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总裁爱上我》 第1章 抢劫! “啊!抢、抢……” 面对突如其来的变故,夏小韵懵了,她怎么也没有想到,在这样一片守卫森严的豪华别墅区里面,会冒出这样的一个蟊贼来,还抢了东西就跑! “抢劫……” 站在一旁的方圆,好心地帮她说完,其实刚才那个人冲过来的时候,方圆就知道他要做什么了,只不过他只是一个送快递的,干嘛管那么多的闲事?再说,之前这个打扮性感的女人不是骂过他的么? 就因为自己的小货车,挡了她宝马车的道儿? “啊,是抢劫!” 得到方圆的好心提醒后,夏小韵这才如梦初醒,尖声叫道:“啊——来人呀,有人抢劫了!” 方圆是个很大度的人,平时也喜欢助人为乐,所以他也跟着喊道:“来人呀,有人抢劫了!” “你还是不是个男人,快去追他呀,包里有很重要的东西!” 因为着急,夏小韵抬手就推了方圆一把。 “啥?” 方圆装做没听清的样子,心里却冷笑连连:这丫头脑袋被门夹了吧,刚才还骂我来着,这会儿就求我了? 不过这感觉,爽! 看着这恶心人的家伙一副小人得志的样子,夏小韵气的就是一阵跺脚,如果不是那份合约在包包里面,她会这样跟一个快递员说话? 方圆在一旁幸灾乐祸的冷笑,夏小韵也只能强忍住心头的怒火,说道:“帮我去追回包包,我会给你辛苦费的!” “给什么也不——啥,给辛苦费?” 方圆一下子不冷笑了。 夏小韵伸出两根手指,葱白那样的白,在他眼前晃着:“帮我追回包包,我给你两……” “两百?我靠,你有没有搞错啊!” 方圆眼里冒光,嘴里怪叫一声:“让我冒着生命危险替你去追抢匪,你才给我两百块钱的辛苦费?” 夏小韵本想说是要给他两万的,毕竟为了追回那份合约还是很值的,可看方圆傻乎乎的样子后,心中一动改口道:“不、不是两百,是两千,两千啊!” 为了突出两千大洋的重要性,夏小韵把葱白样的手指在那儿晃了好几晃。 哈,就给她追回个破包,就给两千劳务费,这丫头脑子肯定有问题。 方圆心中狂喜,表面却依旧大丈夫富贵不能淫的淡淡然:“看在都是同胞的份上,我可以帮你。不过咱先说好了,到时候你不能反悔。” 夏小韵想都没想,就小鸡啄米似的点头:“我绝对不会反悔,决不会——你别墨迹了呀,人都跑没影了!” 抬头看了眼抢匪跑远的地方,方圆轻蔑的一笑:“别怕,他跑不了的。” 老天爷敢拍着胸脯给他担保:就算先放抢匪跑半小时,方圆也有把握追上他的。 “那你快点啊!” 夏小韵催促着。 “我去追小贼,可你得帮我看着车。” “车子还用看嘛!” “当然得看,我车子没锁的。” “好,好,我给你看车子,在哪儿?” “look,那边。” 方圆抬手指着不远处的一棵树下。 夏小韵向那边只看了一眼,就差点晕过去,悲愤的叫道:“那就是你的车子,一辆破三轮车?” 夏小韵没有看错,方圆嘴里所说的车子,就是一辆人力三轮车,除了铃铛不响哪儿都响的那种,别说是有人偷了,就算白送也没人要的。 可他却为了这么一辆破车在这儿磨磨唧唧的,夏小韵能不生气吗? “破车?拜托,这可是我的吃饭的家伙。” 夏小韵对自己车子很不屑的样子,让方圆觉得很没面子。 “好了,好了,你赶紧去追,我给你看着你车子,我保证,人在车在,车丢人亡!” 见方圆貌似要给自己讲述这辆车的辉煌历史,夏小韵赶紧发下了重誓,先打发他去追贼。 得到夏小韵的郑重承诺后,方圆这才冲毛驴打了个呼哨,拍马绝尘而去。 毛驴是方圆的兄弟,准确来说,是一条狗。 看着一人一狗消失在视野里面,夏小韵忍不住地吐出俩字:屌丝。 第2章 一伙的? 刘小强拐进小巷时,扭头向后看了一眼,没发现有人追上来。 女的小包被抢了,男的却没有追——这只能证明包里没啥值钱的东西。 “总共多少钱啊?” “1838块5。” 刘小强想都没想,脱口报出了刚才数好的现金数量。 话说出口后,他才意识到不对劲,猛地抬头就看到了方圆,还有一条狗子,正冲他呲牙咧嘴。 一条狗子,刘小强还是不害怕的,他只怕人,狠狠瞪着方圆的眼里闪过一抹惊惶:“你、你敢追上来?” “草,这话问的,还真是理直气壮,你敢抢人家钱包,就不许我见义勇为地追你了?” 方圆说到大义凛然,刘小强忽然就明白什么了,右手一翻,多了把刀子:“小子,原来你跟那女的不认识!” 方圆好像很怕刘小强的刀子,后退一步说:“见义勇为嘛,自然是不认识她的了。” “那你还敢来追我,这是活的不耐烦了吧!” 刘小强右手一抬,刀子刷的伸到了方圆下巴前,狞笑道:“小子,实相的赶紧滚蛋,别当什么英雄,英雄都爬坟里去了。你还年轻,犯不着为了别人来找不自在!” 要不是看到方圆比自己高,自己不一定干的过他的份上,刘小强才懒得废话,早就一个耳光递过去了。 刘小强的话音未落,就觉得眼前一花,接着好像遭雷劈了那样,脑袋里嗡的一声响,啥也听不到了,然后就看到无数的小蜜蜂飞呀飞呀的。 “这是咋了?” 好半晌之后,刘小强才清醒了过来,然后就看到方圆站在他面前,正拿手在他眼前晃着:“嗨,嗨,哥们,打雷了,下雨了,醒醒!” 刘小强抬头看了看天,大吼一声抬起右手:“小比养的,你敢暗算老子!” 刘小强刚要一拳把方圆鼻子打歪,一把冰凉的刀子顶在了他咽喉上。 就像有人拿了遥控器按了暂停后,刘小强一下子不动了。 “哥们,你说这刀子快不快呢?” 左手拍了拍刘小强的腮蛋子,方圆说:“它能不能割断脖子啊,要不割一刀试试?” 方圆在刘小强脖子上比划着,很认真的样子。 刘小强这才如梦初醒,惨叫一声:“快、快,很快很快的!大哥,冷静点,别冲动——我这样做也是被迫的,上有八十老娘,下有三岁小孩。” 呜! 就在这时,一辆白色宝马车停在了小巷口。 夏小韵赶来了。 原来方圆刚走没多久,她就马上开车赶了过来。 至于那辆破三轮车,如果是纸糊的话,夏小韵肯定会一把火给烧了,还想她守在那儿,真是做梦! 看到方圆控制住了刘小强后,夏小韵这才松了口气:没想到这家伙还有两下子,还真追上抢匪了——不过他真不是什么好人,要不然也不会随身带着刀子。 看到被抢的夏小韵出现后,刘小强更慌了,连忙把东西装进手包内,放在方圆手上,凄惨万分的大叫着:“大哥,你就放我这一马吧,我以后再也不敢了!” “刀子没收了,赶紧滚蛋。” 方圆本来也没打算为难一个下九流的小混混,再加上挣了两千辛苦费,心情正好着呢,在他屁股上狠狠踹了一脚。 “谢谢,谢谢大哥!” 刘小强没想到方圆真会放过他,连声道谢,转身抱头急驰而去。 “别客气,说起来我还得谢谢你,替我赚了两千辛苦费!” 方圆得意的回了刘小强一句,拿着小包转身走向了夏小韵:“哎,你怎么跑来了,我的车子谁看着了?” “你那破车没人要!” 脸色有些难看的夏小韵开门下车,接过方圆递过来的小包,看到那张重要合同后,提着的心才放了下来。 “没少什么东西吧?” 方圆满脸的关心,自然是看在那两千块钱的劳务费面上。 “没,都在这儿。” 夏小韵把合约单独收好后,才抬头看着方圆问道:“你怎么放那抢匪跑了?” 方圆说:“我已经追回了你的东西……” 夏小韵打断他的话:“可他的行为构成了抢劫罪,你该把他扭送到派出所的。” “我只负责追回你的包包,可没打算替警察多管闲事。再说了,他就一小蟊贼,在街上混也不容易,何必为了一点小错就……” 方圆刚说到这儿,夏小韵再次打断了他的话,还是冷笑着的:“哼哼,你们俩是一伙的吧?” 第3章 臭屌丝! “什么?你说我们俩是一伙的?” 听夏小韵这样说后,方圆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哼哼,你们俩要不是一伙的,他怎么会让你这么容易的抓到?你仗着一条狗就能追上他呀?为什么给他讲情?我可是亲耳听到他喊你大哥了,你也说还得多谢谢他,才让你挣了两千块钱!” 夏小韵就像神探福尔摩斯那样,很快就把这些疑点串联了起来,思维清晰,脉络分明:“这就是一个圈套,你们两个针对我的圈套!” 方圆无语了,伸出右手拇指赞了一个:“大姐,你还真是聪明。我们俩演戏演的这样逼真,都被你给看出来了,了不起,实在是了不起!” “区区微末小技,还想瞒得过我?” 夏小韵撇撇嘴,抬脚上了车,正要关上车门时,方圆却抬手挡住了。 夏小韵冷声问道:“想干嘛?我可警告你,这是在大街上呢!” “不干嘛,我就想要我那两千块钱的辛苦费。” 方圆倚在车门上,伸出左手食指勾了勾,示意她给钱。 夏小韵误以为方圆跟抢匪是一伙的,针对她设了个圈套,方圆忍了——她得有多弱智,才能推断出这样的结果? 如果真如她所说的那样,方圆还有必要把包包还给她吗? 毕竟包里现金就一千八百多,加上手机啥的,肯定能超过两千块钱的。 方圆不想反驳什么,是觉得不屑与这种社会经验为负值的女人一般见识,但却不代表着他也会放弃该得的劳务费。 夏小韵脸色一变:“你还有脸要钱?” “嚯嚯,美女,你说呢?” “我要是不给你呢?” 方圆没说话,用一个动作代替了——抬手在她胸口抓了一下。 “啊!” 就像是过电那样,夏小韵惊叫一声。 方圆缩回手,一脸的阴笑:“今天你要是不给钱的话,后果会怎么样,你心里应该有数——别忘了可不是哥们一个人,咱还有一兄弟。” 毛驴马上站起来,两根前爪趴在方圆腿上,身子还动啊动的,让方圆都觉得恶心,赶紧一脚把它踢开了。 方圆向来就信奉‘收人钱财,与人消灾’的格言,只要接下生意,不管大小,他都会尽全力去完成。 同样,他在为别人工作后,也会收到相应的报酬。 就像夏小韵既然承诺给他两千块钱的辛苦费,那么她就必须得拿,这是方圆做事的底线,谁也不能更改。 “我、我——哼,不就是两千块钱嘛,我还不稀罕呢。” 其实,夏小韵很想亮出自己的身份,因为她之前看到这个方圆的快递小车是神通公司的,也就是说,他是神通公司的快递员,她本人可是神通快递老板的独生千金! 一个小小的快递员,跟老板的女儿要钱,这是不想混了吧? 不过,夏小韵并没有说,不然以后还怎么整他? 好吧,本姑娘今儿就陪你玩玩,以后有你哭的时候! 夏小韵心里这样恨恨的想着,拿出包包内所有的钞票,点都没点就递给了方圆:“拿走,赶紧的消失!” 方圆却没有消失,也没有松开车门。 “你、你还想怎么样?” 夏小韵双眸圆睁,有些心慌:他不会真对我有什么想法吧? “钱不够。” 方圆看着那堆钱,说:“这些总共是1838块5,还欠我161块5.” “什么?” 本能的,夏小韵立即飞快的把钞票点了一遍。 果然,正如方圆所说的那样,她心中更加愤怒:好呀,连我钱包里多少钱都早就打探清楚了,真是可恶—— “那你想怎么样?”夏小韵一脸嫌弃地说道。 “打个欠条吧,我这人是很通情达理的,连那小蟊贼都这样说。” 方圆打了个哈欠,懒洋洋的回答。 夏小韵满脸的不信之色:“就为了160块钱,你让我给你打欠条?” “错。” 方圆更正道:“是161块5。” “好,好,你真男人!” 夏小韵咬笑了,很是妩媚的样子,点了点头从车里拿出纸笔,在车头上蹭蹭的写下了欠条:“你叫什么名字?” “方圆,方块的方,团圆的圆。” 方圆笑眯眯的提醒道:“别忘了写上日期,你的名字,还有你的联系方式。” 夏小韵仍旧在笑:“不用你提醒,我也知道——喏,给!” 方圆接过欠条,小声的念道:“本人欠方圆161块5,特此为据。楚楠楠,联系电话136……手机号码不会是假的吧?” 夏小韵哼了声,说:“你可以现在就打一下试试。” “算了,那样好像不信任你似的,我觉得夏小姐还不至于为了这点钱,就给我个假的手机号。” 看着方圆消失,夏小韵咬了咬牙:臭屌丝! 第4章 惹祸上身 拿到钱的方圆就带着毛驴去下了趟馆子,刚在路边尿了个尿,回来就西边传来一声大喝:“站住!你给大爷我站住,要不然废了你的腿!” 吆喝,谁敢让我站住? 方圆一撇嘴,两条腿微微叉开,很有宗师风范的站在那儿,他倒要看看是谁这么大胆。 毛驴则很机敏的躲在了方圆后面,一副蓄势待发的样子。 四五个人从那边跑了过来,等他们跑进后,方圆才发现是三个追一个。 “别再追了,再追可别怪我不客气了!” 被追的是个年轻人,个头不是太高,穿着一身灰色运动服,理着时下最流行的锅盖头,边跑边回头骂,声音有些尖细,猛地一听好像女人似的。 锅盖头跑到方圆跟前,脚下却是一个踉跄,向他直直摔了过来,嘴里还叫着:“哎哟哟!” 方圆不想耽误人家孩子落地,及时向旁边闪了一步—— 锅盖头却很机敏,即将摔倒时悠忽伸手扯住了他衣角,借力猛地站了起来,藏在了他背后,冲那些追赶者跳着脚的叫道:“都给我站住,我老大在这儿呢!” 这些人年龄都不大,二十出头的样子,一个个呲牙咧嘴的,有的手中还拿着西瓜刀子,一看就是混街头的,才不管锅盖头嚷什么,正要扑上来,毛驴却也忽地冒出脑袋:“汪、汪汪!” 论胆量,毛驴绝对能排进当世十大胆小狗之中。 不过论起卖相,毛驴还是很可圈可点的。 尤其是大哥需要它站出来撑场子时,脑袋立马伏在地上,嘴里呜呜叫着时,亮出两颗尖利的狗牙,脊背上的毛都竖了起来,身子微微弓起就像弹簧那样,仿佛只要老大一声令下,就能闪电般的扑上去。 不熟悉毛驴的人,看到它这副凶猛的样子后,都会心里发怵。 小混混们马上就被震住了,赶紧停步,用不善的眼神看着方圆,其中一个光头喝问道:“你是他老大?” 方圆也在看着他们,一脸的傲然。 他有个助人为乐的好习惯,在随便伸伸手就能帮助别人的情况下,从来都不吝啬,更何况对面只是一群小混混,不足为虑。 既然帮人当老大了,方圆就拿出老大的嘴脸瞪眼骂道:“乱什么呢?都给老子滚蛋,再敢墨迹放狗咬你们!” 这几个混混好像不怕方圆,却很怕毛驴,光头低声骂了句,抬手指着他背后的锅盖头:“臭娘炮,今天就放过你,以后可别让大爷我看到,要不然打残了你,兄弟们,撤!” 等那些人骂骂咧咧的转身走了后,抱着方圆胳膊的锅盖头才松了口气,嘿嘿笑道:“嗨,哥们,多谢你给兄弟解围了。大恩不言谢,后会有期!” 怪不得这家伙被人喊做娘炮,要不是穿着男人的衣服,单看他眉清目秀的样子,笑时露出的小白牙,还真以为他是个女人。 很没诚意的道谢后,锅盖头转身就走。 方圆却拉住了他。 锅盖头挣了下扭头,嘻皮笑脸的问:“咋的,还有事?” “也没多大事,就是你得把我的钱包还给我。” 方圆伸出右手,手指勾了勾,示意他把偷走的钱包拿回来。 “你的钱包?什么钱包?” 锅盖头眼里闪过一抹惊慌,满脸却是茫然的样子。 长成一副娘炮的样子,方圆忍了,毕竟扒手界从来都不鄙视外貌的。 偷钱包偷到贼祖宗头上来,方圆也忍了,反正他脑门上由没有贴着‘谁敢偷我,我就废了谁’的字条。 可这家伙学艺不精,偷钱包被抓住后却不承认,方圆这就怒了,懒得再跟他叨叨什么,把他向怀里一拉的同时,右脚踢在他了左膝盖弯上。 “哎哟!” 锅盖头疼的大叫一声时,已经被方圆头下脚上的提留了起来,抖擞了两下,一个钱包从他身上掉在了地上。 “特么的,就这点小本事出来露脸也就算了,最可恶的是被抓住了还不承认,敢做不敢当,小偷的颜面都被你丢光了,滚蛋!” 论谁逮住小扒手,也得揍个半死,然后送派出所。 不过方圆才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踹锅盖头两脚,给个小教训就算了,实在犯不着为这点事就去麻烦政府。 只是让方圆愤怒的是,锅盖头在挨了两脚后,连声惨叫:“杀人了,救命啊!” 他这一叫,瞬间把周围的观众叫来了! “我让你鬼嚎!” 方圆无视旁边围上的观众,刚抬脚准备踢出去,就听到有人喝道:“住手!” 喊住手的是个女孩子声,很脆,看来年龄不大。 “姐们,你该喊住脚才对,吃饱没事干了,才来管闲事?” 方圆冷笑一声回头看去。 只看了一眼,方圆脸上的冷笑,立马就换成了谦卑的笑容。 喊住手的是个女警。 女警个头跟方圆差不多,模样不是太漂亮,眉毛粗了些,嘴巴大了点,但要是仔细一看,就会发现她的五官搭配特别相称,透着股子英姿飒爽。 尤其是她高挑的身材特别出彩,前突后翘的,这要是去岛国拍个制服小电影的话,肯定会一炮走红。 出于某些先天性的因素,方圆一看到警察心里就发怵,本能的堆起笑脸,正要解释一下什么时,女警却没有给他机会,抬手一把扣住了他右手手腕,冷声说道:“小子,你很横嘛!” “警官过奖,也不是太横,一般而已。” 方圆在被女警扣住手腕后,本能的就要反手去抓她脉门,却又缩回了手,嘿嘿的陪笑道:“警官,俺是良民,打人就是被迫自卫的。” “你是良民?” 女警还没有说话,看到方圆的脸后,神色却猛地一变,还熟练的拿出一步对讲机:“喂,小刘吗?你马上开车来顺河街,这儿发生一起斗殴事件。” 看她开始呼叫支援后,方圆苦着脸的说:“警官,咱用不着这么认真吧?你先听我说,是他偷了我的钱包,被我逮住了,所以我才揍……” 女警不耐烦的摆手,打断他的话:“别叨叨,有什么事跟我回局里再说!” 方圆商量着:“那你能不能先松开我?” “不行,我松开你,你就跑了。” 女警说到这儿时,坐在地上嚎叫的锅盖头,忽然爬起来转身就冲出了人群。 第5章 幸福来得太突然 方圆刚想提醒一下那家伙跑了的,却发现女警根本就没把他当回事,眼睛死死扣着他,就知道这回完了。 “姓名” “方圆” “民族” “汉族。” “籍贯。” “本市崔家区。” “什么职业?” “从事快递员职业。警官,俺是良民,是纳税人……” 方圆又开始喊冤。 楚警官却不理睬,仍旧冷冰冰的问:“这次上街做什么了?” 方圆没好气的回答:“吃饱饭撑的没事干,遛弯。” “行呀,方圆,回答的很顺流嘛,看样子你以前没少经历这种场合。” “哎哟,楚警官,您这可冤枉我了。” 看出楚警官很有些羞恼成怒的样子,方圆赶紧陪笑道:“那个啥,我就是平时特别喜欢看警匪片,跟里面那些犯罪分子学的。” “跟电影里学的?哼哼。” 不等方圆说什么,楚警官猛地伸手,采住他衣领子:“说,你究竟是干什么的?” “我就是个本市良民啊,真的,我可不敢骗您,身份证在我身上揣着呢。” 方圆一脸怕怕的样子,声音都有些发颤:“商、楚警官,我发现,您怎么好像把我拿江洋大盗来对待呢?” “哼哼,你说的不错!” 楚警官继续冷笑,压低声音说道:“现在我就怀疑,你跟前些天发生的523特大奸杀案有关——方圆,你要是识相点,就赶紧说出来,免得遭受皮肉之苦!” 唐王市5月23号深夜,曾经发生了一起性质恶劣的拦路奸杀案。 经过警方在现场的仔细勘察,锁定了逃亡犯罪嫌疑人就是某顶级通缉犯,目前正在本市全力搜索。 还别说,方圆长的还真有些像那个通缉犯,要不然楚警官也不会放过小扒手,专门对付他了。 “楚警官,我有身份证的,就在口袋中呢,我可以给您看看。” “不用看。就算你有身份证,你也不是什么好人。” 刚才在强光灯下,楚警官当然能看出他跟523大案嫌疑犯只是很相似,年龄却小了很多,也更加帅气。 听她这样说后,方圆明白了:“楚警官,您不会因为我多看了你几眼大胸,就故意这样整我吧?” 楚警官俏脸攸地通红,娇叱一声中伸出左手就去采方圆头发,与此同时右手一记下钩拳,由下到上狠狠砸向他的下巴。 方圆的‘坦白’彻底激怒了楚警官,再也不管那些什么‘警务人员不得对嫌疑人刑讯逼供’的那一套了,只想狠狠痛扁他一顿。 哪怕是把方圆打残废了,哪怕事后会被处分,她也不在乎了。 楚警官不在乎,方圆却很在乎——小模样长这么英俊容易吗?要是被打残废了,那以后还怎么去骗美女? 眼看楚警官的左手就要抓到他头发,方圆脑袋忽然猛地后仰,让她一把抓空时,也恰好躲过了她挂着风声的右拳。 用力过猛的楚警官,因为惯性身子猛地向前扑去。 就在这时,方圆本来被锁着的双手,忽然分开抄在了她肋下,双手拇指弯曲,用指关节在她双肋下某个穴位上用力一按。 楚警官顿时觉得全身发麻,一点力气也没有了,瘫坐在了方圆的双腿上。 他的手铐怎么会解开了? 我怎么没有力气了? 他竟然是个扮猪吃老虎的高手! 楚警官脑子里嗡的一声,呆望着方圆大张着嘴巴,不知所措了。 话说楚警官能够在崔家分局,甚至整个唐王警界挣到霸王龙的外号,这就足以说明她的武力值是相当强悍的。 可她现在连一个照面都没捱过去,就被人家方圆给制伏了。 “挺漂亮的一女孩子,怎么就不懂得淑女风度呢?唉,看来还是欠管教啊。” 方圆双手抱着楚警官,轻轻叹了口气,把脑袋深深的埋在了人家怀里。 感受着那地方的惊人弹性,鼻子里嗅着好闻的幽香,方圆邪邪的笑了下,低声说:“楚警官,你说的不错,我就是523强女干案的罪魁祸首。嘿嘿,说实在的,我早就在暗中窥探眼馋你很久了,只是一直没有找到机会——没想到,幸福会来的这样突然。” 第6章 :中南海保镖? 谁也没有想到,审讯室的铁门在这个时候被人从外面砸响:“楚队,在里面吗?” “哟,这可咋办?” 听到有人砸门后,方圆有些着急,紧忙地推开楚警官,也不管她作何表情地给自己戴上了手铐。 手铐刚戴好,审讯室的铁门开了,那个小王走了进来:“楚队。” 该怎么跟警察解释刚才的事儿? 看到小王进来后,方圆心思电转的正琢磨对策呢,却忽然听到楚警官的声音:“小王,怎么了?” 楚警官的声音很正常,连一点点愤怒的意思都没有。 方圆一呆,这个女警官还真有点意思! 看了眼乖乖坐在铁椅子上的方圆,小王这才说道:“哦,楚队,局长来局里了,派我来问问情况。” 局长大人听说发现了523大案的犯罪嫌疑人,就赶紧派小王过来问问。 楚警官好像动了下,淡淡的说:“哦,他不是那个人,只是长的像,我正在盘查他的底细。你去告诉局长,虚惊一场。” “哦。” 借着强光灯,小王也看出方圆只是像大案嫌疑人,也没多问什么,顺手打开了天花板上的吊灯。 方圆马上就看到了楚警官。 她的脸色已经恢复了正常,只是看着他的眼神中,带有深深的警告意思:你要是敢把刚才那一幕说出去,我就跟你拼命! 闷声占便宜,跟闷声发大财其实是一个道理,楚警官都主动让步了,方圆没理由为了逞一时口舌之利,为自己找麻烦,于是就冲她微微点了点头。 “楚队,既然没事,那我去告诉局长了。” 小王又仔细看了方圆一眼,才跟楚警官告辞,开门走了出去。 小王刚把门带上,楚警官噌的一声就站起来,伸手就去掏枪。 “怎么,想翻脸啊?” 方圆笑嘻嘻的,抬起了左手。 楚警官的手枪,就挂在他手指头上,来回的游荡着。 “你、你敢抢枪!” 楚警官脸色再次大变,下意识的就去抓桌子上的电话。 “哎,哎,你可别误会,我可没打算抢你手枪,我是怕你不冷静,所以才被迫下了你的枪。给你,这就给你,不过为了我的生命安全起见,我不能就这样给你。” 方圆说着,戴着手铐的双手一晃,楚警官就看到,也就是在一眨眼的工夫,那把警枪就被大卸八块了。 “是不是很惊讶?” 看到楚警官被吓呆了后,方圆得意的笑了下,吹嘘道:“知道我以前是做什么的不?看你这傻呆呆的样子,应该听说过中南海保镖吧?” “中南海保镖?” “对,就是李连杰主演的那个片子。实话告诉你,哥们就是从那儿退役的,像你这种小警察,一根手指就能捏死的,所以你下次再见到我,最好是乖乖的喊几声师父。或许,我一高兴就能传你几手保命的本领。” 楚警官当然不信方圆的胡说八道,可却很清楚自己不是人家的对手,如果继续耍横的话,吃亏的肯定是自己。 抬手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楚警官快步走到方圆面前,一把就把警枪零件夺了过去,慌忙装在了口袋中,接连后退几步后,才咬着牙的低声说:“小子,我不管你是不是秦摘花,也不管你是何方神圣,又有多厉害,这次我认栽——这次就算了。” 方圆赶紧说:“这可是你自己说的。” “哼。” 楚警官冷哼一声,语气阴森的说:“但你给我记住,以后要是敢在我的地盘上闹事,我逮住机会肯定会好好收拾你的!别以为你会几手邪魔外道,就自以为是天王老子,你再厉害,能快的过子弹?” 方圆知道,楚警官这是在说面子话了,说完面子话后就该放他走了。 微微一笑,方圆态度很诚恳的说:“楚警官,今晚纯粹就是一场误会。您放心,我以后肯定会当个安份守己的公民,保证再也不给您惹麻烦。” 叮叮当——楚警官的手机响了起来。 拿出手机看了眼来电显示,楚警官不耐烦的一摆手:“你走吧,赶紧的!” “再见,哦,还是不要再见了。” 方圆笑着冲她点了点头,走出了审讯室。 那幅锁着他的手铐,就放在了椅子上。 楚警官的双眼瞳孔骤然一缩:距离这么近,又是在她的眼皮子底下,她竟然没有看清方圆是怎么打开手铐的。 第7章 :仁慈的夏副总 方圆的家,在老城区深处的一条胡同内,是个不规则的四合院。 十三年前,方圆的父母意外去世后,他就被接到外地的姑姑接去扶养了。 直到半年前,方圆才回到了老家,跟十三年前相比,老宅除了更加破败外,一点变化都没有。 一夜无话,第二天一大早,方圆就被毛驴叫醒吃饭。 相比起方圆此前精彩的生活,现在的快递员工作可以说是相当单调。 早饭后去区域快递网点找自己派送的快件,然后带出去派,派完就收件,到中午时间就回来交件。 也就是中午,还有点时间休息,然后下午就要再次重复上午的工作流程,等忙完后,一天差不多就这样过去了。 至于方圆的收入——快递员的底薪很一般,主要是按派件提成,基本月收入在三五千左右,要是赶上双十一,差不多能挣上万,但肯定很累。 虽说当前这种生活很枯燥无味,方圆也有别的手段,短时间内就能让自己一辈子吃喝无忧,但他在回老家前就已经发誓做个良民了,自然得老实巴交的干活,过普通人的生活。 今天的天气不错,早上的太阳红彤彤的,就像个大灯笼。 梆、梆梆。 李圣轻轻敲响了夏副总办公室的门,心中有些忐忑。 这儿是神通快递公司总部,老李是本城快递网点的区域经理,早上刚上班就接到了夏副总的电话,让他来一趟。 夏小韵虽说是副总,可谁都知道她是老总夏天问的独生女,神通快递的未来总瓢把子,所以从电话中听到她说话的语气很冷后,李圣马上就开始反思自己最近的工作,有没有出过什么纰漏了。 “进来。” 夏小韵的声音从里面传了出来。 李圣推门走进了办公室,看着坐在办公桌后面的女孩子,脸上堆起谦恭的笑容,微微弯腰低声问道:“夏副总,您找我?” “坐下。” 夏小韵合上笔记本电脑,抬手示意老李坐下。 李圣乖乖坐在了沙发上,半拉屁股。 夏小韵也没客气,直截了当的问道:“李经理,你应该认识本城崔家区区域的负责人赵金斗吧?” 李圣身为本城区域经理,当然认识崔家区区域负责人。 不但认识,而且关系还不一般,赵金斗是他小舅子。 此时听夏副总提到赵金斗后,李圣在松了口气(貌似不关他的事)的同时,也有些担心小舅子是不是犯什么错了,赶紧点头:“认识。夏副总,他是不是……” 夏小韵抬手,打断了他的话:“你放心,不是赵金斗有什么问题,是他辖下三号网点的一个快递员,被人举报了,而且举报到我这儿来了。” “啊?” 李圣很吃惊:那个快递员得犯了多大错误,人家才把他举报到夏副总这儿来?难道偷顾客的东西了? 干快递员的,最忌讳的就是手脚不干净,至于服务态度怎么样,那还在其次。 看到李圣很吃惊的样子后,夏小韵脸上闪过一抹尴尬,接着说道:“被人举报的那个快递员,姓方,叫方圆——别人举报他有讹诈顾客行为,这件事必须得严肃处理。” 李圣马上站起身,斩钉截铁的说道:“夏副总,您放心,我马上就让赵金斗把这个叫方圆的开除,这种害群之马,简直是极大损害了我神通快递的金字招牌!” “no,no。” 夏小韵摆了摆手,心中冷笑:哼哼,如果把他开除了,我怎么整他呢?小子,你得留下,好日子还在后面呢! “不要开除他。他也、也不容易,我们总不能因为他犯一次错误就一棍子把他打死,只要按照相关规定,给他最严格的经济处罚就ok了。” 李圣发自内心的赞叹:“夏副总,您太仁慈了。” 第8章 :贵人多忘事 早上八点半,方圆准时来到了三号网点,因为今天发工资,方圆稍微打扮了点。 三号网点负责人是个四十多的秃头男,姓陈,为人不错,平时很照顾方圆,刚一见面,老陈就摇着头说道:“方圆,你有大麻烦了!” 方圆一愣:“什么麻烦?” “今儿一大早,区域经理赵经理就给我打电话下了个通报,说你讹诈顾客,被举报到公司总部去了,总部领导很重视,大区域的李经理做出特别批示,要扣罚你本月一半的薪水……” “啥,扣罚我一半的薪水?” 不等老陈说完,方圆就怪叫着从椅子上蹦起来:“草,有没有搞错,我做错什么了?” “别着急,有话好好说。” 看到方圆要暴走后,老陈连忙劝道:“我已经跟上面再三确认过了——哎,你要干啥去?” “我去总部找那些孙子问个清楚,敢扣我薪水,这是不想活了!” 方圆转身走了两步,接着转身问:“老陈,总部地址在哪儿?” “小方,你听我说,处罚通报已经下来了,就算你去总部问也白搭了。” 老陈绕过桌子,拽住方圆的胳膊,不让他去总部闹事。 开玩笑,如果方圆真去总部闹事了,肯定会连累他这个区域加盟商的。 方圆被拽住后,也意识到了这一点:“老陈,看你的面子,我可以不去总部讨公道,可半个月的薪水,是我风刮雨林挣来的血汗钱,不能就这样白白被扣罚,怎么着我都得搞清楚,你说对不对?” “对,那你的意思呢?” 干快递员的有多辛苦,老陈心里是很清楚的,就这样不明不白的被扣掉半个月的薪水,别说是方圆了,这事要是摊在他身上,他也不会善罢甘休的。 “很简单,你把那个特批这件事的李经理手机号给我,我私下里去问个清楚,这个要求不过分吧?” 方圆边往外走,边说道:“我要是不把这事搞清楚,我也不干了。特么的,没心情。” 派件的一整天内,方圆都在琢磨,自己做错啥事了? 天刚擦黑,李圣就驾车来到了海龙饭店,参加几个朋友的聚会。 朋友几个寒暄着,李圣刚端起酒杯,手机就响了起来。 李圣站起来走到窗前后,问道:“喂,请问您是哪位?” 电话中传来个年轻人的声音:“你就是神通快递本城区域总经理李圣吧?” “是,我就是李圣。” “你现在哪儿?” “我在海龙饭店二楼聚贤厅。” 李圣说完这句话后,才问道:“你是谁?” 那边的电话却扣掉了。 “谁啊?” 李圣的一个朋友问道。 “不知道,也没说是谁。” 李圣摇了摇头,举起酒杯:“不管,来,继续喝酒。” 见他不经意的样子,其他人也没多问什么,大家继续推杯换盏,喝的正热闹呢,就听到砰的一声,包厢房门却被人拿脚踹开了。 大家都被吓了一大跳,连忙抬头看去,就看到一个年轻人走了进来。 “你是谁啊你?” 李圣等人愣了片刻,有人语气很不善的问道。 “你们谁是李圣?” 看着餐桌上的美酒佳肴,方圆本能的咽了口吐沫。 话说今天方圆心情很不爽,中午饭都没吃好,所以现在有些饿了。 “我就是李圣。” 李圣有些纳闷的看着他,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你是谁?” “我叫方圆。” “方圆?我们好像不认识吧?” “嘿嘿,不认识我?您还真是贵人多忘事啊。” 方圆冷笑着走到桌前,随手扯过一把椅子坐下,直接用手抓起一根鸡腿,填进了嘴里。 李圣还真没有撒谎,毕竟他身为大区域经理,每天日理万机的,特批处置个小快递员这事,对他来说就是撂爪就忘的。 看到方圆话也说不清,就大咧咧的拿起东西开吃后,李圣觉得在朋友面前丢了脸,忍不住的一拍桌子:“你到底是……” 他最后那个字还没有说出来呢,方圆顺手拿起桌上的一瓶啤酒,咣当一声就砸在了他头上。 李圣双眼翻白,身子晃了晃噗通一下坐在了椅子上。 他那几个朋友都傻了:这是个疯子吧,话没说清楚就拿瓶子砸人。 第9章 :惹不起的亡命徒 当酒瓶子在李圣脑门上爆开后,方圆才意识到自己做的有些过了。 不管李圣有多么的可恶,他都是个普通人罢了,实在不该用昔日那种做事方式对付他。 “对不起啊,我有些冲动了。” 在李圣等人发呆时,方圆很真诚的道歉。 但下一刻,他就冷下脸来,对李圣某个拿起酒瓶子来的朋友说:“你最好别乱动,论打架你们可不行。” “先别动。” 李圣身体素质还算不错,在被砸了一瓶子后,不但没有昏过去,还能及时清醒过来,拦住了要动手的朋友们。 拿起餐纸擦了擦额头,李圣瞪着方圆:“你到底是谁,为什么无缘无故就打我?” “我刚才就说过了,我叫方圆。” 方圆慢条斯理的啃着鸡腿,淡淡的说:“李总,你再仔细想想,真不记得这个名字了?” “方圆?方——” 李圣猛地想了起来:“啊,你就是那个被夏副总特批要从重处罚的快递员!” “夏副总?” 方圆双眼眯起,追问道:“夏副总是谁?” “她是……” 李圣刚说到这儿,忽然醒悟了过来:这家伙一看就是半生不熟的,我要是告诉他夏副总是谁了,谁敢保证他不会去找夏副总?如果夏副总也被他来这么一下,那我也别想在神通快递混了。 看到李圣闭嘴后,方圆接着追问:“夏副总到底是谁?” “你也别管夏副总是谁了。” 李圣能爬到今天的地位,修养功夫愣是要得,决没有因为方圆差点给他开瓢后就失去理智,而是很冷静的说:“总之对你的处罚决定,是不会更改了。” 方圆冷笑:“草,你这话说的倒是轻巧,被罚钱的不是你。那什么狗屁夏副总上嘴唇一碰下嘴唇,我半个月就白辛苦了,还不许我问个清楚?” 李圣没有再解释什么,拿出钱包从里面拿出一叠钞票,差不多得有三千块钱的样子,递给了方圆:“这些钱,就算是对处罚你的补偿,你也别追问怎么回事,好吧?” 方圆气冲冲的来找李圣,主要是心疼被扣掉的半月薪水,至于为什么被罚钱倒不怎么看重,现在看到人家很光棍的掏出钱来,气就全消了:“这样,不好吧?” 他嘴上说着不好,手下却很麻利的把钱拿了过来。 其实就算是傻瓜,这时候也看出什么了:那个夏副总有问题,李圣又不敢说出来,所以只能用钱来让方圆熄火。 “没什么不好的,只是小事一桩。” 李圣摆了摆手,脸上浮上微笑:“你还没吃饭吧,一起喝两杯?” “行,你算个人物,今儿给你个面子,这事就这样算了。不过你回去后告诉那个夏副总,以后要是还敢随便整我,我会让他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方圆说着,拿起半只烤鸭转身走:“哥几个喝着,我先撤了。” 方圆都走了老大一会儿了,李圣的朋友们才清醒过来:“这个家伙,是什么来历,你这样忌惮他?” “鬼才知道他是什么来历,我只能确定他就是个亡命徒。” 李圣哭丧着脸,捂着受伤的额头重重叹了口气:“唉,亡命徒,惹不起啊。” 第10章 副总助理 上午十点,神通快递会议室内。 刚开完会的夏小韵看着李圣额头上的创可贴,不满道:“李经理,你怎么搞的,这样子来上班,会影响到公司形象的。” “夏副总,我也是没办法。” 李圣唯有苦笑:“您还记得昨天,您让我特批处罚了一个叫方圆的快递员吗?” “我当然记得,可你受伤跟这件事有什么关系?” 夏小韵话音未落,猛然醒悟,抬手捂住嘴巴,满脸都是惊诧的样子:“啊,不会是他、他打伤你的吧?” “就是他。唉。” 李圣叹了口气,就把昨晚方圆找到他,二话不说就给了他一酒瓶子的事,详细叙说了一遍。 啪的一声,夏小韵拍案而起,俏脸发红,咬牙切齿的骂道:“混蛋,这个混蛋,简直是无法无天,如此野蛮!” 骂完后,她才忽然想起那个混蛋,其实就是很野蛮,很无法无天的。 “夏副总息怒。” 李圣劝了一句,小声说:“夏副总,我觉得,这样的人干快递,早晚会惹出乱子来,要不还是把他开除算了。” “不行,绝不能就这样便宜了他!” 夏小韵想都没想,就一口拒绝。 李圣看着夏小韵的眼神,就有了异样的神色。 夏小韵察觉出了他的异样,也意识到自己刚才的表现失态了,连忙解释道:“其实,那个方圆是我的一个朋友,我罚他……” 说到这儿后,夏小韵闭上了嘴,心里叫道:谁跟那个混蛋是朋友?夏小韵,你这是在说什么呢你? 朋友? 我靠,不会是那种男女关系纠缠不清的朋友吧? 哎呀,老李我的命还真够苦的,怎么就被卷进这个漩涡里来了呢? 李圣望着夏小韵的眼神,再次改变,自以为洞悉到了什么。 “你别胡思乱想,我跟他之间没什么的。” 夏小韵一看就知道他想左了,更知道自己越描越黑,索性也就不解释了:“李经理,回头去财务处支一万块钱,算是对你昨晚损失的赔偿。” 李圣假装推辞了几句,也就答应了下来。 就在他要提出告辞时,夏小韵忽然说:“李经理,最近公司业务繁忙,我感觉有些吃力,想找个助理来帮我,你有没有合适的人选?” 我又不是夏副总的心腹手下,她找助理为什么要征求我的意见呢? 李圣心思电转间,就明白了什么,试探着问道:“夏副总,我还真有个人选,就是那个方圆——” 看到夏小韵没啥反应后,李圣就知道自己猜对她心思了:“方圆虽说年轻,做事莽撞了点,不过看起来也有几分精明,要不,让他来试试助理这个职务?” “别直接提拔他。这样吧,你做一个提拔副总助理的计划,多选找几个候选人。” 夏小韵的回答,更让李圣心中笃定了自己的想法,心中连呼侥幸:那个家伙果然跟夏副总关系匪浅啊,昨晚我幸亏处理得当,没有得罪他,要不然以后在公司就别想混了。 夏小韵派李圣小小教训了方圆一下,结果第二天他脑袋上就贴着创可贴来了—— 夏小韵很清楚,李圣的担心没错,如果让那个混蛋知道是她在暗算他,他还真有可能会拎着酒瓶子半路拦住她,那就惨了。 幸好,聪明人要想整治一个人,从来都不屑动武的。 尤其这个聪明人还是堂堂的副总,完全可以另辟捷径,把那个家伙给整的死去活来嘛。 想到以后方圆会被自己整的四脚朝天,惨不忍睹的样子,夏小韵脸上就浮上了一抹阴笑,让李圣觉得后脖子发凉,悄悄的退了出去。 第11章 :鬼才信你! “请问,您就是夏小韵小姐吧?” 一大早,方圆就来到这片豪华别墅区派件,没想到第一位客户,就是一个打扮相当漂亮的女人。 “是,我就是夏小韵。” 少妇甜甜的笑着,一双媚眼上下打量着方圆:“你是?” “哦,我是神通快递公司的快递员,这是您的快件。” 方圆说着,转身从地上拿起了一个包裹。 “呀,谢谢你啊,刚才正要洗澡。” 少妇从方圆手中接过了签字笔,在包裹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撕下签名单后,方圆转身要走,少妇却伸手抓住了他手腕,轻轻向怀里一拉,咯咯娇笑道:“帅哥,先别忙着走嘛,我厨房里的水龙头坏了,刚才正修理呢——可我搞不定,想请你帮忙。” “能为宋小姐您效劳,是我的荣幸。” 方圆这想给顾客最好的服务,那么帮忙修下水龙头也是很正常的。 借着装单据的机会,方圆不动声色的缩回了被抓着的手,跟着少妇走进了客厅内。 这是一所三室一厅的房子,客厅面积不是太大,不过室内装潢风格却很有品位,也很精致,一看就能猜出少妇是个很懂生活的人。 就是乱糟糟的,电视机橱柜门敞开着,沙发也移位了,地上还有一些女性杂志、零嘴等东西,看上去就像被小偷光顾了那样。 看到方圆目光在那些东西上乱扫,少妇抱歉的笑了笑:“是这样的,我在打扫卫生,想把家里重新整理一下。呵呵,乱糟糟的,倒是让你见笑了。” “没事,是哪儿的水龙头坏了?” 方圆摘下斜挎着的皮包,随时挂在了晾衣架上,问道:“有没有扳手等工具?” “洗手间的水龙头坏了,我去给你找工具。” 少妇把方圆带到洗手间门口,转身走向了主卧阳台那边,找工具去了。 洗手间洗手盆上的水龙头,是塑料的,可能是被不小心掰断了,正呲呲的向上窜着水,好像下雨那样洒的到处都是。 方圆一只手挡在脑袋上,走过去拿起镜子旁边的一个牙缸,扣在了水龙头上。 雨一下子停了。 “宋小姐,家里有备用的水龙头没有?得换个新的了。” 方圆冲门外喊道。 “我正在找,你稍等。” 少妇的声音,从主卧室那边传来。 方圆哦了一声,甩了下手随意抬头看去,才发现在洗手间里面的墙边,还拉着一根晒条,上面挂着一些女孩子穿的袜子,内内,罩罩啥的,有黑色的也有肉皮色的,还有绣着卡通角色的。 只要是个正常男人,在看到这些东西时,基本都会心中一动,立马联想到一些香艳的画面——方圆也是这样,甚至都有了种莫名的冲动,想把某件黑丝给偷走。 擦,非礼勿视,哥们可不是那个啥的控。 “找到了,找到了,幸好家里还备有一个水龙头。” 接过水龙头的方圆,等他换上新的水龙头后,也已经是十几分钟以后了。 “大功告成!” 方圆抬手擦了把脸,啪的打了个响指,很欣慰的样子,随手从晒条上拿下一块毛巾,拧干水后擦了擦身子,拽下自己的背心穿在身上,又对着镜子很爱惜的擦了擦头发,方圆这才开门走出了洗手间:“宋小姐,水龙头修好了。” 外面地上还是乱糟糟的,主卧室的房门半掩着,却没有人回答。 “宋小姐,宋小姐?” 方圆有些纳闷,接连又叫了两声,还是没看到那个少妇出现。 “不会是出去了吧?” 方圆有心想去卧室里看看,可又怕被人误会,正在踌躇时,房门那边传来了钥匙开门的声音,接着房门被推开了。 “宋小姐,您出去……” 方圆看着门口,刚说到这儿就愣住了。 开门进来的人,不是那个少妇夏小韵,是个穿着一身灰色运动装的女孩子。 方圆愣住,是因为他好像认识这个女孩子:正是误以为他是犯罪嫌疑人,把他带回分局里收拾的那个楚警官。 “咦,怎么是你?” 方圆下意识问出这句话的同时,楚警官也在问他:“啊,你怎么会在这儿?” 方圆还没有再说什么呢,楚警官就看到客厅内乱七八糟的了,脸色骤然大变,厉声喝道:“好小子,偷东西偷到我家里来了!” 楚警官厉喝着,就扑了过来。 看到家里被搞的乱七八糟的,楚警官早就忘了方圆有多厉害了,只是在愤怒下要把他抓起来:敢偷警察,你小子真是活的不耐烦了! “哎,别误会,你听我说!” 方圆连忙闪开,大声辩解道:“我是来送快递时,被这家主人叫来修水……” “鬼才信你!” 第12章 :家里遭贼了 楚警官哪肯听方圆解释? 最起码,在把他扭送到公安机关之前,依着她暴躁的脾气,是不会听的。 “擦,你咋就不能听我解释呢?” 方圆也有些生气楚警官不讲理,避开她踹过来的一脚后,抬手就抓住了她脚腕,猛地向旁边一拽。 楚警官噗通一声就摔倒在了地上,后脑勺砸在地板上,发出咚的一声闷响,疼的她直翻白眼。 但也更加刺激了她的凶悍本质,娇叱一声抬脚就撩向方圆下面的致命部位。 看到楚警官竟然下毒手后,方圆也真是烦了,抬手挡开她右脚,顺势屈膝往下一跪——就跪在了她两条腿之间,压在了她小腹上,右手电闪般掐住了她的脖子,吼道:“草,你特么的就不能听我说?” 他在生气之下,可没意识到自己跪的地方不对。 楚警官的俏脸却一下子涨红,嘶声尖叫:“臭流氓,你给我滚开!” “哦,得罪,得罪,不过现在还不能滚开。” 方圆低头看了眼,连忙说:“你得先听我把话说完!我来这儿,就是特么的送快递的。不信,你看看我送来的快件,就在那边案几上呢。” 楚警官睁开眼,向那边看去,果然看到了一个包裹。 “住在这儿的人,是不是有个叫夏小韵的?” 方圆看她有些恢复理智,赶紧追问道。 “是,这房子是我跟夏小韵合租的。” 楚警官问道:“你刚才看到她了?” “废话,我要是不看到她,我怎么可能进屋,帮你们修水管?” 方圆松开了她,快速站了起来:“我可警告你啊,别动不动就动手,先听我说完。” 楚警官一下子蹦起来,侧身用左手揉着下面,咬着牙恨恨的说道:“你说!” 方圆今儿来就是送快递的,帮忙修水龙头就是做好事,当然不希望楚警官把他的好心当了驴肝肺,趁着她还冷静,赶紧把事情经过简单叙述了一遍。 最后,他走到门后从挂衣架上拿下皮包,找出少妇签了字的回执单:“喏,你看看,这儿就有她的亲笔签字,能证明我就是来送快递的。” 楚警官一把抢过了回执单,看了眼上面的签名,就猛地抬头:“这不是小韵的字迹——那个自称是小韵的女人呢,在哪儿?” “不是她的字迹?啊,我在修水龙头时,她说要打扫屋子,这会儿我也不知道她去哪儿了,你来时,我正找她呢。” 方圆这时候也察觉出不对劲了,心想:草,刚才那个少妇,难道是个入室偷窃的小贼?特么的,怪不得我在敲门时,房门是虚掩着的。恰好老子来送快递,她无处可躲,所以才故意导演了这么一出,故意弄坏水龙头,趁着我修水龙头时,她在那儿光明正大的翻箱倒柜。 楚警官没有再理睬方圆,转身快步冲进了主卧室。 出于关心,方圆跟了过去。 三室一厅的房子,除了那间没人住的客房外,其它地方都像被狗刨了一遍那样,狼藉一片,比外面客厅更乱,什么袜子裤裤的,被扔的到处都是。 遭贼了。 就算是再傻的人,也知道刚才那个少妇是个小贼,冒充主人夏小韵骗过了方圆。 当然了,这时候人家早就得手溜走了,是万万不会再留下来等着被抓的。 “看什么呢?这种地方也是你能随便看的!” 脸色铁青的楚警官,见方圆站在门口伸长脖子向里看,就把遭贼的怒气撒在了他身上。 “切,不就是一些脏袜子破罩罩吗?哥们才不稀罕看呢,我就是想看看那个小贼还在不在。” 方圆撇了撇嘴时,楚警官砰的一声把卧室房门关上,狠狠瞪着他张嘴要骂时,却又硬生生憋了回去:“你跟我说说,那个冒充小韵的女人长什么样子!” 方圆双眼一翻,问道:“我有配合你的义务吗?” “你有,为了洗清你自己!” 楚警官硬帮帮的说。 “好,好,看在你是人民警察的份上,你说有就有了。但咱先说好,我是不会跟你去派出所录口供的,晚上还得跟我女朋友去约会呢。” 方圆找了个不去派出所的借口,在征得楚警官的勉强同意后,就把他看到的那个少妇样子,详细说了一遍。 他在描述那个少妇小贼时,楚警官就在纸上画像,不住的修改。 没想到这娘们还有这本事。 等楚警官把自己看到的少妇,在纸上慢慢描绘出来后,方圆心中赞了一个,点头说:“对,她长的就是这副样子。你认识她不?” “不认识。” 楚警官冷冰冰的说着,卷起那幅画像,毫不客气的说:“你可以走了。” 帮了她这么大忙,也没见她道谢,幸亏方圆大人大量,也没跟她一般见识,多嘴问了一句:“楚警官,那个女的是来找什么东西的吧?” 楚警官下意识的反问道:“你怎么知道?” “刚才我看到屋子里地上有项链等贵重物品,如果她是来求财的,没理由不拿走那些东西的。” 方圆说着,转身就走:“不过这不管我的事,我就是随口问问。” “你想关心,我也不稀罕你关心!” 在楚警官的冷哼声中,方圆重重关上了房门。 第13章 :危险人物! 方圆这次回老家,就是想过普通人的日子,所以楚警官的家被盗没盗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再说,楚楠楠又不是他老婆,更不是他亲妈,他有必要管那么多吗? 第二天早上一起来,他就把这事给忘得一干二净,吃过早饭后就去上班了。 下午两点,手机准时的传出大公鸡的喔喔叫声,提醒方圆午休时间已到,接下来该起来干活去了。 “唉,又是一觉黄粱美梦。” 方圆幸福的叹了口气,扫了眼走过草坪的一个游人,正要坐起来时,眼角却忽然一跳,又眯起了双眼:他怎么会来这儿了? 唐王市虽然不是深沪那样的大都市,不过也不缺少老外,所以要是在公园里看到外国人,也不是多奇怪的事。 奇怪的是,方圆应该认识这个外国男人。 外国男人三十出头,长相斯文,好像文质彬彬的绅士,但他有个外号,叫银环蛇。 当前的江湖,那种抱打不平的侠客早就绝迹,所有能在江湖上混得,通称道上。 道上的人过生活,什么事也敢做,什么人也敢杀,只要价钱就行。 如果为这些人排个座次的话,那么银环蛇能排在前三十名内。 这是个背负十数个国家红色通缉令的危险者,危险程度比他的外号还要可怕。 银环蛇来唐王,肯定不是来度假的,没有三百万美金以上的酬劳,他也绝不会万里迢迢的跑来华夏。 那么他这次的目标是谁? 他当然不是来找方圆的,这一点可以肯定。 再给他十个胆子,他也不敢找方圆的麻烦。 目送银环蛇的背影消失在远处后,方圆才慢慢坐起来,点上烟吸了一口:“唐王要有事发生了——要不要提醒一下那个小女警?还是算了,我又不是她老公,操心还轮不到我。再说我跟银环蛇也无冤无仇的,干嘛要坏人家好事?” 自嘲的笑了下,方圆正准备起来时,却发现地上有一张叠起来的纸。 这是他掏香烟时掉出来的。 方圆拿起来打开一看,原来是夏小韵給他留下的那张欠条。 “啧啧,我都忘记我是个债主了,是不是打个电话提醒她一下,该还账了?” 方圆自言自语着,拿起了手机。 “楚队,车站派出所刚才打来电话,说是在车站附近发现了523大案嫌疑人的踪迹!” 就在楚警官发呆的时候,办公室的门被人撞开了。 “什么?” 楚楠楠眼睛猛地一亮,伸手就抓起桌子上的警枪:“快,招呼所有在家的兄弟,立即赶往长途汽车站!” 在路上,楚楠楠又接到那边的情报,确定嫌疑人就在一家小旅社的203房间。 毫无疑问,523大案嫌疑人,那可是在全国都排的上号的猛人,有过多次‘虎口逃生’的记录,依着分局的能力要想抓捕他,貌似有些勉强。 不过因为时机稍纵即逝,谁也不敢保证他会不会在下一刻潜逃,楚楠楠只能先向市局汇报了一声,请示分局独立率先行动。 得到市局领导许可后,楚楠楠赶到小旅馆,就把手下分出三拨,两拨守住了小旅馆的前后门,自己带着小王俩人正面行动。 “楚队,要不要直接踹门进去?” 小刘贴在房门一侧,双手举着手枪,无声的问楚楠楠。 楚楠楠摇了摇头,从口袋里拿出一根铁丝,示意用这玩意打开暗锁,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进去,效果要更好一些。 小刘点了点头,楚楠楠屈膝慢慢蹲了下来,刚把铁丝伸进锁孔,一阵刺耳的手机铃声,就从她上衣口袋中响起:“姑奶奶,来电话了!” “特么的!” 正要全神贯注开锁的楚楠楠,被手机来电铃声吓了一大跳,立即意识到大事不好,嘴里骂着腾地站起身,咬牙狠狠撞向了房门。 砰! 楚楠楠力气不小,没想到房门也很坚固,她这奋力一抗,竟然没有撞开。 “楚队,让我来!” 小刘大吼声中,楚楠楠迅速闪到了一旁,他一脚狠狠跺在了房门上。 砰! 坚固的房门,这次没有抗住小刘的全力猛跺。 房门向后飞出的瞬间,不等反弹回来,楚楠楠就像一只捕猎的母豹那样,纵身扑进了屋子里,双手持枪对着里面厉声喝道:“不许动,我是警察!” 她的动作倒是不慢,可惜蔵在屋子里的嫌疑人,刚才被她突兀响起的铃声给惊了,在房门被踹开之前,就已经纵身跳上了窗户。 二楼客房的窗外,长了一棵白杨树,嫌疑人抢在楚楠楠扣下扳机之前,纵身扑到了树上,顺着树干滑了下去。 楚楠楠立即扑到窗口前,刚要开枪,却发现树下竟然还有两个人在下棋。 “妈的,跑这儿来下棋,有病啊?” 下面有人,楚楠楠当然不敢擅自开枪,只能飞身扑出了窗口,学着嫌疑人那样也抱住了梧桐树。 只是,等她滑到地上时,嫌疑人已经翻墙跳进了旅馆后面的巨野河中,很快就不见了。 眼看势在必得的一次抓捕行动,就因为楚楠楠一时大意没有关机而告败,就别提她有多么愤怒了。 从手机铃声突兀的响起,到嫌疑人翻墙跳河逃走,说起来麻烦,实际上也就是十几秒钟的时间,手机还在那儿欢悦的叫着:“姑奶奶,来电话了!” 来电显示是个陌生号码。 狠狠瞪了一眼下棋的那俩哥们,气急败坏的楚楠楠拿出手机,张嘴就骂上了:“你特么的谁呀你?” 第14章 打错电话了? “咦,打错电话了?” 电话接通后,却传来一个女人的粗暴骂声,方圆有些奇怪。 “说,你特么的是谁!” “卧槽,就算老子打错了电话,可你也不能骂人啊!” 方圆从来都不是肯吃亏的主,立即回骂了一句,才问道:“你是不是叫楚楠楠?” “你——是,我就是楚楠楠,你是谁?” 听方圆喊出自己名字后,脸色铁青的楚楠楠,稍微恢复了一点理智。 “你管我是谁!” 方圆气呼呼的说:“只要你是楚楠楠就好了。” 方圆的强硬态度,又让楚楠楠不耐烦了:“靠,你到底是谁?找我什么事?” “找你什么事?” 方圆冷笑:“找你要债!你欠我的那161块五毛钱,啥时候还我?” “什么?” 楚楠楠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这家伙竟然是个要债的,说自己欠他161块五毛——还五毛,谁家要债,连五毛钱也没忘记要? “装什么装呢,楚楠楠,你不会是想赖帐吧?” “放屁,姑奶奶从来都不欠人外债!” 楚楠楠狠狠呸了一声,接着问道:“你到底是谁?” 听到这儿后,方圆终于意识到不对劲了。 欠他债的那个楚楠楠,虽然也是个没素质的女青年,可她最生气时,好像也只是讥笑他‘真男人’,没有爆出‘特么的、放屁’此类的粗口。 那个自称是楚楠楠弱智女青年,给方圆留下的手机号,是对面这个女人的。 意识到上了当的方圆,语气稍微放缓,又不甘心的问:“你是不是开着一辆白色宝马?” “滚尼玛的,你拿钱给姑奶奶我买宝马?” 楚楠楠一嗓子骂了回来:“说,你到底是谁?现在什么地方?” 还真是上当了。 确定自己真上当了后,方圆自然不会再跟对面这个泼妇无所谓的斗嘴,直接扣掉了电话,抬头看着天喃喃说道:“我帮了她那么大一个忙,就为了161块5毛钱,她就给我挖了个陷阱——现在的女人,简直是太无耻了。” 在去上班的路上,他的手机接连响了好几次。 每次,都是楚楠楠打来的。 方圆当然不屑去接,直接无视掉,吹着口哨来到了网点。 就像往常那样,中午不回家的方圆,是来的最早的一个。 这样可以赏老陈的脸,喝他一杯绿茶消化消化食。 就在方圆像回到自己家那样泡茶时,老陈从里间休息室内走了出来:“哎,小方,跟你说个事。” “又是啥事,不会是有人又举报我了吧?” 方圆端着茶杯,慢条斯理的坐在了沙发上。 “瞧你说的,你哪有那样倒霉?是这样的,中午时我接到赵经理的通知,说是总部要从最基层的网点快递员中,提拔一名总裁助理。” “总裁助理?哦,挣钱多吗?” 方圆也没在意。 “实习期三个月,底薪六千。实习期过后要是过关的话,五险一金外加助理的福利待遇,估计在月薪一万左右。” “嚯嚯,很诱人嘛。” 方圆放下茶杯,漫不经心的说:“不过,这跟我啥子关系呢?” 有自知之明,是方圆最大的优点。 要是让方先生去玩个入室行窃、拿酒瓶子爆人脑袋啥的,他绝对是此中行家。 不过要是让他去当什么总裁助理——嚯嚯,还是省省吧,那就好比是让老母猪上树,他连自己名字都写不好,还能当总裁助理? 傻子也知道,要想担任总裁助理,别的不说,仅仅对学历的要求,就是个跨不过去的鸿沟。 再说了,有大本文凭的,会来干苦比的快递员? “有关系,绝对有关系!” 看到方圆漫不经心的样子,老陈有些着急:“赵经理说了,总部这次从基层选拔助理,算是为体现重视基层工作人员的一项福利吧,并不重视文凭啥的,只看工作能力。” “吆喝,真是这样说的?” 方圆来兴趣了:“那你说说,都是啥条件?” 老陈就像老丈人审女婿那样,端详着方圆,足有五秒钟后才说:“第一,自然是热爱本职工作。第二,相貌端正,身体健康。第三,年龄在23到25之间的男性。” 方圆愣了下,笑了:“嘿嘿,这几点,可不是为我特地量身打造的吗?” 第15章 :免费的情报 初秋季节的午后,天总是热的让人烦躁,方圆把车子停在路边,买了两瓶冰镇矿泉水,拧开盖子倒在一个舀子头里给毛驴喝,自己一瓶,刚要喝呢,手机又响了。 还是那个楚楠楠打来的。 这次方圆没有挂掉,反正现在稍事休息,没事跟一个小泼妇对骂两句,也算是找乐子了。 喝了一口水,方圆接通了电话:“喂,我说你还有完没完?再给我打电话,小心我告你对我性骚扰!” “你是方圆!” 手机中,楚楠楠的声音有些奇怪。 “废话,我当然是方圆了。” 方圆慢悠悠的问:“你呢,到底是谁?” “你向前看。” “向前看什么啊?” 方圆说着抬起头,向前看去。 然后,他就看到一个女警就站在前面不远处的树下,正恶狠狠的瞪着他。 不是最近总是骚扰方先生的楚警官,又是哪个? 方圆愣了,对着电话问:“你、你就是那个楚楠楠?” “是。” 楚楠楠扣掉电话,快步走了过来。 如果是别人的话,要想通过手机号查到方圆是谁,肯定得费一番周折。 不过楚楠楠可是警务人员,通过手机号查到他,那绝对是小菜一碟。 “嚓,这是咋回事?” 方圆有些傻呆呆,同时也明白他被某个无耻女孩给涮了,当初他让人家打欠条时,人家留下了楚楠楠的联系方式。 楚楠楠走到车前,死死盯着方圆,几乎是一字一顿的问:“你,怎么会有我的手机号?” “我怎么会有你的手机号?其实,我也很纳闷。” 方圆讪笑了一声,赶紧从车上跳了下来:“嘿嘿,这事吧,是小孩没娘,说起来话长……” 楚楠楠不耐烦的打断他:“别废话,赶紧说!” “我跟人做了笔生意,她还欠我钱,就给我留下了一张欠条。” 向来不愿意跟警察打交道的方圆,一句话就把事情解释清楚了。 “那个人在欠条上,留下了我的名字,跟手机号码?” 楚楠楠顿了顿,接着问道:“那个人是谁?” “我也不知道她是谁。” 方圆耸耸肩:“不过我觉得,她肯定会认识你。要不然,她也不会在欠条上给我留下你的大名。嚯嚯,哥们明白了,那个鬼丫头简直是太阴险了,为了躲债,竟然给我留下楚警官你的联系方式,这是摆明了要暗算我,真是人心不古啊。” 方圆唧唧歪歪的说着,拿出了那张欠条:“幸亏我还保留着证据,要不然……” 楚楠楠一把夺过了那张欠条,只看了一眼,心中就恍然大悟了。 夏小韵在被某人讹诈后,曾经跟闺蜜楚楠楠说过这件事,还嘱咐她以后碰到某个姓方的,必须得好好收拾,让他爹妈都认不出来,因为那家伙太可恶了。 “楚警官,那个冒充你字号的,是谁啊?” 看到楚楠楠脸色复杂,方圆大着胆子问了一句。 “哼,她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好死不死的给我打电话时,恰好我在执行一次非常重要的任务,结果就因为你这个电话,导致我们功亏一篑!” 楚楠楠当然不会告诉方圆,说耍他的鬼丫头就是自己闺蜜了。 “哦,我说当时你咋那么大火气呢。” 方圆抱歉的说:“对不起啊,楚警官,我可不是有意的。说起来,这事也不怪我,要怪,就得怪冒充你的那个朋友。” “以后,不许给我打电话!” 看在这家伙也不是有意的份上,再加上夏小韵已经想好了整他的绝招,楚楠楠也不好拿他出气,恶狠狠说了一句,转身就走。 “哎,楚警官,你慢点。” 方圆叫住了她。 “还有事?” 楚楠楠转身。 “嘿嘿,也不是啥大事。” 方圆嬉皮笑脸的:“就是能不能把欠条还我?” 楚楠楠被气笑了:“哈,姓方的,就一百多块钱,你也有脸要?” “汗滴禾下土,粒粒皆辛苦。” 方圆高声吟诵了两句诗,认真的说:“楚警官,你该知道我们干快递的,挣的每一毛钱都带着血泪。像您这种国家公务员,当然不会把一百多块钱看在眼里,也就是买包卫生巾——咳,也就是一杯咖啡钱。可这却是我一周的生活费,怎么可以就这样浪费掉呢?” “行,不就是一百六十块钱吗,我替她还你。” 楚楠楠冷笑着,拿出了钱包,心想:小子,就凭你这要钱不要命的德性,你也会倒大霉的。看你也不傻,怎么就不知道千万别得罪女人,尤其是小韵那种女人的道理呢? “是一百六十一块五……” 方圆提醒了一句后,看到楚楠楠脸色刷的沉下来后,连忙笑道:“不过看在楚警官您的面子上,那五毛、那一块五就免了。” 楚楠楠又笑了,直接拿出两张一百的递了过来:“不用找了,剩下的当利息。” “那多不好意思?” 方先生从来都不懂得拒绝别人的好意,接过来后还对着太阳看钞票的水印。 发现楚楠楠的目光好像要杀人那样,他才讪笑着说:“那个啥,楚警官,您别生气,我是被人坑怕了,所以才会有这本能反应,并不是信不过您。” 楚楠楠懒得再跟他说什么,哼了声转身就走了。 看着她窈窕的背影,又低头看了眼手里的钞票,方先生觉得看在人家多给四十块钱的利息份上,有必要给点回报,就再次喊住了她:“楚警官!” 楚楠楠皱眉转身:“还有什么事?” 方圆骑上车子追上她:“你这是要去哪儿?我捎你一程。放心,是免费的,不收钱。” “还是免了吧。” 要不是方圆一脸认真的样子,她都怀疑这家伙是在故意耍她了:你看谁家的大姑娘,会在街上坐着个破三轮? 好心被拒绝后,方圆也没在意:“我就是想告诉你,近期你最好打起精神来。” 楚楠楠停住了脚步:“什么意思?” 方圆沉吟了下,才说:“有个在危险人物,来到了本市。” “危险人物?是谁?你认识他?” 楚楠楠眯起了双眼。 从刚认识方圆的那个晚上,楚楠楠就看出他不是一般人了,再加上他现在的神情很凝重,很自然就相信了他的话。 “本来,我能跟你说这句话,就是你那四十块钱买不到的了。” 方圆前后左右的看了几眼,才说:“但看在你人还算不错的份上,哥们就把这个重要情报无偿赠送给你了。” 楚楠楠也没废话,又拿出了钱包:“我不喜欢承你的情。说,你想要多少钱?” 喜欢看警匪片的都知道,警方的线人在提供情报时,可都是索要报酬的。 楚楠楠当然也知道这规矩,所以才掏钱准备买方圆的情报。 “都说这次是无偿赠送给你了,谈钱多俗?” 恋恋不舍的看了眼楚楠楠的钱包,方圆小声问:“你有没有听说过银环蛇这个名字?” “银环蛇?” 楚楠楠好看的眉毛紧紧皱起,想了想后才说:“你说的那个银环蛇,是不是四年前就在法国巴黎偷走巴拉克公爵名画的那个人?” 第16章 :盗圣白展堂 四年前,法国巴拉克公爵的一副毕加索名画被人偷走。 事后警方调查确定,作案者就是恶名昭彰的国际大盗银环蛇。 如果仅仅是丢失一副名画,这件案子的影响还算不上太恶劣。 关键问题是,银环蛇在偷走这副名画的那个晚上,还杀死了三名私人保镖。 楚楠楠既然是警察,当然听说过这件案子,知道银环蛇是什么人了。 “对,就是那个人。” 一边说方圆一边四周看了看,楚楠楠问道:“你怎么好像做贼似的?” 方圆瞥了她一眼,淡淡的说道:“我这是在保护我自己。要是万一被银环蛇看到我跟警察在一起,我就会有大麻烦的。” “其实,你一点也不在乎那个银环蛇,对不对?” “以前不在乎,现在特别在乎,因为我发誓要当个良民的。” “方圆,你以前到底是做什么的?” 楚楠楠说道:“我曾经仔细调查过你的资料,发现你在十三年前就离开了本市,今年春节后才回来。开个价吧,我尽量满足你。” “你满足不了我的,就是把你卖了,也不行。” 方圆回头看了眼楚楠楠,笑道:“还有就是,以后都不要奢望知道我是谁,因为如果让你知道我就是‘盗圣’白展堂的话,你就距离被灭口不远了。” 早在七八年前,国际道上就流传着这样一句话:盗圣白展堂,老鼠也慌张。 据楚楠楠所知,自从随着国内喜剧《武林外传》的热播,国际道上出现这个自称是白展堂的家伙后,他在一年内就犯下了其他盗贼十年都做不到的大案,每次得手后,他都会在现场留下一个印章,小篆刻成的五个字:盗圣白展堂!。 到现在为止,除了猜到他可能是个华夏人(小篆印章就证明了这一点)之外,就再也没有别的线索了,所以压根谈不上抓捕他,更是被国际刑警组织视为三十年来国际道上最危险的人物。 唯一让各国刑警们欣慰的是,这个白展堂在做下这么多惊天大案时,从没有杀过一个人,跟银环蛇相比,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为了搞清楚盗圣是何许人,甚至能把他抓捕归案,国际刑警组织为此开出了让比尔·盖茨都眼红的悬赏花红。 花红一出,立即引起了各国各界的极大关注,不但警方希望能抓到盗圣,就连那些杀手、甚至佣兵也在四处查寻他的下落。 可这么多年过去了,盗圣依旧像个迷那样的存在,不时的露一小脸,提醒大家他还好好的,直到去年才消停下来,到现在也没出来蹦达。 有人说,盗圣正在厚积薄发,准备盗取那颗镶嵌着‘光之山’宝石的英国女王皇冠,目前正在伦敦踩点,搞得英国警方一片风声鹤唳。 还有人说,盗圣已经得病死了,是最为人不齿的花柳病…… 但不管怎么说,一天看不到盗圣的尸体,各国警方就得时刻警惕他的出现。 华夏也是这样,有关盗圣的详细资料(其实就是捕风捉影推断出来的),就连楚楠楠这个级别的小警察也看过,由此可以看出盗圣的名气有多么牛了。 现在,一个臭送快递的家伙,竟然声称自己就是盗圣白展堂,楚楠楠唯有脑子进水了才会相信。 “切,你要是白展堂,那我就是英国女王了。” 楚楠楠嗤笑一声,不再纠缠方圆的身份:“说吧,你怎么知道银环蛇来到本市了?” “你能为我保密吗?” 方圆问道。 楚楠楠说:“保护线人,是我的职责。” “我可没有打算给你当线人。” 方圆懒懒的笑了下,开始说正事:“我见过他。” “什么时候?” “就是今天中午。” “你确定没有看错?” “你这是在侮辱我一点五的眼神。” “我该不该信你?” “那就随便你了。” “那我就信你一次。” “为什么?” “因为——” 楚楠楠想了想,诚恳的说:“我也说不出,但我能感觉得出,你没有撒谎。” 方圆说:“这可说不定。我只有在钞票面前,才不撒谎,对美女免疫的。” “好了,时间不早了,我该回去了。” 看了看时间,楚楠楠开口说道。 方圆则是一脸惋惜的说:“唉,我还以为晚上你得请我吃饭呢,毕竟我可是跟你磨了半天嘴皮子了!” “想让我请你吃饭?好啊,那你得把你的过去告诉我。” “那还是算了吧。” “总有一天,我会把你了解个透彻!” “包括身体吗?” 方圆笑嘻嘻的说:“如果是这样的话,不用等很久,今晚就可以的。” “你真的想死?” “不想。” “那你以后就别说这种话!” 楚楠楠冷哼了一声,站在路边准备等出租车时,方圆忍不住提醒道:“楚警官,如果你独自不幸遇到银环蛇的话,最好别轻举妄动,那就是个没人性的畜生。” “什么畜生飞禽的?一枪崩掉就是了。” 楚楠楠不屑的笑了下,眼波流转的看着方圆,罕见的开了个玩笑:“如果真发生那种事,我能不能打电话向你求救?” 方圆想了想,说:“但你得在事后付费,以身相许也可以。” 如果是在以往,有人敢这样跟母老虎说话,她早就一个电光抽过去了。 可她现在连这种想法都没有,只是笑:“好啊,那你就等着吧——出租车!” 目送楚楠楠坐上出租车一溜烟的跑远了后,方圆才有些为难的自言自语:“如果她要真是以身相许,那我到底是接受不接受?” 第17章 :应聘总裁助理 昨天中午时,老陈就告诉方圆,已经把他的名字给上报总部了,让他今天上午十点,准时来总部应聘总裁助理一职。 除了方圆之外,本城一百多个快递员中,还有六个人符合应聘条件。 听说其中两个,还是正道的大学本科毕业生,以前从事别的工作来着,只是在听说神通快递公司有这个好机会后,才仗着在总部有关系,摇身一变成了快递员。 这也不算违规,总部在做出这个决定时,可能是疏忽了很重要的一点,那就是没有提及工作年限。 从赵经理那儿探听到这个消息后,老陈还跳着脚的大骂了一通,说某些人太不要脸了,为了公平起见,他得去举报云云。 方圆到没觉得有啥不妥,反正他也没奢望会被提拔成总裁助理,要不是老陈答应今天亲自替他去送快递,还不扣工钱的话,他都懒得去。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总部搞出这个事来,早就内定了人选,方先生等六个人,就是陪太子读书的角色罢了。 “其实也行,就当是带薪休假了。” 按照老陈提供的地址,方圆在十点冒头后,才姗姗出现在了总部办公大楼前。 现在已经跻身国内一流快递公司的神通快递,前身就是个物流小公司,经过夏天问的十数年的辛苦打理,才终于取得了当今的成绩。 在礼仪小姐的带领下,方圆去了三楼应聘考场那边,才发现在考场门口,早就站着六个衣冠楚楚的年轻人了。 方圆刚一出现,这些人就看了过来,并立即意识到他是来干啥的了,眼神中也想当然的浮上了敌意。 竞争者从来都是敌人。 尤其是那俩大学生快递员,脸上还浮上明显的讥讽,其中一个更是伸手弹了弹袖口不存在的灰尘,另外一个则抬手抹了抹油光发亮的头发。 两个沙比。 他们站在这儿,也都没说话,一时间气氛还有些压抑,幸好很快就有几个人从电梯内走了出来。 除了方圆外,其他六个人,尤其是那俩最有希望的青年才俊,马上就挺直了腰板,脸上浮现出谦恭但不谄媚的笑容。 “草,还真是冤家路窄。” 看到被几个男女簇拥着的那个人时,方圆低低的骂了一句。 方圆认识这个人,正是前些天被他拿酒瓶子爆过脑袋的李圣。 如果说刚来时,方先生还抱着那么一丝丝能成为总裁助理的希望,那么李圣出现后,这一丝丝希望也没有了。 利用公职来打击报复看不顺眼的人,本来就是国人的强项,方先生横想竖想,也想不到自己有什么理由能‘脱颖而出’。 李圣也看到了方圆,眼里闪过一抹诡异的笑容,就像一只老狐狸。 “我叫李圣,是本城大区域总经理,也是本次招聘的主考官。” 面对应聘者们,李圣先简单自我介绍了一下,接着说:“等会儿你们按照先来后到的顺序排队,逐个进去参加面试。都把心态放松,力争发挥出最好水平。当然了,这次面试,只能算是你们中的某一个,能否成为总裁助理的第一道关卡,最终还需领导拍板决定。但这次面试,无疑也很关键的。” 两个青年才俊,早就站在了李圣面前,专心致志的倾听他的训话,并很配合的频频点头样子,让方圆觉得好笑。 鼓励了众人几句后,李圣就带着那几个人进了应聘室内。 房门刚关上,青年才俊他们就为谁排在第一而争执起来。 最终,被方圆骂为沙比的那个,以领先另外一个才俊半步先到门口的优势,成功抢占了第一位。 不屑去排队的方先生,自然免不了又鼓动他的毒舌:“又不是着急去投胎,抢什么呀?” 大家面试的速度很快,平均五分钟一个。 就这样,方圆还觉得慢了。 毕竟他是最没希望的一个了,真不想把宝贵的时间,浪费在这里。 最先进去的那个才俊,出来时满脸都是自豪的笑容,很是胜券在握的样子,看来考官们对他很满意。 第二个也是这样,临走前还嚣张的伸出右手食指,冲其他应聘者摇了摇。 第三个,第四个——所有的应聘者,在出来后都自信满满的,好像下午就能跑来给总裁大人当走狗那样。 方圆这才想起李圣刚才说过的话:这次面试只是第一关,能不能鲤鱼跳龙门,还得总裁拍板。 既然这样,李圣实在没理由不让大家抱着希望离开。 方圆最后一个走了进去。 屋子里,李圣几个人正在低声交换着对意见,还有的在纸上写写画画的。 他们面前摆着一张椅子。 方圆坐在了椅子时,觉得很别扭,感觉好像在被警官审讯那样,区别就是没戴着手铐。 “咳。” 各位考官们这才停止了交谈,李圣抬头看着咳嗽了一声。 他正要说什么时,方圆却抢先说道:“我叫方圆,大陆的陆,宁静的宁,今年25岁,性别男,籍贯本城崔家区,在神通快递工作接近七个月了。一直以来,我都非常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是它让我看到了人生的希望,美好的明天,我会把下半生的所有精力,都灌注在伟大的快递事业上。” “我的话说完了,各位考官大人,再见。” 方圆站起身,不等考官们做出任何反应,就快步走出了屋子。 脸上也带着自豪的笑容:特么的,以前咋没发现哥们的演讲水平原来这样牛? 出了神通快递的总部大楼后,方圆准备解决下午饭的,刚拐弯就看到前面围了一群人,还有叫骂声传来。 有时候方圆真的很纳闷,毛驴明明就是一条狗子,怎么也喜欢看热闹? 不等大哥说什么,它就抢先向那边跑了过去。 骂了一句贱狗,方圆怕它吓着路人,赶紧跟了上去。 走近人群外,方圆才看到两个男人,正对一个躺在地上的人拳打脚踢。 一个戴着厨师帽的,嘴里还骂着:“草,敢特么的来我这儿吃霸王餐,真是活得不耐了!” 第18章 :男保姆 戴着厨师帽的一句话,就把事情说明了:被痛扁的这位,跑人家这儿吃饭不给钱,所以才被揍。 看着那被打的锅盖头,方圆准备走的,不过谁让他是个好心人呢?看着他被打的鼻青脸肿的,也忍不住地伸手拦住饭店老板:“行了,哥们,别打了,再打就把人打死了,不就是吃饭不给钱嘛,也不是啥大不了的事,他吃了你多少,我替他付账就是了。” 饭店老板揍锅盖头,就是气他敢吃霸王餐,俩人之间没啥深仇大恨的,现在既然有好心人站出来替他付钱了,也就顺坡下驴。 “一百三。” 饭店老板看出方先生有人帮着给钱,也就停止了殴打。 方圆一愣:“啥一百三?” 饭店老板笑道:“这家伙,总共点了一百三十块钱的饭菜。” 方圆虽然心疼,但还是拿出两张钞票,拍在了饭店老板手中:“这是一百五,剩下的二十块钱不用找了,就当小费了。” 做了好事,不能不说几句好听的,不然也对不住围观的这么多人了:“小子,饭钱我替你付了,赶紧走人吧。记住啊,下次可别这样了。” “就是,就是啊,下次你可不一定遇到这样的好人了。” 有围观者苦口婆心的附和道。 貌似当好人都要吃亏,这不眨眼间的工夫,一百五就没了。 方圆没再理睬锅盖头,抬手冲围观者拱了下手,在不绝于耳的称赞声中,潇洒的扬长而去。 小事,绝对的小事一桩,方圆走出几百米后,就只心疼那一百五十块钱,忘记锅盖头是谁了,直到跟在身后的毛驴,发出带有敌意的低声咆哮声。 方圆转身,发现锅盖头就在后面不远处,毛驴发现被盯梢后,才向大哥发出了提醒。 看到方圆转身后,捂着嘴的锅盖头也停住了脚步,装做没事人的向别处看去。 “走了,不用搭理他。” 对于锅盖头这样的小蟊贼,方圆懒得理会,瞪了他一眼对毛驴说:“先去吃饭。” 幸好小吃街很长,足有数百米,完全可以去街那边吃嘛。 方圆偶尔回头时,就看到锅盖头还在后面跟着。 他停步,锅盖头也停步,他走,锅盖头也走。 这家伙是不是皮痒了? 方圆张嘴刚要问他是不是跟着找揍呢,想了想觉得还是算了,反正这条街也不是自家的,人家愿意咋走就咋走,别人也管不着。 吃完饭,方圆走出小吃街时,锅盖头也跟着走了出去。 方圆仍旧没理他:跟着就跟着吧,只要别惹我就好。 方圆走近小胡同,锅盖头也跟着他走进了胡同。 看到他回头,锅盖头马上看向了别处。 “小子,你还真是阴魂不散啊。” 人家都跟自己家门口来了,方圆觉得真有必要跟他谈谈了,把手里的东西放在了地上:“你老是跟着我,是什么意思?” “我、我想在你家租房住,行不行?” 锅盖头抬手,擦了擦嘴角的血渍。 “我什么时候跟你说,我家房子要向外租了?” 方圆有些纳闷,心里却在想:嗯,向外租房子,这倒是个来钱的门路,反正家里有的是空房子,就我跟毛驴一起住,也没啥不方便的。 锅盖头又说话了:“可我没地方住了。” 方圆更加奇怪:“没地方住?找宾馆啊,酒店,外面多的是。” 锅盖头吸了下鼻子,抬头看着方圆很干脆的说:“我没钱。” 方圆不再理他,转身开门,没想到锅盖头跟了过来 方圆走进大门,警告道:“别进来啊,小心我放狗咬你。” 家可是方圆的私人领地了,任何人在没有获得他许可下擅闯,被狗咬了活该。 毛驴很配合大哥,马上就冲锅盖头开始呲牙咧嘴,很凶恶的样子。 只是让方圆没想到的是,锅盖头竟然不怕毛驴,一蹲身——毛驴就夹着尾巴跑到了方圆背后,这才羞恼成怒的狂吠了起来。 “闭嘴,蠢货,跟你说好多次了,地上没板砖时,不用怕别人蹲身。” 骂了毛驴一句,方圆看着锅盖头:“小子,你能吓住我的狗,可你吓不住我。” “我也没打算吓你,知道你打架比我厉害。” 锅盖头说:“我这次更没打算偷你钱,就想租你家的房子住。” “为什么非得租我家的房子?” “因为我看你的人,还不错。” “我的人当然不错。” 方圆冷哼一声,伸出了右手。 锅盖头歪着下巴问道:“什么意思?” “钱。” 方圆说:“你不是非得租我家房子吗?那你得拿租金吧?看你穷哈哈的样子,多了我也不跟你要,每个月八百块就好了。” 凭良心说,方圆跟他要八百块钱的月租,还真是不贵。 “我没钱。” 锅盖头说这三个字时,很是理直气壮。 “没钱?” 方圆怒了:“草,那你租个屁的房子?” “你别骂人——先让我安顿下,等我以后有钱了,我再还你。” 不等方圆说什么,锅盖头就快速说道:“都说救人救到底,送佛送到西,你既然把我从别人拳头底下救出来,那在我走投无路时,你就不能坐视不理,再说,我现在没钱,但是我可以给你做饭洗衣,当做利息!” 方圆还想说什么,这个锅盖头就开始介绍自己:“我叫林武。林是树林的林,武是武侠的武。自幼父母双亡,长得又像个女孩子,一直被人欺负,如果不是你,我今天肯定被他们打死了……” 听到他父母双亡,方圆心里莫名的触动了一下…… 第19章 :碰上银环蛇 以前家里只有方圆一个人住的,现在突然多了一个人,屋子里面也多了不少生气,尤其是多了一个会做饭、会洗衣的保姆之后,让这个屋子里面温馨了起来。 温馨的时光,总是过的格外快,几乎是在眨眼间的工夫,太阳就已经爬到了头顶,这也代表着方圆上午的工作,已经接近了尾声。 虽然已经八月十五了,天却异常的热,看到毛驴热的几乎要把舌头全都吐出来后,方圆决定先降降温再说。 坐在车上,方圆向前面看去,准备找商店——刚抬起头,眉头就猛地皱了起来,低声骂道:“草,她把老子的警告当耳边风了啊?” 楚楠楠可没有把方圆的话当耳边风,最起码没有全部。 正因为她相信了方圆说的那些,所以才在今早上班后,立即调阅了本区所有的酒店、旅馆的住客登记记录。 很幸运,或者说很不幸的是,她真在本区某家酒店的住客记录中,找到了她要找的人:银环蛇。 银环蛇在酒店登记时的名字叫什么,这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无论他叫什么名字,他身份证上的照片不会变,跟方圆描述出他的相貌,几乎是一模一样。 银环蛇,这个背着十数个国家红色通缉令的危险分子,真来到了唐王市,下榻的酒店又是在崔家区。 对于这种国际危险分子,无论他有没有在本地做坏事,警方都有义务,有责任把他抓捕归案。 尾随追踪,暗中调查,这是警方确认通缉犯的常规做法。 不过因为还不能完全确定这个外国人就是银环蛇,所以楚楠楠也没有声张,换了一身便装后,就赶去了酒店附近,等他出来厚才尾随其后。 整整跟了一个上午了,银环蛇就在市区内溜达,步行,没打车。 天气这么热,又是怕晒的女孩子,楚楠楠还得遮遮掩掩的怕人发现,在太阳底下步行一上午的滋味,用脚丫子都能想得出来。 幸好,就在楚楠楠暗骂银环蛇不怕热时,他右拐进了一个公园内。 唐王不是大都市,不过绿化环境却不错,闹市区内就有好多处向市民免费开放的公园,极大方便了像方圆这种人,从不缺少午休的地方。 这时候的公园内几乎没啥人,银环蛇刚走进去时就扫了几眼,发现除了右边小树林草坪上有几对小情侣外,也就是正前方走过来一个遛狗的家伙了。 银环蛇是危险的。 就算楚楠楠知道,并一再小心,可人家还是早就发现了她在跟踪。 银环蛇在国际道上闯出来那么大名头,眼光绝对得够毒辣,在发觉被人追踪后,借着偶尔回头的机会,一眼就看出楚楠楠是条子了。 在警校受过严格训练的楚楠楠,举手投足间都会带着最让银环蛇讨厌的小习惯。 “哼哼,看来华夏警方的嗅觉还是很灵敏的嘛,这么早就发现我了。” 银环蛇心中冷笑几声,他才不会害怕,继续信步前行。 他在踏进公园的第一步时,就已经看好了地方:前面数百米开外的那片竹林,绝对是做案的理想所在。 他知道,那个便衣小女警看他进了竹林内后,也会跟进去的。 竹林那么茂密,小女警模样那么俊俏,要是不做点男人最喜欢的事儿,那岂不是对不起一上午的闲逛? 银环蛇右手五指随便弯曲了几下,确定藏在衬衣袖子里的袖箭能随时发射后,眼前就浮现出便衣小女警中箭后的可爱样子了。 “这么多年了,还从没有尝尝华夏女警的味道,没想到今天会有机会。” 银环蛇心里这样想着,装作漫不经心的样子回头看了一眼。 他担心楚楠楠会有所顾忌,不敢跟上来。 不错,那个不知道一只脚已经踏进鬼门关的小女警,也走进公园了。 银环蛇会心的一笑时,右肩忽然被人碰了下。 他脚下一个踉跄时,就听人骂道:“草,死老外,走路不带眼睛啊?” 银环蛇一看,就是迎面走过来的那家伙,脸上戴着个大墨镜,身后不远处还跟着一条狗子,可能是看到他撞了主人,正在对他呲牙。 “扫瑞,暗牧扫瑞。” 银环蛇赶紧微笑着赔礼道歉,并绅士范儿十足的伸手,请没素质的华夏年轻人先走。 “死老外,在公园里扫的哪门子雷?” 年轻人可能听不懂银环蛇在说什么,不过却能从他善意的微笑中看出什么,也就不好再发作了,骂了一声就走了。 “算你小子命大,这要是在别处,哼哼。” 银环蛇心中冷笑着,抬手擦了擦被碰上脏的白色衬衣时,却看到那个家伙忽然哈哈笑着走向了小女警:“嚯嚯,还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啊,这不是楚警官吗,没想到会在这儿碰到你。哎哟喂,眨眼间可就半年没见了,你又漂亮了很多。咋,来这儿跟男朋友幽会啊?” 在银环蛇被撞了一下时,楚楠楠就看到方圆。 准确的来说,楚楠楠一眼就认出戴墨镜的方圆,是因为先看到了毛驴。 楚警官当下正在追踪银环蛇,为了不引起他的注意,当然不方便跟方圆打招呼了,所以看到毛驴后,她就迅速转身看向了别处。 没想到,方圆老远就对她打招呼,还直接说出了她是警察的身份。 把个楚楠楠给恨得啊,牙都痒了,狠狠瞪着他刚要骂什么,方圆却一把搂住了她肩膀,就像关系跟他多么好似的,推搡着她向回走,嘴里还不住的胡说八道:“楚警官,我觉得你那男朋友不咋样,要不要考虑一下我呢?” “方圆,你是不是想死?” 楚楠楠挣扎着,低声骂道:“滚开,我正在执行任务!” “狗屁的任务,要不是哥们恰好碰到你,你特么的死定了,你看看这是什么?” 方圆冷笑一声,抬起了右手。 他的右手中,多了把制作精巧的袖箭,三根弩箭都已经处于了待发状态,箭尖蓝汪汪的,一看就是淬了剧毒。 看到方圆手中的弩箭后,楚楠楠的脸色一下子变了,再也不吭声,就像木偶那样被搂着肩膀走出了公园。 她在抓捕523大案嫌疑人时,也敢扑出窗口从树上滑下去,表现的跟警匪片中那些超级警察似的,可那时候她不是一个人在战斗——自家人多时,总会有足够的胆量,去做平时不敢去做的事。 可今天,却是她一个人。 楚楠楠再厉害,也只是个刚二十多岁的女孩子罢了,在江湖老手银环蛇眼中,她不再是警察,最多只是一盘香喷可口的菜。 她这才知道,自以为跟踪很成功,很隐蔽,其实人家早就发现了她,故意把她引来这人少的地方,准备暗算她,幸亏方圆及时出现,才把她从鬼门关上拉了回来。 楚楠楠胆子很大,今天却是第一次知道了什么叫害怕。 当然了,她决不会因为害怕,就会放弃一个警务人员该有的跟邪恶作斗争的勇气。 走出公园门口时,她回头看了一眼,银环蛇已经不见了。 “唉,我早就跟你说过了,银环蛇很危险,就算你们警方要抓捕他,也得做出详细的周密计划。如果他这样容易被警方抓住的话,那么他就活不到今天了。” 就像关心家人的父兄那样,方圆碎碎叨叨的说着,脸上还带着恨铁不成钢的意思,搂着人家肩膀的手,却已经滑到了楚楠楠的小蛮腰上,眼里也浮上了享受的神色。 “我说你以后啊,可不能这样莽撞了,你是不知道——哎呀!” 就在方先生的手,又很自然滑落在楚楠楠的翘臀上时,手背就像被蝎子蛰了一下那样疼。 却是被楚楠楠狠狠掐了一下。 方圆跳到一旁,满脸的不明所以:“楚警官,你啥意思嘛?” “啥意思,你说呢?哼,别以为姑奶奶不知道你在借着关怀我的机会,又在故意吃我豆腐。” 楚楠楠脸上带着似笑非笑的样子,右手却拿出了手铐:“怎么,我掐你,你不服气?” “服气,小人哪敢不服气,就是觉得你有些恩将仇报。” 方圆很疼似的,拿嘴吹着手背。 要是搁在往昔,就凭方圆刚才那轻浮的动作,楚楠楠早就翻脸对他老拳相向了,不过这次只是亮了下手铐,又收回去了。 她知道,别看方某人吃她豆腐,却是真的关心她的安危,要不然也不会及时出现了。 尤其是刚才被他搂着肩膀时,她更是有了种从没有过的安全感,就像靠着一座大山那样。 想到这里,楚楠楠看着他,一本正经地问道:“能不能帮我把银环蛇抓住?你放心,我是不会声张是你抓住的。简单的来说呢,就是我领功劳,你得好处。说吧,开个价,只要不超过三十万,我都能满足你。” 区分局的内部资料上早就注明,华夏警方在抓捕银环蛇的通缉令上,还附带着悬赏花红,明码标价三十万,所以楚楠楠才敢报出这价位。 当然了,银环蛇也就是在华夏警方眼里不怎么‘值钱’,要是放在西方国家,这三十万最少也得变成美元才行。 方圆皱眉摇了摇头:“抱歉,我是不会帮你抓捕他的。” 楚楠楠马上追问:“你是怕泄露了你在唐王的消息,引来麻烦?” 方圆没说话。 楚楠楠看着他,若有所思的说:“半年前,你在外面闯荡时,是不是得罪了很厉害的仇家,所以才回老家隐居的?” “唉,这你都能看出来。” 方圆叹了口气,脸上浮现苦比的神色,语气也变的沧桑起来:“楚警官,实话跟你说吧,四年前我得罪了一个很厉害的人,整整被他追杀了三年多,期间出生入死,费尽周折,好不容易才甩开了他。” “你现在却让我帮你,呵呵,我敢说,只要银环蛇一死,马上就会有更多国际道上的人来到唐王,到时候,我只能再次浪迹天涯了。” “那个人是谁?” 楚楠楠瞪大眼睛问道。 方圆摇了摇头:“佛曰,不可说,不可说。” 楚楠楠歪着先看着他,想了想才说:“你可以躲在暗处帮我,就像今天这样。” 方圆再次摇头:“不行。” 楚楠楠好看的眉头皱起,有些不耐烦:“这样不行,那也不行的,到底怎么着才行?” “随你怎么说。好了,我真得回去了,哦,对了,以后你可得小心点了,没事不要一个人外出,我估计银环蛇会盯上你。” 方圆淡淡的笑了笑,骑着车子准备走。 楚楠楠忽然说:“你等等!” 方圆转身,无奈的说:“你总是爱对我说等等,说吧,还有啥事?” 楚楠楠追了上来,认真的问道:“你以前对我说过的话,还算不算数?” “什么话?” “就是如果我遇到危险了,我会打电话向你求救,你会管我。” “算。” 方圆轻飘飘的吐出这个字后,转身走出了门口,心里却叹了口气。 他能从楚楠楠的这个问题上看出,这丫头对银环蛇还没有死心,就有些后悔当时跟她说过这句话了,这就是给自己找了个麻烦。 当然了,他可以反悔的,反正俩人又不是一个职业,更不是天天见面的,谁能保证她在下次招惹银环蛇时,会提前通知他? 不过方圆不想反悔。 男人说出去的话,就像泼出去的水,再也没有收回的可能了,除非不愿意当男人。 但愿银环蛇在我偷走他的袖箭后,能有所顾忌,赶紧离开唐王吧——这是方圆现在最大的心愿了。 第20章 :凌晨两点 一般人在喝酒后睡觉,总会睡得很死。 但有的人,比方方圆在喝酒后,警惕性却格外的灵敏,这是因他很清楚,有很多不好的事,总会在酒后发生。 所以当他那个破手机屏幕刚亮起时,就被他一把抓在了手中。 楚楠楠没有喝酒。 所以她没有像一般喝醉酒的人那样,躺在炕上很快就能睡过去,就在凌晨一点半时,她还在那儿辗转反侧的。 其实别说是她了,就是换做别人,今天从鬼门关门前走了一遭后,也会心神不定,晚上睡觉不踏实的。 她在想银环蛇,想他在发觉被自己跟踪后,接下来会做出什么反应。 她还在想方圆,想他说过的那些话,想他的真实身份,来历。 人有心事时,晚上睡觉时就会失眠。 直到凌晨两点后,楚楠楠才迷迷糊糊的睡了过去。 可她刚睡了不到十分钟,就被一声开灯声惊醒了。 霍然睁眼,然后她就看到床前站了个人。 一个穿着黑色西装,长相很斯文的外国人,就站在门口,脸上带着温和的笑容看着她,好像看到了多年不见的老朋友。 楚楠楠的心,一下子沉到了谷底。 银环蛇。 这个凌晨忽然出现在她卧室内的外国人,正是昨天被她跟踪了一个上午的银环蛇。 完全是本能的,楚楠楠就要伸手去拿枕头下的手枪。 身为分局的刑警队长,她有资格在下班后也配枪的。 更有晚上睡觉时,也把手枪放在枕头底下的职业习惯。 只是她的手刚抬起,就无力的垂了下来。 空气中,好像弥漫着一股子香醇的葡萄酒味。 本来心就已经沉到谷底的楚楠楠,彻底绝望了。 她知道,她浑身无力,就是中了某种让人无力的雾剂。 “楚楠楠,楚警官。” 银环蛇微笑着,反手关上房门,缓步走到了床前,眼睛就像一把大扫帚那样,在她身上来回的扫着。 现在是初秋季节,虽说晚上的气温要比夏季时凉爽了很多,只要开着窗户就不用开空调了,可楚楠楠只是盖着一条薄毛毯,就搭在腰间,修长的腿,傲人的胸膛,还有涂了指甲油的脚,就这样被银环蛇的目光来回的扫着,不断发出啧啧的赞叹声。 “楚警官,我不得不说,你的身体真是上帝的杰作。无论怎么样,我本次华夏之行注定都不虚此行了。” 银环蛇汉语说的很流利,就是带着一些异域音调。 说实在的,如果表面好像绅士般的银环蛇,真是绅士的话,他的声音还是很有磁性,很迷人的,相信楚警官会喜欢听他说话。 但现在,楚楠楠却觉得他的声音,就是毒舌在吐信子。 “你、你要做什么?” 楚楠楠哑声问道。 就银环蛇这样极度危险的人物,在凌晨两点时,忽然出现在楚楠楠的卧室内,用无比虔诚的目光欣赏她的身体,还能是要做什么? 楚楠楠也知道她问的废话,可她当前好像也就能问废话了。 对于废话,银环蛇先生是从来都不屑回答的,只是坐在了床沿上,伸出右手就要去抚摸楚楠楠的腿。 “别碰我!” 楚楠楠忽然发出了一声尖叫,声音要比刚才高了很多。 由此可以看出,她现在是多么的害怕。 人在极度恐惧时,力气就会变大的。 银环蛇的手停顿了下,出人意料的收了回去,笑着摇了摇头:“好,你不许我碰,我就不碰。我这个人对美女,从来都是很尊敬的,更不会强迫。我很看重配合,心甘情愿的配合。” 楚楠楠用力咬着嘴唇,死死盯着银环蛇,全身都在发抖。 她很后悔,后悔没有听方圆的话,为什么要独自去招惹银环蛇。 不过后悔这东西,除了让人后悔外,起不到任何实质性的作用,只能让人更加难过。 “楚警官,说实话,我到现在都很纳闷,你是怎么知道我来到本市的。” 银环蛇说着,掏出一根细雪茄来点上,吸烟的动作很优雅,绅士范儿十足。 如果是平时,有人敢在楚楠楠卧室内吸烟,早就被她一脚直接踹出窗户了。 但现在她可没这资格,更没这心思,只是死死咬着嘴唇。 她却不知道,她越表现的苦大仇深,就越对男人的脾气。 银环蛇是喜欢女人配合,可男人骨子里,从来都不缺少征服烈马的冲动。 楚楠楠当前的样子让他心里发痒,忍不住张嘴把一口烟雾喷在了她脸上。 楚楠楠被呛得咳嗽了起来。 “说说吧,你是怎么发现我的?” 等她停住咳嗽后,银环蛇又慢条斯理的问道。 现在楚楠楠已经是他板子上的鱼肉,随便他怎么处理,现在既然明天还早,他不介意跟她多说会儿话,也算是增加感情不是? “我——” 楚楠楠张嘴说出这个字时,忽然灵机一动:“是我男朋友先发现你的。” “你男朋友?” 银环蛇双眼一眯,阴阴的问道:“你男朋友……不会就是昨天中午在公园内遛狗的那个人吧?” 银环蛇没有着急对楚楠楠下手,除了想搞清楚自己是怎么被发现的之外,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想知道昨天中午偷走他袖箭的男人是谁。 那绝对是个劲敌! 竟然能在银环蛇的毫无察觉下,从他胳膊上偷走袖箭。 当时他也亲耳听到,那个搂着楚楠楠离开的家伙,大声说什么男朋友之类的话来着,所以马上就想到了方圆。 “是,就是他。” 楚楠楠深吸了一口气,开始借题发挥:“也正是他,担心我会被你伤害,才偷走了你的袖箭。只是我没想到,你今晚会来找我。” 银环蛇马上问道:“他是谁,叫什么名字?” 楚楠楠现在当然没必要隐瞒什么,马上实话实说:“他叫方圆,是个送快递的。” 楚楠楠希望,能从银环蛇嘴里知道有关方圆的事情。 女人总是有太强烈的好奇心,哪怕是在成为任人宰割的鱼肉时,也没忘记这本能。 “方圆?是个送快递的?” 银环蛇皱眉想了想,实在想不到有哪个快递员会那样牛,连他都防不胜防。 “哼哼,送快递,当然是他游戏人间的一个假身份。” 楚楠楠目光闪烁,咬了咬牙说:“其实,你要是知道他是谁,肯定会被吓得尿裤子的。” “呵,呵呵。” 银环蛇笑了:“我很想尿裤子哦。” “你,应该听说过盗圣白展堂的名字吧?” “盗圣!” 银环蛇脸上的笑容一僵硬,右手忽然电闪般探出,一把掐住了楚楠楠的脖子,把她提了起来,嘎声问道:“你说,你男朋友是盗圣?” 楚楠楠被银环蛇从炕上拎起来后,显得胸部更加雄伟了,不过银环蛇现在却没心思欣赏她姣美的身材,因为没有谁在可能招惹了盗圣后,还能有这种心情。 楚楠楠笑了,很勉强的样子:“怎么,是不是怕了?怕了的话,就赶紧放开我,自己夹着尾巴滚蛋。看在你听话的份上,我可以不跟我男朋友说你来过。” 银环蛇眼神阴狠的死死盯着楚楠楠,忽然笑了,松开了手:“欧野,买嘎的,我真得好害怕啊。” 看到银环蛇露出笑容后,楚楠楠就意识到自己犯了个愚蠢的错误:本来,银环蛇都已经被她唬住了,说不定还会真顾忌盗圣就放开她。 可她千不该,万不该,不该说后来这些废话。 就算要说,也得咬牙切齿的:来呀,你来把姑奶奶我办了啊,谁不敢,谁就是王八蛋! 现在银环蛇可以确定,楚楠楠那个叫方圆的男朋友,不是传说中的盗圣了,最多就是个有几手神偷本领的路人甲。 不过无论方圆是谁,楚楠楠有没有说实话,银环蛇都不会放过那家伙:一个能认得出自己的人,绝对是个危险者。 而今晚,就是除掉他的最佳时机。 就在楚楠楠心中懊悔万分时,银环蛇拿起她放在床头柜上的手机,扔给了他:“给他打电话,让他来你这儿。” 楚楠楠一呆,下意识的问道:“为什么?” 银环蛇没有回答,只是叹息,觉得‘胸大无脑’这句话说的太对了。 我真是没脑子,他让我给方圆打电话,当然是为了要以绝后患了—— 楚楠楠在心里骂了自己一句的同时,却又是狂喜不已,得费老大的劲儿,才能强迫自己别笑出声来:姑奶奶才不管方圆是谁,必须得喊他过来,哪怕是一起死,黄泉路上也不寂寞啊。 楚楠楠虽然浑身酸软无力,不过打电话的力气还是有的,很快就开始拨打方圆的电话。 在开始按下拨通键时,她是无比的紧张:小子,你可千万别关机啊,那样姑奶奶可就死定了。 姑奶奶的运气很不错,方圆没有关机,很快就接通了电话,带着些许睡意的声音响起:“喂,商——” 不等方圆说出‘楚警官’这三个字,楚楠楠就抢先说道:“老公,你快来我家。哎呀,不要问什么了啦,人家想你了还不行?快点啊,限你在半小时内赶到,如若不然,哼哼,后果自负!” 第21章 给一个不杀你的理由! 楚楠楠虽然很有些胸大无脑的嫌疑,不过却不是真傻。 她很清楚在自己打电话时,如果真搞点什么猫腻,她就再也没有任何机会了。 可她更知道,方圆如果不能从她有些发嗲的语气中,听出她遭遇什么事了,那么那个家伙可以去死了。 “很好,楚警官你还是很聪明的嘛。” 银环蛇笑着,拿走了楚楠楠的电话,站起身弯腰伸手从她枕头底下拿出枪,拉着椅子坐在了窗前,翘起二郎腿笑眯眯的说:“起来吧。” “干嘛?” 楚楠楠抿了下嘴角:“我没力气。” “你很快就会有力气穿衣服的。” 银环蛇在口袋上拍了一下,楚楠楠马上就嗅到了一股子刺鼻的臭味,脑子里却是猛地一凉,正如人家所说的那样,有了些力气。 她赶紧一手裹着毛毯,下床走到了衣柜面前。 她不管银环蛇为什么要让她穿上衣服,只是觉得穿上衣服后,就会自信许多。 她的手指刚碰到一件家居服,银环蛇又说话了:“穿警服,带裙子的那种,不许穿内内——你有高跟鞋吧?” 听银环蛇这样说后,楚楠楠马上就知道他为什么要让自己穿衣服了:他,是个制服、控。 如果平时有人敢让楚警官光着身子穿警服,再穿上高跟鞋——她非得把他兄弟给一枪打断。 不过现在,她貌似没有选择的余地,只能乖乖的照办。 等楚楠楠按照银环蛇的要求,有些艰难的穿好警服后,累得竟然出了一身汗,显得更加妩媚了:不得不说,穿上制服的女孩子,对男人的诱惑力会平添几倍。 “啧啧,还真不错。” 银环蛇脸上都是欣赏之色,却没有着急对她做什么,还拿着她手机,给她咔嚓咔嚓的拍了几张照片,才问道:“你说,如果我守着你男朋友享受你,会不会更加刺激一些?” 会你麻了隔壁! 楚楠楠嘴角猛地抽了几下,顺着衣柜慢慢的坐在了地上,屈起的双膝紧闭在一起,冷冷的反问道:“你觉得呢?” “我觉得应该能达到我想要的效果。” 银环蛇叹了口气:“唉,可惜你这儿没有酒。这种时候喝几杯再做事,才是一种享受。” 楚楠楠不想跟银环蛇讨论这个话题,冷哼一声问道:“你能不能告诉我,你为什么要来唐王市?” “不能。” 银环蛇很干脆的一口拒绝:“哪怕你伺候的我再满意,我也不会告诉你。因为这是规矩。不过,我可以跟你说,我只是来到唐王市最早的一个人。” 楚楠楠艰难的咽了口口水,抬头看着他:“唐王市,究竟有什么人,什么东西,值得你们这些人过来?” “你是跟一个叫做夏小韵的女士,一起住在这儿吧?” 银环蛇的回答,驴唇不对马嘴。 可楚楠楠脑海中却猛地闪过一抹亮光,她想到了被夏小韵推断出不存在的少妇(就是冒充夏小韵的那个),那个少妇入室行窃却没有拿走任何贵重物品,不就是来找什么东西的吗? 银环蛇提到夏小韵,也肯定是因为她! 难道说,小韵有让这些猛人垂涎的东西? 那么,会是什么呢? 就在楚楠楠猛地想通了这一点时,看着银环蛇的瞳孔忽然猛地骤缩。 坐在窗前的银环蛇,立即意识到了什么,迅速回头——只是不等他看清有什么东西,脖子上就是一紧,整个人就像被放出去的风筝那样,嗖地飞向了窗外。 不知道为什么,在被一根绳子勒住脖子,好像风筝那样从窗户里飞出去时,银环蛇想到了某首歌的歌词。 话说银环蛇先生还是很喜欢华夏文化的,要不然他的汉语也不会说的这样流利。 只是很遗憾的是,无论他有多么的喜欢华夏文化,都无法阻挡他被人套住脖子,重重摔在窗外下面的绿化带中,全身的骨头仿佛都要被摔碎了那样。 幸好没有被摔死。 倒是银环蛇在瞬间就明白了什么,人家没有打算杀他。 可饶是这样,他也差点被勒死,砸在地上后顾不得浑身疼痛,还有一些可恶的枝杈刺进他身子里,连忙伸手去解脖子里的绳套。 只是他的手刚碰到绳套,就觉得头发一紧,被人拖到了绿化带深处。 楚楠楠所居住的小区内,绿化面积很大,每栋公寓楼前,都有很大一块绿化地,载满了好看的花木。 银环蛇要想不被勒死,只能双手紧紧扣住绳套,两只脚徒劳的蹬踏着地面,压根没有一点反抗的余地,就像一条被掐中要害七寸的蛇。 出乎意料,那个人把他拖到绿化地最深处时,就松开了他。 但接着,那个人就用脚踩在了他脖子上,使他无法看清对方是谁,只能听到有人用英语沉声问道:“你来唐王是为了什么?” “我、我……” 银环蛇好像死鱼般的大张着嘴巴,艰难的说道:“我不能说。” 那个声音又说:“你想死?” “死,就算是死,也不能说……这是规矩,还因为,要是说出来,就会生不如死!” 银环蛇嘎声的说着。 他以为,那个人会继续逼问他,用他能想到的所有法子。 只是让他没想到的是,那个人却拿开了脚,冷冷的说:“不说就算了,赶紧走吧。以后,永远都不要来华夏,要不然下次你就没这么好运气了。” 银环蛇呆了一下,解开脖子上的绳套,扶着花木艰难的站了起来:“你、你不杀我?” 这儿光线很暗,只能看到一个模糊的黑影站着不远处。 “我说了,这次你的运气好。” 黑影说话时的声音,就像是机械声那样,冷冰冰的没有一丝感情。 银环蛇终于相信,人家并没有打算杀他了。 可他还是不甘心的问:“你、你是谁?” 黑影没说话,银环蛇却感觉到周围的气温在下降。 活动了一下脖子,银环蛇又说:“可我不能就这样走了。” 黑影好像笑了一声:“你想要什么?” “什么也不要。” 银环蛇低下头:“如果我就这样走了,我活不了太久。” 黑影轻轻哦了一声,问道:“怎么,你不是为了钱才做事?” “不是。” “那是谁让你来的?” “我不能说。” 银环蛇摇了摇头,语气中有了太多悲凉的味道:“其实从我来到唐王的那一刻开始,我就知道除非完成任务,要不然终究会都会死的。” 黑影不为所动,转身就走:“你死不死的,跟我没多大关系,但你别死在这儿。” “等等。” 银环蛇叫住了黑影。 其实刚才黑影转身离开时,银环蛇还是有机会在背后偷袭他的,而且至少有三种以上的办法。 不过他却没有动,因为他很清楚,如果那样做,只能是自取其辱。 从黑影丝毫不在意会被暗杀这一点,银环蛇就隐隐猜到他也是国际道的人物了。 黑影站住了脚步,看不出有没有回头。 银环蛇向前走了两步,低声问道:“你——是不是盗圣白展堂?” “呵呵,像你这样的二流货色,会见得到盗圣?” 黑影丝毫不介意,他说出的话有多么伤人。 银环蛇却没觉得有什么难堪,只是语气中带有了明显的失望,喃喃的说:“如果你是盗圣的话,我们这些人还有些希望……你说的也对,我们有什么资格见到他?” “这话什么意思?” 黑影忍不住的问道。 银环蛇却没有了说话的兴趣,摇了摇头后,失魂落魄的走出了绿化带。 黑影站在黑暗中,眼神发凉的看着他。 接下来,银环蛇就做出了一个让人意外的动作:他从路上拾起楚楠楠的警枪(刚才他飞出三楼窗口时,把手枪摔落在了这儿),举到自己脑袋上,扣下了扳机。 砰的一声闷响,新鲜的血腥气息迅速弥漫了开来。 银环蛇缓缓的跪倒在了地上,就此不动。 因为他是枪口贴着脑门开枪的,所以枪声不是太响,恰好此时远处的铁路上,传来火车的鸣叫声,也遮掩了一些声音。 银环蛇宁可死,也不愿意离开唐王。 到底是一股子什么可怕的力量,让他连自杀都不敢抗拒? 黑影抬头看向了夜空。 第22章 楚楠楠的初吻。 夜空灰蒙蒙的,什么也看不到。 灯光,一下子从卧室内洒了出来,在方圆一脚跺开楚楠楠卧室房门后。 楚楠楠正盯着窗口那边,竭力回想刚才看到的那一幕。 就在刚才,她惊骇的看到窗帘被掀起,一个黑影忽然冒了出来。 那个黑影脑袋上肯定戴着黑色丝袜,看不清样子--也让楚楠楠来不及看清,就一闪而没,就像幽灵那样。 接着,银环蛇就被放了风筝。 那个幽灵般的黑影是谁? 能这样轻松把银环蛇给扔出去? 就在楚楠楠所有的脑细胞,都在考虑这个问题时,被一声大力踹门声惊醒。 吓得她本能的发出一声惊叫,歪倒在了地上,接着就看到一个人扑了进来。 这次,楚楠楠看清了来人是谁了:方圆。 方圆浑身上下只穿着一条大裤衩,一只脚穿着拖鞋,另一只脚光着,手里拿着一把枪,扑进来后就很有警察范的左右摆动,大声吆喝着:“不许动,我是警察!” “没人?” 方圆愣了一下时,才看到了瘫坐在挂衣柜前的楚楠楠,张嘴刚要说啥,又愣住了,眼睛里却发出狼一般的光芒。 “方圆,你终于来了!” 楚楠楠狂喜,但接着就意识到哪儿不对劲了,低头一看,就尖叫道:“闭眼,滚出去!” 要不说女人从来都是不讲理呢? 就在前一刻,在银环蛇的威胁下,楚警官还按照人家的意思,乖乖的光着身子穿警服,就算是瞎子,也能在她穿衣服时,看到她最宝贝的身子。 那时候,她可没有一点点的不愿意。 现在呢? 满头大汗跑来救她的方圆,就瞪着她不小心露出的地方(刚才被吓得瘫倒在地上时,楚警官两条腿可是分开了),看了那么一二三四眼,她就好像受了奇耻大辱那样,恨不得把人家的眼珠子都扣下来。 女人这种奇特的行为,让方圆也说不出什么来,所以只能赶紧闭眼,跑出了卧室。 “我被他看光了,我被他看光了!” 急吼吼的穿好衣服后,红着脸的楚楠楠旋风般的冲出了卧室,扑到方圆面前,二话不说就是一巴掌抽了过去。 方圆抬手,抓住了她手腕,悲愤的叫道:“楚警官,咱能不能讲点良心啊?” “我跟你讲个屁的良心,你去死吧!” 楚楠楠就像丧失理智那样,嘴里叫骂着,挣扎着,忽然猛地扑倒在了方圆肩膀上,张嘴咬住了他。 方圆这次没有躲闪。 他不是不疼,谁要是觉得不疼,找个女人狠狠咬住肩膀试试,保证会比毛驴咬人还要狠的。 方圆没有躲闪,那是因为看出楚楠楠的精神已经接近崩溃,如果再不给她找到发泄点,估计会造成相当严重的后果。 别看楚楠楠是正道警校出身,无论是身体,还是心理素质都受过严格的培训,平时街面上那些小混混把她看成母老虎,更是在同事的帮助下,敢跟通缉犯硬拼,表现的比超级警察还超级。 实际上,她终究是个在盛世都市中长大的女孩子,自小所见识的歹徒,哪怕把手段玩出花来,也不及银环蛇十分之一。 银环蛇这种级别的罪犯,单单在面对她时的那种阴狠气质,也不是一般人能承受了的。 尤其是,楚楠楠更是亲眼看到一个诡异黑衣人出现在窗外,她都没看清咋回事,银环蛇就飞出去了。 银环蛇到底有没有被摔死,楚楠楠没心思去想那些,只是在看到方圆出现后--就好比在黑夜中快被吓死的小孩,看到了父母那样,只想扑进他们怀中发抖,哭泣。 善良的方先生,当然不会拒绝,无奈之下只好借给她肩膀啃一下,只要别打脸,男人还是很大度的。 楚楠楠尝到了鲜血略微带点甜滋滋的味道,这才慢慢地清醒了过来。 “你、你为什么不躲?” 楚楠楠看着方圆,双眸微微的眯起,声音沙哑的问道。 “我倒是很想躲开来着,不过你像一条长了八只脚的章鱼那样,紧紧缠着我,我怎么躲啊?” 方圆有些委屈的说。 楚楠楠这才发现,她不但用两只手搂着方圆的脖子,两条长腿更是盘在人家腰间,就像一个树袋熊那样,拽都拽不下来。 她连忙自己跳了下来,苍白的脸上攸地浮上迷人的红晕,垂下长长的眼睫毛,右手轻轻放在了方圆肩膀伤口上,低声问:“疼吗?” “哎哟,哎哟,疼死了,疼死本宝宝了!” 方圆这才像知道被人狠狠咬了一口那样,被踩了尾巴似的一蹦老高,嘴里嘶哈着冷气,跳着脚的转圈子,大声惨叫。 叫声悠扬,很像是男人跟女人那个时发出的声音,幸好楚楠楠这屋子隔音效果相当不错,要不然肯定会惊醒邻居,而楚楠楠就那样傻愣愣的看着方圆,忽然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那笑颜,就像寒冬雪地上蓦然绽放的一朵腊梅那样,娇艳不可方物。 方圆这些年走南闯北的,绝对算是见过美女的人了,正如他自己所说的那样,对美女都已经免疫了,可当楚楠楠此时的笑脸花儿般绽放之后,他还是忍不住一呆,也不知道咋回事,就走过来搂住人家的小蛮腰,低头吻向了她的唇。 本能,方先生这个做法,绝对是出于男人爱美的本能,发自内心的,是无法控制的。 楚楠楠本能躲开的--天知道怎么回事,她竟然没有躲,反而默默地闭上了眼,任由方圆的舌头撬开她的牙齿,搅拌在了一起。 论起接吻的功夫,绝对能跟方圆的不要脸所媲美,可楚楠楠的吻技却生涩的要命,甚至全身都在像打摆子似的发抖,一看就知道她从没有跟人亲吻过。 这是楚楠楠的初吻。 就这样莫名其妙的被方圆夺走了。 第23章 玩玩而已 会接吻的女孩子,决不会感觉憋得受不了,因为她已经完全忘记了,嘴巴在被人堵住时,是完全可以用鼻子呼吸的,就像楚楠楠这样,感觉快要窒息后,才猛地醒悟过来,随即一把推开了方圆。 方圆顺势坐在了沙发上,抬手擦了擦嘴,低声说:“好臭。” 脸儿通红的楚楠楠,听到方圆说出这俩字后,登时从茫然的彷徨中清醒,随即扑食母豹那样纵身了过去,狠狠趴在他身上,才不管他大声惨叫,挥起拳头没头没脑的打了下去,嘴里还尖叫着:“混蛋,你还我的初吻,还我的初吻!” 好吧,方先生从来都是信奉好借好还,再借不难的法则,既然楚警官索要她的初吻,那就给她好了,大不了再亲一次嘛。 于是,楚楠楠就骂不出来了,挥舞的双拳也变成了搂抱,两个人好像缠在一起的蛇儿那样,从沙发上滚落在了地上。 情到浓时,男人要是不做点什么,貌似就不是男人了。 当楚楠楠从第二次幸福的茫然中清醒时,上衣扣子已经被解开了。 “不、不行!” 楚楠楠再次推开方圆,爬起来背着他匆忙的系扣子,嘴里不断颤声说道:“我们、我们不能这样,不能这样。” 相比起喜欢女人配合的银环蛇来说,方圆更在意女孩对这种事的态度,从来都不会强迫哪一个,既然楚楠楠说不行,那就不来了吧。 其实他也知道,如果他从后面抱住楚楠楠,稍微用点蛮力,这个看似彪悍的母老虎,就会全线崩溃,任由他想怎么着,就怎么着。 这时候的楚楠楠,不再是平常的楚楠楠了,她很脆弱,虽然他现在很需要别人的安慰,但一旦他跟她发生了那种关系,事后她就会后悔的要死。 更主要的是,貌似方先生压根没有要娶她当老婆的意思--俩人认识才多久啊,没有任何感情基础的关系,是最不牢靠的。 所以既然楚楠楠拒绝,方圆也就顺坡下驴,爬起来走到冰箱前拿出一瓶冷饮,倚在上面喝了起来。 至于肩膀上的伤口……谁还没有被小狗的小尖牙咬过啊? 不是事。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楚楠楠心跳才恢复了正常,双手捂着脸狠狠搓了几下后,霍然转身,还没有看清方圆的样子呢,就厉声说道:“你必须得忘记今晚这件事!” “放心,你不说,我不说,没有谁知道。” 方圆倒是满脸的不在乎,很随意的说:“就是玩玩而已,其实我也没当真。” “你没当真?” 楚楠楠有些红晕的脸,攸地苍白了下。 方圆点头:“啊,不是说了嘛,玩玩,玩玩而已啊。” 这时候,如果楚楠楠手里有把刀,肯定会扑过去,把某人给剁碎了,去喂狗。 他蛮横的夺走她的初吻,更是趁着她急需安慰时,差点让她全线崩溃,他却说只是玩玩,而已。 女孩子的初吻,是用来玩儿的吗? “楚警官,你怎么了,我说错话了?” 看到楚楠楠脸色很不对劲后,方圆有些担心的问道。 “没事。你说的不错,就是玩玩而已。” 楚楠楠用力吸了下鼻子,再抬起头来时,已经恢复了方圆所熟悉的样子:“银环蛇呢,他逃走了?” “他死了。” “他死了?你把他杀了?” 楚楠楠淡淡的问道。 她以为,让银环蛇自由飞翔出窗外的诡异黑影,就是方圆。 再说了,此前方先生就给人家楚楠楠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说什么他要干掉银环蛇,那绝对是轻而易举的事。 可方圆却愣了下,随即摇头:“不是我。” “不是你?” 楚楠楠眉梢一挑:“那是谁?” “不知道啊。” 方圆解释说:“在接到你电话后,我就意识到你出事了,毕竟你不可能在电话里称呼我老公……咳,这是事实。我知道,你就是用这种通话方式来告诉我,你遇到了危险。所以我就马不停蹄的赶了过来,刚到你公寓楼下,就看到银环蛇躺在那儿,脑袋上有个血洞,地上扔着一把枪。” 方圆还没有说完,楚楠楠就跑进卧室内,从地上拣起了那把枪。 这是她的警枪,方圆在用啤酒喷她时,随时扔在了地上。 她写下弹夹来一看,里面少了一颗子弹。 “怎么,不是你把银环蛇干掉的?” 等楚楠楠走出卧室后,方圆急急的问道。 楚楠楠双眸死死盯着方圆,过了足有十秒钟,就在他被看的心里发毛时,才再次问道:“真不是你把银环蛇干掉的?” 方圆苦笑,说:“我倒是想啊,他敢来冒犯我最敬爱的楚警官,这绝对是活的不耐烦的前奏,可我赶来后,他已经躺在那儿装死人了。” “嗯,不是你。” 楚楠楠现在才注意到,方圆是光着膀子,一只脚趿拉着拖鞋的。 而她看到让银环蛇飞出窗外的人,却是一身的紧身黑衣。 “银环蛇呢?” “就在公寓楼下。” 方圆没有说错,等楚楠楠脚步匆匆的赶到楼下时,银环蛇的尸体,还在路边上静静的趴着,俩眼珠子瞪老大了,死不瞑目的样子。 “那个人,是谁呢?” 楚楠楠验证了银环蛇的身份后,喃喃说着抬头了眼自己家的窗口。 现在已经是凌晨三点半左右了,正是人们睡得最香时,除了她家窗口亮着灯,别人家的窗户都是黑色的。 第24章 :不干就滚 “楚警官,我有个问题想请教一下。” 就在楚楠楠四处扫视公寓楼周围时,方圆说话了:“你打算怎么处理今晚这件事?” “报警,不管怎么说,已经死了人了。” 楚楠楠随口说出这这句话后,才意识到方圆要问什么,随即微微冷笑:“既然救我的那个人不愿意露面,那么我就只好在报警时说,他是我干掉的,反正他就是死在我枪下的。” 方圆的眉头皱起:“这样不好吧?” “有什么不好的?” 楚楠楠斜着眼的望着他:“你是不是怕他是被我杀死的消息传出去后,会引来他同伙的报复?” 方圆没有说话,沉默有时候就是肯定的回答。 楚楠楠又问:“怎么,你这是担心我的安全喽?” 不等方圆说什么,她又冷笑着说道:“你是我什么人呀?还真以为帮我两次,就成我朋友了啊?切,你也太把自己当个人物了啊。” 唉。 方圆心里叹了口气。 他能看得出,楚楠楠说这些话,完全是在跟他赌气,报复他刚才玩弄她的初吻:这个女孩子虽然跋扈了些,也有大多数女孩子翻脸不认人的毛病,不过她决不是当前这种无情的人。 一般来说,唯有在感情上受到刺激的女孩子,才会有这种表现的。 可方圆实在想不出,他跟楚楠楠之间有什么感情,认识的时间太短了。 不过,他也不想撕下楚楠楠此时的冷漠面具,只是看着她笑了笑,转身就走:“那你先忙,我得回去睡觉了,明天还得上班。” 楚楠楠没说话,只是看着他赤着脚的快步走远,拐过一个路口后,背影就消失了。 望着那个方向愣了很久,她才抬起头看向了夜空。 不知道怎么回事,今晚的星星好模糊啊,一点都看不清。 接近中秋的太阳冒出头来时,林武已经做好了早餐。 今天他要跟着方圆去送快递,熟悉一下工作流程,路线等等,送快递也是方圆给他找的一份工作。 “早啊。” 六点半时,方圆准时从堂屋内走了出来,站在门前伸了个大大的懒腰,毛驴从他腿中间钻来钻去的,尾巴晃的好像要折断了那样。 “早,早饭已经做好了。” 林武进了厨房,先给毛驴乘上半盆稀粥后,又泡了个两个花卷在里面。 在被方圆训了一顿之后,林武才知道毛驴在这个家里的地位是超然的。 等方圆洗漱完毕,林武已经把稀饭給他乘好了,放在了石桌上。 “今天你收拾的很利索嘛,嗯,看样子很像要做事的那种人。” 方圆打量了林武一眼,满意的点了点头。 林武垂着眼皮说:“我倒是想在家做个专职保姆,可也得有人答应啊。” “你的理想太伟大了,我这座小庙放不下你。” 方圆抓起一个花卷,咬了一口点头:“嗯,没想到你做面点的手艺还真不赖,劲道,可比街上卖的那些馒头好吃多了。” 林武看来不愿意多聊这个话题,笑了笑就岔开了:“半夜时,你出去过?” 嚼花卷的方圆,嘴巴停了下:“怎么,你那时候还没有睡着?” “睡着了。” 林武看了眼毛驴,说:“可又被毛驴的叫声惊醒了,它在拿爪子扒门,很想出去。我看到你卧室门也开着,就知道你不在了。” 方圆点了点头,含糊不清的说:“嗯,有点急事,出去了一趟。” 林武很聪明的没有问方圆半夜去干什么了,只是看着毛驴说:“现在我才知道你对它为什么这样好,因为我能看出它有多么着急,看到我出来后,用嘴叼着我裤脚往门前拖着,那是想让我给它开门,出去找你。” 方圆大半夜的忽然跑出去后,林武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不过却知道他没有带走毛驴,就证明带着它不方便,所以无论毛驴多着急,都没有开门。 就在毛驴表现的越来越不安,嘴角开始翻起冲着林武露出獠牙,想用武力胁迫他把门打开时,却忽然安静了下来。 “当时我还很奇怪,但马上就听到了脚步声。” 林武喝了一口稀饭:“我这才知道,毛驴比我更先听到了回家的脚步声了……它,真得很不错。” “其实毛驴比好多人都不错的,最起码它永远不会背叛我。” 方圆说到这儿时,嘴角猛地抽了下,很快就恢复了正常。 林武发现了方圆的反应,却没有再问什么。 等刷锅洗碗完毕的林武走出大门时,方圆已经跟毛驴一起,坐在了车厢内吸烟了,扔过来一把钥匙:“大门钥匙,拿好,别丢了。” 林武接过钥匙看了一眼,装进口袋中后,很自觉的来到前面,骑上了三轮车。 总裁助理专车驾到后,老陈连忙从办公室内迎了出来,拉着他的手问了些‘吃过早饭没,路上辛苦没’之类的废话。 听说林武就是方助理的接班人,老陈也给予了足够的热情,并一再请方助理去屋里坐着,他帮林武装货就好了。 前面就说过了,方圆从来都不懂得拒绝别人的好心,既然老陈要巴结领导,要是拒绝了,他心里会不安的。 中午的太阳很毒辣,坐在车上,手里打着一把伞(老陈的)的方圆都有些受不了,更别说是前面蹬车的林武了。 汗水早就把他浑身衣服都塌透了,方先生却看也没看一眼,犹自在那儿吹着口哨东看西看的,偶尔还会跟毛驴探讨一下某个女孩的大长腿。 如果是别人的话,估计会敬佩林武的毅力了,不过在方圆眼里,他是缺点多多,不是送件时搞错了顾客名字,就是取件时找不到顾客住址。 偏偏这家伙还从来不提醒第二遍,就任由林武被脾气不咋样的顾客,给骂的狗血淋头。 他在边上看热闹,很悠然自得的样子。 更让人气愤的是,林武在外面劳累一天了,晚上还得回家做饭,伺候他跟毛驴,完全就是被当做奴才用。 连续三四天都是这样,林武在这些天内,也没跟方圆说过一句话,晚上下班后也不洗澡了,勉强刷锅洗碗后倒在炕上,就死沉沉的睡了过去。 昨天实在是太累了,林武连洗碗的力气都没有了,可第二天早上一爬起来,昨晚那碗筷是啥样,今天还是啥样,就更别提方圆会做饭了,正跟毛驴在南屋墙根下看蚂蚁搬家。 林武还是没说什么,洗漱完毕后,反手捶着自己后背向外走。 方圆说话了:“干嘛去?” 林武看也不看他,说:“上班。” “还没有吃早饭呢。” “不饿。” “可我跟毛驴饿了。” “自己饿了,自己做去。” “行,那你滚蛋吧,收拾收拾你的东西,我也不要你还钱了,就当是这几天你送快递的薪水了。” 方圆站起身,晒笑一声说:“切,我就知道你不是干事的那种人。给你个建议,还是去做扒手吧,那工作最起码不用下力,最多被人抓住后痛扁一顿。” 林武霍然转身,恶狠狠的瞪着他。 方先生凛然不惧:“咋,不服气?” “我--去做饭。” 从牙缝中挤出这几个字后,林武快步走进了厨房。 “早这样说不就完了?没事惹哥生气作甚?” 方圆又蹲了下来,双手环抱在胸前,跟毛驴看蚂蚁搬家。 蚂蚁要搬家时,就说明要下雨了。 果然,上午十点多时,天上下起了雨,不大,但足够能打湿人的衣服。 方圆车上有塑料布,完全能把快件,连同毛驴一起盖过来,他自己又打着伞,却不在意林武有没有淋雨。 第25章 :地道的蠢货 一场秋雨一场寒。 随着雨水越来越密,浑身湿透的林武也开始冻得打哆嗦。 他很想方圆说停下来避雨,不过那家伙却一直没说,他就只能往前蹬。 如果他要是提议避雨,方圆又会鼓动毒舌,冷嘲热讽说他没男人味了。 方先生觉得这样操练林武,完全是好心,就是想打磨一下他身上的娘炮气息,她不是说她不想被人叫做娘炮么?那必须得让人从骨子里看得起来,不是么? 至于为什么希望林武变的爷们点,方圆也说不出,可能就是看着他像娘炮的样子很不爽吧? 当林武攥着车把的手,都冻得开始哆嗦后,方圆终于开恩了:“好了,去前面那个候车亭下面避避雨再走,毛驴有些憋得晃,需要呼吸点新鲜空气。” 林武很希望,这时候天上能劈下一道惊雷,把某个家伙给直接烧成灰烬。 很可惜,直到方圆吹着口哨跳下车时,也没有打雷。 下雨后,候车亭下有很多避雨的人,看到方圆他们进来后,都有些厌恶的向旁边避让了一下--有些人,明明每个月就挣那点小钱,却总是一副瞧不起劳动者的样子。 至于这些人怎么看自己,方圆才不管,看到候车亭下还有个卖报纸的,就随便买了一份蹲在那儿看了起来。 这年头报纸上的刊登的那些东西,都像上面的那些广告一样,没啥值得人信任的,也就是避雨时没事干,方圆才会贡献八毛钱,平时请他看,他都不屑看的。 第一版是重要新闻,国际形势啥的,对方圆来讲没任何干系,看都懒得看一眼。 同样,第二版的本市新闻,在方圆看来也是废话连篇,远远不如看看nba某球星小姨子的写真照有意思。 他刚要掀过去,眉头却一下子皱了起来。 一条本市重大新闻吸引了他:《警花风采》。 一目十行的看完这条新闻后,方圆心中重重的叹了口气。 他最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 报纸上,详细报导了唐王市崔家区分局刑警队长楚楠楠警官,跟某国际通缉犯斗智斗勇,最终成功把他击毙的全过程。 更是在报纸上刊登了楚楠楠的彩色照片。 这让方圆很愤怒:楚楠楠神经不正常,那些领导也是吃屎的?难道就不懂的该怎么保护自己同志,不怕她被黑暗势力报复吗? 不过稍稍冷静了一下后,方圆就猜出这可能是楚楠楠自己要求的了。 她为什么这样做? 除了愤怒某人玩弄了她的初吻外,方圆想不出别的原因。 她这是在报复方圆。 这也是方先生愤怒的主要原因:我又不是你男朋友,也不是你爸,就是跟你亲了一小嘴,你凭什么拿你自己的生命安全来报复我? “蠢货,地道的蠢货。” 方圆看着照片上英姿飒爽的楚楠楠,低低的骂了一声时,就听到身边有人冷冷的问:“你骂谁蠢货呢?” 方圆回头,然后就看到了身穿便衣的楚楠楠。 楚楠楠穿着一身灰色运动服,双手抄在口袋里,脸色看上去明显有些憔悴,只是双眼中却全是冷漠。 楚楠楠早就在这儿避雨了,不过因为人多,她穿的又是便衣,方圆没有认出她。 方圆皱了下眉头,说:“你知道我在骂谁。” “骂我?” “是。” “你凭什么骂我?” 不等方圆说什么,楚楠楠就大声问道:“你是我什么人啊你?你知道我随时可以告你诽谤……” 砰的一声,方圆把报纸摔在了她脸上,打断了她的话。 报纸在楚楠楠脸上一荡,随即四散乱飘,有一张恰好飞到了蹲在车前发抖的林武膝盖上,他下意识的伸手抄在了手上。 “你敢跟我动手?” 楚楠楠呆了下,随即厉声喝问。 “蠢货。” 方圆看着她吐出这俩字后,转身对林武说:“咱们走。” 林武没说话,只是抬头看着外面的天。 这会儿,雨下的更大了。 很明显,他不想走。 “聋了?” 方圆冷冷的问道。 林武咬了咬嘴唇,站起身把那张报纸叠了几下,随手装在了口袋中:最起码,可以起到那么一丁点的保暖作用。 可能是觉得自己对林武态度也过了些,恰好卖报纸的也卖雨衣,方圆就顺手給他买了一件,扔了过去。 林武接住后却没有穿,就挂在车把上,上了车。 方圆走过去,用力给他拥了一把车子,这次没上车,与毛驴一起跟在车后,在好多‘瞧,这俩人真傻’的目光中,冲进了雨雾中。 被报纸砸了脸的楚楠楠,就站在候车亭下,静静的望着他们离去,更不会在意别人怎么看她。 中午时,雨停了。 太阳出来后,就变的更加闷热了。 因为明天就是周一了,是方助理前往总部报道的好日子,老陈又买了几个小菜带回了办公室,这次没有叫别人,就他们俩人,还有毛驴。 至于林武,自己去外面吃就好了,反正他还有钱。 老陈发现方助理今天兴趣不咋地,自然也不会问什么,就捡着从报纸上的新闻来聊:“方助理,我今天才知道,咱们崔家区原来还有那样俊俏的警花,不但长的漂亮,而且本事也是大大的厉害。报纸上说,她竟然击毙了一个国际重犯……” “切,一个蠢货罢了,有什么可值得敬佩的?” 方圆嗤笑一声,打断了老陈的话:“咱不提这事。警察击毙坏人,那是天经地义的事儿,跟咱老百姓有个屁关系,反正发了奖金,你也捞不着。说说别的新闻,我觉得谁家狗子找不到了,也要比说这些好。” 第26章 要学会良民的生活 “嘿嘿,方助理说的也是。” 老陈跟着笑了几声,举起酒瓶子喝了一口,才说:“说起谁家狗子丢了上报纸,我倒是没有看过,不过今天的报纸上,倒是刊登了一条寻人启事。” 方圆捏了粒花生米丢进嘴里,无所谓的说:“报纸上几乎天天刊登寻人启事,这有什么奇怪的?” “以往那些寻人启事的主人公,除了那些被拐卖的可怜孩子外,基本都是些神经不正常的。” 老陈说:“今天这次可不一样,主人公是个二十多岁的美女,是南方某亿万富翁的独生女,因为跟她老子闹矛盾,就离家出走了--知道不?上面说了,谁要是能提供美女的行踪消息,一经确定后,就会给两百万的奖金!” 老陈伸出两根手指头,在方圆眼前晃着:“嚓,两百万啊,还只是一个线索。至于谁要是能把美女留住,并通知富翁,等人家父女相认后,就会给一千万的奖金啊!卧槽,今天我可是在门口看了一上午了,就盼着能看到那位千万美女。” 这次方圆来兴趣:“哟,真的啊?快拿报纸来给我看看,说不定哥就是那一千万的奖金得主。” “凭着方助理的好运气,差不多会如所愿的--咦,报纸呢?麻了隔壁的,不会是大个子张又拿走了吧?那小子,吝啬的要死,连份报纸也舍不得买,总是从我这儿拿。” 老陈边找报纸,边骂人。 大个子张,是方圆的一个同行,以会过日子而闻名于三号网点。 “行了,找不到就不找了,反正哥也不是太在乎那一千万。” 方圆抬手捂着嘴巴,打了个哈欠说:“老陈啊,今儿借你炕用一用?” “尽管用!” 老陈很大气的说:“要借老婆不?” “算了,我可承受不住嫂子那个吨位。” 方圆站起身,冲门外指了下,毛驴就乖乖的跑到后院里找地方睡觉去了。 老陈的休息室内很简陋,最关键的是臭袜子味特浓,不过这对方先生造不成啥杀伤力,反而还有了些亲切感。 话说自从林武住到他家里后,他就再也没机会品着这香甜的味道进入梦乡了,所以这一觉他睡得格外沉,等到睁开眼时,已经是夕落时分了。 外面,传来老陈登记待发快件的声音。 “方助理,你醒了?” 看到方圆打着哈欠走出来后,老陈马上就放下手里的工作,屁颠屁颠的给他倒了一杯水。 “唉,老陈,你别这样客气了好不好?搞得我像客人那样,很不自在。” 方圆心安理得的接过老陈递来的水杯,喝了一口问道:“我那继承人回来了没有?” 方先生的继承人,自然就是林武了。 “没,我还纳闷呢,这都快黑天了,以往早就回来了啊。” 老陈摇了摇头,问道:“你有他电话没?” “没。” 看了眼西边的彩霞,方圆说:“我去找找他。” 老陈从桌子上拿起钥匙:“也行,那你骑我车去。” 老陈是骑电动车上下班的。 方圆接过钥匙,招呼了在后院闲逛的毛驴一声,走出了屋子。 这个时间段,就是上门取件的时间,所以方圆也不知道林武会去哪儿。 不过他所负责的区域就那么大,只要沿着公路找,还是很有希望能看到的。 现在他只是担心,林武会因为他的恶劣态度,携带顾客快件骑着他的爱车潜逃了,那样影响可就不好了。 “汪,汪汪!” 充当步兵的毛驴,在骑兵大哥拐过一个路口时,忽然轻吠了几声,加快的奔跑速度向前冲去。 方圆向前看去,一眼就看到了他的三轮车,还有一些人,隐隐有叫骂声传来。 方圆忽然觉得这一幕很熟悉,好像林武死皮赖脸跟着他回家那天,也是这样。 果不其然,等方圆放好电动车挤进围观人群中时,就发现四五个人,正对躺在地上抱着脑袋的林武拳打脚踢。 旁边还站着个光头,嘴里骂着:“草,你个臭娘炮,你以为你想退出老子的圈子就能退出去啊?特么的,狗子,你没吃饭啊,用力点--哎哟!” 大家在看那些武侠小说时,总能会看到这样的桥段:当某人厌恶杀手工作,要退出组织时,就会遭到来自组织的追杀。 光头等人殴打林武,就是这么一种情况:林武刚来唐王市后,为了填饱肚子,就跟这些人混了,后来他改邪归正后不辞而别,光头大哥就老不愿意了,马上就四处寻找他,要清理门户。 今天无意中在路上碰到了他,当然不会留情了。 混江湖的老大们,最痛恨的就是手下背叛他了,所以尽管林武被揍的鼻子嘴里都是血后,仍旧不解气的吆喝着手下往死里打。 围观者倒是不少,可又有谁敢劝阻? 方圆也不劝阻。 他只是用行动来表示他现在有多愤怒,一巴掌就狠狠抽在了光头大哥后脖子上,直接把他抽趴在了地上。 特么的,哥可以操练娘炮,你们是些什么东西? 方圆一巴掌抽倒大哥后,也没理睬别人,只是抬脚对着他狠踹。 相比起街面上混的这些大侠来说,陆大哥更懂得揍人哪儿最疼,还不会造成生命危险。 “哎,啊!” 连续几脚下去后,大哥就在地上杀猪般的叫唤起来。 正如所料,围着林武下手的那些小弟,立即收手扑向了方圆,个个张牙舞爪的。 一个红毛最先扑过来,嘴里还学着李小龙那样的‘嗷嗷’声,所以他最先明白了他不是李小龙,最多算是个人形沙袋:方圆拧腰闪开他踹过来的一脚后,右手在他眼前一晃,左拳就狠狠击打在了他下巴上。 不等红毛惨叫出声,方圆抬脚就把他跺出足有四五米远。 没有丝毫的停顿,方圆反手抓住一个鸡冠头的头发,猛地向地上一惯--那哥的前额,就重重磕在了路面上,直接昏了过去。 人们向来都是同情弱者的,所以别看在林武挨揍时没人敢站出来,可早就盼着一个英雄神兵天将,来收拾这些小混混了。 只是这位英雄下手也太狠了些,完全是照死了揍的节奏,不等人们缓过神来,五个小混混都已经躺在了那儿了,有三个直接昏过去了,一个倒是还站着,可双眼翻白,摇摇晃晃的弯腰干呕不断。 这是典型脑震荡的症状,要是再下手重点,就会有生命危险了。 方圆抬手,把干呕的那哥推倒在地上,走到了刚要爬起来的大哥面前,抬脚采住了他撑着地的右手。 大哥真被吓坏了,说啥也没想到会有个这么能打的出现,尤其是方圆双眼中冒出来的寒气,让他感觉连小雀雀都冰凉,牙齿格格作响,想求饶,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他被吓得说不出话,可方圆却是懒得跟他说话,只是右脚猛地一用力--大哥终于吐出了一个简单的音符:“啊!” 大哥右手四根手指,被方圆硬生生的踩断。 “闭嘴。” 大哥的惨叫声,让方圆有了说话的兴趣。 大哥马上闭嘴。 他很清楚,如果不闭嘴的话,手腕肯定保不住了。 方圆抬手指着从地上慢慢爬起来的林武,看着大哥冷冷的说:“以后要是再敢找他麻烦,你下半辈子都会很幸福。” 大哥没敢问自己会有多幸福,毕竟坐在轮椅上不用走路,貌似就很符合方圆所说的幸福。 大哥用力点头时,有屎尿的臭味散了开来。 其实,街头上混得这些大哥,基本都是最怕死的了。 他们当前潇洒,那是因为没有遇到更狠的人。 很荣幸,光头今天遇到了。 方圆实在受不了大哥身上的味道,皱眉走到一个昏过去的小弟面前,用脚尖在他肋下轻轻踢了一脚,那哥立马惨叫着坐了起来。 却在看到方圆后,马上就双手抱着脑袋连声求饶:“别、别再打我了,我以后再也不敢了,大哥饶命!” 方圆淡淡的问:“我兄弟去医院的检查费谁出?” 毕竟是混街头的,脑子就是比一般人聪明,小弟马上就说:“我出,我们出!” 很快,这个小弟就把兄弟五人的现金,都收起来捧到了方圆面前,大约两千块钱的样子,还有一块,五毛的。 “一群穷比。” 方圆骂了一句,走到那俩昏过去的哥面前,挨踢了一脚,他们就活蹦乱跳了--看都不敢再看方圆一眼,就相互搀扶着狼狈鼠窜而去。 正所谓民不告,官不究,又没遇到楚楠楠那样的过路警官,自然没谁来管这事了,大家看到没戏可瞧后,也就纷纷散开了。 林武站起来后,默默的走到三轮车前,坐了上去。 “你没事吧?” 方圆关心的问道:“要不要去医院检查一下?” “死不了。” 这三个字,是林武今天下午说的唯一一句话。 方圆也没怪他,把手里的钱递了过去。 林武却看也没看,蹬车就要走。 方圆拦住了他。 “我不要。” 林武依旧没看他。 “不要算了。” 方圆把钱往他身上一摔,也不管会落在地上,转身就走到电动车前,上车走了。 因为明天就要去总部报到,离开心爱的岗位,同甘共苦的同志们了,方圆觉得说啥也得表示一下,就请老陈他们去了饭店。 林武没有去。 方圆也没叫他,却在饭店给他特意点了个小鸡炖蘑菇,打包带回了家。 西厢房里黑着灯,看来林武早就睡了。 今天也够他受的,淋了一场雨,傍晚又被人痛扁一顿,也不知道有没有哪儿不舒服。 方圆抬手在窗户上敲了敲。 没动静。 他再敲。 这次,屋子里亮起了灯,林武有些沙哑的声音传来:“我睡了。” “我有话要跟你说。” “明天吧。” “就今晚。” 方圆倚在墙上,点上了一颗烟。 烟头忽闪忽闪中,林武开了房门。 方圆把手里的包递了过去。 林武摇了摇头:“不吃。” 其实他真饿了,毕竟现在的体力劳动那么大。 他拒绝,那是因为生方圆的气。 他想不通,方圆为什么要这么折磨他。 方圆连犹豫都没犹豫一下,右手一甩,那锅据说是由特级厨师做出来的菜,就被他扔了出去。 林武眼角猛地一跳,接着咬了咬牙,垂下了眼帘。 “你是不是觉得我对你过了一些?” 方圆问他。 林武头也不抬的冷冷反问道:“你还知道你过了一些?” “我是故意的。” 方圆说:“这样对你,就是希望你能更坚强一些,才能有足够的承受能力,过普通人的生活。这样跟你说吧,如果你真想改邪归正走正路,那就得适应被这个社会剥削,并从中寻求良民求生的手段--算了,跟你说这些大道理,你也听不懂。” 方圆扔掉烟头,转身走向了堂屋那边。 林武却叫道:“等等。” “怎么了?” 方圆回头看着他。 林武走出屋子,背对着灯光看着方圆,忽然笑了,整齐的牙齿闪着光泽:“哥,我觉得有些饿了,我能不能晚上开火下碗荷包蛋?” “不行。” 方圆一口拒绝。 好不容易想让自己快乐起来的林武,脸上的笑容随着方圆这俩字,一下子凝固在了脸上。 但方圆马上就打了个响指:“因为你得把这些吃了,可是花了我足足八十块钱。” “什么?” 林武一愣时,却看到毛驴摇着尾巴从黑暗中走到了门前,嘴上叼着个塑料袋,正是方圆刚才随手扔出去的小鸡炖蘑菇。 毛驴最大的特点,除了会装比之外,还格外能理解大哥经常念叨的两句诗: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三毛钱以上的食物,它是决不会任由大哥浪费的,肯定能在第一时间抢到嘴里。 林武又笑了,这次是发自内心的笑,蹲下来从毛驴嘴上取下完好无损的袋子,拍了拍它脑袋,低声说:“来,跟哥进屋,一起吃,顺便--告诉你个秘密。” 第27章 夏副总到底是谁 早上方圆的手机刚一叫唤,毛驴就从沙发上跳下来,飞快的跑到床前,拿舌头给大哥洗脸,外面林武正在打扫院子,尽管脸上还有些淤青,不过却挡不住发自内心的真诚笑容:“方助理,早安!” “希望有一天你能喊我陆董。” “一个小助理而已,看把你给美的。” 林武撇了撇嘴, 方圆也撇嘴:“嚯,好像你以前干过似的。” 林武没再继续这个话题,转而问道:“跟你商量个事行不?” “如果是借钱的话免谈。” “我有钱,昨晚你还给了我两千多块呢。” 林武做了个郁闷的表情,看向了毛驴:“我想让毛驴以后跟着我,行吧?” 方圆愣住:“啥,让毛驴以后跟着你?” 毛驴就是他兄弟,这些年来可以称得上是形影不离,方圆从没有想过有一天,他会撇下兄弟。 所以在明白过来后,他马上就摇了摇头:“不行,你还是跟我借钱吧,我绝对不会让毛驴跟着任何人的。他是我……” 林武打断了方圆的话:“我知道,毛驴是你兄弟。可你听明白了,我只是让它跟着我,晚上你回家时,还是照样跟它在一起的。还有就是,你有没有想过,你今天要去总部上班当助理了,难道带着它一起在办公室?” “为什么不行?” 方圆说出这句话后,也意识到带着毛驴去总部大楼内不妥,同时也明白林武提出这个要求,其实也是为了他好。 林武拿起一块油饼,垂下眼帘说:“我跟你提这个要求,主要是想有个人陪我送快递。如果再碰到有什么坏人要欺负我的话,它也能帮忙不是?这样一来,也免了你带它去上班惹人不满,可谓是一举两得。” 林武在在把毛驴比作是人时,说的很自然。 看来,他的确把毛驴当做方圆兄弟来看待了。 方圆沉默了片刻,才缓缓的说:“你不许欺负它。” 林武反问道:“我敢么?” “说的也是,你不敢。” “不但不敢,还得把它拿着当大爷供着,要不然它大哥会找我麻烦的。” “嘿嘿,你知道这一点就成。” 方圆笑了,抬手打了个响指:“毛驴,过来。” 已经吃饱饭正在院子里瞎逛的毛驴,马上就屁颠屁颠的跑到了方圆面前。 “以后白天,你就跟着你林二哥混了--没办法,哥上班真不能带着你。你给我记住,要好好听二哥的话,不许一个人乱跑,更不许吃任何人给你的东西。” 看着揪着毛驴耳朵细心嘱咐某些事的方圆,林二哥双眼中浮上一抹异样的神色:一个把狗子当做自己兄弟的男人,貌似再差,也差不了哪儿去的。 毛驴不会说话,不过它却能听懂大哥的话,要不然的话,那双蓝汪汪的眼睛里,也不会流露出黯然的神色。 但在方圆嘱咐完了后,还是跑到了林武面前,拿脑袋在他腿子上蹭了几下,好像在说:二哥,我以后白天就跟你混了。 “捎你一程啊?” 等毛驴麻利的跳上车厢后,林武也坐上了三轮车,回头问方圆。 “别开玩笑了,哥现在可是总裁助理,就算暂时没有奔驰宝马可坐着,可也决不会坐你这破三轮的,太掉价。” 方圆一脸暴发户嘴脸的回答。 “切,装。” 林武好像很爱撇嘴,样子还很好看:“不坐拉倒,走了。” 方圆望着林武远去的背影,发了下小感慨后,才快步走出胡同,抬手拦住了一辆出租车。 现在人家是方助理,再坐公交车去上班貌似会失了身份。 方先生觉得,早在他前来总部报到之前,这边应该就下达了相关文件,让所有员工都知道今儿会有一位卓而不凡的总裁助理出现。 所以当大厅客服小妹很客气的请问他有什么事时,方助理伸手弹了下袖口不存在的灰尘,温文尔雅的笑道:“我姓陆。” 方助理觉得,只要智商不低于八十的,在听到他报上大姓后,客服小妹肯定能联想到他是什么人,应该马上露出殷勤甚至谄媚的笑容,向他问好。 “方先生您好,请问您有什么须要我帮忙的吗?” 客服小妹脸上的笑容,没有增加一点点方助理想看到的元素。 这让他有些不满,声音就变的淡了:“我叫方圆。” 这人是不是有病啊,我问他来这儿干嘛,他却说姓方,又叫方圆啥的--方圆从客服小妹的眼神里,读出了这层意思,心中愤愤的想:果然是个智商低于八十的。 “方先生,请您先去那边休息区域稍事休息。” 看方圆不像智商低于八十的样子,客服小妹也不好喊保安把这家伙给请出去。 “哟,方、方助理,您来了。” 就在方圆真受不了客服小妹的愚蠢时,一个人不失时机的出现了。 他回头一看,就看到肋下夹着公文包的李圣,快步走了过来。 以为方先生跟夏副总有啥关系的李经理,早就打定主意要刻意讨好他了,毕竟神通快递老总夏天问就夏小韵一个女儿,方圆要是真跟她走到一起了,那就是公司未来的大老板了。 在外面打工的,尤其是像李圣这样的高层,当然懂得该怎么讨好大老板了。 “哈,李经理,你好你好。” 看到熟人后,方圆打着哈哈的伸出手,跟李圣矜持的握了下。 “燕子,这位就是夏副总的特别助理,方圆方助理。” 李圣刚才可能听到燕子称呼方圆了,所以给她介绍了一下。 燕子小妹这才恍然大悟,方圆刚才为啥一再说他名字道他姓的了,同时更有些彷徨,赶紧弯腰道歉:“方、方助理,对不起,我真得不知道是您。” “哈,没事,不知者不罪。” 大人大量的方助理,当然不会因为这点小事就对难为燕子,摆了摆手后问李圣:“李经理,刚才我听你说,原来我是要给夏副总当助理的?” 方圆一直以为,他来当助理,就是给总裁当助理的。 没想到,他未来的老板却是个副总,而且还是他早就想会一会的啥子夏副总。 方先生的记忆力是相当好的,当初在某酒店拿啤酒子砸破李圣脑袋时,就听他提起过这个夏副总,他整治方圆,完全是奉命行事的。 没想到,就在他也以为自己走了狗屎运时,却是来总部给啥子夏副总当助理的。 方圆就算是再傻,也能从中醒悟出什么东西了。 “呵呵,你是不是没想到啊?” 李圣却没有发现方圆目光闪啊闪的,笑道:“走,咱们去我办公室聊。” 神通快递公司,在夏天问十数年的苦心经营后,现在已经成为华夏三大快递公司之一,业务已经覆盖全国,甚至海外,所以仅仅是有重量的大区域地区经理,就有数十个。 李圣这个大区域经理,说起来分量远远不如那些负责深沪业务的大经理,不过由于神通快递总部在唐王,他也算得上是‘近臣’了,所以地位也无形中高了很多,这一点从他办公室的装潢、面积大小等地方就能看出来。 “方助理,请问您是喝咖啡,还是喝茶?” 请方圆坐在舒服的沙发上后,李圣笑着问道。 “喝茶吧,谢谢。” 鉴于李圣的客气,方圆对他的印象又好了很多。 等李圣奉上香茗,坐在对面沙发上后,方圆才说:“李经理,我有几个问题想问问。” 李圣很痛快:“只要我能回答的,绝无保留。” 这是句废话,老油子。 在心中给李圣下了定义后,方圆直截了当的问道:“请问,夏副总是谁?” 端起茶杯正要喝茶的李圣,愣了:“方助理,您不知道是夏副总是谁?” 方助理双手一摊,示意自己的确不知道。 “夏副总就是,就是……” 李圣看着方圆,心里想:奇哉怪也,他会不知道夏副总是谁--难道说,夏副总始终没有把真实身份告诉他?嗯,肯定是这样。 李圣闲暇时,很喜欢看小说,自然会看到这样的狗血桥段:当某男偶然认识某女后,却不知道她是发千金大小姐。 大小姐呢,出于某些原因,也会尽可能隐瞒这些,以普通人身份跟某男交往,等适当时候再给他一个大的惊喜:哇草,没想到钓到个小富婆! 看到李圣便秘般的吞吞吐吐,方圆更加奇怪了:“夏副总到底是谁啊?” “啊,哈哈,至于夏副总是谁,等过两天她从南方回来后,你就知道了。我觉得,现在最好先保密。” 李圣打了个哈哈,决定让这个惊喜保留到最后,由夏副总亲自给方圆。 “保密?这有什么好保密的?” 方圆更加不解了,抬手挠了挠后脑勺。 “行了,咱不谈论这个问题了,反正也等不了多久。” 李圣端起茶杯,说道:“方助理,等会儿我先带您去人事部报到,再带您去助理办公室,您先看看有哪儿不满意的,我再派人去布置。” “行,那就麻烦李经理了。” 对李圣的安排,方圆当然不会有意见。 有李圣带着,方圆本身又是副总助理的身份,人事部当然对他是客气的要死,很快就给他办理了入职手续。 谢过帮忙的李圣后,方圆坐在了自己办公室舒服的沙发上,双脚搁在案几上,闭眼惬意的叹了口气:“唉,在这种环境下才叫上班呢,就是屋子小了点--那个夏副总,到底是什么人呢?” 第28章 为什么对我这样? 那个应该素不相识的夏副总,凭什么会提拔方圆当助理? 而且方圆可以肯定,夏副总提拔自己的居心很不良,前段时间还指使李圣来收拾他来着。 想不通的事,方圆也懒得去想:不管是好事还是坏事,大不了再回去干快递员就是了。 他更是打消了找人问问夏副总是谁的想法:身为副总助理,他竟然连老板都不认识,那肯定会被人看不起的。 不过人事部那些家伙,为啥看哥时的眼神,会带着羡慕嫉妒恨呢,好像哥抢了他们老婆那样。 方圆搁在案几上的右脚,一颤一颤的想事时,手机响了。 是个还算熟悉的号码。 想了想,方圆接了起来,没说话。 手机那边也没人说话,却能听到她的呼吸声。 等了足有二十秒钟,方圆才笑道:“楚警官,有什么吩咐小人的?” 楚楠楠好像是感冒了,声音有些沙哑:“你今天去上班了?” “嗯,正在办公室内辛勤工作呢。唉,苦日子过惯了,乍一来到这种安逸的环境下,还真是有些适应不了。” 方先生这番话,很有显摆的嫌疑。 楚楠楠好像笑了一声,却没有说什么。 方圆只好说:“楚警官,找我有啥事?” 同时心里也有些纳闷,不知道楚楠楠是怎么知道他来神通快递上班的。 “没,我就是打个电话问一句,没事了,再见。” 不等方圆说什么,楚楠楠就挂掉了电话。 好几天了,楚楠楠来到局里后,要是没什么必须她出面的事,她都躲在办公室内不出来,下班时间一到,也会急匆匆的下班离去,不像往常那样四处溜达了。 小王等人,也发现楚队这几天心情实在不咋地,在跟她汇报工作时,也是小心翼翼的,生怕会让她发火,自己倒霉。 像往常那样,参加局长召开的晨会后,楚楠楠就回到了自己办公室,一个上午都没有出来,临近中午时才给方圆打了这个电话。 其实,她不想给方圆打电话。 毕竟俩人在下雨那天,就翻脸了。 可楚楠楠还是管不住自己,就像有一只无形的手推动她那样。 在飞快的挂掉电话后,楚楠楠就像刚刚打了一通沙袋那样累……不,比那种感觉还要累,是身心疲惫。 “小商。” 一个浑厚的男中音,从背后响起。 她连忙抬头看去,原来是分局的赵局长。 赵局可以说是楚楠楠的伯乐,当初就是他亲自去警校挑中了她,并对她悉心培养,仅仅用了两年多的时间,就力排众议,对她破格提拔,成为了刑警队长。 楚楠楠也没让赵局失望,这些年内为分局算是立下了汗马功劳。 在她心里,赵局长不但是领导,更是她值得她尊敬的父兄。 赵局长看着她的眼神中,也带着真诚的关怀之意:“小商,最近是不是遇到什么难以解决的事了?” “没、没有。” 楚楠楠摇了摇头,躲开了赵局的目光。 赵局长笑了笑,转移了话题:“我女儿姗姗在去年夏天时,就有过你这样的状态,整天神魂不舍的,还爱发脾气。呵呵,原来,是她男朋友做了对不起她的事。她想分手,却又舍不得那么多年的感情。不想吧,可又无法说服自己原谅男朋友。” 点上一颗烟,赵局长才继续说:“那时候,你嫂子很担心她,让我做做她的思想工作,被我拒绝了。因为我很清楚,这种事对于你们女孩儿来说,就是一道坎。唯有自己迈过去才行。” 楚楠楠明白了赵局的意思,连忙摇头:“赵局,我、我可没有男朋友。” 赵局又笑着岔开了话题:“你该知道,我是真不同意你上报纸那件事--那件事,你做得太草率了。刚才,我已经跟局里几个主要领导通过气了,一致决定暂时把你调离刑警队,去档案室吧。” 楚楠楠忽地一声就站起来,强烈反对:“赵局,我不去档案室!” 谁都知道,档案室可是每个单位最冷的部门了,每天就靠喝茶看报纸打发日子,唯有那些不被领导看重的,才会被打发到那地方去。 赵局让楚楠楠去档案室,可不是发配她,而是保护她。 “已经决定了,调职文件今天下午就会传达。” 赵局才不管楚楠楠有什么意见,站起身拿出一张卡:“这里面有三十万,是悬赏银环蛇的奖金。看来省厅领导对我们分局的工作很满意,要不然也不会这么快就下来奖金的。小商,你要服从命令。” “是,我服从组织安排。” 楚楠楠知道再怎么不愿意也不行了,只能接过了银行卡。 赵局拍了拍她肩膀,转身走了。 拿着那张卡,楚楠楠愣了半晌,才嘴里嘶声喊道:“为什么,为什么要对我这样!?” 而此时的方助理,这时候正在公司餐厅排队,脸上带着温和的笑意。 其实方先生很想跻到窗口前面,让大厨给捡着实惠的狠狠装上一饭盒--不过,现在既然是领导了,那就得有当领导的觉悟,得为下属做个表率。 他知道,自从他现身食堂后,就被很多人盯着。 而且,其中不乏不善的目光。 方助理才不在乎呢:活着要是不被人嫉妒,那还有什么意思呢? 就是方先生在用目光示意大厨,多给他捞上几块排骨时,那个胖子竟然特么的无视了他的暗示,还不耐烦的摆手让他快走,免得耽误挡着后面的人。 丫的肯定不认识哥是谁。 好,哥记住你这张脸了。 方先生文质彬彬的笑了笑,端着饭盒走了。 方圆本以为,他的走马上任,就会像一块石头砸进水面后,会在神通快递总部掀起滔天浪花。 可事实上除了把客服小妹燕子给惊了下之外,压根没谁会在意他。 仿佛他就是个隐形人,没人来办公室麻烦他,让他觉得自己就是个被圈养的金丝雀,新鲜感很快就消退了。 今天是走马上任的第三天了。 方助理无精打采的来到办公室,已经喝了三杯茶,上了六次厕所后,孤独的快要发疯时,房门终于被人敲响了。 第29章 :原来她就是夏副总 妈的,终于有人肯上哥的门了! 躺在沙发上的方助理,立即蹦了起来,飞快的整理着自己衣服,来到办公桌后面坐下,学着电视中那些大老板的样子,双手十指交叉放在桌面上,深吸一口气后,才沉声说道:“请进。” 天可怜见,这绝对是方先生在别人敲他房门时,第一次带上了请字。 门开了,是个身穿工作服的大妈,手里拿着吸尘器。 好吧,虽说来者的档次低了点,但方助理还是决定要用最温和的态度,来面对员工,哪怕她是来告状上厕所时被人偷看了,也得不畏强权的帮她讨回公道! 方助理脸上刚刚绽放出和蔼的笑容,大妈却又把脑袋缩了回去,嘟囔道:“没想到这屋子里真有人了,还装饰的这样好,省下我打扫卫生了。” 方先生脸上的笑容一下子僵住,腰板也塌了下来。 他现在总算明白了,好像总部就不曾下达他走马上任的文件,以往他觉得人家看他时,目光中带有羡慕嫉妒恨的,那纯粹是一种错觉。 “草,那个夏副总提拔哥,究竟是啥意思?” 方先生很愤怒时,房门再次被人敲响。 这次,方圆没给好腔口,马上就说道:“进来!” 李圣出现在了门口,这两天他很忙,从带方圆办理完手续后,这是第一次看到他。 “哦,李经理来了,快坐,坐。” 看到李圣后,方圆就觉得先不要面子了,非得把事情搞清楚再说。 李圣却说:“不坐了,我还有事。方助理,是这样的,傍晚六点,夏副总要回唐王,我想请您去机场接机。” “行啊。” 方圆愣了下,接着说:“可我不认识夏副总。” “小车班的司机认识。” 李圣说:“我已经嘱咐过那边了,您下班后去那边找班长老韩就可以了,他会带您过去--好了,方助理,我要去忙了,再见。” 受快要过中秋节的影响,各大快递公司的网购业务是直线上升,李圣忙的脚不沾地也是很正常的。 “大家都这么忙,连毛驴那贱狗每天都忙着跟娘炮派件,就是哥不忙,好像脱离了这个社会似的。” 等李圣关门走人后,方圆才坐了下来,喃喃的说:“不过,随着那啥的夏副总回来,这种日子很快就要结束了。” 夏副总要乘坐下午六点的飞机回来,方圆最少得提前半小时以上到机场,以表示对老板的尊重。 小车班的老韩,人长的很忠厚,就是个结巴,跟他说话那纯粹是耳朵找虐,这也打消了方圆要跟他了解夏副总是何许人的念头。 不过他开车的技术倒是很出色,幸好开车这工作不用舌头。 六点整,从南方回来的某航班准时安全降落。 “方,方、方助理,飞、飞……” 老韩瞪大眼很费力的说到这儿时,方圆连忙替他说:“夏副总要出来了,咱们去那边等他。” 老韩这才如释重负般的点了点头,恭请方助理在前面走。 迎客的不锈钢栅栏那边,早就站满了来接客的人,有的手里还高举着牌子,上面写着某某某的名字。 方圆不好意思对老韩说他不认识那个啥的夏副总,所以只好跟他来这儿,跟他站在一起,眼角余光盯着他的脸色,准备等他脸上露出或谄媚,或殷勤的笑容时,才根据他的视线来确定谁是夏副总。 很快,本次航班的旅客从接机口鱼贯走了出来。 就在方圆关注老韩脸色时,有人站在了他左边。 本能的转头看了一眼,他就愣住了。 站在他身边的人,竟然是楚楠楠。 相比起那个下雨天,楚楠楠脸色更加憔悴了许多,少了平时那股子跋扈,多了些冷漠。 “楚警官,您怎么也来了?” 方圆敢保证,楚楠楠站在他身边,肯定看到了他,不过却假装没看到他的盯着前面,他只好主动打招呼。 唉,谁让方先生是个有礼貌的彬彬君子呢? “接人。” 楚楠楠依旧没有看他,淡淡的说。 “哦,真巧,我也接人,嘿嘿。” 方圆讪笑了两声。 他虽然隐隐猜出楚楠楠为什么脸色憔悴,可也觉得自己没做错什么,所以不需要有任何愧疚感的。 既然楚楠楠不愿意说话,方圆也没说什么的必要了,只好也看向前面。 当一个穿着白色风衣,脸上戴着大墨镜,下面却是黑丝长袜,亮银色镶钻细高跟鞋的现代都市女郎,拉着一个拉杆箱走出接机口时,方圆就看到老韩脸上,立即浮上了他猜到的神色。 嚓,这漂亮妞儿就是夏副总? 方圆有些惊讶。 “小韵,这边!” 旁边的楚楠楠,这时候举起右手,向那边打招呼也。 然后,方圆就看到那漂亮妞儿摘下了墨镜,脸上露出花儿般的笑容,向这边快步走了过来。 当老韩殷勤的把夏小韵的拉杆箱接过去时,方助理仍旧瞪着前面发呆。 心中却在大笑:嚯,嚯嚯,原来这妞儿就是夏副总! 认出夏小韵就是欠自己161.5块钱的女孩子后,方圆一下子全明白了:他打电话要债,为什么会是楚楠楠接电话,李圣为什么要罚他的钱,总部为什么要提拔他当总裁助理。 无非,就是在李圣被爆了脑袋后,她亲自赤膊上阵要收拾哥罢了。 为此,她更是不惜提拔自己当助理。 方圆想到应聘那一天,他曾经骂两个青年才俊沙比……搞了半天,他比人家更适合那称呼,尤其是刚来总部上班那天的表现。 唯一知道这件事的人,只有楚楠楠。 可这母老虎,却一直瞒着他。 方圆后悔了:那晚为什么没有把她给上了? 不过他最多觉得自己沙比,却不会在意夏小韵的打击:哥大风大浪见得多了,一个智商低于正常人的漂亮妞儿,能玩出什么花来? 好吧,你既然要玩,那咱就玩玩吧。 方先生想到这儿后,嘴角浮上了幸福的笑容,转身看向了夏小韵:以往的生活如此平淡,是该来点精彩了。 他在看向夏小韵时,后者也在看他,而且眼里明显带有嘲讽、愤怒甚至邪恶的神色。 方圆才不在乎,主动伸手:“夏副总,您好……” 夏小韵却迅速转身,挽着楚楠楠的胳膊走向了候机大厅门口。 从这一刻起,夏小韵对方圆的打击报复,正式开始。 楚楠楠在转身时看了方圆一眼,带着明显的歉意。 她早就知道夏小韵要对付方圆的计划,可却一直没有跟方圆说。 她觉得,她有理由帮着闺蜜狠狠收拾方圆,因为这家伙趁他最脆弱时夺走她的初吻后,竟然说是要玩玩! 方圆才不在意,双手抄在口袋中,悠然自得的跟着她们出了候机大厅。 “伯父身体还好吧?” 虽说这段时间内,几乎每天都会跟夏小韵打电话,也知道夏天问其实就是没什么大碍,不过楚楠楠现在还是得表示出应有的关心。 “我爸没事的,倒是你,脸色怎么这样难看?” 夏小韵黛眉微微的皱着,边走边打量着楚楠楠:“是不是身体哪儿不舒服?” “没什么,就是最近工作压力太大。” 楚楠楠可不想把银环蛇找她的事说出来,摇了摇头强笑道:“就为这,赵局还暂时把我从刑警队调到了档案室,让我清闲一段时间。” 楚楠楠说这句话,其实也是在告诉方圆。 果然,她在装作无意间回了下头时,看到方圆明显有松了口气的动作,心里却是一酸:假惺惺的,我用得着让你关心? “嗯,赵局对你真不错。这样吧,等有机会你告诉他,我们公司年底时,再捐助给你们分局一批办公设备,算是报答他对你的照顾。咯咯,别推辞了,咱们俩人谁跟谁呀。” 在夏小韵的咯咯娇笑声中,来到了停车场内。 老韩早就把她的行李箱放在后尾箱内了,更是给她拉开了后座车门。 “楠楠,咱们坐一辆车。” 夏小韵说:“老韩,你去开楚队那辆车。” 老韩早就知道楚楠楠是夏副总的闺蜜,所以也没说什么。 楚楠楠犹豫了下,把自己的车钥匙递给老韩,刚要去开前门,夏小韵却一把拉住她:“坐后面啊,我还有话要跟你说呢。那个谁谁谁,你去开车。你可别告诉我,你连车子也不会开!” 跟楚楠楠说话时,她脸上还带着笑。 可在说到后来时,却又冷冰冰的样子了。 唯有智商低下的才会这样,人家智商高的,越想收拾谁,脸上的笑容就会越可亲,就像哥这样--方圆微笑着点了点头,开门上了车。 车子平稳行驶,诚然是因为道路原因,不过也跟方圆车技有关。 可就这样,刚驶出飞机场没多久,正在后面跟楚楠楠说话的夏小韵,却忽然厉声质问道:“你这是要着急去投胎啊,开这么快!” 看了眼脉速表,还不到八十迈车。 方圆没吭声,稍稍降下车速,才跑了不到十分钟,夏小韵又没好气的说:“慢吞吞的像老牛,不知道浪费时间就是浪费生命?你以为,别人的时间像你的一样不值钱啊?” 老天爷可以作证,如果没有楚楠楠在旁边陪着的话,夏小韵决不会这样刁难方圆,这也是她为什么非要拉着楚警官同车的根本原因。 她是真怕方圆会翻脸。 有楚楠楠在就没事了,他敢毛病就立即停车,削死他! 只是她不知道,方圆一点都不在乎楚楠楠在不在。 不过方先生这会儿的心情格外好,任由夏小韵在随后短短五分钟内,就嫌快嫌慢的刁难了三次,他都没说什么,每次都是谦卑的笑笑,不吭声。 第30章 :看看你家底有多厚 夏小韵是真心希望,她在刁难方圆时,这家伙能不耐烦。 那样一来,她就有办法让楚楠楠帮着她收拾这小子了。 只是有些让她失望的是,方圆现在早就没了俩人刚见面时的流气,谦恭的像个奴才那样,任由主子随便折腾,嫌快就慢,嫌慢就快点。 总之,方先生把奴才这个角色,给诠释的是淋漓尽致。 软柿子是好捏,不过总是捏起来却没啥反应的话,也就不怎么好玩了。 没骨气的东西,这次就先放过你吧,等回去后再收拾你! 又挑了几次毛病后,夏小韵也就懒得再搭理他了,这才安心跟楚楠楠说话。 夏小韵在刁难方圆时,楚楠楠始终没说什么。 正如夏小韵所想的那样,无论怎么样,楚楠楠都只能站在她这一边,哪怕也有些诧异方圆会这样乖顺。 眼看自己最痛恨的家伙,现在老实的好像一条哈巴狗那样不敢反抗,再加上父亲的身体没什么大碍,夏小韵心情好的不得了,就捡着在南方这些天的趣事跟楚楠楠说。 受闺蜜的好心情影响,楚楠楠脸上也慢慢有了笑容,低头小声跟她聊了起来。 方圆偶尔从后视镜内看了一眼,恰好发现楚楠楠正偷着看他。 俩人目光通过镜子一接触,她就飞快的低下了头。 从机场回总部,大约用时一个小时左右。 夏小韵开心下跟楚楠楠聊着天,也就忘记了时间,直到车子猛地蹦了一下时,才霍然想起是谁在开车,顿时大怒:“你怎么开车的你!” 吱嘎一声,方圆踩住了刹车,扭头看着他笑道:“对不起,夏副总,哥不伺候你了,再见了您呐。” 不等夏小韵反应过来,方圆就推门下了车。 楚楠楠向外看去,才发现不知不觉间,车子已经到了市里的老城区,怪不得车子会颠簸,原来这边的道路状况很一般。 夏小韵一呆:“你、你要走?” “废话,你以为哥还真那样贱,喜欢被你给刁难?” 方圆冷笑一声,用力关上车门转身就走。 “你给我站住。” 夏小韵说着推门下了车,快步追向方圆。 楚楠楠犹豫了下,也跟着下车跟了上去。 方圆才不理睬夏小韵的叫声,吹着口哨加快了脚步,很快就来到了他家所在的那条胡同内。 “我都说站住了,你、你怎么还走?” 夏小韵因为走得急,差点崴了脚,幸亏楚楠楠及时搀扶住了她,劝说道:“算了,看样子他是不想干了。” “哼哼,他想干不想干的,现在他说了不算哦。” 夏小韵得意的怪笑了一声,牵着楚楠楠的手也走进了胡同。 这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方圆还没有开门,毛驴就从虚掩的大门中钻了出来,扑在他身上伸舌头舔他的手。 毛驴既然在家,那么就证明林武也下班了。 看到毛驴后,夏小韵有些拘谨的站在了墙边,冲楚楠楠使了个眼色。 她害怕这条贱狗,可觉得好友肯定不会害怕。 楚楠楠还没有动作,方圆就转身看着她们,很认真的说:“家可是私人领地,谁要是敢乱闯的话,被狗咬了可活该。” 同样的话,方圆貌似曾经对林武说起过,而毛驴也马上按照大哥的意思,冲夏小韵俩人翻出獠牙,呜呜低声咆哮着要扑上来的样子。 吓得夏小韵赶紧躲在了楚楠楠身后。 楚楠楠看出夏小韵说啥也得找方圆麻烦,心中叹了口气,弯腰蹲身作势要拣板砖,吓得毛驴嗷的一声叫跑进了大门内,自然又会被大哥骂为蠢货了。 既然毛驴挡不住这俩妞儿,方圆也懒得再说什么,推门走了进去。 院子里,林武正在石桌前摆放碗筷, 看着灯光下的林武,方圆忽然有种温馨感,就像丈夫耕田回到家,看到妻子已经做好饭等着他那样——很可惜,林武只是个喜欢做家务的娘炮而已。 “回来了。” 看到方圆走进来后,林武笑着打了个招呼时,才看到楚楠楠俩人也跟着走了进来,眉梢微微皱了起来。 “今晚做什么好吃的了?” 方圆也没理睬站在院子里四处打量的俩妞儿,自顾自的洗手后坐在了石桌前。 林武今晚熬的小米粥,一盘酸辣土豆丝,一盘油爆辣椒,外加一盘海米拌黄瓜,菜肴饭香的香气很吸引人。 “我去泡茶。” 林武虽说搞不懂跟楚楠楠在一起的女孩子是谁,更看出方圆不怎么待见她们,可还是很有礼貌的要去泡茶。 “免了,咱家的茶太孬了,别脏了人家的嘴。” 方圆阻止了林武:“来,坐下,先吃饭。” 林武还没说什么,夏小韵却快步走过来,很理直气壮的坐在了凳子上,稍稍歪着下巴看着方圆,嘴角还带着很迷人的笑,也不说话。 任谁被这样一个美女瞪着看,也无法吃饭的。 “你是不是有病啊,夏副总?” 方圆把筷子一扔,瞪着夏小韵:“我惹不起你,我还躲不起你吗?找我家里来,算怎么回事?” 夏小韵可能也有些饿了,拿起林武摆好的筷子,夹起一撮土豆丝填进嘴里,细嚼慢咽下去后,才慢悠悠的说:“我来,是想看看你有多么深厚的家底。” “这话啥意思?” “没啥意思。” 夏小韵又吃了一口菜后,才招呼楚楠楠:“来,楠楠,快坐下吃饭,方助理家的菜还是可以的嘛——还有这位先生,你也别站着啊,大家一起吃。” 林武没吭声,只是看着方圆。 楚楠楠犹豫了下,还是坐在了夏小韵身边。 夏小韵马上对方圆说:“楚警官赏脸来你家吃饭,这是你的荣幸呀,还不赶紧去拿套餐具?” 方圆也正想看看夏小韵敢上门找麻烦是凭什么,就冲林武摆了下手。 林武马上就去厨房拿出了一副筷子,递给了楚楠楠。 那天下雨时,楚楠楠就认出林武是那天的锅盖头了,不过现在她没心情去想清楚他怎么会在方圆家里,说了声谢谢,就接过了筷子。 “来,先吃饭,吃饭后再说事儿。嗯,这辣椒很不错嘛,我喜欢。” 夏小韵吃了口辣椒,埋怨方圆:“方助理,你这人也太没礼貌了吧,怎么不为我们大家介绍一下?” “他叫林武,算是我的一个兄弟吧。” 方圆看着林武,说道:“这位呢是分局的楚警官,至于这位脸皮格外厚的女士,则是神通快递集团的千金大小姐,夏副总。” “林先生是吧?” 夏小韵扭头看着林武,热情的说道:“你做饭的手艺不错啊,有没有兴趣去我们集团餐厅工作?至于待遇好说,比不上星级酒店的大厨,但我可以保证你月薪在六千以上。” 林武做菜的手艺还算可以,不过比起神通快递集团餐厅那些有本的厨子来说,还是差了一个档次。 再说,他充其量也就是做些家常菜,夏小韵却拿六千的高薪来挖他,摆明了就是拆方圆的台。 如果是换成别人的话,听夏大小姐如此的求贤若渴,指不定会心动,毕竟方圆刚才也说了,林武只能算是他的一个兄弟。 林武却想都没想,就冷冷的说:“多谢夏副总好意,我没有给外人做饭吃的习惯。还有就是,我忘记提醒你了,因为方圆今早得罪了我,我今晚炒菜时,往里面吐了几口口水——你没有吃出特别的味道吗?” “呕……” 夏小韵马上就有了反胃的表现,赶紧抬手捂住了嘴。 楚楠楠却没有在意,淡淡的说:“如果炒菜吐口水还这样好吃的话,那我以后得试试了。” 林武当然没有做他说的那种恶心事,就是故意来恶心夏小韵的。 夏小韵明白了过来,气的银牙紧咬,看着哈哈大笑的方圆,恨恨的说:“蛇鼠一窝!” 虽然明白林武故意在恶心自己,可夏小韵还是没有了吃饭的胃口。 方圆冲林武挑了下大拇指,问道:“夏副总,有什么话就直接说吧,别耽误我们吃饭。” 夏小韵冷下了脸:“你不能辞职。” “为啥?” “因为合同上说的明明白白,你要是单方面辞职的话,就得赔付神通快递集团一百万的违约金。” 说到这儿时,夏小韵再次高兴了起来,回头看了看四周,叹了口气说:“唉,我跟你进来,就是想看看你家底有多厚。结果很遗憾,就是把你这栋破房子给卖了,好像也不值一百万吧?”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方圆就已经跳起来冲进了屋子里。 当初跟神通快递签订用工合同时,方圆也曾经粗粗看了一下条款,不过当时只注意福利待遇啥的了,却没有关注别的,把其中一份带回家后,更没有细看。 直到夏小韵说出百万违约金后,方圆才明白遭到了算计:特么的,怪不得用工合同那么多纸张,原来她猜到我没心思去细看,让我悄无声息的就遭到了暗算! 方圆没猜错,这份用工合约可是夏小韵亲自费心思制订的,其中关于百万违约金的那一条最不起眼了,为了不让方圆发现,那一百万特意用汉字来书写。 当她接到李圣的电话后,就知道方圆总算落进了她的圈套。 在灯下看了老大会儿,才看到那一条后,方圆气的骂了一句,直接把合同撕了个粉碎,快步走到夏小韵面前,狠狠摔在了她脚下。 “哟,乱扔垃圾的习惯可不好,得改。” 夏小韵笑嘻嘻的说。 第31章 :滚--出去! 让方圆看清楚用工合约中那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夏小韵坚持来他家的目的。 现在目的已经达到,方圆也如愿以偿的羞恼成怒,夏小韵自然没兴趣在这儿呆了,站起身对楚楠楠打了个招呼,俩人向门口走去。 临出门时,她又回头冲方圆笑了笑:“方助理,别忘记明天一早就去上班啊,你也算是公司高层领导了,要是迟到了可会引起不良影响,会被扣罚薪水的,请你务必要记住哦,再见,哈,哈哈。” 夏小韵毫无淑女风度的,仰天狂笑着走了。 林武把大门关上回到石桌前,叹了口气:“唉,你到底怎么得罪她了?” 方圆没说话,只是看着门口发呆。 林武弯腰蹲身拣起了那些碎纸:“你签约时,应该看清楚的。更不该因为愤怒撕毁合约……” 方圆打断了他的话:“不撕毁,她就会罢手了?” “但最起码,我们能从合约中找出应对她的办法。再严谨的合约,也有漏洞存在的。” “嘿,看你好像很懂这些的样子。” “我哪懂了?就是这样一说。” 林武连忙否认,再抬起头来时,才发现方圆已经点上一颗烟,脸上带着悠然自得的样子,哪有半点恼羞成怒的意思? 他愣了下,问道:“怎么,你有对付她的办法了?” “一个自大狂妄的脑残患者罢了,有什么难对付的?哥刚才那样,就是为了哄她开心罢了。” 方圆冷笑道:“嘿嘿,跟我玩心眼,她还嫩了很多。” 林武看着他,很认真的说:“你现在的样子,特别像要害人的奸臣。” 方圆撇撇嘴,没有理他。 他又问:“能不能说说,你想怎么对付她?” “天机不可泄漏。” 方圆吐了个烟圈,慢悠悠的说:“不过我敢保证,咱们以后的好日子,就寄托在这脑残总裁身上了。别说她不许我走,就算是撵着我走,我也不走的。” 第二天早上,方圆准时出现在了他的助理办公室。 就像往常那样,他刚看了会报纸,房门被敲响了。 “进来。” 进来的是个女孩子,穿着一身黑色套装,二十岁出头,脸上戴着个黑框近视眼镜,谈不上漂亮,只能说是有些秀气,不过看他时的眼神,让方助理有些不舒服:“你谁?找我有事?” “我是集团秘书处的周倩,方助理,夏副总请您去办公室。” 周倩脸上带着虚伪的笑,不等方圆说什么,转身就走了。 “不就是一个小秘书嘛,有什么值得狂傲的?” 方圆有些纳闷,周倩为什么对他有敌意。 夏副总的办公室在走廊最东边,他倒是听李圣说起过,不过这几天一直没去那边。 走廊内静悄悄的,没有一个人,也不知道那个周倩去哪儿了。 夏副总办公室的房门虚掩着,她冷冰冰的声音从里面传来:“张经理,我真的不明白,马上就是国人最重视的中秋节了,这正是快递行业的黄金时期。可为什么,你们青鸟市在上一周的业务量,会比上个月同期大幅度下了呢?” 一个带着明显卑微的男声响起:“夏、夏副总,六月份时我就像您汇报过了,来自南方的广通快递已经登陆本省,青鸟市就是他们的桥头堡,他们的到来,对我们那边的业务造成了很大冲击,我们……” “我不管这些客观原因,我只看结果!” 夏小韵打断了张经理的话:“本省可以说是神通快递的大本营,你在担任青鸟那边的大区域经理时,就该明白会早晚会遭到外来冲击,早点做好应付一切困难的准备!可事实证明,你做得很不到家。” 那个张经理又喃喃的说了句什么,方圆没有听清楚,心中一晒:嚯嚯,她在自家公司里还挺威风的嘛。 “童经理。” 夏小韵当然不知道方圆就在门外,训完张经理后,又拿起一份某市的业绩报告,在桌子上摔打了一下说:“我只想问你一句话。你在向总部上传这份周业绩报告时,有没有觉得脸红?” 童经理是个女性,再大两岁的话,估计就能做夏小韵的母亲了,可愣是被她给训的掉下了眼泪,只是喃喃的说:“对不起,夏副总,是我辜负了您对我的期望。” “你明白这个道理就行。” 夏小韵才没有因为童经理掉泪,就有些心软,反而皱眉说道:“童经理,我相信你应该听说过一句话,叫莫斯科不相信眼泪。同样,我神通快递也不相信眼泪。如果你要是觉得流泪可以让业务起色,那么你现在就可以回家了,我没必要拿着数十万的年薪,雇佣你来掉泪。” 童经理脸色一白,赶紧抬手擦干泪水,正要说什么时,却听到房门被人推开了。 她跟张经理是站在办公桌前的,听到房门声响后,本能的回头看去,就看到一个年轻人走了进来。 正在训斥下属的夏小韵,看到方圆门也不敲的就走进来,想都没想,抬手就指着门外,怒冲冲的说道:“出去!” 方圆倒是很听话,马上转身出了办公室,却抱着膀子倚在门口看着里面。 “你……” 夏小韵有心让方助理滚得远远的,可又担心这小子会当着自己属下的面,对自己说一些大不敬的话,只好摆摆手对童经理他们说:“你们走吧,回去后好好考虑一下,该怎么才能扭转当前的不利局面。” “是,是。” 张经理俩人顿时就松了口气,赶紧弯腰点头告辞。 童经理走出门时看了方圆一眼,眼神里带有了明显的感激神色:如果方圆不来的话,她还会被夏副总训的。 被一个比自己女儿大不了两岁的女孩子训哭了,她心里的确不好受。 童经理刚要出门,一只拿着纸巾的手却挡在了她面前。 她一愣,看向了方圆。 方圆微笑着说:“自我介绍一下,我姓方,叫方圆,夏副总的助理。童经理,我相信你一定能克服暂时的困难,最终能用优异的成绩来证明,你流泪那只是缓解当前压力的方式,而不是代表你无能。” 童经理从方助理的脸上,立马感受到了阳光般的温暖,信心大增,接过纸巾擦了擦脸颊,用力点头:“谢谢方助理,我一定不会让您、让夏副总失望的!” 走到电梯门口后,张经理回头看了眼办公室那边,低声问:“童经理,咱们集团什么时候来了个总裁助理?” “我也不知道,没收到文件。不过,小伙子的确不错。” 童经理说着,低头看了眼手里的纸巾,就是微微一楞:咦,方助理的纸巾花色,怎么跟我使用的一个模样? “没想到方助理一个大男人家的,还随身带着纸巾。” 夏小韵看着走进来的方圆,脸上带着明显的鄙夷神色:“看来,你早就意识到早晚都会有痛哭流涕的时候了。啧啧,可是我觉得,方助理的刚才自我介绍,怎么会有自我推销的嫌疑呢?” “随便你说什么,不过我是才不会用大吼大叫的方式,来提醒别人自己是副总。” 方圆更不会因为来到了副总办公室,就像童经理他们那样站在桌前,一屁股坐在沙发上,二郎腿一翘,手里拿着香烟嘴角含笑的样子,比夏小韵更像老板。 夏小韵马上就沉下脸来:“谁让你坐下的,谁让你在办公室内吸烟的?” 方圆轻飘飘的说:“给我合同,你就不用心烦了。” 满腔的怒气,随着方圆这句话烟消云散,夏小韵笑了:“呵呵,想走?等着吧,游戏还没有开始呢!” 说她智商低下,她还不愿意,这不哥一句话,就争取了在她办公室内吸烟的资格。唉,我真得很为老夏担心,他苦苦创建的神通快递,有可能最终会姓方啊。 随手弹了下烟灰,方圆问:“夏副总,找我什么事啊?” “没什么大事,就是告诉你,以后上班要提前至少二十分钟,来我办公室打扫卫生,烧热水。” 夏小韵拿起一份文件,低头说道:“好了,你可以出去了。” 方圆没走,问道:“让我给你打扫卫生?夏副总,你有没有搞错,我是助理,不是秘书啊。这种琐事,你该让秘书来做才行,比方那个叫周倩的……” 夏小韵打断他的话:“方圆,你还真把自己当助理,觉得自己是个人物了?” “难道我不是助理?” “谁说助理不能帮老板打扫卫生了?” “嗯,也是。那么夏老板,除了办公室卫生之外,还要不要我负责你的个人卫生?比方,替你洗洗袜子,小罩啥的——哎哟,靠,谁家的老板动不动就拿东西砸人?” “滚——出去!” 夏小韵愤怒的叫声,把刚走到门口要来向她汇报工作的潘经理给吓了一跳,连忙停住了脚步,就看到一个年轻人狼狈的从办公室内跑了出来,肩膀上还有些白色污渍,应该是牛奶。 潘经理不认识年轻人是谁,不过却能从他惹夏副总大发雷霆中猜出,这不是个一般人。 不一般的人抬手擦脸时,才看到了潘经理,马上就露出微笑,伸出手:“你好,认识一下,我叫方圆,夏副总的特别助理。” 第32章 :哥是总裁助理 方先生一直觉得,女人骨子里天生就有种脑残因子。 越漂亮,越狂傲的女人,症状就越明显。 就拿夏小韵来说吧,在短短一个上午的时间内,就七次打电话让他去办公室,要求他为她服务,内容无非是给她倒垃圾,给被她召见的下属满茶倒水啥的。 平时做啥都很麻利的方助理,只要一到了办公室内,就会变的笨手笨脚,据说是景德镇生产的茶杯,一上午就被打碎了五个—— 更是跟所有去办公室的人,自我介绍说是夏副总的特别助理,故意丢夏小韵脸的意图都这样明显了,她竟然不生气,反而有兴趣的样子。 这不是脑残,是什么? 只要不损害自己的利益,方先生倒不介意跟这个脑残患者,继续把游戏玩下去。 又到了午饭时间。 这次不等夏副总打电话叫,方助理就屁颠屁颠的跑去,请示要不要给她打饭。 夏小韵一口拒绝了:她可不敢保证,现在处处跟她对着干的方助理,会不会向她饭盒内吐口水——不能想,这种事想想就恶心,还是自己去餐厅用餐吧。 公司员工餐厅在三楼,空间面积很大,足可以容纳数百人,也是公司召开员工大会时的场所。 在穿着一身白色职业套裙,踩着细高跟皮皮凉鞋,好像女王那样款款走来的夏小韵出现后,所有职员都闪到了一旁,谦恭的低声问好。 夏副总却只是淡然的点着螓首,微笑都欠奉一个,始终保持着她冷傲总裁的完美形象。 其实她也不想这样。 不过她要不这样,只要流露出丝毫这个年龄段女孩的天真,就别想再震住公司内那些老油子了。 这样很累。 夏小韵承认。 不过更累的是,还有一个副总助理,在变着法的给她脸上抹黑。 “再给我舀上几块排骨。” 方圆端着手里的饭盒,对窗内那个卖饭的胖脑袋说。 胖脑袋皱眉,看了眼刷卡器,示意方圆再刷一次卡。 方圆却没这意思,盯着盆里的红烧排骨,拿手点化着:“这块,还有那块——哎,带肥肉的那块,都给我舀上!” “刷卡!” 胖脑袋不耐烦的说。 “刚才就刷过了,你没看到?” 方圆有些纳闷。 “去,去,闪一边去,别耽误后面的人打饭!” 胖脑袋懒得跟方圆解释,他刚才刷的那次卡,已经給他打上了,再想要的话,还得再刷一次。 “嚯嚯,我知道了。” 方圆冷笑一声:“我刚才刷的卡,就只能是饭盒里这些,对不对?” “闪开,下一个!” 胖脑袋真是烦死了方圆,要不是隔着窗户,依着他的暴躁脾气,肯定会把勺子直接砸这家伙脑袋上:什么人呀,唧唧歪歪的。 “都给哥等着,今天我不满意了,谁也别想吃排骨了!” 方圆肩膀向后一抗,把后面要挤过来的哥给抗到一边去了,拿手点着胖脑袋:“大脑袋,连续两天了,我都在观察你。女人来买排骨时,你一勺子最少也得五块,满满的两大勺。可我们爷们来买,你就一勺半,最多六块排骨。” 砰的一声,胖脑袋把勺子在不锈钢上一摔,瞪眼说:“我就这样卖饭!愿买就买,不愿买就滚蛋!” “尼玛,骂谁滚蛋呢?” 方圆端着饭盒的右手一抬,连汤带排骨的就从窗口飞了进去,泼在了胖脑袋脸上。 “啊!” 胖脑袋被烫的长声大叫,旁边买饭的员工,也都吓了一跳:靠,这哥是谁啊,脾气这么暴躁,竟然敢惹老夏。 胖脑袋老夏,可是老总夏天问老家的人,餐厅小炒班的班长,实权派人物,就连餐厅经理对他都得客客气气的。 让大家更惊诧的是,方圆并没有就此罢休,继续向大家展示他暴躁的一面,竟然从旁边侧门内冲了进去,举起手里的不锈钢饭盒,照着老夏的胖脑袋,咣的就是一下狠的。 正在擦脸的老夏,马上就翻白眼瘫倒在了地上。 一下子把老夏打了个半死,方圆还不算完,抬脚在他身上乱踢,边踢边骂:“草,哥早就看你不顺眼了!特么的你敢冲我呲牙,这是找死的节奏啊!知道哥是谁不?我可是夏副总的特别助理,草!” 本来,看到方圆凶神恶煞般的揍人后,其他员工还想过来阻拦一下,可听他自报身份后,马上就退缩了:啥,夏副总的特别助理?乖乖,这可是大神啊,可不敢惹。 “方圆,你还有完没完!?” 就在方圆狠踢老夏时,夏小韵来到了窗口前,拿饭盒在柜台上猛地砸了一下,俏脸被气的铁青。 她当然能看出,方圆是故意捣乱,给她脸上抹黑的,要不然穷叫唤他是副总的特别助理干啥? 听到前面乱成一团,急匆匆跑出来的餐厅王经理,看到夏副总也在场后,心中暗暗叫苦。 “没完!” 方圆又狠狠踢了老夏一脚后,这才拿起勺子,捡着肉多的排骨,给自己盛了满满一饭盒,嘴里还大声的骂着:“敢拿着总裁助理不当干部,真是狗眼看人低——夏副总,您也吃排骨啊,我给您盛上?想吃哪块,就吃哪块。” 夏小韵死死盯着方圆的双眸,几乎在喷火,银牙紧咬:“方圆,你太放肆了,敢恶意殴打员工,就不怕……” 方圆晃了下饭盒,打断了她的话:“怕啊,当然怕被你开除。可你倒是把我开除啊,怎么,舍不得?夏副总,我早就跟您说了,强扭的瓜不甜,咱们俩人不合适,您的未来老公,最起码得是那种彬彬有礼的君子,怎么可能是我这样野蛮人呢?夏副总,您就大人大量,高抬贵手放我走吧,行吧?” 这家伙在说什么? 他是我未来的老公? 夏小韵被气的快晕倒了,可依旧坚持着,咬牙说道:“想走,休想!” 方圆眼神黯淡了下来,声音有些沙哑的说:“小韵,我现在总算是明白了,你就是我生命中最大的劫难,无论我怎么激怒你,你都不会放过我的。好吧,那我就认了。希望有一天,你能把我玩腻了后,能还我自由之身。” “混蛋,我早晚要杀了你!” 夏小韵嘶声尖叫一声后,正要再说什么时,才蓦然发现诺大的餐厅内,竟然没有一点点的动静,上百员工都泥胎雕像般的看着她,眼神很怪异。 可看着方圆的眼神中,却带着明显的同情。 表面冷傲的夏副总,原来是这样一个人啊? 为了追求人家方助理,指不定仗着有钱有势做了哪些龌龊事儿呢。 夏小韵就算用脚丫子想,也能猜到别人心中在想什么。 这一刻,她才猛然发觉,愤怒中掉进了方圆的圈套中。 她想辩解。 可是,该说什么呢? 总不能告诉大家,说是为了报复方圆的讹诈她两千块钱,才把他升为助理的吧? 谁信呀,以为大家是傻瓜么? “混蛋,你会后悔的,一定会。” 被气的全身都在打摆子的夏小韵,抬手指着方圆说出这句话后,猛地转身快步走向了餐厅门口。 直到她窈窕的背影消失在门外后,现场气氛才一下子缓和了下来。 “您是餐厅领导吧?” 方圆端着饭盒,走到了被餐厅工作人员簇拥在中间的王经理面前,脸上带着诚恳的歉意:“很抱歉,我刚才鲁莽了一些,给您添麻烦了。哦,自我介绍一下,我叫方圆,是夏副总的特别助理。” “啊,方助理,您好,您好。” 王经理赶紧伸出双手,握住了方圆的手,用力摇晃着说:“这件事您没有错,错的我们餐厅。请您放心,我一定会对夏发财严加惩罚,跟您一个满意的答复。” “唉,还是算了,出来混的,都不容易啊。” 悲天悯人的叹了口气,方助理端着饭盒走出了门口,背影很是有些孤独,就连下手在饭盒内捞起一块排骨塞嘴里大嚼的动作,都显得那么沧桑。 短短一个中午的时间,一条消息就像以风的速度传遍了整个总部:总部那个方助理,是大小姐夏小韵苦苦追求的男人,很有可能在未来几年后,就成为神通快递实至名归的大老板。 夏小韵不用去打听,也能猜到今天中午这事,会成为总部几天内的特大新闻,员工们在饭后茶余,街头炕尾鼻息聊的热门话题。 她在父亲帮助下,历时两年才苦苦积攒出的威信,冷傲女总的气质,瞬间土崩瓦解。 这一切,都是那个混蛋故意整出来的。 他该挨千刀,遭雷劈! 脸色铁青的夏副总,拨通了楚楠楠的电话。 遇到特高兴,特苦闷的事儿时,夏小韵只能找唯一的闺蜜,把今天这事说了一遍,末了才恨恨的说:“楠楠,我一定要杀了方圆!” 夏小韵觉得,楚楠楠好像忽然变了一个人。 要是搁在以往,在自己说出这句话时,她肯定会像点了引信的炮仗那样,腾地跳起来,叫嚣着方圆是何许人,该怎么教训他,才能让夏大小姐满意等等。 可现在,她却在沉默了片刻,才用低沉的语气说:“小韵,劝你一句,别跟他玩下去了。” “不行!” 夏小韵一口拒绝后,才意识楚楠楠有些不对劲,连忙问:“楠楠,你是不是对他有些了解?” “啊,不,我不了解他,我就是觉得,没必要再跟他较真。” 楚楠楠解释说:“他就是一不要脸的痞子,你跟他斗,除了自降身份外,还能有什么好处?不就是当初一点小误会吗?小韵,想开些,没什么大不了的。好了,我还有事,先挂了。” “楠楠到底怎么了?” 夏小韵拿着手机,发了会呆,忽然觉得她说的很有道理,立即拿起桌上的固话,拨通内线后,才冷冷的说:“你来我办公室一趟。” 第33章 :弄巧成拙 楚楠楠说的没错,夏小韵跟方圆之间,本来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事。 无非是当初方圆帮了她一次,造成她的误会,跟她索要两千块钱的劳务费罢了。 两千块钱,也就是夏小韵买件衣服的钱。 至于为了一身衣服,跟方圆这样死磕? 当然了,如果楚楠楠知道,夏小韵曾经亲眼看到方助理,拿着她小内内的事儿,或许就不会这样说了。 夏小韵,也绝不会非得把方圆调到总部,来给挖陷阱收拾他。 只是方圆大闹餐厅让她丢大人后,夏小韵才猛然醒悟:本小姐可是富豪千金,实在没必要跟这种烂人死磕的,还是让他赶紧滚蛋吧。 远离方圆,得永生。 “小韵,你找我?” 方圆推门走了进来,说完最后一句话时,已经坐在了沙发上,双脚搁在茶几上,打了个恶心的饱嗝后,直接拿小手指抠牙齿。 夏小韵想吐,更懒得再指责他某些没礼貌,强压着火气装作镇定的冷声说道:“我的名字,也是你随便叫的?” 方圆很纳闷:“你取了名字,不就是被人叫的吗?” 夏小韵眼角跳了几下,知道要是跟这种烂人讨论这个问题,到天黑也别想讨论出个结果来,紧紧抿了下嘴角后,拿起桌子上的一叠合约,扔给了方圆。 “这是啥?” 方圆抬手接住了合约。 上面的,正是他跟神通快递签订的那份用工合约,下面还有三份解除合同。 方先生眨巴着眼睛,问道:“小韵,这是啥意思?” “在解除合约上签字后,你就可以滚了。” 夏小韵狠狠盯着他:“以后,都不要再让我看到你!” “赶我走?” 方圆笑了。 夏小韵也笑了,当然是冷笑:“你的目的达到了。” 方圆把合同放在了案几上,摇着头:“没。” 夏小韵双眸眯起:“没?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 方圆轻飘飘的说:“我就是觉得,我就这样走了的话,对我好像很不公平。” “对你不公平?” 夏小韵冷笑连连:“哈,你不会是想再跟我要什么公平补偿吧?” “更正一下,不是公平补偿,是名誉损失费。” “名誉损失费?” 夏小韵呆了:“什么名誉损失费?” 方先生点上一颗烟,抬头看着天花板,淡淡的说:“本来,我是一个冰清玉洁的大好青年,有着让人向往的美好前途。可是现在,人人都知道我被你给霸占了,让我的名誉受到了极大损失……” “你去死吧!” 夏小韵终于忍不住了,随手抓起桌子上的手机,用尽全身力气砸了过去。 她真得快被气疯了:这个混蛋,得有多么不要脸,才能说出这番话? 还他被她霸占了! 堂堂的夏大小姐,就算要霸占某个青年才俊,貌似也不会霸占方圆的。 可是他——可是,今天中午之后,总部所有人就被这混蛋卑鄙的演技给骗过了,相信所有人,都在同情他吧? 所以,他才蹬着鼻子上脸,要什么名誉损失费! 啪的一声,方圆抬手接住了手机,怜惜的擦了擦屏幕时,手机已经不见了,手机卡却放在了案几上,嘴里还嘟囔着:“唉,我知道你心疼我使破手机,才送我个新的,可你也别这样没好气的啊,这要是扔坏了咋办,好几千吧?” 夏小韵全身都在哆嗦,牙齿也格格作响。 她想不通,真得想不通:明明是她給他挖坑,怎么最后跳进来的会是自己? 她坚信,如果不满足方先生的要求,她以后都别想在员工面前抬起头来,甚至连远在南方的父母声誉,也会因为她而蒙羞。 冷静,夏小韵,你一定要冷静! 夏小韵大张着嘴巴,接连深吸了三口气后,才强迫自己慢慢地冷静了下来。 方圆看着她,满脸都是真挚的关心:“你没事吧?脸色这样难看,要不要我陪你去看医生?” “不,不用,谢谢。” 这句话说出口后,夏小韵忽然觉得,自己修身养性的本事,无形中又上升了一个层次,要不然也不会说出谢谢这俩字。 方圆笑了,阳光般那样灿烂:“别客气,关心女朋友,本来就是男人的职责。” 痛苦的闭了下眼睛,夏小韵才忽略了这句话,缓缓的说道:“我给你名誉损失费,你要多少?” 方先生眼睛亮了起来,沉吟片刻才有些羞涩的说:“我也是个通情达理的,从来都不会像某些无素质的讹人——这样吧,你给五百万吧。” “五,五百万!?” 夏小韵觉得自己不会呼吸了。 “您觉得赔偿少了?” 方圆伸出大拇指,晃了下:“啧啧,不愧是有钱人啊,要是嫌少的话,那就换成英镑吧,其实美元也行,我可不是那种贪得无厌的。” “你为什么不去抢?” 本以为自己会暴走的夏小韵,说出这句话后,才发觉自己语气很平静。 方先生眼神里全是纯真的无辜:“抢劫,要犯法的。” “那,我要是不答应呢?” 夏小韵又问。 方先生淡然一笑:“没办法,那我只能继续呆在你身边受罪了。” “好,那你就做好受罪的准备吧,准备充分点。” 夏小韵的脸上,忽然露出了正常的笑容,站起身走到方圆面前,拿起案几上的合同,找出解约合同后直接撕碎,顺手扔在了废纸篓内:“以前我从来都不信,世界上会有自己找罪受的贱人。现在我信了。” 看着夏小韵,方先生隐隐觉得自己有些过了,连忙赔笑道:“嘿,这是咋说话呢——那个啥,您要是觉得五百万太多,那就三百、啊,不,一百万,好吧?” “一毛钱,我都不会给你的。” 夏小韵坐回自己椅子上,拿起了电话。 方圆马上就站起来:“行,算你狠,我不要名誉损失费了,给我解除合约,我马上就走,头也不回。” 夏小韵没理睬他,冲电话里说:“周倩,你现在就去超市,买至少五十个水杯。嗯,对,现在就去,先买五十个,不够的话,我会再通知你的。” 扣下电话后,夏小韵双手十指交叉,放在桌面上看着方圆笑道:“现在才想要啊?晚了。方助理,回去上班去吧啊,我得努力考虑一下,怎么着才能榨取出你的最大价值。” 方圆脸上的笑容消失:“夏小韵,你真想玩?” “你猜。” “你玩不起。” “我有钱,凭什么玩不起?” 夏小韵慢悠悠的说:“当然了,跟你玩儿,肯定是得冒着名誉受损的危险。” “你知道这个就行。” 方圆冷冷的说。 夏小韵耸耸肩,用上了敬语:“可是,我现在的名誉已经受损了啊?您老人家,还有搞臭我的办法?强那个啥了我?嚯嚯,也行,但您最好先把您那个叫林武的兄弟,叫毛驴的贱狗都转移走,免得受你连累。您可能不知道,我父母很疼我的,谁要是真敢伤害我,他们就算是拼了命,也要为我讨回公道的。” “你、你比我还不要脸!” 方圆忽然间无话可说了。 他小看了夏小韵,最起码小看了她的智商。 她不但不脑残,反而比太多人要聪明。 夏小韵笑吟吟的说:“这都是跟您学的嘛。好了,我要工作了。方助理,请回吧,不送。” 无话可说的方先生,抓起案几上的杯子,就狠狠砸在了地上。 “一个这样的水杯二十五,周倩说的,今天你总共打碎了六个,二六一十八,五六八十九,总共是二百六十九,四舍五入就是两百七,月底之前我会通知财务处,从您月薪内扣除的。” 夏小韵掰着手指头,仔细算一笔账后,又说:“您刚才也听到我怎么嘱咐周倩的了,会有大批杯子拿来,随便您砸。看在您是我‘男朋友’的面子上,我不收您运费——咦,您怎么走了?脚步还踉踉跄跄的,不会是快要死了吧?哈,哈哈!” 逃到走廊中的方助理,听到夏小韵的狂笑后,很想拿脑袋撞墙。 不过想了想还是算了,墙皮是夏小韵的,脑袋却是自己的,碰坏了不合算。 “不就是玩吗?殴可,哥就陪你玩,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方助理深吸了几口气后,整理了一下脖子上的领带,快步走向自己办公室。 有两个来向夏小韵汇报工作的员工,老远看到他后,就站在了一旁,恭敬的打招呼:“方助理。” “好,去忙吧。” 方助理很有领导范的摆了摆手,走进了自己办公室内。 忽忽半个月过去了,方助理用他的实际行动,让全体员工都认清了一个问题,那就是也唯有他这样勤快的才俊,才能让夏副总那种天之骄女,不择手段的留下他。 什么打扫卫生,跑腿买东西,甚至给夏副总爱车洗澡这些琐事,都被他一个人承包了。 这哪是男朋友啊,完全是当老黄牛用啊。 唉,也就是他这样的人,才能适应得了夏副总的严厉,这要是换做别人,早就被累死了,天之骄女的男朋友,可不是这么难当的。 接近中午,客服小妹燕子看到方助理急匆匆的走出了总部大厅,走到了一辆破三轮车前,从一个人手中接过盒饭,就蹲在那儿大口大口的吃起来。 还有一条狗围着他转,尾巴好像要晃断。 方助理真可怜,忙的连去餐厅吃饭的时间都没有了。 燕子叹息着摇了摇头时,林武正愣愣的看着方圆:“有这么夸张?” “没办法,身上一分钱都没有了。” 方圆吸了下鼻子:“那个女人够狠,连我下个月的薪水都扣完了。” 林武若有所思的问:“你会咽下这口气?” “当然不会。” “那你为什么不走?” “还不到时候。” 方圆低头看了眼毛驴,又抬头看了看林武。 林武一下子明白了:“因为我跟毛驴?” 第34章 :即将凋零的牡丹花 林武以为,依着方圆的脾气,甘心接受夏小韵的剥削,很可能是因为受到了她的威胁。 比方他要是翻脸的话,她就会把林武、毛驴俩人怎么着,怎么着。 “伤害毛驴?呵呵,她敢。” 方圆不屑的笑了下时,眼中有寒芒闪过。 从毛驴跳起来替大哥挡住子弹的那一刻起,它就成了方圆不容伤害的逆鳞。 方圆或许能允许别人伤害他,但谁要是敢伤害毛驴——不管是谁,有多么牛叉又有多么可怜,他都会让那个人后悔终生。 林武明显察觉出了方圆眼中的寒意,自己眼神却闪烁了下:在他心里,我连毛驴都不如吗? 但很快,林武就调整好了自己的心态:“那是为什么?” 方圆随手把空饭盒扔在车厢内,问林武:“你有没有想过,有一天会开家快递公司?当然了,不一定是快递,别的业务也行。” 林武恍然大悟:“啊,我知道了,你甘心被她收拾,是你想跟她学一些公司管理的本事。” 方圆嘿嘿一笑:“说实话,夏脑残虽然人不咋样,不过的确算是商场奇才,人家可能还没有你大,在商场上的目光却是得让你高山仰止的——怎么样,我成语用的还不错吧?” 林武嘴角微微一撇,问道:“你觉得,你能从这儿学到你想要的?” “差不多吧,要不然你以为我是受虐狂啊?” 方圆此前,从没有过要开公司的打算,觉得就这样平淡的过下去了。 可见识到夏小韵在公司内的威风后,他又觉得当个正儿八经的老板也不错,这才专心跟人家学商场上那些东西。 至于夏小韵变着花的刁难他,权当是交学费了。 只要他觉得时候到了,想什么时候走,就什么时候走,夏弱智又岂能留得住他? “那你还想学多久?” “最多,也就是到春节,年后,咱们就开公司。” “你有本钱?” “千金散尽还复来。” 方圆看了眼自己的双手,说:“好了,我得回去了,晚了夏脑残又得发脾气了。对了,晚上炖个老母鸡给我补补,我最近身子虚的要命。” “等等。” 林武叫住了他。 “还有什么事?” 方圆转身问道。 犹豫了下,林武才说:“今早我去‘梦柳公馆’派件,无意中看到了那位楚警官。” 楚楠楠,夏小韵俩人合租的房子(其实夏小韵有自己的别墅,只是一个人太单,所以才跟楚楠楠合租房子的),就在梦柳公馆。 方圆也没在意:“她就住在那儿,看到她有什么稀奇的?” “她好像变了一个人。” “哈,不会是变成男的了吧?” “不是。” 林武摇了摇头,说:“她憔悴的比那次去咱家还要厉害十倍,眼睛里也没有生气,好像随时都会倒下那样。” 方圆脸上的笑容,慢慢收敛:“她那样,跟咱什么关系?” “还记得你磨练我,下雨那天在候车亭下的那次吗?” 林武垂下眼帘说:“我能看得出,她对你有那方面的意思。所以我才觉得,你该去关心……” “搞什么呀搞?” 方圆抬手打断他的话,嗤笑一声说:“切,你哪只眼睛看她对我有意思了?你一大老爷么的,还挺八卦。行了,赶紧去干活吧,晚上别忘了给我炖个老母鸡。” 方圆进了电梯内后,脸上的笑容消失了。 足足半个多月了,他都没看到过楚楠楠,甚至都已经忘记了她。 不过方圆却能猜得出,她当前正处于极度危险中——这也是让方圆不解的地方,依着他对那些人的理解,他们早就该对楚楠楠动手了。 而且楚楠楠,也肯定早就发现了这种苗头,所以才会迅速憔悴:不管是谁,哪怕是当警察的,时刻面临着死亡时,时间稍久,精神也会崩溃的。 至于楚楠楠白天躲在警局档案室,晚上躲在家里——方圆不觉得,她这样就能躲过那些人的追杀。 可是,她现在为什么还好好的呢? 想到这儿时,方圆猛地发现:他竟然不在乎楚楠楠的生死。 难道,我该在乎吗? 我跟她之间,好像除了亲了两次小嘴外,就没啥了吧? 电梯已经停住了,门缓缓的打开,方圆却站在里面没出来,脸色木木的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一个人的包袱越重,责任就越大,危险、脆弱程度就会增加。 方圆很清楚这个道理,也看到过许多这样的悲剧,所以他要想过平淡的日子,就不能在彻底变为普通人之前,跟哪个女人产生感情。 但眼睁睁的看着楚楠楠香消玉损,就对了? 那个笨小女警诚然傻了些,可貌似也很有女人味啊,嘴巴的味道很甜。 想到品尝楚楠楠初吻的滋味,方先生脸上露出会心的独特笑容时,就听人问道:“有想什么馊主意呢?笑容这样猥琐。” 方圆眼珠子动了一下,才发现一身白色ol套裙的夏小韵就站在电梯门口,冷冷的看着他,连忙堆起卑微的笑容:“夏副总,您这是要去哪儿?” “我要出去一趟,你开车。” 夏小韵迈步走进了电梯内。 “我给你开车?” 方圆问:“不是每次都是老韩开车吗?” “老韩有事请假——让你跟着出去就跟着出去,啰嗦什么?” 夏小韵凤眼一瞪,方圆赶紧说:“好,好,我跟你出去,欧克?” “质疑老总的命令,两百。” 就在方助理感觉不好时,夏小韵已经拿出新买的手机,翻开记事本,郑重其事的记上了两百。 看着她手里的手机,方圆嘴皮子不住的哆嗦。 “哼哼,是不是想抢过去,把这些罚款记录都删除了啊?晚了。” 夏小韵得意的用手指点了点自己脑门,说:“我已经都记在这儿了。从你担任总裁助理那一天开始到现在,你总共已经被扣罚了一万七千四。啧啧,已经算是预支你十一月份的工资了。” “唉。” 叹了口气,夏小韵继续鼓动毒舌:“你说你,整天忙上忙下的,一分钱挣不到还不说,还得倒贴,还活个什么劲儿啊?如果我是你的话,我早就一头撞死拉倒了。” 方圆没说话,只是卑微的笑:燕雀,安知鸿鹄之志? 出来电梯后,夏小韵就拿捏出了大老板的嘴脸,对客服小妹的问好声是充耳不闻。 经过半个月的时间,方助理已经用他出色表现,为夏副总重新找回了属于她的威信。 当然了,员工们肯定以为她是个野蛮女友。 但这有什么呢? 等她把方先生送进局子里去后,随着时间的推移,有谁还会记得这可怜的男友? 夏小韵上车后,方圆问道:“去哪儿?” “梦柳公馆。” 说出地址名字后,夏小韵眼神黯淡了下来。 这段时间内,因为忙着中秋节,她每天下班都很晚。 一般回家后,楚楠楠就已经睡下了,所以俩人也没时间聊天。 就在一周前,她母亲从南方回家了,她也回家陪母亲,离开了梦柳公馆。 她离开之前,曾经见过楚楠楠一面。 楚楠楠憔悴的厉害,眼窝都深陷了下去,夏小韵劝她去医院检查一下身体,她就是不去。 夏小韵知道她很倔强,说不去就不去,也就没有再勉强她,只希望过段时间她自己就能调整好心态。 可是今天中午,分局赵局长却给她打电话,说让她劝劝楚楠楠去医院检查一下(给她特批了几天假期)。 赵局长在电话中没有说太多,但夏小韵能从他沉重的语气中听出,楚楠楠当前的情况很不妙,这才决定去那边看看。 听说她要去梦柳公馆后,方圆就知道她为什么要去了。 “在这儿等。” 夏小韵下车前,淡淡的说了一句,快步走进了公寓楼。 方圆也下了车,倚在车头点上一颗烟,很随意的走到公寓楼单元门口旁边,看向了广告栏,这上面贴着租房、卖房的各种信息,当然也有别的。 半小时后,夏小韵挽着一个穿着米色风衣的女孩子,从公寓内走了出来。 方圆只看了一眼,就被吓了一跳:这还是楚楠楠吗? 尽管林武已经提前告诉他说,楚楠楠最近憔悴的很厉害了。 可在看到她后,方圆才知道林武那些话,远远无法形容她此时的样子。 好像就在昨天,楚楠楠还是那样的英姿勃发,小身段丰盈的让人心痒,尤其是那双眸子,亮晶晶的总能让人联想到寒冬黑夜中那颗最亮的星。 可是现在,她却萎靡不堪,就像初冬野外的一颗牡丹花,枝叶凋零,那双眸子更像一口干涸的泉。 夏小韵心疼的厉害,眼圈发红,不住的小声自责没有照顾好她。 方圆在看到楚楠楠时,她当然也看到了他。 不过,她的眼神没有一丝波动,甚至连停留一下的意思都没有,就轻飘飘的扫过,落在了远处的天空中。 “她家里人呢,为什么不来照顾她?” 等她们走进后,方圆皱眉问夏小韵。 “她老家的东北的,很远,不方便过来。” 夏小韵犹豫了下,回答了她的问题。 方圆伸手,抓住了楚楠楠的手腕。 夏小韵张嘴刚要训斥他,却又把话咽了下去。 她看到,方圆正在给楚楠楠把脉。 这小子会医术? 夏小韵有些纳闷。 几分钟后,方圆松开了楚楠楠,说:“不用送她去医院的。” “你会医术?” 夏小韵问出了想问的话。 “稍微会一点,她的脉搏很微弱,但跳动很均匀,这说明身体本身没什么大碍,当前她这样糟糕,可能是——” 方圆刚说到这儿,就被夏小韵蛮横的打断:“什么可能不可能的?仗着有点蒙古大夫的本事就说不用去医院,你这是在害人。快,开车,慢了小心扣你薪水!” 第35章 :我快要死了 医院就像火葬场那样,好像永远都是那么忙。 夏小韵在唐王有着相当强的人脉,来医院看病根本不用排号的,只是她想趁此机会多陪陪闺蜜,也就没有打电话找熟人,挂号后就坐在走廊椅子上,跟楚楠楠小声说着什么。 方圆很知趣的站在旁边,倚在墙上双手抄在口袋中,目光不断在来往小护士的腿子上扫来扫去,悠然自得的样子,让偶尔看到他的夏小韵很生气,如果这是在公司内,肯定又会找借口扣罚他薪水了。 一个多小时过去了,前面等着看专家的队伍还很长,看来要想等到楚楠楠,估计得快下班的时候了。 方圆心中叹了口气,很有种‘偷得浮生半日闲’的惬意,正琢磨着出去吸烟颗烟时,却看到夏小韵拿出了电话,接听后黛眉很快就皱起,惊讶的小声问了句什么。 方圆竖起耳朵想听听,夏小韵却扣掉了电话,跟楚楠楠悄声说了几句什么。 感受到来自闺蜜的关怀后,楚楠楠这会儿精神好了很多,眼神也灵动了,这更加证明了方圆的判断。 只是她始终没看方先生一眼,这未免有些绝情。 “好,你赶紧去吧,我其实没事的。” 听完夏小韵的话后,楚楠楠点了点头,催促她去忙。 本打算好好陪陪楚楠楠的夏小韵,脸上带有愧疚神色,快步走向门口:“方圆,你跟我来一趟。” 方圆很乖,跟她走出了门诊大厅。 “我要回家一趟,你陪楠楠在这儿看病。” 夏小韵来到门口后,转身冲方圆说。 “夏副总,出啥事了,让你连楚警官也顾不得了?” 方圆关心的问了句,心想:你家要是失火就好了。 “出啥事你不用管,只要陪着楠楠看医生,再把她安全送回家就好了,我会把车子给你留下。” 夏小韵把车钥匙递给方圆:“记住,要照顾好她,如果出点什么意外,你就等着死吧。” “小的还很想长命百岁,舍不得死--请领导放心,我保证完成任务!” 就像个傻缺那样,也不管周围人很多,方圆啪的一个立正,给夏小韵打了个敬礼。 “痴呆。” 夏小韵不屑的吐出这两个字后,转身就走,却不知道方圆也在心中骂她脑残。 “脑、夏副总,请稍等。” 方圆追上了她。 “还有什么事?” 夏小韵不耐烦的问。 方圆没说话,抬起右手,拇指跟食指搓了几下。 夏小韵皱眉:“哑巴了?什么意思?” “马嫩,哦,就是钱的意思。” 方圆笑嘻嘻的说:“夏副总,看病得花钱吧?我觉得,楚警官不像是带钱的样子。” 来医院看病,你可以不带良心,但你必须得带钱,这是小孩子都知道的事。 “切,我会不给你留钱?” 夏小韵这才想到自己心急之下,忘记留钱了,晒笑着从钱包内拿出一叠现金:“钱不够的话,再给我电话。记住,你花的每一分钱,我都要看到报销单据。” 方助理眨巴了下眼睛,问答:“如果是去上公厕呢--夏副总,您请走,我憋着就是了,决不会乱花一分钱!” “想死的话,就趁早吱声!” 恶狠狠扔下这句话后,夏小韵转身踩着小皮鞋,嘎嘣嘎嘣的快步去了。 “我好想死啊,你来杀了我啊?” 冲夏小韵背影无声的喊了一句后,方助理不屑的朝旁边吐了口吐沫,转身要走进门诊大厅内时,却被一个戴着红袖章的中年妇女给拦住了:“随地吐痰,二十。” 方圆愣了下,问道:“有发票吗?” 中年妇女冷冷的说:“要发票,五十。” “那好,再来一百块钱的。” 方圆又冲她脚下吐了两口痰。 夏小韵说了,只要有发票,无论怎么消费都可以的,钱不够再打电话跟她要。 方圆走到楚楠楠身边时,她正盯着对面走廊的墙根发呆。 “你不用陪我,我自己可以的。” 楚楠楠慢慢的抬起头,看了他一眼,目光很淡,带着漠然。 “夏副总说了,让我毋须要照顾好你。” 方圆坐在了她身边,挑起二郎腿晃着脚尖:“不过我觉得,你没病。” 楚楠楠没说话,又低下了头。 方圆想了想,才说:“你这种状态,就是精神压力过大的缘故。不过我很奇怪,依着你坚强的神经素质,你不该变成这样。” 楚楠楠淡淡的问:“那我该变成什么样子?” 通常,当一个花样年华女孩子忽然迅速憔悴时,基本会是因为两个原因。 第一就是工作、家庭压力比较大,大到无法承受了。 第二,则是感情上出现了问题。 楚楠楠当前一个人在唐王工作,自个儿吃饱了全家人不饿,所以谈不上家庭,至于工作--相信她在警校时,就已经接受过工作压力的特殊训练了。 感情,方圆觉得某个人(其实就是在说他自己)还没有这么大的魅力,能让神经大条的楚警官,对他朝思暮想、食不知味。 方圆用委婉的语气,把这条简单分析了一遍后,问道:“我说的对不对?” 楚楠楠依旧待理不理的样子,淡淡说:“你说对了,那又怎么样?反正我看病,又不会花你的钱。” “没病来医院看病,无论是花谁的钱,其实都是一种浪费,很可耻的。” 方圆又开始耍嘴皮子,她却站起来向门口走去,尽管脚步有些虚浮,走的却很快。 “楚警官,你要去哪儿?” 方圆赶紧追了上去。 “我又没病,为什么要在这儿等?” 楚楠楠头也不回的说。 “你这是故意让我难看吧?” 方圆有些恼怒了。 楚楠楠停步转身,看着他:“我怎么就让你难看了?” 方圆愤愤的说:“夏副总在时,你不走。哦,夏副总委托我留下来陪你看病了,你却要走,这不是故意给她提供打击报复我的机会?” 楚楠楠笑了,冷笑:“呵呵,你不想我走,是想找机会贪污小韵给你留下的钱吧?别狡辩,你刚才故意往地下吐痰被罚款时,我看到了。更看到你给了那个女人一百,她给你开了三张收据。” “这日子真没法过了。” 方圆语塞,尴尬的笑了笑:“其实我现在的处境很可怜……” 楚楠楠打断他的话:“我不知道你为什么忽然甘心受小韵剥削,不过我却能猜出,你这样做肯定有阴谋。你这种人,永远也不会跟‘可怜’这个词搭上边的。” “把我说的那样坚强,我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方圆倒是没想到,好久不见的楚楠楠,竟然能看穿他忍气吞声是有所图,讪笑了声才认真的说:“楚警官,你要是还相信我的话,能不能跟我说说,你到底是遇到什么难题了?或许,我能帮你。” “这可是你说的。” 听楚楠楠说出这句话后,方圆心中有了种落进圈套的感觉:这母老虎,应该早就等我说这句话吧? “不过,你也知道我这人比较现实,没有好处的奉献,我基本都不怎么做的。” 方圆抢在楚楠楠说话之前,快速说道:“当然了,我是不会讹你的,反正夏副总有钱花不了,你只要帮我拿到一点点好处,我就心满意足了。” “她给你留下了多少钱?” “一万多吧,我没数。” “你打算贪污多少钱?” “最少也得三成、五六七八成吧?反正你也知道,医院就是个无底洞,随便做个检查就得成百上千的花。” 看出楚楠楠有配合的意思后,方圆赶紧说:“楚警官,我觉得依着你的人脉,在医院绝对有熟人。找熟人开几个票据,应该没问题吧?哎,楚警官,请留步,你要是觉得八成太多了,那七成,五成,三成总可以了吧?还不满意啊,那我分你一半,欧克?” “我姐妹百忙之中抽时间来给我看病,你却蛊惑我跟你一起联手贪墨她的钱,你觉得我能做出这种事来吗?” 楚楠楠走到夏小韵留下的车前,走的急了些,体力明显不支,说话有些喘。 “你说的好像有道理。” 方圆闷闷的点了点头。 既然无法说服楚楠楠,那么就代表着方先生不能贪墨夏小韵的钱了。 这让他有些无精打采,给她开门后自己上了车:“你想去哪儿?夏副总说了,今天我就是你的人了,时间随你支配。咱能不能去酒吧?我可是很久时间没有去了。” “你又在盘算在酒吧喝一杯,能昧下多少吧?” 楚楠楠一眼就看穿了方先生提议去酒吧的意图。 方圆很是有些抓狂:不知道男人喜欢的,都是那种笨女人? “去野外吧。” “野外有什么可消费的地方?” “那边的空气清新些。” “清新空气又不花钱。” 方圆嘟囔着,只好启动了车子。 没有利益的刺激,方先生开车速度也慢了很多,一路上还打哈欠流泪的,更是懒得跟楚楠楠说话。 不过,他总是在不经意间看一眼后视镜。 楚楠楠也没说话,就坐在副驾驶上,侧脸看着外面,目光平静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一个多小时后,方圆把车子停在了路边,指着不远处的一座小山包:“那边怎么样?有山有水的,最能适合调节心情。” 小山包左边,有一个占地面积七八亩地的鱼塘,一艘小船在岸边,随着水面波微微摇晃,山包下还有一片小树林,风一吹来哗啦啦的响。 楚楠楠对这地方很满意,在方圆无偿的帮助下,用了足有一刻钟才登上了小山包。 站在最高处,眼前豁然开朗,心中的些许郁闷好像也被风给吹走了。 楚楠楠闭上眼,深吸了一口气,展开双臂,任由风吹起她的发梢。 学泰坦尼克号吗? 要不要我站在背后,搂着她小蛮腰装那个死鬼杰克? 就在方先生无聊的想到这儿时,就听楚楠楠缓缓的说:“我想,我快要死了。” 第36章 :方圆的三个条件 在看到楚楠楠‘勇毙’银环蛇的报道后,方圆就知道她要麻烦了。 银环蛇在做案时都是独身,背后却有着一个相当高效的团队,来为他负责制订行动、撤退等计划,这就好比一个勤奋的男人背后,总会有个好吃懒做的婆娘那样。 那些人,绝不会任由银环蛇就这样白白死去,肯定会找楚楠楠报复。 而楚楠楠,也肯定知道这一点,所以精神压力大也很正常,毕竟时刻要担心被暗算,寝食难安后迅速憔悴是在所难免的。 至于她为什么能安然活到现在--方先生只能觉得那些人还没有找到刺杀她的好机会,所以在这一路上,总是从后视镜内观察,有没有追踪者。 他选择这个视野开阔的小山包,也是为了方便看到远处的人。 听她说她要死了后,方圆想都没想,就说:“哟,楚警官,你可别吓唬我,我这人很胆小的。好好的,说什么死啊活啊的?” “方圆。” 楚楠楠睁开眼,看着他。 方圆吸了下鼻子:“有话说话,别搞得这样正式。” 楚楠楠坐在了一块石头上,双手抱膝:“你该知道我现在面临着什么压力。” 方圆毫不客气,淡淡的说:“这都是你自找的。” 楚楠楠没有在意方圆的态度,继续说:“可你还该知道,如果我的压力要是来自银环蛇,我不会有现在这样的状态。” “这管我什么事?” 方圆蹲了下来,顺手揪了一根草,叼在嘴里很无赖的样子。 好言好语的跟他说话,他却总是带答不理的,楚楠楠有些气恼,霍地站了起来,转身就走。 不过走了两步,却又重新走回来坐下了。 方圆就像没看到那样,一直盯着远处。 “你信不信鬼神?” 重新坐下的楚楠楠,沉默了很久后,才忽然问出了这个问题。 方圆很干脆的说:“不信。” “我也不信。” 楚楠楠眼角突突的跳了几下,声音中也带有了颤音:“可是,自从银环蛇死后,已经有好几个晚上了……” 此时已经是下午四点了,明晃晃的太阳还挂在天上,可劲儿的散发着热量,让方先生有些昏昏欲睡,不过楚楠楠接下来说出的话,却让他再也没有了丝毫困意。 她说的这些,完全推倒了方圆本来的猜想,极大出乎了他的意料。 不过他却一直没说话,脸上也仍旧带着不关他事的懒散,甚至在楚楠楠说完后,盯着他看了足有三分钟后,他才好像恍然醒悟:“哦,说完了啊?” “你--一点都不关心我,对不对?” 楚楠楠紧紧咬了下嘴唇,低声问道。 方圆笑了:“我倒是想啊,可我得有那资本啊,咱们……” 楚楠楠打断了他的话:“我知道,你就是想跟我玩玩罢了。可不管怎么说,咱们还勉强算是朋友,对不对?” 方圆皱眉,疑惑的问道:“咱们算是朋友吗?” “不算?” “要是算的话,你为什么能眼睁睁看着你闺蜜难为我?” “我--” 楚楠楠无话可说。 “好了,走吧,这地方没啥好玩的,这么热。” 方圆站了起来。 楚楠楠依旧坐在那儿,抬头看着他:“我想请你帮我。” “我很怕死的。” 方圆认真的回答。 “不是无偿,算是雇佣。” “多少钱?” 提到钱后,方先生的态度就变了。 他是很怕死,不过却很信奉‘人为财死’的原则:只要能挣钱,怕死不是问题。 楚楠楠从风衣口袋中,拿出一张银行卡。 方圆接了过来,反正看了几眼:“密码是多少?” “六个零,里面有三十万。” 楚楠楠说:“这是我击毙银环蛇后得到的奖金,都在这里面。三十万,能不能请到你帮我?” “你真要雇佣我?” “这些钱够吗?” “想听实话,还是假话?” “实话。” “不够。” 方圆淡淡的说。 楚楠楠咬了下嘴唇,低声问:“差多少?” 方圆没有回答她的问题,装起银行卡说:“只要你能答应我三个条件,这三十万就勉强够了。” “说,只要我能做到的。” 楚楠楠在说出这句话时,心里还是很苦涩的。 她怕这小子会提出玩玩的要求,用她的清白。 如果是放在平时,她就算去死,也不会答应的。 可是现在,她就算去死,也想搞清楚某些诡异的事儿。 她更知道,当前能帮她的除了方圆之外,就再也没有谁了。 这是一种来自本能上的信任,没有道理,就像当初她在听方圆说要捏死银环蛇,就像捏死一只蚂蚁时,没觉得他是在吹牛那样。 “第一,帮我尽可能贪墨夏小韵给我留下的钱。” 方圆提出了他的第一个条件。 楚楠楠愣了,下意识的问道:“我都给你三十万了,你还在意她那点钱?” 方圆笑了:“嘿嘿,蚊子再小,也是肉。” 楚楠楠犹豫了下:“好吧,我答应你。我认识中心医院的院长,相信他会卖我面子的。” 啪地打了个响指,方圆说出了第二个条件:“第二,晚上我要跟你一起睡,直到搞清楚怎么回事为止。但为了保险起见,你不能让夏小韵回梦柳公馆。” 果然是这样。 楚楠楠的脸色白了下,艰难的点头:“好,我答应你。” “第三个条件呢,就是我帮你解决问题后,咱们之间就两不相欠了,以后不要没事就缠着我,更不许向别人说出我的某些事情。” 方圆满脸的无所谓,笑吟吟的说:“这个条件也很简单,对不对?” 楚楠楠看着方圆,眼神中带着极为复杂的神色,很久后才哑声说:“是,很简单--我答应你全部的条件。” 楚警官一直觉得,她虽然没有夏小韵那样漂亮,可却有着其他女孩子没有的野性美,甚至比夏小韵还要吸引男人。 可是一向自信的她,在方圆眼里,却只像个玩物,这极大伤害了她的自尊心。 如果不是因为要搞清楚那件快要让她发疯的事,她真愿意去死,也不会答应方圆的要求。 “哦,对了,夏副总怎么急匆匆的走了?扔下重病的闺蜜,这可不是朋友所为。” 方圆忽然想到了夏小韵。 楚楠楠看着天边的流云,冷冷的说:“这也算是个条件吗?” “不算。” 方圆很干脆的说:“就是好奇。你可以回答,也可以不回答。” 楚楠楠沉默了片刻,才说:“伯母(夏小韵的母亲)今早外出回家后,发现家里被盗了。” “嚯嚯,偷富翁的家,果然有眼力。” 搞清楚夏小韵急匆匆离开,原来是为了这个后,方先生没啥兴趣了。 楚楠楠看着他,忽然问道:“我能问你一个问题吗?” “一般来说,别人问我问题,都得交咨询费的,不过看在咱们是主顾的面子上,这次我可以为你免费。” 方圆很大度的回答。 楚楠楠问道:“你眼里,就只有钱吗?” 方圆笑了:“怎么,你觉得我的金钱观有问题?” “没有,我就是觉得,有一天你要是死了,不会有谁为你哭泣。” “我死之后,哪管他洪水滔天?” 拍了拍手,方圆笑道:“好了,一切搞定,接下来我们该去干正事了。” 方先生所说的正事,无非就是让楚楠楠帮着他,尽可能昧下夏小韵給他留下的钱,回到市区后再请他大吃一顿。 等方先生打着饱嗝,手里拎着几个小包走出饭馆时,天才刚擦黑。 为了消化食,方圆让楚楠楠把车子开走了,他自己步行回了家。 林武也是刚下班,正在洗脸准备做饭。 看到大哥进门后,毛驴高兴的跑过来,围着他手里的包不断的转。 “今晚不用做饭了,我请你们吃大餐。” 冲林武晃了晃手里的包,方圆放在了石桌上。 林武走过来:“今天这是怎么了?发财了?” “一点小财,微不足道。” 方圆得意的拿出一张银行卡,扔在石桌上,显摆着:“这里面有三十万,密码六个蛋,就交给你保管了,俭省节约点花,我还想用这些钱在春节过后开公司呢。” “三十万?” 林武吃了一惊。 方圆很享受他的样子。 “你怎么搞来这么多钱的?” “区区小事,不足挂齿。反正不是抢来的,更不是偷来的。” 方圆摆了摆手,正要继续显摆时,却忽然问道:“如果我告诉你,我这是陪女人睡觉得来的,你会不会更加吃惊?” 林武愣了下,接着把卡扔在了桌子上,冷冷的说:“不会,但我会感觉恶心。” “草,我说的话你也信。咦,你现在的样子,还真像是娘--咳,那个啥,你觉得我是那种人吗?” 方圆冷笑:“哼哼,最少得三百万,我才会考虑一下。” 林武这才看出,方圆是在跟她开玩笑,脸色缓和了很多:“你把卡交给我,就不怕我拿着跑了?” 方圆毫不在意的说:“哥刚才说啥来着?区区三十万,我还真没看在眼里的。” “切,你就吹吧,也不知道是谁,中午时还为了十块钱的午餐费给我打电话。” 林武撇撇嘴,拿起了卡:“既然你想开公司,那我现在就帮你物色行业--哦,对了,你觉得开药店怎么样?” “现在卖药那可是一本万利,不过好像不好开吧?雄事太多,可不是你想开就开的。再说了,咱们这点钱,也不够开药店的。我觉得吧,倒不如先卖包子,那个本小利薄,先积攒点从商经验,再慢慢往大里玩。” 方圆从包里拿出一只烤鸭,放在了毛驴的盆子里:“哦,对了,这几天晚上,我可能有事外出,你睡你的就行。” “你要去做什么?” 林武问道。 “刚才不就说了吗?要去陪女人睡觉。” 方圆打了个哈欠,站起身走向堂屋:“先养足精神,才能让客户满意。” 第37章 :开心的事 楚楠楠回到家里后,就给夏小韵打了电话,询问丢什么东西了没有。 夏小韵随口说了句不要紧,就开始关心她的病情。 楚楠楠自然会按照方先生所教的那些说,并说会把钱还她。 这点钱,夏小韵自然不放在眼里,只说以后可能得在家陪母亲,还邀请楚楠楠去夏家别墅住,也好就近照顾她。 姐妹感情再深,可要是去夏家住,那就是等于寄人篱下,楚楠楠可不想玩这没意思的事,委婉拒绝后,俩人又聊了老一阵,才扣掉了电话,坐在阳台椅子上,望着外面的夜空发呆。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就在楚楠楠精神不济想闭眼时,就听到背后有人说:“困了吧?困了就睡觉。” 她霍然回头,就看到了方圆。 “抱歉啊,我敲门来着,你没听到,就自己进来了。” 今晚换上一身灰色运动装的方圆,看起来比白天穿西装时的形象,利索了很多。 “没事。” 对方圆能自己开门进来,楚楠楠没觉得有啥奇怪,毕竟她也会拿铁丝开门的。 站起来看着他,缓缓问道:“还需要我洗澡吗?” “我先去洗。” 一直躲在卧室死角的方圆,看了眼窗帘。 楚楠楠没说话,把窗帘拉了下来。 方圆洗澡很快,快到楚楠楠刚从衣柜中找出自己的睡衣,他就从洗澡间内走了出来,却依旧贴在墙根:这样,他的身影就不会映在窗帘上了。 “你喜欢这件睡衣吗?” 楚楠楠举起了手里衣服,说:“这是我托小韵从法国带来的,以前从没有穿过。” 睡衣是黑色的,轻纱材质,款式新颖还绣着暗花,单看衣服就能让引起男人某方面的冲动,更别说穿在女孩子身上了。 今晚,既然是楚楠楠的第一次,无论她是什么心情,都想努力让自己更迷人些。 “随你了,我对女人穿什么没啥研究。” 看了眼睡衣,方圆笑了笑擦着墙根走进了卧室。 “那就穿这件吧。” 反正既然已经做出决定了,楚楠楠也没必要在乎什么,看当着方圆的面,把身上的衣服脱了下来,很干净。 方圆坐在卧室角落上的坐垫上,一双眼睛好像猫头鹰那样闪闪发光,贪婪的盯着她身体,能听到他的呼吸声变粗了。 楚楠楠最近憔悴的虽然很厉害,不过身材却依旧那样傲人,该翘的地方翘,该凹的地方凹,尤其是在她抬手拢了下发丝的动作,使她身躯呈现出了更加迷人的s形。 冲角落中的方圆淡淡笑了下,楚楠楠赤脚款款走进了洗澡间内。 女孩子就算再没心情,在洗澡时也会比男人慢好多。 足足半小时后,真空穿着一身黑色睡袍,显得肌肤更加白腻的楚楠楠,才走进了卧室内。 卧室内的壁灯,依旧散发着柔和的光芒,方圆却不见了。 楚楠楠一楞,转身刚要去别的房间去找他时,却听方圆的声音响起:“上床,睡你的觉。” 她这才看到,外面客厅门后的挂衣架,已经被拿进了卧室内东北墙角上,方圆就倚在后面角落里,不过却被她挂在上面的那件米色风衣给挡住了。 楚楠楠瞪大眼睛,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她真的搞不懂,方圆看似很随意的往墙角一坐,怎么可以给人一种他彻底融入卧室环境的真实错觉? 如果他在说话时,没有冲楚楠楠晃手,她也不一定会发现。 好像知道楚楠楠心里在想什么,方圆开始显摆:“你在警校时,没有受过怎么利用周遭环境来掩藏自己的训练?比方,仅仅是利用光线,就能起到很重要的作用。” 楚楠楠在警校时,当然受过这方面的训练。 可她发誓,就算警校的教官今晚在这儿,也休想做出方圆伪装的效果。 他就是一条变色龙,只是拿了个衣架,在壁灯灯泡某个点上,点上了一点她的口红,遮住向墙角直射的光,就让他变的无迹可寻。 “赶紧上炕去睡觉,你总是木头桩子似的拄在这儿,会暴露我的存在。” 方圆有些不耐烦。 楚楠楠赶紧走到炕前,就像往常那样爬上去,拉过一条毛毯盖在腰间,侧身面对着墙,能感觉到心跳的厉害。 就算她再豁出去,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可当某件事来临时,还是会紧张。 在下一刻,就会有个男人躺在她身边,温柔或者粗暴的掀开毛毯——她甚至要按照他的要求,做出某些配合。 他会怎么对我? 我听说,很多男人在那方面会有变态心理,他会不会也那样? 他……他怎么还不上来呢? 觉得手心都出汗的楚楠楠,脑子稍微清醒了下时,才发现方圆好像一直都没有上炕,忍不住的低声问道:“你、你还没有上来?” 在楚楠楠胡思乱想的这段时间内,也不知道干嘛的方先生说话了,声音中带着明显的嘲讽:“陪女人睡觉,并不一定非得跟她躺在一个床上,做那种负距离的事儿才叫睡觉。” “什么?” 楚楠楠一呆,接着明白了,人家方圆,压根就没打算跟她做点什么。 那种龌龊事儿,都是她自己想当然的。 方圆,就是只想陪她在一个房间里睡觉罢了。 这让她有些窝火,语气中带有了明显的羞恼:“那你刚才还……” “刚我怎么了?” 方圆打断了她的话:“我没有让你做什么,是你自己说要这样那样的。你是这儿的主人,更是我的雇主,你爱做什么,我除了赞同外,我管得着吗我?” 楚楠楠无话可说了,因为方圆说的没错,从今天下午时,就没说要要把她给占有了,都是她自己那样以为的。 不过这家伙很不要脸,难道不知道‘睡觉’这个词,对女孩子来说有着非比寻常的意义? 还有就是,他刚才进屋在她要脱衣服之前,为什么不解释清楚? 他看光了她,却一点不用承情,还让楚警官自己越想越觉得自己丢人——这得多么卑鄙的人,才能做出这种事? 偏偏,楚楠楠实在无法反驳,更不敢随意撒泼,无论吃了多大的亏,她都得自己忍下去,最多恨恨的瞪他一眼,然后用毛毯把自己整个人都包了起来。 话说,真得没脸见人啊。 尤其是相当刚才自己抱着破釜沉舟的决心时,竟然故意显摆了女性的魅力动作,在那个家伙眼中,肯定就是可笑的搔首弄姿了——楚楠楠很想用毛毯把自己憋死,可仅仅过了几分钟,她就偷偷把脑袋钻了出来。 方圆不说话时,这么静悄悄的屋子里,甚至连他的呼吸声都听不到。 可楚楠楠却能明显感觉到,那个家伙的一双贼眼,正在盯着她,甚至都能看清她心里在想什么,让她有了种红果果躺在他面前的彷徨。 “如果睡不着,就可劲儿去想以往那些开心事。” 方圆的声音,又从角落中传来。 开心事? 我有什么开心事啊? 楚楠楠纷乱的思维,随着方圆这句话的指引,有了一个明确的目标,努力去想自己的开心事。 她老家在东北的山村内,都市人恐怕做梦也想不到那边的环境有多么艰苦吧? 楚楠楠是家里老大,下面有三个妹妹,一个小弟——国策在越贫困的地区,就越没什么执行力度,这是事实。 孩子多,没什么收入,日子过的紧巴巴,这也是事实。 幸亏楚楠楠从小学习就特别好(要想不像堂姐那样十七岁就已经结婚生孩子,就必须走出那片大山,好好学习是唯一的出入),父母还算是个开明的人,咬牙愣是把她攻读到了警校。 总是想方设法勒索楚楠楠的方某人不知道,她是靠勤工俭学上完的警校,参加工作后更是只给自己留下可怜的生活费,其它钱都寄给家里。 幸亏她的运气不错,偶然机会帮了夏小韵一个忙,并成为了闺蜜——任何人有一个小富婆的闺蜜,都能受到某些照顾的。 楚楠楠努力去想找一些让自己开心的事。 可她想来想去,除了想到父亲那张沧桑的脸,弟妹每次看到她回家都会扑过来找好东西吃的样子,实在想不到有什么开心的事了。 可能我的人生中,注定就不会有什么开心事,要不然也不会摊上这么多的破事。 胡思乱想着,楚楠楠伸手关上了壁灯,呼吸声慢慢平静了下来。 今晚是下弦月。 凌晨两点钟左右时,银白色的月光,从窗帘最上方的条缝隙中洒了进来,落在床前。 床前明月光,真的好像霜,尤其是一条线状时,撒在楚楠楠那双塑料小拖鞋上,把上面的几朵蓝色印花照的很清楚,却又平添了一丝诡异。 月光,绣花鞋,貌似永恒的静止,这绝对是拍鬼片的最佳场景。 尤其是当卧室的房门,悄无声息的自己打开之后。 楚楠楠翻了个身,醒了过来。 最起码,她觉得自己醒了,要不然,她决不会再次看到,那个让她迅速憔悴下去的东西。 那是个什么东西呢? 只有不到一米高的高度。 应该是个侏儒吧? 走路还摇摇晃晃的,很慢。 壁灯不知道怎么就亮了,所以才能让楚楠楠看到这个侏儒。 看到他的脸。 那是一张笑脸。 一般来说,人们是喜欢笑脸的。 可此时出现在楚楠楠眼前的这张笑脸,却让她感受不到一丝丝的喜庆,只会让她从骨子里往外冒冷气:那弯弯的眼睛,那弯弯的嘴巴,却总是固定在一个角度上。 笑脸越来越近,已经来到了炕前,贴近了楚楠楠。 她很想爬起来,或者大吼一声,却发不出任何声音,更别说动一下了,只能愣愣的看着看着那双眼睛。 慢慢地,这张笑脸变成了母亲的脸,耳边传来她沧桑的声音:“小卿——” “啊!” 楚楠楠好像发出了一声尖叫,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第38章 :灾难是谁? 砰的一声,一个黑影树上掉了下来,重重摔在了地上,嘴里发出一声吱的尖叫。 尖叫声带着疼痛,更多的却是恐惧。 不到一米高的黑影,从地上翻了个滚,爬起来就向小公园门口蹿去,背后却传来一个声音:“站住。” 声音不高,也不严厉,可这个黑影就像被按了暂停键那样,再也不敢动一下,只是在那儿瑟瑟发抖。 凌晨两点多的公园附近,别说是人了,就连鬼影子也没一个,路灯昏黄的灯光洒在地上,显得那个黑影更加的孤单。 让黑影站住的声音主人,并没有出现,就像喊了一声就走了。 黑影在原地待了片刻,身子慢慢停止了颤抖,试着抬起了脚。 “放下。” 声音再次响起,却是从公园门口不远处的树荫下传来,跟刚才那个声音完全不同,有些尖细。 黑影马上就放下抬起的脚,嘴里吱吱的叫了两声,很是刺耳。 一个人影从树林中走了出来。 这条人影,也是穿着黑色的衣服,比不敢动的黑影要高一些,最起码走路比较稳。 等这个人走过来后,那个有着一张笑脸的黑影,才马上伏在了地上,迅速藏在了他身后,紧紧抱着他的腿,嗓子里发出呼噜呼噜的压抑声。 这个人没有管笑脸,只是看着小路对面的绿化带,恭声说道:“您来了。” 有风吹过树梢的声音,树叶哗啦啦作响,却没谁从那边走过来。 “您还在吗?” 这个人等了一会儿,提高声音再次问了一句。 笑脸从他两条腿的腿缝中钻了出来,一双圆溜溜的眼睛闪着荧光,也向那边看去。 还是没人出来,甚至连风都停止了。 “您既来了,为什么又要走呢?” 这个人微微仰起脸时,昏黄的路灯洒在了他脸上。 是个年约五六十岁的小老头,尖嘴猴腮,满脸的褶子,身子瘦小,比他脚边的猴子大不了多少。 “为什么,不给我一个见见您,报答您恩情的机会呢?” 小老头喃喃的说着,满脸落寞的转身,目光就是一凝。 一个人,就站在他刚才站立的那丛树荫下。 那个人的眼睛在树影中闪了一下,淡淡的说:“钱猴王,你是越老越贪了。你藏在衣领中的那七颗血钻,就是在南非掀起腥风血雨的北斗七星吧?” 叫钱猴王的小老头,瞳孔骤然一缩! 他表面上去穿的很寒碜,可在他的后背衣领内,却藏有七颗血钻,名为北斗七星。 北斗七星去年夏天刚刚被开采出来,就在南非掀起了腥风血雨,至少有两百个以上的人,为了争夺它们而丧命。 听说有国际大收藏家,为得到它们开出了高达三千万英镑的高价。 最后落在了钱猴王手中。 北斗七星有多么贵重,这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钱猴王敢肯定除了自己之外,所有知道他接触过北斗七星的人,都已经去了另外一个世界。 鬼,是无法告诉任何人,这七颗血钻藏在他衣领内的。 可对面这个人却知道了。 这只能证明,钱猴王在冲着对面说话、等待时,那个人曾经悄悄的来过他背后,并用他无法想象的手段,找到了北斗七星。 他没有发现,藏在他背后的猴子,也没有发现。 钱猴王瞳孔骤然一缩时,下意识的抬手去摸后衣领子。 手指刚碰到衣领,却又放了下来:那个人要想偷他的东西,他能保得住吗? 更何况,北斗七星本来就是钱猴王拿来献给他的。 “不用看,我没有拿。” 那个人又说话了。 钱猴王却飞快的拿出了那七颗血钻,双手捧在了掌心。 昏黄的灯光,一下子好像亮了很多,血钻在灯光照耀下,反射出璀璨的光泽,足够吸引世间任何人的贪婪,包括钱猴王的猴子。 站在树影下的那个人,目光却始终平静的就像水。 “这些,本来就是给您的,还请您收下。” 钱猴王慢慢躬身,把双手捧在了笑脸猴子面前。 猴子脸上画着脸谱,左耳后面还有微弱的红点闪过--这应该是个远程无线传声器之类的,再加上它右耳后那个能散发出某种烟雾的小机关,足够让楚楠楠进入梦魇,联想到她的母亲。 猴子很怕那个人,犹豫了下才拿过血钻,弯腰低头快步走到了树影那个人面前,乖乖的跪在了地上,两只爪子举过头顶,嘴里轻轻的吱叫了一声。 那个人从猴爪中拿起一颗,只看了一眼,就随手扔在了猴爪中,没有哪怕是丁点的留恋,好像不知道他放下的是四百万英镑那样,只是由衷赞叹道:“果然是好东西,贵在七颗大小、色泽、纯净度相差无几。三千万英镑,还是便宜了些。” 看到这个人只是称赞,却没有要收起的意思,钱猴王眼里闪过明显的失望,再次躬身说道:“还请您收下。” “你知道我不会收下的。” 那个人淡淡的说:“当初我就说了,我救你儿子只是无意中碰到了,就算他不是你儿子,我还会那样做的。所以你不用为此感激我。” 钱猴王,身为十二星君中的佼佼者,在国际道上闯出了诺大的名头,纵横江湖数十年,绝对是那种让国际刑警头疼的厉害人物。 历经数年的调查,各国衙门确定钱猴王是无亲无故的独行大盗,却不知道他还有个儿子,就在美国生活。 四年前,钱猴王的儿子被当地某黑暗组织瞄上,绑架了他,在拿到满意的赎金后,却失信的要撕票。 恰好,那个人救了他。 钱猴王总想报答他的恩情,这么多年来却一直没有机会--因为他从没有见过那个人的本来面目。 但钱猴王相信,总有一天会碰到那个人。 就为报答他的恩情,钱猴王才想方设法的拿到了北斗七星。 可是现在,那个人却懒得多看一眼,仿佛猴子爪中的血钻,只是七颗石头罢了。 这让钱猴王很彷徨,颤声说:“您,您为什么不收下我的谢意呢?” 那个人看着他的眼神有些冷:“钱猴王,你身上只有北斗七星?” 钱猴王艰难的咽了口吐沫,说:“北斗七星,是我一个人的真心--当然,还有一些别人的东西。” “那些人都是谁?” 那个人问道。 钱猴王如实回答:“我们十二星君之外,还有一些人。” “什么样的灾难,能让平时相互厮杀的十二星君联手,还无法抗衡?” 那个人来了兴趣。 如果十二星君没有遇到躲不过去的灾难,他们不会联手,更不会由钱猴王出面,来找他寻求帮助。 钱猴王嘴唇抽了几下后,才喃喃的说:“不知道。” “不知道?” 那个人笑了。 笑声很低,却很清朗,很动听:“连灾难从哪儿来都不知道,你们为什么这样害怕?” “因为我们的亲人。” 钱猴王满嘴都是苦涩。 灾难绑架了十二星君的亲人,威胁他们做件事。 能够把十二星君也吃的死死的,会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人物? 那个人越来越有兴趣:“灾难要挟你们做什么?” “这就是最让我们害怕的事。” 钱猴王苦笑一声:“如果灾难明说让我们做什么,凭着我们十二星君的联手,做不到的事情还不多。可是偏偏……唉。” 钱猴王叹了口气时,那个人说话了:“偏偏,绑架你们亲人的灾难,到现在为止,却没有让你们做任何事。所以,你们想请我出去帮你们。” 亲人被人绑架后,最怕的不是绑匪索要什么,而是保持绝对的沉默,那样才是最让人心慌,害怕的。 钱猴王如实回答:“是,除了您之外,我们想不到还有谁能帮我们。” “银环蛇呢?” 那个人问道:“他也跟你们一样,被灾难支配?” 钱猴王回答说:“是的,但我们跟他从没有任何交往。我们找上那个女警,也只是利用他的死,用您所熟悉的方式,引您出来。” “呵呵,怪不得她到现在还活着。” 那个人晒笑了一声:“我知道了,利用你们来找到我,其实这才是灾难的目的。” 钱猴王有些茫然的问道:“什么目的?” “你们利用银环蛇之死,装神弄鬼的让女警精神几近崩溃,最终成功逼出了我,希望我能帮你们。” 那个人慢悠悠的说:“就在你们觉得成功了时,却不知道这才是灾难正想要的结果。” 钱猴王恍然大悟的样子:“啊,灾难的最终目的,其实就是您!” “所以我很奇怪,灾难既然有你们,那么还有什么做不到的事,非得让我出马呢?” 那个人说着,抬脚轻轻踢了猴子一脚。 猴子如释重负,转身飞快的跑到了钱猴王身前,纵身一跃趴在了他背后。 “我……不知道。” 钱猴王挪开了目光。 那个人没有再说话,钱猴王也赶紧闭上了嘴。 很静,又起风了,催动树叶,能听到露水滴落的声音。 远处,传来火车的一声鸣叫,打破了此时的死寂。 那个人说话了:“钱猴王,你走吧,我是不会淌这次浑水的。” 钱猴王不甘心的说:“可是,在银环蛇死了后,您就已经被卷了进来。” “那是我的事,跟你们无关--” 那个人说到这儿时,忽然明白了什么,低声厉喝:“钱猴王,你敢骗我!?” 钱猴王的脸色,猛地苍白,下意识的转身要跑,却又停住脚步,低头哑声问道:“对、对不起,我不能主动把她说出来,要不然我们的亲人,就会死。” 那个人没说话,只是死死盯着他。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钱猴王才慢慢地抬起头,却发现那个人已经不见了。 “您还在吗?” 钱猴王才小声问道。 没人回答,看来他真得走了。 钱猴王这才长长的松了口气,抬手擦了擦脸上的冷汗。 第39章 :作价三十万 楚楠楠缓缓睁开了眼。 眼神茫然中带着惊悸,哪怕是早上刚一睁眼,她也无法忘记那骇人的一幕。 她盯着天花板,眼睛很久都没有动一下,好像一转头就能看到那个诡异的笑脸,幸亏这时候晨光已经映照在了窗帘上,天亮了。 不管凌晨出现的那个骇人笑脸,是梦境中的幻觉,还是真实存在的,但在天亮后都会不见了,只给楚楠楠留下无法承担的精神压力。 昔日那么英姿飒爽的楚警官,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憔悴成这样,这已经是她很要强了,要是换成别的女人,肯定早就疯了。 我什么时候才能被折磨的疯掉? 楚楠楠眼眸中浮现出浓浓的痛苦时,却听到了一阵呼噜声传来。 其实呼噜声一直都在响,只是她刚才沉浸在那个可怕的笑脸中没有注意到罢了。 猛地,在她全身神经蓦然绷紧时,本能的翻身坐起,看向了卧室东北角。 卧室的东北角,放着个挂衣架,上面挂着她那件米色风衣,一双腿子从风衣后面伸了出来。 这是谁的腿? 怎么会在我的卧室中? 楚楠楠张嘴,刚要发出一声女人本能的尖叫声,脑海中却又忽地闪过一个名字:方圆。 一下子,她想到了早就该想到的事:就在昨天下午,她给了方圆三十万,并答应了他三个条件,才‘雇佣’他来为自己解决问题。 问题,并没有因为方圆的到来被解决,楚楠楠昨晚还是被吓昏了过去,可今早醒来后,方先生却在那儿呼呼大睡。 难道他没有看到那个诡异的笑脸? 还睡得这样香。 我付出那么大的代价,不是让他跑来我卧室呼呼大睡的。 不知道怎么回事,楚楠楠很生气,甚至忘记了那个笑脸,忽地掀起毛毯跳下了炕,全然不顾现在就穿着一身黑色轻纱睡衣,赤脚快步走到挂衣架前,抬脚就踢向他的下巴:姑奶奶花那么大价钱请你来护驾,可还是被吓了个半死,你有什么脸在这儿睡觉? 啪的一声,楚楠楠的右脚即将踢在他下巴上时,明明睡得很香、嘴角都流出哈喇子来的方先生,却忽然抬手,精准的抓住了她脚腕。 “猪蹄吗,这么臭。” 方圆睁开了眼,看着手中这只秀气白腻的小脚,满脸的不解。 右脚被抓住后,楚楠楠心中吃惊,本能的向高处抬脚时,却听那家伙忽然哇的一声叫:“哇,走光了啊,好羞人!” 楚楠楠这才意识到,她是真空穿睡衣的,现在脚被抬起,她最为隐秘的部位,恰好被坐在地上的方圆看了个清楚。 “混蛋!” 楚楠楠的脸攸地涨红,猛地挣开他的手,正要做下一个动作时,就听方圆叫道:“靠,昨晚又不是没看过,有什么值得生气的?” 就像被人用棍子狠狠砸了脑袋一下那样,楚楠楠呆住了:是啊,昨晚俺可是守着他脱掉衣服的。该看的,不该看的,都已经被他看光了,现在再被看,又有什么值得生气的? 趁着楚楠楠发呆,方圆一骨碌从挂衣架后钻了出来,站在炕前展开双臂伸了个大大的懒腰,高声朗诵:“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楚警官,早上好。” “早上好。” 楚楠楠木然的回了一句,转身看着他:“昨晚,你就在这儿睡了一个晚上?” “是啊,虽然屁股下面还垫着个沙发垫子,不过总不如在炕上睡觉舒服啊。” 抬手打了个哈欠后,方圆精神好了许多,顺势坐在炕沿上,一双清澈的眼睛在楚楠楠身上扫落扫去:“楚警官,昨晚睡得还好吧?” 楚楠楠已经懒得再掩盖自己身子了,只是瞪着他:“昨晚,你都看到了什么?” “没看到什么啊?” 方圆满脸莫名其妙的样子。 “没看到什么?” 楚楠楠向前走了一步,俊俏的脸庞有些狰狞,很吓人的样子。 “啊,看到了,我想起来了,看到了!” 方圆可能被楚楠楠的样子给吓着了,连忙改口。 “快说,看到什么了?” 楚楠楠赶紧问道。 “我看到什么了?” 方先生微微歪着下巴,一副回忆的样子:“我看到高山,平原,芳草,高山上还镶嵌着两枚红宝石,这些东西组合在了一起,组成了一具完美的身——” 在方圆说什么高山平原时,楚楠楠还是愣了下。 但当他说到红宝石时,她就猛地明白了:这家伙,在形容她的身子。 无与伦比的愤怒,让楚楠楠尖叫一声,猛地纵身扑了过来,双手十指张开,一副不掐死他绝不罢休的样子。 她快疯了。 不,是已经疯了! 她付出全部的代价,请方圆来,就是为了被他轻薄,玩耍的? 方圆及时一个翻滚,楚楠楠重重砸在了他身边炕上,就像母大虫那样嘴里咆哮着,翻身跃起时,方圆已经兔子般的窜出了卧室,咣的一声把房门关上了。 砰的一声大响,楚楠楠在踹门,还伴随着她凄苦的叫声:“你个混蛋开门,让我杀了你!” “要不然说女人基本都是脑残体呢,明明嘴里喊着要杀某某某,却让人家给她开门提供方便,以为男人像她那样蠢?真是没救了。” 方圆右手紧抓着门把,又打了个哈欠,才喃喃的说:“踹吧,反正又不是我家门——这时候发怒,是最好的调节心理办法。哥讨厌这种治疗方式。” 当一个人的精神出现问题,总会莫名其妙联想到死,对什么都无所谓(楚楠楠就是这样)时,想办法让她暴怒一场,就能起到明显的调理效果。 暴怒虽然伤身,可怒火却同样能把身体里那些阴晦都烧干净,对尽快恢复健康心态,有着决定性的作用。 这也是方圆故意激怒楚楠楠的原因。 幸亏门板是那种实木门,要是那种三合板的,楚楠楠早就破笼而出,才不会在里面咆哮着让方圆开门。 砰、砰砰! 明明这种坚固的实木门板,不是楚楠楠用肩膀撞开的,而且门板是向外开的,她的猛撞起不到任何作用,可她还是疯了般的狠撞,方圆都有些担心她肩膀会撞破一层皮。 几分钟后,撞门声慢慢地停止了。 方圆觉得,应该有哭泣声传来——女人在受到羞辱狂怒过后,不都该流眼泪的吗? 不过他没听到哭泣声,只能听到楚楠楠拉风箱似的喘气声。 喘气声也逐渐平息,却还是没有哭泣声响起。 “这小泼妇的心理素质,愣是要的。” 方圆由衷的赞了一个后,才松开门把走进了洗手间内。 等他解决完个人卫生,又凑在水龙头上喝了口凉水,用手指头刷完牙,开门走出来时,楚楠楠已经坐在了客厅沙发上,脸色很平静,看不出一点点发狂的样子。 更没有方圆最担心的消沉。 她的样子还是那样憔悴,眼睛却亮了很多。 这就表明方圆的方法起到了效果,紧缠着她的那些消极东西,都被怒火燃烧殆尽,她身上已经有了明显的生机出现。 擦了擦嘴巴,方圆问道:“怎么样,感觉好多了没有?” “好多了。” 楚楠楠怀里抱着个沙发垫子,看着方圆:“你是故意激怒我,为了我好。” “你还不算是太傻。” 方圆夸了她一句。 楚楠楠没理睬他的夸奖,问道:“能告诉我,昨晚你看到了什么?” “无论我看到什么,这都不重要了。” 方圆走到她对面沙发上坐了下来,笑道:“重要的是,你付出的那些代价,并没有白白的付出。从今晚开始,就不会有任何邪魅东西来打搅你了。这一点,我可以我的人品来保证。” “你有人品?” “楚警官,你这是在侮辱我!” “我想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 楚楠楠相信方圆没撒谎,他说没事了,肯定就会没事了,但她还是想知道他昨晚看到了什么,又是怎么处理的。 这也是人之常情,更何况她又是好奇心很重的女人。 方圆没说话,伸出了右手。 楚楠楠有些不解:“什么?” “钱。” “什么钱?” “想知道为什么,没有三十万,我是不会告诉你的。” 方圆很认真的回答。 楚楠楠咬牙:“你怎么不去死?” “这是个愚蠢的问题,我拒绝回答。” 方圆从沙发上站了起来,目光扫过楚楠楠睡衣领口内,有些可惜的咽了口吐沫。 楚楠楠立马把沙发垫子挡在了胸前,但接着就放了下来,眼神闪烁的仰视着他:“我陪你睡觉,作价三十万。” 她很惊讶自己为什么会说出这句话。 更惊讶的是,她在说出这句话时,没有丁点难为情的样子,就像她给小贩两块钱,人家给她一杯豆浆那样自然。 方圆倒是愣了一下,接着转身就走向门口:“当我是傻瓜吗?三十万,我可以找三十个比你温柔一百倍的女孩子。” “你要去哪儿?” 楚楠楠脸好像红了下,也跟着站了起来。 方圆叹了口气:“上班。再不走就要迟到了,你那个变态闺蜜会扣我薪水的。唉,上班狗伤不起啊。” “等等,我有件事要告诉你。” “啥事?没有附加条件吧?如果有的话,那我就不听了。” “小韵——要对付你。” 楚楠楠说出这句话后,垂下了眼帘。 她觉得,出卖闺蜜是行为很可耻。 方圆嗤笑一声:“切,这算啥事?整个神通快递总部的人都知道。” “不是的,她给你挖了个陷阱,准备把你送到大狱里蹲几年!” 楚楠楠连忙把夏小韵跟她说过的那些,说了一遍。 “给我使美人计?嚯嚯,我喜欢。” 方圆怪笑了两声,上下打量着楚楠楠:“你跟我说这些,不是担心我被算计,而是担心夏脑残会吃亏吧?毕竟你知道哥有多厉害。” 第40章 :好心被当了驴肝肺 楚楠楠冒着出卖闺蜜的良心谴责,把夏小韵要暗算他的事说出来,就是担心他会上当。 可这家伙却毫不领情,反而说她是担心夏小韵会吃亏。 真是好心被当作了驴肝肺! 这就怒了,举起抱着的沙发垫子狠狠砸了过去,尖声叫道:“滚!” 方圆随手把沙发垫子打在了一旁,可能是终于发现楚楠楠是好心了,这才抱歉的笑了笑:“楚警官,作为回报,给您个忠告。其实依着你的脾性,你还真不适合干警察这一行。你太冲动,喜欢意气用事,早晚连怎么死得都不知道。” 方圆说话时做出了防御姿势,看来他在提防楚楠楠会发脾气,哪怕说的是真话。 真话,一般才是最伤人,也是最容易激怒别人的。 出乎意料,楚楠楠没动手,甚至脸上的怒气就慢慢消散了。 方圆这才松了口气,知道她听进了自己的劝告:“好了,我得走了,至于您怎么想,怎么做,那都是您的事,我就是本着为您好,给您提个醒罢了。” “那你说,我不干警察了,我做什么合适?” 楚楠楠想了想,说:“你觉得,我去经商怎么样?” 看来,她也好像知道自己并不是特别适合干警察这一行。 她在警界干的如此出色,那是因为家庭压力太大,逼的她不得不全力以赴,每天神经都绷的很紧,就算没遇到当前这种事,早晚都会出问题的。 方圆笑了,很轻蔑的笑:“你去经商?有多少,能赔多少,最后还得落下一屁股债,恐怕到时候把你给卖了,你也还不起。” 楚楠楠没理睬他的冷嘲热讽,继续问道:“那我转为文职?或者去某公司上班?” 方圆毫不客气的说:“你会把你上司给气死。” 楚楠楠的脸有些黑:“那你说,我最适合做什么工作?” 方圆很不负责任的说:“那是你的事,跟我没关系,我就给你个忠告……” 楚楠楠打断了他的话:“以前或许没你的事,可现在有了。” 方圆愕然:“啥意思?” 楚楠楠冷笑:“让我不干警察,是你提出来的,那么你就得帮我找到适合我的职业。要不然,以后我出事了,你就是罪魁祸首。” “卧槽,不带这样的啊。” 方圆有些傻眼,有种被讹诈的感觉,抢在楚楠楠又要说什么之前,赶紧开门蹿了出去,嘴里还嘟囔着:“以后谁再好心跟人忠告,谁他特么的是王八蛋!” 楚楠楠住在三楼,方圆当然没必要坐电梯,直接走楼梯就可以了。 可能是被楚楠楠的蛮不讲理给气昏了头,他在出门后竟然走上了四楼楼梯,直到快到拐角处时,才醒悟过来这是在上楼,又小声骂了句什么,转身急匆匆的走了。 方圆不知道,如果他要是走过楼梯拐角,就能看到一个女人。 一个身穿白色风衣的女人,就坐在四楼的楼梯口,手里抱着个布偶玩具。 这个布偶玩具是个狗,样子有些像毛驴,手工缝制的,做工很拙劣,甚至有些丑。 可女人低头看着布偶的眼神,却像是看着世界上最珍贵的宝贝,那张妩媚到让人不敢多看一眼的脸上,慢慢浮上一抹神秘的笑容,喃喃的自言自语:“做什么工作好呢?” 无论是做什么工作,方圆都觉得要比给夏小韵当助理好。 最起码,不用在一整天内,都被指使的团团转。 谁家的总裁助理,连刷车这种粗活都干啊? 方圆得干,尤其是在夏副总心情不怎么样时. “最多再熬三个月,哥就解脱了。” 把水桶里的水泼在地上后,方圆抬头看了眼西边的太阳,顺手把水桶扣在地上,坐在上面点上了一颗烟。 不知不觉中,一天就在忙碌中度过了。 哪怕方助理一整天都忙的脚后跟磕打后脑勺,可依然没有逃脱被夏副总罚款的厄运。 很苦比。 更为苦比的是,到目前为止,神通快递总部内的所有员工,都已经看出他是夏副总的‘职业出气筒’了,再也没谁在乎他自称是夏副总男朋友的事了,就连客服小妹燕子看他时,眼神中都带着怜悯。 切,一个小丫头,她懂得几个问题? 她知道方助理是甘心犯贱,自找修理,就是为了给自己压力,再化为动力,从夏副总那儿,学到更多商场运作手段吗? 再不怎么待见的助理,也能借着在接近大老板的机会,学到许多在别处学不到的东西。 燕雀,安知鸿鹄之志? 方先生坚信,当有一天他以大老板身份走进神通快递总部时,肯定会让这些看不起他的短视者眼珠子都瞪出来。 他非常喜欢那种感觉。 不过——就在方助理幻想到最得意时,眼神却又黯淡了下来,就像被什么阴云给蒙住那样:其实当初只要他学会妥协,他又何必这么费尽心机的偷师呢? 像夏小韵这个层面的老板,压根不会被他看在眼里,只要他高兴,随时都能让神通快递破产。 一个只在快递行业极力发展的公司,就像一根腿走路的人,很容易被绊脚石给绊倒在地上,彻底的垮台。 尤其是夏天问这个神通快递的创始人,好大喜功爱面子:公司总部,有必要搞这么一栋大楼,招这么多员工吗? 架构臃肿,就为了能让更多人在看到他时,恭恭敬敬的称他一声夏总? 就算夏小韵再是商场奇才,再能干,在快递员高速发展的今天,又能支撑多久? 别以为方助理没有看到夏副总有时候会独自发呆,她肯定是在犯愁,该怎么说服好大喜功的父亲,按照她的思路去打理公司吧? 光鲜的背后,其实是竭力掩盖的满目苍夷。 夏脑残要是垮台了,会是一副什么狼狈样? 哥很希望那一天早点到来啊。 就在方助理从自己的心事,转嫁到夏小韵所面临的危机上,联想到她破产后会有多么落魄时,手机响了起来,打断了他的臆想。 他拿出手机,只来得及看到林武的来电显示,屏幕就黑了。 没电了。 “方助理!” 有人在叫方圆。 方圆回头一看,就看到燕子站在大厅门口台阶上,正冲他摆手,示意他过去。 “嚓,真是虎落平阳被犬欺啊,连一个小客服都敢对哥指手画脚的了,难道她不该颠颠的跑过来,脸上带着最谄媚的笑着说话吗?” 方圆低声嘟囔着,大声问道:“叫我干啥?” 燕子喊道:“你过来,快点,夏副总找你呢!” “那脑残又找我啥事?” 不管方助理再怎么不爽燕子的态度,可还是掐灭烟头走了过去。 夏小韵一个人在办公室内。 方圆进去时,她又在习惯性的发呆,直到听到脚步声后,才抬起头看着他,黛眉微微皱起:“你干什么去了,这么久才来!” 方圆指了指裤脚上的水渍,说:“我去刷车了啊。电梯总是下不来,我等了几分钟。夏副总,您找我有事吗?” 夏小韵才没有因为指使方助理去干刷车的活儿就愧疚,淡淡的说:“你抓紧收拾一下,下班后送我去个地方。” “下班后?” 方圆愣了下:“都下班了,我还……” 夏小韵不耐烦的打断他:“让你去,你就去,啰嗦什么呀?怎么,又想被扣钱了?” 其实也不怪方圆提出疑问,毕竟这些天以来,夏小韵可从没有在下班后还指使他做什么。 “随便你吧,大不了扣到后年。” 现在方助理对被罚钱已经免疫了,才不会心疼。 “你——哼。” 夏小韵一瞪眼,接着冷哼了一声,摆手正要让他出去时,却又拉开了抽屉,从里面拿出一个信封,扔在了桌子上,淡淡的说:“喏,给你的。” “这里面是啥?” 方圆走过来,拿起信封打开一看,里面竟然是几千块钱。 他有些疑惑:“这些,是给我的?” 夏小韵反问道:“耳朵有毛病,没听清我刚才的话?” “听清楚了。” 方圆说着抬起头,四下里看。 夏小韵有些不解:“看什么呢?” “我在看有没有监控器之类的。” “什么?” “我很担心,我拿着这些刚走出办公室,你就报警我偷了你的钱,把我送去蹲局子啊。” “胡说八道,你不愿要就拿过来!” 夏小韵大怒,站起身一把抢过了信封。 方圆翻了个白眼,冷笑道:“被我看破后羞恼成怒了吧?我就说呢,你这么看我不顺眼,变着法的往死里整我,现在忽然给我钱,就是给我下套呢。夏副总,你也太小看我的智商了。” “你、你真是不可理喻!” 夏小韵狠狠瞪着他,过了片刻后竟然没发脾气,坐下来后拿起手机,翻开了记事本。 方圆很熟悉这个记事本,里面记载的内容,大部分都跟他有关。 “这一次,您又要罚我多少啊?” 方圆满脸不屑的盯着手机。 夏小韵没理睬他,找到记载他那些‘斑斑劣迹’的罚款记录,葱白般的手指在上面点击了几下,最后点了删除。 随着一个对号从屏幕上闪过,跟方圆所有的罚款记录都消失了。 他很诧异:“夏副总,您是不是哪儿不舒服?” 夏小韵皱起黛眉:“我怎么就不舒服了?” “您要是舒服的话,怎么可能会失去理智,把这些删除,还又给我钱呢?” 方圆很关心的说:“要不,我带您去医院神经科检查一下吧?得了这种病,得早治——哎,别总拿手机乱扔好不好?这会砸破脑袋的!” “你、你给我滚,滚!” 夏小韵咬牙切齿的样子,一点美女总裁的风度也没有。 方圆转身就走。 能够把夏脑残气成这样,是他当前最大的乐趣了:在逆境中尽可能的寻找快乐,是让自己更坚强的绝佳办法。 “回来!” 只是他心里吹着口哨快要走到门口时,夏小韵却又叫住了他。 第41章 :神通快递的困境 方圆只好转身走了回来:“夏副总,您还有什么训示?” “把这些拿走吧。” 夏副总把信封推到了方圆面前,冷冷的说:“你放心,我给你这些钱不是圈套,这是你在公司这些天应得的报酬。从明天开始,你就不用来上班了。” 她这番话,还真是出乎了方圆的意料:“怎么,你不想收拾我了?” “想。” 夏小韵很干脆的回答。 “那你为什么要收手了?” 方圆说:“我都已经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来迎接更猛烈的狂风暴雨了。” “你不用问为什么,只能说你运气特别好罢了。” 夏小韵冷笑着说:“本来,我打算在提拔你当助理后,会设计个陷阱,让你去监狱蹲个三五年的,谁让你那么招人恨,敢得罪女人了?” 听她说出这些话后,方圆才确定她是真得要收手了。 因为早上时,楚楠楠就已经出卖了她,把她设计陷阱的事儿说了个底掉。 现在她主动‘坦白’了,那就只能证明她不想再跟方圆玩下去了。 说起来,夏小韵还算是有点良心的——最起码,没有白白使唤方先生这些天,按照当初签订的用工合约,给他开出了五千块钱的工资。 夏小韵没心情欣赏方圆脸上的诧异神色,继续说道:“至于解除合同,我会通知人事处的。总之,从明天开始,你就跟神通快递没任何关系了。但你给我记住,以后都不要再惹我,要不然我会让你生不如死。” “除非我脑子被驴踢了,我才会主动招惹你。” 方先生做了个保证后,试探着问道:“夏副总,你遇到什么事了?” “你很好奇?” “男人也有好奇心的。” “那就继续好奇吧。” 夏小韵低头,拿起一份文件看了起来。 这脑残患者,到底是遇到什么事了? 抱着这个极大的疑惑,方助理走出了办公室。 夏小韵虽然没说什么,方圆却能察觉出她遇到大事了。 真正的大事,要不然也不会让她丧失整治他的乐趣。 方圆回到了自己办公室内,斜躺在沙发上,盯着天花板想:难道说,神通快递被哥给诅咒的,真要破产倒毙了? 不可能啊,夏脑残在前几天的月度总结会议上,还极大夸赞了各区域经理,并立下豪言壮志,说要在半年内搞定黑鸟商城,力争让所有商城所有卖家,都首选神通快递来着。 黑鸟商城,是当今网购的最大平台之一,虽说无法跟以某只猫命名的网购平台相比,但在每年的七七情人节时,也会举办双十一此类的活动,那一天的商城营业额会高达上百亿。 如果神通快递能把黑鸟商城所有卖家的快递业务招揽过来,绝对能够成为国内快递行业的老大。 方圆记得很清楚,夏小韵当初宣布这条消息时,她那些忠实的走狗,在鼓掌时可是差点把人耳朵都震聋了。 如此大好形势下,神通快递怎么会破产? 肯定有别的原因。 什么原因,能让夏脑残发现她的人性? 方圆百思不得其解。 不过,他才不会为了这种事伤脑筋,唯一有些遗憾的就是,他以后没机会从夏小韵那儿偷师了。 “唉,说起来,夏脑残还是个不错的人嘛。” 瞪着天花板想了老半天的方圆,坐起来拍打了一下信封:“好吧,看在她良心未泯的份上,今晚我就陪她走一趟吧。只是,她会带哥去哪儿呢?” 夏小韵下班后要带方圆去哪儿,答案很快揭晓了。 傍晚七点半,方圆驾车来到了唐王大酒店。 唐王大酒店是本市两家五星级酒店之一,据说里面一碗面条都能卖出两百块钱的高价,可这个世界上总不缺少钱多人傻的脑残,而且来挨宰时,还都穿上最正式的衣服。 夏小韵也是这样。 今晚她换上了一身黑色礼服,就是豪门名媛参加正式宴会的那种衣服,果露着小半个肩膀,也不担心会被人拿眼珠子占便宜。 下车前,她还又拿出小镜子来,对着修了修嘴唇。 从后视镜内观察她的方圆,忍不住的嘴贱:“打扮的这样漂亮,风骚,好像着急向外推销自己那样。” “你懂几个问题?” 夏小韵习惯性的训斥了他一句,眼神却黯淡了下来,更是轻轻叹了口气:“唉,其实你说的也没错,我就是要向外推销自己。” “哦?” 方圆男人的八卦之火登时熊熊燃起:“原来真是这样啊,快跟我说说,那男人是做什么的,多大了,有哥长的帅吗——用这眼神看着我干啥,很奇怪吗?别忘了你可是美女总裁啊,我们小老百姓有几个不喜欢窥探你们的私生活?” 方圆这番话倒是没说错。 虽说夏小韵在社会上没啥影响,不过在神通快递那可是绝对是被关注的,别说员工们会对跟她相亲的对象感兴趣,相信就算她饭后打个饱嗝,就会被大家引论半天的。 名人嘛,都能起到这样的白痴效应。 夏小韵看着他的眼神冷了下来。 方圆绝对脖子后面冒凉气,这才意识到自己有些嘴碎了,讪笑着说:“呵呵,不愿意说就算了,反正我也就是随便问问,今晚之后,咱们之间就再也没啥关系了。” 方圆最后这句话,却打动了夏小韵,自言自语的说:“是啊,从明天开始,咱们就没什么关系,是陌生人了——我要是有什么心事,是不是可以对陌生人说呢?” 方圆却不愿意听了:“算了,你还是别说了。” 夏小韵很奇怪:“你刚才不是还很有兴趣吗?” “刚才是没发现你满腹的心事、牢骚,还有哀怨。” 方圆说:“现在发现了,当然不想再听了。” 夏小韵问:“为什么?怕被我传染?” “对,你说的不错,我真怕被传染。难道你不知道,负能量会影响人的吗?” 方圆很有心得的说:“能量感染人,这是很正常的。我被正能量感染后,会积极向上,觉得生活更美好,要是被负能量感染,则会怨天尤人。” 夏小韵高兴了:“真是这样啊?那好,我今晚得感染感染你,反正你也不是什么好人。” “别说!” “我非说不可!” “你要是真敢说,小心我跟你着急!” 方圆抬手捂住耳朵,心中却很得意:脑残就是脑残,没看出我是幸灾乐祸吗? 夏小韵抬手,愣是把他捂着耳朵的手拽下来,开始传染他负能量。 到昨天之前,夏天问在夏小韵心中,绝对是全天下最好的父亲,偶像。 毕竟夏天问在十数年之前,只是个搞物流的小老板,全部身家加起来也超不过十万块,但后来愣是创建了神通快递公司,一跃成为本市的优秀企业家,亿万富翁。 试问哪一个当女儿的,在摊上这种能干的老子后,不为之自豪,骄傲? 夏小韵更是这样,从上初中起,就努力学习,立志长大后能帮父亲,把集团发展的更为壮大,并在大学毕业后,初步实现了自己的理想。 经过两年的历练后,夏小韵已经在商场上展露出了她在这方面的天才,并取得了不俗成绩,这让她‘野心’更大,才试着要垄断黑鸟网络商城的全部业务。 可就在夏小韵擦拳磨掌,准备在商场上大显身手时,一声霹雳却从天砸下,把她彻底给霹懵了。 就在昨天傍晚,夏天问从南方回来了,也说了一些让夏小韵今天总发呆的话。 夏天问能创建神通快递,并发展到今天的规模,诚然有他的心血在内,但主要原因则是,他是被人捧起来的。 十数年前,夏天问在开着箱货四处送货时,偶尔认识了一位贵人。 这位出身豪门的贵人,很欣赏聪明能干的夏天问,就跟他联手创建了神通快递公司:他在幕后运作,夏天问在前台苦干。 股份是三七分成,夏天问占七成,毕竟他得把全部心血都倾注在上面,贵人只需动用他的关系就行了。 最终,经过多年的苦干后,神通快递有了当今的规模。 “我进了公司后,才知道每年要拿出三成利润给那位贵人。” 说到这儿时,夏小韵自嘲的笑了笑:“更知道我们公司发展到今天,并不是因为我爸能干,是因为跟我们公司打交道的所有客户,都在买贵人的账。其中,也包括黑鸟平台。” 方圆插嘴说:“看到那位贵人啥也不干就等着分钱,你不甘心?” “我怎么不甘心了?如果可以,我还想把股份再多给他一些,这样才能让神通快递走的更远,更加壮大。” 夏小韵抿了抿嘴角,继续说:“可是你不知道,那位贵人,从来都不在乎这点钱。” “卧槽,神通快递每年三成的利益分红,也不是个小数字了吧?毕竟又不需要太大的投入,只是靠关系,他还不在乎?” 方圆低声骂了句。 他说的声音虽然低,夏小韵却听到了:“如果你知道神通快递公司的成立,只是他跟好朋友打赌的产物,你就知道——算了,真正贵人的生活,你永远都搞不懂。总之,神通快递壮大也好,垮台也罢,都在那个贵人的一念之间。” “那个贵人,跟你今晚来相亲,有什么关系?” 方圆问出这个问题后,忽然明白了过来:“啊,我知道了,肯定是那位贵人看你漂亮,想要娶你。” “白痴。” 夏小韵白了她一眼:“贵人怎么可能娶我这样一个小人物?更何况,人家早就成婚了。” “那你今晚要跟谁相亲?” 方圆疑惑的问:“难道说,贵人要让你给他当姨太?” 当姨太就是当小三,情人。 方圆以为夏小韵会因为他这样说而生气时,她苦涩的笑了笑:“不是他,是他最看重的一条走狗,看上了我。” 第42章 :无助的夏小韵 夏小韵又笑了:“走狗这个词,还是跟你学的。” 以往方助理在跟夏小韵斗嘴时,就经常嘲笑她那些能干的手下就是走狗,直到他也被夏副总当走狗使唤后,才绝口不提这个词了。 “哦,原来是他的走狗对你感兴趣啊。” 方圆毫不在意的说:“不过这也没什么呀,既然他最被那个啥的贵人所看重,就说明他的发展前途还在你老子之上。你要是嫁给他,也没什么不好的。” 夏小韵淡淡的说:“如果那条走狗,也结婚了呢?” “他要是结婚了还看得上你,那就是想……” 方圆随口说到这儿,脸上浮现出惊讶的神色,骂道:“嚓,不会是想让你给他当姨太吧?” 夏小韵嘴角猛地抽了几下,才恢复了正常,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现在是不是觉得,我的命其实很苦?” 她这样说,就等于承认了方圆说对了。 方圆承认,在跟夏小韵接触的这些体内,尤其是在被无辜扣薪水时,就会对她各种诅咒。 当然了,不会诅咒她给某人的走狗当姨太——这样的诅咒,太轻了。 可在夏小韵真摊上这种事,尤其是看到她眼底那深深的痛苦,绝望还有无助后,方圆竟然有些后悔以往对她的诅咒了。 不管这妞儿有多么脑残,可恶,其实本性还是不坏的,要不然也不会在放过他时,还会给他发薪水。 本能的,方圆脱口就说:“那你傻呀,给一条走狗去当小三?就算你喜欢给人当小三,也得去给那位贵人去当才对啊。不管怎么说,你白富美的样子还是很迷人的,没必要这样糟蹋自己。” 夏小韵苦笑时的样子,一点女总裁该有的气度都没有:“呵呵,我要是能抗拒的话,你觉得我会像你说得这样贱?” “你倒是不贱,最多有些脑残。” 方圆说了句心里话,抢在夏小韵黛眉皱起要发怒之前,赶紧问道:“为什么就不能抗拒呢?现在可不是强抢民女的封建王朝,可以有法律保护的。” 他在说出最后一句话时,觉得自己好像是在放屁。 因为他很清楚,在任何年代,法律只对一般百姓有用,但在某些人眼里(比方他,比方那位贵人),其实连个屁都算不上。 不过夏小韵却说:“有法律保护,那又怎么样?我要想抗拒也行,但神通快递就再也保不住了。” “你不愿意的话,那位贵人会打压神通快递,最终让你家破产。” 方圆这段时间内,学了很多商场上的知识。 夏小韵摇了摇头:“根本不用贵人出手——甚至,他都不一定知道,他的走狗喜欢我,想霸占我。但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的走狗就能让神通快递垮台。” “还真是一条很有份量的走狗,最起码比我家毛驴要厉害很多。” 方圆真心赞了一个,才说:“我知道了,你要是答应了,你爸还是神通快递的老总。反之,你爸就会破产,毕竟走狗狐假虎威的能量也很大,要想玩残你们神通快递,那是轻而易举的。所以呢,你爸为了保住当前的荣华富贵,所以痛定思痛后,才劝你牺牲你自己,幸福你全家。” 夏小韵淡淡的说:“我是甘心做出牺牲的。” “狗屁!” 方圆不知道为什么,就觉得心里有些堵,抬手砸了下方向盘骂道:“傻瓜也能看出你多不甘心。可为了你老子的荣华富贵,你才准备要牺牲自己。特么的,我就不懂了,天底下还有这样的狗屁老子,把自己的幸福生活,建立在自己女儿的痛苦之上?” “不许你骂我父亲,他、他也是被逼无奈的!” 夏小韵虽然提出了抗议,可语气一点也不坚决。 方圆抬手指着她鼻子,骂道:“我不但要骂你那个狗屁老子,还要骂你这个脑残。你虽说是他女儿,有尽孝的义务和责任,可你也不能为了他就……” “不要再说了,我不想听!我爱怎么做就怎么做,关你什么事?” 夏小韵猛地抬手,打开了方圆的手,接着双手无助了脸,双肩剧烈抖动了起来。 方圆愣了片刻,才晒笑一声:“嚯嚯,你说的也对,你爱去给走狗当小三,的确不管我的事儿,我这是吃了胡萝卜,瞎几把操心呢。” 叮咚,叮咚,夏小韵小包内的手机响了起来。 她这才反手擦了擦脸颊,低头从小包内拿出手机,看了眼来电显示,刚要接通,却又扣掉了。 接着,拿起化妆盒,又开始补妆。 方圆忍不住的问道:“你那个金钱至上的老子?” “为人子女,总要学会要牺牲的。” 夏小韵答非所问,抢在方先生那句‘狗屁’出口之前,深吸了一口气,淡淡的说:“好了,什么都别说了。再说了,就算你说到大天亮,能改变我的现实?我跟你也没什么亲密关系。今晚我带你,而不是带老韩出来,就是想找个人说说心里话的。” 方圆这才明白:夏小韵把他当做了情感宣泄的垃圾桶,反正他明天就要滚蛋了,看在临走前不是太亏待他的情分上,相信他不会跑去神通快递总部大肆宣传这些的。 但老韩就不一定了。 哪怕是嘴子再严实,也憋不住话的:年轻漂亮、冷傲在上的夏副总,原来是给走狗当小三去了,要是不说出来,他肯定会闷出病来的。 当然了,这种心里话,按说她该找楚楠楠说。 不过,楚楠楠当前那状态,别说是夏小韵了,只要是个有良心的,就不会告诉她这些的。 看到方圆很郁闷的样子后,夏小韵开心了起来:“哈,我果然影响了你的心情,不错,不错,这样我心里好受很多了。” “脑残。” 方圆骂了句时,就看到有两个人从酒店大厅那边快步走了过来。 一个男人,一个女人,男的四十多岁,女的要年轻些,看起来也就是三十五六的样子,黑色套裙,高跟鞋黑丝袜,走路的姿势很好看。 当有女人在场时,尤其是有花信少妇的场合,方先生都会自动忽略男人,看着女人问道:“这是你父母吧?” “嗯。你自己随便去大厅内吃点吧——如果我今晚不回家的话,我会给你打电话的,你把车子开回总部停车场,钥匙交给值班保安就可以了。这些钱,在这儿吃饭也够了。” 夏小韵拿出七八张钞票,放在座椅上后推门下了车。 看到夏小韵下车后,夏天问加快了走过来的脚步,还埋怨道:“小韵,给你打电话为什么不接?丁少都等急了!” 夏天问个头不矮,一米八几的个头,长相也不俗,看起来就是个大老板,就是做出的事儿,有些对不起父亲这个称呼。 刚才在车里,还对方圆说什么‘为人子女,理应尽孝’的夏小韵,冷冷的说:“什么丁少?一条走狗罢了。” “你——你怎么说话呢你?” 夏天问脸色一变,下意识的回头看去,好像那个丁少就在背后跟着,同时更证明在他心里,丁少有多么的可怕。 “小韵。” 花信少妇走过来,轻轻挽住了夏小韵的胳膊,柔声刚说出女儿的名字,就低头无声的抽泣起来。 夏小韵的母亲,虽然很心疼、舍不得女儿,可她现在的表现,只能证明了她就是那种逆来顺受的女人,无力改变丈夫的决定。 “哭什么嘛,哭?哭,哭,就知道哭!如果哭能管用的话,那老子也去哭,头呛地的哭!” 看到妻子掉眼泪后,夏天问不耐烦的训了她几句后,才发现车上还坐着个人,登时一瞪眼:“你是谁,看什么呢看!” 夏母这也才发现还有外人,赶紧抬手擦脸。 不等方圆说什么,夏小韵就抢先说道:“他是公司内刚招聘的司机,今晚送我来的——妈,我们走吧。” 夏天问脸色阴沉的看着方圆,片刻后才说:“你下来,帮我去拿酒。” 方圆还是第一次看到夏天问这种‘卖女求荣’的家伙,真得很想把那张脸一拳打烂,看着恶心不是? “没听到我说话?你还想不想在神通快递干了?” 看到方圆坐在车上没啥反应后,夏天问就要去开车门,看样子想给某人一耳光,让他知道老总命令是不可违抗的这条道理。 夏小韵却拦住了他,小声说:“方圆,下车。” 看在你很可怜的面子上,我先不收拾他——方圆推门下了车时,就听夏小韵低声解释道:“他是楠楠介绍来的。” 听说方圆是楚楠楠介绍来的后,夏天问才没有再为难他。 毕竟楠楠姐这个刑警队长,在本市也有着一定的人脉,以往更是帮了神通快递几个忙,她的面子还是要给的。 当然了,夏天问也没把方圆放在眼里,来到他的座驾前,打开了后厢盖,指着一箱茅台酒说:“搬着,走。” 夏小韵问道:“怎么拿这么多酒?” 夏母小声说:“丁少那边来了七八个人。” 丁少,大名丁白康,现年33岁,七年前迎娶了一位演艺圈的二流女明星,长的却有些对不起全人类不算,还脸色泛青,一看就是酒色过度所致。 方圆跟随夏家三口,来到梅花包厢内时,丁少正跟站在旁边的女服务生说笑着什么,右手搭在人家腰间,他那些朋友正在起哄亲一个什么的。 房间内还站着个男人,三十岁左右,看着丁少的眼里藏着怒意,脸上却带着笑。 房门一被推开,看到夏天问一家人走进去后,丁少这才把手缩了回去,慢条斯理的,毫不在意被谁看到他在做什么。 直到看到夏小韵后,他眼睛才猛地一亮,从椅子上站了起来,笑眯眯的说:“小韵,你可算是来了,我等你很久了。” 第43章 :胳膊拧不过大腿 在夏小韵心中,丁白康就是某位贵人的走狗。 可现在她才发现,父亲在人家丁少眼里,好像也在充当着这样的角色。 说客气点就是,小弟的小弟。 刚才夏天问夫妻进来时,丁白康肯定看到他们了,不过屁股都没有挪一下,甚至手还放在穿旗袍的女服务生腰间。 可在她出现后,丁白康却马上站了起来,猥琐的脸上立即浮上最热情的笑容,只是看上去有些恶心。 在看到丁白康这样慢待自己父母后,夏小韵第一反应就是转身要走,这对她来说就是最大的耻辱。 但夏天问冲丁少笑了下后,接着转身狠狠瞪了夏小韵一眼,其中的意思不言而喻。 夏小韵呆了下,心中发酸,真得很想告诉父亲:得罪贵人走狗的下场,不就是被轰出神通快递吗? 可这也没什么了不起,就算没有了神通快递,夏家的经济实力,还是要比一般普通市民要强很多倍,依着她在商场上的天赋,完全可以东山再起啊。 只是一想到父亲昨晚所说的那些顾虑,夏小韵就不敢这样做了。 夏天问告诉她:如果得罪了丁少,不仅仅是失去神通快递那么简单,依着丁白康的阴狠性子,绝对会阴的夏家人生不如死,怎么着都会逼着她自荐枕席的。 既然是这样,那为什么要反抗? 胳膊,终究是拧不过大腿的。 虽说让千娇百媚的女儿给丁白康做小,对夏小韵来说很不公平,不过夏天问却觉得没什么:人活着,其实就是那么回事,为了换取荣华富贵,受点委屈也未尝不可的。 “快呀,丁少让你过去呢,发什么呆啊?” 看到夏小韵还傻站在那儿不动弹后,夏天问有些着急,生怕丁少会发脾气,赶紧拽了她一把,小声训斥了声后,才堆起满脸谄媚的笑:“丁少,小韵她今儿有些不舒服,若有什么失礼的地方,还请您多多海涵。” “哈,没事,没事,其实很多人在看到我时,心里都会不舒服的。” 丁少大度的哈哈一笑,笑容却忽然收敛,淡淡的说:“不过到了最后,他们看我都会很顺眼的。” “那是,那是。” 夏天问陪着笑的点头哈腰,额头已经有细汗冒了出来。 他很清楚丁白康是个多么心狠手辣的人,要不然他也不会这样害怕,毕竟他也是堂堂一老总,在人前还是很有威严的。 在丁白康面前,所有的威严都变成了笑料。 无力抗衡。 被父亲拽了一下后,夏小韵木然的走向了丁白康。 坐在丁白康身边的一个年轻人,马上就识趣的站起来,拉开椅子弯腰笑道:“嫂子,请坐。” “谢谢。” 夏小韵哑声道谢,木偶般的坐了下来。 丁白康笑吟吟的看着她,右手在她肩膀上轻轻拍了下:“小韵,是不是哪儿不舒服?” 夏小韵抬头看了他一眼,没说话。 丁白康虽然在笑,可他眼里带着的阴狠,就算是瞎子也能看出来。 就像是被一条毒蛇给盯上那样,夏小韵心中颤了下,察觉出不好时,却已经晚了。 因为丁白康竟然当着她的面,对她母亲摆了摆手,很客气的语气:“阿姨,来,这边坐。” 他指的那个位置,就在他右手边。 他右手边的那个年轻人,马上就领悟了丁少的意思,阴笑着站了起来。 现在夏小韵既然已经算是丁白康的姨太了,那么他请她的父母坐在自己身边,以示亲近,也是很正常的。 夏母也没有多想,看了眼丈夫。 夏天问却躲开她的目光,拱手对让座的年轻人晃了下,赔笑道:“那就多谢兄弟了——你快过去坐啊,还愣着干嘛?” 他最后这句话,却是对妻子说的。 夏母小声啊了声,赶紧低头快步走了过去,坐在了丁白康右手边。 等她坐下后,才发现夏天问仍旧站在原地,正跟旁边那个三十岁左右的男人低声谈笑。 这个男人叫冯玉中,是唐王大酒店的老总。 冯玉中在唐王肯定也算是个人物了,不过当丁少来到酒店后,他还是在第一时间赶来见礼,更是在丁少当着他的面调戏女服务生时,只能敢怒不敢言。 这也再次证明了丁少的来头有多大,大到他哪怕是一条狗,据说在省里都有关系的冯玉中也不敢慢待。 夏天问主动说话时,冯玉中本来不想搭理他的:一个亲手把自己女儿退进火坑的人,压根就没资格跟他对话。 不过冯玉中马上就想到夏天问不屈服的后果,知道他也是被逼无奈。 更何况,刚才丁白康当着他的面,不也是调戏女服务生,他这个当大老板的不敢说什么吗? 夏母正在纳闷丈夫为什么不过来时,一只手忽然搂住了她的腰肢。 夏母今年四十四岁,不过因为生性柔顺,保养得当等原因,让她没有像同龄妇女那样人老珠黄,而是让她更像三十多岁的花信少妇,就像一瓶陈酿那样,散发着她温柔的女性魅力。 女人到了这年龄,还能保持不输给少女的独特魅力,任谁谁也会自豪的——可现在,夏母却把这些当作了耻辱。 “你……丁少?” 夏母一愣抬头,才发现搂住她腰肢的人,竟然是丁白康,腾地就要站起来。 却被丁白康猛地拉进了怀中。 现场,一下子死寂。 夏小韵脑子里嗡的一声响,整个人立即傻掉。 如果毛驴在这儿的话,它也能看出丁白康要做什么了。 看到这‘有趣’的一幕后,丁少那些小伙伴,都下意识的看向了夏天问。 夏天问眼角急促的跳了几下,凝滞瞬间的笑容重新绽放开来,没事人那样的笑了笑,握住了冯玉中的手,继续刚才的话题。 仿佛,在大庭广众受辱的不是他妻子。 好像,他没看出丁白康要母女通吃。 一个人得懦弱到何种地步,才能做到像夏天问这样? 被握住手的冯玉中,再也无法忍受夏天问的无耻,就像被蝎子那样,猛地甩开了他。 “呵呵,冯老板,您这是怎么了?” 夏天问还能笑出声来。 他在笑时,觉得有双眼睛在盯着他。 他很想回头看看,不过忍住了。 “你干什么!?” 夏天问的笑声刚落,夏小韵终于从痛苦的屈辱中清醒,猛地站起身,抬手就对着丁白康脸上狠狠抽了过去。 啪! 耳光声很响,狂怒之下的夏小韵,几乎用上了全身的力气。 丁白康被她抽的脑袋猛地一甩,张嘴吐出了一口血水。 可惜没有牙齿。 然后他笑了,很开心的样子,看着夏小韵:“呵呵,你敢动手打我?” “啊!” 被他抱在怀中的夏母,发出一声痛苦的低叫,接着就呜咽的哭了起来。 她太胆小了,在身子被丁白康狠狠拧了一下时,也不敢反抗,只会哭泣。 夏小韵的手,还举在空中,脸色却是雪一般的苍白,嘴唇已经被她咬出了血,嘎声说道:“你、你让我妈走——无论你让我做什么,我都没有意见。” “早这样配合,多好?” 丁白康阴柔的笑着,抬起左手擦了擦嘴角的血渍。 就在大家以为,他要放开夏母时,他却猛地抓住夏母的头发,一下子把她揪了起来,抬手就是一记狠狠的耳光。 比夏小韵抽他的那一记耳光,还要狠。 别看丁白康酒色过度,可他终究是男人,力气要比夏小韵大多了。 再说了,他脸皮多厚,夏母肌肤多娇嫩? 所以这一耳光下去后,夏母的脸颊腾地就浮上几条鲜红掌印,让她一下子翻了白眼。 “草,你特么的敢打我耳光,草!” 丁白康满眼戾气的叫骂着,再次反手一耳光,打在了夏母脸上。 “畜生,我跟你拼了!” 夏小韵尖叫着,正要不顾一切的扑上去,却被丁白康的伙伴给拉住了。 她哭,她叫,甚至撕咬,可怎么能挣开那俩男人? 看到夏小韵疯了般的挣扎后,丁白康脸上却浮现出欣喜神色:其实他才不喜欢夏母这种女人,逆来顺受的一点意思都没有。 要玩儿,就玩夏小韵这样的小烈马。 男人嘛,骨子里总是有种要征服世界的强烈愿望不是? 看着自己妻子受辱,自己女儿发疯,夏天问终于不再无动于衷了,嘴里低喝一声冲了过去。 所有人都以为,夏天问要跟丁白康拼命,丁白康也张嘴要对他喝骂什么时,让大家惊讶的一幕发生了:他在扑过去后,竟然狠狠抽了夏小韵一耳光。 “瞎乱什么呢?你就不能给我消停点?” 夏天问对夏小韵低声咆哮着。 夏小韵停止了挣扎,目光呆滞的看着父亲。 夏天问不敢跟她对视,转身看着丁白康,小心的赔笑:“丁少,您大人大量,可千万别生气,小孩子家的不懂事。” “老夏,你果然是个人物,怪不得秦少那样欣赏你。” 丁白康好像也被夏天问的‘出色表现’给惊了下,接着得意的笑了起来,反手推开了夏母,拿手指点了点他的胸膛:“哈哈,看来我以前看走眼了啊,坐下,快坐下,今儿咱们可要好好喝一杯。” 夏天问奴颜婢膝的样子,就像获得了天大恩赐那样:“多谢丁少,今儿,我一定会让丁少您尽兴。” 这就是我的爸爸? 看着跟丁白康寒暄的夏天问,夏小韵怀疑自己是在做梦。 木然的坐下,她双眼中没有一点焦距,呆滞的看着桌面,仿佛全世界就只剩下了她一个人,已经孤独存在了一万年。 直到忽然传来咣的一声大响时,她的眼眸才动了下,下意识的抬起了头。 原本关着的房门被人踹开了,一个人踉踉跄跄的的走了进来,浑身的酒味,一看就是喝多了。 “卧槽,啥时候钻出来这么多人?” 他手里拿着一瓶啤酒,喝的眼睛都睁不开了,说话倒是很清晰。 第44章 :给我一个杀你的理由 这家伙穿着白衬衣,满脸都是口红印,就像被三十个女人同时亲了一口那样,看不出他的本来模样。 甚至连年龄都看不出。 踉踉跄跄的走到了桌前,抬手就把丁少一个走狗给拨拉到了一边:“滚、滚一边去,这是我刚才坐的位子。” 这是个在酒店喝多了的客人,走错房间了。 冯玉中最先反应过来,赶紧走过来一把抱住他,低声说:“先生,您走错房间了!” 他是酒店的老板,每一个客人对他来说就是上帝。 上帝错进了别人的房间,这也不是事。 可误入梅花包厢,打搅了丁少,这就是大事儿了。 丁少决不会轻易放过冯玉中的上帝。 如果上帝在酒店内受到伤害,那么冯玉中就会担干系,所以他才赶紧要把这位客人拖出去。 “啥,啥?我走错房间里?草,我怎么可能会走错房间,欺负我喝、喝多了吧?” 喝醉酒的人,有时候力气总是很大,就像这位客人随便一挣扎,就推开了冯玉中,站起来拿酒瓶子点着对面的丁少,斜着眼的骂道:“来,小沙比,咱刚才还没有拼完,继续!” “先生……” 冯玉中心中暗暗叫苦,正准备再走过来强行拖他出去时,丁少的两个走狗却抢先扑了过来,其中一个拿起桌子上的一瓶酒,对着他脑袋就砸了过来。 这时候,丁少也反应过来了,厉声喝骂:“给我把这混账弄死!” 本来嘛,丁少也不是太不讲理的人,知道酒店内醉汉走错房间也是很正常的事,大不了让人給他两耳光就算了,也没必要深究。 可他竟然还敢点着丁少鼻子骂沙比,这就不能饶恕了。 如果不狠狠弄他个生活不能自理,又怎么能显示出丁少的与众不同? 砰的一声,随着丁少的话音未落,一个酒瓶子狠狠砸在了桌子上,碎玻璃四溅。 原来,就在丁少那个走狗举起酒瓶子狠狠砸向醉汉脑袋时,站不稳的醉汉身子向后一仰,恰好躲了过去。 “哟,我草泥马,敢对我来真的?” 醉汉被吓了一大跳。 这肯定个脾气不咋样的主,要不然也不会在看出别人要拿酒瓶子砸他脑袋时,想都没想,抡起手里的酒瓶子,就砸了回去。 他砸人脑袋的准手,可比走狗小弟要强多了,正中额头。 咣的又是一声爆响中,走狗小弟双眼翻白,软软瘫倒在地上。 “麻了隔壁的,敢动手打老子,也不打听打听我王老五是什么人!” 自称是王老五的人,被彻底给激怒了,一瓶子放倒走狗小弟后,伸手就抓住圆桌,猛地向上一翻--桌上的盘子碟子,都被掀到了地上,摔得粉碎。 “快,弄死他,弄死他!” 丁少被一个沉重的瓦罐(里面盛着凤爪)砸在了脚面上,疼的他抱着脚原地跳圈。 其实不用丁少叫唤什么,他那些走狗早就嚎叫着扑向了醉汉。 还算夏天问关心女儿,在现场忽地大乱后,赶紧一手拖着妻子,一手拖着女儿,向墙角那边躲。 夏小韵却挣开了他,眼眸也开始发亮,目光死死盯着那个醉汉。 醉汉满脸的口红印子,谁也看不出他是啥模样,包括夏小韵,可她却能从他说话的声音中,听出他是谁了。 方圆。 方圆本来是被夏天问抓了壮丁,抱着一箱茅台跟着来到梅花包厢的。 不过他只是个小人物,没谁会注意他的。 夏小韵也不会,在看到丁白康的那一刻起,她就忘记方圆的存在了。 直到醉汉说话带‘啥’时,她才猛地想到了方圆。 以往方圆跟夏小韵说话时,总是啥啊啥的,特别老土,没少被她耻笑是土鳖--可是现在,她却觉得听着这啥啊啥的格外顺耳,犹如天籁之音那样。 心已经死了的夏小韵,在方圆跟丁少那些走狗打成一团时,重新焕发了勃勃生机:打,打!给我往死里揍这些畜生,打死一个少一个!方圆,好样的! 狠狠一脚,把最后一个走狗踹趴在地上后,方圆才像忽然明白了什么,抬头茫然的看着天花板,嘴里喃喃说:“咦,好像不对劲啊,我那房间里的吊灯,可没有这样好看。” 梅花包厢,可是唐王大酒店最好的包厢之一,里面的装潢那绝对称得上是金碧辉煌,自然要比一般包厢豪华许多了。 把人都放趴下后,方圆才好像发觉了这一点,用力甩了甩脑袋,抬着头围着吊灯转圈子,嘴里还念念有词的嘟囔着什么。 包括认出他是谁的夏小韵在内,谁也没想到方圆这样能打,几乎就是在一眨眼的工夫,就把丁少所有的走狗都放倒了。 站着的人,都惊呆了。 不过,丁少不愧是见过大世面的人,当方圆踉踉跄跄的转着圈子来到他面前,却是背对着他时,他就意识到机会来了。 包厢内没啥趁手的武器,不过被吓得浑身发抖的女服务生脚边,却放着一箱青鸟啤酒,这绝对是酒店内打架时最趁手的兵器了,丁少当然不会在机会来临时放过。 他慢慢蹲身拿起了一瓶啤酒,接着忽地站起身,抡圆了胳膊对着方圆后脑勺就砸了下去,用全部的力气! “啊,小心!” 夏小韵尖叫着提醒。 只是她提醒的有些晚,而方圆貌似真喝多了,或者没想到丁白康敢拿酒瓶子砸他--等他要回头时,酒瓶子已经狠狠砸在了他后脑勺上。 砰的一声大响! 丁白康阴柔的脸上浮上狞笑。 他坚信,这个该杀的醉汉,肯定会被他一瓶子砸昏。 但把醉汉砸昏,却不是丁少的最终目的。 他的最终目的--酒瓶子刚刚爆炸,他就快速缩回手,拿着半截酒瓶子狠狠捅向醉汉左边腰眼! 碎了的啤酒瓶子,玻璃碴犬牙交错,比匕首还要锋利十倍。 这要是一下子刺进人腰眼中,差不多能一下把人给刺死。 他要干掉方圆。 刚才喝令众走狗弄死某某某的话,可不是说着玩的。 在地方上弄死一个主动招惹他的人,这对丁少来说貌似不是太大的事。 实际上,他的主子也正是欣赏他这份阴狠毒辣,所以才把他当作了心腹。 看到闪着寒光的酒瓶子,匕首般狠狠刺向方圆腰眼上,夏小韵张嘴想尖叫,本能的想扑过去阻止丁白康行凶……只是,因为极度的恐惧,她的身体却不受她大脑使唤了,只是傻呆呆的看着。 眼看丁白康的酒瓶子就要刺进方圆腰间,他嘴角的狞笑更浓,仿佛已经提前看到了方圆在地上惨嚎,身子蜷缩成一团痛苦的样子,一只手却忽然抓住了他的手腕,就像老虎钳子那样,让他无法动弹分毫。 同时,丁白康也在醉汉转过身时,蓦然从他眼神中发现一抹清醒的凶残。 他根本就没喝醉。 他是故意被我砸中脑袋的。 他这样做,就是为了给他自己找一个要弄死我的理由! 不知道为什么,在发现方圆眼中闪过的那一抹凶残时,丁白康读懂了他的心:你不当众对我起了杀心,我怎么好意思杀你? 方圆左手一把攥住丁白康的手腕,右手已经抢过他手里的半截酒瓶子,就像反握着匕首那样,举起来后没有丝毫犹豫,一下子就刺在他手腕上。 “啊!” 丁白康手腕几乎被玻璃碴给刺穿,剧痛让他发出一声不是人的惨叫声。 方圆才不管他叫的有多惨,一把就把他摔倒在了墙边地上,接着弯腰从箱子里拿出一瓶啤酒,砰的一声砸在了他脑袋上。 酒瓶子碎了,丁白康的惨叫声顿了下。 方圆随手仍掉半截酒瓶子,又拿起一个完好的,再次砸在了他脑袋上。 砰,砰砰。 接连在丁白康脑袋上砸碎了三瓶啤酒后,他的惨叫声终于停止了。 方圆却没有停止,就像正在做一项工作那样,继续拿新的啤酒,砸在丁白康脑袋上,好整以暇的。 丁白康还是错估了方圆。 方圆没打算杀他。 他从来都没杀过人。 丁白康在他眼里,只是一只小蚂蚁而已,方圆才不会因为他而破戒,最多也就是把他揍成真正的生活不能自理。 如果丁白康只是威逼夏小韵給他做小,方先生就算觉得可惜,但也许不会多管,毕竟夏副总又不是他老婆,而且夏天问是也很支持女儿那样做,他有什么理由干涉别人的家事? 可丁白康万万不该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去羞辱夏小韵的母亲。 在方圆心中,母亲绝对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人,更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不管是谁的母亲,都不能守着自己女儿时,被人羞辱。 母亲,是方圆心中最美好的回忆,没有之一。 这也是方圆的逆鳞。 所以当丁白康得意的羞辱夏母时,他的悲哀命运就已经注定了。 一箱子啤酒十二瓶,丁白康在偷袭方圆时用了一瓶,还有十一瓶。 现在,方圆一瓶接着一瓶的,都砸在了丁白康的脑袋上。 酒香,新鲜的血腥气息混合在一起,让人嗅之作呕。 可没有谁吐出来,因为还能睁开眼的人,都已经被方圆给吓呆了。 他脸上满是口红印,看不出什么表情。 可他的眼神却很镇定,就蹲在那儿,把啤酒一瓶接着一瓶的,砸在丁白康脑袋上,就像在认真的做某个工作。 方圆又去拿,拿了个空,这才发现箱子里已经没有了。 叹了口气,他抬起头看着女服务生,很客气的问道:“小姐,还有啤酒吗?” “有。” 服务生已经被彻底吓傻,只是本能的回答了一句。 “麻烦你给我搬一箱过来,好吧?” “好。” 女服务生好像木偶那样,给方圆搬来了一箱啤酒。 “谢谢--哦,这是小费。” 方圆道谢后,才想起了什么,从衬衣口袋里拿出一张百元钞票,递给了服务生。 服务生傻傻的接了过去。 方圆冲她笑了笑,又拿起一瓶酒,砸在了丁白康脑袋上。 第45章 :在水里不舒服的王八蛋 好多年后,丁少的某个走狗,还会从梦中吓醒,大汗淋漓。 他从没有想到,世界上会有方圆这样‘有技术’的人,能把二十三瓶啤酒,都砸在丁少脑袋上,却没有砸死人。 只是让昔日风光无限的丁少,变成了一个植物人。 “好了,收工。” 方圆把最后一瓶啤酒砸在丁白康脑袋上后,才站起来举起胳膊伸了个懒腰,就像车床工人终于熬到了下班那样。 扫了眼满屋子都泥胎般的人们,方圆的目光最后落在了冯玉中脸上:“你是酒店老板?” 冯玉中身子一哆嗦,下意识的点了点头:“是、是,我就是酒店老板,冯玉中。” “冯老板好,我叫王老五。喝多了,给你添麻烦了,真是对不起。我得走了,嗯,你酒店的饭菜不错,下次有机会我还会再来的。各位,再见。” 方圆很友好的冲大家摆了摆手,双手抄在口袋里,吹着口哨走了出去。 他把人几乎打死了,却提都没有提一下就这样走了。 没有谁敢阻拦他,冯玉中这个酒店老板也不敢,最多在报警后,把这边情况如实讲述就是了,反正现场那么多证人,该怎么找到王老五,那就是警方的事了。 方圆的口哨声远去,仿佛也带走了屋子里死一般的沉寂,众人都长长的松了口气。 接着,冯玉中大声呼唤保安的声音才响起。 夏天问眨巴了下眼,靠在了墙上,背心都被冷汗给湿透了。 可能是因为出现错觉了吧,夏天问竟然觉得那个王老五每砸下的一瓶酒,都是砸在他脑袋上。 这种感觉,就像一条毒蛇那样,死死的缠着他。 “呼!” 夏天问长长的吐出一口气时,夏小韵忽然跑向了门口。 “小韵,你要去做什么?” 夏天问追上几步,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腕。 夏小韵转身,没说话,只是看着他的眼睛,目光很陌生。 夏天问嘴唇动了几下,没说话,慢慢松开了手。 现场所有人,都是这次惨案现场的目击证人,夏小韵也是,不过在她快步走出包厢时,最该拦住她的冯玉中,也没敢动。 能当五星级酒店老板的人,智商当然不会太低,这时候肯定会看出那个王老五的出现,跟夏小韵有着一定的关系。 不过冯老板却不想追问,他自付还惹不起那样的人。 夏小韵快步走出了酒店,也没去停车场内开车,伸手拦了一辆出租车。 她不想让人知道她要去哪儿,也不想被路边监控抓拍下来,所以当她来到老城区时,已经先后倒了四辆出租车,最后这一公里还是步行过来的。 她走的很快,走下小石桥时却停了下,接着左转来到了河边。 河堤下有条花砖铺就的小路,很多附近的居民,会在晚饭后来这儿散步。 现在已经是晚上十点了,又是深秋季节,已经没有散步的人了,不过却有人在河边吸烟。 夏小韵踏着石板台阶走下河堤,来到了这个人背后。 那个人就坐在花砖小路上,看着映着灯光的河面,没有回头。 夏小韵慢慢地坐在了他身边,学着他的样子,两条腿垂在河面上,望着河对面的新城区,说:“你知道我会来找你,所以你才在这儿等我,对吧?” 方圆这才侧脸看向了她。 他已经用河水洗干净了脸上的口红,河水泛起的灯光照在脸上,很有几分小白脸的潜质,笑了笑说:“为了说服那两个女服务生在我脸上亲五十下,我可花了整整五百块钱。” 夏小韵马上打开小包,拿出里面所有的现金,都递给了方圆。 方圆点出五张百元钞票,把剩下的又还给了她:“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我只拿我该拿的。” 夏小韵看着他,眼神忽闪忽闪的:“为什么要帮我?” “我没帮你。” 方圆收敛了笑容,淡淡的说:“你父亲让你给一条走狗做小,不管你愿意不愿意,这都是你的家事,我无权过问的。” 夏小韵马上追问:“那你为什么要打死丁白康?” 方圆更正道:“我没打死他,这一点我可以用我的人品来担保。” “我只想知道你为什么会出现!” “他做的一件事,我看不惯。” “什么事?” “反正不是因为你甘心给他做小。” 方圆把烟头弹在河面上,说:“所以呢,你不用感激我,更不必要知道是我废了丁白康后,就向警方举报我。我只是做了我自己要做的一件事,跟别人无关。” “可你刚才收我钱了。” “这是口红钱。” “我不管,反正你收我钱了,就跟我有关。” “就算跟你有关,那又怎么样?” “你不愿意看到我被羞辱,对不对?” 夏小韵的眼睛很亮,眨也不眨的盯着方圆。 方圆耸耸肩,双手一摊:“好吧,你说对了,我不想你……” 夏小韵打断了他的话:“你喜欢我。” “啥?” 方圆愣了,抬手掏了下耳朵,怀疑自己听错了的样子,跟土鳖没啥区别。 “你喜欢我,或者说你暗恋我,所以才在看到我受辱时,替我出头。” 夏小韵说话的语气,很肯定。 这次,方圆可听清楚了,屁股就像被蝎子蛰了一下那样,赶紧向旁边挪开了一下,怪叫道:“草,你说我喜欢你!?” 夏小韵没说话,只是跟着向那边挪了一下。 方圆嘴角抽了几下,问:“夏大小姐,咱能不能别这样自恋?这样会吓死人的。” 夏小韵有些不高兴了:“我配不上你?” “我说实话,你可别生气啊。” 方圆想了想,才说:“你认识我家毛驴吧?” “当然认识那条贱狗。” 夏小韵说出这句话后,本来就不怎么正常的脸色,刷地苍白,连黑夜都遮不住。 她已经明白了方圆提到毛驴的意思了:如果非得让他从夏小韵跟毛驴中,选择一个来作为终身伴侣的话,那么他会选择毛驴。 在方圆心中,她原来连一条狗子都跟不上! 方圆好像也觉得他的实话有些伤人了,小声说:“夏副总,虽说有些地方你不尽人意,但总的来说你还算是个不错的女孩子,年轻漂亮又有些小妩媚,不过我真从没有想过要喜欢你。” 又想了想,方圆才说:“我知道,我这样说,你心里肯定很难受。不过不要紧,反正从现在开始,咱们两个就没有一点关系了,你就当我从没有出现过。至于我收拾丁少这件事,无论你说还是不说,其实都无所谓。毕竟现在可是办案须要证据的人。” 方圆最后这些话,却是在警告夏小韵了:就算你对警方说,是我废了丁白康,也没证据的。 对于方圆来说,大庭广众之下废掉丁白康,却让警方找不到线索,那是很轻松的事。 “这个问题你不要担心,我是不会把你供出来的。” 夏小韵终于说话了。 “那我就放心了。” 方圆很开心的样子,不过心里却不怎么相信她说的话。 夏小韵说完这句话后,又不说话了,就这样盯着河面,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等了老半晌,方圆忍不住的说:“夏副总,夜很深了,我得回家休息了。” “明天,你继续去公司上班。” 夏小韵看着他说。 方圆一楞:“啥?” “我说,你明天继续去公司上班,职务还是总裁助理。” 夏小韵淡淡的说:“你要是不去的话,我会按照用工合约来履行。别忘了,你还没有拿到解约合同。” 方圆歪着下巴,看着她的眼睛沉默片刻,才说:“夏副总,你是不是发现我卓尔不群,这才想利用我为你做什么吧?” “随便你怎么说都成,去,还是不去?” “去--去吧,但不许再随便扣我的钱。” “可以。” 夏小韵很干脆的点了点头,接着说:“不过,我也有个条件。” “啥条件?” 方圆问。 “我想……” 夏小韵轻轻咬了下嘴唇,垂下眼帘低声说:“我想从背后抱抱你,找点安全感--这个条件,应该不怎么过分吧?” “还,还行吧,毕竟我总是会给漂亮女孩子安全感。” 方先生罕见的大度了一次,决定不收取任何费用,无偿让夏小韵从背后抱抱他。 “谢谢。” 夏小韵真诚的道谢后,站起了身。 “最多抱三分钟啊,天实在是太晚了,明天还得早起上班。” 方先生觉得,他真是个以工作为重的好员工,美女总裁的温柔拥抱,都无法瓦解他的工作态度。 “就一下。” 夏小韵轻声说着,慢慢地弯腰,一双冰凉的小手放在了他肩膀上:“你能不能闭上眼?我有些难为情。” 对夏小韵的这个小要求,方圆觉得没理由拒绝。 不过,他刚闭上眼,就觉得一股大力从后肩传来,推着他向河面上摔下。 草,这小丫头暗算我! 方圆瞬间明白了夏小韵为什么要抱抱他了,可惜有些晚了,就像一块大石头那样,噗通一声落在了冰凉的河水中。 河水不算太深,可也能淹过方圆的头,等他猛地从水面上冒出脑袋时,正好听到夏小韵哭着骂他:“方圆,你这个王八蛋!” 特么的,谁家王八下的蛋,会在水里感觉不舒服? 方圆抬手擦了把脸时,夏小韵已经转身跑向了河堤. 因为跑的有些急,摔了一跤,她马上爬了起来,就像被疯狗追着咬那样,很快就消失在了方圆视线中。 “以后老子要是再做好事。就真变成王八蛋!” 方先生狼狈的爬上岸后,发了个毒誓,悻悻的走上了公路。 看了眼夏小韵跑远的方向,方圆低头嗅了嗅自己身上,有股子腥气味。 毛驴明明是条狗子,却也很喜欢吃鱼,在嗅到大哥身上的味道后,立即围着他转圈子。 “滚蛋,哥们今晚心情不好。” 抬脚把毛驴踢到一旁,方圆抬头后却愣住了。 院子里,站着两个人。 第46章 :强势女租客 方圆回家开门时,就看到院子里还亮着灯。 心里自然得骂林武不懂得过日子,以为他不交电费啊? 可等方圆关上门转身后,才发现院子里站着两个人。 一个是林武,另外一个--竟然是今早才分开的楚楠楠。 卧槽,警方的反应速度也太快了吧,这就查到我家里来了。 这是方圆的第一条反应。 不过很快就被他否决了,再说楚楠楠也没穿警服,穿着一身运动衣,最起码没有用看敌人的目光看着他。 她怎么会来我家? 方圆心思电转,嘴上却打了个哈哈:“哈,我说怪不得今天总是看到喜鹊呢,原来是商警官光临寒舍,有失远迎,还请赎罪。” “方先生,你拽文时不感觉累吗?” 楚楠楠的精神面貌真不错,很生机勃勃的样子,盯着方圆:“怎么,大半夜的去游泳了?” “不是,是见河里有个王八蛋,想捞上来的给毛驴增加点营养的。” 方圆随口胡说八道着,问道:“商警官,你怎么来我家了?” 楚楠楠没话说,坐在了石桌前,拿起茶壶给自己倒了一杯水。 林武走了过来,扯了扯方圆的衣袖,示意跟他去那边说话。 “我今天下午给你打电话了,你怎么关机了?” “不是关机,是手机没电了。” 方圆这才想起手机也进水了,赶紧拿出来,心中又是一阵庆幸:幸亏关机了,不用怕进水联电。 “我给你打电话,就是想告诉你,她来咱家了。” 林武说着,回头看了眼楚楠楠。 “啥事?” “她说,要在咱家租房住。” “啥?” 方圆愣了:“她要在咱家租房住?” 林武还没有说话呢,那边的楚楠楠就接口道:“是,我以后就在你家住了。” 方圆很不解:“为啥?” “不为啥。” 楚楠楠喝着个小茶,慢悠悠的说:“我本来不是在梦柳公馆那边,跟小韵合租了一套公寓吗?现在小韵不过去住了,房租也到期了,我又没什么闲钱,就觉得没必要再住那么好的地方了。” 放下茶杯,楚楠楠打量了一下院子里,才说:“你家虽然简陋了点,不过胜在房租便宜,我也就将就着点吧。” 方圆有些不乐意:“谁跟你说,我家要向外租房了?” “不租吗?” 楚楠楠看向了林武:“他不是你的租客?” “他跟你条件不一样……” 方圆正要解释什么,楚楠楠俏脸一沉:“怎么就不一样了?我可问清楚了,你租给他的是月租八百,他还没有给你钱呢。换我了,你却这事那事的净是毛病。怎么着,欺负人呢这是?” 方圆很无语。 他搞不懂到底是谁在欺负人。 不过他却能想到,楚楠楠为什么死皮赖脸的要来他家租房住,无非是觉得在他身边安全些吧,尽管方圆已经给她保证,以后不会有恐怖的事发生了。 能够让美女觉得安全,这种感觉其实也不错的。 最多就是有点别扭。 “咳,商警官,可问题是,我家没房子了。” 方圆干咳了一声时,林武却小声说:“晚了。” “啥晚了?” 方圆不解。 林武低着头,说:“今天傍晚,她就把你对面卧室给收拾出来,把她的东西都搬进去了。” 方圆家的堂屋,是那种老式的建筑格局,就是中间两间是客厅,东西各有一间,被分为主、次卧室。 东边是主卧,就是方圆现在住的那一间。 西边的卧室内,放着一些老式家具啥的,很多,当初方圆就是嫌麻烦,更不想别人住在北屋中,所以在林武住进来时,才让他住在了西厢房内。 没想到,楚楠楠倒是很霸道,不通过方圆这个房东的允许,擅自就搬进来了。 这算啥事? 到底谁才是这个家的主人? 哦,你以为你当警察的,就能随便乱住别人家啊? 方圆快步走到楚楠楠面前,刚要说话,就听人家抢先说道:“我这个人非常小心眼,谁要是让我过的不爽,我就会想方设法的让那个人更不爽。” 这就是红果果的威胁了。 毕竟她是干警察的,想找人麻烦的理由很多,只要方先生不狠心干掉她,女人发狠时的死不要脸精神,的确让人很头疼。 方先生马上就露出笑脸,铿锵有力的说:“商警官,以后谁要是让您不爽,您就告诉我,我替您去收拾他--嘿嘿,其实有商警官这样的大美女,能来我家住,这绝对是我三生修来的福气啊。” “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 楚楠楠开心了,风情万种的白了林武一眼,阴阳怪气的说:“哼,觉悟可比某些不知道自己只是租客的人高多了。” “那是,那是。” 方先生奉承着,看似很随意的问:“商警官,我们还立租房单据不?” 立租房单据,楚楠楠就得拿钱。 八百块钱不多,可蚊子再小也是肉,方先生没理由不要的。 “你这是在提醒我,交房租吧?” 楚楠楠不傻,一下子就猜到了。 方圆很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其实金钱对于我来说,就是粪土--” “先欠着行不行?” “啊?” 方先生脸上的笑容消失了。 “我说,先欠着。还有啊,以后每天我要在家吃早饭,午饭,吃饭的钱呢,也先欠着。” 方圆很纳闷,楚楠楠在说这些话时,凭什么这么理直气壮的,一点都不脸红。 可他得说出来,毕竟他才是这个家的主人:“商警官,你这样说就没意思了吧?你强行搬进来也就搬进来,欠着房租也就欠着,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还跟着我吃饭。你以为我这儿是慈善机构,还是来吃大户啊?” 楚楠楠冷笑,看着林武:“方圆,前头有车,后头有辄。既然别人都能在这儿白吃白住,那为什么到我就不行了?” 方圆一下子语塞,底气不足的说:“你跟他条件不一样,他算是我的兄弟了。” “我还算是你女朋友呢。” 楚楠楠今天绝对是吃错药了,大有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样子。 “靠!” 方圆打了个寒战,迅速后退:“商警官,我可没有答应要跟你处对象!” “那你昨晚为什么在我家睡了一个晚上,还蛊惑我当着你的面脱……” 楚楠楠刚说到这儿,方圆赶紧伸手捂住了她嘴巴。 有些事,他不想让林武知道。 “你松开我,我必须得说!我还给了你三十万呢!你把我的钱,我的人都骗来了,可我在你心里,却连个男人都比不上,这算什么呢?” 楚楠楠挣开了方圆的手,脸蛋通红,肯定是在为她的不要脸而害羞。 “算了,算了,别说了,我让你在这儿住下还不行?” 对这种死皮赖脸的女人,方圆还真没多少对付的办法,只能妥协。 砰的一声,有关门的声音传来。 方圆回头一看,是林武走进了他屋子里。 看来,楚楠楠那些话让他失自尊了。 “这可是你自己让我住下的。” 楚楠楠得意了起来。 “你变了。” 方圆语气有些沉痛。 “你想说我不要脸就明说,反正我从死里走了两圈了,也不在乎那些东西了。” 楚楠楠淡淡的说。 方圆苦笑,不知道该说什么。 “你今晚怎么回来的这样晚?” 楚楠楠沉默了会,岔开了话题。 “有点事耽误了。” 方圆自然没必要把夏小韵的事儿告诉她,掀起衬衣嗅了嗅,随手脱了下来,搭在了晒条上,走向了堂屋那边:“好了,不早了,睡觉。” 自从林武住进来后,洗衣做饭的都包了,相信明天他就会早起把衣服洗了。 方先生走进卧室内时,回头看了眼楚楠楠。 她还坐在那边,背对知识他没有动。 其实,她也不怎么容易,要不把那三十万还她吧? 不知道为什么,方先生看到楚楠楠孤独的背影后,心里有了这个想法。 不过,等他脑袋挨着枕头后,就把这事给忘了。 毛驴在院子里撒欢追赶一只麻雀时,天亮了。 一晚上睡眠质量都不错的方圆,趿拉着拖鞋走出了卧室。 他刚出来,穿着灰色睡衣睡裤的楚楠楠,也恰好打开了房门,头发有些乱,小脸却是红扑扑的,一看就知道昨晚睡得也不错。 也是,有方先生在,她完全可以百无禁忌。 “早啊。” 楚楠楠快乐的打招呼。 “早。” 看了眼她睡衣下面那幅窈窕的身躯,方先生不自然的屈了下双膝,嘿嘿说道:“我还以为,你昨晚会来敲我的房门呢。” “你想得倒是美,我可是正经人。” 商警官说谎话时的本领,跟方先生相比起来,丝毫不落下风。 “嘿嘿,商警官,跟你商量个事。” 方圆走向门口:“你能不能跟林武换换房间?你去住西厢房,那样对你清白有好处。” “在我心里,我已经不再清白了。” 楚楠楠很无所谓的说。 “啥意思?” 方圆皱眉,转身看着她:“商警官,你不会是想讹我吧?就因为我帮了你个忙。” “你家几点吃早餐?” 楚楠楠却岔开了话题。 “我什么时候起来,什么时候吃早餐。” 方圆说出这句话时,才发觉不对劲:石桌上没有早餐,晒条上的衣服还搭在那儿,厨房内也没传来饭菜的香气,林武的房门还紧闭着。 方圆已经习惯了每天早上起来后,就看到林武在院子里忙活了,今早却没有看到他所熟悉的那一切,盯着西厢房那边愣了片刻,才苦笑道:“看来,想吃早餐啊,得自己去外面买了。” 他的话音刚落,西厢房的门就开了。 穿着整齐的林武走了出来:“想吃什么,我去买。” 方圆问:“不能自己做了?” 林武很认真的说:“不能。” “那算了,还是我自己去外面吃吧。” 方圆点了点头。 第47章 :平静的背后 方圆觉得自己憔悴了很多,哪怕是肤色比以前细腻了,却是一种病态的颜色。 这个人啊,总是由俭入奢易,由易入俭难。 以前方圆跟毛驴兄弟俩觉得外面油条包子的就很香了,不过自从林武出现后,每天的早晚两餐都是他亲手做,又有营养又有味道,吃啥也香,胃口好了心情就好,心情好了人也就精神。 可就因为楚楠楠的强行入住,嘴不积德,惹恼了林武后,方先生的生活又回归了以前,心里那个别扭啊,吃啥都不香,胃口就不咋样了,精神也跟着受损,能不憔悴吗? 就连毛驴也是这样,整天无精打采的,这些天一回到家就睡觉。 当然了,方先生人虽然憔悴了很多,不过体重却有增重的趋势,这也算是怪事吧? 说起来,楚楠楠也真够不要脸的,住进方家后一直都没上班,除了第一天早上六点半起床后,以后这些天都是睡到十点钟,起来后就自个儿去外面溜达,吃饭。 方圆问她为什么不上班。 她说局里体贴她,特意给她批了长假,让她在家好好养养身子骨,什么时候想去上班了,再去。 方圆很纳闷,机关领导啥时候这么关心属下了? 难道不知道这样纵容楚楠楠,会把她养成个懒婆娘? 最让方圆愤怒的是,楚楠楠这些天在家除了睡觉,看电视玩手机之外,一点家务活都不干,还跟方先生要生活费,理直气壮的。 谁家的租客这样嚣张,谁家的房东这样懦弱,要是不给她生活费,她就会拉着你手在那儿眼泪巴巴很可怜的样子? 唉,说起来都是方圆太善良了,见不得女人掉眼泪,哪怕是一瘪嘴,手就会犯贱,自个儿伸进腰包内拿钱给她。 不过有一点不能告诉任何人--为了惩罚楚楠楠的不要脸,方先生拿走了她所有的钱。 看来,这个脾性大改的小泼妇,是赖定我了,得想个办法撵着她去上班,最好是让她另寻住处。 方圆想到这儿时,很幽怨的叹了口气,抬起了自己双手。 这是一双多么好看的手啊,十指纤长,皮肤细腻,绝对是标准的钢琴手,得有多么暴殄天物,才能舍得用这样一双手去洗衣服? 这些天,林武不但不做饭了,衣服也不给洗了,每天老早起来后最多打扫一下院子,然后外出送快递,天不黑都不回家,回家后也就躲在西厢房,跟古代秀女似的。 想到林武,方圆这才蓦然惊觉,他们好像好多天都没有说过一句话了。 那个娘炮,还真是跟女人一样,心眼小,难道就看不出方先生也不想让楚楠楠住进来吗,凭什么把怨气都撒在方圆脑袋上,不做饭,不洗衣服? 方圆倒是很想买个洗衣机,却又担心买了后,会伤到林武的自尊--洗衣服做饭,打扫卫生,可是那个娘炮能理直气壮住在方家的三大理由。 如果剥夺他一个很重要的理由,那绝对是相当残忍的。 善良的方先生还做不出来。 不想了,家里那俩怪人只能给哥们徒增烦恼。 方圆甩了甩脑袋,决定找点开心的事来想。 不知道为什么,他想到了夏小韵。 自从那一天后,夏小韵再也不像以前那样刁难方助理了,可比以前更加冷漠了,别说是李圣他们在她面前觉得压抑,就连方圆都觉得喘气不舒服。 李圣等人不知道夏副总为什么一下子变成这样了,方圆知道。 也很理解她现在的冷漠,纯粹就是一种本能上的自我保护。 这个脑残体,以为整天扳着个冰箱脸,就能改变丁白康成为植物人、那位贵人早晚都要找她算账的现实吗? 差不多,她早就做好了迎接残酷打击的心理准备。 至于夏天问,那个没人性的老男人,在丁白康出事的当晚,就离开了唐王,说是去外国考察市场,在短时间内都不会回来了。 如果他真是去国外考察市场,那为什么不带助理人员? 最起码,把他那温柔的老婆也带着啊。 夏天问一个人走的,还带走了足够在美国买套别墅、再找个欧美美女过一辈子的钱--这些占了神通快递账面上流通的现金,百分之七十。 傻瓜也能看出,因为丁白康变成植物人,夏天问担心受到那位贵人的打击报复,在事发当晚就携款潜逃了。 连老婆,女儿都没有带,只带了足够的钱。 大难来时撇下夏小韵母女的这种行为,是不是没人性的男人,才能做出来的? 唉,怪不得人们总是常说,在光明的背后,总是有黑暗的存在。 夏天问,就是当前表面风光的夏小韵的背后黑暗。 说起来,她跟她母亲的命,还真够苦的。 再说起来,那位贵人也真够可怕的,要不然夏天问也不会走这一步。 幸好,方先生觉得跟夏小韵没多大关系。 尽管他得担负最重要的责任:他要是不把丁白康揍成植物人的话,夏小韵最多去给人做小……只要能忍辱负重,还是能保全家庭,不用回到家后孤儿寡母的相对流泪。 方先生却不怎么后悔,他敢跟老天爷发誓:如果重来一次的话,他还是会那样做。 任何侮辱母亲的狗杂碎,都得受到最残酷的惩罚! 至于夏小韵会不会在心里埋怨他多事,方先生觉得她差不多会这样想,要不然决不会这样尊敬他--一个脑残的女人尊敬一个男人时,就证明她恨死了这个家伙。 帮、帮帮。 就在方圆拿着手机胡思乱想时,有人敲响了房门。 “进来。” 方圆放下手机,拿起了一本管理学,装作正在苦读的样子。 实际上也不全是装,因为在这些天内,他大多数时间都在读书,哪怕由衷的以为,这种书远远不如金瓶梅等名著好看,不过用来打发时间时,还是能让人从中学到一些东西的。 门开了,是那个叫周倩的秘书。 “方助理,夏副总请您过去一趟。” 周倩手里拿着一摞报表,看来是刚从夏小韵办公室内出来,顺便给她传话让方圆过去。 “好的,谢谢。” 方圆放下书本,站起身冲周倩笑了笑,笑容很亲和的样子。 周倩眼里却闪过一抹明显的讥讽,转身走了。 我知道哥们在你心里就是个土鳖,你看不起我,不过有必要表现的这样明显吗,一看就是个浅薄的人,成不了什么大气候。 方圆心中淡然一笑,整理了一下脖子里的领带,迈步走出了办公室。 在夏天问‘携款潜逃’后,夏小韵这个副总其实就已经成了神通快递的正道大老板,完全可以更上一层楼,搬去总裁办公室的。 她没有去。 可能她厌恶那个叫父亲的男人,也包括曾经使用过的办公室。 或许,她也知道,无论她是总裁,还是副总,她都不会在这儿呆太久。 惹下滔天大祸的人,日子过的越是平静,就会越感到不安的。 夏小韵的办公室门开着,她正在伏案工作,方圆迈进一只脚后,才抬手在房门上敲了敲。 夏小韵抬起头,看了他一眼又低下了,淡淡的问道:“你以前进来可从不敲门的,今天吃错什么药了?” “你以前跋扈时的样子让我反感,现在需要我的尊重。” 方圆说出了实话。 把看的那份文件合上,夏小韵才说:“你是在可怜我?” “谈不上可怜,就是希望你能从我的尊重中,获得一点点自信吧。” 方圆坐在了沙发上,嘴里说着多尊重夏小韵,却又点上了一颗烟。 除了他之外,没有谁敢在夏小韵办公室内吸烟的。 夏小韵也已经习惯了,看着他说:“听说,你最近一直在读跟经济有关的书?” “以前没觉得这些书好看,现在看看还倒是可以,很有深度,当然也有厚度。” “你想开公司?” “谁不想当个小老板呢?” 吐了个烟圈,方圆问:“夏总,找我什么事?” 夏小韵没有说话,目光盯在方圆面前的案几上,沉默半晌后才答非所问的说:“我已经托人调查过了,全国所有海关、出入境登记处,都没有他的记录。” 夏小韵所说的这个他,就是她父亲夏天问。 方圆随意哦了一声:“哦。看来他没有出国。” 夏小韵摇了摇头:“他是不会留在国内的。我知道,他这个人遇到大事时,是相当杀伐果敢的,自然很清楚要是呆在国内,早晚会被人找到。” 方圆眉梢微微挑了一下:“你是说,他偷渡了?” 夏小韵抬头看着窗外,眼里满是痛苦的说:“昨晚,我妈妈在家里的保险柜内,找到了几本不同名字的护照、身份证--呵,没想到他早就准备了这些东西,看来在很早之前,他就已经做好了这样的打算。” 夏小韵痛苦,那是因为她那个把她当做掌上明珠的父亲,从来没有跟她母女说起过这些事,也证明了他早就打算在厄运来临之前,独自逃生。 “看来,你父亲跟那位贵人的关系,不仅仅是代言人的关系,要不然他也不会那么早的就给自己留下后路。” 方圆想了想,才说。 “算了,不说这个了。” 夏小韵长长的吐出一口气,说:“不管怎么样,只要我在神通快递一天,我就得好好打理它。或许,那位贵人会可怜我,忘记我呢?” 方圆笑了笑,没吭声。 傻瓜也知道,夏小韵这样说是一厢情愿。 夏小韵站起身,说:“我让你过来,是想让你送我去见个人。” “见谁啊,还得让我亲自陪同。” 方圆开了个玩笑。 夏小韵却没有笑,淡淡的说:“见一个四十五岁的男人。” 方圆有些不解,搞不懂夏小韵为什么要提到那个人的男人的年龄。 夏小韵接下来的话,解开了他的疑惑:“去年时,他就曾经试着追求过我。” 第48章 :主动送货上门 成天集团的名字很大气,规模可不是神通快递能比得了的。 不过成天集团老总万成天,长相却有些对不起这个名字,受他剥削的员工,都在背后说他是神仙转世:有着一张鬼斧神工的脸,天蓬元帅的身躯,更有佛祖的脑袋(秃头)。 可人家有钱。 尤其在他事业最辉煌时,老婆得病死了--升官发财死老婆,不是每一个成功男人心中的梦想吗? 万成天不是官员,他只在意有更多的钱,老婆死了后不着急续弦。 理由很简单:只有白瓷才会迫不及待的找个女人结婚呢,反正有花不完的钱,想要什么样的女人没有? 再说了,就算是万总想找个女人结婚,也要找那些最优秀的。 至于那些被万千粉丝狂捧的歌星、影星模特啥的,万总才不会迎娶:太脏。 要追,就追夏小韵这样的。 年轻漂亮,有气质,身子干净--最重要的,还是因为她是神通快递未来的大老板。 如果能够迎娶夏小韵为妻,万总以后的发展前途那绝对是不可限量的,要是运气再好一些的话,完全可以把成天集团发展为国际财阀嘛。 不得不说,这个人真是一种奇怪的生物,尤其是万总这些成功者,所谓心有天高,就敢翱翔--就在三个月之前,万总无视那些低俗的世俗目光,在某个正式场合,正式追求夏小韵。 只是结果有些不尽人意,说他被夏小韵给婉拒了是官方话,很多人都知道夏大小姐当时就把红酒泼在了他那张胖脸上,赏给了他一句话: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不想吃天鹅肉的癞蛤蟆,不是一只好癞蛤蟆。 遭到夏小韵带有侮辱性的拒绝后,万总并没有丧气,更没有生气,反而几次在公众场合跟人宣称:总有一天,他要把唐王地区这多商业之花,摘在手中。 可能是老天爷被万总的诚意给打动了,今天就把机会给了他。 而且,还是夏小韵主动‘送货上门’,就在成天集团的总裁办公室内。 打量着穿着一身白色ol套裙,黑丝、红色细高跟皮鞋,浑身散发着冷艳气质的夏小韵,万总有些艰难的咽了口吐沫,笑道:“小韵,你确定,你不是在开玩笑?” 看了眼站在沙发旁边好像保镖那样的方圆,夏小韵放下手中的咖啡杯,淡淡的说:“万总,您觉得我像是在跟您开玩笑吗?只要您能答应我的条件,一年后的今天,我就是您的妻子了。” 夏小韵的条件很简单:万总只需入股神通快递,成为大股东,一切都ok了。 反正万总有的是钱,拿出个三五千万来入股,不但能控股很有发展前途的神通快递,还能得到夏小韵这样一个青春美少女。 更主要的则是,无论他花多少钱,等跟夏小韵成婚后,花出去的钱都会回来,还外送一个神通快递。 美女,金钱,只需他点一点他的尊头,再等上三百六十五天,就全部属于他了。 这可是比做梦买彩票中了一个亿,还要让人怦然心动。 哪怕是傻瓜,只要能拿出夏小韵维系公司运转的资金,就能搞定,没有一丝的技术含量。 万总,却宁愿当傻瓜。 看着眼前这位足可以当自己女儿的美少女,万总再次吞了口口水,才苦笑着说:“小韵,你说的条件很诱人--就算没有这些条件,仅仅是能娶到你做妻子,无论付出多高的代价,我也会答应的。” 夏小韵没说话,方圆却发现她眉宇间,明显升起了失望的神色。 “可是现在。” 万总摇了摇头:“我无能为力啊。” 夏小韵问:“万总手头很紧?” “是啊,这不刚跟国外一家大型集团签订了合作协议,年后就要正式合作了,哪儿都得要钱。” 万总先倒了下苦水后,就看向了方圆:“这位先生是?” 夏小韵回答:“这是我的助理,方圆。” “哦,原来是方助理。” 万总问:“能不能先请方助理出去一趟,我有话要单独跟小韵说。” 方圆还没有说什么,夏小韵就低声说道:“你先出去吧。” 方圆倒是无可无不可的,转身走出了办公室,带上房门后倚在墙上,随手点上了一颗香烟。 他知道夏小韵为什么要送货上门,看来她父亲卷走的钱,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公司运营:任何的公司,只要资金链一出现问题,就会有破产的危险。 方圆更理解夏小韵为什么急于向人推销自己:她想趁着别人还不知道某些事时,找一个强有力的靠山。 或者干脆说,临死前找个人垫背。 说实在的,夏小韵这样做有些不地道。 不过方圆才不打算管,因为他看万总也很不地道,能够坑这样的,好像也能被人接受。 只是,万总会如夏小韵所愿吗? 别说是他这种在社会上拼搏数十年的老油子了,就算是新手也能从夏小韵的迫不可待中,猜出神通快递当前的困境,从而借机勒索。 刚才万总一脸难色,丝毫没表露出对夏小韵的热切,可方圆能从他苦笑时眼里泛起的得意中,就能猜出他要做什么了。 唉,说起来,还真是哥们害了夏脑残。 貌似这个万总,比起丁大走狗来说还不如。 方圆胡思乱想着心里叹了口气时,就听到房间内传出杯子摔碎声、女孩子嘎然而止的尖叫,以及耳光声。 砰的一声,方圆抬脚就踹开了房门。 装修豪华的办公室内,万总已经把夏小韵按在了沙发上,一手捂着她的嘴巴,一手采着她头发,满脸淫笑狰狞的骂道:“臭表杂,你以为我不知道你摊上什么事--谁?特么的,谁让你进来的?给我滚出去!” 好吧,既然万总提到了滚,那么方圆就满足他的愿望。 他以为自己是秃头,别人无法采住他头发,那可就大错特错了。 其实人胖了后,拧住他满脸的肥肉摔出去的感觉,要远比采头发更爽。 砰的一声,万总重达二百多斤的庞大身躯,就像破麻袋那样的飞了出去,重重砸在了办公桌上,又滚在了地上,疼的他长声惨呼,还没有忘记桌面下的警铃。 嘴角已经有血丝的夏小韵,脸蛋上也有几道清晰的指印,衣衫不整,慌忙爬起来,用手捂住了被扯开的衣襟。 方圆出去后,万总就坐在了夏小韵身边,试着要动手动脚。 夏小韵当然会拒绝。 早就打听到夏小韵摊上事,夏天问已经携款潜逃的万总,这时候要是再像他以往所说的那样,全力以赴的帮她,那么他就是沙比了。 万总当然不是沙比,要不然也不会趁此机会,嘴里答应着,却要直接玩霸王硬上弓了--他觉得,夏小韵应该从了他。 毕竟,他差不多是她唯一的希望了。 只要半推半就的从了他,达到目的的万总,唯有脑子被驴踢了,才会帮她:当前,可是占便宜不用付出的绝佳机会。 万总没想到,夏小韵都落魄到这种地步了,还特么的把自己当个人物,非得让他先投资,再成就好事。 夏小韵想当然的拒绝,惹恼了万总,这才狠狠一耳光抽了过去。 对付这种自以为是的年轻女孩,有时候暴力才是最管用的。 这不,一个耳光,就把夏小韵抽了个半死,浑身无力了,接下来想怎么着还不行? 相信,某位贵人决不会因为万总对夏小韵用强,就迁怒他的,说不定还会很欣赏他的做法。 可是让万总很不爽的是,就在他刚要撕开夏小韵衣服时,她那个看起来很像斯文败类的助理,竟然冲了进来。 特么的,一个小助理也敢破坏老子好事,我非得--非得把方圆怎么着,万总还没有想到呢,身子就飞了起来。 摔得他那叫一个疼啊。 万总很生气,后果很严重,在摁了警铃时,就决定:不让保安把这个姓方的打个终身残废,誓不罢休! 保安还没来,那个家伙竟然又疯狗般的扑了上来。 草,不该把万总摔出去后,姓方的拽着夏小韵转身就破门而出吗? 最起码,电视里就是这样演的,毕竟这可是在万总的地盘上。 啪,啪,啪! 方圆到今天才发现,要想在抽人耳光中获得爽感,还是万总这种胖脸最合适。 嗯,当然了,像夏小韵那种雪白粉嫩的小脸,抽起来也肯定很爽。 不过看在这丫头当前很悲惨的样子上,方圆肯定不忍心,哪怕是她曾经把他给推到在河里过,万总从来都没有招惹过他。 “卧槽--” 万总暴怒,很想愤而还击,只是方圆的耳光就想狂风暴雨般的袭来,开始时他还能骂出两个字,哎哟两声,最后却一个字也喊不出来了,眼睛翻白,满嘴是血,吐在地上的牙齿看起来很鲜艳,就像一个个花骨朵那样。 抽人耳光看起来简单,其实也是门技术活。 有几个人能做到方助理这样,一只手扇万总耳光,就能维系他坐在那儿摔不倒,另外一种是还能把办公室内的监控优盘取下来? “万总!” 就在方圆越扇越上瘾时,成天集团的保安们终于拍马赶到。 保安队长大吼一声,高举着警棍就扑了上来,对着方圆后背就狠狠砸了下去。 只是他的警棍刚落下,却用比扑过来时更快的速度倒飞了出去。 一脚踹飞保安队长后,方圆接着转身,就像虎入羊群般,让那些保安哭爹喊娘,躺了一地。 “收工。” 方圆打了个帅气的响指,对夏小韵伸出了右手:“夏总,咱们是不是该走了?” 尽管早就见识过方圆打架的本领,可夏小韵这次还是看傻了,下意识的伸出了手。 方圆挽住了她的胳膊,就像王子挽着公主那样,迈着优雅的步伐,款款走出了办公室。 “方圆,会、会不会出事?” 来到电梯门口后,夏小韵才清醒了些。 第49章 :陪你一起死? 夏小韵下决心来找万成天时,就预感到自己会受到羞辱。 毕竟像她这么傲气的女孩儿,主动向万成天这个平时都懒得看一眼的男人自荐枕席,那绝对是一种比死还要痛苦的事儿。 可现在夏天问已经携款潜逃,闪下她母女独自去乐逍遥去了,那么所有的重担,都压在了夏小韵身上。 按说她还有母亲,算是半边天了。 不过逆来顺受的夏母,当前除了哭泣之外,甚至都不敢骂夏天问一句没良心的。 所以无论怎么样,夏小韵都得咬牙承担起这副重担,不管来自贵人的惩罚,有多么的残酷,严厉,她都得使出浑身的解数,来保持公司,家庭的正常运转。 在这种情况下,个人的荣辱就算不了什么了。 夏小韵天真的以为:万成天丑是丑了些,可不管怎么样,当前却是最有希望能帮她的那个人,毕竟早就听说他的背景也不简单。 如果他能帮夏小韵渡过难关,她也就认命了,当万夫人。 万夫人虽说不咋样,可要比给贵人的一条走狗当姨太要好。 只是她想的也太天真了,老万早就得知她家发生什么事了,别说是有贵人的威胁在,就算没有,他也不打算迎娶夏小韵了:玩玩这个昔日看不起自己的冷艳美女,貌似要比娶回家还要更刺激,让男人更有成功感不是? 于是乎,一厢情愿的夏小韵来到了成天集团。 结果要不是方圆陪同她前来,她铁定会受辱,却得不到丝毫安慰。 看到方圆狂抽万成天耳光时,夏小韵就算发呆,也是感到爽的。 不过等她清醒了些后,她却又担心了:万成天今儿被揍了个半死,怎么可能会善罢甘休? 无论是白道还是黑道,听说他都有不小的背景。 方圆就算再能打,可人家要是通过法律来制裁他,他除了接受法律的严惩之外,还能有什么办法? 别忘了,现在没人证明万成天要强迫夏小韵的。 又是在人家成天集团,夏小韵吃再大的亏,浑身都是嘴,也说不清。 方圆抬手,请夏小韵走进电梯后,才沉声说:“他肯定不会这样善罢甘休的。” 夏小韵连忙急急的追问:“那怎么办?” 方圆紧皱眉头,想了想说:“还能怎么办?咱们就实话实说,有什么后果由我自己来承担就是了,大不了,被抓进去蹲几年--” 慌得夏小韵一把抱住他胳膊,急声打断他的话:“不行,你绝对不能被抓进去!我早就听说过,老万在官场上有人,他要是拿钱雇人在监狱中收拾你,到时候你能不能活下来都很难说的!” 方圆有些紧张:“他不能这样无法无天吧?别忘了这可是法治社会,他那样做就是目中无法。” “幼稚!” 夏小韵急的晃了晃他胳膊:“我还以为你懂很多呢,没想到这么幼稚!在这个社会,只要有钱,有权,法律也左右不了的。到时候,你要是监狱中出事了,他撑破天也就是多花点钱,到时候有的是人来给他顶缸的!” 刚才还凶神恶煞般的方先生,脸色发白了,颤声问:“没你说的这样严重吧?” “怎么会没有!” “那、那我该怎么办?” “逃,快点逃走,趁着警方还没有出现时!” 电梯门开了,夏小韵扯住方圆的胳膊,小跑着跑向了大厅门口:“我会马上跟楠楠打电话,让她从中周旋一下,尽可能给你提供远走高飞的机会。” 说着话,夏小韵已经拽着方圆跑到了自己那辆白色宝马车前,连声催促他上车。 “快,去长途汽车站!” 砰的一声关上车门后,夏小韵边催促他赶紧开车,边从小包内拿出所有的现金,还有一张银行卡,不由分说的往方圆口袋中塞:“现金就这么多了,银行卡密码是我生日。哦,就是921013,里面大概还有十万左右,离开唐王后,要尽快提出来--你、你笑什么?” 夏小韵忽然发现,方圆脸上的慌张啊,害怕啥的都不见了,还笑眯眯的看着她。 方圆没想到,这个很有脑残嫌疑的女孩子,竟然会这样关心他的安危,尽管他刚才打人,是为了她。 她现在的反应,让他对她的看法改变了很多。 方圆轻打方向盘,超过前面一辆车后才回答:“嘿嘿,没笑什么,就是有些感动。” 方圆可没有撒欢,他真是被夏小韵的关心而有了点小感动。 “感动?” 夏小韵茫然的重复了一遍这个词,蓦然明白了过来:方圆刚才,在逗她玩儿。 一个守着那么多人,就敢把丁白康用酒瓶子活活敲成植物人、事后依旧悠哉悠哉的家伙,会在痛扁万成天后,被他那些所谓的黑白势力,给吓成刚才那样? 夏小韵刚才着急,担心他,那是出于她的本能反应。 某个该挨千刀的,竟然利用了她的关心,逗她玩儿! “你、你这个混蛋,都这时候了还开我的玩笑,看我的热闹,你还有没有点人性啊?我杀了你!” 终于明白过来的夏小韵,彻底疯了,尖一声,痛哭起来,却没耽误举手对方某人劈头盖脸的砸了下去。 “哎,哎,小心,小心,哥们开车呢,会出车祸的!” 方圆赶紧抬起右手,抵挡来自夏小韵的狂风暴雨。 他不提醒现在开车还不要紧,这一说,反而更加刺激到了夏小韵。 “那就死了吧,反正我是活够了!” 夏小韵尖叫着,两只手抓住方向盘,猛地向旁边扭去。 车速在六七十脉左右,在市区算是高速行驶了,本来正常行使的车子,忽然猛地转向,吓得后面驾车紧跟的哥们,赶紧跟着猛打方向盘,狂按喇叭,外加破口大骂。 陪你一起死? 开什么玩笑,哥们的美好生活还没有开始呢,哪能陪你去死--方先生赶紧一把推开她,等她再次要死要活的来夺方向盘时,舌绽春雷般的吼道:“够了!” 夏小韵被吓得打了个激灵,也冷静了下来。 方圆怕她再发疯,赶紧把车子贴边停下,苦口婆心的劝道:“咱可不敢死。你想想啊,我要是真死了,我家毛驴咋办?你要是死了,也算一了百了不用犯愁了,那你母亲呢?依着她那性格,还不被人欺负死啊?” 听方圆提到母亲后,夏小韵顿时惊出一身冷汗:是啊,他说的没错,我要是真出事了,谁来管我妈? “可是你--” 夏小韵银牙紧咬,伸手在方圆身上掐去时,却被她抬手挡开:“男女授受不亲,你别总对我动手动脚的,这会玷污我的清白。” 夏小韵瞪眼,张嘴要骂什么,却又软软的倚在靠椅上,呆望着前面,喃喃的问:“你、你怎么不去死?” “一百年后,我肯定会死的。” 方圆从来都是个诚实的孩子。 夏小韵懒得再跟他探讨生死的问题,只是问:“那你说,该怎么应付万成天的报复?” “哼哼,对付那种猪头般的脑残。” 方圆看了眼夏小韵的脑门,才接着冷笑道:“绝对是易如翻掌的。也唯有你这种智商有问题的,才会这时候来找他,才会怕他报复。” 夏小韵抬手擦了擦脸上的泪痕,哑声说:“好,我智商有问题,我还是脑残,那你跟我说,我现在该怎么办,怎么样才能保住神通快递,保护母亲不受伤害?算了,你先说怎么对付万成天吧!” “简单。” 方圆从口袋里摸索了一会儿,拿出个优盘:“这是老万办公室内监控器的硬盘,里面应该清楚记录了他欺负你的画面。你可以提前把它交给警方,来个恶人先告状……” “我不是恶人。” 夏小韵一把抢过了优盘,紧紧攥在手心咬了咬牙。 只要有这玩意在,别说是老万被痛扁了,就算被当场打死,相信警方也得酌情处理的,毕竟夏小韵可是唐王市的十大杰出青年之一,还是有一定影响力的。 哪怕警方迫于某种压力,要强行为万成天讨回公道,那么夏小韵完全可以在网上曝光这些,相信亿万网民,肯定会做出最理智的判断。 当一个肥猪般的丑陋老男人,跟一个楚楚可怜的美少女发生争执时,不管他多么有理,也会处在先天性劣势上的。 “我是。我喜欢当恶人,咱这就去警局--你伸着个手,好像叫花子一样的干啥?” 看到夏小韵冲自己伸出又白又嫩的小手后,方先生有些不解。 夏小韵又咬了咬牙:“哼,少装蒜,把我的东西还我!” “你的什么东西?哎,哎,刚才就说男女授受不亲了,怎么又乱动手?小心我告你性骚扰,索要巨额精神损失费啊。” 方先生见夏小韵不要脸的开始翻他口袋,心里暗骂:这脑残有时候就会很精明,竟然还记得刚才塞给我的钱。 方圆的西服口袋里,东西貌似比较多,夏小韵不耐烦在里面摸索什么,索性把口袋都翻了过来,然后一呆,两根葱白般的手指,捏着一个东西,举在眼前问:“这是你的?” “废话,在我口袋里的东西,不是我的,难道还是你的?” 方圆说着,伸手就去抢。 夏小韵却很机敏的一缩手,然后弯腰俯身把座椅上那些东西都压在了身下。 方圆急了:“干啥,夏总,你不会想在光天化日之下,打劫我这个贫穷的上班狗吧?” “贫穷么?” 夏小韵冷笑着,再次举起手里的东西:“哪个上班狗会拥有这个钻戒?知道这钻戒价值多少么?就算把你卖了,也买不到的。还有,这条白金项链,没有十万块能买得到?还有这个翡翠鼻烟壶,是一等一的古董。还有……” 手里拨拉着座椅上的东西,夏小韵越看越心惊:“这个钻戒是万成天的。这个鼻烟壶也是他的,我看他玩过。这个项链,这个--怎么,都在你口袋中?” 第50章 :请她拍电影 看到那个钻戒,还有那个鼻烟壶后,夏小韵可以确定这些东西,都是万成天的了。 这些东西加起来,尤其是那个鼻烟壶,还有本该镶嵌在腰带上的黄玉,价值绝对会高达数十上百万。 毕竟万成天是亿万富翁,身上佩戴的这些东西要是低于这些价格,那万总怎么好意思出门啊? 可是夏小韵却搞不懂,万成天的东西,怎么会到了方圆口袋里? 好像看出夏小韵满脑门的疑问,方圆讪笑着解释说:“那个啥,这些东西都是老万送给我的,说是当做冒犯你的赔礼。你也知道,我才不在乎这些满是铜臭气息的腌臜物,只是老万非得硬给,耐不住他的热情,我也就勉为其难的收下了。” 夏小韵眨巴了下眼睛,问道:“我怎么没有看到他送你这些?” “那时候你不是被他气昏了头,还在发呆吗?” 方圆回答说:“没看到也是很正常的,我在睡觉时,也看不到毛驴偷吃东西的。” “少跟我提你那个贱狗。” 夏小韵用力晃了晃脑袋,看着方圆:“哼哼,这些东西,都是你偷来的吧?” 方圆愕然:“啥?你竟然敢说我会偷东西?” 夏小韵才不管方先生脸上的愤怒,无辜样子,只是若有所思的看着他:“你肯定是在打他耳光时,偷到这些东西的。没想到,你偷东西的手段这样神出鬼没。” 既然夏小韵一再认定是方先生偷东西,他也懒得再解释什么了:“好吧,你说我是偷的,那就是我偷的好了。怎么,你不会脑残到要去警局告发我吧?” “脑残才会那样做。” 夏小韵现在已经对这个词免疫了,嗤笑一声说:“不过,这些东西得算是我的。” “啥?” 就像听到了世上最匪夷所思的话那样,方先生眼珠子瞪得比牛铃铛还大:“算你的,凭啥算你的?你上嘴唇一碰下嘴唇的力量很大啊,比大力水手还要大!” 夏小韵脸上忽然露出个相当妩媚的笑容,柔声说:“你刚才说老万送你这些东西时,算是给谁的赔礼?” “给你啊……” 方圆傻眼。 刚才他只顾胡说八道了,顺口说这些东西,都是老万给夏小韵的赔礼。 现在,人家拿这句话来堵他嘴了,他怎么还能说得出话? 可是,方先生好不容易找到个可以下手的目标,辛苦一阵子才拿到这些东西,还没有等他看清楚,就这样送给别人,又怎么心甘呢? “我就勉为其难的收下老万的一番好意了,唉。” 夏小韵幽幽的叹了口气,抬手摸了摸还红肿的脸颊,眼里浮上感激的神色:“我真没想到,他为人原来这样大方。早知道这样的话,我真该……” “行了,行了,别演戏了啊。” 方圆有些烦躁的摆摆手:“可你总不能让我白忙活一场吧?” “我可不是那种绝情的人。” 夏老板很爽快的说:“最少得分你一半。” 方圆脸色这才好看了许多。 虽说也舍不得那一半,但总比啥都得不到要好很多。 他实在不忍心,在这种时候跟一个悲哀的脑残硬抢,那不是男人所为。 不过,夏小韵接下来的话,就让方圆后悔自己是个男人了--不,后悔不该是男人中的君子了:“当然了,你那一半先欠着。因为我公司现在急需流转资金,我得先把这些东西都变卖了。嗯,虽然少点,可总比没有要好很多。” 夏老板都把话说到这份上了,方助理还能再说什么? 他是男人中的君子。 半小时后,君子先生驾车驶进了市局。 看出君子兴趣不怎么高涨后,夏老板很体贴的让他在车上等,自个儿拿着优盘,拎着小包款款的去了。 夏小韵毕竟是本市十大杰出青年之一,这个噱头有时候还是很管用的。 市局某主要领导看到优盘内的东西后,立即勃然大怒,拍案而起,马上就派遣精兵强将,前往成天集团缉拿败类万成天。 方圆敢发誓,夏小韵在市领导面前,肯定有施展女人常见的武器--眼泪了,要不然,她在回到车上后,也不会轻飘飘的说:“已经立案了,不日就会开庭审判那个败类。你说,我索要多少精神损失费,才能对得起他那一耳光?” 方圆摇了摇头,实话实说:“我没有读过法律方面的书籍,要不要现在去图书馆,或者找律师?” “明天吧。” 夏小韵抬头看了眼天色,冲方圆嫣然一笑:“今天,我请你吃午餐。想吃什么,随便说。” 方圆闷闷的说:“不怎么有胃口,喝碗羊汤凑合一下吧。” “羊汤味道很不错啊,老板。” 楚楠楠拿起纸巾擦了擦嘴巴后,冲饭馆老板跳了下大拇指。 老板马上就高兴的眼睛看不到了--不过让楚楠楠有些遗憾的是,他竟然没有把她給他的二十,看成一百的找零。 出了饭馆,楚楠楠看了眼太阳。 今天中午的太阳很亮,却不会像夏天那样晒伤女孩子的皮肤,所以楚楠楠决定在河边溜溜腿子,总是吃饱后回家蹲着,会上胖的。 可能是方先生家的风水很不错吧,本来憔悴的商警官,在他家住了才十几天,无论是身体,还是精神面貌,都恢复了从前,甚至看起来比以前更加的水灵,迷人。 当然了,这也是因为这些天,楚楠楠就一直修身养性了,不去上班就不用操心,当然会越来越水灵了。 “唉,看来警察这个活,还真不适合女孩子干,太累。” 以前总以当警察而自豪的商警官,现在总算是悟出了一些道理,望着河面叹了口气时,就听到背后有人喊道:“小姐,请留步!” 楚楠楠转身,看看到几个外国人从后面走了过来,有男有女。 最前面那个,脸上还带着明显的喜悦神色,就像他乡遇到亲妈那样。 不过商警官现在最讨厌的,就是外国人了,这都是银环蛇给她留下的心理阴影。 “怎么,有事?” 警惕的向后退了一步,楚楠楠这才想到当前正是午时,沿河路上车来人往的,这些老外应该不敢把她怎么着。 好像看出商警官对自己这些人抱有的敌意,最先走过来的那个五旬老外,赶紧停步,拿出一张名片,双手递了过来:“小姐,请别误会,我们不是坏人。” 楚楠楠没有接名片,只是问:“找我做什么?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去找警察好了。” 这些天内,她都没有穿警服,就是一身灰色运动服,看起来很干脆利索的样子。 “小姐,请允许我自我介绍一下。” 五旬老外很客气的说:“我叫麦克,是美国红谷电影公司的导演--您,应该听说过红谷电影公司吧?” 楚楠楠当然听说过这个电影公司的名字,绝对是世界上超一流的电影公司。 几年前,红谷电影公司拍摄的《光速杀手》电影,一上映就风靡全球,创下了十几亿美元的奇迹票房。 尝到甜头的红谷电影公司,立即在拍摄续集,现在已经拍到了系列之四。 就在昨晚,楚楠楠还在手机上看到有关信息,说是《光速》杀手剧组,已经来到唐王南部山区取景,没想到今天就碰到自称是大导演的麦克了。 楚楠楠这才接过了名片。 名片是汉、英双文的,肯定是为了方便跟国人打交道。 上面清清楚楚的写着麦克的名字,职业,包括联系电话等信息。 看完后,楚楠楠有些纳闷的问:“麦克先生,您找我有什么事吗?” “是这样,小姐,我们剧组在来到贵国选景后,我们一个南韩籍的女演员,却出了点意外。” 打消了楚楠楠的敌意后,麦克连忙解释了起来。 原来,光速拍摄组来到华夏后,很快就找到了理想的取景之地,正准备正式开工时,某个女演员却意外出了车祸,再也无法参与影片拍摄了。 那位女演员试验的是个女特工,英姿飒爽很迷人的那种,在影片中是绝对的二号女主,她的缺席,让摄制组很是头疼。 拍电影其实也跟工厂生产产品差不多,定好杀青日期后,就必须在那个日子之前上映,要不然就是违约,要赔偿投资商等方巨额违约金。 为此,麦克等剧组人员心里毛了,满世界的选拔二号女主演员。 但很可惜,没有一个女演员能让麦克导演满意。 眼看日子一天天的向后拖,麦克先生都急得嘴上冒泡了,他的助理担心他身体,就劝他出来散散心,没想到路过某家小饭馆时,无意中看到了楚楠楠。 “小姐,我敢发誓,看到您的第一眼,我就确定您就是上帝为我们派来的那个人!” 麦克先生激动的说:“您,能救救我们剧组吗?” “啊,让我去拍电影?” 楚楠楠懵了,很不自信的说:“我行吗?我可从没有拍过电影。再说了,我也不敢保证你们是不是骗子呀?” 楚楠楠是警察,要比普通老百姓知道更多的骗局,像冒充星探啊,导演来欺骗纯情女孩的,也不是啥稀罕的事。 “小姐,这一点您请放心。” 麦克拍着胸脯的保证道:“我可以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我们是好人。您应该认识唐王的……我可以麻烦他来为我们作证的。” 麦克先生说出了一个人名,是唐王市的大领导,楚楠楠当然认识。 “我、我真得能拍电影?” 楚楠楠这时候相信,麦克等人不是骗子了,满眼开始闪烁小星星:貌似拍电影,当明星,也是很让人羡慕,很不错的职业。 距离楚楠楠他们不远处的路边,停着一辆黑色轿车。 车窗缓缓落下,露出一张极致妩媚的脸,轻笑着喃喃说:“或许,你真有能成为国际巨星,改变人生呢。” 第51章 :你这是在侮辱我! “天塌下来了?接连打电话让我回家,不知道我的工作有多繁忙?” 方圆一回家,就拿出了一副日理万机的工作狂人嘴脸,甚至连毛驴的亲热都被他给无视了。 “哟,方大助理,别摆着个臭脸的跟真事似的,还工作有繁忙,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才是神通快递的大老板呢。知道的,谁不知道你所谓的工作繁忙,其实就是闲的蹲在墙角画圈圈啊?” 楚楠楠自从住在方家后,无论是性格还是生活态度,都发生了明显的变化。 这番貌似娇嗔的讥讽,放在以前她是万万说不出来的,她早就习惯了对人横眉冷目,突然改变说话风格后,让方先生感觉有些怪怪的。 尤其是看到石桌上,摆了几个盘子,还有一瓶白酒后,方圆心中一动:“怎么,踩了狗屎运,又升官了?” “你家有条贱狗,想不踩狗屎都不行啊。” 楚楠楠咯咯轻笑着,瞟了眼毛驴,好像觉得冤枉了人家,赶紧从盘子里拿出一根鸡腿,扔了过去。 毛驴腾地跳起,很麻利的拿嘴叼住了。 看来楚楠楠说的没错,毛驴的确就是条贱狗,她才住进来几天啊,就吃她喂的东西了,别忘了以前可从来都不吃大哥之外任何人喂的东西。 特么的,没有立场的家伙。 在心里骂了句毛驴后,方圆坐在了石桌前,顺手拿起一根凤爪,填进嘴里:“说吧,遇到啥好事了,哥们我能不能占到好处?” “咱俩啥关系啊,你肯定能占到好处的。” “别套近乎,咱俩就是房东跟租客的关系,除此之外清白的很。赶紧说,我有什么好处?” “以后啊,我会送你一张电影票。” “啥?” 方圆嗤笑一声:“你给哥们的好处,就一张电影票?” “说不定,还会跟你一起合影,在你背心上签名呢。” 楚楠楠笑嘻嘻的回答。 方圆多少有些明白楚楠楠说的好事了,满脸不信的上下审视着她,不确定的语气:“咋,你不会是要去演电影了吧?啥角色?女鬼?” “滚蛋!” 楚楠楠快步走到西厢房,抬手在门上敲着:“林武,你给我出来,我请你喝酒。” 林武冷冷的声音,从房内传出:“我不喝酒,谢了。” “不客气,我有个好消息要告诉你,别啰嗦,赶紧出来。” 楚楠楠不由分说的再次敲门:“不出来,那我可就破门而入了啊。” 片刻后,林武走了出来,穿着一件黑色夹克,把自己捂的严严实实的,精神很萎靡的样子。 “来,来,都坐下,站着干嘛啊?方圆,你开酒,满上。” 就像自己才是房东那样,楚楠楠指挥方圆开酒。 “我不喝酒。” 林武又说:“我已经吃过饭了。” “不喝也得喝。” 楚楠楠很霸道的说了句,垂下眼帘盯着石桌,语气缓和了下来:“喝过这场酒,我以后就不在这儿住了,算是散伙酒吧。” “散伙酒?” 方圆跟林武对望了一眼:“咋,你要走?” 楚楠楠轻笑了一声:“是啊,我要走了。你们不是一直看我不顺眼么?以后啊,再想见到我,可就难了。” “我可不敢看你不顺眼,到底是咋回事,快说!” 方圆连忙追问。 “因为,我从明天开始,就要去当电影演员,去拍电影了!” 楚楠楠声音一下子欢快了起来,眼神也蓦然明亮:“你们看过红谷电影公司拍摄的《光速杀手》吧?” 用了足足十五分钟,楚楠楠才把今天午后碰到麦克导演,被他腆着脸的极力邀请去当《光速杀手》二号女主演的事儿,详细说了一遍。 末了,她举起杯子对傻楞当场的方圆俩人嘿嘿笑道:“这件事我已经多方求证过了,市里大领导都出面了。分局也替我高兴,支持我走上新的工作岗位,特批了一年的假期。你们说,这是不是好事?” 好像已经看到自己光辉的未来,楚楠楠抬手就杯中酒喝干,接着大大吐出一口气,反手指着自己的鼻子:“等你们再次看到我时,指不定我就是名扬天下的电影明星了。到时候,我请你们看电影,给你们亲笔签名!” “哇草,就你这样的,还能去拍电影,果然是老天爷瞎了眼啊--啊,不对,果然是走了狗屎运啊,没说的,今晚咱们得不醉不休,预祝楠楠姐能一炮成名!” 方圆高兴,是由衷的高兴。 