨拉了张椅子坐在林秋旁边,“一千块钱。” 林秋摇摇头,“不,还要高一点。” “一千五百块。”宋墨想了想接着道。 “不止一千五,这个月我的纯利润大概三千少一点。”林秋忍不住公布谜底,免得宋墨一直五百五百往上加。 “这么多。”宋墨有点惊讶,林秋开凉拌菜的店居然这么挣钱,抵得上自己好几年的收入。 看着宋墨惊讶的表情,林秋有些得意,“我就说我能行。” 林秋想起来当初自己想要创业,宋墨不同意的模样,这会儿啪啪啪打脸了吧。 “军嫂也能撑起半边天的。”林秋越想越得意,忍不住忘了形,“以后我养你呗。” 房间里一下子变得很安静,宋墨该不会生气了。 “你说什么?”宋墨的声音听起来很平静。 林秋仔细瞅瞅,看见宋墨左边的眉毛上挑,没骨气地认怂,“当然是你养我这个小米虫。” “没有您慧眼识珠,哪来我的成功?”林秋表示自己小女子也 是能屈能伸的,谁叫自己这个人有点嘴贱还有点好奇心。 “是吗?”宋墨在一旁看着她,有些怀疑的样子。 “你难道不相信我?”林秋扑倒宋墨身上,大有你不相信我,我就咬你的架势。 “我先去洗澡。”宋墨抱起林秋把她放在椅子上,去了卫生间。 “这到底是原谅不原谅呢?”林秋小声地嘀咕,“应该没有那么小气吧!” “那也说不定。”林秋又觉得宋墨生气也有可能,“哼,这个大男子主义者,管他生不生气。”这一刻的林秋显得很硬气。 晚上宋墨用行动阐释了家里究竟谁当家做主,林秋的硬气全跑光了,在宋墨怀里面软成一团水。 “如果你养我,也不错。”林秋听见宋墨在自己耳边轻轻说,有些生气地轻轻咬了一下宋墨的肩膀,那刚刚为何那样,还以为两人要吵架呢?林秋想想宋墨的话,又觉得心里有点甜。 如果一个强势的男人,愿意为一个女人让步,他一定是爱她的。 “乖,怎么哭了。” “我高兴,我还以为我们要吵架了。” 宋墨低沉有磁性的笑声在林秋耳边响起。 遇见宋墨,是自己最大的幸运。 第四十八章 伪危机解除 林秋看着自家开的店,以为自己来错了地方,看看招牌没有错。 怎么今天什么都没有摆出来,鸡和鸭连个影都没有,素菜只端出来一点点,这是怎么了?好端端的怎么会有这么奇怪的事情生。 林秋快步走进店里,看见大家现在全在后厨忙着处理鸡和鸭,看着非常忙碌的样子,“大嫂,这是怎么了,生什么事情了。” “好事,今天早上有人过来说订十五只鸡和十五只鸭,摆酒席用。”李梅笑得开怀,这可真是一件好事情,她一扫几日来的阴霾,“弟妹,还是你讲的有道理,咱凉拌菜的味道杠杠的。” 这个月月初菜,市场里已经有了凉拌菜的模仿者,价格比自家店里面的便宜一点,自家的生意被抢走了不少,一下子变得惨淡,凉拌肉菜变得难卖,每天没卖完的,就让自己这几人分着带回去吃,基本没赚什么钱。李梅的眉毛紧皱着,担心店里的生意,大伯子宋青提出店里要不要跟着降价,林秋坚决不同意这个提议。 自家凉拌菜处理过程比较复杂,即使原料价格不高,成本比起别家来只高不低,降价降不过别人,这凉拌菜的品质好,降价意味着自家不够自信,这不是自砸招牌吗? 不是林秋妄自尊大,而是自家的凉拌菜味道比起别家来不止好上一筹,等顾客尝出两者差别以后,这生意自然会上来。林秋买了菜市场里的一份凉拌肉菜和凉拌素菜,一尝之后大伯子大嫂也就没说话,只不过这十来天店里面的气氛有些压抑。 这下子大家伙要雨转晴了,真是个振奋人心的好消息。 “大嫂,我去打个电话,让孙老板送十只鸡和十只鸭来,你先弄一些鸡鸭和素菜摆上,咱店里赚钱,主要还是靠散卖。”这惊喜比想象中来得更加迅猛,自己怎么就没想到,这鸡鸭本就是酒席上不可或缺的菜,自家做得这般好,有人来买很正常,摆在桌上也不会掉档次。 “唉,对对,我光顾着高兴,把这个给忘了。”李梅他们高兴坏了,这一大早就有这么好的生意上门,高兴坏了,反倒忘了最基本最关键的事情。 宋青从里间走出来,恰巧听见这话,一拍脑袋,“唉,这回真有些本末倒置。”如果不是店里的凉拌菜味道好,令人称赞,今天这么多的凉拌肉菜,怎么卖得出去? 自己真有些太过焦虑,比不上弟妹考虑得周到,“咱还要跟弟妹好好学学。” “是啊。”李梅擦了擦手,“咱赶紧进去忙活,把前 面先摆上。” “孙老板,我,林秋。”林秋去杂货铺打电话,语带笑意。 “这店生意变好了。”听到林秋轻松欢快的声音,孙老板的心也放了下来,林秋是自己的大顾客,他还期待着两人的长期合作。 “是这样的,店里鸡鸭现在不够用,可以送十只鸡和十只鸭来吗?”如果不行的话,自己只能够去菜市场买,但远不如刚宰的新鲜。 孙老板连连点头。 林秋听着电话的里没有声响传来,“行吗?” 孙老板才反应过来,自己在这头点头林秋又看不见,“当然行,马上就好。”孙老板高兴啊,自己这养殖场近四分之一的货都是林秋吃下的,少了这单生意怎么着都会伤筋动骨,他马上给厂里打电话,让雇工把林秋订的鸡鸭收拾干净送过去。 大家伙脸上高兴灿烂的笑容感染了林秋,至少在自己是这家店的大老板的时候,自己得要更加用心一些,这段时间自己有些心散,还有些好高骛远,光想着以后的展,忽视了眼前。 林秋一边卖凉拌菜,得空的时候在纸上写写涂涂,随身携带纸笔是林秋的习惯,她喜欢把自己一瞬间的灵感,记录在纸上,而非输入手机。林秋想要做个策划,如果店里能够制作酒席用的凉菜,那也是一笔不小的额外收入,自己得想想怎么弄比较好。 林秋是个精益求精的人,做餐饮行业最重要的一项就是卫生,卫生弄不好食物不安全,客人看了也不会想买,要想把名气打出去,这一步是必须的,做得好的话没准以后秋记凉拌菜还能开成百年老店。当然这是有可能的,不过需要努力,支持一家百年老店兴盛不衰的除了秘方还有口碑。 当然如果这个时候手中有一杯现磨咖啡那是再好不过,林秋爱喝咖啡,咖啡的味道浓郁香醇又能提神醒脑,一杯好的咖啡入口是苦涩的,但它的回味却是甘甜的。林秋也享受磨咖啡的过程,那种香味渐渐磨出来的感觉是非常美好的。 不过现在这个时候只能够幻想一下咖啡的美味,之前在镇里面根本连咖啡的影都见不着,也有可能有卖自己没有找到,过几天到百货那里看看有没有卖。 林秋静下心把自己的想法写下来,去掉无用的最后归纳出半张纸的改进书。 “大伯子,你看看,我把改进的法子写了下来。”这店不是自己的一言堂,自己是人不是神,难免有考虑不周到的事情。 宋青看了一遍,又把改 进书上的内容给大嫂李梅读了一遍。 李梅笑笑,“像你们俩有文化多好,我这个没文化的,大字不识几个。” “大嫂,等甜甜大一些,可以去夜校听几节课。”学习是一辈子的事,想学总有机会的,现在有些夜校专门给零基础,没有上过学的人上。 “好,等甜甜大一点。”李梅向往读书学习,小的时候家里没那个条件,就算有爹娘也不会让闺女去读书,现在有条件,李梅也不想再当一个睁眼瞎,求学得多好,认识几个字,能看报“那那个时候,当家的,晚上孩子你带。” 宋青点点头。 “弟妹,店弄得干净一点是好的,但咱们这样还忙不过来。”李梅想着自己买菜都喜欢挑干净的摊子买,这卖熟食也是这个理,“咱们再找一个会打扫的。” “行。”是自己考虑的有些不周到,不过人多起来,这店就显得小了挤了,如果买一家自己的店,大一些那该多好,可以自己捣鼓捣鼓。 这个也可以提上日程,也是当初的自己傻,用那么多钱租这个店,现在想想那钱都够买下这个店的三分之一,再想想自己这店肯定不止开三年,吃一堑长一智。 第四十九章 打脸售货员 林秋今天告假,去百货大楼看看,接下来一段时间自己可没有时间出来,大伯子和大婶得处理虎子入小学的事情,店里得自己看着。 省城的百货大楼,建于七十年代中期,算得上那个时候这一片鼎鼎有名的高个子,足足有六楼,每一层都有七八十家门店,一楼卖女装,二楼卖男装,三楼卖儿童装、鞋子,四五楼卖珠宝、手表、名牌,六楼卖高档食品。 因为没有电梯,这家百货大楼再过不久就会挪位置,搬到新建的大厦里。 林秋直奔一楼女装,现在这个时候秋季衣服已经开卖,林秋自带的衣服里没有秋季穿的,现在这个时候等赶紧买几件。 女人买衣服的战斗力不容小觑,在商场里走上几个小时那是绝不会疲惫的。女人总是精挑细选的,爱货比三家,林秋也不例外。不过这个时候也没什么好挑的,服装样式就那么几种,小碎花还真不是林秋的款,林秋就想着挑几件款式简单的。 林秋看了好几家,最后敲定这家,自己刚刚比较满意的款式这家都有,还有一些更好的款式,林秋根据自己的身材挑了七套,林秋指挥售货员一件件拿下来,足足十四件,售货员看着林秋有些不情不愿的样子。 林秋进换衣间一套套试过来,觉得有几套不大适合自己,倒有三套还蛮不错的,林秋不打算再继续挑下去,三套换着穿应该就够了,林秋先指挥售货员把自己不喜欢的放回去。 女售货员不屑地撇撇嘴,一脸嚣张,“一个穷鬼,没钱装什么!试来试去浪费我的时间。”女售货员把林秋面前的衣服全搂过来,“走走走,真没素质,不买衣服装什么装。”她误以为林秋试了这么久,却连半件都舍不得买。 “你!”这态度怎么这么差劲,到底顾客是上帝,还是员工是上帝?林秋气不打一出来,这样的售货员还真没见过。 林秋深吸一口气,“你这人说话口气怎么这个样子!” 如果不是眼前的女人,自己可能都做成一单子生意,售货员朝林秋翻了个大大的白眼,“别在这杵着,你不买有的是人买,像你这样的人今天我就见着了两个……”售货员滔滔不绝地讽刺着,用鄙视的眼神看着林秋,仰头哼了一声。 林秋的怒火一下子被挑了起来,呵呵一笑,“真为你们老板可悲,有你这样的售货员,这店里的生意和口碑不知道被砸了多少,你怎么知道我不买,我不得把不要的衣服放回去嘛!” 林秋微勾嘴角 ,挑着眉,“你这样的态度。” 那售货员被林秋气得一下子炸毛了,“你这个女人,信不信我……”她用手指头指着林球,气得有些抖。 这样过火的举动,林秋也没看见店里的其他售货员过来阻拦,看来这个售货员多多少少有些后台,她才能够对顾客这么横,不过这样一来这家店的生意,都不知道要被这个女人毁掉多少,售货员的素质很重要。 林秋觉得今天一天的好心情,全都被眼前的女人破坏掉了。 林秋出了这家商店,去别家买了三套,多花了一块钱和售货员一件拿了一个袋子。刚刚那个售货员的态度令林秋很不满,但林秋不会因为她增加自己买衣服的预算,多买了没必要的衣服,事后后悔。 林秋接着去买了一双蓝色布鞋,工作穿舒适又耐脏,帮宋墨买几双透气吸汗的棉袜,宋墨的袜子没几双,还都已经穿了蛮久的。 拎着大包小包先回原先的那家店,在店里面走上那么一圈,走到女售货员面前,“睁大你的眼睛看看,你气吗?”林秋觉得自己这样是有些幼稚,不过也可以教教她们怎么尊重别人。 这打脸的效果杠杠的,林秋看着她脸红了又白,白了又红,整个一变色盘,嘴里吐不出一句话来。 确实林秋这么多个袋子看起来挺震撼的,女销售员误以为林秋买了七八套衣服,这个时候心里指不定多懊恼,自己的手中溜走了一大笔奖金。 这种服装店的工资一般都与业绩挂钩,仗着自己上面有人,她一直傲得很,这回还不知道怎么被店里面的人笑话,如果有人多嘴,那么整层楼都差不多会知道这件糗事。 她气得头上直冒青烟,但能一口气买下这么多衣服的人,条件肯定很不错,她自己不敢得罪,否则即使她上面有人,这份薪资优渥的工作最终也难保,这份工作对于她来讲非常重要。这口气她只能硬生生地咽下去,这或许就是另类的‘捧高踩低’。 女售货员露出一个有些僵硬的笑容,低低的道,“对不起。” 她哪会知道,眼前的林秋不过是多花了一块钱,外加一双布鞋,几双袜子就营造出这样土豪的效果,总共花了三百块钱不到,说真的在这百货大楼里面花上这些钱是非常正常的。 如果女售货员知道的话,只怕这个时候又会是另外一副面孔。 这百货大楼里的东西是精品不假,可以说整个x省最时髦的服装,但同样的在价格方面也 很对得上精品二字,令不少女士止步。 在这里一套最便宜的女装都在五十以上,正常一套价格都在七八十,贵的一套价格上千的也不是没有。买下一套衣服那就是一个多月的工资,很多女士买的时候,嘴里咬着牙,心里面都在滴血,这或许是售货员会如此态度的原因之一。 林秋也没打算追究到底,说到底她只是对这样的服务态度很不满意,“没事。” 不过说句实话这的确是一次糟糕的逛街体会,这样的事情相信每一个顾客都不会想要遇见的,一遇见那自己的心情一定会变得比较糟糕。 林秋接着打算上五楼看看有没有自己中意的咖啡豆,再买台咖啡机,以后在家里面就可以喝到现磨咖啡,那是一件非常享受的过程,喝咖啡也是一种艺术,一件悠闲享受的事情。 林秋看着手里的八个袋子,真的不大好拿,难怪逛街的时候都希望找到一个‘苦力’帮自己拿东西。林秋找了个座位坐下来整理一下买的战利品。 第五十章 巧遇 “嗨,林秋。┡”在林秋收拾衣物的时候,耳边响起了一个熟悉的女声,抬头一看,夏依颖笑盈盈站在自己跟前,今天她这一身职业装,打扮起来干净利索,颇有职场女性的风采,只不过手上拎着好几个服装袋子,画风突变。 “好巧,我们俩这算不算巧遇?”林秋打个招呼,在诺大一个x省,两人能够偶遇还真称得上是一种缘分。 “这是自然。”夏依颖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如果自己没有往这边扫上一眼又怎会瞧见林秋,“有缘自会相见,走,我们去旁边店里坐坐。” “你等等我把衣服分一下。”林秋抓紧收拾一下,8个袋子最后清减为4个,干脆把袜子和鞋盒放在一处,提起来更方便一些。 “你这是在做什么?”夏依颖见着林秋的举动有些奇怪,有些好奇地问。 “过来坐我旁边。”林秋拍拍自己身边的空位示意她坐过来,把自己遇到的奇葩售货员的事情在她耳边轻声讲了一边。 夏依颖忍不住笑出声来,“真看不出来,你还会这样做。” 林秋时候想想也觉得有些羞人,自己实际上比那个女孩还要大几岁,她笑得有些尴尬,“这不被气的,我脾气一下子就上来了。” “干得漂亮。”夏依颖投去一个赞赏的目光,“那个女人这个时候保不齐气成什么样子,那脸跟个调色盘一样,想想都蛮有意思的。” “不过你这些年的变化到挺大的。”夏依颖挑了挑眉,“不过这样的性格,嗯,还不赖” 毕竟这具身体已经换了芯,林秋现在在心里想想已经没有那么想不开,如无例外自己会顶着这个身体过一辈子,即使出了意外,这段偷来的时光就是最珍贵的。 “你对这儿熟吗?” “熟得很。” “坐坐一会儿再说,你知道百货大楼哪有卖咖啡豆吗?”林秋自个儿转悠可找不着,现下眼前就有一个可以问路的人省了一番功夫。 夏依颖的眉头一下子皱了起来,“那东西,那么苦,你也喝得下去。”想想那味道和苦涩的中药又有什么区别,想想都有些头皮麻,夏依颖用好奇的眼光打量着林秋。 “不会啊,咖啡味道很不错,喝的多了,自然会喜欢的,而且好的咖啡都是先苦后甜的。”林秋已经七、八个月没有喝咖啡,林秋现在怀念得不得了,“这就是苦尽甘来。” “我可享受不来,不过这没有买咖 啡豆的。”自己还是不要尝试为妙,从讨厌到喜欢这中间不知道得受多少次煎熬,相比较而言。这几年国外流进来的东西不少,喝咖啡和品红茶成了不少有钱人的新爱好。相比咖啡,红茶才是自己的偏爱,下午的时候喝上一杯红茶,吃点小点心那滋味才叫一个好。 林秋有点小失望,看来只好买几包溶咖啡解解馋,不过又得喝就不错。 “买咖啡豆的地方,我倒是知道几个,不过离这都蛮远的。” 林秋的眼睛亮了亮。 “不过现在逛街逛得那么累,我们先找个地方坐坐。” 夏依颖抬腿先走,林秋后面跟上。 这家咖啡馆装修比较简单,红色的墙壁上挂上几面镜子和几张壁画。在屋子里面摆着几张老旧而又干净的桌子,配上几张做旧的布艺沙,再放着一些个铁皮玩具,几台黑白电视机,碟片机里传来阵阵音乐,显得非常有味道。 和后世常常看到的时尚类、休闲类和人文类装修风格格外不同,但令人感觉非常放松,空气里是浓郁的咖啡味道,醇香诱人。 “你要喝什么?” “第一次来,不大懂,你来推荐。” “一杯上海清咖,一杯上海奶咖两份奶两份糖,再来两份奶油蛋糕。”夏依颖眨眨眼睛,“这地方还不错,不过以后就指不定了,现在国外的咖啡馆开始走进来,这边的生意就没那么好了。” “我还是比较喜欢在这里,比较放松,按自己喜好想加几份糖几分奶旁人也只会善意地笑笑。” 讲着讲着夏依颖看起来情绪有些低落。 “怎么了,眉头皱得紧紧的。”林秋瞧依颖不像是个钟爱咖啡的人,或许是因为这里有过的美好回忆? 几次见到她都是怒放的烈火玫瑰,陡然见着她怏怏不乐的样子,有一点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 “你好,你们的咖啡和蛋糕。” 夏依颖没有回答,林秋没有追问,两人静静地坐在这处小角落里,享受这这份难得的优哉游哉,平日里的忙碌与疲惫伴着浓浓的咖啡味飘散而去。 讲句真话,咖啡的味道一般偏差,咖啡有些煮过头,喝起来带着微微的苦涩,这与咖啡本身温和的苦味有些不同。 咖啡煮得好,耐心很重要,咖啡得懂,时间得控住,时间短香味出不来,时间长就会像现在这样。 “咳咳,今天的咖啡怎么 涩涩的,苦苦的,我奶和糖加的已经够多的了。”夏依颖先吃一口蛋糕再喝咖啡,结果浓浓的涩味和苦味在口腔里扩散,一不注意,咳到了,赶紧挖一勺奶油蛋糕压压味道, 林秋轻轻笑起来,继续喝着杯中的咖啡,在这样美好的氛围里,一点点瑕疵是可以忽略不计的,喝的更多的是一种情怀。 夏依颖抬头惊讶状,“这么苦,你都喝得下去。”自己这杯奶咖是这个味道,那她的那杯清咖的味道?想想感觉自己的舌头都麻了,肯定比中药难喝。 这杯奶咖,她打定主意不再碰。 “我觉得跟眼前的咖啡比起来,我的那点苦也确实不算什么?”那种落寞的情绪再次涌上夏依颖的脸蛋。 “我爸我妈居然逼我结婚!”果然还是这种激动的模样比较适合她,蔫蔫的她看起来一点活力都没有。 逼婚,按理说她和自己年纪差不多,应该也到了结婚的年纪。 “结婚的对象还是我兄弟。” “啊!”林秋以为自己听错了,夏依颖不是个女孩吗?林秋扫扫夏依颖,看起来纯女人一枚,不像是个男人。 “你看什么,不是你想的那样。”夏依颖看着林秋好奇疑惑的样子,知道肯定是她误解自己的话了,有些苦笑不得的模样。 第五十一章 所谓包办婚姻 “你刚刚什么眼神?我是货真价实的女人。┡”夏依颖想想林秋刚刚的眼神觉得心里边便觉得有些小别扭,当然她不知道林秋有那么一瞬间以为她是人妖。 即使林秋说出口,她也不知道人妖是什么样的。 否则翻脸无情,夏依颖准得气炸。 “我和他穿开裆裤的时候就认识,两个人一起长大,想不通,我爸疯了吧。”夏依颖显得有些烦躁,怎么也想不明白,这怎么就成了呢,她心里的郁闷已经满到了脸上。 夏依颖和她未婚夫项明磊,一起玩泥巴过家家,按常理说两人合该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戏台上多的是那样演的,但现实里却全然不是这样展的,在她眼里项明磊就是自己姐妹淘一样的存在或者项明磊把她当兄弟,从未想过两人牵手到白头。 这次父母的提议他居然没有反对,夏依这回颖糊里糊涂订了婚,却绝不打算糊里糊涂结婚过一辈子,这次她打定主意不妥协。 “那你怎么个糊里糊涂法?”林秋不禁有些失笑。 “笑什么笑?”夏依颖挥了挥自己的小拳头,“订婚的时候我不在家,那个时候我去乡下不是姑妈留我在哪里住几天吗?然后就这样了……” 这年头订婚不办订婚宴,男方给彩礼钱,城市里电视机、洗衣机、冰箱、收音机已经取代之前的自行车、缝纫机、手表、收音机;家具有大衣柜、五斗橱、高低柜、高低床、书柜、菜柜、写字台、双人沙或长沙、大小方桌、床头柜共12件、48条腿,名曰“三转一响四十八条腿”。 女方到男家,不但要设宴招待,还要给见面礼,最少百元,大多以六为吉数,如“六百六十六元六角六分”、“六十六斤糖”等,意为“六六大顺,事事如意”。 这样子女孩不在场,稀里糊涂地把婚事定下来,未尝没有可能。 林秋点点头,收起自己有些不厚道的笑容,“那你怎么想?” “包办婚姻。”夏依颖搅着杯中的咖啡,“也不知道我爸怎么想的,我嫁谁也不会嫁给他的。” “家里就我一个闺女,在我眼中,他就是我的兄弟姐妹,亲人一样的存在。”父母的决定令她傻眼,“想想就觉得怪怪的。” “那你干嘛这样低落?”林秋有些想不明白。 夏依颖坐近一些讲起了事情的原委。 林秋明白她刚刚的话不过是气话,当不得真。 项明磊和她是打小定下的娃娃亲,项明磊的母亲早几年就走了,夏依颖的母亲身子骨不好,心里老惦记着这件事情,一心想着让自家宝贝闺女和项明磊喜结连理。 一来想了了和老姐妹的约定,二来夏依颖是个不婚主义者,觉得嫁人生孩子不亚于从鬼门关前走一遭。夏母想要在临走之前抱上小外孙或者小外孙女,夏爸爸惯是个疼妻子的,如了夏妈妈的愿,所以才有了夏依颖眼中这一场‘闹剧’。 乘着夏依颖人在外地瞒着她拖住她先斩后奏,等她回来已经生米煮成熟饭,这婚已经定了下来,为时已晚,她心里边的恼火委屈可想而知。但订婚夏依颖人不在倒没有多大关系,结婚总不能不到场吧! “其实我知道自己这样最终也是白白闹腾一场。”夏依颖脸上露出一个怅惋的表情,“我妈这样不如她的心愿,眼睁睁看着她抱憾离开,我不忍心。” 讲着讲着夏依颖的眼泪落了下来,这个玫瑰般热火的女孩,除了坚硬的花刺也有柔软的花瓣。 有的时候,人会选择妥协。 夏依颖面上表现的比谁都强硬,但在心里边已经选择了妥协这条路。 林秋沉默着坐在夏依颖的身边,什么也没有说只递上一块手帕,让她擦去脸上的眼泪。 “你说我该怎么办?”夏依颖用通红的眼睛看着林秋,两人这半年来只见过几面,夏依颖却觉得自己能够把自个儿的心事朝林秋倾诉。 这或许就是缘分,有的人相处了一辈子,最终还做不成朋友,有的人见上那么一面两面的,却可以当做知心朋友,心事可以与她述说。 当然这样的知心朋友少之又少,不过并非没有可能,只是这事的概率和中彩票有得一拼。 “要不你将错就错,毕竟是知根知底的人,当亲人处也不错。”林秋给了一个比较中肯的意见,劝合不劝离,很多婚姻开端是爱情,过着过着爱情慢慢褪去,两个人因为亲情联系在一起,过完一生。 夏依颖有些不满意,“你有没有把我当朋友?说个管用的。” 林秋沉默许久,“我有一个比较损的注意,你和他约法三章,结婚以后,不论谁遇上心仪的对象,那这婚就离,这样给自己留有余地。” “能不结吗?”夏依颖抱着一丝微弱的希望。 “夏妹妹,你觉着呢?”这婚能够不结,夏依颖就不会这般为难。 “求而不得。”夏依颖 的那丝微弱的希望一下子灰飞烟灭了,这婚照这情形展势必是要结的。 “不对,你占我便宜。”夏依颖突然反应过来,瞪着圆溜溜的大眼睛瞧着林球。 林秋惊讶,“怎么了?” 夏依颖不肯,“我明明比你大一岁来着,你这是占我便宜。你好,林妹妹。” 林妹妹,林秋想想觉着自个儿娇弱了不少,不过有心思开自己玩笑,心情应该是舒坦了不少。 “好吧,夏姐姐。”林秋打趣。 “林妹妹,我问你件事。”夏依颖一下子变得严肃起来,“你有兴趣和我开服装店吗?” “开服装店不行,但投资一点钱或许行。”这服装生意做得好,不论那个时候都是有赚的,林秋有兴趣投资但没兴趣做,她喜欢做餐饮干一行爱一行,做服装十足的门外汉一个。林秋自认没有那么多精力从头学起,而且现在自己还有一个小家庭要顾。 想了想自己的私房钱,“不过我的钱可不多。”如果再过几个月会好一点,不过到那个时候也不可能把钱全投进去,毕竟那是自己做生意的本钱。 “其实今天去百货那边,我就是打着租店铺的主意。” 第五十二章 合作 原来夏依颖的零花钱被爸妈卡住,她之前做服装和化妆品的确进账不少,但为了搬出去住,以示自己不嫁的决心,在新开的楼盘里买了一个公寓,一百多平米的,价格7万多一点,林秋暗暗咂舌,这个年代,房价其实也不低。再加上装修一番,还有之前的那辆车,花了将近1o万,她的压岁钱、零花钱加上开店赚的钱几乎全搭进去了。 但爸妈看她搬出去,自然是不肯的,妈妈就把她的零花钱全封了。 因为坚持女孩子要富养,夏依颖这么大每个月的零花钱依旧不少。 屋漏偏逢连夜雨,她租店的那条街正赶上拆迁,再过两个月就要拆迁,这不还得重新找地方。 两个店一个月可以赚四千左右,这会儿等到搬迁的时候夏依颖大概只有2万5,这回来百货大楼的其中一个意图就是租店铺,百货大楼要搬位子,这地方会空下来一部分可以租用,但租金也不低一年一租2万。 这回她打算不再做化妆品店,除了化妆品店目前不怎么赚钱以外,更多的是因为偏爱。 夏依颖这会儿跟项明磊订婚肯定拉不下脸面和他借钱,朋友倒有几个但个个劝她不如嫁给项明磊,何必自己找罪受,夏依颖气得不行。 这下子夏依颖的怒火被挑起来,钱本姑娘就不借了。 虽然结果已经注定,但自己是不会在这个时候妥协的。 “其实有时候觉得自己挺傻的,明知道结果还要不顾一切往前冲。”夏依颖继续搅着杯中的咖啡。 “因为尝试才有希望。” 因此夏依颖的本来目标是在新的百货大楼租店铺,但现在想想自己囊中羞涩,这件事情还得暂缓,退而求其次,今天上这里来看看。 如果实在不行,她打算先卖车后卖房,反正现在不妥协,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讲。 林秋低头思索,服装行业形势一片大好,自己投资会有的赚,特别是如果开厂子,自己不是设计师,不会画设计稿但自己有点子,或许可以赚上一笔钱。 看着林秋沉思的模样,夏依颖觉得自己有些一时嘴快,聊着聊着就那么自然地一下子讲了出来,她刚想说自己只是开个无伤大雅的小玩笑。 “你以后有没有打算做服装厂自己生产衣服。”林秋直视夏依颖,如果不是她会以朋友的名义借钱,林秋信得过她的人品,再者这是自己来这个世界上第一个好友,好友有难当鼎力相助。 但合作应该不会达成,人的精力有限,林秋觉得自己就是普普通通一人。 “有。”夏依颖眼中迸出别样的光彩,“我是一个服装设计师,我的梦想就是开自己的一家服装厂。” “然后我自己设计的衣服,就不用别人挑三拣四。”夏依颖眉间的神采令人动容。 “我读设计,当初被人说自己的作品没有任何价值的时候,心里的伤心难过无人可以诉说,不仅仅争一口气,更多的是喜欢。”因为热爱,所以她决定另辟蹊径,自己攒钱开厂,自己干一番事业。 “好,我帮你,不过两个月以后我也只有你一半的钱,开店够吗?”林秋的满腔热血也被挑起来,当自己的梦想被人否定的时候,那是一件非常令人伤感的事情。 当然更加令人怅惋的是,明明有机会实现,却…… 林秋上辈子最遗憾的就是来不及开一家咖啡馆,那个时候自己钱都攒好了,但万万没想到自己早早的就去了,这辈子不开一家咖啡馆,她心里边会留满遗憾。 人活着,敢想敢拼当然途径得合法,那么一切皆有可能。 况且自己还有金手指,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知识是自己最大的财富。 林秋对自己的咖啡馆有过许许多多的畅想,上辈子来不及实现,这辈子一定得实现,“我和你一样,我的梦想就是开一家自己理想的咖啡馆,不一定要赚钱,但一定是非常合心意的那种。” 林秋爱上咖啡,是因为当孤儿的时候,孤儿院的女院长钟爱咖啡,院长磨咖啡、煮咖啡的场景早已铭刻在林秋脑海里面,她还记得院长递过来的第一杯咖啡,与其说是一杯咖啡倒不如说是一碗咖啡,就是吃饭的那种碗,那是林秋记忆里的第一杯(碗)咖啡。 苦,很苦。 咖啡苦得林秋整张脸皱在一起,院长在一旁亲切地微笑,告诉自己咖啡会回甜,那个时候可能咖啡品质不好又或者林秋还不懂得怎样品位,所以咖啡依然是苦苦的,但在林秋的回忆里那杯咖啡是甜蜜的,因为里面有希望有祝福。 院长希望自己的孩子们人生就像品咖啡一样先苦后甜、苦尽甘来,从那以后,林秋成了咖啡的忠实爱好者。 林秋觉得喝咖啡的时候是一个非常的令人享受的时刻,她希望有一天自己有能力开办自己理想的咖啡馆,如果赚钱的话,把咖啡馆赚来的钱全部捐献出去。。 开一家咖啡馆 不仅仅是自己一个人的心愿,还有院长的心愿,院长梦想着开一家咖啡馆,但最终被院里的孩子绊住脚,把全部的积蓄花在孤儿院。人的精力有限,她最终放弃了开咖啡馆的心愿,一心一意做好院长。 林秋和夏依颖相视而笑,一切尽在不言中,出于对梦想的追逐,两人的距离又拉近了一些。 夏依颖像服务员要来一张纸,林秋从自己兜兜里摸出一支笔,两人在纸上写写画画,提出各自对服装店的经营构思。 最后划定利润分配一四分,林秋占一,夏依颖占四。夏依颖想给的更多,林秋觉得自己付出多少就收获多少,不希望以后因为分配不满闹出矛盾。 毕竟投资夏依颖占大头,管理自己几乎不上手,这样比较合理。 “要不然以后我想到好点子的话,你给我包红包?” 林秋没想到自己自己打趣的话却被她记在心里边,以后年年收到红包。 第五十三章 夏依颖的迷惑 “依颖。”一个浑厚的男音在耳边响起。 长方脸,脸色黑里透红,个儿挺高,长得很结实,脸上的笑容看起来憨憨的,看起来像是一个老实人。 “林秋,我们走。”夏依颖看见他没有好脸色,拉起自己身边的林秋就走。 “等等。”壮汉子站在夏依颖面前,不让他走,“我有样东西要给你。” “走开。”夏依颖瞪着他,林秋赶紧拎起两人的七八个袋子。 夏依颖也不管他让不让开,直接就从旁边挤过去,壮男子等夏依颖擦身而过的时候,赶紧让了个位子,林秋倒没有触碰到他。 林秋看着夏依颖气息不稳的样子,“你仇人?”看着不怎么像。 两人在门口处停下来,“不,未婚夫。” 林秋想起夏依颖的那句‘那是我兄弟’。 看着一壮实的男人,夏依颖这朵娇花居然会把他当作闺蜜,或者把自己当作他的兄弟,明明是美女与野兽的配置,想想感觉莫名有种喜感。 “我俩还没付钱呢?”林秋一拍脑袋差点把这件事情给忘了,这算不算吃霸王餐。 “他会记得付的。”夏依颖倒没把这当回事情,“走吧,买咖啡豆去。” “不买咖啡豆,买点溶咖啡解解馋。”林秋打算先不买咖啡豆,资金有限,钱得省着点花。 夏依颖露出一个迷惑的表情。 “我们俩不是要合伙开店吗?这钱自然要省一点花,咖啡机和磨豆机应该很贵。”林秋想着买了咖啡豆,不买磨豆机难不成嚼着吃,煮咖啡也得有专门的咖啡机,这样全弄齐一两千打底,先忍忍吧,有溶咖啡也不错。 “拿着,要扔等看完以后。”男人从里面跑出来,拉住夏依颖的手,把一个盒子塞到夏依颖的手中,讲了一句话,然后自己拔腿跑了,生怕夏依颖不收盒子。把林秋看得一愣一愣的,这夏依颖的未婚夫还蛮有意思的。 “气死我了。”夏依颖作势要扔,结果还是有些舍不得,收回手,“我就打开来看一眼。” 她用眼睛瞟了林秋一眼。 看样子两人的关系或许没有夏依颖想象的那么糟糕。 “看吧,不喜欢就扔。”林秋给她一个台阶下,她肯定不知道现在的她好像一个要糖果的小孩,想要又不敢要。 两人坐进红色的索菲特,夏依颖迟疑了一下,打开了盒子,一 条珍珠项链,最瞩目的当属一颗硕大的粉色珍珠直径至少12毫米,仔细瞧瞧应该是一颗白色海水珍珠,白中透粉,圆润可爱,光泽度上佳。 夏依颖脸上透出欢喜的模样,看样子对这串珍珠项链非常喜爱。 她激动地一把抓住林秋的手,“好喜欢,这珍珠是我特别想要的。你帮我带上。” 确实很漂亮,衬得夏依颖肤白如雪,“很漂亮,留着吧,扔了你不心疼啊?” “没想到他还记得。”果然还是灿烂的笑容与夏依颖相配,显得阳光明媚,青春俏丽。 记得或许是因为爱情,对啊,因为爱情项明磊没有拒绝父母让两人订婚的消息。 为财,不大可能,两人都是家里的独生子女,项家比夏家有钱的多,夏家是小富之家,项家却是豪门。夏家正常情况下也不会图项家的钱,况且夏依颖也不是个心思诡异之辈。 为情,夏家父母满意项明磊极有可能是因为项明磊喜欢自家宝贝闺女,两家知根知底,夏依颖这个娇小姐嫁过去以后不会受蹉跎。或许还有一部分的原因是夏依颖终身不嫁的宣言,这个时候那么开明的父母很少,夏依颖又是唯一的宝贝闺女,终身不嫁在父母眼中与做尼姑没什么区别,自然是不肯的。 两人就像夏依颖心里想的那样注定要在一起,那么相濡以沫白头偕老最好,这个社会对二婚女人没有那么宽容。 至于感情的话,夏依颖至少对她的未婚妻友友情和亲情,不嫁的努力反抗的其中一个原因或许就是觉得乱了伦理,过不了心里的那道坎,毕竟自己认定的哥哥却要成为自己的丈夫,角色转换有点快。 林秋觉得这一刻的自己简直是柯南附身,仔细想想感觉非常有道理。 看着夏依颖现在收到礼物的喜出望外,嗯,撮合这两个,或许有可能。 “你有没有想过项明磊对你有意思。” “啊!”夏依颖照镜子的举动一下子停了下来,木呆呆地坐在那里,一动不动的。 过了许久。 “哈哈。”夏依颖掩饰性地笑了笑,闭口不提这件事,“我带你去买铁罐咖啡,那个既实惠味道又不错。” “行了瞧你这魂不守舍的,别开车了。” “那走吧,我带你去这附近有个地方卖铁罐咖啡还有麦乳精之类的。”夏依颖知道自己这样确实不适合开车。 两人慢慢地走在街道上 ,看着来来往往的人,路上很安静,没有车子的呼呼声,有的只是东家长西家短的几句闲聊,小商贩的沿街吆喝声。 林秋拍拍夏依颖的肩,夏依颖转过头来,“跟着自己心的感觉走,希望灿烂的笑容一直在你脸上。” 这店里的铁罐咖啡半磅一罐,一罐2o多块,还有麦乳精林秋也挑了两罐分一罐给大嫂家,至少能够尝个奶味,就是有点甜,菊花晶也买两罐两家分,这么五罐下来才花了六十来块钱。现在的钞票值,但相对的工资不高,比比将来这些东西不知道贵多少。 “我送你回去。”夏依颖看着林秋大包小包,觉得她一人回去太累,想送上一程。 “别,我住军区大院,你来会开不方便。”这一来一回好几个小时,现在天色不早,这样不好。 “纸笔给我。”夏依颖伸出手。 林秋递上之前写过的纸和自己的笔,这是生气了。 “不把电话给你,怎么联系。”夏依颖笑靥如花,“谢谢你。” “祝你幸福。” 女孩子如果不能嫁给两情相悦的人,那就找一个爱自己的人,那样日子比起找一个自己深爱但不爱自己的人要幸福得多。 男人四十一枝花,女人四十基本上都是豆腐渣,特别是过得不快乐的,否则怎么说笑一笑,十年少。 因为女人的心思比男人细腻。 还有就是公婆得讲理。 夏依颖嫁过去至少不会不幸福,如果两情相悦那就更好。 “不过项明磊那小子,走着瞧。”夏依颖对项明磊的怒气还没消全。 林秋接过车里的袋子,“夏大小姐,要不要看在礼物的份上,宽大处理,饶那小子一条命,给您端茶送水。” “说不过你,走了。”红色汽车渐渐远去,夏依颖的脸红彤彤的。 林秋拎着大包小包,拦了辆三轮车,去车站,回家。 第五十四章 再次别离 这天晚上回到家里边,林秋精心做了一桌子的菜,左等右等才等到宋墨回来,反常的是今天宋墨回来得特别晚。 宋墨和林秋两个人坐在一张桌子上吃饭,林秋掰扯着这几天生的事情,宋墨默默的做一个倾听者。 林秋是个小话唠,宋墨是个寡言的,两人搭配起来其实刚刚好。 当林秋谈及自己之后要做什么的时候,她询问着宋墨的意见是走赚钱的路子(以前的老路子开中餐馆)还是遵循自己的心意。 林秋想找一点点头绪,自己接下来该干怎样事业。 事业让女人自信而美丽。 “想做什么就去做,就算赔了也有我养着你。” 林秋嘴角咧开一个大大的笑容,狠狠亲了一下宋墨,“宋墨,你真好。” 看见宋墨脸上的自己留下的那一小块油渍,林秋不厚道地笑得更欢了一些,还没见过宋墨这个糗样子呢? 几次话到嘴边,宋墨又把话硬生生给咽了回去,这话有点说不出去。 宋墨看着眼前娇妻的笑颜,美好的令他不忍心打断,两个人坐在一起吃饭是多么的温馨,但离别的时刻终究还是要来的,在他的意料之中,这样的意外紧急任务,有时候一年就有许多次,但没有哪个时候像现在这样有着浓烈的不舍。 这就是牵挂,一个人有了一个家,有了牵挂,离别会让人感到万分不舍。 “秋儿,一会儿我得走了,s省那边出了百年难得一遇的大地震,应组织要求。”宋墨抬头看看挂在墙上的钟,“八分钟后就要出。”自己不能够选择沉默不语,等紧急集合的时候林秋才知道自己即将离去,她心里边只怕会更加难过。 准备出的时间不多,部队那边后勤部在弄准备工作,宋墨只能够来做个短暂的告别,这顿饭也没时间吃完,一会儿马上就得出。 救援工作刻不容缓,早一点出,多一点救援时间,群众的生命就多一份保障,部队能够多救几个人。 “你不是当特种兵的吗?怎么这个……”又要走了,不对,当特种兵不是只有遇见毒枭、绑匪、大型抢劫等等重大危急事件才会出动的吗?林秋有点想落泪的感觉,离别的时刻又来了。 宋墨听到林秋的疑问有些苦笑不得,这个小呆瓜脑子想的都是些什么,“准确来讲,哪里有需要,我们就往哪里走。” 这就是所谓别人能事情干的我们也能干,别 人不能干的事情我们却能干,没有我们做不到的事情,因为我们是特种兵,祖国最忠实的守卫者。 在国家重大的自然灾害面前,特种兵也会积极投身参与救营工作,努力保护人民的财产和人身安全。 林秋的眼泪啪哒啪哒落下来,这才见着一个来月眼见着又要分开,抗震救灾又那么危险,林秋怎能不担心,再加上作为特种部队的一员,宋墨本来任务就比别人多几分危险。 林秋狠狠抱住宋墨,眼泪浸湿了宋墨胸前的衣服,“好好照顾自己。” 宋墨轻轻抚摸着林秋的乌黑秀,“会的。”这简短的两个字是如此的郑重。 “等等。”林秋挣脱宋墨的怀抱,把自己今天买的麦乳精,转身还找了一个空瓶子出来,看见宋墨从房间里出来。 “这个能带吗?抗震救灾物资紧张,麦乳精可以快补充体力,可以带吗?” “太大。”宋墨看着妻子担忧的模样,心里暖的极其舒坦,但自己背一个作战包,这东西太占空间。 “那放这里,你看行吗?”林秋举起小瓶子,净含量2oom1,装满麦乳精顶多也就二两多一点点。 “行。”这点重量没关系,也就几口水的重量,带着让林秋安心。 林秋拿起酒瓶(油壶)漏斗往里面倒麦乳精,顺着下口流进瓶子,“我应该早点去求平安符的。”林秋有点懊恼,自己怎么突然想到送这个麦乳精,哪有人这个时候送这个东西的。 “这就是平安符。”宋墨拿过林秋手中的小塑料瓶子,摇了摇。 林秋拉宋墨坐下来多吃几口饭,吃饱了以后才会有力气,不断地往宋墨他碗里边夹菜。 等到宋墨把这碗新添的饭吃完以后,军区里响起紧急集合的铃声,宋墨立马放下自己手中的碗筷。 “跑慢点,刚吃完饭跑太快会疼。”林秋赶紧嘱咐一句,这刚吃完饭就快跑对身体不好。 宋墨点点头,挥了挥手,这还是跟林秋学的。他快跑出去集合,站在家里目送着宋墨离去的背影,林秋止不住落下泪来,“这家伙也太敷衍了一点吧。跑那么快。” 明明是羞恼的一句话,林秋讲出来却是慢慢的担忧之情。 当军嫂心里边压力不小,担心着丈夫在外的安危,这天林秋夜不能寐,惦着宋墨的安危。 林秋走回去的时候瞧见宋墨坐过的椅子上有一本存折,打开一看, 上面存折里面存着1oooo块钱,还有一张小纸条:还是我养你吧。拿着花,別省吃减用,我养的起你。 “这家伙,还记着呢!”前面那一句写的有模有样的,后面那一句潦草的狗爬字,肯定是称着自己去厨房的空当,快写的,这动作真迅。 不过感觉还挺暖的,前几天林秋把自己和夏依穎合伙开服装店的事情讲了一遍,宋墨担心自己身边没钱,把这张存折留给自己。 时间紧迫,他连提都没来的及提。 不过这笔钱称得上是及时雨,把这钱再投进去的话,就可以在新的百货大楼租一个店铺。 有投资才会有回报,店铺位置对一家有潜力的服装店来说非常重要。 第二天林秋从床上爬起来看见自己憔悴的模样,大大的黑眼圈,红肿的眼睛,精神头一点都没有,自己这样也不行。 林秋相信宋墨会为了自己万事小心,自己要对他有信心一点。 洗把冷水脸,用冰凉的毛巾敷在自己眼皮子上,拿下来以后人看起来精神多了。 振作起来,宋墨经历过的危险不计其数,这其实不算什么。 自己也要开始忙活起来,光担忧压根就没有用。。 第五十五章 那些过往(宋墨)上 宋墨是个少言少语的人,相处久了之后,林秋才觉新婚的时候,宋墨说话不是几个字几个字往外蹦是多么不容易,平日里话很少,但往往一针见血。但在林秋眼中,宋墨又不是一个冷漠的人,笑容让林秋感觉非常窝心。林秋感觉有点小矛盾、小别扭。 更加矛盾的是宋墨早年外出闯荡做买卖,走街串巷,做这买卖不同于现在开店,流动性极大。可不得嘴皮子利索,能说会道,一张巧嘴那是必不可少的。死的能够说成活的,活的却能说成死的,那才能被人称赞有真本事,这点在宋墨身上没有展现出来,宋墨嘴巧但话真的不多。 大伯子宋青曾经提过宋墨打外出闯荡以后,性子变了许多,原本挺能说会道的一人,变成现在这副寡言寡语的模样。 大伯子宋青感慨那两年宋墨在外打拼不知道经历了多少磨难,吃了多少苦头。 那是一个风险与机遇并存的时代,外出倒卖东西,一个弄不好那是要出人命的。 那两年中宋墨钱有挣着,挣多少宋青不知道。 大伯子说过家里的房子也是宋墨挣钱以后修的,原本只有一人一间房一个厨房。宋墨当兵两三年后把茅草屋顶改成瓦片屋顶,有加盖了两间茅坑、两间卧室,房子用水泥重新弄过,围墙也是后来砌的。 财不露白,宋墨在外头挣钱以后,没显出来。 如果一回来就建房子,平白无故出来那么多钱,乡里乡亲准保能够猜到宋墨在外边做倒卖这类的事情。 那两年肯定生了许多故事,宋墨由一个莽撞的小伙子成为现在做事严谨有序的营长。 林秋想要了解他的人生,走进他的世界,或许有一天她会把自己的故事全部告诉宋墨,只不过现在还不是时候。 …… 宋墨是个敢拼有当担的人,他愿意往外边闯,想要看看外面的世界。 最苦的年代,父母积劳成疾相继离世,家里的光景,唉,一言难尽。家里边大哥宋青既当爹又当妈,照顾弟妹两个,辛苦得很,一家人饿肚子那是常有的事,那个时候吃一顿饱的,只能是奢望,没有因为强烈的饥饿死亡已经是一件幸事。 1976年家里建好房子,大哥准备要结婚,宋墨打算外出闯荡,他伪装成意外失踪的模样,在外边一呆就是两年,期间连忘家里边寄信也打着别人的名号。 出来之前,宋墨深思熟虑过,做这个倒卖的生意,不少人赚了钱,宋 墨也打算出去闯荡闯荡,大伯子宋青劝不住宋墨,就像秀秀讲的宋墨是个主意正的人难以被左右。 宋墨打算不在自己这个省做这个买卖,免得万一被抓住牵连家里,在宋墨所在的地方,抓倒卖抓得非常严,一抓到受到的惩罚不轻,一般人承受不住。 机遇与风险并存,正因为当时倒卖东西是投机倒把的行为,被认作是挖社会主义的墙角,其中的利润十分丰厚。 马克思说:资本如果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他就会铤而走险,如果有百分之百的利润,他就敢践踏人间一切法律,如果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他就敢犯下任何罪行,甚至冒着被绞死的危险。 宋墨一个半大小子,初入社会,吃过不少苦头,才由曾经的懵懂不知世事变得精明。 好在年轻的时候脑袋瓜子非常活泛,去异地他乡,改名换姓弄了个假身份,蓄胡子留头,连熟人也难认出他来,更别提在外地。 否则这苦头吃得会更多。 那个时候倘若在大街小巷里叫买东西,那你的胆子可真是够大的,嫌招来的人不够多。打个比方你大喊一句卖xxx,没一会儿你就被群众堵住,这样一来准保你插翅难飞,好在那个时候这样上赶着送死的人几乎没有,为什么说几乎呢?如果有人想不开或者那人是个傻子脑子不灵光,那可能性还是有的。 低调一点挨家挨户地问,也不代表不会出事情。 宋墨一开始什么也不懂大喇喇地挨家挨户询问,结果倒霉遇上抓倒卖小贩的人家里,那人立即招呼附近邻居壮年男子一起抓宋墨。好在宋墨机灵,想也不想拎起麻袋就跑路,这架势没吓到他,仗着自己腿长有优势,人又壮实有力气,一溜烟跑了,旁人追尘莫及。 爱占便宜的人也遇到过不少次,刚开始愤怒异常到后来也就习惯了。 说买东西,结果伸手接过东西不给票和钱,威胁宋墨如果瞎嚷嚷就喊人来抓他。这亏宋墨吃过一次,那人要女儿把东西先回厨房,借口找不到钱和票,威胁宋墨,一看就是个老手,宋墨有点懵,也不好冲进去,心里气得厉害。 这亏宋墨自然是不肯吃的,自己赚点钱和票容易吗?天天妥协,自己还能赚什么钱!后来宋墨认定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遇到这种情况,宋墨只得迅夺回东西,三十六计走为上计,一个字跑,那人也不好大声喧闹,只得看着宋墨离去的背影,气得火冒三丈不止。 宋墨一个人孤身在外,孤军 作战比起旁人来多来讲更增几分风险。 宋墨没想过与别人合作,他希望将来自己能够做一名军人,他不知道如果有一天自己被人认出来做过这般“投机倒把”的事情能不能被录上。 小心谨慎这四个大字宋墨一直铭记在心不敢忘。 去村里面收菜,收鸡蛋,去山上下陷阱抓野味,样样都伴着风险。 吃过几次苦头以后,宋墨对这熟悉以后,才了解有买有卖、又买又卖、买了又卖、低价买来高价卖出的做法,在6o年代叫“投机倒把“,要被绳之以法,现在7o年代叫“二道贩子“,也是见不得人的勾当。这形势比几年前好多了,虽然也是不合法的买卖,但被抓住的惩罚比原来轻一些。只有自己家乡那样的乡下小地方消息闭塞,人们一直以为这倒卖是“投机倒把”的活动。 在历经一两个月的试水以后,宋墨从小城镇转移到了县城里,县城里边人们手头的票更多,需求大,生意会更好一些,再加上这个时候钱币也流通得比较广,在宋墨眼里这就是天大的商机。 第五十六章 那些过往(下) 这个时候一旦被抓住,惩罚轻是轻了一些,但如果不幸被抓住,被抓的人也没什么好果子吃,赚的钱和票那是别想要留下来,被揍一顿也不是没有可能。 宋墨练习怎样快把自己卖的东西全收起来,快溜掉,减少自己的损失又要不被抓到。 县城有好几个小角落,每天一大早就有人带着自家的货在那里偷偷卖,实惠得很,县城里不是每户人家过得都富裕,相比农村来讲,他们还没地方种菜,这天天买菜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穷人家,稍微过得去的人家,小富之家常常来这边淘点东西回家,一个月省下来的开支也足以让他们眉开眼笑,可以让孩子们吃的更饱更好一些。 宋墨也来这边摆摊,手脚利索,足斤足两,东西新鲜,赚了不少,比起走街串巷好得多。再加上宋墨打扮低调,关注他的人也不多,其实相比较而言宋墨倒觉得在这里最稳妥,赚头大。 在这里得提防有人来抓,这点宋墨不怕,宋墨记性好,那些抓二道贩子的人一出现他瞄上一眼,就能现。众人慌里慌张收拾东西,有的吓得东西不要,直接跑。宋墨他则假装慌里慌张实则迅收拾东西,把自己身前这块弄得脏乱一下,借着混乱和大家一起跑,他知道枪打出头鸟,从不做领头跑的人,等跑到七拐八绕的胡同里边,凭着自己良好的记忆,他一下子就能溜掉。 这样的惊险对宋墨来讲,乘混乱逃跑不过是小菜一碟,不足挂齿。 因为经常有人来抓,这种摆摊的地方是常常变换的,不过收益那是真的很好,宋墨紧绷着神经,在县城里扎根。 宋墨清楚认识到自己是身处异乡,亲朋好友这里一个也没有,自己万一出事可能搭进去的真的就是一条命。 宋墨想过结伴一起干,但觉得不合适,风险更大,最终放弃这计划。 成群结队看着比单打独斗好,但风险也不小,在巨大的利益面前小心有人翻脸不认人,再加上宋墨根据大家伙卖东西的情况来看,自己赚得是别人的好几倍,和别人合作分钱不划算。 宋墨选择独来独往,人家狡兔三窟,他一年不知道得换多少个地方,天天早出晚归,大包背出大宝背回,任谁都能看出这小子有问题,所以常常搬家那是没得选择的事情。 宋墨住的地方多个十天半个月就换一次,小心驶得万年船,天桥下、公园里宋墨不愿意在那些地方凑活着过,万一被一大帮子人堵住,纵使自己有三头六臂也打不过,宋墨对自己的实力有 正确的估量不做自不量力的事情。 这打劫可不看你赚不赚钱,看见人就一帮子拥上去,他们觉着蚊子再小也是肉,除非把自己整的跟个流浪汉一样,否则危险性大。流浪汉还得担心这些个混社会的,心情不好给自己来上几拳。 宋墨收东西的村子有好几个,隔个半年就得换一次,每个村子定的量一般,免得遭人眼红,对自己下手,每当察觉不对的时候,宋墨就选择转移。 省城附属的县城兜兜转转都倒卖过东西。 一个人在外耳听六路、眼观八方,行事得小心,没有朋友家人交流谈心。 卖菜宋墨一个大老爷们卖得实惠,但不喜欢跟女人讲价还价,爱买就买不买拉倒,咱这个价东西品质好,价格不比别家贵。 没有人可以交流,话讲得少,人没有变得孤僻就已属难得。 宋墨外出两年时间,这饭菜还是不会做,一个人住但在外面吃饭家里从不开火。 宋墨一直保持着小心谨慎的心态,在接下来的一年半的时间里有惊无险的度过。 “后来在家住的时候,半夜有点动静就会惊醒。”人的习惯一旦养成就很难改,到现在宋墨晚上睡觉还是睡得浅时间又短。 宋墨除了在早市上卖东西,还会认定老主顾上门来卖鸡蛋和鸡这类贵东西,这跑一趟赚得就不少。 “那个时候,真跟做贼似的。”宋墨讲起那段经历时出的感慨。 往麻袋里装半斤重的一块石头,将绑得紧实的棉花放在几个塑料袋子里边,防水防泥。棉花这东西压不压实,体积差的多了去了。待东西送完以后,解开绳子把棉花弄得蓬松,进门前和出门后看着差别还真不大。 说真的,这还真的救过他他一回,就在他快要不干的时候。 一个抓“二道贩子”的不知怎的盯上了他,在他到巷子里边卖完东西以后,带人堵住他,宋墨跑到人多的地方停下来。那伙人搜他的麻袋,宋墨镇定自若,他每次卖东西都是一家送一趟一个麻袋,卖完以后收拾收拾,因此这袋子里边除了棉花还真没什么东西。 看的人多,没有赃物,宋墨身上有几张粮票肉票总不犯法吧。 “你跑啥跑?”有人恶狠狠地问。 “我以为,我以为你们是抢劫的。”宋墨装出懦弱的样子,骗过他们。 至于后来就没有后来了,宋墨想方设法到别的城市把自己手 里头的东西换成金子和银子。 1978年,外出两年的宋墨回家,为宋家带来一副崭新的面貌。 没有宋墨出门闯荡,这个家可能会与现在截然不同。大嫂跟自己唠嗑的时候讲起大伯子承包小山头是宋墨出的主意借的钱,小姑子有上学的机会也是宋墨因为坚持。 大伯子、大嫂和小姑子对宋墨的敬重,对自己这个新媳妇的敲打和关心也与宋墨对这个家的付出息息相关。 再后来宋墨入伍当兵,成为一名军人。 他这两年的经历磨练了他非常多,当新兵的时候就脱颖而出,深受长官赏识,样样做得好,能力突出做事严谨有考量,单兵作战能力极强,到后来他成为了部队里的兵王,现在担任营长眼看着这职位还会往上升一升。当新兵的那个时候他被取了个绰号“闷葫芦”,一天除了回应长官的指令可以一辈子不说。 这个绰号自然不是宋墨提起的,而是第一次到黄嫂家里边吃饭的时候,听郝副团长打趣宋墨的时候,林秋才知道的,宋墨自己可不会把这种事情往外吐,因为他想在自己面前树立起一个顶天立地的完美丈夫形象。 第五十七章 虎子借读成功 洗完脸以后,林秋瞧着自己的眼睛还有些红肿,不过大伯子和大嫂去附近小学咨询借读,再过几天,虎子就得背上书包上学去,店里边今天离了自己不行。 林秋之前当教师的时候就打听过,现在到外地读小学一般交借读费就可以读,只是借读费比较贵,大伯子和大嫂知道以后心落下来一点点,但虎子没有真正入学的话,他们还是会担心的。 附近的这所小学在这一片口碑挺不错的,小学老师教书认真负责有耐心,学校离大伯子和大嫂租住的房子很近,虎子回家只用五六分钟时间,方便得很。 林秋还特地打听了一下,那个老看自己不顺眼的郑雪同志有没有在这所小学上课,结果欢天喜地,没有。 林秋担心如果虎子在她教的小学里边上课,即使不是她教,她有可能也会给小孩子使小绊子,在虎子的任课老师面前讲这孩子啊,我知道,调皮捣蛋得很。 不是林秋以小人之腹度君子之心,郑雪这人书教得不错,但气量还真的挺小的,而且还真有过这样的例子,给自己不爽的人的孩子使小绊子,不知是真的还是假的。 不管真的假的都不能够冒这个险,每次看到自己她都快要化身喷火龙,恨不得烧死自己,林秋感觉哭笑不得,不想理她,难不成真的泼妇骂街动手吗?林秋很想问她一句至于整个样子吗?说深仇大恨还真没有,自己到底招谁惹谁了,或许她脑回路比较奇葩,自己幻想出来的。 说句实在话,自己这栋楼里边还真没哪个人缘特别好,哦,不对,郑玉和其他军嫂关系还行,这女人心里弯弯绕绕的有那么一套。郑雪这谁也瞧不起的态度,有的是人反感。李嫂性格温柔但有点软绵绵的,人老实巴交做不来八面逢迎的那一套,中立派可没那么好做。自己天天有时间就猫在店里边,大家伙的印象里自己可能和郑雪差不多。 说句老实话,这住起来还真的挺糟心的。 算了,别想这件事情,越想越糟心。 林秋顶着张微微憔悴的脸,坐车到店里边。 “老板,你这脸色不大好。”黄小花凑上来说,手里拿着把扫帚,这会儿正在扫地,黄小花是后招的那位员工,擦擦洗洗很内行,干活很卖力,年纪四十出头,看起来却五十多岁的模样,性格比较活泼乐观一些,人爱笑。 黄小花是个乐观的女人,丈夫吃喝嫖赌差点五毒俱全,年纪轻轻丧了命,留下两个儿子,一家子就靠这么个女人苦苦撑起 来,儿子今年二十出头,找了份工作帮着家里边,小儿子今年十五岁在上高中。 大儿子工作以后现在日子过的比以前好多了,但两个儿子的娶亲钱还没着落。找到现在这份工作以后干活非常卖力,当老板的就喜欢这样。 这样坚强的女人,林秋对她有一种敬意,再苦再难两个儿子都要拉扯大。 “没事,还好,昨晚没睡好。”林秋总不能讲自己丈夫抗震救灾,自己不争气得哭了吧,“努力工作,这个月可能会有奖金。” “真的!”黄小花眼冒金星。 “老板,真的吗?”听到这话,后面忙活的林芳和赵兰两人也出来一脸惊喜,这奖金不会很多,但几块钱也很不错,家里面的伙食可以好上不小。 “当然是真的,我还会骗你们不成,只要没有偷懒我做主,每个月奖金5块钱。”林秋没打算食言,这店里边赚钱,伙计们的待遇自然会好点,生意忙他们付出的汗水越多。现在他们每人月工资35块钱,加上奖金一个月有4o块钱,这钱和大伯子大嫂商量过的。 这5块钱以奖金的名义来,可比直接算在工资里更能够激励她们三个好好干活。 三人脸上纷纷露出惊喜的笑容,店里的待遇真的很好,林芳和赵兰两人想着自家当家的一个月累死累活的也只有3o来块,自己这工资加奖金可真的挺多的。 “不过我丑话讲在前头,如果三位大婶中有谁偷懒的话,到时候看见另外两人的奖金可别眼红。”现在把规矩讲明白了,以后哪个真的偷懒耍滑,这奖金就没有那人的份,“好了,别看着我,干活去吧。” 店里面忙忙碌碌,有条不紊。 今儿个大伯子大嫂都不在,一边拌凉菜偶尔剁半只鸡鸭,一边得要收钱可有自己忙的,林秋舒舒筋骨,第一位客人来了,进入工作状态。 好在这个市场开门比较迟,七点半才开始,在里面摆摊的,有些趁清早有空,到乡下已经卖过一次,乡下有的地方五点半摆摊,六点半收摊,赶到这里来得及得很。 大中午的时候大伯子和大嫂带着虎子回来,一家三口脸上洋溢着欢欣的笑容,看来成了。 “大伯子大嫂,恭喜啊。”林秋朝他们说句吉利话。 “婶婶好。”虎子甜甜得叫着林秋。 “看婶婶给你带什么来了?”林秋把自己带的礼物掏出来。 “铁皮玩具火车。”虎 子高兴地手舞足蹈,在铁皮玩具火车上狠狠亲了一口,“谢谢婶婶。”这个玩具虎子想要很久了,但价格很贵,爸妈没给买,虎子懂事没有哭着要,至于这玩具有多贵虎子也不知道,只知道要好多钱。 “你喜欢就好。”林秋摸摸虎子的头。 虎子瞪着圆溜溜的大眼睛,“婶婶,摸头会变矮的。” “哈哈,这小子,弟妹晚上来家里吃顿饭,叫上小叔子。”李梅开口,这虎子上学的事情两口子担心得不行,这下子尘埃落定,想一家人坐在一起弄几个好酒好菜吃顿饭。 “行,不过我要跟秀秀挤一张床。”林秋叹了口气,“宋墨昨晚上接到紧急命令抗震救灾去了,今天他来不了。” 李梅知道自己刚刚那话提得不对,面带歉意,“弟妹,我刚才的话,别往心里去,家里还有一房间我给你收拾收拾,秀秀这丫头睡相不好。” “没事,大嫂,那我就等着尝尝您的好手艺。”林秋递过自己前几天自己买的麦乳精和菊花晶,“嫂子,这菊花晶据说有清热解毒的功效。” “这太破费了。”李梅看到林秋买这么多礼,不好意思收,又推回去。 “大嫂,你就收着吧,这我可都是给虎子买的,可没有你的份。”林秋把袋子交给虎子,笑眯眯地说。 “你啊你。”大嫂忍不住笑了笑。 第五十八章 秀秀的烦恼(上) 走到半路上,雨突然下起来,没有一点预兆,刚刚天空还是湛蓝的,这雨怎么说下就下。林秋想想往回走到店里拿伞和直接跑去大嫂家里边差不多远,店里边也没有自己换洗的衣物,还是赶紧跑去大嫂那边去吧。 夏天的骤雨,说下就下。 雨越下越大,短短两分钟内,毛毛细雨变成了倾盆大雨,雨点像豆子一样砸下来,不用说也知道,这会儿林秋在雨里边淋成了一只落汤鸡,全身湿答答的,狼狈极了。抬头一看天上乌云密布,云朵飘的度极快。 “弟妹赶紧的,去秀秀房间里换件衣裳,小心感冒。”李梅看见林秋全身淋湿的模样吓一跳,“赶紧的,小心感冒。” 被雨一淋容易感冒,自己可得赶紧熬一碗姜汤给弟妹喝,去去寒气。 “哎。”这衣服粘在自己身上着实不怎么舒服,自己还是赶紧去换一身。 “秀秀,能给我件衣服吗?”林秋指指自己,这全身淋透的模样。 秀秀好像没有听见在走神,林秋上前拍拍秀秀的肩膀,秀秀受惊似的抬起头来,“二嫂,你来了?” “秀秀,能给我件衣服吗?” “哦,哦。”秀秀从床上赶紧爬起来,在衣柜里边找衣服,“二嫂,你头也得擦一下。”秀秀又递过来一块干毛巾。 林秋拿过衣物,去浴室换,林秋想着好像刚刚看见秀秀的眼睛有点红好像哭过一样。 等林秋换完衣服,拿着干毛巾擦头,由梳子梳了梳头,进秀秀房间的时候,瞧见秀秀还是木呆呆地坐在床上,蔫儿吧唧的样子,“秀秀你这是怎么了?” “二嫂。”秀秀的话里带着哭腔音。 林秋坐到床沿上,拍拍秀秀的背,“你这是怎么了,丢了魂一样。” “我……”秀秀欲言又止。 “弟妹、秀秀出来吃晚饭了。”李梅在门外喊了一声。 “好。”林秋应了一声。 秀秀拉拉林秋的手,“二嫂,你别跟大嫂讲,行吗?” 秀秀用渴求的小眼神看着林秋,“晚上,我跟二嫂您讲,行吗?” 林秋看着秀秀红彤彤的眼睛有点心软,“行,去洗把脸,不然大嫂一眼就看出来了。” “谢谢二嫂。”秀秀从床上爬起来,跑向浴室洗脸去了。 …… “尝尝看我的手艺,弟妹给点意 见。”李梅笑吟吟地讲,人逢喜事精神爽,虎子这上学的事情一定下来,李梅这会子心也就落了下来。 李梅做了一桌子的菜很是丰盛,这日子有盼头,越过越好,办出来以后头一件喜事,可不得办的好一些。孩子上学可是一件大事情,李梅盼着虎子以后能够考上大学有个好工作。 “很好吃。”林秋夸赞,这桌子菜大嫂做得用心,大嫂做菜其实做的挺不错的,从业余水平来看。 “弟妹,你可别这么夸我,我可比不得你啊!”李梅这心里边美滋滋的,指望自家当家的夸上那么一句那是比登天还难,还是弟妹好,虽说弟妹这菜其实做得比我好。 “大嫂,我讲的可句句都是大实话,大伯子,你说是不是啊?”林秋想着大伯子这会儿可别拆自己的台。 “这几十年来,你这手艺啊,一直很喜欢。”大伯这话很有水准,大嫂的手艺用不着跟旁人比,在大伯子心里边,大嫂做的最好吃,至于大嫂的心情,看大嫂的脸一下子变得绯红就知道了。 看来大伯子和大嫂感情很好嘛。 宋家两个男丁都有些闷葫芦潜质,这些个体己话也只会对自家媳妇讲。 不过秀秀今儿个晚上坐在自己身边怎么看起来这么沉默,只管埋头苦吃,一句话也没从嘴里蹦出来,莫不是生什么事情?秀秀心情不好。 李梅心想今儿个秀秀怎么魂游天外的模样。 “秀秀。”李梅喊了一声秀秀,秀秀正在神游天外,没有听见李梅的话。 林秋用胳膊肘碰碰秀秀的手臂,秀秀愣愣地抬起头,林秋先开个头,“大嫂,我和秀秀以茶代酒,祝虎子今后金榜题名。” 秀秀依样照葫芦,“虎子,那小姑姑就在这里祝你瞻宫折桂。” 两人的吉利话让大嫂高兴得合不拢嘴,现在这个时候大嫂一心盼望着自家孩子将来有个好出息,这当妈的就盼着儿女有个好前程。 林秋闻到厨房里边飘来的浓郁的姜味,“大嫂,你厨房里煮什么呢?” “对,瞧我这记性。”李梅把怀里的甜甜放到大伯子怀中,赶紧往厨房里走,过了好一会儿,端出来一碗汤,汤色清亮,橙红色,一股浓浓的姜味飘过来,一碗红糖姜汤。 李梅把自己手中的碗递给林秋“弟妹,赶紧的把这碗姜汤给喝了,这效果很好的,你淋了雨,喝这个最好,这姜汤得趁热喝。” 林秋接过来 ,将姜汤放凉一些,端起来一咬牙当药给自个儿一口气灌下去,但这浓浓的味道还是让林秋忍不住咳嗽了几声。 “婶婶,红糖姜汤好喝吗?”虎子眨巴眨巴看着林秋。 “挺好喝的。”林秋尽量不让自己的脸扭曲,这味道,难以言说。 虎子点点头,“妈妈,我也想喝。” “你之前不是嫌这姜汤辣辣的,不肯喝吗?”李梅去厨房端来半碗给虎子。 虎子喝了一口吐出来,“辣辣的,不好喝。”虎子用控诉的小眼神瞅着林秋。 林秋忍俊不禁,这虎子也太可爱了。 看见哥哥皱着的小脸蛋,甜甜忍不住在大伯子怀里拍着手“咯咯”地笑起来。 秀秀被这对小活宝一逗,脸上也露出一个浅浅的笑容。 红糖姜汤喝起来甜中带辣,这味道有的人爱喝,但多数人不喜欢喝,林秋就是那多数人中的一员,这滋味对林秋来讲有点**。 不过喝这么一碗红糖姜汤,总比感冒烧流鼻涕要好受得多。 听完吉利话,再加上那姜汤一打岔,李梅一回头把刚刚觉得秀秀今儿个不对头的事情给忘了。 秀秀那颗悬着的心又放了下来,专注地吃饭,不再想东想西。 第五十九章秀秀的烦恼(下) 晚饭过后,林秋想帮着李梅一起收拾,被李梅赶回房间,“我一个人忙得过来,今天淋了雨,你赶紧去洗个热水澡。┡晚上你好好休息去也可以和秀秀聊聊,你们年轻人比较聊得来。” “大嫂,您不也是一枝花吗?” “就你嘴甜。” 林秋洗了个香喷喷的热水澡以后,林秋进了秀秀的屋,带上房门。秀秀坐在床上低着头,心情低落得很,林秋走过去坐在床沿上。 “二嫂。”秀秀感觉到床轻轻动了一下,抬起头看着林秋,脸上她的这会儿已经满是泪痕,眼睛红肿红肿的。 “秀秀,怎么了?” 秀秀低低的哽咽出声,“二嫂,他不要我了。” 林秋递过去一块手帕,“不要你。” 自己没有听错吧,“秀秀生什么事情了?” 秀秀来这边才两个多月,哪个臭小子做的,“秀秀,别难过,告诉二嫂是哪个混蛋,让二哥教训教训他。”宋墨应该会教训人不留痕迹的那一套吧。林秋最讨厌的就是这种欺骗女孩子感情的人渣。 “二嫂,不用了。”秀秀忍不住笑了一下,没想到二嫂还会有这么暴力的一面。 秀秀拿起手帕擦脸,平复一下悲伤的心情,“二嫂,我跟你讲,别告诉大嫂好吗?”秀秀用乞求的眼神看着林秋。 林秋点点头,“放心吧,二嫂不会讲出去的。” 秀秀在一旁倒苦水,林秋在一旁接着。 “他是一个木工,手艺很巧的,人对我也很好,交往一年时间。”许是回忆起恋爱时候的甜蜜与幸福,秀秀的眼泪流得更凶了。 “二嫂,我还记得那个时候差点就被你给现了。” 差点被我给现,“那次晚回,然后你支支吾吾。” “嗯。”秀秀点点头,“我和他在一起的事情,我没敢跟大哥大嫂讲。” 秀秀抬起头瞄了一眼林秋,“二嫂,他家就在大嫂娘家那个村子里边,大哥大嫂肯定……” 大伯子和大嫂如果知道秀秀找的男友在那边,肯定不会同意的,大嫂的娘亲实在是太过难搞,秀秀如果嫁到那边去,以她的尿性,秀秀还会被找麻烦。 顿了顿,有些踌躇地讲,“二嫂,还有一个原因,他家里边奶奶和妈妈性格不大好,他爷爷和爸爸走得早,一家子早年都靠奶奶和妈撑起来,现在一家子人就听这两个的。” 农村里女性长辈性格强意味着,女孩子嫁到那家里边就是受苦的命,受苦的小媳妇,家里大大小小的事由婆婆和妈妈做主。这样的人家别说大伯子大嫂不同意,自己和宋墨也得坚决反对,这样的人家真不适合嫁。有这样的奶奶和母亲,这男人的性子不强,即使媳妇受了委屈,他也只会和稀泥,遭罪的还是小媳妇。 “二嫂,你知道吗?”秀秀露出一个苦笑,“他妈妈正在找媒婆给他相女孩,他有四个姐姐,是唯一的男丁。” 讲到伤心处,,“呜~,我了解他,他是个孝顺的,以后会妥协的,他等不了我四年多,也有可能半年也等不了。” 林秋坐到秀秀旁边,“二嫂的肩膀借你靠,别难过。” “二嫂,谢谢你,你说咋找一个人过一辈子就这么难呢?我想过和他过一辈子,但心里边又很害怕,害怕以后自己会后悔。” “二嫂,其实在这边复习我没用功,我在想自己究竟要不要嫁给他。” “你啊你,怎么这么糊涂。”自己没想清楚就辞工作,在这边不好好复习考不过别人,以后不知道会不会后悔。 “二嫂,你别把这件事情告诉大哥大嫂。”如果大哥大嫂知道自己不死也得脱层皮。 “行行行,今天姑奶奶你讲什么我都不外传,相不相信我。” 秀秀感觉自己听到了林秋磨牙的声音。 “二嫂,你生气了。” “能不生气吗?”林秋反问,“当初是谁信誓旦旦地告诉我,我要追梦,我想考大学。” “我。”秀秀弱弱的出声。 “接着讲,不,接着反省。” “现在才两个月,媒婆都快要踏破他家的门。” “以我对他的了解他一年内肯定会,不,明年正月他就会成家。” “他说的等我,都是假的。” 秀秀抿了抿嘴,“和他白头偕老的人不是我,我感到痛苦万分但有觉得有点庆幸,我觉得自己是不是一个坏女孩,否则怎么会这么想?” 秀秀感到迷茫,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心思? “婚姻不只是两个人的事情,上有老将来还会下有小,你中意他这个人,他也中意你这个人,却未必会幸福,还要看双方长辈亲戚。打个比方结婚前两个人的世界是两个人看电影,他送你鲜花稀罕玩意,浪漫得很,像飘在云端;结婚以后柴米 油盐酱醋茶,长辈亲戚,如履薄冰,还有他之前隐藏的缺点全部露出来。” 谈恋爱两个人的事情,婚姻两个家庭,两个朋友圈的碰撞。 “你打算现在回去和他在一起吗?我觉得你嫁给他,以后你和他奶奶和母亲闹矛盾,他会站在哪边?” 说句实在话,自己不希望秀秀嫁给那个男孩子,纵使他千般好万般好,两个人不适合。林秋尝到了电视上两个年轻人谈恋爱,父母想要阻挠的冲动,因为结局往往会和大家平日里乐见的happy-ending有所不同。 “我不知道,我很害怕,二嫂,我中意他,但我觉得自己看不到希望。”他是个孝顺的人,以前觉得孝顺的人好,但他奶奶和母亲不怎么讲理,自己和他在一起会有幸福吗? “别想太多,去洗澡睡觉。”林秋推秀秀洗个热水澡,好好睡一觉,希望早点从失恋中恢复过来。 小姑子的初恋先甜后苦,先给你吃一个蜜饯,再让你喝一碗中药。 秀秀洗澡以后,大嫂李梅进了林秋的房间,“当家的觉得秀秀今天不对劲,怎么了?” 李梅云里雾里地来,今天太高兴,秀秀的异常还没察觉出来,宋青又没解释明白。 “没什么,担心自己考不上大学。”这也算吧,这段时间秀秀真没用功,接下来不努力,一个字,悬。 第六十章 唐婉吃错药 大清早的林秋正在吃早饭,听见门外有人在敲门,林秋打开来一看, 唐婉正站在外面,唐婉,那点迷糊劲一下子就跑光了,林秋还记得唐婉之前那凶残可怕的模样,猛追着自己跑,形似精神病作,让人心有余悸。┡ 林秋下意识的反应是立刻马上把门带上,这么一个危险人物,自己独自面对真有点吓人。 “等等,林秋小姐,宋嫂,我有话对你说,能开开门吗?”唐婉在外边拔高声音,喊我宋嫂,她这是吃错药了?这态度有点可疑。 唐婉的声音透过薄薄的门板,林秋听得一清二楚,“宋嫂,前几天的事情是我的错,我给你赔不是,你能开开门吗?” 这态度貌似挺诚恳的,今天看起来挺正常的,林秋打开一个小口,“你别进来,有事就在门外说。”这样比较安全,万一唐婉难自己能够一下子反应过来。 “宋嫂,那咱们借一步说话,我不进你的屋子,我们去外边坐车,去咖啡馆喝一杯,行吗?”这唐婉今天还真的蛮正常的,自己对她的态度称不上好,她倒还蛮有修养的,看样子不疯的时候她还是一位淑女,如果一直这样该多好,不然这个炸弹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炸。 “宋嫂,是这样的,我得出国留学,这周末就走,走之前我想要跟您道个歉,还有就是感谢您。”唐婉笑吟吟的,一副无害有礼的样子。 唐婉从自己包里边掏出录取通知书,林秋仔细敲了敲,信了三分,咖啡馆那个地方人来人往,想必还是安全的。 “行,我先收拾一下。”林秋先关门,给大嫂打个电话,自己晚一点到店里边。 唐婉在外边脸扭曲了一下,林秋这也太不给自己面子了吧,算了自己宰相肚里能撑船,毕竟之前自己在她的眼里是个精神不正常的,她不防着点,自己恐怕还得认为她傻呢!唐婉深吸好几口气,心情才逐渐平复下来。 林秋坚持坐公交车,拒绝坐唐婉家司机开来的私家车,坐在公交车上,两个人沉默着,半句话都没有讲。 唐婉推荐了咖啡馆里的一款卡布奇诺,林秋一尝这味道太过甜腻遮盖了咖啡原有的香味,不过她只是把这句话咽回自个儿的肚子里,不知道那句话会戳到这姑娘的雷点。 林秋坐的位置离唐婉有点远,距离产生安全感,坐在这地方,林秋觉得有些后悔出来,自己现在心惊胆战,坐立不安,精神紧绷,这不是自个儿找罪受吗。 “宋 嫂,先我给您道个歉,为之前我给您带来的惊吓赔不是。”唐婉的声音越说越低,“宋嫂,其实情况是这个样子,我吃错药了。” 吃错药? “什么?”林秋有些云里雾里,这讲的哪跟哪啊。 唐婉坐得近了一些,林秋感觉自己现在寒毛都竖起来了。 唐婉误以为林秋刚刚是没听清楚,这件事情自己也不好意思在大庭广众之下讲,毕竟家丑不可外扬。 “宋嫂,是这样的,之前我会那个样子。”唐婉想想自己疯的样子,有点脸红,“是因为我后妈买通我的主治医生给我换了药,那药会让没病的人变得有狂躁暴力倾向。至于为何后妈为何要换药,这各种原因我不方便讲。” 那就好,虚惊一场,唐婉不是个精神病患者,只是因为被人陷害吃错药而已,林秋紧绷着的精神松懈了一些,才觉自己背后已经冒了一层冷汗。 林秋怕精神病患者和前世惊悚片看多了有关系,那个时候已经不流行鬼片,流行的都是凶手是凶残的精神病患者或者受过大打击的人,电影末尾总有那么一个诡异的笑容,让人不禁毛骨悚然,立毛肌竖起来。 吃错药,唐家这水很深嘛。 “说起来还得感谢宋嫂你,如果不是你当时提醒弟弟让我去别的医院查查看,我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察觉。”讲到此处,唐婉精致面容有点扭曲,某些不愉快的画面在她的脑海里闪过,“总之非常感谢宋嫂你的提醒,不然的话现在我只怕还被关在医院里。” “不用谢我,我只是随口说说。”这功劳还真不是自个儿的,认之有愧,自己当初只想她好好呆在医院里边治病,没别的深意。 唐婉的神情一阵恍惚,“还是得谢谢宋嫂,有道是有心栽花花不成,无心栽柳柳成荫,没有你无心的一句话,我不会这么快痊愈。” “无心”两字唐婉咬得很重,好像在强调些什么。 这样的歉意,我只能在心里呵呵。 “过几天我就得出国留学了。”唐婉搅着杯中的咖啡。 “好好学习。”林秋不冷不淡地来了一句。 唐婉目不转睛盯着林秋看了许久,露出一个有些挑衅的笑容,“宋嫂,可得好好看着宋大哥,我还是很中意宋大哥的。” 唐婉的眼神看得林秋心里边有些毛毛的。 “是吗?”林秋脸上表情淡淡的,“这事就不劳唐大小姐您 费心。”自己果然和这唐婉气场不合,话说这也算不得真心道歉吧,到最后还在努力给自己添堵。 他的心在我身上,情敌三千又何妨。自己也相信宋墨不会背叛自己。 林秋这副淡然的模样,让唐婉险些破功,自己果然还是一如既往地讨厌林秋。 话讲得差不多以后,唐婉又退回自己的原位,两人坐在一起沉默地喝完自己手边这杯咖啡。 会面的最后,两人各自露出一个有点虚假的笑容,挥手告别。 今后几年不见也挺好的,这么个觊觎宋墨的女孩子自己也不怎么愿意看见,林秋在心里默默说:唐小姑娘,慢走不送。 文静的外表下有一颗高傲的心。 坐在公交车上,林秋才想起刚刚唐婉解释自己吃错药以后,自己悬着的心就放下来,好像挺危险的。如果唐婉是伪装的,目的是让自己放松警惕,那现在的自己恐怕不能全身而退。自己有点脑补得太多了吧。 第六十一章 红裙子 宋墨的那笔钱可真是及时雨,令林秋没想到的是夏依颖这女孩居然这般有魄力,拿自己刚刚买的公寓贷款六万块钱。 两人最终商定林秋投资三万块,夏依颖投资八万块钱,先开服装店,以后想办法开服装厂,利润就按照一四分,管理这一块主要由夏依颖负责。