这段时间,他可是一直为楚楠楠住进来犯愁的。 现在,这小不要脸的终于要走了,憔悴生活总算是到头了,别说她是拍电影,就是去蹲监狱,他也会拍着双手赞成的。 同样,林武估计也是这样的想法,要不然也不会举起酒杯:“好事,今晚不醉不休!” “对,今晚不醉不休!” “可只有一瓶酒,还不够我自己喝的呢。” “哈,本、本明星早就有所准备,今晚酒管够!” 楚楠楠的狂笑声中,弯腰从石桌下又搬上了一箱白酒。 咚的一声放在桌子上,右脚踩在凳子上,小泼妇气质十足的打了个响指:“今晚谁喝不醉,谁就是乌龟王八蛋!” 除了实在不喜欢喝酒,还被发疯的楚楠楠给灌了一杯的毛驴,没有谁喜欢当王八蛋的,所以当林武喝吐了,楚楠楠喝的出溜到地上时,方圆只能自个儿拿着酒瓶子往嘴里灌。 话说,喝了整整两瓶白酒都没醉的人,实在是特么的烦死了! 夜深了,喧闹了一整天的世界,渐渐沉寂了下来。 被灌了一杯酒的毛驴,摇摇晃晃的在院子里瞎转悠,看来是找不到它的狗窝了。 接连吐了三次的林武,就像下了战场的重伤员那样,几乎是爬着回到了自己屋子里,样子虽然狼狈,可也比楚楠楠要好得多。 楚楠楠就躺在地上,嘴里喃喃的说着什么,眉梢偶尔皱起,又松开,也不知道梦到什么了。 “唉,看来得劳驾本助理了。” 方圆有些头疼的叹了口气,只好把楚楠楠从地上抱了起来。 喝醉酒的人,就像死尸那样沉,一个劲的往下坠。 幸好楚楠楠比死尸还多了一口气,还知道用两只手搂住方圆的脖子。 不得不说,楚楠楠的身材绝对一级棒,喝醉酒后的小脸红扑扑的,妩媚的一点不像母老虎。 尤其是女青年特有的体香,本身就是最迷人的酒味,方助理废了老大力气,才忍住把她放在炕上后,没有检查一下她有没有戴垫胸。 当然,要是不趁机在她小脸上拧几下,方助理觉得对不起她在自家白吃白喝这么多天。 手感不错,遗憾的就是这妞儿没啥感觉。 方圆心里叹了口气,替她盖上了被子。 他倒是很想好心的替人家脱了衣服,不过想到自己是正人君子,这种事还是算了。 一只手,从杯子下面伸出来,抓住了方圆的手腕。 方圆回头,楚楠楠依旧闭着眼装死尸的样子,不过她要把方先生拉倒在炕上的动作,却很明显,也有力。 “你--” 方圆刚说出这个字,楚楠楠再次猛地一顿手,把他扯拉倒在了自己身上,随即搂住他的脖子,那张喷着粗气的嘴巴,就霸道的堵住了他的嘴。 老天爷可以作证,方圆此时完全有力气能挣开的。 他没有挣,就像被强迫的小良家那样,逆来顺受--因为他不敢确定,他要是拒绝楚楠楠的亲吻,老天爷会不会打雷收了他。 狂吻。 两个人就像两条蛇那样,紧紧缠绕在了一起,杯子早就被蹬在了地上,楚楠楠的上衣,也已经被方先生推到了脖子上。 酒后乱性这四个字,可不是凭口说出来的,那是由无数的先辈,用无数实践才总结出来的宝贵经验。 尤其是当楚楠楠很主动的,动作粗暴的把方圆衣服都扯下后。 很自然的,方圆就压在了她身上,正准备临门一脚时,却又停住了。 楚楠楠紧咬着嘴唇,看样子已经做好了‘受死’的充分准备。 只是,她等了足足有一个世纪那样漫长,也没有等到方圆的长驱直入。 那双星眸,慢慢的张开。 带着醉意的目光,看上去就像古潭水那样的清澈。 四目相对。 “怎么了?” 灯光下,楚楠楠双眸中浮上了极其复杂的神色:“是不是,觉得我很、很不要脸?” 一个从没有跟男人有过那种事的女孩子,借着酒劲对男人发起反攻时,那个混蛋却开始装不会动的死人,这的确会让她多想。 方圆翻身下了炕,扯过杯子盖在了楚楠楠身上,开始穿衣服。 背后,传来了女孩子低低的抽泣声。 “这对你不公平。” 方圆说话了。 楚楠楠只是用力吸了下鼻子,没说话。 “在我心里,你就是商警官。充其量,我们会成为好哥们,但不会是好夫妻。还有,我是特别负责任的男人。今晚要了你,就得为你负责。你觉得,我这么优秀的人,会跟一个可怕的母老虎过一辈子?” 方圆点上了一颗烟,自嘲的笑了笑时,眼里全是无奈的神色。 楚楠楠终于说话了,很低:“你,是不是身体有毛病?” “你这是在侮辱我,我可以原谅你这次,但下不为例。” 方圆扭头,看着她很认真的说。 “好,多谢了,那你滚吧。” 楚楠楠愣了半晌,才漠然冷笑了一声。 “在我看来,滚,爬其实都跟走是一个意思。” 方圆站起身,走向了门口:“商警官,晚安。” “今晚,是我人生中最大的耻辱。总有一天,我会让你后悔,侮辱我要付出多大的代价!” 方圆在走出房门时,听到了楚楠楠这番很认真的话。 他没在意,只是笑了笑。 因为他觉得,这女人喝酒喝的脑子都出毛病了。 或许,她根本不知道,今晚方圆如果真要了她的话,她绝对活不过一个月。 死人,是无法成为国际影星的。 第52章 :花儿般的小妖精 自从林武住进来后,方圆就很少做梦了。 就算是做梦,也是做些比较轻松愉快的梦,再也没有梦到罗布泊,没梦到那个穿着黑衣服的神秘男人。 那个奇怪的梦境,已经渐渐被他忘记。 可是今晚,他再次梦到了那只大耳朵。 只是,走在大耳朵里的那个人,却不是那个神秘黑衣人。 一个身穿轻纱白衣的女孩儿。 女孩儿是个亚欧混血儿,黑色长发犹如丝缎,眸子颜色却像海水般那样湛蓝,皮肤雪一样的白,鼻子高挺是很明显的白人特征。 总之,这个女人混血混的不怎么纯正,除了有一头黑色长发外,不管是足有一米七六的个头,还是前凸后翘的火爆身材,都是标准的东欧美女特色。 东欧美女,本来就是世界上身材最完美的女人。 尤其是当她还拥有亚洲人的细腻肌肤,一笑时足够男人忘记自己姓啥时的妖媚面孔,除了赞叹她是上帝跟魔鬼协商好才造成的极致美人儿外,方圆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词语才能形容她。 女孩儿既然是上帝跟魔鬼合力造出来的,那么她身上肯定带有魔鬼的特征。 她有天使都自惭形秽的外表,却有着魔鬼才会满意的恶毒心灵。 “我姓花,叫花小妖。” 哪怕是在梦中,方圆也能记住刚认识花小妖时,她说过的第一句话。 花小妖,猛地一听,很俗气的名字。 可只要看着她的人仔细品位,就会觉得除了这个名字外,其它任何名字都配不上她的人。 花小妖,鲜花一般的妖精。 方圆敢发誓:所有见到花小妖的人,都会以为她是个花信少妇。 除了早就承受男人滋润的妇人外,哪一个少女,能拥有她那般妖媚入骨的风姿? 又有哪一个少女,能让人在看到她的第一眼时,就会联想到熟透了的桃子,只要用一根吸管,就能品尝世间最最甜蜜的味道? 可方圆敢用脑袋来保证:花小妖,过了今年的中秋节,才是刚满十七岁的少女。 绝对的原装货。 她成熟到极致的身材,她一笑能让人腿软的妖媚,只是魔鬼送给她的最好礼物罢了。 方圆觉得,他在即将闭眼辞世的那一刻,如果回想起这辈子中最后悔的事儿,那就是认识了花小妖,还很嘴贱的亲了她嘴唇一下。 她的唇很软,很香,也很甜,但更多的却是后悔的滋味。 那一年,花小妖十三岁,可却具备了三十三岁少妇的成熟身子。 十三岁的花小妖,在被方圆亲过后,呆了半晌才说:“记住,从这一刻起,你就是我的人了。你要等我长大。没有我的许可,你如果招惹别的女人,我不管她是谁,有一个,就会死一个,有两个,就会死一双。相信我,我没有开玩笑,我也有这个能力。” 方圆相信了她说的话。 他不能不相信,因为她是花小妖。 她是--这颗星球上,传承最古老,隐藏最深,实力也最强大的家族。 据说,在周文王时期,他们家族就已经存在了。 这是不是狗屁? 可无论是不是毛驴的屁,如果方圆早就知道这些的话,就决不会在那个云彩好像被火燃烧的傍晚海边,亲了她那一口。 哪怕用刀架在他的脖子上。 亲了一下,方圆就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在花小妖从十三岁长到十六岁的这三年中,抱有游戏人间伟大抱负的方圆,总共接触了七个女人。 七个女人中,有两个是欧美明星,三个都市白领,一个渔夫的女儿,还有一个是毒枭的妻子--毫无例外,这七个女人在被方圆接触后的一个月内,都以各种匪夷所思的方式香消玉损。 我不杀伯牙,伯牙却因我而死。 这句话,就是方圆在这些女人死后的真实心理写照。 方圆很想为那些无辜被害的女人讨回公道,事实上他也这样做了。 但很可惜的是,无论他付出多大的努力,有多大的恒心,先后四次的结果都是,他被人像死狗那样的扔在一双脚下。 好像毛驴那样被人扔在女人脚下,被俯视着,这绝对是男人最大的耻辱。 可方圆只能把这些耻辱当做苦酒,自己喝下去。 没办法,花小妖让他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男人拥有多么强大的武力,但在绝顶的聪明面前,好像也只能以失败而告终。 花小妖,就是个妖精。 方圆想做什么,哪怕是忽然异想天开的事,她都能猜得到,并提前做好安排,就像他肚子里的一条蛔虫。 那个哥伦比亚大毒枭的妻子,在自己防备森严的游泳池内溺水而亡后,方圆终于明白了什么,于是立即头也不回的返回了华夏老家。 他希望,能远离那个妖精,做一个平常人,过小百姓的平凡生活。 当然他更知道,无论他逃到哪儿,都无法躲开花小妖。 只是奢望,那个小妖精在长大后,能发现世界上,原来有那么多比他要强百倍的青年才俊,他只是个偶然间心血来潮占人便宜的混球罢了,实在不值得她那样认真。 很好。 在方圆回到唐王的这大半年内,没有了花小妖的消息。 只是为什么,今晚他忽然出现在了梦中? 难道说,那个小妖精跋扈到连他做梦都不放过他? 这种筋疲力尽要崩溃的感觉,让方圆想发疯,想破戒,杀人! 只杀花小妖。 可那样的女孩儿,有谁又舍得杀? 也正是因为不杀人,方圆才先后四次,像死狗那样被扔在花小妖脚下,看着她那双好看的大长腿,欲哭无泪。 人在做恶梦醒来后,总会觉得很累,就像方圆这样。 他睁开眼时,已经天光大亮了,院子里传来毛驴追麻雀时欢乐的叫声。 花小妖的虚影,总算是被天光给渐渐的冲淡了。 “死妖精!” 方圆低声骂了句,翻身爬了起来,只觉得浑身都酸痛,忍不住发出了一声女孩子第一次时才会发出的哼哼声。 马上,耳朵很灵敏的毛驴,就连蹦带跳的进了堂屋中,用它的爪子推开了门,小身段好像要被晃断似的,很讨好的叼起了大哥昨晚随便踢出去的鞋子,放在了炕前。 无论是谁,看到这样一条懂事的狗子后,都会心情好起来的。 “滚她的花小妖吧,别把老子惹毛了,要不然真干了你。” 方先生发了一个狠后,随手套上背心,下炕趿拉着拖鞋来到了院子里。 “早!” 他刚一出来,就看到林武那张秀气的笑脸了。 一个男人,干嘛要有这么秀气的脸? 真特么的别扭。 要不是看在他又在向石桌上摆早餐,方圆都不屑搭理他。 “咦,今天太阳还是从东边出来的啊。” 方圆有些奇怪,林武为什么又做早餐了。 但接着,他就明白过来了:这是因为楚楠楠这个讨人嫌要走了,林武这是在做饭庆祝呢。 小气的男人,永远也成不了大气候--看在林武又开始做饭的面子上,方圆没好意思说出这句话,回头看了眼西屋问道:“她起来看到你做饭后,肯定很喜欢。” “她早就走了。” 林武淡淡的说。 方圆愣了下:“啥?她早就走了?” “嗯,五点半,我刚起来,她就走了。” “这么早,也没跟我告别。” 方圆有些不满的嘟囔了句,又问:“她没有顺手偷走啥东西吧?” 林武笑了:“咱家,有什么值得她偷的东西?” “嘿嘿,也是。” 方圆笑了笑,趿拉着拖鞋进了洗手间。 让像条吸血虫那样趴在自己身上吸血的楚楠楠滚蛋,是这段时间以来,方圆最大的心愿。 可当她真得走了后,他心里却有了种说不出的空落落。 难道说,这才短短的半月工,他就已经适应了她的存在? 林武做得早餐,就是比外面卖的可口很多。 就连毛驴也这样觉得,一口气吃了四个花卷。 特么的,真是个吃货,也不怕把大哥给吃穷了。 早餐后,方圆大爷般的一推碗,抬手抹了抹嘴巴正准备回屋换衣服时,林武说话了:“这些天,我想过了,准备做粮油代理。” “啥?” 方圆有些不明所以。 “你不是给了我三十万,让我做点小生意吗?” 林武顿了顿,等方圆脸上露出恍然大悟的神色后,才接着说:“这些天,我一直在琢磨做什么好。像你说的,去开个包子铺什么的,太让人操心,也没什么发展前途--偶然的机会,我发现开个粮油专卖店不错。” 随着百姓们的生活普遍提高,人们越来越重视食品方面的质量。 食用油,这可是谁家也缺不了的东西。 经过林武这些天的‘考察市场’,她发现整个唐王市区,除了超市、商店之外,只有三家粮油专卖店。 他就上心了,决定也开一家。 方圆表示了怀疑:“这一行行吗?给人做代销,能挣多少钱?再说了,现在超市几乎每天都在搞活动,老百姓也习惯了去超市买,谁会去你那小店?” “我们搞批发。” 林武说:“零售,只是捎带着。你想过没有?其实食用油最大的市场,不是在超市,而是在企业单位福利。” 好多年了,绝大部分企业,在过年过节时,一般都会给员工们发一桶油,一箱鱼啥的。 林武就看中了这一点,准备做个名牌食用油代理商,全力向企业单位推销。 还有几个月就是春节了,如果林武能搞定一家企业--比方神通快递公司,一下子售出数百上千桶,那可是一笔不小的利润。 但仅仅是做代理,林武还不满足。 他希望,等他慢慢做大后,能开一家自己的榨油厂,创建自己的品牌。 听林武侃侃而谈,方先生很配合的接连点头。 最后,才扔下一句话:“行,你看着办就是了,我不管。” 林武无奈的抿了下嘴角,也懒得再跟他讨论这些了:“你先别走,我还有事要问你。” 第53章 :彻底的绝望 看来林武真心要从良了,要不然不会这样上心,要做出一番事业来。 这些天内,他借着送快递的机会走街串巷,寻找开店的最佳地点,最终相中了一个两层楼的店面。 下面装修一下当粮油展厅(除了粮油外,他还想捎带着五谷杂粮、核桃桂圆等干货啥的),后面那个小院当仓库,上面当办公点。 特别合林武心愿的地方,是外市在唐王的接待处(已经早就撤销了,现在空着呢,要不然林武也不会打那边的主意)。 不过负责人(一个姓孙的副科长)也告诉他了:你就别想这地方了啊,早就跟别人达成外租协议了。 “我也跟看店的老王头打听过了,孙科长说的那个别人,是他们领导的侄子,准备在这儿开个咖啡厅。” 林武有些郁闷的说:“而且据说租金便宜的要命,每年只有三千块。唉,我給他出到三万块,他都不答应,真是损公肥私的败类。” 方圆也没当回事:“嗨,这有什么啊,我要是他的话,我也会照顾自己人的。行了,这事你自己看着办吧,我得去上班了。” 开店啥的,对方先生来说是小事。 林武梦想开个榨油厂,那更是痴人说梦,方先生才懒得在这种事上费脑子,今儿还得陪着那个可怜的夏脑残去相亲呢。 就在昨天,夏小韵还差点被人家霸王硬上弓了,本该消停几天才对。 可昨晚方圆提前下班回来时,她愣是让他今儿再去陪她相亲。 这女人疯了,为了寻找对抗某贵人的合作者,彻底不要脸了。 “你怎么才来?昨天我不是告诉你,要提前来的吗?” 不等方助理向夏总请安问好,夏小韵就抱怨着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夏小韵脸上被老万抽的那一巴掌,已经消肿了,脸蛋重新恢复了以往的吹弹可破。 可能是要忘记昨天那不想想起的一幕,或者说太想打动别人,把自己推销出去,夏小韵今儿打扮的格外漂亮,甚至还戴了假眼睫毛,涂了水晶眼影,一扫她过去冷艳女神的形象,变的妖媚了许多。 穿衣风格,也有了很大胆的突破,那款露肩蕾丝蝙蝠衫,惹得方先生眼珠子总是往她怀里瞅。 皮草短裙,黑网丝袜裹着两条性感腿子的夏小韵,踩着一双细高跟黑色小皮鞋绕过桌子,拿捏出一副‘俺是小良家’的嘴脸,瞪了咽口水的方圆一眼:“看什么呢?小心我把你眼珠子扣下来,当玻璃球踩。” “怪谁啊?” 方圆理直气壮的反驳道:“谁让你穿的这样有犯罪感?” “我这形象还行吧?” 夏小韵得意的说着,走到方圆面前,左手轻佻的搭在他肩膀上,左腿屈起,右手掐腰,媚眼横飞的样子,实在让人受不了。 “行,很行。就是别招惹我,我这人对美色的抵抗力太低,要是万一被你激起欲望,当场法办了你,到时候我苦都没处哭去。” 方圆打了个激灵,一脸怕怕样子的退了几步,才问道:“今天,又打算坑害谁去啊?” 夏小韵脸上的得意笑容收起,淡淡的说:“一个早就垂涎我的老不死的--现在我这种情况,除了像这些老不死的能帮我,我实在没办法了。” 夏小韵嘴里的老不死的,是本地某个已经退居二线的官员。 夏小韵找他,那是因为据说他背后有很强的官方力量,希望能通过他,来化解某位贵人对她的打击。 今年已经六十多岁的老崔,一点也不像是年过花甲的,倒像是还有几天就八十的,满脸的老人斑,头发雪一样的白。 看到老崔的第一眼,方圆就产生了怀疑:就这副风一吹就倒下,撒个尿还得淋湿鞋面的老东西,还能保持男性对女人的热爱? 当然了,老崔都这个年龄了,也是有身份的人,自然不会迎娶夏小韵当妻子。 最多,也就是在闭眼之前,尝一尝现代美女总裁的迷人味道罢了。 恰好,这也是夏小韵能接受的,毕竟这老家伙看样子活不了多久,她就算是受辱,时间也不是太长不是? 嘴里喊着崔爷爷,夏小韵很委婉的说明了来意。 这一次,夏小韵没有让方圆进屋,毕竟老崔不可能像老万那样生猛,真要是敢对她硬来,她自己就能搞定。 夏小韵在走进书房时,曾经回头看了方圆一眼。 很匆忙的一瞥,却能让方圆看出了她心里有多么的痛苦。 夏小韵这样做,无疑是很不要脸,没底线的那种。 拿着自己的身体,害一个快死的老家伙,无论是对谁,都是一种极大的伤害。 可她必须得这样做。 在来时的路上,可能是看不惯夏小韵这样做吧,方圆对她冷嘲热讽的了几句。 夏小韵当时没吭声,沉默很久后才说了一句话:“现在每天晚上,都我搂着妈妈,她才能勉强入睡。” 母亲的安危,就是夏小韵必须得这样做的唯一理由。 她或许不是个好青年,但肯定是好女儿吧? 站在老崔别墅院子里的方圆,想到这儿时,明显感觉出自己血液流速加快了。 这是冲动的预兆。 就像三年前,他在夕阳下的夏威夷海滩上,莫名其妙的,亲了素不相识的花小妖一口那样。 冲动是魔鬼,会害死人的。 方圆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强行压下了心中烦躁,拿香烟正准备点上一颗时,夏小韵从客厅内走了出来,面无表情。 只看她这样子,方圆就知道她要失望而归了。 也没说话,陪着她离开了老崔的别墅。 “老崔不敢,哪怕是快死了,他也不敢。” 车子行驶足有五分钟了,坐在副驾驶上的夏小韵,才淡淡笑着说出了这句话。 方圆点了点头:“嗯,如果我是他的话,我也不会贪图一时之乐,给自己后辈留下大麻烦。看来,他还不算是太糊涂。” “糊涂的是我。” 夏小韵忽然咯咯一笑。 她明明是在笑,可说话时的声音中,却带着明显的哭腔:“我能看得出,他对我很动心,是真得很动心……他的手,都快要碰到我了,又缩了回去。” 方圆没说话,把车子慢慢停在了路边,拿出一张纸巾递了过去。 夏小韵马上接过去,双手捂住了脸。 上午十点的郊外路上,车来车往的很繁忙,人们都在为更好的生存下去而奔波。 可肯定没有谁,能有夏小韵当前的感受。 无声的哭泣,总是在最绝望时,才会有的本能反应。 看着夏小韵双肩不住的抖动,方圆重重叹了口气。 他觉得,他不能再这样无动于衷了,无论他对夏小韵是什么印象,都该站出来让她知道:其实,你眼前的大哥就很牛的。 只是他刚要开口,夏小韵就猛地抬起头,看着右边,用很冷静的声音说:“走吧。” 方圆抿了抿嘴角,问道:“回公司?” “不,去绿光集团。” “你还要……” “必须的,不到最后一刻,我都不能放弃。” 夏小韵说出这句话,好像还在方圆耳边环绕,可现在已经是下午四点多了。 六七个小时内,方圆送她见了九个人。 这九个人,有官场、有商场,甚至还有个混社会的。 这些人,在过去夏小韵成为本市十大杰出青年后,都在不同场合,以不同的表达方式,向她表达了爱慕之情。 也都遭到了夏小韵毫无例外的拒绝(其实说不理睬更恰当一些)。 但是现在,夏小韵主动送货上门了,他们却都选择了退却:夏大小姐,就是个瘟疫,人人躲避不及。 午饭都没有吃的结果,自然是肚子被饿得咕咕响了。 只是碍于夏小韵的眼神越来越绝望,方圆实在不好意思提出要吃饭,只能第三百次往下咽了口吐沫,问道:“接下来,我们要去哪儿?” “回--家吧。” 夏小韵眼神有些呆滞的望着前方,说话的声音就像是在梦呓。 好不容易才问清楚她家的具体位置后,方圆启动了车子:“你知道楚楠楠去拍电影了吗?” 提到闺蜜后,夏小韵的眼眸中,才有了丝丝灵动:“嗯,今天早上她给我打过电话,很好,我替她高兴。” 要是搁在以往,夏小韵要是听好友竟然被邀请去拍电影,而且还是大片时,她肯定会兴奋的不得了。 可是现在,她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句,就闭上了嘴。 好友的好事,对她来说,只能算是黑暗中的一丝曙光吧? 但很快就会消失。 方圆又问:“你没告诉她?” “你觉得我该告诉她吗?” 方圆等了足有半分钟后,才听她说:“楠楠要是知道我的情况,她肯定不会离开唐王的。” 方圆倒是很认可夏小韵这样说,因为楚楠楠就是那种直筒子,为朋友两肋插刀这种事,发生在她身上一点都不奇怪。 “你怎么知道这件事的?” 夏小韵可能也觉得自己当前的样子,其实于事无补,就开始主动跟方圆说话。 “我跟她,也勉强算是朋友吧?” 方圆笑着说:“再说了,就她那种狗窝里存不住烧饼的主,踩了狗屎运后,恨不得跑全世界去显摆的。” “哼,幸亏楠楠现在听不到你这样说她,要不然肯定会把你满嘴的牙给抽下来。” 夏小韵冷哼着,白了他一眼。 看样子,貌似要不是看在方先生现在对她有用的份儿,她就会替楚楠楠惩罚这家伙。 “右拐,7号别墅就是我家。” 俩人随便聊着楚楠楠的未来时,夏小韵抬手指了指外面。 车子已经来到了郊区。 有钱人的别墅,现在基本都在郊区。 方圆马上轻打方向盘,车子刚驶上那条水泥公路,夏小韵的眉头就皱紧了,接着嘎声说:“快,快点!” 方圆抬头看去,就看到前面不远处的某栋别墅门前,停了几辆黑色轿车,车前还站着四五个身穿黑西装的男人。 第54章 :有些事,你躲不掉 夏家的别墅,可是唐王这边有名的别墅小区。 小区里的安保措施很到位,保安24小时巡逻,看到不熟悉的车辆,或者人后,肯定会查问个清楚。 不过夏小韵却看到,很尽职的保安现在却距离那些黑西装,站的远远的,她所认识的老刘,正抬手捂着腮帮子,看来是被人抽耳光了。 车子还没有停稳,夏小韵就推开了车门跳了下去,却又接着转身,用手扶住车门对方圆急急的说:“走你的!” 她怕方圆会替她出头,害了他自己。 看着快步走向别墅的夏小韵,方圆皱眉的样子很认真。 那几个站在别墅门前的黑西装,也没谁拦她,只是冷冷的目送她走进了院子里。 夏家别墅院子里,也有几个黑西装。 还有一个穿着粉红常旗袍的年轻女人,坐在夏天问长坐的那张藤椅上,没有穿丝袜的右腿,很优雅的搁在膝盖上,亮红色的细高跟皮鞋,受地心引力所吸引自然脱落半截,露出半个完美的小脚。 很妩媚的女人前面,站着个戴白色礼貌的男人,长相还算斯文,就是正在做的事,却有愧他男人的性别。 他正一只手采着夏母的头发,迫使她跪在地上,右手在她脸颊上轻佻的拍打着。 夏母全身都哆嗦成了一团,粉面苍白,双眼无神,好像傻了那样。 天知道,天底下怎么可能会有这么懦弱的女人。 “表杂,快给你女儿打电话,让她滚回来。” 白色礼帽觉得拍脸颊,貌似不如拧着有手感,于是就狠狠扭了一下。 夏母肯定很疼,可她不敢叫出声,只是无声的哭泣,泪水大颗大颗的往下掉。 “松开我妈妈!” 跑进来的夏小韵,看到这一幕后,尖叫声中抡起手里的小包,狠狠砸向了白色礼帽,双眸也攸地血红,就像一只护崽的母兽那样,用最快的速度扑向他。 砰的一声。 白色礼帽抬手打飞夏小韵砸过去的小包时,一个黑西装伸出了右脚。 夏小韵猝不及防下,一下子被绊倒在了地上,额头重重磕在了地上,眼前立即发黑,差点昏过去。 “小韵!” 亲眼看到女儿重重磕在地上后,夏母尖叫一声就要站起来。却被白色礼帽狠狠一耳光抽在了脸上。 她马上就闭上了嘴巴,再也不动了。 “别、别伤害我妈妈。” 夏小韵慢慢地从地上爬了起来,额头一片青紫,有了血印。 只是她刚爬起来,就被一个黑西装抓住了胳膊。 坐在藤椅上的妩媚女人,好像这才看到了夏小韵那样,拿出手帕擦了擦嘴角,看向了她。 她虽然是坐着,可那表情却像是在居高临下,轻启朱唇淡淡的问:“你就是姓夏的那只小狐狸?嗯,果然是有几分狐媚子姿色。” 现实中,夏小韵从没有见过这个女人,却知道她是谁,以前也在屏幕上见到过她。 女人叫白玉雯,很不错的名字,长相也不错,如果没有嫁给丁白康的话,说不定现在演艺圈内,该是一流影星了。 “我就是夏小韵,你松开我妈妈!” 夏小韵咬了下牙时,鼻血淌了下来。 刚才摔得的那一下太狠了,鼻子这才出血。 白玉雯却没有理睬夏小韵的要求,仍旧慢条斯理的问道:“你知道,我今天来找你做什么了?” “知道!” 事到如今,夏小韵知道无论说什么都没用了。 既然老天爷这样折磨她,那么就放马过来吧,大不了一死. 反正她连老崔都想自荐枕席了,那可是比死还要难过的事。 “很好,知道就好。” 白玉雯轻轻点了点头,问道:“那个残害我老公的人,是谁?” 丁白康变成植物人后,白玉雯其实心里还是很高兴的,毕竟那个货色只是好色,可实际行动上却很让人失望,嫁给他好多年了,那种事始终都像被掉在半山崖,不上不下的难受死了,远远不如跟小东(白色礼帽)在一起过瘾。 丁白康完蛋了,白玉雯就算不跟他离婚,可别人也挡不住她结交新的男人吧? 再说了,丁白康可是给她留下太多的财产,为了报答他的‘厚爱’,白玉雯必须得給他讨还个公道。 公道的要求很简单,那就是让找出打残丁白康的凶手,再让夏小韵一家人生不如死。 夏小韵低头,在肩膀上擦了把鼻血,哑声说:“不知道。” “不知道?呵呵,你也会不知道?唐王的警方是废物也倒罢了,你会不知道?” 白玉雯柔柔的笑了下,不再理睬夏小韵,而是看向白色礼帽:“小东,你出个主意,该怎么才能让夏小姐,想到残害你大哥的凶手?” 有着一副英俊棉裤的小东,闻言狰狞的一笑:“嫂子,警方不会干涉我们吧?” 白玉雯淡淡的说:“我打过招呼了,这只是很普通的民事纠纷。” “那就行。” 小东再次笑了笑时,转身又采住了夏母的头发。 夏小韵猛地明白了什么,尖叫道:“放开我……” 刺啦一声,夏母身上的衣服被撕碎,不输给女儿的身子,就这样暴露在黑西装们的视线中。 夏小韵觉得,她已经用尽全力在喊什么,可为什么却偏偏听不到自己的声音? 倒是在眼前猛地发黑时,听到了母亲这辈子都没有发出过的尖叫声。 然后,她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等她再次醒来时,白玉雯他们已经不在了,院子里站着几个小区保安,她就坐在藤椅上。 “夏小姐,您醒了。” 小区保安队长老刘,一脸的惭愧、愤怒神色,不敢跟她对视,低下了头:“那些人走了。他们在走之前,委托我告诉您,他们明天还会再来的……我报警了,警方没有人来。” 夏小韵呆呆的望着他,过了很久,才猛地跳了起来,嘎声问:“我、我妈妈呢?” “您的司机陪着她在屋里。” 老刘向客厅么门口看了眼,随即叹了口气,给几个手下使了个眼色,快步离开了夏家别墅。 就算是瞎子,也能看出白玉雯一行人的来历不凡。 连警方都不能随便干涉的事,他一个当保安的又有什么办法? 除了眼睁睁看着那些人走,嘱咐手下绝对本能随便议论今天的事之外,老刘实在想不出还能做什么了。 夏小韵跌跌撞撞的冲到了客厅门前,用力推开了门。 客厅的沙发上,身上裹着一条毯子的夏母,紧紧抱着方圆的腰,就像鸵鸟那样,螓首扎在她怀中,不断的发抖,还颤声的自言自语:“老、老公,抱紧婉约,婉约好、好怕。” 陈婉约,是夏母的名字。 只是她的人,却比她的名字更加懦弱。 听陈婉约竟然对方圆那样称呼后,夏小韵脑子里嗡的一声响,倚在门框上缓缓瘫倒在了地上。 她的母亲,竟然抱着方圆叫老公。 这说明了什么? 夏小韵不敢去想象,只是傻傻的看着方圆,带着所有的希望,希望他能说不要紧的。 方圆的眼神很平静,平静的有些吓人。 “阿姨受刺激太厉害了。” 方圆只能这样说,同时心里也有些后悔,为什么没有跟着夏小韵一起进来。 他以为,他才不会管夏小韵的事儿。 毕竟夏小韵可是招惹了大人物,那不是他靠着拳脚能摆平的。 再说了,他也不想再用那种方式来解决问题。 他只希望,能做个普通人。 可是,死老天偏偏不给他这个机会。 没有谁知道方圆忍的有多苦,才让白玉雯等人扬长而去。 但当比他大二十岁的陈婉约,抱着他喊老公,说她好怕时,方圆才终于知道:有些事,不是想闭眼就能看不到的。 他的良心,还没有被毛驴吃干净。 好吧,既然是这样,那就来吧。 夏小韵是爬到母亲身边的,抱住了她,趴在她身上,任由泪水肆无忌惮的往下淌。 身为人女,她却无法保护母亲,哪怕她使出了浑身的办法。 她想到了死。 跟母亲一起死去。 方圆却伸手,很自然的抚摸着她的发丝,淡淡的说:“我还很小的时候,听到父母葬身大海中时,我以为天塌下来了。” 看着客厅的天花板,方圆笑了笑:“可现在,天还好好的就在天上。其实,只要能睡一觉,明天睁开眼后,塌下来的天,不知道怎么着,就自个儿补好了。” 可能是因为商人都比较相信风水吧,夏天问在装饰天花板时,在上面用数百颗铜钉,画出了一条大鱼的样子。 鱼,从来都是吉祥物,什么鲤鱼跃龙门啊,年年有鱼啥的。 夏家天花板上的这条鱼,就很生动,但得仔细看,因为铜钉很小。 夏小韵没说话,只是任由方圆安抚着她,乖的像一只小猫。 好像,她听懂了方圆的话。 可方圆却能感受到一种让他都觉得窒息的戾气:就是在这一刻,夏小韵的人生观,就已经改变了。 “阿姨已经睡着了,我帮你把她扶进去吧。” 在心中轻轻叹了口气后,方圆说:“你也好好休息下,晚上应该不会有事的。” “方圆,求你个事。” 夏小韵没有理睬方圆的话,抬起了头。 泪水已经干涸,眸光却很亮,亮的方圆都不敢正视,下意识的躲开:“什么事,你说,只要我能做到--这次,我不跟你要报酬。” 夏小韵没有理睬方圆的玩笑,抬起右手,几根手指轻轻扶住了他的下巴,迫使他看着自己的眼睛后,才轻声说:“如果有一天我死了,帮我照顾好妈妈。” “有报酬的,不过不怎么丰厚。一个是我这些年来入过的人身保险,可以更改你为受益者,一个是……” 夏小韵垂下眼帘,轻声说:“我母亲,还不是太老。” “啥意思?” 方圆愣了下时,接着就像被人狠狠砸了一棍子后,明白了。 “我母亲,陈婉约,还不是太老。” 这次,夏小韵说的格外清晰。 第55章 :弱者的选择 夏天问卷走了大部分的流动资金后,神通快递就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 别看夏小韵现在仍开着宝马住着别墅,但只要一出现危机,很快就能成为小‘负’婆,所以这时候要想给人报酬,唯有动用她此前入过的保险了。 方圆没考虑这些,只是被她说的最后一个报酬给惊呆了。 这个脑子有毛病的女青年,为了母亲竟然暗示他,陈婉约以后可以成为他的女人。 这算啥事? 方圆呆愣过后,很是哭笑不得,刚要张嘴讽刺时,又收回了这心思。 他能看出,夏小韵是相当认真的。 或许,为了能让懦弱的母亲安然生活下去,这是她唯一的办法了吧? 方圆如果拒绝的话,无疑就是对她最后一记沉重的打击。 他有些不忍心,所以强压着要骂人的冲动,违心的说:“夏总,你别多想了,事情还没有到你说的那种地步。刚才我不是说过了吗?等你明天睁开眼时,可能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夏小韵只是固执的问:“能不能答应我这个条件?” 现在她除了以死抗争白玉雯之外,已经没有别的办法了。 只要安排好母亲,她就决定用最悲壮的死法,向这个国家,这个世界抗争。 她希望能用自己的惨死,来拨响已经逐渐麻木的人们心中最深的,那一根善良之弦。 到时候,别说是白玉雯了,就是那位贵人,也无法抵抗国民的愤怒,继而付出最为惨重的代价。 以死来抗争,总是弱者最无奈的办法。 方圆看着夏小韵那双闪着异样神色的眸子,嘴巴动了动。 “你说什么,我听不清。” “我在说,你凭啥这样信任我?” 方圆说:“难道,你就不怕我反悔吗?毕竟我在你心中,好像是没啥人品的,更是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说话不算数是我的习惯……” 夏小韵打断了他的话:“可我相信你。” “为啥?” “因为,现在除了你之外,我已经没有谁可以相信了。” 夏小韵笑了,笑容很苦涩,看着让人心疼。 方圆提醒她:“还有楚楠楠呢,她可是你最好的闺蜜。” “楠楠不如你的。” 夏小韵摇了摇头,说:“你不知道,别看楠楠表面很强势,其实她内心很脆弱的。确实,我把母亲托付给她,她会像我一样保护妈妈,那样她会很累,一旦遇到什么打击,就彻底的完了。” “你不同。” “我哪儿不同了?” 方圆摸了摸自己的脑袋:“肩膀上也是一个脑袋,又没啥三头六臂的。” 夏小韵不想再跟方圆谈论他有多么不同,只是问:“你就说,你能不能答应我?” “试试吧。” 方圆想了想,才说:“不过我得提前告诉你,最好别用自杀的方式,来抵抗恶势力。” 夏小韵淡然一笑:“除此之外,我还有别的办法吗?” “没有办法,你也得想。” 方圆说:“据我所知,被保险人要是以自杀方式死亡的话,不会获得任何补偿的。” 所有的保险公司,对于赔偿都有着明确的定义。 像战争,地震等天灾,这些属于不可抗拒力,被保险人身故后,就算能获得补偿,额度也很稀松。 尤其是自杀,更是一分钱都没有。 夏小韵的脸色蓦然一变。 她当然也清楚这一点,可刚才却在心死、仇恨下给忘记了。 方圆摇了摇头,缓缓说道:“你就算是要死,也不能去自杀,那样我可得不到一点好处。你得再拿出点靠谱的,才能打动我的心。” 夏小韵的眼神,慢慢地变冷,声音也很苦涩:“如果我死了,没有好处的话,你就不会管我母亲的生死?” “不会。” 方圆很肯定的说:“没有好处的事情,我从来都不会去做的,我是个很现实的人。” 夏小韵盯着他,好像不认识他了。 “别看了,我就是这样一个人。抱歉,让你失望了。” 方圆说着站了起来:“好了,天黑了,我得回家……” “老公,别走,婉约怕。” 他刚站起来,本来伏在他怀中睡过去的陈婉约,又醒了,伸手紧紧抱住了他,全身都开始发抖。 方圆很尴尬无奈的样子,看了眼夏小韵:“她把我当、当成你爸了。” “今晚,你就别走了,当陈婉约一个晚上的老公。” 夏小韵目光闪烁,忽然说:“这个要求,对你来说,不是太高吧?” 方圆愕然。 夏小韵才不管,只是说:“方圆,你如果还有良心的话,就该给这个可怜女人一个安全的晚上,哪怕只有一个晚上,她--就算死了,也会心安的。” 方圆眉头微微皱了下,他能看得出,在拒绝夏小韵的荒唐要求后,她又改变了主意。 不是好主意。 心中叹了口气,方圆说:“今晚,我不走了。” “谢谢。” 夏小韵低声道谢,从地上站了起来:“麻烦你把她抱进卧室吧。” 对她的这个要求,方圆倒是没理由拒绝,弯腰把陈婉约横抱在怀中后,走上了楼梯。 也怪不得夏小韵会有想把老妈‘送给’方圆的荒唐想法,实在是因为年过四旬的陈婉约,无论是相貌,还是身材,都像处在最美丽年华的少妇。 眼角没有一点皱纹,皮肤光滑细腻,丝毫不输给夏小韵,尤其是她天生的懦弱,哪怕是在昏睡中也得卷成一团寻找安全的样子,不该最能激起男人保护她的冲动吗? 真搞不懂夏天问怎么能舍得,把这样的老婆也抛下。 在夏小韵的指引下,方圆把陈婉约抱进了她的卧室。 卧室内装潢的很豪华,就像女王的寝宫那样,暴发户色彩十足。 “你家没有保姆?” 方圆把陈婉约放在炕上后,她却依旧藤条缠着大树那样的不松手,只好也坐在炕沿上,打量着屋子随口问了一句。 夏小韵坐在陈婉约脚下,低头说:“以前有的,夏天问走后,我就辞退了她。” 她现在已经开始父亲的名字了。 想想也是,夏天问那样的男人,也的确没资格做她的父亲了。 “哦。” 方圆吸了下鼻子,问道:“那,今晚咋办?” 夏小韵抬头看了他一眼,语气很平静:“你想我留下,我就留下,你想我出去,我就出去。总之,无论你想做什么,今晚,我跟陈婉约都不会拒绝。” 她在提到母亲时,总是说名字,这本身就是一种暗示。 方圆嘴角猛地一跳,脱口说:“母女花?” 母女花这个词,在某些时候比姐妹花还要邪恶。 方圆话刚说出口,就后悔了。 夏小韵又笑了。 方圆很讨厌她在这时候还要笑,因为那笑容看起来是那么刺眼:“行了,算我放狗屁,别往心里去。” 夏小韵没有再说什么,踢掉脚上的高跟鞋,上了炕后就侧躺在陈婉约背后,伸手抱住了她,闭上了眼。 灯光下,看着这对好像都睡着了的母女,方圆很是哭笑不得。 他可以肯定,在他说出拿番‘绝情’的话后,夏小韵已经改变了主意。 他今晚要是走了,第二天一早,这对母女说不定就会变成死尸。 夏小韵既然找不到可以托付母亲的人,那就索性把她一起带走。 她要用母女双亡的傻瓜行为,来抗拒那些恶势力。 夜越来越深,夏小韵好像真得睡熟了,额头上的清淤还在,嘴上还残留着凝固了的鼻血,身子蜷缩成一团的模样,跟她母亲一个样。 方圆慢慢倚在炕头上,很无聊的样子,望着窗外的星空,心想:那个白玉雯,在干什么呢? 白玉雯在洗澡。 哼着歌儿洗澡。 人在洗澡时还唱小曲,这说明心情那是相当好。 白玉雯的心情,没理由不好。 中看不中用的丁白康变成植物人了,给她留下了万贯家财,随便她支配。 等她再熬两年的活寡,相信就没有谁阻止她去另找新欢了,毕竟这也是人之常情。 新欢不用去寻,就在外面看电视呢。 小东,早在丁白康变成植物人前几年,就已经成了她的入幕之宾。 要不是丁白康的人太可怕,背后又有个大人物站着,说不定白玉雯早就学潘金莲,跟小东这个西门庆一起,把他给干掉,过上自己的幸福生活了。 现在好了,他已经变成比死人多一口气的植物人,再也没有谁能阻拦白玉雯跟小东在一起了。 只要履行妻子的责任,为丁少讨回公道,白玉雯觉得,依着贵人的宽厚,差不多应该主动让她另谋新欢的。 替丁白康讨回公道--白玉雯的哼声顿了下,她想到了夏小韵母女,嘴角随即浮起得意的笑。 她没觉得夏小韵母女有多悲惨。 毕竟任何做错事的人,都得付出相应的代价才对。 她甚至觉得,白天时她那样的做法很善良,因为要是换成贵人来的话,对付那对母女的手段,会毒辣一百倍。 吱呀一声,酒店洗澡间的门开了,光着膀子的小东走了进来。 眼波流转间,白玉雯回头看去,娇媚的声音很嗲:“你进来干嘛呢,不知道嫂子在洗澡么?赶紧出去,要不我可喊非礼了啊。” “喊吧,喊吧,就算你喊破喉咙,也没谁听到的!” 小东嘿嘿的笑着,不顾白玉雯的媚叫,抬脚迈进了浴缸内。 泡澡的美女,总是让男人无法把持什么。 “死鬼。” 白玉雯抬手在小东胸口砸了一拳,微微喘着说:“去沙发上,水里不干净。” 小东是言听计从,马上就抱着她走出了洗澡间,俩人推金山般的摔倒在了沙发上。 不用背着丁少在一起的感觉,真得很爽。 两个人都能放得开,全身心的投入恩爱中。 只是,眼看白玉雯就要缴械投降时,为什么身子忽然僵硬了,眸子里快要滴出来的水,也忽然冰冻,就像见了鬼那样的望着小东背后? 第56章 :盗圣现身唐王 “怎么了?” 小东心中一寒,下意识的问了句,扭头看向了后面。 当他看到一个黑衣人倚在房门后面时,心脏猛地狂跳了下,几乎要从嗓子里蹦出来“那边,竟然站着个人! 小东的眼光很毒辣,一眼看看出这个人穿的,是那种很廉价的黑色运动服,倒是套在头上的丝袜,看起来很精致,应该是名牌。 至于黑衣人戴的丝袜是什么牌子,小东当然没心思去考虑这些。 他只是惊骇的纳闷:这个人怎么会出现在套房中? 尤其是在他全身都光溜溜的,做最喜欢做得事情时。 羞恼。 这是小东震骇过后的又一反应,想都不想就扯过沙发垫子,盖在了惊呆的白玉雯身上,随即霍然起身,毫不顾忌此时的形象是那样不堪入目,英俊的面孔因为狰狞,扭曲的有些吓人。 嘴角还带着笑,一步步的走向黑衣人,双手拳头紧紧攥起时,浑身的肌肉都已经鼓起,充分证明了他的身体素质有多好,已经算是健将级别的了。 事实上,表面文质彬彬的小东,能够被丁少视为最可靠的心腹,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能打。 上次丁白康来唐王时,小东因为有事没有来,为此他还为没有保护好丁少,而懊悔(表面是这样的)不已。 现在小东来了,主要就是找到那个残害丁少的人,把他也变成植物人--不,把他全家都变成植物人。 好像也唯有这样,小东才能对得起丁少的一番厚爱,毕竟娇滴滴的白玉雯,还有万贯家财,都已经算是他的了。 做人不能不厚道不是? 这个黑衣人,绝对是那个打残丁少的人! 不知道为什么,小东一下子笃定了。 好吧,暂且不管他为什么出现在这儿,但既然他出现了,那么小东没理由再让他安然离开。 当小东双拳紧攥,一步步的走向黑衣人时,白玉雯也清醒了过来。 赶紧抱紧了沙发垫子,靠在沙发最里面,尖声叫道:“小东,弄死他!” 小东回头,冲女人温柔的一笑:“嫂子,放心,不用你提醒,我知道怎么做的。” 黑衣人站在那儿,因为脸上蒙着黑丝袜,看不到他脸上的表情。 小东走到了他面前一米半处时,神经已经彻底的放松了下来,歪了下脖子,各关节发出了格格的响声,好像爆豆的声音,更像李连杰主演的《精武英雄》中藤田刚打架时的样子,很凌厉。 黑衣人依旧倚在门板上,好像标本似的一动不动,看着他。 “你,这身打扮,很像传说中的侠客。嚯嚯。” 小东上下打量着黑衣人:“尊敬的侠客,你是为了夏家那两个贱人来的吧?” 黑衣人也没说话,只是调换了一下站着的姿势。 小东又问:“是你把丁少打成那样子的?” “你的话,实在是太多了。” 黑衣人终于说话了,声音有些怪异,还带着不满。 “我会让你全家,都变成那幅样子。” 被人指责话太多后,小东有些挂不住脸,低吼一声猛地纵身跃起,左膝突前,左手前身,右肘弯曲,上中下三路一起,对黑衣人发起了致命攻击. 右肘砸向他天灵盖,左手掐向他咽喉,左膝却是直冲他的心脏部位。 小东,原来是个泰拳高手。 看着小东腾身而起的身形,白玉雯已经解冻的双眸中,蓦地浮起崇拜的色彩(越是温柔如水一般的女人,就越崇拜暴力美),就像早上七八点钟的太阳。 深秋七八点钟的太阳,总是金灿灿的很耀眼,充满了希望。 不过,希望有时候远远不如某些事,更能吸引人。 比方,在唐王唯一的五星级酒店,唐王大酒店玻璃幕墙七楼的地方,竟然有两个没穿衣服的人,被绳子吊在那儿。 这俩人,一个男人,一个女人。 几十米的距离,还是能让人看清他们样子的。 女人很漂亮,甚至有些像数年前就已经是二流影星的白玉雯,只是双耳却已经被人残忍的割掉,淌出的鲜血滴落在白玉凝脂般的身子上,变成了乌黑色。 那个男人,体格看起来不魁梧,却很健壮,更有着一张很英俊的脸。 不过,所受的伤害,要比女人更加严重:他的双手手腕,双脚脚腕处,都有一道很长的血口,还能看出一段白色。 “啊,他的脚筋,手筋,都被挑断并割走了,这辈子,都是个废人!” 中心医院的外科大夫小王,可能是戴着眼镜的缘故吧,总比别人看的更清楚一些,再加上专业的原因,所以一眼就能看出男人所受的创伤,有多么严重了。 “别乱说话!” 一个正在拉警戒线的警务人员,看着他低声喝斥了一句。 辖区内,竟然发生了这样恶劣的刑事伤害案,对警方来说的确很没脸。 更没脸的是,那对男女早就被人挂腊肉似的挂在那儿了,可到现在为止,警方还没有把他们救下来。 盖因做案者的做案手法,简直是太让人匪夷所思了,真搞不懂是怎么把他们吊上去的,如果想在房间内要想拉他们上去的话,那根探出窗户一米的挂衣杆,差不多就会断裂。 没办法,警方只好在地上铺上气垫,再打电话给消防,让他们开云梯车来。 越来越多的市民,都站在了附近,翘首以盼的看着楼上那对男女,低声议论着。 这对男女的死活,好像没有谁关心,人们只关心他们是谁,又是被谁伤成这样后,吊在这儿的。 呜啦,呜啦--随着警笛声的刺耳叫声,围在警戒线前的人们,纷纷闪开。 一辆奥迪警车停下,几个人匆忙跳下车,急匆匆走进了酒店门口。 “韩局……” 酒店老板冯玉中,赶紧迎了上来,满脸都是苦涩的笑容,张嘴刚要说什么,走在最前面的中年警官,不耐烦的摆了摆手。 等走到七楼的总统套房门前后,沉着脸的韩局,才问冯玉中:“冯老板,到底是怎么回事?” 冯玉中苦笑:“具体的我也不清楚……”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韩局身边那个年轻人打断:“你们酒店,是什么时候发现他们出事的?酒店的监控录像是否完整?除了他们之外,还有谁受到伤害?” 韩局被这个人抢走了问话权,没有丝毫的不快,反而稍稍后退了一步。 江湖阅历老辣的冯玉中,马上就意识到这个年轻人不简单了,赶紧把自己所掌握的情况,如实汇报。 被当做腊肉吊在外面的那对男女,男的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那个女人。 女人是数年前曾经很被人看好的影星白玉雯,更是前些时间,被人打成植物人的丁少妻子。 丁少是什么社会背景,唐王警方这边早就调查清楚了。 他虽然只是某个贵人的手下,不过在唐王,那绝对是大人物。 要不然的话,连韩局都尊敬的年轻人,也不会亲自赶来唐王调查这件事了。 白玉雯女士这次来唐王,就是为了给丈夫讨回公道,当然不会一个人来,他们带了七个黑西装,很能打的那一种。 这七个人,除了要帮白玉雯做事外,主要是保护她的安全。 可这七个人,却都昏倒在了自己房间内,是被人打昏的。 做案者,打昏这些人后,又进了白玉雯的房间,把她跟小东伤害后,挂在了窗外。 酒店的监控录像都在。 不过韩局有种预感,要想从监控录像中查出作案者,应该很难。 这一点,从作案者把白玉雯俩人吊在外面的手法,就能看得出。 “韩局,我要知道白玉雯来到唐王后,都做了些什么。” 听完冯玉中的汇报后,年轻人用带有命令性的语气告诉韩局。 韩局马上点头,转身吩咐手下,立即去查。 其实,根本不用查,韩局也能猜出白玉雯来到唐王后做了些什么。 毕竟她亲自給他打过招呼。 看来,这次我是跑不了了,早知道这样,说什么也得阻止这个女人撒泼--韩局心中苦涩的想到这儿时,外面有云梯升了上来。 有了云梯的协助,消防员很轻松就把白玉雯俩人解救了下来。 俩人都没有死,不过应该必死更难受 一个消防员准备用毯子把白玉雯俩人裹起来时,却忽然发现了什么,冲窗内喊道:“韩局,他们背后有字!” “有字,写的什么?” 韩局眼神一凛,脱口问出这句话时,也看到了小东背后的字。 严格的说起来,那不是字,而是印章。 印章的内容很好认:盗圣白展堂。 “盗圣白展堂?” 韩局念出这五个字时,脑子里轰的一声响,脚下一个踉跄。 盗圣白展堂。 竟然是早在数年前,就让各国警方最头疼的盗圣白展堂。 他怎么会来到唐王了? 这样的大人物,怎么会来到唐王,参与到这件事中了? 那个夏小韵,有什么资格,能让盗圣白展堂替她出头? 唐王,这是要乱了吗? 一瞬间,韩局就想到了很多,脸色苍白。 他在唐王,绝对是个人物,跺一跺脚,能把那些混社会的哥们,给吓得大气也不敢喘一口。 可在‘名扬天下’的第一大盗白展堂眼里,韩局好像比路边卖白菜的也强不了多少,要想让他生不如死,那绝对是弹指间的小事。 在看到这个印章后,韩局就知道自己已经完了:正是因为他的默许,所以才让白玉雯嚣张的对待夏小韵,这才导致盗圣的出现。 很少在国内做案的盗圣,这次竟然在唐王犯下了如此大案,肯定会受到本地,甚至更上面领导的极度重视,从而彻底调查他为什么要伤害白玉雯。 站在韩局旁边的年轻人,随意瞥了眼韩局的眼神,冷冰冰的没一点感情,就像在看个死人。 当然了,一个地方领导的麻烦,他才不会重视。 他现在最需要做的,就是立即向上级领导如实汇报这边的情况。 第57章 :善恶有报! 夏小韵慢慢地睁开了眼。 却看不清眼前的东西,因为她的视线,已经被泪水给模糊住了。 就算是在睡梦中,她依然在哭泣。 绝望,无助,愤恨,让她觉得特别讨厌这个世界,讨厌所有人,包括她自己。 她睡着了,那是因为她太累了。 昨天下午发生的那一幕,时间虽然短暂,却像一把刀那样,狠狠刺穿了她的心脏,割断了她所有的坚强神经,再也无法坚持。 人活着,有什么意思呢? 夏小韵轻轻吸了下鼻子时,抬手擦了擦眼,然后就看到了金灿灿的阳光,还有倚在炕头上垂着头睡觉的方圆。 天亮了,大亮,太阳都那么高了呢。 陈婉约,依旧紧紧抱着方圆的腰,脑袋伏在他怀里,被黑发遮掩的半边脸,泛着健康的红色,犹如她的呼吸声那样正常。 受到强烈恐吓,精神已经崩溃的女人,唯有在能让自己感到安全感的男人怀中,才能迅速抚身体本能的创伤。 可精神上的呢? 陈婉约醒来后,会不会大吃一惊? 夏小韵很希望,母亲醒来后,在发现她是抱着方圆后,会又惊又羞--那样,就证明她的精神也恢复了。 只是夏小韵不忍心唤醒她,她睡得是那样香甜,就像婴儿被母亲抱在怀中。 方圆的眉毛挑了下,慢慢抬起头,张嘴刚要说什么,夏小韵却飞快的把手指,竖在了嘴唇上,示意他不要说话,以免惊醒了陈婉约。 方圆苦笑,抬起左手晃了下,示意自己胳膊腿子的都麻了。 也是,无论被谁搂抱着睡一个晚上,也会出现这种情况的。 “再等等吧,让她多睡会儿。” 夏小韵抱歉的笑了笑,张嘴无声的说了一句。 她倒是想让母亲多睡会儿了,可外面却传来了警笛声,越来越响,就在院子里。 警方怎么来了? 难道,他们终于肯管我们的事了吗? 夏小韵眼神一亮时,陈婉约却被惊醒了。 睡了那么久,是该醒来了。 “老公,警察怎么来咱家了?” 陈婉约从方圆怀里爬了起来,妩媚的脸色有些惊讶。 她的反应很正常,也很迅速,夏小韵的心却忽地沉了下来。 夏小韵能看得出,母亲在看方圆的眼神,称呼他老公时的语气,就跟以往她在面对夏天问时,是一模一样的。 夏小韵最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了:母亲,把方圆当成了夏天问。 可以肯定的是,陈婉约没有出现幻觉,只是在她的记忆等功能中,已经让方圆代替了夏天问,甚至连昨天下午遭到的伤害,都已经屏蔽了。 自闭,这是最为严重的自闭。 “阿姨,我可不是你老公,我是方圆!” 方圆也被陈婉约下了一跳,赶紧跳下了炕,却因为腿子被压的时间太久,有些麻木的失去知觉,踉跄了一下赶紧扶住了桌子。 “方圆?” 陈婉约脸上浮上茫然的神色,喃喃的问:“老公,你怎么叫方圆了?” 他就是方圆,不是夏天问! 夏小韵很想尖叫着喊出这句话,只是刚张嘴还没有发出声音,泪水就哗的淌了下来。 帮、帮帮! 卧室的房门被人敲响,有个低沉的男人声音欻来:“请问,有人在吗?” “谁呀?” 陈婉约马上就反问道。 说出这句话后,她才终于发现了女儿,很惊讶:“小韵,你怎么会在妈妈房间内--你、你怎么哭了?” “妈,等会儿,再跟你说。” 夏小韵赶紧擦了擦泪水,从炕上跳了下来,快步走到了门前。 门开了,外面站着好几个人,还有警察。 “韩局。” 夏小韵认识韩局,看到他出现后,就像见到亲人那样,一把就握住了他的手,急急的问:“你们终于肯管我们的事了吗?” “夏、夏总。” 韩局脸色一白,偷眼看了旁边,不再说什么,挣开她的手,后退了几步。 穿夹克的中年男人,走到夏小韵面前,态度很和蔼的样子:“你就是神通快递的夏小韵,夏总吧?” “是,请问您是?” 夏小韵上下打量着他。 “我姓岳,你可以叫我岳处长。” 中年人简单介绍了一下自己的身份,是来自省厅的实权领导。 “岳处长,您好。” 听岳处长说出他的身份后,夏小韵心中更加惊喜:“请、请客厅里坐。” 她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来自警方的保护,岳处长的官越大,就越能阻止来自白玉雯对她们母女的伤害。 “不用了,就在这儿说吧。” 岳处长看了眼卧室内,说:“我们这次来,就是想了解一下昨天下午,到底发生了什么情况。夏总,首先,请允许我向你说声对不起,因为某种原因,警方失职了。不过你放心,我们肯定会严惩相关渎职者的。” 站在后面的韩局,脸色更加的苍白。 就在昨天,白玉雯专门給他打了招呼,不希望警方插手为丁少讨公道的事。 说实在的,韩局在听白玉雯那样傲慢的吩咐他时,心里还是很不爽的,可那个跋扈的女人,却抬出了某位贵人。 韩局可没胆量违逆那位贵人的意思,只能含含糊糊的答应了下来。 可就是因为韩局的顾忌,才导致前来找麻烦的白玉雯,连同相好的小东,被盗圣吊在了七楼,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可以肯定的是,盗圣的出现,就像一块砸进水里的大石头,会在唐王市掀起滔天大浪,淹死一批人:韩局是最先被淹死的。 夏小韵才不管韩局等人,会因为渎职受到什么惩罚,她只希望能有人站出来保护自己母女,不受白玉雯的打击就行。 希望就是眼前,夏小韵当然得把昨天下午自己母女被伤害的事,详细说一遍。 岳处长越听,脸色越难看。 他真没想到,白玉雯会那样目无法律,竟然用那样卑劣的方式,来对付两个女人。 如果不是白玉雯现在遭到了严重的惩罚,岳处绝对会如实向上级汇报,并建议严肃处理这件事。 世间,终究还是好人多一些,正义一直不曾被埋灭。 当然了,夏小韵在提到母亲因为被受惊过度精神崩溃时,说的还是很含糊,毕竟自己老妈抱着个年轻人喊老公的事儿,她还不好意思明说。 可岳处长却听了出来,看了方圆一眼,就对陈婉约说:“夏夫人,你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 “没有。” 跟方圆并肩站在一起的陈婉约,摇头时的优雅样子,很是对得起她的身份,形象,但接下来的话,就让岳处长愣住。 她看着方圆,柔声说:“老公,请客人们去客厅坐吧,我去泡茶。” 刚才夏小韵已经给岳处长等人介绍过方圆是谁,又是为什么出现在这儿了,所以大家都知道他就是个总裁助理罢了。 可是现在,夏天问的夫人,却喊女儿的助理老公。 而且,无论是从语气的亲昵度,还是看方圆时的眼神,陈婉约都证明了,她在跟老公说话。 她的精神,崩溃了。 岳处长是老公安出身,在一愣之后,就迅速明白了过来,再看向夏小韵时,就发现她已经把嘴唇咬破了。 她在努力逼着自己不要哭出来,以免让母亲发现什么。 岳处长愣怔了片刻,低低叹了口气,后退一步冲夏家母女,深深弯腰鞠躬:“这件事,我们一定给你们个公正的处理意见。” 不等夏小韵有什么表示,岳处长转身就走,冷冷的说:“韩局,我想你有责任向夏夫人母女,讲述一下唐王大酒店所发生的事。” 其余几个人,都快步跟着岳处长走下了楼梯,只留下脸色惨白的韩局。 “韩局,请。” 夏小韵虽然不明白韩局脸色这样难看,岳处长又让他给自己解释什么,可也猜出发生什么大事了,还是请他去客厅里说吧。 很是失魂落魄的韩局,跟随夏小韵来到客厅内后,不等她问什么,就竹筒倒豆子般的,把白玉雯的事儿,简单说了一遍。 末了,他也学着岳处长,给夏小韵深深鞠了一躬,这才脚步匆匆的去了。 夏小韵就像没看到韩局的离去那样,只是傻愣愣的盯着西边墙壁,泥塑般的过了很久后,才喃喃的说:“盗圣是谁?他惩罚了白玉雯?” 当有人下楼梯的脚步声传来时,夏小韵缓缓扭头看向了那边。 方圆一个人下来了。 “我妈呢?” 夏小韵问。 方圆回头看了眼卧室,小声说:“我让她去洗澡了--她,很听话。哦,对了,那个韩局跟你说了些什么?” “白玉雯……哈,哈哈!” 夏小韵忽然仰首狂笑起来,哭着笑道:“还真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方圆被她状若疯狂的样子给吓了一跳,连忙抬手捂住她的嘴巴:“嘘、嘘,你想让你母亲听到吗?” 正要挣扎的夏小韵,马上就闭上了嘴,转身跑出了客厅。 方圆也跟了出去,关上了房门看向西墙根那边。 夏小韵蹲在那儿,双手捂着脸,压抑的哭泣着。 方圆没有过去,来到藤椅前坐了下来,点上一颗烟时,手机响了起来。 是林武打来的,问他昨晚为什么没有回家。 这让方先生感到了一丝家的温暖,含糊其辞的说昨晚在公司加班呢。 林武貌似有些不信的哦了一声,不过也没多问什么,就扣掉了电话。 等方圆扔掉烟头时,夏小韵走了过来。 短短几分钟内,她的眼睛就再次红肿了起来,不过却充满了生机。 看着方圆,夏小韵说:“你听说过盗圣白展堂的名字吗?” “当然听说过。” 方圆站起来:“不就是电视剧《武林外传》中那个跑堂的家伙吗?” 夏小韵也没解释什么,只是说:“昨天下午伤害我母亲的白玉雯,昨晚被盗圣吊在了酒店七楼窗外,双耳被割掉了。那个小东,双手双脚的脚筋,都被挑断,成了废人。” 第58章 :雇佣我给你当爸爸? “啥?” 听夏小韵说出这番话后,方圆眼珠子瞪的老大了:“靠,不会吧?电视中的盗圣白展堂,会出现在现实中,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开啥的玩笑啊?” “你知道个什么?” 夏小韵皱眉,训斥道:“不是电视中那个白展堂,是现实中的盗圣!算了,不跟你说了,说了你也不懂。” 方圆张嘴就问:“你懂?” “我当然懂,只要从网上搜,就能搜出来的。” 夏小韵扔下这句话,快步走向客厅。 方圆却叫住了她:“夏总,那我回去了。” “走你--” 夏小韵随口说出这俩字后,才想到了什么:“你、能不能别走?” 方圆没说话,只是耸了耸肩。 夏小韵低下头:“你走了,我母亲要是找你,怎么办?” “我总不能真当夏天问吧?” 方圆苦笑:“这是对你的不敬,我自己也不愿意啊。” 夏小韵的脸,攸地沉了下来:“你有什么不愿意的?是不是嫌弃陈婉约年龄大?” 方圆用很奇怪的眼神看着她:“夏总,你不会是真想让我陪着夏夫人吧?” “当然不是,可……” 夏小韵说到这儿,才意识方圆并没有做错什么,低低的叹了口气:“方圆,我求你个事。” “你是老总,想让下属做什么,直接吩咐就是了,还用得求字吗?” 方圆笑了笑,话锋一转:“不过,要想让我扮演夏天问,还是免谈。” “偶尔的,不行吗?” 夏小韵在说话时,语气中已经带有了哀求的意思:“夏天问平时也总在外面跑,一个月回不了家三两趟,你只要……” 方圆抬手,打断她的话:“不行。” 夏小韵看着他的眼神,冷了下来。 方圆抱歉的语气:“夏总,真得对不起。我不能这样做,别说是每个月三两次了,就是一年一次,我也不想。个中原因,相信你能猜得出,希望你别强人所难。” “我给你钱。” 夏小韵盯着方圆,过了半晌,才淡淡的说:“算是雇佣你,这总可以了吧?” “雇佣我给你当爸爸?” 方圆邪恶的笑了:“你现在还有钱吗?” 夏小韵嘴角猛地一哆嗦,霍地抬手指着门外,哑声说道:“滚,你现在就给我滚!以后,我永远不想再看到你!” “这样最好。” 方圆倒是无所谓的耸耸肩,屁都不多放一个,转身就快步走出了夏家别墅。 夏小韵望着门口,呆愣很久后,才缓步走到了藤椅前,重重坐了下来。 她以为,方圆应该能看出,他在她心中的地位,有了明显的提高--甚至,都可以勉强称得上是她最信任的人了,所以无论她让他做什么,他都该痛痛快快的答应才是,哪怕是再困难的事。 冒充陈婉约的老公,是很困难的事吗? 只要方圆肯用心帮她,给予她足够的关怀,相信她会慢慢地恢复正常。 可那个家伙,却决然的拒绝了,而且还很现实的问她,还有钱吗? 是啊,我还有钱吗? 就算因为盗圣的出现,让丁白康那边不敢再轻举妄动,可去哪儿弄钱,来维系公司的正常运转? 方圆,我都这样信任你,甚至昨晚都很明确表达出那层意思了,你为什么就不能可怜可怜我,帮帮我们呢? 你还有没有良心? 你,还算是个人们吗? 难道说,你的眼里就只有钱? 就在夏小韵被这一连串的问题,给冲的头昏脑胀时,客厅那边传来了门响,陈婉约出来了。 这时候的陈婉约,换上了一身黑色的长袖旗袍,肉色丝袜的小腿在裙摆下,显得是那样圆润,踩着黑色细高跟皮鞋左手扶着门口的样子,尽显人之妻那种迷人的温柔,甚至让夏小韵都有些自惭形秽。 尤其是她的气色,看起来比往常还要好。 夏小韵连忙从藤椅上站了起来,强笑了一声:“妈,你怎么出来了?” “你爸呢,他又去哪儿了?” 陈婉约款款走到了夏小韵面前,看到女儿额头上有清淤后,脸上立即浮现出心疼的神色,连声问:“小韵,你额头上的伤,是怎么回事?” 有时候,夏小韵真得很怀疑,自己是不是母亲的亲生女儿。 因为她真不相信,她会有个性格如此懦弱的母亲,在遭到伤害羞辱时,竟然连最起码反抗的意思都没有。 更是在女儿最需要人帮助时,把自己的心门关闭,生活在她自己的世界里。 “怎么了,你怎么不说话?” 陈婉约看到女儿盯着自己发傻,连忙再次追问。 “哦,我没事的,就是不小心摔了一跤。” 夏小韵这才如梦初醒,赶紧解释了下,才说:“我、我爸有急事外出了,可能得好些天不回来。” 陈婉约的眼神,明显的黯淡了下,低声说:“再过半个月,可就是我生日了--他走,为什么不跟我告别?” “放心,我爸他可没有忘记你的生日。他说了,肯定能在你生日那天赶回来!” 夏小韵连忙安慰母亲:“他真是走得急,还嘱咐我一定要照顾好你呢。妈,咱们先进屋,我想吃手擀面了。” “好,那我就给你做手擀面。你爸呀,他也最爱吃我做得手擀面了。” 陈婉约柔柔的笑着,抬手蹭了蹭女儿的头发,幸福的叹了口气。 “唉。” 林武望着那栋二层小楼,重重的叹了口气。 这是他在半月内,第十一次来到这儿了。 自从第一眼看到这栋二层小楼后,林武就固执的以为:这就是他跟方圆创业的最佳根据地,无论从地理位置,还是建筑格局,面积大小,都是再合适不过了。 为此,他不惜拿出三万块钱的预算年租金。 三万块,放在那些大都市内要想租用这样的小楼,无疑是痴人说梦,但在唐王,却基本是最高的价格了,毕竟不是在市区的最中心。 只是很遗憾的是,无论他怎么努力,甚至都暗示那位姓孙的副科,給他一定的好处费了,人家也不外租。 昨晚跟方圆说起这件事时,方圆就说人家不同意就算了。 林武却仍旧不甘心,才借着取件的机会来到这儿,希望能再次跟孙科说说。 不过人家孙科却连他的电话都不接:任谁,遇到林武这么黏糊的人,也会烦的。 “好吧,只能去宝山路那边看看了。” 想到宝山路那边高昂的租费,林武就是一阵头疼。 滴滴--一声清脆的汽车喇叭声,从背后响起,吓了躺在车厢里睡觉的毛驴一跳,嗓子发出一声低低的咆哮。 林武赶紧一拐车把,让三轮车贴边。 “林兄弟,请等等!” 一个男人的声音,从后面传来。 林武有些纳闷的回头一看,就看到一个大腹便便的男人,从一辆黑色轿车上跳了下来,正是刚才连他电话都不接的孙科。 林武连忙下车。 孙科迈着一双小短腿,快步跑到林武面前,伸手就往他肩膀上拍来。 林武眼里迅速浮上恼怒神色,下意识的歪了下肩膀,孙科的打手拍在了他胳膊上,力气不大,但有点温暖的意思:“哈,林兄弟,还真是巧啊,我正要找你呢。” 林武不动声色的后退了一步:“孙科,您找我有事吗?” “有事,当然有事,还是好事。” 孙科笑容灿然的说:“前几天,你不是想租我们单位的房子吗?” “是啊。” 林武点了点:“可您不同意。” “唉,林兄弟,不是我不同意啊,是我们单位要用这地方。” 孙科为自己辩解了一句,开始说他为什么找林武了:“不过,我可没忘记把林兄弟你要租房子的事儿,告诉上级领导--领导已经同意了,今天一早,就给我打电话说,可以把房子租给你。至于租金……呵呵,就按友情价吧,年缴三千六!” “什么?” 林武一下子愣住,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直到孙科带他看完房子,签好租房合同,把卷帘门钥匙交给他后,林武还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 等孙科要走时,林武才清醒过来,连忙追问怎么回事。 孙科苦笑着,低声说:“林先生,您既然跟我们领导的领导有那么密切的关系,那您怎么不早说啊,害的我差点放了错误。” 林武茫然:“我跟您领导的领导,有密切的关系?我、我怎么不知道?” “行了,林兄弟,大家都是明白人,多余的话我就不说了啊,至于租金的事儿,明天这时候,我会来拿的,就这样吧,再见!” 孙科不由分说的摆了摆手,上车打火跑了。 “莫名其妙。” 林武望着孙科车子跑远的方向,傻楞了老半晌。 “汪、汪汪!” 傍晚刚走进胡同内,跟在林武后面的毛驴,忽然兴奋的叫着,跑向了家门口。 大门是虚掩着的,毛驴一下子从门缝中钻了进去。 林武赶紧快步跑过去,推门一看,看看到方圆正坐在石桌前,抬手任由毛驴巴结着舔着。 “咦,你今天回来的早啊。” 见是方圆回家后,林武这才放下心来:“看到门开着时,我还以为有小偷光顾咱们家了呢。” “说啥呢,哪个小偷吃了豹子胆,敢来本少家犯案?” 方圆撇了撇嘴,推开毛驴,问林武:“今天能不能做点好吃的,还真是饿了。” “行,昨天买的鲤鱼还没有做,我先收拾一下。” 林武答应了声,把斜挎在肩膀上的背包放在桌子上,又问:“今天怎么回家早呢?” “以后啊,想什么时候回家,就什么时候在家。” 方圆展开双手,伸了个懒腰惬意的说:“被夏小韵给辞退了,以后再也不用去当走狗了。这是好事吧,是否庆祝一下哥们终于得脱苦海?” “好事,这的确是好事。” 林武是发自真心的欢喜:“我也有个好事要告诉你。” “咋,买彩票中奖了?” “没。” 林武拿出一串钥匙,拍在了桌子上,得意的说:“我最中意的那栋二层小楼,租下来了!” 第59章 :无官一身轻 方圆被夏小韵辞退,这对他来说,绝对是好事。 没来由的浑身轻松,只是想起来时,心里还会有些小忌惮:那个妞儿又犯脑残病了,竟然想雇佣我给她当老爸。 如果夏小韵家没有遭遇大变,方圆肯定会当笑话说给林武听。 现在却只能把这件事压在心里,很是有些抓耳挠腮都无法表达的难受,幸好林武有好消息要说,这才让他感觉舒服了些。 拿起桌子上的钥匙,方圆问:“年租是多少?” 林武坐下来,依旧得意的昂着下巴:“你猜。” 那天林武就已经说过,当时他开出三万块的年租,人家都不租给他,方圆肯定会往高处猜:“三万五,还是四万?” “再猜。” “靠,不会是五万吧?” 方圆一瞪眼:“兄弟,我很理解你要当老板的迫切心情,可也别去当冤大头,咱资金有限,经不起你那么折腾的。” “说什么呢?” 林武横了他一眼,有些不高兴的说:“你看我像个败家子?” “不像。” 方圆看着他,很认真的说:“就是真得。” “我呸!” 林武重重呸了一下:“再这样说,我跟你绝交!” “哈,好了,有什么屁就赶紧放出来,憋着不难受吗?” 方圆哈哈一笑,起身走向了洗澡间。 其实他才不在意林武花多少去租房子,哪怕是把三十万都花出去,只要能开心就行。 钱嘛,本来就是谁也留不住的王八蛋,能够用钱买来开心,绝对是世界上最合算的事了。 看出方圆压根不在意后,林武急了:“是三千五百!” “三千五啊,也不少了。” 方圆随口回了句,忽地明白了过来,转身满脸都是惊讶的问:“啥,三千五?” 林武相中的房子,方圆没有见过。 不过根本不用亲眼去看,只要听他说说房子大小,地理位置啥的,方圆也能从林武咬牙拿出三万块的年租态度上,猜出那地方肯定值这个钱。 只是没想到,林武会告诉他,是三千五。 这让他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林武终于从方圆脸上,看到了自己最希望看到的惊讶,得意的抬手打了个响指:“yes,就是三千五。怎么样,吃惊了吧?” “我擦,我是受惊。租房合同呢,拿来我看看。” 方圆快步走过来,伸手要合同。 林武从挎包内拿出合同,递给他:“仔细看啊,最好是验证人家单位用章真伪,免得哥们我被人骗了。” 租房合同很简单,就是两张纸,无非就是双方的资料信息,租房者应该注意的一些事项等等,可以说是一目了然。 “咦,怎么没看到呢?” 方圆满脸奇怪的样子,还翻过来看合同的背面。 林武纳闷:“找什么呢?” 方圆头也不抬的说:“我在找,你要给人家当几年女婿的条款。” “什么?” 林武愣了。 方圆抬头,说:“如果人家没有想招你做女婿,怎么可能三千五就租给你那么大房子?兄弟,我跟你说实话啊,要是那个孙科的女儿实在丑的惨不忍睹,你就别委屈自己卖了去租房,哥们不在乎三五万的小钱……” “你、你说什么呢!” 林武这才醒悟,方圆是调笑他,想都没想,抬脚就踢了过去。 “哎哟,难道你不是被老孙女儿相中了,是被老孙看中了?” 方圆怪叫一声,伸手就搭住了林武踢过去的小腿,顺势在上面扭了一把。 “你!” 林武身子一颤,眼里忽地浮上惊怒,正要挣扎时,方圆却已经松开他,怪笑着走了:“嚯嚯,腿子手感不错嘛,真像娘--咳,毛驴,给哥们去拿拖鞋,我要洗澡!” 林武租房好像白捡这事,方圆真没放在心里,也就那种没见过世面的小娘炮,偶尔遇到一次这样的事,才会像捡了个金元宝那样开心。 方先生,哼哼,见识多了。 吹着口哨冲了个澡出来后,林武已经去厨房做饭了。 可能是因为方圆的惊喜程度,并没有达到他的预期,让他心里很不爽,所以在做饭时,故意弄出了很大的响声。 唉,娘炮就是娘炮,脾气跟娘们差不多。 方先生心中叹了口气,拨楞了下头发上的水珠,进了自己房间。 很舒服的躺在炕头上后,方圆拿出手机翻到楚楠楠的号码,打了过去。 方圆想了又想的,觉得还是把夏小韵的事儿告诉楚楠楠,毕竟人家的是闺蜜,哪怕小泼妇知道了也管不了个鸟用,可能够多拉一个人来分享自己的郁闷--这种事,方先生从来都不会客气的。 很遗憾,楚楠楠的电话关机了。 “那小泼妇是不是有未卜先知的本领,知道哥们要拿破事来烦她,才故意关机的?” 方圆摇了摇头,随手把手机扔到了一旁,点上一根烟眯起眼,开始琢磨事。 “汪、汪汪。” 等毛驴吃了老鼠药那样,发疯的冲进来喊大哥出去吃晚饭时,天已经黑了。 林武站在石桌前,正在摆放餐具。 红烧鲤鱼,海米黄瓜,还有一盘土豆烧牛肉,白馒头,小米粥,外加一杯白酒。 “哇噻,小林子,你做饭的手艺,真是越来越长劲了啊。” 方圆发自真心的赞了一个。 “哼,还用你说?” 林武还有些不高兴的意思。 看在人家忙活了一场的份上,方圆自然得捡着他最感兴趣的话题来说。 果然,林武很快就忘记了不快,开始跟方圆畅谈起了他的创业大计。 “我看过那房子了,本来装修的就不错,甚至连展柜都有,可以说随时都能拎包入住。” 林武看着嘴里吃着,不住点头的方圆,满脸的兴奋:“至于货源,我也早就联系好了,就是东郊的五岳榨油厂。” “嚓,不就是卖个花生油豆油的,还起个五岳的名字,真阔绰。” 满嘴红烧牛肉的方圆,终于发表了一下他的意见:“粮油的质量怎么样,有没有保证?别让人吃了拉肚子,到时候连裤子都赔掉。” “正在吃饭,说什么裤子不裤子的干嘛?” 林武皱了下眉头,看出方圆很有把裤子这个话题继续下去的趋势后,连忙说:“至于质量,应该没得说。咱们最近炒菜用的油,就是这个牌子的。其实吧,粮油生意,做得就是一个良心,牌子倒是无所谓。” 林武这样说,也没错。 现在市面上,不但有大品牌的粮油,就小作坊也很受欢迎,方圆也经常在路边看到,一边榨油一边卖的,生意很不错。 “嗯,你说的貌似还有道理。” 方圆咽下嘴里的牛肉,端起酒杯小小抿了一口:“不过有件事我得提醒你,我已经不再是神通快递的助理了,你想通过我的关系,把粮油当做福利发下去的愿望,可就破灭了。” “嗨,这有什么啊,反正企业也不是神通快递一家,咱们可以去别处跑嘛。” 林武无所谓的摇了摇头,说:“不过,就是不能送快递了。” “咋,你喜欢上这工作了?还满脸的遗憾。” “也不是,就是老陈人不错,给他说我明天不干了时,他表面没说什么,但心里肯定不愿意,幸好,他还不知道你已经不是助理了。” “送快递又不是终身制。” 方圆晒笑了一声:“大不了,这半个月的薪水不要了,算是赔偿老陈的损失。” “嗯,我也是这样想的。” 林武点了点头:“明天,咱们先去房子那边收拾一下,下午就去五岳榨油厂。” “行,反正哥们现在是无官一身轻。” 方圆拿捏出个很惬意的表情:“明天,咱们骑三轮车去吧,就当是踏青了。” “马上就入冬了,踏的哪门子青?” 林武嘲笑了一句:“好吧,那就骑车。” “到时候,你骑着,我坐着。” “行,毛驴在前面拉套,我拿着鞭子在后面赶。” “做梦!” “那就做梦去吧,我收拾一下。” “这么早就睡觉,还真没劲。” 方圆懒洋洋的站起来,抬头看着几颗发着微光的星星,诗兴大发:“天上的星星不说话,地上的孩子想妈妈--你说,我妙手偶得的这首诗,行不行?” “不行。” 杜处长摇了摇头,否决了小贺的提议:“派遣大批专业人员去唐王查案,除了打草惊蛇,让盗圣心生警惕,甚至会报复我们外,起不到任何的作用。” 小贺,就是今早跟韩局一起去唐王大酒店的年轻人。 在唐王时,他对韩局可是待理不理的,傲然的很。 不过在这间会议室内,他却坐在末位,腰板笔直,目不斜视的盯着茶杯。 过去一直活跃在国外的顶级大盗白展堂,这次却忽然现身唐王,立马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小贺刚一回来,就被招来参与了这次紧急会议。 相比起盗圣的忽然现身,白玉雯加害夏家这件事,反倒是微不足道了。 但又不得不承认:如果白玉雯没有那样嚣张的话,盗圣也绝不会露面。 盗圣不露面,那么大家就不会这样紧张。 虽说相传盗圣从没有杀过人,可他犯下的那些事,无论放在哪个国家都很头疼:那个神秘的盗圣,仅仅是偷盗一些黄金珠宝、古董字画啥的也就罢了--盗贼,不就是为了求财吗? 可盗圣最热衷的,却是盗取国家的机密! 某国五角大楼那边的防御,绝对是世界上最牛的了吧? 可总统刚签发的一纸绝密总统令,晚上刚放进保险柜内,第二天早上就不见了,只在墙上看到了盗圣的特殊印记……然后,那份总统令就被敌对国给公开了,强烈谴责某国的狼子野心,在国际上引起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如果盗圣恼怒于华夏敢大张旗鼓的搜捕他,真要窃取华夏国家的机密,生出大乱子,那么在座的可以去死了。 所以,该怎么对付盗圣,必须得小心小心再小心。 第60章 :亲自出马 会议桌很大,足可以供二十个人绕桌而坐,还绰绰有余。 最后一个坐下的小贺,刚才就已经数算过了,加上他这个破例参加这种等级会议的,总共是十九个人。 大家的关系都挂在军方,表面上隶属军情十三处,不过却又是一个独立的部门。 部门的名字很拉风:风声。 相比起老百姓都听说过的*****门来说,风声的权限更大。 就拿小贺这种等级不怎么高的成员来说吧,如果他今早忽然掏枪击毙了韩局,除了要回部门汇报之外,无论是警方上,还是国安系统,都没权限调查他。 风声,就是这样的神秘,强势。 小贺能够去唐王调查丁白康被打残一案,可不是为了某位贵人--别说丁白康只是贵人的一条走狗,就是贵人被揍成植物人,风声也懒得理睬一下的。 小贺去,则是因为银环蛇的死,还得到了消息,说是十二星君中的猴王,也出现在了唐王这个内地二线城市。 不管是银环蛇,还是钱猴王,都是国际道上响当当的人物,无论他们现身何处,都会引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的。 尤其是银环蛇的死。 崔家分局的赵局长,能相信银环蛇是被楚楠楠击毙的,风声却不这样认为。 他们早就派人检验过银环蛇的尸体,确定了他是自杀。 像银环蛇这种级别的人物,怎么可能会来到华夏内地后,好端端的自杀呢? 这件事本身就透着怪异,再加上钱猴王也在唐王露出了踪迹,风声立即做出了反应。 可是不等小贺搞清楚这两件事,盗圣就出现了。 如果把银环蛇,钱猴王这俩人,比作是狼的话,那么盗圣就是魔王。 必须得慎重对待。 事实上,从看到那个印章到现在,小贺的心情还没有平静下来。 他不是害怕,而是兴奋:如果,能把盗圣抓捕归案,那将是一个多么大的荣耀? 年轻人兴奋时,总会犯下乐观的错误,比方小贺,在讲述完唐王的所见所闻后,就提出了建议:派遣足够多的精干,在唐王布下一个包围圈。 他刚说出自己的意思,就被杜处长一口否决了。 小贺立马感到脸色有些发烫。 倒不是因为被老杜给否决后,心生不满,而是猛地醒悟自己太冲动了,怎么可能会提出如此幼稚的建议。 心里自责着,小贺眼角向会议桌正中位置上看去。 坐在会议桌正中位置的,当然是风声的老大:一个女人。 水暗影。 这是小贺自从去年被特招进风声后,第二次见到水暗影。 不过他这辈子都无法忘记第一次看到水暗影时,自己丢了多大的人--他竟然盯着老大,足足呆了半分钟。 到现在为止,小贺都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词语,来形容水暗影给他的视觉冲击。 他只知道,水暗影就算指着火坑,对他笑着说跳下去,他也会毫不犹豫的跳下去。 看着水暗影坐在椅子上的慵懒样子,小贺的目光又开始呆滞,直到旁边的王大姐,在桌下用脚踢了他一下后,才蓦然惊醒,听那个女人第三次问他:“小贺,说一下你调查到的那些资料。” “啊,好,好!” 小贺腾地一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根本不敢抬头,脸烫的厉害,只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会议室内,响起几声善意的轻笑。 包括水暗影在内的所有人,都没有怪小贺的失礼。 实际上,别说是小贺这个血气方刚的小伙子了,就连专门负责信息情报的王大姐,在第一次看到水暗影时,不也是脸上浮上花痴神色了? 世上,总是有那么几个女人,魅力连同性都无法抗拒的。 “坐下说话就行。” 水暗影无所谓的摆了摆手,从烟盒里拿出一根细长的女士香烟,叼在了嘴上。 旁边的老李,马上就双手捧着火机凑了过去。 随着老大惬意的吸了口烟后,会议室内才响起一片打火机声。 在水暗影没有点烟之前,谁都不会吸烟。 这是对风声老大的尊敬。 当然不是因为她太迷人--其实,一个让人看一眼就想犯罪的女人,往往得不到人们的尊敬。 毕竟尊敬一个女人时,是不好意思想跟她困觉的。 老杜等人尊敬水暗影,却是因为她的心狠手辣:她曾经在一次行动中,亲手拿一把砍刀,接连砍下了十一个人的脑袋。 鲜血迸溅把她的整个人都染红了,可她的脸上,依旧带着最迷人的笑。 其中一个歹徒的脑袋,就摔在她脚下,竟然还直勾勾的看着她,全是爱慕之情。 这样一个表面风情万种,实则杀人不眨眼的女人,算什么? 美女蛇。 小贺不知道的是,早在他被特招进风声部门时,老杜等人就已经对水暗影有了精准的定位:美女蛇再美,也是害人的,要想活的长久一些,那就不要招惹她。 接连深吸了几口气,小贺才慢慢冷静了下来,拿出有关夏小韵的资料,详细解读起来。 等他解读完后,水暗影已经掐灭了第二根香烟:“小贺,你先说一下你的观点。” “是。” 小贺马上说道:“银环蛇自杀的地点,是唐王的梦柳公馆,自杀之前曾经胁持过夏小韵的好友,楚楠楠。当时,我们只是把精力集中在了楚楠楠本人身上,却忽略了一个根本性的问题,那就是她的住处,是跟夏小韵合租的。” “尤其是后来钱猴王也出现在梦柳公馆后,我们更加笃定,他们的目标就是楚楠楠。” 这会儿,小贺说话的声音越来越流利:“直到夏家母女被白玉雯羞辱,盗圣出现,我们才知道,楚楠楠在这件事中,或许只是一个路人甲的角色。无论是盗圣,还是银环蛇、钱猴王,他们的出现,其实都跟夏小韵有关。” 其实,在此之前,小贺还没有想到这么多。 可能是受到老大对他频频点头的鼓励动作,启发了他的灵感,顿悟了很多,滔滔不绝的说了足有七八分钟,最后才说:“我觉得,要想查出盗圣,必须得从夏小韵身上下手。所有跟她接触过的人,都有可能是盗圣!” 啪,啪,等小贺说完后,水暗影率先拍起了巴掌。 老大都鼓掌了,王大姐等人又怎么能无动于衷? 一时间,会议室内掌声雷动,小贺激动的再次满脸通红,看着水暗影的眼神,全是‘誓死效忠’的决然,让坐在他旁边的王大姐,心中暗暗叹息:唉,老大驾驭手下的本领,越来越炉火纯青了。 水暗影脸上依旧带着最迷人的笑,左手稍稍一抬,掌声嘎然而止,轻启朱唇:“小贺分析的非常不错,盗圣,绝对跟夏小韵有关。那么,接下来请大家畅所欲言,夏小韵身边,谁的嫌疑最大?” “我觉得是李圣。” “还有那个去拍电影的楚楠楠。” “方圆。” 当老杜说出这个名字后,水暗影看向了他:“为什么是方圆?” 刚才小贺已经把夏小韵身边所有人都分析了个遍,大家自然也知道方圆的存在。 老杜还没有说什么,老李就摇头:“我觉得不是方圆。” 水暗影看向了老李,他连忙说:“第一,方圆年龄太年轻,今年才二十五岁吧?第二,刚才小贺也说了,在白玉雯出事的那个晚上,方圆一直守在夏家母女身边,所以缺少做案的时间。” 老杜马上反驳:“这不是撇清他的理由。假设方圆就是盗圣,他绝对有能力在夏家母女毫无察觉下,外出做案的。夏家母女那晚受刺激太厉害,昏睡过去后,比死人强不了多少。” 王大姐又插嘴道:“我也觉得,方圆的嫌疑最大,毕竟丁白康被打残的那个晚上,他也在酒店。” 在大家踊跃发言时,水暗影始终没说话,笑眯眯倾听的样子,让人恨不得把开启自己所有的脑细胞,想到更多对案情有利的推断。 半小时后,水暗影终于发话了:“好了,讨论停止。” 现场立即鸦雀无声,只有她一个人的声音在回荡:“刚才小贺提议,派遣大批精干去唐王的建议,虽然不可取,却是必须的。” 得到老大的部分认可后,小贺立即又激动起来。 水暗影看了他一眼:“所以,必须得有人去唐王。至于谁去……” “老大,让我去吧!” 老李马上举手,自告奋勇:“我一定用最短的时间,查到盗圣是谁。” 别看老李一副老好人的样子,可谁都知道,在场的除了王大姐、小贺俩人之外,其他人手上都沾满了别人的鲜血。 老李能够坐在老大左手边,这本身就说明了他的能力,是仅次于水暗影的。 所以在他抢先自荐时,没有谁跟他抢。 “你,还有老杜,都不能去。” 水暗影却摇了摇头,说:“我已经有了个初步计划,需要你们去执行。” 顿了顿,水暗影才说:“我去。” 大家一愣:“老大,盗圣虽然名气大,可也没必要您亲自出马吧?” “最近,实在是闲的有些无聊。幸好,盗圣出现了,要不然,我非得闲出小肚腩来不可。” 水暗影斜斜的倚在椅子上,看着门口慢悠悠的说:“盗圣,我都亲自出马了,你可千万别让我失望。” “您老人家亲自出马,果然是一个顶俩!” 出了五岳榨油厂大门后,林武就跳上三轮车,满怀兴奋下,狠狠夸了方圆一句。 方圆却没有像林武那样激动,回头看着榨油厂那边,若有所思的说:“不对,很不对劲。” 林武愣住:“哪儿不对劲了啊?” “哪儿都不对劲。” 方圆继续向前蹬车:“林武,你仔细想一想,这两天你遇到的事,是不是太顺利了?” 林武还没有明白过来:“顺利,不好吗?” 方圆淡淡的说:“有时候太顺利了,就是不好。” 第61章 :我最喜欢当白吃了 林武脸上的笑容,渐渐的散去。 他终于明白,方圆为什么说不对劲了。 先说租房那件事。 就在昨天之前,他曾经连续十次找过孙科,可无一例外的都被拒绝了。 但昨天,明显对他很讨厌的孙科,却主动找到他,以让他都吃惊的超低价格,把房子租给了他。 再就是来五岳榨油厂谈加盟这件事。 此前,林武已经几次通过电话,跟这边联系过说要加盟的事了。 五岳榨油厂销售处经理,明确告诉他:欢迎加盟,不过加盟费是五万,少一分都不行。 五万就五万吧,既然要做生意,那么就不能怕花钱,反正大不了刚开始时,先少提点货。 可是今天,当林武带着方圆来到五岳榨油厂后,老板亲自出面--好茶好烟的伺候着不说,林武刚说明来意,人家就说免交加盟费,无论提多少货,都可以卖货后再付款。 老板那热情的态度,说起来都有些变态,简直把林武当做亲爹看了。 这对林武来说,绝对是天上掉馅饼,砸的他昏头转向的,直到方圆提醒他后,才觉得是很不对劲。 “不会啊,我仔细看过合同了,不会有假的。” 清醒过来的林武,再次仔细看了遍刚签的合同:“依着我的眼、眼神,这合同是具备法律效应的--难道说,刘老板(榨油厂老板)有阴谋?” “刘老板,还有那个孙科,都不会有阴谋的。” 方圆继续向前蹬车,四下里看着,好像在找什么人。 林武也纳闷的跟着四处看,可没看到有什么奇怪地方,小声问:“那你说,我们该怎么办?” “简单,那个店,咱不开了。” 方圆的回答,真得很简单。 林武却在呆了下,不情愿的说:“不开,那咱们干什么?总不能昨天刚辞职,今天又去找老陈去送快递吧?” “以后做什么,以后再说。” 方圆闷闷的说了一句,埋头用力蹬车。 从市区来东郊五岳榨油厂这边,足有三十公里,也真亏了破三轮的质量够硬,没有被蹬哗啦了,就是慢一些,耗时两个多小时。 一路上,方圆都没有再说话,林武也是沉默不语,俩人都想着各自的心事。 事情到了这一步,就算是傻瓜也能猜出,有人在暗中帮助他们。 那个人,是谁? 为什么这样帮他们? 滴滴,一声汽车喇叭鸣叫声,惊醒了低头沉思的林武,抬头说道:“就按照你说的做。” “你舍得?” 方圆头也不回的问了句。 “没什么不舍得的。” 林武无声的笑了笑,说:“人们总说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更没有免费的午餐,别人这样帮咱创业,肯定会存有某种阴谋--当然了,或许只有好心。但无论怎么样,我们都不会接受。” “昂,你说的倒是很有道理。” 方圆开心了:“我还担心你会想不开呢。” “切,这有什么想不开的?” 林武撇了撇嘴,从挎包内拿出租房、加盟合约,直接撕碎了,随手扔在了路过的垃圾箱内。 方圆却说:“我觉得,就是你把合同撕了,那个人也会帮我们。” “你、你知道是谁帮我们了?” 林武的声音,有些很不自然。 方圆却没有注意到,昂首看天拿捏出一副‘富贵不能淫’的嘴脸:“嘿嘿,无非就是一个暗恋本少的无知少女罢了,自以为凭一点小恩小惠,就能打动我,让本少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真是天真的要命。” 林武愣了下,嗤笑出声:“哈,我还真以为你知道呢,原来在自恋。” “不是自恋,是真事。” 方圆回头,看着他:“不信的话,我们打个赌。” “赌什么?” 林武马上反问。 方圆抬头看向前看了几眼,指着两站外的地方:“知道那栋大楼是哪儿不?” 林武在唐王混了那么久,当然知道方圆说的什么:“那是祥隆大厦。” “祥隆大厦的一、二楼,就是南韩烧烤自助餐厅吧?” “昂,是,不过我没进去过。” “那我今天就带你去那吃午饭。” 方圆说话的声音很大:“我敢保证,我们会是白吃。” 林武眼神一亮,马上站在车厢内,双手扶着方圆肩膀:“嘿嘿,我最喜欢当白吃了。” “以为你长的就像白痴。” “滚,你才白痴呢。对了,如果没有人管饭的话,那你输给我什么?” “我自己掏腰包请你。” 方圆又问:“要是有人请咱呢?” “那就算是我请你了。” 林武不要脸的回答。 自然,会收获方圆的一个中指。 林武马上就把自己中指,竖在了方圆脸前。 方圆张嘴去咬,林武大惊,赶紧缩手:“你是毛驴啊?” 盘卧在车厢里睡觉的毛驴,马上就站起来,开始摇尾巴。 把三轮车停在路边,方圆俩人带着毛驴,大摇大摆的走进了祥隆大厦,看都不看门口那些售票的,就往餐厅里闯。 旁边有排队买票的顾客,看到俩人带着一条狗大摇大摆的往里走,肯定会感到惊讶,有人还看向了旁边的保安人员,觉得他们肯定会把这俩家伙轰出去:以为南韩烧烤是慈善机构啊? 只是让大家更惊讶的是,几个保安就像瞎了眼那样,门口检票的服务生,也是满脸微笑的躬身问好,更没有说什么不许狗子进餐厅的话。 方圆俩人鼻孔朝天的进了餐厅,找了个最显眼的地方,先给毛驴拿了一些生羊肉后,才各自端着盘子,去挑选自己爱吃的菜。 果然是这样。 方圆俩人面对面的坐下来后,抬头对望了一眼,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这句话。 看着烤炉上滋滋冒青烟的肉片,林武自嘲的笑了笑,问:“现在,什么感受?” “好事啊。白吃白喝的,多爽。” 方圆用筷子翻动着肉片,笑眯眯的说:“哎,对了,等会儿咱们去逛商场吧?喜欢什么呢,就要什么。” 他的提议,立即得到了林武的赞同:“对,拿不了的,像什么冰箱彩电空调沙发的,让商家给我们送去。” “对,对。” 方圆大点其头,想了想才说:“不过,我觉得最好是南边转转。” “南边有什么好转的?” 林武问出这句话后,马上就醒悟了过来:“你、你不会是想要一套别墅吧?” 方圆淡淡一笑:“一套,就想把我打发了啊?最少,得整个别墅区。” “啊?” 林武嘴巴张大了。 唐王虽然是二线城市,房价远远比不上那些大都市,可一套位于市区南边的别墅,至少也得上百万。 整个别墅区内,估计最少得有个十几套,价格就上千万了。 那个躲在暗中给方圆俩人送礼的人,三五万的租金、加盟费啥的或许不会在意,可要是正片的别墅区呢? 看到林武很吃惊的样子,方圆问:“怎么,你是不是觉得,那个人舍不得?” “不是不相信,是压根不相信的。” 林武垂下眼帘:“因为你太贪了。” “对于一般人来说,我这个要求的确很贪,可对于那个人来说,这还真算不了什么。” 方圆淡淡的说:“也就是我懒得等,否则就算我要整栋的祥隆大厦,那个人也会给我的。” “什么?” 林武眉头皱了起来:“你没发烧吧?” “我很正常啊。” “正常,你怎么能说出这番话?” 林武歪着下巴看着他:“你知道这栋祥隆大厦值多少钱吗?你以为,他真舍得把这儿买下来送给我--咳,烤肉有些咸了。” “说,继续说。” 方圆才没管什么烤肉,只是看着林武,好像发现了什么秘密。 林武眼神闪烁着:“说,说什么呀说?” “林武。” 方圆抿了抿嘴角,问道:“你知道是谁在暗中讨好我们?” 林武低着头:“不知道。” 方圆没有再追问他,夹起一片肉,反正看了看才说:“你有秘密。” 林武没说话,小口小口的吃着肉,吃的很仔细。 过了很久,等方圆放下酒杯时,他才说:“每个人,都会有秘密的,对不对?” “是。” 对此,方圆倒是坦然承认。 “秘密之所以称之为秘密,就是不能说出来,最起码暂时不能说。” “也对。” “所以呢,我不希望你对我的秘密感兴趣。无论怎么样,我就是林武。” 林武抬起头看着方圆,很认真的说:“而且,无论我有什么样的秘密,我都不会害你的。所以,你不用担心,只要尽情享受就行了。” “嗯,嗯?” 方圆随口嗯了声后,才明白林武这句话的意思:“你--不会是以为,我们吃饭不花钱,都是因为你的缘故吧?” “吃饭,吃饭,吃饱了我们外出采购。” 林武一挥手,岔开了话题:“想要什么,就直接对卖家说咱要了,给他们留下地址,让他们给送回家。我现在想通了,既然人家非得送,那咱们实在没必要向外推。粮油专卖店,咱们继续开。” 看着意气风发的林武,方圆笑了:“你说的不错,有好处却向外推,实在是傻瓜行为。这下好了,咱们只要守在店里,不管是缺什么,还是想卖什么,只需冲门外喊一句就是了。” “嘿嘿,英雄之见略同。” 林武嘿嘿笑起来时,眼睛弯起好像月牙,一口牙齿又白又整齐--好娘,好娘的样子。 “这小嘴,真诱人,要是能抱住亲一口,死了也甘心啊。” 胡老三回头看着门口,脖子都快扭断了,也浑然不觉。 就在刚才,一个穿黑丝的美女经过胡老三身边时,没来由的冲他笑了那么一小下下,他的魂儿就丢了,人家都已经走老大一会儿了,他还沉浸在那倾城一笑中。 就在他极力回想美女的小嘴时,就看到两个穿着很一般的年轻人,出现在了门口,也隔断了他对美女的回味。 这让他很不爽,狠狠瞪了那俩家伙一眼。 第62章 :我没跟你玩 胡老三觉得,像三联家电这种高档次的家电城,唯有金领以上的人,才有资格来这儿购物。 毕竟这里面的家电,最大的特点就是贵--死贵,一个小电磁炉,也要两千多么。 胡老三不是金领,更不是大老板,就是个单位看仓库的,要不是手脚不干净倒腾了点外快,他也舍不得来这地方买电视。 为此,他今儿还特意刮了刮胡子,穿上最好的西装。 看了眼下进来的这俩年轻人,又看了看自己擦得铮亮的皮鞋,胡老三本来略微佝偻的腰板,顿时直立了好多,跟那些金领白领小资那样,用鄙夷的眼神看着那俩人。 “这空调怎么样?” 一个年轻人,问他的同伴。 “鬼子货啊,咱要是用了,不会被国人骂汉奸吧?” 长相很像娘炮的年轻人,围着那款空调转了几圈,才勉为其难的样子:“行,既然你喜欢,那就是它了。要三台,一台放客厅,一台西厢房,一台安你卧室。” “电视呢?也是鬼子货。” “凑合吧,捡着大的,先来三台。” 在好多人的关注下,那俩年轻人就像进了两元超市那样,围着那些价格让胡老三吓一跳的各类家电,转了几圈后,就拍着一个冰箱门,冲好不容易才对他们挤出笑脸的服务员说:“这些,我都要要了。按这个地址,在今晚天黑之前,都给我送家去,安装好,晚了,我可就不要了。” “走吧,去四楼看看,那边卖衣服呢。” 长相很娘炮的年轻人,把一张写有地址的便条随手交给服务员后,转身走向了电梯那边。 “哎,两位,你们、你们不交钱吗?” 服务员低头看了眼地址时,那俩年轻人已经走到电梯那边了。 想买什么家电,先交钱开票,然后商场才会给顾客配货,这是各大家电商场最起码的流程,可那俩家伙,却像不懂这些,留下个地址后就闪人了。 “神经病。” 纵观全过程的胡老三,嗤笑一声耸耸肩,小声骂道:“哪家精神病院的围墙歪了?” 其实别人也有这样的想法,不过不会像胡老三似的骂出声来罢了,毕竟大家都是有身份的人。 至于那个服务生,则在愣了下后,随手把那张写有地址的纸条,扔进了收银台旁的废纸篓里:今晚回宿舍后,又有新的笑谈跟小姐妹聊了。 没有谁总是关注两个神经病曾经做过什么,反正他们也没伤害过谁,就连胡老三都慢慢忘记这件事了,开始挑选自己最喜欢的电视品牌。 “小莲,小莲!” 就在胡老三听服务生給他解释某品牌电视机的优点时,一个穿着红色套裙的少妇,踩着高跟鞋哒哒的快步走了过来。 “啊,张经理,找我有事吗?” 先冲胡老三抱歉的笑了下后,小莲才迎向了张经理。 张经理也没废话,直接问道:“刚才,是不是有两个年轻人,在这儿订了一些家电,只留下了在老城区的地址,却没有交钱?” 小莲一楞,接着点头:“是啊,张经理,您怎么知道?” “地址呢?快给我,我得赶紧给人家配货!” 张经理也没解释什么,伸手跟小莲要地址。 小莲说:“可他们,还没有交钱啊。” “嗨,不用交钱的!” 张经理嗨了一声,催促道:“你不用管了了。快点,给我地址,我核对一下。” “啊,啊,地址……” 小莲下意识的掏了下口袋后,才猛地想起她把那张写有地址的纸条,给扔废纸篓里了,连忙转身向那边跑去。 旁边的胡老三看懵了:啊,不交钱,就能买家电? 看着帮小莲从废纸篓内找地址的张经理,胡老三愣了片刻,转身跑向了电梯。 四楼是名牌衣装卖场,一条领带都好几千上万的,比家电利润还要黑。 胡老三刚出来电梯,一眼就看到那俩年轻人,正在对指挥服务生,帮他们试好了的衣服打包。 同样,还是只留下一个地址,然后转身就走。 这次,是商场经理亲自招待他们的,不但没跟他们要钱,还在他们转身离开时,弯腰恭送,满脸都是‘我发了’的喜悦。 咋回事? 今天不是愚人节啊? 看着连声吩咐人按地址送衣服的商场经理,胡老三抬手挠了挠后脑勺,好像醒悟到了什么。 七八分钟后,给自己全家人都选了三全套衣服的胡老三,等服务生打包完毕后,才递给她一个写有地址的纸条,慢条斯理的淡淡说:“我希望,在我回家后,能看到这些衣服。” “先生,我们其实不送货的。不过,看在您这样支持我们商场,我们可以破例一次。” 漂亮的女经理,对胡老三笑着解释了下后,才抬起手:“请您去那边付款?” “付款?付款什么款?” 胡老三冷笑:“刚才别人怎么没付款,为什么要我拿钱?” “先生,买衣服不交钱,您这是在开玩笑吧?” 女经理脸上的笑容收敛,确定胡先生不是在开玩笑后,立即拿步话机招呼保安人员。 几分钟后,胡老三被几个保安连推带搡的推下了商厦台阶,疼的他连声哎哟。 “哎哟。” 方圆左手扶着门框,抬起右脚活动着脚腕,对拿钥匙开门的林武说:“累死了。我真搞不懂,那些逛街能逛一整天的妇女同志们,是怎么在晚上还保持百倍精神的。” “女人天生就是能逛街的,这是上帝赐予她们的超能力。” 林武拎起地上的各种袋子,拿脚推开了房门。 “我看你就很适合逛街啊,看上去一点都不累。” 方圆跟着走进来后,一屁股就坐在了凳子上,不愿意动弹了。 林武没搭理他,直接去了厨房。 当他从厨房里端出第一盘菜来时,送衣服的人来了。 接着,来送东西的人络绎不绝,大到家具家电,小到一包味精,只要一个家里能拥有的,甚至连专门打扫卫生的钟点工,都出现在了方圆家里。 任由安装家电的那些人忙活,方圆俩人就坐在石桌前,吃自己的饭。 倒是毛驴,很不习惯家里来这么多人,电钻钻墙时的呜呜声更是让它不爽,连吃晚饭的心情都没了,就躲在大哥脚下,可老实了。 直到晚上九点,方家才清静了下来。 除了房子没有装修,方圆那辆破三轮没有换,还有俩人的一些私人物品外,其它东西都换成了新的,钟点工更是把每一个角落,打扫的就像被毛驴舔过那样。 “唉,太阳能里的水,今晚是没法用了。” 林武收拾好碗筷后,站在院子里伸了个懒腰:“好了,早点去休息吧,感受一下新家的温暖。” 方圆点上一颗烟,笑了笑说:“你先去吧,我有事要出去一趟。” “去干嘛?” “秘密。” “算我没问,晚安。” 林武伸手拍了拍嘴巴,学着方圆最喜欢的样子,双手抄在口袋里,吹着口哨进了西厢房内。 口哨不算太响,不过曲调很婉转,是那首脍炙人口的《康定情歌》,在黑夜的河边,竟然能升出一股子别样的味道。 毛驴默默的跟在大哥后面,好像倾听他的心声。 兄弟俩人,已经顺着河岸走了一个多少小时了,已经来到了老城区的最西边。 这边的晚上有些荒凉,路灯好像也不怎么亮,洒出来的光线,就像能被夜风吹走那样。 路过一个柳树墩子时,方圆终于不再走了,顺势坐了下来,看着黑压压的河面,口哨声也小了很多,就像跑这么远,就是为了对着河面吹口哨那样。 毛驴挨着大哥,趴了下来,嘴巴放在草丛中,眼睛在黑夜中闪着蓝色荧光。 当方圆的口哨声,终于停止了时,毛驴从地上噌地站起来,向前面看去,嗓子里发出低低的呼呼声。 有人来了。 一个穿着白色风衣的女人,优雅的踩着细高跟皮鞋,每走一步,都会发出悦耳的哒哒声,风吹起她的黑色秀发,挡住了半边脸--大晚上的,幸亏没有人从这边经过,要不然肯定会以为碰到了女鬼。 正盯着那边看的毛驴,嘴里发出一声欢快的呜呜声,接着纵身向那边跑了过去,才不管大哥此时是什么心情。 “汪、汪汪!” 毛驴跑到女人面前,人力而起,尾巴猛晃。 女人弯腰蹲下,双手抱住了毛驴,任由它伸出舌头在自己脸颊上舔着,轻轻拍打着它的后背,就像跟多年不见的闺蜜那样,柔声说:“大半年了,有没有想我呀?” 毛驴当然不会说话,可它的亲热动作,却已经表明了一切。 “好了啦,你先去自己玩儿,我要跟你大哥说悄悄话去了呢。” 如果有人听到她说出的这句话,或许会感到很惊讶:她的声音,有些像十几岁的小女孩,可她的身材,却像最成熟的美少妇了。 哪怕是很随意的抬手动作,都带着一股子让人无法抗拒的妖媚之意。 毛驴回头看了眼始终坐在那儿大哥,这才很听话的跑向了远处。 方圆依旧看着河面,不过在女人走过昏黄的路灯下时,还是忍不住的斜了下眼角,看向了她。 “方圆,你是我丈夫,想看我就正大光明的看好了。” 白色风衣女子咯咯的轻笑了一声时,站在了方圆身侧。 有些人,不管是在任何人面前,总能给人一种高高在上的错觉。 花小妖,就这样的人。 尤其是在她随意抬手拢了下秀发时,那种说不出的妖媚气质,就连黑夜都挡不住。 “花小妖,你到底想跟我玩到什么时候?” 方圆吐掉嘴里的草叶,腾地一声站了起来,狠狠瞪着她,模样很吓人。 “玩?” 花小妖又向前走了一步,因为是穿着高跟鞋,或许是这大半年来,她又长高了,看上去竟然比方圆高出小半头:“我什么时候,说过要跟你玩了?” 第63章 :请等我长大! 方圆想到了星爷演过的一部电影,他跪在女主面前,双手朝天做出无助的样子,凄凉万分的喊道:“女神,求您放过我吧!” 如果花小妖肯放过他,方圆不介意学一下星爷,跪在地上求她。 虽说男人给女人下跪求饶,的确是很丢人,不过方圆却觉得,男人还爱钻女人裙子底呢,下跪又有什么了不起的? 方圆没有把给女人下跪当回事,可他决不会给花小妖下跪。 因为他很清楚,就算在这小妖精跟前跪一晚上,把脑袋磕破了,花小妖也不会放过他的。 他只希望,花小妖能良心发现,终于觉得他是世界上最讨厌的男人,像踹开一只死狗似的,把他踹的远远的,永远都不想再看到他。 很可惜,花小妖看他的眼神就是在看老公,像往常那样认真,没有一点点开玩笑的意思。 方圆抬手,就给了自己一个大嘴巴,很用力,嘴角都抽破了。 花小妖没被吓着,依旧看着他,眸子里没有喜怒,更没有惊讶,只有好奇:“为什么要抽自己嘴巴?” “我恨不得抽死--哼,我喜欢抽自己嘴巴,你管得着?” 方圆再次狠狠瞪了她一眼,接着就屈起双膝,双手抱着脑袋,作势要下跪,像星爷那样凄哀万分的喊道:“求求你,放过我,欧克?” 花小妖丝毫不为所动,淡淡的说:“我说过的话,从来都不收回的,哪怕你杀了我。” “好吧,那我就杀了你!” 眼看就要跪在地上的方圆,霍地长身而起,左手一把伸向了花小妖的脖子,右拳高高的举起,脸色狰狞的吓人,眼里全是骇人的杀意。 如果换做是别人的话,肯定会被方圆这样子给吓坏。 可花小妖却像古井井水那样,波澜不惊,只是看着他。 “好吧,算我没种。” 方圆重重的叹了口气,缩回了即将掐到花小妖脖子的左手。 有的女孩儿,就像用肥皂泡吹成的,精致的让人不敢随便动一下子,生怕手指一碰,她就会‘波’的一声爆裂,不见了。 花小妖就是这样的女孩儿,哪怕方圆把她恨到了牙根都痒的不行,可也不忍心碰她一下子,就别说是杀她了。 这不是矫情,更不是犯贱,而是一种发自肺腑的感觉。 方圆如果真伤害到了她,就算那个神秘的家族不会寻仇,让他逍遥法外,可他注定会一辈子生活在浓浓的愧疚中,再也不快乐。 现年才十六岁的花小妖,举手投足间,都带着让人都无法抗拒的媚意。 不过,她这的媚意是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跟那些靠搔首弄姿的女人完全不一样,就像从淤泥中长出来的白荷,让你只能因为她的媚而倾倒,却不会对她产生丝毫的亵渎。 她就是个女神,高高在上,应该站在云端里供世人仰视。 她十三岁那年,偶尔来到凡间,却被一个无法抗拒她魅力的登徒子,忽然就捉住下巴,低头在她柔软的唇上,轻轻吻了一下。 女神的凡心动了。 老天爷可以为方圆作证:当年他忍不住的亲吻一下花小妖,纯粹就是一种约束不住自己的欣赏,没有任何龌龊的想法,就像女人们看到漂亮花儿那样,忍不住低头闻了一下那样。 可是为什么,女神就认定了他当自己的丈夫? 如果花小妖的实际年龄,能够跟她的身体相匹配,方圆肯定会从了她,专心做她的丈夫--有花小妖这样精致的女人当老婆,那是给个皇帝也不换的。 她仿佛霸占了天下所有女人的灵气,其他女人跟她相比,就像是草芥。 只是她到现在才十六岁。 方圆就算是再邪恶,也不会对一个女孩儿有那种想法的。 如果花小妖能够允许,方圆在等她长大(最少也得十八岁吧)的这五年中,按照他想要的生活来生活,他还是会迎娶她的,并发誓在婚后,只会有她一个女人。 但花小妖却不同意方圆那样做,在他亲吻她的那一刻起,他就成了她一个人的男人,所有敢跟她丈夫发生亲密关系的女人,都得死。 花小妖不是开玩笑。 到现在为止,已经有七个女人死在了她手中。 而且这个数目,还有可能会随着方圆的不老实,继续增长。 无论那个女人是谁,只要跟方圆发生了那种关系,就得死。 “我知道,这些年你等的很苦。可在你偷偷回国后,我找你也找的很苦,为此不惜动用了钱猴王他们,才把你给逼出来。” 花小妖说话的声音很轻,也很柔,就像掠过发梢的秋风:“我也时刻在盼着自己长大,每天早上睁眼的第一件事,我就是算还有多少天,才能到我十八岁的生日。” 方圆却能听出,花小妖在说话时是认真的,没有一点虚假,她说她每天早上醒来后,会数算还有多少天才能长大,那么就真是这样做。 花小妖继续说:“其实我很明白,像你这个年龄,又有着那么丰富社会阅历的男人,不许你在等我长大的这五年中,去碰任何男人,这对你来说是很残酷,也不公平的。” 方圆摘下一个草叶,冷笑一声说:“你明白,那又怎么样,只是嘴上说说罢了。” “我也没办法。” 花小妖轻轻咬了下唇儿,走到方圆旁边,挨着他缓缓的坐了下来,就坐在他身边的草丛中,螓首慢慢靠在了他胳膊上,望着河面轻声说:“要怪,只能怪我。怪我为什么不能早一天遇到你,就在遇到你的那天,也就是我十三岁生日的前一天晚上,我刚在列祖列宗牌位前发誓,不到十八岁,是不会嫁人的。” 方圆很想推开她,只是刚有了这心思,却又舍不得,尤其是她身上散发出的体香,是那样的让人陶醉,唯有装作冷酷的继续冷笑:“哼哼,在我看来,誓言都是狗屁。放过,就啥也没有了。” “可我姓花。” 花小妖低低吐出了这四个字。 方圆不耐烦的说:“是,你姓花!你告诉我说,你们花家起源于周文王时代,是世界上最古老,最神秘,资源也深厚的家族--你是新一任的族长继承人,你是金口玉言,说出来的话就是圣旨,宁死也不会更改!” “可我不是啊。” 方圆越说越生气,低头看着她:“哥们我就是一登徒子,泡妞是我的最爱,让我在长达五年的时间内做个和尚,生不如死!咱们完全不是一个档次,更不是在一个世界里,你就能不能把我当个屁似的放了,拉倒?” 在方圆说到某个不雅的字眼时,花小妖微微皱了下眉头:“你知道,我十三岁生日前个晚上,在发誓时,也许下了一个愿望吗?” “你说过八百次了。” 方圆没好气的说:“娶你的那个男人,就是第一个亲你的男人。无论那个男人是乞丐,还是耄耋老人,你都会遵从你的愿望,安心做他的妻子。” “你还记的就行。” “可你还能改啊。” “花家未来的族长,说出的话,永远都不会收回的。” “我--好吧,那我问你。假如那一天,真有个快要死了的老色棍,无意中亲了你,你会真得嫁给他?” “幸亏你很年轻,长的也可以,我很满意。” “可我不满意!” 方圆再也忍不住,伸手推开她,吼道:“你知道在芭芭拉(大毒枭的妻子)死后,我过的是什么日子吗?” 花小妖抬起头,看着他:“无非,就是没有碰过女人。除了这一点,只要你想,无论过什么样的日子,我都能满足你的。” “我是男人啊,年轻的男人啊!” 方圆站起来,捶胸顿足的样子:“像我这个年龄的男人,又不是和尚,生活中没有了女人,那多没趣?” 花小妖眨着眼睛,不解的问道:“我不也是没有男人吗?” “你……” 方圆无语。 他发现,花小妖还是像几年前那样幼稚,不讲理。 花小妖也站了起来,伸手挑起他的下巴,柔声说:“不要再生气了,请等我长大,好吧?” 请等我长大。 这五个字,一下子浇灭了方圆心中所有的怒火。 一个女神般的未成年少女,用带有哀求的语气,请他等她长大--他怎么舍得拒绝? 看到方圆被自己打动了后,花小妖眼神一亮,继续说:“两年的时间,其实很短,对不对?” “对,是很短,最多也就是七百三十天罢了,放个屁的时间就过去了。” 方圆叹了口气,岔开了话题:“楚楠楠还好吧?” “你知道,她能去当演员,是我策划的?” “除了你之外,还有谁能让那些美国鬼子,临时更换重要演员?” “你早就想到是我了?” “没有,今天才想到的。” 方圆摇了摇头,说:“我没有碰她。” “所以她才不会出事。” 花小妖淡淡的说:“我只是让她离开你。其实,那七个女人,我都给过她们一次机会。只要她们保证永远不跟你来往,就不会死的。很可惜,她们不珍惜自己的生命。机会,我也只给她们一次。” 方圆明显不愿意提到那些女人,点上一颗烟:“你今晚来找我,就是为了跟我说这些?” “不是。” 花小妖摇了摇头:“我来,是告诉三件事。第一,我要走了,爷爷的身体不好,我得回去陪他。” “你还有爷爷?” 方圆很惊讶的样子。 花小妖没有理睬他的讥讽,继续说:“第二,我要给你一些东西。” 方圆马上一口拒绝:“我不要--哪怕是女人,只要是你送的,统统的不要。哦,说起来,今天送我家的那些东西,你最好都给我弄走,免得我看到就心烦。” “好,那些东西,只是为了哄你开心的。” 花小妖想了想,又说:“不过,我主动送你的东西,无论你喜欢不喜欢,你都得接受。” 第64章 :开心就好 有被人勒索东西的,却很少有人被逼着硬接受东西的. 方圆遇到了,而且他也很清楚,无论他有多么的不想要,他都得接受。 这也是一种悲哀吧? 相信很多人都渴望这样的悲哀。 冷笑了一声,方圆说:“啥东西?” 花小妖反问道:“你有没有听说过宁耀酒店?” 方圆在江湖上混迹那么多年了,当然听过宁耀酒店,而且唐王就有一家,档次要比另外一家五星级酒店,唐王大酒店还要高档,就在新城区。 不过,他却从没有进去过。 宁耀酒店,全名叫宁耀国际酒店集团,原名叫富尔顿酒店,是英国富尔顿集团公司的旗下分支,拥有除全球范围内‘宁耀’商标的使用权。 宁耀国际酒店集团经营着326家酒店,分布在全球五十八个国家,其中在亚洲有一百一十家,华夏的三十九个主要大城市中(唐王的是特殊点原因),都有宁耀酒店的存在。 据说,宁耀国际酒店在全球,总共约有超过四万名职员,绝对是跟希尔顿相比美的品牌酒店之一。 方圆张口回答:“当然听说过,可这跟你有啥……” 说到这儿时,方圆忽地明白了什么。 方圆不怎么关心商场,不过也知道在三年前,已经成为当世国际酒店品牌的富尔顿大酒店,在更名为宁耀酒店时,曾经在商场掀起了一场轩然大、波。 很多国际著名商场权威,都对富尔顿大酒店忽然更名为宁耀大酒店,而感到不解,并声称这是富尔顿集团决策层的一个重大失误,导致存世上百年的富尔顿大酒店,损失高达上百亿美元的品牌效应。 无论谁如何不解,富尔顿大酒店,还是按照董事会的决定,把富尔顿大酒店,更名为颇具华夏色彩的宁耀大酒店了。 “宁耀大酒店,也是你家的产业。” 方圆低声问道。 花小妖看着河面,轻轻点了点头。 “就为了我?” “是。” “你、你傻啊你?” 方圆喃喃的说:“你该知道,存世上百年的国际老店,品牌效应有多么重要,更换名字,会损失多少?” “无论损失多少,都是值得的。再多的钱,也只是为人来服务的。” 花小妖却只是淡然一笑:“如果不是为你考虑,我本来是想改名为方圆酒店的。” 方圆抬手,捂着额头后退了一步:“你、你疯了你。” “不是疯,是爱。” “你一个小屁孩,毛都没——懂得什么叫爱?” “你是我丈夫,无论为你做什么,都是我这个妻子应尽的义务。” 花小妖在说这番话时,样子很认真:“所以,从今晚开始,你就是宁耀国际大酒店集团的董事长了。具体手续,我已经帮你办好了。你的详细资料,都已经被当做集团最高商业机密,传达给了所有酒店的总经理。” “以后,你去酒店,不需出示任何的证明,因为你的身份证,你这张脸,就是董事长最好的证明。” 花小妖继续说:“无论你去哪家酒店,让酒店为你做什么,他们都会倾尽全力的去做。” “好事,真是好事。” 方圆眼角跳啊跳的跳了好几下,才说:“如果,我拒绝呢?” “刚才我就说了,你接受也得接受,不接受,也得接受。” 花小妖轻轻吸了一口气:“或许,你永远都不会去你的酒店,可它还是你的,只能是你的——那是我的嫁妆,爷爷拍板同意了的,而且也获得了家族高层的支持。” 其实花小妖有些事并没有告诉他,那就是如果她‘迎娶’方圆的话,她就是花家的新一代继承人; 但如果她被方圆迎娶的话,那么她的继承人位子,就会花家的别人所代替。 很明显,花家某些人,希望她能从花家出嫁,所以才同意了把富尔顿大酒店更名,并划在了方圆名下。 花小妖不说这些,方圆当然不知道。 就算他知道了,还能说什么? 沉默了片刻,花小妖才说:“第三件事,也是最重要的。” “啥事?” “以后,你都不要去一个地方。” “啥地方?” “罗布泊。” 花小妖的声音很轻,刚说出来,就被夜风吹走了。 方圆却听的很清楚。 愣了下:“罗布泊?” “对。” “我为什么不能去罗布泊?还有,我为什么要去那地方?” 方圆接连问出这两个问题时,猛地想到了他做过的那个梦。 花小妖低声说:“我无法解释,你只要记住,我不会害你就行了。” “你能不能把话说清楚?” 方圆一把抓住她的胳膊。 花小妖转身:“时间不早了,我得走了,记住我说过的这三件事,尤其是最后这件事。” 也不知道为什么,在花小妖转身要走时,方圆松开了手,就任由她款款前行,很快消失在了黑夜中。 她的人已经走老大一会儿了,可整个夜色中,仿佛还弥漫着她身上的特殊体香。 花小妖今晚来找方圆,就是为了告诉她,她要回家照顾爷爷了,以后暂时不会暗中盯着他了,但为了他能过的更好一些,才把宁耀大酒店,正式交在了他手中。 至于他要,还是不要,那都是他的事。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一条黑影从远处跑了过来。 是毛驴。 毛驴很兴奋的样子,来到大哥面前后,上窜下跳的,看来它在离开的这段时间内,吃的很不错。 “走了,回家。” 方圆重重吐出一口长气,就像卸下了千斤重担那样,好像花小妖总算是被他从噩梦中删除了。 可他却很不解,为什么对花小妖的厌恶,貌似少了很多。 就因为她的痴情? 当然了,方先生觉得花小妖痴情,是一厢情愿的想法。 因为人家已经说过了,在她十三岁生日前许下那个心愿后,无论是谁最先亲了她,哪怕是个脏兮兮的流浪汉得到了她的初吻,她也会嫁给他,像所有疼爱丈夫的妻子那样,处处为他着想。 方圆双手抄在口袋中,沿着河边慢悠悠的向回走,回忆着跟花小妖说过的每一句话,时不常的会自嘲的笑笑。 不过在想到她说的第三件事时,方圆在不解的同时,也有了一种莫名的不好预感:为什么,我就不能去罗布泊呢?她为什么这样说?那地方,跟我又有什么关系? 有些人,天生就有着牵着不走打着倒退的驴子精神。 方圆就是这样的人。 花小妖越是郑重其事的警告他,以后绝不许去那个地方,他还偏偏想去看看——当然了,就算是想去,也得有机会。 毕竟那地方那么荒凉,方先生又没浓厚的探索精神,无缘无故的跑哪儿去受罪啊? 他又不傻。 任何不傻的人,在大半夜时看到有人从自己家往外搬东西时,也会愤怒的。 “汪、汪汪!” 毛驴比大哥还要愤怒,呲牙咧嘴的狂吠了起来。 毛驴,早就把自己定位成了方家的守护神:别人往家搬再多的东西,它都不会管,可在没有经过它同意的情况下,哪怕是拿走一根针,它也会向这些强盗,露出最锋利的獠牙。 当然了,它是万万不会真扑上去撕咬那些人的。 大哥早就给它灌输个这样一个道理:为了财物跟人拼命的,都是沙比。 毛驴只是一条狗子,也不愿意去当沙比的,所以别看它叫唤的挺凶,但决不会离开大哥三米之外。 没人会在意一条胆小狗,就像没人理睬方圆的怒目而视那样。 大家伙还一肚子委屈呢:这么晚了,谁不想跟老婆躺在舒服的炕上,情浓时表演一个小节目啊,只有傻瓜,才愿意来搬运东西。 方圆现在的愤怒样子,可不是装出来的。 是真心疼。 是,他是对花小妖说过,让她把那些东西都弄走,省的看着心烦! 可当人家真按照他所说的来搬东西时,方先生才想到,他貌似还没有享受一下:那个小妖精,就不知道男人有时候说话,其实也是言不由衷的? “你回来了。” 就在方圆心中满是泪痕的看着这些人搬东西时,林武走了过来。 “昂,回来了——这是咋回事?” 方圆在问出这句话时,心中还是为自己装傻卖呆而愧疚的。 林武却低下了头,小声说:“对、对不起。” “啥?” 方圆愣了下。 “我说,对不起。” 林武抬起头,黑夜中的眼睛很亮,看得出他在咬牙。 方圆有些懵:“为啥要对我说对不起?” “因为,因为我让你白白的空欢喜了一场。” 林武扭头看着那些搬运东西的人们,声音里满是愤怒:“我知道,他是在用这种方式来打击我,让我在别人面前丢脸,让我妥协——可是,他想错了!” 方圆明白了。 很是有点小秘密的林武,以为这些东西,都是他所以为的那个人送来的,却不知道这些东西是花小妖送的。 东西被搬走,让人空欢喜一场的始作俑者,也不是林武,而是被他觉得很对不起的方圆。 明明是自己错了,还有人来道歉,这让方圆心情好了许多,打了个哈哈,伸手揽住了林武的肩膀:“哈,这有什么呀,不就是一些破东西嘛,咱们不稀罕!” 林武在被方圆搂住肩膀时,曾经挣扎了下,但很快就不动了,扭头看着他:“你真不稀罕?” 我稀罕啊,可晚了啊,谁让哥们死要面子,非得让那个小妖精拿走这些东西的——心中在流血的方先生,笑得那叫一个云淡风轻:“这些东西算什么?只要我们能好好的,就算是住狗窝,每天吃糠咽菜,也开心的。” 林武终于松了口气,也笑道:“是啊,只要开心就好。” 第65章 :先生,请留步 开心,是要付出代价的。 在很‘富贵不能淫’的拒绝了某人的好意后,方圆家再次恢复了原貌。 幸亏昨晚没有丢到那些旧的东西,所以方圆早上起来后,最多也就是有种做了个梦的错觉:东西,还是那些东西,旧沙发上还有毛驴趴过的痕迹。 当然了,也不是所有的东西都没改变过,比方林武的工作。 前天他可是为了开店,已经把快递工作辞了。 东西都被连夜搬走了,就算用脚丫子去想,租房的孙科,还有榨油厂的刘老板,自然不会为林武提供方便了。 方圆出了房门时,已经做好早餐的林武,正坐在石桌面前发呆,犯愁。 他已经习惯了在这个点,骑着破三轮去派件,现在工作丢了,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该做什么好了。 “行了,别这么如丧考妣的样子,不就是想去送快递吗?我现在就给老陈打个电话,估计他会给我点面子的,毕竟我当助理后,可是帮他收复失地来着。” 方圆打着哈欠走到林武面前,坐了下来。 林武看了他一眼,没说话。 不过方圆能看出,他很想自己打这个电话。 没事干闲着玩儿不好吗,非得去找罪受,真是个可怜孩子--方先生心中轻轻叹了口气,拿起电话拨通了老陈的号:“喂,老陈啊,我方圆。” 在方圆给老陈刚拨通电话时,林武右手抬了一下。 看来,他也不怎么愿意方圆,为了自己的事儿去求人。 不过还是没把这意思表达出来,因为干了一个多月的快递、开店失败后,他实在不知道该去干什么好了。 但愿老陈别拒绝。 林武心里想到这儿时,就看到方圆满脸开心的连连点头:“好,好,哥们这次承你个情,那天晚上咱出去坐坐,嗯,叫着大个子张他们几个--地方嘛,就去宁耀酒店好吧?哈,我可不是在跟你开玩笑,是认真的。行,等我电话。” 扣掉电话,方圆打了个响指:“搞定,你可以重新回去上班了。不过,得等到下周一,毕竟老陈要想辞退接你班的那个家伙,得等他出了一周实习期。” 林武明知道方圆没有跟他开玩笑,可还是忍不住的问了句:“真得?” “嗨,芝麻大小的事儿,我会骗你?” 方圆晒笑着站起来,走向了洗手间。 林武追问道:“刚才我听你说,你要请老陈去宁耀大酒店撮一顿?” “是啊,毕竟人家帮了咱,咱得请客。” “那地方,你能吃得起?” “有啥吃不起的?” 方圆走到门口,转身说:“咱不是还有三十万嘛,吃顿饭小意思,能花几个钱?顺便带老陈那些土鳖,见识一下什么叫高消费。” 要不是为了自己工作,林武肯定会指责方圆咋就这么会败家,想了想又问:“那,在这几天内,我们做什么呢?” “玩。” 方圆说:“吃过早饭后,咱们就去旅行社报团,出去玩,带你去泰山看迎客松,去看五岳之首的黄山,去大海边感受一下荒漠的凄凉。” 方圆这番胡说八道,仿佛还在耳边回响,却已经是五天之前了。 这几天内,方圆俩人带着毛驴,没有去大海看荒漠,也没有去五岳之首黄山,而是去了京华。 不能不说,京华有着太多好玩的地方,要想转遍所有景区,别说是五天了,就是五十天也不够用的,景区内的每一堵墙,每一棵树,都有着精彩的传说。 这几天,方圆感觉到了从没有过的轻松,不过肯定很累,毕竟每天跟着团跑,吃不好睡不好的,哪有在家舒服? 可以一觉睡到第二天下午,看到毛驴眼珠子都饿绿了后,才想到兄弟中午没吃饭。 唉,谁家的狗子是一日三餐啊,还跟着主子外出游玩,结果在景区内随地大小便,被罚了好几百,都没有要发票。 幸好还有买回来的京华特产,烤鸭。 又墨迹了半小时后,方圆才在毛驴的哀求中爬起来,洗漱完毕后,兄弟俩人共吃了一只烤鸭。 等太阳快落山时,方圆接到了林武的电话:“今晚,真去宁耀大酒店?” “说好了的,当然不能更改。你在老陈那儿了吧?好,跟他们从那边直接去就好了,我马上跟毛驴一块过去。” 眼睛盯着电视的方圆,随口说了几句,扣掉了电话。 关掉电视,方圆对毛驴骂道:“看你撑的这个死样。早跟你说不要贪吃了,你就不听。现在哥们要去大酒店显摆了,你还去不去?” 盘在沙发上的毛驴,本来被撑的半死不活样子了,但在大哥说完这番话后,噌地一声就从沙发上跳了下来,冲出屋门在院子里疯了似的开始转圈。 方圆知道,它是在消化食。 以为它吃撑着了就不带它去酒店,毛驴是万万不会同意的。 难道,它就没想过,像宁耀大酒店这种高档次酒店,是决不会让一条狗子进去的吗? 毛驴才不去想,但不代表老陈等人不这样想。 在来到宁耀大酒店大厅门口之前,老陈等人还以为方圆是跟他们开玩笑:送快递的,每个月累死累活的,最好时候能挣个万儿八千的,可不一定够在这种地方吃顿饭的。 就算够,方圆好像也没理由,更不会舍得让大家来这儿。 林武也不信,这才給他打电话,再三确认。 直到看到他带着毛驴从出租车上下来后,老陈才知道他要玩真的了,赶紧迎上去:“小方啊(前些天,都是叫方助理的),你不是在跟我们开玩笑吧?” “让事实来证明一切。” 方圆的回答,很有哲理性,更用坚定的步伐走上台阶的行动,来证明他不是在开玩笑。 跟大个子张等人面面相觑一眼,老陈连忙跟了上去,扯住方圆胳膊:“小方,陈哥我相信你要请我们在这儿吃饭了,可咱们还是去别处啊,这儿花费太高了。” “咱不差钱。” 方圆神秘兮兮的说:“知道哥们为什么不干那个总裁助理了吗?那是因为前些天买彩票中奖了,五百万--可别跟人说,我怕会被坏人盯上。” “啊,真得?” 善良的老陈,真得很好骗,马上就抬手捂住嘴巴,转身四下里看了看,应该是在看有没有坏人踪迹。 “先生,请留步。” 老陈等人一来到大厅门前时,酒店门口的礼仪小姐,就看到了他们。 像这种大酒店门前的礼仪小姐,都会练就一双如炬慧眼的,一眼,就能根据一个人的气质、穿着,看出这个人属于哪个档次。 毫无疑问,老陈等人,就属于那种一辈子也进不了几次五星级酒店的档次。 更何况,还有一条黄毛狗大咧咧的跟着呢? 真以为宁耀大酒店,是路边小饭馆呢? 礼仪小姐脸上带着的亲切笑容,也掩不住她们眼眸中的鄙夷神色。 看到天仙般的礼仪小姐让自己停步后,老陈等人不但立马停住,还都下意识的后退了几步。 礼仪小姐指着毛驴,很有礼貌的问道:“请问,这是哪一位先生的宠物?” 方圆还没有说什么,林武抢先回答:“这不是宠物,是我们的兄弟。” 把狗啊,猫啊的称为自己兄弟,这可不是多稀奇的事儿,有人还直接自称爸爸妈妈呢,所以礼仪小姐对林武的回答,一点都不感到奇怪,只是笑道:“对不起,本店不允许宠、你们的兄弟进店的。” 正说着话呢,一帮人又走上了台阶,有男有女的五六个人,个个都穿的人模狗样儿的,一看就是那种高档次的。 很凑巧,其中一个女人也牵着一条狗子。 不过,人家牵着的是一条超可爱的贵妇犬。 毛驴跟人家相比,绝对得自惭形秽才对--可这家伙,一点该有多远就滚多远的觉悟都没有,而是立马双眼放光,舌头伸出老长的冲了过去。 其实狗子跟人一个样,在看到心仪的狗时,也会有生理上的正常反应。 “八嘎!” 毛驴还没有冲到那条贵妇犬面前呢,一个男人就低声叫骂了句,抬脚向它脑袋踢了过去。 幸好毛驴跟随大哥闯荡江湖很久了,身手也很了得,不等皮鞋踢过来,已经转身扬长--哦,不,是狼狈鼠窜。 没想到,这群人中还有国际友人。 方圆对毛驴不要脸的行为很不耻,所以没理睬它可怜巴巴请求大哥出面帮它泡马子的眼神,还低声训斥了它一句活该。 这只是一个小插曲罢了,没谁会觉得毛驴差点被踢有什么不对。 出于本能上的自卑,在这些人走过来后,老陈等人闪到了一旁。 “欢迎各位光临宁耀大酒店。” 两排六个礼仪小姐,齐刷刷的对这些人弯腰问好。 这些人就像没听到那样,自顾自的低声谈笑着,走了进去。 还有那条已经被毛驴吓得夹起尾巴的贵妇犬。 “小姐,我想请问一下,那也算是人吗?” 方圆指着那条贵妇犬,笑眯眯的问道。 “对不起,我不知道您在说什么。” 礼仪小姐一脸不明所以的样子。 “哦,听不懂,就算了。” 方圆懒得再跟她们啰嗦什么,吹了个口哨带着毛驴就向里走。 “先生,请留步!本店是不允许宠物入--” 那个带班的美女,马上就伸手挡住了方圆。 方圆皱眉,看着挂在她胸前的工作牌,冷笑一声:“罗小玉,现在我正式告诉你,你被解雇了。理由很简单,用不同的态度对待客人。” 罗小玉愣了下,随即嗤笑道:“哈,先生,我想你搞错了,把自己当我们老板了吧?” “闪开。” 对这种低素质的女孩子,方圆觉得没必要客气啥,抬手就推在了她肩膀上。 罗小玉可禁不起方圆的推搡,尖叫声中碰在了转门门框上,立即叫道:“来人呀!” “干嘛呢,想惹事呢?” 马上,早就注意到这边的几个保安,立即拍马赶了过来。 第66章 :又见夏小韵 老人们常说,没有三两三,不敢上梁山。 同样,没有深厚的背景,也开不了宁耀酒店这样的大酒店。 这些土鳖,肯定不知道宁耀酒店是外资,是国际大品牌,以为是他们平时下惯了的小饭馆呢,敢在这儿耍横,纯粹是麦糠擦屁股,自找不利索。 当然了,五星级酒店的保安人员,素质也是很高的,决不会因为某土鳖敢推搡罗小玉,在扑过来就直接拿警棍砸脑袋。 怎么着,也得找到更合适的借口再说。 保安队长王五很清楚这一点,所以在冲过来后,立马问罗小玉:“小玉,咋回事?” 罗小玉差点被推个跟头,自然很生气,愤愤的说道:“五哥,他们是来故意捣乱的!” 好了,找到借口了。 王五再看向方圆时,眼神就变的很犀利了:“先生,请你跟我走一趟!” 方圆双眼一翻:“去哪儿?” “去了你就知道了!” 王五说着,抬手就去抓方圆的肩膀。 他要把方圆带到酒店保安室,好好教训一顿,让这个家伙晓得,宁耀酒店,可不是谁想来捣乱,就能来的。 “干什么,干什么!” 看到王五动手后,林武马上就凑了过来,尖着嗓子喝道:“有你们这样对待客人的吗?你们的经理呢,把他给我叫来,我倒要问问他,你们是怎么开酒店的!” 老陈等人虽说自卑了些,可也算得上风里来雨里去的江湖好汉,自尊心还是有的,更有着‘光脚的不怕穿鞋的’的痞性,看到保安跟自己哥们扭成一团后,马上就围了上来,一个个嗓门喊得老高:“咋,打架啊?爷们可不怕!” 保安好几个,不过老王等人也不少,这么一群人在酒店门口推搡起来,自然会引起其他客人的注意,大家也不着急进酒店了,就站在旁边看。 这儿毕竟是五星级酒店,值班的保安多达十数个,随着冲突的逐渐升级,各路保安立即吆喝着向这边汇合:嘿嘿,倒是要看看谁敢在这儿惹事,难道不知道哥们自从干上保安后,就从没有遇到过任何找麻烦的,这就要闲出鸟来了? 特么的,小妖精还吹嘘这是啥的国际品牌呢,就礼仪小姐跟保安这样的素质,哪儿能配得上国际品牌? 方圆很生气。 如果不是因为宁耀酒店算是他的产业,他肯定早就晃着膀子,吆喝着把这狗日的酒店给砸了。 “都住手!” 就在越来越多的保安拍马杀到,老陈等人气势下降,开始有人考虑撤退时,一声娇喝声传来,采着方圆肩膀的老王,马上就松开了手。 人群外的罗小玉,已经躬身行礼,对来人问好了:“韩经理。” 韩经理是个三十岁左右的漂亮女人,一身黑色职业套裙,白衬衣,细高跟尖头小皮鞋,一看就是那种非常精干的职业白领。 “老王,让你的人走开,围在门口,像什么样子!” 韩经理没理睬罗小玉,厉声训斥了老王一句,再看向方圆等人时,脸上已经带上了可亲的笑容:“我是大堂经理,姓韩,你们就叫我小韩好了。” 先介绍了下自己身份后,韩经理才说:“很抱歉,几位先生,能跟我去办公室吗?你们放心,我一定会给各位一个满意的交代。请支持我的工作。” 刚才看到保安越来越多后,老陈等人心里就怕了。 现在韩经理很客气的请他们去办公室,了解一下情况,当然会借坡下驴的答应了,不过依旧做出一副烤熟了的鸭子嘴硬的嘴脸,诉说自己遇到了多么不公正的待遇。 对韩经理,方圆倒是很欣赏,也不愿意站在门口被人当猴看,带头走进了大厅。 方圆没有看到,刚才围观他的群众间,有一双很熟悉的眼睛,眼神复杂的盯着他。 跟着韩经理进了大厅后,方圆没有去办公室,来到了前台。 韩经理也没再勉强,冲罗小玉俩人挥了挥手,示意他们都过来。 “先生,请问您在宁耀酒店遇到了什么不公正待遇?” 看出方圆就是这群人的头后,韩经理就问他了。 方圆没说话,骄傲的昂起下巴,反手点了点自己鼻子。 韩经理一楞,不知道他这个动作是啥意思。 刚夸了你还可以,没想到也是个不长眼的。 方先生心中叹了口气,无奈的说道:“韩经理,请你再仔细看看这张脸。” 小妖精曾经告诉过方圆,说他这张脸,就是宁耀大酒店董事长的最好证明。 好吧,暂且不管方董接不接受董事长一职,凭着这张脸来领老陈他们过来显摆一下,应该算不了啥吧? 现在方董已经亮明了身份,接下来自然就得欣赏韩经理的惊诧,甚至吓一跳的样子了。 可韩经理--却在盯着他这张俏脸呆了片刻后,黛眉一皱说道:“先生,您的脸上,并没有伤痕。最起码,没有明显的伤痕。” 她以为,方董让她看这张脸,是检验刚才跟保安发生冲突时,有没有被打伤呢。 方董不高兴了:“你以为,我是要讹你们酒店?” 韩经理笑了笑,没吭声。 其实,不但韩经理以为方先生要讹人,就连林武他们也这样认为,并为此而羞愧:哥们,早知道你想玩这手,就该趁着刚才推搡时,趁机在你鼻子砸一拳的。 “你们酒店总经理呢?” 方董这时候才确定,韩经理的确没看出他是谁,有些羞恼成怒,提出要见总经理。 堂堂五星级大酒店的总经理,那是什么身份,岂是你这种人想见就能见的? 旁边的罗小玉俩人,心中都暗暗冷笑。 韩经理也有些不高兴了,正要再好言相劝时,就听有人说:“不好意思,请让一下。” 大家伙本能的抬头看去,就看到一个身穿白色小西装的女孩子,从人群外走了进来。 看到这个女孩子后,方圆登时愣了下。 夏小韵。 他发呆,是因为貌似才一周时间没见夏小韵,她就憔悴的差点被认不出来了,比当初楚楠楠被噩梦缠身时,还要更甚。 不过想想也是,夏小韵目前所遭遇的打击,比起精神受损的楚楠楠来讲,绝对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 只是,她这时候站出来干啥,难道要帮哥们? 都自顾不暇了啊。 老陈等神通快递的职员,却不认识夏老板。 大家伙只是盼着,能有个好心人出面,帮大家说几句好话,赶紧毫发无伤的走人:尼玛,以后就算是用八抬大轿请哥们来,也不来了,还是路边小饭馆适合咱们啊! 看到夏小韵出面后,韩经理立即客气的问道:“请问,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 “这位先生,是我的、的朋友。” 夏小韵轻飘飘的扫了眼方圆,笑着对韩经理说:“他今晚在贵店的消费,我来买单。至于贵店迎宾小姐不许他带宠物进店而引发的冲突,我觉得我朋友并没有错,因为我可以作证,在808包厢内,也有一只宠物狗的。我,就是那个包厢的客人。” “玩的开心些。” 夏小韵又看了方圆一眼,不等大家说什么,转身走向了电梯那边。 看着她的背影,方圆心情很复杂:你都混成这样了,我怎么好意思跟着你白吃啊? 夏小韵三言两语,就已经把方圆等人的闹事原因说清楚了,用委婉的语气,批评了宁耀大酒店接待人员,在本次纠纷中要负全责。 韩经理也是个聪明人,立即就明白了,再看向罗小玉时,眼神已经发冷,淡淡的说:“罗小玉,现在你跟老王立即去我办公室。” 罗小玉嘴角抽了几下,想要解释什么,韩经理却不理睬她了,很客气的对方圆说:“先生,对不起。为表示对您的歉意,您今晚的消费将会是免费的--小董,给这几位先生开个包厢。” 后面这句话,却是对前台服务员说的。 不过韩经理的话音未落,方圆就淡淡的说:“不用你给免单,我没吃白食的习惯。” 韩经理一愣,也没勉强,马上就笑道:“多谢先生体谅我的工作。” 老陈心里却在大骂方圆不过日子,接连浪费了两次白吃的机会,真是可耻。 不过既然他已经拒绝了美女跟酒店方的好意,老陈等人也不好再说什么。 尤其等他们来到816包厢后,马上被里面奢华的装潢给惊呆了,彻底忘记谁管饭这件事了。 “来,捡着好吃的给我点,别给我省着,吃不了,咱打包!” 身为请客的东道主,方圆自然坐在主位,林武跟毛驴,分别坐在他左右手,让他很是有些意气风发的样子,也忽略了旁边服务生眼底的鄙夷神色。 林武对方先生的豪爽,很是奇怪。 不过却没说什么。 老陈还以为方圆真买彩票中奖了,当然也不会客气,早就把刀子磨的快快的,一口气点了四五个,都是平时他听人说过却没有见过的美味。 至于大个子张等几个人,除了搓着手的傻笑,还能指望他们有啥出色表现? 很快,山珍海味的被美女服务生端上来了。 方先生举杯,率先发表了一通感谢人民感谢党的演讲,刚讲了几句就发现,老陈等人就知道眼神直勾勾的盯着菜肴,也就索然无味了,干脆的说了俩字:“开吃!” 呼啦一声,五六双筷子立马蛟龙般的伸向了盘子里。 方圆这个东道主也不甘人后。 倒是林武,还保持着不该有的矜持,而且无论吃哪道菜,都是直接命中最美味的地方。 极品五粮液,顶级中华烟,海神鲍鱼只等闲--这样的宴席,绝对是老陈的最爱,甩开腮帮子猛吃了十几分钟后,才打了个饱嗝,刚要说一些感谢方圆的话,房门开了。 韩经理出现在了门口。 她依旧在笑,只是笑容中明显带有了震惊神色,很小心的问道:“请问,哪一位是方圆,方先生?” 第67章 :宁耀酒店的董事长 怎么还找方圆? 刚才又说免单又赔笑的,那只是守着别的客人避免影响,等大家伙都安顿了后,才来秋后算帐? 吓,我就说嘛,像宁耀酒店这种大地方,不是咱这种人能来的,更不是咱这种人惹得起的。 咋办? 看到韩经理满面含笑的请问谁是方圆后,老陈等人都本能的看向他,傻呆呆的样子很可爱。 方圆却是满脸的坦然,仍旧在那儿吃自己的饭菜,没说话。 老陈等人的表情,已经指出了谁是方圆,韩经理也不再问,款款的走到他面前,深深弯腰鞠躬,轻声说:“方先生,我们酒店总经理史密斯先生,请您去他办公室。” 端起酒杯把里面的酒喝干后,方圆才站了起来:“好,前面带路。” 别去啊,别去啊,你要是去了,人家指不定就会收拾你呢! 老陈等人都站起来时,林武却一把拉住了他胳膊,沉声对韩经理说:“我们不去,有什么事情,让你们总经理自己过来好了。” 韩经理有些为难:“这个?” 她刚说出这两个字,外面就走进来几个人,最前面的是个高鼻子老外。 一进门,老外就看到了方圆,立即快步走过来,微微弯腰用有些生硬的汉语说:“方先生,我是宁耀集团唐王店的总经理博格·史密斯。很抱歉,我刚知道您来了,所以……” 方圆抬手,打断了他的话:“史密斯先生,有什么话,去你办公室谈吧。” 史密斯马上点头,向旁边闪了一步,抬手说道:“方先生,请。” 跟随史密斯进来的那几个人,也都闪到一旁,弯腰抬手。 “大家慢慢享用,我很快就会回来的。没事的。” 方圆冲满脸茫然的老陈等人点了点头,最后这句话,却是对林武说的。 林武双眼微微眯了下,没说什么,松开了他的胳膊。 哇草,宁耀大酒店的老外总经理,亲自来请方圆,就像奴才伺候主子似的恭敬,这到底是咋回事嘛! 看着被史密斯等人簇拥着走出包厢的方圆,老陈等人觉得脑子不够用了。 出了包厢门后,史密斯马上凑到方圆身边,小声说:“方先生,很抱歉,刚才我竟然想请您去我办公室。” 方圆明白,史密斯想的比较全面,能猜出他不愿意暴露宁耀酒店大老板的身份,所以才让韩经理请他去自己办公室。 当时他吩咐韩经理来请方圆时,只说816包厢内有位叫方圆的先生,是宁耀酒店最尊贵的客人,却没有告诉她说,方先生是大老板。 韩经理身为大堂经理,自然知道老外史密斯平时有多骄傲,哪怕是本市领导来到酒店,也不会露面的,最多让华方的副总去接待。 这次,史密斯先生却告诉她,那个方圆竟然是宁耀酒店最尊贵的客人,尤其是在得知下面员工跟方圆发生矛盾后,打电话时的语气,就像天要塌下来了那样着急,连声吩咐她,立即请方圆去他办公室。 不过韩经理刚进了包厢,史密斯就急匆匆赶来了。 眼光很毒辣的韩经理,立即从史密斯的态度上,看出方圆的身份,比她想象的还要高贵,心中更加忐忑,毕竟她可是大堂经理,罗小玉等人是归她管的。 方圆当然明白史密斯为什么这样说,笑了下说:“史密斯,你做得很对,我也不想让我的朋友们知道什么。” 走廊中有很多忙碌的酒店工作人员,大家看到史密斯后,都赶紧站在边上,请他先过去,却在看到史密斯先生很狗腿模样的跟一个年轻人说话时,心中肯定纳闷:这人是谁呀,能让眼高于顶的老外如此恭敬。 在史密斯的带领下,一行人乘坐电梯,来到了顶层的总经理办公室。 史密斯的办公室面积很大,装修也相当豪华。 “方先生,请。” 史密斯抬手,请方圆坐在他的办公桌后面。 “没必要这么严肃的,我还是坐沙发吧,坐沙发舒服。” 方圆摆了摆手,坐在了东墙下的沙发上。 而史密斯,则站在他面前,双手交叉的放在小肚子上,微微弯着腰,标准的老板对下属的态度。 他这样做也没错,毕竟宁耀大酒店在全球有着数百家,像他这样的总经理就有数百个,可总裁先生,却只有一个。 在总裁面前,高傲的史密斯先生就是个打工仔,如果方总对他不满意了,一呲牙,他就得卷起铺盖走人。 至于韩经理等人,眼见总经理都这样了,哪敢随便坐下,更有机敏的,赶紧低声请问方先生要喝点什么。 “喝茶。” 方圆随口说了句,冲史密斯等人说:“都坐下吧,我没坐着给人说话的习惯。” 对此,史密斯先生倒是没拒绝,给众手下使了个眼色,大家正襟危坐的坐在了方圆前面沙发上。 刚坐下,史密斯就开始解释。 这次,他用了比较正式的称呼:“方总,我--” 听到史密斯称呼方圆为方董后,心中本来就很忐忑的韩经理,脑子里就嗡的一声响:方总?他,他是宁耀集团的总裁!? 身为唐王宁耀大酒店的高层管理人员,韩经理当然清楚酒店来历,知道这是一家全部由外资控股的国际大酒店集团,全球那么多酒店,资产绝对高达数百亿,员工上万。 此前,她就隐隐听说过,宁耀集团是国外某个豪门贵族的家族产业,可就是打死她都没想到,真正的大老板,竟然就是眼前这个穿着很一般的华夏青年! 更更让她眼前发黑的是,她的手下还跟总裁先生发生了肢体上的冲突。 虽说后来她及时赶到,并举止得当的处理了那件事。 可毫无疑问的是,总裁绝对会对底层员工不满,继而迁怒到她这个大堂经理。 没有谁知道,韩经理能够坐在这个位置上,拿着上百万的年薪,拼搏的是多么辛苦,可以说每天都如履薄冰。 完了,这下完了。 在亲眼看到史密斯先生,尊称方圆为方总后,韩经理就听不到他后面说了些什么,脑子里一片空白。 也不知过了多久,韩经理才有了知觉,旁边的同事,正在拽她的衣襟,小声说:“韩经理,总经理跟你说话呢。” “啊?啊!” 韩经理这才如梦初醒,猛地站起身冲着方圆,就深深弯腰,说话时的声音中,都带有了哭腔:“对、对不起,方总,是我没有管理好手下人,才冒犯了您,还请原谅!” 说实在的,方圆对罗小玉的势利眼,老王等人的跋扈,的确不满,给了他‘店大欺客’的恶劣印象,决定在亮明身份后,把这俩人,包括他们的领导,都直接开除。 不管他接不接受花小妖的好意,仅仅凭借‘宁耀酒店’这个名字,他也得为酒店着想不是? 更何况,方先生本来就不是很大度的人,有仇不报,那是要长鸡眼的。 可当他看到刚才还优雅从容的韩经理,这时候却像闯祸的孩子那样,不住的鞠躬道歉,甚至还要哭了时,心又软了。 唉,我总是这样善良。 方总心中叹了口气,对韩经理说:“韩经理,先别忙着解释,请坐下说话。” 韩经理不想坐,知道一坐下,方董就会说出他的处理意见。 只是刚要再解释什么,就看到史密斯先生正用严厉的目光看着她:她怕被罗小玉给连累,其实史密斯也怕被她所连累的。 她只好坐了下来,紧紧咬着嘴唇,眼眸中已经浮上了水雾。 方圆想了想,才说:“我对那个叫罗小玉的,很不满意。至于保安嘛,他们倒是没有做错什么。嗯,最重要的是,我很欣赏韩经理的工作态度,这才是我想象中的管理人员。” 韩经理一下子愣了。 “韩经理,还不赶紧谢谢方总的赏识?” 史密斯不愧是总经理,率先反应了过来。 他其实也很欣赏韩经理的,不想这个得力手下,因为这点小事就被辞退。 韩经理这才醒悟过来,激动的泪水哗的一下就淌出来了,再次站起身,不住的给方圆鞠躬致谢,话却说不出一句来了。 史密斯只好替她解释:“方总,其实总部早就把您的详细资料,下传了各大酒店。只是韩经理昨天刚从英国总部培训回来,还没有来得及看这些,这才导致她没有认出您,说起来是我的失职。” “嗨,没啥失职不失职的,你们做的都不错,我基本满意。” 方圆说着站了起来:“好了,别的也没啥事,我朋友们还在等我,就这样吧。如果我有啥需要,我会给你们打的电话的。” look,这才是低调的最牛者,一口一个啥,很土鳖的样子,其实人家是身家上百亿的大老板--韩经理等人满眼都是小星星,众星捧月般的把方总恭送了出去。 方圆回到816包厢内时,老陈等人正忐忑不安的低声议论着什么,房门被推开后,大个子张还像惊弓之鸟那样,噌地就蹦了起来。 看到是方圆毫发无损的回来后,大家才长长松了口气,连声问老外叫他去做什么了。 “不愧是国际化的大酒店,服务态度愣是要得,就为我们跟看门小姐发生点小无误,总经理就亲自出面,把我请到办公室,拿着当亲爹似的不住赔礼道歉,说啥也得给免单,还要送几瓶好酒尝尝。下次有机会,说啥也得来这儿。” 方先生简单解释了一下的同时,也没忘记给酒店做广告。 尽管他也知道,老陈等人到老也来不了几次,不过却不能忽略他们在给人吹牛时的影响力。 “瓦奥!” 果然,老陈等人就欢呼了起来,连连夸赞宁耀酒店如何如何好,以后发财了也来这儿捧场啥的。 就在大家重新坐下,等待酒店方送好酒来时,房门却砰的一声响,有女人的尖叫声传来:“啊!” 第68章 :夏小韵的希望破灭 为了方便酒店送赔罪的好酒,大个子张还故意把方圆进来时关上的房门,重新打开,虚掩着。 送酒的还没有来,倒是有人撞开了房门。 是个女孩子。 因为房门是虚掩着的,女孩子尖叫着撞上时,房门一下子开了,也把她给诓倒在了地上。 咋个意思,不是说话要送美酒的吗,咋送来了一个妞儿? 816的众好汉愣了一下时,门口又出现了几个男人。 其中一个醉醺醺的样子,脸上满是不健康的笑容,丝毫不管包厢内坐着的是谁,弯腰就去拽住了女孩子肩膀,把她从地上提留了起来,嘴里还嘎嘎的笑着:“花姑娘,不要地跑,玩玩,玩玩!” 他在抓女孩子时,老陈等人认出他是谁了。 正是在酒店门口时,毛驴要去调戏贵妇犬时,那个抬脚要踢它的东洋国际友人。 被他拽起来的女孩子,则是在下面大厅中,说要请方圆吃饭的美女。 美女是谁,除了方圆、林武外,谁也不认识。 可却亲眼看到东洋鬼子,在华夏地盘上,要对同胞非礼。 是,如果这次方圆没有带他们来,老陈他们一辈子都不见得会来宁耀酒店用餐,绝对算是华夏最普通的老百姓。 不过当看到尊贵的国际友人,要非礼自己同胞时,什么自卑啊、懦弱啥的,都忽地一下被大风吹跑,热血刷地沸腾,直冲脑门。 老陈,还有林武几个人,在反应过来后,几乎是同时猛拍桌子,噌地站起身正要大喝一声什么时,却见一个还有半瓶酒的酒瓶子,瓶口发出呜呜的厉啸声,从大家视线中横飞而过,无比精准的,砸在了国际友人亮锃锃的额头上。 咣! 一声大响,玻璃碴四溅,酒香浓郁。 好酒! 满脸淫笑的南宫一郎,在酒瓶子炸响后,立即双眼翻白,松开夏小韵,身子后仰,摔倒在了背后同伴身上。 不用问,酒瓶子自然是方圆飞出去的。 在酒瓶子炸响的那一刻,方先生甚至还在考虑:以后是不是把酒瓶子当做专用武器,用着是越来越顺手了,绝对是指哪打哪,既有视觉冲击力,还有音响效果。 “八嘎!” 及时伸手抱住南宫一郎的东洋人,立即冲方圆等人破口大骂,叽里咕噜的,除了这句八嘎之外,老陈等人都听不懂他在骂什么。 总之不是好话。 “给我揍这些沙比!” 方圆一拍桌子,豪情万丈的喝道:“出事了,哥们担着!” 其实根本不用他说最后这句话,已经有七八分醉意的老陈等人,此时早就热血上涌,爱国心极度膨胀,压根无法接受自己姐妹受辱,抄起桌子上的酒瓶子,齐齐发一声喊,扑向了那几个东洋人。 “干什么,我是招商局的杨德力,这些是尊贵的东洋客人,你们--哎哟!” 看到老陈等人凶神恶煞般的扑过来后,站在最后面的一个眼镜男,立即挤进来,刚亮出自己牌子,大个子张的酒瓶子,就重重砸在了他脑袋上。 砰砰,咔咔! 这些送快递的,让他们跟山口先生比文凭,他们明显不是个。 但要是论起打架,却是标准的野蛮人了,更何况身体里又有酒精在燃烧,杨德力等人除了大声惨呼,毫无招架之力。 看到秃头老陈也大杀四方,威风凛凛的样子,林武也不甘人后,躲在人后不住的出黑脚。 反倒是毛驴,老神在在的躲在桌子下:这么混乱,可不敢随便参与,要是哪个不长眼的,不小心伤了驴哥咋办? 不过,帮大哥扶起夏小韵,还是应该没危险的。 “别、别打了,别打了!” 夏小韵被方圆扶起来后,反倒是劝说老陈等人别打了。 很着急的样子,仿佛她跟南宫一郎先生是一对,刚才俩人只是小夫妻闹矛盾,却被围观者误会,一拥而上痛扁她老公,她又心疼了那样。 夏小韵的反应,让方圆很不爽:“怎么,心疼了?” “我--唉!” 夏小韵一瞪眼,刚要发脾气,却又重重叹了口气,快速说道:“这些东洋人,是神通快递的合作伙伴!” 一句话,方圆明白了:神通快递目前正处于资金链即将断裂的最危险时期,为了盘活公司,夏小韵可是想方设法的拉赞助,为此不惜对老崔那样的以身相许,可还是没能找到合伙人。 所有被她找过的人,都顾忌她得罪了某位贵人,哪怕很眼馋她这盘小菜,可也不敢随便插手,以免给自己找来灭顶之灾。 无奈之下,夏小韵只要寻求跟国际友人合作。 历经挫折,她终于通过招商局的杨德力,结识了南宫一郎。 南宫先生是东洋人,又是出身东洋老牌家族,只要有利可图,当然不在意华夏某贵人是谁了--总之,他对跟夏小韵合作很感兴趣。 经过几次接触后,南宫先生终于决定,在占尽便宜的情况下,斥资跟神通快递合作,今天算是正式签约前的庆功宴吧。 南宫先生能跟夏小韵合作,除了看出神通快递很有发展前途,趁着她走投无路时以最小代价获取最高利益外,还对夏总本人有那层意思。 前几次接触,高傲的南宫先生,表现的还跟绅士似的,几杯马尿下去后,就露出他喜欢花姑娘的真面目了。 守着杨德力,就忍不住的对夏小韵动手动脚。 依着夏小韵的脾气,要是放在往昔,早就一耳光抽过去了。 现在她却不敢,毕竟东洋人是她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了,只要百般推诿,向双方的联系人杨德力求救。 杨局喝的可能有些高,没看到。 唯一的官方人员视而不见,让南宫先生更加放得开,索性搂住夏小韵就要亲嘴--夏小韵逃出了包厢,那啥虫子上脑的南宫先生紧追不舍,拉扯推搡中,这才撞开了816的包厢。 夏天问扔下妻女携款潜逃之前,夏小韵可是个天之骄女般的存在,别说被东洋人非礼了,哪怕是多看她一眼,她也恨不得抠出人家眼珠子。 可是此一时彼一时,夏小韵现在快要淹死了:无论谁对她伸出援助之手,管他是不是东洋人呢,她都能接受。 毕竟南宫先生的长相,可要比老崔等人强太多了。 只是,南宫先生不该守着人就对她不尊重,哪怕她已经没有了自尊,反抗也只是没做好准备的本能反应。 直到清醒过来,看到老陈等人痛扁南宫先生等人后,夏小韵才清醒了过来,连喊住手。 看出方圆很不高兴的样子,夏小韵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说出南宫先生是她的合作伙伴后,咬了咬牙:“方圆,让你的人都住手--这是我的事,不用你们管!” 陪着夏小韵相了那么多次亲,没有谁比方圆更明白她此时是怎么想的了。 夏小韵没有错。 她现在的处境,也唯有放弃一切尊严,才能保住神通快递,保护她母亲陈婉约。 有泪,只能在自个儿心里流。 “如果他不是鬼子,你爱跟谁就跟谁,我肯定不管。” 方圆淡淡的说:“你们私下里来往也行。可不该让我们看到。别忘了,无论怎么样,你都是华夏人的。所以现在的矛盾,不是你一个人,是我们所有华夏人的。” “我不管这些!” 见方圆没有要住手的样子,南宫先生等人就快要被揍成死狗了,夏小韵终于急了,一把采住他衣领子,尖叫道:“让你的人住手,住手!给南宫先生赔礼道……” 啪的一声,方圆用一耳光打断了夏小韵的尖叫。 夏小韵傻了,拿手捂着腮帮子:“方、方圆,你打我?” 方圆没理她,只是扑上去,冲着南宫先生肋下狠狠踢了几脚,直到人家惨叫着昏过去后,才兴犹未尽的说:“算了,都住手吧。” 他的话音未落,走廊中就传来了纷沓的脚步声响。 宁耀大酒店的保安们,终于拍马赶到了。 看到保安们来了后,老陈等人才住手,个个骂骂咧咧的,满脸都是自豪的样子,就像刚从平型关战场上下来那样。 很巧,带保安赶来的保安处长,在史密斯先生办公室内见过方圆。 他可没管南宫先生等人,只看到方总不像受伤的样子后,这才长松了口气,立即喝令手下:“把这些闹事者,给我押送到保安室处理!” 那些保安愣了下,心想:不处理打人者,还要把被打成半死的人押到保安处? “怎么,听不懂我说的话?” 见手下没动作后,保安处长一瞪眼,吓得那些手下赶紧俩人拖着一个,急匆匆的向电梯那边走。 杨德力还在惨呼:“我是招商局的杨德力,你们有没有搞错!” 别说你是招商局的了,就算你是再大的人物,得罪了方总,今儿也得挨整--保安处长冷笑一声,扭头再看向方圆时,脸上已经全是尊敬的神色了。 他刚要说话,方圆冲他使了个眼色。 保安处长马上就明白了过来,微微点头,转身跟着去了。 “汪汪。” 一条贵妇犬从门前经过,一个女人牵着它,急匆匆的追向了南宫先生等人。 看着满地的碎玻璃瓶子,捂着腮帮子的夏小韵,贴着墙慢慢地蹲了下去,双眼无神的喃喃道:“完了,这下,都完了。” 保安们拖走了南宫先生等人后,老陈等人也有些清醒了,脸上立即浮现出担心:哇草,把鬼子揍的这样厉害,不会担什么责任吧? “老陈,老张,你们几个先回去吧。别担心,没事的。” 看出老陈等人在想什么后,方圆的提议正中他们的下怀。 当然了,说要跟方圆一起迎接暴风雨这样的面子话,还是要说几句的。 “林武,你也回去。” 方圆对林武说:“带着毛驴。放心,我没事的。” 林武倒没说什么,只是点了点头,冲毛驴吹了个口哨,跟老陈等人走了。 包厢内,只剩下了方圆跟夏小韵俩人。 第69章 :做梦般的转折 夏小韵现在悔恨交加。 她没有恨方圆等人多管闲事,破坏了她的好事,使她失去了最后一根稻草。 因为她觉得,她要是方圆的话,在遇到这种事时,反应会更强烈,下手会更狠,毕竟华夏人对东洋人的恨意,是来自骨子里的。 她恨的,是她自己,在南宫先生要当众搂着她要亲嘴时,干嘛要反抗? 为什么没有彻底放下最后的尊严,欲拒还迎的从了东洋人? 虽然那是耻辱,可相比起亲眼看到母亲被辱、自己却毫无办法时,貌似要强一百倍的。 真要从了南宫先生,那么就不会逃出来,不会被方圆等人看到--最后一根稻草,也就不会断裂了。 “说起来,都是我的错。我连妈妈都保护不了,还在乎什么尊严?” 夏小韵盯着地面,也不知道呆了多久,才自嘲的笑了笑,抬起头来时,却发现方圆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走了,包厢内就只剩下了她自己。 “都走了,走了好啊,干净。” 夏小韵站了起来,来到餐桌前随便坐下,拿起一瓶开了的白酒,放在鼻子下闻了闻,呵呵傻笑几声,昂首对着酒瓶子吹了起来。 白酒,高度白酒,就像吞下一股子火焰,辣的夏小韵一口喷了出去,剧烈咳嗽了起来,涕泪横流。 “请问,您是神通快递的夏小韵,夏总吧?” 夏小韵好不容易的止住了咳嗽声,就听到背后有人客气的跟她说话。 回头一看,是个穿西装的年轻男人。 “是,我就是夏小韵,请问你是?” “哦,自我介绍一下,我是宁耀大酒店的客房部经理,姓刘。” “刘经理,你好。” 咳嗽完了后,夏小韵貌似冷静了许多,能正常的跟人交谈了:“找我,有什么事吗?” 不等刘经理说什么,她又自嘲的笑了笑:“呵呵,当然是因为南宫先生那件事。” “不是。” 就在夏小韵以为,刘经理的出现是为南宫一郎来的时,人家却说:“是我们总经理,史密斯先生要见您。” “你们老总要见我?” 夏小韵愣了下。 刘经理点头:“夏总,您的意思?” “好吧,我当然要赏脸。呵呵,大人物召见,我哪能拒绝呀。” 夏小韵呵呵一笑时,很有几分游戏人间的意思。 实则这是她心灰意冷绝望到极处的自然反应罢了,刘经理当然能看得出,却没说破,只是说:“夏总,请跟我来。” 刘经理把夏小韵带到了史密斯的办公室。 “夏总,请坐。” 史密斯从办公桌后面椅子上站了起来,客气的问道:“想喝点什么?” “咖啡吧。谢谢。” 夏小韵也没坐下,打量了几眼史密斯,开门见山的说:“史密斯先生,我知道您找我做什么。事情是这样的,在816包厢打人的那些人中,有一个叫方圆的,是我的助理。是我指使他们打人的,所以我才是这次事件的主谋者,有什么事,您可以直接跟我交涉。” 反正最后一根稻草也断了,夏小韵再无生机,也就不想再连累方圆他们,索性把所有的责任,都背在自己身上了。 史密斯却抬手,微笑着晃了晃手指:“no,no,夏总,您误会我的意思了。我请您来,可不是为了您指使谁打人。” 夏小韵一楞,没说话。 “相反,我们酒店还很欣赏方先生等人的举动,要感谢他们--嗯,用你们华夏人的话来说就是,感谢他们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英雄行为。” 史密斯说:“至于东洋人被殴打一事,刚才我已经找方先生等人了解过,并上报英国总部了。总部高层的意思很明了,就是站在您这一方,以维护宁耀酒店尊贵客人尊严的缘由,通过法律途径,替您向东洋人讨还该有的公道。” “什么?” 夏小韵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你们、你们宁耀集团,要替我维权?” 宁耀酒店的资本有多厚,夏小韵没理由不知道,更知道高傲的英国佬,从来都对东洋人抱有一定的成见(二战时期,英国人可没少被东洋人干)。 宁耀国际酒店集团,更是英国某老牌家族的企业,他们要是出头,东洋人就算受再大的委屈,也得受着。 更何况,这次东洋人做的太出格了,竟然在宁耀酒店中非礼女孩子,英国佬完全可以借此机会,找他们的麻烦,籍此来弘扬人间正义,提升他们的知名度。 当史密斯先生确定的点头后,夏小韵也明白了里面这些弯弯绕。 虽说英国佬跟东洋人的对决,对夏小韵当前的处境没多大关系,可她还是衷心的表示了谢意。 “替您维权,是一件事。夏总,您请坐。” 史密斯请夏小韵坐下:“另外,还有一件事,要跟您详谈。” “什么事?” 夏小韵有些莫名其妙,犹豫着坐了下来,端起了咖啡杯。 “是这样的,夏总。刚才我在了解事件时,得知您现在迫切寻找合作伙伴。” 史密斯也坐了下来:“对吗?” 夏小韵想都没想,就回答:“是的--今天我宴请南宫先生一行人,就是为了合作。” 史密斯好像很八卦,接着问道:“哦,不知夏总方便说一下,你们的合作条件吗?” 说起来,夏小韵跟南宫一郎合作的具体内容,在没正式签约之前,也算是商业机密了,英国佬打听这件事,很冒昧。 不过现在这件事百分百的黄了,夏小韵也就不在意了,自嘲的笑了下说:“他们出资一千万本国货币,占据神通快递51%的股份。” 神通快递经过夏天问的十数年努力后,现在业务已经遍及全国各省份了,像林武这样的快递员,就有数千之多,市值资产已经上亿。 南宫一郎现在仅仅出资一千万,就要占据51%的股份,这跟明抢没啥两样。 夏小韵却偏偏得捏着鼻子,甚至还得以身相许--这对她来说,不能不说是一种讽刺。 “一千万,51%的股份,这也太少了吧?” 尽管早就猜出夏小韵会贱卖股份,可当她说出这个价格来时,还是让史密斯先生受惊了。 夏小韵抿了口咖啡,没说话:废话,当然是太少了,可就这个合作者,现在也完了。 “哦,对不起,夏总,请恕我冒昧。但我不是无故问这些事的。” 史密斯意识到自己有些刺激人家后,抱歉的笑了笑,随即正色说:“夏总,请问,您还需要合作者吗?如果您需要的话,能不能考虑一下我们宁耀国际酒店集团?” 噗--的一声,夏小韵把刚喝进嘴里的咖啡,喷了出来:欧野,买嘎的,你个死老外,你说姐们现在需不需要合作者啊?更何况,还是实力雄厚的大财团! “对,对不起。” 一口咖啡喷出去后,夏小韵也不知道是窘迫的,还是激动的,满脸通红,连声道歉后,就满脸不信的问道:“史密斯先生,您说宁耀酒店要跟我合作,这、这不是在跟我开玩笑吧?” “当然不是开玩笑,我是很认真的。” 史密斯先生自然不会介意,夏小韵刚才喷出的咖啡,已经溅在了他脸上,很随意的擦了下,表情严肃了起来:“现在我代表总部,征求夏总您的意见。如果您同意跟我们合作的话,我们将出资最少三千万美金,注入神通快递。” 当啷一声,夏小韵手里的咖啡杯,掉在了地上。 她却毫无察觉,脸上带着做梦般的神色,喃喃问道:“是要全权接受我的公司?” 神通快递连皮带内脏的打包全卖,最多价值八千万华夏币(其中的品牌资产站了大部分,毕竟是三大民营快递公司之一),史密斯却说,宁耀酒店集团,要投资三千万美金,差不多两个亿。 两个亿,足够买下两个多的神通快递了。 英国佬的脑子进水了,还是我在做梦? 这就是夏小韵当前的感受。 但更让她不知今夕是何年的,是史密斯先生接下来的话:“哦,夏总,我刚才说的已经很清楚了,是注入,不是购买--总部的初步意见呢,是拿出三千万美金,购买神通快递40%的股份。” 夏小韵要昏过去了。 可她不敢,因为她得搞清楚咋回事。 史密斯继续说:“如果您对这个价格不满意的话,我们还可以再协商。当然了,三千万美金投入贵公司后,主要是为了发展海外市场……相信在我们强强联手下,神通快递会成为国际性的大快递公司,我们自己购买专机送货……” 看着史密斯先生一张一合的嘴巴,夏小韵脑子里嗡嗡作响,只能用力掐了自己大腿,才能保持清醒。 “真疼。” 方圆在狠狠掐了自己腿子一下后,咧了下嘴巴:“好了,惩罚过了。” 脑子一热,竟然以大老板身份,命令史密斯出面帮夏小韵后,方总就有些后悔了,觉得自己必须得受到惩罚才行,这才狠狠掐了自己一把。 说实话,他在给史密斯下令时,还是有些不安的,生怕英国佬会指责他是败家子:三千万美金,购买神通快递的40%股份,这不是拿钱往水里扔,是什么啊? 不过史密斯先生只说了一句话,方圆就心安了:“尊敬的方总,您是宁耀酒店集团的总裁,您的每一个决断,都不需跟任何人商量的。我们,也只有遵照您的吩咐做事的义务。” 好吧,既然方总说话能算话,这就不是问题了。 大不了,那个小妖精会不满。 不过这有什么啊,谁让她假装大方的,把宁耀集团转到哥们名下的? 不过这么一来,也做实了哥们接受小妖精的条件了。 唉,都是为了那个夏脑残。 当好人,很有趣吗? 在心里埋怨着自己,方圆推门进了家。 林武还在院子里,也不怕冷。 “等我呢?” 方圆嘿嘿一笑,抬脚踢开了毛驴:这家伙,今天很丢哥们的脸。 第70章 :你养我呢? “等你呢。” 林武坦然承认:“想跟你聊聊。” 好像知道方圆会在这个点回来那样,林武刚沏上了一壶茶。 “行,那就进屋吧,外面有些冷了。” 方圆无所谓的说了一声,走进了堂屋内。 林武端着茶壶,杯子跟了进来。 俩人坐在了旧沙发上,毛驴很不客气的占据了中间位置,盘成一团懒洋洋的样子,证明它对今晚的伙食很满意。 给方圆倒了一杯茶,林武说话了:“如果我没猜错的话,现在已经有人帮夏小韵渡过难关了,她却不知道那个人是谁。” 他在说这些话时,一直盯着方圆,其中的意思不言而喻。 林武在酒店时,曾经去过保安处,听东洋人诉苦,所以才知道了夏小韵当前的艰难处境,更发现了什么。 方圆却是很平静的样子:“你倒是很关心她。” 林武又开始了另外的话题:“一周前,我们总是遇到好事时,我以为是我的缘故。现在我才知道,原来那一切都跟我无关。无论是租房,榨油厂,还是那些卖家电的,其实都是冲着你来的。今晚,更加证实了我的判断。” “是吗?” 方圆在反问时,都懒得掩饰什么。 林武认真的问道:“方圆,看在我们算是哥们的份上,你能不能告诉我,你究竟是谁呢?” “好吧,你都这样说了,我也不好意思再瞒着你。” 方圆想了想,说:“我是宁耀国际酒店集团的大老板,财富值可以排进全球前十名。当然了,这是官方的说法,比起那些隐藏在暗中的真正大富翁,还是远远不如的。” 林武皱眉:“你能不能别跟我开玩笑?我是很认真的。” “我也很认真啊。不过,一般情况下,我不开玩笑时,别人总是以为我在开玩笑,这倒是真事。” 方圆双手一摊,做了个无可奈何的动作。 “不愿意说,就算了。” 林武紧紧抿了下嘴角,端起茶杯喝茶。 方圆说话了:“林武,你能告诉我,你究竟是什么人,又是什么来历吗?” 林武很干脆的回答:“不行。” “为啥?” “那是我的秘密。” 林武犹豫了下,继续说:“如果以后有必要,我会跟你说这些。” “以后,就算你跟我说这些,我也不一定有兴趣听了。” 方圆打了个哈欠,站起身走向了卧室:“不早了,睡觉。” 林武没吭声。 方圆走到卧室门口时,又转身倚在门框上,双手抱着膀子说:“林武,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对不对?是我收留了你,可我从没有强迫你说出你的秘密,那么你就不该打听我的秘密。” 林武看了他一眼,还是没说话。 方圆继续说:“但不管咱们有没有说出自己的秘密,这好像对我们来说没啥影响。我呢,还是这个家的主人。你呢,只是我的租客,哦,现在算是兄弟了吧?所以呢,以后我们最好还是像以前那样讨生活。” “你愿意明天继续去送快递呢,就去。不去呢,也没谁勉强你。哪怕是有一天,你忽然失踪了,我也不会感到惊讶。最多,也就是在无聊了跟毛驴扯淡时,提到你曾经跟我们一起生活过--我从来都懒得跟谁说这么多话,你明白我的意思吧?” 方圆淡淡的说完,不等林武说有没有明白,转身进屋了。 方圆这番话,是真心话。 他不在意林武有什么秘密,只是觉得大家看着还顺眼,那就一起过呗,反正他很喜欢当前的小日子。 最起码,早上起来后,会有人做好早饭。 林武做的早餐,可比外面好吃多了,就连毛驴也这样觉得。 要不然,在大哥醉眼惺忪的走出门口,又对着朝阳吟诵他‘妙手偶得’的诗词时,也不会只是摇了摇尾巴,趴在盆子里的脑袋都没抬起来。 “怎么,今天还去送快递?” 看到林武依旧穿着送快递的行头后,方圆心里没来由的高兴。 “我不去干活,你养我呢?” 正在摆放餐具的林武,说出这句话后,低下了头。 “毛驴不干活,我也不是养着它?” 方圆说了句实话。 当然了,实话有时候还是很让人生气的,比方林武在带着毛驴出门时,都没有再跟他说一句话。 “唉,这生活啊,越来越有意思了。” 目送林武出了家门后,方先生惬意的叹了口气时,手机响了起来。 夏小韵的来电。 “这脑残女又给我打什么电话呢,难道说史密斯没有搞定东洋鬼子?” 方圆皱了下眉头,还是把电话接了起来,故意撇腔:“喂,哪头啊--哦,原来是夏脑、夏总啊,您有什么指示啊?” “我知道你想喊我夏脑残,想喊就喊吧,我无所谓。” 才过了一个晚上,夏小韵的声音就洪亮了很多。 最主要的,还是充满了生机。 宁耀集团的巨资加盟神通快递,算是把她从深渊中彻底拉了出来,尽管还没有正式谈判,签约。 当然了,丁白康那事儿,也不会因为宁耀集团的加盟就算完。 但毫无疑问的是,因为宁耀集团的参与,那位贵人再想做什么,都得好好思量一下了。 夏小韵这样‘大方’了,方圆反而有些不好意思,打了个哈哈:“哈,俺可不是那种没素质的人。夏总,找俺啥事,请说。” “你,能不能出来说?” 夏小韵说:“我就在距离你家不远的河边,就是上次把你推下去的地方。” “找那地方,故意来寒碜我的吧?” 方圆冷笑了一声:“哼哼,不去!” 不等夏小韵说什么,就直接扣掉了电话。 夏小韵没有再给方圆打电话,方先生却很腿贱的出现在了河边。 “我就知道你得来,因为你放心不下我。” 向河面眺望的夏小韵,今儿穿了一身宝石蓝套裙,大翻领的白衬衣内,露出小片惊人的雪白,黑丝袜,银色细高跟皮鞋很精致,也很正式。 “你除了脑子不好用之外,还有些自恋。” 方圆嘴里叼着一根牙签,懒洋洋的走了过来。 很正式的盯着夏脑残大翻领下风光看时,方先生忽然觉得有两道目光,正锥子般的恶狠狠盯着他,侧脸一看,才看到河堤路边车前,竟然还站着个黑姐们。 一身男人才穿的黑色制服,大兵靴,满脸的冷漠、彪悍之气,估计要是冲毛驴一瞪眼,它得尿了。 没想到,史密斯的动作会这样快,昨晚方圆才提议给夏小韵配个私人保镖,今天一早,劳拉就走马上任了。 “这是劳拉,宁耀集团为我配备的私人保镖。” 夏小韵回头看了黑姐们一眼,得意的显摆道:“据说,劳拉可是从英国皇家空降特勤队退役的尉官,对付三五个某人这样的,应该没问题。唉,我到现在啊,都像是做梦一样,不知道怎么就被上帝青睐了。” “踩狗屎了吧?” 方圆满脸都是不可思议的惊讶,为了配合某女的得意,赶紧挪开了跟劳拉对视的目光。 “随便你说什么,我现在可是虚怀若谷,才不会跟小人物一般见识。” 自称虚怀若谷看透一切的夏小韵,嫣然一笑的小人样子,让方先生有种要把她抬脚踹进河里的冲动。 “我今天找你呢,是有事想请你帮忙。” 夏小韵得意完了后,才说明了来意。 “嚯嚯,夏总能有什么事,找我这样的小人物帮忙?” 方圆夸张的嚯嚯几声,接着笑容一收:“不过,要是那件事的话,我是不会答应的。” “就是那件事。你先别忙着拒绝。” 夏小韵说着,从小包里拿出一张支票,递了过来。 “啥意思?” 方圆没接支票。 “你从老万那儿偷来的东西,我都变卖了,价格低了些,整整一百万。” 夏小韵说:“这是一百零一万,一万块是我给你的租金。” 方圆摇了摇头:“我从来都不要来路不正的钱财。” “这是你偷来的好不--” “你哪只眼看我偷过东西?” “不要算了!”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少跟我说这些。” 夏小韵板起脸:“下周末,是我、是陈婉约四十三岁生日,她希望夏天问能陪她,并送她一件生日礼物。礼物,我已经准备好了,不用你破费--我希望,她能过个开心的生日,就一天。” “俩字。” “同意。” “不去。” 方圆嗤笑一声:“夏小韵,哥们真没兴趣给你去当老爸,尤其是那么没屁用的老爸。所以这件事,你还是去找别人吧。” 夏小韵双眸微微眯了起来,声音有些沙哑:“可除了你之外,陈婉约不认任何人。” “不去,说破天,我也不去。” “劳拉。” 夏小韵抬头喊劳拉。 “怎么,想给我玩硬的?” 方圆无声的冷笑。 劳拉快要走下来时,夏小韵却摆手,示意她别过来。 看着方圆,夏小韵忽然给他深鞠一躬:“我求你。” 夏小韵要是玩硬的,方先生肯定跟她奉陪到底。 真要惹毛了他,在某件事上反悔也是很可能的。 只是,他却不知道该怎么拒绝夏小韵的软语相求。 毕竟,方先生是个好心人。 脸色阴沉不定的沉默了半晌,方圆才说:“就按你说的,一天一万块。” 夏小韵笑了;“你绝对是世界上薪水最高的打工仔。” “何止如此,还要当某个脑残的干爹呢。” 说到干爹这俩字时,他想到了某位网络女红人,看向夏小韵的腿子。 幸好夏小韵没发现,她正在拿现金。 “不用了,等到了那天再给吧。” 方圆闷闷的摆了摆手,转身向回走。 老天爷可以给方圆作证,他是真怕看到陈婉约。 要是个小阿妹也倒罢了,偏偏是个半老徐娘。 难道,他不知道方先生对半老徐娘,从来都不感兴趣的吗? 就算是要帮忙,也得看心情。 比方他在心烦时--有人在大街上当众欺负女人。 第71章 :当好人是坏毛病 乞丐这个职业,是不分男女老少的,所需要的行头,也简单的令人发指,只需一个饭盒就好了,再也不用像前辈那样还得带着打狗棒。 随着当前经济的高速发展,乞丐渐渐也成了一门职业,绝大部分都是假的。 网上早就爆过猛料,说有的乞丐白天乞讨,晚上时则会摇身一变,身穿品牌去夜店消费,据说业绩最好的乞丐,每个月能有十几万的收入。 方先生刚回唐王那会儿,就曾经考虑过这门职业--不过想到这样会糟蹋自己这副玉树临风的样子,还会让方家的列祖列宗蒙羞,最终还是选择了干快递。 唐王也有乞丐,老城区附近就有七八个乞丐常驻。 凭借方圆的如炬慧眼,一眼就能看出这些乞丐都是假的。 不过他才不会多管,人家用尊严来换钱,也不碍谁的事。 就像所有行业那样,乞丐也有着自己的地盘。 方圆家这块地盘的乞丐帮主,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每天都会在那座小桥下,摆上个破饭盒,跪在那儿等人施舍。 在很多人的印象中,乞丐是卑微、懦弱的,你給他一块钱崽踹他一脚,他也只会冲你呲牙笑着说谢谢。 其实不然,乞丐也会发脾气,也会揍人,而且还不用在意别人怎么看他们。 比方,当有陌生的乞丐出现在地盘上后,方圆家这块地盘的乞丐帮主,就会像据地而战的雄狮那样,立即驱逐入侵者。 入侵者是个妇女,蓬头垢面的看不出年龄大小,衣服也脏兮兮的看不出颜色,躺在地上双手抱着脑袋,任由三个乞丐对她连踢带踹,动也不敢动,偶尔才会发出一声痛苦的叫声。 今天是周末,还有一群不上学的半大小子,围在旁边看,有个胖墩还拍掌:“打,打她的脑袋啊--哎哟,笨蛋,踢偏了!” “滚蛋!” 方圆走过去,抬手就在小胖墩后脖子上抽了一巴掌。 这家伙的老爸,是个在菜市场上卖肉的屠夫,以前方圆去给毛驴买大腿骨时,曾经见过他几次。 “哎哟,卧槽,你干嘛打我?” 小胖墩被方圆抽了一巴掌后,一蹦三尺高。 “敢尼玛的跟我瞪眼,我放狗咬你!” 方圆懒得废话,在小胖墩的屁股上来了一脚。 小胖墩也认识方圆,尽管不知道他叫啥名字,可也知道他养了个很凶恶的狗子。 小孩子就这样,不一定怕人,但差不多都会怕恶狗。 “草,你给我等着,我回家喊人去!” 小胖墩知道惹不起方圆,撂下几句面子话后,带着他的同伴呼喝着撒腿跑了。 刺啦--传来了衣服被撕裂的声音,丐帮帮主拽住女乞丐裤腿向河堤下拖时,撕开了她的裤腿,露出了虽然脏兮兮,但看上去很圆润,很细腻的小腿,眼睛登时一亮,浮上了不健康的笑容,好像终于想到这是个女乞丐那样。 帮主哥们弯腰伸手,这次是冲着女乞丐上衣去的。 不过他那只虽然脏,但保养很不错的手,刚碰到女乞的衣服,方圆抬脚就踢在了他裤裆中间,帮主登时惨嚎一声,半蹲着身子双手捂着那儿,开始原地蹦高。 心情着实不咋样的方先生,冲其余那俩茫然看着他的乞丐,瞪眼喝道:“滚,都跟老子滚!信不信我让我大舅哥把你们这些沙比送进收容所?” 不管是不是真乞丐,欺负同行倒是满腔的狠劲,不过在有身份的人面前,气势肯定会气馁,毕竟当前可不是洪七公年代了。 乞丐们在跟有身份的人对上后,向来都信奉‘退一步海阔天空’的信条,更何况方先生也说了,他大舅哥差不多是个民警。 “走,走,我们走!” 帮主哥们裤裆里那玩意是很疼,不过还不是受不了,知道今儿遇到路见不平的大侠了,再不闪人,说不定真会惹麻烦。 至于胆敢擅自入侵自己地盘的女乞丐,以后有的是机会收拾她。 貌似,这女乞丐的腿子很惹人啊。 一般来说,心情不爽时抽人两个窝脖,踹人一脚,感觉就会好多了。 等那几个乞丐狼狈逃窜后,方先生就觉得心中某口闷气,疏散了许多,冲地上吐了口吐沫后,转身就走。 方先生觉得,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是一回事,可相助后该怎么做,却又是另外一个概念了,没有谁规定,他在心情不爽时打跑欺负人的乞丐后,就得管这个女乞丐。 尽管他也知道,等他走了后,那几个乞丐还得回来欺负女乞丐,欺负的还会更狠。 但这管他什么事? 天底下的可怜人多了去了,他总不能救下一个人后,再去照顾她吧? 就像林武,当初就是他发善心救下来的,可结果呢? 跟着他又白吃又白喝--当然了,这些话只能在心里说说,是万万不敢让林武知道的,毕竟现在大家勉强算是一家人了不是? “呃……” 方圆刚走了几步,就听到背后传来女乞丐的痛哼声,扭头一看,就看她已经坐起来了,双手抱住屈起的双膝,脑袋低的几乎要塞肚子里去了,全身都在发抖。 唉。 心里叹了口气,方圆只好又走了回去,从兜里拿出几张钞票,正要让她拿着,眼角却瞥见不远的地方,几个乞丐正藏在树后向这边张望。 方圆收回了钱:毫无疑问,如果他给女乞丐钱的话,那么她接下来的命运会更加悲惨。 “还能不能走?” 方圆问道。 女乞丐没反应,寒风中的鹌鹑那样瑟瑟发抖。 “跟你说话呢,你还能不能走?” 方圆只好蹲了下来,抬手在她胳膊上轻轻拍了下。 这次,女乞丐有反应了,抬起头看向了方圆。 她脸上脏兮兮的看不出啥模样,不过眼睛却很好看,就是里面全身警惕的恐惧,也有些呆滞,看来她已经对这个世界彻底的失望了。 佛曰,拯救一个对世界不再抱希望的女乞丐,会胜造七级浮屠的。 方圆不信佛,所以也忘记这句话是哪位大佛说的了,不过却觉得这句话有点道理。 当然了,说出这句话的大佛,才不会现身管女乞丐,最多也就是曰曰,鼓励方先生这样的善人去做事,他博取好名声罢了。 方圆倒是不在乎,只知道做好事,要比做坏事心里舒服。 这就已经足够,谁还管是哪位大佛说过的话? “能走的话,就跟我走,不能走,我搀你。” 方圆伸手搀住了女乞丐的胳膊。 女乞丐身子颤了下,下意识的抬手推开了他。 方圆笑了笑:“大姐,你放心,我对你没有恶意的,就是吃饱后撑的没事干,想帮你一把。” “我、我能走。” 女乞丐可能是被方圆灿烂的笑容给温暖了,身子抖的不是那么厉害了,说话时的口音,带有明显南方某市的地方特点,很绵软,很好听。 “那就起来吧。” 方圆可是那种不拘小节的,才不会因为帮人、人家对他有所防备就生气,更不管女乞丐有多么不愿意,伸手就把她从地上搀扶起来。 女乞丐被搀起来后,马上就后退了一步。 方圆无奈的摊了下双手:“大姐,我很像坏人吗?” “不、不像。” 大姐抬头看了他一眼,又飞快的低下了头。 “那就跟我走呗。” “去哪儿?” “先去我家吧,毕竟派出所,旅店这种地方,都不怎么适合你去。” 方圆想了想,又说:“你放心,我对你真没有恶意,就是想帮你--看你年龄也不是太大,去我家洗个澡,换身衣服,吃点东西,我给你买车票,回家吧。” 方先生不知道,他在说这些话时,语气有多么的真诚。 真诚的让人无法抗拒,于是大姐就跟着他回家了。 其实他不想这么真诚来着,真希望大姐能把他当做坏人,拒绝跟他回家。 那样他就不用麻烦了,也不会再为她以后的悲惨命运而愧疚,毕竟他做了一个好人该做的,是人家不承情,那他有什么办法? “好人,就是好人啊,无论怎么漫不经心,也能跟人极强的信任感。以后,我得改改这个毛病。唉。” 看着手中的衣服,方先生有些后悔的叹了口气。 女乞丐在南屋里洗澡。 方家的南屋房顶上,有太阳能,跟厕所相连。 女乞丐肯定好久都没捞着洗澡了,这都进去快一个小时了,还能隐隐听到有流水的声音传来。 女人,哪怕是女乞丐,也是很爱美的,都有着洗澡特慢的臭毛病。 方先生又开始担心林武回家后,会不会跟他着急。 浴室内那些香皂、沐浴露洗发水的,可都是林武买回来的。 方先生洗澡,用肥皂的时候都很少,就更别提整那些东东了。 “急就急吧,谁让你在用完后,没有把东西拿走的?” 方先生不在乎的笑了笑时,水声停止了。 她终于洗完了。 方圆抱着衣服走了过去,抬手在房门上敲了敲。 马上,女乞丐紧张的声音,就从里面传了出来:“谁?” “是我,好心人。” 方先生自我介绍了下后,说:“我是来给你送衣服的,你那衣服破的没法穿了,我家也没女人衣服,先穿我的吧。旧是旧了点,不过很干净。” “哦,那--谢谢,你把衣服房门口吧,等会儿我自己拿。” 女乞丐在里面犹豫了下,才低声说。 “好,我给你放马扎上了啊,我先出去,等你换上衣服后喊我一声,我再进来。” 方圆放下衣服,抬脚走向大门口那边。 快走到门口时,手机响了起来。 是林武打来的,说是今天中午回家吃饭,问他想吃什么。 “随便啊,吃啥都行,我可容易满足了。” 方圆笑着,无意间一回头,就看到一只白嫩的手臂,从洗澡间内伸出来,抓起马扎上的衣服,飞快的缩了回去。 “好白,好嫩啊。” 方圆眼光微微一闪,笑了。 第72章 :红颜多劫难 明珠蒙尘。 方先生的文化水平很吊稀松,看着洗过澡后的女乞丐,想了老半天,才想起了这四个字。 如果抛却其它因素,单说女乞丐前后形象的差距,绝对无愧于这四个字。 洗澡之前,女乞丐就算走在t型台上,恐怕也没谁愿意多看她一眼,尽管她的身材前凸后翘,相当惹人。 洗澡后,女乞丐就像蒙尘、哦,不,是被淤泥所包裹的明珠,立即绽放出了她的绝代风华。 女人,绝对女人中的极品,浑身散发出的成熟迷人气息,可不是楚楠楠、夏小韵那种小雏鸡能相比的,能跟花小妖有的一拼。 当然了,花小妖的媚,那是先天性的,深藏在灵魂中的,就算你闭眼站在她面前,也能被她的妖媚气场所感染,她却偏偏像站在云端的女神那样,让人生不出一丝丝的亵渎之心,只能欣赏。 女乞丐的媚,却是从骨子里都向外荡漾,就像熟透了的柿子,只需拿吸管轻轻一戳,就会波的一声,饱满的汁液四溅。 方圆实在想不出该用什么词,才能形容女乞丐的媚,最后想到了毛驴。 如果毛驴那个不要脸的家伙在家,看到女乞丐后,铁定会眼珠子发绿,散发出春天来了的浓烈气息。 虽说这比喻,很有污染人格的嫌疑,不过方圆却觉得很恰当,因为从女乞丐小心翼翼走到石桌前的这段路,他就有了男人的反应。 这才仅仅是走路,还没刻意的扭起小身段呢,就能跟给方先生这么大的冲击力,如果要是脱光了--方圆不敢再往下想了,只知道他对女人的审美观点,继认识花小妖后,又上升了一个档次。 花小妖是女神,女乞丐就是魔女。 “我最近的运气,实在是好的不得了。” 方圆架着二郎腿(是为了掩饰某些身体的变化),笑吟吟的看着女乞丐,说:“随便从大街上带回个女乞丐来,都是这种天香国色。看来,我得去买彩票,说不定真会中大奖。” 女乞丐穿着方圆的旧衣服,明显不合适。 比方上衣吧,方圆这件黑色长袖t恤,本来就是男人穿的,女人穿上后会显得很宽大才对,可女乞丐穿上后,某个部位却仿佛要给他撑裂了那样。 他真想不出,女人要想拥有这么出色的部位,到底得吃多少木瓜才行。 缩着脖子低着头的女乞丐,听方圆这样说后,肩膀动了下,慢慢抬起了头。 方圆马上抬手:“别抬头,我怕看到你这张脸后,会忍不住的犯罪--我是个好人,是真不想被绳之以法的。” 他嘴里说着,眼珠子却像被定住那样,死死盯着人家的脸看,丝毫不介意满脸的猪哥样,会破坏他的好人形象。 没办法,男人如果在熟透了的美女面前,不狠狠看上个五六七八分钟的话,那干脆把眼珠子扣去拉倒:男人的眼珠子,不就是用来看美女的嘛,就像小雀雀可不只是用来撒尿那样。 女乞丐被方圆看的心里发毛,呆愣片刻后,白玉般的脸颊上,才攸地浮上一抹红霞,赶紧低下了头,小声喃喃的说:“你、你说什么,我听不懂。” “那是我还没有开始说人话,唉,不怪你。” 方圆叹了口气:“你叫什么名字?能不能听懂?” 女乞丐点了点头,蚊子哼哼的回答:“我叫水水。” “尿尿(sui读音)?好名字,人如其名啊。” 方圆由衷的赞了一个,又问:“今年多大了?” 水水回答:“三十一。” “嗯,典型的花信年华。哪儿人啊?” “百花市。” 百花市,是南方某座城市的名字,以频出南国美女而闻名于华夏。 “好地方,人杰地灵。” 方圆又赞了一个,问:“有婆家了没?” 水水犹豫了下,才说:“一直,都没有。” “昂,也是,要是有的话,你也不会沦落到今天这种地步。” 方圆想当然的点了点头,继续问:“饿不饿?” 本来已经准备回答他若干关于身份问题的水水,没想到方圆会问她这个问题,明显犹豫了下,才说:“不、不饿。” “哦,那你是不是该走了?” 方圆笑眯眯的问道。 “走?” 水水抬起了头。 方圆还在笑着,只是眼神有些冷:“是啊,我带你回来,让你洗澡,还给你换衣服,本想管你一顿美餐来着,可你不饿,那就走吧。咋,有问题?” “没,没问题--大、大哥,谢谢你。” 水水轻轻咬了下牙齿,慢慢地站了起来,冲方圆弯腰鞠了一躬。 “别客气,我就是个好人,见不得别人被欺负。” 方圆很随意的摆了摆手,拿出手机开始看电子书。 很明显,他不想再跟水水说话了。 水水站了片刻,转身走向了大门口。 走的很慢,恋恋不舍的样子,方圆觉得他哪怕是咳嗽一声,她就会停住脚步。 不过方先生现在嗓子不发痒,实在不愿意咳嗽,就像他对水水没有一点兴趣那样。 一个如此千娇百媚的超级美少妇,会成为乞丐,还很凑巧的被方先生救回家,这已经不是狗血不狗血的问题了,而是在侮辱他的智商。 方圆敢保证,哪怕这个水水真是个小良家,只需洗白白了站在街头,随便冲一个开豪车的大老板一笑--她就会成为老板娘,实在没必要横卧街头被人打的。 他听说过飞来横祸,飞来横财的,却从没有听说过飞快横美人的。 反常即为妖的浅显道理,只要有点智商的人,就能懂得。 方圆不想问这个水水,出现在他面前的目的是什么。 他只希望,能本着自己的良心,满腔的正义去做某件好事,对得起自己是个好人,就已经足够了。 好人,不一定好惹,更不愿意被人当做沙比,以为用美色就能俘虏的,哪怕方先生承认,只要水水在他面前全脱掉了,他才不会管这是不是个圈套。 他只想让她走人。 好聚好散,才是最好的,不是吗? 水水走到了门口,伸手去开门时,却又放了下来。 低头看手机的方圆,嘴角浮上了一抹冷笑。 他觉得,他的耐心已经被消耗殆尽。 好吧,如果这个女人,仗着她很让男人喜欢,想利用美色来从他这儿得到些什么的话,那么他就会把积攒了一年多的那些东西,都一股脑的灌给她--反正事后都不用他操心,有花小妖不是? 花小妖,绝对有能力,让所有被他浇灌过的女人,从世界上彻底的消失。 做坏事,还有人扫尾的感觉,貌似很不错。 水水走了回来,站在了石桌前。 方圆抬起了头,脸上带着最天真无邪的笑容,等待水水的表演开始。 水水开始表演:她慢慢的抬起了右脚,放在了凳子上,弯腰俯身,把裤管挽了起来。 作为唯一的观众,方先生自然得聚精会神的观看,配合。 水水穿的鞋子,是方圆的运动鞋,肯定大那么一两号,不过却不是太别扭。 再说了,方先生对自己的鞋子,也没观看的兴趣。 他的目光,落在了水水的腿上。 水水的皮肤,就像凝固了的牛奶那样,光滑细致,健康优美,还结实,给方先生一种想亲吻一番的冲动。 当然了,他可不是毛驴那么没出息,最多也就是想想罢了。 裤管慢慢地向上挽起,就像水水在向世人展示造物主最满意的杰作--幸好,方圆的裤子还算肥大,所以水水才能轻松的挽起裤管,让他看到了她的小腿,膝盖,小半个大腿。 在看到小腿时,方圆眼神就不再淡定了,而是有了愤怒。 愤怒于别人,怎么可以这样暴殄天物! 是,水水不是简单人,但无论怎么样,就算世界上最没良心的人,也不该把这么一条性感,漂亮又结实的腿子,给掐的全是伤痕,还有鞭痕。 水水放下右脚,又抬起了左脚。 在那条应该是艺术品的左腿,展现在方圆面前,在他愤怒的目光中,水水说话了:“十三年前,我被誉为未来的世界名模。在我事业上升期,一个有钱的大老板,用三百万,买断了我的名模梦,我成了他的情人。” 方圆叹了口气:“唉,有钱人,总是任性。” 水水继续说:“十年前,包养我的大老板破产,以四十万的价格,把我转手让给了南方一个炒股的大老板。” 方圆又说:“自古以来,红颜多劫难。” 水水抿了抿嘴角:“七年前,第二次金融危机,炒股大老板跳楼自杀,他的正妻效仿我的第一个男人,以八十万的价格,把我送给了当地一个退休高层。” 方圆说:“嗯,这次价格上涨了一倍。贪官,该杀。” “三年前,高层去世,我又回到了老家。” “这次,你没给人创造利润。” “一个早就垂涎我的黑道大哥,陷害了我父母,让我变成了孤身一人,带我离开了家乡。” “如果我早就认识你,我也会这样做。” “跟了大哥一年,他为了‘开拓’北方市场,让我连续陪了九个男人。” 水水的语气,没有一丝感情:“最后那个男人,最崇尚的就是暴力。” 方圆点头表示赞同:“男人嘛,崇尚暴力不是错。” “一个月前我找机会逃走,离开了魔窟,从南方徒步向北走,来到了唐王。” 水水缓缓放下了裤管,说:“我先后,伺候了十几个男人,从没有谁把我当人看。我现在,没有一个亲人,谁都可以占有我--等我年老色衰时,我就像流浪狗那样,尸体会出现在臭水沟中。” “差不多吧。” 方圆吸了下鼻子。 “你,能把我当人看吗?” 水水盯着方圆看的双眸中,全是凄苦神色,哑声说:“哪怕是给我几天做人的尊严。” 方圆有些莫名其妙:“我没有把你当人看吗?” “我想留下。” 水水说。 第73章 :一个有趣的人 方圆觉得,他没有理由拒绝水水的要求。 于是,水水留下了。 当然了,任何人在得到什么的同时,也得付出相应的代价。 方先生善良,却不是慈善家,再说水水也不是那种没任何劳动力的孤寡老人,所以作为她留下来的代价,就是洗衣做饭打扫卫生。 这样,就能让林武从家务事中解脱出来,专心做他的快递员。 至于家里忽然多了一张嘴吃饭,方先生才不在乎:毛驴,不也是屁事也不干,照样好吃好喝的被养着吗? “我不会洗衣服,也不会做饭,更是从没有打扫过卫生。” 听水水貌似很理直气壮的说出这些话时,方圆很奇怪:“那,你会自己吃饭,自己喘气吧?如果不会的话,我可以给你雇个保姆。” “我会暖床。” 水水没有介意方圆对她的冷嘲热讽。 很认真的说:“这些年,我就研究该怎么让男人舒服了。我有信心,能让你每个晚上都过神仙般的日子。如果你精力充沛的话,白天也行。作为回报,你不但得管我吃穿,给我提供安全的生活环境,还要给我尊严,就是不要用暴力对我,因为我是水做的。” “不会做饭洗衣服,不会做家务,可以学。学不会的话,那就滚蛋。” 方圆觉得,他现在越来越好脾气了,在水水说出那番话后,竟然没有一个耳光递过去,仅仅骂了个滚蛋。 唉,越来越安逸的生活环境,总能磨练男人该有的阳刚之气。 不等水水说什么,方圆又说:“还有,以后吃饭,也不许上桌子,做错事后,比方做饭时打碎了碗啥的,要遭受惩罚。你想要尊严,可以,但你得自己通过劳动去获取。要是不满意,现在就可以向后转,前行十五步开门,走你的。” 水水不说话了,低下了头。 泪水,顺着她白玉般的脸颊,噼里啪啦的往下掉。 方圆又开始看书:要是不好好研究一下《金瓶梅》,岂不是浪费了今儿的明媚阳光? “好--我、我会努力去改变。” 水水擦干了泪水,声音有些沙哑。 方圆没理她。 她等了片刻,才意识到方先生要看她的行动,四下里看了眼后,走到门后拿起了扫把。 她扫地的样子很好看,袅袅婷婷的,很有搔首弄姿的嫌疑。 幸好,方圆才不会在意这些。 “呜,呜呜!” 毛驴从门外蹿了进来,就像土匪那样,嘴里叼着个大方便袋,里面是一些诸如猪耳朵之类的小菜。 跑到学习的大哥面前后,毛驴才发现院子里多了个陌生人。 立即的,它就放下了嘴里的东西,像被方圆打跑的乞丐那样,开始做出维护自己主权的行为,后背上的毛竖了起来,刚要狂吠几声,却又迅速摇头摆尾的凑了过去。 方圆叹了口气。 他实在看不惯毛驴在美女面前,一点骨气都没有的贱毛病。 幸好林武不像毛驴那样没出息,在进来后发现水水后,先是愣了下,就皱起了眉头。 忽然进来一个人,一条贱狗,水水也停住了扫地。 “干你的活。” 方圆淡淡的说了句,她才赶紧低头继续扫地。 林武走到石桌前,端起方圆的茶杯,很自然的喝了几口,才问:“她是谁?” “一个很有趣的人。” 方圆放下手机,笑了笑说:“别理她。” “多有趣?” 林武就像娘们那样,非得刨根问底。 方圆只好说:“除了会暖床,伺候男人外,其它的什么也不会。” 看了眼水水,林武问:“你从外面捡来的?” 水水就穿着方圆的旧衣服呢,林武一眼就能认出,并猜个差不离。 “就在家门口附近,她被几个要饭的欺负,我爱心泛滥了,就把她带回家了。” 方圆也看向了水水,问林武:“你说我现在的运气是不是超好?随便捡回个女乞丐,竟然是个千娇百媚的美女,还是那种特别会暖床的--对了,今晚让她帮你暖床啊?” 林武没理睬方圆的好心,只是冷冷的说:“我不同意她在家里,让她走。” “可她出去了,会受欺负。” “以前她被人欺负,不也活这么大了么?” “小林子,你有点良心好不好?” “她不走,我走。” “好走,不送。” “方圆。” “在。” “你去死。” 林武说着,抄起石桌上的那包小菜,狠狠撇了出去。 正在围着美女绕圈圈的毛驴,忽地腾身而起,半空中一个漂亮的前空翻,再落在地上时,已经把稳稳的叼在了嘴里。 看着脸色发青的林武,方圆没生气,只是说:“好像,我才是这个家的主人。” “你、你--方圆,你脑子是不是被驴子踢了?” 林武抬手,在石桌上重重拍了一巴掌,接着转身快步走出了方家。 “唉,赶紧去跟着你林二哥,免得他想不开会跳河。” 方圆从毛驴嘴里,接过了塑料袋。 毛驴好像也看出两位大哥闹别扭了,也顾不得欣赏美女了,马上跑了出去。 “我兄弟就是那脾气,不喜欢外人来我们家住,你别介意。” 方圆满脸都是和颜悦色的样子,对水水说。 水水却是很不安,刚要说什么,方圆就淡淡的说:“干你的活。今天下午把院子彻底收拾一遍,晚上再做饭,才会有饭吃。” 说完这些,方圆拿着那包小菜,吹着口哨走出了家。 林武生气时,最多就是去胡同左边的老王那儿。 老王是卖羊汤的,人不错,算是方圆的熟人,每次毛驴去那边,都会有几块免费的骨头啃。 “老王,今天生意怎么样?” 方圆跟老王打了个招呼,坐在了林武对面的小马扎上:“来三碗羊汤,一碗辣的。” 林武没有看他,扭头看着河对岸。 “那个女人不简单。” 方圆只好先跟他说话。 林武这才冷笑一声:“哼哼,既然看得出她不简单,为什么还要留下她?” “如果我不留下她,她会用别的方式来接近我。到时候,就不一定是我喜欢的结交方式了。” 方圆实话实说:“她既然选择用犯贱的方式,那我为什么不成全她呢?” 林武这才看向了方圆:“她自己也该知道,你能看穿她的演技吧?” “你都一眼看出来了,她怎么会不知道?” “她明知道我们能看出她居心不良,可还是留下来,这说明她不在乎被看穿,只是找个借口罢了。” “对,所以我才成全她。” 方圆点头赞同。 林武皱眉:“她下这么大的本钱,到底是想得到什么?” “可能是喜欢上我了吧。” “有这个可能。” 林武撇了撇嘴。 “吃饭,不管她。” 方圆接过老王递过来的羊汤,看上去很是无所谓。 “唉,你就不能跟我说,你那些秘密?” 林武叹了口气,拿起了筷子。 “我早就说过了,我很喜欢当前的平静生活。” 方圆吹着羊汤,淡淡的说:“可有些人,非得挖掘我的秘密,这让我很不爽。” 林武闭上了嘴。 等他下午骑着三轮车回家后,天已经黑了。 方圆坐在石桌前,还在看书。 那个水水,则站在南屋门前,脑袋上顶着一个盛着水的白碗,动也不动。 林武看了她一眼,没吭声,把挎包放在桌子上后,挽起袖子进了厨房。 厨房里乱糟糟的,很大的油烟味不说,原本摆放有秩的油盐酱醋等东西,有洒了的,有打翻的,地上还有两个碎了的盘子,盆子里有狗啃了似的蒜薹。 “小林子,别忙活了,今晚我们出去吃。” 就在林武皱眉,想骂人时,方圆在外面喊道。 “把厨房收拾好,自己做饭吃。等我们回来后,如果还没有干好,那今晚就在外面站一个晚上吧。” 等林武走出来后,方圆对水水淡淡的说了句,招呼了毛驴一声,走出了家。 出了家门后,方圆说:“那个傻娘们,真得不会做饭。” 林武冷冷的说:“那么,她就是真会暖床了。” 方圆摸了摸下巴,说:“我也是这么琢磨的。嗯,你说,今晚是不是给她一个机会?天有些凉了,我的被子又有些单薄。” “想死的法子有很多种,劝你别选择最愚蠢的。” 林武说着,加快了脚步。 方圆倒是觉得,水水也不是太愚蠢。 等他们酒足饭饱的回家后,水水已经把厨房里收拾好了。 看样子,也自己做过饭了,可能放盐放多了,总喝水。 楚楠楠离开后,只带走了随身用的衣物等,却留下了被褥,方圆懒得替她收拾什么,没想到倒是便宜了水水。 回家后,林武就去了西厢房,很快就关灯睡觉了。 方圆坐在堂屋中看了会电视,水水就坐在旁边。 “以后,别做那个位置。” 方圆关掉电视,站了起来。 水水也跟着站起,低头看了眼沙发,问道:“怎么了?” “那是我兄弟睡觉的地方,它不喜欢被人占。” “你兄弟?” 水水正要问他哪个兄弟时,趴在旁边地上的毛驴,跳上了沙发,盘起来后张嘴打了个哈欠,很惬意的样子。 “你觉得,我还不如一条狗?” 水水的脸色,有些难看。 方圆笑了笑,没有说话,去无声内睡觉了。 有些话,实在没必要说出来,那样会伤人的。 不过方圆却没有一点点的愧疚意思,毕竟有些人主动来犯贱,你要是尊重她,她或许就会感觉不舒服。 “会暖床的水水,今晚会不会过来呢?” 关灯前,方圆想到了这个有趣的问题。 水水没有让他失望,当毛驴被尿憋醒了时,就看到她赤着一双雪白的小脚丫,做贼似的溜进了大哥卧室内。 它不想管这件事。 它欣赏美女归欣赏,可在它心里,水水还不如那条贵妇犬,就像大哥才不会对一条贵妇犬有什么想法,只会在水水钻进他被窝时,会毫不客气的抱住她那样。 第74章 :今晚会有事发生 “你来晚了。” 方圆抱住了怀里滑溜的好像蛇儿一般的水水。 “天还没有亮。” 水水吃吃的低声笑着,手开始不老实,在方圆身上游走了起来:“那就可以做很多事。” 方圆抓住了她的手,看着她那双在黑夜中也发亮的眼睛:“你这样做,到底是想得到什么?” “我想找到一个人。” “谁?” “那个人姓白。” “我姓方。” “姓方的,也可以姓白。” “那你失望了。” 方圆松开了她的手,懒洋洋的说:“趁我心情还不错,赶紧滚蛋,要不然你会吃亏的。” “我既然敢来,就证明早就做好了吃亏的准备。” 水水依旧低声吃吃的笑着,右手拿到了她想拿到的东西:“吓,看不出,你本钱很大--不过,我喜欢。你知道吗?我已经好多年没有跟男人亲热了,憋得不行。希望今晚,你能让我找回那种刻骨铭心的滋味。” “跟你说个事。” 方圆没有挣开,右手支着腮帮子,看着水水的眸子:“如果我告诉你,任何跟我发生关系的女人,都不会活过一个月,你信不信?” “不信。” “好吧,那就来吧。很凑巧,我也憋得不行了。” 方圆说着,抬腿就要压向水水,却被她挡住了:“怎么了?” “我觉得,我最好是信你说的话。” 水水想了想,从被窝里钻了出来,走向了门口:“晚安。” “晚安。” 方圆很客气的回到。 等听到水水关上西屋的房门声音传来后,方圆叹了口气:“唉,其实太平淡的日子,也不是太好,会让人觉得索然无味。” 老天爷好像也不喜欢让方先生的日子,过的太索然无味了,这才促使时间过的飞快,眨眼间就到了周末。 明天,就是夏小韵老娘陈婉约的四十三岁生日了。 根据与夏小韵的约定,方圆明天得去给她演老爸。 要说给美女冒充男朋友,相信大多数爷们还是都愿意的。 可偏偏是要扮演美女的老爸,尽管美女她老妈也是个美女,不过这种感觉总是怪怪的,自从前天起,就让方圆心情不咋样。 他有心反悔,想告诉夏小韵,说啥也不干。 只是这几天夏小韵一直在忙着跟宁耀酒店集团合作等事宜,没时间跟他聊这些,更不会答应他反悔。 感觉有了压力的方圆,要想发泄出来,那个叫水水的女人,绝对是最佳承受体。 在她刚来到方家的那个晚上,双方曾经有个零距离,红果果的交流,她也很直率的说明了来意,不管有没有得到答案,按说她都没必要再继续呆下去了。 当贱人的感觉,很好吗? 方圆对此也表示怀疑,可这几天后,他却发现水水竟然很享受当前的生活。 不得不说,水水是个非常聪明的女人,短短两三天内,就学会了林武至少一半的手艺,无论是做饭,还是洗衣服,都有模有样了。 可不管她的上进心有多强,方圆在心烦时,总是把火气撒在她身上。 就像今天傍晚,就因为水水在洗衣服时,把水泼在了房门前,差点让方先生滑倒--结果林武回家时,水水还站在窗前,脸盆在脑袋上,用手扶着。 “这两天,你到底是怎么了,总觉得你不对劲。” 林武很关心:“有什么事,说出来听听。” “没啥,就是心烦。” 方圆可没脸,把夏小韵请自己去当干爹的事说出来。 “不愿说拉倒。” 林武没管顶脸盆的水水,拿筷子夹了些豆芽:“嗯,味道还行,越来越能干了。” 这几天,林武竟然习惯了水水做饭、洗衣服,就像习惯了她接受惩罚,视而不见那样。 俩人吃着,水水看着,肚子里还发出咕噜咕噜的叫声,让毛驴都觉得她很可怜,叼了块骨头放在了她脚下。 “问你个事。” 快要吃完饭时,方圆终于忍不住了:“你说一个女人,非得死皮赖脸的请你帮忙,你帮,还是不帮?” 林武头也不抬的反问道:“是夏小韵吧?” “算你聪明。” “她请你帮什么忙?” “说起来,我会脸红。” “你的脸啥时候红过?” 林武抬起头,一脸的惊讶样子。 “现在就红了。” 方圆有些不高兴了:“她请我--给陈婉约当老公。当然了,是冒充的,就是陪那个可怜女人过次生日。也不是无偿的,报酬是一万块钱。” “吓,去假扮人老公,陪人去过生日,就这活儿还给一万块的报酬?老天爷,我怎么没遇到这种好事?” 林武大惊小怪的样子,一看就没见过世面:“去,必须去!你一天,可就顶我两个多月的薪水了,不去才是傻瓜。哦,对了,陈婉约是谁?” 方圆语气平静的说:“是夏小韵的老妈。” 低头刚喝了一口稀饭的林武,猛地抬起头,张嘴喷在了方圆脸上。 方圆动也没动,很淡定的抬手擦了一把:“在你喝粥时,我就猜到你会这样。” 林武可没有跟人道歉的好习惯,眼睛瞪老大:“谁、谁的老妈?” 方圆叹了口气:“唉,你没有听错。” “我宁愿我听错了,这事,简直是太匪夷所思了。” 林武喃喃的说。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方圆想找个人讨教一下,他明天到底是该去,还是不该去。 如果该去的话,去了后该怎么表现? 林武觉得他该去,看在那一万块钱的佣金份上。 就在方圆怀疑林武支持他去,是不是想分他一半佣金时,小林子站起来走进了他屋子里,砰的一声关上了房门。 咣当一声,水水脑袋上的脸盆,也摔在了地上。 方圆冷冷的说:“还有半小时才到点。” “我、我真得累了。” 水水很怯怯的样子。 “还有半小时。” 方圆又重复了一遍,跑到水龙头前开始洗脸。 等他再回过身时,水水已经老老实实的顶起了脸盆。 当双臂酸软无力的水水,终于长长松了一口气时,方圆已经上炕睡觉了。 随着冬天的来临,白天也变的越来越短,黑夜慢慢延长了两个多小时。 当! 方家堂屋中的老式落地钟,敲响零点的钟声时,毛驴又看到水水,赤脚偷偷跑进了大哥的卧室内。 水水妖娆的缠住方圆时,他才好像终于从梦中醒来那样,睁开了眼。 “我今晚,有些怕。” 水水低声说:“有种莫名其妙的恐慌感,好像要发生什么诡异的事。” “自从你来了后,我一直有这样的感觉。” 方圆又闭上了眼,喃喃的说:“睡吧,睡着了,就什么都不怕了。” 水水的手,又慢慢拿到了她想拿的东西。 不知道为什么,她有了很大的安全感,刚才还有些急的心儿,很快就恢复了平静,困意好像潮水般袭来,无论她怎么抵抗,还是沉沉的睡了过去。 林武却睁开了眼睛。 黑夜中,什么都看不到,但他却能感觉到,有人站在他的炕前,一动不动的看着他。 他想喊--刚张开嘴,一只手就迅速捂了过来。 他挣扎,只来得及挣扎了一下,就觉得脖子上一疼,然后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站在林武炕前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两个人。 把他砍昏后,一个人马上就跪在炕上,揪住里面的被褥向怀中一卷,就像卷菜饼那样,把林武卷进了被窝中。 接着,他从腰间拿出了一根绳子,包粽子似的捆住了林武。 “来,我抗脚,你抗头。” 忙完这一切后,他低声告诉同伴:“小心些,堂屋中有条狗子,别惊动了它。” 嘴里说着,黑衣人抬起林武的腿,抗在自己肩头,扭头说:“快点,别墨迹--” 他刚说到这儿,就觉得后脑好像被大锤狠狠砸了一下那样,嗡的一声响,昏了过去。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夏晓兵才从隐隐的疼痛中睁开眼,然后就看到了漫天繁星,清新的空气有些冷,让他打了个寒战,在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时,下意识的叫道:“小武?” “小武是谁?” 有人马上问道。 “小武是……” 夏晓兵闭上了嘴。 这时候他才发现,自己后背紧贴在一棵树上,双手反抱着树干,双腕被绳子捆着--简单的来说呢,就是他被人捆在了树上。 距离他差不多三四米外的另外一棵树上,也站着个人,脑袋低垂着,一动不动的,应该是小武了。 夏晓兵跟小武俩人,明明是趁夜要绑架林武的,结果怎么醒来后,被人捆在荒郊野外的白杨树上呢? 最主要的是,全身上下一点衣服也没有,怪不得这么冷。 一个黑衣人,就站在他跟小武的树中间。 夏晓兵愣了下,嘎声问道:“你是谁?” 那个人没说话,就像被夜风吹着那样,悠忽间就来到夏晓兵面前,伸手掐住了他的脖子:“你们,到底是什么人?” 这个人很狡猾,脑袋上套着黑色头套,手上也戴着黑色手套,这样可以避免留下被追踪的指纹。 夏晓兵紧咬着牙关,默不吭声。 “官方特工,还是混社会的?” 黑衣人问出这句话时,手上的力气明显增加了。 夏晓兵呼吸困难了起来,却依旧紧咬牙关。 “我数三下,不说,脖子就会断。” 黑衣人的声音,听上去有些机械声,没有丝毫感情,冷冰冰的。 在他慢慢吐出最后一个数字时,夏晓兵听到自己喉结,好像传来了咔吧的断裂声,双眼翻白,重新陷进了黑暗。 就像花开花谢那样,黑暗早晚都会过去,新的一天又开始了。 水水睁开了眼,呆愣片刻,猛地翻身坐起。 被子从她身上滑落,阳光透过窗户玻璃,洒在了她白玉凝脂般的上半身上,反射出一层柔和的光晕。 她没有在意自己还裸着身子,爬起来一下子跪在窗口,向外看去。 外面的石桌上,方圆跟林武正在吃早餐。 毛驴在他们身边趴着,打哈欠流泪的,看来昨晚没睡好。 第75章 :一个空虚的女人 “你房间的窗帘,下次记得放下来。” 喝完最后一口稀饭,林武面无表情的站了起来,背上挎包时,又揉了揉脖子。 今天凌晨他做了一个梦,很真实,梦到有个黑影站在炕前,刚要喊,就被一只冰冷的手捂住了嘴巴,然后就啥事也不知道了。 早上醒来后,一切都很正常,还是一个人躺在炕上,身上盖着被子,屋子里也没什么黑影,就是脖子有些疼。 看来,凌晨做那个恶梦,可能是脖子有些落枕,不舒服的缘故。 林武是不会把这个梦告诉方圆的,要不然这家伙肯定会笑话他胆小啥的。 一个梦而已,不管有多么可怕,只要能醒来,都不足以影响今天的好心情。 只是偶然间,瞅到方圆卧室窗户玻璃后忽地闪过一张脸后,林武立马就像喝粥喝出了一个苍蝇那样,有些反胃。 那张脸闪的虽然快,快到根本看不清什么样子,可还用仔细看吗? 除了那个叫水水的女人,还能有谁出现在方圆房间内? “昨晚她做恶梦了,说害怕,就跑我炕上去睡了一宿,不过我们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方圆回头看了眼时,窗帘已经放了下来。 林武就像不在意他的解释,抬手对毛驴打了个响指,出门去送快递了。 方圆回到卧室内时,水水还坐在炕上,拥着被子,露出比牛奶还要白,比丝绸还要光滑的肩头,一只脚伸出了被子,就像白玉雕刻而成那样,指甲却涂成了黑色,黑白相映下,透着妖异到极致的媚惑。 很自然的,方圆看向了那只小脚,喉结动了下。 水水下意识的向回缩了一下,随即吃吃轻笑出声,裹着被子的手松开,半转过了身。 被子马上就顺着丝绸般的肌肤滑下,露出了她曲线玲珑的后背。 方圆的眼神登时一凝,水水的后背上,刺了两条鲤鱼。 两条金红色的鲤鱼,首尾相连,就像道家八卦中的阴阳鱼那样。 不过,可比那个好看多了,色彩鲜艳,鳞片清晰,随着她身子的轻轻颤动,好像活了那样,给人一种无法形容的妖异美感。 “好看么?” 水水眼波流转,轻声问道:“要不要用、用舌尖舔它们?” “我才不是毛驴。” 方圆眉梢微微挑了下,走到炕前拿起一件外套:“我希望,我回家后,你已经走了。” “你要去干什么?” 水水答非所问。 “你管不着。” “今天凌晨以后,你去哪儿了?” 水水拉起被子,重新把自己裹了起来。 “晚上不躺在炕上睡觉,还能去哪儿?” 方圆想了想,才说:“哦,我倒是做了个梦。” “什么梦?” “梦到有两个小鬼来到我家,去了林武的屋子,要把他带走。我正在着急呢,我家的门神忽然显灵了,从天而降,抓走了那两个小鬼。” 方圆眼睛上斜,很费力的回忆样子。 “你家的门神?” 水水脸上轻佻的笑容消失了,双眸微微眯了起来,就像忽然变了个人那样,所有的放荡不羁都消失殆尽,变的是那样威严,凛然不可侵犯:“方圆,别再跟我装了。告诉你,我是……” 方圆抬手,捂住了她的嘴巴。 完全是下意识的,水水脑袋后仰的同时,右脚已经从被子下,闪电般的踢向了方圆裆部。 就像早就料到水水会做出这动作,方圆右脚一抬,迅速落下,牢牢把那只好看的小脚,牢牢夹在了腿间,不等她做出下一个动作,右手已经扣住了她的咽喉,稍稍用力。 水水就再也不敢动了。 她能感觉到,如果再敢反抗,方圆真会一把掐碎她的咽喉。 美女再美,咽喉要是被人捏碎,就不好玩了。 方圆脸上还带着笑容,很讨厌的样子:“你是谁,来自哪儿,找我要做什么,这些我都不想听。我只想告诉你,我是个良民,只想过普通人的生活,所以请别来打搅我,明白吗?” 水水看着他,半晌后,才缓缓点了点头。 “这样才乖。你这样的女人,就该穿最漂亮的衣服,享受最精致的生活,像女王那样。无论你做什么,只需你动动小脚趾头,就会有无数男人哭着喊着的为你去死,实在没必要亲自跑来找我,这样会降低你的身份。” 方圆松开手,顺势在她脸蛋上摸了一把。 水水有些苍白的连上,忽地浮上一抹红晕,赶紧垂下了眼帘,再次裹紧了被子。 “对了,女人嘛,就该这样,得懂得什么叫羞耻。” 方圆拍了拍水水的脑袋,就像教导失足少女的叔叔那样,语重心长的:“我知道,你这样玩儿,就是因为你最近太空虚了,空虚的不知道想做什么。现在没那感觉了吧?以后,可别动不动就钻男人被窝了--要是让我知道你又这样做了,我会打你屁股的。” 水水好像被方先生这番话给说傻了,下意识的反驳道:“我比你大,你也不是我的什么人,无论我做什么,好像还用不着你来教训我。” 啪的一声,方圆抬手就在她后脑勺抽了下,毫不客气:“我跟你说的这些,都是发自肺腑的金玉良言。你只管听着就行,不许顶嘴。” 水水眼角猛地跳了几下,看上去要发飙。 只是还没有等她做出什么反应,方圆再次抬手,又在她后脑勺上抽了下。 这次用力比较大,一下子就把她抽倒在了炕上:“咋,不服气?” 刚才方圆动手时,水水已经做出了闪避的动作,可她还是没有躲开。 “我、我知道了。” 水水紧紧咬了下嘴唇,慢慢坐了起来。 “要不是看你还算顺眼,这些话我都不屑跟你说。” 方圆冷哼一声,转身就走:“赶紧起来,穿上衣服滚蛋。” 方圆张嘴闭嘴的滚蛋,轻蔑的态度,极大刺伤了水水的自尊心,使她再也无法忍受,抓起床头柜上的水杯,举了起来。 不等她砸过来,方圆就转身,淡淡的说:“给我放下。” “你、你……” 水水举过头顶的手,僵在了半空,吱唔了半晌,才说:“你知道我是谁吗?你知道我要想你死,就是上嘴唇一碰下嘴唇的事吗?” “送你两个字。” 方圆看着她:“滚蛋。” 水水的脸攸地通红,明明高高举起了水杯,却不敢砸过去。 方圆走老大会儿了,她才猛地把茶杯摔在枕头上,接着把被子踹在了地上,翻身一把抱住枕头,发出了一声愤怒的尖叫,用力捶打着床铺。 她知道,其实这次她根本不用亲自出马的,更没必要用这种下三滥的招式,无论是老李来,还是老杜来,哪怕是小贺来--结果,也会比她好一百倍。 可她偏偏要亲自出马,偏偏要用这种下三滥招式,就是因为像方圆所说的那样,这几年她实在是空虚,无聊透了。 她不在意被几个乞丐痛扁,更不在于方圆一眼就看穿了她是在演戏。 她就是在演戏,随心所欲的。 就算被看穿是在演戏,那又怎么样? 要想拿下方圆,那绝对是分分秒秒的事,因为她是水暗影。 尘世间,独一无二的水暗影,正义跟邪恶的组合体,没有谁能抗拒她的魅力。 甚至,她都不在意真被方圆给上了--三十岁的女人,长的又这样妩媚妖艳,本该有数不清的男人,争先恐后的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才对。 可实际上这些年来,所有男人在看到她时,无论心中有什么不健康的想法,却没有谁敢跟她来真的。 在男人心中,她就是一朵有毒的玫瑰,只可看,不能碰。 那些臭男人,不试着碰碰她,又怎么知道她能不能碰? 只会把她当做那个啥对象,让她一个人空虚,寂寞,感到冷。 水暗影知道,她现在的心态已经不健康了,说白了就是有些变态。 她需要男人。 是真得需要男人,不管那个男人是谁,也不管是丑是俊,只要他具备男性方面的功能就行! 一个女人,再怎么优秀,强势,可当她成熟到极致时,却始终没有男人敢碰--那种滋味,真会让人发狂,让她成为变态。 心理变态的女人,才会像水暗影这样,针对一个嫌疑者,就使出了这么不要脸的手段,希望能打破没有男人敢碰的魔咒。 不过,就在那晚方圆抬腿要把她压在身下时,她却又怕了。 确切的来说,不是怕,是紧张。 好像,她还没有做好充分的准备,去跟男人做那种事。 所以她退却了,回到房间内后,就后悔了。 等她终于克服自己的紧张,利用夏晓兵俩人行动的机会,再次钻进方圆被窝中时--结果,她却稀里糊涂的睡着了。 然后,她就被方圆当做失足少女般的教训。 想到方圆抽自己后脑勺,骂自己滚蛋,眼神中鄙夷的神色,水暗影就想疯,想哭。 于是,她就哭了。 哭的很大声,就像失去家庭的孩子那样,委屈的要死。 哭的累了,水暗影才慢慢止住哭声,用力在枕头上擦了擦红肿的眼睛,抬起头看向了门口。 不知道什么时候,有几个人站在卧室门口,脸色怪异的看着她,发呆。 是夏晓兵他们几个。 在他们心中,老大绝对是女王般存在的人物,高高在上,具备狐狸精似的妖娆,蛇蝎般的毒辣心肠--或许,只要一个眼神,就能杀死一个人。 可她刚才,却在死了丈夫般的痛哭,这实在是让他们无法相信,傻了般的站在门口,忘记看到女人的秘密,是多么愚蠢的这个道理。 “我哭起来的样子,是不是很好看?” 水暗影却笑了,哪怕是眼睛明显红肿,可笑起来时的妖媚样子,却更加的夺人魂魄,就像她柔柔的声音:“要不要,我再给你们哭一场?” “啊,不,不要了!” 夏晓兵等人,这才如梦初醒,赶紧摇头。 第76章 :给她跪下戴戒指? “不要?” 水暗影抓起了杯子,脸上的笑容,就像正在盛开的玫瑰那样,越来越迷人。 夏晓兵等人终于觉出不对劲了,转身就要跑--却已经晚了。 水暗影的水杯已经砸了过来,狠狠砸在一个人的脑袋上,伴随着她的尖声叫骂:“不要,那就滚,滚蛋!” 夏晓兵他们几个,绝对是连滚带爬的逃到了院子里的,却没离开方家,站在那儿战战兢兢的。 被砸破脑袋的那位仁兄,甚至连淌在脖子里的鲜血,也不敢擦。 足足大半个小时后,水暗影才掀起门帘,从堂屋中袅袅婷婷的走了出来。 她仍旧穿着方圆的衣服,脸上还有泪痕,眼睛也是红肿的--要是换成别的女人,决不会在这么狼狈的样子下,来见人。 水暗影无所谓,就像她其实不在乎谁会是第一个把她睡了的男人。 甚至,她在坐在石桌前时,还看着自己的双手,轻轻叹了口气:“唉,我这双手,这几天可是遭罪了,都起肉刺,磨上茧子了。” 没有谁敢去看水暗影的手,尽管大家都想看。 自怜了几分钟,水暗影终于跟属下说话了:“那个谁,你是姓夏来着吧?” 夏晓兵愣了下,才意识到老大是在跟自己说话,赶紧向前迈了一步:“报告老大,我姓夏,叫夏晓兵。” “夏晓兵,很不错的名字,可惜却是个废物。” 水暗影淡淡说道。 夏晓兵的脸,攸地通红,发烫。 他很想反驳老大,他不是废物,是以特种部队精英身份被特招进风声的。 可他不敢说,只是想:她不就是长的漂亮些,心狠手辣了些,杀人不眨眼了些吗?其实,论起打架好像也就那么回事。当初在西北边疆被你亲手砍掉脑袋的那些人,只是被老李他们捆起来跪在那儿等死罢了。 风声的老大,就算是女人,也该是那种相当厉害的女魔头才对,整一个妖媚子当老大,算怎么回事? 夏晓兵刚进风声时,就有这样的想法了,不过一直都没敢问别人,因为他能看出,所有风声中的人,在水暗影面前,都像老鼠见了猫那样的怕。 至于为什么怕,夏晓兵不知道,就像现在,他真搞不懂自己为啥怕那样。 或许,有些女人天生就是让人害怕的吧? 骂了夏晓兵一句废物后,水暗影又问:“你来风声多久了?” “一年零三个月。” 夏晓兵老老实实的回答。 “执行过几次任务了?” “九次。” “成功了几次,失败了几次?” “成功了--今天凌晨的任务,失败了。” 夏晓兵犹豫了一下。 水暗影又问:“怎么失败的?” 夏晓兵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是谁,把你们带到荒郊野外的?” 水暗影语速加快:“你有没有看到那个人?” 夏晓兵紧攥着的拳头,慢慢松开,泄了气的皮球那样,脑袋更低:“没有。” 水暗影笑了,很轻蔑的笑:“那我骂你废物,你有什么不服气的?” “我……” “你什么你?” 水暗影的声音一点也不严厉,可听在夏晓兵耳朵里,却像是针扎那样:“自以为出身王牌特种部队,骄傲的一塌糊涂,很了不起的大爷样子,结果在执行任务时,连被谁弄到荒郊野外的都不知道,还有脸跟我攥拳头?” 夏晓兵再也说不出话来,额头上冷汗淋漓。 水暗影又问:“凌晨,跟你一起执行任务的是谁?” 小武艰难的往前走了一步,哑声说:“老大,是我。” “很好。” 水暗影伸出舌尖,舔了舔嘴唇,看向了年龄最大的一个手下。 这个手下马上从口袋中拿出香烟,快步走过来,拿出一根递给了水暗影。 水暗影好像葱白一样的手指,轻轻夹住,放在了唇上。 啪的一声火机响声过后,水暗影缓缓吐出了一个烟圈:“老刘,你这烟,有些辣嗓子。” 老刘赶紧赔笑:“下次,我再也不买这个牌子的烟了。” “凑合吧。” 水暗影有可无不可的说了句,对夏晓兵淡淡地说:“你们两个,可以回京了。去老丁(主管人事调动的)那儿报到,从哪儿来的,回哪儿去吧。” 夏晓兵俩人猛地抬头,却又接着垂下,用力咬住了嘴唇,不知道该说什么。 能够被特招进风声,是他们所在整个部队的骄傲,如果就这样被打回去,就会成为原部队的耻辱,再也没有一点点前途可言了。 “老大,我说句话,您别生气。” 心地很不错的老刘,看了眼水暗影,没看到她脸上露出不耐烦的神色后,才小心翼翼的说:“我觉得,他们还年轻--是不是,再给他们一次机会?” 水暗影没说话,只是吸烟。 老刘也不敢说话了,垂下了头。 至于夏晓兵他们几个,更是大气也不敢喘一口。 院子里的空气,就像凝固了那样,让人感到窒息。 等一支烟被吸完后,水暗影才按灭在了石桌上,淡淡的说:“下不为例,看在老刘的面子上。” 夏晓兵俩人,提起的心这才咣当落下,弯腰深深鞠了一躬。 被水暗影买了面子的老刘,则俩眼冒光,低声问道:“老大,接下来的该怎么做?” “大体的计划不会变。” 水暗影站起身,看向了正堂那边,沉默片刻才说:“走吧。记住,不要破坏家里的东西。” 水暗影黯然离开方家时,方圆已经来到了夏家别墅。 陈婉约开心的挽着他左胳膊,小鸟依人似的依偎在他身上时,方圆浑身的鸡皮疙瘩就起来了,却不能推开她,只能给夏小韵猛使眼色,示意她把陈婉约弄走。 夏小韵却像瞎子那样,甚至还凑过来挽起了他右胳膊,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老夏,这次算你说话算数,没想到你真能在妈妈过生日这天赶回来。” 特么的,不是该管哥们喊爸爸吗? 方圆眨巴了下眼睛时,就看陈婉约嗔怪着瞪了眼夏小韵,爱怜的笑着叹了口气:“唉,这孩子,越来越没大没小了,老夏是你能叫的吗?” “直接喊老夏,能增加我们之间的感情呀,电视里都是这样演的呢。” 夏小韵嘻嘻笑着,问:“老夏,这次给我妈妈买的什么礼物?” “啊,礼物啊,在我口袋里呢--你们能不能松开我,我要拿东西。” 方圆借着掏口袋的机会,好歹挣开了陈婉约的手。 夏小韵的私人保镖劳拉,就倚在别墅院子里那辆宝马车车头上,低头玩着手机,一副不关她事的样子。 看来,夏小韵已经把请方圆雇来当干爹的事儿,都告诉她了。 这种小事,方先生才不会去管,从口袋里拿出了一个小盒子,递给了陈婉约:“打开看看,喜欢不?” “什么呀?” 陈婉约在问出这句话时,声音有些发抖。 她应该猜出里面是什么了。 你都这么大了,老夏不会还没有送个钻戒给你老妈吧? 方圆看向了夏小韵,用眼光询问。 一抹痛苦,从夏小韵眼里飞快的闪过,微微点了点头。 小陈,可真够可怜的--方圆心中叹了口气时,陈婉约已经打开了首饰盒。 里面放着个白金钻戒,镶嵌着的宝石在阳光下,发射出璀璨的光芒,映照在陈婉约的眸子里,折射出的全是喜悦,还有泪光。 继而泣不成声:“老、老公,这是给我的?” 夏天问真该早在三十年前就被汽车撞死,娶了个这么漂亮的老婆,又这么有钱,竟然没有给她送过钻戒。 原本敷衍了事的方圆心中一软,很自然的抬起手,替她拢了下耳边发丝,低声说:“嗯,就是送给你的,有些晚,别介意。” “不,不,我一点都不介意。” 陈婉约用力摇头,反手擦了擦泪水:“老公,我现在特高兴,无法形容。你能不能给我亲手戴上?” “好啊,本来就是我亲手给你戴上才对。” 有些入戏的方圆笑着,拿出了盒子里的钻戒,刚要去牵陈婉约的手,她却后退了一步,欲言又止的样子。 方圆有些奇怪:“怎么了?” “你能不能……单膝跪地?” 陈婉约俏脸飞红,说话就像是蚊子哼哼,不过听得却很清楚。 “单膝跪地?” 方圆有些傻眼。 他不介意给陈婉约戴上钻戒,反正他是假的老夏,今天能来,纯粹是可怜夏小韵。 当然了,跟那一万块钱的报酬也有着很大的关系。 只是他却没想到,陈婉约竟然让他单膝跪地给她戴戒指,就像时下那些向女朋友求婚的小伙子那样。 这怎么可以? 虽说假扮夏小韵的老爸,很有几分得意的恶性,再说陈婉约本身就像三十刚出头的小良家,就算真给方先生当老婆,好像别人也只会说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可他决不会按照她所说的那样,单膝跪地给她戴上戒指。 哪怕是在演戏,那个动作也有着特殊的意义。 方先生早就决定,他人生中的第一次,也是惟一一次给女人下跪,只能给那个成为他老婆的人。 陈婉约可不是那个女人,所以他不能下跪。 “老公,你不愿意?” 陈婉约眼眸中的喜悦,冰雪融化般的散去。 方圆看向了夏小韵。 夏小韵可不知道方圆心中的第一次给女人下跪,有着多么重要的意义,只是一个劲的給他使眼色,示意他赶紧下跪。 她费这么大的力气,来给陈婉约过生日,就是为了让母亲高兴。 不就是让方圆给她单膝跪下,戴上戒指嘛,反正又不是真得,跪下还能死人? 方圆眉梢仰了几下,示意自己才不会跪。 夏小韵有些急,伸出两根手指,藏在陈婉约背后晃了晃,示意给双倍的佣金。 这不是钱不钱的事儿,而是象征的意义太重大了。 方圆刚想到这儿时,夏小韵就走到他身边,抓住他肩膀用力往下一按:“爸,就给妈妈跪一次吧!” 第77章 :嫁给我吧! 方圆单膝跪在了地上。 老天爷敢发誓,他给陈婉约下跪,不是因为被夏小韵摁下去的,而是因为她那声‘发自肺腑’的爸爸。 人家都情真意切的喊他爸了,方圆有什么理由不下跪? 右膝盖碰到地上时,方圆心中的不甘,消失了。 他这才发现,其实给女人下跪,貌似也没所想象的那样意义重大,甚至还比不上把他的第一次,献给南美一个站街女时。 陈婉约的俏脸攸地妩媚起来,就像一朵盛开的花儿,泪眼朦胧中颤声说:“老、老公,我好开心,真得好开心。” “开心就好,呵呵。” 方圆讪笑着,牵起了她的左手。 当把钻戒戴在陈婉约纤长的手指上时,方圆心中忽地升起一股子原始的罪恶感,就像第一次把那个站街女狠狠扑倒在床上时。 这种很不道德的罪恶感,让方圆心神激荡,给她戴上戒指后,忍不住低头在她光滑的手背上,轻轻吻了一下。 夏小韵的眼角,突地跳了下,眼眸中闪过一抹异彩时,却听到有鼓掌声从背后传来:啪,啪。 她连忙回头看去,就看到有个男人站在别墅门口的铁栅栏外,轻轻鼓着掌。 男人也就是三十岁左右,穿着一身浅色西装,蓝色领带,发型三七分,相貌儒雅,微笑着轻轻点头的样子,给人一种特别的真诚感,信任感,自然还有好感。 劳拉已经快步走了过去,才没有因为男人能给人好感,就对他有好脸色,冷冰冰的问道:“你是谁?” “我叫郭易行,来自京华,夏家的老朋友了。” 自称叫郭易行的男子,温文尔雅的回答。 方圆站起身,看向了夏小韵。 他当然不认识郭易行,不过却不相信这个人是夏家的朋友。 因为在夏小韵最需要帮助时,原先所有能跟夏家说得上话的人,都是有多远就躲多远的。 果然,正如方圆所料的那样,夏小韵黛眉微微皱起:“郭易行?郭易行是谁?” 她的话音未落,幸福的几乎要晕眩的陈婉约说话了:“老夏,是你京华那边的朋友吧?我记得我们以前……”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夏小韵就猛地醒悟了过来,嘎声叫道:“是他们!” “谁啊?” 方圆有些纳闷的问。 “丁白康,就是他们的走狗。” 夏小韵脸色有些发白。 自从丁白康被揍成植物人后,京华郭家就成了夏家的恶梦,因为夏天问很清楚将会受到什么样的打击报复。 京华郭家对于夏家父女来说,就是无法战胜的庞然大物,人家一条走狗,就能让他们家破人亡。 为此,老夏更是抛妻弃女,卷款潜逃,结果导致陈婉约被白玉雯所辱,精神崩溃后严重自闭,夏小韵为了保护母亲,更是不惜找人自荐枕席。 如果没有宁耀酒店的插手,相信夏小韵现在已经是东洋南宫先生的玩物了。 虽说已经跟宁耀酒店合作,随着时间的推移,夏小韵就像重新焕发了生机的花儿,只是京华郭家,却始终躲在暗中的一条毒蛇,始终都在死死的盯着她。 指不定,什么时候就会扑出来,狠狠咬她一口,重新把她打进十八层地狱。 现在,毒蛇出洞了。 尽管郭易行的外表形象,一点都不像毒蛇,可夏小韵还是在搞清楚他的身份后,蓦然觉得浑身发冷,下意识的挽住了方圆的胳膊。 陈婉约没有发现女儿此时有多么的害怕,只是对方圆说:“老公,这位郭先生,就是我们见过的郭家二少吧?” 我怎么知道他是二少,还是三少? 方圆从容的笑着,借着抬手擦了擦鼻子时,低声问夏小韵:“咋办?” 夏小韵艰难的咽了口吐沫,哑声说:“让他--进来。” 躲避,从来都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 正所谓伸头一刀,缩头也是一刀,反正怎么着都躲不过去,倒不如显得光棍点,看看郭家要玩出什么花样来。 方圆也是这样想的,就冲劳拉说:“劳拉,请郭先生进来。” 如果现在方圆是夏天问的话,看到郭二少后,不说是连滚带爬的迎过去了,肯定会屁颠颠的毛驴一般,就算打死他,他也不敢这样说的。 劳拉是宁耀酒店为夏小韵雇佣的保镖,自然更不会在意郭易行是谁了,打开铁栅栏时向外看了一眼,冷冷的说:“你一个人进来。” 郭易行脸上依旧带着儒雅的笑容,用商量的语气说:“我一个人,可拿不了那么多的东西。” 说着,他抬手挥了下。 劳拉就看到,停在路边那辆商务车上,两个黑西装跳了下来,打开了后门。 三个穿着白色礼服的大酒店服务生,合力从车上架下了一辆小餐车,上面摆着个大蛋糕,精美的菜肴,还有两支红酒,几个包装精美的盒子。 “今天,是夏夫人的寿诞,这些是寿礼。” 郭易行笑着对劳拉说:“能不能让他们帮我把东西拿进去?” 劳拉扭头向后看了一眼,随即闪在了一旁。 “就放这吧,外面的空气清新些。” 郭易行走到方圆面前,笑呵呵的说道。 方圆看了眼默不作声的夏小韵,点了点头:“行。” “我去里面搬椅子,请郭二少稍等。” 陈婉约对郭家二少的亲自到来,倒是很开心,不等方圆说什么,就拎着裙裾快步走进了客厅内。 “以前夏家贤伉俪去京华时,我们曾经见过一面,得七八年了吧,没想到夏夫人还能认识我,真是好记性。” 郭易行微笑着,冲几个手下摆了摆手,示意他们先出去。 那几个人,包括两个黑西装,微微弯腰行礼后,才快步走出了别墅。 陈婉约搬来了两个椅子,把其中一把放在郭易行面前,柔声说道:“郭先生,请坐。” “谢谢嫂子了。” 郭易行点头道谢,抬手对方圆说:“老夏,你也坐,咱们那么多年的交情了,没必要这么客气。再说了,我今天来,主要就是给嫂子拜寿的。” 他明明知道方圆不是夏天问,却神色自若的一口一个老夏,仿佛也变成陈婉约那样了。 说着,他又拿出一个精美的首饰盒,递给了陈婉约:“嫂子,区区礼物,不成敬意。祝你生日快乐,永远年轻漂亮。” “郭、郭先生,您这是给我的?” 陈婉约的俏脸,又开始发红,绝对的受宠若惊。 “妈……” 夏小韵刚要说什么,郭易行却说:“这就是小韵吧?呵呵,小韵,今天是嫂子的生日,该让她开心对吧?” 陈婉约笑了笑,看向了方圆。 方圆倒是很少拒绝别人送礼,笑道:“婉约,郭二少给你,你就收下好了。” 陈婉约这才接过盒子,冲郭易行微微弯腰行礼,说:“我去泡茶。” “谢谢嫂子。” 郭易行从椅子上欠了下身子。 陈婉约绝对是标准的贤妻良母,知道自己不适合在跟前,亲手送来香茗后,就回到了她的房里去了。 “老夏,早在我第一次看到嫂子时,我就羡慕你娶了个好太太。” 郭易行把茶杯放在了餐车上,眼里全是诚挚的羡慕。 方圆很奇怪的问道:“你瞎吗?” 就像被人在脸上狠狠砸了一拳那样,郭易行脸上的笑容凝固,眼里也迅速浮上阴狠的怒意。 或许,这才是他的本色,刚才的儒雅从容,只是面具罢了。 方圆才不在乎,端起茶杯喝了一口,随手递给了站在身边的夏小韵。 郭易行眼神闪烁了下,重新恢复了他的儒雅:“呵呵,你就是前些天帮小韵奔波的助理,叫方圆是吧?” 对于这种废话,方先生向来都不愿意搭理。 郭易行也没生气,自顾自的说:“看夏夫人刚才挽着你手臂喊你老公,我虽然很惊讶,搞不懂这是怎么回事,可我觉得还是按照她……” “郭先生,你会不知道我母亲受了什么样的刺激?” 夏小韵打断了他的话,声音虽低了,却带着刻骨的仇恨。 郭易行一脸坦然的说:“抱歉,我好像没理由知道这些,毕竟不是我做得。” 夏小韵还想再说什么,方圆却不耐烦的摆了摆手:“行了,别说这些废话了,小郭,你也别藏着掖着了,就说今天来夏家要做什么吧。” 郭易行看着他,眉头皱起:“你算什么东西,敢跟我这样说话?” 夏小韵马上就冷冰冰的回答:“现在我家,就是他说了算。” “对,最起码今天是我说了算。” 方圆连忙更正了下,说:“小郭,我不管你是什么东西,最好是有屁就放,要不然我让劳拉把你轰狗似的轰出去。” 就在夏小韵以为郭易行会翻脸时,他却笑了:“呵呵,我犯不着跟你这样的小人物斗气,你还远远没有资格。不过,看在小韵的份上,我可以允许你在场旁听。” 也不等方圆说什么,郭易行就对夏小韵说:“小韵,我这次来呢,就是跟你谈条件的。只要你能答应我两个条件,那些不愉快的事,就一笔勾销了。” “什么条件?” 夏小韵愣了下,急迫的问。 虽说母亲现在这样子,是拜京华郭家的走狗所赐,现在更有宁耀酒店这个强有力的合作者,好像也不是不堪一击了,可如果能跟贵人化解恩怨,却是夏小韵最梦寐以求的。 “其实在来之前,我只有一个条件,第二个条件,是我临时加上去的。” 郭易行打量了夏小韵一眼:“那就先说这个临时条件吧。” “你说。” 夏小韵深吸了一口气,让自己打起精神:郭家提出来的条件,当然不会太简单。 “嫁给我吧。” 郭易行看在夏小韵,很认真的说。 “什么?” 夏小韵一呆,手里端着的茶杯,吧嗒一声掉在了地上,摔得粉碎。 “嫁给我,当郭家的少奶奶。” 郭易行对夏小韵的惊诧表现很满意,脸上浮上了自信的笑容。 第78章 :一双穿过的绣花鞋 丁白康被神秘人打成植物人,夏天问携款潜逃那会儿,夏小韵最大的愿望,就是嫁给一个有能力的人,帮她来抵抗京华贵人。 可那时候,年轻漂亮的夏小韵,却像是个瘟疫那样,除了想趁机占她便宜的老万外,其他人都是委婉拒绝。 现在,来自京华的贵人,却又亲口向她求婚。 如果早在一个月前,郭易行就对她这样说--别说是嫁给他了,就算是給他当牛做马,夏小韵也会答应的。 这些高高在上的贵人们,现在要玩什么花样? 难道说,我母亲那件事造成了很大的社会舆论,给了郭家压力,还是跟我合作的宁耀酒店,牵扯到了郭家的利益? 夏小韵看着郭易行,脑子里飞快运转着,嘴巴动了好几下,都没有说出一个字来。 郭易行早就猜到自己的求婚,会带给夏小韵如此大的冲击力,所以也没着催她,端起茶杯开始喝茶,动作优雅从容,一看就是有着相当高的修养。 无论他怀着多么不可告人的目的,郭家少奶奶的地位,对于夏小韵来说,好像不次于王母娘娘的宝座。 方圆同样没有说话,只是点上一颗烟,饶有兴趣的看着俩人。 过了半晌,夏小韵才艰难的咽了口口水,哑声说:“为、为什么?” “第一,我还没有妻子。第二,因为你很漂亮.” 郭易行的回答,很现实,貌似没有像女孩子求婚时最需要的浪漫。 夏小韵咬了下嘴唇,又问:“如果,我不答应呢?” 她当然知道自己长的漂亮,可依着郭易行的身份,要想找个漂亮媳妇,可供他选择的女孩子海了去了,好像没啥理由,非得找一个对郭家有仇恨的。 郭易行淡然一笑:“那就算我没说。” “就当是放屁。” 不甘寂寞的方圆说话了,笑眯眯很温和的样子:“嘿嘿,老人们常说这句话,应该没错吧?” “方圆,你没说错,说的很对。” 郭易行缓缓吸了口气,一点要动怒的样子也没有了。 不过,他觉得姓方的家伙,不会活太久了。 方圆却像是不知道死字是咋死的那样,又说:“如果小韵真答应你了,那么以后你看到我之后,就得喊爸爸了。唉,能有你这么个优秀的儿子,我这个当爸的,还真是很有压力……” “我是不会嫁给你的!” 夏小韵打断了方圆的话,也吸引了郭易行愤怒的目光。 也不知道郭易行得废了费了多大的力气,才压下当场把方圆掐死的冲动,逼着自己无视了他的存在,看向夏小韵时,脸上竟然还能带着笑:“你别着急,因为我是从来都不会强迫别人的。” “说说你来我家的真正用意。” 夏小韵很干脆的说。 郭易行也很干脆:“这个话题,得先请方先生回避一下。” “什么条件啊,还需要我回避?” 方圆说:“我现在可是这个家的一家之主,有什么话都得跟我说。” 夏小韵也说:“对,这也是我的意思。” “方先生,你难道不懂得,听到不该听的事,会招灾吗?” 郭易行用看死人似的眼神,看着方圆、 方圆好像被这句话给吓到了,站起来说:“算了,那我还是不听了。” 夏小韵却拉住了他的手:“你别走,留下--郭先生,请你说明来意。” 郭易行倒是没有再反对,脸上浮上难为情的神色:“我这次来,就是想拿到一、一双鞋子。” “鞋子?” 本以为郭易行要提出什么宝贝来着,没想到他却说要一双鞋子,不但夏小韵愣了,就连方圆也大出意外。 怪不得郭易行吞吞吐吐的,毕竟像他这种身份的人,千里迢迢的跑来唐王,张嘴却是要一双鞋子,的确有些难为情。 不过既然已经说出来了,郭易行也就不在乎什么了:“是的,就是一双鞋。但不是普通的鞋,而是一双、一双绣花鞋。” “绣、绣花鞋?” 夏小韵更加纳闷了,跟方圆对望了一眼,才问:“是女人穿的绣花鞋?” 一个大男人家的,又很有身份,却跟人要一双绣花鞋,这事儿不但诡异,还很可笑。 方圆俩人却没有笑,因为他们能看得出郭易行不是个爱开玩笑的人。 “嗯,穿过的。” 郭易行低了下头,说:“这不是一双普通的绣花鞋,它里面隐藏着一个大秘密。” 夏小韵喃喃问道:“一双穿过的绣花鞋中,能有什么大秘密?” 郭易行摇了摇头:“具体的,我也不、不能说。” “可我家,没有你想要的东西。” 既然郭易行不是开玩笑,夏小韵自然会认真对待,想了很久才摇了摇头。 郭易行的脸上,明显浮上失望的神色:“你真没见过?” “没有。” 夏小韵再次摇头。 “看来,他还没有来得及给你们看。” 郭易行自言自语的说了句,问道:“几个月前,老夏是不是一直在南方?” “对,跟我妈妈一起,五一节后去那边的。” “两个多月前,他曾经住过院吧?” “是,是因为高血压犯了,我还曾经去看过他,在那边呆了十天左右吧。” “嗯,这就对了。看来,他这次回来,一直没有跟你们母女说实话。” 郭易行点了点头。 夏小韵着急的问道:“到底是怎么回事?” “夏天问住院,并不是因为犯了高血压。” 郭易行看出夏小韵着急不是作伪,缓缓的说:“那是因为他中了煞气。” “煞气?” 夏小韵呆了下:“什么是煞气?” 煞气,也就是人们常说的邪气、晦气,霉气。 在玄学中,煞气则专指霉气,不但能损伤人的身体,甚至还能影响人的运气。 不过煞气在风水学中,煞气却是阴气,分为数十种之多。 其中最著名的,当属阴宅煞。 顾名思义,阴宅就是死人居住的地方。 严格的说起来,像现在那些埋葬骨灰盒的坟墓,称不上什么阴宅,充其量就是放东西的地窟罢了。 坟墓中没有埋葬尸体,那又算什么阴宅了? 真正的阴宅内,必须得有‘人’居住,这才跟活人一样分阴阳。 阴宅中的气场,受尸体腐烂、潮湿等影响而改变,就形成了独特的阴宅煞。 很多盗墓小说中都写到,当坟墓被启开后,就会有黑色或者红色的雾气腾出,那就是煞气。 黑色的煞气能让人闻之欲呕,大病一场,如果不幸碰到红色的--那么,这个人还能活下来,绝对是非常幸运的。 方圆平时看电子书时,就喜欢这种类型的,尽管也知道书上所说的那些,基本都是胡说八道的,可却有着一定的道理。 毕竟严格的说起来,风水学也是国粹之一。 而煞气在风水学中,更是占据非常重要的位置。 所以听郭易行提到煞气后,方圆马上就醒悟了过来:“怎么,他去盗墓了?” 夏小韵虽然现在不再把夏天问当父亲看了,但怎么着老夏也是把她抚养了那么多年,潜意识内还是维护他的,立即反驳道:“胡说,我爸--他怎么可能去干那种脏活?” 郭易行说话了:“他有没有去干那种脏活,我也不知道。可我却能肯定,他在南方那些天,绝对接触过坟墓,要不然也不会中了阴宅煞,差点丧命。” “你凭什么说他是中了那什么阴宅煞?” 出于本能,夏小韵依旧维护她的生身父亲。 郭易行从西装口袋中,拿出一份病例,递给了夏小韵:“这才是夏天问在南方住院时的真实病例,上面明确记载着,你父亲被送到医院后,双眼瞳孔已经有了缩小的迹象,面色泛青,所有的汗毛孔也紧闭上了。紧急救治后,院方确定他是中了类似于有机磷酸酯类化合物……” 郭易行所说的这个有机磷酸酯类化合物,就是一种神经性毒气的主要成分,这是书本上的说法,但在‘煞气学’上来讲,就是死人尸体腐烂、又密封多年‘发酵’后,才会产生的一种邪气。 也就是阴宅煞。最厉害的那种。 “夏天问被救治后,为了掩人耳目,就花重金买通医生,重新开了一本病例,谎称是高血压犯了。” 郭易行冷笑一声:“他以为,那晚跟他一起去墓地的人,都已经中毒死在了墓穴中,却不知道有人还是活了下来,并指证是他拿到了那双绣花鞋。” 方圆插嘴问道:“夏天问去干那种技术活,是受你指派?” 郭易行愣了下,随即晒笑:“呵呵,我是什么人,怎么可能会派他去做这种事?” 方圆淡淡的问道:“那你着急要那双鞋子干啥,还拿你们的走狗来作交换。” “那是有人让我……” 郭易行脱口说到这儿时,猛地闭上了嘴。 他说漏嘴了。 方圆却从这半句话中,听出了什么:“哦,原来是这样。其实,你们才不关心他有没有去干那种脏活,更不会在意那双绣花鞋。你来,是因为有比你更牛的人,打听到夏天问跟你们有关系,所以才托付你来的,对不对?” 郭易行冷笑:“对,又怎么样?” “不怎么样,就是随便问问,你继续说。” 方圆双手一摊,做了个请的手势。 郭易行阴阴的看了他一眼,才看向了夏小韵:“夏小姐,话我说的已经很明白了,夏天问手里有一块别人想要的绣花鞋。只要你能找到他,拿回那双鞋,丁白康的事,就会一笔勾销了。” 夏小韵还没有说什么,方圆又说话了:“我现在才知道,在你的走狗被人打残后,夏天问马上就抛妻弃女,携款潜逃了。原来,这只是他的借口罢了。他的真实用意,却是为了那双绣花鞋。” 方圆的目光一闪,似笑非笑的说:“到底是双什么样的绣花鞋,能让他连老婆孩子都顾不上了?有意思。” 第79章 :盗圣他老人家 方圆再三插嘴,在郭易行看来是相当讨厌的:你一个拿佣金来哄女人的小白脸,安心挣你的钱不就得了?有必要这么多话,搞得自己真是老夏似的。 夏小韵却不这样想,她能看出方圆插嘴,其实就是在帮她解释。 她在商业运营方面还算是个行家,不过江湖阅历却几乎为零,尤其是事情向诡异的那方面发展后。 方圆的不断解释,她才对这件事有了清晰的认识。 方圆说的没错,在丁白康被人打残后,夏天问当晚就卷款飘然遁走,好像晚逃走一分钟,就能被撕成碎片。 实际上,哪怕是夏天问把丁白康揍成残废,京华郭家要想打击他,也得考虑一下他这些年来所做的贡献,不可能把他逼上死路的。 事发后他立即逃走的举动,彻底激怒了郭家,这才放任白玉雯前来报复。 夏天问在江湖上闯荡这么多年,不可能推断不出他在逃走后,夏小韵母女会落到何种悲惨地步。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 夏天问哪怕再没有人性,为了老婆孩子,也得努力拼搏一把的。 他没有这样做,而是选择了连夜遁走,这就证明了方圆的提醒,是相当正确的:在老夏心中,那双不知道是哪位美人儿穿过的绣花鞋,要比老婆孩子还要重要。 那双绣花鞋中,究竟藏了多大的秘密? 夏小韵黛眉紧皱,很久都没有说话,直到郭易行等的不耐烦了,干咳一声后,她才从沉思中清醒了过来:“郭二少,我可以跟你发誓,我的确没有见过那双绣花鞋。” 看出夏小韵不是作伪后,郭易行眼里也浮上了失望之色,冷冷的说:“这样的话,就不好办了。不过,我也不是那种赶尽杀绝的人,可以再给你一段时间,让你去寻找夏天问。” 夏小韵苦笑:“世界这么大,我去哪儿找他?” “如果你没地方去找他,那么我们只能让他来找你们。” 郭易行悠悠的说了句。 夏小韵脸色一变:“郭二少,你什么意思?” 郭二少什么意思,其实夏小韵心中很清楚,那就是欺负夏家母女,逼着夏天问跳出来。 郭易行轻轻叹了口气:“唉,夏小姐,你该明白我什么意思的。” 夏小韵紧紧咬了下嘴唇,死死盯着郭易行,几乎是一字一顿的说:“你们,已经做过了,可,并没有起到任何的效果。” 陈婉约为什么把方圆当成是夏天问? 就是受白玉雯的羞辱导致。 那天夏家母女遭受那么大的打击,夏天问都没有跳出来,就证明他不在意妻女的死活了,可郭易行还想用这一手,来逼迫他露面。 夏小韵猜到郭易行要做什么了:他要对付自己母女,出手比白玉雯还要狠辣,无情。 在这些高高在上的贵人眼中,夏小韵母女应该比蝼蚁强不了多少,无论怎么伤害,他们都不会有太大的愧疚。 所谓的律法,对于他们这些人来说,仅仅是一门来管束老百姓的学问罢了。 郭易行低头,右手慢慢转动着左手无名指上的一枚戒指,语气无比轻松的说:“那是因为做得还不够。” “什么才叫够!我妈妈都那样--你们,还不肯放过我们?” 夏小韵害怕被房间内的陈婉约听到,尽可能的压低声音,双眸却已经发红。 “我说了,我只要那双绣花鞋。” 郭易行才没有可怜夏小韵。 他可怜夏小韵,那么又有谁来可怜他呢? 在夏小韵眼里,郭易行是高高在上的,但天外有天,人外有人,他在别人眼里,也未尝不是夏小韵。 食物链,从来都没有最高级的存在。 所以,哪怕郭易行可怜夏小韵,可也得硬下心来逼她。 夏小韵紧咬着嘴唇,过了很久,才哑声说:“那就来吧,大不了--去死。” 人们只有在走投无路时,才会说这样的话。 郭易行很明白,从夏小韵的这句话中,也确定是时候该提出真正要求来了:“夏小姐,其实,这件事也不一定无解。” 夏小韵发红的眼眸,蓦然一亮,想都没想就急急的追问:“快说,还有什么解决办法?” 郭易行假装沉吟了下,才缓缓的说:“只要你能带我去找一个人,你们同样能避过这场灾难。” “谁?” 重新看到希望的夏小韵,越加的急迫。 郭易行却好像答非所问:“白玉雯,还有小东的下场,很是悲惨。” “白玉雯……” 夏小韵愣了下,恍然大悟:“你要找的那个人,是盗圣白展堂!” 当初白玉雯为了给丁白康报仇,对夏家母女是百般羞辱,只是还没有玩出花儿来呢,就被人吊在了大酒店的玻璃幕墙上。 惩罚那对狗男女的人,正是传说中的盗圣白展堂。 在夏家还没有出事时,对于夏小韵来说,盗圣白展堂最多就是电视剧《武林外传》中那个跑堂的帅哥,当代真正的江湖人物,距离她太遥远了。 就在夏小韵最走投无路要寻死时,盗圣却出现了,用比白玉雯对付陈婉约还要狠辣的手段,惩罚了她,让她跟小东生不如死。 一下子,盗圣白展堂就成了夏小韵母女的恩人。 甚至,她都想在家里给盗圣制个长生牌位,早晚三炷香,恭祝他老人家福如东海,寿比南山……想当然的,也会极度关注盗圣是何许人。 求解找度娘。 夏小韵就是在度娘上搜到了盗圣,了解到了他老人家的英雄事迹,还暗中对天发誓:如果有一天,能看到盗圣真人的话,她会倾尽所有的去报答人家。 毕竟,她是个漂亮女孩儿。 看着眼前的漂亮女孩儿,郭易行点了点头。 夏小韵愣了片刻,忽然笑了,看向了方圆。 方圆很纳闷:“咋?” 夏小韵也没理睬他。 她看他,只是一种故作高深的本能反应,来吸引郭易行的注意力,借这瞬间的机会,快速运转大脑,组织接下来要说什么。 果然,郭易行也看向了方圆。 “看我干啥?” 方圆瞪大眼:“你们不会,以为我就是盗圣白展堂吧?” 郭易行嘴角一撇时,夏小韵说话了:“郭先生,你这次来我们家,向我求婚,追问夏天问手里的那双绣花鞋,说那些话来威胁我,都是噱头。你真正的用意,其实就是想通过我,来找盗圣白展堂。” 话既然完全挑明,郭易行也就不再绕圈子:“也不完全是噱头,最起码必须得找到夏天问,拿回那双绣花鞋--但最重要的,就是能希望找到盗圣。” 夏小韵问:“你找他做什么?” 郭易行回答:“这个,你不用管。只要你能帮我找到盗圣,你就再也不用担心被谁欺负了。” “原来你也知道,我们是被人欺负。” 夏小韵冷笑。 郭易行才不在乎,只是问:“能不能答应我这个条件?” “你确定,我能帮你找到盗圣?” 夏小韵反问。 “不确定。” 郭易行摇了摇头,说:“但你是唯一能找到盗圣的可能存在。” 夏小韵又说:“如果我告诉你,我也没地方去找盗圣,那么你是不是又要用逼出夏天问的办法,来逼盗圣出现?” 郭易行笑了:“据说,盗圣是侠盗,最爱打抱不平。他既然插手管了你的事,没理由不管到底。” 夏小韵垂下眼帘,沉默很久才说:“不错,我知道盗圣是谁,也知道他现在哪儿?” 方圆眼角猛地跳了一下时,却发现郭易行正无意的看向他,立即嘿嘿笑着对夏小韵说:“小韵,求你个事儿,能不能帮我向盗圣要个亲笔签名?我可是特别崇拜他的。” 夏小韵没理睬他。 对于废话,人们一般都会有这种反应。 郭易行当然不会说废话,方圆话音未落就急急的追问:“夏小姐,盗圣在哪儿?能不能马上带我去见他?” 夏小韵无声的笑了笑,慢条斯理的说:“郭先生,您虽然是大贵人。可我觉得,您在盗圣他老人家眼中的地位,应该比我高不了多少。您听了这话后,别不高兴。” 郭易行脸上带着明显的不高兴,可嘴里却说:“怎么可能?你说的……是实话。” 的确,别看郭易行是个一掷千金的豪门少爷,但这种人在那些江湖侠客眼中,只能算是一只肥羊。 肥羊,在人们心中能有什么地位了? 充其量,也就是一锅子好肉罢了。 看出郭二少有些尴尬,方圆好像担心他会羞恼成怒,赶紧插嘴问道:“小韵,你说盗圣是老人家,他很老了吗?嘿嘿,你别看我,我就是好奇,想多了解一下偶像的信息。” 很轻蔑的瞥了方圆一眼,夏小韵淡淡的说:“废话,盗圣早在多年前就已经名满江湖,盗取西方国家绝密资料,百亿富豪珍宝字画犹如探囊取物,被国际刑警组织誉为五百年来最神秘的侠盗,悬赏巨额花红来缉拿他--只要是有点脑子的人就知道,像他这种替天行道的大侠客,不是德高望重的老人家,难道是你眼里只有金钱利益的毛头小伙?” 方圆被夏总这番长篇大论,给说的嗔目结舌,傻楞许久,才满脸惭愧的双手抱拳,拱手说:“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受教,受教了。” 郭易行对盗圣也很感兴趣:“夏小姐,盗圣真是个老、老人家?” “也不是太老,看上去五十岁左右吧,可能是忧国忧民多了,头发有些花白。不过脸色却很红润,尤其是那双眼睛更是炯炯有神,仿佛能一眼就能洞穿人心,说话时的声音,就像安抚孩子的慈父,让人升起从没有过的安全感。” 夏小韵抬头看天,沉浸在被盗圣安抚的安全感中:“白玉雯受到惩罚后的当晚,他来看我时说过的话,至今犹在耳边回荡。” 郭易行听的入神,忍不住的问道:“他对你,说什么了?” 第80章 :老人们常说 “他说,丫头,别怕,有我在,没有谁能伤害得了你。” 夏小韵脸上浮上神秘的笑意,仿佛沉浸其中无法自拔的样子,缓缓摇头后才恢复了正常,看着郭易行:“郭二少,相信你该知道,我受过那么大的打击后,能够迅速恢复正常,就是因为我找到了依靠。” 郭易行的脸色难看了起来,却没有说话,明显是在思考夏小韵话中的真实性。 他在仔细回想来到夏家后,夏小韵所说的每一句话,甚至每一个面部表情。 郭易行在京华郭家,虽说拿不上台面,跟他大哥(就是提携夏天问的人)相比起来,就是那种典型的混吃等死的废物,要不然也不会跑腿来找夏小韵了。 但郭易行再怎么是废物,终究是出身豪门大家,见识、心机以及察言观色的本事,可不是一般小老百姓能相比的。 他觉得,夏小韵在撒谎,拿着盗圣的大牌子来吓唬他。 如果夏小韵真有盗圣为依靠,那么刚才没必要那么愤怒,惊惶的。 可要是真得呢? 郭家虽然不怕盗圣,但得罪那样一个让国际刑警组织都头疼的亡命徒,尤其是在敌暗我明的情况下,绝对会招来无休无止的麻烦。 有句老话说得好: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 更何况这个贼,又是盗圣,就算不像夏小韵所夸大的那样,是五百年来的第一侠盗,可绝对不是个好惹的。 更何况,郭家只想找到盗圣,算是对人家有所求呢? 好像看出郭易行正在分析自己那番话的真实性,夏小韵又说道:“郭先生,我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不过,我觉得你该知道,我们神通快递,现在已经跟宁耀集团合作了吧?” 神通快递跟宁耀集团合作,不是秘密,郭家派郭易行来之前,肯定早知道这个消息了。 “那又怎么样?” 郭易行暂时停止了分析。 夏小韵说:“夏天问潜逃时,带走了神通快递80%以上的流动资金,公司随时都能倒毙。你觉得,像宁耀集团那样的大集团,无缘无故的,会拿出三千万美金,来购买我们40%的股份吗?” 郭易行明白夏小韵要说什么了:“你是说,这一切都是盗圣从中撮合的?” 夏小韵再次抬头看天,双手合十拜了一拜:“他老人家对我来说,恩同再造父母。” 郭易行眼光一闪:“既然盗圣这样照顾你,肯定还会为你出头的。那么,我想他老人家,是不会拒绝我要见他的要求,为了你。” 坏了,吹的有些过了--夏小韵抬手,看似无意的拢了下发丝,淡淡的说:“至于他老人家会不会见你,我不敢保证。毕竟像他老人家那样尊贵的身份,可不是谁想见就能见的。就连我,也不知道他在哪儿。” 郭易行相信夏小韵不知道盗圣在哪儿,他老人家可是国际刑警组织的顶级通缉犯,行踪肯定是飘忽不定,犹如神龙见首不见尾。 郭易行微微一笑:“所以我觉得,夏小姐应该把我的意思,通知给盗圣--短时间内,我是不会离开唐王的,就住在宁耀大酒店的912套房,随时恭候他的大驾光临。” 夏小韵问道:“他如果不愿意见你呢?” 郭易行垂下眼帘:“很简单,只能证明你刚才说的那番话,都是唬人的。” “什么,我会唬人?哈,我为什么要唬你?” 夏小韵双眸圆睁,很不高兴的样子。 “我只是有这想法而已。” 郭易行说着,从手腕上摘下了手表,托在了手掌心:“这是限量版的百达翡丽,市值百万以上。” 夏小韵当即一口拒绝:“就算是再名贵百倍,我也不会要的!” “不是给你的。” 郭易行的话,让夏小韵有些脸红:“那你是什么意思?” 方圆插嘴了:“郭二少这块手表,是送给盗圣他老人家的。” 夏小韵立即嗤笑出声:“切,他老人家会稀罕一块表?” 方圆又说:“你怎么知道他老人家不会稀罕?毕竟这可是好玩意--咳,郭二少,你是不是想说,盗圣想要这块表的话,得施展妙手空空的绝技偷走他,这样你才相信,我们夏总没有唬你,她的确被盗圣罩着的?” “大半天了,你总算说了一句让我听着顺耳的话。” 郭易行把手表重新戴在了手腕上,站起身说:“夏小姐,我在宁耀酒店等一周。一周内,要么盗圣去拿这块表,要么你去找回夏天问拿到那双绣花鞋,要么--你就等着来自郭家的惩罚吧。我敢保证,这次来的人,决不会像白玉雯那样没脑子。到时候,盗圣也不一定能护得住你。” 扔下这番话后,郭易行到背着双手,施施然的去了。 夏小韵呆在那儿,半晌都没说话。 方圆抬手在她眼前晃了晃后,她才眨巴了下眼睛,皱眉问:“干嘛?” “老人们常说,发昏是当不了死的。同样,发呆,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方圆刚说到这儿,夏小韵就烦躁的一抬手:“我还用你来教啊?动不动就老人们常说,老人们常说的,那你再告诉我,老人们碰到我这种事后,该怎么办?” 方圆呆了下:“当然是、是先偷走郭易行那块手表,給他警告了。” “废话,可问题是,我去哪儿找盗圣?” 夏小韵软软的坐在椅子上,望着餐车喃喃的说:“我连见……” 说到这儿后,她才发现了什么,赶紧闭嘴。 方圆却听出了什么,怪叫一声:“吓!你根本没见过盗圣!你刚才,就是唬郭--” 夏小韵抬手就捂住了他嘴巴,恨恨的说:“不说出来,你会死呀?” “不会死,但有可能会被你憋死。” 方圆推开夏小韵的手,哈了口气:“好臭,你没洗手吗?” “滚,你去死!” 夏小韵刚要发飙,却又颓然的放下手:“该怎么办?” 看她可怜,方圆安慰她:“或许,盗圣他老人家就在暗中关注着你,关注着郭二少那块表呢。” 咽了口吐沫,方圆丝毫不掩饰眼里的贪婪神色:“毕竟,那块表可是价值百万以上,就算盗圣他老人家视金钱为粪土,估计也会看在郭二少献宝的孝顺份上,拿走那块表的。如果我是盗圣,没理由不去拿属于自己的东西。” “你要是盗圣,我就是英国女王!” 夏小韵心烦的摆了摆手时,却忽然愣了下,貌似想到了什么,抬头看向了方圆。 方圆摸了摸自己脸蛋:“咋,我脸上长花了?” 夏小韵没理会他的调侃,上下打量着他,还连连点头。 方圆被她看的有些发毛,赶紧站了起来:“别用这相亲的眼神看我好吧?” “方圆,我记得你陪我去找老王时,曾经借着痛扁他的机会,偷走了他很多东西。” 夏小韵越说,眼睛越亮:“我是这样想的……” “打住!” 方圆抬起右手,满脸悲愤的样子:“我知道你打啥主意了,你是要我冒充盗圣,去宁耀酒店偷郭易行那块手表,是不是?” 夏小韵双拳紧攥着,在空中挥舞着,给他打气:“我相信,你能做到的,我会给你最大的支持,无论你需要我做什么!” “我不相信自己,我那点小扒手本事,能做什么大事?” 方圆重重坐在椅子上,苦着脸的说:“亲爱的夏总,你就放过我吧,欧克?你以为,像宁耀酒店那种国际性的大酒店,保安措施会像筛子底?让我去冒充盗圣去偷东西,我这是嫌自己死得慢呢。再说了,郭易行回去后,绝对会做出安排。在那种情况下,别说是我了,估计就算是真正的盗圣,好像也无能为力的。” 夏小韵的眼神,慢慢黯淡了下来。 其实她也知道,让方圆冒充盗圣,去宁耀酒店偷郭易行的百达翡丽想法,是很傻很天真的。 毕竟宁耀酒店不是成天集团,郭易行也不是老万那种啥虫上脑的废物。 她要方圆冒充盗圣,就是死马当活马医。 现在死马死得更透彻了,她只能犯愁。 郭易行说了,要么找到夏天问拿回那双绣花鞋,要么让盗圣去找他,要么--夏家母女等待更残酷的打击报复。 这三条路,貌似请盗圣去偷表这一条路,最好走一些。 可问题是,夏总去哪儿找盗圣他老人家? “嗨,别愁眉苦脸的,老人们常说,车到山前必有路。” 方圆安慰她:“来,给大爷我笑一个--别撒泼,你老妈出来了呢。” 夏小韵扭头看去,就看到陈婉约从客厅内款款走了过来,柔声问方圆:“老公,郭家二少走了?” 夏小韵明明记得,以前从来没有听母亲喊夏天问老公的,在外场合会说我家先生,在家守着夏小韵时,就会说你爸你爸怎么地怎么地。 可自从夏家遭到大变,陈婉约精神崩溃后,不但把方圆当做夏天问,更是说话必称老公--或许,这个有些粗俗些的称呼,是发自她的潜意识内,才能让她有被丈夫保护的安全感吧? “嗯,走了。他今儿来,就是为了给你祝寿的。” 方圆任由陈婉约挽住自己的胳膊,看着餐车上的菜肴笑道:“我们去点蜡烛,吃饭吧,要不会浪费了郭二少的一番好意。” “听你的。” 陈婉约含情脉脉看着方圆的眼神,让他有些胆战心惊:她今晚让我留下来陪她,咋办? 老人们常说,你怕什么,就会来什么。 陈婉约过了一个很开心的生日,甚至还喝了两杯红酒,就当着女儿的面,拉着老公的手,窃窃私语了会。 天刚擦黑,方圆正要找借口提出告辞,夏小韵却接到了史密斯的电话,请她去宁耀酒店商谈事。 事业为重,夏小韵也想从英国佬那儿寻求帮助。 临走时,她看着可怜巴巴的方圆,淡淡的说:“今晚留下来陪陪她吧,她好多年没有这样开心过了--你也不是没陪过她。” 第81章 :陈婉约的绣花鞋 方圆真得很想问问夏小韵,留下来过夜,佣金有没有变化。 不过看在她故作淡然,实则很难受的样子,也没好意思的说出口。 毕竟年过四旬的陈婉约,表面上看起来要比实际年龄年轻好多,绝对是那种婉约如水的花信少妇,对方圆这种血气方刚的小伙子来说,有着不一般的魅力。 方圆留下来过夜时,趁机做点什么,从夏总助理升格为夏总继父,还是很有可能,也很正常的。 这对夏小韵来说,绝对是种羞辱。 其实她也能看出,方圆才不愿意‘羞辱’她,所以她才没有恨方圆,索性咬牙装作毫不在乎:只要陈婉约开心就行! 夏小韵走了,带着劳拉。 方圆能理解她,这时候为什么非得去宁耀酒店:她想通过宁耀酒店,来给郭家一些压力。 至于史密斯会怎么做,方圆觉得当初自己说的已经够清楚了,实在没必要再给英国佬下达命令。 可是方圆也隐隐觉得,从郭易行白天的反应来看,郭家应该也承受着什么压力,不一定会买史密斯的账:毕竟这儿是华夏,就算英国佬真敢为了夏小韵,跟郭家这种豪门大家放对,也讨不了好。 “老公,你在想什么呢?” 就在方圆盯着电视,心中盘算什么时,一阵香风传来,接着有个柔软的身子,轻轻依偎在了他胸前。 沐浴过后的陈婉约,穿着一身黑色轻纱睡袍,领口开的很低,能看到小半截起伏的山峦,白的那样让人心烦,下面更是露出大半截小腿,甩掉细高跟拖鞋后,涂着鲜红指甲油的小脚,就像盛开在雪地中的红梅,看一眼,都能让人生出犯罪感。 方圆很犯罪的看了三四五六眼后,捉住了陈婉约伸向自己衬衣中的小手,温和的笑道:“现在还不是太晚,小韵还没有回来,我们是不是--等会儿?” 浑身散发着春天气息的出陈婉约,一点商人妇的铜臭俗气都没有,其实更像个知书达礼的豪门名媛,只懂得做相夫教子,生活在自己的小天地内,从来都不管生意上的事,要不然也不会在夏天问携款潜逃时,没有一点点发觉。 她的性格,注定了她永远都不会违逆男人,尽管她现在渴望被老公恩爱,可在方圆提出了不同意见后,还是温柔的点了点头:“好呀,那就等小韵回来。” “也不知道她多久才能回来,要不这样的,再陪我喝一杯?” 方圆松了口气,心中更是大骂夏天问,怎么就舍得,撇下这么好的老婆? 同时也很纳闷:夏小韵,为什么一点都不像陈婉约呢? “好呀,那我们喝什么酒?白的,还是红的?” 对方圆的提议,陈婉约是欣然答允,眼眸中还有明显的欢喜神色,看来夏天问平时才不会跟她单独小饮几杯,来增加夫妻感情呢。 或许,陈婉约在夏天问眼里,也只是个必须存在的道具吧,如果妻子也算道具的话。 作为道具的女人,无疑是很可怜的,但更是容易满足的。 这不,当方圆找到第四个共饮一杯的理由后,陈婉约也提出了一个小小的要求,那就是能不能跟丈夫喝个交杯酒。 看着眼波流动,双颊飞红,浑身几乎软的骨头都酥了,就连呼吸也满是诱人春意的陈婉约,方圆才知道夏天问是多么的暴殄天物,连交杯酒这种夫妻间最常见的小游戏,都没玩过。 谁都知道红酒美颜,也不像白酒那样辛辣,不过后劲却很大--在方圆甜言蜜语的哄骗下,刚喝完交杯酒的陈婉约,就醉了七八分了。 “老、老公,我给你跳个舞吧,从大学毕业后,我就从没有跳过舞了。” 陈婉约扶着方圆的肩膀,摇摇晃晃的站起来时,给人造成了极大的视觉错觉:仿佛在下一刻,这个女人就会变成水,从那双眸子里淌出来,把男人彻底地融化。 只要不是被邀请做那种违背良心的事,无论陈婉约提出什么建议,方圆都会极力赞成的,拍掌道:“好啊,好啊,需要放音乐不?” 夏家的客厅内,就有影像设备,音箱质量更是没得说。 “就放《康定情歌》吧,我特喜欢。” 陈婉约摇摇晃晃的,走向了楼梯:“老公,你等、等我,我去换衣服。” 还有专业的跳舞衣服呢? 方圆含笑点头,摆了摆手。 “跑马溜溜的山上,一朵溜溜的云哟--” 当康定情歌那优美动听的旋律,从音箱中水银般的洒出来时,陈婉约走出了卧室。 就像知道自己刚才穿黑色轻纱睡袍时的样子,让方先生很心烦那样,陈婉约这次换上了一身白纱长裙:少了一些花信少妇妖媚的魅力,却多了出尘的清爽,让人只会觉得眼前一亮,继而有种惊艳的感觉。 白裙,黑发,束发的是条红丝带,黑白红三色相映下的少妇,就像清爽可口的梨子,想吃,却又舍不得。 陈婉约扶着楼梯栏杆,行云流水般的走下了楼梯。 因为长裙太长,盖住脚面还能拖在地上,所以陈婉约走起来时,看不出她在屈膝迈步,倒是真像施展‘凌波微步’轻功,白云一般的飘在方圆前面那样。 “这是我们新婚不久就买的那条裙子,总想穿上给你跳舞,可惜你一直忙的没有机会看,今天,总算是派上用场了啦。” 陈婉约站在沙发前,脸上洋溢着略微羞涩的兴奋,身子有些摇晃着问:“老公,我穿上,好看么?” 方圆没说话,只是轻轻鼓掌。 这对陈婉约来说,绝对是最大的认可,脚下再次一个踉跄后,生怕无法坚持,她赶紧抬起了右手,左手拎着裙裾,随着音乐旋律,开始翩翩起舞。 怪不得陈婉约年过四旬,依然拥有骄人的身材,看来跟她年轻时喜欢跳舞很有关系。 她应该很擅长古典舞,因为此时在挥舞衣袖起舞时的动作,很像敦煌壁画中的那些飞天,这种舞蹈对腰肢的柔韧性有着很高的要求,就像昂首竖起来的蛇儿那样。 真不错。 说实话,从来就对古典舞不感兴趣的方先生,在陈婉约翩翩起舞时,第一次觉得还是这种舞蹈耐看,哪怕一个很随意的动作,都显得那样高雅。 心中赞了一个后,方圆抬手正要鼓掌时,满是欣赏神色的双眼瞳孔,却骤然一缩! 绣花鞋。 红色的绣花鞋。 陈婉约竟然穿着一双红色的绣花鞋。 尽管很快就被白色纱裙给遮掩了,可在她起脚的那一瞬间,方圆却能看出这双绣花鞋,不是跳古典舞的那种舞鞋,不但样式古朴,而且明显是穿过的。 不知道为什么,昙花一现般的那双红色绣花鞋,就像一根钢针扎进了方圆眼中,心中,使他从陈婉约感染所产生的那种心神激荡,瞬间烟消云散。 只有冰冷的冷静,促使他大脑快速运转了起来。 看这双绣花鞋的新旧程度,绝对是穿过多次的样子了,这证明陈婉约经常穿。 毫无疑问,她肯定不会穿着一双这样的绣花鞋出门,只能在自己家里,在家人面前。 这样推断下来,夏小韵没理由不知道这双绣花鞋。 可是,白天郭易行在提出要一双绣花鞋时,夏小韵啥也不知道的茫然神色,瞒不过方圆的眼睛:她是真没见过什么绣花鞋。 甚至,从没有接触过那样的鞋子,毕竟绣花鞋已经是历史了,现在爱美的女孩子,谁不穿能彰显身材的高跟鞋? 方圆可以百分百的确定,夏小韵要是知道母亲有这双鞋子,不管是不是郭易行希望的那一双,也会拿出来的。 她不知道。 那么,陈婉约现在穿的这双绣花鞋,又是从哪儿来的? 又是为什么,在郭易行走后的当晚,她就穿上绣花鞋,给方圆看了? 方圆忽然觉得很头疼,甚至都怀疑自己是不是眼花了,把白色的舞鞋,看成是红色的了,赶紧抬手揉了揉眼睛。 陈婉约依旧随着旋律,尽情的起舞。 可能是因为酒意上涌更厉害了吧,她接下来的舞蹈动作,有了明显的走形,但这丝毫不影响美感,毕竟醉美人在起舞时,总能舞出一股子异样的风情。 一道刺眼的红色,再次从白色轻纱裙下飞起,像一道游走在天际边的红光,很快就消失了。 方圆确定自己没有眼花。 他的眼睛很正常,就像心跳的速度,也已经恢复了正常,只是再看向陈婉约时的眼神,已经有了似笑非笑的古怪神色。 有意思,是真得有意思。 在某个游戏中,最有可能会被忽略,被人保护的陈婉约,却有可能是最关键的人物。 方圆不想问陈婉约,她穿的这双鞋子来自哪儿。 因为他知道,就算他问了,陈婉约的回答也肯定是天衣无缝的。 只是,她为什么要穿上这样的鞋子,故意给方圆看呢? 看来,必须得重新审视这个性格懦弱,婉约如水的女人了。 啪,啪。 一曲终了后,方圆很捧场的鼓掌。 香汗淋漓的陈婉约,就像踩着云彩那样,踉踉跄跄的走到了方圆面前,膝盖一软,扑倒在了他怀中,顺势搂住了他的脖子,醉眼迷离,又像是在梦呓:“老公,好、好看吗?” “好看,这是我看过的最好看的舞蹈了,可惜我不会跳。” 方圆这番话倒是发自内心,右手揽住了陈婉约柔软的腰肢,稍微用力,把她横抱在了膝盖上:唉,纱裙太长,依旧遮住了那双绣花鞋。 “老公,你要是喜欢,想什么时候看,我都会给你看的。” 陈婉约慢慢的闭上了眼,喃喃的说:“我们、我们去卧室吧,乏了呢。” “好。” 方圆犹豫了下,站起身抱起陈婉约,走向了楼梯。 陈婉约的身子很轻,就像抱着一个布娃娃那样。 一个熟透了的布娃娃,穿着一双绣花鞋。 第82章 :消失的舞衣绣花鞋 两千六百年前,春秋战国时期的晋国是个小国,晋献公当了国君后竭尽拓疆,一举吞并了十个诸侯小国,开始称王称霸。 为了让全国百姓永远记住他的文治武功,他命令宫中所有女子的鞋面上,必须绣上石榴花、桃花等钦定的十种花果纹样,同时还下令全国平民女子出嫁时,必须以这种绣了纹样的鞋子作为大婚礼鞋,以便世世代代都不忘他的赫赫战绩。 这就是绣花鞋的来历了,也绝对是华夏民族的文化之一。 在好多人的印象中,一提到绣花鞋,就会想起受程朱理学荼毒的裹脚小老太(事实上,女人裹脚也就是那些变态搞出来的花样,怪不得被后人骂),其实本朝建国好多年后,乡下明媚的新娘出嫁时,也有穿绣花鞋的。 废除女子裹脚的陋习后,绣花鞋重新绽放出了它健康的,应有的妖娆之美,就像陈婉约穿上绣花鞋后,能够让男人怦然心动的感觉,丝毫不输给细高跟皮鞋,只是受西方文明的冲击,再次黯然落幕罢了。 方圆坐在客厅的沙发上,从手机上搜查着关于绣花鞋的所有资料。 绣花鞋,除了拥有悠久的历史外,很多时候,都在灵异小说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比方某人半夜醒来后,借着水银般的月光,忽然在炕前地上,发现了一双摆放整齐的绣花鞋,一个妖媚至极的陌生女人,就躺在身边…… 再或者,打开某个古墓的棺材后,看到了一具白骨,但绣花鞋却很完好,盗墓贼随手把鞋子扔掉后,拿了金银珠宝啥的闪人,回到千里之外的家乡后,已经是半夜时分,然后就见一个看不清样子的女子坐在他家墙头上,晃荡的双脚上,就穿着被他丢了的那双绣花鞋…… 郭易行说了,夏天问在南方受到阴宅煞侵袭,不就是从墓中拿到一双绣花鞋吗? 夏天问拿到的那双绣花鞋,是陈婉约穿的那一双吗? 他把鞋子拿回家后,就藏在了卧室的某处,所以夏小韵不知道。 陈婉约今晚醉酒后要给方圆跳舞,在寻找当年早就买好的白色轻纱舞衣时,恰好发现了夏天问藏在那儿的这双绣花鞋,酒醉中顺手拿过来就穿上了--这是方圆能想到的最大一种可能。 不过,等他抱着陈婉约去了卧室时,却发现了盛放着轻纱白衣、绣花鞋的专用盒子,这证明她早就拥有了这两样东西。 那么,夏小韵身为她的亲生女儿,为什么却不知道这样一双绣花鞋? 还有就是,陈婉约平时都是什么时候,才会穿上这双鞋子? 她穿的这双绣花鞋,跟郭易行想要的那双,又有什么关系? 陈婉约的绣花鞋中,又隐藏着什么秘密? 没有什么秘密,就是一双普通的绣花鞋,软底,薄面,一把就能试出鞋底、鞋帮内没有藏什么东西。 方先生倒是觉得,陈婉约那双除下绣花鞋、在灯光下看起来很圆润的秀气小脚,蕴藏着生命从哪儿来的秘密,让人很想探讨一下--幸亏有个花小妖的存在,再加上方先生实在不愿意乘人之危,所以这才给陈婉约盖上被子后,快步离开了卧室。 长时间看手机后,眼睛就会发涩。 哪怕是空气中,还弥漫着酒香、女人特有的体香啥的,也无法阻挡方圆抬头揉眼睛放松的动作。 “一家三口,也就是压力最大的夏脑残单纯些,夏天问两口子,都有着很深的秘密啊,尤其是最无助的陈婉约。” 方圆放下手,仰面看着天花板上那个被铜钉装饰出来的双鱼图案,忽然想到了今早看到的那一幕:那个来历不明的水水,后背上不也是有这样一个刺青吗? 从天花板上的一个装饰图案,能联想到女人背上的刺青,方圆觉得依着自己的出色想象力,还真该去写一部悬疑小说,题目就叫双鱼图案之谜。 “双鱼?” 胡思乱想到这儿时,方圆仿似想到了啥,觉得这俩字很耳熟,应该跟某个大事件有关,正要问问度度他娘时,夏小韵回家了。 雪亮的灯光,一下子穿透玻璃,照在了方圆脸上,让他觉得眼前一花,下意识的抬手去挡灯光时,刚才想到的某件事,一下子忘干净了。 在劳拉的陪同下,夏小韵快步走进了客厅。 从她看到方圆衣衫整齐的坐在客厅沙发上后、明显松了口气的表情中,方圆猜到了她在想什么。 女人啊,总是这么口是心非,出去时还暗示方先生可以跟她那个婉约如水的母亲发生点啥,可在回来后,就把那件事当做是羞辱了。 幸好,方先生从来都不屑羞辱女孩子。 实在是羞辱,也是为了钱,为了她本人。 “回来了,怎么样,顺利不?” 方圆笑着打了个招呼,拿过两个酒杯,倒上了红酒,对劳拉举起了一杯。 劳拉只是冷冷看了他一眼,默不作声的转身走进了自己房间。 还好,夏小韵很赏脸,走过来接过了一杯:“劳拉从来都不喝酒的。” “这是好事,以后我也得把酒戒掉,除非别人请我喝酒。” 方圆举杯,跟夏小韵轻轻碰了下。 “生意上的事儿,很顺利。” 夏小韵坐在了方圆身边,轻轻抿了口红酒。 受方圆的嘱托,史密斯当然全力配合夏小韵,所以她才说生意上的很顺利。 不过当她说出郭易行的事儿,又委婉的请求史密斯先生,利用宁耀集团在国际上的地位,拉她一把来对抗京华郭家时,史密斯倒没有当场拒绝,只说要像总部汇报,请示一下总裁的意思再说。 毕竟人家来华夏是开酒店挣钱的,可不是得罪郭家这种豪门大族的,就算不帮夏小韵的忙,也是很正常的。 夏小韵当然不会再谈论这个话题,却并不妨碍回家后,跟方圆说:“你说,英国佬肯为了我得罪郭家吗?” 方圆想了想,才说:“英国佬主动跟你合作,当然不是为了可怜你,那是因为他们很想进军国际快递业。所以呢,如果你能给他们带来丰厚的利润,他们铁定会帮你。” 方圆这样说的意思很明显:现在宁耀集团还没有从神通快递这边得到任何利润,那么就不可能帮她。 毕竟无论谁来当神通快递的老总,都无法忽视宁耀集团占有的40%股份。 “呵呵,我也是这样想的。可谁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能满足英国佬想要的条件?唉,不说这个了,走一步,看一步吧。” 夏小韵轻轻叹了口气,抬头看向了二楼方向:“又喝酒了--陈婉约呢?” “嗯,又喝了一点酒。她很高兴,喝的有些多,还给我跳了一个舞,现在睡着了。” 方圆放下酒杯,看似很随意的问道:“没想到,她跳舞跳的那样好。” 夏小韵满脸的奇怪:“什么,你说我妈会跳舞?” 方圆愕然:“怎么,不会?” “不会。” 夏小韵用肯定的语气:“九岁那年,我去舞蹈班学习时,舞蹈老师就说,会跳舞的家长,可以在家里跟孩子练舞,以加强孩子对舞蹈的热爱兴趣。那时候,我就央求我妈跟我跳,可无论我怎么撒娇,她都不跳,说从没有学过舞蹈,以后也不会学。” “嘿,其实,她跳舞很好看的,尤其是穿上……” 方圆愣了片刻,才嘿然笑了下,牵起夏小韵的手:“走,我带你看看她穿的舞衣,也特别漂亮呢!” “别拉拉扯扯的,我自己会走。” 夏小韵嘴里这样说着,却没有挣开手。 在被方圆牵起手时,她感觉到了从没有过的安全感。 “看,我没骗你吧,她还穿了一双红色--” 方圆推开卧室房门,指着躺在炕上的陈婉约,话刚说到一半,心脏就突地一跳,嘴巴再也发不出声音来了。 陈婉约依旧侧躺在炕上,没有凭空消失,甚至依旧保持着方圆放下她时的动作,只是已经把被子蹬在了地上。 乌黑的秀发随意洒下,遮住了她半截脸,却遮不住酒意上涌后的飞红,小嘴微微的张着,喘着说不出的妩媚,一袭黑色的轻纱睡衣,已经滑落大半个肩膀,女性成熟,傲人的部位显露无疑。 尤其是那条屈起的雪白左腿,完全挣开了睡衣的舒服,在灯光下闪着凝脂般的光泽。 炕前的地上,摆放着一双粉红的高跟塑料拖鞋,款式典雅,高贵。 美人。 睡美人。 穿着黑色轻纱睡袍,傲人身材半露的睡美人。 傻愣愣的盯着这个睡美人,方圆眼里却浮上看到鬼的骇然。 他赶紧闭了下眼睛,再睁开眼时,陈婉约依旧是刚才他看到的睡美人样子,没有哪怕是一丝丝的改变。 白色轻纱舞衣呢? 充满民族特色风情的红色绣花鞋呢? 放在床头柜上的包装盒呢? 去哪儿了,都去哪儿了? 方圆的心儿再次狂跳一下,忽地松开夏小韵,旋风般的冲进了卧室。 “方圆,你想……” 本能的,夏小韵正要喝斥方圆要做什么,却又想起母亲还在那儿,赶紧闭嘴快步跟了进来。 方圆没有管夏小韵,直接打开了挂衣柜。 陈婉约的卧室内,有两个挂衣柜,一个是她的,一个是夏天问的。 方圆打开了陈婉约的那个,直接把里面的衣物都扔了出来。 柜子很大,衣服很多,方圆翻的速度也很快,却没有他想看到的舞衣,绣花鞋。 “方圆,你究竟想干嘛?” 看到方圆疯了似的翻柜子后,夏小韵当然得来阻拦。 方圆没有理睬她,头也不回的抬手推开了她,又打开了夏天问的衣柜。 这时候,陈婉约醉意惺忪的声音想起:“老公,你在找什么呢?” 方圆霍然转身,就看到陈婉约已经从炕上坐了起来。 黑色轻纱睡衣滑下的更多,露出更多的白。 方圆却是看也不看,只是问道:“你的舞衣,绣花鞋呢?” 第83章 :明明是引狼入室 婉约如水的女人,在醉酒时的样子,绝对是相当惹人的。 尤其是在发懵时,那双水波流动的眸子里,全是让人恨不得扑上去做点什么的娇憨,陈婉约半张着小嘴愣了片刻,才茫然的问道:“什么舞衣,绣花鞋?” 旁边的夏小韵,本来已经抓住方圆的胳膊,要问他凭什么要乱翻父母的衣橱,却听方圆问出了这句话后,嘴角猛的一跳,没来由的打了个激灵。 她去宁耀酒店谈公事的这段时间内,哪怕是跟史密斯坐在一起,脑子里也在回想着郭易行说过的那些话,尤其是那双神秘的绣花鞋,更像通灵那样不时浮现在她眼前。 只是她没想到,方圆却向母亲要绣花鞋。 妈妈怎么会有绣花鞋? 还有舞衣--猛地,夏小韵想到在客厅内时,方圆曾经说陈婉约给他跳舞的事儿,这更加让她意识到了什么,抓着他胳膊的手,松开了。 方圆才没管夏小韵,眼睛死死盯着陈婉约,说道:“就是你在客厅中跳舞时,穿的那身白色轻纱舞衣,红色绣花鞋!” “白色轻纱舞衣,红色绣花鞋?” 陈婉约看上去更加茫然了,喃喃的说:“老公,我、我什么时候穿过舞衣,绣花鞋呀?跳舞……我根本不会跳舞,从来都没有跳过呀。” 就算是瞎子也能看出,陈婉约在说这些话时的神态,没有一丝的虚假,就是茫然的不知所谓,还有奇怪,奇怪方圆为什么会问这些。 看着眼前这个浑身散发着成熟魅力的女人,方圆再也没有了丁点那方面的想法,心中一寒时,就像看到了个披着美女画皮的骷髅。 夏小韵在方圆腰间轻轻捅了一心,轻声问:“方……你这是怎么了?” “怎么了?” 方圆抬手,在脸上猛地搓了几把,才嘿嘿讪笑道:“没咋,我可能是喝酒喝多了,恰好又听郭二少讲了那双神秘绣花鞋的事,眼前出现幻觉了,竟然在婉约陪着我在客厅说话时,以为她穿着一双红色绣花鞋给我跳舞了。” 就像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那样,当一个人把全部精神都集中在某件事时,就有可能出现跟这件事有关的幻觉。 毫无疑问,郭易行所说的那个有关绣花鞋的事儿,绝对能吸引人忍不住的去想,尤其当这个人喝了点小酒,又一个人呆坐在那儿冥思苦想时,产生幻觉,看到其实不存在的纤纤,也是很正常的。 听方圆这样说后,夏小韵才长长的松了口气,在他腰间的右手,稍稍用力掐了他的软肉一下,低声嗔怪道:“就知道你在发神经,可把我给吓坏了。以后,可不许喝酒了。” 陈婉约这时候也问:“老公,郭家少爷到底讲了个什么故事呀?” 方圆还没有回答,夏小韵就抢先说道:“妈,没什么的,郭二少这次来,除了要给您过生日外,就是委托方、爸帮他寻找一个收藏品。” 陈婉约很奇怪:“收藏品,就是绣花鞋么?” “是啊,是啊。” 夏小韵连连点头,随即嗤笑一声:“哈,我还真不理解这些豪门大少是怎么想的,竟然有收藏早时候新娘穿的绣花鞋爱好。” 方圆也顺着她的话说:“收藏爱好可是五花八门的,除了古董字画外,几乎所有东西都有人收藏,绣花鞋也是华夏一种古老的文化,郭二少有这爱好也很正常的。明天,我就去东门老街(那儿算是个淘宝市场吧)转转。哦,对了,除了老东门外,还有哪儿可能卖老物件?” 方圆的最后一句话,还算巧妙的转移了话题,开始跟夏小韵母女讨论起跳蚤市场来了。 趁着方圆跟母亲说话的工夫,夏小韵把被他扔出来的衣物,整理了一下重新放进了衣橱内,这时候的夜已经深了。 本来就喝多了的陈婉约,强打着精神陪他们说了这么久后,最后依偎在方圆怀中,沉沉的睡了过去。 “妈妈睡着了,把她放下吧。” 夏小韵小声说。 “有些口渴,有水吗?” 方圆在把陈婉约放在炕上时,随口问了一句。 “喝茶,还是咖啡,饮料?” “白开水吧,晚上喝那些东西兴奋。” “稍等啊,马上就来。” 碍于方圆现在是老夏,夏小韵只能扮演乖巧女儿的角色,转身出去,很快就拿了两个盖被走了进来。 坐在炕沿的方圆接过去喝了一口,放在床头柜上时不小心手一哆嗦,有水溅了出来。 夏小韵刚想找抹布擦一下,却看到他用手指蘸着水,在桌面上写到:今晚,我还走吗? 她这才知道方圆要做什么,看了眼母亲摇了摇头,小声说:“别走了,我怕她醒来后会再找你。嗨,也不用这样小心了啦,她睡着了,咱们小声点说话,她听不到的。” 脑残就是脑残,一语就道破了本爸爸的良苦用心。 本想用写字的方式,把某件事说清楚的方圆,心中叹了口气,脸上却浮起做贼似的小心,低声说:“可她醒来后,真要是找我那个啥,我该咋办?” 夏小韵的脸上,攸地闪过一抹怒色,随即恢复了正常:“今晚,我也睡在这儿好了,反正这些天,我都是跟妈妈一起睡的。” “好吧,就依你。” 方圆想了想,站起身看了眼陈婉约,走到梳妆台前坐了下来:“今晚,我就在这儿糊弄一宿吧。” “你不在这儿,还真想上炕呀?” 夏小韵白了他一眼,除下脚上的鹿皮小马靴,露出了穿着黑袜的小脚,不等方圆看清楚,就飞快的上炕,扯过被子盖住了。 “切,明明是引狼入室,却偏偏像防贼似的。” 方圆撇撇嘴,从口袋里拿出了烟盒。 夏小韵本来不想让他吸烟的,可想到夏天问以前也是在卧室内吸烟,眉梢皱了下也就任由他去了。 绝大多数女孩子,对于香烟的了解,就像男人对各类化妆品那样,压根不感兴趣。 最多,夏小韵就是知道方圆吸的那颗烟,是外香气型的,因为烟雾袅袅升起后,屋子里很快就弥漫起了好闻的薄荷香气,好像还掺杂着一丝丝的麝香气息。 麝香本身具备安神的功能,尤其是对神经长时间紧绷着的人,效果更是显著。 这不,当夏小韵小声跟方圆说了没几分钟,就接连打起了哈欠,脑袋一歪,发出了轻微的鼾声。 把一颗烟吸完后,方圆走到炕前,关上了台灯,只留下门后墙上壁灯还亮着。 壁灯其实就是小夜灯,就像窗外夜空中被云彩隐隐遮住的月亮那样,散发着朦胧的光,让整个世界看起来都那么模糊,不真实。 “唉,守着两个大美人儿,却得枯坐在椅子上睡觉,还真是个难熬的活计。” 方圆重新坐回梳妆台前,拿起手机又看了会书,终于架不住一阵阵的困意袭来,脑袋趴在了桌子上。 初冬的夜风很凉,尤其是在零点以后,估计乡下野外的麦田中,差不多得下了霜雪吧? 外面有多么冷,住在酒店套房内的郭易行,是感觉不到的。 从夏家回来后,他一直没出过912房间,就用笔记本跟京华那边联系,汇报今天他去夏家的所见所闻。 期间,自然会提到那个讨厌的方圆。 不过他们都没有把这家伙放在眼里:一个不懂好歹的路人甲,最多有些讨厌而已,实在没资格被郭家人重视。 郭二少跟大哥在联系时,除了确定夏小韵不知道那双绣花鞋外,更多的自然是关于盗圣的。 郭二少拿一块名表,跟夏小韵打赌这件事,大哥很满意,还夸赞了他几句。 这让几乎从来没被夸过的郭二少,无比的兴奋,连声说肯定会小心,已经针对盗圣,布下了‘天罗地网’,他要想偷走那块表,难如登天。 对于郭二少的强烈自信,大哥没什么表示。 不过,他能感觉到,大哥对他的自信有些不置可否。 郭二少同样不置可否:最多也就是以讹传讹罢了,哪有那么神奇的贼偷啊,真以为他是楚留香再世呢? 心中轻蔑的笑了下,郭二少抬起手腕看了下。 马上就要十二点半了,以往要是在这个时间段,郭二少的夜生活才刚开始不久。 灯光下,暗蓝色的表盘,赤金色的秒针哒哒的轻跳着,带着说不出的沉稳,郭二少手腕偶尔动一下时,镶嵌在上面的钻石,就会发出璀璨的光芒。 “限量版的百达翡丽,全球只有两百一十五块,每块表都是由能工巧匠,历时三年才制作而成,其收藏价值要远远高过当初的发行价。真是一块好表,可惜……” 郭易行是这块表的主人,但每次神情的凝望着它时,眼神里还是会露出丈夫看情人时的深沉爱意,喃喃说一些唯有他跟手表才能听懂的话。 话还没有说完,背后忽然传来一声轻笑声。 笑声很轻很轻,就像幻听那样,但却很清晰。 郭易行全身的神经,猛地绷紧,霍然扭头看去:门后两侧,两个黑西装依旧站在那儿,双手交叉着放在小腹前,微微垂着眼帘,嘴巴紧闭着,哪有发笑? 郭易行这次来唐王,总共带了六个黑西装。 这些人,可不是白玉雯带来的那些能比的,是从数千退役武警中精选出来的,彪悍的很。 在夏家撂下那番话后,郭易行虽说不信盗圣会现身,但回到酒店后,还是做出了细致的防御安排:两个在门外走廊中,两个在套房门后,两个守在窗前。 他相信,有这六个人守着,哪怕是一只蚊子,也休想接近他。 “奇怪,我怎么会听到笑声?” 看着那俩忠心的手下,郭易行不解的摇了摇头时,那个轻笑声再次响起。 这次,还是在他身后。 郭易行再次转身。 还是没看到人。 怎么回事? 郭易行就觉得头发,攸地竖了起来。 第84章 :鞋面上绣着彼岸花 第一次听到轻笑声时,郭易行还能用自己出现幻听来解释。 毕竟他可是亲眼看到那俩忠心的手下,依旧站在门后,保持着该有的动作,这证明没发生什么意外,要不然他们也不会如此的沉稳了。 可当那个轻笑声,第二次响起时,郭易行就笃定不是幻觉了。 同样的幻觉,不可能接连出现两次的。 但那个发出轻笑的人呢? 为什么没有看到? 郭易行再次迅疾转身看向窗口时,仍旧没有发现什么,一种从没有过的惊悸,从骨子里攸地升起,让他头发刷的就竖了起来。 “小郑!” 郭易行第二次转身没有看到人后,马上站起来拉开椅子,喊站在门口的手下。 小郑是门后左边那个黑西装,也是负责保护郭易行安全的‘侍卫首领’。 郭易行喊小郑的声音不是太高,却保证能让门外那俩手下也能听得见。 但小郑俩人,还有套间窗前的那俩保镖,却都没有任何反应,就像忠心守护始皇陵的兵马俑那样,只是肃然站在那儿。 砰,砰砰! 郭易行听到了自己心脏的急促跳跃声,甚至能感觉到血液就像决堤的洪水那样,在血管中呼啸流淌--这是极度紧张下才会有的惊悸反应。 “小、小郑!” 全身都在发冷的郭易行,再次颤声叫了小郑一句后,猛地转身扑向了套间那边。 在套间门后的挂衣架上,放着他的手包,里面有把手枪。 他在扑向套间门口时,仿佛看到了一道人的残影--或许,这也是幻觉吧? 嗯,肯定是幻觉,太紧张,太害怕所致。 郭易行什么都顾不上了,扑进套间后一把扯过了挂衣架的手包。 因为极度紧张,手包掉在了地上。 他本能的弯腰去拣,弯到一半时,却又停住了动作。 如果有什么危险,就是趁着他弯腰拿手包时袭击他的最佳时刻。 没有危险。 客房、套间内都静悄悄的,除了他自己的心跳外,甚至都听不到自己的喘息声,就像站在窗前的那俩保镖,也被时间给凝固住了那样。 郭易行呆愣数秒,才慢慢的弯腰拣起了手包。 当沉甸甸的手枪被他抓在手里后,所有的紧张都攸地消逝:手枪一类的杀器,总能给人平添太多的镇定,还有安全感。 郭二少手枪内,始终都装着弹夹,只需打开保险就能射击了。 咔嚓一声悦耳的响声,保险被打开,手枪处于了待发状态,郭易行也彻底冷静了下来,横向跨出一步,贴在了套间门后的墙壁上。 厚实的墙壁,才是守护后背最忠实的保护神。 深吸了一口气,郭易行抬起头来时,就看到一个身穿灰色衣服的人,就这么突兀的出现在他视线中。 或者说突兀的是郭易行:这个人,好像已经站在这个地方几百年了,从没有动过,是郭易行忽然出现在了他面前。 这应该是个男人--要想通过体型来辨别男女很简单,因为所有女人都只有两种身材,一种是窈窕的,一种却是水桶型的,可谓是泾渭分明。 无论是哪一种女人,都不会像眼前这个男人,尽管他看起来一点也不魁梧,强壮,可在被人看一眼后,就能感觉到这幅身体内蕴藏着惊人的爆发力。 郭易行之所以说这是个男人,是因为从他脸上看不出男女:他倒是没有蒙面,但脸上却戴着一张面具。 面具的质量很低劣,仿似臭美老娘们在自己脸上化的浓妆,风一吹,粉子就会扑簌簌的掉下来。 再低劣的面具,也能起到让人认不出的效果,甚至连男女都分不清。 “你、你是谁?” 郭易行傻愣愣的盯着这个人,也不知过了多久,才清醒了过来。 他在问出这句话时,全身所有的感官神经也同时复活,绝对是出于本能的,攥着手枪的双手猛地抬起,对着这个人的面孔,就用力扣下了扳机! 如果手枪扳机是塑料的,郭易行肯定能直接扣断。 幸好是钢制,所以在他几乎使出全力扣下扳机时,扳机没有断,如他所愿的发出了一声轻响:咔! 这是手枪撞针撞击子弹的声音。 郭易行既然会玩枪,那么当然知道手枪子弹的秒数,高达数百米。 子弹出膛后,不管眼前这个人多么的装神弄鬼,在这么近的距离,也休想躲开。 他甚至已经提前看到,急速破空的子弹,会在瞬间划出一道眩目的幽蓝弹道,抢在这个人做出任何反应之前,把这张丑陋的脸打烂,血花四溅! 咔--嚓,撞针发出的声音,完全响过,却没有子弹出膛。 子弹呢? 草,子弹呢! 咔嚓,咔嚓! 郭易行接连扣下扳机,撞针不停的在响,却没有子弹出膛。 “你在找子弹吗?” 郭易行疯了般的扣下扳机时,那个人始终静静的看着他,可能是觉得他当前的动作很有沙比的嫌疑,或许是不耐烦看他表演了,慢慢抬起了右手。 白板一样面孔的人,在说话时的声音很轻柔,也很好听,还带着吸引女人的磁性。 幸好郭易行不是女人,所以才没有被他的声音所吸引,看向了他的手。 白板人的手中拿着一个弹夹,拇指稍稍一动时,就会有一粒金色弹头,从里面蹦在木地板上,又弹起来,发出悦耳的咚咚响声。 我的手枪在我的包里,他却拿走了弹夹,在我下属面前。 郭易行下意识的看向了窗前那俩手下。 那俩忠心的保镖,依旧站在窗前,兵马俑--哦,不,是沙比似的站在那儿,一动不动。 盗圣,白展堂。 当这个名字攸地从郭易行脑海中腾起时,他所有的恐惧就像退潮的海水那样,哗的一下全部消散,随后就有了从没有过的疲倦,身子一歪,差点出溜在地上,幸好及时靠在了墙上。 大哥今晚说过了,盗圣是从来不杀人的。 只要死不了,就没啥可怕的不是? 还有就是,郭二少也没做过像丁白康夫妻那样的缺德事,貌似不该遭到那样的悲惨下场。 确定自身安全无忧后,见过世面的郭二少,实在没理由再害怕,哪怕他额头上冒出了冷汗。 只要擦掉,就像擦走恐惧。 啪的一声,郭易行把手枪扔在了地上,看着白板人问道:“盗圣?” 他没有听到自己说话的声音。 刚才极度惊悸下,他的声带失常了。 抬手揉了揉咽喉,郭易行总算是说出了话:“盗圣?” 盗圣的回答,很狂傲:“除了我,你还能想到谁?” 郭易行没觉得他这样说有什么错,这是事实:“小郑--就是我的保镖,他们怎么了?” “你没有看过《武林外传》吗?” 盗圣绝对是个废话很多的人,这时候还跟郭二少谈论电视剧。 “看过。” 郭易行说出这俩字时,恍然醒悟:“啊,你用葵花点穴手点住了他们的穴道?” 武林外传中的盗圣白展堂,会葵花点穴手绝技这事儿,只要看过那部电视剧的人,都知道。 盗圣没说话,应该是傲然笑了下,脸上有粉子扑簌簌落下,极大损伤了他的伟岸形象。 这让看起来有些恼火,抬手摸了摸下巴,好像理胡子那样:“郭二少,你应该知道我今晚来,是做什么的。” 郭易行本能的抬手,看了眼手腕上的那块百达翡丽,说道:“当然是来偷我这块表的。只是--说实话,我有些失望。” 现在他终于相信,夏小韵是有盗圣罩着的了。 要不然,不可能在白天说了,他老人家晚上就现身了。 虽说现身的方式有些吓人,差点把郭二少给吓出心脏病来,但不管怎么说,郭家的目的达到了。 就像白天方圆所说的那样,郭二少来找夏小韵,不是为了给丁白康夫妻讨还公道,甚至不是为了追回那双神秘的绣花鞋,而是来找盗圣的。 盗圣淡然的目光,扫了眼郭易行:“你有什么好失望的?” “我以为,盗圣真像传说中的那样,能在神不知鬼不觉中,就能把我的手表偷走。原来--呵呵。” 郭易行现在彻底放松了下来,呵呵笑起来时还摇着头,不过如此的意思很明显。 “你以为,我会硬抢?” 盗圣也笑了声。 郭易行点了点头:“你除了把我的保镖们点住,硬抢走外,还能有什么办法?” “夏小韵那丫头已经跟我说过了,你要把这块表孝顺给我老人家,我要是硬抢的话,那岂不是很没面子?” 盗圣说着,到背着双手走到了窗前,坐在了椅子上:“我来,是想听听那双绣花鞋的事儿。还有就是,你们如此处心积虑的引我出来,究竟是为什么。” “就算您不问,我也会告诉您的。” 不知不觉间,郭易行用上了敬语。 正如方圆在白天所猜到的那样,夏小韵心中高高在上的郭二少,乃至郭家,在京华可没有这么高的地位--说白了,他们是替人做事的。 到底是谁指派郭家做事,这一点郭易行没必要告诉盗圣,就像委托郭家办事的人,也没把那双绣花鞋的真正秘密,告诉他们那样。 “我只能告诉您,那双绣花鞋大概有四十年的历史,鞋码在标准码的37码左右,大红颜色,鞋面上刺着的花儿,也不是传统绣花鞋所绣的桃花等,而是一种尘世间没有的花。” 郭易行仍旧站在门口,没有坐下。 始终听他讲述的盗圣,问道:“那到底是什么花?” 郭易行沉默片刻,才轻声说道:“彼岸花。” 彼岸花,花开一千年,花落一千年,花叶生生相错,世世永不相见。 彼岸花开开彼岸,奈何桥前可奈何? 彼岸花,开彼岸,只见花,不见叶。 相传,此花只开于黄泉,是黄泉路上唯一的风景。 也是恶魔用来怜惜亡魂的温柔,走向死亡国度的人,就是踏着这凄美的花朵,一步步的走进阴世酆都城。 第85章 :午夜过后的歌声 传说,彼岸花是天上地下,最漂亮的花。 无论是神仙还是恶魔,对死去的亡魂,都有着该有的大度,让他们在死后,才能‘有幸’见识到最美丽的花。 “原来,鞋面上刺着的是彼岸花。” 听完郭易行的话后,盗圣眼神闪烁了下。 郭易行马上就追问道:“怎么,您看到过那双绣花鞋?” “见过。” 盗圣倒是没有否认。 “在哪儿?” 郭易行脱口问出这句话后,才意识到自己问了句废话:这么重要的线索,盗圣怎么会告诉他? 不过让他没想到的是,盗圣回答了他的问题:“可能是在--幻觉中吧?” 这样的回答,跟没说没啥两样。 郭易行有种被耍了的羞怒,眉头本能的皱了一下时,却又接着松开:“有人告诉我说,如果我有幸见到您的话,请您去一个地方。等您到了那个地方,就会知道绣花鞋的全部秘密。” 盗圣淡淡的问:“那个人是谁?” 郭易行摇头:“不是不想说,是因为我也不知道是谁,甚至都不知道那个人是男还是女。” 看出郭易行不是在撒谎后,盗圣也没再纠缠这个问题,只是问:“要去哪儿?” “罗布泊。” 郭易行回答。 “罗布泊?” 盗圣目光再次闪烁了下。 “您老人家,应该是罗布泊是什么地方吧?” 郭易行说话越来越客气,而且还是发自内心的。 这个年过三旬还没有成亲的豪门纨绔,骨子里实际上也很崇拜盗圣这种侠客--当然了,唯有生活极度优越、闲的没事干的,或者生活极度困窘、没处吃饭的这两种人,才会梦想成为侠客的。 “塔克拉玛干沙漠一侧,被人称为地球之耳的罗布泊吧?” 盗圣可能从来都对崇拜自己的人,有足够的耐心,要不然也不会解释这些了:“那地方,也被称为死亡之地,是所有探险家的乐园,曾经有几个著名的探险家,在那地方丧生,或者神秘失踪。” “是的,就是那个罗布泊。” 郭易行点头表示盗圣没说错。 盗圣想了想,才问:“如果我不去呢?” “这就不管我的事了。” 郭易行苦笑了一声:“我就是个传话的,至于您去,还是不去,那是您自己的决定。到现在为止,我的任务已经算是完美收工了。” 盗圣又问:“那么,夏小韵那事呢?” “从此之后,丁白康夫妻这件事,一笔勾销。” 郭易行认真的说:“郭家再也不会为难他们,也包括狼狈逃亡的夏天问。” “很好。郭家做事,还总算有些豪门世家的气度。” 盗圣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上下打量了郭易行几眼,说:“你也算是个人才。表面上轻浮嚣张,实际上很识时务,以后有机会的话,我们或许能有机会合作,做点什么。” 郭易行脸上,腾地浮上狂喜的神色:“真得?” “假的。” 盗圣呵呵轻笑一声,依旧到背着双手走出了套间,就这样堂而皇之的开门,走了出去。 看着客房四敞大开的房门,郭易行默立很久,才长长的松了口气,喃喃的说:“其实,盗圣也不过如此罢了,传说中的神偷神技,也是夸大其词……” 郭易行说着时,抬起了左手,看向了手腕。 然后,他的瞳孔就骤然收缩--那块限量版的百达翡丽,竟然不见了。 明明,他跟盗圣面对面的说话时,俩人从没有接触过,手表怎么会不见了呢? 郭易行放松的神经,再次猛地紧绷起来,耳边再次出现不真实的幻听,仿佛能听到他那块心爱的百达翡丽秒针,在轻盈跳动的声响:咔,咔! 夏小韵戴着的那块女士昆表,秒针在跳动时发出的咔咔微声,在凌晨三点时仿佛扩大了数十倍,那么清晰,清晰到能让方圆在睡梦中都能听到。 单调,而枯燥的声音,在凌晨时分总是给人一种莫名的心烦、甚至恐惧感。 活动了一下被压的酸麻的胳膊,方圆迷迷糊糊中抬起头,惺忪的睡眼睁了下,正要换个姿势继续睡觉时--所有的困意,就像是被电击了一下那样,攸地消失! 一个身穿白色轻纱舞衣的女人,俏生生的站在梳妆台一侧,柔顺的黑色长发垂下,遮住了半截脸,却遮不住她成熟的女性魅力。 门后壁灯发出的微弱光芒,这时候仿佛更黯淡了些,却偏偏能让方圆看清楚眼前这个女人是谁。 陈婉约。 本来该跟夏小韵一起,并排躺在炕上的陈婉约,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竟然悄悄的来到了方圆身边,重新换上了她那身白色轻纱舞衣。 “陈、陈……” 方圆呆呆的望着陈婉约,眼里带着黑夜都遮不住的恐惧。 “老公。” 陈婉约抬手拢了下遮住脸颊的长发,露出了那张妩媚的俏脸,低低呼唤老公的声音,就像是从洪荒年代的荒原传来,穿透时间隧道后很低,却又清晰可闻。 “婉、婉约,你的衣服……” 方圆抬手,指着陈婉约的白色轻纱舞衣,不但声音颤的厉害,手指也在发抖。 “我的舞衣呀?好看么?” 陈婉约柔软的小手,轻轻捉住了方圆的手,软绵绵的身子也靠了过来。 “好看,好看,真好看。” 方圆傻了般的喃喃说着,却下意识的缩手。 陈婉约绝对是那种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可方圆这时候却挣不开她的手,被她牵引着,顺着舞衣的领口,爬上了一座温暖的荒山。 荒山嘛,自然是草木不生,不过山顶差不多会镶嵌着一大块红宝石的。 “老公,我美吗?” 陈婉约眼眸迷离的喃喃说着,左手慢慢解开了舞衣纽扣。 轻纱制成的舞衣无风自动,向两侧分散开来,露出一副傲人的女性身体。 陈婉约的舞衣里面,没有穿任何的衣服。 两座高高的雪山下,是一马平川的平原,再往下来--那双修长的好像牛奶凝固后形成的腿,在小夜灯的光芒下,散发出雪夜才会有的白色光泽。 只是,这副堪称绝对完美躯体所发出的白色光泽,却被她脚下穿着的那双红色绣花鞋,散发出的妖异气息,彻底的遮掩。 绝对该是大红色的鞋面上,绣着无比妖艳的花儿,把那双白腻秀足,衬托的让方圆不敢直视,只能看在鞋面上:彼岸花。 彼岸花,花开一千年,花落一千年,花叶生生相错,世世永不相见。 “小韵,小韵还在。” 当陈婉约抬起修长的左腿,绣花鞋缓缓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慢慢坐在方圆腿上时,他看向了夏小韵。 什么样的恐惧,才是真正的恐惧? 不是看到一个青面獠牙的怪兽扑来,也不是半夜走路看到个无头女鬼,更不是被一群虎狼围起来撕成碎片--而是,一个本该是需要你保护的柔媚女人,却在凌晨时分穿上最让你心悸的绣花鞋,骑在你身上,向你求爱。 陈婉约的身体是那样软,小蛮腰轻轻扭起的风情,就连女人都受不了,好像蛇儿般的舌尖,轻咬着方圆耳垂时的那种感觉,就连僵尸估计也会兴奋的嗷嗷叫起来。 只是这一切对于方圆来说,却是最可怕的恶梦。 陈婉约,更是用语言文字无法形容的魔鬼,仿佛在下一刻,就能把他连皮带骨的吞下去,然后伸出猩红的舌头,在上唇妖娆的舔一下。 “不,不行!” 方圆猛地一咬舌头,剧痛说他彻底清醒,抬手推开了陈婉约。 陈婉约却像是被磁铁吸引那样,攸地又贴在了他身上,搂住他的脖子,两条腿缠在了他腰间,精致的下巴高抬,丝一般的发丝瀑布般的垂下,喃喃的问道:“为什么不行?” “小韵、小韵还在呢!” 方圆费了好大的毅力,才说出了这句话。 “那,我们去客厅,好不好?” 陈婉约说话的声音,就像被蜜泡过那样,喃喃的无比香甜。 “劳拉--在下面客房内。” 方圆又找到了理由。 “放心,她不会醒来的。” 陈婉约轻轻一扭身子,发出了溺水之人那样的喘息。 “可……可我,只想看你跳舞。对,就是看你跳舞,你跳的很棒,我做梦都想再看!” 方圆也像溺水之人,终于抓住了最后一根稻草。 “好呀,老公喜欢看,我就给你跳一辈子。” “那你下来,我们去客厅。” “不嘛,我不,就让老公抱着。” “好、好吧。” 方圆实在找不到拒绝的理由,拉开椅子,一步步的走向卧室门口。 他快要走到门口时,回头看了眼夏小韵。 夏小韵侧身躺在炕上,面对着他,秀气的星眸微微眯着,仿佛还闪着小夜灯的光芒,好像没睡着,正在暗中观察他们那样。 方圆却以为,她应该是睡着了。 最起码,现在什么也不知道,哪怕是还睁着眼,看到什么,也以为是在做梦。 夏小韵的确在做梦:一个身穿白色轻纱舞衣的妖媚女人,树袋熊般的缠在方圆身上,舞衣完全垂落到了地上,姣美的身躯彻底暴露在空气中,那么的白,却比不上她穿着的那双绣花鞋的颜色。 大红色的绣花鞋,看起来是那样的刺眼。 “这个女人是谁?” 夏小韵好像在想这个问题,更想起来走出卧室去看看。 只是无论她怎么努力,也爬不起来,意识反倒是越来越模糊,就在彻底消失之前,却又听到一阵优美的歌声传来:“是谁,送你来到我身边?是那圆圆的明月,明月,是那潺潺的山泉--” 夏小韵听过这首歌,知道只是《西游记》中的一首插曲,歌名叫《天竺少女》,欢快的节奏,尤其是那颇具异域风情的旋律,更是让人流连忘返。 歌声没有伴奏,是清唱的。 在凌晨的黑夜中,这首歌就像慢镜头下盛开的昙花,能让夏小韵彻底感受到了最美丽,只是很奇怪:是谁,在午夜后的客厅内唱歌? 第86章 :夏小韵的苦心 是谁,送你来到我身边?是那圆圆的明月,明月,是那潺潺的山泉-- 早上醒来后,夏小韵耳边好像还回荡着这首《天竺少女》的歌声。 这种莫名其妙的错觉,让她怀疑昨晚听到的歌声,是真实的。 是谁在唱歌? 慢说那时候已经是午夜之后了,没有谁会那个时间段歌唱,就算是有人唱,可也得有那样的姣美歌喉才行呀。 劳拉? 得了吧,她一个外国人,能够把汉语说清楚就已经很不错了,就别提唱歌了。 方圆? 笑话,他要是能唱出那么好听的歌,估计杀猪的声音,就是世界上最动听的声音了。 只能是妈妈陈婉约了。 可在夏小韵的印象中,母亲的懦弱性格,就已经决定无论她做什么都放不开,几年前曾经听她唱过一次,不过声音好像蚊子哼哼还在其次,关键是跑调跑的,很对不起她的娇媚形象。 夏小韵唱歌倒是很好听,有几分专业歌手的风采,可她怎么会半夜爬起来唱歌? 她又没有梦游症。 幻听,绝对是幻听,或者说在做梦--想到这儿时,夏小韵才又蓦然想起,睡梦中好像看到一个穿着白色轻纱舞衣,大红绣花鞋的女人,树袋熊般的缠在方圆身上,走出了卧室。 做梦啦,绝对是做梦啦。 哪儿有那么妖媚的女人缠着方圆? 还那么不要脸的光着身子,穿着刺眼的大红色绣花鞋! 做这个梦,就是因为听郭易行说的那个有关绣花鞋的传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罢了、 难道说,那个不要脸的女人,其实就是绣花鞋的真正主人? 早就死了不知多少年了,娇媚的身躯,也已经化成了一具白骨,却莫名其妙跟夏小韵的心灵想通,这才出现在了她的梦中? 夏小韵越想越头疼,用力甩了下头后,看向了窗口。 初冬早上太阳发出的金灿灿光芒,给夏小韵增加了足够的阳气,那种想到梦中诡异一切的心悸感,荡然无存。 梦境再可怕,再诡异,一旦醒来后,都会变成神马浮云,不足为虑。 能让人犯愁的,永远都是现实中的事。 比方把方圆看成是丈夫的陈婉约,郭易行的要求等等--夏小韵轻轻叹了口气,抬脚下了地时,才发现母亲早就不在了。 方圆也不在,梳妆台上倒是还有一滩恶心的口水,这肯定是方圆那家伙趴在上面睡觉时,才留下来的吧? 做了个可爱的干呕动作后,夏小韵找到纸巾擦干桌子,趿拉着高跟塑料拖鞋,走出了卧室,向客厅内看去。 穿着一身浅色家居服的陈婉约,腰里围着围裙,正端着托盘从厨房内走出来。 透过门窗玻璃,能看到劳拉就站在窗前,脸上带着酷酷的神色,到背着双手看着金色太阳,好像在参悟某种高深内功,又像不屑看正在做广播体操的方某人。 夏小韵承认,小学生做广播体操时,动作虽然不规范,但却很好看,毕竟那是最适合小孩子的。 方圆做操时的动作,倒是很规范,有板有眼的,就是给人一种明显的白痴错觉。 看着那家伙一本正经的做操,夏小韵嘴角浮上一抹轻柔的笑意。 忽然间,她感觉到了内心的真实想法:如果以后每天早上醒来后,就能看到这一幕,那该多好? 当然了,方圆得心甘情愿的给她当继父才行。 虽说那样有些丢人,可这有什么呢,只要母亲幸福就行。 她有这种清晰的幸福感,是因为觉得一个家庭,必须得有个男人才行。 夏小韵虽然恨死了夏天问,但不得不承认:一个完整的家庭,是不能没有男人的,无论这个男人是什么德性。 “小韵,你醒了?” 就在夏小韵盯着外面做操的方圆发呆时,陈婉约看到了她。 “啊,睡过头了。” 夏小韵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快步走到了客厅内,上下打量着陈婉约:“妈,我怎么发现你比以前还要漂亮了呢?” “什么呀,都老太婆了。” 陈婉约秀面上立即浮上一抹淡红,下意识的瞥了眼外面的方圆。 “真得哎,怎么说呢,就像刚被雨水滋润过的花儿那样。” 夏小韵笑嘻嘻的说到这儿时,心中却猛地一揪:吓,昨晚,他们不会真发生那种见不得人的关系了吧? “死丫头,胡说什么呢,敢开妈妈玩笑了?” 陈婉约俏脸更红,抬手在女儿肋下拧了一把:“快去洗漱一下,喊你爸来吃饭。” “哦。” 夏小韵眼角抽了下,转身走进了洗手间。 “二二三四,三二三四。” 方先生在那棵石榴树下,卖力的做着第八遍广播体操时,夏小韵走出了客厅:“唉,那个谁,吃早饭了。” “等我做完这一遍,啥事也不能半途而废不是?” 方圆动作不停,继续弯腰伸手。 夏小韵走过来,看了眼慢慢向别墅门口遛达过去的劳拉,小声问:“昨晚在我睡着后,你都做什么了?” 方圆抬起头:“除了睡觉,还能做什么?” “真得?” “我骗你干啥?” 方圆眨巴了下眼睛,忽然醒悟了过来:“啊,你不会是以为,我跟陈婉约做了对不起老夏的事儿了吧?” “哼,你又不是什么正人君子。” 夏小韵躲开对视的目光,轻哼了一声。 方圆不再做操了,晃着肩膀淡淡的说:“夏小韵,你要是真这样想的话,那就是羞辱我。我方圆虽说有些好色,可就算是憋死,也不会碰那种老娘们的……” “胡说什么呢?” 夏小韵低声喝斥着:“陈婉约,老吗?” “她昨天,就过了四十三岁的生日了吧?” “是。可她的相貌,气质,身材,像四十三的吗?” “咋,夏小韵,看你着急夸你老娘的样子,不会是真想让我给你当干爹吧?” 方圆好像看出了夏小韵心中在想什么,满脸的惊讶。 “放……” 那个不文雅的字眼,夏小韵咽了下去,抬头看着天,低声说:“如果你能答应--最起码,神通快递就有你的一半。以后,你再也不用为吃喝犯愁了。” “我现在犯愁吃喝吗?” 方圆冷笑:“貌似你请我来给你当干爹的那天,我还拒绝了你一百万的支票来着。像我这样视金钱如粪土的真男儿,怎么可能会因为一些粪土,就甘心堕落,成为一个老女人的小白脸?” 夏小韵一呆。 她这才想起,人家方圆好像说的没错。 只是,这家伙说话也太难听了吧,总是一口一个老女人。 陈婉约,很老吗? 夏小韵恨恨瞪了他一眼时,又听他话锋一转:“当然了,如果夏总你对我有爱慕之情的话,我倒是可以考虑一下。” “无耻呢你!” 夏小韵愤愤的骂了一句时,忽然鬼使神差的说:“我要是答应了,你就留下?” 这次,换成方圆发呆了:“啥,你同意?” “你们干嘛呢,还不进来吃饭?” 这时候,陈婉约出现在了客厅门口。 夏小韵赶紧趁机说:“吃饭,吃饭!” 陈婉约做饭的手艺,貌似比林武还要好一些,如果她再年轻二十岁,没有昨晚那些诡异事儿的话,方先生说不定还真会好好考虑下夏小韵的建议。 不过,这个本该很骄傲的女孩子,怎么可能有那种想法呢? 不愧是新时代的脑残代表人物啊。 唉。 方圆心中叹了口气时,却不知道夏小韵也在偷偷打量他跟陈婉约。 夏小韵、劳拉坐在一边,方圆跟陈婉约坐在餐桌另一侧。 陈婉约就像没看到女儿跟劳拉那样,不时温柔的娇笑着,为丈夫夹菜--看那兮兮的样子,恨不得坐在方圆怀里用餐,一点原本的是矜持都没有。 其实,他们两个人还是蛮配的。 夏小韵拿过纸巾擦了擦嘴巴,站起身走出了客厅。 劳拉马上也跟着站了起来。 身为合格的私人保镖,劳拉决不会多说一句话,甚至在吃饭时,都没有看方圆俩人一眼,就像夏小韵的影子,亦步亦趋的跟着她, “咳,我吃饱了。” 方圆推开陈婉约递过来的菜,笑道:“也得去公司看看,说不定今天就得去南方。” 陈婉约的眼神,一下子黯淡了下来,轻声说:“老公,就不能多留几天,或者带我一起去南方么?哪怕是像上次那样,你把我一个人留在酒店里,只要忙完时偶尔去看看我也行呢。” 方圆看着她,沉默了片刻才强笑道:“看看再说吧--咦,谁来了?” 陈婉约下意识的看向门口,就看到别墅铁栅栏门外,一辆黑色商务车缓缓停了下来。 正准备在院子里散散步,就带着方圆一起走的夏小韵,黛眉紧紧的皱了起来。 郭易行从车上走下来时,劳拉已经快步迎了上去。 “我要见夏总。” 郭易行的气色很是不好,眼里还有红丝,一看就是昨晚没消息好。 劳拉还没有说话,夏小韵的声音就从背后传来:“劳拉,请郭二少进来吧。” 对开门的劳拉点头致谢后,郭易行走进了别墅中。 夏小韵看到郭易行,就会有种见到债主那样不自然,却又得硬着头皮打招呼:“郭先生,你昨天不是说,你会在宁耀酒店等一周,等盗圣他老人家去拿走你的百达翡丽吗,怎么今天就又找上门来了?” “夏总。” 郭易行改成夏总的称呼,足够证明他是正视夏小韵了。 夏小韵故作淡然的说:“不敢当。” “夏总,你就别再卖关子了。” 郭易行苦笑道:“今天凌晨,盗圣已经找过我,拿走那块百达翡丽了。” 夏小韵没吭声,甚至连眉梢都没有动一下。 一直观察她反应的郭易行,心中叹了口气:唉,她早就知道了。看来,她跟盗圣的关系,还真不一般。幸好,我跟她之间的误会并不是太大。 郭二少哪里知道,夏小韵没任何反应,不是早就知道这件事了,而是被彻底惊呆了。 第87章 :她是你亲妈吗? 昨天郭易行忽然驾临夏家后,把个夏大小姐吓得小脚丫都在发抖,不知道该怎么解决当前的危险。 反抗这条路是行不通的,毕竟郭家的一条走狗,就能让夏天问甘心连老婆孩子都双手恭送,全然不再一个档次呢。 正所谓急中生智,就在郭易行露出这次来夏家的真实目的后,夏小韵马上就谎称她跟盗圣的关系,非常非常的不一般。 更是用一番崇拜他老人家的表情,让郭易行相信她是由盗圣罩着的。 夏小韵自己却很清楚,她跟盗圣没有一毛钱的关系。 至于盗圣为什么替她惩罚白玉雯等人--谁要是问夏小韵的话,她又去问谁? 可为了让郭易行对自己有所忌惮,所以她只能大吹特吹跟盗圣的关系。 只是让她做梦都没想到的是,不知身在何处的盗圣,竟然在昨晚偷走了郭易行的那块百达翡丽。 夏小韵彻底被惊呆了:怎么会这样? 人在被惊呆到极致时,也能给人一种泰山崩于眼前而不形于色的淡然,就像现在的夏小韵这样。 夏小韵的淡定,让郭易行更加相信她已经知道盗圣去找他的事儿了,暗中大呼侥幸:昨天幸好没有动粗,要不然哥们也会遭到白玉雯那样的厄运。 稍等了片刻,见夏小韵始终一言不发的看着自己,郭易行轻轻叹了口气,微微弯腰低头说道:“夏总,关于夏家跟丁白康夫妻一事,到今天就算彻底了解了。” “是吗?” 夏小韵这才张嘴,看似平淡的问了一句。 “这一点,我可以保证。” 夏小韵的痴呆,被郭易行误会是冷傲了,心中有些不喜,眉头微皱,本能的想发怒,却又忍住了:“夏总,你再见到盗圣他老人家时,麻烦你转告他一声,就说我记住他的话了--抱歉,打搅了,告辞。” 不等夏小韵说什么,郭易行就转身昂首,施施然的扬长而去了。 “夏总,你没事吧?” 郭易行都走很久了,始终没说话的方圆,见夏小韵还呆站在那儿纹丝不动后,有些担心的伸手揪了下她的衣袖。 “啊--我没事,没事。” 夏小韵这才如梦初醒,连连摇头,用力眨巴了下眼睛,喃喃的问:“郭易行,真走了?” 站在铁栅栏门口的劳拉,向外看了眼:“夏总,他们真得走了。” “真走了,好。走了好,走了好。” 失魂落魄般的,夏小韵转身木然的走进了客厅。 方圆有些不放心她,跟了进去。 他刚把客厅门关上,夏小韵忽然尖叫一声,猛地转身抱住了他。 “夏总,你这是……” 方圆吓了一跳。 “啊,啊!” 夏小韵紧闭着眼睛,高声尖叫着,抱着方圆又蹦又跳,状若疯狂。 “小韵,你怎么了?” 正在厨房内收拾的陈婉约,听到夏小韵的尖叫声后,急匆匆的跑了过来,想去拉她,却又不敢,只是满脸担忧的看向方圆。 “她没事,高兴的。” 方圆盯着陈婉约的眼睛,淡淡的说:“刚才郭易行告诉她,说前债一笔勾销了。” “前债一笔勾销?” 陈婉约脸上浮上茫然的神色,喃喃问道:“什么前债?小韵欠郭二少钱么?” 方圆忽然也想发疯。 因为他能从陈婉约的眼眸里,看出她当前不是在演戏,是真得茫然。 好像,她就是那个性格懦弱的夏夫人,凌晨时那个穿着红绣鞋的陈婉约,只是个不存在的鬼魅。 一个女人,能把演技淬炼到这种炉火纯青的地步,却没有去当演员,实在是演艺界的一大损失。 方圆真得很想拆穿陈婉约,找到那双绣花鞋。 可他不敢随意拆穿这一切,最起码在没有搞清楚陈婉约到底是什么人时,只能跟着装傻卖呆,要不然夏小韵绝对会有危险。 虽说方先生应该不会在意夏小韵的安危,不过要是因为他的不冷静,让这么水灵灵的小妞儿遭到伤害,他还是有些不忍的。 装。 无论怎么样,方圆都得像陈婉约那样,在人前装下去。 其实,这就像是在玩游戏。 一个很好玩的游戏。 “哈,哈哈--呜,呜呜!” 抱着方圆又蹦又跳的夏小韵,忽然狂笑几声,随即放声大哭起来。 泪水哗哗的。 “小韵,小韵,你怎么了?” 看到女儿又哭又笑后,陈婉约更加慌张,举着两只手不知道该怎么办。 “别担心,她只是太高兴了。” 方圆摇了摇头说:“她最近压力特别大,现在终于放下重担了,能够大哭一场对于她来说,是好事。” 方圆说的没错,自从夏天问卷款潜逃后,夏小韵的神经就一直紧绷着,哪怕是跟宁耀集团合作之后,但京华郭家就像一座大山那样,死死压在她身上,让她喘不过气来,随时都能把她压死。 现在好了。 她亲耳听到郭易行说,前账一笔勾销,漫天的阴霾忽地散去,也让她心底深处的恐惧、愤怒等负面情绪,就像决堤的洪水那样,化作泪水喷薄而出。 尽情的释放心中的压力,这对她的确是好事。 哪怕白玉雯让陈婉约精神崩溃。 可这件事相比起郭家更加残酷的报复来说,貌似就不值一提了。 听‘丈夫’说女儿疯了似的大笑大哭是好事后,陈婉约不敢再说什么,只是站在那儿默默的流泪。 方圆忍不住的说:“我觉得,你最好先回房间……放心,我会照顾好她的。” “好,我回房。” 陈婉约抬手擦了擦泪水后,转身走向了楼梯那边。 目送陈婉约窈窕的背影被房门隔断,方圆保持着抬头的动作,久久都没有动一下,直到夏小韵终于止住哭声后。 “感觉好些了吧?” 方圆低头,抬手轻轻拍打着她的后背。 “好、好多了。” 夏小韵声音沙哑的说着,这才发现自己紧紧抱着方圆,身子一颤,慌忙推开他,接连后退了几步。 “对不起啊--弄脏你衣服了。” 夏小韵抬起头来时,才想到刚才是抱着人家大哭来着,现在就把人家推开,貌似很有过河拆桥的嫌疑,连忙低声道歉。 方圆笑了:“嘿,没事的,大不了你再给我买身新的就欧克了。” “好,想要什么牌子的,西装还是休闲装?” 心情大爽的夏小韵,这时候当然不介意被敲竹杠了,眼眸中含着泪花笑了笑时,让方圆想到了一个成语:梨花带雨。 “你现在的样子,真好看。” 由衷的发了个赞叹后,方圆才意识说错话了,连忙干咳了一声:“咳,那个啥,衣服上也就是被你抹上鼻涕了,浆洗一下就行了,让你破费多不好意思啊?实在过意不去的话,就马马虎虎给个几千块吧。” “死样,财迷鬼!” 夏小韵笑着骂了他一声,转身急匆匆的走进了洗手间。 她要好好洗一下,就像洗掉所有的晦气那样。 可方圆却知道,夏小韵的晦气,并没有随着郭易行的离开而离开,真正的晦气其实就在她身边。 那个陈婉约,她究竟是什么来历? 为什么能够笃定,我为了夏小韵的安全,不敢轻易拆穿她的鬼把戏? 方圆双手抄在裤子口袋中,在院子里随意转着圈,走到石榴树下时,脚步停住,脑海中忽然蹦出了个想法:陈婉约,真是夏小韵的亲生母亲吗? 足有一年七个月了,迫于来自某个小妖精的强大压力,方先生那方面的生活,都是靠左手来维持--但这并不代表着他不理解女人的身体。 相反,方先生在遇到花小妖之前,要比世界上绝大多数男人都了解女人的身体,各种肤色,各个行业的。 这方面丰富的临床经验,让方圆总结出来了一个道理:不管多么会保养的女人,在生过孩子后,肚皮上都会留下妊娠纹的痕迹。 就像被墨水染过的白布,无论怎么清洗,纤维内也会有黑的颜色那样。 或许有的女人,能通过健身锻炼,来消除妊娠纹,让肚皮的光滑程度,看起来跟没生孩子之前一模一样的,但决不会逃过方先生那双如炬慧眼。 凌晨,陈婉约好像树袋熊那样挂在方圆身上,身子后仰白色轻纱舞衣垂下时,他只要一低头,就能看到她的小腹。 陈婉约的小腹,光滑结实有弹性,没有丁点妊娠纹的痕迹。 不过,当时方圆还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因为他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那双绣花鞋上了。 此时在驴子拉磨般的转圈时,他才忽然想到了这个问题。 陈婉约没有生过孩子。 方圆盯着脚下的花砖,脑子里一遍遍回放着陈婉约的身体,根据自己丰富的经验,基本确定了这个事实。 可夏小韵--又是谁的女儿? 这样推断下来的话,那么陈婉约的年龄也不真实了。 那个女人,到底是什么人? 为什么,她会有那双绣花鞋? 又是为什么,她总是给我看? 难道说,她知道了我的秘密? 不像。 她如果知道我是谁的话,就不会玩的这样尽兴了。 她,真得是在玩? 这一连串的问题,就像一团麻绳那样缠绕在一起,让方圆脑子里乱哄哄的,没有个头绪。 但有一点却非常的清晰,或者说是非常的刺眼:绣花鞋。 就是那双绣花鞋。 方圆现在基本能肯定,郭易行跟陈婉约之间,不存在任何交集。 换句话说就是,郭易行也好,托付郭易行来唐王找盗圣的某个大人物也罢,他们都不知道陈婉约拥有一双绣了彼岸花的绣花鞋。 本来,方圆也不该跟这双绣花鞋有啥关系,但郭易行前来唐王的真实目的,以及陈婉约再三显摆那双绣花鞋,就不能不让他注意了。 “喂,发呆想什么呢你?” 就在方圆盯着花砖想的出神时,夏小韵清脆的声音从耳边响起,吓了他一跳,脱口说道:“啊,我在想,陈婉约是你的亲妈吗?” 第88章 :留下来帮我 “你、你胡说什么,你有病呀你?” 听方圆问出这个问题后,刚才还巧笑嫣然的夏小韵,立马黛眉仰起,怒目金刚状,抬手就掐住了他胳膊,狠狠来了一下。 质问某位美女的妖媚老妈的真实性,这绝对是很没礼貌,也很该受到惩罚的事儿。 幸好夏总得脱大难后,心情无比的好,这才只是小小惩罚了他一下。 如果是放在平时,估计夏总肯定会喊劳拉,把这家伙的舌头拔出来,看他以后还能不能胡说八道。 方圆话刚出口,就知道自己理亏了,赶紧赔着笑的低声道歉。 “哼,也就是我大人大量,不跟你这种小人一般见识罢了。” 夏小韵回头看了眼客厅,这才冷哼一声松开了他。 “多谢夏总大人大量,小的是感激不尽……” “先慢点拍马,我还没有说完呢。死罪可免,但活罪难绕,鉴于为了惩罚你羞辱我的卑劣言辞,我决定扣罚你昨天被雇佣的佣金。” “靠,不会吧?” 方圆急了:“一句话,就值一万块钱?” “这还是打折呢,不服气,可以去法院告我啊。” 夏小韵才不搭理方圆,拎着小包扭着小身段,踩着细高跟鹿皮小马靴,嘎巴嘎巴的走向别墅门口:“刚才我跟我妈说了,你要跟我去公司--等晚上回家,我会告诉她,说你有急事去南方了。” 方圆回头看去,就看到二楼卧室窗口,换上一件白衬衣的陈婉约,正笑吟吟的跟他挥手告别。 方圆强笑了下,也摆手。 因为嘴贱问了个不该问的问题,一万块钱就这样没了,让谁谁也不会开心的,所以一路上,坐在副驾驶上的方圆都冷着个脸,默不作声。 车子停在了神通快递总部的大厅门前,劳拉开门下车,替夏小韵打开了后车门。 方圆正要下车,夏小韵忽然问道:“你要去哪儿?” “回家,还能去哪儿?” 方圆懒洋洋的回了一句。 “别走了。” 夏小韵犹豫了下,才低声说出这句话。 “别走?干啥,还想让我去给你当干……” 方圆撇了撇嘴时,夏小韵忽然低声说:“方圆,谢谢你。” 夏小韵这时候的样子,很郑重,很认真,决不是在开玩笑。 这倒是让方先生有些不好意思了,讪笑一声:“谢我啥呀,我也没做什么不是?” “如果没有你的话,我不知道还能不能熬到今天。” 夏小韵说着,从小包内拿出一张支票,递了过去。 “啥呀?” 方圆接过来一看,笑了:“嚯嚯,太阳可真是从西边出来了,两百万,夏总,你这次可是大放血了--这好像也太丰厚了些,我受之有愧呀。” 以往方先生说受之有愧时,基本都会把东西揣进口袋。 这次太阳从西边出来了,他又把支票还给了夏小韵。 夏小韵黛眉微微一皱,不悦的问道:“什么意思,嫌少?” “不是嫌少,是嫌多,太多了。” 方圆淡淡的说:“夏总,你可能还不了解我这个人的处事原则。该我的,哪怕是161块五,就算是打破脑袋,我也得要回来。不该是我的,哪怕是一千万,我也不会要的。说实话,这些天我并没有帮你什么,你能获得盗圣的青睐,援手,那是你自己的造化,跟我没关系的。所以,我不能接受。” 夏小韵没说话,只是静静的看着方圆。 方圆被她看的有些发毛,抬手挠了挠后脑勺:“咋,是不是这才发现哥,原来不是一般人呀?” “你的确不是一般人。” 夏小韵笑了下,拿回了支票:“好吧,你既然不要,那我也不勉强了。” “其实,你要是再勉强一些,说不定我就答应了。” 方圆恋恋不舍的看着夏小韵,把支票放在了小包内。 “你、你真得让我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夏小韵被方先生的表现,给搞得有些哭笑不得。 “嘿嘿,哥就是一个让人琢磨不透的人,像雾像雨又像风,高深莫测的一塌糊涂。” 方先生打了个哈哈,抬脚下了车。 夏小韵跟着走了下来:“别走,我还有话要跟你说呢。” “啥,快说。” “跟我去办公室吧,别拒绝,要不然你会后悔的。” 夏小韵迈步走上台阶,冲老远就对她弯腰行礼的礼仪小姐点了点头。 前些日子,夏天问卷款潜逃、神通快递举步维艰要倒毙的消息传出来后,在总部引起了极大的恶劣影响,一些有门路的中高层,立即跳槽。 那些没门路的,也整天惶惶不安的,再也没有心思工作了,总体业绩急速下降,甚至还引起了本城媒体的关注。 可就在跳槽人庆幸抢在神通快递彻底倒毙之前拿到薪水、剩余人四处找门路时,明明已经走上绝路尽头的夏小韵,竟然跟宁耀集团合作,三千万美金的注入,对于一家快递公司来说,绝对是惊天大逆转。 员工们这才发现,他们这位年轻漂亮的女总裁,原来是这样的不简单。 跳槽之人后悔万分,没走的万分庆幸之余,也开始对夏小韵有了发自心底的敬畏,让她在公司的威信,上升到了一个无以为继的高度。 所以不但迎宾小姐老远就弯腰行礼,那些中高层更是拿出最尊敬的态度,让夏小韵享受到了以前不曾享受过的高高在上。 “你留下,给我继续当助理。” 刚把小包放在办公桌上,夏小韵就对坐在沙发上的方圆,开门见山的说道:“这次,我是认真的。如果你对这职务还不满意的话,那你就当副总,神通快递的二号人物。” 刚要掏烟的方圆,望着夏小韵愣了片刻,确定人家不是在开玩笑后,才苦笑一声:“呵,让我当副总?还是免了吧,我自己知道我有多大本事。” “那你就继续当你的助理。” 夏小韵也勉强,说道:“不过福利待遇会跟副总看齐--这一点,我会跟你签订正式合约。” 方圆想了想,问道:“夏总,为什么非要我留下来帮你?” “你是除楠楠之外,唯一让我信任的人。这只是一点。” 夏小韵靠在办公桌上,看着他:“还有就是,我仔细想过了,自从认识你之后,虽说你着实让我生了几次气,但你也给我带来了好运。” “我给你带来了好运?” 方圆砸吧了嘴巴,得意的说:“嗯,仔细一想啊,还真是这么回事。看来,我就你的幸运星了。” “你能留下吗?” 夏小韵双眸中带有明显的期盼神色:“我不喜欢失望的感觉。” “唉,你都这样说了,我怎么好意思的让你失望?” 方圆叹了口气,很无奈的样子。 他当然不在乎夏小韵会不会失望,他答应留下,那是因为夏家的事,引起了他极强的兴趣,毕竟这些事貌似跟他有关。 “你最让人讨厌的地方,就是明明占了便宜,还总是拿捏出吃大亏的嘴脸。” 见方圆终于答应留下来后,夏小韵眼眸里攸地浮上喜悦,却偏偏撇嘴做出了鄙视的动作,这才走回办公室后面坐了下来。 其实夏小韵也不知道为什么,就非得留下方圆。 什么幸运星啥的,都是借口,她就是觉得:早上抱着这个家伙放声大哭时,就像最无助的孩子,终于找到了能依靠的靠山。 这种感觉很奇妙,说不出,却能清晰感受到。 “夏总,这段时间,你公司内走的高层不少吧?” 方圆点上一颗烟,看似随意的问了一句。 夏小韵眼皮子都没抬,淡淡的回答:“夫妻还本是同林鸟,大难来时各自飞呢。眼看神通快递就要垮台了,人家走人也是很正常的。不过这也没什么,毕竟当前社会,最不缺的就是能办事的人了。” 方圆正要再说什么时,有人敲响了办公室的房门。 几个高层,前来汇报工作。 方圆不方便再坐在这儿,跟人家点头打了个招呼后,回自己办公室去了。 他的办公室内,还保持着他离开时的原样,甚至连烟灰缸内的烟头,都还在,貌似夏小韵能掐会算似的,知道有一天他还能回来。 “今天,我胡汉三又回来了。” 方圆刺啦一声拉开窗帘,对着太阳做了几个扩胸动作后,走回到沙发前躺了下来。 昨晚,他几乎没怎么睡觉,还真是困了。 刚躺下没几分钟,就沉沉的睡了过去。 帮、帮帮,也不知道睡了多久,方助理被敲门声惊醒,翻身坐起打了个哈欠,懒洋洋的说:“进来。” 进来的人是夏小韵,可能嗅到了趁机好多天的烟头味道,黛眉微微一皱,转身走了出去:“方助理,跟我来。” “干啥?我有些困。” 方圆不情不愿的站了起来。 “出去会客,顺便吃午餐。” “吓,晌午了?” 方圆看了眼手机,这才发现快十二点了:“等等啊,我稍微梳妆打扮一下。” 夏小韵昨天时,就跟史密斯约好今天中午见面了:今天,要正式签订合作合同(具体业务问题)。 方圆既然是夏总的助理,带他去也是很正常的。 车子行驶中,夏小韵拿着业务合同,一再确定没有任何错误后,才抬起头来跟方圆说话:“今天要正式签约了,到时候,你可别乱说话。” “嗯,嗯。” 方圆看着车窗外,随口答应着时,忽然说道:“停车!” 正常驾车的劳拉,闻言愣了下,却没停车。 夏小韵说话了:“停车--方圆,什么事?” 她这才把车子缓缓停在了路边。 方圆没说话,也没下车,却落下了车窗玻璃,向路边看去。 顺着他的眼神,夏小韵也看向了外面,就看到三个人就站在不远的地方。 两个男人,一个是大腹便便,一个跟方圆差不多大。 还有一个长相还算可以的年轻女孩子,浓妆艳抹的。 年轻人连说带比划的,神情很是激动,她却只是不住的冷笑,不屑一顾的样子。 第89章 :少爷,请上车 “佳佳,你不能这样对我,这对我来说太不公平了!” 韩斌脸色涨红,就像喝了一斤高度白酒那样,说话时嘴唇都在打哆嗦,伸手牵起了她的手。 叫佳佳的女孩子,猛地挣开了他,尖声叫道:“别对我动手动脚的,有什么不公平呀?不就是处不下去了要分手嘛,这跟公平不公平,有什么牵扯?” “佳佳。” 韩斌狠狠咬了下嘴唇,颤声说:“你该知道,我是真得爱你,我能给你我所有的一切!你怎么可以这样,就因为他比我有钱,你就要离开我……” “不要再说了,我不想听!” 佳佳伸手挽住中年男人的胳膊,冲他甜甜的笑了下,再看向韩斌时,笑容已经被绝情所代替:“他就是比你有钱,他可以给我想要的东西。你呢?韩斌,就算你把你的所有都给我,可每个月三千块钱的薪水,能做什么啊?更何况,你又被公司扫地出门了!” 拍了拍自己挎着的小包,佳佳嗤笑一声:“知道这个包多少钱不?三万六啊,你不吃不喝的也得挣一年啊。哼哼,总是跟我说,要给我做梦都想不到的好日子……” 说到这儿后,佳佳可能也想到了跟韩斌相处时的好处了,语气稍稍温柔了些:“韩斌,你是优秀的俊才青年,我就是个唯利是图的平凡女人。我不怕你笑话我,为了追求生活高度,去嫁给比我大二十岁的男人。” “我会好好对你,不会辜负你的。” 中年男人很配合的拍了拍她肩膀,看向韩斌时,鼻孔又扬了起来。 他不介意佳佳把话说的这样透彻,势力。 实际上,他就是欣赏佳佳的‘率真’,所以才能用金钱把她俘虏了。 至于被撬了墙角的韩斌,会有多么的痛苦,他才不会去多想:这个世界是现实的,包括所谓的爱情,也是用金钱买来的。韩斌既然没有本事,那么凭什么能留下佳佳? “你会找到属于你的公主,祝福你,韩斌。” 佳佳松开中年男人,走到韩斌面前轻轻拥抱了下他,算是最后的告别吧。 韩斌呆若木鸡似的,没有丁点反应。 “走吧。” 佳佳用一个拥抱偿还了韩斌的挚爱后,浑身轻松,重新挽起男人的胳膊,正要走时,却看到一辆白色宝马叉7,缓缓停在了面前。 顿时,佳佳的眼神中就爆发出狂热。 香车,是所有男人的追求,其实它又何尝不是女人的挚爱? 尤其是像佳佳这种真势力的女人,当然不止一次的幻想,有一天能开上这辆车。 严格的说起来,宝马叉7相比起劳斯莱斯、兰博基尼法拉利等车来,好像算不上真正的豪车,不过两百多万的价格,也足够让这座城市绝大部分人,一辈子都挣不到了。 要不然的话,佳佳也不会被开一辆帕萨特的中年男人给俘虏了。 中年男人也看向了宝马车,下意识的后退了一步:碰到更有钱的人,有钱人总能在第一时间,向对方表达出应有的尊重。 车门打开,一个身穿白色套裙,黑色丝袜,棕色细高跟鹿皮小短靴的都市白领丽人,从上面款款的走了下来。 被两个男人争夺的佳佳,刚才还觉得自己跟女王似的。 等这位丽人出现后,她马上就蜕变成叫花子那样了:没办法,暂且不提自身容颜,单单夏小韵长年处于优越环境下养成的优雅、自信气质,就不是她佳佳能比的。 在佳佳自惭形秽的默默注视下,夏小韵扭着小身段,走到了深陷痛苦茫然中的韩斌面前,微微弯腰轻启朱唇,莺声燕语的说:“少爷,韩董事长让我来接您回家,您在外面游戏人间的时间,也太长了。” “啊,啥?” 本来就茫然的韩斌,此时彻底傻掉。 “少爷,有些女人,不值得您这样伤心的。” 夏小韵扫了眼嘴巴能塞进鸭蛋似的佳佳,牵起韩斌的手,转身走向了车子。 彻底傻掉的韩斌,这时候就像牵线木偶那样,等夏小韵給他打开车门,抬手示意他上车后,乖乖的钻进了车子里。 砰的一声轻轻关上车门后,夏小韵这才冲佳佳笑了下,说道:“佳佳是吧?非常感谢你能主动离开我家少爷。你可能不知道,我们董事长是真反对他跟你来往的,只是拗不过少爷,只能任由他胡闹。现在好了,说起来,我们都得感谢你呢。” 撂下这番话后,夏小韵柔柔的笑着,仪态万千的上了车,启动。 车子驶出几十米后,她就从后视镜内看到,佳佳已经摔开了中年男人的手,正快步追向车子,边追还边喊着什么。 “唉,那个家伙说的真对,只是这样做是不是有些缺德呢?” 夏小韵轻轻叹了口气,扭头看向韩斌时,后者还在发呆,连佳佳打来的电话都听不到。 直到车子缓缓停在宁耀酒店的大厅门前时,韩斌才如梦初醒:“啊,小、小姐,您是不是搞错了?我可不是韩董事长的……” 夏小韵打断他的话:“没搞错,是那个家伙让我这样做得。哼,利用老板来抬高朋友身价,简直是太过分了,非得扣他薪水不可。” 夏小韵叨叨了些什么,韩斌没有听清楚,他看到了方圆。 跟劳拉乘坐出租车来到这边的方圆,给韩斌打开了车门,笑道:“哥们,下车呗,不会被那个女人给刺激的连下车都不会了吧?” “小宁,你怎么会在这儿?” 被方圆一把扯下车的韩斌,用力摇着脑袋,实在搞不清咋回事。 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看到自己发小后,他失恋的痛苦、做梦般的茫然,被来自兄弟眼神中的真挚关怀,给冲淡了不少。 “等会儿再说,先给你介绍一下这位们美丽的女士。” 方圆看向了夏小韵,说道:“这位是神通快递的总裁,夏小韵夏总,也是我的、的老板。” 神通快递是本城企业,韩斌当然知道,更知道其副总裁夏小韵,是本城十大杰出青年之一。 从方圆的介绍中,韩斌能听出他现在神通快递工作了。 只是就算他想破脑袋的去想,也想不出夏小韵这个老板,怎么会听从方圆的话,去演那场戏,帮他打击佳佳? 当然了,韩斌还算是有些见识的,清醒过来后,也知道现在不是琢磨这些事的时候,赶紧对夏小韵微微弯腰问好:“夏总,您好。” 他没敢伸手:他只是个失业的打工仔,对方是亿万身价的总裁,又是漂亮的让他不敢仰视,肯定会有自卑感的。 “夏总,这是我唯一的兄弟,也是发小韩斌。” 方圆又给夏小韵介绍韩斌。 可能是刚才玩游戏玩的比较开心,又或者某人在夏总心中还算有些地位,夏小韵竟然主动伸出白嫩小手:“你好。” 韩斌连忙伸手,刚伸出一半,却又缩回来在衣服上擦了下,才跟夏小韵轻轻搭了下,就缩了回来。 从韩斌紧张而恭敬的态度中,在商场上有着一定眼光的夏小韵,能看出他是个相当谨慎,却又心思慎密的人。 “你的发小,可比你强多了,是不是啊,小宁?” 心情大好的夏小韵,嫣然一笑。 “小宁,也是你叫的?” 方先生有些不满,但看在还对人家有所求的面子上,也就不追究了:“夏总,我是这样想的,斌子吧,是我铁子,更是个工作能力很强的人--咳,那个啥,我就直接说了,同不同意的都在你。你看他,能不能去神通快递当个副总啥的?反正那边有太多的高位缺席。” 吓,让我去神通快递当副总? 小宁哪儿来这么大的信心? 这不是让人看笑话吗? 韩斌一听方圆这样说后,心里立马慌了,张嘴正要说什么时,却见夏小韵黛眉微微皱了下,随即舒展开来,轻笑道:“既然方助理这样推荐你,那我可以给你个机会。” 呼! 还不错,这脑残没有当着斌子面拒绝我,要不然我可就丢大人了。 心中松了口气的方圆,赶紧给韩斌使眼色:“你还愣着干啥啊,还不赶紧谢谢夏总的慧眼识英雄?” 再次彻底懵掉的韩斌,下意识的给夏小韵弯腰致谢,脑子里轰轰的叫:小宁的一句话,哥们就成神通快递的副总了?草,这个梦也太真实了吧?赶紧醒来吧,我真受不了! 韩斌再次清醒过来时,已经来到了宁耀酒店的某个包厢内,夏小韵正在向一个高鼻子外国佬,介绍:“这位呢,是我们神通快递的副总,韩斌--韩副总,这是宁耀酒店的总经理,史密斯先生,也是我们公司的合作伙伴。” “哥们,冷静些,能不能干副总,就看你今天的表现了。” 方圆偷偷拽了下韩斌的衣袖,同时又给史密斯使了个眼色。 史密斯能够被宁耀集团任命唐王分店的总经理,察言观色的领悟能力,那自然是相当出色的,从方圆这个隐蔽的眼神中,就立即看出了什么,马上热情的主动伸出手:“韩副总,您好。” 韩斌虽然不知道咋回事,可最起码的素质反应还是有的,立即跟史密斯握住手,亲热的摇晃了几下,用英语问好:“史密斯先生,非常高兴能认识您,希望我们在以后能够合作愉快!” 没想到这家伙还能说一口流利的英语,看来好像有点真本事呢。 夏小韵当然很明白韩斌此时不再状态,能够有这样的表现,就已经很不错了。 简单寒暄完毕后,大家按照主次先后落座。 史密斯在华夏呆的时间久了,也知道国人习惯在酒桌上做出重大决定的习惯,所以丝毫不介意夏小韵提起合作事宜。 借着他们谈话时,方圆也在小声问韩斌,是什么时候回来唐王的,怎么没有早点通知他。 “说起来,一言难尽。” 韩斌苦笑了下:“等会再说。” 第90章 :捡到宝了 在酒宴上定下调子,宴席结束后,大家稍事休息,约定下午两点正式签约,这种流程是方圆最喜欢的了。 又是在宁耀酒店,自然不缺少休息的客房了。 恭送夏总步伐优雅的去了客房后,方圆韩斌这才跑一个屋子里闲谈起来。 韩斌很想知道方圆怎么会这么大面子,能左右夏小韵的决定,让他轻易当上了副总。 方圆却让他先说说,跟那个佳佳是咋回事--八卦消息,可不是只对女人有吸引力。 就像韩斌所说的那样,一言难尽。 佳佳是韩斌的同事,早就认识两年多了,不过一直没有告诉方圆,只想努力工作,挣钱,能给爱慕虚荣的女友提供更好的条件,这也是他为什么频频出差去外地的原因。 两个月前,韩斌去外地出差时,佳佳就跟某个小老板勾搭上了。 正所谓屋漏偏逢连夜雨,不知道女友变心的韩斌,在外地勤奋工作,不但没有获得领导的赏识,反而被当作了背黑锅的最佳人选--那次事故还没有发生前,韩斌就已经看出了存在着隐患,就建议领导提早解决。 没有哪一个领导,喜欢被属下当面指出自己犯了错。 等事故发生后,韩斌又在私下里跟同事说,他早就提醒过某领导来着。 这句话传进领导耳朵里后,领导要是不羞恼成怒、不想方设法让他背黑锅才怪:你不是挺能耐吗?那好吧,看你怎么过这个难关。 韩斌没有爬过难关,还在南方呢,就被老板给解除合同了。 等他很沮丧的回来,希望能获得佳佳的安慰时,人家却送给他一顶绿色鲜艳的帽子。 “我这才知道,有些事是不能出头的,教训啊。” 简单讲述完自己的悲惨遭遇后,韩斌晒笑了声,满脸的落寞。 给韩斌满了下水,方圆毫不在意的说:“咋,灰心了?其实我觉得这是好事啊,那样的女人不适合你的。再说了,你要是不被解职,你能成为副总?” 正要喝水的韩斌,眼神猛地亮了下。 看着他的方圆继续说:“还有啊,在新的工作岗位,你必须得保持你直率的性格,唯有这样,才能避免没必要的损失。放心,我敢跟你担保,你越是认真,夏总就越是欣赏你。” “哎,对了,你还没有告诉我,你怎么会成为助理,夏总干嘛会买你面子呢。” 韩斌这才想到,还没搞清楚方圆跟夏小韵的关系。 方圆神秘的一笑:“哥们,你这么聪明,还看不出来啊?” “我该看出来吗?” 韩斌愣了下,随即恍然大悟,抬手重重拍了下方圆的肩膀:“好小子,我还真没看得出,你竟然追上了美女总裁!怪不得啊,当初我介绍你去我们公司,你不去,非得去干快递员呢,原来你早就瞄准人家了!了不起,了不起,你还真成功了。” 男人对于某些事的领悟能力,那是相当强悍的。 就像方圆只反问了一句,韩斌马上就自动想到了最合适的全过程。 不跟他说实话,倒不是方圆故意瞒着他,那是因为不想韩斌掺和进某些事里:哪有故意坑害发小的啊,要遭雷劈的。 误导完韩斌后,方圆很快就谈起了正事:那就是韩斌当了副总后,该做些什么。 听方圆滔滔不绝的说他那些设想,韩斌心中越来越吃惊。 他真没想到,自己兄弟在快递业上的认识,会有这么深的心得,竟然把一个本来很平凡的职业,提到了一个他不敢想象的高度上。 “好了,哥们,距离正式会谈还有些时间,你好好休息下,充分理解我说的这些,争取在会谈上,给史密斯、夏脑、夏总一个惊艳的错觉,那样你的副总位子,就做稳了。至于我咋知道这些,你就别管了。总之,哥们不会害你。” 放下茶杯,方圆在韩斌肩膀上拍了拍,走了。 他得去找史密斯,把自己的某些想法说说。 史密斯好像早就料到方总会来,一直在等。 “别客气了,随便坐。” 方圆婉拒了史密斯让他坐在办公桌后面的敬意,随便坐在了沙发上:“史密斯,我想听听你近段时间内,是怎么考虑跟神通快递合作的,比方主要开展哪些业务。” 史密斯为了取得大老板的看重,这些天可没有少了解快递行业,马上就侃侃而谈起了自己的想法。 在史密斯先生来看,快递行业嘛,自然是给人运东西的。 跟神通快递合作后,充其量也就是把业务做到海外,目标也就是放在汽车、电子、机械跟日常用品上。 方圆一直静静的听着,没说话,偶尔会点一下脑袋,大老板的嘴脸拿捏的很到位。 详细说出自己的心得后,史密斯最后才说:“方总,不过我觉得,我们投进快递业的这三千万美金,所产生的利润,远远不如酒店业。毕竟,快递业的价格太透明。尤其是国际市场,更是竞争惨烈。” 方圆笑了:“呵呵,史密斯,那只是你的常规想法。” 史密斯眉梢微微皱了下:“方总,我这样想,难道错了吗?” 外国人最大的优点,就是在工作时,决不会因为对方是大老板,就放弃自己的想法,哪怕是被弃之不用,也会说保留意见等废话,来表明自己的立场。 “你的想法没有错。” 方圆端起咖啡,抿了口说:“只是想的还不够全面,在快递物种这一块。” “怎么才算全面?” 史密斯不解的说:“我已经把能适合快递的所有物种,基本都考虑到了。” “我没有听到原油、矿产等能源的运输。” 方圆淡淡的说。 史密斯愣了:“能源运输?方总,能源运输,是有专门的国际物流集团,甚至船王等……” 方圆抬手,打断了史密斯的话:“他们能做的,我们为什么就不能做?物流,说起来,也是快递业,只是占据本钱大一些罢了。” 不等史密斯说什么,方圆又问:“史密斯,你说,当今世界上,什么生意最挣钱呢?我说的生意,是跟快递,物流有关的。” 史密斯茫然了片刻,碧蓝色的眼睛猛地一亮,颤声说:“走、走私军火!” “哈。” 方圆哈的一声笑,转移了话题:“那个啥,神通快递的韩副总,是我兄弟,等正式谈判开始后,我希望你能提出国际快递的业务问题,他就会回答--那样,可以提升他在夏总心中的地位。至于到时候能不能做到我所希望的那些事,我会运作的。” “好好干,我希望有一天,你能成为我最得力的助手之一。” 就像勉励下属的领导那样,方圆临走前,给了史密斯一个鼓励的目光。 “上帝,难道我出人头地的机会,终于来临了吗?” 史密斯走进正式签约的小会议室后,心里还在叨叨着这句话,下意识的看向了他的大老板。 方圆早就跟韩斌一起,分别坐在夏小韵的左右两侧,满脸都是忠心耿耿的狗腿样子。 签约前的正式谈判,一直都按照方圆所想的那样,顺利进行。 就在夏小韵以为终于要收割成熟时,史密斯忽然问道:“夏总,我有个很重要的问题,想听一下您的意见。” 夏小韵目光一闪,含笑点头:“史密斯先生,请说。” 就像方圆怎么问他那样,史密斯抛出了那个问题。 同样,比史密斯更加了解快递业的夏小韵,没有丝毫的犹豫,就把自己想到的那些说了出来。 立志要给方老板当忠心走狗的史密斯先生,稍微沉吟了下,脸上带着失望的说:“夏总,您就只能想到这些吗?” 夏小韵愣了,竟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 “其实,除了汽车、电子等常规性的快递业务外,还有一些利润更大的。” 史密斯微微昂起下巴,一脸英国佬的傲然模样。 快递业务中,还有什么产品是利润更大的? 我怎么想不到? 难道说,宁耀集团想反悔跟我合作,这才故意抛出难题? 正所谓关心则乱,刚逢巨变的夏小韵,此时神经实在脆弱的很,史密斯本来一个其实很正常的提问,就让她联想到了双方合作失败的高度上。 就在夏小韵有些茫然不知所措时,旁边的韩斌忽然说话了:“夏总,我能代替您回答史密斯先生的这个问题吗?” “啊,当、当然可以!” 不知道咋办的夏小韵,想都没想,马上就点头答应。 “谢谢夏总。” 韩斌谢过夏小韵后,这才看着史密斯,把方圆告诉他的那些说了出来。 刚开始时,韩斌还是有些紧张的。 毕竟他对快递业不了解,更觉得方圆说的有些荒唐。 他能说出来,完全是凭着对兄弟的信任。 不过,当看到死老外脸上慢慢露出惊讶的神色(史密斯的惊讶神色,也装的很到位)后,韩斌提着的心,这才算是落了地。 死老外是假装惊讶,夏小韵却是真被震住了:啥啊啥,快递还能运石油、矿产等资源?我怎么不知道,更没听说哪家国际快递公司有这些业务? 就在夏小韵好像剥开迷雾,看到一片辽阔大方时,就看到史密斯抬手鼓掌,边鼓掌还边用力点头,大声说顾得,顾得! 方圆讲话,哇草,这也行? 夏小韵嘴角狠狠抽了几下,在方圆跟着鼓掌后,才恍然醒悟,赶紧拍起了手儿。 “夏总,贵公司能够有韩副总这样目光长远的人才,我相信我们以后肯定能取得尽可能大的成绩!因为他的设想,跟我们宁耀集团总部的计划,基本是完全相同的。” 史密斯既然要死心塌地给方老板当走狗,当然知道他这番称赞韩斌的话,对夏小韵来说能造成多大的震撼。 “史密斯先生,您太客气了。” 夏小韵连忙谦虚,满脸都是神采飞扬的神色,心中狂呼:捡到宝了,姑奶奶我算是捡到宝了! 第91章 :把他当做了家人 依着夏小韵以前的脾气,就在方圆半开玩笑的建议韩斌当副总时,早就一撇嘴,话都不会说半句,就摆摆小手让他哪儿凉快躲哪儿去了。 开什么玩笑,你以为神通快递是你家开的,你随便拉出个人来,就能当副总? 不过夏家遭逢大变后,夏小韵的心态有了明显改变,就是成熟了很多,所以看在方圆的面子上,也就同意了。 她不知道的是,方圆在她心中已经有了很重的地位,只是觉得如果韩斌能胜任呢,最好,就算不能胜任,短时间内的副总,也不会给公司带来什么毁灭性的灾难,她随时可以撤掉他。 但韩斌的表现,却让夏小韵惊喜交集,心中接连狂呼捡到宝了。 看到夏小韵双眸放光后,在旁边注视她的方圆,这才松了口气。 实际上,就算韩斌进不了神通快递,方圆也有太多的地方安排他。 签约仪式进行的很顺利,史密斯也派了个叫杰克的小老头,去神通快递当副总,算是宁耀集团这边的代表。 对杰克的到来,夏小韵当然更加毫无异议,毕竟宁耀酒店控股40%,代表自然有资格担任副总一职。 签约仪式很顺利,完事后夏小韵谢绝了史密斯的盛情挽留,回到了总部:韩斌的表现,让她很有种拨开云雾见青天的豁然开朗感,当然得同他仔细聊聊了。 方圆没有去快递公司,跟夏小韵说他想提前下班回家休息,昨晚没有睡好。 善解人意的夏小韵一口答应了,毕竟无论是谁趴在桌子上睡一宿,也会感到累的。 方圆回家时,已经是下午五点了,大门上还挂着锁头,这证明林武还没有回家,那个来历不明的水水,也已经知趣的离开了。 水水到底是什么人,又是为什么出现在方圆面前,他不想去多想。 他只知道,他已经给过水水一次机会了,如果那个女人还不识趣的话,方先生会有至少三十五种手段,让她知道什么叫后悔。 幸好,那个女人还算聪明。 推开西屋的房门,看了眼立马收拾的很整齐的床铺后,方圆刚转身,手机响了起来。 竟然是个国际长途,显示的是美国夏威夷。 想都没想,方圆就扣掉了:他在夏威夷可没啥认识人。 刚坐在沙发上,手机又响了起来,仍然是那个号码。 方圆皱了下眉头,接了起来:“你谁?” “请问,您是方圆方先生吗?” 一个听上去很嗲很嗲的女人声音,从手机那边传了过来。 “我是方圆,你是谁?” 方圆很奇怪,看来对方没打错电话。 “我是谁呀?咯咯,你猜猜了啦。” 女人在那边咯的一笑时,娇嗲嗲的意思淡了很多。 方圆也笑了:“嚯嚯,原来你是小泼妇啊!” 方圆在唐王就认识两个女孩子,除了脑残夏之外,就是小泼妇楚楠楠了。 “滚,你才是泼妇!” 那边的楚楠楠大怒,粗着嗓子骂了一句,半点娇嗲嗲的味道也没有了。 “嗯,这样听着才顺耳朵。” 方圆说出这句话后,才觉得自己这样说很有犯贱的嫌疑。 “哼,看来以后跟你说话,就不能用好腔调。” 楚楠楠冷哼了一声,接着大咧咧的问道:“现在那边咋样,有没有谁欺负你?要是有的话告诉姐姐,等我回去后削死他。” 方圆立马配合着,用哽咽的声音说道:“姐姐,你快点回来吧。你不在的这段时间内,我可被人欺负惨了,好想趴在你丰满饱挺的胸怀中,找到安全感啊!” “特么的,就知道你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 楚楠楠骂了句后,忽然轻声说:“方圆,我想家了。” 方圆嘴角抽了下,没有说话。 他能听得出,楚楠楠这是发自内心的话。 楚楠楠老家在东北,上警校后就离开了家,毕业后更是来到唐王,这些年来都很少回家,按说早就该习惯了在外的生活。 不过这次却是去国外,每天接触的都是外国人,就算她性格要强,可终究是个二十来岁的女孩子,孤身在外想家也是很正常的。 方圆还知道,她说的‘家’,不是她的东北老家,而是唐王。 没有听到方圆说话后,楚楠楠也沉默了下来。 俩人都能从手机听筒中,听到彼此的呼吸声。 这是国际长途啊,话费死贵的好吧--方圆等了片刻,刚要说出这句话时,楚楠楠又说话了:“我想小韵,也想……你了。” “想我?” 方圆呆了下,接着笑道:“呵呵,怎么会想我呢?” “你是我哥们。” 楚楠楠顿了顿,用非常认真的语气问:“你说是不是?” 如果是放在以前,方圆肯定张嘴就说:哥们才没有你这种蹲着撒尿的哥们。 现在却笑着点了点头:“嗯,我们就是哥们。” 不管以前俩人有多么的不对眼,但楚楠楠能在想家时給他打电话,说跟方圆是哥们,那么他们就是哥们了。 “在外面还习惯吧,有没有被人欺负,偷看你洗澡的?有没有水土不服啊啥的,拉肚子拉的提不上裤子?” 方圆忽然有些忌惮当前这种气氛,赶紧又开始扯淡。 正如他所希望的那样,刚温柔了没几秒钟的楚楠楠,立即怪叫着问他为什么还没有去死,干嘛还活着恶心人。 方圆终于确定,他就是个贱人了:楚楠楠冲他吼,骂他去死,他听了才舒服,才不会有那种莫名的忌惮,会有种在炎炎夏季,喝了一杯冰糖梨汁那样的爽。 骂完之后,楚楠楠在那边也松了口气。 看来,她也很享受这种感觉,接下来懒洋洋的说:“好了,姓方的,我得挂电话了,等会儿天就亮了,今儿还得去海边拍戏。唉,特么的,累死了,那个死老外导演,对姑奶奶可真严格。” “要想成名,做出一番事业来,得学会吃苦,必要时,还得主动向导演献身。” 方圆胡说八道的,抢在楚楠楠发脾气前,又说:“以后有机会,哥们去探班。” “擦,这可是你说的,谁不来,谁孙子!” 楚楠楠骂人时,也无法掩饰她说这句话时的欣喜:“好了,白白了您呐!” 嘟的一声叫,通话结束了。 看着慢慢黑下去的手机屏幕,方圆笑着摇了摇头:“跟小泼妇做哥们,貌似也不错的感觉。” “往、汪汪!” 毛驴嗅到大哥熟悉的体香后,欢快的叫声从院子里传来。 林武下班回家了。 毛驴一脑袋撞开门,扑到方圆身上,可劲晃着尾巴,老长的舌头在他脸上舔。 “特么的,你有没有洗、洗舌头?” 方圆推开它,从案几下拿出一个食品袋扔给了它:“赏你的。” 食品袋内是一只烤鸭,是方圆从宁耀酒店打包带回来的。 也唯有毛驴这个档次的狗子,才能有幸吃到国际大酒店特级厨师的拿手菜。 “今晚不用做饭了,菜还热着呢。” 方圆走出房门,举起手里的塑料袋。 “要是每天下班后,都有这待遇就好了。” 林武淡淡笑了下,很是不以为然的样子。 这让方圆有些没面子:“咋,不喜欢我带饭回家?” “外面的饭菜再好吃,也吃不出家的味道。” 林武摘下斜挎着的皮包,走向了石桌。 “哟,你现在说话很有哲理性了啊,还家的味道。” 方圆晒笑一声时,眉梢微微挑了下:“你的腿怎么了?” 林武走路时,左腿明显有些不得劲,却装作没事人的样子,明显不想让方圆看出来。 “没什么的,就是不小心崴了下。” “扭着脚踝了吧,要不要我帮你看看?” “不用。” 林武坐在石桌前的凳子上,抬起左脚晃了晃,转移了话题:“一万块钱到手了?” “本来该倒手的,不过后来又出了点小意外。” 方圆走过去,把打包的饭菜放在了石桌上,坐在了他对面。 “哦,带的什么好吃的?” 方圆出了点什么小意外,林武也没问。 “山药炒虾仁,千叶豆腐啥的,基本都是你爱吃的。” 方圆打开袋子,很随意的说:“跟你说个事,我又去神通快递干助理了。” 林武愣了下,接着说:“这是好事啊。有酒没?为你重新获得美女总裁的青睐,庆祝一下。” “我怎么嗅到了一股子酸溜溜的味道?” 方圆吸了下鼻子,看着林武笑嘻嘻的说:“哥们,你不会是有龙阳之好吧?” “什么龙阳之好?” 林武皱了下眉头,随即醒悟了过来,立即低头小声骂道:“滚,说的这样恶心。” “哈,恶心吗?我倒是不觉得啊,你如果真有这方面的业余爱好,那我可以成全你--毛驴这家伙,有时候就会……” 方圆刚说到这儿,林武霍地抬头,猛地一拍桌子,双目圆睁的瞪着他:“方圆,你这是在侮辱人!” 不知道为啥,看到林武真生气后,方圆竟然不敢跟他对视,只是讪笑:“开玩笑,开玩笑而已,别搞得这么严肃好吧?以后,哥们不说还不行?那个啥,明天我休班,眼看天冷了,咱们去买几件衣服过冬。” 林武没答腔,站起来一瘸一拐的走向了西厢房。 “你干啥去?” “睡觉。” “不吃饭了?” 砰的一声,林武用大力关门的动作,回答了他的关心。 望着西厢房紧闭的房门,方圆傻了片刻,才低低的骂道:“特么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房东呢。一个跟着白吃白喝的租客,也这么大脾气。” 开几句玩笑把林武惹恼了后,方先生竟然有了些愧疚感。 他这才猛然明白:他跟林武相处这几个月后,双方关系已经不再是房东跟租客,甚至‘兄弟’这个词都不能形容彼此的在乎,只能用更亲近的关系了:家人。 就像俩人平时说话时,总会很自然的说咱家咱家的那样。 “我真把他当做家人了?” 望着西厢房,方圆愣了很久。 第92章 :毛驴,快跑,跑! 家人就是家人,哪怕昨晚闹得再不愉快,林武也会老早的起来,给方圆做饭。 “饭做好了,还不起来吃饭?” 林武敲了敲卧室的房门。 方圆翻了个身:“不吃了,今天睡个懒觉。” “可你昨晚说,今天要去买过冬衣服的。” “就算是要买,也不能这么早啊,下午再说。” 方圆闭着眼打了个哈欠,喃喃的说:“我欲醉眠君且去,有情明日抱、抱琴来--小林子,哥们妙手偶得的这两句诗词,咋样?” 门外没动静了。 林武肯定在心里鄙视方先生,每次妙手偶得的诗词,怎么总是那么耳熟。 方圆既然说今天要逛街买衣服了,为了配合他,林武连午饭都没来得及吃,把工作时间往前提,终于在下午两点半时,把一天的工作都干完了。 跟老陈打了个招呼后,林武来到路边三轮车前,拿出手机正要给方圆打电话,问问他在哪儿时,去无意中发现路对面,有人好像抬手指了他一下。 林武脸色一变,也不打电话了,骑上三轮车冲趴在路边绿化带中的毛驴打了个呼哨,向东快速蹬去。 毛驴紧跑了几步,腾身跳上了三轮车,却没有像往常那样懒洋洋的趴下,而是坐在上面,眼神警惕的向四周扫视。 毛驴虽然是条狗子,可却能感受出林二哥此时的紧张,立即意识到了什么。 林武也不回头,用最快的速度向前蹬,来到一个路口时却没有右拐(右拐,是回家的路),而是抢在绿灯变红之前,左拐向北。 从这儿向北,前行十几公里,就能去北郊了。 “汪,汪汪!” 好像从林二哥越来越快的蹬车速度中,感受到了危险的临近,车厢里的毛驴越来越不安分,冲着后面路上狂吠了起来。 其实,它自个儿也不知道在冲谁叫唤。 它只能感觉到,造成二哥心慌的危险,就在后面,越来越近。 林武一直没回头,贴着路边径直向北,用三轮车最快的速度。 一个小时后,三轮车驶过了一座桥,才算是正式出了市区。 这时候,林武的额头上已经满是汗水了。 抬手擦了把汗,林武蹬车的速度减慢,终于回头看了一眼。 路上来往的车辆很多,不过在林武眼里,只有那辆黑色的越野轿车。 那辆车从市区时,就不急不徐的在后面跟着了。 林武右拐,三轮车骑进了路边草地上。 毛驴马上就跳了下来,不安的在车后跑动着。 林武下车,摆了下肩膀上的挎包,走进草地后面的防护林中。 穿过防护林,就是一条小河。 河面上,偶尔会有一两朵开败了的荷花,被风吹的不住摇晃着。 来到河边,林武才转身对毛驴勾了下手指。 毛驴马上跑过来,锥锥的叫了几声。 “去那边,我没事的。” 林武抬手向北指了下。 几个多月相处下来后,林武跟毛驴的关系,绝对是相当铁了,以往二哥下达啥指示,毛驴绝对会照办不误。 这次,它却没有听,耳朵摇晃了下,后背上的毛腾地竖起,缓缓转身时,嘴里已经发出了呼噜噜的低声咆哮。 四个人,从防护林中走了出来。 三个男人,一个女人。 走在后面的那来年轻男人,穿着相同款式的黑色制服,神情彪悍,一看就是跟班角色。 走在最前面的男人,黑西装,肩膀上披着一件相同颜色的风衣,看上去也就是四十出头的样子,相貌很卖座,气宇轩昂的,甚至跟香港娱乐界的刘天王有些相似,眉宇间,更有几分林武的影子。 不过相比起林武来说,他有着明显的男人的阳刚之气,尤其是那双眼睛,哪怕轻飘飘的一眼,都带着利剑般的犀利。 这是个习惯了发号施令的大人物,不苟言笑。 男人身边的女人,应该是他的妻子,穿着很有品位,气质雍容华贵,看向林武的眼神中,带着歉意的温柔,只是年龄相比起丈夫来,小了足足一半,甚至还不如林武大。 弯腰抬手,在毛驴脑门上安抚了几下,示意它不要紧张后,林武才淡淡的说:“你们还是找到我了。” 男人看着他,慢慢抬起了手。 身后的一个黑制服,马上送上一根雪茄,替他点燃。 在男人吸烟时,林武脸上露出了明显的讥讽神色,好像很看不惯他高高在上的样子、 缓缓喷出一口烟后,男人说话了:“你出来多久了?” “舞儿,出来整整四百五十天了吧?” 林武还没有说话,男人的小妻子就替他回答。 林武马上就毫不客气的说:“舞儿是你能随便叫的?” “放肆!” 男人猛地把刚吸了一口的雪茄,扔在了地上,厉声呵斥道:“怎么跟你母亲说话呢?” “她是我母亲?哈,哈哈!” 林武大笑几声,笑声尖利,很是刺耳,指着女人说道:“林东海,你说这个比我还要小一岁的女人,会是我母亲?” “你、你也敢叫我的名字,真是大逆不道!” 林东海脸上,攸地闪过一抹尴尬之色,冷冷的说:“但不管怎么说,她已经嫁给我了,那么就是你的母亲。” “随便你怎么说,我只知道我妈早在几年前就去世了。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哪一个女人,能有资格做我母亲。” 林武无声的冷笑道:“我直呼你的名字,那又怎么样?当初你拿茶杯砸我,咆哮着让我滚出去时,我就跟你说了,咱们之间再也没有任何关系--我也跟人说。我爸,我妈早就都死了。” “你、你--好,好!” 林东海被林武给气的脸色铁青,扭头吼道:“李杰,把这个不忠不孝的东西,给我抓回去!” 叫李杰的黑衣保镖,马上缓步走向林武,说道:“少爷,您还是跟老爷回家吧。” “不回去,我死也不回去!” 林武迅速后退,尖声叫着:“李杰,你别过来!要不然我就、就跳河!” “李杰,站住!” 林武的继母喊住李杰后,抬头看着丈夫:“东海,舞儿对我有偏见,也是很正常的。当初你们吵架时,你的态度也太粗暴了些,说起来我们占了很大的错……” “行了,玉如,你不要再为她狡辩了!” 林东海不耐烦的抬手,打断了小妻子玉如的话,又冲李杰喝道:“还愣着做什么?” “等等!” 玉如连忙又劝说:“东海,就不能好好说,非得来硬的么?就像昨天,多危险啊?要不是舞儿反应快,就被车给……” “唉。” 听玉如说到这儿后,林东海重重叹了口气时,扫了林武的左脚一眼,强压着火气说:“好,那我就跟她好好说。林舞儿,你跟我说,你凭什么不同意我娶玉如?” 林武冷笑:“你自己心里明白。” “我明白什么呀我?” 林东海又有了发怒的趋势,厉声道:“你以为,我不想你母亲好好的活着,一家人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你要是还有些良心的话,那么你就该记得,在你母亲生病的那两年,我林东海是怎么照顾她的!” “是啊,你一边照顾我妈,还一边跟沈玉如这个小护士眉来眼去的。” 林武哈的冷笑:“哈,我妈才死了三个月,你就急不可待的把她娶进了家门。这时候,还有脸跟我说这些。林东海,我都替你脸红啊!” “你--简直是太放肆了!” 林东海气的浑身打哆嗦:“难道,我非得独身一人,你才会满意?” 想想也是,论谁被自己孩子这样指名道姓的揭短,也会感到没脸的。 “东海,冷静!” 沈玉如及时挽住了林东海的胳膊,垂首低声说:“舞儿说的也对--你那时候,是太心急了些,应该等几年,等舞儿能逐渐接受我才行。” “就是再等五十年,她也不会同意我娶你的!就是我从小太娇惯她了,她才变的这样自私自利!” 林东海猛地推开妻子,咆哮着:“李杰,把她给我抓回来,去,快去!” “不许过来,要不然我跳河!” 林武又拿着跳河来威胁李杰。 林东海却吼道:“让她跳!就算是淹死了,只要尸体也要带回去!” “少爷,您还是跟我们回家吧。在外面吃苦受累的,老爷、太太都很心疼的。” 听老板连这样的话都吼出来后,李杰就知道今儿这事,必须得来硬的了,却又担心林武真跳河,嘴里劝着吸引他的注意力,脚下却慢慢向前移动,忽地猛地腾身而去,扑向了林武。 “李杰,你敢!” 林武尖叫一声,转身刚要冲下河岸,却不小心被一块石头绊倒在了地上。 一个箭步就跳到林武跟前的李杰,心中大喜伸手就去抓他肩膀--眼角却忽然腾起一条黄影:“呜!” 随着毛驴的一声咆哮,身子就像高速穿行的炮弹那样,狠狠撞在了李杰脸上,硬生生把他砸倒在了地上。 大哥早就嘱咐毛驴了,在外面时,必须得跟二哥相互照应,避免被人欺负。 所以,别看毛驴胆子贼小,可却始终牢记大哥的话,哪怕是明知道哥俩今天逃不过林东海的‘魔掌’,可它还是义无反顾的及时扑了出来。 “张浩,去把那条狗给我砸死!” 看到自己保镖被毛驴扑倒在地上后,林东海吼叫着命令另外一个保镖。 林武很清楚父亲是个什么样的性格,更知道他的命令,对于张浩等人来说,就是不容反抗的圣旨,他说要砸死毛驴,那么张浩绝对不敢违逆的。 “毛驴,快跑,跑!” 林武嘶声尖叫着,再也顾不得跳河了,刚爬起来就扑向李杰,死死抱住他一根腿,不许他起来。 毛驴却不听话,獠牙外翻,死死盯着已经拣起一块石头的张浩,做出了跟他同归于尽的凶狠样子。 张浩自然不会被一条狗子给吓倒,冷笑着猛地挥手--那块三棱形的石头,狠狠砸向了毛驴脑袋。 第93章 :不许扔下我! 少爷是林家那个庞大商业帝国的唯一继承人,再给张浩十个胆子,他也不敢伤到林武一根毛发。 可毛驴就不一样了。 只是一条狗子罢了,竟然还痴心妄想的,阻挡老爷带走少爷--这年头,怎么连狗子都这样蠢了啊,这不是找死么? 张浩能够被林东海重金聘为贴身保镖,身手自然不同凡响,这么近的距离内,要是不能把毛驴一石头就砸死,那他干脆跳河自杀算了。 张浩狠狠砸向毛驴时,林武惊恐的叫声,就像嗓子被撕破了那样,很瘆人:“你敢……” 没有谁比他更清楚,毛驴在方圆心目中的地位有多高了。 林武甚至都肯定:如果有一天,自己跟毛驴必须死一个,让方圆来选择的话,他肯定会选择留下毛驴。 眼下,毛驴却要被张浩砸死了。 方圆会有多伤心,多愤怒? 林武不敢想象,其实也来不及想象,只是觉得如果有可能,他宁愿那块石头是砸向自己脑袋的。 砰! 一声大响,石屑四溅,溅起的石屑甚至比子弹还要快,其中一块指甲盖大小的石屑,从林武额角滑过,擦出一道血痕。 “汪!” 脆响声响起的同时,早就蓄势待发的毛驴已经狂吠一声,狠狠扑向了张浩。 张浩傻了。 他傻,是因为他亲眼看到,他狠狠砸出去的那块石头,竟然在即将砸到毛驴脑袋时,却被一块更快速度飞来的石头,给砸到了一旁。 是谁这样厉害!? 张浩心中一惊时,嗅到了浓郁的腥臭气息,耳边还传来老板娘的惊叫声:“啊!” 猛地,张浩清醒了过来。 但已经晚了,毛驴已经扑到了他脸前,张大的嘴巴里,白森森的牙齿几乎都要碰到他下巴了。 咬喉! 兽类在猎杀猎物时,咬喉是它们的天性,尤其是在意识到绝对危险时。 完了,我竟然会被一条狗给咬死! 张浩魂飞魄散中,这个念头飞快的浮上了脑海。 “退下!” 就在林东海等人,都只能异常恐惧,眼睁睁看着毛驴森白的犬牙要猛力扣合时,一声冷叱传来。 就像电脑主机忽然断电那样,毛驴的犬牙都已经碰到张浩脖子了,却忽然一扭头,腾起的身子,忽地向后空翻,两条后腿狠狠蹬在了张浩胸前,蹿出老远后,又轻盈的落在了地上。 林东海嗔目结舌。 他绝对称得上是见多识广了,也看过马戏团中的驯兽表演。 但他从没有看过那一条狗,能够有毛驴这样机警、出色的表现。 怎么说呢? 如果犬科世界中,也有武林高手的话,那么眼前这条半点也不起眼的土狗,就是绝对的武林高手! 无论是扑击,还是撤退,让他情不自禁的联想到老杜称赞公孙大娘的那句诗词: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 毛驴空翻落地后,马上就发出了一声委屈的锥锥声,飞快的冲向了树林那边。 所有人的目光,都追随着它而去,然后就看到一个年轻人从树林中走了出来。 “方圆!” 林武叫了一声时,脸上露出了狂喜神色。 方圆却只是冷冷的看了他一眼,就蹲了下来,抱住锥锥叫的毛驴,在它后背上轻轻拍着,低声安慰着什么。 毛驴很快就高兴了起来,挣开他的怀抱,开始围着他转圈,撒欢。 方圆的冷淡,让林武愕然,嘴巴张开,却又闭上了。 忽然间,他想到方圆为什么那样冷淡了:他父亲林东海的保镖,差点杀了毛驴。 就像他所想象的那样:无论这些日子,他给了方圆多大的‘家人’感觉,他在方圆的心中,始终都不如毛驴。 看都没看林东海,方圆走到了发呆的张浩面前,淡淡的问:“你想杀我兄弟?” 就是他,用石头砸开了我的石头! 张浩这时候才醒悟了过来,下意识的回答:“你兄弟?” 方圆看了眼毛驴。 张浩这才重重吐出一口气,笑道:“呵呵,原来它是你兄弟--” 砰! 张浩还没有说完,方圆忽然闪电般抬手,狠狠一拳重重击打在了他头上。 张浩那么出色的身手,竟然连反应的机会都没有,甚至都没有发出一声惨叫,就风筝般的向后飞去,足足飞出了三四米远,才重重砸在了地上,身子猛地挺了几下,就昏了过去。 林东海重金聘来的保镖,一拳就被方圆打昏了。 震撼,这对现场所有人来说,都是无法适应的震撼。 哪怕是林武,早就知道方圆能打,可也没想到他的武力值这样强悍。 反倒是毛驴,一副见怪不怪的样子,看着张浩落地后,意兴阑珊的拨楞了下脑袋,看向了河面上一只小水鸭。 也不知道呆愣多久,李杰才最先反应了过来,艰难的咽了口吐沫,慢慢地站了起来,涩声问道:“你、你叫方圆?” “滚。” 方圆淡淡的吐出了一个字。 李杰的脸,攸地涨红,双拳紧攥,却不敢有所动作。 方圆刚才那一拳,已经彻底把他给吓坏了。 “把挎包还我。” 方圆对站起来的林武,伸出了右手。 “你、你要赶我走?” 林武的脸色苍白,声音发抖:“就、就因为我害的毛驴差点丧命?” 方圆躲开了他的目光,依旧淡淡的说:“你是豪门大少,不适合跟我搅和在一起的--咱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林武双眼中有水雾浮上,哑声问道:“可你、你曾经亲口对我说过,我们是兄弟。你现在,现在却又要赶我走?” 看着河面,方圆说:“那时候,我以为你跟我一样,都是没有父母的孤儿,所以我才收留你,把你当兄弟。哪怕是我早就猜到,你的来历不凡。呵呵。” 轻笑了一声,方圆看向林武,低声说:“现在你亲人来找你了,你也该回家了。当豪门大少,不比每天蹬着三轮车送快递,要强上一万倍?” “我没有家人!” 林武反手,狠狠擦了把泪水,嘶声叫道:“我妈早就死了!我--在他找个比我还要小的女人当老婆时,他也死了!如果,如果非得说我有家人的话,那么,你跟毛驴,就是我的家人。所以,你不能赶我走,我也不会走!” 旁边的林东海,闻言猛地抬脚,正要走过来,却被沈玉如抱住了胳膊,低声哀求道:“东海,别冲动!” “其实,你继母还是很在意你的。” 方圆走到林武面前,伸手去拿他肩膀上的挎包。 挎包里,装的是快递订单等东西。 林武一把打开了他的手,哭着叫道:“别想拿走,这是我的东西!” “那算了,我不要了。” 方圆想了想,转身就走。 那些订单啥的,老陈那儿都有底的,可以重新复制一份就行了。 “你不能走,方圆,你不能扔下我,你说过我们是兄弟,我们是家人的!” 林武急急的追向方圆,不小心又被那块石头绊倒在了地上。 方圆却像聋子那样,没有听到林武在喊什么,很快就走进了防护林中。 哪怕是他极其嚣张的,一拳把张浩打昏了过去,林东海等人,也不敢让他停下,反而都在心里松了口气:这个看起来很有小白脸潜质的家伙,简直是太可怕了。 “方圆,不许扔下我!” 林武爬起来要追向方圆时,李杰却及时抓住了他胳膊。 他挣扎。 李杰怎么可能会放开他? “毛驴,毛驴,你回来!” 看到方圆铁了心不管自己后,林武又开始哭着喊毛驴过来。 快要走到防护林边的毛驴,犹豫着停下脚步,扭头向他看来。 林武大喜:“快,快来,坏人要把我抓走!” 毛驴看向了李杰,眼神猛地凶恶了起来,獠牙翻起。 毛驴虽然是狗子中的佼佼者,但它终究不明白人类之间那些复杂的关系。 它只是亲眼看到二哥被人抓住了,正在挣扎着,向它呼救--那么,它就该像刚才那样,继续保护二哥。 至于大哥为什么不管二哥……你还指望一条狗,能想通期间那些弯弯绕? “毛驴,走了!” 就在毛驴后背的毛发又竖起来,嘴里发出低声咆哮,要冲向林武时,方圆的声音,从防护林内传了出来,带着不容置疑的命令性。 毛驴马上就收敛了它的凶相,冲着林武汪汪的叫了几声。 那叫声中,带有明显的不舍,还有人类也能理解的悲伤,随即猛地转身,再也不看林武一眼,快速窜进了防护林中。 “毛驴,你回来!” 林武再次猛地一挣,随即重重跪倒在了地上,放声大哭:“方圆,你混蛋,混蛋……你说过,我们是兄弟,我们是家人的,你却不管我,不要我了!” “不是不管你,更不是不要你,是因为咱们兄弟的情谊尽了。呵呵,少爷,林武儿,还是林舞儿?” 方圆骑上三轮车,低笑了一声,抬手对毛驴打了个响指。 毛驴马上就纵身跳上车厢。 可能是舍不得二哥的离去,毛驴很是无精打采,上车后就盘在了车厢内。 就像知道毛驴在想什么,方圆蹬起三轮车,说道:“人家是豪门大少爷,跟咱们完全不是一路人。他来咱家,是赌气离家出走的,早晚都会回去的,懂不懂?” 毛驴眨巴了下眼睛,没吭声。 “现在分开,要比以后分开好很多的。以后,你会更舍不得他。” 方圆絮絮叨叨着,蹬着车子往市区赶。 平时,十几公里的距离,方圆发起疯来,最多也就是半小时。 这次回来,他却用了足足两个小时。 其实,生活中已经习惯了林武的存在,舍不得他走的,又岂是只有毛驴? 不过为什么舍不得,方圆却又说不出来. 好像他跟林武的关系,还没有到了那种‘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地步吧? 方圆回家后,无意中看向西厢房,忽然有了莫名的错觉--房门开了,林武从里面走出来,淡淡的问:“今晚,你想吃什么?” 第94章 :你还要赶我走吗? 方圆今晚不想吃饭。 毛驴也不想,老早就盘在了沙发上睡觉了。 平时林武在时,方圆好像在晚饭后,也很少跟他说话,甚至都觉得那娘炮对他,对这个家来说,是可有可无的。 但现在他才知道,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 林武在,跟林武不在,绝对是两回事,仿佛连家里的空气,都觉得孤单了起来。 习惯。 一个习惯的养成,基本在二十一天左右,林武却已经在陆家,住了两三个月。 方圆记得很清楚:他来时,还是秋天开始没多久,大家还穿着单衣,现在却已经是初冬了,早上骑车上班的人,已经穿上了棉衣。 仅仅用了二十一天,林武可能就让方圆、毛驴习惯了他的存在。 那么,再过二十一天后,方圆能习惯了他的不在吗? 谁知道。 “睡觉了,晚安!” 平时从没有跟毛驴说晚安的方圆,关掉电视站起来时,跟它说晚安。 毛驴睁开眼,惊讶的看了眼大哥,不等有啥表示,方圆已经走进了卧室内。 这个晚上,方圆又做梦了。 梦到了那只大耳朵,梦到了那个黑衣人,还--梦到了林武。 人晚上做梦后,就会影响睡眠质量,早上起来后,会感到累。 方圆就有这种感觉,尤其是听不到林武那喊他吃饭的声音后。 洗漱完毕后,方圆给夏小韵打了个电话,说要请几天假。 夏小韵问他请假做什么,他说要送快递,因为原先接替他的林武,已经不干了。 夏小韵当然会劝他别去送,让老陈自己找人就是了。 方圆不同意,因为他很清楚快递员的忽然缺席,对基层网点的影响非常大。 夏小韵并没有再坚持,准了他的假期。 她现在忙着神通快递的人事安排,自然不会为这种小事劳心的。 看到方圆又来送快递后,老陈当然有些惊讶,就问林武去哪儿了。 鬼使神差的,方圆没有说林武以后永远都不会来送快递了,却说他回老家探亲去了,自己先替他干几天。 老陈当然不会说什么,只像以前那样,尽可能的照顾方圆(老陈还不知道,陆助理已经官复原职了,要不然可不敢让他送快递)。 送快递对于方圆来说,绝对是轻车熟路。 再说了,客户才不管谁会来送快递,所以没有谁注意到快递员换人了。 林武走后的第三天傍晚,韩斌找到了方圆。 根据史密斯的建议,夏小韵决定从公司内,派遣几个精干人员,前往国外接受培训一段时间,韩斌这个副总,想当然的被赋予重任,成了本次学习团的团长。 就在几天前,韩斌还被当作替罪羊来背黑锅丢了工作,女朋友也被人撬走,走进了人生最低谷。 但短短几天工,韩斌却要以副总身份,带队去国外学习--这质的变化,让韩斌明白了很多,也猛地成熟了。 他也很知道自己能够华丽丽的转身,就是方圆在关键时候拉了他一把。 这几天,韩斌都是吃住在神通快递总部,可以说是如饥似渴的学习着快递业,人虽然明显瘦了一圈,不过精神却比以前最得意时还要好。 明天就要出国远行了,韩斌今晚说啥也得来找方圆喝一杯。 兄弟俩人都很开心,一直喝到晚上九点,韩斌才乘兴而去--这还是因为要养足精神出国,要不然至少得喝到晚上十二点。 发小能够把所有精力都集中在新的工作上,这让方圆很高兴。 人在高兴喝酒时,总是太容易喝醉,所以第二天早上方圆起来时,脑袋还疼的要命,更是口渴,想都没想,就喊道:“小林子,来碗白开水喝!” 喊出这句话后,方圆才猛地想起,林武早就走了。 毛驴本事再大,也不可能給他去端水的。 “唉。” 方圆重重吐出一口气时,卧室的房门开了。 他抬头看去,就看到林武站在那儿,手里端着一个茶杯。 “咦?” 方圆愣了下,下意识的抬手擦了擦眼睛。 再睁开时,林武没有消失,依旧站在那儿,眉梢微微皱起的看着他。 “你、你怎么来了?” 方圆喃喃问了句时,看向了毛驴。 藏在林武后面的毛驴,马上就走开了,好像做了啥亏心事似的。 这家伙,的确做了亏心事:昨晚大哥喝多了睡得跟死人那样时,林武来了,它身为陆家看家护院的专职保镖,难道就不该喊两嗓子,提醒大哥有人来了吗? “你还想赶我走?” 林武咬了下嘴唇,垂下眼帘,低声说道:“如果你说让我走,我马上就走--以后,都不会再会来。” “你……” 方圆挠了挠后脑勺,呆愣半晌才问道:“今儿,做得什么早饭?” “酸辣汤,小咸菜,油烙馒头干!” 林武笑了,眼睛向下弯起,就向月牙儿那样,快步走到炕前,把水杯重重的放在了桌子上,转身就走了。 以往林武做早餐时,可从没有做过酸辣汤的。 酸辣汤,是醒酒的最好早餐。 “你家里人怎么同意,让你回来了?”石桌上,方圆忍不住地问道。 “我跟他们商量,再给我半年的自由时间。” 林武拿起筷子,夹了根小咸菜。 “半年,才半年--” 方圆脱口问道。 林武看了他一眼,嘴角带着似笑非笑的神情:“怎么,嫌时间短?” “啥啊,就是随口一问。” 方圆讪笑了一下,转移了话题:“你家里,是做什么的?你那老爸看起来很威风的样子啊。还有你那个继母,年轻漂亮不说,好像也很贤惠啊。” 林武眉头微微皱了下,反问道:“你怎么能一拳把张浩打出那么远?为什么,你把毛驴看的比任何人都重要?” “这是我的秘密,不能说。” “那也是我的秘密。” “可你是租客。” “我也不是白吃白住你的,做饭洗衣打扫卫生不说,这些天赚的钱,可都是用来日常生活开支了,我还帮你养活楚楠楠好多天呢。” “那你也不能随便打听我的秘密,” “你就能随便打听我的?” “我是房东!” 方圆又转回了老问题:“你是租客,我这个房东,有权利了解租客的来历!” 林武放下筷子,眨巴了下眼睛看着方圆:“咱们,到底是不是兄弟?” 方圆也眨巴了下眼睛,才说:“算是吧。” “是就是是,不是就是不是,什么算是啊?你跟我说,到底是不是?” “算--是,是。” “这样就好。” 林武垂下眼帘,淡淡的说:“既然是兄弟,那么就得学会尊重兄弟的秘密。最重要的是,在兄弟遇到困难时,要想尽一切办法的去帮兄弟,而不是翻脸无情的赶走兄弟。” “知道了。” 方圆有些郁闷的点了点头,拿起筷子:“还有什么要说的没有?” “当然有。” “那就赶紧点的说。” “那天,你可是说好要买过冬衣服的。” “这不是事,反正我现在休假,下午去逛街,到时候,你花钱。” “到时候,你骑车。” 林武为争夺自己的权益,是寸步不让。 好吧,看在这娘炮懂得体贴人的份上,方圆不在意骑车拉着他,反正又不是背着他。 只是让方圆很有些烦的是,林武买衣服太墨迹了,而且还特别爱砍价,好几次就为了十块钱,就把磨了半天嘴皮子的生意吹了。 不就是买件衣服吗? 又不是模特,好看,适用就行,多花个十块八块的又能怎么着了? 望着在前面骑车的林武背影,方圆郁闷的点上了一颗烟。 本来说好了是方圆骑车的,可林武总是逛起来没完没了的,这厮就推说累,提议赶紧买好回家吃饭--却被正在兴头上的林武拒绝了。 很果断的,方圆趁机让出了驾驶员的宝座。 不过话又说回来,林武买衣服的眼光相当高,曾经有那么一身,方圆穿上后站在镜子前,都被里面那个帅哥给震呆了。 “再照镜子,黑眼圈也去不了啊,唉。” 叹了口气,夏小韵放下了镜子,闭眼做起了眼保健操。 连续几天废寝忘食的工作,夏小韵开始有淡淡的黑眼圈,也是很正常的。 叮咚叮咚--就在她心中默念着‘二二三四,三二三四’,桌子上的手机响了起来。 拿起手机一看,是外地号段。 夏小韵可不像方圆那样,看到陌生来电显示后就会扣掉。 做生意的,如果这样做,说不定会错过一笔大买卖的。 “喂,您好。” 夏小韵接起了电话。 “你就是神通快递的总裁夏小韵吗?” 一个沉稳,带有威严的男人声音,从手机内传了过来。 夏小韵秀眉微微一皱:“是的,我就是夏小韵,您是哪位?” “我是古羌县县局局长彭开圣。” 男人很干脆的回答。 “古羌县,县局局长?” 夏小韵想了想,才说:“对不起,彭局,我对您好像没什么印象。” 她不但对这个彭局长没印象,就连古羌县是哪儿也不知道。 但彭开圣接下来的一句话,就让夏小韵猛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你父亲,是夏天问吧?” 第95章 :又见水暗影 夏小韵从没有想到过,有一天她竟然会这么恨自己的父亲。 可又无比的‘想念’他,想站在他面前,亲口问问他:你还算不算是个人? 夏天问遇到无法躲避的危险,抛妻弃女连夜潜逃这一点,夏小韵倒不是太伤心,毕竟这属于人的本能。 但他实在不该在逃跑时,卷走了神通快递绝大部分现金,丝毫不在意妻女的死活,这样做可就真算不上一个人了。 这些天来,无论夏小韵是什么处境,有多忙,她都没有忘记托人打探夏天问的下落,只是一直没有消息。 今天,不知道在哪儿的古羌县县局局长,忽然给她打电话提到夏天问了,夏小韵第一反应就是猛地站起来,双手抱着话筒嘎声问道:“你、你知道他在哪儿?” “他就在我们古羌县。” 彭开圣的回答,并没有让夏小韵失望:“为了确定他是夏天问的真实性,我给你发一份他的传真资料,请你确定一下。” “好,好!” 夏小韵连声说好。 很快,一张印着文字、照片的传真,就从传真机内吐了出来,夏小韵一把抓在了手中,当看到上面那个人时,眼圈一下子红了。 不是激动的,而是因为--愤怒。 无论夏天问的人品有多么低劣,但不得不承认,他有着一副相当好的卖相,平时也很注重个人形象,西装革履的,一看就是成功人士,眉宇间都带着自信的神采飞扬,对年轻女孩子有着相当大的魅力。 资料上的夏天问,却是一副落魄的样子,穿着一件黑色夹克,坐在椅子上,手腕上还戴着手铐,胡子拉碴的低眉顺眼,满脸的凄哀之色。 他怎么会戴上手铐了? 夏小韵呆呆望着资料时,彭开圣的声音再次从话筒中传来:“夏小姐,既然已经证实他是你的父亲夏天问,那么能不能请你来古羌县,配合我们警方解决一些问题?” 夏小韵声音有些沙哑,问道:“他、他出什么事了?” 彭开圣犹豫了下,才说:“他参与了走私文物犯罪行动。具体事情,还得请你来古羌县后详谈。” 走私文物,就是那双绣花鞋么? 夏小韵心中冷笑一声时,情绪慢慢恢复了正常:“好的,彭局,请你给我留下详细的地址,我会尽快赶过去的。” 根据彭开圣提供的详细地址,夏小韵在网上搜了一下才知道,这个古羌县竟然是全国最大的一个县,地域面积几乎比内地某个省还要大。 古羌县不出名,夏小韵以前从没有听说过,但其辖区内有个地方,却是在全世界都相当有名的:罗布泊。 被称为死亡之海、地球之耳,有着太多数不清诡异事件的罗布泊,绝对算是所有探险家心目中的圣地。 夏小韵没有探险爱好,所以对罗布泊也不感兴趣,以往最多也就是知道有这么个地方,至于它有多么神秘,从来都没在意过。 就像现在一样,只是知道罗布泊在古羌县,却把所有注意力放在了父亲身上。 她必须去古羌县,向夏天问问出那个早就想问的问题。 这件事,是绝不能告诉母亲陈婉约的,只能跟她说去外面出差就行,反正家里有王嫂(夏家以前的保姆)照顾她。 那么,让谁跟着一块去呢? 方圆。 不知道为什么,夏小韵在考虑带谁一起去时,第一个就想到了方圆。 但仔细想了想,又算了。 她这次去古羌县,也不是去跟人谈生意,更不是去打架,而是去处理家事,最好是别让方圆参与,难道陈婉约把他当老公那件事,还不够丢人的么? 思来想去,夏小韵决定带劳拉去就行了。 劳拉绝对是世界上最称职的保镖,少言寡语,只是默默陪伴在夏小韵身边,有时候甚至让人忘记了她的存在,唯有在遇到有可能的危险时,她才会站出来。 确定随行人员后,夏小韵马上就按了下桌角的一个按钮。 最多五秒钟,劳拉就推开了办公室的房门。 “劳拉,准备一下,我们马上驱车赶往古羌县!” 夏小韵刚才在网上,就已经查出唐王距离古羌县足有两千多公里,如果是开车前往的话,最快也得几十个小时。 这么远,自然最好是坐飞机去,可夏小韵也查过了,并没有内地直飞古羌的飞机,得先到西北某城,再驱车四百多公里前往古羌。 这样一耽误的话,还真不如直接驱车前往。 当然了,开车跑那么远,肯定会很累。 不过夏小韵不在乎,反正她快要跟劳拉轮换着开车,再说想看到夏天问的迫切,让她连一分钟都不愿意多等。 “好。” 劳拉是外国人,没有问古羌县在哪儿,更没有问为什么要连夜出发,干脆的点了点头,正要转身走出去时,夏小韵又说话了:“路途很远,或许会在路上遇到什么危险,准备充足点。” 劳拉眉头皱了下,迟疑了片刻才问道:“夏总,能不能说仔细点?” 她让夏小韵说仔细点,是要尽可能了解本次连夜出行的情况后,就会以专职保镖的角度,去考虑有可能发生的危险,才能提前做好充分的准备。 “你过来一下。” 夏小韵站起身,把笔记本屏幕转向了劳拉。 一个半小时后,一辆墨绿色牧马人越野车,缓缓停在了神通快递总部大厅门前,怀里抱着一件白色羽绒服的夏小韵,急匆匆的走下台阶,登上了车子。 这辆很适合复杂道路的车子,是宁耀酒店提供的。 劳拉在得知古羌县那边的道路状况后,马上就建议夏小韵换车,宝马7这种底盘低的轿车,不适合在那边跑。 车门砰的一声关上,车子启动,很快就驶出了停车场,消失在了车流中。 公路两侧的路灯,就像两条相互缠绕的长龙,蜿蜒着伸向了远方,看不到尽头。 “今晚又没有星星啊,要不然路灯就能跟星星混杂在一起,让人分不清我们到底是在人间,还是在天上了。” 坐在车厢内那包衣服上的方圆,抬头看着黑夜远处,脸上带着发自内心的感慨,很有几分诗人才有的怅然,却像瞎子那样没看到,林武蹬车蹬的有多费劲。 毛驴都看不下去了,在经过一座小桥时从车上跳了下去,就为了能给二哥减轻一点负担。 方圆才不管。 他早就提议要回家的,可林武不愿意,非得扯着他逛--最后累得他连走路的力气都没有了,不坐车,咋回家? 林武扭头看了他一眼,却没说什么。 他现在懒得搭理这种人,难道不知道有的人逛街有无限热情,逛街完毕后就会累得不行? “小林子啊,你说你给我买这么多身衣服,我能穿得了吗?最重要的,还都是牌子货,这得话花多少钱啊,那三十万可撑不住这样花。” 看着车厢内堆的好像小山般的衣服,方圆是真得心疼。 林武终于忍不住说话了:“你放心,没有花你的钱。” “啥?” 方圆愣了下,问道:“花的不是那三十万?那、那是从哪儿来的钱?” “林东海给的。” 林武淡淡的说。 “林东海--哦,就是你那个富豪老子啊。” 方圆恍然大悟,随即猛地一拍大腿,哀嚎道:“我靠,要是早知道大富翁买单,我干嘛不同意你给我买那床鸭绒被啊?八千多呢!我这辈子都没有盖过那玩意啊。不行不行,小林子,咱们是不是再回去继续逛啊,这次,我蹬车!” “嘴脸。” 林武低低骂了一句,停下了车子。 方圆噌地从车上蹦了下来,神采奕奕的样子,跟刚才慵懒样子判若两人,脸上的谄媚神色,让毛驴看到后都觉得惭愧:“小林子、啊,不,是林二哥。我就说嘛,你绝对是那种劫富济贫、知冷知热的好人,肯定会答应我这个小要求的。下来,让我蹬车,您只管大老板似的坐在上面就好了。” 林武听话的下了车,却没有上车,而是看着前面路边。 方圆抬头向那边看去,就看到一个身穿黑色风衣的女人,站在路灯下。 一个水一般的女人,好像只要你一眨眼,她就融化在黑夜中,再也找不到了那样。 方圆看着这个女人,脸上的笑容慢慢收敛,重新变的无精打采起来,骑上车子:“走吧,不逛街了,回家。” 林武斜斜的坐在车上,方圆蹬着车子从女人身边经过,俩人都没有说话。 水暗影也没有说话,却在三轮车经过后,双手抄在口袋内,袅袅婷婷的跟了上来。 车子来到胡同口,方圆下了车,给林武使了个眼色。 林武会意,接过车子冲毛驴吹了下口哨,走进了胡同内。 方圆不想让这个女人进家,很合林武的意思。 倚在胡同口的那棵小槐树上,方圆拿出烟盒,才发现里面空了,随手扔在了地上:“有什么话就直接说,我今天逛街逛的很累,想早点休息。” 直到现在,方圆也没问水暗影到底是什么来历。 他只想知道,她究竟想玩什么花样。 “你不想知道我是谁吗?” 水暗影款款走过来,右手从口袋中拿出来,伸向了方圆:“习惯抽外国烟吗?” 白皙纤长的小手中,有一盒外国香烟。 “只要能冒烟的,丝瓜秧都行。” 方圆拿过那盒烟,发现里面还装着个精巧的之宝打火机,点燃后把烟带火机的都顺手装进了自己口袋中:“至于你是谁,对我来说并不重要。你以前在路边施舍乞丐时,会问他叫什么名字,以前又是做什么的吗?” “不会。” 水暗影眼波流动,看向了方圆的口袋,咯咯一笑说:“几年前我在拿到这个打火机时,曾经许过一个愿望--”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方圆马上就把烟盒掏了出来,递给了她。 水暗影却笑着摇头:“先听我把话说完。” 第96章 :如果我回不来 花小妖在她十三岁生日的前夕,曾经许愿:第一个亲吻她的男人,就是她的丈夫。 方圆亲了她,是情不自禁的。 毛驴可以作证:大哥当时亲花小妖的小嘴,绝对只是一种看到极美事物的本能反应。嗯,就是欣赏,纯粹的欣赏,没有丝毫的亵渎之意。 可就是那个情不自禁的吻,改变了方圆的命运,逼得他最终退隐江湖,希望能逃过那个小妖精的魔掌。 现在看来,大哥的希望破灭了,悲哀的命运还会继续。 而这一切,都源自花小妖许下的那个愿望。 所以方圆现在最怕的,就是女人跟他说愿望了,用最快的速度,拿出了那盒烟:“拿着你的火机,千万不要跟我提你许下的愿望。” 水暗影却没有接:“那时候我忽然间许愿,以后无论是谁拿到这个火机,都可以向我提出一个要求。” 顿了顿,她又加重了语气,很认真的样子:“无论提出什么样的要求,我都会竭力去满足他。” 方圆愣了下,绷起的神经松懈了下来:“真的?” 无论水暗影许下什么愿望,只要这个愿望不是要求方圆为她做什么,那就好办了。 他喜欢这种许愿,就像得到个阿拉丁神灯那样,可以提出一个要求。 水暗影点头:“真的。” 把烟盒在手中抛了一下,方圆上下打量着水暗影,丝毫不掩饰脸上露出的猪哥样子:“无论我对你啥印象,有一点是不能否认的,你是个顶级大美人儿,水灵灵一掐就能出来水的那种--如果我要是让你给我当情人,一辈子的情人,你也会答应吗?” 水暗影笑了,眼波流动吃吃的笑道:“哥……人家都已经主动爬到你床上两次了呢。” 说着,她扭着小身段,就往方圆身上贴。 方圆赶紧后退:“别过来!我可警告你啊,你这样做是非礼犯罪的啊!” “你装什么正经呢你?” 水暗影张开双手,向前一扑,身子一个趔趄,差点撞在那棵小槐树上。 方圆已经闪到槐树后面去了。 水暗影嘟起红唇,做出娇嗔的样子:“讨厌了啦,差点让人家碰到额头呢。” “你别发嗲,我有些怕。” 见这个女人貌似很享受这种打情骂俏的游戏后,其实也很喜欢的陆先生,把烟盒扔在了她怀中,冷着脸的说:“说正事,不说我走了。” “夏小韵有危险了。” 眨眼前还满脸媚笑、风尘气息十足的水暗影,笑容突地收敛,浑身散发出一股子不可侵犯的凛然,让人无法相信刚才那个女人,就是她。 方圆没被水暗影的精湛变脸神技给惊倒,最多也就是眉梢轻轻挑了下,晒笑道:“呵呵,夏小韵有没有危险,管我什么事?我只是她的助理罢了,又不是保镖。还有就是,你跟她是啥关系,这么关心她。” 水暗影就像没听到他这些话,自顾自的说道:“就在一个小时前,她开车去了古羌县。” 方圆走到她面前,皱眉问道:“她去古羌县干啥?” “那边传来了夏天问的消息。” 水暗影犹豫了下,才说:“我得到消息,古羌县警方刚刚抓获了一批向境外走私文物的犯罪嫌疑人,其中就有夏天问。那边警方通知了夏小韵--你不要问我是怎么知道这些的,但你得相信我没骗你。” “哦,原来是这样。” 方圆点了点头,接着说:“我没兴趣问你是做什么的,无论你是不是在骗我,我都不在意。刚才我就说了,她有保镖,安全问题不用我来担心。” 水暗影看着方圆的眼睛,说:“如果我告诉你,就在夏小韵刚离开唐王时,夏天问却已经逃出了古羌县局,那边却没有把这个消息及时通知她,而是想利用她来做诱饵,重新抓获夏天问呢?” 方圆仍旧毫不在意:“警方这样做,也是很正常的。不过,他们注定会失望了,夏天问才不在乎夏小韵的死活,要不然当初他也不会独自携款潜逃了。” 水暗影又说:“所以我才说夏小韵会有危险。你知道,我知道这些,可古羌县警方却不知道,而且还有一些人想利用她,来要挟夏天问,希望能拿到他藏匿的某个古文物。” “什么古文物?” 方圆问出这句话时,脑海中浮上了一双绣花鞋。 “不知道,反正很值钱。” 水暗影摇了摇头。 “我可以打电话告诉她,夏天问已经逃走了,她没必要再去了。” 方圆说着,拿出了手机,开始拨打夏小韵的手机号。 水暗影没有管。 手机中,传来了机械女声:“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请稍后再拨。” 抬头看着水暗影,方圆笑了:“你屏蔽了她的手机信号。” 水暗影双手一摊:“我可没有那本事。” “你眼巴巴的跑来告诉我这些,其实就是想让我去找她。至于你为什么要这样做,我懒得知道,但我可以告诉你,无论你这样做的真正目的是什么,我都不会去找她的。” 方圆说完,转身就走。 他有些生气,觉得水暗影太小看他的智商了,明明已经把圈套说出来了,还故意告诉他,让他去钻,这不是侮辱人么? “等等。” 水暗影叫住了他:“方圆,我跟你说实话。在盗圣出现在唐王后,我怀疑你就是他,所以才假扮成乞丐来找你。” 方圆停步转身看着她,没说话。 水暗影继续说:“结果我失败了,但并没有气馁,马上就针对你实施第二个计划,那就是利用夏小韵,来逼出你。” 方圆冷冷的说:“就像现在?” “是的。给夏小韵打电话,谎称在西北某地发现了夏天问的踪迹,然后吸引她前去。你要是跟她一起去的话最好,不去,我们也有办法让你去,并且能通过一系列的办法,来证明你是不是盗圣。” 水暗影说话的语速很快:“可当我们布置好了全盘计划,还没有正式启动,夏天问却像配合我们那样,忽然出现在了古羌县,被当地警方抓捕。现在又逃出了古羌县局,有三名警务人员殉职。” 方圆问道:“夏天问敢杀人?” 水暗影摇了摇头:“不是他杀的,是帮他逃出县局的那些人杀的。” 方圆随口又问:“夏天问呢,现在逃哪儿去了?” 水暗影回答说:“如果消息属实的话,他现在差不多已经逃进了罗布泊内。” 罗布泊? 方圆的目光猛地一闪,脑海中响起了花小妖的话:这辈子,都不要去那个地方。 小妖精为什么要给他这个警告? 他在做梦时,又是为什么总能梦到罗布泊? 那个行走在大耳朵中的神秘黑衣人,又是谁? 罗布泊,跟方圆到底有着什么关系? 这些问题,本来就困扰着方圆,现在水暗影却又告诉他,夏小韵差不多会去那个地方。 为什么总是罗布泊? “怎么了,你在想什么?” 看到方圆目光闪烁,脸色阴晴不定很久都没有说话后,水暗影忍不住的问道。 方圆摇了摇头:“没想什么。” 水暗影也没有再问,叹了口气说:“唉,好了,该说的我都说了,至于你去不去帮夏小韵,那也由得你--另外,我现在可以正式告诉你,我们已经对你解除了暗中监视。” “咋?” 方圆下意识的问道。 “因为你不是盗圣。” “哈,你怎么知道我不是盗圣?实话告诉你,我就是盗圣白展堂,惩罚白玉雯那件事,就是我做得。” “如果你真是盗圣的话,那么你的本事也太大了些。” 水暗影嘴角微微一瞥,说:“我在来找你时,盗圣的踪迹,就已经出现在古羌县了。难道,盗圣会分身术?” 方圆眉头皱起:“盗圣,去了古羌县?” “这不是你关心的问题。好了,该说的,不该说的,我都说了,该走了。” 水暗影说着,把那个装着打火机的烟盒,重新扔给了方圆,嘻嘻笑道:“给你个机会,或许,以后你真有事求到我呢。” 方圆从来都不觉得求人有什么丢人的,既然水暗影这样大方,他也没推辞,随手装进口袋中:“你现在要去古羌县?” “是,盗圣既然在那边出现了,那么我必须得去。” 水暗影也没隐瞒方圆。 “我跟你一起去。” 方圆说着,转身走进了胡同:“稍等我会儿,我回家说一句。” 水暗影有些奇怪:“你怎么忽然又要去了?” “夏小韵真要是出事了,再找这样一个好伺候的老板,可就不容易了。” 方圆头也不回的说:“再说了,你眼巴巴的跑来找我说这些,不就是想我跟你一起去?” “答对了!” 水暗影啪地打了个响指,脸上浮上了得意的笑容。 林武却没有笑,当然也没哭,只是皱眉问道:“罗布泊?什么时候才能回来?” “说不准,或许三五天,或许半个月。” 方圆走进屋子里:“幸好你今天给我买了那么多衣服,听说那边很冷。” 他走出来时,已经换上了新买的衣服,跳了几下:“嗯,很舒服--小林子,我不在时,麻烦你照顾好毛驴。” “这还用你说?” 林武有些闷闷不乐的说:“那你在路上小心。” “收到。毛驴,在家好好听二哥的话,我很快就能回来的。” 方圆拍着毛驴的脑袋,在它耳边低声说了几句什么。 毛驴眼睛猛地一亮,随即黯淡了下来,嘴里发出不情愿的锥锥声。 “听话,走了!” 刚走了几步,方圆又停下,转身看着林武,嬉皮笑脸的说:“如果,我是说如果。如果我要是万一回不来的话,这座宅子,还有毛驴,都是你的了。” “什么?” 林武一呆。 “没啥,就是忽然想到了,随口说了出来。” 方圆嘿嘿一笑,转身走了出去。 第97章 :毛驴发疯了 方圆没有撒谎。 他的确在转身一刹那,忽然有了种从没有过的危险感。 仿佛这一走,就永远再也回不到这个家,看不到毛驴那样。 危险感很真实,很清晰,也很吓人。 不过这个世界上,总是有一些牵着不走,打着倒退的家伙,就像驴子那样。 方圆明明总是做那个有关罗布泊的梦,花小妖也认真提醒他,千万不要去那个地方,水暗影也没强迫他必须得去--可方圆却偏偏要去一趟。 跟夏小韵没有关系,只是想解开他心中的那些疑惑。 蓦然有了这种感觉后,方圆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非得说出来。 其实他很明白,他说出这句话后,林武肯定会被吓一跳,说不定还会抱着他胳膊,哭着喊着的不许他去--林武却没有这样做,甚至都没再说话,就这样任由他走出了家门。 这样最好。 走到胡同口后,方圆回头看了眼大门那边。 大门虚掩着,院子里的灯光洒出来,映出一道虚无的昏黄光柱。 又是忽然间,方圆有了舍不得。 舍不得就这样离开。 他可能已经习惯这样的生活了,知道自己在离开家门的那一刻起,这种平淡而温馨的生活,就再也享受不到了。 滴滴。 一声短促而清脆的汽车喇叭声响起。 方圆抬头看起,一辆红色法拉利跑车缓缓停在了路边。 车窗落下,露出水暗影那张妖媚的精致脸蛋:“怎么,舍不得走?那我给你三分钟的考虑时间,要是不愿意去的话,就别去了。” 方圆快步走过去,开门坐在了副驾驶上,把背着的绿色帆布军用背包放在腿上,问道:“就这车子,能适合那边的道路吗?” “到了那边,随时都能换车的,想要什么车子就有什么车子。” 水暗影手指一动,落下的车窗玻璃升起时,脚下轻轻一踩油门,跑车就发出了低沉的咆哮声,接着忽地蹿了出去。 很快就经过那座小桥,左拐驶上沿河公路,向路灯摇曳的远方驶去。 看着那个方向,林武坐在石桌前,用手支着下巴,就像雕像那样很久都没有动一下。 毛驴就蹲坐在他脚下的阴影中,一双眼睛发着蓝汪汪的荧光。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林武才低头看着毛驴,低声问:“你说,他为什么要说那些话呢?” 毛驴当然不会回答他这个问题,只是抬起嘴巴,伸出舌头在他手心里舔了几下。 “你这是在安慰我,不用担心他么?” 林武低低的笑了一声,站起身走向西厢房。 来到门口时,他转身看向毛驴--毛驴没有像往常那样,去堂屋的沙发上睡觉,而是已经悄悄的走到了大门口。 在林武转身时,毛驴也停住了脚步,扭头看向他。 眼睛里,依旧发着蓝汪汪的荧光,却仿佛还有了些别的东西。 忽然间,林武明读懂了毛驴眼里的那些东西,是什么意思了,立即尖声叫道:“毛驴,你给我过来!” 毛驴犹豫了下,脚步轻快的跑到了他面前。 林武慢慢的蹲下,双手抱住了毛驴的脖子,低声问道:“你想去追方圆,对不对?” 毛驴脑袋转动,躲开了林武的目光,看向堂屋那边,伸出的舌头老长。 “你那会儿没有跟着他走,那是因为不想让他为你担心--或者,是你听懂了方圆的意思,他要你留下来,是保护我,而不是他说的把你交给我。” 林武低低的问道:“是不是这样?可你不愿意留下来,你要去陪着他,所以才要偷偷的跑出去。” 林武刚说到这儿,毛驴忽然猛地挣开他的搂抱,在院子里疯跑了起来。 真得就像疯了那样,边转着圈的跑,边抬头冲着黑蒙蒙的夜空叫。 不是正常狗子发出的狂吠声,而是殴殴的哀嚎,就像是在哭。 哀嚎声听起来异常刺耳,让林武心中发慌,腾地站起身,大声喊道:“毛驴,过来,过来!不许叫,不许--哭!” 毛驴没有听林武的话,依旧疯狂的转圈,边转边叫。 几次,它都跑到了大门门后,只需往前一窜,就能顺着门缝跑出去。 实际上,那几次它也做出了这样的动作--可是,几次都只是拿头狠狠撞在门板上,咣咣作响。 方圆忽然莫名察觉出了某种危机,毛驴也同样感受到了。 它真得很想跟随大哥一起去,就像往常那样,一起纵横江湖。 可大哥却告诉它,必须在家,照顾好二哥。 毛驴不能违抗,因为这是大哥的命令,就像那天无论它多么想带着林武一起走,但方圆一句话,就让它放弃了努力那样。 随着大哥离开的时间越来越长,毛驴越加的不安。 但它没有表现出来,因为二哥还没有去睡觉。 等林武去休息后,毛驴就会立即偷偷的跑出去,追随方圆:无论大哥在什么地方,毛驴都能顺着他曾经走过的气味,找到他。 哪怕最终目的地,是地狱,毛驴也会毫不犹豫的追随而去:从它刚出生就被主人遗弃,抛在垃圾堆内快要饿死,却被方圆抱走悉心照顾它、把它当兄弟的那一刻起,它就已经懂得了,它跟大哥的命运是息息相关,永不分离了。 所以,它绝对不会允许,大哥独自去面对某种极度危险! 它必须去。 可林武怎么办? 他总是在那儿大叫,让它回去。 毛驴转圈的速度越来越慢,也不再嚎叫了,但它那双本来蓝汪汪的眼睛,却已经开始发红,就像野外的恶狼,透着不耐烦的凶残! 林武跟它目光对视了一下,猛地打了个寒战,接着尖声叫道:“不许这样看我!” “嗷--” 毛驴马上挪开目光,接着抬头冲着夜空,竟然发出了狼一般的嚎叫。 林武浑身冰冷:传说,只有吃过人肉的狗子,才能发出这样的叫声。 “你等等,我打个电话,就等一会儿!” 林武大声说着,反身跑进西厢房内,拿到枕头边上的手机后,就冲了出来。 很好,已经不再叫的毛驴,就站在那儿,动也不动的看着他。 “你过来!” 林武走到石桌前,坐了下来。 毛驴犹豫了下,还是慢吞吞的走了过来,刚要低下头,林武却一把托住了它的下巴,看着它的眼睛,极其认真的说:“我是你跟方圆的兄弟,你给我记住,永远都不要忘记,永远--都不许用那种眼神看我!” 林武说完,飞快的拨打了个手机号。 手机用的是免提,毛驴能听到里面传来的惊喜女声:“是、是舞儿吗?” “是。” 林武抬手,擦了擦眼睛,冷冷的说:“沈玉如,你想我承认你的存在吗?” 那边的沈玉如,犹豫了下,才问道:“舞儿,你想让我为你做什么?” “我知道,在这个时间段,林东海还没有回家。” 林武说道:“所以,你不许跟他说,我给你打过电话。” 沈玉如连声说:“好,好。舞儿,我答应你,你究竟想让我做什么?” “东海集团在唐王有分部,我知道。你现在立即命令这边的负责人,给我送一辆性能良好的越野车来。记住,上面要有一切探险、野外生存的所有物资。我不管你用什么办法,在一个小时内必须给我准备好,放在分部办公楼的门前。” 林武冷冷的说:“如果达不到我的要求,这辈子,都别想让我喊--喊你一声妈妈。” 不等那边的沈玉如说什么,林武就飞快的扣掉了电话,趴在了石桌上,肩膀不住的抖动。 毛驴呜呜的轻叫了几声,人立而起,两根爪子搭在石桌上,伸出舌头去舔林武的手。 “走开,人家不想搭理你!” 林武低声呜咽着,推开了毛驴。 毛驴蹲在地上,锥锥的叫了几声,垂下了脑袋。 哭了几分钟后,林武才抬起头,反手擦了擦泪水,起身快步走进了西厢房。 等他再出来时,已经换上了新买的冬衣,就像方圆那样。 毛驴马上跑过来,锥锥轻叫着,围着他转,不断的献殷勤。 “滚开,人家都说不愿意搭理你了呢。” 林武轻轻踢了毛驴一脚,快步走向了大门口。 方圆要去哪儿,他临走前已经说过了。 至于到了那地方后,该怎么才能找到他,林武才不想多操心:有毛驴在,估计这不是太难的事。 他想的最多的,则是罗布泊的神秘,诡异。 跟方圆不同,从小学习成绩相当好的林武,更喜欢看探索发现这方面的书籍,知道罗布泊那是个什么样的所在。 那是死亡之海。 那地方称之为死亡之海,是因为在那片一望无垠的盐碱壳下,隐藏着一个内陆海,厚厚的盐壳就像漂浮在南极洲的冰层。 在盆地的最底部,表面是坚硬的盐壳,当挖一个二米深的洞穴后,就可以发现谁,只是这些水不能喝,用棍棒触搅穴中水后,提离水面都会结上一层白色盐晶体,所以这地方也叫地下死海。 罗布泊彻底的干涸,还是在上世纪的七八十年代,但早在两千多年前,那时候湖水面积多达一万多平方公里时,就已经频频发生神秘事件了。 尤其是在本朝建国后,有关罗布泊的神秘传说,更是被誉为n大神秘事件之首。 其中最著名的,当属‘镜像人’的传说。 以前林武看到这些时,只是觉得有趣,就像对美国第五十一区感兴趣那样。 可他从没有想过,有一天他会去那种地方。 当然了,也不是不能去,毕竟现在纵穿罗布泊(全部是纵穿,从没有谁能横穿)也不是啥稀奇的事了,但也得在确保后勤保障随时供应的情况下,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毫无准备,跑哪儿去跟送死没啥区别。 如果方圆临走前,没有说那些莫名其妙的话(假如他回不来),如果没有毛驴发疯似的反常反应,林武绝对不会去。 其实,就算是这样,他也没必要去。 第98章 :巴桑小镇上 其实,夏小韵也没必要来古羌县的。 夏天问卷走神通快递几乎所有的流动资金后,就已经算是跟她断绝了父女关系。 古羌县县局彭开圣打电话通知夏小韵时,她完全可以说不认识这个人,更没必要非得亲口问问他:你得有多么狠心,才能抛下你妻女? 这个世界上,自古以来都不缺这种人。 或许,我来见他,有可能保释他,只是因为他是赐予我生命的那个人--我只是把这些恩情都还给他罢了。 坐在副驾驶上的夏小韵,看着窗外西边那一抹如血的残阳,心情很平静。 从昨晚离开唐王市,到现在为止,她跟劳拉相互轮换着开车,一刻不停的狂奔二十多个小时了。 如果不是因为走错了路(哪怕是有自动导航仪,但更新总是比不上道路的变更速度快),这会儿差不多已经到了古羌县内了吧? “夏总,距离古羌县还有不到三百公里,还要连夜赶路吗?” 就在夏小韵目送血红的残阳,一点点的沉下地平线时,劳拉说话了。 昨晚一宿的马不停蹄,不等于今晚也要连夜赶路,因为她们已经来到了大西北,这边人烟稀少,道路状况很不好,相同的距离,相比起内地来说,至少得花三倍以上的时间。 被劳拉提醒后,夏小韵沉吟片刻才说:“不了,今晚找地方休息下,等明天一早再赶路。” “好,前面不远处就有个叫巴桑的小镇,应该有旅馆。” 劳拉指着导航仪说道。 巴桑的行政区域名字中有个镇,实际上规模比起内地的一些村子还不如。 全镇只有不到六百口人,不过‘商业街’上倒是有十几家旅馆,门口停着许多来自内地的越野车。 这些年,人们的生活水平有了显著提高,很多条件允许的人空闲时,就组团四处玩,或者探险。 而隶属古羌县境内的罗布泊,种种神秘的传说,自然是最能吸引人的。 这时候来罗布泊,要比其它季节来都要合适些(夏季,罗布泊最热时温度可以达到70摄氏度,冬天时又太冷了),所以能够有这么多驴友出现在巴桑小镇,也是很正常的。 进了小镇后,劳拉放慢了车速,边走边观察旅馆门前的车子数量多少。 一直快要驶到街尽头时,她才指着左前方:“夏总,就住在这一家吧?” 夏小韵抬头看去,不大的旅店门前停了四五辆汽车,看来住店的人数应该少不了,不过相比起一路看过来的那些旅店,要少很多。 看到夏小韵点头后,劳拉这才把车子停在了旅店门口。 她刚要推门下车,劳拉却说:“等等。” “怎么了?” 夏小韵不解的看去,就看到劳拉伸手拿过背包,从里面找出一个灰色针织帽子,还有一个口罩,递了过来:“这边地处边陲,民风彪悍,住店的人也是鱼龙混杂,最好是小心些。” 路上,借着夏小韵开车的机会,劳拉已经从手机上查阅到了很多有用的信息。 夏小韵在内地时,也是个漂亮的小美人儿,来到这地方肯定会更加惹人注意。 劳拉身为她的贴身保镖,当然不希望她能招惹没必要的麻烦:美貌,就像金钱一样,同样能让不轨之人垂涎。 “好的,谢谢。” 夏小韵明白了劳拉的苦心,把东西接了过来。 她在戴帽子时,看到劳拉又拿出了个黑黝黝的铁东西。 那是一把手枪。 夏小韵呆了:“你、你竟然有枪?” “有这玩意,出门时的安全保障更大一些。” 劳拉淡淡的说着,退下弹夹检查了一下,哗啦一下再推上,挽起裤管时,露出了绑在脚腕上的枪套。 等看到劳拉又拿出一把锋利的军刀时,夏小韵终于意识到,她这次来古羌县,貌似有些太草率了。 不过可以肯定的是,有全副武装的劳拉在,夏小韵的安全系数大大增加了。 以前夏小韵在内地,无论去哪儿吃饭,住店,都有人笑脸相迎,已经养成了习惯。 可在她走进这家破败不堪的小旅店,很有些‘屈尊’感觉的在门口站了足有半分钟,也没看到服务员前来打招呼。 大厅内总共五张桌子,门后两侧各两张,正冲着门口还有一张,就是吧台了。 有三桌客人,每桌上都有四五个人,有男有女的,一看穿着就知道都是内地人。 一个戴着白帽子的男人趴在吧台上,好像睡着了,被脑袋压着的右手脏兮兮的,让夏小韵看了一眼,就有了反胃的感觉。 “老板,来客人了!” 距离吧台最近那张桌子上,一个穿着红色冲锋衣的男人,抬手拍了下桌子。 他在叫醒老板之前,盯着夏小韵看了足有十秒钟,眼神闪烁不定。 夏小韵虽然戴上帽子口罩,不过美女就是美女,往那儿一站,就能散发出美女特有的气质风度。 “啊,哦!” 被吓了一跳的老板,这才抬起头,脏兮兮的手在脸上抹了一把,眯着眼看着夏小韵俩人:“两位,是吃饭,还是住店?” “住店。” 劳拉快步走了过去,冷冷的问:“还有房间吗?” 劳拉可没有戴帽子口罩,穿着一身橄榄绿色的作训服,满脸的彪悍气质,再加上她本身就是个黑人,一看就不是个好惹的,在走到老板面前时,有意无意的扫了那个冲锋衣男人一眼。 “有,要几间?” 老板这才擦干眼里的眼屎,睁大了眼睛。 “一间,两个床铺的那种。” “五百六。” 老板报出的这个价格,明显是宰人:像这种环境的小旅店,连内地最次的都比不上,价格却高了十倍。 劳拉没有还价,从作训服口袋中拿钱包时,顺便把那把军刀也拿了出来,啪的一声拍在了桌子上。 军刀没有带鞘,在灯光照耀下,闪着森寒的光芒。 那些看着劳拉俩人的男人,眼神都是一凝,下意识的挪开了目光。 夏小韵知道,劳拉是故意亮出军刀的,就是要震慑某些有不轨心思的人。 也同样让老板哆嗦了下,赶紧赔笑道:“要不,五百也行。” 劳拉点出六张钞票,拍在了吧台上,冷冷的说:“不用找了,带我们去房间。” 老板马上就喜笑颜开,一把抄起钞票,客气的说:“两位,请随我来!” 夏小韵跟在劳拉后面,走上木制楼梯时,无意中回头看了门口一眼。 吧台左侧的桌子上,坐了四五个人,都穿着羽绒服、冲锋衣之类的衣服。 夏小韵回头时,背对着门口方向的男人,正看着她。 借着大堂内昏黄的灯光,夏小韵能看出他年龄大约在二十七八上下,面皮白净,卖相儒雅英俊,比郭易行更还要帅气一些。 俩人目光相碰时,男人笑冲夏小韵点了点头,露出一口整齐、洁白的牙齿。 夏小韵心儿咚的一跳,下意识的回了个笑(尽管是戴着口罩),随即转身跟了上去。 她在拐过楼梯拐角时,好像听到有人低声说:“随意,这妞儿身材很正点……” “军子,别胡说八道。” 叫随意的男人低声训了同伴一句,听声音--夏小韵觉得,他肯定就是那个冲她笑的年轻人。 也唯有这种真有内涵的男人,才会有这样好听,有磁性,让人听一次他的声音,就会最大可能的记住。 卖相也不错的郭易行,跟这个叫随意男人相比,全然就是绣花枕头。 至于方圆,那个痞子般的家伙,哼哼,更是没有可比性。 不知道为什么,夏小韵忽然想到了这些,而且还有了再想看看那个随意的冲动。 当然了,她只是想想而已,就算是真要去看,也不好意思在劳拉的关注下。 已经走到二楼走廊上的劳拉,正转身看着她。 或许是看出劳拉不好惹了,老板给为她们安排的房子,算是整个旅店中条件最好的了。 尽管如此,在老板走后,夏小韵也皱了下眉头,她也知道,出门在外不比家里,能凑合就凑合吧。 进来后就打量房间,检查有没有监控器之类的劳拉,确定没什么问题后,才把背包放在了靠门口的炕上:“夏总,早点休息吧。” 夏小韵也没说话,默默的点了点头,坐在了炕前向窗外看去。 西北的空气质量,可不是内地能比的,哪怕是在晚上,夜空都是墨蓝色的,星星也格外亮。 盯着夜空愣了很久后,夏小韵才和衣躺在了炕上,看向劳拉时,发现她正把手枪放在枕头下。 有这样一个行事谨慎的保镖,夏小韵绝对能睡个安稳觉。 西北初冬清晨七点的空气,格外清新,也冷,夏小韵走出旅店时,把手放在嘴边哈了几口,拿出口罩正要戴上时,就听到背后有个好听的男人传来:“早啊。” 夏小韵转身看去,昨晚冲她那个笑过的随意,从大厅内走了过来,笑容很干净,就像东边刚刚冒头的朝阳,让人看了很舒服。 没来由的,夏小韵脸儿腾地浮上一抹红色,点头还礼问好:“早。” 男人微笑着冲夏小韵伸出手:“认识一下,我姓燕,叫燕随意,来自京华。” 第99章 :牡丹花下死 旅途中,碰到漂亮的女孩子,男人主动搭讪这是很正常的事。 就像男人喜欢跟漂亮女孩子搭讪那样,女孩子其实也很喜欢跟帅气男人打交道的,异性相吸本就是万年不变的真理。 “你好,我叫夏小韵,来自唐王--” 夏小韵马上伸出手,正要跟燕随意握手,就听到背后响起一声咳嗽。 夏小韵回头,就看到劳拉站在车前,正冷冷的望着燕随意,满脸都是不善的神色。 夏小韵愣了下,接着缩回了手:“抱歉,燕先生,我要走了。” “呵呵,好的,以后有机会再见。” 燕随意看向劳拉,笑着抬手拢了下发丝,化解了尴尬。 夏小韵转身快步走到车前,抬脚上车。 等车子驶出小镇时,夏小韵回头向小旅店那边看去,就看到燕随意仍站在那儿,好像知道她正回头那样,抬手向这边挥了挥。 夏小韵嘴角翘起时,就听劳拉说道:“夏总,在这种地方,最好不要随便搭讪陌生人。” “劳拉,你也太小心了吧?” 夏小韵的眉头,一下子皱了起来:“他就是一个旅客,也不是什么坏人,旅途中相互认识一下,又能有什么事?” 劳拉本身长相彪悍,给人很大的安全感,再加上她从来都像一个影子那样,不会影响到夏小韵的正常生活,所以对她,夏总是相当满意的。 可是今天,劳拉却一再干扰夏小韵跟帅哥相识,并郑重其事的‘教训’她,这让她颇感不满。 劳拉当然能听出夏小韵的不满,不过却没有忍让,依旧硬邦邦的说:“保护你的安全,是我的职责,任何能对你安全造成威胁的因素,我必须在第一时间排除。” 夏小韵更加不乐意了,皱眉看着劳拉:“他能有什么危险?” 不等劳拉说什么,又抢先说道:“劳拉,我不希望你干涉我正常的社交。” 劳拉看着前方,依旧固执的说:“这是我的职责……” “我说了,不要干涉我的正常社交!” 夏小韵烦躁的提高声音,打断了劳拉的话:“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了,该跟哪种人交往,有自己的准则,更是我的权利!” 劳拉闭上了嘴,很用力,没有再说话。 夏小韵也没说话,侧脸望着车窗外,看着两侧景物飞快的向后倒退。 几分钟后,她才轻轻叹了口气:“唉,对不起,劳拉,我刚才不该跟你发脾气。” 劳拉马上回答:“没事的,这是你的权利。” 夏小韵犹豫了下,才说道:“如果可以的话,这件事完了后,你就回去吧。” 她所说的这个回去,却是要辞退劳拉的意思。 劳拉是宁耀酒店特意为保护夏小韵,从国外高薪聘请而来,合同期限为一年。 但这才刚过了一个多月,夏小韵就要赶她走了。 这表明对她不满意。 按照合同规定,雇主对保镖不满意主动辞退的话,要额外支付保镖三个月的薪水--可这几个月的薪水,对于劳拉的信誉来说,什么都算不上。 一个专职保镖,最重要的就是信誉:信誉一旦受损,那么她的价格也会直线跌落,甚至都再也接不到生意。 夏小韵只是觉得劳拉事儿多,干涉自己的正常社交,这才要辞退她,却不知道这种行为对于劳拉来的事业来说,绝对是致命的。 劳拉把着方向盘的手一抖,霍然摆头看向了夏小韵,满脸都是惊讶,不解,还有愤怒的意思:“你、你要辞退我?就为了我干涉你跟陌生人打交道?” 夏小韵没有看劳拉,更没有说话。 沉默就是默认的意思。 劳拉深深吸了一口气,脸色恢复了平静,低声说:“好的。” “对不起啊。” 夏小韵这才表示了自己的歉意。 劳拉摇了摇头,专心开车。 两个人都不再说话,车子内的气氛,慢慢变的压抑,让夏小韵觉得很不自在,拿出手机摆弄了起来。 几百公里的车程,放在内地高速路上,也就是几个小时。 可西北的道路状况非常不好,尤其是在驶进古羌县县境内后,从早上七点出发,到了下午两点多时,才接近了古羌县城。 始终默默开车的劳拉,看了眼倚在车窗上闭眼休息的夏小韵,轻声说:“夏总,马上就要到古羌县城了,你要不要打电话联系一下那边?” “啊?哦--好的。” 夏小韵睁开眼,坐直了身子,拿起手机开始拨打彭开圣的手机。 很快,电话就拨通了,彭开圣的声音从手机传来:“你好,请问是夏小韵夏小姐吗?” “是的,我就是夏小韵。” 夏小韵说道:“彭局,我现在马上就要到古羌县了。” “好的,夏小姐,你去乡情路123号,那边是我们针对此案所设的专案组接待处,我会在门口等你。” 彭开圣简单的说了一句,就扣掉了电话。 “你说,古羌县县局局长彭开圣,也是那三名殉职警务人员之一?” 等水暗影扣掉电话后,躺在后排座椅上的方圆,懒洋洋的坐了起来。 “是,刚确认过。” 开车的水暗影,举起手机冲方圆晃了晃:“九号傍晚七点四十分左右,彭开圣给夏小韵打过电话一小时后,夏天问就逃出了拘留室。包括彭开圣在内的三名值班警务人员,全部殉职。他们是死于中毒,是不是被盗--现在还不能肯定。” “中毒?” “法医已经结出结论,他们所喝的饮用水中,都含有致人快速死亡的剧毒。” 水暗影叹了口气:“唉,说不定古羌县县局内就有内鬼,趁彭开圣他们看护夏天问时,偷偷在饮用水内投毒--当然了,最有可能的就是那个人。” 方圆没有问那个人是谁,低低的嗯了声,点上了一颗烟。 刚把香烟点上,一只好看的手就从前面伸了过来。 方圆皱了下眉头,狠狠吸了一口后,把香烟递了过去。 “没有往烟嘴里吐口水吧?” 水暗影这样说着,却毫不在意的把那支香烟叼在了嘴上。 “吐口水这种事,我当然干不出来。” 方圆看似漫不经心的说:“不过,刚才下去撒尿后,我没洗手。” 陆先生说的这句话,应该算是很恶心了吧? 尤其是水暗影还是个相当漂亮的女人。 他就是在故意恶心人。 “撒尿不洗手这算什么呀?如果可以,我倒是不介意--” 水暗影吃吃的笑着,扭头向后看了一眼,目光落在了陆先生裤裆部位上,其中的意思不言而喻,让他下意识的伸手捂住了那地方。 水暗影更加得意:“怎么,怕我给你咬掉啊?” “我还真怕。” 方圆说出了心里话。 一个如此漂亮的女人,能够不要脸到这种地步,哪怕是陆先生也有些吃不消。 “你们男人不是经常说,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么?” 水暗影这一路上,只要一跟方圆提到这种话题,那双水汪汪的眸子里,就会发出饿狼般的贪婪之色,好像十八辈子都没有被男人碰过那样。 毫无疑问,当一个女人,哪怕是再漂亮,再有韵味,只要是反客为主调戏男人,都会让男人有种怪怪的感觉,甚至会怕。 看他那十几年没吃过肉的妖媚样子,方圆真怕被她吞的连骨头都剩不下。 “就算你是一朵牡丹花,可你也是那种有毒的牡丹花,要想活长久了,最好是远离你--到现在为止,死在你这朵牡丹花下的男人,得有多少了?” 方圆落下一截车窗玻璃,冷风马上就从外面吹了进来。 哪怕今天太阳很不错,可西北这个季节的冷风吹在脸上,也有些像刀子那样刺骨。 “咯咯,多少男人死在我手上呀,我还真的好好计算一下。” 水暗影歪着下巴,样子很认真的想了想:“得有六十三、四个了吧?嗯,应该是六十四个,这些男人,貌似个个都比你强壮--可却没有一个,能比得上你帅气,所以我对你很感兴趣,真得很感兴趣。” “可我对你不感兴趣。” 方圆能看得出,水暗影好像不是在撒谎,对她的厌恶感更深了一层:被她迷死的男人都有六十四个了,那么跟她做过那种事的男人,又得有多少?怕不得几百个吧? 在这个世界上,有两门职业是最古老的,一种是杀手,一种就是卖。 方圆可不像大多数衣冠楚楚的男人那样,看不起那些出来卖的女人:如果不是为了生存下去,又有哪一个女人愿意做那种职业? 而且他的第一次,就是交给了一个比他大好多岁的站街女。 水暗影呢? 现在身上穿着的这身黑色紧身皮衣,至少也得值几万块,肯定不是那种缺钱的主,更何况她一个电话,就能调动很多人为她奔走,可谓是有权有势。 一个漂亮女人,要不就做个正经女人,相夫教子。 要不呢,就去当个职业小婊,去专心为男人服务--表面上高高在上,却做着小婊才做的事,这是对那个最古老行业的羞辱。 方圆不说话后,水暗影又回头看了他一眼。 可能是看出他对自己很不感冒了,水暗影笑了笑,转移了话题:“这一路上,加上你下去撒尿,总共停留了十三次。每一次,你都会在墙上,或者树干上,留下一个三菱符号。你能告诉我,这个符号代表着什么意思吗?” “不能。” 方圆一口就拒绝了。 他才不会因为水暗影派人去察看他留下的记号而生气。 他知道,就算她看到了那些记号,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第100章 :古羌县的彭局长 被拒绝后,水暗影也没生气。 本来,她就不曾指望方圆能跟她说这些秘密。 她更能看出,方圆对她的态度冷了很多,稍稍一琢磨就明白咋回事了,笑了笑再次岔开话题:“还有几公里,就是古羌县城了。” 昨晚他们也是在巴桑小镇住下的,甚至比夏小韵来的还要早(他们路上没跑冤枉路),不过却是住在商业街最南边的一家旅店,劳拉曾经驾车从他们车前经过。 今天早上,他们出了旅店时,已经快九点了(水暗影一直在房间里打电话),所以反而落在了夏小韵后面。 方圆把烟头弹出车窗外,问道:“直接去县局吗?” “嗯,我的人在那边等着我。” 水暗影点了点头。 方圆又不说话了,只是看着外面的路边。 前面不远处,停了两辆越野车,有几个人正在为前面那辆车更换轮胎,一个穿蓝色冲锋衣的年轻男人,坐在后面那辆车的车头上,手里捧着相机正在往远处拍照。 车子经过那两辆车身边时,那个男人本能的回过了头,跟正向外看的方圆四目相对后,笑着点了下头。 本能的礼貌动作。 方圆也笑着点头回了个礼时,就听水暗影说:“咦,他怎么也来这儿了?” “他是谁?” 方圆问道。 “燕随意。” “燕随意是谁?” “京华最有名的公子哥儿。” “哦,原来是个二代。” 方圆晒笑了一下。 水暗影听出他笑声中的不屑意思,更正道:“他可不是你所想象的那种纨绔子弟,这个人虽说是二代,却是二代中最出色的佼佼者,也可以说是最正面的代表人物。” “当官的?” “算是吧,但他对官场不怎么感兴趣,最大的爱好,却是考古。” 水暗影说:“他是‘寻找失落’俱乐部的主席。” “寻找失落俱乐部?这名字有些耳熟啊。” 方圆想了想,才说:“哦,我想起来了,美国国家地理频道有一期,好像就提到过这个寻找俱乐部。” “对,那是去年的事了。” 水暗影说道:“那是有关僰人悬棺的,他们研究的比国家相关部门还要透彻,所以才被美国国家地理频道选中。” “看来你对他很了解啊,貌似他长的也是一表人才。” 方圆顿了顿,终于忍不住嘴贱的说:“那你跟他上过炕没有?” 水暗影眉梢一挑,接着咯咯娇笑了一声,说:“这么优秀的男人,当然是我全力俘虏的对象了--你别看他长的文质彬彬,好像白面书生那样,其实在那方面的功夫很厉害呢,把我给折磨的死去活来的。” 砰的一声,水暗影说到这儿时,车子前轮压上了个坑,车子剧烈颠簸了下。 总是被颠簸后,哪怕是方圆也觉得有些反胃,抬手捂住了嘴巴。 水暗影却淡淡的说:“怎么,听我说跟燕随意上炕,你心里不舒服?” “哈,我哪有什么不舒服的?狼吃肉,狗吃屎,这本来就是自然规律,只要别逼着我像狗那样去吃屎,我就不会不舒服。” 方圆哈的一声笑,满脸都是不屑的神色。 他真没有感到有啥不舒服的,刚才捂嘴的反胃举动,只是出于生理上的条件反射,跟心理无关:水暗影跟谁上炕,干他屁事? “你别以为,我杀男人只是在炕上。” 水暗影脸上的笑容,终于消失了,回头看了方圆一眼时,水汪汪的眸子中,飞快的闪过一抹寒芒。 就算她脾气再好,也受不了方圆总是这样的冷嘲热讽。 更何况她的脾气,本来就不咋样--见人就笑,笑的还那样妩媚,只是她在这个世界上生存时所戴的面具罢了。 实际上她的心,比蛇蝎还要狠,要不然也不会成为风声老大了。 “我道歉。” 方圆倒是很乖巧,立即堆起满脸谄媚的笑:“不该谈论你的私生活,下不为例。” 水暗影轻哼一声,不再搭理他,抬手狠狠砸了下方向盘上的喇叭,提醒前面横过马路的人滚开。 她已经忘记了,距离上次对人当面露出杀意时,已经有多久了。 毕竟当初她在拿着砍刀,亲手砍下十一个残暴凶徒的脑袋时,脸上还带着甜甜的娇媚笑容……怎么可能会因为方圆的几句讥讽,就撕下媚笑‘面具’,把自己内心情绪,从脸上表达出来呢? 想到这儿后,水暗影怵然一惊,终于意识到方圆不断的拿话来刺激她,就是故意的,想套她的底。 看似轻描淡写的几句话,就差点让水暗影中套,这已经足够证明方圆有多么狡猾,心机有多么深沉了。 这个软硬不吃的混蛋,究竟是什么来历? 带着这个疑问,水暗影驾车驶进了古羌县县局。 车子刚停下,就有一个身穿警服的男人快步迎了上来。 这个男人年约四旬出头,身材魁梧,面色冷峻,一双眼睛就像刀子那样亮,一看就是个非常强势的人。 等夏小韵下车后,男人伸出了右手,自我介绍道:“我是县局的彭开圣。你就是来自唐王的夏小韵吧?” “是的,我就是。彭局,您好。” 夏小韵伸手,跟中年男人轻轻握了下手,又介绍劳拉:“这是我的同伴。” “嗯。好,请跟我来。” 抬头看了眼劳拉,彭开圣隐隐猜出她是做什么的了,也没跟她专门打招呼,转身走向屋子。 劳拉下车后,就开始扫视周围环境,这是她本能的职业习惯。 院子不大,也就是四五十平米左右,几间刷着白色石灰的北屋,三面围墙都是用红砖干砌起来的,院子里也长满了荒草,很是残破的样子。 这种院子在古羌县这边,很正常的。 彭开圣给夏小韵打电话时,就说这儿是专案组的接待处,看来还是为了保密等原因。 看到夏小韵跟着彭开圣走向北屋后,劳拉也马上跟了上去,双手抄在口袋中,右手攥着枪柄。 虽说现在已经见到了当地警方,不过劳拉却没有因此放松该有的警惕。 北屋中的光线很暗,大白天的还得开着灯,这主要是因为当地民房为了防御经常性的沙尘暴,窗户一般都是直接封死的。 房间里还不是太潮湿,空荡荡的只有一张桌子,几个穿警服的人围着桌子,正在小声的说着什么,看到局长进来后,都纷纷站了起来。 “这些都是我的同事。” 一进屋,彭开圣就给大家简单介绍了下:“这位小姐,就是来自唐王的夏小韵夏总,也是走私案嫌犯夏天问的女儿。” 彭开圣在介绍夏天问时,夏小韵明显觉得脸热了下:走私文物贩的女儿,可不是啥光荣的角色。 当然了,夏小韵也不会因此就觉得受到了羞辱而发脾气,毕竟这是事实。 几个民警纷纷站了起来,冲夏小韵含笑点头,算是打招呼。 百忙中,夏总连夜从唐王千里迢迢跑来这鸟不拉屎的地方,当然不是为了跟几个小民警打招呼的,最多也就是出于礼貌含笑回礼后,直接就开始了正题:“彭局长,您在给我打电话时,说夏、我爸他涉嫌走私文物。” “是的,这个我们有确凿的证据。” 彭开圣肯定的语气,抬手指着桌子:“请看,这就是警服抓获他们时,缴获的文物。” 刚进门时,夏小韵就看到桌子上,摆放着一些用塑料袋包着的瓷器,甚至骨器之类的东西了,就猜到这些东西的跟夏天问有关。 对这些,她没多大兴趣,只扫了一眼就问道:“彭局,能不能让我见见我父亲?” “可以。” 彭开圣答应的倒是很痛快:“不过他不在这儿,也不在县局。今天早上,几个嫌疑人都被带到案发现场去了。” 古羌县警方所说的案发现场,在古羌县城的西北,距离这边足有两百公里的戈壁滩上,更是进入了死亡之海罗布泊内。 夏天问等走私、盗窃团伙被古羌警方抓获后,经过初步审查,他们所走私的文物,基本都是从那边一个古墓中盗取的。 早在几千年前,罗布泊这边水域辽阔,多达两万平方公里,在《山海经》中被称为泑泽,或者是盐泽,周边有楼兰、精绝等国家的出现,所以这边有古墓也是很正常的。 “那他们什么时候回来?” 听彭开圣这样说后,夏小韵眉头皱了下。 抬头看了眼门外,彭开圣说:“估计傍晚就该回来了吧,毕竟那边晚上没什么住的地方--夏总,你们可以在这儿稍等。” 既然已经千里迢迢跑这儿来了,夏小韵当然不介意再等到天黑。 “你们几个,先去外面等” 彭开圣对几个手摆了摆手,又对夏小韵说:“夏总,有些事,我想单独向你了解一下。” 彭开圣让夏小韵大老远的跑来,自然得通过她来了解一下夏天问。 “好的。” 夏小韵点了点头,走到桌前坐了下来。 彭开圣看了眼劳拉,意思是说我都说要单独跟你谈话,让手下都出去了,她还站在这儿干嘛? 夏小韵明白了彭开圣的意思:“劳拉,你先去外面等。” 劳拉也没吭声,淡淡扫了彭开圣一眼,走出了屋子,就站在门口。 等房间里就只剩下两个人后,彭开圣才坐在夏小韵对面,拿过一个笔记本,开始问话:“夏总,据我们调查,一个多月前,你父亲曾经在南方某市住过院,病因是犯了高血压,当时你也去照顾过几天,对吧?” “是的,这是事实。” 夏小韵没必要否认事实。 彭开圣在本子上写了几个字,抬头看着她缓缓的说:“但实际上,他住院不是因为犯了高血压,而是吸进了一种神秘的毒气。” “神秘的毒气?” 夏小韵双眸微微眯起,沉默了片刻才说:“彭局,你是不是要告诉我,我父亲在南方住院,是因为吸入了坟墓中的煞气?” 第101章 :大人物驾临! 郭易行去找夏小韵时,曾经明确告诉她,夏天问一个多月前在南方住院,并不是犯了高血压,而是吸入了坟墓中才有的阴宅煞气。 夏小韵是从小就受高等教育的新一代,从来都不信所谓的鬼神,就算知道这方面的传说,也是从那些灵异小说中看到的。 现实中,不可能存在那些东西。 只是郭易行说的很认真,又牵扯到一双神秘的绣花鞋,夏小韵也就将信将疑了。 对于将信将疑的东西,人们很少会放在心上。 就像如果彭开圣不提到夏天问在南方时,住院是吸入了坟墓中的神秘毒气后,夏小韵也不会想到郭易行跟她说过的那些话。 很明显,对夏小韵的回答,彭开圣有些吃惊:“啊,你怎么会知道这些?” 彭开圣的吃惊,让夏小韵有了点小得意的感觉,更加从容的淡淡说道:“因为曾经有人跟我说起过这件事……” 不等她说完,彭开圣就打断了她的话:“那个人是谁?” “京华郭家的二少爷。” 夏小韵没有丝毫的隐瞒,坦率的说出了郭易行的名字:“彭局,您要是不信的话,可以去调查一下。” “京华郭家的二少爷,郭易行?” 彭开圣没听说过这个名字,但他却知道京华郭家是个什么样的存在。 他这个边远地区的县局局长,就算是扶摇直上十万八千里,也不敢去调查郭家二少爷,最多也就是目光闪烁了下,问道:“你继续说,郭二少还跟你说了些什么。” “郭二少还说,我父亲之所以吸进阴宅煞气中毒,那是为了拿到一双红色绣花鞋。” 夏小韵看向桌子上那些被装进塑料袋里的文物,好奇的问道:“你们在缴获他们的走私文物中,有没有那双绣花鞋?” 她在提到绣花鞋时,是低头看桌子上那些东西的,所以没看到彭开圣的脸色猛地一变。 等她抬起头来时,彭开圣的脸色已经恢复了正常:“没有,所以我才给你打电话,麻烦你赶来古羌,就是想问问你,在唐王时,有没有看到那双绣花鞋。” “你是第二个问我有没有看到那双绣花鞋的人了。如果我看到那双鞋子的话,当时在唐王时,我就会交给郭二少了。” 夏小韵如实回答,更加好奇的问道:“彭局,那双绣花鞋,难道不是在南方的某个古墓中,而是这边的东西?” 她这样问,是因为彭开圣刚才就告诉她说,夏天问已经被县局的人带到罗布泊,去被盗的古墓现场去了,很容易就会让人以为,那双神秘的绣花鞋就是从这边古墓中找到的。 “不是。” 彭开圣摇头否认:“你父亲一个月前来到了古羌县,与境外一些盗墓团伙相勾结,盗了罗布泊内的一个古墓。被我们抓获后,我们对他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才知道他曾经在南方某古墓中盗取了一双绣花鞋。但我们却没有在他们身上搜到,所以才问你有没有见过。” 夏小韵这才明白了过来,说:“我可以认真的告诉您,我从没有见过那双绣花鞋。” “嗯,我相信你。” 彭开圣又问了几个问题,无非是一个月前夏天问离开唐王时,有没有什么异常表现,或者他在这些天内,有没有跟夏小韵联系。 对于彭开圣提出的这些问题,夏小韵都据实回答。 末了,她忽然问道:“彭局长,您能告诉我,那双绣花鞋有什么文物价值吗?” “这个--我也不是很清楚,南方的同行也仅仅在我们调查取证时,提到了这双鞋子,但我们却没有在你父亲身上发现,或许是他早已经出手了吧?” 彭开圣收起本子时,桌子上的手机忽然急促震动了起来。 “小王,有什么--什么,什么时候的事!?” 看了眼来电显示,彭开圣接通了电话,话刚说了半句,脸色就突然大变,猛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他刚站起来,房门就被人砰的一声推开,劳拉冲了进来。 原来,守在门口的劳拉,听到彭开圣的语气忽然变高后,担心夏小韵的安全,立即推开了房门。 “好,好,我知道!你们马上原地待命,我马上就用最快的速度赶到!” 彭开圣没有理睬劳拉,急匆匆的扣掉电话,抓起桌子上的一把车钥匙,就冲外面喊道:“张军,张军!” 张军是他一名手下的名字。 劳拉回头看了眼,说:“他们早就出去了。” 她的话音未落,彭开圣的几名手下,就从大门外跑了进来:“彭局,有什么吩咐?” “快,去罗布泊古墓案发现场,小王他们,还有几个走私文物嫌犯,在返回途中忽然遭遇不明来历的非法武装分子袭击,两名嫌犯死亡,一名重伤,我们的人也有……” 彭开圣急吼吼的说着刚要冲出门外,才忽然想到夏小韵还在,连忙停步说道:“夏总,事发紧急,我们要马上赶往现场,还请你去找地方安顿,等我们回来后再找你!” 如果彭开圣没说出几名走私犯俩人死亡,一名重伤的话,夏小韵肯定会听话,乖乖的去找地方歇息去。 可那几名走私犯中,却有她父亲夏天问在。 夏天问再怎么可恨,但终究是夏小韵的亲生父亲。 现在亲生老子生死未卜,彭开圣让她在县城等消息,她怎么可能听话? “不行!” 脸色煞白的夏小韵,一把拽住了彭开圣的胳膊,颤声说:“我、我也要去!” “你不能去的,那边危险!” 彭开圣还要再劝什么,夏小韵,马上就说:“可我父亲在那儿!” 好像是被夏小韵的父女情深给感动了,彭开圣抬手狠狠抓了下头发,无奈的说:“我们车子不够……” “我们有车,就在门外啊!” “好吧,路上一定要跟紧我们,那边地形很复杂的。” 彭开圣用力点了点头,挣开夏小韵冲出了门外,连声吼道:“上车,上车!张军,给县局马副局长打电话,请他立即派遣更多警力,火速赶往罗布泊!” 呜啦,呜啦--警笛声响中,两辆挂着警笛的草绿色吉普车,呼啸着县城正北方向冲去,一辆墨绿色牧马人紧随其后。 坐在副驾驶的夏小韵,紧紧抓着把手,脸色发白的看着前面。 开车的劳拉,眉头紧皱的看了她一眼,貌似要说话,却又闭上了嘴。 这一路上,劳拉已经从网上知道罗布泊有多么凶险了,再加上现在已经是傍晚时分了,这时候开车跑那里面去,到那儿后天就黑了--黑夜中的罗布泊,鬼知道会发生什么意外? 劳拉很想劝夏小韵在县城等,可也明白她此时的惊惶心情,实在张不开嘴劝说,只能在心里叹了口气,把口袋中的手枪拿出来,放在了膝盖上。 拉着警笛从街头上呼啸而过的车子,总能很容易引起别人的注意。 尤其是县局的民警。 巴尔干就是县局的一名警员,外出公干回来正驾车向县局赶,老远就看到警灯闪烁,很自然的把车子靠边行驶。 很快,两辆吉普、一辆牧马人疾驰而过。 在跟这几辆车错过时,巴尔干看了眼第一辆车中的驾驶员张军,稍稍愣了下:“咦,这个人是谁,是下面来的兄弟?” 所谓下面来的兄弟,就是指下面派出所的民警。 巴尔干也没有太在意,回头目送几辆车远去后,才加油门驶向了县局。 县局副局办公室内,马天来副局长正在招待上面来的两位客人。 这两位客人,自然是水暗影,方圆俩人了。 他们俩人来县局以前,水暗影的人,就已经在县局了解彭开圣三人被害一案了,不过都是风声的外围人员,还用不着马副局亲自陪同。 水暗影带着方圆,很唐突的闯进马副局的办公室内时,他还是很恼怒的:本来嘛,县局老大离奇被害,几个走私犯逃走,就已经闹得人心惶惶的了,现在又有人冒然闯进办公室,老马不生气才怪。 幸亏带头闯进来的这小娘们,一身黑光铮亮的紧身皮衣,高腰马靴,人刚出现,就有一阵好闻的体香传来--能有效扑灭男人的怒火,要不然他肯定会拍着桌子,让她滚出去! 更幸亏老马没有那样做。 如果他真那样做的话,谁也不敢保证水暗影在说话之前,拿出来的不是证件,而是手枪了:很有些特权的女人,才不会把杀个把人看在眼里,尤其是在她心情不好时。 抢在老马开口之前,水暗影就拿出工作证,在他眼前晃了一下。 不等老马看清,她就已经收了回去,大马金刀的坐在了老马的椅子上,淡淡的说:“坐下,我有话要问你。” 老马没看清工作证上写的是什么,但却知道这种工作证是风声专用(先前,风声外围的人来县局,就已经給他看过了),更能从水暗影的嚣张中,看出这小娘们是风声的大人物。 要不然说人老精呢? 在短短的一瞬间,年过五旬的老马就能判断出这一点,胖胖的脸上,立即堆起最为崇敬的神色,立正啪的一个敬礼后,乖乖坐在了墙边的沙发上,腰板挺直,眼睛盯着地面。 水暗影的威风,未尝没有向方圆示威的意思。 不过陆大哥才不会在意这些,进来后就坐在角落边的沙发上,身子向后一靠,二郎腿翘起,拿出一颗香烟自顾自的点上,随意打量起了办公室内。 这个家伙又是谁? 正襟危坐的老马眼角余光,看到陆先生在大人物面前这样态度后,立即推断出他的来历,肯定比水暗影更大,要不然也不可能在她面前这样随意。 老马眼角余光看了眼方圆后,脸上露出的紧张神色,被水暗影看的一清二楚,也马上猜到他心里是怎么想的了,登时恼怒起来:嚯嚯,合着老娘成他手下了啊! 第102章 :是不是真的盗圣? 本月八号下午,古羌县警方接到热心群众举报,说是一个境外盗墓团伙,在县城远郊某处,准备进行文物走私活动。 得到举报后,县局彭开圣局长果断带人出击,经过一番激烈抓捕行动后,击毙两名‘勇于反抗’的走私犯,生擒三名,其他人全部趁着夜色仓皇逃窜,不知所踪。 将三名文物走私犯带回县局后,局领导连夜审讯,确定了他们的真实身份。 夏天问,就是这三名被捕走私犯中,唯一的一名华夏人。 九号,古羌警方得知夏天问出现之前,曾经在南方犯过事,涉嫌跟一双很有价值的绣花鞋有关后,傍晚六点四十分左右,彭开圣亲自给夏小韵打电话,向她通报了这件事,要求她赶来古羌一趟。 彭开圣给夏小韵打完电话,仅仅过了一个多小时,夏天问等三名犯罪嫌疑人就逃出了县局拘留室,看守他们的三名警务人员(包括彭开圣在内),都离奇中毒死去。 事发现场,警方在拘留室的门板上,发现了一个特殊的印章。 那是贼名满江湖的盗圣,做案后才会留下的独特标记。 盗圣的大名,不但在内地,就算是在边陲地区,也同样被警方所熟悉。 夏天问三人逃走,彭开圣三人遇害的第二天,风声的人赶到,正式接管此案。 马副局身为东道主,当然得给那群目中无人的家伙(风声的外围人员)跑腿--就在他心情不咋样时,水暗影这个风声的绝对老大,忽然降临了。 老马所说的这些,其实风声外围人员,早就在电话中给水暗影汇报过了。 不过水暗影肯定还会再听老马叙述一遍。 看完他呈上的本案详细资料后,瞥了眼开始闭目养神的方圆,水暗影站了起来:“走,带我去现场看看。” “请跟我来。” 老马赶紧快步走到门前,打开了房门。 门外院子里(县局是平房)站了很多人,有警员,也有风声的人。 看到水暗影走出来后,风声的人都双眼冒光,脸上浮现出激动之色,也不知道是因为看到了平时没机会看到的老大,还是因为老大实在太漂亮风骚所致。 水暗影其实更喜欢后者,毕竟能够把小伙子们给迷的神魂颠倒的,是每一个女人最大的梦想。 水暗影笑吟吟的冲手下点头示意(她在手下面前,从来都是平易近人的,唯有在羞恼成怒时,才会把人赶回原部队)后,在老马的恭请中,施施然走向了审讯室那边。 方圆懒洋洋的跟在后面,嘴上叼着一根没点燃的香烟,对这些人看都没看一眼:他也很享受当前这种感觉,毕竟以前看到警察就会腿肚子打软的。 腿肚子打软,实在不如装大爷有意思。 审讯室在县局的最西北角上,没有窗户,生锈了一扇铁门,阴暗潮湿,一进去就能嗅到难闻的霉味。 跟所有的审讯室一样,里面总是会有一张长条桌,一张放在屋子中间的铁椅子。 可能是因为这屋子里死过人的缘故,哪怕是把天花板上的大灯打开了,灯光很亮,可还是有一股子说不出的阴森之气,让老马忍不住打了个激灵,好像又看到惨案发生时的血腥场景。 幸亏,水暗影冲他摆了摆手,示意他先出去。 能亲手砍别人脑袋的女人,当然不在意这种死亡的气息。 水暗影神态自若,到背着双手在屋子里转了几圈,最后来到门后,抬起秀气的高腰马靴,把房门关上了。 正如老马所说的那样,门板一米高的地方,有一个火柴盒大小的血红印章,能清晰的看出五个字:盗圣白展堂。 这个印章,跟以往盗圣做案后留下的印记,是完全一样的。 水暗影微微弯腰,俯首黛眉皱起,盯着印章看了足有半分钟,才直起腰来问方圆:“你看清楚了吗?” 水暗影在弯腰俯身察看印章时,站在她旁边的方圆也在看-- 不过,他不是在看印章,而是在看水暗影的身材:还真特么的奇怪,这娘们已经钻哥们被窝中两次了,当时怎么没有发现她有这么惹人的身材? 不能不承认,哪怕身材一般的女人,在穿上一身黑色紧身皮衣后,也能把女性身体的视觉魅力无限扩大,更何况水暗影本来就拥有一副让很多女人嫉妒的小身段? 别的地方先不说,单说她在弯腰时,被紧身皮衣勒紧的臀部,勾勒出的优美弧线,实在--让陆先生差点忍不住在上面用力抽一巴掌,试试手感。 “看清楚了,没想到这么诱人,恨不得拍一巴掌。” 眼珠子还盯着人家某个部位的陆先生,张嘴就说出了心里话。 “什么?” 水暗影愣了下,这才发现方圆的眼珠子正盯着自己,蓦然明白他这句话的意思,脸儿攸地飞红,眼中寒芒一闪,接着却笑了,很妩媚:“咯咯,真想在上面拍一巴掌呀,我不会有意见的。” “还是算了吧,要是我敢伸手,这只手就别想保住了。” 方圆讪笑了一声,终于挪开了目光。 “呵呵,算你还有自知之明。” 水暗影轻笑了一声。 方圆说的没错,如果他真敢‘听’水暗影的话,对她动手动脚的话,这个娘们绝对会立即翻脸。 这个世界上,总有那么一小撮女人,心思实在是无法琢磨。 比方水暗影吧,她敢钻方圆的被窝,更是主动发起挑衅,尤其是白天时还坦然承认她跟好多男人都上过炕,仿佛她就是一人尽可夫的小婊……但如果在她不愿意时,有谁敢冒犯她,她就会变的比烈妇还要烈。 为了名节,尊严,她能拼命。 刚才她在恼怒时眼里闪过的那一抹寒芒,就已经证明她有这想法了。 女人的确很奇怪,有时候连她们自己都不理解自己。 幸好,对女人有着丰富经验的陆先生,总能在最危险的时候,做出最为正确的判断。 老天爷保佑宁哥。 这次,换成方圆看印章,水暗影看他了。 好像要报复刚才被窥探之仇,水暗影脸上带着极致妖艳的媚笑,盯着他的某些部位狠看,甚至还有要动手的趋势。 方圆向旁边走了一步,问道:“你让我看这东西干啥?” “就是让你看看,是不是盗圣的‘真迹’。” 水暗影终于收敛了她女色狼的嘴脸。 方圆晒笑一声:“我怎么知道是不是真得?我又没跟他打过交道。” 水暗影就像没听到方圆在说什么那样,秀眉微微皱起,声音很轻,却很肯定:“这不是盗圣的留下的。” 方圆很配合的问道:“凭啥可以肯定?” “因为盗圣做案,从来都不会杀人。” 水暗影说:“要不是这个原因,我的手下肯定能在第一时间,把盗圣圈定为凶手。” 方圆笑了笑:“这可不一定,盗圣以往不杀人,不代表现在不杀人。就像老人们常说的一句话,男人不出轨是怕代价太大,女人不出轨是诱惑不够大。只要利益够大,他肯定会杀人的。” “切,你懂个什么?” 水暗影嗤笑一声:“夏天问几个烂人的命,包括他们偷到的文物,能比得上盗圣以往偷过的那些东西?为了他们就坏掉原则,这简直是无稽之谈……” 她刚说到这儿,就听审讯室外忽然传来一阵嘈杂声,接着有人敲响了审讯室的门。 “进来。” 随着水暗影的话音落下,门被推开,老马脸色苍白的站在门口,不等她问什么,就嘎声说道:“出事了,有人冒充我们的人!” 水暗影看不上老马遇事发慌的德性,黛眉皱起冷冷的问道:“什么冒充你们的人?” “是--巴尔干,你过来向领导汇报!” 可能是美女皱眉时,给老马造成了很大压力,他索性摆手招呼一个手下过来。 巴尔干马上就跑了过来,啪的先给敬礼:“领导好!” 能够如此近距离的站在美女面前,巴尔干兴奋的脸色有些发红。 水暗影脸上立马露出亲和的笑容:“发生什么事了?” “是这样的,我在回县局的路上,曾经看到两辆警车,还有一辆墨绿色越野车。开警车的人不是局里的兄弟,刚开始我还以为是下面的兄弟,回到县局后跟人说起过这件事,他们说今天没有下面的兄弟过来,我很纳闷,就去调阅监控录像……” 巴尔干说到这儿时,被水暗影含笑打断了:“说重点。” “是!” 巴尔干腰板一挺,快速说道:“我现在怀疑,那辆跟两辆不明来历警车离开县城的越野车内,是彭局长生前打电话邀请来的内地女孩子,好像姓夏……” 他的话,再次被打断,这次却是方圆:“是夏小韵?” 巴尔干不敢确定,含糊的回答:“可能是吧。” “坏了!” 方圆猛地醒悟了过来,看着水暗影:“我们来这儿后,忽视了夏小韵。” 水暗影没有理他,脸上的笑容完全消失,厉声对老马说:“带我去看监控录像!” 美女忽然翻脸的威力,让人胆寒,却又是动力。 身体肥胖的老马,就像踩了风火轮那样,带着水暗影俩人飞进了治安监控室。 里面的警务人员,早就调出了被巴尔干怀疑的那三辆车。 监控内的影像不是太清晰,但足够方圆认出坐在副驾驶上的夏小韵了。 夏小韵来到古羌县,是彭开圣生前一小时打电话通知的。 她来到了古羌县,却没有来县局,而是跟两辆警车离开了。 开警车的那些人,老马等人都不认识。 就算是傻瓜,这时候也能猜出出事了。 水暗影轻轻咬了下嘴唇,问老马:“那个方向,是去哪儿的?” 其实,她也知道那边是去哪儿,但还是问了一句。 老马抬手擦了擦汗,颤声说:“向北一百公里,就、就是罗布泊。” 唉,终于还是要去罗布泊了吗? 方圆心中轻轻叹了口气。 第103章 :我是一朵残花 当水暗影眼巴巴的找到方圆,告诉他说夏小韵要来古羌县时,他就看出这娘们没安什么好心,摆明了是个圈套。 对于这种一眼就能看出的圈套,方圆要是再钻进来的话,那就是正道蠢货了。 陆先生从来都不是蠢货,尽管他有时候的表现,会侮辱这个字眼。 他才不会管夏小韵有什么危险:本来嘛,夏总那个诡异的老妈,就已经让他很头疼了,要不是看她实在可怜,方圆真想有多远,就躲多远。 所以水暗影暗示他要来古羌县帮夏小韵时,方圆的第一反应就是拒绝。 不过,那晚水暗影马上就提到了罗布泊。 罗布泊,一下子让方圆想到了很多事,甚至都能敏锐的感觉出,冥冥之中有股子神秘的东西,吸引他跑来这儿。 他来了,带着很不好的预感,一路上做了大量的准备。 尽管方圆早就做好了充足的准备,但可以肯定的是,他对罗布泊还有着一种莫名的恐惧感,潜意识中就觉得:如果没有必要,决不会去那地方。 但确定夏小韵被骗,脑残的去了那边后,方圆就知道这次,他不去不行了。 其实他可以不去的,有一百种理由,就像他跟水暗影说,压根不在乎夏小韵的死活那样--可那是在他不在场的情况下。 现在他本人就在古羌县,夏小韵就在距离他不是很远的罗布泊内,极有可能的会遇到危险,他能不去吗? 不去,不管夏小韵会不会出事,方圆都会愧疚一辈子的。 男人活在世上,有些事,终究是要去做。 方圆盯着屏幕沉思时,水暗影已经下了一连串的命令。 除了命令她的手下,火速‘备马’准备挺进罗布泊、向相关部门呼叫援助之外,古羌县局的老马等人,更是被她当做孙子似的指挥。 这一刻,她就是古羌县的最高指挥官,随着她一道道命令的下达,数十上百人迅速行动起来,警灯闪烁,人喊马嘶,县局所有的车子,都开始集结在县局门口。 除了古羌警方之外,当地驻军最高指挥官,也接到了水暗影的命令。 亲耳听到她跟驻军最高指挥官下令时的语气,老马额头冷汗冒的更厉害了:连驻军部队领导都敢训斥的女人,心情不好时掏枪干掉他的可能性,也相应增大了。 老马是真不想这时候去罗布泊。 罗布泊的某些神秘传说,放在小说、电影中,只能算是趣味性很强的故事--可老马却知道那些很少有人相信的危险,有一些是真实存在的,毕竟他已经在罗布泊边上生活了大半辈子。 但未知的危险再可怕,好像也比不上这个性感妩媚的女人可怕:这时候去罗布泊,不一定真得会死。 不去呢,现在肯定会死。 “方圆,你在想什么?” 等冷汗直冒的老马快步走出去后,水暗影这才发现方圆始终紧皱着眉头,一副沉思状。 方圆抬起头,看着水暗影,目光闪烁了下笑了:“水水,问你个事。” 这一路上,如果必须得跟水暗影主动打招呼,方圆都用水水来称呼她的。 “你是不是想问我,你要是不去,我会不会强迫你?” 方圆竖起大拇指,夸赞道:“你的智商,高的让我汗颜。” “你要是不去的话,那就算了,我无权强迫你非得去。” 水暗影淡淡的说了句,转身快步走出了监控室。 此时,县局大院里空荡荡的,所有人都站在外面街道上的车子前,做着最后的准备,还有给家里打电话的,那语气明显是在交代后事…… 水暗影快步走到自己那辆勇士车前,开门跳了上去。 砰的一声关上车门时,方圆也上车了。 “你怎么又上来了?” 水暗影眼眸中闪过一抹笑意,语气却依然那样平淡。 “唉,身为出生就担负着怜香惜玉使命的男人,实在无法做到在你这样的大美人去冒险时能袖手旁观。” 方圆叹了口气,落下车窗看着门口闪烁的警灯,撇着嘴说:“可我觉得,并不是所有男人,都有我这样崇高的思想。最重要的是,他们也没必要有这些,因为他们本来就是一群可怜的苦哈哈,能够照顾好自己的家人,就已经很累了。” 正要启动车子的水暗影,闻言猛地回头看向了方圆。 黑暗中,方圆仍旧望着外面,眼睛有些发亮,还带着装比的悲天悯人的意思。 水暗影沉默片刻,明白方圆说这些话的意思了:“你是说,没必要让这些普通警员,在这时候去充满危险的罗布泊内?” 方圆笑了笑,牙齿在黑暗中显得很白:“你是这儿的最高长官,无论你让他们去做什么,他们除了无条件执行之外,根本没有反抗的权利。” 水暗影没有理睬方圆这些废话,只是紧抓着重点不放:“你怎么能确定,这时候去罗布泊内,会有危险?” 慢慢吸了一口烟,暗红色的烟头闪烁了下后,方圆才说:“直觉。” 是的,就是直觉。 当方圆跟在水暗影后面,走到院子里来到星空下时,那种隐隐的不安,或者说是恐惧,一下子无限放大,仿佛在墨蓝色的夜空中,有一个看不见的魔鬼,正俯视着冲他露出獠牙,面目狰狞的笑。 水暗影好像受到了他的感染,下意识的抬头看了眼夜空,轻轻打了个寒战:“你的直觉,准不准?” 她虽然算得上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女魔头,可在冥冥之中某些未知的神秘危险面前,也仅仅是个需要男人来保护的女人罢了。 方圆坦然回答:“不知道。” 水暗影没有再说话,启动车子后就一加油门,勇士车发出一声沉闷的低吼,断了崩簧般的向前一窜,车头接着往下猛地一沉时,车子已经停在了县局门口。 水暗影推开车门,冲外面喊道:“小王!” 风声中的那个年轻人,马上就用最快的速度,出现在了她的视线中,啪的一个敬礼:“到!” “告诉县局,行动取消。” 水暗影沉声说道。 “是--什么,行动取消?” 小王再次敬礼后,才明白过来,满脸的惊讶。 “对,行动取消。” 水暗影的车子驶到门口时,外面等候的老马等人,就停止了各种谈论,所以肯定能听清她说的话。 在她重复命令后,沉默的人群中,不知道有谁忽然发出了一声欢呼,但接着就像被踩住脖子的鸭子那样,嘎然而止。 看来,那个人意识到现在欢呼,绝对是自找不利索了。 水暗影没有打算找出那个人,只是心中罕见的浮起一抹愧疚:看来,我的确忽视这些人的感受了。 确定没听错水暗影下达的命令后,小王马上问道:“那,您呢?” 水暗影笑了,很媚的样子反问道:“咱们俩,谁是老大?” 小王脸色猛地一白,嘎声说:“自、自然您是老大。” “老大要去哪儿,不是你能随便打听的。” 水暗影砰的一声关上了车门,脚下踩油门,勇士车擦着小王呼啸着冲了冲去。 几十米后,水暗影回头看了眼,恰好看到有很多警务人员,都欢呼着把自己帽子扔向了天上,忍不住的恨恨骂道:“我呸,一群混吃等死的胆小鬼!” 方圆说话了:“我觉得,他们能在这地方干这一行,就很对得起他们的薪水了。” 西北边陲,自古以来就是不安定之处,这边不但条件艰苦,而且人身安全保障性也最差,尤其是公务人员,只要是有点本事的,就不会留在这儿。 水暗影无声的冷笑一声:“哼哼,我没有给你薪水,你不也是跟着我去了?” 方圆笑嘻嘻的说:“刚才我就说过了,我实在不放心你这么水灵灵的大美女去冒险。保护美女的安全,就是我活着的使命。” “这算是护花使者吗?” “差不多是这个样子吧。” “可你保护的这朵花,是个有毒的花。” 水暗影回头侧脸,看着他:“而且,还是那种不值钱的残花。” “你不但是残花,你的废话也太多了点。” 方圆看着前面的长路尽头,好像自言自语的说:“夏脑残,你现在哪儿呢?” 夏小韵自己也不知道,她现在哪儿了。 现在是晚上十点三十三分,早在三个小时之前,曾经让她深恶痛绝的公路(路面上到处是坑子,颠簸的她都快晕了)就消失了,他们一行人、三辆车,已经‘很正式’的出现在了罗布泊内。 车轮压在泛着盐碱光泽的戈壁滩上,发出咔嚓咔嚓的瘆人声响,哪怕是坐在车上都能听得很清楚,竟然给人一种是压在白骨上的错觉。 罗布泊内的夜空,相比起古羌县那边来说,更加的黑,也更加的蓝,星星也格外的亮,近,仿佛只要一伸手,就能从天上摘下来似的。 夜景,绝美的夜景,一眼望不到边的墨蓝夜空下,星光闪烁,很有诗意。 但这种诗意,只能建立在良好心情的基础上。 毫无疑问,夏小韵现在的心情非常糟糕。 她在担心夏天问。 还是那句话,无论夏天问做过哪些不是人的事,终究是她的亲生父亲。 车子不断摇晃,颠簸着,可天上的星星却丝毫不动。 夏小韵望着外面,一动不动的过了很久,终于眨巴了眼睛侧脸看向劳拉时,才蓦然发现她的脸色很不对劲,手枪也被握在了手中。 呆了下,夏小韵轻声问道:“怎么了?” 第104章 :我们这是在横穿罗布泊! 人都有第六感,劳拉身为专职保镖,无论在任何环境下,都会本能的去寻找那些不安全的因素。 罗布泊,不安全的因素太多了些。 “没,没什么,可能是颠簸的厉害,有些反胃。” 劳拉握着枪的右手抬起,在额头上擦了把汗。 反胃没必要拿枪的,只是周围的环境,让她本能的紧绷起神经来!比如她忘记手里还拿着枪,就去擦汗,这是个很危险的动作。 夏小韵虽然不懂劳拉的世界,这时候却也能看出她的言不由衷。 沉默了片刻,她才问:“你是不是觉得,我们不该来这地方?” 劳拉扭头向车窗外看了一眼,才低声说:“夏总,我总觉得事情有些不对劲。” “哪儿不对劲?” 夏小韵连忙问。 “方向有些不对。” 劳拉俯身抬头,看了眼夜空中的星星:“夏总,你能看出,我们现在是往哪走吗?” 夏小韵也向外看,迟疑了一下说:“不是往北吗?” 她们跟随彭开圣等人,出了古羌县城后,就一路上北,好像从没有拐过弯。 “不是。” 劳拉摇了摇头,缓缓的说:“最起码现在不是了,你看一下北斗星就知道了。” 夜间迷路的人,在天气状况良好的情况下,只要能找到北斗星,就能确定方向--这是所有野外生存手册中,最常见,也是最重要的一条。 夏小韵当然也知道,下意识的贴在车窗上向外看去,很快就找到了北斗星。 却是在她的右手侧。 从古羌县城一路向北,北斗星这颗指路明星应该在正前方才对。 当它忽然出现在右手侧后,就证明夏小韵她们正在向西行驶。 在戈壁滩、荒漠上不知不觉的失去方向感,这可不是啥稀奇的事。 “怎、怎么会是向西走?” 夏小韵愣了下,却没什么太惊诧的意思,喃喃说道:“可能是古墓的位置,就在那个方向吧?” 在出发前,彭开圣可没有告诉夏小韵,古墓现场在什么地方,所以她这样猜测也有理由。 劳拉却说:“可我们已经向这个方向行驶了一个多小时了。车速始终保持着时速五十公里以上,估计已经向西行驶一朵百里了。最重要的是,西边好像--” 说到这儿后,劳拉闭上了嘴,车速也有了明显的减缓。 夏小韵赶紧追问:“西边好像是什么?” 吸了下鼻子,劳拉故作轻松的笑了笑,说:“呵呵,夏总,你应该知道,从古至今,从没有人、哪怕是专业探险队,横穿过罗布泊吧?” 劳拉没有说错,地处塔里木盘地中的罗布泊,早就有人纵穿过,但从没有谁,实际上或名副其实的横穿过。 劳拉所说的这些,在网上都能搜到,夏小韵以前好像也曾经看过。 所以经过劳拉的提醒后,她马上就意识到了什么:劳拉说了,到现在为止,她们的车子已经以时速不低于五十公里的速度,向西不断行驶一个多小时了,这就证明她们已经开始了真正意义上的横穿! 自古以来,就从没有人敢横穿罗布泊! 那么,彭开圣他们凭什么敢这样做,而且还是在黑夜中。 还有就是,夏天问他们,怎么可能会不顾生死的跑这儿来盗墓,就为了那些瓷器,骨器? 猛地,夏小韵打了个激灵,飞快的抓起手机,开始拨打彭开圣的手机。 她想让彭开圣停车,搞清楚到底要去哪儿后,再说以后。 只是让她有些发慌的是:手机没有信号。 本来,罗布泊就是塔里木盆地的最低点,盆地下有着丰富的碘盐矿、磁铁矿等,也正是因为这些磁矿的存在,所以才能对电子仪器、卫星信号等造成强烈干扰,导致上空路过的飞机、汽车导航等仪表失灵坠毁,从而博得了陆地百慕大的称号。 所以夏小韵的手机没有信号,是再也正常不过了。 “快,加速追上他们!” 夏小韵有些发慌,抬手指着前面数百米处的警车后尾灯,命令劳拉加快车速。 刚才劳拉发现事情不对劲,跟夏小韵解释她们已经踏上横穿罗布泊的旅途时,就稍稍减缓了车速,短短一分钟内,彭开圣他们的车子,已经落下他们数百米远了。 幸好还不是太远,而且前面两辆车的后尾灯,在黑夜中也很显眼。 劳拉马上猛地一踩油门,也顾不上颠簸不颠簸了,牧马人越野车发出一声低沉有力的怒吼,向前蹿去。 只是刚蹿出十几米,夏小韵的双眸瞳孔,就骤然收缩! 前面那两辆车的后尾灯,这时候竟然消失不见了,就像被黑夜忽然一下子吞噬看了那样,再也没有一点点的踪迹可寻。 是,今晚罗布泊上空的星光灿烂,墨蓝色的天空看上去很是赏心悦目,但星光不足以让人能看出数百米更远之外的东西。 彭开圣他们车子忽然灭灯后,夏小韵蓦然就有了种心悸的错感--好像,所有的黑暗,就像洪水猛兽那样,用她无法想象的速度,一下子从四面八方冲了出来,把她们彻底的包围了。 砰的一声,劳拉狠狠的跺下了刹车。 这是突遭以外后的本能反应。 但很快,她就马上松开刹车,几乎一脚就把油门踩到了底。 牧马人越野车狂怒的咆哮着,颠簸着,在短短十几秒内,车速就超过了八十迈,向彭开圣等人消失的方向疾驰。 时速八十迈,放在内地高速路上,绝对称不上快。 但别忘了这是在没有路的戈壁滩上,八十迈车,足够车子颠簸起足有半米高,要不是俩人都系着安全带,脑袋绝对能撞在车顶上。 “慢点,慢点,车子会翻了的!” 夏小韵惊恐的尖声叫道。 只是她不知道,早就被未知危险给折磨的劳拉,紧绷着的神经终于怦然断裂,压根听不到她在叫喊什么,只想尽快的找到彭开圣他们。 劳拉虽说是职业保镖,无论是身体素质还是心理素质,都算是很强悍了,但她终究只是一个女孩子,以往所经历的挫折,大多数只是出现在训练场上。 当从没有过的陌生野外危险,骤然降临后,她已经失去了理智,不但没有听从夏小韵的喊叫减缓车速,反而把油门踩到了底。 墨绿色的越野车,就像喝醉了的疯牛那样,发出声嘶力竭的低吼,摇晃着向前冲--终于,当左前侧车轮压在一块足有半米高的乱石上时,车子发出了最后一声绝望的嘶吼,在夏小韵的参呼声中,断了线的风筝那样飞起。 在低空中划出一道生硬的弧线,重重摔在了地上,发出咚的一声大响。 四轮朝天。 呜、呜呜! 就像喉管被狠狠捅了一刀子的老牛,临死前发出几声哀嚎那样,越野车的发动机熄火了,所有的声响一下子被抹掉,唯有两道雪白的光柱,还固执的射向正前方,却显得越加孤独。 有一点你必须得承认,好车之所以贵,除了良好的性能、赏心的外表外,安全系数绝对是最重要的一点。 车子断了线的风筝重重摔在地上后,只给俩人造成了短暂的昏迷,几分钟后劳拉就悠悠醒来。 醒来后的劳拉,总算是意识到刚才她的疯狂举动,有多么的愚蠢了。 很肯定,现在不是开展自我批评的时候。 劳拉费力的解开安全带,抬脚蹬开车门,钻出了车子。 外面很冷,寒风刺骨,一下子,就让劳拉彻底的清醒了过来,再也顾不上别的了,赶紧跑到另外一侧车门。 幸好,车门并没有变形,可以轻易的打开。 “夏总,夏总!” 额头撞在挡风玻璃上,划出一道血口的劳拉,嘶声大喊着夏小韵。 “怎、怎么了?” 在劳拉解开夏小韵身上的安全带时,她也醒了过来。 相比起劳拉来说,夏小韵可以说是毫发无伤,只是短暂昏迷了几分钟。 这是因为在劳拉失去理智,把油门踩到底时,夏小韵感受到极度恐惧后,本能的做出了尽可能的自我保护措施,死死抓着把手,才避免了脑袋撞在那儿的厄运。 “车翻了,你没事吧?” 看到夏小韵清醒过来后,劳拉狂喜,赶紧把她从车里拽了出来。 同样,被寒风一吹后,夏小韵也彻底清醒了过来,继而想到刚才那危险的一幕了。 她没有责怪劳拉的不理智,因为如果换她开车的话,结果可能会更糟糕。 第105章 :那两团鬼火 “夏总,对不起。” 劳拉愧疚的低下了头。 “没什么。” 夏小韵摇了摇头,原地转了个圈子:“没有看到他们吗?” 劳拉跳上了车底,四下望去。 无论她的视力有多好,可现在什么都看不到。 风声凄厉,甚至还能隐隐听出好像有人在哀嚎,继而让人联想到在黑暗的冷夜中,无数的冤魂,正在随风起舞,张牙舞爪的慢慢逼过来。 “什、什么在叫?” 夏小韵裹了下羽绒服,脚下一个踉跄,就贴在了车轮上,望着黑暗中颤声问:“星星,星星呢,怎么不见了?” 劳拉艰难的咽了口吐沫,从车上跳了下来:“是风的声音,可能是起了沙尘暴,遮住了星星。” 无论劳拉此时心中有多么恐惧,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夏小韵,需要她的帮助,她是她当前唯一的靠山。 如果她不能保持应有的镇定,那么夏小韵就会立即崩溃。 “别怕,夏总,我们没事的!” 劳拉张开手,把夏小韵抱进怀里,狠狠抱了一下。 拥抱,无论是男人的还是女人的,总能给人最直接的安全感。 就像夏小韵这样,在被劳拉抱在怀里后,立即奇迹般的不发抖了,低声说:“劳拉,我收回我曾经说过的那句话--你,是一个最合格的保镖。” 因为劳拉干涉夏小韵跟燕随意交往,她就很无情无意的说,等回去后就把人家辞退。 当被劳拉紧紧抱在怀中后,夏小韵才意识到她说过的那句话,有多么的蠢。 “我可没有把你那句话放在心上。夏总,你放心,无论怎么样,我都会把你带出这鬼地方,请相信我!” 劳拉那张刚硬线条的脸上,露出一个倔强的笑,再次用力抱了夏小韵一下后,才松开她,弯腰钻进了车子里。 无论是谁,在成为另外一个人的唯一依靠时,就会一下子强大起来,就像描写女人的那句话:哪怕在再软弱的女孩子,成为母亲后就会变的极其坚强。 劳拉现在就给了夏小韵一种母亲的安全感,尽管她也只是个女孩子。 在来西北之前,劳拉已经在越野车内配备了包括汽油桶、野外生存所需要的一切东西。 现在车子仰翻在了地上,肯定指望不上了,那么要想离开这儿,必须得携带那些东西,步行走出这个鬼地方。 劳拉从车里扔出了两个背包。 每个背包里,都有食品、饮用水,御寒的衣服,小帐篷等。 在检查这些东西时,两个人不住的说话,讨论下一步的行动计划,都刻意避开不去谈论彭开圣他们。 就算是傻瓜,这时候也能明白彭开圣他们,是故意把她们引到这儿来的了。 至于他们为什么这样做,是谋财还是劫色,还是有别的企图,俩人不想去想。 她们只明白一个道理:就算劳拉没有把车子开翻,彭开圣他们也会找机会让车子无法使用。 而且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他们会想办法,让劳拉离开夏小韵。 彭开圣他们费了这么多心血,才把夏小韵从内地诱骗来到罗布泊内,当然不是为了劳拉这个外国人。 但毫无疑问的是,劳拉的存在,肯定会影响他们下一步的计划。 夏小韵想到这一点时,劳拉也想到了,牵起了她的手,望着她的眼睛,很认真很认真的说:“夏总,除非我死,才能离开你半步。” 夏小韵眼眸中迅速浮上雾气,主动张开双臂紧紧抱住了劳拉,嘎声说:“我要我们,都活着走出去!” “你放心,就算我们走不出去,也会有人来找我们的。” 劳拉深吸了一口气,附在夏小韵耳边说到,声音很低,好像怕被人听到那样。 夏小韵身子轻颤了下,强压着内心的狂喜,低声问:“为什么要这样说?” “因为这一路,我已经留下了足够的路标,供人寻找。” 劳拉罕见的笑了下,眼神中浮上了得意的神色。 夏小韵在决定来西北时,劳拉就想到了所有能发生的意外,也包括万一迷路后,该怎么应对。 有个童话中的聪明小女孩,在去森林内时,担心迷路,就边走边洒面包屑做回去时的记号。 劳拉当然不会洒面包屑。 她洒的是玻璃球,一种在晚上只要遇光就能发光的玻璃球。 她们跟随彭开圣驶出古羌县城,来到公路尽头驶进戈壁滩上时,劳拉就开始悄悄的洒玻璃球,每隔五百米,就会留下一颗。 她携带了足够的玻璃球,到现在为止,背包内还有两大袋子。 劳拉的提前准备,让夏小韵欣喜若狂:只需拿着手电,找到发光的玻璃球,就能一步步的走出这鬼地方的。 幸好,今晚看样子不会有太大的沙尘暴,那样就不会埋住路标了。 只是,她们好像都没有想到:准备比她们更加充分的彭开圣等人,会让她们就这样轻松走出去? 事实证明,当她们向着来时的方向,走了不到一个小时时,就遭遇了意外。 黑夜中,在手电筒的照耀下,能发光的不仅仅是特制的玻璃球,还有可能是动物的眼睛。 罗布泊那样的神秘,到现在为止,还有着才没有被谁横穿过的处女地,夏天的气温更是高达七十度左右,这绝对是生命的禁区。 可同样神秘的是,罗布泊内除了蜥蜴、毒蛇等冷血动物外,还有大型哺乳动物的存在,比方野骆驼,野狼。 谁也无法想象,野骆驼,野狼等动物,是怎么在这么恶劣环境下生存下来的--但这些都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夏小韵拿手电去找玻璃球时,照到了一双眼睛。 野狼的眼睛。 蓝汪汪的,发着荧光,就像是两簇鬼火! 在夏小韵一呆时,劳拉的心却攸地沉了下去。。 狼,是所有野兽中,最注重团体、战术配合的大型哺乳动物--当年蒙古铁骑纵横欧亚时,很多阵势都是跟狼学来的。 狼很少单独行动,只要在野外发现一只狼,那么它的同伴,势必就在它不远处。 哗啦一声,劳拉打开了手枪保险。 她有些后悔:准备的这么充分,为什么没有多带一支枪来? “夏总,拿着手枪--记得开枪时,要保持绝对的冷静,别心慌!” 劳拉把手枪递给了夏小韵。 夏小韵的手指刚一碰到手枪,就像被蝎子蛰了一下那样,噌地就摔开了:“我、我不会开枪!” “不会也得拿着!” 劳拉看出夏小韵又被吓傻了的趋势,双手抓住她肩膀,用力摇晃着低声吼道。 夏小韵被晃醒了,接过了手枪,颤声问:“你、你呢,用什么?” 劳拉弯腰,从脚腕处拿出了军刀,晃了晃,故作冷静的说:“我用这个,就已经足够了。” “好,那、那我们接下来该怎么办?” 夏小韵说出这句话时,就发现劳拉背后不远处,又出现了两团鬼火。 两只狼,一前一后,眼睛好像鬼火那样,忽闪忽灭。 风出来,刮来了腥臭气息,那该是狼张嘴时发出的气味。 “别怕,我们向回走……” 劳拉右手紧紧攥着刀子,死死盯着前面那两团越靠越近的鬼火,刚说到这儿时,正看着她说话的夏小韵,忽然发出一声凄厉的尖叫:“啊!” 接着,劳拉眼角余光就看到一团黑影,从自己右手边最多三米处,闪电般扑了过来。 腥风,鬼火--第三只狼。 这是一场由三只、甚至更多只潜藏在黑暗中的野狼,组成的猎杀阵势:一前一后那两只狼,只起到吸引劳拉俩人全部注意力的作用,真正的杀机,却是微闭着眼从左侧慢慢潜伏过来的。 杀手。 狼群中捕猎经验最为丰富的野狼。 无论是暴起发难的速度,还是角度,都是最致命的。 等劳拉反应过来时,野狼的两根前爪,已经搭在了她肩膀上,寒森森的锋利尖牙,用无法形容的快速,狠狠咬向劳拉的咽喉。 如果它直接攻击夏小韵……夏总除了闭目等死外,不会做出任何反应。 它攻击的是劳拉,是具备一定彪悍武力值的专业保镖,紧急情况下的反应速度,可不是夏小韵能相比的。 夏小韵的尖叫声中,劳拉脑袋已经迅速后仰,直直向地上摔下去时,手里的军刀,已经电闪般的刺进了野狼肚子里。 “嗷!” 偷袭失败,遭遇重创的野狼,发出了一声凄惨的嚎叫。 剧痛,从没有过重创,彻底把野狼的凶残激发了出来,竟然不顾受伤,依旧张嘴咬向了劳拉咽喉。 与此同时,一前一后那两只野狼,也用最快的速度向这边扑来。 “开枪,开枪!” 左手掐住野狼咽喉的劳拉,嘶声厉吼者。 砰! 枪声响起,在空旷的戈壁滩上,黑压压的夜里,显得格外清脆。 只是,子弹跑哪儿去了呢? 枪声,也只是让两只野狼扑击的速度,僵顿了下,接着就再次启动。 前面那只野狼,没有给夏小韵再次开枪的机会。 夹着呕人的腥风,就像是飞行那样,扑到了她面前。 黑夜中,狼牙发出了凶残的白森光泽。 第106章 :劳拉,你在哪儿? 毛驴的牙齿,在黑夜中很刺眼,白森森的,闪着邪恶的光泽。 林武从没有想到,以往只要你一蹲身装出拿板砖动作,就会被吓得夹着尾巴狼狈鼠窜的毛驴,竟然比它大哥方圆还要会装。 离开唐王已经整整两天两夜了。 在这两天两夜中,无论林武什么时候看向毛驴,都会发现它始终睁着眼。 那眼神好像很平静。 可林武偏偏能从中看到嗜血的不安,随时爆发的疯狂! 毛驴,真得只是一只狗么? 一路上,林武很多时候都在琢磨这个问题。 相比起有劳拉同行的夏小韵、有水暗影陪伴的方圆来说,林武这一路很累:无论毛驴有多么的不一般,它都没有驾照…… 毫无疑问,长达数千里的旅途中,一个人开车,怎么着也不如两个人相互替换着开车,会累,所以无论林武有多么压缩休息时间,他都是方圆、夏小韵三拨人中,最后一个抵达古羌县的。 其实只要林武愿意,完全可以找人开车:东海集团在全国各地城市中,哪怕是在西北,也基本上都有分部的存在。 林武这个林家当前唯一的继承人,只要一个电话,就会有人来代劳。 但他没有那样做。 因为他很清楚:如果让他那个大款老子、哪怕是特别想跟他搞好关系的沈玉如,得知他要去哪儿后,都只会阻拦他,不管他多大的脾气。 林武来到古羌县时,已经是深夜十一点了。 深夜的边陲县城内,大街上竟然有好多警车在巡逻。 这种情况下,林武肯定会被注意,被盘查。 林武不是啥通缉犯,当然不会怕被盘查,反而用一万块钱的现金,从某个警务人员嘴里,得知了县城傍晚时发生了啥事。 任何时候,金钱的魅力,可不是所有人都能阻挡的。 再说了,林武问的那些消息,也不是啥机密,这一万块对于某警务人员来说,简直比从地上拾起还要简单--捡东西,还得需要弯腰不是? 夏小韵出事了,被冒充县局局长的人,骗去了罗布泊内。 方圆,跟那个走路都能让男人看直眼的美女,天黑后才追了过去。 到现在,已经过去大半夜了,但这两批人都没有回来,也没有消息:任何的通讯设施,哪怕是专用频率的无线电,去了罗布泊深处后,也会变成废物的。 前面,已经是戈壁滩,一望无垠,好像洪荒世纪的野外,死沉沉,却偏偏有邪恶的东西存在。 咕噔一声,林武盯着前面呆了半晌后,才艰难的咽了口口水,低声问毛驴:“你说,我们非得进去吗?” 在二哥停下车子,望着前面发呆时,毛驴就知道他在想什么了. 很明显,毛驴没有责怪二哥胆小。 对毛驴来说,二哥能够单独驾车,狂奔两天两夜,把它送到离大哥最近的地方来,它就已经很满足了。 实在没必要,拖着二哥一起去面对死亡。 二哥只是大哥从街上捡回来的兄弟罢了,短短相处几个月后,依着人类感情的增进速度,他们实在没有同生共死的必要。 毛驴就不一样了。 大哥在,它在。 “毛驴,你要去做什么!?” 看到毛驴一声不吭的跳下车后,林武愣了下,接着也跳了下来。 毛驴没有回答。 有些话,实在没必要说出来。 矫情。 回头看了二哥一眼,毛驴就先前冲去,用最快的速度,很快就消失在了汽车灯光线中。 毛驴扭头回望那一眼时,林武又看到了让他心悸的血红。 那两团鬼火般的血红,一下子刺激到了林武,让他在心悸的同时,也涌起了万丈豪情:千里迢迢我跑来这儿干嘛了? 不就是为了找方圆? 是,他不是我的什么人,最多勉强算是个哥们,家人。 可如果在他遇到未知危险,我却在危险边缘袖手旁观的话,那么我下半辈子都无法原谅自己,没脸去见毛驴。 对,我去,是因为我不能让毛驴自己去。 它再怎么出色,终究是一条贱狗。 卧槽,被一条贱狗看不起,还不如去死了呢! 林武恨恨的骂着。 其实他也不知道是在骂毛驴,还是在骂方圆。 砰的一声,林武关上了车门,启动车子呼啸着冲进了戈壁滩内。 很快,他就看到了毛驴。 毛驴走的很潇洒,走走停停,鼻子不时在地上嗅一下。 “给我滚上来!” 林武打开了车门,恶狠狠的冲它骂道。 毛驴却轻蔑的看了他一眼,继续向前冲去,边走,边低头。 林武怒了:“不就是指望有个灵敏的鼻子么,跟我显摆什么?回头,就给你撒上六六粉。” 当然了,林武只是发狠这样说罢了。 在内地时,哪怕是天上下刀子,夏大小姐为了自己走路时优雅的形象,也不会抱着脑袋狼狈奔跑的。 可现在,天上没有下刀子,当一只野狼扑到她跟前时,她就完全甩掉了淑女该有的所有风度,全然忘记了手里有枪,只知道双手抱着脑袋,闭眼发出了最后的惨叫。 “嗷!” 夏小韵的尖叫声中,没有感觉到身子被狼牙撕扯的疼痛,反倒是听到了恶狼临死前发出的惨嚎。 就在那只野狼即将把夏小韵扑倒在地上时,正跟另外一只野狼翻滚的劳拉,再也不管自身安慰,用尽所有的力气,用最快的速度,从狼肚子里抽刀,刺出! 一刀,刺进了那只野狼的心脏部位。 但她在刺中这只野狼时,受伤的那一只,也及时咬住了她的左腿,死命的撕咬。 与此同时,从后面狂奔而来的那只野狼,也拍马杀到了。 “快跑,跑!!” 劳拉嘶吼着,很想站起来--但那只野狼却牢牢咬住了她的左腿,拼死也要把她拽倒在地上,给同伴提供致命一击的机会。 这个女人,才是最危险的。 三只野狼,都看出了这一点,所以当最后一只野狼扑过来后,根本没有理睬吓傻了的夏小韵,而是直接扑在了劳拉身上。 劳拉是跪在地上的。 那只野狼扑过来的速度,就像出膛的炮弹,一下子把她砸倒在了地上,散着浓郁腥臭的大嘴,狠狠咬了下去-- 这是夏小韵被劳拉的嘶吼给惊醒后,看到的最后一幕。 然后,她就本能的甩开两条大长腿,没头苍蝇似的狂奔了出去。 劳拉最需要帮助时,让她跑。 她跑了。 这不能怪她。 因为劳拉也知道,夏小韵这种娇生惯养的大小姐,这时候已经彻底崩溃了,能够知道夺路而逃,就已经很不错了,要是留下来,不会起到任何的作用。 最多,夏小韵在狂奔不知多久,重重摔倒在地上时,才会想到她不该跑的:劳拉,需要她的帮助。 劳拉在哪儿? 夏小韵全身骨头好像断了那样的疼,任由泪水在脸上肆意的淌着,慢慢站了起来,向四下里看去。 罗布泊的戈壁滩上,重新恢复了本来的宁静。 野狼撕咬劳拉的血腥气息,劳拉的嘶吼声,仿佛都是一场梦。 现在梦醒来了,那场梦距离现实是那么的遥远,无迹可寻。 “劳拉,劳拉,你在哪儿?” 夏小韵跌跌撞撞的走着,哭喊着劳拉的名字。 没有谁回答,只有刺骨的寒风,从她身边掠过,带着悲伤的呜咽声。 “劳拉,你在哪儿,在哪儿?” 夏小韵哭喊了也不知道有多久,又是走了多久,直到嗓子嘶哑的再也发不出声音,泪水淌干,浑身再也没有一丝力气后,才软软的瘫倒在了一个小斜坡上,眼神呆滞的望着天际。 那边,应该是东方吧? 因为那边的天,比别处的都要亮一些。 黎明前的曙光。 夏小韵呆滞的眸子微微转动了下时,眼睫毛上有白霜跌落。 这鬼地方,晚上死冷,白天又超热。 幸亏她穿着厚厚的羽绒服,又是摔倒在可以避风的小斜坡后,才没有被冻僵。 仿佛,她这才察觉出自己还活着。 夏小韵再次眨巴了下眼睛时,瞳孔猛地一缩。 一个白色的人影,忽然出现在了她的视线中。 是背对着她的,缓缓向前行走。 “劳拉,劳拉!” 夏小韵狂喜,所有的力气全部恢复,猛地从地上爬了起来。 第107章 :水暗影发疯了! 水暗影莫名的兴奋起来,脚下用力,车速加快。 “你急着要去投胎?” 坐在副驾驶上沉默太久的方圆,这时候忽然说话了。 越野车来到公路尽头时,方圆发现了第一颗玻璃球。 黑夜中,在车灯的照耀下,玻璃球老远就能发出闪烁的荧光,想不被注意都不行。 刚看到第一颗玻璃球时,方圆也没在意,毕竟有人遗失在路上一颗玻璃球,这不是啥奇怪事,更不会代表了什么。 但当他每隔数百米,都会发现一颗相同的玻璃球后,方圆才终于意识到:这是人为的,有人故意撒在地上,当做预防迷路的路标。 至于是谁撒的路标,这一点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玻璃球为方圆他们在茫茫戈壁滩上,指引了前进的方向。 不用商量什么,驾车的水暗影,就自动沿着玻璃球向前狂奔。 “哟,我还以为你变成哑巴了呢,原来还没有啊。” 水暗影看都没看他一眼,只是咯咯轻笑着,车速不但没有减缓,反而更快了。 刚才车子还只是剧烈颠簸,现在则好像要飞起来似的,随时都有翻车的可能。 “你疯了?” 沉默太久的方圆,也终于发现水暗影的情绪不对,尤其是那张妖媚的脸上,带着喝醉了似的红晕。 “是啊,我疯了--最起码,我希望有一天我真能疯了!可现在,我为什么还没有疯掉呢?哈,哈哈!” 水暗影抬头哈哈狂笑了起来,笑声中满是消极的戾气。 车速,更快。 车子猛地弹起了更高的高度,车身侧翻角度足有五十度左右,幸好在落地时,右侧车轮狠狠砸在了一块人头大小的石头上,立即产生强有力的弹性,迅速回弹从而抵消了侧翻的方向,向前划出足有七八米后,四个轮子才先后重重落在了地上。 车子落地,再次弹起时,无法抗拒的冲击力,让方圆就像布娃、娃那样,猛地砸进了水暗影的怀中。 嗯,这娘们弹性十足的身子,绝对是世上最好防震垫子,狠狠撞进她怀里后,一点都感觉不到疼痛,相反还很舒服。 此时,绝对是揩油的最佳机会。 不过毫无疑问的是,方圆现在没心情去揩油,他只希望这忽然发疯的娘们,能赶紧冷静下来,别把车子开翻。 方圆也知道,就算车子翻了,依着这辆车绝佳的防护措施,也不会出人命--可关键是,现在他们已经在罗布泊内狂奔大半夜了,粗粗估计距离古羌县城,至少也得有两百多公里了。 如果车子不能开了,难道就这样步行回去? “草,你特么的要死啊?” 撞进水暗影怀中后,方圆顺势抬手,一把就掐住了水暗影那修长白嫩的脖子,恶狠狠的骂道:“停车!” “滚开,我偏不停车,我就是要寻死!” 牢牢把持着车速的水暗影,挣扎着,尖叫着,发亮的双眸中,隐隐有血光浮上。 卧槽,这娘们怎么忽然就发失心疯了? 方圆看到了水暗影的双眸,心中猛地往下一沉。 不同的环境,甚至天气,对人类的情绪,都有着太大的影响。 就拿天气来说吧,蓝天白云清风习习下,总能让人有特好的心情,觉得这世界是如此的美好,对生活充满了向往。 完全相反,在雾霾重重的天气中,却能让人情绪低落,诱发忧郁症。 而黑夜中的罗布泊,那种厚重的压抑(或者说人第六感才能感觉到的危机感),对人负面情绪的影响,绝对比雾霾天气要严重更多倍。 只是方圆没想到,水暗影所受的影响会这样重。 砰的一声! 方圆想都没想,狠狠一拳就击打在了水暗影太阳穴上。 当前情况下,要想制止一个女人要发疯,最好的办法就是把她打昏过去。 可人算不如天算。 就在方圆这一拳砸出去的同时,车子再次剧烈颠簸了下。 左侧翻。 导致水暗影身子猛地向左边车窗晃去--方圆的拳头也到了。 如他所愿的,一拳砸在了水暗影的太阳穴上。 只是,却没有产生他预期的效果:水暗影‘及时’的晃动,化解了他这一拳中的大部分力道,只能让她感受到了疼,有了短暂的晕眩。 却也彻底激发了她其实始终在竭力压制的狂性。 “你要打死我吗,你要打死我吗!?” 水暗影尖叫着,猛地松开方向盘,左手一把抓住方圆的头发,右拳狠狠砸向他面门。 “停车,快停车!” 方圆当然不想被她一拳把鼻子揍塌了,可当前俩人都在车子里,又无法腾挪跳跃,只能脑袋一偏,抬手锁住了水暗影的双手手腕,厉声吼叫着。 “不,偏不!哈,哈哈,你怕了吗?你的脸色这样白,快要吓傻了吧?” 水暗影哈哈狂笑起来,双眸中浮上的吓人红光,已经证明她彻底陷入了疯狂,奋力挣扎着,脚下把油门踩到了底。 方圆做梦也没想到,水暗影会忽然变成这样。 可他却知道,如果不及时制止她发疯,那么她就有可能真得疯掉,哪怕这时候车子能停下来,她也无法再恢复此前的水灵灵模样。 方圆对水暗影没啥好感,可实在不忍心这么漂亮性感的小娘们,会真变成一个疯子。 宁哥讨厌疯子,尤其是漂亮的疯子! 方圆忽地松开她右手手腕,右拳再次狠狠击向了水暗影的脑袋。 这一拳,无论怎么样,他都必须把她打昏。 咣! 又是一声大响,彻底失去控制、车速已经超过一百的车子,就像偏偏要跟方圆做对那样,忽地飞了起来--就像电视剧中的车祸慢镜头那样,车子在低空中翻了半圈,四轮朝天。 砰的一声,沉重的越野车车身,重重砸在了地上。 水暗影的尖叫声,方圆的怒骂声,嘎然而止。 第108章 :救--救我! 短暂昏迷后就恢复清醒的方圆,发誓:以后不管是开车,还是坐车,都会系上安全带。 如果他现在系着安全带的话,那么在车子出事时,脑袋就不会鸡蛋碰石头那样,猛撞车门了。 幸好,让他感到欣慰的是:水暗影貌似也没有系安全带的习惯,所以她所遭受的重击,丝毫不次于陆先生。 一个人倒霉不悲哀,悲哀的是没有人陪着--既然有水暗影陪着一起倒霉,方圆心情好了很多。 翻车后对水暗影造成的撞击,貌似比方圆的拳头还要管用,还要让他感到痛快! 车翻后,水暗影的脑袋,重重撞在了前面挡风玻璃上,把玻璃都给撞碎了,满脸都是鲜血,不知死活。 “麻了隔壁的,活该摔死你个沙比娘们!” 方圆好像从来都没有对一个女人,骂过这么恶毒的话。 抬脚把半截挡风玻璃踹开,方圆从前面爬了出来。 谁说不系安全带没好处啊? 最起码在翻车后,不用解安全带,就能爬出来。 方圆站在四轮朝天的越野车前,抬手摸了摸生疼的后脑,仍旧感到一阵阵的晕眩:跟水暗影傻乎乎的拿脑袋直接去撞挡风玻璃不同,刚才在车子翻滚时,方圆第一时间就是,抱头蜷缩在座椅上。 如果不是车子落地后产生的那下巨震,导致陆先生的后脑勺碰在车门上,他绝对不会有片刻的昏迷。 现在好了,特么的,要想离开罗布泊,得步行回去了。 唉,也不知道那些家伙,能不能找到哥们--方圆心中叹了口气,低头揉着后脑勺时,好像隐隐听到有狼的嚎叫声,从左侧传来。 更好像,眼角余光还能看到一个黑影,从那边跌跌撞撞的跑过来。 幻觉。 绝对是幻觉,这鬼地方,怎么会有狼,怎么可能会有人? 这都是脑袋遭受重创后留下的后遗症,特么的,都是那个傻瓜娘们惹得祸! 方圆心中恨恨的骂着,再次用力晃了晃脑袋时,却蓦然惊醒:不对,哥们不就是人吗?我来这儿不就是找人的吗? 心思电转间,方圆霍然转身,抬头看向那边,果然看到一个黑影,就像随时都会摔倒那样,向这边跑来。 在黑影的背后不远处,还有几团红色的鬼火。 是人! 劳拉的意识已经完全模糊,在受伤颇重的情况下,没有摔倒在地上被野狼撕成碎片,那是因为被强烈的求生欲望所坚持着。 她还年轻,就像一朵刚刚盛开的花儿,还没有遇到女孩子最渴望遇到的爱情--她不想死,她拼尽全力在格杀第三条野狼后,就顺着玻璃球向来路返回。 她的腿、肩头还有胳膊,都被野狼锋利的牙齿,撕咬的血肉模糊,过多的失血,让她在本来就是超低温的戈壁滩上,愈加的感到寒冷。 来自骨子里的寒冷。 其实她知道,依着她当前的状况,她再也无法徒步离开这个鬼地方。 最起码,过多的失血,已经让她无法坚持太久了。 更何况,在她咬牙拼着全部毅力走了不知多久,好像连一米都走不动时,背后又传来野狼的嚎叫声。 野狼极为敏锐的嗅觉,让它们能从很远的地方,就能捕捉到空气中的新鲜血腥气息,并用最快的速度,追随而来。 听到第一声狼的嚎叫声时,劳拉刚从一个低洼处爬到高处,回头看了一眼,看看到了几团鬼火,距离她最多也就是三五十米远。 一般野狼在黑暗中的眼睛,在黑夜中只会闪出蓝汪汪的荧光。 但罗布泊内的野狼,眼睛里却会散发红光,就像鬼火那样。 据说,这是吃过人肉才会有的变异现象。 事实上,每年都会有太多不为人知的探险者,困死在罗布泊内后被野狼吃掉。 砰,砰砰! 隔着数十米,劳拉就能听到野狼强劲有力的爪子,在地上弹跳着狂奔时,才能发出的声响。 从血红的狼眼来看,至少是两只野狼。 劳拉当前半死不活的模样,已经让野狼们再也不用像以往那样,费心的布置阵势来捕杀猎物,它们只需用最简洁的方式,直直扑向猎物就好了。 没想到,还是没有逃过葬身狼腹的结果。 仍旧全力狂奔的劳拉,心中绝望的笑了下时,只想就这样摔倒在地上,等候被撕碎时的惨痛到来--无论怎么样都是死,何必临死前这样劳累呢? 劳拉停住了脚步,身子晃着抬头看向了古羌县城方向。 她多么渴望,她现在就在古羌县城内。 多么渴望,能看到人,哪怕是一个人。 从来都以怜悯世人悲苦的老天爷,这次忽然显灵了--劳拉看到了一个人。 真的是个人呢! 还有一辆车,亮着灯,那个人就站在车灯前,向这边看来。 “救--救我!” 看到那个人后,已经绝望的劳拉,再次腾起对生命的渴望,嘶哑着喊出这句话时,脚下却一个踉跄,重重摔倒在了地上。 她距离那辆车,那个人,最多还有三十米远。 可她却摔倒了。 她绝对能再爬起来,她有这个信心。 但已经扑到她背后十几米处的野狼,却不会给她这个机会。 也就是说,就算那个人也发现她被野狼追杀,跑过来救她的话,也无法抢在野狼把她咽喉咬断之前。 野狼捕杀猎物是的速度,比不上羚羊,更比不上豹子,但绝对比绝大多数人要快! 世间最悲哀的事情是什么? 是绝望后,明明看到了生还的希望,却又必须得悲哀的死去。 “救、救我!” 重重摔倒在地上的劳拉,有了短暂的晕眩,视线开始模糊,可她仍旧抬起头来,冲着再也看不清前方的那个人,说出这三个字。 然后,她就听到--不,是清晰感受到了野狼爪子踏在了她腿上,血盆大嘴里发出来的恶臭气息,随风灌进了她的鼻子里。 再然后,她就听到了野狼的叫声。 这是她在昏迷前,听到的最后的声音。 很久以前的时候,那时候劳拉还小,就像很多同龄小姑娘那样,总会在星辰璀璨的夜晚,拿手支着下巴,看着夜空想一些稀奇古怪的事。 其中,就包括死亡。 人们常说,人在死了后,就再也感受不到生前的痛苦了。 任何的痛苦,尤其是身体上的。 劳拉相信人们这样的说法。 可是,在她再次有了意识后,为什么还会感到疼? 非常的疼。 我不是死了吗,怎么还有这感觉? 劳拉奇怪的想着,慢慢睁开了眼,然后就看到了白茫茫的一片。 白光,让她一点都不适应。 她很想闭上眼,却倔强的睁着:她从来都不喜欢黑暗,哪怕是死了,也不喜欢。 慢慢地,她的视觉逐渐适应了白光。 原来,那只是车灯。 劳拉眨巴了下眼睛,接着就感觉自己好像被人抱在怀里。 那怀抱那么温暖,有力! 怪不得不冷,只是感到疼。 “感觉怎么样?” 就在劳拉茫然看着车灯,意识正逐渐清晰时,一个有些熟悉的男人声音,从她耳边响起。 劳拉抬头,看到了一张脸。 有些熟悉的声音,有些熟悉的脸。 看到这张脸的瞬间,劳拉猛地明白了过来,被野狼撕咬时都没有流出过的泪水,此时就像涌泉那样,哗的一下淌了出来。 方圆。 她正躺在方圆的怀中。 是方圆,在她即将被野狼掐死时,把她救了。 在那种情况下,他是怎么把她从狼嘴中夺出来的? 劳拉不想去考虑这个问题。 她只想享受,劫后余生被一个男人抱在怀里,从没有过的安全感。 方圆。 劳拉第一次认识方圆,还是在他家门前的那条小河边。 刚看到方圆的第一眼,骄傲的劳拉,就看出这家伙是个不成器的小混混。 对于这种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小痞子,劳拉从来都不愿意多看他一眼,所以才很纳闷,夏小韵为什么那样看重他。 当然了,无论看方圆顺眼,还是不顺眼,劳拉都不会说什么。 每当方圆跟夏小韵在一起时,他都会被劳拉自动无视了。 可就是这个被她看不起,无视掉的小痞子似的家伙,却在她最最危险时,给她提供了最最温暖的怀抱,让她感受到了从没有过的安全感。 “还好--就是有些疼。” 紧紧的闭了一下眼睛时,劳拉觉得自己体力有了明显的恢复。 她不恢复都不行,因为在她昏迷时,方圆已经给她粗粗包扎住了伤口,并给她挂上了吊瓶(急救箱,是野外探险时不可或缺的东西)。 “没事,我已经检查过你的伤势了,没有伤到骨头,就是失血过多。” 方圆笑着说道:“你的运气不错,急救箱内恰好有对口的血清,能预防你被撕咬后被感染狂犬病毒的可能。” “谢、谢谢。” 劳拉低声道谢后,正要问问方圆是怎么救了她时,却忽然想到了什么,腾地从他怀中坐了起来。 方圆被吓了一跳,连忙问:“怎么了?” “夏总,夏总在哪儿?你有没有看到夏总!” 劳拉终于想到了夏小韵,眼睛睁大的望着方圆,希望能听到的好消息。 但她失望了。 方圆摇了摇头。 在救下劳拉后,方圆当然也想知道夏小韵在哪儿。 所以才会把她抱在怀中,希望她能早点醒来。 只是,还没有等到他问,劳拉就率先提到了那个脑残女。 “快,你快去找夏总!” 劳拉抬手就推方圆:“我跟野狼博斗时,她独自跑了,你快--嘶!” 她推方圆时,触动了伤口。 方圆说话了:“我会去的,可我需要知道你们遇到了什么事。” 第109章 :这次算你运气好 劳拉的身体素质非常棒,在被挂上吊瓶后恢复的很快,最起码说话是没问题了。 很快,她就把昨天到现在所发生的那些事,详细说了一遍。 “劳拉,你的确是个合格的保镖。” 方圆这才知道,一路上看到的那些玻璃球,都是劳拉偷偷撒下的,发自真心的赞了一个,才说:“你放心,我觉得夏总现在暂时没有危险。” “你怎么推断出来的?” 劳拉下意识的问出这句话时,也忽然明白了过来。 彭开圣的那些人,如果只想伤害夏小韵的话,压根不用这样麻烦,就算不在古羌县城内,但刚进入罗布泊内时,就有大把机会了,实在没必要把她引到深处再动手。 在横穿罗布泊的途中,忽然灭灯玩消失,就是他们一种手段。 甚至,这些野狼的出现,也跟他们有关,只是针对劳拉一个人来的。 他们不在乎劳拉的死活,但不会轻易伤害夏小韵。 劳拉想通了这些,可却有了更大的疑问:“他们费尽心血的布下这个圈套,引夏总来这儿,到底是为了什么?” “我也不知道。” 方圆若有所思的摇了摇头,说:“可能是用她来吸引夏天问,逼他想交出什么东西吧?但不管怎么样,她现在都没有危险。” 方圆没有告诉劳拉,彭开圣本人其实早就死了,她们所看到的彭开圣,是被人冒充的。 他现在很头疼,该去哪儿去找夏小韵。 看出方圆皱眉思考后,劳拉聪明的闭上了嘴。 想到要去哪儿找夏小韵时,方圆脑海中忽然腾起一种错觉:那些人布下这个圈套,好像不仅仅是为了对付夏小韵,还有可能是为了--他! 方圆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个念头,只是觉得这念头很真实,更像一根被风吹在空中的绳子,他只要伸手抓住那根绳子,就能拽出一些他想看到的东西。 这一抹忽然闪过的灵光,就是那根绳子。 方圆已经抬手,去抓那根绳子了……可就在他即将抓住那根绳子时,却传来砰的一声响,让陷入深思的他,下意识的打了个激灵时,那根绳子悠忽消失了。 方圆猛地抬起头,眼中浮上骇人的戾气。 是谁,在他即将捕捉到关键时,惊跑了他的灵光? 不是劳拉。 是水暗影。 脑袋狠狠撞在挡风玻璃上,昏厥过去的水暗影,早不醒来,晚不醒来,却偏偏在方圆要想到什么时醒来了,而且还弄出了动静,打断了他的思考。 这个比夏小韵更加脑残,可恶一万倍的臭女人! 如果不是她去通知方圆,他怎么会来这儿? 如果不是她忽然发疯,方圆怎么会差点被车子砸死? 如果不是她搞出声音,怎么会惊扰到方圆最关键的思考? 如果不是她--这个臭女人,就是该死! 从没有过的愤怒,让方圆想都没想,就把劳拉放在地上,大踏步的走到车前,一把拽住那个臭女人的头发,把她从车子里拖了出来。 隐藏在黎明中的老天爷可以发誓,水暗影悠悠醒来后,精神已经彻底的恢复了正常,她刚才弄出响声,只是想推开车门爬出车来罢了。 当然了,她是决不会跟方圆道歉的,哪怕是她的发疯,差点摔死人家。 只是她不知道,方圆也不稀罕她的道歉,只想弄死她! “你、你要干嘛,松开我!” 头发被拽住,拖出车子的感觉,的确不咋样,满脸鲜血的水暗影,愤怒的尖叫着,挣扎着。 方圆用一记狠狠的耳光,回答了她的愤怒。 就像小孩子拿鞭子抽的陀螺那样,被方圆采着头发站起来的水暗影,滴溜溜的原地转了几个圈后,才摔倒在了地上。 不等她有丝毫的反应,方圆一脚就踏在了她饱满的胸脯上,牙关一紧,全身的力气都灌在了右脚,就要踩下去。 同样,还是老天爷在作保证:方圆真要一脚踩下去的话,无论水暗影有多么风骚漂亮,她的胸骨都会断裂,折断的胸骨,会利刃般的刺进她的内脏。 可是,方圆被愤怒冲昏了的脑子,就在狠劲踩下去之前,攸地清醒了。 理智清醒的人,是决不会擅自踩杀一个美女的。 尽管这不要脸的臭女人,真得该死,但看在上天有好生之德的份上,方圆还是忍住了,紧攥着的双拳,慢慢地松开,长长的吐出了一口气时,眼里的戾气也缓缓消失。 水暗影之所以是水暗影,不是因为她是嚣张跋扈不可一世的风声老大,也不是因为她妖媚迷人的外表,更不是因为她会厌倦这个世界,而是因为她有着极为出色的反应能力。 方圆那一耳光,力道是那样大。 要是换做别人,绝对会满眼都是小蜜蜂,耳朵里嗡嗡的响,不知今夕是何年了。 但人家水暗影,却在摔倒在地上的瞬间,就恢复了至少一半的清醒。 所以,她能看到方圆眼中的骇人戾气,感受到他瞬间爆发出的杀机。 在她喜欢的男人牺牲后,她以为自己再也不怕死。 但在方圆即将踩死她的瞬间,她才猛地醒悟:原来,她还是留恋这个世界的。 她是这样的年轻,漂亮,性感。 就像一朵随风摇曳的鲜花,盛开后希望被人采。 她还从没有被哪一个男人采过,怎么就这样死去呢? 仰面躺在地上,满脸都是鲜血的水暗影,呆呆望着方圆,就像死人那样一动不动。 但毫无疑问的是,在这瞬间,她的人生观,世界观,男人观--又特么的变了! 女人,总是善变的,不是吗? 如果陆先生得知,他的这个举动,会改变水暗影,更给他以后招来太多的麻烦,他肯定会毫不犹豫的,用上全身力气,一脚把水美女那好看的脖子,踩断。 这次,不踩胸脯了,因为老天爷不同意不是? “这次,算你运气好。” 方圆居高临下的盯着她,就像高傲的君王,盯着匍匐在自己脚下的妃子,淡淡的说了一句,转身走开了。 水暗影眼眸活动了下,看向了他的背影。 那个背影,其实要比劳拉要修长些,也纤细些。 尤其是那个人穿着一身白色的衣服,跟劳拉所穿的黑色劲装完全不一样,但夏小韵却固执的以为,那个人就是劳拉。 劳拉的背影。 深陷绝境中的夏小韵,极度的恐惧,已经让她丧失了该有的分辨能力。 现在哪怕是个男人的背影,在她眼里也是劳拉。 因为她现在最想看到的,就是劳拉。 能想到的绝对依仗,也是劳拉。 “劳拉,劳拉,等等我!” 夏小韵在看到这个背影后,所有的力气瞬间恢复,从地上爬了起来,跌跌撞撞的追了过去。 她距离劳拉最多也就是五十米远。 这么短的距离,又是在空旷的戈壁滩的黎明时分,劳拉绝对能听到她的喊叫才对,毕竟人类在看到求生的希望后,力气就会大很多,声音也会更加响亮。 可背对着她向前走的劳拉,却像没听到那样,始终没有停步,更没有回头,只是不急不徐的向前走,风吹过她好像轻纱般的白衣裙裾,猎猎飞舞,出尘般的潇洒。 “劳拉,劳拉!” 看到劳拉没理睬自己后,夏小韵急了,开始奔跑起来。 刚跑了几米,就被一块石头绊倒在了地上,磕的她胳膊、膝盖生疼。 她当然不会在意这些,爬起来继续跑,边追边喊:“劳拉,对不起,我不该在你危险时抛下你,等等我,请等等我!” 五十米的距离,就算夏小韵跑的再慢,劳拉始终不曾停住前行的脚步,按说她也能在一分钟内追上才对。 可实际上,无论夏小韵跑的有多快,她跟劳拉之间的距离,却总是保持在五十米左右,不曾有过丝毫的接近。 劳拉没有跑,就那样徐徐前行。 夏小韵就是追不上。 “劳拉!” 追出数百米后,夏小韵终于从狂喜中慢慢清醒了过来,意识到了事情的诡异之处,尤其是在她最后一次喊出劳拉的名字后,才蓦然发觉:那个人,不是劳拉。 从那个人的背影可以判断,个头要比劳拉高,身材更加纤巧,尤其那个人的头发,不是劳拉的黑发,而是淡黄。 夏小韵唯一能肯定的,那是个女人。 唯有女人,才会穿着红色的绣花鞋,不是吗? 第110章 :穿绣花鞋的女人 只要人从沙粒上走过,总能留下脚印的不是? 夏小韵就是在地上看到了脚印。 只是,那个人明明看起来走的不急不徐,却无论夏小韵怎么追,都追不上呢? 而且更让夏小韵心寒的是,她越看那个背影,也发现那个背影很像一个人。 像她的母亲,陈婉约。 只是头发颜色不一样,但无论是身材,走路时的姿势,都是一模一样的。 她这才发现这一点。 夏小韵停住了脚步。 女人仍在走,不急不徐的向前走。 更为诡异的现象发生了:那个女人明明在迈动着一双红色绣花鞋,不停的往前走,可无论她怎么走,跟夏小韵的距离--却始终没有拉长过! 就像是在原地踏步。 “你、你到底是谁?” 夏小韵狠狠咬了下嘴唇,沉默很久后,才拼力喊出了这句话。 没有人回答。 女人还在不停的走,白色轻纱长裙随风飞舞,精巧好看的红色绣花鞋,不急不徐相互交替,就像一个幻影。 “你到底是谁?” 夏小韵不甘心的,问了最后一句。 依旧没有回答,女人也没转身看。 夏小韵走了过去。 就像她停步之前那样,在她走动时,女人也动了。 无论夏小韵的脚步有多快,两者之间始终保持着五十米的距离。 该死的五十米。 夏小韵走上了第一座沙丘。 她不知道,经过这座沙丘后,就算正式踏进了塔里木盆地最底端--笔直前行,总能走到从没有被横穿过的处女地。 科学家早就证实,在塔里木盆地的地下两米,就是地下死海。 夏小韵不想跟着那个诡异的女人走--可当前,她又能去哪儿? 那个女人再诡异,也是她在离开劳拉后,看到的第一个人类。 嗯,权且把她称为人类吧。 人本来就是最高级的群居动物,尤其是在这死气沉沉的罗布泊内,未知的危险随时会出现时,任何人都想找个同伴。 劳拉也想跟随方圆,一起去寻找夏小韵。 不想一个人留在荒漠中,孤身一人呆在这儿,仅仅是孤独,也能让人发疯的。 可她实在是受伤太重了,再加上失血过多,终于获救后,那股子因为求生而存在的狠劲,也随即消失。 依着她当前的身体情况,要是跟随方圆一起走,除了做一个能减缓行走速度的累赘,她想不到还能起到什么效果。 所以,她只能留下。 最起码,这儿有辆翻倒了的车子,不过车子在重重砸在地上时,水箱爆裂了,再也无法正常使用,但它总能为劳拉提供必要的防寒、防热防危险等基本条件。 谁说四轮朝天的车子里,就不能坐人了? 更何况,车上还载着大批的野外生存物资,还有制式微冲--这些东西,都是水暗影准备的,也唯有她,才能搞到这些东西。 帮劳拉钻进车里后,方圆说道:“劳拉,别担心,很快就会有人来救你的。” 劳拉紧紧抿了下嘴角,才低声说:“我没事,你在路上也小心些。夏总,应该是向西边跑去了--如果,如果实在不行的话,你就赶紧回来,向当地政府寻求救援。” 从此向西,就是横穿罗布泊的路线,既然那地方充满着的神秘,诡异,那么有可能向那边走去的夏小韵,绝对是凶多吉少。 同样,方圆也不能到达那个地方。 所以劳拉才阴晦的提醒:如果做不到,就不要勉强,先保证自身安全。 “我从来都是把自己的小命,看的比任何人都重要的。” 方圆无所谓的笑了下,抓起地上的背包,搭在了肩膀向西走去。 水暗影清醒过来后,就一直站在旁边不远处,用湿巾擦洗自己脸上的血。 女人,任何时候,都希望自己能保持着最大的美丽。 万幸的是,水暗影那张千娇百媚的小脸,除了被方圆狠狠抽了一耳光外,压根没有受到丝毫伤害。 她脸上的鲜血,只是脑袋撞破挡风玻璃时淌出来的。 皮肉伤而已,她才不会放在心上--就像被方圆狠抽了一耳光,还又差点踩死那样。 方圆安排劳拉时,好像彻底无视了水暗影。 不过他却知道,水暗影肯定会跟着他走。 果然,方圆刚走出几步,水暗影就抄起自己的行囊,慢悠悠的跟了上去。 不得不说,这个女人还是很有几分度量的,哪怕腮帮子还有几道明显的指纹,依旧笑吟吟的样子,好像五十岁的老光棍,刚娶了个十八岁的小老婆那样,得意。 脸上只要浮上最迷人笑容的水暗影,才算是正常人了。 可方圆偏偏特别讨厌她这样子。 俩人一前一后,向西进发,相隔十几米。 谁也不说话,就像对方不存在那样。 一条黑线从西方的天际出现后,方圆眉头皱了起来。 他比夏小韵要懂得的多,知道沙尘暴要来了,心中轻轻叹了口气。 他叹气,倒不是因为讨厌沙尘暴,而是因为一出现这玩意,劳拉沿路洒下的玻璃球,就会被埋上,让人再也找不到他来到这儿的痕迹。 可他又有什么办法呢? 他又不是老天爷,自然无法阻止沙尘暴的袭来。 当急促飞扬的沙砾打在脸上生疼时,方圆已经找到了一个可以避风的小斜坡,蹲在后面,从背包内揪出一块帆布,蒙在了脑袋上。 啪、啪啪! 沙子打在帆布上的声音,就像雨点砸在雨伞上那样,细密,急促。 还带着,一股子迷人的体香。 体香,是水暗影身上发出来的。 方圆刚撑起帆布,这个不要脸的女人,就蛇儿般的钻进了他怀中。 更像至死不渝的恋人那样,双手紧紧搂住了方圆的‘小蛮腰’,精致的脸蛋贴在他心口,倾听着他有力的心跳,在呐喊:你给我滚开! 水暗影当然不会滚开。 毕竟再不要脸的女人,钻进刚才要真想杀掉自己的男人怀中,这也得需要一定的勇气不是? 同样,方圆也只是这样想想罢了。 既然他狠不下心来干掉这个女人,那么就只能承担起保护女人的男人责任。 蝗虫过境那般,沙尘暴很快就席卷着所有能带起的东西,飞向了远处。 第111章 :是人,还是鬼? 林武早就知道罗布泊很神秘,也很可怕。 足有半小时,林武一直都在发抖,脑海中也总是想那些不好的东西,不时的吆喝毛驴慢一些。 直到想到背包内还有一把路上买的斩马刀,并把刀放在膝盖上后,他才从冰冷的刀锋上,找到一些安全感,慢慢地冷静了下来。 再然后,他就发现毛驴所走的路线,每隔数百米就会出现一颗玻璃球。 夜间地上的玻璃球,被车灯一照,非常的显眼,老远都能看到。 接连发现玻璃球后,智商颇高的林武,很快就明白了什么,马上就加速追上毛驴,喝令它赶紧上车:你以为二哥我没有你那样嗅觉灵敏的狗鼻子,我就不知道该去哪儿了吗?赶紧滚上来,陪我说话! 这一路上,林武每当看到毛驴时,都会有种怪怪的感觉:这条贱狗,会不会是个没喝孟婆汤的家伙投胎转世的? 要不然,它怎么会这样通人性? 更能听懂二哥说发现了路标,不用它在下面显摆狗鼻子了? 膝盖上放着足有一尺长的斩马刀,旁边还有毛驴相陪后,更随着那种让人压抑的黑夜渐渐过去,林武彻底冷静了下来。 他发现,其实罗布泊也不是太可怕。 最多也就是荒凉了些,条件恶劣了些,传说吓人了些--除了这些,还能有啥啊? 君不见,从没有过野外探险经历的林二哥,也能独身(人在炫耀自己时,总会忘记还有一条贱狗相陪的)挺进罗布泊深处数百里了,毫发无伤了? 被太多人形容好可怕的罗布泊,只是一处风景不同于内地的绝佳旅游地罢了。 看,空气这样清新,视野这样宽阔,明明东边已经浮上朝霞了,西方还能看到一条黑线,就像那边有山那样。 东张西望的林二哥,被他从没有见过的辽阔所吸引,全然忘记了这是被称为死亡之海的罗布泊,用口哨吹奏起动听的《达坂城的姑娘》时,并没有看到副驾驶上的毛驴,已经有了明显的不安。 毛驴也不知道那条黑线,就是沙尘暴卷来时的征兆。 不过作为一条聪明的狗子,它有着人类无法比及的预感。 在注意到那条黑线、二哥还在为他自己动听的旋律所陶醉后,毛驴急了,轻叫着,用爪子拨拉林武,示意他看看西方:那条黑线,咋就越来越粗了呢? “嘿嘿,别担心,这只是一种正常的天气变化自然现象罢了……” 林武无看着那条越来越粗的黑线,轻松笑着说到这儿时,脸色忽然一变。 他从没有来过沙漠,但这并不代表着他没有从电影、书上看到过沙尘暴来临时的征兆描写。 “沙尘暴!” 林武盯着那条迅速变粗的黑线,呆愣片刻后,终于猛地醒悟了过来,脸色大变。 毛驴也狂躁的轻吠起来,拿爪子开门,看样子要跳下去。 动物的本能,使它不怎么相信车子能给它提供避难场所。 “不能下去,乖乖坐着,没事的!” 林武厉喝声中,抬头四处寻找可以避风的场所。 书上可是说过了,沙漠上的沙尘暴厉害时,可以把车子吹跑,并掩埋起来,尽管这儿还不完全是荒漠(戈壁滩上不可能出现这种现象),但谁也不敢保证会不会发生那种情况。 所以当前最需要做的,就是找一个避风场所。 很好。 很好的意思就是,林武的运气很不错:前方右侧数百米处,就有个不错的沙丘。 只要抢在沙尘暴刮过来之前,藏在沙丘背后,万事大吉矣! 林二哥迅速拨打方向盘,脚下轻踩油门,也顾不上颠簸,会有翻车的危险了,飞快的向那边驶去。 二哥的运气真不是盖的,终于在沙尘暴好像妖魔那样扑过来的同时,翻过了沙丘,向下冲去。 沙砾狂怒的击打在车顶、车窗上,发出瘆人的啪啪声,刚才还能一望数里的世界,瞬间恢复了黑暗,哪怕是关着车窗,都能听到狂风怒吼的声音。 再也看不见眼前景象的林二哥,车子冲下沙丘后,就猛地踩下了刹车,伸手抱住了毛驴,身子发抖,语气发颤的说:“别、别怕,有我在,没事的!” 毛驴没没有理睬他。 那是因为从二哥身上,实在感受不到一点点安全的意思。 人要是好运气来了,神都挡不住的。 这不,就是林武害怕的全身发抖,胡思乱想自己会不会被沙子给埋起来,若干年后变成供后人研究的罗布泊干尸时--沙尘暴如同方圆吃饭般的过去了。 方圆吃饭,从来都是风卷残云般的,也不怕噎死。 “这、这就完事了?” 林武望着越来越亮的车窗外,满脸都是不相信的样子。 甚至,还有些兴犹未尽:二哥可是做好迎接沙尘暴肆虐淫威的,思想还没有进入一级戒备状态呢,就先完事了,这算啥啊? 吓唬人啊? 当你家二哥是吓大的? “靠,我就说了嘛,沙漠上的风暴也不过如此,连内地的沙尘暴都比不上,也真亏了那些写书的、拍电影的,把这边的风暴,给吹嘘的尘土扑天的。” 车外天光彻底恢复本来两度后,林武使劲揉着毛驴的脑袋,可劲儿的吹嘘起来。 当然了,他还是有些愧疚的:我以前是多沉稳、低调的一个人啊,怎么变成这样了啊?嗯,肯定是受那家伙的传染。 “呼,呼呼!” 就在林武反思自己以后得坚持原则,说啥也不能再被方圆传染时,被他抱在怀中的毛驴,忽然咧着嘴的露出犬牙,俩眼死死盯着车窗外,发出了低低的咆哮声。 林武下意识的抬头看去--就觉得心儿猛地大跳了下,血液凝固,全身冰凉。 他看到,在车子前面七八米处,忽然出现了几个……几个人,还是鬼? 这几个好像人似的东西,浑身都是土黄、色,一动不动站在那儿的样子,当然不会把林二哥给吓倒。 让他瞳孔骤然一缩的是:这几个东西,竟然是没有脸的! 几个没有脸的东西,好像不能称之为人。 瞬间,林武本能地就联想到了罗布泊内那些神秘的生物,更意识到他现在已经来到了罗布泊深处,在遇到从没有过的危险物种时,就算他喊破喉咙,也不会有谁听到来救他。 他想启动车子逃跑。 可是,手脚为什么却不听使唤? 那几个东西,是传说中的干尸,还是僵尸? 浑身冰冷的林武,嘴巴大张着,因为极度恐惧,发出了喝喝的怪声。 那几个东西,在跟林武对视了片刻后,开始慢慢逼近车子。 被林武搂在怀中的毛驴,看到二哥被吓傻了后,暴躁的狂吠了起来,拿爪子拨拉他的胳膊,提醒他赶紧开车,要不然拿起膝盖上的斩马刀,也是可以的! 毛驴的狂吠声,终于把林武从极度恐惧中惊醒。 他这才猛地抓住方向盘,脚下猛踩油门,紧闭双眼,疯了似的狂吼:“毛驴,做好,我撞死这些鬼东西!” “呼、呼呼!” 这是油门踩到底时,车子发动机才会发出的咆哮声--不过,却是从林武嘴里传出来的。 在沙尘暴猛烈袭来之前,林武及时把车子驶下了沙丘的背面,刚一停下时,他就下意识的关上了钥匙。 忽然遭遇不明物种,林武被吓呆又被毛驴狂吠声惊醒后,第一反应就是开车踩油门,却忘记了拧开车钥匙启动车子。 车子没启动,无论他怎么加油门,都是静静趴在这儿的。 此时彻底被吓傻了的林武,潜意识内没有感觉到车子有所动静后,就开始本能的配音了。 林武此时的表现,说起来是个笑话。 毛驴在拿爪子拨开车门,飞身跳下去之前,曾经深深的看了二哥一眼。 它肯定是在叹气。 那种无可奈何的,却又带着悲壮的叹气。 林武已经彻底被吓傻了,那么它就得必须担负起保护二哥的责任,绝不能坐以待毙--哪怕明知道跳下车,主动向那几个不明怪物进攻,只能是死路一条,但它还是得这样做,而不是趁机跳车逃窜。 大哥总是在教导它:男人可以混蛋,可以不要脸,但绝不能在有危险时,扔下兄弟独自逃生,那会一辈子都睡不安稳的。 毛驴想在下半辈子总能睡安稳觉,所以它才在跳下车后,义无反顾的主动扑向那几个不明怪物,嗓子里又响起狼嚎似的声音:“嗷--” 嚎叫声中,带着异常明显的悲壮,还有哀伤,更多的却是嗜血的疯狂! “毛驴!” 毛驴主动扑向几个不明怪物时,发出的惨烈嚎叫声,终于惊醒了林武。 他嘶声叫喊着,拿起斩马刀,推开车门,滚下了车子,重重摔在了地上。 很疼。 但水暗影绝不会告诉方圆,说在被他推倒在地上时,摔得很疼。 她脸上依旧带着甜甜的笑,揉着被黑色紧身皮衣勒出迷人弧线的臀,柔声说道:“不解气的话,再给我一下,我不会在意的,只要你能让我跟着你。” 第112章 :一路向西 如果知道刚才那阵沙尘暴,纯粹就是虎头蛇尾的吓唬人,从来都很爱面子的陆先生,绝不会躲在小沙丘后面,像个鹌鹑似的蜷缩着身子。 他会迎风而立,到背着双手骄傲的昂起下巴,展现出一副桀骜不群的出尘样子--好吧,如果有人说那样作态,很有沙比的嫌疑,那么他背对风沙站着可以吧? 那样的话,水暗影这个不要脸的女人,还能钻进他怀中,搂住他脖子,并在沙尘暴蝗虫过境般的过去后,趁着他要站起来时,却飞快的在他嘴上狠狠吻一下吗? 那可是方圆的初吻! 嗯,今天的初吻。 就这样被个不要脸的女人给夺走了,他不生气,不一把重重把她推倒在地上,让她明白‘美貌不能淫、此乃大丈夫’的道理才怪。 至于这女人在爬起来后,故意扭着她迷人的小身段,揉着丰满翘臀惺惺作态的样子,陆先生才不会在意,最多盯着她手下面那个部位,狠狠的看上个一二三四五六眼,然后冷哼一声转身就走。 这么不要脸的女人,陆先生实在是懒得搭理她。 水暗影才不会在意方圆对她是啥态度,更不会因为这厮盯着她看时,眼里会露出恶狼一般可怕的神色--反而更加骄傲的挺起了胸膛,在他转身快步前行时,吃吃的低声娇笑着,扭着小身段跟了上去。 任何事,都有好,不好的两面性。 就拿水暗影发疯来说吧:车子是翻了,她也昏了过去,更是差点让方圆发狠一脚踩死她,说起来也挺吓人的。 可水暗影从中得到的好处,也是显而易见的:在她醒来后,她忽然发现心中那头恶魔,竟然消失了。 尤其是方圆踩着她时,眼里露出那一抹真实的暴戾杀意……更是让水暗影脱胎换骨了。 她因为一个男人而种下的邪恶心魔,又被另外一个男人彻底斩杀。 两个不同的男人,先后改变了水暗影的人生观。 深深烙在她心中最深处的那个男人,随着心魔的消失,而消失了,却又有一个男人,悄无声息的占据了那个位置。 女人爱情观的转变,绝对是世间最无法预测的现象,没有之一。 天光已经大亮,太阳明晃晃的挂在头顶,脚下粗粗的沙砾,逐渐变成了细细的黄沙,气温更是上升的厉害,这一切都表明着,他们已经走出了戈壁滩,来到了真正的沙漠中。 一路向西。 放眼望去,远处,近处,天际边,全是连绵起伏的金黄、色沙丘,没有花花草草没有河流,甚至都没有风,只有酷热的,死一般的宁静。 更没有夏小韵的影子。 方圆不知道夏小韵去了哪儿,只知道就这样默默前行到天荒地老--也不一定能找到那个脑残女。 可当前,他除了在体力不支返回之前,还能有什么办法? 哪怕是毫无目的,也得向前走,仿佛每走一步,夏小韵的生机就会增加一点。 方圆默默的走着,心思运转却不曾有片刻的停顿。 他在考虑别人说过的一些话:罗布泊内,有绣花鞋的秘密。 罗布泊,绣花鞋,这两样本来风马牛不相及的东西,怎么可能会有某种相连? 那个让郭易行传话的人,究竟是谁,又是存着什么样的目的? 方圆想不通,但能肯定这里面绝对有蹊跷,就像刚踏进罗布泊内后,他其实跟水暗影一样,有着莫名的压抑感。 “哎哟!” 一声惊呼从后面传来,打断了方圆的沉思,本能的回头看去,就看到跟在后面的水暗影,已经顺着沙丘骨碌碌的往下滚去。 沿着沙梁走,脚下全是细沙,每走一步都得趔趄下身子,失足滚下沙丘也是很正常的,就像方圆觉得渴了,就坐在地上拿出水壶喝水那样正常。 天上会不会打雷? 清凉的水下肚后,让方圆的精神一振,抬头向天上看去:万里无云的,晴的杠杠的,压根不会打雷。 不打雷就好了,这样就不会有看到美女滚下去却无动于衷遭雷劈的危险了。 这个沙丘很高,就像座小山那样,足足有数十上百米的高度,某女在失足滚下去后,除非一路滚到最底端,要不然别想停下。 坐在沙梁上喝着清冽甘甜的水,看着一娇滴滴的美人儿,驴打滚似的滚出老远,貌似也算人生快事之一吧? 尤其是看她撅着丰满的屁股,艰难的往上爬时,方圆觉得更有趣,甚至还升起某些少儿不宜的邪恶想法,毕竟那个穿着紧身皮衣的女人,当前动作也确有让人产生邪恶想法的嫌疑。 足足用了十分钟,水暗影才艰难的爬上了沙梁,累得好像毛驴般的喘着,俏脸红扑扑的更加迷人,好像比沙丘更高的部位,剧烈起伏着,总是往‘君子哥’眼里钻。 真是烦死了,不看又不行! 水暗影爬到了方圆身边,长长松了口气,瘫倒在了地上,小嘴微张着,好像离开水的鱼那样,急促呼吸着。 天太热了。 哦,不对,应该是沙子太热了,细沙的温度,绝对已经超过了人的正常体温,而且还在不断的上升。 这么热的气温下,就算方圆爬到这么高的高度,也得累得不行。 幸好,他不用爬,只是看别人爬就好了。 这种感觉很幸福。 几分钟后,水暗影才慢慢恢复了过来,坐起来从背包内拿出水壶,仰起雪白的脖子,就像曲颈向天歌的天鹅那样,很好看。 看在她喝水动作也很优美的份上,陆先生忍不住善心大发,提醒道:“穿着紧身皮衣在沙漠中行走,这是找死的节奏。” “你为什么不早说?” 水暗影放下水壶,满脸懊悔的说:“我的其它衣服,都在车上。你呢,有没有带?” “没有,我也是身上这一件。” 方圆摇了摇头时,看到她那双娇媚的桃花眼,一个劲的向自己身上打量后,连忙改口:“其实,也不一定是找死--要是热的受不了,只要可以拉开拉链,就像我这样就欧克了。” 为了避免自己会善心大发,把自己衣服脱给她穿,方圆拉开了冲锋衣的拉链:“看,这样就凉快许多了。当然,你是女人,要是这样做不方便的话……”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水暗影就拉下了拉链。 就像她怀里藏了两个兔子那样,实在是憋坏了,拉链一拉开就迫不及待的蹦了出来,幸好还被黑色的小背心盖着,看不见,未免有些遗憾。 “怎么,你是不是想看看它们?” 水暗影发现了方圆开始发直的眼光,眼眸一转,伸手揪住小背心,就往上掀。 “别,别引诱我犯错!” 方圆马上就闭上了眼。 第113章 :死人不会告诉你 “你还真想看呀?” 水暗影看着方圆一边闭着眼睛,一边打开收支,咯咯娇笑着地问道:“只要你点头,别说是看了,就算是据为己有,我也不会有半点意见的。” “哼,我可不是那样的人!” 方圆冷哼一声,就要爬起来继续走路,决定在太阳落山前,再也不理睬她了:毕竟被一个女人看透自己心思的感觉,实在不咋样。 “等等,我有话说。” 水暗影叫住了他。 看在这女人有一副好皮囊的份上,方圆决定给她一个面子,重新盘起腿,目光淡然的看着她:“想说啥?最好是简洁些,那样能有效保持体力,迎接更强的酷热。” 水暗影抬头看了眼太阳,再看向方圆时,脸上那可恶的媚笑已经消失了,认真的说:“我想跟你讲讲我自己的故事。” “那还是算了,我没兴趣听谁的故事。” 方圆爬起来,快步前行。 水暗影跟着站起,追上他,大声道:“我不是你所想象的那种人!” “你是哪种人,跟我什么关系?” 方圆脚步不停,看着她的脸上,满是奇怪的神色。 他说的是心里话:他对水暗影的故事没兴趣,更不会在意她是哪种人。 他从来没有把这个女人放在心上。 方圆的奇怪样子,让水暗影愣了下,随即甜甜的笑道:“咯咯,你说的很对。” 不知道为什么,方圆又觉得拒绝美女讲故事,好像有些残忍--想了想,朝天打了个哈哈:“哈,其实在寂寞旅途中,听你讲故事也很不错。” “可我不想说了。” 水暗影依旧笑着,但那笑容明显带有能让沙漠气温都能下降的冷意,加快脚步超过了方圆。 “神经病,又是个脑残女。” 方圆盯着她背影愣了下,才晒笑了声,不急不徐的追了上去。 话说,跟在一个有着魔鬼身材的美女后面,看她走路时左摇右晃的样子,其实也是一种享受,最起码能减少温度越来越热的烦躁。 水暗影不用回头,也能察觉出方圆在看她,看她哪儿。 轻轻咬了下牙,她扭动的幅度更大了:用这一招来对付伪君子,绝对是最解气的。 女人,尤其是水暗影这样的女人,故意搔首弄姿时,绝对能吸引一切雄性动物--包括一条响尾蛇。 “别动!” 就在水暗影眼睛盯着远处,嘴角浮上得意笑意时,方圆的暴喝声忽然从背后传来。 完全是下意识的,水暗影停住了脚步,还没有来得及回头,就觉得一股劲风袭来,身子被狠狠撞了出去。 她在摔倒在地上时,眼角余光瞥见一条绳子似的东西攸地腾起,却被一只更快的手,一把掐在了手中。 响尾蛇。 沙漠中的响尾蛇,比野狼还要可怕,总能在人毫无防备时,送他们踏上死亡之路。 方圆是个标准的动物保护者--在还有存粮时,从来都不会滥杀这些小动物,轻蔑的看了眼张大嘴巴试图咬他的响尾蛇,手腕一甩,就扔了出去。 “不用害怕,区区一条小蛇,在我眼里它就是一个活动的罐头罢了。当然了,那个啥,你以后走路也得看脚下,别踩在人家身上还理直气壮……” 看到爬起来的水暗影脸色有些发白后,方圆有些不忍的安慰了她几句,话说到一半,脸色却蓦地一变,看向了她脚下。 “怎么了,你可别跟我说,我又踩到了一条蛇。” 蛇儿,绝对是让所有女人都害怕的东西,哪怕她是水暗影,发现方圆脸色忽然大变后,立即就以为自己命苦,又踩到了一条蛇,赶紧低头看去。 水暗影脚下,没有蛇。 只有一只绣花鞋。 红色的绣花鞋,鞋面上绣着好看的彼岸花。 绣花鞋本来是被沙子埋着的,水暗影被方圆推倒在地上后,趟开了沙子。 看着脚下这只绣花鞋,呆愣片刻后,水暗影才慢慢的弯下了腰,伸出去的手,竟然带着些许的颤抖。 一只绣花鞋而已,当下正是太阳高照,整个世界都明晃晃的,她为什么会这样紧张,或者干脆说恐惧? 林武已经不再恐惧了。 当他提着八百块钱买来的斩马刀从地上爬起来,要尾随毛驴冲过去时,却发现那几个不明怪物迅速后退,就像蝴蝶遇到了烈焰那样,仿佛只要一接近毛驴,就会被烧成灰烬。 毛驴是条狗子,但林武相信它其实比大多数人更能识时务,绝不会在不明敌人迅速后退后,还傻儿吧唧的追过去,而是始终保持着犬牙外翻、狂吠不停的样子,飞快的横向跑来跑去。 林武咬牙从车上滚落的那一刻起,只是不想毛驴自己面对那几个怪物,却绝不会在对方主动退却后,去追,只是紧握着斩马刀,嘶声喝道:“毛驴,上车,我们,我们走!” 说完这句话,林武转身,用最快的速度跳到了车子上。 这次,他没有忘记拧转钥匙后,才能启动车子。 当车子发动机发出欢快的运作声,轻微的颤抖就像母亲的手,一下子驱走了围绕在林武周围的恐惧。 确定二哥上了车子后,毛驴才飞快的扑了上来。 林武弯腰伸手,把车门重重关上,喀嚓一声落锁,接着挂上倒档,油门轻踩,车子呼啸着向后倒退,很快就回到了沙丘上。 飞快的转动方向盘,等调整好车头后,林武没有片刻的犹豫,立即用尽可能快的车速,驶离了这座小沙丘。 跑出老远后,林武才稍稍减缓车速,抬手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 刚才短短的半分钟内,他就像是从水里捞出来那样,心脏更是要从胸腔内蹦出来。 如果没有毛驴,林武不敢确定他会不会被吓死。 正是毛驴察觉出了他的极度恐惧,才主动去攻击那些不明怪物,希望能用它的努力,来唤醒二哥,给他争取逃亡的时间。 “毛驴,以后再有什么危险,我们一起去面对,绝不能独自去逞英雄,明白了吗?” 林武长长吐出一口气后,把车子缓缓的停下,抬手抚着毛驴的脑袋,看着它的眼神无比的温柔。 毛驴张大嘴巴伸了下舌头,不置可否的样子。 危险过去后,毛驴又恢复了一条贱狗该有的风度。 “先吃饭吧,吃饱后再决定接下来该去哪儿。” 林武笑了笑,从后面座位上,拿过了食物。 他这样说,是因为路标已经不见了。 刚才那阵沙尘暴过去后,不但让他看到了从没有见过的怪物,更遮掩了一路行来的最大依仗--玻璃球。 经过刚才那惊魂一幕后,林武才相信:他此前听说过那些有关罗布泊的神秘传说,原来确是存在着的。 那几个不明怪物,到底是什么鬼东西? 林武在想这个问题时,那几个鬼东西也在讨论跟他有关的话题:“老二,你确定那只狗子,就是盗圣身边那条叫毛驴的?” 老二放下手里的望远镜,淡淡的说:“老大,你觉得在他来到罗布泊内,除了毛驴外,还能有谁家的狗子,能长的像它那样寒碜,却有着连人都比不上的义气?” “老二说的没错。” 第三个怪物插嘴说道:“刚才它主动向我们进攻,就是要掩护那个开车小白脸逃走--嘿嘿,如果不是老二认出毛驴,哥们今天说什么也得留下那辆车。特么的,骆驼再怎么叫沙漠之舟,也不如坐汽车舒服的。” “老三,劝你最好别再有这个打算了。毛驴既然在小白脸身边,就证明他跟盗圣有着非同一般的关系。你如果真把他给伤了,不一定会死,但肯定会生不如死。” 那个老大说着,抬手从头上揪下了一个头套。 针织的黑色头套,在沙漠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沙暴来临时戴上它,就能避免眼睛被沙迷住,能腾出双手,尤其是晚上还能御寒。 当然了,沙暴过后,黑色头套就像衣服那样,都成了土黄、色,看上去跟没有脑袋那样。 张嘴吐出一口带沙子的吐沫后,老大又问:“老二,除了咱们兄弟三人外,还有谁接到盗圣的召唤,来到了这鬼地方?” 老二也摘下头套,摇了摇头说:“我也不知道,但我能肯定除了咱们外,还有别人。” 老三这时候嘿嘿笑道:“嘿,说起来盗圣面子也真够大的,随便这么一招呼,就有人不顾生死的跑这儿来,供他驱使--”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老二冷冷的打断:“老三,如果不是他的话,你早在四年前就死了。就算这时候想来,也没机会了。” 老大也皱了下眉头:“老三,虽说现在是个金钱至上的社会,但我们在道上混的,讲究的就是一个恩怨分明。什么都可以丢,唯独这个不能少。” 老三讪笑了一声:“别这么认真好吧?我这不是也来了吗?哦,对了,你说这次,我们能不能看到盗圣的真面目?” “那个不重要,重要的是,这次过后,我们就再也不欠盗圣什么了。” 老二抬头看天,喃喃的说:“还有就是,千万别有搞清楚盗圣到底是谁的念头--因为没有谁,知道他到底是谁。最起码,活着的人,没有谁知道。” “盗圣不杀人的!” 老三辩驳了一句。 老大冷冷的说:“死人,是没机会告诉你,盗圣会不会真得杀人。” 第114章 :荒漠上的那条狗 “毛驴,接下来我们该怎么办,是继续向前,还是向回返?” 吃饱喝足后,林武的精神反而不如刚才好了。 想想也是,从离开唐王后,他就没好好休息一下,更被那几个不明怪物给吓了个魂飞魄散,要是精神头好了才怪。 毛驴这些天的表现,已经让林武忽视了它本来是一条狗子的现实,彻底把它当做了可以商量任何事情的兄弟。 甚至,他都觉得,他现在跟毛驴的感情,应该比方圆跟它的更深了。 毛驴自然不会说话,只是抬头看向了太阳落山的方向。 林武就明白了,叹了口气:“唉,那是横穿罗布泊的方向--自古以来,就从没有谁能活着走出去,我们两个更不会有一点的机会。” 其实何止是一点点都没有? 林武现在可以肯定,就算他现在向回返,也不一定能找到来时的路了。 刚才那场沙尘暴,已经把所有的路标都埋上了。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手机没信号了,唯一能让他欣慰的就是,车上有着大量的野外生存物资。 这可是活命的保障。 但前提时,不能再向西穿行了,相信最多在太阳落山前,就能走到真正的沙漠中。 沙漠中,是无法开车的。 那里面的沙尘暴,也足够能把车子掩埋。 在没有任何向导的情况下,没什么野外生存经验的林武,去那边跟找死没啥两样。 前进是死,后退也不一定能活着走出戈壁滩--消极的情绪,让林武眼神黯淡了下来。 毛驴感觉到了他的消极,锥锥的低叫了两声。 毛驴只是感觉到了他的消极,林武却能从它眼中看出了明显的愧疚:如果不是我执意要来,你也不会跟我来的! “搞什么呢?” 林武笑了,拍了拍它的脑袋:“你跟那家伙是兄弟,我跟他也是呀。你能为了兄弟不顾生死,我为什么就不能呢?嗨,再说咱们不一定非死不可呀,反正活着也就那么一回事,早死早托生的。走,咱们前进!” 最后这句话,林武是喊出来的,带着万丈的豪气。 就是嗓子有些尖。 毛驴被林武的豪气所感染,立即开门跳下了车子,汪汪的叫了几声,向前飞奔而去:路上没了玻璃球的指引,但毛驴的鼻子还在。 就算是沙尘暴,也无法彻底把大哥走过的气息完全遮掩。 林武紧跟在毛驴后面,落下了车窗,打开了cd。 已故歌手黄家驹的《海阔天空》,在荒漠中传出老远,带着磅礴大气的悲凉:今天我寒夜里看雪飘过,怀着冷却了的心窝飘远方,风雨里追赶,雾里分不清影踪,天空-- 劳拉从学会汉语的那一天开始,就喜欢上了汉语歌,更是超喜欢黄家驹的歌。 因为她每次听到黄家驹的歌,就能想到远在异国他乡的家人。 但她的家人绝不会想她。 因为他们都已经去世了,十七年前就已经死在本国内战中。 家乡,只有他们最简陋的坟墓。 如果不是一位好心的英国人,收养了她,把她带到了英国,相信她现在就算还活着,也不会有尊严,连华夏的一条狗都比不上。 在黄家驹的歌声中,劳拉想到这儿时,竟然真得看到了一条狗。 她稍稍愣怔了下,接着闭眼,抬手在自己脸颊上抽了一耳光。 荒漠中,怎么可能会跑来一条狗呢? 这肯定是幻觉。 毕竟在荒漠中独自一人处于绝望中时,出现幻觉看到一条狗,也是很正常的。 哪怕是,那条狗的叫声,是那样的真实,也被劳拉想当然的以为,这又是一只野狼。 马上,她就抄起了旁边的制式微冲,尽管是闭着眼,也能精准的找到扳机。 “难道我的精神先崩溃了?不,不会的,我是最坚强的!” 劳拉紧紧咬了下牙关后,抬手在自己额前花了个十字,祈祷上帝能保佑她后,才睁开了眼。 那只狗还在,就站在距离她数十米的小沙丘上,冲着她这边狂吠,边叫边横向跑动,好像她小时候爬上山顶,第一次看到火车从脚下穿过,连忙招呼小伙伴赶紧来看那样。 这的确是一条狗,毛发土黄的家狗,不是野狼。 叫声也很响亮,的确是汪汪声,而不是狼那样的直嗓子。 “真得是狗,真是一条狗!” 劳拉的眼睛猛地发亮,终于确定自己没有出现幻觉,的确看到了一只家狗了。 接着,又出现了让她狂喜的事物--一辆黑色的越野车,慢慢出现在了沙丘上。 那条家狗在越野车出现后,立即冲下了小沙丘,向这边冲过来,边跑边欢快的叫着。 它身后那辆越野车,在短暂的停留了一下后,也跟着驶了下来。 哗啦一声,鉴于这条狗不知是友是敌……劳拉本能的打开了保险,枪口对准了它。 那条狗子真聪明,马上就感受到了制式微冲的危险,立即向后跳跃,脑袋趴在地上,冲劳拉露出了锋利的犬牙,模样很凶恶,好像在说:有本事放下那玩意,出来单挑! 滴滴! 越野车发出了一声清脆的喇叭声,落下的车窗里,探出一张清秀的脸,声音有些沙哑的问道:“毛驴,发现什么--车里有人。” 林武发现藏在四轮朝天的车子里的劳拉时,后者也认出了他,立马放下枪,惊喜交集的叫道:“你是方圆的朋友!” 劳拉跟夏小韵当保镖的时间并不是太长,但她第一次陪着夏总去找方圆时,却曾经见过林武:当时林武骑着三轮车从胡同口出来时,夏小韵就告诉她说,那是方圆的租客,也是神通快递的快递员。 外表冷漠的劳拉,当然不会在意一个快递员,只是在他骑车经过身边时,淡淡的扫了他一眼,更没有注意到趴在车厢内的毛驴,要不然刚才就能认出了。 虽说只是淡淡的一眼,劳拉却记住了林武的样子。 她认出了林武,后者却不知道她是何许人。 听车里那个黑姐们喊出这句话后,林武马上就推门跳下了车:“毛驴,不要叫了--你是谁?怎么会在这儿?你认识方圆吗?他去哪儿了?” 一口气,林武就问出了若干问题。 “我叫劳拉,是夏小韵夏总的保镖,我受伤了,凌晨时我见过方圆,正是他救了我。” 看到‘熟人’后的劳拉,狂喜之下的劳拉,思维异常清晰,边回答着林武的问题,边慢慢的爬出了车子:“他已经跟一个好看的女人,去西边找夏总了!” 夏小韵有个保镖这事,林武还真听方圆说起过。 见劳拉包的好像大半个木乃伊似的,林武连忙把她搀扶了起来。 就在这时候,毛驴已经冲进了翻倒的车子里,四处嗅了会,就窜出来,冲着西边叫了起来。 在荒漠中,能够遇到个正常人,尤其是能从她这儿得到方圆的新消息,这对林武来说也是个鼓励,而且毛驴的表现,也充分证明劳拉没有撒谎。 它从这辆车内嗅到了方圆的气息,对着西边叫,就是在告诉林武,大哥去那个方向找死去了…… 听完劳拉简单叙说了她的遭遇后,林武才意识到自己还能体无完肤的站在这儿,有多么的幸运。 “他们是清晨走的?” 抬头看了眼已经开始偏西的太阳,林武说:“不过不要紧,他们是步行,就算先走大半天,我们开车也能追上他们的!走,上车,我扶你。” 劳拉没有上车,看着林武认真的说:“再往前走不久,车子就用不上了--那边,全是松软的沙丘。” 林武眼里的喜悦,凝固了。 他相信劳拉没有骗他,因为从这边看去,远远就能看到真正沙丘的大体轮廓。 从没有过野外探险经历的人,跟一条狗子徒步向塔里木盆地中心进发,那绝对是找死。 “林武,我觉得,我们还是这儿等,或者--先回去,寻找当地政府,寻求飞机援助。” 劳拉沉默了片刻,提供了正确的意见。 林武也知道,劳拉说的没有错,毕竟让他去徒步寻找方圆,那就是痴人说梦的。 “好,那我们先回去,希望一切都能来得及。” 林武深吸了一口气,替劳拉打开了车门,又冲毛驴说:“毛驴,上车,我们回去!” 毛驴马上跑了过来,人立而起。 林武下意识的弯腰。 毛驴两根前爪搭在了他肩膀上,伸出舌头在他下巴上舔了下,嘴里发出温和的锥锥声,尤其是那双眼里,更是带着瞎子都能看出的欣慰。 林武呆了下,猛地明白了什么。 毛驴,是不会走的,在没有找到方圆之前。 它眼里有欣慰的神色,那是因为二哥总算是有了能相互照顾的同伴,一起返回古羌县,那么它就可以放心的去找方圆了。 “毛驴,你这个贱狗,贱狗,贱狗!” 林武忽然发疯似的,一把将毛驴推了出去,冲着它尖声大骂起来。 劳拉茫然的看着林武,不知道他怎么忽然会发脾气,而且还是对着一条狗。 这次林武没有流泪。 总是被一条贱狗给弄哭了,也实在是没面子。 狠狠冲毛驴呸了一声,林武才看向劳拉:“你自己回去,我去找方圆。” “你去找方圆,步行,就你自己?” 劳拉有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她能看得出,林武是那种手无缚鸡之力的小白脸,怎么可能独自一人走进死地? “不是我自己。” 林武笑了,脏兮兮的脸上,竟然有了妩媚的神色:“还有我兄弟。” “如果你兄弟在的话,肯定能根据这只鞋子,找到它的主人。” 水暗影拿起那只绣花鞋,桃花眼微微的眯起,看了半晌后,才抬头对方圆说道。 在陆家住了短短几天,她就知道毛驴是方圆的兄弟了。 方圆则看向了前方,淡淡的说:“就算没有毛驴,我们也能找到她--因为,这只鞋子是人家故意遗落在这儿,吸引我们去找她的。” 第115章 :无法逃脱的厄运 方圆很清楚,鞋子出现在这儿,仅仅是起到一种装神弄鬼的作用,告诉他们没有走错路罢了。 水暗影看的却很认真,甚至还抬脚比划了一下:“跟我穿的差不多,是37码的。鞋子是手工制作,鞋面这些花儿却是机器绣制,鞋底是千层底,根据鞋子里的气味来判断,大约在五个小时之前,它还是被人穿着的……” 看到水暗影把那只臭鞋放在小鼻子下嗅后,方圆忍不住的嘴贱:“你要是用舌头舔一下,品尝品尝它的味道,或许能从遗留在它里面的汗臭味中,分辨出穿它的那个人的汗液中,会有多少盐分,然后再根据这一点分析出它主人的dna。” 水暗影抬手,就把鞋子砸向了方圆,不满的嚷道:“怎么说话呢你?” 方圆抬脚,就把那只鞋子踢了出去。 可能也觉得自己说话太刻薄了些,方圆讪笑着说:“那个啥,就是担心你被那只臭鞋给熏倒,谁知道它里面有没有藏着有毒气体?” “狗屁,你就是故意讽刺我呢,当我看不出来呀?” 水暗影骂了句时,脸色忽然一变,脚下一个踉跄,斜斜的摔向了沙丘下面。 卧槽,不会是让我说准了吧? 方圆愣了下,想都没想,赶紧一个箭步窜过去,抢在水暗影摔倒之前,把她抱在了怀中。 抱着那柔软的小蛮腰,猛地一个转身,方圆卸掉了水暗影向下摔去的力道,低头看向她--几乎是在一眨眼的工夫,水暗影的俏脸,就滴血似的那样红,双眸紧闭,身子筛糠似的颤抖着,牙关更是发出了格格的碰撞声。 水暗影的突发症状,明摆着是中毒的样子。 方圆毛了。 他走南闯北那么多年,因为职业关系,也算是三流用毒好手了,但却从没有听说过,有哪种毒气会这样厉害,只让人嗅一下,就能立即毒发。 或许,不是毒气,而是鞋子本身被涂抹了某种剧毒,当浑身出汗的水暗影拿在手中后,就已经中毒了。 无论是毒气,还是毒粉,都跟那只鞋子有关。 “喂,你怎么样了?坚持住,坚持住!” 方圆拍了拍水暗影的脸蛋,没反应后赶紧把她平放在地上,解下了肩膀上的背包。 背包中,当然有治疗被蛇咬、发烧拉肚子等必须药品,甚至还有血清,可这些好像都用不上。 “草,该怎么办?” 方圆跪在沙地上,双手在背包内快速翻动着,却找不到合适的药物,只能拿出一瓶矿泉水:或许,在她脸上喷一口水会管用吧? 飞快的拧开盖子,方圆大大的喝了一口,右膝半旋,转身面对水暗影,正要不管三七二十八的喷在她脸上时,目光一凝,脑子里嗡的一声,咕噔一声把嘴里的水咽了下去。 就在他急着找‘救命灵药’的片刻工夫,水暗影的脸色已经恢复了正常--所谓的正常,就是不再好像要滴血似的那样红了,而是灰白。 灰白,那是死人的脸色。 方才她还双眸紧闭,牙关打颤,现在格格声停止了,闭眼时皱起的眉头,也很自然的松开了,却是一动也不动,看不出丝毫呼吸的样子。 这么短的时间内,她先…… 方圆艰难的咽了口吐沫,慢慢的伸出了右手。 他能看到,他伸出去的右手在发抖。 其实他全身都在发抖:半分钟前,某美女还在那儿娇嗔着发嗲,现在却忽然丧失了生命迹象,无论是谁遇到这种事,都会有股子发自内心的恐惧。 方圆的手指,慢慢放在了水暗影好看的小鼻子下面。 没有呼吸。 “水水,水--” 方圆目光呆滞的过了几秒钟,再次抬手拍了拍她脸蛋,好像这个动作就能把她给救醒了似的。 水暗影,依旧没有丝毫的反应。 风吹来,刮起她柔顺的发丝,遮在了她的脸上。 秀发乌黑,脸色苍白,黑白相映下看上去,是那样的冰冷。 她就这样死了? 方圆呆坐在水暗影身边,茫然的看着远方的沙丘,好像那边会有个从没有过见过的怪物,忽然间就出现在他的视线中。 又好像,在下一刻,就会有笑声,或者说是叹气声传来。 夏小韵听到了叹气声。 一个人最无法忘记的声音,绝对是母亲的声音,无论她在什么样的环境下,是清醒的,还是像夏小韵这般半昏半醒的,都不会听错。 从清晨曙光乍现,到现在太阳西斜,夏小韵已经跟着那个穿着一双绣花鞋的女人,走了十几个小时。 这么长的时间内,她始终没有追上那个女人,也没有被甩掉。 她想逃,而就在她逃上一个大沙丘后,从最高处滚了下去。 那是个坡度足有两百米的大沙丘。 人在斜坡上滚下来时,总比走路要快得多,尽管沙子很烫。 在滚落过程中,夏小韵更是亲眼看到自己从一条响尾蛇身上碾压过去--滚动的速度,快到连响尾蛇都来不及攻击她,就卷着沙尘一股烟的远去了。 身子停止滚动后,夏小韵顾不上浑身疼痛,衣衫不整的披头散发,立即爬起来狂奔。 使出全身的力气,狂奔了数百米后,她才筋疲力尽的重重趴在了沙地上。 沙子真得很烫,她能感受到,整个沙漠就像一个烧红了的铁锅,她就像一只蚂蚁,无法在某个固定的地方,多停留哪怕是一秒钟。 夏小韵抬起头--心,就死了。 那个女人,就在她前方五十米处,白纱长裙飘飘,一双血红色的绣花鞋,不断的上下交替,缓步前行。 阴魂不散,跗骨之蛆。 夏小韵终于放弃了无所谓的挣扎,慢慢爬起来后,走向了女人。 女人在前面走,她在后面跟,就这样向前走,不知道要走到哪儿。 第116章 :翻脸无情! “咯咯……” 笑声就像钢针那样,一下子刺中了茫然看着远方的方圆的中枢神经,豁然低头,然后就看到水暗影已经睁开了眼睛,正抿着嘴的朝他笑。 水暗影的眼眸,真得很漂亮,尤其是在笑起来时,好像弯弯的月亮那样迷人,眸光更是清纯的好像一泓清水,让人一下就陷进去,被彻底的淹没。 看着这双迷人的眸子,方圆也笑了。 连他也没想到,有一天他会笑的这样温柔,声音更像醉人的暖风,让他自己都有些醉了:“你没死?” 水暗影长长的眼睫毛,轻轻眨了一下,柔声说:“死人,是不会笑的。” “你刚才,是装死?” 方圆又问,笑容不曾有半点的减少。 水暗影眼眸中的笑意,却在潮水般的退却:“我、我就是想看看你关心--就是想跟你开个玩笑。呵呵。” “哦,这样的玩笑好玩,真得很好玩,有机会,我也会跟你开个这样的玩笑,把你也吓一跳。” 方圆笑着站了起来,晃动着脑袋,深吸了一口气,再重重的吐了出来。 水暗影一骨碌,从地上爬了起来。 方圆一直在笑,可她却有种被恶魔给盯上的惊悚感。 这种感觉无比的强烈,驱使着她飞快的爬起来,要用最快的速度逃走! 水暗影的反应很快,尤其是转身要跑时启动的速度,更是全力以赴,就像是飞那样--实际上,她也的确在飞,就像一只黑色的天鹅,在碧空下展翅翱翔。 不过,这只黑天鹅翱翔的距离不是太远,就重重摔倒在了地上,变成一只刺猬,叽里咕噜的往沙丘下快速滚去。 很疼。 不是摔倒在地上的那种疼,是左肋下被狠狠踹了一脚的疼。 肋骨或许不会断裂,但内脏肯定被震伤了,要不然水暗影在刚刚摔在地上后,也不会哇的一声,喷出一口鲜血。 五脏六腑瞬间移位的痛苦,不是每个人都能承受得了的。 尤其是在急需静卧不动,却偏偏得往下滚时。 这是水暗影第二次从沙丘上滚下来了。 第一次是失足,样子虽然狼狈,但却毫发无伤。 这一次,却是被方圆一脚跺下来的,眼前发黑喷出一口鲜血后,疼的她几乎失去了知觉,无法呼吸。 她终于停止了滚动,仰面躺在地上,看着如洗的蓝天。 “咳!” 她轻咳一声时,嘴角又有一丝鲜血溢出。 我就跟他开了个小小的玩笑,看看他会不会关心我,他就这样对我! 她真搞不懂,那个混蛋怎么这么狠心,把如此妩媚性感的她,一脚就从那么高的沙丘上,踹了下来。 只是开个玩笑,捎带着试探一下他会不会关心她罢了,他就差点要了她的命。 不过,这一脚也让水暗影发现了什么,那就是她在方圆心中,压根没有哪怕是一点点的地位。 这个发现,让水暗影羞恼成怒下,眼眸中也浮上狠毒的神色,双拳紧攥的坐了起来,抬头向沙丘高出看去:那个男人,就坐在上面,嘴上叼着一颗烟,很有兴趣的样子看着她。 女人在决定恨一个人时,就会屏蔽那个人对她的好,就像水暗影现在全然忘记了,她在假装中毒死去时,方圆是多么的担心她。 盘膝坐了片刻,水暗影接连深呼吸了几次:还好,除了左肋肋骨针扎般的疼外,内脏已经在这一路翻滚中,自动复位了。 肋骨的疼痛,跟皮肉伤没啥两样,完全不用在意。 水暗影艰难的爬上沙丘时,脸上仍旧带着甜甜的笑,仿佛刚才啥事也没发生那样,坐在方圆身边,双膝屈起看着西斜的太阳,娇俏的笑道:“来一根,轻松下。” 方圆也像啥事没有那样,递给她一颗烟,还帮她点燃。 其实,刚吐过血的人,是不适合吸烟的。 不过水暗影才不在乎,最多也就是咳嗽时,会牵动肋下的伤势。 两个人并排而坐,就像发誓要慢慢变老的恋人那样,迎着火热的风望着远方,默不作声。 方圆把烟头远远的弹了出去,看向水暗影正要说什么时,她却抢先说话了:“我姓水,但不叫水水,而是叫水暗影。” 方圆没说话。 轻轻吸了下鼻子,水暗影依旧看着远处,脸上的笑容消失了,淡淡的说:“我是风声的老大--听说过风声这个部门吗?” 方圆反问道:“风声是做什么的?” 水暗影简单的解释道:“脱胎于军情十三处,一个独立的部门。至于职责,就是专门杀人的。” 方圆想了想,才说:“就像明朝时期的东厂番子?” “有些类似,但风声的职权好像更大一些。” 水暗影看向了方圆,眸光闪动:“我们杀人,从来都不需要理由,哪怕是莫须有的理由。” “嚯嚯,好厉害啊,那你杀过人吗?” 方圆哆嗦了一下,貌似很害怕的样子。 “杀过。” “杀了几个?” “记不清了,就像跟我上过炕的男人那样。” 水暗影轻飘飘的说:“不过我曾经用砍刀,亲手砍下十一个人的脑袋。” 方圆很配合的缩了下脖子,说道:“把人脑袋砍下来--那也太残忍了吧?” “残忍,有时候也是一种美。” 水暗影又笑了,伸出纤长白皙的小手,摸着方圆的脖子说:“你根本不知道,当刀芒闪过后,从脖子里喷出来的血,就像喷泉那样,把脑袋喷起老高。嗯,血花飞溅时,更像世间最美丽的花朵,攸地绽放,接着凋谢。” 方圆向旁边挪动了一下:被一个喜欢砍人脑袋的女人,拿手摸着脖子的感觉很怪。 “你怕了?” 水暗影笑眯眯的模样,一点都不可怕。 方圆当然不会承认自己怕她,摇了摇说:“你继续说。” 他能看得出,这个女人在被他一脚狠狠跺出去后,对他的‘情谊’就消失了,主动跟他说完该说的话后,马上就会翻脸,把他当成敌人来看待。 就在不久前,俩人还是有着共同目标的伙伴,在这片死亡之海中‘相依为命’,很快又要成为敌人了--角色的快速转换,还真有趣。 “我找你,是因为盗圣忽然出现在唐王,暗中帮夏小韵。” “你怀疑,我是盗圣。” “夏小韵身边任何一个人,都有可能是盗圣。” 看了眼自己那双白嫩的小手,水暗影舍不得让它们在烈日下暴晒,抄进了皮衣口袋里,才继续说道:“不过你的嫌疑最大,因为你有一条狗。据说,盗圣就有一条狗,至于是不是叫毛驴,还不清楚。” 方圆无所谓的笑了笑:“这么说,那么我差不多就是盗圣了。” 水暗影也笑了下,没有说话。 方圆忍不住的问:“如果我真是盗圣的话,你会把我怎么样?” “杀掉。” 水暗影语气平静。 “幸好我不是啥狗屁的盗圣。” 就像虔诚的教徒那样,方圆在胸前画了个十字,转移了话题:“你说的风声,貌似很牛的样子,或许是真的牛,可你这个当老大的,还真不怎么牛--对了,你是怎么当上风声老大的?” “这是我的私事,不过我可以告诉你。” 水暗影想了想,才说:“我有一个非常厉害的义父……” 方圆打断她的话:“就是干爹。” “就是干爹,平时我也是喊他干爹的。” 水暗影倒是坦然承认。 “一个厉害的干爹,总是有一个漂亮的干女儿,这好像已经是定理了。” 方圆满脸羡慕的说:“很可惜,我不是厉害的干爹,所以没有漂亮的干女儿。要不然也能享受到干女儿的、的孝心了。” 水暗影很配合的伸出舌尖,舔了舔上唇后,又开始笑,很放荡轻佻的样子:“方圆,你知道吗?无论你是不是盗圣,但当你说出这句话后,就已经是个活着的死人了。” “为啥?” 方圆满脸惊讶的样子,随即醒悟:“哦,你干爹会以为,我在怀疑你们父女之间那纯洁的父女感情。” 水暗影笑着点了点头。 “那我还是不说了。” 方圆满脸怕怕的样子,说道:“还是你来说吧。” “说完了。” “可你应该还有很多话要说的。” “我有很多话要说时,因为你还活着。现在,你却是个死人了。” 水暗影抬起左手,拢了下垂下来的发丝。 “我怎么听不懂?唉,跟脑残者说话,就是累。好了,不说拉倒,走了。” 方圆摇着头,刚要坐起来,水暗影藏在口袋里的右手,猛地伸出来--寒芒一闪中,狠狠刺进了方圆的肋下! 水暗影从沙丘下爬上来时,就已经把短刀藏在了口袋中。 刀子刺进别人身体时,水暗影总会有种莫名的兴奋,丝毫不顾方圆猛地张大嘴,脸上布满不可思议的疼痛,快速拔出,再次刺了过去。 接连七下。 每一下,都刺进了方圆的要害处。 当她第八次举起刀子来时,方圆就像歪到了的麻袋那样,滚下了沙丘。 水暗影却没有停止刺杀的动作,仍旧一刀刀的刺向方圆坐过的地方,状若疯狂。 不知道又刺了多少刀后,她才闭眼尖叫了一声,把刀子远远的甩了出去,接着仰面躺在了地上。 第117章 :蚯蚓 水暗影听到了哭声。 她自己的哭声,很轻,就像从地底传来,响自灵魂中。 她讨厌这种哭声,抬手狠狠擦了下泪水,翻身坐了起来,向沙丘下看去。 远远的看下去,就能看到被她连刺七刀的方圆,就躺在沙丘下的,一动不动。 估计他还没有滚下沙丘,就已经变成死人了。 “唉,好好的活着多好,你为什么非得自己找死呢?” 望着方圆的尸体,水暗影呆愣了很久后,才轻轻的叹了口气,抓起地上的背包,摇摇晃晃的站了起来。 她没有打算去掩埋方圆,一具尸体而已,不管是被野狼吃了,还是风干了,都已经不重要了。 她才不会去在乎一具尸体,就像她也不在乎能不能找到夏小韵一样。 她要做的,就是走出沙漠,回家。 她面对的天际,又出现了一条黑线。 这证明要起沙尘暴了,信风已经吹来,卷着细细的沙子,从水暗影眼前掠过。 很好,沙尘是从西往东的,恰好是吹向水暗影回去的方向。 随着信风的加强,天上的太阳也受了干扰,不再那样亮了。 是该走了。 “有风也好,这样就省下埋葬你了。走了!” 水暗影自言自语的说着站起身,像跟朋友告别那样挥了挥手,转身看向来时的方向。 她刚转身,瞳孔就像猫儿从老鼠洞中钻出来看到太阳那样,缩成一个针尖时,全身的血液也蓦然变冷。 就在她背后十几米处,站着十几个灰蒙蒙的影子,呈扇面形势的站在那儿。 这些灰色的影子,脸上也蒙着灰布,浑身上下只露出眼睛部位,就像阳光下的幽灵那样,静静的站在那儿,好像已经站了千百年,还要继续站下去。 咚的一声,水暗影终于听到了自己的心跳声,绷紧的神经攸地松了下来,脚下开始移动,是在缓缓的后退,眼睛却死死盯着那些人。 她退,那些人也动了。 水暗影的右手,缓缓伸向了后腰处,哑声问道:“你们,是什么人?” 没有谁回答她,那些人像虚幻出来的幽灵那样,慢慢地逼近她。 水暗影右手猛地抬起时,已经多了一把黑黝黝的手枪,接着扣下了扳机。 砰! 枪声在空旷的沙漠中,显得格外清脆。 子弹呼啸着,飞向了半空中。 水暗影身为风声的老大,暂且不管近身格斗的本事怎么样,可她的枪法却是相当出色的,在十几米的距离内,绝对是指哪打哪儿。 她明明是对着正中的一个灰衣人心口部位开枪,子弹却飞上了半空,那是因为在她缓步后退着扣下扳机时,忽然有双手,就像科幻电影中的丧尸那样,从脚下沙子里冒出来,一把抱住了她右脚腕,猛地向后一拖。 “啊!” 毫无防备的水暗影,身子踉跄着尖叫出声,还没有等她做出第二个反应,就觉得左腿小腿一麻--好像过电拿那样的酸痛,瞬间传遍了全身,重重摔倒了地上。 她想弹身跳起,可却没有一点点的力气,只能傻呆呆的望着天空,仿佛连呼吸的力气都没有了。 一个灰色的影子,从她旁边的沙地里钻了出来。 好像是故意让水暗影看到他是谁,灰色影子摘下了裹着脑袋的东西,跪在她身边,俯身看着她。 光光的脑袋上,有一张人的脸。 嗯,确切的来说,这张脸上有正常人的眼睛、鼻子,嘴巴等,不过鼻子却像贴上的一个纸片那样扁平,显得鼻孔超级大,还长满了灰蒙蒙的毛。 嘴巴很大,笑起来时,估计能咧到后脑勺。 最让水暗影不敢多看一眼的,还是他的眼睛:这个人,绝对已经在努力睁大眼睛了,可无论他怎么努力,那双眼睛都只比一根火柴棍粗不了多少,眼瞳更是灰蒙蒙的,就像蒙了一层薄膜。 不知道为什么,水暗影联想到了蚯蚓。 蚯蚓般的人,对水暗影咧嘴笑了笑,露出一口残缺不全的牙齿。 牙齿是黄黑色的,看上去非常恶心。 但相比起蚯蚓接下来的动作,还有所不如:笑了笑后,蚯蚓摇摆着站了起来,解开了缠着灰色衣服的腰带。 沙尘暴越来越近后,信风越强,吹起了蚯蚓的衣服。 水暗影就看到了一具身体:灰色衣服下的身体,什么都没有穿,细长的还挑起来的那个东西,证明蚯蚓的确是个雄性,更证明他接下来要做什么了。 水暗影曾经告诉方圆,她曾经跟六十四个男人上过炕,说起来也算是个‘久经沙场、荤腥不忌’的老手了,可她现在宁愿被野狼给吃掉,也不想被蚯蚓碰一下。 只是当前情况貌似她说了不算。 浑身没有一丝丝的力气,意识却偏偏很清醒,眼睁睁看着蚯蚓慢慢骑在了她身上,有着肮脏的长指甲的手,开始拉她的拉链。 从没有过的后悔,让水暗影意识到,她真不该杀掉方圆。 如果方圆在的话,就算不能救她出去,最起码也能用枪把她打死。 可方圆已经死了,再也活不过来了,就像不管她有多么后悔,都得接受命运的惩罚那样。 水暗影张开嘴,向外吐舌头。 她希望,自己能抢在某些丑陋的事情发生之前,能积攒起把舌头齐根咬断的力气。 很可惜,她连吐舌头的力气也没有。 下辈子,我绝不会再做人了。 脑海中浮上这个念头时,水暗影看到一个灰影走过来,抬手就抽在了那个拉开她衣服的蚯蚓脑袋上,一下就把他打出老远。 接着,她就听到灰影怒斥蚯蚓的声音。 水暗影精通七八种语言,三十多种方言,却听不懂灰影在说什么。 或许,他说的本来就不是人话吧? 不过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制止了蚯蚓。 沙尘暴来到了,仅仅是从呼啸的声音上,就能听出要比清晨时那场要大。 “谢谢。” 当沙尘暴铺天盖地的刮来时,水暗影艰难的吐出了这两个字,随即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她重新有了意识时,觉得浑身都疼的要命,就像被八百个男人挨个上了一遍那样。 还是没能逃脱该死的厄运。 水暗影笑了笑,睁开了眼。 她在昏迷之前,太阳已经偏西了。 她再次睁开眼时,却看到太阳红彤彤的,就像一张大饼, 早上的太阳。 眼眸微微活动了下,就看到了一头骆驼。 骆驼距离她差不多十米远,一个灰影坐在骆驼上,后面还有七八头骆驼。 这些骆驼看起来都很高大,那是因为水暗影是仰面躺在地上的,被拖着行走。 她抬头尽量的向前看去,然后就看到自己双手被一根绳子捆着,拴在了前面一头骆驼的鞍子上,被拖着前行。 原来,那种好像被八百个男人挨个上了一遍的疼痛,不是男人给她的,而是因为她在地上,被骆驼一直拖着走。 仔细品味一下,她就发现外在的疼痛,跟内在的受伤不一样。 很好,最可怕的事儿并没有发生--水暗影长长的松了口气。 她身上依旧穿着黑色紧身皮衣,除了抬起的双臂,其它部位都被一张毯子包了起来:没想到,这些蚯蚓还懂得惜香怜玉。 其实在沙漠中被人拖着走的感觉,还是很舒服的,就像是坐滑犁--要是能把捆着的双手再松开,就更好了。 水暗影想到这儿后,开心的笑了,伸出舌尖舔了舔嘴唇,一点都不干涸,看来在她昏迷时,人家没给她断水,而且她的力气又恢复了,就是被捆成一个大粽子模样,无法挣开。 力气恢复了,却不能做点什么的感觉很不好。 幸亏,那些人没有把她的嘴巴堵上。 这样她就能吹口哨了。 口哨声很响,也很悦耳,给这片死寂到只有骆驼偶尔打个响鼻的沙漠,平添了一丝欢快的气氛,是达坂城的姑娘真漂亮的曲调。 她在方圆家住了那两天,总是听他跟林武翻来覆去的吹这个调子,不知不觉间受到了影响,在最绝望时吹了出来。 这也让她想到了方圆,继而浮上一股子愤愤不平的念头:你特么的倒是死了,却闪下我活着受罪。 口哨声响了没多久,跟在她后面的那头骆驼,就被灰影给驱赶着跑了过来,细长的眼睛闪着灰蒙蒙的寒光,蒙面布下响起她听不懂的声音。 看来,是在警告她闭嘴。 水暗影这么骄傲的女人,怎么可能会听一个蚯蚓的话? 口哨声只是稍稍停顿了下--那是她在笑,接着又响起。 灰影没有再废话,抬手从骆驼上拿起一根棍子,俯身狠狠砸在了她脑袋上。 一下子,就把她给砸昏了过去。 只是,她的脑袋在被砸的偏向一旁时,无意中跟后面某头骆驼上的灰影目光一碰。 好熟悉的目光,就像方圆的。 第118章 :水里的女人 叮咚,叮咚。 这是水从高处落下,滴落在水面上发出的声音。 在沙漠中,这种声音就代表着生命。 夏小韵站在黑暗中,倾听着着水滴落的声音,一动不动的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才软软的瘫倒在了地上。 地上已经不再是沙子了,而是冷硬却又潮湿的石头,摸上去还有些滑溜溜的,应该是青苔。 她跟着那个跗骨之蛆般的女人,也不知道走了多久,就像被阴差牵引着走向酆都城的游魂那样,不知疲倦,不急不徐的前行。 而当水滴下的声音响起时,女人就像融化在黑暗中那样,慢慢地消失了。 这是生命的尽头吗? 夏小韵瘫倒在地上后,思维重新运转了起来。 那个女人去哪儿了? 我这是已经走出沙漠了吗? 这是什么地方,这么潮湿,黑洞洞的什么都看不到? 夏小韵茫然的望着四周,无边的恐惧围了上来,从她的每一个汗毛孔内,缓缓渗进了她的身子里,让她的心跳几乎都要停止。 有时候,清醒着未必是好事。 最起码,恍惚中是感受不到恐惧的。 黑暗中,过了很久后,夏小韵才试着活动了下手指。 没有任何异常情况发生,很好。 接下来,她又慢慢的在石头上摸索了起来。 当她抓到一个鸡蛋大小的石头时,猛地缩回了手,用尽全身的力气,攥紧了那块石头。 好像,这块石头就是她生命的全部,最起码也是保障安全的唯一。 “有,有人在吗?” 夏小韵张嘴,低低的问了一句。 声音很低,还有些沙哑,几乎连她自己都听不到,当然不会有谁回答她的问话。 “有人吗?” 鼓足勇气,夏小韵提高了说话的声音。 这次,有人在黑暗中回答了她的话:“有人吗?人吗?吗??” 这是夏小韵自己的回音,很清晰。 等回音渐渐消失后,夏小韵举起手里石头,在地上重重砸了一下。 啪--啪的回音传出老远,久久不散。 旷野中、大山内,都能回音的效果,但效果最好的,确是在地下洞穴中,比方内地的防空洞内,从门口搞出一点点声音,在很深的地方就能听到。 周围漆黑,没有一点点光芒,而且还又潮湿,肯定不是在野外或者大山中,而是在一个洞穴中。 叮咚,叮咚的滴水声始,始终在前方的黑暗中响着,很有规律。 “有人吗?” 夏小韵第三次开口问道,这次她能从回音中,听出带有了明显的哭腔。 除了她自己的回音之外,没有谁回应她。 她开始在自己身上摸索。 虽说在遇到野狼之后,急于逃命的夏小韵,把手电,手枪都丢了,可她记得劳拉曾经一再嘱咐她,身上必须带个火机。 有着野外生存经验的人都知道,能够保存火种有多么的可贵,除了能烤东西外,还能生火驱赶野兽。 劳拉坚持夏小韵必须得带上一个火机时,她还觉得这是小题大做。 现在看起来,劳拉的坚持是多么正确。 她在羽绒服的口袋中,找到了那个打火机。 几乎是用最快的速度,夏小韵掏出了火机,开始打火:啪嗒,啪嗒! 暗红色的火化,一闪一闪的,却没有火苗亮起。 “怎么着不了火,怎么会这样?” 夏小韵急得哭了出来,以为火机是个坏的,却不知道她现在太过紧张,导致动作变形,不能正确点燃火机。 “怎么会这样!” 又接连打了十几下,始终没有火苗燃起后,夏小韵猛地尖叫一声,举起火机就要砸出去:一不顺心就摔东西的大小姐脾气,又发作了。 幸好,就在她即将把火机摔出时,终于有火苗亮起。 “呼!” 夏小韵死死盯着火红色的火苗,长长吐出了一口气。 火光在黑暗中,总能给人无法形容的勇气,那怕这点火光看上去比萤火虫亮不了多少,但最起码能让夏小韵看到自己的手,更看到前面几米外的地方,有水滴落下时反射过来的光芒。 她把火机气门调到尽可能的大,高举在眼前,一步步向水滴落下的地方走去。 黑暗中,不断落下的水滴,就像是镜子那样,哪怕是一点点的微光都能捕捉到,接着反射回来。 看到水滴后,夏小韵才觉出自己有多么的渴。 水源的存在,让她下意识的加快了脚步--脚下却猛地一滑,失声尖叫中,身子直直的向前摔去。 噗通一声,她就被冰凉的水给包围了。 原来,在她前面几米处就有一片水,刚才她只顾盯着上面,却没有注意到脚下的水面上,也反射出了火光。 就像走在池塘边,一不小心滑下去那样。 摔进水里后,夏小韵手中的火机熄灭,幸好她没有丢出去。 好像是个水塘,水面距离夏小韵刚才滑下来的高度,差不多得有两三米,而且水也很深,一下子就淹过了她的头顶。 幸好夏小韵会游泳,在摔下来后,马上就本能的闭上了嘴,刚要挥动双臂浮出水面,却觉得就像有根绳子拉着她那样,压根不需她做出任何动作,嗖地浮上了水面。 接着,她抬手擦了把脸,这才张嘴深吸了口气。 马上,她就尝到了苦涩的滋味。 很苦,或者说很咸,就像海水,更像做菜放多了盐的菜汤子。 夏小韵赶紧吐了口吐沫,双脚快速蹬踏着,试图找到水底。 没有水底,只有池边。 池边也行。 她双手像摔下来的池边乱摸,几下后抓住了一个东西,立即停止了踩水,身子却情不自禁的上浮,就像她刚落进水里那样。 水的浮力很大。 哪怕是在慌乱中,夏小韵也察觉出了这一点。 被一个诡异的白衣女人,引来了一个不知何处的洞穴中,这里面却藏着个不知道多大的池子,水的浮力还相当大。 这到底是在哪儿? “冷静,一定要冷静,不会有事的,绝对不会有事!” 夏小韵低声呢喃着,开始接连深呼吸。 几次深呼吸后,她终于慢慢冷静了下来,开始试着再次拨打火机。 可能是她强迫自己冷静的祈祷,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打了几下后,火机就再次被点燃。 火苗亮起后,立即映在了水面上,忽闪忽闪的,但仍然看不了太远。 她抬头往上看时,一滴水从天而降,恰好滴落在了她嘴唇上。 甘甜的感觉,一点都不苦咸。 她张开嘴,水滴不断滴落,每一滴水都那样甘甜,解渴。 看来,从上面滴下来的水,应该是从顶部山石中过滤过的。 水滴落的速度不快,可也不慢,不大的工夫,就满足了夏小韵身体所需的全部水分。 喝饱了,只是克服了身体上最重要的一个需求,该怎么离开这个鬼地方,就成了夏小韵接下来最需要做得。 夏小韵高举着火机,凑近池边看去。 借着围绕的火光,她能看出池边是石头,上面挂满了亮晶晶的东西,就像盐粒那样。 就在她渴望找到能让她攀住的石头时,眼角余光中,却猛地出现一个红点。 她霍然回头,向那个模糊的红点看去,全身的神经已经绷紧:她跟劳拉往回走的那个晚上,不也是看到两个红点吗? 野狼的眼睛。 这儿,也有野狼? 这次,可没有劳拉来舍命救她了。 哪怕是那个诡异的白衣女人出现,也行! 夏小韵在看到那个模糊的红点时,心中腾起了这些绝望的念头。 模糊的红点逐渐变大,跟着隐隐传来哗啦啦的水声,水面明显荡漾了起来,这证明有东西过来了。 夏小韵是害怕黑暗,可她也知道黑暗有时候却是最佳的保护色,就像现在这种情况,当看到那个模糊的红点出现后,她马上就熄灭了火机,再也不敢动一下。 红点来势很慢,微微的晃动,随着一圈圈的荡来的涟漪。 红点来势的虽然速度缓慢,却没有丝毫停顿,也变的越来越大,从豆粒大小逐渐变成核桃、苹果一直到像一个大柚子,再到一个--灯笼。 是个红色的灯笼。 红色的灯笼,停在了她面前十几米处,红殷殷的灯光貌似比火机光强不了多少,却能让夏小韵看到灯笼后面站着一条黑影。 灯笼是文明的标志,唯有人类才会用灯笼,暂且不管灯笼后面那个人是谁,但只要是同类,就能让夏小韵生出说不出的亲切感。 甚至,哪怕是鬼,处于当前处境下的夏小韵,也会跟它打招呼的。 她抬手,张嘴--还没有来得及发出声音,就听到传来动物的鸣叫声。 骆驼的叫声。 来到古羌县城后,夏小韵在大街上就看到很多骆驼,听到过它们发出的叫声。 咦,怎么会有骆驼的叫声? 这个疑问还在夏小韵的脑海中回荡,纷沓的脚步声就从黑夜中回荡了起来。 有人来了。 好几个人。 可,来的真是人吗? 那个诡异女人的出现,让夏小韵开始怀疑这个世界上,还有她无法理解的同类,也让她懂得了,在没有搞清楚咋回事时,最好别轻易暴露自己的行踪。 忽然有红色的火光亮起,就像在黑夜中燃烧起来的火把。 就是火把。 随着脚步声越来越近,夏小韵看到了倒映在上面的火把,还有几条人影,随着起伏不定的水面,显得是那样飘渺。 她抬起头,试图看看是谁站在岸边,就看到有个长形物体被扔了下来。 噗通一声,水花四溅中,那个东西迅速被水淹没,但接着就浮了上来,就飘在了她前面不远的水面上。 借着火把的亮光,夏小韵看出这个东西,原来是个人。 一个脸蛋很漂亮的女人。 第119章 :黑暗世界 就像下饺子那样被扔进水中后,昏迷的水暗影马上就醒了过来。 刚一醒来就下意识的张嘴,又苦又涩的凉水立即向嘴里灌。 “啊--噗!” 水暗影本能的张嘴,喷出了一口水时,一个有盆子大小的东西就砸在了她身边,溅起的水花扑在她脸上,让她刚看到火光,就不得不再次闭上眼。 脑袋生疼。 论谁的脑袋被狠狠砸了一棍子,醒来后也会感觉疼的。 不但疼,而且还会嗡嗡的响。 无法描述的痛苦,让水暗影很想尖声大叫,不过嘴刚张开,那苦水又往嘴里灌,她只能再次紧闭上。 这是在哪儿? 水暗影能清晰的感受到,她现在是泡在水里的,可能是有什么东西托着她,能让她像个葫芦那样飘浮在水面上,随着不断噗噗的砸水声,身子晃来晃去的。 接着,一只手采住了她的头发,使她总算是避免了面孔朝下的厄运。 她这才勉强睁开了眼,然后就看到了几个火把。 火光熊熊下,那些把她生擒活捉的蚯蚓,正一个个的从高处跳下来。 在她旁边的水面上,漂浮着一些黑糊糊的木盆,远处还有一盏灯笼。 这些木盆的样子,唯有在古装电视内才能看到。 那些逐个跳下来的蚯蚓,都准确的跳在了木盆中。 木盆能漂在水面上,这是常识,没啥奇怪的。 奇怪的是,这些本该最多能承受三五十斤的木盆,在体重一百多斤的蚯蚓跳在里面后,竟然只是忽地往下一沉,接着就浮了起来,稳稳的拖住了他们。 这水的浮力,相当大,有些像死海--死海? 想到这儿时,水暗影猛地明白了什么。 地质学家在研究过塔里木盆地后,早就给出了明确的结论,说是在盆地最洼处,下挖两米就能发现一片大量的水,水中含盐量的浓度,甚至比死海还要高,只需拿棍子在水里面搅和一下,提上去迎风晃几下,就能发现上面接了一层的晶体。 这就是闻名世界的地下死海。 但从没有被开发过,因为上面覆盖了最薄两米的盐碱壳、黄沙等。 在沙漠中,要想把这些东西都运走,那无异于痴人说梦。 看来,我已经被带来了地下死海,怪不得沉不下去,只是谁也没想到,这下面还有一些怪物生存着--水暗影想到这儿时,只觉得头发一疼,半截身子被采着她头发的蚯蚓,从水里提了起来。 水暗影勉强抬头看去,才发现采着她头发的蚯蚓,正是暗算她的那一个。 在外面沙漠上时,蚯蚓的眼睛非常细小,看上去好像要蜕化掉那样,瞳仁上还蒙着一层灰白色的网膜,跟睁眼瞎没啥区别。 可当来到黑暗环境中后,他的眼睛却非常的亮,甚至能发出莹白色的寒光。 猛地,水暗影终于想通了:这些人是长年生活在地下,不见阳光的,所以眼睛开始逐步蜕化--据说,蚯蚓在成为我们现在看到的蚯蚓之前,那时候也是在地上活动的,后来因为要适应生存环境,转而去地下讨生活,眼睛、鼻子啥的也就用不着了,慢慢蜕化掉了。 很明显,水暗影看到的这些蚯蚓,要比真正的蚯蚓‘幸运’很多,最起码他们能偶尔去沙漠上放风,骑骆驼,更有着看到美女后,就起了雄性反应的本能。 不管怎么说,黑暗的地下,才是这些人的世界。 我以后,是不是也会变的跟他们一样,如果不死的话……水暗影呆呆看着那个蚯蚓,脑海中忽然升起了这个念头。 她完全忽略了,人类要想蜕化成蚯蚓这副模样,可不是三五十年就能形成的,最起码得好几辈子。 “过来,愣着做什么呢?” 就在水暗影胡思乱想时,蚯蚓忽然朝她脑后大声喝骂了起来:“躲那么远,难道还要让爷爷过去找你……” 蚯蚓的声音有些尖细,就像毒蛇在吐信子那样,带着嘶嘶声,很难听。 他接下来骂了些什么,水暗影没有听懂,但却明白了一件事:这个蚯蚓在骑到她身上时,曾经被别的蚯蚓(看来是蚯蚓老大)一巴掌抽开,并训斥了一顿,当时他们交流时说出的话,她听不懂。 水暗影还以为那就是他们的语言,现在才知道,他们其实也会说‘人话’,不过碍于某种规矩,不能在外界说,只能用他们独特的语言来交流。 现在已经回到了他们的世界中,再也不怕泄露什么,他们就开始说人话了。 蚯蚓喝骂时的声音虽然很难听,不过却带着浓厚的匪气:唯有早时候那些马贼、土匪啥的,才会自称爷爷,现在时髦的年轻人,哪一个不是自称老子怎么着怎么着的? 你不但眼快瞎了,骂人也落伍啦--水暗影想到这儿时,忽然觉得很有趣,很想笑,就在她脸上刚浮上比哭还要难看的笑容时,眼前却猛地亮起一道橘红色的闪电! 闪电都是煞白色,怎么可能是橘红色的? 不管闪电是什么颜色的,都有着相同的特征,那就是不等那你的视线捕捉到它,它就已经迅疾消失了。 这道橘红色的闪电也是这样,在水暗影的瞳孔中攸地亮起,迅疾消失后,她又看到了一副奇异的场景。 有些熟悉的场景:采着她头发的这个蚯蚓,脑袋忽然向上飞去,脖腔中的鲜血,喷泉一样的窜出,在火红色的火苗下,就像一朵妖艳的昙花,瞬间绽放又凋谢了。 她曾经砍过人的脑袋,接连砍了十一个,每一个脑袋被砍下时,都会开出这么好看的花。 只是,她砍人脑袋的速度,跟那道闪电砍掉蚯蚓时的速度,简直是无法相比。 甚至,水暗影都敢保证:蚯蚓脑袋飞起后,脖子上的创口绝对是光滑,水平,就像刀子切开豆腐那样。 那道红色的闪电,是刀光,在火把火苗照耀下,才变成了橘红色,因为速度太快,看起来就像闪电那样。 哗啦啦--噗通! 一阵满带着浓郁血腥气息的血雨洒落在水面时,蚯蚓的脑袋也落了下来。 可蚯蚓的身子却蹲坐在木盆中,手里采着水暗影的头发,不曾摔倒,好像还有生命似的。 静。 刚才还七嘴八舌说着什么的众蚯蚓,在这个蚯蚓脑袋搬家后,所有的声音都凝固,连喘息声都听不到。 谁也没想到,同伴的脑袋就这样忽然没了。 “啊!” 就在整个世界,随着蚯蚓脑袋砸在水中后,一下子陷进无法描述的绝对死寂中时,一声女孩子的尖叫声,蓦地从水边黑暗中响起。 只是响了半声,就嘎然而止。 突地响起的女孩子惨叫声,打破了当前的死寂,举着火把的几个蚯蚓,都下意识的高举起火把向那边看去。 在忽闪忽闪的火光中,水暗影终于看到了一个正常的同类。 而且,还是个熟人:夏小韵。 说是熟人,也不准确,因为夏小韵从来都没有见过她。 水暗影却在暗中见过夏小韵多次了,并研究过她的详细资料。 原来她也在这儿! 认出夏小韵后,水暗影呆愣片刻,张嘴刚要喊,却又闭上了。 她能看得出,夏小韵现在已经昏过去了。 对一个能被野狼给吓傻的女孩子来说,亲眼看到某人的脑袋被砍下来,如果不被吓昏过去,好像也没天理。 可她就算被吓昏过去,也不该出声的,这样会暴露行踪,落在这些蚯蚓手中了--水暗影想到这儿时,心中微微叹了口气。 她倒不是为夏小韵也即将会面临被抓捕的厄运而惋惜,水水姐还没有那么高的觉悟,在自己倒霉时,没人陪着--她只是觉得,夏小韵只要不出声,能躲过这一劫后,才能逃出这个诡异的地方,去请救兵来救她。 可以肯定的是,躲在暗中的夏小韵,看到了水暗影。 哪怕夏小韵不认识水暗影,但也能从水水姐这卓尔不群的气质上,猜出她是被人抓来的,找到救兵后肯定会说这件事。 那样,水水姐才有生还的希望。 只是说啥也晚了,夏小韵已经被发现了,那就跟水水姐一起,被抓走,遭受未知命运的惨痛折磨吧。 就在水暗影以为,那些发现夏小韵的蚯蚓们,会马上对她采取行动时--那些蚯蚓,也仅仅只是看了夏小韵一眼,就像啥也看不见的瞎子那样,转身,右手放在心口,弯腰冲那盏红灯笼处行礼。 怎么回事? 借着火光,水暗影能看出那些蚯蚓脸上,都带着敬畏的神色,仿佛在朝拜他们的蚯蚓王。 红灯笼后的黑暗中,有个苍老有力的男人声音响起:“都走吧,你们的木筏在那边。” “是。” 蚯蚓队长低低答应了一声时,划水的声音,从那盏灯笼左侧的黑暗中响起。 水暗影看到两个黑影,撑着杆子从那边慢慢的出现,在经过灯笼面前时,划水的那俩人,也都弯腰抚胸行礼。 原来,这个木筏早就来了,只是看到那亮着红灯笼的木筏在,没敢过来。 可从外面来的这些蚯蚓,却以为亮着红灯笼的木筏,就是接他们的,所以才这样咋咋呼呼的,结果却掉了脑袋。 木筏很大,足有十数米长,五六米宽。 站在木盆中的那些蚯蚓,纷纷跳上去,重新把木盆扔回了岸上。 没有谁去理睬昏过去的夏小韵,就像没谁理睬水暗影那样。 当最后一个木盆经过水暗影身边时,那个苍老的声音再次响起:“把这个女人也带走,按你们的规矩。” “是,多谢!” 蚯蚓队长弯腰再次道谢,这次语气中带有了明显的欢喜。 他们的规矩? 什么规矩? 水暗影从蚯蚓队长的道谢中,明显感觉出了不妙时,头发一紧,最后一个蚯蚓已经抓住她头发,把她拖上了木筏。 木筏马上向黑暗中划去,速度很快,就像划向另一个世界。 第120章 :现实、梦境的重叠 “放开我--求求您,放开我吧!” 在被扔在木筏上后,水暗影竭力挣扎着,嘶声喊叫了起来。 她猛地明白蚯蚓们的规矩是什么了,更肯定自己不喜欢那个规矩。 要想不被‘规矩’掉,那么躲在灯笼后面的那个人,就是水暗影唯一的救星。 她希望,他能网开一面,看在她是个漂亮妞的份上,客客气气的放她走人。 可谁让她是个漂亮妞了? 如果不是漂亮妞的话,那些蚯蚓会在刚把她暗算时,就要非礼她么? 蚯蚓们的规矩,差不多就是要享用她的美貌罢了。 水暗影好像个大粽子似的挣扎着,怒喊着,瞪大眼睛看着灯笼后面。 没有蚯蚓阻止她喊叫,挣扎,看来大家都怕某个动作,会惹恼那个人,脑袋跟身子分家。 木筏擦着灯笼快速驶过时,水暗影看到了一个人影。 那个人在坐在灯笼后的,可他坐着是的高度,好像也比正常人矮不了多少。 而且,身材异常的魁梧,就像一个大猩猩那样,浑身还长了红色毛发(灯笼光照的)。 大猩猩好像被她给打动了,站了起来。 就像水暗影判断的那样,这个人的个头足有两米一多,体重至少三百斤左右,浑身毛发好像没穿衣服,一把长长的马刀,就扎在他脚下的木筏上。 大猩猩看向了水暗影。 他的眼睛,要比蚯蚓们大很多,就像野狼那样,闪着妖异的红芒,很吓人。 水暗影却顾不上这些,以为自己终于打动了大猩猩,狂喜万分,连声叫道:“求您,放了我!” 本来,她不是贪生怕死的人,也从没有想过,有一天会求人放过她。 可当她来到这个黑暗世界,想到以后很可能会成为众多蚯蚓们的‘压寨夫人’,从此要过上生不如死(人家肯定不会给她自杀的机会)的生活,水暗影的精神就彻底崩溃了,人类求生的本性,使她啥也顾不上了,这才大声求救。 可接下来让她心中猛地一凉的是,大猩猩只是看了她一眼,就弯腰抓起一根杆子,撑着木筏向前划去。 人家站起来,不是为了她,而是为了那边昏过去的夏小韵。 人高马大的大猩猩,力气也大的吓人,杆子在水里只是撑了一下,木筏就冲锋舟那样的窜到了池边。 接着,他跪在了木筏上,对漂浮在水面上的夏小韵,伸出了双手。 水暗影上木筏,是被蚯蚓采住头发,把她当落水狗那样对待。 可是,大猩猩在从水里捞出夏小韵时,却像--却像一个父亲,从摇篮中抱起自己的宝贝,动作很拙,却又异常的温柔,小心。 跪在木筏上的大猩猩转身,把夏小韵轻轻放了下来。 水暗影这才发现,木筏上原来还有一张矮榻似的东西,上面竟然铺着被褥。 大猩猩把夏小韵放在了上面,掀起被子盖在了她身上,还很体贴的为她掖了下被角--接下来,水暗影就看不清楚了,因为木筏向前滑行的速度很快,只能看到那盏红色的灯笼,越来越小。 那个人,为什么对夏小韵那样客气? 水暗影呆呆的望着那边,脑思维却在正常运转着。 她好像已经看出,大猩猩在那儿,就是专门等待夏小韵的,就像--怎么说呢,就像守在门口,等待从外地回家的女儿的父亲。 可是等待女儿回家的父亲,绝不会用这种恭敬的态度,来对待女儿的。 对,就是恭敬! 那个隔空一刀,就砍掉一个蚯蚓脑袋的大猩猩,对待夏小韵就是恭敬,让水暗影莫名联想到了‘仆人’这个词。 能让蚯蚓们大气也不敢喘一口的大猩猩,会是夏小韵的仆人? 而她这个在外界身份要比夏小韵高一百倍的风声老大,在人家眼里,只是供蚯蚓们规矩的对象! 在她哀声求救时,人家却没有正眼看她一眼! 这个世界,究竟是怎么了? “哈,哈哈!” 想到这儿后,水暗影忽然纵声狂笑了起来。 啪的一声,有个蚯蚓抬手就采住她头发,狠狠抽了她一耳光,阴声喝道:“闭嘴!” 水暗影没有闭嘴,不过却不笑了,而是在哭。 痛哭。 看来,这些蚯蚓只是讨厌她狂笑,却不在意她会不会哭,要不然也不会松开她,任由她把嗓子哭哑了,也没谁再阻止她。 可能是可怜她吧? 蚯蚓们再没有人性,也多少有点同情弱者的想法。 水暗影才不希望被这些怪物可怜,她很快就停止了哭声,狠狠吸了下鼻子,正要再次纵声狂笑时,一只手却捂住了她的嘴。 想都没想,水暗影就狠狠咬了下去。 可以肯定的是,那个捂住她嘴巴的蚯蚓,会恼羞成怒,挣开后给她几个大嘴巴都是轻的--但事实上,那个蚯蚓却没有这样做,而是俯身把嘴凑在她耳边,轻声说:“我要是你的话,就会冷静下来,寻找逃出去的机会。” 咚! 水暗影的心猛地大跳,要不是嘴里狠狠咬着一只臭手,心脏差不多能从嘴里直接蹦出来。 方圆。 方圆! 这个在她耳边响起的声音,竟然是方圆的! 他不是死了么? 我亲手在他身上,接连狠刺了七八刀,亲眼看到他的尸体滚下沙丘,趴在那儿一动不动的。 他怎么会出现在这儿了,成了一个蚯蚓了? 惊诧,无以为继的惊诧。 随后就是狂喜,全身细胞都在欢呼的狂喜,让水暗影的双眸,攸地亮了起来,生机勃勃。 她不管方圆为什么没有死。 只是在意他在身边,在她最绝望的时候,出现在了她身边! 水暗影没有松口,依旧死死咬着方圆的手,仿佛只要一松开,他就会消失在黑暗中,抛下她不管了。 没有谁喜欢被人疯狗似的咬住手后不松口的,方圆也不喜欢,挣扎了两下发现这个臭女人不但不松口、反而咬的更紧一些后,左手马上就掐住了她的脖子。 水暗影被迫张开了嘴,稍稍挣扎了下,示意:我松口了,你赶紧放开我,用这么大力,这是要掐死姑奶奶么? 方圆可能就是要掐死‘姑奶奶’,直等到水暗影双眼翻白,舌头伸出老长昏过去后,才松开了手:有时候让一个自以为是的女人昏过去,也是好事。 更算是一种惩罚吧,惩罚她忽然翻脸,接连在他身上刺了七刀。 现在方圆更加能肯定,这个不要脸的臭女人,能当上风声老大,绝对是走的‘干爹’路线,自身本事很稀松。 接连刺了他那么多刀,一点鲜血都没看到,她怎么就天真的以为,已经把方先生给刺死了呢? 再说了,要不是方先生忽然发现,有些灰影鬼魅般的从沙地里钻出来,情况很不妙时,又怎么甘心被她拿刀子乱扎? 然后装死从沙丘上滚下去,又趁着沙尘暴刮来后,悄悄地打昏了一个蚯蚓,换上他的衣服,鱼目混珠的跟着来这儿了? 至于水暗影接连在他身上刺了七八刀,他却屁事都没有这件事,到底是咋回事,方圆不想告诉他:正如林武说的那样,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 被刺七八刀,却屁事也没有,这就是方圆的秘密,自然不能让水暗影知道了。 当然了,如果水暗影能跪在他面前,亲吻着他脚丫子求教的话,方先生在考虑再三后,说不定会告诉她:这个世界上,有一门被盗贼所喜爱的功夫,叫缩骨功。 据说,缩骨功练到最高的境界,可以从一个碗口大小的透气孔钻进去,偷走某些东西--这也难怪,缩骨功是盗贼的最爱了。 当盗贼的,谁不想无孔不入啊? 既然缩骨功能随意改变身体大小,那么当水暗影拿刀子狠狠刺在方圆身上时,他完全可以缩骨避开刀锋,并配合她,给她制造出一种刺进身体的错误手感。 欺骗水暗影,让她一个人受了这么多的惊吓,方先生才不会有丝毫的愧疚感。 他只是好奇:罗布泊的深处,竟然还生活着这样一群人,如果不是那些蚯蚓带路,就算他在这地方找八辈子,也找不到黑暗世界的路口。 可是夏小韵怎么也来这儿了? 还有就是,那个大猩猩似的男人,为什么对她那样客气? 本来被郭家走狗当臭袜子一样欺负的楚大小姐,到底深藏着什么秘密? 夏小韵本人,肯定不知道这些秘密。 方圆也没打算,去探索人家的秘密。 他扮成蚯蚓混在其中,纯粹是出于好奇,想看看这些人到底在哪儿生活--好吧,如果有人说他这样想是扯淡的话,那么方先生就只能说实话了:在看到那些蚯蚓后,他就隐隐觉得这些人,跟花小妖的警告有关。 花小妖曾经郑重其事的警告他,绝不要来罗布泊。 为什么不能来? 凭什么要听你的? 你以为你的一个初吻,在夺走我跟别的女人畅谈人生的权利后,还想再约束哥们的自由? 这些,都是方先生看到那些蚯蚓时的想法,内心的真实想法。 直到跟着那些蚯蚓挺进罗布泊深处后,哪怕是在太阳明晃晃的大白天,他总是会产生一种真实的现实,跟梦境重叠的错觉。 仿佛,他不再是方圆,而是他总是做的那个梦中的神秘黑衣人,孤独的走在一只大耳朵中,就像一只蚂蚁那样,不知道要去哪儿。 有时候,他甚至觉得只要一回头,就能看到那个黑衣人,就在他身边看着他,眼里带着让他说不清的柔情。 那个神秘的黑衣人,究竟是谁? 为什么总是做梦梦到他? 又是为什么,来到罗布泊深处后,现实跟梦境重叠的错觉,会越来越真实? 花小妖肯定知道这是为什么。 但方圆更加肯定的是,花小妖绝不会告诉他这是为什么! 好吧,既然没谁告诉他这是为什么,那么他只能自己来寻找答案了。 砰的一声,木筏在碰在石头上的振动,打断了方圆的沉思。 第121章 :一个俄国女人 方圆在来到这个黑暗世界中后,还以为他会看到好多不为人知的重大秘密。 比方,能搞清楚这个黑暗世界有多大,知道是谁在掌管这个世界等等。 但在木筏靠岸后,他才知道他压根没资格去窥探这些东西:除了蚯蚓队长外,其他蚯蚓都像是被农夫用完的锄头那样,随便放在杂物间内就拉倒了。 “都不要随便走动,以免像老九(被砍掉脑袋的那位)那样自找杀身之祸!” 蚯蚓队长等大家鱼贯走下木筏后,冷声说了一句,挥手示意划船的哥们开船。 木筏靠岸的地方,是个不到一人高的洞口。 洞很深,从木筏靠岸时发出的回音,就能判断的出。 这儿,是蚯蚓们在黑暗世界居住的地方。 有火光从洞里面洒出来,很暗,映照在人身上飘飘忽忽的。 方圆肩膀上抗着水暗影,混在蚯蚓中看着继续向前滑行的木筏,心里有些遗憾:蚯蚓老大这是要去找领导汇报情况了,他要去的地方,才是这个世界的高级所在,可惜不能跟着一起去。 “这个女人怎么办?” 有人喊了一嗓子,拍了拍方圆肩膀上的水暗影,向老大请示。 “按规矩来,不要又老早就玩死了,找这么漂亮的女人不容易。” 蚯蚓老大急匆匆的说了句,接着就连声催促划船的快点。 由此看来,水暗影的美貌,都比不上他去汇报情况的迫切心情。 “嘿嘿,知道了。” 问话的蚯蚓嘿嘿尖笑一声,拍着水暗影的屁股问道:“谁先来?” “今天我就算了,没心情。” 有人马上回答。 接着就有人出声附和:“我也没心情,谁爱先来就是先来,我先回去睡觉。嘛个把子的,眼睁睁看着老九的脑袋就那样飞起来,爷爷我现在脖子都凉飕飕的。” “就是,就是,先睡觉,压压惊再说。” 其他蚯蚓说着,纷纷弯腰走进了洞内。 问话的这位,心理素质倒是很不错,看了眼方圆,摆摆手:“走,咱们去玩,这些胆小鬼,死个把人就吓成这样。” “我、我也不想玩。” 方圆含糊不清的说道。 那个人一瞪眼:“不想玩拉倒鸟毛,把人给爷爷扛到欢乐谷中,自己滚球去!” 也不等方圆说什么,在蚯蚓队伍中应该有着一定地位的哥们,骂骂咧咧的转身也走进了洞里。 方圆抗着水暗影,跟在了后面。 在这个人说出‘欢乐谷’时,他还以为这个洞里是别有洞天,会有地下山谷那样的奇景呢。 跟着他走了半天后,才发现只是来到了一个比较宽敞些的洞穴内,暂称为房间吧。 一路上,方圆都在借着洞壁上的火把,仔细观察环境,发现每隔四五米,就是一个挂着布帘子的房门,里面黑糊糊的也没灯光,只有呼噜声,吃东西的声音传出来。 倒是这个被称为欢乐谷的屋子里,空间还算够大,而且墙上还长着火把。 地上铺了一层沙子,上面还有一些破破烂烂的毯子。 门口左侧的地上,躺着一个人--是个浑身没穿一片衣服的女人,身子很白,腿很长,看不清模样,一动不动好像死了那样。 看到这个女人后,方圆终于明白这地方为什么要叫欢乐谷了:这地方,就是外界女人被抓来后,囚禁在这儿,专门供这些小角色行乐的地方。 墙上还砸着几副铁链,看来是用来制止女人反抗的专用工具。 躺在那儿一动不动的女人,也不知道在这鬼地方呆多久了,肯定已经被折磨麻木了,想不起要逃跑了,要不然也不会不用锁着了。 “滚开,去找你妈!” 就在方圆打量欢乐谷时,先进来的那个蚯蚓,抬脚踢了下什么。 “哇嗷!” 尖细的咆哮声中,一个瘦小的身影,贴着墙根飞快的跑到了女人身边。 那个看似死了般的女人,马上就坐起来,一把将瘦小的身影抱在怀中,张嘴就冲蚯蚓骂出了一番话。 俄语。 这个女人骂人时,竟然说的俄语。 怪不得,她的皮肤那样白,身材那样高大。 那个瘦小的身形,原来是她的孩子。 就是方圆看着女人时,蚯蚓又骂道:“再敢骂人,爷爷我把你闺女也上了!” 女人马上就闭上了嘴,把孩子紧紧抱在怀中,吓得浑身都发抖,颤声求饶:“不、不要,卡秋莎还小,还小。” 这次,她说的却是汉语了。 “哼哼,爷爷哪管她大小。” 蚯蚓冷笑着,解开了灰色袍子,抬手指着方圆肩膀上的水暗影,不耐烦的说:“把她给爷爷我放这儿……一群不懂得享受的傻鸟!” 脸上蒙着灰布的方圆笑了笑,乖乖的走过去,把水暗影放在了破布上。 第122章 :四一式军刀 这个蚯蚓的身子,跟被砍掉脑袋的老九那样,肮脏不堪,却强壮了很多。 在他的指手画脚下,方圆把水暗影放在他脚下后,抬手揭下了脸上蒙着的灰布。 看到他揭下灰布后,蚯蚓还以为他也动心了,不满的骂道:“嘛个巴子的,爷爷刚才问谁玩,都说不玩,现在爷爷要玩了,你个傻鸟--你、你是谁!?” 蚯蚓话说到一半时,才发现方圆根本不是他的同伴,立即大吃一惊,本能的问他是谁。 方圆懒得跟他说自己是谁,不等他反应过来,抬手一拳就狠狠打在了他太阳穴上。 砰的一声,蚯蚓身子麻袋般飞起,重重撞在了墙壁上,反弹回来摔倒在地上时,已经深度昏迷了过去。 “沙比,就你这样的,也好意思自称爷爷。” 方圆轻蔑的笑了声时,看向了那边的俄国女人。 俄国女人亲眼看到方圆一拳,就把蚯蚓打飞了过去,呆愣了下后,接着就再次抱紧了怀里的孩子,脱口说出了几句的俄语。 看来,她在紧张时,就会说母语。 方圆能听懂,大体意思是在问他是谁,求他别伤害她的女儿啥的。 “别怕,我不会伤害你们的,我是好人。” 方先生从来都没有跟任何人说起过,他是个好人。 因为他觉得,让他亲口说自己是好人,那就跟骂自己是沙比那样愚蠢。 不过看在俄国女人很可怜的份上,方先生倒是觉得,当个沙比也要比她幸福很多。 抱着孩子的俄国女人,身子猛地一抖,脸上浮上了震惊的神色:方圆在说那句话时,也是用俄语说的。 俄国女人的反应,早就在方圆预料中,冲他柔和的笑了笑说:“我不是俄国人,只是会说俄语罢了。” 方圆用俄语跟女人说话,就是觉得她可怜,想给她一些亲切感。 冲女人笑了笑后,方圆蹲了下来,开始给水暗影解绳子。 水暗影这时候已经悠悠醒来了,正咬牙切骨的狠狠瞪着方圆,看来被掐昏的滋味真不咋样。 “我有些后悔打昏那个沙比了,真该让他享受一下。” 感受到水暗影的不友好目光后,方圆说出了真心话。 水暗影的眼神,马上就温柔了起来,轻声说:“那是暴殄天物,助纣为虐。” “我没看出来,或许你这种女人,就该被那种男人收拾才行,我总是太善良了。” 善良的方先生,费劲的解着绳子:“捆的这么结实,都死扣了。” “那边有刀子。” 水暗影下巴动了下,指向了方圆背后。 那儿有蚯蚓脱下来的衣服,腰带上还拴着一把短刀。 方圆回头看去,还没有看到刀子,就被一双眼睛所吸引:俄国女人怀中抱着的那个孩子,刚才一直紧紧盯着那把刀,眼神就像恶狼那般的冷酷,可怕。 方圆回头时,她马上就转移了目光。 看来,她在打这把短刀的主意,说不定还想在拿到这把短刀后,找机会把方圆干掉。 不过方圆不在意,无论谁生活在这种环境下,从懂事起就眼睁睁看着母亲被欺负,也会有杀掉所有人的念头。 “你还是个孩子,最好别接触这东西。” 方圆冲那个孩子笑了笑,拿起刀子,给水暗影割开了身上的绳子。 “咦。” 水暗影恢复自由后,先揉了揉有指痕的脖子,接着就惊咦了一声,看向了方圆手里的刀子:“给我看看。” “一把刀子有啥好看的?” 方圆嘴里这样说着,把刀子递了过去:“你不会是想在再找机会刺我几刀吧?” “我还没有那么蠢,在这时候杀你。哼哼,再说了,就算我想杀你,可也得杀得了你才行。” 水暗影轻哼几声,冲方圆抛了个媚眼后,接过了那把刀子。 这个女人,还没有完全逃离险境,就先动用她最得心应手的武器来招呼方圆了。 不过,方圆马上就让她明白了什么才叫‘媚眼抛给瞎子’看。 方圆刚才拿起刀子时,还没有注意到这把刀有什么值得水暗影注意的地方,在递过去时才发现它的不同之处:“咦,四一式陆军军刀?” 顾名思义,就像五四式手枪那样,四一式军刀代表着它是在四一年研制出来的。 上世纪的四一年时,还是蒋某人统治华夏,辖下有一支亲信精锐陆军部队,当时士兵所配备的,就是这种四一式军刀。 四一式军刀的最大特点,就是刀刃两面都有一道蛇形血槽,两面对称工整。 不过,四一式军刀刚刚装备一年,还没有来得及推广,就因各种原因而停止了生产,所以传世不多,再加上已经过去这么多年了,能认出这种军刀的人,绝对是凤毛麟角。 水暗影能发现四一式军刀的不同,那是因为她曾经在义父那儿看到过这样一把军刀。 但她却没想到,方圆竟然也能认出这种军刀,接过去随手晃了几下,问道:“你怎么会认识这是四一式军刀?” “喜欢研究兵器,几乎是每一个男人的爱好。” 方圆随口敷衍了一句,看向了蚯蚓,若有所思的说:“他怎么会有这种军刀?” “可能是从哪儿拣的吧。” 水暗影说着站起来,走到蚯蚓面前打量了他几眼,慢慢蹲下来时,握着军刀的右手猛地一挥--蚯蚓的喉管就被隔断,血箭一般的窜了出来,溅了她满脸。 “啊!” 一直偷偷关注着这边的俄国女人,发出了一声低呼。 可她怀里的孩子,眼中却迅速浮上兴奋的光芒。 这个孩子杀过人。 方圆饶有兴趣的看了那个孩子一眼。 在水暗影走到蚯蚓面前时,他就猜到这个女人要做什么了:方先生只说她跟她干爹关系不纯洁,她就疯狗似的接连刺了他七八刀,更何况蚯蚓要把她上了呢? 不过方圆才不会管,就算水暗影把所有的蚯蚓都干掉,他也不会有一点意见的。 有些人,活着本来就是个错误。 水暗影抬手擦了把脸上的血,看着方圆笑问:“我杀他,你好像一点都不惊讶。” “你要是不趁机杀了他,我才会惊讶。” 方圆淡淡的说了句,走向门口。 水暗影问道:“你去做什么?” 方圆回头:“当然是找到夏小韵,离开这儿了。怎么,你不会喜欢上这个地方,舍不得走了吧?” “如果能放火,我会一把火烧了这地方。” 水暗影冷笑着,看向了那个俄国女人。 俄国女人马上就感受到了危险,身子尽量蜷缩起来,紧紧抱住了怀中的孩子。 她女儿,则眼神凶狠的瞪着水暗影,张嘴露出一口森白的牙齿,喉咙里也发出了野兽低低的咆哮声。 方圆皱眉:“她们母女,已经够可怜的了。” “我怕她们会说出我们--不过,肯定还有别的解决办法。” 水暗影犹豫了下,拿着刀子快步走出了欢乐谷。 看着水暗影的背影,方圆轻轻叹了口气。 他知道她要去做什么了:那些正在做梦的蚯蚓们,没机会再醒来了。 从俄国女人的遭遇不难看出,那些人该死。 但从他们当前的生活环境来看,其实也是一些可怜人。 “等、请等一下,好吗?” 方圆快要走出门口时,俄国女人忽然叫住了他。 方圆回头:“怎么,是不是想让我带你们走?你能不能等等?等我办完事后,再回来找你们。” 方圆嘴上是这样说的,心里也是这样想的。 “不,不,我不是求你带我走!” 女人却飞快的摇了摇头,看着他的眼神里,带着呆滞的感激神色。 长时间生活在这种非人的环境下,她的感激神经早就麻木了。 “那是想我帮你做什么?” 方圆有些奇怪。 女人没说话,只是把怀里的孩子推了出来。 “瓦奥,瓦奥!” 那孩子却不肯离开她的怀抱,挣扎着,尖叫着。 “卡秋莎!” 俄国女人猛地抬手,狠狠给了孩子一耳光。 叫卡秋莎的孩子被打懵了,呆呆的望着母亲。 女人一把将卡秋莎抱在怀中,嘴里发出了呜咽的声音,却没有泪水淌下:“卡秋莎,我的卡秋莎,原谅妈妈,亲爱的!” 看着女人呜咽着亲吻女儿,方圆心里非常难受。 他已经看得出,这个女人在哭,但却已经流不出泪来了。 更知道女人为什么要打女儿。 女人低低的呜咽着,在卡秋莎耳边快速的说着什么。 开始时,卡秋莎还拼命的摇头。 女人急得用力拍打着自己的腿,声音很响。 方圆这才发觉,她的腿没有一丝反应。 慢慢地,卡秋莎不再叫了,安静了下来,伏在母亲怀中看着方圆的眼神中,也没有了那种野兽般的暴戾,看来她理解了母亲的苦衷。 女人这才长吸了一口气,坐直了身子,抬手拢了下垂下来的发丝,对方圆说:“尊敬的先生,能不能请您坐下来,我想跟您说说话。” 方圆发现,女人坐直了身子时,竟然隐隐带有一股子军人的气质、 想了想,方圆走过去,盘膝坐在了女人面前。 “这儿没有咖啡,只能请您喝水了。” 女人轻轻拍了拍卡秋莎,示意她去端水。 卡秋莎听话的站起来,从角落中拿出一个黑陶瓦罐,双手捧着来到了方圆面前。 “卡秋莎,跪下。” 女人声音平静的说。 卡秋莎犹豫了下,缓缓屈膝跪在了方圆面前,额头触地,双手高高举起了那个瓦罐。 瓦罐内装着可以饮用的清水。 方圆没有让卡秋莎起来说话,因为他很明白如果客气的话,女人会感到不安。 他更没有嫌弃瓦罐是脏兮兮的,接过来大大喝了几口,竖起大拇指用俄语说道:“夫人,水很甜,比美酒还要好喝--我该怎么称呼你?” “谢谢,尊敬的先生。” 听方圆称呼她为夫人时,女人明显愣了下,眼里随即浮上更加明显的感激神色,低声说:“您就叫我燕子吧。” 第123章 :吸血蝙蝠 方圆坐近了后,才看到女人的脸色很苍白,满是皱纹,看样子至少也得五十七八岁了。 不过,她的五官长的倒是很清秀,看来年轻时应该很漂亮,而且从她当前的表现看,她以前应该受过良好的教养。 哪怕现在没穿一丝衣服,两条腿也可能残废了,但方圆的一句夫人,却让她回忆起了曾经的生活。 方圆看着她的目光很平和,就像对方穿着最华丽的晚礼服,是个贵妇人那样,笑吟吟的点头称赞:“燕子?很好听的名字,这是你的汉语名字吗?” 燕子也笑了下,笑容比感激神色更加生涩:“不是,燕子只是我的代号。” 本来,她是不想跟方圆说这些事的。 但方圆对她的尊敬,让她觉得不该隐瞒什么。 “代号?” 方圆有些不明所以。 “就是代号,我们的名字,都叫燕子。” 燕子缓缓抬起头,忽然转移了话题:“先生,请问现在是哪一年了?” 方圆告诉了她现在的年份。 燕子低声重复了几遍年月日,眼里又露出伤感的神色,喃喃说道:“二十五年,整整二十五年了,我做梦都想回到列宁格勒,看一看--对不起,先生,我想到了以前的事,让您就见笑了。” “没有。” 方圆摇了摇头,看着燕子缓缓的说:“我知道你为什么叫燕子了,你是前苏克格勃特工中的燕子。” 燕子说她在这儿已经呆了二十五年,当然不知道前苏则已经在二十四年前解体,割裂成十五个大小不等的国家了。 她所拼命也要完成的任务,已经没有丝毫意义。 方圆没有告诉她这些,就是不忍心再打击她了。 听方圆一口说破自己的来历后,燕子也没有惊讶。 事实上,这正是她想告诉方圆的。 燕子,是前苏克格勃女性间谍的俗称,她们都经过职业训练,除了一个间谍该有的才能外,所有燕子还得具备一个必须的条件,那就是要美貌。 因为燕子所从事的间谍工作,主要靠出卖色相,利用美色来诱捕猎物。 燕子们执行任务时,不需要知道行动的目的和后果,只是尽可能按照上级的要求,去完成肩负的使命。 二十五年前,燕子等人奉命偷偷越境潜入了罗布泊深处,执行某项绝密任务。 至于到底是什么任务,燕子到现在都不知道(只有行动组的组长知道,这是克格勃出任务时的惯例)。 她只知道,在来到罗布泊深处后,她所有的同伴都神秘死亡,只有她自己活了下来,被带到了这个地方。 那一年,燕子刚过完十七岁的生日。 替听到这儿后,方圆愣了下:“什么,你现在才四十、四十二岁?” 燕子又笑了:“我看上去,是不是应该像五十的?” 方圆违心的点了点头,不忍心告诉她,她现在看起来像六十的。 “在这种环境下,还能活下来,就已经很不错了。” 燕子喃喃的说着,看向了跪在地上的卡秋莎,脸上满是慈爱之色。 如果不是十八年前她怀孕生下了卡秋莎,那么她可能早就被玩腻了杀死了。 同样,如果她没有生下卡秋莎,她也不会沦为被蚯蚓们泄火的工具。 燕子能够在最恶劣的环境下活下来,并尽可能的活的长久些,这本来就是她们受训时,最重要的科目之一。 唯有活着,不屈不挠的活着,才能做到别人做不到的事。 听燕子轻声叙述着她的过去,方圆再看看跪在眼前的卡秋莎,实在不敢相信,这个看起来最多也就是十一二岁的孩子,今年已经十八岁了。 他相信,燕子也知道卡秋莎的的身体发育不正常,不过早就把这一点给刻意屏蔽了,要不然刚才蚯蚓威胁她要欺负女儿时,也不会说孩子太小了。 卡秋莎的亲生父亲,并不是这些蚯蚓中的某一个人。 至于是谁,燕子没说,方圆也没问,只是在她说完后,才疑惑的问道:“夫人,你为什么要跟我说这些呢?” 燕子回答说:“刚才,我听您说,要去找您的一个同伴。” “是的,我来这儿,就是找她的。” 方圆没有隐瞒什么。 燕子忽然伸出了手,好像要跟他握手。 方圆不解,但还是把递了过去。 燕子紧紧抓住他的手,几乎是一字一顿的说:“先生,请不要试图顺流而下,那儿,是魔窟!” 方圆笑了:“可我来,或许就是为了去那个地……”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外面忽然传来急促的脚步声,还有水暗影的喊声:“方圆,快,快点出来!” “怎么了?” 方圆回头问出这句话时,又听到了一种声音:像是刚满月的孩子在哭,很尖锐,就像钢针那样死命的往耳朵里钻,使他忍不住想抬手捂住耳朵。 “恶魔,恶魔来了!先生,快走,晚了就来不及了!” 燕子也听到了这种叫声,猛地推开方圆,脸上带着恐惧到极点的神色,很吓人。 她差点把方圆推倒在地上,看来是用尽了所有力气。 “快走!” 水暗影这时候也扑了进来,刚进来就猛地转身,向上挥刀! 不得不说,这个女人也不全是花瓶,最起码这一刀砍出去的速度就相当快。 “吱!” 一声尖利的惨叫声中,一个黑糊糊东西,从半空中摔了下来。 这个东西大概有一只鸽子那样大,灰白色的毛发,相貌看起来非常丑恶,鼻端是个呈u字形的肉垫,三角形的耳朵,吻部很短就像一个圆锥,张大的嘴巴里,到三角形的犬牙锋利如刀,还带着一丝血肉。 那种直钻耳朵的尖利叫声,就是这东西发出来。 “蝙蝠,吸血蝙蝠?” 方圆只看了一眼,脸色就蓦然大变。 他此前在南美的雨林中,曾经见识过这种东西,但却从没见过这么大个头的,更没想到会在这儿看到。 它短吻下面有一道很深的创口,血肉模糊,看来是被水暗影刚才一刀斩伤的,但它却依旧尖叫着,要从地上飞起来。 “快走,外面全是这东西!” 水暗影弯腰,一刀狠狠刺在它的嘴里,搅动了两下,伸手扯起方圆抬腿就向外跑。 水暗影在被蚯蚓们给抓住时,仍然能保持着该死的笑容,但现在她却是花容失色,浑身都在发抖,看来着实被这东西吓坏了。 “等等!” 方圆反手抓住水暗影的手腕,猛地把她从门口拽了回来。 “快走啊,再晚就来得及了!” 水暗影的叫声未落,门外的隧道中,就传来更多的尖利叫声,还有那些蚯蚓们的惨叫、奔跑声。 “蒙上毯子!” 方圆弯腰掀起铺在地上的毯子,这时候也顾不上有多脏了,抬手就蒙在了水暗影身上。 “吱!” 最少有十几只吸血蝙蝠飞了进来,在屋子里一个盘旋后,就冲向了死去的蚯蚓尸体,其中一只却尖叫着扑向了方圆。 方圆猛地歪头的同时,右拳狠狠砸出,一拳打在了蝙蝠上。 砰的一声,蝙蝠惨叫着倒飞了出去。 一拳打飞蝙蝠后,方圆不敢有丝毫犹豫,飞快的再次掀起一张毯子,扑向母女。 四个活着的人中,燕子母女没穿衣服,正是蝙蝠最容易攻击的最佳对象。 “不要管我,先生,快走,带着卡秋莎,求您了!” 下肢已经瘫痪的燕子,抬手挡开了方圆,望着他的眼睛里,终于有泪水淌了出来。 其实方圆也知道,在这种情况下,他压根没办法带走燕子。 可要是让他眼睁睁看着她留下,他同样做不到,再次把毛毯盖向她,沉声喝道:“我尽量带你走--”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燕子忽然抬手伸向了水暗影腰间。 寒芒一闪,她已经多了把军刀。 这把军刀,是水暗影刺杀蚯蚓时,顺手别在腰间为方圆准备的。 想都没想,燕子一刀就刺在自己左肩上,猛地往下一划,鲜血随着锋刃冒了出来。 “瓦奥!” 藏在她背后的卡秋莎,看到燕子忽然自残后,急得尖叫出声。 燕子却抬手将她推倒在方圆脚下,嘎声喊道:“卡秋莎,别忘了我跟你说过的话,走,快走!” 卡秋莎站起来,还想再扑向燕子,吱吱的叫声接连响起,更多的吸血蝙蝠飞了进来,迅疾无比的扑向了燕子。 燕子抬手,把军刀抛向了方圆,惨叫着:“先生,收下卡、卡秋……”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那些蝙蝠已经扑在了她脸上,却没有袭击其他人。 “瓦奥……” 卡秋莎尖叫着,要挣开方圆,想要扑过去救妈妈。 方圆抬手,就把搂在怀中,毛毯盖在了自己身上,一手抓着军刀,冲贴在墙壁上的水暗影大喝一声:“走!” 他现在已经猜出,这些吸血蝙蝠是怎么来的了。 水暗影去刺杀那些蚯蚓时,浓郁的血腥气息把这些吸血怪兽给引了过来。 吸血蝙蝠对血液的气息非常敏敢,几公里外就能嗅到。 它们成群结队的飞来这个洞穴内后,见人就攻击,被水暗影暗杀死的那几具蚯蚓尸体上,这时候估计已经趴满了这东西。 看到越来越多的蝙蝠飞进来后,为了让方圆带走卡秋莎,燕子不惜自残,用鲜血来吸引那些吸血恶魔。 方圆很清楚她的用意,知道她(她的鲜血)实在坚持不了多久,如果再不赶紧出去,几个人都得被这些怪兽吸成人干。 几乎就在方圆转身的一瞬间,燕子身上已经扑满了蝙蝠。 疼的她再也说不出话来,却不住的纵声狂笑。 好像她等这一天,已经等了太久。 卡秋莎也明白母亲要做什么了,没有再挣扎,甚至没有哭泣,只是八爪鱼那样缠在方圆身上。 方圆狂舞着军刀,一手扯着水暗影,低头冲进了隧道中。 不断有蝙蝠撞在他们身上,吱吱的尖叫着,试图撕咬他们。 他们冲到隧道一半时,燕子的笑声变低,终不可闻。 第124章 :千万别回头! 吱吱的尖利叫声中,那些吸血怪兽就像逆风中的雨点那样,噼里啪啦的砸在方圆身上,锋利的牙齿撕咬着破毯子。 如果被这些东西团团围住,不断进攻的话,就算方圆本事再大,也别想活着出去,因为数量太多了。 任何东西,哪怕是看起来一下子就能捏死的蚂蚁,只要数量足够多,也能把人啃成一具白骨,更何况这些拥有尖牙利齿,对鲜血有着疯狂嗜好的吸血怪兽,要比蚂蚁厉害一万倍。 幸好,隧道深处传来的新鲜血腥气息,极大吸引了它们,在稍稍攻击了一下后,就迫不及待的向里飞去。 在大批的蝙蝠冲进隧道后,洞壁两侧几根火把早就灭了,方圆头上又盖着毯子,肯定是啥也看不见,只能弯腰低头向前冲,不时的被绊倒在地上。 也不知道摔了多少跤,当方圆再次爬起来向前冲去时,脚下一空,身子失去平衡急速下坠,不等他反应过来,耳边就响起水花溅起的声音:噗通! 他们终于冲出了那条死亡隧道,摔进了外面的地下死海中。 抬手把蒙在头上的破毯子掀开,方圆从水中冒出头,长长的吸了一口气。 吸血蝙蝠的尖利叫声,仍旧在耳边回荡,飞行时发出的扑棱声连绵不绝,但却没有一只扑到水面上来捕猎,这跟它们不喜欢水的天性有关。 方圆左手抓着水暗影的手腕,握着军刀的右手在水面上四处划拉着。 他在扛着水暗影上岸时,曾经隐隐看到洞口左侧停了一个小木筏。 他的运气很不错,没划拉多久就碰到了那个小木筏。 “上去!” 方圆左手一用力,把水暗影拖到了木筏边上。 在冲出来的这一路上,不知道水暗影到底用了多大的毅力,才紧咬牙关没有发出让人讨厌的尖叫声。 或许,她已经被那些吸血怪兽给吓傻了,本能的闭上了嘴。 先把抱着自己脖子的卡秋莎托上木筏后,方圆这才最后一个爬了上去。 “往、往哪走?” 黑暗中,蹲坐在木筏上的水暗影颤声问道。 方圆反问:“哪边有蝙蝠飞来的声音?” “那边。” 水暗影好像抬手指了下洞口的右侧。 “那就去相反的方向!” 方圆跪在木筏上,伸手撑住岸边猛地一推。 木筏离岸时,他已经找到了撑杆,单膝跪在木筏上全力一撑,木筏向来时的黑暗中划了出去。 水并不是太深,也就是两三米左右,通过撑杆能感觉到水底很硬,好像是石头。 水的浮力增大后,飘浮在上面滑行物体的速度,就会相应的快很多,再加上急于离开这儿的水暗影在旁边用手滑水帮忙,速度更快,十几分钟后,就听不到蝙蝠尖叫的声音了。 水暗影这才疲倦的躺在了木筏上,瞪着黑漆漆的上空,喃喃的说:“就算是打死我,以后我也不会来这儿了--这,就是地狱。” 方圆没说话,只是快速撑着木筏。 坐在他脚下抱着他腿的卡秋莎,也没说话,甚至都听不到她的呼吸声,就像不存在那样。 哗,哗--方圆撑杆划水的声音,在黑暗中显得异常单调,也很压抑。 “你、你怎么不说话?” 水暗影受不了这种压抑,翻身坐了起来,抬头看着他。 方圆问:“说什么?” “无论说什么,哪怕是骂我也行。” 水暗影说:“只要能让我感觉到你的存在,就行了。” “嘘!” 方圆却发出了嘘声,停止了撑水。 水暗影刚刚有些松弛的神经,马上就再次绷紧,紧握的军刀横在了自己胸前,四处看着,寻找有可能忽然出现的危险。 四周黑漆漆的,什么都没有。 随着方圆停止撑水,整个世界都静了下来,就能听到在很远的地方,隐隐传来滴水的声音。 咕噔一声,水暗影听到了自己咽口水的声音,缓缓吐出一口长气,才低声问道:“你听到什么了?” 方圆说:“啥也没有听到。” “那你嘘嘘什么?” “嘘嘘就是让你闭嘴,我也好听听有没有异常动静。” “你--哼。” 水暗影这才知道,自己白紧张了这么久,有些恼怒的轻哼了一声时,方圆却拿一个东西碰了她脑袋一下:“这个给你。” “什么啊?” 水暗影抬手接了过来,随即狂喜:“手电筒!” “能认出手电筒,看来你还没有被吓傻。” 方圆再次撑起木筏时,一道白煞煞的亮光,闪电般照向他的脸。 他连忙抬手挡住眼,低声骂道:“草,搞啥呢?” 人在黑暗中呆的久了,瞳孔就会尽可能的扩散,来适应黑暗。 现在他们已经适应了当前的黑暗,如果眼睛被强光手电的白光照中--瞎是瞎不了的,但眼睛肯定会受伤,很长时间都看不到东西。 “对不起啊,我就是想看看你的样子。” 水暗影连忙挪开手电,照向了别处,生怕再挨骂,赶紧岔开了话题:“你从哪儿找到的手电?我去杀那些恶棍时,特意找过这玩意,也没找到。” 强光手电很亮,只是在这种黑暗的大环境下,其实照不出多远,反而显得周围更黑了,不过光明总能给人带来说不出的安全感。 “这本来就是我背包里的,还用去找?” 方圆回答的语气,很是不屑。 “你背包里的?” 水暗影愣了下,随即明白了过来:方圆假扮蚯蚓时,并没有忘记带上一些必需品。 她还想再问什么时,方圆抬手向前指了一下:“照照前面,估计差不多应该快到岸了。” 在坐着木筏进来时,方圆心中始终默算着划行时间,从而推断出洞口到水道头的距离有多远。 水暗影抬起手电向前看去,果然看到前面几十米的远处,隐隐出现了一堵黑色的墙。 那就是岸边了。 她又回头照了一眼来路,后面什么东西也没有,唯有灯光在水面上起伏,折射。 “呼!终于快要出去了……” 水暗影松了口气,抬头看着方圆正要说什么时,却又忽然愣住。 几乎是在同一时间,方圆拎起撑杆的右手,也断电般的僵在了头顶,一动不动。 蜷缩在他脚下,始终没有任何动作的卡秋莎,却猛地抬起头,冲着身后的黑暗张嘴,亮出了森白的牙齿。 就好像,有什么比吸血蝙蝠还要更可怕的东西,正从后面的水面上,徐徐浮上来。 方圆划水的动作,也只是僵了最多一秒钟,就再次动了起来。 更快。 方圆一动,愣住的水暗影也动了,手电再次向后面照去时,却听他低声喝道:“不要向回看!” 水暗影却像没听到那样,依旧举着手电向后面照。 就在几秒钟前,她向后照时,黑压压的水面上还是什么东西也没有。 可是现在,她看到几十米外的水面上,多了一条白色的人影。 白影很模糊,有些不真实,但偏偏的确存在着,就站在水面上,好像走在路上那样,轻飘飘的向他们走来。 如果只是看到一条白影还倒罢了,关键是在白影没出现之前,水暗影就听到了一个声音。 女人的声音,悠扬,阴森,还又空灵清晰--方圆。 这个好像叫魂一般的女人声音,竟然是在叫方圆的名字! 就是刚才隐隐听到有人在叫方圆的名字,所以水暗影才会愣住,怀疑自己是不是出现了幻觉。 方圆划水动作的僵住、卡秋莎忽然猎豹般的呲牙动作,都证明水暗影没有听错。 尤其是在她看到这条白影时,再次听到了这个声音:“陆--宁。” 这声音,就像慈母轻声呼唤睡熟的儿子起来吃早饭,应该会跟人很温馨的感觉才对。 可实际上,水暗影骨子里都在发冷,好像魂魄都被这个声音叫走那样,浑身发颤,再也拿不住手电,掉向了水中。 一只手飞快的伸出,捉住了即将掉在水中的手电。 是卡秋莎。 砰的一声,方圆抬脚踢在了水暗影的腰间,暴喝一声:“坐稳了!” 方圆充满阳刚之气的吼声,一下子冲散了聚集在水暗影心头的极端恐惧,使她猛地张嘴,发出一声悠长的尖叫,随即就趴在木筏边,开始用手疯狂的划水。 “方圆。” 方圆的暴喝声落下后,就开始奋力划水,再加上水暗影的划水声,彻底打破了黑暗,但却无法阻挡那个阴森空灵的声音传来。 “方圆。” 当这一声方圆响起时,死死盯着前方的水暗影,明显感觉到这个声音的主人,就在她背后,仿佛一伸手,就能抓到她的头发,把她拖进水里。 “别回头,千万别回头!” 方圆嘶声吼叫着,拼出全部的力气划水。 卡秋莎在接过手电后,就立即转身对着照着前面,左手牢牢抱着方圆的右腿,身子却在不住的发抖。 刚才方圆让水暗影拿手电照着前面时,他们就已经看到了岸,也就是几十米的距离。 现在俩人都在拼了命的向前划水,按说最多几分钟就能抵岸。 可实际上,无论他们怎么拼尽全力的划水,那一堵隐隐可见的墙,却始终跟他们保持着一定的距离。 仿佛,呼叫方圆的女人声音,就是一道绳索,把木筏牢牢拴住了。 “方圆。” 女人声音再次响起时,水暗影已经觉得就在自己耳边了。 她觉得,只要一回头,就能看到一张女人的脸。 她想回头--方圆的却再次暴喝:“不许回头……唱歌,水暗影,唱歌!” 不等水暗影有所反应,方圆就已经扯起嗓子,嘶声唱了起来:“太阳起来我爬山坡,爬到山坡我想唱歌,歌声飘给我妹妹听……” 水暗影的歌声跟着响起:“妹妹听到歌声笑呵呵!” 这是一首节奏旋律都很欢快的《大花轿》,喜庆气息超强。 在极度恐惧中,能够唱响这样一首歌,绝对能起到想不到的镇定作用,尽管俩人的歌声好像在哭。 第125章 :水面上的东西 歌声,绝对是能调节人情绪的主要方式之一。 什么样的环境下,听唱什么样的歌曲,有着相当明显的作用。 比方,在阴雨连绵时,受天气的影响,人的情绪就会本能的低落,这时候就该适合听些节奏欢快的歌曲,来调节情绪。 如果还听那种伤春悲秋、无病轻唱的歌--那么奉劝一句,窗户没有安防盗网的,抓紧安上。 这首充满了欢快,喜庆气氛的《大花轿》,无疑是最适合缓解当前恐怖气氛的歌曲了。 水暗影以前听过这首歌,觉得这首歌特别老土。 可现在,她却觉得这首歌就是天籁之音,比那些所谓的现代歌曲,要动听很多倍! 刚开始,水暗影还不知道方圆为什么要让她唱歌。 她唱歌,纯粹就是一种屏蔽危险的本能反应,仿佛只要喊叫出来,那个就趴在她耳边的白衣女人,就会消失那样。 她拼尽全力的唱着,喊着,紧绷着的神经,奇迹般的有了松缓,让她竟然觉得耳边那个白衣女人,距离她远了些。 她害怕歌声,欢乐的歌声! 这个念头攸地浮上脑海后,水暗影猛地站了起来,双手紧紧抱住方圆的腰,抬头看着他,眼眸发亮,歌声更响,也终于展现出了她原本的动人歌喉:“抱一抱那个抱一抱,抱着妹妹我呀上花轿!” 砰的一声响,木筏剧烈振动了一下,方圆脚下踉跄,要不是被两个女人死死的抱住,估计他得晃下水。 木筏靠岸了。 但他们的歌声却没有停下,更没有回头。 “抱一抱啊,抱一抱--松手!” 方圆嘴里吼着,拦腰抱起水暗影,用力向岸上抛去。 就像一只鸟那样,水暗影身子在手电光中划过一道弧线,稳稳的摔在了岸上,接着翻身跪在了地上,却始终没有回头,更没有停止唱歌,一手撑地,一手向后伸出,做出了接应动作。 歌声中,方圆又把卡秋莎抛了上去。 相比起身材丰满的水暗影来说,卡秋莎轻的就像一片羽毛,根本没怎么用力,她就飞了上去,抓住了水暗影的手。 把两个女人都抛上岸后,方圆才深吸一口气,伸手攀住岩壁,纵身而起。 两米多的高度,对于他来说压根算不了什么,更何况还有岩壁做助力。 只是他刚腾身而起,右脚却猛地一紧,上升的身子急速下坠,就像挂上一个重达千斤的大秤砣那样,根本没有丝毫的反抗余力,噗通一声掉进了水里。 他在腾身而起时,木筏还是在脚下的。 可就在他坠下时,脚下的木筏却不见了。 “方圆!” 听到落水声后,水暗影再也顾不上别的了,腾地转身回头看去。 与此同时,卡秋莎也把手电照向了后面。 水暗影回头后,没有再看到那个白色的影子,只有在灯光照耀下的水面,缓缓起伏,木筏已经距离岸边四五米远,上面没人,却迅速向黑暗中飘去。 方圆不见了。 呼唤方圆的那个女人声音,也消失了。 很静,静的只能听到水滴落在水面的声音:叮咚,叮咚。 望着水面呆了片刻,水暗影猛地凄声惨叫:“方圆!” “瓦奥!” 趴在岸边往水面看的卡秋莎,忽然尖叫一声,把手电塞给了水暗影,不等她反应过来,已经纵身扑向了水中。 水花四溅,当水暗影拿手电照向水面时,卡秋莎也不见了。 就好像,她跟方圆一起,跳进水中后,马上就被某个怪物一口吞掉那样。 “陆、方圆!” 白影、女人的声音虽然都没有出现,可水暗影却能感受到,刚才被歌声驱赶走的无边恐惧,再次从四面八方袭来。 这种孤独的恐惧,让她无法再承受,尖叫一声也纵身跳了下去。 冰凉的水,一下子淹没了她的头,但她很快就从水下钻了出来,挥舞着手电嘶声大喊着方圆的名字。 没有谁回答,就像她没有消失那样。 她大叫着,带着哭腔,最后狂怒的拍打着水面,失声痛哭:“方圆,你在哪儿,在哪儿?来呀--来呀,把我也抓走,也抓走啊!” 就在刚才,她还异常渴望,用最快的速度逃离这儿,发誓一辈子也不会再来罗布泊。 但现在,她却希望出现一个恶魔,能把她抓走--只要能让她跟方圆在一起,无论是生,还是死,都好过她孤苦伶仃一个人。 始终没有任何怪异的事发生,水暗影就像一个人在泳池里拍水那样,最后筋疲力尽的平躺在了水面上,动也不动,唯有手电的光芒,固执的照向某个方向。 也不知过了多久,水暗影才慢慢的爬上了岸。 一番歇斯底里的发泄后,水暗影慢慢恢复了冷静。 她知道,无论她有多么的想跟方圆在一起,隐藏在黑暗中的那股子邪恶力量,都不会满足她,把她当做了一个可有可无的存在。 对于这儿,她仅仅是个过客而已。 她拿着手电筒,踩着又湿又滑的地面,在黑暗中孤独前行。 也不知道走了多久,她看到了一个亮点。 那是天光。 亮点越来越大,她走到了黑暗世界的洞口。 一步,走回到了人类的世界。 烈阳,黄沙,卷着热浪的风迎面扑来,瞬间把她包围。 “啊!” 水暗影闭眼,深吸了一口气,展开双臂仰面朝天。 沙漠中的风很热,水暗影睁开眼时,发梢、皮衣表面上的水分就已经被吹干,留下了一层白色的晶体。 她抬手捏着一缕发丝,捻了几下,放在嘴边,伸出舌尖舔了舔那些晶体,很咸,也很苦。 回头看了眼好像怪兽嘴巴那样黑洞洞的洞口,水暗影抬头看了眼太阳,脚步蹒跚的向洞口左侧方向走去。 这是正午时分,根据太阳来判断,向左走应该是东方,那是回家的方向。 水暗影不知道现在所处的位置,是不是从没有被穿越过的罗布泊处女地,就像她不知道她能不能走出去。 可当前她除了向前走,还能有什么办法? 脚下的沙子越来越烫,隔着马靴的靴底,水暗影都能感觉到,皮衣下的粘乎乎的,这是身体水分在急速发挥。 她迫切的需要补充水分,但去哪儿找水喝? 她只能向前走,脚步踉跄的前行,背着太阳落山的方向走。 太阳落山了,干渴的感觉却更加强烈,气温也有了明显的下降,不再炎热,而是越来越冷。 当墨蓝色的夜幕,铺满整个天空时,水暗影已经冻得浑身发抖。 沙漠上的白天,跟晚上的气温差距,最少也得有数十度。 又渴又累的水暗影,很想坐下来歇歇,却不敢。 因为她知道,她一旦坐下来,就永远也起不来了。 可她真得太累了,好像从醒来后,就没有喝过一口水,尤其是当太阳又升起时,她的眼眸都已经开始涣散,看不清任何的东西,脚下一个踉跄时,扑在了沙子里。 多么安静的世界,多么温暖的阳光,多么舒适的扑倒--水暗影干涸的嘴角,慢慢浮上一抹笑容,从没有过的安心,让她默默等待死亡的到来。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她耳边又回荡起方圆唱大花轿的歌声,那么难听,连他家那条叫毛驴的狗子叫声,都比他的歌声悦耳。 想到方圆那条狗子的叫声时,水暗影真听到了狗叫的声音:汪、汪汪! 不错,就是狗叫的声音。 不过水暗影没有抬头,她知道这只是在快要渴死时,才产生的幻觉。 可这幻觉,怎么会这样真实呢? 真实到水暗影不得不使出所有的力气,抬起头来向狗叫声传来的方向看去--然后,就真看到了一只狗,还有一个人。 狗是毛驴。 人是林武。 水暗影费了老大的力气,才辨认出幻觉中出现的这两条生命后,张嘴发出沙哑的声音:“救--方圆。” 她看到了方圆,在昏迷过去后。 方圆就躺在一块大石头上,双眼紧闭着,一动不动好像挺了的尸体那样。 卡秋莎就蜷缩在他脚下,双手抱着他的腿,一双有些血红的眼睛,死死盯着那个缓缓起伏的水面,偶尔会咧嘴露出一口白牙。 在燕子把她托付给方圆时,她就知道以后永远都要跟着这个男人了:母亲的生命,已经在她跪倒在方圆面前,双手捧上清水时,融进了他的身体里。 方圆,就是她唯一的亲人。 如果水暗影知道,在方圆落水的地方,岸边还有一个隐藏着的洞口,那么她也肯定能像卡秋莎那样,鱼儿般的钻进来。 这是一个洞口隐藏在水下的洞穴。 洞穴不是太大,墙上点着几个火把,角落中有些盆盆罐罐,有的装着清水,有的放着食物,还有两个默不作声的黑衣人。 其中一个黑衣人手中,拿着一把峨眉刺样的东西。 方圆摔下水中的瞬间,峨眉刺戳中了他右腿,涂在上面的某种神经性毒药,在最短时间内,就让他昏迷了过去。 这种毒药可能很珍贵,要不然卡秋莎在扑进水中后,黑衣人也没给她来一下。 或者,人家压根没有把这样一个孩子看在眼里,任由她跟着潜进了洞穴内。 两个水鬼一样的黑衣人,把方圆放在大石头上后,可没有趁他昏迷砍掉他的脑袋,而是挽起他的衣袖,拿出针筒抽了一管子鲜血, 他们根本没理对他们呲着白牙的卡秋莎,先后走出了这个水下洞穴。 两个黑衣人走了后,卡秋莎马上就开始抱着方圆摇晃,嘴里发出的不再是刺耳的‘瓦奥’声,而是模糊的人类语言,试图想叫醒他。 方圆却一动不动,就像死了那样,只是胸口缓缓起伏着。 幸好卡秋莎也知道这是他还活着的迹象,在摇晃片刻后,就沉寂了下来,伏在他的脚下,静静的等待。 没有谁比卡秋莎更能忍受寂寞,因为她已经寂寞了整整十八年。 这让她有足够的耐心,等待方圆的醒来。 第126章 :一个美丽的女孩名字 方圆醒来了。 就像睡在家里的炕上那样,眼睛还没有睁开,抬手捂着嘴,打了个大大的哈欠。 蜷缩在他脚边的卡秋莎,马上就猴子般的跳了过去,抱着他胳膊摇晃起来,嘴里发出低低的瓦奥声。 方圆睁开眼,定定望着卡秋莎,明显在回忆什么。 本来满腔欢喜的卡秋莎,动作慢慢变缓,脏兮兮脸上的笑容,也渐渐消失,海蓝一样的眼眸中,也浮上了紧张、自卑还有惶恐的复杂神色。 她好像这才发现,方圆终究只是方圆,并不是竭力保护她的母亲。 痛苦从眼眸中一闪而过后,卡秋莎松开了方圆的胳膊,慢慢后退:燕子在让她追随方圆时,就曾经一再嘱托她,要像奴隶对主人那样的尊重他,伺候他。 卡秋莎知道什么叫奴隶,也知道什么叫主人。 这十八年来,她听燕子已经讲过太多外界的故事,更能从那些蚯蚓们交谈时,知道了主人是个什么样的概念:那些蚯蚓们,随时都会为主人去死,或者被杀死。 在这个黑暗世界中,卡秋莎母女连那些蚯蚓都比不上。 她,怎么可以把方圆当做是母亲那样疼爱、呵护她的人呢? 卡秋莎后退时,方圆伸手抓住了她的手。 卡秋莎身子剧烈一颤,想挣开,却不敢。 从她的眼眸中,方圆看出了她在想什么,微微笑了下才说:“卡秋莎,你会说话吗?” 卡秋莎嘴巴动了下,却没有发出什么声音。 “会吗?” 方圆又问,看着她的眼神里,满是卡秋莎不解的温和。 卡秋莎不知道,这是兄长在看小妹时才会有的眼神。 她来到这个世界的十八年内,除了母爱之外,从没有接触过别的情谊。 但她却能从方圆温和的眼神中,感觉到了心安,垂下眼帘,声音很低,也很生硬,用俄语回答:“会。” 方圆笑了:“那,你会说汉语吗?就是我现在说的这种话。” 卡秋莎抬起了眼帘,慢慢点了点头,用汉语说:“会。” “那就好,看来燕子早就想到,有一天你会离开这个鬼地方,回到正常的人类世界中去。” 方圆想了想后,开始试着跟她聊天:“那你知道,卡秋莎这个名字,在俄语中是什么意思吗?” 他倒是也很想坐起来,可浑身酸麻,毒性还没有彻底的过去,不妨先多躺会儿。 这次,卡秋莎摇了摇头。 方圆说:“用说话来回答。” 他能看出,卡秋莎在这儿很少说话,要不然也不会在愤怒、恐惧时,总会下意识的发出瓦奥瓦奥的尖叫声。 同时,他还发现卡秋莎个头其实不矮,就是因为极度营养不良,更因为总是生活在恐惧环境下,本能的佝偻着身子,所以显得特别瘦小。 卡秋莎不知道方圆让她多说话,是锻炼她以后跟人类正常交往,只是牢牢记住母亲的话:无论主人说什么,她都得无条件的服从。 “不、不知道。” 卡秋莎可能是第一次,跟母亲之外的人讲话时说出两个字以上的话,所以显得更加生硬。 “那我跟你讲讲你名字的意思,好不好?” 方圆抬手,轻轻拍了拍石头,示意她坐下来。 卡秋莎犹豫了下,才坐了下来,却是坐在了地上,双手抱膝。 方圆知道,短时间内她还不能适应自己的出现,笑着要求道:“说话。” “好,好。” 卡秋莎赶紧吐出了两个字。 卡秋莎,最早是指前苏一个美丽女孩儿的名字(正版该叫喀秋莎,避免没必要的麻烦),没有什么特殊的含义,后来成了一首世界名曲的歌名。 这首歌是勃兰切尔,用诗人伊萨科夫斯基的一首抒情诗写成的。 这首歌曲创作于1939年,但当时并没有流行,是两年后的卫国战争使这首歌曲脱颖而出,并伴着隆隆的炮火流传了开来,把姑娘的爱情,和士兵们的英勇报国联系在了一起。 这饱含着少女纯情的歌声,使得抱着冰冷的武器、卧在寒冷的战壕里的战士们,在难熬的硝烟与寂寞中,心灵得到了情与爱的温存和慰藉。 “卡秋莎,还是一种多轨道的自行火箭炮名字。” 方圆慢慢的坐了起来,抬手伸向了卡秋莎。 卡秋莎下意识的想躲,又停住,任由方圆用手轻轻抚摸着她的发丝:“卡秋莎不但是世间最美丽的名字之一,更是代表着爱情,阳光,坚强,不屈服--我觉得,这也是你母亲给你取这个名字的主要原因,所以我希望你能向她所希望的那样,坚强,快乐起来,懂了没?” 卡秋莎的眼眸慢慢的亮了起来,定定的看着方圆,过了很久才点了点头,接着赶紧说:“我、我懂了。以后,我要坚强,快乐。” “对!以后,都不要忘记我今天跟你说过的这些话。” 方圆开心的用力点了点头时,吧嗒了一下嘴巴。 “那边、那边有水!” 卡秋莎马上就明白了过来,转身就双手撑地,想跑到角落边拿水。 方圆却说:“站住!” 卡秋莎回头看着他,再也不敢动一下,眼里又浮上了紧张神色。 方圆轻声说:“以后,无论任何时候,都要站着走路。” 卡秋莎眼睫毛忽闪了几下,慢慢明白了方圆为什么要这样要求她,犹豫了下,才慢慢的站了起来。 “挺起胸膛,双腿站直!” 看到站起来后,依旧佝偻着身子的样子,方圆眉头皱了下,声音有些严厉。 要想教会卡秋莎像个正常人那样生活,也不能一味的用温和态度。 严厉的态度虽然会让她紧张,甚至害怕,但却能让她记得更清楚。 果然,听出方圆语气严厉后,卡秋莎身子轻颤了下,却随后就慢慢挺起了胸膛。 “还不够,在不需要弯腰时,腰板一定要笔直,下巴昂起--对,对,就这样。” 卡秋莎就像个声控木偶那样,在方圆的吩咐下,慢慢展现出了她的本来个头。 只是,她的双腿,却一直在发抖。 因为这么多年了,她从没有在母亲之外的人面前,挺直过腰板。 这个高度,让她自己都感到害怕。 “记住,你代表着阳光,爱情,坚强还有不屈服,任何困难,都无法让你低下骄傲的头颅,塌下腰身像个奴隶那样!” 看到卡秋莎很不适应的又要佝偻身子后,方圆的声音愈发严厉,抬手指着角落:“去,给我拿水来!” 卡秋莎机器人般转身,慢慢的迈出了右脚。 当脚尖碰到坚实的地面后,身子微微晃了一下,但也给了她从没有过的信心,眼眸重新亮了起来,再走路时步伐就稳定了许多。 放着清水的角落上方,岩石凸出来了半米。 卡秋莎牢记着方圆的话,昂首挺胸走到角落前时,却不知道该不该弯腰去拿水,只能回头看着他,眼里带着请求指点的神色。 方圆没理睬她,抬起右臂挽起了袖子。 他虽然极力要求卡秋莎要尽量的站直,却想让她自己去体会什么时候该弯腰,低头,那样她才能懂得更多。 砰的一声,卡秋莎额头撞在了岩石上,身子一晃向地上摔去,却又异常灵敏的半旋身,稳稳的蹲在了那儿,接着又腾身站起:方圆,不喜欢她像以前那样爬着走路。 她再次站起来挺直腰板后,又看向了方圆,脸上满是哀求的神色,希望方圆告诉她,该不该弯腰。 方圆看着胳膊上被针刺过的地方,没有理她。 卡秋莎愣怔片刻,终于咬了咬牙,慢慢的弯腰伸手去拿瓦罐。 她在拿瓦罐时,一直看着方圆:只要他一瞪眼,她马上就会站起来,哪怕是撞在岩石上,撞个头破血流。 很好,方圆没有管她。 卡秋莎在拿起瓦罐后,后退一步后就站直了身子。 听她轻轻吐出一口气后,方圆就知道她已经懂得了什么。 这让他有些自得,没想到方先生还有教导别人怎么做人的本事。 卡秋莎拿着瓦罐走到石头前,方圆脱下了身上的灰色袍子,披在了她的身上:“卡秋莎,以后要学会穿衣服,要不然别人--我会看不起你的,明白吗?” “明白,以后,以后我会穿衣服,我不会让你看、看不起我。” 卡秋莎这会儿说话更加流利了一些,尽管她可能不怎理解什么叫看不起。 但她既然懂得什么时候该弯腰,那么以后肯定能懂得更多。 人在很渴时喝水,总会觉得水异常的甘甜。 方圆几乎把般罐子清水都喝下去时,卡秋莎第一次主动跟他说话了:“主人,我知道该怎么离开这儿。” “我叫方圆,不叫主人。” 方圆放下瓦罐,看着她:“你懂我的意思吗?” 卡秋莎这次没有躲开他的目光,勇敢的跟他对视着,过了足有五秒钟后,才低声说:“你叫方圆,我永远都不会忘记你的名字。” “很好。” 方圆抬手拍了拍她的肩膀,才问道:“你以前,是不是曾经偷跑出去过?” 卡秋莎点头:“是的--这个地方,我也来过。” 方圆马上问道:“那你有没有见过,咱们坐在木筏上时,呼唤我名字的那个白影吗?” “没有,从没有。” 卡秋莎习惯性的点头摇头时,也没忘记说话。 看来,这是个改变自身很快的聪明孩子。 方圆想了想,又问:“那,你有没有去过你母亲说过的魔窟?” 卡秋莎没说话,目光却飞快的闪动了下,接着垂下了眼帘。 方圆能看出,她眼眸中刚才闪过的,是一抹说不出的恐惧。 某种恐惧,都让她不敢回答方圆的话。 但这也证明了,她曾经去过那个地方。 方圆牵起她的手,稍稍用力攥了下:“如果,我必须去那个地方,你会不会陪我?” “那儿,那儿会死人的。” 卡秋莎低声回答。 方圆笑了:“可我必须去。” 卡秋莎抬起头,看着方圆,过了很久才说:“我陪你。” 第127章 :相依为命 那个好像飘浮在水面上,呼唤方圆名字的白影女人是谁? 她又是怎么知道方圆名字的? 方圆即将纵身蹿上岸,却被人用绳子缠住脚腕拉在水中,不等反应过来,就中毒昏迷过去后,结果人家只是取走了他一针管鲜血,然后就放任不管他了--那些人,为什么要取他的血液? 还有,黑暗世界的深处,到底有哪些能让卡秋莎都害怕的东西? 那个抱走夏小韵的人,为什么会对她那样温柔,就像对待主子那样? 这么多疑点,跟花小妖的警告,他自己总是做的那个梦串起来后,变的更加复杂,让他找不到一点头绪。 既然想破脑袋也想不出的事,方圆从来都不会去硬想。 他只知道无论咋样,都得去做他该做的事。 去那个未知的黑暗世界中,找回夏小韵! 这就是方圆当前必须要做的事。 如果他没有出现在这儿,别人就算给他一座金山,百十个美女,他也不会来这狗屁地方,救一个不怎么看顺眼的女孩子。 但他既然已经来了,那么就算有人給他同样多的金山、美女,方圆也不会放弃夏小韵不管,带着卡秋莎闪人。 男人这一辈子,总得做那么一两件本心不愿做,却必须去做的事。 更何况,还有卡秋莎这个本地‘向导’带路呢? 方圆刚才乘坐的木筏,就在岸边静静的漂浮着,好像早就算到他们要用,要带他们走向那个满是未知危险的黑暗世界。 方圆伸手把卡秋莎拽上木筏时,轻声问道:“如果不愿意去的话,别勉强,明白吗?” 卡秋莎微微昂起下巴,高举着手中的火把,眼神倔强的跟方圆对视着,用仍旧稍嫌声音的语气说:“妈妈告诉我,以后无论你去哪儿,我都会跟在你身边。” 想了想,她又说出了一个成语:“相依为命。” “相依为命?” 方圆挠了挠后脑勺,觉得卡秋莎用的这个成语好像不怎么恰当,但却又说不出哪儿不对劲来,只能她倔强的眼神中,预感到自己身上多了份责任。 看到方圆犹豫不决的样子后,卡秋莎紧张的问道:“我、我说的不对吗?” “对,你说的很对。” 方圆弯腰拿起撑杆,伸进水里用力点了一下,竹筏飞速滑向黑暗世界中时,又重复了一句:“就是相依为命。” 卡秋莎笑了。 方圆这才发现,她的牙齿不但很白,而且还很整洁,笑容更是有些动人的滋味--最多过上大半年的正常生活,说不定她就能变成一个大美女。 木筏前进的速度很快,高举着火把的卡秋莎,站到了方圆的前面。 方圆知道,她这是要保护他。 能够被一个看似很脆弱的女孩子保护,方圆觉得心里怪怪的,却没说什么。 很快,木筏就经过了卡秋莎所住的那个洞穴门口。 那些吸血怪兽瘆人的吱吱声,已经听不到了,甚至空气中都已经没有了血腥的气息--那些蝙蝠,从来都不浪费得之不易的鲜血。 经过洞口时,方圆看到卡秋莎紧紧咬下了嘴唇,火光有些发颤。 方圆撑杆一横,撑住了岸边,问道:“要不要我陪你去看看?” 卡秋莎盯着黑漆漆的隧道中,过了片刻才摇了摇头。 方圆也没再勉强,撑杆用力点了一下,向前划去。 借着火把的光芒,方圆隐隐看清了四周的环境。 这是一条水流很缓的水道,宽约二十多米,两侧都是嶙峋的黑色岩石,岩石靠近水面的地方,明显有半米高的白色晶体,那应该是挂在上面的盐粒。 看到这些白色晶体后,方圆想到了大海:大海有潮起潮退,那么这些盐粒能挂在岩石上,也证明水曾经漫到过半米高的地方,现在应该是退潮时。 抬头看去,方圆觉得只需举起撑杆,就能碰到上面的顶部。 水道很是蜿蜒,忽左忽右,飘忽不定,就像卡秋莎举起的火把火光,映在她的脸上,能看出她越来越紧张。 划过卡秋莎的‘家’继续向前,已经又过了十几分钟了,前面却仍旧漆黑的一片,除了撑杆入水时发出的轻响,死寂死寂的一点动静没有。 但方圆每一条神经都已经绷紧,仿佛在下一刻,就会有个什么东西扑出来。 格,格格。 又牙齿相扣的颤声响起,来自卡秋莎的嘴里。 她虽然依旧站的笔直,可牙齿打颤声,却越来越响。 方圆没有管,依旧看似从容的向前撑木筏,一下又一下,只是提上来的速度,要远远快过点水的速度--这样,万一出现什么怪物,他可以在第一时间把撑杆当成武器,挥打出去。 他不担心水里有什么危险,因为没有什么生物,能够从盐度这样浓的水中生存。 他始终都在看着右侧,看着顶部。 木筏又转了个s形的弯道,就在木筏前部刚要转弯时,站在方圆前面的卡秋莎,忽然又发出了瓦奥的尖叫声,猛地砸出手中火把,身子忽然猿猴般的蹿了出去! “卡秋莎,回来!” 方圆大惊之下,厉声吼出这句话时,就听到另外一种生物的凄惨叫声--扑向前面右侧岸边的卡秋莎,尚在半空,就已经跟一个黑色的东西,狠狠撞在一起。 火把落在了水面上,即将熄灭时,方圆惊悚的看到:卡秋莎张嘴,露出森白的牙齿,狠狠咬在了那个黑色东西的身上。 接着,火把熄灭,有重物落水的东西响起:噗通! 方圆眼前一黑,瞳孔剧烈扩散,却依旧无法在黑暗中看到什么,只能听到卡秋莎的咆哮声、某种生物声音的凄惨叫声,还有水花翻腾的声音混杂在一起。 卡秋莎从小就生活在这种残酷的环境中,跟蚯蚓那些人朝夕相伴,吸血蝙蝠这种让方圆、水暗影毛骨悚然的东西,都让她无法紧张……但黑暗世界深处某些可怕的东西,却让她连说出来的勇气都没有。 由此可见,这些东西有多么的可怕。 就像她知道只要一转过弯道,某种东西就会出现。 事实上,也果然出现了。 但卡秋莎却没有逃跑,而是在第一时间选择了主动扑击,用她最快的速度。 母亲在临死前,曾经告诉她,以后要跟方圆相依为命,无条件的为他做任何事,包括去死。 或许,刚跟方圆出来洞穴后,她还不明白什么叫相依为命。 但当方圆告诉她,要像个人那样的直起腰走路,拿手轻抚着她的发丝时,她终于明白了什么。 是的,她的确很怕黑暗世界深处某些东西,但在方圆决定要来到这边时,那么她就必须鼓足勇气站出来,就像在吸血蝙蝠飞进她的‘家’,方圆都没有忘记要带着她母亲走那样。 因为她跟方圆是--相依为命的。 火把熄灭后,站在木筏上的方圆,忽然仰身向后直直的摔了下去。 他在摔到一半时,一股子腥风擦着他鼻尖横掠而过。 他反手撑住木筏时,右侧岩壁上传来砰的一声闷响,这是某个东西撞在上面,接着就转身弹回来的声音。 方圆看不到那是什么东西,但他还有耳朵。 刚才眼前一黑,蓦地陷进黑暗中的刹那间,方圆就是听到有风声从左侧传来,所以才能提前向后摔倒,躲开了不明物体的第一次突袭。 有人曾经说过,方圆的耳朵,比毛驴的耳朵还要灵。 那个人还曾经说过,在别人第一次突袭方圆时,他或许能忍,但绝不会再给对方第二次机会。 谁也不行,无论是不是人。 事实证明那个人没有说错,因为在某个东西第一次突袭失败,借助岩壁迅速反弹再次展开突袭时--方圆手中的撑杆杆头,已经对准了他,或者说是它。 那个东西扑过来的速度很快,越快,杆头刺进它身体的力道,就越大。 噗。 随着杆头入肉的轻响,一声方圆从没有听到过的惨叫声,蓦然在黑暗中响起。 方圆从来都不杀人,或者说从没有谁看到过他杀人,但在当前的环境下,无论谁想杀掉他,那么先死的肯定是要杀他的,无论是什么东西。 长达接近四米的撑杆,在方圆的手中就像一把最趁手的长枪,在黑暗中上下飞舞,几乎每刺出一次,都会有凄厉的怪叫响起,然后就是摔在水中的声音。 “卡秋莎?” 方圆第九次刺穿某个东西时,嘶声吼叫卡秋莎的名字:卡秋莎的咆哮声,消失在了黑暗中。 卡秋莎没有回答,但却有一种空灵且又尖细的哨声,从黑暗深处响起。 接着,某种生物在岩壁上攀跑的声音响起,伴随着惊恐的轻叫声,很快就蚕吃桑叶般那样,沙沙的远去,终不可闻。 世界,重新平静了下来。 方圆单膝跪在木筏上,撑杆就在他右肋下,侧耳倾听着周围的动静。 确定没听到危险的声音后,才低声叫道:“卡秋莎?” 卡秋莎还是没有回答,连呼吸声都听不到,就像刚才也随着那些东西远去了。 方圆却知道,她绝不会离开自己。 卡秋莎没有走,现在却连她的呼吸声都听不到,那么只能有一个结果--方圆没有再往下想,而是纵身直接扑进了水中。 水的浮力相当大,卡秋莎就算出事了,也不可能会沉在下面。 方圆摸到了一个东西--只摸了一把,就松开了:滑腻腻的,就像剥去了皮的肢体,这绝不是卡秋莎的。 围着木筏,他先后找到了七八个那样的东西,却没找到卡秋莎。 第九次从水中钻出来,方圆茫然的看着前面,心中有着说不出的难受:燕子把女儿托付给了他,为了救他们出来,甘心自残去吸引吸血蝙蝠,卡秋莎更是认真的跟他说,要相依为命。 可现在--无比的狂怒,从方圆心中蓦然腾起,让他再也无法忍耐的张嘴要大吼时,一个生硬的声音却从背后木筏上响起:“陆--宁。” 第128章 :忽然出现的红灯笼 方圆猛地回头看去。 乌漆墨黑的什么都看不到,可他却听到了卡秋莎那熟悉的呼吸声。 就像说话的声音那样,每个人的呼吸声也不同的,就像水暗影那女人在喘气时,都带着嚣张,好像最好拥有一个河马的鼻子,把所有新鲜空气都吸进自己肺里。 卡秋莎的呼吸声,就像懦弱的孩子在陌生人面前,始终保持着小心翼翼,一看事情有什么不对,呼吸就会暂停。 “卡秋莎,你没--吓死我了!” 方圆反手抓住木筏,稍微借力就像一条窜出水面的剑鱼那样,跳在上面后猛地一把将卡秋莎抱在了怀里,再也压抑不住心中的狂喜,低头在她脸上狠狠吻了几下。 捧起她的脸,方圆的嗓音沙哑:“记住,以后跟我在一起时,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危险,你都要站在我后面!” 方圆认识卡秋莎的才数十个小时,这个被正常人看到后肯定会视为怪物的女孩子,在他心里却占据了相当重要的位置。 相依为命。 当卡秋莎语气生硬的说出这个成语后,方圆就觉得心中最软的地方疼了一下。 方先生从来都很少动感情,比方他跟夏小韵、水暗影之间产生过那么多次的交集,可从没有被那俩女人感动过。 而且在燕子哀求他带走卡秋莎时,也只是出于男人本质上的原则,或者说是责任,更跟感情无关。 可就是因为卡秋莎那句认真的相依为命,就那么毫无征兆的打动了方圆的心,让他潜意识内发誓,一定要保护这个可怜的孩子,给她正常的生活,人生。 在那一刻起,方圆实际上已经把卡秋莎当做了妹妹。 天底下,又有几个不心疼妹妹的哥哥? 尤其是刚才卡秋莎明明怕某些东西怕的要死,还是义无反顾的主动扑击出后,方圆也能明确感受到:她就像保护她最亲的人那样,去做她该做的事。 所以,当黑暗中的战斗结束,卡秋莎却忽然消失后,方圆才会那么焦急,甚至害怕。 所以,当卡秋莎忽然出现后,从来没有正经过的方圆,才会这样狂喜,抱着她狠狠吻了几下,就像抱着失而复得的稀世珍宝,都有些想哭的冲动。 或许,他是真流泪了,只是黑暗中看不到。 就像谁都看不到卡秋莎此时脸上,攸地浮上的红晕,全身的鲜血,在被方圆抱住亲吻后,用最快的速度上行,使她感觉头晕目眩,就像恐惧到极点那样,牙齿又开始格格打颤,嘴里发出低低的呜咽声。 忽然觉得怀里的卡秋莎身子很烫后,方圆心中一慌张,赶紧捧起她的下巴,看着她急声问道:“卡秋莎,你怎么了,是不是受伤了,哪儿?不要紧吧?别怕,别怕,我们这就回去!” 方圆执意要来到这儿,就是为了带走夏小韵。 但这时候,他却宁愿不管夏小韵,只想带着卡秋莎迅速离开,永远不会再来--不知不觉中,卡秋莎在他心中的地位,已经比夏小韵要重了。 “瓦奥,瓦奥!” 卡秋莎再也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张嘴瓦奥瓦奥的大叫起来。 叫声中带着呜咽,更多的却是无法描述的激动,本来僵硬的身体瞬间复活,猛地一把抱住方圆,使出所有的力气尖叫着。 方圆楞了下,不知道卡秋莎怎么了。 “陆--宁,方圆!” 卡秋莎喊出了方圆的名字,猛地把他扑倒在木筏上,就像狂风暴雨般的吻向了他脸上,身上,全身仍在急促颤抖着。 狂吻方圆,是卡秋莎当前所知道的最能表达她激动、狂喜等心情的方式。 卡秋莎近乎于疯狂的有力动作,让方圆提着的心攸地放下,这才确定她没事。 被她吻的很痒,方圆抬手挡住她的嘴,哈哈大笑起来。 笑声在黑暗中格外的响亮,所有的阴邪之气,仿佛都被这笑声给狠狠的击碎,充满了看不到的阳光,不断在深邃的水道中回荡。 受到他的感染,卡秋莎也开始大笑。 只是她的笑声很尖,有些刺耳--十八年来,她从没有像正常人那样大声笑过,这种抒发内心喜悦的方式,对她来说相当陌生。 不过卡秋莎的模仿能力,却是相当超强的,就在方圆觉得耳朵被她的笑声刺的有些痒,想要跟她说什么时,她的笑声逐渐改变。 银铃般的笑声。 方圆还真没想到,卡秋莎的嗓音原来是这样的好听,清脆,干爽,阳光。 她身体里积攒了十八年的邪气,随着银铃般的笑声,全部释放出来:自打这一刻起时,卡秋莎人性的本质,已经有了质的变化。 只是她笑到后来时,却又变成了哭声。 方圆闭上了嘴,坐起来把她揽在怀中,轻轻抚摸着她的发丝。 卡秋莎的哭声渐渐停止,一动不动的依偎在他怀里,乖巧的就像一只小猫。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方圆才轻声问道:“刚才,你去哪儿了?” 卡秋莎抬起头,碧蓝色的眸子,在黑暗中泛着微弱的荧光,语气仍旧生硬的说:“水、水下,木筏下,我咬死了它--它抱着我,把我拽到了水下,我挣、解开。” 方圆这才知道,原来她落水后,恰好滑到了木筏下面,所以才无法透出水面。 更知道她说的虽然简单,可实际情况肯定很凶险,很可能她在咬死那个东西后,她也昏了过去,要不然刚才在方圆大喊她的名字时,她不会不答应。 “幸好你的水性很不错。” 方圆拍了拍她后背,想了想才又低声问道:“现在,能告诉我那是些什么东西了吗?” 刚才那番激战中,方圆用撑杆至少刺死了七八个,它们的尸体现在还浮在水面上,摸上去的滑腻腻的,就像剥了皮的猪肉那样,只是没有光源,看不到它们的样子。 方圆最多能感觉到,它们有四肢,跟正常人一样的四肢。 没有跟那些可怕生物厮杀之前,卡秋莎是真不敢说的。 哪怕现在那些怪物已经暂时退走,她在方圆身上,又感觉到了最渴望的关心,但还还是不敢轻易说出那些东西,到底是什么。 “如果觉得不好,那就不要说了。” 方圆不想勉强这个可怜的女孩子。 “方圆。” 卡秋莎好像喜欢方圆的名字,犹豫片刻后才说:“它、它们应该是人,但、但又不是人。” 她这句话相当矛盾,方圆没有着急追问,只是静静的听着。 正如方圆刚才在水里摸到的那样,这些东西都有着正常人一样的四肢,可它们还有着一条蜥蜴的尾巴,粗壮。 它们的皮肤没有汗毛孔,就像涂上了一层滑腻腻的油脂那样,非常适合在水中游走,就像鱼儿那样。 但这些并不是最让卡秋莎害怕的。 让她害怕的是,这些怪物没有脖子,枣核形的脑袋,就像直接墩在身子上,滑溜溜的脑袋上,没有包括眼睫毛在内的任何毛发,没有鼻子也没有嘴唇。 它们该长鼻子的部位,只有两个黑窟窿,没有嘴唇就会露出参差不齐的獠牙--如果说它们的长相,还不足以吓倒卡秋莎(毕竟很多蚯蚓的样子也很丑陋)的话,可它们最喜欢吃的东西,却是…… “是小、小孩子。” 卡秋莎身子又在打颤,恐惧的气息,在黑暗中弥漫开来:“好几次,我都亲眼看到,十几个这样的东西,在争抢着撕咬一个小孩、孩子。” 方圆没有再问什么,抱着卡秋莎的胳膊,稍稍用了下力。 他不知道在这片荒无人烟的沙漠中,哪儿有小孩子供那些怪物吃,可他相信卡秋莎说的这些话。 怪物,的确是些可怕的怪物,就像外界科幻电影中那些异形。 他更知道,别看现在人类文明已经到了一个很高的高度,但在这颗星球上,仍然有很多地方都是人类的禁区,生活着人类无法理解的生物。 比方在很久之前,美国的谷歌就在南极拍到了高达几十米的未知生物--那是一种长着抹香鲸一样的脑袋,人类的上肢,鱼儿一样的下肢(谷歌的确发布过这个照片,初步怀疑是日本科学家在南极生物试验的失败品,名字的第一个字母以n字打头)。 还有更加神秘的天蛾人(1967年西弗吉尼亚州的一座大桥发生断裂,造成36人死亡,传说这次事件是天蛾人造成。而且所有见过天蛾人的人,在事后半年或是自杀身亡,或是精神异常,多达100多人。) 既然有那么多神秘的未知生物,那么在以‘神秘、危险’著称的罗布泊内,出现这种长尾巴的怪物,也是很正常的。 或许唯一不同的就是,这些生物是跟某些人同处一个黑暗世界,从刚才听到哨声的反应来看,它们都是供人驱使的。 它们虽然神秘,但相比起能驱使它们的人来说,又算不了什么了。 不过方圆那种对未知世界的恐惧感,却小了很多,因为他曾经亲眼看到过,一个高大的人抱走了夏小韵,而且那个人还能用刀--很凌厉异常的刀! 唯有处在文明社会的人,方圆的同类,才会用刀,才会‘圈养’那些蚯蚓。 只要生活在黑暗世界中的人,是跟方圆一样的文明人,他好像就没有什么可怕的了。 “卡秋莎,你说我们……” 方圆再次拍了拍卡秋莎后背,随意抬起头来想问问她还要不要再往前走时,目光就是一凝,闭上了嘴巴。 趴在他怀中的卡秋莎,明显察觉出了什么,慢慢的回头看去,然后就看到一个红点。 红点很远,也很模糊,不过却是真实的,不是幻觉。 在漆黑漆黑的黑暗世界内,刚跟一群未知生物激战过后,忽然又看到了一个红点,卡秋莎神经猛地绷紧:“那、那是什么?” “应该灯笼。” 方圆的双眼中,映着淡淡的红点:“吸引我们过去的灯笼。” 第129章 :似醒非醒时 方圆刚才正跟某些怪物鏖战,诡异的哨声忽然响起。 然后,那些吃了大亏的怪物,就不甘心的吱吱尖叫着撤退,消失在了黑暗深处。 这摆明了有人不想让它们做无所谓的牺牲。 不过方圆可没有因为那些怪物的忽然撤退,就有片刻的大意。 毫无疑问,某些神秘人低估了方圆,这才造成未知生物的损失惨重,这才着急把它们召回--按照方圆的想法,对方应该改变策略,很快就发起新一轮的攻击。 可以肯定的是,接下来的新一轮攻击,绝不会让方圆再这样‘游刃有余’了,说不定还会有更加恐怖的怪物出现,所以他必须得做好应付一切危险的充分准备。 很远处忽然出现的那个红灯笼,或许就是危险来临的预兆,吸引方圆主动过去。 卡秋莎死死抓着方圆的手,不住的轻晃着。 她虽然不谙世事,可人类的本能还是让她明白了,红灯笼突兀出现的原因。 只是,她不敢(或许是压根不曾想过)干涉方圆的某个决定,所以才只是不断轻晃他的手,默默的哀求他,千万别过去。 “卡秋莎,你信不信我们就算不过去,有些人也会想办法逼着我们过去?” 方圆拍了拍她的手背,低声问道。 卡秋莎没有回答,却不再晃他的手了。 “不会有事的。” 方圆笑了笑,抓起撑杆站了起来:“你该相信我。还有,从现在起,你要站在我背后。记住。” “我、我记住了。” 卡秋莎低低的回答着,站了起来。 方圆撑起木筏,向远处的那个红灯笼划去。 哗--哗的划水声,在黑暗中异常的响亮。 红灯笼看起来很远,不过方圆觉得几分钟就能划到它的面前,但足足十分钟过去了,那一个红点,却仿佛仍旧那样大。 方圆在靠近红点时,灯笼也在向前走,用跟方圆划水一样快的速度。 方圆看出了这点,却没有停下划水:既然决定要踏上某个征程,那么不到目的地,就没有半途而废的理由。 就在他死死盯着的红灯笼。终于越来越大时,站在他背后的卡秋莎,轻轻环抱住了他的腰,脸颊贴在他后背上,能让他感觉到她的心跳。 方圆知道,她做出这个动作,代表着她很怕,要从他身上寻找安全感。 反手,拍了拍卡秋莎的后背,方圆继续划水。 最少转了七八个弯道后,不再后退的红灯笼,越来越大,终于能让方圆看到它是被挑着挂在了岩壁上的了。 灯笼下面,还有一个小木筏,上面横着撑杆,却没有人。 静,静的让人感到压抑,要疯狂。 卡秋莎的心跳,更加的激烈,呼吸明显的加粗,身子更是筛糠般的哆嗦。 方圆笑了,问道:“卡秋莎,教给你唱歌?” 特殊的环境下,用唱歌来缓解恐惧、压抑的气氛,这是方圆十五岁那年就懂得的道理了,更是在白影女人浮在水面上轻呼他的名字时,跟水暗影演绎了一首《大花轿》,并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好、好呀,唱、唱什么?” 卡秋莎探出脑袋,低声问道。 “就唱你的名字吧,你的名字就是一首最好听的歌曲。” 方圆把撑杆提起时,用俄语轻声唱道:“正当梨花开遍了天涯,河上飘着柔漫的轻纱……” 方圆倒是很喜欢这首歌,不过却只会唱这两句,要不是卡秋莎跟这首歌同名,他也不会拿出来献丑,说不定该唱《纤夫的爱》了。 他唱出这两句,接下来正准备用哼哼声来代替时,跟他轻声哼唱起来的卡秋莎,却吐字清晰的唱道:“喀秋莎站在峻峭的岸上,歌声好像明媚的春光,喀秋莎站在峻峭的岸上……” 卡秋莎在跟方圆说话时,总是有些结巴,但在唱这首歌时,却很流利。 听着人家唱着颇有‘原汁原味’的《喀秋莎》,方圆多少有些汗颜,同时也知道了她会唱这首歌,肯定是燕子教给她的,母女俩人说不定经常唱。 燕子来到罗布泊时,前苏还没有解体,这首被誉为前苏最伟大的《喀秋莎》,可是每个前苏人都能哼唱的,就像我们都会唱《东方红》那样。 总能从优美有利的旋律中,找到力量,想象美好的未来。 卡秋莎的歌声中,方圆踏上了岸。 灯笼下,就是一个洞口,就像卡秋莎母女的居所处那样,不过洞口明显要大了很多,而且能看出人工修整的样子,脚下的路也很平整。 巷道两侧的墙壁上,每隔十几米就会有两支火把。 巷道很长,足有数百米,两侧数十把火把,交织成了一条红色的火龙,向尽头蜿蜒而去。 方圆牵着卡秋莎的手,缓步走进了巷道中。 歌声一直不曾停止,在巷道中委婉回荡着,给方圆一种怪怪的感觉。 宽、高都足够一辆大客车穿行的巷道两侧,并没有任何洞口。 就像脚下的道路那样,墙壁很平整,摇曳的火光下,能看到上面刻着一些壁画、古怪文字之类的线条。 走了七八米后,方圆停住脚步看向了墙上。 这是一副相当简单的壁画,刻画的是几个手举长矛的人在捕猎,就像探索发现节目中播出的埃及金字塔被那样,线条简洁,粗糙。 至于文字,则是古伊朗语法,有些类似甲骨文,但已经带有了明显的小篆色彩。 方圆能看出这些文字是古伊朗语法,那是因为纯属跟职业有关--自古以来,所有出色的盗贼,在考古方面,都有着深厚的功底。 不过,方圆只能认出这些文字是属于哪个朝代,哪个民族所用的,但他却从没有仔细研究过这种文字:就像我们很多人看到英文报纸时,能认出是英文写的,可却不知道写的什么那样。 捕猎,购物,踏青,甚至战争--那些线条所刻的,就是这些东西。 就在方圆看了十几米,觉得实在没啥看头时,又看到了一副壁画。 这次,出现了王者。 一般来说,壁画中能坐着接受别人跪拜的人,基本就是那个时代的王者了。 看不出性别的王者,貌似正在接受某人的拜见,身边站着三个人。 其中两个手持长矛之类的东西,站在他右侧,左侧的那个是空手的。 看来,这三个人,应该是王者最信任的文武。 接下来的壁画中,所表达的是祭祀。 自从人类创建文明开始,祭祀就是所有种族在古代时,最看重的一种仪式了。 祭天,或者是祭某个大神。 方圆能看出这副壁画是在祭祀,那是因为上面刻画着王者,带着他的三个文武大臣,都跪拜在一个高台下面。 高台上,有个人躺在上面,旁边还有个拿着刀的人。 看到这儿后,方圆来兴趣了,缓缓走动着继续往下看。 卡秋莎的歌声,已经变成了纯粹的哼声,身子也不颤抖了,不知道是因为歌声驱赶了恐惧,还是火光给予了她安全感,但却始终紧紧抱着方圆的胳膊。 她对这些壁画没啥兴趣,只是不断的前后看去,好像盼着有个正常人走出来。 方圆又看到了一副壁画:王者躺在地上,手里举着个小人,送给两个跨刀的武士,那个文臣却不见了。 他看到这儿时,听到卡秋莎又在轻叫他的名字:“陆--宁。” “怎么,还怕吗?” 方圆仿佛这才想到,卡秋莎还在身边,微笑着回头看向她。 他在回头时,又听到了有人在叫他的名字:“方圆--” 声音,却是从背后传来的。 卡秋莎没有说话,叫方圆的人,不是她。 清晰看到卡秋莎瞳孔骤然一缩后,方圆轻轻叹了口气,转身看向巷道深处,缓缓的说:“出来吧,总是躲在暗中装神弄鬼,有意思吗?” 方圆带着水暗影、卡秋莎乘坐木筏要离开这儿时,曾经有个鬼魅般的白影女人,轻唤他的名字,把几个人吓得要死要活的。 不过现在方圆不害怕了,最起码脸色都没有丝毫变化,转身看向巷道深处时,就等着那个诡异白影出现了。 没有什么东西出现,只有女人轻声呼唤他名字的声音传来:“陆--宁。” “叫魂呢?” 方圆冷笑一声时,眼神却忽然呆滞了下。 他蓦然听出,现在轻声呼唤他名字的这个女人声音,不是在水道中的那个声音了,而是他很熟悉的女孩子的声音:夏小韵。 夏小韵做了个很长很长的梦,在亲眼看某个蚯蚓脑袋飞起来、被吓昏过去后。 她在起伏不定的水面上,好像飘浮了很长时间,最后被人抱进了一个屋子里。 这是一间很大的屋子,黑色的墙壁上,有探出的不知名兽头,兽头狰狞的大嘴里,吐出了烛芯,火光很亮。 屋子里有张很大的石塌,上面铺着锦缎缝制的锦被,躺在上面很舒服,空气中还飘荡着檀香的香味。 檀香有着安神、帮助睡眠的许多好处。 夏小韵睡得很香甜--也很不真实。 她总是觉得自己不是在做梦,而是在似醒非醒的状态中,因为能看到两个身穿艳丽古代衣服(却又不是汉服)的美貌女子,走了过来。 一个手里端着银盘,上面放着当前年代才有的针管。 另外一个女子,挽起她的左臂衣袖--就像她去医院查体那样,抽了一针筒鲜血后,就悄无声息的退了出去。 那种针扎的感觉很真实,她却偏偏觉得自己是做梦,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哪怕是睁着眼,也只能看着屋顶。 屋顶上,刻画着很好看的花儿,白色的花儿。 她从没有见过这么好看的花儿,却又仿佛觉得在哪儿看到过,应该是在一个黑暗世界中的道路两侧。 她不知道自己盯着这些花儿看了多久,就在她觉得有些累了时,有个人忽然出现在了她的视线中:方圆。 很突兀的,方圆就出现了。 然后,她就喊出了方圆的名字。 第130章 :肩膀下的刺青 自从来到罗布泊内后,夏小韵最想看到的人,是劳拉。 劳拉,是唯一被她能信任、依仗的人。 但是很可惜的是,她本能中的恐惧,让她在野狼攻击劳拉时,独自逃走了。 等她醒悟过来,知道自己离开劳拉、步行在罗布泊内,下场比遇到野狼还要可怕时,却已经晚了。 她再也找不到劳拉,却遇到了一个酷似她母亲陈婉约的诡异女人--在数次试图逃跑未果、神经崩溃后,来到了这个黑暗世界中。 酷似陈婉约的女人是谁? 在她走进黑暗世界中时,跌落在水面上的漂亮妞又是谁? 那些人(包括被砍掉脑袋的蚯蚓)又是谁--等等问题的答案,都比不上她见到劳拉的渴望。 劳拉,是她能活着离开这儿的唯一希望。 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夏小韵看到了方圆。 说真心话,夏小韵对方圆并没有多少好感(就像方圆对她的感觉那样),只是碍于某些说不清的东西,她非常信任他罢了。 只要能信任,就已经足够! 在看到方圆后,夏小韵的第一反应就是想哭,想狂喊着扑到在他怀中,告诉她现在有多么的害怕,请他马上把她带回她所熟悉的世界。 她哭了,她喊了,她也扑向了方圆--但所有的动作,却只能转化成两个字:方圆。 无论她多么渴望做什么,都只能喊出方圆的名字。 方圆走的很慢,左手牵着卡秋莎,贴着左边的墙壁,半侧着身子,就像螃蟹那样,一步步的走进了屋子里。 一眼,方圆就看到了那张石塌,看到了身上盖着锦被的夏小韵。 “方圆。” 夏小韵仍然闭着眼,就像梦呓似的呼唤着他的名字。 方圆没有走过去,只是看了她一眼,目光就落在了石塌前。 石塌前,端端正正的放着一双鞋子:大红色的绣花鞋。 绣花鞋上,绣着很好看,又那么诡异的彼岸花。 鞋尖是冲着石塌的。 老人们说:人世间有一些来自阴间的人,能跟正常人一样生活,不怕阳光,也有正常的感情,但他们每个月的初一、十五这两天的三更天后,却会去阴间--他们跟正常人不同的地方,就是在睡觉时,鞋间是冲里的。 老人们把这种生活在阳间的人,称为阴差。 夏小韵睡觉的石塌前,有一双绣着彼岸花的绣花鞋,鞋间又是朝里的……难道,她已经变成了阴差? 方圆眸光闪动,抬头扫视着屋子里的布局。 屋子很大,但只有这一张石塌,屋顶上刻画着彼岸花--整个屋子看起来是那么的空荡荡,给人缺少某些最重要的东西的真实感。 到底是缺少什么东西呢? 不是家具,不是声音,甚至不是活人。 缺少生机。 正常人居住的屋子里,该有的生机。 阴阳学上说过,和睦家庭的居所内,生机这种能养人的‘消耗品’,还没有耗尽,又有新的生机生出,循环反复,连绵不绝。 所以充满生机的居所内,人们无论是家庭、感情还是事业都很顺利。 同样,当某处居所内回荡着邪气的话,那么居住的人,身体健康就会出问题,诸般不顺,尤其是感情问题,两口子小吵一三五,大吵二四六外加星期天,伤心伤身又伤感情。 但这还不是最重要的。 最重要的,是居所内充斥着连邪气都止步的死气。 就像夏小韵当前出现的屋子里这样,无边的死气围绕,生生不息。 正常人,如果在这种环境下生活,最多一个小周天(古代天文术语,即地球自转一周,即昼夜循环一周),神魄就会受损,生机消耗极速。 一个大周天(也是古天文术语,指太阳绕地球一圈,七天)后,人的生机就会完全灭绝。 屋子里虽然空荡荡,可石塌所处的位置,却恰恰在上方屋顶所刻的彼岸花正中,与榻前那双鞋间朝里的绣花鞋上的彼岸花,遥相呼应,这就形成了死气连绵不绝的气场。 幸好,石塌左侧的角落(就是南方),有一盏兽头灯。 这是长明灯,也是唯一能产生、并保存丝毫生机的所在。 长明灯若灭,生机顿绝。 卡秋莎感受到了死气的侵袭,牙齿又开始格格颤抖。 她不知道,为什么在踏进这间屋子,看到绣着精致花朵的锦被、绣花鞋后,会有一种骨子里都在发寒,血液都要变冷的难受。 她只想去那盏灯下,或者退出屋子……却舍不得离开方圆,只能更紧的靠向了他。 “别怕,没事的,有我在。” 方圆扭头看着她,抬手拍了拍她的脸颊。 这个本来略显轻浮的动作,让卡秋莎烦躁的心,瞬间平静了下来。 安抚了下卡秋莎后,方圆走向了石塌。 一脚,就把那双可恶的绣花鞋,狠狠踢了出去。 依着方圆老道的眼光,一眼就能看出这双绣花鞋是崭新的,从没有被穿过,除了拥有让死气生生不息的功能外,压根没有任何用处。 他讨厌绣花鞋。 “夏小韵。” 方圆嘴里叫着夏小韵的名字,伸手掀开了锦被,随即愣住。 锦被下的夏小韵,没有穿任何衣服,窈窕、白腻的身躯就像白玉雕刻而成那样,绝美。 绝美的女人身体,对于方圆来说,并不是啥稀奇的,毕竟在遇到花小妖之前,宁哥接触最多的,可能就是女人的身体了,各种肤色。 所以,他才不会因为看到夏小韵的绝美躯体,就看傻了,继而升出男人该有的冲动:吃惯了大鱼大肉的主,在街上看到一只老母鸡时,会流口水吗? 方圆愣住,则是因为夏小韵凝脂般的右肩下,多了个鲜红的刺青。 好多天之前,在丁白康丁大走狗去唐王时,方圆曾经送夏小韵去唐王大酒店。 那一天,夏小韵穿的就是很正式的晚礼服,小半个肩膀露出来。 当时,方圆可是正大光明看了四五六七八分钟的,却没有发现她右肩(确切的说,就是在心口上方位置)上,有这个刺青。 而且还是他最最讨厌的--彼岸花。 有盖杯口那样大小。 一朵已经盛开的彼岸花,色泽艳丽,血红,跟夏小韵凝脂般的肌肤相映照着,显得很是诡异,更带着让男人说不出的口渴感。 咕噔一声,望着夏小韵右肩上的花朵,方圆咽了口吐沫,忽然生出想要俯身亲吻这朵花的强烈冲动。 幸好,就在这时候,身边的卡秋莎说话了:“方圆,你身、身上也有这样的花儿。” “啥?” 方圆霍然转头,看着卡秋莎,始终镇定的眼神中,终于浮现出了一抹恐惧。 卡秋莎被他蓦然改变的眼神给吓着了,再也不敢说什么,慌忙后退一步。 方圆在醒来后,就察觉出了手臂被针刺抽血过后的感觉,所以当时才挽起衣袖察看,却从没有觉得其他部位有什么不同。 现在,卡秋莎却告诉他:他身上也有这样一朵花。 来不及解释什么,方圆就扯下了上衣(他现在穿的衣服,还是来罗布泊时穿的衣服,冒出蚯蚓时,只是套上了一件灰袍罢了),向自己右肩看去。 没有。 “那、那一边。” 方圆潜意识内刚要松口气时,卡秋莎大着胆子说话了,有些发抖的手,指着他左肩。 很艰难,方圆很艰难的缓缓转动脑袋,看向了左肩。 一朵血红色的彼岸花,就绽放在他的左肩下。 大小,跟夏小韵身上的那朵花,一样大。 只是,他的花朵是在左肩,花朵朝右,夏小韵的是在右肩下,花朵朝左--如果他们俩相拥着抱在一起,两朵花就会重合。 如果是并排躺在炕上,则能给人产生一种‘花开两朵、本是并蒂’的真实感。 低头看着这朵花,方圆眼里的恐惧消失,浮上了疑惑的神色。 毫无疑问,他身上的这朵彼岸花,跟夏小韵身上的那朵花一样,都是在昏迷时被人刺上去的,但却没有感到疼痛,仿佛自从他一出生,身上就带着这玩意似的。 不是描绘,更不是小孩子玩的粘画,就是实实在在的刺青。 “方圆,你、你不要怕,我身上、身上生下来就有的。” 看出方圆好像很怕身上的刺青后,卡秋莎试着安慰他。 “你身上也有?” 方圆看着她,眨巴了下眼睛。 “但不是在前面,是在后、后面。” 卡秋莎说着,反手脱下了身上的灰袍,慢慢转身。 现在她不觉得,在方圆面前脱掉衣服有什么不妥。 方圆看到了她说的刺青--就在她的右肩背后,却不是彼岸花,而是一个黑色的骷髅头。 或者说,是神似骷髅头的模样,黑洞洞的眼窝里,是她雪白的皮肤,看上去更加的阴森。 “我、我能摸一下吗?” 方圆盯着卡秋莎背上的骷髅头,犹豫了下才问。 卡秋莎轻轻的点了点头。 方圆的右手放在了那个骷髅头上。 骷髅头也不大,比方圆身上的彼岸花还要小一点。 但却不是刺青,而是--胎记。 方圆没有告诉她这不是刺青,因为他想到有个人,曾经跟他说过的一个故事:好多年前,在寒冷的西伯利亚,生活着一个特殊的种族,翻译成汉语,就叫西伯人。 西伯人是东欧最纯粹的白种人,他们有着很悠久的历史,据说可以追溯到古埃及的那个年代。 西伯人最大的特征,是他们特意的染色体:所有直系西伯人的肩膀后面,都有一个黑色的骷髅头胎记。 也正是这个看似很邪恶的胎记,让西伯人种族受到后来影响整个欧洲、以铲除异教徒为己任的古罗马教皇的彻底清洗,曾经创建的文明消失,种族灭绝。 西伯人遭到古罗马教皇的打击,就是因为他们的胎记,被称为是来自地狱的使者,而且他们的女人都非常的漂亮。 西伯人不是已经灭种了吗? 怎么卡秋莎会有? 方圆为她披上衣服,微笑道:“咱们都有刺青,是同样的人。” 第131章 :野性的残暴 卡秋莎以为,她出生时就带有骷髅头的胎记,就是跟方圆、夏小韵俩人一样,被刺上的。 尽管她也曾问过燕子,母亲身上怎么没有这玩意? 至于燕子是怎么回答她的,这一点不重要的。 重要的是,方圆说出的这句话,让卡秋莎觉得俩人的关系,更加亲密了一层。 当然了,也多少有些莫名的不满:为什么不是我跟方圆的刺青一样,而是他跟这个女孩子相同呢? 在她心里,方圆是绝对她的唯一,无论谁都抢不走的亲人,谁若敢抢,她就会亮出锋利的牙齿,咬断那个人的咽喉! 方圆自然猜不到卡秋莎的心思,现在越来越趋向于正常人了。 装作没事人那样对她笑了笑,方圆弯腰拍了拍夏小韵,试图叫醒她。 只是无论他怎么叫,她都闭眼不醒,微微皱起的黛眉,不时抖动一下,反应出她现在可能有些不对劲。 方圆试了试她的脉门,脉象跳动很缓弱,却没有凝滞的现象。 这证明她本身并没有受伤,或者说中毒,始终不醒来,可能是处在这间屋子里时间太久,阳气被死气所侵染。 那盏红灯笼,为什么把自己引来这个屋子里,看到夏小韵,方圆才不去管,只知道既然来了,那么就得把她带走。 抬手把锦被掀到一旁,方圆正准备弯腰把她抱起,用被子包起来时,才发现她原来穿的衣服,就在石塌的另一侧地上,包括小马靴。 给光着屁股的女孩子穿衣服,尤其是还是个很漂亮的妞儿,貌似每一个男人都喜欢--哪怕方圆对夏小韵不感冒,可还是会有这感觉。 尤其是看到她右肩下的彼岸花时,总会有种说不出的冲动。 幸好,卡秋莎始终在旁边瞪大眼睛看着……这个孩子,一点眼里价都没有。 “走吧。” 替夏小韵穿好衣服后,方圆把她抱在怀中,迈步走向了门口。 卡秋莎紧紧追随,右手牵着方圆的衣襟。 走到巷道中间时,不等方圆吩咐,卡秋莎就从墙上摘下了两个火把,一个高举着,一个则放在了身后。 她有种莫名的恐惧感,好像在下一刻,就会有个恶魔,从背后那间屋子里扑出来,把她抓回去。 幸好,她最担心的事没有发生。 但不代表着他们安全了。 快要走到巷道口时,几个身穿黑衣的人,忽然出现了,手里拿着明晃晃的刀子,脑袋也被黑布包着,就像阿拉伯人那样。 方圆停住了脚步,皱眉看着那些人, 就算是傻瓜,在看到拿刀子的人挡住去路后,也知道人家不是来欢送他们的。 不过,只要对方是人,不管有多么的凶恶,方圆、卡秋莎俩人都不怕。 他们只是忌惮某些神秘的未知生物。 总共是四个黑衣人,右手中攥着长长的马刀。 借着火把的光亮,方圆能看出他们的衣襟上,都绣着白色的彼岸花,五分硬币大小。 从没有过的,方圆现在特别讨厌彼岸花,绣花鞋,也包括这四个黑衣人 “替我抱着她。” 方圆转身,正要把夏小韵递给卡秋莎时,一声冷厉的暴喝声响起,刀光闪烁! 四个黑衣人,挥刀扑了上来。 四把长刀,一把直直劈向方圆脑袋,一把却是横扫他的双腿,另外两把,却是狠狠砍向他怀中的夏小韵。 这些人,是来斩杀夏小韵的! 在四个黑衣人出刀的瞬间,方圆就从他们进攻的动作中,看出他们的真实用意了:砍向他的那两刀,都是虚招,只是迫使他躲闪,最终目的依旧是夏小韵。 这不是在开玩笑,而是真杀,甚至都不在乎方圆会不会扔下她,趁机逃走。 所以方圆才很纳闷:既然这样,为什么不早点来斩杀她? 很明显的是,人家不会告诉他这些,四把刀翻起满天的刀花,绞肉机般那样凌厉的扑了过来。 “卡秋莎,接住!” 方圆低喝一声,正要把夏小韵抛给她时,卡秋莎却发出一声攸地尖叫,双眸血红的扑了上去! 方圆大惊:“回来,危险……” 无论他喊的有多及时,但都无法阻止卡秋莎了。 眼看卡秋莎就要葬身几把马刀织成的绞肉机中,方圆下意识的要挪开目光,不忍再看时,她却灵巧的一侧身,就像被狂风吹动的柳枝那样,挽了一个角度诡异的花,将将躲开一把直劈下的刀子后,扑在了那个人身上。 那个人一刀批空后,迅速抛刀,企图跟卡秋莎肉搏。 只是不等他扔出去的刀子落地,就蓦然发出一声凄惨的大吼--卡秋莎,一口咬在了他脖子左侧的大动脉,狠狠左右甩动中,血花飞溅。 方圆眼角猛地一跳时,联想到了捕食的豹子。 此时的卡秋莎,就是一只豹子。 或者说,更像一只凶残的恶狼,在咬断那个人的大动脉时,嘴里更是发出了呼呼的野兽咆哮声。 这是她的野性爆发了。 残忍的杀人方式,明显把那几个人给吓坏了。 但方圆却没有丝毫惊喜感--他不希望卡秋莎杀人,最起码,不要用这种方式杀人。 卡秋莎刚抬起头,两把刀已经狠狠劈向了她后背,丝毫不在意同伴的安危。 实际上,当他们看到同伴脖子里鲜血喷泉一样的窜出时,就已经知道他死定了。 一个死人,已经没什么忌惮的了。 刀光闪起时,方圆没有动。 他能看出,卡秋莎应该能应付得来--早在第一次看到卡秋莎瞅着四一式军刀时,方圆就能看出她杀过人,却没想到她杀人的方式这样残忍。 “瓦奥!” 卡秋莎发出野兽般的尖叫声中,已经侧身躲过了两把马刀,用母豹扑起的速度腾身而起,一条长腿已经勾住了一个人的脖子,猛地向地上扑倒。 噗--刀子入肉声中,另外一个黑衣人的马刀,把捂着脖子凄声惨叫的同伴,硬生生的当头劈开了两半。 咔嚓的骨折声紧跟着响起,却是卡秋莎双手掰住被扑倒的敌人脑袋,猛地一错,直接把他的脖子给拧断了。 这还不罢休,狂性大发的卡秋莎接着低头,再次咬住了那个人的咽喉。 杀戮,血淋淋的杀戮,给另外两个黑衣人造成了极其恐怖的视觉、精神上的双重冲击力,稍稍一呆后,齐齐的发一声喊,转身就向外逃去。 卡秋莎猛地抬起头,眼神凶恶,满嘴都是鲜血,比恶魔还要恐怖。 她只怕那些未知的生物,却不怕人。 如果不是为了母亲,她早就把那些蚯蚓都撕咬成碎片了。 她杀人的技巧,阴毒狠辣的方式,都是在黑暗世界这个特殊的环境下淬炼出来的--不过,方圆却能她的扑击动作中,看出带有游牧民族惯用的摔跤术。 看来,她也不是完全自学成才,应该有人教给她杀人的技巧,说不定故意传授给她这种血淋淋的杀人手段,让她充分利用自己的牙齿,身体优势,还有扭曲的心理。 方圆敢说,如果燕子早就死了,卡秋莎有可能会成为这个世界中最可怕的东西。 最厉害,不一定是最可怕的。 但最可怕的,却能让最厉害的还要胆颤。 卡秋莎霍然抬头,眼露凶光的就要扑向那俩人时,方圆说话了:“卡秋莎。” 方圆喊她名字的声音,并不是太高,却像一盆冷水,猛地把卡秋莎爆发出的暴戾之气,彻底浇灭,使她浑身打了个寒战,回头看向方圆时,目光中已经有了明显的紧张,甚至恐惧的神色。 她能从方圆这声看似清淡的叫声中,听出不满,甚至还有丝丝的厌恶。 那几个人貌似该死。 可问题是,方圆觉得那几个人--都是人:就算要结束他们的生命,也该给予他们作为人的尊重。 方圆给她尊重,给她温暖,答应跟她相依为命,就是希望她能做个正常人。 正常人在杀人时,也不能用野兽的残暴方式。 卡秋莎是个聪明的孩子,她在回头的瞬间,就从方圆的声音中,分析出了这些东西,所以才会紧张,才会害怕。 她怕方圆会因为厌恶她,而舍弃她,却从没有想到她发狂,就是为了保护方圆:无论为他做什么,都是应该的。 “唉,卡秋莎,我真不--” 方圆轻轻叹了口气时,那两个已经逃到巷口的黑衣人,却忽然像撞到了一堵墙上那样,猛地弹了回来。 前面没有墙,只有一个人。 曾经抱走夏小韵的那个人,身材高达,足有两米一二左右,身材魁梧,真正的头大如斗,淡金色的长发乱糟糟的垂下,遮住了胡子拉碴的脸。 大猩猩。 当初在黑暗中时,方圆就觉得他像个大猩猩。 现在灯光下,才知道大猩猩远远没有他长的可怕,全身闪着同样淡金色的短毛,只在腰间挂着一块布片,手里拎着一把长长的马刀。 那马刀,足有一个人高。 透过纷乱的长发,这个人的眼眸闪烁着骇人的红光,却是盯着那俩黑衣人。 那俩黑衣人看着大猩猩的眼神,不次于看到卡秋莎杀人,喉头里更是发出呼噜呼噜的响声,不住的慢慢后退。 大猩猩缓步先前逼近,慢慢举起了手里长长的马刀。 “呀!” 一个黑衣人攸地发出一声狂呼,举起刀--却是转身冲向卡秋莎。 卡秋莎杀人的方式那样残暴,竟然也比不上他们对大猩猩的恐惧。 电闪。 方圆又看到了金红色的闪电,那是火把光映照在马刀上的颜色。 只是一闪,就电闪般的消失了。 然后,两颗脑袋就在血花喷溅中,陡地飞起。 一刀,大猩猩就砍下了两个人的脑袋。 马刀垂下,大猩猩冷冷看向了方圆。 方圆瞳孔已经极速缩起,好像针尖那样,但表面依旧淡定的看着大猩猩,怀抱着夏小韵,没有半步的退缩。 摄于大猩猩骇人的杀意,卡秋莎竟然不敢站起来,只是屈膝蹲在那儿,无声的露出森白的牙齿。 方圆慢慢放下了夏小韵。 第132章 :重回光明世界 大猩猩似的男人,让方圆近距离看到了他那惊魂一刀。 血一般的闪电掠过,人头飞起,鲜血喷溅。 方圆表面淡定的盯着大猩猩,过了片刻后慢慢放下了夏小韵。 无论谁面对这样恐怖的对手,都得全力以赴的小心应对,哪怕这个人是方圆。 夏小韵的双脚刚碰到地面,始终跟方圆对视的大猩猩,右腕一翻,长长的马刀竖在了手肘后,随即转身走出了巷道口,身形一晃纵身跃进了黑暗中,不见了。 方圆愣住,搞不懂大猩猩这是要玩什么。 尤其他最后看方圆的那一眼中,不但没有丝毫的敌意,反而有些隐隐的担心。 就是担心,好像父亲抬头望着爬到树上逃鸟窝的儿子那样,嘴里大骂着你这个小崽子自个儿找死,实际上却生怕儿子会从树上掉下来那样。 方圆可以发誓,他决没有见过这个男人,哪怕是在做梦时也没见过。 那么,他为什么会像一个长辈那样担心方圆? 随着大猩猩忽而闪去,整个世界又静了下来,不过空气中却弥漫着浓郁的血腥气息,证明有个猛人来过。 “陆--宁。” 就在卡秋莎垂着眼帘大气也不敢喘一口,方圆看着巷道外面久久不动时,他怀里的夏小韵,又低声叫住了他的名字。 她还是没有睁开眼,可能是在梦中呼唤他,或者说是潜意识内感觉到了他的存在。 “我们走吧。” 方圆重新把夏小韵横抱在怀中,对卡秋莎说了一句,当先走出了巷道口。 外面水道中的木筏,依旧静悄悄的停在那儿,四周黑漆漆的连个鬼影子也没有。 紧跟着方圆跳上木筏后,不等他说什么,卡秋莎就快速拿起了撑杆,在岸边一点--木筏就发出一声轻微的唰唰声,向来时的方向划去。 方圆横抱着夏小韵,盘膝坐在了木筏上,没有再说话。 噗……哗,撑杆入水的声音,在黑暗中显得格外单调,卡秋莎一边撑木筏,一边谨慎的看着四周,更多时候,却是飞快的看一眼方圆,就像是做贼似的。 两支火把,一前一后的被卡秋莎插在木筏上,忽闪的红色火光中,卡秋莎在偷看方圆时,能看到他已经闭上了眼,眉头微微的皱起,好像在沉思着什么。 如果是水暗影看到他这样子后,肯定会笑骂他在装比--那个女人,才不会在意别人怎么看她的言行举止,最喜欢率性而为了。 如果夏小韵是清醒着,那么她就能猜出方圆,正在考虑刚才那个大猩猩,为什么会用那眼神看方圆,又是什么要帮他,难道他跟黑衣人不该是一伙的吗? 可卡秋莎不是水暗影,更不是夏小韵,所以她想不到这些。 她只是纠结于自己刚刚开蒙的人类情感关,牢牢记住在她像个野兽那样咆哮着杀人时,看到方圆眼里那一抹厌恶。 她害怕这种目光,这会让她觉得自己要被抛弃了--只要一离开这个黑暗世界后,方圆就不会再管她。 后悔。 不谙世事的卡秋莎,现在又懂得了什么叫后悔。 她后悔自己不该杀人,最起码不要用方圆特别反感的方式去杀人……如果能够重来一次的话,她宁愿被那些几个黑衣人拿刀劈死,只要方圆不厌恶她,死也甘心。 从没有体会到过的后悔,让卡秋莎情绪异常的低落,却又更加的小心,哪怕是呼吸时都是那么小心翼翼,生怕会忽然听到方圆对她说:卡秋莎,你还是留下来吧。 如果方圆真说出这句话,卡秋莎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 跪下哭着哀求他,提醒他说过相依为命? 还是--还是什么,卡秋莎不敢去想,只是拼力的划木筏,仗着她熟悉当前的水道,把木筏划的好像要飞起来那样。 真搞不懂,她这副看起来消瘦的身体内,怎么可能会有这么惊人的力气。 一路平安。 很快,木筏就轻轻碰在了水道尽头的岸边。 木筏振动惊醒了方圆,抱着夏小韵站了起来。 卡秋莎已经飞快的拿起一支火把,猿猴般的攀上了岸,接着就趴在地上,伸出了手,示意方圆把夏小韵交给她。 方圆却摇了摇头。 卡秋莎的眼眸,猛地缩紧,手僵硬在了半空中。 方圆一手抱着夏小韵,一手抓着撑杆,猛地用力,身子腾空而起,轻飘飘的跳在了两米多高的岸上。 这次,没有绳子从水中飞出来,拴住他的脚腕,把他重新拉回水里。 其实,就算还会有绳套飞出来,也不可能再套住他了--上一次,绳套之所以能套住他,把他拽进水里,不等他反应过来,就暗算了他,那是因为他那个时候太过紧张,导致反应、动作等能力变形,迟钝。 没办法,无论谁处在那种诡异的恐惧中,都会出错的。 现在却不一样了:方圆已经多少有些适应这个黑暗世界了,能保证用最正确、最快速的反应,来应付所有的意外。 方圆松开撑杆,任由它直直的歪倒在水面上时,卡秋莎已经举着火把向前走了。 方圆看着红色的火苗,好像又看到了大猩猩临走时看他的那双眼睛。 为什么,他就是想不出,大猩猩到底凭什么,要关心他呢? 直到前方的亮点越来越大,有外界干燥的风刮过来后,他还是没有丝毫的头绪。 走在前面的卡秋莎,来到洞口稍稍停顿了下,一步走了出去。 方圆跟上--干燥的热风,碧蓝色的长空,明晃晃的太阳,交织成的美好世界,瞬间把他紧紧的包围起来,让他全身的汗毛孔,在这一刻都攸然张开,尽情的呼吸。 “嘶……哈。” 方圆闭眼向前走了两步,闭眼朝天深吸了一口气,再缓缓的吐了出来。 随着这口气的吐出,在黑暗世界中所感染的阴邪之气,瞬间就消失的无影无踪。 这才是他的世界。 方圆慢慢睁开眼,看着明晃晃的太阳,生出了‘再世为人’的真实感。 以后,都不要再来这鬼地方了,无论藏有了多少秘密,都跟我无关! 方圆紧紧抿了下嘴角,转身向洞口左侧方向那走去--那边,是东方,回家的方向。 哪怕是怀中抱着个人,方圆却能觉出脚步从没有过的轻快,仿佛只需轻轻一跺脚,就能飞起来那样。 只是脚步声有些单调。 应该有两个人走路才对。 方圆有些疑惑的转身看去,却看到卡秋莎正低着头,慢慢的走向洞口。 她的腰板重新佝偻了起来,双膝也屈起,显得背影是那样的瘦小,更加的孤独。 方圆很奇怪,她怎么又要回去,喊道:“卡秋莎!” 卡秋莎身子明显颤了一下,脚步停住,却没有回头。 “你要去哪儿?” 方圆又问。 她还是没有回头,更没有说话。 “你--不想跟我走了?” 方圆眉头皱了起来。 他以为,卡秋莎要回去,是因为她害怕这个正常人的世界,想回到黑暗中。 这可不行,方圆绝不允许她再过那种生活。 不过不等他拿出兄长的架子,来大声呵斥她,却看到卡秋莎忽地转身,碧蓝色的双眸中,散发出连太阳光都无法遮掩的炙热,嘎声问道:“你、你说什么?” 方圆不明白她怎么忽然这样激动了,只好重复一遍:“你不想跟我走?” “我不想--我想,想的要命。” 卡秋莎用尽全身的力气,攥紧了火把,浑身都在哆嗦:“你、你不会扔下我吗?” 猛然间,方圆明白了:卡秋莎在杀人时,肯定看出了他眼神里流露出的厌恶,再加上这一路因为思考某些问题,始终没有跟她说话,所以她才误会,他不想再带她走。 可她又不敢哀求他,所以在看到他率先东行后,就以为自己被抛弃,她只能回到原先的世界中了。 从小就那个黑暗世界内长大的孩子,是有着常人无法理解的怪癖、阴狠等缺点,但毫无疑问的是,她的某些神经也格外敏敢。 尤其方圆这个她唯一亲人对她的态度,哪怕是稍微对她皱一下眉头,她也会想当然的,去反思自己这几年都做错了什么。 简单的来说就是,她异常的在意,方圆对她的态度。 莫名其妙的,方圆心中最柔软的地方,又特么的疼了,眉梢轻挑了下,脸上浮出比阳光还要灿烂的笑容,轻声说:“我们说过,要相依为命的。” 方圆以为,在他说出这句极富煽情的话后,卡秋莎肯定会喜极而泣--可实际上,她却愣在那儿,一动不动。 “咋,不相信我说的话啊?要不要我给你发誓?” 方圆有些郁闷的刚说完这句话,却看到卡秋莎猛地把火把扔进了洞里,原地一个后空翻,嘴里又发出那种刺耳的瓦奥瓦奥声,双脚刚一落地就重重扑倒在沙子上,疯了似的,在滚烫的沙子上打滚,蹬腿。 “她终究还是个孩子。” 自持老成的方先生,望着在地上乱滚、撒欢来抒发狂喜的卡秋莎,摇着头的苦笑了声。 抓起两把沙子,狠狠扬出去后,卡秋莎这才连滚带爬的来到方圆面前,双膝跪地伸手拽住他衣襟,仰首看着他的眼睛,一字一顿的说:“永远,都不要不要我了。” 方圆用同样的语气,跟她对视着:“除非,你主动离开我。” “啊--哇哇!” 卡秋莎闭眼,张大嘴发出了哭号的声音,却带着满是喜悦的味道。 