林秋现在身边只有一万五,把这笔钱先拿出来,早点把店铺定下来。 要做就做好的,两人砸五万块钱,在省城最新最大的百货大楼租了一间铺子,一年租金就得五万块,这若是没生意,那可不得赔惨了。 服装店开办一看门面,装修占很大一块比例,一家店要开好硬件设施和软件设施都不能差,一个合适的装修可以让顾客的第一印象加分不少。 这装修服装店林秋没干过,但没见过猪跑还没吃过猪肉吗?前世见过那么多形形色色的服装店,取取经还是可以的。 夏依穎学设计的,大学期间还出国取过经,国外这个时候设计已经算是比较前卫的,夏依颖受此熏陶反被自己的教授批评设计露骨,话说那位教授是出了名的老古板,夏依穎这是在阎王头上动土,找死。 夏依颖做了一身正红色的裙子,露肩的,背后还有一个大大的蝴蝶结。 夏依穎自然不是那么一个傻啦吧唧的女孩,那身红裙子本来是做给一位思想比较前卫的老师瞧瞧,结果恰好被老教授瞧见。 老教授瞧瞧那裙子露肩的样子,她的脸已经黑了一半。 老教授把那件红裙子往夏依穎身上那么一比划,哟呵,裙子连膝盖都没有过,老教授那脸一下子就全黑了,“有伤风化。”老教授上上下下打量夏有依颖一番,记住了夏依颖的脸。 红色这样艳丽张扬的颜色,那个时候一般只有新嫁娘会穿在身上,除此之外裙子都要长至膝下十来公分。 这位老教授,擅长做传统旗袍,对新式衣服看不上眼,更别提这样的红裙子。 夏依颖夸张地形容,老教授都快要气得头顶直冒青烟,脸红的有些吓人。当然拿手指指着夏依颖这样有**份的事情,老教授是做不出来的,最后气呼呼地走了,徒留夏依颖一个人傻呆呆地站在原地。 后来夏依颖找老教授解释,老教授没有接受,“这露出两条大白腿,不嫌害臊啊,还有瞧瞧这艳丽的颜色。”看着教授不屑的小眼神讽刺性的话语,夏依颖心中的怒火被点燃了,你不稀罕那就算了。 红裙子惹着老教授 ,这个年代服装行业刚刚起步,得罪这批设计界的权威人士,要想在这个行业混下去,一个字可以形容,难。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没有前辈推荐先不讲,更糟糕的是让前辈们厌恶,夏依穎要想应聘成功那比登天还要难。 夏依颖爱这行,脑海里边蹦出一个主意,自己开服装店挣钱,自己做厂子,这样就没有人会质疑自己。 这是一条布满荆棘的路,想要成功很难。这句话听起来有些残忍,但偏偏是现实。你不是名家除非你非常有天赋,能够一鸣惊人,否则你设计的衣服还是只能成为地摊货或者滞销产品。而这样的结果不是每个人都能坦然接受的,服装设计行业想要出人头地特别难,站在金字塔顶层的人一直是少数。 话说老教授的批评并非没有对夏依颖造成影响,林秋参观过夏依颖设计的衣服,最开始的衣服比较有灵气。现在夏依颖设计的服装最大的特色就是没有特色,中规中矩,当然并不是说中规中矩有何不好,毕竟穿奇装异服走在大街上面不改色地接受大家的注视的人也很少。 但作为一个设计师你选择随大流,没有自己的独特想法,那么你的衣服是没有灵魂的。 一件件衣裳,一双双鞋子,既要符合这个时代的审美,又要越这个时代的审美,中间的这个度得拿捏的刚刚好,衣服不落俗流,才是好的。 这个度得靠服装设计师自己把握,林秋一个外行人只能看看热闹,林秋不过指点指点迷津。 做衣服的目的是把自己的衣服卖出去。 如果你是购买者,你会选择这样的衣服吗? 衣服做出来的最终目的是给人穿,而不是设计师自己孤芳自赏。没有人接受的衣服无疑是失败的。 设计师这个行业看着光鲜亮丽其实是非常烧钱的难熬出头的,单单布料一项昂贵的价格就让人咋舌。退一万步讲,你的衣服没有人来买,你又哪里来的钱继续设计,把自己的想法通过制作衣服展现出来。 夏依颖听完林秋的想法以后若有所思,曾经的她质疑过自己的能力,把自己的锋芒全部隐藏起来,这样以后制作出来的衣服古板没有灵气。 自己何尝不是被老教授批评的话语给束缚住了自己的思考。 不过当务之急是早日弄好服装店的装修工作,争取赶快开业,耽搁一天光租金这么一项每天就得不少钱。 服装店的装修工作一直由夏依穎跟进, 夏依穎也想要多个伙伴好商量一些,自己一个学服装设计的,自己按照自己的心意设计的,夏依颖看着自己精心设计的店铺心里满意极了。不过还得问问林秋的意见,看看自己有没有哪里做得不够到位。 “林秋,你有什么好主意。” “我觉得你这样子装扮起来已经非常不错,不过灯光有些太暗了,有衣服看起来有些黯淡。”林秋细细打量一番,“你看你头上的红色卡子是不是看起来有点偏向暗红色。” 夏依颖拿下卡子一瞧,可不就是这样吗? “那你有什么想法?” “这样,我们在四个角落分别再放一盏灯,瓦数要低一点,太亮的话会晃眼,看着不舒服。”林秋指着店里的四个角落,在安上几盏灯效果会好很多,“我们再买几张椅子,高的矮的都买,摆在铺子里边,买东西的人如果带着小孩子的话,可以让孩子坐着休息。” 第六十二章 服装店 “我们再买几个塑胶模特。”林秋终于反应过来为什么自己感觉服装店有些怪怪的不伦不类的,原来是少了几个展示服装的塑胶模特,这是以前常见的摆设,但现在连见都见不着。自己把搭配好的衣服穿在假模特身上摆在店铺里边可以吸引顾客的目光,那是非常普遍有效的营销手段。 “这样做不好吧。”夏依颖微微皱起眉头思考,“那种塑胶模特赤身**的,会不会反而把客人全部吓跑了。” “想什么呢?”林秋忍不住笑出声来,原来担心的是这个,“这塑胶模特不就跟人一样得穿着衣服,我们别把这层衣服给扒了不就成了。” “你再想想如果有了塑胶模特展示店里边的衣服,顾客一眼就能瞧出来咱们家衣服好不好。”这塑胶模特总归多多少少会有一些效果的,“你可以自己搭配衣服穿在模特身上,这不挺能体现你的品味如何。” “这样也对。”夏依颖仔细想一想也对,服装搭配还能够看出自家店的品味怎么样。 “不过得交代店员模特身上的衣服绝对不能够直接扒下来给买家,否则后果不堪设想。”这个时候人们的观念可还没有那么的开放,看见那样的模特恐怕会对店铺的印象大打折扣。 “明白。”这还真是一个大忌,至少不能在众目睽睽之下给塑胶模特扒衣服换衣服,那后果究竟怎样不知道毕竟没有例子,但自家肯定不能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夏依颖知道这个螃蟹吃下去可得大伤元气的。 “这塑胶模特可不好买。”国内这东西没市场,现在国内还没有人做这个东西,即使有钱,也是想买也买不着的。如果真的想买这塑胶模特可不还得出国一趟,夏依颖想这也实在是忑麻烦了一点。 “是啊。”买不到这玩意可不就意味着这个好点子得破产了,林秋思索还没有别的好点子可以使得上劲。 “算了,包在我的身上。”看来自己得找人帮忙代买塑胶模特,或许他能够帮上自己的忙,不过自己还真的不想要求他帮忙。 “我们开业一周可以做活动例如买够一百块钱咱们送一块肥皂或者一支牙膏,二百块钱咱们送一条丝巾。这样的活动可以吸引一部分人的目光。你觉得这样的主意怎么样?”打折这卖的服装可以讨价还价不是明码标价有些不大合适,剩下的方法还有一个就是买衣服赠一些小礼品,这倒挺合适的。 夏依颖听到林秋这样的主意,大吃一惊,“你的脑袋里到底装了什么东西,怎么这 么多的主意都能够想出来!往我还真佩服你。”这样的主意林秋都能够想的出来,还真是厉害。 这声厉害林秋真是愧不敢当,这又不是林秋自个儿想出来的主意,不过是借花献佛罢了。 “不过我觉得送肥皂和牙膏看起来不大合适,显得有点俗上这里买衣服的都觉得自己有品味。咱们要不改送旁的为好。”来这里的都是些有钱人这样送的确不大合适,他们自认眼界高得很,如果送肥皂和牙膏,有可能结果会不尽如人意,夏依颖想想以后提出疑问。 “依颖,你化妆品店里应该还有没卖完的化妆品,我们可以把那个拿出来当作赠品送,这不也挺好的吗?然后把送的化妆品数量统计按进货价计算一下价格,到时候我再出一半的钱给你,你別投进店里边。”林秋想起夏依颖的化妆品店。 夏依颖若有所思,“那行就这样定下来吧。这样也好我就不必另外招工,还是用惯了的比较好,店里边四个销售员应该是足够的了。” “好了就这样好了,咱们两个人去找人装一下灯。”林秋提议。 “也行,早点把事情干完,我们找个地休息休息,我这腿现在已经有些站麻了。”这看看店铺里边的布局就费了不少功夫。 “依颖。”项明磊满头大汗,站在门外看着夏依颖,有些不知道该不该进来。 “听伯父伯母讲起来你今天在店铺这边,我来看看有没有什么粗活我可以帮得上忙的有的话尽管提。”项明磊露出一个憨憨的笑容。 “夏大小姐,那你就走呗,装灯泡的事情就交给你了。”林秋凑到夏依颖的耳边,“话说你爸妈还不知道咱们的店铺在哪里呢?看看他额头的汗,就知道他应该是一家家找过来,笑一个,走吧,我就回去了。” 林秋推了推夏依颖,笑了笑“走吧。” 夏依颖转过头来朝林秋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我走了。” 夏依颖迈着大长腿走了,或许是想到林秋的话这回夏依颖倒没有对项明磊恶言相向,“走。”简单利落一个字。 夏依颖把自己这会儿的好性子归功于自己对项明磊有事相求,没错夏依颖准备让项明磊帮忙买两具塑胶模特,摆在店铺里边既然有好主意能做到的就尽量做到,没准这回还真的能够干出一番大事业,实现自己的理想。 “好。”项明磊狗腿地跟上,“依颖,我告诉你这附近开了一家新的西餐厅,那家的牛排味道极好,你会喜 欢的,一会儿带你尝尝去。” “我又不是出来玩的,先办正事要紧,至于牛排吗?一会儿再去吃也来得及。”夏依颖才不会承认自己被好吃的牛排给收买了,项明磊的舌头就是饕餮的舌头,他说味道极好,那肯定是能够不会让自己失望而归的。自己只是想要尝尝牛排的味道而已,至于原谅他还没得很。 典型的口是心非,说的就是夏依颖这一款。 林秋看着这两人肩并肩一起离去的身影,还真是有那么一点越看越相配的感觉。这段时间相处下来,夏依颖的脾气林秋多多少少还是摸着了一些。夏依颖是个急性子又是个爆脾气的,项明磊平日里是怎样的性格照目前看来他对夏依颖还是比较的包容有一副好脾气。这两个人如果恩恩爱爱一辈子,林秋也不会觉得奇怪。 第六十三章 牛角面包 林秋刚刚买了个烤箱准备自己在厨房里边好好捣鼓一下,话说这要把烤箱用起来那还真是不怎么容易。对着这既陌生又熟悉的巨无霸,林秋感觉有些无从下手,可以后如果想要开设自己的西饼屋,可不就得自己上手尝试看看这机器好不好用到底应该怎么用来着。 这做糕点是自己的爱好,林秋先前和宋墨商量的就是自己究竟要在中餐馆和西饼屋之间选择哪一个。中餐馆做起来林秋自己有过经验这点自然是没有同宋墨提起的,做起来自己比较有把握,西饼屋则是更加倾向于自己的爱好,宋墨的支持给了林秋足够多的信心,林秋打算开西饼屋。 等开西饼屋以后攒够钱,林秋准备开阳光咖啡馆,林秋曾经待过的孤儿院名为阳光孤儿院,阳光二字就是取于此处。买下一处房子在x省开一家阳光咖啡馆是为圆自己和院长的一个共同的梦想,除此之外林秋准备把阳光咖啡屋赚到的钱全部捐给孤儿院。 饭得一口一口吃,一口吃成一个大胖子那是不怎么现实的。 这开西饼屋的关键得要做得一手好糕点,自己趁现在这段时间也得要练练自己的手艺,不然自己只能够铩羽而归。 制作面包蛋糕关键在于烤箱烤制面包蛋糕的时间得要控制好,看看眼前的巨无霸感觉自己之前的经验恐怕都是派不上用场的,这一切的一切都得要重新摸索,林秋拿出来纸笔准备做记录,这自己可马虎不得。 这闹钟在客厅老到客厅盯着也不是个事,自己还是得找个手表,话说自己还有一支宋墨送的手表,等找到手表自己还可以一边盯着时间一边做糕点的准备工作。 林秋翻箱倒柜半天才终于找到一只手表,话说这还是自己定亲的时候,宋墨送给自己的定亲礼之一,自己用惯手机看时间,再者这手表大大的表盘丑丑的模样自己还真是不大喜欢,所以这手表还真没用过,如果不是这一次自己准备做牛角面包,这支手表可不还得在箱底压着呢!这买来的巨无霸烤箱可没有定时的功能,自己制作牛角面包还得自己来计时。 林秋今天买到新鲜的黄油打算做牛角面包,牛角面包看起来形状奇特,色泽金黄,吃起来外酥内软,口味香甜。牛角面包是一款在法国非常流行的面包,林秋自己也爱吃口味特别的牛角面包,看起来可爱吃起来好吃软和,牛角面包除单一加黄油之外还可以自己对其口味进行改造,加入葡萄干坚果都ok,可以根据自己的口味进行添加。 牛角面包外形可爱就像牛的角一样 ,这好看的外形归功于切的时候得注意切成等腰三角形。 话说这烤箱是店里边价格最贵的一款,那质量是销售员当着林秋大夸特夸的,希望这一回自己没有被坑,这烤箱能够好使一些。 每隔十分钟瞧一下牛角面包的情况,这么烫的面包还得凉个五分钟再拿起来看。一个个仔细瞧过以后,林秋心里感到有些庆幸,看来这回自己没有被坑,这牛角面包受热非常均匀,这可真好,不过第一次牛角面包做起来有些焦,不过尝尝味道其实还是可以。林秋把剩下的牛角面包全部给放进烤箱里边烤,总算是找到牛角面包最合适的加热时间。 做完以后桌子上有一百来个面包,牛角面包做的时候得观察烤箱是否受热均匀,在加上几次尝试这面包可不就有这么多了么。 不过看着眼前这么多的牛角面包,自己是怎么样也吃不完的,牛角面包自己可以带一些给大伯子大嫂和小姑子那边,不过这样这牛角面包还有剩下不少,可以送一些给邻居和一直帮助自己的黄嫂,让他们尝尝看自己的手艺也不错。 不过自己的手力劲还真有点不行,这手实在是有够酸的,这揉面还真是一个体力活,自己现在还真有些吃不消啊。自己还得要好好练练自己的手力劲,揉揉自己的手腕,等手腕不再那么酸以后,把牛角面包拿给对面李嫂尝尝味道。 至于郑雪和郑玉这两个表姐妹,自己还是把牛角面包送给两个人尝尝,至于两个人究竟领不领情又是另外一码子事情,反正自己做的牛角面包还多的是,不送人留着也是浪费,毕竟是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关系稍微好上一些就行,总比现在一见面就不阴不阳总想刺自己几句话要来得好吧。 “这太阳打西边出来了,你今儿个怎么有空上我这里来。”郑雪打开门看见林秋端着东西站在自家门口,忍不住开启嘲讽模式,话说两个人大的矛盾根本没有,只是郑雪的嫉妒心作祟,在加上郑雪好像天生和林秋犯冲,反正她一看见林秋就心里边不舒服看见她不高兴自己心里边就舒坦了。这样的心理还真是有些奇奇怪怪,但她自己却不这样觉得,她还真有一副公主脾气,那是打小就被父母娇宠出来的。 脾气这么差劲,难怪人缘那么不好。 林秋尽力压下自己心里边的火气,林秋勉强在自己脸上挤出一个微微有些不自然的笑容,毕竟伸手不打笑脸人,这句老话应该不假。 “这是我新做的牛角面包,是一种在法国流行的面包,你尝尝看,味道 还可以。” 林秋这个时候也不管郑雪心里边是怎么想的,林秋赶紧把自己手里的碗递过去,“拿着,尝尝看,有哪做得不够到位的,你给我提提意见。” 郑雪这会儿被林秋的态度一下子给弄懵了,这是怎么一回事啊?她愣愣地接过林秋手里边的牛角面包。 看着郑雪接过自己手中的面包,林秋也不给她反应的时间,转身回屋,免得郑雪反悔不好意思收自己的牛角面包。 这把给郑雪的份送出去,那剩下的郑玉那边就更不用讲了,林秋不怕郑玉会拒绝收自己制作的牛角面包。 邻里关系改善指日可待。 第六十四章 宋墨平安 “咚咚咚。Δ┡”林秋敲开了黄嫂家的门,说句实在话林秋确实非常感激黄嫂这段时间以来对自己的照顾,黄嫂是军区大院里边出了名的好人缘,如果没有黄嫂的照扶自己这日子可不能过得这么舒坦。 “林秋,快快,进来坐。”黄嫂热情地朝林秋打招呼,这段日子相处下来林秋这个人懂事有礼貌是个值得好好相处的,别人敬她三分,她也敬别人三分,还是比较能够相处得来的。 “不了,不了,黄嫂,这是我新做的牛角面包,您郝副团长和仁杰可得好好尝尝。”林秋把自己的手里边的大碗递过去,里边放了八个牛角面包,可以给黄嫂一家子都好好尝尝。 “你做的糕点还没有不好吃的时候,就前几回你做的那些个好吃的可把我家仁杰馋得不行,就你上次教我的豌豆黄做法,我回去尝试做了号几遍,味道比得上外面卖的蛋还是比不上你做的,看来这不论做饭还是做糕点要想做得好吃的那全都是要靠天赋的。”黄嫂接过林秋手里边的牛角面包,“那我可就不跟你客气了,黄嫂就收下来了,不过这面包的样子还真是挺可爱的,像牛角来着。” “不然怎么能叫牛角面包来着?”牛角面包长得还挺形象的。 黄嫂点点头,“你啊,别走留下来在黄嫂家吃个饭,你自己一个人回去再做饭不是还是挺麻烦的嘛。” “黄嫂,不用,我就回去吃,我在家里边已经吃过饭了,这会儿自己的肚子是真装不下旁的东西了。”林秋这话也没错,自己已经吃了好几个牛角面包,再加上水果虽说饭菜没有做,但自己的肚子真的是有些装不下东西了,这也是真的,自己这送牛角面包也算得上饭后消消食。 “你啊,每回都这样下回别做饭常到黄嫂这里来,难不成你嫌弃黄嫂做的饭菜不够好吃不成?”黄嫂嗔怪。 “那哪能呢?黄嫂做的菜睡人不夸好来着。” “你啊,就这张小嘴甜得厉害。”黄嫂笑得春风得意。 “我讲得可是大大的老实话来着。你怎么就不信我呢?左右邻居哪个不夸您厉害来着?”黄嫂在这邻里间还是非常有名望的,持家有道,为人贤惠,孝顺公婆,儿子懂事,丈夫有本事,黄嫂把这个家操持地很好,为邻里敬佩。 “黄嫂,那我就先走一步。” “哎,等等我刚刚光顾着和你讲话倒把重要的事情给忘了,你等等千万别跑。”黄嫂往里边走的时候,还不忘找过头来,“这还是有关宋墨的, 你赶紧进来坐一坐,有份报纸我给你瞧瞧。” 有关宋墨抗震救灾的消息,宋墨的安危林秋一直挂在心上。 “好。”林秋进了客厅,坐在椅子上等着黄嫂。 “林婶好。”仁杰进屋朝林秋打了个招呼,“林婶你是不是又做了什么好吃的。” “算你聪明,林婶今儿个做了牛角面包现在在厨房里边,你去尝尝。”林秋笑了笑。 “好嘞,谢谢林婶。”仁杰欢喜地把自己的书包放回了卧室,风一般地跑向厨房。 “林秋看看就是这张报纸,上面讲了s省有关宋墨抗震救灾的事情,我也不识字,郝雷让我转交给你。”黄嫂把自己手里头的报纸递给林秋。 关于s省抗震救灾的消息在报纸上整整占了一个版面。 s省灾情逐渐减缓,救灾情况一切进展顺利。救灾情况一切顺利就好,只要灾区没有余震,那宋墨应该就是安全的,这样就好。 林秋接着往下看,讲着这次抗震救灾的进展,其中文中还提到了宋墨和其他军官的的名字。这段文字还配了好几张照片,宋墨就在其中的两张照片上边,两张都是灰头土脸的模样,身上沾满泥巴,有些脏兮兮的,一张是宋墨半跪在地上用工具挖土救人的模样,还有另外一张是宋墨半蹲着摸着一个男孩的头,把一个小小的塑料瓶交给一个那个小男孩,小男孩脸上露出一个欢喜的笑容。 那个塑料瓶真是越看越眼熟,好像就是自己之前让宋墨带在身边的那个塑料瓶,没想到这会儿被他用来哄小孩子去了,这也算得上物尽其用。 他啊,对孩子还蛮不错的。 看着照片上宋墨灰头土脸的模样,林秋觉得宋墨在外边执行任务变得消瘦了,也对,这是去救人,条件艰苦,吃不饱,又得争分夺秒救人,三天三夜不合眼也有,趁着空挡稍稍眯那么一小会儿,就要投入下一场救援活动,宋墨不是这狼狈样林秋才会觉得奇怪呢!不过现在在报纸上瞧见他安全就好。 有的时候心里边的担心不是不信任宋墨的能力,而是因为那是自己在乎的人,所以才会忍不住提心吊胆,那是出于对亲人的担心和爱。 林秋的眼睛微微有些湿润。 “林秋妹子,你别担心,宋墨这人那靠谱,每次出任务都能够非常好地完成自己的任务,从没见他出过大事受过大伤,你就放宽心吧。”看着林秋沉默的样子,黄嫂有些担心,这当家的怎么把不好的 消息也往林秋那里捅呢?这不是平白让人担心嘛!真是的。 “黄嫂,你这是误会了,宋墨现在安全,你看看这还有这都是宋墨,我这不是一颗心放下来了嘛。”林秋知道黄嫂是误会自己,把报纸上两张有宋墨在上边的图片指出来给黄嫂看。 “这仔细看看还真的挺像宋墨。”黄嫂盯着报纸看了许久也只觉得画面上的人有些像宋墨,“那就好,回去晚上好好睡个觉。” “黄嫂这张报纸我能拿回去不?”林秋扬扬手中的报纸,她想要拿回去好好瞧瞧。。 “行,拿着吧。”黄嫂面带笑意。 “谢谢黄嫂,那我就先回去了。”林秋起身欲走。 “你怎么老跟我这么客气。”黄嫂拦住林秋,“还有别这么心急嘛,等一下我,黄嫂把你之前拿来的碗给你带回去。” “好的。” 第六十五章 怒 林秋打黄嫂那里出来,回自己家远远地就瞧见郑雪和郑玉这两个表姐妹正站在楼底下,两人的手里边好像还拿着东西,这是在干嘛呢?难不成这两人是站在楼底下吃饭不成,平日里两人自持身份这样的事情还从未做过。 这是怎么一回事? 林秋走近一些觉得两个人手中的碗有些眼熟,这不是自家的吗?林秋瞧见瓷碗里面放的是牛角面包。 “林秋,你回来了,你做的糕点我可不敢吃,这叫什么来着?”郑雪似笑非笑地看着林秋,这话问的却是郑玉。 “牛角面包。”郑玉在一旁回答郑雪的问题,她皱了皱自己的眉头。 郑雪站在一旁露出一副非常嫌弃的表情,“见所未见,闻所未闻。这东西,长得怪模怪样的,这牛角面包真的能吃吗?” 两人一唱一答,看起来倒是配合得挺默契的。 “牛角面包是一种在法国非常流行的一款面包,因其形状似牛角而得名。你可以尝尝看,这牛角面包味道还是很不错的,外酥内软,甜香可口。”郑雪和郑玉两个人这是又想要来找茬,这还真是吃饱了没事干。林秋还真是想不明白她们到底在想些什么,是不是非得找自己不痛快,她们心里边才能够舒坦一些嘛。不过既然希望邻里关系稍微和睦一些那么自己现在就稍微忍耐一下下,林秋耐下性子来解释,希望她们不要得寸进尺,最好见好就收,否则自己也没必要一直给她们好脸色,她们又不是自己的祖宗,自己没有义务供着她们。 “还牛角面包,真是吃饱了没事干吧,闲得慌。”郑雪仰起头,说的好听一点像一只高傲的孔雀,说的难听一些像一只高傲的老母鸡,“这牛角面包我可不敢吃,我怕这东西吃了拉肚子,这东西我可不敢吃,郑玉你说是不是啊?”郑雪拉了拉郑玉,示意郑玉力挺自己。 “是是是,这牛角面包还真跟我们犯冲,我今天吃了一个,跑厕所就已经跑了好几趟,这东西,啧啧啧。”郑玉在一旁搭腔,帮着郑雪。 牛角面包怎么会让人拉肚子呢?如果牛角面包有问题自己现在还能够好好站在这里和她们讲话吗?看来这是隐晦地嫌弃自己做得东西不干净,每次都这样到底有完没完。 “你们两个这样做,有意思没意思啊,何必呢?”林秋挑着眉看着郑雪和郑玉两个。 “反正我就瞧不上你这样的,别以为这小小的牛角面包就可以收买我,我告诉你我郑雪就是瞧不上你这样的女人。”郑 雪朝林秋露出一个不屑的笑容。 我,我这样的女人,我这样的人究竟怎么了,真是莫名其妙的。 “我,我怎么了?”林秋看着郑雪,火气一阵一阵往上冒,这不是在骂自己嘛。自己好心好意给你们两个送牛角面包,虽然有想要缓和三个人的关系,你不接受就拒绝呗这样在自己面前来一套,何必呢? “你别觉得我再说笑,秦城,你总该认识吧。”郑雪的话咄咄逼人。 郑雪出一声嗤笑,“林秋你这爱慕虚荣的女人,你的东西我可不敢收,我怕脏了自己的手,我看这牛角面包还是给狗吃吧。” 郑雪直接把自己手里边的碗扔到地上,碗碎了,牛角面包沾了土,郑雪拿余光一瞥郑玉,郑玉手一松,这手里边的碗同样掉到地上碎了。 “你。”林秋的脸上显出怒容。 自己辛辛苦苦做的面包就这样被白白糟蹋了,况且这样不是在浪费粮食吗?林秋讨厌浪费粮食的人,在孤儿院里日子比较艰苦,饥一顿,饱一顿,吃了上顿没下顿的苦日子,林秋过过。 现在有很多人还吃不饱饭,郑雪的行为自己,自己的感觉就一个字,怒。 以后自己做的东西就算是给狗吃,也不给你吃。 “郑雪同志,原来这就是你所谓的高素质吗?那我今天可真是长了大见识。”这样的侮辱自己不接受,男大当婚,女大当嫁,那段原主的恋情早就已经成为了往事。原主和秦城并没有生过越界线的事情,两人之间至少在身体上是清清白白的,这点没有人会比宋墨更加清楚。 至于精神出轨如果现在躯壳里边待着是原主或许会,但自己却不会,在自己眼里秦城顶多是一个长得比较好看的英俊小生,仰慕之情那是半分都没有,又谈何精神出轨。 没有身体出轨也没有精神出轨,秦城的模样曾经有一段时间因为原主的原因,一直在自己脑海里涌现,原主爱秦城那是毋庸置疑的,但自己对秦城毫无兴趣,自己的喜欢已经给了宋墨。 郑雪自认自己有素质有文化谁要是嘲笑她这一点,她准是会气炸的。 果然以牙还牙,才是自己的行事风格,你这样做,难不成我还得忍着白白受气不成,我又不是什么受气媳妇。 果不其然,郑雪气得用手指头指着林秋,郑玉瞧见以后,咳嗽一声,郑雪立马收回自己的指头,现在被这边的声响吸引过来的人还不少,她可不想自己变成别人眼里的 泼妇。 “我身正不怕影子斜。”林秋勉强挤出一个笑容,希望以后还是不要遇见秦城为妙,这都是什么事情,不过秦城的事情郑雪怎么会知道。看来事情变得有些复杂,以后见着秦城的可能性有点大,林秋现在感觉自己一个头两个大。 “哼,你好自为之。”郑雪扭着腰走了,不情不愿地走掉了。 “那我也就先走了。”郑玉跟着郑雪走了,面上露出一个有些羞赧的表情。 林秋回楼上拿来扫帚、簸箕还有袋子,这瓷片边缘锋利容易扎伤人,得把它赶紧处理掉。至于这袋子是用来装被郑雪和郑玉两个表姐妹扔掉地上的牛角面包,她们不吃那自己就把面包拿给流浪狗吃,以后自己也不会做拿热脸贴别人冷屁股的蠢事,这牛角面包只是表面沾上了一点泥土,扔在大院只能是被当作垃圾被扫掉,有点可惜。 “宋家媳妇,这,这是生了什么事情?”一位嫂子上前好奇地询问。 “没什么,一点小事情。”林秋可不敢向这位嫂子倾诉,出了名的大嘴巴,告诉她以后自己和郑雪郑玉的事非得被传得众人皆知。林秋选择打马虎眼。 第六十六章 郑玉的心事 “妈妈,我想吃面包,好吃的面包,妈妈。”小如意摇着郑玉的手讨食。 郑玉摸摸孩子的头,“面包没了,以后也不会有。” 小如意的眼泪一滴滴落下来,在郑玉怀里嚎啕大哭,郑玉也只能狠下心肠任由孩子哭,等小如意哭累睡着以后郑玉把孩子抱回房间。 郑玉已经选择好站队,那就不好临时脱队,郑玉不是不想把牛角面包留下来给小如意吃,小如意平日里胃口就不大好,林秋做的面包着实好吃,自己也想给小如意多吃一点,但自己却不能够这么做。 “小如意,这是怎么了?”吴起有些心疼自己的宝贝闺女,他训练回来的时候就听见小如意委屈的哭泣声,但他嘴笨得很,不知道怎么哄,等到闺女睡着以后,吴起问问郑玉这是啥子情况。 “没什么?小如意就是嘴馋,林秋今天给咱家送了面包叫什么牛角面包,如意想吃,表妹叫我把面包扔掉。”郑玉叹了口气,那么好的面包,平时买都买不到就那样喂了狗吃,“让我别给林秋面子,可惜了那些面包。” 不过可惜也没办法,人家林秋又不是开面包店的,如意这回吃了下回也吃不着,况且表妹郑雪和林秋水火不容,自己也没办法,长痛不如短痛。 丈夫在高明手下当差,自己惹着郑雪,只怕高明会给丈夫使绊子,郑雪是个小心眼记仇得很,郑雪朝高明告状丈夫的日子就会越不好过。 “这表妹也实在是欺人太甚,这性子……”吴起攥紧拳头,新仇旧恨涌上心头,表妹欺负自己的内人,高明这些年又处处打压自己,这一家子还真把我们一家当软柿子捏不成,着实令人恼火。 “你别冲动。”郑玉一把抓住吴起的胳膊,“算了,这些年都过来了,也不差这么一会儿,坐下来我给你倒杯凉茶消消火气。” 郑玉在一旁努力地安抚吴起。 “都是我没用。”吴起狠狠地把手砸向桌子,“才会让你们娘俩受委屈。” “不委屈,你就是我和小如意的天。”郑玉拿起吴起的手,“哎呀,这手流血了,我给你涂点药膏。”郑玉的心里那叫一个心疼,细细地给吴起处理伤口,心里边对郑雪的恨意更上一层楼。 今天郑雪碰见堂妹,那个堂妹恰巧是和林秋读的是一所大学,郑雪从她那里打听到林秋曾经有过一个男友名唤秦城,那个堂妹不只从何得之,最终两人因为现实原因分开。当然在郑雪的眼里那就是林秋嫌贫爱富的表现 ,今天她觉得自己是稀里糊涂收下林秋的牛角面包,坚决不和解,就打算给林秋好看。 顺道拉上自己一起。 那一刻郑玉从郑雪的眼睛里瞧见了嫉妒二字,虽然不愿承认,但那种眼神那种心情对于自己来讲是多么的熟悉。 郑玉和郑雪两个表姐妹相差一岁不到,两个人打小一块长大,郑玉却处处不如郑雪,更准确地讲,从郑玉妈妈那一辈起,郑玉妈妈和郑玉一样没郑雪妈妈和郑雪漂亮,没她们有气质,没她们读书好,郑玉妈妈和郑玉没有读书的天分都没有上榜,但郑雪妈妈和郑雪都接受过高等教育。 可以说从小到大郑玉站在郑雪旁边的时候,就是一片小小的绿叶,她唯一的用途就是衬托郑雪这朵鲜花的娇艳动人,简单地说郑玉是郑雪的小跟班。 嫉妒的种子在很小的时候就在郑玉的心里埋下,后来郑玉认为丈夫吴起在郑雪丈夫高明手底下当差,高明使劲压着吴起,嫉妒的种子变异成为仇恨的种子,而且已经在郑玉的心里边疯长。 只有一点让郑玉心里边舒坦一些,郑雪妈妈嫁得好,然而郑雪却是下嫁,嫁人的时候还不怎么好看。 郑玉觉得郑雪唯一败笔的地方,换而言之郑雪比不上自己的地方,就是郑雪挑丈夫的眼光上真的不怎么样,郑雪的丈夫高明是入赘的。 郑雪丈夫名叫高明却不怎么高明,即使曾经有过岳父的鼎力支持,在军队里待了这么多年在不久之前才成为一名营长,没有多少军功,威望不高,可以说是混资历上去的。 郑玉打心眼里认为高明升任营长却压着丈夫不让升,以至于现在郑玉心里边对郑雪的埋怨那是三天三夜也讲不完。 事实上高明压着吴起是无中生有的事,两人半斤八两差不多,真比较起来,吴起还比不上高明。不过如果一个人一开始就用有色眼光看待他人,那么本来非常正常的事情也会被歪曲。 正因为郑玉和吴起用有色眼光看待郑雪和高明两人,郑玉才会认为如果惹郑雪不高兴丈夫的职就更加难升上去。 真正有本事的人在军营里是很难被埋没的,军营是一个讲实力的地方。 郑雪和高明的事可以说是丑事一桩,郑雪未婚先孕,大学还没毕业就结了婚,生下一个儿子给老爷子带。 老爷子亲自培养自己的重外孙,担心重外孙被自己不争气的孙女带坏,也不能交给郑爸郑妈,郑雪这姑娘不就是这俩夫妻带出来的嘛, 老爷子还真瞧不上自个儿的儿子儿媳妇,其中有一部分原因是儿媳妇没给儿子生下一个男孩,老郑家的根差点就断在这里。 按理说郑雪那时候是一个大学还没毕业就被高明弄大肚子,但谁叫郑雪有本事,爷爷厉害,父母是救死扶伤的医生,最后这件事情被压了下来,郑雪是病退离开学校,现在还能够成为一名老师。 但这却是她心中的一根刺,林秋上完大学,放弃老师这个工作,丈夫有出息,郑雪因为嫉妒而处处和她做对。 郑雪的爷爷有本事是一名师长,但唯一的儿子,郑雪的父亲没有继承他的衣钵,打小体弱,最后郑雪的父亲选择做一名救死扶伤的医生。 郑家祖祖辈辈出过不少将军,老爷子也曾经费大力气栽培高明,但奈何高明不是当将军的料,没有大本事,只是比较出色而已。 军队这种地方拼的是实打实的军功,老爷子不是会弄虚作假的人,知道高明那半吊子的水平,这栽培的心思也就淡了下来,一心一意培养重外孙。 高明能够坐上营长的位子,非但没有沾老爷子的光,如果没有老爷子可能早一两年他就已经担任营长一职。老爷子觉得他实力不够,想要再磨练他一番。 第六十七张服装店开张 现在连郑雪都知道原主,哦,不,至少是别人眼里的自己和秦城的那点往事,想来以后自己会和秦城相见,兵来将挡,水来土掩。Δ见秦城倒不是一件心惊肉跳的事情,关键是自己要不要给宋墨打个预防针,到底是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或者牢底坐穿,还是一切随缘,这想想都觉得好烦啊。 这件事情宋墨究竟是知情呢?还是不知情呢?这也是一个问题。 这先放放,宋墨回来还有几天时间,自己应该能够想清楚到底自己该怎么做好一点。 这和秦城谈恋爱真不是自己干的,但这句话讲出去又有谁会信? 今天的主要事情是服装店开业,先把眼前的事情做好。 “林秋你快来,你看看这店里印出来的东西行不行?”夏依颖热情地招呼着林秋,欢喜得紧。 “凑活着用吧。”印得不是特别清晰,不过没有大面积地染开来就已经挺不错的了。 “你啊,要求真高。”夏依颖笑呵呵的。 林秋走进店里,“要求不高,可是没有饭吃的。” “项明磊动作快一点。”夏依颖转向项明磊的 时候,语气一转。 项明磊在哪呢?店里边没有瞧见,林秋转过头看见项明磊穿着西装,手里边提着两串千子炮。 “好的,好的,你们退开一点我点一下千子炮。”项明磊快步走过来,准备点的时候转过头叮嘱着夏依颖。 “知道了,真啰嗦。”但夏依颖还是拉着林秋又往后边退了一步,以防自己被小鞭炮炸到。 一声声噼里啪啦的声音响起来,颖秋服装店正式开张,谐音“赢球”服装店。这名字是夏依颖自个儿捉摸出来的,说店名得把两个人的名字都放进去,她想好以后把自个儿觉得好的让林秋挑一个,夏依颖本来中意的店名里边有一个是秋颖,谐音“蚯蚓”。 好一个起名废,想比而言,颖秋服装店稍微靠谱一些。 夏依颖和自己租的店铺在一楼,否则这千子炮也不允许放,免得误伤别人,楼上的店主如果想放,只得到楼下来。这放千子炮听听它噼里啪啦的声音,也就图个吉祥,希望店铺生意兴隆。这把鞭炮放在别人家门口算怎么一回事,你想啊,这店主肯定不乐意,你不乐意也没有办法,租店铺的时候明确说明楼道里不可以放鞭炮,以免引起火灾,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我不同意,这开店不放鞭炮算怎么一回事! 不同意,可以,我也不和你多费口舌,这总会有别人愿意来租的。 先前这样的纠纷生过,一个店铺放鞭炮结果左右店铺都遭了殃,不但造成损失,大家还认为那地方不吉利,店铺租金被狠狠地压下来,这也算是前车之鉴。 这楼房这么高,下面人如果不知道上面在放鞭炮,结果被掉下来的鞭炮炸伤,那也不是开玩笑的。 这千子炮打完,林秋这些个纷乱的想法也就随着鞭炮声在空中飘散了。 “林秋,你知道吗?大早上的就有人好奇地打量着店铺里边的模特,这样子弄起来还真是不错啊!”夏依颖出一声感慨,自己这店铺弄起来还真有几分稀奇的。 “那你就等着数钱数到手抽筋吧。” “你又打趣我。”夏依颖嘟着嘴。 正式营业以后进服装店来的人还真不少,或许是被店里边的塑胶模特吸引住,还有可能是被店里边独特的优惠方式给深深吸引住。 林秋和夏依颖两个人齐上阵招待顾客,一个早上连喝口水的时间都没有,忙得团团转。不过就算有喝水的功夫也没有那条件,新开的店热水 瓶杯子都没有备齐,就算备齐了也没有水。 不过好在结果是喜人的,这衣服挺好卖的,一个早上的功夫,从林秋手里边卖出去的衣服就有十几件,这衣服卖得出去,关键在于服装漂亮有特色。 直到大中午的时候,服装店里边才没有顾客上门,林秋感觉自己口干舌燥,腰酸背痛,卖衣服还真是不容易,一来你得能说会道让顾客买下自己的衣服,二来忙起来得一直站着,精神饱满,如果你佝偻着背,看起来软绵绵的模样,如果自己是一名顾客在第一时间对这个店铺的印象分就会不高。 林秋和夏依颖还有两个销售员搬来椅子坐下来休息,感到疲惫但心里边却十分高兴,开店第一天生意火爆。 林秋瞧见项明磊正大包小包的拎东西回来。 “我去买了饭菜,咱们中午就在店里边吃饭。”项明磊把饭菜放在地上,把椅子拼凑在一起,又从外面拿进来好几个碗。 大家终于在饥肠辘辘以后吃到饭,这个时候饭菜吃起来是最香的。 林秋瞧见项明磊拿了两双筷子,其中一双专门给夏依颖挑鱼刺,看起来鱼刺挑得既干净又熟练,这个家伙还蛮体贴细致的嘛。夏依颖吃起项明磊夹过来的鱼也是一副习以为常的模样。 林秋和夏依颖两个人单独吃过饭,夏依颖不会挑鱼刺,但爱吃鱼。前两天两人一块吃饭,林秋点了一盘鱼,结果夏依颖眼巴巴地看着鱼,但没有伸筷子,后来还是林秋给挑的鱼刺,只不过林秋业务不熟悉,鱼刺挑得不怎么样。 吃完饭,几个人坐在椅子上不想动,这善后工作还是项明磊自己一个人包圆的。 