这一刻,她觉得立马死了也肯定会是笑着的。 水暗影在笑,笑着目送林武跟毛驴逐渐消失在视线中。 就像被八百个男人浇灌了一遍那样,她浑身都散发着勃勃的生机,娇媚的样子足可以连女人都迷倒。 可林武,还有毛驴,却没有为她的娇媚而折服,听从她的劝说,跟她一路向东回家。 在他们眼里,哪怕水暗影再美一万倍,也比不上方圆的一根汗毛。 第133章 :我是他的女人 当水暗影昏倒在茫茫沙漠中,随时都会刮起的沙尘暴掩埋,成为数百上千后被后人研究古代人的标本时,却遇到林武被救,这得需要多好的运气? 绝对是亿万分之一的概率。 毕竟这儿是罗布泊,千里无人烟都无法描述它的荒凉,却偏偏能遇到林武,除了说水水姐的运气好到爆表之外,别的词语都无法形容。 在醒来的那一刻,水暗影还以为她死了,或者是临死前的幻觉。 幸好,这不是幻觉,她真得碰到了林武。 她在为自己的好运而震惊莫名时,也同样惊诧于林武的勇气:他就带着一条狗子,敢孤身深入罗布泊内? 水暗影在假扮乞丐,住进方圆家之前,就已经暗中调查过他家的人员结构了:一个不男不女的租客,一条看到美女后眼珠子就会发直的贱狗。 水暗影才不管毛驴在陆家有什么地位(实际上,水水姐也从没有觉得,毛驴跟方圆之间的感情,会有多么深厚,毕竟自古以来都不缺爱养狗的人),她只是粗粗了解了下林武。 知道林武只是一个租客,住进陆家的时间也才短短几个月,算是被方圆收留的盲流罢了,除了不男不女外,也就是个不起眼的租客,跟方圆也不可能有啥深厚的关系。 但水水姐做梦也想不到,就是被她忽略了林武,更没有被她放在眼里的毛驴,却会出现在了茫茫荒漠中,来寻找方圆。 林武、毛驴这是在找死。 一个人故意找死,这得需要多大的勇气? 水暗影还真想不到,也懒得搭理。 不过看在是人家救了她的份上,她这些年来第一次跟人认真的说:“跟我一起回去吧,你们不可能找到方圆的。因为他--可能已经死、遭遇不幸了。” 水暗影看的很清楚,她在说出这番话后,林武眼里攸地浮上浓浓的哀伤,沉默很久后才问他:“你亲眼看到方圆,死了?” “没有。” 水水姐虽然狡诈狠毒,却不会在这种问题上,欺骗救命恩人。 也没有欺骗的必要,实事求是就好了,反正她实在想不出,方圆有什么活着走出来的理由。 林武没有再跟她说什么,而是蹲身抱住毛驴的脖子,在它耳边轻声说了几句什么。 水暗影能看出,林武这是在跟毛驴说她说的这些话,更像是在征求它的意见:我们,是继续找方圆,还是返回? 毛驴当然不会说话,但它却昂首看着西方,眼神黯淡。 如果不是能从毛驴的眼神中,清晰感受到人类才有的哀伤,水水姐肯定会撇嘴,笑话林武:你跟一条贱狗商量啥啊,它懂个毛? “毛驴说,去找方圆,生要见人,死,要见尸。” 林武站起来后,认真的对水暗影说:“我会把背包内的饮食分给你三分之一,希望你能坚持到救援人员的到来。” 按照时间推算,林武觉得劳拉运气好的话,已经开车走出了沙漠,去古羌县求援了。 水暗影吃惊不已:“你真要去找方圆?你可知道那个黑暗世界在哪儿?就算我回去跟你一起找,也不一定找到了。你一个人向西,就是在找死!” 水暗影不是在吓唬林武:她在出了黑暗世界后,已经孤身跋涉几十个小时了,期间遭遇过几次沙尘暴,浑浑噩噩的,都不知道自己从哪儿走来,就别说记得道路了。 更何况,沙漠上怎么会有道路? 沙漠上,唯一不变的只能是方向。 “可它说要去。” 林武低头看着毛驴,轻声说:“它说,它能找到方圆。” “一条狗子,凭什么有这么大的信心?” 看到林武这样顽固不化后,水暗影有些着急(她人性虽然不咋样,却也知道林武是她的救命恩人,关心恩人也是很正常的),冷笑道:“沙漠中,怎么可能会留下方圆的气息,供它用鼻子搜寻?” 她说的没错,沙漠不是内地,高温、一天几次的沙尘暴,都能蒸发、掩埋了方圆的气息,毛驴是不可能嗅到他的气息的。 不等林武说什么,她继续说道:“如果你固执的以为,一条狗子能创造奇迹,找到方圆的话,那么我给你出个主意,你可以在它身上挂上清水饮食,让它自己去找好了。” “你不该这样贬低毛驴的。” 林武看着水暗影,沉默片刻才说:“不过也不能怪你,因为你不了解毛驴跟方圆之间,有着我们无法理解的感应。这一路来,它就不再用鼻子了--我能看得出,它是跟着直接在走。” 水暗影没想到林武会这样迂腐,要不是看在他是自己救命恩人的份上,也懒得再跟他说什么,一挥手不耐烦的说:“我真搞不懂,你怎么会相信一条狗子会有直觉,会能正确追踪方圆走过的路!” “你的确搞不懂,但你不能不承认,它能找到你,就代表着它的直觉没有出错。” 林武淡淡的回答。 水暗影张嘴,结舌,无言以对。 直到林武给她留下三分之一的清水饮食,重新背起行囊冲毛驴打了个呼哨,头也不回的向西走去后,水暗影娇媚的脸上,才浮现出不可思议的笑容,喃喃的说:“这个世界真得变了,不但有愚蠢的人,还有笨死的狗。” 水水姐当然不笨。 她才不会在好不容易获救后,再跟着回头去找很可能早就死了的方圆。 最多,也就是为林武的固执,有些小小的感动。 哦,还有那只注定会笨死的贱狗。 其实在林武消失在她视线中的那一刻,她真想跟上去的。 只是她的理智马上就制止了她:你得回去,活着走出罗布泊,把你看到的黑暗世界,去告诉义父--能够确定黑暗世界的真实存在,绝对是义父此生最大的心愿! 娇媚的笑着目送林武消失后,水暗影转身东行。 林武曾经告诉她说,差不多会有救援人员赶来了,水暗影相信。 因为就算那个劳拉出不去,她留在古羌县的那些属下,在她这么多天都没消息后,也肯定不会无动于衷的。 重获新生后,水暗影觉得她回家的脚步,该异常轻快才对。 但为什么,却总觉得很沉重,仿佛有一根看不见的绳子,在后面拉着她,让她每走远一步,都是那么的费力? 为什么? 水暗影想不通,只知道当她最后一滴清水耗尽后,放眼望去,依旧是连绵起伏的沙丘。 黄澄澄本来很明亮的颜色,现在看上去是那样的恶心。 难道,我被林武相救,只是一场空欢喜? 水暗影脚步蹒跚的走在沙梁上,脑袋又开始晕乎,更有些后悔:该跟林武一起返回的,那样渴死了大家也有个作伴的不是? 脚下一滑,水暗影从沙梁上滚了下去。 滚动的过程中很舒服,最起码不用走路了,好想睡一觉,就趴在这儿。 绝不能睡过去,要不然就真得死定了! 水暗影紧紧咬了下干涸的嘴唇,双手撑地抬起了头,然后就看到一双鞋子。 不是绣花鞋,而是黑色旅游鞋。 三双鞋子,三个身穿褐色布袍打扮的好像阿拉伯似的男人,还有六七头满载物资的骆驼,就趴在不远处。 姑奶奶的命真好,好到鸟爆! 水暗影抬起头,看着三个男人,露出最甜蜜的微笑,轻声说:“你们才来--我等你们,等很久了。” 一个男人,有些惊讶的问同伴:“老大,老二,你们认识她吗?” 那俩人一起摇头:“不认识。” 这个人嘿嘿笑道:“我也不认识--我只是看出,这娘们很水灵,如果能够让她给我生个孩子的话,那么我这辈子都不会有遗憾了。” “是么?那我可真是荣幸之至了。” 水暗影的笑容,更加的甜蜜,妩媚,鼓起最后一点力气坐起来,眼波流动的看着他们:“可你们是三个人呀--而且,我也有同伴的。” “你有同伴,骗鬼去吧,嘿嘿。” 那个人冷笑着,伸手采住了水暗影的头发,像拖麻袋似的走向骆驼后面:“至于我们兄弟三人,哈,老大他们不喜欢女人的,是那种很无趣的人。” 这个人说的没错,在水暗影被拖到骆驼背后的小帐篷内后,老大、老二俩人都没有说什么,更没有阻拦,仿佛他要上了水水姐,只是尿急解开腰带要撒尿那样。 水暗影一直在笑,好像她也正盼着被男人‘临幸’那样,只是这笑容有些冷。 那个人非常讨厌她的笑容,抬手就给了她一耳光。 打得她脑袋歪向一旁后,粗暴的拉开了她皮衣的拉链。 水暗影回过头,看着他依旧笑着时,就听到远处有人说:“老三,你玩了这么多女人,还没有改改挨打女人的德性。” “改不了了,哈,这辈子也改不了了。奶奶,没想到在这鬼地方也能碰到这种极品,看来老三我真是人品大爆发了。” 老三哈哈笑着,推起了水暗影的黑色小背心,眼里立马发出贪婪的光,却没看到她的右手,正慢慢伸向马靴内。 远处那个人也哈哈笑着:“说起来,你还得感谢盗圣。如果不是奉他的召唤来这鬼地方,你怎么可能会遇到她呢?” 水暗影伸向马靴内的右手,顿住时笑出了声,尽可能的大声:“咯咯,你们也是来找盗圣的吗?” 正在解自己腰带的老三,愣怔了下,脱口问道:“怎么,你也是来找他的?” “不是。” 水暗影笑着摇头,缓缓的说:“但我是盗圣的女人。如果你说的盗圣,有一条叫毛驴的狗子的话。” “你说什么?” 老三还没有回答,远处那俩人,就异口同声的大声喝问。 “我是盗圣的女人。” 水暗影甜甜的笑着,懒洋洋的样子:“也唯有盗圣,才能配上我这么娇媚的女人,不是么?” 三个男人都闭上了嘴。 很久后,老大才说:“老三,放开她。” 第134章 :就地格杀! “你们相信她说的话?” 老三猛地抬起头,大声吼叫着,脸色有些狰狞。 他纵横欢场那么多年,看过的美女数以万计,却从没有遇到过水暗影这种媚到骨子里的极品,如果就因为她一句‘我是盗圣的女人’,就这样放过她,他实在是不甘心。 老大再次沉默很久后,才又说道:“只要她能说出这些话,无论怎么样,我们都该放开她的。” “狗屁!” 老三愤愤的骂了句:“我们来奉召来这鬼地方,确是为了报答他的恩情。其实我觉得,在我们走到现在时,就已经还完了债……”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老大就厉声打断了他的话:“老三,你这是在胡说什么,忘记没有盗圣,就没有今天的你了吗?” “我不管,我必须要这个女人!就算她真是盗圣的女人,我也得要!哈,大不了,上了她之后,一刀杀掉,谁能知道她是我杀死的?你们是我的好兄弟,肯定不会说的吧?哈哈,盗圣的女人又怎么样?能够上了他的女人,也是一种成就感不是?” 老三死死盯着水暗影白玉凝滞般的身子,双眼散着野狼一样的光芒,狠狠扑在了她身上,抱住她的脖子放声狂笑:“谁特么的敢阻拦我,休怪我不认他当兄弟了!” 其实,要是搁在正常环境下,老大这样厉声喝斥,老三绝不会敢违抗的。 只是在沙漠中已经走了那么久,单调、空旷还有那神秘的恐惧感,早就把他折磨的要崩溃--再加上水水姐的实在是媚到了极点,彻底点燃了他的‘热情’,烧的他再也不管不顾了。 要不然,也不会对兄弟说出这番话来。 “老三,你太过分了!” 老二也厉喝一声,刚要飞身冲过来,却被老大一把拉住了。 “唉。” 老二不解的看向老大时,他轻轻摇头,叹了口气。 老大的叹气声未落,却忽然听到帐篷中,攸地响起一声凄厉的惨叫声:“啊!” 是老三的叫声! 老大俩人脸色攸地大变,立即纵身扑向了那边。 呼啦一声,老二掀起了帐篷的门帘,然后就看到趴在妖媚女人身上的老三,身子不住的抽缩,鲜血从女人光滑的身子上缓缓淌了下来。 水暗影藏在马靴中的那把四一式军刀,抵在老三的心口部位,只剩下了一个刀把。 她还在笑着,看向了老大俩人,缓缓的说:“我已经,给过他机会了,可他不珍惜。” “臭娘们!” 呆愣的老二猛地清醒,反手抓住腰间马刀刀柄时,老大却抬手挡在了他面前。 老二不解的望着他:“老大……” 老大眼角急促的跳了几下,死死盯着水暗影,缓缓问道:“你真是他的女人?” 水暗影脸上的笑容收敛,淡淡的说:“如果你们在奉盗圣的召唤,赶来罗布泊时,在经县、宁水、嘎巴斯(三个地方名)看到过他留下的特殊标记,确定他就是你们心中的盗圣,那么我就是他的女人。因为,我能够给你们说出,他留下的所有标记的确切位置。” 方圆在赶来古羌县的路上,曾经在十几个地方,留下个特殊的标记。 他没有避讳水暗影,因为他知道就算被她看到,她也看不懂的。 但老大等人却能看懂,就是盗圣召唤他们前来的命令(或者说是请求协助)。 老二眼里的杀气,慢慢地消失,看向了老大。 其实,他始终不喜欢老三,只是碍于有着过命的交情,不好阻拦罢了。 老大沉默了片刻,才微微弯腰说道:“我相信,你说的是真得。” “多谢你的信任。” 水暗影暗中提起的心,这才款款放了下来。 同时,她也有了更大的惊讶,没想到盗圣在这些人的心目中,会有这么高的地位。 方圆,盗圣。 呵呵。 水暗影嘴角浮上复杂的笑意时,老大又低声问道:“能告诉我们,他在哪儿吗?” “他很危险。” 水暗影没有撒谎,不经意间脸上浮上了哀伤的神色,哑声说:“或许,他已经--但无论怎么样,我们都无法在短时间内找到他。因为那个地方,应该快要接近死亡之海的中心位置了。” “无法在短时间内找到他……但我们会去找,直到找到他。” 老大盯着寂然不动的老三,再次沉默片刻,无声叹了口气后才问:“你需要我们为你做什么吗?” “水,饮食,再给我两头骆驼,我必须活着走出罗布泊,寻找更多的援助!” 水暗影没有丝毫的犹豫,提出了自己的要求。 她的要求很快就被满足了。 两个小时后,吃饱喝足又美美睡了一觉的水暗影,骑上了一头骆驼,向东走去时,老大俩人却沿着她来时的踪迹,消失在了茫茫黄沙中。 又一次沙尘暴过后,重新骑上骆驼的水暗影,看到了戈壁滩--更看到在很远的地方,出现了她最渴望看到的汽车。 半个小时后,亲自带领救援队赶来的老杜,出现在了水暗影面前。 看着这个已经疲倦万分的女人,依然骄傲的昂着下巴,老杜真想找一条哈达,围在她的脖子上,再跳起欢快的舞蹈,高喊万岁。 这么多天过去了,尤其是在看到翻倒在戈壁滩上的越野车后,包括老杜在内的所有人,都以为水暗影已经死翘翘了。 却没想到,她会像个高傲的女王那样,出现了。 这得需要多大的毅力,多好的运气,才能活下来? 水暗影现在可以肯定,如果风力再大一点的话,就能把她吹倒在地上:尽管在遇到老大他们后,她就没有再缺少过补给,但那种孤独前行太久的感觉,足够把她击倒。 可她依然伸手推开要搀扶她的属下,来到了一辆车前。 马上,有眼力的某个属下,就赶紧为她扑上了毛毯。 水暗影款款坐了下来,倚在车轮上闭眼休息了片刻,才问道:“从我离开古羌县那天开始,又有多少人进入了罗布泊内?” 她相信自从她挺进罗布泊后,她那些手下就会着手搜集所有有用的情报。 果然,老杜马上就回答:“总共有二十三拨、一百三十五个人。其中是七拨、六十八个人,是纯粹的游客,另外的人挺进罗布泊,目的不明,到现在为止,已经有五拨游客安全离开,但其他人到现在,还没有任何讯息。” “六十七个人,有可能更多的人,就因为他的召唤,就毅然挺进死亡之海--呵呵,果然好大的号召力,怪不得老大都能无视他兄弟的死,也怪不得林武能……” 水暗影轻笑着,就像喃喃自语那样。 没有谁听清楚她在说什么,只是垂手等候。 水暗影抬手--马上,就有人递过了香烟。 让辛辣,醇厚的香烟在肺里转了个圈后,水暗影闭眼,惬意的发出了一声轻唱:这才是她的生活。 “老大,我们要不要继续前进?” 等了片刻,老杜才轻声说道:“我们来时的路上,碰到了夏小韵的保镖劳拉,估计她现在已经通知了古羌县救援部门(这边的救援队,是常设的),很快就会有专业救援的人赶来。” “不用了。” 缓缓吐出一口烟雾后,水暗影站了起来:“让所有人,尽可能的隐藏踪迹,一字线的守住这个方向。如果发现方圆露面的话,就……” 说到这儿后,她停止了说话,看向了西方。 老杜等人不敢催促她,却能看出她在做着激烈的思想斗争。 很久很久后,水暗影才轻声继续说道:“如果看到方圆,立即就地格杀,不需请示!” 她在说出这句话后,重重吐出了一口气,但整个人的精神,却猛地萎靡了下来。 老杜低低的应了一声,才忍不住的问道:“老大,你确定方圆就是盗圣?” 水暗影这是第一次跟老杜说话时,语气冰冷:“我不想回答,行不行?” 老杜的脸,一下子变的苍白,下意识的后退几步。 砰的一声,关车门的声音响起后,一个人快步跑到了水暗影面前,啪的一个敬礼,低声说道:“报告老大,内地来的急电!” “说。” 水暗影看,都没看下属一眼。 “美国马修军工集团的一份绝密资料,出现在了中东某国反抗组织头头手中,在卡塔尔半球电视台发表声明,强烈谴责马修集团暗中挑唆本国内战,提供生化武器的恶劣行径……” 这个手下的声音不高,却很清晰:“我们在美的眼线传来确定消息,两天前,有着十七个现役特工保护的马修集团绝密资料处,内里墙壁上出现了盗圣的特殊标记。某反抗组织头头在电视台,也公开宣布,他们是用四百万美金的价格,从盗圣手中购置这份资料的。” 他在汇报这些时,水暗影就霍然回头,死死盯着他,眼中全是不可置信的神色。 他虽然很害怕老大这个眼神,可还是坚持着说完了。 在场所有人,都知道马修集团在美国,是什么样的性质。 可以说这个军工集团,就代表着美国真正掌权者。 它卖给谁武器,都是那些实际掌权者说了算。 简单的来说就是,马修集团的绝密资料处,防御丝毫不次于白宫。 可绝密资料还是被盗了。 就算现场没有留下盗圣的特殊标记--除了他之外,还能有谁做到? 这件事,是发生在两天前。 两天前--方圆在哪儿? 没来由的轻松,让水暗影眼眸重新发亮,沉默片刻后,再次下达了命令:“所有人,即刻退出罗布泊,返回古羌县,等候新的命令!” 随着水暗影的命令再次下达,正在准备潜伏的众手下,立即奔向自己的车子。 向导,是个五十多岁的当地人,叫巴拉图。 水暗影给手下训话时,他始终站在远处,一副漠然样子。 巴拉图关上领路车的车门时,嘴角浮上了一抹冷笑。 第135章 :乌拉,乌拉! 提到西伯集团,只要喜欢看报纸的人,都知道这是俄罗斯最大的财阀。 西伯集团只做三种生意,一种是原油,一种是军火,一种是房地产。 西伯集团在俄罗斯的地位,跟马修集团在美国的地位差不多,甚至还要更重要一些,毕竟两国国情不同。 更有人传言,西伯集团老板,跟俄现任总统曾经是同事--都是出身前苏的克格勃部门,不过老板是高层文职,曾经给予总统先生很多关键性的帮助。 也正是他们之间这特殊的良好关系,所以西伯集团才没能受到那位铁腕总统的清洗,成为了俄罗斯唯一的能源寡头。 很多人都知道,在那位铁腕总裁上台前,掌控俄国经济的其实不是政府,而是在前苏解体后,掌控80%以上能源、军火的能源寡头。 这些人所掌控的集团,没有谁上市--但就算是再傻的人也知道,一旦他们的财富曝光,号称世界首富的老比尔、老巴菲特啥的,就得甘拜下风当小弟。 他们的财产,是受股市起伏而决定的,但这些能源寡头却都是脚踏实地的实业。 相传,铁腕总统上台之前,就有人警告他,要想振奋俄经济,必须得讨好几位能源寡头--铁腕总统,用他的铁腕手段,让那些人明白了什么才是政府:在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下,几位在俄呼风唤雨的能源寡头,全部下狱。 他们的家产充公,几乎是在一个晚上,俄国库就充盈,国家绽放出了勃勃生机。 这就是大明帝国那会儿,朱元璋抄沈万三的翻版,甚至更绝。 然后,俄国再也没有了所谓的能源寡头。 最起码,瓦尔特知道,老爷波斯塔夫(西伯集团的大老板),是绝不会跟这个称号沾边的,尽管他就是唯一的能源寡头。 也正是他具备超前的眼光,不计代价的支持那位铁腕总统,才获得了今天丰厚的回报。 瓦尔特还知道,从来都是异常低调老爷的,自从去年开始,身体健康状况就不容乐观,哪怕每时每刻,身边都围绕着大批关心他的人,可他那双睿智的老眼里,却满是黯淡的绝望。 波斯塔夫绝望,那是因为他没有后人。 说他没有后人也不是太对:就是三十年前,他曾经有个跟他同样出色的儿子,特别喜欢探险,考古。 少爷的这个爱好,葬送了波斯塔夫家所有的前程:三十年前,少爷来到了罗布泊,就此消失。 更让波斯塔夫绝望的是,刚有了儿子的第二年,他在一次骑马中出现了意外,彻底丧失了生育功能。 没有后人,西伯集团再富可敌国,那又有什么用处? 又能传给谁? 所有人都知道,少爷在罗布泊失踪,要想找到他,那是绝无可能的。 但波斯塔夫却每年拿出一半以上的时间,来罗布泊内搜寻他儿子的下落。 刚开始那两年,还能抱着一点点的希望,但三十年过去了--波斯塔夫依旧每年都来,这只能说是一种习惯,一种生活了。 嗯,寻找爱子的生活习惯。 瓦尔特这个管家,是老爷最信任的人,没有之一。 所以,他知道老爷的一些不为人知的秘密:波斯塔夫,就是相传已经绝种的西伯人。 瓦尔特还知道,西伯人的背后,都有一个黑色骷髅头的胎记,很可怕。 但瓦尔特最大的希望,就是这次能在罗布泊的荒漠中,看到这个黑色骷髅头--然后,他就会骑着最快的骏马,用最快的速度,前往老爷所在的探险大本营。 当然了,他也知道这是不可能发生的奢望。 也是最后一丝希望。 因为瓦尔特知道,老爷这次回国后,不一定能熬过来年这个时候了。 少爷失踪时,就是在这个季节:俄国很冷,这儿却热的要命。 带着十几个保镖,在荒漠上信马由缰,瓦尔特想着这些心事,眼里带着浓浓的哀伤:他是多么希望,能跟上帝见面,求上帝恩赐,让老爷在临去世前,能看到儿子。 哪怕是尸骨,只一眼! 很可惜,这是注定不会出现的奇迹。 “嗨,那边是什么东西?” 就在瓦尔特哀伤的想到这儿时,一个保镖的叫声惊醒了他。 他抬头看去时,就看到至少一半的保镖,呼哨着策马向前面狂奔。 喊叫的声音里,带着第一次成为男人时的兴奋:他们在这片荒漠中,已经足足呆了一个半月,每天都是面对黄沙、蓝天,除了他们外,连一丝生命都看不到,嘴里更是早就淡出鸟来了。 瓦尔特相信,哪怕是遇到一只活着的蜥蜴,这些精力充沛的保镖们,也会拿出十足的热情去玩耍。 因为他也有这样的想法,要不然也不会像年轻人那样,手伸进嘴里打了个响亮的呼哨后,就策马追了上去。 还没有追上那些年轻的小伙子,就有个人策马狂奔了回来,高声喊叫道:“是人!三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两个女的,一个男的,两个华夏人,一个白种女孩!” “哦,带我去看看。” 瓦尔特淡然点头,双腿一夹马腹。 高头大马四蹄翻飞,扬起了一条黄龙般的沙尘。 望着远处扬起的沙尘,再看看这些围着自己三个人转圈的骑士,怀里不抱着夏小韵的方圆,一屁股蹲坐在了地上,笑着用沙哑的声音说:“特么的,哥们总算是命不该绝,遇到正常的同类了--卡秋莎,别怕,他们应该不是你平时接触过的恶魔。” 躲在方圆背后的卡秋莎,紧紧搂住了他的脖子,本来就消瘦的脸上,现在憔悴的不成样子了。 自从两天前喝光水袋中的水后,她就滴水未沾了。 如果不是方圆捉到了一只蜥蜴,给她吃了一半,她都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看到今天的太阳。 一只蜥蜴,一点点的样子被分成两半,一半给了她,另外一半被方圆放在嘴里嚼了稀巴烂,用嘴喂给了始终昏迷着的夏小韵。 卡秋莎真心希望,方圆能抛下怀里的那个女孩子,就他们两个人,寻找他所说的那个美好世界。 而且,这几天她也能看出,方圆跟夏小韵的感情,其实没有她所想象的那样深厚--他宁死也不抛弃她,那是因为他是人。 一个正常人。 是值得卡秋莎学习的榜样。 方圆当然不会在意卡秋莎会不会把他看做榜样,其实他有好几次,想抛下夏小韵的,只是每次升起这念头,他都会有愧疚。 该死的愧疚,害了方先生。 如果不是老早就断了水,夏小韵应该醒来了。 也幸亏她一直昏迷,毕竟昏迷中的人,对水分的要求不是太高--最起码,不会像他这样眼睛总是盯着地上,渴望忽然冒出一个清泉来。 至于现在来到了哪儿,方先生才不会管。 他倒是想管来着,可咋管? 如果不是这些大漠马贼般的家伙出现,方圆还真有些犯愁:咋说,才能让卡秋莎毫无怨言的跟着自己,坐在这儿默默等待死亡的来临? 好了,现在好了,出现了马贼,嚯嚯! 方圆开心的把夏小韵放在了沙子上,他的双臂早就麻木不堪了。 刚放下,却又接着抱起:沙子太热了,会烫伤楚脑残那娇嫩肌肤的。 特么的,我总是这样惜香怜玉。 方圆骂了声时,受他安抚的卡秋莎,却看懂了他的意思,马上就脱下了身上的灰色袍子,扑在了地上,哑声对他说了几句,示意这样可以把夏小韵放下,休息一下了。 “卡秋莎,穿上衣服。记住啊,以后在任何人面前,都不许随便脱衣服。” 方圆抬头看了眼策马本来的一个魁梧外国老头,先给了人家一个友好、或者说是讨好的笑容后,才轻声嘱咐卡秋莎。 十八年来,卡秋莎好像从没有穿过衣服。 她已经习惯了任何时候都光着身子了,这件灰色袍子如果不是方圆亲手给她披上的,她早就撕成碎片扔掉了:无论方圆给她什么东西,都被她视为母亲般的珍贵,就像她绝不会违逆他的意思那样。 “哦,记、记住了。” 卡秋莎觉得,在跟方圆说话时,必须得忽视所有的别人,唯有这样才能展现出自己对他的敬意,爱意! 她屈膝背对着那些马贼,伸手拿起地上的袍子,正要穿上时,却忽然听到一个苍狼般、激动异常的高声嚎叫起来:“乌拉,乌拉!” 乌拉,在俄语中就是万岁的意思。 瓦尔特在狂呼万岁。 在一个年轻女孩子的背上,看到老爷家族特殊的黑骷髅头胎记,想到老爷那即将逝去的生命,有可能因此而重新焕发生机后,瓦尔特就再也无法压制心中的狂喜。 他手下那些保镖,都愣了,不知道瓦尔特这是怎么了。 “雅克斯基,现在我命令你,立即把这个女孩子,送到老爷的大本营内,绝不许伤害了她!如果她被伤害一根汗毛,你就等着死吧!” 从没有对手下这样严厉过的瓦尔特,就像野狼般的吼叫了一声,随即拨转马头,策马向大本营那边狂奔而去。 老爷的时间不多了,说不定在接下来的某一刻就会永远的闭上眼,再也不会醒来,所以他必须争分夺秒的跑回去,告诉老爷发现了什么! 瓦尔特坚信,尽管这个看上去很脆弱的女孩子,决不是三十年前失踪的少爷,但绝对是老爷康复的生命源泉! 据他所知,在少爷失踪后,老爷就已经是世界上最后一个西伯人了。 现在却忽然又出现了一个有黑骷髅头胎记(绝对是胎记,因为瓦尔特敢用脑袋保证)的女孩子,那么她会是谁? 会--是谁!? 瓦尔特不敢往下想了,只知道带着三个保镖,拼命的挥鞭抽打着他最爱的宝马,疯了似的向回狂奔。 狂喜,已经让他在离开时,貌似还有些事忘记交代给雅克斯基了。 甚至,连他自己都被自己忘记了。 第136章 :无边的眷恋 沙漠太大了。 只能这样说,因为不管是往回赶的水暗影,还是向这边赶来的林武,都没有看到在他们前进的方向上,会扎着一座驼城。 足有五百头骆驼围成一个圈,相互牵连着趴在一个沙丘下面,驼背上托着丰富的物资,甚至都有小型发电机--远远的看上去,就像一座城。 城内有上百匹毛发铮亮的高头大马,穿着白衬衣黑靴子的专业驯马师,正在用沙漠上最珍贵的清水,为这些马匹洗刷着。 数十个神情彪悍的黑色劲装男人,散布在驼城的各个方向,警惕的观察着四周,一些穿着欧洲中世纪仆人裙装的美貌少女,插花般的行走在驼城中,手里捧着银盘,上面有美酒,烤鸭,鱼子酱等美食。 如果说驼城外面就是地狱,那么这儿就是天堂,更是人世间一座活动的五星级酒店。 这样一座规模庞大的驼城,能够在罗布泊内出现,无疑要经过国家的特批,更为之配备了‘专业’向导,毕竟这儿不是俄境内。 如果有外人忽然走进来驼城中的话,就会看到所有人,哪怕是那些高头大马,也都是小心翼翼的,没有谁笑,最起码在距离驼城正中那座金色帐篷五十米内,没有谁敢露出笑容。 驼城门口,几个彪悍的保镖,怀里揣着华夏特批的制式武器,来回的走动着,尽管他们也知道,哪怕他们闭眼睡上三天三夜,也不会有一个陌生人出现在这儿。 可谁都不敢有丝毫的轻松,就像谁也不敢露出欢乐的表情那样,因为他们的主人,也就是驼城的城主,波斯塔夫先生,这些天来大部分时间,都处于一种弥留状态。 波斯塔夫先生最忠实的管家瓦尔特先生,一次在压抑的受不了时,曾经跪在驼城门口,五体投地的泪流满面,哀求上帝能让主人熬到来年的这个时候。 可所有人都觉得,波斯塔夫先生或许熬不过回国了--按照以往每年的惯例,明天就要启程回国了,驼城内已经收拾利索,据说在俄国边境上,那位铁腕总统也会出现,来迎接他的老朋友。 这是对即将逝者的尊重。 侍女已经把精美的美食,端进了那座金色大帐内。 不过众人觉得,用不了多久,她们就会端着这些美食鱼贯走出来--美食是纹丝不动的,最多也就是少了一杯葡萄酒。 波斯塔夫现在的‘主食’,就是随身医生开出的大把中药:这些年来,如果不是中药的话,他绝对早在七年前就已经撒手人寰了。 每个人都知道,波斯塔夫的身体各器官,其实并没有任何症状,只是缺少了中医所说的生机,就像一口清泉那样,生命之水正在迅速枯竭。 生机,又是什么玩意? 大家不懂,却又很明白:如果波斯塔夫先生的儿子,忽然出现在眼前的话,他会马上变的生龙活虎! 生机,就是波斯塔夫先生的亲人。 可问题是,先生的独生子已经在罗布泊内失踪三十年了,又怎么可能会出现在这儿? 瓦尔特出现了,这个跟波斯塔夫先生一起长大的老人,身体是那样的健壮,尤其是在沙漠上策马狂奔时的雄姿,让这些年轻的保镖们都心生嫉妒。 不过驼城门口的保镖们发现,这次瓦尔特先生的精神很不正常,可以说是疯狂,拼命抽打着他最爱的宝马,嘴里高喊着乌拉,就像一阵狂风那样,从驼城门口跑了进去,连随行的三个保镖都追不上。 即将来到中间大帐前时,一个侍女正低着头从旁边走来。 很年轻的小侍女,也很漂亮,应该是新人,第一次来到罗布泊内,所以有些适应不了当前这种长时间的压抑,神情多少有些恍惚,竟然没有看到瓦尔特先生正策马奔来。 “小心!” 眼看骏马疯了般的狂奔到小侍女跟前,她仍旧低头走路--这是被快马撞死的前奏,有人惊叫了一声时,她才猛地醒悟过来。 却已经晚了,根本来不及躲闪。 眼看奔马就要狠狠撞上她,瓦尔特忽然大喝一声,猛地一拽马缰。 那匹几乎要飞起来的骏马,这次竟然真得飞了起来--从小侍女头上腾空而过。 “乌拉!” 亲眼目睹了这一切的好多人,都在长长松了口气后,齐声欢呼了起来。 但接着就为小侍女接下来的命运担心起来:能够被瓦尔特先生选为伺候老爷的侍女,每年的薪水足够让那些金领羡慕,可规矩也大的很,像她当前犯下的这种低级失误…… 就算她被瓦尔特先生扔在死亡之海中,也不会有人敢有意见,更不会有人站出来给她求情。 骏马从自己头上腾空而过后,小侍女也猛地惊醒,随即脸色骤然雪白,双膝一软跪在了地上,匍匐着额头触地,浑身筛糠般的颤抖。 骏马落地,瓦尔特先生飞身下马时,跑过来的几个保镖,已经做出了‘只要他一声令下,就会把小侍女拖下去’的准备。 “孩子,下次小心些!” 让所有人都惊呆了的是,本该大发雷霆的瓦尔特先生,却和颜悦色的扭头对小侍女说了一句,接着转身冲进了大帐内。 大帐面积足有三百平米左右,装潢的就像皇宫,足有十数个保镖、医生、侍女陪伴在斜躺在锦塌上的波斯塔夫先生。 大帐内这么多人,气氛却比外面还要压抑,除了波斯塔夫先生偶尔会发出一声轻咳,连呼吸声都听不到。 “老爷,老爷!” 就在大家都屏蔽呼吸,眼睛盯着自己脚尖,渴望接班时间快点到来,就会跑去沙漠上疯狂的喊叫,来调解几乎要崩溃的情绪时,管家瓦尔特却向风那样,连滚带爬的冲了进来。 冲散了大帐内沉重的压抑,让所有人在极度震惊(难道不知道波斯塔夫先生不能被惊扰)的同时,也都趁机吐出一口气时,波斯塔夫先生却没有丝毫的反应,好像已经昏睡过去了。 但在下一刻,这个看似垂死的老人,就猛地从锦塌上坐了起来,一双碧蓝色的眼里,迅速浮上让人心悸的火焰,脸色更加狰狞,很是吓人。 因为瓦尔特先生说了一句话。 一句让在场所有医生等人不明白的话:“老爷,我、我看到了黑色骷髅头,活着的黑色骷髅头!” 黑色骷髅头真像活了那样,在卡秋莎奋力挣扎时。 雅克斯基既然能被瓦尔特先生,任命为驼城保镖的首领,那么就是相信他有着超人一等的执行、理解能力。 所以,当瓦尔特先生用从没有过的严厉语气,喝令他必须把这个白种女孩子带回大本营,不许少一根汗毛时,尽管他是满头的雾水,可还是坚定不移的执行了命令,立即亲自下马去拉卡秋莎。 瓦尔特命令雅克斯基这样做时的命令,很大声,方圆当然能听到,脸色也攸地一变,即刻喝道:“卡秋莎,过来!” 就像雅克斯基那样,方圆也不明白那个健壮的白种老人,为什么要抓走卡秋莎,更知道依着自己当前的身体状况(站都站不起来了),压根无法保护任何人。 可他还是本能的让卡秋莎过来。 卡秋莎看到雅克斯基下马后就扑向了自己,也怕了,猛地张嘴露出森白的牙齿,很骇人样子的冲他怪叫着,用最快的速度躲进了方圆怀中。 “你们要干什么?” 方圆用力咬了下舌头,瞪起血红的双眼,冲雅克斯基厉声喝问。 舌尖上传来的剧痛,让方圆精神一阵,极度疲倦的身体,受剧痛的刺激攸地升起最后的力气--他有绝对的把握,能在雅克斯基抓住卡秋莎的一瞬间,掐碎他的咽喉! 哪怕他现在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可仍旧不许任何人伤害卡秋莎。 她曾经很认真的跟他说,他们要相依为命。 方圆既然答应了她,那么就算死,也不会让她失望。 所以,尽管方圆知道,只要他掐算这个男人的咽喉,接下来大家都会死,但他毫不在乎。 “小姐,别怕,瓦尔特先生只是请你去我们的大本营!” 见多识广的雅克斯基,也被卡秋莎呲牙时的骇人样子给吓了一跳,但还是伸手去抓她的肩膀:哪怕这是一只母豹,他也必须得按照瓦尔特先生的意思去做。 其实,也正是他及时说出了这句话,才救了他一命--方圆即将挥出的右手,落了下来:他要带卡秋莎去大本营,不管是为了什么,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她暂时不会渴死了。 雅克斯基的左手,抓住卡秋莎的肩头时,她却猛地回头,就像毒蛇捕食那样,一口就咬住了他的手腕。 卡秋莎在那个黑暗世界中,能生存下来,她的牙齿就是最厉害的武器。 她的牙齿的咬合力,是相当惊人的,哪怕现在疲惫异常,在受惊吓时骤然生出的力气,也足够一口咬断雅克斯基的手腕! 但就在卡秋莎下意识的咬断他手腕时,眼前却攸地浮上一双带有厌恶的眼睛。 那是她在撕咬黑衣人时,方圆看向她的眼睛。 这双眼睛中的厌恶,绝对是卡秋莎最大的噩梦--她怕被方圆抛弃。 眼睛刚一浮现,卡秋莎的牙关就松开了。 但饶是这样,雅克斯基的手腕上,也有鲜血淌了出来。 可怜的姑娘啊,就为了在意方圆对她的态度,在她感觉的最危险时,却仍然能放弃她最厉害的杀器,这得需要多少对方圆的眷恋,舍不得,才能做到? 手腕被咬住后,雅克斯基也是大吃一惊,本能的猛地举起右手,正要砸向卡秋莎的脑袋时,却猛地响起了瓦尔特的命令:绝不能伤害她一根毫毛,要不然你就去死吧! 雅克斯基现在年薪数百万美金,当然不愿意去死。 所以他只能强行收回举起的拳头,改为抱住了卡秋莎。 第137章 :她是我的孩子! “瓦奥--松开我,松开我!” 卡秋莎被雅克斯基抱住后,她自己又紧紧的抱住方圆的胳膊,拼命的挣扎。 她尖叫着时,双眸依旧死死盯着方圆,渴望他能说:卡秋莎,杀了他! 那样的话,她会化身为吃人的野兽,猛地转身张嘴,露出森白的牙齿,一口把雅克斯基的咽喉咬断! 只是让她感到惶恐的是,方圆不但没有这样说,还看着她微微笑了下,低声说:“卡秋莎,跟他们走。” “什么?” 卡秋莎一呆,挣扎的动作停止了。 雅克斯基趁机把她从方圆身上‘扯了’下来。 “跟他们走。” 方圆又说出这句话时,雅克斯基已经抱着卡秋莎走向了同伴牵过来的骏马。 “不,我不,我要跟你在一起--松开我,放开我!要不然我咬死、咬死你们!” 卡秋莎这才明白了过来,接着就是奋力挣扎,张大的嘴巴里,发出了骇人的咆哮声。 她从方圆的眼神里,读懂了他的意思:他这是让她走,因为唯有她被带走,才能活下去! 可她不想走,哪怕是死,也不想离开方圆。 他答应过她的,俩人以后要相依为命! 就像她跟母亲,在那个黑暗世界,相依为命十八年那样,相互照顾,生死一起! 他为什么,要让她走? 说好的,相依为命呢? 为什么? 卡秋莎疯狂了,她不想离开方圆一个人活下去,如果没有方圆,她就彻底失去了一切,跟重新回到那个黑暗世界没什么两样。 她还知道,如果方圆不想让她被人抓走的话,哪怕他现在已经筋疲力尽,可这些人也会死伤惨重--卡秋莎亲眼目睹,方圆怎么在黑暗中,用一根撑杆在短时间内,就刺死了七八个未知生物的。 可他没有动手,就是为了让她能继续活下去,眼睁睁的看着她要被抓走,不顾当初承诺的--相依为命。 泪水,带有淡淡红色的泪水,决堤般的从卡秋莎双眸中喷涌而出。 她的视线明明已经被泪水弄模糊了,为什么--又是为什么,却偏偏能看到方圆也在流泪? 舍不得。 她舍不得方圆,方圆又何尝舍得她? 死,都要在一起。 卡秋莎张嘴,锋利的牙齿闪闪发光,低头咬向雅克斯基的手。 她已经不再在乎方圆的厌恶了,哪怕是被厌恶,她也要守在他身边,陪着他一起死。 她要重新变回野兽--一团破布,却及时堵住了她的嘴。 咆哮声,锋利牙齿的寒光,攸地消失。 原来,看到卡秋莎野性很吓人后,雅克斯基一个聪明的手下,及时用布堵住了她的嘴,接着迅速弯腰,抱住了她的双腿,把她抬了起来。 野兽被堵住嘴、四爪又被人抱住后,就再也没有任何的危险了。 卡秋莎只能拼命的挣扎着--她不是挣着要离开雅克斯基,而是挣扎着抬头,看向了方圆。 她多么希望,方圆能扑上来,把她从这些陌生人手里抢回去! 可当她挣扎着看到方圆后,却迅速安静了下来,所有的生气,就在这一刻全部消失,血泪模糊的双眼眸光,也瞬间呆滞。 方圆就坐在那儿,脸上带着微笑,费力的抬手挥了下,跟她说再见。 他不会来救她的,只是盼着她被抓走。 因为,唯有那样,她才有希望活下去! 可是,如果我的世界没了你,活着又有什么用? 卡秋莎乖的就像个宝宝那样,任由雅克斯基把她抱上了马背,一动不动也不动,只是呆滞的眼睛死死盯着方圆,慢慢地浮上了哀伤。 随着骏马波浪般的起伏,方圆越来越远,终于看不见时,卡秋莎忽然从风中,捕捉到了他一声悲嘶的吼叫:“卡秋莎!” 卡秋莎的双眸,攸地浮上亮泽,充满了笑意。 她知道,方圆喊出她名字,是在告诉她:只要我活下来,我一定会找你,一定! 无论,你在什么地方! 卡秋莎相信方圆,相信只要自己不死,他总会找到自己的。 说好了,要相依为命的。 卡秋莎低头看向在骏马四蹄下飞快后退的黄沙,整个人都沉浸在从没有过的心安中,压根没有看到天边卷来的黑色沙尘暴,没有看到雅克斯基等人,惊恐万分的拼命抽打着骏马。 他们虽然人多,但在沙尘暴的淫威下,却是不堪一击的。 幸好,就在整个世界都变的黑暗起来,沙暴恶魔吼叫着追上来时,他们及时冲进了驼城内。 这次沙尘暴很大,时间却不是很长,也就是五六分钟,恶魔怒吼的声音就慢慢消失了。 及时躲在骆驼后面的雅克斯基,这才拨楞了下脑袋,长长的松了口气。 哪怕是在黑沙狂肆时,他都牢牢抱着怀中的卡秋莎,尽可能的不让她受到丝毫伤害--因为瓦尔特先生说过了,如果这个女孩子丢失一根汗毛,他都得去死! 他可没有把瓦尔特先生的话,当做忽而逝去的沙尘暴:瓦尔特先生,绝对是那种说到做到,言出必行的人。 拽出了卡秋莎嘴里的破布,雅克斯基搀扶着站起来,抬头正要走向大帐那边时,却一下子呆住:就在他前面几十米处,站着一群人。 沙尘暴刮来时,这群人就站在那儿了,任由黑沙肆虐,依然站在那儿动也不动。 这还不是让雅克斯基惊呆的原因。 真正让他不相信自己眼睛的是--当特制的白色布伞花瓣般四周散开时,有两个人出现在了他的视线中,一个是瓦尔特先生,一个竟然是--波斯塔夫先生! 波斯塔夫先生,早在数年前,就已经总是躺在炕上了。 尤其是今天上午,雅克斯基跟随瓦尔特外出放风时,心中还在想:不知道回来后,波斯塔夫先生就已经撒手人寰了。 这会是奄奄一息的波斯塔夫先生吗? 望着那个被数十个人簇拥着站在那儿的老头,雅克斯基怀疑自己眼睛出了问题,下意识的抬手猛擦了下眼,就看到瓦尔特先生快步走了过来。 “瓦尔特先生。” 雅克斯基连忙躬身问好。 “辛苦了。” 瓦尔特看都没看他一眼,只是在他肩膀上轻轻拍了一下:“你没有让我失望!” 从没有过的幸福感,让雅克斯基有了晕眩的感觉。 等他清醒过来时,瓦尔特先生,已经亲自搀扶着那个被他带回来的女孩子,走进了大帐内。 瓦尔特先生,竟然跟我说辛苦了! 我以往做了那么多出色的工作,他都没有夸我一次,这次却因为我带回了一个女孩子--不对! 猛地,雅克斯基醒悟了过来:一定是那个女孩子,她有着对老爷特殊的意义! 想到在抱卡秋莎时,自己还差点抬手要揍她,雅克斯基的冷汗,刷地一声就从额头淌了下来。 雅克斯基现在有多么的后怕,卡秋莎才不会管。 在被带进这个装潢金碧辉煌的大帐内后,她很明显的被震呆了。 其实,别说是她了,就算是正常人来到大帐内后,也会被里面的奢华给惊着的,毕竟这儿是沙漠,不是高楼林立的都市。 从没有过的好奇,让卡秋莎下意识缓缓走动着,打量着大帐内的所有东西,包括那个从看到她后,就是始终死死盯着她的老头。 大帐内,加上卡秋莎在内的,总共有五个人。 老头,瓦尔特,还有两个很漂亮的侍女。 除了老头外,其他三个人都低着头,不看她一眼。 在跟老头的目光对视后,卡秋莎忽然感觉到了莫名的温暖,让她想到了母亲,想到了方圆。 对于有好感的人,卡秋莎从来都不会对他(她)露出凶恶样,只是歪着头看着老头,看了片刻才声音沙哑的问道:“你、你是谁?” 波斯塔夫闭上了眼。 就像卡秋莎看到他的那一刻,忽然生出莫名的好感那样,波斯塔夫也确定了一件事:这个看起来很脆弱的女孩子,就是他的亲人。 人世间,的确哟很多奇怪的事儿,两个十八年来从没有见过面的亲人,在第一眼看到对方后,就能感受到那种血浓于水的亲情。 她是我的孩子。 她是我的孩子! 波斯塔夫心中怒吼着。 如果条件允许,他会喊出声。 尽管他在听到瓦尔特的汇报后,强迫自己吃了点东西,能让自己勉强站立,却不能大声吼出这句话,只是微微一笑,和声问道:“孩子,听说你的后背上,有个黑色骷髅头的胎记,能不能让我亲眼看看呢?” 不等卡秋莎说什么,他连忙又解释道:“别多想,孩子,我年龄已经足够做你爷爷了,不会对你有别的想法。” 很明显,波斯塔夫的顾忌,卡秋莎才不会当回事:十八年来,她也就是这几天才穿衣服的。 更何况,她对老头又有着莫名的好感呢,所以没觉得給他看看自己的刺青,有什么不对劲,只是说:“那不是胎记,是刺青。” 波斯塔夫的眼神一凝:“是、是刺青?” 如果是刺青的话,那么他就白欢喜一场了。 “嗯,方圆说这是刺青的。” 卡秋莎抬手,正要褪下灰色袍子,却又忽然想到了方圆的话,放下了手:“方圆说,以后绝不能随便在人前脱衣服的。” “方圆,方圆是谁?” 波斯塔夫眼神闪烁着,看向了瓦尔特。 瓦尔特连忙低声说:“老爷,我可以拿生命来保证,那绝不是刺青!” 卡秋莎才没管他们俩人说什么,只是回答:“方圆,是答应要跟我相依为命的人。你们就是把我从他们手里抢来的,我恨你们。” “孩子,能不能让我看看你后背的胎、刺青?” 波斯塔夫顾不得跟卡秋莎谈论方圆是谁,只是再次提出了自己的要求。 “好吧,他不在,看不到我脱衣服,应该不会生气的。” 卡秋莎想了想,抬手就把灰袍子从肩膀上褪了下来,然后转身。 当不波斯塔夫看到那个黑色骷髅头后,瞳孔骤然缩成了一条线。 第138章 :干嘛总喊我的名字? 刺青,无论刺青的手艺有多高超,都没有胎记的自然。 这就像人造美女再怎么清纯可人,可总是会透出一股子虚假的沙比样。 更何况,黑色骷髅头胎记,是西伯人最确定的种族基因表现,更是被波斯塔夫所熟悉,所以卡秋莎肩后的黑色骷髅头,到底是刺青,还是胎记,他根本不需去验证,一眼就能确定这就是他最希望看到的。 看着那个黑色骷髅头,波斯塔夫呆愣了好久,泪水缓缓流淌了下来。 卡秋莎也等了很久,才慢慢地转身,惊讶的问道:“你、你怎么哭了?” “孩子,我的孩子!” 波斯塔夫不但哭了,就连站都站不稳了,脚下一个踉跄。 瓦尔特赶紧搀扶住了他。 “孩子,快--” 波斯塔夫推开瓦尔特,正要说什么时,却看到卡秋莎脚下一软,缓缓瘫倒在了地上。 极度的缺水,早就使她筋疲力尽,在被雅克斯基带来时,又挣扎了那么久,能坚持着站着跟波斯塔夫说这些,已经把她所有的体能给消耗掉,再也无法坚持的昏了过去。 “怎么了?孩子,孩子!” 波斯塔夫大惊,本能的就要抢过去--可能是因为太过紧张,他也攸地感到一阵晕眩,眼前发黑啥都不知道了。 等他重新睁开眼时,首先看到了瓦尔特那张满是紧张的脸。 呆愣片刻,他才猛地坐起,张嘴刚要说什么,瓦尔特就抢先说道:“老爷,那孩子没事,只是极度缺水,体力不支的昏倒了,现在已经输液,补充水分,很快就能醒来。” 瓦尔特的话还没有说完,旁边就传来了医生的一声轻呼。 原来,卡秋莎也醒了过来,发现自己手腕上扎着针头后,一把就扯开了,跳下锦塌就向门口跑。 “拦住她!” 波斯塔夫连忙叫道。 他在昏过去后,就迅速赶来的大批手下,马上就从门口闪身而出,挡住了卡秋莎的道路。 “走开,走开!” 卡秋莎尖声叫着,又开始呲牙。 她要去找方圆。 “她这是要去找那两个同伴,其中一个应该有那个方圆。” 瓦尔特替卡秋莎,向波斯塔夫解释道。 听到有人提到方圆的名字后,卡秋莎马上就安静了下来:方圆不喜欢她露出野兽的样子。 转身,看着瓦尔特,卡秋莎哑声问道:“你、你认识方圆?” “小姐,你能陪着老爷在这儿说话吗?我马上派人去援救你那两个同伴!” 瓦尔特没有过多的解释,马上就喊过雅克斯基,让他带人迅速返回发现卡秋莎的地方,把方圆俩人带来。 卡秋莎虽然不明白,瓦尔特为什么要称呼自己小姐,不过在看到雅克斯基快步离去搜救方圆后,还是很开心,笑容无比的灿然说道:“好啊,你是个好人,我听你的,陪着这老头说话。” 瓦尔特苦笑着看了眼老爷。 波斯塔夫也在笑,是开心的笑,声音更是无比的温柔:“孩子,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卡秋莎。” “你知道你父母叫什么名字吗?” “我妈妈叫燕子。嗯,前几天,我才知道她叫燕子。方圆说,她是什么前苏克格勃的燕子,我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 卡秋莎重新坐在了波斯塔夫的锦塌上,微微歪着下巴,极力回想着她所知道的那些:“我父亲的名字,妈妈跟说过好多次。” 在听卡秋莎说出燕子、克格勃的名字后,波斯塔夫眼里就浮上了极度的震惊。 但这都比不上他想知道卡秋莎父亲叫什么名字,呼吸急促的追问道:“你、你父亲叫什么名字?” “他叫埃里克……” 当卡秋莎说出她父亲的名字后,波斯塔夫全身的血液,瞬间燃烧了起来。 诚然,在看到卡秋莎后背上那个黑色骷髅头胎记后,波斯塔夫就知道他撞大运(在临老之前,终于找到了唯一的亲人)了,可还是不敢相信,事情会这样凑巧:他竟然在儿子失踪三十年的罗布泊内,找到了孙女。 但当卡秋莎说出儿子的名字后,波斯塔夫血液迅速燃烧时,脑袋里也哄哄作响:果然是我的孙女,果然是! 这是上帝可怜我,才给我派来的! 看到老爷满脸涨红,双眼更是亮的吓人后,心中也是狂喜的瓦尔特,有些担心,刚要劝他冷静下,是不是先休息时,波斯塔夫抬手拒绝了。 通过卡秋莎断断续续的叙述,波斯塔夫明白了一切。 他儿子之所以失踪,是被黑暗世界的东西抓走了。 那时候,他还是前苏克格勃的文职高层,在独自搜寻五年未果后,又‘以权谋私’,派遣尽可能多的克格勃前来罗布泊,寻找他的儿子(这是本意,但同时那批克格勃还肩负着更重要的使命,就是寻找罗布泊深处某些神秘物种,或者说是现象)。 只是很可惜的,那么多优秀的克格勃特工,在来到罗布泊,就像泥沙沉入大海,再也没有了消息。 或许真是冥冥之中的安排,上帝让他那个被囚禁了黑暗世界中的儿子,认识了被抓进去的燕子--俩人在一起七年后,有了个女儿,就是卡秋莎。 卡秋莎出生不久,波斯塔夫的儿子死了。 他死后,也就再也没有谁保护燕子,所以她被赏赐给了那些底层蚯蚓们。 黑暗世界的人,之所以抓走古斯塔夫的儿子,那是因为他在某些方面有着独特的研究,所以被当做上宾对待,并为他专门抓了个前苏美女,来陪伴他。 随后,卡秋莎又说了她跟方圆的关系。 说完这么多话后,她才说饿了。 已经彻底镇定下来的波斯塔夫,马上就派人端出最美味的饭菜。 他要陪自己的孙女,一起进餐。 当然了,老头也知道要想让卡秋莎接受他这个爷爷,成为庞大的西伯集团的唯一继承人,还得需要让她明白很多事。 但这有什么呢? 在确定卡秋莎就是自己的亲人后,波斯塔夫的生命之火,又熊熊燃烧了起来,让他有足够的时间,去培养他唯一的亲人,成为世界上最有权势、最年轻的女总裁! 没有之一。 感受到古斯塔夫不一般的亲情,再加上很快就能见到方圆,大家一起坐下来享受美食后,卡秋莎很开心,欣然同意跟老头进餐。 就在这时候,雅克斯基回来了,脸色很难看:“老爷,我们--没有找到那俩年轻人。刚才那场大风暴,可能把他们给掩埋了。” 傻瓜也知道,在一望无垠没有任何固定坐标的沙漠上,如果有人被掩埋了,要想找到他们,那是比登天还难的。 卡秋莎只是不谙世事,但却不是傻瓜。 吧嗒一声,刚端起的水杯掉在了桌子上。 接着,她就纵身而起,扑向了外面。 在汇报情况时,就已经猜到卡秋莎会这样做的雅克斯基,马上就闪到了一旁。 三个人高马大的女保镖,立即挡住了卡秋莎,把她抱在了怀里。 “放开我,我要去找方圆,放开我!” 卡秋莎野兽般的挣扎着,怒吼着,张嘴咬在了一个保镖的胳膊上。 “啊!” 女保镖只能惨叫,却不敢有任何反抗动作,甚至都不敢挣扎。 瓦尔特一个箭步跳过去,抬手看在了卡秋莎的后脖子上。 卡秋莎发狂的身子凝滞了下,随即软软瘫倒在保镖怀中,在彻底失去意识时,仍旧喃喃的喊着方圆的名字:“陆--宁。” 听到有人叫自己名字后,方圆艰难的睁开了眼。 这时候能叫他名字的,自然只有他怀中的夏小韵了。 幸好这个脑残女在黑暗世界内时,就是昏迷不醒的,这样才最大限度节省了对水的需求,能够尽可能的撑长时间。 她现在的昏迷,是因为缺水导致,所以在感受到身体的需要后,就总会低声喃喃的呼唤一声方圆的名字,希望能补充水分。 她在昏迷中也喊叫方圆,就像在黑暗世界中那样,可能是在做梦,梦到跟方圆在在一起。 也可能是人类具备的神奇本能,让她能在昏迷中,也能感受到自己是被方圆抱在怀里的。 更有可能,在方圆不注意的某个瞬间,她曾经有过那么短时间的清醒,睁开眼看到了他--但无论她处于那一种情况,方圆都无法满足她的要求。 慢慢的等死,是他们当前唯一能做的。 方圆看了她一眼,又缓缓的合上,将要重新陷进恍惚中。 他现在已经记不清,卡秋莎被那些人带走有多久了:半天,一天,几天,还是几个世纪? 他只记得,当卡秋莎被带走不久,他就看到西边刮来了沙尘暴。 拼出最后一丝力气,方圆抢在沙尘暴刮来时,抱着夏小韵找到了一个避风处--那是一块很突兀出现在荒漠上的石头。 或者说是古代的某个残破建筑物。 以前曾经被黄沙深深的埋在下面,又在某一天,埋在它上面的沙丘,又被沙暴刮走,这才露出半人高。 半人高,勉强也能当做防御体来躲过沙尘暴了。 沙尘暴过后,方圆俩人很幸运的没有被埋掉,可胸口以下都被沙子包围了:被他抱在怀里的夏小韵,也只是露出一个脑袋。 这样也好,就当沙子是被子了。 果然,那个夜晚来临后,不是太冷--最多,让方圆彻底恍惚过去,直到被夏小韵的低低呢喃声唤醒。 太阳又出现在了天上,明晃晃的那么烦人。 “水……方圆,我……水。” 夏小韵的喃喃声,又把方圆从恍惚中拽了回来。 “唉,别说是水了,现在哥们连尿都没有了。” 方圆只好再次睁开眼,蚊子哼哼似的苦笑了一声。 他不是在撒谎,现在他的确连尿也尿不出一滴来了。 “水,水……方圆。” 夏小韵真得很烦人,为什么总是喊他的名字? 难道,喊他的名字,就能有水喝? 最多,也就是有血--想到这儿时,方圆呆滞的眼珠转动了下。 第139章 :当小弟的幸福 血液中肯定含水,那么它就能解渴,这是个残酷的现实。 好吧,看在大家无论怎么样都无法活着离开这地方,多活一天实际上是在受罪的份上,方圆觉得他该满足夏小韵的愿望。 不就是喝血吗? 哥们有。 反正现在舍不得给你喝,等死了后想喝也放不出来了。 方圆盯着自己的手腕,笑了笑缓缓伸手,从沙堆上拣起一块锋利的小石头时,喃喃说道:“其实,我现在最该做的,就是喝你的血,像卡秋莎那样--差不多就能活着走出去了。唉,很可惜啊,哥们是好人,做不来那种事。” “下辈子做个畜生,也不做好人了。” 方先生郑重发出这个誓言时,割破了自己的手腕动脉。 在阳光下,散发着生命光泽的鲜血,马上就冒了出来。 方圆记得,在很久之前时,他的手腕也被人拿刀子划伤过,那鲜血哗哗的冒着,多带劲呀? 哪像现在这样,半死不活的,不用力攥拳,它都懒的出来。 方圆右手捏开夏小韵的嘴巴,左手横放在她嘴上,盯着鲜血一滴滴的落到她嘴里,艰难的咽了口口水。 就像滴落在沙漠上那样,鲜血马上就被夏脑残给及时吸收……哪怕是方先生眼前开始发黑,她还在喃喃的,呼唤着他的名字,要更多的水喝。 能给你的,我都给你了,如果体力允许的话,我下面还有个地方,能为你提供所需的水分,可惜啊--哥们实在无能为力了,你这辈子都没福气享受了。 不知道为什么,本来正做着世间最伟大事儿的方先生,心中升起了这个最无耻的念头。 方先生是个纯洁的人,很为自己有这么肮脏的想法而感到羞愧,脸都有些烫。 本来就已经很热了,极度缺水,他的脸再发烫,当然受不了,昏过去就很自然了。 他在昏过去之前,好像看到夏小韵睁开了眼,茫然的看着他。 方先生可不想听她说那声虚伪的谢谢,就笑了下,算是拒绝了。 夏小韵才没有要感谢他的意思,她只是在补充了一定的特殊水分后,被那种比蜥蜴肉要好喝许多倍的滋味,给幸福的醒了过来。 甜甜的,咸咸的,这就是传说中的甘露味道么? 只是,也太少了些。 渴望能品尝到更多甘露的夏小韵,睁开眼茫然的看着方圆,僵化的思维,开始缓缓运转:果然是方圆,脸色这么难看,好像死了那样。 幸好,这是在做梦,这家伙虽然可恶了点,但要比很多人都要强一些--夏小韵的意识,在略略清醒片刻后,无法支持她所需要的运行,再次模糊了起来:这个可怕的梦,为什么总是不醒来? 只要能醒来,哪怕是真被这家伙抱在怀里,也行啊。 夏小韵闭上眼时,忽然听到了人说话的声音。 谁在说话? 觉得自己在做梦的夏小韵,再次睁开了眼,然后就看到了一个人。 一个年轻男人,英俊的相貌,让女孩子看一眼,就能牢记一辈子,可不是方圆那家伙那种贼兮兮能比得。 既然这个英俊的男人,能让女孩子看一眼就能牢记一辈子,那么曾经看过他三四五六七八眼的夏小韵,当然能认出他是谁:燕随意。 在巴桑小镇看到过的那位帅哥。 嗯,也唯有他这么帅气的男人出现在我梦中,才是最正常的。 最好啊,他能抱着我--夏小韵潜意识内,花痴般的想到这儿时,燕随意果然弯腰把她抱在了怀里。 看了眼昏死过去的方圆,燕随意只是抱歉的笑了笑,抱着夏小韵转身走向了自己的车子--燕先生是个典型的弱书生,能够抱起夏小韵,就已经是他最大的承受能力了,哪儿有力气再抱着方圆? 让他在这儿自生自灭,成为大自然的一部分,才是最浪漫,也最切实的不是? 燕随意嘴角带着温文尔雅的笑容,快步走向了自己的四驱车时,没有留意到他怀里的夏小韵,正眼神呆滞的盯着方圆。 仿佛有一根看不见的细线,拴住了她的目光,使她必须看向方圆。 好像感觉到了她的目光,已经昏死过去的方圆,也睁开了眼。 四目相对的瞬间,方圆难看的脸上,竟然浮上一个比阳光还要灿烂的微笑。 微笑静止,双目合上。 “方--圆,一起走!” 当方圆再次合上眼后,夏小韵脑海中忽然闪过了这个念头,使她要不顾一切的跑过去,把那个家伙从黄沙中拽出来,一起走。 他虽然很可恶,风度更是不及燕随意的百分之一,可夏小韵现在却蓦然觉得:那个家伙,总是能给她任何人都无法给她的安全感,就像刚才被他抱在怀里。 只是,她刚要做出要挣扎的动作,眼前就是一黑--梦,暂时停止了。 她太累了,需要休息。 做梦,其实也很累的,不是吗? 哪怕车子发动机响起的声音那么大,也无法把她再从梦乡中拽出来。 那讨厌的,扰人清梦的发动机声响,更无法让方先生醒来,哪怕刚才他亲眼看到夏小韵被人抱走了。 抱走她的那个人是谁,方圆没精神去看,正如那个人为什么不把他也救走,他没精神去理会那样。 做梦的人,总是不喜欢去考虑太多,只想就此一直在美梦中徘徊。 是的,就是美梦。 方圆在做美梦,他梦到了毛驴,还有那个不男不女的林武。 特么的,林武总是不把方哥的话当回事:他自己搞得浑身脏兮兮的还倒罢了,怎么可以让方先生的兄弟、驴哥也像叫花子、哦,不,是叫花狗那样狼狈? 方哥发誓,等梦醒后,他肯定会采住这个娘炮的衣领子,大声质问这是咋回事? 幸亏毛驴还算懂事,知道替二哥辩护,还在扑过来后,讨好的伸出湿漉漉的舌头,在方哥脸上舔啊舔的。 滚球,哥们现在做梦呢! 扒拉我身子干啥,难道不知道埋在滚烫的沙子里,感觉很好? 还有就是,林二哥干啥要大声嚎哭,哭的好像个娘们那样,不知道泪水在沙漠中很珍贵,都快跟上毛驴的狗命了吗? 一点也不懂事,看看人家毛驴,虽说发疯般抛沙子的动作,很特么的狼狈没品位,可人家的叫声中,却带着看到亲爹--哦,又错了,是看到亲哥时的欢悦。 这才是兄弟相见时,该有的情调不是? 还哭,这个娘炮哭就哭吧,干啥把方哥抱在怀里,快要勒死他似的,泪水更是噼里啪啦的往下砸,砸在方哥脸上。 那么疼。 都快把方哥的泪水给勾出来了。 唉,别哭了,哥们想喝水啊。 没有谁,来点奶水也行--林二哥,你有吗? 林二哥自然没有奶水,但他有清水,在沙漠中比黄金还要珍贵的清水--尽管只剩下最后小半瓶,这是兄弟三人能否走出沙漠的最大保障,可他还是毫不犹豫的,都灌进了方圆的嘴里。 没有剩下一滴。 他也知道的,毛驴不会责怪他的。 因为如果毛驴是人的话,肯定连奶水也挤出来给方哥解渴。 真特么的浪费啊,就不知道省着点喝吗,想把哥们撑死咋的? 看着眼睛红肿的林武,呆愣了足有一分钟后,方先生才像终于不甘心咽下最后一口气的死人那样,嗓子里发出惬意的饱嗝声,缓缓闭上了眼睛,重新回到了他温馨的梦境中。 “方圆!” 看到方圆又闭上眼装死人后,林武慌了,用力晃动着他的身子,希望把他给晃醒来。 毛驴爪子也按在方圆身上,锥锥的大声叫着,透着无尽的哀伤,就像这沙漠一样,没有边际。 别叫,更别晃了行不行? 哥们求求二位了,方哥只想美美睡个觉罢了,又不是去死,有必要这么闹腾,非得睁开眼跟你们说一句没事才行? 真是的。 实在不好意思训斥兄弟的方哥,只好睁开眼,看着林武笑了下,哑声说:“我--没事,别吵了,行不行?我想睡觉。” “啊……好,好,你尽管睡,只要不去死,想睡多久,就睡多久!” 林武大喜,连忙点头保证自己肯定会言出必行。 唉,林二哥说话就是没水平啊,什么叫只要不去死啊--方先生心中轻轻叹了口气,真想潇洒的挥挥手,对他说:我欲醉眠君且去,等吾醒来再吹牛吧。 不过还是太想睡觉了,还是积攒点力气睡觉吧。 于是,方圆沉沉的睡了过去,嘴角带着兄弟守候在身边时才会有的笑容。 确定方圆没有去死,而是真得睡着了后,林武才松了口气,看着依偎在他身边毛驴,轻声说:“毛驴,我敢打赌,当那个水水知道,我们能找到方圆,都是靠着你的直觉,她肯定震惊傻了。” 毛驴无所谓的伸了下舌头:嗨,小事一桩,实在不值得一提,我们要低调,低调,免得别人知道哥们有这本事,以后再有傻瓜失陷在罗布泊内,去求驴哥我来搜救。 “好,我答应你要低调,不告诉那个水水好吧?” 林武可能看出驴哥想表达的意思,笑着做了个保证后,接着又开始犯愁,向沙漠远处眺望着:“毛驴,我们该怎么走出这鬼地方呢?” 毛驴才不管那么多。 只要能跟大哥在一起,它就会变成一条笨狗,再也懒得动脑子。 该怎么走出这鬼地方,还是留给大哥去发愁吧。 看着大哥发愁,自己却在旁边自得其乐,是所有当小弟的幸福。 第140章 :绝望! 温馨的安全感,让夏小韵缓缓地睁开眼,一股子好闻的男士古龙水味道,就钻进了她的鼻子里,唤醒了她所有的思维神经,让她的意识以极快的速度清醒着。 “你醒了?” 就在夏小韵盯着外面发呆时,一个很是温文尔雅的声音,从耳边响起。 下意识的,夏小韵回头看去,然后就看到了一张英俊的脸。 燕随意。 她此时就坐在越野车的副驾驶上,开车的正是她就算是在梦中,也渴望认识并交往的燕随意。 “燕、燕--” 夏小韵呆愣愣的望着燕随意,刚刚有些清醒的脑子,忽然又变的混乱了起来,不明白梦中的一些事,为什么会出现在现实中。 难道说,还在做梦,没有醒来? 她右手放在腿上,下意识的用力掐了一下。 生疼的感觉,眼前那张英俊的面孔并没有消失。 好像知道夏小韵是怎么想的,燕随意微笑着说:“夏小姐,你不是在做梦,这是在现实中。” “现实……不是在做梦?” 夏小韵用力闭了下眼睛,努力让自己搞清楚梦幻跟现实的区别。 就像有闪电蓦地划破夜空那样,醒来之前发生的所有事,都攸地浮上了她心中:从她接到古羌县县局彭开圣的电话开始,到在那个黑暗世界中,看到一道红色闪电掠过。 这一切,都是真实的,她曾经亲身经历过的。 至于后来,会看到方圆,并被他抱着在沙漠上走了好久,夏小韵无法确定是在做梦,还是--也是真的。 她再次睁开眼后,向外面看去,就看到后面还跟了一辆越野车。 “后面的,是我的同伴。” 燕随意又说话了:“我们几个组成了‘寻找失落’工作室,每年都会有一大半的时间,在荒漠、森林等地方,寻找传说中那些失落的文明。” 夏小韵此前也很喜爱国家地理的探索发现频道,很巧的是,也看过有关‘悬棺’的探索,知道了这个寻找失落工作室。 燕随意继续说:“我们这次来罗布泊内,是想试着从神秘角度,来寻找曾经在古西域失落的文明,比方楼兰,精绝国等--” 燕随意他们的寻找失落工作室,来罗布泊内寻找什么,夏小韵并不是太关心。 她只关心自己怎么会忽然出现在了他的车子上。 燕随意简单介绍了下自己为什么会出现在罗布泊后,话锋一转:“本来,我们这次是打算去罗布泊深处,就是试图横穿罗布泊的,但却失败了,因为我们的准备严重不足.返回的路途中,却意外发现了你。” 对于这个,夏小韵一点也不关心,等燕随意话音刚落下,就急急的问道:“燕先生,你有没有看到方圆?” 燕随意眉梢微微一挑:“方圆?谁是方圆?” “就是一个跟我们年龄差不多大的年轻人,个头比你稍微矮点。” 抬手比划了一下方圆的身高,夏小韵接着说道:“我可能是跟他在一起的!” 夏小韵现在已经彻底清醒了过来,知道自己在黑暗世界看到那一道红色闪电后,就昏了过去……可燕随意,却在探险返回的途中发现了她,那么就证明她的确被人从那个世界中抱了出来。 那个人,很可能就是方圆。 就像她开始觉得,她做得那个梦,就是发生在现实中那样。 尽管她也很不明白,更不相信,远在内地的方圆,怎么可能会来到罗布泊。 “你跟别人在一起?” 燕随意稍稍放慢了车速,脸上浮上茫然的神色:“我看到你时,你就是一个人的……当时,我们也怀疑你还有等待救援的同伴,可我们搜索了方圆三公里之内,都没有再看到任何的生命迹象。” “怎么可能会这样?” 夏小韵又开始头疼,双手抱着头喃喃的说:“如果不是他……如果没有人的话,我怎么能会离开那个可怕的世界?” 燕随意马上追问道:“夏小姐,你说你去了某个可怕的世界?那是一个什么样的世界?” “黑洞洞,什么都看不到……我只能确定是在地下,一个咸水湖中,因为水的浮力非常大。而且,还有一些很可怕的人。哦,对了,我还记得,我在昏迷前还曾经看到过,一个非常漂亮的女人,她是被捆着扔进水中的。” 夏小韵语无伦次的说着,不住的摇头,自言自语:“不对,不对,我没有看到……” 看出夏小韵很是痛苦的样子后,燕随意柔声安慰道:“夏小姐,你现在的精神很不好,该注意休息才对,不要胡思乱想了。好好睡一觉吧,等你醒来后,说不定就会看到前来救援你的队伍了。” 本来夏小韵还想问问燕随意,有没有见过劳拉的,听他这样劝说后,也觉得自己当前的精神状态,实在不适合多想,低声道谢后,缓缓闭上了眼。 等方圆再次睁开眼时,就像被八百个男人浇灌了一遍的水暗影那样,神采奕奕。 感觉从没有过的好。 冷月、寒星,林武,毛驴,还有一个用胡杨木做成的简单木滑犁。 在罗布泊内,能找到两根枯死的胡杨木,这绝对是运气好到了极点。 在罗布泊内,能够在补充水分后躺在这种简易木滑犁上美美睡一觉,绝对比在内地总统套房内睡一晚上,还要让人感到惬意。 林武弓着身子在前面拉犁的样子,就像个大虾米,走的那么慢,还哈达哈达的喘着粗气,一点也不如在旁边加油的毛驴潇洒。 要不是看林武样子实在是狼狈,方先生说不定真会双手枕在后脑勺上,架起二郎腿,看着漫天星辰吹一曲动人的口哨。 砰的一声,好像老黄牛那样,弓身向前拉犁的林武,脚下一软,摔倒在了地上。 在旁边转圈的毛驴,马上就跑了过去,锥锥的叫着,以表示关心,更像是在嘲笑:look,驴哥就说嘛,还是我来拉吧,你偏偏要替换我。你以为,驴哥拉犁拉的毛皮都磨破了,就无法坚持下来啊,简直是大错特错,人眼看狗低啊。 林武单膝跪在地上,侧躺着看向毛驴,干涸到有了裂口的嘴唇,微微动了下:“毛驴,你、你说--我们还能不能走出这鬼地方?” 毛驴晃了晃尾巴,表示希望不大。 没办法,现在已经是发现方圆的第二天晚上了。 刚发现方圆时,驴哥还以为只要等大哥一醒来,就会虎躯一震,旁边沙漠中立即就会有口清泉喷涌而出,让兄弟三人痛饮一场…… 可那个奇迹并没有发生,就像大哥喝水后,装死人装了那么久,都始终没醒来那样。 特么的,他倒是睡得很舒服,小脸都有些红扑扑了,不管不顾的,让林二哥、驴哥俩人轮流拉着他艰难跋涉。 到现在为止,兄弟两人已经几十个小时没有喝水了,还得拉着一个废物,要是能走出这鬼地方才奇怪! 看出毛驴眼神中黯淡的绝望后,林武艰难的笑了笑,慢慢地坐了起来,望着漫天的星辰,哑声说:“毛驴,我们随便聊聊天吧?” 毛驴晃了下尾巴,趴在了他面前。 第141章 :喜欢有你在的日子 “还记得我刚住进你家时,我曾经跟你说过的那个秘密吗?” 盘膝坐起,林武双手抱起了膀子,尽可能维持身体‘劳动’后获得的热量。 他赖以御寒的户外冲锋衣,已经穿在了方圆身上。 毛驴张嘴,打了个哈欠,示意林武:哥们每天都这么忙,哪儿有工夫记得你的那些秘密? “我就知道你从来都没有把我跟你说过的话,记在心上,你这个无情无义的家伙。” 林武骂了一声,接着柔声说:“不过看在你跟我同生共死的份上,我这次绕过你,不介意再跟你说一遍。” 毛驴摇了摇尾巴,表示洗耳恭听。 “我其实不叫林武,更不是一个男人。” 说到这儿时,林武又笑了下。 清冷的月光下,她的牙齿是那样的洁白,整齐。 毛驴好像被她瞬间释放出的女性魅力,给搞醉了,要不然也不会又露出好色贱狗的嘴脸,爬起来钻进了二哥怀中。 今天太阳落山后,林武就觉得额头发烫,晕头晕脑的。 她不敢去想自己是不是病了。 当前真要是病了,那么就代表着在等死。 可如果没病了的话,为什么自己都能觉得脸颊发烫,却偏偏害冷,所有的力气,在坐下来后,就像退潮般的那样消退,再也无法站起来。 林武抱住了毛驴时,立即从它身上感受到了温暖,鼻子一酸,明白它这是要给自己取暖,赶紧抬起头,重新看向夜空,这才避免泪水淌出来:“我的真名字,其实叫林舞儿。舞儿,是舞蹈的舞--嗯,跟你说这个,你也不懂。你再怎么厉害,也不认识字不是?” 下巴伏在毛驴身上,林舞儿慢慢闭上了眼睛,喃喃的说:“自从我出生那天开始,我就是东海集团的大小姐,注定这辈子要过纸醉金迷的生活。” 如果毛驴对财经新闻感兴趣的话,就会知道早在二十五年前,明珠东海集团老大林东海,就是当地的大地主了。 林东海能成为大地主,可不是白手起家,往上数十代,林家都是明珠有数的土豪贵族,只是没有哪一位祖先,能够有林东海这样的运气,赶上了一个重视商人的年代,大把的金钱赚着,还能获得无数荣誉。 赶上好时候的东海集团,这些年来始终蒸蒸日上--不过,正所谓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林东海也有这样一本,那就是没有儿子。 跟不怎么注重男女的老外相比,华夏代代相传数千年的传统思想,让人特别的重男轻女,尤其是林东海这样的大老板。 更加让林东海难念的是:妻子在生下林舞儿后,就一直没再怀喜。 如果不是发自内心的爱着妻子,依着林东海当前的身家,随便甩出个数百上千万,找一个漂亮妞儿给自己生个儿子,估计前来应聘的美女,得从罗布泊排到古羌县。 爱情啊,不但能让女人变成花痴,也能让男人变傻,就像林东海,为了对得起自己的爱情,就跟妻子发誓说,林舞儿就是他唯一的继承人。 林母被感动了,就跟丈夫商量:把女儿当儿子养。 林东海欣然同意。 于是,从那个决定开始后,林舞儿就跟漂亮的小花裙等女孩儿喜欢的东西无缘了,还得总留着男孩子的发型,身份证改为了林武,被人称为少爷。 少爷就少爷吧,反正等林东海这俩老不死的咽气后,林二哥还是会变回女孩子的--只是很可惜的是,几年前,母亲因病去世的不幸,再次改变了林舞儿的命运。 林母去世才几个月,林东海就跟重金聘来的美女医生沈玉如走进了结婚殿堂,丝毫不顾林舞儿的感受。 林舞儿一怒之下,这才愤然离家出走,靠着自己的聪明伶俐,成为了一个半吊子小扒手。 为了让所有人都相信自己是男人,林舞儿用姜水染黑了自己的皮肤,更在身上刻意做出有白癜风皮肤般的假象,来掩饰她夏天也不会轻易露出胳膊腿子的奇怪现象。 后来,她流浪到了唐王,遇到了方圆,这才改邪归正,重新做人。 “毛驴,你知道吗?跟你们生活的这几个月,绝对是我从小最幸福的日子了,虽说每天去送快递,累得要死要活,你大哥还变着法的剥削我,可我却觉得,这才是我的生活,我最喜欢的家。” 林武讲了这么久后,感觉更加的冷,抱着毛驴的胳膊又紧了下,继续说:“那些天,我最怕的就是林东海能找到我……没想到他还真找到我了。呵呵,他不该找我的,沈玉如都已经怀孕了,而且很可能会给他生个儿子。既然这样,干嘛还要找我呀?” “如果他不找到我的话,那么我就没机会来这个鬼地方了。” 林武觉得眼皮子越来越沉重,浑身越来越冷,说话的声音更低了。 她没有说错,如果林东海没有找到她,那么她要想来罗布泊找方圆,谁给她提供车子? 那样,她就不会坐在这儿,等待死亡的到来了。 感受到二哥的身子有些发冷后,毛驴不安的锥锥叫起来,伸出舌头去舔她的脸,希望能给她一下水分,一些热量。 “不管事了--如果我死了,记得让方圆告诉我爸,就说我已经彻底原谅了他。还有,别忘了跟方圆说,我很喜欢給他做兄弟……” 林武闭眼笑了笑,身子蜷缩的更紧--现在,她觉得更冷,脸颊更热,神智也越来越模糊。 “汪、汪汪!” 毛驴的舌头,终于从二哥脸上感受到了火烫,立即急促的大叫起来,提醒她千万不要睡着,要不然会死人的! 大哥,二哥如果都半死不活的了,驴哥没有任何把握,能带着他们俩人走出这鬼地方。 毛驴的叫声很刺耳,可林舞儿却不想睁开眼。 一点也不愿意,只是浑身筛糠般的哆嗦了起来。 其实从白天就开始发高烧的林舞儿,在身体极度缺水的情况下,能够坚持到午夜时分,才逐渐有被烧傻了的趋势,这已经很了不得了。 看到二哥不理睬自己后,毛驴的叫声更大,开始有了狼一般的嚎叫,顺风传出老远。 只是,带着浓浓的哀伤哭腔。 林舞儿却是动也不动,通红的脸上,还残留着黑夜都无法遮掩的妩媚笑容。 而这时的方圆,缓慢地 爬了起来。 不住哀鸣的毛驴,听到动静后猛地抬起头,就看到了大哥。 大哥站在黑夜中,清冷的月光洒在他那张坚毅的脸上,伟岸的身影如山--真能装比,都什么时候了? 毛驴的哀鸣声,腾地转为狂喜的嚎叫,忽略了大哥的装比,挣开林舞儿的手,扑了过去,人立而起,两根前爪搭在方圆肩膀上,舌头伸的老长,求吻。 它好多天都不刷牙了,大哥当然没兴趣跟它亲吻。 抬手推开贱贱的狗脑袋,方圆走到林舞儿面前,把她从地上抱了起来。 毛驴心情大好之下,毫不介意大哥的不解风情,围着他开始疯狂的转圈,一点都不知道爱惜体力。 低头用脸颊挨在林舞儿的额头上,方圆心中松了口气:还好,不是太严重,主要是因为极度缺水,又脱衣服引起的风寒。 木犁上的背包中,应该有退烧的药物。 林舞儿自然也知道,但她没有用--没有水,实在吃不下去。 方圆有水,最起码现在有口水。 被口水搅拌成糊糊状的退烧药,用嘴对嘴的方式,度进了林舞儿嘴里--她要是清醒着的话,估计就算是去死,也不会吃方哥口水的。 那么久了,都没刷牙,很臭的。 “行了,别特么的转了,赶紧去找点东西去吃。” 方圆脱下冲锋衣包在林舞儿身上,背起行囊,果断舍弃了滑犁,冲毛驴骂道:“你这个蠢货,我只是美美睡了一觉,你就忘了以前我曾经手把手的教给你,怎么在荒漠生存的本事了。” 要不然说毛驴就是个贱狗呢? 为大哥做了这么多事,还被骂后,不但没有羞恼成怒抬腿冲他撒尿以表示鄙视,反而高兴的叫了几声,转身就冲向了远处。 大哥骂的没错,驴哥有着世界上最灵敏的鼻子,哪怕是在荒漠中,也能找到沙子下面的蜥蜴、蛇儿的。 那些小东西虽然样子丑陋,可却能提供哥几个最需要的水分。 只是大哥好像忽略了驴哥之所以没有去寻找那些小东西,是因为它要时刻呆在二哥身边,保护她。 现在好了,有大哥保护二哥,那么驴哥就可以放心的去找东西吃了。 “林武,林舞儿,你知道吗,其实我也很喜欢有你在的日子。” 方圆低头看着昏迷中中的林舞儿,低声说出这句话时,毛驴的狂吠声,从远处传来。 第142章 :我们是兄弟 就像知道大哥一板脸,就是在装比那样,方圆也能从毛驴的各种叫声中,听出所包含的意思。 发现敌情! 哦,不对,是发现两个不明来历的人,四头骆驼! 老大,要不要冲上去,扒光他们的衣服,抢走他们所有的物资? 毛驴狂吠着,疯了般的冲到了方圆面前,就像以往兄弟俩人并肩跟邪恶势力作战那样,身子前趴,露出锋利犬牙的嘴巴,贴在沙子上,蓝汪汪的眼珠子很吓人。 怀里抱着林舞儿的方圆没吭声,眼神冷静的望着前面。 清冷的月光下,几个黑点正用最快的速度,向这边狂奔而来。 正如毛驴所侦查到的那样,的确是四头骆驼,上面坐着两个全身都裹的很严实的人,在来到方圆面前几十米处后,才提起了缰绳。 几头骆驼马上就停止了奔跑,站在了原地。 两个黑衣人从骆驼山跳了下来,缓步向这边走来。 方圆还是没有动,扳起的脸色,却松缓了下来。 感受到大哥戒备解除后,毛驴也抬起了脑袋,尾巴摇晃了起来。 那两个人走到方圆面前七八米处后,站住, 左边那个人上下打量了方圆几眼,才微微弯身恭声问道:“请问,您就是--” 方圆打断了他的话:“荒城三杰?” 听方圆一口说出自己兄弟的名号后,荒城三杰的老大,赶紧摘下捂着脸的黑布,更加恭敬的语气:“就是我们。” 扫了眼他们俩人,方圆问道:“怎么就你们两个,老三呢?” 老大犹豫了下,才低声说:“老三冒犯了您的、的女人,被她杀了。” 方圆眉头皱起,不解的问道:“我的女人?” 老二低声解释道:“就在数天前,我们在寻找您的路上,遇到了一个穿黑色紧身皮衣皮裤的女人,老三一时鬼迷心窍,想--结果,他就丧命了。” “原来是水暗影。” 听老二这样解释后,方圆才明白了过来,淡淡的说:“老三也的确该死,几年前要不是看在你们兄弟俩还算可以的份上,他可能早就变成太监了。” 老二虽说早就看老三不顺眼,但再怎么说,大家也有着过命的交情。 如果说老三早就该死的人是别人,老二早就抄家伙了,毕竟荒城三杰是一个整体。 但这个人既然是盗圣--那么他说老三该死,肯定就是老三该死了。 “这次过后,你们就不再欠我的情了。” 方圆才不在意老三那种人的死活:他招惹了水暗影那样歹毒的女人,要是不死才是怪事。 听方圆这样说后,老大俩人齐齐的松了口气。 在江湖上混的,只要遵照江湖规矩来的,都会把欠人情分当做大包袱,做梦都还债,哪怕是付出生命的代价。 “除了你们,还有什么人?” 方圆走向了骆驼那边,从老大兄弟俩人中间穿过,就像他才是骆驼的主人那样。 “至少有六十几个人,来到了罗布泊内。至于他们到了哪儿,我们不确定。” 老大兄弟俩人跟了上来,落后方圆身后的毛驴几步。 从始至终,他们都没有看方圆的脸。 有些人,有些事,最好能装作瞎子看不到,才有可能会活的更长久一些。 “放烟花吧,让他们都撤出这鬼地方。” 方圆说着,来到了骆驼面前,从驼背上解下一个水囊。 冰凉的水,是那样的甘甜,甜的让全身细胞,仿佛都在尽情的轻唱。 毛拉舌头在舔水时发出的夸夸声,更是夸张的要命。 眼睁睁看着比黄金还要珍贵的水,被一条狗子糟蹋了不少,老大兄弟俩人却没有丝毫的怨言,更不会去想盗圣他老人家,怎么会知道他们肯定随身带了烟火。 哧--的一声悦耳的尖啸,特制的高空烟花,足足飞到了五十米的高度上,怦然绽放,为死气沉沉的荒漠平添了些许迷人颜色。 当方圆小心的为林舞儿喂下适量的清水时,就在他们左前方数公里的远处,也有几朵烟花腾空而起。 几乎是在同一时间,右前方也有烟花腾起,距离更近一些。 方圆翻身跨上一头骆驼,轻轻一带缰绳,调头向东时说道:“告诉大家,所有来罗布泊内的人,从此再也不会欠我的情。而且,以后都可以向我提一个要求。只要是合理的,我会满足大家。” 听方圆这样说后,放完烟火就低下头的老大俩人,眼里都露出更加狂喜的神色。 没有谁比他们更能理解,盗圣的承诺有多么的重要! 相传,南非某个酋长,曾经用十八颗稀世血钻,请盗圣答应他一个要求:在他那个总是惹祸的儿子最危险时,能够出手帮助一次,都被果断拒绝了。 盗圣他老人家,可不是谁拿宝贝买的通的人--他做事,向来都以自己的喜好为准则。 简单的来说,就是他想做的事儿,哪怕是被人拿刀子威胁他,他也会去做。 不愿意做的事,就算别人送他一座金山,他也不会正眼瞧一下。 他老人家就是这样任性,向来都是他奴役金钱,从来都不会被金钱所奴役。 所以,能得到他老人家的承诺,这是比得到一座金山还要让人兴奋! 大家只是在罗布泊内吃着沙子旅游了一圈,不但还了欠下的债,还能得到他一个承诺--老大觉得,他着实该拿刀子在自己腿上狠狠扎几下,仿佛只有这样,才能对得起盗圣给的承诺。 “是,我们马上去通知!” 老大躬身说完,跟老二一起跨上骆驼,率先向东方狂奔而去。 在接下来的十几分钟内,不断有烟火,在沙漠的夜空中灿然绽放。 整个荒漠,仿佛都有了说不出的生气。 某个沙丘上,一个身高足有两米多的男人,遥望着东方。 站在这儿,能看到不断有烟火升起,他那张骇人的脸上,慢慢浮上一抹笑意--暂且称之为笑意吧,尽管比魔鬼还要可怕。 刀光一闪,藏在了手肘后,男人转身向西,飞一般的走去。 如果有人能看到他的话,肯定会很惊讶:身材这么魁梧的人,在奔跑时怎么可能会有这样轻盈的步伐,就像幽灵那样,很快就消失在远方的夜空下。 当最后一朵烟花腾起时,林舞儿睁开了眼睛。 烟花? 我怎么会看到了烟花? 她在昏迷过去后,因为记挂着某个人、某条狗,也舍不得彻底昏迷,潜意识内始终清醒着,知道自己就在罗布泊内,千里无人烟的绝境。 所以在刚睁开眼看到烟花后,才会感到惊讶。 接着,她就觉得身子不再冷了,而且那种要命的饥渴也没有了,浑身暖烘烘的,就像裹着棉被坐在火炉前,旁边摆着美酒,烤鹅…… “哞!” 一声骆驼的低低鸣叫声响起,林舞儿盯着烟花腾起地方的眸子,微微转动了下,然后借着月光,就看到一条嚣张的狗子。 如果一条狗子能像人那样,趴在驼背上,身子还盖着御寒的毯子,好像大爷似的随着骆驼起伏的身子,微微的摇头晃脑--这要是算不上嚣张,那什么才叫嚣张? 有什么样的狗子,就有什么样的大哥。 林舞儿看到了方圆。 方圆也在低头看着她。 她就被他横抱在怀里,身子被裹的好像个木乃伊似的那么严实。 四目相对,没有谁说话,只是就这样定定的看着。 有时候,有些话根本不用非得说出来,两个人也知道对方心里在想什么。 足有三分钟后,林舞儿才笑了下,声音仍旧有些软绵绵的说:“你欠我一条命。” 方圆没有否认:“是,我欠你一条命。” “但我不会让你去偿还。” 林舞儿又说。 方圆点了点头:“我不会还你。” 林舞儿笑的更加好看,轻声说:“因为,我们是兄弟。” “我们是兄弟。” 方圆就像个应声虫那样,总是顺着林舞儿似的话往下说。 “兄弟的秘密,就是你的秘密。” “这个我知道。” “兄弟想知道,我们怎么会坐在骆驼上,你就得告诉我这是为什么。” “因为有人,就像你这样傻那样,为了找我来到了这鬼地方。很幸运,他们找到了我,在我最需要帮助的时候。” “你说的不错,其实我就是个傻瓜。” “那么我也是个傻瓜,因为我们是兄弟。” “好了,不跟你打机锋了。说点现实的,就算遇到来找你的人,你能保证我们能活着走出去?” 林舞儿一点也不习惯被包成大粽子模样,还被男人抱在怀里,不自在的扭了下身子,转移了话题。 “我不会再让你受一点点的苦,在走出罗布泊之前。” 方圆的口气很大,全然忘了他就在不久前还差点变成干尸。 林舞儿眼眸流转,轻笑道:“哦,仅仅是不会受苦,没有享受么?” 方圆问:“你想要什么样的享受?” “比方--” 林舞儿想了想,才说:“在这荒漠中,开一场篝火晚会,好多人围着跳舞,我们在旁边喝美酒,吃烤羊……这是我当前能想到的,最好的享受了。” 痴人说梦。 如果有人听到林舞儿说出的这番话,肯定会怀疑她脑子会不会烧坏了。 这儿是死亡之海罗布泊,尽管他们早就远离了死亡中心,可依旧前行数百公里无人烟的,怎么可能会出现篝火晚会? 方圆抬头看了眼东方,才说:“今天不行了,因为天快亮了--不过,我保证到了晚上,你就会看到。” “骗我呢。” 林舞儿撇了撇嘴。 方圆摇了摇头,很认真的说;“没。” “那好,我可就当真了啊。” 林舞儿张嘴,轻轻打了个哈欠。 方圆说:“你先好好睡一觉,最好是睡到晚上,到时候我会叫醒你,来看篝火晚会。” “嗯。” 林舞儿低低的嗯了声,很快就睡了过去。 其实,她很想跟方圆说说话。 只是当紧绷着的神经彻底松懈后,无比的疲惫就潮水般把她淹没了。 第143章 :篝火晚会 东方的月亮,刚刚升起,今天晚上的月亮很圆,也很大,更亮,笑眯眯的看着林舞儿,就像个盘子似的。 林舞儿才不会对一个盘子有啥兴趣,只看了一眼--她就看到了方圆答应她的那一切。 在荒无人烟的荒漠上,点燃了明亮的篝火,现场差不多得有六七十个人,包括她在内围着篝火坐了一圈。 明亮的篝火前,十几个长发飘飘的女人,手牵着手的跳着欢快的舞蹈,劲爆的旋律来自一辆敞着车门的悍马车内。 林舞儿坐在一张真皮座椅,身上裹着厚厚的毯子,毛驴就趴在她的脚下,嘴里啃着一块肉骨头,吃的正香。 歌曲的旋律是前苏著名神曲《喀秋莎》,不过却是‘海阔天空’版的,带着明显的摇滚节奏。 围在篝火四周的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少,大家都在轻拍着巴掌,脸上带着陶醉的笑容,配合着那十几个女人跳舞的节拍。 每个人面前,都摆着香喷喷的烤羊肉,还有红酒。 说实话,那十几个女人如果是在内地演出台上跳这种前苏舞蹈,肯定会被人用臭鸡蛋给砸下来。 因为她们除了会牵着手,随着欢快的节奏,打摆子似的哆嗦肩膀,踢踏脚丫子外,就玩不出什么花儿了。 不过她们的脸上,却都带着最灿然的笑容,仿佛北朝歌舞团的女演员,正给大领导演出那样,透着瞎子都能看得出的无比荣幸,跟发自内心的喜悦。 毫无疑问,欢乐是能传染的,哪怕舞者的动作实在不咋样,可林舞儿却觉得,这是她有生以来,看到的最美的一场舞蹈。 我说,我想在罗布泊内要一个篝火晚会,他真的给我了。 林舞儿的眼睛越来越亮,浑身的细胞都在兴奋的呐喊着,让血液跟着澎湃起来,开始发热,伸手掀开了毛毯,正要站起来时,一个酒杯出现在了面前。 林舞儿抬头,看到了方圆。 这家伙绝对刮过胡子,洗过澡了--在罗布泊内洗澡,绝对是犯罪。 要不然不会这样年轻,嘴里还散发着口香糖的薄荷香气,更是换上了一身干净的衣服,脸上带着得意的笑的样子,让林舞儿恨不得抬手一拳,把他的鼻子打歪。 林舞儿抬起了手,却是接过了酒杯,轻轻抿了一口。 酒香醇正,应该是八几年的拉菲红酒--这一点,从小就参加过很多次高级宴会的林舞儿,还是能确定的。 刚把酒杯放下,方圆就又拿起一块烤的喷香喷香的羊腿,递给了她,很虚伪的说:“这是我亲手烤的,味道不咋样,你就凑合着吃点吧。那个啥,少吃点,现在你还不适合吃太多。” 林舞儿嘴巴凑在羊腿上,轻轻咬下了一口。 冒着香气的羊肉,香嫩可口,一点也不肥腻,绝对是她这辈子吃过的最香的烤肉了,才不管方圆的好心劝说呢,吃了足有六分饱后,才扬了扬下巴,示意方圆可以拿走羊腿了。 想林大小姐这么尊贵的人儿,是绝不会亲手拿着油腻羊腿的,那样太掉价。 小舌尖伸出来,舔了舔嘴唇,林舞儿轻声问:“我能问问,你是怎么做到的吗?” “你都已经问了,我能不回答吗?” 方圆咬了口羊肉,随时抛给了毛驴后才说:“你说你想要一个篝火晚会,我就找人去办了。条件简陋,勉强凑合吧。” “说了,跟没说一个样。” 被火焰给烤的脸儿红扑扑的林舞儿,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低头打量了下自身破破烂烂的衣服,问道:“我能去跳舞吗?” “无论你想做什么,哪怕是无缘无故的去抽人,除了我之外,我也能保证所有人都会给你最甜蜜的微笑。” 方圆的回答,很有些混蛋的嫌疑。 心情大好的林舞儿,自然不会跟他计较这些,轻哼一声问:“哼,能不能换一个曲子?翻来覆去的,就播放这首歌了。” 刚才还满口答应,会满足她所有要求的方圆,眼神却微微黯淡了下,说道:“我发现,我最喜欢这个旋律了,因为它能让我想到一个亲人。” 林舞儿没有再说什么,站起来慢慢走进了圈子中。 围在篝火周围的掌声,忽然变的更加响亮了,有更多的人也跟着走了出来。 一个身材相当不错的少妇,笑着牵起了林舞儿的手。 在跳舞这方面,林舞儿确实比他们强了太多,哪怕是小病初愈,身体还有些乏力,但每一个动作,却都相当到位。 当又一遍《喀秋莎》响起时,除了方圆外,就连毛驴也参与了进来,围成一个大圈子,会跳不会跳的,也不管年龄有多大,都手牵着手儿的,以林舞儿为中心,不断的哆嗦着,踢踏着。 林舞儿仿佛回到了多年前。 那时候,她母亲还没有去世,每个月都会在15号这天,允许她换上女孩子衣服,在舞会上尽情的摇摆。 额头很快就有了汗水冒出,林舞儿尽情的笑着,转着,偶尔才看到方圆始终站在她坐过的椅子后面,抱着膀子吸着烟看着她。 那地方,是篝火晚会上的唯一阴影所在,无论从哪个方向看过去,都无法看清方圆的长相。 这是他故意这样安排的,不喜欢别人看到他。 自然,也没谁敢去看他。 除了林舞儿。 林舞儿不但敢看他,还敢跑过去,牵起他的手--才不会管他愿意不愿意呢,强行拉到人群中,吹胡子瞪眼的要求他必须跳。 要不然,林二哥就会很生气。 方哥只想让林舞儿高兴,才不会惹她生气,所以只能按照她的意思,也蹦达了起来。 晚会欢乐的气氛,在方圆加入后达到了高潮。 只是让林舞儿感到很奇怪的是,所有人在转到方圆正面时,不是低下头,就是会看向别处,脸上的笑容不曾减少半分,却没有谁看他。 哧--哧声,在又一曲终了时,无数的烟花从四周腾空而起。 绚丽的烟花,仿佛点燃了整个宇宙,让林舞儿有了做梦感的不真实感。 她知道,无论今天晚上她是林舞儿,还是娘炮林武,都是本次晚会的绝对主角,所有跟她对视的人,脸上都带着最真诚的笑容。 一曲终了,烟花落尽。 篝火还在熊熊燃烧着,那些跳舞的人,却开始纷纷的撤退。 所有人,在离开之前,都站在很远的地方,对方圆这边弯腰行礼后,才回头走进了黑夜中。 车声,骆驼的鸣叫声,很快慢慢的消失,现场留下了一辆最舒服的悍马车,还有两匹骆驼,一个穿着白色长袍的老头子。 “能不能先去车里?” 方圆看着那个泥塑般站在那儿的老头子,对林舞儿说。 林舞儿没有吭声,却很乖的走向了悍马车。 毛驴跟在她身后,等她开门后,灵巧的跳了上去。 坐在副驾驶上后,林舞儿看向了方圆。 她看到,方圆走过去后,本来就低着头的老头子,腰身弯的更低了。 他跟方圆说了些什么,林舞儿当然听不到。 只能看到方圆听完后,抬头向古羌县城那边看了一眼,就转身走了过来。 方圆上车,关上车门后笑着问道:“连夜赶路,还是明早再启程?” 看着跨上骆驼的老头子,林舞儿想了想才说:“连夜赶路吧,你要是累得话,我来开车。” “不累。” 方圆摇了摇头,启动了车子。 “我好像见过那个老头子,在古羌县城时。” 林舞儿回头看了眼老头子,好像很随意的说了一句。 这一次,方圆没有隐瞒她:“他叫巴拉图,是古羌县这边的导游,六年前,他欠了我一个人情,所以知道我被困在这儿后,就跟大家一起来搜救我了。” “那些人,都欠你人情?” “差不多吧,几乎没有单纯来捧场的。” “哦。” 看方圆没打算深聊的意思,林舞儿又把话题扯了回来:“他跟你说的应该很重要吧,要不然也不会特意留下来了。” 方圆想了想,才说:“他告诉我,他前些天曾经给人当向导,来过罗布泊内接到了一个女人。那个女人很有权势,曾经给手下下令,说要是看到我的话,就地格杀。” 他说话的语气很平淡,就像在说一件跟他无关的事。 林舞儿双眸微微眯起:“哪个女人是谁?” “你没必要知道这种蛇蝎女人。” “是不是那个水水?” 方圆不愿意说出水暗影,林舞儿却能猜出来。 方圆也没有否认,笑了笑说:“不过,她在下达那个命令没多久,就收了回去。” “为什么” “因为她不敢确定,我是不是她要找的那个人。” “你究竟是--” 林舞儿说到这儿时,才想到了什么,顿了顿又问:“你有没有看到夏小韵?” “看到了。” “她呢?” “被人救走了。” “谁?” “没看清。” “怎么,你也像那些不敢看你的人那样,不敢看那个人吗?” “嘿嘿,不是不敢。” 方圆嘿嘿笑着,侧脸看了她一眼,说:“那是因为,当时我已经没有看人的力气了。” 林舞儿看着他的手腕,说:“哦,我知道了--我发现你时,你手腕上有被割伤、放过血的痕迹。你可千万别告诉我,你为了让夏小韵活下去,曾经让她喝过你的鲜血。” 方圆沉默了片刻,才笑着淡淡的说:“那种环境下,唯有喝血才能活下去。” “如果把夏小韵换成是我,你会不会这样做?” 本能的,林舞儿问出了这个愚蠢的问题。 “你说过的,我们是兄弟。” 方圆看向了她,很认真的说:“而我救夏小韵,只是出于一种人道主义。” 第144章 :老大的感情世界 浴室内水雾蒙蒙,散发着一股子清新的玫瑰花香气。 好像从没有一个女人,能够像水暗影这样嚣张,浴室内包括地下、天花板在内的左右平面上,都贴着明晃晃的镜子。 可以想象一下,当一个绝美的娘们,全身光溜溜的微微踮着脚尖,走进这间浴室后,随便抬下腿子啥的--那将会产生什么样的景象? 水暗影喜欢当前的环境,会有种特别的兴奋,让脑子更加清醒。 可现在水温都有些凉了,她脑子里却始终乱哄哄的--实际上,从收回看到方圆马上就地格杀后,在莫名松了口气时,脑子就一直乱。 她知道,本次之行的绝对重点,就是黑暗世界。 可为什么,方圆的贱贱的样子,总是在她眼前晃啊晃的,让她始终无法清醒下来? 砰的一声,水暗影烦躁的抬起右脚,狠狠击打了一下水面,霍地坐了起来。 随着她的动作,天上地下四面八方的镜子,猛地都生动了起来,像往常她出浴时那样,满室皆春的感觉。 “水暗影,自从他死后,你再也不该为哪一个男人神魂颠倒了,对不对?” 水暗影霍然抬头,狠狠看着天花板上的女人。 她发现,那个从上往下看的女人,脸色很是狰狞,有些吓人。 “看,你看什么你看?” 水暗影抬手,指着上面的女人,低声尖叫着。 四面八方的女人,齐刷刷做出了相同的动作--她们脸上的狰狞样子,极大破坏了本身的美丽。 这让她更愤怒,抓起旁边的沐浴露,狠狠砸向了对面镜子上。 砰的一声脆响中,塑料瓶在镜面上迅速反弹回来,很凑巧的砸在了她额头上。 就像被锤子砸了一下那样,水暗影被砸进了水里。 温暖的水彻底包围她后,她又久久的不动。 外面的小贺几个人,可不知道老大正在浴室内发疯,都坐在沙发上,正襟危坐目不斜视,尽管没有谁要求他们必须这样做。 吱呀一声轻响,就在小贺等人表面镇定,实则内心好像猫抓似的那样难受(他们在这儿都坐半天了)时,浴室的房门终于开了,一个穿着黑色浴袍的身影,从里面款款走了出来,带着一股子沁人心肺的幽香。 小贺他们马上就站了起来,双手贴在腿上,目光盯着地板。 没有谁敢看老大小腿之上的部位--因为晶莹的小腿、圆润的足踝,尤其是那双指甲上涂着邪恶墨兰色的秀足,就已经让他们无法把持了。 这个女人,在下属面前从来都不在意自己是啥形象,就赤着脚的走出来了,甚至身上只穿了一件能隐隐见肉的轻纱浴袍……难道她不知道,她当前的打扮,就在引人犯罪吗? 又有谁家的老大,在下属打电话来说要汇报工作时,要来到她的住处? 可所有人都知道,老大让他们欣赏她的妖媚性感,只是一种福利罢了:只要你愿意,你甚至可以抬起头,双眼直勾勾的盯着她看个天荒地老,她也保证会给你最妩媚的笑。 但谁要想敢对她有某种想法,最好是先写好遗书--福利是福利,罪行是罪行,这可不能混为一谈。 “都坐吧,想喝什么自己去搞。” 老大说话的声音不但慵懒,而且说出来的话,也让人有些心烦:为什么偏偏用这个‘搞’字呢? “我们不渴。” 小贺等人异口同声的回答了句,齐刷刷的坐了下来,目光始终盯着地板。 随着啪的一声响,香烟的味道瞬间飘浮在了空气中:“吸烟吗?” “谢谢老大,不吸。” 在会议室内可以吸烟,但最好别在老大客厅内吸烟,那样她会不高兴的,这是所有人都知道的,就像她让大家吸烟,只是客气而已。 “嗯。” 水暗影轻轻嗯了声的声音,依旧慵懒的让人恨不得扑上去,把她给撕碎:“出什么事了,非得着急跟我汇报?” “老大,是西北传来的最新消息。您说过,一有消息,就要即刻向您汇报,不管您在哪儿,又是在做什么。” 小贺微微抬了下眼帘,却接着低下了头。 他真怕多看一眼黑色轻纱浴袍下面的那双腿子,就会马上流出鼻血来。 抬手正要拿掉唇上香烟的水暗影,动作凝滞了下,轻轻吐出了一个字:“说。” “受骗前往罗布泊内寻找夏天问的夏小韵,已经安全走了出来。” 小贺的汇报,简洁、干练。 这是因为他很清楚,别看老大长的很腻人,可她却是最讨厌啰嗦的。 “哦?” 水暗影有些惊讶的哦了下,接着急急的问道:“是方圆带她出来的吗?” 在黑暗世界内时,水暗影可是亲眼看到过夏小韵的。 现在小贺说她安全离开了罗布泊,那么唯一能带她出来的,除了方圆还能有谁? 这也代表着方圆没有死。 水暗影压根没有发现,她在问出这个问题时,语气有多么的急迫,所有的慵懒之意,更是迅速消失,继而无比的兴奋起来,心中狠狠的骂道:特么的,我就知道他没这么容易死去! 但小贺的回答,却向一盆冷水,一下子把她的兴奋给泼凉了:“不是方圆,是燕随意。” “不是方--燕随意?” 就像被针扎了一下的气球那样,水暗影刚坐直的身子,凝滞了下就缓缓塌了下去,声音中更是带有了明显的失望。 燕随意是京华名声最好的二代,玉树临风般的文质彬彬,压根不像其他同级别的纨绔那样,总是四处圈钱,他在工作之余的时间,都用在了寻找失落工作室。 这不是秘密,不但水暗影知道,小贺等人也知道。 他这次去罗布泊,本打算试着横穿罗布泊来着,最终却像无数前辈那样,半途而废,在返回的路途中意外发现了夏小韵。 水暗影在去古羌县城外面,就曾经见过燕随意,所以知道他去了那边,更能猜出他就是要去罗布泊,能够在返回途中意外发现夏小韵,也是很正常的了。 小贺还打探到,燕随意只发现了夏小韵一个人。 看来,是黑暗世界中的人,故意把她放在燕随意回去的路上,让他发现的。 只是,那边的人为什么要送她回来呢? 她在黑暗世界内,又遭遇了些什么事,看到了什么人? 小贺的话已经说完老大会儿,指尖上的香烟也早就熄灭了,水暗影却始终没有动一下,黛眉微皱盯着某处,脑子迅速运转着。 看来,要想搞清楚这些,都得亲自找她好好问问--水暗影轻轻吐出一口气,这才点了点头:“嗯,我知道了。” 眼角瞥见老大拿起水杯,这是要端茶送客后,小贺连忙说:“跟随您一起去那边的方圆,出现在罗布泊内了,还开了个篝火晚会--” 啪的一声,水暗影手里的水杯,掉在了地上,摔成了几瓣。 更有一片碎玻璃,在地上弹跳了下,蹦到了她俏媚的塑料小拖鞋内。 水暗影呆滞片刻,猛地站了起来。 一下子,那片碎玻璃就刺进了她小脚内,鲜血呼的冒了出来。 但她却没有感觉到丝毫的疼痛,脸色苍白的嘎声问道:“方圆,方圆……开篝火晚会?” 小贺等人,可没想到老大在听到方圆的消息后,会这样激动,连忙也跟着站起来,垂首说道:“是的。” “消息确凿?” “确定!” “好,好,好!” 水暗影苍白的脸色,攸地飞红,接连说了三个好字。 小贺等人盯着鲜血从那只秀美的小脚下淌出来,依旧动也不动一下,可心中却吃惊的要命。 能够被选拔加入风声,就代表着小贺等人的智商,那是相当高的,当然能从老大的失态中,立即意识到什么。 不管是明处还是暗中,都没有人谈论过老大的感情生活。 但这不代表着大家不知道,老大曾经暗恋过一个男人。 只是,男人后来却因公牺牲。 从那之后,老大就彻底变了,变的偏激,放荡(最起码表面是这样的),无论做什么,都毫不在意,游戏人间。 这么多年过去了,再也没有哪一个男人,能够进驻老大心中。 她所有的精力,都用在了工作上。 几乎所有人都能想到:老大注定会孤身一人,任由美艳的青春年华逐渐老去--这是个悲剧,谁也无法改变的悲剧。 小贺等人自然也知道,更能确定。 但老大当前的反应……就像一棵枯死多年的美人蕉,忽然就绽放出了生命的迹象。 方圆。 方圆,怎么可能会打动老大,那颗尘封已久的心? 如果非得说这是真实的,那么在罗布泊时,老大为什么又要下达那个‘就地格杀’的命令?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老大的感情世界,我们搞不懂啊。 小贺等人心中万分惊讶时,水暗影终于意识到自己失态了,尴尬的笑了下:“还有什么事吗?” “没了。” 小贺赶紧回答。 “嗯。” “老大,那我们走了。” 小贺等人赶紧告辞。 “我送你们。” 破天荒的,水暗影竟然要送下属。 小贺等人有了明显的幸福晕眩,本能的正要拒绝,却又想起老大从来都是说一不二的,赶紧闭嘴,转身走向门口。 水暗影轻移莲步,袅袅婷婷的送他们走到了门口。 “老大--您的脚下,有个碎玻璃片。” 在关门时,小贺终于忍不住提醒。 他实在无法容忍自己,视老大这样的美女脚丫子在流血却不见。 水暗影楞了下,低头看了眼,这才淡淡的说:“我喜欢流血,不行?” “对,对不起,我不知道。” 小贺结结巴巴的说完,转身落荒而逃。 “我喜欢流血,不行啊?” 水水姐冷笑着重复了一遍,关上房门后,就迅速抬起脚,嘶哈着冷气低声骂道:“特么的,这群废物,肯定早就看到姑奶奶在踩着碎玻璃了,这才说!” 第145章 :方圆真来过这儿? 夏小韵本次罗布泊之旅,绝对是梦幻般的。 念在父女‘情深’的份上,她跟随冒充彭开圣的人,冒冒失失的进了罗布泊内,结果却差点再也走不出来。 其实无论是谁,遭遇了她所经历的这一切,都会是一场不愿意回味的恶梦。 幸好,梦醒了。 而且梦的后半部分还是相当浪漫的--燕随意的出现,竟然让夏小韵在心悸之余,心中有了股‘不虚此行’的真实感。 燕随意长相英俊,谈吐风雅,彬彬有礼,哪怕是救了她,也只是给人一种朋友、兄长般的真挚关怀,那双总是带着笑意的眼睛里,从来都不会出现让她反感的神色。 或许,唯有两个字才能形容他:君子。 真正的君子,就像空谷幽兰那样,能洗涤别人的灵魂。 就好像,他救了夏小韵、并一路静心照顾她的行为,只是他该做的一件小事,没有任何特别的意义。 这才让夏小韵跟他分别时,生出了明显的眷恋之情。 或许说,燕随意让夏小韵真正体会到了什么,才是真正的情窦初开吧? 甚至,夏小韵暗中都埋怨史密斯先生,不该亲自来古羌县城了。 那样的话,她就有机会能跟燕随意一起返回内地了。 尽管夏小韵也看出他不是一般人,人家不一定会对她产生什么特殊的感情,但有谁规定,女孩子只能等着被男人追呢? 唯一让夏小韵感到欣慰的是,燕随意在临走前,跟她互换了联系方式,包括微信。 他这样做,可能只是出于礼貌,以后永远都不会主动联系她的。 燕随意的车子,已经消失很久了,夏小韵还站在路边,向那边遥望。 “夏总。” 史密斯走了过来。 “啊。” 夏小韵这才醒过神来,就像偷东西被人发现那样,秀美的脸上,攸地浮上一抹艳红,连忙抬手拢了下发丝,掩饰刚才的花痴行为:“史密斯先生--非常感谢,您能在百忙之中赶来这边。” 夏小韵的道谢,却是发自真心的。 她是真没想到,史密斯只是她在生意上的合作伙伴,竟然这样关心她。 史密斯就像所有道貌岸然的绅士那样,微笑着回答:“这是我应该做的,毕竟我们是合作伙伴。” 史密斯能跑来古羌县城,那是因为接到了劳拉的电话。 劳拉身为宁耀酒店的特派保镖,保护夏小韵……没理由在遭遇那么多意外后,不向史密斯汇报的。 同样,劳拉也非常惊讶,在听完她的汇报后,史密斯先生竟然说他很快就会赶来。 相比起夏小韵来说,劳拉可能更加了解英国佬有多么的傲慢,所以才不理解:一个身价不会超过三千万美金的小商人之女,怎么可能获得史密斯的如此看重? 当然了,身为职业保镖,劳拉是不会去考虑这些事的。 再次向史密斯表示衷心感谢后,夏小韵才终于忘掉了燕随意离开后才产生的失落,询问劳拉的情况。 史密斯急匆匆赶来古羌县城后,立即派人把劳拉送回了内地:她浑身都是被野狼撕咬的伤口,西北的医疗条件太差了。 对此,劳拉倒没有太坚持,毕竟她满身的撕咬伤,已经证明她是个合格的保镖了,至于夏小韵去了哪儿--在那种情况下,劳拉还能做什么? “劳拉,绝对是世界上最称职的保镖。” 想到劳拉为了救自己,差点丧命狼嘴的那惨烈一幕,夏小韵眼圈就开始发红。 搞得史密斯还得反过来,安慰了她几句。 “夏总,您有没有见到夏先生?” 史密斯看到夏总双眸含泪,很绅士的递给了一张纸巾,转移了话题。 夏小韵接过纸巾,低声道谢后,才摇了摇头:“没有--这,只是个圈套。” 就算是再傻的人,有过夏小韵此番的‘梦幻’经历后,也能看出是个圈套了:什么夏天问出现在古羌县,又盗墓啥的,都是假的。 刚出罗布泊时,古羌警方就已经正式通知夏小韵了:经过严谨的调查,县局曾经抓获过的夏天问,是个假的。 就像夏小韵所说的那样,这一切,都是吸引她去罗布泊的一个圈套。 至于为什么吸引她去那里面……夏小韵又能去问谁? 最多,在彻底静下心来后,她自己试着去解读,理解了。 史密斯安慰她:“不管曾经历经了什么,一切都过去了,这就好。” “是啊,一切都过去了,只是做了个梦,现在梦醒了。” 夏小韵擦了擦眼角,强笑道:“也是该回去,开始正常生活了。” “夏总。” 史密斯犹豫了下,才说:“请问,你有没有看到过方、方圆?” “方圆?” 夏小韵呆了下,喃喃的反问道:“在这儿,我、我该看到他吗?” 史密斯眉头微微皱了下,说道:“劳拉说,她在遭遇更多野狼追捕时,就是方先生救了--” “什么!?” 不等史密斯说完,夏小韵脸色蓦然大变,打断了他的话:“你、你是说,方圆真来到了罗布泊内?” “是的,劳拉向我汇报这边情况时,说的很清楚。” 史密斯也从劳拉那边知道,夏小韵不一定看到方圆,如实说道:“劳拉说,方圆在救了她之后,就跟另外一位女士,徒步进了罗布泊深处,去搜寻你的下落了……你,没有遇到他们?” “他真来了罗布泊?他真来了--难道,我以为是做梦的那些,是真实的?” 夏小韵没听史密斯后来说了些什么,思维飞快运转着,竭力去想她以为是做梦才梦到方圆的那些。 边说,边低声呢喃:“可是,燕随意说,他在遇到我时,就我一个人的。” 夏小韵越想,脑子越混乱。 不过,她却忽然意识到,史密斯不该这么关心方圆的。 哪怕是在她脑子极度混乱的情况下,也能看出史密斯在提起方圆时,眼神中的紧张神色。 更有种莫名的错觉:史密斯来西北,好像就是为了来找方圆的,而不是关心她。 不可能,宁耀酒店的人,怎么可能会关心籍籍无名的方圆? 用力摇了下头,夏小韵把这个错觉从脑海中抹平,又开始回想她的梦境。 等了她老大会儿,史密斯才低声说:“夏总,时候不早了,你还是先回内地吧--出于对方先生及时救下劳拉的感谢,我想我应该在这儿停留几天,等候他的消息。” “我跟你一起。” 夏小韵脱口说道。 史密斯却摇了摇头:“夏总,内地许多工作刚展开。你已经外出这么多天了,我想你应该先回去处理一下公务。我可以答应你,一有方先生的消息,我就会马上打电话通知你。” 史密斯没有说错,夏小韵这次来西北,来的太匆忙了。 她以为,也就是几天工夫,谁知道出来后却历经了几番生死,耽误这么久? 这些天内,神通快递公司内,的确有很多事需要她这个大老板拍板。 犹豫了很久,夏小韵才点了点头。 “玛丽。” 史密斯抬手打了个响指,一个健壮的白人女孩,快步走了过来:“夏总,这是我为你安排的新保镖。从现在起,她会暂时接替劳拉,负责你的安全。” “谢谢史密斯先生。” 历经几次生死的夏小韵,现在比任何人都明白保镖的重要性了,所以没有任何犹豫,就接受了宁耀酒店的好意。 在史密斯的一再劝说下,心情极度复杂的夏小韵,才在新保镖的陪同下,踏上了返回内地的旅程。 当夏总在两天后的清晨,走上神通快递总部大楼门前的台阶上时,方圆也终于驾车来到了古羌县城外。 篝火晚会过后的这几天,林舞儿的冒险之旅,就转变成了纯粹的旅游。 要不是担心被人(知道她来西北的沈玉如)记挂,她还真想缠着方圆在罗布泊内,多呆几天。 而且,她也能看出,方圆对她是百依百顺,脸上始终笑眯眯的,就是那笑有些讨厌,一点都不像以前那样纯洁了,恨不得让她把他鼻子砸歪了。 人们总是在劫后余生后,才会懂得生活多美好,以前那些抱怨啥的,其实是多么的可笑。 活着,平平安安、平平淡淡的活着,其实才是最大的幸福。 当然了,前提是得跟自己看着顺眼的人,在一起才行。 方圆驾车来到古羌县城后,并没有片刻的留恋,而是直接驶上了回归的道路。 “唉,这次的西北之行,绝对能让我牢记一辈子--我的人生,从此也比绝大部分人更加精彩了。” 坐在副驾驶的林舞儿,抬手推开毛驴从后面伸过来的脑袋,回头看了一眼,发出了一声兴犹未尽的感慨。 “哟,文化人说话,就是比我这样大老粗有水平。” 方圆撇了撇嘴,不屑的说:“我现在只有后怕,只希望从来都没有来过这鬼地方--哎哟,我说林二,你别动不动就下黑手好吧?” 林舞儿左手掐着方圆的腿子,斜着眼的看着他,满脸都是冷笑:“哼哼,那你也得改掉别动不动就讽刺我的臭毛病。哦,我说荒漠风景好,你就说要不把我埋在那儿,种上一棵仙人掌,供后人乘凉。我说这边的空气新鲜,你就建议我多移植几个肺脏,来这边装空气……现在,又笑话我有文化!” 自从林二哥脱险后,多了个毛病,那就是动不动就对方哥下黑手,而且动作还相当自然,越来越熟练。 这让方先生开始反省:是不是宠她宠的有些过了? 要不,给她一耳光,给她降降温? 方先生揉着肯定会被掐紫了的腿子,想到这儿时,却忽然踩住了刹车。 “哎哟,你是不是想撞死我呀?” 毫无防备的林舞儿,身子向前猛地撞去,幸好及时伸手撑住了仪表盘,愤怒的看向方圆时,左手却再次飞快的落在了腿子上。 方圆却没有躲,看着前面:“等我一下,有人找我。” 第146章 :花家男人的诅咒 “有人找你,谁呀?” 林舞儿下意识的抬头向前看去,落在他腿子上的左手,轻飘飘的滑下。 没理由的,她心儿噗通跳了下,一股子异样的感觉从心头升起。 就像方圆怀疑自己腿子早被掐青了那样,篝火晚会后的这一路上,林舞儿可没少掐他--不过,以往每一次,她都只会感到解恨:谁让这家伙的嘴巴这样臭,总是惹二哥生气了? 没看到,在他夸张的大声喊疼时,毛驴也会发出贱笑声吗? 这就证明二哥掐的对。 很解气。 可这次明明没有掐着他,手儿只在他腿子上擦了下,心儿干嘛要这么跳,又有这种莫名的感觉呢? 什么感觉? 肯定是脸红啦,毛驴都看出来了,要不然也不会伸过愚蠢的脑袋来,贱贱的笑了。 “我让你笑的这样贱!” 林舞儿羞恼成怒下,抬手揪住驴哥的耳朵,狠狠拧了半圈。 就是冷眼旁观这对男女打情骂俏,别的也没说啥的驴哥,很郁闷,很委屈,但还得锥锥的低声叫着求饶:话说,二哥下手还是贼狠的。 方哥当然不在乎驴哥在替他受苦,推门下了车,走向了快步迎过来的史密斯。 “方总!” 就像看到亲爹死而复生的大孝子那样,史密斯的眼圈竟然有些发红,双手更是紧紧的握着方圆的右手,使劲的晃悠,好像在下一刻就会嚎啕大哭似的。 总算是知道自己是个绅士,不该在马路上就这样失态,史密斯狠狠吸了下鼻子后,才低声说:“您能安全走出罗布泊,这绝对是宁耀集团数万员工的福气。” 英国佬在华夏呆久了,越来越会拍马溜须,演戏了。 不过很明显,方先生很享受这种感觉。 左手拍了拍他的手,拿捏出大老板的嘴脸,笑道:“史密斯,好好干,我看好你--什么时候想换个工作环境了,直接跟我说就行。” “谢,谢谢方总!其实能够留在唐王,为方总服务,就是我最大的心愿。” 史密斯大喜,连声道谢后才违心的这样说。 能够在唐王宁耀酒店当总经理,虽然也很牛,但总比不上在那些国际大都市,史密斯做梦都想高升的。 现在方大老板发话了,史密斯能不激动万分,虚伪的谦虚几句吗? “回去后仔细考虑清楚后,再告诉我。” 方圆不怎么习惯总是被一个老外握着手,缩回手后顺势岔开了话题:“哦,对了,给我留下一辆车,你们这就回吧,我可能还有些事,多呆会儿。” 史密斯才不管方总多留会是啥事,只知道无条件的执行他的命令,留下了最好的一辆车,带着几个手下急匆匆的走了。 方圆当前开的车子,是别人留给他的一辆悍马。 他不想开这样一辆车回唐王,那样太嚣张了--不适合方先生当前要低调做人的宗旨,才跟史密斯重新要了辆车,这样回到唐王后,直接把车子还回宁耀酒店就行了。 林舞儿也很聪明,看到方圆登上那辆车后,马上就带着毛驴从悍马中下来了。 在罗布泊内拥有过一场篝火晚会后,林舞儿相信,别说是宁耀酒店唐王店的总经理(她是认识史密斯的)忽然出现在这儿,向方哥大献殷勤了,就算忽然有人跟她说,方圆是沙特王室流落在外的王子,她也不会感到惊讶。 更不会去管。 因为她现在可以确定,无论方圆的身份有多么神秘,只要能始终把她当兄弟,就已经足够了。 谁,还没有一点秘密呢? 就像林二哥,明明已经暴露了她是女儿身,不也是腆着脸的装爷们? 郑爷爷早在几百年前就说过了:这个做人啊,最要紧的就是懂得难得糊涂。 “你在车里等,我还有点事。” 林舞儿刚上车,方圆又对她说。 林舞儿眉头皱了下,不满的问道:“还有啥事,这么墨迹……”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就看到一辆乌黑的大鳖壳子轿车,迎面缓缓驶了过来,停在了对面路边。 车子刚停下,贴着黑膜的车窗就落下一块,露出了一张妖媚到极点,也淡然到极点的脸。 林舞儿从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脸蛋:那双眸子里,明明带着孩子才有的稚气,可为什么那张脸,却偏偏要比尘世间最盛开的牡丹花,还要成熟? 清纯的妖媚,才是最迷人的。 这样一张脸,林舞儿仅仅看了一眼,就迷失在了那种说不出的美丽当中,竟然没有察觉到方圆在下车时,轻轻拍了拍她胳膊,只顾着去看那张脸。 很可惜,车窗玻璃很快就升起,那张脸消失了。 在那张脸消失后,林舞儿心中攸地空荡荡起来,好像失去了什么珍贵的东西,这才发现方圆已经拉开了那辆车的车门,钻了进去。 方圆刚关上车门,车子就缓缓向前驶去。 林舞儿也慢慢回头,盯着那辆逐渐远去的车子,紧紧攥起双拳时,丝毫没有察觉到她的脸色,已经变的很苍白,眼眸中也浮上浓浓的伤情。 这一刻,她忽然感到那样的疲倦。 竟然无比的迫切希望,用最快的速度赶回明珠,从此再也不见任何男人。 包括毛驴。 驴哥明显感受到了二哥的忽然改变,不安的锥锥叫了两声,从后面跳到了前面驾驶座上,用嘴巴叼住了她的衣袖,轻轻扯动着。 看着毛驴,林武呆愣片刻后,才忽而嫣然一笑:“你知道的太多了……” 驴哥立马松嘴,警惕的看着二哥。 看来,毛驴很清楚这句话代表着啥意思:一般来说,知道太多的,无论是人还是狗子,都不能活太久的。 不过很明显,花小妖就是个例外。 她知道很多很多事,可只要她愿意,今年才十六岁的她,绝对能活到九十岁以后--花家的女人,从来都是长寿的。 但花家的男人,除了她爷爷外,却很少有活过五十岁的。 据说,从好多年前开始,花家就没有哪一个男人,能活过五十岁,花小妖她爷爷绝对是个异数。 花家的男人这样‘苦命’,倒不是说他们身上有啥致命的遗传基因病毒,而是因为花家好像受到了死神的诅咒:所有在五十岁之前离世的男人,没一个是病死的,全部是横祸而死。 骑马摔死的,失足落水溺亡的,甚至还有吃鱼被鱼刺卡死的。 总之,自古以来,每一个花家男人都超人般的优秀,体格健壮,却总是暴毙。 诅咒。 这绝对是来自冥冥之中的诅咒。 花小妖的爷爷侥幸躲过了诅咒,却在六十大寿刚过,就卧病在床,等待死亡的来临。 花小妖知道诅咒的来源,就像她知道好多事,却没有谁能威胁到她的安全那样。 方圆也不行。 因为他从不杀人,最起码实在无法对花小妖这样的女孩子下手,所以每次去找人家算账的结果,才是被捆得好像个死猪那样,扔在她脚下。 更让他感到沮丧的是,无论他找花小妖算账的计划有多么精密,行踪有多么的神鬼难测,这个未成年的丫头片子,却像是他肚子里的蛔虫那样,总能猜到他要做什么,并提前做好准备。 就像开了外挂那样,方圆要是再得逞,那才是没有天理。 “你家老头子的身体咋样了?” 方圆上车后,出于晚辈对长辈的尊敬,先问候花小妖的爷爷:“等他死翘翘后,我还去不去祭奠?” 车上除了花小妖外,还有司机、坐在副驾驶的保镖。 这俩人就像聋子那样,没听到方圆的话,前行数百米后停车,马上就开门下去了。 在这辆车的前后左右四个方向,至少有四十个以上的人,警惕的关注着方圆一公里内的动静--他们坚信,如果让花小妖受到哪怕一点点的惊吓,就再也看不到明天的太阳了。 花小妖在那个神秘的家族中,地位都比四个公子还要高。 花家那个庞大帝国的经济命脉,都被花小妖攥在手中--如果她不嫁人的话,那么她就是花家数千年来,第一个女性家主。 而且,花家所有的男性,绝不会敢有丝毫怨言。 至于花小妖的地位为什么这样崇高,保镖们不需要去知道。 方圆自然也没兴趣知道,他只是不断的尝试着,用最刻薄的话,来刺伤这个小妖精,让她生气,放开他。 小妖精才不生气。 最多只是用她那双洞穿人心的眸子,在方圆脸上淡淡的扫了下,用同样淡然的语气说:“一切,都得等爷爷去世后,我再决定要你去不去祭奠。” 碰到这样一个好像从不会生气的小妖精,你让方哥怎么办? 除了在心中重重叹口气外,就不想再有这样幼稚的表现了--那是不行的,伸手在那张吹弹可破的脸蛋上,轻轻拧了一下。 其实,他本想用力来着,就像林舞儿掐他的腿子那样。 但他却又舍不得了。 花小妖黛眉微微皱了下,接着舒展了开来,淡淡的说:“如果你喜欢的话,可以多来几下,我不会怪你的。” “还是算了,我怕会遭雷劈。” 方先生说了句实话,接着装傻卖呆的问:“你咋来这儿了?” “在唐王时,我就告诉过你,千万不要来罗布泊的。” 花小妖黛眉,再次皱了下,淡然的语气有了不满:“你为什么就不能听我的话呢?” “我凭啥非得听你的话啊?昂?你说,凭啥?” 方圆很反感别人对他指手画脚,尤其是花小妖,要不然说话的语气,也不会这样呛。 花小妖才不会生气,语气平静的回答:“就凭我是你妻子。” 想都没想,方圆就瞪眼骂道:“狗屁妻子,你只是个没长毛的丫头片子罢了!” “我长了。” 花小妖轻飘飘的三个字,就让方先生闭嘴了。 “唉,算了,不跟你探讨这些少儿不宜的话了。” 瞪着神色不变的花小妖,方圆满脸都是被打败了的沮丧。 第147章 :你会生气吗? “我知道,这三年多你憋得多辛苦--毕竟你是个正常成年男人,对那方面的生活,有着一定的要求。我不允许你背叛我,确实霸道了些。” 方圆还真没想到,花小妖还会这样‘体贴人意’,楞了下后冷哼一声:“哼,少在这儿假惺惺的装好人。你以为,你这几句话,就能让那七个因我而死去的女人瞑目了?” “她们该死。” 方圆的话音未落,花小妖就抬眼看着他,淡淡的说:“如果她们只是你一个人的女人,我不会杀她们。可她们在跟你后,还跟别的男人保持着那种肮脏关系,这让我很生气。非得用她们的鲜血,才能洗涤她们的肮脏灵魂。” “草--扫瑞,对不起啊,我不该跟你说脏话。” 方圆下意识的赔礼道歉后,接着瞪眼说:“我又没打算娶她们做老婆,为啥不允许人家有别的男人?” “你碰过的女人,就是你的了,她就不能再让别人碰,谁违背了这条原则,就得死。我没有让那些碰过她们的男人去死,就已经很开恩了。” 花小妖好像从来都不会生气,语气平淡的就像在说:看,今晚月亮比昨天圆哦。 她都把话说到这一步了,方圆还能再说什么,烦躁的拿出一颗烟点上。 “以后,最好也把烟戒掉,我不喜欢烟的味道。” 花小妖认真的劝道。 抬手推门,把刚点燃的香烟扔了出去,方圆问:“亲爱的花大小姐,您还有什么指示?如果您要是看我哪儿不顺眼,我拿刀子割了去。” 花小妖的红唇动了动,眼神微微黯淡了下来。 “扫瑞,再扫瑞一次啊,我不该在你关心我时,冲你发脾气。” 没来由的,方圆看到她这个样子后,很没骨气的赔礼道歉。 其实他早就知道:包括花家那四位大少在内的所有人,都清楚花小妖对烟草味特别反感,从来不敢在她身边一百米内吸烟。 听说以前有个保镖,在等待方先生跟花小妖谈心时,觉得无聊吸了一颗烟,事后忘记刷牙,就走到她跟前--结果,两只手就被剁下来,给了一笔钱去养老了。 也就是方先生,才不管这一套,不但敢吸烟,而且还当着她的面吸。 花小妖最多,像刚才那样认真的劝他把烟戒掉,就像关心丈夫身体健康的妻子那样。 方先生的赔礼道歉,明显让花小妖舒服了许多,竟然笑了下,回归了刚才的话题:“方圆,再耐心等两年吧。等我年满十八岁后,我马上就能、能陪你了。” “我倒是不怎么稀罕你陪我。” 方先生盯着花小妖傲人的胸部,很没出息的咽了口吐沫:“我现在最渴望的,就是你能行行好,放过我,我就阿弥陀佛了。” 花小妖沉默。 很久后,才像做出什么重大决定那样,低声说:“要不这样吧,你可以去找女人--你身边那个林舞儿,就不错的。但你得保证她今生,只能做你一个人的女人。” “你知道她叫林舞儿,是个女的?” 方圆眉梢一挑,但很快就明白了,冷哼一声:“哼,我跟林二是兄弟!兄弟,懂不懂?我不希望有人侮辱我们纯洁的兄弟之情。” 不等花小妖说什么,方圆又摆了摆手:“好了。别扯这些没用的了,说正事。” 所谓的正事,自然是花小妖不顾卧病在床随时翘了的爷爷,眼巴巴跑来古羌县,质问方圆为什么就不听她的劝告,非得进入罗布泊内呢? “你越是不让我进去,我越是进去。我这个人啊,天生就有犯贱倾向--还有就是,你得告诉我,我凭啥不能进?” 花小妖抬头,看着窗外的罗布泊方向,又沉默了很久后,才说:“如果我告诉你,你一旦进入罗布泊,到了那个黑暗世界内,看到许多你做梦都想不到的东西,你的命运就会被改变,你信不信?” “你早就知道罗布泊内,有那样一个黑暗世界?” 方圆的眼睛,微微眯了起来。 他只关心这个问题。 至于花小妖说,他看到那个世界中的某些东西后,命运就会被改变--他才不在意。 他一直觉得,人的命运,是由自己所掌握的。 花小妖回头看着他,眼眸中又有了那种让他心烦的认真神色:“是的,我早就知道。” “你去过?” 方圆马上追问。 “没有。” 花小妖摇了摇头,低声说:“从没有去过,以后也绝不会去那边,而且我这辈子,都不会踏进罗布泊内半步--要不然的话,我早就进去找你了。” “为什么?” “我不能说。但我保证,你以后会知道的。” “好尼玛的神秘啊。” 方圆搞不懂,他怎么总是能让花小妖撩拨的要骂人:“算我求您,你怎么知道那里面有一个黑暗世界,又是为什么不能进去。” “我怎么知道那边有那样一个世界,我真不能说。” 花小妖轻轻咬了下唇,好看的眉梢剧烈挑了下,但语气却依旧无比的从容:“至于我为什么不能进去,那是因为我一旦进去,就会变成世界上最丑的女人。” “说神话呢这是?” 方圆快被花小妖的话给气疯了,费了好大力气,才把脏话咽了回去,故作轻松的笑了笑:“呵呵,你说我不能进去。可我进去了,也看到了那个黑暗世界,但我又毫发无伤的出来了,屁事也没有。这证明你当初对我的警告,就是个--你懂得。” “那是因为,你只是去了黑暗世界的边缘,还没有见识到真正的黑暗世界。” 花小妖的声音,忽然间变的好空灵,就像从几万年的荒野中传来:“如果有一天,你真到了那个地方,你会后悔的。” 方圆没有再嘴硬,说他从来都不懂的后悔等等。 他只是相信花小妖没有骗他。 是的,他这次的确去了那个黑暗世界,但绝对只是个边缘。 因为除了看到一些蚯蚓人,吸血蝙蝠、不明生物外,黑暗世界中到底还有哪些神秘的东西--比方那个一刀能劈出闪电的男人,彼岸花,绣花鞋等等,他都一无所知。 他对那些事很好奇。 却决没有为此冒着生命危险,再去探个究竟的兴趣。 拿手捏着下巴,沉吟半晌,方圆才总算认真了一次:“好吧,看在你眼巴巴跑来关心我的份上,我就听你一次劝,以后再也不去那边了,免得不幸翘了,让你当寡妇。” “我不会当寡妇的。” 花小妖说。 方圆又生气了:“就知道你会改嫁!” “我才不会改嫁。” 花小妖淡淡的说:“你死了,我会陪你一起去死。” 方圆呆住。 花小妖说出这句话时,语气依旧那样平淡无奇,可方圆却能听出,她是在说心里话。 好久后,方先生才讪笑一声:“嘿嘿,其实没这个必要的,你还这么年轻。” 花小妖抿了抿嘴角,低头看了眼手腕。 雪一般白皙的手腕上,戴着一块好看的手表。 “知道你日理万机的很忙,我就不打搅你了。” 方圆伸手去推车门时,又想到了什么:“哦,对了,我差点忘了告诉你,我从宁耀酒店拿了三千万美金,去给……” 不等他说完,花小妖就淡淡的说:“我知道。” “你知道个毛啊,你要知道的就是,男人在说话时,女人别打断他说话!” 方圆毫不客气的训斥她。 花小妖依旧一碗白开水那样,点了点头:“我记住你的话了,会改。” 她这不温不火的样子,让方先生觉得,总有一天自己会被这个小妖精憋出内伤。 吧嗒了下嘴巴,他才说:“我跟你说这些,是想告诉你,这三千万美金,我只是借用。最多一年,我就会还你的。” 花小妖双眸微微一眯:“我知道了,你不想接受宁耀集团--好吧,我不会勉强你的。反正花家的男人,也因为你借款给夏小韵这件事,暗中耻笑我出钱替男人巴结别的女孩子,我有些没面子。” “一群长舌男,他们知道个鸟毛。” 方圆从花小妖这番话中,听出了她在花家被人暗中诽谤,心中有了自己老婆被人欺负了那样的不爽。 不过很明显,他才不会放心里去。 骂了一句,方圆开门正要下车,却忽然又缩回腿子,看着花小妖很严肃的说:“还有一件事。” 花小妖问道:“什么事?” 动作飞快的,在花小妖的小脸上,重重吻了一下后,方圆才说:“那就是我早就想亲你一下,看看你会不会生气了。” 花小妖嘴角开始抽啊抽的。 方圆却很开心,装傻卖呆的问:“跟我说,你会生气吗?” “不会。” 花小妖慢慢吐出这两个字,拿出一张纸巾在方圆亲过的脸上,仔细擦了擦扔掉。 第148章 :我怎么会爱上你? 强行亲了花小妖一下,人家没有翻脸,只是拿出纸巾擦了擦就扔掉的行为,比直接拿巴掌抽他脸子还要让人难以接受。 绝对是最狠的羞辱。 受到羞辱的方先生,心情当然不咋样,尤其是站在路边向林二哥挥手示意她过来,半天都没动静后,心中的怒火更是蹭蹭的往上冒。 三步并作两步的走到车前,拉开车门还没上车,劈头盖脸的就问道:“咋,没看到我向你招手啊?” 林舞儿看着前方,淡淡的回答:“看到了。” 方圆抬手,在车顶上拍了一下,声音更高,吓得毛驴一哆嗦,赶紧趴后面了:“既然看到了,那为什么不开车过去,还得让我自己跑过来?” “你为什么不让她把你送过来?” 林舞儿无声的冷笑着,侧脸看着他:“刚才,可是你自己屁颠屁颠的跑人家车子上去的。人家不送你,你就把火撒在我身上。欺软怕硬的,算什么男人?” “我欺软怕……” 方圆说到这儿后,忽然明白了什么,脸上带着古怪的笑容,上下打量起了林舞儿。 林舞儿下意识的也低头打量着自己,没发现有什么奇怪的地方,只觉得被他看的发毛:“看,看,你看什么呢你看?” “嘿嘿,林二,你是不是爱上我了?” 方圆贱笑着,上车砰地关上车门。 林舞儿眼眸一呆,接着就像别踩了尾巴的猴子那样,猛地蹦了下,脑袋都差点碰到车顶,挥舞着拳头冲他尖声叫道:“胡说八道,我会爱上、爱上你?切,方圆,你脸皮也太厚了吧,竟然说出这么不要脸的话!” 林舞儿羞恼成怒的骂着,伸手掐住方圆肋下的软肉,使劲的掐,咬牙切齿的,双眸中却攸地浮上了水雾。 伸手本想还以颜色的方老大,看到林二眼里带泪后,愣怔了下赶紧缩回手,讪笑着求饶:“哎,哎,是我自作多情,胡说八道好吧,松手,会死人的!” “我怎么会爱上你?” 林舞儿再次说出这句话时,脸色忽然猛地一白,接着松手转头看向了车窗外。 毛驴坐了起来,两根爪子搭在椅背上,看着大哥,目光闪烁的带有责怪之意。 方圆很惭愧,更后悔。 其实就算傻瓜也知道,林舞儿身为一个女孩子,跟毛驴一起深入罗布泊--无论她有没有救到方圆,这都有力的证明了什么。 假如她对方圆没有某种感情,哪怕毛驴再会煽情,蛊惑着女孩子跟它一起跑沙漠上去送死,林舞儿也绝不会踏进半步--就算是进去,也不会孤身一人。 而方圆为了‘报答’她的情谊,更是在罗布泊内,为她专门举办了一次篝火晚会。 他们为了对方,都已经做出了把对方放在最重要位置的行动,要说没有男女之间的那种感情,傻瓜也不会信的。 尤其是看到花小妖只露了那么一小面,方圆就屁颠屁颠的跑过去后,林舞儿就有了女孩子本能的生气。 但有些事,就是可以意会,不必言明的,只要这层窗户纸没有被捅破,那么林舞儿就能继续厚着脸皮,跟方圆做兄弟。 可方圆嘴贱,偏偏要捅破这层窗户纸。 这样一来,连兄弟也没得做了。 更何况,方圆的犯贱,也让林舞儿想到了某件事。 方圆没有看到林舞儿抬手擦眼泪的动作,却能听到泪水滴落在衣服上的响声。 咋办? 意识到自己做了件傻事的方圆,看向了毛驴。 毛驴马上就聪明的趴回了后面。 特么的,靠不住的家伙。 方先生心中骂了一句,异常尴尬的伸手,拽了拽林舞儿的衣袖。 林舞儿没任何反应。 “那个啥,你别哭了,都是我的错,是我嘴贱,我该死。” 为表示深深的悔意,方先生决定抽自己几个大嘴巴。 不过手举起来后,却又舍不得了。 话说,抽嘴巴很疼的,尤其是自己抽自己的,更有犯贱的嫌疑。 “咳,那个啥,要不你掐我几下吧。” 方圆凑过去,满脸奴颜婢膝的狗腿样子。 “我要回家。” 林舞儿依旧没有看他,却抬手擦了擦脸,淡淡的说。 “好,好,马上回家,马上!” 只要她肯说话,一切都好办。 这个女人啊,哪怕是假扮爷们的假小子,要是得罪了她们,最怕无论你说什么,她都不理睬了,那样会给男人一种狗吃刺猬,没处下嘴的无奈。 方圆赶紧启动车子,轻打方向盘向南驶去,心里在盘算着,该说些什么动听的话,才能让林二破涕为笑。 唉,哥们以前搞过的女人也老多了,不过貌似还没有哄过谁,这方面的经验极度缺乏啊,看来以后得专门总结一下这方面的经验,免得再像现在这样沙比了……方圆心中叹了口气时,林二又说话了:“是回明珠的家。” “啥?” 方圆一呆,下意识的踩了下刹车。 林舞儿已经擦干了泪水,除了眼睛有些红,脸色有些发白外,也没啥不正常,就是依旧不看方圆,只是看着前面淡淡的说:“我说,我要回明珠,我自己的家。” 窗户纸已经捅破,在还没有做好接受方圆的充足准备下,林舞儿不知道以后该怎么面对他,这才选择了逃避。 或许,冷静下来后,她就会发现:无论她怎么在意他,都无法走进他的世界。 方圆眼角急促的跳了几下,接着展颜笑道:“我送你。” 既然林舞儿说要回家,无论方圆心中现在想什么,他都没有任何理由去劝人家,跟他一起回唐王。 他假装欢笑的说送人家回家,心中有多苦,唯有他自己知道。 他这才发现,他不但把林舞儿当做了兄弟,更当做了生活中的一部分--或者说,是一种习惯。 当初他撵走林舞儿后的那几天,就像觉得少了什么东西似的,那么这次呢,林二很可能永远都不回去了。 方圆不知道,他还能不能适应,以前‘一个人吃饱、全家人不饿’的悠哉日子。 “不用了,你把我送到夏州机场,我自己坐飞机回去就好了。” 这会儿已经彻底恢复正常的林舞儿,淡然摇头拒绝后,就闭上了眼睛,很疲倦的样子。 方圆依旧无话可说,只能点头说了个好后,加快了车速。 从古羌县城到夏州,足有数百公里,得大半天的时间,这还是过了巴桑小镇后,有了高速公路。 在抵达夏州机场的这一路上,林舞儿始终都在闭眼休息。 更是在一个高速服务站时,把毛驴轰到了前面,她躺在了后面。 气氛无比的压抑,让方圆想抓狂,总想说点什么,比方‘你别走了,跟我回唐王吧,我们还是兄弟对吧’,但就是张不开嘴。 车子来到夏州机场时,已经是傍晚时分了。 明珠是华夏的国际大都市之一,几乎全国各地的机场,都有直达那边的航班。 方圆为赎罪,下车后就赶紧跑进候机大厅,察看航班时间。 回来后打开车门,看着侧身蜷缩在上面的林舞儿,方圆小心翼翼的说:“航班是九点半的,去明珠估计要一个半小时左右,还不是太晚。” 林舞儿这才坐起来,看也没看他一眼,用鼻音轻轻嗯了声,从那边开门下车了。 方圆连忙绕过车头,嘱咐毛驴在车上等后,就跟了上去。 “我自己会坐飞机,你不用送我了。” 林舞儿停步,转身终于正眼看向了方圆。 “我陪你--” 方圆满脸堆着笑,刚说到这儿,林舞儿就转身走了,扔下淡淡的一句话:“我说了,不用。” 方圆抬起的脚,僵在了半空,片刻后才慢慢地落了下来,装作无所谓的样子,笑着喊道:“嗨,兄弟,那我祝你一路平安!” 林舞儿头都没回,只是很潇洒的抬手摆了摆,就快步走了。 望着林舞儿略显孤独的背影,消失在人群中后,方圆才轻轻叹了口气,裹了下衣领,转身回到了车上。 砰地关上车门后,方圆终于抬手,给了自己一嘴巴。 耳光声很响亮,他却感不到疼,只有无比的懊悔之意。 看到大哥心情实在不咋样,毛驴锥锥的轻声叫着,把脑袋钻进了他怀中,意思说:别伤心,二哥走了,还有驴哥陪着你不是? “毛驴,你说我是不是贼蠢?” 方圆点上一颗烟,狠狠吸了一口说:“其实我也知道,林二绝不会跟咱们过一辈子的。但就算她要离开,可也该开开心心的,最不济也得跟咱们拥抱、就是生离死别的那种拥抱过后再走才对。” 第149章 :反复无常的林二 如果一切可以重来,方圆绝不会捅破那层窗户纸,哪怕是有刀子架在他脖子上! 只是当前说啥都晚了,泼出去的水,再也收不回来了。 几口就把一根香烟吸完后,方圆才长长的松了口气,睁开眼对毛驴说:“行了,不管咋样,她都走了,哥们就算是再特么的后悔,也已经晚了--咱们也走。” 毛驴却拨楞了下脑袋。 “咋,你还不愿意走啊?你还以为,她会回心转意,再回来?” 方圆抬手在毛驴脑袋上轻摸了几下,很沙比的说:“瞪着我干啥?哦,你想跟我打赌,赌林二会不会回来啊?行,那咱们就赌了。反正只要等到九点半,她要是没回来,你就输了,罚你一个月不许吃骨头。哥们要是输了的话--那就一个月不洗袜子。” 毛驴撇了撇嘴,好像在反问:咱们兄弟俩在一起时,你的袜子好像两个月才洗一次的,也就是林二住在咱家后,经常帮你洗罢了。 毛驴还满眼不以为然的说:我知道你跟我打赌,实际上就是盼着林二能自己回来……唉,傻兮兮的人啊,你既然舍不得她走,那为什么不趁着飞机还没起飞,把她死拉硬拽回来呢?哥们打赌,林二决不会誓死反抗的! “草,那样大哥我岂不是很没面子?” 方圆轻轻扇了毛驴脑袋一巴掌,骂道:“就这么说定了,咱们等到九点半,到时候她要是还没有出现的话,哥们二话不说,开车就走,现在先去吃饭!” 对于老大提议说要去吃饭,驴哥自然是摇头摆尾赞成的。 话说,自从大哥二哥俩人闹矛盾后,一路上都还没吃饭呢。 嗡、嗡…… 飞机起飞后的轰鸣声,不断从上空传来。 方圆抬头向天上看去,飞机下面那些红蓝色的指示灯,在夜空中显得格外清晰。 也格外的冷。 这架航班,就是夏州直达明珠的航班,起飞时间是晚上九点半,非常准时。 目送那架飞机,以很快的速度消失在黑夜中后,方圆才低下头,看着毛驴得意的笑了笑,说:“特么的,你输了。往后的一个月内,别想再吃一块骨头了!” 毛驴翻了个白眼,表示抗议:丫的,驴哥好像从没有答应跟你打赌的! “走了好,走了干净,不心烦。走了,咱们也走了!” 方圆重重吐出一口混着酒味的浊气,拧开钥匙启动了车子。 车子大灯亮起,缓缓调头,沿着人行道往前驶了几米,方圆轻打方向盘,驱车正要去路中间时,一个人却忽然横过马路,挡在了前面。 “草,想特么的找死啊?” 方圆赶紧猛地刹车,脑袋噌地伸出落下玻璃的车窗,冲那个站住了人大骂道。 骂完后的下一秒,方先生忽然又想抽自己嘴巴了。 尽管多喝了三五杯,可在雪亮的车灯下,方圆仍然能认出那个站在车前的人,正是--林舞儿。 “这次航班去明珠的人非常多,我没有买上票。” 林舞儿站在那儿,藏在身子后的左手,把飞机票攥成了一团,看着方圆很认真的说。 就算是用脚丫子去想,方圆也知道林舞儿在撒谎:如果真没有买到票的话,她干嘛非得在候机大厅内等好几个小时,直到飞机起飞后才出来? 摆明了,她也在打赌--跟她自己打赌:九点半,她会出来看看方圆还在不在。 方圆不在,她就会马上坐飞机闪人。 如果在--好吧,扫马路的大婶肯定很纳闷:谁把一张机票扔在路边,而不是去退票啊,真是个败家子。 方圆才不管林舞儿是不是败家子。 如果她喜欢败家,方先生有着足够的实力,让她败家败累了……只要林舞儿能出现在他面前,无论他付出任何代价,都不会皱一下眉头的! “那咋办?” 方圆赶紧下车,那殷勤讨好的样子,让精于此道的毛驴都甘拜下风,更是满脸谄媚的笑:“要不,先跟我回唐王,以后什么时候想回明珠了,再回去?” “不。” 林舞儿也不习惯方先生这样的狗腿样子,尽管她很喜欢,还是抬头看向了别处,淡淡的说:“我必须得回明珠。” “哦。” 方圆脸上浮上明显的失望之色,接着笑道:“呵呵,那个啥,要不我开车送你啊?” 林二开始装傻卖呆:“这样,不会耽误你回家?” “没事,没事,我早回去一天,晚回去一天不要紧的。” 方圆赶紧替人家打开了后车门。 林二却走到副驾驶那边,自己开门:“我坐前面。” “坐前面好啊,视线开阔,心情愉悦。” 林二并没有理会方圆的马屁,上车后,还是扳着个脸子,好像方圆欠了她五百万没还似的,不过毛驴明显觉得车里有了春天来到的迹象。 “你喝酒了?” 林二皱眉轻吸了下鼻子,不满的问道。 方圆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喝了那么一点点。” “一点点是多少?” “也就是一瓶吧。” “白酒?” “啤酒我得至少喝十瓶。” “我来开车。” “没事,我这人跟一般人不同,越喝酒,反应越灵敏。” “我回家,是因为有件很重要的事。” 林二没有再勉强方圆,沉默片刻后,岔开了话题。 方圆马上很配合的问道:“需要我帮忙吗?” 林舞儿抬头看着前面黑压压的夜空,轻声说:“再过些天,就是我妈妈的忌日了--我很想她。” 提到正经事后,方圆也收起了嬉皮笑脸:“嗯,是该回去看看。” 其实方圆还想问问,他在嘴贱的说出那句话后,林舞儿的脸色,为什么忽然变苍白了。 就算是想到了母亲是忌日,但也没必要有那种反应吧? 不过,现在方圆可不敢随便问。 要是再惹恼了她,非得下车咋办? 好像看出方圆很想知道这个原因,林舞儿拿出一块巧克力,低头剥开时轻声说:“如果有一天,你收到我跟别人结婚的请柬,你会不会去参加我的婚礼?” “我--” 方圆刚想习惯性的说‘我会去祝你们白头偕老’这句话,却又猛地醒悟过来,意识到当前这样说会伤人心,赶紧闭上了嘴。 林舞儿却不依不饶的追问:“会不会去?” 方圆心中叹了口气,看着她:“你想听真话,还是假话?” “无论是真话,还是假话,我都不想听了。” 林二一旦恢复她的女性风采后,立马把女孩子心思反复无常的特点,释放的那叫一个淋漓尽致,让人搞不清她到底是啥意思了。 第150章 :不稀罕别人吃剩下的 春战国时期,出于结盟、笼络等目的,诸侯之间就经常联姻。 至于这些被联姻的女人是不是开心,没有人管。 哪怕她们的老子,其实也很疼爱她们,但为了大局利益,牺牲一个女孩子的幸福,貌似很值得。 最起码,林东海就是这样想的。 而且他那些力保林家不倒的先辈们,也是这样做的--成功的联姻,为林家带来了说不完的好处,所以才让林家各代族长,决定把这门强大手段,一直传承下去。 林舞儿在八岁那年,林东海就为她选好了佳婿。 有时候,你不得不承认奸商的眼光还是很毒辣的,要不然林东海在为女儿选佳婿时,也不会去烧马家的冷灶了。 明珠马家,在林二八岁那年,还是寂寂无闻,或者说低调的几乎让所有人都忽略了他们,觉得马家以往的辉煌一去不返。 所以某些人在得知林东海把女儿,许给打她三岁的马经天时,还都笑话他做了笔赔本的买卖。 可事实证明林东海具备了高瞻远瞩的独特目光:林二十三岁那年,马家就异军突起,短短几年工就成了明珠一等一的豪门,让好多人都大跌眼镜。 “我离家出走,除了我爸娶了沈玉如外,也想甩开这个利益婚姻。” 林二说到这儿后,脸上浮上无奈的苦笑,看着方圆:“你听我在八岁那年就有了‘婆家’,是不是觉得很好笑?” “没有。” 方圆认真的摇了摇头:“这是很正常的事。别说是在你这种大富大贵之家了,就算是在乡下,两个对眼的异姓老农民,也会做出这种事的。本来,这也算是我们华夏传统文明的一部分吧。” 林舞儿皱起了好看的眉头:“可我不喜欢那个马经天。” “嫌他比你大三岁?” “不是。” “他很丑?” “比你还要英俊。” “哦,那样的人真少见。” 方先生惊讶了下,接着问:“智商很低?” 林二斜眼看着他:“你觉得,能够让无数花痴女人看到他尖叫的男人,会是你想象中的那种人?” “还有那回事?” 方圆更加的惊讶:“既然这样,那就说明他相当优秀--就算比不上我,可也不会差哪儿去了吧?” “行了,你少在这儿臭美,让我反胃。” 林二冷哼一声,说:“总之,无论他在别的女人眼中,有多么的优秀,我都看不顺眼。” “这不重要。” “什么才重要?” “他喜欢你吗?” 方圆想了想,才说:“比方,在你离家出走的这段日子里,他有没有着急?” “我爸说,在我离家出走后,他为了找我,连正常工作都放下了。” 林二说到这儿时,语气有了明显的低落。 从她简单的描述中,方圆眼前浮现出了一个玉树临风的般的彬彬君子,而且还无视别的女人,专心对林二好。 这样的男人,是打着灯笼也难找的。 当然了,相比起总是打坏别人灯笼的方哥来说,还是差了那么一点点的。 “那,你的意思呢?” 方圆很小心的问道。 其实,他一点也不愿意跟林二探讨这个问题,一个说不着,就会翻脸的。 “他太优秀了,各方面都那么优秀,优秀到让我在他面前,都会自惭形秽,所以我才会有种不真实感,每次看到他都想逃避。也许,我就是个一般人,这辈子注定要嫁给一个缺点多多的男人。” 说这些话时,林二看似无意的扫了方圆一眼。 方圆马上就挺直了腰板,尽可能做出比那个马经天更优秀的样子。 他这个愚蠢的本能反应,又让林二羞恼成怒了,索性冷哼一声:“哼,你放心,我就算是去嫁给一个要饭的叫花子,我也不会考虑你的!” “真羡慕那个叫花子。” 方圆由衷的发出了一声赞叹。 终于,林二怒了,火了,撕破脸皮了,抬起双手张牙舞爪的叫道:“我在你眼里,就那样差劲!?” “很好啊,好的不能再好了啊!” 方圆满脸茫然的样子:“事实已经证明,无论为你做什么,我都会心甘情愿。因为你是我兄弟啊。” “你--不错,我是你兄弟。特么的,该死的兄弟!” 林二狠狠拍了下仪表盘,手很疼。 方圆眼里闪过一抹愧疚的神色。 他觉得,在林二开始撕下面具,主动谈到感情问题后,他是该重新认真考虑一下那个问题了:他只是仅仅把林二当做了兄弟? 毫无疑问的是,眼看方圆要翘了,林二从天而降般的出现在他面前后,仅仅用一句兄弟之情,已经无法描述她孤身挺进罗布泊的愚蠢行为了。 生性反复无常的女孩子,怎么可能会有真正的兄弟? 唯有她在乎的男人! 方圆不傻--尤其是在看到林二把那张飞机票扔掉后,就知道她已经编织了一张,或许连她自己都不敢面对的情网,牢牢网住了他。 方圆很享受这种感觉,更多的却是怕。 因为他从没有想过,有一天他会这样在意一个女孩子。 套用一句文艺话来说就是:幸福来的太突然了. 他还没有做好跟女孩子谈情说爱的准备,尤其这个人是林二,当兄弟、家人看待的人。 更何况,还有花小妖。 “你哑巴了,怎么不说话?” 揉着手的林二,咬牙切齿的样子看上去,让人很心疼。 “唉。” 方圆轻轻叹了口气,笑着说:“跟你讲个笑话吧,亲身经历的。” “不听!” 林二一口拒绝后,却又马上说:“说啊,我又没堵着你的嘴!” “就是很久很久以前,有个特别热爱美丽事物的帅哥,这一天走在夏威夷的沙滩上,看到了一个女孩子,很漂亮的女孩子。嗯,就像你在古羌县城外,看到的那个女孩子那样漂亮。” 方圆用尽可能委婉的语气,来讲述这个笑话。 从帅哥被美丽所诱惑,情不自禁的亲了她一口,到她接连杀了想追求他的七个女人,到帅哥从那之后,再也不敢去招惹女孩子,其实内心是无奈的,崩溃的,泪流满面的,简单讲述了一遍。 “喏,这就是我亲身经历的一个笑话,听起来是不是很可笑?” 说完后,方圆拍着方向盘,嘿嘿笑了起来。 只是那笑容,很苦涩,也很虚伪。 林二愣愣的望着他,很久都没有说话。 方圆以前是做什么的,有过哪些女人,林二不想去管。 她在意的,是那个为了达成她心愿,能在千里无人烟的罗布泊内,给她专门开个篝火晚会的方圆。 同样,她也很清楚:能在那儿开篝火晚会的人,绝不是普通人。 最起码,他不会把东海集团看在眼里。 林二这点自知之明还是有的,因为哪怕是林、马两家的家主,在罗布泊内迷路了,也不会有那么多人,像毛驴那样不顾自身危险,跑那里面去找他们。 更不会,因为他们想讨好女孩子的一句话,就在那种地方召开篝火晚会。 但方圆做到了。 而且那些参加篝火晚会的所有人,在离开时都是对他满怀感激,好像能为参加那个晚会、感到荣幸之至。 这已经充分证明了,方圆是在意她的,就像她在意他那样,更是个神秘的,强大的,她无法看清楚的。 可就这样一个牛哄哄的俊才,却被一个十几岁的小女孩,给玩了三年。 那么问题就出来了:那个小女孩,要比方圆更为牛叉。 如果方大向林二表示爱意,要娶她做老婆--结果,也只能是个死。 所以,无论方大喜不喜欢林二,为了她的安全,他都不会接受她。 只能把她当兄弟,最多也就是当个一辈子的情人。 后面这个可能性,心高气傲的林二,绝不会去考虑的。 林舞儿盯着他呆愣很久后,也没说再说一句话,闭眼好像睡着了。 方圆知道,在他被迫说出这些事后,林舞儿肯定得仔细考虑一下其中的厉害关系,继而找到她跟他交往的正确方式。 夜,越来越黑,车灯很亮。 “如果你真想杀她,是不是很简单?” 好像已经睡着了的林二,忽然梦呓似的问道。 方圆也没看她,只是淡淡的说:“可我从不杀人。” “那,你就甘心被他约束一辈子?就因为她很漂亮?” “我最讨厌她。能够甩开她,是我最大的心愿。总有一天,我会找到办法。” “如果真有那么一天,记得通知我一声。” 林二睁眼,打了个哈欠,喃喃的说:“加上毛驴,我们兄弟三个好好喝一杯。” 方圆笑了:“没问题。我也答应你,到时候你要是还没有嫁人的话……” “怎么?” “我娶你。” “真得?” 林舞儿笑了,牙齿很白很好看。 “真得。” 方圆认真的说。 林舞儿笑容却蓦然收敛,淡淡的说:“我才不稀罕别人吃剩下的。” 第151章 :阿姨,您好 真正聪明的女孩子,不管遇到多么复杂的情况,都能做出最正确的反应。 毫无疑问,林舞儿就是这样一个女孩子。 在方圆跟她说了花小妖的秘密后,她就意识到:凭借她当前的力量,要想对付那样一个应该不属于人类的小妖精,无疑是鸡蛋碰石头。 更何况,她也敏锐的察觉出,方圆对她的感情,更多的却是兄弟情。 把曾经同生共死过的兄弟,变成自己炕上的女人这种事--像方先生这般的正人君子,就算能做出来,也得有个相当长的适应期。 所以,聪明的林二,马上就把自己定位为了兄弟:能够有方圆这样一牛哄哄的哥们,貌似也是很不错的。 很快,林二就从某种痛苦中解脱了出来,像以前那样对待方圆。 这让方大很欣慰,觉得跟林二永远成为兄弟,也是很不错的。 阴霾散去,阳光普照。 一路上好像游山玩水那样,走了足足两三天,才来到了明珠。 在林二的指点下,车子停在林家别墅门前时,天刚擦黑。 “正所谓送君千里,终有一别。” 望着那栋占地面积很阔气的别墅内,方圆冲林二伸出手:“那咱们就拜拜了,希望以后有空你能去唐王玩。到时候,我会跟毛驴倒履相迎的。” “怪不得人们常说,在外面拽文的都是半瓶子水,果然是这样。” 林二嗤笑一声,才不会跟方圆握手:“我只说回家,可没说回来后,就不再去唐王了。” 方圆愣了下:“啊,你还要跟我回去?” 林二扭头,看着别墅:“咋,不喜欢我去?” “不是不喜欢,是非常的喜欢!” 方圆赶紧肯定的点了点头,才说:“可你既然回来了,你爸就不一定让你走了。” “他找到我的那一次,我就跟他说好了,要在外面呆半年,这才多久?” 林二开门下车:“我回来,就是想看看妈妈--咋,你不愿意去我家?” 方圆这才想到,林二的确跟他说过,她曾经跟林东海有个半年之约,当时他有些失望呢。 就算不能跟林二发展那种感情,方圆还是很喜欢跟她一起生活的,最起码做饭、洗衣服啥也不用管啊。 试问天下,又有谁,能把东海集团千金大小姐,当做丫鬟使唤? 唯有方圆尔! 方先生美滋滋的下了车,林二已经走到别墅门口,按响了门铃,又招呼毛驴快点过去,见识一下她的家。 很快,就有一个五十岁左右的妇女,从客厅里急匆匆的走了出来。 看到林二后,她先是愣了下,随即狂喜着转身,冲屋子里喊道:“先生,太太,少爷回来了,少爷回来了!” 很凑巧,今晚林东海外面没有应酬,就在家里的健身房内,在李杰他们几个保镖的帮助下健身呢,听到王嫂狂喊着少爷回家后,举起的杠铃差点砸下来。 正在客厅沙发上看电视的沈玉如,踏着拖鞋就快步走了出来:“舞儿,舞儿回来了?” 这些天,沈玉如没有一天不担心林舞儿:当初林二忽然给她打电话要车后,她就意识到出什么事,可又不敢随便问,真怕林二翻脸,永远不认她这个继母了。 她更不敢把这事告诉林东海,最多只能暗中派人,前往唐王秘密调查,林舞儿到底去哪儿了。 很快,唐王那边就传来了消息,说林二不知所踪。 又联想到林二当初要求她准备的那些东西,沈玉如就隐隐猜到她去哪儿了。 但就算是猜到,那又怎么样? 地方那么大,她去哪儿找林二? 只能每天呆在家里,暗中祈祷佛祖保佑她。 说起来,沈玉如这个继母还是很出色的,年轻貌美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心地善良,性情婉约如水,也怪不得能把林东海给迷住。 或许,正是沈玉如的祈祷起了作用,所以林二才能平安离开罗布泊,没有遇到野狼,更没有遇到蚯蚓,最多也就是累了半死,事后很快就活蹦乱跳的了。 “舞儿,舞儿!” 沈玉如不顾自己有孕在身,就像亲妈那样叫着林二的名字,几乎是小跑着冲出了客厅,慌得王嫂赶紧搀扶住了她,一个劲劝她小心。 以前林二看到这个跟自己差不多大的女人时,总是会有发自内心的讨厌,不过现在看到她真情流露的跑过来后,还是有些激动,嘴巴张了张,很想说点什么。 “聪明人,都会在这时候喊一声妈的,反正又不花钱,好处大大的有。” 为人很现实的方先生,在旁边小声提醒道。 狠狠白了他一眼,又用力咬了下牙后,林舞儿发狠大声的喊道:“妈!” 别看林二很鄙视方圆说的那句话,其实内心却非常认同的:是啊,反正沈玉如都怀孕了,听说还是个儿子,这注定了她会成为林家的绝对女主人,无法撼动…… 很久了,她总以为就算打死她,她也不会对沈玉如喊出这个字来。 但当这个字喊出来后,她却又忽然觉得,心中一块看不见的大石头,轰然落地,从没有过的轻松。 就像被一块看不见的大石头,当头砸在身上那样,跑到林二面前伸出手去、却忽然想到不被她待见、正要尴尬缩回手的沈玉如,身子猛地一个踉跄,眼眸蓦然一亮。 “太太,太太,恭喜,小姐喊您妈妈了!” 旁边的王嫂,再次及时搀扶住了沈玉如,又惊又喜的声音中,还带有了点哭腔:她从十几岁就在林家当佣人,早就已经成为林家的一份子,自然知道林二喊沈玉如这声妈的含义,有多么的重要。 同样,刚刚急匆匆走出来的林东海,闻言也犹如被雷击了下那样,呆愣片刻转身走了进去。 这一刻,是属于沈玉如的。 “舞儿,舞儿,好,好!” 沈玉如才是真正的喜极而泣,当然喊不出‘舞儿,我的乖女儿’这种矫情话来,不过就算是傻子,也能感受到她是多么的欢喜,激动。 这让林二多少有些愧色,低眉顺眼的被她牵起手,拢了下不长的发丝。 “咳,那个啥。” 现在跟方圆学了一嘴土包子话的林二,偷眼看到他暗中竖起大拇指后,脸上一热,赶紧轻咳一声,说:“妈,我给你介绍一下我的两个好兄弟。” “林太太,您好,我是方圆,我们在唐王时,曾经见过一次。” 不等林二给自己介绍,方圆就主动微微弯腰,向沈玉如问好。 他可不敢让林二介绍:要是她让他喊沈玉如阿姨啥的,咋办? 这么年轻的阿姨,方先生是绝不会叫的。 林二却故意跟他做对,冷笑一声说:“既然是我兄弟,那么在见到我妈后,却叫太太,这算哪门子的兄弟?” 沈玉如当然也不好意思让方圆喊自己阿姨,赶紧擦了擦泪水,正要委婉的说几句时,方先生却马上改口了:“阿姨好。” 林二说的没错,既然把她当兄弟看,那么就得把她妈,当作自己长辈。 这一点,是没多少空子可钻的。 沈玉如没想到,方圆还真喊她阿姨,又是那样的神态自若--估计,让这人喊她妈,他肯定也会喊的很自然。 “哎,哎,方先生,快请屋里坐!” 到底是当了阔太太的人,沈玉如尴尬过后,随即就恢复了正常,连声礼让方圆进屋的同时,也在找林二的另外一个兄弟。 “它叫毛驴,我的兄弟。” 林二大大方方的介绍了毛驴。 看到林家大小姐,竟然郑重其事的给继母介绍,一条狗子是她兄弟后,王嫂觉得脑子不够用了:咋的,小姐外出流浪了一年后,智商下降了? 沈玉如也有了片刻的呆愣,但很快就联想到在唐王的那次了,马上就冲毛驴展开笑颜:“毛、毛驴是吧,一起进去。” 旁边的李杰,看到毛驴后,更是暗中咧嘴。 他可没有忘记,毛驴发疯时的样子,有多么的可怕。 更何况,毛驴既然当得起大小姐的如此看重,他们当保镖的也管不着,最多在方圆走过去时,微笑着点头表示礼貌。 虽然沈玉如一再热情谦让,不过驴哥却不屑去她家客厅--坐了那么久的车子,在院子里闲逛溜溜腿,不比去认亲舒服很多? “方先生,请坐。” 林东海脸上带着和蔼的长辈般微笑,矜持的欠了下身子,都没站起来。 尽管在唐王那次,他也看出方圆貌似很能打。 但这有什么呢? 现在可不是指望拳头的世界,要想过好日子,娶漂亮媳妇,得靠脑袋! 如果不是看在女儿的份上,就这种混江湖的小混混,一辈子都没机会被林总正眼看一眼的。 看到老林如此怠慢方圆,林二黛眉皱了起来。 沈玉如连忙给林东海使眼色,适应他对女儿朋友热情一点。 林东海却恍然不见。 方圆才不会因此生气--就像一只蚂蚁因为他踩了它拖着的树叶,冲他大吼大叫,他才不会理睬蚂蚁的态度那样。 是的,自以为很牛的林东海,在方先生眼里,比蚂蚁强不了多少。 无论是哪一方面,俩人都没有可比性。 等方圆喝了半杯茶后,林东海才矜持的笑道:“方先生,现在还送快递吗?” “已经不了。” 方圆想了想,说:“准备自己做点小生意。” “哦?” 林东海晃了下二郎腿,问道:“打算做什么呢?” 第152章 :给你五百万 林东海对方圆的印象,可以说是非常的差劲。 第一,在找到林舞儿之前,他就暗中调查清楚了,方圆这厮竟然把堂堂的林家大小姐,当做丫鬟来剥削,做饭洗衣服--貌似这孩子在家时,也没谁舍得让她做那些事吧? 第二,林东海在那条小河边要求女儿回家时,方圆曾经出现过,不但把林大老板当做透明人,更仗着能打,把他手下一个保镖给打昏过去,转身就走了。 一个小小的快递员,有什么资格这样‘蔑视’林家人? 难道他不知道,如果林大老板真怒了,别说收拾他一个小快递员了,就是把神通快递打垮了,也是很轻而易举的吗? 要不是看在女儿鬼迷心窍的舍命维护他,林东海肯定早就出手惩罚他了。 实际上,也正是因为看出女儿对这厮有好感,林东海才更担心。 暂且不说方圆跟林舞儿之间的身份天差地别,单说女儿是‘名花有主’这件事,林东海就绝不许他们来往。 方圆跟林舞儿,都是青春年少,孤男寡女的住在一个小破家里,谁知道会不会发生那种让林东海感到蒙羞的关系? 如果马家知道这件事了,那么会有什么反应? 越是豪门贵胄,就越是在乎面子的! 现在的马家,可不是十几年前的马家了,在明珠绝对是一等一的存在。 马家一旦知道林舞儿这件事了,不但方圆会倒霉,还得连带林家。 所以不管是出于对方圆的印象,还是因为马家,林东海都绝不许他们继续来往。 但是鉴于林舞儿那样维护方圆,林东海无奈之下,也只能改变策略。 很简单,那就是让方圆明白,他再‘修炼’五百年,也配不上林二的。 该怎么才能让一个土包子,明白这么简单的道理,主动离开林二呢? 利益。 唯有利益而已。 这个土包子缠着舞儿,又眼巴巴的跑来明珠,不就是为了捞到足够的好处吗? 而林家,最不缺的就钱了。 方先生既然想在林东海这儿得到好处,林大老板自然没必要把他当做客人。 所以,在方圆进来后,坐在沙发上的林东海,才屁股都没有抬一下,很快开始了‘谈判’。 林东海是个什么意思,方圆当然能看出来。 老天爷可以保证:要不是看在林二的面子上,方圆绝不会拿出晚辈的态度,来尊敬自以为是的林东海。 就像林东海居高临下的样子,问他以后打算做什么时,他稍稍犹豫了下才说:“初步打算,就是做点物流方面的小生意吧。” 从宁耀集团拆借三千万美金,跟神通快递合作,准备在国际上开展特殊物流业务,这是方圆的打算,目前也正在运作,他的死党韩斌,目前就在国外深造。 直等韩斌回国,方圆马上就会动用他的人脉关系,开始运作。 在他看来,走私能源、军火啥的,这就是小生意,实在是没必要跟谁显摆的。 做人嘛,还是低调些才好。 听方圆这样说后,林东海的眉梢眼角,就浮上了明显的轻蔑神色:物流而已,左右不过就是租个大院,置办几辆汽车,挣点跑腿费罢了。 端起茶杯,慢条斯理的喝了一口,林东海微笑着问道:“方先生,开公司的资金还算充足吧?” “还行吧,刚开始干,还没有打算投入太多钱。” 方圆实话实说。 “呵呵,方先生,我有个想法。” 林东海放下茶杯,看着方圆依旧微笑着说。 方圆很客气的说:“林先生,您请说。” 刚进来给林东海见礼时,碍于林二的面子,方大可是尊称他是伯父的。 不过林伯父貌似对这个称呼不怎么感兴趣,方圆自然不会贱到非得当晚辈了,改口称他先生,也是理所当然的了。 旁边的林二,眉头皱的更紧,几次想张嘴说什么,最终却都闭上了嘴。 林东海脸上的笑容一收,精明强干大老板的风度显露无疑,淡淡的说:“我也想投资你的物流公司。” 方圆笑了,摇着头:“对不起,林先生,我已经有合作伙伴了。” 林东海却向没听到那样,自顾自的说:“我投资五百万--但不会占任何的股份。” 给人投资却不占股份,就是白送了。 林东海白送方圆五百万的意思,无比的明确。 林二终于忍不住了,叫道:“爸,怎么可以这样说呢?” 林东海抬头,冷声说道:“舞儿,我在跟方先生谈事情,你不要插嘴。” 林二还要再说,跟她坐在一起的沈玉如,赶紧拽了她胳膊一下,示意她先别说话。 看了眼气鼓鼓的林舞儿,方圆笑着点了点头,才对林东海说:“林先生,您这是要白送我五百万了?” 话已经说透,林东海也失去了再绕圈子的性质,很干脆的说:“是的,我就是这个意思。方先生,你是个明白人,应该能明白我的意思。” “很明白。” 方圆仍旧笑着,说:“无非就是让我以后,再也不要跟林舞儿来往了,免得会给你、还有马家,造成什么不好的影响。” 听方圆提到马家后,林东海就知道女儿已经把那些事都告诉他了。 这样也好,也省下林大老板多费口舌了,点头说道:“对,就是这个意思。方先生,说实在的,我很感激舞儿在唐王时,你能照顾她--这五百万,就当做是报酬了,你不要客气,这是你应得的。” 当初林舞儿赌气离家出走后,林东海在报纸上刊登寻人启事,悬赏花红可是高达上千万的……那时候,只要能找到女儿,他真敢拿出上千万来酬谢当事人。 不过现在林二活蹦乱跳的回来了,要是再让林东海拿出那么多钱--做生意的,向来讲究的就是以最小的代价,获取尽可能大的利润,他觉得拿出五百万,也足够把一个小地方来的土包子,给震住了。 “五百万的报酬?呵呵,还真是不少。” 方圆笑着站了起来。 林东海把话挑明后,林二就知道方圆生气了。 尤其在他站起来后,她都能想象出方圆立即会拂袖而去了--也跟着站起来,还没有张嘴呢,却看到方圆笑眯眯的说:“多谢林先生了,就是不知道这笔资金什么时候能兑现?” 呆了一下,林二尖声叫道:“方圆,你搞什么呢你?” “没搞什么呀?林先生给我五百万的报酬,我收下就是了。” 方圆实话实说。 “你、你真是……” 林舞儿急了,走过来伸手刚要娶抓方圆,林东海却冷喝一声:“住手!” 林东海虽然疼爱女儿,不过还是很有严父风采的,一声冷喝就喝斥住了林舞儿。 “爸!” 林舞儿急得一跺脚,正要说什么,林东海却先淡淡的说:“玉如,带舞儿回房。” “我不去!” 林舞儿立即一甩手,嚷道:“我还要回唐王的,现在就走!” 她既然回家了,林东海当然不会允许她再离开,冷哼一声冲门口叫道:“李杰!” 李杰马上就出现在了门口:“在。” “看住小姐。” 林东海淡淡说了句,就不再理睬嚷叫的林舞儿了,从身上拿出支票簿,蹭蹭的填写了片刻,刺啦一声撕下来,递给了方圆:“这是五百万的现金支票,随时可以去任何国有银行兑换的。” 方圆接过支票,扫了眼就装了起来,微笑着:“谢谢林先生,那我就告辞了。” “慢走,不送了。” 林东海无所谓的挥了挥手。 方圆没有像他想象中的那样难缠,当然,缠着提出更多好处,很干脆的样子,让林东海对他生出了些许好感。 不过也没太在意……还是那句话:他以为五百万,就已经把方圆给震住了。 “打搅。” 方圆从没有过的客气,让林舞儿觉得他好像变了一个人,直等到他走到客厅门口时,才猛地醒悟了过来,厉声喝道:“方圆,你给我站住!” 方圆很听话,转身回头。 “你、你就这样走了?” 林舞儿双手攥紧,眼圈开始发红,唯有死死咬住嘴唇,才能强迫自己不流泪。 方圆还没说话呢,林东海又抢先说道:“李杰,天色不早了,你送方先生去酒店休息吧。记住,要找最好的酒店--方先生,如果你有兴趣在明珠游玩两天的话,就由李杰安排吧,我保证让你尽兴而归的。” “嘿嘿,我还真有这个意思,毕竟很久没来明珠了。” 方圆很开心的再次多谢后,最后看了林舞儿一眼,快步走出了客厅。 林二没有追上去,就呆立在沙发前,目送方圆走出了别墅。 “舞儿,来,坐下,我们好好聊聊。” 林东海脸上带着慈爱的笑,给沈玉如使了个眼色,示意她劝女儿坐下。 “我们没什么好说的。” 林二后退了一步,看着父亲冷冷的说:“就算是要说,我也只跟你说一句。” 林东海不愧是江湖老鸟,哪怕看出女儿用仇视的目光盯着自己,却依旧面不改色,微笑着点头:“你说,爸爸在听着呢。” “你这样对待方圆,你会后悔的!” 林舞儿说完,转身快步走向了楼梯那边。 “后悔?” 等女儿大力关上房门的声音传来后,林东海才不以为然的笑了笑。 沈玉如走过来坐在他身边,担心的说:“东海,舞儿对方圆,有那种意思了。” “我能看出。” 林东海淡淡的说:“但我有把握,能让舞儿对他死心。” 沈玉如黛眉一皱,低声说:“东海,你不会是想……那样的话,舞儿会伤心的。” “我这样做,都是为了他好。如果让马家--” 林东海脸色阴沉的沉吟片刻,才抬头说道:“张浩,你进来,我有事要吩咐你去做!” 第153章 :躲不过的麻烦 看在方圆很懂事的份上,林大老板特意吩咐李杰把他送到酒店。 并且说:假如他想在明珠游玩几天,不管消费多少,都是林家来买单。 方先生是个实在人,从来都不会拒绝别人的好意,所以带着毛驴上车后,还一再对李杰表示感谢。 在唐王时,李杰可是在方圆手里吃过亏的,所以尽管看不起他,表面上还是很客气的,把他送到了宁耀酒店。 宁耀酒店,绝对是明珠最好的酒店之一。 “方先生,这是我的联系方式,明天您有什么事需要我效劳的话,请拨打我的手机号,我会用最快的速度赶来。” 把自己的名片递给方圆,又客气了几句后,李杰才笑着告辞。 李杰来到宁耀酒店的停车场,刚要上车,却听有人叫道:“李杰,这边。” 李杰抬头一看,就看到同伴张浩,从旁边一辆车内冲他摆手。 “张浩,你怎么也来了?” 李杰有些纳闷的走了过去。 “是老爷让我过来,做点事。” 张浩笑了下。 明亮的灯光下,张浩的笑容很阴森,还带着明显的幸灾乐祸。 相比起李杰来说,张浩更加怕方圆,也更恨他--在唐王时,他可是被方圆一拳就打昏过去的。 身为亿万富豪的贴身保镖,却被个乡巴佬给一拳打昏,这绝对是丢人丢到姥姥家了,所以他做梦都想狠狠收拾方圆一顿,只是唐王距离明珠太远,实在没机会。 更何况,就算是有机会,但碍于大小姐跟方圆不清不白的关系,张浩也没那个胆子。 现在机会来了,林东海给了他找回面子的机会。 就算大小姐知道了,也没什么的。 “做什么?” 李杰目光一闪,上了车。 李杰为人要比张浩厚道一些,听他说完后,皱眉说:“这样、这样好像不妥吧?大小姐要是知道了,肯定会很生气,会把怒气撒在我们头上的。” 张浩却冷笑着问道:“那你说,咱们听大小姐的,还是听老爷的?” 李杰没说话,只是轻轻叹了口气。 方圆才不会叹气,因为他实在没有叹气的理由:林东海对他这样好,又给支票,又包了他在明珠的消费,还有什么不开心的? 李杰走后,方圆马上就打电话让前台,送来了丰盛的晚餐,跟毛驴兄弟俩人饱餐一顿。 大半个月的时间了,方圆可总算是安顿下来了,当然得好好洗个澡--嗯,最好是来个桑拿,那样能有效缓解疲劳的。 也怪不得史密斯巴结方圆,想从唐王调到大都市中,盖因明珠宁耀酒店的规模、条件,可不是唐王那边能比的,服务绝对是世界一流的,什么桑拿、健身房的应有尽有,倒不如说是会所,更恰当一些。 毛驴是不喜欢泡桑拿的,吃饱喝足后看趴在沙发上--看电视了。 这个爱装比的狗子,只关心国家大事,却不管二哥为什么没有来酒店。 宁耀酒店后面有一栋三层小楼,这是专门供给客人洗桑拿的地方。 所有的住客,来这儿洗桑拿,都不用再格外付费,只需拿着房卡过来就是了。 一般来说,只要提到洗头房、洗桑拿啥的,人们总会想到某些少儿不宜的画面,不过方圆却知道,像宁耀酒店这种档次的酒店桑拿处,那绝对是正儿八经的。 或许也有不正经的地方,毕竟纸醉金迷的地方,有那种带颜色的服务,也是很正常的。 方圆才不去管,只想好好洗个桑拿后,回房美美睡一觉。 306室。 在桑拿间里蒸了大半个小时后,方圆又在好像白玉砌成的池子里泡了会,才在一个身穿白色浴袍的美女引导下,趴在了按摩床上。 “先生,您稍等,我去给您叫按摩师来。” 浴袍美女,只是伺候方先生洗桑拿的,却不管按摩:“不知先生有没有指定的按摩师?” 常来宁耀酒店洗桑拿的客人,一般都有指定的按摩师。 趴在按摩床上,身上只围着一条浴巾的方先生,抬手摆了摆:“没有,麻烦你给我找一个按摩技术好的来就欧克了。” “好的,那您稍等。” 浴袍美女乖巧的点了点头,左手拎着裙裾,袅袅婷婷的走了出去。 看着她那窈窕的小身段,其实方先生很想跟她说:你给哥们按摩就好了,至于你会不会按摩,好像也不重要。 当然了,这种不健康的念头,也只是在方圆脑子里一闪而过罢了。 他还有许多大事要考虑,实在没心思去想那些龌龊事。 别的暂且不提,单说林二这件事吧,就让方圆有些纠结。 毫无疑问,他希望林二能跟他回唐王--他们之间,已经在不知不觉间有了倚赖,真像一家人那样,如果以后没有林二,他跟毛驴会觉得很不得劲。 而且林二也说了,等母亲忌日那天过后,就跟他一起回去的。 不过今晚林东海的态度,足以证明俩人想的都太天真了。 林东海以为林舞儿喜欢上了方圆,这才大笔一挥,拿出五百万来‘买断’方圆对她的感情这件事,他不是很反感。 因为他觉得,他要是林东海的话,也会这样做。 天底下,只有不孝顺的儿女,没有不为儿女着想的父母。 而且更重要的是,方圆觉得林二最好是留下来--在这边当少爷也好,还是大小姐也罢,这才是她的生活,她的世界。 既然已经认可了林二这个兄弟,那么方圆就得为兄弟着想。 至于自己舍不得她--那有什么呢? 天下无不散的宴席,早晚,林二都得有她自己的生活,除非方圆真娶了她。 可方圆会娶她当老婆吗? 老人们常说:最蠢的事之一,就是把红颜知己泡上床。 林二不是方圆的兄弟,却比红颜知己更被他所看重。 更何况,还有个阴魂不散的花小妖。 所以在看出林东海要拿钱砸断俩人时,方圆就做出了他以为最为正确的决定。 唉,以后你就会知道,我这样做才是对的。 方圆心中轻轻叹了口气时,轻微的脚步声响起。 是两个人的脚步声。 两个人都赤着脚。 如果不是方先生的听觉格外灵敏,绝不会听出女孩子赤脚走路的声音。 他没有抬头,依旧趴在那儿眯缝着眼睛,所以只能看到两双娇小的秀足。 仅仅从这两双白嫩秀足上,方圆就能猜出她们的年龄--微微皱了下眉头。 在他心中,有技术的按摩师,年龄都该在三十岁往上:年轻秀美的小女孩,有谁会沉下心来学按摩(特指正规按摩场所的按摩师)? 当然了,或许宁耀酒店这边特意挑选一批年轻貌美的女孩子,培训成专业按摩师吧,毕竟这是个收入很可观的职业。 两件白色的轻纱袍服,缓缓落在了白瓷地板上,女孩子身上好闻的幽香,缓缓弥漫在了空气中。 方圆闭上了眼睛,潜心等待接下来的享受。 按摩得先涂抹按摩油等流程,在这儿就不多说了,总之那俩进来后就没说一句话的女孩子,做这些时的手法有些生涩,看来也是学徒级别的。 方圆可以原谅,毕竟谁都有个成长学习的过程。 但当他猛地感觉到,有几团弹性十足的温软,在后背上轻轻摩擦、围在腰间的浴巾也被掀开后,心里就有些烦了。 说实话,方圆以前在国外时洗桑拿时,最喜欢被三个以上的女人这样服务了,享受着她们特殊的服务,总能生出一辈子没有白活的感慨。 可现在,他不喜欢。 倒不是说,他从本心里反感女孩子用那个给他按摩(实际上,在感受着娇小的丰满按压身子时,还是很舒服的),而是因为他今晚来这儿,就是单纯的放松一下,从没想过要做点别的事。 他没暗示任何人,需要这样的服务,却有两个女孩子提供这种服务了。 这摆明了事儿不正常,里面有蹊跷。 方圆可不是笨蛋,只需稍稍转动脑子,就能猜到个大概。 “唉。” 当两个女孩子爬在他身上,好像猫儿那样做什么时,方圆叹了口气,淡淡的说:“你们现在最好马上离开,去告诉派你们来的人,我只想在这儿好好休息下,如果有人不高兴看到我的话,明天一早我就会离开明珠。” 方圆觉得,他已经把话说的够透彻。 他已经把姿态放得够低,看在林二的份上,那些人如果够聪明,就该适可而止。 但那俩女孩子,却像没听到那样,动作更大了,而且鼻子里还发出了轻轻的猫儿叫的声音。 方圆闭上了嘴,不再说什么。 他现在已经明白了,在两个女孩子走进来的那一刻,有些事就已经注定要发生了。 既然这样,那就来吧,反正躲不过。 “哥哥,能不能翻过身来呀?” 一个女孩子,眼神迷离的轻咬着他耳朵,呢喃的问道。 方圆这次很听话,乖乖的翻身仰面躺在了上面。 爬在他腿边的女孩子,立即吃吃的娇笑着,慢慢扯下了他腰间的浴巾。 她正要伸手去抓什么时,闭着眼的方圆忽然问道:“酒店老板叫什么名字?” 那个女孩子愣了下,没想到方圆在这时候了,还有兴趣打听酒店老板,但还是乖巧的回答:“听说叫帕斯克,英国人。” “哦,又是个英国佬。” 方圆坐了起来,看着两个光溜溜的女孩子,笑着问:“如果我告诉你们,过了今晚,英国佬就会卷起铺盖滚蛋回老家,你们信不信?” 鬼才信。 两个娇俏漂亮女孩子,又不是鬼,当然不信。 她们只信,很快就会有人冲进来,拿着相机噼里啪啦的拍照,到时候她们只需做出害怕的样子就行了。 果然,还没有等两个女孩子说什么,按摩室的房门就被人踹开,几个身穿警服的人冲了进来,大声喝道:“不许动!” “啊!” 两个女孩子很受惊,齐声尖叫着,扑在了方圆身上。 八爪鱼那样。 第154章 :我真有些烦了 要想切断林二对方圆的痴迷,林东海有着很多办法。 拿出足够让人眼红的真金白银,来买断方圆的爱情,让他滚蛋,这是最常用的一种方式,基本也是最管用的。 不过,这还不一定能让固执的舞儿死心。 那么这时候就得有后续动作了:设个小小的套,让方圆钻进去,让林舞儿看清楚他的丑恶嘴脸,彻底的死心,从此做马家的少奶奶。 天底下所有女孩子,都无法容忍自己喜欢的男人,去外面买欢、还被警方抓获。 林东海相信,舞儿也会这样想。 所以他把这件事交给了张浩去办理。 他坚信,在方圆手中吃过大亏的张浩,肯定能出色的完成这个任务。 林东海没有看错--张浩不但出色,而且还很出色。 他在安排好这一切后,特意给马军打了电话。 马军,是明珠马家的年轻一代,虽说是外围人员,不过也早就知道嫡系大少马经天,跟林舞儿之间的关系,内心也早就把她当做了马家未来的少奶奶。 现在,马家少奶奶,却被一个小地方来的土包子迷住了--这对所有马家人来说,绝对是个耻辱。 马军有义务,更有责任,在机会来临时,利用自己警务人员的身份,把那个叫方圆的混蛋,好好收拾一下。 于是,当张浩特意給他打电话,很巧妙的说出方圆跟林二的关系后,本来在分局当领导、压根不屑参与扫黄工作的马军,立即亲自带人来到了宁耀酒店。 说实在的,当明珠宁耀酒店总经理帕斯克先生,在接到林东海亲自打来的电话,请他配合一下时,他还是很不高兴的。 宁耀酒店那是什么档次的酒店? 那可是国际最著名的连锁酒店集团之一,无论是名声还是信誉,都是相当正面的。 林东海却想在这儿演一场不光彩的戏,一旦曝光,帕斯克会立即遭受总部严惩还在其次,更重要的是酒店名誉会受损。 这是任何一个高级职业总经理,都无法允许的。 如果别人这样要求帕斯克配合,肯定会被他想都不想的一口拒绝。 但打电话来的人,却是林东海--明珠有数的地头蛇之一,在当地黑白两道的影响力都很大。 而且林东海也说了,绝不会把事情闹大:得手后,会用最快的速度,把某人从酒店后门带走。 还有就是,林东海更承诺:东海集团年关的总结大会,会在宁耀酒店召开。 为了让林二对方圆死心,林东海做出的牺牲,可谓是相当大了。 帕斯克考虑良久,才勉强答应了下来。 更是一再嘱咐,千万不能闹大。 对此,林东海自然是满口承诺。 当得知分局竟然亲自带队,从酒店后门去桑拿小楼后,帕斯克就开始后悔,不该答应林东海了,急匆匆赶到了后面:这件事,必须得严格控制在后面,绝不能造成任何影响。 帕斯克先生带着几个高层手下,急匆匆来到后院时,马军这边已经拍完照了。 方圆的态度,让马副局长很生气:这个乡巴佬,在被两个光溜溜的女孩子,八爪鱼那样缠在身上时,竟然没有半点的慌乱,脸上还带着轻蔑的笑容,好像早就料到会发生这件事那样。 “特么的,你笑什么?” 马军被方圆的不屑笑容给气急了,劈手夺过手下的警棍,一个健步就扑到按摩床前,抡起来对着方圆的肩膀就狠狠砸了下去。 如果不是穿着这身皮,马军这一棍子,铁定会砸向方圆的脑袋:敢尼玛的跟马家抢少奶奶,真是活的不耐烦了! 那俩缠在方圆身上的女孩子,在马军扑过来时,早就尖叫着,连滚带爬的蹲在了地上,双手捂着脸浑身发抖,就像刚才被某男给上了一百遍啊一百遍那样,没脸活了。 啪的一声,方圆抬手抓住了警棍,皱眉问道:“怎么,要玩真得?” 方圆本以为,林东海安排这个套,只是为了让他出丑,让林二对他失望就行了--反正就是作戏,善良的方先生,觉得也有必要配合老林。 唉,没办法,谁让他跟林二是兄弟了? 只要兄弟能幸福,方圆心甘情愿的背黑锅,自污清誉。 可现在马军狠狠砸下的这一警棍,可不是在演戏。 方圆搞不懂马军为什么要来真的,却不愿意真挨一棍子了,他又不是真喜欢犯贱,这才立即抬手,抓住了警棍。 “哟呵!” 马军没想到方圆手会这么麻利,竟然能抓住砸下去的警棍,一惊下本能的向回猛夺--无论他用多大的劲,警棍都像被生铁浇铸了那样,纹丝不动。 “特么的,你给我松手!” 马军把吃奶的力气都使出来了,脸更是憋得通红。 方圆还是很配合他工作的,松开了手。 正在全力向回猛夺棍子的马军,立即一个倒栽葱,摔倒了在了地上,后脑勺碰在冷硬的地面上,咣当一声,眼前金星直冒。 “马局!” 马军的两个手下,赶紧去搀扶他。 “滚、滚开!” 在手下面前丢了那么大丑,马军彻底疯了,指着方圆嘶声叫道:“给我打,狠狠的打,往死里打,打死了,我负责!” 极度羞恼成怒下,马军把心里话给喊出来了。 他那俩手下也没犹豫,立即大喝着扑向了方圆:敢暗算马副局,就算不真得打死你,但打残你是肯定的了。 马军的反应,更让方圆意识到这不是在演戏,是玩真的了。 如果真跟那俩女孩子做了什么,方先生或许真会有些心虚,说不定早就捂着脸夺路而逃了--可问题是,他啥坏事也没做,就算林二的面子再大,他也不会甘心被揍残废的。 马军羞恼成怒? 嘿嘿,方先生还特么的一肚子气呢! 方圆坐在按摩床上,右脚接连踹出……刚洗白白的脚丫子,就狠狠鞭打在那俩哥们的下巴上。 惨叫声中,有带血的牙齿飞出,俩哥们好像;破麻袋那样倒飞了出去,撞在换衣柜上,发出砰地的大响。 “我可警告你,我真有些烦了。” 方圆扯过浴巾,围在腰间下了地,冷冷看了被惊呆的马军(他做梦也没想到,方哥看似随意的两脚,就把他两个手下给踹出去了)一眼,走到柜子前开始穿衣服。 他不想再玩了,哪怕是看林二的面子。 那俩被踹飞了的哥们也很聪明,看出方先生不好惹,爬起来也不敢张牙舞爪了,只是看着马军,意思是咋办? 马军脸色已经变成了绛红,呆了片刻咬牙,站起来右手伸向了腰间。 两个手下看出他要做什么了,都大惊失色,齐声高叫:“马局,别冲动!” 此时气急攻心的马军,眼珠子都红了,自然不理睬俩手下的劝说,猛地抬手--一把黑黝黝的手枪,对准了方圆的后脑! 他,竟然想一枪毙掉方圆。 “啊!” 那俩配合演戏的女孩子,也没想到事情会闹到这一步,连手枪都亮出来了,本能的尖声大叫起来。 只是,谁也阻拦不了马军行凶了。 两个女孩子的尖叫声未落,他的手指已经扣下了扳机。 砰! 枪声,无比的清脆,穿过敞开的房门,传到了外面。 一个女孩子吓得闭上了眼,一个却吓得忘记了闭眼,所以她才能看到,本来站在几米外穿衣服的方圆,忽然变成了一个鬼魅,身形一晃就后退到了马军面前,抬脚…… 一脚,就跺在了马军的心口。 方先生是好人。 不过,再好的人,好像也无法忍受别人对他开枪,要把他就地格杀。 所以这次方圆并没有留情,一脚就把马军跺飞了出去,撞破挂着窗帘的窗户,仰面摔下三楼。 方圆是很生气,可还没有被气到要杀人的地步,这一脚所用的力气很巧妙,能确保马军被踹下三楼后,摔不死。 至于会不会摔成植物人--方哥才不会多管。 帕斯克带着几个酒店高层,刚来到酒店后院中,就听到了砰的一声枪响。 他的小心肝,立马砰地大跳,还没有反应过来,就看到有人从三楼飞了出来,就像风筝那样在二楼窗前的空调外机上砸了下,这才摔到了地上。 马军真是好运气,在摔落过程中,被空调外机荡了下后,卸掉了大部分的地心引力,再摔到地上时又是双脚先落地,最多也就是喀嚓一声,右脚脚腕骨折,惨叫着歪倒罢了。 不等帕斯克他们反应过来,就再次看到有两个人影,从三楼窗口惨叫着飞了出来。 这次,却是砸向楼下的一棵法国梧桐树。 把马军那俩手下摔下去后,方圆就像没事人那样,继续穿衣服。 那俩女孩子这才清醒了过来,尖叫着爬起来,衣服都不穿了,就向外跑。 方圆却淡淡的说:“站住。” 亲眼看到三个大男人,好像稻草人似的被方圆扔出窗外后,这俩女孩子对他可以说是发自内心的怕,所以听他说站住后,都不敢动了。 方圆穿上外套后,才转身看着她们:“我不知道你们收了多少好处费,才帮别人来陷害我。不过我觉得,你们既然收了别人的好处,那就得把戏演完--要不然,有人会失望的。” 这俩女孩子,如果是为生活所迫外出谋生(出卖自己身体,就是最无奈的谋生手段)的女人,方圆绝对能理解她们的苦衷,不会为难她们。 可很明显,这俩年轻漂亮、细皮嫩肉的女孩子,绝不是那种吃过苦的:既然没吃过苦,就为了钱来陷害好人,方圆找不到可以原谅她们的理由。 抬手采住她们的头发,不顾她们的大声尖叫,方圆拖着她们走出了306室。 外面走廊中,已经聚集了好多人。 大家都看到,一个面目冰冷的年轻人,拖着两个女孩子就像拖死狗似的,穿过走廊,走下了楼梯。 嘴里还说着话:“有些钱能挣,有些钱,就是死,都不能挣的。” 第155章 :你们太蠢了 酒店后院枪声响起时,整个酒店都被惊动了。 所有的保安,立即用最快的速度,向这边狂奔。 还有许多客人,尤其是在三层小楼上洗桑拿的客人们,都用最快的速度穿上衣服,跑了出来。 看到灯光明亮的后院内,眨眼间的工夫就聚集了这么多人,尤其是方圆一手拖着个不穿衣服的女孩子走出来后,帕斯克想死的心都有了。 不过就算是死,他也得尽可能的把这件事给压下去再说。 “快,救下那两、两个人质,帮警方抓住,抓住那个歹徒!” 帕斯克不愧是宁耀酒店的总经理,眨眼间的工夫,就想到了让酒店名声不受损失的办法:我们酒店可没出啥见不得人的事,是警方在抓捕某个犯罪嫌疑人。 十几个保安,马上就飞身扑了上去--大家都看到了,方圆并没有拿啥凶器来威胁俩女孩子,完全可以直接硬来。 好吧,如果花小妖没有答应收回宁耀酒店,方圆还真不想把事儿闹大:毕竟不管他是不是真心接受花小妖的好意,他都是宁耀酒店的大老板,有责任更有义务,来维护酒店的声誉。 可在古羌县时,他就已经把酒店交还给了花小妖(主要是因为花家人非常不满他拿出三千万,去跟神通快递合作的行为),那么现在酒店就跟他没啥关系了。 凭什么,在这么一家著名的国际酒店内,发生如此肮脏的事后,方圆要替他们隐瞒? 既然林东海敢要他的命,那就要闹大点吧。 谁让他是方哥好兄弟的老子呢? 极力配合长辈的意思,是每一个晚辈该尽的义务。 所以当那些保安张牙舞爪的扑上来后,方圆也没客气,抬手就把两个女孩子砸了出去,接着虎入羊群般的扑击人群中,肘击、脚踢、拳打脑袋撞--也就是半分钟的时间,所有扑上去的保安,全部趴在了地上。 收回太过脑袋的右脚,拍了拍裤脚上不存在的灰尘,方圆点上了一颗烟。 “汪、汪汪!” 对枪声特别敏感的毛驴,从后门冲了过来。 看到一群人都躺在大哥身边后,驴哥怒了--但在下一刻,就去关心两个不穿衣服的女孩子了,希望能舌头,让她们感受到驴哥深切的关怀之情。 “去做你该做的事,走开。” 方圆皱眉,摆了摆手。 驴哥马上转身,冲出了酒店。 至于毛驴要去做什么,它明白:大哥眼里闪过的寒芒,让它觉得无比兴奋。 “你就是酒店的负责人?” 方圆看向了帕斯克,笑道:“反应速度很快啊,一下就给我定性成挟持人质的歹徒了。不错,不错。可我得告诉你,我可不是啥歹徒,我只是来宁耀大酒店花钱找女人的,喏。” 指了指地上那俩已经昏死过去的女孩子,方圆淡淡的说:“就是她们两个。我花了钱,她们却跟我玩仙人跳。正事还没有办,就被警察给堵屋里了。很遗憾……不过,我还真没想到,宁耀酒店还提供这项服务,不愧是国际上有名的大酒店。” 此时,院子里聚集了最少得上百人。 方圆这番话吐字清晰,大家可都听到了。 虽说大家都觉得方圆不怎么正常(没有几个男人,花钱找女人时出差错了,还会把事儿说的这样清楚的,难道不该捂着脸的赶紧跑路吗),可也没谁相信帕斯克的话了:哪有这么蠢的歹徒,打伤警察后又不跑。 但现场所有人,也都知道了一件事。 那就是在国际上大名鼎鼎的宁耀酒店内,竟然也会提供这种服务。 唉,降档次啊,特么的。 好多有钱人,立马觉得自己尊贵的身份,下降了不少。 帕斯克更是差点被气的吐血身亡。 他很想告诉大家,宁耀酒店决没有那种肮脏事存在,这一切,都是演戏,演戏而已! 可是,谁又会相信他的解释呢? 事实胜于雄辩的,更何况当事人就站在这儿,等着警方来调查呢。 “你、你……” 帕斯克快步过来,再也没有了以往的绅士风度,脸色狰狞的指着方圆,正要说什么时,眼里却攸地浮上极度的恐惧之色,嘎声叫道:“是、是您!?” 花小妖在把宁耀酒店转给方圆后,就已经把他的详细资料,传给了全球所有酒店的负责人,帕斯克身为明珠酒店总经理,没任何理由,不好好研究一下新东家。 他坚信,只要方总出现,他一眼就能认出方圆。 可做梦也没想到,会是在今晚! 帕斯克为难的答应林东海,帮忙算计的那个人,竟然是宁耀酒店的大老板(花小妖免掉方圆老总的通知,还没有下传),刚才他还诬陷老板是挟持人质的歹徒。 这绝对是找死的节奏啊。 “就是我,帕斯克,你会成为宁耀集团的罪人,相信你该知道,即将接受什么样的惩罚。” 方圆看着面如死灰的帕斯克,淡淡的语气中,没有丝毫宽恕的意思。 身为大酒店的职业高级总经理,无论出于什么原因,才做出有损集团声誉的丑事,这都是不可饶恕的错误。 帕斯克身子晃了晃,软软的瘫倒在了地上。 “警方怎么还没有来?这出警速度也太慢了,我去前面大厅等。” 方圆抬头看了眼夜空,弹掉烟头,走向了酒店后门。 牛人。 绝对的牛人。 暂且不管他是不是真来酒店寻欢的,但能把三个警务人员打个半死,又嫌弃警方没能及时赶到,还去前面等,这绝对是不折不扣的牛人。 说不定,是个大有来历的世家子弟。 看着方圆的背影,上百围观者都窃窃私语。 瘫倒在地上的帕斯克,傻楞片刻后,忽然嗷的一嗓子,从地上蹦起来,连滚带爬的追了上去。 他没有去求方总宽恕他。 只想给林东海打电话,让他用最快的速度赶过来,解释一下咋回事--帕斯克能成为明珠这边的总经理,智商绝对是够高的,立即就想到了减轻自己罪过的办法了。 林东海客厅内的电话响起时,他刚去了洗手间内。 沈玉如接的电话。 只听了片刻,她的脸色就猛地一变:事情的发展,跟计划不一样。 二楼的卧室内,洗过澡的林二刚穿好衣服:银白色的丝质衬衣,宝石蓝的领带,黑色西装裤,黑色平跟马丁靴,轻轻一甩头发--好一个唇红齿白、干净利索的翩翩美少年,就跟东洋最出名的女间谍川岛芳子那样,绝对的男女通杀。 她准备去找方圆--至于那些保镖,谁敢阻拦发疯的林少? 林少不发疯就是文质彬彬的公子哥,可一旦发起疯来,连老天爷都头疼的。 帮、帮帮! 急促的敲门声响起后,不等林二说进来,房门就开了。 满脸焦急的沈玉如,出现在了门口:“舞儿,方圆出事了!” 林二秀眉猛地皱起,随即舒展开来,淡淡的问:“方圆怎么了?” “张浩打电话来说,方圆在酒店召、妓,被警方抓获--还动了枪,打残了警务人员。” 沈玉如心中还是很愧疚的,觉得丈夫做得太过了,就算要抹黑方圆,可也没必要动枪,迫使他打残警务人员啊。 沈玉如本以为,林舞儿在听到这个消息后,肯定会大吃一惊。 然后就会勃然大怒。 毕竟方圆是她在乎的男人,不但接受了林家五百万的报酬,还又去召、妓,打伤警务人员。 可实际上,林舞儿却没有丝毫的震惊,更没有勃然大怒,只是眨巴了下眼睛,就笑了。 很轻蔑的那种笑,笑得沈玉如心里发毛:“舞儿,你笑什么呀?是不是担心他会出事?别怕,我们能摆平的,只要他认罪态度好一些。” “我笑,是因为你们太蠢了。” 林舞儿笑容变的苦涩了起来,轻声问道:“你们了解方圆吗?你们知道五百万在他眼里,连他身边那条狗的一根毫毛都不如吗?你们知道就算我衣服全脱掉了跪在他面前,他都不会正眼看我一眼吗?你们知道只需他动动嘴,东海集团就能垮掉吗?” 沈玉如傻了,愣了。 她的确不了解方圆。 但她绝不相信林舞儿所说的这些:什么人,才能动动嘴,能把东海集团搞垮? 林家大小姐,又是一个多么高傲的存在(林舞儿的少爷形象,已经被明珠所有纨绔大少牢牢记在心里,并渴望一亲芳泽了,毕竟另类美女是最受人注意的了),天底下,又有哪一个男人不对她动心? 至于方圆身边那条土狗,一根毛能值五百万? 但沈玉如更知道,心高气傲的林舞儿就算脑子被烧坏了,也不会拿自己衬托某个男人的牛叉--可她真这样说了。 可这么有本事的人,又怎么会是个送快递的呢? “唉,我知道你不信我说的这些,但你应该很快就知道了。” 林舞儿叹了口气,拿起一件黑色风衣,披在身上走出了卧室。 “舞儿,你要去做什么?” 沈玉如这才如梦初醒,赶紧追了出去。 “这是要去哪儿?” 林舞儿走下楼梯时,林东海从洗手间内走了出来,脸色阴沉。 “去找方圆。” 林舞儿很干脆的说。 “不许你去!” 林东海的语气,严厉了起来:“以后,都不许再见他!” “说实话,我也不想去,可我必须得去。” 林舞儿毫不退缩的跟父亲对视着,轻声说:“我去,是因为我是你女儿,是林家的人,我不能在林家即将遭难时,还躲在家里无动于衷。” “什么?” 林东海一愣,接着笑了:“哈,你说林家要遭难?那你跟我说,谁要对付林家?” “方圆。” “方圆?哈,哈哈!” 林东海哈哈大笑起来:“就是那个五百万就能搞定的土包子?” 林舞儿轻轻抿了下嘴角,盯着地板说:“爸,我跟你说实话,也许方圆不会在意你给他下套。但有些人,却会想方设法的为他出气,来打击林家!” 第156章 :鸡飞狗跳 罗布泊之行,让林舞儿看到了真实的方圆,比她想象中的还要神秘,强大,甚至都有些可怕。 幸好,他是她的兄弟,不用担心他的强大,可怕。 其实也正是见识到了这些,林舞儿才马上改变了对方圆的态度--不是谄媚求暖床啥的,而是利用她女孩子的方式:比方撒娇、耍小性子。 好像所有女孩子,都知道该用什么样的方式,来跟某个男人交往。 或许到现在为止,林舞儿都没想过要嫁给方圆(只要想到跟他做那种事,她心里就别扭,觉得亵渎了俩人之间那种纯洁的兄弟之情),但更没想过要失去他。 要不然的话,也不会在夏州时把机票扔了,非得让方圆送她回明珠了。 更不会在林东海拿出五百万,像打发叫花子(在她看来,拿出五百万来给方圆,就是打发叫花子)时,会那样生气了。 林二绝不想失去方圆这个兄弟,就像她确定方圆也不想没有她那样。 可问题是,林东海不懂得这些,仍以高高在上的态度对待方圆。 方圆忍了--林二能看得出。 但当得知林东海给方圆下套,迫使他打伤警务人员后,林舞儿慌了。 正如她现在所说的这样:方圆或许不会跟林东海一般见识,可他身后那些人呢? 那些人,可都是些不要命的人,林东海这种大富豪在人家眼里,就是一只伸长脖子的肥羊,想吃了,随时都能举起刀的。 看出女儿眉梢眼角中露出的惊慌后,林东海终于意识到,事情没有他想的那样简单了。 脸上的笑容慢慢收敛,但仍旧保持着他该有的傲慢:“你是说,这个方圆不仅仅是个小混、是个送快递的?” “当然不是。” 林舞儿肯定的回答。 林东海来兴趣了:“那么,他到底是干什么的?” “他是--总之,他是那种千万不要招惹的。” 林舞儿犹豫了下,觉得最好不要说出那些事来。 因为她知道,就算她说出来,父亲也不会相信的,毕竟连她这个亲身经历过的当事人,到现在都不相信那些事。 此时说出来,只会让林东海觉得她是危言耸听,误会她就是为了帮方圆而‘不择手段’的夸大,撒谎,从而做出错误的判断,为了让她对方圆死心,加大对方圆的打击力度。 “哼哼。” 看到女儿欲言又止后,林东海不屑的轻哼了声时,案几上的电话又响了。 随手拿过话筒,林东海就像往常那样,语气温和却充满尊严的淡然说道:“我是林东海,请问哪位--”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距离电话最远的沈玉如,都能听到到一个男人暴怒的嘶吼声响起:“林东海,我是被你害死了!你立即赶来宁耀酒店,是立即!” 自从林东海执掌东海集团后,还从没有谁敢用这种训孙子似的口气,跟他说话。 本能的,林东海的脸一下子就沉了下来:“你是谁……” 他家案几上的电话,是那种仿古式电话,所以没来电显示,不知道是谁打来的。 他的问话被对方第二次打断,声音更加歇斯底里:“我是宁耀酒店的帕斯克!” “啊,帕斯克先生?” 林东海一愣,脸上的不满消失了很多,刚要再问什么,英国佬就在那边用气急败坏的声音,把宁耀酒店那边发生的事,简单说了一遍。 末了让他速速赶去,跟某位客人解释清楚,这一切都是他安排的,跟酒店无关。 帕斯克就算是再暴怒,可也不会把方圆的真实身份说出来。 听完之后,林东海傻了。 在接到帕斯克的电话之前,他还以为林舞儿对他发脾气,是因为知道了他派张浩去算计方圆呢,却么想到事情会闹的这么大。 把三个警务人员,从三楼给扔了下来? 其中一个,还有马家的人。 马家的人,怎么会参与这件事了? 心思电转间,林东海马上就猜到马家的人参与其中,是张浩擅自为之的了。 登时气的猛地一拍桌子,破口大骂:“张浩,你这个混账东西!” 马家的人受伤,这对林东海来说,或许算不了什么,毕竟谁打伤了他,谁担负相关责任就是了。 可问题是,那个马军彻底把方圆给惹怒了--那个家伙竟然借机大闹起来,严重损坏了宁耀酒店的正面形象。 这才是最让林东海着慌的,因为他比更多人都清楚,名誉对于宁耀酒店这种国际大酒店来说,有多么的重要。 毫无疑问,现在宁耀酒店总部应该知道(事闹的这样大,帕斯克绝不会敢隐瞒什么)了,肯定会做出最快的反应。 暂且不说帕斯克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宁耀集团是绝不会放过林东海这个始作俑者的--他就算再狂妄,可也不敢跟宁耀集团相抗衡。 气急之下,林东海也顾不得跟帕斯克说什么了,随手把话筒扔下,冲门外大声喝道:“张浩,张浩呢,让他给我滚过来!” 张浩没过来,过来的是李杰:“老爷,就在刚才,张浩接了电话出去了。” “给我找他回来,立即!” 林东海嘶声吼道。 林舞儿说话了:“爸,你找不到他了。” 张浩又不是傻瓜,在得知那边出了那么大漏子后,他怎么可能还留在这儿? 林东海身子晃了下,张嘴还想大骂什么,却又颓然的坐倒在了沙发上。 “还是我去看看吧。” 林舞儿转身要走,林东海低声喝道:“你不能去!” “怎么?” 林舞儿停步,皱眉。 林东海不愧是见惯了大风大浪的,短短几秒钟就镇定下来,对沈玉如说:“你通知玉海,让他用最快的速度赶到宁耀酒店,跟我汇合。” 玉海叫沈玉海,是沈玉如的亲哥哥,目前在东海集团担任公关副总,可谓是兄凭妹贵的典型了。 “哼哼,让那个废物去,除了把事情搞的更糟,还能有……” 林舞儿冷笑着撇了撇嘴,满脸不屑的样子。 啪的一声,林东海猛地拍了案几,站起来怒吼道:“那是你舅舅!你舅舅再怎么废物,可他才不会像你喜欢的那个混蛋那样,把我往绝路上逼!” 从小,林舞儿都没有被父亲这么吼过,呆了下时眼眸中攸地浮上水雾,尖声叫道:“那是你自找的!你要是不算计方圆,他怎么会在一忍再忍下,忍无可--” 啪! 又是啪的一声响,却林舞儿是被暴怒中的林东,海狠狠抽了一耳光。 一巴掌,就把林舞儿抽的摔了出去,嘴角出血。 “东海!” 沈玉如没想到丈夫会动手,而且揍的还这样狠,登时就吓得花容失色,傻楞片刻尖叫一声,去搀扶摔倒在地上的林舞儿。 林东海一巴掌抽出去后,也傻了。 林舞儿狠狠咬着嘴唇,一把推开沈玉如,爬起来就冲向了门口。 “舞儿!” 沈玉如连忙去追,招呼李杰:“拦住少爷!” “少爷……” 李杰赶紧挡在林舞儿面前,张开了双手。 “滚开!” 林舞儿低喝一声,抬脚狠狠踢在了李杰裆间。 李杰可没想到少爷会拿脚丫子踹他这个地方,毫无防备下中招,低声惨叫着,双手捂住裤裆蹲在了地上。 林舞儿趁机风一般的跑了出去,眨眼间就跑出了别墅。 “追,去追少爷!” 沈玉如跑出客厅,急得直跺脚,连声指挥其他保镖去追林舞儿。 她忘了她是个孕妇了,着急下又大喊又跺脚的,忽然动了胎气,脸色攸地苍白,双手捂着肚子蹲在了地上。 “太太,太太,你怎么了!” 王嫂赶紧跑过来搀住了她。 林东海这时候也跑了出来,看到妻子脸色不对劲后,心中猛地一沉,再也顾不上别的了,连忙冲那些要去追林舞儿的保镖吼道:“都回来,开车,送太太去医院!” 一时间,鸡飞狗跳。 警灯闪烁。 分局某领导,在执行某任务时,竟然被人从三楼窗口踹了下来--这对警方来说,绝对是大事件。 分局正印局长陈东亭立即亲自带队,率领十余名精干手下,乘坐四五辆警车,呼啸着赶来了宁耀酒店。 酒店大厅内,已经聚集了上百人,大家都站在那儿看着倚在前台上的方圆,小声议论着这家伙到底是啥来历,打伤警务人员后就跟没事人那样,酒店总经理……那个高傲的英国佬,就在他身边,脸色苍白的直擦冷汗。 现在,就别提帕斯克有多后悔了。 方圆才不后悔。 如果没有马军,前面发生的那些事,他最多不置可否的笑笑(倒霉的也就是帕斯克),但绝不会把事情闹大。 毕竟林二是他兄弟,林东海出于爱护女儿的份上,使用这些小孩子手段来诬陷他,也很正常,也能被原谅的。 马军是马家的人,为了给马经天出气(他以为方先生跟林大小姐有一腿,这对整个马家来说都是耻辱),利用职权给方圆吃点苦头,这也很正常。 方圆也能接受:左右不过是玩玩罢了,只要大家都开心,别让林二为难就好。 但马军,万万不该对方圆起了杀心,要把他就地格杀。 这就碰了方圆的底线--人再怎么犯贱,也不能贱到别人要干掉自己了,还笑面相对说无所谓的。 而且更重要的是,方圆不敢保证,马军要趁栽赃时要干掉他的行动中,有没有林东海的意思:那些有钱人,为达到自己目的,往往是不择手段的。 既然一再忍让,他们还咄咄逼人,方圆也就无所谓了:大不了,事后跟林二把事情说清楚,相信她会理解方哥当前愤怒的。 看到大批警务人员进来后,方圆放下酒杯,对帕斯克淡淡的说:“按摩室那里面,应该有监控录像吧?” 失魂落魄不知道咋办的帕斯克,闻言一楞,随即狂喜,连连点头。 第157章 :厉害人物出现了 像宁耀酒店这种国际化的酒店,正规的按摩室内,是绝不会有监控摄像头的。 不过既然要诬陷方圆,那么临时安装一个监控器,也就很正常了。 已经绝望的帕斯克,不愧是高智商人士,听方圆说出这句话后,只是愣怔了一下,就明白他意思了。 方圆没有再说啥,更没有再看他:如果帕斯克还不知道该干啥的话,那么他真是蠢到家,没治了。 陈东亭带人走进大厅内后,那俩被方圆从三楼扔下来的小警员,立即用最快的速度迎了上去。 其中一个身上更是散发出了难闻的气味(并不是所有人在被扔下三楼后,还能保持镇定的)。 嗅到属下身上的气味后,陈东亭面子上也相当难看,勉强听完他们的汇报后,轰苍蝇似的摆了摆手,让他们带几个人,赶紧把马军送医院去。 在几个手已经握住枪柄的属下簇拥下,陈东亭来到了方圆面前,稍稍打量了他一眼:“就是你打伤了三个警务人员?” 说实话,陈东亭听到马军被人打伤的消息后,诚然大吃一惊,但内心深处还是有些解气感:马军仗着马家的势力,在分局内的势力很大,挤兑的他这个正牌老大很不爽,却又无可奈何。 现在,嚣张跋扈的马军,竟然碰到更牛比的人,差点摔死他。 陈东亭暗中自然会开心了。 “算是吧,如果这不算正当防卫的话。” 出于某个不可告人的原因,方先生面对警务人员时,脸上总是会露出该死的谄媚样子(当然了,这毫不影响他会在某些时候痛下杀手。) “带走!” 陈东亭再次打量了他一眼,接着挥手下令。 马上就有两个手下扑到方圆跟前,抓住他胳膊,喀嚓一声給他戴上了手铐。 方圆没反抗--他是遵纪守法的良民,绝不会在大庭广众之下,就对公然抗国家执法人员的。 唯有那些不知道自己多高的沙比,才会仗着自己背景,咆哮着说他爸是谁是谁的。 本来,看到方先生打伤三个警务人员,又大爷般的站在大厅内后,所有围观者还以为,在警方赶来后,这厮会竖起大拇指亮出自己身份,说他爸是谁呢-- 没想到,就这样被老鹰抓小鸡似的抓走了,屁都不敢放一个。 这让众多围观者觉得很不爽,暗骂方先生虎头蛇尾,没意思透了。 陈东亭却在暗中松了口气:他可是做好要跟敢严重袭警的犯罪分子,斗智斗勇的充分准备了。 能够顺顺当当的带走嫌疑人,这是他最希望看到的结果了。 方圆自有手下招呼,陈东亭还得留在酒店,详细调查事情的始末。 警方办案,最注重的就是证据了,幸好现场有好多目击者,其中更有不少是陈东亭认识的大老板。 十几分钟的时间,陈东亭就从众多目击者那儿,确定马军三人,就是被方圆从三楼扔下来的,同时还有两个可怜的女孩子,受到了严重的人身侮辱(人们总是会同情美女的)。 但却没有谁能说出按摩室内发生的事,只说听到了枪响。 枪,可不是能随便开的。 任何案件,一跟开枪扯上关系,性质就严重了。 要想搞清楚按摩室内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这还得问当事人,毕竟像宁耀酒店这种正规场所,在按摩室内是不会有监控设备存在的。 深夜十一点时,陈东亭才结束了他的现场调查,并试着请酒店老总帕斯克先生,能否前往警局,协助一下警方工作? 毕竟帕斯克是酒店负责人,而且当时他就在现场的。 陈东亭跟帕斯克说这句话时,可没指望他会答应:英国佬是相当傲慢的,再说宁耀酒店可不是一般的酒店,人家就算不配合,警方也没办法。 让陈东亭有些‘惊喜’的是,帕斯克先生竟然一口答应下来。 这太好了。 陈东亭跟脸色恢复正常的帕斯克先生一起,刚走出大厅门口,几个人就快步走了过来。 陈东亭认识走在最前面的人:东海集团的国舅爷,沈玉海,一个靠妹妹才过上幸福生活的大草包。 要不怎么说沈玉海是个草包呢? 一看到陈东亭,就扯着嗓子的叫道:“陈局,那个姓方的混蛋呢?特么的,他在哪儿?先让我一巴掌抽死他!” 陈东亭皱眉,淡淡的说:“沈副总,你有什么事要找方圆?” “他竟然害的我妹,就是东海集团的少奶奶去了医院!特么的,一个小地方来的土包子,敢在明珠闹腾,我看他是不知道该怎么死了!” 沈玉海破口大骂着,把他的草包本性展现无遗。 要不是看在林东海的面子上,陈东亭都不屑搭理这种草包:我在处理公事,谁还管你妹去不去医院? “沈副总,方圆已经被带回警局了,有什么事去那边说吧。” 陈东亭敷衍了一句,正要走下台阶,却看到两辆车呼啸而来,吱嘎一声停在前面。 前面是一辆黑色宾利轿车,车子刚停下,穿着黑西装的司机就快步下车,绕过车头打开了后车门。 看到这辆车后,陈东亭无声的苦笑了声:事情,越闹越大发了。 车门打开,一条穿着红色细高跟皮鞋的黑丝美腿,从上面缓缓落了下来。 耀眼的灯光下,一个穿着黑色短裙,肩膀上却披着白色狐狸披肩的花信少妇,款款走了下来。 少妇一亮相,就给了人极大的视觉冲击力,好像春天忽然来临了那样。 对于好多明珠人来说,或许不知道东洋首相是谁,但绝不会没听说过明珠一朵花:叶明媚。 叶明媚的亲姐姐,就是马军的亲生母亲,是马军的小姨。 陈东亭有时候特别纳闷:马军的姥爷,怎么会有两个年岁差了二十多岁的女儿? 他还知道,马家能够异军突起,也全靠叶明媚在期间穿针引线,因为她丈夫在明珠,可是个更加了不起的大人物。 如果不是因为马军心眼小的像针鼻,智商跟沈玉海差不多,叶明媚也不想他担任更重要的职务,那么他绝不会在分局当个副局长,更不会成为马军的外围人员(这是叶明媚故意安排的,她很清楚自己这个外甥能吃几碗干饭)。 虽说很不满外甥的能力,也比马家大不了几岁,叶明媚却很疼爱他(可能是跟她自己没孩子的缘故吧),甚至是溺爱。 平时马军惹了什么祸,压根不需马家出手,她一个电话就摆平了。 今晚,叶明媚都要快休息了,却忽然得到消息,说马军被一个外地人给从三楼跺下来,差点摔死--这还了得? 马上,叶明媚就带人赶来了宁耀酒店,要看看是哪位好汉,敢在明珠地盘上,冒犯她的尊严。 “叶总。” 陈东亭赶紧快步走过去,态度恭敬的低声问好。 明面上,身为全职太太的叶明媚,跟要好的姐妹合伙开了个美容院,所以像陈东亭这种跟她不熟的人,都会尊称她为叶总。 就像盛开在黑夜中的一朵白玫瑰那样,叶明媚看都没看陈东亭,只是冲帕斯克点了点头,就淡淡的问道:“打伤小军的人呢?” 对叶明媚,陈东亭可不敢像对沈玉海那样,赶紧低声回答:“已经带回分局……” 他刚说到这儿,叶明媚就转身上了车,对几个黑西装手下说:“去分局。” 一阵砰砰声响过后,宾利车快速驶出了停车场。 直等到叶明媚的车子后尾灯消失后,陈东亭才连忙拿出电话,拨给心腹手下,语气凝重的嘱咐道:“在我没回去之前,千万不要让任何人接触那个叫方圆的家伙。记住,是任何人!” 最后这几个字,他特意加重了语气。 “帕斯克先生,稍等,我得先打电话请示一下领导。” 陈东亭跟帕斯克客气了句,去一边给领导打电话去了。 叶明媚的出现,让事情变的更加复杂起来,陈东亭知道他已经没资格处理这件事了,只能给领导汇报。 他觉得为难,可领导更觉得为难,沉默半晌后才说了四个字:见机行事。 在明珠,叶明媚就是女王般的存在,没谁敢试图惹她不开心。 方圆当然不知道,他已经被大人物给盯上了。 对于被审讯的那套流程,方先生是相当熟悉的,绝对是对答如流,有一说一。 本来嘛,今晚这件事也不怪他。 而且他也能肯定,盼着将功赎罪的帕斯克,也会拿出有力证据给他洗清嫌疑,用不了多久就能出去了。 至于该怎么对待林东海--那是以后的事,方先生还没有想好。 不过,就在方圆坦白从宽时,负责审讯他的李队接了个电话后,脸色立马凝重起来,立即招呼几个人来审讯室,厉声嘱咐在陈局没回来之前,任何人都不许接触嫌疑人。 方圆很奇怪,就问:“李队,搞得这么严肃,咋了?” “咋了?” 李队冷笑一声说:“你现在最好自求多福,还能看到明天的太阳吧。” 方圆笑了:“事没这么严重吧?” “你--算了,跟你说,你也不明白。记住啊,等会儿无论发生什么事,你都不要吭声。唉,自己找死,我可救不了你。” 李队叹了口气,不再搭理他了。 方圆却隐隐猜到什么了:“李队,你是说,那个马军很有来头,他被我打伤后,有人要为他出头,无视法律?” “你能想到这一点就行。” 李队冷冷的说了句,快步走出了审讯室。 方圆能听到,外面门口站了好多警员,大家都在小声谈论着什么,很紧张的样子。 “对不起,没有陈局的许可,任何人都不许--哎哟!” 就在方圆闭目养神时,门外传来李队的声音,接着就响起了耳光声。 吆,那个大人物来收拾我了。 谁呀,这么牛,敢在警局打警员? 方圆饶有兴趣的睁开眼时,审讯室的铁门,被人一脚踹开了。 第158章 :林二疯了 小老百姓最大的心愿,就是能在闹市区有套房子。 有钱人恰恰相反,他们更喜欢居住的地方能远离闹市区,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林家的别墅,就是在明珠近郊一座青山下,距离市区几十公里远。 从小都没被林东海动过一指头、今晚却被狠狠抽了一耳光的林二,彻底疯了。 林二可是那种说到做到的,冲出别墅后在路上疯跑时,几次都故意撞向迎面驶来的车子--幸亏几个开车的哥们,反应都是无比的迅速,赶紧刹车,探出脑袋凶狠的骂道:“特么的,是不是想找死啊?” “明知道,还尼玛的刹车!” 林二歇斯底里的反骂了回去。 “么的,疯子,疯子!” 看到林二要拿脑袋撞车子后,吓得人家再也不敢停留了,赶紧猛打方向盘,一溜烟的跑了。 疯子,惹不起啊。 想死都死不了,这算什么事? 林二更加狂怒,也不分东西南北的向前狂奔。 也不知道跑了多久,她感觉腿子都酸痛的要命,心儿更是砰砰的要蹦出来时,才猛地扑倒在路边路边树上,张嘴嘶声嚎啕大哭起来:“妈--我真是活够了啊!谁都不在乎我!林东海不,方圆也不……没有谁,在意我的感受,就知道做他们自己的事!” 老天爷默默的看着她,轻声叹息:唉,不就是被你亲生老子揍了一巴掌呀,有必要这样怨天尤人、如丧考妣的样子?你不是觉得受委屈,活够了吗,那好吧,我老人家就让你清醒一下吧。 “哟,我还以为大半夜在这儿鬼哭狼嚎的是个鬼呢,原来是个妹子呀。” 就在林二抱着树,哭的上气不接下气,实在哭不出来琢磨着是不是先回家,吃饱喝足睡一觉后再找死时,三个大半夜骑着摩托出来飙车的好汉,走了过来。 看到妹子大半夜在郊外放声大哭,就得去安慰她,给予她最为温暖的怀抱,这是每一个男人必须承担的责任。 哪怕妹子不稀罕。 可关键问题是,妹子说了不算。 “谁--你们,是谁?” 林二猛地打了个激灵,赶紧抬手擦了擦泪水,扶着树站了起来。 借着街灯的亮光,三个好汉看清了林二那张梨花带雨的俏脸。 林二在回到家洗澡时,就已经把原先染的姜水洗掉,重现她的美女本色了。 虽说当下穿的衣服很中性,但却因此多了一股子清爽的另类美,三个好汉眼珠子登时发亮,就跟看到小绵羊的恶狼那样。 乖乖,怪不得哥几个大半夜烧作的非得出来飙车呢,原来是有美女等候啊。 咕噔一声,咽了口吐沫,为首好汉情不自禁的伸手,去摸林二的小脸,笑眯眯的很和蔼:“妹子,放心,大哥是好人,就是看你在这儿哭的很伤心,要安慰你一下。” “走开,我不用你们管!” 林二抬手,打开了好汉的手,转身就跑。 话说她在江湖上流浪那么久,更曾经去过罗布泊,江湖经验也算是相当丰富的了,才不会跟那些一被男人碰,就会吓得浑身发软,只知道尖叫的妹子那样,等着被欺负呢,该拔脚跑路就得跑,绝不含糊。 “想跑?嘿嘿,哪有那么容易?” 荒郊野外的,好不容易遇到个极品另类美女,要是就这样放过了,那哥们岂不是下面白长了那根东西? 这是对爷们的羞辱。 不行,是爷们,宁死也不能被辱的! 几个好汉嘎嘎怪叫着就追了上去,一个瘦子跑在最快,尤其是看到林二脚下一个踉跄,差点趴倒在地上后,他更是一个箭步加快扑了过去,伸手去抓她:“妹子,别跑嘛,咱们有--哎哟!” 砰的一声,差点摔倒之前右手撑地的妹子,手里多了块石头,一下子就砸在了他脑门上。 砸的够狠,够准,一下子就把好汉给放倒在了地上,双眼翻白昏了过去。 林二毕竟是经历过生死的主,打架经验也很丰富,知道该下狠手时,就不能有丝毫的客气。 “卧槽,小山,你没事吧?” 其他两个好汉都没想到,林二下手会这样狠辣,一石头就把自己兄弟给放倒在地上了。 不过,林二的凶狠,彻底激发了男儿骨子里的尊严:奶奶,今晚要是搞不定你,以后哥们还有脸活? 也顾不上小山了,俩人怒骂着一起扑向林二。 “谁过来我砸死谁!” 林二尖声大叫着,也是这样做的,又是一石头砸在了某个好汉脑袋上。 下手更狠,但没想到好汉貌似比她还狠,竟然没有被砸昏过去,反而趁机一把抱住她,扑倒在了路边,厉声吼道:“麻痹的,今晚要是不轮死你,老子以后就爬着走路!” 另外那个好汉,也猛地抬膝压住了林二乱蹬的腿子。 男人怒气上涌时,跟女人发疯时没啥区别,都是不管不顾的。 就像这俩好汉,此时才不管欺负女孩子会得到啥下场,只想用最男人的方式,来惩罚林二的野蛮。 “滚开,滚开!” 林二尖声大叫着,拼命挣扎着。 她的江湖经验是丰富,也有几分打架的本事,可她终究是个女孩子,被俩大老爷们扑倒在地上后,除了本能的挣扎外,就没别的本事了。 很凑巧,男人最不怕的,就是女孩子挣扎了。 她越挣扎,男人越来劲。 “我让你发疯,我让你发疯……” 一个好汉骑在林二身上,伸手就去撕扯她的衣服。 “滚,滚--方圆,你在哪儿,你个混蛋,都是你!” 林二哭着,喊着,忽然无比的痛恨方圆:要不是你闹事,我能落到现在这种地步吗?好吧,最好是让这些混蛋办了我,那样你就会后悔一辈子! 不得不说,女孩子的想法那叫一个飘忽不定,无处寻觅,在喊好汉滚开时,林二还是拼死挣扎的,可喊完后,却又无比渴望被人家给办了了。 甚至,她不但不挣扎,反而主动去解自己的衣服,闭眼大叫:“来呀,来呀,来!” 林二态度的忽然改变,把那俩好汉给震住了。 咋回事? 俩人面面相觑的着:这妹子疯了? “来呀,来,谁不来谁就不是男人!” 林二反客为主,一把扯住骑在她身上的好汉领子,就往自己怀里拉。 男人活的就是一口气,谁敢说他不是男人,他就跟谁急! 更何况,这个人还是个另类漂亮妹子? 那更是宁死,也得当男人的。 “哇哈哈,好吧,哥们就成全了你!” 傻楞片刻的好汉,狂笑着伸出了手。 那只手,就像盛开在暗夜中的白菊花,白皙柔嫩,更带着让男人心动的某种暗示,仿佛只要能把葱白似的手指头咬在嘴里,仔细品尝一下,哪怕是死了也心甘。 当走进审讯室的叶明媚,抬手拢了下发丝时,方先生有了这种迫切的想法。 外面来了厉害的大人物,无视律法的存在,要给予他应有的惩罚--听出李队挨了耳光后,方圆就猜到了。 只是他却没有猜到,这个厉害的大人物,竟然是个娇俏的花信少妇。 没遇到花小妖之前,方先生最喜欢跟漂亮女人发生点啥了。 不过出于为她们着想的伟大情操,方圆这两年,可是对所有美女都敬而远之的。 有些事的确很奇怪,就像以前方先生渴望美女时,找半年不一定碰到个顺眼的,但在他‘隐居’大半年后,这美女就像雨后的野草那样,忽地疯长了出来。 夏小韵、林舞儿、商御卿、水暗影绝对都是一等一的美女。 今晚,又出现了一个。 而且她优雅的高傲、嚣张的冷漠样子,恰恰最对方先生的胃口的:能够办这种不可一世的娘们,不是每个男人最大的梦想吗? 可比青涩的夏小韵、商御卿,总是搔首弄姿的水暗影强太多了。 特么的,这贼老天,还让不让人活了? 看着走进来的叶明媚,短短几秒钟内,方先生就想到了十七种能让她醉生梦死的姿势,眼珠子更是亮晶晶的好像充了电那样。 叶明媚笑了。 红红的唇儿,笑起来时露出整洁的小白牙,妩媚、冷艳,就像她脖子里戴着的钻石项链,散发着无敌的魅力:这孩子真有意思,都快去找阎王爷作伴了,还敢对我有那种心思。 对于将死之人,叶明媚从来都是很大方的。 比方,对着方圆明媚的笑时,双手轻轻一抬,披着的白色狐狸披肩,就被手下结了过去--极度傲人的身材,在灯光下一览无余。 红色细高跟皮鞋,黑丝,黑色皮草短裙,黑色紧身羊毛上衣,就像个黑夜中的幽灵,红色的高跟鞋、红色的唇儿,更是起到了画龙点晴的作用,就像火花那样,忽地一下,就把方哥的这把干柴,给点燃了。 抬手,两根葱白样的纤纤手指微微伸开时,让方先生想到了这是她的腿。 一根咖啡色的女士香烟,被低着头的属下递了过来:没有谁敢看她一眼。 方圆有些奇怪,为什么成熟的女人,都喜欢吸烟? 难道说,她们懂得‘烟’的妙处? 淡淡的青雾,从红唇里缓缓飘起,让叶明媚的声音都变的轻飘飘了:“就是你,打伤了马军?” “马军是谁?” 趁着装傻卖呆的工夫,仔细‘品尝’叶明媚的傲人身体,那是必须的。 “就是被你从酒店三楼按摩室扔下来的警员,听说对你开枪来着。” 好像很享受被方圆使劲瞅的感觉,叶明媚索性倚在了桌子上,修长的右腿微微屈起,红色高跟鞋半脱落,左手托在胸前的样子,更让人心里受不了。 “哦,原来是那个沙比啊。” 方圆这才恍然大悟的样子。 第159章 :我要去浪迹天涯 马军是谁,方哥还真不怎么在意。 无论马军是谁,哪怕他是林二的亲哥哥,敢对方圆开枪,没有被当场摔死,就已经算是方圆对他法外开恩了。 不过看到叶明媚后,方圆才确定马军跟林家应该没啥关系。 理由很简单,林东海再怎么狂傲,他也不敢来到警局内,拿巴掌招呼李队。 能把警员不当回事,抬手就揍的人,用脚丫子也能猜出是做什么的。 只是叶明媚嚣张的有些过了。 这是个没被宠坏了的女人,自以为是。 方圆满眼都是贪婪的目光,依旧不住地在叶明媚的身上看。 叶明媚相信,方圆绝不傻瓜--傻瓜,是不可能把持枪的马军三人,从三楼上扔下来的。 可他却在做着唯有傻瓜才会做的事,说着傻瓜才会说的话,肆无忌惮的盯着她看,当着她的面骂马军是沙比。 叶明媚又笑了,红红的唇儿那么烦人:“我是马军的小姨。嗯,亲小姨。” “哦,幸亏你告诉我,我还以为你是马军的亲妈呢,这么大年纪了,还穿的这么不要脸,大半夜的跑出来搔首弄姿的,就不怕你家老头子吃醋?” 方先生摇头,叹了口气:“唉,以前就听说明珠人特别自大,还不怎么相信,现在我信了--孩子他小姨,你知道吗,正因为你这样的人,才让真正的明珠人蒙羞。” “哦,是吗?那我以后得改了。” 叶明媚还在笑,不过眼神却无比的冷。 “知错就改善莫大焉。” 方先生为自己能说出这么高深的话,而感到自豪。 叶明媚静静的听着。 等他闭嘴后,才问:“没有什么要说的了?” 方圆问:“非得说吗?” 叶明媚淡淡的说:“死刑犯在临死前,都可以提个要求的。” “我要死了?” 方圆脸上,这才露出吃惊的样子:“谁,谁要杀我?” 叶明媚把烟头掐灭在审讯桌上,没有理睬方圆的装比,问道:“真没什么要说的了?” “有。” “说。” “你能满足我?” “我对死人,从来都很大方的。” “好,那么……” 方圆又笑了,打量着叶明媚:“你脱掉衣服,跪在我面前,求我上了你。这就是我最想说的话,发自内心的。” “干净点。” 叶明媚没有生气,只是转过身,淡淡的说了句。 在警局,把已经记录在案的人干掉,这对绝大部分人来说,都是无法想象的事。 叶明媚却是那极少一部分人中的一员,就算方圆来头颇大,可在明珠,在她面前--该三更死,就不会拖过五更,尤其是在极度愤怒时。 那三个从进来后,就低眉顺眼好像不存在那样的黑衣人,立即抬头看着方圆,面无表情的走了过来,中间那个更是从口袋里,拿出了一个钢球。 钢球上有个钢环,只要一拉环,就会扯出细细的钢丝。 细钢丝勒在人脖子上时,甚至比刀子还要块! 一下子,就能把喉管勒断! 依着叶明媚的本意,在手下残杀方圆时,她是不会留在现场的,毕竟她是个林志玲般的娇俏美女,怎么可能喜欢看杀人呢? 那么血淋淋的。 不过,方圆的傻瓜行为,让她觉得有必要现场观看,一条丑陋的生命,是怎么被终结的。 坐在审讯桌后面的椅子上,尤其是看到方圆满脸惊恐的,被两个手下牢牢抓住胳膊、细细的钢丝套在脖子上后,叶明媚忽然兴奋了起来。 她发现,自己竟然异常渴望看到,鲜血喷溅的样子。 如果这时候再跟男人做着那种事--绝对是一个女人最兴奋、更是最幸福的时候。 拿着钢丝的手下,双手猛地用力! 眼看就要撕开林二的衣服了,好汉双手都在发抖。 没办法,不兴奋都不行啊,要不然对不起美女一番美意。 “卡姆!” 好汉大喊了一嗓子时,忽然听到耳边传来野兽的咆哮声。 完全是下意识的,好汉侧脸去看--街灯闪烁下,竟然有两排交错的犬牙,闪着森寒的光泽,向他极扑而来。 “啊!” 好汉本能的惊叫出声时,已经被毛驴咬住了肩膀,重重扑倒在了地上。 方圆总是对林二说,要是论起狗胆,毛驴绝对能排进当世十大胆小狗之内。 开始时,林二也是这样认为的,因为她第一次死皮赖脸的去方家时,毛驴冲她叫唤来着,她一蹲身,就把驴哥给吓的夹着尾巴鼠窜而去。 但现在,如果谁在说毛驴胆小,林二是绝不会跟他辩驳什么的,最多心中冷笑:不知道毛驴跟它大哥一样,是最爱装低调的么? 看看现在,骑在林二身上的那条好汉,膀大腰圆的足有一百七十斤,却被毛驴当稻草人那样,狠狠扑在地上,咬住他肩膀的脑袋,拼命的左右摇晃,就像要把他给撕成碎片那样,比恶狼还要狠。 总共有三个好汉,但毛驴只招呼一个。 老大说过了:打群架时,不用操心去招呼所有人,只需按着一个人猛扁,照死里揍,就能吓坏所有人。 大哥说的话,从来都是真理。 君不见,其他两条好汉,看到忽然蹿出个野狗来,死命的撕咬同伴后,登时被吓毛了,就别说去欺负林二了,全都吼叫着跺脚、蹲身作势要找板砖…… 嚓,当驴哥傻么? 这是公路,每天有清洁工打扫,干净的几乎要照出人来,去哪儿找板砖? 二哥能够在绿化带中捡到个石头,就已经很幸运了。 驴哥绝对是世间第一聪明狗,很懂得过犹不及的道理,眼看把某条好汉给吓了个半死,完全失去了战斗力,这才松开嘴,翻出吓人的獠牙,背上毛发竖起,对另外俩人竭力狂吼起来。 “毛驴,咬,咬死这些王八蛋!” 在毛驴出现后,林二心中涌过一阵暖流,脑子也清醒了不少,自然不会再犯贱要求被好汉上了自己,翻身爬了起来,尖叫着给驴哥助威。 林二早就看出毛驴可能吃过人肉,因为它在发怒时,眼珠子会发红。 灯光下,一对红殷殷的眼珠子,透着疯狂的邪性。 林二这种大小姐都能看出邪门,更何况那几条好汉? 没谁敢跟一条可能会吃人的恶狗放对的,兄弟三人齐齐发一声喊,转身跨上摩托车,狼狈鼠窜而去,还撂下几句狠话:“有种的别跑,给老子等着!” 眨眼间,好汉消失在了夜色中。 毛驴也停止了狂吠,眼睛恢复了正常,锥锥的轻声叫着,拿脑袋蹭林二的腿子。 林二慢慢蹲了下来,右手抱住毛驴脖子,忽然间就放声痛哭:“不要我了,他们都不要我了!呜呜呜--” 驴哥伸出温暖的舌头,仔细舔着二哥脸上的泪痕,小心的安慰着她。 再次痛哭了足有三分钟后,林二才抽抽噎噎的停住,狠狠吸了下鼻子,泪眼婆娑的看着毛驴,问:“你怎么来了?” 毛驴晃了晃尾巴,朝市区方向轻叫了几声。 林二明白了,毛驴是在说:是大哥让它来的。 “他早就算到我会跑出来?” 林二嘴角抽了下,接着又怒了:“既然他早就算到我会跟爸爸闹翻,跑出来被人欺负,那他干嘛还要那样做?” “他也没打算把事情闹大的。” 忽然,一个不再年轻的男人声音,从绿化带中的花木间传来。 “谁?” 林二吓了一跳,赶紧回头看去,就看到一个黑影幽灵般的从花木后走了出来。 却不肯站在灯下,让林二看到他的样子。 “你是谁?” 林二腾地站起身,满脸的警惕。 不过,她紧绷着神经,很快就松懈了下来:毛驴没有任何动作。 这就证明毛驴早就知道这个人的存在,或者说是跟他一起来,专门来寻找她的。 “算是你的朋友吧。” 听那个人的声音,应该有五六十岁左右,但他的眼眸在灯影下,却很亮。 林二犹豫了下,才低声问道:“是方圆托付你来照顾我的。” “确切的来说,是小驴找到我,把我带来的。” 从黑衣人称呼毛驴为小驴的亲切称呼中,林二可以肯定他们之间是认识的。 这个人在方圆哥俩心中的地位,跟挺进罗布泊内救援方圆的那些人相比,肯定很高。 林二擦了擦脸上的泪痕,又问:“你一直在明珠居住?” “是。” 黑衣人并没有隐瞒。 林二来好奇的问道:“除了你之外,还有谁认识方圆?” 黑衣人笑了笑,没有说话。 “算了,我知道这是你们之间的秘密,不说拉倒。” 林二有些泄气,一屁股蹲坐在马路牙子上,抬头看着天:“那你能不能告诉我,方圆会怎么对付林、我爸?” 就算她再怎么恼怒林东海的某些做法,但终究是她亲爸。 黑衣人回答说:“那要看你的意思了。” “不许伤害他!更不许在暗地里玩阴谋,对付林家!” 林二立即脱口说到,顿了顿又冷冷的说:“你们这样做也可以,但以后休想我原谅方圆。” “我可以保证,没有谁会找林家的麻烦,不过马家……” 黑衣人说到这儿时,林二不耐烦的说:“我才不管马家怎么样!” “那就好办了。” 黑衣人松了口气,笑问:“天色不早了,你是不是该回家了?” 林二抬头看去,才发现路边还停着一辆普桑。 站起来,很爷们的拍了拍屁股上的土,林二淡淡的说:“如果我不回家呢?你是不是要强行带我回去?” “唉。” 那个人叹了口气,说:“我还有事要去做,不能总陪着你。” “不用你陪,有毛驴在就行了。” 林二低头看着毛驴,问道:“我准备去流浪了,你是跟着我,还是去找你大哥?” 毛驴眼里,登时露出为难的神色。 “算了,就知道你还是跟着你大哥近,你就找他去吧!” 林二赌气的一跺脚,快步走向那辆普桑:“这车子,我征用了--浪迹天涯,怎么可能没车?” 第160章 :我现在很忙 黑衣人嘴角抽了抽,喃喃的说:“谁家浪迹天涯,还要开车?” 林二就要。 开门上车,刚要点火启动,毛驴就人立而起的用爪子拍打她车门:大哥早就说过了,它必须要保护好二哥的安全,怎么可能放心让她一个人浪迹天涯? “嘿,毛驴,还是你对我好!” 林二笑了。 那笑容在黑夜中,就像春风吹起杨柳枝,荡漾着无形的明媚。 “驴哥,来,抱抱!” 林二在高兴之下,叫了一声驴哥,伸出了双手。 双手勒紧了细钢丝,黑衣人嘴里轻喝了一声:“嗨!” 从他这‘波澜不惊’的轻喝声中,方圆就能断定他不是第一次,用细钢丝勒断别人脖子了。 但方圆却能保证,这是他最后一次这样做了。 方圆热爱和平,从来都很反感杀人的人,尤其是不分任何理由,就为主子的命令而杀人的人。 依照黑衣人以往的经验,在轻声吐出这个‘嗨’字时,勒紧细钢丝后猛地一滑时,就会听到刀子切进皮肉中的轻‘吱’声,然后就会看到鲜血迸溅。 这次也没例外,在他吐出那个字后,果然听到了熟悉的声音,看到了熟悉的一幕,就连血腥气息也是那样鲜美--只是,为什么会感到自己下巴有些发凉,还疼。 黑衣人愣了一下时,看到了方圆的眼睛。 方圆的眼睛很亮,也很冷,就像外面天空中那颗最亮的星。 不对啊,他不是该背对着我,被我用细钢丝勒断咽喉的吗? 怎么可能会正面面对着我? 黑衣人跟方圆四目相视瞬间,下意识的抬手去摸下巴。 摸到了鲜血。 他听到的细钢丝割肉声、看到的鲜血,空气中的血腥气息,竟然都是因为他的下巴,被他自己的细钢丝割开了一道深可见骨的大口子! 怎么会这样? 黑衣人傻了,张嘴正要大叫什么时,方圆抬手捂住了他的嘴--方先生在硬生生掰断别人手腕时,从来都不忍心听到别人的惨叫声。 他是个心地善良的人,从来都不杀人,却不介意废掉喜欢用细钢丝杀人的人的双手。 卡茨、咔嚓! 两声瘆人的脆响过后,黑衣人手中的钢丝球掉在了地上,两只手都以诡异的角度,向上翻转,白色的、血淋淋的腕骨,直直刺出了皮肤,就像两把亮银枪。 黑衣人双眼猛地上翻,昏死过去之前,都没有看出,方圆怎么只用一只手,就掰断了他的双手手腕。 他想大声惨叫(身受剧痛时,大声惨叫总能减轻痛苦的),但那个恶魔的手,却牢牢捂住可他的嘴,使他只能用鼻孔发出几声马儿打响鼻的吭吭声,就没了声息。 审讯室内,没有一点点的动静,仿佛连心跳声都已经停止。 叶明媚脸上还带着享受极度兴奋的笑……只是,却是僵硬无比。 至于她另外两个手下,所受的惊吓,绝对比她还要严重:刚才同伴要勒死方圆时,他们就站在旁边,明明看到同伴的细钢丝,已经勒在了方圆的脖子上。 可为什么,方圆忽然就脱离了细钢丝? 又怎么可能仅用一只手,就把同伴的双手手腕,都给掰折了? 他不是人! 他是鬼! 方圆站在那儿,脸上还带着些许羞涩的笑,静静的看着那两个人。 格、格格--的牙齿打颤声,从两个人嘴里发了出来。 他们都有种从没有过的心悸感,仿佛在下一刻,方圆就会摇身变成一个恶魔,扑上来把他们囫囵吞下去。 “杀了他!” 叶明媚忽然一声尖叫。 就像引爆炸药的导火索那样,叶明媚的这声尖叫,彻底打破了审讯室内的死寂。 那俩手下,根本没有哪怕是瞬间的思考,就齐齐发出一声厉吼,扑向方圆。 人在极度惊恐中,有任何的风吹草动,都有可能引发出他们最强的杀伤力,再也不顾自己的死活,只想尽可能毁掉眼前的危险。 砰的一声闷响中,两个齐齐扑向方圆的手下,脑袋对脑袋的就像火星撞地球那样,狠狠撞在了一起。 叶明媚在外面时,从来都是双眼朝天,不屑正眼看人的。 但现在,她发誓在两个手下扑向方圆时,她的确瞪大眼睛,死死盯着那边的--可还是,没看清两个手下,怎么就脑袋碰在一起的! 只能看到,他们就像两条死狗那样,缓缓瘫倒在了地上。 大脑中一片空白,从没有过的寒冷,从她脚底板传上来,瞬间就把全身所有的血液都凝固住。 方圆的左手上,游荡着一副手铐,脸上带着温和的笑容,缓步走向了叶明媚。 “你、你想干什么?” 浑身发抖的叶明媚,下意识的向后退去,却被椅子挡住,噗通一声坐在了上面。 她想站起来,想尖声大叫,让审讯室外面那些警员冲进来,救她。 可那个男人,却伸出了一根手指,竖在了她冰凉的唇上。 就像挂上一把锁那样,让她再也发不出一点声音。 方圆满意的笑了笑,收回了右手,抬腿顺势坐在了桌子上,说道:“其实我还是很喜欢漂亮女人的,尤其是你这种骚不啦唧的,炕上功夫肯定很不错吧?” 老天爷很生气:你怎么可以对美女,说这种低级下流的话呢,这是亵渎! 叶明媚却傻傻的点了点头。 “我倒是很想跟你切磋一下,但很可惜的是,我现在很忙。” 方圆再次伸手,一根手指挑起叶明媚的下巴,满脸欣赏之色看了片刻,接着低头,吻在了她红红的唇上。 叶明媚当然该反抗。 她是谁啊? 叶明媚! 陈东亭这种在普通市民眼中高高在上的人物,都没资格被她正眼看一下,更何况一个小地方来的土包子? 她没有反抗。 因为在极度惊恐中,她已经忘记了反抗,只是下意识的闭上了眼,红红的小嘴慢慢张开,有些生硬的香舌,受到外来挑逗后,开始试着回应。 一只有些凉的手,顺着她衣领子伸了进去。 她仍旧没有反抗,身子轻颤着,鼻子里发出了销魂的哼声。 方先生刚才说自己很忙,其实也不是太忙--老人们早就说过了,时间就像女人的那个啥,只要挤挤就有了。 一个小时的时间,方先生还是能挤出来的。 同样,一个小时的时间虽然不是太长,但总能够他做些什么了。 但就在方先生犹豫着,是不是挤出一个小时的时间来时,有人砸向了审讯室的铁门:咣、咣咣! 很用力,很响很刺耳。 一下子,就惊醒了脑子里一片空白的叶明媚,让她猛地打了个寒战,发出了一声啊的轻叫,所有的梦幻感,攸地消失,回归了现实中。 现实中,那个恶魔就坐在审讯室内的铁椅子上,双手戴着口罩,有点小帅的脸上,带着诚惶诚恐的小心翼翼。 他刚才,刚才…… 望着方圆,叶明媚明媚的双眸中,全是无法形容的惊惧之色:就在刚才,他还亲吻他,一只手狠狠的蹂躏着她最傲人的部位,怎么一眨眼间,他就坐回到了椅子上,好像什么也没发生的样子? 幻觉? 还是--就在叶明媚刚想到这儿时,审讯室的铁门,随着更大的一声巨响,被人从外面狠狠的撞开。 陈东亭踉踉跄跄的扑了进来。 在向上级汇报过后,他就用最快的速度向回赶。 华夏,绝对是世界上治安最好的国度,只要是个有理智的人,就不会明目张胆的杀人--尤其是在警局内杀人,可凡事总有例外的。 叶明媚就是那个例外。 那个狂妄自大、背景深厚的女人,总能做出让所有人都吃惊的事。 他还知道,方圆一旦死在警局,叶明媚肯定会没事。 但他会有事。 毕竟死个人不是死个阿猫阿狗,尤其是在警局内死人,那么绝对得有人担负责任,陈东亭无疑就是最好的替罪羊。 他恨不得,一步就赶回警局。 真所谓欲速则不达,陈东亭驾车赶回来的路上,因为着急闯了红灯--哪怕他的反应速度够快,及时刹车,可那对小情侣还是尖叫着被撞倒在了地上。 幸好,因为他刹车及时,没有酿成大事故,不过终究是撞人了。 等他匆忙处理好车祸,赶回警局时,李队告诉他说,叶明媚已经进去十多分钟,并反锁了铁门。 十多分钟,足够叶明媚杀十个以上的人了。 陈东亭眼睛都红了,厉声吼叫着手下跺开房门。 属下轮流踹门没起到效果后,陈东亭一把扒拉开李队,使出全身的力气狠狠撞向铁门。 锁头被踹松动的铁门,终于承受不住他的倾力一撞,咣当打开。 还没有等陈东亭站稳身子,就嗅到了审讯室内浓郁的血腥气息。 登时,他如坠冰窟,脚下踉跄着倚在了墙上,脸色苍白的看向了地上。 地上躺着三个人,其中一个脖子上、双手手腕上全是鲜血。 另外两个人的身上,虽然没有鲜血,却是一动不动的,也不知道死活。 完了,这下完了! 陈东亭双目痴呆的愣了片刻,痛苦的闭上眼时,就听到有人小心翼翼的说道:“警官,您没事吧?” 陈东亭睁眼抬头,看向了说话的人,声音沙哑的说:“我、我没事--咦,你、你……” 就像是见了鬼那样,陈东亭双眼几乎瞪出眼眶,瞪着方圆。 方圆被陈东亭瞪的有些怕,缩了下脖子,赔笑道:“警官。” “你没死?” 陈东亭问出了一句跟他智商不否的话。 方圆摇了摇头,还带着些许很遗憾的样子。 “你会没死?” 陈东亭用力闭了下眼,整个人猛地清醒了过来。 方圆没死,躺在地上的那三个人,好像是跟叶明媚一起的。 叶明媚呢? 陈东亭霍然抬头,看向了审讯桌后面。 那个嚣张跋扈的女人,就坐在那儿,毫发无伤。 方圆没死,叶明媚没事。 陈东亭提着的心,猛地落了下来。 第161章 :我还想活的更久一些 如果方圆死在警局,陈东亭就是背黑锅的替罪羊。 如果叶明媚--哪怕是受到一点点的伤害,陈东亭就只能以死谢罪,才不会连累家人。 幸好,这俩人都没事。 至于躺在地上的那三个人,是死是活,这都已经不重要了。 “呼!” 重重吐出一口浊气后,陈东亭快步走向了叶明媚。 “叶、叶总,您没事吧?” 虽说他极不待见这个狂傲的女人,但毕竟是他招惹不起的,所以只能先给她‘请安’。 叶明媚仍旧没有看他,只是痴痴的盯着方圆,缓缓摇了摇头:“我没事。” 没事就好。 飞快的在她身上扫了几眼,确定她唇上的口红淡了一些外,的确没任何意外后,陈东亭这才转身看向了方圆。 方圆满脸赔笑,举起双手:“警官。” 手铐在灯光下很亮,有些刺眼。 陈东亭没理睬他,看了眼地上那三个生死不知的可怜孩子,转身问李队:“怎么回事?” 李队等人还想知道怎么回事呢:叶总带来的三个手下,咋都躺在这儿,方圆却屁事没有呢? “警官,我知道咋回事。” 方圆又说话了。 ”快,叫救护车!“ 冲李队低喝一声后,陈东亭看向了方圆。 “是这样的,刚才他们进来后,也不知道怎么的就吵了起来,好像是为了昨晚打麻将输了钱的事儿,两个人揍一个--可能是这俩人输惨了吧,下手特别狠,貌似想要他的命,结果这个人临死前反扑,最后双方两败俱伤,就这样了。” 方圆简单解释着事发经过时,还不住的摇头叹息,好像很不解这三个人,就为了身为之外,怎么就这样拼命呢? 他的解释,绝对是在侮辱在场所有人的智商。 陈东亭嘴角狠狠抽了下,正要说什么时,方圆又抬起戴着手铐的手,指向了他身后:“喏,警官,您要是不信的话,可以问那位美丽的叶总。” “是、是的。” 在陈东亭他们下意识的看过来时,叶明媚缓缓站了起来,灯光下那张明媚的俏脸上,浮上不正常的艳红之色,吐字倒很清晰:“事实就是这样。” 就算是再傻的人,也能看出不管是方圆,还是叶明媚,都在睁着眼的说瞎话。 在叶明媚带人进了审讯室内后,肯定发生了让她也想不到的意外。 她是被迫说瞎话! 就是因为那个方圆。 方圆到底是用了什么手段,才让嚣张狂妄的叶明媚屈服,没有谁管。 而且,陈东亭还马上配合说:“哦,原来是这样啊,这事搞得--李队,先派人送他们去医院,快点!” 李队等人答应了一声,七手八脚的把那个三个人抬了出去。 很快,李队就再次进屋,悄声汇报:“陈局,三个人,都没有生命危险,只是重伤。” 陈东亭一听,心情更加放松了:只要是不死人,啥事也好办。 再次深深的看了眼方圆,陈东亭又看向了叶明媚,脸上总算露出正常的笑容了:“叶总,您……” “就马军被伤一事,我需要警方给我一个合理的答复。” 叶明媚拉开椅子,说完这句话后,不等陈东亭说什么,就快步走出了审讯室。 她走的很快,脚步有些踉跄,在出门时,高跟鞋更是崴了一下。 咔吧一声,鞋跟断了。 叶明媚却像没感觉那样,就这样一瘸一拐的走了。 启动车子之前,她也没看陪在身边的陈东亭一眼。 她不理睬陈东亭,后者却不能不安排手下,护送她回家。 陈东亭再次出现在方圆面前时,脸上已经带有了亲切的笑容,还亲自给他打开了手铐,请他去办公室接受调查。 局长的办公室内,可比冷冰冰的审讯室内强太多倍了。 陈东亭更是亲自给方圆泡了一杯茶。 方先生自然是受宠若惊的连声道谢,并说了老大一通‘警民一家亲’的屁话。 陈东亭当然不会把屁话当真,就像他不会把方圆看做是普通人,更是绝口不提审讯室内那些事,只是用最温和的态度,调查马军一案。 这才是他该管的。 更何况,叶明媚临走前也说了,她需要警方一个合理的答复。 对于这件事,方圆倒是实话实说。 怪不得东海集团那个草包副总,还跑去酒店兴师问罪,原来这件事跟马家、林家有关--对林马两家关系略有耳闻的陈东亭,能看出方圆现在没有撒谎。 心中也很恼怒,因为马军的愚蠢行为,抹黑了整个警局。 不过,就凭着方圆的一番话,好像也无法完美处理此事。 毕竟马军是马家的人,如果按照方圆的说法定案,陈东亭肯定会得罪人的。 “警官,我觉得您该请酒店方面,协助调查一下,或许他们有办法能证明,我说的这些都是有根据的。” 看到陈东亭眉头皱起做出沉思状后,方圆提了个小建议。 “对呀,我怎么忘了帕斯克先生了?” 被方圆提醒后,陈东亭这才一拍桌子,马上拿起电话,正要派人去宁耀酒店请帕斯克先生时,有人敲响了房门。 “进来。” 随着陈东亭的话音落下,李队带着个外国人走了进来:“陈局,这位是宁耀酒店的帕斯克先生,他说他有一份视频资料,能证明方先生袭警,是出于正当防卫。” 如果是放在平时,高高在上的帕斯克先生,怎么会有耐心深夜赶来,为方圆洗刷清白行为? 现在他却来了,脸色凝重。 但见识过叶明媚今晚的反常表现后,陈东亭已经见怪不怪了,马上就站起来,跟帕斯克寒暄几句后,接过了他手里的光盘。 播放出的监控录像,自然就是马军在306室内,拔枪对方圆开枪的那一段了。 很清晰,虽然没有声音,但就是瞎子,也能看出所有责任都在马军,方圆把他跺出窗外,绝对是正当防卫。 等录像播完后,帕斯克走到方圆面前,深深弯腰道歉:“方先生,真对不起,是我、我混蛋,当时抹不开东海集团老总的面子,才--还请您原谅!” 帕斯克也很聪明,借着道歉的机会,就把林东海給他打电话,他之所以同意,完全是为了给酒店‘拉业务’,才财迷心窍混蛋了一次的全过程,详细解释了一遍。 末了,更是一再给方圆鞠躬,请求原谅,更发誓以后绝不会出现这种低级错误。 方圆淡淡的笑了下:“帕斯克先生,希望你能接受这次教训,更要懂得珍惜宁耀酒店的名誉。这次,我就原谅你了。” 帕斯克立即泪流满面,再次连连鞠躬道歉。 方圆随意挥了挥手,他才千恩万谢的转身离去. 骄傲的外国人,啥时候这样通情达理了? 陈东亭跟李队对望了一眼,接着看向方圆:“方先生,这份影视资料,足够证明您是正当防卫,不需承担任何刑事责任了。” 同样,陈东亭也能用这份资料,给叶明媚、给上级一个‘交代’了。 方圆笑道:“警官,那我现在可以走了吧?” “我派车送您。” 陈东亭站起来:“方先生,我有个忠告,不知道当说,不当说。” “请说。” “您最好还是早点离开明珠。” 犹豫了下,他才压低声音说:“叶总,是不会这样善罢甘休的。” “我本来就没打算在这儿呆太久,等我办完手头上的事,很快就会离开的。” 方圆能看出,陈东亭能給他这个忠告,真是为他着想。 是,陈东亭已经看出方圆不简单了。 但他再怎么不简单,今晚能让叶明媚吃了大亏,可那女人终究是地头蛇,能力大的很,更是狂的要命,绝不会就这样善罢甘休的。 不过正如方圆所说的这样,他办完正事后,很快就会离开明珠的。 如果叶明媚真敢追杀他到唐王的话,那么他不介意让她懂得什么才是真正的后悔。 对于狂妄的女人,方圆从来都没任何好感。 谢绝陈东亭派人送他回去的好意后,方圆沿着路边,走在明珠凌晨的人行道上,很是悠然自得的样子。 当他走过一个路口后,一辆蓝色商务车缓缓停在了他身边。 方圆抬头笑了笑,开门上车。 商务车的空间很大,绝对能布置成一个微型酒吧,上面摆着美酒佳肴。 坐在真皮沙发上,方圆端起一杯红酒,晃了晃后放在鼻下,享受片刻美酒散发出的醇香后,才慢慢的抿了一口。 开车的,是个穿着黑色夹克的老男人。 大概有五十岁上下,瘦巴巴的脸皮带肉的最多八十斤,下颚留着山羊胡,看起来猥琐,就像个满街收破烂的,不过眼睛却很亮。 放下酒杯,方圆拿起吧台上的古巴雪茄,点上了一颗。 “怎么样,味道还醇正吧?这可是我从古巴搞来的正牌子,一颗要几百美元呢。” 方圆喷出一口烟雾时,好像山羊般的老男人说话了。 又惬意的吸了一口后,方圆才睁开眼,懒洋洋的说:“还行。山羊,这可是我认识你这么多年来,你第一次这么大方。” 山羊嘿嘿的笑着,说:“三年没见了吧?不过我觉得,你肯定不会忘记我老人家,从来都不做亏本生意的原则。” 任何人,能享受到爱财如命的山羊拿出来的好东西,那么就得付出百倍甚至千倍的好处,哪怕这个人是方圆。 方圆当然知道,不过他才不在意,只是无声的叹了口气:“唉,是啊,三年了,足足三年了。” 车子驶进了一条小巷,停了下来,山羊不知道按了下哪儿,驾驶座就自动后转,慢慢滑到了吧台前,问道:“你还是被那个小妖精找到了?” “无论我上天入地,好像都逃不过她的魔掌。” 方圆瞥了山羊一眼,忽然很严肃的说:“做个交易,我为你做三件事,任何事。只要你能--”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山羊淡淡的打断:“不做。因为我还想活的更久一些。” 第162章 :这不是刺青! 任何知道方圆是谁的人,都会以得到他的一个承诺,而欣喜若狂。 更何况,他答应山羊,替他做三件事,任何事。 山羊却一口拒绝了。 方圆满脸都是不解的神色,上下打量着他:“你今年贵庚?” “还差一百一十二天,就五十三岁了。” “那你还没有活够?” “我希望,能再活五十三岁。” 山羊认真的说出这句话时,干巴巴的脸上,露出慈爱的神色,喃喃的说:“你知道吗?上个月,我的小孙子出世了……很可爱,所以我舍不得这就去死。” 方圆才不会在意山羊的幸福感受,只是冷笑一声:“哼哼,恐怕到你死,你小孙子都不会知道有你这样一个爷爷,就像你儿子不知道你是谁。” “这有什么呢?” 山羊淡然一笑:“只要我知道,他们是我生命的延续,这就已经足够证明,我这辈子没有白活。我死后,能昂首去见列祖列宗了。” “你说的没错。” 没能为成功打击山羊而有些沮丧,端起酒杯一饮而尽后,方圆才说:“好吧,为了恭喜你生命得到新的延续,更为你今晚的款待,马尔代夫那套海边别墅,就当是给孩子的满月礼物了。” 山羊立马眉开眼笑:“谢了!啧啧,能够认识您这个一掷千金的大贵人,绝对是我上辈子修来的福气啊!” “滚蛋,我现在没心情听你溜须拍马。” 方圆不耐烦的摆了摆手:“还是那个事,该怎么才能摆开那个小妖精。” 山羊收敛了谄媚的笑,低声:“我早就说了,只有一个办法。” 要想永远解决一个人的纠缠,最好的办法就是干掉她。 方圆冷冷的说:“可你该知道,我从不杀人的--也下不去手。” “有人能。” 山羊淡淡说:“而且,那个人一直在等你发话,只要你同意了,花小妖就算躲到火星上去,她也会必死无疑。” 方圆的眼角,突地跳了一下,接着就恢复了正常:“昆仑,还好吧?” “当然很好。” 山羊也点上了一颗烟,脸上又浮上了猥琐神色:“如果不是昆仑出手,美国马修集团的绝密资料,又怎么会那么容易失窃?” 方圆笑了笑,拿起酒瓶,又给自己倒了一杯酒。 提到昆仑这个名字后,方圆仿佛整个人都不对劲了,更是绝口不提再找人要杀花小妖了。 其实方圆很清楚,真正能有避开花小妖身边那群保镖,干掉她的人,最多不超过三个半人。 毫无疑问,方圆是一个。 但他从不杀人,更舍不得杀掉花小妖那样的女孩子。 半个人是山羊--之所以说他是半个,那是因为如果他真去杀花小妖的话,只能是同归于尽。 第二个完整的人,应该就是方圆在黑暗世界中,看到的那个大猩猩了(这个人,也是方圆临时加上去的)。 至于第三个能干掉花小妖,还能顺利撤退的人,就是昆仑。 昆仑,是一个相当霸气的名字,擅使一把相当霸气的刀! 陪着方圆喝了一杯酒后,山羊才说:“方圆,我想跟你说说昆仑。” “说,我有没有堵住你的嘴。” 方圆不置可否的说道。 “我不知道你们两个人之间,到底发生过多么严重的误会,但我觉得,哪怕是天大的误会,四年的时间,也足够该稀释了,毕竟大家是兄弟。” 山羊想了想,才说:“这些年来,昆仑始终生活在痛苦中,渴望被你所原谅,并为此不惜付出包括生命的任何代价--” 方圆抬手,打断了山羊的话:“山羊,问你个问题。” “说,这次免费。” “如果有人因为贪杯,而导致从你十四岁时,就抚养你的恩人在心脏病突发时,没能被及时送到医院才永远离开了你,你会不会原谅那个人?” 方圆看着在手中缓缓转动的杯子,脸色淡然,就像在说一件微不足道的事。 可杯子在转到第三圈时,却忽然砰的一声,碎了。 半杯残酒,洒在了他身上。 碎了的玻璃碴,也刺破了他的手掌心。 美酒,加血的味道,应该更好一些吧? 山羊只知道,四年前方圆忽然跟昆仑反目,但却不知道是啥原因。 现在他才知道怎么回事。 方圆十三岁离家,流浪江湖后,被一个爱酒孤寡老人所收留,并当亲生儿子那样抚养长大的事,山羊知道。 他更知道,方圆从来都不杀人的原则,就是那个老人定下的规矩。 老人是方圆的再生父母,这一点无论谁送给山羊多少好处,他都不会否认。 可山羊还知道,在老人还没有去世之前,身体就已经很不好了。 或者说,他已经猜到:当年昆仑就算不贪杯,能及时赶到老人身边,把他送到医院,老人也不一定能被救活。 但这些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昆仑是方圆那时候最信任的人--他在有事必须外出时,把老人托付给了昆仑。 昆仑却贪杯误事,从而铸成了大错。 老人死后,方圆就没有再跟昆仑说一句话。 更没有正眼看昆仑一眼。 看着手中的红酒,山羊仿佛看到了昆仑的眼睛。 那是一双醉眼惺忪的眼,就像始终在酒缸内泡着。 可无论泡多久,都无法掩盖那双眼中的绝望,冰冷。 冷的,就像昆仑的刀。 “唉,可从你走后,昆仑就再也没有回过华夏。” 山羊轻轻叹了口气时,眼角瞅着方圆试探着问:“这也是你的意思?” “不是,我从来都不在意任何人来华夏。” 方圆摇了摇头,从下面拿出一叠纸巾,紧紧攥在了手里。 鲜血止住了,血腥气却没有消散。 “算了,不提这些了,说正事。” 山羊重新拿出个酒杯,倒上酒,递给了方圆:“那个啥,你让我照顾的那个林家大小姐,脾气还真不是一般的倔。” 提到林二后,方圆的情绪明显高了些,笑道:“怎么,冲你吹胡子瞪眼了?” “她没胡子。” 山羊说:“她又去流浪了。临走前,她让我转告你说,不许欺负她老子,也不许欺负林家。” 自动忽略了山羊后面这些话,方圆好奇的问道:“又走了?” “昂。” “她自己?” “还有小驴。” “哦,毛驴跟着,我就放心了。” “嘿嘿,你不会是喜欢上那个假小子了吧?” 山羊嘿嘿的奸笑着,说:“说真的啊,她虽然没有花小妖那样好看,不过也绝对是一等一的美妞了,尤其是穿上男人衣服时,那股子另类的美。” “她是我兄弟。” 方圆皱眉,眼角瞥着山羊:“我不想听你再说这样的话。” “不愿意听拉倒,我还不稀说了呢。” 山羊撇撇嘴:“那你说,接下来我该说些什么?” “当然是说正事了。” 方圆喝了口酒,看着山羊说:“如果我说,这个世界上,有人比你更懂得盗墓,更懂得鉴赏各种古董,你会不会生气?” 山羊淡然一笑:“有些本领,可不是吹出来的。” “那好,我考校你一下,你有没有听说过一双绣花鞋?” “绣花鞋?” “是的,就是绣花鞋。” “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在北河地区出土的西汉梁王妃的那双金丝绣花鞋吗?” “不是。” 方圆摇了摇头:“我说的那双绣花鞋,鞋面上绣着一种奇怪的花。” 山羊不屑的笑了:“呵呵,什么花能称的上奇怪?我老人家数十年来,足迹走遍五大洲,还没有不认识的花。” “彼岸花。” “彼岸花?” 山羊稀疏的眉毛,微微皱了起来。 方圆笑了:“你该知道彼岸花是开在哪儿的吧?所以我敢打赌,你肯定没见过这种花。不过看你模样,用不了多久,能见到啦。” 山羊才不在乎被方圆咒着早死。 如果有人能给他带来好处,就是整天点着他鼻子咒他,他也肯定会笑眯眯的。 皱眉想了很久,山羊才摇了摇头:“没有见过,也没听说过,有绣着这种花的绣花鞋--怎么,你去罗布泊那个鬼地方,就是为了这么一双鞋子去的?” “最起码,跟这样一双鞋子有关。唉。山羊,不是我说你,你这几年窝在明珠过安享日子,都快变成聋子、瞎子了。” “我老人家如果真像你所说的这样,那么你觉得,为了搜救你去罗布泊的人,会有那么多吗?” “可你自己没去。” “这点小事,还用我老人家亲自出马?” 吹了下胡子,山羊不耐烦的摆摆手:“行了,说正事,捡着我爱听的。” 绣花鞋,黑暗世界,夏小韵,陈婉约,大猩猩似的男人,包括卡秋莎。 所有跟彼岸花有关的人和事,方圆都告诉了山羊。 尤其是当方圆说到黑暗世界时,山羊的眼睛猛地亮了起来。 “我劝你,一辈子都不要去那个地方。” 方圆认真的说道:“最起码,在我没有决定第二次踏进那个世界之前。” “没想到,尘世间还有那种地方。” 山羊就像没听到方圆的警告那样,喃喃说着。 身为当世盗墓界的泰山北斗,山羊绝对会喜欢那个黑暗世界,这一点方圆很清楚,所以只好再次警告了他一遍。 山羊这才清醒了过来,嘿嘿笑道:“这个不用你担心,我老人家还没有傻到自寻死路地步。最起码,没有你,没有昆仑同行时,我是绝不会去那个地方的。” 听他又提起昆仑后,方圆眉梢微微挑了下。 山羊马上抬手:“我发誓,以后在你面前,绝不提这个名字--给我看看你身上的彼岸花。” 方圆解开了衣服时,山羊已经拿出了专用放大镜,几乎是趴在上面,仔细观察着那朵彼岸花,双眼冒光,就像看到多年不见的情人。 总是被个猥琐老头子趴在身上看,方圆很不习惯,抬手推开了他脑袋。 山羊依旧兴犹未尽,砸吧着嘴:“这不是刺青,绝不是刺青!” 第163章 :为了卑鄙,干杯! 方圆当初在黑暗世界中醒来后,都能感受到手臂上被扎的针孔,却没有感受到这朵彼岸花的存在(毕竟刺青时,其实很疼的)。 经过卡秋莎的提醒后,方圆才发现自己身上有了这玩意。 就像凭空长出来的那样。 现在被山羊‘鉴定’过后,他更加纳闷:“不是刺青,那是什么?” 山羊想了想,才反问道:“你还记得,我跟你讲过的那个西伯人的故事?” 卡秋莎就是西伯人后裔,这一点方圆没有说出来。 他觉得没必要,哪怕是面对无话不谈的山羊,毕竟那算是卡秋莎的隐私了。 同样,他也没把夏小韵身上,也有这样一朵花的事说出来。 不过他却明白山羊为什么会提到西伯人:“记得。真正的西伯人,从出生时,后肩上就会带着个黑色骷髅头的胎记。但问题时,我以前身上没有这玩意。” “我知道你以前没有这玩意,但我可以肯定的告诉你,这绝不是刺青,几乎跟拥有黑色骷髅头胎记特征的西伯人,一模一样。” 山羊皱起了眉头,又开始从专业的角度上,去考虑该怎么做,才能让人身上留下如此完美无缺的图案。 “行了,别研究这个了。” 方圆可没耐心考虑这些,端起酒杯跟山羊碰了一杯:“继续说正事。” “听着呢,说吧。” 山羊喝了口酒,目光又落在他左肩下。 “知道今晚找我麻烦的那个女人,是谁吗?” 方圆倒是很想跟山羊讨论绣花鞋的事儿,不过看他也是一问三不知的,就失去了兴趣,托着山羊的瘦脸,推到了一旁。 “叶明媚。” 提到叶明媚后,山羊所有的注意力,马上就转移到了女人身上去了,笑得格外下流:“嘿嘿,那可是明珠一朵花。据不完全统计,希望跟她困觉的男人,能从明珠排到京华。而我老人家,就是其中的一个。” “草,还据不完全统计。” 方圆骂了一个,说:“你肯定采过那朵花了吧?” “不敢。” 山羊的回答,很干脆。 方圆奇怪了:“你还有不敢的事?” “那是因为我老人家还不想死。” 山羊压低声音,神秘兮兮的问:“你知道她是谁的女人吗?” “天王老子?” “在明珠,那个人就是天王老子,虽然他不当官。” “混黑道的?” “不是,商场。” “商人,也有这么牛比的存在?” “那是你孤陋寡闻,或者说,你以前只在国外混,不知道近些年,国内出了很多厉害人物。” “商人再牛比,能牛比到哪儿去?” 方圆满脸不屑的样子。 山羊晃着酒杯,淡淡的说:“严格的来说,花小妖家在英国,也只是个经商的,可花家的实力有多大,你该比我更清楚。据说,叶明媚不但在明珠很有地位,就是到了京华那边,也是横着走的人物。” 喝了口酒,山羊继续说:“老弟,你得罪这样的女人,以后睡觉都得小心些了。” 方圆笑了:“你说,如果叶明媚跟花小妖碰上的话,会有什么结果?” 山羊愣了下,随即明白了过来,竖起了大拇指,满脸钦佩的神色:“你牛!花小妖虽然厉害,可势力主要在国外。叶明媚却是不折不扣的地头蛇,她俩要是火并起来,还真不好说谁输谁赢!” “不过,你能有这想法,也证明你够卑鄙。” 山羊拿起酒瓶子,给方圆满上酒:“来,为了卑鄙,干杯!” “我喜欢卑鄙。” 方圆动作潇洒的,跟山羊碰了下杯子。 自从方圆亲了花小妖一下后,就变成了她的‘禁脔’,任何敢跟他有那关系的女人,结果都是个死。 七个女人的惨死,已经证明花小妖不是在开玩笑了。 假如方圆能把叶明媚给睡了--那么,她就成了花小妖必杀的女人。 到时候,只需提前向叶明媚透露一些消息,让她意识到自己有多危险,她肯定不会坐以待毙,势必会占据主场之利,跟花小妖拼个你死我活。 无论结果怎么样,对方圆都只有好处,而没有坏处。 这绝对是‘一枪两只鸟’之计,虽说卑鄙了些。 可方先生说了,他喜欢卑鄙。 不过依山羊对方圆的了解,出现这种事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原因很简单:方圆是骄傲的人。 或者说,是个骄傲的混蛋。 他或许真会睡了叶明媚,却绝不会是为了挑拨花小妖来杀她。 就像他其实只要狠下心来,花小妖有一百条命,也早就没了那样。 一个骄傲的混蛋,说出那样的话,只是为了跟老朋友开个玩笑,找个碰杯的理由罢了。 果然,一杯酒下肚后,方圆就转移了话题:“我这次来明珠找你(其实,他找山羊只是顺道,主要是为了送林二回家),是想跟你说,我准备做生意了。” 山羊翻了个白眼,问道:“什么生意挣钱,能比得上你的老本行更快?” “我要做个良民。” “好吧,我就当你在说实话。” “做物流生意,国际物流。” 方圆就把他‘拆借’花小妖三千万美金,跟神通快递合作搞物流的事,简单的说了一遍:“你觉得我这主意怎么样?感兴趣的话,你也可以入股。” “听起来很吸引人。” 山羊想了想,问道:“我能占多少股?” “不会超过百分之十,无论你出多少钱,找多少关系。” 方圆的回答很干脆。 爱财如命的山羊,马上就勃然大怒,张嘴刚要反驳,方圆又说话了:“而且,无论有多少分红,你都不会得到一毛钱。” 山羊实在无法忍耐,猛地一拍桌子,抬手指着方圆,气的嘴皮子直哆嗦,都说不出话来了。 方圆推开他的手,淡淡的说:“所有的分红,每年会打在专门给你孙子开的账户上,以最合适的理由。” 山羊的嘴唇,哆嗦的更厉害了,可还是紧紧抓住方圆的手,嘎声问道:“一、一言为定!” 方圆挣开他,强调道:“你听清楚了,最多就是百分之十,你不嫌少?” “百分之五,我只要百分之五!” 山羊深吸了一口气,说:“从现在开始,包括我的人在内,都算是你的了。” 方圆眼中的讥讽,慢慢的消散了,真的认真起来,低声问:“身体出现了什么问题?” “没有!” 山羊立马摇头。 “那你为什么要这样说?” “为什么?” 山羊看着外面,沉默了很久,才缓缓的说:“如果没有认识你,如果没有听你的话,在明珠创建起最大的孤儿院,我,还有我儿子,可能早就死了,更不会有我孙子--你还记得,你第一次看到我儿子时,他是什么样子的吧?” 方圆认识山羊七八年了,第一次看到他儿子时,他儿子就像个大烟鬼,要不是住在全世界最好的医院内,他绝对撑不过三天。 山羊所有的收入,都用来给儿子治病,这也是他为什么爱财如命的原因。 尽管他儿子,根本不知道他这个父亲存在。 方圆当初问山羊,儿子得的是什么病? 山羊告诉方圆,说他儿子没病。 他儿子那样,是遭到了报应--来自阴间的报应。 盗墓,干的就是损寿、断子绝孙的勾当。 所有盗墓贼都坚信这个说法,尤其是山羊在秦岭某个古墓中,遇到个大粽子(僵尸的说法)后,他远在国外的儿子,很快就像丢了魂那样,一病不起。 却偏偏检查不出任何症状。 很自然的,山羊就以为这是来自阴间的报应了。 对盗墓行业中的某些忌讳,方圆倒不是很清楚,不过他却给了山羊一个建议:既然你觉得这是来自阴间的报应,那你为什么不行善积德,或许会管用的。 方圆承认,当初他就是随便这么一说。 可山羊却当真了,马上就回到明珠,用最短的时间,建起了一座孤儿院,并把所有孤儿,当作自己亲生儿子来对待。 可能是巧合,或许冥冥之中真有些神秘,反正自从山羊建起孤儿院后,他儿子一天好过一天,直到上个月,又给他生了个白白胖胖的孙子。 报应。 这就是报应,不过这次却是福报。 人活这一辈子,到底是为了啥? 这个问题的答案,或许有千百种,但最多的肯定是这个:为了孩子。 孩子,是每个人的生命延续。 为了能让生命更可能长时间的延续下去,山羊宁愿付出所有的代价。 可山羊总是有种预感:他可能活不太久了,哪怕是他做再多的善事。 因为在遇到方圆之前,他做得阴损事太多了。 什么都见识过的山羊,当然不怎么眷恋这个世界,却希望儿孙能永远过上正常人的好日子。 方圆开玩笑般的承诺,对山羊来说,却是相当重要的。 方圆听懂了山羊的话,有些抱歉的拍了拍他肩膀:“我刚才就是跟你开玩笑的,像你这样的坏蛋,就该活千年才对……” 山羊打断了他的话:“我不是在开玩笑。” 方圆没有再说话,只是点了点头。 “呼!” 就像心里总算是放下块大石头那样,山羊重重吐出一口气,拿起酒瓶子直接吹了起来。 把空酒瓶在桌子上重重顿了下,山羊红着眼睛说:“我觉得,你最好去我的孤儿院多呆几天,那些孩子,真得很可爱--那些纯真的笑脸,绝对能洗掉隐藏在你人性中的那些丑陋!” “好。” 方圆一口答应下来,笑着说:“其实我也很喜欢跟孩子呆在一起,跟他们做游戏,抢东西吃--尽管我帅呆了。” 把这张帅呆的脸,用牙齿咬个稀巴烂,就是马军最大的希望。 天已经亮了,他还没睡着。 浑身疼是一方面,主要是因为彻骨的痛恨。 我要杀了他,一定要杀了他! 整个晚上,这个念头都在马军脑海中翻腾着,就像个魔鬼紧紧缠着他。 房门被推开了,一个娇俏的身影走了进来。 第164章 :叶明媚的狂妄 一身黑色衣裙,细高跟高腰马靴的叶明媚,从外面走了进来。 “小姨!” 马军从枕头上坐了起来,才起到一半,就触动了腰间的伤势,疼的哎呀一声。 他被方圆从三楼窗口一脚跺下来时,不但摔折了脚腕,而且在下摔过程中,后腰也曾经在空调外机上担了下,没有把腰椎担折,只刮破了一层皮,已经算是老天爷开恩了。 马军天不怕,地不怕,就连他父母也敢顶撞,仗着马家在明珠的势力,本身的警员身份,欺男霸女对于他来说只是等闲,这也是不被马家核心层待见的主要原因。 不过比他大不了几岁的叶明媚,却是马军发自内心尊敬,害怕的人。 “躺下,快躺下。” 看到外甥疼的脸色都扭曲了后,叶明媚赶紧快步走过来,伸手半揽住他肩膀,帮他调整了一下枕头角度,紧张的问:“小军,不要紧吧?” “没事,还死不了!” 马家咬了咬牙,从牙缝中吐出一句话:“小姨,我要杀了那个混蛋,一定要杀了他!” 就这样一折腾,马军额头就已经冒出冷汗来了。 叶明媚心疼的要命,赶紧从坤包内拿出纸巾,替他擦汗。 她做这些时很自然,马军也习惯了。 有人却看不习惯--马军的妻子。 马军的妻子叫赵虹,是个公务员,长相也很清秀,配他是蛮配的,而且性格温软,所以夫妻俩人的感情还算是不错的。 不过就因为赵虹在乎马军,所以才特别在意他跟别的女人交往,哪怕这个人是他的亲小姨,叶明媚。 如果叶明媚是婆婆那样五十多岁的人,这样关心马军,赵虹绝不会有丝毫意见。 关键是,叶明媚比马军大不了几岁,人长的又那么明媚妖娆无敌,看上去比二十八岁的赵虹还要年轻--就当着她的面这样照顾马军,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才是两口子呢。 赵虹心中不满,可又不敢说什么。 因为她也很清楚,叶明媚在马军心中,在马家在明珠是个什么样的存在,而且为人更是狂妄,翻脸无情。 “我去打水。” 看不惯叶明媚坐在床头,伸手揽着马局的样子,赵虹冷冷的说了句,拎起暖瓶走了出去。 在出去时,把房门重重关上,发出砰的一声大响。 如果是别的事,赵虹绝不敢在叶明媚面前这样甩脸子。 但女人就是女人,所有女人都是自私的,哪怕是忌惮叶明媚,赵虹不敢明说,却实在忍不住要用动作来表达自己的不满。 正在低声安慰马军的叶明媚,被赵虹的大力关门声吓了一跳,愕然抬头看向门口,脸上立马浮上一层阴云,松开了揽着外甥的手,坐在了旁边的椅子上。 “草,关门这么大声干嘛,要吓死我啊?” 马军却没啥察觉,不满的冲门口吼了一嗓子。 “小军,你跟我仔细说说,昨晚到底是怎么回事?” 叶明媚脸色已经恢复了正常,优雅的翘起二郎腿,从坤包中拿出一颗烟,点燃。 马军才不会、或者说不敢隐瞒叶明媚,立即就把昨晚的经过说了一遍。 末了,又咬牙切齿的问:“小姨,你昨晚没有找那个混蛋吗?” “我--我昨晚有些不舒服,还没有来得及去警局。” 叶明媚犹豫了下,双眸中浮上冷厉的神色:“不过你放心,我不会让他活着离开明珠,无论他是谁,又是什么来历!” 换一个人,在听完马军的叙述经过后,都会责怪他太出格了,毕竟陷害人也没这么个陷害法的,竟然掏枪真想把人就地格杀。 叶明媚却觉得这是想当然的--她叶明媚的亲外甥,杀个把人又算得了什么? 听她这样说后,马军笑了。 还是咬牙切齿的笑,样子很狰狞。 他知道,小姨既然这样说了,那么从现在开始,把他打伤的家伙,就已经是个死人了。 “你安心养伤,为你找公道的事就交给我。” 把烟头随意掐灭在床头柜上后,叶明媚款款的站了起来。 马军还没有说什么,房门又开了,一个穿着浅灰色西装,戴着无框近视镜的年轻男子,从外面走了进来,神色儒雅淡然,很是风度翩翩的样子。 “经天,你又来了?” 看到这个年轻人后,马军下意识的又要坐起来。 进来的这个年轻人,正是马家年轻一代中的翘楚,林舞儿的未婚夫马经天。 马经天在马家,可是被当做未来族长所培养的,而且无论是自身相貌,处事能力还是修养风度,都能甩马军十万八千里,打眼一看,就能看出是贵族出身。 昨晚得知马军出事后,马经天就在第一时间赶来了医院。 不管马军在他心中有啥地位,但人家是为了他才出事的,他自然得有所表示。 “别乱动,小心身体。” 马经天快步走了几步,才看到床前的叶明媚,赶紧停步微微弯腰,问好:“小姨,您好。您早就来了?” 马经天跟马军,是堂叔兄弟,按辈分理应该叫叶明媚为小姨。 更何况,马家能够崛起,叶明媚可是出了大力的,所以无论从哪方面来说,马经天都得尊敬她。 “嗯,我也是刚来没多大会儿。” 叶明媚淡淡的嗯了一声,没有丁点客气、亲近的样子。 如果马经天不比马军优秀太多,叶明媚也不会对他这样冷淡--所有比马军优秀的马军子弟,她都看不顺眼。 更何况,马军受伤,也是因为马经天的事,所以也就别指望她有什么好脸色了。 马经天心中当然清楚这些,暗中苦笑了下时,叶明媚又淡淡的说话了:“马经天,有必要非得娶林家那个假小子吗?” 马经天一呆,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从没有谁问过他这个问题,因为他喜欢林舞儿。 是那种发自内心的喜欢,疼爱,更没有想过要娶别的女人(哪怕是他明明能看出林二对他很不感冒。但这有什么呢,只要他能真心对她好,总有一天能感化她的。) “依我说,还是重新找个优秀的女孩子吧。那个假小子,配不上你--小军要不是为你出气,也不会受伤。” 叶明媚又说话了,语气中带有了明显的命令性。 马经天眉头微微皱起,垂下眼帘低声说:“小姨,我很遗憾军哥为我受伤,但这并不关系到舞儿。她那样优秀的女孩子,有男人追求,她动心也是很正常……” “废物。” 叶明媚嗤笑一声,打断了他。 马经天嘴角微微跳了下,没说话。 “小军,好好养伤,别的事都交给我。” 叶明媚不再理睬马经天,对马军说了一句,就扭着好看的小身段,哒哒的走了出去。 马军再傻,也能看出叶明媚对马经天有些过了。 但他却没说什么,只觉得无论小姨做什么,都是应该的。 哪怕是教训他的妻子赵虹。 赵虹出了病房后,并没有去打水,而是气鼓鼓的来到了医院外面。 她真想不明白,叶明媚凭什么就敢守着她的面,那样跟马军‘亲热’,就不怕她误会什么? 你就算是再强势,再疼爱马军,守着我也该有些忌惮吧? 难道说,你跟马军之间--赵虹顺着人行道信步前行,想到这儿时,再也无法压抑心中的愤怒,低低的骂道:“不要脸的骚狐狸。” 她也就是在背后这样骂,如果当着叶明媚的面,就算是再给她一百个胆子,也不敢。 在极度愤怒中,她或许不怕死,可她还有家人。 “嘟囔什么呢?” 她的话音未落,一个冷漠的声音,从她耳边响起。 “啊!” 赵虹被吓了一跳,慌忙转身看去,就看到叶明媚站在身边,冷冷的看着她。、 两个身穿黑西装的彪形大汉,站在她身后,宾利车就停在不远处的路边。 刚才赵虹想的入神,没有看到叶明媚走过来。 叶明媚是特意来找她的,就为了她敢摔门。 “没,没说什么。” 赵虹脸色一白,吓得赶紧摆手。 “哼,不好好在医院陪小军,跑外面来干嘛,找男人吗?” 看赵虹怕成这样子后,叶明媚也懒得再问她什么,冷哼一声转身就走。 当初马军迎娶赵虹时,叶明媚就不怎么同意。 她的外甥,怎么着也得找个大家闺秀,一个小公务员,有什么资格嫁给马军? 不过碍于姐姐非常喜欢赵虹的温顺性格,马军也鬼迷心窍的同意了,叶明媚也就懒得再管,可从来没给过她好脸色。 就像现在,她没觉得自己说错了什么。 就算是泥人,也有三分土性,更何况叶明媚最后这句话,极大刺伤了赵虹,热血上涌,想都没想,就尖声叫道:“就算我找男人,又管你什么事!” “你说什么?” 叶明媚忽地转身,双眼狠狠瞪着赵虹。 赵虹心一狠,大声说:“我说,就算我找男人,管你什么事?你最多是他小姨罢了,不是他老婆!” 叶明媚抬手,狠狠一耳光,就抽在了赵虹脸上。 毫无防备下的赵虹,一耳光就被抽倒在了地上。 火辣辣的疼痛,让赵虹清醒了很多,捂着脸颊哭喊道:“你、你凭什么打人?” 抬起细细的高跟小马靴,重重踢在了赵虹的下巴上,算是对叶明媚对她的回答。 赵虹惨叫声中,嘴里鲜血直流,再也不敢说什么,甚至不敢骂一句了。 “给你三天的时间,卷起铺盖,从马家滚蛋。” 叶明媚阴声说出这句话后,才在许多围观者的惊诧目光中,转身上车扬长而去。 车子驶远后,才有围观者说道:“吓,这女的是谁啊,这么狂妄。” “现在你知道那娘们在明珠,有多么狂妄了吧?” 旁边公交车站牌下面,山羊递给了方圆一颗烟。 “狗屁,不过是欠--操罢了。” 方圆抬手挡开香烟,冷笑一声走向了坐在地上痛哭的赵虹。 第165章 :价值七百万的水粉美人 方圆蹲下来搀住她胳膊,低声问道:“你没事吧?” “我、我没事。” 赵虹凄凄哀哀的抽噎着,抬起了头。 被叶明媚当街痛扁后,赵虹是又怒又怕,更是满心的凄凉,这时候有人能扶她起来,让她感受到了一丝温暖。 她抬起头后,方圆才看到她的下巴上,有一个三角形的血口。 这是被叶明媚给踹的--高腰马靴的细高跟,就像是钉子那样尖锐,踢在人下巴上后,很轻松就能踢破的。 “还是赶紧去医院包扎一下吧。” 方圆抬头看了眼医院那边,说:“你拿手捂着,我送你过去。” “谢……不、不用了,我自己可以的,多谢你,先生。” 赵虹正要道谢,却又猛地想到了什么,立马一口拒绝。 以前她曾经听马军说起过一件事:叶明媚某天在逛街时,有人不小心冒犯了她,当街就被她的保镖打了个半死。 等她施施然的离开后,有热心市民去帮那个倒霉孩子时,却被她留下的一个保镖拦住了。 谁都不能帮被叶明媚惩罚过的人,谁帮,谁自找不自在。 当时那个热心市民还很义愤填膺的,跟保镖讲理,结果很快就跟着倒霉了。 以前听马军满脸崇拜的说起这件事时,赵虹还觉得不可思议,更不相信叶明媚会做出那种事。 但现在她信了:一个连她这个外甥媳妇都敢往死里揍的女人,还有什么做不出来的? 说不定,现场也有叶明媚留下的人,就等着谁敢帮她,就出来收拾谁呢。 所以赵虹才马上拒绝方圆的帮助,挣开他的手要自己去医院。 可已经晚了。 话音未落,就看到一个男人从人群中走出来,走到方圆面前,面无表情的盯着他。 “不管这位先生的事,你别为难他!” 脸色苍白的赵虹,眼里又浮上浓浓的惧意,但还是大声说着,紧走几步挡在了方圆面前。 “闪开。” 保镖淡淡的说着,抬手就抓住赵虹的肩膀,把她拨拉到了一边去。 他根本不管赵虹是不是马军的媳妇,只知道任何人都不能违背主子的意思。 在明珠,没有谁敢插手主子的事。 “你想干啥?” 看着比自己高了半头的保镖,方圆笑了。 被保镖一下子拨拉在地上的赵虹,却尖声叫道:“先生,快跑,他们不讲理的!” 保镖才不管赵虹叫唤什么,只是听方圆脱口说出老土的外地话后,脸上露出狞笑,阴声说:“干啥,你很快就知道了!” 话音未落,保镖左手就腾地抬起,抓向方圆头发的同时,右拳已经对着他下巴,狠狠砸了过去。 想干啥? 打掉你满嘴牙齿,你就知道我想干啥了! “啊!” 围观者中,有胆小的女人惊叫出声。 好像惊叫声,能阻止恶人那样。 很可惜,叫声在邪恶面前,从来都起不到任何作用。 拳头,还是狠狠击打在了下巴上。 “啊--噗!” 惨叫声中,带着鲜血的牙齿,从嘴里喷了出来。 却是保镖的。 现场的人,还有赵虹都愣住了:刚才,明明看到保镖挥拳击打方圆的,怎么他自己却吐出了满嘴牙? 方圆才没兴趣跟人解释,在保镖挥拳砸向他下巴时,他用更快的速度,抢先砸在了保镖的嘴巴上。 保镖的出现,让方圆对叶明媚的厌恶,达到了最高点。 打碎了保镖满嘴牙齿后,方圆没有丝毫犹豫,接着再次一拳,掏在了他肚子上。 保镖的惨叫声立马嘎然而止,双手抱着肚子跪倒在了地上,脸色惨白,黄豆大小的汗珠子忽地冒了出来,无法喘息。 “回去告诉那个臭女人,揍你的人叫方圆。” 方圆依旧笑眯眯的,弯腰俯身在保镖耳边轻声说道。 亲密的样子,就像在跟恋人耳语。 为了不让赵虹遭到没必要的伤害,方圆没有再坚持送她去医院,只是冲她点了点头,走向了公交车站牌那边。 他刚走到山羊身边,忽然有掌声响起。 刚开始时,还只有三两个人在鼓掌。 但很快就感染了所有人,都开始用力鼓掌。 方圆有些不好意思了。 他觉得他没做什么,就是教训了一条狗子罢了,实在有愧市民们的如此爱戴,只好双手拱拳,弯腰连连对人们感谢。 做好事,永远都比做坏事,更让人感到舒心。 “走了,车来了。” 就在方先生享受人们的赞扬时,山羊很煞风景的说了句。 看着外面缓缓后退的站牌,山羊叹了口气:“唉,其实我觉得,真没必要因为一点小事,就招惹那种女人的。” 方圆抓着吊环,看着外面淡淡的说:“你这是第七次说同样意思的话了。” “最后一次。” 山羊也很利索,马上岔开了话题:“拿出来吧,还留着当纪念啊?” 方圆纳闷,侧脸看着他:“拿啥东西给你?” 山羊冷笑:“哼哼,装,你就给我装。难道你不觉得,这种不义之财用来做慈善,才是最好的吗?” “草,你咋知道我会有这东西?” 方圆低低的骂了句,很不情愿的从口袋里拿出一个东西,拍在了山羊伸出的手上。 掂量了一下那个东西,山羊得意的笑了:“嘿嘿,我就不信,昨晚那娘们收拾你时,只会被你占了点皮肉便宜--皮肉再美味,终究不如宝贝价值高。” 这是一条钻石项链,看起来跟珠宝店内数万一条的区别不大,也就是钻石个头大了点--但山羊却敢打赌:能值得让方圆出手的东西,要是能掉下一百万来,他会把自己脑袋拧下来! 山羊的得意笑声,惊醒了上车后就闭目养神的顾老先生。 今年七十有三的顾老先生,是明珠珠宝界泰山北斗式的权威人士,更是国内各大拍卖行特邀的珠宝鉴定专家。 他刚睁开眼,目光就被山羊手中那条项链所吸引,眼光一凝,发出了一声轻咦。 就像没谁会相信顾老先生会挤公交那样,他也不相信会在公交车上,看到了这串项链。 顾老先生鉴定珠宝的眼光很毒,记忆力也相当不错,只看了这串项链一眼,就认出了它的名字,想到了它的主人。 这串项链的名字叫水粉美人:看似晶莹剔透的钻石,在微微转动角度时,会折射出自然的粉色,出自南非,原石重1106克拉,三个经验丰富、技艺超群的工匠,每天工作14小时,共耗时四个月,才将它分割成一颗大钻和31颗小钻。 两年前,水粉美人在香港某珠宝拍卖行拍卖,顾老先生就为这串项链,被特邀前去当鉴宝佳宾,所以他记得很清楚:水粉美人,是被明珠明媚,以七百万美金拍走。 顾老先生可以发誓,从看到这串项链的第一眼,就确定它是那串水粉美人了。 绝不会看错。 可这么昂贵的项链,怎么可能会出现在公交车上? 顾老先生死死盯着项链的样子,被山羊发现了。 赶紧缩掌攥住了项链,冲老先生笑了下。 山羊倒不是怕露财,会遭人抢劫(只要他不去抢别人,人家就烧高香了),只是不想招惹没必要的麻烦罢了。 顾老先生可没因为山羊藏起项链,就放弃追寻‘真相’,站起来低声问道:“能不能给我看看那串项链?” “假的,十块钱从地摊上买的,没什么好看的。” 山羊嘿嘿一笑,胡说八道。 老先生也笑了,有些骄傲:“别说是十块钱的东西了,就是十万块钱的东西,也当不起我顾字宣主动请教。” “顾字宣?明珠珠宝鉴定大师顾字宣?” 山羊一楞,收敛了嬉皮笑脸。 顾字宣的大名,他可是听到过的,只是没想到会在公交车上遇到。 “呵呵,没想到先生也听说过小老儿的贱名。” 其实名字一点也不贱的老先生,随口客气了句就再次提出了自己的要求。 山羊看了方圆一眼,把项链递给了他。 他们都在公交车后面,周围也没几个人注意,更不用怕老先生会抢走项链。 老先生接过项链,表情凝重的看了片刻,就点头说道:“果然是我鉴定过的水粉美人!” “值多少钱?” 山羊随口问道。 “七百万,美金,这是拍卖会上的价格。” 老先生抬头,看着山羊,缓缓的说:“我记得很清楚,这串项链,是明珠叶明媚在香港拍下来的。” 第166章 :劫富济贫的好人 老先生仔细看过项链后,完全确定这就是那条水粉美人了。 明珠叶明媚的水粉美人。 毫无疑问的是,任何人,哪怕是叶明媚那样狂妄的女人,也不会拿着价值七百万美金的项链不当回事,而是会当做最心爱之物看待。 女人,不都是喜欢珠宝的吗? 但现在这条项链,却出现了两个坐公交的人手中。 就算老先生用脚丫子去想,也能想出他们得到项链的来路不正。 不过更让他纳闷的是:别说是明珠了,就是整个华夏甚至全世界,又有谁能轻易从叶明媚那儿,得到这个东西? 听老先生说出项链的来历,还有主人名字后,山羊眼中飞快的闪过一抹杀机。 就像林二威胁毛驴那样:你知道的太多了。 老先生敏锐捕捉到了山羊眼中的杀意,却不怎么在意。 正所谓君子坦荡荡,老先生一辈子没做过对不起良心的事,更是把绝大部分收入捐赠给了慈善事业,所以他觉得老天爷,不会让他遭遇不公平的命运。 笑了笑,老先生把项链还给了山羊:“怎么,你不会是觉得我对你们有危险了?” 山羊接过项链,淡淡的说:“老先生明鉴,毕竟我们还招惹不起叶明媚。” “也不一定。” 始终没说话的方圆,这时候插嘴了。 老先生看向他,上下打量了他几眼,实在看不出方圆有啥了不起的,竟然不惧怕叶明媚。 “这串项链,就是我顺手牵羊从她身上偷来的。” 方圆也没隐瞒什么,客气的跟老先生说:“老先生,我想请你帮个忙。” 老先生没想到方圆会直言相告,愣了下才点头:“说呢。” “能不能下车,找个安静的地方仔细说?” “好,前面到站往后走几十米,就是个茶馆。” 老先生一口答应,没有丝毫犹豫。 这种不怕死的气度,让山羊有些汗颜。 毕竟事关七百万美金,明珠最嚣张可怕的女人,好像谁都没理由为了保护自己,放过这个多管闲事的老头子。 老先生说的没错,下车后回返几十米,就是个茶馆。 茶馆不大,但环境很幽静,看来老先生以前来过这儿。 请老先生坐下后,方圆把那串项链放在桌子上,才说:“老先生,您应该认识叶明媚,并知道她的联系电话吧?” 老先生看着方圆,片刻后缓缓的说:“你想让我告诉她,这串项链在你手里。” 方圆竖起大拇指,真心赞叹老先生年龄虽然大,脑子转的却不慢,比山羊这个就知道打打杀杀、阴损事干绝的货,要强太多了。 老先生来兴趣了:“你不怕会招来杀身之祸?叶明媚,在明珠可是有着相当特殊的地位,跟你无法想象的能力。” 方圆端起茶杯,不以为然的笑了下:“如果她能杀了我,这串项链也不会在我手中了。” “你说的很有道理。” 老先生打量着方圆,片刻后才问:“想我跟她说什么?” 方圆干脆的说:“刚才老先生您也说了,这串项链价值七百万美金,虽说是拍卖价,不是它的实际价值,但我觉得,让她拿出两百万美金,来把项链买回去,她应该会答应的。” 老先生笑了:“有意思--偷了她的东西,再让她拿钱买回去。年轻人,你真是有意思。” 没理会老先生的讥讽之意,方圆自顾自的说:“她如果答应的话,那么麻烦老先生让她把两百万打在阳光孤儿院的公众慈善账户上。” “什么?” 老先生脸上的讥讽之色,瞬间消失。 方圆没说话,很是高深莫测样子的喝茶。 旁边的山羊,看着他的眼珠子亮晶晶的,就像在看心爱的娘们。 说实在的,山羊在得知项链的不一般后,也有些头疼:太有名的赃物,不好出手啊。 但方圆的办法,却让他有种拨开云雾见青天的豁然开朗感:到底是年轻人,脑子好使。 老先生俩人,都为方圆崇高的慈善精神给感动了。 尤其是老先生,他可是跟叶明媚打过很多次交道的,绝对能充分理解那个女人就是一个--目无王法的亡命徒。 惹不起! 要想偷走这样一个惹不起的存在,期间的危险有多大,老先生不敢想象。 所以他才无法相信,冒着生命危险偷来水粉美人的方圆,会把所有的‘盈利’,都捐献给孤儿院。 老先生不但知道阳光孤儿院,更是多次匿名卷款过。 不过他却不知道,阳光孤儿院的院长,就在他对面坐着呢。 看着方圆过了足有一分钟,老先生站了起来。 出于尊老爱幼的中华传统,方圆也只好跟着站了起来。 老先生冲他,很是慎重的躬身深施一礼:“我替那些孩子,谢谢你了。” 方圆连忙谦虚:“老先生别客气--劫富济贫,这是每一个好人都该做的。” 叶明媚现在最想做的,却是把某个好人碎尸万段。 碎尸万段后是绝不会喂狗的,而是泡在瓶子里,当做标本放在大厅内,让所有来她家的人,看看敢跟她做对的人,是个什么样的下场。 那个混蛋,昨晚在警局审讯室非礼了她还不说,还顺手牵羊偷走了她的水粉美人。 是,叶明媚是没有察觉出方圆偷走她的水粉美人。 可除了他之外,还能有谁有机会? 找到他,把他碎尸万段--叶明媚这个此生中最大的心愿,还没有一点影子呢,某个保镖就打来电话,嘴巴漏风的跟她说,见过方圆。 嘎嘣! 叶明媚听到了自己咬牙的声音,接着猛地抬手,把案几上那些东西,都扫在了地上,嘎声说:“姓方的,你告诉我,我该怎么做,才能让你后悔来到这个世界上?” 刺耳的手机铃声,告诉她:来电话了。 愤怒到极点的叶明媚,一把抓起手机,正要狠狠砸在地上时,却看到了来电显示。 德高望重的顾老先生,绝对算让叶明媚还有点尊敬的人之一。 深吸了一口气,叶明媚强迫自己迅速恢复正常后,才接通了电话:“顾老先生,您好。” 叶明媚在打电话时,一个五旬左右的男人,从楼梯上走了下来。 看到被她扫在地上的东西后,他暗中轻叹了口气,却没在意。 不过,等他从洗手间内走出来时,却看到他那个号称明珠一朵花的老婆,狠狠把手机摔在了地上。 砰的一声响,手机碎成了十几瓣。 叶明媚黑色紧身羊毛衫下的胸脯,剧烈起伏着,仿佛要把衣服撑开那样,俏脸也像要滴出鲜血那样--这是她无法控制愤怒的征兆。 男人皱眉,退回到了洗手间内。 叶明媚跳起来,疯了似的跑到门后,拿起竖在后面的一根棒球棍,狠狠砸在了玻璃上。 哗啦、哗啦不断的东西碎裂声,传到院子里。 那些正在来回巡逻的保镖们,立即躲得远远的了--主子这样发脾气时,还是在两年之前,那次她开枪打死了一个保镖,起因是男主人跟她顶嘴。 把装潢的好像皇宫那样的客厅,狠狠砸了一遍后,叶明媚才把棒球棍随手扔了出去,左手掐腰,冲洗手间那边大喊:“燕春来,你给我滚出来!” 这座别墅庄园的男主人燕春来,这才慢吞吞的走出了洗手间,脸上带着最和善的笑:“小媚,这是谁惹你生气了?” “我要杀个人。” 叶明媚闭上眼,接连几个深呼吸后,再睁开眼时,脸色竟然奇迹般的恢复了平静。 “嗯,那个人把你气成这样,肯定该死。” 燕春来走到叶明媚前,伸手揽住她的肩膀,柔声问道:“是不是昨晚打伤小军的那个人?” 叶明媚靠在丈夫怀中,低低的声音,答非所问:“你马上给我出动所有能出动的力量,找到那个人。今天,天黑之前--我要活的,必须要他活着来到我面前!” 就像山羊说的那样,燕春来在明珠的地位,就是天王老子般的存在。 他想让谁死,那绝对是轻而易举的。 不过,这不代表着他只要一句话,就能把那个该死的人,从这座人口数千万的大都市内找出来。 “小媚,半天的时间,我没法……” 燕春来有些为难的说出这句话时,叶明媚忽然张嘴,一口咬住了他的心口肉。 疼的他嘶哈一声时,叶明媚已经把他扑倒在了沙发上,疯了的猎豹般,开始撕扯他的衣服。 燕春来没有反抗,更没有提醒她这是在客厅,门还敞着,外面的保镖能看到。 他只能看出,叶明媚需要发泄。 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常见的发泄方式无非是痛哭,酗酒,打架拿脑袋撞墙--不过,其实最好的发泄,是做男女最爱做的那种事。 就像叶明媚这样,不分时间,不分地点。 当然了,更不会在意脸面。 这才是真正的嚣张不是? 但很可惜的是,燕春来没有嚣张的本钱……尤其是在叶明媚采取主动时,最多不到一百秒,他就彻底投降了。 “废物,你特么的就是个废物!” 叶明媚疯了似的尖声叫着,抬手就狠狠一巴掌,抽在了燕春来的脸上。 在明珠有着天王老子之称的燕春来,却不敢有半分脾气。 不管男人在外面有多大能耐,可结婚后却没有让老婆满足过一次--那么,他就无法抬起头,会心生愧疚。 别看燕春来年过五旬,其实他的身体素质,还是相当不错的。 但有些女人,仿佛天生就是来考验男人那方面本事的……用很文艺的话来说就是,自身拥有‘天赋异禀’的功能。 “废物!” 再次骂了一句,叶明媚快步跑上了楼梯。 燕春来躺在沙发上傻楞片刻,发出了一声沉重的叹息声。 唉--两百万,就这样没了。 方圆心中叹了口气,满脸都是笑。 第167章 :这是个贱人的世界 “叶明媚答应了。” 老先生放下电话后,老怀大慰的样子,很想让方圆給他一拳。 “老先生,她不会反悔吧?拿回项链后却不给钱了。” 方圆忍不住地问道。 “她是绝对要面子的。再说,我不觉得区区两百万,会让她食言。” 顾老先生对叶明媚,还是很理解的。 方圆又关心的问:“那她不会迁怒于你吧?” “呵呵,她只会感谢我,因为我会给她博取慈善名声的。” 老先生笑着,说:“倒是先生你,最好是现在就离开明珠。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她的人正在满城的搜拿你。” 方圆不以为然的笑了笑:“没事,地方这么大,她找不到我的。” “嗯,那你最好是小心些,好了,我也该告辞了,跟她约好要在医院门口见面的。” 顾老先生站起身,走向了门口:“两位,就不要送了。” “该送,该送。” 方先生嘴里谦虚着,脚下却纹丝不动。 他可没有那么大气量,送一个白白拿走他两百万的老东西。 这老家伙,好像忘了他该买单了--方先生更加愤怒的想到这儿时,已经走到包厢门口的顾老先生,忽然转身问道:“请问先生尊姓大名?” “名字也没啥尊贵的,您就叫我方圆好了。” 方先生飞快的调整了下脸上的笑容,恭声回答。 顾老先生心中一阵赞许,忽然又问:“方先生,你应该认识盗圣白展堂吧?” 方圆眼里浮上茫然神色:“啥盗圣白展堂?” “没啥。看来是我的多想了。相传盗圣出现时,身边总会有个从不说话的人,名曰昆仑。一个施展妙手空空、如水银泻地,防不胜防;一个杀人,刀锋起,头落地--这位先生,没有昆仑的气质。” 一番交谈过后,就学会说‘啥’了的顾老先生,在方圆、山羊俩人脸上扫了几眼,有些失望的摇了摇头,转身开门走了出去。 很静。 小茶馆的包厢内,静的有些诡异,甚至都能听到方圆眼角跳的声音。 “唉。水银泻地刀锋起,妙手空空头落地……本来就是尘世间最完美的组合,无懈可击,无踪可觅,这才成就了盗圣白展堂的无上威名。” 很久后,山羊才轻轻叹了口气,喃喃的说:“可又有谁能想到,那已经是四年之前的事了。如果有昆仑在,花小妖、叶明媚之流,又怎么可能这样嚣张……” 砰的一声,方圆轻轻拍了下桌子,笑着看向了山羊,吐字很慢的说:“看来你真得老了,要不然不会有这么多废话。” 以往,如果方圆要翻脸时,山羊马上那张老脸上,马上就会堆起最谄媚的笑。 这次,他却没有,只是歪着下巴说:“方圆,连一个不在道上混的老头子,都听说过昆仑,都能说出那些话,我既然是你兄弟,为什么就不能说?” “你说啊,我又没堵住你的嘴。” 方圆还是笑着,只是眼睛里浮上明显的狂躁。 “四年了,足足四年了!” 山羊一耿脖子,低声咆哮道:“四年的时间,足够把一个心怀愧疚的人折磨死,你知道吗?是,四年了,四年来,世人每当提起盗圣白展堂时,都已经忘记了昆仑,只知道他身边有一条狗!我早就想问问你了,你在让毛驴取代昆仑的位置时,你可曾想过昆仑的感受?” “昆仑是兄弟,不是一条狗!” 山羊最后这句话,喷出的口水,喷了方圆一脸。 方圆抬手,很慢很慢擦了下脸,还在笑:“山羊,毛驴是我兄弟……”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山羊一拳,就狠狠打在这张他早就想打烂的脸上。 方圆没躲,一拳就被打飞了出去,重重撞在了门板上。 哗啦一声大响中,方圆直接把门板撞碎,摔在了外面。 干巴巴最多只有九十斤重的山羊,一拳竟然会有这么大的力气。 这还不算,山羊就像疯了那样,紧接着扑了上去,骑在方圆身上,挥起双拳,没头没脑的砸了下去。 咣--方圆抬拳,打在了山羊下巴上。 光挨揍不还手,从来都不是方圆的脾气。 就像稻草人那样,山羊被方圆一拳打飞,撞在大厅内的案几上,砸烂。 “怎么了,怎么了?” 小茶馆的大厅内,客人不是太多,但老板跟服务生都在。 看到忽然有俩人疯狗似的干架后,当然是大吃一惊,连忙冲过来拉架:老板才不管谁跟谁打架呢,可也别在他茶馆内切磋啊,打坏东西谁陪? “滚!” 张嘴吐出一颗带血牙齿的山羊,猛地蹦起来,大吼着,从口袋里拿出几叠百元大钞,用力砸在了老板身上,怕不得几万块的样子:“都滚!” 好吧,看在钱的份上,老板马上就拽着服务生跑了出去:就算小茶馆被两个疯子全砸烂,几万块也差不多够了。 山羊摔出钞票时,方圆已经扑了上来,又是一记凶狠的左勾,打在他脸颊上。 山羊再次吐出一颗牙时,右脚已经撩起,狠狠踢在方圆胯间。 “哎哟,你敢来真的!” 方圆疼的脸色发白,佝偻起身子跪倒在了地上。 山羊可没丝毫的犹豫,怒吼着又扑了上去。 他已经忍方圆很久了了。 是,昆仑贪杯,害死了老人,这是大错。 方圆可以惩罚昆仑,哪怕是杀了--山羊也不会为昆仑多说一句话。 可方圆没动手,而是就此离开,并收养了一条狗,当做兄弟形影不离。 山羊知道,方圆把一条狗当做兄弟(哪怕毛驴没有侮辱兄弟这个词),就是为了告诉昆仑:你,连一条狗都不如! 这四年中,山羊见过昆仑很多次。 可每见一次,他的心就会疼一分。 昆仑以前就不怎么爱说话--现在却变成了哑巴。 山羊知道,表面冷漠,看似毫不介意方圆离开的昆仑,绝对是世间最痛苦的人。 四年中,在方圆带着毛驴游戏人间时,昆仑做了很多事。 每一次,都会留下盗圣白展堂的印记。 同样,每一次都不会杀人。 简单的来说,前些天奉召前往罗布泊援助方圆的人,大部分人都是受过昆仑的恩赐--但他们却以为,昆仑就是盗圣。 昆仑希望,能用这种默默无闻的方式,来获取方圆的原谅。 希望他,能想到还有个曾经形影不离的兄弟,叫昆仑。 但很可惜,毛驴的出色表现,真逐渐代替了昆仑,成为了方圆最亲近的兄弟。 可山羊却知道,无论毛驴有多优秀,它始终都无法代替昆仑的存在:刀锋起,头落地……都说盗圣不杀人,那是因为所有追杀他的人,都死在了昆仑刀下。 昆仑只犯了一次错,却付出了四年的痛苦代价。 山羊不敢保证,下次再看到昆仑时,还是不是个活人。 痛苦,才杀人最犀利的利器。 山羊无比的希望,这次他能说服方圆。 就像他刚才说过的那样:如果昆仑在,花小妖、叶明媚之流,又算得了什么? 方圆,又怎么会被一个小妖精,逼得好像流浪狗似的四处逃窜? 但是方圆不想听。 不想听他说昆仑。 人的忍耐是有限的,山羊真得忍了很久,所有的怒气,这一刻终于火山般的爆发了出来:他要打死方圆! 那是因为,他把方圆,把昆仑,都当做了这辈子唯一的两个兄弟。 方圆没有再还手。 一般来说,当男人下面那玩意被人狠狠踹了一脚后,唯一能做的就是等着挨扁了。 砰的一声,狂怒中的山羊,抓起一把大茶壶,狠狠砸在了方圆脑袋上。 温热的茶水飞溅,方圆翻了白眼。 “你还手啊,你还手啊,你这个比叶明媚还要狂妄自大的混蛋!” 山羊揪住方圆的衣领子,死命的摇晃着。 方圆用力闭了下眼,还是笑着说:“我、我怕一拳打死你这个老东西……” 咣的一拳,山羊狠狠打在了方圆鼻子上。 任何人鼻梁错位时,一般都会闭嘴的。 山羊再次抬起拳,却没有打下去,翻身瘫坐在了旁边,倚在歪到的案几上,满脸鲜血的样子好像恶魔,声音嘶哑的说:“你走吧,我会告诉昆仑,就说你已经死了。” “希望你能说话算数。” 浑身酸痛的方圆,慢慢爬起来,拿手捏住鼻子,稍稍一晃脑袋,鼻梁就复位了,不过却触动了泪腺,眼泪哗哗的往下淌:“不过我好像跟你说过,我喜欢跟小孩子抢东西吃。” “那就快走,因为小孩子最喜欢安慰大人哭了。” 山羊呲牙咧嘴的站了起来,走向了茶馆门口。 “山羊,你说我是不是有些贱?被你痛扁一顿,却不生你的气。” 方圆跟了上去,伸手搂住了他的脖子,走路一瘸一拐的。 没办法,命根子很疼,走路不得劲。 “因为你本来就是个贱人。” 山羊冷冷的回了句,又说:“我也是个贱人。” “嘿嘿,怪不得我们会是兄弟.” 方圆得意的笑了声时,泪水还在哗哗的流。 “这还真是两个贱人。刚才还拼命的厮打,这会儿又跟亲兄弟似的搂搂抱抱了。” 小茶馆老板,望着慢慢远去的方圆俩人,很不解的摇了摇头。 但更大的希望却是:以后最好还是多来一些这样的贱人,就打坏了几张桌椅一扇门,赔了几万块。 他不知道,他这个想法,也唯有贱人才能想得出。 这是个贱人的世界。 第168章 :孩子们食物中毒了 阳光孤儿的院规模不大,里面的孩子倒不少,六七十个的样子。 据山羊介绍,最大的十三岁,最小的,只比他小孙子大不了半年。 有些孩子有着明显的身体缺陷,是被狠心父母给遗弃了的。 提起孤儿院,很多人的第一反应就是,那地方的孩子不会幸福,毕竟不是在健康的家庭环境下成长,心理上会留下这样那样的阴影。 可实际上在阳光孤儿院内的孩子们,都很快乐--山羊刚走进孤儿院,正在院子里做游戏的孩子们,就蜂拥而至,抱着他的腿子,亲切的喊爷爷。 山羊,也的确把这些孩子,当做自己的孙儿辈来看待。 抱起一个刚会跑的孩子时,尽管山羊脸颊还是红肿的,笑起来时露出两个大黑洞(没牙了),可那笑容却是发自内心的慈爱,跟方圆印象中的阴损老东西,判若两人。 这让方圆有些后悔,不该打掉他牙齿的。 尤其是听这老东西,一本正经的跟孩子们解释,他是怎么在大街上遇到一条疯狗,经过一番苦战,被迫使出降龙十八掌等绝招,才打退疯狗,自身却光荣负伤了的遭遇时。 孤儿院内的专职护工,多达十几个,而且个个都是高薪--有一个还是外国人,毕业于某国际名校的心理学博士。 所有人的工资,都是山羊私人开,孤儿院所接受到的捐赠,全部用到了孩子们身上,所以他才倍受护理人员的尊敬。 不过方圆不得不承认,这老东西有句话没有说错:孩子们的纯真笑脸,那颗没有受到任何污染的童心,的确是世间洗涤肮脏灵魂(方先生觉得自己的灵魂就很肮脏)的最佳品。 从开始的敷衍性付出,到最后像个家庭妇女那样给孩子们洗衣、打扫卫生跟他们玩耍,短短一周的时间,方圆就感受到了山羊的那种骄傲。 这七天,绝对是方圆十三岁以后,过的最快乐的一周。 生性洒脱、幽默且又玉树临风大帅哥似的方先生,成了孩子们心目中,仅次于胡爷爷(山羊姓胡)的第二好人。 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孩子喊山羊爷爷,却喊他叔叔。 无形中让方先生比山羊矮了一辈,这的确是有些郁闷。 “他们都是我的孩子,能够亲眼看着他们快乐的健康成长,我就特别的骄傲,这辈子都没有白活……当我死去很多年后,也会有人记得我。” 当洗了大半天衣服的方先生,甩着被泡的发白的双手,走进院长办公室后,山羊又开始鼓动他那根三寸不烂之舌,大打感情牌,摆明了又在磨刀。 肚子里开始咕噜咕噜叫的方先生,一屁股坐在沙发上,没好气的说:“行了啊,你已经在我身上割的鲜血淋漓的了,就别再煽情,让我忍不住把棺材本都贡献出来了。” “嘿嘿。” 心思被揭穿的山羊,故作不好意思的笑了下,转移了话题:“方圆,咱们认识这么多年了,好像还没有认真探讨过理想。” “理想?” 就像看怪物似的,正要点烟的方圆上下打量着他:“你啥时候也变的也有理想了?” 没有理睬方圆的讽刺,昨天刚镶了两颗金牙的山羊,一脸严肃的说:“我的理想,就是在有生之年,尽可能多开几家孤儿院。把所有不幸来到孤儿院内的孩子,当做我自己的亲孙子看待。” 方圆马上拱手,满脸佩服的样子:“胡先生,您老人家的形象,一下子在我眼中伟岸起来,这让抱有‘混吃等死’理想的我,显得那么渺小。看来,我们以后还是少见面为好。我现在马上就收拾东西,拍屁股闪人。” “别着急走呀,还没有说完呢。” 山羊赶紧伸手扯住他胳膊,把他拉倒在了沙发上:“你没啥远大思想,我可以发发慈悲救赎你啊。” 方圆没说话。 他从来不习惯听别人放屁。 山羊讪笑了声,终于变的认真了起来:“留在明珠,帮我吧。” “当孤儿院的副院长?” “只要你肯留下,我愿意让贤。” 山羊说:“不是我故意揭你的伤疤,下面我说的都是实话。我知道唐王是你的故乡,可你那边已经没什么亲人了。所以我觉得你在明珠,在唐王的区别不大。” 山羊不再拐弯抹角,就是希望方圆能留在明珠,跟他一起努力,实现他尽可能多开几家孤儿院,把那些可怜孩子当亲人般抚养长大的伟大理想。 当然了,方圆该做生意还是去做生意,只要拿出年利润的百分之十来,投资慈善事业就行了。 “如果你能答应我,那么我在死了后,也能含笑九泉了,因为有我最信得过的人,替我把理想延续下去。” 说到最后这句话时,山羊情绪明显激动起来,眼珠子都有些发红了。 这一次,方圆没有笑话他。 山羊是真心希望,方圆能答应他的请求。 没有谁在兄弟动了真情时,还会一副吊儿郎当的态度? 沉默很久后,方圆才缓缓摇头:“不行。或许我还年轻,无法像你这个年龄段的人,能把心思彻底沉下来,放在慈善事业上。就算我现在答应你,可我也无法保证以后,我会遵守诺言。” 山羊点了点头,没有勉强。 因为他也知道,方圆说得没错:他太年轻了,意气风发的,绝对不可能变成一个保姆,去照顾那些不幸的孩子。 话锋一转,方圆接着说:“但我可以答应你,从现在起,无论我每年挣多少钱,我都会拿出百分之十的利润,来资助你的孤儿院。” 山羊马上就站起来,走到墙边柜子里,从里面拿出一瓶白酒,两个杯子。 “其实,你就是在等我说这句话,对不对?” 方圆接过一个杯子,问道。 “生我着父母,知我者方圆也!” 山羊举杯,跟方圆碰了一杯时,门外忽然传来急促的脚步声,接着有人推开了房门:“胡院长,不好了!” “小莲,怎么了?” 山羊马上就放下杯子,噌地站了起来。 小莲是个女孩子,本地某幼儿师范毕业生,长相普通,人却很善良温和,孩子们很喜欢她,方圆也觉得她人不错。 “孩子们肚子疼!” 小莲苍白的脸上,带着恐惧,浑身都在打哆嗦:“洋洋他、他们几个尤为的厉害,满地打滚,李医生他们都已经赶过去……”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山羊就风一样的擦着她肩膀,跑了出去。 方圆也赶紧跟上。 现在是下午一点半,孩子们吃过午饭后,都在房间里午休。 方圆还没有跑到大休息室,就听到孩子们的哭叫、喊疼、护理人员的安慰声传出来,乱成一团。 六七十个孩子,根据年龄段的不同,被分成三个大房间休息。 每个房间里,都有二十来个孩子。 有孩子哭声传来的房间,是四岁至七岁年龄段的。 二十多个孩子,都蜷缩起身子,双手捂着肚子在小床上打滚,所有护工都在尽可能的安抚他们别哭。 山羊进屋后,没有理睬护工们七嘴八舌向他们汇报什么,直接跑到已经疼的几乎要昏迷过去的洋洋小床前,把他抱在怀中,开始把脉。 方圆根本不用把脉,一眼就看出这些孩子的症状,是食物中毒。 想都没想,方圆就从一个护工手里,夺过那个已经开始浑身抽搐的小女孩,左手捏住她的下巴,轻轻用力,右手食指伸进了她的嘴里。 “方先生,你干什么?” 护工是个四十多岁的大嫂,看到方圆二话不说就把手指头伸进孩子嘴里,愣了下,下意识的尖叫着问道。 “别打搅他!” 山羊低喝一声时,方圆也说话了:“快,用手指刺激孩子嗓子里的会厌,让他们呕吐!” 会厌,是医学术语,指的是舌根后方帽舌状的结构,由软骨作基础,被以黏膜,于舌根之间有左右成对的凹窝,为骨刺容易进入部位,其后方是喉的入口。 会厌是咽喉里的指挥系统,人的咽喉是食物和空气的必经之路,敏感性极强,拿手指一扣,就会产生恶心呕吐的效果。 孩子们刚发病,只要能把吃坏的东西吐出来,就能有效减轻病情。 “就按照他的办法去做!” 看到护工们还在发呆,山羊再次低喝一声。 护工们这才如梦初醒,赶紧纷纷抱起了孩子。 小孩子的会厌,比起大人来说更加敏感,稍微一刺激,就会起明显反应。 一时间,孩子们的呕吐、哭泣声,接连不断的响起--足足七八分钟后,所有孩子才开始向外吐清水。 “小莲,你去拿温水,要加食盐,只要微咸就行!” 方圆轻拍着趴在膝盖上的孩子后背,对小莲等护工说:“还有,再准备一些鲜奶。” 加了食盐的温水,能更好的清除肠胃内的食物残留,而鲜牛奶,则有着一定的解毒效果。 小莲等人答应着,转身急急要跑出去时,方圆却又说:“慢着!” 小莲等人纳闷,转身看着他。 方圆却盯着地上的呕吐物,说:“拿牛奶时,不要拿孩子们中午时喝过的那些,最好是去外面超市中购买。” 今天中午,方圆像往常那样是跟孩子们一起,在餐厅吃的--他说过,他喜欢跟孩子们喜欢抢东西吃。 越有人抢,孩子们就越爱吃。 孤儿院餐厅做得饭菜,也根据不同孩子的年龄,分为三种。 餐厅,更是山羊亲自关注的一个环节--小孩子们,吃坏东西可是了不得。 所以说,餐厅提供的饭菜,绝对没事。 有事的,只是这个休息室内孩子们喝的牛奶。 这些牛奶,是专门供他们这个年龄段孩子喝的,也是慈善者捐助的。 方圆曾经看过牛奶的生产日期,上面标明是上周的新牛奶。 可正是孩子们喝了这些牛奶,才食物中毒的。 牛奶有问题。 第169章 :一个爱管闲事的人 孩子在食物中毒后,只要能让他们及时呕吐出来,基本就算是度过危险期了。 阳光孤儿院的医生,也是山羊高薪聘来的幼儿疾病专家,护理度过危险期的幼儿还是没问题的。 等中毒最为严重的洋洋,也沉沉的睡去后,山羊松了口气,低声吩咐小莲等人注意孩子们的反应后,才满脸疲惫的来到了院子里。 院子里,七岁以上的孩子们在玩耍。 不过大家都知道发生了啥事,没有谁敢笑,甚至望着山羊的目光中,都带有让人心疼的恐惧:尽管山羊把他们当做自己孩子看,可他们都已经懂事了,知道胡爷爷终究不是父母,生怕在他心情不好时像以前那样玩闹,会引起他反感。 这次事件,给孩子们幼小的心灵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阴影。 负责餐厅安全的小王,骑着电动车急匆匆进了孤儿院。 在意识到问题出现在了牛奶上后,山羊马上就派小王拿着捐赠的那些牛奶样品,去专业机构去化验了。 不管是什么世道,还是好人多。 听小王简单介绍出来意后,那边领导立即就派专人,免费给孤儿院处理此事。 “胡院长,结果已经出来了,是牛奶有问题,过期牛奶。” 小王急匆匆走了过来,递上了手里的化验单据:“那边的专业人员说,牛奶上面打印的生产日期,是重标!” 重标,是孤儿院这边的一种土叫法:牛奶早就过期了,却把上面的日期抹掉,然后重新打印新的日期,这就叫重标。 “重标!” 山羊那双三角眼微微眯起,浮上明显的戾气。 牛奶是慈善者捐赠的--但这个捐赠者得有多么的该死,才会把一些过期牛奶,捐赠给孤儿院内的孩子喝? 当然了,也不一定是捐赠者捣鬼,或许他们在商店购买牛奶时,不知道这是过期的呢? 所有捐赠到孤儿院的慈善品,都有详细的记录,哪怕是匿名捐赠的。 更何况,孩子们所喝的这些牛奶,是今天上午才捐赠的,压根不需山羊发话,相关护工很快就找到了捐赠者的基本资料。 梁山,捐赠者的名字很普通,东城区顺源大街111号广达超市的员工。 冬天的黑夜,来的总是特别早,还不到六点,天就完全黑了下来。 广达超市内,灯火通明,这个时间段是顾客最多的时候,很多刚下班的家庭主妇,推着采购车拍在收银台前,等着缴费。 超市采购科的员工梁山,却不必像一般员工那样,会等到上八点半才下班。 六点整,他就来到了地下停车场。 跟专供顾客使用的停车位不同,广达超市员工有专门的停车区域,就在东南角,也是最偏僻的地方。 一个身穿红色风衣的女孩子,站在他那辆帕萨特面前,正在玩手机。 这是梁山的女朋友小王,在广达超市对面的书店工作,每天下班后俩人都会一起回家。 “哎,今天可累死了。” 看到梁山过来后,小王装起手机叹了口气。 “今天顾客很多?” 梁山走过来,抬手揽住了女朋友的肩膀。 “不是,今天盘点,爬上爬下的,浑身酸痛。” 小王摇了摇头时,发现梁山情绪不怎么高涨,就问:“怎么,今天的工作不顺利?” “也不是,就是--算了,不说了。” 梁山欲言又止:“今晚,想吃什么?” 女人都是好奇的,尤其是在关系到男朋友的事上。 小王也是这样:“到底怎么了嘛,说说。” 梁山犹豫了下,前后左右看了几眼,才低声说了几句什么。 “啊?” 小王一听,失声惊道:“她这样做也太过分了吧?为了博取慈善的名誉,竟然让你把那些过期牛奶送孤儿院,这会害了孩子们的,简直是没人性--捂我嘴干嘛呢?” 小王打开了梁山的手。 “你小声些,要是让那个老巫婆听到了,我还想不想活了啊?” 梁山低声说着,打开车门,把小王往车上推。 “这件事,你自己心里有数就行,别跟任何人说!” 关上车门后,梁山再次嘱咐了女朋友。 看到梁山一脸的凝重后,小王才意识到的确不能在这儿嚷嚷,可还是担心的说:“孤儿院的孩子们,喝了那些牛奶后,不会有事吧?” “就算有事,又有谁--” 梁山苦笑着说到这儿,忽然闭上了嘴。 小王下意识的抬头看去,就看到一个人站在了车前。 虽然背光站在车前,可仍能看出这是个年轻人。 “你是谁?” 不知道为什么,看到这这个人后,梁山心中有了不好的感觉,落下车窗,声厉内荏的低声喝问:“闪开,别挡着我的车!” 方圆没有理他,走过来敲了敲车门,笑着问:“你就是梁山,今天上午十点钟时,去阳光孤儿院捐赠了十七箱小鹿纯牛奶?” 咚的一声,梁山心中跳了下,明明不想承认,却本能的点了下头:“是--你、你到底是谁?” “一个爱管闲事的人。” 方圆左肘压在车顶上,低头问道:“你知道那些牛奶,其实都是过期牛奶吗?” 方圆说自己是个爱管闲事的人,这句话没有说错。 本来,孤儿院在出了二十几个孩子们集体中毒的大事件后,按照正规流程,孤儿院应该向有关部门报案,并追查相关责任人。 不过山羊才懒得走那些程序,他更喜欢用自己的方式。 诚然,他欢迎各界朋友,向孤儿们献爱心,哪怕捐赠的东西微不足道,还为了博取个慈善的好名声,他都会努力的满足人家。 毕竟有些捐赠者,就是为了图个好名声的。 可他绝不会允许,某些人在图谋好名声时,却不拿着孩子们的安全当回事。 这种图名又不顾孩子们生死的杂碎,可是比杀人犯还要可恶的。 杀人犯杀人,还有个理由,可捐赠过期牛奶呢? 就为了个慈善的名声,却不顾孩子是否会中毒。 如果最终查清梁山捐赠的牛奶,是从超市内购买的(就是他自己也不知道是重标,根源在供货厂家),山羊不会为难他。 可如果梁山知道,还捐赠……山羊不像方圆那样善良,他会杀人的。 为了无辜孤儿们的安全是杀人,山羊才不会觉得这是在作孽。 不过方圆却主动要求,把这件事交给他来处理。 理由很简单,山羊毕竟是在明珠过生活的,最好别沾惹犯法的事。 方圆却不怕,处理好这件事后,就能拍拍屁股闪人,谁能想得到,某件事是外地人干的? 方圆不杀人,但他有至少八十一种手段,能让人感到生不如死。 当然了,如果作孽者能及时幡然醒悟,并甘心自愿付出相当重的代价,方圆也会原谅他,这就叫知错就改善莫大焉。 不知道为什么,方圆说话时的语气,明明很从容,没有半点威胁的意思,可无论是梁山,还是小王,却都觉得浑身发冷,就像没穿衣服站在雪地里那样,发抖。 “说,你知道那些牛奶是过期的吗?” 方圆等了片刻,又问了一遍。 “不--知、知道。” 梁山很想说自己不知道,却迫于某种看不到的力量,说出了实话。 “知道牛奶过期了,你还敢捐赠给孤儿院?” 方圆笑了,很和善的样子。 “我……” 梁山张嘴,刚吐出一个字,就觉得衣领子一紧,就像被绳子捆住身子往水里拖那样,上半身探出了车窗外,接着就觉得耳边嗡地一声大响,眼前金星直冒,嘴里有了咸咸的味道。 本能的,他刚要张嘴发出一声惨呼,一只冰凉的手,却迅速捂住了他的嘴。 亲眼看到男朋友被方圆拽出车窗,一拳就打着嘴吐鲜血后,旁边的小王猛地清醒了过来,尖声大叫:“别打他!” “给我个理由。” 方圆随口回了句很文艺的话,摆明是不相信她会给啥合理的解释。 再合理的解释,也解释不了明知道孩子们喝了过期牛奶,却还把牛奶送到孤儿院的犯罪行为。 是的,这就是犯罪行为。 小王却语速极快的叫道:“他反对送过期牛奶去孤儿院的,可他做不了主!他不这样做,那个老巫婆就会扣他薪水,甚至会辞退他!” “啥?” 方圆来兴趣了,想了想一把将梁山塞回了车里,打开后门坐了上去:“那个老巫婆是谁?跟哥们仔细说说呢。” “咳,咳!” 梁山双手捂着嘴巴,剧烈咳嗽着。 方某人明明长了一张小白脸,还带着最温和的淡然笑容,可上车后,小王却觉得车上爬上了一条张开大嘴的眼镜蛇,随时都能扑上来给她一口。 这种真实的恐惧感,让她不敢去照顾男朋友,赶紧结结巴巴的,说起了梁山跟她说起过的那些。 老巫婆其实并不老,今年才三十五岁,叫叶青,一个很秀气的名字。 不过很遗憾的是,她的长相跟秀气这俩字,并没有任何牵扯。 当然了,如果她请个棒子医生,拿手术刀从脸上割下十五斤肥肉,再用钢丝绳把腰身勒成二尺一的腰围,绝对是个标准的美人儿。 她上三代基因还是很不错的,要不然也不会有个号称明珠一朵花的堂妹。 更遗憾的是,叶青没有像堂妹那样成为人见人爱的美女,性格脾气却偏偏极度相似,同样的狂妄,目中无人不说,还有一个最大的特点,那就是坚决制止浪费。 比方,早就过期了的牛奶都舍不得扔,完美包装一下后送给了孤儿院,不但能‘废物利用’,更能博得慈善的好名字。 叶总要做善事,梁山不配合都不行,要不然就会有卷铺盖走人的危险。 至于那些孩子,喝了过期牛奶后,会不会食物中毒,有生命危险--叶总才不屑去考虑这些事,在她看来:一群本来就不该来这个世界上的可怜鬼,死上几个就算彻底解脱了不是? 第170章 :我是叶明媚的老相好 九点了,超市四楼总裁办公室的灯还亮着,这对保安们来说已经很正常了。 叶总,总是最后一个离开超市的。 如果不明白的人,肯定会大为称赞:怪不得能够成为广达连锁超市的老总,单凭这种废寝忘食的工作态度,想不成功才奇怪呢。 不过如果他们知道,叶总只是在晚上八点才来超市,就为了清点今天又赚了多少钱,摆开老总架子给各经理训话的话,就不会这样认为了。 今天例外,叶总早上八点就来了--就像对面书店那样,今天超市也盘点的,月底了呢。 正是因为盘点,叶总才知道还有十七箱过期牛奶,才勒令梁山送去阳光孤儿院,并一再嘱咐他:必须得告诉那些人,这是广达超市捐赠的! 至于为什么不写叶总的名字--传说中的有钱人在捐赠时,都喜欢匿名的不是? 叶总的办公室内,有两个套间。 一个是供她休息的卧室,一个却是健身所用。 每晚工作完毕后,叶总都会在跑步机上跑上至少五分钟,这才满头大汗的去洗澡,随后换上最华丽的衣服,开着她那辆法拉利,去享受有钱人的夜生活。 舒舒服服的洗了个热水澡后,叶总只裹着一条浴巾,出了健身房。 穿过办公室,对面就是休息室。 她关上健身房的门,刚转身就呆住了:一个年轻人,就坐在办公桌后面那张宽大的老板椅上,双脚搁在桌脚上,手里拿着她的手机,随便翻看着,很感兴趣的样子。 叶总毕竟是大老板,更是在明珠狂妄惯了的上层人物,可不是梁山那种没啥见识的小人物,在发觉事情不对劲后,仅仅呆愣了几秒钟,就迅速退回了健身房内,反锁上房门,按响了门后的警铃。 在她的办公室内,每个房间都有一个警铃。 只要按响,整个广达超市的警铃都会铃声大作,保安室立即显示出报警的确切位置,保安们会用最快的速度,齐刷刷的拍马赶到。 最多十三秒钟,保安就会赶来,这可是叶总演习过好多次的了。 十三秒钟,绝对是眨巴几下眼睛的工夫--叶总一直在眨巴眼,足足眨巴了七八十次,外面也没有响起保安的怒喝,打斗声。 怎么了? 到底是见过大世面的,最起码也是经常看过大片的人,叶总在没有听到预料中的声音后,立即意识到警报器被外面那个人给掐断了。 就算是她等到天荒地老,那些该死的保安们也不会赶过来。 这时候再出去,无疑是最不明智的。 最明智的,自然是跳窗逃跑。 叶总跑到窗口后,就开始后悔了:干嘛要把办公室搞在四楼? 这要是跳下去,凭着她这个吨位,绝对能摔成一张肉饼的。 叶总可不想变成肉饼。 帮、帮帮。 就在叶总绞尽脑汁是想办法脱险时,房门被人敲响了,一个很温和有礼的声音从外面传来:“叶总,请问您还在里面吗?” 为什么要说叶总是见过大世面,更是狂妄自大的呢? 人家在看到没办法逃走后,一咬牙走过去,打开了健身房的房门。 就像欣赏绝世美女那样,方圆上下打量着叶青。 “你是谁,为什么要找我!” 看到方圆很文静的样子后,叶青的底气又大了几分,双手掐腰,怒气冲冲。 话说,十五年前,她可是学过一段跆拳道的,就算现在已经抬不起腿,可仅仅靠自身吨位,她也有把握能把这家伙压扁。 “我找你,是因为你今天刚做了件善事,向阳光孤儿院捐赠了十七箱过期牛奶,造成二十多个孩子食物中毒。” “原来是为了那些可怜鬼讨公道的!” 叶青明白了,随即尖叫:“你知道我是谁吗?我是叶青,明珠叶家的叶青!我堂妹就是叶明媚,你要是不想死的话,那就赶紧滚蛋!” 方圆好像真被叶总测漏的霸气给震住了:“啥,你堂妹就是叶明媚……” “是!怕了吧?” 叶青狞笑时的样子,真有些吓人。 “我还真怕那个臭娘们。” 方圆也笑,和风细雨般的笑:“叶总,你能不能再大点声?要不然那些保安听不到啊--啧啧,这健身房内,你使用频率最多的东西,应该是那根臂力器吧?” 叶总可没心思去考虑,方圆怎么会知道那根臂力器是她的最爱,只是猛地尖叫一声,肉山压顶般的扑了过去! 咣当一声,真像肉山歪倒了那样,好像整座大楼都被砸的发抖。 叶总眼前发黑,冰凉的地板很快让她清醒了过来,猛抬头,却看到方圆站在门口,手里挑着她那条白色浴巾。 “啊!你这个流氓!来人呀,救命啊,流氓要非礼了……” 叶总大声尖叫起来,翻身爬起,双手抱在了胸口。 “麻烦你别侮辱我对女人的审美观。” 看着这堆白花花的肉山,方圆还真有些反胃,就像那些孤儿喝了过期牛奶,必须得吐出来那样。 “你、你特么的到底是谁?” 叶总尖声大叫出这句话时,眼前白影一闪,腰间就像被烙铁烙了一下那样,痛感神经迅速活跃起来时,耳边才传来浴巾抽在肥肉上的脆响。 不得不说,把浴巾当鞭子来用,抽一个果体女人,的确很容易让人心生邪念,想到女王啥的,感到无比的爽。 只是叶青重达两百斤的身子,实在引不起方先生有那种想法。 开始时,叶总还尖叫,大骂,威胁。 但很快,她的叫骂威胁声,就渐渐转为了哀求,泪流满面,鼻涕泡都出来了。 没办法,就算叶总是人上人,可被人用鞭子像抽牲口似的狂抽,她也受不了的。 说实话,方圆刚来时,还真打算用这种最低能的办法,来对付慈善家。 他更喜欢用血淋淋的方式--比方当初在惩罚侮辱陈婉约的小东时,就是挑断了他的手筋脚筋。 他觉得,唯有那种不杀人的方式,才能让慈善家想清楚,这三个字所代表的含义。 可出乎他意料的是,这个慈善家竟然是个女的。 不管她是不是跟叶明媚有关,也不管她那身肥肉有多么的让人作呕,方圆都不想用血淋淋的手段对付她。 毕竟叶总的无良,只是个习惯,还没有像被毁容的白玉雯那样,触动方圆的底线(其实最主要的还是因为孩子们没事,叶总本身长的就够人反胃的了,方圆实在想不到怎么做,才能比得上她当前更让人讨厌)。 貌似,直接抽人这种最低能的手段,才更管用。 可以肯定的是,今晚来找叶青的人如果是山羊,那个老东西才不管这些,绝对会用小刀子,把她给活剐了。 杀人,方圆可做不出来,但他肯定有让叶总生不如死的手段。 要想让叶总这种极度狂妄,自私,视人命为草芥的人上人害怕,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她在受够疼痛后,感受到死亡的滋味。 足足得抽了七八分钟吧,除了脑袋跟双手之外,叶青浑身青紫,惨叫声也越来越弱。 健身房内,从来都不缺少方便人上吊的单杠。 不过毫无疑问的是,要想把叶总这个吨位的肉山吊在单杠上,还是得费一番力气的。 看着双手被撕开的浴巾反绑着,只能用脚尖站在椅子上的叶总,方圆满脸都是不忍的神色,更是秉承圣贤所曰的‘非礼勿视’原则,只看着她那张脸,和声问道:“想死,还是想活?” “你、你这个畜生,杀了我吧!” 没想到叶总还很硬气,这足够证明她的嚣张狂妄,就像叶明媚那样是来自骨子里的,更忘记刚才她还求饶来着。 对于女人的要求,不管丑俊,善良的方先生,都会尽可能的满足她。 抬脚,把椅子踢到了旁边。 叶总登时张大了她的樱桃小嘴,眼珠子比牛铃铛还大。 从科学角度可以证明,受地心引力的影响,体重越重的人,上吊时死亡的速度就越快,那种要被勒死的极度恐惧感,也更刻骨铭心。 就像叶青这样,身子徒劳的挣扎了几下,舌头就伸了出来,眼珠子更是几乎要瞪出眼眶--渐渐的,就看到了通往天堂的金色天梯。 从没有过的惧怕,后悔,让她在瞬间明白了一个真理:原来,她此前所在乎、得意的那些东西,在死亡面前屁都不是的。 但这些切身体会,她已经说不出来了。 她踏上了通往天堂的天梯,尽管她是那样的不甘。 “死亡的味道,咋样?” 一个可亲的声音,从黑暗中传来。 叶青眼前的黑暗,渐渐散去,浑身的痛觉,就像潮水般把她包围。 那么疼! 但她喜欢这种感觉,以为这证明她还活着! “放、放过我这条狗命,我给你我所有的一切!” 到底是有见识的大人物,前后态度的转变速度,快的让方圆都有些自愧不如。 方圆想了想,才认真的说:“我不要你所有的一切,毕竟你活着也不容易。这样吧,你往阳光孤儿院的慈善账户上,打三万块吧--因为你的命,实在就值这点钱。” 三万块钱,足够让那些孩子彻底地恢复健康了。 方圆知道,三万块对于叶青来说,或许连一件衣服都买不到。 但要是让她拿出千八百万的出来,方圆却又觉得,这是对那些纯真孩子的羞辱。 他能确定叶青不会为了区区三万块,就故意去找孤儿院的麻烦……如果真把她搞死,或者让她觉得肉疼了,对孤儿院没啥好处。 叶青呆了。 就算逼着她把满身的肥肉都吃下去,她也没想到方圆把她折磨的死去活来的,就为了要三万块。 “你、你究竟是谁?” 叶青牙齿嗓音沙哑的问道。 “嗯,说起来,咱们还是一家人,我是叶明媚的姘头.” 方圆脸上,又露出一副装比的羞涩模样:“我姓方,叫方圆。” 第171章 :方圆到此一游 当叶明媚那款新的限量版手机响起来时,她正躺在卧室的炕上,拿手点着看电影的燕春来骂,骂他废物,枉自号称明珠的天王老子,却在七八天内,连某个混蛋都找不到,不死还活着干嘛? 当一个女人,狂妄到连她丈夫都看不起时,才不会管别人怎么看她。 就像叶明媚现在,就真空穿着一件齐腿黑色睡袍,还是那种超低领口的,丝毫不介意最迷人的部位,就这样暴露在灯光下。 当然了,人家现在卧室内,跟丈夫在一起,就算啥也不穿,也很正常的。 最多就是,外人如果听到她在骂丈夫时,总是会捎带着婆家长辈的人体部位时,会感到惊诧:这么迷人的雌性,是怎么骂出这些字眼的? 燕春来早就习惯了她这样,脸上始终带着大度的苦笑,默不作声,直到手机第二遍响起时,才柔声提醒她:“小媚,有人给你打电话呢。” “滚尼玛那个啥的,当我聋子没听到?” 叶明媚又恨恨骂了一句后,才抓起手机。 正所谓臭味相投--别看一百个叶青加起来,也比不上一个叶明媚迷人,但姐妹俩人却因为同样的脾气,反而是关系最好的姐妹。 但尽管是这样,叶明媚还是在接起电话后,没好气的说:“有事说事,没事挂电话!” “小媚啊。” 一般来说,可能是声带受肥肉压挤会变的细,所以大多数胖妹妹声音反而格外好听,尤其叶青故意巴结某个人时:“我最近托法国的朋友,给你捎来一套香奈尔,你什么时候有空,我给你送过去。” 很少有人对总是巴结自己的人甩脸子,尽管叶明媚才不在乎一套衣服,但这也证明叶青心里想着她。 脸色好看了许多,鼻音淡淡的嗯了声:“说正事。” “你现在说话方便吗?妹夫在不在?” 叶青小心翼翼的问道。 “不在。” 叶明媚看都没看丈夫一眼,就这样说。 “那就好。” 叶青也知道叶明媚夫妻之间是啥关系,这样问纯粹是出于礼貌:“是这样的,你有没有听说过方圆这个名字?” “方圆?” 叶明媚下意识的重复了一句,接着翻身坐起,双眸微微眯起:“你问他干嘛?” 被方圆羞辱、并偷走水粉美人这件事,是叶明媚的奇耻大辱。 除了燕春来外,她没脸去告诉任何人,但这不代表着在听叶青提到那个混蛋的名字时,她不会心惊,以为这是在故意讽刺她。 “哦,是这样的,他刚才来广达超市办公室找过我……” 叶青刚说到这儿,就被叶明媚打断:“他找过你?他现在哪儿?” “已经走了,刚走。” “走了?” 叶明媚咬牙切齿,低声问道:“她找你,说什么了?” 在旁边看电影的燕春来,也看向了这边。 叶明媚扭头,狠狠瞪了他一眼,他赶紧回头。 叶青犹豫了下,才说:“他说,他是你的、的--” “他是我的什么啊,你别跟便秘似的墨迹行不行?” 叶明媚不耐烦的催促道。 叶青赶紧说:“是你的老姘头。” “什么?” 叶明媚愣住,有些怀疑自己听错了。 叶青又把那句话重复了一遍,又说:“他还说,你为了讨好他,还把你的水粉美人送给了他,不过他嫌礼物太贵重了,怕影响你们夫妻感情,所以玩了一天,又给你送回去了。” 叶明媚沉默。 很久后,才问道:“你信不信他说的话?” 叶青小声说:“本来,我是不信的。可他又说出了你最大的秘密。” 叶明媚眼角猛地一跳,下意识的缩起了腿,淡淡的问道:“他跟你说了我的什么秘密,才让你相信他说的那些话?” “他说,你在炕上,是个世所罕见的名、器。” 叶青其实不想说出这句话的,只是方圆临走前,的确说了这些话,由不得她不信,因为叶明媚的这个秘密,除了叶青、燕春来外,别人都不知道。 叶青还真怕方圆是叶明媚的老相好,更担心间接得罪了她,所以在考虑再三后,才咬牙说出了这句话。 叶明媚听到了自己全身细胞,都在呐喊‘杀,杀’的声音。 不过她却罕见的没有发脾气,只冷冷的问叶青现在哪儿,等她马上过去。 当带了七个保镖的叶明媚,感到广达超市那边时,已经是深夜十一点多了。 “你们都在外面等。” 等保镖们迅速检查叶总办公室内没任何危险后,叶明媚才缓步走了进去。 灯光很亮,叶青的脸色有些苍白。 更让叶明媚感到奇怪的是,平时总喜欢露肉的叶青,穿的相当保守。 叶明媚大马金刀的坐在叶青的老板椅上,细高跟黑色小皮鞋在地上轻轻一点,椅子滑过了桌子,淡淡的说:“坐吧。” 明明是在叶青的地盘上,叶明媚表现的却像个主人那样。 叶青没有坐,抬手开始脱衣服。 “搞什么……” 叶明媚黛眉皱起,话刚说到这儿,双眸就猛地睁大。 她看到,叶青衣服下面那具本该好像鸡蛋白那样光滑的肌肤,现在却是青紫青紫的,还泛着血印。 一看,就知道是被人用东西抽的。 “这是他揍的。” 想到某个男人变态般的手段,叶青身子就开始发抖,腿子也打软,瘫坐在了沙发上。 叶明媚说什么也没想到,她苦苦寻觅良久的方圆,原来就隐藏在阳光孤儿院。 如果不是叶青冒充慈善家,估计他是不会出现的。 当听到叶青说,她被方圆狠狠收拾一顿,就拿走了三万块后,叶明媚实在忍不住的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她狂傲自大,却又很聪明,当然立马猜出方圆这样做是为什么。 “哼哼,你放心,我会替你讨还公道的。” 叶明媚才不关心叶青此时有多么的痛苦,她只在意有了方圆的下落。 “啊,不,我不需要的!小媚,你可千万别为了我迁怒于孤儿院,他说过,孤儿院再出一点事,他就让我求生不能,求死不得!” 叶青连忙摇手:“我今晚找你过来,就是想问清楚,他是不是你的……” “哼哼,是不是我叶明媚的姘头?” 叶明媚冷笑着反问,心中压根没把叶青的担心当回事:只要能把那个混蛋做成标本,就算孤儿院里的孩子都死了,叶青也死了,那又怎么样? 叶青尴尬的笑着点了点头。 “是,他就是我的姘头,这一点,你可别告诉燕春来,要不然那个窝囊废会生气的。好了,时间不早了,我也该回去了。我看你,今晚就在这儿休息吧。” 叶明媚说着,双手压住椅子帮,就要站起来。 却站不起来,就像有只手拽住她的小黑裙那样。 “嗯,怎么回事?” 叶明媚一楞,坐下后揪起裙子一看--裙子,被强力胶水粘住了。 叶青看到这一幕后,连忙摇手辩解;“不是我干的!” 叶明媚相信,这不是叶青干的,是方圆干的。 方圆算到叶青会给她打电话,算到她会赶来,更算到她来了后,会反客为主的坐在这把椅子上,所以提前在上面涂满了强力胶水。 这是方圆无声的警告:叶明媚,你想做什么,都在我的掌握之中,所以劝你千万别做蠢事。 “方圆,这些鸡毛蒜皮的小手段,是吓不倒我的!” 叶明媚咬牙,猛地站了起来。 刺啦一声,裙子倒是没被撕坏,但腿上的黑丝,却被她的猛力给撕烂了。 看到叶明媚晃着两条白腿钻进车里后,叶青忽然觉得自己做了件蠢事。 又仿佛,在某个黑暗的地方,有双眼睛正在冷冰冰的盯着她,狞笑。 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寒战后,她连忙转身小跑进了广达超市。 叶明媚从手机上查完阳光孤儿院的资料时,已经是凌晨一点了。 整个世界早就睡着了,偶尔会有一声轮船的汽笛声隐隐传来。 燕春来肯定也睡着了,就在别的卧室--一个连一百秒都支持不来的男人,实在没脸睡在妻子身边的。 叶明媚站在窗前,望着下面院子里来回走动的保镖们,淡淡笑着自言自语:“那些孩子,还真是怪可怜的--活着,不是受罪么?” 终于,当叶明媚发出熟睡过去的轻鼾时,卧室壁灯的柔光,也变的黯淡了好多,映照在她脖子里那条水粉美人上,散出隐隐的五彩璀璨之色。 今夜,叶明媚睡得很香,仿佛刚闭上眼,天就亮了。 其实她的睡眠质量一向不错,才不会像叶青那样,晚上出去鬼混:睡眠不足,可是美女衰老变丑的最大敌人。 “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 叶明媚掀起盖在身上的毛毯,抬手挡住了照在脸上的明媚阳光,喃喃说了句,慵懒的坐了起来。 低头轻轻打了个哈欠后,叶明媚抬腿刚要下地--修长腿子,僵在了半空:凌晨睡觉前,还戴在脖子里的那条水粉美人,不见了。 别墅外面、院子里,有至少十二个保镖、四条大狼狗巡逻。 她的客厅房门,更有着外力打开就会自动报警的装置……叶明媚休息的卧室,就是龙潭虎穴,哪怕是一只苍蝇也休想飞进来。 苍蝇是偷不走她项链的,就像项链不会自己脱落。 只能是人。 有人,在她熟睡时,来到她卧室内,摘走了水粉美人。 那个人是谁? 本能的,水暗影的目光缓缓看向她修长性感的右腿。 上面用她的口红,写着几个字:方圆到此一游。 第172章 :吸引女孩子的大魅力 小孩子身体恢复速度还是很快的的。 昨晚还病怏怏的洋洋等孩子,今天午休过后就活蹦乱跳的了,在院子里玩滑梯,做游戏,清脆的笑声咯咯咯,很悦耳,更朝气。 方圆站在院长办公室的窗前看着孩子们,眼神柔和,一个帆布背包就放在沙发上,这是他的行礼,里面有山羊给他准备的一些土特产。 其实山羊也知道,方圆才不会在意什么土特产,但他必须要送。 不管怎么说,人家可是给了他小孙子一栋海边别墅,又给阳光孤儿院‘捐助’了两百万美金,于情于理,他都得表示一下。 今天下午,方圆就要乘坐高铁返回唐王了。 这是从他回归唐王后,唯一一次离开唐王那么久,前后加起来一个多月了。 想到要回唐王后,他竟然有了些归心似箭感。 “再仔细考虑一下我的提议吧。” 山羊走过来,又掏出了两百美元一颗的古巴雪茄。 他的提议,自然是让方圆留在明珠,兄弟俩人一起献身于慈善事业。 “不用考虑了,最起码在我四十岁之前,我想我是无法静下心来做善事的。” 方圆点上粗粗的雪茄,喷了口烟雾后说:“其实你也该知道,我事儿一大堆,如果不是看在这些孩子的份上,就凭我跟你的交情,能跟你喝一杯就很不错了,怎么可能呆这么久?” 虽说这番话有打击山羊的嫌疑,不过方圆也不全是在撒谎。 唐王那边,的确有他放不下的事:神秘的陈婉约,神秘的彼岸花,还有不怎么神秘了的林二,更何况,还有个反复无常的蛇蝎水暗影…… 好多事,在这段时间内,都被他刻意屏蔽了。 那是因为方圆觉得,跟孩子们在一起时,就不能胡思乱想,要不然会亵渎那些纯真的心灵。 而且他有种预感,就算他答应山羊留在明珠,那些麻烦也会像不散的阴魂那样,慢慢找上门来。 他可不愿意孤儿院这些孩子们,因为他而受到丁点的伤害。 要不然的话,今天凌晨时,他也不会去叶明媚卧室‘到此一游’了。 想到这儿后,方先生眼前又浮现上了让他很想流鼻血的一幕:那个女人,到底得有多么的嚣张狂妄,才能在睡觉时,都摆出那姿势? 从水暗影睡觉的姿势,方圆就能断定这个女人相当的、的浪,说文艺点就是:她是那种夜夜当新娘的主,无男不欢。 但事实上,据方圆从叶青那儿了解到,叶明媚却非常的‘守妇道’,不管她做过多少伤天害理的事,却从没有任何绯闻传出来。 真搞不懂,她是怎么受得了。 就在方先生很佩服自己思维的跳跃性又增强一步(从正事,联想到叶明媚的私生活)时,不知道他在想什么的山羊说话了:“你也别总打击我,再怎么说,咱们也是兄弟不是?” “狗屁的兄弟,谁家兄弟总是算计我那点钱?” 方圆撇了撇嘴,转身走到沙发前拎起帆布包:“走了。有啥事儿,电话联系。” 在这儿呆了七八天的方叔叔要走了,孩子们很是舍不得,围住他恋恋不舍的,搞得方先生心中一发狠,把山羊給他买的那些土特产都贡献了出来,这才总算斩断了离别的伤感。 “以后有空了,我会经常来看孩子们的。” 方圆看着缓缓关闭的大门,把空了的帆布包扔给了山羊。 “下次来时,就别带支票了,随便带一兜现金来就行。” 山羊笑眯眯的说到这儿时,一辆乌黑的大奥迪缓缓停在了他们身边。 车上只有一个人,很帅气,有风度,让方先生看不顺眼的年轻男人。 看到这个年轻人后,山羊那张老脸上,马上就堆起菊花般的笑,腰身也微微弓起来,快步迎了上去,老远就伸出了双手:“马处,您怎么来了?” “胡院长,你好,我是刚巧路过这边。” 马经天矜持的伸出手,任由山羊双手握着用力摇晃。 马处,是马经天在官场上的职称。 也怪不得林二曾经说过,马经天就是那种堪称完美的男人,不但相貌英俊,气质非凡,能力出众,社交广泛,而且还极富爱心,是阳光孤儿院的常客,几乎每个月都会来这边做志愿,被孩子们亲切的称为马叔叔…… 所以,自从创建孤儿院,就秉承‘只要有人来做慈善,都会把我当祖宗看待’原则的胡院长,才会对他如此客气。 不过这次马经天停车,可不是为了做慈善,更不是专门跟胡院长打招呼,而是因为方圆。 马经天从没有见过方圆,更不知道他跟叶明媚之间,也发生过那些打死也不能说的故事,却在看望马军时,听说过他的相貌。 马经天不能不关注方圆--如果你未婚妻跟某个男人在一起过了几个月,你能不关注那个敢给你戴绿帽子的男人是谁吗? 好不容易,才等热情的胡院长松开手,马经天看着方圆,微笑着问道:“胡院长,这位先生是你朋友?” “所有来阳光孤儿院做善事的人,都是我的朋友,也是恩人。” 山羊认真的解释道。 他这一句话,就把自己跟方圆的关系说清楚了:这家伙就是个脑子进水来做慈善事业的,跟我跟你的关系差不多。 “哦。” 马经天点了点头,又说道:“介绍一下?” “好。” 山羊倒是很干脆:“马处,这位先生姓方,叫方圆。不是本地人,是来明珠游玩的,偶尔来到阳光孤儿院,做了八天的义工……” 果然是那个方圆! 马经天看着方圆,双眉微微一挑,山羊后面说了些什么,他就不在意了。 无论是谁,在看到自己的情敌后,总会本能的把注意力都集中在他身上的。 介绍完方圆后,山羊又给他介绍马经天:“方先生,这位是马经天马先生,明珠计委的实权处长,更是孤儿院的三星义工。” 山羊为了激励大家来孤儿院做义工,特意搞了个等级荣誉,三星是最高的了。 原来他就是林二的未婚夫,嗯,人长的还凑合,文质彬彬斯文败类的模样--方先生脸上立即浮上亲切的笑容,主动伸出手:“原来你就是马处,久仰久仰。” 得知他就是马经天后,方圆立即就猜到人家为啥停车站住了,自然不会再装做没听过他的傻样,那样会被人看不起的。 马经天跟方圆握手,微笑着说:“方先生,彼此,彼此。” 这是在说:小子,我也听说过你的大名了,敢挥舞着锄头挖我墙角。 很友好的握了下手后,马经天直接说道:“方先生,有件事,我想跟你单独聊聊,不知道你能否赏脸?” 方先生当然不愿意赏脸--谁让这姓马的太优秀了,都把他给比下去了,聪明男人只会跟漂亮女人呆一起,从来都不稀罕跟优秀男人竖一块的。 方圆面带难色:“这个……马处,真不好意思,我订的是下午四点返程的车票,正准备去车站的。” 马经天抬手看了下手表,笑道:“不要紧,这才两点。这样吧,方先生,我送你去车站,咱们路上聊?” “那就麻烦马处了。” 既然有大帅哥腆着脸的给自己当司机,方先生觉得自己实在没理由拒绝的。 “胡院长,那我走了,跟孩子们说,有空我还会来看他们的。” 当着马经天的面,方圆自然不好跟山羊拥别,这让他有些小遗憾--无法趁着拥抱的机会,把挂在山羊脖子上的玉佩拿走了。 话说,那可是好东西,是山羊从一唐朝古墓中搞到的,上面雕刻着个吞天貔貅。 不知道自己躲过一劫的胡院长,微笑着跟方先生握手告辞。 “唉,胡爷爷要是在年轻三十岁,绝对会参与他们对美女的争夺--卧槽,方圆,你这个王八蛋,连自己人都不放过!可怜我那个夏代古戒啊!” 等那辆大奥迪消失在远方后,山羊颇有些感慨的叹了口气,转身正要走回孤儿院时,却发现右手上那枚古戒不见了。 摸索着无名指上的古戒,方圆脸上带着矜持的淡然笑意,目视前方。 上车后,俩人都没说话。 马经天在考虑着,是开门见山的,还是委婉点的,或者干脆警告他,以后绝不能跟林舞儿来往,要不然就打断他腿子啥的。 方先生却觉得,他其实跟马经天没有交谈的必要:他只是拿林二当兄弟看,才没打算给马处戴绿帽子呢。 车子右拐后,眼角瞥见方先生始终一副淡然若定、不言不语的装比样后,马经天只好先开口了:“方先生,你该知道我为什么要找你谈谈吧?” “是不是觉得,我吸引女孩子的魅力,要比你还要大?” 方圆笑眯眯的看向了他。 马经天一呆。 老天爷可以保证,这就是个正道君子,以往跟任何人谈话,都是遵规守矩的,从来不会跟人开玩笑:其实也正是他这个正经性格,才让林二觉得无趣,觉得他古板,没有年轻人该有的朝气。 英俊、能力高,前途光明又咋了? 像林二这种骄傲的女孩子,才不会在意这些。 她中意的,是方先生这种有血有肉接地气,会耍流氓骂脏话外带守着美女抠脚丫,又懂得让女孩子会哭会笑的人! 看到马经天一副傻呆呆的样子后,方圆心中微微不忍,接着说:“呵呵,开个小玩笑。” “不。” 马经天却摇了摇头,嘴角浮上一抹苦涩的笑:“方先生,其实你说的没错,你吸引女孩子的魅力,的确比我大,要不然舞儿也不会喜欢你了。” 第173章 :我从来不威胁人 “马处,我想你是误会了。我跟林舞儿之间,没有你想象中的那种关系。我对她,只是兄弟般的感情。” 方圆可以拍着胸脯的发誓:看在马经天很可怜的份上,他这次没有忽悠人,说的是真心话。 最多,也就是在话音刚落后,脑海中闪过一个念头:我对林二,真得只是兄弟之情?如果她要是嫁给姓马的帅哥,我会不会像失去了最珍贵的东西? 马经天不屑的摇了摇头,轻声说:“方先生,我相信你说的这些,可舞儿,却是个不折不扣的女孩子。” 这话,方圆不爱听了:咋的,怀疑跟我林二之间那种纯洁如雪莲花般的兄弟情? 眉头微微皱起,方圆的声音有些冷淡:“马处,难道你不知道,男人跟女人之间,其实也会有兄弟般的友情?” “方圆,你别介意。” 马经天改了称呼:“我不是怀疑你对舞儿有什么不轨心思,我只是想说,舞儿从小就是个很有主见的女孩子--简单的来说就是,她要是不喜欢你的话,你们根本没机会在一起呆那么久的。” 方圆也改了称呼:“马经天,你这样说,是因为你还不了解她。” “或许吧。别看我认识她那么多年了,也一直把她当做了我的未婚妻,可我还真没有彻底了解过她。女孩子,本来就是尘世间最难了解的生灵--呵呵,不说这些了。” 自嘲的笑了下后,马经天看着方圆,认真的说:“方圆,我是真心喜欢舞儿的,我不能没有她。无论是为了马家的尊严,还是我自己的感情,我都不会允许任何人,从我身边抢走舞儿。” 顿了顿,他又说:“为此,我不惜付出一切代价,包括……生死。” 方圆没有看他,仍旧看着前方,沉默很久后才说:“马经天,我其实很想告诉你,我从来都不惧任何人的挑战,尤其事关生死,因为这样会让我感到更有趣。但我不想那样说,看在你真心喜欢她的份上。所以,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我跟林舞儿之间是纯洁的,一直把她当做是兄弟,不管你信,还是不信。” 马经天也沉默很久,才说:“我相信你。” 方圆这次却马上说道:“你必须记住,她是我兄弟。任何敢让我兄弟不高兴的人,我都会让他更加不高兴,不择手段。” 马经天笑了:“你这是在威胁我?” “我从来都不威胁人。” 方圆淡淡的说:“我更喜欢把威胁我的人,一脚踹下楼去。” 马经天脸上浮上难堪的神色,诚恳的说:“对不起,方圆。马军那样做,不是我指使的,我也不知道。再次,我向你说声对不起。” 方圆无所谓的说:“没啥,反正躺在医院的人又不是我。” 这句话,让马经天有些不爽,皱眉说:“方圆,看来你还真是无知者无畏。你以为,明珠马家是那样好欺负的?如果不是我挡着,马军被你打伤后,马家会没任何反应?” 方圆笑了。 他这才发现,马经天还真是正人君子。 在方圆的理解中,正人君子跟傻瓜没太大的区别。 “你笑什么?” 马经天眉头皱的更紧。 “没啥。” 方圆摇了摇头,看似随意的说道:“听说,叶明媚是马家的亲小姨?在明珠,她好像比你们马家更嚣张。” 马经天,一下子明白方圆为什么不屑的笑了。 整个马家加起来,也比不上叶明媚一个人的能量大。 叶明媚溺爱马军,这对马家来说,才不是秘密。 马军以往做了那么多混帐事,马家管都不用管,叶明媚甚至不用出面,一个电话就能摆平。 可这次,马军被方圆从三楼一脚跺下来,叶明媚更是守着马经天的面,在病房发了狠话,说绝不会让方圆活着离开明珠啥的。 当时,马经天就像马军一样,觉得方圆已经是个死人了--没有谁比他们更知道,叶明媚在明珠的能量有多大。 大到马经天都不敢劝她稍安勿躁,没必要为此杀人,只能约束马家别参与这件事。 但实际上,方圆到现在都活蹦乱跳的。 马经天才不相信,发狠要弄死方圆的叶明媚,就算以前不知道他在阳光孤儿院,可今天肯定知道他要离开明珠--但是到现在,也没遇到啥意外。 马经天确是正人君子,他在主动送方圆去车站,一来是要谈谈林舞儿,再来就是希望能给予方先生必要的保护,毕竟叶明媚怎么着也得给他点面子的。 这说明了什么? 只能说明叶明媚找过方圆了,可吃亏了。 还是大亏! 大到她都不好意思在方圆面前露面,或者说不敢。 马经天不傻,眨眼间就想明白了方圆想表达的意思。 同时心中也很震惊:这个方圆,到底有什么能耐,能让叶明媚也得吃下哑巴亏? 不过,马经天要‘夺回’林舞儿的信心,却没有因此而减弱,反而更加旺盛了。 就像他在把车子停在车站门口时,缓缓说出的话:“不管怎么样,我都不会放弃舞儿。” 方圆实在不忍心讽刺一个正人君子,开门下车时笑道:“马经天,以后有机会的话,去唐王作客,我请客。” “我会去的。” 马经天跟着下车,伸出了手。 方圆跟他握手,能从他握手的力度中,感受到他的决心。 “随时恭候大驾,再见。” 方圆转身,走向了候车大厅那边。 “再见。” 等方圆背影消失在候机大厅内后,马经天才低低说出了这两个字。 “再见,一定会再见的。” 方圆,马经天俩人都不知道,还有第三个人,也在说相同的话。 叶明媚坐在车里,脸上戴着墨镜,无视马经天的车子从眼前经过,只是死死盯着候车大厅那边。 她的保镖队长,从主子浑身散发出的凌厉气势中,感受到了她在想什么,低声问道:“叶总,要不要我去--” “你是不是嫌自己活的太长了?” 叶明媚冷冷的看向了他。 保镖队长脸上立即苍白,赶紧低头,不敢再说什么了。 “回家。” 叶明媚摘下墨镜,看着西边的太阳,喃喃的说:“从此,我无聊的人生,总算是有了个明确的目标。” 方先生早就有了明确的目标,那就是回家。 林二还没有回家,方家的大门还锁着。 这是夏小韵自从罗布泊回来后,第四次来方家了。 在她去了罗布泊后,方圆竟然也去了,跟一个她不认识的美貌女人。 这是劳拉说的。 他怎么会去那儿? 就是为了援救夏小韵才去的? 夏小韵不知道,只知道俩人的交情,貌似还没有让方圆为她涉险的地步。 就像她无法搞清楚,身在罗布泊、陷于半睡半醒中看到了方圆,到底是真的,还是幻觉。 这些事,她必须得跟方圆当面问清楚。 所以在回来唐王后,夏小韵马上就赶来了方家。 没人,大门紧锁。 劳拉还说,送快递的林武,那条叫毛驴的贱狗,也都去了罗布泊,不过人家就是为了救援方圆才去的,貌似跟她夏小韵没啥关系。 可是夏小韵却不会这样想:跟林武聊聊也是可以的。 可方圆没回家,林武也没回家。 大门上冷冰冰的锁头,好像在告诉她:不管是方圆,还是林武,都不会再回来了,就像他们此前也不曾出现在夏小韵生活中那样。 他们俩人去了哪儿? 是不是永远都留在了罗布泊? 夏小韵无法确定,也不知道该去问谁,只能每个几天就来方家看看。 再次看到冷冰冰的锁头后,夏小韵心中某种莫名的失落感,更加浓了,站在门口很久都没有动一下,就像雕像。 宁耀酒店为她配备的新保镖玛丽,继承了她前任的所有优点,从来都不会随便说话,就像个影子那样,站在夏小韵身后不远处。 叮叮当--手机的铃声响起,打破了方家门前的沉默。 夏小韵这才仿佛一下子活转了过来,拿出手机一看来电显示,刚才所有的消沉、失落等负面情绪,一扫而空,笑起来时给了玛丽一种错觉:天,好像亮了。 “随意,你忙完工作了?” 夏小韵低声问道。 从罗布泊回来后,夏小韵就以为她跟燕随意,就再也没机会见面了。 谁知道,三天后燕随意就出现在了唐王。 在春秋战国时期,唐王是某个诸侯国的国都。 不过随着时代变迁,某国被吞并后,国都逐渐北移--也就是说,唐王南部那片连绵起伏的小山脉,就是曾经的国都,相传地下有着诸侯国灭亡前的宝库。 燕随意来唐王,就是为了探寻这些东西的。 夏小韵才不管燕随意来唐王是为什么,她只觉得,只要能见到他,她就会高兴。 可能是因为燕随意曾经救美的缘故,或者别的原因,短短半个多月,夏小韵就能很随意的称呼他随意了。 第174章 :嫂子,三婶 女孩子,尤其是像夏小韵这种自身条件优秀的女孩子,喜欢的男人,也只能是燕随意、马经天一类的翩翩公子哥了。 至于方圆这样的,撑破天,也就是把他当做蓝颜知己。 尽管夏小韵知道,在她最为无助时,只要方圆愿意,完全可以得到她的人。 但不会得到她的心。 女孩子的心,总是太高,高到让方圆这种层次的家伙,使出吃奶的力气蹦高,也够不着。 这就是公子哥,跟普通小青年的区别。 云泥之别。 幸好,无论发生多么不堪回首的事,夏小韵都没有被方圆这块污泥给污染,所以才能有底气,跟燕随意这种公子哥交往。 并且,感情温度正在以让她自己都以为是梦幻般的速度,提升着。 这从她能随意叫他随意的称呼中,就能看得出来。 当然了,尽管燕随意并没有说出他是啥身份,可夏小韵还是能从他的谈吐,气质,他几个同伴对待他的态度上,看出他的出身很不一般。 不一般的男人,才有资格让夏小韵去真心交往,尽可能的把握。 燕随意的声音,就像他的人那样,听起来让人感觉很舒服:“啊,刚回来,在野外这几天可冻死了--小韵,你现在哪儿?有空没?有空的话来顺河街这边的月朦胧酒店吧,我跟同伴都在呢。” “有,当然有空了,很快就会过去的!” 夏小韵一口答应下来,这才恋恋不舍的扣掉了电话。 扣掉电话后,她才猛地想起,今早答应过母亲,晚上要回去吃午饭的。 从罗布泊回来后,陈婉约的情绪一直很正常,就是总问她,夏天问啥时候回家。 夏天问啥时候回家,就像他是生是死那样,夏小韵都不清楚,所以只能骗她说快了,南方那边的业务正处于关键期,要不然前些天也不会去那边待那么多天了。 究竟是回去,还是去酒店呢? 想到答应母亲回家的承诺后,夏小韵很是犹豫。 虽说她更喜欢跟燕随意呆在一起,但她更明白,母亲也很喜欢她能陪着。 一边是可能的男朋友,一边是母亲,夏小韵有些左右为难。 犹豫片刻后,才终于下决心给陈婉约打电话,就说在外面忙着见客户,不能回家吃饭了。 对于女儿的工作,陈婉约向来都很支持的,尽管有些遗憾,还是笑着说工作要紧。 做出决定后,夏小韵松了一口气,装起手机对玛丽说:“去顺河街的月朦胧。” 走出胡同后,夏小韵才发现月亮已经从东边升了起来,朦朦胧胧的很有诗意。 “月色,真美。” 感慨了一句后,夏小韵上了车。 玛丽缓缓启动车子时,夏小韵随意向车窗外看了一眼,就看到有个人贴着路边,逆行走了过来,身边还跟着一条狗子。 玛丽打开大灯,迅速切换成近光的瞬间,夏小韵认出了那个人:林武。 还有毛驴。 想都没想,夏小韵就叫道:“停车!” 玛丽马上踩了刹车,回头看了过来。 夏小韵右手放在车门上,刚要推门却又缩了回来。 她早就想跟林武聊聊了,为此来了好几趟,今晚终于看到他了。 可是,燕随意还在月朦胧等着呢。 夏小韵可不想让他等自己,要不然也不会欺骗母亲了。 再说了,既然林武回来了就行,以后啥时候找他还不行呢? 但燕随意今晚却是第一次主动邀请她,哪怕还有他同伴在。 就在夏小韵犹豫的瞬间,林武带着毛驴已经擦着车身走过,还往车里看了一眼,不过是看不到的,脚步不停的走进了胡同内。 “算了,走吧,去月朦胧。” 夏小韵目送林武进了胡同后,才轻声说道。 职业素质很高的玛丽,才不会多问夏小韵为什么犹豫,马上就启动了车子。 朦胧的月色,唯有在黑暗中才会看出诗意,在霓虹灯下就只剩下苍白了。 尤其是在包厢内,更是没月亮啥事,只有燕随意同伴那狂放的笑声。 他这次来唐王寻找曾经的失落,所带的同伴,不是去罗布泊的那些人。 这次来的人中,有两个来头不一般。 听燕随意说,这俩人都是京华那边有钱人的少爷,这次随他过来,就是闲的无聊,试着了解一下失落的文化,也算是情操上的一种陶冶吧。 俩人一个姓申,叫申乃康。 一个姓孟,叫孟荣。 “哟,嫂子来了啊!” 夏小韵刚推开包厢门,还没有来得说话,端着酒杯的申乃康就起哄道。 孟荣马上站起来,笑嘻嘻的说:“嫂子,你可迟到了啊,得罚酒三杯!” 另外两个跟燕随意一起来的,则是正儿八经的专业方面的人员,可不敢跟这二位那样,打趣夏小韵,只是恭敬的站起来,温和的笑着。 夏小韵俏脸一红,赶紧垂下眼帘低声说:“对不起啊,路上有些堵车,来晚了。” “没事,也不是太晚。” 燕随意笑着,拍了拍旁边的座椅:“来,这边坐。” 等夏小韵羞答答的过来坐下后,燕随意笑着对申乃康俩人说:“你们这两个家伙,能不能正经点?我跟小韵是好朋友,别让我朋友下不来台啊。” “好,好,随意哥,兄弟我记住了,以后绝不会再打趣嫂子了!” 申乃康一本正经的道歉,接着跟孟荣对视了一眼,脸上浮上玩味的神色:这妞儿虽说够靓,可她哪有资格做燕家的少奶奶?哥几个也就是耍她高兴罢了,不过有机会的话,可以玩玩。 “小韵,别听他们胡说,来吃菜,饿了吧?” 燕随意说着,对站在门口的服务生说:“小姐,你这儿最好的红酒是什么?” 服务生还没有说话呢,孟荣就撇撇嘴:“随意哥,就这小地方,还能有什么好红酒?得了吧,我看大家还是一起喝白酒吧。” “就是,就是,白酒可是咱们自己带来的,正道的飞天茅台!” 申乃康也起哄着,盯着夏小韵俏脸的目光,急速闪烁了下。 一般来说,男人力劝女孩子喝白酒时,都会存着促狭、或者不可告人的目的。 燕随意自然也知道,眉头微微一皱,正要说什么时,夏小韵却抢先说道:“啊,喝、喝白酒也行,没必要专门为我准备红酒了。” 孟荣马上就哈哈大笑:“哈,看,还是嫂子洒脱,我喜欢,来,满上!” 其实,嫂子又怎么会喝白酒了? 她只是不想因为这个,让燕随意跟他朋友闹出不愉快罢了。 既然夏小韵自己要求喝白酒,燕随意也就不好说什么了:“那好吧,你少喝点。你那个保镖呢,让她一起进来?” 夏小韵摇头:“不用的,她已经吃过晚饭了,现在车上听音乐呢。” 如果不是夏小韵觉得,带着个保镖有可能会让燕随意反感,玛丽绝不会离开她半步的。 “好吧。” 燕随意点了点头,亲自给夏小韵倒了半杯酒。 谁都知道,只要是在酒桌上,尤其是男人存心要女孩子好看时,女孩子要不就一点也不喝,要不就海量,一旦不能喝,还沾上了白酒--无论夏小韵有多少不喝的理由,燕随意又多么的替她挡酒,申乃康俩人也能让她喝多了。 “来,来来,嫂子,我祝你跟随意哥有情人终成眷属!” 当夏小韵喝的俩眼开始发直时,孟荣亲自给她端起了酒杯。 燕随意眉头再次皱起时,申乃康却及时跟他碰杯。 他只好苦笑着摇了摇头--随意哥,在京华某个阶层间,可是向来以随意、温和还有仗义而闻名的,怎么可能会因为自己兄弟开玩笑时,扫他们的兴呢? “不、不能再喝了,我--我去洗手间!” 被孟荣逼着又喝了一杯后,夏小韵彻底撑不住了,左手捂着嘴站起来,踉踉跄跄的跑出了包厢。 “小孟,有些过了啊。” 燕随意不满的说出这句话时,桌子上的手机响了起来。 一看来电显示,燕随意的目光就微微一凝,拿起来走向了窗前,笑道:“呵呵,三婶,我是随意--” “嘘。” 申乃康马上就把右手食指竖在嘴上,做了个噤声的动作。 孟荣虽说敢跟燕随意开玩笑,但却知道必须得遵守某些规矩,尤其是听出是他三婶給他打电话后。 京华所有有头有脸的公子哥,都知道燕随意有个相当漂亮迷人,脾气相当不好的三婶--这要是让三婶她老人家,知道她跟燕随意打电话,自己却在这儿高声喧哗,那还了得? “乃康,去洗手间?” 孟荣冲申乃康眯了下眼。 申乃康知道他为什么要去洗手间,刚要答应,却又犹豫了下:“你去吧。” “嘿嘿,可别后悔。” 孟荣低声嘿嘿笑了下,转身走出了包厢。 月朦胧酒店不是很高级,可也不是路摊货,算是唐王本地的中层消费场所吧。 以前方圆是没来过几次,理由很简单,主要是没钱。 其实方先生可是大富豪,只是那些钱他不敢动。 一动,时刻监视他账户流通动向的花小妖,铁定能从中查出他的下落。 现在没这个担心的必要了。 一个人吃饭时,方圆从来都很低调的。 不过再低调的人,晚饭不吃也会饿的,如果不是时间有些晚,路边小饭馆都关门了,他才不会来月朦胧。 “先生,请问几位?” 穿着黑裙小制服的女服务生,马上就笑吟吟的迎了过来。 “就我自己。” “好,请跟我来。” 服务生可没因为方圆穿的很一般,又是一个人,就小看他,依旧亲切的笑着。 “给来个红烧肘子,清炖羊排,海参汤,一瓶泰山特曲就行了。” 走上二楼包厢门前后,方圆点了几个菜,才问道:“洗手间在哪儿?” 第175章 :不是旅馆,是家 不管是白酒红酒,还是碘酒,喝多了倒酒的难受滋味,一点也不次于方圆拿手指头扣孩子们的会厌。 酒喝多后倒出来,还好受些。 最怕的就倒不出来,光在那儿干呕,胃里翻江倒海似的,恨不得趴在马桶上就这样一动不动了。 夏总这么有档次的美女,当然不会趴在马桶上一动不动,最多也就是老牛那样大喘气的干呕几分钟后,踉踉跄跄的出了女厕,希望能用凉水刺激一下发烫似的脸,再强打着精神补点妆,千万别在燕随意面前出丑。 现在估计得十点多了吧,酒店内没多少客人了,外面走廊中都静悄悄的,就别提洗手间内还有人了。 不过灯光很亮,没有一点黑暗。 趴在水盆上,夏小韵双手捧着冷水,在脸上泼了足有半分钟,那种干呕的烦躁感,果然轻了很多。 “下次,再、再也不能喝这么多酒了。” 夏小韵双手按在水盆上,低着头闭着眼喃喃的说着,享受凉水带来的舒适感。 一双手,忽然搂住了她的小蛮腰。 就像被电击了一下那样,夏小韵浑身猛地发颤,霍然抬头张嘴正要喝问是谁时,搂着她小蛮腰的一只手,及时捂住了她的嘴巴。 接着,醺人欲呕的热气,喷在她的脸上,带着还算熟悉的声音:“嘿嘿,嫂子,别怕,是我,孟荣。” 你要干什么!? 夏小韵当然想喊出这句话,不过她嘴巴被捂着,根本说不出来,只能挣扎。 可惜的是,本来她就手无缚鸡之力,现在又醉酒了,浑身更是软绵绵的,而且貌似孟荣的身体素质很不错,一只手就能圈住她的双手。 “放、放开我!” 使出全身的力气,夏小韵终于挣开了捂着嘴巴的手,哑声尖叫。 “好,好好,我放开你,但你也得配合我,咱们好好耍一下。” 孟荣笑嘻嘻的,松开她嘴巴的右手,开始在她身上乱碰。 “你滚开!” 夏小韵拼命挣扎着,声音越来越嘶哑的喊道:“我是你、你嫂子,你这样做随意会生气的!” “狗屁的嫂子!” 孟荣不耐烦她挣扎,抬手一把采住了她头发,猛地向后一顿。 这让夏小韵看到了他那张带着狞笑的脸,听的更清楚了:“特么的,你一个小地方的土包子,有什么资格成为随意哥的妻子?哥们叫你个嫂子,是逗你玩儿呢,你特么的还真当回事了。” 夏小韵头发被拽的生疼,瞬间就泪流满面:“你、你放开我,我要去找随意!” “随意哥现在忙着打电话呢,可没空招呼你。” 孟荣狞笑着,右手抓住夏小韵肩膀衣服,猛地往下一扯--露出了小半个雪白的肩膀,看到了那朵极度妖艳的彼岸花。 “哟,嫂子,没想到你也爱这个调调啊,很凑巧啊,哥们身上也有,而且还是在那地方,哈,给你仔细看看啊!” 孟荣淫笑着,低头去亲吻那朵彼岸花。 夏小韵现在才发现,她以前的某些想法,有多么的天真。 她在人家这些‘公子哥’的眼里,其实就是哄着玩的玩物,尽管燕随意始终都很尊重她,但这不代表着他会真把她当回事。 这种感觉很真实,有着切肤之痛--丁白康,就曾经给过她一次了。 为什么,别人总是喜欢侮辱我,玩弄我? 从没有过的愤怒,让夏小韵浑身猛地充满了力量,尖叫一声抬脚,狠狠跺了下去:“混蛋,你去死吧!” 跺的很准。 夏小韵可是穿着细高跟小马靴的,高跟就像钉子那样,狠狠扎在孟荣的右脚脚面上,让他张嘴就发出一声低压的惨叫。 趁着孟荣惨叫,夏小韵猛地挣开他,向门口跑去。 “臭表字,敢特么的跺我!我非得办死你不可!” 孟荣彻底怒了,也顾不得脚丫子有多疼了,低吼着扑了过去。 夏小韵的手,刚够着洗手间房门的门把,就被他一把拽住肩膀,猛地一扯--刺啦一声,她的黑色羊毛衫被硬生生的撕裂。 看来,孟公子的力气还真够大。 接着一个虎跳,孟荣扑到门前,背对着房门左肘勒住了夏小韵的脖子,稍微用力,狞笑道:“嫂子,玩玩吧!” 如果孟荣在洗手间内,跟他真的嫂子玩玩,方圆绝不会管。 老人们常说:小叔嫂子,没大没小,喝醉酒后偶尔玩玩也没啥。 不过很明显,夏小韵不是孟荣的真嫂子。 他当前的这种行为,就是耍流氓。 只要是个有正义感的人,只要不是在自己耍流氓时,都不会无视别人耍--更何况,不管怎么说,方圆隐隐觉得他跟夏小韵之间,貌似有不得不说的故事呢? 就在孟荣左肘子勒住夏小韵的脖子,迫使她浑身无力挣扎,正要进一步动作时,却觉得自己脖子,也特么的一疼,接着就感觉脑袋好像在跳舞那样,猛地向旁边的墙上撞去。 砰! 这是孟荣在彻底昏迷之前,听到的最后一声动静。 如果不是太疼的话,应该很悦耳。 对于这种不守规矩,喜欢玩假冒伪劣嫂子的人,方先生从来都是鄙视的。 依着他原先的脾气,碰到这种事后,把孟荣撞昏过去,绝对无法满足他的伸张正义感--可夏小韵刚才那声自称是孟荣的嫂子,让他心里无比的腻歪。 就觉得:既然你都承认是人家的嫂子了,老子实在没理由管你跟小叔子玩玩的,之所以插手管闲事,是因为毛驴没把老子的良心都吃了。 既然没足够的理由插手这件事,方圆就觉得只把孟荣碰昏了就足够了。 怎么着,人家才是小叔子嫂子一家人不是? 孟荣忽然松开手后,夏小韵马上就弯腰大声咳嗽起来。 咳嗽时,她看到孟荣脑袋撞在了墙上。 合着不是他家的墙,撞得挺狠。 当然了,现在嫂子是没心思考虑这些的,狠狠吸了下鼻子后,赶紧把羊毛衫拽回肩膀,这才转身--接着愣住。 她是喝多了,现在双眸含泪也是看不清东西。 可眼前这家伙太熟悉了。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 好像是:哪怕你被烧成灰,我也认识你! 方圆对于嫂子来说,就是这情况。 “方、方圆?” 夏小韵傻呆呆的望着方圆,怀疑自己是不是眼花了,赶紧抬手擦了把泪水,再看过去:没错,就是方圆。 没来由的狂喜,让夏小韵脸上瞬间绽放出最妩媚的笑容,刚要问他怎么来了时,方圆却淡淡的说:“嫂子,喝多了?” 嫂子? 这个称号,就像一把锤子那样,狠狠砸在夏总那漂亮的后脑勺上,使她又傻又呆,不知所谓了。 “以后跟小叔子玩玩时,最好别在洗手间内,这儿可是公共场合,有伤风化的。要不然,我才不会破坏你们的好事。” 方先生抱歉的笑了笑,吹着口哨走进了男厕中。 夏小韵绝对是喝多了。 要不然就是被气昏,或者说吓坏了,在呆愣片刻后,竟然快步走了进去。 哗啦啦--方先生正在放水。 看到嫂子进来后,吓得一哆嗦,尿了一手。 很轻蔑很随意的看了眼那个啥,夏小韵竟然没有半点脸红的意思,只是哑声问道:“方圆,你、你什么意思?” “你能不能先出去?” 方圆的脸沉了下来:“我在撒尿!” 男人在憋急了时,只撒一半的尿的感觉,实在不爽。 尤其是引以为傲的那个啥,被女人无视后,自尊心会受伤的。 “我管你在做什么!” 夏小韵又向前逼了一步,好像被方先生上了一百遍却不负责那样,出奇的愤怒:“我就问你,你那样说是什么意思!” “草,啥意思你自己不知道?” 既然她不愿意出去,那就随她吧,哪怕她做出凶神恶煞状,也休想打断方先生撒尿,大不了半转身继续来:“夏小韵,你要是还有点羞耻之心的话,就该去找你那个随意哥,问问他是怎么管教兄弟的,怎么敢非礼嫂子。而不是在这儿,跟我一见义勇为者争论啥意思。你现在的表现,让我想到了两个字。” 说着,方圆回头看着好像有些明白过来的夏小韵,淡淡的说:“沙比。” 这两个字,对夏小韵来说,绝对有着醍醐灌顶的功效。 所有对方圆的愤怒,攸地消失,攸地想到了刚才被孟荣非礼的那一幕。 不再愤怒了,而是没脸见人。 “啊!” 轻叫一声,夏小韵转身冲出了男厕,用最快的速度。 在冲出外面洗手间门口时,羞愤中慌不择路的夏小韵,小蛮靴的鞋跟,好像在某个趴在地上的人身上狠狠踩了下。 顾不得了。 没脸见人。 听着鞋跟落地速度极快的嘎巴嘎巴声远去后,方圆轻轻叹了口气。 本来很好的食欲,就因为这事而葬送了。 他没心情再吃饭,更没兴趣去某个包厢内,告诉那个啥的随意哥:你兄弟满脸是血的,还躺在洗手间内装死狗呢。 心烦的来到大厅内时,服务生正端着他点的菜要上楼梯。 “打包吧,我带回家去。” 方圆随便甩出几张钞票,说到‘家’这个字眼时,所有的烦恼悠忽不见。 老人们--老人们常说:有亲人的地方,才是家。没有了亲人,家只是个旅馆。 林二、毛驴可能还没有回来,家就是个旅馆。 好吧,旅馆就旅馆吧,最起码也是哥们一个人的旅馆。 怎么才算牛? 一个人总是住在旅馆内,却不拿一分钱,这就是牛。 自以为很牛的人,心情凭什么要不好? 方圆的心情就很好,吹着口哨,拎着热乎乎的菜,只用了不到半小时,就来到了旅馆门前。 他刚抬手去摸锁头,熟悉的锥锥声从门后快速响起。 方圆笑了。 这不是旅馆。 这是家。 第176章 :你比花儿还要漂亮 家,从来都被视为避风港。 所以有家可以牵挂的林二,并没有在外流浪太久,再加上毛驴就陪在身边--为了自己兄弟不吃苦,她也得在玩够了后,回家不是? 于是乎,本打算死在外面让林东海后悔的林二,看在不忍心让毛驴跟着自己吃苦的份上,今天下午赶回了唐王市。 回来后,她去找了老陈。 本来林二干着快递员好好的,忽然消失一个多月,这种工作态度是很不负责任的,害的老陈只好自己出马,接替她那块业务。 接近年底了,要想再找新的快递员很难。 老陈这段时间只能自己干,要说对林二没意见那是假的。 所以林二今天找到他,说要重新回来干快递员时,老陈还是说了几句‘用不起’此类的屁话。 不过等林二晚上请他们去酒店撮了一局,又给老陈买了两条好烟后,他就收回那些话,装作语重心长的教导了她几句,答应她明天可以去上班了。 林二搞定这一切回家时,夏小韵恰好上车要去月朦胧。 当然了,俩人并没有碰面。 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家里变的破败了很多,尤其是她离家时,忘记了管房门,期间还下过两场大雪,搞得屋子里脏兮兮,潮乎乎的。 林二是个爱干净的人。 既然把方家当做自己家了,怎么着也得收拾干净才行。 收拾完自己的房间,想了想,她又去了方圆的卧室:那个家伙还在明珠没回来,这让她很失望,干活时也没多大劲头,就在心里嘟囔某人是不是死外面了。 好不容易忙活到十一点,林二才总算把家里收拾干净,肚子也有些饿了,正准备考虑着是不是做点吃的时,趴在沙发上的毛驴忽然一跃而起,锥锥的叫着蹿了出去。 方圆回来了! 林二的眼眸,攸地亮了起来。 毛驴忽然跑出去,很可能是因为别的事,比方尿急,院子里进来一只大老鼠啥的--林二都没有去考虑这些,本能的就想到是方圆回来了。 赶紧从沙发上站起来,林二快步走到门口,打开了院子里的灯。 门开了,那个她最想看到的熟悉身影,出现在了她的视线中。 林二笑了,看到了春天。 心中更是浮上一句话:心有灵犀一点通。 确实是心有灵犀一点通,要不然俩人也不会在同一天,都回家。 十余天没看到方圆,毛驴就跟如隔三秋那样,围着他疯跑,锥锥叫着一个劲的往他身上扑。 “行了,别矫情了,知道你想问问哥们有没有给你带好吃的回家。喏,怎么可能会忘了你呢?” 方圆抬手晃了下手里的食品袋,毛驴马上调头冲进了厨房,去拿它的餐具去了。 “回来了。” 林二双手抱着膀子,倚在门框上看着方圆,语气很平淡,就像方圆今早才出去那样。 “嗯,回来了。” 方圆笑着看着林二,眼睛也亮晶晶的,足有半分钟都没有再说话。 林二被他看的有些发毛,下意识的抬手在脸上擦了下,纳闷的问道:“怎么,我脸上长出花儿来了?” “你的人,可比花儿还要漂亮。” 方圆由衷的说了句实话。 林二脸色登时一沉,冷冷的说:“咋说话呢?我可是你兄弟!” 世间最头疼的事,莫过于一个美女很严肃的跟你称兄道弟了。 “是,兄弟,我错了,我该死,我道歉,我检讨,我请你吃夜宵。” 方先生马上就放低态度,把手里的食品袋,双手递了过去。 “哼,还算你懂事儿,这次就原谅你了,下不为例!” 林二马上就接过了食品袋,眼睛弯了起来,还很没出息的咽了口口水。 唉,可怜的二哥啊,她其实不知道方圆给她食品袋,是支使她去干活呢,还很得意的样子,却不知道某人正在暗中奸笑。 先给叼过餐具来的毛驴乘上一些后,林二才把俩人吃的饭菜端到了案几上。 等她看到方圆大爷般翘着二郎腿的样子后,才意识这家伙把自己当丫鬟使用了。 狠狠瞪了这家伙一眼,看在心情不错的份上,二哥没有跟他计较。 月朦胧的饭菜很香,尤其是肚子饿的时候。 第一次,林二在吃饭时,跟方圆争抢,毫不客气:比方,俩人都要去夹某块瘦肉,林二手一哆嗦,就把方圆的筷子给敲开了。 抢来的食物,总是格外香甜的,尤其是看到某人一脸郁闷神色时,尽管知道这家伙是装出来的,就是为了哄自己高兴,林二也很开心。 女孩子,不就是被男人哄的吗? 看在心情不错的份上,在吃完后林二又主动收拾干净,泡了两杯茶。 “大爷,您请喝茶,还要不要小的替你擦擦嘴巴上的油腻?” 林二把茶杯,重重蹲放在方圆面前时,飞了个千娇百媚的白眼。 以前林二装男人时,可没这些臭毛病。 看来,这个女人啊,一旦知道自己在男人心目中占据很重要的位置后,撒娇的本能,就会情不自禁流露出来了。 “昂,不用了,大爷我有专门的清理工具。” 趾高气扬的方圆,伸出舌头,做出非常暧昧的动作,在嘴上慢慢舔一圈。 “呕!” 做出个干呕的动作后,林二开始装作漫不经心的样子说:“那个啥,你在明珠这些天,都是做什么了?” “嗨,别提了,一提到这事,我就两眼泪汪汪。我以为会受到明珠人民的热情招待,谁知道在那边总共呆了十余天,倒是有九天在孤儿院干义工,陪着那些小屁孩做游戏,还得洗衣服做饭打扫卫生。你看看我这双手,原先保养的就跟大家闺秀那样,现在啥样了啊?” 方圆满脸委屈的模样,把双手伸在林二面前。 林二抬手一把打开,脸色一沉:“说正事!” “正事就是自从你家出来后,我就没有再跟林家任何人接触过。” 方圆一句话,就说出了林二最想知道的那些。 她很奇怪,身子微微后仰,上下左右的打量着方圆。 方圆低头看了看,问:“咋,我裤子拉链没拉上?” 林二才不理睬方圆这些屁话,只是说:“我离开明珠那晚,某人在宁耀酒店可是被人陷害召、妓,还打伤了马军,被抓进局子里去的--据我所知,某人应该不是个宽宏大量的主,怎么可能会没有报复林、马两家?” 方圆轻蔑的笑了笑:“哼哼,那是因为某人大人大量,才不跟那些小心眼一般见识。” 林二一瞪眼:“你说谁小心眼呢?” “说我自己好了吧?” 方圆吧嗒了下嘴巴,不高兴的说:“就知道不管怎么样,你还是关心你老子,才不会理睬我这哥们受啥委屈。” “狗屁!你要是少了一根毫毛,我就敢把林家、马家都一把火烧了!” 林二脱口叫出这句话时,才猛地意识到什么,顿时就觉得双颊发烫,赶紧低下了头。 心里话,总是会在不经意间脱口而出的。 同样,也再次证明了老人们常说的那句话:女生外向。 “哟,原来我在你心里,比你老子、未婚夫还重要啊,嚯嚯!” 方圆得意的怪笑几声,又嘴贱的说:“林二,你完了,看来你真爱上我了。” “滚!” 林二猛地抬头,尖叫一声,满脸通红,双眸含泪的。 这是羞恼成怒的反应。 有些话大家都知道就行了,干嘛要说出来,这不是故意让人难堪? 方先生呆了下,这才意识到自己有些过了。 讪笑一声刚要说什么,林二就噌地站起身,转身要走。 她实在没脸呆在这混蛋面前了,大家是兄弟好不好,怎么就扯上情啊爱啊的了,以为舞儿跟他脸皮一样厚啊? 方圆伸手,抓住了她手腕。 林二愤愤的,猛地挣扎。 当然挣不开。 “你到底要干嘛?是,我是爱上你了,那又怎么样?这下你高兴了吧?” 林二更加愤怒,尖叫着抬脚,咣的一声,把毛驴的餐具给踢了出去。 吓得毛驴夹着尾巴,噌地就钻到了沙发后面,小心肝噗噗的跳个不停:大家是兄弟,有啥话不能好好说吗?就算不能好好说,可也别拿着我撒气啊。 方圆也不知道该说啥好,只能看出林二现在很羞怒,如果松开她的话,她铁定会跑出家,没脸再回来了。 外面那么冷,方圆可不想大半夜的去找人。 稍稍用力,把林二拽的坐在了自己身边。 跑又跑不掉,骂人又不管用,林二也急了,伸手就去掐方圆腰间的软肉。 无比的用力。 我不疼,不疼-- 方先生自我催眠着,右手一翻,拿出一个东西放在了林二面前。 珠宝,尤其是像水粉美人这样的珠宝,对所有女孩子都具备相当强悍的杀伤力,哪怕她装模作样的装大爷。 水粉美人就像一块磁铁那样,一下子吸引了林二的目光。 情不自禁的松开掐着软肉的手,拿起了那串项链,眼眸中带着震撼的亮色。 林二可不是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会把水粉美人看成玻璃制品。 “这是钻链!” 只看了几眼,林二就给出了正确答案。 方圆点头:“算你有眼光。” 第177章 :最昂贵的豆腐 林二从小就生长在大富大贵之家,能一眼认出这是钻链,没啥奇怪的。 让方圆感到奇怪,甚至惊讶的是,她接下来说出的话:“这是水粉美人!” “咦,你也知道这是水粉美人?” 端着茶杯正要喝水的方圆,楞了下,把杯子放下了。 “这是明珠叶明媚的水粉美人,拍卖市值高达七百万美金,世间只有这一条。” 林二眼睛盯着钻链,头也不抬的说道。 听她又提到叶明媚后,方圆反倒是不再惊讶了:就叶明媚那种狂妄的女人,得到这么一条稀世珍宝后,当然不会像一般人那样,藏在家里,估计就算是穿着个背心逛街,也会戴着水粉美人显摆的。 所以,林二能认出这是她的那条钻链,也没啥稀奇的。 “叶明媚的东西,怎么会在你手中?” 林二抬头看着方圆,神色凝重,说着,还下意识地回头向门口看去。 方圆知道她在顾忌什么,不以为然的笑了下,说道:“小林子,你放心,我既然敢拿来,就不怕叶明媚。” 这句话,一下子让林二所有的压力飞走了:是啊,叶明媚就算再强大,那又怎么样? 别忘了方圆在罗布泊内,只是动了动嘴皮子,就给了林二一个篝火晚会! 心结一旦解开后,林二的思维立即活跃了起来:“我知道了。你打伤马军后,叶明媚肯定会为他出头找你算账。在明珠,她特别疼爱马军那个渣渣,这不是啥秘密。但她却在你手中吃瘪了……快说说经过!” 想清楚方圆是绝不会怕叶明媚后,林二全身心的放松,女孩子的八卦之火顿时熊熊而起:能够让叶明媚吃瘪,这可是让全明珠人都震惊的大事儿! 而且这个人,竟然是林二的好兄弟方圆。 她能不更加兴奋,迫切想知道咋回事么? “哦,其实这事说起来很简单,就是--” 方圆忽然嘶哈了一声。 林二连忙问道:“咋了?” “疼。” “哪儿疼?” “这儿疼。” 方某人指着自己腰间,呲牙咧嘴的说:“疼的说不出话来。” 那是林二刚才狠劲掐的地方。 林二知道他想干啥了,双眸中立即浮上温柔的神色,伸过手在那儿揉着:“还疼不?还--疼不?” 最后这俩字,却是咬牙问出来的,更是掐住软肉使劲的拧。 “啊,不疼了,不疼了!” 方先生怪叫着,可能是疼的实在受不了了,脑子有些犯浑,一把就把林二搂在了怀中,伸手去掐她--的胸。 然后,俩人都呆住了。 林二假扮男人,最容易出破绽的地方,莫过于她那两座发育良好的小山包了。 为此,她得用布带紧紧的缠住。 不过刚才她在打扫卫生时,热出一身汗,再加上是跟毛驴在家,也就把那碍事的玩意解下来了,所以方先生这一掐,就--掐对地方了。 过电般的麻酥酥,一下传遍了俩人的每一条神经。 以前,方先生可是接触过太多女人,别说是掐掐这儿了,就算再进一步也没这种感觉。 可这次,他却有了心惊肉跳的惶恐,还有激动,貌似是第一次觉得,女孩子这玩意,原来是如此的美妙。 至于林舞儿,更是从没有过的傻呆呆。 咕噔--就在毛驴纳闷大哥二哥怎么都变成石像,足有两分钟都不动一下时,大哥咽了口吐沫。 林二猛地醒悟,刚恢复正常的脸上,攸地浮上一层让人心悸的红艳艳,很温柔很温柔的问道:“你--想死?” “啊,不想,我很热爱生活,无比的留恋这个世界!” 方先生赶紧松手,正襟危坐的盯着案几,说道:“你不是想听听这条钻链的来历吗?那就洗耳恭听吧。话说在那个月黑风高的杀人夜,某大爷正在酒店享受桑拿……” 很奇怪,当男人在女孩子面前有了犯罪感后,就不好意思说瞎话了。 就像方圆这样,一边用眼角关注着林二的反应,一边添油加醋讲述他跟叶明媚那些不得不说的故事。 当然了,有些地方是不能说的,打死也不能说--比方,他轻薄那个蛇蝎美人儿。 这些话,只能跟真正的兄弟去显摆,林二终究是个冒牌货,刚才在掐她那个啥时,她还问他是不是想死呢。 真正的兄弟,是绝不会这么吓人的。 至于收拾叶青,却不必隐瞒什么。 相信林二也认识那个娘们,更讨厌她,才不会以为玉树临风的方先生,对她会生出啥非份想法呢,只会暗呼解气。 马经天的警告,是必须要说的,这样会让林大少爷生出自豪感:敢问世间,还有比好多男人为争夺自己而决斗的事,更让女孩子开心的吗? 回到唐王后,在月朦胧遇到夏小韵这事,也没必要说:跟林二无关不是? 足足用了大半个小时,方圆才把他在明珠那些天的遭遇,仔细讲述了一遍。 林二被深深的吸引了,尤其是听方圆孤身潜入她的豪宅,偷走水粉美人,并在她性感的腿子上留下某人到此一游的桥段后,眉梢不住的挑动,双拳紧攥--很显然,她在幻想,她就是那个为保护孤儿院的孩子们,冒险去警告蛇蝎美女的大侠! “还有呢?” 当方圆说的口干舌燥,端起茶杯喝水时,林二又兴犹未尽的问。 “没了啊,该说的,我都说了。” 方圆咕噔咕噔的喝干了凉茶,喘了口气。 “还有这条钻链呢?” 林二挑起那条水粉美人,脸上带着似笑非笑:“你还没说,给我看它,是显摆你有多厉害,还是有别的意思呢。” 方圆很认真,很认真的说:“我不是显摆,是为了送给你的!” “送给我?哇!” 林二拿捏出一副被震惊的嘴脸,喃喃的说:“这可是价值七百万美金的水粉美人啊,你舍得会送给我?” “区区七百万美金,在我眼中跟粪土没啥区别。别说是七百万了,就是七千万--也比不上咱们的兄弟真情!再说了,这么漂亮的钻链,叶明媚又有何德何能,能配拥有它?天底下,也唯有你,才能成为它的主人,这是钻链的荣幸,我的荣幸,全国人民的荣幸!” 方先生大义凛然的说着,心里却在疼的滴血。 天可怜见,他在从叶明媚那儿偷来钻链时,可从没有想过要送给林二:自己兄弟,还用得着送东西么? 会侮辱雪莲花般的友情的! 最多,也就是惹林二生气后,献宝似的拿出来,转移她注意力罢了。 至于给她--方先生真真的从没想过。 可刚才无意中吃了林二的豆腐,再加上此时她双眸中那水灵灵的‘富贵不能淫’样子,方圆想不给她,都不行啊。 果然,天下没有白吃的豆腐。 而且方先生这次吃的,绝对是世间最昂贵的豆腐:七百万美金啊,谁家豆腐这么贵? 林二震惊的嘴脸,再次升级:“真的送我?这、这礼物也太贵重了吧?” 方先生轻描淡写的挥挥手:“在我眼中,草芥而已。” “好吧,既然你把它当草芥,那我就收下了,真不好意思,有空啊,还你个草编的戒指--哈气,困了,睡觉了,晚安。” 林二很麻利的装起钻链,抬手捂着小嘴打了个哈欠,扭着迷人的小身段走了。 “草,假装男人,却扭得这样好看,也不怕遭雷劈么?” 目送她的背影消失在西厢房内后,方先生低头,狠狠撞向了沙发。 话说钻链也不是白送出去的,最起码方先生早上一睁眼后,就能嗅到小米粥的香气,还能听到林二那悦耳的口哨声。 她在扫地。 很少有女孩子,在太阳还没升起来时,冒着严寒起来扫地时,还会有这样好的心情。 当然了,方圆固执的以为:林二开心,是因为讹诈了他七百万美金。 “今天就去送快递啊?” “昂,这可是一顿大餐换来的工作机会,不能不珍惜。” “还一顿大餐,花了多少钱啊?” “一辆二手桑塔纳的价格。” “二手桑塔纳?” 方圆愣了下,想起来了:“你把山羊那辆车给卖了?” “不卖了还留着自己开呀?开那破车,我都觉得掉价。” 林二擦了下被冻得发红的小鼻子:“你咋起来的这么早,也有事要做?” “没啥事,就是睡不着。” “心疼的?” “切,开玩笑,我会心疼区区七百万?” 方圆不屑的撇撇嘴时,心中祈祷:你最好是良心发现,把钻链还我。 第178章 :对不起,没空! 就像骨头落在毛驴嘴里,宁死也不会吐出来那样,直到太阳升起,林二骑着那辆破三轮出来家门,也没提那条项链一句话。 方圆死心了。 赶紧把从山羊那儿顺手拿来的古戒摘下来,放在了沙发破洞里。 他真怕再一激动,会摘下来送给某某某。 话说,山羊这个古戒虽然不值钱,可卖个一二十万还是没问题的。 方圆没有撒谎,他今天的确有事要干。 他可没有忘记,自己发小韩斌,还国外带队学习国际物流业务,一个多月过去了,差不多也该出效果了。 韩斌一回来,方圆就会马上启动国际业务。 他相信,远在明珠痛骂他没兄弟情谊的山羊,这时候也该去找关系了。 想当年,方圆、聂昆仑、胡一笑三人联袂行走国际道时,足迹确是踏遍五湖四海,做了好多事,也让胡院长出尽了风头,那么这次他出头联系业务,也是很正常的。 想到很快,就能组建起自己的国际物流公司,方先生还真有几分小激动,马上就韩斌打电话了。 这边天刚亮,韩斌那边是晚上十点多,接到他电话时,还在刻苦学习呢。 正如方圆所预料的那样,韩斌非常珍惜这次机会,在那边学到了很多东西,迫不及待的要回国大显身手--最后俩人敲定,等春节过后,他就回国。 反正韩斌也是一个人吃饱了全家都不饿,在哪儿过春节也行。 扣掉韩斌的电话后,才刚九点。 给他打电话,就是方圆今天要做的事。 现在事情做完了,接下来是不是该去睡个回笼觉了? 林二跟毛驴都去送快递了,方圆一个人实在无聊。 他刚躺回炕上,手机响了。 新的手机里,只保存了山羊、林二还有韩斌三个人的。 其它的都是陌生来电。 号段是唐王本地的。 出于移动公司早就开展了‘接电话不拿钱’的伟大贡献精神业务,方圆接起了电话,很正式的问道:“喂,哪位?” 手机那边没人说话,却能听到轻微的呼吸声。 “你谁啊?不说话我可挂了。” 方圆才没兴趣跟人玩‘你猜猜我是谁’的游戏,没好气的说了句,正要扣掉时,心中却忽然一动,犹豫了下问道:“夏、夏小韵?” 夏小韵有些沙哑的声音,很清晰的传来:“是我。” “哈,嫂子好。” 不知道咋地,方先生又忍不住犯贱打击这女孩子了:“嫂子,给鄙人打电话,有何贵干?” 嫂子这个称呼,对于夏小韵来说,绝对是无上的羞辱。 但她这次没有生气。 可能是没脸生气吧? 沉默了片刻,才说:“方圆,你能不能来公司,我有事要想跟你聊聊。” “对不起,没空。” 方圆一口拒绝,想都没想。 他没啥跟夏小韵说的--最起码,在听她自称是嫂子后。 方圆也知道,他现在这态度很不正常:夏小韵又不是他的啥人,就算真成了嫂子,那又跟他啥子关系? 更何况,他其实也很想跟夏小韵聊聊罗布泊之行的。 还有就是,双方现在算是合作伙伴了,哪怕这一切都是在暗中操控,由韩斌(宁耀酒店)出面,可方圆这个真正大老板,也得装傻卖呆的‘点拨’夏小韵某些事。 但不知道为什么,夏小韵那句自称的‘嫂子’,深深激怒了方圆,发誓以后绝不会再跟这个女孩子来往了。 幼稚,脑残,别把他也给传染了。 方圆的拒绝,看来早就在夏小韵的意料中,抢在他扣电话之前,声音中带有了明显的哀求之意:“就一会儿,行不?我好不容易,才从林武那儿,要到你电话的。” “我的时间很宝贵,一秒钟都不行。” 方圆冷冷的说着,正要扣掉电话,却又忽然想起了什么:“哦,对了,从现在开始,我再也不是嫂子你的助理了。再见,祝你幸福。” 掐断通话后,方圆长长吐出一口气。 很干脆的拒绝美女的见面邀请,这本来是该让所有男人倍有面子,倍觉得牛,倍开心的事儿才对--但为啥,方先生没感觉多开心,反而更加心烦? 夏小韵或许能理解吧? 看着黑下来的手机屏幕,她愣了很久,都没有动一下。 所以当手机忽然震动着鸣叫起来时,把她吓了一跳,手一哆嗦,差点把手机扔出去。 屏幕上显示来电者的名字,是燕随意。 以往看到燕随意的来电后,夏小韵自己都能察觉出,她的眉梢眼角,都会浮起明媚的笑--那是发自内心的笑,唯有处于恋爱期间的女孩子,才能笑得那样迷人。 可自从昨晚后,夏小韵再看到这个名字后,却没有了那种愉悦温馨的感觉。 孟荣说可能没说错,她在人家燕随意这种档次的公子哥眼中,或许只能算个被哄着玩的玩物。 所以她毫不犹豫的,第九次掐断了燕随意的电话。 是,那个男人是在罗布泊内救了她。 老人们常说--滴水之恩,应当涌泉相报。 更何况这是救命之恩呢? 哪怕是夏小韵对燕随意以身相许,也没啥不对的。 事实上,她心中也真存了这种念头--但昨晚,孟荣万万不该那样对她。 她是个人,骄傲的女孩子,不是谁谁谁的玩物,哪怕她唯有‘以身相许’才能报答某些恩情。 尤其是方圆的及时出现,那声嫂子,让夏小韵有了生不如死的羞愧。 在方圆这种小混混面前,都搞得一点尊严也没有了……夏小韵实在不知道,她以后还能不能再敢正视这个世界。 手机刚扣掉没几秒钟,就再次响了起来。 还是燕随意。 夏小韵轻轻叹了口气,这次没有直接挂掉,接了起来。 “小韵,别急着扣电话,先听我说!” 燕随意在那边说道。 “燕先生,请说。” 夏小韵淡淡的回答。 “昨晚发生的事,很抱歉,我当时在接听一个重要的电话,并没有想到孟荣敢去对你动了歪心思。” 燕随意开始解释起来,无非就是替孟荣开脱,说他喝多了啊、惩罚了他啊、请夏小韵原谅啥的,最后又很恳切的说:“小韵,等你下午下班后,我去接你,孟荣在宁耀酒店摆席给你赔罪……” “我不会去的,没空。” 不等他说完,夏小韵就打断了他:“燕先生,对不起,我要挂电话了。” “小韵,我今晚就要返回京华了。” 燕随意低声说出了这句话。 夏小韵嘴角微微一跳,没有说话。 昨晚,她是感觉受到了羞辱。 因为孟荣是燕随意的朋友,她连带他也恨上了。 可实际上,潜意识内对燕随意还是很有好感的,毕竟燕少风度翩翩、又是她的救命恩人,更是多次给她打电话,请她原谅。 这对一个骄傲的公子哥来说,态度已经放得够低了。 尤其让夏小韵改变主意的,还是因为他今晚就要返回京华了。 “好、好吧。” 沉默很久后,夏小韵才答应了下来。 燕随意在电话中,明显松了口气,开心的说:“下午四点,我去公司接你。” 还不到下午四点,方圆就出现在了街头上。 像他这种精力充沛的大小伙子,不管心情咋样,在家捂着脑袋睡了大半天后,还是会憋不住,要出来放风的。 老长时间没有看到老陈了,还真有些想他--最主要的是,人家很给方哥面子,林二无故扔下工作消失一个多月后,能再给她一次机会,那是绝对得承情的。 左右没事,方圆溜达着走向崔家区的快递网点,准备晚上亲自出马,再请老陈一局,让他倍受感动,最好是能把林二矿工的那些天的薪水也发了…… 想到林二,方先生脸上又浮上了贱贱的笑意,撮了下右手手指头,仿佛还能感受到某种美妙的手感。 这个人啊,有时候可邪了。 比方方圆想到林二时,她就出现在了视线中:骑着那辆破三轮,载着驴哥,从南往北的横过前面的路口。 她走的方向是绿灯,属于正常‘驾驶’吧。 方圆抬手,正要打个招呼,提醒她关注一下方哥……一辆自西向东行驶的玛莎拉蒂,却无视路口红灯,发着很嚣张的吼吼声,从林二的破三轮面前疾驰而过。 可能真是心有灵犀一点通吧? 林二好像也察觉出远处有人在向她招手,抬头向方圆那边看去时,并没有看到闯红灯的玛莎拉蒂,所以也没减速--刺啦一声轻响后,就是刺耳的刹车声! 价值三十块钱的破三轮,在上百万的玛莎拉蒂后腚上,划出了一道长长的划痕。 “啊!” 林二下意识的惊叫一声,这才发现有车子闯红灯,差点把她给撞了。 被惊出一身冷汗的林二,这就怒了,张嘴冲着跳下车的玛莎拉蒂人训道:“嗨,你怎么开车呢你?” “草,刮了我的车子,还敢跟我瞪眼!” 申乃康跳下车子后,看到爱车后腚上的擦痕后,本来就无比愤怒了,没想到一个蹬破三轮的,还敢训斥他。 真是岂有此理! 是,本少承认是闯红灯了,但那又怎么样? 本少在京华都没把红绿灯放在眼里,那些交警看到本少的车子后,也会装作睁眼瞎,更何况在唐王这种小地方? 特么的,还敢对本少瞪眼,真是活的不耐烦了! 林二的‘恶劣’态度,让申乃康恶从胆边生,二话不说一把揪住林二,抬手对她脸上狠狠砸了过去! 第179章 :你们都是瞎子吗? 还没等到下午四点,燕随意就来到了神通快递总部门前。 申乃康陪着他一起来的。 车子,是申少从京华开来的玛莎拉蒂。 特意让申少开自己的私车,请夏小韵去宁耀酒店吃饭,这足够证明燕少很有诚意了。 至于孟荣孟大少,则在酒店内等候:没办法,额头上还贴着创可贴呢,出来会影响市容的。 如果不是燕随意在搞清楚咋回事后,厉声要求他必须给夏小韵摆酒席道歉,依着孟大少的脾气,早就杀到神通快递去质问夏总,昨晚是谁特么敢暗算他了。 夏小韵当然不是那种蹬着鼻子上脸的人,在燕随意俩人都陪着笑脸时,还会摆出啥架子--最起码,表面上是很荣幸的样子。 申乃康驾车,燕随意陪着夏小韵坐在后面说着悄悄话,并说要帮她联系某个项目,问她啥时候有空去京华,去考察一下。 燕少推荐的合作项目,当然是闭着眼也能挣钱的了,夏小韵没理由不动心。 也感受到了燕少真挚的愧疚之情,冰冷的心儿,稍稍活动了那么一点点。 但就在夏小韵真被燕随意的项目所吸引,并认真听他介绍时,车子却忽然猛地一顿,停住了。 急刹车之后的惯性,让毫无防备的夏小韵俩人,都扑在了前面的靠椅上。 “怎么回事?” 燕随意有些生气的抬头,问出这句话时,申乃康已经跳下了车子,对肇事者林二挥起了拳头:“草,我让你跟我瞪眼!” 可是林二也不是那种挨打不还手的角色,毕竟在江湖上历练那么久了,遭遇突来袭击后的反应还是很快的,立马松开车把,身子后仰。 “哟呵,我草泥马的,敢躲本少的拳头!” 一拳砸空了后,差点把臂膀晃脱臼的申乃康,更是勃然大怒,左手一把揪住刚跳下车的林二肩膀,右拳再次狠狠对着她脑袋砸了过去。 “呜--汪!” 话说,林二可不是一个人在外面送快递,车厢里还趴着担负着保护她任务的毛驴呢……能让申乃康对林二砸出第一拳,就已经算毛驴失职了。 它当然不会允许申少再嚣张,当即低低的咆哮一声,弹簧般的从车厢里腾起,扑向了申少。 卧槽,谁能料到,车厢里会忽然扑出一条狗子? 就算申少前知五百年,后知五百年,好像也没算到这一点。 猝不及防下,申乃康被毛驴一个恶狗扑食,就硬生生砸倒在了玛莎拉蒂车上,更是被吓得惨叫一声:没有谁在被恶狗扑到脸上时,还不害怕的。 不过驴哥就是吓唬申乃康‘敢尼玛的揍我二哥’一下罢了,压根没打算给他来一口,毕竟这是在内地,得遵纪守法的。 把申乃康扑倒在车上后,毛驴马上就纵身跳到了地上,站在林二身边,翻起獠牙冲他狂吠起来:它相信仅仅是大喊几嗓子,是不会犯法的。 驴哥都尊法守纪,但不代表着申乃康的觉悟也这样高。 “特么的,一条贱狗,这是活腻了!” 被吓得额头冷汗直冒的申少,醒过神来后狂怒,转身就从驾驶座下拿出了一把扳手,高高举起就要砸向毛驴。 “啊,别!” 坐在车里的夏小韵,这时候也醒悟了过来,立即认出是林二跟毛驴了,连忙出生制止。 可她在车里,声音压抑,再加上申乃康现在是狂怒中,就算听到也不会停手的:今儿本少要是不把这狗子砸死,我特么的下辈子托生成一条吃屎的狗! 或许,申少下辈子真会托生成一条吃屎的狗子,因为有方圆在情况下,是绝不会任由任何人,敢动他兄弟一根毫毛的。 哪怕是毛驴不占理! 护短,本来就是方圆最大的优点之一。 申乃康高高举起扳手,正要狠狠砸出去时,手腕被人抓住。 “特么的,谁啊!” 暴怒的申乃康,嘶声叫骂着,转身看去。 方圆冷冷的看着他,无论他怎么挣扎,都无济于事。 方圆可是亲眼看到,玛莎拉蒂闯了红灯,才跟林二的三轮发生亲密接触的。 这起不大不小的事故,申乃康要负全责。 可他不但不给林二赔礼道歉,还特么的敢动手,想拿扳手招呼驴哥--这就是自己找死的前奏了。 “松手,松手!” 申乃康满脸通红的挣扎时,车内有女孩子低声惊呼响起:“方圆?” 方圆侧脸看去,看到了夏小韵。 还有坐在她身边,正要开车门下车的燕随意。 嚯嚯,昨晚都被人那样了,还跟人在一起,小情侣似的,真是贱到极点了啊! 方圆双眼微微一眯,申乃康大骂时的吐沫喷在了他脸上,就像火星崩进了油锅内,本来就在极力压制的怒火,轰地一声--燎原了。 想都没想,方圆抬手一把掐着申乃康的后脖子,狠狠撞向了玛莎拉蒂的车头。 砰,砰砰! 连续几下,申少额头就像锤子那样,在车盖上砸出了窝子。 科学家早就得出结论:人的头盖骨,是身体上最为坚硬的地方,可以承受板砖啊,酒瓶子啥的猛烈重击,更能在被掐着脖子砸车子时,起到铁锤的效果。 事实证明,科学家们的结论,是完全正确的。 当然了,科学家们才不会考虑,脑袋跟车子相撞时,会不会流血。 交通事故发生后,马上就有很多人围了过来。 善良的人们,在玛莎拉蒂车主闯红灯还要殴打林二的行为,很气愤。 不过很快就有路见不平者出现了--就是有些狠,竟然把人脑袋当板砖用的,在那儿狠砸车头,难道就不怕会把人撞死? “住手!” 燕随意跳下车子后,厉声喝道。 夏小韵看到方圆忽然出现,只是一般般的小惊讶。 但燕随意心中却掀起了波澜:没想到他竟然活着离开了罗布泊! 至于当初燕随意为啥要让方圆自生自灭--老天爷现在还不想说。 想说的只是:随意哥,真没想到方哥,竟然活着出现在眼前,正在干着让他愤怒的事。 本来,方哥眼看差不多了,正要停手时,燕随意却大义凛然的站出来了--好吧,停手就停手,给你个面子。 砰,砰砰,又把申少脑袋当板砖用,在车头上狠狠撞了一二三四五六下子后,方圆才松开了他的脖子。 早就已经翻了白眼的申少,就像死狗那样,出溜到了车轮下,不甘瞑目的样子。 腮帮子上的肌肉,猛地鼓了几下后,燕随意死死盯着方圆,阴声问道:“方圆,你太过分了吧?” “嚯,你还认识我呀?” 方圆晒笑一声,拍打了下双手,双眼朝天淡淡的问道:“我哪儿过分了?” “他的车子被刮了后,肯定会着急,他……” 燕随意确是在强忍着怒气,刚解释到这儿,就被方圆冷冷的打断:“燕随意,你眼珠子瞎了吗?还是这辆车上的人,都是瞎子?” “你!” 燕随意从小到大,就没敢有谁这样骂过他,竟然不知道说啥好了。 方圆才不管他被呛了个半死,鄙夷的笑着:“真尼玛的当公路是你家修的了?你们眼珠子不瞎的话,就该看出是你们闯了红灯,责任全在你们。凭啥,刮了别人车子后,还尼玛的要打人?就这种垃圾,要是不替他爹妈教训一下,以后早晚会被撞死的命!” 方圆一口一个尼玛,燕随意无言以对--没办法,随意哥是世家公子哥,可不是方哥这种升斗小民,怎么可能会当街跟他对骂? 自然,更不会跟他当街对掐了。 “不服气,现在可以打电话报警,现场有的是目击证人,相信大家都会站在正义的角度上,来谴责你们这些仗着有钱有势,就敢闯红灯的败类!” 方先生此时的表现,很有些得势不饶人的嫌疑,更懂得怎么蛊惑人民为他伸张正义--话说,人们本来就‘看不起’有钱人,恨不得他们个个倾家荡产拖拉着打狗棒要饭呢。 更何况,这次事故中,有钱人要负全责,可他们还要打人,真当老百姓的‘仇富心理’,正义感都被毛驴吃了? 方圆的话音未落,马上就有至少七八个热血市民站出来,纷纷声讨支援他:“对,报警!我们作证,证明他们闯红灯、差点撞到人还打人!” 民愤就像正义那样,也会传染的。 眨眼间,就有二十多个热血市民,站在方圆这边,咋呼着要作证,让燕随意他们看看,公道究竟在何方! 燕随意的见识,可不是申乃康这种沙比货色能比的。 最起码,他很清楚动了民愤的下场:如果他敢嚣张,激怒群众后,说把这辆车给砸个稀巴烂,也不是没可能的。 “算了,以后再说!” 燕随意眯着眼盯着方圆,片刻后弯腰抱起了申乃康。 出于本能,不知道心里啥滋味的夏小韵,赶紧下车帮他把申乃康抬上了车子。 “方圆,你今天做的真有些过了。” 燕随意关上车门时,脸色已经平静了下来,甚至脸上还有了笑意。 能忍的人,才是最可怕的,就像动物界中的毒蛇,鳄鱼那样,它们为了捕食,总能一动不动的忍很久。 方圆不喜欢这种感觉,抬手挡住了要上驾驶座的燕随意:“就想这样走了?” 燕随意眉梢一挑,缩回了抬起的右脚:“怎么,还有事?” “也没多大事。” 方圆淡淡的说:“就是你们闯红灯时,刮坏了我兄弟的三轮车,还把我兄弟吓了一大跳,就想这样走了,是不是有些过了?” 燕随意一楞,接着笑了:“那你的意思,是要让我们给你修车,再拿出一笔钱来,给你兄弟当惊吓费了?” “跟聪明人说话,就是省心。” 方圆也笑了。 第180章 :你算什么东西? 方圆承认,如果是他开着玛莎拉蒂跟一辆破三轮发生摩擦的话,无论是谁的责任,蹬三轮的都不该跟他要什么费用。 理由很简单,破三轮才值几个钱啊? 如果蹬三轮的敢讹诈他,他肯定大耳光抽过去--但前提是,他不会在违章后,先对人家动手,而是先好说好商量。 可申乃康却不这样做,明明是他有错,却仗着有钱有势的要揍林二,这就有些过了。 既然申少做的有些过了,那么方圆也不介意做的更过一些。 尤其在看到夏小韵还坐在车上后,心中的无名火燃烧更旺。 好吧,你们不是横吗,那我就比你还要横! 站在道义的高度上,方圆充分借用群众的民愤力量,向燕随意提出了自己的要求。 燕随意脸上带着微笑,看着他的样子,就像多年未见的老情人在街头偶遇后,相互深情的凝视。 方圆也笑着,跟他四目相对,毫不退缩。 “方圆,我发现,你做得真有些过了。” 足足半分钟后,燕随意才笑着轻声说。 “过吗?” 方圆撇了撇嘴角,看了眼车上,淡淡的说:“刚才你们闯红灯差点撞了别人,你的司机不道歉还想当街打人时,我怎么没听你说过了呢?” 无论方圆狮子大张嘴的要多少钱,燕随意都不会把钱看在眼里。 但他在意面子。 堂堂的京华燕少,在小地方街头遭到土包子讹诈,还乖乖掏钱赔礼的事儿要是传出去,那么对他的形象,绝对有损。 所以,这不是赔偿多少钱的问题,哪怕是一分钱,而是事关面子问题。 要是搁在以往,燕随意都懒得跟方圆在这儿叨叨什么,早就一个电话--相信接到燕少的电话后,唐王相关部门主要领导,肯定会用最快的速度,屁颠屁颠的跑来,为他解决一切问题了。 可现在不行,愚蠢的申乃康已经犯了众怒。 假如他在亮出自己的牌子,那跟撞死人后嚣张的大叫‘我爸是谁谁谁’的煞笔有啥区别? 所以这时候,绝不能随便暴露自己的身份。 燕随意是个聪明人,看出方圆抱着诚心闹大的意图后,稍稍权衡过后,就选择了最明智的方式,轻吸了一口气,笑道:“好,那你说个数吧。” 方圆竖起右手拇指,赞了一个后才说:“看你认错态度还行的份上,马马虎虎的,给个三、五万吧。多了,我还真怕你说我讹诈你。” 方先生口口声声说不讹诈,可傻瓜也看出他现在就是讹诈了。 燕随意虽然不在乎钱,但却不愿意被人当做傻瓜那样的讹诈,脸上的笑容微微一冷,还没有说什么呢,旁边的夏小韵实在忍不住了,抢先说道:“方圆,别这样。凡事适可而止,就这么一点小事,你就--” “闭上你那不值钱的嘴!” 方圆猛地回头,看着她低声喝斥道:“你算什么东西,也配来管我的事儿?” 夏小韵的俏脸,攸地通红,接着苍白,泪水攸地浮上双眸,抬手指着方圆,想说什么却什么也说不出来,嘴唇只是一个劲的打哆嗦。 方圆看不起这样的。 明明在人家这些大少眼中,就是个玩物般的存在。 昨晚要不是他恰好去月朦胧,她差不多肯定会被人祸害了。 但她却没有一点丢人现眼的觉悟,一点女孩子该有的尊严都没有,昨晚刚出事,今儿又跟这些垃圾凑一起了,还特么的帮着燕随意说话。 真当她是圣母玛丽亚,对谁都能指手画脚了? 啥东西! 轻蔑无比的扫了她一眼,方圆又看向了燕随意,脸上的笑容也不见了,淡淡的问:“给钱,还是不给?” “如果我说不给呢?” 燕随意也收起了笑容,昂起了胸膛,很强硬的样子。 方圆懒得再跟他说什么,弯腰拣起申乃康落在地上的扳手,抬手就对着玛莎拉蒂的车窗,狠狠砸了下去。 呼啦--据说得数千的车窗玻璃,一扳手就被砸了个粉碎。 砰! 扳手接着又砸在车顶上,出现了一个大窝子。 不给钱,好啊,那我就给你把车砸烂了! “住手!” 燕随意厉声喝道。 如果真任由方圆把车子砸烂了,燕随意丢人丢的更大。 “想通了?” 方圆斜眼看着他,扳手在手里掂量着。 “我给你钱。” 燕随意紧紧抿了下嘴角,转身走到车前,弯腰从里面拿出一个黑色皮包。 不愧是有钱人,出门在外时,包里随时带着三五万的现金。 拿出三叠整齐的钞票,燕随意递过来时,脸色又恢复了正常:“还点一点吗?” “不用了,我信得过燕少的人品,可比某些不要脸的强多了。” 方圆扔掉扳手,笑嘻嘻的接过那三万块,在手里随便摔打了一下,拿出一叠抛向了林二。 站在旁边始终没说话的林二,抬手接住了。 “这两万块,我想给在场的热心市民们,感谢他们路见不平,伸张正义,你没啥意见吧?” 方圆问林二。 林二笑了下,轻声说:“无论你做什么,我跟毛驴都支持你的。” “这才是我的好兄弟。” 方圆嘿嘿笑着,解开码着钞票的纸条,转身对围观者高声喊道:“各位老少爷们们,为感谢你们敢站出来为弱者说话,还请大家收下这两万块钱--小小意思,不成敬意,别客气!” 说着,方圆右手猛地向天上一甩。 两百张红彤彤的票子,就像天女散花那样,从空中纷纷扬扬的洒落。 敢于为弱者伸张正义的围观者们,欢呼一声后--就乱成了一团。 方圆没觉得他们争抢钞票时会骂人,还推搡的行为有啥不妥,毕竟老人们也常说‘鸟为食亡,人为财死’,现在有钞票凭空从天而降,他们有什么理由不去争抢? 围观群众中也有妙人儿,边抢还边道谢。 “不谢,不谢,恭喜发财,同喜,同喜,哈哈。” 方圆发现自己很喜欢当前的气氛,嚣张的嚣张蹬上破三轮,对林二晃了下脑袋。 林二立即坐在了车上。 “再见,燕大少,希望以后有机会能喝一杯。” 冲燕随意摆了摆手,不等他有所表示,方圆蹬着车子骑出人群,扬长而去。 呜啦,呜啦--这时候,巡逻交警这才骑着警用摩托,呼啸而来。 看着拣起钞票后就迅速撤离的群众们,林二右脚脚尖在地上一点一点的,又回头看向了方圆。 他脸上的笑容,已经不见了。 无声的叹了口气,林二淡淡的说:“你跟夏小韵之间,到底是发生啥误会了?” 方圆看似漫不经心的回答:“为什么要这样说?” “我能感觉得出来,今天她如果没在场的话,你不会表现的这样极端。” “我刚才的样子很极端?” “就像发现老婆跟别的男人在街上逛街后,恼羞成怒了。” “草,说啥呢?” 方圆心中莫名的一惊,低声骂了句回头看着她:“林二,你脑子是不是被吓傻了?” 林二淡淡一笑:“我能看出……” “你能看出个屁!” 方圆狠狠打断了她的话,瞪眼喝道:“你哪只眼看出我对那个脑残有那种意思了?就因为当初我去那鬼地方去救她?真是莫名其妙,不知所谓!” 林二还是没有生气,依旧心平气和的说:“你在生气。” “废话,你这样胡说八道,我当然会生气。” 方圆说出这句话后,猛地明白她为啥这样说了。 如果他真像自己所想的那样,把夏小韵当做了路人甲,无论她有多么的犯贱,无论她跟谁在一起,他有必要那样收拾申乃康,为难燕随意,冲林二发脾气么? 是的,他就是在生气。 生夏小韵的气。 正是夏小韵的犯贱行为,触怒了他。 可话又说回来了:他为什么要生气? 他跟夏小韵啥关系? 就因为俩人认识,还是身上都有一朵神秘的彼岸花? 方圆不知道。 只知道在林二提醒过后,终于搞清楚自己生气就是为了夏小韵了。 看他闷头蹬车再也不说话后,林二又在那儿叨叨开了:“或许,连你自己,都不知道夏小韵在你心中,其实占据着很重的位置。” “能不能闭嘴?” 方圆回头,皱眉看着她。 “不能。” 林舞儿跟他对视着,脸色看起来很平静,没有一丝退缩。 方圆忽然有些心虚,不敢跟她对视了,赶紧冷笑了声,转回头说:“好,那你想说啥,就说啥好了,反正我也不会堵住你的嘴。” “我现在不愿意说了!” 林二说着,挺身从车上跳了下来,向回走去。 在后面跟着的毛驴,马上停住了脚步,很不解的样子,实在搞不懂哥俩为啥又吵架了。 “唉!” 叹了口气,方圆拐弯追了上来,不满的问道:“大少爷,你究竟想玩啥?” “我累了,想回家睡觉。” 林二看都不看他一眼,脚步加快。 “你还没有干完活呢!” “不愿意干了!” 林二硬邦邦的回了句,忽然转身走向了路边一座酒吧内。 “这特么的算啥啊?” 方圆现在是无比的头疼,刚要下车跟进去,却又看到车厢里那些快件了:五点半之前,得把这些快件送到老陈那儿。 “毛驴,在这儿等啊,我去送件。” 方圆只好嘱咐了句毛驴,再次调头快速向老陈网点那边蹬去。 昨天林二找老陈时,鉴于这娘炮对工作的态度实在太不认真,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当然对她没啥好脸色。 不过对于方先生,老陈可是拿捏出了最热情的嘴脸,不但嘘寒问暖的帮着他卸货,还说哥几个很久没见了,说啥也得晚上喝一杯。 本来,方圆今晚是打算请老陈他们喝酒的。 不过现在林二正在发脾气,他实在没空,只能婉言拒绝。 第181章 :你最需要什么? 进了腊月后,时间好像过的格外快,就觉得一眨眼就是春节了。跟上世纪不同,现在过年的滋味,随着人们经济水平的显著提高,淡了很多,哪怕明天就是年二十八了,夏小韵也没觉得有啥不寻常之处。 简单的来说,就是感觉不到春节丝毫喜庆的气氛。 可能是忙的吧? 毕竟腊月可是快递业的黄金时间,得持续到年底后,才会消停下来。 今天下午,神通快递的年假正式启动:从明天开始,除了值班的安保人员外,没有谁会来上班了,得一直延续到正月初八。 因为年假的原因,夏小韵下午时召开了公司中高层会议。 会议上,模样明显清减很多的夏总,高度赞扬了在座各位同仁,在过去一年中的出色表现,并展望了美好的未来-- 总之,神通快递的前途是美好的,不可限量的,大家该有十足的信心,紧密团结在夏总身边,迎接更加辉煌的时代来临。 对夏总这番话,李圣等人倒是没有怀疑:宁耀集团那个庞然大物的加盟,对内地任何一家小公司来说,都能起到相当重要的正面效果。 等李圣中高层拿着丰厚的红包,心满意足的下班后,夏小韵并没有走。 还有一些工作,得需要她这个老总收尾。 远处的郊区,隐隐有烟花不断腾起,无声的绽放。 夏小韵摘下防辐射眼镜,抬手揉了揉发涩的眼睛,打开手机看了眼时间。 已经是深夜十点半了,那些放烟花的喝醉了吧,这时候谁会看? 整栋大楼内都静悄悄的,好像也睡着了那样。 晃了晃发酸的脖子,夏小韵站起来走进了洗手间。 凉水洗脸,不但能让人感到精神一振,还起着美容的效果。 穿好外套,拎着坤包,关上灯后,夏小韵走出了办公室。 可能是因为没人的原因,走廊显得格外漫长,灯也不是太亮,从东边看向西边,竟然有些朦胧,还有些阴森森的错觉。 夏小韵不喜欢这种感觉,快步走到斜对面,抬手敲门:“玛丽!” 她的保镖玛丽,就在这间屋子里。 以往夏小韵的办公室门只要一响,玛丽就会出现在门口。 但今天晚上,哪怕是她用力敲门,玛丽也没出现。 “玛丽?奇怪,难道下去等了?” 夏小韵推了下房门。 房门是锁着的,推不动。 黛眉微微皱着,夏小韵抬头转身--就在她准备走向电梯那边时,瞳孔却是骤然一缩,浑身的血液,也瞬间凝固,唯有心脏,却疯狂的大跳起来,仿佛只要她一张嘴,就能从里面蹦出来那样。 她看到了一个女人,穿着白色的轻纱袍服,背对着她,正脚步飘飘的走向窗口,衣袂飘起时,露出了脚下那双大红色的绣花鞋。 应该是在两个月前吧? 夏小韵曾经在罗布泊内,看到过这个女人,也是白色的轻纱袍服,大红色的绣花鞋,背对着她不停的前行,却总是能跟她保持着一定的距离。 无论夏小韵去追她,还是向回逃,都阴魂不散。 自从罗布泊回来后,夏小韵就一直以为,那是错觉--那是她在跟劳拉走散后,因为极度恐惧、缺水、精神恍惚时的错觉。 现实中,是没有这个诡异女人的。 毕竟现实中,不可能出现这么诡异的事。 这不是错觉,绝对不是错觉。 夏小韵敢发誓,她的确在走廊中,看到了那个不该属于人世间的诡异女人。 格、格格! 夏小韵被自己牙齿打颤的声音,慢慢的惊醒,用力闭了下眼睛再向前看去时,那个女人还在,还在向前走,衣袂飘飘的,仿佛永远走不动窗口。 背影,是如此的熟悉,就是陈婉约的。 “你……是谁?” 夏小韵右手抚胸,接连深吸了几口气后,才嘎声问道:“是人,还是鬼?” 就像在罗布泊里那样,女人还是没有说话,就这样不急不徐的走着。 夏小韵其实很想看看:要是走过去,那个女人会不会始终跟她保持着固定的距离? 如果是那样的话,女人就是走到大楼窗口外面去了。 她希望看到这样的结果。 可她却不敢这样做,只知道死死贴在墙壁上,再次哑声问道:“你究竟是谁,为什么总是缠着我?” 让她没想到的是,女人说话了。 声音很空灵,带着诡异的阴冷,却偏偏很好听:“我可以答应你一个愿望。无论是什么愿望,只要你能提出来,我都会让你实现。” 夏小韵呆住。 不明白诡异女人为什么要这样说,难道她是阿拉丁神灯的近亲? 任何人看到她后,都能提出一个愿望,并被满足。 发呆虽然很傻,却总比无比恐惧要强很多倍。 夏小韵张嘴--好像知道她想要说什么那样,诡异女人抢先说话了:“记住,是唯一的愿望。所以,我劝你最好考虑清楚,你究竟最需要什么。是爱情?事业?还是安全?又或者,是想找到你的父亲下落。” “我--” 夏小韵说出这个字后,才觉得嗓子很干,发出的声音,连她自己都听不到,但脑思维却在快速的运转:我要爱情?事业?还是安全? 夏小韵并没有意识到,她已经完全相信了诡异女人所说的话。 尤其是在她本能的去考虑需要时,诡异女人又说话了:“如果你要爱情的话,无论你喜欢哪一个男人,哪怕他是燕随意,我都能成全你。” “如果你需要事业的话,神通快递会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快递公司,在你想都无法想象的最短时间内。” “如果你想需要安全,那你说出能给予你安全的人的名字。” “如果你想找到夏天问,我保证在天亮之前,他就会回到你们家。” 女人是说这番话时,始终没有停步,就这样飘飘的前行,脚步不停,绣花鞋交替翻飞,却始终走不到走廊尽头。 夏小韵现在已经不去考虑,诡异女人是怎么知道她跟燕随意来往,又有什么本事能改变神通快递等事儿了。 她在分析自己最想要什么。 爱情? 很多人都说,人来世间走一场,如果没有爱情的话,那就白来一趟。 所以呢,爱情应该是所有浪漫女孩儿最渴望的东东了,尤其是来自燕随意的爱情。 以往很信奉这些的夏小韵,此时却觉得,所谓的爱情,其实都是喜欢伤春悲秋的女人捣鼓出来的矫情玩意--如果让她们经历她以往那些经历,就会觉得爱情这玩意,其实总跟泪水分不开。 泪水,是解决不了某些事的。 所以夏小韵不需要爱情。 最起码,此时不需要。 至于事业……爱情都不稀罕了,谁还稀罕事业? 夏天问这个没资格为人父的男人,更没资格跟爱情相比。 安全。 唯有绝对的安全! 才能让人正常的生活,呼吸新鲜空气,欣赏蓝天白云--唯有自身彻底安全后,神马爱情事业,寻找夏天问下落的那些破事,才能得到解决。 “我、我要安全!” 夏小韵好像沉默了半个世纪那样,才抬头说出了最需要的东西。 诡异女人说话了:“谁能给你带来安全?” “方圆。” 想都没想,夏小韵就说出了这个名字。 话音落下后,她的心却猛地一紧:我怎么会想到他? 她不知道的是,在被她刻意屏蔽的那个恶梦中,唯有被方圆抱在怀里时,才会心安的想永远睡过去。 所以才在诡异女人问她,谁能给她带来安全时,才会脱口说出方圆的名字。 但接着,她就喃喃的苦笑:“可是,他是不会在意我的。” 是啊,方圆才不会在意她。 自从上次在街头骂过她之后,这段时间内,夏小韵就再也没有他的消息--甚至,都没有再想过她。 因为一想,心就疼。 没有哪个女孩儿,会想那个当着好多人的面,骂自己是啥东西的男人。 就算是要想,也会立即把这个想法给按下去。 “我说了,只要你提出一个愿望,无论再难,我也能让你实现的。” 诡异女人淡淡的问道:“你确定,你需要安全?” “确定。” 夏小韵缓缓点了点头。 她忽然不害怕了,只有好奇的期望:期望诡异女人手一挥--方圆就吧嗒一声,从天上摔下来,跪在她面前,求她原谅他,求她允许他永远跟在她身边,给予她一辈子的安全感。 吧嗒一声--夏小韵听到了渴望中的声音,却没有看到方圆从天而降。 一个看起来比火柴盒还小的东西,忽然就从她头顶上空的走廊天花板上,跌落在了她脚下,反弹了几下静止不动。 灯光下,发着黑黝黝的光泽。 “这是什么?” 夏小韵看着那个东西。 “把它交给方圆,他就会像你忠实的仆人那样,守护在你身边,你赶都赶不走--不过有一点,无论他问你有关这东西的问题,你都不要回答。” 诡异女人淡淡的说道。 “就这东西,能改变方圆对我的态度?” 夏小韵满脸的不信,再抬头看向走廊尽头那边时,诡异女人却不见了。 第182章 :马大少来拜年了 如果别人遇到今晚这事,肯定会被吓个半死。 夏小韵没有,最多也就是刚看到诡异女人的那一刹那,有些要昏死过去的前兆,但很快就挺过来了。 任何有过她在罗布泊那种经历的人,胆量都会变大的。 她蹲身,慢慢拣起了那个东西。 东西不大,却很坠手,材质冰凉坚硬,就像钢铁那样,怪不得从那么高处落下来,没有丝毫损伤。 这是一块玉,墨黑色的玉块。 夏大小姐出身大富之家,还是能认出墨玉跟铁块之间区别的。 不过她却从没有见过这么坠手、坚硬的玉块。 玉块是椭圆形的,一端有个小孔,应该是穿绳子的地方。 就这东西,怎么能让方圆甘心为她提供所需要的安全感? 夏小韵明显不信,举在耳边晃了晃时,听到背后又门锁开的轻微咔嚓声。 本能的,夏小韵攥紧了墨玉,转身看去--玛丽从她的屋子里走了出来。 看到夏小韵站在走廊中后,玛丽眼里闪过一抹奇怪的神色,随即说道:“夏总,要回家吗?” 夏小韵能从玛丽的眼里,看出了明显的倦意,毕竟现在夜深了,犯困也是很正常的。 但她觉得,玛丽不该听不到她刚才的敲门声。 之所以没听到,应该跟那个诡异女人有关。 夏小韵不想玛丽知道这件事,淡然一笑:“嗯,天色不早了,也该回家了。” 玛丽默默点了点头,快步走到了电梯门口,按下了按钮。 在几个保安的恭敬相送下,夏小韵出了总部大楼,俏脸被寒风一吹,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寒战,却精神一振,抬头看了眼夜空,嘴角露出一个神秘的微笑。 过年没有谁不笑的。 尤其是有地位的人聚在一起时,穿着最正规的礼服,一手端着酒杯,臂弯里还有美女小老婆挽着,在大厅中不住的跟人点头寒暄。 林舞儿上次回家那晚,因为被林东海抽了一巴掌,疯了似的跑出去时,沈玉如曾经去追,却不小心动了胎气,去了医院。 好在她够年轻,身体素质不错,再加上心地善良,冥冥之中有老天爷保佑着--在医院住了几天后,就啥事也没有了。 林东海却更加小心的体贴她,爱护她了,为此都不管林大少了:就让那个逆子自生自灭吧。 最起码,在沈玉如安全生产之前,林东海是不想再管林舞儿了:任谁,摊上这么个任性的闺女,也会愁死的,放着好好的大小姐日子不过,非得蹬着个破三轮去送快递。 唉,说出去丢人啊。 年三十那晚,林东海独自在亡妻的灵前,絮絮叨叨的说了很多话,多是让她在天之灵,保佑女儿能平安健康,快点成长起来。 别看他真生林二的气,可天下哪有不疼闺女的老爹? 今晚是大年初一,明珠商会的几个老人,牵线组织了本次晚宴。 在明珠商场上算是有头有脸的人,基本都来了,听说连最近不怎么露面的叶明媚,也在被邀请之列,不过大厅内却没看到她那风骚无比的倩影。 “东海,马上十点了,我们是不是该回家了?” 身怀六甲的女人,总是容易感到乏累,沈玉如轻声征求丈夫的意见。 “好呀,那我们回去。我们去向汪会长告辞。” 对小媳妇的要求,林东海从来都不会拒绝的,微笑着点了点头,挽着她走向了晚会发起人之一的汪会长。 沈玉如身怀六甲,汪会长又不是看不出来,当然也能理解她会乏累,笑着说了几句客气话,送他们夫妻出了会所。 请汪会长留步后,林东海挽着妻子走下了台阶。 会所的台阶很多--仿佛唯有这样,才能彰显出这个会所高级那样,足有三十多个台阶,大理石铺就的,透着尊贵高雅。 坐在车里的李杰等保镖,看到老爷太太出来后,都下了车,在车前恭候。 林东海走下台阶时,就看到有个会所侍者从下面走上来,自然不会在意。 侧脸看着沈玉如,林东海柔声问道:“冷吗?” “不冷……啊!” 出来大厅前,就披上一件黑色貂皮大衣的沈玉如,刚笑着摇了下头,忽然身子一个趔趄,直直的向台阶下摔去--那个急匆匆走上来的侍应生,在经过她身边时,竟然伸手猛地拽了她一把! “玉如!” 林东海大惊,低吼声中猛地前扑伸手,胳膊挡在了妻子面前。 沈玉如本能的扶住了他的胳膊,向前一推--这样,就能让前倾的身体恢复平衡。 她倒是站稳了,林东海却向后摔倒,在李杰等人的吼叫中,后脑壳重重磕在了大理石台阶上,滚地葫芦那样滚了下去。 “王东,快去保护太太!” 李杰大吼着,用最快的速度扑到了林东海面前,弯腰抱起了他。 其实根本不用他吩咐,王东等人也已经飞一般的扑了上去。 沈玉如亲眼看到丈夫摔下台阶,彻底被吓傻了,站在那儿动也不动。 那个本来暗算她的侍应生,在猛地拽了她一把后,就头也不回的蹿上台阶,冲进了大厅内。 大年初一,竟然有人在这儿暗算沈玉如,这绝对是让所有人感到极度震惊的。 得知消息后,汪会长也顾不得老迈了,最先冲出了会所大厅。 天可怜见,沈玉如没事,只是受到了惊吓。 但林东海,在后脑勺重重磕在台阶上后,却是昏迷不醒。 “东海!” 沈玉如足足愣怔了一分钟后,才发出了一声凄厉的叫声。 “废物。” 一个身穿黑色露背晚礼服,浑身都散发出无比成熟魅力的女人,左手纤纤两根手指内夹着一根细烟卷,站在会所五层茶室的某个包厢窗前,目视林东海被急匆匆送往医院后,诱人的红唇,轻轻吐出了两个字。 刚才暗算沈玉如的侍应生,低着头,大气也不敢喘一口。 “去对面房间,拿着你该得的报酬离开明珠吧,以后不要再回来了。” 女人转身,看着侍应生淡淡说了一句。 “是!” 侍应生赶紧答应一声,转身时,终于忍不住看了女人一眼。 女人穿的晚礼服,不但露出大半个凝滞般的后背,就连前面也露出小半截坟起,成熟的好像熟透了的白鸭梨,真想让他不顾一切的扑上去啃一口。 可他终究不敢,赶紧离开房间,关上房门后,才轻轻吐出一口气,抬手拍了拍心口,走到对面包厢门前。 这个包厢内,有两个身穿黑西装的男人。 “烈哥,主子让我来这屋。” 侍应生走进来后,马上对俩男人弯腰鞠躬,脸上带着谄媚的笑。 坐在桌前的烈哥,弯腰把一个小密码箱拎到了桌子上,啪的打开,一扎扎崭新的纸钱,刺的侍应生眼睛疼……再疼,也得睁着,这可是足足两百万啊! “拿走吧。” 烈哥合上密码箱。 “谢谢烈哥,谢谢烈哥!” 侍应生连连弯腰道谢后,才快步走过去,拎起密码箱转身。 一般人提着两百万属于自己的现金,都会激动的想放声歌唱,侍应生也有这感觉,不过他可不敢在这儿歌唱,却张开了嘴。 不能不张嘴,因为他的脖子,已经被一根绳子狠狠勒住了。 烈哥依旧端着茶杯慢慢品茶,就像没看到他的同伴,正在用力把侍应生勒死那样,闭眼慢慢品味着香茗的味道,喃喃的说:“过年,真好。” “最起码,不用早起干活了。” 睡到第二天上午九点才起来的林二,气色好的不得了。 过年了嘛,大放假,不用工作,不用打扫卫生,更不用像在明珠时那样,跟着林东海四处拜访亲朋好友。 没有几个女孩子喜欢去拜年的,她们更愿意躲在暖和的被窝里,吃着零食看电视,没心没肺的笑。 当然了,如果再有个方圆这样的小白脸,再给林大少捶背砸腿的就更好了。 可惜那家伙从来都不是个伺候人的,最多也就是陪着林二坐在沙发上看电视,还一个劲的抱怨不吃早饭肚子饿。 “饿了?饿了自己去下饺子!” 正在享受过年啥都不干的幸福的林二,一瞪眼:“你都剥削我小半年了,总不能过年也拿我当苦力使唤吧?” “我从没有把你当苦力,我从来都把你当兄弟的,就像对待毛驴那样--毛驴,给大哥去卧室拿棉拖来!” 方先生正说着从不把兄弟当苦力使唤,就让毛驴去忙着忙那的。 这次毛驴却没听他的话,站起来就跑向了院子里。 “哟呵,大过年的,一个个要造反了咋地?” 方圆瞪眼,伸手做出挽袖子的动作时,毛驴已经跑到大门后,冲着外面叫唤起来。 “来人了?” 方圆有些好奇的站起来,说:“大过年的,谁会来咱家给咱拜年?” “可能是仰慕你的某个美女吧?” 林二懒洋洋的说着,双脚很自然的搭在了案几上。 “谁啊?” 方圆来到门后,冲外面问道。 “我。” 一个清朗儒雅的男人声音,从门外传来。 “你谁?走错门了吧?” 方圆觉得这声音有些耳熟,拿掉插着大门的杠子,打开了门。 看到门外的男人后,方圆先是楞了下,随即笑了:“呵呵,怪不得今天一大早,喜鹊就在枝头上嘎嘎的鬼叫,原来是马大少亲自登门拜年来了--林武,你看是谁来了。” “谁呢?” 林二走出了客厅,脸上的笑容一下子僵住了。 站在方圆身边的,正是她名誉上的未婚夫马经天。 马经天穿的很正式,只是脸色很凝重,一点都不像给人拜年的。 林二脸沉了下来,淡淡的问:“你怎么来了?” “我来,是要带你跟我回明珠的。” 马经天开门见山,说明了来意。 林二眉梢一扬:“我要是不跟你走呢?” “林叔叔,昨晚摔成了重伤。” 马经天缓缓的说道。 第183章 :你不能去明珠。 马经天的话,让林二一下子呆住了。 是,林二在被她老子抽了一耳光,发疯似的跑出来时,对他恨的牙都发痒,更盼着自己被车撞死,让那个敢动手打人的老东西后悔死…… 可不管怎么说,那都是林二的大小姐脾性,无论到任何时候,在任何地方,又是跟谁在一起,林东海始终都是‘只要她安好,就愿为她付出一切’的父亲。 同样,她始终都是那个小时候,把父亲当做最信赖、视为大山般可依靠的小女孩……现在,大山要崩塌了。 稍楞片刻后,林二就扑上去,一把抓住马经天的胳膊,厉声喝问:“怎、怎么回事!?” 这种事,马经天当然不敢吊人胃口,马上就把昨晚的事,简单说了一遍。 末了才说:“沈阿姨没事,但林叔叔却是后脑受到重创,到现在还没有醒来--经过专家初步诊断,他醒来的机会很、很渺茫。” 林东海后脑受到重创后,很可能会变成植物人。 这就是马经天想表达的意思,他相信林舞儿能听懂。 林二也果然听懂了,脸色苍白嘴唇哆嗦着傻楞片刻,双眸忽然往上一翻,软软的往地上瘫倒。 马经天连忙伸手--方圆却抢先把她抱在了怀里,用手去掐她的人中。 旁边的毛驴,看到二哥忽然晕倒后,也赶紧凑过来,锥锥的叫着。 很快,林二就幽幽醒来,张嘴话还没有说出来,泪水已经涌泉般的喷出。 到底是父女情深,而且林东海除了娶了沈玉如、逼着她嫁给马经天这两件事上做得‘不地道’外,对她来说,绝对是人间世最好的父亲。 “爸!” 林二凄声叫了一声,挣扎着站了起来,抓住方圆的手嘎声道:“我要回明珠,我要回家。你陪我,你跟我去!” “好。” 方圆根本没有丝毫犹豫,一口答应了下来:“现在,我们马上就走!” 这种事没啥好犹豫的,无论他跟林二是啥关系,他都必须得竭力去帮她。 林二跟方圆俩人‘含情脉脉’的说话时,彻底把马经天当做了透明人。 是他连夜乘坐飞机跑来唐王,给林舞儿报信的好不好? 在马、林两家人心中,他马经天才是林舞儿的未婚夫好不好? 为什么,林舞儿在最需要人帮助时,却无视于他,而是找方圆呢? 不过马经天到底是正人君子,哪怕是满嘴的苦涩,心里不是滋味,可也不会在这种时候有什么意见。 最多,他必须得站在公正的立场上,说出方圆没必要去的理由。 就在方圆转身回屋,要简单收拾一下时,马经天说话了:“我觉得,方圆你最好不要去。” 方圆停步,回头看着他,没说话。 根本不用他说话,林二就叫道:“为啥?为啥他不能跟我一起回明珠?” 林二又不是傻瓜,在马经天提议方圆别跟着掺和时,马上就想到男女之间那些矛盾上去了,以为他这是借机来让她疏远方圆,所以当然很生气:“马经天,都啥时候了,你心里还有这种龌龊想法!” “舞儿,你误会我的意思了。” 面对咄咄逼人的林二,马经天唯有苦笑:“你先冷静一下,听我说。” “你说!” 有些方寸大乱的林二,恨恨一跺脚,转身冲方圆嚷道:“你还傻站着干啥啊,还不赶紧去收拾东西?” “他真不能去。” 马经天提高了声音,看着方圆,缓缓的说:“昨晚事件发生后,警方很快插手,并根据李杰等现场目击证人、监控录像提供的证据,确定是有人要故意谋杀沈阿姨腹中小孩--结果却导致林叔叔受伤。” 林二一呆,脱口问道:“马经天,你说这些话,是啥意思?” “沈玉海在赶到现场后,悲愤之下,曾经对警方说过一些话。” 马经天可以尊称沈玉如为阿姨,但却不屑沈玉海,所以直呼其名:“他说,他知道是谁要陷害沈阿姨的小宝宝,更知道那个人为什么要这样做。” 马经天在说这些话时,始终盯着方圆。 “沈玉海说的那个人是谁?” 林二脱口问出这句话时,猛地醒悟了过来,满脸不信的说道:“你、你是说,这一切都是方、方圆干的?” 马经天垂下眼帘,淡淡的说:“是沈玉海说的。” “他这是在放屁,放屁!他凭什么要诬陷方圆?” 林二暴怒,嗓子很尖,甚至原地跳脚。 “唉,林武,你先冷静一下。” 方圆叹了口气,伸手抓住她的手,看着马经天,语气平静的说:“我知道那个沈玉海,为什么要怀疑我了。” 林东海在迎娶沈玉如之前,林舞儿都是他的独生女。 换句话来说就是,她是唯一有资格,继承东海集团的继承人。 但林东海迎娶了沈玉如,那个性格善良的女人,现在又身怀六甲,据说还是个小男孩,那么只要儿子一出生--本着‘儿子才是传后人’的传统思想,林东海的继承人,就不再是林舞儿,而是那个还没有出世的小男孩。 林舞儿或许不在意,她会不会是东海集团的唯一继承人。 但有人会介意--这个人,就是紧缠着她不放的方圆:一个来自小地方的土包子。 方圆紧缠着林舞儿不放,除了她确是青春无敌美少女之外,最主要的,还是她能继承林东海的亿万家财。 有一天,等林舞儿成为东海集团的掌门人后,那么她跟方圆的孩子,也就顺理成章成为下一代的继承人了,林家苦苦奋斗好多代的深厚家底,从那就彻底姓方了。 美女,金钱,都是方圆所渴望的。 所以,方圆绝不允许有人来争抢林舞儿唯一继承人的位置,所以在知道沈玉如怀孕后,才会狠心要干掉她肚子里的孩子。 说到这儿后,方圆笑了下,看着目瞪口呆的林二,说:“那个沈玉海肯定会对警方说,我不但有这个动机,而且更有这个实力,毕竟当初我曾经把马军从三楼踢下来,大闹宁耀酒店后,又从容离开了明珠。” “这一切,都是因为你太有钱惹得祸啊。” 方圆拿出香烟,笑着摇了摇头。 “不、不可能,你没有这样做,因为这些天,我们始终在一起,形影不离的,你压根就没去过明珠,更不是那种为了钱就做坏事的恶人。最不可能的是,你压根不在乎林家……” 林二呆愣片刻,接着大摇其头。 她对方圆有一万个信心,不信他会为了东海集团,去做这种断子绝孙的坏事。 因为她很清楚,方圆如想要钱,就会好多人哭着喊着的来给他送。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马经天打断了:“方圆分析的没错,这就是沈玉海说的那些,而且明珠警方,也记录在案,相信应该启动对他的调查行动了。所以我才说,这时候他不适合去明珠。” 林二看看马经天,再看看方圆,真有些茫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方圆却淡淡的说:“正因为这样,所以我才必须去明珠,接受警方的调查,洗清自己身上的冤屈。” 林二脑海中猛地一亮,连声说:“对,对,你必须去,必须去!” 马经天盯着方圆,沉默片刻后,才轻轻叹了口气:“唉,好吧,你既然愿意去那个是非窝,那你就去吧。” 马经天提到‘是非窝’这个词,是在暗中警告方圆:别忘了,你还得罪过叶明媚,你这次去了,她要是不趁机找你麻烦,才怪! 方圆当然明白马经天这番话中的意思,晒笑一声正要说什么时,一个人却从门外走了进来。 夏小韵。 脖子里系一条白围巾,穿着一件黑色风衣,血色牛仔裤,棕色高腰小马靴的夏小韵,双手抄在口袋里,就像出淤泥而不染的小鲜藕那样,俏生生的走了进来。 脸上带着淡淡的明媚笑容,就像刚从春梦中醒来那样,优雅且满足。 马经天不认识夏小韵,最多也就是为夏总此时青春逼人的气质而感到暗中惊讶,却不会流露出来。 林二却是愕然愣了下,接着看向了方圆。 方圆看着夏小韵,眉头皱起,语气有些生硬的问道:“你咋来我家了?” 大过年的,也不说句新年好,方圆确是很没礼貌,有损礼仪之邦公民的美名。 “过年好啊。” 看看人家夏总,素面朝天的轻启朱唇,笑吟吟的模样就像腊梅花那样惹人怜:“我来,自然是来给你拜年了。” “当不起。” 方圆冷冰冰的说:“我跟你又没任何关系,没事拜的哪门子年?” 夏小韵才不管方圆的冷漠,嫣然一笑后看向了马经天:“哟,有客人呢这是?” “你好,春节愉快。” 碍于礼貌,再加上夏总又是漂亮妞儿,马经天含笑跟她打招呼,也是很正常的。 “你也愉快。” 夏小韵随意回了一句,又看向了方圆:“刚才,我在门外时,听说你要陪着林武去明珠?” 方圆眉头更紧,问道:“我去不去明珠的,管你屁事?” “当然管我事。” 夏小韵向前走了一步,慢悠悠的说:“因为,你不能去。” 第184章 :一块神秘的破石头 望着一本正经的夏小韵,方圆笑了。 你是我啥人? 又有啥理由,来管我的事儿? 不是友好的笑,而是轻蔑,笑她果然是个脑残体,甚至都懒得再搭理她了,牵起林二的手:“走,我们收拾下,马上就走。” “好。” 同样,因为某些原因,林二对夏小韵也没啥好感。 方圆当前的态度,正合了她的意思。 “我说,你不能去!” 没有谁喜欢被人无视的,夏小韵也是这样,笑容收敛,加重了语气。 方圆很想一个耳光抽过去--看在现在是过年,马经天又在场的份上,他忍了,故作淡然的微笑,看着她:“为啥不能去?” “因为,我不让你去。” 夏小韵慢悠悠的说,就像老婆在管教丈夫,不许他跟那些狐朋狗友去外出喝酒那样。 林二笑了,很愤怒的笑:“夏小韵,你算老几,也配管我们的事!” “我算老大吧?” 夏小韵很认真的样子,想了想,才说:“嗯,我就是老大。我说出来的话,方圆必须得听。” 林二挣开方圆的手,双眸圆睁,语气有些阴森:“夏小韵,别以为我给你打工,就不敢拿巴掌抽你!” “你想抽我,那得问问方圆愿意不愿意了。” 夏小韵也沉下脸来,冷冷的说:“林武,你跟方圆又是什么关系?最多也就是兄弟罢了,可我跟他却是--” 林二懒得听夏小韵叨叨什么,看着方圆问:“去,还是不去?” “当然要去。” 方圆淡淡的说:“我是在说话,可不是在放屁。” “那走,别理她。” 林二去拽方圆的手时,夏小韵却从口袋里拿出个黑黝黝的东西,扔了过来:“看清楚这个东西,再决定去还是不去。” 不等方圆说什么,夏小韵转身就走向了门口。 方圆抬手接住了那个东西,林二好奇的问道:“啥啊,她--方圆,你、你怎么了?” 林二发现,本来一脸冷笑的方圆,脸色忽然剧变,瞳孔都猛地收缩成了针鼻的模样--很明显,他看到了让他无比震骇的东西。 那个东西,就在方圆的手中,一块比火柴盒还要小些的黑色墨玉。 十三岁之前的方圆,就像所有少年儿童那样,顽皮,活泼很幸福,那是因为他有疼爱他的父母,完整的家庭。 方圆的父亲方天明,在唐王某矿物公司工作,每年大约得有两三个月在外面工作。 他母亲范颖颖,温柔娴熟,在家看护方圆算是个全职太太吧,闲暇时就爱捧着一本书坐在石桌前。 那时候还不算太懂事的方圆,觉得母亲看书时的样子,最美了--他后来长大后,才知道母亲看书时最美的样子,叫大家闺秀。 至于应该很普通的母亲,怎么会有大家闺秀那样的气质,方圆才不会去管。 他知道,在他最最幸福成长时,父母忽然就这样凭空失踪了。 他记得很清楚,那是个初秋季节,他像往常那样放学回家后,在院子里喊了一声‘妈,我回来了,饿了’后,就跑去厨房拿起舀子喝凉水了。 以往,范颖颖会走到院子里,满脸爱意的嗔怪他:怎么又喝凉水呢,闹肚子咋办? 可在那个初秋季节的那一天,母亲没有出来,跟他说那句话--他一直等了十三年,母亲都没有再出现过。 就那样,父母抛下了仅仅十三岁的方圆,就像凭空蒸发了那样。 方天明的祖籍,并不是唐王,在这儿有家产,那是因为父亲在唐王矿务局工作十数年,置办下的。 所以方天明夫妇忽然神秘失踪后,方圆并没有亲戚来帮他找爹妈,唯有发小韩斌,陪着他满大街的转了一个多月。 方天明夫妻失踪后的那个出动,方圆也离开了唐王:一下子,他懂事了,成熟了,发誓哪怕是走遍海角天涯,也要找到父母。 从那之后,方圆也离开了唐王,杳无音信直到前年年底,才回到了故乡。 谁都知道,当某人失踪超过一定的时间后,就会被警方归为‘自然死亡’,户籍就会被取消--事实上,在方圆的本心中,当他长到十八岁时,就知道父母已经不在人世间了。 不过毫无疑问的是,十三年前的父母,他们的音容笑貌都深深烙在了方圆脑海最深处,也包括他们最喜欢的一些东西。 方天明在矿务局工作,每次出差回来后,都会带回一些很特别的玉石。 他带回来的每一块玉石,都会精心打磨,并穿上小孔,给方圆当玩意玩。 可在那个初秋的某一天,那些玉石也随着方天明夫妻的失踪,而消失。 方圆手中拿着的这块墨玉,就是当年方天明带回家的玉石中的一块! 这块玉石,已经随着方天明失踪了整整十三年。 现在,却忽然被夏小韵拿了出来。 这块墨玉是啥材质,这已经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它跟失踪十三年的方天明夫妻下落有关! 本来,方圆以为父母已经过世了,可现在却忽然有了他们的消息,能不震骇莫名? “你、你站住!” 顾不上回答林二的话,脸色已经惨白的方圆,抬手拨拉开了她,冲夏小韵低声喝道。 夏小韵很听话,果真站住了,姿势优雅的转身,娇媚的小脸上,带着得意的浅笑。 “这东西,你是从哪儿得到的?” 方圆眼神却像是要吃人的恶狼那样,死死盯着夏小韵,嗓音有些沙哑,一步步的走了过去。 他当前的模样很可怕,夏小韵下意识的后退,但很快就站住了,娇笑着反问道:“如果我不跟你说,你是不是要吃了我?” 不等方圆说什么,她又咯咯的笑道:“其实就算我不说,你也不敢把我怎么样的,对不对?” 方圆抬手--马经天就在旁边看着,却没捕捉到他抬手的运行轨迹,仿佛他的手,天生就该长在夏小韵脖子上似的。 方圆饿狼般的盯着夏小韵,五指稍稍用力,夏总就情不自禁的踮起了脚后跟,张大嘴巴抬手去掰他的手。 可那只手,却像是铁铸成那样,压根不是她能掰开的,无论她怎么用长长的手指甲去掐,哪怕是掐出血来。 方圆却像是没丝毫感觉,只是慢慢缩紧五指。 随着他五指的手机,夏小韵娇媚的小脸先是通红,接着慢慢变青,小舌头也开始向嘴外面伸,大瞪着双眸,就像死不瞑目似的。 林二察觉到不好,赶紧跑过去,拉住方圆的胳膊急急叫道:“松手,会掐死她的!” 方圆就是要掐死这个不要脸的女人,如果可以的话:她竟然拿着父亲的东西,来要挟他。 看到林舞儿也无法劝动方圆,马经天也慌了,可不敢眼睁睁看着他残杀美女:“方圆,冷静些,有什么事,就不能说清楚,非得用武力么?” 好像马经天这番话说动了方圆,他总算是松开了五指。 夏小韵马上弯腰蹲在地上,双手捂着咽喉剧烈咳嗽起来,连泪水都咳出来了。 方圆居高临下的望着她,眼神冰冷,默不作声。 咳嗽了老大会儿后,夏小韵才总算停止,慢慢抬起了头。 方圆说话了:“说,你从哪儿得到这块墨玉的?” “杀了我,我也不会说的。” 夏小韵咬牙笑了笑,站起身,一副视死如归的样子。 那晚,诡异女人给她这个东西时,她真不相信,就一块破石头,能把方圆拴在身边。 但现在她信了。 她又不是真的脑残,当然能从方圆此时的表现中,看出这块破石头对他的意义。 方圆表现的越是反常,就证明诡异女人说的没错。 既然方圆这么在意墨玉,那么他就不敢真杀她。 既然方圆不敢真干掉她,夏总又有啥害怕的? 最多,就像刚才那样,被这混蛋差点掐死罢了。 反正夏总以前在罗布泊,也不是没遇到比这更可怕的事儿。 死,都不能说的。 只要不说--就算有人来杀她,方圆也得竭尽全力的保护她。 这个道理很简单,像夏总这么聪明的人儿,没理由看不出来的。 脖子很疼,夏总很生气,想骂人,像小泼妇那样--不过,想到方圆从此会乖乖的陪在她身边,她又高兴了起来。 “我知道你想杀了我,把我碎尸万段,我不在乎,你动手吧……动手呀,求您老人家杀了我吧,我实在厌倦了这个丑陋的世界了呢。” 说到后来,夏总还拿起方圆的手,放在自己修长白腻的脖子上,眉梢含情的求他杀了她。 女人一旦拿捏出这样的嘴脸,就证明她是真不在乎生死了。 方圆也不在乎她的死活,可要想搞清楚某些事,就不能让她死。 就像比世界上最不要脸的贱人,还要犯贱一万倍那样,刚才还满脸杀气的方圆,很快就眉开眼笑,缩回手说:“夏总,您这是说啥呢,我咋会杀您呢?” 夏小韵笑得更加得意:“不杀我了?” 方圆正色道:“谁敢杀你,得先从我尸体上踏过去!” “好孩子,这话我爱听。” 第185章 :你是我的贴身助理 夏小韵抬手,在方圆脑袋上摸了下,很长辈的样子:“那你以后,得听我的话。” 被一个比自己还年轻的女孩子,当长辈的摸着脑袋说好孩子,骄傲的方先生,没觉得有啥不妥,很乖的说:“行,无论你让我做什么,我都不会有任何意见。” “那你别去明珠了,这就跟我走,乖乖的给我当助理吧。” 夏小韵微微昂着下巴,看了眼目瞪口呆的林二,毫不掩饰脸上的得意。 对夏总的要求,方圆自然是满口答允。 “不行,方圆,你不能跟她走!” 林二急了,一把扯住方圆的胳膊:“你刚才说过的,你要陪我去明珠。” 方圆满脸茫然的样子:“我、我啥时候说过?” 林二楞了下,双眸攸地亮晶晶了,颤声说:“方圆,我不知道那块黑石头里包含着什么秘密。我只知道,无论多大的秘密,都比不上我们两个之间的感情……现在我需要你,需要你跟我一起回明珠。” 方圆垂下了眼帘。 他不敢跟林二对视。 他怕能从那双满是哀伤的眸子里,看到自己扭曲的脸庞,看到来自林舞儿灵魂深处的疼痛。 林舞儿说的已经很清楚了:跟我走,我们不仅仅是兄弟,你更是一辈子最需要依仗的那个人! “你说话呀,方圆。” 林舞儿轻轻晃着他的胳膊,低声说:“你说跟我走,说呀。” 方圆别过脸,看着毛驴沉默很久,才笑着说:“林武,我不能跟你走的,因为夏总需要我。” “可我更需要你!” 林二猛地尖叫一声。 方圆却慢慢掰开了她的手指头,一根一根的很慢,却没有丝毫的停顿。 林二的心,慢慢地沉了下去,浑身的血液也变冷了。 她能看得出,无论她有多么需要方圆,他都不会跟她走的。 这一切,都是因为夏小韵,她拿出来的一块石头。 无论那块石头代表了什么意义,能比得上林舞儿对他的感情? 但方圆,好像就是这样看的! “路上,小心些,到家后,记得给我来个电话。” 方圆低声说着,快步走向了客厅那边。 林二就像傻了那样,始终保持着伸手晃他胳膊的样子,动也不动。 “汪、汪汪!” 毛驴能感受到她那颗逐渐变冷的心,人立而起的扑在她胳膊上,腆着脸有些急躁的叫了两声,接着飞快的追向了方圆。 泪水很凉。 春节很冷。 泪水还没有淌到下巴上,就已经变成了冰痕。 夏小韵好像不忍看到这种伤别离,低头擦着她肩膀慢慢走进了院子里。 无可否认的是,她也隐隐从林二的表现中看出了什么,却不怎么关心。 也不知道站了多久,林二才抬手擦了擦泪痕,看向马经天,语气平静的说:“我们该走了。” 马经天轻轻点了下头,问道:“收拾一下?” “不用了,也没什么值得带走的东西。” 林二摇了摇头,迈步走出了大门。 “唉。” 抬头看了眼客厅那边,又目光复杂的看了眼夏小韵,马经天才转身快步出门。 方圆家胡同口,停着两辆车,一辆是马经天开来的奥迪轿车,一辆却是夏小韵的白色宝马。 白色宝马的驾驶座上,玛丽漫不经心的嚼着口香糖,正在听音乐。 马经天替林二拉开了车门,低声说:“车子是东海集团在这边分部提供的,最早的航班,得等到零点,我们是开车,还是等航班?” “开车,用最快的速度,离开唐王。” 林二没有片刻的犹豫,弯腰钻进了车里。 “好。” 马经天点头,上车启动了车子时,就看到毛驴从胡同里飞快的跑了出来。 来到车前,它人立而起,用爪子敲打着车窗,示意林二给它开门。 马经天回头看着她,说道:“它想跟你一起走。” 林二愣愣的看着毛驴,片刻后转头看向了前面,淡淡的说:“开车。” 她知道,毛驴能跑出来,绝对是方圆吩咐的,让它跟着她回明珠。 是,林二现在最需要兄弟的帮助,可她需要的是方圆--而不是毛驴。 毛驴也是她兄弟,但她不需要,真得不需要! 在她黯然离开方家时,就不想再跟方圆有任何的来往。 无论方圆有多少说不出的苦衷,不能跟她一起走,她都不会原谅他,一辈子都不会! 马经天启动了车子,缓缓前行。 “汪、汪汪!” 毛驴着急的叫着,跟着跑了起来,就跟在林二坐着的这个车门边,边跑,边叫。 “加速。” 林二闭上了眼。 她以为,在方圆掰开她手的那一刻,她就跟唐王这座城市的任何东西,都再也没有牵扯了,可为什么在听到毛驴的叫声后,心儿会那样疼? 疼的她无论多么努力,都无法阻止泪水的淌下。 马经天很听话。 本来,他对林舞儿就是言听计从的,立即加速,车子驶过小桥,上了主干道,向高速路那边飞驰。 当然了,车速再快,在闹市区也比不上毛驴跑得快。 所以它一直跟着,不住的叫。 林二不想看它,或许是不敢吧? 只是低头,拿手捂住了脸,不住的催促道:“快点,快点!” “没法快,前面堵车了。” 马经天有些无奈的说。 年初二,路边有很多小商贩摆摊卖烟酒,道路两侧停了好多串门买东西的车子。 大过年的,交警同志当然不会来贴罚单了。 接过马经天递过来的纸巾,擦了擦脸颊后,林二终于忍不住向车窗外看去。 她喜欢毛驴。 同生共死的兄弟,更不会像方圆那样无情无义,该死一万次! 临走前,就跟兄弟说说话,劝它回去吧:兄弟之间的情谊,尽了。 马经天的车速,好像龟爬那样,但车窗外,却没有毛驴的影子。 原来,它在看出二哥不给开门后,终于失望的走了。 “连你也走了--走了好,走了好,本来就该走的,呵呵。” 林二傻楞良久,呵呵笑了几声。 车子驶过这段特别繁忙的路后,前面的车流就稀疏了很多,尤其是通往高速路口的那条道上,更是能把车速放到最快。 毕竟年初二这天,很少有人开车去外地走亲戚的。 高速路口收费站,只有两个值班人员,不过大过年的不收费,却发卡。 前面只有两辆车子。 很快,马经天就拿到了卡,车子驶过栏杆,沿着u形道路上了高速。 刚来到高速路主干道上,一条狗却忽然从路边跑了出来,汪汪的大声叫着。 坐在后排座椅上闭目养神的林二,猛地抬头向外看去:毛驴舌头伸出老长,哈达哈达的蹲坐在车轮前,一副‘有种从我身上轧过去’的决然。 在车子堵车时,毛驴竟然狂奔小半个城市,提前来到了高速路上等候林二了。 猛地推开车门,林二跳下了车子,蹲身张开双手,只来得及喊出毛驴的名字,泪水就再次不争气的喷涌而出。 毛驴跑到了林二怀中,伸出舌头,就像兄弟的手那样,温柔的替她擦干了泪水。 “跟我走,以后都不要再离开我。” 就像梨花带雨般的那样笑着,林二站了起来。 毛驴马上跳上了车子,盘在了座椅上:话说,刚才差点把驴哥的肺子跑炸,真得好好休息些,要不然就去考个驾照,时代不同了,四条腿的就是跟不上四个轮的。 林舞儿上车前,回头看向了方家的方向。 那个方向,好像有一双眼睛,穿越了小半个城市,向这边看来。 方圆能感觉到。 “看什么呢?” 夏小韵慢悠悠的问道。 足足在院子里站了一个小时,夏小韵也没半点怨言,更没有去屋子里催促方圆。 “那边的天,好像要比这边的天更蓝一些。” 方圆笑了下,低下了头:“真不能告诉我,你是从哪儿拿到这块石头的?” “不能,最起码,在我不想说之前,我不能跟你说。” 夏小韵觉得,她微笑着拒绝方圆时的样子,绝对很优雅。 当然了,也绝对很欠揍--方圆要是敢揍她的话。 “什么时候才能跟我说?” “等到想跟你说的时候,再说吧。” “好吧,那我祈祷那一刻能早点到来。” “林武,应该是个女孩子吧?” 夏小韵眼眸一转,岔开了话题:“而且,貌似还是很有来历的女孩子。” “你想知道她到底是啥人的话,我可以跟你说。” “算了,我没兴趣听别人的故事。” 夏小韵摇了摇头,看着方圆提着的帆布包:“你就收拾这点行李?” “本来家里也没啥值钱的,这些就不少了。” 方圆晃了下帆布包,也岔开了话题:“你让我去你家住,以什么身份去?” 夏小韵怪异的笑了下,说:“在陈婉约面前,你就是夏天问。她不在时,你就是方圆,我的贴身助理,无论我去哪儿,都希望你能随叫随到。” “包括你去上厕所?” “是,在门外候着。” “洗澡呢?” “如果你会搓背的话,可以为我服务,但我不会给你小费。” “可你有保镖的。” “今天,就是她最后一班岗,你比玛丽,可让我感到安全多了。” “你为什么总是直呼你母亲的名字?” 方圆又岔开了话题。 夏小韵的双眸微微眯起,淡淡的说:“方圆,如果你喜欢她,想跟她发生那种关系,我绝不会阻拦你的。” “我可不想给你做继父,早就跟你说过了。” 方圆很奇怪的上下打量着她,说:“不过我能感觉出,你现在对你母亲的态度,有了很明显的变化,不是以前那样亲了。” “我想,我见过她。” 夏小韵笑了下,忽然说道。 “你是她女儿,你当然见过……” 方圆有些奇怪,刚说到这儿就被夏小韵打断了:“我在罗布泊见过她。” 第186章 :怀疑母亲的痛苦 “什么?” 方圆一愣:“你在罗布泊见过你母亲?” “或许她是,或许她不是。” 夏小韵说了句很矛盾的话后,笑了下说:“不管怎么样,我觉得早晚我会搞清楚,这是怎么一回事的。好了,走吧,快中午了,找个地方吃饭。” 鉴于某个原因,无论方圆有多么的不待见夏小韵,也得听她的。 就像她说去吃水饺,就必须得去吃水饺那样。 大年初二,却是很多酒店最繁忙的时候,幸亏夏小韵在赶去方家之前,就已经在某饺子城,预订了一个包厢。 由此看来,她对方圆能跟着她走,很有信心。 玛丽并没有跟着来饺子城,在车上时,夏小韵就给了她一张银行卡,并对她能陪伴自己这么多天,而表示感谢。 这就是婉言辞退她了,从而也证明夏小韵有多么渴望拴住方圆。 玛丽不是劳拉,没有跟夏小韵历经过生死,在她身边就是为了挣钱,所以除了有些遗憾时间太短外,倒没有任何舍不得,双方亲热拥抱后,好聚好散了。 “喝一杯?” 夏小韵坐下后,问方圆。 方圆摇了摇头:“吃饺子喝酒,没这个习惯。” “饺子城里,也不一定光卖饺子的。” 夏小韵扭头对站在旁边的服务生,点了几个招牌菜,又要了一瓶五粮液,笑道:“我觉得,你喜欢喝白酒。” “你的感觉倒是没错。” 如果夏小韵不脑残、犯贱的话,方圆觉得跟这样一个美女,在一块喝酒聊天还是很不错的。 等上菜后,夏小韵端起酒杯:“来,为你能重新回归我的怀抱,干杯。” 方圆看了眼夏小韵的怀抱,心里觉得很别扭,刚刚对她产生的一点好感,立马消失了。 “我脑残,经常会说些不着调的话,你别介意。” 让方先生稍稍有些欣慰的话,夏脑残还有些自知之明。 “来,第二杯,祝我们在新的一年里,万事如意,身体健康。” 一杯酒下肚,还没有等方圆拿起筷子夹菜压一下,夏小韵又端起了酒杯。 好吧,看在她说这句话很正常的份上,方圆不能不喝。 “第三杯。” 夏小韵以老总之尊,再次给方圆满上酒:“祝我们能成为真正的朋友。” 方圆没有喝这杯酒,淡淡的说:“还是算了吧,我不想跟你成为朋友。” “那祝贺你成为一个成功的助理,祝贺你能早日得脱我的魔掌吧。” 夏小韵没心没肺的笑起来时,样子很迷人。 “这杯酒得喝。” 看在她说出自己内心所想的份上,方圆举杯跟她轻轻碰了一下。 碰杯声很悦耳,连喝三杯的夏总,小脸变的更加妩媚。 “好了,三杯酒的仪式过去了,现在是你自由提问时间。” 夏小韵把酒杯倒扣在桌子上,笑吟吟的说:“不过跟那块黑石头的问题除外。” “你明知道,我最想知道的,就是那块石头的由来。” 方圆看着眼前的女孩子,诚恳的说:“告诉我,你是从哪儿拿到那块石头的。” 夏小韵想了想,才说:“先跟我说说那块石头的故事。” 故事很简单,也没啥秘密,就像石头的本身,是一块富含某种矿物质的玉石那样,方圆倒是没啥可隐瞒的。 夏小韵在听方圆讲述石头的故事时,面色始终很平静,认真听讲,就像小学生。 但她的内心,却是波澜起伏。 方圆的父母神秘失踪十三年之久,已经被警方证实死亡,取消了户籍,但谁能想到,时隔那么多年后,跟他们有关的一块石头,却忽然被一个诡异女人拿了出来。 那么这样推算,那个诡异女人就算不知道方家夫妻的下落,但也有他们现在是生是死的线索。 只是,方家夫妻,怎么会跟那个女人扯上关系? 而很明显,那个女人又跟夏小韵,有着她无法想象的关系。 要不然的话,当初在罗布泊,诡异女人不会出现,就像腊月二十八那晚,不会出现那样。 诡异女人,就像一条线,把夏小韵跟方圆,慢慢的拴在了一起:他们两个人之间,也该存在着某种神秘的关系。 可是夏小韵敢发誓,在遇到方圆之前,她从没有听说过有关他的任何事情,甚至都没有任何姓方的亲朋好友。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你还没有告诉我,这块石头你是从哪儿拿来的。” 讲完故事的方圆,顺着问道。 “我都说了八十遍了,不能说,你为什么非得问?” “那你到底能跟我说些什么?” 方圆有些不耐烦。 夏小韵的俏脸沉了下来,淡淡的问:“我不说,你是不是又要掐住我脖子,骂我是个贱人?” 方圆马上赔笑:“哪敢,哥们文化水平虽然不高,却是个彬彬有礼的君子。” “你知道我脑残,所以最好别惹我不开心。” 夏小韵一本正经的警告道:“免得我一时想不开,会带着某个秘密,找辆车撞死。” 脑残,本来是个极具侮辱性的词,但却成了对付方圆的最佳武器。 “不敢,不敢。” 方先生满肚子的郁闷。 夏小韵又笑了。 那笑容如此的明媚,就像刚才翻脸的是别人那样:“说说,当初你为什么要去罗布泊?” 方圆想了想,才说:“如果我说,我不放心你去那鬼地方,你信不信?” “不信。” 夏小韵的回答,很干脆。 “好吧,我也不信。” 方圆只好实话实说:“我去那鬼地方,是因为有个蛇蝎女人,威胁我必须得去。” “那个蛇蝎女人是谁?” “可能叫水暗影吧。” “是不是很漂亮?” 夏小韵脑海中,攸地浮上水暗影被人捆着,扔进水里的那一幕。 方圆好像知道她在想什么,放下筷子说:“对,在黑暗世界的那条水道中,你应该看到过她。当时,你隐藏在黑暗中,她被扔垃圾似的扔进了水里……”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夏小韵就叫道:“当时,你也在那儿!” 方圆点了点头:“昂,我是那些灰衣人中的一员。” “原来,那不是在做梦,不是幻觉。” 夏小韵盯着方圆的目光,变的有些呆滞。 事情过去那么多天了,她一直不敢想象,在跟劳拉分开后,发生的那些事,就算是想到,也会劝说那是幻觉,是恶梦,可这不代表着她忘记了。 现在,方圆提到了水暗影。 一下子,让她攸地重归了那个可怕的世界中,喃喃的问道:“方圆--我躺在一个石塌上,孤零零的……是不是你抱走了我,后来在沙漠上,艰难的行走?我好像看到,我在被燕随意抱走时,你在冲着我笑。” “救你的那个人,是燕随意?” 方圆双眼,一下子眯了起来。 夏小韵的罗布泊之行,大多数时候都像是在做梦。 可方圆却除了在昏迷过去之前的那一刻,其他时间都是清醒的。 他亲眼看到夏小韵被人抱走,却实在看不清那个人是谁。 原来,那个人是燕随意! 燕随意在抱走夏小韵时,方圆还有些知觉。 那么,燕随意为什么没有回头救他? 这倒不是说,燕随意有必须得救方圆的义务。 可方圆相信,换做任何一个人,在那种环境、力所能及的情况下,都会救他的。 燕随意却没有这样做,而是任由他自生自灭。 为什么? 难道说,燕随意早就算到,方圆会在回到内地后,会故意給他难堪? 扯淡,开啥玩笑! 好像知道方圆在想什么,夏小韵替燕随意解释道:“可是他说,他没有看到你跟我在一起呀。” “没看到我们在一起?” 方圆愣了,低声自言自语:“怎么可能?” “他就是这样说的,当时就我一个人躺在沙漠中。” 夏小韵知道方圆对燕随意啥态度,但还是按照自己所想的说:“我觉得他没必要撒谎,毕竟在回内地之前,你们两个也没什么矛盾,他好像没理由见死不救的--或许,你看到他抱走我,只是昏迷时的幻觉吧?” 方圆没有再说话,给自己倒了杯酒,慢慢品了起来。 夏小韵又说:“他应该没有撒谎,要不然,那天他在看到你时,能坦然面对你?” “嗯,你说的很有道理。” 方圆不想再争论这个问题了,甚至都开始怀疑自己那天昏迷时,真出现了幻觉,岔开了话题:“那你现在跟我说说,你都在罗布泊内遇到了什么事。” “我遇到了一个女人,很诡异的女人。” 夏小韵沉默良久后,本来很清澈的双眸中,浮上了明显的惊悸。 方圆静静的听着,没有打断她的话。 “最关键的是,哪怕是到现在,我都觉得那个女人应该是陈婉约,我的亲生母亲!” 费了好大力气,夏小韵才忍住没有说出那晚又看到诡异女人的事,拿过酒瓶直接对在嘴上喝了起来。 方圆没有劝她。 那是因为他能感受到,夏小韵想用酒精,来麻醉她自己对母亲的不敬。 还有痛苦:女儿怀疑自己亲生母亲的痛苦。 第187章 :恶魔般的真实幻觉 “好了,别喝了,如果喝醉能解决问题的话,酒水就不会卖的这样廉价了。” 方圆伸手,把夏小韵手里的酒瓶子夺了过来。 晃了晃,里面已经没有多少了。 夏小韵双颊飞红,有了明显的醉意,斜着眼笑嘻嘻的看着方圆,吐字不清的说:“这个人啊,说起来还真是奇怪,本来你该是我最看不顺眼的那个人才对,可现在,你却是我唯一能信赖的人。” “知道吗,这种感觉很奇怪……怎么说呢?” 努力眨巴了下眼睛,夏小韵想了想,伸手扯过了方圆的左手,说:“就像我的身体里,流淌着你的血那样,无论你对我有多么的凶恶,不管我有多么的厌恶你,可在我最危险,最困难时,你就会出现在我面前,保护我。” “我保护谁,谁就要付出代价的。” 方圆神色微微一变,随口说出这句话时,看向了被夏小韵扯过的左手手腕。 手腕上,有一道横着的伤疤。 那是当初在沙漠中,夏小韵渴的要死时,方圆用石子割破动脉,喂血给她喝的地方。 虽然过去这么多天了,伤疤早就愈合,但还是有些发红,就像蜈蚣那样的丑陋。 他在喂夏小韵喝自己血时,只有他们两个人。 知道的,却是唯有他自己。 方圆虽然不认为自己是个好东西,但绝不是那种挟恩图报的小人,才不会告诉谁,说在夏小韵最危险时,他勇敢无私的割破了自己动脉,给她喂血。 他不说,没有谁知道。 可他现在想说--就是希望能感动夏脑残,让她说出那块墨玉的来历。 反正这也是事实。 “咳。” 方圆想到这儿,轻咳了声考虑该用什么样的表达方式,说出这件事时,却看到夏小韵两根青葱般的手指,慢慢抚在了那道伤疤上。 方圆张开的嘴,又闭上了。 夏小韵轻轻抚摸着那道伤疤,眼神变的无比温柔,就像她的声音:“我可能知道这道伤疤的来历……是一种莫名其妙的直觉,就像亲眼见证了它的形成。” 方圆心头一跳,缓缓的问:“那你说说它的来历。” “在我快要渴死时,你割破了手腕,喂我喝血,止渴。” 夏小韵抬起头,看着他的双眸亮晶晶的,没有一丝丝的醉意。 不可能! 你怎么可能会有这种直觉! 方圆就觉得头皮一紧,内心深处腾起一股子从没有过的恐惧感。 就在刚才,他还想该怎么告诉夏小韵,当初他为了救她,不惜舍命救她。 但当她准确说出这件事后,方圆却又怕了。 他怕,当然不是夏小韵的直觉,而是因为他忽然更加敏锐的意识到,他跟她之间,真存在着一种无法看透的关系。 就像两个人身上,都有那样一朵彼岸花那样。 至于他为什么会害怕这种关系,却是连他自己都不知道的,只是内心深处有这种感觉。 嘿嘿笑了下,方圆觉得他的笑容很干哑,难听,缩回了左手:“嘿,嘿嘿,瞧你说的跟真事似的,你觉得,像我这么自私的人,会为了救你做出那种伟大的牺牲?” “你当然不会,我就是说着玩的,逗你开心呢。” 夏小韵咯咯一笑,接着皱起好看的小鼻子,不屑的撇撇嘴说:“我就算是渴死,也不会喝你血的,这么臭。” “你!” 听她这样说后,方圆傻楞了下,郁闷的想吐血。 他知道,就算现在他想把真相说出来,夏小韵也不会相信了。 世界上最悲哀的事,莫过于做了很伟大的牺牲,别人在知道后却不相信了。 “好了,该说的我都说了,不该说的,就算你掐死我,我也不会说了,咱们走吧,跟我回家,开始你的幸福新生活。” 夏小韵身子一顿,打了个酒嗝,扶着桌子站了起来,拿起坤包当先走出了包厢。 在走出包厢门口时,她心中轻轻叹了口气:唉,你以为,我真不知道你割腕救过我吗?我主动说出来,就是怕你会以此来要挟我,说出那块破石头的事罢了。 回到家,夏小韵刚关上车门,穿着一件蓝色家居服的陈婉约,就从客厅内好像小鸟儿那样,满脸含笑的飞了出来:“老公,小韵说你今天会回来,你果然回来了!” 看着跑过来的陈婉约,方圆有些头大,看向了夏小韵。 夏小韵嘴角带着甜蜜的笑容,轻声说:“还愣着做什么呢,你们老夫老妻,这么久不见了,也是该好好亲热亲热了。” “只要你不介意就行。” 方圆硬着头皮,装作无所谓的张开了双臂。 温香软玉,抱个满怀,成熟的女人身上散发出的体香,就像最醇厚的美酒那样,很好闻,也更容易让人陶醉。 “老公,我可想死你了,你这么久都没有回家!” 陈婉约完全无视了女儿就在旁边,紧紧抱着方圆的脖子,踮起脚尖,红唇深深吻在了他的嘴上,香甜饱满且又温软。 那小舌头,更像一条无比灵敏的小蛇,很轻易就撬开了方圆的牙关。 方圆是血气方刚的大小伙子,又是长时间没有碰过女人--说白了,他现在就是一堆干柴,被陈婉约这个大火球扑上来后,轰的一下就熊熊燃烧了起来,男性该起的反应,立即就起来了。 陈婉约敏锐感受到了他的男性反应,窈窕的小蛮腰开始无节制的扭了起来,鼻子里更是发出呜呜的,好像在哭,又像是猫儿在叫的呜咽声。 站在旁边的夏小韵,轻轻咬了下嘴唇后,快步走向了客厅那边。 她虽然对陈婉约有了相当大的怀疑,并为此而痛苦。 但不管怎么说,这个女人好像都是她的母亲--守着她的面,陈婉约就向方圆爆发出浓烈的求爱行动,她实在有些接受不了。 春节前夕,夏家别墅中的保姆就放假回去了,玛丽也在今天被辞退,诺大的别墅中,就他们三个人。 现在方圆被‘不知羞耻’的陈婉约,缠着去了卧室,客厅内只剩下夏小韵一个人。 坐在堪称富丽堂皇的客厅内,抬头就能看到窗外新年的阳光,那么明媚,温暖,可夏小韵却觉得全身发冷,伸手抓起一个沙发垫子,紧紧抱在了怀中。 二楼,陈婉约卧室的房门虚掩着,有如泣如诉还偏偏带着欢愉的声音,隐隐传出。 不用去看,夏小韵也知道陈婉约为什么会发出这种声音。 这种极具媚惑的声音,让她感到无比的羞耻,愤怒,更多的却是不顾一切想放纵的邪恶。 她还是个女孩子,还没有尝试过那种事情的滋味。 现在她很渴望,再也无法忍受,猛地扔掉沙发垫子,疯了般的冲进了浴室。 衣服也没脱,就打开了淋浴。 冰凉的水洒在身上,让她猛地打了个寒战,双手抱住膀子蹲在了地上,低着头,任由水无情的打在身上,内心处腾起的那股子邪火,攸地消散,却又变成泪水淌出来。 不知道过了多久,就在夏小韵快要冻僵时,浴室的房门开了。 第188章 :我能不能,不要脸? 一个人走进了浴室内。 夏小韵慢慢地抬起头,看到了方圆。 这家伙脸上的神色很复杂,好像有满足,得意,还有心疼。 方圆满足,当然是从陈婉约那儿得到的。 得意--任何一个男人,在征服陈婉约那样的女人,不都是该有这反应吗? 心疼? 他是在心疼我,被凉水淋? 夏小韵看着方圆,被冻的有些发青的脸上,慢慢浮上了笑容,连她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要笑,说话的声音如此的镇定:“怎么,完事了?” “昂,完事了。” 方圆走过去,关上了凉水淋浴阀门,皱眉问道:“你这是发什么疯呢,大冬天的浇凉水,不要命了?” “当然要命--我能不能,不要脸?” 夏小韵站了起来,脸上带着不在乎的笑,忽然伸手搂住了方圆的脖子,趴在他耳边说:“抱我,去卧室。” 对任何美女的这种要求,方圆都没有拒绝的理由,很干脆的弯腰抄住她腿弯,横抱在了怀中,走出了浴室。 陈婉约的卧室,在二楼的最东端,夏小韵的则在最西端。 跟陈婉约卧室内那种以黑白色装饰格调不同,夏小韵的卧室是蓝色、粉红色为主,就像绝大多数她这个年龄段的女孩子那样,充满了浪漫,对美好爱情的幻想。 方圆抬脚后撩,刚踢上房门,被他抱在怀里的女孩子,就忽然抬起头,吻在了他嘴上,就像她母亲陈婉约那样,不过吻技明显很生涩。 可能是觉得吻嘴巴没啥意思,夏小韵很快就在他脸上胡乱狂吻了起来,啧啧有声,把该有的浪漫情调都破坏了。 “你、你是死人么,为什么不配合我?” 没有得到方圆的回吻后,夏小韵有些生气,从他身上跳了下来,蹬着眼的问道。 “你想我怎么配合?” 方圆问。 夏小韵脱口说道:“你怎么对陈婉约的,就怎么对我!” 方圆有些为难:“这不好吧?” “有什么不好的?快点!” 刚才还差点被冻僵的夏小韵,现在觉得浑身发热,抬手开始脱衣服。 她脱衣服的动作倒是很快,一下就把白色高领羊毛毛衣脱了下来,露出了浑圆的双肩,黑色的蕾丝小罩,还有那朵异常妖艳的彼岸花。 “好吧,那就如你所愿。” 方圆盯着那朵彼岸花,眼神微微一凝,伸手把她抱在了怀中,低头像她嘴上吻去时,藏在她背后的右手,却飞快的掐住她后脖子,稍微用力。 夏小韵那双望着他时满是迫切的眸子,立马黯淡了下来,身子也软软的往下瘫倒,闭上了眼睛。 “刚才,我就是这样对待陈婉约的。” 方圆喃喃的说着,把夏小韵抱在了炕上,替她脱掉了湿漉漉的衣服后,才给她盖上了被子。 再打开空调,把室温调到二十九度后,方圆才走出卧室,缓步走到了陈婉约卧室门前,推开一条缝向里看去。 就像刚才他出去时那样,陈婉约仍就静静的躺在炕上,身上盖着被子,一只白生生的小脚却伸了出来,脸上带着妩媚的红色,眉梢偶尔会微微抖动一下,嘴角挂着满足的笑意。 她在梦中,可能还在跟方圆缠绵吧? 不得不说,这个女人确是有着让男人无法抵抗的魅力,尤其是在她低低呜咽着,主动向方圆求欢时。 方先生甚至都觉得:夏天问之所以舍得抛妻弃子,就是因为担心会被这女人吸成人干。 方圆倒是不怎么担心,话说山羊可是很清楚,他在那方面的功夫,比他偷东西更在行,只是他却不愿意跟这女人有那关系。 趁着陈婉约睡着,方圆赶紧地在她的房间找起东西来。 方圆觉得,他绝对是世界上最擅于找东西的那个人。 可他没有在陈婉约的卧室内,找到他想找到的东西。 这让他有些失望,甚至有些生气,一度曾经生出过真把这女人上了的愤慨。 幸好,他没有这样做。 跟把第一次交给站街女的年轻时不同,方圆现在成熟了,绝不会把苦守两年半的第一次,交给陈婉约这样的一个女人。 方圆冲陈婉约笑了笑,关上了房门。 春节过后,白天明显长了一些,下午五点半时,太阳还明晃晃的挂在西边,迟迟的不愿意落下去。 水暗影轻轻叹了口气,拿起墨镜戴上后,才推开车门跳下了车子。 女人,尤其是漂亮女人,好像总是不喜欢明媚的阳光,担心自己会被晒黑了,尽管北方大年初二的太阳,一点威胁都没有。 这是一条青石板铺就的小路,道路两侧的花木枝头上,好像还挂着年前下过的残雪,没有一点点的绿色,不过却能明显感受到勃勃的生机。 蜿蜒的小道尽头,是几间茅草房,篱笆做的围墙,屋子后面是个湖泊,微风吹来,荡起层层的涟漪。 茅草屋前有一蓬很大的葡萄架,下面是有木制的圆桌,方凳。 一个人坐在方凳上,手里捧着个盖杯,背对着水暗影看着湖面。 这个人的肩膀很宽,个字很高,哪怕是坐着,好像也比水暗影矮不了哪儿去。 “义父。” 水暗影缓步走到这个人的背后两米处,停下了脚步,轻声叫道。 “来了,坐。” 这个人没有回头,语气平淡,好像湖水比水暗影要好看得多。 水暗影走到他对面方凳上,款款坐了下来,挡住了他看着湖水的视线。 看到这个人鬓间的白发,比上次来时要多了些,脸上的皱纹也明显更深些后,水暗影眼圈微微一红,垂下长长的眼睫毛,低声说:“义父,你又老了一些。” “过了这个年,就已经七十三岁了,能不老么?” 老人淡淡的笑了,看着水暗影的眼神,就像在看自己刚会走路的小女儿。 不管是本色,还是装出来的,在人前总是放荡不羁的水暗影,在老人面前就是个小女儿,不管是神态,还是穿着,都规矩的不能再规矩了。 “尝尝我自己种的茉莉花茶。” 老人伸手,从木桌下面拿出一个黑陶罐。 “义父,我自己来。” 水暗影连忙站起来,接过黑陶罐,就像在拿稀世珍宝那样,从里面捏出一小嘬茶叶,放在了盖杯中,冲上热水。 一股苦涩的茶香,瞬间弥漫在空气中。 水暗影闭上眼睛,皱了下小鼻子夸张的说:“好香!极品大红袍,也就是这味道了。” 老人笑了:“你就别拍义父的马屁了,我还不知道你嘴上在夸茶好,其实心中却在抱怨我这个死老头子,这么多年来,种茶、炒茶的本事怎么就没一点起色呢?泡出来的茶,就像洗脚水那样难喝。” “义父,你说嘛呢你,我哪有这样想!” 水暗影娇嗔的说着,站起身走到老人背后,很自然的趴在他肩膀上,搂住他脖子,身子不住扭着--她现在八岁小女孩撒娇的样子,如果被小贺等手下看到,肯定会大吃一惊:这还是那个表面放荡、实则冷酷的老大吗? “行了,行了,别晃了,再晃下去,义父这副老骨头,就得被你晃散架了。” 老人倒是没觉出水暗影这么做有啥矫情--在他心里,本来就把她当做了自己小女儿看:“水水,坐下来,说说话。” “哦。” 水暗影乖乖答应了一声,重新坐在了老人面前,再看向他时的眼眸中,那种小儿女的娇嗔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凝重。 因为老人看着她的目光,也没有可刚才的怜爱了,很严肃。 不管是对谁,老人在开始谈正事时,从来都是这个样子:“从那边回来后,都是在忙什么了?” 水暗影早就从罗布泊回来了,按说她在回来后的第一时间,就该来老人面前,汇报她在罗布泊看到的那个黑暗世界等事。 不过她却没过来,只是用书面报告的形势,委托老杜把报告带了过来。 如果不是过年,她还不想过来,尽管老人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真心疼爱她的亲人。 她不来,不是因为惧怕老人,而是每来一次,总是心疼老人正在逐渐苍老。 她不愿意看到老人就这样慢慢的老去,潜意识内有着天真的想法,好像她不来,老人就不会老。 “年底,总是有太多的总结、来年工作安排的会议要开。” 水暗影坐直了身子,双手放在膝盖上,正色回答。 “嗯,也是,你的职务,注定你越到年底,就会越忙碌。” 老人点了点头,端起茶杯喝水。 水暗影知道接下来她要说什么,先把去年下半年的工作重点简单汇报了一下,又开始详细汇报她的罗布泊之行。 重点有两个,一个是黑暗世界,一个却是方圆。 这些话,她早就打好了腹稿,所以在汇报起来后,没有丝毫的凝滞。 “我还记得早在十三年前,您就告诉我过,在罗布泊可能存在着另外一个世界,事实证明您是对的。因为我亲身到过那个黑暗世界内,但很可惜的是,我这次接触的只是边缘。” 水暗影也端起茶杯,浅浅的抿了一口,才说:“至于那个世界的深处,到底有些什么东西存在,我想我会搞清楚的。回来后的这段日子,我一直在为重新去那边而做准备……” “不要去那边了。” 老人抬手,打断了她的侃侃而谈,顿了顿后才语气严厉的说:“记住,是以后永远都不要去那边。如果可以,你最好忘记那个地方。” 第189章 :水暗影被解职 “为什么?” 水暗影愣住了,她骨子里的傲气,是不会让她就这样放过那样一个地方的,更何况,义父还那么在意。 “没有为什么。” 老人摇了摇头,说:“就是你以后都不要去那地方。而且从现在开始,都不要再跟任何人说,你曾经去过那个地方。” “义父,我不明白……” 水暗影站了起来,话刚说到一半,老人的眼神,猛地凌厉了起来,就像一把刀子那样,让她不敢直视。 出于对老人的敬畏,水暗影本能的坐了下来,紧紧咬住了嘴唇。 老人仿佛也觉得吓到了她,轻轻叹了口气说:“唉,水水,我知道你这几年,为什么来这儿的次数越来越少了,那是因为你不忍心看着我快速老去。” 水暗影抿了抿嘴角,没有说话。 老人猜中了她的心思,她还能说什么? “那你知道,我为什么衰老的这样快么?” 老人的声音,重新变的和蔼起来。 “不知道,我只是记得,四年前的您,就像五十岁的。” 水暗影这才抬起头,说完这句话时,猛地意识到了什么,水汪汪的双眸中,迅速浮上了惊骇的神色。 老人盯着她,过了片刻,才缓缓的点了点头。 今年七十三岁的老人,正如水暗影说的那样,在四年前就像五十岁的,可在过了那个夏天后,他却以几乎用夸张的速度变老。 水暗影一直以为,是老人操心劳神所至,所以才极力要求,他搬来野外这个小湖边,远离喧哗的闹市,多亲近一下大自然--或许,这样能延缓他的衰老。 老人没有拒绝水暗影的一片孝心,搬来了小湖边。 但衰老的速度,却不曾停止。 直到此时,她才猛地从老人的这番话中,明白了什么。 用力咬了下嘴唇,水暗影才声音沙哑的说:“不、不可能,那地方怎么可能有让您衰老的魔力?您……您已经去过那边了!” 老人笑了笑,没有回答。 有时候,不说话就是默认。 水暗影很想知道,老人为什么从没有告诉她,他去过那个地方,又是遭遇了何种诡异事儿,才能变的这样快速苍老。 不过老人既然不说,她也不敢问。 他是她的义父不假,但他还有另外一个让她也敬畏的职务。 “再跟我说说方圆吧。” 老人亲手给水暗影满了下水后,岔开了话题。 “他,他有什么好说的?” 水暗影还是无法从某种震惊中脱出来,随口说:“本来,我怀疑他就是盗圣……但后来种种迹象表明,他远远没资格称为盗圣,最多就是个有些小来历的--义父,你笑什么?” 无意中发现老人脸上浮上意味深长的笑容后,水暗影心中没理由的慌了下,就像说谎被大人识破的孩子那样,赶紧低下头:“义父,我没有骗你--好吧,我承认,我欺骗了您。方圆是盗圣的可能性,要高过百分之八十。” 老人慢悠悠的问道:“那你打算怎么办?” “他会死。” 水暗影想了想,才说:“这段时间,我一直派人暗中监视着他。随时,都能结束他的小命。不管他是不是盗圣……宁可错杀八百,不可放过一人,我还牢记着您的教诲。” 老人笑出了声:“呵呵,如果没有充足理由的话,就不要杀他了。” “为什么?” 水暗影不解的抬起头。 老人看向湖面,岔开了话题:“水水,他已经牺牲多久了?” “他--” 水暗影的脸色,稍稍白了下,闭上了嘴。 老人说的那个他,自然是她以前暗恋的那个男人。 他牺牲多久了? 水暗影记得当然很清楚,因为这些年来,每天睁开眼后,她都会默算他牺牲多久了。 老人轻轻叹了口气:“不管怎么样,有些人,有些事,是时候该放下了。人活着,总是要向前看,而不是总沉浸在痛苦中无法自拔。” 水暗影沉默很久,才低低的说:“我放不下。” “你放不下,那是因为你不愿意接受除了他之外的任何人。” “也没谁,能代替他在我心中的位置。我现在后悔的是,为什么没有在他活着时,向他说,我--喜欢他。” 水暗影扭头,也看向了湖面。 太阳不知道什么时候落下去了,湖面上,只荡漾着一层金红色的残霞。 “会有人能代替他的,而且我也相信,那个人已经出现了。” 老人说着,缓缓的站了起来,到背着双手走向了茅草屋。 老人说的那个人是谁? 水暗影知道。 她却不信,大声说:“不。义父,您说错了,我绝不会喜欢他那样的,油嘴滑舌,目无尊长……他,就是个小混混!” “一个小混混,又怎么能配得上您的女儿我?” 水暗影也站了起来,更大声的说。 她给人留下的,是放荡不羁的印象。 可她骨子里,却是相当传统的,尤其是对男人的要求,更是严格。 她唯一爱过的那个男人,就是作风严谨,不拘言笑,冷峻的面孔就像刀削斧刻,又怎么是方圆那个混蛋能相比的? 特么的,他还怀疑她跟义父有龌龊呢! 要不是看在他救了水水姐的份上,她会帮他隐瞒这句话? 走到茅草屋门口的老人,回身看着水暗影,笑着轻声说:“可我并没有告诉你,那个人就是方圆啊。” 水暗影一呆,接着满脸涨红,猛地用力跺脚,双手捂着脸低声喊道:“义父,不带这样作弄人的!” 老人在说出那个人已经出现后,水暗影马上就想到了方圆。 这就足以说明,那个家伙在水水姐心目中,已经占有了相当重要的位置,更意味着她考虑过这方面的问题,不管是胡思乱想,还是认真的。 “呵呵。” 老人又轻笑了一声,才缓缓的说:“水水,还有两件事得告诉你。” 水暗影放下捂着脸的手,抬头看着他。 “第一件事,从今晚开始,你就不在是风声的最高领导者了,老杜接替你的位置。” 老人说话的语气,轻描淡写的,就像在说一件微不足道的事。 可是,这句话却正式解除了水暗影的领导权。 就像触电那样,水暗影身子一颤:“什、什么?” 她做梦都没想到,老人会用轻飘飘的一句话,就解除了她的职务。 水暗影自问,她担任风声老大这些年,表现可以说是相当卓越,所做的事情,比前几任老大都要出色。 更是在不久前,探明了罗布泊内有个黑暗世界,正准备甩开膀子大干一场,却被解除职务了。 她早就把风声当做了家,把老杜等人当做了家人,现在忽然被驱逐出家庭,她顿时有了从没有过的彷徨,恐惧。 就像毫不在意水暗影是什么滋味,老人根本没有解释的意思,开始说他做出的第二个决定:“鉴于你在风声这些年的出色表现,从明天起,你就是启新集团的总裁,可以左右37%的股份,更可以一言决定集团此后的走向,甚至是破产。” 据水暗影所知,启新集团是在七年前她刚成为风声老大时,由老人一手创建的,总共有三方注资,分别是地方占30的股份,军方同样占股33%,剩余的37%股份,则是以老人的名誉控股。 现在,老人把这37%的股份,直接转到了她的名下。 就像他所说的那样,她就是启新集团的总裁,有着能左右集团的至高权利。 启新集团就像其它多种经营化的公司那样,明面上经营酒店、会所、房地产等高利润生意,但实际上它的主要业务,还是跟军方做生意。 只要是军方所需要的物资,包括技术人员在内,启新集团都能提供。 而且更重要的是,双方的关系是平等的,启新集团无论有什么好东西,必须得优先供应给军方,而军方有什么所需要的,必须得先通过启新集团来购置。 傻瓜也知道,世界上最挣钱的生意,都跟军方有关。 所以启新集团创建七年多来,具体庞大到何种地步,就连水暗影都不知道。 但可以肯定的是,启新集团要比五百强企业中的任何一家,都要强大。 水暗影这个总裁一旦暴露在公众视野中,她就会成为所有企业老板,都争相巴结的女王--由此可见,老人虽然撤销了她的职务,却又给了她一片更大广垠的天空。 这么一笔天大的财富从天而降,水暗影却毫不稀罕,只是摇头:“我、我不要!我只想请您收回命--求您了,求您!” 老人没有再看她一眼,进屋后关上了房门。 水暗影噗通一声跪了下来,直挺挺的昂着头。 夜色越来越深,月亮渐渐升到了头顶,野外的白霜无声,挂满了水暗影的眉梢发丝,把她变成了一个白人。 可她仍旧一动不动,就像一尊雕像。 第190章 :你不是我妈妈! 太阳出来了,红彤彤的充满朝气,把水暗影的影子拉的很长。 从昨晚天刚擦黑到现在,水暗影直挺挺的跪在这儿,已经整整跪了一个晚上了,一动不动,全身几乎都已经冻僵了。 可茅草屋的那扇门,却始终没有打开过。 当很远处传来火车的鸣叫声时,水暗影挂满白霜的眼睫毛动了下,慢慢地垂下了头。 她知道,老人是不会再见她了。 那个视她如亲生女儿一样的老人,心会这样狠……其实,老人本来就是个狠人,对别人狠,对他自己更狠。 水暗影能够如此狠辣,也只是受他所影响罢了。 随着她的头垂下,她硬撑了一个晚上的身子,也慢慢瘫倒在了地上,再缓缓的伸开四肢,以方便血液能尽快顺畅的流通。 泥土地上冰凉,还潮湿,压根不适合漂亮女人躺在上面。 水暗影就躺在这儿,愣愣地望着天空,闭上了眼睛。 就像再次僵死过去那样,足有一个半小时,她都没有动一下。 阳光变的温暖了起来,融掉了她身上的最后一片寒霜。 她忽地僵尸般的挺身而起,头也不回,大步踏上了来时的路。 当她的背影,消失在远处的树林中后,茅草屋的房门才吱呀一声,开了一条缝隙,露出一双混浊的眼,一声轻轻的叹息:“唉。” 叹息声,很多时候都代表着无奈。 “貌似有些弄巧成拙了,小子,你有大麻烦了。” 老人喃喃的说了句,慢慢的关上了房门。 门开了,夏小韵走了出来。 现在已经是早上九点了,金色的阳光洒满了客厅,也洒在方圆身上。 他盘膝坐在沙发上,膝盖上放着她平时常用的塑料果盘,里面盛着开心果、爆米花等零嘴,这厮就像被男生请去电影院里看电影的女孩子那样,边吃零嘴,边看电视。 也不知道电视里演的什么,他看的眉飞色舞,不时的傻笑一声。 陈婉约就跪坐在沙发前的木地板上,替他剥着黑瓜子,每剥出一颗瓜子就会放在他嘴上,这厮一张嘴,几乎每次都能轻咬住她嫩白的手指。 然后,她就吃吃的无声娇笑着--无比恩爱的夫妻样子。 夏小韵虽然还是个正道女孩儿,但女性敏锐的直觉,还是能从陈婉约光彩照人的样子中,看出她跟平时的大不同。 怎么说呢? 以往的陈婉约,就是一棵被太阳暴晒的花儿,虽然漂亮,但终究是无精打采的。 可现在呢,却像被甘露浇灌了那样,雨过天晴后,瞬间就绽放出了最妩媚、最朝气的女性魅力。 这都是方圆的功劳呀。 夏小韵冷冷的看向方圆,抓着栏杆的左手手背上,青筋明显的凸了起来。 她坚信,如果目光可以杀人的话,下面那对男女,早就被斩成碎片了。 是,夏小韵承认,在带方圆回家时,就做好了他成为陈婉约入幕之宾的心理准备--好像,这也是她隐隐期盼的? 但当这一切变为现实后,她却又偏偏感受到了从没有过的羞辱。 比丁白康那晚带给她的,还要厉害:不管怎么说,人家丁少恶人恶在了表面上,哪像方圆这样一边假惺惺的,一边真刀实枪的去那个啥? 既要面子,还想当表字。 夏小韵想到这句话时,对方圆的恨意几乎爆棚。 “小韵,醒了?” 就在夏小韵盯着方圆,把牙齿咬得格格作响时,陈婉约无意中抬头,看到了她。 脸上攸地飞过一抹更加迷人的飞红,连忙站了起来,整理着衣服。 她的衣服很乱,领口很低--哪怕她整理衣服的动作够快,可夏小韵还是能看到那一片惊人的白。 陈婉约才不会自己把手伸进她自己的领口内呢,只能是方圆。 最多,在发现夏小韵注意到这儿后,赶紧低头快步走向厨房:“快去洗手吧,就等你下来开饭了!” 夏小韵没有吭声,左手扶着栏杆,一步步的走下了楼梯。 走动过程中,她凶狠的目光,也没离开方圆的脸。 方圆没看她,吃着爆米花盯着电视,偶尔发出一声傻笑。 夏小韵走到他身边,拿起遥控器关掉了电视。 “咦?” 方圆这才像发现她那样,抬头,有些不解的看着她:“你咋把电视--你的脸色咋这么难看?” 夏小韵用力抿了下嘴角,微微低头却又死死盯着方圆的眼睛,嘎声问道:“你昨晚,跟陈婉约做了什么?” “你的目光好犀利。” 方圆抬手在她眼前晃了晃,很随意的说:“不过你的问题很奇怪,我跟她在一起,大半夜的能做啥?” 夏小韵已经彻底忘记,昨晚她是熟睡过去之前,方圆好像就在她房间里来着,嗓音沙哑:“你、你冒犯了她?” “昂,你好像很不满意?” 方圆皱起眉头,淡淡的说:“这不是你的意思吗?” “你这个畜生!” 夏小韵暴怒,尖叫声中,抬手就对方圆脸颊狠狠抽了过去。 她昨天明明跟方圆说过,无论他对陈婉约做什么,她都不会在意--现在她好像全然忘记了,可方圆却记得很清楚。 方圆抬手,抓住了夏小韵抽过去的右手,皱眉问:“夏小韵,你到底是想干啥……”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端着托盘的陈婉约,出现在了厨房门口,满脸惊诧的看着他们,问道:“老公,小韵,你们、你们这是怎么了?” “闭嘴,这儿没你的事!” 夏小韵想都没想,就冲陈婉约嗷的一嗓子。 啪嗒一声,陈婉约手里端着的托盘落在了地上,几个盘子碗的摔的粉碎,稀粥更是溅在她棉拖上,肯定很热。 可她却像没感觉那样,傻愣愣的看着夏小韵:“小韵,你、你怎么对妈妈说话呢?” “滚,你不是我妈!” 夏小韵猛地挣开方圆的手,从案几上抓起一个苹果,狠狠砸向了陈婉约。 丢的很准,一下子砸在了陈婉约的额头上,直接让她一个踉跄,哎哟着伸手扶住了门框。 精致的面孔,瞬间惨白,看着夏小韵左手拎着睡袍,疯了般的冲向了楼上。 等她狠狠关上房门后,陈婉约才看向了方圆,泪水已经在哗哗的流了:“老、老公,小韵她怎么了?” 方圆没事人那样,点上一颗烟说:“她不是有间接性神经病吗?可能是犯病了吧,不要紧,待会儿就会好的。” “小韵有间接性神经病?” 陈婉约双眸瞪的很大,全是不信:“我怎么不知道?” “那是你忘记了。” 方圆抬腿下地,穿上拖鞋走向洗手间:“行了,赶紧上饭,饿了。” 等他再走出来时,陈婉约已经不见了。 楼上夏小韵的卧室房门开着,看来她去慰问女儿了。 方圆无所谓的耸了耸肩膀,走进了厨房。 陈婉约做好的早餐,现在都洒地上了,他只好自己再重新做。 夏家的厨房内,才不会缺少方圆最爱吃的东西。 他在鼓捣早餐时,听到了陈婉约的哭声,还有大力关门声,以及夏小韵隐隐的叫骂声。 这些不和谐的声音,是万万影响不了方先生食欲的,风卷残云般的,吃了足足两大碗火腿鸡蛋面,才换上鞋子走出了夏家别墅。 别墅对面是一条小河。 河水早就解冻了,里面竖着稀疏的芦苇,随风摇摆。 方圆慢慢坐在了河岸的枯草中,对着温暖的太阳,舒服的躺了下来。 他知道,在决定撇下林二,跟夏小韵来到夏家那一刻起,他就彻底卷进了一个充满邪恶的漩涡内。 早在看到陈婉约穿着那双绣花鞋时,他就发现了这个漩涡,并果断远离(就是对夏家的事,不管不问,也不在乎夏小韵的生死)。 但很遗憾,无论他有多么的果断,他都随着那块石头的出现,被不可避免的卷了进来。 答应夏小韵来到夏家后,该怎么做,又该做些什么,方圆没有任何计划,只能像个局外人那样的漠视一切,等待该出现的那些事出现。 夏天问是可恨的,陈婉约是诡异的,夏小韵是可怜的。 想到夏小韵哭着跑上楼的那一幕后,方圆轻轻叹了口气。 脚步声响起,有人来了。 方圆不用回头,就能从脚步声中听出来者是谁。 眼睛红肿的夏小韵,慢慢坐在了方圆身边,双手抱膝看着河面。 方圆没有理她,闭上眼时,就听她轻声说:“我打了她。” 第191章 :就凭她看你的眼神 夏小韵在抽陈婉约耳光时很用力,声音很响,方圆在吃饭时就听到了。 所以在她说出这句话来时,他没有感到意外。 “她做错什么了?” 夏小韵无声的冷笑一声,张嘴刚要说什么,却又闭上了嘴。 方圆问的对:陈婉约做错什么了? 她只是跟她丈夫亲热,这是天下所有妻子的权利,甚至是义务,你一个当女儿的凭什么要打她? 夏小韵在看出陈婉约跟方圆有了那种关系后,觉得受到了莫大的耻辱,所以才发脾气,才抽人--但她在动手时,好像并没有想到方圆现在扮演的是啥角色。 双手抱着后脑躺在枯草中的方圆,侧脸看向夏小韵,说:“你不许她跟我亲热,那就是在告诉她,我不是夏天问,这好像……” 夏小韵打断方圆的话:“你本来就不是夏天问!” “那你为啥不告诉她这个事实?” 方圆接着追问。 就像吃鸡蛋被噎了一下那样,夏小韵撇了撇嘴角,才冷冷的说:“她自己心中应该清楚,还用得着我告诉她么?” 方圆又问:“你怎么确定她心里清楚?” “你傻呀你?” 夏小韵又有些恼怒,没好气的回答:“我都跟你说八百遍了,她根本不正常,甚至她都不再是我以前的母亲!” 这句话脱口说出来后,夏小韵一下子愣了。 方圆笑了:“既然你能看出,她应该不再是你母亲,那么她跟我亲热,你又有啥痛苦的?” “你、你……” 夏小韵看着方圆,不知道该说什么,抬手又插在头发中,用力抓着。 轻轻叹了口气,方圆坐起来,抬手左手稍稍犹豫了下,最终还是慢慢揽住了夏小韵的小蛮腰。 很自然的,夏小韵就乖乖依偎在了他的怀中,感受着他强有力的心跳,闭眼喃喃的说:“方圆,你告诉我,我现在该怎么办?” 她问方圆该怎么办,自然是想听听他的意见,以后该怎么对待陈婉约:是把她当做母亲,还是当做那个诡异女人。 方圆低头,嗅了下怀中女孩儿发丝中的幽香,看着河面说道:“夏小韵,我可以跟你保证,现在的陈婉约,就是你的亲生母亲。” 夏小韵猛地抬起头,看着他:“你凭什么能这样肯定?” “凭她看你的眼神。” “她看我的眼神?” “对。就是眼神。” 方圆淡淡的说:“陈婉约在看着你的眼神中,带着母亲看女儿时特有的柔情。别的,或许她能掩饰的很好,但唯独看向你的眼神,却无法骗过我。” 夏小韵怀疑陈婉约是那个诡异女人,但仅仅是怀疑,却没有任何的证据,来证明这一点。 不过对她的怀疑,却让夏小韵在看她时,本能的戴上了有色眼镜,从而忽视了一个母亲在看女儿时,目光中透出的独特柔情。 现在经过方圆提醒后,夏小韵脑海中猛地浮上,在狠狠抽了陈婉约一巴掌时,她双眸中的震撼、痛苦,还有茫然。 那是一个遭到女儿甩耳光的母亲,该有的正常表现。 长辈打女儿,就像林东海气急败坏下抽林舞儿那样,她会无比的愤怒--这也是一种很正常的反应,毕竟天底下所有的女儿,都固执的以为,她该被父母疼爱,不能动她一根手指头。 可女儿打母亲呢? 陈婉约不会愤怒,只有在震惊过后的茫然痛苦:你,怎么可能会打我? 陈婉约的那双眼眸,就像凭空出现在了夏小韵面前,满是凄哀的水雾,让她不敢再看一眼,下意识的赶紧闭眼,身子开始有了轻微的颤抖。 方圆说话了:“你是不是想到,她看你时的目光了?” 怀里的女孩子,低声抽噎了起来,点了点头。 夏小韵相信了,陈婉约就是她的母亲。 不管她是不是那个诡异女人,她都是她的母亲。 方圆没有再说话,就这样抱着她,看着河面发呆。 岸边的小公路上,偶尔会有车辆、行人经过,有人或许会留意到了他们,不过却没有啥奇怪的,最多也就是羡慕他们懂得浪漫罢了。 太阳慢慢爬到了头顶,气温更高,春天的气息更加浓烈。 徐徐的南风吹来,吹起夏小韵的秀发,也吹干了她脸颊上的泪痕。 从方圆怀中挣了出来,再次双手抱膝,也盯着河面小声问道:“那么,从现在开始,咱们又是什么关系?” 方圆笑了:“自然是老板跟助理,再不就是朋友关系--虽说跟你交朋友,会连累我的智商,但谁让我这个人善良呢?” “滚蛋。” 夏小韵低低的骂了句,侧脸斜眼看着方圆,眼神无比的复杂,犹豫着说:“如果、如果你是真喜欢她的话,我可以接受你的存在。” 方圆依旧笑着,问道:“把我当你老子?” 夏小韵秀美皱起,淡淡的说:“我只有一个老子,无论他有多么的不称职。” “嗯,这句话说的没错。” 方圆点了点头,抬头望着太阳,微微眯起双眼说:“每个人,都只能有一个老子,无论他现在哪儿,都注定他会被人思念。” 夏小韵的话,让方圆想到了父亲,也没有了再跟她开玩笑的心思,低头看着她的眼睛,认真的说:“夏小韵,我跟陈婉约之间,并没有发生过任何实质性的关系。” 夏小韵一呆:“什么?” 方圆想了想,才说:“我说--套用一句很文艺的话来说就是,我跟她的关系很纯洁,就像天山雪莲那样。” “不可能!” 夏小韵脱口说道:“你骗不了我,我能从她对你的态度中,感觉出她昨晚得……” “得什么?” “得到了满足。” 夏小韵挪开了目光,不敢跟方圆对视。 方圆装傻卖呆:“啥叫满足?” 夏小韵又看向了他,眨巴了下眼睛,语气阴森的问道:“你真不懂我的话?” “懂了,懂了。” 看出夏小韵又有翻脸的趋势后,方圆连忙用力点了点头。 冷哼了一声,夏小韵又看向河面,不理他了。 方圆揪下一根草棍,叼在嘴上又躺了下来,翘起左腿晃悠着,闭上了眼。 方圆能察觉出,夏小韵这会儿的精神状态,要比那会儿强了很多。 因为她解开了心中最大的心结:陈婉约,还是她的母亲。 就在她轻轻吐出一口气,正要说什么时,方圆却抢先说道:“我以前在江湖流浪时,曾经跟朋友学过一种邪门功夫。嗯,如果那也算是功夫的话。” 夏小韵看向他,没有说话,摆出了洗耳恭听的姿态。 太阳照在方圆脸上,让他得眯着眼,继续说:“你看武侠类的小说吗?有没有在书上看到过藏边的密宗?” 密宗,就是佛教中的一个支派。 公元七世纪佛教来到东土后,受几代君主支持,很快就成了华夏第一大教,遍布整个东南亚。 不过因为佛教大力提倡禁欲的缘故,导致藏边那边人口锐减,所以密宗提出修行欢喜禅,以此来激励人口的增长。 “经过密宗若干得道高僧的多年苦修,欢喜禅也达到了一个相当高的境界,其中就包括不跟女人发生那种实质性是关系,也能让她感受到如沐甘露的幸福。” 方圆睁开眼,笑嘻嘻的说:“不过随着时代变迁,尤其是明清两朝对那方面堪称变态的禁锢,修炼欢喜禅至高无上的法门,也失传了。但无比幸运的是,我有个特别喜欢考古的朋友,无意中在某个古墓中,发现了失传已久的欢喜禅修炼法,并视为珍宝……” 夏小韵的眼睛开始发亮,插嘴问道:“然后,你又死皮赖脸的缠着他,让他把这种邪恶功夫传给了你。又在陈婉约要跟你--那个啥时,你就用在了她身上。” 方圆叹了口气:“唉,其实昨晚,我也想让你尝尝那种要死要活的滋味的,可惜最终还是没有舍得下手。” “你敢对我施展那种邪门功夫,瞧我不--咔嚓掉你!” 现在夏小韵彻底相信方圆,没有跟她母亲做出那种蒙羞的肮脏事,心情大好,拿捏出一副恶狠狠的嘴脸,伸出两跟葱白般的手指,在他裆部做出个剪刀的姿势。 把漂亮妞儿哄开心了,这让方圆很有成就感。 往上一纵身,很不要脸的说:“你剪一个试试,能把你剪子蹦个豁子,用牙咬还差不多。” 第192章 :我们在玩游戏 跟女孩子打情骂俏,对方先生来说没任何难度,绝对是本色演出,无论多么不要脸的话,那都是张口即来,压根不用打草稿。 可夏小韵却像小黄花那样纯洁,啥时候跟男人谈论过这种话题? 所以在方先生做出不要脸的动作,贼兮兮看着她小嘴时,夏小韵先是一呆,随即满面飞红,羞恼成怒,想都没想就扑倒在他身上,一双小拳头没头没脸的砸了下去,生气的嚷着:“我让你胡说,看我不把你满嘴牙齿打掉!” 方圆从来都是个不肯吃亏的人,更何况他只是说说,又没真做那种事,当然不愿接受夏脑残的严惩了。 本能的抬手抱住她,翻身把她压倒在了草地上,双手抓住她手腕,摁在地上得意的笑着:“你现在再给我打一个!” “可恶,松开我,你这个混蛋!” 夏小韵还没有意识到,她被方圆压在身上有啥不对劲,笑着骂着挣扎着,抬脚反踢他后背。 方圆一别腿,使出摔跤中的功夫,缠住了她的腿,就像一根缠住大树的藤条,再也无法让她能动弹一点。 “妈妈,快来看,叔叔跟这位姐姐在做什么?” 一个稚嫩的童音,从上方岸边传来。 方圆来人闻声看去,就看到一个小男孩,正牵着年轻妈妈的手,指着他们满脸都是好奇的神色。 “叔叔跟姐姐在做游戏,小乖乖,咱们走。” 年轻妈妈抱歉的冲方圆笑了下,赶紧扯着儿子转身就走。 “我也要做这种游戏!” 小孩舍不得走。 年轻妈妈只好说:“那得等你长大--嗯,就像那位叔叔那样大后。” “我们,是在做游戏?” 方圆低下头,看向夏小韵。 “不是。” 夏小韵此时总算是意识到,她此时跟方圆的姿势有多么丢人,羞恼成怒的从牙缝中挤出几个字:“你是在做死--起开!” 她让方圆起开就起开吧,本来人家就要起开了。 可她偏偏在说这句话时,猛地往上一挺身--坏了,女孩子特有的结实小腹,撞在了方先生最为骄傲的地方,瞬间就给了他熟悉而又陌生的幸福感。 没有谁喜欢抛弃幸福的。 方圆也是--随着夏小韵的身子落下,本能的又压了下来。 “起开呀你,臭流氓!” 夏小韵低低的尖叫着,再次挺身,想把方圆给推出去。 受不了了,没有那方面经验的女孩子,无意中做出的娇憨动作,对男人来说才是最有杀伤力的。 方圆就被彻底杀伤了,情不自禁的低头,吻住了那张红红的唇。 “呜……” 夏小韵本能的张嘴要骂,一根舌头却趁机灵敏的钻了进去,动作娴熟的,缠住了它想要的东西。 一下子,就让夏小韵彻底的懵了。 昨晚,她也曾经强吻过方圆。 不过当时方圆没有配合她,现在却不同了,他对夏小韵有了感觉。 这就是亲吻的味道? 当不知今昔是何年的夏大小姐,终于从某种幸福的晕眩中清醒过来时,才发现亲吻的味道原来这样美妙,全身的血液几乎都在沸腾,所有的细胞都像打了鸡血那样,疯狂呐喊着要,要,切克闹-- 她也想要,想把这种从没有经过的幸福晕眩感留住。 不过,就在她本能的做出扭腰等动作时,却猛地感觉的一只魔掌,已经顺着她的衣襟下摆伸了进去--那么冰凉,刺骨,一下子赶跑了所有的幸福。 让她猛地闭眼,用尽全身的力气,尖声叫道:“滚!” 方先生很听话。 在做了对不起人家的事,心虚时。 可能是被夏小韵这声尖叫给吓住了,马上就从她身上滚了下来,装作很受伤的样子,抬手拍着心口:“嚯嚯,我可告诉你啊,你夺走了我今天的初吻,你要为我负责--啊哟!” 正当方某人要施展不要脸神功,来胡搅蛮缠掩饰他刚才的非礼行为时,夏小韵就像一头小兽那样,猛地拽过他的左手手腕,张嘴咬了下去。 老天爷可以作证,夏小韵以前在西餐厅吃七分熟的牛排时,都没有这样用力咬过,现在她几乎用上了牙关所有咬合力。 就算跟不上毛驴,可直接咬出血来,还是没问题的。 我咬死你这个混蛋! 夏小韵在用力咬下去时,心中只有这一个念头。 她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 不过,当某人臭烘烘的鲜血淌在她嘴里时--那种让她心悸的熟悉味道,却攸地从灵魂深处腾起:当初在罗布泊,她快要渴死时,就曾经尝过这种甘露般的味道,甜甜的,咸咸的。 脑海中,也相应的出现了这样一副画面:连绵起伏的沙漠中,一对绝望的青年男女,在沙尘暴过后被埋了大半截,因为极度缺水,他们已经筋疲力尽,尤其是女孩子,已经是弥留状态,喃喃的说要喝水。 哪儿有水? 脸色苍白的男人,睁大茫然的眼睛四处扫视片刻,拿起了一块尖锐的石头,割破了手腕……唯有用力挤压,仿佛快要凝固的鲜血,才滴落在女孩子的嘴里。 熟悉的鲜血味道,就像一针催泪剂那样,一下子让夏小韵泪流满面,松开了嘴巴,慢慢抬起头,泪眼模糊的看着方圆。 方圆很生气,骂道:“夏脑残,你也太狠毒,无耻些了吧?啃我啃的这样狠,我还没有找你算账,你倒是先猫哭耗子假惺惺的掉眼泪--嚓,你又发啥疯!” 夏脑残再次把方圆扑倒在地上,带血的嘴唇,疯了般的印在他脸上,还主动拿起他的手,往自己衣服里塞,嘴里叫着:“想要,就要了我吧!” 滴滴! 很多年后,方圆想到这声刺耳的汽车喇叭叫时,都会有莫大的庆幸:如果不是某位沙比哥们,可能是刚买了新车,驾车经过此地时按了下喇叭,相信他绝对抵挡不住已经陷进疯狂状态的夏脑残的进攻,就在光天化日之下,做出有伤风化、该遭雷劈的破事了。 “冷静,冷静一些。” 被汽车喇叭惊醒后,方先生恋恋难舍的缩回手,扳住了夏小韵的双肩,用力摇晃了起来。 夏小韵被晃醒了,望着方圆很傻很天真的张了会嘴,接着翻身坐到旁边,抬手捂住了脸,嘴里还恨恨的骂道:“都是你,混蛋,都是你在勾引我,诱惑我在犯罪!” 有时候你不得不承认,方先生真是个善良的人,在别人颠倒黑白时,他选择了默不作声,甘心背黑锅--好人,终究会有好报的,不是吗? 咕噜噜,方圆肚子里响了起来,提醒他该吃饭了。 吃饱喝足,才能有力气做刚才那种事。 “回去吧,不早了。” 方圆弹掉手里的烟头,看向了双手抱膝,下巴放在膝盖上对着河水发呆的夏小韵。 “这儿的太阳很暖和的,不想回去。” 足够的沉默时间,让夏小韵恢复了正常,侧脸看向他低声问道:“你的手,还疼不?” 方圆很实在的反问:“要不,让我咬你一口?” “喏,随便。” 夏脑残真伸出了手,亮出了白嫩白嫩的手腕。 “算了吧,太臭。” 方圆讪笑了声,抬手吹了下左手手腕。 手腕上,多了一圈血肉模糊的牙印,很完美的,把当初那道横疤包围起来,很有艺术感。 夏小韵拿出手帕,拉过方圆的手,很仔细很温柔的替他包扎住了伤口。 这点小伤,方圆压根没有放在心上。 不过看在夏小韵很体贴的份上,他倒是不好缩回手,想了想才问道:“你喜欢看灵异故事不?” “不喜欢。” 夏小韵的回答,很干脆:“不过以前,从收音机内听过深夜鬼故事,但现在那个节目取消了,听说几任主持人,都遭遇了诡异的不幸。” 深夜鬼故事,是唐王交通广播电台,在深夜十一点半时才会播放的节目。 刚开始时,还是很受人喜欢的:人们骨子里,总是对某些神秘、诡异可怕的东西,有着深深的好奇心。 广播电台正是抓住了人们这种猎奇心理,才推出了这个节目,收听率相当火爆。 但有些事,你可以坚决反对它的存在,却无法解释因它而产生的诡异事件。 据说,深夜鬼故事的几任播音员,都在主持节目不久后,精神失常--有人说,他们被恶鬼缠上了。 在最后一个鬼故事播音员精神出问题后,节目终于被取消了。 夏小韵听方圆提到灵异故事时,还以为他这是随便找个话题,来岔开刚才的尴尬,也就简单说了下她所知道的这些。 不料就在她刚包扎完伤口时,方圆却又问道:“如果这种事发生在你身边,你会咋样?” “什么意思?” 夏小韵抬头问出这句话时,瞳孔明显缩了下。 她想到了郭易行来夏家,讨要绣花鞋的那个晚上,似睡非睡间,好像看到陈婉约缠住方圆时,极其放荡的样子。 方圆又问:“你,是不是也察觉到了?” 夏小韵紧紧抿了下嘴唇,低声说:“我刚对她有了点好感,为什么又要提醒我这些?” “不提醒你不行。” 方圆想了想,才说:“我本想瞒着你的,而且她好像也警告我,不许告诉你。可我觉得,瞒着你,对你不公平。” “那晚,就是郭易行来的那个晚上,她真穿上了绣花鞋,白色轻纱舞衣,缠在了你身上?” 夏小韵问出这个问题时,身子打了个寒战。 “是。” 方圆很平静的回答。 他的回答,早就在她的意料之中,可还是心中一沉。 同时,更明白方圆为什么要提起灵异事件了。 尽管她不相信,但现实还是让她必须得正视这个问题:“你是说,陈婉约很可能被某种脏东西附身……大多数时候,她都是正常的,但有时候,她却是另外一个人。” “我无法确定。” 方圆摇了摇头,说:“不过,我觉得有个人能解释这些。” 第193章 :另外一个陈婉约 方圆说的这个人,自然是前半生以盗墓为主业的山羊,胡一笑先生(从曹操创建摸金校尉等四大专职盗墓行业后,所有资深盗墓者,都必须得遵守本职业中的某些规矩。 比方在开棺取东西时,得现在墓室东南角点一根蜡烛。 这支蜡烛有个名堂,叫长明灯,也叫生命灯。 灯亮,就表示墓室主人,允许盗墓者拿走殉葬品。 灯灭,就代表主人很不满,要生气了——这时候,盗墓者就得毕恭毕敬的跪下,磕几个头,然后原路返回。 如果灯灭后还强行开棺,那就等着倒霉吧,哪怕当时能逃出来,事后也会遭到诡异报复。 哪怕是长明灯始终亮着,盗墓者也会给主人留下一件殉葬品,而且还得是最珍贵的那一件。 这是感谢墓室主人的馈赠,跟果农在摘水果时,会把最大的果实留给果木,是一定的道理。) 因为职业的关系,山羊自然也懂一些‘借尸还魂’等灵异事。 所以方圆在怀疑陈婉约黑夜、白天不是一个人时,才想到了山羊。 山羊不一定能給他解释清楚,但肯定比他知道更多。 夏小韵没有问方圆说的那个人是谁,眼里浮上了惊悸的神色:“你、你是说,陈婉约白天是我母亲,到了晚上,她就有可能会成为另外一个人——就像被某种鬼魂附身了?” 方圆摇了摇头:“具体的我也说不清,我只能告诉你,她就是你的亲生母亲,最起码白天时,而且她现在依旧处在前段时间精神崩溃后的自闭中,所以才始终把我当成夏天问,不解你为什么要骂她,打她。她现在,肯定很伤心。” 顿了下,方圆又说了一句:“她是真得可怜,在还没有变成另外一个人时。” 夏小韵眼角不住的跳,喃喃的说:“她变成的那个人,又是谁?” 方圆怎么知道? 只能肯定一点,那就是那个人在控制陈婉约时,能用她的美貌、女性,把妖魅邪气发挥的淋漓尽致,让人无法抵抗。 还有就是,那双绣花鞋,那件白色轻纱舞衣,又是藏在哪儿呢? 最关键的是,陈婉约是什么时候,才变成一个双面人的? 是的,就是双面人。 一个是陈婉约,疼爱夏小韵,尽可能的讨好丈夫。 一个代表着陈婉约,像方圆展现出了她极尽妖魅的一面,就像靠吸取男人精华,才能维持美貌的女鬼——还能出现在罗布泊内。 想到这儿时,方圆脑海中猛地一亮,脱口说道:“夏天问,可能早就知道你母亲这个秘密了,所以才会逃走!” “什么?” 夏小韵愣住。 “对,肯定是这样!” 方圆无比肯定的语气,说:“你仔细想一想,在你小时候时,夏天问是怎么对待你的?” 夏小韵仔细的想了会,才说:“小时候的他,就像所有称职的父亲那样,疼爱我,体贴母亲——可在我大学毕业后,他好像就不怎么回家了。” 方圆点头:“就是在那时候,他发现了你母亲的秘密。” “但他却从没有跟我说起过!” “那是因为他受到了威胁,要是说出来的话,就会死。” 方圆想到陈婉约警告他的眼神,不屑的笑了下时,又意识到了什么:“或许,夏天问不怎么怕她,但他却怕你会遭到毒手。” “你、你是说。” 夏小韵满脸都是不信的神色,艰难的咽了口口水:“为了我的安全,夏、父亲才不敢告诉我真相,只能委曲求全,要不然也不会支持我给丁白康去做小。” “差不多就是这样了,去给丁白康做小,虽然对他对你来说,都是个耻辱。但总比在某个诡异东西的魔掌下,让他安心许多。” 方圆说到这儿时,想通了很多:“还有就是,那晚你去见丁白康时,他不但想霸占你,还对陈婉约预谋不轨。” 天底下,任何男人,不管他的本质有多么的坏,又是多么的没有种,但守着那么多人,有人要同时霸占他女儿、老婆时,他都不会像夏天问那样,心甘情愿的把妻女拱手相让,无视别人对他的蔑视。 那晚,他那样做,就是想借机让女儿脱离危险,让丁白康去对付另一个陈婉约。 但很可惜的是,方圆却横插了一杠子,把丁大少揍成了植物人,把这事给搅和了。 夏天问的计划,在失败的同时,他也相信另外一个陈婉约,已经察觉出了他的‘别有用心’,所以才连夜跑人,并卷走了神通快递绝大部分资金。 正所谓知女莫若父,夏天问无比了解女儿是脾性,算定他在携款潜逃后,夏小韵为了保护陈婉约,为了神通快递,就会落下面子,去找一个比较强势的人,来做依靠。 无论那个人是谁,哪怕是快退休的老头子,只要结纳夏小韵后——夏天问的意图,也就达到了:只要能让女儿离开陈婉约,无论她去给谁做女人。 这是一个父亲,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唯一能为女儿做的事,却注定要背负丧心病狂、畜生等恶名。 但夏天问千算万算,却独独没有算到方圆的出现。 方圆,改变,或者说破坏了夏天问的计划。 并且一直掺和到了现在,最终无法自拔:有人,通过方圆在罗布泊内的出色表现,知道了他是方天明的儿子,更知道方家夫妻失踪的某些事,把他拉近了某个邪恶的大漩涡中。 “真,真是这样?” 夏小韵被方圆的推算,给彻底惊呆了。 方圆点了点头,吐出了嘴里的草梗:“就算不是绝对的,但大部分应该是对的。” “可是,京华郭家,为什么要说我爸拿走了绣花鞋,又沾染了什么阴煞之气?” 夏小韵又提出了她的疑问。 “我觉得,那双诡异的绣花鞋,可能真实存在,有着某种我们无法了解的功能,更可能真在你父亲手中——或许,这双鞋子,就能破解为啥会有另外一个陈婉约。” 方圆微微皱着眉,说道:“夏天问要想破解这个诡异,赶走另外一个陈婉约,那么他就必须确保鞋子在他手中,借着我打伤丁白康、他对陈婉约‘阴谋败露’的机会,这才连夜逃走,藏了起来。” 夏小韵越想,越觉得方圆说的很有道理。 她也希望方圆的推断,是正确的。 因为她不想自己的父母,会是那样邪恶的人。 可是,京华郭家,为什么又要那双绣花鞋呢? 对夏小韵的这个疑问,方圆也只能猜测:“可能是某个能让京华郭家甘心跑腿的人,也知道这双绣花鞋的某些用处,所以才让郭易行出面,讨要这玩意吧?或许,这就是一个幌子。” 其实方圆能确定,某豪门世家追要绣花鞋,就是个幌子:郭易行那晚说的很清楚,人家只是想因此引出盗圣。 “看来,我爸在发现我母亲不正常后,应该找高人咨询过,所以才知道要想破解她的诡异,只能通过那双绣花鞋——结果,他真找到了。” 方圆总是笑话夏小韵脑残,其实人家智商还是很高的,要不然也不会说出这番话来。 “那你说,接下来我该怎么做?” 夏小韵问方圆时,眼神里全是倚赖的希望。 方圆跟她开玩笑:“你不是认识某个神通广大的老人家?” “谁呀?” 夏小韵愣了下,随即醒悟:“你是说,盗圣?” 方圆点了点头:“昂,你可别告诉我,你压根不认识他,以前跟郭易行说那些,就是在唬人。” “切,我会唬人?我当然认识盗圣他老人家!要不然,他会帮我出头,收拾白玉雯、偷走郭易行的手表?” 夏小韵说这些话时,脸儿有些发红。 毕竟她是诚实的女孩儿,可没有方先生睁眼都能说瞎话的本事。 “老公,小韵,该回家吃晚饭了。” 方圆刚要说什么,陈婉约出现在了岸边,看着他们的眼眸里,满满的怜爱神色。 第194章 :艳阴使 陈婉约穿了一件白色短款羽绒服,下面黑色紧身打底裤,半高腰的棕色细高跟皮靴,脖子里围了一块红色的丝巾,双手抄在口袋中站在那儿,浑身透着知性女人典雅的美。 她那俊俏的脸上,涂了一层淡淡的薄粉--她是为了遮掩哭红的眼圈,夏小韵狠狠抽她那一耳光时的指痕,把本身那种惹人怜的柔弱美,发挥到了极致。 夏小韵就像不认识陈婉约,或者说她从没有发现,母亲原来是这般美丽那样,扭头看着她发了好久的楞,都没有说话。 陈婉约的眼眸中,慢慢浮上惊悸的神色,垂下眼睫毛怯怯的说:“要不、要不你们先玩,我等会再来喊你们。” 不等方圆俩人说什么,陈婉约转身就走。 刚走几步,夏小韵却迟疑的喊了声:“妈……” 陈婉约的身子,猛地一颤,腰身微微弯起,双手捂住了脸,肩膀轻微的抖动了起来。 夏小韵站起身,缓步走过去,从后面抱住了她的腰,脸颊贴在她后背上,低声说:“妈,对不起,我不该骂你,更不该打你,请原谅我的不孝。” “不、不是你的错,都是妈妈不好,不该守着你,跟你爸……让你难看。” 陈婉约飞快的擦了擦泪水,转身把女儿拥进怀中,下巴抵在她发丝中,连声说:“我保证,以后一定会注意影响,你要相信妈妈。” 方圆看着低声安慰女儿的陈婉约,实在看不出哪儿有不对劲,完全就是天底下最怯懦,最善良的母亲,如果不是亲身经历过那些事,就算是打死他,他也不相信陈婉约有啥问题。 闯荡江湖那么多年,方圆早就练就了一双如炬慧眼,察言观色的本事,绝对相当毒辣。 陈婉约的本性流露,这更加证明了他的判断。 也是最不想看到的一种:陈婉约,是两个灵魂的组合体。 正常时,她就是个温柔贤惠的母亲,以相夫教子为己任。 不正常时,她则是个比九尾狐狸还要放荡的妖魅,借助这具至柔的躯体,把女性魅力发挥到了极致,从而轻易达到她吸取男人精华的目的。 心里想着这些,方圆顺着河堤随意向西走去。 陈婉约母女,自然不会打搅他了。 不知不觉中,明晃晃的太阳已经变成金黄的夕阳了,斜斜映照在河面上,反射出璀璨的五彩金光,煞是好看。 手机中只传来一声嘟嘟,就被接通了。 就好像山羊随时都在等候方圆的电话那样,笑得很阴森:“哼哼,小方,你特么的也太不够哥们了吧,临走前竟然顺走了我的古戒!” “这些无聊的屁话,当面再说,免得浪费电话费。” 方圆毫不客气的骂还了回去,问道:“我走后,孤儿院那边没谁敢去找茬吧?” 山羊冷哼一声:“哼,有我老人家坐镇,谁敢不长眼的来这儿闹事?” 自动过滤了山羊这些屁话,方圆嗯了一声,又问道:“最近那边,有啥动静没有?” 他问啥动静,自然是专指叶明媚的了。 山羊不知道他去叶明媚的卧室‘到此一游’,才彻底震住了那个狂妄的女人,但也不敢保证她就会甘心咽下这口恶气。 让一个嚣张惯了的女人,接二连三的吃瘪,那是比宰了她还要难受的事儿。 “没啥动静,她前所未有的安静。” 山羊低低的笑了一声,笑声虽然很低,却是猥琐到了极点:“小方,你临走前,是不是让她尝到了你一晚七八次的厉害,彻底雌伏在你的裤衩下,从此改过作新,重新做人了?” “再敢胡说八道,小心我告你诽谤。” 说了句相当臭的屁话后,方圆扭头看了一眼,才说:“我有个事儿,想让你以专业的角度上,帮我分析一下。” “说,只要不是跟我借钱,我绝对会全力以赴的满足你,哪怕你要毁掉我身体的清白。” 山羊最大的本事,就是能让人好好的就能反胃。 幸好,方圆对他有了相当强悍的免疫力,骂了句有空拿根通火棍帮你玩玩后,才把跟陈婉约有关的事,简单介绍了一遍。 他在说这些时,并没有加上自己的推断,完全是从客观的角度上来说的,就像医生在讲述一个病例。 因为他不想让山羊,被自己的思路所影响,那样反而不美。 至于在明珠时,他为什么没有跟山羊当面讲这些,那是因为他从没想到,会跟陈婉约再有任何的牵扯。 那一切,那个晚上,就让它随风去了吧。 听完方圆的讲述后,山羊很久都没有说话。 方圆也没催促,顺势坐在了岸边,揪住个草梗,叼在了嘴里。 他忽然发现,嘴里叼着个东西,多少能代替吸烟的习惯。 手机那边,终于传来了山羊的声音。 先是一声低低的叹息:“唉,我以为,这辈子,我都不会说出那件事了。” 方圆马上问道:“什么事?” 山羊说的这件事,发生在他盗墓事业最辉煌时。 那一年他去了大西北,随行的还有盗墓界的两位精锐同行。 经过多日的勘察,踩点后,他们找到了一个保存完好的古墓,并确定那是某位大人物的阴宅:只要搞定那个古墓,就能顶他们以往劳动的总和。 最关键的是,那座古墓就是沙漠边缘,东边数百米处只有一个不足百人的小村子(当时他们就是住在村子里的,当然不会说是盗墓者),据说是专门给那位大人物守墓的后裔。 只要晚上趁着夜深人静,就能瞒过那些守墓人的后裔。 他们做好了充分的准备,等到凌晨夜深人静时,才出了屋子,却发现房东就站在院子里,看着他们淡淡的说:“想活命的话,就回去睡觉,千万不要打那座古墓的主意。” 山羊等人惊骇莫名,仗着人多手里又有铁家伙,当然不会被房东所震住。 房东又说了--说到这儿时,山羊的声音中,明显带有了惊悸之意。 每一个盗墓贼,都有着比天还要大的胆子:胆小者是做不来这行的。 由此可以证明,山羊的胆子贼肥。 可是现在,他只是回想到了以前房东说过的某些话,还有惧意,就说明那些话的确很吓人,所以方圆才更好奇,连忙追问:“房东说什么了?” 山羊犹豫了会,才说:“房东说,那个小村子里,有一些特殊的女人,她们肩负着看守古墓的使命,白天是正常人,晚上就会变成急需男人的艳鬼--房东把这些女人,尊称为艳阴使。” “你信吗?” 方圆又问。 山羊说:“我信了,所以我才能活到现在,并从那之后,再也不去打那座古墓的主意。” 方圆继续问:“你那两个同伙呢?” “死了。” 山羊的语气恢复了正常,而且变的很淡:“他们不信,当时打昏了房东,就出去了。” “他们是怎么死的?” “第二天我看到他们时,他们的尸体就在古墓旁边,全身都好好的没有一点伤痕,更不像是中了煞气,脸上带着欢喜满足的笑容--他们全是脱精而死。” “这样说来的话,我跟你说的这个陈婉约,就是艳阴使?” 说出这句话时,方圆脑海中,又浮现出那晚陈婉约化身浪荡娇娃的样子,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寒战:如果不是因为有花小妖的威胁,还有他实在对老女人没啥兴趣,说不定就真跟她发生负距离关系。 更说不定,他就变成人干了。 山羊说:“我不敢确定,更不知道这些艳阴使,到底是来自哪儿。不过你说的这个陈婉约,让我想到了艳阴使。” 方圆低低的骂了句什么,觉得最好是赶紧闪人,哪怕是夏小韵拿他父亲的事做要挟--怎么着,也比不上自己的小命重要不是? 他刚下了这个决心,山羊却忽然说:“可我觉得,你没必要怕艳阴使。” “为啥,就因为哥们长得帅?” 方圆脱口问道。 “你会欢喜禅。” “啥?” “你会幻欢喜禅。” 山羊重复道:“欢喜禅这功夫虽说有些见不得人,但它终究是以降魔辟邪而著称的佛门宝鉴,所以我觉得,你不该怕那种东西--我还觉得,你该尝试一下,说不定能从那个女人身上,得到你意想不到的好处。” 第195章 :山羊的险恶用心 听山羊建议自己跟那啥的艳阴使尝试一下,方圆张嘴就想骂他滚蛋。 不过话到嘴边却又咽了下去,他忽然想到了什么,冷冷地问:“姓胡的,当初你找到阴阳合后,就故意在我眼前显摆,大谈这玩意有多好有多好,挑起我的好奇心去学它--不会早就想利用我,去对付那啥的艳阴使吧?” 欢喜禅只是所有男女双修房中术的一种通俗叫法,山羊找到的那本修炼欢喜禅的古书,全名叫做《阴阳合小乘天经》。 那边的山羊没有说话,只是尴尬的笑了几声。 这就表明方圆说的没错,山羊就是拿他来做实验。 方圆登时怒了,张嘴就是一连串不带重复的粗口--不过却不会涉及山羊的家人,最多就是诅咒他活着时怎么样,死后又怎么样。 山羊还有个好处,那就是在方圆骂他时,总能把骂声当做天籁之音来欣赏,而且更是贱到了极点,等他好不容易住嘴后,还兴犹未尽的问道:“骂完了没?” 骂人虽说有损自己的光辉形象,可却是抒发对某人怒火的最佳方式之一。 再说摊上山羊这种更没脸没皮的人,距离又隔着那么远,方圆实在拿他没辙,只能哼哼着说:“等我喘口气,再继续骂。” “那好,等我说完后,再听您老人家的训示。” 山羊在说出这句话时,肯定很得意。 因为普天下,也唯有他能把方圆气的一点脾气都没有。 当年山羊从西北夹着尾巴回到内地后,足有半年多时间没有工作,每天脑子里想的就是艳阴使,还有他那两个变成人干的‘同事’。 冥冥之中,山羊预感到某一天,他还能再碰到艳阴使--只要他没有改行,毕竟能够用艳阴使守墓的古墓,也不仅仅是西北那一座。 那么该怎么才能逃过变成人干的劫难,就成了山羊在那些年中的主要工作,为此走遍深山老林,遍访高人,期望能找到制伏艳阴使的办法。 正所谓功夫不负有心人,某年山羊在秦岭深处,终于找到了一位得道高僧。 高僧告诉山羊说,能够有艳阴使保护的古墓墓主,生前绝对是权倾天下的大人物。 那些艳阴使,是大人物生前最宠爱的一些女人,在他死之前就已经被送进坟墓殉葬了。 这些女人在被殉葬之前,就被某些精通阴阳的高人施了法术,所以死后不会像正常人那样走上黄泉路通过奈何桥进入酆都城,准备投胎转世。 她们的灵魂被禁锢在身体内,等主人入住阴宅后,就会承担起守护的责任,附身到正常女人身上,成为艳阴使。 如果有人敢动主人的阴宅,艳阴使就会施展出她无双的媚惑,把这些人吸成人干--被附身的女子,自身容颜也会随着杀更多男人,而变的更加妖艳。 艳阴使,按照得道高僧的说法,就是一种游离在阴阳两界之间的至淫邪物。 要想对付艳阴使,只能用藏边密宗中不传之秘阴阳合。 阴阳合,本来就是佛门高僧用来降伏天下至淫邪物的无上法宝。 从高僧那儿得到答案后,山羊立即就跑去了藏边,足足用了三年的时间,才从一处密宗高僧圆寂的塔林中,找到了失传已久的阴阳合秘籍。 山羊得到梦寐以求的秘籍后,肯定是欣喜若狂,如获至宝,立即开始潜心研究--但很遗憾的是,他发现他这辈子都没机会修炼阴阳合了。 阴阳合对修炼之人的要求并不是太高,用不着啥童男之身,但却有一个硬性规定,那就是修炼之人必须得有充足的阳刚之气。 而山羊,在过去二十多年中,就钻古墓老坟,阴损之事做尽……往哪儿去找阳刚之气? 就在山羊颇为遗憾之时,他认识了方圆。 相比起山羊这个地老鼠来说,方圆绝对是阳光大男孩。 这让他看到了希望,决定让方圆来修炼阴阳合。 于是,他就在合适的时间内,故意在方圆面前显摆那本秘籍,并大谈修炼秘籍的好处,最终成功挑起了方圆的好奇心,在他老人家的大力帮助下,修炼了阴阳合。 可以肯定的是,当初山羊如果把本意(为了对付艳阴使)说出来,哪怕他跪在方圆面前,小方也不会练这玩意。 山羊利用了方圆的好奇心--男人的好奇心,其实一点也不比女人少的。 成功达到自己的‘险恶用心’后,山羊当然盼着方圆能跟随他,去西北那处古墓,去找那些艳阴使较量一番,給他那两个牺牲在那边的同伙报仇。 不过方圆虽说不反对山羊盗墓,自己却绝不做那种阴损之事。 无论山羊怎么蛊惑。 无奈之下,山羊也就把这事给放下了。 一晃数年过去,山羊都已经忘记了这回事。 没想到今天方圆会給他打电话,讲到了陈婉约,这才猛地勾起那些‘辛酸’的往事,并建议小方仗着阴阳合,去会会陈婉约了。 听他讲完这些后,已经休息过来的方先生,自然又会跳着脚的破口大骂。 骂他是放屁,放狗屁啥的,还威胁他:“你特么的给我等着,非得掐住你脖子,把你摁到马桶里喝个够,卧槽!早知道你心怀不轨,哥们绝不练那狗屁的阴阳合!” 山羊冷笑几声,说:“姓方的,你摸摸你自己的良心还在不在?现在埋怨我当初引诱你修炼阴阳合了,那你为什么不想想,要不是你修炼了阴阳合,能让那么多美女迷恋你?第二天起来后,还能那般的龙精武猛?依着你看到漂亮娘们命都不要了的色郎本性,估计你现在早特么的变成人干了!” “你……” 方圆一下子哑口无言了。 因为人家山羊说的没错,正是他修炼了阴阳合,才能品尝到正常人想象不到的妙处,一晚上七八次,不但不会有损身体,反而更加健壮。 “你什么你,我老人家有说错了吗?你这个没良心的!” 山羊就像受委屈的小怨妇那样,就差捏着鼻子,翘起兰花指的无声哭泣了。 “算了,哥们不跟你这老狗一般见识。” 方圆憋了老半天,才说出一句还算得体的面子话。 生怕山羊又要鼓动他恶心人的毒舌,方圆又赶紧说:“哼哼,不过哥们告诉你,休想我替你完成你为了的心愿--对了,你对那些怪胎(艳阴使)还有哪些了解?” 听方圆提起正事后,山羊沉吟片刻,才说:“一般来说,就像奇花异草三尺之内必有毒物那样,艳阴使是不会离开古墓太远的。据我所知,唐王那边,尤其是市区方圆三公里之内,决没有大人物墓葬地的存在。” 方圆问:“那她怎么会在市区扎根了?” “只能是她受到原主人的驱使……” 山羊刚说到这儿,就被方圆打断:“先等等,你说她是受原主人驱使,而且还是肯定的,那么我能不能理解为,驱使她的那个原主人,就是早就死了的某个大人物?” “就是这样的。” “早就死了,又怎么能驱使她却又做什么?” “这个我也说不清,我只能告诉你,艳阴使除了受原主人驱使外,都不会听从任何力量的奴役。” “好吧,你继续说。” “你别再打岔了,要不然我老人家会挂电话。” 先威胁了一句后,山羊才把他所知道的艳阴使的那些事,简单说了一遍。 末了,他才郑重的说:“有三个方面我可以确定。第一,艳阴使在缠上一个人后,不得手是不会罢休的,所以,小方,你是躲不了的。” 方圆无声的冷笑一声,没说话。 山羊继续说:“第二,你要想反制艳阴使,就必须利用你身怀阴阳合的绝技,等她吸取你时,反噬她--但你不能让她发现,要不然她就会迅速逃离。” 方圆淡淡的说:“我保证,事情真到了那一步,她是无处可逃的。” “我相信你,代表全国人民。” 山羊忍不住的嘴贱了下后,才说:“第三,有艳阴使存在的地方,就会有供她享用的猎物。” 方圆不解:“啥猎物?” “男人。” 山羊说:“艳阴使一旦出现在某处,那么她就不能没有男人。她对待那些猎物,不会像对付冒犯她主人的盗墓人那样,杀死他们,而是把他们当圈养的猪羊,随时享用。” 方圆抬头,看了眼夏家别墅的方向。 陈婉约,夏小韵母女都已经不在了,看来她们已经回家了。 夕阳更红,残霞满天,把西边的天际,装饰的美丽异常。 看着金红的夕阳,方圆微微眯起眼:“你是说,陈婉约在某处,藏了一些男人?” “不会超过一公里的范畴。” “那我得好好找找看了,能够救那些可怜孩子,也算是积德了吧。” “如果你不想动她,那么你最好别管这些事。” “啥意思?” 方圆问出这句话时,明白山羊为啥这么说了:如果他救出被陈婉约‘圈养’的那些猎物,她就只能来纠缠他,并且不达目的不罢休。 想通山羊要表达的意思后,方圆想了想,才说:“我不知道的话,我不会管。” 现在他既然知道了,那么就不会眼睁睁看着某些猎物,就这样被陈婉约给玩死。 “那你自己好自为之吧。” 山羊也没再劝,只能給他支招:“不过,你实在不想跟她纠缠的话,那就离开唐王。我估计,艳阴使去唐王,肩负着某种重任,没有原主人的召唤,她是轻易不敢离开那边的。” 方圆相信山羊没有说错,因为被艳阴使缠上的夏天问,不就是逃离了唐王? “还有事吗?我该去跟孩子们吃饭了。” 山羊在那边问道。 “有。” 方圆说:“我想知道林东海,是被谁暗算的。” “看来你对那个假小子,是真有意思了。” 山羊呵呵一笑,应该是一副很欣慰的嘴脸。 第196章 :午夜来临了 “我跟她是兄弟!” 方圆用了好大的力气,才忍住没有对山羊爆粗口。 不过他在说出这句话后,却有些心虚。 他对林二,只是兄弟之情吗? 如果真是这样,为什么在明明看出林舞儿对他失望后,还让毛驴跟她去明珠? 可要说方圆爱上了林舞儿--如果山羊敢明说这句话,方圆觉得自己会马上飞抵明珠,掐住这个阴损老东西的脖子,逼着他改口,要不然就…… 山羊好像察觉出方圆心中是怎么想的,当然不会犯贱的再激怒他,给自己找没必要的麻烦,毕竟这个世界上,真喜欢犯贱的人,少之又少。 扣掉电话之前,山羊说:“你放心,你既然把那假小子当做了兄弟,那么就是我老人家的兄弟。有我老人家在,她的安全那绝对是杠杠滴,要是少了一根汗毛,你找我算账就是了。更何况,还有毛驴在她身边?” 虽说知道山羊在吹牛,不过方圆觉得这老东西能理解他的意思,并主动表态,也算很满意了,最后才说:“还有,有机会帮着查一下,到底是谁暗算了林东海。” 藏在暗处调查某些事,这可是山羊的强项,方圆想不出还有谁能比他做得更好。 就像他相信,有山羊在明珠,林二绝对不会出事的:那个老东西,有着连方圆到现在都摸不透的实力。 如果不是关心林二,方圆真想请他来唐王的。 等方圆扣掉发烫的手机时,夕阳已经下山了,夜色就像一个看不清模样的洪荒猛兽那样,从四面八方浮上来,无声无息吞噬着西边天际那最后一丝光明。 路灯早就亮了起来,映照在河面上,随着水纹微微的波动着。 刮了整整一个白天的南风,也逐渐转为了西北风,刮在身上凉飕飕的,让人无比的怀念三伏天。 肚子也在咕咕的叫,提醒方圆该回家吃饭了。 是啊,回家--方圆走上河岸,看着夏家别墅,强烈怀疑那就是他要回的家。 无论他有多么的不习惯,把夏家当做自己的家,可在他回去后,陈婉约还是让他感受到了家的温暖。 夏小韵洗澡后去卧室换衣服了,换上一身家居服的陈婉约,腰间扎着个小红围裙,发丝用天青色的纱巾扎着,特像东洋小电影中那些厨娘。 “老、天问,快去洗手,马上就要开饭了。” 看到方圆进来后,正在摆弄餐具的陈婉约,温柔的笑了下,转身走进了厨房。 从她对方圆的称呼中,能看出她非常在意夏小韵的感受。 这是个好母亲--如果是正常人的话。 方圆洗手出来后,抬头看了眼夏小韵的卧室房门,走进了厨房内。 厨房内,陈婉约正拿着小勺子,品尝刚做好的鸡蛋汤,小心吹热气的样子,很惹人,让方圆情不自禁的走过去,伸手从后面抱住了她的小蛮腰。 陈婉约的身子轻轻一颤,勺子里的汤水洒落,低声说:“老、老公。” 感受着女人腰间那十足的弹性,方圆附在她耳边,轻声说:“没事,我就是抱抱你。” 说完松开手,转身走出了厨房。 陈婉约没敢回头看他,因为她的脸儿在发烫:最少得有七八年了吧,老公没有主动对她做这种温馨动作了,这让她无比的激动,再次感受到了早就逝去的幸福。 真正的贤惠妻子,其实要求并不是太高,往往一个忽然间温馨的拥抱,就能让她幸福好长时间。 一件白色宽松羊毛衫的夏小韵,趿拉着可爱的红色小棉拖,还有些湿漉漉的发丝斜斜垂在肩膀上,带着少女独特慵懒的气息,慢慢走下了楼梯。 “给谁打电话呢,打了那么久?” 看了眼厨房那边,夏小韵坐在方圆身边,装作漫不经心的样子。 “那个人。” 方圆的回答很简单。 夏小韵没有问那个人是谁--在河边时,方圆就曾经告诉她,就陈婉约很可能是双面人的事儿,要请教某个人了。 她只是关心,方圆从那个人那儿,咨询到了那些事:“那个人,说什么了?” “你最好先别知道,我这是为了你好。” 方圆的声音很低,态度却很认真。 他真不想夏小韵知道太多:如果陈婉约就像山羊说的那样,别说夏小韵是个女孩子了,就是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一个不小的精神压力。 虽说把某些沉重的秘密告诉别人,能减轻自己精神上的负担,而且方先生也很喜欢干这种事,但看在夏小韵其实很可怜的份上,他忍住了。 夏小韵很罕见的,没有强行要求方圆必须说出来,只是在沉默片刻后,才说:“不管怎么样,我都不想她受到伤害。” “我也舍不得伤害真正的陈婉约……” 方圆说到这儿时,陈婉约端着汤盘走出了厨房,他马上改口笑道:“今晚我很高兴,想喝点酒。” “好呀,我去拿.” 刚品尝到幸福的陈婉约,立马点头附和,放下汤盘后刚要去酒柜那边,却又怯怯的看了眼夏小韵。 夏小韵柔柔的一笑:“妈,我也想喝点,就喝红酒吧。” “好呀。” 陈婉约这才真正开心起来,咯咯轻笑一声:“其实,我也想喝呢。” 夏天问既然有亿万身价,肯定有着大多数有钱人爱收藏美酒的酸气毛病,像玻璃瓶的茅台,商标都发黄的五粮液啥的,都是方圆最喜欢的。 不过碍于夏小韵说是要喝红酒,那么陈婉约就拿来了一支很有收藏价值的拉菲。 “来,我提议,祝我们家在新的一年中,所有人都身体健康,万事如意干杯!” 等陈婉约满上酒后,夏小韵举杯说了句老套的祝酒词。 “也祝愿小韵在新的一年中,事业顺利。” 陈婉约跟女儿轻轻碰了下,笑得无比幸福。 “那我祝妈妈永远像今天这般年轻漂亮。” 夏小韵说这句话时,心里肯定很矛盾的,不过却没有丝毫虚假。 方圆倒是没说啥祝酒词,他更比较重视美酒的滋味,跟当前的气氛:被一对娇艳动人的母女花围着,放哪个男人身上,都会少动嘴,多动眼的。 美酒的滋味,很像陈婉约的人,醇香而惹人缠绵--某一刻,他甚至都盼着夏小韵这电灯泡不在:怀里拥着美貌少妇品尝美酒,其实才是男人的最爱,正所谓醉卧美人膝嘛。 山羊在提出方圆跟陈婉约‘斗法’的建议时,被他骂了个狗血喷头。 可实际上,方圆知道自己已经动心了,要不然也不会有醉卧美人膝的想法。 套用官方语气来说的话就是:大年初三这天夏家的晚宴,是在温馨、浪漫、幸福的气氛中落幕的,晚饭后三人又吃着零嘴,并排坐在沙发上,观看了神节目(春晚)的重播。 左边陈婉约,右边夏小韵,肩膀挨着肩膀,女人成熟的体香,女孩的处子幽香,不断冲击着方先生的灵敏嗅觉,看了大半个晚上的春晚,竟然不知道演的啥。 直到客厅角落中的落地钟,当当的敲了十一下后,夏小韵才伸了个懒腰,站起身看了眼方圆,懒洋洋的说:“睡了,晚安。” “要不要再去泡个热水澡,我去放水。” 陈婉约连忙跟着站了起来。 “不了,傍晚刚泡过--哈欠,真困了。” 抬手掩着嘴巴打了个哈欠后,夏小韵趿拉着小拖鞋,走上了楼梯。 当她的卧室门关上后,方圆听到陈婉约轻轻松了口气,轻声说:“老公,我们也去休息吧?” “你先去,我得泡个澡。” 方圆看向她--灯光下,她的脸儿红扑扑的,眼眸水灵灵的,洁白的贝齿轻咬着唇儿,可能是酒精发作了。 或许,那个陈婉约来了。 “好,我去给你放水。” 陈婉约温柔的点了点头。 “不用了,我自己来就行,你先回房吧。” 顿了顿,方圆又说:“今晚我想晚点睡,有些事要想想。” “嗯,别太晚了。” 就像从来都不知道争取那样,陈婉约只是抬头看了眼夏小韵的房门,忽然抬头,红唇在方圆脸颊上轻轻印了下,低声说:“我等你。” “我会洗白白的。” 方圆无声的笑了下,站起身走进了浴室内。 泡在热水中,全身肌肉放松的感觉,特别幸福,在促进血液循环的同时,更能让酒精在某些方面的作用,更大限度的发挥了出来。 凭良心说,陈婉约无论是正常人,还是艳阴使,她成熟的女性魅力,都足够能让天下所有男人对她产生非分之想。 男人在身体极度放松时,只要一想到卧室内还有那样一个邪恶美女在等自己,都会像新娘子在洞房花烛夜时的紧张,渴望。 可只要一想到她的实际年龄--方圆那种非分之火,就小了很多。 他实在不想跟一个比自己大将近二十岁的女人,发生那种关系。 这让他很有犯罪感:觉得是亵渎了自己的身体。 不过山羊也说过艳阴使的特点,那就是她看上的男人,就会死缠到底。 除非方圆杀了她,或者像夏天问那样逃离唐王。 方圆不想走到那一步,毕竟陈婉约本身只是个被利用的可怜女人。 他也不能撇下夏小韵,逃离唐王--今天在河边,那个脑残女孩儿,不知不觉间已经打动了他。 更何况,他们俩人还有着共同的特点:彼岸花。 想到彼岸花后,方圆眼睛一亮。 落地钟再次敲响。 零点到了。 零点有时候,所代表的不仅仅是午夜,还是另外一个世界的开始。 这个世界,究竟是什么样子? 穿着一件白色浴袍的方圆,推开了陈婉约的卧室房门。 卧室内很静,仿佛随着零点的到来,所有的家具也都沉睡了过去。 唯有炕上那个女人还醒着,柔柔的一笑,慢慢坐了起来。 第197章 :黑夜中的猫儿 林二那种半吊假小子,都会一点三脚猫的易容术,能把水灵灵的皮肤染成姜黄,方圆实在没理由,不会用更专业的手法,把左肩下那枚彼岸花掩藏起来。 他把这朵花掩藏起来,一方面是对这神秘出现的东西,本心存在某种未知的恐惧感。 二来是不想让夏小韵发现俩人身上,都有相同的特征,从而会理直气壮的,对他提出更加离谱的要求。 不过刚才在浴缸内,想到这朵可恶的花儿时,方圆却隐隐觉得:陈婉约或许会认识这种花,毕竟她有可能在罗布泊那个黑暗世界内出现过。 所以方圆洗掉了掩藏彼岸花的药水,希望能通过这朵花,看到某些想不到的东西。 推开门后,方圆先看到了陈婉约。 看着柔柔冲他笑着,慢慢坐起来的女人,方圆忽然想到了猫儿。 这是一只通体白色的猫儿,身上穿的不再是那件白色轻纱舞衣,而是黑色的,那种隐隐可见身体的,脚上倒是不出奇的穿着那双绣花鞋。 这是一双半新的绣花鞋,昨晚方圆就已经看过了,就像他跟水暗影在罗布泊中,捡到的那只绣花鞋一样,没啥任何独特的地方。 换句话说就是:这肯定不是夏天问可能拥有的那双绣花鞋。 猫儿坐了起来,四肢触地,尾巴部位高高的挑起,前半身几乎都伏在床单上,下巴却抬起,一双闪着妖异幽蓝色的眸子,望着方圆,动作很缓慢的伸了个懒腰。 就像大多数男人那样,方圆也喜欢不穿衣服的美女。 不过如果仅仅是站在欣赏角度上,相信所有男人都喜欢女人真空穿黑纱睡袍,若隐若现出的惊人白色,才是最具杀伤力的。 方圆以前,曾经从东洋某部小电影内,看过好像白色猫儿的女主,真空穿过这种黑纱睡袍,不过人家脚上却是穿的红色细高跟皮鞋。 陈婉约穿的是大红色绣花鞋,鞋面上绣着彼岸花。 “老公--你来呀,来呀。” 那只白色的猫儿,保持着趴伏着的动作,身子向前向后的缓慢动着,长长的秀发遮住半截脸,唯有那张半启的红唇,却是那样清晰,吐出的字音,比猫儿迎来春天时的叫声,还要哀怨,让人口干舌燥。 既然已经决定了什么,方圆就不再犹豫,笑了笑,走了过去。 站在宽大的席梦思前,方圆微微低头看着那只白猫,问道:“你是陈婉约,还是另外一个人?” 在做出决定后,方圆就不想再试探什么了,索性直来直去。 “咯咯,我当然是陈婉约了,老公,你不认识我了么?” 那只白色的猫儿,咯咯小声娇笑中,带着塔克拉玛干沙漠般的放荡--看不到尽头,只能想象,尾巴慢慢转向,抬起了头,半张开的嘴凑过来,轻轻咬住了方圆睡袍腰间的带子。 看着她一点点的扯动带子,方圆摇了摇头:“我觉得,你已经不再是陈婉约了。” 陈婉约没有说话,只是慢慢的摆头。 睡袍的带子被扯开,向两旁散开。 从认识山羊后,方圆被他改变了许多。 其中一条就是,晚上从来不穿三角裤--山羊说了,男人晚上要是再穿裤头,那绝对是在残害小兄弟,妨碍它的生长。 山羊为人虽然猥琐不堪,说出来的大部分话,都可以当臭屁给过滤掉,但方圆不能不承认,这老东西有时候会说出一些真理来。 比方晚上才不会穿任何衣服:效果绝对是立竿见影,睡眠质量上升了一个层次,并当做良好习惯保留了下来。 所有呢,当某只白色猫儿,把他的睡袍带子扯开后,就看到了他最真实的一面。 方先生从来都不觉得,小兄弟在美女面前露出一副狰狞嘴脸有啥不对。 这本来就像人在渴了,就要喝水一样自然。 如果面对陈婉约这种极品女人,它还蚯蚓般的无动于衷,方先生会觉得生不如死。 眼神迷离的看着那个东西,白色的猫儿喃喃的问:“我是不是陈婉约,这个问题在今晚的此时,很重要么?” 很明显,这个应该叫陈婉约的美丽复合体,不想跟方圆谈论这个无聊的话题。 就像,她比任何人都懂得什么才叫春宵一刻值千金,不等方圆再问什么,就做出了最让男人自豪的动作。 到底有多久了,方圆没有这种被包围的幸福感了? 嗯,应该是从花小妖杀了第七个女人后,方先生才彻底远离了这种幸福,并试着用左手来代替。 很显然,左手哪怕是方圆自己的,可也比不上这个该叫陈婉约的女人,給他带来的。 他闭上了眼,潜心享受。 这才发现,心中并没生出自己本以为会有的犯罪感。 他只是被动的享受一下罢了,就像老人们常说的那句话一样:生活就像是在强女干,既然无法反抗,那就闭眼尽情的享受吧,唯有放平心态,才能苦中作乐。 当然了,眼下方先生不是在受苦。 今晚,是下弦月。 深夜清冷,月光惨淡,透过窗户玻璃洒在夏小韵的脸上,显得她的脸格外白,没有一点点的血色。 如果不是她的眼睫毛总是在轻颤,老天爷也肯定她已经熟睡了。 最起码,她刚回到卧室内时,在酒精的起了作用时,也确是睡着了。 不过当方圆推开陈婉约的卧室房门时,她就醒了。 只是一动不动。 她没有因为方圆去那间屋子而生气,甚至都能猜到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在上楼时,她曾经看过陈婉约一眼,女性某些方面的敏感,让她能看出那双眼睛内的渴望。 明知道方圆要做什么,夏小韵不生气,那是因为她能感觉到,方圆发自本心的不想去那个房间。 可他必须去。 唯有入虎穴,才能得到虎子。 老天爷从来都是公平的,让人想得到什么,就得付出什么。 夏小韵想找回真正的陈婉约,那么就得忽视一些事实,就像方圆必须得面对温柔的危险--说起来,方圆当前所面临的危险,要远远比夏小韵更甚。 其实,他完全可以跟夏天问一样,在推断出陈婉约是某种复合体时,该远远逃开的。 他没有逃,而是去‘勇敢的面对’,期间除了人类骨子里的好奇本能外,最主要的则是为了她。 夏小韵很明白这些,所以她才没有愤怒,没有被羞辱感。 最多,也就是有些不甘--无论那是个什么东西,可身体却是陈婉约的。 还有些方圆般的好奇:无论她怎么努力,劝说自己睡过去,等再睁开眼时,已经是阳光高照,春风袭人了……却都起不到任何作用。 好奇心不止能害死猫儿,更能让女孩子胆子更大。 客厅一角的落地钟,当的响了一下时,是零点半。 方圆去那边屋子已经半小时了。 这时候,他可能正在做什么,或许已经做完了。 不过无论他在做什么,夏小韵的好奇心,都觉得她该去看看。 哪怕是就看一眼。 真的,就一眼。 心中长了草的夏小韵,梦游般的坐了起来,裹了下身上的睡袍,下了地。 她没有穿鞋。 猫儿走路时,之所以没有动静,就是因为没穿鞋。 别墅十几米的走廊墙壁上,客厅内都有壁灯亮着,散着很柔和的白光,能看清她想看到的一切东西,却偏偏给了她一种错觉,觉得走廊最东端那个房间,是那么的深邃,仿佛直直通向另外一个世界,更像是一辈子也走不完。 世界上没有一辈子都走不完的路,哪怕是生命之路,都有着自己的终点。 猫儿那样夏小韵,赤着白生生的小脚,悄无声息的走到了陈婉约的卧室门口。 房门竟然是虚掩着的,好像方圆知道她要来偷看那样。 或许是某种神秘的存在,让夏小韵在看到跪伏在席梦思上的陈婉约时,都想到了猫儿这种习惯了黑暗世界的生灵。 猫儿身上的黑纱睡袍已经洒落在了地上,唯有那双绣花鞋,与白色的身子相映着,映处令人心悸的色彩。 猫儿正在慢慢的直起身子,红红的舌尖,小蛇儿般的从上唇绕过,发出病怏怏的呻声--夏小韵这才发现,女人在直起腰身时这个看起来很平常的动作,原来也可以这样让人着迷。 陈婉约终于抬起了头,哪怕是仍然跪着的,却能看到方圆胸脯以上的任何部位。 自然也包括左肩那朵妖异的彼岸花。 鲜红色的彼岸花,就像陈婉约脚上穿的那双绣花鞋的颜色,在灯光下有些刺眼。 一般来说,刺眼的东西,才能让人看得更清楚。 应该叫陈婉约的女人,看到了彼岸花。 愕然,震惊,恐惧,愤怒,邪恶--在短短一瞬间,方圆就从她的眼眸中,看出这些表情真切的,一闪而过。 最后这些表情,迅速形成了歇斯底里的疯狂。 猛地张嘴,露出了莹白整齐的小牙,妩媚的脸色瞬间狰狞,眼眸中就像有鬼火那样在熊熊燃烧,更是发出一声尖细到邪恶的叫声,猛地伸出双手,狠狠掐向方圆的脖子。 动手,方圆从来都不会怕,无论对方是人,还是鬼。 陈婉约的纤纤十指,还没有碰到方圆的脖子,已经被他左手采住头发,反手大耳光狠狠抽了过去。 第198章 :我还没有做好失去母亲的准备 啪! 耳光声,在午夜中听起来异常的响亮。 血腥的气息,更是随着陈婉约被狠狠抽到了床尾,迅速在空气中弥漫开来。 “快走开!” 方圆大喝声中,伸手抓住被单,猛地向怀中一拖。 任何人,在遇到已经发生的危险时,力气总是几倍的增加。 被单就像腾飞的火箭所牵动那样,甚至都发出‘嗖嗖’地声音,一下子,就让刚纵身跃起的陈婉约,再次摔倒在了上面。 没有丝毫的犹豫,方圆马上就把被单盖在了她身上。 根本不等她做出任何反应,方圆就像用豆腐皮卷河虾那样,把她卷了起来。 说是河虾,不如说是一条蛇。 剧烈的扭着,被单里还发出低哑的咆哮声,让人很难相信,像陈婉约那样婉约如水的女人,会发出这么瘆人的声音。 方圆抬起右脚,狠狠跺向被单内那个东西的脑袋。 别看他现在是赤着脚,可有绝对的把握这一脚下去后,那个美女的脑袋,就能骨折断裂--山羊曾经亲眼见证过,方圆在发飙时,曾经硬生生跺断了一块青石板。 陈婉约的脑袋再硬,比起青石板来说,貌似还差了些。 在面对某种危险生物,没起到想象中的效果后,方圆最先的反应,总是给予最为致命的一击,毫不拖泥带水,就像对付在黑暗世界内忽然扑出来的神秘生物。 他不杀人,却从不介意不是人类的危险物死活。 方圆当前,算的上是光着身子的,抬脚时的动作,看上去有些滑稽,却带着哪怕是植物人,都能感觉到的强烈杀气! 一击致命! 夏小韵也真切感受到了这种萧杀之气,想都没想,就尖声叫道:“方圆,救我!” 人的脑子,总是会在某一刻,变的无比清醒。 就像现在的夏小韵,想都没想,就对方圆喊出了救命。 如果她是喊别啊,住手啊啥的,已经决意不管不顾也要把陈婉约力毙脚下的方圆,才不会听她的,痛下杀脚的动作,绝不会有丝毫的凝滞。 可夏小韵却对他喊--救命。 女孩子唯有在极度危险时,才会本能的发出救命的叫声。 就像被一根钢针,狠狠刺在方圆右腿的环跳穴上那样,使他的动作蓦然一僵,更是下意识的扭头看向了门口。 夏小韵在喊出那声救命后,就用肩膀猛地撞开房门,扑了进去。 她的身后,空荡荡的,没有任何可以威胁到她安全的东西。 方圆明白了过来。 只是明显有些晚了。 不等他重新爆发凝聚在右腿间的力量,被单发出了被撕开的刺啦声响,一个白影就像鬼魅那样,猛地扑了出来。 咚! 方圆的右脚,终于重重跺了下去,跺在了床垫上--得有多么大的力气,才能隔着床垫,把下面的床板,跺断几根? 方圆没觉得这有多么的骄傲。 他几乎使出全身的力气,不是为了隔着床垫来跺断床板的,而是陈婉约的人! 可实际上,夏小韵的那声救命,以及后续的愚蠢动作(她真不该撞开门扑进来的),极大影响了方圆的爆发力、准确性,只能踩下陈婉约的一只绣花鞋。 鬼魅般蹿出被单的陈婉约,嘴里发着低低的咆哮,张开双手扑向了夏小韵。 夏小韵傻了,忘记了躲闪,就像被按了暂停键那样,愣怔在那儿。 别说是方圆了,就是她本人,也能看到陈婉约双眸中透着凛然邪气的扑过来时,确定要把她一击必杀了。 “嗨!” 知道天晴的杠杠地,却忽然有惊雷炸响时,是什么情况不? 夏小韵事后回想起今晚方圆的这声大吼,就是那种情况,带着无与伦比的霸气,任何生灵都不能无视的威势。 也包括陈婉约。 她的动作,就像刚才夏小韵喊救命影响了方圆那样,也是本能的凝滞了一下。 最多,也就是零点几秒的时间。 但这已经足够了。 足够方圆抄起枕头,狠狠砸向她后脑。 枕头急速飞行时,荡起的破空声很沉闷,压根不会瞒过人。 方圆也没打算要瞒过陈婉约,就像他没奢望一枕头,就能把这个东西给砸死那样--他再牛,可也不会武侠小说中那些‘摘叶杀人’的变态功夫。 所以陈婉约在第一时间,就能抬手打开枕头。 不过,当她打开枕头后,才意识到了什么。 再想有所动作时,方圆已经扑了过来,一把抱起夏小韵,速度尽快的转身。 刺啦……方圆刚转身,陈婉约尖利的手指甲,就像钢爪那样,在他后背上划出了几道血口。 皮肉伤,方圆从来都不在意这种皮肉伤,他当前只为能成功护住夏脑残不受伤害而庆幸。 “瓦奥!” 陈婉约出手后,发出了卡秋莎曾经发出过的奇怪叫声,接着身子向后纵处:在面对自己无法应付的强大敌人时,一击不中,就用最快的速度退走,这是最聪明的选择。 方圆扭头时,只来得及看到一个红点,从栏杆上方攸地消失。 那是陈婉约后仰身子纵身翻落栏杆,头下脚上急速下降时那只绣花鞋的残影。 接着,就传来客厅房门被打开的声音。 然后,整个世界都静了下来,只有方圆有些急促的呼吸声。 还有夏小韵砰砰的心跳声。 夏小韵心儿跳的厉害,不是因为她害怕。 而是因为她被光着屁股的方先生,抱在怀中,能真切感受到让她心慌、心醉的东西,赶紧闭上了眼,不敢看他。 她既然闭上了眼,当然没有看到方圆左肩下的那朵彼岸花,就像她在门外时,也没看到那样。 方圆低头看了眼怀中的女孩子,冷哼一声,顺手把她抛在了席梦思上。 说实在的,方先生还真不习惯在没那种情调时,光着屁股跟女孩子说话。 更何况,他也不想让夏小韵看到他身上的彼岸花,免得她拿这一点来要挟他做自己不愿意做的事。 陈婉约的卧室,是她跟夏天问两个人的。 夏天问的人虽然失踪了,可他的衣服还在,而且都是相当够档次的,恰好又跟方圆身材差不多,不穿是白不穿的。 除了裤头。 不过方先生从来都不会在意自己有没有穿那玩意。 等方圆穿好一身舒服的休闲装时,夏小韵正偷偷的向这边看过来。 扯过梳妆台前的椅子,方圆大马金刀的坐了上去,皱眉说:“别偷偷摸摸的了,坐起来说话。” “哦。” 夏小韵讪笑一声,乖乖的坐了起来,盘膝坐着的,两只手抓着白生生的小脚,很是没心没肺的样子,很对得起方圆给她的脑残称呼。 “刚才,你竟然没有害怕。” 方圆有些好奇的看着她,说。 “怕了呀,刚才吓得人家心肝儿都砰砰的跳呢。” 夏小韵抬手,做出心有余悸的模样,拍了拍心口,还很烦人的吐了下小舌头。 “矫揉造作的装嫩。” 方圆明明觉得夏小韵这副样子很自然,可还是违心说了这么一句。 夏小韵不满了:“喂,我本来就比你还小几岁好吧?” 任何时候,都不要跟女人在她年龄大小这个问题上纠缠,因为最终失败、头疼的肯定是你--这是方圆在十五岁时,就已经明白的道理,所以想当然的岔开了话题:“你刚才的样子,不是害怕,而是害臊。” 夏小韵笑了,很淡然:“我保证,任何人从那个黑暗世界走一圈后,就不会再懂得什么叫害怕了。” “这么说,倒是有那么点小道理。” 方圆想了想,不得不承认夏脑残说的很对:“那你为啥害臊?” 夏小韵嘴角轻轻抿了下,垂下眼帘说:“你--很吓人。” “我这么帅的爷们,会吓人?靠,看你眼珠子不小,原来是个睁眼瞎!” 方圆很不满的骂了句时,才发现夏小韵在盯着他没穿裤头的部位看,登时明白了,继而愤怒起来:那地方,岂是你不付出代价,就能随意评价的? 真是不要脸。 不过看在她真被吓坏会让男人感觉到得意的份上,方圆决定再大度一次,不跟她计较这件事了,点上一颗烟后才说:“夏小韵,今晚你阻止我,以后会后悔的。” 夏小韵这才抬起头,认真的摇了摇头:“哪怕是我死了,我也不后悔。” “就因为她是你母亲?” “这个理由还不够?” “够是够了,可你会害死我的。” “你这么厉害,怎么可能会被她害死?” 夏小韵抿了抿嘴角,看似很随意的说:“如果真是那样,你放心,我不会舍得你一个人走在黄泉路上,独自欣赏天上地下最美的彼岸花。” 方圆心儿一跳,故作不屑的撇撇嘴:“我才不稀罕你这种脑残为我殉情。” 夏小韵晒笑一声,轻飘飘的说:“我如果不脑残的话,又怎么看到陈婉约那样服侍你时,没有生你的气?就当什么事也没发生那样?” “以后,那个啥,这种少儿不宜的画面少看。” 干咳了声,方圆正色道:“我发誓,我是真不想……” “别说了,就算你们做的再过一点,我也不会怪你的。” 夏小韵抬手,打断了他的话:“我只想告诉你,不管刚才的陈婉约是什么东西,你都要记住她的身体,是我母亲--最起码,白天时是。我还没有做好,失去母亲的准备。” 方圆想了想,才点头说:“好,那我答应你。其实就算你不提醒我,今晚过后,她也不会再给我杀她的机会了。” 第199章 :我不是心甘情愿的 夏小韵的出现,阻挠了方圆。 他相信,那个女人在侥幸逃走后,肯定能明白什么,就算她仍然能够再回来,也绝不敢再招惹他了。 只要她乖乖的--方圆暂时没啥理由,去杀她。 夏小韵说得很对,无论怎么样,陈婉约都是她的母亲,她还没有做好失去母亲的准备。 看到方圆很郑重的答应她后,夏小韵很高兴。 更多的却是感动,忽地跳下床来跑到他面前,抱住他的脖子,低头吻了下去。 聪明的女孩子在学东西时,总是很快,就像夏小韵,昨晚还不懂的怎么接吻,现在亲吻方圆也只是蜻蜓点水般的一碰,但却能让他感受到,她接吻的技术有了质的飞跃。 这让方圆有些得意,毕竟能够传授小美女接吻的功夫,也确实值得骄傲的。 他甚至都开始考虑,要不要把阴阳合的功夫,也传给她? “看你眼珠子贼兮兮的乱转,又在胡思乱想什么呢?” 夏小韵低头看着他的眼睛,脸上带着似笑非笑的神色。 “我在想,我们什么时候才能上床。” 方圆是个诚实的孩子,最起码有时候真会说心里话。 “现在就可以。” 夏小韵双眸微微眯了下,右手食指抬起,挑起来方圆的下巴,语气略显轻佻的说:“来,给大爷笑一个先,调解一下浪漫的情绪。” “还是免了吧,大爷。” 方圆抬手推开她的手指,脑袋后仰懒洋洋的说:“就算要上,也得等你有那种感觉才行。” “什么感觉?” “直白的来说呢,就是得等你雌性荷尔蒙剧烈分泌后。” “你们男人,不是从来都不考虑女孩子的感受么?” “那是别的男人,不是我。” 方圆晒笑一声,摆摆手:“好了,赶紧回去休息吧。等明天早上醒来,又是一个艳阳天的。” 夏小韵却是恋恋不舍的样子,左手揪住了睡袍衣带,眼眸闪烁:“你真得不要我?我可以告诉你,我现在是心甘情愿的,以后就不一定对你有--” “可我不是心甘情愿的。” 方圆淡淡的说:“我要女人,要么就给她钱,要么就是她给我真心想要她的感觉。现在,我们之间并没有这两种东西。” 夏小韵没说话,只是目不转睛的看着方圆。 过了老大会儿,她才再次低头,在方圆额头轻轻吻了下,随即转身快步走向门口,将要走出去时,却又忽然回头说:“谢谢。” 方圆笑了,很绅士的回答:“不客气。” “方圆,希望有一天,你能在我身上感受到我想真心要你的感觉。” 夏小韵嫣然一笑,飘然离去。 “那种感觉?恐怕这辈子都没有啦--特么的,其实当好人真的很无趣。” 方圆有些遗憾的叹了口气,站起来走到炕前,四仰八叉的砸在了上面,很快就响起了均匀的轻鼾声。 弯弯月牙儿,挂在西方的天际上,像柳叶,更像是一只笑眯眯的眼睛,看着下面这个沉睡的世界,跟一些发生在黑暗中的某些事,悠然自得,不为所动。 当客厅角落中的落地钟,拖着沉重的钟摆,接连敲了五下后,熟睡了几个小时的方圆睁开了眼睛。 房门还敞开着,壁灯散着柔和的光芒,钟摆发出低微而清晰的咔、咔声,却显得世界更加的死寂--死一般的寂静。 方圆决定,等天亮后就把钟摆卸下来:这玩意在晚上发出的声音,总是能让午夜梦回的人们,感受到另外一个世界的气氛。 就像在门外慢慢探出的那张脸,那双眸子一样,都给了他阴森森的感觉。 陈婉约回来了。 跟她果身逃走时不同,穿了一件丝质的粉色睡袍。 她在逃走时,一只绣花鞋就在枕头边。 现在她两只脚上,却都是穿着绣花鞋,果露着小半截小腿,在灯光下显得无比白腻,就像她的脸庞,但眉梢眼角却充斥着满足到极点的风情。 她逃走后,去找她的猎物,并在猎物那儿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在她蹑手蹑脚的走进来时,方圆淡淡的说话了:“我以为你不会再回来了。看来,你的主人还不许你离开这座城市,回到他的身边。” 陈婉约的脚步停顿了下,接着轻盈起来,走到窗前,就穿着鞋子爬了上来,猫儿般的蜷缩在方圆身边。 左手搭在他的胸膛上,修长的手指在上面随意画着圈圈,喃喃的说:“我也不想回来的,你是个迷人,但却更危险的男人。” 方圆没有在意她的手在乱动,更没有对她生出危险的想法,只是看着天花板,就像早上懒床的老夫老妻那样,问道:“能跟我说,你的主人是谁吗?” “不能。” 陈婉约的回答,倒是在方圆的意料之中:“不过总有一天,你会知道他是谁的--我相信,那一天不会让你等太久。” 方圆又问:“那你来唐王的目的是啥?” “一双绣花鞋。” 陈婉约倒是没有隐瞒这个问题:“为了找到这双绣花鞋,十数年来,我已经有三个姐妹丧生了。” “那双鞋子里,到底有啥秘密?” 陈婉约的配合,让方圆来兴趣了,左手支起脑袋,右手也毫不客气的伸进了她的睡衣内--他们当前的亲密动作,相信任何人都想不到,在几个小时前,他们还曾经誓杀对方的。 方圆的力气有些大,陈婉约黛眉微微皱起时,发出了低低呜咽的吟唱:“一个很大的秘密,大到连我也不知道,我只能告诉你,有了这双绣花鞋,我的主人就能复活。” “你主人,又沉睡多久了?” 方圆才没有因为自己的力气,会让怀中的女人疼:“或者说,你变成艳阴使又有多久了?” 方圆问到她的主人是谁时,陈婉约就知道他已经知道她是艳阴使了。 她没有多少惊讶。 艳阴使对于都市人来说,就是个不知所谓的存在。 但在西北边陲地区,她们却是像西方传说中的那些吸血蝙蝠一样,哪怕算不上路人皆知,可每个小镇中某个上了年纪的人,就知道几个有关艳阴使的传说。 所以方圆能知道艳阴使,知道她是被一个死了的人、控制的一个借助别人身体来做事的灵魂,这在她看来也很正常。 “我具体死了多久,真的记不清了,总之有好多年了。” 陈婉约低低的叹了口气时,方圆松开了手。 他觉得,在人家准备说真心话时,最好是别给人干扰。 陈婉约却按住了他那只要缩回去的手,不许他拿开。 这个世间有种真正的疼,并快乐着的感觉存在,并让所有女人都那么的留恋。 她的这个回答,跟啥也没说一个样,尽管看上去是发自内心的。 方圆没有打算再问,就像他又顺从陈婉约的意思,右手又活动了起来。 这种特异的谈话方式,让方圆能真切感受到,他灵魂深处的某种邪恶思想,又开始蠢蠢欲动。 他知道,不是陈婉约的陈婉约,还没有死心,故意来撩拨他。 他不在意。 因为就算男人跟这样的妖魅东西在一起时,哪怕总想用下半身做些什么,可理智却告诉他,那种事远远不如某些答案更重要。 男人成大事的几率,之所以能高过女人,这都是因为他们无论在哪种气氛下,都知道自己最需要的是什么。 “彼岸花呢?” 方圆看着身子微微扭起的陈婉约,问:“你看到我身上的彼岸花后,为啥想要杀我?” 陈婉约抬起了头。 在短短的几分钟内,她的脸儿就布满了渴望,迷离的眼眸就像一潭要碎了的水,声音空灵到妖媚:“你--给我,我就告诉你。” “你如果不怕死的话,我可以给你。” 方圆想了想,决定告诉她真话:“听说过藏边密宗阴阳合,也就是欢喜禅吗?” 他说出自己会阴阳合的房中术,就是因为他很清楚一个道理:要想听到别人说真话,那么就得先说出一些真话来。 “阴阳合!” 陈婉约脸上的妖媚,就像被冰在瞬间冻住那样,失色很多。 方圆笑了:“很不错,你知道,这也省下我跟你解释了。话说,我在跟人说我会那种邪恶功夫时,总是会有些难为情的。” “初二那晚,那晚你让我感受到如痴如醉的滋味,原来是阴阳合里的手法,不是你本身……” 陈婉约一下子,回想起了那晚的感觉。 方圆淡淡的说:“如果是我本身的话,你会形神俱损,因为有时候,我也无法控制那玩意的极度无止境的所求。” 陈婉约马上就把方圆的手,拿出了自己的睡衣外,更是翻滚,滚到了床里。 方圆舒服的叹了口气:“唉,这样就显得宽敞多了。说吧,天快亮了。” 陈婉约坐了起来,盘膝坐着时,用睡袍把自己果露在外面的惹人肢体,都遮掩了起来。 她是真怕,方圆会对她产生非分之想,从而导致她彻底的形神俱损。 看到她有了发自内心的恐惧后,方圆很有成就感。 方圆在她的眼里,就像一只刚吃饱了后懒洋洋休息的老虎,指不定什么时候就能暴起杀人--这让陈婉约很紧张,哑声问道:“阴阳合,不是早就失传一百多年了么?你是骗我的,对不对?” “以前,艳阴使也是传说,可你证实了那不仅仅是传说。” 方圆皱眉,对陈婉约的墨迹很不耐烦。 看出方圆不耐烦后,陈婉约赶紧说:“当世身怀彼岸花的人,不会超过七个人。” 第200章 :水总,早上好 身上多了一朵诡异的彼岸花,而且夏小韵也同样有这玩意后,方圆就知道这里面隐藏着很大的秘密。 不过他却没想到,陈婉约会告诉他说,当世身怀这玩意的人,不会超过七个人。 方圆心中有了很大的庆幸。 庆幸夏小韵及时阻止他,秒杀陈婉约。 如果陈婉约死了,那么就不会知道这个消息。 仅仅凭借这个消息,就足够方圆暂时放过她一次了。 方圆脸色很平静,让陈婉约看不出他的真实想法:“除了我跟夏小韵外,都是还有谁?” 陈婉约摇了摇头。 确实,她能知道这些,就很不错了。 方圆皱眉想了想,才说:“那你为啥在看到这东西后,要杀我?” “看到活着的彼岸花,就要杀死。这是命令。” “你主人的命令?” “除了他之外,没谁能命令我。” “你不清楚这个命令,到底是为啥。” “是的。” “那你,以后还会不会杀我?” “我想。” 陈婉约实话实说:“可我更想活着--能够活着,本来就是一种幸福。” “你能明白这一点,我就放心了。” 方圆张嘴打了个哈欠,平躺在了炕上,闭上眼喃喃的说:“夏小韵跟我一样,也有这样一朵花,以前你却没把她怎么样。看来,这是你主人特别嘱咐过的。” “是的,要不然她活不到今天。” 陈婉约犹豫了下,也缓缓躺在了方圆身边,左腿搭在了他身上。 “那你告诉你的主人,以后都不要动她。要不然我不管你们有多强大--算了,你只需让你主人知道,方圆不是个随便威胁谁的人,就可以了。” 方圆的声音越来越低:“你有没有办法,让陈婉约恢复理智,不要再把我当做夏天问?这样,太别扭了,我不适应。” 方圆说到这儿时,下面客厅内的落地钟,开始当当的敲了起来。 响了六声。 六点了。 “老公,你刚才说什么呢?” 陈婉约抬起头,睡眼惺忪的望着方圆,满脸不解的迷糊神色。 零点开始,六点结束,六个小时。 这是她左右陈婉约的时间。 方圆睁开眼,看向了陈婉约。 就在他闭眼之前,陈婉约还是穿着绣花鞋的。 现在却是赤着白生生的小脚--那双鞋子已经不见了,身上的睡袍,也变回了她昨晚睡觉前穿着的那一件。 陈婉约,回来了。 艳阴使走了,带走了她的道具。 睡袍换了,绣花鞋不见了……依着方圆的本事,前晚时他竟然没有找到。 说起来有些怪异,就像现在陈婉约的改变那样。 不过方圆不在意了,隐隐明白了什么:蜀中的变脸,能在大庭广众之下,瞬间改变衣服的颜色,变出没有的东西--说起来,就是一种科学无法解释的高级魔术。 魔术是神奇的,没必要为找不到它的真相而耿耿于怀。 “老公,看什么呢?不认识我了呀?” 陈婉约眼中的惺忪睡意,渐渐消失,变的清澈起来。 方圆笑了:“嗯,还真是有些不认识你了。因为你好像,比昨晚又漂亮了一些。” 陈婉约脸儿一红,羞涩的笑了下时,才发现卧室的房门是开着的,顿时一惊,抬手捂住小嘴:“老公,门--为什么开着?” “刚才有只猫儿被关在了屋子里,刚放它离开,忘记关上了。” 方圆翻了个身,背对着陈婉约说:“开着吧,空气好,反正也没谁会看到。” 他背对着陈婉约,那是因为她是陈婉约了--真实的陈婉约想要干啥,方先生能感觉得到。 但他不能,也不想,所以只能不看她。 听方圆这样说后,陈婉约果然不再管房门,而是慢慢伏在了他肩膀上,贝齿轻轻咬住了他耳朵,手很小心的顺着他的身子,往下滑去。 方圆喃喃的说:“你要累死我吗?昨晚,可是好几次了。” “啊--啊!” 陈婉约一呆,随即触电般的离开方圆,掀起毛毯盖住了头。 这个柔弱到极点的女人,面皮薄的也有些过分,足足半分钟过去了,方圆还能听到她窘迫的呼吸声。 等她的心律终于正常时,方圆已经沉沉的睡去了。 水暗影总是醒来的够早。 没办法,一个各方面都很正常,熟透了的女人,却总是守着个空房品尝空虚的味道,没有被折磨疯了就已经很不错了,早上醒的早,可是再也正常不过了。 刚睁开眼,她就拿起枕头边的手机,眯着眼拨通了一个电话。 风声中的所有人,无论是做什么,只要一接到老大的电话,都不敢让电话铃声响过三声--要不然就会倒霉。 因为老大最厌恶别人接她电话动作慢了,尽管很多时候,手下给她打电话时,手机明明在那儿疯狂震动个不停,她也不会放下涂抹脚趾的指甲油。 谁让人家是领导来着? 领导来电话时,绝对不能让领导等,这是每一个下属该懂得。 领导长久的不接电话,下属不能有丝毫抱怨,这也是规矩。 就像往常那样,水暗影手机内只传来两声嘟(甚至第二声嘟刚响起),就被接通了。 不等对方说话,水暗影就问道:“老杜,塔希科那边有消息了没有?” 塔希科,是西伯利亚地区的一个小国,以前隶属前苏,一年中有至少六个月的时间,是被白雪覆盖的。 环境恶劣,不过却有着天堂跟地狱的迷人环境:简单的来说呢就是,向东一公里是凯凯白雪地,向西一公里却是原始森林,资源丰富,尤其是地下矿产资源。 鉴于某些历史原因,塔希科对俄态度一点也不友好,甚至更是处处对着干。 春节前夕,风声配合国家某部门前往塔希科,调查某个国家矿产高层通敌卖国一案,派遣四人随从--算算时间,这时候也该有消息了。 “老、您吃过早饭了没?” 老大没有马上回答水暗影的话,就在她不满的皱眉,本能的要喝斥他时,才陪着笑的小心问候。 “你管我吃没吃早饭!” 水暗影张嘴就说。 老大却呵呵轻笑着说:“现在该称呼您水总了吧?” 猛地,水暗影残留的睡意,攸然消失。 水总! 这个称呼,就像一把钢锥那样,狠狠刺在水暗影最脆弱的地方,生疼。 是啊,水总。 现在她已经不再是风声的老大了。 老杜代替了她的职务,鉴于保密条例,当然不会跟她再汇报那些情报了。 “哦--随便你怎么称呼,叫我失败者也行。” 拿着手机愣了大半晌后,水暗影才淡淡的说道:“好了,你忙吧。” 她刚要扣掉电话,老杜却说:“等等。” 水暗影意兴阑珊的问道:“还有事?” “有消息了。” 老杜也沉默了很久,才轻声说。 水暗影无声的冷笑,说:“我现在是局外人了,没必要跟我说这些。” “小贺,小孟,都牺牲了。” 老杜却像没听到水暗影的讥讽那样,语气沉重的说道。 嘴角,猛地抽了下,水暗影强忍着把手机摔出去的冲动,哑声问道:“你、你特么的怎么搞的!?” 小贺,小孟,都是水暗影亲自选拔,并当做风声中最出色的后备力量来培养的,现在老杜却告诉她说,他们都牺牲了。 这个消息,又像一把钢锥,再次狠狠捅了她一下。 比刚才那一下,还要疼! 老杜正是知道水暗影器重他们,所以才违反条例,把这个绝密消息告诉了她。 既然已经违反了,老杜也不想再隐瞒别的了。 水暗影用力攥着手机,手指关节都已经发白。 塔希科那边的情况,要比小贺等人牺牲,还要严重。 李治灿,华夏矿产业的权威专家,被某股力量掠走,生死不明--他的手中,掌握着西方某些国家绝对感兴趣的资料。 水暗影见过那位专家,也很尊重他。 那是一个把国家利益看的比生命都重要的人,可以肯定他绝不会为了存活下来,就出卖国家。 但随着现代科技的高度发达,能抵抗已知严刑逼供手段的李治灿,却不一定能抗住那些能让人精神失常的精神药剂,说出某些绝密。 抢回李治灿,现在绝对是风声、国安、甚至军方最迫切要做的。 如果水暗影还是风声老大,她绝对会亲自出马,不计生死也要掐断西方某国要利用的炸药引信。 可她现在--只是水总罢了。 其实水暗影也知道,就算她亲自出马,在那边严峻的形势下,也不一定能起到作用。 再怎么说,她只是个心狠手辣的女人,不是超人,无法改变,更没有能力阻止某些事的发生。 老杜也说了,上级部门已经为李治灿‘失守’而开始准备,准备付出让人无法接受的代价,来应对那些绝密情报的泄露。 他还说,昨天下午传来这个不利消息后,已经有华夏最为精锐的特工,用最快的速度向那边赶去,希望能来得及扭转乾坤。 但希望不大。 没有谁知道李治灿目前被掳到了哪儿。 “水总,对不起。” 说完很久,都没有听到水暗影再说话后,老杜低低的道歉后,扣掉了电话。 客观的来说,老杜(风声)是没必要为这起事件负责的,因为风声本身就是协助部门。 而且风声的整个行动计划,都是由水暗影一手安排的。 她忽然下台后,老杜仓促接手,肯定得有一些适应期,没能在最短时间内,做出最快速的反应,也是很正常的。 水暗影慢慢放下手机,抬头看着天花板眯起眼睛,过了片刻,忽然快速跳下了地。 短短几分钟,她就洗漱完毕,穿上了最适合那边环境的衣服。 又打开壁橱,在某处按了下。 钢板制作的壁橱后板缓缓落下,露出了一个货柜。 上面,摆满了各种各样的冷热武器。 老人解除了她的职务,却没有收走她的武器。 他早就知道,水暗影会用得上? 第201章 :血汗钱被借用 今天的天气仍旧不错。 天气不错时,阳光也很好,哪怕是只洒在客厅门上,也能让人感到温暖,并从中感受出春天已经悄悄来临的行踪。 春天,万物复苏的季节,猫儿也开始卖弄它委婉的嗓音了。 春困秋乏,夏打盹,这句话的意思不难理解。 但让方圆不解的是,为什么早餐吃过没多久,他就犯困了? 依着他当前的身体素质,天亮之前睡的那几个小时,就足够他龙精虎猛的了。 可事实上,他看了几分钟的电视后,上下眼皮子就开始打架了。 嗯,肯定是室温太过暖和,旁边还有俩漂亮女人搞得。 一大一小两个女人,绝对把方先生当做了家人,要不然也不会穿的这样随便。 尤其是夏小韵这妞儿--难道就不知道,守着方先生在那儿给小脚涂指甲油的样子,很烦人? 她还真把方圆当做正人君子了。 唉,怪不得很有脑残的嫌疑。 陈婉约倒是没女儿那样随意,可为啥在忙着做打扫卫生(保姆休假)时,只要发现方圆在看她,动作就会夸张起来:不就是擦个酒柜嘛,有必要把那小蛮腰,扭得那样有韵律感? 最大的痛苦,莫过于三年没喝酒的酒鬼,守着两坛有毒的美酒干瞪眼了。 就这样干坐一天,方圆绝不心甘,老人们常说一年之计在于春,现在就是春天,却在这儿虚耗光阴,那绝对是犯罪。 出去遛达? 没有毛驴陪着,遛达也变的没意义了。 方圆忽然无比的想工作。 他以前,可是最讨厌都市中朝九晚五的工作了。 现在却只能打了个哈欠后,问夏小韵:“那个啥,韩斌快回来了,等他回来后,就国际物流业务就要正式展开,你有详细的运作方案了吧?没事说说呢,我或许能提供一些高瞻远瞩的意见。嗯,就是高瞻远瞩,这个词用在这儿,简直是绝配。” 跟发现自己很有些墨水而得意的方先生不同,夏小韵头都没有抬起,依旧在涂抹她的的脚丫子,说:“也真亏了你还关心公司发展。年三十前夕,宁耀集团联系了第一笔业务,韩副总也已经正式工作了。” “啥,他回国了?” 方圆有些惊讶:“我咋不知道?靠,他回国,咋不跟我说一句?” “他没回国。国际物流业务嘛,自然更多时候是在国外了。” “啥业务,他在哪儿?” “一批处理的半新矿产机器业务。现在塔希科国家矿业集团。” 夏小韵一点淑女该有的风度也没有,竟然抬起刚摸了脚丫子的手,在小鼻子上擦了下,才说:“按照国内的废钢价格,卖给山钢。” 山钢,是国内大型钢铁厂之一。 现在好多钢铁厂都有回收废钢、再回路锻造成合格钢铁的生产线。 方圆才不关心山钢是哪儿。 他只是有些郁闷:无论是夏小韵这边,还是宁耀集团那边,正式开启也物流业务后,怎么就不跟他说一句。 这是不把方先生当领导看待,是要遭受惩罚的。 “么的,过河拆桥呢你们这是。” 低低的骂了句后,方先生才发现他又用了一个成语,不过这次没啥得意了,毕竟被忽视的感觉实在不咋样。 骂声未落,手机响了起来。 肯定是陌生号码,哪怕现在连陈婉约也知道他手机号了。 “哪头?” 心情不好下,方先生接电话没礼貌也很正常了。 “有机会,你得接受一下专业的绅士培训了。” 一个很媚、却又偏偏很平淡的女孩子声音,从手机那边传了过来。 方圆的眉梢眼角,猛地跳了下,所谓的春困,一扫而过。 “哦,原来是你啊,过年好,过年好。” 方圆举着手机,从沙发上站起来走出了客厅。 夏小韵抬头看了他一眼,微微皱了下眉头。 女孩子就这样,发觉男人有啥秘密瞒着她后,就会不开心,当然更会疏忽她总是瞒着男人做了好多事。 方圆不能不瞒着。 因为給他打电话的人,是那个可怕的小妖精。 正所谓夜猫子进宅,无事不来。 花小妖绝不会没事没非的給他打电话,而且每次主动給他打电话,都没啥好事。 方圆不想让夏家母女知道小妖精的存在,这是为她们好,夏小韵还对他不满,这是典型的狗咬吕洞宾啊,幸亏方先生从来都很大度,不会跟她一般见识。 花小妖能听出,方圆给她拜年,就是在敷衍她,自然也是敷衍身边的人。 所以她没有再说话,直到方圆出了别墅来到小河边,问她:“好端端的,给我打啥电话?” “是因为有很重要的事要通知你。” 花小妖总是把她当做方先生的正牌老婆,可谁家老婆在跟自己男人说话时,语气总是这样平淡,一点夫妻感情也没有? “罕见。” 这俩字,可是发自方圆内心的,盖因他真想不出,花小妖那边能有啥重要的事儿,牵扯到他,接着问道:“是你爷爷归西了?” 花小妖早就习惯了家人被他诅咒,才不会生气,只是实事求是:“不是,他老人家的身体还算可以。” “哦,那恭喜了,肯定是我的诅咒起了作用,怪不得老人们常说,咒一咒,旺十年。” 先自夸了一番后,他才又问:“宁耀酒店各分店,已经都知道我不是大老板了?” 刚出罗布泊时,方圆就把宁耀酒店还给了花小妖。 不过随后去了明珠,才知道帕斯克还不知道这件事。 所以方圆才以为花小妖給他打电话,是说这件事的。 除了这件事之外,他实在想不出还有啥事跟那小妖精犯牵扯了。 花小妖的回答很简练:“这种小事,还不值得我给你打电话。” “那到底是为啥?” 方圆坐了下来,顺势躺在了昨天躺过的岸边枯草从上。 他发现,自己很享受这种躺在地上晒太阳的感觉,比在夏家客厅内要强太多了,绝对是全身放松。 但花小妖接下来的一句话,就让方圆好像被八百条蝎子,同时蛰了一下那样,猛地从地上坐了去起来,更是失态的怒吼道:“啥,你说啥!?” 他的怒吼声很响,就连刚走到别墅院子里的夏小韵,都能听得到,稍楞了下,就快步走向了别墅门口:女孩子总是不甘心自己在意的男人,背着自己偷着打电话,非得想方设法的偷听,为此连脚丫子都顾不得修理了。 只是她刚走了几步,陈婉约却在客厅内喊道:“小韵,电话--是韩副总打来的。” 别人的电话,夏小韵或许还不会太在意,但既然是韩斌的,那么她必须得赶紧接听,毕竟他可是负责着神通快递国际物流的第一宗业务。 夏小韵转身时,花小妖重复了一遍刚才说过的话:“你在罗斯柴尔德家族银行中的所有款子,我都暂时借用了。” 只要一提起银行,世人都会想到瑞士银行,觉得那是全世界最安全的银行,以为客户保密而著名。 但真正懂行的人,才知道总部在英国的罗斯柴尔德银行,才是银行业有史以来最出色的银行,无论哪一方面。 所以方圆在把过去十数年的辛勤劳动成果,都放在了罗氏银行。 为防备花小妖找到自己,哪怕是在最穷困潦倒时,也没敢动,因为他很清楚,罗氏这种英国最老牌家族,肯定跟花家有着外人不知道的关系。 换句话来说就是,罗氏银行能为任何人保密,但绝不会为了方圆,而跟花家发生矛盾--哪怕是事后,罗氏银行要对方圆付出很大的代价。 方圆不动那笔化名存进去的银子,花小妖也能查到,这不是啥奇怪的事。 毕竟花小妖本身就是个小妖精,在金融方面好像没有做不到的事,要不然小小年纪,也不会被花家如此器重。 但就算她在金融业再牛,跟方先生有啥关系? 她凭什么,擅自挪用方先生的血汗钱? 暂时借用? 卧槽,谁知道这小妖精啥时候归还? 那些银子,可是方先生准备拿来,在国际物流也大展身手的根本所在。 现在却被她给借用了,而且有可能血本无归! 换谁,谁不狂怒,谁不恨不得钻进手机里,跑到那边掐死那个小妖精? 但理想很丰满,现实却很残酷:无论方先生有多牛,他都不能顺着手机掐死花小妖,除了暴跳如雷,把花家上到七十二代的女性祖宗全问候一遍外,屁的办法也没有。 花小妖好像很享受被方圆骂--很有些犯贱的嫌疑,也不吭声,更没扣掉电话。 总打雷,老天爷还累呢,更何况方圆? 现在,他一点点该死的春困也没有了,整个人就像被针扎了的气球那样,颓然的坐在了地上,疯牛回归正常后的,大张着嘴巴喘着。 等他的呼吸平稳些了后,花小妖才说:“我会还你的,加上本金两倍的利息。” “鬼才信,老子是人,不是鬼。” 方圆能听出,他的嗓子竟然哑了:特么的,钱没了,不但能让人心疼,还能让人嗓子变哑。 “我正在调集尽可能多的资金,跟别人一起,对岛币开刀。” 花小妖说出了她为什么要动方圆这笔钱的原因。 二战结束后,几乎每隔个十数年,美国人就会拿起刀子,给它的狗奴才东洋动手(通过迫使岛币升值啊、贬值的手段),割下尽可能多的肥肉,来满足它贪婪的胃口。 每次动手,西方某些大型基金组织,就会像发现臭鸡蛋似的苍蝇那样,一拥而上,尽可能的吸取养分。 无疑,花小妖就准备做一只让东洋人民痛恨的苍蝇。 方圆不懂得金融战争,最多也就是听说以善良、热爱和平著称的东洋人民,又要遭受苦痛后,心中多少好受些罢了。 不过这无法平息他银子被动了的怒气,冷冷的说:“我不管。现在,你必须把我的钱,给我还回去,我马上要用。” 第202章 :一语中的 “已经拿到资金池内,成为计划的一部分了。” 花小妖的回答,很干脆。 “我不管,你怎么拿去的,就怎么给我拿回来!” 方圆的语气,越发的冰冷。 花小妖的声音中,终于带有了一丝不满:“无论你拿来做什么,都不如在我手中,更能体现它们的价值。” “你废什么话呢?就算你事后给我一座金山,我也不稀罕!” 方圆声音又大了起来。 “我没有废话。” 花小妖在沉默片刻后,才说:“我说的都是事实。钱,我是不会给你还回去的。方圆,别把我惹怒了,要不然我让你血本无归。” “放尼玛的狗屁!” 就像被点燃了的爆仗那样,方圆又瞪起眼珠子,对着手机怒骂起来。 骂着骂着,他不骂了。 花小妖早就把电话扣了,哪怕他骂的地动山摇,人家也听不到了。 “靠!” 方圆呆愣片刻,举起手机要砸进河里,快要松手时,却又舍不得了,赶紧换了一块石头,狠狠砸下去后,心里才多少好受了点:现在真正的身无分文了,可不能随意再扔东西。 其实,方圆手中还有林东海给的那五百万。 五百万,足够他过好多年潇洒日子了。 问题是,方圆从没有打算动用那笔钱,哪怕是山羊说破腮帮子,来蛊惑他恨不得把裤衩贡献出来,都没打算动。 那笔钱,是方圆要给林二在国际物流公司入股的本金:大家既然是兄弟,那么就得有财一起发。 当然了,只要方圆想,施展妙手空空的本事,三五百万那绝对是手到擒来的事。 可他不想再做那种事,他发誓要做个良民的。 尽管他从来都把誓言当做屁来对待。 “发生什么事了,这样生气?” 夏小韵的声音,在方圆找第二颗石头时,从背后岸边响起。 回头看了她一眼,方圆闷闷的说:“没你啥事,别问。” 自己的血汗钱被小妖精拿走,就已经够丢人的了,怎么可以再告诉小夏? 方先生,其实很要面子的。 夏小韵却没眼里价的,走下来继续问道:“有人动了你的钱?” “要你管!” 方圆想都没有想,甩出这句话后,才发现夏小韵眼神一黯,心中微觉不忍,觉得不该把火发在她身上,毕竟她是在关心自己,语气这才稍稍放缓:“嗯,一个很不要脸的。” “多少钱?” 感受到男人对自己态度的转变,就会打蛇随棍上来讨好他,这是每一个女孩子都具备的本能。 夏小韵也是这样,坐在他身边,启齿一笑:“没必要为一点钱气成这样,那个不要--拿走你多少,我给你补上就好了。” 方圆皱了下眉头,说:“你补上?嘿,你补不起的。” 夏小韵这个小富婆,被方圆这句话给刺激到了,不服气的说:“你还能有多少钱?最多,你也就是个把五毛钱也看在眼里的爱较真者罢了。说吧,是多少?” 方圆最不喜欢别人翻旧账了,懒得再说什么,举起两根手指头,在她眼前晃了晃。 “二十万?” 夏小韵问。 方圆叹了口气。 她又问:“两百万?” 方圆撇了撇嘴。 夏小韵脸色终于变了:“你会有两、两千万?” 她承认,方先生在某些时候的确很牛。 但潜意识内,却觉得这小子就是个穷光蛋。 甚至都侮辱穷光蛋这个名词:谁家的穷光蛋,连五毛钱也在乎? 所以她才不信方圆,会有两千万的身价。 看在这脑残的惊讶态度,让自己心里好受了些的份上,方圆不好意思再跟她猜谜语了,淡淡的说:“两个亿,是美金。” 夏小韵没说话。 很长时间。 这早在方圆的意料中,神色萧索的点上一颗烟,看着烟雾慢慢散在春风内后,才笑了笑说:“不相信,对吧?” “我、我信。” 出乎方圆的意料,夏小韵说她相信了,只是嗓音很不正常。 方圆奇怪的扭头看着她:“你会信,我有那么多银子?” “你没理由骗我的--我早就该想到,你有拥有这么多财富的资本。” 夏小韵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才说:“我现在才突然发现,原来我身边,就有一个真正的亿万富翁。” “谢谢夸奖,可现在我是个穷光蛋了。” 方圆没有一点点被美女夸赞后,该有的喜悦,而是重重叹了口气,躺了下来。 事关那么多银子,夏小韵肯定关心某个不要脸的人是谁。 不等她张嘴,就知道她要问什么的方圆,摇了摇头说:“知道那个小妖精是谁,对你没任何好处。” 小妖精,一般都代表着非常出色的女孩子。 最起码,很有风情--现在的夏小韵,距离小妖精的境界,还有不小的距离。 她很清楚,就像得知拿走方圆两个亿美金的,原来是个女孩子后,心情蓦然黯淡了下来。 一直以来,夏小韵能够在方先生面前,拿捏出一副高高在上的嘴脸,除了自身是个无敌美少女之外,最大的依仗就是有钱(哪怕是现在)。 可是忽然间,当她得知她最骄傲的两大资本(财色),在方圆面前原来啥都算不上,人家才是高高在上的大爷--那种角色互换的失落感,让她就像霜打了的茄子那样,提不起一点点的兴趣。 “老板,你以后可不要丢弃我呀,要不然我会饿死的!” 方圆忽然抱住夏小韵的左手,哀嚎起来。 就算是傻瓜,也能看出这厮在装比--但夏小韵的心情,却又猛地好了起来:是啊,方圆再有钱,再有了不起的小妖精缠着,那又咋样? 他现在可是穷光蛋了,所有的财富都被小妖精给拿走了。 以后,必须得倚赖本老板! 看出夏小韵眼睛猛地亮起来后,方圆心中叹了口气。 以后,说啥也得改改‘善良’这个贱人毛病了,就因为不忍心小夏受到打击,黯然神伤,就得忽略自己淌血的幼小心灵,先安慰她。 这绝对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奉献精神,把别人的幸福,建筑在自己的痛苦上,还称不上伟大吗? 当然了,说是贱到了极点也行。 但这有什么呢,想方设法的让女孩子开心,本来就是每一个男人该尽的义务。 “乖哦,别哭,姐姐在呢。” 开心的小脑残,抬手摸着方先生的脑袋,就像在哄孩子。 “行了,意思意思就行了,还搞得跟真事似的。” 方圆推开她的手,翻身坐了起来。 “方圆,我发现你绝对是世间最幸福的男人。” 夏小韵看着他的侧脸,发自内心的称赞。 女孩子的称赞,总能让方先生有些小得意,哪怕此时心里在疼的流血,可还是认真的看了她一眼,说:“我也发现,你现在智商真的提高很多了。再接再厉,别骄傲!” 夏小韵的打击,导弹般打来:“被人拿走两个亿的美金,竟然在痛骂一通后,就抛在脑后了--方哥哥,你什么时候才能再攒起这么多的钱呀,好期盼。” 方哥哥英俊的面孔,顿时可憎起来,咬牙切齿的说:“有这种强盗想法,你就不怕遭报应?” “我才不怕任何报应。” 夏小韵淡然一笑时,忽然猛地抬手,拍了自己脑袋一下;“哎哟!” 被她一惊一乍的动作给吓了一跳,方圆赶紧挪了下身子:“你以后距离我最好远一点,我可不想被你给传染。” “滚。” 夏小韵现在对方圆骂这个字,绝对是炉火纯青般的自然,或许连她自己都不知道,放下手时顺势拢了下发丝:“刚才韩斌给我来电话了,就为这我才来找你,恰好看到你发疯。” 无视夏小韵睁着大眼说自己发疯的瞎话,方圆只关心韩斌打电话做什么。 方圆本意,是想等韩斌回国后,再正式启动物流业务的。 没想到宁耀酒店先给联系了一宗废钢生意,虽说不是太大,但也算是开门红了。 他给夏小韵打电话,就是报喜的--生意很顺利,神通快递接下来要做的,就是找运输工具,把那些废钢拉回国内。 同时,韩斌也请夏小韵这个大老板,亲临塔希科,跟双方负责人签字画押--当然了,韩斌这个副总就能搞定这件事,不过鉴于这是第一宗业务,意义重大,所以他才给夏小韵打电话的。 夏小韵恢复了正常状态,兴奋的说:“我已经答应韩副总了,后天(正月初六)就会亲自感到塔希科,到时候,就咱们两个去--咳,那个啥,我带你去国外开开眼。” 跟方圆接触久了,夏小韵也跟林二一样,学会说那个啥了。 “那穷山恶水的小破地方,有啥好玩的?” 方圆撇撇嘴,不屑的说:“要去,就去夏威夷啥的,那边不穿衣服的美女老多了。” “算了,我还真不习惯你用看圣人般的目光看着我,这会让我骄傲的。” 方圆躲开夏小韵似笑非笑的目光,说:“去就去呗,当做是散心了。再说这么久没见韩斌了,也想他了。不过,有个事我得跟你商量一下。” “说,老板我听着呢。” 夏小韵摇头晃脑的样子,很有些像毛驴。 真搞不懂,这个身处不幸逆境中的女孩子,是怎么做到这一步的。 “有个人,要加入你的国际物流公司。” 方圆想了想,索性直接说:“只要你同意了,我去跟宁耀集团那边说,股份,也是那边让出来,算是三方合伙吧,你还是大股东。” 夏小韵的奸商嘴脸,马上就从眯起双眸的动作中,显露无疑:“你跟宁耀集团,是什么关系?” “以前有点关系,现在没了。” 方圆没心情跟她说花小妖的事,敷衍性的回答。 夏小韵倒是没在意他的敷衍,只是关注:“让我猜猜,那个想入伙的人,应该是林武吧?” 方圆竖起大拇指:“有个成语是怎么说来着?” 夏小韵淡淡的回答:“一语中的。” 第203章 :这次是玩真的了 “林武,貌似是明珠某个大富豪的女儿。” 马经天那天来找林二时,夏小韵就在大门外,所以能知道她的一些情况,心里才很不是滋味:“能不能跟我说说,她的真实情况,比方她叫什么,你们之间的关系?” 或许从方圆来到夏家的某一刻起,夏小韵的内心深处,已经把他当做了‘私有品’,所以才在他提出要为林二入股的要求后,立即生起了拒绝的警惕,迫切想搞清楚涂他们之间的关系。 “无论她叫什么名字,又是什么来头,在我心中她都是我的兄弟。” 夏小韵当前露出反感林二的神色,就是傻瓜也能看得出,方圆没理由不知道。 但他不想解释什么,只是看似随意的说着站起来:“就这样吧,她投资五百万,占总股份的15%,从宁耀集团那边出。” 宁耀酒店出资三千万美金,才占了国际物流不到一半的股份,方圆却说让拿出五百万的林二,占15%,这跟白送好像没啥大区别。 出于商人的天性,夏小韵想都没想就叫道:“你脑子进水了?几百万就占那么多股份!再说了,我还没有同意--” “不需要你同意。” 方圆打断了夏小韵的话,毫不客气:“而是你必须同意。” 夏小韵眼角急促的跳了几下,慢慢站了起来,就站在他脸前,跟他眼睛对着眼睛,鼻尖几乎都要碰到一起了。 河岸是斜坡,她站在高处,所以刚好跟方圆一般高。 方圆看着她,神色坦然。 俩人相互目视了足有半分钟,夏小韵才缓缓的说:“如果我说,我不同意呢?” “很简单,宁耀集团撤资,恭喜你,你自己全股持有整个国际物流公司了。” 方圆的回答很简洁,却让夏小韵有了瞬间的晕眩。 是气的。 刚注册挂牌成立的神通国际物流集团,总共注资还不到三千万美金(宁耀集团注资的那些钱,一部分被快递公司所专用),如果酒店那边退出去的话,就成了个空壳公司。 更重要的是,国际物流业务就是宁耀集团来负责的,夏小韵啥门路都没有--如果那边撤资,她还干个毛啊? 而且夏小韵此时也明白了,宁耀集团能跟她合作,都是因为方圆的原因。 简单的来说就是,宁耀集团那边会听从方圆的话,他说撤资就会撤资,毫不犹豫,才不会在意所谓的违约金。 别忘了,方圆刚才就被人挪用了两个亿的美金。 他最多只是被气的暴跳如雷一番就拉倒了,也没见跟那些破产大老板似的,闹着要去卧轨,跳楼啥的。 所以人家压根不在乎这点‘小钱’。 就算夏小韵是真正的脑残,她都不会答应方圆撤资的。 只是女孩子一般都特要面子的,越漂亮越骄傲的就越要面子,就像夏小韵,尤其是牵扯到最敏感的感情问题后,在气愤到了极点时,哪怕是天塌下来也不会屈服的。 恶狠狠的蹬着方圆,很久后她才用力点了点头:“好,我同意宁耀集团撤资!” 就算撤资,我也不让林武加入进来! 这就是夏小韵的态度。 说完这句话后,她就霍然转身,不再看方圆一眼。 老天爷可以保证,如果她手里有把刀,会毫不犹豫的刺进这个家伙的心口。 “这是你的选择。” 方圆轻描淡写的说着,拿出一个手机,翻到了史密斯的联系电话,拨通。 可能是为了让小夏知晓,哥们不是吓唬你的……方圆打开了手机扩音器。 很快,史密斯那熟悉的鬼子声音,从手机内传了出来:“夏总,您好。” 夏总? 夏小韵有些奇怪的扭过头时,就听方圆说:“史密斯,我是方圆。” 他、他拿的手机,不是我的吗? 怪不得史密斯喊夏总--夏小韵看着方圆放在耳边的手机后,下意识的摸了下自己口袋,又开始咬牙:这个混蛋,什么时候偷走我手机的? “啊,方、方先生,您好,您好,请问您有什么指使吗?” 听出打电话的人是方圆后,那边的史密斯先是愣了下,语气接着有了很大的变化,就像李圣跟夏小韵汇报工作那样,估计这会儿无论在做什么,都该是站着的。 方圆已经辞掉宁耀集团老总这件事,估计花小妖已经传达给世界各地的酒店负责人了。 但毫无疑问的是,所有负责人从这短暂的人事变动中,都知道方先生不是一般人了,无论他是不是总裁,全会用最恭敬的态度对他。 方先生抬眼看着天,就像毫不在意史密斯给他的尊敬的模样,淡淡的说:“现在我通知你,我已经决定,宁耀集团从神通国际物流集团撤资,取消合作,你即刻派人处理此事。” “方先生--撤资?” 没有丝毫撤资心理准备的史密斯,有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肯定会更加奇怪:他也很清楚夏小韵当前的处境,毫不客气的说,假如宁耀酒店撤资的话,神通快递就会立马完蛋,但方先生偏偏是用她的手机,给他打电话。 方圆才不管史密斯是啥想法,只是皱眉问道:“还需要我重复一遍吗?” 听出方先生的语气很不快后,史密斯赶紧说:“啊,不、不用,我现在马上前往神通快递公司总部,马上!” “好--” 方圆刚说出这个字,一双小手就飞快的掐住他脖子,用力的摇晃着尖声叫道:“混蛋,混蛋,为什么总是欺负我?为什么,连你也来欺负我,为什么……” 听出史密斯诚惶诚恐的答应着,要按方圆的意思去做后,夏小韵总算明白过来,清醒的意识到他不是在开玩笑,而是真要把她逼上绝路了。 极大的委屈,让她再也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疯了般的掐住他脖子时,已经是泪流满面。 夏小韵不答应林舞儿入股,方圆就要宁耀酒店撤资,可不是吓唬她。 是在玩真的。 在方圆看来,无论夏小韵对他的态度,改变的有多么快,哪怕俩人身上都有那么一朵神秘的破花,可要是把她跟林二相比起来--她还差得太远,太远。 方圆知道,他一辈子都无法忘记,在罗布泊内彻底绝望时,林二孤独、踉跄着奔向他的身影。 他不知道那算不算爱,只知道当一个女孩子,为了他出现在绝境中后,无论让他为她做什么,他都不会有丝毫的犹豫。 夏小韵呢? 跟感激林二恰恰相反,方圆不觉得亏欠她什么。 要说亏欠,也是她亏欠他的--他已经为她做了太多事! 其中,就包括为了救她,不顾自己生死,就像林二对他那样。 可她是怎么‘报答’他的呢? 以父母的下落来要挟他,把他拖进邪恶的漩涡内,还不许林二入股--这么自私的女孩子,有什么好留恋的? 就算她死都不会说出父母的下落,那又怎么样? 只要能知道父母可能还没死,那么依着方圆当前的本事,就一定能找到他们,哪怕是用一辈子的时间! 可是,她凭啥又掐着哥们的脖子,自个儿却哭的一塌糊涂? 好像哥们对她做了人神共愤的啥破事一样。 方圆发现,他越来越看不懂夏小韵了。 看不懂就算了,以后再看,任谁好像老母鸡那样被人掐着脖子时,滋味也不好受的。 只用一只手,就攥住了夏小韵的双手手腕,稍稍用力就把她推开了,方圆还没说什么呢,这妞儿就低声喊着:“我答应,我答应让林武入伙,这下可以了吧,啊?” 瞎子也能看出夏小韵当前有多么的愤怒,痛苦,不甘。 更能看出她在喊出这番话时,眼眸中闪过的极端恨意,竟然让方圆心头紧了下。 她只是暂时的屈服。 就像被人掐住七寸的毒蛇,软塌塌的,但只要一有反击的机会,就会用最快的速度,扑上来狠狠给你致命一口。 方圆很不喜欢这种感觉:俩人在这两天内刚刚培养出来的某些感情,在这一刻全部消散,瞬间拉开了十万八千里那样远。 还不仅仅是陌生,更多了最不该有的仇恨。 就算不撤资,以后也不能跟她在一起了。 方圆看着夏小韵,脑海中却飞速运转着,做出了最正确的决定。 “你冷静一下。” 方圆缓缓的说:“好好说话。” 夏小韵忙不迭的点头,抬手擦了擦泪水:“好,好,我冷静--我已经很冷静了,我好好说,我不要你撤资,不要。” 手机那边的史密斯,虽说搞不懂方先生跟夏总在玩什么,却知道这时候绝不能挂电话,屏住呼吸等待新的指示。 方圆的指示很简单:“继续保持原先的合作关系。” “是。” 史密斯干脆的答应了一声,又小心的问道:“方先生,您还有别的吩咐吗?” “没了,就这样吧。” 方圆扣掉电话,把手机还给了夏小韵。 “谢谢。” 夏小韵接过手机后,低头小声道了声谢。 方圆笑了笑,没说什么,转身向西走去。 就在刚才,他还觉得天蓝水绿太阳好的,现在却觉得这一切很空洞,就像他此时的心情,一点意思都没有。 从没有过的无趣,无聊,哪怕是用石子在河面上打个水漂,声音都像放屁那样沉闷。 方圆盘膝坐在枯草中,揪下一根草梗叼在嘴上时,夏小韵慢慢走了过来,带着他熟悉、却又偏偏觉得陌生的好闻香气。 嚼了几下草根,青草特有的腥甜味道很爽口,方圆的喉头动了动,看着河面说:“林武不入股了,等韩斌从塔希科回来后,我也会让他辞掉副总职位。” “你、你这样说,是什么意思?” 夏小韵抓着手机的右手手背上,青筋猛地突了起来。 “没啥意思,就是不想让大家闹的不愉快。” 方圆摇了摇头,看向了她:“还有,我也不打算从你嘴里,知道我父亲的下落了。” 第204章 :本来就不是一路人 大年初二那天,方圆之所以狠心拒绝最需要他的林二,跟她回明珠,就是因为夏小韵有他父母的消息。 为了能找到失踪十三年的父母双亲,方圆只能先委曲求全,哪怕兄弟对他绝望。 他以为,只要能跟在夏小韵身边,尽心尽力的帮她,感化她--最后总能得知父母的下落,更以为林二得知他真实的苦衷后,就会原谅他。 方圆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 可现实总是跟想法,差了太大的距离。 夏小韵拒绝林二入股,可能是出于女孩子骨子里天生的嫉妒? 这一点他可以理解,更不会在意,毕竟这是很正常的,同时更证明了他的男人魅力。 但夏小韵,万万不该在暂时屈服时,露出她对方圆的滔天恨意。 虽说那一抹的恨意,惊鸿一瞥般的就消失了,却能让方圆感受了某种从没有过的危险:比他在黑暗世界内所经历的,比艳阴使带给他的,还要让他感到心悸。 尽管他不明白,他怎么可能这样忌惮,或者干脆说是害怕,害怕看起来很脆弱的夏小韵的恨意,这种感觉却是真实存在的。 没有谁喜欢跟一个危险人物呆在一起,所以方圆决定要走。 反正他已经有了明确的目标,就算花小妖拿走了他所有的银子--重新创建一家国际物流公司,对于他来说,还是轻而易举的。 他创建的物流公司,想让谁入股就让谁入股,谁也管不着,更不会因此而怨恨他了。 夏小韵的听懂了方圆想说的意思,脸色发白,用力咬了下嘴唇,才哑声问道:“你要--离开我?” “我们本来就不是一路人,对吧?” 方圆笑了下,站起来张开双臂做了个扩胸动作。 再看向天空时,才发现眼前这一切,原来还是那样美,不曾有丝毫的褪色。 刚才,他之所以感到空洞,无聊无趣,那都是受心情所影响。 确切地来说,是受到想从夏小韵这儿找到父母的羁绊、从而不得不对她委曲求全的影响。 其实,只要能放下这一点,啥事都已经不算事了。 自由。 嗯,就是自由。 慢慢放下双臂时,方圆闭上眼享受着从没有过的轻松。 短短一瞬间,他就想到了接下来要去做什么了:去明珠。 去明珠找林二,找山羊。 跟林二解释那天为啥不跟她去明珠,再跟山羊商量开公司,发动大家所有的人脉,哪怕是走遍天涯海角,也要找到父母。 至于夏小韵、彼岸花--都像罗布泊的黑暗世界那样,只是一个不愉快的梦罢了。 方圆希望,以后每天早上醒来后,能听到林二扫地的声音,毛驴撒欢追麻雀的叫声,最好还有山羊对着朝阳装比的吟诗声。 他从来都是一个责任心的男人。 但这不代表着着,他必须无偿的为某个人负责到底。 春风吹过耳畔的声音很轻,就像夏小韵嘶声喊他站住的声音,都是那样的悦耳。 方圆走的明明不快,可夏小韵无论怎么追,都追不上。 就像当初她在罗布泊看到的诡异女人那样,轻飘飘的就像御风而行,只是方圆带着明显的活力,而且也没心思跟她玩啥‘始终保持同步距离’的游戏,越走越远。 早就跑起来的夏小韵,被一团乱草绊倒在了地上,等她抬头向前看时,方圆已经不见了。 他就这样走了,没有丝毫的留恋。 夏小韵靠掌握他父母下落的秘密,成了一个笑话。 很出乎意料的,夏小韵没有哭泣,甚至脸色都很平静,默默的爬起来,望着方圆消失的方向呆愣很久后,才坐了下来。 聪明的女孩子,总能用最快的速度,想清楚方圆为什么这样决然的离去。 就像方圆下决心离去的原因那样,夏小韵也想到了她在哀求他时,眼眸中浮上那瞬间的滔天恨意,并意识到正是她不经意的‘真情流露’,把他给‘吓走’了。 看着水面上微微荡漾着的白云倒影,她笑了,轻声说:“方圆,原来你真的怕我。” 方圆承认自己怕了她。 更知道自己怕她,那是因为不能用最习惯消灭危险的方式,来对付她。 当人在面临危险时,首先反应就是尽可能的消灭--失败后,转身跑人远离危险,就是再正常不过了。 同时,他也不喜欢跟一个女孩子,总是因为鸡毛蒜皮一点的小事,在这儿纠结个没完,一会儿好一会儿坏的,特别矫情。 方圆喜欢林二那样的,直率,心里有什么就说什么,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就像那天她决然离开方家那样,毫不拖泥带水。 小林子,等我,我马上就要出现在你面前了,还有毛驴,山羊。 奶奶,我咋把毛驴排在山羊前头了,这貌似有些不尊重那老家伙。 不过那老东西实在没有值得哥们尊敬的地方,竟然引诱我练习阴阳合,来替他完成制伏艳阴使的夙愿。 想到自以为是的山羊,在自己心中连毛驴都比不上,方圆就更加开心了。 开心了,就会吹口哨,边走,边欣赏着都市风景,吹着《喀秋莎》。 吹起《喀秋莎》后,方圆想到了卡秋莎。 其实自从罗布泊回来后,方圆没有一天不在想那个女孩子。 他答应过她的,要跟她在以后的日子里,相依为命--这是一份沉甸甸的承诺,是卡秋莎宁愿用生命来维系的。 但很可惜的是,方圆不知道去哪儿找她。 在明珠时,方圆曾经跟山羊讲过卡秋莎:那老东西盗墓有一手,找人也有几分道行,不过要想找到卡秋莎,却不是那么容易的。 幸好,方圆知道卡秋莎没有死:无论那些人为什么要掳走卡秋莎,都不会是为了害她。 毕竟她从出生后就在黑暗世界内生活,所接触的外界人士,也唯有方圆几个人罢了,没道理会招惹一些马贼般的外国人。 嗯,总有一天,我会找到你,就像找到失踪十三年,还有可能在世的父母--方圆心中想到这儿时,已经走到了方家的胡同口。 才独离开短短两个晚上,再回来时竟然觉得家的周围环境有些陌生,很奇怪的感觉。 而且最重要的是,家里没有一丝生气,林二不在,毛驴也不在,只有大家离开时,还没有来得及收拾的东西,案几上的茶杯中,茶水已经结了一层泛着绿光的膜。 为了驱赶林二毛驴离开后的寂寞,方圆决定打扫卫生。 尽管年前时,林二就已经拽着他里里外外打扫干净,他家也没啥人来,不需要再打扫了--但人在独自开心时,不都是希望找点事做吗? 把电视机的音量调到最大,总算有了点方圆想要的感觉,吹着口哨清扫了起来。 不过打扫卫生,好像从来都不是年轻男人所喜欢的,哪怕方圆耐着性子,把所有角落都清扫一遍后,天才刚擦黑。 从中午过后,时间就过的特别慢,倒是肚子一个劲的咕咕叫,提醒方圆中午饭还没吃呢。 幸好除夕晚上时,林二曾经在厨房大显身手,还有炸藕合、炖排骨等食物,只需热热就可以了。 过年了嘛,电视里是绝不会演那些催泪节目了,无论播到哪一个频道,都是喜气洋洋的,形势一片大好,人民安居乐业,受苦受难的只能是外国人。 不过就算是过年,如果国外有啥不幸事发生后,新闻频道也会播放的。 比方叙利亚难民,比方塔希科外交发言人,今晚就严厉谴责,受西方某些国家支持的恐怖组织,在本国大搞破坏,暗杀、绑架本国的合作伙伴国公民。 以往方圆在看到这类节目时,总会在第一时间换台。 因为他特别反感‘谴责’这个词:如果在电视上发表一番谴责,就能改变某件事的话,那么二战时,希特勒先生会被谴责致死千万次。 所以今晚的新闻中,再次出现谴责后,正在啃排骨的方圆,马上就拿过了遥控器,正准备换台--却又放下了。 塔希科外交发言人,提到了华夏。 被他们谴责的恐怖组织,伤害的是华夏公民:受塔希科国家矿业邀请,去那边合作开矿的技术人员,已经导致十三死,伤二十二人。 一名叫做李治灿的高级工程师(矿业方面的专家)被绑架,目前下落不明。 据悉,华夏政府已经做出了最快的反应,派遣调查小组前往塔希科。 当然了,华夏也肯定会发表谴责的,这属于正常流程,至于管不管用,没有谁在乎,就像那些恐怖组织不在乎被谴责那样。 就像好多愤青那样,方圆在看到这儿时,也会拍着桌子发几声牢骚。 不过随着镜头的转变,就会把这事抛在脑后了。 那些事,距离小老百姓总是太远,更貌似跟看病、买房、汽油又贵了没啥关系。 只是就在他刚要拿下一块排骨时,却忽然想到了什么:韩斌,当前就在塔希科,而且工作好像跟那边的国家矿业有关。 方圆身为小老百姓,可以不在意那些国际大事,但却不能忽视发小的安全。 马上拿起手机,开始拨打韩斌的号。 手机倒是没关机,但却没有人接听。 方圆看了下时间,现在是晚上七点一刻,按时差算起来,那边应该是白天的下午四点种左右。 “怎么就不接电话呢?靠,快点接!” 方圆接连拨了三遍,就在心里开始发毛时,总算有人接听了。 正是韩斌本人:“哈,哥们,咋给我打电话了?这才拜年啊,晚了!” 听他这样说话后,方圆顿时松了口气,张嘴就骂道:“嚓,刚才去干鸟了,不接电话!” “在洗澡,摸鸟。” 韩斌笑嘻嘻的回道。 兄弟俩人扯了几句毫无素质的话后,方圆才开始说正事:“你该知道那边出事了吧?” 第205章 :孤独的陌刀 韩斌就在塔希科,那边发生这么大的事,他没理由不知道。 说起来,他也算是江湖老鸟了,在听到不利于华夏公民的消息后,马上就躲在酒店内不外出了,只等合同一签署,就用最快的速度返回国内。 得知他这样小心后,方圆这才算是放了点心。 本来,如果没这事的话,方圆还想跟韩斌简单聊聊让他从夏小韵那儿辞职的事来着,可眼下不是说那些的时机,毕竟他现在还是神通的副总,手下带着十几号人呢,不能说回国就回国的。 等他回国后,再说也不晚的。 又嘱咐韩斌一定要小心后,方圆才扣掉了电话。 接着又想到了一件事:夏小韵曾经告诉他,后天就去塔希科的。 现在去那地方,可不是明智的选择。 方圆觉得有义务,也算是有责任跟她说一句(他能猜到那妞儿当前的状态,绝对没心情看电视新闻的),毕竟大家还勉强算是朋友不是? 犹豫了下,他才拨通了夏小韵的手机。 “有事?” 电话那边传来夏小韵很冷淡的声音,早就在方圆的意料之中,更能从冷淡中听出隐藏的惊喜,她还以为方先生主动给她打电话,是回心转意了呢。 不过等她听明白,方圆给她打电话只是出于关心,劝她取消初六的塔希科之行后,夏小韵的态度就真冷淡了:“谢谢方先生的关心。” 不等方先生说什么,她就扣掉了电话。 看着慢慢黑下去的屏幕,方圆忽然觉得自己做了件蠢事:他不好心提醒小夏的话,她或许会在获悉那边局势紧张后,不再去了。 可方圆的提醒,反而有可能让她赌气:你不让我去,我偏去,最好是死在那儿! 女孩子的赌气行为,从来都是很可笑的,跟智商没关系。 但却是最让男人头疼的事实,因为她们在赌气时,才不会管天塌地陷,哪怕是付出生命的代价,只要让那个良心被狗吃了的男人后悔,就足够了。 “唉,爱咋地就咋地吧,哥们只要尽力就行了。” 方圆心情不咋地的叹了口气,正要把手机随手放在沙发上时,却又想到了林二。 他没打算给林二打电话,最起码在近一个月内没这个打算。 因为就算用脚丫子也能猜出,林二现在很伤心,很生气,就算接了他电话,也会給他钉子碰。 没有谁喜欢碰钉子的。 喜欢去碰的人,都是贱人。 方先生觉得他就是个贱人,因为他忍不住的拨了林二的手机:无所谓了,反正刚才已经碰过一次了,那就索性碰个痛快吧! 手机嘟啊嘟的声音,一直在响,却没人接。 “她也在摸鸟?” 想到韩斌说的那句话,方圆笑了。 看来林二很忙(其实方先生也知道,人家是不愿意接他的电话,没有把他手机号拉进黑名单内,就已经是看在毛驴的面子上了),接连拨了三四遍,都没有人接。 “算了,先不招惹她了,哥们又不是真的犯贱。” 方圆吸了下鼻子,把手机扔在了沙发上后,忽然才想起刚才只顾吃饭了,竟然没喝酒。 过年啃排骨,怎么能没有酒助兴? 尤其是一个人的时候。 酒不是好酒,十几块钱的本地大曲,是头年从超市采购年货时买的。 买这么廉价的酒,是林二的主意:她就像所有反对老公抽烟喝酒的妻子那样,从来不舍的拿出‘专项资金’买高档品,纯粹是浪费啊,有这钱还不如给她多买件漂亮衣服,多吃点好吃的呢。 大曲再怎么廉价,也是酒,男人的最爱。 美美的抿了口小酒,方圆拿起酒瓶子时,手机响了。 来电显示是林二。 方圆都没意识到,他拿起手机的速度相当快,不等第一声铃声落下,就已经接通了,故作豪爽的嚯嚯笑道:“嗨,兄弟,刚才去干啥了?” “方先生,我是马经天。” 一个儒雅的男人声音,从手机那边传来,就像一盆冷水,一下子把方圆心中的欢喜火苗,浇了个透心凉。 你咋拿着她的手机? 方圆这句话到了嘴边,又被他硬生生的咽了下去,干巴巴的笑了声:“哦,原来是马处,过年好啊。” 马经天说:“过年好--年初二那天,我们已经拜过年了。” “嗯,我这人记性不好,忘了。” 方圆再次笑了下,闭上了嘴。 他真的很想问问马经天,林二去哪儿了,为啥让你给我打电话等等。 问不出口。 他是男人,觉得有时候就必须保持男人该有的尊严。 马经天是个好人(很难理解,他这样的正人君子,怎么可能去当官),更能猜出方圆想知道什么,沉默片刻后才说:“我,还有舞儿,都在医院。” “哦,她父亲的病情咋样了?” 方圆问道。 “还是那样,没什么起色,看来--舞儿的心情很不好,回来后没说几句话,始终陪在林叔叔的病床前。” 马经天顿了顿,才说:“我给你打电话,是她的意思。她还说,如果你想知道这是为什么的话,就让我跟你说一件事。” 方圆眼角一跳:“啥事?” “她答应嫁给我了,等林叔叔病情稳定住后,我们就会结婚,到时候,还请你来喝喜酒。你--她说,你是她永远的兄弟,她会对你像对待毛驴那样。” 马经天在说出这番话时,语气很平静,听不出丝毫的喜怒。 方圆愣了很久,都没有说话,甚至没有呼吸声。 马经天关心的问道:“方先生,你还在吧?” “在。” 方圆长长吐出一口气,笑了笑说道:“好啊,等你们结婚时,我肯定会到场祝福你们的。” “谢谢。” 马经天的道谢声,很真诚。 “不客气,再见。” 方圆用他自己都惊讶的声音,跟马经天互道再见后,才掐断了电话。 没事人那样,继续喝酒。 56度的高度白酒,很甘冽,更爽口。 喝酒时,必须全身心的去感受,才能感受到美酒的味道,心无旁骛。 整整一瓶白酒喝下去后,方圆才站起身走出了屋子。 白天时的天气还是那么好,春风吹的方哥醉,晚上却忽然变天了,刮起了东北风,下起了小雪粒,打在脸上生疼。 仰头看着漆黑的天空,方圆只觉得从没有过的孤独。 嗯,就是孤独,不可怜。 笑话,谁要是以为方哥在得知林二要嫁给马经天,从夏脑残那儿碰了钉子后,就会觉得自己可怜,那绝对是笑话。 他只是觉得孤独:这个世界上那么多人,竟然没有谁来陪他。 就连毛驴也不知道打个电话来问候一声。 山羊那个老东西,现在肯定像个老太婆那样,怀中抱着个小孩子,在哄他睡觉--方圆不用站在他面前,也能看出他那张猥琐的老脸上,布满和蔼仁慈时的样子,有多么的丑陋。 或者说,感人。 昆仑呢? 当这个名字,很突兀的从方圆脑海中浮出后,他被吓了一跳。 他以为,四年多的时间,早就忘记昆仑了,就像当年不顾昆仑跪在地上,转身离开那样。 就在这个从没有过的孤独夜晚,他却忽然想到了早该被忘记的昆仑。 原来,有些人,有些事,不是你能想忘记,就能忘记的。 哪怕你有多么的不愿意想起,那个人的样子,却在你眼前越加清晰。 方圆的情绪,终于有了波动,仰望着黑夜的眼里浮上了痛苦之色。 他痛苦,那是因为当年他跟昆仑在一起时,无论遇到多么不快的事,只要能看到影子般跟随的昆仑,就会觉得心里暖暖的。 他看向西方,那边是昆仑山所在的方向。 山上很冷,雪下的也比内地更大,夜也仿佛更黑。 一个全身上下,都被褐色麻布所包裹的人,站在山崖上面,就像一段木桩那样遥望着东方。 一把狭长的陌刀,就插在旁边的雪地上,系着黑色的布片,被冷风吹的笔直。 陌刀,隋唐时代特有的兵器种类,主要为步军所用,刀刃采用特级弹簧钢,保证耐砍不变型,装俱为中碳钢,表面发蓝,外缠麻绳上漆。 鉴于古时候炼钢技术的局限,陌刀很重,但却让游牧民族吃够了苦头。 想当年,将军一声令下,大隋帝国的精锐府兵,身穿黑色棉甲,手持陌刀随着鼓点,整齐的就像一座山在移动的步伐,缓缓逼近策马奔来的突厥骑兵--北风吹,战鼓擂,远处狼烟起,万千虎贲踏步向前,陌刀挥舞,头落地! 那是何等壮观,催人热血沸腾? 不过来到大夏朝后,因夏人身体偏弱等因素,沉重的陌刀被淘汰出了军队。 反倒是东洋,在陌刀的基础上,锻就了举世闻名的武士刀。 这把陌刀,就是那样一把刀,名字叫昆仑。 风很急,雪越来越大,很远很远的地方,仿佛传来当年大隋虎贲手持陌刀,奋勇杀敌的嘶吼声。 褐衣人始终一动不动,就像旁边的昆仑,始终等待主人的召唤,唯有刀把上的黑布,发出猎猎的嘶声。 风,有时候就跟女孩子的情绪那样,无论多大的风,也不会持续太久。 大年初四这晚的东北风,最多也就是刮了四个小时,就慢慢变小了。 雪也停了下来,方圆只需轻轻一抖肩膀,就把它们都震了下来,转身走进了屋里:在外面冻了这么久,喝酒产生的那点热气,早就被冻没了。 幸好还有被窝。 其实被窝才是最忠诚的,它不管谁来睡它,又是啥心情,都能给予那个人尽可能的保护,让人感受到母亲怀抱般的温暖。 孤独的人,总能从母亲的温暖怀抱中,香甜的睡去。 就像方圆。 老四可不是方圆:大过年的,晚上要不出去搓几圈麻将,而是裹在被窝里睡大觉,那未免也太对不起这个假期了。 不过今晚老四的手气不咋样,还不到凌晨一点呢,那点私房钱就输光了,走路都无精打采的。 第206章 :雪夜中的艳鬼 春风吹了好几天,也无法暖透大地。 正所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刚才那下的那场小雪,就是冬天告诉老四:大爷我还没有走开呢,别以为你穿着铮亮的新皮鞋,就不会摔跤。 低声骂骂咧咧的老四走下青石板小桥时,一个没注意,扑倒在了雪地上。 跟下雨摔跤不一样,在雪地上摔一跤最起码脏不了新衣服,最多让老四在爬起来时,因为酒劲发作,又摔了下狠的,眼前金星直冒。 “贼老天,也跟老子做对!” 闭眼用力晃了晃脑袋,老四在咒骂着双手撑地,正要爬起来,眼珠子却一直立--街灯下的雪地上,看啥东西都能看清,哪怕是一只小蚂蚁,更别说是一双大红颜色的绣花鞋了。 绣花鞋? 大半夜的雪地里,怎么可能会出现一双绣花鞋? 看清这是一双绣花鞋后,老四脑袋里就嗡的一声响:奶奶,遇到鬼了! 老城区之所以称之为老城区,那是因为它存在的时间够久了。 任何能带上‘老’字这个字眼的地方,一般都会有些老一辈人留下的传说。 而红色绣花鞋,基本就是女鬼的代名词,这适合于任何鬼故事内的女主穿。 眼珠子发直的老四,傻了般的缓缓抬头。 一双没穿丝袜的小腿,晶莹白腻,带着让老四要流鼻血的诱惑。 如果这还不算诱惑的话,那么一个全身上下,只穿着一双绣花鞋,一件白色轻纱舞衣的美少妇,在风吹起衣袂时,昙花出现般露出的身子,算不算? 尤其是这美少妇,长的貌美如花,脸上还带着轻佻、妖魅的笑容,声音更是柔柔的,软软的让老四瞬间就有了某种不健康的想法:“这位大哥,你没事吧?来,我扶你起来。” 一只好像凝脂白玉般雕成的手,随着少妇的弯腰搀住了老四的胳膊,更让他从舞衣的低领口内,看到了所有男人都想看到的美景。 老四的魂魄出窍了,就飘浮在街灯杆子上,看着那个美少妇温柔的把老四,从雪地上搀扶了起来,还像妻子那样,给他扑打了下身上的雪。 “我、我没事。” 老四在说出这几个字时,他的魂魄回来了。 没有魂魄的人,是无法说话的。 更没有听觉,能听到自己牙齿格格打颤的声音。 鬼。 女鬼,艳鬼! 这个念头,在老四脑海中猛地腾起,接着就支配他噗通一声的跪倒在地上,用力磕头哭着喊:“饶了我吧!你在那边缺什么东西,我明天就去烧给你!我上有八十老母,下有三岁孩儿--呜,呜呜!” 艳鬼被老四的虔诚打动了,没有像鬼片中那些可恶的吓人鬼那样,伸出长长的舌头,掐住他脖子,只是咯咯的一声销魂低笑着问:“这位大哥,你别怕,我只是想向你打听一个人的住址。” “谁,那个人是谁?” 老四赶紧说:“只要他在老城区这儿住,就没有我不知道的。” “他叫方圆。” “方圆?” “你不认识吗?十多年前离家,去年才回来……” “啊,啊,我知道了,是老胡同老方家那个小子,我认识,认识,就是不熟!” 老四猛地想到了方圆是谁。 “他在哪条胡同?” “就那儿,往前走两百米的胡同,最里面朝南的大门,就是他家。” 老四说着,直起腰来抬手指向方圆家那边时,却发现穿红绣鞋的艳鬼不见了,就像从没有出现过那样。 “阿弥陀佛,上帝保佑,等我回家就给你烧纸……” 跪在那儿呆愣很久后,老四才猛地跳起来,双手抱着脑袋,连滚带爬的跑向了家,不时的还回头看一眼,生怕艳鬼再追上来。 陈婉约才不会追老四,那个男人四十好几岁了,长的不帅,还满嘴的大黄牙,相比起熟睡中的方圆--差着境界呢。 站在方圆窗前,陈婉约好奇的打量着房间内。 床头上贴着一张发黄的老照片,一家三口,是方圆八岁上一年级那年照的。 小时候的方圆样子,看起来很乖巧,文文静静的好像个小姑娘。 相比起有着一张刀削斧刻的方天明来说,方圆的长相更像母亲范颖颖,要不然也不会有让女人着迷的小白脸。 不过老人们都说,男孩子长的过于俊俏了,一般都是命中会有劫难。 方圆当前的遭遇,就充分证实了这句话,是相当有理的。 “好了,别装睡了,我就不信你不知道我来,不知道我开灯。” 陈婉约柔声说着,款款坐在了炕沿上。 方圆依旧闭眼,睡得很香甜的样子。 就像母亲更像情人那样,陈婉约抬起冰凉的手,慢慢放在了他脸上。 方圆很是不情不愿的睁开了眼,但接着就闭上了,喃喃的说:“我现在心情不咋地,别招惹我,行不?” “人家这么大老远的来见你,就给人说这句话?” 陈婉约微微撅起红唇,随即就莞尔一笑,掀起被窝蛇儿般的钻了进去。 不管她是人,还是鬼,在下雪天的晚上只穿了一件白色轻纱舞衣,身子肯定会被冻得冰凉,贴在方圆热乎乎的身上后,使他本能的打了个寒战。 没有谁被冰块一样的美少妇抱住后,还能安心睡觉的。 方圆倒是没有驱赶她,只是叹了口气,再次睁开眼:“有啥事,说,说完了赶紧走。” “这就是前奏吗?” 陈婉约喃喃的说着,手在方圆身上游动着,冰凉,却又很滑腻,就像蛇在寻找它的栖息地,找到最合适的地方,才停了下来。 “你信不信,我现在已经是在努力克制把你上了的冲动?” 方圆翻了个身,背对着陈婉约:“不信的话,你再动一下看看。” 陈婉约果然不敢再随便动了,最多只是把身子贴在他背上:“我来,是告诉你,不要离开夏小韵。” “可我离开了,也决定了。” “你得改变主意。” “我要是不改呢?” 不等陈婉约,方圆又翻过了身,看着她笑道:“你是不是会告诉我,她会死?” “你总是这样聪明,所以才让我着迷。” 陈婉约咯咯轻笑了声,又往他怀里拱了下,低声问道:“就不能抱住我吗?什么也不要做,让我找到最幸福的归属感。” 方圆倒是没拒绝陈婉约的要求,伸手抱住了她,让她枕在了自己腋窝处,还很细心的替她裹了下被子,这才问:“现在可以说正事了吧?” “我一直都在说正事的。” 幸福的叹了口气后,陈婉约闭上眼,喃喃的说:“我知道,她今天表现的让你很失望。但你得原谅她,她还是个孩子--而且,她要是死了的话,你父母也会死。” 方圆就觉得脑门处的血管,猛地崩了一下。 “我知道你想问什么,无非就是我怎么会知道这些事。其实在今晚之前,我是不知道这些的。现在知道了,就巴巴的跑来告诉你。至于小韵跟你父母是什么关系,为什么她的安全,会牵扯到他们的生死,我也不知道。” 陈婉约的声音越来越低,好像睡着后在梦呓:“你也别逼我,你是个好男人,不是吗?” 方圆没有马上回答。 就在陈婉约的呼吸声均匀后,才说:“她拿到的那块石头,也是你给她的,教给她那样对我说的,对不对?” “嗯--但我知道的,不会比她多一点点。” 陈婉约低低的嗯了一声,说:“实际上,你自己也该知道,就凭你们身上那对并蒂彼岸花,就证明你们的命运,是被紧紧缠在一起的,无论你有多么的不愿意,你都是她此生中的影子,在你们相遇的那一天起,就不离不弃了。” 不知道为什么,在陈婉约提到影子时,方圆却又想到了一把锋利异常的陌刀。 动了下,方圆说:“其实,我以前就有个影子的,你知道吗?” “不知道。” “我的影子很厉害--” “我知道了。” “你知道我的影子是谁?” “水银泻地刀锋起,妙手空空头落地。” 陈婉约说:“除了昆仑外,谁还能配得上给盗圣当影子?” “我只要放出话,让我的影子回来,无论你是谁,也无论你的主人有多么的神通广大,都逃不过那把刀。” 说到这儿是,方圆眯着的眼里浮上一抹亮光:“连我自己都逃不开那把刀,如果我的影子要杀我的话。” “可你不会让你的影子做这些,在你父母还没有回来时。” 陈婉约倒是没多少惧怕的意思,尽管她知道方圆不是在吓唬她。 如果说盗圣是前后五百年最神出鬼没的盗贼之王。那么昆仑就是前后五百年来,最厉害的杀手。 到现在为止,方圆都不曾见过,有谁能躲过昆仑一刀--昆仑杀人,从来都不需要对同一个人,出手第二刀。 死在那把陌刀下的冤魂,足够从奈何桥排到酆都城。 可是现在,当方圆感到最孤独时,昆仑却只能站在异域的山崖上,对着这个方向痴痴的凝望,等待他的召唤。 想到昆仑,方圆又有了极大的孤独感,下意识的抱紧了怀里的女人,喃喃的说:“别走了,陪我睡觉。” “嗯。” 陈婉约温柔的答应着,穿着绣花鞋的右腿,轻轻搭在了他的腰间时,伸出白玉凝脂般的右臂,关上了台灯。 黑夜重新静了下来,唯有窗外的小东北风,还在兴犹未尽的在天地间游荡,好像找不到家的孩子,特别孤独,渴望有人陪。 有人陪的晚上,总是能让人睡得格外安心些。 直到太阳从东边露出红艳艳的笑脸后,方圆才慢慢的睁开了眼睛。 怀里的陈婉约已经不见了,就像外面的东北风在清晨五点多点就停下脚步那样,只留下成熟的女人特有的体香。 更像一个梦。 九点多,方圆才走出屋子,看着窗外明媚的阳光,感慨的说:“这老天爷绝对是个女人,昨晚还下雪,今天又晴天了。” 第207章 :厉鬼都怕恶人 “老四,大清早的你坐在床上发什么呆啊?” 老四媳妇比他小三岁,长的很不错,正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的真实写照,穿着小黑皮草裙从外面扭着小身段走了进来。 老四不说话,只是直直的望着窗外院子里,就像掉了魂那样。 “你个死样,大过年的就这副嘴脸,肯定是昨晚又输钱了。” 老四媳妇也没在意,摘下门后墙上的小包:“我去孩子他小姨那儿,你爱去的话就去,要不就去找你那帮狐朋狗友,我看你早晚得把老婆输给别人!” 男人娶个比自己年轻漂亮的小老婆,家庭地位一般都比臭袜子高不了多少。 老四也习惯了,依旧发呆。 他还在想凌晨遇到的那个穿着一双绣花鞋的少妇,想方圆。 凌晨回家到现在,他都没有睡觉,倒是很渴望从小媳妇怀中寻找一点安全感来着,结果差点没被踹下炕,轰到客厅去睡。 小媳妇就是这样:她来劲时不管男人多累都得玩,她不愿意时,才不管男人有多么想玩儿。 老四本想把遇到绣花鞋少妇的事儿告诉媳妇的,可又怕吓着她,所以没敢说。 短短六七个小时,老四就像苍老了四五岁,不过这并没影响他的思维。 老四在小时候,就曾经听奶奶讲过一个故事。 故事大意呢,跟他昨晚经历的差不多,遇到艳鬼跟人打听某人的家,第二天一早,那个被打听的人就挂了,这个人也在几个月后精神错乱,总是说看到鬼啊神啊的,很快也挂了。 老四觉得,他就是奶奶故事里的那个人:任何见过艳鬼的人,都不会活太长久。 可老四真不想死。 想到自己要是真死了,风骚有味的小媳妇就会被别的男人搂在怀中--他的心,就会无比的疼,疼的喘不过气来。 不行,我不能就这样等死,我要想办法躲过这次劫难! 老四眼珠咕噜了下,掀起被子跳下了炕。 这种事,报警是没用的,警察可没和尚道士驱鬼避邪的本事。 幸好唐王南部山区有座云霞庙,听说里面有个胡子都白了的老和尚,绝对是得道高僧,还是去寻求大师的帮助。 想到做到,老四马上就穿戴整齐,揣上几千块钱出了门。 老四的家距离那个死鬼(方圆)家不是太远,也就三四个老胡同口,因为这边整体消费水平很一般,所以几乎没啥出租车、公交车,他得走过那座石板桥才能等车。 越走近方圆家的胡同,老四的心就越紧张:他害怕看到一群人出来进去的--那肯定是在办丧事。 特么的,大过年的办丧事,感觉怪怪的。 死鬼住的那条胡同口除了几个小孩子在玩耍,很正常的样子,看来死鬼家人还不知道他已经死了--就在老四犹豫着,是不是去方圆家看看时,忽然就听旁边有个柔顺的女人声音传来:“这位大哥,请帮个忙。” “帮啥忙?” 老四随口说着,停步抬头看向路边。 接着,老四就像被雷劈了一下那样,脸上的血色攸地消失,眼珠子瞪的比鸡蛋还要大,脑袋里一片空白,就像见了鬼那样。 是的,他觉得他就是见了鬼:这个跟他说话的女人,正是他凌晨时看到的那个艳鬼! 爱好玩牌的,眼神都不是一般的好,而且对记忆力也得有着相当高的要求,所以老四没理由在看到陈婉约时,不被吓的魂飞魄散。 当然了,现在的陈婉约肯定没穿凌晨那身行头。 青色白星星长款羽绒服,下面黑色小皮裙,一双半高跟的高腰马靴,让她看起来是那样的亭亭玉立,精致的脸蛋就像剥了皮的鸡蛋,在阳光照耀下闪着妖娆的媚意,却又偏偏带着怯怯的温柔。 小良家。 如果是平时,老四看到陈婉约后,只需打量一眼,就能给她定性。 这样的女人,才是男人心中的最爱,温柔婉约如水,差不多还是逆来顺受,能让男人充分享受到身为雄性的骄傲。 可现在,婉约如水的陈婉约,在老四眼里却像--不是像,就是电影《画皮》中的女主,大白天的也敢跑出来害人。 奶奶,这个世道还有理可讲吗? 老四腿肚子一软,就往地上瘫去。 “哎,这位大哥,你怎么了?” 陈婉约正纳闷老四看着自己咋像见了鬼那样的怕呢,忽然看到他要瘫倒在地上后,赶紧伸手搀住了他的胳膊。 “你、你松开我--你放过我吧,我这就去给你烧纸啊!” 被陈婉约搀住后,老四立马回过神拉了,被蝎子蛰了般的挣开,话还没有说完,眼泪鼻涕都下来了。 “这位大哥,你说什么呢?” 陈婉约愣了,摊开双手不知所措。 滴滴! 一声清脆的汽车喇叭声,从老四身后响起。 就像劈开漫天雾霾的惊雷那样,喇叭声一下子让老四清醒过来:对呀,现在是白天,大街上人来人往的,就算她是鬼,我也没必要怕她啊。 不能掉泪,更不能尿了--奶奶说过了,遇到厉鬼后,千万不能哭,更不能尿,因为那是厉鬼在吸取你的阳气,得尽可能的保持冷静! 想到奶奶那些话后,老四赶紧擦了把泪水,又狠狠咬了下舌头,逼着自己站稳了,死死盯着陈婉约,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说吧,你找我做什么!” 任何人,差不多都会被不正常的老四给吓坏,尤其是胆子小的陈婉约。 下意识的后退了一步,陈婉约才怯怯的说:“大、大哥,我就是想跟你打听一个人,想知道他住在哪……” 她的话还没说完呢,就被老四打断:“你找的那个人,是不是方圆?” “咦,你怎么知道我要找他?” 陈婉约满脸的惊讶。 果然是这样! 老四深吸了一口气,竭力做出一副狰狞的嘴脸(奶奶说过了,不管多么邪气的鬼,都怕恶人的),狞笑道:“哼哼,昨晚(凌晨)你还没有索走方圆的鬼魂,今天又来找他了么?我跟你说,不管你有多么厉害,都休想从我这儿知道他的任何消息!” “大哥,你说什么呢?” 陈婉约被老四的凶恶模样给吓坏了,接连后退。 果然是这样,厉鬼都怕恶人的! 老四心中大定,双拳紧攥着一步步的逼了过去。 “你、你要做什么,这可是在光天化日之下--方圆,方圆,快过来!” 陈婉约吓得俏脸发白,不住后退,就快要退下河岸时,忽然眼眸一亮,向老四背后娇声喊道。 “你鬼叫什么?只要有我在,你就别想在人世间为非作歹!” 陈婉约的惊骇样子,更让老四得意,并有些自惭:昨晚,实在不该被吓成那样的。 “你咋来这儿了?” 有个年轻人的声音,从老四背后传来:“嚯嚯,这不是后街老四叔吗,干啥呢,咬牙切齿的样子。” 老四回头,看到了方圆:这家伙手里还拿着半截韭菜合子,正在吃早饭。 方圆小时候,老四就认识他,虽说大家不是很熟,不过也勉强算是街坊了。 看到方圆好端端的,不像魂魄被拘走的样子,老四心中大喜,张嘴喊道:“方圆,别过来,这是个--女鬼!她昨晚一点找我打听过你住在哪儿了,我可没告诉……咳,那个啥,你别过来,看老四叔是怎么让她现出原形的!” 听老四这样说后,方圆明白了,走过来笑着拉住他的手:“老四叔,她可不是啥女鬼,是我、我的一个朋友。” “啥,她是你朋友?” 看着迅速躲在方圆背后,满脸惊惶的陈婉约,老四摇头:“不对,昨晚我见过她,她穿着一双红色绣花鞋,白纱衣服,光着--找我打听你住哪儿,我是不会看错的!” “老四叔,我没骗你,她真是我的朋友。来,抽烟--拿着吧。” 方圆不想跟老四解释啥,拿出刚拆封的一盒烟,塞给他,不等他说啥,就扯着陈婉约走向胡同口:“老四叔,不管咋说,大侄子我都谢谢你,没啥的,你放心好了。” “方圆!” 老四可不忍眼睁睁看着方圆往火坑里跳,正要追上去时,方圆却又笑着用手指了指地下。 老四下意识的往地上看去,稍楞了下,接着明白了:那个小良家,有影子。 奶奶说过,所有的鬼都是没影子的。 “她真不是鬼?可昨晚那个女人--特么的,老四叔我到底还去不去找老和尚?” 老四望着方家胡同那边,抬手挠了挠后脑勺,最终觉得还是别去了:既然方圆还活着,而且那女人又有影子,这就证明屁事也没有,至于昨晚那个艳鬼……草,她敢再出现,老四叔上了她! 其实方圆好几次,也想上了她的,不过都忍住了。 领着陈婉约进了胡同后,方圆就没再说话,直到进了屋里后才说:“喝茶不?算了,没热水了。坐吧。” “哦,我不渴的。” 陈婉约微微低着头,怯怯的坐在了沙发上。 方圆伸脚扒拉过一个马扎,坐了下来看着陈婉约,脸上带着似笑非笑的神色:“咋,不喊我老公了?” 自从白玉雯来过后,陈婉约可是一直都把方圆当做夏天问来对待的。 昨天还是这样呢,今天却称呼他为方圆了。 由此看来,陈婉约的精神可能早就恢复正常了,只是她却假装有病--这个表面怯懦的女人,也不简单。 陈婉约的脑袋垂的更低,双手放在双膝间,缓缓搓动着。 从她这个样子,能看出她非常的紧张,而且难为情。 “行了,别装了,你先坐会儿,我去烧水。” 方圆没有再逼问她,站起身去烧水了。 等他烧好水,端着两个盖杯坐下来后,陈婉约才抬起头,却还是不敢看他,低声说:“方圆,对不起啊--能不能,听我解释?” “你说,我听着呢。” 方圆端起茶杯,吹了吹水面上飘浮的茶叶。 第208章 :花季生日的那个凌晨 陈婉约的出身没啥稀奇的,就是来自南方沿海一个小市民家庭。 不过她父亲跟老四叔有着共同的爱好,嗜赌。 但是双方差着境界呢--老四叔追求的是小赌怡情,陈父却希望能通过赌博,来改变他像祖辈那样的平凡人生。 他也的确实现了自己的梦想:赌债高筑,走火入魔后连房子、老婆,十五岁的女儿都输了出去,最后走投无路,用上吊来实现了他不平凡人生的夙愿。 陈母则被逼得上了一艘海轮,不知所踪,只剩下年仅十五岁的陈婉约。 正所谓父债子还,陈父上吊、陈母远遁后的撇下的债务,都压在了陈婉约身上,这也注定了她悲剧人生的开始。 十五岁的女孩子,面对一帮上了赌桌不是人的赌徒,能有什么办法? 只能像待宰的羊羔那样,等着赌老大收拾。 小时候还是很活泼伶俐的陈婉约,也正是从那一年,性情才变的懦弱了。 不过还算老天爷垂青,并没有让她再遭受进一步的打击,派了个勇士来救她脱离了苦海:这个勇士自然就是夏天问了。 其实夏天问也不是啥好鸟,是逼死陈父那个赌博集团中的一员,只是地位不高,就是个看场子的小弟。 他喜欢上了陈婉约,并抢在赌老大要‘收了’她之前,带着她逃离了南方,回到了老家唐王市。 这也算是另类版的英雄救美吧,毕竟夏天问是真喜欢陈婉约,更是在逃亡路上,几次舍生忘死的保护她(抵挡南方赌老大的追兵),最终彻底掳获了美人心,成了他媳妇。 讲到这儿后,陈婉约端起茶杯喝了口水,抬头问方圆:“你猜猜,我今年多大?” “以前我以为你最小也得四十五六了,别看你像刚三十岁出头的,那只是因为你吸、你保养得当,毕竟夏小韵也二十好几了。” 方圆拿起暖瓶,给陈婉约满了点热水,才继续说:“听你说完不幸的少女时代后,才觉得你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大。” “小韵过年后才二十三,我比她大十六岁。” 陈婉约说到这儿时,嘴角浮上一抹苦笑。 “昂,三十九,恰好是一朵花的好时候。” 方圆还真没想到,陈婉约的实际年龄会这样年轻,怪不得这么俊俏。 奶奶那个老夏,让她十六岁就有了孩子,这是荼毒祖国的花朵啊,幸亏是在二十多年前,要是搁在现在,肯定会被枪毙一万次。 不过,这跟她装神经病,勾搭方圆这种后生晚辈有啥关系吗? “你听我说完,就知道我为什么这样做了。” 好像知道方圆心中在想什么,陈婉约低声说道。 “听着呢,要不要来一颗?” 方圆点上一颗烟,拿起烟盒冲她晃了下。 陈婉约摇头,本能的刚要拒绝,却又点了点头,抬手从方圆嘴上,拿过了香烟。 不怕我有传染病? 鉴于这句话有诅咒自己的意思,方圆忍住没说,只好又点上了一颗。 方圆以为陈婉约不会吸烟的,之所以现在吸烟就是想用尼古丁,来缓解她少女时代的痛苦。 不过看她红唇悠然自得的吐出一个烟圈,纤长手指夹着烟卷的随意样子后,才意识到她是会吸烟的,很可能是跟夏天问学的。 毕竟夏天问在发家之前,就是个混子。 不得不说,娇媚成熟的女人吸烟时的样子,还是很惹人的。 但是就算再惹人,貌似也不如昨晚的模样,所以方圆只是稍稍惊讶了下,就不在意了,继续洗耳恭听她的传说。 正如夏脑残曾经说过的那样,陈婉约跟了夏天问后,着实过了几年苦日子,直到他被京华某位贵人获得赏识后,才鲤鱼跃龙门,创建了神通快递,改变了苦比的人生,从而让她过上了富太太的幸福生活。 如果日子一直这样的过下去,陈婉约觉得她少女时代所受的苦楚也值了,毕竟女儿漂亮可爱,丈夫真心疼她,再加上是优越的物质生活,这辈子都不会有遗憾了。 会像天下所有的幸福母亲那样,等待女儿长大,看她披上幸福的嫁衣,再生个粉妆玉琢的小宝宝--这个美好的愿望,在夏小韵十六岁生日那天的凌晨改变了。 陈婉约说到这儿时,双眸中攸地浮上无法压抑的恐惧,尤其是去拿烟盒的手,更是哆嗦的拿不住东西。 方圆连忙替她再次点上一颗烟,递了过去:“那天凌晨,发生了啥事?” 陈婉约接过烟,狠狠的吸了几口。 几口,香烟就燃了半截。 浓浓的烟雾,从她红唇中缓缓冒出来后,她的身子才停止了颤抖。 看来,吸烟也不全是坏处,最起码有着镇定的效果。 “那一年,小韵是上高一,白天我跟老夏去了学校,趁着午间休息时间,在学校餐厅内陪她吃了顿饭,算是给她庆祝花季的第一个生日。” 陈婉约的声音,更加低沉,又带有了颤音,赶紧再次狠吸了口烟。 她希望能用辛辣的香烟,把从内心深处腾起的恐惧压下去。 可是这次却没多少效果,哪怕她几口就吸完了烟,但还是无法压制那种恐惧,连忙扔掉烟头,双手捂住了脸,身子在沙发上蜷缩成了一团,发出猫儿的呜咽声。 方圆犹豫了下,走过去坐在她身边,把她轻轻揽在了怀中。 陈婉约立马紧紧抱住了他的腰,把头深深埋进了他的怀里,倾听着他有力的心跳。 方圆强劲有力的心跳,年轻男人特有的阳刚之气,彻底把陈婉约内心处的极度惊骇给打压了下去,让她逐渐恢复了平静。 中午在学校,给夏小韵过完生日后,陈婉约还是很幸福的。 不过这种幸福在当晚的凌晨,就远走,再也没回来过,只有诡异的恐惧,紧缠着她,让她就算是死了也不得安生。 回家后,夏天问因公司业务外出,打电话回家说晚上会回家很晚,让她先自己休息。 这种事对于商人妻来说是很正常的,陈婉约也习惯了,温柔的嘱咐丈夫少喝酒,回家路上注意安全后,看了会电视就独自睡了。 夏家别墅客厅角落中的那个落地钟,那时候就已经有了。 熟睡中觉得身子发冷的陈婉约,是被落地钟敲打凌晨一点的钟声惊醒的--然后,她就看到了改变她此后命运的一幕:在本来该属于她跟丈夫的席梦思上,丈夫正跟陈婉约在恩爱。 她就是陈婉约呀,可她却能看到另外一个陈婉约,在跟夏天问恩爱。 那个陈婉约,穿着白色的轻纱舞衣,大红色的绣花鞋,跟丈夫恩爱时,无论是动作力度还是姿势,包括声音,都要比她本人要狂放、有味一万倍! 因为少女时期的悲惨遭遇,给陈婉约留下了很大的阴影,这也影响到了她的夫妻生活,简单的来说就是:在跟丈夫恩爱时,她也是逆来顺受的,绝不会有任何主动。 任何人,在午夜梦回时分,却看到另外一个自己,跟自己的丈夫恩爱--会是什么感受,会有多么的恐惧,就算傻子也能想得到。 方圆当然也能想得到,也很理解陈婉约当时的感受,不过这些事并不重要,相比起他想知道的:“那时候,你在哪儿?嗯,你肯定是亲眼目睹那一切的,夏天问看不到你吗?” “那时候,我在哪儿?” 陈婉约慢慢抬起头,眼眸中的恐惧,渐渐被茫然遮掩:“方圆,你知道么,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在她来时,我在哪儿--我能清楚的看到她在做什么,就在眼前,可我却说不出一句话,动不了一下。我好像在墙壁里,又像在另外一个世界里,无法干涉。” “有意思,真的有意思。” 方圆笑了,问道:“那你啥时候才能成为你自己?” “她走了后。” “她去了哪儿?” “不知道,反正只要我发现我能说话了,她就不见了,我又回到了我们的世界中。” “你没有把这些告诉夏天问?” “当然得说。” “那他咋回答的?” 方圆对陈婉约的遭遇,越来越感兴趣了。 陈婉约嘴角抿了下,轻声回答:“他说,我神经错乱了。我说了不下二十次,最后一次时他真急了,说要把我送到精神病院,我就不再说了……我能看得出,他不是在吓唬我。” 方圆又问:“那你觉得,他能不能感觉出你的不同?” 陈婉约惨笑了下,说:“你觉得呢?” 方圆觉得自己问了句废话:夏天问是陈婉约的枕边人,老婆在那方面忽然有了质的变化,他不可能察觉不出来。 但他却不说,更威胁陈婉约要是再胡说八道,就把她送进精神病院。 夏天问在忍--就像方圆推断的那样:他肯定知道那个陈婉约的来历,并全力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直到丁白康出现,他意识到不好后,这才被迫携款潜逃。 想了想,方圆又问:“那你恨你丈夫吗?” “你觉得呢?” 陈婉约又用这句话反问方圆。 这次,方圆觉不出来了……他又不是陈婉约,咋知道她内心的想法? 再说这问题很无聊,方圆没必要理睬的:“那你,在受到白玉雯羞辱后,是啥时候恢复正常,嗯,也就是知道我不是夏天问了?” 陈婉约的回答,却答非所问:“我恨他。” 不等方圆说什么,她又继续说:“我恨他无论摊上多么惊悚可怕的事,他都不该把我,把小韵送出去,寻求别人的庇护。我们跟他是一家人,哪怕是死,也该在一起才对,而不是为了活下去,把我们送出去。” 方圆忍不住劝她:“其实,老夏这样做也是为你们好,毕竟……” 陈婉约抬手,捂住了方圆的嘴,眯起双眸低声说:“白玉雯走后的那个晚上,我就恢复理智了,看到她是怎么缠着你的。” “就像看她跟夏天问那样?” 方圆饶有兴趣的问:“期待着啥。” 第209章 :终于不再孤独了 自己遭遇不幸后,就恨不得所有人都跟着倒霉,甚至盼着地球爆炸--这是每个人骨子最深处的劣根性。 陈婉约也有这种劣根性,所以她希望方圆也跟着倒霉。 她不说话,就是默认了。 方圆没有怪她。 那是因为他很理解,有这种想法,是这个怯懦女人唯一能做的事。 笑了笑,方圆说:“不过,我可能让你失望了。” “不是失望。” 陈婉约摇了摇头。 “那是啥?” “惊喜。” “惊喜?” “嗯,就是惊喜。” 陈婉约看着方圆的眼眸中,露出女人崇拜英雄的神色:“你们在我家--包括今天凌晨在你家的所有事,我都看的清清楚楚。我想,我要是个男人的话,我绝挡不住她的诱惑,可你做到了。” “我总是给人惊喜的。” 方先生很淡然的样子,说:“所以你觉得,我能帮你们,这才来找我摊牌,不再装作把我当夏天问了。” “除了你之外,我想不到还能有谁,能把我们母女从火坑内拉出来。” 陈婉约抿了下嘴角,垂下眼帘低声说:“尤其是你跟小韵闹矛盾,离开我们家之后--她没有跟我说这些,是你昨天给她打过电话后,我在她卧室门外,听到她哭着骂你,说出来的,还说就是偏要去送死,让你后悔。” 方圆腮帮子鼓了下,喃喃的说:“果然是个脑残体。” “小韵不能出事。” 陈婉约深吸了一口气,挺直了腰板,跟方圆平视着缓缓说道;“你也不能离开她。只要你答应我保护她,无论你提出什么条件,我都答应。” 方圆脑袋微微后仰,端详着眼前的女人,奇怪的声音问道:“你有什么能让我动心的地方?嚯嚯,你不会是要对我自荐枕席吧?” “我还年轻,我的身材保持的很好,而且--” 说到这儿后,陈婉约低下头,声音很低却很坚决:“我觉得,跟你在一起时,我能做得比那个女人还要出色。” “真的?” 方圆玩味的笑着:“那你现在做做看。” 陈婉约身子轻颤了下。 方圆问:“咋,不愿意?” “在、在这儿?” 陈婉约用力咬紧了嘴唇。 “我家虽然破,可屋子里很暖和的。” 方圆淡淡的说。 陈婉约没有再说什么,站起来拉开了拉链。 她在脱衣服时,是闭着眼的,动作很慢,但却没有停止。 随着衣服一件件的落下,她很快就只剩下贴身衣物了。 就在她反手要勾住背后的扣子时,方圆说话了:“穿上衣服吧。” “你、你不想要了?” 陈婉约睁开眼时,轻轻松了口气。 虽说她在来之前,就下定决心,为了女儿,能做任何事。 不过让她跟女儿喜欢的男人(她当然能看出女儿喜欢方圆),做那种事,还是有很大的心理压力,倒是没感觉有啥屈辱的,最多就是有浓浓的犯罪感。 没有谁喜欢犯罪的,所以在方圆阻止她后,陈婉约情不自禁的松了口气,却又接着升起了失望:方圆不要她,就不会保护夏小韵。 端起凉透了的茶喝了口,方圆才说:“如果我想的话,我早就做了。” “可那不是我--” 陈婉约刚说出这几个字,就被打断了:“那个陈婉约,就是你。最起码,你们是共用一具身体的。不同的,只是思想,或者说是灵魂。” 陈婉约脸色有些发白,哑声说:“方圆,你、你这样说是什么意思?” “很简单,就是她做得那些事,就是你做得。” “不可能,我才不会做那种事!” 方圆的话音未落,陈婉约就尖声叫道。 “你去我卧室内,看看后面有没有字。” 方圆没有理睬她的愤怒,随意抬了下手时,嘴角露出了些许邪气。 他想到了用口红,在某个嚣张女人腿子上,写下方圆到此一游的事儿。 陈婉约呆愣片刻,接着转身跑进了卧室内。 方圆不用跟进去看,就知道她在左臀上有一行圆珠笔写的字:某年某月某日某一刻某人留。 那个陈婉约在离开方家时,是清晨五点多。 这么早--一直到陈婉约来方家这段时间内,她是不会洗澡的,那行字应该还在,这也再次证明两个陈婉约就是一个人。 至于陈婉约说她为什么感觉在墙壁里,在另外一个世界内看到另外一个自己,那是她的本性,被某种力量驱逐,无法左右自己的身体。 嗯,就是这样,跟老人们常说的灵魂附体那样。 至于是不是真有这种事,方圆才不会去多想。 因为他不会再跟夏家母女打交道了,无论陈婉约愿意付出什么,哪怕是再加上夏小韵本人,上演一出母女共侍一夫的美好桥段,都无法让方先生改变主意。 夏小韵那天眼眸中无意中露出的恨意,时刻提醒着方圆要远离危险,更不要小看表面柔弱的女人。 要不然,会吃大亏的。 本来,方圆还想今天去明珠找林二,告诉她:我愿意陪着你,风雨同舟。 可马经天的电话,彻底打消了他的明珠之行。 哪怕有人拿刀架在方圆脖子上,他也不甘让林二嫁给马经天--但他却只能发自内心的,祝福林二幸福。 就像他跟夏小韵说过的那样:他们根本不是一路人。 林二,也只能嫁给马经天那样的。 跟他,最多只能是兄弟。 兄弟。 这就足够了了。 凡事都要为兄弟着想,希望他能幸福,开心,这才是真正的兄弟。 方圆当前要做的,就是等韩斌回来,注册自己的公司,努力去做一个平凡人。 未来,或许会娶了那个小妖精,也或许会找个懂事的女孩子--在找回父母后。 然后,平平淡淡的过一生,让盗圣成为永远的传说。 至于罗布泊,黑暗世界,彼岸花,就像夏小韵那样,都是方圆必须要敬而远之的。 嗯,过那样的生活,就是方圆接到马经天的电话后,重新做出的人生计划。 一点也不精彩,但却很现实,更不会头疼。 “等小林子结婚时,我得把毛驴叫回来,没有它,睡觉不踏实呢。” 想到毛驴,方圆眼神变的柔和了起来,没有理睬走出来的陈婉约。 陈婉约脸色惨白。 她看到了那行字。 那行字对于她来说,绝对又是一个沉重的打击:她一直以为,哪怕她遭遇不幸,可她还有清白的身躯(那个轻浮的女人,另有其人)。 方圆却用事实让她明白了,她以往所看到的那一切(另外一个陈婉约的夜生活),其实就是她的亲身经历。 清白的身子,是陈婉约这次来找方圆的唯一资本。 就像她在清醒后,亲眼看到方圆拒绝了那个恶魔,立即意识到他能帮她,这才继续把他当做夏天问,给他最温柔的妻子待遇。 现在,这一切都不在了。 她没有了打动方圆的任何本钱,而且这本钱原来是她最无法面对的肮脏。 尽管她的躯体是那样迷人,表面看上去无比的年轻,健康。 默默的穿好衣服,陈婉约默默的离开了方家。 方圆没有送她,更没有丝毫挽留她的意思,哪怕这有违了恩人当初对他的教导(用你的所学,尽可能的去维护正义,帮助别人。) 只是夏小韵的恨意,让方圆想不出任何帮助她们的理由。 他愿意去做除暴安良的好人,可前提是不被被帮助之人反噬。 夏小韵,就是那条被农夫救了的蛇。 但方圆却不是那个农夫,尽管他们都有着一颗善良的心。 陈婉约走很久了,屋子里还残留着她熟悉的体香。 直到太阳将要落山,在外面闲逛了一个下午的方圆回家后,这种香味才逐渐消失,这又让他无比怀念毛驴。 如果毛驴在的话,好多天不洗澡的尿骚味儿,早就把这种可恶的香气给驱赶干净了。 太阳落下,月亮升起。 今晚应该不会变天了,就是小北风又刮起来了,有些冷。 方圆早早的上了炕,用手机看电影。 不知道为啥,从天黑后,他竟然隐隐期盼陈婉约能再次出现。 像昨晚那样,俩人啥也不做,就这样相拥着睡到她走,貌似很温暖。 “看来老子神经也不正常了。” 方圆苦笑了下,把充着电的手机放在柜子上,又看了眼紧闭着的房门后,这才缩进了被窝中。 现在已经是深夜时分了,啥动静也没有。 看来,不管哪一个陈婉约,在打动方圆回到夏小韵身边失败后,都不想再来讨无趣了。 这明明是方圆所期望的,可现在却又偏偏盼着她们能来,任何一个都行。 方圆知道,这就是孤独。 仿佛从昨天晚上,他二十六岁的人生中,才有了这种感觉。 “特么的,无论是山羊,还是韩斌,就不能给哥们来个电话吗?” 在被窝中闭眼等了一个多小时,方圆仍旧没有丝毫睡意,低低骂了句,刚要坐起来时,恰好听到他有什么要求的老天爷,就让韩斌給他打来了电话。 望着屏幕上闪烁的来电显示,方先生心痛不已:嚓,早知道老天爷这么听话,我该祈祷忽然出现个美女的。 虽说韩斌是自己哥们,可比起方先生当前最需要的美女来说,魅力无疑下降了很多,这才让他接电话时没好气:“干啥呢,大半夜的不睡觉,又在发啥骚啊?” “请问,你是方圆,方助理吗?” 手机那边传来的男人声音,却不是韩斌的。 方圆一愣:“是,我是方圆,你是谁?” “方助理你好,我是神通国际物流的小张,跟随韩副总做事的!” 确定方圆后,小张再说话的声音中,已经带有了恐慌的惊惧:“就在刚才,韩副总在酒店门口,遭到不明来历人的绑架--他在挣扎喊救命时,手机掉在地上,我拿到了……” “这下,终于不再孤独了,有事做了,很好,很好。” 小张讲完老大会儿后,发呆的方先生,忽然笑了,很开心的喃喃说。 第210章 :方圆要杀人了 韩斌是方圆的发小。 俩人的关系,其实也不是太好,因为比方圆大半年的韩斌,小时候在他被人欺负时(方先生儿时就像小姑娘那样秀气),没有给他挡过刀子,更没有在放学路上忽然有恶狗追上来时,替他断后,反而有多快就跑多快。 至于抄袭方圆作业,揪前面小姑娘辫子却让小方背黑锅(谁让他们是同桌了)这种事,更是没少做。 所以说起来,俩人之间的感情应该很一般才对。 但在方天明夫妻俩忽然神秘失踪的那个夏季,正被老子娘逼着要考个好中学的韩斌,却旷了一个月的课,陪着方圆找爹妈。 更是把老韩家好多年才苦苦积攒下的三千块钱偷出来,送给了要去外地找人的方圆。 方圆觉得,哪怕是到死的那一天,他也不会忘记在火车启动后,趴在车窗上看韩斌被他追来的老子,一个大脚就跺倒在地上,哭着喊着满地打滚求饶的样子。 每次想起来,鼻子就特么的发酸,忍不住的想流泪。 就像现在。 “特么的,老子下辈子,也得做个狼心狗肺的东西。” 抬手擦了擦眼角后,方圆拨通了山羊的电话。 手机响了老大会儿,才被接通,山羊先半死不活的咳嗽了好几声,骂道:“哪个孙子大半夜的给老子打电话?” 这老东西,明知道是方哥给他打的电话,却偏偏骂这句话,摆明了是在守着和尚骂秃子,很欠揍。 如果是放在以前,方圆绝对会让山羊领略一番他的骂人神功,但现在他却没有骂,只是呵呵的笑了下,说:“我想杀人了。” 山羊那边马上就没了动静。 “我想杀人了。” 隔了足足半分钟后,方圆才又淡淡的说了句。 山羊这时候肯定坐了起来,打起了所有的精神。 因为他应该很清楚,方圆说这五个字中,所代表着的含义。 兄弟一起闯荡江湖那么久了,不管方圆遇到多么穷凶极恶的主,都没有杀过人--这是他跪在恩人面前承诺过的,这辈子永远都不会杀人。 方圆是那种把誓言当做狗屁的主,可他却从没有违背过对那位老人的承诺,无论任何时候,又是碰到任何事。 现在方圆却大半夜的給他打电话,说要杀人了。 短短五个字,就让山羊在瞬间想到了至少十七八件事。 再次咳嗽了一声,山羊才缓缓的说:“天亮后,我就去青松山上香。” 青松山,是内地某处的一座不起眼的小山,距离明珠足有两千里路,那儿埋葬着抚养方圆长大的老人。 山羊说是去老人坟前上香,就是要告诉老人,方圆要杀人了。 无论方圆为什么要开杀戒,山羊都希望九泉之下的老人--如果方圆因此要受到某种惩罚,都由他山羊来一力承当。 这同样是山羊在老人临终前,答应他的承诺。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山羊就是方圆的监护人。 方圆杀人,不管是任何原因,山羊都得负全责。 “那就麻烦你跑一趟了。” 方圆沉默半晌,才问道:“你为啥不问,我要杀谁?” “无论你要杀谁,哪怕是没有任何理由,那个人都该死。” 山羊淡淡的回答:“需要我通知老板娘他们吗?” “好久没有见他们了,还真有些想。” 方圆笑了笑,才说出了要杀人的缘由:“我这次,要去塔希科,韩斌被人绑架了,应该是些有组织的恐怖分子,算是老板娘他们的同行了吧。” “我知道该怎么做,要不要通知--算了,你先睡吧,杀人是个体力活,得养足精神才行。明天一早,等我电话。” 山羊犹豫了下,扣掉了电话。 相比起地处北方的唐王来说,明珠这边要暖和了许多。 山羊下地,走到了窗前推开窗子,抬头看着南方的夜空,轻声笑了声:“呵呵,我敢说你们肯定会后悔的,因为你们唤醒了一头沉睡的恶魔。” “盛宴,这绝对是一场盛宴。嘿嘿,我老人家怎么可能会缺席这场盛宴呢?” 山羊神经质般的自言自语了片刻,霍然转身快步走到了挂衣柜前,从最下面的暗格中,拿出了一部老式诺基亚手机。 手机一点也不起眼,里面也只存了几个人名。 但山羊知道,从他开机后播出第一个人名开始,一场杀人盛宴,就算悄然拉开了帷幕。 有人要死了。 有人却在做着繁衍后代的事儿。 下午两点半,说起来绝不适合做这种事,不过野兽才不会在意这些。 野兽是个黑人,至于他的本名叫什么,谁都不知道,可能连他自己都忘了。 或者,就算他知道自己本名,也喜欢别人称呼他野兽--就像大白天的,跟三个欧美女郎就在夏威夷的游艇上做这种事,好像也唯有野兽才能做得出来。 野兽般的野兽正在让一个女郎狂喊着要死时,搭在椅子上的衬衣里,却忽然有手机铃声响了起来。 手机铃声很怪,这几个女郎都没有听过,好像是东方那个神秘国度的语言。 野兽般的野兽,忽然停止了野兽般的动作,霍然抬头翻身下马。 椅子上坐着个女郎,看出野兽要来拿电话后,连忙讨好的抢先拿了出来。 一款老式诺基亚,跟野兽当前的地位、形象一点都不匹配,所以女郎搞不懂他怎么会有这么一部电话。 仗着她是最受野兽喜欢的女郎,撇了撇嘴很随意的接起了电话,娇滴滴的问道:“哈罗,哪位?” “野兽呢?” 一个干巴老头子的声音,从手机那边传来。 “哟,你谁呀,野兽也是你叫的?” 女郎嗤笑一声,正要再说啥时,就觉得眼前一花--清脆的耳光声响起。 等她感受到火烧般的疼痛时,才发现自己已经被野兽一耳光,从椅子上抽到了甲板上。 更惊讶的看到,平时在那些本地名流面前,都腆着脸跟大爷似的野兽,这时候却像孙子似的捧着那个破手机,用她听不懂的汉语,解释着什么。 海风吹来,夹杂着那个苍老的声音,说出的一句话。 一年后,直到女郎认识了一个来自华夏的老板,跟他学出了这句话,这才听懂了这句话的意思:方圆要杀人了,塔希科。 方圆是谁,塔希科又在哪儿,不管是现在,还是一年后,女郎都不会在意。 她现在只是看到,野兽在听完那句话后,马上就掐断手机,野兽般的咆哮着船长,命令他用最快的速度返回岸边,超过五分钟就会拧下他的脑袋。 脑袋随着弯腰,低低的垂下,巴克只能看到老板娘那双红色细高跟绑带皮凉鞋。 在德国柏林舒雅克会所工作的员工,没有谁敢在她面前直着身子。 这倒不是说老板娘长的很吓人,相反她还相当美貌,尤其是前凸后翘的身材,更是让人看一眼,就会觉得口干舌燥……绝对是所有男人的梦中情人。 但巴克等会所员工,却从来不敢有这样的想法,哪怕是做梦,因为他们都很清楚,这个性感风骚的老板娘,其实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女魔。 据说,四年前会所刚开张时,一个当地名流喝多了后,曾经当众摸了老板娘的屁股一下--然后,当着足有八十个大有来历的客人,老板娘笑着用刀子,把名流的右手,硬生生的跺了下来。 事后,不但没有人任何人来找老板娘,那位名流还吊着刚缝住的右手,从医院内跑来赔礼道歉。 就这样的老板娘,谁不怕? 哪怕她再漂亮,貌似也不如小命值钱。 所以巴克每次跟老板娘走个迎面后,哪怕手里端着盘子,也会赶紧闪到一旁,弯腰躬身施礼。 他虽然低着头,却能感觉出老板娘才不会看他。 老板娘在陪一位尊敬的客人。 巴克想不出,得有多么尊贵的客人,才能让老板娘率领七八个会所高层,在门口苦等半小时。 “杰克先生,请。” 老板娘经过巴克身边时,巴克嗅到了醉人的体香,脑子微微一晕时,就听到一阵奇怪的铃声响起,老板娘身边的秘书露丝,马上就拿出了一个手机。 低着头的巴克,眼角余光看到本来巧笑嫣然的老板娘,脸上的笑容猛地凝固,也不管尊贵的杰克先生就在旁边,一把夺过了手机。 巴克懂得一些汉语,再加上醉人的老板娘就站在他身边,所以能听到、听懂手机那边的人在说什么。 方圆要杀人了,塔希科。 巴克能听懂这句话,也能理解这句话的意思,但他却不理解老板娘接下来的举动--电话还没有扣掉,就撇下尊贵的杰克先生,用几乎是狂奔的速度,跑向了电梯那边。 包括杰克先生在内的人,都被老板娘的突兀反应给惊呆了。 一副天牌,在赌桌上的赌资高达两千万美金时,足够惊呆站在赌场老板响尾蛇背后的美女殴赖尔。 只需老板的对手放下牌,这些钱就全是老板的了。 最多两秒钟! 尽管赢钱的是老板响尾蛇,而不是自己,端着盘子的殴赖尔还是热血沸腾。 殴赖尔是老板指定的‘秘书’,除了要像所有美女秘书要为老板提供包括上炕的服务外,最大的特色,就是已经有四年时间,为老板保管一部从来没响起过的手机了。 殴赖尔对这部手机很好奇,却不敢问--她的前任问过,所以满嘴牙齿都被打掉,赶出了赌场。 但就在殴赖尔已经忘记这部手机的存在,做好老板赢钱后会狂笑着抓起一把钱塞进她衣服时,手机却响了。 正要狂笑的响尾蛇,马上就用最快的速度抓起了手机。 殴赖尔当然不敢问什么,只是看到老板脸色猛地一变,接着笑着喃喃说了句:“嗯,方圆要杀人了么?很好,很好。” 然后,老板就再也没管那幅天牌。 那已经到手的两千万美金,丝毫挡不住他冲出赌场的脚步,就像一堆废纸。 第211章 :总算又看到了太阳 天地之间一片死寂的惨白色,太阳好像永远都不会从东方升起。 秦摘花觉得自己以后也没机会看到太阳了,天地之间这种望不到边的惨白色,是雪地,脚下的积雪没过脚踝,刺骨的东北风,还在继续把大片的雪花洒在大地上。 在塔希科的西北地区,据说二战时期,德国突围时成千上万的战士,都活活冻死在这片冷冰冰的土地上。 秦摘花却不希望自己像德国人那样,被活活冻死在这鬼地方,他可是华夏最为精锐的特工,就算是要死,也该死在战场上,而不是被老天爷冻成一尊冰雕。 可问题是,这儿是战场不假,但他的敌人在哪儿? 相比起那些敌人来说,秦摘花就是个外来户,只知道自己就在荒无人烟的雪原上,放眼望去都是一样的白色,看不到任何坐标。 那些从小就生活在这片雪原上的敌人,却能利用当前的环境,总能在給他造成最大杀伤力时,猛地出现。 尽管突然出现的结果,就是被秦摘花干掉,但每次都能給他留下伤痕--在这种地方受伤,跟等死没啥区别。 秦摘花艰难的行走着,四周一片死寂,唯有听到自己粗重的呼吸声,还有砰砰的心跳,每跳一下,都会带走一丝热量,就像伤口不断淌出的鲜血,让他觉得越来越冷,无论怎么发抖,都无法补充哪怕是丁点的热量。 一个跟头,秦摘花栽倒在了雪地上,整张脸都扑在积雪里。 他想睡觉,可在身受十几处伤痕、流血过多的情况下,在雪地里睡过去的唯一结果,就是被冻死。 我还年轻,我还没有找到断玉,我还没有救出李治灿,我不能睡,更不能死! 秦摘花狠狠咬了下舌头。 剧痛让他眼前发黑,却尝不到鲜血还有的血腥味,可能血液都被冻住了吧? 秦摘花慢慢抬起头,眼神涣散,除了能看到白色,还是可恶的白色,耳边倒是在嗡嗡的响,那是身体已经接近油尽灯枯时,才会产生的幻觉。 左膝跪了起来,靠可能已经跟左手冻在一起的军刀支在地上,秦摘花终于慢慢站了起来,身 “我还真是命大。” 秦摘花努力把头抬的更高一些,看到了一个白影。 距离秦摘花最少八十米远的地方,站着一个女人。 应该是个相当漂亮的女人,好像很少有这么优美的身段,在跑起来就像被春风吹起的杨柳枝,扭啊扭的。 尤其是那双大长腿,这要是蛇儿般的盘在腰间--那种滋味,就算是再死一万次,好像也很值得。 还有这女人的眸子,丝毫没有受这冰天雪地的影响,依旧水汪汪的,透着无尽的媚意。 这得多么妖媚的妞儿,才能让奄奄一息的秦摘花,能对着她想入非非? 秦摘花很快就知道这水灵灵的女人是谁了。 如果她不是风声的老大水暗影,绝不会无视秦摘花的奄奄一息,跑过来后话都没说一句,就抬脚狠狠踢在了他下巴上。 就因为,她从秦摘花的眼神里,看出他‘欣赏’美的神色。 很疼。 比敌人踢飞秦摘花的那一脚,还要疼。 疼的他很想昏过去。 秦摘花苦笑,却睁大了眼睛不敢昏过去--因为根据他对水暗影的了解,在得罪这娘们后,如果在得不到她的原谅之前就敢昏过去的话,那么就再也没有醒过来的机会了。 那女人一笑,声音柔的能滴出水来:“秦摘花,你怎么还没死呢?” “水、水水姐,您来了,就算是我想死,也不敢死啊。” 秦摘花脸上堆起谄媚笑容的样子,实在让人难以想象,他刚才能连杀两人。 “舍不得死啊,那是不是想跟我睡觉,就这儿?” 水暗影咯咯的笑着,慢慢蹲了下来,比雪还要白,比火还要热的纤手,在秦摘花的脸上轻轻擦拭着,就像小情人在抚摸爱郎的脸。 “您还是杀了我吧。” 秦摘花不敢再说什么,只能讪笑。 “好,这可是你说的。唉,没想到你宁可去死,都不想跟我睡觉,看来我活的真失败啊。” 幽幽叹了口气,水暗影右手一挥,重重砍在了秦摘花脖子上。 在被砍昏过去的瞬间,秦摘花看到东边天际猛地跳出了一道红边:我,总算又看到了太阳。 第212章 :你要对我负责! 太阳出来了。 大年初六的太阳,哪怕是才露出小半个脸,看上去也那样红彤彤的很可爱。 也很萌,就像某个妞儿的脸。 方圆还是很喜欢这种太阳的,要不是韩斌那家伙在遥远的西比利亚地区,好像光棍盼寡妇那样的盼着他,他绝对会搬把椅子来,坐在窗下看日出。 谁说看日出非得去海边,非得去山顶了? 懂得生活的人,无论在哪儿,都能欣赏到日出的美。 代表着新生,代表着朝气。 当然了,也可能代表着麻烦。 因为方圆就要在日出时,离开唐王去塔希科找麻烦去了。 凌晨扣掉山羊的电话后,方圆就逼着自己用最快的速度,香甜的睡了过去--这可能是在救回韩斌之前,唯一能睡得安稳觉了,当然得好好珍惜才对。 今天凌晨两点半左右时,陈婉约还是来了。 她这次钻进方圆被窝中时,什么也没穿,身子也不像那晚那样冰凉,很暖和,更光滑,就像刚被煮熟剥了皮的鸡蛋。 好像知道方先生要好好休息那样,陈婉约钻进他被窝内后,只是抱着他安睡,啥也没做,清晨五点半时才离开。 离开之前,还在方圆嘴上轻轻吻了一下,就像离家要去上早班的妻子吻别丈夫。 下意识的抬手在嘴唇摸了摸,凑在鼻子下嗅了下,好像还能闻出陈婉约的香气。 就像平时外出吃早餐那样,方圆还是穿着昨天那身衣服,脚步悠闲的走出了家门,来到了胡同口。 胡同口对面的路边,听着一辆黑色的大越野,车身上还披着白色的风霜。 从大年初二就改变了人生态度的老四叔,沿着河岸晨过去时,才六点多一点,就已经看到这辆车了。 当时他还向里瞅了一眼,毕竟像这么高级的车子,几乎从来都没在老城区出现过。 哪怕是出现,也不可能就随便停在路边。 老四叔觉得,他要是也拥有这么一辆车,他那小媳妇肯定会欢喜的连晚上睡觉也在车上,哪怕是不要他了,也得在任何时候,把车子擦的一尘不染。 怎么可能会让这种高级车脏成这样? 简直是造孽啊。 从石板桥那边跑回来的老四叔,在看到车子还停在前面后,遗憾的叹了口气。 然后,他就看到了方圆。 也不知道为啥,现在老四叔看到方圆后,竟然有了种亲近感--可能是跟爷儿俩共同对付一个艳鬼有关吧? 嗨,爷们儿,出来这么早,也晨练吗? 老四叔张嘴,正要跟方圆打招呼,却看到他走到那辆车前,打开车门坐了进去。 老四叔呆了:吓,车门是开着的? 这家伙这是要干啥,偷车么? 不等他搞清楚咋回事,方圆就已经启动车子,沿着人行道的马路牙子,呼啸着冲向了石板桥,丝毫没理会老四叔。 其实也不是方圆不想跟他打招呼,实在是因为老四叔脑袋上戴着毛线帽子,脸上还戴着个大口罩,认不出来。 车子驶下老城区的石板桥,来到了新城区,顺着一号路向机场那边飞驰而去。 车子副驾驶的座椅上,放着方圆前往塔希科的签证护照、还有机票。 包括车子在内的所有东西,都是远在明珠的山羊,抢在天亮之前为方圆准备好的--方圆那时候最需要的是休息,这些琐事只能交给他来办。 这让方圆很有亲切感,因为四年前他们兄弟三人行走江湖时,山羊就专门负责踩点、后勤工作。 其实到现在为止,方圆都不知道山羊的真正实力。 那个老东西,就像一部看不透的天书。 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无论方圆需要什么,他都能用最快的速度,把最好的东西拿出来。 从老城区到唐王机场,需要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 大过年的清晨,路上的车子不是太多,这能让这辆路虎充分发挥出它的最佳状态,低吼着箭一般向前。 很快,就来到了唐王机场。 距离航班起飞的时间,还有不到十五分钟。 方圆已经尽可能的把时间,用在了好好休息上,就像以往去做某件大案那样。 就像公路上没多少车辆那样,大年初六的候机大厅内,也没多少人。 方圆掀起皮帘子走进了候机大厅,脚步稍稍停顿了下,抬头看向了液晶电子显示屏,耳边传来机场地勤美女温柔的提示声,提醒各位旅客做好登机准备,前往黑龙省的航班很快就要起飞了,在三号登机口。 本次航班目的地是黑龙省省会,途中将在京华落脚,最多十分钟就会继续起飞。 大清早来坐飞机的,也就是三四十个人,大部分还都是前往京华的。 随着航空后勤美女的委婉提示声,那些坐在椅子上玩手机的旅客们,纷纷站起来挎着背包走向三号登机口。 几乎没谁跟方圆这样,俩手空空的,一副外出踏青的装比样子。 仗着腿长没行李,最后一个走进候机大厅的方先生,在登机口排了个第五名。 本来他该是第六名的--一个穿着白色羽绒服,脸上捂着大口罩还戴着白线帽子的妞儿,被他用肩膀轻轻一蹭,就被拨拉到后面去了:穿这么厚,站在你身后能看到啥啊? 没看到排名第四的小少妇,人家穿的是小黑裙,肉丝袜,还露出个大脖子,可以方便方哥站在后面,只要稍稍一翘脚,就能看到前面衣领内的风光吗? 好像也知道自己穿的这么保守,不被方哥所待见,所以那妞儿只是狠狠瞪了他一眼,却没说什么,老老实实的站在他身后。 等方哥登上飞机之前,已经瞅了那个少妇衣领内三四五六七八眼了,更是趁着登上舷梯时,从她小黑裙下看出了是红色的丁字内。 凭良心说,小少妇长的并不是太出众,相比起夏脑残她们来说,差着境界呢。 不过人家穿的性感啊,而且貌似也很享受被方哥偷窥的感觉(要不然她在登上舷梯时,抬腿的幅度也没有那么夸张了),假如坐飞机能像挤公交似的那样就好了,相信俩人说啥也得坐起一起。 很遗憾,穿的那么性感的小少妇,是经济舱的机票。 而山羊那个老东西,从来都有着穷讲究的破毛病:不就是坐个飞机么,有必要每次都给订头等舱? 还有航空公司,啥狗屁的头等舱、经济舱啊,就是中间挂了块破布罢了,挡住了方哥跟美少妇眉来眼去的视线。 以后得给航空公司提个建议,头等舱的机票,绝不能卖给这种人,啥玩意啊,长的跟如花似的,还冲哥们笑--方先生恋恋不舍的转回头时,后座一个络腮胡大汗,出于礼貌冲他笑了下。 这让方哥更感无趣,回了个温柔的笑后,就转头看向了舷窗外面:外面的景色,也比头等舱里这些旅客好看多了。 有人坐在了方圆的外边,带着一丝熟悉的香气。 下意识的,方圆回头看去:是那个在登机口,被他用肩膀扒拉到一边的妞儿。 她的座椅,跟方哥挨着。 唉,真是个阴魂不散的脑残。 方圆心中轻轻叹了口气时,已经知道这妞儿是谁了。 穿的这么厚,还能散出香气的女孩子,除了那个夏小韵外,还能有谁? 还真以为她把自己捂把的这么严实,方哥就认不出她来了啊? 当初在登机口,只是方哥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前面小少妇身上罢了。 虽说发自内心的,一点也不愿意跟这脑残体有啥来往,可碍于礼貌,方圆还是很友好的笑着打招呼:“你也坐飞机呢?” 夏小韵看都没看他一眼,只是淡淡的点了点头。 “这是要去哪儿呀?” 方圆问出这句话时,很想给自己一嘴巴。 倒不是因为他知道夏小韵要去哪儿,问这句话乃是废话,而是恨自己:人家明明不理睬你,你特么的还腆着个比脸的打招呼,这不是犯贱吗? 夏小韵这次说话了,声音比外面的空气还要冷:“你谁呀你,我去哪儿,管你什么事?” 方圆吧嗒了下嘴巴,没有再说啥,再次扭头看向了舷窗外。 他实在无话可说了:夏小韵明知道塔希科现在局势很不妙(也肯定知道韩斌出事了),就算她去那边,也不该一个人去。 难道她以为,仗着长得漂亮了点,塔希科那些搞恐怖行动的哥们们,就不敢把她咋样了? 她一个人去那边,要是懂得低调还行,如果满大街的咋呼,她是神通国际物流的老板,前来营救被恐怖分子挟持的下属,估计--她或许不会被杀掉,但被人当做压寨夫人的可能性很大。 没办法,谁让她长的清纯靓丽可爱的? 需知道,华夏美少女,在那些浑身臊臭味的东欧老毛子眼里,可是大大的吃香。 既然她自己故意找死,方哥实在找不到理由劝她回家。 其实她死在塔希科也好,最起码以后就不用再让我担心了--方圆被心底腾起的这个念头,给吓了一跳:我啥时候,变的这样冷血了?就因为讨厌她,就盼着她死。 迫于毛驴这混蛋总是舍不得把方哥良心吃干净的压力,方圆心中再次叹了口气,又扭头看着摘下口罩的夏小韵,认真的说:“那边很危险,你还是别去了。” 夏小韵这次没对他再次冷嘲热讽,甚至还很礼貌的还笑了下:“真的很危险?” “真的。” “我会死?” “不一定,但你要是被那些人知道了,下场会比死更可怕。” “多可怕?” “你想不到的可怕。” “会被那些恐怖分子捉去后,轮女干了?” 夏小韵认真的想了想,这样问道。 “你这么漂亮的女孩子,以后少说这种没素质的话。” 方圆规劝了一句,才说:“差不多就是这意思了。” “这是我期盼的。” 夏小韵看着方圆,丝毫不掩饰双眸中刻骨的恨意:“你,要为我所受的伤害,承担所有责任!” 第213章 :无法控制的怒气 在网络用语中,脑残用于形容愚蠢,行为举止让人无法理解,不可接受,被认为大脑不正常的人。 方圆觉得这个词,是专门为夏小韵才创建的。 如果她脑子要是正常的话,又怎么能做出这件事,说出这种话? 方圆可以肯定,夏小韵不知道他要去塔希科的——就因为她遭受了方圆的打击,才用找死的脑残方式,独自踏上了本次航班。 由此可见,夏小韵对他的恨意,比她此时双眸中流露出的还要浓厚! 就因为,方圆要离开她。 屁大一点的事儿,真搞不懂她不认识方圆之前的日子,是怎么过的。 很不习惯被她用充满恨意的眸子瞪着,方圆看向了前面,淡淡的说:“随便你吧。但我可以告诉你,就算你在我面前被人伤害了,我也不会有丁点伤心的。” 夏小韵冷笑,没有再跟他说什么,却站起来对后座上的一个年轻人说:“先生,咱们能换一下座椅吗?” 很少有年轻人拒绝美女要求的,更何况身边还坐着让人看一眼就能联想到如花的老男人,所以年轻人很痛快的答应了夏小韵。 夏小韵不愿意跟方圆坐在一起,宁肯去挨着如花大叔。 对她这个脑残动作,方圆倒是很赞成。 因为他也不想跟她在一起,哪怕是想到她,心里也会不舒服。 跟她换座位的年轻人,戴着眼镜文质彬彬的样子,应该是个大学生,坐下后冲方圆礼貌的笑着点了点头,就低头在平板上玩起了游戏。 方圆含笑还礼时,飞机起飞了。 当空姐那柔美的提示声落下后,飞机已经平稳的飞行起来。 可能是过年大家都感到累,大部分人在飞机起飞后,都闭上眼休息了。 方圆也暂时闭眼,再次盘算本次的塔希科之行的某些细节问题。 一时间,机舱内出奇的静。 等旁边的年轻人也感到卷了,闭上眼后,方圆貌似已经睡着了。 “嗯——嗯。” 一阵轻微的鼻音,从后面座椅上传来,方圆睁开了眼。 通过舷窗玻璃的倒影,他看到后面座椅上的人在做什么:昨晚明显没睡好的夏小韵,可能早就睡着了,却没有放平座椅,就这样歪倒在了如花大叔的肩膀上。 如果夏小韵也是如花的话,如花大叔绝不会愿意借给她肩膀用,更不会左手慢慢搂住了她的小蛮腰,右手悄悄放在了她腿上。 方圆发誓,夏小韵肯定醒了,更从舷窗的倒影中看到他也睁开眼了,但她却没有拒绝如花大叔那双不老实的手,反而扭了扭,发出了鼓励的鼻音。 没有哪一个男人,能抗拒陌生美女这种明显的挑逗,如花大叔更不可能了,艰难的咽了口吐沫,手上的动作大了起来。 夏小韵的哼声,也跟着大了起来,影响了好几个睡觉的旅客。 跟她平行坐着的是个老先生,看到这一幕后,花白的眉头皱了下,却没说什么。 她是在故意惹我吃醋——特么的,真是可笑,我会吃你的醋? 方圆心中冷笑,再次闭上了眼。 他以为,出于某种原因,无论夏小韵跟别人做什么,他都不会在意。 就像他说过的那句话:就算她死在他面前,他也不会有丁点的伤心。 可如花大叔为什么不杀了她,而是在那儿越来越得寸进尺,让那个脑残犯贱的声音,越来越大,那么夸张? 难道牵牵手,就能有高、潮的感觉? 特么的。 眯着眼的方圆心中狠狠骂了句时,那位老先生看不下去了,咳嗽了声劝道:“两位,请不要打搅别人休息好吗?” 夏小韵睁开眼,看着老先生冷笑道:“这管你什么事了?” “就是,你不会堵住耳朵,捂住眼睛?” 此时幸福的绝对是在飞的如花大叔,也立即抬头声援夏小韵,还借机一把把她搂在了怀里,示威性的看着老先生:“嚯嚯,你是在羡慕吧?” “你、你们——” 老先生被这对不要脸,给气的眉毛发抖,说不出话来。 “别理他,亲爱的。” 被夏脑残给迷的神魂颠倒的如花大叔,低头向她脸蛋上亲去。 他当然搞不懂,为什么忽然有个美女主动送货上门,只知道自己走桃花运了,就算是被人采住头发揍一顿——能碰上传说中的旅途艳遇,也值了。 就在大叔的嘴巴,快要亲到夏小韵那娇嫩小脸蛋时,他的头发被人采住了,接着腮帮子上就重重挨了一拳,疼的他长声惨叫:“啊!” 惨叫声,惊醒了头等舱的所有乘客,还有空姐、空警。 打人的是方圆。 他真的以为,能漠视夏脑残的故意犯贱。 可实际上,在如花大叔那张臭嘴要亲到她脸蛋时,一股子竭力都无法控制的怒气,就这么从胆边突兀的腾起,压根没有任何的缓冲余地,站起身一把就采住大叔的头发,一拳揍了过去。 “怎么回事?” 听到惨叫声的空警、空姐都在第一时间冲了过来。 方圆没有回答,只是很随意的看了他们一眼——他以为,他只是很随意的看了他们一眼,却没意识到他此时的眼神,有多么的吓人,就像殉葬品被人偷走后、复活了埃及法老王。 夏小韵的目的达到了。 可她同样被方圆的眼神给吓坏了。 空姐他们最多能被方圆给吓坏,她却能从那双攸地浮上血丝的眼睛里,看出邪气——就是邪恶的杀气,仿佛只要她敢再呼吸一下,他就会化身一头恶狼,扑过来把她的衣服撕碎,再扔到飞机外面去。 被狠狠揍了一拳的如花大叔,猛地抬起头——但低头的动作,比抬头的速度快了不止一倍。 就算是再给他十个胆子,也不敢跟方圆再对视一眼。 因为就算是在最可怕的梦中,他也不曾看过这么可怕的眼神。 如果飞机是公交车的话,相信如花大叔会来不及呼喊司机停车,而是直接砸开车窗玻璃,跳出去。 “对不起啊,刚才手忽然抽筋了,没管住,呵呵,对不起,我跟你道歉。” 就在如花大叔全身都在发抖,尿意越来越浓烈时,方圆却伸过手来,替他擦了擦嘴角的血丝,脸上带着真诚的歉意。 哪有一点点凶恶的样子? 就是个知书达礼的小青年。 可如花大叔却像被魔鬼抓住那样,猛地打了个激灵,本能的用力摇头,脸上挤出这辈子都没有过的谦卑笑容,颤声说:“啊,没、没事,不要紧——的。” “没事就好,打搅大家休息了,罪过,罪过。” 方圆双手拱起,冲傻楞当场的空姐等人,做了个罗圈揖,随后施施然的坐下,脑袋靠在舷窗上闭上眼,就像啥事也没发生过那样。 他打了人,所有人都看到了。 他打人后,却装作没事人那样,所有人也都看到了——可包括空警在内的所有人,却像瞎子那样,呆愣片刻就坐回了各自座位上。 唯有那位老先生,长长的吐出了口恶气,还欣慰的点了点头。 就像啥事也没发生过那样,飞机继续正常航行,半小时后平安落在了京华机场。 飞机刚停稳,从挨揍后都没敢看夏小韵一眼的如花大叔,就用最快的速度,走向了舱口,全然忘记他本次目的地,其实是黑龙省省会的。 看着逃一般下了飞机的如花大叔,方圆有些内疚。 是真心的内疚。 如花大叔其实没错,错的只是某个不要脸的脑残。 他那一拳,本该打在她脸上的,谁特么的能想到,半途却转向了。 夏小韵很安静,就像最标准的淑女,看也没看方圆一眼。 方圆旁边的年轻人也下了飞机。 很快就有新的客人登机了。 一个穿着红色冲锋衣的小青年,来到了夏小韵面前,低头看了眼机票,又打量了她几眼,才笑眯眯的说:“妹子,这个位子好像是我的啊。” 夏小韵抬起头,温柔的笑了笑,问道:“我就坐在前面,咱们能换换吗?” “换换?可以,没问题的,自我介绍一下,鄙人姓文,文永远,京华传奇公司首席执行——” 姓文家伙长的不错,从他借机搭讪,眼珠子叽里咕噜的在夏小韵脸上乱转上,就能看出他是个泡妞高手。 不过不等他说完,就被夏小韵淡淡打断了:“文先生好。” “啊,好,好,都好,嘻嘻。” 文永远也很知趣,看出夏小韵不想理睬他,也没生气,依旧嬉皮笑脸的样子,坐在了方圆身边。 马上,就对方圆主动伸出右手:“嗨,哥们,正所谓百年修得同船渡,咱们能一起乘飞机,就是缘分啊,鄙人姓文,大名永远,京华传奇公司首席执行官。” “方圆。” 方圆伸手跟他握了下,就缩回了手,摆明了没兴趣跟他聊啥。 文永远却像是个话唠,丝毫不介意方圆对他的冷淡态度,坐下后就从挎包里拿出一包薯片:“哥们,请你吃薯片。” “谢了,我不吃这玩意。” 方圆摇了摇头,说:“有些累,想睡觉。” “别呀,相逢就是缘,把大好时光浪费在睡觉上,这绝对是对生命的亵渎。” 文永远一口京片子,很悦耳,或者说很呱噪。 碰到这么个热情的主,方圆还真不好意思給他一拳头,让他闭上嘴,只好跟他聊了起来。 以前,方圆就知道首都人民特别能侃,不过从没亲身经历过。 现在他总算是体会到了:飞机起飞后的一个小时内,文永远就没闭上嘴过,上到天文地理,中到时事政治,下到妇科疾病——他是无所不知,无所不晓。 而且还是一套一套的,让人听着很上瘾。 “哥们,这是我名片,以后去京华,要是有啥解决不了的事儿,你就找我。哪怕是去大澡堂子里洗澡,只要报上我的名号,也会给你打八折的。也就是哥们看着你顺眼,才想交你这个朋友。” 飞机降落在黑龙省会机场时,文永远才兴犹未尽的拿出一张名片。 第214章 :志愿者 对于文永远这种自来熟,方圆说不上有好感,恶感的,最多就是觉得在旅途中遇到这么一个人,不会感到寂寞。 更难能可贵的是,方圆明明看出文永远很想搭讪夏小韵,却在遭到拒绝后,就迅速摆正了态度,绝不再纠缠。 一般来说,唯有骄傲的男人才会有这反应。 方圆很欣赏他这一点,所以才接过了名片,笑着问道:“哥们,来这边做买卖呢?” “嗯,买卖,大买卖!” 文永远压低声音,神秘兮兮的说:“我跟你说实话,你可不要满世界的嚷嚷啊。” 对他的所谓实话,方圆没有啥兴趣,不过也不反对他说出来。 “我其实是要去塔希科的。” “去塔希科?” 方圆稍稍有些意外:“那边这几天好像有些乱吧?” “嘿嘿,如果不乱,哥们还不去呢。” 文永远冷笑一声,说:“他麻了隔壁的,那些孙子敢绑架咱同胞,简直是不知死活——哥们这次去那边,就是要给他们一个教训!” 方圆惊了——是真惊了,赶紧认真审视了文永远一眼,才问道:“你是国家派去那边,营救人质的特工?” 方圆能从文永远身上,看出些军人的影子。 只是他的嬉皮笑脸,还有不经意间露出的懒散样子,却又不是受过严格训练的。 再说了,就算他是受过严训的,真是去那边执行任务,好像也不该随便给人说吧? “no、no,我是志愿者。” 文永远摇头:“自愿去那边营救同胞的——哥们,有兴趣没有,一起去那边,给那些小逼一个教训。哥们保证你安全,只要有我在,绝对能让你从中体会到异国他乡狩猎的快乐。” 这种事还有志愿者? 方圆再次被文永远给惊着了。 依着宁哥察言观色的本事,能看出文永远不是在撒谎,他是真要这么做的。 方圆再次端详了下文永远,问:“总共有多少志愿者?” “你要是加入的话,就两个了。” “草,搞了半天,就你自个儿?” 方圆忍不住吐了个脏字。 话音未落,他就意识到有些失礼了,刚要解释不是骂人—— 文永远却在他肩膀上砸了一拳,接着竖起大拇指:“草,你是文永远活二十五年来,第一个敢跟哥们爆粗口的,但哥们喜欢!是,就是老子自己去,让那些孙子懂得啥叫后悔活着……” 又是一个脑残体。 一个很有些背景的脑残体。 从文永远的侃侃而谈中,方圆给他精准定位了。 但也有些感动:无论怎么样,文永远身上却流动着华夏子民该有的热血。 套用大汉帝国名将陈汤说过的一句话,就是:犯我强汉者,虽远必诛! 或许,文永远就是被这句话给激励着,才要孤身远赴塔希科,要教训敢冒犯华夏尊严的孙子。 “文永远,哥们给你个忠告,回去吧,寻找更多的志愿者……” 发自内心的,方圆拍了拍文永远的肩膀,给他忠告。 不等他说完,文永远就拿起挎包转身就走:“没劲,你跟那些贪生怕死的孙子一样,没劲。华夏天威所在,虽万千人,吾独往矣。” “先生,该下机了。” 方圆还在被文永远那伟岸的背影而震撼时,旁边的空姐,小心翼翼的说道。 方圆这才发现,机舱内的旅客,就他一个人了。 刚才只顾跟文永远说话,都没有留意到夏小韵啥时候走的。 “哦,好的。” 方圆笑着点了点头,走向舱口时,那个空姐却又忽然说道:“先生,您穿成这样,不冷吗?” 方圆离家时,就穿着在唐王时的休闲装。 黑龙省可不是唐王,这边的气温得比那边低至少十度以上。 有人说,女孩子总是喜欢暴力的男人。 这句话可没有说错:年轻漂亮的小空姐,可是亲眼看到方圆是怎么揍如花大叔,并把满舱人给震住了的。 说实话,她也害怕方圆,所以才允许他跟文永远在这儿墨迹那么久。 不过,当方圆礼貌性的对她笑了下时,她的心儿却怦然一跳,脱口问出了那句话。 话说出来后,脸儿一下子红了。 方圆倒是没有留意小空姐的脸色,低头看了眼自己的衣服,笑问:“咋,这边很冷?” “冷、很冷的,您穿这身衣服会冻坏了的。” 小空姐连忙点头:“要不这样吧,我更衣室内有适合您穿的衣服,那是我给爸爸买的——先生,您别误会,我对您可没什么歹意。” “哈,秦小冰?” 看了眼小空姐的胸牌,方圆笑道:“你对我当然没歹意,是关心旅客呢。嗯,谢谢你了啊,我有准备的棉衣。再见,以后有缘再见的话,请你吃饭。” 如果不是很忙,方先生肯定会跟有意认识他的这位小空姐,交个朋友:小姑娘很怕羞,应该刚参加工作没多久,还不懂得江湖险恶,要不然也不会崇尚男人的暴力美。 不管怎么样,能够被这样一个小空姐关心,绝对是方圆本次塔希科之行中,最开心的一件事。 方圆出了省会机场候机大厅后,一眼就看到了夏小韵。 夏小韵肯定是在等他,她身边还围了几个人。 其中一个女孩子,方圆看起来还有些眼熟,好像在哪儿见过。 围着夏小韵的人,是神通快递、还有国际物流集团的职员,在韩斌出事后,他们就用最快的速度返回了华夏。 “方助理,这边,这边——我是小张!” 韩斌出事后,就给方圆打过电话的小张,抬手向这边喊道。 小空姐秦小冰说的没错,这边气温要比唐王冷很多,方圆刚迈下台阶,就被寒风吹的打了个寒战,下意识的缩了下脖子。 在看到夏小韵时,方圆才没打算跟她再有啥交集:就让飞机上为她打人的那一幕,随风去吧。 不过小张既然也在这儿,那么方圆觉得最好是问他几句什么,毕竟他是韩斌被绑走时的目击证人。 看到方圆走过来后,站在车前始终抬头望着北方的夏小韵,看都没看他一眼,好像大家是陌生人那样。 反倒是她旁边的那个女孩子,飞快的看了方圆一眼,接着就垂下了头。 在俩人目光相碰的瞬即,方圆认出了她是谁:罗小玉。 当初方圆带着老陈等人,去唐王宁耀酒店吃饭时,罗小玉就是那个不许毛驴进去的服务生。 方圆本以为,事后她会被酒店开除,没想到却被史密斯安排到了国际物流集团,跟小张他们一起随韩斌外出深造了。 差不多,罗小玉现在知道方先生有多牛了,要不然在看到他后,也不会这样怕。 当然了,就算韩斌没有出事,方圆也不会再刻意真对她的:谁都有犯错的时候,只要能知错就改,还是好同志嘛。 韩斌的被绑架,也有针对性,也有偶然性。 针对性:是当地恐怖组织,只绑架华夏人,无论是谁。 偶然性,则是因为那天韩斌活该出事,觉得憋得慌就想在停车场内散步来着,结果就被人给绑走了。 小张的叙述,跟方圆推断的差不多:绑架韩斌的人,没有暂时干掉他的打算,就是用来做人质,增加手中的筹码,来应付华夏对他们做出的雷霆般打击。 当然了,在必要时,他们会毫不客气干掉韩斌。 只要韩斌暂时没有生命危险,方圆就放心里。 他不觉得,当他赶去塔希科后,还有谁再有机会伤害韩斌。 “谢了,小张。” 等小张说完后,方圆道谢,抬腿就向前走,同样没有理睬夏小韵。 小张愣了下,连忙追上去:“方助理,你这是要去哪儿?” “去塔希科。” “车子在这儿呀。” 小张指着夏小韵那边说。 “我自己有车的。” 方圆从口袋里拿出个遥控器,摁了一下。 吱! 随着吱的一声叫,就在前面不远处的停车位上,有灯亮起。 方圆看向那边,嘴角抽了下,心中叹气:唉,那老东西总是不改显摆的臭毛病。 这是一辆深蓝色的兰博基尼,铮亮崭新,去年才推出的限量版,据说全世界才九十九辆,无论到哪儿都能引人注意的。 不显摆你在黑龙省也有诺大的人脉,你会死吗? 方圆摇了摇头,再次摁了下遥控器:兰博基尼的左边车门,就像蝙蝠翅膀那样缓缓抬起。 但不得不说的是,山羊之所以安排这么一辆豪车,就是考虑到方圆要长途驾驶的舒适性:从这儿去塔希科,没有航班了,必须得驾车到国境线上。 “嗡!” 兰博基尼被启动后,引擎发出了一声有力的低沉咆哮,方圆轻轻一点油门,就像一支利箭那样的窜了出去。 方圆在听小张说话时,秦小冰等几个空姐,就拉着拉杆箱从他身边经过。 也看到了他上了兰博基尼内,眼神就是一黯:开这种豪车的家伙,可不是她一个小空姐一个关心,就能挂上的。 滴滴! 兰博基尼飞快驶过秦小冰身边时,方圆从落下的车窗内,冲她做了个飞吻的手势——他承认,他这个动作很不负责。 但这有什么呢? 让一个可爱的女孩子,在同伴前倍感有面子,这是每一个有觉悟的男人,都该努力去做的事。 果然,秦小冰的笑脸,就像雪地寒梅那样瞬间绽放,明媚照人。 兰博基尼已经不见了,她的同伴才羡慕的问:“小冰,你行呀你。” “行什么呢,也是偶尔认识的。” 秦小冰得意却又矜持的昂起下巴时,当然没看到就在她背后不远处,一个女孩子的脸,已经阴沉的要滴出、水来。 从成功撩拨起方圆为她出手的那一刻起,夏小韵就再次有了‘大局在握’感。 她觉得,无论怎么玩儿,方圆都无法掏出她的手掌心。 她就是个万恶的奴隶主,不把他最后一丝利用价值榨取出来,都不会放过他。 可是当方圆钻上兰博基尼离开后,她才知道——她从来都没掌控过这个男人。 第215章 :他在那边等我呢 本以为对方圆已经很了解、甚至能掌控他的夏小韵,此时进一步的发现:这家伙仍旧是个迷。 永远让她无法猜透的谜。 价值上千万的兰博基尼,在他眼里好像跟小奥拓没啥区别,但他当初却为了一百六十块钱,逼着她給他打欠条。 他可以把貌美如花的夏大小姐不当回事儿,却能为了一个发小,毫不犹豫的杀向塔希科--他怎么可以这样对我,凭什么? 方圆对夏小韵的态度,化身一个恶魔,在她脑子里狞笑,盘旋,撕扯着她的每一根愤怒、屈辱还有伤心的神经。 她想大骂,就像小泼妇那样,在街头上跳着脚的大骂。 她想发怒,就像古希腊神话中的恶龙那样,把整个世界都烧成灰烬。 但她更想大哭--为自己遭受方圆不公平的‘待遇’,而嚎啕大哭,就像哭长城的孟姜女那样,把这个人间哭成一片惨淡的白色! 那个混蛋,没有心肝肺的混蛋,难道就看不出他在夏大小姐心中,占据何等重要的地位? 他已经是她精神上的唯一支柱了呀,只要他像所有疼爱女孩子的男人那样,对她千依百顺的,她就会对他敞开心扉,把自己所拥有的一切都献给他。 他却不稀罕,不屑像个正常男人那样的对她。 凭什么,她在他心目中,竟然连韩斌都比不上? 凭什么? 这三个字,这个问题,就像一把刀子,不停在夏小韵心头最柔软的地方,狠狠的割着,丝毫不顾鲜血四溅,她早就已经泪流满面。 不能哭,我绝不能哭的,会被人看不起。 夏小韵抬手狠狠擦了把泪水,用力吸了下鼻子,咬紧了牙关,本以为她会立马倔强而骄傲的昂起头,不再让开车的罗小玉看‘笑话’,可为什么,擦泪的手还没有放下,泪水却已经再次喷涌了出来? 滚烫的泪水,就是屈辱的钢刀,把她割得遍体鳞伤,再也无法保持最后的骄傲,扑倒在前面座椅靠背上,放声大哭。 一个女孩子,无论她有多么的可恶,可她在嚎啕大哭时的样子,绝对很可怜。 更何况罗小玉也是个年轻的女孩儿,能从夏总的哭声中听出浓浓的哀伤,也是很正常的。 但她却不知道该怎么劝说,只能咬紧嘴唇跟着流泪,一声不吭的几乎把油门踩到了底。 谁也没想到,当夏小韵紧咬着嘴唇来控制泪水上车,要去追赶方圆时,罗小玉能主动站出来,给她当司机,陪她重返塔希科。 这个昔日‘毛驴眼睛看人低’的女孩子,遭受那次打击后,一下子成熟了很多,异常珍惜当前的职业。 更意识到这次追随夏小韵重返塔希科,是她生命中最重要的转折点。 相比起绝大多数华夏人来说,没有谁比小张等人更明白,此时重返塔希科--就是去送死。 大家虽说可以为企业尽职,做出最大的贡献,但没有谁愿意去送死,钱再多也不行。 他们都被韩副总被绑走而吓坏了,潜意识内离那地方越远越好,一辈子都不要再去,却忘记了老人们常说的一句话:机遇,一般都在跟危险擦肩而过后。 很好,罗小玉把握住了这次机会。 就连她也很惊讶,怎么可能会有这样的勇气,车技原来是这样的出色,车速始终都保持在一百四十脉以上,却没觉得有丝毫惧意,就像骑自行车沿着河边公路边走边看那样。 或许,这都是因为那个叫方圆的家伙改变了她。 只是无论罗小玉的车速有多么的块,都始终追不上那辆兰博基尼,就像夏小韵的泪水,始终在流淌。 从黑龙省省会去边境,足有一千多公里。 说起来,这个距离应该有航班才对。 没有。 理由很简单:塔希科跟黑龙省接壤的地区,近千公里的城市中,除了几座军用机场外,压根没有民航,唯有向西靠近塔国首都的某大城市才有。 韩斌一行人,就是从英国直接飞抵那边的。 依着原计划,夏小韵就算去那边签约,也得从京华转机去俄罗斯,再经过乌克兰等国,路上的行程(主要是得等航班)至少得两三天。 毫无疑问,被绑架的韩副总,现在随时都有杀身之祸,所以方圆压根等不及漫长的等待(如果不是必须得保持充沛的体力,给山羊运作的时间,他绝不会在接到小张的电话后,还能在家休息半夜的),只能驾车从黑龙省会前往边境。 幸好黑龙省跟塔希科那边所有的贸易来往,都是通过车辆进行,所以这边的路况还算可以。 再加上正是大过年的,公路上望出去老远,都看不到几辆车。 不知道什么时候,夏小韵的哭声已经停止了。 这时候的天,已经彻底黑了下来,雪亮的车灯能照出老远,却显得更加孤独。 仿佛天地间,只有这一辆车在飞驰,只有她们两个年轻的女孩子存在。 至于那个可恶的混蛋--谁知道死哪儿去了? 有些女孩子,只要能擦干泪水后,就会变的很坚强。 罗小玉觉得,夏总就是这样的女孩子。 在夏小韵要替她开车时,她还不放心(怕精神状态不佳的夏总,会把车子开到沟里去),不过长时间的驾车,已经让她疲倦不堪,只能让出了方向盘。 事实证明罗小玉的担心是多余的。 夏小韵开车也很稳,速度不减。 这倒不是说她车技有多好,主要是路上实在没几辆车,再加上这辆奥迪大越野的性能很不错(重金从黑龙省会租用的),只要是个会开车的人,就能发挥出超水平。 受地区、人口等因素的限制,这边的道路也很简单。 简单的意思就是:要想去塔希科边境,只有这条路,顺着路闷声往前跑,看到边境站后,目的地就到了。 罗小玉记得下车去服务区吃饭时,还是凌晨一点。 等她醒来后,东边的天际却已经发白了。 这已经是黎明后的清晨时分,导航仪上也传来机械女声的提示声:距离目的地,还有两公里。 夏小韵稍稍减缓了一下车速时,罗小玉看了她一眼。 好像知道罗小玉要问什么,夏小韵摇了摇头。 没有追上那个混蛋。 俩人轮流驾车,几乎是片刻不停的狂奔一个晚上,都没有追上那个混蛋。 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平时很宽松的边境站上,多了比平时多几倍的边防战士,个个荷枪实弹,面色冷峻,异常谨慎的检查着出入境的车辆。 借着朦胧的曙光,罗小玉还能发现,在左边不远处的小树林后面,还扎着好多军绿色的帐篷,军车。 军队,已经进入一级战备状态的华夏方军! 不知道为什么,罗小玉脑海里忽然冒出了这个念头,继而油然腾起一股子自豪感:网上那些不明真相就敢肆意胡说的愤青们,平时总是埋怨华夏当局太软弱,其实他们懂得个屁? 每当有大事件发生时,华夏早就在第一时间做出了最迅速、最充沛的准备,枕戈以待! 只是站在礼仪之邦的角度上,外交发言总是温和有礼的罢了:能不动武就不动武,毕竟华夏在过往两个世纪中,所遭受的创伤太严重,休生养息、埋头发展经济,让国家、人民尽可能的富强起来,才是最重要的。 罗小玉敢肯定:如果这次那边有必须出兵的理由,号称世界最精锐的华夏方军,就会义无反顾的跨过边境,吹响冲锋号,万千热血儿郎冒着枪林弹雨,奋勇冲锋! 这一刻,罗小玉就觉得血液瞬间沸腾了起来,腾起从没有过的骄傲、自豪:我的祖国,是华夏! “小玉,你回去吧,租车回去,那边有车。” 就在罗小玉很想双手捂在嘴边,冲小树林那边大喊一声兵哥哥我爱你们时,夏小韵忽然说话了。 “什么?” 罗小玉一楞,不明所以的样子。 夏小韵把刚才的话,重复了一遍。 罗小玉这才听明白,顿时大吃一惊:“啊,不行!夏总,我绝不能让你一个人去,我……” 夏小韵笑了,很欣慰的笑:“小玉,我知道你怎么想的。别担心我,我在那边已经做好安排了--那个啥,他会在那边等我。小玉,你是个出色的员工,等这件事了了,你就来我身边工作吧。” 罗小玉的追随,给夏总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忠心,有能力。 这样的员工,哪一个老板不喜欢? “他、他是谁?” 罗小玉傻傻问出这句话后,接着明白了过来。 夏总所说的那个他,当然就是方圆了。 可方圆,真会像夏总所说的那样,会在那边等她?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为啥不跟夏总一起走,害的她把泪水都流干了? 夏小韵没有再说什么,抬手拍了拍罗小玉的肩膀,用力点了点头。 罗小玉只能下车,看着夏总经过边防检查后,驱车驶上了塔希科境内。 