下午的时候服装店热度不减,来买衣裳的人络绎不绝,这回倒是能够喝上水,项明磊从外边带回来几个颜色各异的杯子在上边贴了名字标签和两个热水瓶,把水倒上,放在一边凉一下,瞅着空隙喝上一口水,这嗓子才没有那么难受干涩。 项明磊原来是从卖开水的小贩那里买的水,一瓶热水两角钱,那小贩就在百货不远处,平时去买也比较方便。 最后林秋夏依颖和项明磊留下来算总账的时候,夏依颖眼里迸出喜悦的光彩,林秋也止不住的乐呵,今天一天营业额达到八千多块,刨去衣服的成本和赠送的化妆品的成本,净赚三千来块钱,但这是在不算电费,不算员工工资的,不算店铺租金的情况下,这些个花出去的钱扣出去估摸着这一天还是挣了两千多块钱。 不过现在 这个时候林秋还得倒贴钱,当初讲好化妆品按进货价自己得出一部分钱,这衣服卖得这么快,自己这钱会不会不够。 当然这只是玩笑话,今天迎来一个开门红,真好。 第六十八章 七夕重逢(补更) 农历七月初七,一年一度的七夕节已至,和宋墨重逢的日子就在今天,这不林秋接到过宋墨的电话,宋墨说抗震救灾任务已经圆满完成,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今天大部队就能够回来。 七夕节,或许是两人的团圆日。 林秋一边哼着歌一边在家做巧果,“巧果”又名“乞巧果子”“巧饼”,是用油、面、糖等做成的各种形状的小面点,香甜可口,是七夕节这天必做、必吃的一种传统节日面食。 巧果的传统做法是撒扑粉油炸,也有讨巧的法子,放进烤箱里烤熟后拿出,晾凉后即可食用,既然有了烤箱那自然是选择后者,方便的多,做出来以后只需在烤箱里弄一遍就可以。巧果没必要做太多,这东西家家户户都做,也没什么地可以送人,做一点多点节日的氛围。 不过这个烤箱还真的挺占位子的,放在厨房里边,厨房本就不大的地方变得狭窄,自己还得小心它不进水,感觉安全隐患蛮大的。 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没有模具,这巧果如果用模具做出来,那花样可就海了去了,鱼、花、鸟、福等等那才叫一个精致。巧果做好以后自然晾干,完全凉透了密封保存。如果只是为了观赏看,可以涂上颜色,串成一串的,挂起来自然风干,那才叫一个好看,而且做出来以后可以放一年都不会变质。 林秋瞧瞧自己做的巧果,表面呈金黄色,入口松脆,具有芝麻香味,呈金黄色看起来就让人有食欲,只可惜不是特别美观,普普通通的大饼形状,没什么新意。 不过这也给自己一个启,这以后自己开西饼屋也不拘于西式点心,端午的粽子,七夕的巧果,中秋的月饼,在节日即将到来之际都可以做,想必买的人会挺多的。 林秋等啊等,夜色渐深,月牙儿高高挂起,群星璀璨,宋墨还没有回来,林秋熬不住先回房间睡觉去了,这回林秋留了个心眼,把灯开着,自己的胆子还真没那么大,宋墨上回还真把自己吓得不轻。 不过这么晚了,宋墨今天能够回得来吗? 迷迷糊糊间林秋听到房间里有人走动的声音,闻到一股泥土混着汗的味道,林秋赶忙睁开眼睛,宋墨已经回到家中。宋墨此时正在找衣服,灰头土脸的,衣服上沾着不少泥巴和草屑,整个人看起来极为狼狈。 “回来了。”林秋揉揉眼睛,看看手上的手表现在已经十点钟了,“怎么这么晚?吃过没?” 看着宋墨狼狈的模样,林秋心疼得紧。 “任务刚刚结束,桌上巧果吃了几个。”宋墨找衣服的手停了下来,“你继续睡。衣服放哪?” “看你这风尘仆仆的样子,去坐着,衣服我给你找,我把衣服重新整理过一遍,你找不着的。”这衣服找不着是正常的,男女衣服混着随便放不合适,宋墨的军装更得讲究,随便乱放回头穿着梅干菜一样的衣服可不得被人笑话,看着也不精神。人靠衣装马靠鞍,这句话还是有道理的。 宋墨这回在外面待了半个多月,人瘦了、黑了,眉宇之间是浓浓的倦意,吃不好睡不好,每天投入高强度的营救任务,人没有铁打的身子,这样下来虚弱在所难免。 林秋从床上爬起来,从衣柜的另一侧翻出来一套新买的衣服,宋墨不在,这套衣服是照着宋墨军装的码买的,应该会合适,能穿。 林秋出来的时候宋墨正咕噜咕噜地喝着冷水,一副渴极了的模样,林秋刚刚想说喝生水不好,宋墨已经放下手中的水勺。 “热水瓶里都是热水,你拿去浴室洗澡,我给你新买的衣服你看看合不合身。”林秋听说今天宋墨可能会回来少了好几瓶热水,给宋墨洗澡用这下算是派上用场了。 林秋把桌上收拾一下,现碗里边的四五个巧果已经被宋墨吃了个精光,这得多饿啊,宋墨该不会刚刚还是干吃的吧,不然怎么猛喝生水,林秋把热水往水勺里倒一些,放在桌上凉一下。 宋墨胃口好,看着精瘦精瘦的人实际上是一个大胃王,能吃得很,那几个巧果平日里都不够填饱他的肚子,这个时候肯定还是饿着的。 好在林秋早有准备。 进厨房给宋墨下一大碗面,两个鸭蛋放葱花、盐做蛋散,再把桌上专门留下来的菜和肉倒进去,一碗省事的面就已经大功告成,宋墨从浴室里边出来的时候,面已经凉得差不多了,宋墨狼吞虎咽地吃着面。等林秋把宋墨换下来的衣服浸泡在桶里边,出来的时候现宋墨连面汤都喝得干干净净,水勺里的凉白开也进了宋墨的肚子。 “还饿吗?”这么多吃进去会不会吃撑了,“有没有感觉肚子涨涨的,会不会难受。” “没。”宋墨的上下眼皮子在抗议,“我已经两天没合眼,一天多没吃东西。” 宋墨抬起头,眼睛里布满血丝,疲惫得很。 “这么累,怎么不休息一会儿再回来。”林秋感到心疼,宋墨这家伙怎么也不知道爱惜自己的身体,都这样了,还赶着回来。 “我和你说过今天回来的,你会担心。”宋墨打了个大大的哈切,还有更多的是因为思念,想早点瞧见林秋,不过现在自己真的好困啊! “赶紧的,睡觉去,都累成这样了。”宋墨到现在才回来,担心是难免的。 宋墨呆呆地点点头,坐在位子上没有动弹,林秋拉他一把,自然是拉不动的,宋墨坐在那里稳如泰山。 宋墨反应过来自己该去睡觉。 起身以后宋墨给了林秋一个大大的熊抱,林秋感觉有些腿软,肯定是羞得,不,不是,宋墨把自己身体一部分的重量压在林秋身上,真心重,林秋伸出手指头戳戳宋墨的肩膀,“赶紧的起来,我快被你压扁了。” 宋墨进房间倒头就睡,林秋把灯的开关一拉,房间陷入一片昏暗,两人同盖一床被子进入梦乡。 第六十九章 喜剧鬼片 第二天林秋醒来的时候,宋墨还窝在被窝里,林秋起床的动静也没有惊醒他,此时他睡得正香甜,这还是破天荒的第一回。┡宋墨平日里睡眠时间短,睡得很浅,一开始的自己一有动静,他就会从睡梦中醒来,也是适应了许久以后,他才不会因为自己的一个翻身而醒转。 每天公鸡还没打鸣,天微微亮的时候,宋墨就会起床,这个样子只有一个解释,累的慌。 林秋蹑手蹑脚出了房间,让自己的动静尽量变得小一些,让宋墨在房间里边好好休息。这抗震救灾任务才刚刚结束,一天的休息时间总该会有的,况且宋墨还是昨晚上十点多才回来的。 早晨起来熬粥,喝暖粥暖胃,这些天在外没吃好,回来得好好养养胃,不然等年纪大了以后胃会出毛病,那时候才遭罪。 宋墨洗漱完以后,两个人静静地喝粥,享受着难得的清闲。 “今天你还得去训练吗?”林秋慢慢地喝粥,动作优雅讲究。 “今天休息一天。”宋墨拿起碗呼噜呼噜一碗粥下了肚,“这粥熬得真好。”宋墨起身又盛了一碗粥,“回味甜的。” 那是自然煮粥容易,但要煮好一锅粥可就没有那么容易,讲究的东西多了去了。 “那你一会儿把烤箱搬一下,厨房里挤得厉害。”这烤箱放在厨房里真不怎么靠谱,也不知道自己一开始是怎么想的最后选了厨房这个地。 自己人小力气小,这么一个烤箱五个自己也搬不动,要搬的话只有找人帮忙,但自己一个人在家,一帮男的进来也不合适,会招人说闲话,唾沫星子淹死人,该避嫌的还得避嫌。 特别是在有人想法设法找自己不痛快的情况下。 这搬东西找人还得宋墨出面,这烤箱上回是三个人抬上楼的,但宋墨他们力气应该大一点,再找一个凑成两个人搬这个大烤箱应该是绰绰有余的。 在宋墨的提议下,两人打算看一场电影,宋墨想要看抗日电影或者动作片,林秋想要看喜剧鬼片,恐怖片和喜剧片是两个截然不同的电影类型。两者融合在一起就有了喜剧类型的恐怖片。在恐怖之余不乏喜剧色彩。约会的时候看热血电影总感觉有点怪怪的。 最后两人选择了一部喜剧鬼片。 看电影得配点小零食,电影院不远处一个老头扛着一口葫芦一样的黑锅,将米变成白白的爆米花,嘭的一声总是很吓人! 香喷喷的烤红薯三角钱 一斤,买了两个,只花了五角钱。 建国之前彩色电影就已经在国内已经出现,到现在这个时候彩色电影变得比较普及,电影的质量比不上后来的,但却也别有一番韵味。带着喜剧色彩的恐怖片令人忍不住捧腹大笑,心情舒畅。 生前是唱旦角的戏剧演员的男人,死后变成一只男鬼,有些小道行,算准一名将要临盆的孕妇会于某家医院生产,准备投胎重新做人,却不想,该孕妇被一个女高中生送错医院,因而错过投胎时机。 为泄心头之恨,开始想方设法捉弄女高中生,他附身到女高中生暗恋的学长身上,干出一系列啼笑皆非的事情,总之偷鸡不成蚀把米,最后被女高中生的善良感动,几年以后投胎成为女高中生的儿子。 这样的电影国内才刚刚出现没多久,宋墨还没看过这样的电影,看到搞笑的地方,他的脸上露出一个有些别别扭扭的笑容,林秋倒喜欢这样的电影,全程笑声不断。 这爆米花和烤红薯最终全进了林秋的肚子,爆米花闻起来非常香,但先你得有一口好牙,因为爆米花吃起来有点硬,吃完以后林秋觉得腮帮子有点疼,烤红薯热乎乎的,香味扑鼻,食之甜软。 看电影的人没有后世那么含蓄,尖叫声笑声连成一片,人们的心情随着情节的展跌宕起伏,这是一种非常特别的感觉。 讲句真话,这部电影看起来真实感不强,但林秋不是个喜欢找茬的人,例如女高中生在睡觉,然后一张照片慢慢的爬上了她的床,林秋看到是一根白线在牵着那张照片。 这烤红薯味道好,但后遗症比较令人难以接受,坐在林秋旁边的那位大姐和她的儿子,两人全程在吃烤红薯,电影结束的时候,毒气从他们那里放出来,吓得林秋拉着宋墨两个人落荒而逃,这味道着实醉人,等到呼吸到新鲜空气才觉得好受不少。 看来公共场合不宜吃红薯,生这样的事情,想想都觉得好丢人啊。下回自己还是把烤红薯带回家里吃,像那对母子那样…… “饿吗?”宋墨脸不红气不喘。 林秋跑得脸红心跳加,“你,你觉得我现在还能吃得下东西吗?”小肚子微凸,装满了爆米花和红薯。 “附近有家做臊子面的,味道正宗。” 臊子面,就是在煮好的面条上,浇上用肉、蔬菜等制成的“臊子”。这种面在关中地区“身价”很高,是一种只有节日或生日时才能吃上的特殊风味食品。 宋墨说的没错,这臊子面味道的确非常正宗,一进到店里,浓浓的酸辣味扑鼻而来,闻得林秋口水直流。面条细长,厚薄均匀,臊子鲜香,面汤油光红润,味鲜香浑厚而不腻。 林秋只能看不能吃这心里边的郁闷可想而知。 “怎么有两碗?”自己又不吃,不过闻起来真的好美味的样子。 “尝尝,剩下的我吃。”宋墨笑笑,林秋刚刚的小模样真像一只小馋猫,可爱得紧。 开动。 臊子面薄、筋、光、汪、酸、辣、香,吃起来口感柔韧滑爽,彻底征服了林秋的味蕾。 不过可惜的肚子实在饱得厉害,只能够尝尝鲜,汤的味道酸辣可口,回味悠长,实在是一大美味,林秋这个平时不怎么爱吃面的人,现在已经完全被它征服。 两份臊子面几乎全进了宋墨的肚子。 “下回我们再来吃。”林秋对臊子面念念不忘,下回自己可不能饱着肚子来,得给臊子面留个位置。 “好。” 第七十章 偶遇前男友 林秋这几天一直在服装店里边帮忙,店里生意比较火爆,但人手不够,中秋过后,自己和夏依颖就能够稍微歇一会儿。 “秦城,你瞧瞧我穿这身好看不?”一个娇俏的女声在自己耳边响起。 秦城,什么鬼,自己听错了吧,这个世界上同名同姓的人海了去了,自己应该不会那么倒霉,直接遇见原主的前男友吧! “好看,就这身吧。”温润如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这绝对是秦城,没错,他的声音非常特别辨识度非常高,在人群中你能够一下子听出来。 “你啊,我穿什么你都觉得好看。”女子出银铃般的娇笑声,不过还是可以听得出来她的高兴。 “因为你天生丽质,长得好。”这夸人的话,秦城从前从未对原主说过,他是一个比较含蓄的人,平日里看起来对谁都温温柔柔、客客气气,但骨子里又有一种文人的清高,不屑于讲甜言蜜语。 “讨厌。”林秋能够想象女孩轻轻跺了跺脚,满脸羞红的模样。 现在这些都不重要,关键是自己得怎样躲过这两个人,自己还没有准备好看见秦城,自己还没有来得及对宋墨坦白从宽。 听声辨位,他们正站在自己的侧前方,如果自己往外边走肯定会被现的。 偶遇前男友,试问自己该如何躲过,难不成捂脸往外跑,这样他们就瞧不见自己的模样,但这样一来不是显得自己心虚,如果店里边的其他人喊自己的名字,那也是妥妥的会暴露无疑。这到底是一个好主意,还是一个馊主意。 自己现在是抓紧时间逃跑呢?还是装鸵鸟他们瞧不见我? 那还是捂脸跑吧,偶遇前男友,真心尴尬,自己都不知道要用怎样的表情来面对他。 正在林秋准备逃跑的时候,自己的肩头被人拍了一下,“你好,可以帮我拿一下上边的衣服吗?” 那个女孩的声音在自己耳边响起来,好吧,看来自己是躲也躲不过了。 不过自己是怎样被人现是销售员的呢?林秋低下头瞧见自己身上的制服,恍然大悟,店里边生意火爆,还是自己提议做一套统一的制服,这样一来顾客可以非常容易地找到销售员,不然的话人一多起来,就会招呼不周。 不过自己现在这样,算不算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因为这身制服,然后自己就暴露了,想想都是泪啊。 还是那句老话,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没有迈不去 的坎,有的事情不会因为自己的逃避而变得从未生过。 林秋转过身来大大方方地露出一个笑容,“您好,请问您需要哪件衣服?” 该来的总会来的,在郑雪的那番话之后,林秋已有预感自己会遇见原主的前男友秦城,只不过这样的偶遇太过突然了一些,自己完全没有准备好。 眼前的女孩可能是个混血儿,蓝眸金,五官没有西方人那样挺拔,有种中国人的小巧秀气,穿着洋装,看起来像一个精致的洋娃娃,一口讲的很溜的中国话。 女孩身边的秦城林秋自然也是瞧见了,身材看起来比原来壮实得多,以前秦城条件不好,后世的人吃饭吃到八分饱是为了控制身材,秦城吃饭吃得少,是因为家境不好。 看得出来这段时间他过得不错。 秦城是瓜子脸的男人,拥有一副好相貌,脸色原先有些苍白,现在却是透着血色的白皙,一身书卷气,非常吸引有着公主梦的女孩或者女人。 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林秋感觉到女孩的脸好像一下子变得有些狰狞扭曲,但仔细一看又是好好的,没有什么异常,应该是自己眼花吧,林秋还是在心里边多留个心眼。 秦城看见宋墨的时候装成没事人的模样,仿佛两人从未见过的样子,照样对这个女孩大夸特夸,从头到尾没有同林秋讲过一句话。 他这样一来,林秋倒松了一口气。 女孩指挥着,林秋把挂在墙上的衣服款式几乎全部都拿下来给她自己试过,林秋感觉有些奇怪,这该不会是故意找茬吧。 行,你说哪件就哪件,我给你拿,姑奶奶我的胳膊都快要不行了,心平气和,还是自己告诉员工得认真耐心地对待每一位顾客,自己得以身作则,否则自己提出来的这些效果得大打折扣,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做法着实不可取。 女孩颜好身材好,买衣服的时候也没有进更衣室试穿,只在身上比划一下,话说这些件衣服都挺适合她的,穿在身上至少不会难看。 她每件衣服都要拿两个码子,在身上比划比划又让林秋给挂回去。 好吧,最后的结果还是喜人的,这个女孩一次性买下十几套衣服,花了将近两千块钱,这也算得上一笔大买卖,平时一位销售员一天才能卖出去七八套衣服,生意好的时候也就十套多一点。 只不过她最后买的衣服全部都是一个码子的,看来这个女孩应该是知道自己是秦 城曾经处过的对象,她的眼神有杀气,嘴抿得紧紧的。想来刚刚她的表情怪异,并非自己的错觉。 找茬还算不上,找自己不痛快才是真的,这样上上下下来一通,一般人都忍不住,如果自己真的是个销售员对顾客脾气,结果顾客是一位贵客,那最后就会变成工作难保。 女孩搂着秦城的胳膊,店外边进来两个人,把十几个袋子全部拎走。 自己的胳膊都觉得有些疼得厉害,半个多小时,一直重复一个机械的动作,用杆子拿衣服挂衣服,最后又要把女孩指定要买的衣服再拿下来,感觉现在自己的胳膊都不是自己的了。 等他们走后林秋彻底成为一滩软泥,用力揉揉手腕,甩甩手腕,才好受一些。 “林秋,你真厉害。”夏依颖在中午吃饭的时候对林秋竖起一个大拇指,真心佩服。 “是啊,秋姐,你真厉害。” “没什么,好好工作,对顾客耐心一点。”林秋微微一笑,看上去非常平静谦逊的样子。 “嗯。”两位销售员小鸡啄米般点点头。 林秋心里边波澜起伏,总感觉这件事情不会就这样结束,现在自己是不是得选择坦白从宽。 第七十一章 前男友相约(补更) 整个下午林秋都有些魂不守舍,想着秦城这个所谓的前男友,当然不是,林秋在想自己到底应该怎样坦白从宽。 “秋姐,外面有人找你。” “有点面善。” 有人找我?自己还见过。林秋疑惑地走出店门,看见秦城西装革领的站在门外,朝自己矜持一笑。 真奇怪,好端端的秦城找自己干嘛。 “林秋,有点事,我们去喝一杯。”秦城脸上带着虚伪的笑容,林秋看着感觉有点毛毛的,这样假的笑容让人感觉非常不舒服,假笑的最高境界是让别人感觉自己非常真诚。 “酒吧?”林秋皱皱眉头,去酒吧喝一杯,就自己这三杯倒的水平,还真不敢去。 秦城的嘴角抽了抽,“不,去咖啡馆,我时间有限。” 秦城用痛心疾地目光瞧着林秋,怎么酒吧这种大染缸,林秋也会去。 或许有的人天生犯冲,林秋看见秦城就觉得不舒服。 “能快点吗?我赶时间。”秦城看看自己手上的金表。 你时间有限,关我什么事,反正我又不想和你聊天。 “行,你在外面等一会儿,我给你拿张椅子,半个小时后关店。”爱谈不谈,不谈拉倒,自己还真不想和他独处。 秦城的笑容挂不住,“百货左边的咖啡馆,我等你,半个小时以后见。” “行。”林秋答应的痛快,我先晾你半个小时再说。 得到林秋的答复以后,他头也不回的走了。 夏依颖好奇地拉着林秋调侃,“那男的谁啊?长得还挺不错。” “别瞎说,我是有家室的人,他,我大学时候的对象。”林秋也没打算藏着掖着,自己身正不怕影子斜,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怎么还不允许别人有一段曾经。 夏依颖揶揄道,“哦,关系不浅嘛。” “夏依颖同志,你本事见长。”林秋笑眯眯地看着夏依颖,“什么时候喜糖啊?” 夏依颖一张俏脸变得通红,“林……林秋,你瞎说什么呢?” 瞧瞧这羞红的脸蛋,真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当然开玩笑也是要有分寸的。 “没瞎说,真的,找个好男人就嫁了吧。”林秋示意夏依颖低下头来,在她轻声道,“我觉得你们两个挺合适的。” “不和你讲了,讲不过你。”夏依 颖摆出一张严肃脸,“林秋同志,好好工作,别想东想西。”这是她为数不多细腻的时候,林秋今天看起来和平常不一样。 “明白。”往事已矣,往好的方面想想秦城现在女朋友都已经有了,自然不会和自己过不去。 “喝点什么?”秦城礼貌地问。 “一杯卡布奇诺。” “一个巧克力蛋糕,一会儿带走。”秦城补充道。 在等候卡布奇诺的全程中,秦城安安静静,没有讲话。 林秋喝了一口,卡布奇诺香醇可口,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口味有点偏甜,“有话你就说。” “林秋,我们两个已经结束了。” 秦城喝了一口咖啡,眉头紧皱,他自己压根不会喝这么苦的东西,但谁叫这是时尚呢? 他的皱眉林秋瞧在眼里,话说他的那杯咖啡不知道加了多少奶和糖,只泛着浅浅的咖啡色,对于不会喝咖啡的人来讲,咖啡无异于中药,不喜欢就不要点,何必自己找自己不痛快。 “哦。”约前女友强调两人已经分手,这是什么套路?林秋感觉自己有点糊涂。 “你明白我的意思吗?”林秋的一声‘哦’听在秦城耳朵里就是敷衍,揣着明白装糊涂。 明白什么意思? 看着林秋久久不语,秦城的话里带着点火气,“别装糊涂。” 自己有装糊涂吗?我怎么不知道,仔细回想一下,一坐下来第一句话就提强调分手的事实,究竟为何?感觉好像两个人处在不同的次元,他说的每一个字,我都懂,但我就是不知道他在讲些什么? “请问可以讲的明白一些吗?”他的意思这么含蓄,自己理解不来,也不想多费脑细胞思索,就如同他说得那样,原主和秦城已经结束,自己干嘛费心思揣摩他的意图。 “那我今天就把话讲明白,以后你不要想着赖上我。”秦城也不再动自己手边的咖啡,直直地看着林秋。 赖上他,缠着他,会不会我的耳朵有问题。 “现在今时不同往日,我已经变得有出息,而你……”秦城上上下下打量林秋一番,挺直了自己的腰板。 话说他打量的是自己身上的这身制服嘛,难不成这制服看起来有那么寒碜不成? 不过他的意思倒挺明确的,咱俩现在不在一个阶层上,以后有事没事不要来找我。 “我明白 你的意思了,请问我们的谈话可以结束了么?”林秋又补了一句,“我现在已经嫁人,以后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互不干涉。” 像自己这样把话直接讲明多痛快,七弯八拐的,别人未必听得懂,有时候只是白费功夫,即使听明白,别人也可以装糊涂,一拳打在棉花上,没有效果。 “那就好。”秦城一副松了一口气的模样。 他再次看看自己手中的金表,“都这个点了,服务员结账。” “一共八十块。”话说这家咖啡馆真是非一般的贵,看着秦城肉痛掏钱的模样,林秋心中暗爽,结果秦城摸遍口袋也只有七十五块钱,林秋自己又掏了五块钱。 话说他身上的这套行头可不便宜,做工一流,按现在的市价来看没个五六百块钱是拿不下来的。 “我走了。”秦城红着脸尴尬地拎着巧克力蛋糕快步走出咖啡馆,林秋一个人留下来喝咖啡,不喝白不喝,自己还得省着点钱呢,要花钱的地方很多。讲句真心话,这咖啡豆的品质不错,香气足,回味悠长。 “你有没有瞧见,那男的带着金表,掏钱却那么不爽快。”林秋起身准备离开的时候,听见刚刚的服务员小声地同同伴嘀咕。 难怪他频频看手表,这算不算炫富。 不知道原主如果还在看到秦城现在的模样,会不会感到失望,秦城曾经的清高一去不复返。 不是林秋特意贬低秦城,他身上的那身行头应该是他的小女友买的,妥妥的奢侈品。 或许有一天,他会成为所谓上流人士的一员,但这又与自己何干呢? 人在这个社会中摸爬滚打,初心不变的人很少很少。 至少现在的秦城和曾经的秦城已经变得截然不同了。 第七十二章 坦白从宽 林秋家里一条新的小规定,林秋做饭,宋墨在的时候负责洗碗,宋墨做菜实在没有天分,看得人心惊胆战,只怕他一不小心把厨房给炸了。 不过洗碗倒游刃有余,瞧瞧那光可鉴人的样子,不得不承认这碗洗得比自己好。 看着宋墨认真洗碗的模样,林秋的小心肝一颤一颤的,感觉压力很大,先回了屋。 林秋躺在床上忍不住想东想西,白天的一幕幕在自己的脑海里回放,伸头也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坦白从宽,求不杀。今晚上不管怎样先把事情讲了再说,总比以后宋墨从别人嘴里得之来得好。自己可不认为自己是言情剧的女主角,郑雪知道意味着高明也知道,宋墨处处压高明一头,高明跟宋墨讲起来的可能性还真有。 宋墨洗完碗,三下五除二把自己给扒了个精光,钻进被窝,压在林秋身上。 “等等,不行。”林秋推拒着,自己还有话要讲,拖得了一时,拖不了一世。 “怎么了?”宋墨没动继续压着林秋,温情地亲着林秋的额头。 “我有话要讲啦。”林秋用自己的小手堵住宋墨的嘴,“先让我把话说完。” “就这样,别动,讲吧。”宋墨挑挑眉,剑眉星目,宋墨是典型的穿衣显瘦,脱衣有料,完美的腰线,诱惑无比,那就是传说中的人鱼线,再加上八块腹肌,看起来性感极了,男人味十足。而且偷偷告诉你,八块腹肌摸起来,手感一级棒,林秋感觉自己有点把持不住。 美人计的威力真是强大,漂亮女人让男人神魂颠倒,英俊男人也可以让女人尖叫连连忍不住犯花痴。 “来月信?”宋墨像盯着猎物一样盯着林秋,一副想要把她吃下肚的模样。 林秋艰难地点点头,事实上林秋大姨妈没来,但她如果不这样做,等到一会儿被宋墨亲得迷迷糊糊,自己就会把坦白从宽的事情忘到瓜哇国,然后到等到明天,不知道明天的自己有没有这么大的胆量。 “要不要喝红糖水?”宋墨记得上次林秋来月信,难受得厉害,喝了红糖水才舒缓一点,宋墨起身打算去到红糖水。自己又不是禽兽,想着之前林秋小脸苍白的可怜模样,宋墨觉得心疼得厉害,也得好好照顾她一回。 林秋拉住宋墨的大手,看着宋墨担心的模样,感觉自己心里有愧,自己不应该这样诳他。 林秋闭上自己的眼睛,“没来月信,我今天见到秦城。”先把最关键的话抛出去再说 。 林秋睁开眼睛,感觉自己松了一口气,解决掉一个安全隐患。 在婚姻中,我们得适当坦白,记住是适当坦白,还是要给彼此一点点空间,保留一点点神秘感。这是前世大学寝室长的婚姻保鲜之道。 “是吗?”宋墨的声音在自己耳边响起。 秦城这家伙,宋墨的确知道,林秋大学时候处的对象,整一个文弱书生,手不能挑,肩不能抗,就是长得人模人样了一些。 这样的男人,宋墨瞧不上眼,但谁叫这样文文弱弱类型的男人从古到今都受人欢迎。像自己这样的军人,反倒不受女子喜欢,觉得军人粗鲁,瞎说,军人服从的是铁一般的纪律,或许我们不够温柔体贴,不会甜言蜜语,但我们对婚姻忠诚得很。 后来知晓两人掰了以后,宋墨火上门提亲,这才娶得美人归。自己新婚之夜讲的话里有水分。 不过自己知道秦城的事情可不能够让林秋知晓,好不容易她对自己敞开心扉,自己这点破事还得藏着掖着,不然林秋会不会认为自己心怀不轨,对她早有企图。 “秦城是谁?”宋墨这会儿揣着明白当糊涂。 “大学时候的学长,那个时候我们自由恋爱。”林秋转过头看见宋墨的脸都黑了,“当然我们现在什么关系也没有。” “今天我们见了一面。”宋墨的身体紧绷着。 林秋看着宋墨紧张的模样,忍不住想逗逗他,“我们一起喝了一杯咖啡。” “哼。”宋墨不爽地哼了一声,任谁知道自己的妻子和从前交往的对象,见面之后一起喝咖啡,心里边哪能舒坦,“然后呢?” “你该不会吃醋了吧。”林秋反身趴到宋墨身上。 “吃醋是什么?”宋墨顶着一本正经的脸,有些困惑地问。 “吃醋的感觉就是像喝醋一样,心里边酸酸的,感觉不高兴。”不知道现在这个词明了没有。 宋墨的脸黑成炭,嘴硬的很,“没有。” “好好好,没有就没有。”林秋忍不住笑出声来。 “好了,不逗你,说正经的,你看我已经是你的妻子,将来还会是你孩子的妈,我是和你共度风雨的那个人。”林秋凑上去亲了宋墨一口,“秦城他现在也有交往的对象,还有声明一点我对他已经没有感觉了。” “我们两就是去咖啡馆喝了一杯咖啡,准确的说是我喝了一杯咖啡, 他喝了一口咖啡,他叫我离他远点,别打扰他的生活。” “真的?”宋墨挑眉,林秋这胆子是越来越大,得好好教训一下。 林秋把今天生的事情仔仔细细讲了一遍,其中包括秦城的女友找自己不痛快还有秦城打肿脸充胖子的行为。 “好渴啊。”林秋讲完以后口干舌燥。 宋墨体贴的端来一杯热水,待凉后,林秋喝下解渴。 “来月信?”宋墨板着一张脸。 “真的,比黄金还……”剩下的话还来不及说出口就被宋墨一下子压在身下,堵住了樱桃小嘴。 宋墨心想这回自己若是真的信了才是傻瓜一枚。 “别,别,灯。”林秋抓紧空隙想要宋墨把灯给关掉,这灯开着,实在是太羞耻了。 宋墨装耳聋,自己什么都没有听见,灯下看美人,越看越美,三分颜色也能看出七分姿色,更何况林秋本就是个小美人。 “混蛋,停下来。”林秋忍不住抗议,这一下子肉吃的太多,有点撑。 宋墨表示这会儿自己的耳朵依旧不好使,听不见林秋在讲些什么。 禽兽啊,怎么人和人的体力差这么多。 第七十三章 奇怪的林秋 这人和人之间还是有很大差距的,至少在体力上,林秋落后宋墨哪止一节。Δ┡ 宋墨第二天照旧生龙活虎早早的起床锻炼去了,林秋却是等到日上三竿才勉强爬起来,身体酸软没有力气,但还得去店里,这店里人手不够,自己得去帮忙,但现在的自己真的很想再睡上一觉。 得,深呼一口气,爬起来,刷牙洗脸,睁着朦胧睡颜坐上车,车子摇摇晃晃,林秋感觉自己坐在车上昏昏欲睡,但还得撑着眼皮,免得自己真的睡着,售票员一喊站点,林秋就立马清醒过来,下了车。 伸伸懒腰,小碎步走回店里,林秋真的是有点腿软。 大早上的顾客不多,林秋帮忙整理摆放店里边的衣服,夏依颖就站在林秋旁边。 “林秋,你脖子这里怎么红红的。”夏依颖眼尖,指着林秋脖子上小小的红斑有些好奇地问。 她个子高,林秋脖子上的红色斑点,很容易就被她看见。 脖子上的红色痕迹?应该是宋墨昨晚上留下来的痕迹。 “蚊子咬的。”这蚊子咬是遮掩吻痕的不二法宝,都怪宋墨这个家伙,也不知道节制一些,连脖子都吻,好在自己机智的拿蚊子当挡箭牌,不然的话,自己这下子可不得丢人丢大了。 好在夏依颖声音轻,没有把另外两个人招过来。 这种痕迹过来人一瞧,一准能够看出来,就算看不出来猜也猜得出来,宋墨一回来,林秋的脖子上就有了这样暧昧的痕迹,除了两夫妻间的事情,还能有什么别的事情。就算真的不是,也容易遭人误会,人家也会认定,你这是羞涩的表现。 现在这个时候如果被别人瞧见这样的痕迹,可是一件非常羞人的事情,指指点点在所难免,民风保守,自己可不想成为吃螃蟹的人。 “都这个时候了,你家里的蚊子还是这么猖狂?”夏依颖觉得自家这个时候可没有这么多的蚊子,况且之前林秋不是说自己不容易招蚊子咬,这回怎么被蚊子咬的这么凄惨。 夏依颖想想自己也得小心点,林秋这不怕蚊子的现在居然被叮成这副模样,自己这容易招蚊子的,只怕会被叮的更惨一些,还是小心为上。被蚊子咬真的不舒服,痒痒的,特别想挠一下再挠一下,然后包包就得好几天才能消掉。 “是啊,这蚊子忒厉害了,忑猖狂了。”宋墨这只级大蚊子着实猖狂的厉害,吻哪里不好,偏偏吻自己的脖子,难不成是宣示所有权,男 人的心思海底针,怎么也这么不好懂。 今天早上起得迟,林秋急急忙忙出门,没有好好照一下镜子,这甜蜜又恼人的痕迹没有瞧见,自然不会遮掩。这会儿这等羞事,也是不敢直说的,只得找个借口先搪塞过去再说。 “你的脸有点红,是不是人不舒服?”夏依颖的目光被林秋通红的脸蛋给转移了目光,“你人难受不?要不先歇歇。” “不难受,可能是被外面的风吹的,今天风挺大的。”我的脸通红还不是因为你的眼睛老盯着我的脖子,那可都是吻痕,姑奶奶你别盯着,我的脸就不会红彤彤的,那纯粹是羞得。 这一个借口编下去还得由另外一个借口接着往下说,这感觉也不是很好。 今天风大吗?夏依颖记得自己过来的时候,只有阵阵微风,可能是林秋来得比较迟,后来风刮大了一些吧。 林秋想着自己得赶紧找个东西遮掩一下,夏依颖这个纯情的黄花大闺女认不出来,但总有人能够看得出来,这是疼爱后留下的痕迹,被人认出来,自己得多尴尬啊! “依颖,我肚子疼得厉害,你看着点店,我先去趟厕所。”林秋觉得早一点弄完,被人认出来的几率会大大减小,林秋选择拔腿就走。 这就是屡试不爽的尿遁。 “林秋。”夏依颖的叫喊没有止住林秋逃离的步伐。 “你方向走错了,这边走有厕所而且近。”夏依颖小声说,除了她自己也没有旁人听得见。 夏依颖觉得林秋今天看起来怎么奇奇怪怪的,跟往常的她完全不一样。 林秋找借口出了店铺,给自己戴了副口罩,店里边清扫用到的,防止大量灰尘进入鼻子,这下子也算找到另外一个用途,掩人耳目。林秋到别的店里扯了根丝巾把自己的脖子围住。 林秋这带着口罩出来,非常引人瞩目,大家都好奇,好好的一人干嘛遮遮掩掩的。 林秋走进一家饰品店,在五楼。 “大姐,你这是怎么了?”其中一个年轻的销售员礼貌的问道。 大姐,自己有这么老吗?明明是眼前的销售员看起来比自己年纪大多了。 任何时候,讲一个女人年老,那个女人肯定是不会高兴到哪里去的。每个女人都曾有过这样的一个梦想,虽然听起来有些不切实际,希望自己永远十八岁,青春永驻,一直停留在最美好的年华。 不过自己现 在这个模样,人家认不出来自己岁数多大,也正常得很,毕竟半张脸都被口罩遮住,除了额头和眼睛,什么都看不出来。她如果喊自己小妹妹更加不合适。 “没什么,一点小咳嗽,医生说戴口罩好一点。”林秋扯了个谎,假意咳嗽一声,自己出来买条丝巾可得战决,借口出来上个厕所,这就算便秘,比较艰难,也不会花上半个多小时的时间。 林秋借着店里的镜子照了一下,现吻痕就在锁骨以及锁骨上边一点点,如果今天穿的是像平时一样的有领子的衣服,这痕迹就能遮住。 现在的话,一条丝巾足以遮住这样的痕迹。 林秋扫了一眼丝巾,挑了一款花色简单,跟自己今天穿的衣服搭配起来比较合适的丝巾,也不讨价还价直接付了钱走人,不管店里边的销售员看自己的怪异眼神。 在楼道里绕了一圈,摘掉口罩,又回到服装店里边。 第七十四章 前男友的现女友(补) 林秋围着条丝巾,还没进店就看见一位金的姑娘,身姿妙曼,正背对着自己同夏依颖聊天。 金的女孩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常见,昨儿个遇见一个,今天又有一个。x省这个地方外国人和混血儿非常少见,林秋来这边好几个月才见到的一只手都数的过来。 “林秋,克瑞斯找你。”夏依颖朝林秋招招手。 找我,谁? 金女孩转过身来,看起来很面善,这个女孩在哪里见过。 “林小姐,您好,请问能够借一步说话吗?”金女孩露出一个有礼的微笑。 林秋觉得这个女孩越看越眼熟。 “你是……”金蓝眸的少女,可不常见,该不会是秦城的现女友。 “林小姐,我们昨天见过一面。”女孩露出一个矜持的笑容,笑不露齿,显得淑女可爱,“我是秦城现在交往的对象,我叫克瑞斯,我的中文名字是项心雨。” “你好,克瑞斯。”昨天秦城找自己叙旧,今天克瑞斯找自己又是所为何事? “林小姐,是这样的,我想和你谈谈,可以借一步说话吗?”克瑞斯露出一个甜蜜的笑容,“我知道附近有一家咖啡馆做的巧克力蛋糕味道很不错,要不我们去那里坐坐?” 巧克力蛋糕,应该就是昨天秦城打包带走的那个。 人家态度友好,自己也不好拒绝,现在时间还早,店里边还不忙,自己去一趟也花不了多少时间,“好,但我只有一个小时的时间,店里生意比较忙,不回来的话,我的工作难保。” 林秋促狭的眨眨眼。 林秋点了一杯蓝山咖啡,一小块奶油蛋糕,克瑞斯坐在对面点了一杯红茶,一小块巧克力蛋糕。 “林小姐,昨天的事情非常抱歉,我不是有意的。”克瑞斯扑闪扑闪着大眼睛,用小鹿斑比般的眼神瞧着林秋。 开头第一句话就是道歉,这会不会是一场鸿门宴,至少今天的谈话不会简简单单就这样结束,眼前这个名叫克瑞斯的女孩只怕早就知道原主曾经和秦城有过那么一段。 看着克瑞斯无辜的模样,林秋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林秋姐,我可以这样叫你吗?”克瑞斯也不等林秋的回答,“我知道林秋姐曾经和秦城有过那么一段,毕竟秦城是这样优秀的一个人。” 情人眼里出西施。 “祝你们幸福。”没有争锋相 对的场景,想来谈话应该不会特别糟糕,想想唐婉的歇斯底里,虽然那个时候,唐婉真的吃错药,但真的令自己心有余悸。 林秋的这句祝福也是出自真心,自己对秦城没有感觉,克瑞斯如果和秦城修成正果,没有人打扰自己的正常生活,这样最好。 林秋不求大富大贵,钱财名利皆为身外物,有的话那是最好,没有的话也不过分强求。林秋只求生活平和幸福一些,最好的话,少一些波澜起伏,平平淡淡又未尝不是幸福。 “嗯。”林秋的话令克瑞斯一时语咽,满腔劝说的话吐不出来。 “你不必担心我和秦城的往事,如今我已嫁做他人妇,我和他早已没有干系。”林秋慢条斯理的喝着咖啡。 “真的。”克瑞斯的眼里满是疑惑,“爱情,怎么说放下就放下。”克瑞斯自认如果有人让自己离开秦城,自己是无论如何都不会愿意的,自己深爱着他。 “真的,中国有句古话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现在我已经有了归宿。”林秋冲着克瑞斯笑,“他也已经有你这样好的对象,还有一点,我的丈夫待我很好,我很幸福。” 林秋笑容的甜蜜自己这个深陷爱情的人,看得出来,没有做假的痕迹。 “林秋姐,我可以和你讲讲,我和秦城的故事吗?”克瑞斯还想再试探一下林秋,是不是真的对秦城没有感觉,中国有个成语叫做死灰复燃,意思不是很明白,大概讲的就是像秦城和林秋这样的两个人,可能还会在一起。 “可以。”林秋有点傻眼,为什么前男友的现女友会想要同自己聊一聊他们的恋爱经历? “那是雨天,我被淋得特别惨,然后秦城出现了,递给我一把伞,我们就这样相识。”克瑞斯陷入甜蜜的回忆,“他的真的很有文化,文字,嗯,对,文字造诣很高,人很聪明,我的中文这么好还是他教的。” 克瑞斯露出一个傻白甜的笑容,“但他有的时候又有点笨拙,我们第一次去咖啡馆喝咖啡的时候,他说这比中药还难喝,苦苦的。” “你能明白这种感觉吗?”克瑞斯盯着林秋。 “你明白就好。”林秋假笑,好肉麻的桥段,自己鸡皮疙瘩掉一地,真的不大明白,瞧着有点像白蛇传里的桥段,如果秦城是一条报恩的白蛇的话,这就是男版的白蛇传。 “咦,对了,你怎么知道我和秦城曾经是……”克瑞斯看起来有些天真浪漫,不像是一个会请私家侦探调 查自己的人。 “是一个女孩,她说她和林秋姐还有秦城是一所大学的,然后你们俩还有过一段。”克瑞斯仔细回想一下,“我还看过你的照片。” “我的照片?”那人究竟是谁? 林秋感觉自己嗅到了阴谋的味道,郑雪知道,这会儿克瑞斯也知道,这到底是冲着谁来的? “你还记得,那个女孩长什么样子吗?”敌在暗我在明,还是得知道一些消息。 “有好几个女孩找过我,不记得她们长什么样子,不过从她们那里我知道你在这里。”克瑞斯摇摇头,把自己知道的事情一五一十讲出来。 “克瑞斯,你最好还是小心一点。”这件事情透着不同寻常的味道。 “为什么?”克瑞斯有些疑惑。 “你想想,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女孩冲出来,我已经嫁人,不应该是冲着我来,那会不会是冲着秦城来的。”林秋瞎掰了一个理由,这幕后的人不知道想找谁的麻烦,多个人可以多一点线索。 没想到林秋的话最后居然一语成谶,那人的确是奔着秦城去的。 第七十五章 克瑞斯 “我在想那人会不会在觊觎秦城。”自己现在这样诱导小女生,会不会显得有些不大地道。 觊觎秦城,林秋觉得这个可能性有点小,秦城长得帅气没错,但应该还没到令人飞蛾扑火的地步吧。 “觊觎是什么意思?”克瑞斯歪着头有点好奇。 看来克瑞斯这中文还是有些不过关,但一个外国人能够讲出这么溜的中文已经很不容易了,日常交流没有大的障碍也就ok了。 “觊觎的意思就是可能有女孩想要和你抢秦城。”林秋讲起来还有些脸红,今天老在瞎掰。 “林秋姐,你讲的有道理,秦城这么优秀有这么多人想要和他在一起正常的很。”克瑞斯讲到此处双眼直勾勾的看着林秋,“林秋姐,你没有骗我吧?你真的对秦城没有那种心砰砰跳的感觉。” “没有,千真万确。”林秋有些哭笑不得,自己看起来是对秦城穷追不舍,哦,不,恋恋不舍的模样吗? “优秀的人不论男女,总有人想要扑上去,是这样讲的吗?成语好像是四个字的。”克瑞斯有些苦恼,“中国汉字博大精深,真的好难。” “前仆后继,是这个成语吗?”林秋觉得克瑞斯看起来还蛮可爱的。 克瑞斯的眼里是熊熊的战火,“对,就是前仆继,谢谢你的提醒。”没有林秋姐这个最大的障碍,自己一定会像爹地一样,怎么说来着,抱得美人归,好像爹地是这样讲的。 “所以得保持联络,如果还有后续展,就告诉我,我如果知道也会告诉你的。”林秋忍不住咳嗽一声。 “嗯。”克瑞斯用手撑住下巴,“林秋姐,你说会不会有很多人跟我抢?” “只要你们两个人相爱,那么谁也抢不走。”克瑞斯看起来蛮单纯的一个女孩,希望秦城不要辜负她,两人能够终成眷侣。 “林秋姐,谢谢你。”克瑞斯感觉自己茅塞顿开,“林秋姐,你说秦城会不会愿意娶我?” “你现在多大?”法定结婚年龄二十周岁,秦城和自己一般大,但克瑞斯看起来育的很不错,但从她说话的语气来听有些稚气未脱,天真浪漫有点像个小孩子。 “我今年十六,我已经可以做秦城哥哥的新娘子。”克瑞斯脸红彤彤的像熟透的苹果,“我已经到法定结婚年龄。” 在大胆的女孩讲到这个话题都得脸红,嫁给自己爱的人,那个人又爱自己,应该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 ,让人心生憧憬。 不过克瑞斯今年才十六岁,感觉有点偏小,秦城有老牛吃嫩草的嫌疑。 克瑞斯应该是个外国人,世界各国关于法定结婚年龄的界定有所不同,例如伊朗法定结婚年龄九岁。 “克瑞斯,那我就先回店里,现在店里边比较忙。”林秋没打算索要克瑞斯的电话号码,一个小女孩,应该不会是来找她麻烦的。 自己可得多加小心,就像自己刚刚所说的那样,敌在暗我在明,敌人可能清清楚楚的知道自己的一举一动,而自己却对她一无所知。 不过是狐狸总会露出尾巴的。 “林秋姐,今天冒昧打扰了,请您不要见怪。”克瑞斯露出真诚的微笑,站起来送林秋。 “没什么,那我先走了。”林秋挥挥手向克瑞斯告别。 克瑞斯挺单纯的一个女孩,如果秦城是真心的话,希望两人能够幸福,或许在外人看来克瑞斯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但感情的事情又有谁能够讲清楚说明白,鞋子合不合脚只有穿的人知道,再名贵精致的鞋硌脚的话,那也算不上最佳选择。 “等等,林秋姐,我……”克瑞斯跑的上气不接下气。 “怎么了?”林秋看见克瑞斯脚下踩的高跟鞋,“下次要小心一点,穿高跟鞋跑起来容易崴脚。” 克瑞斯点点头,嗯了一声,调皮的吐了吐舌头,“下……次会注意的,林秋姐,我们还没有交换电话号码呢?” “行,我把夏依颖店里的电话号码给你,你认识她吗?”今早上看到两人聊的还挺欢的,军营里不能够私自装电话机,打电话不方便。 “夏姐姐是我堂嫂,昨天堂哥介绍的。”克瑞斯想了想补充了一句,“我有中文名字的,项心雨。” “可惜没有纸笔,要不然回趟店里。”林秋纸笔都在店里,这电话号码也不好记。 “我从咖啡馆要的纸笔。”克瑞斯把纸撕成两半,两人把号码写上,交换一下。 “林秋姐昨天我真的挺抱歉的。”克瑞斯感觉有点愧疚,昨天自己是真的想找林秋麻烦,今天林秋姐对自己这么耐心。 “别放在心上。”跟一个小孩斤斤计较没意思。 林秋回到店里,夏依颖围着林秋绕圈子。 “林秋,出去这么久,聊了些什么?”夏依颖忍耐不住自己的好奇心。 “没什么,克瑞斯 的对象是我大学时候交往过的。”林秋不打算遮着掩着,自己不说,夏依颖以后也会知道,毕竟夏依颖是克瑞斯的堂嫂。 夏依颖惊讶地“哦”了一声,难怪昨天气氛有点怪怪的。 “别聊我的事情,聊聊你和项明磊那小子,现在处的怎么样?”林秋和夏依颖相处久了感情越来越好,现在已经成为无话不谈的闺蜜。 之前夏依颖还起哄如果林秋有了孩子可得认自己作干娘,林秋答应的爽快,不过夏依颖的孩子也得认自己作干娘。 “话说,你什么时候喜糖?”这会儿关心关心闺蜜的人生大事不为过吧。 “人家都叫你堂嫂了,你结婚我一定给你送丰厚的礼金。”夏依颖在爱情面前有点胆怯,不敢迈出步子。 “林秋,你又转移话题。”夏依颖有些羞恼的靠近林秋的耳朵,大喊,“林秋。” 这声音可真够大的,林秋感觉有些哭笑不得。 “快了。”夏依颖轻声说,如果不是林秋站得近,只怕听不清。 “恭喜。”这可不是开玩笑的时候。 “我有点害怕。”夏依颖轻咬贝齿,感觉对未来有点迷惑。 “人都是这样过来的,如果以后项明磊敢欺负你,我叫上宋墨教训他。”忧郁的表情不适合怒放的玫瑰。 “他才不敢欺负我,好像在一起也不赖。”这点夏依颖倒有信心,从小到大只有自己欺负他的份,他一直对自己很好。 “恭喜依颖姐。” “你们居然偷听,林秋,你死定了。”夏依颖追着林秋跑。 第七十六章 军演倒计时 “这次的军演上面给予了高度重视,对你来说也是个好机会,你得好好把握。”郝副团长语重心长的说,宋墨曾经是自己手底下的兵,比自己有出息得多,“你有机会参加,可得好好表现,那些个家伙才没有闲话可以讲。” “长,明白。”宋墨敬了一个标准的军礼。 “别这么见外,这次军演过后,不出意外能够成为一名副团长。”郝雷上前拍拍宋墨的肩膀你是我带过的最有出息的兵,“你小子有出息啊。” 宋墨是实打实靠军功上来的,如果不是资历比较浅,这军衔还得往上动一动。 军演有一定程度的危险性,这可不是小孩子过家家,真枪实弹的演习,一个弄不好,会有生命危险,刀枪无眼,出现伤亡在所难免。 “总之你得小心一些。”郝雷给宋墨提个醒,有家的人就会不一样,军人保家卫国是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但家人也需要自己的守护。 不过这次的军演是一个大好机会,表现出色可以好好的露一次脸。 说句实在话这样的军演许多人想参加的,甚至有的人不惜千方百计的找后门插进去。 和平年代相比战争年代来讲,军人的生命安全更有保障,不上战场,真刀实枪的机会变少,这立军功的机会也大大减少。 军演也有大有小,像这种大型军演恰恰是比较容易出头的,也是一种相对而言简单方便的立功机会,一旦立功,尤其是获立二等功及二等功以上的勋章,那么立功人的前程自是无可限量,说平步青云也不为过。 然而军功想立却也没有那么容易,能参加军演的都是精英中的精英,没有两把刷子,靠开后门进去了也不行,不但没法子立功还有危险,最后白白浪费大好的名额,想要在军演中捡漏,一个字,难,除非你有逆天的运气,误打误撞立了大功,这几率比起中彩票差不离。 军队这个地方,没本事,找后台开后门也没有多大用处,只是履历上添上几笔显得更加光鲜一些。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没有良好的表现,这一切都是白搭。 真正有本事的人,可以通过这些机会给自己镀金镀银。 宋墨这次如果表现出色,他的升任也就显得理所当然,令人无话可说。 郝雷相信凭宋墨的表现,在这次军演中大放异彩是非常有可能的。 “好好准备。”郝雷感觉有些头疼,看着宋墨这幅德行。八杆子打不出 一个屁来,寡言寡语的模样,还真想象不出来,他跟弟妹究竟是怎样一个相处法。跟自己待了这么多年,怎么一点也看不出自己的影子来。 自然是看不出来好副团长的影子来,郝副团长又不是宋墨的爹,没准仁杰以后会和郝副团长有几分相似。 “好。”宋墨微微一笑,“别担心。” 待宋墨走后,郝雷好好回味宋墨的话,拍拍自己的大腿,“这个臭小子,这半年多的时间还真有些变化,越来越有人气。” 这有了家庭的男人才是一个真男人,人会有所成长,宋墨现在变得越来越有人情味,以前这样的话,这样安抚的笑容,他可不会说。 郝雷还记得宋墨刚刚当兵的时候,整个人看起来冷冰冰的,唉,自己怎么开始回忆起从前,或许真的是有些老了,这以后还是年轻人的天下。 宋墨从郝雷办公室出来回到自己的办公室,手底下的好两个兵王程和李铁蛋就走了进来,据说他们两个人也在这次演习的名单里边,想来探探营长的口风。 “营长,听说这次咱们会一起参加演习。是不是啊?”王程打头阵,王程有点憨憨的,是个傻大个。 “是啊,营长,可以给我们说道说道不?”李铁蛋跟着起哄,在宋墨手底下当兵有好几年的时间,李铁蛋可不怕宋墨这一副生人勿近的模样。 “看来上回郝副团长罚你俩跑的不够多。”宋墨露出似笑非笑的表情。 王程捅了捅李铁蛋的胳膊,挤眉弄眼的,意思是怎么连这个咱们营长都晓得。 李铁蛋皱着一张脸,意思是我怎么会知道,是不是你小子偷偷泄的密,自己的嘴巴严的很,王程这小子傻乎乎的,没准别人一问就傻傻的讲了出去。这是一个糊涂蛋,一个呆瓜。 “营长,你在讲什么?恕我脑袋瓜子不好使,真的听不明白。”李铁蛋打算揣着明白当糊涂,这自己可不能认,否则还得被营长再操练一遍。 “营长,你肯定弄错了,我和铁蛋是给自己增加训练任务呢?”王程挠了挠头,想出来一个好借口,感觉自己的想法真是机智。自己也没有李铁蛋讲的那么笨嘛,偶尔还是能聪明一下的。 李铁蛋听见这话,狠狠地瞪了一眼王程,真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家伙,你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自己怎么会相信王程这家伙靠谱呢?自己真是没眼光。 “行了,军演的时候小心一些。”宋墨平静的说。 话说这李铁蛋和王程这两个兵的感情一直都挺好的。 “哎,明白。”李铁蛋笑得合不拢嘴拍了一下王程的脑袋瓜子。 王程看着李铁蛋感觉有点委屈,“你干嘛拍我?”好端端的这是做甚? “呆子,军演咱俩有份。”李铁蛋有点恨铁不成钢,王程的脑袋瓜子什么时候才能够变得活泛一些呢? “哦。”王程过了好半天才反应过来李铁蛋的意思,“谢谢营长。”嘴里呵呵笑个不停。 对于李铁蛋和王程来讲,这可真是一件好事,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没准表现出色,能够升衔。 “营长,那我俩就准备去了。”得到宋墨的肯,李铁蛋拉着高兴得有些找不着北的王程一起走出去。 “呆子,还不快点跟上。”李铁蛋走远了一些,声音变得有些模糊。 王程的傻笑声隐隐约约传入宋墨的耳朵。 “这两个又不把门给带上。”宋墨坐在里边摇摇头。 第七十七章 离别在即 宋墨也没在自己的办公室多待,在夕阳的照射下回了家。 “今天怎么这么早就回来?”宋墨傍晚回来的时候林秋正坐在客厅里看电视。 林秋看小品看到开心处,忍不住捧腹大笑,“你来看看,今天的小品挺……”林秋话说到此卡住了,宋墨不大喜欢看这种小品,他都不知道笑点在哪里。 今天这么早回来吃饭,有点反常。平日里训练,从未见宋墨迟到早退过,除了上次说要出任务,那天回来的特别晚。 天不怕地不怕的宋营长此时还是有些踌躇,话到嘴边却吐不出来,宋墨坐在旁边的椅子上。 林秋觉得有些奇怪,什么时候宋墨也对这样的娱乐节目感兴趣了,每回看电视宋墨都是非军事节目和新联联播新闻联播不看。 “这节目好笑吗?”林秋有些疑惑,宋墨真的能够领会到小品的精髓吗? 宋墨挤出一个有些僵硬的笑容,“挺好笑的。” 得,这眼睛都不知道往哪里飘,一副神游天外的模样,宋墨哪能看得出来这小品的精妙之处。 “你今天这是怎么了?”林秋按掉电视看着宋墨,今天宋墨的表现有点可疑,“看起来有些奇怪,从实招来,不然小心我大刑伺候。” 看着林秋圆溜溜的大眼睛,宋墨不知怎的觉得有些心虚。 “明天我就要参加演习。”宋墨终于忍不住开口说道,眼里满是不自然。 “演习?”林秋对这个军营里的东西真不怎么了解,如果不是因缘巧合嫁给一个军人,军营的东西只怕是这辈子都不会想要去了解的。 “军事演习,参加过好几次。”宋墨没有讲的是这次的规模最大,规模越大意味着越正规,危险性会有所上升,风险与机遇并存,立功的机会大大上升,否则也不会有那么多人想要拼命挤进去,还不就是因为希望下一个立功者就是他自己。 “真枪实弹?”军事演习会不会上真枪实弹会有生命危险的那种,如果是的话,林秋想想都觉得渗人。 看着林秋小脸白的模样,宋墨感觉有些心疼,“用的是空包弹,没有弹头的。”宋墨没有讲明的是用枪打的空包弹在五米的距离内有一定的杀伤力,每次军事演习都允许有一定的伤亡率,约在万分之一左右。 “那……演习,危险不?”空包弹是不是没有很大的杀伤力?林秋具体的也不明白,没有杀伤力是不可能的,但杀伤力究竟 多大,真的不知道。 林秋心想演习和实战还是有所区别的,实战那是人命攸关的事情,演习就是让你感受那种氛围,不会想要优秀的军人白白送死 “我会小心的。”宋墨这句话出自真心,自己参加军演的时候,务必得小心,别到时候军功没有挣到,反倒把自己折进去,自己这条命如果真的要没,也是在为祖国奉献的时候。 不过不管什么时候自己这条小命得珍惜。 宋墨还年轻,趁着自己年轻还有冲劲,想要拼一拼,这次的军演就是一次机会。 “好吧,万事小心,我要不要给你收拾几件衣服带过去。”林秋想来想去自己好像也没什么能够为宋墨做的,收拾收拾行李应该还是可以做的,虽然手不怎么巧,但宋墨又不会嫌弃自己收拾的不够好。 “行,一套换洗军装就够。”衣服带的多也没用,每次都会带一套备用衣服,在外边将近一月的时间,如果不换洗衣服,还不知道会脏成什么样子。 “这回出去得什么时候回来?”林秋收拾完衣服,在厨房里一边忙活,一边探出头来问。 “啊!”疼得厉害。 “怎么了?”林秋的痛呼声把宋墨吓了一跳,“严重不严重?” “疼得厉害,烫了一个包。”这还真不能一心二用,这不,问题立马就出来了,自己被这滚烫的油给烫了一下,现在已经红了一片,会不会起泡还不知道。 “给我看看。”宋墨牵起林秋的手,看到一小块红印,“应该不会特别严重。” 宋墨打开水龙头,水开小一点,林秋把自己的手放在下边稍微冲洗一下,宋墨接着用水勺接了水,“把手放进去,泡大概半个小时,我先去弄一只药膏过来。” 宋墨急冲冲的往外走,宋墨这也是关心则乱。 “等一下,我这伤不严重。”此时宋墨已经走出房门,没了影。自己又没那么娇贵,好吧,看起来还是挺娇贵的,这一小块地方红得厉害,但感觉没有特别疼,感觉这肌肤比自己原来的敏感多了。 叮咚叮咚的门铃声响起来。 “王兵进来坐。”上回还多亏了王兵,不然自己上回和唐婉见面的时候也不能够全身而退。 “嫂子,我就不进来坐了,这药膏是宋营长让我转交给你的。”王兵笑眯眯的。 “是不是紧急出动?”宋墨这就要走了,连个告别都来不及。 王兵连忙摆摆手,“不是,不是,营长遇见周团长,周团长拉着营长讲几句话,营长看见我让我把药膏转交给嫂子您?” “要不要进来坐坐?”王兵之前帮了自己不少忙。 “嫂子,我就先走了,我还有急事。”王兵憨憨的笑着。 这撒谎怎么也不打草稿,真的有急事,哪会有工夫来送这药膏。 只不过宋墨不在,自己一个女人家邀请王兵来屋里坐一会儿好像也不大合适,惯性思维害死人,以后该避嫌的时候得要注意点。 “下回来家里边吃饭,嫂子给你露一手。”林秋也没有多留,等下次自己做桌菜再请宋墨的战友手底下的兵吃个饭,话说这请客也是一门学问。 “好的,谢谢嫂子,我走了。”王兵也没推拒,嫂子做的饭菜和食堂里的压根就不是一个级别的。 自己还是先回房涂一下药膏,既然买都买了,就用着呗,好的快点,总是好的,这被烫的地方还有点痒痒的,希望这药膏有点止痒的效果。 第七十八章 交私房钱 “你总算回来了,好饿啊。”看见宋墨回来,终于可以开饭了。 林秋等宋墨回来一起吃顿晚饭,左等右等就是没有等到要等的人,最后晚上八点多宋墨才姗姗来迟,外面已将一片乌黑。 这个时候林秋感觉自己已经饿的前胸贴后背,本来以为宋墨应该很快会回来,只是遇到长官聊个几句而已,怎么会花这么多的时间,林秋足足等了两个小时,宋墨才回家。 “下回就不要等我了。”宋墨没想到林秋会在等自己吃饭,都这个时候了,自己一个大男人都有点饿的不行,林秋肯定不好受。 这饿着媳妇自己会心疼,宋墨摸摸林秋的头,柔亮顺滑,手感很好。 “别摸我头。”感觉跟摸小孩子没两样,“你去盛饭,好饿。” 林秋支使着宋墨赶紧麻利的去干活,真的饿的厉害,自己每天也很忙的,店里生意越好,工作起来越不轻松,忙的结果就是容易饿,饭量变大,“我要满满一碗饭,大碗的。” 宋墨忍不住失笑,“你确定你吃得下?” 林秋那像小猫一样的食量,胃口小,这么多的饭,吃下去恐怕有点困难。 “吃得下。”林秋感觉自己真的好饿,“赶紧的去盛饭,我很饿。” “多吃点鱼,出去以后条件肯定没家里好。”林秋夹了一大块鱼肉放在宋墨碗里,知道宋墨去军演,林秋把咸鱼和干鱿鱼拿出来多做了两道菜,这咸鱼和干鱿鱼还是之前妈妈让自己带的,到这会儿还是头一回拿这两样做菜。 这边新鲜海产品价格昂贵,夏天买过来感觉都有点不怎么新鲜,林秋通常会选择买淡水鱼养在水桶里,这样鱼会把身体内的脏东西吐出来一些,味道也比较鲜美,只不过今天比较可惜,昨天把最后一条鲤鱼做菜用完了。 在外面能吃饱就已经不错了,还能指望宋墨吃的有多好。 想想上回宋墨回来的时候可不就跟饿死鬼投胎一样,现在多吃点。当军人得有吃苦耐劳的优良品质。 军演条件不比抗震救灾好多少,可能会更加辛苦。 这一趟出去,宋墨好不容易被自己养回来的肉又得掉了。 “对了今天那个什么团长来着,叫你是为了什么?”王兵刚刚不是讲宋墨是被一个团长叫走,两人聊些什么,怎么用了这么长的时间。 “周团长找我聊一些战术上的问题。”宋墨把林秋夹给自己的咸鱼吃 掉,没有想象中那么难吃,味道还不错,记得每次在食堂点咸鱼这道菜,一块鱼够配一大碗大米饭。 “那是不是代表他很看中你。”不然怎么会在出之前找宋墨长谈,林秋一边扒饭一边讲,一心两用,这回是两不耽误。 “算是这个样子吧,周团长是本次指挥官之一。”勉强算得上看重自己,如果希望自己认真配合他的行动,帮助他立功也算的话。 只不过没想到周团长会讲的如此的不含蓄,真的是有点有恃无恐。 自己只要努力就好,像这样的周团长……这世上什么样的人都有可能存在。 林秋也不再过问,专注吃饭。 林秋感觉自己饿得能够吃下一头牛,但事实上真是她高估了自己的饭量,平时吃小碗的饭一碗都觉得有些撑,这大碗的饭,还满满的,怎么可能吃的下去,吃到半碗就已经不行了。 “好饱。”浪费可耻,但胃真的不够大,明明刚刚觉得很饿来着,怎么一下子就饱了? 宋墨默默端起林秋的碗,把林秋剩下的饭倒进自己的碗里。 林秋看看自己的空碗表示自己什么都没看见。 幼稚的自己。 …… “干嘛又递给我存折本?”看着宋墨手中的存折本,林秋没有接过来,怎么每次宋墨要走的时候都要递给我存折本? “怕你钱不够花。”宋墨坚持把存折举着。 林秋怎么不接,话说这把私房钱交给妻子不管用吗?明明听说郝副团长的妻子黄嫂找到郝雷私房钱的时候,开心得很。而长官郝雷的脸色看起来有点郁闷,藏那么一点点私房钱都被搜刮出来,连买包烟抽,都不行。 不过自己是自愿上交私房钱,赚钱养家是男人的职责所在。不希望林秋太过辛苦,这天天早出晚归忙活店里边的事情,这回来以后还要做饭。 “我看起来那么败家吗?”林秋感觉有些无语,自己看起来就是那种会大手大脚乱花钱的人吗? 自己之前是挺会花钱的没错,但那是投资需要,现在秋记凉拌菜已经走上正轨,在城里有了不小的名气,每个月的盈利就有不少,颖秋服装店也赚钱,只不过那笔钱得留着以后开服装厂而已,自己现在真的不缺钱。 经济基础决定决定家庭地位,况且做个全职太太,那日子过起来也不见得多舒坦,平日里洗衣做饭带孩子,现在自己还不用带孩子,但 以后生了不就有了,全职太太没事的时候只能和认识的七大姑八大姨聊聊八卦,要说这时代有什么不好的,那就是娱乐方式的确有点少的可怜,想打时间不容易,这样的日子过起来还真的挺无聊。 话说这宋墨算不算是在上交财政大权。 “没有。”宋墨有些糊涂,林秋怎么会是这个反应,不应该是开心的吗? “这钱你自己收着,我的钱够花。”林秋不收存折,“对了,你究竟办了多少个存折本?”掏私房钱掏的这么爽快。 “不多,还有几个。”宋墨举着手没有动。 “收回去,我钱不够花的时候,自然会向你要的。”宋墨比起自己来说要有钱多了。 “你不是说我养你吗?” 林秋脑海里迸出来这么一句话,我负责貌美如花,你负责赚钱养家,“你还记得这个。”林秋捂住自己的嘴。 妻子好强也没什么不好,自己又不会选择阻止。 “好吧,那我就收起来。”宋墨没有坚持。 “我又不会与你客气,我们是一家人一个整体。” “你脸红了!” “没有。” “明明就有。” “没有。” “我……”剩下的话被堵在了嘴里。 恋爱中的人智商容易下降哦。 第七十九章 酸话 “请问能够让个路吗?”大清早出门就看见郑雪正站在楼梯口,伸出自己的胳膊,堵着不让林秋走,林秋感觉有些郁闷,郑雪这又是在什么疯,自己这几天的心情本来就不大好,她还要来给自己添堵。 “浩子,回来。”李嫂的声音在上边响起来。 林秋抬头往上看,李浩正站在上边好奇的往下张望。 “妈,我想出去玩。”李浩想要继续往下走,“郑老师在下边,我去打个招呼。” “一会儿再出去玩。”李嫂走过来,揪着李浩的耳朵,准备把他拉回家。 李嫂打了个招呼往回走,假装没有看见下边硝烟四起的模样。 “妈,耳朵疼。”李浩的痛呼声响起来。 “有事吗?”林秋等上边传来一声“咣”的敲门声以后问郑雪。 郑雪这是不是闲得慌,特别周末的时候特别爱找自己的茬,今儿个又不知道哪根筋抽着了,这堵人方式也够新颖的,把自己堵在楼梯里。 “我告诉你,你别得意。”郑雪瞪着林秋,语气带着不快,“我家高明也参加了此次的军演,他肯定能够脱颖而出的。“ 得意,我有什么好得意的,林秋感觉自己丈二摸不着头脑。 “你别装糊涂,你家宋墨被周团长叫去的事情,你总不会说你自己不知道吧。”郑雪越说心里的火气越大,手指头指着林秋,上边涂的是大红色的指甲油,看起来鲜红欲滴。 周团长找宋墨的事情,传的沸沸扬扬,谁都觉得周团长这回是看好宋墨,打算提拔宋墨,但事情的真相究竟如何只有宋墨和周团长两个人知道。这有对比才有差距,同是营长,高明还痴长宋墨几岁,这参加军演的机会还是郑雪向爷爷求来的,宋墨则早就有人赏识。 郑雪求爷爷给高明一个机会,爷爷那恨铁不成钢的表情还历历在目,自己的儿子看见自己只是恭恭敬敬叫了一声“母亲”就再没搭理过自己。 郑雪这心里边那叫一个恼火,这不,忍不住找林秋挑衅来了。 “如果没有别的事情的话,那我就先走了,你随意,我店里边还有事情要忙。”这军演结果如何,谁也说不定,郑雪怎么老爱平白无故来找茬。这真要讲酸话的话,也应该要等到高明大出风头的时候,现在讲完以后,高明如果没有拿功绩回来,相反宋墨荣耀归来,岂不是很打脸。 林秋抬腿欲走,周末教师放假,日子过得非常清 闲,但服装店却恰恰相反,这段时间进了一些童装,款式比较受孩子们欢迎,周末孩子们放假,服装店的生意正是最忙碌的时候,自己也没什么功夫在这里跟郑雪扯皮。 “站住。”看着林秋平静的样子,郑雪心有不甘,自己这样岂不是像跳梁小丑一样。 林秋无奈的看着郑雪,“有话直说,我可没有那个闲工夫在这里和你聊天,况且我们两个相处不来,我也不觉得有什么好聊的。你说是吧,郑小姐。” “你,你真没素质。”郑雪一时词穷。 “那请问非常有素质的郑小姐可以不要挡着楼梯的路吗?”林秋露出一个笑容,“我可不知道什么时候,郑雪小姐变得身材如此之壮硕,这楼梯站了个你,别人就走不过去了。” 郑雪气的直跳脚,却不得不让开路,“素质”二字可谓是郑雪的软肋之一,林秋顺利的走了。 林秋走后才反应过来,刚刚林秋居然讽刺自己身材壮硕,漂亮的女人对外表多有几分在意,这会儿郑雪气的有些肝颤。 郑雪这人的脾气多多少少摸清楚了一些,一个被宠坏的娇小姐,爱面子的很。嘴比较笨,只不过她自己从未觉过,每次和自己言语交锋的时候,总是被自己顶回去,膈应个半死,但过不了多久又来找自己吵架。 吵架吵赢也不是一件多么光荣的事情,如果她不来找自己的麻烦,自己耳根子能够清净一会儿那该有多好,真心觉得这样的事情有些恼人。 林秋往外走的时候现郑玉家的门此时正半掩着,透过门缝可以瞧见郑玉正坐在椅子上,离门不远,这也没有听见里面有大的动静。 里面没有大动静,但外面的动静可不小,没道理郑玉听不见,可也没看见她出来帮郑雪搭个腔,也没有出来解个围,看来这两表姐妹的关系还有些复杂,远没有自己看到的那样和谐。 话说郑雪这个女人是不是真有些缺心眼。 不过她的事情自己还真管不着,自己好心好意去提醒她,她还会以为自己在挑拨离间她们两个表姐妹之间的感情。何必给自己找罪受,即使最后两个表姐妹真的闹掰,恶人可能还是自己来当,自己又不傻,这趟浑水,还是不要搅和进去为好。 “等等,等等,林秋,你刚刚说你去店里边,做什么?”郑雪追出来,喘得有些上气不接下气,但下巴微扬,显得有些洋洋得意的样子。 急急忙忙追出来就是为了这个,真不知道郑雪脑 袋瓜子里装的都是些什么? “去店里边工作,我赶时间。”再这样下去今天自己又得迟到,这一次两次还好,回回这样,怎么给销售员树立榜样。 “做销售员吗?”郑雪的声音拔高了好几度,林秋隐隐感觉现在她有些兴奋。 “算是吧。”自己现在是老板兼任销售员。 “哈哈,没想到你居然会辞掉教师的工作做销售员。”郑雪用看傻瓜的表情看着林秋,心里的火一下子全消了,心情舒畅的不得了。 居然没有看见林秋变脸,郑雪感觉有些惋惜,不过反正已经林秋已经承认自己是一名销售员,这眼光还真不咋的,这以后有她悔的,郑雪感觉自己这会儿真的是好不容易扳回一局。 郑雪打算把这个好消息跟自己的表妹分享一下,急急忙忙往回走。 林秋看着郑雪的脸一下子转阴变晴,变脸变得够快的,这感觉还真是有点奇怪。 郑雪的心思不难猜,郑雪这是觉得自己过得比别人好就开心,如果别人过得比自己好,那张脸就变得阴沉阴沉的,也不知道是什么心理。 就算今天自己真的过得不好,走了一个林秋还会再来一个李秋。 第八十章 中秋将至 “嫂子,今年的中秋你回去吗?”林秋之前通过电话与母亲王美珍联系过,今年中秋回去看望母亲,这么久没见,也是时候该回去一趟。 听母亲讲不出意外的话,好像大哥二哥这个时候也会回来,亲人离的远,就连经常打打电话联络联络感情都不容易,这探望亲人就更加不容易。 现在也不知道今年大哥和二哥出去一趟是否有收获,希望有,自己对大哥二哥只匆匆见过几面,感情谈不上深厚,但林秋知道大哥二哥为原主付出过许多,就是为自己付出许多。 全家只有原主一个人上过大学,虽然大哥二哥没有多少学习天赋,但如果不疼妹子的话,怎会怎么做出这么大的牺牲,上辈子自己最遗憾的事情就是没有一个家,这辈子既然有了家,就会好好呵护。 “我……”李梅的眉头皱了皱又缓缓舒展开来,但依旧显得有些踌躇,“回去吧。”李梅轻轻的叹了口气。 李梅还是想要回去看看自己的父母,特别是父亲早年操劳的厉害,现在身子骨不好,自己回去看看。 大嫂是个心肠软的女人,林秋料到她会回去,否则那都有点不像大嫂平日里的为人。 大嫂这样的举动也在情理之中。 李妈妈在自己看来十分过分,但母女连心打断骨头连着筋,大嫂李梅想要回去也是人之常情,况且大嫂的父亲还健在。骨肉亲情,血浓于水,哪有说没就没的事情,如果不是实在做得令人太过寒心,太令人失望的话……希望李妈妈还是稍微靠谱一点,别再狠伤大嫂的心。 “弟妹,会不会觉得我有些优柔寡断。”之前母亲那般伤自己的心,自己却还惦念着她过得究竟好不好,李梅觉得自己有些软弱。 “大嫂,你想什么呢?那毕竟是母亲,咱们都是母亲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母女亲情难断,回去看看也好。”母女亲情难割舍,希望林妈妈见好就收,不要把事情做的太过分,得寸进尺,那样的话再好的感情也有可能会被消磨光。 “嗯。”李梅点点头,微微松了一口气。 “大嫂,这次我们一前一后回去吧。这店里边还得留下来一个人看着点。”大嫂大伯子都走以后这店交给别人不放心,回去早一点晚一点差别也不是很大。 “这个样子,我和你一起回去,宋青留下来看着秋记凉拌菜,我们两个回去做个伴也好。”李梅想着宋青回不回去关系也不是很大,弟妹一个走路上也不大安全,两个 人作伴一同回去一同回来要好得多。 “那也行,那就这样子说定了咱们两个人一起回去。”李秋点点头,就这样定了,自己和嫂子两个人回去。 对了,自己还得要问问秀秀要不要同自己和大嫂一起回去一趟。 问问秀秀是不是想要回去了解一下男友的情况,免得将来有一天自己后悔。 “二嫂,你怎么来了?”秀秀有些惊喜,眼睛亮亮的,“有事吗?” “我想问问你,中秋的时候,我和大嫂一起回去,你要不要回去一趟,看看那个男的。”秀秀相比上回见到的时候,消瘦了不少,看起来有些憔悴。 “二嫂,我……”秀秀无措的抓了抓自己的衣摆,脸上的笑容一下子消失了,微微低下自己的头。 “你好好想想不用着急回答我。”林秋想让秀秀多一点思考的时间,秀秀对那个男孩有情,这是毋庸置疑的,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爱情和学业秀秀得做出一个选择。其中还包括那个男孩值不值得托付终身,丈夫孝顺听长辈的话,媳妇容易受蹉跎。 之前秀秀处于一时气愤的状态下,秀秀已经长大,得自己拿主意,现在她的脑海里或许已经有了最终结果,“回去还有好几天,你好好想想吧。” “二嫂,我就不回去了,结果反正还是差不多,我打算好好读书,明年争取考个好大学,这些个情情爱爱的就算了。”秀秀轻咬贝齿,继而微微一笑 ,声音有些轻但听起来非常坚定。 “小小年纪就要看破红尘。”李秋轻轻摸摸秀秀的头。 手感还不错,难怪宋墨会喜欢摸自己的头。 “二嫂,你别摸我的头,我又不是孩子。”秀秀轻轻拿下林秋的手。 “你真的不回去?”林秋重复了一遍自己的问题。 “真的,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现在我过得也挺好的,二嫂,你不用担心我,我已经想明白了。”秀秀坚定的看着林秋。 小姑子性格倔强,做出来的决定不会轻易改变。 “话说二嫂,你什么时候给我二哥生个孩子?”秀秀选择把话题引到林秋身上。 “你怎么也学会打趣你二嫂了。”这生孩子又不是自己一个人的事情,宋墨常常在外聚少离多,除此之外还要天时地利人和,孩子也不可能想要就有。 林秋仔细看看秀秀现在看起来精神状况还可以,有心情开自 己的玩笑,秀秀心里边应该多多少少放下了一些。 “二嫂,你放心吧,我这段时间都有在好好学习,等明年不出意外的话就可以去上大学了。”秀秀面露憧憬,“二嫂,大学的生活应该会很美好吧。” “还不错,会是一段人生中难忘的经历。”大学生活会让一个人成长很多。 “二嫂,放心吧,我会继续努力的。”秀秀露出自己洁白可爱的小虎牙。 “行,那我就回去了。” 林秋走后,宋秀秀一行清泪落下来。 刚刚二嫂摸自己头的时候,宋秀秀就有了流泪的冲动,以前他也会轻轻摸着自己的头,他笑起来很温柔。 这感情哪能说放下就放下,林秋的初恋就是宋墨,这样的情绪她是感受不出来的。 宋秀秀知道自己忘却一个人不容易,但日子还得照样过下去,总有一天自己会把他忘掉,只是希望这一天能够来得早一些。 虽然遗忘的过程中,会有点痛。 第八十一章 中秋团聚 “大嫂,我和你一起去看看伯母吧。”林秋有点担心大嫂,伯母的性子真有些令人不敢恭维,两个人去总比一个人来的好。如果伯母实在过分,自己还可以拉大嫂回家住一晚,如果大嫂只是自己一个人去,肯定不会来自己娘家借住一晚,因为这样的做法有点不合礼数。 实在是伯母非一般人,不能用常理揣摩。 林秋已经准备了送给伯母的礼,不轻不重,刚刚好。 “这,这也太麻烦弟妹了。”李梅连忙推拒,这可使不得,没有这个理。 “大嫂,一家人不说两家话,我担心你受欺负。”林秋凑近大嫂耳旁轻声讲,那一家子性子都不好惹,听秀秀讲大嫂没少被气哭过。 大嫂性子软,嘴上没说,心里边还是惦念着亲人的。如果相安无事那自然是最好的,真的出了事情,自己就带大嫂离开,惹不起咱还躲不起吗? “弟妹,真的多谢你。”李梅接受林秋的好意,自己的性格这么多年早就已经定了型,难改。 “大嫂,跟我你还客气什么?”林秋摆摆手,自己照顾着点大嫂也是应该的。 这火车有点颠簸,还得再坐上好几个小时,这屁股真是遭了大罪。 …… “奇了怪了,怎么连个人影都没有?”大嫂在付车费,林秋先走过来看一下。 林秋看见大嫂娘家没有围墙,远远的就可以看个分明。门窗紧闭着,地上还有不少落叶,看起来已经好久没有人打扫的样子。关键是菜园子空落落的,这菜园子在乡下可没有那户人家愿意荒着,不然光买菜就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车夫,麻烦等一等,我们还得要坐三轮车。”林秋赶紧叫住三轮车夫,这小地方叫一辆三轮车可不容易,看着大嫂娘家好像没人,林秋赶忙先叫住车夫。 “弟妹,怎么了这是?”好端端的怎么叫停了三轮车夫。 “大嫂,家里边好像没人,你要不问问情况。” “师傅,麻烦您嘞。”林秋朝三轮车夫歉意的笑笑。 “不打紧,不打紧。”三轮车夫和善的笑笑,没今天自己还能够多踩几回,多赚那么几个钱。 “大嫂,怎么样?”林秋凑上去问,好端端的怎么家里边就没人呢? “听邻居讲我爹娘一个月前就已经搬走了,也不知道他们搬到哪里去?”李梅有些可惜好不容易回来一趟,结果连父母的一面都 见不着。 “之前没有来信吗?”一个月前就已经搬家,再远的地方写封信,现在也能够收到。 “也怪我没有讲明白,一个多月前我让当家的写了封信说中秋就不回来了。”李梅感觉自己有些懊恼,都怪自己这回来一趟也没想到打一通电话,不过也没想到这能够说搬家就搬家。 “大嫂,那我们就去我家,伯母不是知道大嫂你的电话吗?过几天应该会打给大嫂你的。”哎,这搬家这么大的事情怎么也不知会一声,打个电话不过分分钟的事情,再不济写封信也好。 不过这倒都是小事,没见着也好,眼不见心不烦,说句实在话有这么个长辈也真是够令人头疼的。 “嗯。”李梅心不在焉的点了点头。 “大嫂,那我们走吧,你今天就跟我住一个屋。”肯定不能让大嫂回宋家村去住,一个女人住在那里多不安全。 李梅想也没想的答应,“行。” 一个人住,李梅没有这个但。 “弟妹,我想先回去一趟,把家里边有用的东西收一收。” 这赚钱不容易,自己和当家的两人赚的虽说不少,但以后孩子上学,买房,孩子结婚哪样不得大把大把白花花的银子砸进去,该省则省,李梅决定回去收拾一些衣物,那些衣服不少还是只穿过几回的,就这样放在这里霉,太可惜。 “大嫂,那我和你一起回去收拾收拾吧。”多个帮手收拾起东西来,省时间。 “不用,我自己就够了,你再想想到时候咱们这大包小包的该怎么拎回去。”弟妹刚刚回来合该和母亲说些体己话,自己还是晚些过去比较好。本来自己在这个时候就不应该打扰弟妹一家子的,不过今天实在是没有更好的法子。 “也对。”这也是自己想的不够周到,这一堆东西可不能自己长脚走回去。 “大嫂,那你动作快点,现在九点,中午饭一起吃。”现在时间还早,回去一趟再回来刚刚好。 “你就别等我吃饭。”自己这路上总得花点时间,万一迟了,让他们等自己回去,那可使不得。 “好吧,如果你回来晚的话,我给你下面去。”林秋也没有坚持,大嫂的顾虑自己也明白。 “到了,就这里。”林秋到了地方,让车夫停下来,“大嫂,那我就不留你了。” “回去吧。”李梅接着让三轮车夫往宋家村骑。 “林秋姐姐,你回来啦。”一个扎着羊角辫的小姑娘一蹦一跳走到林秋面前,好奇的打量着林秋。 “嗯。”林秋从口袋里摸出一大把糖递给小女孩。 “我,我不能要。”小女孩推拒着,眼睛却直勾勾的盯着糖果。 “那这样子,你进去帮我喊一下,这糖果就是你自己的劳动所得。”林秋眼睛一转,想出了一个主意。林秋拉住女孩的手把糖果放上去。 女孩迟疑的看看林秋,最终抵不过糖果的诱惑,接过了林秋手中的糖果,“谢谢林秋姐姐。” 小女孩一蹦一跳的走进院子,大喊,“大娘,林秋姐姐回来了。” 屋子里急急忙忙跑出来一个中年妇女,后面跟着一个中年男子。 “我的好闺女,你这可算是回来了。”王美珍抹着眼泪,上上下下打量着林秋,“闺女,是不是吃了不少苦头,你看你都瘦成这样。” 当母亲的总是这样,牵挂着儿女,明明是身体微微福了一些,重了两斤,但在母亲看来还是辛苦瘦了。 “妈。”林秋上前搂着母亲,眼泪也跟着掉下来。 好一会儿才放开,“爸。” “回来就好。”林立强显得有些激动。 “闺女,回来就回来,怎么还带这么多东西,这也太花钱了。”王美珍看到闺女拎回来的大包小包,这孝敬爸妈也不是这么个孝敬法。 “妈,我们进去再讲。”进去以后林秋略讲了一下大嫂的事情。 王美珍出一声慨叹,“你大嫂也是不容易啊,有这样一个妈。这做的都是些什么事情,这买房子搬房子又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怎么着也得跟闺女讲一下吧。” 是有点奇怪,大嫂每个月还给二老寄钱,这搬家怎么不把新地址讲一下,这样下回拿钱不方便一些吗? 第八十二章 大哥二哥 三兄妹当中林秋回来的是最早的那个,现在大哥二哥两人还在路上。 王美珍拉着林秋话家常,看着闺女说说笑笑的模样,这随军生活过得看来是有滋有味的,这就好。 林立强看着两人话家常,自己是插不进去嘴的,只能在一旁吃月饼,这是闺女带回来的,模样看起来极为精致,看起来和自己婆娘小摊上买回来的可不一样。 “这月饼尝起来味道很不错,还是猪肉馅的。”林立强有些惊奇,这肉月饼,自己长到这么大也是还是头一回吃到。 王美珍笑得有些无奈,“瞧瞧你爸,这看见猪肉月饼就挪不开眼的样子。” “这猪肉月饼真叫一个香,闺女孝敬我的,我咋就不能吃了?”林立强脸红,“在咱们闺女面前就给我这张老脸留点面子。” “妈,你就别逗爸了。”林秋忍不住笑出来,拿过来一个鲜肉月饼递给王美珍,“妈,你尝尝看,鲜肉月饼在咱们这儿挺稀奇的,但在那边可以算得上土特产已经有近百年的历史。” 鲜肉月饼是苏式月饼的一种,金黄的外皮上面还有些许芝麻,看起来格外诱人。 鲜肉月饼皮薄馅儿多,外皮酥脆,肉馅富有弹性,鲜美紧实,吃起来多汁咸甜适中,颇受食客欢迎。 “这咸口的月饼我可不爱吃,留给你爸吧。”王美珍接过月饼又递给了丈夫。 爸妈的相处之道还真的蛮有意思的。 “那尝尝这莲蓉馅的月饼,这是甜口的。”林秋从袋子里掏出另外一种月饼。 “这月饼花样的花样还真多。”可不就是嘛,单单月饼这么一样糕点花样就不少,自己以后开糕点店可没有自己想的那么容易。 不过自己不会因为一点小小的困难就屈服的。 王美珍尝了一口,“味道还真不错。” “大哥二哥。”林秋眼尖大哥二哥一出现在门口就瞧见了。 王美珍激动的迎上去,“大娃,二娃回来啦。” “爸妈,秋儿。”这话喊起来有够整齐的,看来两人默契度不低嘛。 中午的时候,李梅还没回来,“爸,妈,咱们就先开饭吧。” “等等你嫂子。”王美珍没有同意,闺女嫂子来做客,总不能自己这做主人的先开吃,让客人吃剩饭。 “妈,咱这样做才不好呢?大嫂回来吃,看见我们都在等她吃饭,心 里反倒不舒服,先吃吧,一会儿,我给大嫂下碗面去,大嫂的性子我清楚。”林秋自己先动筷子吃起来,自己不先动筷子,这饭还得等着。 等回头大嫂回来,看见自己一家人都等着她,心里头就该自责别扭了。 “你啊,怎么自己先动起了筷子?”王美珍拿筷子敲敲林秋的头。 “妈,你怎么敲我?”林秋无辜的看着王美珍。 “妈,吃饭吧。”大哥林春给王美珍夹了一大块猪肉,二哥林夏给王美珍舀了一碗汤。 王美珍笑出来,“你这两个臭小子,打小就这么护着妹妹。” “妈,我这就是在家里边才这样,在外面我可不会这个样子。”跟家里人如果相处如果和面对一个陌生人一样,礼貌相对,那还称得上亲人吗? “你啊你。”王美珍摇摇头,这闺女啊,还像个长不大的孩子。 “老婆子,那咱就动筷子呗。”林立强动起筷子开吃。 “吃吃吃。”王美珍看一桌子人都吃起来,自己也开始动筷子。 “大娃二娃,在外边怎么样?难不难?不成的话,就回来。”这饭吃着吃着,王美珍就忍不住问起,林春和林夏在外边做生意的状况。 真的不行,回家种田,祖祖辈辈都是这样过来的。 林立强踢了老婆子一脚,“这好好的,提起这个干嘛?” “死老头,踢我干嘛?”王美珍狠狠的踩了回去。 “嘶。”林立强忍不住出痛呼声,这一脚踩得真重。 “这次出去倒卖服装。”大哥林春笑着讲出此次外出的收获。 “倒卖服装!”王美珍忍不住叫起来,想起倒卖,她的小心肝就一颤一颤的。 “老婆子,别一惊一乍的,给孩子们看笑话。”林立强咳嗽一声。 “我这不是被倒卖给惊着了吗?你还记得黄麻子就因为这个丧了命。”王美珍接着松了口气,“好在现在这样做是合法的。” “还有你,当初差点就被弄过去一起干那买卖,如果不是我死命拦着你。”王美珍讲起这件事,久久不能平静。“这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 林立强在旁边笑得一脸尴尬,二十多年前如果不是媳妇死命拦着,自己这条命还不知道在不在。 林春笑着保证,“妈,你放心这违法乱纪的事情咱哥俩是不会去做的。” “妈,我和哥哥还想着以后给您抱孙子呢?”林夏点头附和,“您就放宽心吧。” “爸妈,我们两个弄服装生意现在真的是能挣钱,我们两个现在攒下了这个数。”林春伸出一根手指头。 “一人一百。”王美珍率先开口。 林春摇摇头,“妈,在您心里儿子就这么没出息。” “一千。”王美珍眉飞色舞。 林秋心想出去一趟一人赚一千块钱已经是一笔不小的数目,毕竟起步难。 “不,一万块钱。”林夏按耐不住把这个好消息直接捅出来。 “一人一万。”王美珍感觉现在自己好像踩在云朵上,飘飘欲仙。 “是总共一万块钱,两兄弟平分一人五千。”林春解释了一下,“爸妈,你们就等着享福吧。” “好好好。”王美珍眼里闪着泪花,“你们都过得好,我这心里边就踏实了。” “妈,告诉你一件高兴的事情,大哥有喜欢的女孩,很快你们就可以抱孙子了。”林夏接着爆出一个猛料。 “真,真的。”这回轮到林立强吃惊,“咱老林家也快后继有人了。” “哥,我先给你泼泼冷水。”这还真是快啊,转眼大哥也要成家立业。 “秋儿,你讲吧。”林春竖起耳朵听,妹妹的话他向来是听得进去的。 “,”不管你娶的姑娘外貌如何,性格如何,家境又怎样,有一点那就是必须得孝顺爹娘。”林秋讲起这句话的时候非常严肃,“爸妈都是老实人,被媳妇拿捏着这日子得多难过。” 家和方能万事兴。 “我明白,那是个孝顺女孩。”林春一口保证下来。 “我也是。”林夏也一口答应下来,一脸严肃,“找媳妇是为了过日子,这点我懂。” “如果做不到的话,别怪小妹我不给哥哥们面子。”林秋以开玩笑的口吻说到,但心里边非常严肃。 现在长辈都是跟着儿子过,媳妇如果不好不孝顺,这日子过的苦。 林秋希望老俩口这以后的日子,儿女孝顺,子孙满堂,这也是为人子该做的,做父母的养育自己那么多年,临老的时候咱们也得孝顺父母这跟着儿子过乌鸦反哺是一个道理。 “妈,还有你可别乱点鸳鸯谱。”林秋转向母亲。 “怎么会?”王美珍笑得有些心虚。 “上回爸回的信里不是说你看中一个远方表妹,打算定下来。”林秋接到信后现老爸在后面添了一句,那姑娘名声不好,脾气又不好,但王美珍和姑娘她妈关系好,“这可是哥一辈子的幸福,你总不忍心以后哥怨你。”除了名声不好以外,两人近亲,想想都觉得不合适。 “知道了,闺女啥时候这么严肃。”王美珍抱怨了一句。 “因为这是一个严肃的问题,关系到一辈子的幸福。”这么严肃当老师的时候大部分学生都很乖,偶尔也会碰见熊孩子,这不严肃点怎么震得住学生。 “妈,咱们家的姑娘,这是真的长大了。”林春笑笑,妹妹能讲出这么番道理,还真是长大了。 林夏饭后拉住林秋,让林秋讲讲表妹的事情,眼看着大哥也要成家,林夏对结婚自然也是有想法的,林夏问了,林秋如实讲了,没有添油加醋。 林夏有些庆幸,“多亏了你,不然哥哥这就要进火坑了。” 林夏林秋年纪相近,林夏又有些跳脱,兄妹两个倒经常会开一些无伤大雅的玩笑。 “未来大嫂人怎么样?”林秋向林夏打听消息。 “脾气挺好的,是一位教师。”林夏挠挠头,“我没怎么见过。” 得,这话现在只能信三分,人的外表和内在没有必然联系。 顺其自然吧,自己也见不着未来嫂子,这只要对大哥好对爹娘孝顺,人品过得去就行,人家两口子过日子自己觉得合适那就没问题。 第八十三章 李梅未归 “妈,你说我大嫂怎么到这个点还没回来?”林秋瞧瞧自己腕上的手表,现在已经下午两点多,收拾个衣服花不了这么时间吧。这会不会是出了什么事情?呸,这话不能乱说,林秋的心里边有些着急。 “是啊,怎么会还没来呢?”王美珍也觉得有些奇怪,闺女嫂子究竟是出了什么事情还是遇到熟人聊天去了,“这么着吧,秋儿你去杂货铺那里给宋家村杂货铺打个电话,让你嫂子接下电话?,这也怪让人着急的。” “行,妈那你和我一起去呗。”林秋拉着王美珍的手。 “你啊,还是和小时候一样。”王美珍笑着说。 没办法,自己对这里真的不熟悉,自己找杂货铺得兜兜转转的找,想缩短时间,那就得问别人,这不就显得有些奇怪。 “也好,一会儿如果出了事情,妈给你叫辆三轮车,你过去一趟看看你嫂子。”王美珍也不啰嗦,拉着闺女只往前走。 “还是妈想的周到。”自己还真打算大嫂那边如果出了问题,自己就靠两条腿走过去。 王美珍脸上笑开了花,“那是自然。” “珍子,你闺女都长这么大了,这模样标致啊。”一位大妈看见王美珍拉着个漂亮女孩,跟王美珍打了个招呼。 “是啊,转眼就这么大了。”逢人夸儿女,王美珍这心里边那叫一个美。 这往后十里八乡的老太太那个日子能够比得上自己,儿子能挣钱有出息,闺女孝顺懂事,人逢喜事精神爽,王美珍今儿个面色红润,气色极佳。 “有人家没?我给你介绍个人,村西那边,那个男的模样好,学识高。”那位大娘忍不住出声。 “怎么说话的呢?我闺女早就已经嫁人了。”王美珍一张脸拉下来,“算了,闺女咱赶紧走吧。” 王美珍的脸色依旧不咋的,那男的不就是那女人的亲侄子,看起来人模人样,实际上爱喝酒爱赌博,这样的人也介绍,真的是不知道说些什么好。想来想去还是女婿好,是个懂得疼人的,对长辈也孝顺,人长的俊,没什么不良嗜好。 林秋可不知道刚刚那位大娘的一席话,让自己的妈在心里边狠狠夸了宋墨一通,对女婿的印象又提升了一个度。 待杂货铺的老板娘拨通宋家村杂货铺的电话以后,林秋接过电话问,“你好,请问能叫一下,宋家大嫂李梅吗?” “李梅,我今天没瞧见,我给你叫一下李梅 她娘。”一个轻柔的女声传来。 “大嫂她娘?”林秋怀疑自己耳朵是不是听错了。 “是啊,秀秀二嫂,这大娘搬过来已经有一个来月的时间。”女孩出一声惊呼,“秀秀二嫂,怎么你不知道?” 一个月前搬家,搬到宋家村,只怕是住进自家屋子,这都叫做什么事情? “你确定是一个月前?”嫂子一个多月前寄信回来,说中秋不回来,然后他们一家子就搬了进来! “是啊!”女孩停顿了一会儿接着讲,“七夕过后没多久就搬进来了,大娘还来我家买过东西,我记得很清楚。” “秀秀二嫂,要不要我给你叫一下大娘?”女孩有些的声音听起来有些疑惑。 “好,过几分钟我们再打过来,谢谢。”林秋挂了电话,转过身对王美珍说,“大嫂,她出事情了,我得马上过去一趟。妈,五六分钟后再打宋家村的电话,问问情况。到宋家村后我再打给妈,问问情况。” 这样一来既能早点搞清楚状况,只不过依李家夫妇外加儿子那不靠谱的性子,可能问不到多少消息。二来赶紧到现场去,大嫂一个人怎么吃得消。 “等等,怎么一回事?”王美珍一头雾水,拦住林秋,自己在一旁没听明白闺女这慌慌张张的究竟是生了什么事情。 “大嫂娘家搬进了宋家,大嫂还没回来八成是因为这个。”林秋拉住王美珍的手,“我得赶紧回去让大哥或者二哥跟我去一趟。” 自己和大嫂两个人还指不定弄不过伯母一个人,有哥陪着,能让他们稍微忌惮着点。 “什么?”王美珍忍不住拔高声音,“这梅子妈做的事情也忒不像话了,不行我也得去。” 这屋子也有闺女女婿的一份就这样被人占了,可不行。 “妈,咱这又不是打架,人多力量大。”林秋凑近母亲的耳边轻声讲,“退一万步说,这教训人的事情咱家做也不合适,还有真把人打了,大嫂不得给人戳着脊梁骨骂,咱这就是有理变没理。” 母亲这老胳膊老腿的去了,真的生冲突,受点伤,自己可不心疼死。 “对对对,我给你叫三轮车,你去叫大娃一起去。”王美珍赶紧的行动起来,这梅子不管是坐在大娃还是二娃的自行车后座上,都是使不得的,会叫人讲闲话。 王美珍活了这么多年,知道对于一个女人来讲,名声有的时候真的比命重,没有好名 声,走到哪里都会有人指指点点。唾沫星子淹死人,这话可真没掺水分。 “王大姐,这是怎么了?” “让让,让让,这有急事呢?”王美珍直接从围观人群中挤出去。 这在杂货铺打电话就这点不好,围观的人多,这不,生事情以后,大家都好奇,忍不住想凑上来问个明白。 但电话报装费贵的厉害,一户人家好几百块钱,这农村人真有那么多钱也舍不得装这个东西,报装要钱打电话还得另收费。 左邻右舍左一句恭维,又一句羡慕,那心里叫一个美。接着向你借电话打,你借不借,借吧,心疼,这是自掏腰包,不借,人家背后骂你小气。 大家也没想自找麻烦,再说这样富裕的人真是难找,都是种田的攒不了几个钱。柴米油盐酱醋茶,孩子读书,亲戚往来都要钱,钱要花在刀刃上,所以除了公家电话以外,村里边也只有杂货铺这种地方才会安装电话这精贵玩意。 “行,妈,我知道了,你跑慢点。”林秋叮嘱了一句赶紧往家跑,大嫂那边情况还不知道严重不严重。 第八十四章 房子被占 林秋回到宋家村以后先奔向杂货铺,“秀秀二嫂,刚刚去叫过大娘,没有人来。”一个扎着马尾辫的姑娘,鹅蛋脸,脸上有几点雀斑,看起来挺可爱的。 “这样,你帮我打个电话跟我妈我见过就说我和大哥已经到了,让她别担心。”林秋掏出一张五角钱放在柜台上。 “这用不着这么多?三角钱就够了。”雀斑女孩立马找钱给林秋。 “大哥我们先去家里看看。”林秋拉着大哥往家的方向走去。 路过张姨家门口的时候,没有人,林秋原本还想着大嫂可能会在张姨这里。看这个样子是不可能的。 走到自家门口结果看见大门紧闭着,门上贴着大大的喜字。这结婚用的喜字,看起来怪别扭的。 原来的门锁已经没了踪影,推了推门没有推开,林秋在外边大喊好几句,“开一下门。” 结果好半晌都没有人回应,林秋这怒火是蹭蹭蹭往上冒,“大哥,砸门。” “啊!”林春惊了一下,妹妹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暴力。 “这反正是自家的屋子,大不了砸坏了,我自己给补上。”林秋故意在外边这样大声说。 林秋接着轻声对林春讲,“先别动一会儿会开门的。” “你这个贱丫头,叫什么叫?”未见其人,先闻其声,老太婆这会儿终于端不住了,开了门。 林秋也不打算跟她废话,直接开门见山,“我大嫂呢?” “梅子在哪?我怎么知道?”老太太理直气壮,对着林秋翻了个大大的白眼,“走开,嚷嚷啥啊嚷嚷。” 林秋也不怕她,“你不说我就报警,告你们个非法入住。” “这是我女儿女婿的屋子,我想住就可以住。”老太太瞪着眼睛恨不得一口吞了她。 林秋挑着眉看着老太太,“是吗?房产证和土地证上清清楚楚写着宋家两兄弟的名,你这样就是强闯民宅,要被拉去坐牢的。” “胡说八道,看我不稀烂你的嘴。”老太太伸出手想要抓花林秋的脸。 结果拿手被站在一旁的林春一把抓住,林秋反应过来以后吓了一跳,这老太太也太不按常理出牌了一点,看看那厚厚的长长的黑黑的指甲,真挠到自己脸上可不得了。 老太太看着林春人高马大的模样,有点害怕,大叫着松手。 林春放开老太太的手,拉着林秋后退两 步,并挡在林秋身前。 老太太一下子坐在地上,扯着嗓子大叫装哭,“你这个贱丫头,居然欺负我这么个老太婆,这还有没有天理啊。” “哥,别跟她废话,直接报警,自然有警察收拾她。”站在旁边林秋都觉得自己有些头疼,叫这么大声,林秋这会儿想要赶紧问清楚大嫂究竟在哪里? “好好的报什么警?” “既然你不讲理,那我就找个讲理的。”林秋推了一把林春,“哥,你赶紧去打电话,这这么多人,她还能把我吃了不成。” 看热闹的人不少,林秋确实不怕老太太能把自己怎么着,众目睽睽之下,她也不敢对自己出手。 还有就是报警不过是诈一诈她,当然如果她没反应的话,这警还得报,不然的话,她还会霸着这屋子不走,依她的性子,这还真的是做的出来。 这一步让下去,以后可能就步步让下去,因为只怕她会得寸进尺。况且这还没让呢?都已经是这模样,这要是让下去,也不知道大嫂一家日子该怎么过下去。 大嫂是人闺女赶人走不合适,但自己不是人闺女,做这个顶多被人在背后议论两句,错处是挑不出来的,毕竟屋子还有一半是宋墨的,而且李家自己有屋子,只是远比不上宋家的。 这马善被人骑,人善被人欺,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这老太太自己和颜悦色对她根本没用。 老太太是个欺软怕硬的主,不然的话,当初秀秀也不能用一把扫帚把她赶走。 老太太停止了假哭假嚎,“你你你,我真的不知道。” 这法律林秋懂得也不多,法无禁止则可行,但很明显老太太懂得更少,一听见自己这可能是违法乱纪的事情就着了急,慌了神。 “老头子快出来找女儿啊,不然咱儿子要被拉去坐牢了。”老太太收起自己撒泼无赖的样子,显得有些着急。 一个满脸皱纹驼背的老头从里边走出来,想必这就是大嫂的父亲,一个怕老婆的男人。 老太太把他推到跟前,老头子满脸无措,“我们是真的不知道,梅,梅子早上来了以后就走了。”说这句话的时候老头子有点不敢看林秋的眼睛,低着头。 这外边这么大动静也没见大嫂出来,看来大嫂是真的不在这里,也不在这附近。 “对了,这大大的喜字,怎么贴在门上?”林秋好奇的问了一句。 “妹子,先别管这个,先找你大嫂去。”林春有些哭笑不得,妹妹到现在怎么还惦记着这个。 林秋也不知道自己为何问了这么一句,转身的时候错过了老太太略带慌张的神情。 “敢问宋家村的父老乡亲们,有没有谁瞧见我嫂子去了哪里?或者是往哪个方向走了?再过不久这天都要暗了。”群众的力量是伟大的,大嫂这么大个人总不能说消失就消失。 结果久久没有人回答。 大嫂究竟去哪里了? “我和哥哥看见在山上旧庙那里。”一个扎着羊角辫的女孩子弱弱的讲。 这总算是有了些许大嫂的下落。 “小朋友能领我去吗?” 小女孩点点头,人群中走出来一个小男孩,拉着女孩的手一起往前走。 “大嫂。”林秋看见大嫂正跪在佛前祈祷。 大嫂的声音有些沙哑,“弟妹你怎么在这里?” “大嫂,我们先下山回去吧。”林秋转头对大嫂说。 结果可能是腿跪麻了,站也站不起来,林秋扶她到一旁坐一会儿,大嫂现在这样是下不了山的。 “谢谢你们。”林秋摸了摸口袋没有糖,蹲下来,给了他们一人三角钱,“拿去买糖吃吧。” 小女孩欣然接过。 “林老师,这钱我们不能要。”小男孩红着脸拒绝,小女孩迟疑着把自己的手伸了出来。 林秋摸摸他的小脑袋,“拿着,没关系,今天你们算是帮了老师天大的忙。” 第八十五章 李梅的眼泪 这回来的路上,李梅面无表情,没有讲一句话,但林秋可以感觉的出来,大嫂内心深处的悲伤。┡ 林秋是搀扶着李梅慢慢走进自己的屋子的,让她坐在床上,李梅的腿早就跪的又麻又疼,林秋关上门,看见李梅正坐在床上抹眼泪。 “大嫂我知道你心里边委屈,有什么话你就跟我说,我保证不会讲给第三个人听的。”林秋知道现在的大嫂心情不好,需要的是一个倾诉的对象。 “我。”李梅欲言又止。 “大嫂,要不你休息会儿?”大嫂心情不好,现在不想讲,林秋也没想逼她,就转移了话题。 屋子里陷入一阵沉默之中,李梅低着头,不知在沉思些什么? “闺女,开下门。”王美珍的声音在门外响起来。 林秋开门接过王美珍手里边的面。 “林秋这碗面你端进去,好好劝一下你大嫂,这没有过不去的坎。”王美珍嘱咐着林秋。 这梅子也是个可怜人,梅子妈是个什么样的人,方圆十里的人都晓得。 只是苦了这孩子,梅子妈这么做,这往后梅子的日子可怎么过啊。 这真是造孽啊。 “嗯,妈我知道。”林秋点点头急忙端着面进去,王美珍帮忙掩上门。 “好烫啊。”林秋忍不住叫出来,在房间里拿了根干的毛巾,这时候没有独立的卫生间,这自己用的毛巾脸盆还有都是搁自己屋里头的。 林秋把干毛巾垫在碗的下面,试了一下真的不烫手,才端过去给李梅。 “大嫂,你先吃点东西。”林秋陪在李梅身边。 李梅轻轻推开碗,用红肿的眼睛看着林秋,“弟妹,我没胃口,不想吃。” “大嫂,你从早上到现在滴水未进,现在不吃铁打的身子也熬不住,你想想胡子和甜甜还等着你回去照顾呢?”这从下火车到现在什么东西都没吃,可不行。 女子本弱,为母则刚,李梅想到年幼的虎子和甜甜终于端过林秋手里边的面,一口一口逼着自己慢慢吃下去。 …… “大嫂,早点睡吧。”林秋早早的就把灯关了,林秋没有这么早就去睡觉的习惯。但大嫂今天想必是累了,她最好早点休息。 “弟妹,我睡不着。”李梅睁着眼睛,“弟妹,我跟你讲讲吧。” “好。”林秋躺在李梅 身旁轻轻应了一声。 “弟妹,我弟看上了一位漂亮姑娘,姑娘家里嫌弃我家老房子,有没有钱不同意,但我弟喜欢。”李梅顿了好一会儿,“一个月前一家人搬到了宋家。” “姑娘家里现在同意了,门上已经贴上了喜字。” 门上的喜字!林秋今天就觉得怪怪的,好端端的,贴什么喜字,原来是因为这个。 “我有的时候真的想不明白,她为什么会这样做。”李梅讲着讲着眼泪饱含泪水,红着眼睛,接着一个字都说不出来,眼泪哗哗地流了下来 林秋轻轻拍背为大嫂顺气。 过了好久李梅语带哭腔,“她到底有没有为我想过,如果不是当家的真心待我,我这日子只怕早就过不下去了。” “所有人都知道,就把我一个人闷在鼓里,大姐二姐没有一个人同我说起。”林梅的心生疼,“从小到大我爸见着我们姐三个的委屈,从未替我们说过一句话。” 李梅有时候想着自己是不是上辈子罪孽太过深重,这辈子才会被亲人这般对待,“如果不是我这回回来,这事我得等到过年以后才知道。” “如果不是这次回来,我弟结婚的事情他们也不会告诉我的。”李梅讲着讲着已是满脸泪痕,“我有时候在想上天为何对我如此不公平。” “弟妹,你惯是个有主意的,你说我该怎么办?”黑暗中李梅握住的林秋手,想要寻求一点安慰,一点支持。 李梅想着母亲理所当然的样子,你的屋子给你弟当当新房又有什么关系,难不成你的心就这么狠,眼看着你弟弟打光棍,我怎么生了你这么个没心没肺的东西。 可那是我自己的房子吗?公公婆婆留下的钱盖的,跟自己没有半毛钱的关系,这房子有当家的一半也有小叔子的一半,妈,怎么能做的出这种事情。 今儿个当婚房,那往后呢?往后他们会从这屋子搬出去吗?不,不会,这么多年来他们从未替自己想过,自家困难的时候从未给过丁点的帮助,那个时候自己逢年过节的,如果没有孝敬二老,还会对自己动手。 李梅觉得连欺骗自己都做不到,她的心真的很痛。 林秋想了许久把自己斟酌过的话讲出来,“大嫂,别的事情我能给你出主意,这件事情我是真的帮不上忙。”清官难断家务事,更何况自己还不是一个清官型的人,做不到不正不偏。 “大嫂,这日子是自己过的, 说句不中听的话,我讲倒是能够讲出一堆的大道理来,可以劝和也可以劝离。” 自己看不惯除大嫂以外的李家人,要自己劝倒是希望少往来,给一些养老钱孝敬父母,但不会给钱让父母养弟弟,弟弟有手有脚,都这么大了,没有让姐姐养的道理。 可大嫂呢?大嫂未必和自己想的一样,骨肉亲情有的时候真的很玄妙,大嫂如果心里念着,自己这劝也是白劝。 “但之后呢,关上门以后,各过各的日子,大嫂大伯子有个家,我和宋墨也是一个家,这种事情最终还是需要嫂子拿主意。” 在这种事情面前自己帮得了一时,帮不了一世,日子是自己过的。 “大嫂,如果你有什么需要的话,直接跟我说,我一定会帮你的。” “我真的不知道该如何是好?”李梅在黑暗中睁着眼睛,感觉前路迷茫。 但林秋又觉得大嫂如果没有狠下心来,这往后的烦心日子会多得很。 “如果真的不知道就想想虎子和甜甜吧。”林秋脑海里翻腾了许久,在最后还是忍不住劝了一句,而这一句或许胜过千言万语,母为子则刚,一个母亲会为了自己的孩子变得刚强,变得无坚不摧。 林秋感觉到李梅的身体一下子变得有些僵硬,直到林秋陷入睡梦之前,李梅都没吐露出一句话。 第八十六章 李梅去镇上 第二天林秋醒来的时候,大嫂李梅还在睡梦中,林秋蹑手蹑脚出去,准备让李梅多睡一会儿,好好休息一下。ΔΔ “秋儿,你大嫂呢?”王美珍看着林秋这头没梳,脸没洗的样子,“你怎么这个样子就出来了。” “妈,嘘,小声点,让大嫂多睡一会儿。”林秋压低声音,“大嫂,昨晚上很迟才睡。”林秋知道自己睡着的时候,大嫂还醒着,而且大嫂早上到现在还没醒,昨晚上应该很迟才睡着。 “唉,我知道了,梅子也是个可怜人。”王美珍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小点,不过平时大嗓门习惯了,这一时半会儿也难,好在这么大的大嫂应该也听不着。 “妈,有梳子不?我梳一下头。”这头乱蓬蓬的,刷牙洗脸都还没做总感觉哪里怪怪的。 “妈这就给你拿。”王美珍转身正欲回自个儿房间拿梳子,林夏从房间里走出来。 “秋儿,今天……”林夏看见林秋还没梳洗,惊了一下,还没说完就被王美珍狠狠瞪了一眼。 “臭小子,别瞎嚷嚷,让梅子多休息会儿。”这么大个人,看起来还跟个毛头小子似的。 “呵呵。”林夏站在一旁傻笑个不停。 王美珍看着二儿子木呆呆的样子,摇了摇头,“臭小子,你这傻模样还想不想娶媳妇!” “想。”林夏羞赧出声。 这眼看着小妹早就嫁人,大哥也即将成家,这若是说林夏心里边没想法那是不可能的,他也想娶媳妇。 “赶紧的吃饭去,妈这回一定给你挑个好的,让你自己处。”王美珍在心里边想着两个儿子都成家立业,有点美的不行。 这段时间自己也得早早准备起来,让儿子早日成家,这样一来自己想抱孙子的念想也很快就要实现了。 林秋看见大嫂走到院子里来,“大嫂,怎么不多睡一会儿。” “大嫂,是不是被我们吵醒了。”说完林秋看着林夏,用眼神示意是不是你这个大嗓门把人给吵醒了。 林夏只能继续呵呵傻笑,他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原因。 “没有,怎么会?”李梅今天早上看起来气色不是很好,但精神比昨天好多了,只不过心情依旧比较沉郁。 …… “弟妹,今天我打算去镇上一趟,去公共电话亭给当家的打个电话。”饭后李梅拉着林秋讲起去镇上的事情。 这村里打电话三姑六婆左右邻居可都盯着,一点风吹草动都会被人知晓,李梅怕的就是这个,一传十,十传百,可不就基本上附近的人都会知道。 这自家事被别人当做饭后茶语的谈资,终究不是一件愉快的事情。 “大嫂,你这是?”林秋想大嫂会不会是一夜之间想明白了些什么。 所以今天大嫂打算和大伯子商量,而不是和以往一样选择退让,选择躲避。 “弟妹,我已经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这样下来,我的日子也就不用过了。” 昨晚上李梅辗转反侧,直到凌晨才迷迷糊糊进入梦乡。晚上躺在床上的时候,她想了很多换而言之李梅把从小到大生的事撸了一遍。想起年幼的孩子,想起体贴的丈夫,想起有奔头的新生活,想起娘家人还有想起让自己感到温暖的弟妹。 她觉得自己不能够不作为,出去一趟,不得不说她的眼界拓宽了,看过了人间百态。x省这个大地方什么人都有,接触的人多了,见过的看过的事情多了,李梅的一些思想也逐渐逐渐的生了变化。 犹记得第一回听见一对自己认识的夫妇离婚的事情,李梅被吓了一大跳,女人和男人离婚以前只在戏本里听过,公主和驸马和离,那是公主才有的待遇,公主和驸马和离以后还得常伴青灯古佛。旁的女人如果嫁错郎一辈子也没有反悔的余地。 子女与父母之间的矛盾那见的更是多了去了,那些看似荒诞的却又真实生的故事,让李梅感触颇深,这去了一遭人的观念就有了变化。 或许自己的母亲就像林秋给胡子讲的故事里的吸血鬼一样,只要自己还有新鲜的血液,他们就会来吸一口。 或许还有一个原因,曾经的自己太过软弱,一边欺骗安慰自己,一边安抚丈夫。当初姐姐们的日子过的都比自己好,但孝敬父母的还没自己多,母亲却鲜少与她们闹矛盾,更别提上门来闹。 母亲什么样的人,自己怎么会不清楚。当儿女的不该这么说,欺软怕硬,柿子挑软的捏,这么多年来自己在母亲眼里只怕就是一个软柿子。 因此才会一次比一次过分,就像这回大哥结婚偷偷占了自家的和小叔子家的房子,父母看见自己回来依旧理直气壮,甚至过分的提出自己给大哥出那份彩礼钱的要求,姐姐们也劝自己帮帮忙。 李梅那个时候感觉自己心都凉了半截,李梅扭头看看自己的老父亲,他在一旁默默不语。 是啊,默默不语,从小到大自己挨打受委屈的时候,父亲总是这样从来没有哪一天阻拦过,有一种伤害叫做不作为。相反弟弟调皮母亲假装要教训大哥的时候,父亲会着急阻拦,但实际上母亲就是雷声大雨点小,哪里会舍得教训她的宝贝疙瘩。 李梅最终做了一个决定,今天就是想跟当家的商量一下。 “大嫂,你是真的想明白了吗?”林秋不放心的问了问。 放弃二字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那是在自己的心上动刀子,会鲜血淋淋,但有的时候,是生活逼迫你做个抉择,做个了断。 “真的想明白了。”开弓没有回头箭,李梅做了这个决定,也算问心无愧,孩子家庭自己都要顾,不能因为母亲的偏心毁了这一切。自己也不是没有了亲人,丈夫孩子是自己最亲的人,小姑子和小叔子一家也是自己的亲人。 林秋从李梅的脸上看出了坚毅。 “行,那我去问问我哥公共电话亭在镇上哪个地方?”然后还要问一下卖电话卡的地方在哪里。这个时候还没有投币式的电话亭,在公共电话亭打电话得刷电话卡。 第八十七章 语重心长 李梅去镇上没让林秋陪着,林秋也能理解,只是觉着她这么去一回,路上到底不大安全。 王美珍帮着叫了位三轮车夫,这都是知根知底的人,李梅现在精神状况不大对劲,又不愿意人跟着,这样是最好的。 李梅走后王美珍拉着林秋进了屋。 “闺女,你说梅子这一回去镇上会和你大伯子讲些什么?”王美珍拉着林秋的手没放。 “妈,你是想知道,大嫂会怎样对他们娘家人吧!”林秋笑笑,“我相信大嫂会有自己的考量的。” “唉,傻闺女,你和梅子是妯娌,这梅子娘家人出什么事情,跟你也有关系。”王美珍看着林秋满不在乎的样子,不禁有些语重心长。 王美珍昨天打探了一下消息,这附近十里八村有些什么事情,走亲访友的时候传一传,大家伙儿多多少少知道一下。 王美珍在一群老太太当中人缘还不错,这李家的消息,打探过来方便得很,“况且梅子他大哥这回娶的可不是黄花大闺女,我小声跟你讲,娶的是个小寡妇,还带着小女孩。”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谁家里边出点这样的事,都会被传开来。 “寡妇?”怎么会是娶一个寡妇? “可不就是,这正经人家的闺女,肯定瞧不上梅子大哥年纪一大把还游手好闲的。”王美珍听到这消息也是吓了一跳,这男的又不是个鳏夫,怎么娶回去一个没了男人的寡妇,不过想想这人是个什么情况也就觉得这事情挺正常的。 “这大嫂娘家人能同意?”林秋现在也不是个什么都不懂的人。 林秋知道这个时候大家多多少少都有些忌讳娶寡妇当媳妇,人们认为寡妇克夫,娶寡妇不吉利。 “至少这寡妇能生,嫁过去没两月就怀了,只是命苦,丈夫去挖煤矿人就没了,又是早早的分了家的,这丈夫没了就回了娘家。” 这也是常见的,男人没了,生的又是个丫头片子,房子被婆家兄弟收回去了,如果没有一技之长,养活自己和孩子,别无他法,只有回娘家。 “这年轻寡妇长的好,还有一个原因是这娘家人想把她嫁出去收一笔彩礼钱,给小儿子娶媳妇。”这嫁女儿是一笔稳赚不赔的,嫁一个女儿,得一个儿媳妇也不是没有的事情。 王美珍还听老一辈讲起过,以前更穷的时候还有换亲,不办酒席,两家闺女互换这样两家儿子都娶着了媳妇。 “怎么会这样?”女儿前脚丈夫刚走,后脚就要另嫁他人。 “这样的事情多着呢?只不过不会在孩子面前嚼舌根。”王美珍见过听过的加起来有那么一箩筐,“早几年的时候那些个赌钱赌输以后,卖老婆卖孩子的男人也不少。只不过现在这好像犯法,但让没了丈夫的寡妇改嫁可不犯法。” “只不过寡妇家里也有要求,至少这还是自家闺女,想让她日子过的好点。” 日子过的好点倒未必,李家大儿子什么样的人,又有谁不知道,还不是往火坑里推。这如果嫁一个条件不好的人家,儿子的娶亲钱也就没有着落。 “别岔开话题,你猜猜你大嫂这回会怎么办?”王美珍讲了半天以后,现自己的话题早就已经被林秋给带偏了。 “妈,你干嘛问这个?”林秋讪笑,这自己要是说了,妈,心里边也得有小疙瘩。 “妈年纪大了,人还不糊涂,什么事情没有经历过,妈还能害你不成?”王美珍看着闺女一点都不紧张的样子,一张脸拉下来,“我寻思着梅子她大哥这婚肯定是要结的,李家原来那房子都几十年了,破旧成那样,那结婚还不得赖在宋家屋。” “嗯。”这还真是吃过的盐比我吃过的饭还多,一针见血,“妈,你别拉着一张脸,这样老的快。” “别跟你妈贫嘴。”王美珍看着林秋一点没往心里边去心里边有些着急,“闺女,你怎么这么缺心眼,这谁不知道宋家这房子之所以这么好是女婿拿钱出来修的。” 王美珍一张嘴没停,“闺女,这往后你也是要有孩子的人,这不替你自己想想也得替孩子想想。” “现在这世道变了,以前养孩子给口饭吃拉扯大就行。现在这孩子得给他读书吧,生个男孩一套房子,这种土配房又不行,这钱又不是大风刮来的。”这是掏心窝子的讲,闺女这看起来还是有些不会过日子。 林秋点点头,以后养孩子可不容易,除了物质上的培养还有精神方面的满足。养一个孩子就已经一个头两个大,七个八个的还真没几个人能够吃得消。 “妈,我明白。”林秋想的是能帮一把就帮一把,当然是在自己能力范围以内,也不是什么人都帮的,“大嫂现在有困难我想自己有能力就帮一把,不然大嫂以后的日子有够糟心的。” “还有妈,谢谢你把我拉扯大,培养我。”林秋一把抱住这个一心为自己着想的母亲,这来自亲人的关怀和来 自朋友的关怀还是有些不一样的,心里边暖暖的很舒服。 “你是妈的闺女,妈不疼你疼谁。”儿子有两个,闺女只有一个,在心里闺女和儿子是一样的。当初把闺女嫁给女婿的时候,王美珍的心里边抽疼,舍不得却又没办法。好在现在闺女过的好。 “妈,你放心吧,我心里边有数。” 人帮人帮得了一时,帮不了一世,这句话并不是嘴上说说。也是林秋的做人原则之一。 帮忙帮到底,送佛送到西,林秋自认自己是做不到的。 什么是底,无底洞就没有底,什么是西,地球是圆的,一直往西走是没有尽头的。 帮你是情分,不帮你是本分。 舍小家为大家,林秋自认自己是做不到的,自己没有那么高的思想觉悟。 “这日子是自己过的,你自己心里有数就行。”闺女长大了,也快要是当妈的人,这日子也还得自己过。 “妈,我知道。” 第八十八章 签字 “弟妹,大嫂真的是对不住你。”李梅的心里五味杂陈,有感激有愧疚。 “大嫂,啥都别说了,我们是一家人,宋墨在的话也一定会这么做的。”林秋知道其实这功劳真不是自己的,顶多自己就是一个比较大度的弟妹。 这房子一开始宋家两位长辈遗留下来的钱盖的,后来也是宋墨自己舍得花钱修的。 林秋愿意大度的让出屋子的所有权,其中有宋墨的原因,还有就是大嫂大伯子这一家人是值得深交的,两个人都是性子好的,以后的事情谁知道呢?至少现在是好的。 大伯子本来是坚决不同意的,这占弟弟便宜的事情,他不愿意做,还是林秋打电话劝的他。 这房子的事情讲起来还真的挺复杂的,天高皇帝远,这只是打个比方,大嫂和大伯子不住在这里,这李家人照旧会住进去,只不过是名正不正言顺不顺的问题。 说句实在话总不可能因为李家人住进去就真的报警处理,这报警以后事态的展就不是自己能够控制的。 或许这一点李家人也料到,才会像现在这般有恃无恐,只不过他们也不敢做的太过分,兔子急了还咬人,真的欺负过头冲动报警这后果承担起来也够牙疼的,往小了说,这李家人还得在这里生活,真的闹大,这面子上就过不去。 林秋是个明白人在脑海里推敲一下,也能知道个大概,只不过没有把这层纸给捅破。 现在在这边已经待了十天,秋记凉拌菜也已经停业一个礼拜,这秘制调料就算放冰箱里也不能够保存太久。 好在这件糟心的事情现在终于能够解决,林秋要先行回去,换大伯子过来。 “大嫂,那我走了。”林秋打算这趟回去暂时就住在大嫂家里,秀秀一个人照顾两个孩子比较辛苦,自己过去搭把手,剩下这边的事情就交给大嫂大伯子两个人自己解决。 这件事情能少掺和就少掺和着点。 “弟妹,多谢你。”李梅这会子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来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翻来覆去就是这么一句话。 “大嫂,我走了。” 林秋来的时候大包小包那是拎过来孝敬父母的,走的时候依旧是大包小包,父母把干海货让林秋带出去。 这走也是和认识的人一起走的,只不过这人林秋父母熟,林秋倒是不认识的。 “爸妈,大哥二哥都别送了,年后我会回来住一阵子的 ,大哥等着喝你的喜酒。”林秋笑嘻嘻的转向林夏,“二哥,早点给我找个二嫂,别到时候大哥的儿子都能打酱油了,你还没成家。” “林秋。”林夏连名带姓的叫着林秋有些恼羞成怒,林秋瞅着倒是一点都不害怕。林夏这个二哥有些欢脱,不像大哥那么稳重,两人偶尔会开些无伤大雅的玩笑话。 坐上绿皮火车,看着渐行渐远的站台,思念的眼泪落了下来。 林秋在心里默默说常回家看看。 “林秋妹子,别难过,这要是想爹娘了就回来看看。” “谢谢嫂子。”这一起走的和林家也算沾亲带故的,只不过这家人去的地方比林秋近几站,这讲话的女人按辈分算的话,林秋与她两人同辈。 这林秋回去一来是想要看着秋记凉拌菜,这店天天关着也不是个事情。二来这大伯子来了以后,秀秀一人照顾侄子侄女林秋不怎么放心。当然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林秋不打算继续掺和在这件事情当中。 再者接下来的事情有没有自己参与,那结果都是不会改变的。 大嫂李梅下定决心与李家做个了断,让林秋代笔写了一张称得上“奉养书”的东西。 这上边的东西是已经商量以后的结果。 那天林秋陪着李梅去的。 其中就有涉及到宋家两兄弟的房子,这林秋在不在都没有影响,那签字画押得要是宋墨的才管用,只不过这回宋墨还在军中,他的签字画押得等一段时间,弄好之后寄过来,林秋没想留下来看热闹就借口回去了。 这上边讲到这处房子将在李家二老去世以后转到李家大哥李勇刚名下,当然如果这栋房子遇到拆迁,确认是真的以后会酌情考虑提前过户。这是林秋私底下和李梅商量过的现在的人不重视这个,但以后农村修路或者别的需要拆迁现在讲明白了,也省的以后搅不清。 还有一个问题是两夫妻养老的问题,李梅每月出多少钱给二老。 老太太开始诉苦自己究竟是怎么个不容易法,拿眼泪是说来就来,流水一样花花往下流。 如果不是知道这是个怎样的人,林秋还真以为老太太过的是吃不暖穿不饱的日子。 李梅答应给二老两人一份公办普通教师工资的钱,会根据实际情况变化。 不过林秋却觉得这份钱一开始定的就太高了一些,每个月能愿意出这么多钱,在李家眼中不就跟待宰的小绵羊一 样。 果不其然被林秋料中,这以后出多少养老钱,老太太说那只是自己的一份,应该老头子也有一份。 林老头看着李梅看了半晌,低下自己的头,“闺女,我也是这样想的。” 李秋看到大嫂的眼神一下子变得黯淡无光,对这个家变得越来越失望。 其他的还有一些例如李家夫妇生病的话,李美出多少医药费。 林秋能够感觉到大嫂对这个家真的是死心了,或者说是不得不死心,如果可以的话,林秋也不希望大嫂和李家走到今天这一步。 李梅是含泪让林秋写下这些要求的,最后只有一个要求,要在得德高望重的长辈有宋家村的也有李家村的,得在长辈见证下双方签署这份“奉养书”。 李家人当然不同意,看着李梅就跟看着会下鸡蛋的母鸡一样,眼神贪婪。 李梅失望透顶,撂下一句话,“不行的话就算了,这以后养老什么的我就和两位姐姐一样,这屋子基本上是小叔子,在这结婚也不合适。” “爱要不要,不要拉倒,我是嫁出去的女儿,这往后的事情我就不管了。”李梅也不等娘家人有什么反应拉着林秋走了。 李家那边思考了好几天最终同意了,这么多钱他们也不相信李梅拿的出来,先趁着李梅糊涂答应下来再说。 话说老太太对女儿心狠,像个后妈,教出来大嫂李梅是个明事理的人,对儿子溺爱,绝对的亲妈,处处为他打算,结果儿子却是一个扶不起的阿斗,也不知道是爱还是害。 话说这次的事情还不小,得请不少得高望重德的长辈来做见证人。 这自己一个当弟妹的,当家的没有来,自己围在那里凑热闹也不是个事情。 眼不见心不烦,这几天和老太太打交道,林秋感觉自己一下子老了好几岁,感觉好心累。 希望这件事情到此为止。 第八十九章 秀秀的询问 林秋从店里面回来,看见秀秀坐在椅子上。 “甜甜,今天乖吗?”林秋在店里边最放心不下的就是小侄女甜甜,年纪尚幼,也不知秀秀自己一个能不能照顾的过来。 这孩子最难带的时期,一是婴幼儿时期,什么都不懂,饿了哭,不高兴哭,尿了也哭,还有就是叛逆期,做什么都要反其道而行。 “甜甜,今天很乖,现在睡着了。” 听到甜甜睡着以后,林秋松了一口气,甜甜这个小小魔女可不好带,一哭起来很难哄。唯一好的就是睡着以后雷打不动,能安静好几个小时,这点比较让人省心。 “二嫂,你这趟回去有没有遇见……”宋秀秀扭扭捏捏的问,这林秋回来已经有两天的时间,暂时住到大嫂和大伯子家中,帮忙照顾着点,好几次秀秀欲言又止,这小姑子的小心思自然是好猜的。 “有没有遇见你的那个他?”既然秀秀主动问起,林秋就接着秀秀的话说下去,“不想问就算了。” “二嫂,你可以给我讲讲吗?”秀秀这会儿也顾不上腼腆,用带着希冀的小眼神看着林秋。 看着秀秀余情未了的模样,林秋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最近李家的事情闹得沸沸扬扬的,秀秀曾经交往的对象住的离李家那般近。说他不知道秀秀两位嫂子来的事情,用脚底板想想都觉得不大可能,说不定人家还可能是知道自己和大嫂要来,想法子在躲着自己和大嫂。 林秋这几天待在那边,确实没有遇见向自己打听秀秀事情的男人。连个面都不敢露,这样的男人。 心平气和。 这样的男人让小姑子三番五次的伤心掉眼泪,林秋想想都有点替小姑子感到不值。 秀秀连个名字都没有透露给自己,自己是想要打听打听那人的情况都做不到。只知道是个做木匠活的,如果不是被大嫂的事情绊住,林秋兴许还能照线索打听一下。 不过打不打听也没有多大的区别,反正依林秋来看,秀秀的前对象真的是不怎么靠谱。 “秀秀,二嫂告诉你也不是不可以。”林秋收起笑脸,一脸严肃的看着秀秀,“人家说长兄如父,长嫂如母,我虽然不是长嫂,倒也痴长你几岁。我先问问你,你这几日都在做什么?你还想不想好好考大学?” 秀秀的小脸蛋一下子白了,秀秀这几天在做什么呢?好好复习,这是做不到的,天天看着个手链呆呆的, 林秋猜想那可能是两人的定情信物。就算是偶尔有在看书,这样的状态又能够看进去什么? “二嫂,我,我知道错了。”秀秀有些语无伦次。 “既然这样那个时候为何不一起回去?”林秋这几天看着秀秀心不在焉的样子,就明白了感情之前小姑子那份副满不在乎的模样是在蒙自个儿。 难怪秀秀的表现和电视里演的,现实当中看到的完全不一样,这爱情不是说放下就能够放下的。 “我……”秀秀绞了绞手指,一脸纠结。 “算了,算了。”秀秀也不是小孩子,林秋知道自己这么刨根问底的,也是问不到什么结果的。 “二嫂,也不跟你拐弯子,你自己先做好心理准备。” “二嫂,我知道了。”秀秀紧张不安的看着林秋,虽然她知道这消息多半是她不愿意听的那个。 “没有人向我打听你的消息。”林秋直接了当的把结果告诉秀秀。 “二,二嫂,那我就先回房间了。”秀秀说起话来有些小结巴。 听到房间里隐隐约约传来的啜泣声,林秋觉得或许秀秀这哭一哭或许还是好的,这日子终究是要过下去的,忘了那个负心汉,还是需要一段时间的。 “二婶,小姑姑怎么了?”虎子放学回来,听见秀秀若有若无的哭声,仰着头问林秋。 虎子摆出一个决斗的姿势,“二婶,不准欺负小姑姑。” 这姿势也不知道是从哪部武侠剧里看来的。 这都哪跟哪,自己怎么会欺负小姑子。 “晚饭的红烧肉吃不吃?”林秋准备去做饭,问问虎子想要吃些什么? 虎子一脸犹疑,“我,我。” “嗯?”这到底是要还是不要,晚饭吃什么有那么令人感到纠结吗? “红烧肉我就不吃了,二婶不要欺负小姑姑。”虎子咽了一口口水,红烧肉真的好好吃。 林秋噗嗤一声笑出来,虎子还真可爱,“虎子也知道心疼小姑姑了。” 虎子一脸肉疼,感觉红烧肉在自己面前飞走了,“小姑姑也很疼虎子。” “行了,二婶告诉你,二婶没有欺负小姑姑,小姑姑现在心情不太好。”虎子进了秀秀屋子,秀秀脸皮薄不好意思在侄子面前泄自己的不痛快,“虎子,你今天这么晚回来,又去哪里闹腾了,还有赶紧去写作业。” 自己回来的时候不早了,可虎子应该早就已经放学了,这个点才回来,肯定是又出去野了。 虎子打算撒腿就跑,溜之大吉,“我去看看小姑子。” “不行,乖乖写作业去,哪里都不许走。”林秋一只手轻轻拉住虎子一只手伸出一根手指头摇了摇。 虎子露出可怜兮兮的小表情,“二婶。” “这招在婶子这里不管用。”虎子装可怜令自己心软,但不写作业是不行的,每个年龄段都有自己应该完成的事情,这学生有学生应该完成的任务,写作业是其中一项,撒娇耍赖都行不通。 大嫂回来要是知道自己纵容虎子偷懒不写作业,大嫂回来就该叹气了。 “想想你的红烧肉还有茭白肉丝。”林秋只好使出自己的绝招。 “不好好做作业,那这些就都进了二婶的肚子,到时候可别哭鼻子。”虎子是个小馋鬼,只要是好吃的他都喜欢,当然最喜欢还是吃肉。 “茭白肉丝。”虎子的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二婶,我去做作业,可以在做一碗蛋羹吗?” “小馋鬼。”林秋轻笑出声。 虎子背着书包往书桌方向没走几步,转过身来,“我不吃,给妹妹吃。” “二婶,记着呢!去写作业吧。” 第九十章 夏依颖来访 “你好,请问您需要点什么?”林秋头也没抬,这忙起来真要命,自己一个人弄弄这个,弄弄那个,忙的晕头转向,这赚点钱还真是不怎么容易。 不过这只要是想要赚钱的都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瞧瞧谁来了!” 林秋听到一个熟悉的女声。 “依颖,你今天怎么来了?”林秋真有些惊了一下。 “我的大忙人,你知道不?找你可真是够不容易的,联系不上你,知道你有可能在这边,来看看你。”秋季凉拌菜现在这段时间也算得上是蛮出名的,夏依颖之前听林秋谈起过这回来碰碰运气,看能不能找到林秋。就算找不到,也打听一下林秋到底这十几天去了哪里?自己还挺担心她的。 “这看起来好美味的样子,闻起来真香,难怪会这么出名。”夏依颖看着种类丰富的凉拌菜有点嘴馋。 林秋搬来一张小矮凳,“你坐着。” 林秋把凉拌菜的口味弄的清淡一些给夏依颖尝尝味道。 “真美味。”夏依颖吃的忍不住竖起大拇指。 “喜欢就好。” “可惜我不会做饭。” “那以后你和项明磊谁做饭?”林秋忍不住跟她开玩笑。 “项明磊……” “啊。”想象不出来大个子做饭的样子。 “以后婆婆先做饭,不过我得跟着学。”这做饭也得要有天赋,自己也不知道行不行。 “你不是应该忙着准备结婚事宜吗?”这个时候依颖怎么会有空来找自己? 夏依颖坐在矮凳子上,托着下巴,“所以我才要找你帮帮忙。” “现在先别聊这个,我就在这里坐一会儿,等中午你得空了,咱俩刚在好好聊聊。”看顾客来来往往,夏依颖知道林秋这的确是忙的厉害,这自己也不着急就暂时别打扰林秋的生意。 林秋也不跟夏依颖客气,先忙着,直到大中午的时候才得了空。 “如果是准备东西的话,我可就帮不上忙?”这倒是真的,自己一穿过来第二天就结婚了,这结婚事宜,自己是真的一点都不清楚。 “我这不是在纠结吗?” “纠结什么?”都结婚了,纠结些什么?林秋也不知道这个时候夏依颖找自己想要自己给她出什么主意。 “我想自己究竟要办中式婚礼还是西 式婚礼?” “你之前不还还是非常向往中式婚礼,说那些个刺绣漂亮的不得了。这会儿怎么就变卦了?” “我本来是觉得穿大红婚服很漂亮,但前两天我不是去参加了明磊表妹克瑞斯的婚礼嘛。简直……”夏依颖有些羡慕,突然间觉得办一个西式婚礼也不错,现在这也算是一种潮流。 秦城结婚了对于林秋来讲未尝不是一件好事,这个前男友让自己想想都觉得万分尴尬,秦城结婚就这样解决了也好。 不过夏依颖觉得也有不如意的地方,“你说人家秦城穿西服是英俊潇洒,可明磊穿起来,感觉自己鸡皮疙瘩掉一地。” 夏依颖这心里边对西式婚礼还是有念想的,这会找林秋就是希望她能够给予自己支持。 林秋会劝她办西式婚礼吗?这自然是不可能的,这是在害夏依颖,林秋觉得自己如果真的这样做了,那自己和夏依颖这以后朋友是没得做了。 “你穿西式婚纱,项家老一辈的同意吗?”项家祖上是大户人家,貌似对这个还蛮讲究的,夏依颖的即使喜欢西式婚礼也很有可能是办不成的。 就算项明磊愿意,夏妈妈和夏爸爸也是不会同意女儿这样任性的,这会让长辈们夏依颖的印象大打折扣。 林秋也是从夏依颖口中知道未来婆婆看她并不是特别顺眼,夏依颖如果一意孤行,一定要选择西式婚礼,这以后的日子只怕会不好过。自己是好友又不是损友这样的主意自己是不会出的。 这婆婆在的话,婆媳关系处好总比婆媳关系破裂要来的好,婆媳关系不好,夹在中间难做的还有丈夫。更加惨的是有一段时间得和婆婆做。 夏依颖自己也觉得有些奇怪,项家家教很严,娶自己这么个不会做饭不会洗衣的女孩做媳妇…… “算了算了。” 克瑞斯的处境确实和夏依颖是完全不一样的,她是一个洋人,家中的条件胜秦城千百倍,随她的意是很正常的事情,婚礼办西式的肯定是不会有人反对。秦家人条件只有一个,只要秦城不是入赘就好。 不是林秋打击夏依颖,而是到最后这挑不挑,选不选都没差。 夏依颖也不是非西式婚礼不可,之前还对中式婚礼情有独钟,这会儿可能是受了克瑞斯西式婚礼的刺激,想要体验一下洋式婚礼。 西式婚礼浪漫唯美,宣誓词什么的看起来特别有感觉,夏依颖之前出国学习过一段时间, 对这个接受度也高。 “唉,想想都不行吗?”夏依颖也就是想找个人倾诉一下自己的少女情怀。 “喜欢的话,就去拍组照片过过瘾。”林秋倒是知道,等以后以后年纪大了,结婚多少多少周年纪念日的时候,可以再办一场西式的婚礼过过瘾。不过现在可不兴这个,这时代变化还真的挺大的。 “这也挺好的。”夏依颖越想越美,也不在坐在椅子上而是站起来,“我的腿有些麻。” “这下子可以两全其美。” “还两全其美,你这腿现在就不麻了。这都快结婚的人了,怎么还毛毛躁躁的。” “林秋,你怎么跟我妈一样,这几天我都快要被念叨的不行了。”夏依颖活动活动手脚,才感觉好一点就听见林秋在劝导自己,跟妈一样。 “你今天来应该不仅仅是想要和我说这个吧。”无事不登三宝殿,总不会就为了这件事情吧。 “当然还有别的事情。”夏依颖一脸又被你猜中的表情,“你怎么这么神?” “是你那一脸心虚的表情出卖了你。”林秋倒是挺乐意和夏依颖待在一块的,两人相处的时候,林秋感觉自己年轻了好几岁,当然这是指心态上的。 “是这个样子的,之前我们不是让明磊帮忙买塑胶模特吗?我在别的店里边也瞧见了,这是你想出来的主意。”夏依颖有些懊恼,这不,负荆请罪来了。 “这也没什么,这有市场的话,总会有人愿意做的。”这早晚有人会做的,也算不上特别大的事情。” 第九十一章 军演进行时 此次丛林军演周团长同罗政委和赵大校商量,将团里的士兵兵分三路由三位营长带领出,而不是选择所有人一同行动,那样目标太大,不利于隐藏,容易被敌方现。宋墨所在的一营由周团长率领。 只可惜在此次军演之初,三路人马还没分开之前,周团长就负了伤,双腿不能正常行走得马上接受治疗,周团长至此无缘军演,不得不前往军区医院接受治疗,可以说是出身未捷身先死,倒霉的很。 但军团总指挥官现在已经离开,三路人马谁也不愿意服谁,罗政委和赵大校商量过后,达成共识,让三只大队伍各自分开行动,由宋墨带领一营士兵负责突袭任务。 初秋的傍晚六点,有点冷意,天已经黑的差不多,一轮圆月高高挂起。 宋墨带领营里的几个精英单独行动,作为突袭的主力军,一行人都穿着一样的作战服,涂着各种迷彩膏在脸上,外表上相差无几,不是特别熟悉的人还真认不出谁跟谁,不过这样的装扮适合在丛林中潜伏。 宋墨等人猫着身形,迅掩藏身形,进入丛林深处,动作轻巧如狸猫,根本无人察觉,迅进入山深处。 “营长,接下来怎么办?”李铁蛋顶着张迷彩脸,平日里的嬉皮笑脸是一点都瞧不出来,轻声询问宋墨的下一步行动命令。 “停,东南方向上树。”所有人转身立刻上树,小心着别出声音打草惊蛇,隐藏着身形,双眼微眯,浑身散着一股危险气息。 就在他们刚隐好,就有细小的窸窣声从他们刚才的方向传来,这么细小的声音如果不是像现在这样一动不动是很难听出来的,由此可以看出来这几人在这深山老林中亦是小心翼翼。 宋墨后边的几个兵不动声色的交换下眼神,团长敏锐程度几乎出神入化了,刚刚侦察兵都没有现敌军的动静,如果不是团长的敏锐和当机立断,那他们这次…… 茂密的树顶,周围被浓密枝叶遮掩,外面的人根本看不到里面的情况。里面的人却可以透过微小的缝隙看到外边的情况,宋墨席岳辰目不转睛地盯着前方缓慢走过的几人,从那几人的动作就可以断定出,这些人无疑是蓝军的数一数二的精英力量,没想到居然拨了这么多来“围剿”。 “营长,你说团长怎么会派咱们到这里来。” “我呸。”这转悠了许久连红军的一根毛都没见着,蓝军的这名营长有些焦躁,“派老子来这么个使不上劲的地方,真是杀鸡用牛刀。” “走走走。” “宋墨那个兔崽子,是不会来的,咱们换道走吧。”一声令下,所有蓝军人马悉数离开。 “营长。”李铁蛋再一次凑上来。 “安静点。”宋墨皱皱眉,李铁蛋再度闭上自己的嘴。 “果然没有,咱们回去。”估摸着过了半个小时,那一行人又折回来,“回去回去,这待在这里好几天,别说连个人影,那就是连个狼影都没有,瞎耗功夫。” “都出来,别躲躲藏藏了。” 宋墨这边的几个兵心里咯噔一下,莫不是被现了端倪。 西北方向又出来几个蓝军的士兵,这人数加起来还真不少。 这真是惊险至极,没想到这队人还有这样的手笔,刚刚真的是万分惊险,就差那么一点,如果刚刚动静稍微大那么一点点,自己这边就要暴露了,宋营长可真神。 “这样下来,咱还能立什么功啊?”满肚子的牢骚无处吐,军演这大好的机会,难不成就这样废了?这大家伙儿都是精英中的精英能愿意吗?这天天呆在这里那叫一个窝火啊,如果,如果不是上级…… “是啊。这宋墨又不是什么牛鬼蛇神,怕啥怕。”一个蓝军小兵愤愤难平,“他也没什么了不起的。” 李铁蛋心想:还真别说咱们家营长那可是胜过牛鬼蛇神的,瞧瞧你们在下边的动静被我们尽收眼底,而我们藏在树梢间,你们是半点都察觉不出来。我们家营长就一个字,牛,那是旁人拍马都赶不上的。 “咱们就一直在这里干耗时间。”另外蓝军小兵忍不住出声询问,这次军演自己这帮人着实有些憋屈。 这是几号人干脆就不急着走,坐在地上休息一会儿,顺带聊聊知道的情报。 “听说红军这回周团长已经退出军演。” “这下红军那边可不得乱成一锅粥,这营长之间想要谁服谁可不容易,宋墨那小子厉害的很,但终究年轻没有哪个会愿意低头的。” 周团长意外退出对于某些红军来讲可是天大的好事,如果剩下的两个营长一低头,即使赢了最后的最大功劳也没有他们的份,还会被传这两人……所以不管红军那边到底怎么个情况,这局势对蓝军那都是大大的有利。 “还是营长英明。” “嘿嘿,所以这次端掉红军,这回可以说是不费吹灰之力。”只可惜咱们这群人别说吃肉,可能连肉汤 都喝不到。 “找个开阔地方养精蓄锐,过两天就回去,这么好的机会一辈子可能就这么一回。”蓝军营长咬咬后槽牙做了一个决定,这么灰溜溜的回去,可不行。 “好勒。” “走吧。”就这样十来号人拍拍屁股做着美梦走了。 “这几个人也太狗腿了吧。”李铁蛋忍不住在人走后吐槽一番,“还是咱们营长英明神武。” 宋墨咳嗽一声,打断李铁蛋的溜须拍马,“行了,咱们接着探探蓝军的底。”蓝军这边的人出了点问题,这也是给宋墨这几个人创造了好机会,被现的几率降低,这行动起来就方便多了,“看这情况蓝军指挥部应该离这里不远。” “咱们这回把蓝军给打个落花流水,嘿嘿。”好像胜利就在眼前。 “别瞎嘿嘿,跟上,还是得小心谨慎,这越靠近就越危险。”自己这么几个人若真的跟大部队碰上硬碰硬,也没什么好果子吃。 第九十二章 打探 红军指挥部 “老罗啊,你说这次行动有几分胜算啊?”赵大校拍拍罗政委的肩,叹了一口气,看着他气定神闲的模样,赵大校真想看看罗政委这脑袋里装的都是些什么东西!这现在的局势摆明了对咱们这边不利。 这个老狐狸,还真沉得住气。 “你就好好瞧着吧,别在这瞎转悠。”罗政委眯了眯眼笑得十分无害。 罗政委打周团长走了以后,这原本五分的把握变成了六分。 周团长有真才实干,这几年手底下又有个能人宋墨,那叫一个如虎添翼,这军功立的多。加上上边有人,没人会打压,这几年升得极快,但升的也有些不稳,因此这会儿急着立功稳固一下地位。周团长这人毛病也有,自己这个老家伙也看得出来那就是刚愎自用。 这心态不稳,容易急功近利,这不好不好。 这下子他因为意外受伤退下来,未尝不是一件好事,这军演和上战场不一样,宋墨这小子脑袋灵活,没准……这话呀不能说的太满,事实上这话是一点都没有透露出来。 这有的话能说,有的话不能说,祸从口出,小心隔墙有耳,自己在心里便琢磨琢磨就得了。 …… “营长,接下来怎么做?”王程看到眼前的场景愣了一下。 李铁蛋拉了拉王程,示意他不要乱说话,怎么会有这么一个耿直的队友。 这情况的确不容乐观,蓝军这根据地的位置的确得天独厚易守难攻,选择在一座山的山顶。 宋墨这一行人趁着夜色这两天在摸蓝军根据地的底,宋墨派一个机灵点的给自己营里的兄弟送消息约定好今天半夜里正面突袭,这边再想办法,他们在正面与蓝军交锋,自己这一行人突击蓝军大本营。 这三天观察出来的结果并不乐观。 山势陡峭,上山的几条路极为空旷,沿途对方只怕是设置了不少的暗雷,走那条路容易栽在这些暗雷上面。 军演的地雷炸弹,只不过噗的一声,冒一朵烟也就罢了。不过……在每处埋雷地,对方都是拍摄了全部的过程,而且,踩到地雷时的画面,也都是通过视频监控设备,都清晰的传递到了监控总部。 这种环境下,想要不承认抵赖都不成,踩到了雷,就乖乖的卸下装备,去安置营乖乖的装死人。这是军演,有军演的规则,既然选择了参加,那么每个参加军演的军人都要遵守军演 的规则。 其余三面,一面是古代遗留下来的古栈道,从那边走也不容易,那边防守也非常严密,从那边上去是九死一生。 一面是悬崖峭壁,这爬下去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还有一点离蓝军驻扎地极近,这就算是自己下来了,也会被蓝军现,这样一来这面只能放弃掉。 还有一面倒是军力部署薄弱,但这面比单纯的悬崖峭壁还要更难爬一些,山上的山泉从这里流下来,悬崖峭壁上有不少青苔,滑的厉害。 这座山只怕是不简单有大来头。 这眼下时间不多,明晚必须行动,好在这是秋天,丰收的季节,专挑被鸟虫啄食过的野果填肚子,不然身边的储备粮也早就消耗殆尽。如果饿的两眼昏花,那这行动又该如何继续? 本来还想着可不可以从蓝军的粮食供给方面钻空子,几个人溜进去,结果这两天愣是没有瞧见送粮食或者送补给的车,看来蓝军这是早有准备。 眼前的局面着实棘手。 事到如今也只有选择这条最不可能登山的路径,一旦从这里打开突破口的话,也许会给战局带来意想不到的结果。 宋墨仔细观察过这悬崖峭壁,爬到一半的时候有一个小平台可以休息一下。还用短刃试过山石的密度,还可以,徒手爬风险太大,但若借助短刃则会好得多。 这蓝军里可能有一个对这深山老林极为熟悉的人,也有可能在出之前做了大量的研究,从记载中找到这个地方。 这一面必定没有放多少武装防守力量,蓝军现在可能认为自己已经胜券在握,除此之外这也是迫不得以的选择。 一行人商量着对策,选出两个站岗放哨,这次是6军演习,否则也不敢明目张胆的露面。 “事到如今,咱们只有破釜沉舟背水一战,就从这面下去。” “营长让我来探路。”王城自告奋勇。 李铁蛋一口否决,“你不行。” “营长都还没说呢,你凭啥?”王程不服气,自己这当其冲,怎么就不行了。 “你是我们这里头体型最壮的,体重最重的,你不合适。”李铁蛋知道不给王程这个傻小子讲明白他是不会罢休的,这爬悬崖峭壁体重也是硬伤之一。 “现在把身上的所有绳索都拿出来。”麻利的将各个绳索接到一起。 王成感叹一句,“不知道这绳索的够不够结实。 ” “闭上你的嘴没人当你是哑巴。”李铁蛋直接捂上王程想要张开的嘴。 “营长,你听有声音。” “蓝军大部队出了。”这人数貌似还不少。 “看来我们的指挥所已经暴露了。”宋墨倒挺淡定的,红军指挥部比起蓝军指挥部要好找得多。如果不是遇见先前那帮人,这找到蓝军指挥部只怕会晚上很多。 “现在养精蓄锐。”所有人藏匿在大树的树冠下休息,为今晚的上山突袭做准备。 这悬崖的高度在一百五十米左右,不然的话宋墨也只能选择放弃,再高的话,自己这帮人也只是人而不是神,体力难爬程度都得考虑到,自己不可能让战士白白送死。 将所有的短刃交给李铁蛋,这小子灵活,这短刃在攀爬过程中能助一臂之力,宋墨将攀岩索寄在李铁蛋的腰上。 夜色渐深,开始行动。 “注意着点。”这爬悬崖峭壁还是有风险的,小心为上,“小平台那里可能会有青苔。”爬小平台的想着能休息一会儿,容易松懈,如果青苔多的话会非常危险。 “肯定的,我还没娶媳妇呢?”李铁蛋开了句玩笑话。 第九十三章 潜入 李铁蛋千辛万苦爬上顶,剩下的人通过攀岩绳的帮助有惊无险,最终顺利登顶。 此次军演到目前为止整个队伍所有人毫无损。 “王程,你个胖子拉你就特别累。”李铁蛋又开启嘲讽吐槽模式。 王程听完以后也不恼火,只是在一旁憨憨傻笑。 如果不是知道李铁蛋和王程私交极好,是过命的兄弟,两人还相约将来娶对方的妹妹结为儿女亲家,会以为李铁蛋和王程之间有仇。 “原地休息二十分钟后,潜入。”宋墨下达命令,这爬完悬崖,大家的体力消耗大,这里是最好的休息地点。 现在情况有变,今夜是最好的突袭时间,蓝军这边认为红军这方军心大乱,还有就是出于对地天独厚的地形的自信,直接选择对红军指挥部进行强攻,蓝军的守备力量将大幅度下降。 宋墨拿过望远镜仔细侦查蓝军的情况,心里边快思考对策,考虑从哪里下手,直接潜入不靠谱,得要先换上蓝军的衣服,伪装成蓝军队员,然后…… “都休息好了吧。”宋墨的神情在夜色中看不分明,“按原计划进行。” “前方蓝军警戒点有五人警戒。” 李铁蛋嘿嘿一笑,这可真是方便己方行事,“蓝军对这边也太放松了一点。” 宋墨朝李铁蛋几人打了个手势,几人便心领神会的散开来猫着身子朝正在巡视的人走去。 “谁……唔…”感觉到后面有人的蓝军士兵还没问出话,就被宋墨一把撂倒,三下五除就光荣“牺牲”了。 “你们。”牺牲的五人愤愤难平,这个鬼地方居然也能有人来偷袭,这种感觉跟半夜见鬼没差多少。 “扒衣服,你是自己动手还是我来?”李铁蛋吊儿郎当的,看着这几个阵亡的蓝军成员。 “我们自己来。”五人一边脱衣服,一边看着突围成功的宋墨一人感觉真是一把辛酸泪,作为蓝军最弱的那批人,被派遣到这边站岗放哨,本以为就这么混着混着就过去了,没想到还真有人从爬悬崖峭壁上来,这还是人吗? “兄弟,谢了。”这初秋的夜晚也不冷换件军装也方便,只是这五套蓝军军装还不够,得再多弄几套才好。 “兄弟,你知道哪里防守薄弱吗?”李铁蛋友好的拍拍可怜没衣服穿的军友,还得再敲几下闷棍,不然穿着这明晃晃的红军制服可糊弄不过去。 “抱 歉,我们已经牺牲。”这五人当中的头头狠狠看着李铁蛋,如果眼神能杀人的话,李铁蛋早就没命了。他的意思很明显你能从死人嘴里套出什么东西来。 “铁蛋,走。”换好军装,宋墨叫上还在妄图从蓝军套出情报的李铁蛋。 李铁蛋收起嬉皮笑脸,“好的,长。” “哎,你们现在可是死人了,别乱动乱说话啊,要严格执行死人规则。”李铁蛋笑嘻嘻的朝那几个瞪着眼睛的蓝军说着。 “头,咱们怎么办?”那五个地上的蓝军瞪着眼睛看着宋墨一行人大摇大摆的从眼前离去,其中一名小兵问了一句五人中的头头。 “怎么办?不怎么办,就这样呗,牺牲都牺牲了还能做些什么?”那名头头没好气的说,这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己这几个“死人”如果通风报信的话,对不起身上穿的这套军装。更惨的是这个地方压根就没有安排轮值的人。这蓝军从这边突围的消息,直到明天早上吃早饭之前是不会从这里被传出去的。只怕那个时候黄花菜都要凉了。 “真是万万没想到啊。”这人和人的差距咋就这么大。 “头,你说那突围上来的会是?”刚刚问话的小兵忍不住开口。 还没等头回答,另外一位小兵按耐不住,“我觉得会不会是宋墨宋营长。” “你咋会知道?” “那是因为……”我有个表妹在x省军区医院当护士,这宋墨长的够俊。 “肃静。被人现我们这样就要挨罚了。”人从这边上来,自己这五人也得负责任,这百密一疏啊。 此时此刻的蓝军指挥部 “报告长,咱们这回派精英强攻红军指挥部有几分把握。”蓝军营长有些担忧顾虑。 “不是强攻是突袭。”高高瘦瘦的旅长一脸骄傲,“这回准把红军指挥部拿下。” 宋墨这个年轻小子 “x省军区未免有点小瞧咱们,最高指挥官居然会是一名团长。” “听说上边有意提拔他,这会结束任务之后就担任旅长。”这样一来新闻媒体报道的时候那就是双方最高指挥官都是旅长。 这次军演只是跨军区军演的一次尝试,空军部队没有上场,最高指挥官也只是旅长级别的军官,否则还轮不到自己来担任蓝军指挥官,怎么着也得是师长级别的。 蓝军的这名营长有些幸灾乐祸,“只可惜这人还出现 呢,就阵亡了。” “宋营长那边……”蓝军营长突然提起宋墨这个人。 “那小子不足为惧,就是侥幸立了几次功,这次咱们是赢定了,就是黄团长有些多虑。”这么几天也没见宋墨那小子大放异彩。 “是是是。”蓝军这名营长笑得无比畅快,“这天都在帮咱们。”x省军区宋墨的事迹有流传到这边军区,事迹越传越神,这名营长心中对宋墨有些嫉妒和猜忌,现在他也觉得黄团长是多虑了,什么厉害人物,多半有水分……可恨的是这次强攻居然没带上自己,这不是白白捞军功的行动,自己却被留在这里待命。 天时地利人和好像都掌握在蓝军手中,看起来他们胜券在握。 “不过还是不能放松警惕,多派人手继续巡逻,这最后关头可不能掉链子。”旅长一脸严肃,指挥继续干活。 “是,长。” 第九十四章 伪装 蓝军对指挥部的防守比边线还死,毕竟这里是指挥中枢,是整个蓝军的大脑。 蓝军的守卫再次加强,巡逻十分严密,这到了紧要关头最怕功亏一篑,蓝军决定小心为上。 不过特种兵是无孔不入的,这巡逻队或许可以利用,这大半夜黑灯瞎火的再加上人多眼杂,正是浑水摸鱼的好时机。 进了指挥部的大门,两人并没有着急开始行动,而是先观察了一段时间慢慢打探情况,这里是一个临时搭建的指挥部,入目的一个一个的军用帐篷,一时根本看不出来,最中枢的位置在哪儿,只能慢慢观察。 宋墨通过望远镜瞧见一个军官从一个不起眼的帐子里出来,从佩戴的肩章来看极有可能是一名营长或者副营长与此同时这个小帐子正处在中心位子。 那个不起眼儿的帐篷极有可能就是蓝军指挥部的最中枢位置,不过还得在确认一下,不然的话自己这帮人费了千辛万苦突围进来,最终只能失败而归,壮烈“牺牲”。 宋墨一行人是偷偷潜伏进来的,当然要千方百计的隐藏己方的踪迹,不能让蓝军现,除必要情况,一直避着不与蓝军生正面冲突。这也造成他们蜗牛般的度,挑着偏僻点的边沿地方走,只不过事与愿违,没有走多远就有了正面冲。 宋墨几人刚从阴影处出来就遇上了一波五人巡逻小队,一个头头模样的人走出来指着宋墨几人,“你们干什么的?” 被现了,走在前面的几人一听这声音就僵在原地,想着要不要现在就动手,甚至紧绷的身体都做好了攻击准备,后边的几个人努力减小自己的存在感。 这若是被现有哪里不对劲,蓝军巡逻人员一喊,招来其他的巡逻队,双拳难敌四手,可就前功尽弃,白白忙活一场。 就在这十万火急的时刻,宋墨快步走到光线下,装作一脸慌里慌张的模样,朝那几个一脸警惕,正欲走过来的蓝军士兵说道,“几位兵大哥,我们是后山巡逻的,这不,那边有情况,我们几个赶紧跑过来想向上级汇报。” 接着想到这边是自己人,“吓死我了,我还以为遇上了敌军,这下我可就放心了。” 宋墨装出一副洋洋得意的样子,这现大情况,如果是真的话可以立功。宋墨微抬下巴,一副骄矜的模样,“几位兵大哥,我们就先走了。”宋墨做了个手势,示意后边的四人跟上。 后面的战友差点掉了下巴,冷冰冰面瘫样的营长居然有这样的演技, 如果不是知道自己是红军的一份子,我们差一点就要相信了。 高,实在是高。对面的那几个蓝军巡逻人员肯定现不了。 那个头头果然相信了,这立功的机会不多啊,这老呆在这边巡逻巡逻,蓝军大胜红军,功劳也不会掉到自己身上啊,“等等,等等,小兄弟有事好商量,我……”这军功摆在眼前谁能不眼馋。 就在电光火石之间,宋墨打了个进攻的手势之后猛地出手,刚刚还在说话的巡逻队小头头还来不及反应就被敲晕过去。在席岳辰动手的同时,得到指令的李铁蛋他们也火出击,剩下的四个蓝军刚在反应过来的一瞬间也被李铁蛋他们撂倒了,几乎只是一个呼吸间,那五个蓝军就光荣“牺牲”了。为防止被其他蓝军现这边的状况,宋墨几人快的把他们拖进阴影之中。 “你们……”其中一个蓝军巡逻队的小士兵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 这落差太大了,前一秒钟还以为能够分一杯羹,后一秒钟就这样光荣牺牲,这样的结果真是有些令人难以接受。 “根据演习规定,你们现在已经阵亡,接下来请你们配合我们的行动。现在,把你们的军装脱下来吧。记住,如果你们敢开声或反抗,我不介意将你们全部打晕。”王程开口让蓝军人员自己扒军装。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老兵显得很不甘般道:“你们怎么能这样?太卑鄙无耻了。” 这名老兵的声音着实不小,宋墨二话不说,一个手势下去,控制那名老兵的李铁蛋,直接一个手刀砍下去。那位老兵,同样很干净利落的趴在地上昏迷不醒。 “我可当不得什么卑鄙小人,正所谓兵不厌诈,只要能打倒敌人,那就是好方法。”李铁蛋打晕老兵之后说了一句,就开始扒起老兵的制服,这晕都晕了,军装本身没有手脚,这下子只能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如果你们不遵守演习规定,那就别怪我们不客气了!大家都是军人,我希望你们至少有面对失败的勇气。若是输不起,就真的太丢人了。”王程再次开口。 “呆子,这些话你哪里学来的?”李铁蛋捅了捅王程的胳膊肘,这听起来到还像那么一回事。 “听老兵讲的。”王程记在心里,这个时候就用上了。 这遇到的蓝军巡逻队给宋墨一行人贡献了五套蓝军制服,这更有利于宋墨一行人接下来的行动。 蓝军巡逻队的头头悠悠醒转,头脑还不清醒,看见自己只穿着 短裤,“我的衣服呢?” 他的手下忍不住出笑声来,这头头还没有搞清楚状况呢。 “现在我们留十个人下来,其余的带着这些人一起回后山。”十个精挑细选的精英战士包括宋墨兵分两路,一路由宋墨亲自带队,先朝疑似蓝军真正的指挥部出,还有一路由李铁蛋这个小机灵鬼带队伺机行动。 其实到了这里,只要做到不为蓝军所察觉,确定指挥部的确切位置,摸到蓝军指挥部,这次行动基本上是必胜无疑的,到时候就算蓝军现他们的踪迹也无能为力,不得不认栽。 只不过不能够确定那是否就是蓝军真正的指挥部。如果判断失误那个不起眼的小帐子不是真的蓝军指挥部的话,兵分两路一次失败之后还能有机会。 第九十五章 军演大胜 蓝军指挥部附近戒备森严,时不时有拿着枪的战士一脸警戒四处查看,连只苍蝇都飞不进去。 “耐心等候时机。”说完这段话,宋墨率领四人混入蓝军外围巡逻大队中,完全没有被现,装作耐心巡逻的样子,一边踩点看看情况确认蓝军指挥部的最终位置。 这个时机众人也都清楚,蓝军驻扎地此时有条不紊,特别是那一个个小帐篷周围守护的极为严密,自己这五个人想趁乱蒙混过关,冲进去还得问问蓝军的枪同不同意。等到半夜红军强攻的时候,才有可能一举拿下蓝军指挥部。 “营长有情况。”宋墨抬头一看,那几条小道上传来声响,蓝军在与人交锋,交锋的肯定是红军部队,但那支部队肯定不是宋墨率领的一营。宋墨此时的脸色也不好看。 这混进来还不到二十分钟,双方就已经交火。 那个不起眼的小帐子十有**就是蓝军真正的指挥部,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如果不是自己这五人很快就得牺牲,而且容易打草惊蛇,李铁蛋那边想要再次突袭成功也没那么不容易。 “营长接下来怎么办?” “直接按原计划突袭。”事到如今,只有拼一把,端了那个不起眼的帐篷,看看是不是蓝军真正的指挥部。 “留下两人,剩下两人跟我走。”这五个人通风报信有点太多了一点,都是宋墨一手带出来的兵,这个时候也没有因为就在眼前的军功眼红,几秒钟就做好了分配。 “等等,你们看那个小帐子有人进去而且非常急,咱们换个方向。”看来那就是蓝军指挥部没错了。 不停走动巡逻的蓝军士兵看到三个人从不远处急匆匆的往指挥部跑来,立马出声阻止道:“干什么的?这里闲人勿近!”说着就要赶人。 宋墨止住脚步,忙说道:“前方有情况,红军打过来了,红军貌似潜进来了,让我们赶紧给长报告,要是耽误了军情你们担得起吗!” 阻止他们的蓝军士兵一听这个也有些犹豫了,这要是真的还真耽误不得,看看宋墨三人身上的蓝军制服,确认一下对方的神情不似作伪,选择让开道路,让宋墨五人进去汇报。 就在宋墨三人即将顺利越过这几个蓝军巡逻队人员的时候,其中一个跳出来拦住宋墨三人,不放心的又问了一句,“你们是谁的部下?” “方营长的手下。”宋墨听见这话面上没有露出一点端倪,随意编造了一下。 “行,走吧。”顺利闯过蓝军设置的指挥部外围关卡,宋墨微勾唇角,三人光明正大的跑进了蓝军指挥部 这个帐子真的太不起眼了一点,连个守卫都没有,反倒是相邻的那个帐子有两个守卫。 “你们几个做什么的?”宋墨三人靠近这个小帐子的时候,那两个蓝军守卫拦住三人。 “哎,你们干嘛的?” “我……我们有紧急军情要报告!”宋墨三人装成气喘吁吁的模样,一副为了传达紧急军情拼命跑的假象,人生如戏,全靠演技。 那两个蓝军守卫紧皱的眉头松了下来,他们怎么也想不到眼前这三人会是潜伏进来红军特种兵。 就是这个时候,趁着两个守卫放松警惕,站在三人前面的宋墨出突袭的手势,以迅雷不及掩耳的度,解决掉自己前面的这个守卫,死死捂住他的嘴,另外两名战友解决了另外一个,两名蓝军守卫“牺牲”。 如果不是两名守卫放松警惕,想这么悄无声息不动声色的解决这两人是极为困难的,这能做守卫的都是蓝军精英中的精英,手脚功夫了得。 放倒守卫宋墨三人直接掀帐子进去,看着走进来的宋墨三人,正在里面值班的官兵都显得有些傻眼。 “你们是哪支部队的?怎么就直接闯进来了?”其中一名上校从座位上站起来,指着宋墨三人脸色不是很好。 “报告长,我们有紧急军情要报告。”跟随宋墨一起行动的王程第一个开口。 一听有紧急军事情况,瘦瘦的旅长顾不上训斥几人的无纪律,起身问道。“什么事?” “报告长,红军……”宋墨装作边喘边说的样子。 “长,红军……” 蓝军指挥部内的军官察觉到不对劲的时候已经太迟了。 宋墨当机立断,三人手上东西全部一股脑扔出去,前一秒钟帐子内的高级军官们只看见宋墨的脸,下一秒钟,蓝军指挥部所在的小帐子升起一股子白白的浓烟,指挥部内所有蓝军高级军官全部阵亡,蓝军指挥部被彻底摧毁,演习的胜负至此已经很明显。 “长,红军潜进来……来了……”刚刚那几个蓝军巡逻兵冲到这边来只看见一个小帐子白烟不断冒出来。 刚刚问话的青年的表情很是愤怒,“根本……就没有方营长。” 他在那站着想着想着,自己这边有方营长参加军演吗?好像没有。刚刚那 人说啥来着?红军,对,他们肯定是红军潜伏进来,拼了老命赶往这边,为时已晚。 宋墨露出一个无害的笑容。 王程顿时傻眼,营长说的明明那么笃定,还以为营长对蓝军军官很是熟悉,没想到事情的真相居然是这样。万万没想到。 蓝军指挥部的人从帐子里出来,不断地咳嗽,这白烟真熏人。 “你是谁?”那名刚刚问话的大校看着宋墨以胜利者的姿态站在眼前,心平气和,怎么可能,都快要气炸了。 “宋墨。”宋墨云淡风轻的回了一句。 那名旅长,看着团长临走之前,让自己千叮咛万嘱咐的宋墨,恨得牙痒痒,都怪自己小瞧了这个年轻人,最终只能说一句,“后生可畏。” “旅长我们?”那名大校问了一句。 蓝军总指挥也就是那名旅长宣布,“上报导演部,蓝军指挥部全体阵亡,退出演习。”输了就是输了,只怪自己技不如人,得从中吸取教训才是真。不能小瞧任何一个敌人,否则迎接你的可能就是失败。 至此预计为期一月的跨军区丛林演习提前结束。 “小心。”宋墨一下子扑倒王程。 “营长……” 第九十六章 宋墨住院 “林秋妹子,有人找你。”杂货铺的老板娘叫了一声林秋。 林秋接过电话,“你好,请问你是?” 电话那头带着哭腔音的话语响起,“嫂子。” “你是?”这男人是谁?怎么会叫自己嫂子?该不会是宋墨的战友吧,应该不会的,宋墨答应自己会小心的。 “嫂子,我……我是王程。”王程,这名字很耳熟,不就是宋墨手下的兵吗?听宋墨讲起来这人的身手很不错,上回还来家里边吃过饭。 难不成宋墨演习吧受伤了,伤的严不严重? “嫂子,营长受枪伤住院了。”林秋一听心里咯噔一下,宋墨受伤了,还是枪伤,想想都有些令人害怕。 “在哪家医院?”林秋的手,林秋的声音都在颤抖,肯定很严重,王程这样铁铮铮的兵汉子都落泪了了,难不成……林秋已经不敢再想下去。 王程想也没想报了医院的名称,“军医院。” 他接着又开始掉眼泪,出呜呜的哭声。 林秋手里的电话掉了下来,头也不回的跑了出去。 “哎,林秋妹子。”杂货铺的老板娘心疼的看着电话机,应该不会坏吧。 刚刚好像听见什么军医院,该不会是林秋家里边出事了吧,好像她丈夫就是当兵的。 “王程,你哭啥哭啊?”李铁蛋走出去买个早饭回来,就看见王程正抱着电话机痛哭流涕,说好的男子汉大丈夫流血不流泪呢? “等等,你是给嫂子打电话?”李铁蛋有一种不妙的感觉,如果真的是这样…… 王程点点头,李铁蛋把手里边的饭菜塞给王程,然后一把夺过王程手中的电话机,“喂,喂,嫂子。” “林秋妹子跑出去了,是不是生了什么事情?我看她有点慌里慌张的。”一个中年妇女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过来。 “你把你和嫂子打电话讲的内容,说一遍。”佛祖保佑啊,这傻小子能不能靠谱一次。 王程老老实实的讲了一遍。 “王程,你小子会不会说话啊?”李铁蛋不知道王程脑袋里装的都是些啥,怎么关键时刻老掉链子。 真的感觉自己要跪了,又是枪伤又是哭声,这只要是个正常人就会想歪掉,完了,嫂子肯定担心的厉害。 李铁蛋狠狠的揪了一下王程的耳朵,“这下你可得惨了,你说有你这样的吗? 搞得营长一副快要不行的样子,不是让嫂子担心的厉害。” “我,我知道错了。”王程苦哈哈的求饶。 “你说你一个大男人怎么会哭呢?”李铁蛋真是想不通。 王程一脸羞愧,如果不是营长,自己能不能站在这里都是一个未知数,“我愧疚,如果不是因为我,营长就不会受伤。” “得了,一会儿你跟嫂子好好解释呗。”李铁蛋往嘴里塞了一个肉包子,味道还不错,“王程,你有没有跟嫂子讲,营长住在哪间?” 王程好好回忆了一下,有些迟疑,“没,没有。” “那咱们就别进去了,在这里等嫂子。”李铁蛋摇了摇头,把另外一份早餐递给王程,“吃吧。” 李铁蛋心想:王程这个人很好,就是有点缺心眼,少根筋。 自己兄弟自己得顾着点。 “铁蛋,你真好。”王程伸手就想去抓包子,这肉包看起来特别好吃的样子。 “等等。”李铁蛋制止住他的动作。 王程有些不解,“咋的了。” “洗手洗脸后再吃。”这平日里还是要稍微讲究一点的,毕竟以后这家伙还有可能是自己的妹夫。 …… “嫂子。”王程眼尖林秋一出现就被他认出来了,他有点心虚,怕自己又把事情搞砸了,扯着李铁蛋的衣服轻声说。 “嫂子。”李铁蛋拽着王程上前走到林秋面前。 “嫂子。”王程的声音跟蚊子嗡嗡叫似的。 林秋这会儿也没有心思跟两人寒暄一番,想要直奔主题,这一路上她都在担心宋墨的状况,到底目前的伤势如何。 “宋墨怎么样?伤的严不严重有没有生命危险,手术顺利吗?”一连串的问话从林秋口中蹦出来,讲着讲着林秋的眼眶就红了,有种落泪的冲动。 一连串的问号问出了她心底的紧张和害怕,她是打心眼里希望宋墨一点事都没有,希望能够听到一个宋墨脱离危险、一切平安的好消息。 李铁蛋知道这回误会大了,赶忙说,“嫂子,营长没事,都怪这个傻大个,嘴笨,爱哭,乱说话。”李铁蛋说完敲了敲王程的脑袋瓜,力道不轻。 王程受了这一下,也不喊疼,“嫂子,都怪我。”接着有些手足无措,不知道该讲些什么。 “嫂子,都怪王程这个傻小子,在电话里头 没有把事情讲明白,让你担心了,营长只是肩膀受了伤,不严重。”王程八棍子打不出一个屁来,李铁蛋想想还是自己快点解释一下。 “那就好,那就好,那我能去看看吗?”林秋还是有些怀疑,如果真的不严重,自己这样的要求提出来应该不过分吧。 李铁蛋接过话茬,免得嫂子继续往糟糕的方向想,“当然行,营长在普通病房xxxx,嫂子,我带你过去瞧瞧。” 后面的话林秋没有听清楚,只听见普通病房这几个字眼,宋墨是安全的。林秋总算是松了口气,这提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全身的力气好像都被抽空了,一下子变得手脚酸软,“等我一会儿,我先缓缓。”林秋没等两人回答就先坐在医院的椅子上休息一下,现自己冷汗直冒,都是刚刚自己吓自己吓的,不知不觉中宋墨在自己心里边的分量已经变的这么重了。 “嫂子,都怪我。”王程给了自己一个巴掌,出“啪”的一声,那声音林秋听了都替他感到疼。 “别,都怪我没有等一会儿,把电话听听完。”自己那个时候真的是吓坏了,没等王程把事情交代清楚,就自己脑补了一下,结果想的有点离谱,一担心一冲动就着急上火的松了握住电话的手,立刻飞奔过来了。 第九十七章 鸡汤 林秋推开病房的门,看见宋墨肩膀上正打着绷带上,闭着眼安静的躺在床上,轻轻的呼吸声几乎听不见,手指轻轻的触碰在他脸上,古铜色的皮肤上,还是从苍白的嘴唇可以看出他受的伤不轻,应该流了不少的血,非常虚弱的模样,看得林秋一阵心疼。Δ┡ 许是感觉到林秋的触摸,宋墨醒了过来,眼睛动也不动的瞅着林秋,露出一个浅浅的笑容。 “宋墨,你这严不严重?难不难受?”问完以后林秋又觉得自己是在瞎问,这都这样了能好受才怪。 宋墨轻轻摇摇头,只是动作显得有些僵硬。 林秋的心里满是对宋墨的担忧,“这是怎么了?” 李铁蛋在一旁解释道,“嫂子,营长没事,可能是做完手术麻醉劲还没有完全褪去,医生说休养一个月就好。” 王程站在一旁又给了自己一个巴掌。 “怎么了这是?不是叫你别甩自己巴掌吗?”林秋有些莫名其妙,这大个子怎么动不动就给自己甩巴掌? “嫂子,如果营长不是因为救我,就不会躺在床上。”王程这个七尺大汉讲着讲着就忍不住哽咽起来。 “怎么回事?”林秋听的有些糊涂。 “嫂子,还是我来讲吧,那蓝军的那个王八犊子,简直太他娘的不是个玩意。”李铁蛋显然被气的不轻,双手紧握着,“真,真输不起,军演输了以后,拿枪对准王程射了一下,这才……”如果没有营长的那一扑,只怕在这个时候王程已经没命了,营长当机立断救了王程的性命,但距离太近,完全躲开是不可能的,营长的肩膀中弹受伤。 演习已经结束,对着同为战友的士兵射击,这样的人不配当人军人,军人的枪口是对准敌人的而不是瞄向自己的战友兄弟。 军演规定五米之内不能使用空包弹对准射击,这空包弹的杀伤力依旧不小,五米之内真的是能出人命的。 林秋有些沉默,这原谅的话,现在真有些说不出口,她知道宋墨会在那个危急时刻选择救队友是应当的是合乎情理的,但宋墨受伤也是不争的事实,自己心里边有点过不去那个坎,这理智和情感相互矛盾让林秋一时说不出还来。 “你们先回去吧。”宋墨也知道林秋的想法,先给两人下了逐客令。 “营长,嫂子,我……”王程用红彤彤的小眼睛看着两人不知道该讲些什么。 李铁蛋知道现在自己和王程两 个人不适合呆在这里,拉着他往门外走,“营长,嫂子,那我和这傻大个就先走,过几天来看营长您。” “营长,嫂子,我……我先回了。”王程也没抗拒李铁蛋的拉扯,跟着李铁蛋一同出了病房,两人还体贴的带上了房门。 林秋拉了把椅子坐在病床前,看着宋墨也不说话,就那样静静的坐在那里。 “是不是生气了?”看着林秋沉默的模样,宋墨知道媳妇这是在生自己的气。 “你说呢?”林秋板着张脸,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宋墨想要抬起手擦掉她眼边的泪水。可手一动,就传来剧烈的疼痛,出“嘶”的一声。 林秋知道宋墨这是在卖乖,这妄动胳膊疼是真的,但那句呼痛声是给自己听的,“你别动,这手还要不要了?”但心里边是止不住的心疼,这肩膀中弹可不是闹着玩的,层层纱布下肯定是一片血肉模糊。 还不等宋墨反驳,林秋接着讲,“有这么不爱惜自己的吗?这右胳膊伤了还想乱动,你还想不想自己好了?你知不知道你这样我会心疼的?” 宋墨没料到媳妇的眼泪越流越快,有些不知所措,最终说了一句,“对不起。”答应你会好好照顾自己结果食言了。 林秋愣在椅子上,宋墨是有点大男子主义的人,为人比较霸道,没想到居然会向自己道歉,林秋正想说几句话的时候,房门开了进来一位女军医。 “宋大哥,你好点了吗?”眉头轻蹙,脸上画着淡妆,担忧的看着躺在床上的宋墨。 女军医也不待宋墨回答,笑着提了提自己手里的鸡汤,“宋大哥,我给你煲了鸡汤,补身体的。” 女人的直觉这个女人对宋墨有觊觎之心。 “请问你是?” 女军医扫了一眼林秋,没搭理林秋的问话,转过头继续看着床上的宋墨,“宋大哥这位是?” 林秋觉得自己看起来就那么没有战斗力吗?这女军医连正眼都没给自己。好吧,现在的自己看起来是有点狼狈,身上的衣服是旧衣服,天天在秋记凉拌菜忙活,新衣服脏了可惜,今天头又在狂奔中变得凌乱,七分的美也只剩下三分。 “我的妻子。”宋墨简单的介绍了一下林秋。 “你好,请问这位女士是有什么重要的事情吗?”林秋的心里有些不爽,这是有主的男人,好不好。 “这位姐姐,我给宋大哥送鸡汤。” 姐姐,姐姐,我有那么老吗?而且正常情况下不应该叫嫂子吗?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林秋直接下了逐客令,对爱慕自己男人的女人有风度,容易内伤,恰恰林秋不是一个舍得让自己痛苦,让别人快乐的人,“真是谢谢你了,我有点事情想和宋墨讲。”这句话就差直言,麻烦你出去好吗?这里不欢迎你。 “我……我……我先走了。”这女军医也不好意思再待下去自取其辱,像林秋这样直白的人应该很少见到,临走之前还欲语还休的看了宋墨一眼。 “宋大哥,这鸡汤你想喝吗?”林秋拎着保温壶,娇滴滴的说,眼睛里有杀气。 “不想喝,只想喝媳妇煲的。”宋墨话少人不傻,况且别的女人煲的鸡汤自己也没兴趣喝。 “真的,这鸡汤煲起来很耗工夫,我不想煲。”这女军医一来,林秋那点悲伤心情也没了。 宋墨实诚的回答了一句,“那我就不喝了。” 林秋心想那就对了。 “对了,你不是麻醉劲还没完全褪去吗?”看起来还好啊。 宋墨但笑不语。 第九十八章 宋墨病友 林秋嘴上说煲鸡汤耗功夫得很,身体还是很诚实的,回家的还是买了一只老母鸡用来煲鸡汤,这鸡汤补身体,宋墨这会儿伤的不轻,应该吃点好的好好补补元气。 林秋打算陪床,宋墨这会儿受伤自己得照顾着他点,这肩膀受伤,但起床一项就不容易,宋墨惯是个要强的,让人帮忙的话,他是讲不出来,逞强的后果,这伤会好的更慢。 只不过林秋感觉自己有些小心虚,这店里边的事情自己的确管的不多,多是交给大伯子和大嫂两人忙活。 趁着小火慢炖熬鸡汤的功夫,林秋好好的收拾了一下自己的装扮,自己这眼光还是可以的,这衣服穿起来以后真的是又漂亮又有气质。换完衣服衣服,林秋觉得自己有些幼稚,明明知道宋墨的心中只有自己一个,在受到其他女性的挑衅的时候,还是忍不住想要反击,这或许就是独占欲在作怪。 女医生算不上情敌,在历经唐婉事情之后,林秋想明白了一点。你把一个女人当作情敌,意味着你担心自己的男友或者丈夫有一天会被这个女人夺走,林秋愿意相信宋墨。生活里所有的东西到第二天都会变成隔夜产品,婚姻也一样。要做到几十年如一日并非易事,守护婚姻最重要的是对婚姻的信任。 再加上军人还是一名特种部队的军人是最难出轨的,在部队遵守的是铁一般的纪律,再者一年365天随时待命哪里来的闲工夫在和别的女人花前月下,尤其是妻子深的己心的时候。 军医院有不少类似今天遇见的那个女医生的女人,女军医和女护士时常能够接触军人,军人保家卫国令人敬佩,浑身散出一般男人没有的英武与刚硬的气质,这些个女医生、女护士会被吸引那是非常正常的事情。况且这帮军人当中不乏优秀的,例如像宋墨这样的,颜好又有前途,被人爱慕没什么奇怪的。 但林秋想想在自己不在的时候,总有那么几个对自己的丈夫起了觊觎之心,这样那样想要挖自己的墙角,感觉到莫名的不爽,或许这就是吃醋的感觉,有点酸。 林秋要让他们知难而退,宣示这个男人是我的。 人不疯狂枉少年,二十岁还年轻的很。 林秋接着把头弄一弄,脸洗一洗,涂上雪花膏,化妆倒没有必要,而且现在的化妆品多劣质,用多了伤皮肤,有那个功夫化妆,不如多在保养上下功夫。 清水出芙蓉,两个字漂亮,所谓女为悦己者容。看着自己装扮之后清爽的模样,心情都好上不少。 林秋自己觉得女人不论是在婚前还是在婚后都得要保养自己,正所谓男人三十一枝花,开的风华正茂,女人三十一枝花,快要凋零。对自己好一点,让自己美丽水灵。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美丽娇妻总比黄脸婆惹老公疼,每天抽一点时间,做做保养,不一定要花很多钱,但得持之以恒,会让你比同龄人年轻好几岁。 美丽让人自信,这句话对于一个女人来讲的确不假。 …… 林秋拎着保温瓶要进房门的时候,看见一位女护士哭哭啼啼的跑出门,林秋愣了一下没明白这究竟是什么情况,身体已经下意识的让了个位子,那位女护士也没抬头只顾继续往前跑。 林秋莫名其妙的进了病房,看见了病房的另一位病人也就是宋墨的病友张亮。也是在此次演习中受的伤,只不过宋墨伤的是肩膀,人家伤的是腿。 还有他的妻子,一名女军人。 只不过现在两人的气氛好像有点剑拔弩张,应该是两夫妻之间闹了矛盾。 宋墨说过那两人是军人家庭,丈夫是特种兵,妻子林禾苗是文艺兵,两人关系不大好,具体来说一个脾气有点暴躁,一个快言快语寸步不让。让林秋有个心理准备,有一段时间得住在同一个屋檐下。 刚刚那跑出去的女护士八成就是被夫妻矛盾扫到的对象。 林禾苗怒火冲天,看见旁的女人挨自己的丈夫那么近,这能不喷火吗? “我都说了,叫她别挨你那么近,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林禾苗同志,你能不能讲理一点。”张亮的眼睛也红了,被气的,这一整天的没事找事。 林禾苗眼睛瞪的圆圆的,“讲理,我怎么就不讲理了?”讲完还出一声冷笑。 “三天不打上房揭瓦,是不是?”张亮还真想从床上爬起来,给这个臭婆娘一个嘴巴子。 “就你现在这熊样。”林禾苗一点也不怵他,站在那里微扬下巴,一副有本事你就来的样子。 张亮挣扎着想从床上下来。 夫妻之间火药味十足,这真要打起来也不好,一个还受着伤呢?林秋咳嗽一声,两夫妻的交战停了下来,林禾苗转过身给了林秋一个眼刀子,林秋心想咱不跟盛怒的人计较。 “宋墨,尝尝看我熬的鸡汤。”林秋也不知道该不该和临床的夫妻搭话,干脆就当他们不存在,给宋墨喂起鸡汤,宋墨这肩膀受了伤 ,吃点东西有人喂是最好,以免拉扯到伤口。 “宋营长这位是?”林禾苗开了口,眼前的这位姑娘看起既漂亮又有气质,就是不知道是不是宋营长的妻子。据说宋营长已经娶妻成家,妻子是个农村人,这位看起来不怎么像,看得出来是娇宠着长大的,没吃过什么苦头,一看就是典型的城里娇小姐。 林禾苗现在看着这些个打别人主意的女人不舒服,就像刚刚的女护士就是打自己丈夫的主意,还当着自己的面,林禾苗想想,看林秋的眼神有点不善。 林秋从她的眼神里看出了敌意,没有多少善意。 难不成因为自己打断他们夫妻的吵架,心里不高兴,怒火转移到自己的身上。 “我的妻子。”宋墨笑了笑。 林禾苗愣了一下,原来是自己误会了,朝林秋露出歉意的微笑,“嫂子好,刚刚是我误会你了。” 啥?误会。 哦,林秋脑经一转就明白了,真是个直接的人。 第九十九章 换药 早上的女军医,推门进来,看见林秋坐在宋墨床旁边,有些诧异,这个漂亮女人是谁? “你,你是?” 林秋微微挑眉,这么会儿功夫就把自己的模样给忘了,真是健忘,或许还有一种可能自己打扮前后相差蛮大的,没认出来。┡ 没待林秋回答,女军医瞧见床旁边的碗和勺子筷子,眉间露出几分欣喜。 “宋大哥,鸡汤味道怎么样?”女军医接着露出一个温婉的笑容“明天我给你再熬鸽子汤,我煲汤的手艺还不错。” 讲到这里小脸微红,只可惜宋墨连个眼神都没给她。 女军医扫向林秋的目光带着浓浓的敌意,误以为林秋是和自己一样对宋墨有意思的人。 “谢谢陈芸小姐的美意,我们家宋墨喝惯我做的鸡汤,这个你就带回去吧”林秋从她的挂牌上看见陈芸二字,知道这位女军医的名字。皮笑肉不笑的看着她,这样的做派简直嚣张,知不知道破坏军婚是犯法的事情。 陈芸一下子涨红了脸但心里边却在埋怨林秋看自己的笑话,不表明自己的身份,这一打扮完全看不出来早上的村姑模样,这真的是令人又气又恼。 陈芸会担任一名军医院的医生,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敬佩军人保家卫国的行为,想要里军人更近一些,与此同时将来可以成为一名军嫂,当然她的心气高,普通的小兵自然是入不了她的眼。 陈芸原本是认为宋大哥那乡下来的粗鄙媳妇,配不上宋墨,宋大哥年轻有为,为人虽然比较冷淡却是个靠得住的,长得又俊,军人的痞气粗鲁在他的身上没有体现出来。 但这个时候,陈芸告诉自己不能怯弱,大门没关,外边站着不少女护士,自己如果直接羞愤离开,在医院里还不知道会被传成什么样子。 “还有什么事情吗,陈医生?”林秋向来都是个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的性子,陈芸的做法自己不喜欢,好端端的一个大姑娘为什么要盯着别人的丈夫?还在自己面前花枝招展,难道她以为我眼瞎吗? “嫂子只怕是误会了,我跟宋大哥没什么的。”陈芸这个时候没有退一步,笑得比刚刚更加灿烂,无辜的眨眨眼睛,假装自己听不懂林秋的讽刺,真的是林秋误会自己的模样,手却攥得紧紧的,生疼生疼的,“宋大哥救过我的命,我只是想谢谢宋大哥的救命之恩。” 挺聪明的一个女人,演技也不错,只是心思没放在正道上。女人心海底针 ,她的这副样子或许瞒得过不少人但却逃不过自己的法眼,心里边肯定挺恨自己的。不过那又如何,本就对自己不怀好意的人,自己还要示弱不成? 但陈芸心里边对林秋恨的厉害,不管怎么样,自己之前对宋墨宋大哥的爱慕之情已经被不少人知晓,无论如何********,都抹不掉原来的痕迹,医院里看不惯自己的人不少。明哲保身,宋营长的妻子还真是一个不简单的女人。 陈芸若无其事的环顾四周,笑吟吟的接着说,“是这样的,宋大哥应该去换药了,我就先走了。” 陈芸心想自己现在得和宋墨保持距离,免得自己的名声真的毁了。 匆匆离去的步伐显出她并没有表显得出来的那样镇定自若。 一个有心计的女人,宋墨可能只是她的选择之一。 …… “医生,怎么样严重吗?”看着伤口感觉好像有点被感染的样子,伤口红肿的厉害。 宋墨用完好的手握着林秋的手,“没事,不严重,枪伤就是这样的。” “医生严重吗?”这话只能信三分,枪伤想想都知道不可能那么简单,林秋转头看向宋墨有些严肃,“你怎么样,我总得知道吧。” “行,黄主任麻烦您了。”宋墨无奈地耸耸肩,这伤说不严重是假的,只有一点点严重。 “没什么麻不麻烦的,你小子还这么见外啊。”黄主任抬抬眼镜,“还好,伤口红肿,里面有轻微的感染。” 看来两人是认识的。 林秋皱了皱眉,感染这事可大可小,严重的话…… “医生,里面感染了是不是还得一次手术?” 黄主任爽朗的笑出声来,“娶了个好媳妇,这么关心你。” “别开玩笑。”宋墨看着黄主任那满脸的恶趣味,觉得他还是没变。 “好好好,知道了,这么些年你怎么还是老样子。” “弟妹,放心吧,没有恶化趋势,这感染是刚受伤的时候引起的,问题不大。宋墨这小子恢复力强。”黄主任看起来挺爱笑的,“弟妹,我可没诓你啊,说的可都是实诚话。” 林秋有些尴尬地笑笑,宋墨他自己肯定是报喜不报忧,生怕自己担惊受怕,这会儿主任医师宋墨又是认识的,看起来关系还不错,自己确实担心黄主任瞒着自己宋墨的状况。 黄主任转过头显得有些严肃,看 着林秋,“弟妹,宋墨这伤没大碍,就是麻烦些,接下来一两个月,你可能要遭些罪,多注意着点他伤的变化。看看有没有出现其他不好的症状,就怕伤口生变,毕竟是伤着了,骨头都裂开了,有病变什么的都属于正常的。” “那就好,那就好。”感觉跟坐过山车似的,这心忽上忽下的。伤筋动骨一百天,得好好养养。 “弟妹,我给你写些要注意的事项。”黄主任坐下来拿出钢笔刷刷刷的写起来。 “谢谢。”这自己对这个是半点不知道,有了这注意事项,就不怕犯忌讳,给宋墨吃些对伤口恢复不利的食物。 话说黄主任这手钢笔字写的还可以,如果和处方上的字一样,那对于自己来说就跟天书一样,也不知道那些个抓药的怎么就看得懂,应该是专门学过的吧。 “不用谢,我和这小子有多年的交情,别客气。” 第一百章 黄嫂来探病 “黄嫂,你怎么来了?”许久没见黄嫂,看起来她清减了不少,不过精神状况挺不错的,“来就来怎么还拎着大包小包的。” “来看看,郝雷被派出去了,来不了。”黄嫂轻轻拉着林秋的手,“出去走走。” “行。”林秋跟着黄嫂一起漫步在医院小道上。 今天没有太阳,早上九点左右的微风,拂过人的脸颊,还带着丝丝凉意,让人精神一振,只是其中混杂的医院的味道,让人又莫名有些伤感。 林秋和黄嫂坐在椅子上,“宋墨这情况严重吗?” “黄主任说静养就行,应该没有大碍。”这两天宋墨的情况又有所好转,黄主任说宋墨这恢复情况蛮不错的。 “那就好,黄坤这小子说话不掺水分的,你家放心吧。”黄嫂呵呵笑出声来。 “黄嫂认识黄主任?” “那小子是我的表弟,不然的话,我可找不着宋墨的病房。”黄嫂接着说,“你就放宽心吧,那小子实诚,他说不严重就不严重。” 那就好,但林秋还是忍不住叹了口气。 叹气声虽轻,黄嫂离得近倒也听了个清楚,“怎么叹气了,有啥烦心事?” “没什么,就是宋墨想着部队里边还有一摊子事情,想要早点出院。”事实上宋墨现在心倒挺宽的,每天看看报纸看看书,没怎么惦念着部队里的事情。 按他的说法就是他这模样,部队里的事情是想管也管不了,还不如心放宽些,在医院里好好养着,配合治疗,等养好伤以后再谈其他事情。 “你劝劝他,这事情哪里能着急,部队的事情再多,也还有别的人管,养好身子为大事。”黄嫂想想又觉着不对,“大妹子跟嫂子你咋的还这么见外。” 林秋长舒一口气,“其实也就那点破事,只是心里边觉着不怎么舒坦。” “是郑雪的事情吧。”这件事情黄嫂也有所耳闻,郑雪这人的确过分,让人气恼得很。 林秋点点头,这真的有点膈应人,“黄嫂,这你怎么知道的。” “家属院里的人多,是非更多,谁家里边生点事情都被人知道。”黄嫂拍拍林秋的肩,“早些年啊,我也是这样子过来的,别放在心上。” “嗯。”这道理都懂,只是有的时候还是会被挑起火来,只不过这回林秋算是真的恼了郑雪,郑雪说酸话,林秋可以不和她一般见识,但这回远不止如 此,诅咒宋墨出不了医院,留下后遗症。 这如果不是早就知道宋墨的情况不是多么严重的事情,只怕林秋吓都要被郑雪的话给吓个半死。 这事情林秋倒是真的放在了心上,这自己的退让并没有让郑雪适可而止,反倒让她觉着自己好欺负。 “你心里边有数就好。”林秋这妹子心里边是个有主意的,黄嫂也就不再多说。 黄嫂现在这心里边十分的舒坦,“还有就是上回多亏了你的意见。” “啊?”林秋有点听不明白。 “我这糖尿病比之前症状好多了,多亏了大妹子的意见。” “我也没做啥,是嫂子身体养的好,嫂子是去医院检查过了吗?”那些个知识只不过是后世人们总结出来的经验,自己只不过是借花献佛,没做什么。 “是啊,医生说我好多了,大妹子还有别的法子吗?”黄嫂想知道林秋还有没有别的法子,可以治愈她这病,这病困扰她好多年,自然希望药到病除,糖尿病辛苦得很,这个不能碰,那个不能吃。 “这我是真没有。”自己知道的是全吐出来了。 黄嫂知道她这是这是有些贪心了,大妹子又不是医生,能知道这些个就已经很不错了。 “大妹子,我跟你说件事,你记在心里边就行。”黄嫂瞅瞅周围没有旁的人才接着说,“这军属院里的是是非非有不少。” 这么严肃,是有什么不好的消息吗? “大妹子,张亮和禾苗的事情,你可得少掺和。”黄嫂轻声说。 张亮和禾苗就是宋墨的病友一家,两口子看起来性子都挺直的,这是有什么事情吗?林秋有些疑惑。 “张亮这小子本来应该娶的是禾苗的姐姐,那个时候张家都已经给林家下了彩礼钱。”黄嫂压低了声音,“结果酒后禾苗和张亮成了事,张亮醉了,禾苗可没醉。没办法生米煮成熟饭,张亮最后娶了禾苗这个姑娘。” 这事情真的挺复杂的,姐夫娶了本该做小姨子的姑娘。 “禾苗的姐姐受不住打击就自杀了,然后张亮也只能和禾苗凑活着过,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本来也是在军属院里住着的,后来看两人闹腾的着实厉害,就搬了出去。”黄嫂像是想起了些许往事的模样,“禾苗的姐姐那是一个挺好的姑娘。” 只是这种事情搁谁身上都有些受不住,一时想不开,人就没了。 林家二老恨这个姑爷,但总共就俩闺女,一个没了,一个名节不保,又有啥办法呢?最终禾苗如愿嫁给了张亮。 话说张亮在这件事情之后心里边能没有疙瘩吗?想想也不大可能。 这事情还真的挺复杂的,真是好大一滩狗血,自己还是少掺和为妙,好在这两天自己和禾苗也真的没有聊什么。 黄嫂瞅瞅林秋手上的表,已经九点多了,“都这个点了,我得回去给孩子做饭,我跟你讲的事情你注意着点。” “黄嫂,我知道了。”林秋起身想要送送黄嫂。 “别送,别送。”黄嫂挥挥手,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