直到她坐上返程的车子时,心中还在默默的念叨:方圆,真会等着夏总吗? 方圆当然不会等她,夏小韵很清楚。 如果真像她安慰罗小玉的那样,方圆在塔希科那边等她,那么俩人完全可以同车前来。 夏总更清楚,她此前的某些愚蠢表现,更加坐实了在方圆对她的‘脑残’评价。 就算是打死方圆,他也不会在韩斌最需要他时,带着夏小韵,更不会等她。 不过她不在乎,就像方圆不再在乎她那样。 她有种很强烈的直觉--如果她能跟毛驴切磋一下的话,就会发现双方都有着莫名的共同感:无论方圆藏在哪儿,都能找到他! 事实证明,夏小韵的直觉没有错。 当天色更亮了些时,夏小韵在路边一座木屋前,看到了那辆兰博基尼。 方圆不在场,有三个人倚在车头上,轻松谈笑着什么。 两个男人,一个女人,都穿着白色的冲锋衣,高筒雪地靴。 第216章 :一个因他而存在的人 这个世界不正常了。 有个把青春无敌美少女不当回事的混蛋,还有--在看到这三个奇怪的人后,夏小韵脑海中迅速浮上了这句话。 严格的说起来,这三个人没啥奇怪的,就两个男人一个女人。 一个男人是黑人,个头足有两米,膀大腰圆,嘴唇奇厚,面目狰狞,就像野兽。 另外一个男人是白人,面相儒雅斯文,就像电影中那些能迷倒无数少妇的学者。 唯一的女人,也是欧美女郎,哪怕是穿着冲锋衣,也能看出她拥有着让好多女人都自惭形秽的火火身材,尤其是那张妩媚的俏脸,很像欧美走红的某个女影星。 夏小韵之所以在看到他们三个人后,觉得世界不正常,那是因为那个妩媚的美女,就被野兽般的黑人哥们搂在怀中,大手在她傲人的部位上,肆无忌惮的捏着。 可她没有丝毫的生气,还媚笑着很享受的样子。 反倒是那个白人大帅哥,被冷落在一旁,脸上带着愤怒、嫉妒,还有阴骘的无奈。 夏小韵坚信,如果让毛驴来安排这三个人的话,肯定会让黑人哥们哪儿凉快哪儿呆着去--美女与野兽的故事,只能出现在古希腊神话中,万万不该在现实中。 可现在,她就看到了这一幕。 “蛇儿,这个美妞就是小方说的小美女了吧?” 夏小韵开门下车时,就听欧美女郎问旁边的大帅哥。 她明明跟野兽哥们打得火热,却偏偏媚笑着去问白人帅哥,这是摆明了故意玩他了。 蛇儿? 这么儒雅有风度的大帅哥,怎么可能会叫这名字? 走过来的夏小韵,听美少妇说出这句话后,本能的惊愕了下,看向了‘蛇儿’。 只扫了夏小韵的脸蛋一眼,眼睛就一亮的响尾蛇,马上就昂起下巴,晃了晃脑袋--双肩、脖子的骨关节,马上就发出嘎巴嘎巴的爆豆声音。 向夏总展现了自己阳刚男人的一面后,响尾蛇向前踏出一步,绅士气质十足,伸出了右手,用流利的汉语说:“请问你是夏小韵,夏小姐吗?” 夏小韵下意识的伸出手:“是的,我就是夏小韵。” 响尾蛇在拿捏出绅士嘴脸时,总是很绅士,只是轻轻握了下夏总有些发凉的小手,就松开了,儒雅的笑道:“你好,我是响尾蛇。你也可以称呼我是蛇儿。” 原来他真叫蛇儿,可为什么不说他的本名呢? 夏小韵心中纳闷,表面却没有表露出来,只是含蓄的笑道:“响、蛇先生,你好。” “嚯嚯,我喜欢蛇先生这个称呼。” 响尾蛇阴柔的笑了下,抬手指着旁边那对勾肩搭背的男女说:“夏小姐,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老板娘,那个--相信我不说,你也能知道他的名字。” “野兽。” 夏小韵脱口说出这个名词后,脸儿攸地一红,赶紧摇头,正要赔礼道歉时,野兽笑了,一口整齐的大白牙:“不错,我就是野兽。” 响尾蛇,野兽,老板娘。 这三个人的名字,没有哪一个是正儿八经的人名,可他们却很为自己能叫这名字而感到自豪,开心。 老板娘总算是打开了野兽的爪子,扭着腰肢走到夏小韵面前,咯咯娇笑着牵起她的小白手,用色狼看美女的眼光,上下打量着:“哟,小方那小子还真有眼光,啧啧,这小美女真水灵,让我都动心了呢。” 夏小韵不介意跟老板娘这样的美少妇握手,却实在受不了她那色色的眼神,赶紧讪笑一声,借着抬手拢了下鬓角发丝的动作,挣开了她的手:“你、你们是方圆的兄弟吗?” 还没有遇到方圆之前,夏小韵几乎从来都不会说‘兄弟’这个词。 她更喜欢‘朋友’这个称呼。 在她看来,兄弟这个称呼,就像方圆总说‘啥啊啥’的那样,老土的让人发笑。 不过现在,她才意识到‘兄弟’这个称呼,对于方圆来说有多重要。 重要到为了兄弟,方圆可以无视她这个青春美少女。 所以,在看出老板娘三人跟方圆关系(绝对是一丘之貉)不一般后,才算是在正式场合,第一次用了这个词。 “兄弟?” 老板娘微微一愣,本来满是风情的眉梢眼角,瞬间浮上羡慕、落寞的神色,轻笑一声说:“不,我们是方圆的朋友,不是兄弟。” 我就说嘛,兄弟相比起朋友来说,称呼很老土的--夏小韵想到这儿时,却又听老板娘轻声说:“能够做他的朋友,我们就已经很荣幸了,可从没有敢奢望,能够成为他的兄弟。” 朋友,永远跟不上兄弟,更铁,更热血! 朋友,可以为朋友两肋插刀,但却无法替代兄弟之间,那种血脉相通的亲近。 并不是所有的异姓朋友,都能成为兄弟的。 因为兄弟这个词,所代表着的责任,意义,比朋友还要更重。 猛然间,从老板娘略微黯淡的眼神中,夏小韵蓦然明白了兄弟跟朋友之间的区别。 兄弟之间的感情,那是一个她此前从没有过接触过的高度。 属于韩斌,属于林武,属于毛驴--可夏小韵在方圆心中,好像连朋友都算不上。 想到此前还为自己在方圆心中,连韩斌都比不上而产生的愤怒……夏小韵忽然很想笑。 笑自己无知:你在方圆心中,何止比不上韩斌?就连毛驴也比不上的。 毛驴只是一条狗子,却是方圆的兄弟。 让老板娘、响尾蛇、野兽三人都羡慕的兄弟。 夏小韵不说话了。 因为她不知道该说什么。 她不是喜欢打打杀杀的人,却能从老板娘三人当前的装束(在跟老板娘握手时,都看到她后腰别着的手枪了),看出他们可能是杀人不眨眼的主。 三个杀人的人,出现在塔希科,跟方圆有关,那么他们就是来帮着方圆杀人的。 这得是什么样的交情? 可他们却只是方圆的朋友,算不上兄弟。 老板娘他们,丝毫不掩饰能够成为方圆兄弟的渴望。 老板娘这句发自内心的话,影响了大家。 在接下来的半分钟内,没有谁说话。 这让夏小韵感到了无比的压抑,干咳了声打破了沉默:“咳,那个啥,其实能成为方圆的兄弟,好像也很简单的。” “简单?” 看着夏小韵的响尾蛇,满眼都是无法相信的惊讶,搞不懂她怎么能说出这句话。 “是啊,就是很简单。据我所知,一个跟他在一起生活了小半年的租客,都成为他兄弟了。” 夏小韵说的是林武。 她能感受到自己在说这句话时,带有了明显的不屑意思,就是在安慰老板娘他们:喏,连一个租客都能轻易成为他兄弟,你们实在没必要为不被他当兄弟而失落。 果然,她看到老板娘三人相互对视了眼,脸上带着惊诧。 “我没骗你啊,这是真的,要不然你们可以问问他。” 夏小韵连忙又说。 “我相信你没有骗我们。” 老板娘犹豫了下,才问道:“小美女,你知道当世能够被小方当做兄弟的人,有几个?” 我怎么知道? 夏小韵心中不屑的回了句,表面却淡然的摇了摇头。 老板娘伸出三根白生生的手指,晃了晃说:“三个,除了他身边那条叫毛驴的狗子外。” 夏小韵来兴趣了:“哪两个?” “一个是韩斌,另外一个,是个阴损之事干尽的盗墓贼。” 老板娘说:“或许你很快就能看到他--可我敢保证,能被小方灵魂都接受了的兄弟,只有昆仑。” “昆仑?” 夏小韵眨巴了下眼睛:“昆仑是谁?” “一个终生只为小方活着的人。” 老板娘轻声说:“为他而生,又注定为他而死……小方真正意义上的兄弟。” 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走一次,都有着自己的生命价值,为自己活着而努力去争取什么,必要时可以像唐太宗那样,干掉自己一奶同胞的兄弟,成就万年霸业。 没有谁在来到这个世界上后,为别人而活着。 朋友不会,兄弟不会,甚至父母都不会。 但老板娘却说,偏偏有个叫昆仑的人,为方圆而活,也注定为他而死。 这,才真算方圆的兄弟。 昆仑,是个什么样的人? 为什么,以前从没有听方圆说起过? 尘世间,真有为别人才存在的傻瓜--或者说是兄弟? 夏小韵忽然发现,这么多年的学是白上了,引以为豪的名校文凭更是一张纸,因为到今天的此时,她才隐隐懂得了,什么叫兄弟。 难道说,我真的很笨,很脑残? 夏小韵茫然片刻后,用力摇了摇头,把这个古怪的念头甩开,不想再讨论这个古怪的问题,岔开话题问道:“方圆呢,他在哪儿?” 话题被她岔开后,几个人之间的古怪气氛迅速消失,野兽咧开大嘴的笑道:“知道你早就要来,所以他在屋里等你,等你一起共进早餐。” “你们不一起吃?” 夏小韵感激的笑了下,走向了木屋。 “我们都吃过了。” 老板娘启齿笑道时,重新恢复了她的妩媚样子。 “嗯。” 夏小韵点了下头,走到门口时却又忽然转身,说:“我想更正一下你们的某个观念。” “什么?” 老板娘三人,齐声问道。 “兄弟再亲,也比不上夫妻的,你们说,对不对?” 夏小韵嫣然一笑,不等三个人回答,推门走进了屋子里。 “她要俘虏小方。” “成为小方的媳妇。” “会不会被昆仑一刀砍掉脑袋……” 夏小韵关上门,隔断了老板娘三人傻楞片刻后的小声议论。 屋子不大,但很干净,也很干燥暖和。 有壁炉。 壁炉旁边的沙发上,搭着一些白色的衣服。 桌子上摆着丰盛的午餐:土豆炖牛肉,西红柿炖牛肉--高度伏特加白酒,两套餐具。 没有人。 方圆呢? 夏小韵看向屋子里的某扇门时,门开了。 一个光着屁股的家伙,大摇大摆的走了出来,浑身散着热气。 第217章 :你早晚都是我的人 一个人开车,长途跋涉一千多公里,就算是铁人也会感到累得。 尤其是还要养足精神做某件大事时。 凌晨时分就来到这儿的方圆,跟老板娘他们简单寒暄几句,很快就睡着了。 醒来后,知道心疼男人的老板娘,已经給他放好了热水。 还有比美美睡一觉,再泡个热水澡能缓解疲劳的方式吗? 没有。 这一觉,也出乎了方圆的意料。 他本以为,自从踏上塔希科国土的那一刻起,就在再也没有休息时间了,谁想到这边的情况,要远远比他所想象的更为复杂。 根据率先一步赶来这边的老板娘等人,得到的情报:被绑架的韩斌,很可能被人带进了最可怕的白灾区。 白灾区,是当地居民对那片每年长达六七个月被冰雪覆盖地区的称呼,更是死亡之地的代名词。 据说二战时期,有万千德军士兵活活冻死在里面。 白灾区内没罗布泊内那种诡异的现象,就是在满眼的雪。 那种毫无尽头、没有任何坐标的白色,才是最能让人绝望的。 老板娘说,他们已经出到五十万美金,却依然没当地人,肯为他们当向导--不是不垂涎这笔钱,而是当地人,也没谁能区区几个人的情况下,能走出那片白灾区。 没办法,老板娘他们只能再动用关系,希望能通过塔希科官方、甚至军方,来搞清楚韩斌当前究竟面临被带到了哪儿。 不管方圆有多么为韩斌的安危担心,当前所做的,也只能是等。 方圆发誓,他在泡完澡走出洗浴间内时,真没想到夏小韵会在屋子里。 难道,老板娘他们不该告诉纯洁无邪的小夏妹妹,小方在洗澡吗? 小方在洗澡前,可是跟老板娘说过,可能会有个脑残的女孩子来找他的。 夏小韵也‘如约’出现,可那三个家伙,却让她出现在了小方刚洗完澡时--全身上下,除了后背跟脚后跟,都被这妞儿给免费看了个精光。 幸亏,方圆已经把左肩下的那朵彼岸花,用药水给遮住了。 但这也不是小夏瞪大双眸,目不转睛盯着小方看的理由啊。 就这样红果果的,盯着个红果果的男人看,她不该感到害臊,难为情,会迅速用双手捂住脸,发出一声好像她被强女干了的尖叫,然后就像被色狼追赶那样,哪怕是崴了脚脖子也该逃出去吗? 甚至,方先生都能看到小夏妹妹,盯着他足足看了四五六七秒后,还做了个咽口水的动作。 啥意思,想非礼哥们? 好像木鸡那样傻呆呆的方先生,猛地醒悟了过来,赶紧并腿,双手下伸捂住了某个部位,就差像遭到非礼的小少妇那样,发出一声尖叫了。 “捂啥呢?看都光了,再捂也是那样,丑陋。” 夏小韵白静静的小脸上,攸地浮上一抹嫣红,随即不屑的嗤笑一声,款款走到桌子前坐了下来,水灵灵的眸子,却不曾从方圆身上挪开过。 方先生嘴角,抽啊抽的,好几下后才问:“你--不该先回避一下么?” “有这个必要?” “没必要吗?” “你早晚都是我的人。” 夏小韵淡淡的说着,拿起酒瓶时,忽地又找回了失去的自信感。 你早晚都是我的人。 方先生被小夏妹妹这句话给惊呆了:这句话,貌似该由男人说出来的。 她一个智商有问题的小破妞,凭啥说这句话? 不要脸,则天下无敌。 接着,方圆就想到了这句话。 他以为,这句话是专门来形容他的,从没有想到还有人比他更适合这句话。 这让他有些愤怒。 站直了身子,松开双手走向了沙发那边:“夏小韵,提醒你一句,你其实还算是个不错的女孩子,应该懂得身为一个女孩子,最重要的除了要有自知之明外,还得要脸。” “在我看来,对女孩子最重要的不是脸,而是命运。” 端起玻璃杯,轻轻抿了口辛辣的伏特加,夏小韵慢悠悠的说:“刚才,我跟老板娘他们简单的聊过。他们跟我说,你有个为你活着的兄弟,叫昆仑--能告诉我,昆仑是谁吗?” “不认识,是他们大清早的喝多了胡说八道。” 方圆飞快的穿着衣服,淡淡的回答。 夏小韵才不管方圆是否承认昆仑的存在,只是说:“你猜猜,我是怎么让他们大吃一惊,意识到我对你来说,要比昆仑更重要的?” 方圆冷笑:“你刚才已经说过了。” “对,你早晚都是我的人。也可以说,我早晚都是你的人,我们是两口子--兄弟之间,再怎么亲,好像也比不上小两口亲吧?” 夏小韵笑了,很得意很欣慰,拿起叉子叉了块红烧牛肉,大嚼起来,还频频点头:“嗯,不错,味道不错,这才是最地道的土豆炖牛肉。” 方圆很想问问老天爷:“如果你是方圆,你会怎么对待小夏?” “干掉她--不是那种干,是用暴力手段结束她卑微的生命!” “不行,最起码现在不行,第一,哥们不杀人,第二,她还没有找死的充分理由,第三,我们身上都有一朵破花。” “那,告诉花小妖,或者使个阴谋诡计,让她死在本次的塔希科之旅,以绝后患。” “不行,都说她现在不能死了。” “草,这也不行,那也不行,那你就受着吧,贱人。” 老天爷骂了一句,转身闪人了。 对不要脸则无敌的小夏,老天爷都没办法了,所以方圆只能受着。 “亲爱的,过来坐在我身边。” 等方圆穿好衣服后,夏小韵举着酒杯,柔柔的笑着招呼道。 到底是母女,夏脑残在柔柔的笑着时,还是能看出几分陈婉约的样子。 很迷人的那种柔弱,特有的风情。 方圆很乖--坐在了夏小韵旁边,在她殷勤的給他夹起一块牛肉,递在他嘴边时,才说道:“陈婉约,跟我在一起时,也是这样子。” 没有谁规定,在吃饭时绝不能说恶心人的话。 所以方圆就说了。 夏小韵却毫不介意,依旧柔柔的笑着轻声说:“亲爱的,我早就说过了,只要你愿意,我能跟她一起服侍你,让你成为天底下最幸福的男人--反正,她的魅力一点也不比我差,不是吗?” 当恶心遇到罪恶,就只能败退了。 夏小韵这句话中,就充斥着浓浓的罪恶。 方圆咽下牛肉,叹了口气:“唉,夏小韵,我不知道该咋说了。可你知道吗,如果你紧缠着我,你会被杀掉的。嗯,咋说呢?打个比方,我是个人见人爱的货物,但早在三年前,就被个小妖精似的女孩子预订下了,我就是她的。无论谁想打我的主意,结果都只能是个死。” 能够放下架子把自己比作货物,更说出真心话,这就证明方圆是真为夏小韵好。 夏小韵只是笑着,再次捞起一块牛肉,放在了他嘴边。 方圆只好再次吃下,砸吧了下嘴巴说:“我是认真的,没有骗你。迄今为止,她已经杀了七个跟我有关系的女人。” “我没说你骗我呀,我相信你说的一切。你有个叫昆仑的兄弟,有个小妖精般看着你的女孩子。可无论是谁,我都不会在乎。” 夏小韵又给他端起了酒杯。 方圆喝了一口,才问:“你不怕死?” “怕,不怕死的才是真脑残。” 夏小韵嘴角的笑容,稍稍变淡,就像她的声音:“可我也说过了,你是我的人,我也是你的人。所以你绝不会任由别人来杀你的人。” 就像是绕口令那样,也亏了夏小韵口齿伶俐,才能一口气说完这些话。 方圆觉得没必要再说啥了。 因为无论他说啥,夏小韵都不会听的。 脑残的女孩子,不都是一根筋吗? 连跟陈婉约一起服侍他的话都能说出来,还会怕什么小妖精? 牛肉很香,美酒很烈,再加上旁边有个柔柔的少女服侍,这绝对是每一个男人最能感觉到‘生活真的很美好’的时刻。 门开了,刺骨的寒风随着老板娘刮了进来,在方圆刚吃饱了时。 老板娘进来后,妩媚的眸子在小夏妹妹身上转了半圈,这才看向方圆,轻启朱唇:“有消息了,就是白灾区,二战时期德军溃败时的行军路线上。” 二战时德军是从白灾区哪条路线上撤退的,方圆没必要去考虑这些。 他只知道,老板娘既然能说出这条路线,那么就能知道这条路该怎么走。 “牛肉很好吃。” 方圆擦了擦嘴站起来,问道:“啥时候可以走?” “随时。” 老板娘说出这两个字时,夏小韵就看到两辆蒙着白色帆布的吉普车,吱嘎一声停在了门外那辆兰博基尼旁边。 “你送她回去,在这儿等也行。” 方圆看都没看夏小韵一眼,更不会等她反对什么,对老板娘说了一句,就快步走出了木屋。 寒冷刺骨的东北风,狠狠扑在方圆脸上,瞬间就让他额头上的汗水(吃饭吃的)变成了白色冰屑。 他没在意,甚至连该有的冷颤都没打一个,就像才不在乎夏小韵那些疯话:啥狗屁我是你的人,韩斌等着哥们呢,可没空陪你玩啥的卿卿我我游戏。 方圆来到后面那辆吉普车前时,开车的响尾蛇跳了下来:“我去前面带路。” 爱赌的响尾蛇的眼神也是相当好,有他跟野兽在前面带路,就不会出现误入歧途的低级错误。 方圆点头,上了车,砰地关上车门时,半转身刚要拉下副驾驶椅时,那边的车门开了。 开门的是夏小韵。 老板娘跟在她身后,在方圆看过去时,冲他耸耸肩摊开双手,做了个无奈的动作。 “你不要怪她,是我跟她说,如果不让我跟你走,我会死给她看。她能看出,我不是在开玩笑,所以我就来了。” 夏小韵很干脆的上车,关上了车门。 方圆冷冷看了她一眼,缩回按着她座椅的手,向后看去。 第218章 :让你感受到来自我的特殊感情 夏小韵也扭头向后看去。 她看到了武器。 确切的来说,是两整套的法国外籍雇佣军单兵作战装备:增强战斗头盔,molle模块化装备,防弹背心--icwb寒冷天气作战靴等。 最能给夏小韵视觉冲击力的,还是那把改装的微冲,哪怕她不是啥武器发烧友,可仍然能从这黑黝黝的铁器上,感受到它所发出的恐怖杀伤力。 很多人都以为,世界上最先进的单兵作战装备,是美国海军方战队。 其实不然,法国外籍佣兵集团那些杀人魔王,所配备的装备才是最优秀,自然也是最昂贵的,像这么一套适合在雪地中作战的装备,至少得四十万美金以上。 仅仅是一把改装过的微冲造价(具备夜视狙击步枪功能),就能抵得上美军单兵作战的全部装备。 这才是真正杀人的至凶兵器。 响尾蛇在接到方圆的召唤后,连到手的两千万美金都毫不在意,实在没理由不拿出当世最好的杀人武器,来供大家使用。 每个人,哪怕是女人,骨子深处都隐藏着暴力、残忍等因素,所以夏小韵在看到这两套装备后,就像酒鬼看到十八年的女儿红那样,再也挪不开眼睛了。 甚至连车子迅速启动都不知道,只是拿起一把手枪,反复看了起来。 “不想死的话,就别把枪口对着自己,枪里有子弹。” 开车的方圆,为了自己的人身安全着想,不得不提醒了她一句。 “这是保险吧?” “是。” “打开,再扣下扳机,就能杀人??” “是。” “那好,这把枪归我了。” 夏小韵把手枪抄进了口袋中,喃喃的说:“去救人,怎么可以没枪?” 方圆懒得再跟她废什么话,闷声开车。 相比起华夏来说,这边的道路明显差劲了太多。 越往前走,路况就越差,自然也越加荒凉。 但在前面开车的野兽,却把吉普车的油门踩到了底。 方圆紧随其后,颠的夏小韵脑袋碰到车顶后,才想到没系安全带。 等她手忙脚乱的系上安全带后,方圆却伸手--揽住了她的小蛮腰。 “你、你要干啥?” 受方先生影响,小夏忽然特别喜欢‘啥啊啥的了’,心儿一跳时,眼眸中迅速浮上了春光水色。 方圆没理睬她,环过她小蛮腰的右手,伸进她口袋中拿出了那把枪。 “这是我的!” 夏小韵急了,眼眸中的水色春光不见了。 方圆还是懒得跟她说啥,抢在她伸手来夺枪时,把手枪塞进了她高筒马靴内。 这样,就算是走火,也不会伤到要害处的,而且更方便她拿枪。 “对、对不起啊,我没明白你意思。” 夏小韵不好意思的笑了下时,见人家方圆依旧不理她,眼眸一转说:“根据我的观察,老板娘他们三个跟你的关系,虽然算不上是兄弟,但绝对是能陪你一起出生入死的人,所以我才搞不懂,你怎么把韩斌看的,比他们还要重?” 方圆这次没有无视夏小韵。 因为他有责任,让任何人明白韩斌在他心中是啥地位。 想了想,他说:“你能理解一个十几岁的孩子,父母忽然失踪,在最惶恐最无助时,有个比他大一岁的孩子,能偷出家里的全部的积蓄,来帮他寻找父母时,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吗?” 夏小韵沉默了。 方圆的话不多,却让她深切感受到了,韩斌在他心里的地位。 如果韩斌是成年人,为方圆做出这种牺牲,无疑也很感人。 但绝对比不上一个孩子--孩子的心灵是最为纯洁的,十几岁的韩斌,得有多么的爱护比他小一岁的方圆,才能偷出家里的全部积蓄,来帮他寻找父母? 兄弟。 慢慢地,夏小韵好像终于懂得了这个词的真正含义。 韩斌对方圆的兄弟之情,或许比不上那个只为方圆才活着的昆仑,但无疑是人世间最伟大的感情之一。 老板娘他们能因为方圆的召唤,立马放弃手头事情赶来,那是因为他们是朋友--曾经一起出生入死的朋友,或者说是战友。 夏小韵都也能猜出,方圆以前也曾经这样帮过老板娘他们。 要不然的话,他们绝不会这样对待方圆。 人跟人之间最真诚的交往,不就是心换心么? 夏小韵还发现,不管是方圆的兄弟情,还是朋友情,都远远高过了她此前对这些感情的理解:就感情问题来说,以前自以为是的她,在方圆面前才是没见识的土包子。 同时也充分理解了,方圆为啥不怎么在意她:她好像从没有,把方圆当做兄弟、朋友,最多只是当做一个可靠、可信任的人。 夏小韵痴痴凝视着方圆,过了很久,才慢慢地抬起手,轻蹭着他的脸颊,喃喃的说:“以后,我会让你感受到,来自我的特殊感情。” “草,我跟你能有什么狗屁的特殊感情!?” 艰难向前行走的水暗影,霍然回头狠狠骂了句:“秦老七,你特么的是不是故意找死?” 跟两天前‘脚踩七彩祥云、衣袂飘飘仙气四射’时出现不同,现在水暗影可以说是狼狈到了极点。 娇媚的脸蛋上出现了冻疮(围着脸的毛巾,替秦摘花包扎伤口了),披头散发的就不说了,单说她满身的伤痕,就会让所有男人心疼:谁特么的这么心狠啊,敢伤害这么娇美的身体? 白灾区的大雪原才不在乎这些:不管你是哪路神仙,来到俺的地盘上,是龙你得给俺盘着,是虎你得给俺卧着,是美女你得给俺--慢慢地的等死吧。 更何况,弹尽粮绝的水暗影,此时身上还背着个半死不活的秦摘花? 最关键的是,随时都会有新的敌人出现,生擒这对‘相依为命’的男女。 水水姐美是美了,可她真实的本事也只能是在炕上--相比起杀人来说,她跟秦摘花这种精锐特工来说,差着境界呢。 在背负秦摘花的情况下,她能在两天一夜中,逃过至少七拨敌人的围追堵截,就已经很出色了,所以就别奢望能活着走出白灾区。 想当年,德军那么多士兵,可是活活冻死在脚下这片土地上的。 两天一夜中,秦摘花至少说了八百遍,让她放下自己独自逃生。 天知道秦老七心目中这个蛇蝎美女,哪根筋不对劲了,无论咋说都不放下他。 没办法,秦摘花只好大打感情牌:“水水姐,真的,我早就喜欢你了,在看到你的第一面,我就想把你剥光了压在炕上,狠狠的玩整个晚--”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水暗影猛地甩在地上。 不等他做出任何反应,高腰马靴就踏在了他胸口,手中的军刀霍然举起,狠狠刺向他的心口。 “水水姐,不要!” 秦摘花看起来很丑陋的脸上,攸地浮上恐惧神色,惨叫着求饶。 他知道,越是这样,以心狠手辣、翻脸无情而‘著称’的水暗影,就越不会放过他。 但这次--就在刀尖即将刺破秦摘花的衣服时,她却硬生生的停住了。 苍白的脸上,因为极度愤怒而生出的力气,促进血液循环,为她画上了一层淡红色的妆,分外明媚。 秦摘花看着这张绝美的脸,凝视片刻闭上眼,轻叹了口气,淡淡的说:“水暗影,杀人时犹豫不决可不是你。赶紧下手,给爷们一个痛快,要不然等我恢复了,我就在这儿把你给办了,死也做个饱鬼。” 啪的一声,水暗影左手狠狠抽了秦摘花一个耳光,沙哑的笑着:“特么的,为了让姑奶奶撇下你,独自去逃生,你连这种办法都使出来了。你以为,姑奶奶真不想撇下你啊,可在这鬼地方,一个人能逃到哪儿去?” 被狠狠抽了一耳光的秦摘花,睁开眼笑的比哭还难看的说:“水水姐,你真聪明。可老人们总是说,太聪明的女人,命都不会好的。” “管你屁事,姑奶奶认了。” 水暗影身子一歪,四仰八叉的躺在了秦摘花身边,任由狂风夹着雪花,狠狠打在她的脸上,伸手抓起一把白雪,塞进了嘴里,狠狠的嚼着:“我们这次是走不出去了。” 秦摘花没说话。 因为就算是傻瓜也能看得出,依着他们俩人当前的身体状况,就算没人追杀,他们也走不出去这片白灾区的。 “临死前跟姑奶奶说说,那些绑架李治灿的孙子,是做什么的?” 刚躺下片刻,就感觉浑身几乎被冻僵了的水暗影,下意识的侧躺,蜷缩起身子对着秦摘花,闭上了眼睛。 她好累,从没有过的累。 就像有座大山压在肩膀上,唯有闭上眼睡一觉,醒来后才能解脱。 她刚闭上眼,就有个男人的影子出现了。 那是她暗恋的男人,不等她跟他说出‘我爱你’,就牺牲了。 四年多了,水暗影从没有忘记过这个男人,总是一闭眼,就会看到他。 但这次,她看的特别清楚,就像躺在她对面那样。 水暗影的嘴角慢慢地翘起--她知道,在她无法支撑的躺下后,她就再也没有力气站起来了。 疲倦的冰冷,已经把她彻底包围。 她知道,她要死了。 要不然,男人的样子,也不会这样清晰。 只是为什么,就在她渴望被男人抱在怀中时,他却又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方圆。 那个男人,又变成了最让她讨厌的混蛋。 好吧,水水姐实在是太累了,无论男人是谁,只要能把她抱在怀里,她都不会有丝毫的不愿意。 可就在水暗影想慢慢地依偎进那个忽而方圆、忽而男人的男人怀抱着时,秦摘花的喊声,攸地赶跑了男人。 那么沙哑,那么撕裂,还带着丢人的哭腔:“水暗影,不许你睡过去,绝不能睡过去!你不是要听我给你讲那些孙子的来历吗?只要你睁开眼,我就说!” 不情不愿的,水暗影睁开了眼:“你说。不精彩的话,我打掉你满嘴的牙。” 第219章 :同样的母语 水水姐就是这么任性的女人,哪怕临死前听别人说话,也得要求尽可能的精彩。 华夏矿产界的权威李治灿教授,以国内某国企高级工程师的身份来到塔希科。 其实他来此的真正任务,则是跟塔希科国家矿产的某个亲华派高层人士当面秘密会晤,主要是洽谈本地矿产的某种资源。 这是一种特别罕见的资源,算是西比利亚的特产(因这边极度寒冷,所以有些矿产是独有的,主要用于太空计划所用,毕竟太空那边也很冷的)吧。 但这种罕见矿产不像石油那玩意一样,随处可见,目前只在塔希科的白灾区下面发现,所以一经确定,就倍受所有发展(太空计划)国家所重视。 物以稀为贵,当全世界就这点玩意,所有有能力的国家都想得到它时,那么就会引发竞争。 如果是正面竞争,比方用最优越的合作条件来取得合作,华夏就算是输给别的国家,得不到共同开采权也就算了。 可随着那位亲华派高级领导人表明态度,华夏能取得共同开采权的几率就大大增加,这就不可避免引起了某些国家的不满……总之,他们就是跟当地一些反对华夏人士,在暗中千方百计破坏华夏跟国家矿产的合作。 华夏方面对此早就有所准备,所以那些暗中破坏势力一再失败。 就在春节刚过时,李治灿教授终于跟塔希科国家矿产集团敲定了草签合约,并按照华夏当局的意思,做了很大的让步,满足了塔希科政府的某些条件。 其中就包括华夏要向塔希科当局,低价出售华夏独有的短程导弹(别看塔希科曾是前苏一部分,但受地理环境所限制,没有能生产军火的重工业)。 “本来合作进行的很顺利,但同李教授一起来的助手王国华却意外叛变,泄露了合作中的绝密计划--” 说到这儿时,秦摘花艰难的爬了起来,向水暗影慢慢伸出手。 他要用最后一点力气,把水暗影拉起来,绝不能让她就这样睡过去。 永不放弃,是秦摘花成为一名优秀特工时,教官在第一节课上反复强调的。 这么多年过来了,他也始终没有忘记这句话,哪怕是当前:“水暗影,起来,你一定要起来!” 浑身已经被覆盖上一层白雪的水暗影,动也不动。 白天时,雪原上空还有太阳,但晚上却再次下起了暴雪,刮起了刺骨的西北风。 “水暗影!” 秦摘花嘶声叫着,猛地咬了下舌尖。 剧痛让他眼前发黑,却生出了一股子力气,扑倒在水暗影身边,把她从地上拉起来,抱在了怀中,用力的摇晃着。 已经睡过去的水暗影,被他疯子般的摇醒,缓缓睁开了眼眸。 就在她躺下前还水汪汪的眸子,此时满是绝望的黯淡,却依旧像卖萌的小女人那样,发出了一声轻轻的哼声:“哼--你干嘛呀?” “不能睡,绝对不能睡过去,起来,走!我知道,你行的,一定能行!” 秦摘花紧紧抱住这个女人,用最大的声音吼叫着。 泪水。 从没有流过的泪水,从这个男人的眼角淌下。 “秦摘花,别做无用的挣扎了,我们、我们走不出去的--抱紧我……我告诉你,死在男人的怀中,就是我最大的梦想。只是我渴望的,却是在床上,而不是在这该死的雪地中。” 水暗影喃喃的说着,再次闭上了眼。 秦摘花无声的惨笑一声。 他已经尽力了,却实在无法激起这个女人的求生欲,只能沙哑的说:“可是,你还没有听我讲完是谁绑架了李教授。” “是谁?” 水暗影梦呓般的问道。 “几方势力的组合,主要组成人员是东洋、塔希科本地的反对华夏分子,还有北朝--” “北朝?那些白眼狼,怎么总是喂不熟?” “他们绑架李教授,就是想得到那份华夏对塔出售军火的秘密签约合同。” “合同呢?” “风声的小孟在牺牲前,告诉我说,合同被李教授藏到某地了。” “还算他聪明--唉,但那些人早晚都能逼出合同的下落。” 水暗影的声音越来越低:“不过这跟我们没关系了。秦摘花,抱紧我,我想睡觉……最好是,是给我想象一下,在床上的滋味。你知道吗,我还没有尝过那种--” 她后来说了些什么,秦摘花已经听不到了。 他也不想再听了。 身为华夏七杀手最精锐的特工之一,他连一个女人都保护不了,就算是死,也死的没脸。 “我不能死,最起码在把你带出这鬼地方之前,不能死,起来,起来!” 秦摘花傻子般的说着起来,可除了嘴唇之外,就连眉毛都没有动一下。 他已经没有任何的力气。 如果非得说还有点力气的话,那么就只能是目光了--他倔强的昂着头,看向风雪中的南方:那是祖国,那是家的方向! 就算是死,也要对着那个方向。 他是多么希望,能有他的同胞,忽然从那个方向出现? 可他同时也很清楚,除非老天爷睡迷糊了,才会让他的同胞,出现在这片荒无人烟的大雪原中。 这儿是连当地人提起来都敬畏的白灾区,华夏那个美好国度中的子民,就算是想来--除了他们这些人外,还能谁有胆子,有能力来到这鬼地方? 天黑了,老天爷睡着了。 他真睡迷糊了--因为就在秦摘花凝视祖国方向的目光,也被冻僵,即将凝固时,两道雪白的车灯光柱,竟然出现在了他的视线中。 “特么的,那些贪生怕死的龟孙子,知道老子被活活冻成冰雕后,肯定会笑话老子自不量力。卧槽,爷们愿意,谁能管得着?” 文永远擦了擦鼻尖上的鼻涕,泪水淌了下来,自言自语中带着哭腔:“龟孙子,你们一辈子都只能是龟孙子!” 靠着满腔热血,独自驱车驶进白灾区后,文永远才知道那些龟孙子为啥不来了。 这个季节来这个地方,就是找死。 别说是他一个人了,就算来上十个八个的,在大雪纷飞毫无目标的雪原上,也跟踏上黄泉路没啥区别。 到现在为止,文永远已经不知道他这是往哪个方向跑了。 什么叫天真? 当越野车的导航设备失效、才发现自己竟然没有带指南针后,文永远才懂了啥叫天真。 其实他现在特别想家,想几乎是溺爱他的妈妈,想那帮笑话他来寻死的狐朋狗友。 他不说。 圆死都不会说出来。 因为文永远觉得自己是爷们,不是他老子嘴里那种除了能造粪就啥用也没有的废物。 有几个废物,敢孤身跑进这白灾区送死? 他老子抚养他长大二十多年,竟然没看透他的本质--这让文永远有些自得。 不过,这丝得意很快就被恐惧的泪水,给冲散了:无论他有多么热血,有多么的骄傲,他都是一个没有任何野外探险经验的纨绔公子哥。 能够在大雪原上挣扎这么久,没有碰到那些坏人,已经算是老天爷被他满腔热血感动,才照顾他了。 但文永远还不满足。 他觉得,老天爷还该再給他两个同伴。 哪怕是半死不活的也行啊,最好是有个漂亮妞儿--因为在这茫茫雪原上,一个人没头苍蝇似的乱跑,实在是特么的太孤单,太害怕了。 睡迷糊的老天爷,满足了文永远不大的愿望:因为他老人家眼下,正有这么一对半死不活的男女。 他老人家也就做个顺水人情,让这三个人相遇了。 雪亮的车灯照耀下,寒风猛地刮起一个漩涡,裹起成片的雪花砸在挡风玻璃上,让文永远再也看不见,本能的猛踩刹车--车子四轮,在雪地上继续滑行,足有五六米后才停住。 擦了擦脸上的泪水,文永远正准备松开刹车时,意识到自己会被冻成冰雕后、就始终发白的小脸上,攸地浮上一抹可怕的艳红。 借着雪亮的车灯,他看到了两个人。 好像冰雕一样紧紧拥抱在一起的两个人。 这两个人本来已经被白雪覆盖,却被刚才那阵妖风给刮走了。 大雪原的晚上,忽然遇到两个冰雕似的人,这不是文永远狂喜的原因。 毕竟这俩人,很可能也是死人--这一路上,他已经遇到了十七八个这样的死人了,冻得跟帮帮硬的棒槌那样。 他狂喜,是因为这俩人中,最起码有一个还活着! 死人,是不可能睁开眼的。 就算是死不瞑目的,但眼瞳在车灯照耀下,也绝不会反射出生命的活力。 狂喜。 文永远从那双眼睛里,也看到了这样的神色。 猛地抬手,在喇叭声砸了一下。 滴滴--刺耳的喇叭声中,文永远已经推开车门,大声吼道:“你是谁?” “你是谁?” 文永远问出这句话的话音未落,秦摘花也问出了这三个字。 他真没想到,自己在喊出这句话时的声音,会这样大。 悦耳。 这就是绝处逢生的力量。 接着,全身血液就迅速沸腾起来,烈马奔腾般的冲向脑子:汉语,同胞! 俩人在同时喊出那句话时,都是汉语。 在异国他乡的死地中,忽然相逢,说着同样的母语--这种狂喜,是任何的语言文字,都无法形容出来的。 “水暗影,醒醒,醒醒,来人了!” 秦摘花用力摇晃着水暗影,低头看去时,却看到这娘们已经睁开了眼。 那眸子,重新变的水汪汪,全是新生后的生命。 文永远激动之下狂按喇叭的声音,就像一道霹雳,把在黑暗中行走的水暗影给惊醒了。 同样,听到对面人用汉语跟自己打招呼后,文永远立即跳下了车,向这边扑来--短短五六米的距离,他就摔倒了三四次。 最后这次更是整张脸都呛在雪里,生疼。 他才不管,连滚带爬的爬到秦摘花面前,哑声问:“华夏人?” 第220章 :白痴般的文永远 秦摘花努力瞪大眼睛,盯着文永远的脸,重重点头,认真的说:“华夏人。” 文永远就像傻了那样,再问:“我们是同胞?” “同胞。” 秦摘花也像傻了那样,回了句平时他才不屑回答的废话。 因为他从没有想到过,废话原来是这样的可亲,让人自豪,骄傲,更激动。 文永远张嘴,正要再问某句废话时,水暗影幽幽叹了口气:“小伙子,能不能去你车上说话?这儿--特么的好冷。” “啊,对,对,上车,来,我搀扶你们。” 他乡遇故知--的文永远,这才如梦初醒,赶紧爬起来,伸手去搀扶秦摘花。 谁说爷们只是造粪的机器了? 谁敢再说,我抽他嘴巴--造粪的机器,能接连把两个半死不活的人,抱上车,帮他们裹上大衣,给他们吃加热的牛肉罐头? 就像做了本世纪最伟大的事那样,看着双手哆嗦还在大吃牛肉罐头的那对男女,文永远觉得自己从没有活的有价值过。 最大的价值,自然是这对获救的男女中,那个女人是如此的水灵,哪怕是样子无比狼狈,可美女就是美女,就算喝酒时把半瓶子酒都倒在嘴外,也能从她翘起的无名指动作中,看出这是个极品。 车载微波炉出路的牛肉,高度伏特加烈酒,对水暗影俩人来说,就是重生的代名词。 如果不是俩人才不像文永远那么无知,肯定不会恋恋不舍的放下食物……直到把胃撑破。 “等等啊,我给你们拿口服营养液,还有巧克力。” 始终盯着水暗影看的文永远,在这娘们故意給他飞了个媚眼后,竟然羞的低下头,想到了还有别的食物。 巧克力,口服营养液,对于水暗影俩人来说,比伏特加和牛肉还要重要,最起码这玩意不容易撑破肚子。 不过他们已经吃的差不多了,开始有了更高要求:“小伙子,除了巧克力外,你还有哪些宝贝?” 其实水暗影的年纪并不大,甚至比秦摘花还要小两岁,可人家始终在老大的位置上,平时别人跟她打招呼时,都是喊她老大。 以嘴甜、不要脸著称的秦摘花,每次看到她时,偏偏都让人恶心的喊她水水姐--结果更让这娘们以老大自居了,所以在称呼文永远小伙子时,语气很自然,就像她已经五六十了那样。 被水暗影喊为小伙子,文永远却没有觉得哪儿不对劲,只是害羞--这个从来都骄傲自大的家伙,已经沉溺在水水姐那双水汪汪的眸子中无法自拔了。 甚至都没有跟她对视的勇气了,只是盯着手里的巧克力,傻傻的问:“你、你想要什么宝贝?” 水暗影很为迷倒文永远而得意,优雅的伸了下脖子,说:“我们两个可是都受伤了,你敢独身来这儿,肯定会携带急救箱吧?那玩意,对我们来说就是宝贝。” 文永远接下来说出的一句话,让正在卖弄风骚的水水姐,瞬间呆若木鸡:“哦……来这儿,还得带急救箱?” 他的话音落下,车内立马就安静了下来。 足足半分钟后,秦摘花才喃喃的问:“你没带那玩意?” 文永远就像做错事的孩子那样,躲避着水暗影愤怒的眼神,有些惊惶的摇了摇头,艰难的回答:“没、没有。” 秦摘花还不死心,又问:“那么武器呢?” 他觉得,就算个傻子,敢独身来这地方救人(刚才在他们吃饭时,文永远已经说明来意了,就是以志愿者的身份,来这儿救人的),也得带上救人的急救箱,跟防身用的武器。 “武器?有,我有武器!” 文永远马上就从脚下,拿出两把西瓜刀。 双手一碰,溅起一溜火花,得意洋洋的说:“怎么样,锋利吧?这可是我从老毛子家中,花了重金才买到的--你们,你们怎么了?” 看出水暗影俩人,都用不善的眼神看自己后,文永远缩了下脖子。 水暗影觉得,自己的肺子都要被气炸了。 幸好,水水姐还是很有涵养的,没有破口大骂,竟然让秦摘花惊讶的笑着,柔声问道:“小伙子,这就是你来白灾区的主要防身武器?” “是啊,我觉得这就足够了。” 再次把双刀互碰了一下后,文永远有些自豪,又有些不满的说:“我可是柔道五段,我教练跟我说,像我这个档次的高手,两把菜刀就能打遍天下无敌手的,实在没必要再配备别的武器。所以,我妈才不让我动别--”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再也无法压制怒火的水暗影,沙哑声叫骂着打断:“你妈还让你去死呢,你怎么不去死?你这个白痴!” 文永远被水水姐的忽然发怒,给吓傻了,呆呆的望着她,不明所以。 话不重复的接连骂了几十句后,水暗影心里才好受了些,抬手指着文永远:“你这个废物,白痴--唉,算了,你的柔道教练是谁?” 水暗影已经决定,要是能活着回到华夏,她首先要做的,就是把文永远教练的脑袋拧下来:你得有多么混蛋,才能教出这种白痴弟子来? 文永远呆呆的回答:“我妈。” “什么?” 水暗影一时半会的,没听明白文永远说的啥。 “是、是我妈。” 文永远咽了口吐沫,喃喃重复道:“我妈,就是我的柔道教练。” “啊?哦,原来是--你的母亲,对不起,她老人家,绝对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教练。” 水暗影无话可说了。 身为女性,她在确定文永远的柔道教练原来是他母亲后,就明白那个母亲为啥这样教导儿子了--唯有特别溺爱儿子的母亲,才能做出这种事来的。 水暗影没资格,去骂这样一位母亲。 这是一位伟大的母亲,无论她有多么溺爱儿子(更有把儿子培养成白痴的嫌疑),但她却让文永远始终保留着一颗纯洁的爱国心,以华夏而自豪,骄傲。 要不然,他也不会独身就敢来白灾区救援李教授,叫嚣着给那些伤害华夏同胞的孙子一个教训--凭着他是柔道五段,还有两把西瓜刀。 水暗影跟秦摘花对望了一眼,从对方眼神中,都看出了无奈的苦笑。 这俩人,都是那种贴上胡子就比猴子还精的人,根本不需要再套问文永远,就能推断出他是个很有些背景的纨绔。 要不然,决不可能孤身来到白灾区(毕竟李治灿被绑到这儿的消息,就连老板娘他们也得打听好久才能确定,人家文永远却是来到塔希科后,直接杀了过来,这足够说明他在家时,就知道这些绝密情报了。) “怎么办?” 在挪开跟秦摘花对望的目光时,水暗影淡淡的问了句。 “简单,我们知道回家的方向。” 秦摘花的回答,也很简单。 “可是,追兵随时都会出现,我们难道就指望一个白--一个大少,拿两把西瓜刀来突围?” 水暗影黛眉皱起,活动着右手手腕。 “或许,他真能带我们出去。哪怕是出不去,死在这儿,貌似也比刚才被冻死要强很多。再说了,雪这么大,那些沙比不一定能找到我们……” 秦摘花笑了笑,正要再说啥时,看着前方的双眼猛地眯了起来。 “怎么了?” 文永远看到秦摘花脸色大变后,下意识的回头看去。 他看到,雪亮车灯照出去的前方数十米处(车灯照的远),忽然出现了好多黑影:骑着马的黑影。 “快走,开车!” 就在文永远纳闷这些黑影是啥玩意时,水暗影尖声厉喝道:“那是追兵,敌人!” “你确定?” 文永远到底是文永远,当那些黑影迅速在视线中扩大,还有几只长毛猎犬以比奔马更快的速度,向车子这么扑来时,他还问了这么一句。 但接下来,已经不用水暗影回答他确定了,仿佛比暴雪还要密集的子弹--就打在了越野车的挡风玻璃、车头上,发出砰砰的响声,窜起火花。 “卧槽,果然是歹人,撤乎!” 文永远虽然白痴,但远远没有白痴到等死的地步,低头时已经启动车子,猛踩油门的同时,狂打方向盘,车子四轮飞快转动着,咆哮着向前一蹿,随即原地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向来路狂奔。 他的车技本来不咋样,但在性命攸关时,竟然超水平发挥了。 只是很可惜的是,在光滑的雪原上,汽车速度发挥不出来,远远不如奔马(要不然,追兵也不会骑马赶来了)。 子弹打碎了后窗玻璃,逼得水暗影俩人只能趴在后座。 文永远竟然不怕被子弹击中--或者说压根不知道此时该低头,就那样骄傲的昂着下巴,把油门踩到了底。 砰,砰砰! 接连不断的子弹,擦着文永远的脑袋飞过,把前面挡风玻璃也打碎了。 让人窒息的冷空气,忽地灌进了文永远大张着狂呼什么的嘴巴里,让他打马上就闭上了嘴,抬手抱住脑袋趴在了方向盘上,脚下油门也松开了。 这是普通人的一种自然反应,跟是不是白痴没关系。 “汪--呼!” 几条最先扑过来的猎犬,个个身如小牛犊子那样威猛,腾身跃起,就要从碎了玻璃的车窗内扑进车里。 被秦摘花保护在身下的水暗影,心中黯然叹气:唉,最终还是没有逃过被死的厄运。 “汪--嗷!” 那条脑袋已经扑进车里的猎犬,忽然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声,摔了出去。 接着,秦摘花就听到有枪声,从车前传来。 像他这样的精锐特工,凭借枪声就能猜出枪的型号了:追兵所用的枪械,是最廉价的ak-47。 但此时传来的枪声,却类似于美国m16a4自动步枪,但根据枪声在空气中的传播频率,却又比m16a4自动步枪要快很多。 这是改装步枪! 秦摘花心里想着,微微抬头向前看去,就看到了两辆白色汽车,从正前方好像狂风那样扑来,夹裹着雪花。 不可一世。 第221章 :战场上不存在人性 对于当下年轻人最爱看的枪战大片,夏小韵从来都是不屑看的。 她觉得,枪战只是野蛮人的游戏,是当下年轻人臆想的平台罢了,正常人怎么可能,会从中体会到热血澎湃的感觉? 杀戮,血腥,都是社会退步的铁证,作为新时代的文明人士,最需要的是淑女、绅士般的教养,远离野蛮。 所以呢,哪怕她明知道跟随方圆来到白灾区,就是杀人、救人的,可还是觉得这事没啥意思,她只是被‘胁迫’来此的罢了(被她跟某人赌气而挟持)。 一路上,方圆对她都是待理不理的,只是闷声开车。 不过夏总才不在意--因为她知道,从坐上这辆车的那一刻起,曾经已经离开她的方圆,就再次被她牢牢拴在了身边。 你注定要成为我的人。 我才是你最在意的那个人。 天知道夏总的小脑袋中,为什么一路上总是翻来覆去的想这两句话。 想的出神时,还对着方圆傻傻的笑。 方圆才不屑搭理这脑残,更看出她压根没把来到白灾区当回事。 夏小韵的确没意识到,车子正式驶进白灾区后,危险就已经像个看不见的魔鬼那样,始终追随她了。 她也看不到,只是被茫茫雪原的景色所迷恋,甚至还幻想跟某人结婚时,来这儿拍婚纱照就好了。 直到在路上发现了第一具尸体后,夏总这天真的想法,才慢慢的消散。 总共发现了十九具冻僵的尸体。 每一具尸体,方圆都亲自下车察看。 无一例外的,他每次上来后,都会轻轻吐一口气。 夏小韵知道,方圆这是在欣慰:那些可怕的尸体,不是韩斌的。 不断发现的尸体,夏小韵终于紧张了起来:无论她怎么不屑那些野蛮的杀戮,但在当前的环境下,貌似唯有野蛮的男人,才能给她最大的安全感。 毫无疑问,另外一辆车上的野兽,才是最野蛮的男人。 方圆相比起野兽来说,绝对是不堪一击的小白脸--这让她几次想提议:要不要让野兽来这边开车? 不过看在方圆脸色越来越严峻的份上,她忍住了。 在这茫茫雪原上,咱们去哪儿找韩斌呀? 夏小韵侧脸看着方圆,刚要问出这句话时,枪声响了:来自右侧野兽开着的那辆车。 她下意识的侧脸看去,就看到那辆车的车窗内,有三道火舌喷出。 幽蓝色的弹道,划破苍茫的夜色,狂舞的暴风雪,就像落到人间的流星那样,咻咻的厉啸声,连车窗也挡不住。 尤其是在枪响时,那辆车并没有停住,而是用更快的速度向前狂奔。 砰! 方圆扣下扳机,子弹出膛后发出的声音,是夏小韵有生以来,第一次近距离倾听枪声的欢笑声。 就像有一只无形的手掰着她脑袋,让她迅速扭头--在回头的瞬间,她看到前面有两道雪亮的车灯。 车灯后面不远处,还有许多黑影从暴风雪中钻出来。 当然也有子弹划破夜空的幽蓝色弹道。 枪战,就这样没有任何预兆的打响了。 甚至,方圆这方都不知道那些黑影是谁,就用最猛烈的火力向那边招呼。 夏小韵听到隐隐有人的惨叫、马儿的嘶鸣、猎犬的狂吠声,交织在一起从迎面两道车灯后面传来。 方圆一只手仍旧抓着方向盘,脚下踩着油门,车速不减--但他的上半身,却已经探出了车窗,对着前方那些黑影下部,疯狂扫射。 他来塔希科时,曾经无比认真的告诉山羊:我要杀人了。 无论是哪种方式杀人,都是杀人。 用改装过的步枪杀人,差不多是最直接的方式了。 但出于某种习惯,或者是对某个承诺敬畏,让他在开枪时,也只是招呼对方的下半身,不像野兽他们那样,哪怕是隔着暴风雪,也能精准的击中对方要害。 有笑声传来。 女人的娇笑声,很熟悉,那是老板娘的。 夏小韵再次回头向右边看去--那个不一般的女人,这时候竟然已经坐在了车顶上。 车子还在向前狂奔,她就坐在上面,双手抱着步枪,死命扫射着那些黑影。 在老板娘眼中,一个个惨叫着摔下马背的不是人,而是游戏中的虚拟敌人。 哪怕是再寒冷都冻不住的血腥气息,瞬间随风传来,灌进她娇美秀挺的鼻子里,却让她的眼眸更加明亮,笑声更加迷人,扫射的幅度也更加疯狂! 就像她同时跟三个野兽般的男人,在床上奋勇厮杀时那样兴奋。 有些女人,天生就是嗜血的。 老板娘就是这样。 她已经很久没有这样兴奋过了,尽管寒风已经吹透了她最后一件衣服,好像刀子那样割着她娇嫩的肌肤,可也扑灭不了她眸子里的熊熊烈火。 从枪战蓦然开始到现在,也就是两三秒的事儿。 那些眼里只盯着文永远车子的人,猝不及防下面对这几个杀人狂魔,仅仅一个照面就损伤惨重:这还得得益于方圆始终克制着,没有直接杀人。 可是他只打伤敌人,但在有老板娘等人的情况下,受伤还不如直接被爆头。 夏小韵就亲眼看到,一手持枪扫射的野兽,也配合着老板娘纵声狂笑着,故意一打方向盘,车轮就从一个被方圆打下马的人脑袋上,狠狠碾压了过去。 “呕--” 当白红相间的脑浆,被压碎了的西瓜般那样,从车轮下溅起时,夏小韵再也无法忍受的张嘴干呕起来。 方圆却无比的冷静。 他还没有杀人--至于那些被他打下来的人,有没有被老板娘他们干掉,就不关他的事了。 一手把持的吉普车,飞快的冲向那些拨转马头向回逃的黑影时,方圆听到一个惊喜的声音,从擦身而过的越野车内响起:“你是--方圆!?” 百忙中,方圆回头看去,看到了文永远。 这个貌似比夏小韵更脑残的志愿者,还真来这儿了。 方圆脑海中闪过这个念头时,冲他笑了下,接着回头。 就像秦摘花能听出他们所用的枪械不同那样,方圆等人也正是从那群骑马者使用的ak-47枪声中,判断出他们是敌人的:绑架者们的主要武器,就是前苏遗留的ak-47,这是老板娘他们撒出大把钞票,买来的情报之一。 仅仅是根据枪声,就已经足够方圆等人判断出敌人是谁,从而放过被敌人追杀的文永远他们了。 双手还抱着脑袋的文永远,看着方圆边开枪边向前追杀过去后,就像做梦那样喃喃的说:“是方圆,这孙子,还真特么的也来了--草,早知道一起来,多好?” “你认识方圆?” 水水姐那好听的声音,从车后响起。 “是啊,是啊,我当然认识方圆,他是我哥们,最好的哥们!” 惊魂未定下,文永远都没有忘记吹嘘自己有这么勇猛的哥们,同时更是无比羡慕自己哥们手中,竟然有那么威力巨大的步枪。 水暗影没有再问文永远。 没必要再问,因为她能断定文永远是在吹牛:她还是风声老大时,可是把方圆的社会关系摸了个底儿掉的,从没有听说过他有文永远这样一白痴哥们。 “这混蛋家伙,竟然也来了,还真跟水水姐一样,爱凑热闹。” 水暗影望着飞驰而去的车子,喃喃的说出这句话时,压根就没注意到她的双眸中,已经浮上了如水般的柔情,更没注意到旁边的秦摘花,此时脸色也很奇怪。 或者说,是复杂。 在茫茫雪原上,奔马终究比四轮打滑的吉普车要灵便了很多:那些突遭灭顶之灾的黑影们,在付出相当大的代价后,才扔下十几具尸体,七八个伤兵,四散奔逃。 方圆停止了扣动扳机时,脚下一踩刹车,狂奔的吉普车,立即原地一个三百六的转圈,又向前滑出七八米后,才停了下来。 始终干呕不断,更像做梦般的夏小韵,马上就推开车门,伸出的右脚还没有碰到雪地,就滚了下来,赶紧爬起时,又蹲了下去,开始狂呕。 方圆才不会管她,只是迅速转了一圈,确定周围没有任何危险后,才倚在了车门上,点上了一颗烟。 这时候抽烟,可不是在装比。 他在等,等下车的野兽几个人,打扫战场:他才不喜欢折磨那些被抛弃的伤兵。 那种事,是响尾蛇的最爱,就连性情残暴的野兽,都得把机会让给他。 响尾蛇那些死伤者前一一走过,手里拿着手枪,不时的开一枪。 枪枪爆头,包括几个重伤者(这种半死不活的人,已经无法带给他审讯的乐趣,还是早死早托生去吧),只留下了三个腿子受伤的。 其中一个手里还有枪,刚对响尾蛇举起来--一只大脚就踩下来,踩住了他的脖子。 野兽狞笑着,猛地用力一碾:那个人的脖子,就断成了好几段。 对野兽的野蛮动作,响尾蛇很不满,目光阴骘的瞪了他一眼,弯腰提起一个伤者,好像拖死狗那样,不顾他的大声抗议(其实是惨叫),来到了另外一个伤员前。 扔在地上,又在他身上踩上一只脚后,响尾蛇才冲方圆喊道:“小方,这是个东洋鬼子。” 伤员刚才怒骂惨叫时,是东洋话。 方圆吸了口烟,说:“万里迢迢跑这儿来害人,真不容易--你得用你最热情的待客之道招呼他,才算对得起他。” 啥是最热情的待客之道? 好不容易止住呕吐的夏小韵,听方圆说出这句话后,下意识的抬头向那边看去。 她只看了一眼,就立即低头再次呕吐起来:那个外表看起来很儒雅帅气的蛇儿,脸上带着热情的笑容,伸手扣出了伤员的一颗眼球,放在了嘴里。 方圆走过去,俯身拍了拍她肩膀。 泪眼模糊(吐得)中,夏小韵抬起头,看到了一叠纸巾。 她接过纸巾捂住嘴巴时,就听方圆说:“你要是落在那些人手里,遭遇比这个还要惨--战场上,从来都不存在人性。” 第222章 :曾经的七杀手 如果敌人没有招呼一声,就拿子弹招呼文永远的话,他在看到到响尾蛇残忍折磨伤员时,也会像夏小韵那样呕吐。 幸好那些人很坏,不值得同情。 而且文永远又是男人,就算是多想呕吐,都得忍着。 只是,忍得实在太艰难了。 就在文永远要挪开望着响尾蛇的惊恐目光时,水暗影说话了:“战场上,从来都不存在人性。你要是被捉住,敌人折磨你的手段,或许比这个还要残忍。所以,你不能可怜他们。” “我、我没有可怜他们。” 文永远用力点头时,狠狠咽了口吐沫,粗粗的喘着:“我不会害怕。” “好孩子。” 水暗影笑着夸了他一句,就开始索要夸赞他的好处费了:“你现在下去,找那个姓方的,要急救箱。” 文永远问道:“他们--会有?” “他们可不是你这种……他们会有的,去吧。” 水暗影及时改口,才没有说出有伤文大少的话:“顺便拣两支枪来用用,要是不怕的话,你也拿一把。我记得,男人都爱玩枪的。” “是,是,男人都爱玩枪的,我是男人--我去找方圆要急救箱。” 文永远对水水姐的吩咐,那是绝对的信服,马上就开门下车。 “等等。” 水暗影却喊住了他。 文永远转身看过来,她犹豫了下才说:“别告诉他,我在车上,我不想见他--他,会笑话我当前的狼狈样子。” 水暗影没有撒谎,她是真不想被方圆看到她当前的狼狈样子,娇嫩好像剥了皮的鸡蛋白似的脸蛋,都有好几个大冻疮了。 或许,所有爱美的女人,都不想让男人看到自己最丑的样子。 但水暗影却没意识到:女人这样想时,唯有在自己在乎的男人面前。 她更没注意到,秦摘花看着她的眼神,又闪烁了下,嘴角浮上了笑意:已经心如死灰的水水姐,春树终于又要发芽了吗? 文永远去拣地上的步枪时,秦摘花推开了车门:“我去找方圆谈谈。” 水暗影霍然抬头,看着他。 秦摘花饱餐一顿后,精神好了许多,坦然面对水暗影笑了下,说:“七八年前,我就认识方圆了……” 猛地,水暗影想到了什么,哑声打断了他的话:“他、他是你们七个人之间的一员?” “我不会告诉方圆,说你在这儿。” 秦摘花说着,下车后砰地关上了车门。 他答非所问,就代表着水暗影没有说错。 “原来他也是那七个人中的一员,怪不得义父主张我跟这个混蛋交往--义父,你既然給他当过教官,为什么不告诉我,他也是七杀手之一?为什么,始终瞒着我?” 水暗影软软的瘫倒在座椅上,双眸无神的望着车顶,满脸的茫然。 她在调查方圆(怀疑他是盗圣),包括从罗布泊内回来时,曾经下令要把某人就地格杀的所有事情,都尽可能详细的告诉了老人。 老人却什么也没说,只是在她发现黑暗世界后,忽然解除了她风声老大的地位。 如果秦摘花没有跟她说这些,水暗影绝不会知道方圆,原来也是那七个人之一,最起码曾经是过! 华夏七杀手。 水暗影知道,早在十年前,老人就已经被授权组建一个精锐特工组织,所选人员并不局限于军方,而是来自社会各界。 但毫无疑问的是,不管七杀手来自何种职业,他们在成为老人的第一批、也是仅有的一批学生后,就成了华夏安全部门最神秘、犀利的尖刀。 七杀手,分别分别是妖、魔、鬼、怪、佛、龙、狼。 水暗影到现在也不知道,老人当初在组建七杀手时,怎么起这么一个粗俗的名字? 但不管怎么样,七杀手绝对是华夏最神秘的特工组织。 依着水暗影风声老大的能量,到现在才仅仅知道三个人:七杀手的老大,一个可能比她还要冷酷无情的女人,妖手夜搜魂。 怪手陈断玉,以及狼手秦摘花(这是一对恋人)。 至于魔手、鬼手、佛手还有龙手是谁,水暗影不知道。 她也不想,不屑知道,毕竟双方所处的圈子不同,没必要时才不会来往。 从现在起,水暗影觉得她会关注七杀手是谁了。 理由很简单:方圆,竟然是那七个人中的一个。 当女人对一个男人感兴趣(不管是爱他,还是恨他)时,总想尽可能的去全面了解他。 可很遗憾的是,老人貌似不想让她去尽可能的去了解方圆,这才‘及时’解除了她风声老大的职务。 不再是风声老大了,水暗影现在获得消息的途径,就被连根掐断了。 这,或许正是老人所希望看到的。 只是,他为什么不想水暗影,去了解方圆? 却又暗示她去追求他? 为什么? 水暗影眼睛睁的大大的,望着车顶发呆,忘记了自己所处的环境,甚至都忘记了自己的所在。 唯有一点很清晰,那就是倍受她尊崇的义父,远比她所想象的还要神秘。 文永远没觉得方圆出现在这儿,有多么的神秘。 可能是每个男人骨子里,都有着嗜血的爱好,所以他在拣起几把步枪挎在肩膀上后,竟然很享受当前的气氛,大踏步的走到方圆面前,话还没说,就抬手在他肩膀上狠狠砸了一拳。 方圆很配合的笑着,后退了一步:“咋样,这志愿者的感觉还好吧?” “一个字,爽!两个字,流弊!四个字,你真流弊!” 文永远冲方圆竖起了大拇指,长了几棵青春痘的脸上,全是狂热:“哥们,你能够跟我同样的伟大情操--你这个兄弟,我交定了。” “你也很不错,回到内地后,有机会的话可以喝一杯。” 方圆这样说,可不是糊弄文大少。 哪怕文大少比夏小韵还要脑残,但他却是个说到做到的男人,就为了不甘同胞遭遇厄运,就单枪匹马的来到了塔希科大雪原,仅仅是这份热血,就足够方圆跟他好好喝一杯了。 “这可是你说的,我等着!” 文永远回头,看了眼拄着一把枪走过来的秦摘花,说:“你车上有急救箱吧?” 如果不是看出秦摘花好像跟方圆有话要说,文大少估计还得跟夏小韵聊几句:同道中人有这么个青春美少女,男人实在没理由忽视她的。 “有,自己去找。” 方圆点了点头。 “谢了。” 文永远道谢,去车里找急救箱了。 看着走过来的秦摘花,方圆叹了口气,左手伸进了口袋。 秦摘花也说话了:“有烟没?” 他现在最想做的事,就是美美的吸颗烟。 方圆递给他香烟,又给他点燃。 狠狠吸了一口,秦摘花就剧烈咳嗽了起来,压过了某个人的惨叫声。 方圆没有劝他,只是静静的看着。 足足半分钟后,秦摘花才从新挺直了腰板,喘着粗气的笑道:“特么的,好像半个世纪没吸烟了,馋的要死。” “就这一颗吧,再抽怕你就此挂了。” 方圆装起香烟时,秦摘花忽然说:“断玉也在这儿,但我不知道她去哪儿了。” 方圆双眼微微眯了下,淡淡的说:“对方是啥来历,能让你们两个也这么狼狈?” “多国部队,除了当地老毛子外,东洋、北朝、美国是主力,东洋人最多,北朝人最精锐。” 秦摘花简单的说:“风声几个人,都是死在北朝人手中。” “嗯,我知道了,你回去。” 方圆把烟头弹了出去:“我会替你去找断玉,无论她是活着,还是死了。” 如果是别人这样说,秦摘花肯定不愿意:他觉得,只要他还有一口气在,就该去找陈断玉。 不过既然这样说的人是方圆,秦摘花就相信他怎么说的,就会怎么做,所以马上就点头:“好,我们马上就走--不过,我希望你能顺便救出李教授。” 他之所以用上‘顺便’这个词,那是因为他知道,方圆没有必须救李教授的责任--方圆,不再是那七个人之一了。 大家刚在一起刚呆了半年,方圆就被驱逐出了七杀手,谁也不知道为什么。 但更让秦摘花等人奇怪的是,年纪最小的方圆被驱逐后,他们的最高机密档案中,仍然把他们六个人称为七杀手,却没有新人补充进来。 方圆也没表决心,说他肯定会救出李教授:“如果遇到他,我会救他。我来这儿,是为了发小。” “行,那我走了。” 秦摘花没有再说什么,转身就走时,才说:“哦,对了,或许夜搜魂也来了,算算时间的话,因为唯有她在京留守。” 他跟方圆说话时,夏小韵就在一旁看着,丝毫不掩饰对他们谈话的兴趣。 尽管她啥也听不懂,但却能看到:方圆在秦摘花提到夜搜魂的名字时,脸上飞快的闪过一抹尴尬。 于是,她就问:“夜搜魂是谁?” “跟你说了,你也不认识。” 方圆很不礼貌的回了一句,迈步走向了响尾蛇那边。 向回走的秦摘花,也看向那边:他不认识老板娘等人,却知道他们是跟方圆一起来的人--杀人不眨眼的猛人。 没有哪一个猛人,能在响尾蛇近乎于变态的折磨中,还能保守秘密。 那两个伤员,在老板娘拿出小镜子,爱惜的补妆时,就已经说出了所有能说出的事……不是为了活命,只为了速死。 刑讯逼供完毕后,他们会怎么死,响尾蛇就没兴趣了。 那是野兽的爱好--他无比的喜欢,大脚踩碎脖子的咔吧声。 好像影子那样,夏小韵紧紧拽着方圆的衣襟,藏在他背后跟了过来。 听到脖子碎裂的咔吧声时,她又想呕吐,却不敢。 “都问出来了。” 响尾蛇从来都是个办事利索的人,说着话,就蹲在地上,用手枪在地上划了起来,很干脆的说:“前方不到二十公里,有个二战时期德军撤军时留下的地下作战指挥所,里面有几十号这样的废物。” 第223章 :最重要的事 老板娘发现,响尾蛇在说到废物这个字眼时,方圆的眉毛微微皱了下。 她就知道,方圆这是不满响尾蛇小看敌人了。 诚然,根据刚才的战斗成果来看,几个人在短短几分钟内,就彻底消灭了接近二十个敌人,响尾蛇这样说也没错。 老板娘也是这样认为。 但在发现方圆有不满表情出现后,老板娘才猛然惊醒:刚才他们之所以取得了这样辉煌的战果,主要是打了对方一个措手不及。 而且双方的武器装配,压根不在一个档次。 他们都有轻敌的表现,也是很正常的。 响尾蛇却没注意到方圆的表现,依旧在那儿的说着。 最后,把枪口往图形最中间位置重重一点:“这是一个至今尚未被人发现的地下堡垒,我们冲进去的速度只要够快,就能在十分钟内把所有敌人消灭,救出人质!” 他的话音未落,野兽说话了:“蛇儿,你说的太简单了。你以为,那些人都是稻草人,可以随便你草吗?” “什么意思?” 响尾蛇听出野兽语气中的讥讽后,脸色刷地阴沉了下来。 野兽双眼朝天,淡淡的说:“没什么意思,就是提醒你,如果按照你刚才的营救计划,我们不但救不出人质,还有可能连我们自己也陷进去。” 不等响尾蛇反唇相讥,野兽就再次说道:“你可以小看敌人的战斗力,可你千万别忘记,我们在来白灾区之前,就获得的那些情报。” 响尾蛇盯着野兽的阴骘眼神,渐渐缓和了下来。 响尾蛇的确忽视了此前获得的情报:早在华夏某教授被绑架后,华夏方面就已经派出了最为精锐的特工,在第一时间赶赴这边,试图营救了。 几人虽然不认识秦摘花,可却从他满身的伤痕,还有跟方圆谈话的态度中看出,那也是个相当了不起的猛人--绝对是传说中的华夏精锐特工,结果要不是大家及时赶到,他绝对会死的很惨。 如果敌人真是废物的话,闻名世界的华夏特工精锐,又怎么可能被打的这样惨? 别看野兽表面好像不开化的野兽,可他的心思却比响尾蛇还要慎密,这也是老板娘最为欣赏他的一点。 响尾蛇眼睛闪烁了几下,阴笑了几声问道:“那依着你的意思,我们该怎么办?” 野兽也咧开嘴,露出满嘴白牙笑了笑,仰首喝了口酒:“我也不知道。” 他嘴里说着不知道,眼睛却在盯着方圆。 意思很明确:该怎么行动,方圆说了算。 如果他说就这样冲进去,那么就算是死,野兽也会毫不犹豫的扑进去。 当年野兽在北美,被人用绳子吊在直升机起落架上,要把他在山体上活活撞死时,方圆就是从山顶扑了下去--就像雄鹰在七百米的高空中翱翔,用刀子割断了吊着他的绳子,然后,俩人准确落在了一条不足十五米的小河中。 当初方圆舍命扑击时,无论是角度,速度还是扑击的时机,都是拿捏到了精准。 如果有一方面出现差错,他们两个人,都不会活到现在。 野兽活着爬上岸后,仰望着高空过了很久还像做梦似的--这个以杀戮为乐的野兽,至今都不相信,除了方圆之外,还能有谁在那种情况下,以必死无疑的方式救了他。 更不明白,方圆为什么要舍命救他。 方圆救他的原因很简单:野兽在北美时,曾经脑残的发善心,救下了一个站街的童、妓。 他就是率性而为罢了,或许那是他人生中第一次做好事。 但就被方圆看到了,才在他必死时,救了他。 从那之后,野兽就再也没有滥杀过(他所杀的人,都是绝对该死的),从救助弱势群体中找到了乐趣(或者说是人生价值),目前已经在巴西收留了十几个孤儿。 方圆因为他偶发善心救了他一命,野兽就觉得他得做一万件好事,来报答方圆。 并发誓,随时可以为方圆去死。 这是男人的承诺,野兽在这些年内,也是这样做的。 所以,此时无论方圆拿出什么营救计划,哪怕明知道是死,可野兽也会毫不犹豫。 其实,何止是他这样认为? 老板娘,响尾蛇也是这样想的--没有谁,尤其是像他们这种人,甘心供人驱使的,除非那个人是方圆:绝对被他们所信服的。 反过来再说,他们也相信:如果他们遇到棘手的问题,只要方圆知道了,无论在做什么,也会用最快的速度,在第一时间出现在他们最需要的时候。 朋友。 他们不仅仅只是被救、报恩的关系,而是通过数次共事、感情被沉淀的朋友。 在方圆心目中,虽说兄弟比朋友貌似还要更重要一点,可他也绝不会因为去救兄弟,就让朋友白白送死-- 白白送死这种事,只要方先生脑子正常,才不屑去做。 现在他的脑子就很正常,在老板娘、夏小韵他们都看向他时,却抬头看着慢慢驶远的那辆车子(文永远的),很久都没有说话。 李治灿也已经很久都没说话了。 现在他甚至希望自己是个哑巴,最好是双手也被砍掉--那样的话,无论敌人用什么办法来折磨他,就算他陷进恍惚中,也说不出、写不出那份草签合约藏在哪儿了。 李治灿从没有经历过任何的反逼供训练。 他就是一个脾气不错,对待工作严谨的高级知识分子,好像只要一拳打掉他几颗牙齿,他就会把儿童时期偷拿同学橡皮的事儿也说出来。 可现在他满嘴的牙齿,都已经被打掉,眼脸破裂,袒露的上身,到处都是烙铁的烙印,溃烂的皮肉向外渗水,十个手指甲也已经被拔掉--只要你能想得到的酷刑,他都尝试过了。 但这个看起来不堪一击的老知识分子,却固执的像一块沉默千万年的石头,还会一直沉默下去。 长岛雪花搞不懂,这个老东西,从哪儿来的这股子勇气,竟然能让山口野崖也束手无策,脾气越来越暴躁。 要不是她拦着,他铁定会把这老东西撕成碎片。 山口野崖,出身东洋武藏忍者流派。 他有多么厉害……长岛雪花不知道,只是在去年看到过,当山口野崖听说华夏特种兵在世界特种兵大赛中夺冠后,他只是不屑的冷笑了一声。 当时长岛雪花问他:如果让他代表东洋去参加大赛,能否击败华夏、美国、南越等特种强国,夺冠? 山口野崖淡淡的这样回答:我学的,是杀人,而不是表演。 他虽然没有正面回答长岛雪花的问题,但她却能清晰感受到:这个外表不起眼的男人,绝对比那些几乎被人神化了的特种兵厉害--最起码,双方相遇后,他不会落下风。 事实证明长岛雪花没有看错。 就在绑架李治灿,赶来白灾区的路上,华夏最精锐的特工就追了上来。 只要一闭眼,长岛雪花就能想到那两个人。 无论她对华夏人是什么印象(在她心中,华夏人就是卑鄙、阴险、野蛮的代名词,不管这个国家有着多么辉煌的历史,也不管华夏当前已经从沉睡中醒来),那两个绝对是华夏最精锐的特工,都给她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 那一男一女,得有多么厉害,才能突破上百人的围攻,就像野狼那样,始终对他们紧追不舍? 可那么两个厉害的华夏特工(其实还有别的人,但那些人都被骄傲的东洋人无视了),在对上山口野崖后,却都吃了大亏。 如果不是急于跑路,长岛雪花坚信山口野崖能把那俩人干掉。 当然了,山口野崖能够让那一男一女吃大亏,主要是他们的追杀的途中,都受伤了,而且没有任何的补给后勤。 不过,这已经足够证明,山口野崖的优秀,就像她所预料的那样。 可这么优秀,更因为出身(忍者)擅长刑讯逼供的山口野崖,却在一个华夏老人面前,束手无策。 难道,在每一个华夏人懦弱的外表下,会有着坚强无比的灵魂? 长岛雪花坐在舒服的沙发内,手里端着一杯红酒,看着被吊在柱子上的李教授,俊美冷漠而骄傲的脸上,秀眉微微的皱起。 受条件限制,这次他们远来塔希科,并没有携带能让人神经错落的专业逼供药物,所以只要李治灿能够撑住酷刑,她就得不到想得到的东西。 那份草签合约很重要,只要能拿到手,就能向全世界撕掉华夏不对外出售军火的虚伪面具,从而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让华夏受到强大的国际舆论。 到时候,华夏那边还有脸争夺塔希科的稀有矿产资源开发吗? 至于开发权,最终会落在哪个国家的手中--长岛雪花觉得,除了东洋那么优秀的国家,别家实在没资格得到。 就像北朝人。 呵呵,华夏把他们当兄弟看,可他们贪婪不足的性格,却决定了他们需要更多,一旦得不到满足,就会像白眼狼那样翻脸无情。 长岛雪花觉得,北朝人真的很有意思:当初大家暗中联手,协商破坏华夏跟塔希科的合作时,北朝那边的态度最积极了,竟然派出了大批的现役特工。 当然了,派出来的多,死的也多。 可就算是全死光了,长岛雪花也不觉得有什么可惜,更是从来不想北朝会取得合作权。 小事。 这些都是小事。 当前最重要的,就是该怎么撬开李治灿的嘴。 只要等专业逼供药剂拿来,这也不是问题了。 想到这儿后,长岛雪花冷酷的嘴角,微微浮上一个笑容,再看向李教授时的眸光中,带有了明显的讥讽、可怜之色:你以为,你受了这么大罪,就能改变不可能改变的事实? 夸,夸夸的急促脚步声,从台阶上传来。 “拿来了吗?” 长岛雪花霍然站起,转身看去。 第224章 :迷恋会杀人的小方 当疼痛超过半小时,就会成为身体一种本就该存在的正常感觉。 俗称麻木。 现在李教授就已经对疼痛麻木了。 他觉得,就算那个眼神阴骘好像毒蛇一样的男人(山口野崖),把他的心脏挖出来,劈开他的脑颅,他也不会感觉到一点点的疼。 他希望能遭到那样的‘待遇’,因为如果那样,那份草签合约就再也没谁知道藏到哪儿了。 李教授也很庆幸:塔希科老朋友抢在他被绑架之前,就察觉到不好,把手里的草签协议都烧掉了。 他手里的那份,就成了这些人想用来污蔑华夏的唯一证据。 他也很愤怒:愤怒自己为什么没有看透王国华,那么看重他,结果他却出卖了华夏。 还有些伤心。 李教授亲眼看到,在他被绑架来这儿的一路上,有好多同胞为了抢救他,扑倒在雪地上,鲜血把白雪染红。 或许,正是同胞洒在雪地上的鲜血,腊梅一般的红,激发出了他骨子里身为一个华夏人该有的骄傲,哪怕是被折磨致死,也绝不低头的吧? 李教授觉得,哪怕他跟这些恶魔说一个字,都是对那些为抢救他而牺牲的同胞,最大的亵渎。 所以他不说。 什么也不说,只有担心。 不是担心自己的生死,而是担心那种据说连魔鬼都无法抗拒的神经性药物:如果他在恍惚间,说出草签协议的下落,那么他此前所受的痛苦,牺牲的那些同胞,就再也没有任何价值了。 这是男人的担心。 尤其在半昏迷状态(他想过死,只是那些恶魔却让他死不了,哪怕是绝食、咬舌自尽)中,听到那个气质、外形俱佳的女孩子,问出那句话后。 这么漂亮的女孩子,本该像他孙女那样是个天使才对--可长岛雪花,却是这些恶魔的首领,所有人都得听从她的调遣。 拿来了吗? 短短一句话,李教授听在耳中,却像晴天打了个霹雳。 他知道长岛雪花说的是什么--那是让他无论怎么抵抗,都无法抵抗的神经性药物,绝对权威的逼供工具。 所有的鲜血,都要白流了吗? 处于半昏迷状态的李教授,身子微微一颤,勉强睁开了眼。 他想看清楚眼前这些恶魔--哪怕是死了,也要从阴间再回来,阻止他们去拿那些重要的东西。 “拿到了!” 李教授最怕的话,传进了他耳朵里。 然后他就昏了过去。 昏迷中,他又回到了老家,跟老妻坐在舒适的沙发上,屋子里回响着轻柔的钢琴曲声,窗外的阳光明媚。 好像天使般的孙女,依偎在他身边,甜甜的笑着问道:“爷爷,你去塔希科做什么了呀?” 爷爷望着孙女的眼神,是那样的和蔼,本不想告诉那些的,但她却撒娇的向怀里钻:“好吧,好吧,爷爷告诉你,反正任务也已经结束了,不过你可不能向外传啊。” 明媚的阳光下,轻柔的钢琴曲中,李教授缓缓说出了他在塔希科的任务,包括他受到了多大的折磨。 “唉,那些人,简直不是人……” 李教授轻轻叹了口气时,阳光、钢琴曲声忽然都消失,无法忍耐的剧痛,恶魔般的瞬间把他包围。 疼的他睁开了眼,看到了一张笑得很甜很甜的脸,那么纯洁,却是长岛雪花的。 李教授死了。 他的心死了。 他知道就在刚才,他说出了,他发誓要用生命来捍卫的东西。 “很好,爷爷,你真的很好。” 那么冷酷的女孩子,此时笑得比天使还要甜,甚至还伸出鲜红的小舌尖,在他满是血污的脸颊上舔了舔-- 就像一条毒蛇,咯咯的低声笑着:“爷爷,你这下可以放心的去死了。不过,在你临死前,还得让你看场好戏。看那些舍命救你的人,是怎么死因你而死的。” 女孩子说完,转身对旁边的恶魔挥了挥白生生的小手,大踏步的走了。 心死了的李教授,被那个恶魔装进了一个木箱子里。 木箱子上有个孔,李教授恰好能看到外面,发生了什么。 他已经没有了思想,只有看东西的本能。 他看到,那个叫山口野崖的恶魔,再次出现在木箱子前时,已经变成了他当前的模样,冲他残忍的一笑后,走到了原本吊着他的柱子前。 他的那些同伴,嘻嘻哈哈的把他‘吊在’了上面。 李教授清楚的看到,山口野崖的手中藏了一把钢锥--那是空心的钢锥,里面盛着不是剧毒,而是能瞬间让人失去所有力气的高效麻醉剂。 这个恶魔啊,他想假扮成李教授的模样,来暗算救人的人,去不肯直接杀人,只想活捉后慢慢的玩死。 枪声。 隐隐的枪声,从这座地下指挥所外面传来。 很激烈,还有人的惨呼声。 响尾蛇才不管那些人临死前的叫声,有多么的惨。 人在临死前的叫声,对于他来说就是世间最美的旋律。 当然了,必须是恶人的。 这一点他可以保证:如果他敢滥杀一个无辜者,方圆就不会把他再当做朋友。 朋友? 呵呵,五年多之前,响尾蛇每当听到这个字眼时,最多不屑的笑笑。 不过,当他认识方圆后,他才知道朋友,是多么的珍贵。 比眼前这些所有恶人的生命加起来,都要珍贵许多。 改装过的突击步枪,拥有专业狙击步枪的功能后,在八百米之内,就能打爆敌人的脑袋,就像顽童用弹弓打碎一个烂西瓜。 响尾蛇很自得,因为这些步枪都是他改装的。 尤其是看到老板娘扭着小身段,迈着风骚优雅的步伐,高举着突击步枪边走,边扣下扳机收割远方那些本以为自己藏的够好的卑贱生命时,响尾蛇心中马上就腾起一股子热火。 他觉得,等这边的事儿完了后。怎么着也得给老板娘献上一朵蓝色妖姬:老板娘曾经告诉过他,想跟她睡觉的话,得给她一朵蓝色妖姬。 响尾蛇此前对此不屑一顾--被野兽糟蹋过的女人,有什么好的? 但现在他却发现,老板娘原来是这样迷人,那腰,那胯,那腿。 也唯有野兽这种三滥货,才无视步枪的强大狙击功能,好像毁灭战士那样,抱着他最钟爱的重机枪,野兽般的疯狂吼叫着,向前冲。 (为能顺利走出大雪原,确保车子能正常使用,所以他们在距离那边一公里时,就把车子藏好了,避免被打坏)。 砰! 随着扳机的扣下,一颗子弹咻咻厉啸着高速飞出,准确命中一个抗着火箭筒的恶人--真难为这些沙比了,把德军遗留的重武器都拿出来了。 但这有什么呢,那时候的武器射程,跟现代化武器实在没法比。 响尾蛇不屑的摇了摇头时,眼角余光扫向了右边。 方圆在那边,枪口朝下,微微弯腰急速前行。 如果不是响尾蛇知道他在那边,就算他瞪大眼睛去看,也无法轻易看到他的。 他怀疑,小方上辈子就是个变色龙-- 一条很傻的变色龙,早晚会被他屁股后面那个妞儿给害死。 这是在打仗,在杀人,不是踏雪赏光,你一个漂亮妞儿不在车里等着,干嘛非得跟在小方屁股后面,手里拿着一把手枪哆嗦的好像筛糠那样,固执的去给他当累赘? 响尾蛇敢发誓:小方要是能狠心一拳头把这小妞给打昏,依着他的本事,在大家吸引敌方全部活力时,他能用让人类都感觉匪夷所思的速度,悄无声息的闯进那个德军指挥所。 响尾蛇所以为的这些,方圆又何尝不懂? 甚至,在夏小韵以死相逼,表达她必须跟大家一切行动时,方圆就真想破戒杀人--这脑残女,确是最佳人选。 很可惜,他舍不得。 或许老天爷也舍不得,看到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变成一具硬邦邦的冰雕。 既然老天爷也舍不得,那么方圆就只能让她跟在屁股后面。 不过,在听到小夏妹妹牙齿总在格格作响时,方圆就很心烦,回头狠狠瞪了她一眼。 夏小韵马上,就还了他一个比哭还要难看的笑。 被这种不再畏惧生死的脑残妞给缠上,方圆除了摇头叹息,加倍保护她之外,还能有啥子好办法? 幸好,老板娘三人的火力,已经把所有敌人给吸引了。 敌人多的,出乎方圆的意料,足足有上百个。 不过敌人越多,对于野兽来说就越高兴。 他看不起响尾蛇的谨慎,却毫不抗拒人家提供的高级避弹衣。 这才是领先当代的避弹衣,子弹打在上面,别说是钻透了,就是給他造成一点点痛感都很难。 很侥幸的,有一颗子弹击中了野兽的大腿,却激发了他的兽、性,狂吼着把那个人给打成了筛子。 “小方,那些人开始逃跑了!” 老板娘的声音,从远程蓝牙耳麦中响起时,方圆已经拉着夏小韵,扑倒在雪地中。 “让他们走,抢马,去他们的下一个据点。” 方圆冷静的回答:“我随后就会赶到。” 根据响尾蛇从某个骄傲的东洋人嘴里问出的情报,韩斌并不在这个德军指挥所内。 这儿,只是他们在白灾区的大本营,本地某组织提供的。 骄傲的东洋人说,这儿只有一个老头。 老头就是李治灿教授。 秦摘花在离开时,曾经告诉方圆:如果方便的话,可以顺手救出李教授。 其实就算他不说,方圆也会尽可能的救出李教授:单凭他被绑数天,却能靠着满腔爱国热血死守秘密,这就值得每一个华夏人尊重。 “好,明白!” 老板娘娇声答应。 马蹄声响起,那些人在面对三个猛人的进攻时,纷纷仓皇逃走。 只打驮着两个人的马匹,因为这上面很可能就是李教授。 马蹄声很乱,很快远去。 老板娘的声音再次响起:“没有目标。小方,我们走了,接下来看你的了。该杀人时,别手软--因为我特别迷恋,会杀人的小方!” 第225章 :不懂浪漫的男人 无论小方会不会杀人,老板娘都很迷恋他。 整个世界上,唯有小方能老板娘迷恋到沉溺。 无论小方对她提出什么样的要求,包括在炕上的各种玩法,老板娘都会竭力满足他--这是连野兽都知道的。 可连野兽都知道的是,无论老板娘多么迷恋小方,他们都不会发生那种关系。 方圆,只是把她当做了朋友。 他能为了朋友去死,却绝不会去跟朋友上床。 听着耳麦中传来老板娘那娇嗲嗲的声音,方圆微微一笑:“我有种预感,这次我肯定能杀人……” 他的话音未落,就听到身后很远的敌方,传来特种机器的马达声。 下意识的回头看去,方圆怀疑自己眼花了。 如果不是眼花了的话,雪原上怎么会出现一辆坦克? 塔希科的现役t-90主战坦克(俄国装备),炮塔位于车体中部,顶部右侧装有一挺12.7毫米高射机枪,125毫米炮两侧各有一个窗帘:光电防御系统的传感器。 如果是战争时期,白灾区出现这样的现役主战坦克,那是再正常不过了。 可现在是和平时期。 而且更重要的是:数天前就发生在白灾区的战斗,是由多国暗中参与的,作为东道主的塔希科,只会在电视上大力谴责恐怖分子,却绝不会动用军队。 但现在,塔希科的现役主战坦克,却鬼魅般的出现在了方圆的视线中,让他实在无法相信这是真的。 同时所有的神经,也猛地绷紧:老板娘三人再牛,武器装备再先进,可在这种坦克的强大火力下,也唯有乖乖受死的份。 走! 必须得尽快远遁! 方圆抬手捂住耳朵,正要对老板娘三人下令时,耳麦中却传来沙沙的信号干扰声。 他的心,攸地沉了下来:装配电子干扰功能的坦克,很轻松就切断了他们的联系。 但接着,不等方圆有下一个反应,耳麦中却传来了一阵笑声。 那笑声苍老,还猥琐:“嚯,嚯嚯,小方乖乖,你在哪儿?快来让老子看看冻坏了没有?真要冻坏了,我可会心疼的。老子会用最温暖的胸膛,把你融化成一滩尿……” 方圆的眼睛,一下子湿润了,喃喃的骂道:“山羊你个孙子,不呆在明珠装你的老好人,干啥跑来这冰天雪地的找死?” 山羊。 唯有山羊,才能对方圆说出那么恶心的话。 也唯有他,才能有能力,开着一辆让响尾蛇都羡慕嫉妒的要发疯的坦克,异常拉风的出现在大雪原上。 他是方圆的后勤。 世界上最专业的后勤,从兄弟三人配合的那一天开始,就从没有亵渎过这个荣誉。 “你个老不要脸的,怎么才来?” 老板娘娇嗲的声音,几乎要淌出了水。 “草!” 野兽习惯了用汉语中这个最简洁的字眼,来跟山羊打招呼。 “我来开坦克。” 响尾蛇绝对是世界上最酷爱军火的发烧友。 “那是什么?” 被埋在雪地里,只露出戴着帽子的脑袋的夏小韵,傻呆呆的问道。 “那是坦克,主战坦克,雪原上的绝对霸主。” 方圆切断了蓝牙耳麦,伸手拉起夏小韵,再也不向后看一眼的向前狂奔。 他才不管,从来都喜欢显摆的山羊,是怎么搞到这辆坦克的。 他只知道,有了这辆坦克后,山羊他们绝对能横扫雪原上的敌人,让他们后悔:为什么要活在这个世界上? 我为什么还没死? 当外面的枪声逐渐停歇下来后,双目呆滞的李教授,满脑子都是这个问题。 他亲眼看到,原先聚集在这儿的大部分歹徒,都已经撤离了,只剩下那个假扮他的东洋恶魔,还有三个藏在旁边,静静等候前来救援他的人。 有人来了。 脚步声很沉重,甚至还有摔倒后发出的低低惊呼。 是女孩子的惊呼声。 被无比剧痛折磨着的李教授,各方面的感官神经,从没有过的清晰。 这些天内,李教授只看到了一个女孩子,就是那个好像天使般的长岛雪花。 可在外面枪声响起之前,她就已经走了,去拿那份比生命更重要的草签协议了。 那么李教授就能很轻松的判断出,来的这个女孩子,就是为了救他--或者说,就是即将被恶魔吃掉的猎物。 他看到恶魔,在低下头装作昏迷时的瞬间,眼里闪过的那一抹邪恶的残酷。 脚步声继续响起,甚至都能听出那个女孩子的呼吸声。 李教授不是啥功夫高手,可经过数天的厄运淬炼后,也能从女孩子的呼吸声中,听出这是个普通人。 一个误入此地的牧羊女吗? 不知道为什么,李教授竟然有了这个天真、可笑的想法。 这是他第一次有此类的想法,也是生命中唯一的一次。 然后,他就看到了,亦步亦趋跟在方圆身后的夏小韵:双手紧紧卧着一把枪,浑身筛糠似的抖,本能的恐惧,让她好像离开水的鱼儿那样,大口大口的喘着。 原来是两个人。 李教授看到方圆后,心中淡淡的想到:这才是真正的高手,走路没有任何动静。 这几天李教授见惯了东洋、北朝人,所以无法从方圆俩人的长相中,看出他们是不是华夏同胞。 甚至在这一刻,他都无法确定方圆俩人是不是为救他才来的:如果是,为什么会跟着个快要吓死的漂亮女孩儿? 最多,他只能努力瞪大了眼睛,想提醒方圆俩人快走--你们如果是为了救我而来的话。 很可惜,目光是不会说话的。 “没、没有人!那些坏蛋,真的都跑了耶……知道我要来。” 夏小韵风车般的转了几圈,发现除了吊在柱子上的某人外,就再也看不到任何人踪后,腰板直立了不少。 方圆没有看他,面无表情的盯着柱子那边,淡淡的说:“收起枪支,别走火,这里全是易爆的军火。” “哦,哦!” 夏小韵连声答应着,又问:“我该把枪放在哪儿,还是高筒马靴里吗?” 忽然间,方圆很想哭。 哭着问苍天:老子上辈子到底是做了啥孽,你才派来这样一个脑残来纠缠我? “唉,没处放的话,用你那俩小馒头夹住,就好了。” 方圆叹了口气,把步枪放在了沙发上,走向了柱子那边。 “小馒头?我哪儿有小馒头?” 小夏妹妹愣了下,才猛然醒悟,小脸攸地红艳艳的相当惹人,恨恨的把抬枪对准了某人后脑,嘴里发出:“啪!你怎么打不死?” 对于小夏这种极无聊的游戏,方圆才不在意,走到柱子前:“你是李治灿,李教授吗?” 遍体鳞伤,脚尖还在往下淌血的李教授,没有任何的动静。 小夏觉得小方在废话:除了李教授外,还能有谁被揍成这样,吊死猪似的吊在这儿? 看来,天底下脑残的不是我一个。 方圆伸手,开始解吊着李教授的绳子。 无论他是不是李教授,都得先解救他下来。 方圆的手指刚碰到绳子,却又迅速转身,左手一甩! 夏小韵只来得及看到一道寒芒闪过,接着就听到有人大声惨呼。 一个从桶装炸药后面迅速站起来,手里还持着一把钢弩的男人,离开弓弦的右手,被方圆甩出去的军刀,硬生生穿透。 她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觉得坐在沙发上的身子忽然向上一翻--就像腾云驾雾那样,向后飞了出去。 原来,在她刚坐下的沙发下面,也藏着两个敌人。 人家在突然暴起时,把她狠狠掀了出去。 砰的一声,夏小韵重重摔倒在了地上,后脑勺碰地,眼前发黑,金星直冒。 她要昏过去。 可就连老天爷都不得不承认,脑残的孩子,神经有时候相当坚韧的,哪怕实际上已经昏迷99%了,但她愣是发出了一声尖叫:“方圆,小心背后敌袭!” 这句话,是她踏上白灾区后,说出的最流利、也最专业的一句话了。 就是为了提醒方圆小心。 好像有惨叫声响起,把刚彻底昏过去没几秒钟的小夏,猛地拉回了现实。 眼眸还没有睁开,她就猛地站了起来,霍然抬起了手枪。 手枪,自从踏上白灾区后,就给了她比方圆还要安全的安全感。 所以哪怕是昏迷过去,她也没放手。 就在刚才,方圆还告诉她:这儿全是易爆军火,绝不能开枪。 但现在她才不管--在意识到方圆受到暗算后,她唯一要做的就是开枪:打死所有敢偷袭她男人的敌人。 是的,她说过,方圆是她的人了。 那么,无论谁敢伤害他,夏小韵就会给予他最为无情的打击,哪怕是同归于尽。 跟方圆这样的男人一样,也有一些女人明知道有些事不能做,但必须去做。 小夏就是这样的女人。 她在抬枪的瞬间,猛地睁开了她那双,开始有些发红的眼睛。 然后就看到了一个人。 她的男人--方圆。 方圆就站在她前面,眼神复杂的静静望着她。 方圆身后的沙发旁边,躺着两个坏人,正抱着手腕在痛苦的哀嚎。 方圆是怎么打倒这两个坏人的,昏迷几秒钟的小夏妹妹没有看到。 她只看到她的男人,能够毫发无伤的站在她眼前,深情的凝视着她,这就足够了。 然后,她纵身扑进了她男人的怀中,泪水无声的流下。 她从没有觉得,她距离这个男人原来这样近,近到从没有分离过,仿佛几辈子前就被他抱在怀中了。 很可惜,这个家伙从来都不懂得啥叫浪漫。 要不然的话,他也不会在她耳边低声埋怨道:“你以为我没察觉出这些沙比的存在吗?用得着你拿一把破枪,在这儿瞎比划?不是让你收起来的吗,你想害我跟你同归于尽啊?” “方圆。” 夏小韵慢慢地抬起头时,泪水已经断流,所以能看清这张脸,咬牙切齿的说:“如果有一天,我必须得死,我铁定会带着你--无论是人间,还是地狱,生生世世都是这样,永不分离。” 第226章 :一个没脑袋的男人 方圆说他刚来到这地方,就已经察觉出了三个敌人的存在,可不是在吹牛。 确切地来说,除了他跟夏美女、吊在柱子上的李教授外,他能听到四个人的呼吸声--现在三个人躺在地上哀嚎,还有一个就在那边的箱子里。 不过,方圆却能听出那个人在故意用鼻子大喘气:这是在提醒他有危险,只是嘴巴被堵住,身子被捆住了。 那个人,可能是跟李教授在一起的。 既然早就察觉出这些人的存在,依着方先生走路捡不到东西都害腰疼的脾气,怎么可能会遭人暗算呢? 小夏,只是为他瞎担心罢了,压根不知道他要干趴下那三个人,绝对是分分秒秒的事儿,用得着反应那样夸张吗? 尤其是看到小夏跳起来就抬枪的动作后,方圆更是想笑。 他却没笑,只因看着这傻傻的脑残妞,心里有了种怪怪的感觉。 所以才在夏小韵扑进他怀中,如生离死别般的那样拥抱时,赶紧说了一些刻薄的话,来稀释这种怪怪的感觉:我怎么可能会被她所感动,想要保护她一辈子呢,一个小脑残而已! 好吧,看在自己说这些话有些违心的份上,就不计较她说要生死在一起的谎言了:切,以为哥们看不出,你嘴里说的挺漂亮,其实恨不得要咬死我? “好呀,永不分离,就这样说定了啊。” 说了句比屁还要臭的话后,方圆松开小夏转身走向了李教授:当前解救半死不活的老李,才是正事,实在没空跟她在这儿矫情。 看着给李教授解开绳子的方圆,夏小韵恨恨跺了下脚,枪口对准了一个不住哀嚎的哥们,恶狠狠的说:“不许鬼哭,要不然我打爆你的脑袋!” 没有谁敢招惹要发疯的女孩子,尤其是她手里有枪的时候。 “让他们滚吧。” 已经把李教授放下来,抬手把他搭在自己肩头上的方圆,回头说道:“要不然,你就拿东西砸烂他们的脑袋。” “滚,快滚!” 小夏才不屑拿东西砸烂这些人的脑袋,就算非要砸,也只能是砸方圆的,所以她盯着桌角下一把锤子看了片刻,就让那三个人滚。 那三个人滚的很痛快,用最快的速度。 没办法,小夏拿枪指着他们后背呢,天知道这妞儿,会不会某根神经一不对劲,就扣下扳机啊? “胆小鬼。” 目送三条丧家之犬的背影消失在门外后,夏小韵才轻蔑的冷笑一声,刚要转身时,却听到方圆语气很奇怪的说:“小韵,快走。” 他从没有如此正式的,喊过她的名字。 听上去,真是怪怪的。 夏小韵慢慢地转身,看向了抗着李教授走到沙发前的方圆。 方圆就站在那儿,李教授还搭在他肩膀上,不动。 “你、你说什么?” 夏小韵看他的眼神,就像从没有见过他。 “快--走。” 方圆再说出这两个字时,身子已经软软的瘫倒在了沙发上,眼神也开始涣散。 可本该跟随他一起瘫倒的李教授,却站在了那儿,腰板笔直。 这个李教授,是假的。 他是坏人,假装被吊在柱子上,引诱方圆去救他。 当方圆去救他时,他趁机出手暗算。 就在山口野崖狞笑着抬起头的瞬间,夏小韵想到了这些。 接着,她就猛地抬起手枪,声音竟然是那样的淡定:“你给我走,现在就走。” “嚯,哈,哈哈!” 山口野崖狂笑了起来,中气十足,大踏步的走过来,双臂向两侧猛地一晃,狞笑道:“宝贝,你一枪打不死我的!” 任何玩枪的人,都能从夏小韵拿枪的动作中,看出她从没有开过枪。 没开过枪的人,是不会知道在开枪时,枪会产生强大的后坐力,能让子弹打飞。 所以山口野崖才会这样嚣张,觉得小夏是这样的可爱。 可爱到,他忽然很想要了她--身为一个出色的忍者,平时对女色从来不感兴趣。 但这次,可能是鬼催的吧,山口野崖对小夏有性趣了:“还有,我警告你,在这儿开枪,唯一的结果就是我们同归于尽,你的情哥哥,还有木箱子里的那个老东西。” 夏小韵扔掉了手枪。 没有丝毫的犹豫、 因为方圆也曾经跟她说过,是绝不能在这儿开枪的。 她想打死山口野崖,可问题是她从没有开过枪。 还有一点最重要:她不想方圆死。 不管那个混蛋有多么的可恶。 老天爷说:既然你不想让小方死,哪怕是暂时的,那么你就得付出一定的代价。 夏小韵觉得,她会付出任何代价,哪怕是暂时让方圆安全。 所以她才问道:“究竟让我怎么做,你才能放过他?” 忍者,才没有打算放过方圆--这个家伙简直是太可怕了,甚至比曾经追杀他们的那俩华夏特工(秦摘花他们)还要可怕。 放过可怕的敌人,就是自己找死。 忍者才不会做这种蠢事,但却不介意借着这个机会,来满足一下自己忽然有了的性趣,于是他说:“我要你做我的女人。” 夏小韵神色不变:“现在?” “是,就是现在。” 山口野崖发现,自己对这个不该如此镇定的女孩子,升起了更加浓厚的性趣,脸上甚至露出了真的开心笑容:“就在这儿--把衣服脱了吧,让你情哥哥看着,你是怎么救他的。” “你说话算数?” 夏小韵抬起了手,放在了拉链上,好像才没觉得忍者先生的话,有多么的不对劲,就像在问她:你能不能往我脸上,吐口口水来鄙视我们骄傲的东洋人? 忍者继续笑着,说:“这是唯一能救他的办法。” “好,但我有个要求,那就是不能让方--让我的情哥哥,看到我跟你的样子,那样,我死也不会答应你的。” 夏小韵拉开了拉链。 忍者考虑了下,问道:“你想去哪儿?遮住他的眼……” 夏小韵打断了他的话:“去外面。” “冰天雪地中?” “你怕他会趁机逃走?” “没有谁能在中了强效麻醉后,在两个小时内逃走的。” 忍者看着脱衣服的夏小韵,点了点头:“行,去冰天雪地内,也是一种情调。好了,快点脱吧,我等不及了。” 夏小韵好像很理解山口先生的迫不及待,加快的脱衣速度:“问你个事。” “什么事?” 山口先生的眼珠子,开始慢慢的发光。 他看到了夏小韵右肩下,那朵妖异的彼岸花,那么诱人,忍不住的要扑上去,亲吻。 “他现在没任何知觉了,对不对?” 夏小韵扔掉了身上的最后一件衣服,双手抱住了胸口。 “有,除了不能动,不能说话外,他脑子无比的清醒,目光涣散,也是因为瞳孔视觉被加强了--跟你说这些,你也不懂。你只需知道,中了特制强效麻醉的人,听觉,视觉,都无比灵敏就是了。” 山口野崖说着,走到了夏小韵面前,弯腰伸手,把少女抱在了怀中。 这么美丽的躯体,就像上帝最得意的杰作,漂亮的让他不敢相信,甚至都不敢亵渎--但很快,就会完全属于他了,所以才会激动的发抖,觉得必须满足她在冰天雪地恩爱的要求。 “等等,那我得跟他说几句话,最后几句话。” 就在山口抱着她向外走时,夏小韵又说话了。 山口野崖觉得,实在没理由拒绝她的要求,就半转身,让她看向了方圆。 横躺在山口野崖臂弯中的少女,静静看着方圆,过了足有十秒钟后,才轻声说:“方圆,你欠我的,这辈子,下辈子,下下辈子,你都还不完--可我不要你还,只要你能在我被欺负时,能够站起来……那,才是我夏小韵的男人。” 方圆静静的看着她,眼珠动也不动。 “他真能听到?” 夏小韵抬眼问忍者先生。 “我敢用脑袋发誓。” 山口野崖很奇怪,他怎么会这样郑重对待怀中的少女:“如果他听不到你的话,我把脑袋给你。” “留着你的脑袋,被他砍吧。” 夏小韵低低的说着,慢慢闭上了眼。 外面好冷。 寒风刺骨,就像鬼在嚎叫,更像山口野崖的越来越粗重的呼吸声。 同时他也很惊讶:在抱着少女来到外面的这一路上,他的目光从没有离开少女的脸蛋,却一步都没有走错。 山口野崖知道了:就在某个瞬间,他已经被少女彻底吸引,再也不会杀她,只会让她一生一世,做自己的女人。 哪怕是脑袋掉了,也要实现这个愿望! 双手一抬,把夏小韵扔在了雪地中,山口野崖低声喝道:“睁开眼,我要你睁开眼,看清楚你真正的男人是谁!” 夏小韵睁开了眼,看向山口野崖。 目光稍稍变了下,竟然有了笑意,低声说:“无论我的男人是谁,但那个人都不会是你。” “你敢这样说!” 山口野崖眼珠子猛地瞪大,开始解腰带。 寒风、雪地真的好冷,一瞬间,就冻得夏小韵几乎要说不出话来。 但她还是坚强的笑着,颤声说道:“一个没脑袋的人,不可能成为我男人的。” “什……” 号称武藏派第二高手的山口野崖,刚说出这个字--一道比闪电还要快,比寒风还要冷的刀光,蓦然划破了整个世界。 方圆多么渴望,那道惊鸿一瞥般的刀光,能从他脖子上划过。 那样,他就再也不用忍受当前的麻木了。 就像李教授那样,当痛苦痛到极致后,就会麻木。 小方,是多么骄傲的一个人? 只要他振臂一呼,老板娘等人就会为他赴汤蹈火。 骄傲的小方,以为他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男人。 也只能是! 所以他从没有想过,有一天,有个他看不起的女孩子,为了救他,甘心把清白的身子,去交给他的敌人。 就为能让他,多活那么一会儿。 男人跟女人缠绵的那一会儿,是那样的短暂。 却是他唯一能站起来的机会。 第227章 :好快的刀! 就像雄鹰那样在蓝天下飞翔,是山口野崖儿时最大的梦想。 所以他才成为一名出色的忍者。 据说,忍者练到最高境界时,真能化身飞鸟横掠天空,享受翱翔的惬意。 不过无论山口野崖怎么努力的练功,都无法像鸟人那样飞……这让他终于意识到:忍者前辈们口口相传下来的据说,很可能是特么的扯淡。 但就在他忽然间喜欢上一个女孩儿,决定以后要做一个平凡人时,儿时的梦想却忽然实现了。 他在飞。 在一道冷森森的闪电划过后。 尽管飞翔的高度不高,只有两三米的高度,可他的确在飞。 缓缓旋转着飞翔。 居高临下的望下去,山口野崖看到了三个人:一个是躺在地上的女孩儿,那是夏小韵。 第二个人,却是一个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的褐衣人:全身上下都被褐色衣料紧紧包裹着,甚至连眼睛都看不到,只能看到这个人手中拿着一把长刀。 陌刀。 山口野崖认识这种类似于东洋武士刀的刀,正是华夏号称隋唐军中兵器之魂的陌刀,不过是改良版的,轻便却更更锋利,便于随身携带。 陌刀上系着一块破旧的黑布。 黑布被狂风吹的笔直,发出猎猎的响声。 第三个人--山口野崖看到第三个人后,脑海中攸地腾起莫名的惊骇:这个人怎么没有脑袋? 而且最重要的是,这个没有脑袋的人,所穿的衣服,跟他穿的一模一样! 一蓬血花,就像最美的烟花那样,在暴风雪中蓦然绽放,随即缓缓落下。 那是我! 猛地,山口野崖意识到:那具没有脑袋却依旧站着的人,就是他。 他在飞翔--只是脑袋在飞翔,是被那个用陌刀的褐衣人,一刀砍下来的! “好快的刀!” 山口野崖忍不住大声称赞道。 这是他留给这个世界的最后一句话。 怪不得那个小美女说,一个没脑袋的男人,是无法成为她男人的,原来她早就看到了要杀我的褐衣人--这是山口野崖思想嘎然而止时,最后的想法。 其实,在他脑袋飞起时,他还没有来得及看到,在不远处的雪地上,还躺着三具无头尸体:那是他那三个被夏小韵吓跑出来的下属,不过身子早就僵硬了。 山口野崖圆睁双目的脑袋,落在了夏小韵身边,两只迅速浮上一层灰膜的死鱼眼,跟她温柔的对视着,满脸还带着明显的赞叹之色。 他哪怕是在生命结束的一刹那,都在为褐衣人好快的一刀而膜拜。 褐衣人,得有多么厉害,才能做到让死人也膜拜? 不知道为什么,夏小韵看着一动不动的褐衣人,忽然想到了另外一个人:黑暗世界中,那个身材高大,好像大猩猩般的男人。 那个人也擅使一把刀,挥刀时犹如一道彩虹在蓦然间绽放。 尽管夏小韵不愿意去回想那个可怕的世界,也是发自内心的看不起,所有仗着蛮力打打杀杀的人,但她不得不承认:黑暗世界中那个男人杀人时的那一刀,绝对能惊艳全世界。 唯有眼前这个褐衣人,刚才砍掉山口野崖脑袋的这一刀,才能跟那个男人相比美。 当暴力抵达极点后,就会释放出能迷倒世间一切少女的美。 如果不是因为褐衣人的身材,相比起黑暗世界中那个男人,瘦弱了太多,夏小韵几乎怀疑就是那个人来了。 她盯着褐衣人,缓缓的问道:“你是谁?” 褐衣人没有说话。 刀光一闪,那把就像王羲之手中狼毫的陌刀,悠忽不见。 褐衣人迈步走向风雪中,走的步伐不大,却像被风雪吹着走那样,很快背影就模糊了起来。 夏小韵爬起来,看着模糊的背影忽然放声喊道:“站住--我知道你是谁了!” 褐衣人没站住,可背影没有消失。 “你是昆仑!” 夏小韵用最大的声音叫道:“你是方圆的兄弟,昆仑,对不对?” 褐衣人还是没有回头,更没有说话,但身子却微微颤了一下。 尽管只是轻轻颤了一下,却被夏小韵敏锐的捕捉到了,高兴的叫道:“不错,你就是昆仑!你既然来了,为什么不去看方圆?哦,忘了自我介绍一下了。我叫夏小韵,是方圆的、的女人。” 褐衣人的身子,再次轻颤了下。 “昆仑,你--” 夏小韵向前走了两步时,褐衣人的背影忽然消失,就像从没有出现过那样。 怀疑自己是不是眼花了,夏小韵下意识的抬手擦了擦眼睛,再看过去,还是没有人,只有被狂风裹卷起的雪花,狠狠打在她身上。 让她猛然意识到,现在她是光着身子站在雪地中的。 娇嫩的皮肤已经被冻得发青,被寒风夹裹着的雪花打在身上,就像无数钢针扎那样的疼,疼的她再也受不了,转身跑向门口。 刚才因为亲眼见证山口野崖的脑袋飞起,那神奇的一幕(很奇怪,她竟然没害怕)后,她忘记了寒冷,直到褐衣人消失。 用最快的速度,夏小韵狂奔了回去。 一路上,她摔倒了三次,白嫩的膝盖磕破了,有血流出。 她才不在乎:相比起丢掉脑袋的东洋人来说,这点小伤算什么? 就算能算得了什么,也是让方圆感动的事实:喂,小方,姐姐可是为你才受伤的,看到了没?啥,没看到?大耳光伺候! 轻轻扇在方圆脸颊上,把他紧紧搂在怀中的夏小韵,看着他的眼睛柔声问道:“能不能看到我,听到我说话?” 眼神茫然盯着某个地方,方圆没有丁点的动作。 “刚才,我看到了一个全身都被褐色衣服包裹着的人,看不出男女,手里拿着一把刀,那把刀好快,挥起时就像闪电掠过,一下子就让那个东洋人的脑袋飞了起来--我知道他是谁,他肯定是你的兄弟,昆仑,对不对?” 感觉方圆的脸颊有些冷后,夏小韵犹豫了下,解开了刚穿好的冲锋衣,把他的脸抱在了衣服内,下巴抵在他后脑上,微微闭上眼喃喃说道:“可他好奇怪啊,我跟他说话,他却不理我。我跟他说,你就在这儿,他却走了。为什么,他不愿意见你呢?” 方圆的脸,紧贴在夏小韵最温暖的地方,肌肤挨着肌肤,没有一点隔阂,就像母亲搂着刚出生的婴儿,在喂奶。 方圆还是没说话,更没有任何动作,但夏小韵却能听出,他的呼吸加重了。 那个想做她男人,却不幸丢掉脑袋的东洋鬼子说的没错,方圆当下虽说连眼珠都无法活动一下,比死人更像死人,可思维却是活跃的,支配着呼吸的轻重,能让夏小韵明确感受到:他能听到她说的这些话。 他,还能知道,他正像所有爱恋妻子的丈夫那样,婴儿般的趴在她最温暖的怀抱中,感受到了她母亲般伟大的怜爱。 心中无比的得意,让夏小韵发出咯的一声轻笑,说道:“小方呀小方,还记得姐姐被那个没脑袋的死鬼抱出去时,跟你说什么了吗?说呀,还记得不?” “嗯,我知道你这个人头猪脑子的家伙,肯定假装忘记不认账了。好吧,那姐姐再跟你说一遍。” 夏小韵轻轻吸了下鼻子,闭上眼喃喃的说:“我说呀,你这辈子、下辈子,下下辈子,你都欠我的,永远都还不起--纯洁的好像花儿般的少女哦,为了救你,甘心向鬼子献出清白的身躯,这份大恩大德,是你十八辈子当牛做马都无法报答的,是不是?” 在被东洋鬼子抱出去之前,夏小韵除了说过方圆欠她的话之外,还说过别的:你欠我的--可我不要你还,只要你能在我被欺负时,能够站起来……那,才是我夏小韵的男人。 不过既然小方已经忘记了这些,那么小夏姐姐也没必要提醒他想到这些话了。 唯有人头猪脑子的小脑残,才会在付出那么大代价后,不让方圆偿还呢! 真以为小夏姐姐是脑残? 笑话。 嘿嘿,笑话。 夏小韵眉梢眼角全是得意的笑容,喃喃的声音越来越低,终于停止。 她睡着了。 不是因为困,是受到从没有过的惊吓后,需要好好睡一觉,来安抚始终颤栗的灵魂。 李教授的灵魂慢慢复位,随着夏小韵安然无恙的归来。 她抱着方圆说话的声音不算高,但足够李教授能听清楚,并确定女孩儿没有被东洋人侮辱,反而被那个叫方圆的同伴,把脑袋给割了下来。 可是,方圆的同伴,为什么没有进来救他呢? 李教授想不通。 还没有等他想通,一股子让他无法忍受的剧痛,就已经紧紧把他包围了起来。 不是来自身体上的剧痛,而是因为他说出了那份草签协议的下落。 尽管那不是他的本意,但他已经注定是让华夏蒙受西方国家刁难、指责的罪人! 这确是一种生不如死的剧痛。 他忽然无比的渴望去死。 或许,唯有死亡,才能减轻这种痛苦吧? 可是谁来杀他呢? 谁--是谁的脚步声,又从空旷的临时指挥所内响起? 脚步声吸引了李教授的注意力,让他呆滞的瞳孔微微一转,就看到了一个人。 这是个女人。 李教授已经忘记了,不知道哪本书,哪部电影中,有‘战争,让女人走开’的经典台词,而且他觉得这句话说的很有道理。 作为母亲的女人,实在不该出现在战争中,不该出现在战场上的。 但现实却彻底颠覆了这句话。 李教授是被长岛雪花绑架的。 接下来,就是为救他而身受十数处伤的华夏特工陈断玉。 随后,又是夏小韵的出现。 现在,又有一个女人出现了。 女人穿着一身白色雪地作战服(类似于海军方战队的军装)的样子,无比的潇洒,冷漠又精致的脸上,就像长岛雪花,可那双眸子里带着的傲气,却比那个东洋女人更胜一筹。 第228章 :心疼的感觉 脚步声响起之前,夏小韵已经沉沉睡了过去。 随着她呢喃的声音消失,整个世界都沉寂了下来,仿佛除了李教授的思维,就连时间都停止了运转。 直到这个女人出现的脚步声响起。 不知道为什么,李教授现在特别害怕女人,尤其是漂亮的女孩子(这是长岛雪花給他留下的后遗症,当然小夏是除外的,因为他亲眼见证了华夏女孩儿是多么的可爱。) 现在,又出现了个漂亮,却比长岛雪花更冷漠的女人,李教授那颗剧痛的心,刷的提了起来,本能的用力呼吸:他想用这样的动作,叫醒睡着了的夏小韵,让她知道来敌人了! 可敬又可怜的老人啊,你沉重的呼吸声,除了能让突兀出现的女人,注意到你的存在外,根本不可能让小夏妹妹从香甜的睡梦中醒来的! 正在缓步走向方圆那边的女人,缓缓侧脸看了过来。 通过木箱上的那个小孔,两个人四目相对。 李教授的目光,从没有过的凌厉。 他这是在警告女人:绝不能伤害那两个孩子,要杀,就杀我! 女人仿佛读懂了李教授目光中的含义,马上就快步走到木箱这边,弯腰伸手掀起了盖子,看着他轻声问道:“李治灿,李教授?” 她的声音很轻,听起来也很温柔,可为什么却比西比利亚的空气还要冷? 无法动弹一点的李教授,眨巴了下跟她对望的眼睛。 “我是夜搜魂。” 女人说话了:“来自华夏,就是为了救你回国。” 所有的剧痛,因为狂喜再次涌上大脑--李教授听夜搜魂说出这句话后,终于放心的昏迷了过去。 无论他有多么的想以死谢罪,但人的潜意识内,没有谁不惧怕死亡的。 最起码,李教授从夜搜魂的淡定、从容中能感觉到:那种方圆俩人出现时,随时都会出现的危险,终于肯放过他,远离。 他始终紧绷着的神经,总算是能彻底的放松一下了。 骄傲而又坚强的老人哟,多想好好的睡一觉。 等他醒来后,已经回到了他深爱的国度,坐在家里的沙发上,窗外有明媚的阳光,戴着老花镜的老妻在旁边絮叨着什么,耳边回荡着轻柔的钢琴曲声-- 可他仅仅昏迷不到十分钟,潜意识内就强迫他,再次睁开了眼。 他身上的绑绳,嘴里的破布都已经没有了,甚至身上的伤口都被包扎好了,被两个穿着同样白色雪地作战服的小伙子,放在了担架上,正小心的抬着向外走。 “站、站住!” 刚醒来的李教授,哑声说出了他被绑架后的第一句话。 仅仅三个字,却几乎耗尽了他全身的力气。 幸好,当他看到还有一个小伙子,高高举着输液瓶后,就意识到生命之水,正一滴滴的注进他身体--他现在完全有能力说出,他想说的话。 抬担架的小伙子很听话,马上就站住了。 背对着李教授站在那儿,正默默看着方圆俩人的夜搜魂,转身看向了他。 “东西,东西--我说出了东西的下落,长岛雪花,那个东洋女人,已经去拿了。快、快去阻止她,杀--杀了她!” 杀了她。 这三个字,绝对是李教授此生中第一次说出口。 话音未落,他已经泪流满面。 但依旧没耽搁,他说出藏东西的具体位置。 夜搜魂走过来,有些冰凉的右手,温柔的替李教授擦掉泪水,轻声说:“李教授,我们知道你是好样的。你安心休息吧,东西不会被东洋人拿走的,我可以用生命作担保。” “那、那就好。” 得到夜搜魂的保证后,李教授长长松了口气,终于可以放心的睡过去了。 他不认识夜搜魂,也从没有听说过这么奇怪的名字。 但夜搜魂的镇定,却给了李教授从没有过的信任感,可以让他放心的安然入睡。 载着李教授的车子,用最快的速度向南方驶去。 还有两辆车,五个华夏北方军区特种部队军人,傲然的身躯标枪一般的直,站在车前等候夜搜魂的命令。 夜搜魂回头看了眼门口,快步走向了车子时,淡淡的说:“走吧。” 一个军人,犹豫了下低声问道:“夜上尉(她在华夏军方的军衔),我们都走吗?” “都走。” 夜搜魂面无表情,开门上车,在关上车门时才淡淡的说:“李少校,不用担心他们的安全,没有谁能再伤害到他们的。” 在看到四具无头尸体时,夜搜魂就知道谁来了。 那个人既然来了,那么就算九天十地的恶魔,全部驾临白灾区,但也休想再伤害方圆的一根毫毛! 那个人叫昆仑,有把名叫昆仑的陌刀。 夜搜魂曾经领教过--那么骄傲的夜搜魂,也逃不过那把陌刀闪电般的一挥,如果昆仑真要杀她的话。 李少校不敢再说什么,抬手一挥,四名属下迅速跳上车子。 砰砰不断响起的关门声落下时,车子已经怒吼着冲进了暴风雪中。 雪花狂舞,就像九天十地的恶魔。 可没有哪一片雪花,敢擅自踏进门内一步。 因为它们都知道,在暴风雪的某个地方,站着一个褐衣人,雕塑般的一动不动,目光却痴痴凝望着这边,带着无尽的哀伤。 雪花,雪原,也被这浓浓的哀伤所感染,全部放松了运动的脚步,让整个世界中,只有夏小韵均匀的呼吸声,在悠长的回响在方圆耳边。 还有那轻柔的,少女的心跳声,就像尘世间最迷人的鼓点,一下一下敲打着方圆麻木的神经,让他逐渐的恢复了正常。 当最后一片雪花,缓缓飘落在雪原上时,东边的遥远的天际,出现了一抹迷人的红色,就像少女夏日穿的红裙,裙边。 方圆的眼珠动了一下,终于闭上了沉重的眼皮。 接着睁开时,少女特殊的迷人体香,都无法挽留他在她怀里,哪怕是多呆片刻。 他已经错过了太多,耽搁了太久,欠下了今生下辈子,下下辈子的债。 他从来都是一个不喜欢欠债的人,就像也不喜欢别人欠他的。 这次他欠了夏小韵的,下下辈子都还不清,所以无论他有多么的想继续呆在少女温暖的怀抱中,也得站起来,去做点什么,来还债。 方圆想不明白,夏小韵在说出那些话时,为啥不想想,以前在罗布泊时,他可是救了她好几次--但是,她为啥不提起呢? 看来,忘掉别人的恩情,却牢记别人欠她的,这是每一个女孩子的本性。 就算是老天爷说破嘴皮子,也休想改变她们蛮不讲理的习惯。 女人,天生就有蛮不讲理的权利。 老天爷也改变不了,方圆更没改变的本事。 他唯一能做得,就是认账,承认欠了夏小韵下下辈子都还不完的债。 方圆挣开了少女抱着他脑袋的双手,少女没有醒来,但长长的眼睫毛却微微颤了下:她可能是在梦中,感觉到某人离开后的怀抱,有些冷吧? 方圆很仔细的为她遮掩上了衣服,犹豫了下才低头,在她光洁的额头,轻轻吻了下。 女孩子肯定在做梦,梦到了某个让她害羞的事,要不然她的脸儿不会攸地发红,就像尘世间最可爱的小苹果。 抬头转身,几个深呼吸后,方圆开始活动起来,尽快驱赶血液中的麻木。 无论去做什么,都要把身体调整到最佳状态才行。 几分钟的活动时间,就已经足够让方圆达成心愿,然后左手抄在夏小韵腿弯,右手揽着她的小腰肢,把她横抱在了怀中,大踏步的走向了门口。 好像是本能的,熟睡中的夏小韵,双手搂住了方圆的脖子,红扑扑的脸蛋贴在他心口,嘴角更是悄悄浮上一抹甜蜜的笑容。 太阳慢慢冒出了小半截,就像怀中女孩子的脸蛋,朝气十足。 清新而寒冷的空气,迅速在方圆肺里转了个圈,让他精神再次一振,小跑着跑向了藏车的地方。 夏小韵的身子很轻,就像一根羽毛那样不存在,所以方圆在跑起来时,速度还能更快的。 他其实也本想用最快的速度奔跑来着,但不知道为什么,却像有一根看不见的线,拴在他后衣襟上,恳求他放慢脚步--最好是,回头看一眼! 暴风雪早就停止,太阳已经升起,整个大雪原可以一望千里。 只要他回头,他就能看到在身后不算太远的地方,站着一个褐衣人。 他没有回头,只是狠狠咬了下嘴唇,闭了下眼时终于全速向前狂奔。 褐衣人站在那儿,已经看不清任何的东西,因为泪水已经模糊了双眼。 那么远的距离,褐衣人却能听到汽车发达的怒吼声。 当马达的吼叫声逐渐消失时,褐衣人始终犹如标枪般站立的身子,直直的后仰,摔倒在了雪地上,发出一声闷响。 方圆好像感受到了这声闷响,要不然他的心脏,绝不会砰地一跳。 那么疼,差点喘不过气来。 喘不过气来时,不一定是因为疼,有时候却是因为狂喜。 长岛雪花现在就狂喜的心疼,她终于拿到了她梦寐以求的东西:李教授用生命来保护的那份草签协议。 只要把这份协议带回东洋,她长岛雪花,就是大和民族的英雄,被无数浑身沸腾着爱国热血的青少年所膜拜。 想到此后的风光,长岛雪花就想伸长她好像天鹅般的优美脖颈,高歌一曲。 当然了,她比任何人都清楚,这时候还不是高歌的时候。 因为那些疯狂的华夏特工,随时都会出现,哪怕是死,也要夺回这份协议。 或许,长岛雪花不会在意那些卑鄙虚伪的华夏人,但她必须得时刻防备来自‘战友’的背后冷刀,尤其是那些北朝人。 北朝人在本次行动中,遭遇了极其惨重的损失,所以他们觉得,他们才是最该得到这份协议的人。 “做梦!” 长岛雪花把刀子狠狠刺穿金宣泰心脏时,这样冷笑。 第229章 :你最看重的东西 金宣泰,是他们那些人最大的头目。 根据长岛雪花得到的消息,金宣泰据说还是那边的‘皇亲国戚’,更是那边特种军队的一个中校,武力值超群。 她曾经亲眼看到,山口野崖在跟华夏那个凶狠的女特工死拼时,就是金宣泰背后开枪,打伤了她,这才导致她被山口野崖一脚踢断肋骨,被迫逃亡。 那个国度的人,好像很喜欢,也习惯了背后对人下刀子。 但金宣泰为什么没想到,他也可能被人背后捅刀子呢? 当长岛雪花的刀尖,从他前胸心口位置那么突兀的冒出来时,他才发觉。 却已经晚了,最多也就是艰难的回头,满脸不信的看着东洋女人,嘎声问道:“你、你敢杀我?” “敢杀你的不是我。” 长岛雪花松手,迅速后退,尽管脸上带着最温柔甜蜜的笑,可双眸中的警惕之色,却更加明显,左手紧紧搂着那份协议,右手已经攥住了腰间的枪柄。 她知道,无论是论枪法,还是近身格斗的本事,她都不是金宣泰的对手:这个有着一张刚毅面孔的北朝人,不但是神枪手,更有着一身传说中的硬功夫。 硬碰硬,死的只能是她。 但唯有傻瓜,才会跟这么剽悍的傻瓜硬碰硬。 就像这样,自己假装皱眉来回走动,考虑他的愚蠢的‘建议’,转到他背后时,悄无声息的一刀刺穿他心脏的法子,多省力? 是,背后暗算人,的确不怎么光彩。 但他也不是曾经在背后,暗算那个华夏女特工来着吗? 身为一个男人,在人数绝对占优时,为什么不跟华夏女特工正面作对,像骄傲的山口野崖那样,非得从背后打黑枪呢? 你做初一,我就能做十五。 长岛雪花想到了这句华夏俗语时,笑容更加的甜蜜,但精神却没有丁点的放松:如果金宣泰濒死前反扑的话,她也不能顾忌外面的人听到枪声,只能开枪了。 金宣泰却没有对她展开临死反扑,只是跌跌撞撞的靠在了墙上,抬手用力捂住心口,艰难的问道:“不是你--是谁杀了我?” “谁最想杀你呢?” 长岛雪花甜甜的笑着,反问道。 金宣泰明白了:“是、是华夏人。” “回答正确。咯咯。” 长岛雪花松开枪柄,把那份协议贴身收藏,打开了四楼的窗口,甜甜的笑声中,已经好像猫儿那样,灵敏的跳了上去。 临走时,她又说:“别忘了,我们可是盟友。尽管从历史上,我们就从没正眼看过你们这个反复无常、贪心不足的种族。也就是愚蠢的华夏人,才会把你们当兄弟--可你们却背叛了兄弟。你放心,我早就让人透漏出你们的真实身份了。” “依着华夏人的狂妄,他们是不可能接受你们的背叛,所以会用最残酷的手段,来报复你们。你,就是第一个遭到报复的对象。我,则是神秘失踪了,只剩下你那些手下,还有其他国家的蠢货,还在外面苦苦守侯,等待随时赶来复仇的华夏人。” 长岛雪花,忽然很享受跟将死之人说话的气氛。 尤其是看到金宣泰脸色越来越痛苦、绝望后,她心里就更高兴。 金宣泰的瞳孔,已经开始逐渐扩散(天知道,在心脏被刺穿后,他是怎么坚持活这么久的),顺着墙壁缓缓瘫坐在了地上。 贴着墙纸的墙壁上,留下了一道粗粗的血痕。 “是你--故意泄露行踪,吸引华夏人赶来……就为了,为了把我们所有人都灭口,从而造成我们全军覆灭的假象,确保你不会遭受追杀。” 金宣泰说出这些话后,不甘的停止了呼吸。 但双眼还是呆望着长岛雪花,仿佛在问她:难道你忘记,在外面还有你的十几个同伴?你故意吸引华夏人前来,他们也会死的! 好像知道他的灵魂还没有走远,所以长岛雪花回答了他的问题:“无论想得到什么,都得付出代价对吧?他们,注定是我大和民族的英雄,会永远活在我心中。” “我知道,你还想提醒我,没有你们的帮助,我就无法按照撤退计划,从北朝回国--其实,我告诉你呀,我才没有打算从你们那儿撤退,因为我不敢保证你们会不会背后动刀子,再让我们来背负所有黑锅。咯咯,再见了,这是我第一次,跟一个死人说这么多废话,很奇怪。” 长岛雪花咯咯一声轻笑时,就隐隐听到前面有枪声传来。 “愚蠢的华夏人,现在才赶来,唉。” 很温柔的叹息声中,长岛雪花狸猫般的伸手,攀住下水管道,消失在了窗口。 当她驾驶早就准备好的一辆四驱越野车,消失在这个城市的某条小巷内时,夜搜魂才一脚跺开了房门。 满身的鲜血,凛然的杀气。 可却对长岛雪花没有丁点影响,她在用最快的速度,从东南方向驶进白灾区。 谁也不会想到,得手后的长岛雪花,在撤退时的路线,竟然是再次进入白灾区。 白灾区内所有的战斗,这时候已经早就结束了。 她坚信,当下属告诉她,有一辆坦克忽然出现在雪原上时,战斗就已经结束了:没有谁,能指望步枪打穿主战坦克的铁甲,就是德军留下的那些军火也不行。 毕竟经过七十多年的发展,现代化的坦克,可不是那时候的炮火轻易摧毁的。 所有跟她一起去白灾区的同伴,到底能有几个人(也包括山口野崖)逃过华夏人的疯狂报复,长岛雪花才不管:都死光了,又能怎么样? 唯有都死光了,那些华夏人才会撤离白灾区--这时候,她却偏偏又杀了回去。 谁能想到,她会重新杀回去? 就算华夏人能想到,派出尽可能多的人赶回去,又怎么能找到她? 除了金宣泰、山口野崖外,就连傲慢的西洋鬼子,都不知道白灾区的德军前指挥所下方,还隐藏着一个坟墓似的密室。 那是个密室,也是个坟墓。 里面停放着一口用桦树板拼凑起的棺材,里面躺着一具被冷冻了七十多年的女尸,应该是德国人,也许是俄国人(这是德军某个大官的女人,死后被安放在指挥所下方的密室中。) 如果不是山口野崖是专业忍者,每到一个环境内,就就会本能的寻找最隐蔽的藏身处,恐怕他们在那儿住一辈子,也别想发现这间密室。 至于女尸到底是哪国人,这个问题对长岛雪花来说不重要,也不关心。 她在意的,只是密室能给她提供至少十天的保护时间。 事实上,她也在那间密室中,预存了能供养她生活半月时间的必须物资。 只要等华夏人搜索无果,失望的离去后,她才会转道俄罗斯,从那边回国。 长岛雪花的撤退计划,可以说是堪称完美,这让她有了种把全世界都玩弄于掌心的得意。 当然了,唯一美中不足的是,此后十余天内,她得跟那具尸体朝夕相处了。 想到那具女尸后,长岛雪花又想到了另外一样东西--一只颇具华夏传统的绣花鞋,被女尸双手抱在怀中,视为至宝那样。 对,就是一只绣花鞋,而不是一双。 还是穿旧了的鞋子,鞋面上绣着奇怪的花儿。 长岛雪花真搞不懂,一个绝对是德军大官的女人,怎么可能在七十多年前,拿着这样一只鞋子殉葬呢? 或许,是她有华夏情结吧? 嗯,简单的来说就是,很向往成为一名华夏传统妇女。 所以在她死后,她的男人只能用这样一只鞋子,勉强算是安慰她的香魂吧。 想着这只鞋子时,长岛雪花看到了它。 因为她已经在据点下方的密室中了。 就像她所预料的那样,白灾区的战斗已经结束了:李治灿教授,还有某个被酒店停车场内顺手绑架的可怜孩子,应该都被成功营救走了。 华夏人在白灾区得到了他们想要的结果,当然没理由再留下来。 也不可能留下来,因为他们必须全力以赴,去搜寻长岛雪花怀中的那份草签协议。 谁能想到,他们最渴望找到的人,就坐在女尸面前,在蓄电池手电的灯光下,从棺材里,拿起了那只鞋子。 鞋子,本来是被女尸拿在手中的。 山口野崖发现密室,开启棺材看到这只鞋子时,还以为是什么了不起的宝贝呢,拿起来看了几眼后,就重新扔进了棺材中。 就像长岛雪花这样,拿着鞋子反复看了几遍,随手扔了回去,扯过盖在身上的棉被,盖在了脑袋上。 接下来的十余天内,她必须得忍受孤独。 在这种地方,忍受孤独的唯一办法,好像就是睡觉了。 她不希望在主动想出去时,有人来打搅她。 她却忘记了,在她背后那口棺材内的女尸,也不喜欢被他们所打搅的。 既然他们打搅了女尸的安息,那么就有可能有人,来打搅长岛雪花小姐的睡眠--也不知道她睡了多久,忽然有人用手指,敲响了密室的门板。 一个很温柔,很儒雅的年轻男人的声音,清晰的传进了她的耳朵里:“请问,里面有人吗?” 敲门声,就像三万五的高压电流那样,让长岛小姐猛地一哆嗦,霍然坐起,抓起了旁边的突击步枪。 但当男人的声音响起时,她却已经恢复了正常。 甚至,还能咯咯的娇笑一声,很礼貌的问道:“请问,你是谁?” “我叫方圆。方是大方的方,圆是圆静的圆。” 敲门的男人,肯定是个彬彬有礼的君子,要不然在介绍他是谁时,也不会这样说。 “方圆?” 长岛雪花站了起来,继续笑道:“可我不认识你呀,而且,我也不希望被人打搅。” “不好意思,我也不想打搅你的,但我得跟你要件东西。” 方圆在外面轻笑着回答。 “你要什么?” 长岛雪花问道。 方圆的回答很干脆:“你最看重的东西。” 第230章 :知道我老师是谁吗? “我最看重的东西?” 长岛雪花咯咯娇笑声未落,手中的突击步枪就猛地抬起,喷溅起一串火舌。 枪声,在不大的密室中,格外的响,几乎把她的耳朵都震聋了。 但她才不在乎。 只在乎密室门外很有礼貌的男人,有没有被打死。 密室的出入口,隐藏在某个房间的墙壁中,有窗口那样大小。 这间屋子,是德军专门用来盛放医疗垃圾的,所以没有谁愿意来这儿--除了山口野崖那个变态的忍者之外。 打开‘窗口’后,顺着不宽的巷道台阶,往下再走七八米后,就能看到这间密室的木板门了。 门也是很结实的白桦木制成的,但绝对挡不住威力强大的突击步枪子弹。 而且长岛雪花也知道,密室巷道是一条笔直的斜坡,没有任何躲避子弹的死角,那个男人要想多开比暴风雪还要密集的子弹,除非变成一只壁虎,钻进墙缝中。 所以,当整整一弹夹子弹都打干净后,长岛雪花不认为,那个叫方圆的家伙,还能活着再跟她说话。 叮当。 最后一个弹壳跌落在水泥地上,发出一声清脆的声音后,长岛雪花才轻笑着问:“方圆,你还在不在?” “在,我一直都在啊。” 方圆那温柔又该死的声音,依旧在门外响起,就像他真的始终站在门外,不曾动弹过半步那样。 长岛雪花脸上的笑容,攸地凝固,比厉鬼还要难看,那是因为她想到了鬼。 如果这个方圆不是鬼的话,又怎么可能在笔直的巷道中,躲过狂风暴雨般的子弹? 荒无人烟的雪原,废弃七十多年的前德军临时指挥所,盛放着一口棺材的地下密室,颜色不再新鲜但却妖艳的红色绣花鞋--再加上子弹打不死的男人,这不是鬼,又能是什么? 没有谁能在遇到鬼时,还能笑出来的,长岛雪花没被吓得瘫倒在地上,就已经很不错了。 更何况,她在方圆话音落下的同时,已经扔掉了突击步枪,拔出了腰间的两把手枪,接连扣下扳机。 仍旧一口气,把所有的子弹都打完后,长岛雪花才长长吐出一口浊气。 她觉得,就算方圆真是个厉鬼,可也躲不过手枪子弹了。 “方圆,你还在不在?” 长岛雪花低声问道。 没有声音响起。 那个很可能是鬼的方圆,终于被他给打死了,或者说是打跑了。 轻蔑的笑笑,她扔掉手枪快步走到门口,抬起修长的右腿,一脚跺在了白桦木门板上。 已经被打成筛子眼的木门,随着她的大力一脚,哗啦一声破碎。 长岛雪花已经决定了,不管方圆是人还是鬼,也不管他是被打死了,还是打跑了,她都要提前改变计划,离开这儿了。 哪怕是独自面对成批的华夏人,她也不想再在这个密室中多呆片刻。 笔直向上的巷道内,空荡荡的连个鬼影子也没有,灯光从出入口那边洒过来,看来密室外面的指挥所内,有灯亮起了。 她大踏步的走上了台阶,弯腰伸头跳下窗口,接着身形一闪,出了盛放医疗垃圾的房间,来到了曾经审讯李治灿的指挥所内。 她在重返指挥所内时,曾经好整以暇的摆正了沙发,坐在上面喝了一杯至少已经保存七十年的红酒后,才去密室‘安息’的。 当她走出房间后,目光本能的落在了那个沙发上。 沙发上坐着个女孩子,穿着白色冲锋衣的女孩子,就像曾经的她坐在那儿一样,右手端着一杯红酒,悠然自得的样子,出尘、无邪的让她感到嫉妒。 尤其是那张焕发着让瞎子都能看得出的明媚朝气的小脸上,还带着明显的讥讽,双眸眨也不眨的看着她。 一瞬间,整个世界内仿佛只有这个女孩子,在长岛雪花的视线中。 呆愣几秒钟后,她的右手慢慢后伸--那儿,挂着一颗手雷。 等她的手指勾住拉环后,才轻笑着问道:“你是谁?” “我呀,我叫方圆。” 夏小韵举起酒杯,向长岛雪花做了个请的姿势,无名指微微翘起,就像兰花那样可爱。 “你就是方圆?” 长岛雪花依旧在笑着,只是那笑容有些苦涩,因为她的眼角余光已经看到,在这个女‘方圆’旁边不远处,还站着几个人。 有男有女,竟然还有个很风骚的欧美女郎,大家都举着酒杯,嘴角含笑的看着她,好像在参加某个盛大的酒宴那样。 而她,则是姗姗出场的最尊贵的主人。 只是这些客人中,那个好像野兽般的黑人,望着她的眼神中,毫不掩饰那种要用最男人方式把她折磨死的狞笑,就像黑熊那样。 “是呀,我就是方圆,天下间,独一无二的方圆。” 夏小韵发现,自己异常喜欢当前这种大局在握的感觉,给了她充沛的自信。 尤其是在说到那个名字时,更有着从没有过的骄傲。 “你不是方圆……真正的方圆是哪个?临死前,我想认识一下他,问他几个问题。” 长岛雪花脸上凝固的笑容,重新变的动人了起来。 “你想问我啥问题?” 还算熟悉的男人声音,从长岛雪花身后的房门内响起。 她猛地转身,然后就看到了真正的方圆。 他就那样随随便便的站在那儿,就像从七十年前,他就已经站在这个房间内了,只是长岛雪花一直不曾发现他。 他跟外面的人那样,也穿着同样的白色冲锋衣。 不过衣服很干净(野兽等人的衣服上,已经洒满了鲜血),就像外面那个女孩子穿的衣服那样,而且能看出,领口曾经被女孩子温柔的整理过。 很有型。 没有鲜血,自然也没有弹孔。 可是,长岛雪花在他说话时,打出的那些子弹,为什么没有击中他? 他是怎么躲过去的? 他真的是人,不是这个废弃指挥所的鬼魂? 长岛雪花心中想着这个问题时,下意识的问了出来。 看在她长的很天真,漂亮就像天使那样的份上,方圆回答了她这个无聊的问题。 答案其实很简单,就是在她对着门板开枪时,方圆就像壁虎那样,贴在了门口上方的巷道上,别说是几十发子弹了,就算火箭弹,也休想伤到他半分毫毛。 “你们都是华夏特工吗?” 这是长岛雪花的第二个问题。 “不是,我们都不是。” 方圆沉默了下,又说:“最起码,我现在也不是。” “那你为什么要插手这件事?” “因为你们绑架了我的兄弟,就是在某酒店停车场内绑架的那个人。” “原来,你们是为了那个人来的--愚蠢的金宣泰,那时候我就警告过他,别擅自惹事生非,可他就是不听!” 长岛雪花倒是没有撒谎,因为的确是金宣泰不顾她反对,绑架韩斌的。 “我不认识金宣泰。” “他已经死了。哦,对了,你救出你的朋友了没?” 就像跟方圆认识很久的老朋友那样,长岛雪花很关心他的朋友。 “已经被我同伴(山羊)送到医院去了,其实伤势不严重,就是受惊吓过度。” 方圆没有骗他,韩斌的确就是这状态。 “哦,那就好。” 长岛雪花脸上表情一松,又问道:“如果他不被绑架的话,你们就不会万里迢迢赶来白灾区,就不会出现在这个临时指挥所内,对不对?” “我从来都不是爱管闲事的人。” 方圆的回答,确定了长岛雪花没说错。 “这样就好。” 再次说了个好后,长岛雪花的笑容重新活泼了起来:“你看,不是我绑架的你朋友,他也获救了--咱们本来也无冤无仇的,你恰好又不愿意多管闲事,那么,我是不是可以请求,你们能放我这个可怜的女孩子,一条生路呢?” 不等方圆说什么,她向前走了一步,左手放在了领口,稍稍用力,拉下的领口内,露出一抹让人心悸的白。 更有一股子迷人的香气攸地散发出来,让她的眸子迷离了起来:“当然了,我也不是白白让你放我走的,我会付出你能想到的任何代价,哪怕连同你的同伴。我发誓,能让你们尝到神仙般的滋味。” 方圆眼睛一亮:“真的?” 长岛雪花还没有回答,夏小韵那边就发出了一声轻哼。 方圆马上就改口,说:“野兽,你愿意吗?” 野兽咧开大嘴,嚯嚯怪笑:“我愿意--等她交出那份协议后,她就是我的人了。” 方圆很惊讶的样子:“你就不怕老板娘吃醋?” 老板娘咯咯荡笑着:“如果我是吃醋的那种人,早就被醋给淹死了。” “喏,看到了没有?我虽然不会被你色、诱,但我的同伴对你很有性趣。好吧,只要你交出那份协议,让我同伴满足后,你就可以走了。” 方圆看着长岛雪花,认真的说。 就算是傻瓜,也能看出方圆他们,在一唱一和的玩弄骄傲的东洋女郎。 就像她玩弄金宣泰那样。 都会死人的。 长岛雪花的心沉了下来,看着方圆轻声问:“如果我不交出来呢?” 方圆回答她:“我从没有杀过人。” “就算我交出东西,满足你那个野兽般的朋友,你们放我走,我也走不出白灾区的。华夏特工,肯定在外面等着我,对不对?” 长岛雪花轻轻的问道。 “现实,总是很残酷的。” 方圆沉默片刻,才说:“但你为了达到目的,真不该杀那么多华夏人的。” “你知道我老师是谁么?” 长岛雪花忽然问了个很不搭调的问题。 方圆摇了摇头:“不认识,她是谁?” “你们早晚会看到她的。” 长岛雪花笑着说出这句话时,拉着手雷拉环的手指,猛地一扯。 一秒钟后,手雷就会爆炸,引爆所有军火,把这个指挥所炸翻天。 一秒钟过去了,却没有任何响声。 她下意识的要低头看去时,方圆却抬起了右手。 那枚可爱的手雷,就在他手里。 第231章 :来自棺材里的召唤 他怎么拿走了我的东西? 这个念头在长岛雪花脑海中闪过后,就下意识的伸手,掏向了最贴身的口袋。 那份李教授用生命捍卫、目前已经死伤数百人的草签协议,就装在里面。 要说长岛雪花的反应速度还是相当快的,在发现本该爆炸的手雷,忽然出现在方圆手中后,她就意识到那份草签协议不保险了。 结果--她信奉的上帝恭喜了她:孩子,你的直觉没错,那玩意被方圆偷走了。 在某些时候,方圆总是善解人意懂得配合女孩子,晃了晃左手:那份草签协议就在他手上,还带着长岛雪花好闻的体香。 长岛雪花脸上所有的血色,刷的消退,变的比纸还要苍白,很漂亮的双眼也随着扭曲的脸而变形,看起来是那样的丑陋,却又带着无穷的歹毒恨意。 方圆不喜欢被一个长相本来很不错的女人这样盯着看,抱歉的笑了笑,转身走向了墙壁上的窗口:他想去看看那个密室。 一般来说,年代久远的密室内,总是会有着一些让人吃惊的东西--这是山羊闯荡江湖数十年,才总结出的经验,却被方圆用几句发自真心的马屁给换来了。 “啊,我杀了你!” 长岛雪花忽地发出一声瘆人的尖叫,全然不顾她善良温柔的东洋女郎形象,双手十指曲张好像厉鬼那样,恶狠狠的扑向方圆。 方圆头都没回,只是微微皱了下眉头,抬腿上了窗口。 长岛雪花的手指,即将碰到方圆肩膀时,后衣领子却是一紧--无论她怎么用力,都无法再往前走一步,猛地回头,就看到一张野兽般的脸。 “小方答应过我,你可以随便我来处置。” 野兽咧嘴,露出一口参差不齐的白牙,嘿嘿狞笑时的样子,比他的名字还要让人感到可怕。 “松开我,你个混蛋!” 长岛雪花尖叫着,抬手狠狠砸向那张脸。 她不知道拳头有没有碰到野兽的脸,因为在她举手时,肋下就像被大铁锤狠狠砸了一下那样,发出清脆、且又清晰的骨折声,疼的她眼前发黑,没有半点力气。 如果是放在平时,夏小韵看到这一幕后,肯定会看在大家都是女人的份上,站起来左手掐腰摆出大茶壶的架势,让野兽放开长岛雪花。 哪怕是直接杀了她,也不要当着大家的面,撕开人家的衣服,面目可憎的狂笑。 但直到野兽撕光长岛雪花所有的衣服,狂笑着把她抗在肩膀上,大踏步的走出去后,夏小韵都没有动一下,依旧懒洋洋的斜躺在沙发上,手里端着一杯红酒,悠然自得的样子很小资。 小夏无视东洋妹妹接下来的悲惨遭遇,倒不是生气长岛雪花刚才当着她的面,就敢对方先生大抛媚眼,惹怒了她--而是因为,她现在已经知道,这个外表看起来很纯、很甜的东洋女人,来到塔希科后,至少杀了九个人。 如果仅仅是杀人,就像昆仑一刀砍掉山口野崖脑袋那样的杀人,夏小韵还不觉得她有多么可恶:毕竟长岛雪花来塔希科,就是为了杀人抢东西的。 但长岛雪花杀人,却是从过程中享受如同她跟男人在炕上高、潮时的乐趣。 简单的来说,就是那九个人死的都很惨。 其中就包括塔希科当地居民的一家三口,据说男主人在临死前,还能看到他的女儿,嘴里堵着他身体上的某件东西。 长岛雪花在塔希科的所作所为,实在没理由能博取夏小韵的同情,所以当初野兽跟方圆说,如果捉到这个变态鬼女人,就交给他来处理时,她是举双手赞同的。 方圆也没觉得,长岛雪花遭到野兽般的摧残有什么不对,毕竟人出来混,总有一天要还的,在走进密室中时,他就忘记了那个女人会落到啥下场。 看到了那口棺材,棺材中的女尸,女尸手边的那只绣花鞋。 被山口野崖、长岛雪花不屑的鞋子,却让方圆双眼瞳孔,骤然缩成了一根线。 看起来很普通的鞋子,也像独守空房十几年、终于看到男人回来的寂寞少妇那般,在方圆的目光落上去后,竟然好像也焕发出说不出的妖娆魅力。 要不然,方圆那只伸出去的右手,也不会颤的厉害。 现在他已知道这座临时指挥所,已经存在七十多年了,无论当时德军败退时的情况,有多么的悲惨,好像都跟当时同样处于战火连天的华夏毫无关系,但这儿怎么可能,会有一只绣花鞋? 因为职业的关系,再加上认识‘酷爱’古董的山羊,所以方圆早就练就了一双‘鉴宝’眼,随便拿过一个东西,基本就能断定此物存在的年限有多长。 所以在拿到绣花鞋的一瞬间,方圆就能从它的身上,感受到历史沉淀的岁月痕迹:最少也得有一百年的历史了。 没错,就是至少一百年,因为它的材质、绣花的工艺,甚至它那个年代独特的历史气息,方圆都能准确的判断出。 可这个临时指挥所才有七十多年的历史,密室、棺材中的女尸,都该是跟指挥所同一时期的‘产物’,怎么可能会出现比主体建筑年代还要久远的东西? 这就好比,因为某地区要开发改造、祖坟必须迁徙,某人却发现:去年才安葬的老人坟里,赫然出现了清代陶器那样,让人惊诧,莫名其妙。 借着长岛雪花留下的蓄电池手电光,方圆可以肯定:这只绣花鞋,绝不是她,或者是别人在近日内才带进来的。 因为它身上那股子独特的腐朽味道(白灾区的地下潮湿度,还有女尸身上的尸气),都证明它在这儿好久了。 但却没有引起长岛雪花等人的重视,最多只是感到奇怪,就像扔垃圾那样的,随手扔在了棺材中。 心里想着这些,方圆慢慢坐在了地上,背靠在棺材上,所有的精神思维,都放在这只本不该存在此处的绣花鞋上。 它是比临时指挥所年代还要长久的产物,却诡异的出现在了这儿,那么就只能说明,早在指挥所被德军创建前,它就已经存在了。 当年德军在建造临时指挥所时,就发现了这些东西的存在。 但却不知道什么原因,德军没有动这些东西,而是把出入口巧妙的修筑在了墙壁中,就像故意隐藏这个秘密那样,直到被长岛雪花等人发现。 至于这些东西,具体存在多少年了,方圆还无法判断,如果山羊在的话就好了。 那个老东西是盗墓界的行家,判断坟墓中物体存在年限的目光,绝对是最权威的(能根据这只绣花鞋吸取腐烂气息的程度,来判定),但他却不在,目前估计已经带着韩斌返回华夏了。 其实,绣花鞋是啥时候被人放在这儿的,这倒不是太重要。 重要的是,这只绣花鞋,是不是夏天问所找的那双鞋子(就是能解开陈婉约双面人、或者更多秘密)? 这只鞋子,又跟方圆不愿意回想起的罗布泊内那个黑暗世界,有什么关系? 如果说这只鞋子,跟那个神秘的世界没关系,打死方圆都不会相信的。 所以问题又来了:那个放鞋子在这儿的人,跟那个黑暗世界有什么关系? 还有,棺材中这具看上去依旧栩栩如生的女尸,又是什么人? “方--圆。” 就在方圆眉头紧皱,捧着这只鞋子试图从这一系疑问中,找出某种神秘的相连关系时,忽然有个轻微、却又清晰的女人声音,从背后的棺材里响起。 “谁?” 方圆身子轻颤,刚要腾身而起,却又坐在了那儿,缓缓闭上了眼,身上的每一根神经,都已经绷紧,所有的脑细胞,都处在最为活跃、清醒的状态。 早在罗布泊的那个黑暗世界中时,方圆带着卡秋莎去找夏小韵时,就曾经听过她用这样的语气(游魂一般),低低呼唤过的他的名字。 但这次喊他名字的人,绝不是夏小韵。 因为夏小韵喊他名字的腔调,绝不会这样生硬(就是外国人说汉语的那种腔调),声音也不带有些许金属板的沙哑。 很奇怪,方圆想到了长岛雪花。 这个应该是从棺材里传来的声音,竟然很像长岛雪花歇斯底里时,发出的声音,只是没有那种刻骨的恨意,只有仿佛不存在的空洞。 方圆觉得,他肯定是产生了幻觉。 因为考虑绣花鞋的问题,太费脑子了。 “方--圆。” 就在方圆把注意力从那些问题上收回,竭力让自己心态尽快恢复平和时,那个仿佛穿越上百年时空的幽声,再次从背后棺材内响起。 他睁开眼,站了起来,缓缓转身向棺材里看去。 穿着好像欧洲中世纪服装的女尸,依旧平静的躺在白桦木棺材中,双手交叉着放在小腹上,跟方圆刚看到它时的样子,没啥两样。 可是它的眼睛,却睁开了。 眼眸灵动,仿佛弥漫着看不清的薄雾,有些看不清的黑暗物质,在薄雾里若隐若现。 方圆脸色平静的,跟这双眼睛对视着。 他忽然发现,这双眼睛很深邃,美丽,尤其是被薄雾遮掩着的黑暗物质,更像万千个细微的幽灵,在召唤着他紧随--去瞳孔更黑的地方,探索生命的开始,以及过去。 方圆很想眨下眼睛,确定自己有没有看错。 但无论他怎么努力,眼睛都无法眨一下,反而慢慢的俯身,脑袋朝下缓缓贴向了女尸的脸颊,就像他还是幼儿时期,感到不安后就习惯去贴范颖颖的脸那样。 “方圆?” 就在方圆的脸颊,将要贴到女尸脸上时,一个女孩子的声音,就像洪钟大吕那样,猛地从他灵魂最深处炸响:“你在干什么!” “吱--吱!” 女尸眼里被薄雾遮掩的黑暗物质,发出细微的惨叫声,攸地消失。 方圆抬头,看到了夏小韵。 第232章 :孩子吓不着 夏小韵从没有想到,像她这么心地善良的人,在听到东洋女人隐隐的惨叫声时,会无动于衷。 她无法想象,野兽在以什么样的残酷手段,折磨长岛雪花。 也不想去想,更不愿意去干涉。 最多,也就是觉得不忍再听下去,搞得年代久远的红酒,都失去了它本有的品尝价值,不能像老板娘跟响尾蛇那样,依旧面不改色的坐在旁边沙发上,低声谈笑着什么。 方圆去密室内的时间,已经够久了,现在还没有出来。 也不知道里面有什么好东西,把他给深深迷恋了。 夏小韵决定去看看--她希望,等她跟方圆出来时,那个东洋女人已经死了。 于是她就拿着强光手电,很费力的爬上了窗口,走下了巷道,来到了密室内,却惊讶的看到,方圆正弯腰俯身,去要亲棺材内的那具女尸! 想都没想,夏小韵就大声叫道:“方圆,你在干什么!” 方圆抬头,看到了夏小韵脸上,全是不可置信的惊讶。 下意识的,他在看向女尸时,却发现它依旧安享的躺在那儿,眼睛闭着,从没有睁开过的任何痕迹。 一瞬间,就像遭到月球背面极寒的攻击,搞得方圆浑身的血液都凝固,全身发抖,脸色苍白,额头却又偏偏冒出黄豆大的汗珠,无法压制的恐惧,使他站都站不稳,瘫倒在了棺材沿上。 “方圆,你怎么了?” 看出方圆神色很不对劲后,夏小韵扔掉手电,风一般的跑过来,伸手捧起他的脸。 马上,她就清晰感受到方圆身上传来的恐惧,楞了下,接着把他紧紧抱在怀中,下巴抵在他头上,连声安慰道:“别怕,别怕,有我在,不会有事的。” 少女温暖的怀抱,迷人的体香,和风般的柔声安慰,就像撕开阴霾的明媚阳光,让方圆觉得在极冷时跳进了温泉中,暖流迅速在身体里流淌,发出了一声惬意的低吟。 感受到方圆的身子不再发抖后,轻抚着他后脑勺的夏小韵,才低声问道:“方圆,你是不是看到了什么?” “我看到--她睁开了眼,在叫我的名字,要带我走。” 方圆没有隐瞒什么,如实说了出来。 就在被夏小韵抱在怀中后,他有了一种清晰的悲哀:无论他有多么的牛,但在某些神秘现象面前,他却脆弱的不堪一击,不得不接受夏小韵的‘保护’。 “睁开眼,抬起头。” 听方圆这样说后,夏小韵下意识看向了女尸。 女尸本来很平静的脸庞,这一刻就像活了那样,还露出很诡异的淡然微笑,让她后背蹭地就冒出了一层细汗。 但她用力咬了下嘴唇,就语气镇定的让方圆睁眼,抬头。 方圆很乖--最起码,现在就在按照她所说的去做。 夏小韵松开方圆,深吸了一口气,看着棺材中的女尸,语气阴森的缓缓说道:“我不管你是什么东西,又是哪种邪恶的力量,如果你再敢纠缠方圆,我会让你彻底的消失,后悔,我发誓。” 就像乡下给小孩子叫魂的神妈妈那样,夏小韵弯腰伸手,忍着恶心在女尸脸上迅速蹭了下,然后在方圆头上轻轻摸索着:“扑拉扑拉毛,孩子吓不着--咯,好了,没事了,一切安好。” 她小时候,曾经听陈婉约讲过一些来自乡下的传说。 所以在看到方圆眼神中的惊悸神色后,就想到了这些传说。 本能,她就按照传说中的‘土办法’,来安慰他……但装神弄鬼到一半,却又觉得很有趣,再也忍不住的娇笑出声。 所有的神秘,诡异,在她娇笑出声的瞬间,烟消云散。 也让方圆本来还发白的脸,攸地‘飞红’,没脸活了的羞恼,让他全然忘记了刚才的诡异惊悸,伸手把少女拉在了怀中,右手大力在她的胖屁股上,啪的抽了一巴掌,低声说:“我让你占我便宜……” 夏小韵受疼后身子向前一扑,额头重重碰在他下巴上,疼的她嘤咛一声,张嘴刚要骂人时,却又鬼使神差的把红唇凑了上去。 接下来,密室中的一切,见证了一对年轻男女,是如何亲热的全过程。 阴森诡异的神秘气氛,随着男人双手的侵犯,少女越来越粗重的呼吸声,荡然无存--如果不是老板娘那讨厌的浪笑声在门口响起,或许这地方会成为洞房:“哟,瞧瞧我这没眼里价的,来的真不是时候,打搅你们亲热了……可我必须得来哦。” 就像过电那样,夏小韵抬手就把方先生狠狠推了出去,然后双手捂着脸,擦着咯咯娇笑的老板娘肩膀,跌跌撞撞的跑了上去:真是没脸见人了,腰带都被那混蛋给解开了哦,跑路能不跌跌撞撞的? 相比起夏小韵来说,方先生的脸皮明显厚了太多。 借着小夏妹妹一推之力,他顺势蹲坐在了地上。 等他从地上站起来时,那只绣花鞋已经被装进了口袋中,满脸茫然的问道:“啥,我跟谁亲热了?咱俩吗?” “咱俩就咱俩啊,只要你喜欢,我随时奉陪哦,拿出浑身解数,让你明白男人真正的骄傲。” 老板娘笑着,扭着小身段走到方圆面前时,已经把上衣拉链解开了。 方圆抬手,替她重新拉上拉链,苦笑道:“大姐,我这小身板可不是野兽那样的随便你咔嚓,我还想多活两年呢,你就别引诱我早死了。” “唉,这是姐姐的第几次失败了?你为什么就不给我一次终身难忘的记忆呢?” 老板娘抬手,搂住了方圆脖子,认真端详着这张脸,有些伤感的叹了口气。 她阅人无数,或者说上人无数,但眼前这个男人,却始终站在高高的云端内,让她渴望不可及--甚至有时候都觉得,只要方圆能给她一次,就算立马死去都值了。 她才没有觉得,她跟至少三十个以上的男人,保持着最亲密关系的身子,是肮脏的,配不上方圆的。 因为无论她跟谁在一起,哪怕是野兽,她都是出于生理上的需要,说是游戏人间也行,才不夹杂任何的感情。 或者说是,爱情。 但她发誓:如果方圆能要她,她会连灵魂都给他,让他明白,她有多么的爱他。 从老板娘那双满是伤感的眼里,方圆看到了她的灵魂。 犹豫了下,低头在那张红唇上,轻轻吻了下,才抬头看着她,认真的低声说道:“我始终遗憾父母没有给我一个姐姐,你愿意做她吗?” 泪水,就这样毫无征兆的肆意淌下,老板娘全身发抖,猛地推开方圆,泣声骂道:“混蛋!小方,你这个该死的混蛋!我十七岁那年就发誓,这辈子到死都不会再流一滴泪水的,为什么要让我违背誓言?” 不等方圆说什么,老板娘就刮起一阵香风,重新抱住了他的脖子,两条修长的腿子,紧紧缠在他腰间,嘎声说道:“你不许骗我!” 方圆耸耸肩,摊开双手:“姐,我啥时候骗过人了?” “你这个骗死人不偿命的小、小方,要是骗我,我会死给你看!” 老板娘张嘴,在方圆肩膀上狠狠咬了一口,松手跳在地上时,已经破涕为笑。 “我可不希望刚认了个姐姐,就这样香消玉损了。” 方圆揉着绝对已经被咬破的肩膀,呲牙咧嘴的满脸痛苦之色。 狠狠擦了把脸上的泪痕后,老板娘重新恢复了正常的轻佻神色,只是眉梢眼角还带着些遗憾的幸福,低声说:“我们得走了,你的同胞们说,塔希科军队已经开进了白灾区。” “他们也就是做做样子罢了,不敢来真的。” 方圆低头看了眼棺材内的女尸,抿了抿嘴角说:“不过为避免没必要的麻烦,我们还是早点离开最好。” 在走出密室时,方圆其实很想炸掉这儿,让那具诡异的女尸,彻底消失。 可想了想还是算了。 或许留着它,以后还有某些用处。 指挥所内没有人,在接到塔希科军队向这边开发的消息后,响尾蛇就建议夏小韵最好去外面等,这样方便能及时退却。 “你对那个女尸,很忌惮?” 快要走出指挥所门口时,老板娘忽然问道。 “你咋知道?” 方圆有些奇怪。 “我可是你的姐姐,当然会特别关心小弟,从你临走前看它一眼中,发现了让我不舒服的神色。” 老板娘抬手捂着嘴轻笑一声,说:“你先出去,这儿交给我。” “行。” 方圆知道老板娘要做什么,犹豫了下快步走出了门口。 寒风吹在脸上,让他精神一振时,早就守在车前的夏小韵,冲他招手:“这边!” “等等。” 方圆笑了笑,快步走向了更远处的车子。 三辆车,车前只站着一个女人,身穿白色作战服,身子犹如标枪那样笔直,傲然,正是夜搜魂。 在方圆印象中,这个女人无论在哪儿,好像总是这样的站姿,给人很大的压力。 他不喜欢。 “我已经接收了长岛雪花--但她已经精神失常了。” 夜搜魂看着方圆的眼神,像脚下这万年雪原那样的冷漠,说话的口气,更像是在训人:“方圆,你以后最好少跟那种人来往。” 夜搜魂亲眼见证了,野兽是怎么把骄傲的东洋女郎,折磨成神经崩溃的。 她对长岛雪花没任何好感,却不代表着也很欣赏野兽的行为。 她好像从来都不会关心任何人,能说出这句话,就足以证明方圆在她心中的地位。 对夜搜魂的忠告,方圆毫不领情,只是淡淡的说:“他是我的朋友,无论他做啥,我只能会全力支持他,就像他能为我,出现在这冰天雪地中那样。” 就在夜搜魂黛眉猛地皱起时,方圆双眼一翻,看着天:“他在你眼里,或许是恶人。可我敢用脑袋保证,从来都是他抢着为我背黑锅。” 夜搜魂的脸,猛地白了下。 第233章 :我喜欢他 李少校知道夜搜魂的名字、军衔。 要知道部队大校级别的领导,在她面前都得恭敬有加外,还牢记领导給他下的死命令:就算你们的人全死了,也得保护夜上尉安全回国! 除此之外,他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但再傻的人,也能从中看出夜搜魂身份相当不一般。 事实上,李少校等人,也始终严格执行夜搜魂的每一个命令,尽最大可能的保护她的安全,尽管他们都看出,他们十几个男人加起来,也不一定能干过她。 所以当坐在车里的李少校,看到方圆用很冷淡的态度跟夜搜魂说话后,就觉得很惊诧:难道,你不知道她是谁吗? 但更让李少校等人大吃一惊的,还在后面:当方圆说出‘背黑锅’三个字后,夜搜魂的脸,猛地就苍白了。 方圆却只是无声的冷笑了一声,转身就要走。 “站住!” 夜搜魂大步跨前一步,厉声喝问:“方圆,那件事过去那么久了,你为什么还记在心……”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方圆忽然转身,抬手就给了她一个响亮的耳光。 耳光声很脆,力气很大,一下子就把她抽倒在了汽车上,嘴角溢出了鲜血。 李少校等人立即开门下车,掏枪对准了方圆,厉声喝道:“不许动,双手抱头蹲下!” “要打架吗?哈,哈哈!” 始终盯着这边的野兽,狂笑声传来,抱起他最钟爱的重机枪,大踏步的走了过来,响尾蛇却迅速趴在车头上,手指扣住了扳机:只要情况稍不对劲,他就能一枪打碎夜搜魂的脑袋! “都给我上车,没你们的事!” 夜搜魂猛地抬手,冲李少校等人厉声喝斥。 李少校犹豫了片刻,抢在夜搜魂要翻脸之前,开门上了车。 野兽马上就停住了脚步,响尾蛇的手指也离开了扳机,开始欣赏雪原雪景。 唯有一呆过后的夏小韵,快步向这边跑了过来。 “这一记耳光,我早就想抽你了,只是没机会,以前也不忍心,揍你这种超级大美女。” 方圆丝毫没在意刚才的剑拔弩张,轻蔑的笑了笑说:“好了,总算是夙愿以偿了吧,从此之后,咱们之间的梁子就算解开了。但你以后最好别再出现在我眼前,我怕忍不住会杀了你。” “怎么了,好端端的为什么打架?” 夏小韵跑了过来,伸手挽住了方圆的胳膊,眼神不善的打量着夜搜魂。 “没啥,就是手痒想活动一下,好了,咱们也该走了。” 方圆拍了拍她肩膀,挽着夏小韵走向野兽那边。 刚走了没几步,就听夜搜魂嘎声说:“他已经死掉了,是我亲手杀的!” 方圆脚步不停,头也不回的说:“他的死活,关我屁事?” “方圆,对不起。” 夜搜魂追了两步,又停住脚步,低声说:“这辈子,都是我欠你的,无论你想让我为你做什么,我都会全力以赴。哪怕是你想重回……” “夜搜魂,你是聋子吗?” 方圆终于停步,扭头看着她皱眉说道:“我刚才就说了,我们之间再也没有任何瓜葛了。而且,我也不屑再回到你们中间,因为你让我懂得了啥叫无耻,肮脏,远远不如我跟我朋友们在一起舒服。” 夜搜魂脸色更白,张嘴想说什么,却什么也说不出来。 “她做过啥对不起你的事?” 夏小韵的好奇,让她再一次问出了这个问题。 “没啥,就是我曾经有个不错的工作,本想好好的干一番事业来着,好端端的却被人扣上了黑锅,说是我特么的调戏妇女,结果被开除了。事实证明,哥们我可是清白的很,那个为了保护她心上人、就诬陷我的傻瓜娘们,当初喜欢某人就是瞎了狗眼--好了,不说这些没意思的事了,走人。” 方圆嬉皮笑脸的说着,牵起小夏的手走到野兽面前时,老板娘从指挥所内跑了出来,大声的叫着:“一百秒后,这儿将会轰地一声!” “靠,就不能把时间订的长一些,每次都这么急吼吼的!” 本来好整以暇,就像散步那样的野兽,立即受惊兔子般的,用最快的速度跑向车子。 “老娘我喜欢快的。” 老板娘笑骂了一句,问方圆:“一起走?” “不了,我转道俄罗斯,别忘了我嘱咐你们的事。” 方圆摇头拒绝。 “小事--小美女,再见。” 老板娘等人在分手时的洒脱,让夏小韵见识了什么才叫说走就走。 没有拥抱,没有握手,甚至都没有片刻的留恋,野兽等人只是抬手,跟方圆对视着,同时在心口重重击打了一拳,就跳上车子,呼啸着向西北远去。 “抬手砸心口告辞的方式,真的好特别,为啥不提前告诉我,我也好感受一下,这种忽然间热血沸腾的感觉?” 当方圆启动车子,径直向东北狂奔时,夏小韵忍不住的埋怨道。 “想热血沸腾的方式有很多种啊,比方咱俩在那个密室中时,你就……” 方圆随口吹嘘到这儿,就被小脸通红的小夏抬手捂住嘴巴,恶狠狠的骂道:“混蛋,不说出来你会死呀?” 她的话音未落,忽然觉得车子猛地飞了起来。 就是在飞,四轮不沾地的飞,至少在空中飞行了十几米,才重重落了下来,接着整个天地间,都响起了沉闷的雷声:轰隆隆! 临时指挥所内所有的军火,被老板娘留下的定时炸弹所引爆。 夏小韵尖叫着回头看去,就看到由积雪、烟尘组成的蘑菇云,从车后不远的地方腾空而起,威势让整个雪原都变了颜色。 车速不减,爆炸声不断,夏小韵却没有再发出尖叫,而是双手抱住方圆右臂,依偎在了他的肩膀上。 她觉得,这些爆炸声,是在庆祝她的本次塔希科之行。 白灾区,绝对是她的福地。 在这儿,她彻底俘虏了某个狂妄的家伙,就像给一匹烈马戴上了笼头,她就是那个勇敢的骑士,马鞭挥舞,让他上东他不敢上西,让他撵狗,他不敢追鸡。 尤其是想到在来塔卡娅时,那幅凄惨悲哀的样子,夏小韵就更加珍惜已经所拥有的,却忘记她得到这些,曾经付出过多大的代价。 管那些干嘛? 不管付出多大的代价,小夏妹妹到现在为止,不也是毫发无伤? 最多,让山口野崖那个死鬼,欣赏过她清白的身躯--但看在他脑袋丢了的份上,夏总觉得最好还是原谅人家。 当然了,也有些小小的遗憾,比方方圆那个挺拽的兄弟,就是叫昆仑的,也曾经见过嫂子的身子,还有那个老李教授--这俩人,貌似都不该活着回去。 不过这个做人啊,得学会宽宏大量才行。 很巧,夏总就是这样一个人。 嗯,最起码,现在就是这样的。 “偷笑啥呢,就像偷吃了鸡屎的黄鼠狼那么得意。” 方圆说话时,爆炸声已经消失,但飘扬在雪原上空的灰尘,还没有散去。 人在心情不错时,总能原谅某个人的臭嘴巴,夏小韵叹了口气,说:“唉,我在想你的那个兄弟昆仑……” 她说到这儿时,就发现方圆脸上的笑容僵住了。 “能跟我说说他吗?” 夏小韵小心的问道。 “能不说吗?” 方圆反问。 “那,你跟我说说小妖精吧。” 夏小韵退而求其次:“如果她知道我跟你好上了,会不会真把我杀了?” 只要不提昆仑,不揭开心中最深的伤疤,方圆就没啥不敢说的,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她想杀你?哇靠,除非先从我尸体上踏过去--小夏,你信不信有些事,真的很邪门?” 他说到最后这个字时,车子已经冲上了一个雪丘,却忽然松开了油门。 “什么邪门,小方?” 依偎在他肩膀上的夏小韵,坐直身子向外看去。 然后就看到了一列由悍马组成的车队,足足十几辆,一字并排的挡在前面。 至少三十个体格健壮,戴着大墨镜,身穿黑色风衣,怀抱着制式微冲的大汉,众星捧月般的簇拥着一个人,站在车前。 那是个身穿白色貂皮大意,白色高腰马靴,头上还戴着白色貂皮帽子的女孩子,有着雪一般的皮肤,比大海还要蓝的双眸,乌黑的秀发随意垂在肩头,随风缓缓飘舞,双手抄在口袋中,静静凝视着下车的方圆。 方圆让夏小韵在车上等,他独自会会这帮不速之客--小夏才不会答应,方圆还没有关上车门,她就跳了下来。 因为她已经猜出,这个被众手下簇拥着,好像西伯利亚女王似的女孩子,是谁了。 第一次,夏小韵在别的女孩子面前,有了种自惭形秽感,下意识的松开了挽着方圆的胳膊。 没办法,距离十七岁生日还有两百多天的花小妖,凭借她极品的身材、脸蛋、来自骨子里的天然妖媚,以及那张君临天下的坦然风度,总能让天下所有女孩子,在她面前丢掉所有的信心。 幸好,方圆不是女孩子,更知道在这副极品躯体内,隐藏着多么‘邪恶’的灵魂,所以才不会有任何的自惭形秽,最多也就是有些小厌恶(以前是大厌恶来着。) “别怕她,纸老虎罢了。” 从夏小韵松开自己胳膊的动作中,猜出她当下是啥感受后,方圆笑着伸出了手。 夏小韵却摇了摇头:“方圆,我想单独跟她说几句话。” 方圆不知道她跟小妖精有啥好说的,但还是点头停住了脚步。 夏小韵独自缓步走向了花小妖:“你就是花小妖?” “我是。” 花小妖并没有仗着她比小夏更出色,就无视她。 “相信你应该知道我是谁吧?” “夏小韵。” “对。我要跟你说一句话。” 夏小韵点了点头。 花小妖碧蓝色的双眸,在她身上扫了几眼,淡淡的说:“我听着呢。” “我喜欢他,会嫁给他。” 夏小韵轻声说出这句话,转身就走。 第234章 :你注定以后要杀更多人! 方圆曾经亲口跟夏小韵说过,自从三年前他无意中犯了个错误后,就被花小妖给‘预订’了,所有敢招惹他的女人,都得死。 事实证明,方圆被预订后,已经有七个女人,惨死在花小妖手下了。 说实在的,以前夏小韵还不怎么信方圆说的这些。 就是觉得很荒唐,还猜想那个小妖精,肯定丑的比凤姐还要让人难以接受,所以才用这种极其霸道的方式,来霸占一个长相貌似不错的小白脸。 但此时,当夏小韵亲眼看到了花小妖的极品,她女王般的排场后,才知道以前想的那些,大错特错了。 如果我要是方圆,只要能娶到这样的极品,别说是等她到年满十八岁了,就算等到八十岁--我也会愿意的。 这是夏小韵亲眼看到花小妖后的真实想法,所以才会自惭形秽。 但方圆要伸手安慰她的动作,却攸地激起了她的傲气,这才独自走到花小妖面前,说出了这句话。 挑战。 没有丝毫遮掩的挑战。 夏小韵转身走向方圆时,就知道从这一刻起,她已经是花小妖这个可怕女孩子的眼中钉了,在某一天,她会悄无声息的蒸发掉。 毕竟花小妖的排场,足够证明她有这方面的实力。 可是夏小韵不后悔,哪怕在转身后,就被花小妖下令打成马蜂窝--女孩子活一次不容易,可以被人欺负,可以不要脸,但在遇到自己喜欢的男人时,哪怕是豁出命去,也要抢到、抱上自己的绣床。 花小妖当然不会因为她红果果的挑战,就当场命令手下干掉她,最多也就是说道:“等等,我也有话要说。” 夏小韵停步,转身,看向她,尽可能的保持昂首的样子:“我听着呢。” 花小妖看了眼走到夏小韵身边的方圆,向前走了一步问道:“你喜欢他?” “喜欢。” “确定?” “肯定。” “他喜欢你吗?” “喜欢。” “确定?” “肯定。” 夏小韵从没有在回答某人问题时,从没有像现在这样,不经大脑就脱口给出答案,相当肯定的语气。 花小妖脸色依旧平静,淡淡说道:“可我不相信。” 就像老公跟某泼妇对骂,妻子站出来助拳那样,夏小韵抬手,把方圆张嘴要说出来的话,给挡了回去:“你信不信的无所谓,只要我相信就行。” “要想让我相信,他真愿意娶你,最好是让他做件事,来证明一下。” 花小妖貌似不屑跟夏小韵斗嘴,直接提条件。 “哼哼,他娶我不娶我的,还需要做什么事来证明吗?” 夏小韵冷笑一声后,却又忍不住的问道:“你想让他做什么?” 唉,别看你比她大很多,可还是比她更脑、幼稚。 听夏小韵问出这句话后,方圆心中叹了口气,很不爽她被小妖精牵着鼻子走。 更不爽的是,他才不屑用做什么,来证明夏小韵没有说错。 这两个脑子都不怎么正常的女孩子,当下所说的这些话,确是能让每一个男人的自尊心受伤--幸好,方先生的自尊心早就喂了毛驴,所以才能保持沉默。 上帝说,夏小韵很上道,花小妖就会笑。 方圆认识她这么久了,仿佛到现在为止,才发现她原来也会笑。 本来,花小妖就天生媚骨,平时摆出一张冰箱脸时,就足够迷人的了,现在这一笑--就连整个雪原,都仿佛迎来了春天,瞬间明媚起来。 让夏小韵都失神了。 幸好,她的听觉还在,所以能听到某人咽口水的咕噔声,立即不满的扭头瞪了他一眼时,就听花小妖轻飘飘的说:“让他杀一个人。” “什么?” 夏小韵一楞时,方圆眼神中色色的表情,也被瞬间浮上的冰冷所替代。 方圆从没有过杀过人--哪怕本次来塔希科时,山羊真去了青松山,祭奠过老人,他也做好了杀人的准备。 但到现在为止,他确实没直接杀过一个人。 可是现在,花小妖却借着跟夏小韵‘打赌’的机会,让他去杀人。 “我不会杀人的,要不然你也不会活到现在。” 方圆抬手揽住夏小韵的肩膀,看着花小妖冷冷的说:“还有就是,就算我杀人,我也不会为了这种事杀人。走吧,别再搭理这个疯子,很没劲的。” 最后这句话,却是跟夏小韵说的。 “你也听到他说的话了,对不起,我们要走了。” 夏小韵甜甜的一笑,刚要转身却听花小妖说:“方圆,你敢再走一步,那么她就会死。” “谁?” 方圆眉梢急促的抖了几下。 花小妖看也没看她那些手下,只是抬手摆了摆。 马上,就有人从一辆车内,用担架抬出一个人来。 这是个女人,长的不算漂亮,但那双冷冰冰的眼睛,紧紧抿着的嘴角,却带着让男人心动的魅力,哪怕她全身上下,除了脑袋之外,其它地方都被绷带缠住,好像个木乃伊似的无法动弹。 看到这个女人后,方圆就觉得嘴里发苦,再也不敢向回走一步了:怪不得,这些天他怎么也找不到她的下落,原来她负伤后落在了花小妖手中。 他知道,如果他敢走一步,守在担架旁边的男人,就会开枪打碎女人的脑袋。 花小妖,从来都是说话算话。 她的话对于手下来说,就是绝不能违背的圣旨。 “她是谁?” 夏小韵看着那个女人,轻声问道。 “秦摘花的女朋友,陈断玉。” 方圆低低的叹了口气,松开夏小韵的肩膀,走到了花小妖面前,语气平静的问道:“你想让我杀谁?” 到现在为止,他都搞不懂,本该是两个神经不正常的女孩子相互斗气来着,咋就牵扯出了陈断玉。 方圆跟陈断玉相处的时间,就像他跟秦摘花一样短暂。 不过他对这个沉默寡言的女孩子,却有很大的好感:当初他在被夜搜魂诬陷,背黑锅时,就是陈断玉站出来,说他不会做那种事的。 陈断玉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方圆是清白的。 她就是凭借直觉。 可惜的是,陈断玉的直觉,并没有改变方圆被驱逐出七杀手的命运。 却让方圆牢记住了她,欠她一个情。 现在,还这笔人情的时候,到了。 “方圆,不想杀人,就不要杀,我不稀罕你救我。” 陈断玉的声音很弱,也很沙哑,却透着冷漠的无畏,就像当年她觉得,必须站出来为他说话那样,才不管别人会想什么。 方圆没有理她,花小妖自然更不会,只是吩咐手下:“給他一把刀。” 刀子戳在雪地上时,又有两个大汉从车上抬下了一个人。 这个人被装在麻袋里,嘴巴也肯定被堵住了,只能拼命的挣扎着,鼻子里发出了呜呜的声音。 方圆听出是个男人,却听不出这个人是谁--最起码不是他所认识的人。 他是谁? 为什么要让我杀他? 这里面,隐藏着何种阴谋? 方圆弯腰,慢慢拿起刀子时,很想问出这些话。 不过他知道,就算他问了,花小妖也不会告诉他的。 麻袋中的人,被抬到了方圆面前,一个大汉厉声喝道:“站稳!” 那个人马上就不敢动了,看来没少吃苦头。 只是他却不知道,接下来会面临什么样的厄运。 方圆走过去,拿着刀子的右手,不知道为什么有些发抖。 “方圆,不要杀人!” 夏小韵忽然叫道。 这一刻,她忽然清晰感受到了方圆的内心世界。 但不等方圆说什么,花小妖就淡淡的说:“我数三下,你不杀人,那个人就会死。三,二……一!” 别人说数三下,最少也得三秒钟。 花小妖就是花小妖,她说数三下,却在一秒钟内就数完了。 她的手下,好像也知道主子是啥脾气,所以才不会惊讶她的快速数数,只是在听到‘一’时,就要扣下扳机。 噗! 尖刀隔着麻袋,准确刺进心脏的轻‘噗’声,抢先响起。 方圆,杀人了。 鲜血,立即顺着尖刀的血槽,从麻袋刀口内攸地窜出,狠狠溅在方圆脸上。 夏小韵呆住,看着满脸鲜血好像雕像般不动的方圆。 陈断玉却依旧睁着眼,定定的望着这边。 根据她的眼光,当然能看出方圆这一刀有多么的‘专业’,在刺穿心脏的瞬间,左旋四十二度角,可以让被杀之人,在零点九秒内丧生,感觉不到丝毫的痛苦。 “好刀法!” 花小妖的手下,自然不乏近身格斗好手,当然也能看出方圆这一刀的特点。 “如你所愿,我杀人了。” 方圆缓缓松开刀把,脸色苍白的抬起头看着花小妖笑了一下,就单膝跪在地上,剧烈呕吐起来。 这是一种很奇怪的现象,他在看到被他打伤的人,脑袋被野兽开车当西瓜那样碾烂时无动于衷,却在亲手杀人后,无法控制心理上的某种反应。 “方圆,方圆!” 夏小韵跑过去,跪在他身边,搀着他的胳膊,霍然抬头看着花小妖,哑声喝道:“为什么要逼他杀人?难道,你喜欢一个爱杀人的人!?” “我不喜欢。” 面对夏小韵的质问,花小妖依旧脸色平静,淡淡的说:“可他必须学会杀人,而且以后每隔一段时间,我就会送一个人来让他杀。” “为什么!” 夏小韵尖声叫道。 “因为他以后,注定要杀更多的人。现在学不会,以后就会被人杀。” 花小妖不再理睬夏小韵,低头看着方圆:“刚才被你杀的那个人,名字叫做王国华。我抓到他之前,他正想欺负那个受伤的女人。” “王国华?” 几乎把胆汁都吐出来的方圆,慢慢抬起了头,大口大口的喘着。 王国华是谁,方圆已经知道了,跟东洋人勾结,出卖国家、导致十数名同胞死亡,可以说该死一万次也不多的大汉奸。 更何况,花小妖也说,在抓到他之前,他正要欺负身负重伤的陈断玉。 没来由的,方圆不再觉得恶心了。 第235章 :挣开牢笼的恶魔 抚养方圆长大的老人,不希望他杀人。 为此不但让他发誓,而且每天吃饭、睡觉前都要像信奉真主的虔诚教徒那样,在心中祈祷一遍,希望他能把这条教诲牢记心中,成为习惯。 一个习惯的养成,基本在二十天左右,但方圆却养了十数年。 今天之前,他从来没有杀过一个人--最起码,没有亲手杀过人。 永远都不要杀人,这句话就像束缚方圆男人骨子里杀戮本性的封印,始终牢牢约束着他,约束的时间越长,他对杀人的恐惧就越大。 当有一天,他终于被迫杀人后--本来见惯血腥的方圆,就会像普通人失手杀人后的那种极端恐惧,所以才会感到恶心,继而呕吐。 终于违背对恩人承诺的愧疚,让他无比烦躁,极力压抑的暴怒,只能通过呕吐来缓解。 他需要一个理由:杀人的合适理由。 唯有这样,他才能获得老人在天之灵的宽恕。 花小妖这些年来,绝对把彻底了解方圆,当做了她日常最重要的工作。 依着她的天赋,只要拿出足够的心思去了解一个人,没理由不把他从里到外的琢磨透,所以才会在方圆无法原谅自己违背对恩人的承诺后,马上给了他一个最最恰当的理由。 你杀的人是王国华,他勾结东洋人等,出卖了华夏,出卖了李教授,造成你十数个同胞的惨死,还要欺负身受重伤的陈断玉。 这样的人,如果还不能死的话,那被他害死的人,又将会去哪儿伸冤昭雪? 花小妖的这句话,就像世间最管用的良药,一下子让方圆没有了杀人后的那种罪恶感,甚至还能清晰感觉出:始终被禁锢在灵魂深处的某个恶魔,狂笑着逃出了封印,让他感觉到了从没有过的轻松。 该出手时,就出手! 不知道为什么,方圆忽然想到了这句话。 再抬起头来时,盯着花小妖的眼神,无比的明亮,还闪着妖异的亮光。 这眼神,就像冬季黑夜中奔波的恶狼,看到了一只小兔子那样狂喜,更多的却是跃跃欲试,尤其是他略显苍白的脸上,还浮上一抹阴森的邪恶笑容。 妖娆且美丽的花小妖,此时在他眼里,就是恶狼爪下的小兔子。 他早就想杀她了。 只是杀神一直被他牢牢禁锢着,无论怎么咆哮,挣扎,都无法挣开恩人給他留下的封印。 现在封印,被花小妖亲自解掉了,那个恶魔挣出了牢笼,可以肆无忌惮的,去杀它想杀的所有人。 “方圆,你、你怎么了?” 始终密切关注方圆的夏小韵,感受到了他此时身上散发出的那种邪恶戾气,这让她感觉他好陌生,更可怕,下意识的颤声问着,伸手想要把他的头抱在怀里,希望能用少女的胸怀,来化解这种可怕。 方圆却伸手推开了她。 看起来没怎么用力,却一下子把她推倒在了地上,看都不看一眼,慢慢从地上站了起来,双眼始终死死盯着花小妖,还在邪魅的笑着。 花小妖也怕,怕的要命。 在方圆停止呕吐,抬头看向她露出那种眼神时,她就知道他想做什么了。 更知道她今天,终于放出了方圆心中那头可怕的恶魔。 没有了封印压制的方圆,要想杀她,没有谁能救得了她。 她想转身就逃,却不敢。 因为她能确定:无论她转身就跑的速度,有多快,都逃不过方圆的追杀! 当前,唯有攥紧双手,强迫自己最大的毅力,保持表面上的镇定,跟他坚强的对峙,希望他能尽快的恢复理智。 简单的来说就是:她希望方圆能控制被释放出的恶魔。 花小妖的那些手下,也都敏锐发觉了方圆的改变,看出他要做什么了。 让大家更为惊骇的是,他们这么多人,手持最先进的现代化武器,却觉得无法对他形成任何的杀伤力,只想转身就跑,跑的越远越好! 负责保护花小妖安全的保镖头目,各方面的见识,终究要比同伴多一些,知道自己当前最该做的是什么,猛地举起手中枪,对准了方圆厉声吼道:“退后,不然开枪打死你!” “退下!” 不敢等方圆有丝毫反应动作,花小妖就及时抬手,娇声厉叱:“放下武器,退下!” “小姐--” 保镖头目刚嘎声说出这两个字,花小妖就再次厉喝:“没听懂我的话!?” 在保镖们的印象中,花小妖绝对是尘世间最优雅、有气质的女孩子,尤其是那份特有的淡定、从容,仿佛哪怕是天塌下来,她的脸色都不会变一下。 可现在,她却在厉声喝斥,妖媚的小脸也苍白,明显是怕到了极点。 没有谁敢违抗厉声下令的花小妖,保镖们立即放下枪械,迅速后退。 说来也奇怪,保镖们在放下武器后,却都觉得心头一松,仿佛那个正冲着他们狞笑,随时都会扑过来把他们撕成碎片的恶魔,不屑的走远了。 这让他们长长的松了口气,更何况也看到夏小韵已经扑到了恶魔身上,紧紧抱住他的胳膊,哑声喊道:“方圆,方圆,你冷静些,冷--呃!” 恶魔之所以称为恶魔,基本都没啥好脾气,也肯定特别反感女孩子抱着他,在这儿唧唧歪歪个没完,哪怕他暂时还不想杀她,不过随意抬手给她一拳,让她乖乖闭上嘴还是可以的。 一拳,就打在了夏小韵的心口。 她的脸,刷的就像白纸那样惨白,嘎声闷哼一声,脚步踉跄的后退好几步,身子才摇摇晃晃的跪倒在了地上,双手抱着心口,努力的昂起脸时,血渍已经小蛇般的从嘴角溢出,张开的嘴巴动了好几动,却没说出一个字。 但她的眼神中,却全是满满的悲哀,还有绝望。 夏小韵刚才嘶声大叫时,压根没有干扰到已经进入魔障的方圆。 她被狠狠揍了一拳后,疼的说不出一个字,可她的眼神却像一把利剑,划过黑暗的长空,给予了恶魔致命一击。 让它惨嚎着放开了方圆,咆哮着逃进了属于它的世界时--方圆看向了夏小韵,眼神中带有明显的惊讶,茫然,最后是彷徨,一个健步扑在她面前,伸手把她抱在了怀里。 方圆回来了。 倾听着他有力的心跳,嗅着他熟悉的体味,夏小韵终于说出了话,柔柔的声音:“方圆……不要再那样子,吓唬我了。我好、好怕。” “不会了,永远都不会了,刚才鬼迷心窍。” 方圆满脸的歉疚,这也证明他‘看到’了自己刚才的状态,更知道是怎么打的小夏吐血的了:“你不要紧吧?” “没事,真的没事。” 夏小韵想笑一下,表示自己真的没事。 可嘴角刚刚跳起,心口就无比的疼,额头冷汗直冒。 “别说话,我明白你的意思。” 就像世间最疼爱妻子的丈夫,方圆把她横抱在怀中,膝盖一挺,弹身站起来时,眼睛都没有离开她的脸。 很幸福,跟很可怕的感觉,其实有时候就差着一线而已。 夏小韵总算切身感受到了这种云泥之别,在感受到无比的幸福时,还有说不出的骄傲:look,在他进入魔障要大开杀戒时,是我阻止了他。嗯,也唯有我,你--不行。 她心中这样想着,下意识的看向了花小妖。 花小妖也在看她,眼神极快的闪烁了下,随即恢复了正常。 尽管她眼神闪烁只是瞬间,但夏小韵却敏锐捕捉到了:那是嫉妒,愤怒,还有……惧意! 是的,就是惧意! 花小妖眼神闪烁的瞬间,却是流露出了惧意。 方圆说,在花小妖十三岁时,就已经把他‘预订’了。 而且包括夏小韵在内的所有人都相信,依着小妖精的强悍实力,方圆就像孙猴子那样,无论怎么蹦达,也逃不出她的掌心。 这么强大、骄傲的一个女孩子,所中意的男人,却被夏小韵看似轻而易举的抢到手,她肯定会嫉妒,愤怒。 但她什么要害怕小夏呢? 就算在争夺方圆的这次战斗中,花小妖彻底败给了夏小韵,可也不该害怕她才对。 没理由,真的没理由。 夏小韵相信自己没有看错,更在花小妖看似随意的躲开她眼神时,忽然间抓住了什么。 就像要捅破一层窗户纸,发现花小妖惧怕她的真相时,方圆的声音,却打断了她灵魂深处的灵感:“累了吧?我先送你去车上,好好休息下,不要胡思乱想。” “好。” 夏小韵瞳孔稍稍凝滞了下,刚捕捉到那死死灵光攸地消失,心中怅然若失的笑了下,很乖巧的闭上了眼,任由方圆把她抱进了车里。 关上车门后,方圆深深的吸了口气,走向了看起来很孤独的花小妖。 再看向她的眼神中,已经没有了刚才那邪魅的杀意,很清澈,很自然。 花小妖也恢复了自然神色,等他走过来后轻声说:“方圆,恭喜你。” “恭喜我,终于克服杀人后的恐惧心理障碍?” 方圆淡淡一笑,就像老朋友聊天那样:“你知道吗,刚才要不是夏小韵,我真会杀了你。” “我能看得出。” “你不怕?” “怕。” “既然怕,那为啥要逼我杀人?” “刚才我就说过了,因为你必须学会杀人,以后每隔一段时间,我就会送一个人来,让你杀……不这样的话,你早晚会被人杀掉。” 花小妖垂下眼帘,嘴角浮上一抹看不出的苦笑,梦呓似的说:“或许,帮你解放心中那头恶魔,才是我存在的使命--我以前对你的要求,只是不切实际的奢望。” “你说的啥?” 方圆皱眉,听不懂她在说什么。 他的听觉很灵敏,听到了花小妖的自言自语,却不明白她在说什么。 “没什么。” 花小妖缓缓摇头,抬眼看着他,轻声说:“从今天开始,你彻底的自由了,我不再会干涉你跟任何女人交往。” 第236章 :我--放弃你了 自打三年多之前,花小妖就成了方圆的恶梦。 她不许他,接触除了她之外的任何女人。 这对过惯放荡日子的方圆来说,绝对是个比死还要难受的约束。 偏偏他无法反抗。 一反抗,那些女人就会死。 所以,能打碎这个恶梦,彻底不受任何人的约束,跟所有看对眼的女人那个啥,绝对是方先生这些年来最大的愿望。 只是让他猝不及防的是,愿望会忽然实现了。 这让他怀疑自己耳朵出毛病了,傻傻的问道:“你、你说啥?” “我说,我以后再也不会干涉你跟任何女人交往了。” 花小妖轻声说:“我--放弃你了。” “你终于,肯放弃我了。” 方圆总算听清楚了,本以为自己会很轻松时,心中却有了无比的失落。 还有很强烈的不甘! 男人啊,都是贱骨头--被花小妖霸占着时,方圆无比的讨厌她,就算她是一朵娇艳无比的鲜花,可哪个男人愿意为了一朵鲜花,就放弃整片森林呢? 但当花小妖还给他这片森林时,他竟然又觉得这朵鲜花才是最美丽的了。 花小妖的霸道,不仅仅让他讨厌她,其实更培养出了他的骄傲:看,哥们可是被这么优秀的女孩子紧抓着不放手的! 现在花小妖放手了,方先生这种骨子里的骄傲,也瞬间粉碎。 终于觉得自己,其实也没啥了不起的,花小妖放弃他后,依着她出色的条件,想找什么样的男人不行? 但独独,不会选择他了。 这让他很失落,很不甘。 因为这几年内,不管他对花小妖是啥印象,内心中已经把自己当做是她唯一的男人,她就是他老婆了。 可是他老婆,现在却要去另寻新欢了,方圆心中能好受吗? 毕竟老婆出轨,对任何一个男人来说,都是莫大的耻辱! 于是,这种耻辱支配着方圆,愤怒的问她:“为啥要放手?” 话音未落,脸皮那么厚的方先生,就觉的脸颊发烫,再也不敢跟花小妖那双清澈的眸子对视,赶紧低下了头,心中更是大骂自己太不要脸了。 花小妖笑了。 在心中得意的,疯狂的笑:几年的辛苦,终于没有白费,他放不下我了! 可表面,花小妖却像冰山那样,毫无任何感情,淡淡的说:“因为你讨厌我,尤其是刚才你还想杀我,这让我终于明白强扭的瓜不甜这个道理了--其实,我也厌倦了你对我的冷漠,敌意。我,累了,不想再跟你玩下去了。” 可我没感觉你是在玩! 好险,方圆差点说出这句话,要不然会遭到全世界男人的耻笑。 花小妖满脸似笑非笑的样子,静静的看着方圆,等待他的出丑。 骄傲的小方,当然不会如她所愿,故作无所谓的咳嗽了声,说:“那个啥,不玩了最好,我这么忙,当然没时间陪你做游戏了。哦,对了,还有事没?没事我得走了,带着陈断玉。” 花小妖淡淡的说:“我会帮你把陈断玉送回去的,等你把那份草签协议交给她后,连同王国华的尸体,一起送回华夏,这算是对她的回报。” 方圆很惊讶:“你咋知道那份草签协议,在我手上,却没有交给夜、别的人?” “三年前,我就说过了,我会密切注视你一举一动的--但以后,不会了,唉。” 幽幽叹了口气,花小妖精致的小脸上,浮上淡淡哀伤的样子,差点让方先生脱口说:要不,你以后还继续关注我吧。 把小方欲言又止的样子,尽收眼底后,花小妖心中更加的得意,脸色却淡然:“给我那个东西,你就可以走了。” “啥东西?” 方圆不明白花小妖在说啥,是真不明白。 花小妖缓缓的说:“就是你怀里那只绣花鞋。” 方圆眼角猛地一跳,却又迅速恢复了平静,好像在说一件小事那样:“你咋知道,我有那样一只鞋子?” 花小妖抬头,看着远处天际的那朵白云,轻声说:“我就是知道。” 慢慢地,方圆好像明白了什么:“你是不是早就知道,那只鞋子就藏在密室内?” 花小妖没说话。 沉默,有时候就是承认。 想了想,方圆抛出了一连串的问题:“到底是谁把鞋子藏在这儿的?为啥要藏在这儿,又是啥时候藏这儿的,那个女尸是谁?这只鞋子里,究竟存着啥秘密?它跟罗布泊内的那个黑暗世界,又有……” 花小妖打断了他的话,伸出好看的右手,神色淡定的说:“我不能回答你这些问题,所有的答案,总有一天你会自己找到的。现在,把鞋子给我。” 方圆闭了下眼,轻声反问:“我要是不给你呢,是不是要翻脸来抢?” “不会。你现在拿着它,知道它的秘密,对你没有任何的好处--方圆,请相信我,好吗?” 花小妖最后这句话,无比的温柔。 她活到现在,恐怕都没有跟谁,用这种口气说过话。 所以方圆无法拒绝,拿出那只鞋子,交给了她。 他看到,花小妖在接过鞋子时,那双碧蓝色的眸子里,浮上了明显的哀伤,娇嫩的好像透明一般的手背上,青筋更是突起,明明很用力的抓着,却给人她想把鞋子狠狠扔出去的错觉。 拿着鞋子,花小妖转身看向正南方向,轻声说:“你可以走了。” 方圆凝视了她片刻,快步走到了陈断玉面前。 躺在担架上的陈断玉看着他,在他拿出那份草签协议时,忽然说:“方圆,我要是你的话,就不会放弃她。” “所以你永远不可能成为我。” 小方在说出这句话后,心中有些得意:没想到哥们能说出这么有哲理的话。 把那份协议,帮陈断玉塞进她衣服内后,方圆轻轻拍了拍她肩膀,转身就走:“我要是你的话,回国后就申请退役,别让秦摘花就算是死,也记挂着你。” 陈断玉没有说出小方那般富含哲理的话,只是说:“这次,我欠你一个情。” “白送的,不需要还。” 方圆头也不回,抬手挥了挥时的动作,自以为很潇洒。 “可我还有话要说。” “我听着呢。” 方圆脚步依旧不停。 陈断玉大声说:“原谅夜搜魂!” 方圆终于停止了脚步,转身看着她,眼神中带有明显的不爽。 陈断玉却不在意,只是说:“这些年,她都生活在痛苦的内疚中--你是男人,宽恕女孩子,应该是你的职责。” 方圆答非所问:“你为啥替她说话?” “就像当年,我替你说话。” 陈断玉淡然回答:“无论我替谁说话,都是本着自己的良心,才不会在意别人会怎么想。” “你是一个好女孩,秦摘花这小子能拥有你,那是他的福气。” 定定的看着陈断玉,过了片刻后,方圆才笑了笑转身继续走向夏小韵那边。 望着他的背影,陈断玉轻轻叹了口气,闭上眼睛时,却听方圆的声音传来:“如果她能脱掉全部衣服跪在我面前,我就原谅她。” 陈断玉眼角猛地抽了下,却没睁眼:“好的,我会把你的话转达给她,一字不差。” “是跟她闹着玩的。” 经过花小妖身边时,方圆冲人家笑了笑,说:“那些秘密,我会找到答案的。” 花小妖点了点头,没说话,就站在那儿,静静的看着方圆上车,很快消失在了东北方向的雪原上。 她就这样站着,足有十分钟了,还没有动作。 保镖头目小心的走了过来,低声请示道:“小姐,是不是可以走了?” “嗯,你们都上车吧,我还要再等一个人。” 花小妖轻轻点头,看向了方圆来时的方向。 您要等谁? 保镖头目很想问问,却不敢问,只是躬身答应一声,倒退几步后才转身,冲众手下挥了挥手。 马上,就有保镖走过来,抬走了王国华的尸体:小姐说过,要把这条死狗送给受伤的女人,可不敢忘掉抬走的。 砰砰的关门声落下时,雪原上起风了。 很奇怪的西南风,刮来了一个人。 那是一个全身都被褐色衣物包裹着,好像木乃伊一般的人,貌似上下一般粗,看不出身材,更看不出男女,只像被西南风从地下刮出的雪原幽魂。 那个人走的很慢,却又仿佛很快,从花小妖看到他,几乎也就是眨眼间的工夫,就出现在了她面前两米的地方。 昆仑。 这就是花小妖要等的人。 “我知道你是谁。” 花小妖看着他,很想看到他的样子,可除了一双微微眯起的眼睛外,她什么也看不到。 昆仑没说话。 花小妖又问:“你的刀呢?” 昆仑还是不说话。 “我知道你想杀我,在三年多之前,就想杀我了。” 花小妖转移了话题。 昆仑没有丝毫声息,身子也是动也不动,就像他忽然出现,就为站在花小妖面前,当个木桩子听她说话那样。 “你要杀我,无论我藏在哪儿,身边又有多少人保护,你都能杀掉我,并能全身而退--因为方圆曾经跟我说起过,他的兄弟昆仑,无论想杀谁,那个人除了等死外,根本没有第二条路可走。” 平时话不多的花小妖,此时就像普通女孩子那样,小鸟一般的叽叽喳喳。 在她提到‘兄弟’这两个字时,昆仑的身子终于颤了下,就像被狠狠砸了一拳。 花小妖继续说:“你不杀我,是因为方圆故意跟我说过的这番话。他相信,我能有办法让你听到。这些话,就是你不杀我的护身符。” “我如果、如果是--他,也、也舍不得杀……杀你这样的女孩子。” 昆仑终于说话了。 可他的声音,就像被风吹雨淋几千年的生铁那样,腐蚀的不像样子,带着金属的嘎然,生硬,冷漠,更是结结巴巴,丁点都不流畅。 可能他就是个结巴,所以才不愿意说话吧? 也或许,他已经很久没有跟谁说话,声带退化了。 第237章 :唯一能左右的现实 无论方圆有多么痛恨昆仑,一辈子都不愿意再见他,更不会把他再当做兄弟--可老板娘说的没错: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影子,但唯独方圆的影子,是昆仑。 没有谁能彻底抛弃掉自己的影子,最多也就是不再看影子一眼。 但这不代表着方圆在威胁花小妖最好放开他时,不会提到昆仑。 事实也证明花小妖没有说错:方圆故意跟她提到昆仑,就是不想昆仑杀她。 因为他知道,天底下没有谁能躲昆仑的刀。 所以当昆仑说,他也舍不得杀花小妖这样的女孩子时,她笑了,轻声说:“你在撒谎。” 昆仑没说话。 花小妖自顾自的说:“在你心里,只有一个方圆,最多还有个山羊。所以我的死活,你才不会挂在心上,只是看出方圆可能多少喜欢我一点,你不敢对我下手罢了。” 昆仑转身就走,没再多说一个字,就像他突兀的出现,又突兀的离开,没有任何理由,或许不需要任何理由。 花小妖却知道,昆仑这次出现,就是为了杀她。 她刚才就跟方圆明说,她已经放弃了他。 她跟方圆之间,再也没有任何关系。 那么昆仑杀她,就不会再有任何的忌惮。 幸亏她说出了一句话:方圆多少喜欢她一点。 这一点就足够了。 昆仑不会伤害方圆喜欢的人,哪怕是一点。 所以,他才马上转身走掉,才不理睬站在冰天雪地内,额头已经冒出冷汗的花小妖。 “以前就知道你可怕,见面后,才知道你原来这样可怕--方圆,你真的好运气……夏小韵,你也是。” 花小妖轻轻叹了口气,转身走向了车队那边。 车子在一望无垠的雪原上,尽情的奔驰。 越往东北走,地势越平坦,积雪越薄,车速越快。 这证明车子终于快要南北贯串整个雪原,在车载汽油桶还剩下最后一个时。 一路上,吃饱喝足的夏小韵,尽显她的脑残本色,顾不得寒风刺骨,大半个身子钻出车窗外,双手拢在嘴边,娇声高喊:“雪原,我来了,我征服了你!” 对于这种不经大脑的话,方圆很担心:如果雪原的心眼像他这样小的话,肯定会来场特大暴风雪,把小夏活生生冻死在这儿。 “以后,我要来这儿拍婚纱照!” 就在腮帮子都冻青了后,小夏才兴犹未尽的坐了下来,关上了车窗。 戴着一副大墨镜很有装比嫌疑的方圆,问道:“跟谁?” “跟……随便某一个男人,就是不跟你。” 小夏翻了个白眼,咯咯娇笑的样子,真的好可爱。 “感谢主,能放过我,阿门。” 方圆赶紧在心口画了个十字架时,小夏扑上来,对他又掐又咬。 不仅仅是她享受旅途的乐趣,就连方圆也喜欢。 仿佛雪原真能把人性中那些丑恶全部洗涤,只剩下纯洁的欢乐。 甚至俩人都希望,车子就一直这样开,永无止境,那样就不用考虑俗世间那些烦心事了。 只是旅途就像人生那样,不管再漫长,可只要你不停的走,总有一天会走到尽头--当车子驶上不算宽的公路时,城市的轮廓,也在远方出现了。 那是俄罗斯的城市,两国的边境线,就在茫茫雪原中,这个季节,这个环境下,不需要驻扎边防军,因为唯有脑子进水的人,才会横贯整个雪原越境呢。 其实就算有关卡,方圆俩人也能顺利通过:在制订从俄罗斯回国(塔希科那边被迫封锁了边境线)的计划后,山羊就给他们办理了所需要的一切,护照、签证还有美元现金等等。 现在夏小韵就看着自己的护照,懒懒的依偎在方圆肩膀上,直到他把车子停在加油站后,才低声说:“方圆,我不想回家,咱们就在这儿定居,好不好?” 方圆没说话,只是看着前面加油的车子。 夏小韵坐直了身子,呵呵笑道:“怪不得你说我脑残,看来我的确有这方面的嫌疑--无论怎么样,现实就是现实,谁都无法逃避的,也不能逃避。” 方圆想了想,才说:“只要别把现实太放在心上,就好了。” “嗯。” 夏小韵轻轻点了点头,忽然说道:“我有种预感。” “啥预感?” “我们不会这样顺利的去面对那些现实。” 夏小韵垂下长长的眼睫毛,声音更轻:“也许,你会离开我。” “给个理由。” “预感,是不需要理由的。” “你的想法很奇怪。” 方圆抬手,很自然的他脑袋上揉了一把,开门下车时问道:“还记得,你被东洋鬼子抱出去时,跟我说过的那些话吗?” “记得,你这辈子,下辈子,下下辈子,都欠我的,还不完。” 隔着车窗,看着去加油的方圆,夏小韵轻声说着, 夏小韵的这种脑残预感,方圆其实不用去多想,也知道她预感没有出错。 因为到现在为止,他都没敢把自己身上也有一朵彼岸花的事,告诉她。 在前往莫斯科的一路上,俩人也默契的没有提到罗布泊,绣花鞋,甚至陈婉约,但方圆很清楚,无论咋样,他都得面对这一切。 他能躲避昆仑,躲避花小妖,那么自然也能躲避夏小韵,却无法躲避那些现实。 那些现实,早就在他踏进罗布泊的那一刻起时,就像跗骨之蛆那样,紧紧缠着他,让他无论怎么都躲不开。 他也不想再躲了。 因为这几年中,他一直都在躲躲藏藏中,还真过够了这种破日子。 从古至今,要想彻底解决现实问题的办法,只有一个:正视,面对。 至于会发生什么事,才能让夏小韵的预感‘成真’,方圆没处去想。 他是人,不是神,最多只能左右两个人(他跟昆仑)的命运,别人要做什么,他无法制止,也没权利。 这就是现实,就像时间,不管人们再怎么留恋它,它都不曾停住过脚步。 自从说出那个不想面对的预感后,夏小韵就没再说任何扫兴的话,忘情的享受着跟方圆在一起的时光,跟所有幸福的女孩子那样,挽着方圆的胳膊,走在莫斯科的大街上,笑声银铃似的清脆。 他们是正月初六那一天,从华夏赶去塔希科的。 今天却是华夏农历的二月二了。 接近一个月的时间,就在恐惧、担心、伤心还有幸福中渡过了。 相比较起那些让人不愉快的时光,夏小韵开心的时候更多。 因为在来到莫斯科后,她就没有提起要回国,每天都拽着方圆四处游玩,直到天彻底黑下来后,才回酒店泡个热水澡,互道晚安后休息。 方圆也没催她,就像所有溺爱女朋友的男孩子那样,任由她开心的玩耍。 今天下午参观完某处二战遗迹后,回酒店后天也黑了。 俩人要的是一个双人间,夏小韵要求的:她晚上独自睡觉害怕。 像往常那样,夏小韵泡了个热水澡后,就爬上了炕,扯过毛毯笑嘻嘻的冲方圆摆了摆小手,无声的说:“晚安,好梦。” 看电视的方圆,抬起右手说好梦时,她已经钻进了毛毯内,盖住了脑袋。 等他从浴室内出来时,夏小韵那边已经睡熟了。 独自站在阳台上,默默看着外面的夜空吸了颗烟后,方圆才上床休息。 窗外的莫斯科,又开始下雪了。 雪花不大,却很密。 国内河边的柳树,早就发芽了吧? 从胡同门口那条河边的柳树,方圆又想到了毛驴:正冲着胡同口的那棵柳树,可是毛驴的领地,每次出来,它都会抬腿洒一泡尿的。 想到毛驴,就无法忽略林二。 每次想到她在离开方家时,那决然的眼神时,方圆心中都会轻轻叹口气。 他又不是傻瓜,怎么看不出林二喜欢上了他? 但这有怎么样? 他注定,只能跟林二做兄弟。 今晚,方圆想了很多,直到凌晨时分,才迷迷糊糊的睡了过去。 刚睡着,猫儿垫着脚尖走路的声音,却又把他惊醒了。 他闭着眼,也能感觉到夏小韵走到了他的床前,借着壁灯的柔和光芒,在定定似的看着他,好像梦游患者那样。 夏小韵要做点什么了,这证明她终于要结束这段浪漫假期,明天回国去面对现实了--嗯,很勇敢的小脑残。 “我知道你没睡着,可你别说话。” 夏小韵慢慢地低下头,在他脸上轻轻吻了下,说:“无论我做什么,都不要说话,记住了吗?” 方圆不能说话,只能点头。 “也别睁开眼,因为我怕羞。” 夏小韵说出这句话时,方圆听到了睡袍洒落在地上的声音。 女孩子的身子,真的很美,就像白玉雕刻的艺术品,只是略微有些青涩,等她过了今夜后,才会绽放出最为迷人的魅力。 方圆不用睁眼,脑海中也能想象出,因为他早就见过这件绝美的艺术品,并做好接受她的充分准备了。 夏小韵轻轻掀开了方圆身上的毛毯,俯身用脸颊贴在了他的胸膛上。 方圆能感觉出她的脸颊火烫,就像自己的心跳明显加速--但更奇怪的是,他最该启动的部位,却没有哪怕一点点的反应,就像一条死蛇那样。 这是咋回事,难道是太紧张了? 当那双颤抖的小手,轻轻褪下他的裤子时,方圆睁开了眼。 夏小韵没有怪他,只是跪在床前看着他那儿,声音很涩很涩的问:“为什么没反应?” “不知道。” 方圆实话实说:“可能是禁的时间过久,它太紧张了。” “怎么、怎么才能让它不紧张?” 夏小韵轻声问出这句话时,语气流畅了很多。 在她有了某种不好的预感时,就下定决心要把自己,先交给这个男人--这样一来,无论发生任何的意外,都无法改变她是他的人。 既然这是她唯一能左右的现实,那么就没必要再害羞,紧张了。 “你……看过东洋小电影吗?” 方圆想了想,才问道。 第238章 :看不见的裂痕 不管你有多么憎厌那个国度,但有一点你无法否认:它是上天在某方面派来的使者,专门负责启蒙世界各国青少年的成熟教育。 笔者认为,诺贝尔奖中该增添一演艺奖,颁发给东洋那些出色的电影演员。 正是他们数十年来,像朝圣者前往心中圣地那样,不屈不挠的那条路上行走着,工作着,所以才能让夏小韵这般的纯洁女孩子,也懂得了那些被科普的知识。 方圆问她,有没有看过东洋小电影时,她就知道要做什么了。 很自然的,就像生活多年的老夫老妻那样,就是动作生涩的要命,更没想过要感谢那些伟大的电影工作者,只想把自己清白的身躯,交给方圆。 以往,每当方圆想到某些少儿不宜的画面,他兄弟都会立即大力支持。 现在,当纯洁的少女,因为他而变的不再纯洁后--哪怕是十几分钟后,他竟然没有一点点的反应。 方圆心中莫名的恐惧,就像窗外的雪花那样,越来越大。 夏小韵的动作,也越来越慢,终于停止,抬头看向发呆的男人,轻声问:“怎么了,不舒服,还是我的动作,不到位?” “不知道。” 方圆茫然的摇了摇头。 “那还继续……” 女孩子还没有说完这句话,方圆就从伸手把她抱在了床上,嗓子里发出低低的咆哮,就像要把冰山融化的烈火,更像要驯服烈马的骑士,尽可能的狂野,粗暴。 女孩子也迅速配合起来,蛇儿般的那样缠紧了他,嘴里更是发出了夜莺般的动人哼声,就像在欢快的歌唱。 几分钟后,方圆停止了所有动作,平躺在床上,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壁灯的柔光,能映出他眼里的绝望之色。 他不行了。 好端端的,他竟然不行了! 对于一个男人来说,如果在这方面要是不行的话,那还不如去死。 “方圆--” 女孩子跪坐在他身边,温柔的抚摸着他的胸膛,柔声问道:“是不是在雪原上,不小心受伤,或者冻坏了?” 有没有受伤,有没有冻坏,方圆当然知道。 没有,绝对没有。 这是男人的命根子,哪怕脑袋不要,也得好好保护它。 看到方圆微微摇头后,女孩子秀眉皱起,想了想才又问:“哦,是麻醉的原因吧?” 方圆去临时指挥所救李教授时,曾经被山口野崖用强效麻醉剂暗算过。 方圆猛地翻身坐起:“对,对,肯定是麻醉剂的问题!” “那--明天去医院检查一下?等什么时候治疗好了,我们什么时候回国,好吧?” 女孩子说着,缓缓躺倒在他身边,抱住他的腰闭上眼,喃喃的说:“别胡思乱想了,没事的……抱着我,睡吧。” 方圆很听话,重新躺下拥着夏小韵,闭上了眼。 表面上,他睡得很安稳,当窗外那场雪停止时,天亮了。 雪后的世界,看起来总是那样干净。 夏小韵大清早起来后,做得第一时间就是退掉了机票,联系莫斯科最有名的医院。 玛丽医院。 欧洲有很多家叫这个名字的医院,好听的名字,总是会让男人感到莫名的温暖,就像给方圆检查身体的那位美女医生。 来看男科医生,是方圆神经科检查一切正常后,才来到这儿的。 美女医生的态度,让方先生真切感受到了‘宾至如归’的待遇--当然了,这跟他把国内某些坏习惯带来有关,比方给医生封个大大的红包。 美女医生,一个下午,就成了他的私人医生。 相信要不是夏小韵跟在方圆身边,她肯定会带他去自己住处,以她最喜欢的方式給他治疗:美女,总是比冷冰冰的医疗设备更具人性化的。 在大把美元的刺激下,化验结果很快就出来了。 “我们玛丽医院的男科,绝对是全世界最权威的。方先生,现在我可以负责任的恭喜您,您一切正常,而且镜子质量出奇的好。如果您愿意,我倒是很想付给您一笔钱,给我留下一个各方面都很出色的后代。” 欧美女郎,无论是啥职业,在谈起这种话题时,才不会有华夏女孩子该有的--虚伪,哪怕是当着夏小韵的面,美女医生也敢这样说, 也幸亏夏小韵就在身边,要不然刚被花小妖放弃的方先生,差不多会打个响指,问问人家的床够不够宽大了。 “对不起,恐怕让你失望了。” 夏小韵很抱歉的对美女医生笑了下,拉着方圆的手转身就走,还低低骂了句很不雅的话,有些不符合她的清纯形象。 确定自己没啥毛病后,方圆也有了从没有过的轻松。 出了医院后,提议去附近一个景点参观,却被夏小韵一口拒绝了:“回酒店,用最快的速度!” 方圆满足了她的愿望,开车用最快的速度回到了酒店。 房门刚一关上,女孩子就甩掉风衣,反身纵进他的怀中,两条修长的腿,动作娴熟的盘住了他的腰,劈头盖脸的亲吻了下来。 方圆当然得热切回应。 事实证明,有些女孩子在人前时,别看婉约如水的,可一旦放开,疯狂起来的样子还是很吓人的,绝对的主动。 可无论女孩子有多么的主动,方圆却重新遭遇了凌晨时的尴尬。 没感觉。 一点点的感觉都没有,好像死了那样。 “怎么回事!” 女孩子在问出这句话时,毫不掩饰双眸中的愤怒。 方圆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沉默很久,女孩子才紧紧抿了下嘴角,低声问:“我能从你看那个女医生的眼神中,察觉出你对她有了反应。” 方圆还是没说话。 因为人家说得没错。 女孩子没有再问什么,飞快的穿上衣服,拉着他就向外跑。 “去做什么?” 方圆从没有过的狼狈。 “去找那个女人。” 女孩子的小脸有些发青,还有些可怕。 方圆不敢再说什么,只好按照她的意思,上车驶向玛丽医院。 很幸运,当他们赶到医院时,美女医生正要收拾东西回家。 不等她惊讶的说什么,夏小韵就关上门,反锁,然后从包内拿出一叠厚厚的美元,摔在了沙发上,说道:“让我在这儿旁观,这些钱就是你的了!” 美女医生懵了,看看那些钱,再看看方圆,不解的问道:“让你旁观什么?” “做。” 夏小韵一个字,就表达出了她的意思。 方圆很不喜欢她这样做,张嘴刚要说什么,却听她低声说:“我现在很烦。” 人在心烦时,尤其是女孩子,最好不要招惹她,按照她的意思去做。 这一点,美女医生要比方圆更明白,所以在飞快的收起那些现金后,很干脆的脱掉了全部衣服,斜斜躺在沙发上,眼神迷离的冲方圆勾了勾小手指,让他过去。 不得不说,东欧女郎的身材完美指数,绝对位居全球之首。 方圆没有过去,转身开门,拉起夏小韵的手,快步走了出去。 夏小韵没有问为什么,因为刚才她就亲眼看到,方圆那儿有了很显著的变化。 一天内,在同一个车位上了车子,车门刚关上后,女孩子就化身尘世间最能让人犯罪的妖姬了。 很神奇。 真的很神奇--面对彻底抛弃颜面的女孩子,方先生又恢复了他‘心淡如水’的得道高僧心境,没有丁点的反应。 啪! 女孩子抬手,狠狠给了他一耳光时,嘴唇被她自己的贝齿咬破,哑声问道:“这是为、为什么?” 你这是在虐主,要遭雷劈的,小说中这样说的--方圆抿了下嘴角,抬手开门下车。 只要他走的够快,就不麻烦女医生重新脱次衣服了。 夏小韵这次没有跟上去,颓然的靠在了座椅上,眼神茫然的,看着街灯亮起。 方圆并没有在那边耽搁太久,就回到了车上。 夏小韵看向了他,能明显感觉到,他有过某种释放的迹象。 “我--没有跟她发生实质性的关系。我很正常,跟她在一起时。” 方圆点上一颗烟,落下车窗看着外面,低声说:“她给我解释说,我这种情况,就是心理上的障碍,只局限于跟你在一起时。我告诉她说,我很、很爱你,也渴望能拥有你……她打电话,请教了她的导师,最后才说,这是男科史上从没有的病例,可能是上帝不喜欢我们在一起,所以劝我们从此信仰上帝。” 默默的听他说完,又沉默很久后,夏小韵才轻声说:“开车吧。明天,我们回国。” 方圆说:“不是我不愿意,是……” 夏小韵打断了他的话:“或许她说的没错,上帝不喜欢我们在一起。” “狗屁的上帝!” 方圆抬手,狠狠砸在了方向盘上,狠狠瞪着女孩子,粗声说道:“夏小韵,我虽然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但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 “我想什么了?” 夏小韵语气平静的问道。 “你以为,我不想跟你那样!” “这是事实。” “我也不知道咋回事!” “我也不知道你怎么就这样难打动,怎么想的。” 夏小韵轻轻叹了口气,说:“好了,方圆,不要吵了,开车吧--看,外面又下雪了呢。” 比芝麻粒大不了多少的雪花,飘飘洒洒的从街灯下掠过,带着春天来的气息。 是啊,莫斯科的春天也快来到了,但夏小韵的春天,却渐渐的冰冻。 回酒店的路上,两个人都没说话。 虽然方圆觉得,他对她的感情,始终都不曾改变过,但却能明显察觉出,两个人之间,出现了一道看不见的裂痕。 裂痕会越来越大,直到无法弥补。 难道,夏小韵那天所说的,不好的预感,就这样突兀的来临了? 身子有些疲惫的关上房门,方圆转身时,脑子里忽然灵光一闪,对要走进浴室的夏小韵说:“或许,是那朵花的事!” 第239章 :愿天下有情人都是兄妹 方圆从没告诉夏小韵,自己肩膀下也有一朵彼岸花。 以前方圆不说,是怕她更有借口缠着他。 俩人感情好了,他更不想告诉她了,那是因为不想让她回忆那段惊悚的往事。 可现在,当方圆遭遇莫名的‘肌无力’后,却灵光一闪想到了那朵花。 “什么花?” 夏小韵愣了下,转身看了过来。 方圆没有回答,快步走进了洗手间。 夏小韵就抱着膀子倚在门口,看他飞快的脱下上衣,拿起毛巾蘸水,在左肩下用力擦了起来。 刚开始时,她还不明白方圆这是要干啥。 可当那朵妖艳无比、又特别熟悉的花儿,慢慢‘绽放’在她的视线中后,她先是满脸的不可思议,接着脸色苍白,双膝一软,顺着门框瘫倒在了地上。 同方圆一样,夏小韵的右肩下忽然多了朵彼岸花后,也给了她极大的心理压力。 从罗布泊回到内地后,她就想搞清楚这朵花为什么会出现,以及它所代表的含义。 但迫于对那个黑暗世界的逃避心理,她没敢去大医院检查,只是心中期盼:某个早晨醒来后,这东西会自己不见了。 就像一场恶梦那样。 或许,这真是一场恶梦。 就在除夕夜那晚,夏小韵又看到了那个永远向前走个不停的妖异女人。 任何现象,哪怕是特别惊悚可怕的,只要经历久了,惧意也会减弱。 所以那晚夏小韵并不是太害怕,还向那个陈婉约询问了这件事。 那个陈婉约给出了答案。 “她说什么?为啥没跟我说起过--” 方圆把夏小韵从地上抱了起来,走向沙发那边,刚走了几步,她却猛地从他怀中跳了下来,尖声大叫:“别碰我,别碰我!” 方圆愕然,张嘴刚要说什么,她却全身筛糠般的颤抖着,双手捂住脸,呜咽着跪倒在了地板上。 “小韵,到底是咋了,能不能先别哭?” 方圆伸手,下意识的去搀扶她。 手指刚碰到她肩膀,就被她抬手一把打开。 方圆只好站在那儿,满脸不解的望着她,不知道她为啥忽然这样激动,还害怕。 夏小韵双手捂着脸,哭了很久,才慢慢停止。 方圆也坐了下来,盘膝看着她。 夏小韵终于擦干脸上的泪痕,抬起头时,脸色苍白的忽然笑了下。 很凄美的样子。 方圆嘴巴动了动,却没说出什么话来。 夏小韵望着方圆左肩下那朵彼岸花,眼神呆滞的看了很久,才哑声吐出了两个字:“哥--哥?” “啥?” 方圆抬手拨拉了下耳朵,表面没听清的样子,可心却攸地沉到了冰窟中,冰凉,再也不敢多想,从口袋中拿出一颗烟,叼在嘴上,打火机点了好几次,都没有点着。 他又有了释放心中杀人恶魔时的烦躁,猛地举起打火机,正要狠狠砸在地上时,夏小韵却伸手,拿走了他的火机。 啪的一声响,火苗燃起,凑到了烟卷前。 怕过、哭过后,夏小韵恢复了让人心悸的镇定。 受她的感染,方圆心中的狂躁,也渐渐平息,凑过去点燃了香烟。 辛辣的烟雾,在肺里打了个转,再从他口鼻中缓缓吐出时,他感觉更好了些。 “我、我能吸一口?” 夏小韵看着烟卷,很想吸烟。 方圆犹豫了下,才摇了摇头:“你现在的状态,不适合吸烟。” 会吸烟的人都知道,每当情绪有了很大波动后,就会习惯性的点上一颗烟,能起到镇定的作用。 所以方圆担心她在当前状态下吸烟,会染上烟瘾。 夏小韵倒是没有强求,只是笑了笑就低下头:“你身上这朵花,也是去了罗布泊后,才会莫名其妙出现的?” “是。” 方圆的回答,很简练。 “那你为什么不跟我说,明明知道我也有这样一朵花。” 夏小韵抬头:“还故意遮掩住,让我看不到。” 方圆沉默了片刻,才说:“我不想再提起那段往事。” “我也是。可有些事,无论你怎么逃避,都逃不掉的。唉。” 幽幽叹了口气后,夏小韵目光挪开看向别处:“现在我才知道,那个晚上她忽然出现,就是为了给我说这朵花的事……她,早就预料到,我们现在遇到的问题了。” 方圆没插嘴,默默的听着。 “你有没有听说过西伯人的传说?” 夏小韵忽然问出了这个问题。 西伯人的传说,还是山羊告诉方圆的。 如果不是在黑暗世界遇到卡秋莎,方圆只会觉得那就是个传说。 她这句看似很突兀的话,让方圆潜意识那个惧怕,更加的强烈,满嘴苦涩的说:“听、听说过。正宗西伯人的背后,都有个黑色骷髅头的胎记。” “就像我们肩膀下的彼岸花。” 夏小韵慢慢抬起手,轻轻抚摸着方圆左肩下那朵花。 就算是再傻的人,在夏小韵提到西伯人的传说后,也能听出她要说什么了。 既然西伯人嫡系家族的人,后背都有黑色骷髅头,那么就有可能,还有另外一个家族,所有嫡系成员身上,都有一朵彼岸花。 方圆、夏小韵身上,都有一朵诡异的彼岸花(现在方圆基本能确定,这不是血管病变,更不是皮肤病,就是胎记。唯一让他无法理解的是,小时候为啥没有,却在去了那个黑暗世界后,才忽然出现),这就好比西伯人后背上的黑色骷髅头胎记。 那么就证明,他们之间的关系,很可能是--兄妹。 最不济,也是同一个嫡系家族的人,或许是小姑跟大侄子,或者是叔叔跟大侄女。 但无论是哪种关系,他们铁定都不可能成为爱人。 可他们此前,却做了爱人之间才能做得事--哪怕是没有发生实质性的关系,但小夏妹妹昨晚的‘努力’,已经违反了人伦。 所以她在看到方圆身上也有这样一朵彼岸花后,才会那样害怕,甚至恶心,满是无法表示的罪恶感。 自然也更加痛恨方圆,为什么把这朵花给掩藏起来? 如果她早看到这朵花的话,她绝不会做出那种违反人伦的事来。 方圆终于清晰感受到了夏小韵此时内心的痛苦,不知道自己此时脸色有多么的难看,只能听到自己声音有多么的难听,还在笑:“呵、呵呵,我忽然想到在网上看到过的一句话。” “愿天下有情人都是兄妹。” 夏小韵也笑了,只是泪水又跟着淌了下来。 时光倒流,一个月前的除夕夜。 当夏小韵问那个陈婉约,她身上忽然出现的这朵花,是什么来历、意思后,人家给她讲了个很凄美的故事。 早在好多好多年前,有个偏僻小国。 国主叫什么名字,在这个故事中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小国民间传说,国主之所以能成为国主,不是上天派来领导大家勤劳致富的,而是来自阴间:一个类似于地藏菩萨那样的角色。 受命于阎君的委托,这个人创建了小国,跟上天派来的使者那样,同样能让人民安居乐业,并发自内心的敬爱他。 他的家族,就叫花族--叫这个名字,那是因为这个家族无论男女老少,肩膀下都会有这么一朵好看的彼岸花。 就像现在流行的吉祥物那样,彼岸花就是这个小国的吉祥物,国家的旗帜上、官员、武士的衣角上,都绣着这种花。 小国成立后,花族族长为让国家富强,就广招天下圣贤之士,帮他一起治理国家。 礼贤下士的国主,总能引来从龙之臣--有三个大有本事的人,是一文、两武,来到了国主身边,尽心尽力的帮他做事。 十数年过去后,国主在这三个人的帮助下,把国家打理的井井有条,让人民过上了好日子。 为感谢这三个人,国主就把自己最钟爱的三个公主,分别许配给了三个人。 并在祖坛前郑重宣誓,让三人正式成为花族的一员,他们的后代,永远享受亲王级别待遇。 三人都很感激国主,以成为花族一员而自豪,发誓世代辅佐国主。 他们是这样说的,随后几代也是这样做的。 但当到了某代时,最受那代国主器重的文臣,却不满总是成为别人的臣子--就像华夏历史上,那些许多为争夺皇位,而自相残杀的皇族,发动了宫廷之变。 文臣的宫廷之变并没有成功,因为另外两个忠于国主的武将后人,在经过一番浴血苦战后,终于粉碎了文臣后人的阴谋,迫使他逃离了那个小国。 可在那次的宫廷之变中,猝然发难的文臣后人,几乎把国主嫡系家族屠杀干净,只留下了一个刚满月不久的小王子。 国主临死前,就把小王子交给了两个武将,恳求他们要当做自己孩子那样,抚养长大,辅佐他,重现花族祖宗昔日的盛世辉煌。 两个武将自然含泪答应下来,也尽心的办事。 可问题是,经过那次宫廷之变后,花族、还有那个小国,国运损伤殆尽,再加上中原大国正值强势,很快就灭国了。 亡国后,花族后人来到了中原。 他们没指望光复故国,甚至不想追杀文臣,只想做个富家翁,好好活着就是了。 老天爷满足了他们的要求。 有句诗词说得好: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 在中原安家的花族、武将后人,随着朝代更替,沧海变桑田,终于彻底的泯然众人矣--又是很多很多年过去了,花族后人因各种历史原因,分散。 或许是因为水土等原因,花族后人不适合在中原生活,所以人丁不旺。 这样一来,花族后人之间就彻底失去了联系。 但他们的后人身上,却还保持着花族最明显的特征。 那就是肩下,有一朵彼岸花。 这是他们身为花族嫡系后人的唯一凭证。 第240章 :无奈下的歇斯底里 那个陈婉约,给夏小韵讲了彼岸花的来历。 方圆却想到了她曾经跟自己说的一些话,早在即将赶去塔希科之前。 她说,世间最多有七个人,身上有这种奇异的彼岸花。 方圆只知道他跟夏小韵有,却不知道另外几个人是谁,就像他不知道花族的这个凄美传说。 那个陈婉约,为什么不把这个传说告诉他,却告诉了夏小韵? 如果她说出来,那么无论方圆信,还是不信,都不会再对夏小韵隐瞒什么,更不会跟她做出那种亲近的动作。 那个陈婉约,是故意的--就像她早就猜到,他们有一天,会发生这种事,让他们陷进无尽的痛苦中。 幸亏方圆在跟夏小韵时,是‘肌无力’,假如俩人真发生了那种关系--就算是这样,那种违反人伦的罪恶感,已经让夏小韵痛苦不已了。 阴谋,这是那个陈婉约故意设下的阴谋! 当然了,前提得建立在这个故事,具备一定真实性的基础上。 简单的来说就是:方圆跟夏小韵,都是花族的嫡系后人,身上都流淌着同样的血脉,不管历经多少岁月,这种血缘都不会被淡化。 “你在想什么?” 夏小韵已经讲完很久了,方圆还在那儿发呆。 “我在想。” 方圆眨巴了眼睛,才说:“如果故事是真的,我们都是花族的嫡系后人,我们也不一定是亲兄妹,或许是堂叔兄妹,就是小叔叔,和大侄女……” 夏小韵打断了他的话:“只能是亲兄妹。” 方圆双眼眯起:“这么肯定?” “她说,花族嫡系族人彼岸花最大的特征,就是亲兄弟之间的彼岸花,是并蒂式的--当我们两个人拥抱在一起时,两朵彼岸花,就会像并蒂莲那样,成为连理花。” 夏小韵说着,肩膀一沉,褪下了衣服,露出那朵彼岸花,慢慢跪起来,跪着走到方圆面前,紧紧抿着嘴角抬手抱住他脖子,缓缓贴了过去。 方圆没动。 他没必要动,也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早在罗布泊那个黑暗世界内时,他就知道如果跟夏小韵相拥时,他们肩膀上的彼岸花,就会像并蒂莲那样,成为天衣无缝的连理花了。 哪怕是世界上技术最精湛的刺青大师,也无法刺出他们相拥时,两朵花合二为一时那种天衣无缝的浑然天成。 随着女孩子颤抖的身子贴过来,两朵彼岸花完全吻合在了一起。 “看,看,看到了没有--哥?” 夏小韵跪在那儿,抬头笑着。 方圆闭上眼,缓缓的说:“以后,你敢再叫我一声哥,我就杀了你。” “哥,你躲不开的,这是命运。” 夏小韵忽然笑了起来,搂着方圆的脖子,疯狂的大笑,泪水却哗哗的落下。 那个陈婉约说,花族后人身上都有一朵彼岸花,都是男左女右,但唯有亲兄妹相拥时,才能让花结连理,其余的(堂兄妹)相拥时,就不会这样了。 更为奇特的是,为了避免花族嫡亲兄妹做出那种有辱祖宗的事,亲兄妹之间在一起时,男人那种最原始的功能,就会神秘消失,无论他怎么努力。 刚听那个陈婉约说出这个故事后,夏小韵还是将信将疑的。 但方圆唯独对她的‘肌无力’,一下子让她彻底相信了那些。 相信方圆,就是她的亲哥哥。 至于他怎么会忽然成为她的亲哥哥--夏小韵不去想:人在深陷无比痛苦的罪恶感内时,脑子里总是浑浑噩噩的。 方圆当然不会因为夏小韵固执的喊他哥,就真把她杀了。 所以他只能愣愣的看着狂笑的女孩子,疯了似的边笑边哭。 “我该怎么办?好不容易找到了真爱……可你竟然是我的亲哥哥!我们昨晚,还做了那种事,我该怎么办?” 女孩子的笑声终于落下,泪水也停止时,目光呆滞了起来,却依旧牢牢搂着方圆的脖子,喃喃的说着。 不但她不知道怎么办,方圆也不知道。 在夏小韵流泪说出‘亲兄妹最明显的特征’后,自身那种诡异的‘肌无力’现象,有力证明了这些都是真的。 夏小韵就是他的亲妹妹? 是。 可是,她怎么会是我的亲妹妹? 方圆脑子里嗡嗡的声音,越来越响,头越来越疼时,女孩子忽然把他扑倒在了地板上,在他脸上,身上,疯狂的吻着,咬着,低低的叫着:“好吧,就算我们是亲兄妹,那又怎么样?反正我们已经铸成大错,那就错到底吧--要了我!无论用什么方式!” 撕扯中,夏小韵疯魔那样,叫着:“错,就错到底!我倒要看看,这狗、日的命运,还能怎么折磨我!” 啪的一声,方圆给了她一记耳光。 骑在他身上的夏小韵,呆住了。 “下来。” 嘴角已经被咬破的方圆,当下看起来无比的冷静,眼神看起来比万年冰封的雪原还要冷,只是脑门两侧的青筋,在不住的蹦。 冷,才是唯一能陷入魔障的人,恢复理智的唯一办法。 “下来。” 方圆又说话了,淡淡的声音:“夏小韵,无论你是不是我的亲妹妹,我们之间都没发生任何龌龊的事。到现在为止,你依旧是清白的身子。” “真的清白?” 夏小韵喃喃的反问道。 “有些事,其实就是一场恶梦,从没有发生过,对不对?” 方圆回答说:“所以你没必要自责,痛苦,折磨自己,因为那时候,我们并不知道这些,所以不该有罪恶感。相反,我们还应该庆幸,该开心。” 夏小韵沉默。 方圆的话,给了她醍醐灌顶的效果:是啊,就算我曾经给他做过什么,可我的身子,还是清白的。他说的不错,毕竟那时候,我们不知道这些,只是一个丑恶的误会罢了。 “对不起--哥。” 夏小韵低低的说着,从方圆身上爬了下来,踉踉跄跄的站起身,走向了浴室。 方圆依旧躺在那儿,闭着眼说:“以后,永远都不要那样叫我,我会真杀了你。” “哥,我随时等着,你来结束我丑陋的生命。” 夏小韵回头,凄美的笑着:“如果我再彻底失去你,我还有什么?人家亲兄妹之间,都是哥哥疼爱妹妹,可你倒好,反而要憎恨我,想一辈子离开我。” “这是躲避,对苦难命运的躲避,就像你躲避花小妖,躲避昆仑那样,来躲避我。” 夏小韵幽幽的叹了口气,走进了浴室内:“唉,我知道,等我出来时,你已经离开了,一辈子都不会再看到你了。你想走,就走吧。我一个人,也照样能活下去,无论遭受什么样的苦难。其实这样活着,也没什么意思的。” 躺在浴缸内,被热水所覆盖后闭上眼的感觉,确是很舒服,很惬意。 夏小韵就这样觉得,所以她才笑着自言自语:“以前看那句‘愿天下有情人都是亲兄妹’时,还会笑说这句话的人缺德,却没想到真让我碰到了。唉,这得多好的运气呀,真该去买彩票的。” 人在遭遇极端打击,尤其事关感情问题后,不是歇斯底里,就是心灰意冷。 夏小韵已经度过了歇斯底里,现在总算冷静了下来,知道自己已经彻底心灰意冷了,无论方圆怎么开导她,她也给自己放下包袱的理由--可她真看开了吗? 夏小韵自己也不知道。 她只是想那些想不明白的事:我怎么能跟方圆是亲兄妹呢? 陈婉约的出身,不幸的少女时期经历,夏小韵这个当女儿的没理由不知道。 更敢拿脑袋保证:陈婉约就生了她自己。 因为夏小韵想起,有一年她陪母亲去查体(某种妇科常见病)时,查体单上清清楚楚的写着:陈婉约只有过一次妊娠经历的。 女人这辈子生过几个孩子,在现代医学面前,是没有丝毫秘密可言的。 既然陈婉约只生了她自己,那么方圆怎么可能是她亲哥哥? 如果俩人是龙凤胎的话,也能解释这个疑问,可问题是他们年龄差距好几岁呢。 陈婉约,不是我亲妈! 这个念头,在脑海中闪过时,夏小韵猛地睁开了眼:也唯有这种解释,才能合理--前提是她跟方圆,是真正的亲兄妹! 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她的亲妈,就只能是方圆的亲妈了。 幸好,依着现代医学,要想判断自己的亲妈,方圆是不是自己哥哥,只要做个dan基因鉴定就可以了。 明天,就拽着方圆去……不,今晚,今晚就去! 想到这儿后,夏小韵再也没心思泡澡,马上就爬出浴缸,随手扯过一条浴巾围在身上,快步走到门口,打开了房门:“方圆,你要是走了,我就死给你看!” 她不用死给谁看,因为方圆还躺在那儿,好像睡着了那样。 “起来,去医院。” 夏小韵说完,才转身走进浴室,开始穿衣服。 方圆很配合--因为夏小韵能想到的这些,他刚才也在考虑。 仅仅凭借一个鬼女人的鬼故事,两朵能并蒂的彼岸花,哪怕是带着一定的神奇性,这也不能确凿的证明,俩人就是亲兄妹。 相比起传说,科学的医学鉴定,才是最客观的。 等夏小韵穿好衣服时,方圆已经在门口等着了。 夏小韵走过去,跟他对视了一眼,接着垂下眼帘低声说:“这是,我们最后的希望。” 方圆点了点头。 “刚才,对不起,我脑子里太乱了,没有想到这个最直接的办法。” “这不怪你,我也是刚想到。” 方圆说着,伸手去开门时,手机响了起来。 来电显示,是那位美女医生。 去医院看病,基本都得留下联系方式的,所以美女医生能知道方圆手机号,这没啥奇怪的。 夏小韵也知道这个手机号,对看着她,用目光征求她意见的方圆说:“你接呀,看看她要做什么,恰好问问她能不能帮忙。” 第241章 :亲兄妹 像方先生这种年少英俊的男人,总能让美女恋恋不忘。 当然了,主要是他的挥金如土,打动了美女医生,下班回家晚饭后就睡不着了,终于忍不住的給他打电话,约他出来。 哪怕是不给钱,只要能给她一个终身难忘的夜晚--这是美女医生在电话中,告诉方圆的话。 “我给钱,十万美金的现金支票。” 方圆的回答,也很干脆:“但你得帮我做件事。” 听到十万美金这个数字后,那边美女医生温柔的声音,立马多了狂热的兴奋,说无论方先生让她去做什么,她都会全力以赴。 方圆让她做的事很简单,就是让她联系医院的专家(基因学方面的,反正亲子鉴定技术,大医院都能做得来)。 今晚,他就必须知道结果。 方圆的要求,对美女医生来说实在算不了什么,立即一口答应下来。 当他驱车跟夏小韵第三次来到玛丽医院时,以美女医生为首的专家组,已经严阵以待了。 大家都是聪明人,没有谁傻到会问大金主方先生为啥要做这个,只是亲眼看到夏小韵撕下十万美金的现金支票后,立即就全身心的投入到了工作中。 看在钱的份上,方圆俩人在等待化验结果时,被请到了美女医生的办公室,为他们冲上了最好的咖啡,还有夜宵。 美女医生作陪,刚开始时,还频频对方先生大抛媚眼。 不过看出他神魂不舍的样子,总是看门口后,就很聪明的出去了,说是亲自监督那些同事,必须用最快的速度,给出最严谨的化验结果。 美女医生离开后,方圆俩人都不再说话。 坐在一个沙发上,一人一头。 随着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夏小韵越来越紧张,都不知道她已经把嘴唇咬出了血。 方圆想安慰她放松,可他自己也很紧张,就像等待被法官判刑的罪犯。 “方圆,如果--我是说如果呀,如果我们真是那种关系,你是不是真会离开我?” 实在受不了这种等待的压抑,夏小韵打破了房间里的死寂。 方圆想了想,才说:“在酒店时,我有这想法。但现在不想了,如果我们真是亲兄妹,我会像所有哥哥那样,尽最大能力的保护你。” “呼……这样最好。” 夏小韵长长的松了一口气,故作轻松的说:“你说的不错,不管是遭遇了什么打击,我们都该勇敢的面对现实。不过,我觉得我们不会那样倒霉。” “昂,也是这样觉得。” 方圆笑了下时,忽然噌地站了起来,眼角猛地一抽。 夏小韵愣了下,刚要问怎么了,就听门外传来急匆匆的脚步声。 他们俩人的dan基因化验结果,终于出来了。 是不是亲兄妹,很快就能知道了。 夏小韵的脸色,苍白的就像一张纸,紧攥起拳头时,小手指甲已经刺进了掌心。 方圆走过来,挨着她坐下,伸手把她抱在了怀里。 她下意识的挣扎了下时,方圆强笑着说:“就算是真的,当哥哥的给妹妹一些安慰,也很正常吧?” “你说的对。” 夏小韵也笑了下,闭上眼,把头钻进他怀中,喃喃的说:“你让他们说。” 门开了,额头明显有细汗的美女医生,拿着一叠化验报告走了进来:“方先生……” 方先生打断了她的话,很镇定的语气:“直接说结果。” “你们……” 美女医生本来想故意卖个关子的,但却从方圆的眯眼动作中,感受到了某种危险,再也不敢犹豫,赶紧说:“我们使用特别的dna探针来寻找基因,利用特别的染料,在x光的环境下,便显示由dna探针凝聚于一起的黑色条码.这过程重覆几次,每一种探针用于寻找dna的不同部位,并影成独特的条码,用几组不同的探针,可得到超过99,9%的--” 方圆打断了她的侃侃而谈:“说重点!” “你们,是亲兄妹的概率,为99.9%。” 美女医生赶紧说出了重点。 方圆就觉得脑子里,嗡的一声响时,怀里的夏小韵,过电般的颤了下。 所有冷静下来的侥幸,都被美女医生这句话,狠狠击碎。 “方先生,您怎么了?” 美女医生等了足有三分钟,看到方先生还在发呆,就小声的关心问。 方圆这才眨巴了下眼睛,尽可能保持平静的问道:“准确吗?” “我们玛丽医院的亲属鉴定技术,是全俄罗斯最权威的。” 美女医生连忙回答。 “好了,我知道了。” 方圆的目光,从她秀美的脖子上扫过,接着点了点头,拥着夏小韵站了起来:“就这样吧,谢谢。” 曾经有个要杀了她,还有那俩专家的想法,在方圆脑海中飘过。 不过很快就消失了:杀了他们又能咋样? 能改变他跟夏小韵是亲兄妹的诡异现实? 能让时光倒流,让他们昨晚没有做那种事? 再说了,人家好像也没理由在意他跟夏小韵的关系。 退一步说,他们跟人说这些,又能咋样? 反正夏小韵就是他亲妹妹了,以后他也只能疼爱,保护她,不用顾忌任何人。 也不听清楚美女医生又说了些什么,更没要那份化验单,方圆拥着身体僵硬的夏小韵,上了车子,驱车离开。 起风了,很冷。 街灯的光芒很惨淡,现在是凌晨四点多了。 如果是放在以前,美女医生、两个专家工作到这时候,肯定会抱怨不已的。 但这次,当方圆的车子刚消失在医院门口,他们就欢呼着跳起来,相互击掌,大喊乌拉(发财了不是)? 美女医生更是提议,大家去迪厅,尽情的庆祝一下。 她的提议,得到了两位专家的赞同。 很快,他们就换上衣服,美女医生亲自担任司机,启动她那辆红色小宝马,驶出了医院,向莫斯科最大的迪厅而去。 有个成语是这样说的:乐极生悲。 可能是上帝很反感,这三个见钱眼开的家伙,于是让他们在经过一个路口时,发生了车祸--那是一辆只准或许在深夜才能经过市区的重型卡车,满载着货物。 因车速过快,在躲避这辆轿车时发生侧翻,把车子砸成了饼子。 当三条开心的生命,就这样袅袅离开人间时,方圆驾车回到了酒店门前。 下车绕过车头,刚要伸手开车门,车门开了,夏小韵对他伸过来的右手摇了摇头,自己下了车。 抬头看了眼还在漂着零星雪花的夜空,夏小韵深吸一口气,说:“没想到,短短两天内,我的命运就再次被转折了。” “进去说话把,外面很冷。” 方圆提议。 夏小韵却没有理睬,只是看着他:“现在,我该怎么称呼你?” “随便你。” 方圆接着又说:“还是喊我名字吧。” “可我喜欢喊你哥啊,有个很牛的哥哥,感觉真的很奇妙啊。” 夏小韵却轻笑一声,说:“这样吧,没人时,我喊你哥,有人时,你是方助理。” “这是在暗示我,必须得时刻待在你身边,给你当助理呢。” 方圆也笑了,装作没事人那样。 “随便你。” 夏小韵看似不在意的皱了下小鼻子,说:“你愿走就走,我绝不阻拦你。” “你就是撵我走,我也不会走的,我不放心那个女人。” 方圆说的那个女人,当然是陈婉约了。 他开始怀疑自己的观察力了:当初,怎么可能从陈婉约看向夏小韵的眼里,有母亲才有的眼神的。 现在他可以肯定,陈婉约跟夏小韵之间,没有任何的关系。 说不定,夏天问也不是她亲爹。 这样一来,方圆曾经推断出的那些(夏天问为了躲避艳阴使,不惜把妻女送给别人),看来也得推倒了。 甚至他都开始怀疑:他不是方天明跟范颖颖的儿子。 他可是比夏小韵大几岁的,印象中,母亲从没有为他生个妹妹。 如果他像夏小韵一样,都不是父母的孩子,那么就只剩下一个可能了:他们的父母,在他们出生后,分别被方天明夫妻、夏天问夫妻抱走了。 更多的问题,也就接踵而来:他们俩人的亲生父母,到底是谁? 夏家,方家之间,都是有哪些关系、 十几年前就失踪是方天明,跟年前才失踪的夏天问,会不会都是因为同一个原因? “哥,不早了,回去睡吧。” 夏小韵抬手捂着嘴,哈了一口气后,转身走向了酒店门口。 她这声‘哥’,叫的极其自然,还带着浓浓的亲情。 方圆能感觉得到,笑了下后跟了上去。 在经过前台时,方圆看了眼夏小韵。 夏小韵知道他想重新开个房间,摇了摇头说:“不用了。” 再过两个多小时天就亮了,更何况俩人肯定没有睡意,也没必要重新要房间了。 回到房间后,夏小韵关掉了所有的灯,摸黑上了床。 悉悉索索的声音消失后,房间里无比的静。 俩人都瞪大眼睛,看着天花板,想着各自的事。 直到天蒙蒙亮时,方圆才说:“为保险起见,我觉得你最好再跟陈婉约,做个亲子鉴定。” 第242章 :你喜欢那个美女了? “不用了。” 对方圆的提议,夏小韵想都没想就拒绝了:“等回去后,只要问问她,不管她是不是陈婉约,也不管当初她为什么要隐瞒你,她都会说实话的。” 顿了顿,她又说:“因为现在,她已经没有了再撒谎的必要。” 方圆觉得夏小韵说的很有道理,可更觉得,他最好再确定一下。 “你,能不能过来?” 夏小韵忽然说:“我好像有些怕呢,嗯,特别的怕,希望你能抱着我。” 方圆没吭声,也没动作。 以前他可以答应夏小韵,毕竟没有哪个男人,不喜欢拥着这样一个漂亮女孩儿。 可现在,他是哥哥了,大家都是成年人了,再躺在一张炕上搂搂抱抱的,貌似有些不妥。 “算了。” 夏小韵等了片刻,叹了口气,好像自言自语的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想法,很强烈。可能是不甘?还是有别的希望……” 她说到这儿时,方圆掀起毛毯爬上了她的床。 如她所愿,把她抱在了怀里。 本来,无论方圆思想有多么不健康,都没青年男女在一起时该有的反应,现在自然更没有了,就是单纯的抱着她。 用很装比的话来说就是:他们的拥抱,是纯洁的,像冰山雪莲那样。 夏小韵确实很喜欢在他怀抱着的感觉,向他怀里钻了下,低声说:“还记得在我家,就是陈婉约化身艳阴使跑出去的那个晚上,我就想对你献身来着,可你说,我没有分泌雌性荷尔蒙--那时候,你就对我没感觉,对吧?” “嗯,但心里有。” 方圆实话实说。 “所以啊,我在你怀中,绝对是最安全的了。” 夏小韵叹了口气后,岔开了话题:“你说,如果花小妖他们,知道咱们原来是兄妹后,会是一种什么反应?” “别人肯定很震惊,不过她不会。” 方圆想了想,才说。 “为什么?” “因为那个小妖精,很神秘。” 方圆说:“她好像知道我的很多事,但却不告诉我。现在我都开始怀疑,她十三岁那年我遇到她时,也是她特意安排好的。甚至有种预感,她跟陈婉约之间,也有某些牵连。” 夏小韵问:“那,你不能用武力来胁迫她,说出那些事?” “你不了解她。非凡的背景,身份,让她成为世界上最骄傲的女孩子,就算我用最残酷的手段审问她,她宁愿死也不会就范的。” “呵呵,再说了,她那么漂亮的女孩子,你又怎么舍得像以前对待我那样的,对待她呢?” “你也很漂亮,真心话,就是有些讨厌。” 方圆顿了顿,又说:“这也是真心话。” “现在还是让你讨厌?” 夏小韵问。 “昂,有一点吧。不想骗你。” 方圆声音很平静,证明他没有撒谎。 “就知道你会这样回答,不过这没什么了,反正无论你有多么讨厌我,你都得好好保护我。哦,对了,我现在答应你,让那个林武入股了。” 夏小韵伸手,在他肋下轻轻扭了下。 她之所以让方圆抱着她,来谈论这些话题,就是想俩人像别家的亲兄妹那样,坦诚相见,希望能尽快找到亲人般该有的自然,来抵消此前犯下的罪恶。 她知道,方圆也是这样想的,所以才上了她的床。 不过,在她伸手拧了他一下时,她的心里还是像往常那样,惊悸了下。 惊悸的感觉--她对他,依旧有着陌生男女身体接触后,生理上该有的正常反应。 这让她异常的恐惧,下意识的要挣开他的怀抱。 方圆却揽住了她的肩膀,低声说:“要想改变一些事,得需要时间,只要别再往那方面想,就好了。” “嗯,那就说别的。” 夏小韵艰难的咽了口吐沫,低低的说:“哥,我觉得,你最好是娶了那个花小妖,那小妖精的各方面条件,都相当不错,配你是绰绰有余的。当然了,那个林武也不错,不过我害你伤了她的心,你要是追她的话,得费些力气。” “嘿,你这就开始为哥们、哥考虑起终身大事来了?” 讪笑了一声,方圆才说:“我把林武当做兄弟,再说她马上就要跟马经天结婚了,我不能再破坏人家……” “她是恨你那天没跟她走,才赌气跟人结婚的吧?” 夏小韵打断了他的话。 方圆无声的笑了笑:“但不管怎么说,我能看出马经天是真心对她,这就够了。” “那花小妖呢?” “刚才就说了,她太过诡异。你也不愿意有这么个心计阴沉的嫂子吧?” “说实话,我还真看不上她来,潜意识内还有些敌视她,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夏小韵吸了下鼻子,忽然想到了什么:“不过有个人,肯定适合给我当嫂子?” “谁?” 方圆笑着问。 夏小韵说出了一个人的名字。 “原来是那个胸大无脑的傻瓜妞啊。” 提到楚楠楠后,方圆真有了些开心,连连摇头:“不行,不行,绝对不行。” “为什么不行?” 夏小韵不高兴了:“我知道,你们两个之间以往闹过许多误会,可她的人真不错,是我唯一的闺蜜呢,嫁给你,是最合适不过的了。” “我怕呀,有一天我会揍跑了她,就她那生死不怕、好歹不分的彪悍脾气,我要是娶了她,早晚得活活的气死。” 方圆不想再讨论自己的终身大事,就问:“你呢,喜欢谁?” 他是随口问出这句话的。 问出后,才觉得不妥。 夏小韵喜欢谁? 她喜欢她哥-- “对不起啊,我有些说话不经大脑。” 沉默片刻后,方圆再次讪笑了声。 夏小韵也笑了笑,说:“都说长兄如父,在老妹我还不确定谁才是真正的老爸之前,你这个当哥的,当然得替我劳神了。说说,你认识的那些人里,有谁能配得上我?” “无论是谁,那个燕随意是不行。” 方圆忽然想到了燕随意,说:“那个人,表面跟我一样的儒雅君子,可眼神阴柔,还心术不正。再说了,你跟他之间差着境界呢,不合适。哦,对了,你觉得韩斌咋样?” “你这是报复我呢。” “我咋就报复你了?” “刚才我给你推荐我的闺蜜,现在你给我推荐你的发小,不是报复是什么?” “我可没这么想。” “你是这样想,就是。” 夏小韵身子扭了扭后,打了个哈欠,喃喃的说:“我困了。” “那就睡,啥时候醒了,再考虑回国。” 方圆闭上眼,说:“我也困了。” 仿佛,兄妹俩人在一起相拥着睡觉,真能给他们带来血脉相连的安全感,所以他们睡得都很香,竟然没有做梦。 等夏小韵睁开眼时,已经是白天正午时分了。 今天天气不错,窗外明晃晃的太阳斜斜照进来,洒在身上暖暖的。 身边的方圆不见了,也没在屋里,不知道去做什么了。 夏小韵懒洋洋的下了地,赤脚走进了洗漱间。 等她换上一身新衣服,拿起手机正准备给方圆打电话时,门开了。 方圆走了进来,晃了晃手里的机票,说:“就知道你差不多该醒来了,这是下午四点半起飞的机票,直达国内京华。我刚才要了午餐,吃完后马上回国。” 从正月初六到现在,夏小韵出来已经快一个月了,相信正月初八就上班的快递公司内,早就堆满了需要她处理的工作。 无论本次西北之行发生啥事,既然还要生活下去,那么就得工作。 “今天还是莫斯科的某个节日,大街上满是人,听说就连总统先生,也会走上街头与民同乐呢,想看的话,咱们去红场那边看看。” 吃饭时,方圆说起了这件事。 “好啊,那赶紧吃,吃饱后,咱们也去与民同乐!” 美美睡了一觉的夏小韵,立即开心的连连点头,催着他快点吃。 至于是不是真正的开心,这已经不重要了。 只要能看到她像个小女孩那样,牵着自己的手,在队伍中欢快的钻来钻去,方圆就觉得很满足了。 在红场,他们没有看到总统先生,这让希望能亲眼看到传说中铁腕总统的夏小韵,有些失望。 距离飞机起飞还有一个小时时,方圆才拽着她走出了队伍。 他目前驾驶的车子,是山羊为他准备的。 他只要把车子放在机场停车场,就会有人来接管的。 “嗨,小方,总统先生不会来了吧?” 刚要上车时,夏小韵指着不远处,兴奋的叫着,很想去看看。 不远处,驶来一辆敞篷双层大巴,上面坐着一些衣衫光鲜的男女,一看就是非常人。 “算了吧,要不然会误了航班的,今天街上人多,放不开速度。” 方圆说着,也抬头随意向那边看了一眼,正要低头时,却又愣了下。 他发现,在那辆敞篷大巴上,有个身穿黑色貂皮大衣、戴着同样帽子的女孩子,很眼熟,竟然像--卡秋莎。 只是,这个女孩子比卡秋莎可水灵多了。 尤其被好多人众星捧月般的围在中间,下巴微微昂起时的那份冷傲,更是卡秋莎那野孩子拍马也比不上的。 “怎么,小方,喜欢那个美女了?” 夏小韵注意到了这一点,没来由的心中一疼,却笑嘻嘻的说:“要不要,我过去帮你牵线?” “去,就知道说脑残话。” 方圆抬手,作势欲抽她后脑勺,接着做出请的手势:“姑奶奶,咱们真得走了。” “嗯,小圆子,起驾回宫。” 小夏拉长声音,咯咯的笑着,钻进了车里。 车子缓缓前行,被万千崇敬目光所关注的卡秋莎,没有一丝丝的自得。 甚至,还有些厌倦这种活动。 越热闹,她越觉得孤独。 她只觉得,唯有那个人陪在身边,她才会真的快乐。 可是,那个当初说好,要跟她相依为命的人,在哪儿呢? 卡秋莎心中幽幽叹了口气,随意向不远处的路边看去。 第243章 :她看到了方圆 短短几个月,卡秋莎的变化就让人懂得了什么叫脱胎换骨。 跟刚从黑暗世界走出来时,那个半人类的野孩子相比,现在的卡秋莎绝对是个冷艳的女王。 估计就算她母亲燕子重生,站在她面前,也不一定能认得出她来了。 这个才刚满十八岁的女孩子,就像从岩石下面钻出来的花儿,用让人吃惊的速度,迅速成长,向整个世界展现出了她的绝代风姿。 正如老管家瓦尔特所预料的那样,波斯塔夫在找到自己的嫡亲孙女,有了强大的精神支持后,在短短一周内就获得了新生,重现昔日俄国能源大鳄才有的霸气。 他无比的感谢上帝,当他就要在绝望中死去时,能够把卡秋莎赐给他。 无论你用身体哪个部位去想,也能想到波斯塔夫会有多么的疼爱、娇惯卡秋莎。 回国后,他马上就请来世界上最好的营养师,来负责卡秋莎的饮食。 更是专门从英王室,请来曾经教戴安娜王妃礼仪的老人,来培养孙女身为西伯家族唯一继承人才有的气质,风度。 另外,她还有专业的时装设计师、马术、酒会等团队。 总之,波斯塔夫希望在最短的时间内,来改变卡秋莎,让她无论从哪个方面来看,都是他庞大能源财阀的唯一继承人。 事实证明,波斯塔夫成功了。 但有一点,无论他怎么努力,都无法消除卡秋莎对这个世界的冷漠。 因为,她在日夜思念一个不可能活着的人。 那个人叫方圆,就是当初把她从黑暗世界内带出来的人。 老瓦尔特现在无比的懊悔:当初在罗布泊遇到小姐时,为什么没有把另外两个人一起带回营地? 结果,等他们的人重新返回那地方时,方圆他们已经不见了--很可能被那场风暴给埋在茫茫黄沙下了,毕竟发现他们时,就已经半死不活了,他们决没有自己逃生的任何能力。 西伯家族的能力再大,可也无法从万里黄沙下找到那个家伙。 退一步来说就是:就算找到他们的尸体,那又怎么样? 卡秋莎要得是方圆,而不是一具尸体。 也正是卡秋莎时刻在想念方圆,整颗心都被他所占据,哪怕最疼爱的祖父,都无法替代他的位置,所以才让她郁郁寡欢,从来都不曾笑一下。 一个不会笑,无论看谁都用冷漠眼神的漂亮女孩儿,除了冷傲的女王这个称呼,还能有什么更好的词汇,来描述她? 让孙女开心起来,就成了波斯塔夫最大的心愿。 所以他想方设法的,让卡秋莎参加各种派对宴会、游行活动,希望能让她被这些场合慢慢改变,快乐起来。 那样,就算他明天就死了,也肯定是笑着死的。 今天对于整个莫斯科来说,都是个欢乐的节日,社会各界人士,都穿上最得体的衣服走上了街头,随着民乐翩翩起舞--所有人都在欢笑。 唯独卡秋莎,依旧眼神冷漠的看着这个世界。 更多的时间,她都在昂首看向南边的天空。 仿佛只要她眨巴一下眼,那个人就能从最远的那朵云彩下出现,笑着走过来。 可她已经眨眼眨了至少五百次了,那个人为什么还不出现? 却让她的双眸中,浮上了淡淡的水雾? 卡秋莎不知道,她独特的冷漠,使她看起来更加的高贵,迷人,吸引了所有男人目光,狂热的望着她。 其实,就算她知道,那又怎么样? 那些不管是欣赏、还是渴望霸占她的人,跟她又有什么关系? 心中幽幽叹了口气时,卡秋莎随意看向了左边的路边:一个男人,弯腰伸手请一个女孩子上车。 如果有一天,他能出现在我面前,这样请我上车的话--卡秋莎情不自禁的想到这儿时,那个为女孩子关上车门的男人,抬头向前面看了一眼,接着钻进了车里。 方圆抬头向前看,是想看看这个队伍有多长,能不能开车上街了。 很好,庞大的队伍已经快走完了,凭着他出色的车技,绝对能游刃有余的穿过已经稀疏的人流,然后用最快的速度赶往机场。 轰! 方圆却不知道,他抬起来的这个瞬间,却变成了一个炸雷,在女孩子的脑海中狠狠炸响,让她的脸色攸地苍白,眼前发黑,安坐的身子一个踉跄,差点从座椅上摔下来。 方圆! 我看到了方圆! 卡秋莎心中狂吼着,张大嘴巴想喊出那个她日思梦想的名字。 可是,为什么? 为什么,她的嗓子里却像堵上了东西,无论她有多么焦急,都发不出一点点的声音? 又是为什么,她的眼前发黑,再也看不见这个世界? 所有的声音,所有的光明,都在瞬间消失,就像让她重归了那个黑暗世界。 “小姐,小姐,你怎么了?” 陪在卡秋莎身边的一个女侍者,及时搀住了她的胳膊,被她大张着嘴巴、双眸圆睁失魂落魄的样子给吓坏了,赶紧尖声大叫起来。 就坐在卡秋莎右边椅子上,正跟老管家低声谈笑着什么的波斯塔夫,听到女侍者的尖叫声后,霍然转身回头。 孙女的样子,吓坏了他。 波斯塔夫一把就推开了女侍者,把卡秋莎抱在了怀中,急声问道:“卡秋莎,卡秋莎!” 小姐忽然出现意外,立即让整座游行大巴上的十数个人,都攸地紧张起来。 那些膀大腰圆的黑西装保镖,立即把手伸向了怀中,用最快的速度,把老爷、小姐还有瓦尔特,包围了起来。 新任保镖队长的雅克斯基,更是厉声对司机吼叫:“停车,停车!” 除了大巴上的保镖,地面散布在大巴周围的保镖,也足足有二三十个之多,在发现情况不对劲后,也都迅速从游行队伍中窜出来,扑到了车前,背靠大巴车,虎视眈眈的看着周围人。 忽然间,这边就乱了起来。 所有人都看到,备受老爷宠爱的小姐,不知道咋回事就昏了过去,那张足可以让阳光失色的小脸惨白,没有一丝动静。 “快,快叫医生,快!” 波斯塔夫嘶声吼叫着,须发皆张,就像一头要择人而食的狮子。 就在瓦尔特推开围在身边的保镖时,卡秋莎醒了过来:在睁开眼的瞬间,那双眸子里攸地焕发出,光彩照人的明艳。 “卡秋莎!” 看到孙女醒来后,波斯塔夫心中狂喜,低头飞快的在她脸上亲吻了下,颤声问道:“你、你怎么……”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他那么娇惯的孙女哦,就一把推开了他,嘴里更是发出刺耳的叫声:“瓦奥,瓦奥--闪开!” “卡秋莎,你?” 波斯塔夫被推的身子后仰,幸亏瓦尔特就站在背后,赶紧抬手搀住了他。 “方圆,方圆!” 卡秋莎才不管祖父现在多担心她,只是再次推开女侍者,高喊着方圆的名字,向车下看去--下面,有更多的保镖向这边跑来,毫不客气的驱赶着行人,禁止他们贴近游行大巴。 被无礼驱赶的人,纷纷抱怨着,甚至还咒骂着。 卡秋莎才不管这些,她只想再次看到那张脸,看到那个男人--然后从高达四米的大巴上跳下去,扑在他怀里,好像树袋熊那样的挂在他身上,哭着问他:当初,为什么要抛下我,不要我了? “快抓住小姐!” 瓦尔特反应最快,发现卡秋莎要跳车后,立即厉吼着下令。 贴身伺候、保护卡秋莎的三个女保镖、女侍者,立即七手八脚的,拉住了她。 卡秋莎没有挣扎,那双刚才瞬间焕发出明媚之色的眸子,已经黯淡,只是呆望着下面:没有他,下面没有他。 不等瓦尔特吩咐,大巴司机已经把车子驶离了游行队伍。 刚才突如其来的慌乱,总算恢复了平静。 包括地面那些保镖在内的所有人,都是大气也不敢喘一口,紧闭着嘴巴,等待新的指令。 波斯塔夫伸手,重新把孙女抱在了怀里,用最温和声音问道:“卡秋莎,你--看到他了?” 刚才,卡秋莎在推开他后,曾经大喊过方圆的名字。 卡秋莎茫然的点了点头头,喃喃说道:“可是、可是他又不见了。” 是幻觉吧? 一个早就死在罗布泊中的家伙,怎么可能会出现在莫斯科的街头? 波斯塔夫跟瓦尔特对望了一眼,还没有说什么呢,卡秋莎就抬手捂着脸,低声呜咽起来,就像寒冬黑夜中迷路的猫咪,声音听起来是那样的让人心疼:“我知道,我知道你不想见我,所以才会走开。为什么这样?说好的相依为命呢,你忘记了吗?” “雅克斯基,现在立即动用市区所有的关系,全力寻找一个叫方圆的人,快!” 瓦尔特很明白小姐此时的感受,立即跳着脚的咆哮下令。 雅克斯基自然不敢有丝毫的怠慢,马上就纵身下车,挥舞着手臂开始安排人。 “卡秋莎,你看,老瓦尔特已经派人去找他了--只要他在莫斯科,我就一定会把他带到你面前。” 波斯塔夫低低的说着,拥紧了孙女:“我发誓,只要他还活着,我就会让他永远陪在你身边,片刻不离--” “不,不!爷爷,不要这样做,他是多么骄傲的人啊,你不能强迫他,做他不愿意做的事!” 伏在波斯塔夫怀中低声呜咽的卡秋莎,猛地抬起头,脸色苍白的连连摇头:“我要他快乐,就像翱翔在草原上空的雄鹰那样,自由自在--要不然,他会恨我的。” 听孙女说出这样一番话来后,波斯塔夫心中又酸又喜。 为卡秋莎心中只有一个方圆而辛酸,但又为她能有更多正常人的想法而欣喜。 “孩子,爷爷听你的,无论你想怎么做。” 波斯塔夫双手捧着孙女的下巴,低头在她发丝上轻轻吻了下。 就像--就是在亲吻,人世间最最珍贵的瑰宝。 无比的小心。 第244章 :多么的不甘! 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情不是我站在你身边,你却不知道我爱你,而是,彼此相爱的人却最终成为了兄妹,可是,为什么兄妹就不能在一起呢? 方圆脸上带着笑,心中却无比痛恨自己的下流,畜生。 这种无法描述的烦躁,让他真想逃离夏小韵,一辈子都不见她。 可是不行--她需要他的保护,他必须得像所有疼爱妹妹的哥哥那样,尽心尽力的呵护她,关照她,直到她成家。 好吧,反正她今年也二十三岁了,到了该谈婚论嫁的年龄,陆先生觉得自己最多再苦熬两年,就能解脱了。 只是,这个亲妹妹为什么,总是喜欢挽着他的胳膊,表面看上去好像一只快乐小鸟,叽叽喳喳的,还不时的做出亲昵动作? 比方忽然会纵身跳上他的背,搂住他的脖子,两条腿子盘在他腰间,低头咬着他耳朵,嘴里嚷着架、架架! 这是所有被哥哥呵护的妹妹,表示亲近的很正常的动作,没有任何不妥。 但方圆就觉得不妥! 尤其是女孩子轻咬他耳朵咯咯笑时,那种醉人的气息,使他想怒吼:妹啊,咱能不能别这样折磨哥了? 更为让方圆感到不安的是,能敏锐察觉出:夏小韵跟他有着一样的感觉,无比享受俩人的亲密接触。 要不然,谁家妹妹在跟哥哥打闹时,心跳频率会攸地增快? 还能散发出方圆对女人犯贱时才会说的那种气息:雌性荷尔蒙。 她的定力,终究不如方圆。 她也很想把方圆当做亲哥哥,安心做他的妹妹,可她就是管不住自己--越是管不住自己,她就越痛苦。 因为她也很清楚,她有这种想法,是对人伦的亵渎,是在犯罪! 她,比方圆更加痛苦。 或许有那么一天,她会走两条路:第一条,就是主动离开方圆,永不相见。 这是方圆理智中,最希望看到的。 另外一条,则是他最怕、但内心却渴望的,那就是夏小韵会无视人伦,彻底堕落,成为他的女人。 在别人眼里,这对青年男女是相当幸福的:男的帅气,女的漂亮,绝对的金童玉女,就算知道他们是兄妹不是情侣,也会发自内心的由衷羡慕。 谁又能知道,在他们笑脸下,隐藏着多大的痛苦? 夏小韵又在让方圆痛苦--在长城上。 她竟然骑坐在方圆的脖子上,张开双臂对着崇山峻岭,娇声大喊:“啊--” 声音清脆,很悦耳。 好像透着无比的开心,欢乐。 真是这样吗? 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她的身子为什么在颤抖? 喊到后来时,晶莹的泪滴,就像珍珠一样滴落在方圆脸上。 他假装没看到,脸上带着温和的笑容,看着被蒙上一层青色的山峦。 除了这样之外,他还能有啥办法? 在莫斯科返回时,夏小韵本打算回国后,就尽快回公司工作--可已经回国四天了,她却说,要看遍京华所有景色后再回去。 人活着,可不是为了工作。 相比起莫斯科来说,京华的景点,更是多的数不过来,别说是四天了,就是四十天,也看不完。 当然了,回到京华后,他们不再订一个房间了。 连续三个晚上了,每当方圆午夜梦回时,总会出现幻觉:他好像看到隔壁的少女,在抱着枕头默默的流泪。 不行,不能再这样下去了,我得走,必须走,再也不见她! 哪怕是躲在暗中,照顾她,也不能跟她朝夕相处了,要不然总有一天会铸成大错,死后也没脸见人的--方圆笑着,装作鼻子发痒的抬手,擦去了脸上那滴冰凉的泪珠时,就听到夏小韵大声喊道:“哥,我想从这儿跳下去!” 现在,他们已经爬到了长城的最高点。 长城外面的山谷,深达上百米,有溪流,桌面大的石头就在水中,如果她从这儿跳下去的话,压根没有活下来的希望。 “靠,你发啥子神经,开啥子玩笑?” 方圆骂了句时,抱着夏小韵搭在胸前的腿子的手,明显用了力。 他虽然这样骂,心中却知道夏小韵不是在发神经,而是真想跳下去--来结束比他还要疼的痛苦。 “你要离开我!” 夏小韵双手采住方圆的头发,低头看着他,笑吟吟的说。 “胡说八道,我啥时候说要离开你了?” 方圆翻了个白眼,倚在了墙垛上,没好气的说:“快滚下来,这么大个姑娘了,还骑在哥哥脖子上,也不怕人笑话。” 夏小韵才不下来,反而抱紧了他脑袋,捂住他的双眼,低低的说:“你骗不了我的--我刚才就能明确感受到,你在考虑要离开我,最起码,永远都不会让我再看到你,你只能在暗中照顾我。” 方圆没说话。 因为他不知道该说啥:难道他们说的都是真的,说啥兄妹之间,有时候心灵是相通的? “可你答应过我的,永远都不能离开我,除非我赶你走。” 夏小韵轻声说道:“我知道,我们现在都特别害怕,害怕会忍不住--毕竟有些事,只要能坚持,总能实现……” “别说了,行不行?” 方圆打断她的话,自以为很平静的声音,其实在发颤。 “方圆。” 夏小韵不叫哥了,犹豫了下用更低的声音说:“要不我们就不要再管……” “你特么的给我闭嘴!” 方圆忽然怒吼一声,猛地弯腰。 就像腾云驾雾那样,夏小韵从他脖子里飞了出去,却稳稳的站在了地上。 方圆看着她,面孔有些扭曲,哑声说:“夏小韵,你不要脸,我还要,明白?” 可能是方圆的样子,吓坏了夏小韵,更像一桶凉水,破灭了她那些不健康的火焰,让她冷静了下来,嘴角猛地抽了下,随即抬手掩嘴咯咯娇笑:“哈,你还真上当了,我这是在跟你闹着玩,闹着玩呢。” 既然是闹着玩,为什么还要流泪? 方圆不敢再看那张勉强笑着,却无比痛苦的脸,转身看向长城外,点上了一颗烟,淡淡的说:“我们该回唐王了,老板娘那边的业务都过来了,韩斌还处理不来,你得亲自拍板。” “嗯,再玩两天,就回去。” 夏小韵走到他身边,趴在墙垛上,又是那幅没心没肺的样子了:“我想见个人。” “谁?” 方圆问出这个字时,知道她要见谁了:“燕随意?” “嗯。” 夏小韵点了点头,轻声说:“昨天,我看到他了。他很高兴,邀请我参加他明天晚上的生日派对,说要给我介绍几个青年才俊--我知道,你对他没啥好感。” “这是事实。” “所以呢,我对他也不会有好感。” 夏小韵打了个哈欠,继续说:“不过我还是答应了,因为我想在明晚,认识那么一两位能让我哥看着顺眼的青年才俊。” “你想找--找男朋友?” 方圆看向了她。 “最好是今天认识,明天就能结婚。” 夏小韵跟他四目相对,说道:“当然了,你要是反对的话,我们今晚就回去。” “那……那就看看也不错。” 方圆笑了笑,岔开了话题:“你昨天在哪儿看到他的,我咋不知道?” 夏小韵抬头,看向了远山,淡淡的说:“在你去天坛医院时,我去了总院。” 方圆昨天早上起来后,就去了天坛医院:他想从夏小韵那儿得到能化验基因的东西,简直是太简单不过了。 只是他没想到,他在去医院重新化验俩人基因时,夏小韵也去了总院。 相比起方圆,夏小韵的手段要干脆多了,比方故意咬他的手,真的咬破,再满脸心疼的拿出手帕,来给他包扎。 事后却骂他,说給他弄脏了手帕。 他们两个人,都有一个奢望:莫斯科玛丽医院的化验结果,出错了。 所以在回到京华后,夏小韵提出先游玩几天再回唐王时,方圆一口答应下来:俩人都想找机会,在国内医院重新化验一下。 方圆嘿嘿一笑,看似无意的问道:“你去那边,得到啥结果了?” “你先说。” 夏小韵总是不肯吃亏的样子。 “玛丽医院,不愧是世界一流的医院。” 方圆的回答,就在夏小韵意料中。 就像她在拿到结果,终于彻底死心了那样。 第245章 :美人寂寞 以前在唐王时,夏小韵曾经被申乃康、孟荣两个京华纨绔欺负过。 这个不愿意回首的经历,让她彻底明白:她跟燕随意,有着云泥之别的差距,所以才拒绝了跟他的合作。 但现在不一样了。 小夏有了个相当牛的亲哥哥,那些本来在她眼里高高在上的大少,在方圆面前就是狗屎--老板娘、花小妖还有昆仑等人的相继出现,就有力证明了这一点。 很自然的,妹凭兄贵,小夏的身价,也嗖嗖的上升……就算暂时还不能把那些狗屎踩在脚下,可最起码能跟他们一般高了。 所以呢,夏小韵才觉得,找一个狗屎来当男朋友,才不是高攀。 更能确定,只要她中意哪陀狗屎,方圆都能让那陀屎看到,她背后有多么强大的实力背景,不敢把她当做乡巴佬,只能当祖宗来供着。 要想解决兄妹俩人当前这种痛苦,唯有夏小韵赶紧嫁人。 她也只能嫁人了,在总院得到相同的结果后。 “好吧,明天几点?” 方圆很随意的问道。 “傍晚六点半,去天堂酒店。派对七点正式开始,我们得换上最正式的礼服哦。” 夏小韵说着,又兴奋起来:“我决定,明天去逛街,买最贵,最好看的衣服--你买单。” “没问题,买衣服的钱,从哥以后的薪水中扣。” 方圆潇洒的打了个响指,笑着提议:“另外,明天我们最早七点一刻才能去酒店。” “为啥?” 小夏妹妹一脸土包子样的问道。 方圆傲然说:“身为酒会的绝对女主,当然得让所有人都在等她。” 李院长也在等,在手术室前,等他遭遇车祸的妻姐从手术室内出来。 身为院长的妻姐,下班路上遭遇车祸后,无论是哪个领导值班,也会用最快的速度,安排最好的医生,严阵以待。 某总院算不上京华的顶级医院,但李院长的妻姐,确实医院dna基因方面的绝对权威,在整个京华都小有名气的。 所以,无论她是不是李院长的妻姐,医院都得尽全力的抢救她。 手术室的门开了,李院长马上就站起来走过去。 总院最出色的外科王大夫,摘下脸上的口罩,脸色黯然的摇了摇头,表示自己已经尽力了,但还是没能把伤者抢救回来。 李院长颓然的轻叹一声,走到墙边坐了下来,心里却在想:今天可真是奇怪了,听说天坛医院那边的孙主任,也意外溺水死亡--好好的走路,怎么就会跌到河里去了呢? 孙主任跟李院长的妻姐那样,都是dna基因方面的专家,俩人还是关系不错的老朋友,经常会面交流心得,却没想到在同一天,都意外去世。 当然了,两位专家的意外去世,对于他们各自的家庭来说,都是悲痛的影响,不过对别人的生活,才不会造成任何不适。 毕竟这个年代的专家太多了,一下午死上个千八百的,明天一早就能冒出万八千的--水暗影有时候就这样想。 也只是有时候。 其实在很多时候,就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她在想什么。 比方,在接到燕随意‘走狗’申乃康的请柬后,当着人家的面,她看都没看一眼,就扔进了废纸篓内:嚓,真以为是人不是人的,就能给水水姐送请柬吗? 就算水水姐肯给燕随意的面子,可也得他亲自来才行。 派一条走狗过来,算啥子嘛? 在普通市民眼中高不可及的申大少,却被水水姐视为走狗……偏偏他还不敢表露出丁点的不满。 因为是个有脑子的人,就知道水水姐是啥样的人。 说她是蛇蝎美人好像还高抬了她,因为蛇蝎害人还都是藏在暗中的,水水姐却是光明正大的。 申乃康敢发誓,当水暗影把请柬扔在废纸篓里时,他脸上的笑容哪怕有一点点的僵硬,那个表面风骚无比的女人,说不定就会拿出刀子,在她装饰奢侈的办公室内,给他来个透心凉。 所以,直到他点头哈腰的退出办公室后,也没敢露出一丝不快。 直到上车离开启新集团总部大楼后,申乃康才敢骂:“特么的,真以为你还是身居要职,想杀人都不需要找理由那样拉风啊?你现在已经被踢出来了,好不好?要不然,随意哥会擅自邀请你参加派对?还把自己当女王,我呸!” 申乃康走后,水水姐那双据说有一米二的大长腿,随意的搁在了老板桌上,点上一颗香烟,望着袅袅腾起的烟雾,思绪天马行空般的乱想。 这些天,她总算慢慢适应了新的角色。 其实说实话,成为启新集团的老大,日子要比风声老大舒服多了,远离那些打打杀杀,每天纸醉金迷,穿最好的衣服,喝最好的酒,泡最出色的男人…… 很可惜,到现在为止,都没有哪一个男人,能让水水姐以为他是最出色的。 但肯定有个男人,是最被她痛恨的。 方圆。 好像也唯有方圆,才能有资格被水水姐所痛恨。 还是越来越痛恨,恨到从塔希科回来后,每天都在祈祷:那个混蛋可不能死在那儿,必须得活着回来,死在水水姐的小手里。 哪怕是死在水水姐的肚皮上,也不是不可以商量。 总之,就是他不能死。 他要是死了,水水姐的人生,可就是真是暗淡无光了。 但那个混蛋,到现在也没有消息。 水暗影知道,如果她肯给老杜他们打个电话,绝对能知道他到底是死是活。 不过她不能打这个电话--原因很简单:老杜等人的手机号,都特么的换了,让水水姐去哪儿找那些孙子? 叮叮当,手机铃声响起。 水水姐动也不动,双眸朝天,看着袅袅的青烟。 直到手机铃声快要挂断时,她才懒洋洋的伸出一根葱白也似的手指,在手机屏幕上滑了下。 燕随意的声音,从手机内传出:“水水姐,我是随意。” 曾经亲口告诉方圆,说她跟燕随意在炕上大战多少回合的水暗影,此时却眼皮子都没抬一下,淡淡的问:“有事?” 燕随意打电话来,跟申乃康送请柬来的意思一个样,请她去参加他的生日派对。 “没空去参加那些小孩子才玩的游戏。” 面对不知多少人渴望能跟他相认的燕随意,在水水姐眼里,就是个小孩子罢了。 “我三婶也来。” 燕随意对水水姐的冷淡态度,才不会在意:“我就在机场接机呢,要不然就会亲自给你送请柬了。” “哦,明媚也来啊?” 水暗影的态度,这才有了明显的变化。 “嗯,她跟我三叔一起来,很久都没来京华了。当然了,她来可不是为了我过生日,主要是来看老太爷的。” 燕随意的声音温文尔雅,哪怕是见不到人,也能让人猜出,他绝对是被万千女孩、少妇所喜欢的男人类型。 不过水水姐不喜欢,从来都不喜欢。 在她喜欢的男人牺牲后,如果老天爷非得让她重新喜欢一个男人--那么,那个男人绝不能像燕随意这样对她彬彬有礼,更不能像申乃康那样,谄媚的笑容看起来让她恶心。 那个男人,得比她还要骄傲,哪怕她全脱了主动钻进他的被窝,都不带上她的。 也唯有这样骄傲的、不把水水姐当回事的男人,才会引发她的浓烈兴趣,继而想方设法的让他拜倒在自己石榴裙下,那样才有意思,才有资格被她喜欢。 可尘世间,又怎么可能会有那样的男人? 任何男人,水水姐就算用脚趾头去想,也能想到当她全脱后,那些臭男人会露出啥样的丑态了,其中也包括好像很儒雅的燕随意等人。 但水水姐才不会给他们这样的机会。 唉,美人寂寞啊。 咦,不对--貌似还真有这么个混蛋,哪怕水水姐脑子发热,主动钻进他被窝时,也没动他。 对,就是有这么个人! 他叫方圆。 特么的方圆,姐姐早晚草了你! “水水姐,怎么不说话了?” 燕随意在那边等了好久,只听到水水姐的呼吸越来越粗,很像要发怒的样子后,赶紧低声问了句。 “好吧,既然明媚要来,那我明天去,几点?” 胡思乱想的水暗影,摇了摇头时,把烟头随手弹了出去。 还在燃烧的烟头,落在纯手工的波斯地毯上后,立马冒出一股子青烟,滋滋作响,她却像没看到那样。 “明天傍晚七点,派对正式开始,就在天堂酒店。” 燕随意又说了几句‘恭迎大驾’的话后,才扣掉了电话。 呜啦,呜啦--火警的警报器,突兀的响了起来。 集团总部的保安们,立即查出火警的详细地点,正是大老板办公室,赶紧喝令所有人员,用最快的速度赶来救驾。 等小秘书几次敲门没有得到回应,大着胆子推开门后,就看到水总正在点烟。 “没事,把这玩意给我去掉,叫的心烦。” 水暗影吸了一口烟,淡淡的说。 “是,是。” 小秘书马上连声答应着,倒退出门,关上了房门。 老人们常说,秦桧还有三个好朋友呢。 像水水姐这种出色的女人,就算她不屑搭理任何人,可也得有个看着顺眼的。 叶明媚,就是水水姐唯一的‘闺蜜’。 俩人年龄相差六七岁呢,但这不是阻碍她们成好朋友的理由--几年前,水暗影喜欢的男人刚牺牲,正是她最孤独时,偶然的机会认识了叶明媚。 然后,两个同样风骚漂亮、骄傲狂妄的女人,就成为了知己闺蜜。 当然了,叶明媚是真风骚,真狂妄。 水暗影,则是以这样的态度,来游戏她毫无意义的人生。 但有一点,是两个女人的绝对共同点。 那就是不把别人的生命当回事。 不过,叶明媚是仗着势力率性而为,毫无原则。 水暗影,则是针对那些胆敢冒犯她的。 比方,方圆。 想到方圆后,水暗影幽幽叹了口气:“唉,你还活着没?” 第246章 :久候不到的大人物 当一个女孩儿的自信心无限膨胀后,她就会绽放出惊人的魅力。 这是哲学史上最不出名的哲学家,风中的阳光先生,本世纪说过的一句名言。 无论有多少人吐槽,谩骂阳光先生是在放狗屁--夏小韵都能让他们闭嘴。 纯黑露肩晚礼服,艳红色的细高跟镶钻尖头皮鞋,随着黑云飘浮偶尔会露出一抹,却显得更加神秘,性感。 或许,女孩儿相比起那些成熟到极点的美少妇来说,身材略显青涩,果露的香肩也不像那些人那样圆润,但当黑白相映处,有一朵异常妖艳的彼岸花,悄悄探出半截时,那么她就成了被万千祝福过的天使。 青涩,纯洁,却又妖异着。 黑白红三色相互辉映。 黑的墨黑,白的雪白,红的血红,再配上那张精致的小脸--别说是方圆哥哥了,就算世界上最伟大的文豪亲自到场,也无法用语言文字,来形容出她的娇憨之美。 这是少女的美,可不是那些走路时,恨不得要把小蛮腰给扭断的妇人能比的。 “我美么?” 注意到方哥哥总是偷看自己,夏小韵忍不住地问道。 “无法形容。” 方圆发自真心的回答,想要说什么,张张嘴却也没能说出来。 夏小韵眼眸流转,看向了后面的车子。 这是一辆出租车,绝对是京华档次最低,也是最寒酸的出租车了。 新车售价才四万元左右,又快到六年的报废年限了,说是除了喇叭不响其它哪儿都响,好像也不是太夸张。 最起码,夸张不过方圆特意找这么一辆车子,送俩人去天堂酒店。 方圆觉得,一般俗人都习惯了香车美女。 当前这身打扮的夏小韵,绝对是美女。 不过,她要是乘坐一辆劳斯莱斯去那边的话,就没多大意思了--在人们意料中的事,都没多大意思。 方先生要想突出妹妹的截然不同,那么只能在车子上做文章。 一听夏小韵说要跟谁结婚结婚的,方圆就烦。 抬手打断她的话:“好了,咱们也排演几次,确定这效果最特么的震撼人心了,那么是不是该出发了?” 看了眼手腕上的小昆表,夏小韵浅笑着说:“再等等吧。七点半到那边,就行--哥,你不是说了吗,越晚,我就能越惊艳全场。” “夏总,咱们在人前,我是您的特别助理,可是早就说好了的,别忘记。” 方助理特意更正了下夏总的语病后,才点了点头:“嗯,为了惊艳全场,那就让那些大少名媛的多等等吧--不过,会不会迟到太晚,人家不让咱进了?” 不许进! 如果方圆没有拿出那张鎏金的大红请柬,老马绝不会让这辆出租车驶进停车场。 开玩笑,天堂酒店是什么所在? 这可是京华,甚至整个华夏最高级的酒店。 如果套用古代贤人所说的一句话,那就是往来皆权贵,谈笑无常人。 可这辆扔在路边都没人要的出租车,竟然要驶进停车场。 奶奶,真搞不懂就你这眼神,平时怎么在路上开车的,难道没看到停车场内那些车子吗? 平时被小市民羡慕的宝马,奔驰啥的,价格低于一百万的款式,都没脸跟那些宾利、玛莎拉蒂等车子停在一起啊。 所以当这辆车要驶进停车场时,老马第一反应就是摆手拒绝。 只是让他没想到的是,开车的那家伙,竟然拿出了一张请柬,上面明白无误的,写着燕少的大名(燕随意今晚倒是没包场,毕竟酒店太大了,不过只要在京华混得,都知道今晚这儿是燕少的地盘,有啥重要事去别家,老马很清楚这一点)。 “嗨,我说你验证够了没,不知道燕少在等我们夏总吗?” 看老马恨不得把俩眼当成验钞机来用,非得在请柬上找到伪造痕迹后,方圆就有些不耐烦。 “好了,过去吧。” 老马这才不情不愿的,把请柬还了回去。 看着这辆车的后尾灯,老马撇撇嘴,小声说:“切,啥夏总啊,还当得起燕少等?如果燕少真会等你们,老子我敢把这辆破车给吃了!” 燕随意要是知道老马说这样的话,肯定非常想看看,他是怎么把一辆出租车吃下去的。 因为他确实在等。 站在大厅门口里侧,跟旁边的轻笑寒暄时,目光不时的向外扫一眼。 “他在等谁呢?” 今晚穿着一身白色修身小西装,细高跟黑色小皮鞋的水暗影,刚一出现,就成了全场的焦点,甚至还压过了她旁边的叶明媚。 这倒不是说,叶明媚不如水水姐有味道,盖因今晚所有来参加派对的女宾,可全都是穿着各种颜色、款式的礼服,就她自己穿着小西装。 尤其是修身的,把她窈窕小身段的妖娆,给勾勒的那叫一个淋漓尽致。 所以短时间压过全场所有女宾,也是很正常的。 同样,所有知道这个娘们是水暗影的人,都没觉得她‘无礼’,反而觉得这样的她,才能符合她的为人行事。 叶明媚穿的也很简单。 简单的意思呢,有时候就是少、薄的意思。 大家见过那些在红地毯上走秀的棒子女演员吧、 对,对,就是以‘露’闻名的那些女影星,个个穿的若隐若现的,恨不得吹一口气,就能把她给吹光那样。 叶明媚就是穿了这样一身黑色轻纱晚礼服,整个后背--甚至还露出小段的沟堑:如果有人敢掀起她后面的裙摆,才会发现她整个后面,只有不足巴掌宽的地方遮着呢。 至于前面,叶明媚能给所有男人,女人,更能强大的视觉冲击力。 简单的来说:她这身礼服,很适合夜店的出台小姐穿。 但没有谁敢把叶明媚当做出台小姐来看,甚至连这样的想法都不敢有。 谁有,谁就会死。 叶明媚的凶残跋扈,不仅仅响亮在明珠,就是京华这些公子哥儿,也是早有耳闻的。 再说了,人家喜欢穿成啥样子,是人家的权力,连燕春来都不说半个不字,别人谁有资格在这儿的波? 真要是那样,就是找死的节奏。 所以说,当这两个气质、相貌都异常风骚的娘们亮相后,马上就成了全场的焦点,那些精心打扮才来的阔太太,大小姐的,无论穿的有多么正点,都悲哀的沦为了配角。 从来都是率性而为的叶明媚,晃了下手里的红酒,轻飘飘的扫了眼门口,才说:“谁知道呢,反正是很重要的人。” “你婆婆家的长辈?” 水暗影觉得,也唯有燕家的长辈,才能有资格姗姗来迟,让燕随意在门口、让大家等他(她)到场后,派对才会正式开始。 “不知道,没听我家那个窝囊废说过。” 叶明媚撇了下嘴角,眼眸里明显浮上了不爽:就算来者是燕家的长辈,可除了燕家老太爷外,别人都没资格让她等的。 燕春来被叶明媚骂为窝囊废,水暗影丝毫不惊讶。 因为这个女人不止一次的跟她说起过,他们俩人的夫妻私生活。 从我嫁给他那一天开始,我就没被满足过--我这一生,都注定享受不到死去活来的滋味。 这是叶明媚亲口告诉水暗影的,更没隐瞒她身怀‘绝世武器’的秘密。 水暗影懒洋洋的笑了笑时,叶明媚岔开了话题:“怎么,遇到喜欢的男人了没有?” “你是因为得不到满足而注定寂寞一生,我却是找不到值得我爱的男人,才孤独。看来,咱们之所以能成为姐们,就是因为孤独、寂寞吧。” 水暗影浅浅的抿了口酒,说出这句话时,明显察觉出有些‘言不由衷’的味道。 叶明媚咯的一声娇笑,低声说:“哎,妹子啊,或许有一天,我们都不再孤独了。就怕……” “怕?怕让我们不再孤独的家伙,是同一个人?” 水暗影心中,没来由的一跳,接着摇头:“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哈,姐们,你不会是真喜欢某个臭男人了吧?” 叶明媚敏锐察觉出了水暗影的反常情绪,眼眸一亮,似笑非笑的说:“如果真是这样,那我肯定得会会他。到时候,你可别怪我跟你抢。” “燕春来要是同意,随便你。到时候,咱们两女共侍一夫也行。” 水暗影冷笑,斜着眼的问:“敢不敢?” “这天底下,就没我不敢的事。” 叶明媚淡淡的说:“只可惜,不存在能让我要死要活的男人。” “这可不--” 水暗影刚说到这儿,眼角余光就看到燕随意,忽然开门走了出去,随即开口说:“嚯嚯,那个让明珠一朵花都苦苦等待的大人物,终于现身了。” “狗屁的大人物。” 叶明媚轻蔑的笑了下,却放下举在嘴边的酒杯,向门口看去。 所有人,也都像她们两个一样,看向了门口,希望一睹某个大人物的风采。 燕随意率先走了进来,脸上依旧带着儒雅的笑。 极品! 现场所有男人,在看到随后出现的女孩子后,眼神齐刷刷的一亮:不次于叶明媚、水暗影啊! 就像一颗彗星那样,夏小韵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让人无视掉了跟在她身边的方先生。 但,有人看到了他。 第247章 :他的脑袋--我要定了! 一辆破旧的出租车,忽然开到天堂酒店大厅玻璃门前,燕随意等人的第一反应,比老马还要惊诧:这样的破车会来这儿? 但随后下车的夏小韵,就让人们眼珠子直立了。 破车,美女--这种反差极大的视觉效应,实在没办法不让人们变傻。 这个效果,就是方圆最希望见到的。 而且燕随意也很配合,还真是在等着夏小韵。 相信在随后很长一段时间内,人们都会对此事津津乐道:嗨,知道吗,让燕少苦等的某个大人物,竟然是个坐破出租车来的极品美女哦,嚓。 可让他有些不爽的是,燕随意只是惊诧了那么一小会,随即就恢复了正常,快步走出门口,热情邀请夏小韵进了大厅内。 除了这点小意外,方圆费心创造的效果,还是蛮不错的。 正如他所预料的那样,如此穿戴的小夏妹妹,一走进大厅,就成了最耀眼的那个人,压过了在场所有的男男女女。 一群没见过美女的土包子--方先生眼神轻蔑的扫了眼大厅内,脸上却带着最最温和的笑,亦步亦趋的跟在小夏后面。 这个集清纯、妖异为一身的女孩儿是谁? 几乎所有人,在夏小韵走进来后,脑海中都升起了这个疑问,没有谁注意到她身后的方圆。 却有两个人,只是看了夏小韵一眼,就把目光牢牢盯在了他脸上。 不用问,这俩人自然就是叶明媚,水暗影了。 他怎么会来这儿了? 看到方圆后,水暗影先是一呆,随即眼眸中就浮上连她自己也没察觉到的狂喜:嚯嚯,你果然没死,很好,很好。 但接着,她就觉出自己有些失态了,生怕被人发现,赶紧轻咳了一声,拿捏出很随意的样子,扭头看向叶明媚:“明媚,你认不认识那个--咦,明媚,你认识她?” 水暗影刚想问问叶明媚,认不认识夏小韵的,却惊讶的看到,她看着那边的双眸中,分明燃烧着熊熊的怒火,一张本来很妖媚的俏脸,更是有些扭曲。 水水姐既然是叶明媚唯一的闺蜜,连她身怀‘绝世武器’的秘密都知道,当然很了解她的脾性了,所以能看出她现在是对某人恨极了才会有的表现。 “他就是化成灰,我也能认出他!” 叶明媚狠狠咬了下嘴唇,下意识的回答。 “啊?你、你这么恨那个女孩儿?” 水暗影真有些懵了。 女人才有的八卦本能,让她大脑急速运转,随即低声说:“她不会是勾搭你家燕春来了吧?” “什么女孩儿?” 叶明媚一楞,这才从对某人的恨极中缓过神来,眨巴了眼问道:“她勾引我家春来--水水,你说什么呢?” “就是那个女孩儿啊,我能看出你恨死了她的模样。” 水暗影说到这儿时,猛地恍然大悟:“明媚,你、你也认识方圆!” “我、我不认识他,谁特么的认识那个混蛋?” 叶明媚这才意识到自己暴露了什么,赶紧矢口否认。 “不对,不对,明媚,嘿嘿,你瞒不过我的,我可是你姐们,对你很了解的。” 对叶明媚有些慌乱的否认,水暗影来兴趣了。 挽住她胳膊,把她拽到了角落中,一脸的似笑非笑,低声说:“快点如实招来,那个小子怎么得罪你了?嗯啊,凭本宫如炬慧眼,一眼就能看出你在人家手中吃过大亏。哇哈哈,说实话,你是不是被他给办了?要不然,才不会这样害怕我知道你认识他。” “滚蛋,你这个女流氓,你才被那个混蛋给办了呢!谁不知道我叶明媚虽然骚,但只对我男人一个人骚,才不会不守妇道?” 叶明媚俏脸一红,低骂着挣开水暗影的手。 水暗影却接着就搂住了她的小腰肢,不依不饶的样子。 被她给缠的没办法,叶明媚只好轻轻一跺脚:“好了,算怕了你。是,我认识那个叫方圆的混蛋,曾经在他手中吃过大亏。恨不得扒他的皮,吃他的肉……” 水暗影低声娇笑着,打断她的话:“是想吃他那根好像黄瓜般的肉吧?” 其实女人跟男人一样,关系很铁的闺蜜在一起了,谈论起男人时,也是色的不得了,心里有啥就说啥,尤其像水水姐这样的女人。 水暗影的满嘴口花花,自然又换来叶明媚在她某个地方,狠狠掐了一把。 “好了,好了,不闹了,再闹就会破坏我在那些臭男人心目中的女神形象了。赶紧交代,方圆是怎么招惹你的。” 发现有人注意到这边角落的动静后,水暗影水汪汪的眸子瞬间结冰,向那边看去--吓得那几个人都赶紧扭过了头,这才作罢。 越漂亮、狂妄的女人,就越要面子,这是真理。 叶明媚脑子唯有进水了,才会把吃瘪的事儿告诉别人。 但架不住水暗影的一再纠缠,她才只好把跟方圆发生的那些破事,简单的说了一遍。 “哇。” 叶明媚那串价值数千万美金的水粉美人被两次偷走,水暗影并不怎么关心,反倒是对方圆在叶明媚腿子上留下那行字,大感兴趣,连忙追问:“那晚他真只是给你留了字,没有干别的吗?” 叶明媚冷笑,斜眼看着她:“你希望他对我干点什么?” “如果我是那个混蛋的话,既然爬上你的床,就算脑袋不要了,也得让小脑袋在你最温暖的那儿,痛快的洗个澡再说--靠,别忘了你可是明珠一朵花,身怀绝世武器,睡你一次,胜过七级浮屠。” 水暗影还真对得起叶明媚骂她的‘女流氓’称呼,尤其是在极度兴奋时,说出来的话,那叫一个妙语如珠。 这次,叶明媚没有再骂水暗影不要脸,只是看着方圆那边,不住的无声冷笑,眼神就像冰锥一样的冷,还闪着阴狠的歹毒。 水暗影脸上的笑容慢慢消失,认真了起来:“明媚,你不会是真想杀他吧?” 叶明媚淡淡的反问道:“你觉得呢?” “我觉得。” 水暗影黛眉微微皱起,低声说道:“你最好把那些恩怨忘掉,别再去招惹他,要不然你会后悔的--别用这眼神看着我。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我跟他打过几次交道,这是个相当可怕的人。” 看出水暗影不像开玩笑的样子后,叶明媚才正色问道:“他有多么的可怕?不就是有几手三脚猫的打架本领,会点小偷小摸的手段吗?” “小偷小摸?呵呵,如果被那些国际大盗听到,你用这四个字来形容他,肯定会笑下大牙来。你知道他是--算了,以前的事,我就不跟你提了,单说最近的这件事吧。” 水暗影想了想,就把方圆去塔希科雪原的事儿,简单说了一遍。 末了,她才说:“我亲眼看到,他跟他的几个朋友,把数十个骑马、手持ak-47突击步枪的匪徒,杀了个落花流水……就这样一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魔,却被你认为是个小角色,我除了赞你一个无知者无畏外,实在无法形容了。” 如果换上第二个人,在听水暗影认真说出这件事后,都会重新审视方圆的。 可叶明媚就是叶明媚,自以为是的狂妄自大本领,就像她在那方面的天赋异禀那样,天下无人能敌。 她以为,水暗影就是危言耸听。 靠,开着特制的四驱吉普车,手持世界上最先进的突击步枪,面对一群骑马的匪徒,又是在毫无遮拦的大雪原上--换谁,谁不能把那些人搞个落花流水? 清楚地看到叶明媚嘴角微微撇了下后,水暗影就知道她这些忠告是白费了,心中轻轻叹了口气,就不再劝了。 俩人虽然是啥话也敢说的闺蜜,但水暗影更清楚叶明媚的狂妄自大,如果再继续劝她的话,肯定会引起她的反感。 那样就无趣了。 身为这娘们唯一的闺蜜,水暗影觉得自己最需要做得,就是找机会告诉方圆:以后叶明媚招惹你时,希望你能看在姐们面子上,放她一马,别跟她一般见识。 可是那家伙,又怎么会买我的面子? 想到这儿时,水暗影怵然一惊:我不是发誓要干掉这个家伙的吗? 现在明媚既然想对付他,难道不该姐妹一起联手,不择手段的把他给干掉? 为什么,现在却没有这想法呢? 就在水暗影觉出自己不对劲时,叶明媚说话了:“暗影,我看你好像很关心他的样子。说,你是不是对他有意思了?” “我对他有意思?切!” 水暗影嗤笑一声,说:“别看他救过我两次,但说实话,我比你更想杀了他。” “言不由衷。” 叶明媚撇了撇嘴角,懒得再追问她跟方圆的事儿,晃着酒杯淡淡的说:“不管你喜欢,还是不喜欢他,他的脑袋--我要定了。” 水暗影目光闪烁了下,抬头看向了大厅中间,看似漫不经心的说道:“如果我真喜欢他的话,那么他就是我的男人。我最好的朋友,却要杀我的男人,你让我如何选择?” “很简单,你袖手旁观就是了。他死后,你想要什么样的男人,要多少,都包在姐姐身上了。更何况。” 叶明媚说着,浅浅抿了口红酒,也看向方圆那边:“貌似就算你喜欢他,希望也不大了……他身边那个女孩儿,可是个绝对的极品。” 水暗影拿着酒杯的左手,手背上的青筋微微一蹦时,秀眉却猛地一挑,低声说:“咦,原来是她?” “你认识那个女孩儿?” 叶明媚马上问道。 “早就认识了,却没想到她妆扮起来,竟然会这样的出彩。” 水暗影的眼神,一下子复杂了起来:“她姓夏,叫夏小韵,是方圆的老板。” 她是神通快递公司的总裁,夏小韵? 燕随意郑重介绍出夏小韵的身份后,凑到小夏身边的名流们,脸上再次浮上了惊讶,但随即就是恍然大悟。 第248章 :做个真正的男人 神通快递是做什么的,人们都听说过。 当前是个网购越来越主流的时代,而神通快递,又勉强算是几大快递公司之一。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好多人都知道这家公司市值,最多也就是一、两个亿左右。 一、两亿的身家在普通人眼里,那绝对是高不可攀,但对现场绝大多数人来说--不能说看不了眼里,可绝对不会太看重。 打个比方:如果此时天花板上的吊灯忽然掉下来,砸到十个人的话,其中至少有八个人的身价,在十个亿之上。 另外两个人,还很可能是百亿身价。 所以说呢,夏小韵这个神通快递的老板,确实没啥资格,来参加燕少的生日派对。 可夏小韵来了。 而且更重要的是,在她现身之前,燕少始终在门口等她,为此还不顾叶明媚在场,特意推迟了派对开始的正式时间。 由此可以看出,夏小韵在燕随意心中的地位,绝对不一般。 最起码,跟她身价高低无关。 是因为她一出现,就惊艳全场的容颜气质! 很多人都肯定:就算夏小韵是个穷哈哈的女儿,仅凭她的容颜,也足够有资格让燕少苦苦等待。 没办法,美女嘛,无论到哪儿,都是高人一等的。 与此同时,那些所有被小夏妹妹给惊艳至呆的纨绔公子哥,也都绝了要跟她搭讪的念头:燕少喜欢的女孩儿,谁敢乱插腿? 除非活的不耐烦了。 本次派对的质量(主要是美女的人数、还有颜值),绝对是京华近几年来,最高档的一次了。 但很可惜,无论是叶明媚,还是水暗影,再加上最后出现的小夏妹妹,都是大家可望不可及的:小夏,明珠一朵花,都是名花有主。 只剩下一个水暗影--但唯有脑袋被驴踢了的家伙,才会去招惹那个蛇蝎美女呢。 咋? 不服气? 嚯嚯,谁特么的不服气,谁去东城白家,问问两年前在京华横着走的白三少,现在为啥一心想去泰国发展? 如果白三少在两年前,没有在喝醉酒后调戏水暗影,那么他就不会变成太监。 听说,他在变成太监后,那么牛的白家,不但连个屁都不敢放,白家的家主,还亲自跑到水暗影跟前,拉下一张老脸的赔礼道歉,才算让白家躲过了一次大劫难。 唉,这也注定了,近几年来质量最高的本次派对上,大家只能撑死眼珠子了。 夏小韵才不管那些眼珠子被撑死的人,心中有多悲哀,只是始终面带最矜持的笑容,在燕随意的逐一介绍下,跟京华各位名流寒暄客气。 因为今儿是燕随意的生日,所以前来参加派对的,基本都是年轻人--或者干脆说:至少得有一小半的京华公子哥、大小姐都来这儿了。 放在以前,夏小韵就算削尖脑袋,也别想钻到人家这个圈子来。 现在,她却像女王那样,最后一个隆重登场,接受这些人的膜拜。 这种从没有过的得意,让小夏忘记了某些烦心事……要不是背后偶尔会响起一声轻咳,她几次都想露出最讨好的笑容,跟某位大少小姐的套交情了。 没办法,小地方来的孩子,在这些真正的天之骄子面前,底气总是有些不足的。 “小韵,来,我替你介绍两位像你这样的绝顶美女。” 随着不断给夏小韵介绍客人,燕随意也改变了对她的称呼,很自然,却很管用的突出了,俩人之间非同一般的关系。 至于跟在夏小韵身后的方先生,燕随意只是在刚看到他时,冲他笑了下后,就没有再理睬他。 无论方先生在唐王时,曾经多么牛比的,当街打了申乃康,砸了他们的玛莎拉蒂,而以宽宏大量、儒雅有礼而著称的燕少,才不会在当前场合,給他任何难堪。 既然主人装作啥事也没有的样子,方哥也是在没理由,当众提起那些破事--毕竟凭着一张破请帖,就来天堂酒店混顿吃喝、还能顺便给小妹找个如意郎君的现实,就已经让他很知足了。 不过方哥能从燕随意自然改变对夏小韵的称呼中,看出他对小妹有意思,压根没打算把她介绍给哪位青年才俊。 但这不是事儿。 方圆相信,凭着他那双如炬慧眼,绝对能从现场上百大小纨绔中,找出一个最适合小妹托付终身的。 只要能被方圆看中的才俊,基本都不会错的。 退一步来说,就算没人能入得了方哥法眼,这也没啥,大不了以后再找。 但怎么着,他也不会允许小妹跟燕随意交往。 在上百公子哥中,各方面都超级优秀,犹如鹤立鸡群的燕随意,在方圆心中却早早被他按了‘不可交往’的红灯。 这倒不是说,当初在罗布泊内时,燕随意只救走了夏小韵,却没有管他。 实在是因为方圆竟然看不透燕随意:这个人,就像被一层浓雾包围着,真实面目或许是王子,也或许是恶魔。 无论燕随意是哪种人,只要方圆暂时无法看透他,那么就不会允许小妹跟他接触--这是方圆答应夏小韵随便找个人嫁了的,最低底线。 所以借着燕随意给夏小韵介绍那些人时,方圆就用丈母娘看女婿那样的目光,上下审视着人家,心中不断的打着叉叉:这个是绣花枕头。这个是纸醉金迷的主,这个--嚓,就长成这样,也有脸来参加酒会? 当然了,燕随意也不可能把所有人都逐一介绍给小夏,只是捡着数个地位较重的引荐一下罢了,很快就带着她向叶明媚那边走去。 进来大厅后,方圆的目光,就一直在年轻男人脸上来回的闪,没有注意任何女性:没办法,聚集在燕随意周围的那些名媛,没有谁能比得上小妹,实在引不起方哥关注的兴趣。 甚至,那些名媛,都比不上申乃康、孟荣俩人,更能吸引方圆的注意。 燕随意也知道他们都跟夏小韵认识,自然也不会再特意介绍了。 听燕随意说,要为夏小韵介绍两个绝顶美女后,方圆当然得跟着过去瞅瞅了。 不过刚走了几步,他就停步转身,从侍者手中拿过一杯红酒,走向了东南角落那边:没办法,要是换上你,在这种场合看到被自己偷过的女人,也会下意识的躲开的,心虚啊。 同时方圆也有些惊讶:没想到那娘们也跟燕随意认识。 夏小韵走了几米,眼角余光发现方圆独自走向别处后,就有些迟疑的停住了脚步,还没做出下一个动作,就看到方哥在背后的右手摆了摆,示意别管他。 夏小韵明白了,依旧保持着最矜持的笑容,跟随燕随意款款走到了某个角落。 当她看到身穿一身白色小西装的水暗影后,本能的愣了下:咦,这个美女,有些眼熟呢。 也仅仅是眼熟而已,因为她只见过水暗影一面,还是在黑暗世界:当时水水姐被那些蚯蚓们,扔麻袋般的扔在水中时。 不过水水姐当前飘逸出尘的形象,实在无法让夏小韵跟黑暗世界中那个狼狈的水暗影联想起来,能够觉得脸熟就很不错了。 相比起夏小韵的眼熟来说,水暗影对她可是相当熟悉了,可也不会说出来,只是拿捏出最尊贵的嘴脸,等着燕随意给她们相互介绍。 眼角余光,却始终注意着走向别处的方圆,心中不断冷笑:哼哼,小子,你以为不过来,你就能逃得了吗?你可知道,叶明媚发誓要你的脑袋? “三婶,我来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的朋友,神通快递的总裁夏小韵。” 本着最起码的礼节,燕随意在相互介绍时,当然会先介绍三婶了。 叶明媚虽然狂妄,不过燕随意身为燕家最出色的后辈才俊,在她心中还是占有一定地位的,再说她也能看出侄子貌似很中意夏小韵。 所以,哪怕明知道小夏是跟方圆一起来的,还是尽可能像个长辈那样,温和的笑着伸出小手:“好漂亮的女孩儿。” “您也很漂亮。” 夏小韵伸手跟叶明媚轻轻握了下时,说出的这句话,倒是发自内心的。 暂且不管三个女人在这儿寒暄,再把镜头对准方圆。 走到角落中后,就坐在沙发上,翘起二郎腿神态攸然,看着眼前的众生相,嘴角含笑也不知道在想什么,甚至在看到申乃康看过来时,还能礼貌的举杯致意。 当然会遭到申少阴狠的‘回眸’。 不过方圆才不在意,一个自以为了不起的纨绔罢了,要是还有点脑子的话,就不会奢想借着东道主之利,来做些痴呆事。 要不然,方先生至少有一百三十三种办法,让他选择不一样的人生。 “哟,你是方圆?” 就在方圆看着小夏妹妹那边,考虑叶明媚跟燕随意、水暗影的关系时,有个年轻人的惊喜声音响起。 抬头一看,方圆笑了。 这可是发自真心的笑,十足真金不掺杂一点虚假:文永远,绝对是本次派对上,唯一有资格获得方哥真心笑容的那个人。 实际上,多少有些脑残嫌疑的文永远,有资格获得全华夏人的尊重。 “卧槽,果然是你,你怎么来这儿了?” 文永远确定自己没看错人后,端着酒杯就扑到方圆面前,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 文永远发誓,他一辈子都无法忘记,在塔希科白灾区的那次经历。 尤其是在他频临绝望,以为自己会‘寿终正寝’时,方圆等人却天降神兵般出现,手持突击步枪大杀四方的英姿,绝对让他攸然梦幻般之余,再崇拜的五体投地。 哪怕是回国已经一个月了,但他经常会想到这一幕,想到方圆。 他觉得,唯有像方圆这样的,才是真正的男人。 他渴望做个这样的男人。 现在,文永远的偶像忽然出现在眼前,他能不欣喜若狂? 方圆费了老大力气,才挣开他的怀抱,笑着问:“刚才咋没看到你?” 第249章 :真醉,假装醉了 文永远绝对是燕随意邀请的客人中,最重量级的几个人之一。 方圆并不知道,在他眼里看上去颇有几分脑残嫌疑的文大少,真实背景实力,相比起燕随意来,丝毫不落下风。 不过他为人行事,可没燕随意稳重了。 要不然在大家都恭候某个‘大人物’驾临时,他也不会不耐烦的去了三楼棋牌厅,潇洒扔下几万块后,才‘心满意足’的回到了派对现场。 刚走出电梯,文大少就看到了方圆,觉得他眼熟,这才走了过来。 “刚才在上面玩牌呢。” 文永远随口说了句,扯着了方圆的手走向电梯:“走,咱哥们找个地方好好唠唠。” “不好吧,这样会失礼的。” 方圆犹豫着说。 “屁啊,这种男人卖帅,女人卖自己身体的派对,有什么失礼不失礼的?” 文永远大咧咧的说:“要不是燕老二一再邀请,哥们都不屑来。” “我、我妹在那边。” 方圆从文永远的这句话中,就猜出这家伙背景不一般了,不过才没有往心里去。 方圆看文永远顺眼,不是因为他的出身有多尊贵。 而是因为他那满腔的热血,身为华夏子民的骄傲。 哪怕他是个乞丐,方哥同样也喜欢跟他交往的。 “你妹?哪个是你妹?” 文永远马上就四处打量着:“哥们,没说的,你妹就是我妹,喊着她一起走。” “貌似那样有些不给人面子。” 方圆抬头,用下巴点了点那边:“喏,那个站在燕少身边的女孩子。嗯,其实你也认识她。” 方圆俩人,当初坐飞机去黑龙省时,就跟文永远见过面,后来更是在塔希科雪原上,再次见面。 所以文永远看到夏小韵后,马上就惊讶的低声赞叹:“哇靠,原来她是你妹啊--对不起,有些骂人的嫌疑。不过,她怎么这般靓丽了?” “她本来就很出色的。” 方圆能察觉到,自己在说出这句话时,语气很骄傲。 不过却又有种淡淡的苦涩:小妹再漂亮……可惜只能是小妹。 文永远当然不知道方圆俩人之间那些破事,但潜意识内却把小夏当做自己小妹了,眉头微微皱起,低声说:“哥们,跟你说句话,你别不爱听。我觉得,燕随意不是小妹找男朋友的首选。” 今晚的派对主题,就是为了给燕随意庆生。 在这个场合下,能够被他看重、带在身边的女孩子,百分百被他所中意了。 文永远当然能看出来,所以才会这样说--但也不该这样说:如果这番话传到燕随意耳朵里去,俩人绝对能翻脸。 他这样说了,就证明方圆在他心目中,要比燕随意重要。 方圆目光一闪,看似随意的问道:“为啥要这样说?” “理由很简单,每次我跟燕随意一起,总觉得他那张笑脸很虚伪。” 文永远的回答,很直率,跟方圆算是英雄之见略同了。 “那你说,现场谁才能配得上我小妹--咦。” 方圆话说到一半,忽然想到了什么,退后一步上下打量起了文永远。 文永远有些纳闷:“怎么了?” “没咋。” 方圆笑了,问道:“哥们,你今年贵庚?” “25岁。” “嗯,比我小一岁,比我小妹大两岁。那,你有意中人了没有?” “嗨,哥们可从没有考虑过那事。只想趁着年轻,做出一番事业来,再考虑个人--” 说到这儿后,文永远猛地醒悟了过来:“我靠,哥们,你不会想把小妹,介绍给我吧?” 文永远没有猜错。 既然非得让夏小韵赶紧找个如意郎君嫁了,那么文永远绝对是最佳人选。 尽管他有些脑残的嫌疑,但方圆能看出这家伙可不是真傻,反而相当精明:傻乎乎的人,又怎么会看透燕随意? 而且最重要的,则是方圆看他非常顺眼。 “咋,觉得我妹配不上你?” 方圆冷笑着问道。 “这、这--我可没有这么说。” 文永远赶紧抬手摇了摇,下意识的再次看向夏小韵,眼神发亮的说:“小妹,绝对能配得上天下任何一个男人。问题是,她不一定会看上我。” 回头,他才发现方圆在笑,老脸一红:“说实话,我可是第一次说这么没面子的话。不过也没什么不好意思,因为小妹的确够优秀。” “明白,走,咱们找个地方单独喝两杯。你跟我小妹的事,就包在我身上了。” 方圆揽住他肩膀,问道:“去几楼?” 在天堂酒店,要想找个僻静地方喝酒,十一楼绝对是不二之选。 这个楼层,可不是随便对外开放的,唯有燕随意、文永远这种持有紫金卡的超级会员,才能来这儿。 既然是为最尊贵会员准备的,那么每个包厢的空间够大,装潢的无比奢侈,也是很正常的了。 两个人占用这么大房间,也真够浪费的。 尤其是那张大圆桌,直径至少得有三米,上面光滑的就是苍蝇落上去,也得摔跤把大胯给摔下来。 两个人就算再摆谱,貌似也不如坐在旁边沙发上舒服。 “来一打红星二锅头!” 也不问方圆要喝什么,文永远就做主了:“嚓,喝酒就得喝这样的,才够味。” 方圆笑着点头,问道:“这儿会有二锅头?” “有,特供的,绝对精品,平时在市面上买不到的。” 文永远又随便要了几个菜,随便挥挥手让服务生去准备后,就缠着方圆,给他讲述他走后发生的那些事。 这也是人之常情,尤其文永远还直接参与了那次行动,所以方圆觉得可以告诉他。 当然了,该说的可以说,但像在临时指挥所下面发现密室,夏小韵为救他不惜对东洋鬼子献身,以及遇到花小妖这些事,是没必要说的。 可就算是这样,也把文永远给听得热血沸腾,接连拍着案几的狂饮,大呼痛快。 方圆倒是很想问问,他在回来后,家里人怎么收拾他的。 不过看出文永远貌似不愿意提到家里后,也就算了。 文永远的酒量还可以,可喝了一瓶二锅头,眼珠子就开始发直了。 其实这酒量也算不错了,毕竟是高度二锅头。 就算方圆酒量大,在第二瓶喝下去后,也觉得喘气好像老牛那样,心脏打鼓似的砰砰跳个不停。 俩人都喝多了,菜倒没怎么吃。 “哥、哥们,我就问你一句话。” 舌头都在发僵的方圆,抬手在文永远肩膀上砸了一拳,问道:“我想把小、小妹托付给你。你、你能不能好好对她……一辈子?” 文永远傻笑着,流着哈喇子,把胸脯拍的砰砰响:“只、只要小妹喜欢我。我、我特么的要是愧对她,让我下辈子变个王八!” “好,就这样说定了,哥们知道你出身不一般,可我小妹配你,那绝对是你家祖坟冒青烟了--你家的问题,你去解决。来,不许睡,先干了这杯酒再说!” 方圆帮文永远倒满酒,递给了他。 喝醉了的人,喝到后来时,也不知道自己喝的是水,还是酒了,反正就知道往嘴里灌,像文永远这样--一口闷后,接着就张嘴要吐。 “别、别吐,这可是好东西,就算要吐,也别吐这儿。” 方圆及时伸手,捂住了他的嘴,抓着他肩膀,把他从地上拎起来,踉踉跄跄的走向了洗手间。 刚把他扶进洗手间内,文永远就顺着墙跪倒在地上,大吐特吐了起来。 “自个儿在里面慢慢吐,我去外面等、等,吐完了,再特么的喝,不醉不休。” 方圆嘻嘻傻笑着,摇摇晃晃的走出洗手间,关上了房门。 终于为小妹找到个顺眼的如意郎君,方圆心中放下了一块大石头。 按说心情该无比的放松才对,可特么的鼻子为啥要发酸,总想哭? 舍不得? 是,就是舍不得。 就像把自己最珍惜的宝贝,强塞给别人那样,不甘,无奈还有莫名的烦躁。 老人们常说: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这儿没有杜康,只有比杜康度数更大的二锅头。 方圆不知道,他在歪倒在沙发上昏沉沉的醉过去后,又喝了多少。 就像他已经忘记在洗手间内,还有文永远那么一号人了。 水暗影却很清醒. 平时只要跟叶明媚碰在一起,她从来都是放开酒量的放肆畅饮。 这次没有。 因为她必须得保持清醒,那样才能去找陆某人--至于是感谢他,还是找他算账,那都得看水水姐的心情了。 而且最重要的是,她知道叶明媚也没多喝,却假装喝多了……就像她一样,醉眼迷离的,妖媚的傻笑。 这两个狂妄的女人,才不会管别人怎么看她们。 就算她们真喝醉了,出丑,谁又敢笑话她们? 瞥了眼带着夏小韵,在不远处跟人寒暄的燕随意,叶明媚捂着小嘴打了个酒隔,对水暗影说:“水水啊,我有些多了,想去十一层休息下,你自己先玩着,不用管我了。” “去十一层呀?好,我也去。” 水暗影吃吃一笑,挽住她的胳膊:“这才喝了多少呀,咱们继续喝,不醉不休。” 叶明媚黛眉微微一皱,但随即就舒展开来:“算了,我今天真有些不舒服。” “好吧,那就明天找时间。” 水暗影只好松开了她的胳膊。 望着走进电梯内的女人背影,水暗影心中轻轻叹了口气:唉,为什么,就不听我的话呢?你以为,你拿着把破刀,就能杀了那混蛋? 还没有假装喝多前,俩人就去了一趟洗手间。 水暗影在洗手时,就听到叶明媚在小间内打电话。 狂妄的叶明媚,才不会担心水暗影会听到,她打电话派人去调查方圆去哪儿,又给她拿把最快的刀子过来。 杀人,其实还是手枪最安全,也最快速。 不过就像当初水水姐为她喜欢的男人报仇时那样,就没用枪,而是用砍刀,砍下了那些可怜孩子的大脑壳。 事实上,也唯有刀锋入肉的冷酷,才是最解恨的。 第250章 :乖宝贝,你去死吧! 所以当叶明媚的人(负责保护她安全的保镖),跟她汇报说方圆已经在十一层某包厢内醉倒后,她马上就决定亲自出手,干掉那个家伙了。 对她的命令,保镖当然不敢违逆,立马乖乖送来了一把最锋利的刀子,就被她绑在左腿腿根处,用黑纱礼服遮住了。 她能遮住别人的目光,却瞒不过水暗影。 但她不在意:无论水暗影跟方圆是什么关系,那个混蛋都必须得死。 至于事后水暗影会不会埋怨她,叶明媚不打算管,哪怕是俩人翻脸。 走进电梯内后,眼神迷恋的叶明媚,眸光迅速冷冽了起来,嘴角更是浮上骇人的冷笑,直到电梯停住后,她才重新变的喝多了。 走廊的尽头,站着几个服务生。 一个身穿黑西装的女人,就侯在电梯门口。 看到叶明媚出来后,马上向前一步,低声说:“刚才我已经进去看过了,他喝多了,就躺在沙发上。洗手间内,还有他的一个同伴,不过也醉死了过去--那些服务生,不会多嘴的。” “小四,你做得不错,月底时会收到大红包的。” 叶明媚满意的点了点头,撩起礼服裙摆,低头看了眼说:“你先走吧,把这些服务生也都叫走,碍事。嘱咐她们,嘴巴严实些。” “太太,我还是在外面守着吧,万一……” 小四有些不放心就此离开,叶明媚却不耐烦的一皱眉,语气冰冷的说:“怎么,没听懂我的话?” 小四不敢再说什么,赶紧弯腰点头,这才快步走到走廊尽头,对那些服务生一摆手。 那些服务生虽说不知道叶明媚要做什么,但却都知道她的身份,不敢有丝毫的违逆,马上就乖乖随着小四,从楼梯上闪人了。 随着纷沓的脚步声消失后,走廊中彻底静了下来。 叶明媚这才惬意的深吸了一口气,抬头看着天花板喃喃的说:“你能死在这儿,也没算白活一场了。只希望,你下辈子再投胎时,千万不要再招惹我。” 踩着细高跟皮鞋,叶明媚走在走廊中的脚步声,格外的清脆,悦耳,就像她此时砰砰跳的心儿。 叶明媚不知道到现在为止,已经有多少人死在她手里了(基本都是间接的)。 她只知道,这次她要亲手用刀子杀人了。 是,方圆是特么的很可怕,但要是在他烂醉如泥下,还不能干掉他的话,叶明媚觉得自己活着也没啥意思了--废物,有什么资格活着? 这个女人,不但对别人狠,对她自己也同样狠。 慢慢推开那扇房门,迎面扑来的酒味,还夹杂着呕吐物的味道(文永远的杰作),让叶明媚差点干呕出声,赶紧扭头喘了口气后,才闪身走了进去。 心跳的,更加厉害了。 无论她怎么心黑手辣,可亲手拿刀子宰人这种事,也确实太特么刺激了,能不紧张么? 轻轻抬脚,把秀足从鞋子里拿出来:赤脚走在地毯上,走的更稳一些。 正如小四所说的那样,方圆睡得很死,就像死狗那样,半张着的嘴巴嘴角,还流着哈喇子,恶心透顶。 慢慢地走到沙发前,叶明媚又慢慢地跪在沙发上,持刀的右手,更慢更轻的放在了方圆脖子右侧大动脉上。 用刀子杀人,最少有两个地方可以一击致命,比方直接贯穿心脏,或者太阳穴。 但这两种杀人方式,貌似都比不上割断人脖子大动脉过瘾--那才是叶明媚最喜欢看到的,鲜血迸溅中,一条丑陋的生命渐渐消失,在他挣扎、惊骇当中。 所以,她才要选择割断方圆的动脉。 小四选的刀子,质量超级好,刀刃上带着雪花印痕,锋利无比。 叶明媚敢肯定,不需要用太大的力气,只需用刀锋在方圆脖子大动脉上,轻轻一拖,就能看到自己最喜欢看到的那一幕,然后在鲜血的喷泉内,得意的纵声狂笑。 不过,有这样一句话说得好:狗急跳墙。 叶明媚可不敢保证,方圆脖子大动脉被割断、临时之前会不会给她奋力一击:貌似这混蛋三脚猫的功夫,也是很出色的。 还有就是,让这混蛋就这样稀里糊涂的死去,那就没多大意思了。 所以即将下手的叶明媚,改变了主意。 不是不杀他,也不是要假手他人,而是要把他先捆起来,弄醒他,再杀他--那样,杀人、复仇的乐趣,绝对会无限增大。 叶明媚特别喜欢,她不喜欢的人在临死前,那种哀嚎、无助的凄惨模样。 还是那句话,她唯有在这个时候,才会达到燕春来无法给她的高、潮。 她相信,方圆的死,肯定能给她终身难忘的爽感。 想到这儿后,叶明媚突地兴奋起来,竟然有了初、夜那种迫不及待感,尽管随后就是无比的失望,沮丧,这才养成了她现在的脾性。 想到就做。 叶明媚缩回刀子,开始找绳子。 特么的,堂堂总统级别的包厢内,竟然连绳子都没一根。 不过这难不倒燕太太--她身上穿着的黑色晚礼服,看起来超轻薄,但却比一般绳子要结实一百倍。 至于割碎这身礼服是不是可惜,叶明媚会在乎吗? 当然了,她用礼服捆起方圆后,再把这弄醒后,她魔鬼般的大好身躯,就会暴露在这混蛋眼里……不过,这有什么呢? 当初他在第二次偷走燕太太的水粉美人时,好像没理由不好好欣赏她娇媚的身躯吧? 一次是看,两次也是看。 让他肮脏的生命,在这具娇媚身躯前慢慢消失,不是更刺激吗? 特么的,这混蛋到底是喝了多少马尿? 姑奶奶我用这么大力气捆他,他都醒不了。 全身上下只穿了两件黑色布片的叶明媚,就像捆死猪那样,用那些就算世间最出色的开锁大师,也别想解开那些蘸水的丝带,把方先生捆了个结结实实后,竟然累出了一身香汗。 “好了,搞定,收工!” 叶明媚啪的打了个响指,坐在沙发帮上看着依旧呼呼大睡的方圆,兴趣所在下拿起桌子上的香烟,点燃一颗后,才走到向了冰箱那边。 天堂酒店的冰箱内,无论你何时打开,里面都有你最希望看到的瓶装矿泉水。 叶明媚拿了两瓶,走回来拧开,姿势优雅的伸直了右臂,缓缓倾斜凭口。 当亮晶晶的凉水,好像瀑布似的洒在方圆脸上后,哪怕他再喝三瓶二锅头,也能猛地打个激灵,睁眼醒来张嘴骂道:“草,搞啥呢?” “搞你。” 叶明媚娇俏的笑着,把整瓶水,都洒在了方圆脸上后,才弯腰俯身,丝毫不介意她最傲人的部位,随着她这个动作,看去时能让女人也流鼻血。 还能醉人,度数甚至比二锅头还要高。 可问题是,方圆现在不想醉了,因为他看到了叶明媚手中的刀子,自己就像死猪似的,被人四蹄反绑了。 他承认,这次他真是太大意了,竟然被一个女人给捆紧了还不知道:人家要是一刀刺死他,他死都不知道咋死的。 他不想承认,他醉的这样死,那是因为终于为小妹,找到了可以托付终身的人--心里高兴啊,故意喝个烂醉如泥行不? 但这些貌似都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愚蠢狂妄的叶明媚,错失了唯一能杀死方圆、也是方圆唯一能给人造成杀他的机会。 “搞我--用啥?” 当叶明媚俯身看过来后,方圆双眼中,攸地浮上两团邪恶的火焰。 很多年后,叶明媚始终没有忘记今晚的教训:那就是千万不要去招惹,一个心中异常痛苦才喝多了的男人。 因为这时候的男人,都已经不再是人了,而是野兽! 世间破坏力最大,也是思想最邪恶的野兽。 本来,因为花小妖的缘由,方圆近几年来,就一直学习得道高僧,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的,再加上小夏忽然变成亲妹妹后的无比痛苦,就像一座无论怎么压抑,都要随时爆发的火山那样了。 偏偏,聪明的叶明媚,这时候用愚蠢的方式来招惹他--方圆在问出这句话后,清晰听到浑身的细胞在狂笑,呐喊:干! 不知道自己已经从杀手,变成猎物的燕太太,手中的刀子,慢慢地放在了方圆脖子大动脉上,妩媚的娇笑着说:“咯咯,如果你是个女人,我是个男人,我当然会用棍子捅死你了。但很可惜啊,我是个女人。所以,要想搞你,就只能用刀子了。” “你放心,我会慢慢地割,慢慢地看着你一点点的死去,而且还会喝你的血……因为我等这一天,已经等了太久了。再等下去,我会发疯的。你也不舍得,像我这么美丽的女人,变成一个疯婆子吧?” 叶明媚跪在了沙发上,媚眼如丝,鲜红的舌尖还探出,在唇上轻轻蹭了一圈。 “当然舍不得,最多我会弥补你不能成为男人的遗憾。” 方圆笑了,嘿嘿笑着时,眼神更加的亮。 也更邪气,更像个恶魔。 叶明媚忽然很怕他这种眼神,脸上的娇笑攸地消失,咬牙道:“乖宝贝,你去死吧!” 说到最后这个死字时,叶明媚右手猛地用力,向怀着一拉! 哧! 好像喷泉一样的香槟,在申乃康剧烈摇晃着打开盖子后,忽地蹿了出来。 与此同时,掌声响起,大厅内所有的灯光都灭掉。 就像猛地敲打在心口般,劲爆的重金属音乐声,从四面八方打雷般的轰然炸响。 接着,雪亮刺眼的灯光接连闪动--围绕在燕随意周围的所有男女,都齐刷刷的高举起手臂,疯狂摇摆起来。 燕少的生日派对,终于迎来了最精彩的时刻。 让人无法想象,一群穿着正式礼服的男女,蹦迪时会是一副怎么样的场景。 第251章 :恶魔复出 灯忽然灭掉后,夏小韵很是吃了一惊。 但随后响起的舞曲,还有那些身穿高贵礼服的阔少大小姐们,忽然化身乱舞的群魔后,她才知道派对还有蹦迪这个环节。 这也是大家都喜欢、并始终在期盼的环节。 很多衣着光鲜,内心空虚的阔少小姐们,平时总是假扮绅士淑女的也太累了,借此机会疯狂一把,算是调节一下情绪,也很不错的。 夏小韵却不怎么适应。 她从来都不喜欢蹦迪。 尽管她疯狂起来,能让好多女孩子甘拜下风,但她现在没心情啊--任何人在心事重重时,假装欢笑或许很容易,可要是让她在还没有喝多时,就像喝大了那样的玩疯狂,她不一定做到。 看到燕随意被几个疯狂扭着腰肢、挥舞着双手的女孩子围在中间后,她马上借着一闪一闪的镁光灯,走到了一角坐在了沙发上。 方圆去做什么了? 她不知道。 她只知道,自己在表面矜持的由燕随意带着结交这些阔少大小姐时,总是会看向电梯那边,希望能看到那个男人走出来。 唯有看到他--她心里才会安静。 我已经无法离开他了。 夏小韵脑海中闪过这个念头时,心头猛地疼了下,就像有把刀狠狠刺在上面,让她疼的喘不过气来,唯有赶紧端起案几上一杯酒,仰首喝掉。 她很奇怪:以前不知道方圆是她哥哥时,她都没有这种感觉。 为什么在知道俩人关系,需要保持兄妹该有的距离后,却清晰感受到无法离开他了? 难道说,以前没这种痛苦,那是因为我的潜意识内,能确定他对我啥态度,都能有绝对把握,把他牢牢绑在身边,可在确定他是亲哥哥后,这种希望却一下子破灭,彻底失去了他? 嗯。 肯定是这样,其实我在觉得异常讨厌他时,他就已经走进了我心中,蛮横的拒绝其他任何男人,哪怕我真心想结交燕随意时,也只是为了把他敢走。 你为什么不走呢? 哥! 你是我的哥,注定不能成为我的男人! 那,你为什么就不走,不走,不走--开,为别的男人腾出位置,来安抚我,保护我,让我感受到最贴心的幸福,却一直牢牢霸占着我,不松手! 夏小韵痴痴望着眼前那群欢快的男女,一杯接着一杯的喝酒。 很奇怪,当她无意识的开始喝酒后,每喝一杯,内心那种痛苦,都会减弱一分。 当旁边案几银盘中的六杯红酒,全部被她喝光后,她终于彻底的轻松了--或许,只是一种喝酒喝多了后才有的飘然感。 内心无比的痛苦,只是被酒精麻醉了。 但不管怎么说,她确实感觉到了轻松,从沙发上站起来,身子摇晃了下,正要走到人群那边,像他们那样彻底疯狂起来时,一个人走了过来。 忽闪忽闪的灯光,照在这个人那张年轻、英俊且又儒雅的脸上,看上去竟然有些莫名的阴森森,尽管他在温和的笑着。 燕随意。 他好像笑着问什么了,夏小韵听不清,因为现场劲爆舞曲的声音太大了。 但在他伸过手来时的瞬间,夏小韵却忽然做出了某个决定,身子一个踉跄向前扑去,扑倒在了他怀中,向地上出溜下去。 燕随意自然赶紧抱住她。 手臂是那样的用力,怀抱是那样的温暖,低头看着她的那双眼里,全是那个人那样的关爱,使她轻声喊道:“哥--方圆。” 燕随意自然也听不清她在说什么,却能看到女孩子忽然伸手抱住了他的脖子,小脑袋趴在了他怀中,就像迷路的小猫咪,终于回到主人怀抱中那样,需要他的呵护。 “小韵,喝多了?” 燕随意低头,在夏小韵耳边轻声问了句。 她可能听到了,也可能没听到,只是身子扭了几下,张嘴咬住了他的心口衬衣--尖尖的小牙齿,隔着衬衣咬住他的皮肤,很疼。 但却无比的刺激。 燕随意就算是傻瓜,也能从夏小韵这个动作中感受到她在想什么,眼神一亮后不再犹豫,弯腰伸出右手,抄在了她腿弯中,把她横抱在怀中大步走向楼梯那边。 现场舞曲忽然停顿了下,就像断电那样,灯光也全部灭掉。 就在狂舞的人们,高举着的双手刚要放下来时,灯光再闪,就像晴天霹雳似的舞曲,以排山倒海之势,从四面八方迅速袭来,瞬间把现场所有人骨子里的疯狂,一下激发了出来。 让他们的尖叫声更加响亮,动作更加的狂野。 魔障。 从这一刻起,天地间所有人,仿佛都进入了魔障。 唯有一个人,始终保持着该有的冷静,藏在最黑暗的角落中,那双亮闪闪的眸子,无视那些疯狂的人们,只是冷冷看着燕随意。 当燕随意抱着夏小韵走上楼梯后,水暗影轻轻叹了口气。 自从叶明媚走后,水暗影就来到了最不起眼的角落中,坐在沙发上端着一杯红酒,眸光始终没有离开过夏小韵。 像水水姐这样的大美人儿,独自坐在角落中这么久,都没有一个帅哥过来陪伴--这只能说,现场男人的眼,都瞎了。 可大家宁愿眼睛真的瞎了,也不敢来跟水水姐套近乎。 女人哟,如果太过优秀、高傲了,就只能注定会成为无人问津的孤家寡人。 但又有谁知道,在水水姐那具高贵、冷漠的身躯内,还隐藏着一颗火、热的心? 只是现场没有哪个男人,敢像方圆那样,撕开包裹着这颗心的吓人外壳罢了。 其实,水暗影又何尝知道,她那颗被硬壳包裹着的心儿,已经被人给撕开了? 她只是觉得,她关心夏小韵,并不是因为方圆,只是出于小夏跟那个黑暗世界的神秘关系罢了。 是,她不再是风声老大了。 可又有谁敢阻挡水水姐,对那个世界很感兴趣? 既然水暗影要关心夏小韵,那么就不能放任燕随意抱着她离开,而不管。 因为如果方圆在的话,也绝不会任由他的女人,被别的男人抱走--水暗影这样想着,放下酒杯,就像黑暗中的一个白色幽灵那样,悠悠的飘向了楼梯那边。 舞曲又是猛地一停,整个世界仿佛都在瞬间凝固。 就像叶明媚全身沸腾的血液,一下子冰冻,再也不流淌。 那双四射着狂热的双眸,也攸地呆滞,脑子里嗡嗡作响,一片空白间,却偏偏能让她听到自己的声音,在疯狂的呐喊:什么时候,他解开了绳子!? 就在叶明媚把刀子压在方圆脖子上,猛地向怀中一拉……准备欣赏那砰地,就箭一般窜起的血液,好像烟花般那样绽放的美景时,一只手却忽然出现,掐住了她的手腕,让她剧痛中本能的松开了手。 刀子掉在了方圆的身上。 闪着雪花印的刀锋,依旧那样锋利无比,可却再也无法对方圆造成任何伤害。 方圆很享受叶明媚蓦然变傻的样子。 你不得不承认,当一个全身几近赤果的绝顶美女,忽然傻掉后的那种样子,才能让男人生出强大的邪恶感。 就像方圆,此时看着叶明媚的眼神中,再也找不到哪怕一丁点他本来的纯洁。 在酒精、痛苦、愤怒等几种负面情绪的促使下,当初连花小妖都害怕的恶魔,彻底左右了方圆。 恶魔被某人唤醒后,不一定非得杀人。 尤其唤醒它的这个人,是个叶明媚这样的美女。 “刚才你说,如果你是个男人,我是个女人的话,你会用棍子捅死我。我说,我会满足你这个心愿的。” 方圆在说出这番话时,自己听得当然很清楚。 却又觉得异常陌生:因为他竟然不敢相信,这是他的声音! 就像接下来他所做的事,就是他所做出来的那样--他只是知道,自己的笑声异常邪恶,伸手把叶明媚蛮横的抱在了怀里,走向了那张大圆桌。 那么大的圆桌,就像一张宽大的床。 当身上最后两片黑色的布片,被恶魔般的男人,粗鲁的拽断时,被勒成绳状的布条,几乎勒进身体里的疼痛,让叶明媚猛地清醒了过来。 “放开我,你这个混蛋,你这个畜生!” 叶明媚尖叫着,双手胡乱挥舞着,两只脚奋力踢跶着恶魔。 只是她这些动作对于恶魔来说,貌似比挠痒痒还不如。 她的不配合,却越发激怒了恶魔--方圆抬手,就狠狠给了她一个耳光。 叶明媚的尖叫、怒骂声,就像被踩住脖子的母鸡那样,嘎然而止,嘴角攸地溢出血痕,眼前发黑。 但不等她‘享受’这种被大力抽耳光的疼痛,已经抱着她来到圆桌前的恶魔,却又采住她的头发,拉起她的脑袋,猛地往下砸去! 砰的一声闷响--老天爷的心都在发抖:你怎么舍得,用这么漂亮的脑袋,大力去砸桌子? 叶明媚彻底被碰傻了。 但也仅仅是傻掉而已,并没有昏过去。 这让老天爷也很佩服:燕太太的神经,果然坚强无比,额头都砸青了,愣是咬牙没昏过去--可是,就算你神经再坚强,能挡住恶魔的入侵? 这个人啊,有时候昏过去,其实要比清醒强很多倍的。 最起码,不用像叶明媚在逐渐清醒后,就想到了死。 趴在大圆桌的叶明媚,耳朵里还在嗡嗡叫时,眼前的黑暗逐渐退去。 她终于从脑袋大力碰桌子的晕眩中醒来了。 第一反应就是要继续挣扎,怒骂,或者哭泣--可是,为什么有根棍子,就这么硬生生的捅了进来,让她傻楞瞬间,就想到了死? 我被那个混蛋给办了。 就是现在。 叶明媚双眼茫然的看着桌面,思维却无比的清醒。 因为她能看到:桌面上那些美丽的原木花纹,正在迅速的忽前忽后,频率相当快。 花纹为什么会忽前忽后的闪动? 那是因为她趴在圆桌上的身子,也在忽前忽后的闪动。 第252章 :因为方圆喜欢她? 很多人都知道,天堂酒店的第十一层,是专为燕随意这种级别的紫金会员服务的。 不过他在抱起时夏小韵时,却没有去电梯。 这倒不是说,他要步行去十一层,玩啥子浪漫--就算小夏妹妹身体轻盈,可无论谁抱着她步行去十一层,也会累个半死的。 燕随意只需去二楼就可以了。 酒店二楼最东端的那个房间,才是燕随意今晚指定的‘寝宫’,里面的装潢相比起十一层那些房间来说,奢侈度有过之而无不及。 今天是他二十九岁的生日。 也注定是他人生中,最值得纪念的晚上。 因为今晚,他要结纳一个女孩儿了。 绅士之所以称之为绅士,就是因为哪怕要跟今晚最耀眼的女孩子过夜,也不会像那些贩夫走卒那样迫不及待。 浪漫,情调,才是绅士所追求的。 就算春宵一刻值千金,而且夏小韵貌似也喝大醉了,实在无法玩啥子浪漫,但最起码燕少得洗个澡。 就像他特别喜欢夏小韵这样的干净女孩儿那样,无论任何时候,做任何事,燕随意都希望自己也是最干净的。 把夏小韵放在套间那张舒服的席梦思上后,燕随意进了浴室。 洗澡时,也始终保持着绅士该有的风度,才不会因为席梦思上有个女孩儿在等他,就让他三下五除二的完事呢。 足足二十分钟,泡的皮肤都有些发红的燕随意,才裹着一条白色浴巾,走出浴室来到了套间门前。 推开套间房门时,燕随意嘴角浮上一抹得意的微笑。 如果你以为,他因为即将得到小夏妹妹就得意,那就大错特错的--依着他的自身条件,只要他想,绝对有资格每天享受一个小夏妹妹这样干净的女孩儿。 他得意,是因为别人不知道的理由。 那个理由,在燕随意眼里,要比明艳的小夏妹妹,更迷人一万倍。 只是--为什么,当燕少推开套间房门后,嘴角这一抹得意的微笑,却忽然凝固在嘴角,明亮的双眼,也猛地一缩,变成了一条线? 还是那间好像沙特王子寝宫一样奢华的卧室,席梦思上的女人,也依旧那样明媚的让任何男人不敢直视。 但她却不再是夏小韵了。 水暗影。 身穿白色修身小西装的水暗影,翘着二郎腿坐在炕沿上时,合体的衣衫把她傲人的身躯,完全勾勒出来,让人懂得了什么才叫真正的妖媚。 尤其她此时左手托着香腮,望着门口似笑非笑的神色,更是能让石头人也能怦然心动……唯独燕随意,在愕然瞬间后,就倚在门框上苦笑道:“水水姐,你怎么来了?” “你猜呢?” 水暗影双眸忽闪了下的样子,真的很惹人。 可她的回答,却让燕随意无比的郁闷:这个也正也邪的女人,才不会因为破坏了人家的好事,就有丁点愧疚的觉悟。 “我不知道。” 燕随意继续苦笑,左耳微微动了下。 如果燕随意的母亲在场,发现儿子左耳动了下后,就会知道他生气了。 是真的生气:一般来说,平时脾气特好的男人,在真生气后,都是很吓人的,就像最正经的女人,在疯狂起来时那样。 水暗影不知道燕随意这个秘密。 其实,就算是知道了,那又怎么样? 被别人视为绝对不能招惹的燕少,在水水姐眼中只是个小孩子罢了。 无论小孩子有多生气,大人都不会害怕的。 更不会在没看出他生气时,不敢说出自己要说的话:“燕随意,你不能碰她。” 水暗影说着,扭头向后看了一眼。 燕随意这才看到:原来,夏小韵就在水暗影背后,蜷缩成一团的身子上,盖着毛毯,看样子已经睡熟了。 燕随意眉头皱了下,语气依旧温和的说:“水水姐,一直以来,我都是非常尊重你的……” “就是因为你很尊重我,我跟你三婶又是好朋友,所以我才来管这件事。” 水暗影打断了燕随意的话:“你应该知道,她今天是跟谁一起来的。” “跟方圆。” “你了解方圆吗?” “不了解,我只知道,他是小韵的在公司的特别助理。” “那我现在告诉你。” 水暗影说着,放下架着的右腿,走到了地上,双手环抱在心口,淡淡的说:“她是方圆的女朋友。按你们男人的话来说就是,她是方圆的女人。” 燕随意眉头再次皱了下,却没说话。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 水暗影在席梦思前,缓缓来回走动着:“是,我也看到是她主动趴在你怀里的。她对你,貌似很有好感,或许也真心接受了你--但无论如果,你都不能招惹她。” “就因为方圆喜欢她?” 燕随意眉梢微微挑了下。 “这个理由,就已经足够了。” 水暗影看着燕随意,很认真的说:“方圆,真的很可怕。在罗布泊,在塔希科,我亲眼看到了他的可怕--像你这种公子哥儿,永远也无法想象,他究竟得有多么大的能力,才能在死亡之海中,为他在意的女孩子,举办盛大的篝火晚会。” 顿了顿,她才接着说:“在塔希科的白灾区,跟几个同伴,就能把十数倍于他们的、全副武装的敌人,打的溃不成军,短短几分钟内,就死伤二十个。” “在你眼里,方圆一点都不起眼。但这才是他的可怕之处。我敢保证,如果你今晚动了他的女孩子,无论你身边有多少人保护,又是藏在哪儿,都无法躲过他的杀手。随意,相信我,我没有骗你。” 水暗影说到最后时,脸上浮上了从没有过的认真之色。 燕随意感觉到了她发自真心的关怀,沉默片刻时,才轻声问:“方圆,真有你说的这样可怕?” “不仅仅如此。我跟你说的这些,还只是一些皮毛。他的可怕,你想都无法想象。” 想了想,水暗影才轻声说道:“水银泻地刀锋起,妙手空空头落地--随意,我知道你酷爱探索,那么你肯定听说过这句话,对不对?” 燕随意本来很平静的脸色,终于动容,惊愕片刻后才问:“水水姐,你、你是说方圆,就是早在数年前就已经名满江湖的盗圣,白展堂?” 他岂止只是盗圣? 如果我没有去塔希科,我也不会知道,他原来就是义父培养的那七个人之一。 方圆,你究竟是个什么人呢? 水暗影心中这样想着,表面却淡然一笑:“你知道行了,没必要四处嚷嚷。盗圣,或许并不是太可怕,毕竟相传他从不杀人,可他却有个影子--他的影子,才是最可怕的。” “昆仑?” 燕随意喃喃的问道:“可是,自从我认识他以来,我从没在他身边,看到有谁像是杀人不眨眼的昆仑。” “或许,他不想让昆仑出现吧。” 水暗影笑了下,停止了走动,看着燕随意说:“所以,我不希望看到,昆仑能出现在你面前。” 燕随意再次沉默。 沉默了足足有一分钟,才弯腰给水暗影深施一礼,转身就走。 在众多京华纨绔中,水暗影之所以能高看燕随意一眼,就是因为他够聪明,在遇到某件事时,懂得该怎么做。 但让她没想到的是,走了几步的燕随意,却忽然停步回头:“水水姐,无论方圆有多可怕,可我也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权力。” 水暗影黛眉猛地皱起。 但不等她说话,燕随意却快步走向了门口,就裹着一条浴巾。 “燕随意,我都把话说的这样直白了,你为什么还执迷不悟呢?唉。” 水暗影低低叹了口气,转到席梦思的另一侧,低头凝视着睡熟中的夏小韵,发呆良久后,才喃喃的说:“也怪不得燕随意对你不死心,主要是因为你太迷人了,尤其是这朵花儿--” 说着,水暗影慢慢伸手,掀起了夏小韵身上的毛毯。 睡熟中的夏小韵,并不知道水暗影轻轻掀起了她的衣衫,痴痴盯着那朵妖艳的彼岸花,最多潜意识内在感觉到有人在观察她后,不安的动了下,喃喃的吐出一句话:“哥……我不要你做我的哥哥,行不行?” “哥?” 水暗影一愣,下意识的问道:“谁是你哥?” “哥……别离开我,我不要你来当我哥……” 夏小韵在梦呓中,说出了她的真心话。 水暗影皱眉沉思良久,才给她盖上了被子,自言自语:“你,还有个哥哥?他是谁?” 就在水水姐在快速思索谁是夏小韵的哥哥时,睡在冰凉地板上的文永远,被一个女人的疯狂尖叫声给惊醒了。 哪怕是在半睡半醒中,文永远也敢发誓:他从没有想到,女人竟然能发出这种尖叫声--这,绝对是灵魂在呐喊。 就像压抑一万年的火山,蓦然爆发那样,透着让全世界都能感受到的惬意,舒服。 文大少在二十五岁的人生中,看过至少八百部来自欧美、东洋甚至北朝的动作小电影,哪怕是睡梦中,也能说出最让他欣赏的几位花旦名字。 能够让文大少欣赏的小电影花旦,那绝对是世界级别的--无论是身材,相貌,尤其是那方面的功夫。 但他现在却觉得:那几个被他欣赏的花旦,全部加起来,施展出全身的解数来表演,也比不上此时听到的这个女人叫声。 仅仅是尖叫声,就已经足够让那些女人相形见拙。 文永远可是名牌大学毕业的,又是文科高材生。 按说他满肚子的墨水,足够他来形容任何现象了。 可现在,哪怕他把吃奶的力气都使出来,也想不到能用那些词汇,来形容听到的这个女人叫声。 这让他的头,异常的头疼,直到扶着墙壁爬起来时,才猛地想到一个词:释放。 是的,就是释放。 就像火山终于爆发,饿虎终于挣开牢笼,撒旦离开地狱--狂笑着,歇斯底里的兴奋,却又偏偏带着刻骨的疼痛。 这个声音,是哪个女人发出来的? 第253章 :眼不见,心不烦 燕随意出现在一楼大厅楼梯口时,已经穿戴整齐了。 哪怕是灯光还在闪烁,让人看不清他的样子,他脸上依旧带着儒雅的微笑,问站在楼梯口的一个女人:“你是小四吧,我三婶呢?” 小四听不清燕少的话,却能借着忽闪的灯光,从他说话的口型中,看出他在问什么,赶紧微微弯腰,连说带比划的回答:“太太喝多了,去十一楼休息去了。” “哦,那你也去舞池中放松放松吧。” 燕随意这才想起,他曾经看到过三婶走进电梯里的,也没在意。 小四谢过燕少的好意,却没有去放松。 因为她很清楚太太去做什么了。 可时间过去那么久了,别说是杀一个烂醉如泥的男人了,就算把那可怜孩子剁碎了,再包成包子蒸熟了,也该出锅了--怎么还没有消息? 等燕随意走后,小四又看了手机。 现在已经是凌晨两点了,太太已经去那个包厢三个多小时了。 小四很担心太太的安全,更想去十一层看看--不过她不敢。 因为太太说过,没有她的允许,不许任何人去那边打搅她。 没有谁敢违抗太太的命令,除非不想活了。 所以无论小四有多么担心叶明媚,也只能在这儿等,倚在楼梯上,看着那些‘上流青年们’,像狂舞的群魔那样,蹦了那么久都不知道疲惫。 这是一种人类无法抵抗的感觉,只能让人紧随它的步伐,不断的疯狂,尖叫----直到猛地响起一声炸雷般的鼓声,舞曲才嘎然而止。 舞曲,终于停歇。 正常的灯光,终于重新亮起。 那些狂舞着尖叫,不知道多久的阔少、小姐们,个个就像死里逃生那样,浑身被汗水所侵透,脸颊赤红,双眼却没有任何的神采。 这是把内心所有一切正面、负面情绪,全部释放出去后,才会有的现象。 然后,他们就像一群没有灵魂的那样,跌跌撞撞的走到墙边沙发前,颓然坐了下来。 有疯狂过度的女孩子,更是趴在案几、或者沙发帮上,疲倦的闭上眼,再也不愿意动一下子--就像叶明媚。 哪怕那个恶魔,还在死死缠着她,她本人更是因为生理上的原因,就像舞曲刚结束时的颤音那样,久久无法平静,本能的悸、动着,她也不愿意睁开眼。 她无法面对这个现实。 真的无法面对。 她,骄傲的叶明媚,今晚竟然被燕春来之外的男人,给弄了。 刚从脑袋砸在桌子上的昏迷中清醒过来时,她想死--她觉得,唯有咬断自己的舌头,才能对得起燕春来。 那个被她深深鄙视,从没有让她感受到女人该有的幸福的窝囊男人,其实在她心中,却是任何人都无法替代的。 他不但是他的丈夫,更像是她的兄长,她的父亲--尽可能的娇惯她,纵容她。 正如叶明媚自己所说的那样,别看她表面上那样放荡,可她从没有做过对不起燕春来的事。 这是她最为骄傲的地方,甚至还在她的美貌之上。 可是今晚,有个恶魔,却用他的强大,把她的骄傲狠狠砸烂,让她的灵魂都无法忍受,只能发出尽情,尽兴的尖叫。 她张嘴,本来是要咬断舌头的。 为什么,却变成了无法控制的尖叫? 直到现在,她都无法相信,那个恶魔会那样强大,竟然硬生生折磨了她两个多小时--如果不是她身怀绝世武器,她会死的很惨。 但有一点,无论她有多么的不愿意承认,都得承认:感觉。 女人才能享受到成为一个真正女人的感觉。 这种感觉,让她舍不得去死。 因为她坚信:地狱中,是绝不会有这种感觉的。 兴奋、惶恐、愤怒、羞愧等情绪,配合着那个恶魔的身子,他身上的气息,让叶明媚瘫倒在桌子上死了般的过了足足十分钟,都无法驱赶。 不知道又过了多久,她才慢慢的抬起头,艰难的向后看去。 那个恶魔,不知道什么时候,嘴上叼上了一颗香烟。 他明明,一直都不曾离开她的,是怎么拿到香烟的? “我知道,你想杀了我,甚至一口口的咬碎了,吃掉。” 两个多小时的时间,方圆却没有丝毫的疲倦。 看上去,反而更加的神采奕奕。 他知道,这是因为他被山羊骗了的结果:那个老东西,当初骗他修炼了阴阳合。 就像叶明媚不相信他真敢办她那样,方圆也有些不相信:这个女人,竟然能受得了他那么疯狂的进攻。 嗯,不愧是身怀绝世武器的娘们,不但能抵挡所有进攻,还有反抗的能力。 不管方圆对叶明媚是啥印象,可有一点他也得承认:就身体需要来说,这个娘们才是他的最佳伴侣。 因为在过去那些年中,从没有哪一个女人,能够让他如此的疯狂,能承受他所有痛苦演化成的进攻。 他用最原始的方式,把痛苦都交给了这个娘们--这种感觉很爽,当然得抽一颗烟,来庆祝一下了。 “你会死,我发誓。” 叶明媚死死盯着方圆,从牙缝中吐出了沙哑的声音:“包括你身边所有人--所以,你最好现在就杀了我,要不然你会后悔的。” “威胁我?” 方圆拿下了嘴上的香烟。 “咯、咯咯。” 叶明媚娇笑出声时,心中却异常的惶恐。 因为她能从自己的笑声中,听出更多的渴望--渴望像刚才那样,再次的尖叫。 她赶紧狠狠咬了下舌头。 嘴角有鲜血溢出时,叶明媚嘎声说:“我从不威胁任何人,我只习惯让人在死后,才能想到我确实威胁过他们--啊!” 她的狠话还没有放完,右肩膀上却猛地剧痛。 空气中,也攸地弥漫起了皮肉被烧焦的味道。 越是水灵灵的皮肤,在被烟头按上去后,就被烧的越厉害。 恶魔讨厌被一个臭娘们给威胁,决定给她留下表面上的屈辱--相信她男人在看到她香肩上的烟疤后,肯定会联想到什么。 她惨叫着,挣扎着,动作很大,声音更高。 可恶魔只需用一个单调的动作,就能让她的声音,再次充满了欢愉,挣扎的动作,也变成了狂筛。 她真的无法抵抗,恶魔的魔爪。 第一次时,她还能抵抗几分钟。 但这次,几乎是在恶魔动起来后,她就全线溃败。 她的灵魂,又开始呐喊,就像尘世间最动人的魔音,像锥子那样,哪怕文永远死死堵住耳朵,都无法抵抗。 “哇草啊,舅子哥,你这是在作死啊,敢招惹燕春来的老婆!” 文永远低低的骂着,跑到水盆那边打开水龙头,把脑袋埋了下去。 没有谁喜欢把脑袋,长时间的被凉水猛浇。 可不这样,那个让文永远无法抗衡的魔音,就会让他--不行,未来舅子哥在作死,是他的事,哥们说啥也不能被那娘们发现,要不然就惨了。 文永远霍地从水盆中抬起头,接着撕开衬衫下摆,蘸水后才死死堵住了耳朵。 很好,老人们有句话,叫做耳不听,心不烦。 哦,是眼不见,心不烦。 文永远又用衬衫蒙住自己的脸,确定自己看不到任何东西,别人也看不到他的脸后,这才像个瞎子那样,伸出双手向前摸索着,打开门走了出去。 “那、那个人--是、是谁?” 文永远在打开房门时,听到那个娘们这样问道。 他很奇怪:那个娘们此时得有多么的舒服,才能在说出这句话时,没有丁点的仇恨? “不知道,可能是鬼吧?” 方圆的回答,倒是很让文永远欣慰:还行,舅子哥没有傻到说出本少的名字。 砰的一声,大力关紧了房门后,文永远才扯下脸上的破衬衫,用最快的速度跑向了电梯门口。 天堂酒店除了十一楼外,还有许多楼层,都能为紫金卡会员,提供尽可能好的服务,所以文永远才不担心没地方,好好洗个澡后,美美睡一觉。 正如他所愿,这一觉他睡得很香甜,直到早上八点半时,才不情不愿的醒来。 看了下手机时间,文永远惬意的叹了口气,又闭上了眼,决定继续睡。 早上八点半,那些打工族都开始工作了,文永远却很清楚,昨晚来参加派对的那些公子小姐的,此时大部分人,都在香甜的睡梦中。 以往,都是这样的。 毕竟任谁疯玩到凌晨三四点种时,都得需要好好睡一觉的。 方圆呢? 他现在睡了没有? 嚓,哥们干嘛要想他? 要想,也得去想小妹。 小妹睁开了眼。 红酒最大的特点,就是当时喝着很爽,后劲却特别的大。 尤其是小妹这种很少醉酒的人,醒来后也会感到头疼欲裂。 黛眉紧皱着哼了一声后,夏小韵从席梦思上坐了起来。 毛毯从她身上滑落。 她低头看去。 身上,还穿着昨晚那身黑色礼服。 全身上下,除了脑袋疼的要命外,没哪儿不对劲。 这让她很茫然:燕随意,为什么没有碰我? 小夏的亲哥曾经告诉她:无论你喜欢谁,都不能跟燕随意来往,因为我看不透那个人。 她也答应方圆的。 可昨晚,她还是主动投进了燕随意的怀抱--既然方圆说他是危险的,那么就嫁给他吧,带着所有的麻烦,希望那些艳阴使别再纠缠哥哥,而是来对付燕随意。 夏小韵在做出这个决定时,觉得自己特伟大! 就像所有被哥哥疼爱的妹妹那样,一心为他着想。 可是,燕随意为什么没有碰我? 难道,他知道我就代表着诡异的麻烦? 夏小韵想到这儿时,套间的房门开了,一个女人的声音响起:“你醒了?” 看着一身修身小白西装的水暗影,夏小韵沉默片刻后才说:“我们,见过面。” 第254章 :我答应给你当嫂子 昨晚夏小韵在刚看到水暗影时,只是觉得她眼熟。 她实在无法,把冷傲出尘的水水姐,跟黑暗世界那个被扔到水里的狼狈女人,联系在一起。 现在她却确定水暗影,就是那个女人了。 因为女孩子在某个时间段,智商、哦,不,是脑子格外的清醒。 水暗影并没有否认,双手抱着膀子缓步走进来,说:“是,在那个黑暗世界中,我跟方圆去搜寻你下落时,我遭人暗算时,也曾看到躲藏在暗中的你。” “谢谢,你曾经为搜救我,去那么危险的地方。” 夏小韵再次沉默片刻后,才觉得自己必须得感谢人家。 “不用,其实我去那边的本意,并不是为了救你。” 水水姐是个骄傲的女人,才不会无缘无故接受别人的谢意。 夏小韵也没非得强行感谢她,点了点头说:“嗯,那个世界很可怕。” “你,还有方圆,能活着出来,出乎了我的意料。” 水暗影走到床前:“我能坐下吗?” “坐着说话,总比站着要舒服的。” “谢谢。” “不客气。” 夏小韵就像这个房间的女主人那样,彬彬有礼。 水暗影从来都讨厌唧唧歪歪,坐下后就开门见山的说:“为什么,你要示好燕随意?” “我喜欢他,他也救过我。这么优秀的男人,好像被我喜欢也很正常吧?” 夏小韵反问道。 水暗影笑了。 自从开始了解夏小韵后,她一直以为这女孩儿,社会经验就像一张白纸那样,无论心里有什么想法,都能被她一眼看穿。 但在夏小韵神色坦然的说出这番话后,水暗影才知道自己错了:“呵呵,那么燕随意,相比起方圆来,哪个更该被你接受?如果我没看错的话,好像方圆……” “别说了!” 夏小韵忽然尖叫着,打断了水暗影的话时,脸色已经苍白的像一张白纸,把她内心所有的痛苦,都清晰表达了出来。 水暗影有些不明所以。 依着水水姐的如炬慧眼,当然能看出夏小韵对方圆,相当依赖,所以才确定他们能走到一起。 可是为什么,水暗影此时提到方圆后,她却如此痛苦? 难道,她跟方圆之间,发生了异常痛苦的经历,所以才促使她主动对燕随意投怀送抱? 水暗影不愧是高智商人士,几乎是在最短时间内,就猜到了事情的本质。 “对不起,我不该用这口气跟你说话。” 夏小韵用力咬了下嘴唇,低下头时,努力让自己暴躁的心情,尽快平复下来。 忽然间,水暗影觉得这女孩子无比的柔弱,需要她的呵护。 于是,强大的水水姐,就伸手揽住了她的肩膀。 夏小韵本能的挣了下,接着就顺从的靠在了她怀中,闭上了眼。 水暗影低头看着她,轻声问:“如果--我是说如果,水暗影能把你当做朋友来对待的话,你能告诉我,你跟方圆之间发生什么事了吗?” 夏小韵用力抿了下嘴角后,睁开眼时,忽然问道:“你嫁人了吗?” 除了老人外,没有谁敢当面问水暗影,她有没有嫁人……自从她喜欢的那个男人死后,她的个人问题,就成了她的逆鳞。 刚才还好像大姐姐似的水暗影,双眸中攸地闪过一抹寒芒,揽着女孩子右手手背上,青筋腾地绷紧,但随后就恢复了正常,淡淡的说:“没有。” “那你有男朋友吗?” 就像没察觉出,水暗影刚才攸然间散发出的戾气那样,夏小韵又不知死活的问。 这次,水暗影神色依旧平静,只是声音更冷:“没有。” 水水姐发誓:如果夏小韵再敢问她,为什么没有男朋友,她就会马上翻脸。 幸好,夏小韵没有给她翻脸的机会,还松了口气:“那就好--如果你想知道我跟方圆之间发生了什么,那你得当我嫂子。” 水暗影傻眼,本能的学着某个土包子问道:“啥?” “你要是愿意当我嫂子,我就告诉你,所有想知道的事。” 夏小韵离开了水暗影的怀抱。 女人的怀抱很温暖,舒服,却本能给她哥哥般的安全感。 “当、当你嫂子?” 水水姐用力眨巴了下眼睛,才吃吃的问道:“你有哥哥?我怎么不知道,他是谁?” “你猜。” 夏小韵抬脚,从席梦思上迈了下来。 什么叫做真正的高智商? 水水姐给你示范:“方圆,是、是你哥哥?” 夏小韵走向洗手间,脚步不停,头也不回的淡淡说道:“除了我爱的男人,忽然变成亲哥哥外,还能有什么痛苦,能让我对别的男人,主动投怀送抱?” 无论水水姐有多么的聪明,都觉得脑子不够用了:草,方圆,夏小韵会是亲兄妹俩? 这是开啥子国际玩笑? 难道是在嘲笑水水姐,身为风声老大时,连他们之间这层最重要的关系,都调查不出来? 可是,夏小韵不是在开玩笑。 而且她的痛苦,她主动向燕随意投怀送抱的动作,都证明她不是在开玩笑。 但这毫无理由啊? 那时候,我可是连他们的祖宗十八代,都仔细调查过的! 水水姐可以拿娇滴滴的脑袋做担保:方圆的祖宗,跟夏小韵的祖宗,再打八十杆子,也拨拉不着的,怎么会成为亲兄妹? 足有半小时,水暗影都傻乎乎盯着某处,脑子开了锅似的想事。 “唉,别想了,就算你想破脑袋,也想不到我会是他失散多年的亲妹妹。因为到现在为止,我自己都不相信的。” 洗漱完毕的夏小韵,看到水水姐绞尽脑汁的样子后,心中舒服了很多。 这个人啊,在遇到无法承受的压力时,最好的办法就是‘分享’出去,让别人跟着一起头疼,那样她才会感觉到好受。 回国后的这些天,夏小韵做梦都想找个人倾诉。 可找谁呢? 无论找谁,那么这个人必须是她信得过的才行。 貌似,亲嫂子就能信得过吧? 所以在水暗影,渴望知道夏小韵的秘密时,就被她很自然的推荐为嫂子人选了。 夏小韵为什么迫切想找个人嫁了? 就是想结束那种无法放开方圆的痛苦。 同样,她也希望方圆,能赶紧娶个老婆--那样,她的痛苦或许就会减轻。 而水暗影,无论从哪方面来看,貌似都能配得上方圆。 就这样,迫切想找个人来倾诉痛苦的夏小韵,才提出了这么匪夷所思的要求。 “我不答应,你就不会告诉我,你所知道的那些事,对吧?” 水暗影抬头,看着夏小韵,忽然想到:她在睡熟中,曾经做梦喊过哥的! 夏小韵点头:“刚才我就说过了,我只能跟肯当我嫂子的人,说那些事。” 水暗影笑了,这才发现自己其实从没有了解过夏小韵:“你觉得,方圆能配得上我?” 夏小韵微微昂起下巴,淡淡的说:“我哥,能配得上天下任何一个女人。” “可你知道吗,我其实--很想杀了他。” 水暗影站了起来,在说出这句话时,一点开玩笑的意思也没有。 夏小韵才不介意她是不是在开玩笑,只是实事求是的说:“没有谁,能杀得了我哥--因为,你根本不知道他有多可怕。” “咯咯,这句话,听上去好耳熟呀。” 水暗影抬手,掩着小嘴咯咯一笑时,想到她曾经这样对叶明媚、燕随意都说过,没想到夏小韵又对她这样说:“你哥……方圆,有多么可怕?” “他有好多随时能为他杀人的朋友,还有一个更可怕的兄弟。” 夏小韵走到了窗前,掀起窗帘向外看去。 “你说的是昆仑?” “你也听说过他的名字?” “你见过他?” 水暗影不答反问。 “见过。” 夏小韵转身,看着水暗影,双眸在闪闪发光:“你永远也想不到,昆仑那把刀有多么的可怕--就像闪电那样,只是一闪,人头就已经飞了起来,鲜血像盛开的昙花那样,攸然绽放--人头都落地了,尸体还站在那儿。” “刀锋起,头落地,本来就是来形容昆仑的。” 水暗影缓步走向夏小韵,可能是太过兴奋,声音都有些发颤:“那、那你告诉我,昆仑长什么样子?” 夏小韵微微歪着下巴,看着她:“你还没答应我。” “答应你什么?” 水暗影脱口问出这句话后,才明白夏小韵的意思。 很认真,很认真的想了想,她才问:“你就不怕我骗你?” “那是你的权力,我无所谓。” 夏小韵很大度的样子。 “好,那我答应你。” 水暗影跟她四目相对,片刻后才说:“从现在起,我就是你嫂子了--尽管,我真想杀了你哥。” 水水姐最后这句话,可不是在撒谎。 但她实在无法控制,想知道夏小韵才知道的那些秘密的好奇心。 再说了,水水姐对方圆那家伙的态度,从塔希科雪原回来后,就有了很大的改变--如果真要嫁给他,好像也不是不能接受。 最起码,方先生也算是小白脸了。 只是,这个小白脸的双眼里全是血丝,一看就知道昨晚没睡好。 没睡好的人,总比没了小命的人,要强一百倍……天亮后就守在十一层楼梯口的小四,在看到小方后,心里就是这样认为的。 咦,他怎么还活着? 那么,太太呢? 小四脸色一变时,旁边的电梯门开了,水暗影从里面走了出来。 小四知道,水水姐是太太唯一的好友,当然不敢阻拦她出现在十一层,只能退下了几个台阶。 “明媚呢?” 水暗影走出电梯,也没想到恰好碰到方圆。 打哈欠流泪的方先生,上下打量着她,片刻后才装傻卖呆的说:“哟,水暗影,原来你也在这呢--明媚是谁?” “方圆,你可别告诉我,你不认识明珠叶明媚。” 水暗影笑了,很轻佻的样子:“而且,咱们两个现在的关系,可也不一般了哦。” 第255章 :注定要玩一辈子 肉包子打狗。 当看到叶明媚腿上绑着刀子走进电梯内后,水暗影就想到了这句话。 她实在想不出叶明媚能杀掉方圆的理由,所以才不为这家伙的安全担心。 同样,她也不怕方圆会把叶明媚怎么样了--只要是个有脑子的人,或许会狠狠收拾那狂妄女人一番,可绝不会敢把她干掉。 嗯,最起码不敢在天堂酒店干掉,因为水暗影觉得,方圆应该早就知道叶明媚的身份了,知道干掉她后,会惹出多大的麻烦。 至于叶明媚在找方圆时,会遭到什么样的打击……水水姐才不去多想:哪怕是她被方圆给强办了,也是很正常的。 反正身为闺蜜,她该说的都说了,知道再强行阻拦叶明媚犯傻,那娘们肯定会跟她翻脸。 正因为知道俩人都不会有事,所以水暗影在看到小方还活着后,才不会像小四那样惊讶,只问他叶明媚在哪儿。 方圆装傻卖呆不认识叶明媚,也在水暗影的意料之中,娇媚的笑着,轻声说他俩人关系可不一般了哦。 如果老天爷非得让方先生,说出几个最让他头疼的人,那么水暗影绝对算是其中一个。 这个娘们表面放荡不羁,好像只要是个帅哥,都能掀起她的裙子,可实际上她……还真让方圆看不透。 就像现在,当水暗影说出那番话后,方圆明显愣了下:“啥?咱俩的关系,有啥不一般的?” 才不在乎小四就躲在走廊拐角那边,水暗影娇俏的笑着走到方圆面前,伸手就搂住了他脖子,精致的小脸凑过去,好像小狗那样在他身上嗅了下:“哟,满身荷尔蒙的味道,也好意思四处跑呀?说,从昨晚到现在,你跟那小娘们玩了几次?” 方圆觉得自己脸皮已经够厚了,可竟然还适应不了水水姐这种谈话方式。 本能的后退一步,抬手推开了她,拿捏出猪哥的嘴脸,上下打量着她淫笑道:“咋,你不会也想试试吧?” “试试就试试,我怕个甚?” 水暗影忽然发现,自己竟然很享受跟方圆打情骂俏的感觉,娇笑一声说道:“我跟你说啊,别看那小娘们身怀绝器,可水水姐炕上的本领比她有过之而无不及--就在你昨晚刚来酒店时,我就跟她商量着,姐妹俩把你给轮了。只是没想到,叶明媚却抢先一步了,也太不够姐们了。” 方圆实在受不了水暗影的女流氓嘴脸,竟然有些怯阵,干笑着问:“少扯这些没用的,你刚才说那句话是啥意思?” 水水姐眨巴了下眼睛,装傻卖呆:“我说的哪句话?” “你说,咱们关系不一般了。” 方圆再次上下打量着她,说:“你不会真以为,我跟叶明媚那个啥了,就真想……” 淡淡的,水暗影打断了方圆的话:“我已经跟小韵说好了,从现在起,就给她做嫂子了。” “啥嫂子?” 方圆呆愣一下,猛地明白了过来。 “来,咱小两口仔细说道说道。” 水暗影才不管方圆发呆,扯住他手回头冲走廊拐角那边说道:“小四,你先走吧,我会照顾好你家太太的。你在这儿,对你没什么好处的。” “多谢水水姐了。” 片刻后,走廊拐角后传来小四的声音,接着就是快步离去的脚步声。 水暗影拿出一张紫金卡,打开了就近的一个房间,拉着方圆走了进去。 随意把高跟鞋踢掉后,她走向酒柜那边:“先去洗个澡吧,我不喜欢跟满身骚味的男人面对面的说话。” 方圆很乖。 因为他已经从水暗影的那句话中,推断出了什么,默不作声的走进了洗浴间。 等他擦着头发走出来时,水暗影已经叫来了一桌丰盛的午餐。 “特意为你点的,都是些大补的东西。” 水暗影端起酒杯,冲他晃了晃。 洗过一个热水澡后,方圆眼中的红丝消退了很多,精神却略显疲态。 就算他身怀阴阳合功夫,不过对上叶明媚那种天生的高手,连续折腾七八个小时,可也有些吃不消。 但他精神略显疲态,则是因为夏小韵的事。 把擦头的毛巾,随手搭在旁边的椅子上,方圆坐在了水暗影的对面。 同样的大圆桌,俩人面对面的坐着,不像是在会餐,倒像是在谈判。 不等他说什么,水暗影就放下酒杯,拿起筷子:“有什么话,吃完再说。” 长时间的鏖战过后,方圆还真有些饿了,二话不说就甩开腮帮子大吃起来,让水暗影见识了什么是真正的吃货。 有人说,男人在认真做事时的样子,是最帅的时候了。 哪怕是吃饭。 这不,水暗影刚吃了个海参,剥了个大虾,方圆就已经放下筷子了。 “吃饱了?” 水暗影问出这句话后,立即意识到自己问了句废话:除了她吃过的那两个菜,其它四个菜,基本都是一扫而光了。 方先生从来都不屑回答废话的,端起茶杯喝了口看向她:“小韵,都是跟你说了些什么?” 水暗影拿起餐纸,动作很优雅的擦了擦嘴,才淡淡的说:“只要你们一起经历的事,她都说了。” “都是有哪些重点?” 方圆生怕水暗影是在乍问她。 “绣花鞋,陈婉约,花小妖,昆仑--你们身上都有一朵彼岸花。” 水暗影说着,站起来绕过桌子,走到方圆身边,一双白玉雕刻般的手,慢慢解开了他的上衣,看向了他的左肩:“她说,你这儿有朵花。花呢?” 方圆可以确定,水暗影没撒谎了:“用药水遮起来了,我不喜欢被人看到。” 水暗影也没强求他把药水擦掉,就扯过一把椅子,挨着他坐了下来:“我真没想到,你们的身世会这样复杂,会是那什么的花族后人。” “我是汉人。” 方圆眉头微微皱起,冷冷的说:“从来,都是以自己是汉人而为荣。” “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你们是亲兄妹,而且还是彼此相爱……” 水暗影好整以暇的说到这儿后,忽然闭上了嘴巴。 方圆没有看她,而是盯着他放在桌面上的右手:右手忽然间突地攥紧,眼角也猛地跳了一下。 虽说他没有抬头,也没有说啥,更没有动手,但水暗影却蓦然感觉到了一种恐惧,从没有过的,仿佛只要她再多说一个字,她就会死。 但有些话,就算是死,也得说出来。 要不然,她就不是水暗影了。 沉默很久后,她才说:“方圆,我知道你不希望任何人,知道你跟夏小韵的这种感情。但有些事,你必须得勇敢面对,逃避,封杀不是办法。” 方圆的右手,缓缓松开,依旧没有看她,只是淡淡的说:“所以,小韵才会用她所有的秘密,来换你答应当她嫂子。” “我配不上你么?” 水暗影才不会怕冷静的方圆,拿过桌上的烟盒,点上一颗,吸了一口后放在了他嘴边。 方圆没有拒绝,最多也就是不喜欢这种绵软无力的女士香烟罢了。 “而且,她为了让你从痛苦中挣扎出来,还做了别的事。” 水暗影又拿回香烟,叼在了自己嘴上。 方圆终于看向了她,声音苦涩的问道:“她,又做啥傻事了?” “凌晨时分,她主动向燕随意投怀送抱。” 水暗影徐徐吐出一口烟雾,悠悠的说:“她跟我说,她之所以选择燕随意,而不是别的男人,那是因为你看他不顺眼--你明白她这样做的苦心吗?” 方圆垂下眼帘,嘴角紧抿了下哑声回答:“我如果不明白,那我就是傻瓜了。” “是我阻止了她的傻事。” 水暗影说着,轻笑一声:“呵呵,燕随意应该对我有意见了。” “谢谢你。” 方圆抬头,正视着水暗影,很认真的道谢。 水暗影摆了摆手,又恢复了她的放荡不羁:“谢啥呢?咱们是两口子了不是?” “你真想嫁给我?” 方圆的脸色,也缓和了许多。 “你觉得,我是在开玩笑,还是那种欺骗女孩子的人?” 水暗影反问道。 “不像,却也不是太认真,总觉得你是在玩。” 方圆说出了他的真心感受。 水暗影双眸微微一眯,随即咯咯娇笑起来:“嘿嘿,玩?是,就是玩。人活着嘛,何必认真的活呢,那么累。还是玩好啊,玩感情,玩人生,玩你的同时,也让你玩儿我……就这样互相玩,玩到死的那一天,这辈子就过去了。” “我不想玩。” 方圆摇了摇头,站了起来,居高临下的看着她:“最起码,我不会拿自己的爱情来玩--因为我不像你一样,我玩不起。” “哦?” 水暗影也站起来,跟他四目相对,冷笑道:“看来,你是个孬种。” “是,我承认在这方面,我是个孬种。” 方圆不想再跟水暗影说什么,转身走向门口:“但我真谢谢你能开解小韵。所以,你有权利知道我们之间那些秘密。尤其是小韵对我的……我不希望别人知道。” 水暗影马上就说:“我偏说!见人就说!” “你敢跟一个人说,就会死一个人,跟十个百个说,就会死十个,百个。小韵没有告诉你,我在塔希科雪原时,已经开了杀戒?” 方圆停步回头,看着水暗影说话的声音很轻,却一点开玩笑的样子也没有。 水暗影紧紧抿了下嘴角,冷冷的说:“那你就把刀子磨快了,准备杀人吧。” “你会看到的。” 方圆开门走了出去。 他走很久了,水暗影还站在那儿,木鸡般的呆若不动。 也不知道又过了多久,她才缓缓坐了下来,喃喃说道:“水暗影--看来,这辈子你都要玩下去了,哪怕你曾经真是不想玩了。” 方圆并不知道,水暗影在答应夏小韵,给她当嫂子的条件时,是认真的。 第256章 :杀人与享受 老人们常说:夜路走多了,总会碰到鬼的。 这句话,能套在很多事上。 比方水暗影:哪怕再怎么放荡不羁的女人,在某个时候,也会极其认真一次。 确实,水暗影答应夏小韵的条件时,就是相当认真的。 至于为什么,从极度讨厌方圆,发誓要干掉他,慢慢会转变对他的恨意,最后竟然在仔细考虑过后,觉得能够嫁给他也是很不错过程,水暗影自己说不清。 她只知道,那个家伙貌似并不是太可恨。 而她呢,也的确不能总生活在某个人的阴影之下,是该像个正常女人那样,拥有自己真正的生活了。 她还知道,自己能有这质的改变,主要是被夏小韵的‘爱情’,给感动了。 没有深爱过一次的女人,绝无法理解到夏小韵主动向燕随意献身的苦衷。 水暗影一直觉得,她比世间任何一个女人都优秀,无论是相貌,还是能力。 可当夏小韵给她说出那些心里话后,她才知道,自己距离真正优秀女人,还很远:优秀的女人,才不会游戏人间。 所以她才决定,给夏小韵当嫂子,认真的当。 但方圆的反应,却把水暗影有生以来的第一次认真,给狠狠踩碎了。 是啊,无论她有多么的想改变,可她以前,已经给人留下了太深刻的印象。 放荡不羁或许还是小事,可翻脸无情,指不定哪会儿就会拔刀子捅人--哪怕是方圆,也受不了她这样的反复无常。 以前,老人总是念叨她,改变对生活的态度。 她才不想改。 那是因为她喜欢的男人,已经不在人世了。 这个世间,就再也没有哪一个男人,有资格让水水姐改变。 现在,她想改了,想努力去当个好嫂子了。 可人家却不相信她。 这对她来说,绝对是个天大的讥讽。 苦果,却是她此前撒下的种子。 谁也怪不着。 要怪,就只能怪她自己。 呵呵,不就是没人要么,这也没啥,一个人也不错的。 在推开叶明媚休息的包厢房门时,水暗影脸上还挂着最得意的笑,仿佛一只刚刚偷了八十只老母鸡的小狐狸。 房间里很静,静到水暗影都能听到叶明媚的轻微呼吸声。 叶明媚就躺在沙发上,姿势很不雅,左腿搭在沙发靠背上,右脚却搁在案几上,身无寸缕的,乌黑的发丝,把整张脸都遮住了,右手耷拉在地上,左手却压在额头,好像没脸见人似的。 水暗影踩着高跟鞋走路的声音很响,而且她关门时,还故意用力,就是想惊醒叶明媚:这娘们当下骚不啦唧的样子,连她也有些受不了。 叶明媚却像死人那样,没有丝毫反应。 “唉,这都是你自找的。” 水暗影轻轻叹了口气,弯腰从地上拣起一片衣服,盖在了她身上。 又拿起她的手机,找到小四的手机号,低声吩咐她,给燕太太买身衣服来,从里到外,从头到脚的,不要那种开放的,要严谨款式的,买来后放在包厢门口就行了。 扣掉电话后,水暗影就坐在落地窗前的沙发上,点上一颗烟,望着太阳一点点的爬到头顶,又慢慢的向西滑落。 当太阳颜色开始变红时,背后终于传来一声低低的哼声。 从落地窗的玻璃中,水暗影能看到叶明媚慢慢抬起了手,更能看到自己脚下的烟头,已经有几十个了。 房间里的空气质量,本来就不咋样,再加上烟雾--水暗影很怀疑,她是怎么在这儿枯坐大半天的。 足足七八个小时,她可能想了很多,又可能是什么也没想。 因为她在被叶明媚的哼哼声给惊醒时,竟然什么都记不起来了。 从玻璃倒影中看到叶明媚醒来后,水暗影没有回头,更没有说话,哪怕又看到她刚站起来,就哎呀一声摔倒在地上后,都没有管。 只是心中冷笑:那地方都肿成那样子了,刚醒来还能走路才怪呢。 额头碰在案几上后,叶明媚才察觉出那种火烧一般的疼痛。 这才如梦初醒,猛地想到她昏睡后,所遭受的折磨,还有要死的耻辱。 她慢慢地低头,看向左肩下那个烟疤,泪水就毫无征兆的哗哗淌了下来。 她觉得,她该去死。 因为唯有去死,才能洗刷在那个恶魔折磨她时,她竟然更加渴望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一些的不要脸,才能对得起宠她、像父兄那样爱她的丈夫。 可她又不想--地狱中,会有那种让她身为女人而骄傲的感觉么? 所以她无比的矛盾,无比的痛苦,自然也是无比的痛恨那个恶魔。 我要杀光他全家,把他制成标本,摆在卧室炕前,每天都要看着! 叶明媚狠狠咬了下嘴唇,抬手擦干泪水时,才发现水暗影就坐在落地窗前,背对着她吸烟。 愣了片刻,她强笑一声:“呵呵,你什么时候进来的?” “在你做梦都在念叨,让他更猛烈一些时。” 水暗影没回头,声音也无比的平静。 叶明媚的双眸,猛地眯起,攸地透出骇人的光芒。 水暗影不愧是她唯一的闺蜜,哪怕是不用回头,也能知道她在想什么,轻笑一声问道:“是不是想杀我灭口?” 叶明媚没有否认。 从来,她都是个不屑遮掩自己情绪的人:“是,因为我不想任何人,知道我这段耻辱,知道我背叛了我丈夫,让整个叶家,燕家,都蒙羞。” “可我们是最好的姐妹。” “姐妹,也不是不能牺牲的。” “知道我为什么欣赏你,能把你当做姐妹吗?就是因为你够直率--哪怕是睡觉时,都不屑装出一副恶心的淑女样子来。我发誓,如果我是男人的话,不择手段也要得到你。能拥有你这样的女人,就等于拥有了整个世界。” 水暗影又点上一颗烟,细高跟小皮鞋一蹬地,转椅转了过来。 看着单膝跪地的叶明媚,轻笑道:“可问题是,我是女人。你有的,我都有,所以我不会娶你。就像你也不会杀我,最多只是在心里想想。” 叶明媚慢慢坐在了沙发上,蜷缩起腿,摸着自己的左脚后跟,歪着下巴想了想,才忽然说:“那个混蛋,真的好可怕。” “我警告过你的,你没听。” “如果我早就知道他可怕,我会用更快的速度来找他。” “上瘾了?” “不能不上瘾,从没有过的感觉,想死,真的想死。” “那你还要杀他吗?” “当然要杀。” 叶明媚抬手,把遮住半边脸的发丝拢在脑后,露出了那张越加妖艳的脸:“杀他,跟上瘾,是两码事。” “可他要是被你杀了,就没人能让你过瘾了。” 水暗影笑吟吟的说:“更何况,你杀不了他的,因为他远比你以为的更可怕。” 叶明媚也笑了,还拉长了声音:“就因为杀不了他,所以才会杀他。” 水暗影黛眉微微皱了下,接着竖起大拇指:“明媚,你够贱。” 昨晚过后,方圆跟叶明媚就是死敌了。 方圆能杀她--但在找不到更好的杀她理由之前,是不会杀她的。 叶明媚有一万个理由能杀他--却没有杀他的能力。 那么,如果她非得去杀他,结果只能去触怒那个家伙,让她再被狠狠折磨。 这是叶明媚内心所渴望的:她刚才就直言不讳的说,她已经上瘾了。 在不择手段‘诛杀’方圆的过程中,却又能满足她的渴望--说起来,就是报仇跟享受两不误,她不用为被搞了而觉得对不起谁,因为她是真想杀方圆的。 这种很复杂,很绕圈子的想法,也唯有叶明媚才能有。 同样,也唯有水暗影,才能看懂,所以才由衷的说她够贱。 “我本来就是个贱人。” 叶明媚淡淡的说着,慢慢站起来走到水暗影身边,顺势坐在了她的腿上,搂住了她的脖子,身子微微后仰看着她,拿过她嘴上的烟,叼在了自己嘴上。 水暗影双手抱住她的小蛮腰,后脑靠在转椅背上,看着这个女人,姿势优雅的吸烟。 如果有人这时候走进来,肯定以为她们两个,是一对伟大的女同志。 狠狠吸了一口烟后,叶明媚才问道:“你会帮我,对不对?” 水暗影反问:“我有什么好处?仅仅是因为好朋友的话,那就别提了。” 想了想,叶明媚才认真的说:“我忽然改变主意,不想杀他了。” 水暗影没有说话。 就听这个狂妄的女人,阴声说道:“只要你能帮我,我就有更大把握制住他,把他当宠物养起来--相信我,水水,尘世间能够让我叶明媚臣服的男人,就他自己了。到时候,我们一起享用他,你会品尝到不一样的人生。” 水暗影笑了:“可我要是上瘾了呢?你该知道,我是个相当自私的人。如果也上瘾了,我才不管你是不是我的姐妹,照样会干掉你,独自享受。” “叶明媚如果有负水暗影,让我全身溃烂而死。” 叶明媚扭头,把烟头狠狠吐在了玻璃窗上,轻声说:“我这是第一次说这种话。” “好,那我答应你。方圆,是我们两个人了,也只能是我们两个人的。” 水暗影沉默很久,才缓缓的说道:“肆无忌惮的玩儿,才是真正的人生。” 真正的人生,就是能够跟未来的舅子哥,讨论该怎么追求心目中的女神。 文永远就是这样认为的。 “我会尽可能的创造,你跟小韵单独在一起的机会,希望你能好好把握。” 双脚搁在案几上的方圆,随意翻弄着手机,就像他说话的态度:“可有一点,我必须得再说一遍。” “不用你说。” 文永远摇头:“我要是做了对不起小韵的事,我把自己脑袋拧下来,让你当球踢。” “我从来都不喜欢踢自己哥们的脑袋。” 方圆笑了下,拨通了夏小韵的手机号。 手机中,传来女孩子欣喜的声音:“哥,你在哪儿?我找你很久了。” 第257章 :我哥说了…… 方圆在给夏小韵打电话后,文永远就赶紧站起来,跑进了洗手间内。 这家伙照镜子去了。 对此,方圆很满意:这证明他很在意小妹。 尽管这家伙到现在为止,都没有说他的家庭背景,不过方圆却觉得无论他出自什么样的家庭,小妹配他都绰绰有余的。 小妹,本来就是世界上最优秀的女孩儿,没有之一。 这几天,方圆都在刻意培养她,希望她能尽快的骄傲起来。 出身小地方的夏小韵,最缺的就是那种目中无人的冷傲,这是她最大的缺点。 她必须得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拥有叶明媚、水暗影那样的女人,才有的气质。 想到叶明媚,方圆就想笑:这女人傲是傲了,就是脑子不正常。 跟文永远坐了大半天,俩人除了谈论小妹外,自然也得提到叶明媚。 “你就不怕那个女人,会不择手段的报复你?比方,她会对你身边人下手。” 这是文永远发自内心的担忧,因为他比方圆更清楚,叶明媚背后的实力。 方圆的回答也很简单:“你只要保护好小妹,别的事就不用管了。” “文家也不是好惹的。” 文永远说话很直接,透着发自骨子里的傲气。 方圆很欣赏他这一点,觉得小妹实在没理由,会拒绝他。 当皮鞋都擦的铮亮的文永远,从洗手间内走出来时,房门被轻轻敲响了。 “我去开门。” 不等方圆有所动作,文永远就抢先快步走向门口。 开门之前,他又再次伸手,整理了一下衣衫。 门开了,是推着餐车的服务生:“先生,这是您点的晚餐。” “靠,我还以为--” 文永远有些泄气,低声骂了句时,刚塌下的腰板,却又接着挺直了。 夏小韵,就站在服务生旁边的走廊中,满脸不敢相信的神色,犹豫着问道:“你、你是文……” “小、夏小姐,我是文永远,京华传奇公司总裁文永远!” 很有些脑残嫌疑的文永远,在夏小韵面前,竟然很紧张。 由此可见,他是真的在意小夏妹妹。 当初在前往黑龙省的航班上,他就见过夏小韵,那时候可没觉得这女孩儿有啥值得他紧张的:像这种‘货色’,只要他想,要多少,就会有多少。 但昨晚他只远远看了夏小韵几眼,就被彻底的倾倒了:原来,被他以为很稀松平常的小夏,是那样光彩夺目,就连叶明媚、水暗影都无法掩盖她那种清纯的妖艳美。 一个男人喜欢上一个女孩儿,就像女孩儿忽然改变早就决定的主意那样,正常,自然。 “哈,对,你就是文永远,那个单枪匹马就敢去塔希科救人的脑残--咳,对不起啊,方圆这样说你、嗯,那个啥,方圆在不在?” 发觉自己总是说错话后,夏小韵有些脸红。 “对,你说的很对,我就是有些脑残!” 文永远才不会在意,被夏小韵称为脑残,只享受她在看着自己笑起来时,那双大眼睛弯起来看着他的幸福感:“快,请进,请进啊。” “坐,快坐,别客气,就像在自己家里那样。” 等服务生把晚餐摆好出去后,文永远又搓着双手,一个劲的请夏小韵坐下。 很自然的,夏小韵坐在了方圆身边。 方圆却站起来,坐在了她对面,对文永远说:“来,今晚我们得好好喝一杯。小妹,你喝饮料,还是红酒?” 在方圆站起身时,夏小韵的眼眸就黯淡了下来。 当听他守着文永远,称呼自己小妹后,立即就猜出他接下来要做什么了。 心中轻轻叹了口气,夏小韵假装很自然的说:“忽然很想喝茶。” “我去拿。” 文永远马上就跑到了酒柜那边,刚拿起一罐茶叶,却又忽然想起了什么:“哦,对了,我下面车里有好茶叶,从老头子那儿顺来的,极品大红袍--稍等啊,我很快就会回来!” 不等方圆俩人说什么,文永远就迈着轻快的脚步,冲出了房间。 来到下面停车场后,文永远却没着急去拿茶叶,从车子内拿出手机。 电话刚一接通,一个世上最动听的声音传来,大惊小怪的:“哎呀呀,你个臭小子,打你电话总不接,还知道给老娘打电话呀?说,又鬼混到哪儿去了?” 文永远深吸了一口气,认真的说:“妈,我喜欢上了一个女孩子。” 电话那边立即的母亲,立即沉默了下来。 过了好久后,才轻声问道:“你确定?” “从没有过的确定。” 文永远顿了顿,才说:“不过,可能会有些麻烦。燕家,会对我跟她交往不满。” 立即的,母亲就再次嚣张起来,冷笑道:“哼哼,那又怎么样?别人或许会忌惮燕家,可文家才不在意!儿子,没说的,老妈我全力支持你。” 文永远开心起来:“嘿嘿,妈,你还没问我,那个女孩子长的漂亮不,又是什么背景身份。” 母亲大咧咧的说:“哪怕是个要饭的乞丐婆,能够值文、燕两家关注的女孩子,我们也抢定了!说,需要老娘给你做什么?” “痛快!” 文永远马上大拍马屁:“梁晓燕,我就说嘛,唯有你才有资格给我当妈,敢把文天豪当做纸老虎。” “滚你的,哪有这样说你老子老妈的?” 母亲在那边豪爽的笑了几声,说:“赶紧的,把女孩子带回家,让老娘看看。” 文永远实话实说:“现在恐怕还不行,因为燕随意在他的生日派对上,表明把她当做女朋友了……” “没什么不行的。” 母亲淡淡的说:“明天中午之前,把女孩子带回家。燕家那边,我来处理。” “燕家很强大。” 夏小韵双手并拢,放在膝盖上,盯着案几上的菜肴:“就连端菜的服务生都知道--如果,你把我介绍给文永远,会连累他。” 方圆拿下嘴角的香烟,也盯着夏小韵的目光所在处,淡淡的说:“相信文永远比谁都清楚,燕家有多么的强大。他既然想跟你交往,那么这些顾虑,就该让他自己去解决。” “哥。” 夏小韵抬起头,看着方圆,轻声说:“我觉得,我现在特别像个货物,让你迫不及待的,送给你所认为很不错的人。” “你呢?” 方圆躲开夏小韵的眼睛,看着她下巴说:“还不是也这样,随便给我找媳妇?” “那是因为,我觉得她很配你。” “文永远人也不错的。” “我不喜欢他。” “为什么?” “他脑残。” 夏小韵笑了笑,笑容很凄美,轻声说:“哥,我本来就是个脑残了,你又给我找个脑残的男朋友,那我以后的日子,还怎么过?” 方圆沉默了片刻,才说:“凡事,有我。” “你能照顾我一辈子?” “一辈子,那又怎么样?” “我这是第一次听你说怎么这个词。” 夏小韵抿了下嘴角,说:“可是,我也会痛苦一辈子--只要看到你,想到你。” “那就不要想。” 方圆说:“或许,用不了多久,你就能适应看不到我生活了。” “你已经在我心底最深处了,哪怕我拿刀子狠狠的刮,你也不走开。” 夏小韵说着说着,声音中又带有了哭腔。 方圆忽然无比烦躁起来,抬手刚要狠狠拍向案几,却又慢慢放了下来,嘎声问:“是不是我死了,你才能接受别人?” “我们跳楼吧。” 夏小韵看向了落地窗那边,眼眸闪闪发光:“这是第十八层--通往十八层地狱的最佳路径。阴间里,估计是不会介意,妹妹爱上哥哥的。” 方圆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除了在心中狂骂她脑残。 如果不是真正的脑残,又怎么会说出这种话? 可真正的脑残,又怎么会有这么深的感情? “以后,都不要跟我说那个字眼,要不然,我只能去死。” 方圆狠狠瞪着她,最终却在她毫不畏惧的对视中败下阵来,低下了头。 门外,传来服务生路过时的高跟鞋踏地声。 夏小韵忽然笑了,岔开了话题:“你是怎么跟水暗影说的?” “她倒是比不上你脑残,不过她不是你的嫂子人选。” 谈起水暗影后,方圆的心情放松了许多。 夏小韵说:“我觉得,她的人不错。而且我也能看出,她在答应我条件时,是很认真的。” “她什么都不缺,唯独缺少认真的态度。” 方圆翻了个白眼,问道:“你觉得,一个随便就能钻进我被窝的女人,会认真对待生活?” “那是以前。” 看出方圆不耐烦提到水暗影后,夏小韵很聪明的岔开了话题:“那,花小妖,总可以吧?” “她就是个瓷器。” “怎么说?” “很精美的瓷器,你忍心打碎?” “哦,我懂了。” 夏小韵点了点头时,文永远的急促的脚步声,从门外传来。 哪怕是真正的极品大红袍,给方先生这种人喝,绝对是暴殄天物。 要不是看在小夏妹妹的份上,在他嘟囔着说比三十块钱一斤的茶叶也好不了哪儿去的话时,文永远肯定会一拳,打歪他的鼻子。 不过,当小夏砸吧了几下,也说味道也很一般时,文大少却又鸡啄米那样,连连点头:“对,对,其实这玩意名气大,就是个噱头--我拿来,就是显摆的。” “嗯,小文你说的没错。等我回唐王时,随便给我弄个三五斤,我也跟人显摆一下。” 夏小韵看似很随意的说了这么一句后,文永远差点从沙发上一头栽倒在地上。 比他还小两岁的夏小韵,喊他小文也就罢了。 可她真不该把极品大红袍说的那样不堪:三五斤?你知道这种茶叶的年产量才几斤啊?就是那些身价百亿的大老板,也不一定有福气喝到啊。 “好了,跟你开玩笑呢,看把你给吓得。” 夏小韵轻笑一声,说道:“我哥说了,让我给你当女朋友。” 第258章 :可我不爱你呀 “什么?” 正可劲儿讨好夏小韵的文永远,登时愣住。 他真没想到,夏小韵会说的这样直接。 “我说,我哥让我给你当女朋友。” 夏小韵重复了一遍,又问:“你愿意吗?” 文永远咕噔咽了口吐沫,张嘴没说出话来,只是用力点头。 “哥,你能不能先回避一下?” 夏小韵却看向了方圆,说:“我有些话,想给跟他单独说,行不行?” “行,说完了,给我打电话。” 方圆没有任何的犹豫,站起来就快步走出了房间。 无论他有多么想让夏小韵立即嫁给文永远,也不能阻拦人家单独交谈,说一些他不希望听到的话。 文永远送方圆出去后,再坐回夏小韵面前,更加紧张了。 这可是他从没有经历过的。 夏小韵再怎么出彩,好像也没资格让文大少,这么紧张才对。 “我知道你为什么紧张。” 夏小韵轻飘飘的说道。 “为什么?” 文永远就像聆听老师教诲的小学生那样,很乖。 “因为你担心,我会拒绝你。” 夏小韵端起茶杯,轻轻抿了口说:“如果是放在一个月之前,用我哥的话来说就是,哪怕是我全脱了跪在你面前求你,你也不会答应,接受我这个来自小地方的女孩子--你不要着急说什么,先听我说完。” 文永远只好闭上了嘴,却又隐隐觉得,她说的好像没错。 就像正月初六那天,在航班上遇到她时,碰了个软钉子后,就不把她当回事了。 “你现在这样在乎我,是因为燕随意摆明了态度,在追求我。” 夏小韵淡淡的说:“打个比喻,哪怕是一头猪,有好多人在争抢,就会觉得它是世界上最珍贵的。但当别人都放手后,人们才发现那只是一头猪而已。” 能够把自己比喻成一头猪,足以说明夏小韵现在相当冷静:“我,就是那头被人争抢的猪。而跟你一起争抢的那个人,恰恰是很有分量的燕随意,一旦他放手后,你得到我,才会发现我没有你想的那样好。到时候,你就会后悔,更会痛苦。” “不会的!” 文永远马上摇头,大声说:“我从没有对任何一个女孩子,如此动心过。不管有没有燕随意,在我发现你真正的美后,我都会追求你的!” “可我不爱你。” 夏小韵缓缓的说:“无论你以后对我有多好,我都不会爱你。” 文永远傻掉了。 他能塌下身价,去追求夏小韵,当然不止是因为她够漂亮。 他所追求的,是爱情。 夏小韵却告诉他,说她绝不会爱他。 那么,他就算追到她,又有什么意思? 傻了很久,文永远才哑声说:“那么,你爱燕随意?” “不。” “可方圆跟我说,你昨晚……” “嫁给他是一回事,爱他又是另外一回事。” 夏小韵抬头,看着窗外天边罕见的白云,梦呓般的说:“在我心中,嫁给他,嫁给你,跟嫁给一头猪,没有任何的区别。” 文永远更加难受,艰难的问道:“为、为什么?” “因为夏小韵的心中,只有一个男人,她已经把所有的爱,都给了那个人--在她甘心被一个东洋鬼子抱起来的那一刻起。” 夏小韵轻声说。 “那个人……是谁?” 文永远不知道东洋鬼子的事,只想知道那个人是谁。 夏小韵轻轻说出了一个名字。 文永远再次傻掉。 “我知道,我不该有这想法,因为这是在犯罪。” 夏小韵叹了口气,幽幽的说:“你相信吗?如果现在他让我陪着他一起去死,无论怎么死,我都会开心--文永远,你觉得,我值得你追求吗?就算你得到我的人,可你能忍受一个不爱你,思想还异常肮脏的人,跟你同床共枕?” 文永远不知道怎么说。 夏小韵笑了:“是不是我哥,从没有跟你说过,他其实也爱着他亲妹妹。为了结束这段痛苦的感情,所以才迫不及待的介绍给你?” 其实根本不用问,夏小韵也知道方圆不会把这些话,告诉文永远的。 文永远也傻傻的回答:“没、没有。可我想知道,既然你们是亲兄妹,又怎么可能会--” “会深爱,对吧?” 夏小韵轻轻皱了下小鼻子,说:“网上曾经流传过一句话,愿天下有情人都是亲兄妹。好吧,既然把话说到这儿了,那么也没什么不能说的了。你洗耳恭听吧。” 用了足足半小时的时间,把她从遇到方圆时有多么讨厌他,到最后爱上他,俩人正要进一步发展时,才发生的这些事,简单说了一遍。 末了,她双手一摊:“喏,事情就这样简单。并不是我们开始就是肮脏的,这纯粹就是老天爷恶作剧,把我们玩的死去活来的。” 看文永远依旧傻呆呆的样子,夏小韵抬手,在他眼前晃了晃,说:“说说你的听后感。” “神奇。” 文永远觉得,除了神奇外,他实在找不到任何词,来形容方圆俩人的感情了。 夏小韵又问:“那你还想不想追求我?” “不了。” 文永远犹豫了下,终于做出了最正确的选择。 因为他能从夏小韵的眼神中看出,除了方圆外,她不会再爱任何人了。 文大少就算再怎么垂涎她的美貌,可也不会傻到娶个不爱自己的女孩子。 最多,他在摆正位置后,马上就为方圆担心了:“可你们这样下去,也不是个事啊。我能看得出,方圆绝对会撵着你嫁人的。他比你,要理性很多。” “是啊,所以我才要单独跟你聊。” 夏小韵叹了口气,低声说:“你能把我当做你最好的哥们吗?” “啊?” 文永远发誓,今天他发傻的次数,绝对比以往加起来的次数还要多。 夏小韵解释道:“如果我们能成为哥们后,你就能帮我做什么了。” 文永远半张着嘴巴,愣了很久,才慢慢明白过来:“你的意思是说--让我陪着你演戏?” 夏小韵淡淡的回答:“只要你愿意,我现在就能跟你上床,把我的第一次,交给你。” 文永远想发疯。 猛地抬手,狠狠砸了沙发一下,大声骂道:“靠,既然是哥们,怎么能做那种事!” 方圆就很想做那种事。 哪怕是走在大街上,眼前人流穿梭,也挡不住他怀念跟叶明媚在一起的感觉。 那个女人,绝对是个极品。 但很可惜,这个极品貌似有些不好惹--最起码,为了小妹的安全,他也不能再去招惹她,最多想个办法,让她不敢存有伤害小妹的念头。 漫无目的的走着,心里想着事时,时间总是过的特别快。 仿佛只是一眨眼间,天就黑了,街灯亮起时,韩斌打电话过来了。 韩斌打电话过来,自然是问他,什么时候跟夏总回唐王? “还得耽搁几天吧,这边有些事。斌子,公司的事,你先替她处理着。” 方圆想了想说:“我会让夏总,给公司高层打电话下通知的。至于宁耀酒店那边,你更不用担心。” 塔希科之行后,韩斌已经知道自己哥们,其实是个相当牛的人了,所以才没觉得他这么说话有啥不对。 至于方圆是怎么这么牛的,韩斌不想去问:方圆能为了他,出现在塔希科雪原上,这就已经足够了。 “算卦,算卦--年轻人,来一卦吧,就当是向老人献爱心了。” 方圆刚扣掉韩斌的电话,一个佝偻着身子、脑袋上戴着黑线帽子,穿着黄大衣的老头,就拿着一个搪瓷缸子,出现在了他眼前。 看着老头,方圆低声骂道:“嚓,啥时候,乞丐也会算卦了?” “生意不景气,才把算卦的给搞成乞丐样子。” “多少钱一卦?” “五百。” 老头刚说出这个数,方圆转身就走。 他连忙跟上:“五十,也行。” “五块钱。” 方圆边走,边随口说:“要是算不准,也不给钱。” “三十,不能再少了!” 老头咬了咬牙,好像割肉那样的疼:“算不准,你也给钱。” “凭啥?” “就凭我满嘴牙,随便你敲!” “嚯嚯,三十块钱敲人满嘴牙,这笔买卖貌似还能做。” 方圆来兴趣了,一指旁边店铺下的台阶:“走,去那边。别怕,我是好人,才不会欺负你呢,你说得没错,就当是献爱心了。” 这是一家游戏厅,灯光很亮。 方圆顺势坐在台阶上,拿出香烟时,递给了老头一颗。 “吸烟,有害健康的。” 老头很麻利的接了过去:“有火吗?” “抽烟不带火,你是三等烟民吧?” “先给钱。后算卦。” “没零钱了。” “那不还有张十块的吗?” “喂,那是一百的好不好?” 幸亏方先生宽宏大量,才没在老头拿走他一百块钱时,拿大巴掌抽他。 “闭嘴,收起笑容,要不然会影响我看相。” 老头用搪瓷缸子,轻轻敲打了下台阶。 “搞的跟真事似的。” 方圆晒笑一声,却按照他说的去做了。 老头就像所有神棍那样,盯着方圆面孔看了半晌,时而摇头,时而叹息的,又扯过他左手看了会,才说:“好了,是我说,还是你问?” “我问,因为我给钱了,是上帝。” 方圆说:“你猜、哦,不,你算算我今年多大了?” “像这种无聊事,我是不会说的。” 老头很严肃的说。 方圆有些后悔,給他那一百块钱了。 不过看在闲着也是闲着的份上,也就忍了:“那好,你猜我兄弟几个?” “你是独生子。” 老头没有丝毫犹豫,就给出了答案。 方圆问这个问题,纯粹是信口问的,才没想到还有个妹妹。 老头给出了肯定的答案后,他才意识到这点,冷笑道:“哼哼,老头,麻烦你把搪瓷缸子给我拿过来。” “干嘛?” 老头问。 方圆淡淡的说:“用那玩意,敲掉你满嘴的牙。” 老头不愿意了:“怎么,你在质疑我算错了?” 第259章 :痛苦,生怨气 塔希科之行前,哪怕是一只小狗跑到方圆面前,汪汪一声表示他的独生子,他也会大点其头说正确。 但现在,谁要是再跟这样说,他真敢拿搪瓷缸子,把人满嘴牙敲掉。 或许,到现在为止,他还完全信那个花族的传说。 可却不能不相信基因学:三家国内外大医院,都已经证明他跟夏小韵是亲兄妹了。 无论他有多么希望,全世界的人都说他是独生子--但都知道这是欺骗。 甚至,这个问题都成了他最不愿意面对的逆鳞。 如果不是看这老头长了一副苦比样,实在不忍心动粗,方圆才不会这样好脾气,只是拿话来威胁他。 只是让他没想到的是,老头竟然也很生气:“怎么,你在质疑我算错了?” 费了老大力气,才克制住自己不发怒,方圆也懒得再说什么,只是笑了笑,站起来就走。 “你给我等等。” 老头叫住了他。 方圆回头,看着他:“老头,还有啥要说的?” “掌中艮部定有无,骨起肉厚色泽好,上看眉毛是几人,眉头眉尾兄妹求,自身老几细观察,天庭鼻孔及耳廓,男子长男左眼看,女子长女眼皮观。” 老头说着方圆听不懂的术语,拿出一卷钞票放在了搪瓷缸子里:“你可以看不起我的人,但你绝不能质疑我的专业。如果我说错了的话,这些钱都是你的了。” 方圆来兴趣了,重新坐回了台阶上:“你这句话倒是很耳熟的,就像所有的臭屁那样难闻。不过看你很有把握的样子,那你跟我说说,你刚才那段话是啥意思?” “没啥意思,就是说我从你的手掌,眉毛,鼻孔耳廓等部位,能确定你就是个独生子。” 老头尽可能的昂起下巴,摆出一副傲然的神色:“年轻人,你质疑我,就是在质疑华夏五千年的传统文化。无论你有多么的牛,你都没这个资格。” “我从没有质疑传统文化的意思,我只是告诉你,我还有个妹妹。” 顿了顿,方圆才说:“嗯,是亲妹妹--我们两个,可是经过几家医院的医学鉴定,才确定了的。” 老头冷笑一声:“哼哼,我只说你是独生子,却没说你没有同父异母的兄妹。” 方圆愣了。 在确定夏小韵就是自己的亲妹妹后,俩人好像都走进了一个误区,他们都是陆、夏两家从小抱养的兄妹,至于他们的亲生父母到底是谁,还没有来得及寻找。 可从没有想过,他们有可能是同父异母的兄妹。 同父异母的兄妹,不也是亲兄妹,遗传基因也是相同的吗? 就在方圆发呆时,盯着他的老人又说话了:“但我现在可以拿满嘴的牙齿来保证,你没有兄妹,也没有同父异母的兄妹。” “草,你到底想说啥?” 方圆怒了,抢过他的搪瓷缸子,抓起里面的钱:“我都跟你说了,我有个经过医学鉴定了的亲妹妹,你咋还不服气,是不是嫌钱多的没地方花了?” 老头伸手,抓住方圆拿着钱的手,大声说:“受环境、情绪的影响,人的身体就会改变,在再先进的医学鉴定也可能出错,但相术却不会!比方,当你想不开喝了敌敌畏后,你的血液成分就会发生变化--” 这是在咒方圆脑残了,他张嘴刚要骂,脑海中却猛地闪过一抹灵光,好像顿悟到了什么,可却抓不住。 老头趁着他发呆时,赶紧把钱抢了回去。 方圆盯着老头,呆愣足有一分钟后,忽然把所有的钞票拿出来,放在了搪瓷缸子里,得有两三千的样子。 老头双眼放光,想伸手去拿,却又不敢,只是问:“你这是啥意思?” “这些钱,都是你的了,无论你说得对,还是不对,你都要尽可能详细的解释我的话。” 方圆缓缓的说:“你刚才说,受环境等影响,我们的身体就会改变?” “对啊,这是事实。” 老头又开始卖弄起来:“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洪荒宇宙内的世间万物,就像昼夜那样,皆分阴阳。人的身体也是这样,阴阳互动,就会产生连绵不绝的变化,随着环境、情绪甚至天气,始终都在改变着,生生不息……” 方圆这次没有打断他,只是静静的听着。 环境。 他捕捉到了这个词:他跟夏小韵没去罗布泊的黑暗世界中时,可没有那啥的彼岸花,为啥到了那儿后,就像发霉的木头那样,忽然长成了这样一朵破花? 是的,就是环境。 黑暗世界中那个特殊的环境,改变了他们,才显出了‘花族’的特征。 或许,也正是他们去过那个黑暗世界,才变成了兄妹,才在想亲热时肌无力。 那么这样推算的话,是不是再去某个特定的环境内,阻碍他跟夏小韵在一起的魔咒,就会忽地消失了呢? “喂,年轻人,你有没有在听我老人家说话?” 老头拿手在方圆眼前晃了晃。 “在听呢,你继续说,想说啥,就说啥,七八千块钱,也足够雇佣你这种级别的神棍,把口水说干了。” 方圆眨巴了下眼睛,再看向搪瓷缸子里时,那些钞票已经不见了。 “你这番话虽说很有亵渎我老人家尊严的嫌疑,不过也很有一定的道理。” 老人满脸严肃的说:“年轻人,老夫观你额头饱满,天方地圆,本该占尽人间福禄寿,一生荣华富贵,九十有八才会寿终正寝。但很遗憾,你沾染了邪祟之气。” 方圆目光闪动:“什么邪祟之气?” 老头抬手,脏兮兮的手指,指着方圆额头:“你这儿,笼罩着一层黑气,也就是老百姓常说的煞气,正在慢慢消磨你的正气。当你所有的正气,都被邪祟吞噬掉,到时候就算是神仙,也难以救你了。” 方圆问:“那,你能看出这种邪祟之气,是咋出现的吗?” “女人。” 老头淡淡的说:“来自不干净的女人。” “不干净的女人?” 方圆想到了陈婉约,缓缓说道:“就是那种淫邪成性,每晚都不能缺少男人的女人?” 老头却摇了摇头,说:“这邪祟之气,不是来自外界哪个女人身上,而是来自你的内心。” 方圆有些茫然:“啥意思?” 老头问:“那个女人,牢牢霸占了你的心,或者说是灵魂,不许别的任何女人,走进你的内心世界。她就像一头恶魔,无论这头恶魔是恨你,还是爱你,她都只想把你据为己有,直到让你生机殆尽……” “别说了!” 方圆忽然一声大喝,打断了老头的话。 老头马上就低下了头,不敢看他。 方圆现在面孔扭曲,脸色很吓人,就像厉鬼那样。 双手手背上,更是青筋绷起,好像随时都会把老头撕成碎片。 当一辆车的车灯,从他们脸上飞快闪过时,方圆才长长吐出一口气:“呼,对不起啊,刚才有些失态。你可以说了。” 老头没说话,把刚拿走方圆的那些钱,都掏出来放在他眼前,站起来就要走。 “咋?” 方圆问。 “你很危险,我不想为了一些身外之物,就把老命给搭上。” 老人很干脆的说。 “我不会再生气了。” 方圆抬头看着他:“我保证。” “我不信。” 老头晃了晃手中的搪瓷缸子,抬脚刚要走,却听方圆说:“你信不信,你再走一步,我就会杀了你?” “我--信。” “那就好,坐下来,陪我说话。” 方圆拍了拍旁边的台阶时,脸色已经彻底恢复了平静。 “今天出门,我没有看是不是黄道吉日,唉。” 老头叹了口气,只好又坐了下来:“咱先说好了,无论我说什么,你都不能再对我老人家动粗,我是文化人。” “我从来都很尊重文化人的。” 方圆把那堆钱推了过去,说:“为什么要说,我心中那个女、女人是个恶魔?” “无论她在做什么,哪怕是跟男人在一张炕上时,她都在想着你。想到你,心中就会痛苦。痛苦,才是生出怨气的根源。怨气,又是世间最重的戾气,也是最厉害的邪祟之气。所以,不管你在做什么,又在什么地方,你总是会随着她的痛苦,而痛苦。” 老头好像相信了方圆从来不对文化人动粗的话,吐沫星子乱飞的说了起来。 在很多民间传说中,怨气才是最可怕的。 抬手擦了擦嘴,老头问:“我说的对吧?你想到她时,就会无比的痛苦。别看你现在极力压制这份痛苦,假装无所谓的样子,可总有一天,当痛苦越来越重时,你就受不了,就会发疯,会死。你死了,那个女人也不会独活。” 方圆嘴角再次有些扭曲,哑声说:“可、可如果那个让我痛苦的人,就是我的亲妹妹呢?” 他以为,他绝不会跟任何人,提到他跟夏小韵的感情。 现在,他却告诉了一个老神棍。 第260章 :并蒂连理,灾难降临 “我都说一万遍了,你不可能有亲妹妹。” 老头又有些不爽了:“你怎么还纠结这个问题?” 方圆也不想纠结这个问题。 他更相信科学的医学化验,哪怕是因为他去了一趟黑暗世界后,忽然就跟夏小韵成了亲兄妹。 但是却没意识到,他竟然把解决这种痛苦的希望,都寄托在了老神棍身上:“只是假设,假设我有一个爱、爱上我的亲妹妹,为了跟我在一起,敢做包括去死的任何事。” 老头想了想,才接受方圆的假设:“那我问你,你觉得你能放下她吗?” “能。” 方圆很肯定的说:“或许会痛苦很长一段时间,就会慢慢好起来的。我只是担心,她会越来越痛苦--就像你所说的那样,她的痛苦化作了怨气,总是来缠着我,影响我。那么,我该咋办,才能摆脱她?” “我得先确定一下。” 老头迟疑了下,才问:“你真的爱她?” “我也不知道。” 方圆沉默很久,才说:“或许,是这样把。” “不能是或许,得肯定。” 老头说:“假设,一辈子不让你见她,你不会痛苦吧?” 方圆再次沉默。 这次沉默的时间更久,才摇了摇头:“男人,总是喜新厌旧的。” “对。这是男人的通病,在某些时候,却是优点。” “现在,你总该告诉我,怎么能摆脱她了吧?” “不管她有多么的痛苦?” “不管。” 方圆很艰难的说。 “这就好办了,至少有两个办法。” 老头语气轻松了起来:“第一,就是伤害。” 方圆眉头皱起:“伤害?” “对,就是伤害。唉。” 老头轻轻叹了口气,脸上悲凉沧桑的样子,很容易让人以为,他年轻时曾经伤害过一个深爱着他的女孩子:“无论女人有多么的爱一个男人,男人只要狠狠伤害她一次……一次不行,那就两次,三次,总有一次,会让她对男人绝望。她要是绝望了,再想到男人时,就不会心疼了,而是漠然。” “很有道理。” 方圆想了想,问:“那么,第二个办法呢?” “去找一个你爱的女人。” 老头说:“你要想尽办法,不择手段的,让这个女人爱上你。” 方圆想了很久,才摇头:“不明白。” “痛苦的怨气,是世间最可怕的。可也不是无法压制的,因为爱,就是它的克星。” 老头说着,把搪瓷缸子的钞票拿出来,又拿过方圆放在台阶上的烟盒,放进去:“假设,缸子是你的心,你的灵魂。这盒烟,就是某个女人痛苦的怨气--我这样说,你能明白吗?” 方圆点头:“明白,你继续。” “要想化掉霸占着你灵魂的怨气,那么你就得借助别的东西,来把它赶走。” 老头把那些钞票放在缸子里:“看,这就是别的女人对你的爱,只要它能走进你的灵魂中,为了捍卫它的存在,那么它就会想方设法的驱赶香烟。” 老头说着,把香烟拿出来,顺手装进自己口袋里:“爱,才是世间最伟大的力量,它能化解一切的怨气。所以呢,你只需努力的去爱别的女人,再让她无可救药的爱上你,那么你就得救了。” “我明白了--抽颗烟,没意见吧?” 方圆抬手晃了下时,被老头装进口袋中的香烟,已经在他手上了。 老头一愣,随即干笑道:“嘿嘿,随便,我老人家很大气的。但你得给我省着点抽,今晚我就指望它来度过漫漫长夜呢。” 方圆没管老头这些屁话,看似惬意的吸了几口,才问:“这两个办法,都会让爱我的女孩子受伤。” “一个人痛苦,总比两个人都痛苦要好。” 老头说话,很富哲理性:“法国的某位国王说过一句名言,他死后,哪管洪水滔天。我们老祖宗也说过,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方圆把一颗烟都吸完后,才问:“除了这两种,就没别的办法了?” “也有,但更残忍。” “说说。” “你亲手杀了她。” “等于没说。” 方圆眼角跳了下:“你还有啥要说的没有?” “有个很中肯的建议。” 老头左手抬起,五根脏兮兮的手指头,飞快的掐算了几下,才说:“你要想找个爱你的女人,那个女人必须是水命人。因为水是无形的,也是能洗涤所有一切的。” “水命人?” 方圆笑了:“我咋知道哪个女人是不是水命人?” “名字中带水的,就行。” 老头随口说道:“而且,这个名字中带水的女人,得懂得腻人--简单的来说呢,就是性格越开放,水的威力就越大。” “名字中带水的?” 方圆心中一动。 他现在已经完全被老头说服了,所以思维也跟着老头的话去转。 他想到了一个女人:水暗影。 水暗影就姓水,而且方圆觉得:水水姐要是不懂得腻人,那么其他女人肯定都不会了。 难道说,这一切还真是天意? 想到就在昨晚,夏小韵还说服水暗影,给她当嫂子的事,方圆潜意识内,就越来越相信老神棍的话了。 不过,他还是有些不肯定,或者说不甘心,忽然问道:“你相信尘世间,有一种特别淫邪的女人吗?就是传说她们已经死了很多年,是某位大人物生前选好的守墓人。大人物死后入驻墓室,她们的灵魂就会复活,依附在别的女人……” “你是说艳阴使吗?” 老头打断了方圆的话。 方圆眼睛一亮:“对,就是艳阴使!尘世间,真有这种邪祟东西的存在?” “说不准。” 老头模棱两可的说:“我爷爷活着时,曾经跟我说起过,在古西域三十六国时代,一些国家中会供养阴阳师,或者说是萨满。通俗的来说呢,就是巫婆。她们,就会这种邪术,能把国主的妃子,施法成为艳阴使,为国主守墓。艳阴使要想永久存活下去,就得不断的找男人,吸取他们的阳气。” 方圆点了点头:“还有呢?” “还有就是,据说要想消灭这些淫邪东西,唯一的办法就是,把她们主人的墓穴给挖开,把她们主人的尸身烧毁。” “还有呢?” “除了这个办法,中原就没有更好消灭她们的办法了。不过传说,藏边密宗中有门天下至邪、却又光明正大的功夫,类似于欢喜禅吧,能以无上佛法,来消融她们--简单的来说呢,就是用床第之术,来反噬她们。” “你懂得真多。” 方圆抬起头时,眉头微微皱了下,接着站起身:“今晚我花的这些钱,很有价值,希望你说的那些能管用。” “我可以提供售后服务的。” 老头也跟着站起来,拿出一张名片,递给方圆后眉开眼笑的说:“欢迎你给我介绍客户,我会给你三成的回扣。” “你算是与时俱进了。” 方圆低头看了眼名片,笑道:“刘长山,刘大师,没想到咱们还是老乡,我也是唐王的。” “哦,是吗?” 刘大师小小惊讶了下,接着正色道:“你就是再攀交情,今晚也不会给你打折了。” “你很像我的一个朋友。” 方圆想到了总是想方设法勒索他的山羊,对刘大师多了一些好感,点头笑了下后,走向了路边的街灯杆子下。 一个穿着黑色风衣的男人,双手抄在口袋中,背对着方圆看着路上车来车往。 方圆走过去,问道;“你找我,有话要说?” 男人扭头,一脸儒雅的笑:“前面不远处的小巷中,有家很不错的烧烤店,想不想去喝几杯?” “正好有些饿了。” 方圆摁了下肚子。 “我请客。” 燕随意抬手,竖了下风衣领子,当先向前走去。 等他们一前一后消失在远处后,刘大师佝偻的腰板,慢慢挺直。 脸上的猥琐样子,也一扫而光,那双本来很混浊的老眼,也变的炯炯有神,盯着方圆消失的方向过了片刻,才转身快步走进游戏厅内。 游戏厅有后门。 穿过后门,就是一条小巷。 小巷是青石板铺就的路,很干净,就像北侧那排老式房子,大门口都挂着春节时的红灯笼。 向西走到第三个大门口前,刘大师回头看了眼,接着推门走了进去。 他没有关门。 因为门后站着个女人,身材高挑,面目冷漠,浑身都散着傲然气息,却在为刘大师关门时,没觉得有什么不妥。 小院中有张小方桌,上面摆着一套茶具,有个老人坐在小马扎上,端起茶壶满了一杯水,放在了桌子上:“小刘,坐。” 今年最少也得六十岁的刘大师,却没觉得被老人称呼小刘有啥不妥,反而躬身道谢后,才坐了下来,腰板笔直,就像大门后的那个女人,好像标枪一样。 “你都跟他说了?” 老人没有抬起头,端起茶杯在慢慢的品着。 “该说的,一句也没有拉下。” 刘大师回答。 “他信吗?” “他不能不信。” “嗯。也是,你都说到他心里去了,他怎么可能不信?” 老人好像叹了口气时,刘大师却说:“可是,我有些不明白。” 老人盯着茶杯,淡淡的说:“你不明白,我为什么让你一再坚持,他跟夏小韵不一定是兄妹。” “是的。” 老刘点头,说:“您说过,我们无论付出什么样的代价,都不能让他跟夏小韵在一起。而且境外那股力量,也跟我们有着相同的目的。现在,我们双方都已经成功了,为什么还要給他希望?” “那是因为,你越是給他让他们在一起的希望,他就越能提早做出决定。他,就像他父亲一样,杀伐果敢,一旦决定后,就不会犹豫了。” 老人的回答,有些雾里看花的嫌疑。 老刘沉默片刻,才好像慢慢明白了。 老人一直低着头:“我知道,你们都不相信,当两朵彼岸花并蒂连理时,就会有灾难降临的说法。” 第261章 :吃饭要给钱的! 众所周知,美国有个51区,被列为绝对禁区,任何人都不许擅入。 有关51禁区的资料,被美国侦察局视为最高机密--甚至,有的机密,唯有总统才有权利翻阅。 其实,世界上很多国家,都有这样的最高机密。 华夏自然也有。 老人现在所讲述的,就是最高机密的皮毛。 但仅仅是皮毛,也已经足够老刘震惊。 他不是第一次听到这些消息,因为哪怕是在网上,也能查阅到。 他震惊,是因为老人肯定了某些现象的存在。 老人是谁,这不重要。 重要的是:只要他说出来的话,就不会虚假。 最高机密中,有彼岸花的记载:当两朵并蒂彼岸花连理后,灾难就会降临。 这不是传说,而是历朝历代,都印证过,并被当做‘传国玉玺’那般的,代代相传。 在某个黑暗世界中,隐藏着一股子邪恶的力量。 就像很多魔幻电影中所演的那样,当这股子邪恶力量入世后,灾难就会降临--人类,得付出相当惨重的代价,才能压制住它,把它赶回那个黑暗世界内,封印。 那是一股子无法彻底消除的邪恶力量,普通人可以不相信,就像不相信真的有飞碟那样,但美国依旧把51区的大部分资料,视为唯有总统才有权翻阅的最高绝密。 所以,普通人更不会在意,那股子邪恶力量什么时候会入世,又是在发生何种事后,才能入世。 但华夏某相关部门,从建国前夕就成立了,始终密切关注、并渴望彻底铲除那股子邪恶力量,更知道当两朵并蒂彼岸花连理后,就会成为启开压制邪恶力量的钥匙。 无论这些资料是否真实,相关部门,都不会去冒险。 只会找到两朵并蒂彼岸花,不择手段的阻止他们连理。 彼岸花,只是盛开在阴世界的花,代表着死亡。 某个黑暗世界,就是最接近阴世界的地方--所以,在并蒂彼岸花盛开之前,哪怕用最先进的医学设备来检查,也发现不了这两朵花。 因为,并蒂彼岸花,只会在阴世界,才会盛开。 某部门成立后,就已经有人多次进去过,可除了老人之外,其他人都没有再回来。 老刘觉得,暂且不说夏小韵、水暗影,单说方圆:依着他当前的实力,他绝对不如跟随老人一起去那地方的几个手下。 那些人没回来,他们三个却都活着出来了。 因为他们当中的两个人身上,都有一朵彼岸花。 并蒂彼岸花。 当方圆,夏小韵都去过那个世界后,隐藏在他们身上的彼岸花,盛开了。 这是灾难降临前的征兆,就等着他们并蒂连理了。 为什么不杀掉他们,哪怕是杀一个,也能阻止并蒂连理的。 在彼岸花傲然绽放盛开时,死一个,另外一个就不会独活,两人都死--彼岸花,本来就该盛开在阴世界的花儿,会盛开的越加妖艳,灾难越大。 所以,在并蒂彼岸花自然枯萎之前,方圆,还有夏小韵,绝不能死。 老人等人唯一能做的,就是不择手段的阻止他们连理。 老人讲完后,动作悠闲的喝着茶。 老刘沉默很久后,才问道:“那股子邪恶力量,到底有多强大?” “科学家以为,我们身边有很多看不到的平行世界,每一个平行世界内,都会有一个相同的我们,每一个不同的我们,都有着不同的思想。” 老人就像在讲故事那样,说:“当并蒂彼连理后,就是打开了某个平行世界的门。那个世界中的我们,就会来到我们的世界……你能接受,有另外一个活生生的、却不跟你相同思想的你吗?” “不能。” 老刘想都没想,就摇头拒绝,接着说:“可这个说法,好像有些太玄幻了。而且各朝各代,好像都没发生这种可怕的事。” “没发生,那是因为‘他们’,还没有来得及来到中原,就已经被强行毁灭了。” 老人淡淡的说:“其实,民间那些有关上世纪六十年代的传说,也不尽是传说。” 老刘双眼瞳孔一缩,想到了那些传说。 上世纪六十年代,华夏研制成功原子弹后,本来只需引爆一颗,就能向全世界证明的。 可事实上,却接连引爆了几颗--传说就是因为那地方,出现了不明生物,只能动用人类的终端武器,才能给予毁灭性的打击。 还是在那个年代,北方那个强大的帝国,更是在此之前,接连派遣最优秀的克格勃、甚至成编制部队,偷越国境,就是奢想找到那些东西,并加以控制,但最终却在付出了相当大的代价后,失败了。 还有人说,号称世界魔王的前德国元首,也曾经打那股子力量的主意。 只是,不等他们摧毁前苏,就失败了。 本来,在那个年代,那股子可怕的力量能涉足中原的,却倒在了人类最强大的现代化武器下。 那么问题就来了:在没有原子弹之前,中原是用什么办法,把那股子邪恶力量,打回黑暗世界中的? 好像知道老刘在想什么,老人放下茶杯,依旧淡淡的说:“数千年来,华夏历朝历代,都是英雄辈出--就像他们那样。” 老人说着,抬头看向了西北方向,苍老的脸上,浮上明显的伤感。 老刘的级别,还不足以知道‘他们’是谁,只是在看出老人情绪忽然不高后,聪明的转移了话题:“现在我才确定,方圆跟夏小韵,根本不是亲兄妹。” 老人重新低下头,说:“他们本来就不是亲兄妹。” “陆天明,应该也早就知道,他儿子身上隐藏在一朵看不到的彼岸花。” “他自己,又何尝不是?” “所以,他才会失踪。” “他为什么失踪,只有他自己知道。” “那么夏天问的失踪呢?” 老刘想到了夏天问:“他失踪,也是因为知道夏小韵,是并蒂彼岸花之一?” 老人笑了笑,没有说话。 老刘就知道不能继续这个话题了,但在看出老人谈兴正浓后,就大着胆子问道:“绣花鞋,又是怎么一回事?” “并蒂连理,不能没有绣花鞋。” 老人沉默片刻,才缓缓的说:“世间很多事,科学都无法解释的。就像那双绣花鞋,据说里面藏着大秘密--至于到底是什么秘密,我还不能确定,只能说是神奇。嗯,确实很神奇。” 老刘目光闪烁:“花家的人,不想并蒂连理。” “花家,比任何人,都怕并蒂连理,这是他们世代永远的宿命。” 老人情绪终于轻快了些,还微微一笑:“花家那个小女子,够聪明,是个人才。但很可惜,她却无法掌控自己的命运。” 老刘想了想,又问:“那,我接下来该怎么做?” “他会接触很多女人。” 老人脸上的笑容消失,暮气沉沉的样子:“唯有这样,夏小韵对他的吸引力,才会越来越弱……到时候,就算她死了,他也不一定太痛苦。人不痛苦,又怎么会想到去死?” 老刘本想问问艳阴使的问题,但看出老人不想说话后,就站起来告辞。 快要走到门口时,老人的声音从背后传来:“小刘,这些年,你受苦了。” “不、不苦--比起您来,我这点苦,算不了什么。” 老刘说到最后时,声音中已经带有了隐隐的哭腔。 他大半辈子,都耗费在了一件看似毫无意义的工作上,但只要有老人这句话,他就觉得足够对得起,他所有的牺牲了。 老刘脚步蹒跚的出门时,关上大门的冷傲女郎,忽然说:“刘叔,如果需要更多的女人,算我一个。” 老刘身子一颤,回头看着她,片刻后才缓缓的说:“不行,这对他老人家,太不公平了。” “没什么不公平的。” 方圆看着对面的燕随意,神色平静的说:“我就是不喜欢夏总跟你在一起。燕随意,我知道你救过她,她也很感激你,可我帮她的次数更多。最重要的是,我没有你那样的混蛋朋友,企图欺负她。所以,她才更信任我,能听我的意见。” 方圆的拒绝,早就在燕随意的意料之中,从容一笑说道:“你是在忌恨我,当初在罗布泊,我为什么没有救你。说实话,当时我不救你,是担心小韵被你感动,成为我的情敌。” “我永远都不会成为谁的情敌,跟你救不救我,没啥关系,因为你没有必须救我的义务。” 方圆轻轻转动着手中的杯子,说:“我反对你们,是因为我看不透你。你--很危险。” “就因为你看不透我,所以才支持小韵去跟文永远交往?” 燕随意歪着下巴,说道:“但有没有想过,文家是绝不会同意,他们两个交往的?” 方圆晒笑一声:“那是他们的事,跟我没关系。” 燕随意站起身,轻飘飘的说:“那么,以后你不要插手我们的事。” 说完,他就走向门口。 方圆说话了:“最后一个问题。” “说。” 燕随意停步,却没有回头。 方圆看着他的后脑,缓缓问道:“你为什么,非得追求夏总?依着你的地位,她只是个乡下小女孩,实在不值得你燕少这样看重。” “如果我说,从我出生那天开始,我就一直在寻找她,你信不信?” “不信。” “我也不信。” 燕随意好像轻笑了下,快步了出去。 “神经,难道豪门世家子弟,都是神经?” 方圆拿着酒杯,沉默半晌后,才一饮而尽。 “先生,你们总共消费了六百五十八块。” 方圆刚走出小包厢,穿着开叉旗袍的老板娘,就迈着莲步,香风阵阵的走了过来。 “啥六三百五十八块?” 方圆有些不明所以。 “吃饭,要给钱的。” 老板娘抬起的脸上,全是最温柔的笑。 不过,在方圆傻乎乎说了一句话后,老板娘脸上的笑容攸地消失:“哟呵,吃霸王餐,吃到姑奶奶头上来了啊!” 第262章 :姑奶奶今晚心情好 凭良心说,方圆跟燕随意在这儿消费六百多,很值得的。 这家烧烤店做得烧烤味道,很正点。 嗯,货真价实的,啥红腰白腰鞭子的,还有一箱啤酒。 可问题是,方圆在来之前,就已经把所有现金,都给了刘大师。 他又没银行卡。 而且,燕随意明说他请客来着。 谁知道这孙子却说话不算话,提前走人了,闪下身无分文的方先生,来面对老板娘的暴怒。 是真的暴怒,刚才看起来还‘温柔贤惠’的老板娘,猛地一拍吧台,双手掐腰冲着门外大喊:“当家的,快特么的进来,有吃饭不给钱的!” “哎唷,哪个孙子敢在我陈大力饭店里吃饭不给钱啊,活腻了怎地?” 正在外面烧烤炉前烤串的陈老板,马上就弯腰从盆子里拎起一把割肉刀,对旁边小方桌上的几个年轻人吼了一嗓子,当先冲了进来。 那几个小青年,是陈大力的小兄弟,前来混吃混喝时,最喜欢碰到这种事了,立马双眼反光,弯袖子撸胳膊的,拿着酒瓶子啥的跟了过来。 “就是他!” 老板娘抬手指着方圆,张嘴就一串让相声演员都甘拜下风的国骂。 “嚓,仗着有张小白脸,就能吃饭不给钱?” 陈老板进来,就拿刀子对准了方圆。 他那帮小兄弟,更是围住方圆,晃着酒瓶子不住的冷笑,只需陈老板一声令下,就能把小方揍个半死。 方圆,从来都是一个讲原则的人。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在不占理的情况下,他不会偷老板娘腰间钱包里的钱来买单,更不会仗着能打,就直接放倒陈老板等好汉,扬长而去。 他只会陪着笑脸,一个劲的说误会。 误会,当然起不到钞票的作用。 陈老板说了:“给你十分钟,要么拿钱,要么留下一根小手指。” 六百多块钱,就卖一根小手指这种生意,方圆是万万不会做的。 在心里又问候了燕随意家的女性后,方先生才说:“那我打个电话。不过,给我送钱的人,十分钟内不一定能赶过来,毕竟不熟悉道路。” 不熟悉本地道路的,统统都是外地人。 在外地人不占理的情况下,老板娘实在没理由,不把六百五的单子,翻两番。 并大度的说啥四舍五入,只给一千就好了,要是去隔壁,三千块能放他走,也是他祖坟上冒青烟了。 一千块,跟六百五,对方圆来说,并没有太大的区别。 区别只是--他拨打出去的电话,有没有人接。 给夏小韵连续拨打了三遍电话,都没有人接听。 也不知道她在干啥,不知道方哥现在很窘迫? 他倒是也想拨打文永远的,只是好像忘记留下妹夫的联系方式了。 看到方圆脸色越来越尴尬后,老陈真怒了,给老婆使了个眼色,示意她躲后面去,免得待会儿溅上一身的血。 老板娘很聪明,直接出门了,还把卷帘门放了下来:这样,方圆就别想跑了。 “哥几个,先等等,我再给别的朋友打个电话。” 看在陈老板真不容易的份上,方圆实在不好意思动粗。 “快点,特么的,非得让哥几个发怒!” 一个小兄弟,晃了晃手里的酒瓶子,满脸不耐烦。 方圆现在京华,手机中除了小夏之外,就只有小水水的了。 当然还有老刘的名片。 可问题是,那个老家伙会傻到給他来送钱吗? 其实,小水水又何尝会来? 方圆最多只是抱着试一试的态度。 “哪位?” 水暗影倒是接电话了,而且才嘟嘟了一下子,不过她傲慢的语气,很明显是在装作不认识方圆。 方先生只好抹下面子,说道:“是我,方圆。” “方圆?方圆是谁?广园大街36号老阿婆养的那条贵妇犬吗?” “算了,算我没给你打电话。” 人都是有尊严的,方先生可不想为了一千块,就让人比喻成是贵妇犬。 “别!” 就在他要扣掉电话后,水暗影却咯咯娇笑着说:“小方,姐姐就是跟你开个玩笑,别当真嘛。说吧,找我做什么?是不是长夜漫漫,无心睡眠,要我去给你暖被窝?” “在外面吃饭,忘记带钱了,被老板留住了。” 方圆不想守着人,跟她打情骂俏的,简单说了下自己的地点,就扣掉电话,对陈老板等人说:“哥几个,先等等好吧,我的人,很快就会送钱来。不过,咱不能干等是吧,再来两个串?” 陈老板要是再答应方圆的要求,那他才是个棒槌。 不过,当他看到身穿一身红色紧身皮衣,脚穿长筒黑马靴的水水姐,从卷帘门外袅娜的走进来后,就后悔为啥不当个棒槌了:如果大家把小白脸灌醉了,对这美女说他消费了一万多,而她又没带那么多钱,那岂不是可以喊出那句经典的话了? 钱不够,肉来凑。 “哟,小方,你咋来这小地方吃饭?” 水暗影进来后,先冲陈老板等人,潇洒的飞了个媚眼后,才扭着小身段,走到方圆面前,很自然的挽住了他的胳膊。 “被人骗来的,给他们一千块,算我借你的,以后还你……” 方圆挣开她的胳膊,刚说到这儿,陈老板却忽然说:“错了,是一万块。” 陈老板并不知道,他在垂涎水暗影美貌时做出的这个决定,会让他吃够苦头。 方圆刚才不动手,那是因为他不占理。 不过,既然陈老板自己找罪受,他实在没理由阻,看了水暗影一眼,笑道:“交给你了,我去外面等。” “给你车钥匙,车上暖和的。” 水暗影娇俏的笑着,把车钥匙扔给了他。 方圆抬手接住钥匙,对陈老板说:“我走,行了吧?” 陈老板看都没看他,就不耐烦的摆了摆手。 等方圆出去后,一个小兄弟还很麻利的重新落下了卷帘门。 他们谁也没想,方圆为什么会扔下个美女,自己闪人了。 因为男人下半身起反应时,脑水总是不够用的。 拿着刀子,对水水姐这样的美女来说,绝对是不礼貌的行为。 所以方圆刚走,陈老板就扔掉刀子,走到水水姐面前,盯着那张娇俏的脸,眉开眼笑:“美女,刚才那人是你什么人啊?” “哎唷,这位老板,除了俺那不成器的小男人外,还能有谁能让俺大半夜的,从暖烘烘的被窝里爬出来,給他送钱呀。” 水暗影抬手,掩着小嘴娇笑时,花枝乱颤(其实叫波涛汹涌才更合适)着,说:“老板,一万块,俺没带那么多钱呀,咋办?” “美女,你说呢?” 陈老板嘻嘻笑着。 眼波流转间,水暗影小声说:“要不,俺让你亲几口?” 陈老板心中大悦,跟哥几个对望一眼,凑到水暗影面前:“亲几口,好像太简单了吧?” 水暗影低下头,露出天鹅般的雪白脖颈,蚊子般的哼哼着:“那、那你的意思呢?” “我的意思呀,很简单。” 陈老板说着,伸手就搂住了水暗影的小蛮腰。 顿时,他就感受到了从没有过的弹性幸福,还有从没有过的疼痛--等他惨叫着,双手捂着裤裆从地上抬起头来时,才发现他那几个小兄弟,都横七竖八的躺在了地上,大声哀嚎着。 “你们,怎么了?” 水暗影眨巴着水汪汪的眸子,走到陈老板面前,秀气的小马靴踩在了他脖子上,很惊讶的样子。 “啊,啊!” 陈老板发誓,就算把他脑袋拧下来,他也不相信这只小脚会有这么大力气,好像再稍稍用力,就能給他踩断了。 水暗影娇笑着问:“哟,这是犯羊癫疯了?” 陈老板趁着能说话,赶紧大声求饶,说瞎了狗眼。 “你的狗眼还没有瞎,最起码能看出姑奶奶是美女。” 水暗影不同意老陈的观点,自然也不会太跟他们一般见识,拿出一叠钞票,摔在老陈脸上,走向门口。 水水姐动手,只是惩罚陈老板眼珠子太管事,却没打算赖账。 毕竟,水水姐也是很有原则的。 看,在抬起卷帘门时,还说:“幸亏姑奶奶今晚心情好,才不……” 外面空荡荡的,她开来的那辆法拉利,已经不见了。 笑容,立马从水水姐脸上下架,转身走向了老陈,淡淡的说:“很可惜,这会儿姑奶奶的心情又不好了。” 方圆的心情也不好。 他第二次敲房门后,本以为文永远他们离开了,刚转身,却听到里面传来急匆匆的脚步声。 文永远开了门。 忽然,方圆有了要把整座天堂酒店都炸掉的冲动! 文永远,就穿着一条短裤,趿拉着拖鞋。 如果仅仅这样的话,方圆也不会有那种冲动。 关键是,他能嗅到类似于84消毒液的味道。 用他的话来说,那是荷尔蒙的味道--还有小夏那慵懒的声音,从套间内传来:“永远,谁呀,这么晚了,还来敲门。” 文永远脸色讪讪,转身说:“是方、是方哥。” 他的话音未落,套间虚掩着的房门开了,面色娇红的夏小韵,穿着一身白色睡袍走了出来,在看到方圆后,明显愣了下,接着转身走进了套间。 文永远现在很害怕。 他听到了方圆牙齿打颤的声音。 下一刻,会不会有只冰冷的手,一把掐碎他的脖子? 怪不得她不接手机,原来--呵呵,方圆,你特么的怎么了,这不是你所希望的吗,为什么要生气,你该高兴才对。 方圆长长吐出一口气时,让文永远动也不敢动一下的凛然压力,也随即消失,浑身轻松,强笑到:“方哥,我们以为你去休息了呢。进来,坐坐?” “不了,打搅你们休息了。” 方圆摇了摇头,迟疑了下,才拍了拍文永远的肩膀,低声说:“好好对她。” 不等他说什么,方圆就转身快步走向了电梯那边。 “他刚才想杀了我,我能感觉出。” 目送方圆走进电梯后,文永远才关门,走到套间门口。 第263章 :水暗影,嫁给我吧 白色的睡衣,黑色的长发,略显青涩单薄的身子,柔柔的灯光洒在她身上。 夏小韵静静坐在炕沿上的样子,就像一个误入凡尘的精灵,孤独,默默的彷徨,仿佛有一丝声音,就能把她惊吓到,让人很想把她拥入怀中好生呵护。 长长的眼睫毛垂下,看着地板上的某处,轻声说:“他不是想杀你。” 文永远愣了下,刚要说什么,她又说:“他想杀的人,是我。” 文永远闭上了嘴。 他明白夏小韵为什么这样说,也相信她说的没错了。 是的,方圆刚才蓦然间散发出的杀意,不是针对他,而是夏小韵。 就像一个深爱着妻子的丈夫,半夜回家后却发现,家里多了个男人--男人的尊严,让他感受到了从没有过的羞耻,瞬间就像把妻子杀掉,再毁灭整个世界。 幸好,方圆及时醒悟了过来,这才转身走了。 文永远倚在门框上,看着这个精灵般的女孩子,很久后才叹了口气:“唉,我们这样做,好吗?” 夏小韵眼睫毛轻轻颤了下,淡淡的反问:“除了这样做,还能有什么更好的办法?” “没有更好的了。” 文永远摇了摇头,说:“可你们都会痛苦。” “痛苦再疼,终究会过去的。” “你说,他走后,会去做什么?” 文永远不想再继续谈论那个没意义的话题。 夏小韵好像轻声笑了下:“他呀?会去找女人。” “这,算是报复你吧?” “嗯。” “这样,你心里会好受些。” “嗯。” “他心里也会好受些。” “嗯。” “早点睡吧,明天中午,跟我回家。” 看出夏小韵没有一点谈话的兴致后,文永远伸手,替她关上了房门,转身走到客房沙发前坐了下来。 从案几下面,拿起一瓶84消毒液,在手里晃了晃后,随手扔进了废纸篓内,这才斜斜躺下,瞪大眼睛望着吊灯,喃喃的说:“没想到我文大少,也会甘心被人当挡箭牌利用,看来我的确够脑残。” 方圆现在也想成为一个脑残体。 最起码,脑残者基本都是没心没肺的,不管心中有多大的痛苦,都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忘记,开始新的生活。 站在那辆火红色的法拉利前,方圆靠在车头上点上一颗烟。 下雨了,春雨。 雨点把他的香烟给浇灭了,他却像不知道那样,始终抬着下巴。 雨水顺着他的脸颊滑落,亮晶晶的就像是泪水。 夏小韵穿着睡袍走出套间的那一幕,总是在他眼前晃悠--每晃一次,都像刀子在他心头狠狠刺一下。 到昨晚为止,方先生到底碰过多少女人了? 他没有算过。 不管哪个男人,当碰过的女人人数,多到一个让他自己都数不过来时,就不会相信爱情,只会把男女之间那层关系,看做是一种生理需要。 如果非得有哪个女孩儿,能让方圆为了她甘心去做任何事,那么她就是被他当做兄弟了--林舞儿就是这样。 所以方圆始终觉得,他这辈子只能有兄弟,而不会有爱情。 可是,当夏小韵被山口野崖抱出去时--他的爱情,来了。 很猛烈,无比的真实,带着从没有过的甘甜,清爽,就像女孩儿的人。 方圆狂喜:游戏花丛那么多年后,他终于找到了所有男人最珍贵的东西,并发誓用生命去守候。 但又有谁能想到,就在他终于认真起来时,命运却跟他开了个大玩笑,就像一道惊雷,把他给劈的外焦里嫩,要死要活的。 冰冷的雨丝打在脸上,让他慢慢的清醒,脑子开始运转起来。 他想到了那个老神棍的话:你,没有亲妹妹。 猛然间,他忽地明白,刚才为什么想要杀掉夏小韵了:他有这种男人遭到深爱女人背叛后的本能反应,是因为他还没有对夏小韵死心,奢望刘大师说的那些是真的。 那个老神棍的话,怎么可能比医学鉴定更现实? 不行,绝不能再这样下去了,要不然我总有一天会忍不住毁掉小韵,毁掉我自己。 她跟文永远在一起,绝对是再好不过的结果了。 同样,她选择文永远,也是为了我们两个好。 为了让我们,尽快的从痛苦中走出,开始新的生活。 嗯,就是要开始新的生活--方圆抬手,抹了把脸上的雨水时,手机响了。 是水暗影打来的。 手机刚一接通,那个娘们的骂人声,就像黄河水那样,滔滔不绝的喷涌而来。 方圆还这没想到,像水暗影这种超级美女,骂人的话会比好多男人更粗俗,跟她的外表形象形成了强烈对比。 他又觉得,自己很有犯贱嫌疑,觉得水暗影的骂声很悦耳,就像天籁一般动听。 “喂,你还在不在?” 水暗影在那边骂了老半天,都没有听到方圆吭声后,终于开始说人话了。 没办法,骂人固然是很爽,可让你对着空气骂个三天三夜,也没啥成就感的。 方圆开门,坐在车里关上车门后,才说:“一直都在啊。” “在干嘛呢?” “听你骂人。” “靠,你特么的--算了,懒得再骂你。” 水暗影在那边郁闷的吐了口浊气,无精打采的问道:“小方,你到底是几个意思?一个电话把姑奶奶喊去,给你买单,你自己却趁机开我车子滚蛋,害的我自己在大街上淋雨,你还是男人么你?” “我请你喝酒吧,算做是赔罪。” 现在方圆多少了解水暗影了,知道这娘们就是个吃软不吃硬的主--这怎么行,身为女人不吃硬,可不是好事。 “哼,没心情。” 水水姐嘴里说着没心情,接着却又说:“你赶紧的,快过来接我。” “等着,最多五分钟!” 方圆马上启动车子,一踩油门,呼啸着冲出了停车场。 还不到五分钟呢,车子就一个急刹车,停在了人行道旁。 幸亏水暗影今晚穿的是皮衣,不是太怕淋雨,就是发丝湿漉漉,贴在了脸颊上。 上车后,抬手就给了方圆肩膀一拳,张嘴刚要骂,才发现他也是湿漉漉的,就有些惊讶的问:“咦,你怎么也淋雨了?” “春雨贵如油,这时候淋雨长的快。” “你还长?切,是长个皱纹吧?” “想去哪儿喝酒?” “你身上还有钱吗?” “你有。” “可你说你请客的。” “请客不一定花钱,对吧?” “从没见过你这么小气的臭男人。” 水暗影骂了句,斜着眼的望着他,语气带着略微的挑逗:“敢不敢,去我家喝酒?我家好多酒,随便你怎么喝,还不用付钱。” “我怕你吃了我?” 方圆冷笑一声,启动车子:“说吧,你家在哪儿?” 像水水姐这样的大人物,在京华当然不会只有一套住处。 但距离长城仅有不到十公里的这处别墅,绝对是她距离市中心最远的一套。 别墅占地面积不是很大,可无论是周遭环境,建筑格局还是内部装修,都是一等一的,不过方圆能看得出,这处别墅很少有人来。 “这房子,早在七八年前,我就置办下了,本意是当做婚房来的,后来--没用着,就很少来了。” 水暗影看似很随意的说着,打开空调,问四处打量的方圆:“还要洗个澡吗?” “算了吧,整天洗澡有害健康的。” 方圆摇了摇头,坐在沙发上,随手脱下外套:“你这儿有二锅头没?” “你喜欢喝二锅头?” “嗯,那玩意够劲。” “你运气不错,还真有一箱。” 水水姐走向酒柜那边:“不过没什么像样的酒肴,炒两个鸡蛋吧。” “我这人喝酒不贪肴的。” 方圆双手按着沙发,晃悠了几下身子,感慨道:“哎,说来很奇怪啊,就像回到自己家里那样。” 給他泡了一杯茶后,走向厨房的水暗影,脚步微微一顿,淡淡的说:“别做梦了,这是我家。” 方圆笑了笑,没说什么,拿起案几上的一本女性杂志,躺在沙发上看了起来。 他说好像回到自己家后,可不是在撒谎,更不是在暗示什么。 是真有这种感觉,无比的放松,想怎么躺就怎么躺--尤其是在把脚丫子搁在沙发帮上时,无意中看到水暗影系着小围裙做菜的背影后,这种感觉更加真实。 那些把自己当做大老爷的男人们,不就喜欢躺在沙发上,嘴上叼着烟,哼着小曲喝着大茶,拍着桌子对在厨房忙碌的老婆吆喝,问她是不是想要饿死人吗? 当然了,像方哥这种有素质的男人,是万万不会冲水水姐喊这句话的。 水暗影端着两个盘子走出来,看到方圆这副疲懒样子后,水汪汪的眸子亮了下,接着就装瞎子看不见了,问道:“咱们一人一瓶二锅头,对着吹。” 看在人家很热情的份上,方圆觉得有义务关心女人的身体康健:“你还是喝果汁吧,二锅头太冲,你喝了没啥好处的。” “没担当的娘们,才喜欢喝果汁。” 水暗影嗤笑一声,撕开箱子,拿出两瓶二锅头,启开后递给方圆一瓶:“来,先走一个。” 方圆也没坐起来,依旧躺在沙发上,晃悠着脚丫子,拿酒瓶子跟她碰了下:既然水水姐自称是有担当的娘们,那就让她喝白酒吧,待会喝多了,活该。 说真的,要不是为了面子,水暗影还真不喜欢喝二锅头。 这玩意太辣了,喝一口就像吞火那样,辣的泪花闪烁直咳嗽。 为了表示自己是个有担当的娘们,水暗影忍住咳嗽,赶紧拿起筷子接连吃了几口后,总算才好受了些。 抬头一看,才发现方圆还在喝,一口气要把整瓶酒都干掉。 黛眉微皱,水暗影张嘴刚要阻拦,却又闭上了嘴。 就像某广告中说的那样,方圆把最后一滴也滴进嘴里后,才惬意的吐出一口气,接着用很漫不经心的语气说:“水暗影,嫁给我吧。” 第264章 :你得向我求婚 水暗影曾经很认真的告诉方圆,她想给夏小韵当嫂子。 那她在那个男人死后,第一次那么认真。 结果却让她仿佛被八百个男人,用拳头狠狠捶了一遍,不但没面子,更对生活失去了认真的态度。 可是,就在她跟叶明媚达成某个协议后,方圆却这样说了。 水暗影眼角微微一跳,假装没听清:“你说什么?” “嫁给我,给我当老婆。” 方圆终于从沙发上坐了起来,眼睛很亮的看着她:“我知道,昨天我的拒绝,让你很没面子。现在,我也给你一个报复我的机会。” 水暗影笑了。 无声的笑,笑的时间却很长,就像舌头刚被割掉的人,碰到最好笑的事,实在忍不住的笑个没完那样--舌头刚被割掉的人,在笑起来时,肯定很疼。 会疼的流眼泪。 方圆静静的看着她,没说话。 很久后,水暗影才拿起纸巾,擦了擦脸颊,语气轻快的说:“方圆,你以为,伤害一个自尊心很强的娘们后,要遭受的惩罚,仅仅是相同的拒绝?” “那你的意思呢?” 方圆点上一颗烟,问道:“要不要先痛扁我一顿,或者干脆拿刀子再戳我几刀。我知道你能做得出这种事,别客气,只要你能解恨就行。” “像我这么有教养的娘们,怎么可能会对男人动粗呢,你别再诬蔑我了。” 水暗影转着酒瓶子,仔细想了想,才说:“我需要知道三件事。” “哪三件事?你说。” “第一,你这是在向我求婚。” “对。” 方圆点了点头。 “是玩儿,对吧?” 水暗影继续问。 方圆想了想,反问道:“是不是玩儿,很重要吗?” 水暗影淡淡的说:“当然很重要。昨天上午我就说了,我最喜欢玩儿了,无论是玩男人,还是被男人玩。如果你是认真的话,那么我就不问另外两件事了。” “是玩儿。” 方圆认真的说:“我向你求婚,就是在玩。” “你确定?” 水暗影目光闪烁。 “确定。” “好。” 水暗影松了口气,继续问:“第二件事,为什么要向我求婚?” 方圆沉默,很久后后才说:“能不能不说?” “随便你。” 水暗影无所谓的拿起一瓶酒,递给了方圆:“来,喝酒,不醉不睡。” “好吧,那我说,其实也没啥丢人的。” 方圆吸了下鼻子,接过酒瓶子说:“小韵,跟文永远住在一起了,我受到了刺激。我知道,我不该有那种发疯的疼痛,应该祝她幸福,毕竟我是她哥哥嘛。” 水暗影点了点头:“嗯,我知道了,你向我求婚,其实就是在报复夏小韵。” “可能是这样吧,我也说不准。” 方圆想了想,才说:“但我觉得,我能尽快找个老婆,才能减轻那种痛苦。还有啊,我跟你说,就在今晚--哦,天已经亮了,应该是昨晚了。昨晚,我找个高人算了一卦,他说我娶老婆,最好是娶名字中带水,或者是水命人。” 就像讲故事那样,方圆边喝酒,边把刘大师給他说的那些话,简单说了一遍。 “哟,这样看来,咱俩还是命中要做两口子的。” 听完后,水暗影笑了,很妩媚的样子:“哪怕是玩。” 方圆赞同:“昂,我也是这样觉得。” 水暗影眨着眼睛,问道:“如果我答应嫁给你,咱们要不要上床?” 方圆很干脆的说:“我不强迫你,随便你的意思。” “那就行。” 水暗影满意的点了点头:“好,那我答应嫁给你。最迟下午四点之前,我们去民政局登记,领证--虽说是游戏,可游戏也是有规则的。” 对她的这个提议,方圆倒没觉得有啥不对。 因为人家说的不错:玩,也有玩的规矩。 “好了,第三件事。” 水暗影说:“那就是,你得正儿八经的向我求婚。” 方圆有些不明白:“啥叫正儿八经的求婚?” 水暗影反问:“你没从电视里,看那些帅哥,怎么哄女人嫁给他的?” “见过。” 方圆回忆着:“就是手捧鲜花,还有婚戒,守着很多人。” “还有一点,最重要的你没说。” “哪一点?” “就是单膝跪地。” 水暗影淡淡的说:“像哈巴狗那样,跪在我面前,求我嫁给你。” 方圆有些为难。 虽然是玩儿,可问题是男儿膝下有黄金,可不是随便能给人下跪的。 到现在为止,他除了在恩人死后下跪过,还从没有给哪一个人跪过。 “你不愿意就算了,算我没说,来,喝酒,不醉不睡。” 水暗影等了会,看他还是犹豫不觉,又举起了酒瓶子。 还在犹豫的方圆,脑海中忽然又闪过一个女孩的样子,心中疼了下后,不再犹豫:“好,我答应你,不就是守着人给你下跪嘛,其实也没啥了不起的。” 水暗影笑了。 眉开眼笑的,站起来走到沙发前,夺走了方圆手中的酒瓶子,拉起他的手,走向洗浴间那边。 方圆纳闷:“干啥,还要洗澡?” “这可是我人生中的大日子,你必须得干干净净的,哪怕是玩。” 水暗影把他推进浴室前,在他脸上亲了一口,咯咯娇笑:“老公,你先洗着,我得准备一下。” 才不跟方圆说要准备什么,水暗影关上房门,快步走向了楼梯。 来到卧室内后,她就扶着门框缓缓瘫倒在地上,双手十指插在发丝中,用力抱着脑袋,死死咬住嘴唇,才能强迫自己不哭出声来。 无论多么狂妄,强大的女人,都渴望一个家庭,有个疼她爱她的男人,就像叶明媚那样。 水暗影不得不承认:那个娘们虽然真不是个东西,可找老公的眼光,却是相当独特的,是她拍马也赶不上的。 可她呢? 好不容易喜欢上一个男人,还没有来得及向他说出那三个最重要的字,他就牺牲了--受到强烈刺激后的水暗影,从那之后就开始玩弄人生,也被玩弄。 或许,正如她能肯定的那样,受夏小韵的影响,她确实要收起玩世不恭的嘴脸,开始认真考虑她以后的人生。 毕竟方圆,貌似也算个很不错的男人,两次救过她,值得她认真对待。 只是她的认真,却遭受到最无情的打击。 可就在她彻底的自甘堕落,跟叶明媚达成某种协议后,那个可恶的男人,却又向她求婚,答应她所有的条件。 她需要爱情,就像需要男人那样--唯独,不需要游戏。 偏偏就是游戏。 玩儿。 方圆在玩。 好吧,既然要玩,那就玩大的,大到把整个人生都搭上,也在所不辞。 “不就是玩吗?呵呵,水水姐可是此道高手,保管玩的你欲、仙嗨死的。” 水暗影呵呵傻笑着,抬起头擦干了泪水。 可为什么,无论怎么擦,都擦不干? 用手擦水渍,永远都比不上用毛巾的。 方圆用那条粉红色,还带着女人体香的毛巾,擦干脑袋时,浴室门开了。 水暗影双手捧着一身崭新的衣服,从外面走了进来。 她这栋别墅的卧室内,有个衣橱里全是男人的衣服。 这些衣服,都是她在乎的男人牺牲后,才买的。 每年,她至少要买十身以上,仿佛只要始终买下去,那个男人就会复活。 那个男人当然不会复活,这些衣服却也没白买了,最起码现在就用上了。 方圆跟那个男人的体型胖瘦,差不多。 光着屁股的方先生很尴尬,下意识的用毛巾捂住了下面。 “行了,别装模作样的了,男人不就是那么回事嘛,水水姐用过的,可比你见过的还多。来,过来我给你擦。” 水暗影把衣服放在旁边衣架上,走过去从方圆手中拿过了毛巾。 方圆没说什么,就站在那儿,任由水暗影給他擦。 水暗影的动作很温柔,就是老婆在给老公擦身子,没有丁点放荡的意思,这让方先生觉得她有些陌生。 “我都安排好了。” 水暗影蹲了下来,給他擦腿时说:“休息两个小时,咱们去秀水广场那边。” 秀水广场不是很大,不过却在京华小有名气,因为很多相爱的青年男女,会在那儿上演浪漫求婚过程,所以又被称为爱情广场。 爱情广场四周,大部分店铺都是跟爱情有关的:鲜花店、珠宝行,婚纱摄影等等,甚至还有几栋建筑,会出租墙体大屏幕,直升飞机,现场拍摄、直播求婚过程。 当听她说,还找了专业的求婚公司,在那边布置场景后,方圆终于有了不安,喃喃问道:“那个啥,有必要这样认真吗,就是玩玩。” 把毛巾搭在一旁,水暗影从衣架上拿起白衬衣,淡淡的说:“就是因为玩玩,才这样。如果是认真的,我不会让任何人知道,你是我老公--因为我怕,有别的女人会来抢。” 替他系着扣子,水暗影看了方圆眼睛一眼,说:“你在害怕。” 方圆犹豫着,点了点头:“嗯,是害怕--我有些后悔了。” “现在可以退出,因为游戏还没有正式开始。” 水暗影扣扣子的动作,停住。 方圆没说话,走到衣架前,自己穿衣服。 “我出去一趟,你自己休息,养好精神,我不希望让人看到,向我求婚的男人,是一个无比颓废的废物,那样我会感到很没面子的。” 不等方圆说什么,水暗影转身快步走了出去。 凌晨时下起的小雨,早就停了。 红彤彤的太阳,从东方升起。 今天,确实是个求婚的好日子。 等水暗影那辆法拉利缓缓驶进院子里时,已经睡了两个多小时的方圆,才从沙发上爬起来,睡眼惺忪的走进了洗手间。 他非常讨厌这种睁眼就得洗脸的生活:既然洗了也会脏,又何必非得洗呢? 水暗影出去这段时间,是给自己买衣服了。 尽管她的衣橱里,衣服多的数不过来。 可今天,是她的大好日子啊,当然得穿身最新的衣服。 第265章 :跪下,跪下! 阳光很好,屋子里却很黑。 所有门窗上,都挂着厚厚的窗帘,刘大师每次走进这间屋子里,都有种寒森森的感觉。 不过,这丝毫影响不了他对老人的尊重。 很久后,老人终于说话了:“今天中午,文永远要带女孩子回家?” 老刘回答:“是。” 老人淡淡的说:“让他们的车子,走秀水广场。” “好的,我去安排。” 老刘马上答应了下,后退到门口时,老人忽然又问:“有一天,她知道这一切了,会不会恨我?” 老刘一愣,还没有说什么,老人就抬手摆了摆,示意他可以走了。 文永远也想走,只是没办法走:前面堵车了。 “今天运气还真不咋样,连续遭遇堵车。” 看了眼坐在旁边的夏小韵,文永远有些无奈的笑了笑。 夏小韵今天穿了一身黑色ol职业套裙,小脸上涂了一层薄薄的粉,让她看起来更加的精致,就像一个易碎的洋娃、娃那样。 文永远知道,她涂粉,是要遮掩憔悴的脸。 昨晚方圆走后,文永远在睡梦中,都能听到隐隐的哭泣声。 低头看了眼腕表,夏小韵问:“没有别的路去你家了么?第一次去见你长辈,迟到了可不好。” “我看看。” 文永远打开导航,手指在上面连点了几下,才说:“从前面左转,穿过一条小巷,经过秀水广场,就能上高架了--不过,那边堵车几率比这边还要高。” “或许那边现在没堵车呢。” 夏小韵抬头看向前面,很随意的说:“从九点到现在,接连遭遇堵车,是不是老天爷不想让我去你家?” “怎么可能呢?看,老天爷听到你抱怨,让车子龟爬了。” 文永远嘻嘻笑着,轻踩油门随着车流缓缓向前龟爬几分钟后,总算到了小巷口。 小巷很窄,幸好没有别的车子从对面驶来。 “咱们的运气来了,以往走到这儿时,这边堵车可比那边还要厉害。” 驶出小巷后,文永远松了口气,给夏小韵解释道:“以往,这儿总是会上演浪漫求婚节目的,吸引很多人。今天不错,只有一、一……” “只有一什么?” 低头看手机的夏小韵,抬起头后才发现,文永远眼神古怪的望着广场那边。 她下意识的扭头,也看向了那边。 只看了一眼,夏小韵小脸上哪怕涂了一层薄粉,也能看出血色攸地消失,苍白。 砰,砰砰! 随着一连串的闷响声,五颜六色的碎纸,随风飘飘洒洒的落下,洒在人群中。 七八个身穿黑色小礼服,洁白小裙子的小孩儿,手里拎着花篮,满脸天真可爱的笑容,眼神羡慕的看着水暗影。 当碎纸礼炮打响后,四周所有的建筑上的大屏幕,全部把镜头对准了这边,水水姐那娇媚羞涩的样子,绝对能迷倒在场所有的男人。 半空中,也响起了直升机螺旋桨的轰鸣声,很专业的摄影师,就坐在机舱口,俯拍某个浪漫的时刻。 广场四周的音响中,流淌出最应景的歌曲:《今天我要嫁给你》。 与此同时,更有几个头戴黑色礼帽的青年人,肩膀上架着小提琴,出现在水暗影身边,配合着音响中的曲调。 正在广场上游玩的游人,很自然的就围了过来。 大部分,都是懂得浪漫的年轻人。 不知道是谁,放飞了一群白色和平鸽。 看着白鸽在低空中,追随着直升机盘旋,方圆就想笑。 可能是苦笑吧? 也有些感动,更有些佩服:水暗影就是水暗影,哪怕是玩儿,也玩的这样专业。 本身就娇艳无比的水水姐,今天绝对是爱情广场上唯一的亮点。 她穿一身黑亮色紧身皮衣,大红色细高跟高腰马靴,斜斜倚在法拉利跑车车头上,左手轻捏着一缕发丝,右手随意撑在车头上,左膝盖弓起时,身子本能的后仰,更加凸现了她的傲人。 美女,香车,相得益彰。 今天,水暗影是秀水广场的唯一亮点。 没有谁,能比得上她。 尤其是那满脸似笑非笑的娇媚样子,就连明知道这是在玩游戏的方圆,都颇为心动。 他捧着一束火红色的玫瑰花,踩着音乐的旋律,缓步走到了水暗影面前。 “跪下,跪下!” 人群中,早就安排好的托儿开始起哄。 受香车美女,托儿的影响,不知情的围观者,也跟着叫喊了起来。 更有甚者,还在拍巴掌时,大力跺脚,好像他是方圆那样。 “能不能,不跪?” 方圆真有些紧张,小声的问水暗影。 水暗影脸上的媚笑依旧,朱唇轻启:“你说什么,我听不到。” “我说,能不能不跪?” 方圆只好再次问道。 “行,我说了,都随你。” 水暗影咯咯娇笑着,低声说:“在你膝盖还没有落地之前,随时都能退出游戏的。好吧,那我让……” 她的话还没说完,方圆左膝一屈,跪在了地上。 其实,无论多么难为情的事儿,只要开始做了,也就不算事了。 就像方圆,在下跪前,哪怕是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可在这么多人面前,给明媚照人的水水姐下跪,还是让他有种正在跟女人办事,却被人围观的尴尬,紧张。 不过当他跪下后,提着的心却松了下来,竟然很自然。 甚至,他都开始怀疑,这不是游戏。 他是真心想娶了这娘们当老婆的。 要不然,也不会在举起鲜花时,说话的声音那样动情:“水水,嫁给我吧。” 水水就是水做的。 哪怕是在玩游戏,可在方圆说出这句话后,她还是忍不住的泪花迸溅,却笑得更加娇艳,缓缓接过了鲜花。 方圆傻帽那样的抬头看着她,等着她点头,那样就可以赶紧站起来了:也不知道是哪个缺德鬼,在他跪下之前,故意把一些香蕉皮撒在水暗影前面了。 水暗影也看着她。 看不到现场,但能从大屏幕上看到她的所有人,都能从她那双水汪汪的眼眸中,看出她有多么的爱这个男人。 夏小韵也能看得出,所以她才觉得浑身发冷。 要不然,牙齿为什么要打颤呢? 文永远的声音,在她耳边缓缓响起:“如果你现在下车,去给他解释清楚,就说我们之间是清白的,就是故意骗他的,他肯定不会再拿出婚戒的。” 人们总说,男人需要一辈子,才能成熟,女人则需要一个晚上。 其实,男人也可以在一天内,就变的成熟起来。 文永远就这样。 在去塔希科之前,他的所作所为,绝对对得起‘脑残’这两个字。 在遇到秦摘花、水暗影的那个晚上,他就一下子成熟,稳重了很多。 给人一种脱胎换骨的感觉,尽管他现在带夏小韵回家,就是一种标准的脑残行为。 “他舍不得杀我,只能去追求别的女人。水暗影,是个好嫂子,我早就这样认为了。” 就连夏小韵自己都很惊讶,她明明痛苦的要命,可说出来的话,却很平静:“这样我就放心了,我会衷心的祝福他们。” 文永远沉默片刻,问道:“那,还要不要去我家?” “当然去。” 夏小韵没有丝毫犹豫:“在他们没有成婚之前,你都是我男朋友。” “还是最好的哥们。” 文永远脸上露出他招牌的脑残笑容,启动车子,缓缓向前驶去。 既然不能阻拦方圆向水暗影求婚,那么夏小韵在这地方多停留一刻,心,都会多疼一刻--文永远只希望,自己哥们的心,别疼太久。 要不然他会发疯,忍不住要打歪某人的鼻子,问问他:凭什么,要让我来分担该是你的痛苦? 夏小韵,绝不是唯一痛苦的那个人。 还有林舞儿。 如果再给林舞儿一个机会,她绝不会带着毛驴外出散步,哪怕是闷死在病房内,也不会! 林东海早在十几天之前,就来京华某大医院治疗了。 说是治疗,其实就是林舞儿怀着最后一丝希望:希望不一样的医院,能给出林东海病情不一样的结果。 这些天内,她都始终呆在医院内,除了几个保镖外,就是毛驴陪她了。 医院是不允许狗子进病房的,这是规定。 不过很多规定,在足够的钞票面前,也会改变初衷的。 始终昏迷不醒的林东海,如果要是还有知觉的话,肯定会奇怪:女儿,怎么这样信赖一条狗,把你所有的心事都告诉它。 总呆着在医院病房内,谁都会闷的受不了,尤其是毛驴--十几天都不能抬腿对着一棵树撒尿,真是生不如死。 在李杰等人的劝说下,她今天终于带着毛驴外出散步。 不知不觉中,就来到了秀水广场。 当初在罗布泊时,那么远的距离,毛驴都能嗅到大哥的体香--这次,它实在没理由,在接近广场后,就不兴奋的大吼大叫,连声催促二哥,去找老大。 林二没有动,只是傻了般那样抬头,痴痴的望着大屏幕。 毛驴明白咋回事了,立马闭嘴,坐在了二哥脚边。 当看到大屏幕内的方圆,总算醒悟过来,从口袋中拿出钻戒来后,林二低下了头,看着毛驴哑声说:“毛驴,去吧,去找他。” 说完,林二转身就走,用最快的速度。 她不敢回头。 因为她知道,只要一回头,她就会忍不住的放声大哭。 那样,会很丢人。 “汪、汪汪!” 毛驴烦躁的吠叫声,从她背后传来,接着寂静无声。 “为什么,不去找他?” 当林二快步走进一条小巷后,才浑身脱力似的倚在墙上,慢慢出溜着蹲在了地上,问凑过来伸出舌头给她擦泪的毛驴。 毛驴当然不会告诉她--它不会说话。 林二却能从它的眼神中,读出这样的意思:大哥说过,让我照顾你。 第266章 :你就是我的男人了 怪不得她不点头,原来是在等我拿戒指。 女人就是这么要面子,喜欢走形式,唉。 方圆心中叹了口气,从口袋里拿出水暗影准备好的钻戒,举过脑袋,张嘴刚要深情的朗诵台词时,却听到了熟悉的叫声。 方圆敢发誓:就算把他耳朵给割了去,也不会听错毛驴的叫声,更能从它当前的叫声中,听出它有多么的狂躁。 毛驴来了。 它很想念大哥,却不能过来,因为林二不会过来。 林二肯定在掉泪,要不然毛驴不会叫唤两声后,就悄无声息了。 它那是追她,去安慰她了。 真巧,她也在京华,恰好来到这破广场上了。 可她为啥要哭着跑人呢,难道就不知道该跑过来,欢喜雀跃的拍着巴掌,祝福哥们洞房快乐,反而却像个娘们那样,眼泪滴答的跑了? 唉,其实她就是个娘们--方圆心中低低叹了口气时,水暗影轻声问:“怎么,又后悔了,还是忘记台词了?” “水水,嫁给我,做我的新娘吧。” 方圆笑了,大声的朗诵道,声情并茂的样子。 “答应他,答应他!” 方圆还真不知道,水暗影得花了多少钱,这些托儿表演的才会这样卖力。 只要等水暗影伸出她葱白般的手指,双眸含泪的点点脑袋,再给她戴上戒指,这场戏就演完了--就在方圆心中盘算到这儿时,却听水水说:“我得考虑一下。” 靠,这也是台词吗? 方圆有些犯傻。 这不是台词,是发自她本心的! 叶明媚听到了自己咬牙的声音,哪怕是戴着大墨镜,可她身边的小四,也能看到有怒火在她双眸中燃烧。 很凑巧,叶明媚也是刚从林东海所住的那家医院往回赶--没办法,那晚恶魔在给了她无尽的欢乐同时,也给她留下了能伤害夫妻感情的污点:烟头烙下的伤疤。 在返回明珠之前,她必须得把这个伤疤给去掉,要不然没法向丈夫交代。 所以,她今天才带着小四,偷偷去了林东海‘下榻’的医院,以普通人的身份挂了专家门诊(很遗憾,对于这种伤疤,就算大医院也没能迅速恢复的办法)。 回来时路过秀水广场时,从大屏幕中看到了她唯一的闺蜜,正在接受某男的求婚。 身为水水的唯一闺蜜,叶明媚绝对是当世最了解她的人之一。 所以才能从水水看向方圆的双眸中,看出她现在有多么的幸福(刚开始时,叶明媚在惊诧之后,立马猜出水暗影在演戏,目的嘛,当然是围绕着她们俩人那个约定。那一刻,她还忍不住的想竖起大拇指,夸赞水水真聪明,连这种方法都能想的出。) 既然水暗影不是在演戏,就证明她对那个恶魔真动心了。 叶明媚怎么可能不愤怒? 很奇怪,她愤怒不是因为水暗影破坏了她们之间的‘君子约定’,背叛了她,而是因为这女流氓,竟然想独霸那个恶魔! 这是叶明媚无法接受的,再看向水暗影的目光中,已经冰冷。 叶明媚已经习惯了,在碰到好东西时据为己有。 这次能够宽宏大量的,把方圆拿出来来跟水暗影分享(现在,她不再以为跟方圆发生那种关系,当做是对丈夫的背叛,而是把他当做了宠物--女人养条小狗,就是背叛丈夫了吗?),已经是格外开恩了,又怎么能允许,被她独自霸占? 就是闺蜜,也不行的。 几乎就在瞬间,叶明媚就想到了至少十八种惩罚水暗影的法子,其中就包括往她脸上泼硫酸--她要是变成那样了,就算身材再好,还能有啥用? “水水,这可是你先对不起我的,别怪我心狠手辣了。” 叶明媚心中低低冷笑了一声,抬手把风衣上的帽子戴在头上,继续关注水暗影的表演。 水暗影彻底沉醉在了自己的出色演技中(压根不知道还有一条美女蛇,正在旁边目光阴冷的看着她),左手托着下巴,一脸犹豫不决的样子。 能够让方圆多在大庭广众之下多跪一分钟,她就越开心一分。 心中更是在得意的狂笑:就算你是盗圣,那又怎么样? 现在不也好像哈巴狗似的,跪在姐姐面前,可怜巴巴的求我嫁给你? 慢慢地,方先生终于意识到水暗影要干啥了,眉梢微微一挑,开始不耐烦时,旁边的托儿们及时喊道:“答应他,嫁给他!答应他,嫁给他!” 水暗影更是及时的点了点头,娇笑着点了点头,伸出了左手:“我答应你。” “哦,哦!” 那些非常敬业的托儿,开始尖叫,跺脚,搞得好像自己是男女主那样。 方圆这才松了口气,牵起她的手,却又碰到了难题:不知道该戴在她哪根手指上。 一般来说,男生向女生求婚时,都是戴在她左手中指上的。 不过,水暗影却俏生生的伸出了无名指:婚礼上,戒指才会戴在女生无名指上。 方圆才不管戒指戴在哪根手指上,只要能赶紧结束这求婚仪式,哪怕是戴在水水脚趾头上,也行。 总算给她戴上戒指后,方圆如释重负般的站起来,还没说啥呢,水暗影就抬手搂住他脖子,娇艳的红唇凑了过来。 作戏,就做全套,反正下跪也跪了,方先生再当众来个热吻,好像也没啥。 毕竟跟水水这样的女人亲吻,貌似是所有男人最向往的。 水暗影吻的很认真--如果方圆知道这是她的初吻,就肯定能原谅她总是咬他舌头的生涩行为,而不是在心里大骂这娘们借机收拾他。 没办法,无论谁在接吻时,舌尖被咬破,心情也会不爽的。 砰、砰砰! 当水暗影恋恋不舍的抬起头时,礼炮声再次响起。 五颜六色的彩纸飘扬中,更加娇艳不可方物的水暗影,抬手冲围观者接连来了七八个飞吻后,拽起方圆的手,就钻进了车子里。 对找个环节,方圆倒是不反对,上车后就点火启动,轻轻一按喇叭,缓缓向西行驶:水暗影说了,求婚仪式结束后,俩人马上就去民政局领证。 车子启动后,水暗影就像没了骨头那样,坐在副驾驶上微微闭上眼,看样子好像在回味刚才的幸福时刻。 方圆很知趣的没有打搅她,按照导航来到了东城区的婚姻登记处。 门口,悬挂着一条大红色的横幅,上书:恭贺方圆先生、水暗影小姐喜结连理。 登记处的领导,亲自在门口等候,自然也是因为水暗影早就打好招呼的了。 办证速度相当快,快到方先生仿佛拿起签字笔,红彤彤的小本本就递过来了。 看着结婚证上跟水暗影的照片,方圆才想起自己好像从没跟她合影过。 唉,现代高科技,就是牛哇。 “从现在起,你就是我的男人了。” 水暗影走出登记处门口,抬头看着天上的太阳,惬意的深吸一口气,说:“我向你承诺,在你不开心时要哄你开心,在你开心时要陪你开心,有人欺负你,我会帮你拿刀子砍人,你看谁不爽,我就会让他消失。” 看着霸气凛然的水水,方圆怯怯的问:“小水水,这些话,好像该由我来说吧?还有就是,你貌似入戏太深了。” 水暗影斜眼看着他:“那你的意思,是我该在这儿大声宣布,我们两个人结婚是演戏,是为了照顾你的情绪?” 方圆摇了摇头:“我可没这样说--接下来,我们去哪儿?” “当然是回家,喝喜酒了。” 水暗影扭着袅娜的腰肢,迈步上车:“你要是觉得还不够真实,够隆重的话,我们可以去天堂酒店。你放心,只要我打个电话,那些想巴结我的人,就像狗嗅到肉骨头那样,半小时凑个三五十桌,是没问题的。而且,还能收一笔可观的红包。” “算了,没那个必要。你直接让他们转账好了,我提供账户。” 很不好意思的笑了下,方圆启动车子:“现在,怎么感觉好像在做梦那样?” 水暗影关心的问道:“做梦开车很危险的,老公,要老婆来开车?” “你还是喊我名字,就叫我小方也行,别老公老婆的,听着别扭。” 方圆侧脸看着她,有种错觉:就算真娶她做老婆,好像也不错。 水暗影敏锐捕捉到了方圆的眼神变化,立即咯咯笑道:“怎么,小方,现在是不是觉得姐姐很漂亮,很想霸占我啊?你放心,只要你愿意,我就会应允的,反正我听某个骚娘们说,你炕上功夫很不赖,借此机会好好享受享受也算是顺手牵羊了。” 当女人主动耍流氓时,男人就会蔫了。 方圆就是这样,最多嘿嘿傻笑几声,不敢再说什么,加快了车速。 半小时后,车子驶出了市区,向远郊那栋别墅疾驰而去。 看出方圆很‘害羞’后,水暗影也失去了调戏他的兴趣,长长的眼睫毛垂下来时,娇媚的脸上浮上了明显的疲倦。 “水暗影,我现在忽然觉得,在广场上给你下跪,其实一点也不丢人。” 看着那张脸,方圆低声说:“我真该感激你才对,哪怕是在演戏。可除了你之外,我不知道谁还能陪我。” 水暗影依旧闭着眼,淡淡的说:“这些屁话就少说了。你不用感谢我的,因为你也给了我一个婚礼,算是圆了我身为女人最大的梦想吧。” 看了眼前方路口亮起的绿灯,方圆笑了笑说:“不过我也不是让你白帮我的,我可以答应你,无论你让我……”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就忽然猛地一打方向盘,脚下狠狠跺下了刹车--正在高速行驶的车子,轮胎发出刺耳的尖叫声,车声横向飘逸,让没系安全带的水暗影,重重扑在了他肩膀上。 还没有等她张嘴骂人,就看到一辆重卡,擦着法拉利右边车身,呼啸而过。 “草!” 方圆低低的骂了一声,迅速挂挡正要追上去,却被水暗影给拦住了。 第267章 :洞房花烛夜(一) 就算傻瓜也能看出,那辆来势汹汹的重卡,目标就是这辆法拉利。 幸亏方圆车技够硬,才能及时刹车,猛打方向盘让车子横向飘逸,险之又险的躲过了一劫。 当然了,对于这种暗杀(就是红果果的暗杀)手段,相比起方圆此前遇到的那些危险来说,绝对的小儿科。 不过有一点他可以确定:重卡司机也是职业杀手,要不然绝不会把时间、爆发、车速等拿捏的这样巧,只要方圆稍一疏忽,就会酿成车毁人亡的惨剧。 重卡司机暗杀失败后,没有丝毫的停留,就狂奔而去的反应,也很符合职业杀手‘一击不中,立即逃逸’的原则。 总之,有人要杀方圆俩人。 没有谁喜欢被人暗杀的,尤其是水暗影这种嚣张跋扈的娘们,她不去招惹别人,别人已经是烧高香了,怎么可能在有人要暗杀她时,还能咽下这口气? 而且她也应该相信,依着俩人的本事,再加上开着跑车,重卡司机决没有逃走的可能--但事实上,当方圆要去追赶那辆重卡时,却被她拦住了。 “怎么?” 方圆松开油门,轻打方向盘缓缓驶过了路口。 水暗影没说话,只是眼神复杂的,望着重卡滚滚驶去的方向。 方圆也没有再说话,再次加快车速向前驶去。 当车子停在别墅院子里,方圆要开门下车时,水暗影才说:“你怎么不问问我,我为什么不让你去追赶那辆车?” “你不让我去,就有不让我去的理由。你想说,就会主动告诉我,不想说,就算我问,你也会敷衍我。” 方圆淡淡的说着,跳下车子走向了客厅。 刚推开门,他就下意识的后退一步,怀疑自己是不是来错地方了。 别墅的客厅内,那些原本就很高档的家具,全都换成更新的了,墙角,天花板上挂满了红色的小纸灯笼,所有的门板上,包括楼梯扶手上,都贴着大红色的喜联,搞得有些不伦不类,却是喜庆气氛十足。 方圆他们出去的这大半天时间内,有足够多的人,迅速重新‘装修’了别墅。 这当然也是水暗影安排的,作戏作全套,她确实很敬业。 不过,别墅内就他们两个人,显得有些空荡荡。 “怎么样,还满意吧?” 水暗影走到他身边,痴痴的看着屋里,喃喃的说:“从我怀春的那一年开始,我就期待着这一天。在他死后,我本以为--所以呢,该说谢谢的是我,你圆了一个怨妇的梦。” “很不错啊,真有家的感觉。” 方圆看着水暗影,笑嘻嘻的问道:“接下来,该是啥环节了?” “喝酒啊,喝喜酒,我说过的。” “喜酒在哪儿?” “等我叫你时,你再上去。” 不等方圆说什么,水暗影就快步走上了楼梯,脚步轻快,瀑布般的秀发随着她脚步,上下跳跃着,让方圆很怀疑:像她这种女流氓,是咋拿捏出纯洁少女才有的天真动作的。 不过,这个问题好像不是很重要。 重要的是,方圆发现自己对水暗影,真有了某种莫名的好感。 坐在沙发上,顺手拿过遥控打开电视机。 电视里,正在播放一台综艺搞笑节目,东北的一对小夫妻,在演绑匪绑架某千金--方圆此前很少看电视,更不看这类搞笑的。 现在等待水水召唤、无聊时刚看了片刻,才发现这种节目其实挺有意思的:轻松,搞笑,还有一定的深度,让人情不自禁的意识到,活在当下华夏是相当幸福的。 盛世。 当前的华夏,在历经数百年的沧桑后,终于像一头从睡梦中醒来的雄狮那样,迎着朝阳,伸个懒腰,昂首朝天发出一声怒吼,百兽为之颤栗。 帮、帮帮--就在方圆不知道怎么就想到这儿,几声轻轻的敲门声,从二楼卧室内传来。 “有点意思。” 方圆笑了笑,才站起来走向楼梯。 刚要推门,方圆又缩回手,变成轻轻的敲门。 屋里的水水,当然不会开口说话,人家正坐在炕上装新娘的--在红盖头没有被掀起来之前,又怎么能随便说话? 看到一身红色古代嫁衣,秀气红色绣花鞋,脑袋上还蒙着红盖头的水水,坐在炕沿上就像最正经、最害羞的新娘那样,等了半天才终于推门进来的方先生,很是愕然,清晰意识到,这娘们确实入戏太深了。 水暗影,已经把这次游戏,当作是女人一生中最重要的一刻了。 卧室内,以传统的大红色为主。 那些现代气息的家具,都换成了在电影中才能看到的老式家具,就像水水身上穿的红嫁衣那样。 哪怕是墙上的婚纱照,也是手绘的画像。 画的很像:方圆身穿红色袍服,头戴状元帽,唇红齿白奶油小生的样子;水水则是凤冠霞帔,眼波流转,巧笑嫣然,仙女气质十足,哪有一点放荡模样? 朱红榻前,放着一张镂花三腿圆桌,墨黑色的,上面摆着精致的菜肴,靠榻的桌面上,还摆着一根秤杆(华夏传统文化中,有拿秤杆挑起新娘红盖头的说法)。 除了水水穿的那双红色绣花鞋(鞋面上,绣着的当然不是彼岸花),让方圆略微有些反感(他现在看到这玩意,就会有这感觉),其他的都得用‘惊喜’来形容了。 低头看了看自己穿的名牌西装,方圆很别扭,觉得自己跟小丑那样,跟周围环境,美人儿是格格不入:这娘们,咋不给他搞一身状元服? 那样,他就能更加自然的,摇着帽翅,踩着厚底官靴,甩着袍袖,一步三摇的走过去,冲美娇娘躬身一礼,朗声说道:“娘子,小生来了。” “官人,妾身还礼了。” 水水从榻上站起,双手放在腰间,袅袅婷婷的来了个万福。 俩人都这样假正经,方圆很想笑时,眼角余光却看到墙角处,有个红点在闪烁。 脑袋上蒙着红盖头的水水,肯定能看到方圆在做什么,要不然也不会说:“官人,妾身只想把这一刻记录下来,当做此生中美好的回忆。” 方圆默然。 他找不到再轻佻的理由:无论这个女子,是不是个心狠手辣之辈,平时有多么的放荡不羁,现在更只是在演戏,但她--此时绝对是认真的,没有撒谎。 当水暗影又坐下后,方圆拿起了桌上的秤杆。 用秤杆挑起新娘红盖头这种事,他曾经听山羊说过几次,所以不用水水提醒,就知道该怎么做了。 红盖头,被秤杆缓缓挑落,露出水水那张比花还要娇的面孔。 水水没有浓妆艳抹,绝对的素面朝天。 美的,让人窒息。 第268章 :洞房花烛夜(二) “官人,妾身--美么?” 端庄,娇艳的水水,在红盖头缓缓飘落后,睁开双眸,深情的凝望着方圆。 “美,不可方物。” 方圆发自内心的说:“很可惜,你的美不该浪费在我身上的。” 水暗影星眸黯淡了下,随即恢复正常,嫣然一笑间袅娜的站起,走到桌前坐了下来:“官人,妾身不想再听到你说这样的话。哪怕,这只是游戏而已。” “明白了,官人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了。” 方圆低头看了眼,说道;“很可惜啊,我这身衣服不咋应景。” 水水抬手,指向了老式橱柜:“那里面,有为官人准备好的。” 方圆有些犹豫:“这时候再换衣服?” “随便官人了。” 水水淡淡的说着,弯腰从桌子下,抱出一坛酒:“这是正宗的女儿红,在地下埋着的年数,跟妾身一般多。” 方圆心中轻轻叹了口气,转身走向了橱柜。 正如水水所说的那样,橱柜中整齐叠着大红色的状元服,厚底官靴,插翅乌纱帽……就跟方圆想象中的那样。 当二十多年的正宗女儿红香气,弥漫在洞房中时,方圆转过了身。 水水攸然一亮的眼眸中,带有明显的痴迷。 不管到任何时代,你都不得不承认,有些东西确实最传统的,才是最好的。 就像方圆在换上状元服后,自身魅力值瞬间飙升了至少三十倍,多了一些文质彬彬的儒雅英俊,端地是个好儿郎。 “还要喝交杯酒吗?” 方圆伸手把袍服向上拽了下,坐在了水水旁边的圆凳上。 “确切的来说,是合卺酒。” 水水拿起酒壶,给方圆满上酒水,端起白瓷杯:“当然了,也可以说是交杯酒--官人要是不喜欢这样的话,妾身不会勉强的。” 合卺酒,除了代表着夫妻二人从此合为一体,永不分离之外,还有一层更深的含义:古时酒都由自家用粮食酿成,酒精含量很低,味道香甜可口,倒入两瓣苦涩的葫芦瓢(合卺)中,寓意着夫妻从此同甘共苦,患难与共。 “合卺酒?” 对这个词,方圆还真有些陌生,只好跟着端起酒杯:“那,咱们该咋喝?” 水水端着酒杯,慢慢举到方圆面前:“官人刚才也说了,就是交杯酒。” 方圆或许不知道啥叫合卺酒,但对交杯酒却是理解够深,马上就把住水水的皓腕,把酒杯放在了自己唇边。 俩人四目相望,含情脉脉的,缓缓饮尽了杯中酒。 正所谓美人如酒,酒不醉人人自醉。 近距离欣赏着水暗影这种极品端庄美女,跟她迷人的体香、女儿红的酒香混合在一起,徐徐不断的冲击着方圆的视觉、嗅觉,让他觉得正在做一个真实的梦。 二十多年的女儿红,入口甘甜清洌,美味异常--不过,根据某个不成文的定理来推断,那就是越美的事物,毒性就越大。 要不然,古人也不说出‘色是刮骨刀,酒是穿肠药’的话了。 尤其是美人、美酒齐聚时,无论男人有多么坚毅的意志力,也总能在不知不觉间,彻底沉溺在温柔乡中。 水水拿出的那坛女儿红,二十多年前埋进地下时,估计最少也得有二十斤。 只是经过这么多年的沉淀、发挥后,至少少了三分之二,也就是六七斤左右了。 但相应的,酒精度数也高了--当然不会像二锅头那样冲。 却有着不次于二锅头的酒精度数,唯一的好处就是入口甘甜,清洌。 再加上美人如玉,玉生香,美酒如毒、毒断肠,不知今夕是何年的方大官人,被水水灌醉也是很正常的。 “官人,时候不早了,我们早点安歇了吧?” 水水看了眼窗外的星空(不知啥时候,天已经全黑下来了),柔弱无骨的右手,缓缓揽住了方圆的小蛮腰。 “再、再来一杯?” 方圆用力眨巴着眼,很想睁大,可无论怎么努力,都无法抵抗酒精的神奇,更何况还有个温柔体贴的妾身在旁,那迷人的体香总是一个劲的往他鼻子里钻,让他整个人,都消失在温柔乡内了。 “算了,还是安歇吧。” 水水站起身,费力的扶着方圆,踉踉跄跄的来到了锦塌前,刚一松手,他就摔倒在了上面,发出了轻鼾声。 水水站在锦塌前,居高临下的看着他,默不作声很久。 洞房内没有亮起现代化的照明,而是两只红烛。 红烛有泪,烛光闪烁。 “唉--官人,你知道么,妾身多希望这一切都是真的?” 轻轻叹了口气后,水水弯腰为官人脱了官靴,替他盖上了大红锦被,转身要走时,一只手却牵住了她的手。 她娇躯微微一震,转身看去。 方圆依旧闭着眼,却在低声呢喃:“别、别走。” 他没有看到她要走,只是感觉到了。 水水嘴角轻轻抿了下,正要挣开他的手时,方圆却猛地用力,把她霸道的拽倒在了自己身上,立即开始给她解衣服。 男人喝了温柔的酒,一般就不会再温柔了。 更何况,身边有水暗影这等极品美女时,如果方圆就这样沉沉睡去,那岂不是有负‘酒为色之媒’的古训? 他没睁开眼,他是真的醉了。 可男人的本能,却支配着他接下来做什么。 水暗影温柔的伏在他身上,任由他闭着眼,不耐烦的解开她的衣服。 你不得不承认,男人在给女人解衣服这种事上,确实有着通灵的天赋。 哪怕水暗影穿的是古代新娘袍服,哪怕方圆已经完全大醉,眼睛就像被针线缝上那样睁不开,可他仍然能在短短几分钟内,就把女人解除了全部武装。 当然了,主要是水暗影没有反抗,就像小绵羊那样的配合。 以前,水暗影曾经钻过方圆的被窝。 可那时候,她没有丝毫的娇羞,只是抱着游戏人间的从容,好像渴了喝水那样正常。 现在,当最后一件贴身衣物,被方圆烦躁的扯断后,她却无比的紧张,害怕,转身要逃走--方圆却一把搂住她腰肢,蛮横的抱在了怀里。 “官、方圆,我想先洗个澡,出汗了……行不行?” 水暗影低低的哀求着,慌乱的阻挡着那双不安份的手。 “快,快些回来!” 方圆哪怕是在大醉中,也始终坚持他从不对女人用强的原则(前提是,他灵魂深处的恶魔没有被释放出),这才松开了手。 “好,好,我很快,很快就会回来的!” 水暗影慌忙拣起地上的衣服,逃一般的跑出了洞房。 在关上房门后,她倚在墙壁上,闭眼昂首深深吸了口气:本来,她该如释重负才对,可是,为什么却又了更加深刻的失落,空虚感? 啪,啪! 本来空荡荡的客厅内,响起了单调而清脆的拍掌声。 水暗影睁开眼,看向下面:身穿黑色风衣、细高跟棕色高腰马靴的叶明媚,不知啥时候坐在了沙发上,满脸娇艳的笑容,仰首看着她。 对叶明媚忽然出现在自己家里,水暗影没有丝毫的惊讶。 本来就是她打电话,让这个娘们来家里的。 水暗影赤脚从二楼款款走了下来,丝毫不介意自己没穿任何衣服:大家都是女人,有什么好遮掩的? “水水,对不起,是我误会了你。” 等水暗影走到沙发前后,叶明媚才站了起来,嘴里说着对不起,脸上神色却没有丝毫抱歉的意思。 “没什么,其实这才符合你叶明媚翻脸无情的荡货本色。” 水暗影淡淡的说着,就这样光着身子,大大咧咧的坐在沙发上,修长迷人的腿子抬起,好像白玉雕刻般的秀足,随意搁在了案几上,抬起了左手。 叶明媚马上就殷勤的笑着,拿出一根香烟放在了她手指中,又给她点燃。 吐了个烟圈,水暗影双眸眨巴了下,侧脸看着她,冷冷的说:“不过我不希望下次,你再做出这种愚蠢的行为。你以为,方圆追不上那辆重卡?我敢保证,他能在十分钟内,就让那个杀手乖乖说出你的名字,然后会用你想不到的手段,来对付你。” “我错了,水水,请原谅我的幼稚。” 叶明媚态度诚恳,再次赔礼道歉。 “好了,这些屁话就不要多说了。” 水暗影吐了个烟圈,摆了摆手:“我最后一次问你,你确定要这样做?” “从没有过的确定。” 叶明媚坐在她身边,看着她沉默片刻,才轻声说:“我无法想象,彻底无缘那种幸福后,我还能不能活下去。” 水暗影黛眉微微皱起,又问:“假如,我是说假如啊。假如,有一天燕春来知道你背叛了他,那你该怎么办?” “我的灵魂没有背叛他。” 叶明媚淡淡的说:“而且最重要的是,我是个活生生的女人。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我活在这个世界上,不是为某一个人活着的,而是为我自己活着。所以,我有权利追求我喜欢的东西。再说,他知道了那又怎么样?何时,我对他在外面有女人,说过半句屁话了?” “行,你能这样想,那我就没说的了。” 水暗影抬头,看了眼卧室那边,说:“今晚,你就是洞房花烛夜的绝对女主了。” 叶明媚马上就站起来,却又扭捏着问道:“我们……一起?反正他超厉害的。” “我今晚没心情。” 水暗影皱眉,脸色很不好看的说:“你特么的别啰嗦了,想去挨草就赶紧的,省的我改变主意,想把他独吞了。” “说话这样难听--水水,有些人,有些事,过去就过去了,别总是压在心里,那样会老的快。” 叶明媚开导了她一句后,就迫不及待的跑向了楼梯。 当水暗影伸手,又去拿烟盒时,卧室里传来了叶明媚无法控制的叫声。 “特么的,狐狸精。” 水暗影心烦的骂了句,站起身走向了浴室。 此时,她唯有把自己泡在冰凉的水中,才能压抑心中的狂躁。 第269章 :恨一个人也不要理由 梁晓燕对乖儿子带回来的女孩儿,无比的满意。 文永远说的很清楚了,夏小韵没啥背景,就是来自小地方的小商人. 要是用文艺话来说呢,就是小家碧玉(夏小韵的小家碧玉,也只有文家这样的豪门世家才有资格认为)。 梁晓燕才不管那一套,正像她给文永远打电话时说的那样:哪怕儿子喜欢一个要饭的叫花子,她也会把女孩儿当儿媳妇来疼爱。 很现实,夏小韵各方面的条件,要比叫花子强十万八千里。 尤其是她眉宇间那一抹炙阳都无法化解的淡淡忧伤,使她看起来更是一个多愁善感的纯洁女孩儿,让梁晓燕都忍不住想把她拥在怀里,好生的呵护着。 总之,就像文永远昨天打电话来时,梁晓燕说的那句话一样:这儿媳妇,咱要定了!别说是燕家来抢了,就算是天王老子,老娘也敢打碎他满嘴的牙! 事实证明,有这种无限制溺爱儿子的老娘,才能培养出文永远这种敢单枪匹马前往塔希科教训那帮孙子的儿子。 但老天爷也不得不承认,梁晓燕的教育无疑非常成功,不管她怎么溺爱儿子,却始终給他灌输正义理论,让他保留着纨绔大少罕见的正气。 这也是方圆从没有见过她,却能确定她是一位伟大母亲的原因。 文永远长的像他老爸,脾气性格却像母亲--最起码,以前很像,总是做些没脑子的事,而这种性格脾气的女人,夏小韵以前是从来不愿交往的。 她觉得忒幼稚(尽管她本身也是这样的),主要是受到了陈婉约的影响(那个女人正常时,可是婉约如水的,才不会像梁晓燕这样,动不动就吹胡子瞪眼自称老娘怎么着、怎么着的)。 但来到文家的这大半天内,夏小韵就发自内心的喜欢上了梁晓燕。 幼稚的人,也是最单纯的,喜怒都表现在脸上,不用让你提防,就会感觉跟她相处很轻松,自然,随意。 “姑娘啊,你可别怪我家老头子啊,他真忙的没空回家,可不是刻意冷淡你。” 梁晓燕边麻利的包着饺子,边解释她老头为啥说好回家,却没回家的原因。 “阿姨,你太客气了,我听永远说起过叔叔是做什么的--你能对我这样好,我已经很心满意足了。” 夏小韵连忙客气道。 她可不是假客气,是真心的:这要是放在以前,依着她小商人的身份,才想不到有一天,会来到大人物家里,跟梁晓燕一起看电视,包饺子。 她能有现在的淡定,那是因为某个男人刻意培养,并给了她大力支持的原因。 想到那个男人,从文家感受到家庭温暖的夏小韵,心中就是一疼,赶紧岔开了话题:“阿姨,我以前在唐王时,就认识了一个叫郭易行的--你认识他吗?” “郭易行?郭易行是谁?” 梁晓燕最后这句话,却是问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的文永远。 “郭易行?” 文永远想了想,才说:“是不是南城郭家那个不成器的老二?我记得在去年时,在郭易天的婚礼上,听说过这个名字。怎么,小韵,你还跟那个纨绔打过交道啊?” “嗯,看来就是那个人了。” 夏小韵觉得,文永远说别人纨绔时的样子,特别可笑(难道他不知道,他自己本身就是个纨绔吗),嘴角微微抿了下说:“我们公司,跟他们在业务上有关系。本以为,这次来京华会有机会看到他的,就是随口问问。” “郭家跟我们不是太熟,去年参加郭易天的婚礼,也是老头子撵我去的。不过,听说郭家大少倒是个人物,就连燕随意过生日,都请不动。” 文永远说到这儿时,梁晓燕的放在沙发上的手机响了起来。 “妈,你的电话。” “谁来的?” “我老子。” “哦,你接就是了。” “还是你接吧,我有些犯愁跟他说话。” 文永远嬉皮笑脸的,把手机拿给了梁晓燕。 “这家伙,是被他老子给训怕了,嘿嘿。” 梁晓燕冲夏小韵笑了下,随手在围裙上擦了下手,拿着手机走出了客厅。 “嗨,哥们。” 现在夏小韵,这样称呼文永远是越来越顺嘴了:“阿姨真的不错,羡慕你有个好母亲。嗯,严父慈母,你上辈子得积了多大的德,才托生到这家里来呀?” “我上辈子,肯定是个和尚,敲烂了十七八个大木鱼。” 文永远一脸严肃的样子,让夏小韵很想发笑时,梁晓燕的声音从客厅外响起:“永远,姑娘,我有事要出去一趟,很快就会回来。” 文永远站起身:“妈,要去做什么呢,天都黑了?” “没事,就是你爸打电话来,让我去见个人,你五哥陪着我呢,在家好好陪着姑娘啊。” 梁晓燕嘴里的‘五哥’,其实是文家的警卫员。 有五哥陪同母亲,文永远没啥不放心的,答应了一声坐在夏小韵对面时,又有手机铃声响了起来。 这次响起的,却是夏小韵的。 “嘿,你的也来电话了。” 文永远笑着,帮她把电话拿了过来:“要我暂时回避不?” “不用--是唐王的。” 看到来电显示后,已经习惯了接陌生来电的夏小韵(经商的,是很少有拒接陌生来电的),接了起来:“喂,您好,请问您哪位?” 一个略带威严的男人声音,从手机内传来时,夏小韵好像还隐隐听到了警笛的声音:“你是十号望山别墅的夏小韵吗?” “是,我就是夏小韵。” 十号望山别墅,是夏小韵的家。 “我是南站分局的李凯来。” 那边的人,介绍出自己的身份后,马上就说:“十几分钟前,我们分局接到你家保姆的报案,十号别墅内发生一起凶杀案件,死者是一个……” “什、什么?” 夏小韵花容攸地苍白,情不自禁打断了李凯来的话:“我家怎么会发生凶杀案!?” 为了避嫌主动走到一旁的文永远,听夏小韵喊出这句话后,马上就走了回来。 夏小韵没有再说什么,只是紧紧抱着手机,连连点头。 最后,她才说:“好,李局,我现在京华,会用最快的速度赶回去。” “怎么回事?” 等她扣掉电话后,文永远才问。 “我家--有凶杀案发生了,我得抓进回去。永远,很抱歉,我没能陪阿姨包完饺子,希望以后能再有机会吧。” 夏小韵说着,也来不及去洗手了,就快步走向客厅门后:“麻烦你,给我找辆车。” “等等,我陪你一起去。” 文永远随手拿起沙发上的风衣,搭在了肩膀上。 “不--谢谢了,你给阿姨打电话说一句,再走。” 夏小韵刚要拒绝,却又想到去年曾经发生的一件事:有人冒充古羌县分局领导,打着抓捕了夏天问的幌子,才把她骗进了罗布泊,给她留下了无法磨灭的阴影。 虽说唐王不是罗布泊,可谁知道这个李凯来是真,还是假? 能有文永远陪伴,一起返程,是最好不过的了。 “不用,到路上再打电话。” 文永远抢先走出客厅时,犹豫了下才说:“要不要,给方圆说一句?” 夏小韵在听到方圆的名字后,这次竟然没有丝毫的异常反应,语气淡淡的说:“算了,别打搅人家的好时光了。” 她说服文永远跟她演戏,来欺骗方圆--更是亲自给方圆推荐水暗影,希望籍此来稀释心中的某种痛苦。 明明这是她最理智的选择,可当亲眼见证了方圆跪在地上,向水暗影求婚的那一幕后,她在痛苦之后,却对他有了莫名的恨意。 就好像,深爱着丈夫的妻子,无意中看到丈夫在外沾花惹草那样,会失望,会痛苦,到最后就只剩下被背叛的恨意了。 《大话西游》中的至尊宝曾经说过,女人爱一个男人,是不需要理由的。 同样,女人恨一个男人,也不需要理由--更何况,夏小韵觉得,她有一万个理由,去恨那个背叛爱情,让她心总是在流血的男人? 文永远或许无法理解,女人这种复杂精灵的本质。 但却能从夏小韵的这句话中,看出她对方圆有了些许憎厌。 文永远觉得,他们刺激方圆的计划,已经完美实现了。 他为夏小韵能终于走出误区,而真心高兴时,也有些哭笑不得:毕竟,他在这个计划中,也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还得瞒着老娘。 车灯在黑夜中亮起,就像强光手电照在墙上那样,能看清每一滴鲜血。 无数滴鲜血,在墙上组合成了一朵花。 花儿很大,像脸盆那样。 更是栩栩如生,仿佛能随着窗外刮来的夜风,摇摆。 李凯来不认识这是一朵什么花,只是觉得它格外妖异,吓人--尤其是是画在白墙上,下面席梦思上还躺着一具年轻男人的尸体时。 李凯来从警二十多年了,见识过很多个凶杀现场,各种各样的致命方式。 可他真没遇到过今晚这样的:那个没穿衣服的年轻男人,竟然是被活生生咬死的。 死者的尸体都开始变软了(人死后,尸体会僵硬,但在几个小时后,却又会变软),可他脸上的惊恐样子,李凯来都不知道该用什么词语来形容。 男尸是谁,还没有查出来。 不过,他能躺在夏天问老婆的炕上,这就说明了什么(夏天问潜逃失踪的案子,分局早就有详细记录了),肯定跟作风有关。 只是,夏天问那个叫陈婉约的老婆呢? 她怎么不在现场呢? 报案的夏家别墅保姆(王嫂),也说没看到夏夫人去哪儿了。 不会是失踪的夏天问回家了,看到老婆偷男人后,这才一怒之下杀人,又把他老婆带到哪儿去了吧? 假设就是这样,可他干嘛要在墙上留下一朵花呢? 还画的这样栩栩如生。 这朵花,代表着啥意思? 李凯来灭掉手电,摇了摇头退出了卧室。 第270章 :五十年后又春分 梁晓燕很奇怪,丈夫打电话来,竟然是让她大晚上的,去某个小茶室内,去见一个什么燕四小姐。 燕四小姐是谁? 在京华上流社会中人脉很广的梁晓燕,从没有听说过,仅仅能猜到这个燕四小姐不是一般人,要不然丈夫也不会那样郑重其事,更不会一再嘱咐她:今晚这次会面过后,不许告诉任何人! 文永远总是开老子老娘的玩笑,说被人敬畏的文天豪,在老娘面前就像老鼠见了猫,要多乖就多乖,绝对是怕老婆的典型代表。 可他更知道,老子那是疼爱老妈--所有顾家的好男人,基本都是一副怕老婆的熊包样子:女人嫁给男人不容易,唯有那些不懂生活、爱情的男人,才不会把老婆当回事。 如果文天豪真认真起来,梁晓燕就会服服帖帖,屁都不敢放一个了。 这也是个相当聪明的女人,知道该怎么去疼爱她男人。 就像今晚,不管文天豪的电话有多不正常,可梁晓燕还是立马带着五哥,来到了某家小茶馆内,见到了那位燕四小姐。 梁晓燕相信,就算有天大的需要,丈夫也不会让她涉险的,所以在五哥要进屋搜查安全隐患时,被她拒绝了,自己走了进去。 看到燕四小姐本人后,梁晓燕更加糊涂了:她,竟然是个穿着黑色麻衣的道姑。 很俊俏的道姑。 从道姑看人的漠然眼神中,梁晓燕对女人的直觉能判断,对方的年龄不在自己之下,只是容颜却年轻的要命,看上去就像三十多岁的样子。 无论是长相,还是身材,梁晓燕都能确定这个道姑,是个绝代美人儿。 现在是这样,年轻时,当然也是这样了。 只是不知道,她怎么会去当道姑呢? “文太太?” 在梁晓燕走进包厢内后,道姑没有起身。 “你还是叫我梁晓燕吧,我家老头不在场时,我不喜欢别人称呼我太太。” 梁晓燕很洒脱的说着,坐在了道姑对面:“我该称呼你燕四小姐呢,还是你的道号,比方灭绝师太那样的?” 道姑没有理睬梁晓燕的调侃,拿起红泥小茶壶,给她满上水,淡淡的说:“你叫我燕四就行了,我不是啥小姐,也没啥的道号。” “你的外地口音很浓,带着市井之气。” 梁晓燕察言观色的本事,确实不一般,道谢后接过茶杯,说道:“你跟京华燕家,有什么关系?” “京华燕家是京华燕家,我是我,没啥关系。” 燕四依旧淡淡的说语气,脸色平静的就像没风的湖面,更不在意说话有些土气。 大晚上的来了,这个道姑却总是不冷不热的样子,这让梁晓燕很不爽,也拉下了脸,问道:“你跟我家老文,是什么关系?” “放心,不是他的旧情人。他能把你叫来见我,那是因为他年轻时欠我的情。” 燕四沉默了片刻,才缓缓的这样说。 “呵呵,你说话倒是很直接。好,那我就不问了。” 梁晓燕笑了下,对燕四来了点兴趣:“说吧,今晚找我来,有什么事。” 燕四端起小茶杯,轻轻抿了口,才说:“听说你儿子,在跟一个叫夏小韵的小姑娘,谈对象?” 梁晓燕眉梢微微挑了下,点了点头:“不错--你的消息很灵通嘛。我家永远今天中午刚把那姑娘带回家,你就知道了。这也是文天豪告诉你的?” “不是。至于我咋知道的,这个你别管。” 燕四摇了摇头,说道:“我今晚请你来,是要告诉你一件事。” “说。” “让你儿子,以后离那小姑娘远一些,最好是永远都别交往。” “什么?” 梁晓燕一楞,这就怒了,把茶杯往案几上猛地一顿,语气低沉的说:“燕四,你到底是谁啊,连我儿子跟谁来往都管!” 燕四看了眼洒在桌面上的茶水,神色依旧波澜不惊的说:“我这是为你好--那个小姑娘,不是随便哪个人,都能碰的。她,从出生那一天开始,就注定只能成为一个孩子的媳妇。” “注定?呵呵,出家人总是这样装神弄鬼吗?” 梁晓燕冷笑:“那你跟我说说,我儿子为什么不能跟小夏来往?” “至于为啥不能来往,我不能说。请你相信我,我是真为你们好。” 燕四再次沉默片刻后,才缓缓的说:“如果我告诉你,那小姑娘是个不祥之人,除了他命中注定的那个孩子外,任何跟她走到一起的孩子,都会遭遇不幸,甚至会连累整个家族,你信不信?” “不信!” 梁晓燕立马斩钉截铁的说:“道长,麻烦你睁大眼,看看外面的霓虹灯,这都什么年代了,还跟我玩你那套装神弄鬼的把戏?实话告诉你吧,只要我家永远喜欢他,别说是你了,就算跟你是一个姓的京华燕家,也休想阻拦他们走到一起。” “我说不过你。” 燕四缓缓摇了摇头,迟疑了下才说:“可我没骗你。为了能让那个小姑娘永远安稳下去,到现在为止,已经死了至少上百人了--如果你非得横插一脚,还会死更多人。” 终于,梁晓燕从燕四的认真中,感觉到了什么,脸上的怒气慢慢平息下来,拿起手机:“不介意,我跟我家老文打个电话吧?” 燕四抬手,做了个请随便的手势。 刚一拨通丈夫的电话,梁晓燕就没好气的问:“老文,你到底在跟我玩什么猫猫呢,大半夜的跑来见一个道姑,听她说一些莫名其妙的--” “无论她说什么,你都要听。” 手机那边的文天豪,打断了妻子的电话,从没有过的严肃语气:“这是永远他爷爷的意思。好了,我还在开会,就这样吧。” 梁晓燕能对丈夫撒娇耍泼的,可她从来都不敢对文家老爷子有半分的不尊重。 所以,当她听丈夫说,这是老爷子的意思后,立马意识到事情不简单了。 放下手机后,梁晓燕再看燕四时的眼神,已经郑重起来:“燕四,我答应你的要求。可是,你还能给我透露更多的消息吗?” “这是一个劫难,每隔五十年一次,自古以来都是这样。每一次,都会有人死去。尤其是劫难来临之前时,更有好多本该好好生活的热血男儿,抛家舍业,以他们的满腔热血,企图阻挡劫难降临世间。” 燕四第三次沉默,足足有五分钟后,才闭眼,单掌竖在胸前,垂首低声说:“而你喜欢的那个小姑娘,就是灾难降临之前的引信。必须得有专人,来压制她心中的魔性,才能有希望……你家儿子,明显不是那个人。” 梁晓燕有些犯傻。 她觉得,这个道姑,应该是在讲述一个很玄幻的故事。 但偏偏,她感觉不到丝毫的荒唐,只是觉得嘴巴发干,内心深处有个声音在叫:千万不要让永远跟那小姑娘再来往了! 就在梁晓燕嘴巴动了动,即将说什么时,就听燕四忽然问道:“今天,是农历二月二十,春分?” 梁晓燕茫然摇头:“我不确定,可今天是阳历的三月20号。哦,我看看手机。” 她拿起手机,翻开日历表看了眼,才说:“对,今天就是春分--你,在看什么呢?” 梁晓燕抬起头来,发现燕四已经走到了包厢窗前,正看着西北方向的夜空,听她好像喃喃的说道:“五十年后又春分,热血染红明月晕……文太太,你来看看,今晚的月晕,是不是淡红色的?” 月晕,是光透过高空卷层云时,受冰晶折射作用,使七色复合光被分散为内红外紫的光环或光弧,围绕在月亮周围产生光圈。 这是个很普通的天文知识,梁晓燕此前已经见过无数次了,但从没有觉得月晕有什么神奇,更没注意过它的颜色。 梁晓燕看向了月亮。 农历二十的月亮,不像十五那样圆了,它的周遭,确是有一圈淡淡的红晕。 梁晓燕眨巴了下眼,喃喃的问道:“这、这是热血染成的?是--谁的热血?” 热血,箭一般的窜出,从好像大山般的老人心口。 就在去年,他还曾经挥出好像惊鸿那样的一刀,斩掉了一个蚯蚓的脑袋。 现在,那把大的离谱的斩马刀,仍旧被他牢牢攥在手中。 可是,他再也没有力气能拿得起,只能踉踉跄跄的后退,倚在潮湿的黑色岩壁上,双眼几乎要瞪出眼眶,死死盯着一个白影。 在大山般(或者说,他更像一头雄武的大猩猩)的男人前面地上,还横七竖八躺了至少三十具以上的尸体,远处的黑暗中,传来逐渐远去的涉水声。 还有,男人的哭嚎声,充满不甘、悲伤,更多的却是恐惧。 大山般的男人,用他的斩马刀,用他的生命,拼死拦住了那个白影,就为给一个兄弟,争取逃出这个黑暗世界的机会。 他,或许成功了。 可是,就算不成功,那又怎么样? 因为他全身的力气,都已经随着喷溅而出的鲜血,逐渐消失,艰难的呼吸着。 那道白影,是个女人。 绝对很年轻,很漂亮却又异常可怕的女人! 她没有穿任何的衣服,皮肤就像世间最高等的羊脂玉那样,温润--却又冰凉。 男人的视线已经模糊。 他知道,这是生命即将消失的趋势。 无论他如何努力瞪大眼,都看不清这个女人的模样,却偏偏能看到她左肩下,有一朵妖艳异常的彼岸花。 彼岸花,开彼岸;相知却不得相见。 “多谢你守了我那么多年。” 白影好听且清脆的声音,在黑暗中响起:“为了报答你的陪伴之恩,你可以给我起个名字,让我来永远记住你的恩情。” 男人笑了笑,顺着岩壁缓缓坐在了地上,喃喃的说:“这、这算是漠北了,你、你就叫漠北、北吧。” “好,我就叫漠北北了。” 白影点了点头时,男人的瞳孔已经完全扩散开来。 第271章 :今夜有星陨落 距离午夜零点还有七分钟,一阵低沉的咳嗽声,从那间黑漆漆的房子里响起。 厢房的房门很快就微微敞开,出现了一双明亮的眼睛,带着满满的担忧。 房门开了,老人缓步走了出来。 他站在天井下,抬头遥望着西北方向的天际,很久都没有动弹。 墨蓝色的夜空中,星光闪烁。 这个时候的京华,空气质量是最好的时候了。 好到站在这栋小院内,能看到西北天际方向的夜空中,一颗流星蓦然穿过大气层,划出一道虚无且又长长的尾痕,耀眼却短暂,很快就消失了。 流星消失的瞬间,老人看上去比大山还要雄伟的身子,忽然踉跄了下。 厢房门板迅速打开,那个气质冷傲的女人,就像一道黑色的幽灵,攸地飘到老人身边,伸手要去搀扶——老人却抬手,接连后退几步后,终于站稳了。 冷傲女人双手抬起,始终保持着要搀扶老人的动作,就像老人差点摔倒时,也总是固执的盯着西北方向的天际那样。 只是,那张本来就很苍老的脸上,几乎在流星划过的瞬间,就再次苍老了至少十年。 那双沉稳的老眼中,散发着浓浓的哀伤,正如他低低的声音,来自空灵的远古洪荒雪原:“四弟,你、你终于走了么?” 冷傲女人身子猛地一颤,霍然抬头看向那边。 那边的天际,早就恢复了正常,群星闪耀。 老人缓缓坐在了藤椅上,再也不说一句话。 可他几乎从不低下过的头,却慢慢垂了下去。 春分午夜零点,西北天际上空,有星陨落。 当这座多达两千多万人口的城市,路上的车流逐渐多起来时,那些本来眨着眼睛、冷漠俯视着人间的群星,逐渐消失在灰色的晨曦中,就像从没有出现过那样。 东边的天际,慢慢泛起了白色的鱼鳞,那抹红色的朝霞,就像女孩子穿的裙边,很迷人,惹人遐思。 随着开始有上班族走上街头,春分次日的晨阳,这才不情不愿露出了它的小脸,红彤彤的很可爱,也染红了熟睡女人中娇媚的脸蛋。 金红色的阳光洒在方圆眼上时,他睁开眼,看到了枕在他臂弯中的水暗影。 她在熟睡中,长长的眼睫毛垂下,遮住了那双水汪汪的眸子,毛毯滑下,露出大半个白玉凝脂般的身子,修长的左腿带着慵懒,随意搭在方圆腰间。 方圆这才看到,在她左脚脚踝上,还戴着一条银色脚链。 细细的白银脚链上,拴着三个比黄豆大不了多少的金色小铃铛。 长腿,白银脚链,金色小铃铛——根本不需再看别处,仅仅这几样,就已经能够让天下所有男人都为之着迷。 方圆盯着那串脚链看了很久,忍不住的伸出手,屈起中指,在一个小铃铛上,轻轻弹了一下。 叮铃铃——铃铛发出轻微、却清晰悦耳的铃声时,水暗影长长的眼睫毛缠了下。 昨晚喝大了的方圆,醒来后却能清晰的记得,他昨晚跟这个女人做了什么。 说实在的,他真没想到水水,在炕上能那么缠人,让他哪怕彻底喝大了,眼睛都睁不开,却能尽情发挥出他男人的威力,就像草原上的骑士那样,挥舞着皮鞭策马狂奔,享受征服的欢愉。 甚至在某个瞬间,他都误以为水水,就是叶明媚那个女人。 好像唯有那个女人,才能給他尽情驰骋的无肆。 水暗影,一点不次于她。 就像她曾经说过的那句话:我虽然不像叶明媚那样身怀绝世武器,可也能让你彻底地拜倒在我的石榴裙下。 现在他承认,水暗影说得没错。 事实,胜于雄辩。 这个女子,不但有着叶明媚那样的缠人本领,能让他享受到强大男人才能体会到的骄傲,更重要的是——在她穿着大红色的嫁衣,柔柔的喊着官人时,方圆就觉得她已经走进了自己心中,用她水一般的柔情,极快稀释着小妹的影子。 “醒了?” 方圆终于恋恋不舍的,把目光从那条脚链上移开,看向了女人那张娇艳的脸。 水暗影低低的嗯了一声,脑袋钻进了他怀着,紧贴在他心口,倾听着他低沉有力的心跳。 迷人的体香,一丝丝的钻进他鼻孔内,使他情不自禁的,又有了那方面的需求反应。 水暗影按住了那只要掀开她身上毛毯的手,梦呓似的说道:“疼。” 方圆笑了。 很骄傲的样子。 男人能让女人说疼,还能感觉很得意很骄傲,也只能是在那方面了。 骄傲的男人,才不会在女人疼痛时,还会勉强她做什么的。 “你、你笑什么呢?” 当男人很体贴的揪住毛毯,替她把果露在外面的身子都盖住后,水水低声说:“是不是现在很得意,很臭屁,能够把水水姐干的死去活来?” 这个好像水一般的女人哟,哪怕此时心里疼地在滴血,也总是拿捏出一副女流氓的嘴脸,来显摆她苍白的无所谓。 方圆还没有说啥,就觉得心口一疼——两排尖尖的小牙齿,狠狠咬住了他的皮肤,绝对有鲜血溢了出来。 很明显,方先生如果再说些让水水难为情的话,那么男人还没有蜕化掉的乳、头,肯定会被咬下来,被蛇儿般的小蛇卷着,吞咽下去。 虽说男人那玩意的确没多大用处,可正所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方圆可不想因为调情,就对不起父母。 所以,他只能嘿嘿的笑着,转移了话题:“你的脚链很漂亮,特性感。以前,怎么没有发现你戴上过?” “我从小,就不知道父母是谁。” 水暗影的回答,很是有些驴唇不对马嘴。 方圆却明白了她这句话的意思:这串看上去很精致的脚链,很可能是她母亲给她留下的,之所以以前没有佩戴,现在才出现在脚腕上,肯定有着特殊的意义。 就像她昨晚穿的那件大红色嫁衣一样,唯有在新婚之夜,才会给她的男人戴上。 忽然间,方圆觉得水水姐,其实也很可怜的。 从小就是个没有父母的孤儿,有幸被某人抚养长大后,虽说爬到了绝大多数女人都到不了的高度上,可她内心始终是孤独,彷徨的。 不知道爹妈是谁的孩子,无论她长大后多么的出人头地,可她始终是被遗弃的,内心深处会存在一些到死都擦不掉的阴影。 水暗影也是这样,所以她才刻意让自己,变成当前心狠手辣、翻脸无情的样子——这些让男人害怕的特点,正是她用来保护自己的盔甲。 当盔甲被扒下来时,才会发现她是软弱的,彷徨的,担心会被再次遗弃的。 就像她现在伏在方圆怀中的样子,很女人的咬破了他,其实是她内心深处最直接的挽留——她,是真的怕,有一天,方圆会离开她。 她不能不怕,因为这是一场游戏。 嗯,很逼真的游戏。 水暗影不知不觉间,暴露出的软弱,孤独还有可怜,深深刺伤了方圆。 让他情不自禁的,拥紧了怀中的女人,在她耳边低声说:“如果,我是说如果。如果你能相信我,我会好好的对你一辈子,那么你就真嫁给我,给我当老婆吧。我不会发誓,说要爱你到天荒地老。可我觉得,我能像所有好男人那样,给你一个最需要的家。让你像所有幸福女人那样,每天都能感觉天蓝水绿。” 水暗影的身子,微微颤了下,却没说话。 方圆正要再说什么时,却清楚感受到有水滴,在他心脏的位置,缓缓淌过——淌过被她咬破的伤口,痒痒的疼,却能迅速渗进伤口内。 方圆没撒谎。 他是真想跟水暗影走到一起,像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恩爱的夫妻那样,来呵护这个外表强大、内心柔弱的女人。 水暗影终于说话了,轻轻的笑声中,带着特有的狂放不羁:“方圆,你说的这番话,是从那本书上看来的?跟我说,我也去拜读一下。嗯,写这些的作者,肯定是大骗子,整天就在琢磨,该怎么哄骗女人了。咯咯,很可惜啊,他没遇到水水姐,要不然,我特么的打碎他满嘴的牙齿。” 满腔的柔情,被水水这番堪比十二级台风的话,给吹了个干干净净。 方圆非常郁闷,推开她向上窜了下身子,倚在了炕头上,拿过柜子上的香烟。 水暗影接着就缠了上来,好像八爪鱼那样,更加用力的抱着他,却继续说着伤人的话:“小方,你总是说我太入戏了,其实真正入戏的,是你自己。你知道吗?哪怕你在让我在天上飞时,我都在提醒自己,我们只是在演戏。” 顿了顿,她才继续说:“有时候,我跟你现在一样,也真动情。可我知道,现实在残酷的,当这出戏谢幕后,我们只是有着各自生活的演员。或许,我们可以一直演下去,但我们永远都不会有现实中……” “别特么的说了。” 方圆语气烦躁的,打断她的话:“既然你只愿意玩,那就玩好了,反正大家都闲的没事干!” 方圆真烦了。 水暗影不敢再说什么,只是慢慢坐起来,裹着毛毯下地,赤脚走向了洗浴间。 每走一步,脚上的金铃,就会发出清脆的叮铃铃声。 那么悦耳的铃声,听在方圆耳朵里,却是世界上最烦人的噪音,没好气的说:“能不能把你那个破铃铛摘下来,好像有条狗在走动那样!” 水暗影霍然转身,双眸中满是伤心的冰冷,恶狠狠的盯着他。 不知道为啥,方圆有些怕她的目光,对视片刻后,就轻哼一声低下了头。 “方圆,你给我记住。这样的话,我只说一遍。” 水暗影缓缓的说:“哪怕我真是一条卑贱的母狗,可我戴上这串银铃后,就不会再摘下来。谁敢再让我摘下来,我就杀谁的全家。” 第272章 :我喜欢帮人花钱 聪明的男人,从来都不会在女人狂躁的要失去理智时,还去招惹她。 那不是勇敢,而是沙比。 方圆才不喜欢去当沙比,尽管他觉得,他对水暗影说出的那些真心话,很有沙比的嫌疑。 这个反复无常的女人,怎么可能会相信他,那些话是他发自内心的? 就因为,俩人痛痛快快的睡了一个晚上? 嚓,这是演戏而已。 水暗影说得没错:在舞台上,男人可以看似忘情的跟女人热吻。但当谢幕后,男人要是再想像演戏那样亲吻女人,会被人家以流氓罪送进大牢中的。 嗯,就是在演戏,要不然这娘们才不会,刚才还翻脸说要杀我全家,现在又拿捏出贤妻良母的嘴脸,招呼哥们去吃饭了。 方圆伸着懒腰,趿拉着拖鞋从洗浴间内走出来时,水暗影已经做好了早餐,系着小花围裙,甜甜的笑着打招呼:“官人,快来吃饭。” 特么的,老子讨厌官人,讨厌演戏,讨厌这臭娘们此时拿捏出的贤妻嘴脸。 方先生懒洋洋的嗯了声,走下楼梯坐在了沙发上。 水暗影马上就殷勤的,端着一碗海参汤,放在了他面前:“吃吧,趁热。” 不管是不是在演戏,但眼下白吃白喝还被当老爷般的伺候着,却是真实的。 方圆当然不会贱到拒绝,就像他毫不吝啬的,大赞水水做饭的手艺,还真不错那样,更很相亲相爱的,用筷子给她夹了块生姜,放在她碗里,万般柔情的说:“早上吃姜,赛过吃人参。媳妇,你多吃点,肯定会变的更漂亮。” 水暗影说:“我不爱吃姜的——” 话还没说完呢,方圆又夹起两个八角,丢在她碗里:“媳妇,吃八角能补血,多吃几个——哦,还有桂皮,都算你的了。look,我多疼你?” 疼的水水姐的俏脸,都有些发青了。 方圆却像瞎子那样,把所有的调料都挑给她,又把菜都扒拉到自己碗里,就像二师兄那样,低头呼噜呼噜的大吃起来。 水暗影重重放下筷子,站起身走向楼梯。 方圆吃饱喝足后,水暗影已经换上了一身黑色ol小套裙,踩着细高跟红色小皮鞋,哒哒的走了下来,拎着个小坤包。 方先生问道:“这是要去干啥?” “上班,工作。” 水暗影冷冷的回答。 方先生很诧异:“吓,你还要上班……” 水暗影猛地转身,把小包狠狠砸了过来。 嚓,这娘们真以为,一个破包就能砸到方哥? 人家方哥只是看似随意一抬手,就把小包接在了手中。 然后慢条斯理的打开,把里面的现金,一分不剩的都装进了自己口袋中,才满脸感激涕零的说:“媳妇,你也太疼老公了,给这么多零花钱。唉,我也知道,吃软饭的男人,是可耻的。不过没办法,谁让媳妇你是小白领呢,不吃你的,喝你的,帮着你花钱,老公我心里过意不去啊。” 水水姐的身子在发颤。 老天爷相信,此时假如谁给她一把刀,她肯定会不管三七二十八的,扑过去,把某个不要脸的臭男人,捅个稀巴烂。 靠,吃着我,喝着我,还睡着我,竟然还能这么不要脸——水暗影接连深吸了几口气后,那张冰冷的脸,才慢慢绽放出花儿一般的笑容:“老公,你这是咋说话呢,老婆养你,可是天经地义的。钱够不?不够,我再给你拿。” “凑合吧,明天别忘了多给点,因为我想去孤儿院做点慈善。” 方圆把小包扔给了水暗影,抬手好像招财猫那样摆了摆,给了她一个大大的笑脸:“老婆,路上注意安全,晚上我在家等你——哦,对了,能不能把你车子留给我,我要出去溜溜。” “好啊,没问题。老公,你玩的开心些哦。” 水暗影笑吟吟的,把车钥匙扔给方圆,又抬手给了他个万种风情的飞吻,这才扭着小身段,哒哒的走了。 好像风吹的杨柳枝那般,水暗影一步三扭的踩着细高跟小红皮鞋,走出别墅南行数十米后,才抬脚狠狠踢向了一棵柳树:“水暗影,你就是个不折不扣的贱人,甘心被他剥削,看不起……哎唷,特么的!” 水水愤怒之下,用力大了,一脚就把皮鞋钉子般的鞋跟,狠狠钉进树里,落脚时却把鞋跟崴断了。 低声咒骂着,水暗影转身,刚想回家去换双鞋子,却又收回了抬起的脚:如果就这样回去,岂不是自找那个混蛋的嘲笑? 水水就算再贱,可也不会自找嘲笑的。 大不了,把另外的鞋跟也掰断,这样就能一般高了。 话说,穿着没有鞋跟的高跟鞋走路,绝对是一种受罪。 尤其这儿是远郊,环境幽雅,很少有车辆,要想找出租车,必须得步行至少一公里,去那边的主干道上。 水水从没有觉得自己这般狼狈,别别扭扭的走着,走到主干道上时,已经累得出了身香汗,再也顾不得形象不形象的了,把小包放在马路牙子上,一屁股坐在了上面。 滴滴——清脆的汽车喇叭声响起,就在水水除掉鞋子低头揉小脚时。 一辆白色的宝马叉7,停在了她面前。 开车的女人摘下大墨镜,露出那张艳媚到极点的小脸,很关心的问道:“水水,你怎么会在这儿?哟,鞋子怎么了?” “叶明媚,昨晚折腾到那么晚,你不嫌累?” 水暗影抬头,看着女人,黛眉皱了起来。 “累呀,当然累,被那个家伙折腾了两个多小时,骨头都快散架了呢。不过,就算是再累也值啊,你没发现我更年轻,更漂亮,精神状态也从没有过的好么?嘿嘿,这都是累的功劳。” 叶明媚咯咯的娇笑着,拍了拍车门:“来,快点上车——我决定了,以后只要在京华,我就是你的专车司机,随便你使唤,只要你能保守秘密。” “去启新集团总部。路上,给我买双新鞋子。” 水暗影上车,先说出自己的要求后,这才拉下上面的镜子,拿出了化妆盒:“叶明媚,我发现你还真上瘾了,没完没了的。” “没办法,现在就算你拿刀子宰了我,我也不会离开他了。” 叶明媚跟水暗影在一起时,从来都是有啥就说啥的。 “你这样频繁,他早晚会发现,被搞的娘们不是我的。” “那就不让他发现。” “哼哼。” 水暗影冷笑:“怎么,难道每晚我都灌醉他?” “不用那么费力。” 叶明媚说着,拿出了一个小瓷瓶。 “这是什么?” “无害纯天然某生物粉末。” 叶明媚解释道:“每次只需用小指甲挑一点,放在他的饭菜里,所起到的效果,可比喝醉了要好的多——这可是我花重金,从国外专机购置回来的。” “无害的生物粉末?哼哼,狗屁,就是神经麻醉药吧?” 水暗影看着手里的小瓶子,连声冷笑:“以为姑奶奶没有见识过这玩意?别忘了我是做什么的。这是美国中情局专为审讯重犯才配置的,是从眼镜王蛇的毒液中提炼出来的,只需五毫克,就能损坏人的神经系统。超过十毫克,就能让人彻底变傻。” 谎言被拆穿,叶明媚没任何反应,淡淡的说:“我不在乎他会不会变傻,只要他能保持那方面的功能,就足够了。以后,他在你家的所有消费,我全包了,包括你的。” “我会缺钱?” 水暗影眯起双眸,问她。 “不会,可我实在没理由,让你帮我养男人。” “你错了。叶明媚,你忘记咱们当初说过的话——他是我们两个人的,不是你自己的!” “我没错。” 戴着大墨镜的叶明媚,侧脸看着她:“从你上车的麻利劲,我就能看出,在我走后,你根本没跟他发生什么。男人早上醒来后,那方面的需求是最高的。哪怕是换成是我,我也不能正常走路。水水,你还不想给他。” “是,我不想給他。” 水暗影沉默片刻,才说:“这是我最珍贵,也是最后的,我不能就这样随便交给某个男人。” “所以,我说他只能是我的,而不是咱们两个人的。” 叶明媚笑了,稍稍减速:“如果你真想要他了,我也不会有丝毫意见。我叶明媚,从来都是个遵守承诺的人。我可以跟你一起分享他。” 水暗影攥了下小瓶,低声说:“可我不想他变傻。” “你爱上他了?” 叶明媚敏锐的捕捉到了什么。 水暗影没说话。 “唉,这是何苦呢?” 叶明媚轻轻叹了口气后,把车子靠边:“水水,你最好考虑清楚。如果你真爱上他了,那么你就是我的敌人了。因为我很明白你,绝不会把所爱的男人拿出来,跟我分享的,可我实在舍不得他,所以只能成为敌人。” 水暗影看着前方,淡淡的问:“我们成为敌人,那又怎么样?” 叶明媚咬了下嘴唇,说:“我会不择手段,让你消失。” 水暗影扭头,看着她:“你还没这个能力。” “你已经不再担任要职了,你的死活,不会引起太大的震动。” 叶明媚如实说道:“而且,更重要的是,你不敢把我怎么样——原因,你比谁都清楚。” 水暗影沉默了。 叶明媚等了片刻,才启动车子,语气也松缓下来:“好了,咱们是好姐妹,没必要为了争夺个臭男人,就翻脸的不是?” “如果,燕春来看到你跟他的直播录像,你会不会离开他?” “你、你房间里有监控!?” “有,就为了预防你跟我翻脸。” 水暗影笑了:“不过,我舍不得失去你这个闺蜜。这样吧,我负责让他跟你保持当前关系,可你得拿出足够的代价,来堵住我的嘴。” “堵住女人嘴的最好东西,无疑是男人那玩意了。” 叶明媚媚媚的笑了下,说:“东城那边价值一个亿的写字楼层,归你了。房权证,你下班前就会拿到。” 第273章 :有谁,来陪我? 阳光很亮,照在人身上暖洋洋的,好像夏天提前来到那样。 可夏小韵却觉得浑身发冷,站在父母的卧室内。 死在席梦思上的年轻人尸体,早就被抬走了,仔细勘察凶杀现场无数次的警方,也撤退了,诺大的夏家别墅内,只有文永远和王嫂陪着她。 无比的静,都能让她听到自己心跳的声音。 还有,来自灵魂深处的恐惧呐喊,在眸光直直盯着墙上那朵彼岸花,很久都没有动一下。 文永远受不了这种压抑,点上一颗烟后,才问:“这、这是什么花?” “彼岸花。” 夏小韵又沉默很久后,才慢慢收回了看向墙上的目光。 “彼岸花?” 文永远当然知道彼岸花是什么花,只是却从没有见过。 彼岸花,开在黄泉路两侧,被十万祝福过,是天上、人间、地下最美的花--人们,一生中只有一次机会看到它。 “是的,这就是彼岸花。” 夏小韵转身走出了卧室。 文永远正要问她怎么认识这朵花,才蓦然想起:她那晚参加燕随意的派对时,穿了一件黑色晚礼服下,好像就露出半朵这样的花儿。 颜色血红,妖艳异常,跟这朵用鲜血所绘的彼岸花,是一模一样。 怪不得她认识这是什么花! 再看向夏小韵时,文永远就有了莫名的紧张,恐惧。 仿佛这个妖艳的女孩儿,在下一刻就会化成狰狞的厉鬼,把他撕成碎片。 叮叮当--文永远的手机再次响了起来。 从凌晨到现在,他的手机已经响过很多次了,是母亲打来的。 除了第一次接听后,接下来文永远就不再接听了。 因为他搞不懂,母亲为什么语气严厉的,让他速速返回京华? 他不能走。 他觉得,当前是小夏哥们最需要他帮助的时候,怎么能舍她而去呢? 但现在,文永远要陪她的信念,却动摇了。 好像知道他在想什么,背对着他的夏小韵,低声说:“永远,给阿姨说,你马上就往回赶了--王嫂,你跟我来一下。” 不等文永远说什么,夏小韵就快步走下了楼梯。 王嫂赶紧跟了下去。 来到别墅院子里,抬头看着明晃晃的太阳,夏小韵重重的吐出了一口气,从小包内拿出支票簿,唰唰的填写了几笔。 再转身看向王嫂时,脸上已经带有了柔和的笑:“王嫂,这是三十万,钱不多,是感谢你照顾我们这么多年的,你拿着,回家做点小买卖吧。” “小姐,我--” 王嫂刚要拒绝,夏小韵却把支票塞给了她:“王嫂,不用说什么,我都知道。我也舍不得你离开我,以后等我安顿下来,你再回来吧。” 王嫂知道,夏小韵已经决定了。 而且,她也真不敢呆在这凶宅(就是凶宅,昨晚她可是听到男人惨嚎、女人狂笑的声音,交织在一起就像鬼叫,有鬼的宅子,难道不是凶宅么)里了,只好千恩万谢后,简单收拾了下,就走了。 送走王嫂后,文永远走到了夏小韵身后,低声说:“小韵。” 夏小韵转身,看着他的小脸上,挂着温和的笑:“永远,什么都不要说,我明白。回去吧,别让阿姨担心。呵呵,我没事的。” “小韵,你跟我过来。” 文永远犹豫了老大会儿,忽然牵起夏小韵的衣袖,快步走到了西边杂物室前:“不是我妈不喜欢你,而是有个很大来头的人,昨晚找她,跟她说了一些话。” 昨晚正在包饺子时,梁晓燕就出去了。 这件事夏小韵当然知道。 只是却没想到,梁晓燕忽然外出,原来跟她有关。 文永远低低的声音:“我妈跟我说,自从你出生那天开始,你就注定只能适合某个男人。除了那个人之外,任何男人跟你接触,都会招来灭顶之灾……小韵,你千万别笑,我是很认真的。而且,我妈说,这是我爷爷的意思!” 文永远刚说时,夏小韵真的很想笑:啥,我注定只能是某个男人的?特么的,你老先生在搞啥呢,讲故事? 可当文永远抬出他家老爷子后,夏小韵无法笑了:她可以不在乎文永远,不在意梁晓燕,甚至都能忽视文天豪,但却不能无视文家老爷子。 对于世间很多人来说,文家老爷子可是个传说般的存在,像他那样德高望重的老人,实在没理由拿这种可笑的话题,来忽悠她一个小女孩的。 “那、那个我命中注定唯一的男人,是谁?” 夏小韵在说出这句话时,有种不是她在说话的真实错觉。 “我妈没说,估计她也没权利知道吧?” 文永远摇了摇头,如实回答。 沉默很久后,夏小韵才点了点头:“嗯,我知道了。永远,谢谢你。你走吧,我没事的。” 文永远真的不想,在这时候离开夏小韵。 但想起老娘在电话中,那严厉的语气后,他只能轻轻叹了口气,张开了双手。 夏小韵跟他轻轻相拥,拍了拍他后背。 “如果实在走投无路了,就去找我。我就算死,也会保护你。” 文永远大声说出这句话,松开她快步跑出了别墅大门。 他在跳上车子前,狠狠踢了轮胎一脚。 他恨自己为什么不像以前那样幼稚--如果他还是那样,才不会撇下自己哥们,像条怕事的狗那样,夹着尾巴回老家呢! 他不敢回头,不敢看到那道孤独的倩影。 文永远的车子已经走很久了,夏小韵还是看不清眼前的景物。 孤独的女孩儿在流泪时,是最需要人来陪的。 可是谁来陪她? 文永远走了,王嫂走了,除了这栋充满诡异、血腥气息的凶宅,还能有谁陪她! 方圆么? 人家在蜜月期呢。 夏小韵知道,就算她也被陈婉约咬死,把鲜血泼洒在墙上,画成一朵大大的彼岸花,她也不愿意去见方圆。 是亲兄妹,那又怎么样? 呵呵,只要不是两口子,再亲的兄妹,有了自己的小家后,也得为家庭负责的。 只是,那个命中会成为我男人的男人,又是谁? 在哪儿? 不管你是个高富帅,还是个穷乞丐,麻烦你现在出现好不好? 我现在,真的好孤独,好怕--泪眼模糊中,夏小韵看到一条人影,缓缓走到了她面前。 是他来了么? 夏小韵赶紧擦了擦眼,看到了眼前的人:黑色的皮肤,雪白的牙齿,结实的身体,手背上还有野狼撕咬过后的伤疤,就像男人那样,浑身散发着凛然的冷漠。 可望着夏小韵的那双眼睛里,却带着无比的柔情。 “劳、劳--” 夏小韵很想喊出黑人女孩的名字,只是无论怎么努力,都说不出来,只能纵身扑进她怀中,趴在她肩膀上,放声大哭。 被夏小韵无限信任的劳拉,时隔几个月后,再次回到了她身边。 劳拉这次回来,不是受宁耀集团的委托--她已经从英国某专职保镖公司辞职,特意赶来华夏,寻找夏小韵的。 因为她发现,她已经喜欢上了这个国家。 也,喜欢上了一些人。 劳拉没说话,甚至都没有拥抱夏小韵。 她标枪般的站着,一动不动的,更像一座山。 风吹不倒。 春风吹在脸上,就像情人的手那样温柔,让方圆很惬意。 站在这座小山半山腰,向很远处看去,能看到万里长城,倔强而骄傲的,在崇山峻岭中蜿蜒起伏。 当下是个踏青的好季节。 春分刚过,还不到三月三,就已经有风筝飞在天上了。 很远很远的地方,隐隐传来年轻女孩儿那银铃般的笑声,让他觉得无比惬意,平躺在了草丛中,哼着了那首《喀秋莎》。 咕噜噜--就在方圆的肚子,提醒他下午两点了还没吃午饭时,就有饭香从上方风头传了过来。 是白米饭的饭香,单纯的米饭,没有丝毫的油腻。 最多,有一盘热水烫过的小油菜,绿油油的,还浇了点麻油。 方圆的嗅觉很灵敏,嗅到后一下就能分辨出来。 这时候,要是来碗米饭,吃上几棵小油菜,无疑是最好的。 顺着羊肠小道往上走,拐过一片槐树林后,他才发现这儿还有一座道观。 道观不大,也很残破,大门上漆都斑驳的看不出原样了。 山不在高,有仙则灵,观不在大,有饭就行--方圆很为能想到这些话而得意,抬手敲响了门板。 除了女人的卧室,好像也唯有出家人这儿,才能劳驾方先生进门前,先敲门了。 没人回答,就像道观里没人那样。 看来,道观的主人,貌似能掐会算,知道某人敲门是来讨饭吃的。 只是,他好像没算到,方先生可没打算当个白吃。 人家的腰包内,可有水水姐赞助的数千块现金呢,只要米饭滋味够脱俗,方先生不介意把钱都放下--话说,能给这个小破道观捐助点香火钱,也是做善事不是? 心地善良的方先生,推开了木板门。 不大的小院内,有个泥土夯制的土炉子,上面架着一口黑铁锅,米饭的香气,就是沿着锅沿出来的。 旁边还有一张做工简陋的小方桌,上面有一盘水灵灵的麻油小油菜。 还有一个身穿黑色麻衣,背对着方圆的道士,正在收拾锅灶下面的柴火。 “请问道长,我可以进来吗?” 方圆很有礼貌的问出这句话时,忽然觉得这个背影有些眼熟。 但他可以肯定,他没有当道士的朋友。 道士没有说话,只是慢慢站起来,走向了道观唯一的青砖屋子。 道士走路时,腰身微微摆动,哪怕是道袍宽大,也无法掩饰她的窈窕身躯。 这,竟然是个道姑。 “对不起,我--你、你能不能站住?” 方圆正要为自己看错道姑性别,而道歉时,声音却忽然发颤起来。 最后这个字,几乎是厉声喊出来的。 方圆觉得:有一天,他真被这个纸醉金迷的世界所迷惑。 但有些东西,却永远都不会忘记。 母亲的背影,就是其中之一。 第274章 :绝情观! 方圆十三岁那年的秋天,放学回家后,像往常那样喊了一声妈,和画虎不成就跑到厨房内喝水了。 那半舀子凉水,绝对是他人生记忆中,喝过最苦的凉水。 因为喝完那些凉水后,他才发现他的父母失踪了。 今年他已经二十六岁了,父母已经失踪了十三年。 可他发誓,哪怕再过一百个十三年,仍然能在万千人中,一眼认出父母的身影! 就像在道姑在站起来走向屋子那边时,她的背影就像一道惊雷那样,把方圆给劈的站都站不稳,用他自己都能感觉到的最可怕声音,让她站住。 (这一刻,他已经忘记自己开始怀疑范颖颖不是自己亲妈了,毕竟她没有給他生过叫夏小韵的小妹)。 道姑站住了。 “你、你转过身来。” 方圆双拳紧攥,腮帮子上有棱角鼓起,那是咬牙太用力的反应,就像一头猎豹,一步步走向一只小绵羊那样,带着骇人的戾气,走了过去。 道姑缓缓转身--那张仿似白瓷一般的俏脸上,就像散出神圣不可侵犯的光晕,一双能看透人心的眸子里,带着淡然的不解,就像她平静的语气:“小居士,你有事么?” 方圆没事。 他只是愣住了,看着道姑。 刚才那些激动异常的情绪,烈日下的冰雪般融化,化成了惊讶的茫然。 道姑比他想象中要年轻,看上去也就是三十冒头的样子:母亲范颖颖,要是还在他跟前的话,已经有五十岁了。 最重要的是,这个道姑要比范颖颖漂亮很多倍! 哪怕方圆像天下所有觉得最美的女人是自己母亲的儿子那样,也不得不承认:道姑就是比起十三年前的母亲,也要漂亮太多。 尤其是皮肤,真在好到让人只能用‘精致’这个词来形容。 还有那种出尘的气质,又岂是范颖颖那种每天围着锅台转的居家妇女所能相比的? 更重要的是,道姑眉间、右嘴角下侧,没有母亲才有的那两颗瘊子(肉痣)。 依着方圆的目光,可以确定道姑不是范颖颖(何况,她的身材,可比母亲要窈窕太多了。声音,更是清脆的好像黄鹂鸟儿在叫)。 但是,她的背影,怎么会那样像母亲? 怎么可能,会给方圆那种无法言喻的熟悉感? 人们常说,母子之间,有一种看不到的亲情线相连,能让他们不管分别多少年,甚至都不需要用眼睛去看,就能清晰感受到对方,是自己人生中最重要的那个人。 方圆明明感觉到了。 道姑却没有--她清澈的眼眸,告诉他:你的感觉,出错啦。 “小居士,你有事吗?” 道姑清澈的双眸,静静的盯着方圆,仿佛过了一个世纪那样漫长,才再次问道。 “啊,没、没啥。” 方圆这才如梦初醒,赶紧挪开了目光,强笑了下,喃喃说道:“我、我刚才看错人,以为你是、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她。对不起。” 道姑眸光流转了下,现出明显的讥诮,冷淡:“哦,小居士不用客气。你不是第一个看到我后,说认错人的。在你之前,好多思想不纯洁的男居士,都对我用过这个借口,说我像他们失散几年的女朋友。” “不,不!” 方圆连忙抬手,否认道:“我可没敢冒犯你,我是觉得,觉得……” 道姑嘴角好像浮上一个晒笑,正要转身时,很难为情的方圆,盯着自己脚尖,低声说:“我就是觉得,你、你像我妈妈。” 他说完这句话时,才抬起头来,然后就看到道姑脸上,浮上了明显的惊诧,接着就是嘲讽,还有不屑的冷笑:“小居士,你这个借口,还真是别具一格。呵呵,我今年才三十五岁,咋可能有你这么大的一个儿子?” 道姑的这句话,让方圆的老脸,一下子通红:真是丢大人了! 如果说刚才,方圆还抱着某些侥幸想法的话,那么现在这个想法彻底破灭了。 就算他再不要脸,非得认个俏道姑当老妈,可也不能找个三十五的呀。 只比自己大九岁的老妈,想想就让人没脸活的。 “对不起,冒昧打搅了。” 方圆不敢保证,再呆下去,自己还会说出啥笑话,赶紧弯腰深施一礼,接着转身走向观门。 唉。 老天爷在叹气:傻孩子,你为啥总是要弯腰低头呢?你可知道在你说她像你母亲时,她曾有过瞬间过电般的颤抖? “小居士,请留步。” 就在方圆刚走到门口时,道姑忽然说话了。 方圆转身,看去。 道姑也转身走向屋子里:“既然来了,那就一起用餐吧--今天相见,也算是我们的缘分。” 方圆很想说‘no’,可道姑这句淡淡的话中,却仿似带着某种魔力,让他无法拒绝,屁都放不了一个,乖乖转身走到小木桌旁边,跪坐在了蒲团上。 道姑再出来时,手里已经多了些土里土气的餐具(就是那种陶瓷碗,青竹筷子,还有一个黑陶罐,里面盛着热水),走过来放在桌子上。 看着她掀开锅盖的背影,方圆眼神中又浮上茫然的神色:像,太像了,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那样。 “还看着我,像你母亲?” 道姑没有回头,却能猜出方圆在想啥。 “啊,不,不--是有些像,还请道长别怪,我这人没啥见识。” 方圆连忙否认。 “没啥,出家人其实不在意这些事的。” 道姑用干净的麻布,从锅里端起一个陶瓷盆时,很随意的问道:“小居士,听你口音,好像来自唐王那地方。” “道长,我叫方圆。方方圆圆的方圆,是我妈给我起--咳,那个啥,你就叫我名字吧。” 方圆干咳了声:“道长,你也知道唐王?” “嗯,小时候曾经跟随师父,在那边的清风观呆过几年。” 道姑解释着,把盆子放在了小木桌上,盘膝坐在了方圆对面,很自然的拿起勺子,开始給他盛饭:“所以,平时说话时,也会带点那边的口音--说起来,咱们还算半个老乡了。我叫燕四。” “燕四?这是你的道号吗?” 方圆还是第一次听这种古怪的道号,却没有注意到燕四給他盛饭时的动作,也像范颖颖那样,知道儿子在吃米饭时,总是喜欢把菜放在米饭中间,所以先給他盛了半碗,夹上几片油菜后,才又盛饭。 有些习惯,尤其是爱的习惯,无论你如何的掩饰,也能在不经意间流露出来的。 在第二次给方圆碗里夹上菜时,燕四的动作微微僵了下,说:“是名字,也是道号,随便你咋看都成。” “哦,那我叫你燕道长吧。” 方圆赶紧接过了碗筷。 燕四没有再说话,给自己盛上饭后,开始吃饭。 她不说话,方圆也不好再说话。 刚要习惯性的风卷残云,却又想到了什么,看了眼燕四,才学着她的样子,温文尔雅的吃了起来。 如果是林二笑话他在‘学人’吃饭,他肯定会一翻白眼:你管? 夏小韵要是笑话他,不管是不是亲妹妹,他都会大度的说她是脑残。 假如是水暗影--草,官人我不但喜欢策马扬鞭,也喜欢胡吃海塞的。 可要是燕四说他,方圆肯定会轻声说:我就在你面前,才这样的。 燕四说他了:“方圆,男人吃饭这样秀气,没有男人气概的。” “是吗?” 方圆头也不抬的问了句,就把碗放在了嘴边,右手中的筷子就像陆文龙的双枪,刷刷刷的抖起一片幻影--燕四小半碗还没有吃饱,他第四碗已经空了。 唉,粗心大意的方先生啊,你咋不想想,一个俊道姑独处,干嘛要做这么多饭菜呢? 没办法,男人有时候就是粗心大意。 吃饱喝足后,方圆没有抢着刷锅洗碗,只是眼神平淡的,看着燕四忙活。 他发现,燕四做家务时的动作,竟然那样的赏心悦目,就像天边的流云,云卷云舒,不带有一丝烟火之气--这更是范颖颖没有的。 “喝杯茶后,你该走了。” 燕四泡上一壶野茶后,淡淡的说:“男女有别,不方便你在此久留。” 方圆本身也没打算在这儿久留,喝了两杯茶,想了想就把所有的现金都拿出来,放在了桌子上,低声说:“燕道长,我知道出家人不在意这些东西,我只是想、想……” 他从没有想到,有一天送人钱时,会绞尽脑汁的想理由,还想不到。 幸好,燕四并没有拒绝他的好意:“一顿粗茶淡饭,还不值这么些。你稍等,我送你一点东西吧。” 也不等方圆说什么,燕四起身走进了屋子里。 再出来时,她手里已经多了两个小陶瓷罐。 把罐子放方圆面前,她才说:“一个是草本植物的种子,这时候播种,八十天成熟。一个里面,炒熟了的种子,可以直接入口--嗯,是排毒养颜的女性用品,有着你无法相信的功效。” 方圆拿过那个可以入口的,就看到一些比芝麻还要小的黑种子,闻着比炒芝麻还要香,就问:“这是啥药?” “这是我曾师父在七十年前,从漠北一个神奇地方带回来的,叫做黑夜紫昙。经过数十年的培植,钻研后,才确定这东西有着神奇的功效。” 燕四淡淡的说:“不过我们是出家人,是不会拿这个来做生意的。今天我们相见,就是有缘,也算你捐资的回报了。” 不等方圆要推辞,燕四又说:“你要不接受,那就帮我拿出去,随便扔了吧。” 她把话都说到这份上了,方先生能不要吗? “以后没事,就不要来打搅我的清修了。” 方圆抱着数千元买回来的两个黑陶罐子,走出道观大门时,燕四冷冷的说道:“我们的缘分,就到此为止了。” 方圆愕然,回头--观门,已经缓缓关闭了。 他抬头看向上方,才发现上面还有块牌匾,隐隐能看出上面有三个黑色的字:绝情观。 第275章 :那个世界中的秘密 一直到下班,水暗影都很烦躁。 倒不是因为工作上的事儿:她这个总裁当的相当轻松,只需坐在办公室内喝喝咖啡,听听属下的汇报,在公文上签个字,就一切ok了。 说实在的,启新集团现在就像一台向正确方向疾驰的车子,有没有水暗影这个大老板,都无所谓,那些中高层都能维持公司的正常运转。 她烦躁的,还是因为叶明媚。 快要下班时,叶明媚的贴身保镖小四,送来一个牛皮纸袋。 里面装的,正是叶明媚早上给她的承诺:东城区某价值一个亿的写字楼层。 并委托小四带话给她:今晚,叶明媚要去她家‘作客’,让她做好准备。 好多人都知道水暗影跟叶明媚的关系,那娘们去她家作客,留宿都是很正常的,闺蜜嘛,就算水水姐刚接受某男的求婚,这也没啥的。 可问题是,水暗影知道叶明媚去她家作客是为了什么。 说好听点,就是去寻浪漫,难听点就是饿死的绵羊--缺草。 那娘们,是真上瘾了。 为此不惜付出一个亿的好处费,来封堵水暗影的嘴。 她说今晚要去,无非是提醒水水:你答应过我,说要用别的办法,来代替对方圆使用神经性麻醉药的。 去哪儿找那种不伤身体,还能让男人分不清是谁的安全药? 放在以前,水暗影或许不犯愁,毕竟那时候人家是风声老大,无论要什么东西,只需上嘴唇一碰下嘴唇,老李等人哪怕跑断腿,也得在规定的时间内,把东西给她放在案头上。 现在她已经离开风声,老李等人的联系方式都已经换掉了,就算人家还肯买她的面子,可也得联系到他才行。 想到这儿后,水水笑了:她跟老李共事那么多年了,就算没有他的联系方式,可却知道他住在哪儿--正所谓,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马上,水水就驱车(车子是公司的)赶往了某小区。 水水的运气,简直是好到了极点:她刚走出电梯,就看到老李托着拉杆箱,正跟妻子说再见,看样子要出远门。 “老、水总,您怎么来了?” 看到穿着黑色职业套裙的水暗影,脸上带着明媚的笑,从电梯那边款款走过来后,老李很是惊讶。 “不请我进去坐坐吗?” 水暗影走到老李家门口,含笑跟老李媳妇点头致意。 老李媳妇来自乡下,是个很实在的贤妻良母,从来都不干涉丈夫工作上的事,更知道水水是谁,所以只是客气的问好后,就找借口出去串门了。 “水总,我最多只有五分钟的时间。” 老李犹豫了下,请水水进了客厅后,开门见山的说。 “怎么,要去执行紧急任务?” 水水随口问了句,才不管老李着急不着急要走,款款坐在了沙发上。 哪怕水水不再是风声老大了,可这娘们昔日的强悍,让老李不敢有丝毫怠慢,赶紧去给她冲咖啡。 “不用了,老李,我来找你也没啥要紧的事,就是想跟你要点特殊的东西,你只需给你属下打个电话,就完事了。” 水水当然不会仗着她昔日的‘淫-威’,就耽误老李的公务(这一点,她还是很知道轻重的),直接说明了来意,以及想要的东西。 “有,是有,不过那属于某部门的高等科研成果,任何人要想拿到,都得有必须的理由,以及数个领导的亲笔签字。如果我不出差的话,或许能在两天内给您跑下来。” 老李想了想,才有些为难的如实相告。 “你亲自出马,还得两天?” 水水不高兴了:“什么部门,那么牛啊?” 你以为,我这个风声老大,像你当初在台上那样吃得开呀? 老李嘴巴动了几下,才把这句要说出来的话,重新咽了回去。 “唉,算了吧,我自己再去想办法,不为难你了。” 水水也知道老李不会骗她,轻叹一口气站起来时,随口问道:“这是要去执行什么任务--咳,不方便就不要说了,我就是随便问问。” 她可真没打算老李告诉她。 毕竟风声执行的某些任务,那都是属于高等绝密的,就算她是昔日的老大,可老李也不会违背纪律,私下给她透露什么。 老李也没打算告诉她--如果她摆出强硬嘴脸逼问他,就算拿刀子捅死他,他也不会说的。 但看在水水说完最后一句话后,眼眸中明显浮上黯淡神色后,老李心中却是一软,低声说:“春分之夜,天狼星陨落了。” “什么?” 水水一楞:“什么天狼星?” “水总,还记得你去年曾经去过某个黑暗世界,在那里面见到过一个手持大砍刀的男人么?他就是天狼星,早在十数年前,就率领风声最为精锐的数十人,守护在那儿--目的,就是要阻止某邪恶物质入世。” 老李用从没有过的严肃,就像地下党接头那样,语气低沉又极快的简单说了一遍:“天狼星昨晚凌晨陨落,数十人,只有一个人逃出,刚把消息说完,就伤重牺牲。” 水暗影呆了。 她当风声老大那么多年了,可从不知道在黑暗世界内,竟然有‘天狼星’等数十精锐,在那边留守十数年! 他们,是为了守护(其实是压制)那个世界上中的某种邪恶物质。 可是,她此前为什么不知道? 毫无疑问,这一切都是老人布置下的,早在十数年前就已经启动了。 换句话说就是:在她去过那个黑暗世界之前,老人知道那边的情况,就比她看到的还要多了。 却一直,没有告诉她! 就是某种邪恶物质即将入世,天狼星要陨落的前夕,把她逐出了风声。 她忽地明白了过来:老人把她驱逐出风声,是为了她好。 而老李,肯定也是刚知道这些秘密不久。 “水总,您--我得走了。” 老李见水水脸色变幻不停,也不说话,抬手看了眼腕表,低声提醒她。 “老李,你能跟我说这些,是他老人家的意思,对吧?” 不等老李说什么,水水就摆了摆手:“你不用解释什么,老人家肯定不会直说让你给我透露这些,却能猜出只要我出现,你就会忍不住告诉我。” 老李沉默,弯腰拉起箱子,转身走出了家门。 他觉得,水暗影说得没错:老人,早就算好了这一切。 老人为什么要让水暗影知道这些,可能是为了‘报答’她在风声的出色工作吧? 水水紧跟着老李走进楼梯,就在即将抵达底层时,才问道:“那个邪恶物质,到底是什么东西?” “一个人,很可怕的年轻女人,从那个无穷无尽的黑洞中冉冉出现,数十个风声精锐,除了天狼星之外,没有谁能挡得住,她手中那把冰锥一招。” 老李的声音中,带有了轻微的颤音:“唯一逃出来的兄弟,是天狼星以性命相博,才給他争取到的。他在重伤临死前,始终喊着彼岸花。” 彼岸花? 女人? 可怕的年轻女人,会是某个邪恶物质? 水暗影满脸不可思议的样子: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哪儿都有女人在兴风作浪! 电梯发出叮当一声轻响,门向两边缓缓滑开。 “水总,我们这次去那边的人,足有数百上千。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不惜一切代价,也要把那个女人给拦截在罗布泊内,绝不能让她涉足中原一步。而且,那边的驻军某炮团,也已经蓄势待发--必要时,数百高射炮,将会不间断向那边轰炸至少六个小时。” 老李没有着急出电梯。 反正,他现在也已经明白老人的意思了,那么就再也没啥顾虑,就把自己所知道的,都告诉了水暗影:“听说,很可能,还会动用核武!就像上世纪六十年代时那样,把那地方再次变成真正的生命禁区。” 很可能,还会再次动用核武,像上世纪六十年代那样! 水暗影不知道自己怎么走出电梯的,更没注意老李已经走多久了,全然沉浸在这个震惊的消息中,脑海中迅速搜索着她所知道的某些绝密资料。 华夏建国不久,就开始研发人间至凶杀器后,备受当时的美苏等国的忌惮,不惜采用任何手段来阻止。 但在华夏在罗布泊那边引爆原子弹后,所有指责华夏‘擅自’拥有核武的势力,却都闭上了嘴,以让人惊讶的低调,忽略了这件事。 更让许多人不明白的是,华夏在第一颗原子弹成功爆破后,接连又发了几颗--不管是做实验,还是示威,一颗就足够了,为何要接连发射? 当时就有传言,说罗布泊内,出现了某种邪恶的不明物质,人类以前所拥有的常规性武器,很难彻底消灭那种邪恶力量,这才被迫动用了人间至凶。 美苏低调,那是因为他们也知道,那股邪恶力量的存在,并赞成华夏动用人间至凶杀器。 如果,这一切传闻都是真的,那么,那个残害包括天狼星在内的数十风声精锐的女人,就是那股子邪恶力量么? 恍惚间,水暗影眼前浮上一个雄伟如山的男人,手持一把超大砍刀--那刀挥起时,就像一道惊鸿。 那么厉害的男人,才有资格配得上‘天狼星’这个名字。 可是,他却死了。 为什么,他们不动用热兵器--水暗影想到这儿时,脚下一个踉跄,这才从沉思中清醒过来,发现她已经顺着路边走出很远了。 抬头,看着灰蒙蒙的西北方向,呆愣很久后,水水才晒笑了下:“姐姐现在只是水总,当下最重要的事,就是为满足那个娘们的胃口--就算天塌下来,又关我的屁事?” 叮叮当,手机铃声响起。 是叶明媚打来的电话。 水暗影接通电话后,不等那娘们说什么,就淡淡的说:“今晚十一点后,你才可以来。一切,都会安排好的。” 第276章 :情绪反常的军犬 西北。 傍晚七点,天刚擦黑,遥远的天际之处,还能看到一抹淡淡的红色裙边。 荒漠、蓝天、淡红色的晚霞,再配上驼队--这一切,本来是人间罕见的美景,不同于内地的雄壮,让年轻人们从中感受到了另类的浪漫。 可不停在低空大范围呼啸、盘旋的武装直升机;数十辆撒在数公里之内的坦克,以及数不过来的全副武装的军人,还有始终不安份狂吠着的军犬,彻底破坏了这一幕本该极美的景色。 这一队游客很多,足有上百人,其中包括自驾游、组团骑骆驼的几个团队。 不管这些游人来自哪儿,啥身份,平时或许有敢拿耳光抽交警的‘壮举’,可在面目萧杀的军人面前,没谁敢说一句废话。 因为就算是傻瓜,也能从军方剑拔弩张的表现中,嗅出凛然的杀气,知道有大事发生了,谁要是敢犟着脖子说他爸是谁,挨一顿狠揍,关上个三五年的,这绝对算是最乐观的结果了。 武装直升机,坦克,华夏最精锐特种部队才有的臂章,比小牛犊子差不了多少的军犬,不断横向疾驰的勇士车--这股子力量,绝对能打一场中等规模的野战,此时却做着安检员的工作,检查每一个旅客。 老王是某旅行社的导游,专线就是去率队前往罗布泊,让好多钱多人傻的大爷、大小姐,去寻找他们心目中的某个传说,已经工作了十数年,绝对是老导游了。 得到军方派遣的直升机,严令立即返回后,老王没有丝毫的犹豫,就牵着骆驼往回返,才不管那些内地旅客有啥抱怨,更不会在意其他旅行团、自驾游的旅客。 来到古羌县尽头的公路边上后,老王马上就被带到了一个上尉面前。 这个上尉询问的,无非是他的团队有多少人,除了他们之外,还有几个团队等。 老王只知道自己团队的,至于别的,他没权利,更没有义务操心。 上尉并没有多说什么,只是让他跟旅客说清楚,要接受军方的严密检查后,才能过关。 老王很想问问出啥事了,不过看到旁边蹲在地上的军犬,正虎视眈眈的盯着他看,就把这些话给咽下去了,赶紧转身跑了回来,传达上尉的命令。 依旧没有谁有丝毫怨言,所有人在老王的带领下,排队逐一走过军方的检查点。 老王带队,已经在罗布泊内出发三天了,所以跟旅客也算熟悉了。 他站在关卡旁边,帮上尉低声介绍着每一个旅客。 前面十几个人,顺利被放行后,就被专门的军人带上了大巴车。 “汪、汪汪!” 蹲坐在旁边的两条军犬,不时的低吠几声,让旅客们很害怕。 老王就小心的请示上尉,能不能先把那两条军犬牵走,别吓着游客。 上尉也没太难为他,马上就让士兵带走了军犬。 几分钟后,一个穿着黑色运动装,白色旅游鞋的年轻女孩子,背着个蓝色帆布包走了过来,不用士兵吩咐什么,就把背包拉开,给士兵检查。 老王愣了下:这个女孩子很陌生,不是他旅行团的人。 可是,女孩子所用的背包,偏偏老王又有些印象:刚率队来到公路尽头,帮着旅客骑上骆驼时,他好像帮某个四十多岁的妇人,拿过这个背包。 老王能对背包有印象,就因为上面挂着个布做的响尾蛇饰品--一个女人,会喜欢这种饰品,也确实惹人注意的。 背包有印象,拿着背包的人,老王却不认识,这就不能不让他感到奇怪了。 他张嘴,刚要对女孩子说什么时,被牵到十数米外的两条军犬,忽然齐声冲这边狂吠起来! 军犬,绝对是狗中的战将,就算遇到狼群,它们也会咆哮着主动冲上去。 但现在,这两条军犬明明在狂吠,可却不住的后退,仿佛看到了什么最可怕的东西,声音中更带着说不出的惧意。 这让两位军犬士兵很奇怪,连忙蹲下来,用手摩挲着它们竖起的背部毛发,同时警惕的向老王这边看来。 训练有素的军犬,绝不该有这种反常表现的。 它们这样,就代表着有意外的情况。 就在这批旅客中! 马上,军方就根据军犬的反常表现,做出了最正确的判断。 周围数十名士兵,哗啦一声,立即把突击步枪抱在了怀中,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这边,大声吆喝的包围了过来。 “哇!” 军方的如临大敌,吓坏了某个女孩子,再也无法控制的哭喊着,从队伍中冲出来,向关卡那边的大巴冲去。 受她的影响,几乎是在短短几秒钟内,所有排队的数十号人,都争先恐后的向关卡跑了过来--霎时间,哭声,叫喊声成片的响起。 没办法,那些军人的反应,实在是太吓人了。 又有谁,不怕被数十个黑洞洞的枪口指着? 就连老王这个见惯世面的人,也是腿肚子打软,连声追问那个上尉,这是咋了。 这时候,没有谁顾得上那个女孩子,包括检查她行李的士兵,也挥手示意她赶紧过去,却把枪口对准了冲过来的旅客们,厉喝着让他们冷静。 “冷静,冷静!所有人都抱头,蹲在地上!” 军人可不是内地警方,在面对这种情况时会受很多限制,上尉马上就夺过旁边士兵的突击步枪,厉声大喝着,枪口朝天,扣下了扳机。 哒,哒哒! 划破黑暗的幽蓝弹道腾空而起时,突击步枪萧杀的枪声,也清脆的响起。 枪声,有时候就是最好的镇定剂。 一下子,就把所有要冲破关卡的游客,给震慑住了。 再也没谁敢擅动,都本能的抱着脑袋,蹲在了地上。 “李树国,开车,先让经过安检的游客撤走!王佳星,带你的人,立即对其余旅客,进行最严格的检查!无论谁有任何的异动,都可以随时就地格杀!出事了,我负责!” 上尉根本不给旅客们再次骚乱的机会,马上就下达了最‘正确’的命令。 随着两声吆喝,数十名军人快速行动起来,厉喝着冲了过去。 等那辆载有‘安全’旅客的大巴,迅速绝尘而去时,老王才猛地想起:就在刚才,那个好像背错包的陌生女孩子,在临走前,曾经看了他一眼。 老王发誓,哪怕到他临死前那一刻,他也无法忘记,尘世间会有这样一双魅力的眼眸,只是轻飘飘的一眼,就仿佛把他的魂儿勾走了。 她是谁? 老王傻呆呆望着是疾驰而去的车子,总算能正常思考问题时,旁边被士兵安抚的两条军犬,却忽地咆哮狂吠着,向车子驶去的方向狂扑。 “报告,大巴上的旅客有问题!” 军犬士兵,马上就意识到了什么,赶紧死死拽着军犬,大声向上尉汇报。 上尉还没有任何反应呢,那些双手抱头、等待严查的旅客中间,忽然响起一个女人的尖叫声:“啊,死人!” 老王很有些印象的那个女人,死了。 谁也不知道她是啥时候死的,身上的衣服也被扒掉了,只穿着贴身衣服躺在一头骆驼下,全身没有一点点的伤痕。 上尉呆愣片刻,接着转身,声嘶力竭的喊道:“立即联系李树国,让他停车,快!” 上尉的反应很快。 但李树国,却已经联系不上了。 无论怎么呼叫他。 不等上尉下命令,就有两辆勇士,载着十数名军人,追向大巴驶去的方向。 天上的武装直升机,也呼啸着以超低空的高度,向那边横掠而去。 几分钟后,那边有士兵,用颤抖的声音回电:整个大巴车上,包括李树国在内的三名军人,十一名旅客,都陷入昏迷中,一名女性旅客,不明所踪。 上尉手中的话筒,颓然跌落在地上。 接着,他就哑声怒吼着:“快,所有人,用最快的速度,封锁古羌县所有路口!” 没有谁,会封锁水水姐回家的路。 她下车时看了眼时间,差五分钟不到九点。 别墅客厅内,灯火通明。 在下车的那一刻,水水有种莫名的渴望:在她走进客厅内后,能看到那个男人,腰里系着围裙,正端着餐盘从厨房走出来。 还会冲她关爱的笑着说:“下班了?累吧,快,换鞋子,洗手,吃饭,瞧,我今晚给你做了,你最爱吃的麻婆豆腐。” 其实,水水姐对人生的要求,并不是太高:只要能有个真心疼她,爱她的男人,就足够了。 那么,以‘反复无常、心狠手辣’而著称的水水,就会化成绕指柔,让那个男人感受到,什么才是真正能出的厅堂、进的厨房、爬的大床的贤惠女人。 但她注定会失望的。 水水推开了客厅门,一眼就看到了某人,正大爷般半躺在沙发上,一只脚丫子搁在沙发帮上,来回的晃悠着,嘴上叼着香烟,惬意的看着电视。 案几上,摆着一杯清茶。 却没有她最渴望的晚餐。 这还不算。 最想让水水姐拿刀子杀人的是,这家伙看了她一眼后,还抱怨道:“你咋回家这么晚,跟谁在外面鬼混来着,也不知道早点回家做饭,害的我只能吃红--靠,你发啥神经啊,好端端的拿鞋子丢人!” “方圆,你给我滚,现在就滚,马不停蹄的滚!” 已经暴走的水水,抬腿扒下另外一只鞋子,也狠狠砸了过去后,抬手指着门外,用几乎要冲破屋顶的尖叫声,让方先生滚蛋。 随手把手里的鞋子扔出去,恰好把砸过来的鞋子打落后,方圆这才坐起来,伸脚趿拉上拖鞋:“怪不得你老的这么快,看上去好像五十多岁似的,原来总是爱生气。唉,愚蠢的女人啊。” “特么的,你--” 赤着脚的水水姐,就像母豹那般的扑过来,举起小包刚要把某个混蛋的脑袋砸扁,却又停在半空,咬牙切齿的笑了下,柔声说:“方圆,别让我生气,好吧?” 第277章 :咱们合伙做生意吧 水水绝望的发现:她变了。 再也不是以前那个行事洒脱、杀伐果敢、能笑傲人生的水暗影了。 她虽说不会像一般女孩子那样,生气、伤心时,会哭会闹--就像现在,即将跟某个混蛋翻脸时,竟然能神奇般的克制住怒火,露出最为温柔的笑容。 哪怕这笑容,太特么的僵硬了。 骄傲的水水姐,怎么可能会爱上一个身子、思想都肮脏的臭男人! 能在最暴怒时,还能忍住翻脸,无非就是怕赶走他了,无法向某娘们交代罢了。 话说,一个亿的好处费,就算是神通广大的水水姐,也不是能随便挣到的。 看着水暗影脸上的难看笑容,方圆叹了口气:“唉,现在我才知道,咱们俩就算不演戏,也成不了两口子的。” “为什么?” 水暗影放下小包,重重坐在沙发上,抬手揉了揉僵硬的脸。 “我这个人习惯了胡说八道,张嘴就来--嗯,咋说呢?” 方圆想了想,才说:“简单的来说呢就是,我越是对你不正经,就代表着我越关心,在意你。男人嘛,也就是我,才能有这么出色的性格。” 看着这个不要脸的男人,在这儿自吹自擂,水暗影好想拿起案几下面的水果刀。 好像感受到了水水又要发怒,方先生赶紧走向厨房:“你虽然无情,可我却不能无意。能有我这样一个官人,绝对是你上辈子修来的福气。” 水暗影只是温柔的冷笑。 要不然,她真怕自己会不顾形象的咆哮着,让这家伙拿出她的福气来。 女人的福气,其实很简单。 比方一顿手艺不咋样的晚餐,就能让像春风那样,把水水的愤怒,给吹的形影无踪:香椿芽拌豆腐,白糖西红柿,黄瓜海米,外加一盆紫菜汤,一碗精致的白米饭。 他,竟然真给我做晚餐了。 望着方圆摆放在案几上的晚餐,水水很久都没有动一下,眼圈不知不觉的红了。 老天爷可以发誓:别看水水以往出入星级酒店,就像一般人去茅房那样正常,但从没有谁,能给她亲手做过晚餐(饭店大厨,当然不算)。 方圆,是她懂事开始,第一个给她做饭的人。 “咋了,是不是被官人给感动傻了?” 方圆笑嘻嘻的坐在她身边,抬手拍了拍她的肩膀。 水暗影转身,一把抱住了男人,红唇就像小鸡啄米那样,在他脸上死命的亲着。 “靠,你有没有刷牙?” 方先生很不适应水水这种发自内心的亲吻,更有些后悔:不该故意把盐放多了,黄瓜里还倒了大半瓶芥末油的。 使劲的,在方圆衣服上擦了擦鼻涕,水水这才笑着,哼着《今天我要嫁给你》的曲调,双眸靓丽的让灯光无色,纤纤玉指拿起一块黄瓜,就填进了嘴里。 方圆,下意识的缩了下脖子。 因为,他能预料到,接下来水水会变成喷雾器…… 果然,水水的小嘴停止了咀嚼,腮帮子鼓起,小脸更是迅速变红,双眸有泪光浮现--很明显,这不是感动的,而是被呛的。 但就在方圆要闭眼,不忍心看到如此大美女,好像泻肚子那样的往外喷东西时,水水却艰难的咽了下去。 “好吃,真的很好吃,下次,记得多放点芥末,我可是特别爱吃这玩意的。” 红红的小舌头,舔了舔嘴唇后,水水含泪看着方圆,异常温柔的笑了下,又拿起了一块黄瓜,吃了起来。 “别、别吃了。” 看着水暗影边流泪(就是呛的),边笑边吃那盘黄瓜后,方先生没有被毛驴吃干净的良心,真有些疼了,伸手去夺盘子。 水水却抬手,挡住了他,轻声说:“你是第一个肯为我做饭的人,所以,我必须吃干净。” “别特么的吃了!” 方圆怒了,抬手就把盘子夺过来,连同案几上的其它菜,都扫在了地上,只留下了那碗没有任何滋味的白米饭。 水水没动,只是呆呆望着碎了一地的狼藉。 “对不起,水暗影,我该死,不该用这种无耻的手段,来折磨你--你等着,我很快就来。” 方圆弹身跳起,风一般的冲向了厨房。 水暗影这才抬起头来,静静的望着那边,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方圆是第一次,用心的做--荷包蛋面条。 “可以吃了,嘿嘿,我发誓,我没有往里面吐口水。” 方圆端过来,不好意思的讪笑着。 水水很乖,拿起筷子夹起荷包蛋,却递到了方圆嘴边。 方圆推辞:“我吃过了,很饱。” 水水没说话,只是固执的举着筷子,静静的看着他眼睛。 不知道为啥,方圆有些害怕此时的水暗影,赶紧张嘴,咬了一块鸡蛋。 “以后,我所有的东西,都有你的一半。” 水水轻声说完这句话后,才端起碗来,仔细吃了起来。 “你的人呢?也是一半?” 忍不住的,方圆又开始嘴贱起来:“我跟另外一个男人,被你左拥右抱?” “今晚,我会给你一个最浪漫的夜晚,来表示我有多么的热爱生活。” 水暗影没有理睬方圆的胡说八道。 听她这样说后,方先生又想歪了:“吓,还能有多浪漫啊?不会是,你要再给我找个女人来,一起服侍官人吧?” 水水双眸闪烁了下,岔开了话题:“今天,你去哪儿游玩了?” “就是随便转转,跋山涉水的。” 方圆随口胡说一句后,才想起正事:“哦,对了,我有件事想跟你商量一下。” 水水吃饭,没吭声。 “有没有兴趣,跟我一起做生意?” “啥生意?” 水水现在说啥这个字眼时,也很流畅了。 方先生的生意,自然是绝情观燕四道长,交给他的那些东西了。 有时候,你不得不承认:人跟人之间的信任,也是一种缘分。 背影酷像母亲的燕四,拿出一些名为‘黑夜紫昙’的种子,说这玩意可以排毒养颜,赚大钱(任何时候,妇女儿童的钱,都是最好挣的,尤其是女性美容产品),送给了方圆。 他就信了。 嗯,是深信不疑的那种信。 这让他自己都有些奇怪。 看着方圆抱出的两个黑陶罐子,吃饱了的水水,不屑的撇了撇嘴:“切,真有你说得那样神奇?” “你爱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因为我亲眼看到那个燕、那个人的皮肤,有多么的好。” “那个人是谁?” “这你不用管。” 方圆不想像任何人知道,他去过绝情观的事,只说;“我就问你,想不想跟我合伙做生意吧。” 水水点上一颗烟,想了想:“好吧,那你说说,咋合伙做生意?” 依着方圆的初步设想,是想跟夏小韵合作,大力发展国际物流业的。 实际上,凭着他强大的人脉,今年上半年就能步入正轨,很快就能财源广进。 可是,在亲眼看到夏小韵跟文永远--而他‘娶了’水暗影后,潜意识内,就不想再跟小夏有啥牵扯了。 今天无意中去过绝情观后,燕四給他的这些东西,恰好給他找到了更好的理由。 找水暗影一起合伙,开发女性美容产品,绝对是方圆最睿智的抉择:水水在官方,有着超强的人脉,而且本身又是美的冒泡的娘们,对美容产品肯定感兴趣的。 只要她肯合作,只要燕四送的东西,真有某种无副作用的功效,哪怕没有任何的神奇,方圆也相信能发大财。 方先生,从来都不懂得拒绝,发大财的机会。 吐沫星子乱飞的,方圆说了足有半小时,才提到了最重点:“我负责出材料,出资金,剩下的,比方租办公地点、草本种植基地,去相关部门审批条文啥的小事,就交给你了--咳,那个啥,当然了,我不会亏待你的,给你30%的股份。” “30%?嗯,也不算少,毕竟你出技术,原材料。” 水水似笑非笑的望着他,问道:“那你对种植基地、租用的办公地点,有啥要求没?” “种植基地,最少得在一千亩地以上。当然,今年会少种,最多几十亩,这是为日后发展提前规划。” 方圆很是胸有成竹的样子,继续说:“至于租用办公地点,门面越大越好,最好是在京华最繁华的地段,比方东城区--咱们的品牌,早晚注定会成为国际大品牌的,可不能藏在旮旯里办公。” “你很有信心呢。” 水水吐了个烟圈,问道:“就咱们俩人合作,是吧?” 方圆摇头:“不,还有一个人,跟你占相同的股份。” “谁?” “这你不用管。” “好吧,那我不管。” 水水也没多问,只说:“你说,资金你来投,那你准备投多少?” 方圆郑重其事的,抬起右手,伸出了五根手指。 水水愣了下,有些吃惊:“五个亿?” “嚓,开啥子玩笑嘛。” 方圆不屑的嗤笑一声:“我现在要有五个亿,还用干买卖啊,早就坐在家里吃利息,过那种纸醉金迷的大少生活了。” “哦,是五千万。” 水水自以为很明白的刚说出这句话,却看到方先生,很是难为情低下了头。 她冷笑:“哼哼,说得跟真事似的,要求我干这干那的,还夸口说要提供资金,不会才五百万吧?” “就是五百万,其实也不少了,对吧?” 方圆抬起头来时心里还说:这五百万,还是林二的呢。哥们的资产,被小妖精搜刮一空,身无分文了啊。 “还真不少。” 水水重重点头,懒得掩饰鄙夷的神色:“又要租房子,租地,开发、购买生产设备、厂房--五百万啊,官人,你咋好意思的张开臭嘴,说出这番话的?” 第278章 :为谁风露立中宵? 很罕见的,方先生没有对水水的嘲笑,反唇相讥。 没办法,谁让方先生从来都不会反驳真理的? 不过他才没为张开臭嘴,说出这番话后,就觉得难为情。 原因很简单:如果五百万就能搞定这一切,他何必跟水水姐合作? 还真以为方先生天真无邪,不懂得有啥好处得独吞啊? 再说了,现在水总可是启新集团的大老板,身价没处估计,赔本赚吆喝--哦,错了,是赔本赚官人发自内心的感激这种事,她不来做,谁做? 不过碍于男人的尊严,方先生还是得多少拿捏一番的:“瞧你现在啥态度?做生意嘛,合适就干,不合适就算了,买卖不成仁义在。你不愿意往水里扔钱钓鱼,我再去找别人就是了。何必为此伤了咱小夫妻间那似海深的爱情?” 无比出乎方先生意料的是,他的话音未落,水脑残(要不脑残,会说接下来的这句话)就是说:“好吧,我答应你。” “真的?” 这次,轮到方先生展现脑残嘴脸了。 “你说的不错,再多的钱,相比起咱们小夫妻间似海深的爱情来说,都是毛毛雨啦,无所谓的了啦。嗯,明天吧,我就带你去看办公地点。” 水水心中叹了口气:唉,难道这一切,都是上天安排好的?叶明媚刚给了一层写字楼,方圆就要做生意了。 “我就知道你这人最仁义了。” 看出水水不是在开玩笑后,方先生很高兴,马上就大献殷勤:“我再去给你下碗荷包蛋?话说,我下面条的手艺,可是由世外高人传授的。” “不用,你只需去洗个澡,嗯,至少半小时后再出来,好好伺候水水姐一个晚上就好了。” 水水姐嘻嘻笑着,抬手在方圆的小脸蛋上,捏了一把,语气轻佻的说:“我也说过了,今晚会给你一个浪漫之夜--快去,不许拒绝,半小时后去卧室。” 方圆看着她,也不说话,好像要看透她心里在想什么。 水水被他看的心中有些发慌,赶紧皱眉收敛笑容,淡淡的说:“咋,不想享受我的好心?” “哪敢。” 方圆站起身,走向浴室:“只有傻瓜,才会拒绝水水的好心。” 浪漫,不管这个词所代表的意思,有多么的浪漫--但最终的结果,都是以男女之间那点破事为主的。 男人要不是处心积虑的要得到女人,搞个狗屁的浪漫啊? 当然了,如果有女人提出来玩浪漫,那是最好的了。 浪漫的情调,有很多种。 水水姐的浪漫,无疑是很特殊的一种。 当方先生走出浴室时,才发现客厅、卧室内的灯都灭了。 空气中,却弥漫着某种五号香水的粉红色香气,更有一种极轻,就像女人在梦呓似的乐曲,在黑暗中四处飘荡。 黑暗中,方圆扶着楼梯扶手,一步步的走到了卧室门前。 五号的香气,更加的浓郁,更加能撩拨男人最管事的那根神经。 他走进了房间,走向那张席梦思时,迷人的香气从背后刮来。 方圆转身,一个好像蛇儿那样妖娆、像温玉那样的滑,哪怕是在黑暗中也能看出模糊白色的身躯,扑进了他的怀中,把他直接压倒在了炕上。 音乐声变了。 很劲爆的舞曲,中间还夹杂着女人的尖叫,一下子点燃了干柴。 当劲爆的舞曲,都遮掩不住某个女人的真实尖叫声,从玻璃那边隐隐传来时,站在窗台下面的水暗影,端起了酒杯。 抬头看着西北方向时,脑海中却想到了跟叶明媚短短几句对话:“这种方式,要比給他用任何药,好上一万倍。因为他是活生生的,活生生的感觉,这才是你最需要的。别担心,就算你叫唤的声音再大,有舞曲遮掩,他也发现不了的。” “水水,我发现我真爱死你了!” 那个已经满身雌性荷尔蒙气息的娘们,抱住水暗影狠狠亲了一口后,就咯咯低声浪笑着,蛇儿般的扭着小身段,迫不及待的跑上了楼梯。 “水暗影,你现在到底在做什么呢?” 水水轻轻叹了口气后,用力甩了下脑袋,强迫自己把思绪,转向了另外一件事:那个唯一逃出来的人,说彼岸花--彼岸花,女人。难道说,那个可怕的女人,也像夏小韵那样,身上有朵那样的破花? 她,怎么可能会那样厉害,能杀掉好像大猩猩一般可怕的天狼星? 她,如果逃离罗布泊,涉足中原,究竟能给这个世界,带来多么可怕的灾难? 老李他们,能不能拦得住她? 那个可怕的灾难,跟有着同样一朵彼岸花的方圆、夏小韵,又有什么关系? 水暗影痴痴望着西北方向,在想某个可怕的女人时,却不知道古羌县那边,已经乱成了一锅粥。 至少有两千名以上的军人,动用各种能动用的搜索力量,正在全力搜寻那个女孩子。 部队领导,并没有责怪设卡的上尉:因为大家都很清楚,他如果能发现、并拦住、最终击毙或者捉拿住那个女孩子,那么天狼星等人,也不会牺牲了。 已经成功逃离罗布泊的可怕女孩子,就像虎归大山龙归深海,蜜蜂飞入百花园--要想找到她,几乎没有任何的可能。 但所有的力量,还在做着最后的努力。 一个晚上,就这样过去了。 太阳再次从东方升起,照亮了整个人间。 却没有给搜索部队,带来任何希望。 灾难的前兆,无论人们有多么的努力戒备,都没能防住它。 是的,就是灾难的前兆。 幸好,也只是前兆,还不到最严重的地步。 可是,又有谁能把灾难,彻底消灭在前兆中,才能避免像五十年前那样,付出相当惨重的代价后,让中原沃土,始终安泰? 如果真有这样一个人,那么--那个人是谁? 是水暗影。 不用睁眼,方圆也能感觉出躺在他怀里的女人,是水暗影。 昨晚劲爆的舞曲声,在她一再的哀求声中,才终于停止。 方圆也随后睡了过去,才不会像她那样,无论多么累,也得去洗个澡,再回来睡觉呢,反正早上还得冲洗。 “醒了?” 水暗影低低的声音,从方圆怀中响起。 但不等方圆回答,她就接连几个喷嚏。 如此星辰如此夜,为谁风露立中宵? 水水揉着小鼻子,忽然想到了这句诗词。 她是为谁? 为叶明媚? 为方圆? 还是,为了她自己? “怎么,感冒了?” 方圆抬手,把她往怀里搂了搂:“去医院看看吧。” “不--啊欠!” 水水刚摇了摇头,又是几个喷嚏,同时觉得嗓子有些发疼。 “赶紧起来,可不敢耽误。” 方圆翻身坐了起来,撵着水水起来穿衣服。 女人懒洋洋的坐了起来,用毛毯裹着白玉般的身子,有气无力的说:“算了,一点小毛病而已--哦,对了,感觉昨晚的浪漫咋样?” “简直是太浪,太漫了!” 方圆发自内心的说:“只希望,每晚都这样啊。” “那就成全你,啊欠!” 水暗影又开始打喷嚏。 人家为他付出了那么多,不管是身体上,还是事业上,方圆要是不陪她去医院看病,那绝对不是人。 方先生也不想被人说他没人性,就像所有关爱妻子的丈夫那样,给她做了世间最美味的早餐(还是荷包蛋面条),等她吃过后,就‘亲自’驾车,带她去医院了。 自古以来,有钱人跟没钱人,除了都有一个脑袋外,其它的基本都有分别。 尤其是看病。 没钱人感冒了后,多喝几杯开水,大不了吃几片药,不是特严重,是不会去卫生院,接受输液荼毒的。 有钱人则不一样。 像水水姐这样的,哪怕是打几个喷嚏,也得去大医院。 大医院的名声好啊,医生业务水平过硬,各种先进的医疗器械,随时都会为您服务--当然了,至于早就明目张胆的,把刀子磨的快快的要宰人,也是很正常的。 不过水水姐才不会在意:叶明媚给她的封口费,就足够她砸死好多专家大夫了。 她所在意的是,只是能有方圆陪伴。 俩人真像两口子那样,手拉着手儿,恩爱样子不像是看病,倒像是在享受。 为了尽情享受这种小两口‘相濡以沫’的爱情,水水自然不屑去找熟人了。 就像一般病人那样,坐在旁边椅子上,看着方圆狗腿般的忙活着挂号。 赤脚医生能一个药丸搞定的感冒,在这所大医院的专家嘴里,上升到了要验血、验尿的高度--要不是水水姐现在很享受,才会劝住方圆没有把专家鼻子打歪。 她在大夫那边等,方圆拿着缴费单,去外面缴费。 收银窗口前,排了好多主动来送钱还捞不着好脸色的傻人--方先生对此当然没啥好办法,只能悲天悯人的轻叹一口气,走到了队伍最后面。 前面,是个脑袋上戴着一顶小红帽的女孩子,穿着黑色蝙蝠夹克衫,正在低头看手里的缴费单据。 看着前面长长的队伍,方圆想到了什么。 抬手,拍了拍女孩子的肩膀,语气坚毅的说:“小姐,前面的路很长,充满了未知,可能随时有危险,所以乖乖躲在我身后,让我保护你好吗?” “你谁啊,神经,想插队还这么多废话。” 女孩子冷笑着扭头--接着,就跟方圆一样,瞪大了眼睛。 林二。 这女孩子,竟然是林舞儿! 整个世界,在这一刻内仿佛一下子凝固,所有的嘈杂声、所有的人,都消失了,林二眼里只看到了方圆一个人。 特么的,让你卖弄聪明。 卖弄殷勤,非得陪着水水来医院! 这下尴尬了吧? 沙比了吧? 方圆刚要躲开林二的眸光,脑海中却有个声音响起:哥们,你怕她个鸟啊,你又没做啥对不起她的事! 对,我干啥要怕她? 方圆讪笑了下,打破了俩人之间的沉默:“嘿嘿,看来咱们还真是有缘,会在这儿见面。” 第279章 :就是你害了我爸! “是--是啊,还真是有缘。” 林二呆愣片刻后,清减好多的俏脸上,刚露出一半的欣喜神色,眸光却从方圆左手无名指上的钻戒上滑过,接着就收敛了起来,语气也无比的平淡。 就像好多政府机关办事员,面对老百姓工作时的态度那样,待理不理的。 更是在说过这句话后,就转过了身,看样子没打算跟方圆再说话。 方圆不能不说话。 哪怕他内心一再提醒自己,没做任何对不起林二的事(其实真是有愧的,在兄弟最需要他时,他没有跟着去明珠),可还是不能像她那样冷淡,低声问道:“林叔叔,情况咋样了?” “这辈子差不多就那样了,植物人。” 林二头也不回,淡淡的说到:“明天,我就会办理出院手续,回家静养,希望他有一天能够醒来。” 方圆又问:“知道是谁伤害林叔叔了没?” “如果查出那个人是谁,我会生啃了他。” 林二说这句话时,语气变的阴森起来。 她可不是在撒谎:为了彻查是谁害了父亲,不但明珠警方把此案列为重案,东海集团更是动用所有能动用的关系,开出天价悬赏花红,寻找那个假扮服务生的男人。 只是无论警方、东海集团付出多大的努力,都无法找到那个人,只能列出一长串的嫌疑人,在暗中逐一调查。 正像马经天所说的那样,最大的嫌疑人,无疑是方圆了。 别看林二离开唐王时,把方圆恨的不行不行的,可回到明珠不久,就用最强硬的态度,否决他是嫌疑人,为此还跟以沈玉海为首的人翻脸。 但这些事,林二不会告诉方圆。 无论她表面上对方圆有多么的冷淡,可内心深处才不相信他会做出这种事:一个因为她的一句玩笑话,就能在罗布泊内,为她举办篝火晚会的家伙,会为了谋取东海集团,做那种缺德事吗? 随着队伍缓缓前行,林二又沉默了下来,就像跟在背后的方圆,是跟她无关的陌生人,至于她此时有啥感受,恐怕也只有她自己才能体会到了。 方圆很不习惯这种沉默,干咳了声后又问:“需要我的帮忙……”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呢,就被林二冷冷的打断:“不需要。你是我啥人,凭啥要帮我?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无论一个女孩子在假扮男人时有多像,可她肯定还是女人的心,女人的思维--女孩子,性格总是难以捉摸的,有时候连她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做。 就像当前的林二,明明在感受到方圆的温暖后,真想扑在他怀里,告诉她每天都在想他,她现在有多么的无助,看到他给水暗影下跪求婚的那一刻,真想毁掉全世界,让马经天給他打电话说要结婚,只是为了要报复他的‘无情’。 可当方圆就站在她背后,只需转身,就能趴在他怀中说出这些话--甚至,她都有种莫名的信心,只需说出那些话,方圆就能抛下水暗影,跟她走! 实际上,她表现的更加冷淡,无情。 尽管她在说出方圆无事献殷勤那句话时,心里疼的在滴血,却偏偏有种莫名的快意,好像伤的越深,就越舒服。 方圆才不会感到丁点的舒服,只会莫名的烦躁,皱眉低声说:“林武,你对我,是不是有些太过分了?” “过分吗?你把我爸害成植物人,我这样对你,还算过分吗!?” 听出方圆语气中的不满后,林二心中剧痛的同时,鬼迷心窍般的忽然转身,尖叫着喊出了这句话。 话音未落,她就傻了:我怎么可以这样说他? 医院,除了生孩子的那地方外,从来都是个气氛极度压抑的地方。 所有人在说话时,都会本能的压低声音,所以别看缴费大厅这边人很多,但林二的这声尖叫,却能让所有人都能听到,并下意识的都看向了这边。 林二傻了,方圆却是呆了。 他做梦也没想到,林二会说是他害了林东海。 抬手拨拉了下左耳,方圆才不去理会别人,只是满嘴苦涩的问道:“你、你说啥?” “我--” 不经大脑的话喊出来后,林二傻掉的同时,心中更是无比的后悔,尤其是看到方圆满眼都是震惊、还有不可思议的疼痛后,她被报复的愤怒给撑满的心,瞬间软化,正要说自己是胡说八道,让他别介意时,眼角余光却瞥见了一个人。 水暗影。 不知道啥时候,水水已经来到了方圆身边,双手抱着膀子,黛眉微皱的看着她。 感冒了的水水脸色有些苍白,眉宇间也带有一抹憔悴的忧伤,不过整个人看起来,依旧是那样的明媚,傲气凌人,就像众生相中的女王那样,在俯视着她。 尤其是她无名指上,还戴着跟方圆相同的婚戒。 那婚戒,就像一把尖刀,狠狠刺在林二的心头。 好疼。 疼的想掉泪。 林二忍住了,竟然还笑了笑。 只是那笑容,有些阴森,说出来的话,让她怀疑是另外一个女孩子说出来的:“我说,是你害我爸成了植物人……” 啪的一声。 方圆抬手,就给了林二一个耳光。 他实在是无法忍受,林二对他的‘诬陷’。 从来,方圆都是个相当傲气的人。 做过很多好事,也做过很多坏事。 无论是做好事,还是做坏事,都是以底线为原则的率性而为。 所以,他从来都不在乎被人诬陷,哪怕有人把全世界所有的坏事,都安在他脑袋上,他也不会生气,最多就是翻着白眼,双眼朝天的说:就是老子做得,那又咋样?有本事,你来咬我好了。 可他受不了林二的诬陷。 林二或许还不知道,当初在罗布泊内,方圆即将魂归天国,从她忽然出现的那一刻开始,她就被他当做兄弟了。 真正狂傲,才不在乎全世界怎么看他的人,独独最在意的,是兄弟对他的看法。 所以呢,当林二再次跟他说,是他害了林东海时,他觉得受到了世间最无法承受的侮辱,想都没想,就一个耳光抽了过去。 林二被抽的脑袋歪向一边。 嘴角溢出的血丝,跟泪水一起淌了下来。 林二在闯荡江湖的那些年,多次被人痛扁过。 无论哪一次的杀伤力,都要比方圆给她的这一耳光更大。 可她以前才不会哭泣--这是个性格异常倔强、神经相当坚韧的女孩子。 为什么,这次她却无法控制的泪流满面? 看着林二噼里啪啦滚下的泪水,本来满腔怒火的方圆,再一次做出了像沙比那样的动作,举着右手,呆望着她,嘴唇不住的动,却发不出一个音节。 “少爷!” 就在这时候,从病房赶来的李杰,刚走下楼梯恰好看到方圆给少爷大耳光--尽管他打心眼里,忌惮方圆,可此时也是火冒三丈,大喝着冲了过来:“方圆,你特么的敢动手!” 砰的一拳,李杰狠狠打在了方圆的下巴上。 如果方圆不愿意,就算李杰使出吃奶的力气,这辈子也别想給他一拳。 方圆没有躲,那是因为他觉得自己该揍。 他被打的猛地跌出去,恰好碰在一个拎着鸡汤看病人的妇女身上。 妇女的惊叫声中,大半保温桶的鸡汤,都洒在了他身上。 一个耳光抽出去,看到林二泪水淌下后,他才猛然明白了女孩子那颗复杂的心,感受到了她近乎疯狂的痛苦。 无论林二说任何脑残的话,他都不该动手。 人在狂怒过后,瞬间清醒后,就会想到很多事。 比方,那天他在秀水广场上,给水暗影下跪求婚时,就曾经听到过毛驴那烦躁的狂吠声,并从中精准的,推断出林二就在附近,以及她那一刻的痛苦心情。 水暗影的出现,彻底刺激到了林二,才那样说。 他不该动手的。 该试着去理解,这个表面坚强,却内心脆弱的女孩子。 可他已经动手了,无法挽回。 或许,还能挽回那么一点点吧? 能够被李杰狠狠揍一顿,他的心里就会好受许多。 李杰没想到能打中方圆,只是出于要保护少爷的职责,怒吼着再次出拳--这次,就在他的拳头,刚要再次狠狠击在方圆下巴上时,却忽然觉得肚子一疼。 不等他反应过来,整个人已经弓身弯成大虾的模样,先后疾飞,足足五六米后,才重重砸在了地上。 李杰落地后,立即双腿一屈,正要来个鲤鱼打挺,弹身蹦起时,一只大红色的细高跟皮鞋,却猛地踏在了他心口,迫使他弹起的身子,再次砸在地上。 接着,他就看到了一个黑洞洞的枪口。 还有一个冷艳异常的美女,眸光阴森的盯着他,低沉的声音有些沙哑:“你敢再动一下,就死。” 这是水暗影。 水水现在不是风声老大了,可老人出于某种考虑,却没有剥夺她带枪的权力。 方圆为‘赎罪’,可以不介意被李杰殴打。 但水水却不愿意--最起码,她不愿意她在意的男人,被李杰殴打。 所以在看出方圆没打算还手,李杰还想得寸进尺时,马上就出手了。 水水的近身格斗本领,相比起方圆来说,绝对差着好几条街(她才不屑像陈断玉、夜搜魂那样,变成一个武打女强人),可却比李杰这个档次的,要强了很多。 这才能一脚把他跺飞,接着掏枪对准了他。 水水姐平时在公众场合,从来都不会动枪。 这次她动了。 是因为异常的烦躁! 只因她能敏锐的看出,方圆对林二是种啥态度。 他什么时候,才能像对待林舞儿这样,对我? 这辈子,都不可能了吧? 千万不要小看女人的嫉妒,就连老天爷也不敢的。 她不是在吓唬他。 是玩真的! 如果李杰敢反抗,她会马上扣下扳机,把他的脑袋打烂! 第280章 :这世界其实很美丽 刚才方圆抽林二耳光,又甘心被李杰痛扁,水水腾身而出时,大厅内上百围观者,立马都是精神一振。 买嘎的,医院这破地方,也太需要这种缓解压抑感的刺激了。 不过当异常烦躁的水水,忽然亮出手枪后,围观者们才觉得,事情貌似不对劲。 “啊!” 也不知道是哪个女孩子,忽然发出一声尖叫,抱着脑袋转身就向门口跑。 就像引爆炸药包的导火索那样,大厅内上百围观者,立即变成了一窝蜂,大人喊、孩子哭的,用最快的速度仓皇闪人。 方圆快步走了过来,伸手卸下水水的枪,低低叹了口气:“唉,走吧。” 他不想再在这儿多呆片刻。 有些事,哪怕明知道做错后还有弥补的余地,可也不能再做了。 水暗影没有吭声,脸上的萧杀之气攸然散去,回头看了眼发呆的林二,拿出风衣口袋中的墨镜,戴在脸上,快步追向了走向大厅门口的方圆。 大厅门前,就有医院的安保人员。 但唯有脑子秀逗了的主,才会跳出来,摆出一副严峻的嘴脸,喝令水水姐站住,跟他们去保安室接受正义的调查。 “我来开车。” 来到车前后,水暗影抢先坐上了驾驶座。 方圆没勉强。 车子缓缓驶出了医院,沿着路边向东驶去。 方圆点上一颗烟,后脑倚在靠背上,望着前面。 当车子停在一个红灯路口前时,他才说:“我没有去害林东海。” “我知道。” “你相信我?” “林东海被意外伤害一事,我也听说过。就东海集团那点家产,还不值得你去谋算。就算被你看上,可你也不会用那种卑鄙手段。” 水水看着方圆,很认真的说。 “呵呵,或许真是我做的呢。” 方圆苦笑了声时,嗅到香烟味的水水,再也忍不住的咳嗽了起来。 方圆落下车窗,把没吸完的香烟丢在了外面:“对不起啊,害你没有看成病,咱们去另外一家医院吧。” “不用了,反正也没什么大碍,去药房买点感冒药就好了。” 水水无所谓的摇了摇头。 方圆也没勉强,点了点头后闭上了眼,有些疲倦。 等水水从某个药店,买了几盒感冒药,再上车后,就问他:“去哪儿?” “你不去公司上班?” “我去不去的,都无所谓。” 水水晒笑一声:“我在启新集团,其实就是个多才。哦,我带你去看看开公司要用的写字楼?” 方圆摇了摇头:“现在不想去--不怕你笑话,心里有些乱,没心思考虑这些。” “那你想做什么?我陪你。” “就想找个人少的地方,最好是野外,站在路边吹吹风就好了。” “好。” 水暗影不再说啥,即刻启动了车子。 很理解方圆此时啥心情的水水,知道他需要某种发泄,来稀释心中复杂负面情绪,所以车速很快,才不管红绿灯呢,火红色的法拉利,到最后就像一道幻影那样,在市区内狂奔。 没想到这娘们的车技,如此要得。 当然了,屁股后面会跟上一大串呼啸着警笛的警车,前面不断有车载喇叭,严令她立即靠边停车,那是肯定的。 水水才不管,只是飞快的驶上高架,向东北方向疾驰。 上了高架后,法拉利的车速彻底被释放了出来,时速达到了两百多迈。 方圆落下了车窗。 呼啸的劲风,把他腮帮子吹出一个窝子,稍稍一张嘴,就能露出智齿牙花子。 当看到飞机从前面不远处起飞后,水水减缓了车速,右拐下了高架。 前面就是京华东部机场。 机场,自然是建在野外的,水水车子刚停下,方圆就开门跳了下来。 呜啦-- 后面很远的地方,传来警笛的呼啸声。 方圆现在当然没心情管这些琐事,点上一颗烟后,就沿着机场围网信步前行。 不断有飞机从围网内远处的跑道上呼啸着起飞,降落,从这边可以看到旅客登机,自然也能看到拖着拉杆箱的小空姐,三三两两的说笑着,扭着袅娜的小身段,形成了一道独特的美丽风景线。 刚才在车上时,风吹乱了方圆的头发,好像诈尸那样,被李杰狠狠打了一拳后,血渍更是顺着嘴角淌下,滴落在衣服上。 再加满身的鸡汤--总之,看起来很狼狈,哪怕是穿着名牌时装,也不像豪门大少,倒像那些昔日风光无限,当下却破产、随时都会卧轨的有钱人。 最少四五辆警车,呼啸着冲了过来,看到水水就站在法拉利前,老远就喊话,让她别再乱动,要不然就不客气了啥的。 心情烦躁的方圆,只是扭头向那边看了一眼,就加快了前行的脚步。 方圆一直觉得,历经过那么多的磨难后,他能笑看世间一切,尤其是男女之间那些破事,要不然他也不会答应水水,给她跪地求婚,更是每晚荒淫无度了。 但当在医院遇到林二后,他才猛地明白:原来,他才不是自以为中的情圣,能够过花丛而片叶不粘身。 暂且不提他心中最深的疼(跟夏小韵有关),单说一个林二,就让他品尝到了什么才叫真正的爱情。 嗯,这就是传说中的爱。 绝对的爱--愤怒下打了林二,可随后的心疼,比被李杰狠狠揍一拳还要疼。 他一直以为,罗布泊之行后,他把林二当做了真正的兄弟。 撑破天,也就是把她视为可以跟她说任何话的红颜知己。 但现在他才明白,林二在他心目中的地位,不仅仅是他所想象的那样:如果她跟马经天真的结婚,他指不定会做出什么事来。 不过现在,林二如果跟马经天结婚,他只能看着。 那一巴掌,已经在他跟林二之间,划了一道深深的沟堑. 无论林二嫁给谁,都跟他无关。 他也没任何理由去干涉。 唯一能做得,就是装作没事人似的,依旧每天笑呵呵的,哪怕是被野狗给咬一口,也能大度的拍拍伤口,说无所谓了啦。 “汪--呜!” 一条野狗忽然从围网下的排水沟内窜出来,张嘴咬住了方圆的裤腿。 正在梦游般的方先生,当然大吃一惊,本能的向回一缩。 刺啦一声中,右裤腿被撕裂开来,直接撕到膝盖上面。 “靠,找死!” 方圆怪叫一声,左脚抬起,正要把那只不长眼敢惹方哥的野狗脑袋给踢碎时,却又放了下来,举手大喝:“嗨,嗨!” 方先生梦游时就想过了,无论以后遇到啥事,他都会笑对人生,哪怕是被野狗给咬一口,也会大度的说无所谓。 现在野狗真出现了,呲牙咧嘴的撕破了他的裤管,他要是再踢碎这狗东西的脑袋,那岂不是食言,把说出的话当放屁了? 方圆不介意别人说他说话像放屁,可他自己才不做这种事。 所以哪怕那只野狗确实该死,他最多也就是露出更凶恶的嘴脸,把那只精神不正常的野狗给吓跑,接着开心的笑了起来:“嚯嚯,看,其实生活就是这样简单,只要你能拿出比困难更凶的姿态,压根不需跟它纠缠,它就会夹着尾巴逃走了--特么的,哥们很有成为先哲的潜力啊。” 这条突然出现的野狗,绝对是老天爷派来‘点化’方圆的。 要不然,他满是阴霾的心灵,也不会在野狗仓皇逃窜后,蓦然布满了明媚的阳光。 傻笑着抬头看向天空后,方圆才发现这天,原来是那样的蓝,柳树冒出的嫩绿柳叶,是那样的悦目,尤其是围网那边走过的小空姐,小身段扭得更是迷人。 这天,这地,这人间,其实一直都很美。 那些遭受重大挫折就颓废、甚至跳楼卧轨自杀的人,只是双眼被磨难蒙住了。 其实他们只需撕掉那层布,就会发现这个世界的美丽,心情就会豁然开朗。 心情愉悦、精神积极向上的人,谁要是敢盼着他去卧轨,跳楼--特么的,非得把那些人的满嘴牙齿打碎! “嗨!” 就在方先生昂首向天,脸上带着比白痴更加专业的傻笑,享受妙手偶得的人生观时,一个清脆、却带有犹豫的女孩儿声,从围网那边响起:“你、你是--” 方圆扭头看去,真的笑了。 嘴角还带着血渍,破烂的裤脚还随风飞舞,满身的鸡汤,尽显他的狼狈,但却丝毫不能掩饰笑容中的欢欣:“嗨,我是方圆。方方圆圆的方圆!” 一个身穿红色空姐服的小空姐,俏生生的踩着高跟鞋,走到了围网后面。 正是一个多月前,方圆从唐王坐飞机前往黑龙省时,在飞机上遇到的那个小空姐,好像叫秦小冰来着。 果然是秦小冰,因为方圆听到她的同伴,在小声的叫她:“小冰,你认识这个、这个乞丐呢?” 乞丐? 方圆惊愕了下时,低头看了自己身上的衣服。 他能拿出一万个证据来,证明他不是乞丐。 不过别人只需看他一眼,就能从他当前的样子,来确定他是个乞丐。 或许,乞丐还是好听点的,那些小空姐,肯定是看在秦小冰的面子上,才没有说他是个盲流。 “他可不是乞丐,他是我、我的一个朋友。” 秦小冰回头,辩解了一句后,又看向方圆:“喂,你怎么在这儿,又搞成这样子了啊,是不是投资失败,被债主追得走投无路了呀?” 这小姑娘的想象力还是很丰富的,亲眼看到过方先生从开着兰博基尼的潇洒,再看他眼前的狼狈样子后,立马就很狗血的这样认为了。 “啥,我投资失败,被债主追?” 方圆眨巴了下眼睛,随即再次笑道:“嘿、嘿嘿,你好聪明呐,我掩饰的这样好,你都能看得出来。” “哎呀,就你这样子,还用得着掩饰吗?” 秦小冰轻轻一跺脚,抬手指着前面:“前行几百米,那边有个小门,你去那儿等我!” 第281章 :善良的女孩儿 “小冰,你要去干嘛?” 方圆还没有说啥呢,一个空姐就伸手把秦小冰拉了回去,偷眼看着他,小声的说着什么。 她说话的声音虽然低,不过方圆却能听清楚。 大意是说:你搭理他干啥呀?看他落魄的走投无路样子,要是趁机讹诈你咋办? 没想到哥们也有被人用这种眼神看的时候。 方圆有些好笑的摇了摇头。 刚才,秦小冰说他是投资失败,被债主逼的走投无路时,随口承认了,那是因为他忽然觉得世界其实很美丽,无论遇到啥样的困难,他都该微笑面对的,所以才随意跟小空姐开了个玩笑。 没想到,秦小冰同伴的想象力,也蛮丰富的,马上就联想到他会借机纠缠她,这才力劝她别搭理他。 他可不想玩那啥‘扮猪吃老虎’的狗血桥段,来哄秦小冰这样的小纯洁玩儿,刚要说什么,却看到她对同伴摇了摇头,又对他瞪大一双好看的眼睛,嗔怪道:“喂,你还在这儿傻呆着干嘛呀,快去那边呀,赶紧的!” 看在心情蓦然不错,秦小冰也超可爱的样子,方圆乖乖的点了点头,快步向前走出十数米后再回头,就看到她的几个同伴,都拿出了精致的小钱包。 秦小冰说的不错,前行数百米后,果然有个简易的大门。 这是机场用来运送垃圾的专用门,一个保安大哥在守门。 方圆走过去后,顺势倚在了垃圾箱旁边的一棵树上。 就看到秦小冰踩着高跟鞋,拉着拉杆箱,从那边哒哒的快步走了过来。 黑色的半高跟小皮鞋,踏在水泥地上,发出清脆的悦耳声,很有节奏感。 小姑娘披在肩膀上的秀发,也随着急促的脚步一跳一跳的,让方圆想到了一个词:神采飞扬。 多好的年龄啊。 看着走过来的秦小冰,方圆想到这儿时,才蓦然发觉自己的年龄跟她差不多大,可心态却苍老了太多,竟然把自己升级到了她的叔叔辈了。 这种真实的感觉,让他多少有些惶恐。 毕竟没谁希望自己变老的。 “师傅,外面那个是我朋友,我想跟他说几句话,麻烦您开一下门好吗?” 秦小冰来传达室门前,很客气的跟看门保安说到。 没有哪一个男人,能拒绝秦小冰这样可爱女孩子这种小要求的,保安马上就给她开了门。 “你这人,就不知道进门说话呀?” 秦小冰见方圆还站在外面,秀眉皱了下,嗔怪着走过来,很自然的伸手扯住他手腕,拉着他走到了传达室屋子后面。 经过保安身边时,方圆眼角余光,能清晰看到他脸上浮上惊讶、嫉妒,甚至还有愤怒的神色。 很明显,保安大哥也没想到靓丽的小空姐,会对一个叫‘叫花子’这样客气。 方圆可不愿意像保安误会的那样,被人怜悯,连忙挣开秦小冰的手:“那个啥,秦小冰啊,你误会了啊,我可不是投资失败,我就是心情不咋地,才来这儿散散心,没想到遇到个野狗,结果--” “行了,就别解释了。” 秦小冰打断了他的话,皱眉说:“你以为我还不了解你们这种有钱的公子哥?骆驼死了不倒架,不管任何时候都死要面子。瞧瞧你,现在混成什么样了,还说没事。喏,这些钱先拿着。” 不由分说的,秦小冰把一叠钞票,拍在了方圆手中。 大概有七八千的样子,这是她跟几个同事借的。 “秦小冰,你真误会了,我不缺钱!” 方先生发誓,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拒绝别人給他送钱:“事情也不是你以为的那样,我不是啥公子哥儿,我就是……” “你是什么呀你?” 秦小冰有些生气,把钱給他塞进口袋中,还拍了拍:“好了,钱不多--多余的我也没带着。不过只要你节省点花,也差不多够你坚持一个多月了。听我的话啊,赶紧去买身像样的行头,去找份工作。嗨,算了,我就好人做到底吧。” 秦小冰说着,打开拉杆箱,从里面取出一套浅灰色的西装:“这是我给哥哥买的,就送给你穿了吧,看你俩身材也差不多。” 低头看了眼怀中的衣服,方圆哭笑不得,几次张嘴,都被秦小冰给瞪着眼的堵了回去。 “投资失败不可怕,可怕的是摔倒后,不知道爬起来。我知道,像你这种公子哥儿,都是死要面子活受罪的主。我可警告你啊,必须得尽快找个工作,哪怕是扫大街,只要能养活自己就行。别怕人笑话,工作没贵贱之分的。” 方圆真没想到,表面看上去很清爽干净的秦小冰,竟然像个碎碎叨叨的大妈那样,根本不让他说什么,明明应该很让人讨厌才对,可偏偏会感觉到真挚的温暖。 “哎呀,我快到点了,得走了。” 抬起手腕看了眼时间,秦小冰低低的叫了一声,很急迫的样子,却又伸手:“还有手机没?” “手机,有啊,干啥?” 方圆有些纳闷的拿出手机。 “干啥,我还能抢你手机不成呀?” 秦小冰一把将手机夺了过去:“哟,还是限量版的,买的时候都好几万吧?啧啧,不愧是有钱人--啊,应该说是曾经的有钱人。” 女孩儿没心没肺的说着,用方圆的手机拨打了自己的号码,又帮他存起来后,才还给他:“你给我记住啊,有空我会查岗,问你在做什么的。不许偷懒!我坚信,只要你肯努力,凭着你昔日那些人脉,肯定能咸鱼翻身的。哎呀,真是不早了,我得走了。就这样吧,拜拜!” 向方圆招了招手后,秦小冰这才拉起拉杆箱,向远处等着她的几个同伴快步走去,刚走了几步,却又回头抬手,竖起白生生的大拇指,鼓励道:“我相信,你肯定能行得,加油!” 望着女孩远去的窈窕背影,直到彻底消失在视线中很久,方圆都没有动弹一下。 他能清晰感觉到,女孩儿对他的关心,是相当真诚发自肺腑的,所以才很是奇怪:她凭啥要关心我呢? 正月初六在黑龙省,方圆开着兰博基尼给秦小冰打招呼,只是出于某种随意想法,给女孩儿留下个某个瞬间的美好回忆,压根就没想到以后再产生任何交集。 却万万没想到,今天会在这儿遇到。 最重要的是,她明明已经误会方圆落魄的走投无路了,却没因此而无视他,反而尽可能的帮他,给他鼓励。 善良。 方圆想了老半天,实在想不到还能有哪个词语,能形容这个漂亮的女孩儿。 “嗨,我说你是不是该走了?” 就在方圆盯着秦小冰消失的方向发呆时,保安大哥走了过来。 “哦,这就走。” 方圆这才如梦初醒,看了眼手里的衣服,苦笑了声走出了大门。 保安大哥在关上门时,瓮声瓮气的说:“小子,混到这地步还能有女孩子关心,可得好好努力重新做人,要不然会遭雷劈的!” 靠,啥时候,国民觉悟这样高了,连保安都能说出这番话来。 方圆回头看了眼关紧的大门,很是不解的挠了挠后脑勺。 火红色的法拉利,从那边缓缓驶来,老远就停下了。 水水知道方圆此时想静静,不想打搅他。 方圆抬头,随意看了眼天空。 天空更蓝,白云更白,空气中弥漫着沁人心肺的幽香。 像兰花,又像女孩子的那回眸一望。 绝顶纯洁漂亮的女孩儿,眸光真能让人联想到空谷幽兰的清香。 不管咋样,这个世界上,最起码有一个人发自真诚的关心我。 方圆笑了,脚步轻快的走向那辆法拉利。 秦小冰的关心,是老天爷送给他的最好礼物。 那个女孩儿哦,在对方圆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就凭着俩人一次的偶然相遇,就能在他‘落魄’时,给予他真挚的关心,这不是尘世间最好的礼物,又是啥? 没有丝毫的功利,更没有让方圆纠结的男女感情,仅仅是善良的关心。 嗯,就是这样,尽管秦小冰关心哥们,是因为咱长的很帅--方圆抱着衣服来到法拉利面前,开门坐上了车,问装作不经意看着他的水水:“闯那么多的红灯,没少被罚款吧?都处理好了?” 他知道自己这些话,其实是废话。 依着水水姐在京华的地位,那些追上来的交警,压根不敢把她咋样。 虽说特权确实让人反感,可前提是自己无法拥有这种权力。 对于废话,水水姐从来都不屑回答,只是低头看了眼他的裤管:“咋了,好像被野狗撕过那样。” “水水,你的眼光还真毒。不错,就是遇到野狗了。” 方圆骂了句:“特么的,敢偷袭哥们,算它逃得快!” “那这衣服,还有兜里那些钱呢?” 水水启动了车子,顺着围网向前随意驶去。 水水姐的视力相当不错,虽说没有看到野狗偷袭方圆的那一幕,却看到秦小冰怎么给他衣服、钱了。 对这些事,方圆才没啥好隐瞒的,笑着说道:“嗨,那女孩叫秦小冰,上次去塔希科时在飞机上认识的小空姐,没想到时隔这么久了,她还能认出我来,又误以为我投资失败,才--” 简单的,方圆把刚才秦小冰说得那些话说了一遍,末了时好笑的问水水:“哎,你说,我现在真的很落魄吗?” “你是很落魄,叫花子一样。不过,不是每个叫花子,都有你这样的运气,能够获得小空姐的青睐。嚯嚯,我现在都嫉妒那秦小冰了。因为她压根不知道,她现在付出的这点小代价,会成为她命运的转折点。” 水水一副毫不在意的样子,稍稍踩了下油门。 只是,她眸光中,为啥真有了嫉妒的神色? 从她的这番话里,方圆听出了什么,皱眉淡淡的说:“这不是啥交易,我不希望任何人,用任何方式,来玷污这份纯真--谁也不行。” 第282章 :只听新人笑,哪闻旧人哭! 水暗影说得没错。 秦小冰压根没意识到,她再次偶遇方圆,出于某种美好的回忆,对他的‘慷慨相助’,真会改变她本来很平凡的一生。 因为水水觉得,现在没有谁比她更了解方圆了:这是从来都不肯吃亏,可也不会欠人情的主。 依着方圆的行事作风,以后只要有机会,绝对会给秦小冰一个华丽变身的惊喜。 但方圆还真没这样想。 他珍惜秦小冰的这份关心,却没打算改变她的命运,只想维系好这份最纯真的感情,这样每次回想到那个爱叨叨的女孩儿来时,无论心情有多么的不爽,相信都会好起来的。 看出方圆有些不爽后,水水很聪明的转移了话题:“跟你说个事,相信你肯定感兴趣。” “啥事,说。” 方圆落下车窗,点上了一颗烟。 水暗影问道:“你还记得,罗布泊黑暗世界内,那个拿着一把斩马刀,雄武的好像大猩猩似的男人吗?” 罗布泊的那个黑暗世界,方圆一点也不愿意回忆起。 他承认,这是一种逃避,很不爷们。 他逃避,并不是因为那地方邪恶,可怕,而是因为自身问题。 比方,他为啥在去过那个世界后,肩膀下就会多了一朵丑陋的彼岸花;他咋就跟夏小韵,莫名其妙的成了亲兄妹等等。 “在前面停下来吧。” 方圆没有马上回答水水的话,盯着前面沉默很久后,才轻声说道。 此时车子已经远离了机场,来到了京华的东北远郊。 前面那座小山包,是连绵起伏的群山的源头,或者说是尾巴。 山包不大,没有几棵树,尽是荒草,已经吐出了嫩芽。 方圆抱着衣服,走上了小山包半截处,停步对水水说:“我要换衣服。” “还要我帮忙吗,都这么大个人了。” 水水皱着好看的眉毛,问道。 方圆说他要换衣服,当然不是让她帮忙,而是想让她暂时回避一下。 男女有别嘛,哪怕是在没人的荒郊野外。 水水才懒得回避:连续几个晚上,她都光溜溜的抱着这个光溜溜的家伙睡觉了,看着他换衣服有啥啊,如果这时候再回避,那才可笑。 方圆也就这么一说,出于对女性的尊重。 毕竟守着美女换衣服,确实有些亵渎的嫌疑。 既然她愿意眼睁睁的看着,那就看吧,反正有些东西看多了,也就不值钱了。 “嚯嚯,没想到那孩子的眼光还行,给你的衣服正合身。” 看到方圆把换下来的衣服,随手抛在旁边草地上后,水水目光明显黯淡了下来:这身衣服,可是她给方圆的。 现在,方圆在扔掉时,却没有丝毫的留恋,就换上了秦小冰給他的那身衣服。 尽管那身衣服,脏的、烂的不成样子了,但却是水水姐的某种精神寄托。 由此看来,无论水水姐对他的态度有任何改变,可在他心中,始终是某种交易的对象,压根无法跟秦小冰給他的感觉相比。 兄弟如手足,女人是衣服。 只听新人笑,哪闻旧人哭! 不知道为什么,水水想到了这些话,觉得自己就是被方圆抛弃的那身衣服。 方圆才没有像她这样,多愁善感的,从一身破衣服上,会联想到这些。 换好衣服后,就躺在草地上:“我当然会记得那个男人。曾经有那么一刻,我还以为会跟他打一架,可他却走了。” 水暗影想了想,问道:“能不能跟我说说,在我离开那个黑暗世界后,你跟夏小韵,又遇到了什么事?” “我能不能不说?” 方圆摘下一个草叶,叼在嘴里,看着她问。 “不说拉倒。” 水水也学着他的样子,双手抱着后脑躺下来,刚要叼个草叶玩,却又咳嗽了起来。 “没吃药?” 方圆关心的问道。 水水淡淡的说:“死不了的。” “为啥问那个男人?” “他是风声的人,早在十数年前,就已经守在那边了。” “啥?” 方圆大吃一惊,马上就坐了起来。 他的反应,早就在水水的意料中,看都没看他一眼,只是再次咳嗽几声后,就把老李跟她说过的那些话,原原本本的详细讲述了一遍。 她说完很久了,方圆都没有吭声。 水暗影也知道,这些消息,已经足够他震惊了。 尤其是说出‘天狼星’可能陨落,老李等人要不惜一切代价,阻挡某个邪恶物质,涉足中原大地之后。 “那个东西,究竟是啥?” 很久后,就在水水姐眯着双眼,沐浴在阳光下要睡着时,方圆才终于缓缓的问道。 “谁知道呢,唯一活着逃出来的那个人,临死前只说那是个特年轻漂亮的女孩子。至于她是谁--或许,就是某个小空姐吧?” 水水梦呓似的喃喃说着,张嘴打了个哈欠,抬手挡在了眼上,沉沉睡了过去。 连续两个晚上了,她都没有睡好。 再加上感冒了,浑身无力,更因为秦小冰的出现,让心情低落到了极点,困意就像潮水一般的涌来,再也无法保持清醒。 睡梦中,水水恍惚间听到自己好像低低的哭泣过,骂过某个不要脸的娘们,骂过某个看不懂她心的臭男人,更是骂过自己犯贱。 用世界上最恶毒的语言。 还是在睡梦中,她恍惚间能察觉出有一只手抚在她额头上,有东西盖在她身上,还听到了一声极为复杂的叹息声。 很奇怪,当那只手放在她额头上时,哪怕是在睡梦中,她都能觉得自己无比的心安,下意识的抬手,按住了那只手,只想让它在那儿呆一辈子。 那只手却不愿意满足她这个小小的愿望,慢慢走开,丝毫不顾她有多那么的留恋,不舍,接着浑身发抖,害冷,全身都蜷缩成了一团,好像被人遗弃的小猫咪。 冷。 从没有过的冷,让她牙齿打颤。 热。 比在罗布泊内还要渴死时,还要热,让她双颊火红,恨不得一步跳进三九天的河水中。 不知道又过了多久,忽冷忽热的感觉,才不甘心的放开她,低低的咆哮着,走向了那个最可怕的黑暗世界中。 在她缓缓睁开双眸后,才彻底的消失。 柔和的灯光,有些刺鼻的苏打水味,还有旁边轻轻的鼾声,都提醒着水暗影,她已经从某个可怕的梦魇中,回到了现实中。 现实虽然可恨,但总是会在你绝望时,再重新给你觉得它很美好的错觉,激励你挣扎着走向遥远的终点。 凌晨两点半时,水暗影醒了过来。 就躺在某医院的特护病房内。 众所周知,身体素质相当不错的人,很少得病,可一旦病了,病情却要比普通人厉害很多倍。 科学家已经证明:人之所以会感冒,会发烧,这是人的自身向外排毒的过程。 身体素质特棒的人,因为很少感冒发烧,所以身体里的病毒,会越积越多,最终会在人体无法承受时,就会把这些病毒排出来,从而很轻松就能把人击垮。 毫无疑问,水水的身体素质那是相当不错的。 连她自己都已经忘记,上次感冒发烧时,是啥时候了。 这么多年来‘积攒’的病毒,在某一刻忽然爆发,就像一把铁锤那样,让她没有丝毫抵抗之力,就此昏厥。 全身还是软绵绵的没力气,却不再发冷,不再难受,只想继续睡觉。 刚闭上眼,却又再次睁开,好像用了全身的力气那样,侧脸看向左边。 她看到了一个后脑勺。 方圆趴在病床上睡觉时,只能给她一个后脑勺看。 其实,特护病房内,还有陪床,他完全可以躺在上面舒服的睡。 鬼知道,他为啥偏偏趴在水水炕上睡觉。 这家伙,故意在犯贱呢。 水水柔弱的笑了笑时,才看到自己抓着他的右手。 哦,原来是我不让他去床上睡觉。 他就真不敢去。 哼,小子,就算你再装出一副不在乎姐姐的样,可不也是乖乖的? 唉,要是能病一辈子,就好了。 心中低低叹了口气时,水暗影又闭上了眼睛。 当她再次睁开眼时,窗外的太阳已经西斜了。 这次,她觉得精神倍儿好,浑身充满了新生般的蓬勃朝气--估计是饿得。 可是那家伙呢? 咋不在这儿乖乖的趴着了? 就在水水姐黛眉微微皱起时,有房门被推开的吱呀声传来。 接着,小米粥浓浓的香气,就像钩子那样,把水水的胃口吊了起来。 一张眼圈发黑的脸,出现在她视线中。 那个该揍的家伙,凝望了她片刻,长长松了口气,如释重负的样子:“呼,你终于醒来了。我还以为,你会就此长眠不醒,最少也得烧成白痴呢。嗯,不错,看你大眼无神的样子,情况还很乐观的。喂,傻妞,还认识哥们是谁不?” “小子,你喊谁是傻妞?” 水水姐很不高兴,双手撑着病床,坐了起来。 刚坐起来,就发出一声低低的惊呼:奶奶,姐姐那俩小白兔,咋蹦出来了? 欧野,买嘎的,全身都光光的啊,羞死人了! 就像老鼠那样,刚坐起来的水水,刺溜一下钻进了被窝中,蒙住了脑袋。 “嗨,又不是没在一起光着屁股睡过觉,有必要这样害羞?” 方圆把手里的保温桶,放在了柜子上,隔着被子拍了拍水水撅起的屁股:“给你五分钟,起来穿衣服刷牙洗脸准备吃饭。” 脚步声远去后,水水才慢慢的露出脑袋,望着房门恨恨的骂道:“水暗影,你怕个鸟啊,不就是没穿衣服睡觉么?” 才不会怕鸟的水水姐,抱着衣服逃也般的跑进了洗漱间内,也不管腿肚子发软。 方圆明显低估了女人穿衣、洗漱所用的时间。 至少过去了六个五分钟后,水水姐才姗姗的开门走了出来。 “不就是穿身病号服嘛,这么墨迹,害的我几次想去看看,你是不是掉进马桶里被冲走了。” 方圆回头看了她一眼,很不满的说:“快过来喝粥,快凉了。” 第283章 :喂我,吃饭 “我不想喝粥。” 水水走到病床前,坐了下来。 “那你想喝啥?” 方圆皱眉问道。 “我要吃、吃排骨,老母鸡也行。” 水水想了想,才说:“我现在很饿,饿得差不多会吃掉一头牛。你却偏偏拿这些小米粥来糊弄我,哼,欺负姐姐我没钱吃饭?” “等你养好了,别说是吃牛了,就是吃老虎,我也不管的。” 方圆给她乘上一碗稀粥,递过来:“但你现在,必须得喝粥。” “为啥?” 水水一抬脚,把拖鞋甩了出去,倚在床头上,双手抱膝,瞪大一双妩媚的眸子,看似恶狠狠的瞪着他。 “医生说了,任何人在昏迷两天三个夜后,胃都会缩小的,开始只能吃流食,要是大鱼大肉的伺候你,会把你胃给撑破的。” 看着一下子呆住的水水,方圆笑了:“咋,是不是不信,你已经昏迷那么久了?” 水水没说话,一把抓起柜子上的手机,翻开了日历。 方圆说得没错,今天距离她那天在小山包上晒太阳,已经过去了两天三夜。 她这次感冒发烧,竟然昏迷了那么久! 怪不得,这家伙好像熊猫那样,戴着俩黑眼圈呢。 看来,他一直很狗腿的伺候姐姐睡觉呢。 “好了,别看了,赶紧吃饭。” 方圆张嘴,打了个大大的哈欠,夺过了手机:“你不知道随便翻看别人的手机,是一种很没礼貌的行为吗?嗨,都说别发傻了,吃饭,我得睡一会。唉,伺候病人,还真不是个好活,拉屎放屁的都得--咳,希望这句话,不会影响到你的胃口。” “方圆。” 就在方圆转身走向那边的陪护床时,水水轻声喊住了他。 方圆停步,扭头看着她:“干啥?要对我说三克油吗?可别这样,咱们是两口子不是?这是我应该做的,就算你非要死要活的感激我,那就给点实惠的吧,多了不要,给个百八十万的就行。” “喂我,吃饭。” 水水才没有理会他的胡说八道,轻声说到。 “啥?” 方圆抬手,拨楞了下耳朵,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喂我,吃饭。” 水水伸开了屈起的腿子,那么长,烦人。 “靠,喂你吃饭?” 方圆总算听懂了水暗影的话,俩眼一瞪:“那些坑爹的庸医都说了,你现在已经屁事都没有了,就是好好修养两天就活蹦乱跳了,吃个小饭,还让哥们喂?” “喂我,吃饭。” 水水第三次,说出了同样的话。 那双明亮妩媚的眸子里,满是能把人给融化掉的柔情。 方圆不敢看。 他怕会陷进去,再也爬不出来。 只好走过来坐在椅子上,端起小铁碗,拿起勺子:“这次就满足你,别跟我说咱们是两口子,因为你也知道那是假的。我最想要的,就是好--嗯,这样吧,喂你一口,一百块。” 他的话音未落,水水就说道:“一口,一千万。” 方圆傻了下,呵呵笑道:“那你这辈子也还不起了,因为我会很仔细的喂。” “钱不够,肉来凑好了。” 水水轻声说着,张开了小嘴。 当水水姐这样一个极品美女,说出这句话时,对任何男人都有种无比大的冲击力,哪怕方先生早就跟她那个啥了,可眉梢还是跳了几下,随即嘿嘿笑着,把勺子递了过去。 小米粥很香。 从没有过的香,比琼浆玉液都强过一万倍。 水水觉得,哪怕是有一天她踏上黄泉路,喝了孟婆汤,也不会忘记这小米粥的滋味。 最多,也就是看不清眼前这家伙的样子罢了。 没有谁,能在泪水噼里啪啦的流淌下来时,还能看清一个人的。 但她却又偏偏看到一个男人,脸上带着欣慰的笑,飘然远去。 那是水水姐情窦初开后,唯一爱上的那个男人,牺牲后就一直牢牢占据在她灵魂最深处,用他昔日的一颦一笑,来折磨她。 现在,他随着水水的泪水,飘了出来。 飘远,再也不会回来。 因为他知道,已经有另外一个男人,彻底代替了他在水水心中的地位。 他终于可以放下尘世间最后一点留恋,去开始他的新生。 “哟,瞧我,来的还真不是时候呀,打搅两位恩爱了呢。” 就在某男舒舒服服躺在水水姐的灵魂深处,一副自得嘴脸的说他永远不会让出位置时,一个好听,却又极度讨厌的女人声音,从门口响起。 根本不用抬头看,仅仅听声音,水水就知道来者是谁。 除了叶明媚那娘们外,还能有谁这浪兮兮的声音? 刹那间,水水蓦然生出一种拿把刀子,把这娘们捅个稀巴烂的冲动。 幸好,叶明媚咯咯的娇笑声,提醒了她最好要冷静:“水水,现在是不是想拿刀子把我捅个稀巴烂,就为我打搅了你们小两口的恩爱?” “你知道就行。” 水水抬手,擦了擦眼睛,看向叶明媚,压根就没打算否认。 “唉,其实我也不想来的,因为今晚我就要回明珠了,总不能不来跟你告辞吧?” 叶明媚叹了口气,把手中的花篮,很随意的递给了方圆。 就像方圆,只是水水雇来的特护那样。 “你们慢慢聊,我出去吸烟。” 方圆也没在意被叶明媚无视,放好花篮后,拎着保温桶出了病房。 从包里拿出一包湿巾,叶明媚递给了水暗影:“水水,你入戏太深了。” 水水接过湿巾,随便擦了擦小脸,淡淡的说:“这跟你有啥关系?” “他,撑破天,只是我们姐妹的一个玩物罢了。” 叶明媚收起笑容,说:“无论他在你眼里,有多么的出色,都只是个玩物。所以,你绝不能对他产生真感情。” 水水皱眉:“如果,我真这样了呢?你还是要跟我拼个你死我活?” “不会。” 早就警告过水暗影,不许独霸方圆的叶明媚,这次却摇了摇头:“现在我想通了,为了一个玩物,就破坏我们的姐妹感情,真不合算。其实,有时候你说得不错,就像不吃药的玩物,要比吃过药的更真实,更让我迷恋。” 水水眉头皱的更紧:“叶明媚,你到底想说什么?” “我不会放手,也不绝不会因为你想独霸他,就跟你反目。” 叶明媚淡淡的说:“但我会在你独霸他时,让他后悔拥有你的真爱。” 水水慢慢攥紧了双拳,语气阴森的说:“你的意思是,如果他真爱上我了,你就会不择手段的,去伤害他身边的亲人?” “我有这个实力,也有这个狠心。” 叶明媚咯的一声轻笑,悄声说:“我告诉你啊,林东海其实是被我的人,给搞成那样子的。” 水水沉默。 林东海变成植物人、林舞儿被迫离开方圆返回明珠,接替他来执掌东海集团的事儿,她都知道。 只是,却万万没想到,陷害林东海的凶手,竟然是叶明媚。 不过稍稍一琢磨,水水就能‘理解’她为什么要这样做了。 原因很简单:方圆在明珠时,狠狠得罪了她,她对方圆无计可施,却不妨碍她对他身边的人下手。 为了报复打击方圆,她连林东海这个对方圆没任何好感的人,都敢陷害。 这足以说明,叶明媚真没愧对她蛇蝎美人的称号。 叶明媚主动告诉水水这个消息,也是在警告她:别逼我,我没有不敢做的事! 水水沉默很久后,才缓缓的说:“你告诉我这些,就不怕我告诉他?” “你不会的。” 叶明媚毫不在意的说:“因为你知道,我如果遭到他的打击报复后,会产生什么样的恶劣影响。方圆不会在乎,可你肯定会在乎--水水,你不能不承认,无论何时,你都无法摆脱做任何事,都会从国家利益考虑的习惯。” “那你以为,你能永远把他玩下去?” 水水这次沉默的时间更久,才问出这句话。 她真的不能不承认,叶明媚确实唯一能了解她的女人。 “咯咯,其实我在玩他时,他也在玩我呀,反正都没吃亏。” 叶明媚站起来,拿起柜子上水水的手机,替她开机:“好了,我得走了,下午四点半的飞机。回明珠后,我会给你打电话报平安的。” “告诉你一个真理,这是我来到京华后,才总结出来的。” 叶明媚临走前,笑眯眯的说:“这个做人呀,千万别太认真了,玩着,玩着,这辈子就过去了,趁着年轻,就该好好的,尽情的玩儿。什么特么的爱情,尊严,都统统是狗屁罢了。” 叶明媚那很有韵律的脚步声,消失在走廊中后,水水下了地,站在了落地窗前,向下面看去。 特护病房在六楼,居高临下能看清下面的停车场。 水水看到了方圆,他就在旁边的花坛前吸烟。 也看到了叶明媚,戴着大墨镜走出住院部后,径自走向她那辆黑色房车。 开门后,却转身对方圆摆了摆手。 犹豫了下,方圆走过去,上车。 车门关上,司机却没有启动车子,反而跟保镖小四下了车,走向了远处。 水暗影的心,慢慢地沉了下去。 亲眼看到方圆对叶明媚言听计从后,水水还没猜出某些秘密已经泄露,那么她就是真正的脑残了。 她终于明白,叶明媚临走前说得那番话了:活着,就是玩儿罢了,她玩方圆的同时,方圆也在玩她。 方圆,已经知道晚上陪他的女人,不是她,而是叶明媚了。 却没有告诉她。 他在玩,就像叶明媚那样。 人家都在玩,唯独她在认真的对待。 从没有过的疼,让她呼吸变的困难起来,额头有冷汗淌下,双手抱着心口,缓缓蹲了下来。 柜子上的手机,忽然爆响了起来。 在手机铃声响起的刹那,水水就猜到了什么,一把抓过手机。 听了没有几秒钟,就用最大的力气,狠狠摔在了墙上。 没有哪个女人,喜欢听自己在意的男人,跟别的女人鬼混时的现场直播。 第284章 :给我马不停蹄的滚! 第五颗烟燃尽了后,房车内的空气已经混浊不堪了。 方圆上车后,就点上一颗烟坐在叶明媚的对面,看她拨通水水的电话后,一个人在那儿倾情的表演。 看着这个娘们声情并茂的自导自演着,方圆觉得她要是去搞个小网站(就是那种付费后,通过小窗口来观看女郎表演的栏目),前去注册的会员,绝对能把服务器给刷爆。 叶明媚在表演时,旁边手机就开着扩音器。 方圆能听到手机通了不久,就传来了嘟的一声响。 “她肯定把电话摔墙上了,现在恨不得拿刀子捅死你,觉得你无比肮脏。” 叶明媚可没因为方圆在她车里,接连吸烟就有任何的不满,更没有落下车窗。 因为她很享受这种气息:烟草气息,跟男人的气息夹杂在一起,就像酒鬼遇到美酒那样,哪怕是砍掉他脑袋,也舍不得放开酒坛子。 方圆没说话,甚至看都没看她一眼,只是把灭了的烟头,摁在烟灰缸内,拿起烟盒时,才发现里面已经空了。 “我这儿有。” 叶明媚讨好的拿出一盒烟,递给了方圆。 烟盒上,写着‘特供’两个字。 方圆拿过去,顺手装在了口袋中。 “不抽了?” “吸烟,有害健康的。” “可肯定不如我们俩做那种事。” 叶明媚咯咯娇笑着,问道:“我很纳闷,你是从什么时候,就知道跟你睡觉的人是我,而不是水水的。” “打个比方。” 方圆想了想,才说:“你是个桃子,还是特别美味的那种,任何人啃你一口后,就不会忘记那种滋味的。” “我知道了。” 叶明媚明白了过来:“是在水水得病的前晚,就是播放舞曲时,你是清醒着的--唉,那个傻娘们,总是舍不得按照我说得去做,给你下药。” 方圆没有搭理她,伸手,稍稍落下了点车窗。 叶明媚坐过来,水蛇那样的胳膊,搂住他的腰,低低的问道:“如果不是昨晚我实在忍不住了,来找你坦白,你就会一直装作不知道,就这样玩下去,对不对?” 方圆笑了,淡淡的说:“你喜欢玩,那就玩好了,我才不会反对,毕竟像你这样的女人,世界上很稀少,别人一辈子也不一定遇到一个。” “你也是那样的男人,所以才让我着迷。但,你永远都是我的玩物。嗯,就像你对我那样。我们之间,永远都不会有别的感情发生。” 叶明媚惬意的叹了口气,闭上眼,喃喃的说:“或许,有一天我会腻了。到时候,就是你的死期了。所以,你必须学会更多的花样,来满足我。” 对于这种弱智的问题,方圆从来都不屑回答。 叶明媚也没要求他回答,睁开眼:“但我不明白的是,你为什么要故意让水水知道,我们在瞒着她玩儿--你应该看出,她对你对了真感情。” “如果你是她的话,我会瞒你到死。” 方圆推开了她。 叶明媚笑了,很妖媚的样子:“啊,我知道了,你也真心喜欢上水水了。正因为你喜欢上了她,所以你才故意伤害她,拒绝她的爱。” 方圆笑了笑,看着外面的一棵梧桐树,没有说话。 “你是在逃避。” 叶明媚抬手,捧起他的下巴,看着他的眼:“为什么要逃避?水水配不上你?你可知道,她其实还是个原装货,从没有被男人碰过?她有钱,有势,配你,绝对是绰绰有余的。如果我是男人,我肯定会不择手段的也要霸占住她。可你……” “叶明媚,记住,你只是我的一个玩物。” 方圆打断了她的话,开门下车,砰的一声关上了车门。 你只是我的一个玩物! 玩物,是没权利,更没资格知道主人,为什么要那样做事的! 叶明媚这么聪明的人,实在没理由听不出方圆这句话中的意思。 望着他快步走远的背影,叶明媚的目光,渐渐阴森了起来,喃喃的自言自语:“方圆,你知不知道,我是看在你能让我满足的份上,才让你跟我站在一个高度上?我是你的玩物?呵呵,都这个时代了,为什么还有这么脑残的男人?” 脑残的男人,比比皆是。 方圆觉得自己就是其中一个。 要不然,也不会在看出水水对他动了真情后,让叶明媚陪他演这场游戏了。 那娘们说的没错:水暗影,确是女人中的极品,理应该让男人不择手段的,去拥有她,而不是千方百计的,去拒绝她。 方圆却拒绝了。 就像叶明媚不明白的那样:他,为什么要拒绝水水? 为啥? 方圆不想告诉任何人,包括老天爷。 每个人,或多或少的,都有保留自己某些秘密的权力不是? 哪怕水水现在有多么的痛苦,方圆都会拿捏出恶心的嘴脸,在看到地板上那个碎成七八瓣的手机后,愣了下,才不解的问道:“吓,手机咋变成这样了?” 背对着门口,站在落地窗前的水暗影,缓缓转身,冷冷的看着他。 要是搁在以前,方圆才不会在意她这杀人的目光,最多也就是撇撇嘴,话都不一定懒得说一句,转身就走:靠,哥们衣不解带的伺候你那么久,就这样对我? 现在,他却不敢跟她对视。 心虚的人,不都是这样吗? 抬手擦了擦脸,方圆笑着问:“咋,我脸上有花了?” “滚。” 水水淡淡吐出一个字。 方圆脸上的笑容,慢慢地收敛:“啥?” “我让你滚,现在就滚,马不停蹄的,以后再也不要出现在我面前。” 水暗影心口急促起伏着,声音却努力保持着淡定:“我怕看到你,就会呕吐。” 方圆还真不知道,马不停蹄的滚,是一种啥滚法。 所以他没滚,只是问:“你都知道了?” “滚!” 水暗影终于爆发了,抓起柜子上的花瓶,狠狠砸了过来。 方圆抬脚,精准的踢在花瓶上。 花瓶用更快的速度,炮弹般的砸向水水的脸。 “啊!” 她下意识的一缩脖子,花瓶重重砸在了落地窗的钢化玻璃上,砸了个粉碎。 花瓶的一块小碎屑,沿着她的额角滑过,滑出一道细细的血痕。 方圆这一脚,没有丁点客气。 水水呆了。 这早就在方圆的意料之中,冷笑了一声问道:“水暗影,我真不明白。既然你跟叶明媚联起手来玩我,为啥就不许我,用同样的态度,来参与这场游戏。你还真以为,我会把你当做亲人来看待?” “最多,你就是个假装放荡、还算有些原则,却反复无常的臭女人罢了。跟叶明媚一样,自以为是,狂妄自大,不知所谓,以为天底下的男人,都该随便你们玩?” 方圆才不介意,水暗影的俏脸越来越苍白,继续卖力的鼓动着毒舌:“啥东西!照顾你,那是因为看在你是我未来合伙人的份上罢了。只要你肯把叶明媚给你的那套房产拿出来,鬼才懒得照顾你这种痴呆!” “你、你……你滚,滚!” 水暗影泪如雨下,张开手要扑过来,眼圈却猛地一黑,扑倒在了地上。 她在大病初愈后,身子极度虚弱,本该好好休息才对,却受到了这种最残酷的伤害,实在无法承受,只能再次昏迷过去。 看着趴在地上的水暗影,方圆嘴角轻微的抽了好几下,抬头看向了落地窗外。 外面的天空,还是那样的湛蓝。 这个季节,绝对是一年中空气质量最好的时候。 本该让人心旷神怡才对,可夏小韵却感觉不到丝毫春天的温暖。 唯有看到坐在对面办公室内的劳拉后,夏小韵才会感觉到丝丝温暖。 回归的劳拉,现在就是她唯一的精神支柱,支撑着她做她该做的事。 正如方圆所预料的那样,神通快递集团的国际物流业务,随着天气的变暖,逐渐走上了正轨,如果没有韩斌等人协助的话,她肯定会忙的脚后跟敲打后脑勺。 很奇怪,这段时间内,她很少想那个男人。 就算是想到,心海也不会起丝毫的波澜,就像偶尔想到今天上班路上时,看到路边的某个叫花子那样。 想到方圆,却不会再有痛苦,这说明夏小韵已经彻底放下了他。 对此,她很高兴。 毕竟无论哪个女孩子,总是深爱着亲哥哥,都会是一种犯罪的痛苦。 可她却不知道,她能这样,是那片本该最容易起波澜的海,冰封了。 冰封住的海面,怎么可能会起波涛? 只要不再痛苦,那么她就能把所有的精力,都用在工作,以及家事上了。 家事,任何时候,都比工作更重要。 哪怕夏小韵现在已经确定陈婉约不是她亲妈,只是一个邪恶的艳阴使,可还是想知道她到底去哪儿了,又是为什么要走。 更让她有些烦躁的是,她有种清晰的预感:陈婉约,还会再回来。 哒哒的清脆脚步声,从走廊外面响起。 正在对面办公室内看电影的劳拉,马上就抬起头,看向了敞开着的房门上。 房门上,镶嵌着一面小镜子。 这样,劳拉不用出门,就能从镜子里看到走廊中。 看了一眼,她就低头,继续看电影。 来的,是夏小韵刚任命不久的副总,罗小玉。 事实证明,不管是夏小韵,还是罗小玉,都得到了自己所期盼的:罗小玉的地位,有了转折性的跳跃,夏小韵挖掘出了一个工作能力相当不错的副总。 “夏总。” 哪怕夏总的办公室门敞开着,罗小玉在进门前,还是先礼貌的敲了敲房门。 “罗副总,坐。” 夏小韵笑着,欠了欠身子。 罗小玉这次来,是来汇报工作的(韩斌这个第一副总,又出国了,总部工作,由她来协助夏总)。 “嗯--” 等她说完后,夏小韵点了点头,刚要说什么,手机响了起来。 对罗小玉抱歉的笑了下,夏小韵拿起手机,只看了一眼来电显示,脸色就蓦然一变。 第285章 :千万别离开方圆! 上司接电话时,得懂得避讳。 最起码,得把目光挪向别处,就像罗小玉现在这样。 不过,当眼角余光瞥到夏总脸色蓦然变成苍白色后,也顾不得这些了,等她放下电话后,就赶紧问道:“夏总,怎么了?” “没,没什么。” 夏小韵慢慢放下手机,强笑了下说:“罗副总,你刚才的计划很不错,下个月的工作安排,就按照计划走,你跟韩副总全权负责。我还有点事,得出去一趟。” “哦。夏总,如果有什么需要我做得,您尽管吩咐。” 罗小玉低低的说了句,站起来走出了办公室。 罗小玉后来说什么了,盯着桌面发呆的夏小韵,没有听到。 就算是听到了,罗小玉能帮她做什么? 手机上的来电显示,是来夏家别墅的固话。 自从陈婉约离奇失踪,有个年轻男人死在她炕上后,十号别墅就成了那片别墅区的凶宅,夏小韵都不回去住了(现在,她跟劳拉在别处买了套两室一厅)。 像凶宅这种事,总能在最短时间内,传到更多的地方。 所以就算那些擅于‘夜走千家’的好汉,知道夏江别墅内有些值钱的物件,也绝不会在这个时候去那边。 可现在,有人用夏家的固话,拨通了夏小韵的手机。 她在接起电话后,那边的人却没说话。 只能听到轻微的呼吸声。 这个呼吸声,夏小韵很熟悉:陈婉约的呼吸声。 陈婉约,真的回来了。 “夏总。” 不知道啥时候,劳拉走进了办公室内。 盯着桌面发呆的夏小韵,抬起头看着她,轻声说:“她,回来了。” 她是谁? 劳拉不用问,就知道她是谁。 除了某些打死也不能说得事儿之外,夏小韵把所有事,都告诉了劳拉。 劳拉双眼微微一眯,接着问:“报警,还是……” “不能报警。” 夏小韵摇了摇头,喃喃的说:“她敢回来,就做好了充分的准备,肯定会考虑到我们要报警这一点了。” 劳拉想了想,才说:“嗯。夏总,这样吧,我自己回去一趟。” “不行。” 夏小韵端起茶杯,把里面的凉茶一口喝透:“我必须得回去。我想,她肯定会有许多话,跟我当面说的。” 劳拉没有再劝说,只是转身快步走回了自己房间。 等她再出来时,已经把所有有可能用得上的武器,都携带上了。 只要不是在诡异的罗布泊内,劳拉觉得没什么东西,能挡得住现代化武器。 “劳拉,放心,我不会有事的。” 车子停在十号别墅门前后,夏小韵缓缓的落下车窗,看向门口:“你就在这儿等,没出现意外时,不要进去--别担心,她敢回来,不会是为了杀我。” 夏小韵有这种信心,不仅仅是她所的这些。 更重要的是,在她内心最深处,还是把陈婉约当做了自己的母亲。 尘世间,又有几个女儿,会怀疑自己母亲会伤害女儿的? 劳拉点了点头,把手枪上了膛,淡淡的说:“我就在院子里。” 夏小韵让她在车上等,她实在不放心。 “好的。” 夏小韵没有再勉强劳拉,开门迈步下了车。 才仅仅数天,没人居住的夏家别墅,看上去就残破了很多。 西北角的晒条上,还系着一块白色丝巾。 那是去年除夕下午时,陈婉约清洗后系在上面的。 不知道为什么,一直都没有取下来,此时看上去就像坟墓上的招魂幡,透着说不出的阴森之气。 客厅的房门虚掩着,西斜的阳光照在玻璃上,很刺眼。 吱呀--的开门声,在夏家别墅中显得是那样的静。 夏小韵站在门口,看向客厅内。 客厅内的样子,就像那天她带着劳拉离开时那样,案几上的烟灰缸内,还放着警员勘察现场时吸过的烟头,空气中仿佛还弥漫着变质了的烟草气息。 没有人。 二楼的几个卧室房门,也都关着。 静。 静的吓人。 夏小韵联想到了坟墓。 任何人,都不愿意自己的家,会有坟墓那样的森然感。 她在抬起右脚时,回头看了一眼。 院子里,劳拉站在那儿,手枪就贴在右腿上,紧紧抿着嘴角,神色坚毅。 劳拉给了夏小韵极大的信心,不再犹豫迈步走进了客厅内。 她没有去客房、厨房等地方,而是直接上了二楼,缓步来到了父母的卧室门前,犹豫了下,才抬手轻轻敲了几下。 卧室里,没有任何声音传出来。 夏小韵再敲,稍等片刻后,还是没听到任何声音。 她轻轻用力推门。 门开了,就像开启数个世纪不曾开启过的石门那样,很沉重。 一楼客厅内,传来了脚步声。 原来,劳拉实在不放心夏小韵一个人进屋,还是跟了进来。 夏小韵这次没有回头看她,继续开门。 随着门被推开,首先映入夏小韵眼帘的,就是东墙上那朵用鲜血描绘的彼岸花。 鲜血早就干透了,变成了酱黑色,由此也显得那朵花更瘆人。 一个穿着咖啡色风衣的女人,就坐在席梦思上,面对着墙壁,背对着夏小韵,动也不动,好像泥塑那样。 望着她那头柔顺的黑丝,根本不用看她的脸,夏小韵也能确定这个女人,就是陈婉约。 沉默了片刻,夏小韵才轻声问道:“我现在该叫你艳阴使,还是叫你陈婉约?” “艳阴使,只是在晚上才会出现。” 陈婉约幽幽的叹了口气,慢慢地站起,转身站在了那朵彼岸花下。 她看上去,还是以往那样年轻漂亮,尤其是皮肤,更加的白嫩,岁月这把杀猪刀,仿似对她没有一点点的效果,反而只能给了她比女孩子更迷人的气质。 尤其是那双眸子,更像是有雾气在环绕,哪怕夏小韵是女孩儿,也忍不住的心动,赶紧挪开目光,看向了那朵彼岸花:“你已经确定,你跟艳阴使,是一个合成体了?” “我不想承认,可这却是事实。” 陈婉约绕过席梦思,缓步走到夏小韵面前,眼神在变。 如果方圆在的话,肯定会拍着胸脯的发誓,说啥‘这就是母亲看女儿的目光’。 “以前方、有人曾经跟我说过,说艳阴使左右你的时间有限,应该是在三个时辰左右,而且还是在午夜后。” 夏小韵说着,回头看了眼客厅下面,才淡淡的说:“可现在是白天,你怎么敢出来?” “因为我是陈婉约。” 陈婉约的回答,相当简洁。 夏小韵又问:“以前,就是在你还是我妈妈的时候,其实你就知道你在午夜后,会变成另外一个人--确切的来说就是,你的思想,会被一个邪恶体所左右,对不对?” 陈婉约没有说话,慢慢地抬起手,伸向了夏小韵的发丝。 这是母亲爱怜女儿时,才会做出的正常动作。 夏小韵却向后退了一步:“别碰我,太脏。” 陈婉约的目光一凝,右手在半空僵滞了片刻,才颓然的放下,垂下眼帘盯着鞋尖:“是,我早就知道。” 夏小韵无声的冷笑:“可你,却从没有告诉过我。也没告诉夏天问,是他自己发现你不对劲后,才借机逃走的。” “我以为,我能摆脱它,能够做一个好妻子,好母亲……” 陈婉约用力咬了下嘴唇,刚轻声说到这儿,就被夏小韵打断:“你确定,你是我妈妈?” 蓦然,陈婉约抬起头,死死盯着夏小韵的双眸中,全是瞎子都能看得出的痛苦,脸色也是苍白的吓人。 这是受到至亲伤害后,才该有的反应。 所以夏小韵很奇怪,她为什么会有这种反应,冷笑着:“回答我,你能确定,你是我妈妈吗?” “我、我--我不是。” 吐出这几个字后,陈婉约再次低下了头,整个人仿佛都矮了一截。 “就算你是,我也不会认你的。因为我的母亲,绝不会是那种到处找男人的邪物。” 夏小韵向前逼近了一步,轻声说:“但无论怎么样,我都会感激你。因为在去年之前的那些岁月中,你确实像个母亲那样,始终疼爱着我的。所以,我希望你能看在以往我们那些母女情分上,回答我一个问题。” 陈婉约始终低着头,看着自己的脚尖,声音变的木然起来:“你问。” “究竟,谁才是我的亲生母亲?” 夏小韵的声音,则变的无比急迫。 从知道跟方圆是亲兄妹那天开始,她就想知道自己的亲生母亲是谁。 而眼前这个邪物,无疑是最有可能回答她这个问题的。 但也可能会像现在这样,沉默很久后才轻声回答:“我不知道。” “骗人,你这个邪恶的骗子!” 夏小韵再也无法忍受,抬手就是一个耳光,狠狠抽了过去。 啪的一声,陈婉约被她抽的接连后退,踉跄着坐在了席梦思上。 这是夏小韵第二次抽陈婉约耳光,这次更狠一些。 可她却像不知道疼那样,抬手擦了擦嘴角的血渍,站了起来。 夏小韵快步走到她面前,伸手抓住她的双肩,剧烈摇晃着,声音里带着哭腔:“我求求你,求求你告诉我,我的妈妈到底是谁?” 陈婉约转过头,看着地板,木偶般的任由她摇晃到累了后,才摇了摇头:“对不起,我不知道。” “那你到底知道什么!?” 夏小韵霍然再次抬起手,刚要抽过去时,却又硬生生的止住了,几乎是一字一顿:“说,你到底知道什么?” “我只知道,你不要离开方圆。” 陈婉约伸出舌尖,缓缓舔了舔嘴角,也重复着说道:“千万不要离开方圆,无论他对你是什么态度--因为,这个世界上,也唯有他才能保护你了。” “千万不要离开方圆?” 夏小韵笑了:“能不能说直白些?比方,我以什么关系跟他在一起?” “无论什么关系!” 陈婉约的语气很轻,却很坚定;“最好是,成为夫妻。” 第286章 :我永远都不会害你 尘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一对男女死心塌地的相爱后,才发现大家是亲兄妹了。 这是夏小韵灵魂中最深的痛,是她的逆鳞。 现在陈婉约却很清晰的告诉她:最好是跟方圆结为夫妻。 夏小韵听清楚后,以为会马上爆发出让她自己都无法压制的怒火。 但实际上,她却无比的镇定,只是笑着问道:“我最好是跟他结为夫妻?” “是的。” 陈婉约就像没看到,夏小韵双眸中已经腾起愤怒的火焰那样,点了点头。 夏小韵的右拳,已经攥紧,声音更不像她发出来的:“我问你,你知道我跟方圆是什么关系吗?” 陈婉约嘴巴动了下,却没说话。 夏小韵再也无法控制,猛地一拳,狠狠打在陈婉约嘴角上,尖叫着:“他是我的亲哥哥呀!亲哥哥!你懂不懂?那是我的亲哥哥,你却建议让我嫁给他!陈婉约,你到底是存了什么心思,说!” 每个人,哪怕再温柔婉约的女孩子,在狂怒到极点时,骨子深处的暴戾,也会被激发出来,就像现在的夏小韵,谁能想到她会动拳头? 陈婉约就像个沙袋那样,被夏小韵狠狠一拳击倒在了席梦思上时,也蓦然尖叫道:“你们不--” 她叫出这三个字后,就猛地咬紧了嘴唇,眼眸中的痛苦,丝毫不次于夏小韵。 “我们不是什么?” 正要扑上去,采住陈婉约头发继续痛扁她的夏小韵,猛地捕捉到了什么,一把揪住她的衣领,呼吸急促的问道:“说,我们不是什么?不是兄妹!?” 说到最后这个词时,她的声音抖的厉害,眼眸却异常的明亮,带着无比的渴望。 就好像,只要陈婉约说她跟方圆根本不是亲兄妹,他们就真的不是亲兄妹那样。 由此也可以看出,无论夏小韵有多么的害怕、讨厌陈婉约,可在她的潜意识内,她还是很信任这个诡异女人的。 “你们,其实不……” 陈婉约刚说到这儿,眼角余光却瞥见了墙上那朵彼岸花,身子猛地发颤,低声说:“其实不用在意世俗间那些人伦观念,只要能幸福的生活下去,就算嫁给你亲哥哥,那也比遭受未知的极度危险,要强很多。传说中,轮回六道中的修罗,就能兄妹成为夫妻的--” 砰! 又是狠狠一拳,打在了陈婉约的嘴上。 本以为陈婉约要说出自己最希望听到的某句话的夏小韵,彻底绝望,继而疯狂,一手揪住女人的衣领,攥成拳的右手,却一拳一拳,雨点般砸在那张妩媚的脸上。 陈婉约没有躲,只是紧闭着双眼。 可是,为什么无论她怎么用力闭眼,都无法阻止泪水的淌下? “哈,哈哈!” 狂怒中的夏小韵,就像魔障了那样,忽然纵声狂笑起来,右拳却没有丝毫停歇,尽管后来她已经没了力气,无论她怎么发狠,都无法把那张脸打烂。 有人抱住了夏小韵,抓住了她的手腕。 是劳拉。 劳拉只需稍稍用力,就让她再也无法把拳头砸下去。 “为什么,我心里这么疼?” 夏小韵猛地转身,扑进了劳拉怀中,放声痛哭。 为什么,她心里这样疼? 是因为最后一丝希望破灭,绝望的疼? 还是因为她在痛扁陈婉约时,想到了此前的养育之恩? 女孩子不知道。 因为她的心,此时真的很疼。 疼的她都无法思考,只能出于人类本能,扑在最信任的人怀中,放声大哭,希望用泪水,来稀释那种无法解释的疼痛。 劳拉不知道说什么,只是轻轻拍打着女孩子的后背,冷冷看着已经瘫坐在地上,后脑却平放在席梦思上的陈婉约。 虽然夏小韵揍人时的力气,实在谈不上大,不过陈婉约却也鼻青脸肿了。 没办法,女人吹弹可破的俏脸,本该是由男人好生呵护的,怎么可能会受到了拳头的蹂躏? 这是夏小韵第二次趴在劳拉怀中大哭了。 这一次哭的时间更久,哭声更加的撕心裂肺,哪怕外面正是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也让人有种错觉,仿佛在下一刻,就会有阴风吹来,情不自禁的打个寒战。 也不知道哭了多久,当夏小韵终于止住哭声,哽咽着从劳拉怀中抬起头来时,才发现陈婉约已经坐在了梳妆台前,对镜贴花黄了。 姿态优雅,从容淡定的样子,让人无法相信,她就是刚才被夏小韵痛扁过的女人。 泪眼模糊中,夏小韵定定的看着她,很久都没有动一下。 对这个背影,夏小韵无比的熟悉:那时候,她还是个幸福的小公主,早上醒来后,就能看到母亲坐在梳妆台前,优雅的妆扮着。 现在,陈婉约还是像以前那样,很仔细的补着妆。 可夏小韵,却已经不再是那个小公主了,就像她不再是女孩子的母亲。 “要不要我杀了她?” 劳拉说话了,声音很平静,看着陈婉约的目光,却无比的森冷。 劳拉比夏小韵大不了几岁,可在抱着她,听她哭泣时,却有了明显的错觉:好像趴在她怀里哭泣的,不是老板,而是她被坏孩子欺负了的小女儿。 “不,不要杀她。无论怎么样,她都养育我这么多年了。” 夏小韵缓缓摇头,再说话时声音已经恢复了正常,只是有些沙哑:“刚才,我打了她,算是我们之间总算有个了结吧--陈婉约,你现在可以走了。以后,都不要再来找我。我是真的没法接受,一个邪物能够跟我生活那么久的现实。” “我还有话,没有说完。” 陈婉约头也不回的轻声说到,语气也像以往那样,温婉柔和。 “我不想听。” 夏小韵一口拒绝,抬手指着门外:“你走,现在就走。” “看在我们--生活那么久的份上,我必须要说,你也必须得听。” 陈婉约终于回过了头。 有时候,你不得不承认,化妆真是一门神奇的技术。 就拿陈婉约来说吧,刚才还鼻青脸肿一副狼狈样,仔细化妆过后,除了能看出嘴角、眼角等部位略微肿胀外,她又恢复了昔日的风采。 说白了,就是最让男人动心的人之妻样子。 夏小韵犹豫了下时,陈婉约又说话了:“我这次来找你,是冒险回来的。我冒了那么大的危险,当然不是为了让你打一顿出气。” “劳拉,你先出去等吧。” 夏小韵深吸了一口气,走到席梦思前坐了下来。 劳拉没有再勉强什么,转身走了出去。 陈婉约曾经出现在罗布泊内,又用牙齿咬死了一个男人,在墙上画了一朵邪恶彼岸花的事,劳拉已经都知道了。 就算是再傻的人,也能从中看出陈婉约绝不是像她表面那样懦弱。 懦弱,只是她在人前的虚伪面具罢了。 其实,她是异常残忍,邪恶,危险的。 可这样一个危险的邪物,却任由夏小韵刚才痛扁她,没有丝毫还手的意思,那么劳拉没理由不相信,陈婉约不会伤害夏小韵的。 嗯,最起码,今天不会害人。 这就足够,能让劳拉放心的离开了。 等劳拉的脚步声,逐渐远去后,夏小韵挪开了看着陈婉约的目光,盯着窗外淡淡的说:“有什么话,你现在可以说了吧?” 陈婉约的目光也从夏小韵脸上挪开,却是落在了东墙上那朵彼岸花上:“小韵,你右肩下面的那朵彼岸花,是一个特殊的标志……” “除夕那晚,你已经跟我说过了。” 夏小韵打断了她的话:“我不想再听这些,你只需告诉我,为什么要给我那么荒唐的建议吧。” 呜--呜呜! 就在陈婉约张嘴刚要说话时,敞开着的卧室门外,忽然传来隐隐的风声。 最起码,就像寒风吹过枝杈时,才会发出的呜呜声。 今天风和日丽,可没刮大风,所以夏小韵虽然有些奇怪,却没有在意。 她却没注意到,陈婉约眼神攸地一变,声音急迫了起来:“我得走了!” 正盯着窗口的夏小韵,黛眉微微皱起:“走?你不是要跟我说话吗?” “时间,来不及了。” 陈婉约快步走向门口时,低声说:“刚才我就跟你说过,我来见你,是冒险出来的--有人在帮我把风,现在提醒我赶紧离开。” “那呜呜声?” 夏小韵这才注意到刚才的呜呜声。 “小韵,记住,我永远都不会害你,无论我是人,还是鬼!” 已经走到门口的陈婉约,咬了下嘴唇后,抬起的右脚落下,转身低声说:“但有个东西,为了达到它邪恶的目的,会千方百计的害你。当世之间,除了方圆之外,就再也没有谁能保护你了。这也是,我为什么劝你千万不要离开方圆,今天来见你的主要目的。” “是什么?” 夏小韵能真切感受到,陈婉约在说这番话时,是发自内心的。 呜呜,呜呜! 那种好像在很远处,又像是在很近处的呜呜声再次响起。 夏小韵再听到这个声音时,才觉得不像是在刮风,而是像--鬼哭。 她没有听过鬼哭的声音,可却觉得鬼哭时,就该是这样的。 “小韵,那个东西要害你,是因为你身上那朵特殊的彼岸花。当你身上那朵花消失后,你就会死。听我的,无论怎么样,都不要离开方圆--” 陈婉约说到最后一个字时,已经从二楼栏杆上,翻身跃了下去。 正在客厅内站着的劳拉,看到她像风筝那样,轻飘飘的落在地上,接着就像一道魅影那样,悠忽冲出了客厅门,瞬间消失在视线中后,额头冷汗蓦然冒了出来。 陈婉约,比她认识的最出色的同行,还要厉害! 如果她要杀劳拉,夏小韵,压根不需费太多力气。 哪怕劳拉手里有枪。 “小韵,那个东西叫漠--” 陈婉约的声音,从很远的地方传来,却很快就被春风刮散。 第287章 :我才不是人渣 春风吹。 吹绿了小河两岸,满山的青黛,却吹不开水水心中的坚冰。 我真特么的傻,就因为被一个臭男人,骚娘们给联手玩儿了一次,就想死要活的,这对得起我这副美丽的臭皮囊吗? 水水不情不愿的睁开眼时,笑了。 “嚯嚯,看来是烧傻了。” 那个讨厌异常的男人声音,在旁边响起:“要不然也不会在刚睁开眼,就笑。” “我真希望我被烧傻的,那样最起码可以忘记很多恶心的事。” 笑容依旧在水水姐嘴角绽放着,侧脸看向了方圆。 貌似,方圆的气色,比她清醒时更憔悴了些,双眼中满是红丝。 这是他连续几天几夜,衣不解带伺候她。 定定看着男人,水水忽然惊骇的发现:她心海的坚冰,正在以肉眼看得见的速度,消融。 无论她有多么恶心这个男人,可方圆确是始终尽情的陪伴着她的。 方圆接下来的一句话,就让她心海中的坚冰,再次迅速冻结:“别感激我啊,我伺候你,就是想讨好你,让你把叶明媚那套在东城区的楼层给我。” “我会给你的。” 水水呆愣片刻,才淡淡的问道:“我这次,昏睡了几天?” 方圆拿过手机,递给了她:“自己看日期。” “呵呵,没想到区区的感冒发烧,会让我昏迷这么久,看来,我的身体实在糟糕透了。” 水水把手机随手抛在枕头边,勉强坐了起来,说:“我要喝粥,稀粥。” 这次,她才不会再拿捏出小女孩撒娇的样子,让方圆拿勺子喂她。 只要想到那一幕,就想呕吐:是在恶心自己,当初怎么会那么不要脸。 “能不能帮我带去外面晒晒太阳?” 吃了一小碗的稀粥后,她又提出了这个要求:“放心,我不会让你白忙活的,有报酬。想要多少,随你开价。” “你是大老板,看着给吧,一分钱不嫌少,一万块不嫌多。” 方圆很高兴的样子,脸上带着谄媚的嘴脸,扶着水水走出房间。 站在住院部大厅门前的花坛边,水水闭眼深深吸了一口气,却又接着皱眉说:“这地方的气味不好闻,我想回家调养。” “没问题,我马上去办出院手续,你就在这儿等好了。” 对水水的要求,方圆没有任何的意见。 确实,他也闻够了医院内这种难闻的气息。 扶着水水坐在花坛前的长椅上后,方圆去办理出院手续了。 “哇,哇!” 一阵婴儿嘹亮的啼哭声,惊醒了盯着花坛发呆的水水,抬头看去。 一个刚出生才七八天的小生命,大声抗议着年轻的父亲:能不能别这么毛手毛脚,搞得本少很不舒服哇。 当祖母的赶紧把孙子接过去,连声埋怨儿子不会抱孩子。 那么五大三粗的汉子,被老娘守着好多人训斥,没有半点的不快,只是嘿嘿傻笑,屁颠屁颠的跑前跑后。 望着那边,水水笑了。 相信很多人都被汉子的幸福给传染,感受到了新生的蓬勃朝气,继而疏忽了医院本来就是个负能量扎堆的地方:绝大多数人,都是一脸严肃的。 老李就是这样,手里花篮中怒放的花朵,都无法稀释他眉宇间的忧愁,最多在听到孩子哭声时,下意识的抬头看一眼,接着就低下了头。 就在低头的瞬间,他的脚步停下了。 他的眼角余光,看到了水暗影。 “老李。” 在他看过去后,水水笑着跟他打招呼。 老李马上快步走了过去,很惊讶的样子:“水总,您这是怎么了?” “没啥,就是前两天感冒了,来挂了几天吊瓶。” 敷衍了一句后,水水就问:“你来医院看谁呢?” “我老婆,前天心脏病又犯了,幸亏女儿在家。” “嫂子不要紧吧?” “没事,现在已经稳定了。” “那就好。” 水水点了点头,看似随意的问:“我记得,你不是去远处执行任务了?” “早就回来了。” 老李犹豫了下,才接着低声说:“失败了。” “失败了?” 水水眉头皱起,问道:“失败了,是什么意思?” “没能拦住那个东西,她已经混进了中原。” 老李苦笑着说:“足有两千多人,在古羌县城那边设防,后来又动用了数千军警,几乎把那边的地皮都翻过来了,也没找到她--搞得,很被动。” “这么多人,还挡不住那个东西,都是吃屎长大的?” 水水本能的说出这句话时,才意识到老李也是那些人中的一员。 不过,她才没打算道歉,最多也就是在看出老李脸色有些尴尬后,转移了话题:“这样说的话,灾难要无法避免的发生了?” 老李摇了摇头:“也不尽然,我们还有最后一丝希望。” 看水水只是看着自己,没打算说话后,老李只好继续说:“我听说,那个东西要想兴风作浪,必须得先找到一朵彼岸花。” 水水双眸眯了起来,缓缓问道:“这朵花,是长在人身上的,对吧?” 老李点了下头。 “那个东西,找到彼岸花后,要做什么?” 水水又问。 老李苦笑着回答的话,有些驴唇不对马嘴:“水总,我不是您。现在的风声--也不是以前的风声了。听说,上面有意取消这个部门。” 水水没有再说话。 她不用再问什么,就已经明白了老李的意思。 沉默半晌后,她才意兴阑珊的摆了摆手:“唉,老李,你去陪嫂子吧,替我转达一个问候。” “谢谢水总。” 现在情绪低落的老李,也没继续交谈的兴致,低声道谢后,转身走了。 水水在当风声老大时,随便出去一个小兵,就能对地方那些副处级官员吆五喝六的,更有着‘先斩后奏’的特权。 可随着水水的离开(或许是天狼星的陨落),风声部门的崇高地位,就迅速沦落,竟然到了要被取消的地步了。 或许,这是老人的意思吧? “出院手续办好了。” 就在水水眼神茫然的盯着某处发呆时,方圆走到了她身边:“那些脸盆啥的,没要,只拿了你的衣服。” “嗯,那就走吧。” 水水慵懒的嗯了声,站起来走向停车场。 方圆为她关上车门后,才上车打火,缓缓驶出了医院。 “有心事?” 车子驶出市区后,方圆忍不住问始终皱眉不语的水水。 他能确定:水暗影皱眉,可不是因为他。 “你去办理出院手续时,我看到老李了。” 水水稍稍落下车窗,任由暖风吹起她的发丝:“我跟你说过,前些天老李去了西北,希望能阻拦天狼星陨落后的某个邪物,结果失败了。” 方圆放缓了车速,侧脸看着她:“那个邪物涉足中原了?” 水水忽而笑了下,回头也看着他:“老李跟我说,那个代表着灾难即将降临的邪物,还有一件事要做--她在寻找一朵彼岸花。” “寻找一朵彼岸花?” 方圆眼角急促的跳了下:“她为啥要找彼岸花?” 陈婉约曾经告诉过他,说当世身上携带彼岸花的人,不会超过七个人。 他跟夏小韵身上都有这朵花(水水也曾经说过,那个导致天狼星陨落的邪物身上,好像也有这样一朵花),至于其他人是谁,他不知道。 却能从水水的这番话中,听出那个邪物要寻找的彼岸花,很可能是他,或者是夏小韵。 那么,那个邪物,为啥要找彼岸花? 水水也不知道:“如果我还是风声老大,就好了。” 顿了顿,她又说:“但我有种预感,你们兄妹俩个人,或许就是她找的目标。” 方圆没有再说啥,点上一颗烟后落下了车窗,左肘搭在车窗上,加快了车速。 看着默不作声的方圆,水水忽然笑了:“我现在很开心。” “是预感到我要倒霉了吧?” 沉默的方圆也笑了。 “我保证,当听到你的死讯传来后,我会放鞭炮,庆祝世界上少了个人渣。” 她又笑了,花枝乱颤的样子:“当然了,我也是个人渣,还有叶明媚,更是披着一身高贵皮囊的人渣,死后注定会进十八层地狱的。” “我不是人渣,从来都不是。” 方圆淡淡的说着,猛地把油门踩到了底。 火红色的法拉利,很快就化为一道幻影,低低咆哮着向前疾驰。 本该四十分钟才能跑完的路程,方圆用了二十五分钟就到了。 这让她见识了啥才是真正的快车手。 为表示对他的钦佩之情,车子刚停下,水水就推开车门,低头呕吐了起来。 滔滔不绝,犹如黄河之水天上来。 第288章 :不喜欢戴绿帽子 刚大病一场的人,才勉强喝了一碗稀粥,就大吐特吐起来,滋味肯定不好受。 水水姐却不在意,一把推开前来搀扶她的方圆,才喘着粗气的抬起头,脸色苍白的笑道:“这下……你满意了吧?” “我没打算折磨你,就是刚才有些烦。” 方圆有些愧疚的说。 “男人烦了,就会折磨女人,这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事儿,你别愧疚,我也无所谓。” 脚步虚浮的水水,身子踉跄了下,走向客厅。 方圆追上去,搀起了她胳膊。 水水挣扎。 没挣开。 叹了口气,看着方圆:“唉,姓方的,说吧,你到底打算把我折磨到啥时候,才能满意?” “我说了,没打算折磨你。” 犹豫了下,方圆才说:“要不这样吧,等你身体稍好一点,我们就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从此后,你是你,我是我,再也没任何瓜葛。” “呵呵,姓方的,你该庆幸水水姐现在实在没力气揍人。” 水暗影冷笑:“你以为,你想跟我求婚,就求婚,想离婚,就离婚呀?就算是要离婚,也得我提出来,懂不懂?” 看在她身体不咋样的份上,一直低声下气的方圆现在有些烦:“水暗影,别整的好像我欠你似的。别忘了,最初是谁打算跟叶明媚合伙来玩儿我的。我照顾你,是因为你--” “你现在可以走了,我稀罕你照顾我么?” 水暗影一把推开他,冷笑着,踉跄着走向客厅:“我就算养只狗来照顾我,也不稀罕你!” 她真的很要强,哪怕全身一点力气也没有,还是说着最恶毒的话,强迫自己看上去无比的坚强,丝毫不管眼前金星乱冒,迈步上了台阶,推开了客厅房门。 房门刚被推开,她就瘫倒在了地上。 方圆没有来搀扶她。 就算再不要脸的男人,也不会在水暗影说出那番话时,过来献殷勤的。 “男人,真特么的没一个好东西。” 靠在门框上,歇息半晌后,水暗影才睁眼回头看去--院子里空荡荡,哪有方圆的影子? “他就这样走了?草。” 水暗影有些傻眼。 是,她现在确实异常痛恨那个人渣,也明确拒绝了他的帮助,盼着他赶紧去死--可当方圆悄无声息的走后,她那颗受伤的心,一下子空落落的了。 西边的太阳,一点点的落下去,金色的阳光,洒在水暗影身上,为她镀上了一层很神圣的光泽,更像一尊泥胎雕像。 “走了好,最好是被车撞死,那样,姐姐就能升级为小寡妇了,呵呵。” 水暗影傻笑几声,扶着门框站了起来。 休息大半天后,积攒的力气,已经足够她能顺利走到沙发前,重重坐在上面了。 肚子,在咕噜咕噜的叫唤。 这让她无比的心烦。 无论是谁,饿的眼前金星直冒时却不愿意自己动手做饭,心情都不会咋样的。 夕阳的最后一丝余韵,被黑暗慢慢遮掩后,客厅内也黑了下来,静悄悄的就像一个大坟墓,所以当轻快的脚步声刚响起,快要睡着了的水水,就睁开了眼。 有人走了进来,打开了客厅的灯。 灯光亮起时,水水姐的心情,也豁然开朗,尽管她依旧绷着脸,冷冷看着方圆:“你咋又回来了?” 方圆想了想,才说:“我是真要走的,可想到咱们现在还是法律上的两口子,我这个当丈夫的,还有义务照顾自己婆娘,只好又回来了--顺便,在路边野地里,挖了点营养特别丰富的野菜。” “荠菜啊?” 水水看着方圆手中那把野菜,说:“最好是混合鸡蛋,用香油煎着吃。” “你肯吃我做得菜?” “咱们现在还是两口子不是?” “也是,那你稍等。” 方圆走到厨房门口后,回头看着她,态度认真的说:“水暗影,以后别再试图激怒我,我可是费了老大的力气,才说服自己回来伺候你的。” 水暗影冷笑:“哼哼,姓方的,拜托你别把话说的这样漂亮好不好?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回来是因为,你那美容圣药,还有叶明媚的那层写字楼?” 无论谁的谎言被拆穿后,都会脸红的,幸好姓方的脸皮够厚,只是冷笑几声,就进了厨房。 听着里面的菜板子,在被当排骨似的猛剁声,嗅着清新的野菜香气,水暗影惬意的叹了口气,幽幽的说:“唉,男人为啥都是贱骨头?都快赶上我了。” 贱骨头做出来的野菜,实在算不上好,很可能还故意煎糊了,更可能在小米粥里吐了口水--不过,水暗影才不在意这些,饭菜刚上来,就大吃大喝起来。 她已经吐过一次了,胃功能算是被激活了,只要不是吃的太饱,问题不大。 “不错,手艺有所长进啊,就是有些臭味。” 擦了擦嘴,水水张开双手,伸了个懒腰的动作,妩媚无限。 方圆满脸的茫然:“还有臭味?哦,你不说我都差点忘记了,我拉屎后擦屁股时抠破了纸,看你饿得要死,就没顾得上洗……” “闭嘴!” 哪怕水暗影心理素质超强,可刚吃过饭后,就听到这么恶心的话,也有些受不了。 方圆也不愿意说这种话,毕竟他也是刚吃饱了。 只是这娘们实在讨厌,要是不恶心她一下,今晚肯定睡不着觉的。 方圆也没打算睡觉。 他有事。 最起码在等水暗影洗澡时,他得洗锅刷碗,打扫卫生。 还别说,方圆发现在打扫卫生时,思维才更加的清晰,远比平时坐在太阳底下,向远方眺望要好得多。 等他慢腾腾的收拾完后,全身喷香的水水姐,趿拉着小拖鞋走出了浴室。 饱餐一顿又洗了个热水澡的水暗影,精神饱满,就像野外怒放的那朵小黄花,全身上下就围着块大浴巾,确实妩媚无比。 方圆看着她,擦了擦嘴角的口水。 她才不在意:女人们倾心打扮,不就是为了让男人欣赏的么? 水水姐看不起那些穿的性感妖娆,发现被男人偷看后,就会骂人家流氓的沙比娘们,明明打扮成个表杂模样,却偏偏拿捏出一副烈妇嘴脸,这可是比拉屎抠破纸,还要让人恶心的。 款款的坐在沙发上,脚趾甲涂抹成墨蓝色的右脚,轻轻搁在案几上,才不管这姿势有多不雅:“有烟没?” “水烟,还是旱烟?” 方圆问。 “水烟吧,你敢拿出来?” “不敢。” 方圆实话实说:“我怕被你一口咬掉。” 点上一颗香烟,看着袅袅升起的烟雾,水暗影淡淡的说:“创业的事,不能改变。就按照咱们之前说好的,我负责提供办公地点、种植基地、招聘基本工作人员,占股30%,愿意的话,咱们就合作,就像我们的可笑婚姻。” 方圆想了想,才说:“行,就按照你说的去做--不过有一点,我得首先声明,我必须搬出你家。” “你不能走。” 水暗影依旧淡淡的:“好多人都知道我们扯证了,你要是搬出去,那我岂不是很没面子?” “叶明媚跟我说,你还是个原装货。说实在的,这让我很吃惊,也有些不信。” 方圆上下打量着她:“你就不怕我真把你给办了?” “办了就办了,早晚都得让男人办,谁办不是办?” 水暗影吐了个烟圈,双眸中露出挑逗的神色:“你想的话,现在就可以。反正,叶明媚那娘们总是跟我说,被男人办有多爽,我早就想尝尝那滋味了。” “还是算了吧,我可是正人君子。” 盯着水暗影,方圆艰难的咽了口吐沫,说:“我必须得搬出去……你要是怕别人笑话,就说我是为了创业,才睡在公司内的。” 水暗影没说话,只是目不转睛的看着他。 方圆被她看的心里发毛,皱眉问道:“看啥?不会真想推倒我吧?” “方圆,你执意要搬出去,是不是预查到会有什么不好的事发生,怕连累我,所以才摆出绝情的嘴脸,故意让我赶你滚蛋?” 水暗影缓缓说出这些话时,一直盯着方圆,神情严肃。 她能成为风声的老大,可不仅仅因为她长的漂亮,是老人抚养长大的绝对心腹。 那是因为她除了有出色的工作能力,杀伐果敢的性格之外,还拥有慎密、清晰的思维--如果不是事关到自己的感情,她可能早就看出,方圆是故意用伤害她的手段,想离开她了。 方圆笑了,笑容中满是讥讽的神色:“水暗影,我发现你的想象力,简直是太丰富了,都差点让我以为,我会拥有那么伟大的人格了。” 水暗影眉梢动了下,继续听他说:“跟你说实话吧,我还真舍不得离开你,毕竟你这样的女人,在我们男人心目中,几乎是完美的了。可我还知道,女人太漂亮了,心就会活。” 才不管水暗影会是啥反应,方圆坦然说道:“简单的来说呢,我是死烦戴绿帽子。很凑巧,我有个能会看相的朋友,从他那儿学了点皮毛,能从你的眉宇间看出,你可不是甘心只伺候一个男人的主。” “是吗?” 水暗影在笑。 只是她自个儿都能觉出,她的笑容有多可怕。 “就是这样。” 方圆说:“你不知道,我这个人是有洁癖的。哪怕你甘心做我情人,可要是想起除了我之外,还会有别的男人骑在你身上后,我就会觉得很脏。” 要是搁在以前,水暗影不等方圆说完,就会掏出枪来,一枪打碎他的脑袋,压根不会神色自若的点了点头,问道:“那,你在跟叶明媚时,也会觉得脏?” “如果女人能给我太多的好处,我就能忽略她的脏。” 方圆笑着说:“你信不信,最多用半年时间,我就能把她的私房钱,都骗出来?你要是能把启新集团分我一半,那么你在我心目中,就会像天山雪莲那样纯洁了,无论你有多少男人。” 第289章 :我要他活着回来! 再睿智的女人,碰到方圆这样的混账男人后,就别想总是保持清醒头脑了。 被水水姐砸出去的拖鞋,就是证明。 “行了,不说这些无聊事了。” 方圆把拖鞋随手扔了回来,开门见山的说:“我这次回来,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想知道那些连你也不知道的绝密资料,放在啥地方。” 正要再次把拖鞋砸回去的水暗影,闻言愣了下,吃吃的问道:“你、你想去偷看那些绝密资料?” 方圆很奇怪的问道:“很奇怪吗?” 确实不奇怪。 方圆对那些绝密资料感兴趣,主要是跟他自己有关。 那天在听水暗影说起过后,就起了要偷看那些资料的心思,很迫切。 只是因为水水姐这些天都在生病,他实在不知道该去找谁,去问那些资料,到底藏在哪儿。 “不奇怪。” 水暗影眨巴着眼睛,摇了摇头:“可你知道吗,那地方差不多是华夏防守最为严密的所在,这么多年了,我还从没有听说过,那地方出过啥差错。” “凡事,都有第一次的。” 方圆淡淡的说:“再说了,你该知道老公我是谁。” “那地方在武山。很凑巧,距离我们家不是太远,也就是一百里路吧,其中有十多里是不能通车的。” 水暗影沉默片刻,端起茶杯,到了些水在案几上,纤长的手指在上面画着,说道:“我只是听说过这地方,却从没有亲自去过,因为那地方的资料,就是美国的51区,只供总统翻阅的。” 水暗影的绘图本事不赖,很快就用茶水,在桌面上画出了一副地图。 “武山?” 方圆若有所思的说:“万里长城从这地方经过,我咋没听说过这地方?” “你不知道的地方多了。” 水暗影抬手,就把刚画好的地图给擦掉:“看在我们还是两口子的份上,我最后给你个忠告,你别去那地方了。” 方圆没说话,只是笑了笑。 “唉,从今晚过后,盗圣也就真正的绝迹江湖了。” 水暗影能看出,方圆已经是王八吃秤砣,铁了心要去,幽幽叹了口气,站起来走向楼梯。 方圆没有理睬她的打击。 但也没有疏忽。 他相信水暗影没有撒谎,更相信武山这个地方,危机四伏。 一个不小心,盗圣真会就此绝迹江湖。 可是他必须得去。 为了他自己。 水暗影走后,他就打开了手机,从上面查阅武山的地理环境。 武山,地图上不存在,只是水暗影他们对那个地方私下里的称呼。 如镰刀般的月牙,反射出清冷的光辉,慢慢映照在客厅门口时,时针已经知道了晚上十点。 高跟鞋踏在楼梯上的咔咔声,很有节奏感的响起。 方圆揉了揉有些发涩的眼睛,回头看去,就看到穿着黑色紧身皮衣,细高跟黑色小皮鞋,外穿黑色风衣的水暗影,从楼梯上款款走了下来。 风华绝代,一点也不像大病初愈的样子。 “靠,你不会想跟我一起去吧?” 方圆脸带疑惑的站起身。 “哼哼,鬼才愿意陪你去那儿吃枪子。” 水暗影冷笑着,脚步不停的走向客厅门口:“现在刚十点,清晨四点,你要是还不出现在北郊英皇迪厅的话,我就给你找至少三个以上的绿帽子戴——我会告诉每一个男人,我的丈夫叫方圆。大方的方,圆滑的圆。” 方圆也冷笑:“你以为我会在乎?” “可我在乎,这就足够了。” 水暗影转身时,左手中已经多了把小刀。 清冷的月光,洒在锋刃上,闪过一抹寒芒。 寒芒一闪,小刀从水水右手食指指肚上滑过——月光下滴落的鲜血,看上去是那样的妖艳。 “我以列代祖宗的名誉发血誓,我会说到做到。” 水水随手,把小刀扔在地上,然后快步走出了客厅。 望着冲出别墅的法拉利,方圆有些头疼:“傻瓜娘们,你这是何必呢?就算你要作践自己,可也该给我留下车子啊,难道让我步行一百里路?” 欧娜集团的王副总,觉得一百多里路,那绝对是弹指之间的事,压根不需犯愁。 就在今天下午,刚提来一辆橘红色的玛莎拉蒂,就放在院子里。 很多人都说,豪车对于男人来说,就是媳妇。 王副总觉得这句话说的很对,因为哪怕他跟几个朋友喝酒(一起帮他提车的),都会忍不住每隔几分钟,回头向院子里看一眼,眼神温柔,就像他十八岁那年,看他的第一个女人那样。 第300章 我要他活着回来(下) 唉,如果这辆车,真是隔壁那个开法拉利的美女,多好? 王副总心中叹了口气时,脑海中又浮上某个爱穿紧身皮衣的女人。 他觉得,他魔障了:数天前,他看到隔壁那座空了几年的别墅中的女人后,本来已经枯死的心,就活了,这才不顾家里黄脸婆的反对,托人求脸的,买了这辆玛莎拉蒂。 要想引起法拉利美女的注意,没有一辆匹配的豪车,那怎么可以? “来,王哥,喝了这杯酒,兄弟们也该走了,都十点多了。” 一个朋友举杯说:“哈,车都提回来了,想怎么看就怎么看,有必要总是回头瞅吗?它又跑不了。” 王副总还没有说完,另外一个朋友就说:“韩兄,还别说,如果我是王兄,我会看的比他还勤快——啧啧,这车子性能真是没法说,最绝的,就是在启动、时速没达到八十迈时,一点声音都没有。外国佬的东西,就是牛,不服不行。” “来,来,干了这杯酒,走路!” 另外一个朋友,也举杯吆喝。 “干!” 王副总很享受被朋友夸赞的感觉,举起的酒杯,在空中猛地顿了下。 “王兄,走了!” 朋友放下酒杯,抹了抹嘴巴,笑道:“哥们给你个建议,今晚你就睡在车上好了。” “哈,我还真有这想法。” 哈哈的笑着,王副总忍不住再次回头,看向院子里。 笑容,瞬间凝固。 赶紧抬手,擦了擦眼睛后再看去——院子里,还是空空如也。 王副总见了鬼似的,艰难的咽了口吐沫,心说:我的玛莎拉蒂呢? 玛莎拉蒂正在公路上疾驰,用最快的速度。 被豪车给打搅了的温柔夜风,变的无比狂躁,狠狠吹在方圆额头上,就像要给丫的揭下一层皮来那样。 幸亏方先生的脸皮够厚,坚不可摧。 新车就是好开,尤其还是别人的,可劲的糟,也不会心疼。 水暗影说的没错,当玛莎拉蒂在野外狂飙十几分钟后,道路就开始变的‘坎坷’起来,再也看不到有任何车辆,从对面驶来。 再往前走几公里,就该看到那块牌子了。 方圆想到这儿时,稍稍松开了油门,灭了车灯。 没有车灯,仅仅凭借月光,方圆也看到了路边那块大牌子。 蓝底白字,上书:军事禁区,游客止步!!! 接连三个感叹号,就像三只来自阴间的眼睛,绝对能给误入此地的游客,造成一定的心理压力。 不过对方圆,却起不到任何的作用——话说,方先生以前去过的好多地方,基本都是禁区的。 想凭借一块大牌子,就想唬住方先生,那简直是痴心妄想。 方圆轻蔑的笑了笑,方向盘一打,车子钻进了旁边的小树林中:再往前走,就崎岖的山道了,实在不适合驾车,水暗影也说过。 他刚下车,被静音的手机屏幕,就亮了。 是水暗影发来的短信:凌晨四点。 “特么的,你爱咋就咋!” 水暗影看着发送短信成功的手机屏幕,自言自语的说:“那个混蛋,看到短信后,肯定会这样骂我的。哼哼,水暗影,其实你也该骂,有你这么犯贱的么?” “可姑奶奶就是犯贱,谁特么的敢管?” 水水抬手,在方向盘上狠狠拍了一下后,还不满足,又像脑子进水那样,拿额头重重撞了几下,这才舒服了许多,重新拿起了手机。 这次她拨打的号码,电话簿中不存在。 是存在她脑子里的。 她觉得,她到死,都不会忘记这个号码:这是抚养她长大的那位老人的。 水水的心跳,随着着手机中传来不间断的嘟嘟声,跳的越来越快。 人的心跳加快,不外乎是因为兴奋、或者害怕时。 水暗影现在没理由去兴奋——如果你是个她这样的大美女,可能会在凌晨四点后,找至少三个以上的陌生男人鬼混,你要是还兴奋的,那么只能恭喜你:真的很贱。 她是在害怕。 害怕没有谁接她的电话。 嘟——就在最后一声嘟即将落下,水暗影的心也沉下来时,手机通了。 “呼!” 她长长的吐出一口长气时,手机那边,传来一个清冷的好像月光那样的女人声音:“暗影,这么晚打电话,有事?” “夜搜魂,下次接我电话时,要快点。” 水暗影不满的埋怨了句,开门见山的说:“麻烦你跟他说,还记得他让我任职风声老大时,曾经给我一个承诺的事吗?” 不等夜搜魂说什么,水水又说:“如果他还记得,我想,今晚是他老人家实现承诺的时候了。” 夜搜魂在那边沉默了片刻,才说:“暗影,你确定,你要动用他老人家对你的唯一承诺?” 水暗影没有丝毫的犹豫:“对,确定。” “他老人家说过的话,肯定会记得。你说你的要求,我会转达给他的。” 夜搜魂没有再墨迹什么。 水水张嘴——却说不出话来。 夜搜魂在也没催促,就在那边静静的等待。 “我要方圆活着回来,他现在去了武山!” 水水忽然提高声音,语速极快的喊出了这句话。 话音未落,她就像脱力似的,趴在了方向盘上,掐断了电话。 “我真特么的贱,为了他浪费了人生中最重要的承诺!” 水暗影抬起头来时,心中无比的后悔,开始拿额头撞车门。 砰砰有声,边撞边骂。 第291章 :午夜中的枪声 电视中的长城,犹如一条蜿蜒在崇山峻岭中的巨龙,处处透着雄伟大气,还有让人情不自禁会肃穆的萧杀之气。 不过很少有人知道,电视中的长城,只是万里长城区区几十公里开发过的--这段长城,只起到明信片的作用罢了。 其实,仅仅在京华境内的长城,就有629公里,但其中的600公里,却是自然状态中的‘野长城’。 尤其是‘箭扣长城’,那残破、古旧、朴拙的砖石绵延于崇山峻岭之中,荒凉不事雕琢的自然美,更能令人感受长城金戈铁马的千年不屈风骨。 水暗影所说的武山,就是箭扣长城所在之处。 这是个热衷旅游的年代,也不缺少传说。 相传多年前,在一个弯月如钩的午夜,几个迷路的驴友登上了箭扣长城,正当他们为眼前这段残破荒凉的长城而震惊时,却看到很远处的城外,忽然出现一片火把。 成千上万,身穿古代关外服装的汉子,高举着弯刀,扛着云梯呼呵着冲杀过来的同时,粗壮的抛石机,把磨盘大小的石头,连绵不断的砸向城墙。 然后,他们又看到长城上忽然也腾起一片火把组成的长龙,无数身穿红色鸳鸯袄的大明士卒,手持弓箭,长枪,趴在城墙上,与那些顺着云梯攀登上来的侵略者,浴血奋战--不断有士卒摔下长城,尸体几乎把下面山谷填了半截。 驴友们惊呆了,不知道是谁率先扭头就跑。 天明后,四个驴友有两个失踪。 当地警方接到报警后,派出了大批警力,去搜寻失踪驴友。 历时七十二小时后,除了找到他们的随身携带物品外,人却就像凭空蒸发了那样--有参与搜救的人暗中说,那俩人已经被古战场卷回到了明朝。 说直白点呢就是,他们穿越了--就因为在错误的时间,来到了错误的地点,恰逢一场错误的战争,被血光组成的时光隧道给卷到了明朝。 明朝,虽说是个让人向往的铮铮时代,可以弯弓西北射天狼,纵马举刀踏平胡虏……但毫无疑问,没有哪个现代人喜欢去那个时代生活。 所以从那之后,别说是在半夜了,就是大白天的,也没谁跑来箭扣长城,凭吊古人了。 方圆就坐在箭扣长城的某个烽火台上,遥望着西北方向,倾听着脚下‘枫涛’阵阵,真希望能亲眼看到传说中那热血沸腾的场面(他在查阅武山这段长城的资料时,看到了这个传说,也是众多传说中的一个),哪怕是被穿越也值得。 甚至,他都盼着被穿越:数百年前的大明,貌似不会再有夏小韵了。 水暗影没有说错,武山下面确实有着普通人无法想象,更无法察觉出来的秘密。 方圆能看到,更知道就在此时,他已经被至少十一个黑洞洞的枪口锁定。 武山,作为华夏某些最高机密档案资料所在地,其防御能力,那绝对是变态的。 方圆觉得,就算他能顺利潜进武山地下档案室,也得经过至少两百个小时的暗中观察、研究后,才能做出精密的潜入计划。 很明显,他是昨晚才听水暗影说过的,要想马上潜入绝顶机密所在,无异于痴人说梦,哪怕是盗圣,也休想做到。 明知道在短时间内,压根无法潜入那地方,他还是来了。 并且坐在这处最高的烽火台上,一坐就是两个半小时。 如钩的弯月,已经开始西斜,夜色更静。 就像他的人,仿佛跟恒古夜色、残破长城融为一体,不是单独的存在。 他来,不是为了潜入某个地方,而是在等人。 方圆相信,肯定会有人来--因为水暗影知道他会来。 有这样一个笑话:某小姐得了花柳病,回到村里后才过了半个月,全村人都得了花柳病--只要水暗影知道他要来,那么就代表着某些人也会来。 啪嗒一声轻响,方圆点上了一颗香烟。 枯坐已经很久了,连个鬼影子也没来他身边,确是有些孤独:男人独自对月遥想当年时,怎么可能不吸烟呢? 一条黑影,终于出现了。 全身黑衣,脑袋上也戴着一个黑色头套,就像一个幽灵那样,从长城的残垣断壁中冒出,仿佛被夜风一吹,就轻飘飘的飘了出去。 这个人的身材很高,足有一米九,更是虎背熊腰的,本该是笨拙的狗熊那样,却偏偏在向前疾奔时,比狸猫还要灵敏。 当一棵从城墙上斜伸出来的枫树,挡在前面后,黑影身形一晃,贴在了树干上,迅疾回头看去的同时,右手的枪口也对准了那边。 他在向前疾奔时,总是有种背后有人盯着他的错觉。 这种错觉,让他很不舒服,这才决定藏在最隐蔽的地方,静候那个错觉中的跟踪者出现--只要有可疑物体出现,他才不管来者是人,还是鬼,都会扣下扳机。 第292章 :午夜中的枪声(下) 风在吹,吹动他后背贴着的那棵枫树,嫩叶发出飒飒的轻微声。 他等了足有十分钟,都没有看到任何的可疑物。 低低的骂了声什么,黑影右手中的手枪,潇洒的转了个花,正要转身借着这棵枫树,爬上城墙时,却蓦然觉得左边心口剧痛。 本能的低头--惨白而清冷的月光下,他看到了一截刀刃。 带血的刀刃,从他后心背后刺进,自前心出来。 啪嗒一声轻响,黑影手中的手枪跌落在地上。 他艰难的回头。 背后依旧没人,只有从长城断壁中长出的那棵枫树。 只是,本该为他提供背后安全的枫树,怎么可能会拿把刀子,一下子就给了他个透心凉? 黑影双眼中,全是不甘的缓缓瘫倒在地上时,才惊讶的发现:枫树活了。 枫树还能说话,是他苦练好久的汉语,淡淡的说:“四号目标已经被解决。” 听到这句话后,生命即将消失的黑影,攸地腾起无比的惊惧:原来,我们这些人的一举一动,都在华夏人的严密监控之中。 他猛地张大嘴巴,想纵声高喊,奢望在生命消失之前,向同伴示警,让他们立即撤退,用最快的速度! 他没有喊,因为他瘫倒在地上时,摸到了那把打开保险的手枪。 最后一丝力气,扣下了扳机。 当他的生命,彻底消失在恒古的黑暗中时,最后一次,听到了他所熟悉的那个世界中的声音:砰! 砰--清脆的枪声,就像一块大石头,狠狠砸在平静的湖面上,发出悠扬却又刺耳的回响声,附近无数的野鸟在瞬间受惊,纷纷嘎嘎怪叫着,扑楞着翅膀,从鸟巢中腾空而起。 砰,砰砰! 鸟儿们刚腾空,脚下东南西三个方向,就分别有枪声响起。 并在最短的时间内,就蔓延成了一片,丝毫不顾鸟儿们的大骂:尼玛,半夜瞎折腾个鸟呢? 最多也就是半分钟,最后一声枪声,也被夜风吹散在了荒山野岭中。 枪战的时间不长,却足够惊动箭扣长城最近的派出所值班人员。 箭扣长城下,有着一般人不能靠近的绝密,这对派出所的值班人员来说,才不是啥了不起的秘密--所有在这边上班的民警,都是由特殊部门精挑细选过来的。 马上,派出所就做出了最快反应,警用摩托(有些道路,是不适合开车的)就呼啸着,狂风般的刮出了大门,向黑夜中疾驰。 所有警力,都在瞬间启动,值班的接线员,也抓起那部代表着红色紧急情况的固话,通知所有不在岗警员,立即归队,听候调遣! 小宗就是那边派出所的警员,这时候正坐在北郊英皇迪厅的吧台上,跟一个极品美女眉目传情的对饮。 小宗发誓,他长这么大了,还是第一次看到水水这么美的女人。 暂且别说水水(这个女人自称水水)那火爆到爆的身材,靓到让人眼瞎的盘子(脸蛋),吹弹可破的皮肤,单说那双总是有春波流动的眼眸,只需轻轻一转,就能把男人的魂儿给勾走的。 小宗真的很纳闷:依着水水这种极品美女,就算整天屁事都不干,但只需在街头上晃悠两圈,就会有无数亿万富翁,哭着喊着的来包她当奶奶--还用得着跑来迪厅,对每一个来搭讪的男人抛媚眼? 唉,真是暴殄天物啊。 把衬衣扣子敞开,只露出一副疙瘩肉,就把几个黄毛头发小混混给吓跑的小宗,觉得他有义务,更有责任来保护水水,别被人渣给糟蹋了。 当然了,水水如果非得跟小宗发生一段终生难忘的感情,他是绝不会拒绝,更不会以为这是在糟蹋她。 再怎么说,小宗也是正派人,要不是朋友过生日提议来这儿疯玩,这种地方他是很少来的。 “小帅哥,以前你是当兵的呀?” 坐在高脚椅上,身穿黑色紧身皮衣,左手端着一杯冰与火的水水,吃吃娇笑着媚眼如丝,右手纤长的食指,轻轻在他衬衣下的心口,戳了一下。 麻酥酥的。 “昂,在部队干过几年--哦,稍等,接个电话。” 手机急促震动后,小宗放下酒杯,拿出来只看一眼来电显示,就赶紧接通,右手食指堵住右耳朵眼(旁边舞池内,正在狂嗨),手机放在左耳边,低头大声说道:“我是宗--什么?有人夜闯武山--好,我马上回去,是!” “对不起,水水,我还有事,得先走一步,再见!” 接到紧急归队的紧急任务后,就算小宗一万个不愿意离开水水(他能预感到,能跟水美女发生点啥),可还是快速道歉后,不等她说什么,就跳下高脚椅,连招呼都来不及跟朋友打,冲出了迪厅。 小宗跑到他那辆别克车前,打开车门刚要跳上去,一只手却拽住了他的胳膊。 “谁?” 小宗低喝声中,猛地转身,双目中的精光,攸然散去。 抓住他胳膊的,竟然是那个美的不行的水水。 第293章 :你出卖了我! 老天爷发誓,除了某个姓方的混蛋外,就再也没有哪个男人,敢随时都能忽视水水姐了。 “水水。” 发现是被水水拽住后,小宗稍楞了下,脸上浮上笑容:“对不起啊,我不是不想陪你,是因为有急事--” “你刚才接电话时说,有人夜闯武山?” 水水打断了小宗的话。 她在问出这句话时,刚才在迪厅内时,能对任何一个男人都会露出的媚笑,从脸上消失了,换成了紧张、甚至还有惧怕的焦急神色。 “是--你问这个干嘛?” 小宗下意识的问出一个字后,猛地意识到了什么,立即挣开她的手,再看向她时的眼睛里,已经带有了警惕的神色。 他虽然很想跟水水这样的美女,发生点浪漫的事儿,但他也没忘记他的职责。 任何一个能去箭扣派出所那边工作的警员,都知道自己肩负着什么样的责任。 也可以说是秘密任务--既然是秘密任务,又怎么可能随便对人泄露? “给我的你手机。” 水水懒得跟小宗说什么,伸手就去拿他的手机。 “干嘛!” 小宗终于确定水水不简单了,迅速横跨一步,正要再说啥时,一个冰冷的枪管,却忽地抵在了他脑门上。 冷汗,刷的一下就从小宗脑门淌下。 他做梦也没想到,这个貌似只需再喝几杯酒,就能陪他上床的水水,竟然能掏出手枪。 不过小宗也不是好相与的,毕竟他可是出身某特种部队,在冷汗冒出来的同时,脑袋猛地后仰,右膝狠狠抬起,对着水水小腹撞去。 砰的一声闷响,他的膝盖,撞在了水水的膝盖上。 接着,一个白生生的小拳头,就铁锤般狠狠砸在小宗脑门上,让他眼前发黑,金星直冒。 等他眼前金星散尽时,才发现自己已经瘫倒在了地上,水水拿着他的手机,那双水汪汪的眸子,恶狠狠的瞪着他,语气阴森的说:“给你领导打电话,问问武山那边的情况!” “你、你休想!” 艰难的咽了口吐沫,小宗冷笑着哑声拒绝时,心却沉到了谷底:她到底是谁,怎么这么厉害,我在她面前貌似没啥的反抗之力。 水水大怒,白生生的左拳举起,正要砸下时,却又收回,接着从口袋中拿出一个大红色的小本本,打开放在他眼前,阴声说:“小子,看清楚姐姐是做什么的!” 水水已经不再是风声老大了。 可她被解除职务后,出于某种考虑,老人却没有收回她的配枪、工作证等东西。 以前时,水水才不屑拿出证件,来吓唬某人。 不过现在,她没心情跟一小警员啰嗦啥,直接扯出了虎皮大旗。 “风、风声,水中校?” 小宗看到工作证水水姐的照片、工作单位以及职务后,立即傻掉。 风声对于他这种小警员来说,无疑是个跟军情、国安等并驾齐驱的神秘部门,更是在以前某个偶然机会,听说过风声大佬好像姓水,叫水暗影,拥有先斩后奏的特权。 可就算一枪打死小宗,他也不会想到,眼前这个好像稍稍努力就能抱上炕的水水,竟然就是传说中的风声老大! (风声老大换人一事,像小宗这个级别的小鱼小虾,还没有资格知道的)。 她怎么会来迪厅,还对每一个男人,大抛媚眼? 小宗彻底傻掉时,水水已经收起工作证,手枪,一把揪住他衣领子,把他从地上拎了起来。 幸好,现在是凌晨,停车场内没别人,要不然被人看到后,肯定会惊到掉下巴:喀,这么一娇滴滴的大美女,力气凭大,提溜大小伙子就像布娃、娃。 把小宗推搡在车门上,水水皱眉沉声问道:“现在,你可以按我说的话去做了吧?” 国安,军情,风声,三大特殊强力部门,最不能招惹的就是风声,尤其是他们的了老大,那绝对是个实在躲不开,就必须全力配合的女魔头--悠忽间,小宗想起了领导跟他们训话时,说过的这段话。 “是,水中校!” 小宗本能的,啪的一个立正,抬手敬礼。 水水还礼。 嚓,本来那么庄严肃穆的敬礼,这娘们在还礼时,咋就看上去是在勾引人? 第294章 :你出卖了我!(下) 小宗可不敢奢望自己被水水勾引,他还年轻--马上,就拨通了所长电话,低声说了几句后,就把手机给了水水。 “我是风声水暗影,现在那边什么情况?” 水暗影也没啰嗦,继续扯着虎皮大旗哄人家。 小宗听不到所长在电话里说什么,只能看到水水忽然猛地一咬牙,冲着电话嘶声吼道:“我才不管你们死多少人,他要是少一根汗毛,我就把武山绝密档案室、还有你们派出所的所有人,都屠掉!” 不但小宗在风声老大面前,得乖的跟孙子似的,就连他的郑所长,也得老老实实的据实回答她的问题。 郑所长说了:就在昨晚十点左右,武山方面绝密档案室的守卫,忽然有所行动(他也是刚知道的)。 五分钟前,跟一伙不明来历的武装分子,发生枪战冲突--目前为止,已经有至少九个以上的不明来历武装分子,被当场击毙,守卫者也有伤亡出现。 现在,箭扣长城派出所的所有警力,正在协助武山守卫,地毯式搜索漏网之鱼,希望能全歼这批试图入侵绝密档案室的不明来历武装力量。 昨晚十点左右,正是水水给老人打电话,请他实现承诺,放方圆一马的时候。 水水相信,方圆能在短时间内,找到能协助他的人,配合他的行动。 她更相信,如果老人没有泄露机密的话,武山方面,绝不会有所提前准备,在短短几分钟内,就击毙至少九名来犯者。 方圆,有没有在这九名之中,水暗影不敢去想。 她只是悲哀的发觉:她被老人骗了。 老人没有给她承诺,却利用他的承诺,提前布局,等候方圆的到来。 怎么可以这样对我? 水水嘶声吼出那句话后,猛地把手机,狠狠砸在了别克车上。 砰的一声大响,手机碎成好几瓣。 一片残壳,飞在小宗腮上,划出一道血口。 鲜血淌下。 他却不敢伸手去擦--他已经被水水此时蓦然爆发出的戾气,给吓着了:这个女人,不是在开玩笑,她真会杀人的! 她为什么要杀人? 就因为她最在意的一个人,入侵了武山绝密所在。 本来,是那个人的错,她身为华夏某强力部门的老大,应该协助武山方面击毙所有来犯者的,结果却是在威胁正义的一方,叫嚣着要屠掉所有人。 这个娘们,疯了吗? 好坏、公私不分。 就在小宗盯着脚步踉跄的水暗影,走向迪厅门口发呆时,她却猛地转身,厉声叫道:“还不快滚,转告那些人洗白了等着姑奶奶去宰!?” “啊,啊!” 小宗这才如梦初醒,赶紧跳上车子,用最快的速度,狂奔出了停车场。 倒退着走到迪厅门口的水暗影,被台阶绊倒,顺势坐在了台阶上,目送小宗的车子消失后,忽而惨笑了下,拿出手机喃喃的说:“为什么,都这样不在乎我?” 手机内,传来了嘟嘟的声音。 依旧是在最后一声嘟声落下之前,电话才接通,夜搜魂那清冷的声音传来:“水--” “水尼玛比!” 水暗影已经彻底失去了理智,一句粗话打断了夜搜魂的话,艰难的呼吸着,哑声问道:“夜搜魂,为什么要出卖我?” 夜搜魂貌似很了解水水的为人,所以才没在意她的粗口,只是淡淡的问:“为什么这样说?” “我为什么这样说,你自己心里清楚。” 水暗影狠狠咬了下嘴唇时,尝到了鲜血的甜滋滋味道:“方圆要是死了,会有很多人死,包括你。” “你真爱上他了。” 夜搜魂的语气,依旧坚冰般的冷淡。 “是,那又怎么样?” 水水对此,才不否认。 夜搜魂好像冷笑了声:“可他明明跟你说,你们只是玩玩的。你们的婚姻,只是游戏--为了他的生死,就跟我们翻脸,好像不值得。” 水暗影的双眸,猛地眯起,声音更加沙哑:“你、你们在监视我!” 如果夜搜魂没有监视水水的话,是不可能知道她跟方圆之间这些破事的。 同样,夜搜魂也没否认:“不错,我们一直在密切监视你们。知道到目前为止,除了明珠那个女人外,你跟他还是清白的……” “为什么要监视我?” 水暗影打断了她的话。 “是为你好。” 夜搜魂沉默片刻:“最起码,我是真心为你好的。水水,我们都真心期盼你,能够跟他走到一起。但很可惜,他一直在拒绝你,不惜用各种手段,来伤害你。” “我知道,不用你提醒。” 水水舔了舔嘴角的血丝,说道:“但那又关你们的屁事?我爱他,只是因为他俘虏了我,跟他爱不爱我,没有任何关系。我也不愿意,任何人插手我的私事。” 顿了顿,她才又缓缓的说:“谁也不行。” 哪怕是对她恩重如山的老人,也不能干涉她的私事--这就是她说谁也不行的意思。 夜搜魂这次沉默的时间更久。 就在水暗影更加烦躁,刚要骂人时,她才说:“水水,我们发现,你跟他不合适的,无论你付出多少。因为他命中注定,只能有一个女人。那个女人,不是你。” 水暗影拿着手机的右手,紧了一下:“夜搜魂,少说这些屁话。我还是那样说,他要是出事了,别怪我翻脸。” 夜搜魂轻飘飘的问:“你会怎么翻脸?” “最起码,你会死。” “那好,我等你来杀我。” 夜搜魂说完这句话,扣掉了手机。 “我真会杀你,我不是在开玩笑。” 水暗影呆坐半晌,站起身,缓步走上了台阶,喃喃的说:“你也可以杀我--所以在临死前,我得尝尝男人的滋味。要不然,这辈子就白活了。” 第295章 :她叫漠北北 弯月如钩。 凌晨两点半。 东半球的绝大多数人,都已经进入了香甜的梦乡中。 岭南凯撒酒店的十八层大厅内,却是灯火通明。 这儿,有着你能想到的所有赌具,就像一头头张大血盆大口的怪兽,用让人吃惊的速度,吞噬着赌客们的金钱。 赌场里的常客,不一定都是有钱人,但能够给赌客们服务的女孩子,却基本都是美女,哪怕穿着统一的制服套装,看起来‘包装’严谨,可你只需解开她们胸前的一个扣子,就能看到里面原来是真空的。 还有,你只要拿出足够的筹码,就能享受到你想要的特殊服务。 秦大川也想要那种特殊的服务,让那个有着一头橘黄发丝的女孩子。 他在来到十八层后,第一眼就发现了这个女孩子,并确定她是新来的。 女孩子长的其实不是太漂亮,尤其是眼睛太小,嘴巴偏大,唯有鼻子还算秀挺--如果是这样的容颜,她是没资格来十八层服务的。 关键是,她有着相当迷人的身材。 唯有真正懂女人的男人,才会懂得有着一副好身材的女人,要比有一张漂亮脸蛋更迷人。 新来的这个女孩子,就是有这么一具魔鬼般的身材,磁铁般的吸引了秦大川。 秦大川,绝对是最懂女人的男人,哪怕他不是有钱人,能够成为这家赌场的常客,也是因为保安是他高中的铁杆死党,每次来时都会放下的钞票,更是他小妹秦小冰給他的生意钱。 凯撒大帝酒店,对于爱赌、又懂女人的男人来说,就是仙境,能吸引秦大川每隔两个月,万里迢迢坐飞机来这儿潇洒一个晚上。 在来酒店之前,秦大川已经虔诚的拜过神了,祈祷神能保佑他,今晚手气爆棚,把此前‘寄存’在这儿的十几万,一股脑的拿回去。 话说,那可是小妹的血汗钱--男人,怎么可能总被小妹养活呢? 准备大杀四方的秦大川,看到那个女孩子后,改变了注意。 他决定,今晚不赌了,要把所有的赌资,全部交给这个女孩子,换一个晚上的温柔乡(尽管钱不多,只有两万块,但差不多也够了)。 两万块,应该能买到一个长相不咋样的女孩子。 她叫啥名字? 秦大川已经在她胸牌上,看过十七八遍了:漠北北。 嗯,就是漠北北。 很好听的名字的,名字比她的人还要好听。 差十五分,凌晨三点。 坐在卡座上的秦大川,拿出手机看了眼时间,抬起头来时,就看穿着红色荷官制服的漠北北,端着一个银盘走了过来。 花儿般的笑容,从秦大川嘴角绽放开来时,他站了起来,整理了一下小妹去年就給他置办下的名牌西装,拿捏出了最绅士的风度,来迎接他心目中真正的女人。 话说,早在一个小时前,秦大川就已经把那两万块换成的筹码,放在漠北北的衣服里,并得到了她的承诺:忙完后,去十七号房。 现在她忙完了,踩着细高跟红色皮鞋,哒哒的走了过来,不怎么漂亮的脸上,带着甜甜的微笑。 待会儿,我才不看脸呢。 秦大川心里这样想着,目光落在了她左右摇摆有韵的腰肢上,轻吸了口气时,一个很讨厌的男人声音从前面响起:“你,过来。” 漠北北马上停步,弯腰柔声问道:“老板,要喝酒么?” “老子不喝酒,只想吃你。” 老板嘿嘿的笑着,一摞筹码,扔在了漠北北手中的银盘中。 足有十数个之多,每个都是一万元的。 秦大川腮帮子,猛地鼓了下,接着就瘪了。 他不用看老板的脸,就知道这是来自缅甸的乌邦,一个靠贩毒起家的小毒枭。 虽说是个小毒枭,可人家也是亿万富翁,不是秦大川这种拿着小妹血汗钱,来花天酒地的沙比青年能比得。 十几万,足够让漠北北使出浑身解数,来伺候他了。 最关键的是,秦大川不敢因为他破坏了这边的规矩,就跟他理论(谁先订下漠北北,谁就是她今晚的新郎,别人不能抢,这就是赌场的规矩),要不然会吃枪子的。 而且秦大川也相信,漠北北也不敢坚持规矩,拒绝乌邦来伺候他。 果不其然,漠北北看着秦大川,抱歉的摇了摇头,接着矮身,扭着水蛇般的腰,坐在了乌邦身边,咯咯娇笑着说:“老板,我们去十七号吧,我开好的房间。” “有蜡烛吗?” “有。” “有皮鞭?” “有。” 长相一般的漠北北,咯咯的娇笑声又脆又迷人,听在秦大川的耳朵里却像刀割一样难受,暗中骂道:骚、货,你本来是我的,却不顾规矩跟了别人,特么的。 第296章 :她叫漠北北(下) 十八层所有的服务生,一个晚上只能陪伴一位客人(老板为她们的健康考虑),这也是规矩。 乌邦可以仗着有钱,破坏规矩,秦大川却不敢。 就像他不甘心把这两万块扔进水里:这可是他绞尽脑汁,才找借口从小妹那儿骗来的,谁知道以后再来这儿时,漠北北还在不在? 不行,我不能让小妹的钱,就这样白白扔掉! 想到小妹辛苦工作的样子,秦大川的良心很疼--咬了下牙关,装作没事人似的,走出了赌场。 赌场走廊对过,就是服务生的休息室。 漠北北说了,她的休息室就在十七号房。 秦大川决定去她房间内,找回两万块钱(这些服务生的休息室内,绝不会缺少客人打赏的筹码,更不会想到,会有客人偷进她们的房间偷东西,客人都是有钱人嘛。) 十七号房不大,布置的却很雅致,甚至高级。 一张宽大的席梦思,还有一个大衣柜,外加一个梳妆台,就是全部家具了。 “她会把筹码放在哪儿?” 闪身走进十七号房后,秦大川倚在门板上,迅速向房间里张望着。 一般来说,女孩子藏钱的地方,无非是铺盖、枕头下面等。 不过秦大川找遍了这些地方,都没看到半个钢镚。 “在大衣柜内?” 秦大川有些疑惑的挠了挠后脑勺,走过去打开了柜门。 柜门刚打开,门外就传来脚步声,还有漠北北的娇笑声:“老板,这边请。” “擦,坏了!” 秦大川心中一紧,刚要转身就跑时,才猛地想到这时候是跑出去,被发现后,铁定会被酒店老板打断腿,甚至会直接活埋掉的。 秦大川觉得自己还年轻,美好的明天总是对他招手,当然不肯会被活埋。 倒不介意,被柜子关在里面,反正乌邦他们办事的时间,估计也长不了。 他刚关上柜门,房门就开了,高跟鞋的哒哒声清晰异常。 从柜子缝里,秦大川向外看去,就看到胖猪一般的乌邦,搂着漠北北的脖子,几乎快要把她压趴下了,一只手还伸进她衣服内,猪那样的笑着。 个头比乌邦还要高挑的漠北北,娇笑着把他带到席梦思前,挣开他的手:“老板,我先把门关上。” “快点,皮鞭呢,蜡烛呢,我怎么没看到?” 乌邦迫不及待的开始脱衣服。 看着他那身肥肉,秦大川觉得很恶心,再也不愿意看了。 他真无法接受乌邦压在漠北北身上的现实。 只是,就算他不看,漠北北那咯咯的娇笑声,乌邦猪一般的喘气声,也总望他耳朵里钻。 麻痹,老子真受不了--秦大川有些心烦的想到这儿,正要不顾一切的推开柜门跳出去,双手捂着脸用最快的速度,逃出十七号房时,却听到了惨叫声。 惨叫声很低,就像是用屁、眼发出来的那样,却带着超清晰的惊骇,恐惧。 下意识的,秦大川从门缝里看去。 很多年后,每当他偶尔回想起这一幕后,都会吓得心儿颤,并伴有恶心等症状:乌邦的心口,竟然多了个洞。 有着魔鬼身材,银铃声音的漠北北,那只纤长的右手中,竟然托着一颗还在跳跃的心,咯咯娇笑着,伸出鲜红的香舌,去舔那颗心。 然后,秦大川就昏了过去。 等他悠悠醒来时,觉得裤裆下湿漉漉的,听到有人低声说:“我们的人,在武山全军覆灭。现在已经查清,此次行动的泄露,很可能跟陈婉约有关。要不要,把那个女人干掉?” “不用了,她还不能死。” 漠北北的声音响起,再也没有了丝毫柔媚之意,只有清脆:“我只是想试试那边的反应,也算得到了想要的结果。你们可以走了。” 有人低低答应了声,脚步声随着关门声消失。 武山是哪儿,陈婉约又是谁,秦大川才不关心这些。 他满脑子,都是漠北北手里捧着一颗心的恐惧样子。 尽管他潜意识内,确定当前必须得藏好,可无论怎么努力,都无法控制牙齿、身子打颤。 “出来吧,我不会杀你的。” 柜门忽然开了,一张明媚到极点的陌生女孩子脸,出现在了秦大川视线中,语气淡然的说:“你真该感激,我今晚心情不错。” 看着这张美丽的脸--男人在漂亮女人面前,胆子总会大,就像秦大川,还能问道:“你、你是谁?” “我是漠北北呀。” 女孩子忽然笑了,右手缓缓举起。 秦大川看到了一张面具。 “这是人皮面具,你要不要戴上试试?” 漠北北咯咯娇笑的样子,让秦大川心儿狂跳,却比不上他摇头的动作。 “快走吧,趁着我心情还好时。但你最好懂得哪些话不该乱说。乱说话,会死人的。” 漠北北伸手,在秦大川脸上拍打了下,转身走出了房间。 方圆也很想走。 现在已经凌晨三点了,他必须得在四点之前,赶到英皇迪厅--要不然,某个蠢货,就会做出蠢事的。 只是他不能走。 因为就在他把烟头弹下山谷内时,脑后传来了利器破空的厉啸声。 陌刀。 可以藏在袖子里的陌刀,锋利无比,带着斩杀一切的霸气! 昆仑,也有一把。 第297章 :昆仑,刀光! 很多人都听说过干将莫邪的大名,却不知道它们是怎么锻造出来的。 当世间,也有七把名叫昆仑的陌刀,同样没谁知道它的锻造工艺。 方圆曾经拥有过这样一把陌刀。 昆仑挥起时,能把ak-47的枪管轻松切断,就像切豆腐那样。 七把这样的陌刀,分别由某个老人,交给了七个人。 并给他们立下规矩:昆仑,不出关。 陌刀名叫昆仑,昆仑不出关。 这也是陈断玉、秦摘花前往塔希科时,为什么没有携带昆仑的原因。 方圆却不在意。 因为属于他的那把昆仑,这些年来始终在关外,在一个叫昆仑的人手中。 某些人只知‘水银泻地刀锋起,妙手空空头落地’中的昆仑,有把叫昆仑的陌刀,又有谁知道,叫昆仑的这个人名,是根据这把陌刀而起的? 昆仑不出关,老人给方圆他们七个人订下的规矩。 方圆本以为,他会终生固守这个规矩。 可连他自己也想不到,他会成为破坏规矩的那个人--无论他有什么理由去破坏老人的规矩,夜搜魂、陈断玉还有秦摘花,三人或许不会追责他。 但有个人,却始终在寻找他,要让他为破坏规矩而付出代价。 不会杀他,只会砍断他一条手臂。 右臂。 没有了右臂的方圆,就再也不是盗圣,更不会是七杀手中的鬼手了。 方圆现在不在意盗圣、更不在意鬼手这个曾经让他骄傲的名号,他只在意自己的右臂,绝不能被人斩掉。 哪怕这个人,号称七杀手中近身格斗本领最高的魔手铁辽。 事实上,也唯有魔手铁辽,才始终苦苦寻找方圆。 凌晨三点,铁辽来了。 没有任何的招呼,不讲狗屁的情面,更不会以在背后偷袭方圆,有丁点的惭愧--他只想,要方圆的右臂,来维护老人的尊严。 至于事后,他会不会自断右臂,来给当年七兄弟共同发过的誓言一个交代,这就是后话了。 刀锋闪过时,挥起层层的冷月残影,以梦幻般的速度,斜斜斩向方圆右臂。 背对着铁辽的方圆,耷拉在烽火台上的双脚脚后很,猛地一磕烽火台,就像跳水运动员那样,头上脚下直直扎向脚下深大数十米的山谷中。 他除了这个办法外,就再也没有别的反应,能躲开铁辽的偷袭。 一刀斩空后,清冷月光下铁辽那张冷峻的脸上,没有浮上任何的惊讶,更没有丝毫的犹豫,就像归巢的乌鸦那样,紧跟纵身投下山谷。 他已经追了方圆好几年。 今天好不容易碰到了,那就决没有再放过他的理由。 哪怕是老人,也休想劝他罢手。 方圆要想保住右臂,唯一的办法就是--杀了他。 可尘世间,又有谁能在跟铁辽单打独斗时,把他斩杀? 尤其是在他的昆仑出鞘时。 方圆从来没想过,有一天他能干掉铁辽,更是在徒手时。 所以,他只能逃。 不顾一切的逃--铁辽,就像是条从不讲理的疯狗,绝对是方先生避而远之的人。 任何人,从高达数十米的烽火台上,重重落在山谷中枫树的树杈时,滋味都不会好受,尤其是那张引以为豪的小白脸上,还被树杈划了一道后。 “特么的,姓铁的,你别逼老子发怒!” 砸断一根茶杯口粗的树枝,才重重落在地上的方圆,疼的眼前发黑,金星直冒,却不敢有丝毫的凝滞,当即弹身而起,大骂声中已经兔子般的窜出了七八米。 他压根不用去拿眼睛看,就知道那条疯狗,肯定会跟着他从烽火台上跳下来,紧追不舍。 事实证明方先生判断的相当正确,就在骂声未落时,铁辽已经重重摔倒在他刚才落下的地方。 这疯狗,肯定也被摔得五脏六腑都移位,难受的几乎要吐血--不过,这丝毫不会阻挡他跳起来,继续持刀追杀方先生。 方圆不住的爆着粗口,把铁辽十八代祖宗都骂了个遍。 铁辽却没有回骂一句。 他绝对是个现实主义者,很清楚骂人时会浪费力气的,而挨骂却不会有丝毫的损伤,所以倒不如省下这份力气,用陌刀来封住骂人的家伙的臭嘴。 果然,当铁辽的昆仑陌刀,擦着方圆右臂扫下时,方先生闭上了嘴。 他必须得珍惜任何的力气,才能把‘遁形术’发挥到极致,躲开这条疯狗。 实在躲不开时,就只能咆哮着转身,像个疯子似的,以两败俱伤的打法,向疯狗发起反攻。 铁辽才不在乎两败俱伤,反而更喜欢。 当衣服几乎被割碎、右臂被狠狠划了三道血口后,方圆才知道自己又错了,只能利用更加敏捷的躲闪,避过仿佛要把整个世界都劈碎的刀光后,继续狼狈鼠窜。 第298章 :昆仑,刀光!(下) 老天爷,从来都是公平的。 既然能让铁辽号称为七杀手中近身格斗第一人,那么就会给鬼手先生,冠绝七人的跑路本领--事实上,在被逐出七杀手后,方圆也正是凭借他出色的跑路本领,才博得了诺大的威名。 所以,无论铁辽有多么的暴怒,无比渴望要一刀斩断方圆的右臂,可却总是差之毫厘,眼睁睁看着他绝处逢生,继而企图一骑绝尘而去。 郑所长,在武山枪响后,就用最快的速度,率领手下所有能出动的警员,赶来了这边,三人一组,分散在长城内外,跟武山守卫,展开了地毯式的搜索。 这段长城外的山谷内,荒草齐腰高,到处是枫树,根本无路可走,却又偏偏到处是路--不明来历的武装人员,有可能从任何一个方向,忽然出现。 所以,他们得必须加倍小心(毕竟在搜捕不明分子时,前提是要先确保自己安全),三人呈品字形,借着强光手电的刺眼白光,缓步前行。 索、索索--枯草被人趟动的声音,由远而近,用让他们匪夷所思的速度,从西北方向快速袭来。 “注意,有情况,灭灯,准备战斗!” 郑所长低喝声中,强光手电熄灭,三把手枪,对准了西北方向。 索索声越来越近,速度更快,就像狂风暴雨那样,急促捶打着郑所长的小心肝儿。 “别、别紧张,听我命令行事!” 低声安慰两个手下别紧张的郑所长,压根没意识到自己的声音在发颤。 亮光一闪中(至于亮光是咋闪出来的,郑所长才不去管),有条比兔子还要快的黑影,攸地出现在郑所长等人的正前方。 想都没想,郑所长就举起手枪,厉声大喝:“开灯!” 强光手电的刺眼白光,蓦然亮起时,郑所长自己也本能的闭了下。 然后,他就觉得有个东西,在他握着手枪的右臂上点了下,随即风声从耳边刮过,等他再睁开眼时,看到了一个手持短刀的男人,好像豹子般的从前面枯草从中,飞扑出来。 “站住,我是警察!我命令--” 郑所长还没有喊完命令,就觉得右肩猛地一沉,再也无法维持身子平衡,噗通一声跪倒在地上。 啊,咋回事? 跪倒在地上的郑所长,再抬起头来时,好像豹子般的年轻人,已经不见了,倒是身后数十米的远处,传来一个极其嚣张的叫骂声:“草,姓铁的,就凭你乌龟爬似的速度,休想追上老子!” 铁辽明明知道,方圆这是在故意激他说话,就是为了延迟他的追杀速度。 可实在受不了总是被他辱骂,终于忍不住的怒声喝道:“姓方的,有本事你别跑!” “遇到疯狗不跑的,才是沙比……” 当郑所长听到最后这个字时,才蓦然醒悟过来,问左边发呆的手下:“刚、刚才,有几个人从咱们眼前跑过?” 两个人。 站在方圆曾经坐过的烽火台上,居高临下的老人,能借着清冷的月光,清晰看到方圆逃跑、铁辽随后追杀的路线。 方圆在兜圈子,以他擅于跑路的长处,来消耗铁辽的力气。 还别说,铁辽也真上当了,从不时闪过的一抹惊鸿般的刀光中,就能看出他越来越无法控制自己的暴怒,开始拿那些花花草草的出气了。 夜搜魂站在老人身边,幽幽的叹了口气:“唉,铁辽不改改易怒的脾气,永远也成不了四叔那样的绝顶高手。” 到背着双手的老人,抬头看着那轮弯月,淡淡的说:“就算他改掉暴怒脾气,也不是绝顶高手,要不然,你四叔也不会陨落在西北。” 夜搜魂脸色一黯,紧紧抿了下嘴唇。 老人说的没错,就算铁辽能成为第二个天狼星,还不是也无法阻挡邪物的一双纤纤玉手? 唯一逃出来的兄弟说过了,那个女孩子,只用一双手,就能凿穿人的心口。 那双手,得有多么可怕,才能让天狼星那样的高手,也像草芥那样,随寒风枯萎? 想到天狼星,想到那个至邪女孩子,夜搜魂再也没有‘欣赏’山谷中猫捉老鼠的游戏,低头很久,都沉默不语。 老人也没说话,只是仰首看着天上的冷月。 “还有不到四十分钟,就是四点了。水水说,四点看不到方圆的话,就会做傻事。” 就在老人终于低下头时,夜搜魂才低低的说道。 老人依旧淡淡的说:“别担心,他肯定比你还要着急--来了。” 夜搜魂猛地转身,抬头看去,就看到一个人,鬼魅般的出现在十数米外的城墙上。 紧紧抿了下嘴角,她低声问:“铁辽他,肯放方圆走?” “他没别的办法。” 老人还是低头,看着脚下的山谷中。 夜搜魂下意识的,扭头看去--下面的山谷中,忽地闪过一抹刀光! 夜搜魂很熟悉这刀光,因为她自己也有一把能洒出这种冷光的利刃。 不过现在她能肯定,这道刀光,绝不是铁辽那把昆仑洒出来的。 无论铁辽有多么的骄傲,努力,两年内都无法让昆仑,洒出这么凌厉至极的冷光。 夜搜魂自己更不能。 可她却知道,有个人能。 昆仑。 第299章 :潜伏在身上的灾难的种子 铁辽双手紧攥着刀柄,眼神森冷的盯着树影下那个人,屏住了呼吸。 他屏住呼吸,却无法阻止锁骨那道伤口,依旧向外溢出的鲜血。 长三寸的小伤口,对于铁辽这种人来说,比被蚊子叮一口严重不了多少,可他却觉得全身都在发冷:刚才全力一扑,不但没有伤到对方,反而让那个人一刀斩伤了锁骨。 最让他无法接受的是,对方明显对他手下留情了--如果那把刀斩过来时,只需稍稍往上移动一寸,就能割断他脖子下的大动脉。 那个人站在树影下,仿佛跟阴影融合在了一起,不存在。 就连那把可怕的刀,也没闪出一点点的寒芒。 可偏偏,就算铁辽闭着眼,都能感觉到那个人的存在,正盯着他的脖子。 传说,这个人在挥刀,刀锋起时,都会有人头飞起,鲜血会像午夜昙花那样攸然绽放--铁辽的脑袋,之所以还能安安稳稳的坐在脖子上,那是因为他是铁辽,是方圆曾经的战友。 像铁辽折磨骄傲的男人,手持人间利器,以他最擅长的近身格斗,跟人对掐时,竟然连一招都没有走过,这对他来说,应该是个莫大的耻辱。 男人的耻辱,很多时候需要用鲜血来洗刷,哪怕是死。 铁辽却没这个想法。 不是他怕死,而是因为他在知道对方是谁后,觉得自己败的很想当然--如果不败,那才是怪事。 这就像一个三岁的孩子,跟三十岁的男人打架打输了,他会感觉是耻辱吗? 真正骄傲的男人,无疑有着绝对的自知之明。 铁辽就是这样的人,所以在被一刀击败后,他才没有任何的羞辱、不服气,只是死死盯着那个人,过了很久,才缓缓把刀放了下来。 随着陌刀放下,铁辽能清晰感受到,那个人望着自己脖子的目光,也挪开了。 “我早就听说过你,也早就想会会你,因为有人告诉我说,你才是天下用刀第一高手,我那时候不服气,现在服气了。哪怕是我再苦练三年,也不是你的对手。” 铁辽把陌刀随意插在地上,语气平静的说着,倚在一棵树上,掏出了香烟。 尘世间,也唯有铁辽这样的男人,才会败得这样光明磊落,心里怎么想的,就怎么说:“这次你放我一马,我承情,以后,我都不会再追究方圆违背诺言的事了。” 站在树影下的那个人,始终一言不发,却在铁辽说完这番话后,转身就走。 “等等。” 铁辽却喊住了他。 昆仑停住了脚步,背对着铁辽没有回头。 铁辽吸了口烟,才问道:“昆仑不出关,是我们的规矩。可我听说,这些年来,你却从来不入关,是他给你订下的规矩?” 昆仑站在那儿,刚出现的身影又在跟周围环境慢慢融合,终于说话了,声音就像生锈了的铁器在摩擦,还带着口吃:“这、这儿是长城外,我、我没入关--也没谁,给我订下规、规矩。如果算的、的话,也只能是我给我自己订下的。” “我觉得,你这个规矩该改改了。” 铁辽这才说出他为什么‘八卦’的原因:“据我所知,方圆可能会有危险了。除了你之外,好像没有谁能帮得了他。” 昆仑沉默。 很久后,才缓缓说道:“没有谁,能、能杀得了他。” 铁辽笑了,转身拿起插在地上的陌刀,手腕一晃,刀光消失,大踏步的走向了城墙边:昆仑都这样说了,他实在没理由再为方圆的安全瞎操心。 最多有些奇怪:昆仑到底长什么样子,是男,还是女,又是怎么练出这样一手刀法的?还有就是,他为何对方圆这样死心塌地,至死不渝的? 铁辽心中这些问题,夜搜魂也想知道。 不过,目前她却在看着走过来的方圆。 清冷的月光下,她能清晰的看到,这家伙的衣服,已经被铁辽的刀锋,给割成了条状,走起路来时,很有几分‘衣袂飘扬’的滑稽。 方圆才不在意夜搜魂怎么看他。 因为他完全把这个女人,当做空气直接无视掉了,眼里只有那个老人。 缓步走到老人面前三米处后,方圆停步,弯腰,冲他深深鞠了一躬。 他们俩人相处了仅仅半年,老人更是把他逐出七杀手、让他宏伟愿望破灭的‘罪魁祸首’,但这丝毫不影响方圆对老人发自内心的尊敬。 老人看着方圆,淡淡的说:“你没必要对我客气。” 方圆直起腰,看着老人:“不是所有人,都有资格能获得我的尊敬。” 老人嘴角弯了一下,却没说话,再次转身看向了关外西北方向。 第300章 :潜伏在身上的灾难的种子(下) “我,最多还能呆五分钟。” 方圆拿出手机看了眼,又恨恨的骂了句什么。 手机屏幕,已经被铁辽刀锋给划伤了。 “有个至邪的东西,已经逃离了罗布泊,涉足中原,灾难即将来临。” 老人也没废话,直截了当的说:“至邪之物是个女孩子,很漂亮,很年轻,更诡异--她,不畏惧子弹。” “啥?” 方圆愣了下,皱眉说:“子弹,也打不死?” “华夏有着数千年的历史,存在着太多匪夷所思的现象。到目前为止,我们所能了解的,还不到三成。” 顿了顿,老人说:“我猜测,她不怕子弹,很可能是一种类似于武侠小说中的铁布衫功夫,或者是她的皮肤,有我们无法理解的特殊性。” 方圆低头,看了眼时间:“还有不到三分钟。” 夜搜魂听出他这样说,是在嫌老人废话,立即低喝一声:“方圆,你太放肆了!” 方圆总算是看了她一眼,目光冷漠,还带着厌恶。 夜搜魂眉梢剧烈挑了几下,正要反手拔刀时,老人及时说话了:“当真正的灾难来临之前,那个女孩子必须得做两件事。第一,找到一双绣有彼岸花的绣花鞋。第二,诱发潜伏在你身上的某种东西。” “诱发我身上的某种东西?” 方圆向前踏出一步,嘎声问道:“我身上,潜伏着什么东西?” 老人答非所问:“所以无论怎么样,你都不能让她得逞。要不然,到时候你会死--你身上的那种东西,恰是能激活黑暗世界中灾难的导火索。” “我身上,到底潜伏着什么东西!?” 方圆有些不耐烦了,语气也严厉了起来。 这也不能怪他着急,因为无论换做任何有个人,在得知自己身上,竟然潜伏着连他自己都不知道的某种东西(尤其这种东西,还是诱发邪恶扩散的导火索),心情都不会好的。 “我也说不清。” 老人摇了摇头,低头看着山谷内:“武山档案室内的那些绝密资料中,也没讲清楚,所以,你以后不要再来了。” “好,我知道了。” 方圆再次看了眼手机,转身就走。 老人却像没查觉他要走那样,继续说:“我只知道,要想诱发潜伏在你身上的某种东西,你必须得跟一个能穿上绣花鞋的女孩子同房……而夏小韵,就是尘世间唯一能穿上那双绣花鞋的女孩子。嗯,最起码,在至邪之物,还没有找到把她取而代之的办法时,她是唯一。” 方圆停步,霍然回头,看着老人,嘴唇动了动,却没说什么。 老人也转过了身,目光平静的看着他:“你不要责怪任何人,因为我已经知道你跟夏小韵,是亲兄妹的关系。我只想告诉你,当夏小韵穿上那双绣花鞋时,你再面对她时,就能突破那层障碍,违反人伦时,也是灾难降临的时候。” “那双绣花鞋中,究竟又隐藏着什么邪恶力量,能让我违反、违反人伦?” 方圆在问出这句话时,声音有些沙哑,还有些颤抖的惧意。 因为他霍然发现,他的灵魂深处,现在竟然腾起清晰的邪恶感,只想把小夏…… “我也说不清--” 老人刚说出这五个字,方圆就大喝一声:“总是说不清,那你究竟能说清啥啊!” “我只能确定,每隔五十年,灾难就会降临一次。” 老人才没有责怪方圆的冒犯,仍旧从容说道:“上次灾难降临时,我们被迫发射了至少三颗原子弹,导致那边十数年变为真正的无人区,足有数千人因此而……唉,五十年的时间,真短。” 方圆好像听懂了老人这些貌似杂乱无章的话,却又听不懂,烦躁的用力甩了下脑袋,哑声说道:“最后一个问题。既然我跟夏小韵,是灾难的导火索。你,为啥不杀了我们?” “你们要是死了,哪怕只是死一个,灾难的禁锢就会消失,随时爆发。” 老人在说出这句话时,声音明显苍老了许多:“我们不是没考虑过这个办法,只是不可行,因为历史,已经给我们留下太多惨痛的教训,我们--伤不起。” “真特么的,扯淡!” 这是方圆傻楞片刻后,扔下的最后一句话。 随即就腾身跳上城垛,狸猫那样的顺着城墙,飞快的攀了下去。 脚尖刚一落地,方圆半蹲的身子,就定在了那儿。 铁辽就在站在他前面几米处,冷冷的看着他。 方圆吐出一口浊气,缓缓站了起来,皱眉看着他:“姓铁的,让我走,我有十万火急的事。所以,别逼我跟你拼命。” “你不该用那种态度,跟他说话的。” 铁辽说话的语气中,没有丝毫敌意:“因为他为了阻止灾难,已经牺牲了很多亲人。春分之夜陨落的天狼星,就是他的亲兄弟,还有--总之,他有资格受所有人尊敬。” “好,我知道了,还有屁要放吗?” 方圆不耐烦的问道。 “有。” “那就快点放。” “你的心乱了,我给你当司机,送你去英皇迪厅。” 铁辽转身时,喃喃说道:“希望还能来得及阻止那个娘们发疯--疯子,都特么的是疯子,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 第301章 :问哥寂寞不? 站在箭扣长城最高处的烽火台上,能看的很远。 箭扣长城下的山谷中,重新恢复了它平静了数百年的平静,某些不明来历人洒出的鲜血,也已经被晨风吹走,或者说是被这片残败之地所吸收。 数百年前,每隔数年,这儿就会死成千上万的人,区区十数个人的鲜血,还远远无法让它感到满足。 没有谁敢来烽火台这边,打搅背手而立的老人。 在方圆走后,夜搜魂听到很远处传来汽车马达的呼啸声后,才转身看着老人,轻声说:“他是真在乎水水的,就像水水真爱上了他。可是,他们之间注定没有结局的,所以我觉得--水水有权利知道真相,做出她自己正确的选择。” 老人没说话,仿佛没听到她在说话。 夜搜魂忽然跪了下来,额头触在冰冷的长城甬道中,哽咽着说道:“二伯,现在我以亲侄女的身份,请您为水水考虑一下吧,她毕竟是您的亲女儿,我爸,三叔,四叔他们都已经不在了,我们水家,已经为国家付出太多了!” 老人还是没说话,可为什么被冷月斜映在甬道中的影子,在发抖? “我爸,三叔、四叔他们,可以去死。我可以为了让您找个正当理由,把方圆逐出七杀手。无论您让我们做什么,我们都毫无怨言,因为这是我们水家存在的使命。而且,即便是我们都死了,也有人能把我爸他们兄弟三人的血脉,继续延续下去。” 夜搜魂继续说:“可您--水水已经是您四个亲生儿女中,唯一还正常的了!她有资格,也有理由,能够拥有幸福的生活。您就别再让她卷进这谭浑水中了,这对她不公平,这……” “别说了。” 老人语气低沉,缓缓说道:“起来,我不喜欢你跪着说话。水家的人,从来都没有跪着说话的先例,就算跪我也不行。” 夜搜魂抬起头,已然是泪流满面,却不敢再说什么。 “搜魂,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的不公平,只有付出的代价,要对得起所得。” 老人的身子,已经停止了发抖:“如果没有水家这些人的牺牲,水家那些人,又怎么会得到这么高的地位?至于我--备受他老人家的恩德,我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办法,能够让我在百年之后,能无愧的去面对他老人家。” 夜搜魂站起来,低声说:“可……” “可这是事实。” 老人缓缓转身,看着夜搜魂的眼神中,满是慈爱之色:“让你受委屈那么多年,也是事实。但从今天开始,你就不要再陪着我了,去过你无数次梦呓过的新生活吧。” 新生活,这个词有着太广泛的意思。 换一个工作岗位叫新生活,搬家到别的城市,是新生活,无意中在迪厅内,偶遇一个超级大美女,并获得陪她上床的青睐,这也是新生活。 最起码,刘佩立先生就是这样认为的。 今年已经四十有三的刘佩立,别看年龄够大,混得也不算强,不过可没少来英皇迪厅这种地方,总期望能在这儿,偶遇某个空虚寂寞冷的少妇,来一段至死不忘的难忘今宵。 只是很可惜,从英皇迪厅开业那天开始,到现在已经七年多了,这些年中,就连刘佩立自己都不知道,他已经来过多少次了,却始终没有实现这个梦幻般的愿望。 这倒不是说,英皇迪厅内没有那种寂寞空虚冷的少妇,实在是因为刘先生无论怎么精心‘妆扮’,貌似都达不到少妇解闷的要求。 没办法,暂且不提刘先生那满脸横肉了(每次照镜子,他都会埋怨爹妈:明明我是个善人,干嘛要给我一副恶人的嘴脸),单说他那一口大黄牙,就能把寂寞空虚冷的少妇们,给吓得热血沸腾--哪敢再跟他难忘今宵? 不过,久经打击的刘先生,并没有就此退缩,而是异常固执的坚持着。 正所谓功夫不负有心人,有付出就会有汇报。 凌晨四点,就在刘佩立满脸羡慕、落寞的看着,他所欣赏的一个少妇,跟一个小白脸走上楼梯后,幽幽叹了口气,放下酒杯准备回家洗洗睡时,他的美梦实现了。 一个让他不知道该怎么形容的女郎,姿势慵懒的倚在了他肩膀上,眉梢间荡漾着微醉的荡意,吐气如兰:“哥,寂寞不?” 问哥寂寞不? 哥寂寞了至少七年了! 刘佩立傻傻望着这个身穿黑色紧身皮衣,却把拉链拉开,露出小半个让他发疯雪白的女郎,怀疑自己是在做梦。 要不然,这么极品的女人,怎么可能主动来勾引他? 其实,早在零点之前,老刘就已经看到女郎,并幻想过某些场景了。 不过,他可不敢去搭讪:这种档次的女人,绝不是他能搭讪上的。 君不见,在此之前,至少有八十八个帅哥,拿捏出各种绅士嘴脸去搭讪女郎,却无一例外的得到了一个字:滚。 也不知道咋回事,被她骂着滚蛋的那些爷们们,个个在平时可是很牛气的(不牛的男人,敢来这地方鬼混吗),但在女郎面前,却不敢说半个不字。 只能讪讪的滚蛋--她是说滚时,会让男人们感受到从没有过的压力,仿佛只要还嘴,脑袋上就会出现个血洞那样。 刘先生不喜欢滚,所以才没去。 第302章 :问哥寂寞不?(下) “不说话,看不起小妹呀?那就算了。” 看到刘佩立只是发呆,女郎慵懒的皱了下黛眉,端着酒杯转身要走。 刘佩立鬼使神差般的,伸手挽住了女郎的胳膊,连声说:“别走,别走--妹子,你这是在邀请哥跟你……” 女郎回头,媚媚的笑着,张嘴吐出一口烟雾,喷在他的脸上:“你那方面,还行不行?” “行,肯定行!” 没有哪个男人,说自己在那方面不行的。 女郎又轻飘飘的问道:“花样多吗?” “多!” 刘佩立点头时,几乎把脑袋折断。 把细细的女士香烟,随手抛在酒杯内,女郎伸手揪住刘佩立的耳朵,咯咯浪笑着:“那还墨迹啥呢,还不快走。” 英皇迪厅的三楼,有专门供客人嗨累了休息的房间,价格死贵,不过条件还可以。 刘佩立做梦般的,傻笑着被女郎揪着耳朵,好像遛狗那样走上楼梯时,能看到别的男人,望着他时露出的愤怒目光。 很现实,老刘绝对是今晚英皇迪厅内最愧对人类审美观念的男人,可偏偏他获得了今晚超级女神的青睐,其他男人能不愤怒,能不感觉受到羞辱吗? 就像踩着云彩那样,刘佩立来到了三楼某个房间内。 “傻瓜,还傻愣着做啥呀,春宵一刻值千金,天都快亮了,还不赶紧的?” 女郎款款坐在干净的白被单上后,才吃吃娇笑着松开了刘佩立的耳朵,缓缓把皮衣拉链,往下拉。 刘佩立的眼珠子,随着女郎拉开拉链,几乎要瞪出眼眶。 嘴角的哈喇子,更是垂下来好长。 对他的猪哥嘴脸,女郎有些不满,双手抱住了心口,嗔怪着问道:“再发傻,那你就给滚出去吧。” “啊,不,不,我才不滚!” 刘佩立如梦初醒,接着就开始飞快的脱衣服。 连他自己看了都恶心的身子(大肚腩),天仙般的女郎,却没丝毫厌恶,反而双眸蓦然闪过一抹亮泽(好多年后,老刘才回味出女郎的双眸神色,那是报复的快意,就是他越丑陋,她就越爽)。 这让老刘信心更加平增多倍,扔掉最后一件衣服后,就色笑着张开双手,扑向了女郎:“妹子,哥来了!” 女郎却抬起她修长的右腿,黑色高跟鞋抵在了他的大肚腩上。 刘佩立一愣:“怎么,又不愿意了?” 女郎咯咯娇笑着,摇了摇头:“不是不愿意,我还没有跟你介绍,我是谁呢?” 嚓,在这种地方玩儿,还用得着自我介绍吗? 刘佩立心里骂了一句时,就看到女郎用很认真的语气说:“你给我记住,牢牢的记住,一辈子都不许忘掉,今晚你上的女人是谁。我姓水,叫水暗影。我的丈夫叫方圆,大方的方,圆静的圆。” 刘佩立彻底傻掉,实在搞不懂这个自称叫水暗影的女郎,为啥要说这些。 “在你上我之前,必须得答应我一个条件,那就是完事后,逢人就说,是你上了方圆的老婆水暗影。” 水暗影这才缩回右脚,脸上又浮上媚笑:“你答应不?” 此时的老刘,虽然彻底懵了,可某根神经却是相当清醒的:别说是答应女郎这个小要求了,就算完事后把他脑袋拧下来,他也肯定是笑着死的。 毕竟像这种只存在与传说中的极品女人,可不是哪个男人能随便得到的。 再说了,她的要求算个屁的要求啊? 就算她不这样嘱咐,出于男人的骄傲,老刘以后也会逢人就会吹嘘,今晚这个香艳之夜的。 “我答应,就算有人把我舌头割了去,我也得逢人就说的!” 刘佩立声音沙哑的说着,鸭子般的笑着:“妹子,咱们这下可以开始了吧?” 水暗影没说话,只是修长的腿子一抬,打着旋的平躺在了炕上,扯过枕头盖住了脸,尖声喊道:“来吧,快点,上了方圆的老婆!” “来了!” 老刘呼吼一声,狠狠扑在了水暗影身上。 水暗影拿枕头盖住脸,实在是因为怕看到老刘压在她身上的丑态,担心自己会吐出来--尽管,当老刘砸在她身上时,那种报复的爽感,攸地上升了好多倍。 只是,让她很不明白的是:她怎么会流泪了? 难道是老刘扑过来时,砸的太狠了? 还是她在咬住舌头时,用的力气太大,太疼? 还有就是,那个让她看一眼,就会觉得恶心的刘佩立,为什么在压上来后,忽然又闪开了? 水暗影不喜欢在她做好某种准备时,这种空荡荡的感觉。 于是,她就猛地把枕头掀开,尖声叫骂:“你特么的墨迹个……啥?” 第303章 :让人头疼的女人 老刘很纳闷,他怎么会飞了? 就像腾云驾雾那样,直接飞出了房间,砸在走廊墙壁上后,又狠狠摔倒在了地板上。 磕的后脑勺生疼,眼前发黑,金星直冒。 等他终于使劲眨巴着眼,眼珠子重新聚焦,能看清东西后,就看到了一个身穿黑色运动装的年轻人(浑身脏兮兮,还破了),正嘴里叼着烟卷,倚在墙上低头看着他。 可不是在看他的脸,而是在看他大肚腩下的那个小东西,貌似很感兴趣的样子。 幸亏,老刘有一身让他为豪的肥肉,撞在墙上又摔在地上后,最多也就是磕到后脑勺,其他部位压根没伤着筋骨,所以才能在清醒过来后,刺溜一下子坐起来,随手扯过旁边一堆衣服,就盖住了那地方。 他发现,倚在墙上的这个面目冷峻的年轻人,之所以对他兄弟感兴趣,应该是在考虑要不要拿刀給他割了去。 果然,年轻人右手一翻--就像变魔术那样,一把寒芒闪闪的长刀,就出现在了他手中,刀尖垂下,恰好能够到老刘那地方。 毕竟今年四十多岁了,江湖阅历够丰富,尤其是那把刀上,散发出的阴冷萧杀之气,更具备醒脑作用,老刘瞬间就明白了什么,赶紧双手撑地,向后挪出半米,接着双膝跪地,拱手正要说什么,刀尖又抵在了他嘴上。 “别说话,只管听着,点头摇头就行了。” 铁辽指着老刘的刀尖,就像铁铸那样的稳。 老刘赶紧闭嘴,点头。 “今晚的事,必须忘记。如果让我听到半点风声。” 铁辽阴森的笑了下,才继续说:“刘佩立,你家住北城区东顺大街256号,做医疗器械工作的--别的,我就不多说了,你该明白。” 他怎么知道我叫什么,做什么的,又是住在哪儿? 老刘傻乎乎的,接连点头,却没注意到,他手里抱着的衣服,就是他脱在房间里的那身,只是被人扔出来了,身份证,还有一份生意单据,都被人看过了。 铁辽相信,老刘应该不是傻瓜,懂得轻重。 想了想后,从口袋里拿出一叠现金,抛到了老刘面前:“这是封口费。” “我、我不要!” 老刘哪敢要啥子封口费? 紧张下,也忘记铁辽不许他说话了。 “你要,也得要,不要,也得要。” 铁辽懒得跟老刘解释什么,右手一挥--刀光闪过,走廊墙边的简易椅子,被削下来一半,当啷一声落在了地上:奶奶,这可是钢管制成的,一刀就削下来了? “啊,我要,我要!” 老刘很明白,铁辽为什么要給他表演削椅子的刀法了,这是在警告他:如果你觉得你的脖子,比这椅子还结实的话,那就尽管去吹。 老刘自问脖子比不上钢管椅子结实,更懂得这种人(铁辽)能随身携带利器,就算加上他的祖宗十八代也招惹不起的,唯有把今晚这事烂在肚子里,赶紧闪人才是正道。 马上,他就抓起衣服,连滚带爬的冲进了走廊尽头的洗手间内。 无论他有多么的想赶紧走,可最起码得穿上衣服才行。 方圆也有类似的想法,所以才阴沉着个脸的,替某女郎拉上了拉链,遮住了迷人的春光,恨恨的骂道:“今天,我总算是开眼界,知道啥叫骚……” “骚、货?” 水水姐才不介意,被人这样骂,还咯咯的笑着,坐起来给方圆补充。 方圆抬手,就要一个耳光抽过去。 水水却昂起下巴,給他提供绝佳的抽耳光角度。 碰到一个这么可劲儿作践自己的女人,方圆实在没办法再动手,只能悻悻的冷哼一声,转身走到了旁边沙发上,坐了下来,抬手抚住额头,闭上了眼。 满脸疲惫,心有余悸:好险,要是晚来一步,这娘们就得恨我一辈子了。 更多的,却是一种说不出的感动:她为了让他活着回来,不惜作践她自己。 唉,她是真爱上他了,要不然不会这样脑残。 为啥,陷入爱河的女人,智商都会直线下降呢? 要不然,她应该懂得,方先生拒绝、故意伤害、远离她,其实都是为了她好。 水暗影走了过来。 赤脚。 来到他面前,顺势跪在地上,好像猫咪那样的伏在了他膝盖上,闭上了眼,很快就发出了均匀的轻鼾声,貌似真睡着了。 没心没肺? 方圆睁开眼,看着女郎叹了口气,说:“唉,行了,别装模作样的了,我其实没有真心怪你,脑残的作践自己。” 水暗影才不会睡着。 她只是在装。 真正聪明的女人,都清楚啥时候该做啥事,才能让男人没脾气。 睁开眼,轻飘飘的飞了个秋波后,才吃吃的低声笑着,说:“我才没脑残,我只是让你明白,水水姐是那种说到做到,言出必行的娘们。” “姓方的,你更别以为,姐姐我不知道你为啥总是跟我对着干,无非就是担心我的安全罢了。” 水水抬手,捏住姓方的下巴,轻声说:“你为啥不想想,如果我没有真的爱上你,怎么可能会做这种恶心事?” 方圆眉梢跳了下,说:“可我不爱你。” “那是你的事,没有谁规定,女人不可以爱上不爱她的男人。” 水暗影淡淡的说:“不过,你也别把我水暗影当成真正的脑残患者。如果你不爱我的话,那么就不会疯狗一般的冲进来--姓方的,无论你有多么骄傲,口是心非,你都无法否认,我已经是你一辈子的牵挂了。对此,我很高兴。” 方圆不想再跟她辩论啥。 一来是聪明的男人,从来都不会奢望以理来说服女人。 二来,则是水暗影没有说错,貌似在不知不觉间,他总是会想起她。 火机的吧嗒声响起,熟悉的烟草气息传来。 一颗细细的女士香烟,放在了方圆嘴上。 他吸了一口时,水暗影问道:“有啥收获没?” 方圆吐了个烟圈,淡淡的说:“如果你没发疯的话,肯定有收获。” 他可不是在撒谎。 要不是为了水暗影,他说啥也得跟老人仔细聊聊。 更知道,这是老人給他的一次机会:知道某些秘密。 可水暗影的脑残行为,却导致他丧失了这个宝贵的机会。 方圆不能怪她。 很奇怪,他内心也没责怪她。 男人嘛,都是很大度的。 “夜搜魂,出卖了我,那个贱人。” 水暗影想到夜搜魂,就气不打一处来:“我真没想到,我那样信任他们,他们反而利用我的信任。提前来为你布局。哼,我不会放过她的。” “你误会她了。” 方圆说:“其实是我欺骗,利用了你。” 水暗影一呆,直起腰板:“为什么这样说?” “我压根没打算去武山绝密档案室内。” 方圆吸了下鼻子,说:“更猜到你会把我去武山那儿的消息,泄露出去。所以呢,我去了后,就一直坐在烽火台上看戏。” “你、你也利用我?” 水暗影开始咬牙。 这次不是装模作样了,是真的生气了。 “我一直在利用你,你又不是不知道。” 方圆轻飘飘的说:“以后,还会利用你,所以你最好赶紧……” “我最好赶紧离开你?” 水水眉宇间的怒气,攸然散去,咯咯娇笑着,狠狠拧了方先生腿子一下:“那你就做梦去吧,就算是死,我也不会离开你的。因为像你这么有趣的男人,实在不多了,比大熊猫还要珍贵,只有那些真正的脑残,才会松手。” 方圆盯着她,呆愣好久,才喃喃的说:“我咋不知道,我原来这样抢手?” “行了,别矫情着恶心人,赶紧说说,你在武山那边都是干啥了。” 水暗影伸手,从他嘴上夺过烟,自己狠狠吸了两口,喷出一口烟雾时,烟头打在了房门上--由此可见,这娘们嘴上的功夫,相当要得。 “绝对是巧合。” 方圆眨巴了下眼,想了想说:“我去了那边不久,武山就出现了不明来历的人,一头就撞进武山守卫早就布置好的大网里了,死伤惨重。具体这些人是谁,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只要我呆在那儿,就会有人去找我,并告诉我一些,我最想知道的事。” 水暗影终究是水暗影,马上就明白了过来:“夜搜魂去找你了。” “还有他。” “他是谁?” “一个老人,我不知道你认识不认识他--他是华夏七杀手的创始人。” 看着水暗影的眼眸,方圆说:“夜搜魂就在他身边。” 水暗影长长的眼睫毛,慢慢垂了下来,没说话。 方圆又问:“你也认识他,对不对?” 她这才淡淡的说:“是,认识。他,就是当初在罗布泊内时,你诬陷我跟他有一腿的那个人。” 方圆无话可说了。 说啥,他也没想到,那个曾经备受他尊重的老人,竟然是水暗影的义父。 “你也别不好意思的了,这些事都过去了,我也不是风声的老大了,跟他貌似也没多大关系了--不提他,单说我们的事。” 水暗影嗤笑一声,岔开了话题。 姓方的又开始装傻卖呆:“我们俩人的事?有啥可说的?” 水暗影缓缓站了起来,定定的看着他,目不转睛。 方圆有些心虚,躲开了她的注视。 “有些事,有些人,无论你怎么躲避,都避不开的。累了,回家休息。别来烦我,要不然我会跟你翻脸。” 水暗影伸了个风情万种的懒腰,扔下这番让方圆再次见识到啥叫反复无常的话后,转身穿上她的小皮鞋,咔吧咔吧的走出了房间。 重重关上房门后,她看到了铁辽,皱眉问道:“你谁?跟姓方的一起来的?” 铁辽满脸茫然,反问道:“谁是姓方的?” “看你样子,就像个弱智。” 水暗影冷哼一声,不再搭理铁辽,咔咔的走了。 “姓方的,你被这种女人缠上,只能说你命非常的不好。” 铁辽舔了舔嘴角,喃喃的说道。 第304章 :屋漏偏逢连夜雨 铁辽走进房间时,手里多了一包花生米,还有两瓶白酒。 一人一瓶,横坐在沙发上,瓶子碰了下后,直接对嘴吹。 一口气喝下小半瓶后,方圆倒吸了一口气,满是疲倦的脸上,浮上了一层酡红,捏起一把花生米填进嘴里,感慨的叹了口气:“唉,就着干烘花生米喝酒,就是给个皇上做也不换。” “你说的皇上也太不值钱了。” 铁辽笑了下,再次举起瓶子时,方圆却问道:“关于罗布泊那个黑暗世界,还有那些狗屁的传说,秘密啥的,你知道多少?” “我知道的,不会多过你。” 铁辽独自喝了一口酒,才晒笑了声。 方圆没有再问什么,因为他相信铁辽没有撒谎,跟着喝了一口酒后,岔开话题随口问道:“这些年,你都在忙啥呢?” “如果我说,这些年,除了满世界的追你,想斩掉你一条胳膊外,就是每隔三个月,都会去香港某大学进修风水学一个月,你信不信?” 铁辽拿出烟盒,先扔给了方圆一颗。 “啥?” 方圆愣了下,失笑出声:“咋,你准备改行去算命啊?” “这是他安排的。” 铁辽淡淡的说了句,举起酒瓶,接连喝了两口。 他是谁? 方圆不用问,也知道这个他,就是老人。 也唯有老人的命令,才能让铁辽去钻研那种跟他本职工作无关的风水学。 “为啥要让你去学看风水?” 方圆问出这个问题时,隐隐猜到了什么。 事实上,铁辽的回答,证明他猜对了:“你知道天狼星吗?” 天狼星,在西北。 西北,有罗布泊。 罗布泊内,有个异常诡异神秘的黑暗世界。 方圆曾经去过那个地方,在里面看到过一个身材雄伟好像大猩猩似的老人,使一把大的吓人的斩马刀,刀锋挥起时,就像惊鸿那样,让人肉眼无法捕捉。 他就是天狼星。 风声早在十数年前,就把他派到那个黑暗世界中,看守被封印的某个邪物。 结果,就在前些天的春分零点,天狼星陨落,付出数十条生命的代价,也没挡住一个邪物的涉足中原-- 天狼星失败与否,暂且不说。 单说铁辽。 老人让他去进修风水学,无疑就是把他当下一个天狼星来培养,随时准备去那个黑暗世界内,镇守某个邪物(前提,是中原躲过这次灾难浩劫,把邪物重新封印)。 生活,之所以对人有着无法抗拒的魅力,那是因为人们不知道自己的明天,会发生什么事:或许还是那样平淡,或许是惊喜,也可能是灾难。 但如果一个人,提前知道自己未来多少年内,都会在那个黑暗世界内守护,终生伴随诡异,再也没有出头之日--如果他还生机勃勃的话,那么他的心理素质,绝对是超强的。 “我明白了。” 方圆答非所问的说:“我总算知道,这些年中,你为啥总像疯狗那样的四处砍我了,其实你是在找一个发泄苦闷的借口,来稀释你对命运的无奈。” “我们两个,是好哥们,对不对?” 铁辽笑了。 他很少笑,尤其提前知道自己的命运后,所以偶尔笑起来时,看上去很迷人。 “狗屁,谁家的好哥们,真敢卸掉我的胳膊?” 方圆撇了撇嘴,看似随意的说:“不过你放心,看在咱们算是好哥们的份上,我会尽可能的,消除让你去那种地方傻呆着的危险。他也说了,灾难能不能来临,哥们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铁辽脸上的笑容,渐渐收敛:“如果只是封印,我是非去不可的。” “我没打算只是封印。既然那玩意选择我做导火索,那么我就得给它们一个惊喜,才能对得起它们的厚爱。” 方圆晃了晃手里的酒瓶子,跟铁辽碰了一下:“不过,你得帮我,尽可能挖出一些有用的秘密。” “比方?” 铁辽眯起眼睛问道。 方圆喝了口酒,淡淡的说:“他跟我说,要想我这个导火索起到作用,就必须先跟夏小韵发生那种关系。可你应该知道,那是我亲妹妹。所以,已经涉足中原的那个邪物,肯定会不择手段的,来撮合我们两个。” 他在说这番话时,一直盯着酒瓶子,没注意到铁辽嘴巴动了下,好像要跟他说什么。 方圆又吃了几粒花生米后,才继续说道:“他还说,邪物要想撮合我们俩,会让夏小韵穿上一双绣花鞋……不过,他好像还说过,那个邪物,也不一定非得让我妹穿上那双鞋子,来把我变成禽兽。应该还有一种办法能做到,比方杀了我妹。” 说到这儿时,方圆开始头疼起来。 他实在理不顺老人说这番话的意思:既然夏小韵绝对不能死,作用更是无可替代的,那么那个邪物,又怎么可能试图伤害她? 铁辽自然也搞不清,却能理解方圆跟他说这番话的意思:“我知道了,你是让我去唐王,保护夏小韵的绝对安全。” 方圆点了点头:“你绝对是最好的人选。而且,我不会承你的情……文永远虽然人品不错,但终究是个书呆子,压根扛不住太大危险的。” 铁辽问:“你不知道,文永远已经跟夏小韵分手了?” 举起瓶子,正要喝酒的方圆,一下子愣住。 “天狼星陨落的第二天,他就离开夏小韵了。” 铁辽说:“不过你别怪他,是文家老爷子亲自下的命令。” “我不会怪他的。” 方圆说这句话时,眼角接连跳了好几下。 他怎么可能不会怪文永远? 他永远都无法忘记,在天堂酒店包厢内,看到夏小韵走出套间的那一幕。 不管文老爷子是个多大的人物,也不管文永远有多么的无奈,只要他碰了小妹,那么他就得对小妹忠心到底! 吃饱喝足后,想一抹嘴就走? 呵呵,你以为,夏小韵那个姓方的哥哥,真是扫地不伤蝼蚁命的大善人呢? 看出方圆眉宇间浮上杀机后,铁辽也不知道该怎么劝,只好拍了拍他肩膀:“不管怎么说,夏小韵现在孤身一人在唐王,确是有些危险。我这就去那边--无论谁打她的主意,都要先从我的尸体上,踏过去。” 方圆笑了下,说:“这句话很耳熟,文永远,也曾经跟我说过这句话。” “我不是他,尽管我的本事很稀松,比不上你的昆仑。” 铁辽喝干瓶子里的酒,站了起来。 “你在藏拙,我能看得出,昨晚你一直在藏拙。” 方圆忽然说:“要不然,你不会受伤。” “你不也是在藏?” 铁辽反问了句,才说:“就算我跟昆仑硬拼,我也不是他的对手--能不能,跟我聊聊那个人?” “不是不能,是不想。” 方圆摇了摇头,也站起来走到炕前,四仰八叉的躺在了上面,就像水水那样,扯过枕头盖在了自己脸上。 他需要绝对的安静,来潜心思考一下,老人跟他说过的那些话。 但就在铁辽开门要出去时,方圆有些憋闷的声音,却从枕头下传了出来:“铁辽,你有没有觉得,当初他在组建七杀手时,就抱着某个目的?” “我不知道。” 铁辽明显愣了下,沉默很久后,才轻轻关上房门,走了。 “我也不知道,我只是感觉,我们七个人能凑到一起,跟那件事有关……” 方圆喃喃自语的声音,越来越低,终不可闻,就像太阳无论有多么倔强,都得慢慢降落在西边的地平线下。 新的黑夜,来临了。 大街上,长龙般的街灯,蜿蜒着向看不见的尽头延伸,最终被黑暗彻底的吞噬。 晚上八点,方圆终于打哈欠流泪的,从英皇迪厅的后门,走了出来。 迪厅最早的营业时间,得晚上九点之后,那时候才能供应饮食等。 人们在刚睡醒时,一般都不会觉得饿。 所以方圆才懒得去找吃的。 绕过迪厅来到前面的停车场内后,他就小声骂了句什么。 昨晚他去武山时,是开着水暗影隔壁邻居王副总的玛莎拉蒂去的。 在返回时,却是坐铁辽的车子来的--至于王副总那辆玛莎拉蒂,会不会物归原主这种小事,方先生才不屑考虑。 最多,只是在拨打水水电话,想让她来接自己回家,却被毫不客气的拒绝后,再次咒骂几声:那个臭娘们,还真是反复无常呢,嘴上说有多么的爱圆哥,却不管他怎么回家。 昨晚去武山时走的匆忙,口袋里只有一张十元钞票,远远不够打车回家的。 最烦人的是,方先生顺着街道走出没多远,肚子就咕咕的放屁般叫了起来。 还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十块钱,在京华能吃饱吗? 也就是买两个肉烧饼罢了。 真坑爹,这也算肉烧饼啊? 比香烟盒大不了多少,里面就夹了几片比纸还薄的火腿肠,害的方先生都不敢甩开腮帮子吃,只能双手捧着,就像猫洗脸那样的,舔着吃。 生怕嘴巴长大了,会忍不住一口咽下去。 不管是迎头走过来的,还是从后面超过去的人们,在来到方圆身边时,都本能的向旁边走两步:没有谁,喜欢跟一个叫花子擦肩而过的。 唉,这世道,钱真的不好混了。 记得头几年,大街上要饭的叫花子,好像也比这家伙穿的要好。 一个怀里揣着支票簿,胳膊上挽着个漂亮小蜜的大老板,看到方圆后,在心中叹了口气,悲天悯人的样子。 听力敏锐的方先生,捕捉到大老板的怜悯叹息后,这才意识到自己当前的样子有多狼狈:衣服被铁辽那条疯狗给割碎了不说,还給他留下了几道伤口,半身的血污,泥土--不把他当做叫花子的,只能是瞎子。 幸亏哥们在京华没几个熟人,才能骄傲的腆着脸,装乞丐大爷。 方先生欣慰的想到这儿时,就听到右边车站牌下,传来一个清脆的女孩儿声:“咦?你、你是--方圆!” 第305章 :看我妙手回春 阴魂不散! 听到这个清脆的女孩儿声后,方圆的第一反应就是这四个字。 看都没向那边看一眼,就一把将烧饼塞进嘴里,然后抬手捂着脸,向前疾奔。 他当然能听出喊他的女孩儿是谁:秦小冰。 可正是因为听出是秦小冰的声音,方圆才没脸去见人家。 在黑龙省时,他曾经很潇洒的在人家面前秀了一把帅哥风采,该死的老天爷让他在回到京华后,两次碰到她,都跟叫花子一般无二,这极大破坏了他玉树临风的光辉形象。 丢人啊。 “站住,方圆,不许跑,等等我!” 本来秦小冰还不敢太确定这叫花子就是方圆,他这一跑,反而笃定了,马上就喊叫着追了上来。 切,你会追上我? 妹子,别说你穿着小套裙、高跟鞋了,就算你穿着琼斯(某短跑名将)那身行头,也休想追上哥们的--方圆飞快的向回看了一眼,得意的想着,脚下速度更快。 “方圆,你--哎呀!” 就在方圆左转,拐进一条小巷内,正准备施展草上飞的轻快,用最快的速度遁走时,背后却传来秦小冰的一声惊呼。 接着,他就听到一个男人的骂声响起:“哎呀,嚓,你敢撞力爷,真是活的不耐烦了!”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因为着急要追上方圆,秦小冰在奔跑中,左脚高跟鞋崴了一下,惊叫着撞到了从对面走过来的一个年轻人身上,接着连忙道歉。 道歉完毕,她正要继续追--却力爷一把抓住了胳膊。 王力的名字很普通,长相也很一般,但耐不住人家自命不凡,就像星爷的《西游降魔篇》中的孙大圣一样:想当年,我手持两把西瓜刀,从南天门一直砍到蓬莱东路…… 就这种走在嫌十二车道上也窄的主,怎么可能会被秦小冰撞了后,就轻易放她走? “你干嘛呀你?” 秦小冰本能的甩胳膊 没甩开。 开玩笑,正处于男性荷尔蒙急速分泌期的力爷,正犯愁今晚带着两个小弟去哪儿找乐子呢,这小空姐就主动送上门来了,如果就这样被她挣开跑了,那以后还咋混? “干嘛?嚯嚯。” 王力跟两个小弟对望了一眼,忽然抬手捂住心口,嘴巴大张着蹲在了地上,艰难的说:“疼、疼--疼死我了!” 力爷那两个小弟,马上就一左一右的,把秦小冰夹在中间,高声叫道:“力哥,力哥--我力哥有心脏病!丫的,你把力哥撞得心脏病发作了,就想跑吗?你以为你穿了身空姐服,就能随便在街头上耍横吗?” “我、我--” 秦小冰傻掉。 她当然能从力爷三人的相貌、行头上,看出他们不是啥好孩子,更看出王力是装的,可就算知道那又咋样? 现在是晚上,来往的行人唯有脑子秀逗了,才会为了她招惹三个坏孩子。 “我--你们想怎么样?” 秦小冰这时候当然顾不上去追方圆了,只能用力挣开那俩小弟的手,先解决眼前问题:“直说吧,想要多少钱?只要不是太过分,我也认了。” “哟呵,妹子,你这是在诬蔑我们在碰瓷哇!嚓,还有这么不讲道理的--没说的,少了五万块,免谈!” 一个小弟,马上就兔子般的蹦了起来,开出了价格。 其实人家不是为了钱。 区区三五万,力哥等人当然--很稀罕了。 不过相比起三五万的铜臭之物,貌似这小空姐价值更高些,如果兄弟三人能够跟这样一清纯小妹,发生点浪漫的事,那也不枉哥几个活这么大了。 当然了,假如这小空姐真拿出五万块,宽宏大量的力哥,也肯定会放她走:唉,没法子,谁让哥几个为人仗义,对美女充满爱心呢? 空姐这个工作,虽说算是高收入人群,但主要是飞国内航班的秦小冰,月薪也就是一万多一点,而且每个月省吃俭用下来的那些钱,都支援大哥去做生意了,咋可能拿出五万块来? 再说了,就算她能拿出来,也不甘心啊:傻瓜也能看出,王力是在装。 这么大个男人,被小美女撞了下,就能心脏病发作,快死的模样? “我、我没那么多钱!” 秦小冰着急下,有些口吃,小脸更是涨的通红。 她的话音未落,本来还是蹲着的王力,马上就躺在了地上,俩腿一蹬,双眼翻白,张大嘴巴伸出舌头,嘴角冒出白沫,身子还一抽一抽的,眼看就要魂归天国的样子。 “力哥,力哥,你可不能死啊,你今年才二十三,美好生活正在向你招手!你要这样死了,我们怎么向你八十岁的老娘交代啊!” 王力的两个小弟,马上就捶胸顿足,如丧考妣的哭喊起来,吸引了好多围观者。 “兄弟,别哭了,赶紧送力哥上医院!” 一个小弟,指着秦小冰愤愤的叫道:“你看好这丫头片子,别让她跑了!” 秦小冰更傻了,说啥也没想到,在街头上都能碰到三个演技这么出色的影帝(话说,俩小弟在捶胸大哭时,可是真掉泪了),哪怕她浑身长满了嘴,也休想让不明真相的围观者相信她正在被讹诈。 “好,你抱着力哥,我看着这丫头,就人如救火,快点!” 另外一个小弟,不由分说的抓住了秦小冰的手腕。 “请大家让一让,别耽误我们救人……” 那个小弟嘴里说着,弯腰就去抱王力。 “等等!” 有人忽然喝住了他。 小弟抬头,下意识的问道:“干嘛?” “我是医生。心脏病发作的人,是不可以随便乱抱的,让我来給他采取急救措施。” 某,乐于助人的医生,从围观人群中走了出来。 看到这人穿的破破烂烂、还满身泥土血污的样子后,小弟登时怒了:“草,你特么的会是医生?” “我乃江湖人称阎王愁的神医吓一跳。今天,你大哥遇到我,算是他的造化。” 方先生扳着脸,无视秦小冰连连跺脚、劝他别招惹这些人,赶紧去报警的暗示,一把推开正要说啥的小弟,弯腰伸手揪住王力的衣领子,就像拎稻草人那样提留起来,抬手一个大耳光就抽了过去,嘴里还叫着:“看我是咋妙手回春的!” 啪的一个大耳光抽下去,刚才还在翻白眼的力爷,马上就嗷的一声惨叫,张嘴吐出一口带血、还带着两颗后槽牙的吐沫。 “再来一下!” 方圆说着,反手又是一记耳光。 又有两颗后槽牙,从力爷嘴里飞了出来。 这时候,谁要是再装死,那无异于是沙比了。 力爷可不是沙比,智商反而很高,眼光更是够毒,从方圆轻易抽掉他几颗后槽牙的野蛮‘疗法’中,就看出此人不是哥几个能招惹的了。 “啊,别,别,别打了!” 王力赶紧抬手,抱住了脑袋,还没有忘记吆喝他那俩小弟:“都特么的别乱动--大哥,大爷,我不是说您,您别打了!” 方圆其实还是很欣赏聪明人了,既然王力知道该咋做了,那么他也没必要再下狠手了,松开他衣领子,斜着眼的问:“心脏病好了?” “好了,好了,谢谢您的大恩大德,没牙难忘。” 含糊不清的说着,王力根本不敢看方圆,左手捂着腮帮子,低头转身冲开人群,飞一般的去了。 在街头上混得那些真正聪明人,才不会傻到为了面子,非得扔下几句狠话后才跑路,因为那样做的结果,很可能是满嘴牙都会被打掉。 王力都跑了,他那俩小弟当然不会再傻到留下来,也纷纷脚底抹油,绝尘而去:正所谓大丈夫能屈能伸,方是英雄也。 “好了,都散了吧,再不散开,我可要收票了。” 方圆冲那些围观者摆了摆手,走向秦小冰。 始终盯着他的秦小冰,却冷哼一声,转身就走。 “哎,你等等。” 方圆看出秦小冰是生他的气了,犹豫了下,快步跟了上去。 如果是大白天,方先生才不会管她呢:自个走了?正好! 可现在是大晚上的,而且谁也不敢保证那几个小混混,会不会暗中再跟随她,把被打掉牙的怒火发撒在她身上,所以方圆只能跟着她。 哒、哒哒! 秦小冰的细高跟,急促敲打在地面上,发出很有韵律的节奏声,那小蛮腰,更是涟漪般的左右摇摆,荡起万种风情。 从背后看一个小空姐快步走路,这绝对是男爷们的大眼福,方圆就是这样觉得,就这么跟狼似的盯着人家,不紧不慢的跟着。 秦小冰不用回头,也能感觉到一双火辣辣的眼睛,正死死盯着她背影。 她非常生气,恼怒,发誓以后都不要再搭理这混蛋了:我把你当朋友看,你却躲着我,还在背后偷看我--哼,怎么不去死? 不过,在走出两百米后,秦小冰却惊恐的发现:她,竟然不会走路了,甚至出现了傻到家的顺拐(就是迈右腿时会甩右胳膊),脚下一个踉跄,差点栽倒在地上。 噗嗤一声,背后传来了讨厌的笑声。 “笑,笑,笑什么呀笑!” 秦小冰这就怒了,转身论起小包,就砸向了方圆:“都是你看的我不会走路了!混蛋,你怎么这么可恶!” “我啥时候笑了?” 满脸茫然,肚子都快笑破了的方先生,赶紧抬手挡开她的小包,狡辩。 “哼,别再跟着我,我没你这朋友!” 秦小冰接连砸了几下包,都没如愿后,转身又走。 这次,无论她走的多么快,也没顺拐,更没往后看一眼。 她已经决定,再也不理睬这个扶不起来的家伙了,跟秦大川没啥两样,总是让她失望。 快步走了足有半小时后,秦小冰额头冒出香汗时,终于来到了她所住的某小区门前,这才回头看了眼:方圆,就在她背后十几米处。 看到秦小冰回头后,方先生脸上露出可爱的笑,好像招财猫那样,冲她挥了挥手,转身就走。 第306章 :爱心泛滥的丫头 说实话,刚过去的这半小时,秦小冰心中还是很忐忑的。 无论方圆给她的第一印象有多么美好,无论她有多么想帮这家伙重新爬起来,但实际上她压根搞不清方先生是好人,还是坏人。 所以,在察觉出方圆一路紧随她,尤其是在穿过一条光线很黑的小巷时,秦小冰还真怕他会狼那样的扑上来,非礼她。 幸好,最让她害怕的这一幕没有发生。 来到租住的小区门口时,才暗中松了口气,回头望去,却发现方圆冲她笑着摆了摆手手,转身就走。 原来,他一路跟着我,就是担心我的安全! 猛地,秦小冰明白了过来,心中腾地涌起感动,娇声喊道:“喂,方圆,你等等!” 方圆才不会听她的话,男人都是要面子的不是? 眼看方圆就要走远,秦小冰忽然哎呀一声惊叫,双手抱着肚子蹲在了地上。 “咋了?” 她觉得,她刚蹲下啊,方圆怎么就一下子来到她面前了呢? 难道说,这家伙是飞毛腿? 方圆是不是飞毛腿,秦小冰才不去管,只是低着头,发出轻轻的吟唱。 “哪儿不舒服了?” 方圆关心的弯腰伸手,去搀扶她。 秦小冰去一把抱住了他右手,站起来恨恨的说道:“喂,我是不是长的特吓人啊?” 这丫头在利用我的善心,故意骗我回来看她,真是狡猾--方圆吧嗒了下嘴,苦笑着说出了真心话:“你咋可能长的吓人呢?绝对的极品小美女一个!” 秦小冰才不理会他的拍马,仍旧瞪大双眸,质问道:“那你干嘛看到我,就跑?啊,我知道了,你做了对不起我的亏心事!” 方圆赶紧叫起撞天屈:“姐姐,我们好像总共才见过几面,就算我想做对不起你的亏心事,可也得有机会啊。” “没做?没做,那你看到我就跑!” 秦小冰死死抓着他手腕,上下打量了他几眼,还要继续训斥,却又叹了口气,柔声说:“好了,我知道你为什么看到我就跑,无非是觉得没脸见我罢了。” 我脸皮其实挺厚的,才不会觉得没脸去见谁。 我躲你,是不想让你看到哥们这狼狈样。 方圆很想把这两句话说出来,不过秦小冰却扯着他的手,往小区大门里走。 他连忙问:“干啥?” “你说干啥?我要把你抓回家去,再卖了你。” 不由分说的,秦小冰扯着方圆加快的步伐,边走边叨叨:“你说你一个大男人,看着也不傻,怎么就这么没志气,没骨气,自甘堕落呢?说,前几天我给你的那些钱,你都用来做什么了?搞得现在比叫花子都不如,在大街上吃个烧饼,还像吃蟠桃似的,舍不得大口吃。” 这丫头又爱心泛滥了。 幸好哥们是好人,要是换成别人,指不定得趁此机会骗财骗色了。 方圆有心解释,他可不是秦小冰所说的那样。 不过这丫头一直在叨叨,不给他开口的机会,只好苦笑着,乖乖的跟她回到了她家。 秦小冰住的是一室一厅,面积不大,不过装修的倒是很精致(不是豪华),从明快的装修色调上,就能看出她是个阳光女孩儿。 房子,是她自己租住的,平时工作期间住在航空公司的单身宿舍,等休假时,就会来她自己的小世界,彻底放松一下了。 别看空姐工作,看上去很让人羡慕的,其实说白了,也就是伺候人的高级服务员,很累心的,休假时能有这么个小窝,能较好的全身心放松。 当秦小冰从鞋架上,拿下一双男士拖鞋,放在方圆脚下让他换上时,他随口说道:“我就不进去了吧,让你男朋友看到了,会误会的。” “我哪有男朋友?” 秦小冰翻了个可爱的白眼,接着解释道:“这鞋子,是我给我哥准备的,他有时候会来这儿。但每次来,都是跟我要--算了,赶紧换上。” 方圆发现,秦小冰在提到她哥时,目光黯淡了些。 他也没好多问,只好换上了拖鞋。 “看你搞得浑身脏兮兮的--吓,胳膊还破了,是被讨债人给弄得?” 借着明亮的灯光,秦小冰才发现方圆右臂上还有几道伤口,吓了一跳:“你等等,我给你包扎一下。” “啊,不用了,一点小伤,没啥的。” 方圆刚要解释,秦小冰却依旧跑进了卧室阳台上。 如果这地方是水娘们那超豪华别墅,就算方圆刚从化粪池内爬出来,也会毫不客气的坐在真皮沙发上,臭烘烘的脚丫子搁在案几上,拿捏出一副不要脸的大爷样子。 可在秦小冰家,他实在不好意思那样做,所以只能木头般的站在门后面。 秦小冰再从卧室内出来时,已经换上了一双可爱的红色塑料小拖鞋,雪白娇嫩的脚丫没穿袜子,十个蚕宝宝般的脚趾上,指甲染成了桃红色,清纯,且又妩媚。 “瞎看什么呢?眼珠子再不老实,我可要翻脸赶你走人了。” 发现方圆眼珠子盯着自己小脚看后,秦小冰俏脸一红,下意识的屈了下脚趾。 方圆赶紧抬头,傻笑着说:“那个啥,欣赏,嘿嘿,纯粹是对美的欣赏。” “我可警告你啊,我对你好,只是把你当朋友,你别对我有什么非分之想,要不然朋友就没得做了。” 秦小冰一本正经的说着,把一个小巧的白色医疗箱放在案几上,白生生的小手招了招:“过来呀,还傻站在那儿干嘛呢?嗨,别紧张,我是在跟你开玩笑呢。” 我会紧张? 开玩笑。 方圆吸了下鼻子,很想破坏脸上白痴般的笑容,不过没成功,只好走过去。 秦小冰看他身上够脏的,连忙拿起一份报纸垫在沙发上,拽着他做下时,还没有忘记抱歉的解释:“垫上报纸后,才让你坐下,这可不是不尊重你啊,别误会,因为我很少有空洗东西的。” “没事,没事,理解,理解。” 看着弯腰俯身给自己拿酒精棉擦洗伤痕时,不经意间就露出衣领内一片雪白的秦小冰,方先生第一次觉得,他真该把眼珠子扣掉。 这是对美的亵渎。 尤其让他暗骂自己的是:平时不是很能说会道的吗,尤其在女孩儿面前,可现在咋就变的笨嘴笨舌了呢? “别紧张--是不是疼啊?” 正在包扎伤口的秦小冰,眼角余光无意中看到方先生低头咬牙发恨的样子后,还以为自己弄疼了他,动作更加温柔了。 姐姐,哥们我是心疼啊,放在哪个男人身上,忽然得到你这样的小美女青睐,却必须得拿出正人君子嘴脸,不敢看最想看的东西,能不疼吗? 方先生低着头,尴尬的讪笑几声:“呵呵,那个啥,还真有点疼。” “好了,没事了,别的地方还有伤吗?” 秦小冰给他用了足足十片防水创可贴,才把他胳膊上的伤口给包扎住。 方圆赶紧缩回胳膊,摇手说:“没了,没了,就这点小伤--那个啥,伤口也包扎好了,我得走了。” “哟,还真怕我把你给卖了--哦,你是怕我让你还钱吧?这才总想跑。哼,不还钱就想跑,天底下哪有这么容易的事?” 秦小冰冷哼一声,小脸扳了起来。 方圆当然能看出,这小丫头是在跟自己开玩笑(他有些后悔,为什么不拿捏出色狼的样子,吓唬她。那样,她就不会爱心泛滥的关心他,搞得他很没面子了),自个也不屑跟女孩儿开玩笑。 可问题是,他不知道除了傻笑外,还能有啥态度,能对待这善良的女孩儿。 “行了,看你傻乎乎的样。” 秦小冰扳着的小脸一缓,就像春风瞬间吹遍大地那样,让人看了暖洋洋的:“不吓唬你了,赶紧去好好洗个澡,我去做饭。” 秦小冰才不管方圆的反对,连拉带拽的把他推进了浴室内。 好吧,既然哥们无法反抗,那就逆来顺受吧。 站在干净的小浴室内,嗅着某种特有的幽香气息,方先生心中叹了口气,抬手脱下了衣服。 刚把破破烂烂的衬衫搭在洗手盆上,浴室房门忽然开了。 下意识的,方先生双手抱住了膀子,贴在了冰凉的瓷瓦上:“干、干啥?快出去,要不我可要大叫非礼了啊。” “非礼你个大头鬼呢!” 秦小冰垂着头,低低的骂了句,香风刮过时,她已经冲到了浴室最里面,抬手扯下晒条上几片黑色的小衣物后,这才转身向门外跑。 原来,等把方圆推进浴室内后,女孩儿才忽然想起:浴室内晒条上,还搭着几件昨天她刚洗过的小衣服,那可是不方便被臭男人看到的。 所以她才想都没想的,推开门冲进来,扯下小衣服抱在怀里,转身就跑。 只是跑的有些急,再加上又穿着拖鞋,脚下一滑就摔向洗手盆:“啊--” 秦小冰的轻叫声未落,一双有力的大手,就及时抱住了她的小蛮腰,避免了她光洁的额头,跟洗手盆硬碰的厄运。 正所谓温香软玉抱个满怀,各种滋味不足为外人道也--思想纯洁的方先生,还没有想到更好的句子,来形容此时的心情呢,秦小冰反手就推开他跑出去了。 我这眼珠子真该抠了去,刚才咋就没注意到那边还搭着小衣服呢? 方先生有些懊恼的挠了挠后脑勺,开始继续脱衣服。 不知道咋回事,当温热的水从淋浴头上洒下来(他实在不好意思躺在浴缸内,那是对纯洁女孩儿的不尊重)时,方先生惊骇的发现:他很享受被秦小冰‘罩着’的幸福感。 以后,再也不能见她了,要不然她会像春风吹散积雪那样,把哥们满腔的雄心壮志吹没的--特么的,老子又有啥的雄心壮志了,还不是混吃等死。 不知道在想啥的方先生,把自己洗白白后,才发现搭在洗手盆上的破衣服不见了:秦小冰在仓皇逃出去时,无意中把那些衣服拿走了。 第307章 :接连的误会 帮、帮帮。 就在方先生犯愁该怎么跟秦小冰说,把他衣服拿进来时,浴室房门被敲响了。 接着,敞开了一条缝,一只小手拿着一个纸袋,伸了进来。 方圆贴着墙根走过去,接过了那个纸袋。 不等他说啥,那只小手飞快的缩了回去。 浴室门重新关紧。 纸袋内,是一整套的衣服,从里到外的,一看就是没穿过的全新的。 这丫头家里,也有为她哥准备的衣服? 就在方圆有些纳闷时,秦小冰的声音从门外传来:“哼,算你走运,每次我给我哥准备了衣服,你就会提前出现,害的我实在找不到理由,不把衣服送给你。” “咳,那个啥,我的造化还真大,能让美女给我提前准备衣服。” 方先生讪笑着说了一句。 水水姐也是这样觉得。 因为她现在手里就拿着一身衣服呢。 这身衣服,是她傍晚时上街特意给方圆购置的。 回家后,她就把为那个男人买的那些衣服,都打包埋在了别墅后面荒山上--她用这种方式,来向那个男人正式告别。 方圆凌晨四点后赶去英皇迪厅时,衣服可是破破烂烂的了,既然身为他法律上的老婆,水水姐当然得履行她当老婆的职责。 不过,碍于某些事,方圆晚上给她打电话时,她发神经似的没理睬。 事后多少有些后悔。 但很快就忘记了,换上干爽宽松的家居服,系上小花围裙,叼着烟卷哼着小曲,就像个女流氓似的进了厨房,施展出十八般武艺,整了一桌丰盛的饭菜,静候那个家伙回家。 她却不知道,方先生给她打电话时,身上就只有十块钱。 做好饭后,水水就坐在沙发上,望眼欲穿的等她老公回家,小脸红扑扑的--充分休息了大半天,还有一颗骚动的心。 她决定,今晚就把自己,交给那个家伙。 女人嘛,总会有那么一天,把自己交给某个男人的,总不能保留到牙齿掉光吧? 那样,第一次就不咋值钱了。 等啊等,等啊等。 水水等的花儿都谢了,也没看到那个家伙回家。 “这混蛋,死哪儿去了?” 水水低低骂了句,拿过沙发上的衣服,赞叹的点了点头:“嗯,姐姐端地好眼光,那家伙穿上后,绝对会人模狗样儿的。” 夸了自己几句后,水水决定拉下颜面,主动给那家伙打个电话:男人嘛,有时候其实比娘们还小气,万一他被姐姐拒绝后,再生气,不回家了呢? 嘟啊嘟的。 水水用脑袋跟肩膀,把手机夹在耳边,满脸陶醉的摩挲着自己的脚丫子,等电话一接通后,就用嗲的连他自己都起鸡皮疙瘩的声调说:“亲爱地,你咋还没回家?人家都想你了啦,想的要命,浑身难受呢。” 秦小冰这才知道,女人在发嗲时,还能嗲成这样子,下意识的缩了下脖子,怯怯的说:“你、请问,您是方圆的女朋友吗?” 其实秦小冰不愿意帮方圆接电话。 可是目前他还在浴室内,电话又一直响,她也只能勉为其难的帮他先接了。 正在发嗲的水水,一呆,接着松开脚丫子,抬手拿住了手机,脱口问道:“你是谁?” “我是秦小冰。” 秦小冰刚说出自己的名字,就听对面女人再次问道:“方圆呢?” “他在我家浴室内--” 秦小冰有啥说啥,只是还没说完,手机那边的女人就尖声问道:“他在你家浴室内!?” 只要有点脑子的女人,在听到自己男人在一个陌生女人家的浴室内时,就能立马联想到某些不健康的画面。 这是人之常情。 水水那娇媚的俏脸,立马阴沉下来,恨恨的骂道:“混蛋,这就先去找女人了,不要脸--比我,还特么的不要脸!” “哎,我想你是误会了,我……” 听手机那边的女人叫骂后,秦小冰赶紧解释。 只是话才说到一半,电话就被掐断了:骄傲的水水姐,怎么可能再跟她废话? “郁闷啊,我跟他最多是朋友好吧,怎么就不听我解释呢?” 望着慢慢黑下来的手机屏幕,秦小冰真的有些郁闷,觉得有必要拨打回去,好好解释一下,免得产生没必要的麻烦。 她刚要点开手机,回拨回去解释一下,屏幕上再次显示来电。 也没注意来电显示,秦小冰就接起电话,着急的解释道:“小姐,请您先不要生气。我跟方圆在我家浴室洗澡--啊,不对,不对,方圆现在自己在我家浴室洗澡,我可没进去……哦,老天爷,我这是在说什么呢?” 秦小冰懊恼的抬手,在自己额头轻拍了下,希望自己能冷静下来时,手机内传出了女孩子的声音:“你是谁?” “我是秦小冰啊。” 着急要解释什么的秦小冰,可没注意到手机内响起的女孩子声音,不再是刚才那个了,只是本能的问:“请问,您是哪一位?” “我是夏小韵。” 手机那边的女孩子,沉默了片刻,才说:“是方圆的、的妹妹。” “你是方圆的妹妹?那你刚才还喊他亲爱地--” 秦小冰有些傻眼,实在搞不清打电话的女孩子,说话怎么颠三倒四的呢? “好了,打搅你们了,再见。” 夏小韵却没有打算跟秦小冰解释啥,很客气的说了句后,就扣掉了电话。 劳拉就坐在她对面的沙发上,所以能清晰看到她,握着电话的右手,有些发抖,更是用力咬住了嘴唇。 心中轻轻叹了口气,劳拉走过来,坐在夏小韵身边,揽住了她的肩膀,低声说:“其实,你真该改变一下对他的态度了。他既然是你的亲哥哥,那么无论他跟哪个女孩子在一起,你都该高兴才对。” 夏小韵能给方圆打电话,可是劳拉劝了好久的。 劳拉的意思很简单:就是让她把回到唐王,见过陈婉约,包括跟文永远啥事也没发生的事儿,跟方圆说一遍,让他尽快的回来,商量对策。 只是劳拉却没想到,夏小韵终于肯打电话了,却得知他正在跟某个女孩子家的浴室内--哪怕夏小韵这些天,总是竭力劝说自己,方圆是她的亲哥哥,可她却无法欺骗,被她藏在灵魂最深处的那种感觉。 吃醋。 吃了很大的醋,还特别的难受:你迎娶水暗影也就罢了,怎么还又跟别的女人来往? 艰难的咽了口吐沫后,夏小韵挣开劳拉的胳膊,摇了摇头轻声说:“算了,没必要再打搅他了--休息吧,不早了。” 说着,夏小韵站起来,脚步有些轻浮的走向了浴室。 “劳拉,我没事的,真没事,别担心。” 夏小韵忽然转身,冲满脸担忧的劳拉启齿笑了下,推开了浴室门。 听到浴室门被打开的声音后,隐隐觉得给方圆惹了麻烦的秦小冰,这才触电般的,赶紧放下手机,抬头看向他。 洗了个澡,又换上一身新衣服的方先生,重新恢复了他玉树临风的装比样。 “嗨,别紧张,不就是替我接电话了吗,我也没啥不能让人知道的秘密。” 方圆笑着走过来,看到案几上摆着的晚餐,咽了口口水,发自内心的点赞:“嚯嚯,秦小冰,你做饭的手艺很可以啊--可以吃饭了吧,我都要快饿死了。” “啊,吃,吃,随便吃,想吃什么就吃什么。” 秦小冰很不自然的笑着,替方圆拿过餐具,接着看似随意的说:“我不是故意给你的接电话的,就是担心别人找不到你,不放心,所以才……” “明白,不需要解释的。” 方圆坐下后,也没客气,拿起筷子夹起一块香椿芽炒鸡蛋,填进了嘴里。 “方圆啊,第一个给你打电话的,称呼你是亲爱滴。” 看着方先生一点也不拿自己当外人的,甩开腮帮子风卷残云般的开吃后,秦小冰觉得,她必须得先解释清楚才行。 “啥,喊我亲爱滴?” 方圆愣了下,接着恍然:“哦,是水暗影。” 秦小冰又问:“她是你女朋友吗?” “不是--” 脱口说出这俩字后,方圆又说:“算是吧。” “什么不是,算是的?” 秦小冰黛眉一皱:“是,就是是,不是,就是不是。你以为,男女朋友关系,还能含糊不清的?” “啊,那就是了。” 方圆无所谓的说。 秦小冰再次问道:“那么,夏小韵呢,她是你妹妹?” “她也给我打电话了?” 方圆放下了要送进嘴里的菜,看向了秦小冰。 秦小冰点了点头:“嗯,不过我还没有来得及说清楚,她就扣掉电话了。” 水暗影打电话来,方先生可以不当回事(谁让那娘们不管他了),但性格倔强的小妹,绝不会没事没非的給他打电话。 “对不起,我先打个电话。” 方圆拿起手机,开始回拨夏小韵的号码。 嘟啊嘟的响了好几遍,没人接听。 秦小冰看到他有些失望的放下手机后,就抱歉的小心说:“刚才,我帮你接电话时,可能引起别人的误会了……” “没啥,你说的很对啊,我们是朋友,又没做啥见不得人的事,别在意别人咋看,来,先吃饭。” 听完她的解释后,方圆对此倒是很豁达,很有几分身正不怕影子斜的风骨:“吃完后,我打电话让我女朋友过来接我,顺便还你的钱。” “你有钱?” 秦小冰满脸不信的神色,上下打量着他,个中意思不言而喻:你要真有钱的话,我每次见你,你都会那样狼狈?哦,是了,你女朋友有钱。可她为什么不管你呢?看来,你们的关系,也好不了哪儿去。 “我当然有钱。” 方先生还真有些适应不了秦小冰看自己的眼神,实话说:“多了没有,但只要一招手,千儿八百万的,那是招之即来。” “你们这些有钱人啊,不管落到何种地步,也都是煮熟的鸭子,嘴硬。” 听方圆这样说后,秦小冰撇了撇嘴:“吃饭。” 第308章 :我让你滚蛋! 小手一招,就会有人送上个千八百万的,可不是方圆在吹牛。 他是真有这本事,只在于他想不想招手了。 秦小冰却不信。 只以为他是瘦死的骆驼不倒架,说没必要的面子话罢了。 方圆可不想被女孩子误会他在吹牛,饭也不吃了,拿起手机就开始拨打水暗影的电话,还故意打开了免提,就是让秦小冰听听,他是咋‘招手’的。 “水水,我现在凤凰路这边的小区,你赶紧开车过来,别忘了带着支票簿啊,我欠人情分,得报答人家。” 电话一接通,方先生就很爷们气概的说。 水水好像很给面子,还咯咯娇笑了声,嗲嗲的问:“老公,你打算报答人家女孩儿多少银子?” 妹子,你的运气来到了,等那娘们来了后,只需你奉承一番,哥们再敲敲边鼓,就凭她爱要面子的臭毛病,说啥也得给你吓死你的好处--方先生心里这样想着,得意的瞥了眼竖着耳朵倾听的秦小冰,故作淡然的说:“一百万,对你来说跟玩儿似的吧?” 方圆说出一百万这个价位,也是经过考虑的:不多不少。 少了,缺乏诚意,再多了,就会有显摆的嫌疑。 他可不想像秦小冰显摆啥,给这女孩子太多的钱,那是在亵渎她的善良。 再说了,一百万,无论是对他,还是对水暗影,都只能算是‘零花钱’罢了。 “一百万呀,咯咯,还真不多。” 水暗影在那边咯咯娇笑着说完这句话,语气忽然冰冷:“滚蛋!” 方圆傻乎乎的问:“啥?” “我让你滚蛋!” 水水姐再也无法保持她的淑女风度,张嘴骂道:“草,姓方的,你丫的什么狗屁东西?在外面泡女人,让姑奶奶给你买单,嘴脸!” 方圆脸色,猛地沉下来,抬手一拍案几,回骂道:“臭娘们,你特么的说啥呢?” “姑奶奶让你滚蛋,滚蛋,滚蛋!” 接连骂了几个滚蛋后,水水咔吧扣掉了电话。 “麻的。” 方圆还是第一次这般生气。 按说,依着他的厚脸皮,别说是被水水隔着电话骂了,就算点着他鼻子骂,他才懒得生气呢,话说:生气,就是自杀。 傻瓜,才会自杀。 但这次他不能不生气了。 无他,守着秦小冰呢。 本来,秦小冰就严重怀疑,方先生在为了面子嘴硬--水暗影脑残似的回应,更加坐实了她的看法,这让从来都不咋爱面子的方先生,情何以堪? “好了,别打电话了。” 就在方圆刚要再次拨打水暗影的电话时,秦小冰把手机拿了过去:“我相信你,一招手就能招来百八十万的,吃饭,先吃饭吧。” 从女孩子的双眸中,方先生看到了让他痛苦的怜悯。 “她才不是我老婆,只是个自以为是的神经病!” 无法忍受被怜悯的方先生,脱口这样说。 秦小冰笑了下,没说啥。 方圆抬手,在自己额头上拍打了下,长叹一声:“唉,你说的没错,我就是死要面子活受罪的东西。我现在穷的是身无分文,每天站在大街上跟人要饭呢。” 秦小冰替他夹了一块香椿芽炒鸡蛋,问道:“前几天,我给你的那几千块钱呢?” “还账了。” 谎话一旦说出口,再往下说时,就会流利很多了。 “还欠人家多少?” “几千万吧。这辈子都还不起了。” “几千万?” 秦小冰眼角跳了下,沉默了片刻,站起身走向了卧室。 方圆也没管她,闷闷的吃饭。 把对水暗影的怒气,化为了吃饭的动力,就像饿死鬼投胎似的,不大会就晚饭都吃光了。 秦小冰这时候才走了出来,手里拿着一叠现金,差不多两千块钱。 “不好意思,我都吃没了。” 看到她手里的现金后,方圆又开始头疼。 “没事,我晚上基本不吃饭的。” 秦小冰坐回到他身边,拉过他的手,把那些钞票拍在了他手里:“我只能给你这么多了--不许拒绝,也不许说那些没用的感谢废话。你要是真想感谢我,那么就去找个工作,以后踏踏实实的做人。” 方圆犹豫了下,把钱装了起来:“我能问问,你为啥对我这样好吗?” 眨巴了下眼睛,秦小冰满脸茫然的摇着头,说:“具体的,我也说不出。我就是觉得,你不是那种甘心颓废的人,总有一天,你会做出很大的成绩。” “嘿嘿,我现在帮你,算是提前烧冷灶吧,到时候等你真成功时,我就会有加倍的回报,对吧?” 秦小冰忽而笑了笑时,心中却豁然省悟:原来,在他开着兰博基尼,冲我挥挥手潇洒的离去时,他就走进我心里了。 老天爷可以作证,这是秦小冰情窦初开后,第一次对男人有那种感觉。 很朦胧,却又很清晰,所以才支配着她接连做傻事。 当然了,这跟女孩子纯洁的善良本性也很有关的。 总之,这个年龄段的女孩子,基本都会做一些让人琢磨不透的傻事。 “我敢保证,你这冷灶烧对了。” 方圆站起来,说:“时间不早了,我也该回去了。” 秦小冰才没在意他前面的话,只是问:“你要去哪儿?” “回家啊,就是打电话的那个女人家里。” 方圆如实回答。 “看,又在死要面子不是?” 秦小冰微微皱眉,不悦的说道:“方圆,我把你当朋友,帮你,就是希望你能在我面前撕下虚伪的面具,能放轻松些,有必要总是端着个架子么?你要是有家能归的话,能流落在大街上,那么狼狈?” 方圆发现,他不知道该怎么说好了。 “今晚,你就住在这儿吧。” 秦小冰也站起来,说:“我打电话找找人,看看能不能先找个临时工作干--哦,对了,你什么学历?” 方圆有些羞涩的回答:“初中……没上。” “嗯,像你这种曾经有钱的公子哥儿,学历基本都不高,也不在乎。” 在听到他说出初中这个词后,秦小冰就不在意他后面的话了,挥了挥手:“好了,先休息吧,碗筷明天再洗刷。” 方先生又开始为难,抬头看了眼卧室门:“那个啥,咱俩在一起休息,是不是……” “哟,您想的倒是很美呀你?还想跟我去卧室呢,睡沙发吧您就!” 秦小冰故作嘲讽的冷笑,接着掩嘴噗嗤嫣然一笑,转身踩着小拖鞋,进了卧室。 她给方圆拿来了一套干净的被褥,肯定是她用过的,有好闻的幽香。 “现在天暖和了,睡沙发也没事的。别说谢谢,晚安,好梦。” 秦小冰好像不喜欢别人谢她,所以不给方先生道谢的机会。 只是在关上房门后,却又接着打开,探出小脑袋,严肃的说:“方圆,你可记得咱们是朋友哦,要是晚上敢--哼哼,你会失掉这份真挚友情的!” “唉,要我把心儿掏出来,给你看看它有多么纯洁无瑕吗?” 方圆叹了口气,很无语的样子。 “可别,那样会吓死我的。晚安。” “晚安。” 看着房门关上后,方圆才长长的吐出一口气,坐在了沙发上,习惯性的去掏烟,才发现他的烟盒,早就被秦小冰扔进废纸篓里了。 “算了,其实哥们也舍不得污染这干净的空气。” 方圆关上客厅的照明,躺在沙发上。 在遇到秦小冰之前,他可是在英皇迪厅睡了大半天的了,本以为今晚得很晚才能睡着,谁知道刚躺下没多久,就进入了香甜的梦乡。 对于男人来说,纯洁女孩儿的关心,有时候就动听的催眠曲,在梦中去追逐欢快的童年。 哪怕是手机响了好几次,方圆也没醒来。 直到秦小冰的声音响起:“大懒虫,赶紧起来。” 方圆这才睁开眼,发现秦小冰已经穿戴整齐了,正双手抱着膀子,倚在浴室门口,冲他嘻嘻的笑着:“还行。从今天开始,你才算是我真正的朋友。以后,你就由我来罩着了。” 孤男寡女的共处一室,依着方圆的体格,要是半夜踹开卧室门,对秦小冰非礼的话,她只能泪流满面--但方先生很老实,从而获得了秦小冰的真正认可。 “我哪有你说的那样不堪。” 方圆打了个哈欠,坐起来看向窗外:“这才几点呀,太阳还没冒头呢。” “快去洗个澡,把自己包装的干净一点。我们出去吃饭,早餐后,我带你去面试工作。” 秦小冰说:“不许说no啊,昨晚我可是浪费好几块钱的电话费,才替你找到这份还算体面的工作的。” 方圆忍不住问:“啥体面的工作?” “写字楼保安,东城凤凰街288号永贵大厦三层写字楼专职保安。” 秦小冰得意的说:“试用期三个月,月薪三千。正式签订用工合同后,月薪四千五--怎么样,我厉害吧,人脉够广吧?” 方圆很不解:“保安,啥时候成为体面工种了?” 秦小冰黛眉一皱,有些不悦:“方圆,你都这样了,不会还挑三拣四的吧?” “啊,哦,不敢,不敢,我马上去包装一下。” 方先生这才想起,他现在秦小冰心目中是啥人,实在不忍拒绝女孩子的好心,只能暂时先依照她所说的去做。 反正她很快就会为方先生的华丽变身,而吃惊的。 其实到目前为止,方先生让秦小冰吃惊的,无疑是他的饭量。 看着足够她吃八顿的小笼蒸包,就像不用牙齿嚼那样,被方先生狼吞虎咽下去后,秦小冰实在没理由不吃惊,更是担心自己攒的钱,还不够他吃饭。 “昨晚,你电话响了好几遍呢,怎么不接?” 打的去凤凰街的路上,秦小冰问低头玩手机的方圆。 “要债的。” 方圆头也不抬的回答。 “哦。” 秦小冰想了想,又说:“不过总躲着也不行。这样吧,再有人跟你要债时,我替你出面--你这种曾经的有钱人,就不懂得该用哪种态度,来婉拒债主。” 第309章 :体面的工作 坐落在凤凰街288号的永贵大厦,绝对是东城区最繁华的所在中心(单指商业楼方面)。 在路上,秦小冰说:这栋大厦每个房间的月租金,都在每平米三百多左右,谁想租用一个房间用来办公,仅月租就高达几万元。 “唉,我要是有这样一个房间就好了,那样什么都不用做,只需坐等月底收租子就好了,几万块啊,这才是闭门家中坐,钱从天上来呢。” 当出租车停在永贵大厦前面后,秦小冰抬头看着二十几层的大楼,丝毫不掩饰脸上的向往神色:“我朋友跟我说,三层数十个房间本来都有小公司租用来着,好几年了,前些天却忽然被赶走了,说是某位大老板全盘接手了。” 数十个房间,仅是月租金每个月就能收入上百万,要是把整个三层都买下来呢? 这得多少钱啊? 秦小冰想象不出来,唯有羡慕的份儿。 方圆笑了笑,说:“也就是一个亿左右吧,这还得加上地下车位等配套设施,其实也不是太贵。” “哇,你说的倒是很轻巧,也不是太贵!” 秦小冰撇撇嘴,说:“我知道,像你这种曾经的有钱人,千八百万的确是算不了什么。可问题是,你现在不是有钱人了啦。拜托你别再拿捏出有钱人的嘴脸,让我看了心里好高兴好吧?我可是有仇富心理的,有钱人越倒霉,我越开心。” 方圆没理睬秦小冰的嘲讽,很随意的说:“你要是喜欢,等我以后送你一个这样的房间,帮你完成当包租婆的梦想。” “多谢大老板了啊!” 秦小冰娇笑着,抬手在方圆肩膀上砸了一拳:“切,小气鬼,才给一个房间啊?” “那你想要几个,总不能要一整层吧?” 方圆说:“做人,可不能太贪心了。” “哼哼,我就是贪心,要你管?关键是,就算我贪心,你也没那本事。” 秦小冰很可爱的哼哼了几句,踩着高跟鞋走上了台阶:“好了啦,不跟你扯了。走,我带你去见你的上司主管。” 一般来说,每栋写字楼大厦,都有专门的安保人员,负责整栋大楼的安保工作。 不过有些单独的楼层,也会配置专门的楼层保安,来负责本楼层的安全工作。 秦小冰帮方圆找的这份‘体面’工作,就是这种类型的。 俩人也没坐电梯,步行上了三楼。 三楼内的所有房间,都是空荡荡的,清洁人员正在一个中年男人的指挥下,打扫卫生。 “请问,您是徐茂才徐经理吗?” 秦小冰的小脸上,浮上甜甜的笑容,快步走到了男人面前。 男人转身,上下打量了下秦小冰:“我是徐茂才,你是?” “哦,我是秦小冰,是王燕王姐在航空公司的同事。” 秦小冰赶紧自我介绍道。 她说的这个王姐,是她所在的航空公司地勤部的小领导,丈夫就是徐茂才,永贵大厦物业部的经理,负责为三层新老板,招聘单独的保安人员。 “啊,原来你就是我家燕子说的那个小妹小冰啊,你好你好,叫我徐哥好了。” 徐茂才马上就热情起来,伸出了手。 从他跟秦小冰轻轻一握手就松开的举止中,方圆能看出这是个忠厚的男人,而且脸上的笑容也很真诚,跟媳妇的感情很不错。 “徐哥,王姐昨晚跟你说过,我今天会过来找你了吧?” 秦小冰落落大方的,马上改口,直截了当的说明了来意。 “说过,说过,我就是在等你们呢。” 徐茂才笑呵呵的点头,看向了秦小冰身后的方圆。 “瞎看什么呢,还不赶紧跟徐哥问好?” 秦小冰回头,见方先生还大爷般的拄在那儿,随意的向四周张望着,就低声嗔怪着,伸手揪了他衣袖一下,心里埋怨:这有钱人,哪怕曾经是有钱人,就是架子大,不懂礼貌。 方圆这才走过去,跟徐茂才握手:“你好,徐哥。” “徐哥,这是我的一个朋友,姓方,叫方圆。” 秦小冰在旁边介绍着,犹豫了下,才陪着笑的说:“他这人以前做过生意,结果倾家荡产,精神上受了点小刺激,所以有时候反应慢点--不过,我敢保证啊,他绝对能胜任这份工作,绝不会让徐哥您难做的。” 神经受过刺激? 徐茂才跟方圆俩人,同时愣了下,看向了她。 没有哪家用人单位,在雇佣员工时,找神经受刺激的人。 要不是看在秦小冰的份上,徐茂才肯定不会同意,毕竟他是这栋大厦物业部的领导,假如这小子犯啥错误,三层的‘新房东’,当然会追究他的责任了。 你哪只大眼睛,看出我神经受过刺激了? 方圆则是满肚子的郁闷,不过也能理解秦小冰为啥这样说,无非是担心他拉不下有钱人的架子,会以吊儿郎当的态度来工作,万一出啥错误后,徐经理也能原谅。 “行,只要能踏踏实实的干工作就行。” 看在秦小冰的面子上,徐茂才想了想,才对方圆说:“你去后面一楼的物业部,办理入职手续,我会跟白科长打电话的。” “我陪他去吧。徐哥,给您添麻烦了,等有空,我请您跟王姐吃大餐,嘻嘻。” 秦小冰充分发挥了她天真女孩的优势,一个可爱的笑容,就让老徐那丝不快消失了。 “我说你这人怎么回事,刚才我给你介绍徐哥时,态度一点也不认真。” 刚走下三楼楼梯拐角,秦小冰就黛眉微皱,低声埋怨方圆:“方圆,我可告诉你啊,你必须给我尽快摆平心态。嗯,这样吧,反正我现在休假,这些天就陪你一起上班好了,顺便监督,指正你,能让你尽快适应角色转变。” 方圆有些吃惊:“啥,你还要陪我一起上班,监督,指正?” “昂,不行啊?” 秦小冰停步回头看着他,翻了个白眼说:“我就怕你吊儿郎当的,得罪了徐哥,让我难做。” “我--” 方圆很想说,他能来这儿,就是给女孩儿面子,等她走后,马上就会杀回某别墅,找某个臭娘们算账,压根就没想当啥子保安。 像圆哥这样帅气的青年才俊,会来当保安? 开啥子国际玩笑。 只是他刚张嘴,就被秦小冰打断:“你什么呀你,是不是看不起保安工作,不想干?好呀,不想干,我也不强迫你,咱们现在就走,你继续去街头当你的大爷,但得把那两千块钱还我。” 看着好像真有些生气的女孩儿,伸出她那白生生的小手要钱的样子,就算方先生再怎么混蛋,也不可能真把钱给她。 那样,会伤害一颗善良的心。 “小冰,我不是不想干。” 方先生只好叹了口气,认真的说:“我也没看不起保安工作,因为我以前就干过快递的。我就是想告诉你,我真的很有钱,我昨晚那样狼狈,是因为……” “编,还是在自我欺骗?” 秦小冰再次打断他的话,皱眉说:“方圆,我都跟你说的嘴唇起泡了,你怎么总是不能面对残酷的现实呢?行了,我懒得跟你说什么,就这样定了,走。” 不等方圆说啥,秦小冰就快步向下走去。 方圆很无奈的挠了挠后脑勺,只好跟上:一旦说过谎话,再说真话就不会被人信了。 有了徐茂才的电话,物业部的白科长,在跟方圆签合同时很痛快。 当然了,这种临时性的工作,是必须缴纳一定押金的。 又是秦小冰拿卡,耍了五千块钱,然后方圆拿到了全套的保安行头。 等方先生身穿黑色保安制服,头戴大檐帽,腰间扎着武装带,挂着胶皮棍从更衣室走出来后,坐在外面玩手机的秦小冰,哇的一声从椅子上跳了起来:“方圆,你好帅哦!” 还别说,方先生穿上制服的样子,确是很帅,那叫一个英姿飒爽--正气凛然,如果穿着这身皮去选美的话,估计差不多能夺冠。 “哥,从来都是这样帅的,只是你以前没发现。” 当秦小冰跑过来,挽住他胳膊,举起手机自拍时,方先生左腿微微弓起,右手掐腰,下巴昂起,那副蔑视天下的傲然嘴脸,让白科长那个小五十岁的阿姨,都有些春心荡漾了。 徐茂才在电话中,已经跟白科长说好了,方圆今天就正式上班。 因为目前三楼还没有哪家公司入驻,所以方圆暂时归物业部保安处管辖,就是白天在大厦周围巡逻,站岗,待命。 (一般来说,保安上岗是要经过短期培训的,不过看在秦小冰是熟人的份上,这套程序也就免了,白科长特意給他找了个老保安带着他,一起在门口停车场执勤,顺便給他上课,大谈保安工作的不可替代性。) 这丫头还真给哥们靠上了。 方圆跟在老保安的后面,帮一位女司机停好车后,向门口那边看了眼。 就倚在大厅柱子上看手机的秦小冰,此时也恰好抬头,四目相对后,给了他一个鼓励的甜甜笑容,还竖起白生生的大拇指,这是在夸他很有当保安的潜质呢。 滴滴! 一声轻轻的车喇叭声响,从方圆身后传来。 “小方,你帮这辆车安排车位。” 肚子忽然不舒服的老保安,转身走向大厦:“我去趟卫生间。” “好嘞。” 无论方圆有多么不愿意,可秦小冰就在那边监视着呢,他也得乖乖的答应。 转身,抬手招呼那辆奔驰轿车,示意司机驶进旁边的停车位。 奔驰车却停下了。 车门打开,一个穿着相当上档次的年轻帅哥,从上面走了下来,脸上带着惊讶的笑容:“方圆,你怎么会在这儿当保安?” 靠,这世界还真特么的小。 方圆心里骂了句,淡淡的说:“我在这儿当保安,违法吗?” “当然不违法,我是真的奇怪。” 燕随意缓步走到方圆面前,上下打量着他:“是水水姐故意在折腾你吧?” 第310章 :你还当我是朋友吗? 要不是秦小冰,方圆圆愿回唐王去送快递,也不愿意在京华干保安。 在唐王,好多人都知道他是快递员,所以他骑着个破三轮碰到任何人,都不会有没面子的窘迫感。 但在京华呢? 虽说没多少人认识他,可所有认识他的人,都知道他已经是水水姐的男人了--水暗影,那可是启新集团的大老板,她的男人却来当保安,就算再傻的人,也能从中猜出什么的。 被自己女人给折腾,对于每一个男人来说,绝对很没面子的。 尤其是被方圆没啥好感的燕随意看到,更是特郁闷的事。 “嚯嚯,就算她折腾我,那又管你啥事?” 方圆冷笑着,双眼朝天:“燕随意,想停车就赶紧的,不愿意停车就走人,别耽误我工作。” “方圆,能不能别总对我抱着敌意?” 燕随意却像没看到方圆的嘴脸,依旧温和的说:“关于在罗布泊的事,我也跟你解释过了。而且,我们以后或许会成为亲戚的。” 方圆脸色一沉:“咋,你知道夏总跟我的关系了?” 燕随意笑了:“这又不是什么绝密。不过我真的很惊讶,没想到你跟楚词竟然……” 方圆打断他的话:“燕随意,既然你知道我跟楚词是啥关系了,那么我正式警告你,千万不要去招惹她,要不然你会后悔的。” “我这人吧,其实很倔强,尤其是在感情问题上。” 燕随意丝毫不在意方圆的威胁,依旧温和的说:“记得前些天在烧烤店,我就告诉过你了,我是不会放弃追求楚词的,无论你愿意,还是不愿意。是,你是楚词的亲哥哥,可也仅仅是亲哥哥罢了,终究不是她。她,应该有自己的生活,这是亲哥哥也无法掺和……” “你是不是找揍?” 方圆真烦了,踏前一步,抬手就揪住了燕随意的衣领子。 正要挥起右手,作势要抽他耳光呢,急促的高跟鞋踏地声响起:“方圆,你干嘛呢!” 一直在大厅门前监督方圆的秦小冰,跑了过来,抬手就把他推开,接着就弯腰低头,给燕随意鞠躬道歉:“这位先生,对不起。” “小冰,你闪开,不关你的事。” 方圆刚要说完,秦小冰就霍然转身,狠狠瞪着他,低声叫道:“方圆,你能不能让我省心些啊?” “他--” 方圆抿了下嘴角,不知道说啥好了。 燕随意,饶有兴趣的看着秦小冰,又看看方圆,明显是在猜测俩人是啥关系。 “对不起,这位先生,他可能--哦,对了,方圆欠您钱吧?” 秦小冰再看向燕随意时,猛地想到了什么。 “欠我的钱?” 燕随意眨了下眼睛,笑了:“对,他是欠我钱,很多钱。” “特么的,谁欠你--” 方圆实在忍不住了,要大爆粗口,秦小冰却用力一跺脚,着急的娇喝道:“方圆,你给我闭嘴!” 方圆不能不闭嘴,因为他真搞不懂,秦小冰那双眸子里,为啥急得浮上水花了。 他只是知道,这女孩儿是真的关心他。 在来时的路上,她就说过,以后碰到有‘要债’的时,她出面的。 一个女孩儿,得有多么关心一个朋友,才会因为朋友的鲁莽,才急的要哭? 这时候,方圆要是再叨叨个比的,老天爷绝对会打雷。 “先生,真的对不起,他就是这样的人,一时半会的无法接受残酷的现实。” 秦小冰再看向燕随意时,已经飞快的调整好心态了,有些讨好的笑着,小心的问:“我能问问,他欠您多少钱吗?” “不多,也就是一千万左右吧。” 燕随意随口说了个数字,接着问:“小姐,你是方圆的什么人?” “我是他朋友--先生,您别怪他,看在你们此前共过事的份上,能不能再宽限他一段时间?哦,我保证,他会东山再起的,肯定能还清您的欠款。” 听燕随意说出一千万的数字后,秦小冰心中更加埋怨方圆了:老天爷,这可是大债主哦!欠人家这么多钱,你还敢对人家挥拳头,这是坐牢的前奏啊。唉。 燕随意好像明白了什么,再看向方圆时,眼神中露出了鄙夷的神色(他以为,方先生在扮猪吃老虎,以可怜来哄骗女孩儿,并成功了)。 方圆又不是瞎子,怎么可能看不懂燕随意的眼神? 只是,他不知道该咋解释,只能闷闷的走到一旁,点上了一颗烟。 “小姐,这个世道,其实有很多男人,打着各种各样的幌子,来欺骗像你这种单纯女孩子的。好了,看在你的面子上,我就暂时不追着他还账了。” 燕随意冲秦小冰笑了下,转身上车,把车子停好后,下车快步走进了永贵大厦内:他的寻求真相工作室,就在这栋大厦内。 微微躬身等燕随意走进大厅后,秦小冰才快步走到方圆面前,抬手一把夺过他嘴上的香烟,狠狠扔在地上,小皮鞋就在烟卷上踏了几下,才掐腰叫道:“方圆,你心里究竟有没有我这个朋友啊!怎么就不听我的话呢?” “没有。” 方圆很不习惯被一个女孩儿,在光天化日下这样训斥,还敢夺他的香烟,切! “你--你,好,好,算我秦小冰自作多情,犯贱的主动拿热脸帖您的冷屁股。” 被狠狠呛了下的秦小冰,小脸刷的惨白,呆愣片刻后眼眸浮上了水雾(刚才是关心方圆急得,这次却是伤心),用力咬了下嘴唇,转身就走。 “草,我在说啥呢?” 方先生这才反应过来,抬手轻轻抽了自己一嘴巴后,赶紧追了上去:“小冰,你听我说,我鬼迷心窍了才说那种混蛋话,我怎么可能没把你当朋友呢?” “拿开你的手!” 秦小冰用力挣了下,甩开方圆后继续疾步前行。 方圆可不敢就就这样让她走了--最起码,不能让这善良女孩儿在伤心下走了,所以赶紧快步挡在她面前,双手拱拳,不住的作揖道歉:“小冰,是哥们错了,请你原谅,以后再也不会对你说那种混账话了。” “你--方圆,你是认真的?” 秦小冰吸了下小鼻子,又反手擦了下眼角后,才嘟着嘴的问。 “绝对认真,十足真金。” 看到秦小冰被自己的诚心打动后,方圆总算松了口气,抬起左手,竖起三根指头:“我发誓,就按照你的要求去做,认真对待工作。如有违反,让我天打五雷轰,不得好--” “你瞎说什么呢,以后不许说这种不吉利的话,呸,呸呸!” 秦小冰连忙抬手,堵住了他的嘴,又低头接连呸呸了好几下。 话说,女孩儿白嫩嫩的小手,捂在嘴上的感觉,确是不错。 搞得方先生有些晕乎乎的,就觉得只要能哄得秦小冰破涕为笑,就算遭雷劈那又咋样? 晕乎乎的方先生,却没注意到停车场那边某辆法拉利内,有双嫉火焚烧的眸子,正在死死盯着他们俩。 “好了,这次我就原谅你一次,记住哦,也是最后一次。哼,如有下次,哼哼。” 秦小冰娇哼几声的样子,委实可爱,迷的方先生小鸡啄米似的接连点头:“绝不再犯,哪怕刀压在脖子上也不会了。请您老放宽心,宽心。” “希望你以后能对债主也是这态度。好了啦--那边又来车了,快去干活。” 秦小冰扑哧一笑时,看到了那辆法拉利。 方先生也看到了,嘴角就是一咧,张嘴就要骂啥,却又赶紧咽回去,说:“其实也不用每辆车都管,反正她自己也能看到停车位在哪儿。” “怎么,刚保证要好好工作,这就不认真了?” 秦小冰黛眉皱起,催促道:“快点过去。我陪你一起过去。哼,必须得让你尽快适应当前角色,我不能每天都盯着你吧?” 方先生忽然很想哭。 他发现,他现在陷进了一个大坑内,越陷越深。 可他要是挣扎出来,就会伤害这女孩儿。 秦小冰可不认识开红色法拉利的美女,就是水水姐,低声催促着方圆,跟在他后面走到了车前。 水暗影徐徐落下了车窗,眼眸森冷的看着方圆。 “漂亮的女士,请把车子停在那边。” 迫于某些原因,再加上秦小冰就在背后,方圆只好装出不认识水水姐的样子,一本正经的摆手,指挥她停车。 水水姐没有任何动作,只是冷冷的盯着他,还有秦小冰。 “你到底是停,还是不停啊?” 被水水姐给盯的心里发毛,方圆躲开她目光,不耐烦的说:“不停的话,那就开走,当这儿是车展,来摆酷呢?” “方圆,你又这种态度!小姐,对不起,他是第一天工作,态度有些不端正,请原谅。请您把车子停在那边好了,我帮您指挥。” 秦小冰听出不对劲来了,赶紧上前,把方圆拽到一边,陪着笑的看向了水水姐,心中很是惊讶:这女的,真的好迷人呢。 “好。” 水水姐淡淡说了句,升上了车窗玻璃。 “看着点!” 秦小冰瞪了方圆一眼,快步走到停车位那边,摆着小手慢慢后退着:“倒,倒。” 呜! 徐徐后倒的法拉利,忽然发出一声怒吼,车速猛地加快,对着秦小冰就狠狠撞了过去。 “啊!” 毫无心理准备的秦小冰,被傻了,竟然不知道躲闪。 眼看迅速后退的车子,即将撞到秦小冰(虽说撞不死她,但差不多能撞断她骨头),吓得她唯有瞪大眼时,眼前却是一花。 吱嘎一声,急速后退的法拉利,停下了。 车后尾,就紧挨着方圆的衣服。 方圆单手抱着秦小冰,双眼眯起盯着车子后视镜,面无表情。 车门推开,水暗影款款下车,右手一扬--一串钥匙飞了过来。 方圆才不会接住,任由钥匙砸在身上,又落在脚下,但却挡不住水水姐淡淡的说:“对不起,车子油门不好用,麻烦你们替我停车吧。停好后去三楼,给我送钥匙。” 第311章 :这儿,很无聊 水暗影,刚才是真要撞残秦小冰的。 方圆能看出。 也能看出这娘们发疯,是在吃醋,在怀疑他跟秦小冰之间有啥不纯洁的关系,更是恼怒总给他打电话,他不接,却来这儿陪着女孩子扮演保安玩儿。 幸亏方圆反应够快,才及时保护了秦小冰。 同时,也让水暗影知道她自己做得有些过了。 不过很明显的是,水水姐才不屑给这对男女赔礼道歉的,既然某男穿上那身保安的黑皮,她凭啥不拿出上帝的嘴脸,对他吆五喝六呢? 至于没当着秦小冰,说出自己的身份,那是水水姐骄傲,不屑用方圆法律上的妻子身份,来对付一个小姑娘。 要是闹大了,会让人笑话的。 万一被有心人传到网上,绝对会引发一场‘原配大战小三’的激烈讨论,水水姐可丢不起那个人。 方圆却不怕,在钥匙落地时,猛地抬脚,狠狠跺在了法拉利后尾箱上,发出砰的一声闷响,立即瘪下去了一个窝子。 水暗影霍然转身时,秦小冰也清醒了过来,赶紧一把抱住了他,轻声叫道:“方圆,你疯了吗!这车子很贵的,你、你--” 秦小冰不敢去看水暗影,只是盯着被方圆跺了一脚的后尾箱,本来就惨白的脸色,更白:这车子价值好几百万呢,这一脚,没有个十万八万的,搞不定啊。唉,方圆,你还真是个祖宗啊,你这是来挣钱的,还是来扔钱的? 就在秦小冰心中叫苦时,却听水暗影说:“有本事,你把这辆车烧了。” 咱可不敢! 秦小冰赶紧抬头,很努力的挤出一抹笑容,正要说什么时,却惊讶的看到水暗影,扔下那句话后,就转身踩着高跟鞋,哒哒的去了。 她就这样走了? 哎呀,肯定是找物业部投诉去了。 秦小冰六神无主时,方圆说话了:“别怕,没事的。” “你说没事就没事呀,你说我不怕,我就不怕呀!你知道这一脚,价值多少钱吗!?” 秦小冰实在忍不住了,冲着方圆尖声怒吼:“你怎么就不听我的话,好好工作呢!” “我已经很听你的话了。刚才那个娘们,要暗算你。” 方圆解释道。 “她凭什么暗算--就算她暗算我,可我最多摔一跤啊,也不会像现在这样,让我们赔钱!” 秦小冰真是急得要疯掉了,扯住方圆手腕:“走,快去找人家赔礼道歉,请她高抬贵手,我知道,这种车子都有特种保险的,希望她能……” 方圆打断她的话:“不用,我、我认识她。” “就算你认识她,那又怎么--什么,你认识她?” 秦小冰话说到一半,才猛地醒悟过来,满脸的不可思议。 “她就是、也是我的一个债主,很有钱的那种,刚才故意羞辱我呢,哼。” 方先生边撒谎,边在心里痛骂自己沙比:刚看到水暗影时,为啥不跟秦小冰说明俩人的关系? “真,真的?” 秦小冰还是半信半疑。 “要不是真的,她会把车钥匙给我,又说我有本事,把车子给砸了?” 方圆弯腰拣起钥匙后,想了想又说:“实话跟你说吧,我跟那个娘们以前有一腿,她真不会把我咋样的。” “你、你们还有一腿?” 秦小冰再次傻掉。 方圆吸了下鼻子,说:“那个啥,不过你说的很对,现在我落魄了,她就看不起我了。刚才,她故意撞你,可能是因为吃那个啥吧?” “吃醋?对,就是吃醋!” 秦小冰猛地高兴起来:“不过她明显误会了,我们只是朋友呢。呼,这下就好了。赶紧的,停好车后,去跟她解释一下。” “用得着解释吗?” 方圆晃了晃手里的钥匙,借机说:“不过,我觉得我实在不适合这工作。你看,就一个上午,就碰到俩债主,我自尊心很受伤啊。” 秦小冰觉得他说的很有道理,沉默片刻后低声问道:“那你是要辞职了?” “嗯,必须得辞职。” “好吧,那我去跟徐哥说。” 秦小冰笑了下,说:“或许,你是真不适合这工作的。嗯,不过不要紧,我再给你想别的办法。你稍等啊,我去找徐哥,跟他说清楚。” “不用了,我去就行,你抹不开脸的。” 方圆拦住了她。 秦小冰还真抹不开脸,毕竟方圆才干了一个上午,就辞职,实在对不起王姐的。 但这事,必须得跟王姐打电话说一句。 王姐确是对秦小冰不错,才不会因此就埋怨什么,很干脆的说这件事交给她来办就行,让方圆把东西(保安行头)交回物业部,拿回押金。 一再对王姐感谢后,秦小冰才扣掉电话。 刚跟方圆说清楚,正要走向物业部呢,她的手机响了起来。 “稍等,是我哥的电话。” 秦小冰说了句,接起了电话:“哥,你现在--什么?啊,你、你……唉!我知道了,现在车站那边?好,好,我马上就过去,你别乱跑啊!” “咋,你哥出事了?” 等她掐掉电话后,方圆关心的问道。 “就没一个让我省心的。” 秦小冰没有理睬方圆的问候,低低抱怨了句,才说:“我的事儿你不用管。你去那边办理辞职手续,先拿着押金,我得去车站--给,这是我家的钥匙,完事后你回家等我。好了,别再说什么了,我烦着呢!” 不由分说的,把钥匙扔给方圆后,秦小冰转身快步走出停车场,挥手拦住一辆的士,走了。 “我也烦着呢,唉。” 方圆望着她坐车消失的方向,叹了口气摘下帽子,在手心里拍打了下,走向了物业部。 秦小冰的为人,确是不错。 这一点,从他去物业部辞职时,白科长对他依旧好言好色就能看得出。 人家给面子,方圆当然得一再表示感谢。 然后才拿着五千块钱,上了三楼。 三楼走廊中,徐茂才正陪着笑脸的跟在水水姐后面,陪她‘视察’所有的房间,看到方圆走过来后,眉头微微皱了下,却不方便说什么。 “很不错,我非常满意。好了,徐经理,你去忙吧,有什么事,我会去物业部找你的。” 水暗影给了徐经理一个好评后,才看了眼方圆,走进了一间收拾好的办公室内。 徐茂才这才走向楼梯,来到方圆面前时,嘴巴动了下看样子想说什么,却又摇了摇头,一言不发的去了。 要不是看在秦小冰的份上,他肯定得说方圆几句。 其实就算他说,方圆也不会在意的。 “咋,还真辞职了?” 等他进来后,坐在办公桌后面大班椅上的水暗影,两条修长的腿子搁在桌角,媚眼如丝望着他的样子,半点凶狠的表情也没有。 方圆没上来之前,她肯定向徐茂才打听过什么了。 徐茂才接到媳妇打来的电话,她也应该听到了,这才知道方圆已经辞职了。 顺手关上房门,方圆把手里的车钥匙,扔了过去,淡淡的说:“水暗影,我不想威胁你,可你要是真敢伤害秦小冰,你就只能等着后悔了。” 抬手,把车钥匙抄在手中,水水姐嬉皮笑脸的问道:“哟,为了一个小三,就跟原配翻脸啊?怎么,她床上的功夫很好……” 砰的一声! 方圆抬脚,就狠狠踹在了房门上。 门板,四分五裂,还出现了个大洞。 水暗影脸上的笑容凝固,慢慢地把双脚从桌子上放了下来,声音苦涩的问道:“她在你心里,比我还要重要吗?” 方圆冷冷的盯着她,过了很久,才轻轻叹了口气,说:“她,可能是我心中最后一块净土了。她虽然不会为了我去做傻事,可她却能让我相信,这个世界其实很美的。” “对不起,我知道了,我向你道歉,刚才不该用那种话来亵渎她。” 水暗影垂下眼帘,轻声问道:“昨晚你说过,要给她一百万?” “现在不想给她了,我怕会污染那方净土,也不想让她知道我是谁--她就是我的朋友,单纯的朋友。至于该怎么回报她,你不用管了。” 方圆脸色缓和下来,走到沙发前坐下,抬头打量着屋子:“这就是叶明媚给你的封口费?行啊,很大方嘛。” “转到你的名下?” “不用了,她又不是给我。” “可却是你赚来的。” “这儿很脏。” 方圆说:“如果真成为我的财产,所以我不能要。” “这儿很脏?呵呵,在你心里,我其实也很脏,最起码,思想是很脏的。” 水暗影呵呵轻笑了声,眉宇间全是自嘲之意。 “你爱咋想就咋想吧,那是你的自由。” 方圆站起身,说:“我要回去了,这儿就交给你来运作了,反正东西都在你家。” 水暗影眉头皱起:“你要回哪儿?” “唐王。” “你不放心夏小韵。” “换做你是我的话,你会放心她吗?” “今天,就回去?” “确切的说,是现在。” “就不能……明天走?” “京华,其实很无聊。” 方圆轻飘飘扔下这句话,打开那扇被跺烂了的房门,走了出去。 哐啷一声,半截门掉在了地上,发出很刺耳的声音。 水暗影却像没听到那样,只是傻傻盯着地板,很久都没动一下。 她不反对方圆回去。 就像他说的那样,如果换做是她的话,她也会着急回唐王,保护夏小韵的。 可问题是,她问他,能不能明天再走,就是暗示她今晚,要把自己交给他--他却说京华很无聊。 很无聊。 包括昨天凌晨她做的那件傻事。 本来,水暗影那个傻乎乎的行为,已经感动了方圆,只要等生米煮成熟饭,那么水水姐就有把握,哪怕是叶明媚,也分不开他们俩了。 但--她却鬼迷心窍的发神经,先是撒娇拒绝去接方圆,更是在嫉火中烧下,差点撞到秦小冰,这才导致他对她失望,说出很无聊的话。 原来,男人从来都不喜欢反复无常的女人。 第312章 :深夜来客 这个世界,真的很无聊。 无聊的人,才不会去考虑任何无聊的事,心中本来存在的些许烦躁,也就淡了。 方圆觉得,那些得道高僧,之所以能说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就是因为太无聊,看透了这个表面五彩纷呈的世界。 仔细想想也是:再美的女人,百年后,也只是一具骷髅;再伟大的帝王将相,死后也只能那点墓地;再深的爱情,仇恨,也只是人们自寻烦恼的方式。 这个世界唯一真正的,就是地球本身:寄存在它身上的任何物种,无论多么可劲的折腾,都不会引起它的兴趣,它只是按照自己的轨道,恒古的转着。 唯有思想升华到一定的地步,才会发现人类所谓的事业,爱情,仇恨,以及罗布泊等黑暗地域的邪恶,说白了也就那么回事。 恐龙也曾统治过地球,现在不也是灭绝了吗? 人类科技文明再怎么发达,不是早晚都有老死的那一天吗? 既然早晚是死,那实在没必要再折腾啥了--坐在河岸上,看着缓缓东流的河水,晒着最舒服的太阳,方圆心里有着从没有过的安静。 他觉得,他已经看破了红尘,倒不用剃掉三千烦恼丝,去陪伴青灯古佛,只需随意满世界的转悠就行了,至于最终会死在哪儿,这很重要吗? 一点都不重要。 这个世界无论少了谁,地球照样会转动。 “看你满脸散发着圣洁的光辉,是不是顿悟到什么了?” 铁辽那醇厚的男低音,从旁边传来。 方圆没有看他,依旧盯着河面:“老铁,有没有兴趣一起云游天下?” “你要放下这一切?受什么刺激了,这么消沉。” 铁辽沉默了片刻,才说:“怪不得,你忽然回来了,还换掉了手机号。” “就是觉得这人生挺没意思的,很无聊。” 方圆说着,双手抱住后脑勺,歪倒在了草丛中,看着有些灰蒙蒙的天空,又开始出神。 点上一颗烟,铁辽才问:“你真舍得?” “最起码现在我能舍得。” 方圆淡淡的说:“其实你仔细想想,人生真就是那么回事。” “特么的,你怎么就这样悲观了?” 铁辽低低骂了句,才说:“这样吧,反正你觉得很无聊,那我们现在就去罗布泊,去那个黑暗世界看看,那儿到底有什么鬼?” “真去?” 方圆歪着脑袋,看向他。 “现在就可以走。” 铁辽不像是在开玩笑。 “好,那就走,现在!” 方圆马上就跳了起来,向河岸公路上走。 “陈婉约,回来过了。” 铁辽却忽然冒出了这么一句。 “啥时候?” 方圆停步,转身。 铁辽看都没看他,慢吞吞的说:“你,放不下的。” 方圆愣住。 就在刚才,他还觉得,他能把大好生命都浪费在无聊的云游中,不管包括夏小韵在内的任何人。 可铁辽只说出了一个远远没有夏小韵重要的陈婉约,他就本能的关心起来。 “你放不下的,你觉得无聊,只是因为受到某件事的刺激罢了。” 铁辽站起身,拍了拍屁股:“好了,既然你已经回来了,那我就没必要再呆在唐王了。很凑巧,岭南那边出了几件案子,需要我去查一下。” “跟从罗布泊内出来的东西有关?” 方圆马上猜到了正确答案。 “那个东西,好像很喜欢吃人心肝。到三天前为止,已经有九个人暴尸荒野,都是心脏被东西硬生生的摘除。至于到底是不是那个东西做得,还不能确定。” 铁辽说着,已经走到了河堤公路上,转身看着方圆:“哦,对了,还有一件事,关于那个长岛雪花的,她老师已经知道,是你害了她了--事实上,她在被押解回华夏后,就自杀了。但我不知道,是谁把你抓住她的这个消息,撒出去的。” “无所谓,爱谁就谁。” 对这件事,方圆才不会放在心上。 比这更严重的事,他都觉得无聊了不是? “我能不能去那个黑暗世界,你说了算。” 铁辽很突兀的扔下这句话后,转身大踏步的走了。 方圆又坐了下来,盯着河面继续发呆。 再看河面时,他才发现水流一点也不平静,哪怕是遇到一根垂到河面上的草梗,也会荡起一圈涟漪。 当太阳缓缓落山后,方圆觉得,他又参透了生活的另外一层境界:人们看待这个世界,之所以有不同的想法,那是跟心境有关的。 好吧,圆哥必须得承认,他从京华回来后,觉得那样无聊没意思,就是受到某些人的刺激了--应该就是水暗影,那种毫不自重的态度。 曾经,他是那么想认真的对待那个女人来着。 还有就是,再受刺激过重的人,两顿饭不吃后,都会觉得饿。 得道高僧能说出空即是色,色即是空的警世名言,但好像还是会吃饭,觉得大鱼大肉要比白菜豆腐好吃。 幸好距离方圆家胡同口不远,就有一家烤鸭店,他只需拿出一张带有铜臭的钞票,就能换来一只肥腻的鸭子。 吃饱喝足后躺在炕上,很无聊的发会儿呆后,方圆就沉沉的睡了过去。 任何人,在觉得整个世界都无聊时,往往就会喜欢呆在自己家里。 方圆也是这样。 今晚,是他从京华回来后的第七天了。 刚从车站走出来后,他就拨打了夏小韵的手机。 手机能拨通,却依旧没人接。 马上,他就取出那张电话卡,掰开扔在了下水道内,花了五十块钱,从路边小摊上买了一张黑卡(就是不用身份证的那种)。 他不是在埋怨夏小韵不接他的电话,就是觉得无聊,没意思。 没意思的活了一周后,方圆发现自己爱上了这种平静的生活,尤其是坐在河边看水缓缓流淌时,要不是忽然想到铁辽还在唐王,必须得说一声,相信没谁来打搅他的平静。 今晚月亮很亮,夜色越深,清冷。 方圆沉沉睡过去后,又做起了那个已经很久没有做过的梦了:一个身穿黑色衣服,脑袋上也戴着黑色头套的男人(他看不到这个人的脸,却能笃定就是个男人),背着个黑色的行囊,就像蚂蚁那样,在一个大耳朵里行走。 现在方圆已经知道,罗布泊的地形,就像个大耳朵了。 那么梦中的这个男人,其实就是在罗布泊内行走。 他是谁? 为什么独身一人行走在死亡之海? 好吧,就算这个问题不管方圆的事,那为啥总是闯进他的梦中,干扰他的清梦? 好像知道方圆在想什么那样,从来都是低着头艰难跋涉的男人,忽然抬起了头,看向了黑蒙蒙的天空--方圆,就飘浮在天上,俯首往下看。 很自然的,俩人的目光相对。 “爸!” 就像触电那样,沉睡中的方圆,忽然惊叫一声,翻身从炕上坐了起来。 那个总是出现在他梦中的黑衣人,是他父亲方天明! 最起码,方圆已经喊了他十几年的爸爸,更能想到儿时被他抱在怀里时,父子俩对视的一幕幕--到死,他都不会忘记父亲的目光。 我爸,原来他去了罗布泊! 方圆额头有冷汗滴落时,这些天来都懒散了的思维,蓦地异常活跃了起来。 啥狗屁的看破红尘,无聊等负面情绪,瞬间一扫而光。 并未就这么白白浪费了一周,而后悔。 “我必须得去那边,现在就去!” 不知道傻坐了多久,方圆才打开台灯,掀起盖在身上的毛毯,抬腿正要下地,去收拾一下,即刻向罗布泊出发时,动作却又停顿,缓缓放下了腿。 有人来了。 就站在院子里,好像一片树叶那样,轻飘飘的落在那儿。 更像一个幽灵,不声不响的望着亮起的窗户。 方圆看不到外面,却能感觉得到。 “既然来了,那就进来吧。” 方圆拿起烟盒,点了一颗烟。 一会儿后,客厅的房门被轻轻推开,发出了吱呀一声轻响。 方圆忽然想起了毛驴,心中升起了浓浓的愧疚:毛驴,被他委托去照顾林二,无论有多么希望回到他身边,却在他没有发话之前,不曾出现过。 方圆在无聊时,为什么没有想到毛驴? 那条被他视为兄弟的狗子? 毛驴要是在的话,这时候肯定会大声叫唤着,夹着尾巴逃进卧室里。 那个家伙,在方圆面前,总是胆小如鼠。 可方圆知道,它在装--一条敢吃人肉的狗子,会是胆小的吗? 吱呀一声,卧室的房门也开了,一个穿着黑色紧身皮衣,脸上还蒙着黑色纱布的女人,出现在了方圆的视线中。 如果不是因为这个女人的身材,比水暗影矮了一些,方圆几乎都怀疑是那娘们耐不住寂寞的跑来找他了。 不过这也是个熟人。 仅仅从那双眼眸中,方圆就认出她是谁了,笑了下,抬手拍了拍炕沿:“来,这边坐。嗯,话说,你穿上紧身皮衣的样子,要比穿白色轻纱舞衣更迷人。” “谢谢。” 女人腰肢摇摆着,走到炕前,款款坐下来后,才抬手摘下了脸上的黑纱,露出一张娇弱到极点的妩媚脸蛋。 “我该叫你陈婉约呢,还是艳阴使?” 方圆拿起烟盒,递了过去。 大半夜的,有客来访,他实在不愿意去泡茶,只好拿着香烟凑合一下了,反正就那么个意思。 让他没想到的是,陈婉约竟然犹豫了下,拿出了一颗香烟。 方圆只好再把火机递了过去。 啪的一声响后,陈婉约动作娴熟的喷出了一个烟圈。 “原来你以前就吸烟。” 方圆随手把火机扔在了柜子上。 “每一个很多个夜晚都独守空房的女人,基本都会吸烟的。” 陈婉约再次吸了口,盯着袅袅腾起的烟雾,才开始回答方圆的第一个问题:“我是陈婉约。嗯,从来都是陈婉约。” 看着她,方圆似笑非笑:“你会独守空房?” “你不信?” 陈婉约回头,眼眸里,流动着春水。 第313章 :你们才不是亲兄妹! 这女人到底是艳阴使,还是陈婉约,方圆没兴趣去研究这个问题。 不过出于男人骨子里对漂亮女人的兴趣,他更‘关心’她的私生活方面。 早在得知陈婉约是艳阴使之前,方圆就曾经听山羊说起过这玩意的传说,知道她们‘复活’后,就会每晚都得需要男人来陪。 而且,早在去年夏家别墅的某个深夜,方圆也曾经亲眼看到过,陈婉约化身艳阴使后,在外面潇洒回来的样子。 根据他在女性那方面的造诣,就算是闭着眼,用鼻子来嗅,也能嗅出陈婉约去找男人了。 可是现在,陈婉约却告诉他说:她之所以会吸烟,那是因为她总是在独守空房。 方圆觉得,陈婉约这句话,绝对能入选本年度最大笑话。 尤其看她回眸柔声问他不信时的样子,好像方圆只要摇头,她就会拿出她独守空房的证据来,給他看。 方圆只是欣赏陈婉约的笑话,才没心情看她所谓的证据,不置可否的轻笑一声,转移了话题:“你先说,今晚来找我做什么吧。等你说完后,我还有话要问你。” “看来,你真练过高原那些老秃驴流传下来的阴阳合。” 陈婉约的回答,让方圆一时半会的没反应过来:“啥意思,你觉得我以前是对你撒谎,就是为了吓唬你?” “任何事物都有它的两面性,这种披着佛家圣洁外衣的邪功,也是这样。” 陈婉约说着抬腿上炕,身子柔柔的躺在了方圆怀中,左手搭在了他腰间,动作自然,就像渴了就要喝水。 方圆才不会拿出柳下惠的嘴脸推开她,顺势揽住了她肩膀,手指在皮衣上缓缓滑动,就像男人拥着自己心爱的女人,闭着眼听情歌那样。 事实上,陈婉约的声音,也确是像最醉人的情歌那样好听:“从学术角度来说,密宗中的阴阳合,确是在人类性文化方面,做出了大贡献,促进了人口增长,而且新生儿的各方面体质,都比正常人家的孩子要强壮。” 古代高原密宗那些高僧修炼阴阳合,就是为了促进当地人口的增长,正如陈婉约现在说的一样,他们的后代体质,比起常人来说优秀了很多,所以才能更加适应那边的独特气候,对维持人口数量,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所有修炼阴阳合的高僧,一度被人推崇为,他们才是最了解人类本身的专家。但事实上,却不是这样。” 陈婉约睁开眼,微微抬头看着方圆:“正因为他们深谙此道,到了绝顶高度,反而不像俗世间那些对女人有研究的男人那样,只需打眼一看,就能看出某个女人,是处子,还是妇女。” 顿了顿,她才继续说:“那是因为在他们看来,女人只是传宗接代的工具,有没有被男人碰过,这不重要。所以我才说,凡事都有它的两面性,谁能想到,修炼阴阳合,本该对女性最了解的你们,根本分辨不出这一点。” 方圆抚摸着陈婉约耳垂的手,僵了下,隐隐猜出她今晚来找自己的真正目的了。 而且更重要的是,他发现陈婉约说的没错。 当初跟水暗影前往罗布泊时,那娘们就曾经告诉他说,她跟好多男人上过炕,給他留下了很不爽的印象。 不过后来叶明媚却告诉他,说水暗影还是原装货。 水暗影自己,也承认她是依旧是白璧无瑕之身了。 “有些女人,好像放荡到极点,压根不在乎男女间那些破事,其实这只是她们为了生活才戴上的面具。” 陈婉约淡淡的说道:“就像是我--你是曾经亲眼看到过,我那晚从外面回来后,好像找过很多男人。其实,我没有。” 方圆随口问道:“你没有?那你当时为啥那个样子?” 陈婉约反问道:“你们男人在身边没有女人时,怎么解决身体本能的需要?” 方圆无话可说了。 他发现,他竟然不好意思对应该靠男人生活下去的陈婉约,说出‘五姑娘’这个伟大的字眼。 陈婉约没有再继续追问,只是淡然一笑,继续说:“当一个女人,独守空房的时候久了,就会总结出一些专门适合自己解压的办法。” 方圆又拿起一颗烟,点上后才问:“你跟我说这些,就是想告诉我,你在那方面其实很纯洁的,对吧?” “我陈婉约,这辈子只有夏天问一个男人。无论你信,还是不信。” 陈婉约向方圆怀中,钻了钻,喃喃的说:“当然了,只要你愿意,你就有机会成为我的第二个男人--我是心甘情愿的。” 如果是放在以前,陈婉约说出这番话,方圆的第一反应,绝不是笑话她‘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而是恶心。 他对一个年逾四旬的老女人,实在没啥兴趣。 尤其她还是夏小韵的‘母亲’。 可是现在,他却发现自己没有这种感觉:他相信陈婉约,只有夏天问一个男人,而且独守空房已经好多年了。 好像没有哪一个男人,能对陈婉约这种水一般做得干净女人,有反感。 尽管她已经年逾四旬,尽管她跟夏小韵有着暂时无法说清的关系。 不过方圆才不会动她:她再干净,再很容易吸引男人,可她终究是艳阴使,是夏小韵名义上的母亲--这是两道门槛,能挡住方圆对她生出杂念。 可随后,陈婉约就说出了一句让方圆大吃一惊的话:“我不是艳阴使。” 刚吸了一口烟的方圆,被呛的接连咳嗽。 “我不是艳阴使,从来都不是。” 陈婉约再次低声重复着。 方圆把刚点燃的烟卷,用力掐灭在烟灰缸内,捧着女人的下巴,低声问道:“你不是艳阴使,那谁才是?” “如果我说,夏天问才是艳阴使,你肯定以为我在撒谎,对吧?” 陈婉约痴痴的望着方圆,忽而笑了笑。 她是在笑,可她的眼眸中,为什么却又浓浓的哀伤? 那是因为她很清楚,方圆不会相信她的话。 西北边陲那些有关艳阴使的古老传说中,主角都是女人。 也只能是女人。 是一群命运非常悲哀的女人:能被选某个大人物的殉葬品的她们,肯定是又年轻又漂亮的,正像花儿那样的年龄,却被巫师下了诅咒,关进另外一个世界中--哪怕是死了,也不得安圆,还得负责守护主人的墓穴。 再说了,艳阴使这个名字中,带有一个‘艳’字,不就是专指女人的么? 可陈婉约,却说真正的艳阴使,是夏天问! 一个男人,怎么可能会是艳阴使呢? 不信。 方圆实在没理由相信。 “呵呵,我就知道你不信,不过这没什么,我也没奢望你相信。” 陈婉约柔柔的笑了下,很无所谓的样子。 “我信。” 方圆忽然说。 女人刚垂下的螓首,蓦然抬起:“你--信?” “我信你说的话,你不是艳阴使,真正的艳阴使,是夏天问。你以那种形象出现,是因为受到了夏天问或者别人的胁迫,不得以而为之。” 方圆沉默很久,才沉声说道:“或许,他们是以你最亲近之人的安全,来要挟你做那些事,夏天问却隐藏在你背后,就像一条毒蛇那样。” 陈婉约脸上的血色,慢慢地消退,苍白,整个人都在剧烈颤抖,牙齿格格作响:“你、你说的是真心话?” 方圆笑了:“我虽然习惯了撒谎,可有时候偶尔也会说一次真话的。” “为什么要相信我?” 陈婉约又问。 方圆想了想,才说:“直觉。” “直觉?” “差不多就是这样吧。” 方圆又拿出一颗烟,点上:“你今晚来找我,当然不是来跟我讨论这些的。你其实告诉我,楚词,她从没有跟任何男人,发生过那种关系--要不然,你也不会跟我探讨修炼阴阳合的人,为啥分不出女人跟处子了。” “你真的,很聪明。” 陈婉约眼眸,渐渐明亮,双颊缓缓浮上迷人的酡红,发颤的身子恢复了平静,抬手轻轻摸索着方圆的脸庞,呼吸也有些急促起来。 “我是很聪明,所以我才不会跟你发生那种关系,无论你是不是楚词的亲生母亲。” 方圆拿开了陈婉约的手,笑道:“不过,我却不介意给你提供温暖的胸膛,让你找到家的感觉。” 陈婉约笑了,无比的柔媚。 方圆挪开了看着她的目光,问道:“为啥,要专程来告诉我,楚词没有跟文永远发生那关系?” 陈婉约坐了起来,双手环抱着屈起的双膝,下巴搁在上面,乌黑的秀发垂下来,遮住了半截脸庞,却遮不住明亮的眼眸,跟她的真正来意:“跟你说这些,就是要你千万别离开楚词。要不然,她就死定了。” 方圆紧紧抿了下嘴角,低声说:“我不会离开她的。” 陈婉约却轻声说道:“我说的不离开,不仅仅是在暗中保护她,而是要跟她生活在一起,像所有夫妻那样。” 方圆身子一僵,眯着眼看着她:“陈婉约,你是想蛊惑我违反人伦?” 陈婉约毫不畏惧的,跟他对视着,缓缓说道:“你们两个,从来都没有半点的血缘关系,怎么能叫违反人伦?” “放屁!” 方圆脱口骂出了这两个字时,更是一把抓住了她的胳膊,忽地举起了右手,脸色狰狞的有些可怕,却没有把巴掌抽到那张脸上。 跟夏小韵的关系,是方圆最大的逆鳞,他不敢去想,也不愿意任何人去说。 陈婉约才不害怕被抽,依旧笑着:“我自己生出的女儿,我会不知道她从来就不曾有个亲哥哥?” “你到底想说啥?” 方圆的声音开始沙哑,在他听来,就像别人在说话。 陈婉约抬手,捧起方圆的下巴,眼睛直直的盯着他,无比认真的说:“你跟楚词,才不是亲兄妹--你们,该是夫妻。” 第314章 :酒量很大的女人 在塔希科时,夏小韵为了给方圆争取一点自救时间,不惜付出清白之躯,还有可能会死。 对一个骄傲的女孩子来说,死或许不可怕,怕得是被恶人玷污再去死。 所以方圆觉得欠她的,要好好呵护她这辈子,下辈子,下下辈子。 但就在他们要上升到真正恋人的关系时,老天爷却跟他们开了个大大的玩笑:他们,是亲兄妹。 几次dna化验证明了这一点,更何况还有夏小韵从陈婉约那儿听来的那些(彼岸花、花族等传说)。 所以,当俩人确定原来是亲兄妹后,就陷进了无比的痛苦中。 更是相互为对方介绍对象,以期让自己死心。 这才有了方圆亲眼看到夏小韵跟文永远在一起,她又亲眼看到方圆跪地向水暗影求婚等事--结果呢,却让他们更加的痛苦,不敢再轻易相见。 这种每当想到对方,就会有种深深犯罪感的痛苦,绝对是尘世间最痛苦的。 疼的方圆想都不敢想。 偏偏,今晚陈婉约来了,用无比认真的态度告诉他说:他跟夏小韵,没有丁点血缘关系。 就算方圆是瞎子,也能从陈婉约说这番话的目光中,看出她是在用灵魂作担保。 我跟楚词不是亲兄妹? 方圆眼角剧烈跳动着,只觉得嗓子里有什么东西堵着,仿佛只要一张嘴,那个东西就会蹦出来。 陈婉约好像知道他此时有多么的难受,抬手在他心口,慢慢的顺着。 这个办法很管用,几分钟后,方圆的呼吸,心跳,眼神,脸色,包括绷紧的所有神经,都慢慢恢复了正常。 只是嗓子更加沙哑:“陈婉约,你不信我真敢掐死你?” “我信。” 陈婉约说:“他们曾经说过,你在塔希科雪原时,已经开了杀戒。” 方圆挣开她捧着自己下巴的手,问道:“那你为啥,还要自己找死?” “我才不想死,最起码,在楚词没有绝对安全时,我不会死。” 陈婉约还是很认真的说:“我要是想死的话,早在发现夏天问不正常的那年,被他胁迫做那些事时,就已经死了。我虽然出神卑贱,可我也有做人的尊严。” 方圆有些疲惫的闭上眼,喃喃的说:“现在我不想听你跟夏天问那些破事,你先告诉我,凭啥,你所说的这些,要比科学鉴定更加让人心服?” 陈婉约没说话,却从皮衣口袋里,拿出一个手机,举到了他面前。 方圆睁开眼,犹豫了下,才接过手机。 “打开图库。” 按照陈婉约所说的,方圆打开了图库。 是几张照片--确切的说,是好几张某些人的死亡证明书。 证明书上的这些人名,方圆好像有些印象,看了半晌,才问:“你给我看这个,有啥用?” 陈婉约缓缓的说:“这些人中,有华夏人,也有俄国人。他们本身是没任何关系的,不过他们都有着同一个职业,所在医院中专门负责dna基因鉴定的。还有,他们都是在为一对青年男女做过鉴定后,就全部意外死亡。” 方圆的双眼瞳孔,骤然一缩,接着就恢复了正常。 他明白陈婉约这番话中的意思了。 陈婉约继续说:“方圆,无论是谁,都能轻易获悉这些医生已经意外死亡的消息,你更能做到……”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方圆抬手就用她的手机,拨打了水暗影的手机号。 无论水水姐有多么的无聊,不过方圆还是在掰碎电话卡时,记住了她的手机号。 此时已经是凌晨两点多,相信水暗影早就睡了。 所以在拨打她手机第一遍,没有人接听后,方圆也没任何的不满,马上重拨。 这次,水暗影终于接了电话。 她还没说话,方圆就听到那边传来高亢的劲爆舞曲声,还有青年男女的尖叫。 这么晚了,她还没睡觉,在迪厅。 迪厅、酒吧之类的夜生活场所,是为失恋青年男女提供安慰的最佳场所。 “哪一个?” 水水姐醉醺醺,还又很疲惫的声音,从手机那边传来。 “我是方圆。” 方圆也来不及解释啥,表明身份后马上就说:“你马上去总院,还有天坛医院,给我调查一下,我刚从塔希科回国后的第三天后,有没有基因鉴定方面的专家,因意外死亡!” 水暗影那边,没有说话。 方圆等了片刻,有些烦躁的问道:“咋,聋了,还是不愿意帮忙去调查!” “马上,最多半小时!” 水暗影说完,就扣掉了电话。 “最多半小时,消息就确凿了。” 方圆看着手机屏幕,喃喃的说道。 陈婉约没说话。 她没必要说什么,因为她早就猜到方圆会这样安排的。 至于方圆俩人在俄国时,找到的那个玛丽医院的美女医生,现在是死是活,倒不是很重要,只需能确定京华那边两家医院的专家,真是意外死亡,那就足够。 接下来的十几分钟内,方圆都没说话,只是不停的看手机。 第一次,他发现时间过的原来这样慢,慢到他想发怒,想喝酒。 陈婉约拿来了酒。 这还是春节前夕,林二买下的。 “陪你喝一杯?” 陈婉约递过一瓶酒,问道:“还要去拿杯子吗?” “不用。” 方圆接过瓶子,拧开盖子,就像灌凉水那样,咕咚咕咚的一口气,喝下了小半瓶,这才长长的吐出一口浊气,打了个酒隔。 放下酒瓶时,他才发现,陈婉约竟然喝的比他还要多,俏脸飞红,眼神更亮,却没有任何的醉意。 方圆由衷的称赞:“好酒量。” “好多年独守空房,必须以至柔的懦弱来应付危险的女人,不但会吸烟,酒量也能练出来的。有时间,我们痛痛快快的喝一场,看看谁能把谁灌醉,敢不敢应战?” 陈婉约话里话外,还有说话时的表情,都带着明显的跃跃欲试。 “我从来都不是孬种。” 方圆举着酒瓶子,跟陈婉约又碰了下,再次喝酒。 这次,他喝的少。 那是因为他不想让大量酒精,来麻醉他的思维神经。 陈婉约却没停顿,就像倒酒那样,咕噜噜的把整瓶酒,都灌了下去。 “我再去拿。” 陈婉约意犹未尽的,抬脚要下地时,方圆拉住了她胳膊:“喝醉了的女人,容易说胡话。” “我能至少喝三瓶。” 想了想,陈婉约才说:“好吧,以后再喝。你还想知道哪些,赶紧问。” “你是楚词的亲生母亲。” “如果非得用死来证明,我现在就可以死,随便你想让我怎么死。” “夏天问才是真正的艳阴使。但他为了掩饰身份,所以就以楚词的安全,来威胁你,代替他的角色--就是防备有一天,有人会注意到艳阴使。” “为了楚词,我甘心去做任何事。” “夏天问,是楚词的亲生父亲吗?” “我只有他一个男人,楚词,是我唯一的女儿。” “他对楚词,没有一点父女之情?” “艳阴使,从来都没人性。” “据我所知,艳阴使是一种很邪恶,死了好多年的东西,怎么能生儿育女?” “夏天问的本身,是个正常男人。最起码,楚词七岁之前,他是很正常的。” “你的意思是说,夏天问是在楚词七岁之后,才被艳阴使附身的?” 不等陈婉约说什么,方圆又问:“那你,又是咋发现的?而且我觉得,如果你没发现他的秘密,他也不会胁迫你当艳阴使。” “你说的不错,我是不该发现他的秘密,把我们母女逼到最危险的深渊边上。” 陈婉约晒笑一声时,脸上露出浓浓的哀伤:“我是个有家有丈夫有女儿的正常女人,当丈夫忽然从某一天开始后,就不再跟我亲热、我主动时,他却本能的露出厌恶之情,我当然得搞清楚这是怎么回事。” 方圆想了想,才说:“你暗中追踪他,看到了不该看到的。” “我得喝酒。” 陈婉约说着,赤脚跳下地,跑出了卧室。 外面屋子里的橱柜中,传来酒瓶子相撞的叮当声。 几分钟后,陈婉约才拎着一瓶酒,脚步轻浮的走进了卧室。 她的脸更红,皮衣上也多了酒渍。 几分钟的时间内,她在外面就喝了整整两瓶酒。 她说她至少能喝三瓶,还真不是在说大话。 她喝这么多酒,就是想麻醉她的痛感神经,这样才能说出一些痛苦的事。 顺势跪在炕前,胳膊搭在炕沿上,仰着下巴笑了下,才说:“我几次看到,他喜欢男人。” 方圆刚张开的嘴,又闭上了。 夏小韵七岁之前,夏天问还是很正常的。 但他后来却中了邪,被女性本身的艳阴使附身,思想上的需要成为女性,就需要男人了。 把酒瓶子放在床头柜上,方圆才说:“艳阴使,是真实存在的,能附身。” “很玄幻。具体是怎么回事,我说不清。” 陈婉约才没有因为狂喝三斤白酒,就醉了,吐字依旧清晰。 “我可不可以这样认为--” 想了想,方圆才说:“现在的夏天问,本人已经彻底被艳阴使所左右,就是一具行尸走肉。” “这是事实。” 陈婉约举起酒瓶子,刚要再喝,却被方圆拿走:“那他,为啥还要忽然失踪?” “他有时候,是清醒的,曾经跟我说,他早晚会赶走占据他身体的恶魔,找回自己。” 陈婉约不置可否的笑笑,说:“或许,他真找到了那双绣花鞋,想从中找出恢复自我的办法。” “那双绣花鞋里,究竟存在着啥秘密?” 方圆问出了最关键的问题:“有人跟我说,无论咋样,都不能让楚词碰到--陈婉约,你可千万别跟我说,你也不知道。” “我不想打击你。” 沉默很久后,陈婉约才轻声说:“可我必须得跟你说实话,我知道的,比你多不了多少。因为,我不是真的艳阴使,我只是个靠此来保护自己的女人。” 方圆失望时,拿着的手机,急促震动起来。 第315章 :只给你一次机会 水暗影打来的电话。 方圆用最快的速度,接听。 “现在已经打听清楚了,你所说的那两家医院,在你说的那个时间段,确是有两个基因学方面的专家,忽然意外死亡。他们死之前,给你,还有夏小韵,做过化验。” 水暗影说话时,呼吸很不平稳,就像是刚徒步爬上十层楼那样。 “我知道了。” 方圆在说出这四个字时,明显觉出灵魂最深处的一座大山,轰然倒塌。 从没有过的轻松,让他忍不住的想放声高歌。 正如陈婉约所说的那样,他跟夏小韵才不是亲兄妹! 他在俄罗斯,在京华接连两次做得dna鉴定结果,是有人在背后操作。 至于是谁在操作--方圆觉得,他好像能猜得出。 那个人为什么要这样做,不惜采用欺骗、事后杀人灭口的卑劣方式,就是为了阻止他跟夏小韵在一起。 因为他要是跟夏小韵在一起,灾难的导火索就会被点燃。 方圆没有怪那个人。 甚至,对他的尊重,也没有减轻一点。 那个人,并没有做错,站在大利益的立场上,牺牲方圆、夏小韵俩人的幸福,也是很正常的。 “现在,你相信我说的话了吧?” 陈婉约看着不住轻咬嘴唇的方圆,等了很久才轻声问道。 她发现,她在问出这句话时,正在通话中的手机,嘟的一声掐断了。 方圆心情无比的好,把酒瓶子递给陈婉约:“来,我们喝个痛快!喝酒之前,我答应你,会好好照顾好楚词的,最好是--结为夫妻。” 陈婉约也笑。 笑得那样妩媚,柔弱,满足。 她能看得出,方圆的心情变化。 哪怕现在就死,她也肯定是笑着死的。 举起瓶子,跟方圆轻轻碰了一下,陈婉约一口气灌下。 这个柔弱的女人,接连喝掉了四瓶白酒后,终于有了醉意,吃吃的笑着,右手伸向了方圆腿上,媚眼如丝的问道:“要不要?” “不要。” 方圆摇头:“因为你是我未来的丈母娘--说实话,我倒是有这想法,可我很清楚我必须要对得起楚词。” “她不会知道的。” 陈婉约慢慢站起来,趴在了方圆身上,呼吸加重,拉开了皮衣拉链。 方圆捉住了她继续下拉的手,淡淡的说:“我知道。” “我好久好久都以为,这辈子不会再在乎任何一个男人。看来,我错了……很遗憾,也很开心。好了,时候不早,我得走了。” 陈婉约站起身,重新拉上拉链,吃吃娇笑着:“我还真不愿意走,毕竟女人都胆小,怕走夜路的。” “你可以睡在外面,或者我去外面睡.” 方圆提出了正确的建议。 陈婉约摇了摇头,收敛了笑容,轻声说:“方圆,记住你给我的承诺。如果你愧对楚词,我就算是变成鬼,也不会放过你的。” 方圆如实回答:“人和鬼相比起来,我更怕人。” “那我就让你,永远也忘不了我。” 陈婉约说着,忽然俯身搂住方圆的脖子,亲吻了下去。 方圆才不愿意跟她接吻--只因她是夏小韵的亲生母亲。 只是他刚抬起手,要把她推开时,却发现她是在亲他的额头。 好吧,长辈嘛,亲晚辈额头也是很正常的,跟违反人伦没干系。 而且更重要的是,陈婉约的嘴唇,在他额头上轻轻点了一下时,有泪水滴落在了他脸颊上。 这滴泪水,来自陈婉约的灵魂深处,纯净的让人颤栗。 这个女人,从来都没打算,跟方圆发生点什么。 此前她做出的所有放荡动作,都是为了她女儿(被迫那样做,要不然夏小韵就会有危险)。 她忽然亲方圆,甘心跟他做点什么,也是因为他答应她,一定会保护好她女儿。 或者,还有别的意思。 谁知道呢? “现在,我已经在你心里了,你永远永远,都抛不开我了,所以,你会怕我。” 陈婉约明明在流泪,却异常妩媚的咯咯笑着,转身穿上鞋子,幽灵般那样飘了出去。 还有整整十分钟,就是清晨四点。 春季的这个时间段,就是传说中的黎明前的黑暗了。 最黑的时候。 也是最适合邪恶出现的时候。 一身黑衣的陈婉约,已经来到了唐王南部山区。 只需向西走几公里,就是她曾经的家了。 不过,她没有打算再回那儿--那个豪华别墅,只给她留下深深的痛苦。 没有谁喜欢去让自己痛苦的地方。 那么,她要去哪儿? 陈婉约来到一片小树林面前时,停住了疾奔的脚步,转身回头看去。 来时的方向,黑漆漆的,鬼影都没一个。 倒是不远处的主干道上,偶尔会有疾驰的汽车驶过,在昏黄的街灯下。 她站在田埂小道上,右边是小树林,左边就是麦地。 随着春天慢慢坐稳了她的江山,麦苗开始疯狂的生长,甚至都能听到拔节的声音,就像轻轻的脚步声,踏在草丛中。 陈婉约才不会操心自己会去哪儿呢。 因为她确定,她只能去一个地方。 那就是阴间。 现在,送她去阴间的人,出现了。 从小树林中缓步走了出来。 是个白影,就像鬼魅那样。 实际上,小树林里就是一片墓地。 墓地,不正是距离阴间最近的地方了吗? 在最黑的时候,来到距离阴间最近的地方,陈婉约想不死,都很难。 看着那个有些飘忽的白影,陈婉约动也不动,星光下的眼眸,无比的坦然。 等那个白影来到面前两米处,停下后,她忽然说:“谢谢。” 这是她发自内心的道谢。 不是为了谢白影要杀她,而是感谢对方给她机会,能去找方圆,说出她早就想说出的那些话。 “不用谢。因为你所做的,也是我想看到的。” 白影轻飘飘的回答。 这是个很清楚的女孩子声音,应该很悦耳才对,可事实上却很空洞,就像没有灵魂那样。 “我知道,你就是从罗布泊深处,出来的那个女孩子。” 陈婉约睁大眼睛,看着她的脸,想看清她的样子,不过很快就没兴趣了,因为对方的长相很平凡,真浪费了这么好的身材:“我听她们(陈婉约的某些同伴)背后称呼你,叫九幽王--你是来自九幽世界吗?” 白影依旧用她那个没有任何情感的声音,说:“你也可以叫我九幽王--还有什么要问的吗?” “有。” “那就问。” “那个黑暗世界,到底存在了多久?” “你能想到多久,它就存在了多久。” “什么时候,或者说什么办法,才能被彻底地摧毁?” “你能把月亮摧毁?” “我老公呢,他现在哪儿?” “我们也正在找他。” “那双绣花鞋中,究竟藏着什么秘密?” “夏小韵要是穿上那双绣花鞋,方圆对她的排斥就会消失,他们就会结合。” “结合后的结果呢?” 陈婉约有些紧张。 白影沉默。 “不能说?” 陈婉约追问。 白影好像抬起头,看着西北方向,说:“死。” 陈婉约猛地向前踏出一步,抬手好像要抓白影。 手伸到白影面前,却不敢。 慢慢缩回来后,她才颤声问道:“为什么要让他们死?” “他们存在的使命弯成了,当然得去该去的地方。” “怪不得--怪不得你肯放任我暗中找方圆,把真相告诉他。原来,这正是你最想看到的。” “就算你不做,我也有办法促成他们两个。” 白影淡淡的说:“当然了,也不一定非得让你女儿去穿那双绣花鞋,来引爆方圆这个导火索……我同样可以做到,不过得需要时间。” 陈婉约低下了头,喃喃的说:“看来,无论我有没有去找方圆,都无法改变他们会死的结果。” 白影点了点头:“这是他们命中注定的。” 陈婉约抬起头,语气中多了些希望:“我对楚词,不敢抱任何希望。但是我觉得,方圆没你说的那样不堪。” “无论他有多大能量,他都阻挡不了。因为他本身,就是那个世界的一员。” 白影犹豫了下,才用很低很低的声音说道。 “什么?” 陈婉约没有听清。 “没什么。” 白影摇了摇头,轻声说:“你的时辰,到了,该走了。” 下意识的,陈婉约后退了一步,问道:“我能反抗吗?” “我希望你能杀了我,因为我活的--也很痛苦。” 白影这句话,陈婉约听得很清楚。 “好吧,那就试试!” 陈婉约忽而咯咯一笑,身形暴起时,右手中已经多了把短刀! 短刀很锋利,虽说远远不如昆仑,却能轻易割开人的咽喉! 如果有认识陈婉约的人在场,绝不会相信,这个外表无比柔弱的女人,在持刀扑向白影九幽王时,会发出如此凌厉的气势。 事实上,这也是她的倾力一击。 毕竟没有谁,真愿意任人宰割的。 陈婉约持刀纵身扑过来时,九幽王没有动。 任由她的刀子,狠狠的,快速的,从自己咽喉上滑过。 “嗨!” 短刀滑过九幽王的咽喉后,陈婉约才吐气开声,发出一声娇喝。 但接着,被黑暗掩饰的瞳孔,就骤然一缩:这么锋利的刀子,这么狠的力气,这么快的速度,从九幽王咽喉上滑过去后,却没有丁点割断她咽喉的那种手感。 陈婉约的这一刀,就像顽童拿着一根羽毛,在精致的瓷器上扫过那样,不会留下任何的划痕。 真的是这样! 陈婉约亡魂皆冒,下意识的再次举刀,身子半拧,反手狠狠刺了过去。 这次,陈婉约没有再割九幽王的脖子,而是奢望要刺穿她的心脏。 “我只给你一次杀我的机会。” 九幽王淡淡的说着,左手一滑,就抓住了陈婉约刺过去的刀子刀刃,看似无比轻松的一扭,刀子就被她抓在掌心,随手一抛,扔了出去。 刀子脱手的瞬间,九幽王的左手已经顺势抓住了陈婉约手腕,右手五指屈张就像虎爪那样,狠狠刺向她的心口。 第316章 :我早就死了 在刀子被九幽王夺走扔出去的瞬间,陈婉约看到了死神。 死神的样子很动人。 要比九幽王的长相好看太多--真正的女人,哪怕是在临死之前,也会本能的注意到别的女人的美:相比起九幽王的长相,她呈出虎爪的五指,是那样纤长,白皙,好看,就像午夜才会盛开的白色优昙花。 九幽王抓向陈婉约的右手,就是死神。 到目前为止,已经有至少九个人,被这只好看的手,活生生的摘走心脏了。 陈婉约,就是第十个。 她没有任何躲开的可能。 她所做的,只能是尽可能睁大眼,低头看着自己心口--希望,能看到自己的心脏,在被挖出来后,还是不是跳动着的。 陈婉约低头的瞬间,九幽王的鬼爪,已经刺进了她的心口。 无比的疼痛,让她蓦然张嘴发出一声惨叫:“啊!” 夜搜魂也想大叫,最好是咆哮着,用所有的力气。 可是她不敢。 哪怕老人是她的亲叔叔,她也不敢,所以在嘴巴张开后,又猛地闭上,因为太过用力,发出了格的一声响。 就像大多数时候那样,老人总是喜欢背对着她,声音是那样的波澜不惊:“搜魂,你还记得,你在要求加入七杀手之初,我曾经跟你说过的那些话?” “记得。” 夜搜魂咽了口吐沫,才艰难的说:“您说过,成大事者,不拘小节。” “还有呢?” 老人依旧头也不回的问道。 “还有就是,慈不掌兵。” 夜搜魂垂头,盯着自己的脚尖:“您说过,我各方面其实都很优秀,只要能真正懂得这两点,那么就能成为你称职的接班人。” “在箭扣长城上,我已经给过你一次去过正常人生活的机会了,可你却拒绝了。既然是这样,那么你以后就得严格按照1我的命令去做,这是你的职责。” 老人转过了身,黎明前的曙光,斜斜的映在他身上,看起来更加的高大,也更加的孤独:“现在,我可以再给你一次机会,退出去,过你想要的生活。” 夜搜魂抬起头,看着老人过了很久,才摇了摇头:“不。” “那就去按照我说的去做。” 老人说完,走向那两扇木板门,喃喃的说道:“一家哭,何如一路哭。” 一家哭,何如一路哭这句话,是北夏著名政治家、文学家范仲淹的一句名言:你一家悲哭,也比不上一个省的人悲哭呀! 夜搜魂当然明白这句话的意思,张嘴还想再劝说的那些话,立即咽了回去。 “话是这样说,可是对方圆,太不公平了。方圆,我知道,你在得知这些后,肯定会来杀我的--我等你来。” 沉默很久,她转身看着南方,喃喃说出这些话时,觉得心口隐隐发疼。 心口疼--尤其是心脏即将被硬生生挖出来时,肯定很疼,很疼。 疼到早就做好被杀准备的陈婉约,都受不了,本能的发出一声惨叫。 那只手,才不会因为她的惨叫声,就会停止。 就算是停止,也是因为有一把锋利的短刀,用让九幽王都不敢忽视的速度,咻咻厉啸着,刺向她的左眼。 无论是速度,还是角度,力度,都是相当到位,逼得她不得不迅速拧身,抬手打开了那把刀子。 这把刀子,正是九幽王刚才从陈婉约手中夺过,甩出去的那一把。 刀子还没有落地,就被人接在手中,用最快的速度,刺向她的左眼,迫使她暂时放弃已经杀了一半的陈婉约。 正如老人所说、陈婉约刚才就验证过的那样,九幽王确是邪门的刀枪不入--可她的眼睛,也能挡得住刀子? 方圆不相信。 事实证明,他判断的非常正确,九幽王的眼睛,害怕被刀子刺中。 “嘎嘎!” 怪啸声中,闪电般扑上来的方圆,左手一扬:一把干土(堤埂上抓得)洒了过来,依旧是九幽王的双眼。 干土虽然不会伤到九幽王这样的高手,却能迷住她的眼睛。 没有谁希望自己眼睛被迷住的,所以九幽王出于本能,只能再次后退。 同时,她心中也无比的惊讶:方圆的速度,太快了。 快到出乎她的意料。 她怎么能知道,方先生之所以能在国际道上闯出那么大的名头,就是因为一个快,无比的快! (当初在箭扣长城下,方圆要是真想甩开铁辽,最多十秒钟,就能把他甩的影子也看不到。 他跟铁辽怒骂,纠缠,甚至还甘心被划了衣服胳膊的,是因为看出老铁没打算真砍他,就是发泄。 既然大家是哥们,陪他发泄一下,也是责任。) 方圆不但跑路快,偷东西快,扑杀时的速度,也同样很快。 这次,他没有藏拙。 老天爷可以作证:方圆在看到陈婉约一刀滑过九幽王的咽喉,她却毫发无伤后,就知道她真如老人所说的那样,刀枪不入了。 没有谁,敢在这样一个邪恶的敌人面前,再搞啥子低调。 所以,方圆在扑向九幽王时,绝对是用了全力。 已经不错了,他的全力扑击,也算及时阻碍了陈婉约被杀。 “小心!” 接连逼的九幽王后退后,方圆已经抄起陈婉约,半拧身接着疾扑过来的惯性,双臂一扬把她抛了出去。 陈婉约人在半空中,心口鲜血也洒出一道弧形,她本能的抬手用力按住伤口时,重重摔倒在了麦地中。 幸好,麦地就像地毯那样软。 “笨蛋,都提醒你要小心了!” 方圆眼角余光瞥见陈婉约脸朝下的砸在麦地中后,低低骂了句时,右手一招--被九幽王打掉的那把刀子,再次出现在他手中,随着他的疾扑动作,化作一道冷森的闪电,依旧刺向敌人左眼。 话说,盗圣的名号,可不是方圆用嘴巴吹出来的,是用他那双鬼手挣来的。 无论九幽王把刀子甩出去的力气,速度有多大,他都能及时抄在手中。 真正的小贼,有时候就是魔术师,能用最快的速度,做出让人看不出的动作。 笃! 哪怕九幽王,也躲不开方圆的全速扑击,最多只是侧脸,让眼睛躲开刀尖,却刺在她左脸颊上,发出啄木鸟啄木头时的奇怪响声。 毫发无伤。 刚才亲眼看到陈婉约一刀割向九幽王咽喉时,见她屁事也没有时,方圆就已经够吃惊了。 不过,男人永远都不会屈服的傲气,使他必须得亲自试一试:陈婉约挥出那一刀的力道,怎么可能跟方先生相比? 现在轮到他--比陈婉约强不了多少。 最多,也就是靠着无与伦比的速度,迫使九幽王躲开眼睛。 但他全力刺出的刀子,刺在她脸上后,却啥作用也没起到。 奇怪的手感,过电般的从方圆右手传回后,他的心儿,瞬间冰凉:草,果然如此流弊! 真正的英雄,在面对极度危险时,从来都不会退缩,哪怕是粉身碎骨,也会迎头扑上去。 所以,他们会成为英雄,躺在冰冷的坟墓中,供后人膜拜,茶余饭后谈论他们的英雄事迹…… 方先生才不屑做英雄。 他更喜欢当个真实的小人:英雄的名号虽然好听,可好像远远不如活着更实惠。 发觉大势不妙后,方先生没有丝毫的犹豫,立即转身就跑。 “仗着跑得快,就想走?” 方圆闪电般的纵身扑出四五米时,脖子后面却传来阴恻恻的声音(九幽王的声音,总算是有了点感情),还有凉气吹在皮肤上,起了鸡皮疙瘩。 方圆头皮,攸地乍起,右手短刀猛地从肋下,狠狠后刺。 明知道九幽王可是刀枪不入的,方圆还是全力向后刺出,这是他的本能反应。 也是恐惧到极点的本能反应。 快,是方先生最引以为豪的。 可当他忽然发现,在全力跑路时,九幽王竟然能用比他更快的速度追上来,还对着他脖子吹冷气--换谁,谁不怕,谁又不会做出本能的反应。 毫无例外的,方圆本能的后刺一刀,再次刺中了九幽王的身子。 这有什么用呢? 方圆不知道,也来不及去想。 因为他在飞--嘴里吐着血的往前飞,比他全力奔跑的速度还要快。 他在一刀刺中九幽王时,人家也一拳打中了他的后心。 就像被蕴含着八百斤力道的铁锤,狠狠击打了一下那样,方圆在张嘴喷出鲜血时,都能听到自己骨头的轻微骨裂,以及五脏六腑在移位时,发出的痛苦咣当声。 特么的,老子就这样挂了? 炮弹般砸向麦地时,方圆脑海中这样想着。 等他的脸,就像陈婉约那样先落在麦地里时,剧痛夹杂着昏厥,潮水般涌来,恶魔般的瞬间就把他吞噬。 他很想睁大眼,爬起来继续跑。 可无论他怎么努力,都无法抵挡剧痛。 只能无奈的闭眼,放开清醒的意识。 在方圆双眼要合上的瞬间--他好像看到了一道闪电,就从他扑倒的麦地里,腾空而起! 没有谁能追得上闪电的速度,就像没谁能躲得过昆仑的全力一刀那样。 依旧是脖子。 那把名叫昆仑的陌刀,精准的斩在了九幽王的脖子上。 却没有脑袋飞起。 那么可怕的一刀,也只是在九幽王的脖子上,留下了一道细细的血痕。 就像在罗布泊那个黑暗世界中,手持斩马刀的老人,全力挥出的一刀,最多划破九幽王的肩膀那样。 “咦?” 九幽王明显没想到,在那个老人死后,还能有人使出石破天惊的一刀,割伤了她。 轻咦一声后,九幽王就化身鬼魅,攸地后退。 昆仑的刀,也垂了下来。 “你是谁?” 九幽王望着全身被褐色衣服包裹,只露出双眼的昆仑,很惊讶的问道。 昆仑握刀的双手,再次紧了一下,才涩声说:“谁、谁都不能伤、伤他。” 九幽王抬手,蹭了下受伤的脖子,说:“那,你就得死。” “我早、早就死了。” 昆仑慢慢举起陌刀,放在了自己右肩,缓步走向了她。 第317章 :那个女人不是人 站着不如坐着,坐着不如躺着--可以睡舒服的木板床时,方圆才不屑在麦地中一觉到天明。 尤其还是脸朝下,后背生疼时。 曙光已经初现,再过一个小时,天就大亮了,有早起的鸟儿,从上空叽叽喳喳的掠过,去寻找早起的虫子,当早餐。 方圆恢复知觉后,仅过了几秒钟,就从麦地里一跃而起,接着却又弯腰蹲下,剧烈咳嗽起来。 九幽王打在他后心的那一拳,所产生的内伤,可不是这么短时间内就能消除的。 刚咳嗽了几声,移位的五脏六腑再次受到震动,让他眼前又开始发黑,瘫坐在了地上。 哪怕是再疼,方圆也得咬牙勉强抬起头来,迅速的观察四周。 以他为中心的四周方圆数百米内,空荡荡的,没有一个人影,唯有淡淡的白雾,笼罩着右边那片小树林,却能看到里面的坟堆。 那个刀枪不入的九幽王,哪儿去了? 她就这样放过我了? 方圆缓缓的吸气,吐气(就是所谓的吐纳,能极快的调理五脏六腑所受的震动)时,思维也在飞快的运转着。 说实话,早在箭扣长城,听老人说从黑暗世界出来的至邪之物,是刀枪不入时,方圆心中还是有些不屑,不信的。 毕竟人的身体却刀枪不入,那确是违反了生命本身的活力,以及该有的脆弱。 可现在,方圆信了。 不但亲眼见证了陈婉约那犀利的割喉一刀,更是亲手试过--结果,就是让他连震惊的机会都没有,就被人家一拳打昏过去了。 还是在他竭尽全力的跑路过程中,箭一般向前激射的身子,卸掉了那一拳至少一半的力量。 由此可以推算出,如果方圆正面被人家捶一拳的话,绝对会筋骨断裂,七窍流血而死。 更让方圆心中发寒的是,他在挨那一拳时,能明显感觉出九幽王没有用全力! 也就是说,那个鬼女人没打算真干掉他。 要不然,就算他在疾驰中卸掉一半的力量,也会狂喷鲜血而死。 那个女人,绝不是人! 方圆想到这儿时,能感觉到自己双眼中,已经浮上了浓浓的惧意。 或许,历经太多大风大浪的方圆,真不在乎生死,却无法在绝对杀神面前,依旧保持他骄傲的冷静:无论他有多牛,他都只是个人。 “嗯--” 就在方圆全身都被从没有过的恐惧而笼罩时,一声痛苦的轻哼声,自后方传来。 霍然转身回头看去时,方圆眼前又猛地发黑。 用力太大了,牵动了刚平息片刻的内伤。 他连忙深吸一口气,咬紧牙关,这才让涣散的目光重新聚焦,然后就看到了某个屁股朝天趴在麦地中的女人。 “不错,最起码你还活着,要不然哥们、啊,不,是小婿这一拳还真白挨了。” 望着未来丈母娘,很狼狈的趴在那儿,方圆开心的笑了。 袁好运却一点也不开心。 他实在想不明白,他都混成这样了,怎么还有小贼藏在路边打闷棍,把他那辆三百块钱买的二手摩托车给劫走了? 每天清晨时分就得去市里工地上打工挣钱的袁好运,从排水沟内醒来后,傻楞了足有八分钟后,才跳起来,指着苍天骂娘日祖宗,并配以痛哭流涕的样子,质问老天爷为啥对他这样残忍? 同样是人,为啥有的住着大别墅,开着豪车,怀里抱着美女? 而他,今年都四十有二了,还是孤身一人,每天起的比狗还早,吃的比猪还孬,干的活却比牛还累--就这,还特么的遭劫。 这还有没有天理啊? 疯子似的,在排水沟内痛哭流涕的大骂着,骂了足足半小时后,袁好运才坐了下来,准备休息一下继续开骂,骂完了就跑去派出所质问他们是怎么保护纳税人时,看到了一张百元钞票。 不是一张,是好多张,就散在他脚下,足足有两三千的样子。 刚才他抬头骂老天爷时骂的太专心了,却没有注意到脚底下。 马上,就像看到肉骨头的毛驴那样,袁好运一个虎扑,就扑在了那些钱上,所有对这个世界的怨恨、不满,全都化为晨风飘走,只留下了幸福。 还有感谢。 感谢那个敲他闷棍的家伙,并发自内心的欢迎,那个人明天清晨再在这儿等他。 方圆才不会理睬袁好运的欢迎,除非他脑子有毛病。 不过,就算他脑子没毛病,在把陈婉约横放在木板床上时,方先生也很头疼。 头疼的理由很简单:必须得给陈婉约包扎伤口,因为某些原因,还不能去医院。 如果陈婉约不是陈婉约,随便是某一个女人,方圆才不管她漂亮与否,只要决定了要救她,肯定会在野外时,就拉开她皮衣拉链,给她先止血再说了。 问题是,陈婉约是陈婉约--是他未来的丈母娘。 而且这丈母娘,貌似很风骚性感的样子。 当女婿的要是脱了她衣服,给她清理、包扎伤口,势必会产生那个啥的嫌疑。 “么的,伤的还真不是个地方。唉,还是找个女人来吧,哥们实在无法下手。” 方先生拿着陈婉约的拉链,犹豫片刻后,拿起了手机。 他准备给夏小韵打电话,让她用最快的速度跑来,恰好趁这机会,把陈婉约的事儿都告诉她,让她明白,这是世间最伟大的母亲。 方圆刚拿起电话,却听到陈婉约用极低的声音,喃喃说道:“不、不要去找人。” “你醒了?不错--不找人,谁给你包扎伤口?” 方圆赶紧又转过身来,满脸都是晚辈关心长辈的担忧样子:“别担心,我是打算找楚词来的,顺便把真相告诉她,让她明白,你是一个多么伟大的母亲。” “不。” 陈婉约微微睁开眼,有气无力的摇头。 方圆有些不解:“为啥不告诉她?她有权利知道这些。” 陈婉约苦笑,低声问:“你觉得,我还能撑到楚词来这儿吗?” 方圆默然。 他在江湖上过了那么久舔刀口的日子,当然能看出陈婉约目前失血过多了,如果再不及时处理伤口,估计连十分钟都熬不过去了。 而夏小韵,就算用最快的速度,十分钟也赶不过来的。 抿了下嘴角,方圆装傻卖呆的问:“那,谁给你包扎伤口?” 陈婉约微微睁开眼,好像还笑了下。 只是那笑容中,带有很大的自嘲,轻声说:“你。” “我?” 方圆嘴角跳了下,说:“我给你包扎伤口,不好吧?” “一具臭皮囊而已,你以前又不是没看过,抱过,有什么不好?” 陈婉约低声说出这句话时,牵动了伤口,疼的身子猛地一颤。 “以前抱--以前那个样,是没打算要娶楚词当老婆。” 方圆很诚恳的说:“现在不一样了,你在我心里,就是受尊敬的岳母。” 可能是太疼,疼的说不出话来,所以陈婉约只是定定的看着方圆,眼神中却带着瞎子都能看得出的嘲讽,好像在说:小子,装啥的正人君子呢? 方圆被她看的心里有些发毛,只好硬着头皮说:“好吧,那我来给你包扎,但咱得先说好了,这件事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绝不能告诉任何人,尤其是楚词。” 陈婉约懒得搭理他,重新闭上了眼。 对于方先生来说,脱女人衣服这种事,绝对是驾轻就熟,行云流水般的不带有一丝凝滞,尤其是陈婉约这样的老女人(方先生在睁着眼说瞎话呢,因为就算真瞎子,也能看出好像水蜜、桃那样的婉约,不是老女人的)。 但这次,他确是费了很大的力气,脑门上都出汗了,才拉开了皮衣的拉链。 那拉链,就像重逾千金。 内心更是有种邪恶的犯罪感。 幸好,当那五个还在向外渗血的血窟窿,缓缓出现在方圆视线中后,所有杂念都像被大风吹走那样,只留下了纯洁的关心。 包扎伤口的必须用品,早在陈婉约醒来时,方圆就已经准备好了。 此时某些私心杂念一旦去除,陈婉约在方圆心中,就是一个需要救助的普通伤员,他就成了最称职的外科医生,处理伤口的手法干脆娴熟:酒精棉消毒,敷药,缠绷带,挂吊瓶。 短短几分钟,方圆就给她包扎好,扯过被子盖在了她身上,捏了下挂在墙上的输液管后,才松了口气,低头看着她张嘴,刚要说什么,才发现她已经双眼紧闭,脸色蜡黄的昏迷了过去。 陈婉约主要是失血过多,按说最好的治疗办法就是输血。 不过碍于某些原因,方圆并没有打算给她输血,只希望她能抗得住。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方圆还真不相信,这个外表懦弱的女人,会有这么坚强的毅力,在给她清理伤口时,她愣是咬紧牙关,一声不吭。 直到包扎完毕后,才如释重负的昏迷了过去。 “唉。” 呆望着陈婉约过了很久,方圆才低低叹了口气,转身走出了卧室。 来到院子里时,东边已经有一抹朝阳冒出头,整座城市也彻底从熟睡中醒来,充满了蓬勃的朝气。 方圆坐在石桌前,点上一颗烟看着冉冉升起的朝阳,眼前却好像滑过一道雪白的闪电。 那道根本不存在的闪电,就像劈在他心头,很疼。 疼的他好想发疯,好想化身为一只大猩猩,跳在石桌上,双手不断用力捶打着心口,仰天狂嚎。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他才把香烟从嘴上拿下来。 香烟早就灭了。 随手扔在地上时,方圆低头看去,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朝阳下黑色的影子,静静的站在他身后,一动不动。 那影子的头部,却仿佛有双充满了哀怨的眼睛,在痴痴凝望着他。 方圆闭上了眼。 闭着眼的夏小韵,在正常行驶的车子,猛地停顿时,本能的抬手撑住前挡风玻璃,刚睁开眼,就看到一个人影,顺着车头瘫倒在了地上。 第318章 :给我一个机会吧 “法科!” 开车的劳拉,低低骂了句时,马上挂上空挡,推门下车。 老天爷可以为劳拉作证:她在正常行驶时的车速,一点也不快,那个忽然出现在车前的人,是自己撞到宝马车头上的。 劳拉虽然是外国人,可也知道自己当前遇到了啥情况:碰瓷。 这是个年约五旬的老女人,坐在地上倚在车头上,满脸痛苦状的用手抱着左腿,痛苦哼哼的声音,足够三里地之外的人听到。 对于这种不文明的行为,劳拉很气愤,下车后就厉声喝道:“别装了,我们有行车记录仪的,可以证明在你摔倒之前,车子没有碰到你!” 老女人马上就停止了哼声,抬起一张略显肥胖的脸,看着劳拉,有气无力的说:“我可没有说是你碰了我,是我自己摔倒的--刚才好好的走着,就眼前发黑。” 从老女人这番话中,就能看出她是个碰瓷老手,随机应变的本事相当出色。 劳拉在打架时的反应,虽然很快,不过应付这种事,明显嫩了些,嘴巴动了动,竟然不知道该说啥了。 是啊,人家也没说是你碰了她,就是自己走着走着,眼前发黑摔倒了,你要是再强说人家是碰瓷--以为老女人不会告你诽谤? “阿姨,怎么了,不要紧吧?” 夏小韵开门下了车。 无论老女人是不是碰瓷的,夏小韵都不会安坐在车上,等候劳拉处理。 “没事,没事,好多了。” 老女人嘴里说着,扶着车头站了起来。 才起到一半,嘴里就发出一声闷哼,再次坐在了地上。 本能的,夏小韵连忙上前,弯腰搀起了她:“阿姨,真的不要紧?要不要送你去医院看看?” “夏总,这个女人不地道,还是别管她了!” 劳拉在旁边建议。 老女人也说:“不用,不用,我休息会就好了。” 这时候,有人围了上来。 “来,我扶你。” 夏小韵把她搀扶在路边,正要让她先坐下时,老女人却用力挣开她的手,重重跪在了马路牙子上,嘴里发出一声惨叫:“啊!” “吓,你怎么了?” 夏小韵一惊时,老女人忽然用手抱住了她的左腿,大声哼哼着。 “夏总,她要讹诈你!” 劳拉在旁边急声说道。 夏小韵没管劳拉,只是看着老女人的目光,有些变冷,还有些厌恶。 她又不傻,当然能看出老女人在利用她的善心,把‘碰瓷’进行到底。 “姑娘,你同伴说的没错,这老婆子就是在装!” 这时候,有围观者站出来说公道话了。 虽然这个社会,因为某些臭名昭著的案件,国民道德素质急剧滑坡,但任何时候,也不会缺少仗义执言者。 “谢谢老先生了。” 夏小韵对站出来说公道话的老先生道谢后,还是从包里拿出一叠钞票,一千多块钱吧,递给了老女人:“阿姨,拿着这些钱--能不能放开我,我还要去上班。” 有人说,能用钱解决问题的问题,就不是问题。 虽说心中无比讨厌老女人,利用自己的善心来讹诈自己,夏小韵还是念在她那张脸上饱经沧桑的样子,给她点钱,算是酬谢她的精彩演出了。 尽管老女人的行为,委实让人恶心。 老女人还真没想到,夏小韵会主动给她钱,愣了下接着抬起头来时,那双狡诈的老眼里,闪过一抹亮光,用凄惨的声音喊道:“有钱人呐!这点钱,就想治好你推倒我老婆子时摔断的左腿?” “我什么时候推倒你了?” 哪怕是再善良的人,遇到这么蛮不讲理的人,也会生气,夏小韵皱眉时,就听到有人说:“让一让,请让一让!” 夏小韵抬头看去,就看到一个年轻人,从围观人群外挤了进来。 “良华--快来,妈的腿被摔断了。” 老女人马上抬手,满脸凄苦的喊道。 “是你推倒我妈的?” 叫良华的年轻人,语气一下子尖锐起来,看向了夏小韵。 “不是我。是她自己摔倒的。” 夏小韵看出老女人的‘援兵’来了,心中叹了口气,觉得这世界,真的没意思。 好好的家庭,忽然四分五裂,恋人变成了亲哥哥,用善心来对待碰瓷的老女人了,却又要遭到讹诈。 这个叫良华的年轻人,长的倒是一表人才,很有儒雅俊杰的风采,却做这种丧良心的事,真是浪费了这副好皮囊。 就在夏小韵很失望时,却听良华问老女人:“妈,到底是怎么回事呀?” 夏小韵没有看到老女人的脸色变化,却能听到她说话的声音:“我--啊,是我自己摔到的,刚才、刚才说胡话了。良华,不干姑娘的事。” 咦? 夏小韵再次愣住,满脸诧异的低头看向了老女人。 老女人眼神中的狡诈,已经被茫然所代替,松开抱着夏小韵的手,喃喃的道歉:“姑娘,对不起啊,刚才我差点冤枉了你。” “妈,我跟你说多少次了,以后不要一个人出来,你脑子不好使,会闹出误会来的!” 良华抱怨了老女人一句,才满脸愧疚的对夏小韵说:“小姐,对不起,我妈以前受到过刺激,所以--总之,还请您原谅。” 夏小韵的心情,一下子好了起来。 没谁会跟一个脑子有问题的老女人,一般见识的。 而且良华的道歉,也很真诚。 “没事的,以后注意点,别让阿姨自己外出,以免出意外。” 夏小韵笑着摇了摇头,出于礼貌提了个建议后,这才转身上了车。 车子启动时,夏小韵还能从后视镜内,看到他小心的搀起老女人,嘴巴动着,肯定是在埋怨母亲不该随便外出。 “夏总,你们国家的人,道德素质真是败坏,老太太摔倒在路上没人敢扶,慈善机构很少有人捐款,就算刚才那个老女人脑子有毛病,可也不该--” 虽说良华的出现,解开了误会,可劳拉还是不满。 夏小韵打断了她的话:“劳拉,我不喜欢你这样说。” “夏总,对--” 劳拉猛地醒悟,她这番话确是太武断了些,刚要道歉,夏小韵却摆了摆手,岔开了话题:“今天公司内,主要是哪些工作?” 劳拉既然是夏总的贴身保镖,那么当然很清楚她这一天的安排了。 想都没想,她就张口说道:“九点,你要听取财务处的工作汇报,十一点半,你将跟大成集团的韩副总共进午餐。下午两点半,现场考察国际物流集团的中层招聘人员。” 随着神通快递国际物流业务逐渐走上正轨,业务量也相应增大,势必会从社会招聘商业精英,来充当新鲜血液。 招聘工作,早在上周就已经开始了,目前是罗小玉负责这件事。 国际物流对前来应聘者的要求很高,最起码得掌握两门以上的外语,才能胜任公司中层职务。 当然了,不管是薪水,还是福利待遇,相比起神通快递同等级别的中层来说,也要高一些,所以最后用谁不用谁,必须得有夏小韵这个老总亲自拍板。 中午陪着大成集团的韩副总,小抿一杯红酒的夏小韵,回到公司后,在办公室套间内休息片刻,于下午两点半,带着劳拉准时来到了二楼的招聘场所。 因为这次招聘职务较多,而且各项福利待遇也很丰厚,所以尽管初试、复试的选拔很严格,可罗小玉还是从数百竞聘者中,选拔除了十数个人。 二楼走廊内,罗小玉,还有周倩,正陪着那些应聘者,轻声谈笑着什么。 看到夏小韵从电梯内走出来后,罗小玉马上就快步迎了过来:“夏总。” 十数个应聘者,也马上挺直了腰板,对夏总施以注目礼,满脸都是谦恭的笑。 在罗小玉的低声汇报声中,夏小韵边走,边扫了几眼那些应聘者,含笑点头,快要走到考场门口时,目光在一个年轻人的脸上停顿了下。 很凑巧,她认识这个年轻人:正是今早上班时,在路上遇到的那个良华。 良华的脸上,也带着满是惊讶的样子。 不过,不等他反应过来,夏小韵已经走进了考场内。 就像所有招聘精英的考场那样,有三位以上的主考官,来从十数个招聘者中,精选出八个中层职务。 夏小韵就在旁边坐着,不参与任何意见。 但最终用谁,不用谁,却是她说了算。 很明显,能够走进这个考场的应聘者,都算是百里挑一的精英了,虽说会因为夏总的亲自坐镇,稍稍有些紧张,但很快就能展现出自己的特长。 叫良华的年轻人,是最后一个进场的。 他姓张,叫张良华,国内某名牌大学毕业,曾有过在外省某外企任职三年的经理,不过表现的不算出彩,只能说是中规中矩。 在应聘过程中,张良华就当夏小韵不存在那样,始终全神贯注回答考官们近乎于刁难性的提问--这种不主动套近乎的态度,再次赢得了夏总的好感。 等他出去后,始终站在门后的劳拉,关上了房门。 “夏总。” 罗小玉,还有另外两个专业考官,开始汇报他们心目中的合格人员。 这里面,并没有张良华的名字。 夏小韵沉吟片刻后,才说:“我看最后那个叫张良华的,很不错。” 既然夏总说张良华很不错了,那么不用她细说,罗小玉三人也知道该怎么做,提议让他担任国际物流集团总部海外第三副总。 “嗯,就这样定了。” 对罗小玉等人的安排,夏小韵觉得还算满意,点了点头拿起挎在椅背上的小包,站起来正要出去,关着的房门开了。 守在门外喊号的周倩走了进来,脸色很奇怪的说:“夏总,还有一个人,要参加招聘。” 不等夏小韵说什么,罗小玉就皱眉说道:“周秘书,招聘已经结束了,麻烦你给那个人解释一下。” 她的话音刚落,有人走了进来,说:“罗副总,就给我一个机会吧。” 第319章 :珍爱生命,远离方圆 罗小玉不能不给来人一个机会,就像周倩不敢阻拦这个人闯进来那样。 因为这个人是方圆。 早在去年,方圆就曾经担任过总裁助理的职务了。 至于这家伙为啥忽而出现,忽而不在的,没谁敢打听这些事,因为只要不是傻瓜,都能看出他跟夏总的关系,貌似不一般呢。 罗小玉,更是在黑龙省时,亲眼目睹夏总为他哭的上气不接下气的--此时唯有脑子秀逗了,才会把他赶出去。 这时候,最正确的态度,就是闭嘴,看向了傻楞当场的夏总。 站在门后的劳拉,却是一脸惊喜的样子,还没说话呢,就张开双手,给了方圆一个相当有力的拥抱。 外国女孩,觉得唯有最热情的拥抱,才能表示她对某人的感激,好感。 能够再次见到忠心的劳拉,方圆也很高兴,轻轻拍了拍她后背。 劳拉很清楚,此时不是跟方圆说话的时候,所以跟他拥抱了下后,就松开站到了一边,看向了夏小韵的眼神中,带着明显的恳求神色。 她在恳求夏小韵,不要因为某些事,拒绝主动送货上门的方圆。 因为这些天内,没有谁比劳拉更清楚,夏总在睡梦中,都会念叨方圆的名字。 夏小韵没注意到劳拉,还有罗小玉等人的神色。 在方圆出现后,她的眼中,就再也看不到任何人了。 罗小玉等人都觉得,这时候他们最好是出去。 不过,却又偏偏不敢打搅夏总发呆,只能垂首站在那儿,默不作声。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夏小韵的眼眸才微微转动了下,转身看向了罗小玉:“罗副总,我们还有空闲岗位吗?” 她说话时的声音,竟然是无比的平静,甚至还带有公事公办的呆板,听不出丝毫的感情。 夏总的眼神,能让罗小玉清晰的感受到:如果她摇头表示没有任何空闲岗位,夏总马上就会请方先生走人。 可事实上,确是没有空闲岗位了。 罗小玉还真不愧是本年度成长进步最快的人选,最多只犹豫了零点几秒钟,就神色坦然的说:“夏总,我们还缺一个总裁助理。这个空位,并没有拿到招聘会上。” 方先生早就是夏总的贴身助理了,他走后,也没谁顶替他的职务。 现在他既然很突兀的出现了,那么他继续担任他的总裁助理,岂不是很顺理成章的? 罗小玉都为自己的迅速反应,差点拍掌叫好了。 可夏小韵接下来的话,却让她有些傻眼:“劳拉就是我的助理。” 啊,劳拉啥时候是您的助理了? 夏总,您到底是要方圆留下,还是赶他走啊,给个暗示好不好? 盯着面无表情的夏总呆愣片刻后,罗小玉心一狠,硬着头皮说:“夏总,其实还有一个空岗的,那就是刚结束的国际物流第三副总,需要一个副总助理。” 没办法,要想凭空变成一个空岗,绝对是故意难为罗小玉。 可副总助理这个岗位,却是可有可无,不在‘编制’的。 “好吧,那就这个职务吧。” 夏小韵淡淡的说了句,马上转身走向门口。 “楚、夏总--” 方圆下意识的,伸手去抓她的手。 “你要干嘛?” 夏小韵快速向回缩手,黛眉紧皱厉声喝道:“请你自重些,如有下次,自己离开!” “夏总,对不起。” 被夏小韵当众狠狠训斥一顿后,方圆那么厚的脸皮,竟然红了下,接着低下了头。 “哼。” 冷哼一声,夏小韵快步走出了考场。 “方圆,别怪她,我会劝说夏总的,你也要给她时间,来消化你的突然出现。” 劳拉在跟出去时,低声跟方圆说道。 “谢谢你,劳拉。” 方圆抬起头来时,已经是笑眯眯的了。 他才没有责怪小夏的意思。 他心里很清楚,夏总对他这态度,确是正像劳拉所说的那样,因为他的忽然出现,毫无心理准备的小夏,只能守着众人,对他拿捏出这副冷淡的嘴脸了。 如果守着众多手下员工,小夏流露出对方先生的眷恋之情--以后,人们要是知道他们是亲兄妹,肯定会无比的鄙视他们的。 如果她要是知道哥们,已经去医院进行了第三次dna化验后,确定我们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那么她现在肯定会扑在我怀里,大放悲声的。 方先生想到这儿时,一个冷森森的声音,却从心底最黑暗处响起:就算你们不是亲兄妹,那又怎么样?你们敢结合吗?能结合吗? “总有一天我会做到的。” 方圆冷笑了一声时,走过来的罗小玉,纳闷的轻声问道:“方、方助理,您在说什么呢?” “啊,没啥,我是在给自己鼓劲,力争会用最出色的工作态度,来回报夏总给的这次就业机会。” 方圆说了一番很虚伪的话后,又很自然的抬手,拍了拍罗小玉的肩膀:“小罗,好好干,我看好你哦。” “多谢方助理。” 罗小玉对方圆这个动作,这句话,很是有些哭笑不得。 方先生,目前只是国际物流集团第三副总(张良华)的助理,而罗小玉呢,则是第二副总,无论是受夏总信任程度,还是工作资历,都在张良华之上,现在他的助理,却拍着她肩膀鼓励她。 而她,却偏偏得摆出下属的姿态,聆听方助理的教诲--这她实在没办法,心里会有种怪怪的感觉。 发现罗小玉脸上的尴尬后,方圆才意识到自己装大尾巴狼有些过了,赶紧讪笑一声,岔开了话题:“嘿,那个啥,我啥时候能来上班?” “明天就可以了。” 提到正事后,罗小玉那种怪怪的感觉,才消失了,连忙说:“方助理,很抱歉,您现在是张良华张副总的助理--他是夏总钦定的副总,今天刚应聘成功。” 方先生才不关心那个张良华是谁,很大度的说:“无所谓了,不管谁干副总,我都会尽职尽责,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 你还该再说一句马革裹尸还的。 罗小玉心里这样想着,只能恭顺的笑着连连点头。 整个神通快递集团,除了夏总、劳拉外,相信唯有罗小玉,才知道方先生这张很谦和的面具下,隐藏着一副多么可怕的嘴脸:想当年,就因为不让他带狗进酒店,就差点把她给搞得失去工作。 幸好,罗小玉的工作能力确是很强,圆耀酒店才保住了她,她才有机会爬到了现在的高度。 珍爱生命,远离方圆! 这八个字,可是罗小玉在心中对自己说了无数遍了。 方先生当然不知道,他在罗小玉心中,可是个洪水猛兽般的存在了,依旧很礼貌的,逐一跟几位考官挥手再见,才离开了考场。 走下一楼大厅前的台阶,来到停车场内后,左手抄在口袋中的方圆,忽然转身抬头,看向了某间办公室的窗口。 夏小韵马上就后退一步,离开了窗口,抬手哗啦一声,拉上了窗帘。 站在门后的劳拉,缓步走了过来:“夏总,我觉得你最好把方圆安排在身边……” 夏小韵抬手,打断了她的话,垂着眼帘低声反问:“劳拉,如果你是我,每天都看他在我眼前晃悠,你会是什么样的感觉?” 劳拉神经虽然大条些,可也能听懂小夏这句话的意思,低声叹了口气:“可我担心,他会赌气离开。夏总,我想你能看得出,方圆来到你身边,肯定用了好大的力气,才说服他自己的。” “他离开就离开吧,反正早晚也得离开。” 夏小韵用力咬了下嘴唇,故作无所谓的冷笑一声,坐在了大班椅上,打开了笔记本电脑,想让自己尽快投入工作中,忘掉那个家伙。 不过,无论她怎么努力,某个男人的影子总是在她眼前晃啊晃的。 偶尔的,还会抬脚踢起一个空烟盒,精准的落在路边垃圾箱内。 对自己出色的脚法,方圆很是满意。 一般来说,人们在心情不错时,才会无论做什么事,都会满意。 方圆现在心情就很不错。 确定亲爱滴小夏妹妹,原来不是亲妹妹后,方先生的心情就始终不错。 哪怕偶尔会想到可怕的九幽王,想到某些神秘诡异的破事。 唯有傻瓜,才会在心情不错时,想到那些不开心的事。 孙子兵法有云:水来土掩,兵到将迎。 只要能解除人生中最大的感情问题,其它问题还会是问题吗? “先生,请问一下,您知道神通快递总部在哪儿吗?” 方圆信步经过一个公交车站时,一个穿着白衬衣,牛仔裤白球鞋,好像邻家小妹般的女孩,神色有些小紧张的,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像这种小黄花似的女孩儿来问路,除非没有人性的男人,才会故意跟人家指点错误的方向,方圆可不是那种人。 最多也就是眼前一亮,在心中暗赞了个‘好干净的女孩儿’后,就热情的说:“知道,知道,你顺着人行道向前走,最多走五百米,向右看,就能看到一座玻璃幕墙的大楼,上面就写着神通快递呢。” “谢谢,谢谢。” 女孩连声道谢后,却没有马上离开,而是向旁边站牌下看去。 顺着她的目光,方圆看到几个染着黄头发的小青年,挽起袖子的胳膊上,描龙画虎的,正用狼一样的目光,直勾勾的盯着她。 小黄花无论盛开在哪儿,都能引来蜜蜂的追逐。 哦,不对,应该是苍蝇的追逐。 方圆明白女孩儿为啥道谢后,没有马上离开了。 这是委婉的请他,能否充当一次护花使者? 欧克,没问题的,保护邻家小妹不受欺负,是每一个男人应尽的责任。 如果有必要,哥们可以免费替你修理一下那些小杂毛--方圆微微一笑,和声问道:“小妹,要不要我送你过去?实不相瞒,我就在那家公司工作的。” 女孩儿眼眸一亮,欣喜的低声说:“那可太好了,谢谢您!” 第320章 :邻家小妹般的女孩 “跟我走。” 用眼角很不屑的扫了眼那几个小杂毛,方圆转身向来路走去。 邻家小妹马上再次道谢,紧跟了上来。 那几个正在琢磨该怎么搭讪女孩的小杂毛,见状立即狠狠瞪向了方圆,相互使了个眼色后,叼着烟卷,双手抄在口袋中,骂骂咧咧的跟了上来。 “他、他们跟上来了呢。” 邻家小妹有些怕,白生生的小手,挽住了方圆的胳膊。 本能的,方圆想挣开她:哥们可不是随便被女孩抱的人。 不过看在她满脸紧张的可爱样子后,心又软了,冷笑一声头也不回的说:“别怕,跟我走就是,保你一路平安。” 话说,被这样一纯洁的小妹挽着胳膊,走在大街上,还是很让人羡慕的。 方圆自我感觉也不错,尤其是看到某位猥琐大叔用嫉妒的眼神看他时,那一抹‘我可不是随便被女孩抱’的正气,也就烟消云散了。 “小妹,你去神通快递做什么呢?” 闲庭信步般的走着,方圆随口问道。 偷偷向后看了几眼的邻家小妹,连忙回答:“我是在报纸上看到这边招工的,所以想去应聘。” 方圆眉头皱了下,看着她问:“应聘的?哟,你好像来晚了吧?应聘工作今天下午两点半就结束了啊。” “啊?” 邻家小妹一愣,脚步停顿:“招聘结束了?” “是啊,刚结束不久,而且今天招聘的工作岗位,也是中层管理人员。至于一般岗位的,十天前就已经满员了。” 方圆再次打量了她几眼:“你好像年龄不大,大学刚毕业吧?” 方圆问她年龄,就是暗示她:就算你早就来参与招聘,好像依着你的资历,也不可能有资格别招聘,毕竟招聘中层管理者,必须得有几年的优秀工作资历才行,这是个硬性规定。 “是吗?” 女孩更有些不知所措,小脸微微有些发红,吃吃的说:“我、我是去年刚大学毕业的,前几天才从报纸上看到这边招工,当时没有注意到这些细节。” 女孩倒是唐王本地人,不过却是来自南部山区的贫困山村,去年大学毕业到现在,一直在家照顾生病的母亲。 今年春节过后,天气转暖,母亲身体才好些,她就自己出来找工作时,从一份报纸上看到神通快递公司的招聘启示,这才来应聘。 看到女孩很失望的样子后,方圆的善心又发作了:“如果你不怕吃苦的话,那么我倒是可以帮你找找熟人,把你安排进去做个一般员工--哦,我帮你,可没任何的不良企图,这个你不用多心。” 圆哥这样说可没有吹牛,凭着他跟夏总的关系,神通快递上下谁敢不给他个面子? 再说了,他也有言在先,只是给女孩安排一个底层员工工作,相信罗小玉出马,就把这事办的妥妥的,压根不需麻烦夏总。 为了避免被女孩误会他有所图,方圆还特意撇清自己帮她的善心,是纯洁的。 “真的?” 女孩有些黯淡的眼神,蓦然一亮,雀跃着,摇晃着他的胳膊,真像挽着邻家大哥的小妹那样,天真可爱的一塌糊涂:“那可太谢谢你了!你放心,只要能找到工作干,就算苦点累点,我也不怕的!” 就在方先生很为邻家小妹的天真而陶醉时,一个阴阳怪气的声音,从身后响起:“妹子,跟着这沙比混,何年何月才能混出头啊?还是跟着哥们走吧,我保证你每个月吃香的喝辣的,还不用下苦力,月收入就能轻松上万的。” 不用问,说话的正是尾随而来的几个小杂毛。 方圆在跟邻家小妹说话时,恰好走到一个小巷口,为躲避来往车辆(电动车),就站在了小巷中,倒是恰好为他们提供了敢闹事的环境优势。 三个小混混,呈品字形围了上来,都用不善的眼神,狠狠盯着方圆。 邻家小妹没想到他们竟然这样大胆,敢在光天化日下,就想发坏,吓得花容一变,本能的抱紧了方圆胳膊,向后退。 “别怕,有我在。” 方圆抬手,把邻家小妹拦在身后,看着那几个小子,淡淡地说:“趁着老子还没发怒,赶紧滚蛋。” “滚尼玛比啊,沙比,找死呢是吧!” 早就想把方圆鼻子大歪的一个小混混,瞪眼怒骂声中,低吼着挥拳扑了上来。 从他扑向方圆的动作中,能看出这是个经常在街头上打架的主,作战经验应该相当娴熟,知道先攻击敌人的鼻子,就能速度解决战斗。 “圆哥,好一招冲天炮!” 旁边的一个小混混,大声喝彩。 他要不喊出小混混的名字,方圆或许下手还轻点--特么的,现在啥世道?是人不是人的,就敢自称圆哥。 正所谓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就冲着圆哥敢跟圆哥同名,圆哥抬脚就跺在了圆哥肚子上。 用了三分力气(原本打算用一分力气,小小惩戒一下他们就算了,毕竟大家都是男人,而且他们欣赏美的水平,也相当不错)。 “啊!” 随着一声惨叫,圆哥用比扑上来还要快的速度,嗖的一声倒飞出去,重重撞在了小巷墙体上,接着臭狗屎那样的啪哒一声,摔倒在了地上,双眼翻白。 方圆的雷霆一击,彻底把其余两个小混混给吓傻了。 方圆却不会傻,扑上去拳打脚踢,眨眼间就把他们放倒在了地上。 人类存在了到底多少年,没人说的清。 但无论是从前,还是现代,包括以后到人类灭绝,只要有出色异性在场,所有雄性都会本能的,显摆他强大的战斗力。 这是雄性骨子里的一种本能,就像雄孔雀看到雌孔雀就会忍不住开屏那样。 “好--啊!” 就在方先生潇洒的放下,高抬起的右脚时,一声娇声喝彩,从背后传来--她却又接着抬手捂住了嘴巴:女孩子,是绝不能在别人打架时,喝彩的。 “呵呵,这没啥,几个不成器的小痞子罢了,别理他们。” 看着邻家小妹,用白生生的小手捂着嘴巴,很可爱的样子后,方圆油然生出一种得意的骄傲,伴随着想告诉人家哥们有多厉害的冲动。 幸好及时忍住了。 男人嘛,越优秀的男人,越该懂得低调才行。 “他们、他们不会有事吧?” 邻家小妹怯怯看着那几个死狗般躺在地上的小痞子,很是有些担心。 由此能看出,她是相当善良的,竟然会可怜要非礼她的几个臭男人。 “他们没事的,别担心。走吧,我带你们去找工作。” 方圆云淡风轻的笑了笑,到背着双手,抬腿从一个小痞子身上迈了过去。 邻家小妹赶紧跟上,走出老远了,还不时的回头看看,面带不忍。 唉,善良的姑娘啊,难道你没听说过,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这句名言吗?一看,就知道读书读傻了,这些年的大学白上了。 方先生心中叹了口气,随口问道:“你叫啥名字啊?” “我叫漠北北。” 女孩启齿一笑的样子,更加的纯洁无瑕,还带有几分陈婉约式的懦弱:“大漠的漠,北边的北。” “漠北北?嗯,这名字好听,人如其名。” 方先生在纯洁的美色面前,也算是文如泉涌了,竟然能说出了一个成语。 “大哥,您的尊姓大名呢?” 肯定是感激方圆,所以漠北北很自然的称呼他为大哥了。 “我啊,我叫方圆,大方的方,圆静的圆。” 方圆有些不好意思的说:“这名字,有些女性化,不过爹妈给起的,当时我无能力反对。” “方圆?九州之方,圆静致远,是谓方圆。” 漠北北眼眸微转,在跟方圆对视后,却又受惊小鹿般的挪开,轻笑一声说:“我可不是在跟您拽书包,是我在一本古书上,看到过这句话的--看来,伯父伯母,也是很有文化底蕴的人。” “九州之方,圆静致远,是谓方圆?” 方圆呆了下,喃喃的说:“我的名字,还有这么大来头?” “大哥,你在说什么?” 漠北北没听清方圆在叨叨什么,好奇的问了句。 “哦,没啥,呵呵。” 方圆讪笑了声,指着前面:“喏,走过那个路口,就能看到神通快递了。” 等俩人走到总部大楼台阶前时,漠北北喊方圆大哥的称呼,已经是相当流利了。 想想也是,任哪个女孩儿,能够在求职、遇险时碰到圆哥这么帅气,还有本事的人,如果不趁机套套近乎,那可是有些脑残嫌疑了。 不过,方圆却听着‘大哥’这个称呼,有些刺耳。 无他,曾经有个女孩子,也这样叫过他大哥的--他讨厌当哥,更喜欢当女孩的男朋友。 “漠北北,你还是喊我方圆吧,实在不行喊圆哥也行。” 走到大厅门口时,方圆很认真的告诉漠北北。 漠北北稍稍惊讶了下,接着就乖乖点头:“好的,圆哥。那你也别叫我全名了,就叫我北北,或者小北吧,我家里人都这样叫我的。” 这小姑娘其实一点也不像外表那样单纯,很懂得该怎么跟人拉进关系,要不然也不会这样说了。 方圆点了点头:“那就叫你小北吧。” 北北,跟贝贝同音,稍稍有些肉麻的嫌疑,方先生又没打算泡漠北北,那么称呼她小北,还是很恰当的。 “方助理,您好。” 前台客服小妹,看到方圆带着个俊俏女孩走过来后,马上站起来,很客气的问道。 “麻烦你,帮我通知一下罗小玉罗副总,就说我在这儿等她呢,有事。” 就像所有成功的大人物那样,方先生从来都不会对底层员工,摆他副总助理的架子。 听说方助理在下面大厅等自己后,罗小玉马上就放下手头工作,跑了下来。 刚出电梯门,她就笑着用敬语问道:“方助理,您找我有事?” “有点小事,想麻烦你帮忙。” 方圆笑着,看向了漠北北。 第321章 :入主公关部 正如方圆所预料的那样,神通快递国际物流这一块的职员,目前正在急速扩招之中。 依着罗小玉第二副总的身份,要想安插一个人进来做事,那是再也简单不过了。 更何况,方圆的要求一点也不高,就是让漠北北做一个基层员工。 而漠北北本人呢,更是长的漂亮可爱,还带有不谙世事的纯真,对这种干净的女孩儿,没有谁不喜欢的。 所以呢,当方圆提出来意后,罗小玉几乎没有任何犹豫,就一口答应了下来。 “谢谢罗副总!” 站在旁边,双手十指紧紧搅着衣角的漠北北,立即激动的道谢,冲罗小玉连连鞠躬后,又对方圆正式深深弯腰。 “小妹,你太客气了,别说是方助理带你来的,就是你自己跑来,我也舍不得把你向外推呀。” 罗小玉眼角瞥见方圆很满意的样子后,这才放下心来,抬手掩嘴咯咯娇笑一声后,才说:“漠北北,我看你形象、气质俱佳,要是做最底层的工作,还真是浪费人才呢,要不这样吧,你去公关部吧。” 每个公司,都有自己的公关部,主要是负责接待呀,陪酒等工作。 公关部内的工作人员,有相当一部分的年轻漂亮女性,个个能说会道,潇洒不羁,还能喝酒,能察言观色是最基础的本领。 多少,有些类似于花瓶,但起到的作用,对整个公司来说,却是至关重要的。 因为某些负面新闻,公关部的女孩子,被人暗中形容为三陪。 尤其是在酒桌上,那更是她们的用武之地,端着酒杯在某个大老板肩膀上一靠,娇滴滴的喊个什么总,变着花的让客人开心,喝醉,脑子一热就会签约了。 方圆当然也听说过这些,所以才在罗小玉提出,要让漠北北去公关部时,眉头微微皱了下:他不想让如此单纯干净的漠北北,干那种‘名声不好’的工作。 方圆眉头刚皱起,罗小玉却凑了过去,低声说:“方助理,我已经跟韩副总,神通快递的王副总(元老级别的,快递公司的二号人物吧)汇报过了,大家一致同意,由您来独立负责公关部的工作。张副总(张良华)是管不到你的。” 罗小玉猜不透,夏总为什么要拒绝方圆给她当助理,但却能从她同意,小方去给一个刚应聘的第三副总当助理中,看懂了什么。 正如她可不敢把方先生当做下属那样,在给他安排工作时,也是煞费了一番脑筋。 招聘刚结束后,她马上就去了王副总的办公室,又给海外的韩斌打电话,三人共同协商过后,才一致决定,把最‘为人’的公关部,交给方圆管辖。 不受张良华的管理。 因为国际物流集团初建,所以公关部还是原神通快递公关部。 很凑巧的是,原公关部部长,因移民国外,前些天递交了辞呈,目前由王副总兼职,现在全权放手交给方圆,也算是卖个人情了。 这样一来,表面上只是第三副总助理的方先生,实权可比他对口服务的副总、甚至比罗小玉、韩斌等人大多了--罗小玉相信,夏总在得知这个安排后,绝对不会说别的。 经过一次挫折的罗小玉,现在为人做事那是相当有眼力的。 看到方圆亲自带漠北北来找工作,尽管方助理没说他跟小美女是啥子关系,罗小玉也得自己往高处估计,这才把她放到了公关部,受方圆的直接领导。 是,公关部对于漂亮女孩子来说,确是有些流言,但由方助理亲自照顾漠北北,他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于是乎,搞清楚自己竟然成为公关部大领导的方先生,在听罗小玉说出那番话后,不但不会责怪她,反而会觉得她很会办事。 不过说实在的,方先生还真不愿意当啥劳什子公关部领导,整天领着一帮大小美女,来往于迎来送往,奋战于酒桌之上。 他来这边应聘工作,就是想保护夏小韵的。 但是话又说回来了,现在他要是拒绝罗小玉的好意后,未免有些不近人情。 方先生从来都不会做让人费力不讨好的破事,于是就真诚的道谢:“谢了,罗副总,我的事让你费神了。” “方助理,您太客气了,这是我应该做得。” 看到方圆很满意后,罗小玉当然很高兴,更是暗赞自己能在招聘会结束后,马上就给方助理安排实权的行为,简直是英明至极。 方圆又看向了漠北北,说:“小北,罗副总的意思呢,是让你去公关部工作。至于公关部的工作是啥性质,相信你以前也曾经听说过。不过你放心,我现在暂时负责那个部门。当然了,你要是觉得这个工作,有些不适合你,那么我再……” “圆哥,我喜欢跟您在一起工作,特喜欢!” 不等方圆说完,漠北北就打断了他的话,清澈的双眸中,全是满满的开心。 她对方先生是无比的信任--看样子,别说是让她去公关部了,只要能跟圆哥在一起工作,哪怕是干清洁工也是可以的。 唉,谁让方先生,看上去就是值得信任的伟男子呢? “好,那你就明天来报到,具体签约手续等,也在明天办理吧。” 既然女孩子无比信任自己,方圆当然不会再矫情啥,反正他就是把漠北北当做邻家小妹了,又没啥不安份的想法。 漠北北用力点头,正要再说什么时,却忽然看到罗小玉,冲电梯那边弯腰,问好:“夏总。” 漠北北清秀的眉梢,微微一挑,看向了那边。 一身黑色ol套裙的夏小韵,踩着黑色的细高跟小皮鞋,在贴身保镖劳拉的陪伴下,从电梯里走了出来。 看到方圆后,夏小韵双眸明显眯了下,停住脚步时,目光落在了漠北北脸上。 一个人,总在人前‘耀武扬威’久了,就会自然生出一股子身居高位的气质,这就是所谓的居移气,养移体了。 所以当她看过来后,漠北北就本能的低头,悄悄的后退几步,站在了方圆身后。 “夏总。” 罗小玉很清楚夏小韵想知道啥,不等她开口,就快步走过去,低声说了几句。 她可不敢隐瞒已经为方圆安排公关部领导的实权工作(本来,方圆没来的话,她就该去总裁办公室向夏总汇报了),顺便把方助理带漠北北来找工作的事,简单说了一遍。 夏小韵拒绝方圆给她当助理,当然不是要把他赶走,只是出于女孩子某种情绪的正常反应罢了,其实她心里巴不得的盼着呢。 再说了,罗小玉都已经跟韩斌、王副总等人商量过,又通知了方圆,这时候她要是再不同意的话,肯定会让方先生没面子,说不定会赌气走人。 不过,他怎么又带着一纯洁女孩儿来了? 他们,是什么关系? 就在夏小韵本能的,开始猜测方圆跟漠北北的关系时,心中一疼,豁然省悟自己又想‘左’了,身为妹妹,她其实真该为哥哥身边不缺美女而开心才对。 万万的,不该有嫉火。 “嗯。” 夏小韵目光从方圆脸上,轻飘飘的扫过,淡淡嗯了声,就昂起下巴,目中无人的抬脚走向大厅门口,骄傲的女总范儿,拿捏了个十足。 只是快要走到门口时,她却又对劳拉说:“劳拉,你给博友家具的李总打个电话,就说我很喜欢那套意大利小牛皮沙发,让他派人送阳光花园八号楼的九楼a室,最好是明天下午之前送到。” 劳拉稍稍愣了下,随即醒悟过来,扭头飞快的看了眼方圆:“好的,夏总。” 夏总要买家具,没必要非得守着方先生吩咐劳拉。 而且,还说的这样仔细。 这是在暗示方先生:妹妹我现在搬到那儿去住了呢! 唉,果然还有点脑残,你以为你不说,我就不知道你在哪儿住了? 偏偏这时候说,这不是让人看笑话吗? 方圆心中叹了口气时,眼角瞥见罗小玉正在极力忍着笑呢。 “那就是神通快递的夏总么?哇,她好漂亮耶。” 目送夏总坐上她那辆白色宝马车,缓缓驶离后,漠北北才小声的,发出了肺腑之言。 “你也很漂亮的。” 方圆随口说了句,跟罗小玉再次道谢后,说再见。 漠北北亦步亦趋的,跟在他后面。 看了眼西边的斜阳,方圆问:“小北,你现在住哪儿呢?” “我得回家,坐车要一个多小时吧。” 漠北北想了想,才小心翼翼的问道:“圆哥,我能不能请你再帮我一次,帮我找个租金便宜的房子呢?那样,我就不用每天把好多时间都浪费在路途上了。嗯,我听说老城区那边的房租,很划算的。” “好啊,没问题,我就在那边住呢。等我帮你留意一下,看看有没有合适的。” 方圆随口答应着,拿出手机看了看,才说:“小北,我还有点事要做,就先走了。你也赶紧回家吧。记住啊,明天七点半之前来公司,办理入职手续。” “好的,我记住了,圆哥。” 漠北北乖巧的点了点头,等方圆挥手打了一辆车走后,才轻轻吐出一口气,抬手开始拦车。 有些事很奇怪,就拿打车来说吧。 你不需要乘车时,那空车是一辆接一辆的从你眼前驶过。 等你着急要用车了,你却等老半天,也不一定能拦住一辆。 漠北北就是等了足有大半个小时,才终于拦住了一辆车。 “去南山区沈塘镇。” 漠北北上车后,说出了目的地。 的哥有些小惊讶:“哟,那么远啊,那地方可够偏僻的,到那儿了,天得黑了。” 如果不漠北北邻家小妹形象,总能让男人生出呵护她的本能,司机还真不愿意在天快黑时,去那边送她。 “是啊,我就住在那呢,没办法。” 漠北北怯怯的笑了下时,随意回头看了眼后,黛眉就皱了起来。 第322章 :良药苦口利于病 没有谁不愿意跟漠北北这样的女孩儿说话,更何况的哥本来就是善谈的一撮人。 一路上,的哥都在叨叨个不休,啥天文地理,古今中外的,就没有他不知道的。 甚至,他都能说出漠北北所在沈塘镇的一些传说。 他说,早在春秋战国时期,这边就是某个小诸侯国的都城。 古人建都时,可不像现在老百姓买房子时佷在意交通是否方便,更注重地势是否险峻,所以那个小诸侯国,才把都城选在了南山区的山旮旯里。 战国时期,像这种小诸侯国,可没多少年的蹦达头。 好像仅仅存在了数十年,就被邻国给灭了。 都城,也就废了。 随着岁月流逝,沧海变桑田,曾经辉煌一时的都城,彻底被人遗忘,来到现代后,更是变成了一个偏僻小镇。 不过很多老人们都说,在沈塘镇所在的这片群山下,有着至今都没有被发现的古墓,还有个藏宝洞(是这个小诸侯国的国君,以期日后东山再起的本钱)。 至于古墓,藏宝洞是不是真的存在,没有谁能肯定。 燕随意的寻求真相工作室,去年也曾经来这地方折腾过一阵子,最后却是两手空空、一无所获的把家回了。 “师父,请你停车吧。” 就在的哥可劲的卖弄自己的渊博知识时,一直都没说话,只倾听的漠北北,忽然让他停车。 “怎么要停车呢?” 的哥有些纳闷,还是把车子缓缓停在了路边。 这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毕竟是山区了,山区好像黑天总是更早一些),两侧群山起伏默然,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有野鸟叫一声。 “送我到这儿就好了--前面的路,不怎么好走了,我从这道山梁上翻过去,就到家了。” 漠北北推门,下车时问:“师父,谢谢你了,麻烦你看看多少钱的车费。” “姑娘,这么黑,连一个鬼影都没有,你自己翻山,安全吗?” 的哥是个好人,担心漠北北一个小女孩儿,在这荒山野岭的一个人,会出意外。 “谢谢师父的关心,没事的,我从小就在这边生活,对周围很熟悉的。” 漠北北真诚道谢后,交付了车费钱,挥手向的哥道别后,走下了公路,向西边那道山梁而去。 既然她执意要这样,的哥也没办法,只好大声嘱咐她注意安全后,才调头向来路返回。 刚拐过一个山体(路肯定是s形的),的哥就看到了两辆摩托车,就停在拐角处。 车灯扫过去时,的哥发现了三个小青年,染着五颜六色的头发,手里拿着木棍、铁链子,一看就不是啥好东西。 吓,他们不是为了追那个女孩子才来这儿的吧? 看到他们后,的哥心中咯噔一跳,下意识的踩住刹车,从车窗内问:“嗨,哥几个,需要帮忙不?” “滚!” 一个小痞子,举起手中的木棍,冲出租车晃了晃,满脸凶神恶煞的样子。 “草!” 的哥吓得一哆嗦,也顾不得关心漠北北了,赶紧踩油门呼啸着去了:虽说哥们是好人,可也有老婆孩子要养活啊,万万不敢冒险的。 “嘿嘿,那小表杂竟然下车,去爬山了,这可是哥几个的大好机会。卧槽,这次我看谁特么的来帮你。哥几个,走着,今晚注定是我们毕生难忘的好日子!” 如果方圆在的话,肯定会认出挥舞着木棍,带头冲下公路,追向漠北北的家伙,正是下午被他一脚跺飞出去的圆哥。 可他不在,所以当然也不知道,今晚,确实是这哥几个的好日子。 既然是毕生难忘。 那就永远停留在今晚吧。 有备而来的几个小痞子,早就准备好了强光手电,就像侦察兵那样,顺着被漠北北踩倒的花花草草,追上了山梁。 “咦,那小表杂去哪儿了?” 站在山梁上,圆哥用手电四处晃着,搜寻漠北北迷人的身影。 他两个兄弟还没说话呢,忽然有个清冷的声音,从身后左边不远处的一棵树后传来:“再给你们一次苟活的机会,赶紧的滚。” 圆哥霍然回头时,三把手电都照向了那边。 他们清楚的看到,他们心目中的女神,清纯漂亮女孩儿,从一棵树后缓缓走出,冷冷看了他们一眼后,转身向山梁下走去。 “嚓,威胁哥们?嚯嚯,哥们好怕啊,哇哈哈!” 圆哥怪笑着,跟两个兄弟对望了一眼,就像打了鸡血的公牛那样,瞪大眼睛扑向了漠北北。 “别怪我,我可真给过你们机会了。” 望着扑过来的圆哥三人,在方圆面前清纯可爱的漠北北,面孔忽然阴森、狰狞起来,眼眸中更是浮上诡异的深邃黑色,慢慢抬起了右手。 推开方圆捧着碗的手,陈婉约皱眉,就像跟大人撒娇的三岁小女孩那样,说:“药太苦了呢,人家能不能不喝呀,反正也没多大事了。” 男人来这个世界上走一圈,总能遇到一两次很尴尬的事。 最尴尬的,莫过于给未来的丈母娘熬好中草药后,她却像三岁小女孩那样,拒绝喝药了--尤其未来丈母娘撒娇的样子,还不是装出来的。 咋办? 方先生心中轻轻叹了口气,只好坐在炕沿上,低声安慰道:“那个谁--” “你别总是那个谁,那个谁的,叫我婉约就好了。” 陈婉约打断方圆的话时,身子向上靠了下,盖在身上的毛毯滑落,露出大半个凝脂般白的身子(当然,还有白色的绷带,不过这样足够让人心猿意马的了),却毫不在乎。 也是,就在方先生真心把她当做丈母娘之前,俩人可是光着屁股在一个被窝里,睡过几次了,尽管他们的关系,犹如她皮肤般那样干净。 “你是楚词的妈,我是楚词的老公,我可不能跟你没大没小的喊你名字。还有啊,以后你也得注意点,我可是你晚辈,你得拿出长辈的样子。要是万一被人看到了,肯定会以为咱们关系有多肮脏,那可是我不愿意看到的。” 方圆皱眉,很认真的说出了这番话。 天可怜见,方先生确实这样想的。 以前他不在乎跟陈婉约在一起,那是因为他压根没想到要跟小夏成为两口子。 现在既然已经决定,非小夏不娶了,那么就得重审跟陈婉约的关系,把她当长辈来看--尽管,方先生偶尔也会想到某句让每个男人心动不已的话:母女,共侍一夫。 不过很明显,像他这么有原则、正义感十足的男人,是绝不屑做那种禽兽不如的破事,哪怕刀子架在脖子上--他或许还能考虑一下。 天知道陈婉约现在是啥想法,反正方圆在说出真心话后,她鬼迷心窍般的,赌气的扭过头,淡淡的说:“你现在跟楚词,还不是小夫妻,也没发生任何实质性的关系。所以从理论上来说,我们俩人现在无论发生什么,都不算出格的。” 砰的一声,方圆把药碗,重重放在了床头柜上,冷着脸的站起来,走向门口。 在开门时,他才回头看着女人,冷冷的说:“陈婉约,我再说最后一次,我对一个能当我妈的老女人,不管她表面上是多么年轻漂亮,我都不感兴趣。你以后要是再说这种屁话,那就给我滚出去,免得脏了我的家!” 不等陈婉约有任何反应,方圆就用力带上房门,快步走出了屋子。 坐在石桌前,闷闷的点上了一颗烟。 如果不是怜悯陈婉约,如果她不是夏小韵的亲生母亲,那晚在她走后,方圆绝不会暗中跟踪她,把她从九幽王手中救下来。 为此,还差点搭上自己的小命。 方圆救她,就是因为夏小韵。 可真不像某些思想龌龊的臭男人那样,奢望来个啥的共侍一夫。 就算非得是这样,那么也得拜托老天爷,来对姐妹花好不好? 同时,方圆也有些奇怪,陈婉约为啥有这种不健康的想法。 那晚之后,方圆就看出她是个真正的聪明人了,要不然也会装懦弱,装那么多年,苟活在人间。 可这么聪明的女人,现在咋就一心想做糊涂事? 特么的,竟然趁着被方圆救下她时,变着花的来勾引女儿的未婚夫,真是不可思议。 这里面,肯定有啥子蹊跷。 依着陈婉约的智商,跟忍辱负重那么多年的坚韧,绝不会做出这么没水平的事。 那么,她到底是因为啥原因,才要跟亲女儿抢男人呢? 方圆彻底安静下来,仔细思考过后,才发现陈婉约对于他来说,依旧是一团看不清的浓雾。 隐藏在浓雾后面的秘密,总能轻易招引男人去寻求,探索。 方圆抬头,看着星光闪烁的夜空,很是不解的摇了摇头,这才站起来走回了屋子里:无论陈婉约身上有多少未解之谜,当前她都是个重伤者,得喝药疗伤。 那些草药,可是方圆专门为她配置的,花了好多钱,可不敢就这样浪费了。 还没有推开卧室的房门,方圆就听到一阵轻轻的抽噎声。 那个看上去年轻貌美的老女人,现在羞愧的无地自容,唯有泪流满面。 “好了,好了,别哭了,刚才是哥们、是我不对,不该那样说你。来,先把药喝了,早日康复才是正事。” 对于拿眼泪当武器的女人,男人除了温声相劝外,好像没多少办法。 “不喝。” 陈婉约吸了下鼻子,冷冰冰的说:“死了活该。” “婉约,来,乖,听话,我喂你喝。” 方圆无奈,只好端起已经凉了的草药,伸手去揽陈婉约的肩膀。 陈婉约又烈妇般的挣扎了几下,才不情不愿的依偎在他肩膀上,任由他端着碗放在了嘴边。 “真的好苦。” 陈婉约喝完后,干呕了两声,黛眉拧成了一个疙瘩。 “良药苦口利于病。” 陈婉约抬手擦嘴时,不经意露出的啥,让方先生有些心神激荡,脑洞大开,才想到了这句很有内涵的话。 第323章 :你中了尸毒! “你越来越有内涵了。” 陈婉约舍不得离开方圆的肩膀,病美人那样,喝个药也累个半死。 “我从来都不缺少内涵。” 方先生说了句真心话后,话锋一转:“如果我答应你,能像夏天问那样的对你,你总该告诉我,为啥要拉下脸的,跟楚词抢男人了吧?” 方圆说的太直白了。 陈婉约没有任何的思想准备,身子明显僵硬了一下,缓缓睁开了眼。 方圆低头,跟她对视着,没有催她。 对于这种外表极度软弱,内心则异常刚硬,又能忍的女人,唯有真诚才能打动她,也就是老百姓常说的吃软不吃硬。 默默跟方圆对视了很久,陈婉约才低声说:“可以。” “那你赶紧说。” 方圆很高兴。 “但你得成为夏天问后,我才会告诉你,我为什么这么不要脸。” 陈婉约却莞尔一笑,眼眸中浮上明显的游戏意味。 她让方圆先成为夏天问,就是得先跟她那个啥,她才会说出某些秘密。 这不是强人所难? 方圆沉默很久,才把她慢慢放在了炕上,淡淡的说:“我刚才是骗你的,我永远都不会成为夏天问。如果必须是那样,除非楚词不在了,要不然我绝不会突破自己的心理障碍。不是自夸,我是个有底线的男人,希望你能明白。好了,时间不早了,该休息了,明天一大早,我还得去上班。” 啪哒一声,方圆替陈婉约关掉台灯,走向门口。 黑夜中,陈婉约的声音响起:“方圆,你的后背上,有块黑色的血瘀。” 方圆停步,转身看着黑夜中那双眸子:“不错,是被那个不是人的九幽王,给打的--不过,不碍事,过些天,就会自己消退的。” “你错了。” 黑夜中,传来毛毯的悉悉索索声,看来陈婉约坐了起来。 “我哪儿错了?” “其实你比我更清楚,你在跟人打斗时,挨人一拳后留下的伤痕,只能是青色的。可你的,却是黑色的。” “是,又咋样?” “你该知道,这种情况下,瘀的不是血。” 黑暗中,陈婉约的声音很轻:“而是,毒。” 方圆身子抖了下,没说话。 因为陈婉约说的没错。 身为在刀口上舔血的好汉,方圆实在没理由分不出,瘀血,跟瘀毒的区别。 在救回陈婉约的第二天,他就发现了。 这两天,他试图用中医办法(粗浅的中医知识,也是跟无所不晓的山羊学的),来解毒,但无论他喝啥中草药,都无效。 那块黑色的印痕,就像跗骨之蛆那样,牢牢趴在他后心部位,而且颜色越来越深,这才过去短短数天,就已经黑的发亮了。 昨天,他在决定去神通快递工作时,曾经去过某医院检查过--检查结果,让他无比失望:那么先进的医疗设备,竟然检测不出他到底中了啥毒。 甚至,都看不出他五脏六腑,有丝毫的变化,好像那就是一块胎记罢了。 但关键问题是,自从挨了那一拳后,每天早上醒来,方圆都会觉得胸闷气短,得咳嗽老长时间,才能平息。 这些,都是九幽王打了他一拳后,給他留下的后遗症。 短短数天内,方圆就能清晰察觉出,那块黑色印痕,給他的压力是越来越大。 就像现在陈婉约所说的那样:“你若一直置之不理,或者找不到最有效的疗伤办法,那么你的身体就会越来越脆弱。当你身体的免疫力,再也支撑不住后,毒就会散入你的毛细血管,毒蛇般的嗜咬你,最终只能是毒发身亡,死的惨不忍睹。” 才不管方圆信不信自己所说的这些,陈婉约笑了下,继续说:“当然了,毒药发作,到你死亡的时间,很漫长,至少也得两年。不过越拖,你就会越痛苦。” 方圆倚在了门框上,点上了一颗烟。 当火机火红色的火苗,忽闪着熄灭后,他才说:“你是咋知道这些的?” “我知道的很多,远远出乎你的意料。” 陈婉约淡淡的说:“就像你以前,就知道我的出身了。可我不说的话,你永远都不知道我不是艳阴使,我还会功夫。” “你说的不错,你确实个看不透的女人。说实在的,我现在都开始怀疑,你有没有你该有的年龄。” 方圆吸了口烟,说道:“这些,都无所谓了,只要能确定你是楚词的亲生母亲,那么我才不管你有多少秘密。说吧,我所中的毒,到底是啥毒?” “尸毒。” 陈婉约在黑暗中,默不作声很久后,才轻声说出了这俩字。 她在说出这俩字时,声音在发颤。 “尸毒?” 方圆倒不是第一次听到尸毒这个词,可却才没有研究过,啥叫尸毒。 尸毒,主要是在腐烂的动物遗骸中含有的生物碱。 虽然某些生物碱,的确能够导致食物中毒,但是在人类发现细菌之后,它在科学界,就不是太可怕了。 但在民间传说中,尸毒却是相当吓人的。 古书上,有关对尸毒最早的记载,好像是西汉末年。 据说当时有个屠户在路过人迹罕见的荒野树林里,发现了一头已经死亡动物,他不知道动物叫什么,但知道它的肉可以卖银子。 屠户带着动物尸体回家剥皮后发现,肉早已经不新鲜,开始变坏了,想扔掉却又舍不得。 他老婆就说,倒不如把肉给包子铺,多加一点佐料,就能把腐烂味道给遮住了。 屠户听了老婆的话,就把这些肉卖给包子铺了。 就这样,包子做出来了,许多人照常买。 短短几天后,这些吃了包子的人,皮肤就开始溃烂,失去感觉,浑身肌肉僵硬,失去了正常人的意识,走路一蹦一蹦的,还特别爱咬人。 被咬了的人,也很快变成那个样子,继续去咬别人(有些像科幻电影《生化危机》中的丧尸)。 没有任何药物,能治疗这些人。 为防止他们继续咬人,传染,只能杀死他们后,把他们焚尸灭迹。 “你所中的尸毒,却不是通过牙齿来传染的,而是某种邪恶的内功。” 陈婉约简单解释完啥叫尸毒后,才说:“传说,九幽王从出世那天开始,就一直以腐尸为食,数年后,她整个人全身上下,里里外外,都会携带尸毒,本身变成一个最大的尸毒病原体。” 想到有人,从出生那天开始,就一直吃腐尸,方圆顿时就觉得胃部不舒服了。 赶紧狠狠吸了一口烟,才勉强压了下去,用毫不在意的语气问:“那么,她自己不会被尸体反噬而死?” “当然会。” 陈婉约说:“但她有办法,就是把自己泡在某种神奇的药水中,来中和她身体里的尸毒发作,修炼某种邪功,最终就能控制尸毒。她在打伤你的这一拳,就是把尸毒,灌注在了内力中,直接‘种’在了你的身体里。” 九幽王修炼那么久后,因为吃腐尸,泡某种神奇药水,以及修炼某种邪恶武功后,自身的五脏六腑,身体表面,就会发生病态性的变化。 她的皮肤,会变的无比白嫩,光滑,却又坚韧异常,哪怕是子弹打上去,也不会留下丝毫创伤。 “我刚听到这些时,才不相信,尘世间会有这么邪恶的现象。但那晚,我亲手割了她一刀后,我才信了。” 陈婉约幽幽叹了口气,说:“唉,这几天,我有时候就胡思乱想,南韩那些驻颜术,只是给女人表皮注射肉毒素,就能维系女人的容颜,始终年轻,其实跟她的情况,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她说的没错,南韩确实有用剧毒来让女人长年保持容颜不老的技术。 说白了,就是用剧毒来杀死女人脸皮上的细胞,让它们永远停留在死亡的瞬间,来维系多年的美貌。 可问题是,这些毒药绝不是总这样‘固定’在脸皮上的,终有一天就会渗入女人的血管中,像恶魔那样,慢慢把女人的生命吞噬。 九幽王所修炼的邪恶功夫,就跟南韩给女人扎肉毒素的原理差不多。 她的功夫越强,身体里积攒的尸毒就越多。 如果她不想办法控制尸毒,等到尸毒蓦然爆发后,她就会变成一个没有意识、走路蹦着走,见人就咬的怪物。 很强大,子弹、刀子、毒气都搞不死的怪物。 没有谁愿意当没有意识,就知道四处传播死亡的怪物。 九幽王也不会。 所以她得想方设法的,把身体里的尸毒,给压制,最好是完全排出去。 “据说,九幽王每个月,都得生吃一个活人的心脏,才能减轻自身所携带的尸毒给她的痛苦” 陈婉约说到这儿,忽然说:“渴了。” “我给你倒水。” 方圆走过去,重新打开台灯,拿起暖瓶,倒在了药碗中。 “还是有股子中药味,很难喝。拜托你,给我专门准备个喝水的杯子,好吧?” 示意方圆拿走碗后,陈婉约皱眉抱怨道。 “好的。” 对陈婉约这个小小的要求,方圆当然没有拒绝的任何理由,随口答应了一声,又说:“当九幽王,再也无法控制尸毒后,见人就咬,迅速传播尸毒,这是不是来自罗布泊那个黑暗世界的灾难呢?” “不是。” 陈婉约摇了摇头,淡淡的说:“真正的灾难,并不是中了尸毒,成为没意识的僵尸。” 方圆赶紧追问:“那是啥?” “我也不知道。” 陈婉约再次摇头。 “你也不知道?” 方圆无声的冷笑道:“陈婉约,你说,今天我外出找楚词时,有谁来过家里?” “哪有人来过?” 陈婉约眼神一闪,随即恢复了正常。 “哼,肯定有人来过,跟你说了些什么。” 方圆轻哼一声,说:“你今晚的反常表现,暂且不提,单说你刚才所说的这些吧。我曾经问过你,有关九幽王、那个黑暗世界的事。你告诉我说,你知道的,绝不会比我更多。可今晚,你知道的太多了。” 第324章 :邪恶,也有禁锢的 方圆的记性,从来都是不错的。 所以在发现陈婉约知道的太多了后,马上就意识到,他不在家时,有人来过,把这些话告诉了她,并蛊惑她勾搭方圆。 被看穿后,陈婉约没有任何惊讶,只是在沉默半晌后,才说:“没有人来过。” 方圆有些不耐烦:“你不说?” “我不说,你会杀了我?” 陈婉约反问道。 方圆当然不会因此,就干掉陈婉约。 他可是个通情达理的好孩子,尤其是在长辈面前。 “哼,就算你不说,我早晚有一天也知道是谁来过的。” 方圆冷哼了一声,转移了话题:“继续说你知道的那些。” 陈婉约才不会因为方圆对她的态度冷淡了,就影响说话情绪,最多会打了个哈欠,风情万种的样子,慵懒的说:“困了,想睡觉。” 别说是好奇心很大的女人了,就算是男人,也不愿意被人吊着胃口的去睡觉。 陈婉约的故作矫情,让方圆很不满:“你还没说完呢。” “不想说了。你的态度太恶劣。” 陈婉约慢慢躺在炕上,闭上了眼。 方圆没办法,又不能对她动粗。 幸好,他现在已经多少了解这个迷雾一样的未来丈母娘了,只好硬着头皮,柔声叫道:“婉约。” “嗯。” “说吧。” “说什么?” “你知道的那些。” “再叫一声听听,记得要充满感情才行。” “婉约……” 方圆忽然很想扑在她身上,管特么的啥未来丈母娘,她有没有受伤! 幸好,陈婉约发现这家伙要有暴走的迹象,不敢再装了:“九幽王要想彻底解决本身的尸毒,除了每个月必须生吃一个人的心脏之外,还有一个一劳永逸的办法。” 九幽王这个一劳永逸的办法,就是找个男人,通过最原始的方式,把所携带的尸毒,都传送給他。 但这个承受她尸毒的男人,可不是是个男人就行,必须得有特殊性。 “这个男人,身上得有一朵彼岸花。” 陈婉约终于说到了重点,看着方圆的左肩,轻声说:“我以前就曾经告诉过你,这个世界上,身上有彼岸花的人,不超过七个。这七个人中,有男有女,但唯有一个女人的彼岸花,是在右肩下,也唯有一个男人的彼岸花,在左肩下。” 男左女右,抱合在一起时,就会成为并蒂彼岸花了。 除了这对男女之外,其他五个男女,所携带的彼岸花,恰好相反:男的在右肩下,女的则在左肩下。 咕噔一声,方圆听到了自己咽口水的声音。 更能听出自己说话时的声音,有了沙哑:“这么说,我就是九幽王要找的那个人了?” 陈婉约笑了:“我实在想不出,还有谁能被她看中。事实也证明,那晚她可以杀你,却没有杀你,就是知道你不能死。最起码,在她没有得到你,帮她解毒之前,你不能死。” “那,她为啥,要给我种下尸毒?” 方圆有些烦躁的,抬手用力撮了把脸:“难道说,她是在做某种试验,看看我这个她唯一的承载体,是不是真能化解她的尸毒?” “你确实够聪明。” 陈婉约发自内心的赞叹,说:“不过,说的还不够完全。她打你一拳,除了给你种下尸毒后,会躲在暗中观察你之外,最主要的是,还是为了在你身上,种下思念她的种子。” “啥种子?” 方圆有些听不懂。 “相互吸引的种子。” 陈婉约淡淡的说:“随着你中毒日久,你就会开始想她,爱上她。等你无法控制对她的相思时,就是她跟你结合时了。” “草,这么玄幻。” 方圆傻楞很久,才骂了句。 不过,他的脑子也越来越乱了。 老人曾经跟他说过,唯有他跟夏小韵结合后,就会引发来自黑暗世界的灾难。 而九幽王,只是灾难降临时的引子。 可是老人却没有告诉他,他对九幽王有着如此重要的意义。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夏小韵要想跟他结合,必须得先穿上一双狗屁的绣花鞋,去掉他们天然的排斥气场。 老人还说,灾难降临,也不一定方圆跟夏小韵相结合才行,九幽王还有别的办法,比方把小夏妹妹取而代之。 难道说,九幽王能变成小夏? 既然是这样,那么老天爷干嘛要让方圆,跟夏小韵身上,有并蒂彼岸花? 方先生自身所携带的这朵彼岸花,又是为啥,能解掉九幽王的尸毒? 对此,方圆很迷茫。 陈婉约对这些疑问,也是无言以对。 方圆能从她眼神中看出,她没有隐瞒,是真的不知道。 陈婉约拿过方圆不知不觉间点上的香烟,吸了一口说:“不过有一点我却知道,那就是九幽王不能对你硬来。” “啥硬来?” 方圆问出这个问题时,忽然明白了过来:“啊,我知道了,她也跟楚词那样,我无法对她来电。所以,她要是想得到我,就得寻找那双绣花鞋穿上。” “就像老天爷故意安排的好事多磨那样,邪恶要想为祸尘世间,也同样有层层困难要解决的。现在,依着九幽王的本领,要想害楚词,可以说是轻而易举,但她没下手,就说明她还需要楚词活着。” 陈婉约眉梢皱起,缓缓说道:“至于楚词能为她做什么事,我不知道。” 用力甩了甩头,方圆烦躁的说:“这些不知道的,以后总有一天会知道的。现在,你先说你知道的吧。” 陈婉约茫然,回答:“我知道的,都跟你说了啊。” “没有说完。” 方圆犹豫了下,才说:“你还没告诉我,你为啥想跟我亲热呢。” “要不是为了楚词,我就算是死,也不会拉下老脸,来跟你亲热。” 陈婉约好像脸红了下,为掩饰自己的窘迫,还故意冷笑着说:“哼哼,依着你的聪明,你会想不到,我为什么这样做?” 方圆傻乎乎的摇头:“想不出。” “那就自己去想吧,我要睡了。” 女人确实反复无常了,刚才还对方先生柔情蜜意的未来丈母娘,这会儿又开始装烈妇了。 扯过毛毯盖在了身上,蜷缩起身子,背对着方圆说:“别忘了给我关灯--困死了。” 方圆听话的关上了台灯,却没有马上出去。 黑暗中,传来陈婉约那均匀的呼吸声,好像睡着了。 黑暗,有时候会有醒脑的作用。 比方,想破脑袋也想不出,陈婉约为啥要不要脸的勾搭自己未来女婿的方先生,在失望的站起身要去外面睡觉时,忽然灵光一闪:“你这样做,就是为了解开我所中的尸毒!” 裹在毛毯中的陈婉约,身子动了下,却没说话。 “这,是唯一的办法?” 方圆低声问道。 陈婉约终于说话了:“九幽王既然能用你来解毒,那么你自然也可以用同样的方式,来解开你所中的尸毒,来破坏她想操纵你的阴谋。” 方圆站在黑暗中,沉默很久后,才低声说:“那么,你会咋样?” “不确定。” 陈婉约淡淡的说:“不过无论怎么样,都无所谓,谁让你注定是我女儿的男人?我这个当妈的,不为她牺牲,难道让你去毒害我女儿?” 方圆没有理睬陈婉约说到后来时,语气中已经有了怨恨的意味,只是问:“必须是你?别的女人,不行?比方,那些为钱倚门卖笑的?” 说到这儿时,方圆心中有了个最合适的人选:叶明媚。 如果,非得用这种很缺德的方式,来害一个女人的话,那么没多少人性的叶明媚,绝对是最好的人选。 “呵呵。” 陈婉约冷笑,扭头看着他:“九幽王,为什么不随便找个男人,来解毒?” 方圆身子一震,吃吃的说:“你、你咋知道,唯有你,才能解开我所中的尸毒?” “因为,我身上也有尸毒,要不然我不会这样年轻,漂亮。” 陈婉约低声说出这句话时,声音中满是不甘:“男人,女人,本来就分阴阳,阴阳相合,就是中和,能化解掉尸毒--所以,方圆,我勾搭你,不但是为了楚词,也可能是为了我自己。” 方圆嘴巴动了动,接着想到了什么:“可你刚才说,我要是不答应你,就只能去残害楚词了。难道说,楚词身上,也有尸毒?” “她有彼岸花,就足够了。” 陈婉约淡淡的回答。 “知道了。” 虽然知道的越多,可脑子里却是越乱,所以方圆不打算再谈论这个话题了,只是语气平静的说:“你放心,就算不找楚词,我也不会碰你的。” “好,我记住你这句话了。你走吧,我真的该睡了。” 出乎方圆意料的,陈婉约的情绪很平静。 方圆走出了卧室,在关门的一瞬间,却忽然问道:“告诉你这些的,是不是个老人?” “什么老人?” 下意识的,陈婉约就反问道。 “没啥。” 方圆关上房门,走到沙发前躺了下来。 从最后这句突兀问话中,方圆能确定陈婉约没有见过老人。 可,那个趁着他不在家,跑来告诉她这些的人,又是谁呢? 方圆想不出。 毕竟陈婉约今晚所说的这些,可不是随便一个人就能知道的。 而且,他也觉得:如果老人知道这些事,在京华时就该告诉他。 “特么的,在尸毒没有被解之前,老子是绝不能碰任何女人了。” 方先生很是有遗憾:“哪怕是去碰叶明媚--那个女人虽然该死,但怎么着,也是‘夫妻’一场,就这样白白害死她,貌似不道德。” 人在胡思乱想时,总是久久的很难入睡。 “哦,刚才忘记问问她,知道我父母的事不。算了,明天再问吧,希望她能知道。” 喃喃说完这句话后,方圆终于慢慢地睡了过去。 又开始做梦,却不是梦到父亲,而是梦到了一个女孩子:站在浓雾中,看不清样子,只能看到一双很亮的眸子。 她好像是夏小韵,也像林舞儿,甚至还像漠北北。 第325章 :杀人魔开始滥杀无辜了 早上六点时,躺在外面沙发上睡觉的方圆,就听到卧室的门开了,以及轻轻的脚步声,好像猫儿那样踮着脚尖走路,小心翼翼的。 他知道陈婉约起来了,却没有理睬。 带有中草药味道的香风吹过时,一条毛毯盖在了方圆身上。 他依旧没有睁眼,继续睡觉。 陈婉约的心口,被九幽王的抓了五个血洞,看上去很吓人,而且那晚如果方圆没有及时给她包扎伤口的话,她铁定会死翘了。 不过那终究是皮肉之伤,还没有伤到她的心脏,经过方先生一番静心护理后,再加上她本身的身体素质相当要的,所以在短短数天内,就能下地独自行走,也是很正常的。 当然了,假如陈婉约身上没有携带让人恶心的尸毒,对九幽王的魔爪能产生免疫力,这会儿也肯定香消玉殒了。 四十分钟后,方圆嗅到了小米粥的香气。 睁开眼时,穿着白衬衣,男式休闲裤,光脚趿拉着棉拖,用一根白丝带把秀发扎在脑后,看上去也就三十出头,妩媚与庄重共存的未来岳母,双手环抱在胸前,倚在了门框上,眼波流转间轻声说道:“今天你还要去上班,该起来了啦。” 方圆抬脚坐起来,张嘴低头做了个干呕的样子。 陈婉约脸上甜甜的笑容,立即化为愤怒的尴尬,冷哼一声转身,摇摆着腰肢走向厨房。 她能看得出,姓方的故意装出干呕的样子,就是在讽刺她,别老黄瓜刷绿漆,装嫩了,都四十多岁的老娘们了,有必要说话这样娇嗲嗲的? 更何况,发嗲的对象,是她的未来女婿。 唉,人心不古,这娘们垂涎圆哥的色心不死啊。 虽说昨晚临睡前,她也曾板着脸的,说啥她勾搭小方是为了小夏,也是为了中和她自己身上的尸毒--但傻瓜也能看出,这娘们真想老牛吃嫩草的。 不行,得找机会让她滚蛋,总是呆在哥们身边,早晚有一天会擦枪走火,那样一来,楚词是绝不会原谅我的。 坐在沙发上发了几分钟的楞后,方圆才懒洋洋的趿拉着鞋子,走出了门口。 外面的陈婉约,正在拿着扫把扫地,石桌上放着早餐。 就不能等吃过早餐后,再扫地啊,不怕扬起的灰尘,飞到碗里去? 扫地就扫地吧,至于把那小身段,扭得跟蛇儿那样? 看着背对着自己的陈婉约,方圆皱了下眉头,张嘴深吸一口气,正要像往常那样先吐纳一番时,却接着剧烈咳嗽起来。 这几天内,每天早上起来后,他都会剧烈咳嗽几分钟,恨不得把肺子咳碎,咳出来后,才能罢休。 咳嗽到后来时,更得蹲在地上,用手揉着嗓子。 随着一口浓痰吐出,方圆总算是停止了咳嗽,却又愣住:地上的浓痰中,明显带有黑色的瘀血。 这是受了严重中毒后才有的现象。 就在昨天,他还没有这么严重,仅仅过了一个晚上,尸毒就已经开始从表皮,入侵他的五脏六腑了。 “唉。” 一声幽幽的叹息声,从方圆背后响起。 他还没有抬起头,一个柔软的身子,就从背后抱住了他,吐气如兰的声音,在耳边轻轻响起:“再拖延下去,病情就会越来越严重。等你说话也咳嗽时,就算有人能解开你的毒,你也会元气大伤,留下终生无法治愈的后遗症。” “啥后遗症?” 方圆目光依旧盯着地上,抬手擦了擦嘴,低声问道。 “最多十五年,你就会像年逾八旬的老翁那样,整天咳嗽--她那一拳,震伤了你的手太阴经脉,从而造成你肺部胀满,膨膨气喘、咳嗽,锁骨上窝缺盆疼痛,视觉模糊。可怕的是尸毒,会让你气血阻逆、麻木、疼痛。” 陈婉约轻声说着,伸出舌尖在方圆耳垂上轻轻蹭了下,喃喃的说:“别再为那些世俗伦理而固执了,好不好?反正,你现在还没娶楚词为妻,我有追求你的权力……最重要的是,只要你不说,我不说,谁会知道?” “天知道,地也知道。” 方圆缓缓站起来时,脸色已经恢复了平静,抬手向两旁一分推开陈婉约,向前走去时,一脚踩在了那口带血的浓痰上,稍稍碾了下,地上就干净了。 看着方圆的背影,陈婉约眼神复杂的说道:“既然你决定要迎娶楚词为妻,那么你就该像所有呵护疼爱妻子的男人那样,不择手段的让自己强壮才行。我知道,你或许不怕死,甚至圆可死,也不想把本身的痛苦,去嫁祸给别人。” 方圆没有吭声,也没看她,走进了洗漱间内。 陈婉约跟了上来,就倚在门口,隔着门板说:“如果楚词不是我女儿,我肯定会竖起大拇指,夸你一句真男人。确是真男人,哪怕表面再怎么看不起我,可也不愿意为了自己,把病毒转移给我--但楚词,是我生命的延续,我必须得为她的终身负责,不希望她将来能嫁给一个见风就倒的痨病鬼。” 方圆在里面放水,洗脸刷牙,就像她不存在那样。 陈婉约依旧在喋喋不休,而且声音极富蛊惑力,好像方先生要是不把她给上了,那就是上对不起苍天,下对不起大地,中间还对不起全国人民似的。 方圆却像聋子那样,开门出来后擦着她肩膀,快步走到了石桌前,坐下吃早饭。 陈婉约跟着坐在了他身边,继续唧唧歪歪。 就在她说的口干舌燥,端起小青瓷碗,喝了口温热的稀粥,准备润润嗓子继续说时,方圆忽然问道:“我要是真把你上了,你其实就会死,而不是你所说的中和尸毒,对不对?” “是--不是。” 陈婉约脱口说出那个字后,马上意识到自己说漏话了,赶紧否认。 叹了口气,趁着她叨叨这会儿,就已经吃了三个馒头,喝了四碗稀粥的方圆,抬头看着她,却没再说话。 陈婉约被他看的心里发毛,下意识的垂下了眼帘,有些恼怒的问道:“看什么呢,不认识我了?” “你是个好母亲,更是个好女人。你这样的女人,该长命百岁才对。” 方圆站起身,快步走向了屋子里。 陈婉约眼角猛地跳了好几下,接着用力咬住了嘴唇。 她当然明白方圆说这句话的意思。 说她是好母亲,自然是专指她一心为女儿着想。 说她更是个好女人,则是因为她其实很清楚,方圆要是真上了她,把尸毒传给她后,压根没有中和、化解的可能,只能更厉害,遭受生不如死的痛苦--但就算是这样,她也没有蛊惑方圆,随便去找个女人。 那是因为她觉得,那是其他女人的不公平。 或许,她已经不愿意活下去了:假如真跟方圆发生那种关系后,她就会自杀。 她这一辈子,活的太累,更可怕。 也许唯有死,才是彻底的解脱。 她想在死之前,再为女儿(包括其他女人),做点最有价值的事。 如果方圆真上了她,她随后就死了,那么就算别人知道了,那又怎么样? 陈婉约以为,没有谁能看懂她。 却没料到,此时应该异常烦躁、甚至恐惧的方圆,却一眼洞穿了她的想法。 想到方圆说的最后这句话,陈婉约嘴角浮上一抹苦笑,喃喃的说:“我该长命百岁?傻女婿,你可知道像我这样的女人,活着其实就是在受罪?” “我刚才那句话,是发自肺腑之言。别胡思乱想了,天还没有塌下来。无论你此前遭受多么大的磨难,你都拥有让女人都嫉妒、让男人眼馋的美貌,你还是个清白之躯,这就足够你忘记以前,好好活下去的了。” 穿戴整齐的方圆走过来,抬手在她脑袋上用力搓了下,把她的秀发搓乱,好像长辈那样嘱咐她:“乖,好好在家安心养伤,管好门,只要不是我回来,谁叫门都别理,明白?” 陈婉约很想哭,却偏偏笑着,仰起的小脸上,带着干净的纯真,点头说:“好。” “女人活着,就该整天想着怎么打扮才更漂亮,没事看看电视,跳跳舞,那些烦心事,就交给我们这些臭男人来做好了--哎呀,糟糕,跟你婆婆妈妈的,快特么的迟到了。” 方圆骂着,再次用力搓了下未来丈母娘的脑袋,火烧屁股般的跑出了家门。 这几天,方圆每次出去,都会给她把大门锁上。 处在小胡同最里面的方家,算是都市中的世外桃源,大门一关,就能与世隔绝了。 就像往常那样,大街上车水马龙,人来人往的,好多苦比的上班族,用羡慕的目光,看着方圆挥手拦住一辆出租车,跳了上去。 说出自己要去哪儿后,看到前面仪表盘上放着一份晨报,方圆就随手拿了过来。 特大凶杀案! 这五个加粗了、还有裂痕的黑字,就像五头疯牛那样,哞哞叫着闯进了方圆的视线中,看上去是那样的触目惊心。 出租车司机说话了:“哥们,你相信在我们这个年代,竟然还存在丧心病狂的杀人魔王吗?昨晚九点多钟,在南山沈潭镇的小荒山上,有三个小伙子,被人硬生生摘走了心脏……” “草,咋这么残忍?” 方圆低头看着报纸,随口回了一句。 的哥不知道杀人魔王是谁,方圆却能猜得出。 除了子弹打不死,刀子割不碎的九幽王之外,还能有谁做出这种丧心病狂的事? 报纸上说,这三个死者,都是二十岁冒头、没啥背景的无业小青年。 杀人魔开始滥杀无辜了。 的哥接下来说了些什么,方圆没有听清楚,合上报纸看向了车窗外,好像只要他慧眼一睁,就能看到那个杀人魔站在街边那样。 光天化日之下的路边,当然没有九幽王。 却有个穿着朴素,干净、脸上又带着焦急神色,向公交车来时方向张望的女孩儿。 第326章 :别在这儿眉目传情! “停车!” 看到这个女孩儿后,方圆连忙让的哥停车。 按照上帝的指示,的哥把车子缓缓停在了车站前。 方圆推开车门,冲漠北北喊道:“嗨,小北!” 正在焦急等待某路公交车的漠北北,闻言低头看过来,干净的小脸上,马上就浮上欣喜的神色:“圆哥,是你呀。” “快上车。” 坐在副驾驶上的方圆,说着关上了车门。 左手拎着个牛仔小背包的漠北北,马上就打开后面车门,坐了上来,嘻嘻笑道:“圆哥,能碰到你真是凑巧呢。你可不知道,我现在有多担心,真怕第一天上班就迟到了呢。” 车子启动时,方圆随口问:“那你咋不打车去公司呢?” “我--” 漠北北脸上的笑容,瞬间凝固,被羞红的尴尬所代替。 方圆明白了:她当然不是不想打车去,可能是因为腰包太憋,舍不得打车。 “我知道,这个点是出租车最忙的时候,不过你运气着实不赖,能碰到我。” 方先生化解女孩儿尴尬的本领,那绝对犹如羚羊挂角,踏雪无痕。 “嘻嘻,我就是舍不得花那十几块钱呢。” 漠北北却嘻嘻一笑,很天真的说出自己是咋想的。 这孩子的想法太单纯了,这样混日子,早晚会吃亏的--方先生微笑着摇了摇头,岔开了话题:“早上几点坐车从家里来的?哦,我记得昨晚你好像说过,你住在南山区的沈潭镇那边吧?” “是呀,我就住在那边呢。早上五点半,我就路边等车了。唉,这可是我们那边发车最早的一辆车了,紧赶慢赶的,到市区时也七点了。” 漠北北低低叹了口气时,的哥忽然插嘴问道:“妹子,你也住在沈潭镇那边?” “是呀,怎么了?” 漠北北看着回头问话的的哥,很自然的点了点头。 司机又看向了前面,说道:“那你有没有听说,昨晚你们那边荒山上发生了一起凶杀案?我可是听说,凶杀案发生不久,就被几个晚上牵着猎狗逮兔子的小青年发现了,差点吓死呢。” “啊?不会--吓!” 漠北北一惊一乍的样子,很是可爱:“我说在坐车来时,经过老虎岭(凶杀案现场地名)那边时,路边还停着几辆警车,好多警员呢,原来那边出大事了?” “报纸上都登了。” 司机随手拿过报纸,递到了后面。 在漠北北接报纸时,方圆嘴唇动了动,想阻止她看这些负能量的新闻。 不过还是没说出来:这事闹得太大了,肯定瞒不住,她早晚都得知道。 从后视镜内,方圆能观察到漠北北在看报纸时,右手又开始搅衣角了。 这是心情紧张时的本能表现。 无论是哪个女孩子,在得知家附近,竟然发生如此残忍的凶杀大案后,都会胡思乱想,外加害怕的。 更何况,漠北北上下班的时间,不是太早,就是太晚,那边山路上行人稀少的,她一个单纯弱女子,出事的可能性,相比起其他人来说,又大了几分。 漠北北看完那则新闻后,整个人都不怎么好了。 “小北,我看这样吧,今天中午,趁着午休时间,我带你去租房,也省的每天来回的奔波。” 方圆说话了:“当然了,最好是租个大一点的房子,那样也能把你父母接来,就近照顾的。” “嗯。” 昨天还说请方圆帮忙,给帮着租房的漠北北,低低嗯了声后,就不再说啥了。 方圆明白了:一个连打车都舍不得的女孩儿,昨天说租房,也是想租最便宜、条件最差劲的,怎么可能有钱租大房子,让父母同住呢? 这个男人啊,有时候脑袋瓜子一热,就能摇身变成雷锋,就像现在的方先生这样,很慷慨的说:“小北,至于租金啥的你别担心,我先帮你垫付。等你以后发薪水了,再分期还我就是了。” “真的?” 漠北北惊喜的抬起头。 方圆笑了:“这我还能骗你?多大点事啊。” “那就谢谢圆哥了。圆哥,你真好!” 漠北北身子向前一凑,胳膊放在了方圆的座椅靠背上,清澈的双眸中,满是无论怎么掩饰,都掩饰不住的色彩--就是女孩儿情窦初开看心上人的样子。 出租车司机忽然觉得,他就是个多才,不应该存在才是。 幸好,前面就是神通快递总部了。 “哥们,祝你今天财源广进。” 车子停在总部大楼大厅的台阶前后,方圆下车,递给司机一张面额五十的钞票:“不用找了。” 司机也是个妙人,接过钞票后回了个祝福:“哥们,我也祝你跟这个妹子,早日有情人终成眷属,再见!” “嚓,说啥呢这事?” 方圆虽然也有男人的某些通病(就是喜欢跟漂亮女人交往,尤其是漠北北这样的纯真女孩儿),不过貌似他昨天刚认识人家,司机就说的这么直白,让他会感觉不好意思的。 如果不拿捏出正人君子的嘴脸,冲远去的出租车骂一句,会让漠北北误以为他真有那意思的。 偷眼看去,漠北北却是小脸一红,低头双手抓着行囊,不知所措的样子之外,却没有丝毫的恼怒神色。 嗯,想想也是,正如漠北北本人很招男人喜欢那样,貌似英俊潇洒、玉树临风的小方同志,也是很受女孩子欢迎的。 尤其从某种角度上来说,小方还是小北的‘恩人’呢。 自古以来,美女不都是用‘以身相许’的方式,来报答恩人的吗? “咳!” 就在方先生觉得气氛微微尴尬时,一声重重的干咳声,从身后响起。 本能的,方圆转身看去,就看到今天穿了一身白色修身小西装的夏总,正面无表情的,踩着细高跟黑色小皮鞋,在劳拉学陪伴下,嘎巴嘎巴的快步走过来。 “夏总,早!” 漠北北连忙后退一步,弯腰问好。 “夏总,早。” 方先生觉得,在守着外人时,他有必要对未来小媳妇,表示出他由衷的敬意。 “嗯,早--以后要想眉目传情的话,最好是躲在屋子里,别站在大门口,那样会有损我们集团的光辉形象。” 夏小韵云淡风轻的,扔下这句不知所谓的话后,才不管方圆俩人啥反应,就踩着小皮鞋快步迈上了台阶。 啥,我啥时候跟人眉目传情了? 方圆有些傻眼时,跟在夏小韵身后的劳拉,冲他笑了下。 小黑妹皮肤虽然黑,不过牙齿却很白,很健康,很阳光的样子。 看在小黑妹善意、而又阴晦提醒的阳光笑容份上,方先生觉得没必要,为当前这点鸡毛蒜皮的小事,跟未来小媳妇计较啥。 小媳妇嘛,一般来说都是喜怒无常不讲理的,可别跟她当真。 要不然,她会跟你当真。 当真的结果呢,自然就是把你给整的焦头烂额,最后还得像孙子那样的,给她低头认错。 就在方圆很为自己心胸开阔而自豪时,漠北北却走过来,低声说:“圆哥,我看夏总好像很不满意我跟你在一起,要不……要不,我还是不在这儿上班了吧?” 老天爷可以作证:如果夏小韵很直白的告诉方圆,想跟她来往的话,就得让漠北北走人,相信方先生不会有任何的犹豫,就会点头说欧克。 没办法,谁让小方眼里,心里只有一个小夏呢? 哪怕他跟北北的关系,就像她长相那样纯洁,无暇,也绝不会为了她,就让小夏很不爽--这是每一个真正在乎自己媳妇的男人,必须得明白的道理。 只是小夏没有那样说,北北此时那我见了就好犹怜的模样,瞬间激发起了方先生怜香惜玉的本性,大爷般的摇了摇脑袋,淡然笑曰:“呵呵,小北,你想多了,没事。” “是,我是跟夏总的关系不一般,她也在一直暗中追求我,视所有对我有好感的女孩儿都是情敌。但这有啥呢?我总不能因为她的看法,就不跟女性朋友交往了吧?再说了,我就是把你当做邻家小妹看,咱们也没啥见不得人的--行了,啥也别说了,我带你去人事处报到。” 方先生说出这番正义凛然的话后,摆了摆手,率先走上了台阶。 得意洋洋厚脸皮的男人哟,你可曾注意到,在你显摆你的骄傲时,背后那个女孩儿飞快看了你背影一眼时,瞬间流露出的邪恶笑意? 笑脸相迎。 这是方先生出现在人事处后,受到的超高待遇。 哪怕今年已经年逾五旬的金大婶,在他出现后,都马上让自己那副重达八十公斤的身子,飞快的离开了座椅,取过纸杯去给方先生接水--竟然能抢在今年才26岁的某年轻职员之前,实在是让人匪夷所思。 同时也证明了一句话有多么的正确:年龄越大,就越懂得人情世故。 有方先生亲自出马,整个人事处的所有职员,唯有脑子进水了,才会给漠北北办理入职手续时拖拖拉拉呢。 “感谢各位的帮忙,以后有机会,我做东,请大家伙外出撮一顿,一个都不能少啊,谁不去,谁就是不给我方圆面子!” 很霸气的,扔下一句空头支票后,方先生这才在整个人事处职员的列队欢送中,带着漠北北走上了楼梯。 神通快递的公关部向上走两层,就是总裁办公室。 哗--啪! 方先生矫健的身影,刚出现在走廊中,雷鸣般的掌声就响了起来。 抬头一看,方先生欣慰的笑了。 以罗小玉副总为首的,十数号人站在公关部的门口,热烈鼓掌,恭迎老大的到来。 十数个人,只有两个能跟方先生比美的帅哥(是专门为那些女老板准备的小鲜肉),其余各位,都是正处于盛开年龄的美女。 环肥燕瘦,个个风韵十足,秋波乱飞,颤来颤去的。 这才是最适合我的工作。 方先生面带微笑,阔步走到罗小玉面前,伸手笑曰:“有劳罗副总亲自恭迎,方某人受之有愧啊。” 第327章 :张副总有请 “各位,这位就是公关部的主管,方圆方助理。” 罗小玉出现在公关部,自然是起到‘送方圆走马上任’给双方介绍的作用,等大家众星捧月般的,把方助理迎进办公室后,就说道:“我相信大家早就都认识方助理了,那我就不多说了。” “方部长,我给您介绍一下公关部的诸位精英。” 罗小玉巧笑嫣然的,指着跨前一步的某妙龄少妇,说:“这是公关部的副部长,张欣,在原部长出国后,就是张部长协助王副总主持工作的。” 马上,张欣就伸出娇嫩的小手,眼眸流转的,在方助理脸上扫来扫去,娇滴滴的说:“方助理,还请以后多多照顾小妹。” 张欣明显比方圆要大那么二三四五岁,在自称小妹时的神色,无比的坦然中,带着一丝羞怯,由此可见这女人确是公关好手。 方先生当然会说些诸如‘相互照顾,衷心希望张部长能拥护他工作等等’的废话,来表示他的谦逊。 很凑巧,神通快递的公关部,加上今天报到的漠北北,总共十二个,算是凑齐了十二金钗--至于另外两个小鲜肉叫啥名字,哪怕他们在跟方部长握手时,态度再怎么真切,方先生好像也没记住。 寒暄了足足半小时,罗小玉才算是圆满的完成了任务,去忙正事去了。 早在方先生没来之前,公关部的众美女,就已经把他的办公室收拾好了,还在桌子上摆了两盆怒放的黄玫瑰,也不知道啥意思。 方助理的办公室,在公关部办公室的套间内,隔着一堵墙,这让他多少有些‘脱离群众’的不安感--毕竟男人这玩意嘛,从来都有喜欢扎在美女堆里的臭习惯。 “方部长……我还是称呼您方部长吧。” 方圆刚坐在香喷喷的大班椅上,张欣就扭着小身段,哒哒的走了进来。 新上司第一天上任,又跟夏总有着不清不楚的关系,张欣无论咋样,都得摆正自己的位置,向方先生汇报本部门工作的。 “嘿嘿,随便张部长咋称呼,我是无所谓的。” 无所谓的方部长,目光飞快的,从张欣好像忘记扣住第三个扣子的白色蕾丝衬衣内扫了一眼,拿起桌上的纸杯:“喝咖啡,还是清茶?” “哎,我来,我来!” 张欣连忙弯腰,伸手去夺方部长手里的纸杯,衬衣领口更大了。 这就先被公关了吗? 嚯嚯,这才是专业公关人员,随时都能进入角色。 方部长心中赞了一个,等张欣先帮他泡了被清茶,自己又接了杯开水,重新走回到办公桌前后,才正色点了点头,示意她可以汇报工作了。 公关部除了迎来送往等工作外,要账,也是必要的工作。 本来,方圆以为像神通快递这样的企业,不可能会被欠账的。 实际上,无论做什么的企业,都有被欠账的现象存在,而且还是好多年的‘僵尸账’,数额很大,让人很头疼。 就像张欣现在说的这个:某企业,早在五年前,就欠神通快递集团上千万(夏天问那时候想在近郊捣鼓房地产的,后来倒卖出去的),这些年来一直都没还款。 如果某企业效益不好,也倒罢了。 关键是,某企业的效益相当的不错--就是某老板变着法的找借口不还,哪怕是去年夏小韵遭逢大难时,也能理直气壮的说没钱,要命倒是有一条。 “哟,那彩虹药业的老板是谁啊,这么牛气。” 方圆冷笑着,脱口说出这句话时,才意识到不该面对美女说粗话的。 他正要假惺惺的道歉呢,却看到张欣一拍桌子,骂道:“可不是嘛,孙德力这个沙比,自以为有点官方小背景,就不把我们放在眼里,每次我们去要账--我靠,就他那大肚腩,还想沾姑奶奶的便宜,真特么的恶心……咳,方部长,对不起啊,我说话口无遮拦的惯了,请原谅。” “没啥,我喜欢!” 方圆发自内心的一挥手,说:“下午你再去要账,看看他啥狗屁态度。哼哼,欠账那么多年都不还,还真以为他是大爷了?” “好的,我下午就去。” 看出方部长要新官上任三把火后,张欣也很兴奋。 “嗯,带着漠北北一起去吧,磨练磨练她。” 方圆吩咐道。 “没问题,我一定照顾好小北妹妹的。” 早在方圆介绍漠北北时,就看出他很照顾那女孩儿的张欣,马上就拍着胸脯保证时,搞得方先生真担心她那个啥会被拍爆了。 无论谁来公关部做领导,也肯定喜欢张欣这种直率却又不简单的下属,方圆也是这样,甚至还在心里感谢罗小玉,能安排他来这儿了。 叮铃铃--就在张欣刚转身刚要走时,办公桌上的固话响了。 既然是固话,肯定是内线。 张欣就停住了脚步:别看方部长跟夏总关系不清不白的,可他这段时间可是很少在公司内的。 她留下来,或许能帮部长大人搞清楚,是谁在找他。 “喂,你好,这是公关部,请问你是哪位?” 方部长进入角色的速度,也不慢,很快就有模有样的了。 “方圆在不在?” 一个男人的声音,从花筒内传了过来。 方圆眉头微微皱了下:在神通快递,除了夏总跟劳拉外,好像现在还没谁这么没礼貌的,直接称呼他名字,难道就不知道喊个方部长吗? 当然了,大人大量的方部长,是不会介意的,依旧语气温和的说道:“我就是方圆。” “现在马上来我办公室一趟。” 男人在那边的语气,公事公办的味道很浓。 这让方部长有些不爽:“你是谁?” “我是张良华。” 张良华很骄傲的报出自己字号后,咔吧一声就扣掉了电话。 听着话筒内传来的忙音,方圆问张欣:“张良华是谁?” “张良华?啊,我知道,他是物流集团昨天刚应聘的第三副总。” 张欣稍稍愣了下,接着说:“这么快就走马上任了?” “哦,原来是他啊。” 方圆恍然,想到昨天罗小玉跟他说的那些了。 昨天在考场内,当着夏小韵的面,罗小玉给方圆安排了个第三副总助理的职务。 当时,方先生也没在意。 今天也是。 尤其是来到公关部后,张欣等人的热情拥护,早就让他忘记是第三副总的助理了,所以才没有想起自己的顶头上司,是何许人。 张欣问道:“方部长,张副总找您做什么?” “谁知道呢,听他语气,好像是让我去给他汇报工作吧?” 方圆晒笑了声。 “什么,他让您去給他汇报工作?哈,这姓张的还知道天有多高吗?” 张欣那双桃花眼,瞪大了说:“方部长,你别理睬他。刚来就敢对你吆五喝六的,他以为他是谁啊?罗副总也说过了,您的主要工作就在我们这呢。” “不去不好,那样不成规矩,毕竟他是我的直接领导上司嘛。” 方圆当然不愿意去鸟那个啥的张良华,不过为了维护小媳妇在集团内的尊严,他觉得有配合工作的必要。 “哼,他还真是无知者无畏。” 张欣也不好再说啥,说出张良华的办公地点后,娇哼一声出了套间。 等方部长在众科员的亲切微笑中,缓步走出办公室后,张欣马上就拍了拍手:“现在我说一件事,刚才今早才上任的一傻瓜副总,竟然招呼咱们方部长去他那边汇报工作--我靠,姐妹们,都说说,我们该怎么维护老大的尊严?” “要他好看!” 姐妹们还没说啥呢,那俩小鲜肉先挥舞起了拳头,一副‘主辱臣死’的愤慨。 几个副总的办公室,就在公关部的上一层,总裁办公室的下一层。 这时候,已经是上午十点了,公司各职员都在各司其职的忙碌着,所以有人在看到方圆后,也只是含笑点头打个招呼。 来到挂着第三副总门牌的办公室前,方圆很礼貌的抬手敲了敲门。 “进来。” 一个年轻男人的声音,从门内传来。 方圆开门走了进去。 正在跟几个觐见老大的下属谈话的张良华,抬头看着方圆:“你是--” “张副总,你好,我就是方圆。” 方圆说出自己的名字时,那几个下属全部从沙发上站了起来,脸上带着略微谄媚的笑,跟他打招呼。 下级巴结上级领导,这是很正常的。 张良华无比享受这种感觉,不过却没注意点他那几个下属,给方圆的笑脸,可比給他时真诚多了。 “哦,原来你就集团为我安排的助理。” 张良华脸上温和的笑意,马上就消失了,淡淡的说:“你先等等吧,我还有事跟王科长他们几个交谈。” 方圆有些不明白:你既然有事忙,那还打电话喊我过来干啥? 王科长等几个人,见张良华用这态度对待方圆后,立马迅速对视了一眼,垂下了眼帘:这事,他们才不管,就静坐看这姓张的出丑吧。靠,谁让你第一天上任,就拿捏出领导嘴脸来着? 就在张良华也没请方圆坐下,就一本正经的跟王科长等人继续谈话后,方部长总算明白了:嚓,原来这是给哥们下马威呢。 严格的说起来,张良华给方圆下马威,没啥错误。 公司下达的任命文件中,明确标明他是张良华的助理。 副总助理嘛,自然是围着副总转的了。 可方先生倒好,来到公司都两个多小时了,就在公关部享受张欣等人的热情,压根不知道来觐见老大。 在某外资企业,已经工作过三年的张良华,心里能高兴,能不给他下马威? 好吧,方圆意识到自己犯了不尊重领导的错误,为了维护小媳妇的尊严,他认了,就站在门后,装不存在的木桩子。 可问题是,张良华你倒是快点结束谈话啊? 马上十一点了,他还在那儿跟王科长等人废话,丝毫不介意方部长腿子都发酸了。 第328章 :老虎屁股摸不得 嚯嚯,就因为我没来及时觐见你,你就在这儿废话连篇个没完,让老子枯站了近一个小时,这好像也太欺负人了。 (张良华都开始询问王科长女儿上几年级了,这不是废话是啥?) 方先生脾气再好,也肯定受不了张良华没完没了的下马威。 要不是看在小媳妇的面子上,他绝不会只拿出手机看了眼,也没说啥,转身开门就要闪人。 “方圆,你这是要干什么去?” 看到方圆吭都不吭一声的开门就走,始终拿眼角观察他的张良华,马上就一拍桌子,低声喝道。 “拉屎。” 方圆转身,笑眯眯的看着张副总:“咋,张副总,你想我拉在你办公室?” “你--你!” 张良华的小白脸,立马变成了猪肝色。 王科长几个人,赶紧低头,抬手捂住了嘴。 “你、你简直是放肆!” 张良华更加愤怒,再次猛地一拍桌子,声音更大:“你给我进来!” “草,嘴脸。” 方圆冷笑一声,砰地关上了房门。 每个人的耐心,都是有限的,尤其是方先生。 要不是看在小媳妇--草,就算她面子大,方先生也不想任由张良华摆弄。 “岂有此理,我要向夏总反应,撤了你的职!” 方圆走出老远了,还能听到张良华的咆哮声。 很自然的,又收获了方先生一句沙比。 方圆一回到公关部,正在嗑瓜子、拿着小镜子涂口红的美女帅哥们,马上就站起来,那恭敬态度,就差挥手喊啥元首好了。 漠北北倒是没这么肤浅,可那双干净的眸子里,也带着热切的娇羞。 “部长。” 方圆出去走了一圈,再回来时,张欣已经把他的姓氏给去了(这样才显得亲切不是),问道:“那个张副总,喊您过去干嘛了?去了这么久。” “说出来,你们或许还不信。” 方圆没啥好隐瞒的,如实说道:“张副总喊我去后,就让我在门后枯站到现在,搞得我老没面子了。” “什么?” 张欣瞪大眼睛:“哇噻,不会吧,他喊您过去,就是让您枯站着的?啊,我知道了,他这是在给您下马威呢,嫌您没有在上任之前,就去给他请安!” 张欣不愧能爬到副部长的位置上,一下子就看透张良华想玩啥了。 “給他请安?我去,給他请个狗屁的安!他算嘛呀,敢让圆哥給他请安?” 一个小鲜肉,马上就怒气填膺起来。 嗯,这家伙也是个有眼色的,很有发展前途,好像叫韩军来着吧? 方圆用欣赏的目光,看了韩军一眼,大度的笑了笑说:“那个啥,可别这样说,毕竟他是我的直接领导嘛。好了,不说这个了,没意思。” “快开饭了吧?今天中午我请客,都别跟我争啊,要不然我会很没面子。” 方先生话锋一转,看着张欣:“哦,对了,张部长,先借我几百块钱花?今天出门有些急,忘带钱了。” 站在窗外天空内的老天爷说话了:方圆,这次你可撒谎了,你不是忘记带钱了,是你没钱了。 方先生从京华回来后,这些天消费的,都是秦小冰給他的那七千块(两千是生活费,那五千是他去永贵大厦当保安时的押金)。 这几天又吃又喝,买袁好运摩托车的两千块,再加上给陈婉约买中草药啥的,真不够花。 今早上班时给的哥的那五十块,就是他最后的家底了。 现在被公关部这些帅哥美女一忽悠,激动之下说出了他请客的话后,就有些后悔--不过大丈夫一言既出,那可是驷马难追的,说啥也不能食言。 “圆哥,不就是几百块钱嘛,还说什么谢不谢的?” 方圆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向自己借钱,这让张欣深感荣幸,娇嗔着时对方圆的称呼,再次变的亲近了一步:“今天中午,算我替圆哥请大家,谁都别跟我抢啊!” “那多不好意思啊--小北,你跟我来一趟,我有话要跟你说。” 方先生嘴里说着不好意思,却叫着漠北北进了套间办公室:一个合格的领导,是绝不能拒绝下属好意的,要不然她会不安。 方部长可舍不得,让张欣这样的妙龄少妇不安,那样会导致她变老的--屠杀美丽,可是赤果果的犯罪行为! 方部长喊漠北北来办公室,其实也没啥大事,就是为了下午让她跟张欣去彩虹药业要账的事,让她多跟张欣学着点。 嗯,业务上的可以学,至于别的--小北妹妹这么纯洁,最好别学张欣那些坏毛病。 “好的,圆哥,我都记住了。” 漠北北掩口轻轻娇笑一声,说:“刚才你出去时,张欣姐他们还商量着,要在餐厅怎么教训那个张副总呢。” “哈,乱弹琴……你可别跟着胡闹。” 方部长又嘱咐了几句后,才让漠北北出去。 漠北北刚出去没一会儿,张欣就进来,恭请圆哥轻移莲步,去三楼餐厅就餐了。 中午十一点四十,各路英雄好汉,都说说笑笑的,来到了餐厅内。 其中最拉风的,莫过于公关部的方部长。 唉,没办法,谁让人家是公关部的老大呢? 被十数个花枝招展的美女,好像妃子簇拥皇上那般,顾盼群雄的样子,真是让人羡慕的要死,要活。 还有就是,这家伙进来后,就被张欣为首的几大美女,虚让到了最显眼的餐桌上,身边还陪着个好像从动漫画中走出来的小美女(漠北北),腿子都不用动一下,餐厅最好的饭菜,就流水一样由美女们呈了上来。 更让人愤怒的是,公关部是个中午可以喝酒的特殊部门--奶奶,待会儿,十多个美女一起举杯,会不会灌死这家伙? 不过无论大家怎么羡慕方部长,也不敢有丝毫表露。 话说,去年方部长还是方助理时,就曾经在餐厅内,把某个大厨给揍了一顿,事后屁事也没有,白揍。 就这样的人儿,脑子进水了的,才敢招惹。 张良华,绝对是那个脑子进水了的。 都说领导总是最后才进场的,哪怕是吃饭(抛出拉屎去厕所),也得端着个架子,等大部分人都买完饭后,才会姗姗来迟。 然后,前面排队的那些,就会谄媚的笑着,恭请领导先打饭,或许还会竖起大拇指的,称赞他竟然亲自来餐厅吃饭……亲民啊。 但是张良华没有享受到这种待遇。 没办法,谁让他面生了? 哦,就算长的帅点,可这世界哪有不帅的爷们? 算鸟。 好吧,前面排队的人,没谁给张副总让开,张良华忍了:以后,你们总会知道哥是谁的。 可问题是,有的人就算知道他是谁,照样不买他的账。 “哎呀,哪个王八蛋敢摸姑奶奶屁股?” 就在张良华斜着眼,狠狠盯着某个不尊上级的家伙,咬牙发誓要把他怎么着怎么着时,就觉得左手被人蹭了下,下意识的抬头时,就觉得眼前白影一闪,耳边响起清脆的:啪! 被人抽耳光时,被抽的人,绝对是听得最真切的一个了。 啊,敢有人抽我耳光,就在众目睽睽之下! 本能的,张良华抬手捂住嘴,满脸都是不信,眼珠子瞪的老大,看着前面的妙龄少妇,彻底地的晕菜了。 妙龄少妇的喝骂,清脆的耳光声,一下子就吸引了所有人,包括刚在劳拉陪同下,走进餐厅的夏小韵的目光。 吓,这不是公关部的母老虎张欣吗? 哈,那个不长眼的帅哥是谁啊,敢占她便宜,难道没听说过老虎屁股摸不得这句话? 是,张欣是漂亮,有味道,可问题是人家外号母老虎啊! 听说,去年时某位高管就趁着排队打饭时,吃她豆腐来着,结果让她抓了个满脸花,转了个老不死,再也没脸呆下去,自个辞职了呢。 有意思,今天又出来一位不怕死的。 这谁呀? 很快,就有人给出了答案,是刚从别的窗口打饭回来的韩军:“哎哟喂,欣姐,敢摸你屁股的这位,可是咱们集团刚来的第三副总张良华,张副总啊,你这下可捅娄子啦!” 韩军的‘介绍’声这么大,全餐厅的人,都知道这位帅哥是谁了。 “什么,张副总?靠,算鸟!” 张欣明显愣了下,接着夺过韩军手中的餐盘,劈头就砸在了张良华脑袋上。 幸好,大家伙早就商量好了,韩军可不能打太热的菜,要不然会给张副总毁容的。 “啊,我没有,我没有摸--” 饱受世纪之冤的张良华,狼狈异常的抬手擦脸,刚要辩解呢,张欣又是大嘴巴抽了过来。 “胡闹!” 夏小韵及时娇喝一声,才制止了张欣要采张良华头发的野蛮动作。 正所谓心虚时,揍人总是无法理直气壮的:如果张良华真冒犯欣姐,她才不管夏总在不在呢,绝对会把张副总那张小白脸抓花。 当下,她可不敢太过为了,最多也就是怒骂几声,然后双手捂着脸小声抽泣起来,一副被八百个男人上了一遍的哀伤。 遇到这种事,夏小韵也不知道该怎么解决,只能打圆场:“张副总,你先去餐厅后面清洗一下。张欣,你也别哭了,有事下午上班再说。” 韩军也赶紧搀着欣姐胳膊,小声劝着,拉着她走向方圆那边。 人才。 亲眼目睹这一幕的方先生,冲张欣俩人暗中竖起大拇指,赞了一个时,张良华忽地明白了过来,嘶声叫道:“她是公关部的张欣?啊,我知道了,她是故意暗算我的,是方圆指使的!” 嚯嚯,这家伙还不算太傻,竟然能从我的职务上,推断出跟方部长有关--心虚的张欣,听张良华这样嚎叫后,身子本能的哆嗦了下。 被夏小韵捕捉到了,立即抬头看向了方圆。 被多位美女簇拥的方先生,马上站起身,摊开双手做了个很无辜的样子。 “我说了,有什么事下午上班再处理,先用餐。” 夏小韵冷冷看了方圆一眼,又对张良华说。 第329章 :夏总移情别恋了? 既然夏总一再发话,就算张良华盯着方圆的双眼中冒出火来,也只能暂时把这口气咽下去:小子,咱们天长日久,以后走着瞧! 对于张副总的威胁,方圆自然视而不见,最多也就是觉得,张欣有些过了。 方圆觉得张欣有些过了,倒不是因为她收拾张良华收拾的有些过狠,而是她对自己好的太过了。 方先生承认,他确实是那种能迷倒众多女孩少妇的帅哥--可问题时,就算他男人的魅力再大,好像也至于让刚正式认识还不到半天的张欣,就这样毫无底线的对他好吧? 难道说,早在去年时,她就在暗中偷偷关注、并深深爱上了我,所以今天才借着收拾张良华,来抒发对哥们那压抑太久的深沉爱意? 方圆举着酒杯,跟大家寒暄时眼角看向张欣,心里这样想着。 张欣感受到了方圆的关注,立马抬起了头,给了个甜甜的笑。 唉,男人太优秀了,总能招来太多麻烦--方先生心中叹了口气,招呼大家赶紧吃饭,菜凉了就不好吃了。 因为张副总挨揍了,平时打饭后都是回办公室吃的夏小韵,这次没有回去,跟劳拉一起坐在东南角落的餐桌上,看都没看方圆这边一眼。 方圆知道她在生气,以为是自己指使张欣整治张良华的。 他还能肯定,如果是韩军出面的话,夏小韵绝不会这样生气。 偏偏是公关部最有风情的一个少妇,甘心被他当枪使--就算智商再低的女孩子,也能从中联想到什么的。 不过方圆才不担心。 正所谓:不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 当然了,如果让未来小媳妇,知道未来丈母娘已经在方家住了好几天,大有‘金屋藏娇’的嫌疑,小夏妹妹会怎么发脾气,方圆还真不敢去想。 这时候,张良华从餐厅后面走了出来,脑袋上的菜叶子倒是不见了,小白脸看上去反而更油光水滑的,就是浑身菜汤子,要多狼狈,就有多么狼狈。 众目睽睽下丢了那么大个人,张良华哪儿还有脸呆在餐厅内吃饭? 从后面出来后,就低着头正要快步走出餐厅时,却听有人淡淡的说道:“张副总,你过来。” 张良华抬头,顺着声音看去,就看到夏总正冲他,抬起了白生生的小手,召唤他过去呢。 愣了下,张良华还是强行挤出一些笑容,快步走了过去。 “劳拉,你替张副总打份午餐。” 吩咐了劳拉一句后,夏小韵才对走过来的张副总说:“坐吧,一起吃饭。” 众目睽睽下,夏总请我跟她共进午餐? 张良华瞬时狂喜,心中愤怒啥的负面情绪,一扫而光,连忙坐在了夏总对面,对站起身去給他打饭的劳拉,连声道谢。 方部长指使张欣,当众整治张副总后,夏总看不惯,却又不好守着众人教训方部长,所以才当众刻意请张副总共进午餐--这是亲自给张副总站队,给方部长颜色看呢! 只要是有点脑子的人,都能从夏小韵此时的行为举止中,看出这意思,继而展开了丰富的联想:嚯嚯,难道说,夏总要移情别恋了? 神通快递总部的员工们,凭啥对方先生那样客气? 还不是因为看出,他跟夏总关系不一般啊? 而且大家也觉得,从外形上来看,他们俩人绝对是金童玉女的组合了。 所以在内心深处,早就把方先生当做神通快递的‘老板娘’了。 没有哪一个靠公司吃饭的员工,敢对‘老板娘’不客气的。 但现在呢? 貌似张副总也是一小白脸呐,跟方部长可是不相上下的,可谓是一表人才。 相比起方部长那无论怎么装,都掩饰不住的痞子气息,张副总可是书卷气十足,一看就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夏总对他有好感,那也是很正常的。 古人不是也说过‘儒雅君子,淑女好逑’的话吗? 就在昨天时,好多人就已经听说过,夏总一口拒绝罗副总安排方圆为总裁助理的提议,却亲自任命张良华为第三副总。 更何况,现在夏总守着全公司的员工,邀请张副总共进午餐--这不就是在阴晦的暗示大家什么吗? 哟,夏总的爱情观要变天了啊。 唉,方圆那家伙真可怜。 好多人心中都这样想着,再看向被众美女簇拥的方圆时,目光中已经带有了怜悯神色:估计,他在这儿呆不了多久了,以后看到他,可没必要再对他点头哈腰的了。 别人能想到的,公关部众人当然也能想到。 顿时,这一桌上的气氛,就变的古怪起来--虽说大家还在低声说笑着啥,但面部表情都不怎么自然,有的更是低着头,不想让即将得宠的张副总看清自己模样。 众生相。 嗯,就是众生相,都被方圆看在眼底,嘴角浮上了一丝晒笑。 他只是觉得有意思,却没有责怪任何人,尤其是公关部这些美女们的意思。 因为方圆觉得,如果他不是方圆的话,心态也会发生这样的改变。 毕竟,大家都是靠神通快递吃饭的(确切的来说,是承蒙夏总提供就业岗位的),自然得时刻留意老大的喜好。 方圆举起酒杯,笑了笑刚要说什么,张欣却站起来,端起酒杯抢先说道:“公关部的兄弟姐妹们,都站起来,共同敬方部长一杯,算是给他接风了!” 因为此时餐厅内的气氛很古怪,大家很少有说话的,所以张欣这番话,全餐厅的人,都听得清清楚楚,齐刷刷的看向这边。 张欣在公关部还是很有威信的,就算几个胆小的美女,很想在此时保持有必要的低调,不过还是端着酒杯,响应欣姐号召站了起来。 “张部长,各位兄弟姐妹,方圆多谢了。” 别人尊敬自己时,方圆也会给予别人足够的尊敬,用诚恳的态度道谢。 这母老虎,敢当众挑衅夏总的威严? 在众多员工有些惊诧的目光中,张欣跟方圆等人挨个碰了下杯子后,一饮而尽。 “好了,大家都坐下吧。” 等大家都坐下后,张欣抢过酒瓶子,先给方圆倒满,再给自己满上后,才双手端着酒杯,又站了起来,说:“方部长,这一杯,我单独敬您。” “呵呵,没必要这么隆重吧?” 方圆眼角扫了眼夏小韵那边,劝说张欣别这样客气时,很有伪娘潜力的韩军也站了起来,给自己满上酒后,举起杯子:“欣姐,敬圆哥,算我一个。” “我也敬圆哥。” 漠北北,第三个站了起来,不知道为啥,小脸飞红,双眸晶亮。 受到这仨人‘不怕死’的感染,公关部其他人方续站了起来:“算我一个。” “也算我一个。” “还有我。” 除了方圆之外,刚坐下的所有人,都站了起来,在某总裁那‘阴森’的眸光中,举着酒杯看着方圆。 公关部,因为其特殊、灵活性,从来都是一个单独的团体。 无论是为出国而辞职的原部长,还是曾经兼职的王副总,都没有真正能让公关部这些人折服过--他们,从来都是以张欣为马首是瞻的。 正如方圆刚才所想的那样,张欣此前对他抛媚眼,又主动替他整治张良华,确实在巴结他,以为他是夏总的心上人,未来的‘老板娘’。 但他却不知道,上午张欣去他办公室内,当面跟他交谈时,故意解开几个衬衣扣子等行为,其实是在考验他。 有些女人,就像水暗影一样,别看表面放荡不羁的,实则内心无比传统。 而张欣也是这样的女人,特殊的工作职业,造成了她不安份的假象,但真正了解她的人,才知道她是很讲义气,很有原则的。 上午在‘勾引’方圆的过程中,张欣就发现这家伙虽然也不老实,不过那眼神也只是‘欣赏’罢了,却没有其他男人看她时的那种恶心神色。 更有别人看她时,没有的尊敬。 是的,就是尊敬。 方圆,是认真对待公关部所有职员的,才没把她们当做可以亵渎的花瓶。 张欣在公关部历练了那么多年,察言观色的本领,那是相当毒辣的,在看出方圆其实很尊敬她,还有众姐妹后,就算表面不说,内心也会感激他。 所以,这才有了为方圆整治张良华的心思。 只是让她出乎意料的是,夏总竟然站出来,给张良华撑腰。 夏小韵的出现,一下子扭转了其他员工,对方圆的态度。 这种变化,让张欣很不爽,也激起了她骨子里的‘仗义’,脑袋瓜子一热(女人,从来都是喜欢意气用事的),这才站起来,当着夏小韵的面,给方圆敬酒。 公关部众人,从来都是信服张欣的(任何人要想取得别人的信服,肯定是付出了让人信服的代价),所以看到她不顾夏总站起来敬酒后,也都个个心情澎湃了。 尤其大家站起来后,发现其他员工都用惊诧的,目光看着自己,更是腾起一股子类似于‘我是流氓我怕谁’的豪情。 这一刻,哪怕是天塌下来,也得先跟方部长干了这杯酒! 看着张欣等人举杯静候自己反应的方圆,被深深的感动了……吸了口气,缓缓站起身,双手举起了酒杯,轻声说:“一切,尽在酒中,干。” “干!” 随着砰砰的一阵清脆碰杯声,公关部众人同饮此杯,带着‘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回还’的悲壮。 母老虎,果然是母老虎,了不起,还真敢当众把夏总小脸抽的啪、啪响。 好多员工心里这样想着,都悄悄看向了夏小韵。 夏小韵的脸色,明显要比刚才阴沉了许多。 就坐在她对面的张良华,却是心中异常兴奋:奶奶,你们就折腾吧,折腾的越大,越好。 “张副总,下午上班后,来我办公室一趟。” 夏小韵此时也没心情吃饭了,放下筷子时说了一句后,脸色漠然的走出了餐厅。 第330章 :借钱 目送夏总扭着窈窕的小身段,在劳拉陪同下快步走出门后,餐厅内原本很是压抑的气氛,很快就活跃了起来。 张良华却没走,翘着二郎腿,慢条斯理的吃着饭,还不时的抬头,冲方圆那一桌,无声的冷笑一下,挑衅气势十足。 夏总给买的午餐,可不敢吃不完就走。 得一口一口的吃,才能品尝出其间蕴藏着的深深关心。 “孙子,你看什么呢?” 接连喝了几杯白酒的张欣,在张良华第十二次冲着这边无声冷笑时,终于烦了,啪的一摔筷子,转身抬手指着他:“不服气是吧?好,给你个机会,就在这儿跟姑奶奶单挑!” 母老虎就是母老虎,愣是敢守着好多人,对上司提出要单挑的豪言壮语。 “哼,不知所谓,素质低下!” 张良华此时心情无比的好,唯有脑子进水了,才会答应跟张欣单挑的要求呢。 如果俩人真单挑,无论他输了还是赢了(赢了的可能性很大,毕竟母老虎再凶狠,也只是个女人,又不是真正的老虎,在体格上绝对不如男人的),张副总都会面上无光,还会让夏总对他产生反感的。 “孬种--大家别理这没种的货,喝酒。赶紧的,下午还得去彩虹药业要账呢。” 已经彻底豪放起来的张欣,冲张良华竖起中指比划了下后,招呼摩拳擦掌的韩军等人,赶紧吃饭。 臭娘们,我会让你为今天的无礼,付出代价的。 张良华心中冷笑,拿起筷子正准备夹菜时,却又忽然想到了什么,也不吃饭了,马上就站起来,快步走出了餐厅:下午去彩虹药业要账?好啊,去吧。 张良华走后,方圆这一桌上的气氛,更加热烈。 要不是方圆提醒大家,下午还得上班,估计张欣等人差不多会吆喝着猜拳了。 一点时,公关部的同仁们,才在餐厅经理的好言相劝下(人家得打扫卫生),兴犹未尽的离开了餐厅。 “欣姐,你们先回去歇着,我还有事要出去一趟。” 跟张欣她们打了个招呼后,方圆又对漠北北说:“小北,你跟我来。” 早上一起坐车来公司时,方圆可是答应人家漠北北,要帮她租房的。 虽说中午吃饭时,闹出这么一出事,不过方圆可不想失信与人家小姑娘。 “圆哥,还是明天吧,这都一点了呢。下午,你还让我跟张部长去要账呢。” 漠北北知道方圆叫她做什么,就小声提醒道。 “没事,要账又不耽误,下午下班之前去了就行。” 方圆摆了摆手,带着她走到电梯口时,说:“你先去外面门口等我,我去去就来。” 漠北北点了点头,走下了楼梯。 方圆乘坐电梯去了财务处。 他能看得出,漠北北没钱租大一点的房子,而他当前又身无分文了,那么要想帮小姑娘先租房,就得借钱。 实在不好意思再找张欣去借了,今天中午的接风宴,就是人家掏腰包了呢。 至于夏小韵--嚯嚯,那小媳妇现在肯定满肚子气,要是听说他为了帮小姑娘租房,才去找她借钱,特定会发火的,一个大子也没有。 所以呢,还是来财务处预支个万儿八千的,还有家里的日常开销也得花不是? 神通快递财务处的处长,是个秃头中年男人,叫白光辉,很圆滑的一个人。 有时候,圆滑的意思呢,就是代表着势利。 方先生刚来财务处后,白处长马上就从椅子上站起来,握着他手连声说啥大驾光临之类的屁话,更是亲自给他倒水,才不会因为中午亲眼目睹夏小韵对他的态度后,就有所冷淡啥的。 不过,当方先生微笑着说明来意,要提前预支半年薪水后--白处长那张胖脸上的笑容,马上就被大风刮走了。 然后,就是各种的为难。 最后,才打着哈哈说:“方助理,这样吧,你去跟夏总请示一下,就是随便走走流程,无论你想预支多少,我都没二话!” 财务处,可以说是每个公司的核心部门,处长权力极大,像神通快递这样的企业,处长绝对有五万块钱以下,自由支配的权力。 白处长却偏偏让方圆去找夏小韵要批条,这摆明了就是不给钱。 方圆明白:要是上午来借钱,哪怕数目有些出格,白处长也敢办理的。 但现在嘛--呵呵,谁知道你方圆,还能在公司呆几天啊? 方圆没有责怪白处长,因为这也是人之常情。 依旧客气的笑着,随口答应着要去找夏总后,方圆才被白处长送出了财务处。 再在走廊中碰到职员时,大家对方助理就没上午时那样客气了,就算碍于礼节打招呼,也都是皮笑肉不笑的。 反倒是有人,守着方圆的面,说要去找张副总汇报工作云云。 特么的,就这点小公司里,也是勾心斗角,真是没劲透了。 站在电梯口等电梯时,方圆有了些不耐烦。 电梯门开了,罗小玉从里面走了出来:“方、方助理,你好--这是要去哪儿呢?” “借钱。” 方圆也没隐瞒啥,实话实说。 今天中午时,罗小玉因事外出,没有去餐厅吃饭。 不过刚回来,就有人添油加醋的,把夏总给张良华站队,估计方圆要被扫地出门的事儿,说了一遍。 罗小玉听后,只是心中冷笑(你们知道啥啊),却没说什么,却在来财务处公干时,遇到了等电梯的方圆。 “借钱?方助理,你还缺钱花啊?” 罗小玉很有些不解:夏总的心上人,开得起兰博基尼的家伙,会缺钱? 方圆笑了:“罗副总,我咋就不能缺钱花呢?” 不好意思的笑了下,罗小玉随口问道:“差多少钱呢?” 当听方圆说,就借个万八千的时,去了财务处却没啥收获后,罗小玉在吃惊之余(她没想到,方先生就借这么点钱,还被财务处给拒绝了),马上拿出一张银行卡:“方助理,你也别去找夏总了,这里面有几万块,你先用着,什么时候还我都行。” “那就谢谢了。” 方圆想了想,也没矫情,接过了银行卡。 等他进了电梯后,陪着罗小玉的某小妹,才低声说:“罗副总,您不该借给他钱的--大家都说了,他明天或许就不来上班了。” “你知道--呵呵,没事,不就是几万块钱嘛。” 看在下属一副好心的份上,罗小玉只是笑了笑。 漠北北也在笑。 当看到方圆走下台阶后,漠北北走过来柔声问:“圆哥,你是去借钱了吧?” “啊,不借钱,咋帮你租房子?” 方圆才没‘做好事不留名’的觉悟,很坦率的承认了:“走,我知道一个小区,那边环境还不错,距离公司也近。” 方先生此前干快递那么久了,每天都骑着个破三轮穿街走巷的,哪儿的租房最合适,他可是门清的很。 “圆哥,要不算了吧。我怕我……” 在等方圆挥手招呼出租车时,漠北北吞吞吐吐的说。 “嚯嚯,你是怕我们都会被夏总扫地出门啊?别怕,我保管你没事的。” 方圆笑着,很自然的抬手,在小姑娘脑袋上蹭了下:“小北,你可不知道圆哥我本事有多大。实话跟你说啊,假如我真辞职,咱们夏总保管哭着喊着的挽留我。我去,那个张良华算个啥东西,也敢跟哥们甩脸子。” 方圆抬手揉搓漠北北脑门时,她下意识的想躲来着,不过却没躲,接着双眸一亮,像所有喜欢八卦的女孩儿那样,小声问道:“圆哥,你跟夏总的关系?” “佛曰,不可说,嘿嘿,真的不可说,来车了,走。” 方圆得意的笑着,挥手拦住了一辆车。 先去银行提了两万块钱的现金,才指挥的哥,直接去某小区看房。 很凑巧,的哥就是在那小区的,而且他恰好有套两室一厅的房子,要对外出租,半年前就挂在网上了,不过因为房租过高,一直没人问津。 缘分啊,遇到个坐车的要去自己小区租房,的哥要是不抓住这机会,舌灿莲花的极力鼓吹自己房子多好多好,那他脑子肯定有毛病了。 当然了,房租必须得降价--那么高的房租,可瞒不过方先生。 经过一番激烈的讨价还价后,方先生终于抢在停车前,搞定了的哥。 要是他租房,哪怕全靠别人救济,估计方先生为了男人的尊严,也不会像个娘们那样,跟的哥在这儿磨嘴皮子。 关键要租房的是漠北北,能为这贫苦孩子省一块,就是一块。 闲了大半年的房子里,满是灰尘。 籍此机会,方先生又克扣了两百块钱的卫生费后,才签订了租房合同,给钱,最后送一个劲说他沾了大光的的哥,出门走人。 “好了,打扫卫生,今晚你就可以入住了。完事后,再回去上班。” 虽说很讨厌打扫卫生这种掉价的活,不过方先生也不好意思,让漠北北这么干净的女孩儿一个人干。 对方圆发自内心的照顾,漠北北自然是千恩万谢。 下午还得去上班,身上的行头可不能弄脏了。 方圆嘱咐漠北北先去下面小区超市,买点牙缸,毛巾等日常用品后,就脱下外套干了起来。 当方圆累出一身大汗,索性把背心也脱了,光着膀子大干时,漠北北回来了。 “圆哥,很可以了啊,我自己晚上再收拾下。你先去洗一下吧。” 漠北北从方便袋中,拿出了一块刚买来的毛巾,看着他的双眸中,满是柔情。 方圆才不会因为光着膀子,在女孩儿们面前就难为情呢。 正所谓君子心中坦荡荡也。 “嗯,是差不多了。” 方圆扫了眼屋子,接过毛巾搭在了肩膀上。 刚要推门,就听背后漠北北轻叫道:“吓,圆哥,你的背上--怎么了?” “没啥,就是前几天,不小心被东西砸了一下,有些瘀血。” 方圆随口回了一句,走进洗手间内关上了房门。 第331章 :解铃还需系铃人 自己后背被九幽王打了一拳,留下块黑色的尸毒印记,方圆当然知道。 也能理解漠北北看到后,会被吓一跳。 不过他才不会在意,更不会告诉那单纯的小姑娘,他曾经遇到过那个爱吃人心的变态女魔头--那样,会吓坏漠北北的。 出身大汗后,洗个凉水澡的感觉,还是很爽的。 不到五分钟,方先生就洗完了。 穿上裤子后,方圆本能的转过身,借助镜子看看自己后背上的那块黑印咋样了。 只看了一眼,方圆就愣住了。 那块今早在家里照镜子时,还只是发黑的黑印,现在竟然发亮:油光铮亮的,亮的妖异,颜色也更深,却又偏偏能看到后心表皮的毛细血管,都微微突了出来。 “呕--” 傻傻盯着镜子,呆愣几秒钟后,方圆忽然无比的恶心,弯腰张嘴,吐了起来。 那块黑色印记,发亮后鼓起的样子,很像一个人脸。 那些微微突起的毛细血管,更像丑陋的黑色蚯蚓那样,盘根错节的依附在上面。 怪不得,漠北北在看到后,会那样的惊恐样子。 她只是害怕,方圆却是恶心:刚才凝视着这块黑色印记时,他出现了幻觉,那些黑色蚯蚓,正一条条的钻进他的血管中。 哪怕他心理素质再怎么过硬,可也受不了这种视觉、感觉上的恶心。 吐了一阵,接着就是剧烈咳嗽,趴在马桶上。 帮、帮帮--漠北北敲响了房门,轻声叫道:“圆哥,你怎么了,没事吧?” “没、没事。” 方圆深吸一口气,勉强说出这三个字后,再次咳嗽了起来。 漠北北开门走了进来。 她实在不放心圆哥。 剧烈咳嗽时,方圆思维却没有停止运转。 他隐隐知道那块黑色印记,为啥会忽然变的那样恶心,吓人了。 肯定是因为刚才他打扫卫生时,出了一身大汗,导致血脉流动加快,继而促发了尸毒的活跃性。 难道以后不能出汗了? 方圆有些惊恐的想到这儿时,却听盯着他后背呆愣片刻的漠北北,忽然低低的惊叫道:“这、这是尸毒!?” 正在剧烈咳嗽的方圆,霍然抬头,死死盯住了漠北北:“你--咳!你、咳!” 依着方圆的闯荡江湖那么多年的见识,要不是陈婉约告诉他说,他是中了尸毒,他也不知道自己后心这块黑色印记是咋回事。 那些大医院内的专家,也同样不知道。 可漠北北,一个刚大学毕业,本性纯洁,眼界单纯的小姑娘,怎么可能看出,方圆是中了尸毒,而不是一般的血瘀呢? 方圆不知道,他在霍然抬头,死死盯着漠北北的样子有多可怕。 尤其是脸色涨红的,都已经狰狞,甚至还有些发黑,好像厉鬼那样,把漠北北给吓得,呆愣片刻,就转身冲出了卫生间,差点摔倒在地上。 她怎么能看出,我中了尸毒? 又咳嗽了足足半分钟后,才慢慢的止住,方圆站起身来到洗手盆前,打开水龙头,把脑袋伸了下去。 冰凉的水,很快就让残余的那些恶心感,彻底地消失了。 擦干后,把毛巾搭在肩膀上,方圆走到了客厅内。 漠北北坐在沙发角落中,身子微微蜷缩着,神色惊恐的看着他,不敢说话。 “对不起,刚才吓到你了。” 方圆抿了抿嘴角,走到她对面,坐了下来,低声说:“小北,你放心,我不会把你咋样的,别怕。我、我就是有些惊讶,你咋知道我中了尸毒。” 方圆恢复正常的样子,还是很帅气的。 帅气的小白脸,很少能让女孩子害怕他。 尤其能听出他语气中的真诚后,漠北北有些苍白的小脸,才慢慢地恢复了正常,坐直了身子,双膝紧紧的闭着,长长的眼睫毛垂了下来,好像蚊子哼哼般的说道:“我、我以前在南方某大学上学时,曾经在一位教授家的书房内,看过一本古书。” 那是一本清代遗传至今的古书,竖版,纸张都发黄,边角也有了残缺,很有收藏价值,书名叫做《秦人·说鬼》。 顾名思义,秦人就是始皇大帝龙行之地,隋唐时的长安,在西北地区。 相比起五胡乱华、汉人遭逢胡人大劫被迫南下的南方来说,秦国那地方可谓是连年征战之地(同时,也正是南盛北衰,一直延续到今天的主要原因),每年都要死好多人,不管是胡人杀汉人,还是冉闵大帝血洗胡人。 人死多了,就会有鬼。 古人是这样认为的,事实上也的确如此,只是现代科学不承认罢了(那是因为某些奇异现象,科学无法解释)。 鬼多了,就会害人,就会有传说流传,就会有人著说,来提醒人们‘遇鬼’时的现象,以及总结出的应对办法。 《秦人·说鬼》中,就曾经详细提到过尸毒这种现象。 能够拥有尸毒‘技能’的鬼,都是厉鬼,怨气极深,伤到人后,哪怕人当时不会死,可身上都会留下乌黑色的印痕。 身中尸毒的人,刚开始或许不会觉得有啥不适,但随着日子一天天的过,尸毒就会慢慢地渗进全身血脉中,让中毒者无比痛苦,迅速衰老。 尤其是,当中毒者因活动而出汗后,尸毒就会加速入侵人的血脉。 有着黑色印记的表皮上,也会出现细蚯蚓般的纹理突起,形成一张可怕的人脸样子,让中毒者剧烈呕吐,咳嗽。 “书上还说,身中尸毒的人,最后异常痛苦,会发疯,会去--撕咬其他人,传染尸毒,最后才会七窍流血而死的。” 说到这儿时,漠北北又向后缩了缩身子,好像方先生随时都会扑过去,按住她撕咬似的。 方先生倒是真没想到,漠北北竟然能从某本古书上,看到有关尸毒的记载, “嘿,嘿嘿,别怕啊,我可不会伤害你的。” 看出漠北北很担心后,方圆觉得自己最好距离人家远一些,就站起来走到了窗前,从裤子口袋里拿出香烟,点上一颗后才问:“哦,对了,现在还能找到那本书吗?” “就算能找到,上面记载的,跟我说的差不多。” 漠北北小声回答。 方圆想了想,她说的也没错,又问:“那,那本书上,有没有标明治疗尸毒的办法?” “有的,不过我觉得不靠谱,可能是古人故弄玄虚吧。” 方圆走到窗口后,漠北北胆子大了些,声音也高了:“书上记载,中毒者无论是男女,都得找异性同、同房,那样就能把所中尸毒,传给对方,化解自身了。” 顿了顿,漠北北的声音又压低了些:“而且,男人要想解毒,最好是找处--子。因为处子经血,是世间最纯净、也是最能纳污的东西。” 书上记载的,跟陈婉约说的差不多啊。 方圆心里想着,笑了,继续问道:“那,书上有没有说,帮男人解毒的女性,会有啥伤害?” “就是中了尸毒的那些伤害。” 漠北北简单的回答,意思却不言而喻:也会迅速衰老,痛苦,发疯咬人,最后七窍流血而死,比科幻电影中的丧尸,还要可怕。 方圆转身,看着漠北北:“中毒后,最多能活多久?” “也就是两、三四年吧--不过书上不一定说的那么准,毕竟是古人说鬼,没有什么科学根据的。” 可以看得出,漠北北想说两三年的,但又不忍心某人那么早就英年早逝,所以就改口三四年了。 “嘿嘿,其实我倒是觉得,老祖宗流传下来的某些东西,要比现代科学准确多了。” 故作毫不经意的笑了下时,方圆能从自己的笑声中,听出悲凉的味道。 也是,不管再怎么洒脱的人,在得知患上‘不治之症’后,心情都好不了哪儿去的,就算从来自以为很牛的方圆,也是这样。 看到漠北北欲言又止的样子后,方圆故意跟她开玩笑:“哈,都说你别担心了,我是绝对舍不得祸害你的--要是万一不起作用,岂不是很遗憾?” 说完这句话后,方圆猛地想到了什么,呆住了。 他想到了夏小韵。 自从确定他跟小夏,才不是亲兄妹后,内心想当然的,就把她当做了自己的小媳妇:无论有多么大的困难,尽管跟她那个啥后,可能会引发大灾难,他也不会放弃她的。 总有办法,能解决那些问题,对吧? 可是自身所中的尸毒呢? 方圆可以肯定:小夏妹妹要是知道俩人不是亲兄妹,他又急需处子来解毒的话,那么绝对会想方设法的,跟他发生那种关系。 不用问,方圆也能感受到夏小韵会这样做--因为如果换上夏小韵受到这种灾难,他也会义无反顾的,去这样做的。 真心相爱的两个人,不是让对方为自己作出牺牲,而是甘心为对方付出一切。 所以,方圆才猛地想起,绝不能让小夏知道这些,更不能让她知道,俩人不是亲兄妹。 深深爱着的一对年轻男女,却因为某些原因,不能结合到一起,男人刻意瞒着,直到死去那一天,女孩子才会知道他瞒得有痛苦--问世间,还有什么事,比方圆当前所遭遇的,更残忍? 就在方圆傻呆呆望着门板,很久不动时,漠北北又低声说话了:“圆哥,我能问问,你身上这块--嗯,暂且叫尸毒吧,是怎么来的吗?” “被一个鬼女人,打了一拳。” 不知道在想什么的方圆,随口说出了实话。 “圆哥,你应该知道,解铃还需系铃人这句话吧?” 犹豫了会,漠北北才又说道。 “解铃还需系铃人?” 方圆喃喃重复了一遍,眼神蓦地发亮,急切的问道:“你是说,只要我能找到那个鬼女人,说服她放过我,就能解开我身上的尸毒?” 漠北北好像受不了方圆对她的绝对信任,躲开他的目光说:“圆哥,你真信我说的这些话?毕竟,我所知道的,都是从一本古书上看到的。” 第332章 :你就是九幽王吧? “信,我当然信你说的这些!” 方圆用力点了点头,又说:“因为你说的这些,早就有人跟我说起过了。不过,没有你说的这样详细。” 漠北北本能地问道:“咦?那个人是谁?” “是我未--嘿嘿,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你们说的差不多。” 方先生可不想让人知道,他未来岳母的任何事,讪笑了声,催促道:“快说说呢,反正我是很信你说的这些,大不了,死马当活马医吧。” “好,那我就跟你说。” 漠北北没有再追问是谁,双眸微转,做出回忆样过了片刻,才说:“嗯,我没有记错,古书上的那些句子,虽说晦涩难懂,可我能充分理解的。” 《秦人·说鬼》上记载,身中尸毒之人,要想解除自己的痛苦,除了先前说到的‘传染给别人’的方式外,还有一个办法。 那就是去找那个伤人的厉鬼,恳请厉鬼收回尸毒,高抬贵手。 凡事,有利就有弊。 身中尸毒的人,也是这样。 别以为中毒后,命运就苦比了,但只要能获得厉鬼的谅解,并取得厉鬼的青睐,跟她(或者他)发生那种超亲密的关系,不但能解除尸毒,而且从此之后还能百毒不侵,身体异常强健,长命百岁。 不过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前提,那就是哪怕获得厉鬼的青睐,肯跟中毒者发生那种关系,也不是想发生,就发生的。 得需要一个媒介。 没有这个媒介,厉鬼跟人是无法发生关系的,毕竟是人鬼殊途,阴阳不通。 就像是听鬼故事那样,方圆越听越入神,连手机结连响了好几遍,都没理睬,只是关心的问道:“需要啥媒介?” “屦。” 漠北北回答。 文化程度不咋样的方先生,有些茫然:“啥叫屦?” “就是鞋子。” 漠北北说:“厉鬼死后,装殓时穿的那双鞋子。” 古书上说,人死后装殓时穿的那双鞋子,可以走阴阳两界的道路。 所以中毒者要想跟厉鬼发生超友谊的关系,那么就得靠厉鬼装殓时才穿的鞋子。 厉鬼在穿上那双鞋子后,才能从阴间走到阳世,跟活人发生那种关系。 书上还说,人死被装殓后,只要在十二个时辰内一直穿着鞋子,那么就不会变成厉鬼,早就脚步哒哒的走过黄泉路、经过奈何桥,喝过孟婆汤,跟着小鬼去酆都城报到,排队轮回转世了。 但如果死尸在被装殓后,却在十二个时辰内失掉了所穿的鞋子,那么它就无法走向阴间,也不能回到阳间,就只能在阴阳两界的夹缝中生存,变成无法超生的厉鬼,出来害人。 所以呢,就算厉鬼原谅,并青睐了中毒者,想跟他发生超友谊的关系,也得先找到那双厉鬼装殓后在十二时辰内丢失的鞋子。 “书上说,死人在被装殓后,鞋子上的花色就会发生变化。” 漠北北说到这儿时,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冷颤,下意识的走到了窗前。 窗外,阳光明媚,洒在身上暖暖的,可以驱除她讲鬼故事内心升起的阴邪之气。 “发生啥样的变化?” 方圆在彻底入迷的同时,还在想好事:该怎么找到九幽王,让它爱上本帅? 不过,想到九幽王那阴森狰狞的可怕样子,方先生也下意识的打了个寒战:貌似,就算能从她身上,得到说不尽的好处,可要是跟她发生那关系,也是对胆略的极致考验。 漠北北可不是他在想好事,又回忆了下,才如是说道:“在棺材与世隔绝的那一刻,男性死尸所穿的鞋子,就会变成幽蓝色,鞋面上浮出蝙蝠形状纹理。” 蝙蝠这东东,命也真苦,不管是在东方,还是西方,它貌似都跟邪恶的阴间,有所牵连,怪不得气的它们总会倒着睡觉,晚上才出来见人。 “那么,女性死者的鞋子呢,在与世隔绝后,会变成啥样子?” 方圆缓缓问出这个问题时,眼睛一直死死盯着漠北北。 他隐隐能猜出,漠北北接下来要说啥了。 同时,也有了种莫名的感觉,仿佛漠北北給他讲这些,都是有目的的。 但他又实在想不通,这个外表纯洁的小姑娘,会跟某个可怕的不明生物,联系在一起,所以本能的死盯着她的眼眸,注意她的神色变化。 盯着照在地板上一束阳光中的灰尘在跳舞的漠北北,并没有注意到方圆正在眼神犀利的看着她,依旧神色有些小紧张,双眸有些小恐惧的样子,低声说:“它们的鞋子,会变成红色。鞋面上,会出现一朵彼岸花。” 果然是这样! 方圆心中冷笑,右手五指稍稍弯曲了下。 漠北北可没看到方圆的这些反应,犹自说道:“所以,中了尸毒的人,只要能帮厉鬼找回它装殓时穿的鞋子,就能获得他(她)的原谅,甚至青睐,从而跟他发生那种关系,彻底改变本身的命--啊!” 漠北北正说着呢,忽然一只冰凉的大手,一把掐住了她的脖子,把她按在了墙壁上,本能的尖声惊叫后,才发现是方圆。 此时的方圆,满脸都是邪恶的狞笑,死死盯着她的眼眸,锁住她咽喉的五指,逐渐用力--阳光照在他脸上,却像厉鬼那样吓人。 “圆--圆……” 漠北北惊恐万分,张嘴想说话,却说不出任何话,只能双手拼命掰着方圆锁住她脖子的手,但怎么可能掰得开。 方圆说话了,语气阴森:“漠北北,你以为我看不出,你就是那个数天前在南山区打我一拳的九幽王?呵呵,《秦人·说鬼》上,会记载这些破事,还这样详细。草,你还真当我是三岁小孩子,那么好哄骗了?” 右手五指,均匀用力收缩中,方圆脑袋往前猛地一探,俩人的鼻子,几乎挨到了一起。 这样,能让他更加清晰看到漠北北的双眸瞳孔。 那双清澈的双眸中啊,全是文字语言无法描述的恐惧,还有不解。 漠北北大张着嘴巴,很想说话。 但除了能吐出舌头来之外,却一个字都说不出。 珍珠般的泪水,却攸地浮上,噼里啪啦的滚落下来。 方圆心中刚硬,才不在意漠北北会泪流满面,依旧狞笑着,缓缓说道:“打我一拳,让我中了尸毒,再找机会接近我,告诉我这些,利用我极强的求生心态,去替你寻找那双绣花鞋,来完成你某个不可告人的邪恶目的。” “哈,哈哈!” 方圆抬头,邪魅的狂笑几声,就蓦然收敛,面孔扭曲,全身都爆发出了骇人的戾气:“九幽王,我虽然不知道你是咋变成漠北北的,可我能看穿你!你这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嘿,嘿嘿,你还不现身吗?你以为,只要你是漠北北,我就不敢杀你?” 漠北北一句话都说不出,双眸已经翻白,舌头伸出老长,企图掰开方圆掐着她脖子的右手的双手,力气也越来越小。 方圆没有丝毫所动,右手继续缓缓加大力气,左拳却已经全力攥紧。 只要漠北北一有所反应,他绝对会用全身的力气,把这一拳狠狠打在她脸上。 九幽王可以刀枪不入,那么,是不是也能经得起方圆的全力一拳捶打呢? 方圆的全力一拳,足可以把厚达十厘米的青石板,打裂! 无论九幽王的横练功夫有多强,方圆都不觉得,脑袋能经得起他全力一拳。 漠北北终于有了反应--难闻的味道,忽地钻进了方圆的鼻子里。 同时,她也彻底的没有了动静。 她,小便失禁了。 只要有些生命常识的人,就知道生命在即将结束的那一刻,会大小便失禁。 先是小便失禁,然后再大便失禁。 等大便失禁后,就算是神仙来了,也救不活了。 大小便失禁的相差,最多也就是短短几秒钟。 直白的来说呢,就是再过几秒钟,漠北北就会被方圆彻底掐死了。 方圆松开了手。 他不能不松手,因为他只是从漠北北讲得那些传说中,来怀疑、推断她就是图谋不轨的九幽王,却不敢确定。 他掐住她脖子,没有丝毫留情的用力,就是逼迫她现出原形。 但当发觉漠北北生命迹象即将消失时,仍旧是那手无缚鸡之力的柔弱女孩儿后,当然得赶紧松手了,要不然就会后悔终生的。 任谁,因为怀疑而错杀漠北北这么单纯可爱的女孩儿,良心都会遭受最最严厉的惩罚。 看着女孩儿,面条般顺着墙壁,软软瘫倒在地上,一动不动后,方圆傻楞片刻后,就赶紧跪在地上,伸手去探她的鼻息。 没有呼吸。 心跳,也已经停止。 脉搏,断绝。 啊,我竟然把她给掐死了!? 方圆大骇,慌忙把她平放在地板上,左手捏住她下巴,迫使她张开嘴--人工呼吸,外加双手按胸。 “漠北北,你可别吓我啊,我刚才是跟你开玩笑的,快点醒来!” 此时心中大悔的方圆,恨不得拿脑袋去撞墙:尼玛,你咋就怀疑这么纯洁的女孩儿,会是那个鬼女人呢?方圆,你个不折不扣的大沙比! “小北,小北,醒来,醒来!” 又给她做了几次人工呼吸后,方圆嘴里低低的喊着,正要再给她压胸时,女孩儿突然张嘴:“咳,咳!” “我靠,总算救过来了!” 方圆狂喜的瞬间,瘫坐在了地板上,只觉得浑身一点力气也没有,汗水模糊了眼睛。 刚才,真是吓死他了。 如果漠北北就此死去,他真不知道该怎么向这个世界交代。 幸好,终于把她救过来了。 漠北北醒来后,咳嗽了很久,才慢慢明白自己刚才遭遇了啥事。 眼眸微微一转,看到方圆就平躺在身边后,尖叫一声霍然坐起,双手撑地,迅速向墙角挪去。 蜷缩着身子,双手抱住头,漠北北全身都在发抖,哑声哭道:“方、方圆,别--别杀我,放过我,求求你了,放过我,求求你了!” 第333章 :必须找到那双鞋子! “小北,你听我说,我只是想试探你--唉。” 方圆话说到一半时,看到女孩子修长白嫩的脖子上,有一处深深的青紫瘀痕,就再也说不下去了,低声叹了口气,站起身拿起衣服,走了出去。 他实在没法,也没脸跟漠北北解释。 漠北北,多么纯真的一女孩儿呀,是那么的信任他,甚至都依赖,崇拜他,但却在努力回忆所知道的那些知识后,竟然差点被他活生生的掐死。 方圆觉得,他自己都没法原谅自己。 这,可能是他活这么大以来,做过的最蠢的事了。 没脸见人。 幸好这个小区内的居民,都不认识他,这让他‘受伤’的心,多少好受了些。 出了小区左拐不远处,就有卖品牌时装的专卖店。 很凑巧,卖衣服的服务员中,有个女孩子的身材跟漠北北差不多,正是在她的建议下,方圆从里到外的,从头到脚的买了一身。 漠北北今天穿的白衬衣,牛仔裤,还是昨天跑去神通快递应聘时的那一身。 或许,这可能是她唯一能穿出门来的衣服了吧? 既然干公关工作,白衬衣牛仔裤外加帆布板鞋,搞得好像高中生似的,明显有些不合适--方先生在无意中伤害了她,那么给她买身上档次的套裙,也算是变着法的陪罪了吧。 至于那孩子会不会固执的拒绝,方圆可不确定。 再次推开302房间的门时,漠北北还蜷缩在墙角,小声的抽泣着。 看到方圆进来后,她身子就一哆嗦,吓得连忙止住了哭声,惊惧的低头看着他,那模样就像是一头受伤的小鹿,让人心生怜悯。 方圆没有进屋,甚至都不敢看人家,只是把手里的是装袋,放在门后的地上,轻声说:“这是我专门给你买的衣服,换上吧--我在下面等你。” 不等漠北北说完,方圆就关门,下楼,坐在单元门口的花坛上,闷头吸烟。 现在,他倒是不怎么担心漠北北了,因为他觉得只要能让女孩儿感受到他真挚的歉意,误会终究能解开的。 当然了,就算漠北北就是不原谅他,继而从神通快递辞职离开,方圆也没办法,最多也就是到死,都得背负着这些愧疚罢了。 他现在心情极度消沉,还是因为身上所中的尸毒。 方圆真没想到,这玩意会如此邪恶,血液循环稍稍加快,就能发生质的变化。 丢掉烟头后,方圆拿出了手机。 好几个未接来电,都是一个陌生的固话。 方圆没有理睬,从‘记忆电话簿’中,找出山羊的号码,拨打了过去。 只要是陌生来电,山羊肯定会在第一时间接听,声音中带着谄媚的意思:“喂,我是阳光孤儿院的胡一笑,请问您是哪位?” 山羊对陌生人客气,那是因为給他打电话的,有可能是孤儿院的‘金主’。 不过,当方圆自报家门说出自己是谁后,山羊的口气马上变了,从孙子升级到了大爷,无比的嚣张烦人:“草,没事你打什么狗屁电话啊,不知道我现在很忙,忙的脚后跟磕打后脑勺,哪儿有空陪你这个无赖聊天打屁--” 听着山羊那有些沙哑苍老的骂声,方圆笑了。 很有犯贱的嫌疑,但确实感觉很亲切,仿佛只要有那老东西在,天底下就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 要是搁在以往,山羊最多骂道第三句时,方圆就会反唇相讥,用更加犀利的骂声,把那老东西给堵的哑口无言。 但这次,山羊足足骂了半分钟,方圆却连个屁都没有放。 正所谓反常即为妖。 山羊不骂了,问道:“有麻烦了?” 方圆反问道:“有没有听说过尸毒这东西?” 方圆觉得,号称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博通古今中外,又是盗墓界大佬的山羊,没理由不知道尸毒这东西。 他没有猜错:出于自身职业原因,只要是跟死人有关的事,山羊基本都明白,哪怕涉及未深,可也比一般人知道的多。 “尸毒?” 山羊稍稍惊愕了下,问道:“你问这个干嘛?” 方圆没吭声。 就算必须得把自己的事告诉山羊,他也不想说出来。 因为他现在只要一想起那两个字,整个人就会觉得不怎么好了。 山羊明白了。 在电话那边沉默很久后,才语气低沉的说:“三十年前,我就曾经听师父说过这东西,但这么多年过去了,我除了见识过各种各样的煞气外,还从没有见过真实的尸毒。不过,我师父曾经详细给我说起过,尸毒也分三种。” 尸毒分青、黑、艳红三种。 青色尸毒的含毒性最低,艳红色含毒性最高。 某人身中青色尸毒后,还有三到五年准备后事的足够时间。 黑色尸毒,则是在一两年间。 至于艳红色的,能够在中毒后的下一个月圆之夜,没有让人彻底变成‘丧尸’,就已经算是很给面子了。 但无论是青色,还是黑色艳红色,其间的差距,只是毒发后的时间长短而已。 尸毒分三种颜色,这也证明尸毒的‘母体’,功力的深浅。 尸毒不像很多见血封喉的毒药那样,根本不给人太多的救治时间,最厉害的艳红色,也只是在下个月的月圆之夜发作,貌似这种玩意很温柔。 不能马上死去,毒发后会变成没有人类意识的‘丧尸’,四处去咬人,最后七窍流血,痛苦无比的死去,才是最最可怕的。 “我师父说,在早些时候我们行内有句俗话,就是来形容尸毒的。” 山羊在那边顿了顿,才轻声说道:“断肠散,金蚕蛊,合二不及青尸毒。” 断肠散,金蚕蛊,一是天然剧毒,一是人为蛊毒,但合二为一加起来,也不如尸毒中威力最低的青色尸毒。 这就足以说明,尸毒有多么的可怕了。 方圆再次点上一颗烟后,才问道:“有人跟我说,要想解开尸毒,除非去找女人,最好是处子……真是这样?” “是,我师父当年也这样说过。” 山羊话锋一转,说:“但告诉你的那个人,绝不会知道,就算身中尸毒的人,找了女人,把所中尸毒传给她,害死她,也不能让彻底根除自身所中尸毒。找女人,也只是暂时性的压制办法罢了,就像血管堵塞后去医院输液,治标不治本。” 方圆的心,沉了下去。 说实话,在给山羊打电话之前,方圆也已经下定决心了。 那就是为了活下去,摇身变成一个恶魔,找一个不认识的女孩儿--传播完尸毒后,就杀死她,给她家人一笔庞大的赔偿费。 方圆有这种想法,毫不为奇。 毕竟没有谁愿意去死的,尤其是有解决自身危机的能力时。 为了活下去,做一次该天诛地灭的畜生之事,也是不得已而为之的。 可山羊说的这番话,却让他彻底的绝望了。 找女人,只是向血管堵塞后的输液,这就证明每隔一段时间,他就得去残害一个女人--可却始终无法治标不治本,只能苟活残喘,直到女人也无法稀释尸毒时,就会在某一刻蓦然爆发,变成世界上最可怕,最痛苦的人。 魔鬼。 嗯,只能用这个词,来形容了。 很久没有听到方圆回话后,山羊才问:“什么颜色的?” “黑色。” 方圆声音干涩的回了句,才说:“有人还说,要想彻底解决尸毒,必须得找……” 山羊打断了他的话:“解铃还需系铃人。” “对,就是这样。” 方圆吸了下鼻子时,心里却在想:漠北北看过的那本《秦人·说鬼》中,难道没有记载就算找了女人,也无法根除尸毒吗?幸亏,我问了山羊,要不然就会无端害死人的。 不等山羊说什么,方圆又问:“你知道,这个身携带尸毒的厉鬼,具体叫啥?跟艳阴使相比起来,哪一个更邪恶?” “艳阴使,跟尸毒的邪恶相比,连提鞋子的资格都没有的。” 山羊淡淡的说:“要不然,就凭你修炼了阴阳合,绝对能起到抗御效果的。至于携带尸毒的厉鬼,具体叫什么,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想根除所中尸毒,得跟她发生那种关系--前提,是她是雌性。如果是雄性,你最好还是找根绳子去上吊吧。” “呵呵。” 说到这儿后,山羊还很没心没肺的笑了笑:“别企图服毒啊,吃大量安眠药啥的,因为你现在已经是百毒不侵之体了。” “它是个女的,来自罗布泊的黑暗世界,功夫相当高,我跟她对掐,连逃走的机会都没有。” 方圆沉默片刻,才用很低的声音说:“当时她要是想杀我,就算、算昆仑在场,也救不了我。” 他这样说,就是告诉山羊:他在被九幽王打伤时,昆仑出现了。 “昆仑有没有受伤?” 山羊着急的问道。 “不知道,当时我已经疼昏过去了,醒来后,所有人都不见了。” 方圆回答说:“但现场,没有任何的血迹。” “哼哼,尸毒杀人,没必要必须见血的。” 山羊冷笑一声,说:“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昆仑,也肯定中了尸毒。” 方圆的右手手背上,猛地崩起青色筋络,哑声问道:“有人说,我要想解毒,得先给那个厉鬼,去搜寻它装殓时所穿的那双绣花鞋。” “唉,跟你说这些的人,并没有说错。” 山羊在那边轻轻叹了口气后,扣掉了电话。 好像还没有说完,山羊就扣掉电话的行为,貌似有些寡薄。 但方圆却知道,山羊在扣掉电话后,就开始全力以赴的,寻找拯救他的办法了。 方圆有一个半兄弟,一个是昆仑,可以随时为他去死。 半个就是山羊,才不会为了方圆就傻乎乎的去死,却能为了帮他,付出最高代价。 哒,哒哒的脚步声,就在方圆低头发呆时,从前面响起。 他抬头,就看到了一个明媚逼人的都市女孩。 第334章 :你在跟人谈恋爱? 漠北北穿着白衬衣,牛仔裤,帆布板鞋时的样子,就是正在上高三的邻家小妹。 此时换上方圆给她买的这身职业套裙后,立时少了一份不谙世事的单纯,却多了几分现代都市女孩才有的明媚。 美女,绝对的美女,比网上那些所谓的奶茶、西瓜凉皮啥的妹妹,还要单纯还要美,尤其是在看到方圆直勾勾望着她后,漠北北本能怯生生的低头,双手十指搅着衣角的样子,更让人心中蓦地腾出要占有、呵护她的冲动。 方圆笑了笑,挪开了目光,干咳了声问道:“咳,那个啥,衣服穿着还合身,舒服吧?” 方先生发疯要掐死漠北北时,导致她--贴身衣服当然不能穿了。 女孩儿的贴身衣服尺寸,可是她个人的秘密,方圆给她买这些时,完全听取了服务生的推荐,所以不敢保证衣服合身不合身。 漠北北垂着的小脑袋,轻轻点了点,就像蚊子哼哼似的嗯了声。 就算不合身,她能好意思的告诉方先生:哥,那小内好紧呢? 但只要她能换上,又能来到方圆面前,就差不多说明她多少原谅了他。 当然了,女孩儿心中肯定会有阴影的。 毕竟方圆给她造成的伤害,太大了。 从死里走了一圈呢,除非她是厉鬼变成的,才不会介意。 “我就不跟你再多说道歉的话了,总之以后,也绝不会这样对你了。” 方圆说着,从口袋中拿出一个信封,递给了她:“收下吧,算做是我小小的补偿。就希望你别放心里去,以后好好工作--你放心,我在公司里不会呆太久的,你会很快忘记这件事的。” 方圆拿出来的信封,是租房、买衣服后剩下的,还有一万多。 漠北北没有接钱,依旧低着头。 方圆站起身,走到她面前,替她装进了口袋里。 漠北北马上就掏出来,刚要还回来,方圆就低声说道;“让你拿着,你就拿着!” 语气有些严厉,漠北北顿时就吓得后退了一步,赶紧把信封装进了口袋中。 “这不是啥补偿不补偿,就是我想减轻内心的一些愧疚。” 方圆笑了下,转身走向小区门口:“走吧,回公司上班。” “方、圆哥,我不想要你的钱。” 漠北北默默的跟了上来,走出小区大门时,才鼓起勇气说出了这句话。 “不要,就是一点也不想原谅我?” 方圆回头看去时,漠北北也正抬起头。 俩人目光一碰,她就小鹿般的赶紧低头:“不、不是……圆哥,我没有怪你的,我只是怕,很怕。” 一瞬间,方圆看到了她脖子上的掐痕:已经淡了很多,好像还敷上一层淡淡的粉子,不仔细看的话,还真看不出来。 “我自己没法原谅我,会做出那种蠢事的。好了,不说了,上车。” 方圆抬手,拦住了一辆出租车。 可能是看出方圆俩人的情绪都不咋样,就像小情侣闹别扭那样,善谈的司机这次没说啥,只是闷头开车。 十几分钟后,车子停在了神通快递总部门前的停车场内。 坐在副驾驶的方圆先下车后,抢先给坐在后面要开车门的漠北北,打开了车门。 “谢谢。” 漠北北怯生生的低头道谢,跟在他身后走上了台阶。 方圆在进门时,她忽然问道:“圆哥,你要离开公司?” 方圆停住了脚步,转身看着她:“昂,应该呆不了多久吧。” “就是因为无意伤害了我?” 漠北北咬了下嘴唇,抬起了头。 再决定来神通快递求职时,方圆曾经答应陈婉约:哪怕是有人拿刀子架在他脖子上,他也不会离开小夏妹妹半步。 可现在,他的决定必须要改变了:他身中尸毒,距离夏小韵是越远越好。 “呵呵,不是的,跟你没关系的。” 方圆笑着,摇了摇头。 漠北北确实很聪明,马上又问:“圆哥,你是怕自己会连累夏总,对吧?” 方圆饶有兴趣的看着她:“你能看得出,我跟夏总的关系不一般?” 漠北北没说话,只是有些紧张的点了点头。 “嗯,我不能让她知道我现在的情况,你,也不能说,知道吗?” 方圆认真的告诉她。 “我知道,我绝不会乱说的。” 漠北北又低下头,看着自己的鞋间,用很轻的声音说:“圆哥,其实、其实你也不一定非得离开的。你、你可以……” “别说了,我不会为了自己,去害任何人的。” 方圆摆手打断她的话,正色道:“小北,你要是还信得过我,那就好好工作。我相信,只要你能珍惜、认真对待当前的职业,总有一天,你会取得成就,改变自身命运的。我出现在你面前,可能只是你走向成功的引路人吧。” 漠北北张嘴,还要再说什么时,方圆的手机响了。 仍旧是那个陌生的固话。 方圆这次接起了电话。 马上,手机那边就传来张欣的着急声音:“方部长,我是张欣,你现在哪儿呢?” 固话号码是公关部的电话,张欣能知道方圆的联系方式,也是从人事处的签约合同上找到的。 “哦,我已经到公司门口了,稍等,很快就会上去。” 方圆扣掉电话,对漠北北挥手做了个走的动作。 几分钟后,方圆来到了公关部。 他刚进门,张欣就迎了上来,笑着说:“方部长,你可算是来了。早在一个小时之前,夏总就让你去她办公室,都催问你好几次了呢。” 她可没质问方部长,为啥不接她电话。 领导嘛,总是很忙的,有时候没空接听下属的电话,也是很正常的。 尤其领导跟漠北北这样漂亮的女孩儿,单独出去时。 回来后,女孩儿的行头,立马就从丑小鸭,变成白天鹅了。 张欣没有看漠北北,可她眼神中暗藏的鄙夷,却没有逃过方圆的眼睛。 方圆觉得,他有必要解释一下,要不然以后所有人再看漠北北时,就会戴有有色眼镜了。 他已经伤害过女孩儿,不能让她再次受到伤害。 “张部长,我带漠北北外出,是为了给她找房子住,方便上下班。也是我提议,让她买了这身衣服,毕竟咱们是公关部,有时候代表着公司形象,不能马虎的。” 顿了顿,方圆又说:“你在给我打电话时,我们正在刚租得房子里打扫卫生,没听到。嗯--这样说吧,漠北北在我心中,就像亲妹妹一样的存在,所以我不想任何人,误会我跟她的关系。” 老大都这样郑重其事的解释了,就算张欣等人心中再有某些不健康的疑问,也不敢再有所怀疑了--再说了,本来她们也没把这事当回事。 女孩儿长的这么漂亮,不就是被帅哥追的? “圆哥,还去彩虹药业要账吗?” 就在方圆转身要出去时,张欣问了一句。 “现在还不到四点,距离下班早着呢,去,为啥不去?” 方圆看着漠北北,说:“小北,跟你欣姐认真学着点。” “嗯,圆哥,我记住了。” 漠北北用力点了点头。 “你会成功的。” 鼓励了漠北北一句后,方圆走出了公关部。 就像两个多小时之前那样,方圆在去总裁办公室的路上,遇到的所有员工,不是对他视而不见,就是敷衍性的点头。 方圆才不介意,来到总裁办公室门前时,恰好劳拉从里面走出来。 “方圆,你去做什么了,还带着那个女孩子?” 劳拉左右看了眼,低声说:“夏总很生气,尤其看到女孩子出去时,跟回来时穿的衣服改变了--你是男人,让着她点。无论她怎么对你,都别跟她呛着来。” “她一堂堂总裁,咋总是关注属下这些小事,不嫌累啊?” 方圆皱了下眉头,说:“再说了,她只是我的小妹,好像无权干涉我的私生活吧。” “行了,快进去吧。嗯,张良华也在里面。” 劳拉知道方圆没说错,也有些不解夏小韵对方圆的感情,只能抬手挠了挠头发,走进了对面办公室内。 方圆敲响了房门。 “进来。” 夏小韵清冷的声音,从里面传来。 方圆推门走了进去。 正如劳拉所说的那样,夏总此时的脸色,还真不怎么好看。 倒是坐在旁边待客区沙发上的张良华,看到他进来后,嘴角浮上一抹冷笑。 方圆懒得理睬这种自以为是的东西,看着夏小韵问道:“夏总,你找我?” “早在一点半时,我就找你,为什么现在才来?” 黑着脸的夏总,说着话拿起一份文件,重重砸在了桌子上。 “出去了一趟,手机调成静音了,没听到张部长的来电。” “出去做什么了?谁让你在上班期间,私自出去的!” “夏总,我觉得你该知道公关部的工作特殊性,好像随时都能外出的,在任何时间。至于我为啥要出去,当然是为了工作。” “为了工作?哼,方圆,带着年轻貌美的下属外出接近三个小时,回来时,你那下属就穿上了高档职业套装,这也是工作?” 夏小韵的声音,开始尖锐起来,双眸更是死死盯着方圆,恨的要命的样子。 旁边的张良华,赶紧殷勤的站起来,拿起夏总的水杯,替她添了点水,低声劝道:“夏总,先喝口水,消消气。” 心情不咋样的方圆,真有些烦了,语气变冷:“夏总,我想知道,公司有哪条规定,不许下属之间谈恋爱了?” “你在谈恋爱?你可是个有妇之--呢!” 夏小韵才没有理睬张良华的殷勤,只是瞪大眼睛很吃惊的问。 “不行?” 方圆反问道。 “你--行,怎么不行?” 夏小韵深吸了一口气,语气变的阴森起来:“可就算是行,也不能占用工作时间吧?方圆,你也太不把公司放在眼里了。” “我没有。” 方圆淡淡的说:“如果夏总觉得,我不合适在神通快递工作的话,那你现在就可以解聘我了。” 第335章 :平安活着就是幸福 中午吃饭时,被张欣等人在餐厅狠狠整了一顿后,张良华才从某个給他汇报工作的下属嘴里,得知方圆原来跟夏总关系不一般。 刚得知俩人的这层关系后,张良华还是很害怕的:无论是谁,招惹到未来的‘老板娘’,好像都不会有直立黄瓜吃的。 但很快,张良华就镇定了下来。 原因很简单:在他狼狈不堪后,夏总当着所有员工,可是站在他这一边的。 如果真像某些传言中所说的那样,夏总跟方圆关系不一般的话,那么张良华跟他发生矛盾,夏总该毫无理由的站在方圆那一边才对。 甚至,为了安抚恋人,马上赶他滚蛋,也是很正常的。 但实际上呢,夏总却没有这样做,反而在上班后好言安抚他。 现在,姓方的更是坦言,他在跟公关部那漂亮小妹搞对象! 更甚,他竟然反驳夏总,让她撵他走人! 哇哈哈,方圆啊方圆,你还真特么的有骨气,这下总算该滚蛋了吧? 你走了,我的机会就越大了,随时把你代替。 哼哼,张欣啊张欣,什么狗屁的母老虎,到时候管教你看我手段,是怎么让你后悔万分的! 张良华心中万分得意,又咬牙切齿的想着,站在夏小韵办公桌旁边,满脸都是护花使者的忠诚,眼神愤怒的盯着方圆。 仿佛只要夏总啪的打个响指,他就会嗷嗷叫着扑上去,把姓方的撕个粉碎。 只是让他很失望的是:姓方的说出自求被解聘的傻瓜话后,夏总既没有打响指,更没有马上拍案而起,指着门外让方圆滚蛋。 而是呆愣片刻后,才咬着牙的笑了笑,轻声问道:“你想我赶你走?” 方圆很坦然的点了点头:“我自己辞职也行。” “可我不会让你走的。” 夏小韵深吸了一口气后,神色彻底平静了下来,就像她说话的语气:“你也不能擅自辞职。如果不听我的话,会出现什么样的后果,自己去考虑。” 夏总,你怎么可以这样? 他都这么不给你面子了,你怎么还维护着他,舍不得放开他? 这混蛋,有什么好的? 哪儿,比我更优秀! 旁边的张良华,满心失落时,就听夏总说:“张副总,你也坐下吧。” “哦。” 张良华点了点头,走到方圆对面的沙发上,坐了下来。 他才不会像方圆那样,懒洋洋的样子,而是腰板笔直,双手放在膝盖上,下巴微微上仰,尽可能做出仰视夏总的嘴脸,自然还得有绝不缺少的尊重。 沙比,你这是想追楚词呢? 就你这样,除了叫你个沙比之外,哥们实在想不到更好的形容词,来形容你了。 眼角余光看着张良华,方圆心中晒笑了一声。 他才懒得管这沙比要干啥呢,就算他不出面,也会有人收拾张良华的,比方京华的燕随意。 张良华,把他祖宗十八代都加起来,好像也比不上燕随意一根小手指的。 端起杯子喝了口水后,夏小韵已经彻底恢复了她大老板该有的风度,好像刚才发火的那个不是她那样,淡淡的说:“方圆,张副总,你们都该明白,我为什么要把你们叫来吧?” 不等方圆张嘴,张良华就抢先说道:“夏总,您放心,无论我跟方助理之间发何种矛盾,那都是私下里的。我保证,绝不会把任何不满情绪,带到工作中来。” 说着,他看向方圆,无比诚恳的说:“方助理,我相信你也会跟我一样,以公司工作为重,我们唯有团结起来,才能在夏总的英明指导下,让公司这艘大船,乘风破浪,一往直前吧?” 不得不说,张良华文化水平高吧,更会说话。 尽管方先生觉得,他这番话比一个屁强不了多少,但看在夏总的面子上,还是笑了下:“张副总说的很对。” 张良华马上点明了自己职务:“那,以后还请方助理多多配合我的工作。” “好的,没问题。” 方圆很随意摆手的样子,比张良华更像领导。 张副总很生气,正要再说啥时,夏总发话了:“方圆,现在你向张副总说声对不起,中午那事就算过去了。我不希望,看到你们两个因为私人恩怨,就影响工作。” 夏小韵在说出这番话时,可没指望方圆会给张良华道歉:毕竟,中午时方圆可没亲自出面兴风作浪的。 而且她也更清楚,方先生是啥人。 她这样说,就是给张良华一个台阶下罢了。 方圆拒绝后,她会马上再给张副总找个面子,然后让他该干嘛就干嘛去,别耽误她跟哥哥互诉分别之苦…… 可出乎夏小韵意外的是,方圆竟然真站起来,给张良华鞠了一躬,说:“张副总,您大人大量,别跟我没文化的一般见识,我给您说对不起了。” 夏小韵呆住。 她终于发现,方圆现在貌似很不对劲了。 “呵呵,没什么的,只要态度端正就好了,咱们是同事嘛。” 张良华笑着摆了摆手时,看向了夏小韵。 “张副总,你先去工作吧。” 夏小韵垂下了眼帘,淡淡的说:“方圆,你留一下,我有话要单独跟你说。” 张良华也很想留下--不过,他还是走了。 张副总走后,俩人都没说话。 方圆点上了一颗烟,直等到快吸完时,夏小韵才轻声问道:“你回来,她是什么态度?” “她?” 方圆问道:“哪个她?” 夏小韵没说话。 方圆恍然醒悟:“你是说,水暗影?” 她这才淡淡的说:“我亲眼看到在秀水广场时,你向她求婚了。还听文永远说,你们已经在那边的民政局,领了结婚证。很抱歉,我没有去参加你们的婚礼。” “我们谁也没有邀请,反正结婚,过日子也就那么回事。” 方圆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说:“我回来,是因为不习惯京华那边的生活氛围,感觉压抑,没啥意思。” “嗯,水暗影在那边势力很大,跟她来往的都是上层人物,你看不惯那些人也是很正常的。但我能看得出,她是个好、好嫂子。” 夏小韵长长的眼睫毛,再次垂了下来,轻声说:“我知道,你回到我身边的真实目的,就是想保护我。可我觉得,没这个必要……” 方圆双眼一翻,打断了她的话:“你是我唯一的亲妹妹,保护你的安全,是我这个当哥哥应尽的责任,义务,咋就没必要了?” 夏小韵没说话,站起身走到落地窗前,看着下面沉默很久后,才说:“方圆,你知道吗,我跟文永远之间,什么事都没发生。” “我当然知道,我又不是瞎子,看不出你现在依旧是处子之身。” 方圆现在可是睁着大眼说瞎话了,无所谓的吸了下鼻子,问:“我也知道你为啥要跟我解释这些。可有用吗?难道解释清楚了,你就不是我亲妹妹了?” 夏小韵的肩膀,轻轻抖了下,头也不回的嘎声说道:“我不想你在我身边!我觉得,唯有我死了,才能解决心中的痛苦!” “我现在就走,以后永远都不会出现在你眼前。” 方圆说着,从沙发上站了起来,正要走,夏小韵霍然转身,双眸浮上了水雾,轻声叫道:“可是,看不到你,就算我死了,也闭不上眼呐!” 方圆低头,用力咬了下嘴唇,声音沙哑的问道:“那你说,我究竟该咋办,你才能满意?” “我、我不知道。” 夏小韵说着,双手捂住脸,低声抽噎了起来。 她是真的不知道该咋办。 这些日子,她用过无数办法(包括尝试着去恨他),但只要一看到他,所有的效果都烟消云散,只想扑进他怀中,狂吻着他说:我们,一起去死,好吗? 她对方圆的爱,从塔希科发芽后,现在已经长成了一颗参天毒草。 还在疯长,让她压根无法控制,更万分恐惧:我怎么会爱他爱的这样深? “总有一天,你会知道的,一切,都会知道。” 方圆走向门口时,低低的说:“而且,我发誓你会好好的活下去,长命百岁。” “那你呢!” 夏小韵猛地听出了什么,高声问道。 方圆抬头,看着门板上方,就像梦呓似的说:“无论我在哪儿,我都会祝福你。” “可如果我不能跟你在一起,就算长命百岁,那又怎么样!?” 夏小韵弯腰,闭眼,双手攥拳,终于喊出了最想喊出的这句话。 “能平安的活着,就是幸福。” 方圆转身,冲夏小韵笑了下后,开门走了出去。 他刚关上房门,就听到水杯被摔在门板上的破碎声。 还有夏小韵趴在桌子上,无法压抑的痛哭。 劳拉从对面办公室内走了出来,看着方圆,轻轻叹了口气。 她除了叹气,还能咋样? “等她情绪稳定了,你就告诉她,我不会走的。嗯,最起码,在这段时间内,我会陪伴她。劳拉,就麻烦你多费心,开导开导她了。” 方圆拍了拍小黑妹的肩膀时,手机响了起来。 还是个陌生号码。 看了眼后,他接听了电话。 张欣的骂声,就从手机内传了过来:“圆哥,孙德力太特么不是东西了,好像知道我们今天要找他要账……还没有等我们开口呢,就说可以给钱,但得让我,还有小北,陪他睡一觉!” 方圆笑了,很温和的问道:“那位孙先生,今年贵庚啊?” “五十六。麻痹的,自凡是跟五十六有关的,都没个好东西。” 张欣恨恨的骂着(东洋有位著名的大将军,在二战时曾经为了世界和平而献身,名唤山本五十六)。 “好,你现在告诉他,大后天还是这个时间之前,让他准备好两件事。” 方圆走向楼梯,边走边说:“一是准备好欠债的现金支票,二是准备后事。” 遇到这种欠债不还,还跋扈异常的主,方圆觉得实在没必要跟他客气。 要不然,会遭雷劈的。 第336章 :偶遇半小时 真实的人生,就像在坐过山车,忽高忽低。 没有谁,一辈子总是顺风顺水。 也没谁,一辈子总是失意。 对这番话,秦大川现在是有了深刻的认识。 此前的二十八年,秦大川就觉得他一直在被老天爷玩--就像猫咪玩毛线球。 尤其是前段时间,他在岭南某地下赌场,亲眼目睹一个名叫漠北北的女孩子,竟然把某小毒枭的心脏,活活摘出来后,他就以为他死定了。 可谁知道,那个好像来自鬼故事(画皮)中的女鬼,竟然放过了他。 秦大川马上就用最快的速度,逃离了岭南。 他没有回京华(怕连累妹妹,从这一点可以看出,他还是有些良心的),更没回原单位上班,而是躲在了唐王市。 唐王市,终究是个三线城市,不显山不起眼的,最重要的是有个老城区。 只要能躲在老城区内,相信那个女鬼就算找他,好像也不容易。 这段靠着泡面藏匿的日子,绝对是秦大川人生中的低谷。 直到前天,他实在憋不住,找同行(赌徒)询问唐王这边有啥好玩的地方(自然是地下赌场了)后--秦大川的好运气,终于姗姗来迟了。 前晚,他竟然凭借身上最后的两千块钱,打了一场漂亮的翻身仗! 可谓是手气顺到了极点,不到凌晨两点,就赢了十一万。 更因为同行认识赌场老板的缘故,老板才不会因为十几万,就把他给黑吃黑了,还笑呵呵的欢迎他再去发财。 有人诚心去邀请自己发财,秦大川实在没理由拒绝。 从昨晚到今天傍晚,秦大川一直都泡在那儿。 不过运气却没有前晚好,开始时输了七八万,今天下午才大杀四方,扳回老本后,又赢了三万多。 唉,真是好运气来了,挡都挡不住啊。 正所谓赌场得意须尽欢,莫使空房独对月--秦大川傍晚回到老城区时,胳膊上已经挎上了个娇滴滴的妹子。 妹子名为小花,是赌场老板给介绍的,是个小模特。 盘子靓,身材好的模特嘛,身价自然高些:一个晚上,一万块。 秦大川不在乎:不就是一把好牌的价格? “小花,咱先说好了,今晚要是能让哥尽兴,明晚继续来。” 秦大川走下小石板桥时,在小花最傲人的部位捏了吧,随意回头看了眼时,恰好跟一个男人四目相对。 穿着很普通,长相也很普通的男人,年约三十五六岁,穿的倒是很干净利索。 秦大川是外地人,当然不认识这男人是谁了,最多也就是在俩人目光相碰了下后,就善意的笑了下,回头又看向了小花。 一个普通男人,哪有穿着齐那个啥的小短裙、黑丝长腿高腰马靴的小花好看? “大川哥,你就放心吧,要是伺候不好你,我也没脸要钱呀。” 小花咯咯娇笑着,在秦大川肋下拧了一把,浪意十足。 “右拐,就是这条胡同内。” 秦大川挽着小花的胳膊,在拐弯走进小胡同内时,停步向后看了眼。 跟在他身后的男人,直直的走了过去,目不斜视。 男人背后数十米远处后,倒是有个年轻人,刚从出租车上下来。 嚯嚯,别看那家伙穿的人模狗样儿,好像都市白领那样,估计也是在这儿租房子住呢--秦大川轻蔑的笑了下,挽着小花走进了胡同内。 “大川哥,你是住在最里面吗?” 小花扭着蛇儿般的腰肢,打量着胡同内。 方圆家的这根胡同内,总共是住了三户。 秦大川,就住在最中间这户,月租一千二,整座院子,可谓是物美价廉的表率了。 “不是,咱住这儿。” 秦大川走到门前,拿出钥匙开门时,看了眼胡同最里面,说:“我听房东说,那户人家姓方,就一个年轻人,平时也不怎么在家--嘿嘿,就算在家也没啥,晚上你只管放心的叫,我就不信他会长了狗耳朵,能听得到。” 方圆当然没有长毛驴那样的耳朵,不过他看人的目光却相当毒辣。 还没有下出租车时,他就看到了一个人:跟在秦大川俩人后面的男人。 老天爷也很纳闷:方圆的记性,为啥时好时坏的。 比方,有些人好多年前被他看过一次,他就永远忘不了。 可有些人,哪怕是昨天刚见面,今早再跟他打招呼时,就不认识人家了。 那个跟在秦大川身后的男人,被方圆记住了:半小时。 半小时不是时间,而是个人名,或者说是采花大盗的外号。 据说,半小时之所以叫这个名字,是因为他在做案时,每次都是半小时内解决问题,不会少一分,也不会多一分钟。 数年前,方圆曾经‘有幸’见过他一面,不过当时因为忙别的事,没有理睬他(那时候,他还不知道半小时在做案时,经常冒用七杀手中狼手秦摘花的名号)。 更没想到,时隔数年后,会在自己家门口看到半小时。 方圆可不像秦大川那样,看到半小时后也没啥警惕心。 在认出半小时后,方圆就知道他有目标,这是在踩点了。 只是让方圆稍敢意外的是,被半小时盯上的家伙,竟然会拐进他家所在的胡同里了。 方圆快步走到胡同口时,恰好看到秦大川拽着小花,进了胡同中间的大门。 方圆在这儿住了十数年,当然认识邻居了。 却不认识秦大川,看来是个租客。 “小子,今晚你可有事做了啊。” 经过那家门前时,方圆笑着摇了摇头:“今晚之后,你媳妇就知道最好别穿的这么招摇了。唉,女人穿的太风骚了,这是招灾的前奏呢。” 区区一个半小时,还没有被方圆放在眼里,要想收拾他,那绝对是分分秒秒的事,就看圆哥心情咋样了。 方圆刚把大门推开,陈婉约就从客厅内走了出来,娇嗔的问道:“怎么这么晚了,才回来?天都快黑了呢。” “就这还是早回来的呢,要不然就去跟公关部那些美女去喝酒了。” 方圆反身插上大门后,走了过来,上下打量着穿着他衣服的未来丈母娘,皱眉说:“以后跟我说话,要懂得尊卑,别玩啥子暧昧,听着难受。” 陈婉约掩嘴一笑,问道:“那我叫你什么,圆圆?” “别说让我反胃的话。” 方圆进了屋,坐在了沙发上:“做的啥饭?饿了。” “尊敬的大老爷,稍等片刻,奴婢这就去给您盛饭。” 鬼知道陈婉约现在怎么忽然一下子开朗了起来,超喜欢跟未来女婿开玩笑。 方圆没理睬她,拿过遥控器打开了电视。 是影视频道。 正在报道某部大片(光速杀手)的拍摄花絮,以及对主要演员的采访。 对于这种节目,方圆从来都不感兴趣,正要换台时,镜头却忽然切换,屏幕上出现了一个身穿绿色作训服,怀里抱着一把机枪的美女,正从三楼窗口跳下,人在半空,子弹就像狂风暴雨那样,扫向街道上的一群武装分子。 大家平时在看电影时,总能看到这样的镜头:某英雄怀抱机枪,镇定自若的扫射敌人,搞得跟终结者似的。 方圆却知道,其实那是扯淡,因为常人压根不知道机枪的后坐力有多大。 简单的来说吧,一个身材魁梧的男人,要想玩一把机枪,别说是抱着了,就算是趴在地上,机枪支架要是没固定好的话,也得被后坐力催的结连向后滑。 像这种大美女怀抱跳下窗口时,还能准确扫射敌人--要不是方先生看着这美女眼熟,肯定会赏给她两个字:是啊傻,薄一比。 就算再没素质的男人,也不能对一个对自己有好感的女人,骂出这俩字的。 “哟呵,这小娘们还真是拍电影的料啊,有模有样的。” 方圆来兴趣了,开心的看了起来。 不用问,正在屏幕上大杀四方的美女,正是被方先生早就忘干净了的楚楠楠。 看出楚楠楠对方先生有意思后,花小妖就把她给运作到欧美拍《光速杀手》去了,这一走就是大半年,至于她在外面混得咋样,方圆还真不知道。 她在出去后,好像也很少跟夏小韵联系。 看来,她是想彻底忘记唐王,忘记这儿的一些人了。 或者说,人家在发觉自己有成为国际影星的潜质后,就不想跟这些乡下人来往了。 无论楚楠楠出于哪种目的,不跟方圆等人联系,这都无所谓。 毕竟不管是方圆,还是夏小韵,貌似也都忘记了她。 当然了,在电视里看到楠楠姐后,方圆还是很有种亲切感的。 “哟,大老爷,看什么看的这样上瘾呢?还笑眯眯的,好像色狼似的。这可真是让奴婢心伤呀。” 把晚餐端来的陈婉约,娇嗲嗲的说着,坐在了他身边,抢过他手里的遥控器,就要关掉。 “别动。看清楚那是谁,你就没脸再装那个啥了。” 方圆看都没看她一眼,晒笑着说。 “她谁--啊,是、是楠楠?” 正如方圆所说的那样,陈婉约在认出楚楠楠后,马上就没脸发嗲了。 楚楠楠可是她女儿唯一闺蜜,经常去夏家作客的,喊她阿姨。 陈婉约也很喜欢楚楠楠这女孩儿,不管她处在何种环境中。 就像她再不要脸,也不会守着女儿,跟未来女婿发嗲那样,当着楚楠楠的‘面儿’,她同样不好意思的。 “请问商小姐,您有喜欢的男朋友吗?” 电视里,采访摄制组的金发主持人,忽然提出了这个问题。 很明显,楚楠楠没想到她会问这个问题,愣怔了下,才笑回答:“有的。” “能当着镜头前的观众,透露一下您的男朋友信息吗?” 金发主持人也没想到,楚楠楠竟然没有避讳这个提问,高兴下就再次追问。 “我只能说,我的男朋友是个华夏人。” 屏幕中的楚楠楠,说着‘看向’了方圆:“我已经有206天,没有见他了。甚至--都没有听到过他的声音。” 第337章 :你还是这样傻 所有电影大片在上映之前,都会展开强大的宣传攻势。 像美轮美奂的预告片啊,拍摄花絮啊,对主要演员的采访等等。 认出楚楠楠后,方圆肯定相当兴奋的,盯着那张很熟悉又陌生的脸,本能的在心中评论:嗯,比过去胖了些,不过更好看,更有女人味儿了,这才是真实的商脑残吧? 方圆从来都对个头高挑,体重却不足百斤的女人没啥兴趣,觉得她们就是一些麻杆。 真正懂得欣赏女人的男人,才不会对麻杆感兴趣。 女人嘛,传宗接代是她们存世的重要原因之一。 要想有一个强壮的后代,那么母体本身必须得绝对健康,才不会为了追求美,就搞啥子节食,必须得拥有豪那个啥,丰那个啥--就像乡下流传的古话那样:腚大腰圆,生儿不难。 所以呢,方先生向来都很欣赏大唐朝代的那些美女,个个丰硕,健康,就像现在的楚楠楠那样(但绝不是那种腰间带有救生圈的),打眼一看,就能看出那具身躯里,隐藏着让男人着迷的爆发力。 就在方先生暗中惊叹楚楠楠的变化时,金发主持人忽然采访到了她的感情问题。 “靠,连多少天没有见过那个男人,没有听过那个男人的声音,都记得这么清楚,看来她还真是被迷住了,真不知道哪个哥们这么幸福,能让这脑残妞牢记在心。” 方圆伸手去拿案几上的香烟时,满脸不屑的笑着,但心里却有了那么一点点酸酸的味道。 男人就是这样:无论他再怎么不待见一个女孩,也彻底忘记了人家,但在时隔很久后,偶然的机会发现人家有了质的变化,从丑小鸭变成白天鹅,又当众说喜欢某个男人时,这个男人就会有方先生当前的感受。 尽管,楚楠楠就算这时候从电视上走下来,对他大送秋波,方先生也不一定接受--但毫无疑问的是,在得知人家有了心上人后,他还是有了种‘好白菜都让猪拱了’的酸溜溜,以及小失落。 所以,他才在守着陈婉约时,故意表现出一副无所谓、很好笑的样子。 但脑子却本能的飞快运转了起来:商脑残喜欢的那个家伙是谁,我咋不知道? 看到楚楠楠出现在电视屏幕上后,就赶紧变端庄起来的陈婉约,眼神复杂的看着方圆点烟后,才轻声说:“我很了解楠楠这个孩子,别看她表面大大咧咧的,其实她是个心思敏感,内心感情脆弱的,对男人有着很强的提防心理,认识楚词那么多年,我就没听说她对哪个追求者,动过心。” 方圆吸了口烟,拿过遥控器换了台,很随意的笑道:“人家现在差不多算是半拉子大牌明星了,对待男女问题上的心态,肯定会发生大变化。再说人家去西方拍电影的这段时间,又没跟你联系,你咋知道人家有没有喜欢某个外国帅哥呢?” 电视机被关上后,陈婉约就没有了顾忌,再次蛇儿般的靠在方圆身上,吃吃的笑道:“小方,你这是在吃醋呢?” 方圆愣了下:“啥,我吃啥醋?” 陈婉约依旧吃吃的笑着:“当然是因为楠楠有了喜欢的男人,你心里就觉得不舒服,就吃醋了。” “切,她有没有喜欢的男人,关我毛线?” 方圆双眼一翻,抬手推开了牛皮糖似的陈婉约,有些烦躁的说:“我得跟你说多少次,你才能记住要像个正经女人那样?” 陈婉约没有理睬他,只是紧抓着刚才的话题:“如果你不吃醋的话,你怎么会关上电视呢?” “陈婉约,你特么的还有完没完?” 方圆真翻脸了(因为他忽然发现,未来丈母娘竟然没说错),抬手啪的一拍桌子,冷冷的说:“就算我吃醋,又关你的屁事?是,我就是在听说她喜欢别的男人后,心里不爽,那又咋样?” 陈婉约脸上的笑容,僵在了脸上。 方圆冷笑一声,继续说:“实话跟你说,我虽然不待见那个脑残,可我现在更特么的看不起你,仗着有点姿色,仗着是楚词的母亲,仗着我不能不关心你,就总在我面前搔首弄姿的。嚓,你还真以为你能迷住所有男人啊,整的好像倒贴钱的表杂那样,恶心死了。” 陈婉约的身子,猛地一抖,垂下了头。 方圆这番话,就像一把刀子,狠狠刺在了她心头。 看到她一下子老实了后,方先生有了种变态的爽。 仿佛只要再把她骂的狠一些,身上的尸毒就会消失,就能跟楚词在一起,楚楠楠所说的那个男人就是他那样。 “特么的,就你这种老表--” 方圆正要鼓动毒舌,让更难听刺耳、能打击女人的那些恶毒话,滔滔不绝的骂出来时,垂着头的陈婉约,抬手捂着脸,双肩剧烈抖动了起来。 方圆闭上了嘴。 他蓦然发现,他现在的情绪,很不正常。 是,陈婉约是该骂,为老不尊,不自重,但她这样做全是为了方圆,为了女儿。 方圆就算是特别反感她(怎么劝她别做傻事,她总是不听),可也不该用这种恶毒的语言来攻击她--大不了,当玩暧昧游戏就是了,实在没必要发这么大的脾气。 他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终究还是因为身中尸毒。 从陈婉约、漠北北还有山羊那儿,得知尸毒的确切情况后,别说是方圆了,就算换上任何一个人,都无法承受这种沉重的压力。 也就是方圆的心理素质超强,所以才能咬牙硬抗这些压力。 但无论他有多坚强,他都会有崩溃时。 因为,是他一个人在独自支撑,当有人再强加给他压力,哪怕是一点点,他或许就再也无法抗御,会被彻底的摧垮,继而发狂。 楚楠楠接受主持采访的电视节目,就是再次砸向方圆的压力。 好死不死的,陈婉约这时候又来黏糊他--就像一枚钢针,扎破一个气球后,方圆所承受的压力,就化作这些恶毒的话语,劈头盖脸的砸向了她。 也就是陈婉约是夏小韵的老妈罢了,如果是换成别人,方圆早就耳光抽过去了。 不过,当陈婉约被骂的没脸见人(就像被扒光了,站在八百个老光棍面前那样),双手捂着脸的哭泣声,却像一瓢凉水,泼在了方圆的心火上。 一下子,扑灭了大半。 “好了,别哭了,烦不烦人呢?” 方圆呆愣片刻,低声训斥了句,端起面前温凉了的小米粥,就像喝酒那样,仰首一口气喝干。 随即抬手,青瓷小花碗,就转着花的飞出了门,砸在很远处的石桌上,粉碎。 陈婉约站起身,依旧捂着脸,绕过案几小跑进了卧室内,用力关上的房门。 男人在发火时,骂人、摔东西绝对是最佳的灭火方案。 就像现在的方圆,痛骂一顿摔了个碗,又把陈婉约骂跑了后,心中敞亮了很多。 “真不知咋了,现在的女人咋就都喜欢犯贱,不挨骂不舒服。” 小声嘀咕着,神色平静下来的方先生,拿起筷子吃饭。 陈婉约的厨艺不错,今晚做的饭菜更香,也不知道放得啥料子,让方先生欲罢不能的,把所有饭菜都一扫而光。 吃饱喝足后,方圆来到院子里,到背着手沿着墙根,开始昂首看着星空的散步。 今晚的空气质量很不错,夜色很美,好多星星在天上眨呀眨的眨眼睛。 看到最亮的那颗星后,方圆停在了前面邻居的后墙处,脑海中攸地浮上了一张面孔。 那是昆仑的样子。 过去那些年中,方圆总以为这辈子,他都不会跟昆仑分离。 别人都说,昆仑是他方圆的影子。 那么,说这些话的人,有没有想过他,又何尝不是昆仑的影子呢? 只是,昆仑从来都不爱说话,不善于表达,无论做什么,都是方圆说了算,所以才被人忽视了。 方圆却从没有忽视过昆仑,哪怕是愤而离去后。 就像昆仑不管在何方,也都牵挂着他那样。 这次,更是在方圆碰到九幽王时,忽然出现--山羊说,昆仑现在可能也中了尸毒,为了救他。 方圆中毒后,可以有很多人帮,烦躁时可以大骂陈婉约。 那么昆仑呢? 形单影只的昆仑,又去找谁,来减轻身中尸毒的巨大压力? 方圆很清楚,昆仑绝对中了尸毒。 如果昆仑安全的话,那么肯定会出现在方圆面前,无论方圆有多么不待见--那是因为她知道,方圆现在是最需要她的时候,哪怕是杀了她,她也得跟在他身边。 她没来,就是因为她不想让方圆知道,她很危险。 可是她不来,方圆就不知道她有多么危险了吗? 想到那个喝几斤白酒都不醉,因为口吃而很少说话的女孩子,方圆最敏感的那根神经,就一次次的发紧,疼。 很多人都以为,昆仑是男人。 她实际上是个女孩子,比方圆还要小一岁。 当初,老人让方圆跪下发誓,终生不得杀一个人时,方圆曾经问恩人:要是遇到必须杀的人呢? 我来。 昆仑说:我来,替你杀人! 昆仑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得。 盗圣纵横国际道那会儿,方圆只管做案,昆仑只管杀人,这才有了‘水银泻地刀锋起,妙手空空头落地’的说法。 水银泻地、妙手空空,自然是指得方圆偷东西的本领。 而刀锋起、头落地,却是在描述昆仑杀人。 盗圣,从来都不是一个人。 没有了昆仑的盗圣,就不再是盗圣,这也是方圆在逐走昆仑后,没有做过任何一件像样大案的主要原因。 盗圣,是两个人的盗圣。 天上那颗最亮的星,就像昆仑的眼睛。 居高临下的俯视着他,带着浓浓哀怨的痴情。 “这么多年过去了,你咋还这样傻?” 对着那颗星,方圆咧嘴笑了下时,就听到背后有女人的叫声传来。 第338章 :男朋友的家 方圆很熟悉这种声音,更知道女人在做什么时,才能发出这种叫声。 “特么的,叫的这样夸张,就不怕打搅到左邻右舍?” 方圆转身,看着前邻主卧的后墙,低声骂了句。 任何人,独自站在星空下心生感慨时,要是听到这种声音后,无论心情是惆怅的,还是温馨的感觉,都会被破坏掉的。 继而开始咒骂某个女人太夸张,不要脸,叫的声音,连这么厚的后墙都挡不住。 骂了一句后,方圆才忽然想到了半小时。 也不怪半小时能看上前面那个女人,单凭这叫声,就足够那根人虫出手了。 当然了,半小时现在是不会出现的,天色还早呢。 听着女人一声比一声更高的叫声,方圆在好笑之余,也有些意兴阑珊,不想再管这件事了:半小时爱把她咋地,就咋地吧。 或许,那女人被半小时教训一顿后,或许就学会收敛,懂得太招摇了,其实就是找麻烦的道理了。 被打搅后,方圆也没啥心情了,竟然还觉得有些疲倦,心中一惊:难道说,发怒时背后的尸毒,也会有所反应? 蓦然想到这一点后,方圆忽然就觉得有股子热气,从丹田深处攸地升起--觉得,墙那边女人的叫声,是那么的悦耳,让他有种要把某个男人取而代之的冲动。 这种明显的感触,让方圆心中更加发毛:尸毒,还能左右我对那方面的需求? 他不能不担心,因为他可是修炼了阴阳合的。 能随意控制自己的情、欲,本来就是阴阳合的一大功能,要不然当初在水暗影、陈婉约主动钻进他被窝时,他凭啥能抗住美色的诱惑? 但现在,在方圆毫无那方面的意思时,仅仅是听到女人隔墙传来的叫声后,却有了修炼阴阳合后,从没有过的渴望! 这肯定是尸毒,破坏了阴阳合自身的防御体系,让我变得好像情窦初开的少年郎那样,无法控制了。 不行,赶紧去睡觉,老子说啥也管不了半小时的事了! 发现半小时来家门口踩点后,本想出面教训他的想法,在方圆查觉的是自己身体、思想都有了异样变化后,也顾不得管别人了。 自己屋子都漏雨了,哪儿还顾得了别人? 方圆伸手,在自己腿根狠狠掐了下,快步走回了屋子,反手大力关上房门,关灯,来到沙发前,就像僵尸那样直挺挺的摔在了上面。 他以为,自己竟然无法控制对女人的生理需要,就是尸毒破坏了他的防御体系,只要再也听不到那讨厌的女人叫声,那么就能迅速冷静下来。 阴阳合,并不只在男欢女爱时才会起效果,从广义的一面来说,这门功夫同样是‘正宗’的修身养性,强身健体的古武学。 就像武侠小说中所说的那样,吐纳(佛道等各派古武学,吐纳时都是盘膝坐着的,但阴阳合却是躺着的,可能跟它总是躺着工作有关吧),让气息在大小七十二周天内,缓缓运转,最后归于丹田气海中。 (大小七十二周天,其实是大周天,小周天的合称。 从气功学上来说,大周天是人任督脉和奇经八脉,身体所有脉的同时运转,而小周天只是任、督脉的通畅,两者相差很大。 所谓的三十六、七十二,是修行者运行时的次数。 本书说一个吐纳,就能尽快运行大小七十二周天,纯属杜撰,为了故事情节需要,还请懂行者别喷,谢了。) 以往方圆只要开始运功吐纳,无论情绪多么低沉、烦躁或者说是兴奋,都能很快恢复平静,就像波澜不惊的千年古井那样,平静的睡去。 可今晚,他催动气息从大小七十二周天内运行了三次,不但没有让那种渴望平静下来,反而更加的强烈,暴躁,浑身更是火烧一般的那样热,只想要女人。 尤其是想到就在卧室内的炕上,还躺着个婉约如水的成熟、女人。 继而,陈婉约那娇美的身段样子,清晰浮上了方圆的脑海中,使他猛地翻身从沙发上蹦起,就要向卧室门口扑去。 刚做出扑过去的动作,方圆丹田深处,却有一个厉喝声响起:你要做什么!? 瞬间,方圆清醒了,接着心中大骇(竟然无法控制自己了),转身开门,跑进了厨房内,打开水龙头,把脑袋伸了下去。 凉水,无论何时都能起到灭火的作用。 足足用凉水对着自己脑袋喷了五分钟,方圆才抬起头,长长的吐出一口气。 很好,那种无法抗拒的冲动,淡了很多,就像被凉水彻底稀释掉了。 难道说,以后在听到女人那个啥时的叫声时,都得拿凉水浇头? 站在黑漆漆的厨房内,方圆木然呆立了很久,直到脑袋上的水渍自然干了后,才拖着沉重的腿子,缓缓回到了屋子里。 再躺下时,心境已经平和了太多。 嗯,凉水,果然是个好东西。 方圆在沉沉睡去前,心里还这样想着。 只是,他的想法貌似有些乐观了--睡了不知道多久后,那种难以压制的感觉,再次从丹田腾起,以更加迅猛的速度,暴龙般的咆哮着,翻滚着,一次更比一次凶猛的,狠撞着他生理神经。 如果这时候有人,打开屋子里的灯,就能看到方圆已经满脸通红,面孔更是扭曲的吓人,全身发颤,好像火烧那样的热。 他在睡梦中,也紧紧握着拳头,发出难受至极的轻哼。 当那条暴龙,终于成功摧毁他理智上的最后一道防线,开始冲天狂嚎时,方圆就诈尸般的,从沙发上坐了起来,双眼攸地睁开,带着黑夜都遮挡不住的血红,还有瘆人的荧光。 当人的双眼,出现这种情况时,就已经证明他完全失去了该有的理智,只会按照思想、生理所需要的,去做某件事。 一个白色而窈窕的身子,这时候很‘及时’的出现在了黑夜中,来到了他面前,修长而又柔软的双臂,搂住了他的脖子。 成熟到极点的女人的体香,就像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钻进方圆鼻子里时,彻底让他迷失,动作粗暴的把那个女人扑倒在了案几上。 发出砰的一声闷响,还有女人疼痛时的轻哼。 “哼。” 站在方圆家门口,穿着黑色风衣的楚楠楠,得意的冷哼一声,心里想:这家伙肯定没想到,我会在这时候回家。特么的,姑奶奶离开这么久了,他不给我打个电话也就罢了,还换了手机号,真是气死了,看我今晚不把他吓个屁滚尿流。 《光速杀手》的拍摄,费时将近两百天后,终于算是完美杀青,整个摄制组的人,都可以松口气了,有了三天的自由支配时间。 当然了,也仅仅是杀青而已,要想把电影正式搬上屏幕,还得需要剪辑、审核等一系列的工作要做。 只有三天假期,很多演员都留在了拍摄景点,楚楠楠却急匆匆的飞回了国内。 她不是一个人来的。 在她身后,还站着个玉树临风般的帅哥:剧组的头号男主角(国际著名影星)欧特。 欧特在追求楚楠楠。 在看到楠楠姐的第一眼,备受万千女粉丝所拥戴的欧特先生,就深深喜欢上了她,并很快找她坦白。 如果是别的女人,尤其是楠楠姐这种在影视业刚露头角的新人,被大影星追求后,绝对会兴奋,会感觉幸福的不得了。 楚楠楠,拒绝了欧特。 理由很简单:她,已经有了中意的男人。 谁都知道,当代社会,尤其是西方男人对待爱情是啥态度:别说楠楠姐目前还没结婚,就算结婚了,欧特也会照追无误。 看在这男人还不错、大家是同事的份上,楠楠姐不好意思翻脸跟他动手--只是郑重的请他死心吧。 为了让欧特先生死心,楚楠楠决定趁着三天假期回国‘探亲’时,没有拒绝欧特死皮赖脸的相随:好吧,你愿意跟着,那就来吧,让你看看的我男朋友,你也就死心了。 “商,这就是你男朋友的家?” 欧特抬头,打量着方家的大门。 借着昏黄的街灯,楚楠楠能看到欧特脸上的不屑。 也是,身为国际超一流明星的欧特先生,早就习惯了住别墅、出入五星级酒店了,又怎么可能看得起这么落后的地方呢? “是啊,这就是我男朋友的家,虽然不是海边别墅,但这儿有我最美好的回忆,最在乎的男人,这就足够我万里迢迢赶回来了。” 楚楠楠看似云淡风轻的说着,踮起脚尖伸手,从大门上面的枕木上,拿下了一个把小刀。 “这是?” 欧特搞不懂楚楠楠怎么忽然拿出一把小刀,下意识后退了步。 小刀在楠楠姐手中挽了个刀花,得意的笑道:“别怕,我可不敢拿刀子对你不利,这是开门用的。” “开门?” 欧特来兴趣了:“开门,不都是用钥匙吗?” 西方人就是孤陋寡闻,不知道大门后面会有门插。 楚楠楠笑了下,也没解释,动作娴熟的把刀子,伸进了门缝中。 话说,这把刀子可是楚楠楠此前在方家住时,放在这儿的,就防备万一晚回家,林二插上大门时,用这玩意拨开门插的。 随着轻微的蹭蹭声不断响起,最后发出了格的一声轻响。 “look,门开了吧?” 楚楠楠轻笑着,慢慢推开了大门。 哪怕是黑夜中,楚楠楠在推开大门的瞬间,也能感受到一种熟悉的温馨,迎面扑来。 她很享受这种在国外找不到的感觉,在门口呆立很久,才幸福的叹了口气,缓步走向了北屋门口。 开门后,楚楠楠就看到方圆的卧室内,还亮着灯。 这么晚了,这小子还没睡觉,也不知道在搞啥呢。 姑奶奶要不要猛地大喊一嗓子(抓贼啊)吓他一跳? 楚楠楠嘴角弯起,浮上得意的笑意时,却听到一种奇怪的声音,从客厅内隐隐传了出来。 第339章 :好戏才刚刚开演呢 那声音,就像一头油尽灯枯的老牛,在发出一声不甘、沉重、短促且又解脱的低吼后,就寂然不动了。 接着,楚楠楠才又听到女人低低的哭泣声。 她本身也是女人,活这么大了当然也哭过很多次。 可她敢发誓,就算是打死她,她也无法哭出这个声音中所包含的情绪。 就像那声老牛咽气时,包含着好多复杂情绪后,女人的哭声中,除了有不甘、解脱的意思外,还有说不出的恐惧,悔恨,以及疯狂的欢愉。 这么多情绪掺杂在一起后,那哭声该有多么的特别? 这也不能不怪楚楠楠觉得奇怪了,再也没有了作弄方圆的心思,想都没想就冲过来,一把推开了房门。 女人的哭声,立马静止。 却有一股子难闻的气息,扑面而来。 很自然的,在黑暗中的楚楠楠,很熟练的伸手,找到了门后的照明开关。 啪嗒--随着照明开关的一声轻响,整间屋子里瞬间雪亮,刺的楚楠楠双眸,本能的闭了下眼时,就听到女人的惊叫声:“啊!” 接着,楚楠楠就睁开了眼。 随即呆住,傻了。 楚楠楠无比的后悔。 后悔不该看清屋子里的人是谁,又是在做什么。 后悔不该开灯,不该推门进来--甚至,都不该回国来方家! 因为在这一刻,她看到了人世间,最丑陋的一幕。 她在惊骇之余,还想呕吐。 但猛地张开嘴后,却是深深的吸了口气。 接着,就像午夜昙花那样的笑容,就在她俊俏的脸上绽放,语气无比平静的说:“对不起,打搅了,不好意思。” 说着,她就关上了照明开关,转身走出去时,还很体贴的替人家关上了房门。 她看到的那些,站在她身后的欧特,自然也看到了。 他当然没觉得有啥奇怪,毕竟女朋友不在家,男人趁机找个情人在家鬼混这种事,在西方世界可是很正常的。 最多,也就是暗中欣喜:这下好了,亲爱的商,会对她男友死心了,接受我的。 “走吧,欧特。” 楚楠楠自己也不知道,她现在怎么可以,会如此的冷静,竟然还笑得这样温柔,对一个不喜欢的老外,更是主动挽起了人家的胳膊。 欧特点头:“好,那我们去酒店。” “不,不去酒店。” 楚楠楠却拒绝了。 欧特有些奇怪:“那去哪儿?” “回摄制组。” “回摄制组?” “嗯。” “现在吗?” 欧特有些惊讶,抬手看了眼夜光表,低声说:“商,现在是凌晨两点了,这时候--” 他还要再说什么,却被楚楠楠打断了:“你不走,我自己走。” “好,一起。” 欧特不敢再说什么,连忙答应了下来。 “我从没有想到,这个家里,原来是这样肮脏。” 在出大门前,楚楠楠忽然停住脚步,转身看着屋子时,泪水哗的一下淌了下来。 “这就是人性,别伤心。” 欧特说着,抬手正要顺势搂住她肩膀时,楚楠楠却一把推开他的手,低着头的飞身冲了出去。 人在流泪时,总是看不清前面的路。 尤其是在黑夜,光线很暗的胡同里。 所以楚楠楠在低头冲过胡同最中间那个门前时,脚下忽然被啥东西绊了下,身子一个踉跄,摔向了那家的门洞内。 门洞并不深,也就是三十厘米左右,恰好可以允许半小时,在发现忽然有人从胡同最里面那家冲出来后,及时贴在门板上。 半小时今晚的目标,是秦大川带回家的小花。 那个女人,虽然一看就知道不是啥政经玩意--可问题是,越不正经的女人,才越有味道不是吗? 半小时真没打算,去招惹别的任何人。 只是老天爷好像在跟他开玩笑,哪怕他藏的如此严实,楚楠楠脚下一个踉跄,恰好摔到了他身上。 楚楠楠的心儿,此时绝对碎的杠杠的了。 也看不清眼前的任何东西。 不过,本能还是能让她分辨出,门板跟人的区别。 “谁!?” 任谁,在凌晨两点最黑时,忽然撞倒一个人身上,都会被吓一大跳的。 楚楠楠也是这样,哭都顾不上了,本能的抬头,低声喝问出这个字时,一只手却迅速捂住了她的嘴。 她挣扎--但仅仅挣扎了一下,意识却攸地模糊,挣扎的动作凝滞片刻,就啥也不知道了,靠在那个人身上,烂泥般的瘫坐在了地上。 “商,怎么了?” 随后跟出来的欧特,忽然听到楚楠楠低声喝问谁后,就瘫坐在了地上,心中大惊,赶紧快步冲了过来。 眼前一花,一个黑影从门洞中闪出。 是个身穿黑色紧身衣,脑袋上还戴着黑色头套的夜行者。 欧特先生拍过很多片子,其中当然也不缺乏夜行者的镜头。 所以人家在看到半小时后,马上就知道遇到坏人了,即刻低喝一声:“你是谁!?” 话说,欧特先生作为国际超一流的男星,而且总是饰演动作片中的绝对男主,肯定会几手高明的散打啊,跆拳道空手道之类的。 再说人家也拥有一副强壮的体魄,比方双臂一弯,一吐气,就能出现八块腹肌。 猛男。 绝对是的力量型猛男,最起码比半小时得高出半头,重出二十公斤,爆发力更是相当的出色,好像要打倒半小时,压根不费吹灰之力。 欧特也是这样做的,在看到楚楠楠忽然瘫倒在了地上,立即意识到她中了暗算,必须得干趴下这蒙面人后,低喝声中左拳一摆,已经扑了上去。 只是很遗憾,老天爷从来都没有规定,当身体强壮的一方,跟体弱的一方对掐时,就让前者必须获胜。 就像驴子跟老虎。 驴子可是比老虎大多了,可在老虎面前,除了哀鸣着被咬断咽喉外,貌似无法对老虎造成任何的威胁。 此时的半小时,就是老虎。 欧特先生,很不幸的扮演了驴子的角色。 尽管,他是一头会几手空手道等功夫的驴子,可还是在扑过去后,就被躲开他左勾拳的半小时,一把抱住脑袋,右膝飞快的提起,重重顶在了他下巴上。 不等欧特先生惨叫出生,半小时的左拳,就狠狠砸在了他脑门上。 欧特先生,只能翻着白眼,面条般的躺在了地上。 半小时让楚楠楠瘫倒,是因为在捂住她口鼻时的右手中,藏有能让她瞬间昏迷的药物:任何一个采花高手,都离不开这种必备良药的。 省时省力,还又管用。 搞定这俩人后,半小时迅速向方家那边看了几眼,接着跪倒在地上,耳朵贴在了地面上。 这就是传说中的伏地听声了。 安全。 方圆数百米外,没有任何的风吹草动。 很好。 半小时松了口气后,才拿出小手电,打开看向了欧特俩人。 他对男人没啥兴趣,不管是不是老外。 所以只看了欧特一眼,就看向了楚楠楠。 嚯嚯,美女? 半小时说啥也没想到,主动撞在他怀里的楠楠姐,竟然是个如此的标准大美女,比他此前看好的小花--无论是盘子还是条子气质,尤其是那身材,都要强过几百倍。 “老天爷,对我真是太好了。” 半小时得意的笑了下时,目光却是一凝。 他忽然发现,楠楠姐很眼熟,貌似以前曾经见过。 站在云彩里的老天爷,可不想耽误看好戏的时间,就用手一指--半小时的脑洞大开:去年初秋季节,半小时在车站附近的一个小旅馆里,曾经被个很彪悍的女警追杀。 幸好,凭借他对危险的灵敏嗅觉,以及出色的功夫,顺利逃离了女警的追杀。 那个女警,不就是这个美女吗? 她比以前,更美,也更有味道了! 哈,哈哈! 要不是半小时先生的工作性质太特殊,他真想扯下头套,仰天大笑三百声,感谢老天爷的厚爱:您得有多么的青睐我,才能把她给我送上门来?谢,谢了! 老天爷摆摆手:别客气,今晚的好戏才刚开始呢,继续演。 无声的狂笑几声后,半小时弯腰伸手,动作干脆利索,把楠楠姐扛在了肩膀上,转身就快步向胡同口冲去。 老天爷又说话了:你不要那个小花了?一个晚上跟两个美女玩,那多有意思啊? 对,对,我怎么就忘记那个小骚、货了? 这要是跟她们俩人打滚,就是给个神仙也不换的幸福啊。 没有谁愿意拒绝神仙也嫉妒的幸福,半小时更不会,马上就拨开大门,肩膀上扛着楚楠楠走到欧特面前,拿出一块手帕,捂在了他脸上。 没有三个小时,欧特先生别想醒来了 警官,今晚,我会让你铭记于心的。 看着肩膀上的楠楠姐,半小时阴森森的一笑,走进了大门内。 这家的院子,要比方家小一些,不过收拾的很干净,窗前还有一棵石榴树。 卧室内亮着灯。 小花正八爪鱼般的抱着秦大川,脑袋贴在他心口,姿态慵懒的,听他讲述以往的故事。 男人跟美女在一起时,总爱吹牛。 除了不敢乱说那个女魔的事,秦大川吹起牛来时,可以说是毫无节、操可言。 这不,他正在给小花承诺:只要你对我好,我会给你买豪车,别墅,各种喜欢的珠宝等等。 男人的承诺,有时候就是表杂的爱情,压根不可靠。 小花当然不会信,但脸上的神色,却比相信人渴了得喝水还要信,更是配合着吃吃娇笑,搞得秦大川又来兴趣了。 “嘿嘿,不说了,春宵一刻值千金呐,可不能浪费。” 手指一弹,烟头飞走,秦大川翻身坐起时,却听有个男人的声音,阴恻恻的响起:“你浪费的太多了,也该休息休息了。” “谁啊!?” 秦大川浑身的神经,猛地绷紧,霍然回头时,就看到一个黑影,飞快的由小变大,重重击打在了左眼上。 “啊--” 秦大川的惨叫声,刚刚跑出嗓子眼,就被一只手给堵住了。 接着,下巴间多了把寒光闪闪的刀子。 第340章 :接下来该谁上场了? “成了。” 夜搜魂抬头看向天花板时,低低说出了这两个字。 她目前正在一辆厢式货车中。 箱货内,安装着当世一流的监控、通讯设备,全天候24小时内,方圆家中所有的一举一动,都被隐蔽安装在各个角落中的摄像头、窃听器真实记录着。 很多人说,要想发现隐藏的摄像头,只需在晚上关掉灯,打开手机相机,四处搜索--这样,就能从映入屏幕上的微弱红点,确定摄像头安在哪儿了。 这个法子确实很有效,但也只能针对常规性的摄像头。 夜搜魂用来对付方圆的摄像头,当然不会是这种常规性的(她有一万个理由相信,如果方圆不是在自己家里,哪怕摄像头再高级,安装手段再隐蔽,他也能找得到的,毕竟他绝对算得上世界上最会找东西人的之一),那样纯属不自在。 利用方圆在京华那段时间,在他家中布局,来监控他的一举一动,是老人早就安排好的。 有时候,身为老人亲侄女的夜搜魂,也发现她根本看不懂二叔:无比的神秘,未卜先知,整个人都仿佛是一团化不开的浓雾。 比方,老人是怎么提前知道,陈婉约会来找方圆,告诉他,他跟夏小韵不是亲兄妹的? 并为了阻止发现真相的方圆,跟夏小韵走在一起,又悍然设下了违反伦理的阴谋:让方圆,跟陈婉约之间,发生那种不能说的特殊关系! 这样一来,就算夏小韵知道,她跟小方之间没有血缘关系,可在得知母亲跟他那个啥后,她还会接受方圆吗? 为了阻止方圆跟夏小韵走到一起,老人拿出的手段,堪称无所不用其极。 包括他的亲生女儿水暗影,也是他计划中的一部分。 夜搜魂承认,老人这样做,就是为了整个国家利益。 可她心里还是无比的不舒服,尤其是必须来做这件事时。 幸好,还没有等夜搜魂出手,陈婉约就主动按照他们的计划,在今天凌晨时分,做出了他们所需要的事情。 夜搜魂没有擅自行动,那是因为她窃听到了方圆身中了尸毒。 陈婉约为了救他,间接来挽救女儿,不惜犯下违反人伦的罪恶行为。 第一次,夜搜魂觉得这女人很可怜,也很伟大。 隐隐的,她也开始反感老人的一些做法了。 昨晚(现在已经是凌晨)方圆发觉情况不对劲后,也只是以为所中的尸毒在捣鬼,可夜搜魂却知道:是陈婉约在捣鬼。 陈婉约给方圆做得晚餐中,含有她暂时不知道的某种药剂(能让男人失去控制,对方圆有着特殊的针对性)。 方圆修炼了阴阳合,本身又身中尸毒,可以说是百毒不侵--一般的药物,对他形不成任何的威胁,这一点老人身边那些‘专家智囊团’,早就给出了答案。 可事实上却是,方圆压根无法抵抗陈婉约的暗算。 那是因为陈婉约所用的药物,是夏天问送来的。 失踪太久、生死不明的夏天问,原来就是在唐王! 尽管他乔妆打扮的很出色,但夜搜魂还是根据他在扶了下街灯杆子时留下的手纹,证明了他就是夏天问。 她只是在亲眼(通过监控器)看到,陈婉约跟夏天问见面时的自然样子,才惊讶的得知:原来,这对夫妻,始终在暗中联络。 前天晚上时,方圆曾经乍问过陈婉约,是不是一个老人,来过他家,把尸毒的有关事情告诉了她。 当时陈婉约在方圆猝然问话中,本能的回答:什么老人? 如果方圆在猝然问话时,把老人改成夏天问……夜搜魂敢肯定,陈婉约绝对会露馅的。 只是,方圆怎么可能会想到,夏天问就在唐王,又会来找陈婉约呢? 好像也唯有夏天问,才能给陈婉约提供,能让方圆无法控制的某种药物,来让他丧失理智。 难道说,夏天问跟陈婉约一样,这样做都是为了救方圆,间接救夏小韵? 为此,他不惜把自己老婆,推在未来女婿的怀中。 夜搜魂很想抓住夏天问,仔细审问他的真是来历,以及他有没有找到那双绣花鞋--但老人却不同意她这个建议,并厉声命令她,绝不许去招惹夏天问! 这让夜搜魂有种错觉:老人跟夏天问之间,好像存在某种关系。 好吧,暂且不管夏天问,也不用违背自己的意愿,去‘促成’陈婉约跟方圆,只需在这儿监视,处理一下后事等事,夜搜魂绝对能出色完成的。 可为什么,在她亲眼看到一出‘好戏上演’后,心里会那样难受? 更是第一次,开始发自本心的,厌倦自己的工作,只想推门下车,蹲身弯腰呕吐过后,远远的离开这个国家,再也不回来! 视频那边的老人,好像知道夜搜魂此时是什么感受,却依旧淡淡的问道:“现在是什么情况?” “五号目标已经出现。” 无论夜搜魂当前是啥感受,可还是认真的回答:“按照原计划,她在正确的时间,出现在了方家,看到了她想不到的这一幕。” 五号目标,赫然是楚楠楠。 如果没有老人等人操作,《光速杀手》拍摄组,就不会放假。 楚楠楠,也不会急吼吼的赶回唐王,并在航班上延误了四个多小时后,才‘恰到好处’的赶到了方家。 不等老人说什么,夜搜魂又说:“但计划有变,有条野狗忽然出现,搞定了五号目标--这应该是个采花贼,暂时还无法确定他到底是谁。” “不用管他。” 老人在视频中的样子,很模糊,就像他的声音:“会有人把那条野狗的狗腿打断的。你接下来要做的,就是要让二号目标,看到一号、三号目标的视频,彻底的死心。” “我、我知道了。” 夜搜魂在说出这句话时,很费力。 二号目标,当然是夏小韵。 一号是方圆,三号是陈婉约。 当二号看到一号跟三号的视频后,她对一号的感情,就会发生质的变化,哪怕会在日后得知,她跟一号并不是亲兄妹。 老人针对他们的计划,已经推算出了好远。 “还有就是,你要时刻注意自己的安全,黑暗世界中的那个东西,已经在唐王出现了。目前,任何人都不许,擅自行动去搜寻她是谁,在哪儿。” 老人的声音不高,却带着让夜搜魂无法抗拒的威严,她只能答应。 根据夜搜魂跟老人的相处习惯,就知道他在说出这番话后,会下线了。 但这次,老人却没动。 夜搜魂也没说话,就这样定定的看着视频内。 足足一分钟后,老人才终于说:“搜魂,有些事,有些关系,并不是你所看到的那样。” “什么?” 夜搜魂一楞时,老人却下线了。 如果老人只说有些事的话,那么夜搜魂还想不到啥。 但他却偏偏多了句‘有些关系’,这就是在暗示什么了。 夜搜魂的大脑,立即快速运转:关系,关系,什么关系? 灵光一闪时,夜搜魂双眸一亮,捕捉到了什么,喃喃的自言自语:“难道说,陈婉约并不是夏小韵的……” (题外话:本来,陈婉约跟夏小韵的母女关系,是一个大坑。可有感于当前网文环境,绝不会允许出现违背人伦的情结,所以只能提前剧透一下。这样,爽感就差了不少,可只要免除麻烦,也算物有所值了。) 捕捉到什么后,夜搜魂的心情,一下子好了起来。 秦大川的心情却糟透了。 他现在就像一头待宰的猪那样,被半小时反绑在了椅子上,嘴里塞着小花的贴身衣物,除了大瞪着双眼看着之外,就再也没有别的办法了。 这个该被人打断第三条腿的变态,真以为小花是我女朋友啊,还让我亲眼看着他是怎么糟蹋那女人的,嚓,她是我花一万块买下今晚的好不好? 秦大川挣扎着,很想吐出嘴里的衣服,大声告诉那位好汉,他只是个租客,跟小花也只是‘露水夫妻’,只要能放过他,他会把所有的大洋,都双手供奉! 但他怎么可能吐得出半小时給他塞嘴里的衣服? 最让秦大川可气的是,被彻底吓傻了的小花,在半小时问他们是不是两口子时,她竟然点头说是。 特么的,老子才不会娶你这样女人! 秦大川心中恨恨的骂着,半小时没来时对小花的柔情蜜意,早就荡然无存了。 采花时,很喜欢让女人的男人在旁免费参观,是半小时最大的爱好了。 尤其是今晚,有两个美女陪伴。 要不是古人有云‘春宵一刻值千金’,相信半小时肯定会把欧特先生也搬进来,让他跟秦大川一起旁观的(他以为,欧特先生,是楠楠姐的男朋友)。 当半小时,把楚楠楠也扔在大炕上后,秦大川才发现这位仁兄手里,还有个极品货色,要給他上演‘群殴’好戏了。 就像小花才不介意,会被半小时给办了那样(只要别伤害她,她会让男人享受到最美的待遇),秦大川更不在意,只是为楚楠楠暗叫惋惜。 大川哥纵横江湖那么多年,遇到过的美女千千万,当然也练就了一双如炬慧眼--在看到楚楠楠紧锁的双眉后,他就看出这是个跟他小妹一样干净的女孩儿。 可惜,今晚要被一个变态好汉给糟蹋了。 而他,浑身每一个细胞都充满正义感的秦大川,却偏偏得当罪恶的目击证人。 “嘿嘿,小子,别怕,我是不会伤害你的,只是请你看场好戏罢了。” 半小时走到炕前,魔爪伸向楚楠楠时,却又回头冲秦大川嘿嘿笑着说。 谁特么的怕你? 有本事松开老子,咱们单挑! 听说不会受伤害后,秦大川顿时精神一振,但接着就沮丧了起来:老天爷肯定瞎了眼,才让这么好的女孩子,被你糟蹋。 你懂个屁! 老天爷在外面不屑的骂了句,才问:接下来,该谁上场了? 第341章 :来了个痨病鬼似的救兵 没来由的,秦大川相信了半小时不会伤害他的话。 所有的惊恐立即烟消云散,脑子开始活泛起来,在庆幸小花不是自己媳妇的同时,也为楚楠楠即将遭到色魔糟蹋而惋惜。 他的精神一放松,眼神也管用了,赫然发现躺在小花身边的女孩子,竟然很像昨晚看电视时,从某综艺频道中看到的《光速杀手》二号女主,楚楠楠。 不会这样巧吧? 秦大川脑海中浮上这个念头时,半小时也看出了什么,已经碰到楚楠楠上衣拉链的手停住,再次回头冲他笑道:“小子,考你一下,认识这小娘们不?” 秦大川嘴巴被堵着,当然不能说话,却能点头。 “她是谁?” 半小时又问。 秦大川先摇头表示自己没法说话,又点头表示自己认识她。 “嘿嘿,现在我可以确定,这个以前的小女警,就是昨晚出现在综艺节目中,某国际大片的二号女主,楚楠楠。” 真没想到,半小时也曾经看过那个节目。 果然是她。 不过就算是她,那又怎么样啊? 她跟我又没啥关系,要是以往在路上走个迎碰头,她都不带搭理我的。 再说了,我现在这样子,又没法救她,唉。 哪怕已经认出楚楠楠是谁了,可在半小时说出这句话后,秦大川还是惊了下,随即心中重重叹了口气,接着闭上了眼。 秦大川虽然是个不折不扣的赌徒,更为了赌博不断找借口骗他小妹的血汗钱,但他终究还算是个有些良心的男人。 身为一个男人,却在色魔摧残女孩子时不能制止,那么他唯一能做的,就是闭上眼,不忍心看接下来发生了什么。 同时呢,也自然又在咒骂老天爷瞎了眼:为什么不派个天兵天将来,拯救这可怜女孩子--当然了,必须得把他也顺手救出去才行。 老天爷可能被秦大川骂烦了,终于有所动作了:几声咳嗽声,忽然从门外的院子里传来,很轻,却很清晰。 但很快,那咳嗽声就停止了,让秦大川误以为自己产生了幻听,本能的睁开了眼,然后就看到半小时弯着的腰板,霍然直起。 还没有等半小时做出下一个动作,一个高大的人影,就从门外扑了进来! 张牙舞爪的,好像炮弹那样急速扑向半小时。 妈妈呀,果然有人来救我们了! 秦大川狂喜时,却见半小时大喝一声,迅速抬腿,重重跺在了扑来的那个人身上--那条高大的人影,就像稻草人那样,用比扑来还要快的速度,嗖地向后飞出,重重砸在墙上,才啪的一声死狗般的落在了地上。 一动不动。 嚓,这就完了? 秦大川有些傻眼,愣愣看向仰面朝天躺在地上的男人,脑海中灵光一闪:咦,老外?这个人好像《光速杀手》中的绝对男主欧特啊。 话说秦大川平时还是很喜欢看电影的,尤其是国际动作大片,也很喜欢当红的几个男星,欧特就是其中一个。 欧特先生,以势不可挡的气势扑过来,却被半小时很轻松的,像踹死狗那样的踹出去后,半小时却没有丝毫的惊喜。 只有,惊恐。 他可比秦大川更清楚欧特是什么人:这倒不是说他也认出欧特是国际影星了,而是因为在大门外时,他明明把这个老外给干昏了,现在好像也处在深度昏迷中,咋就忽然扑进来了呢? “咳,咳!” 两声听起来好像无法压制的咳嗽声,再次从门外传来。 轻咳声,就像晴天霹雳那样狠狠劈在半小时身上,让他身子猛地一颤,右手一反,赫然亮出了一把锋利异常的短匕,双眼死死盯着门外。 半小时可不是秦大川,才不会以为欧特是自己扑进来的。 欧特先生,是被人仍进来的。 那个人,无疑就是这个咳嗽的。 “谁!?” 在半小时声音发颤的问出这句话时,秦大川看到了一个人。 一个穿着短裤,背心,光着脚丫的年轻人。 年轻人的身材,看起来跟秦大川差不多,都是玉树临风型的--卖相也不错,不过他的脸色,在灯光下却有种病态的苍白,精神萎靡,尤其是在咳嗽时,还得用手捂着嘴,就像只要来阵风,就会把他刮走那样。 这个人是谁啊? 秦大川心中本能腾起这个疑问时,半小时替他问了出来:“你是谁!” 方圆放下捂在嘴上的左手,顺势倚在了卧室门框上,没有理睬半小时的问话,看向了被放在炕上的楚楠楠。 楚楠楠仍在昏迷中,依旧黛眉紧锁,脸颊上还有明显的泪痕。 老天爷也承认,这孩子出去大半年后,确实比以前丰满、有味道了好多,就像又来了一次青春期发育那样,变化太大了。 只是,她现在的样子,让人看了有些心疼。 方圆心里一疼时,又忍不住的咳嗽了起来。 这次咳嗽声很剧烈,迫使他弯下了腰,张大嘴巴几乎要把肺片给咳出来。 人家在咳嗽,半小时当然不指望他会回答自己的问话,更没因此而小看他(毕竟是老江湖了,从欧特腾云驾雾般飞进来的那一刻起,就意识到随后出现的某人,绝不会简单了,哪怕看起来好像是个痨病鬼)。 阴笑一声中,半小时左手一伸,采住了楚楠楠的秀发,右手中的刀光一闪,刀子搁在了她修长的脖子上。 无论眼前这个痨病鬼是谁,又有多么的邪门,只要有人质在手里,半小时惶恐的心儿,就会平和很多。 炕里的小花,这时候却趁机偷偷爬下了地,蜷缩在了床头柜后面。 半小时没有理睬她--小花的分量,相比起某个在国际影坛崭露头角的女星来说,差的不只是一点半点。 “放开她。” 又咳嗽了至少半分钟后,方圆才深吸了一口气,抬起了头,看着半小时,用很冷淡,很平静还又很理所当然的语气说:“看在我现在心情还算可以的份上,把你自己左手大拇指剁掉,滚蛋吧。” 我草,这人是谁啊,说话这样牛! 一副痨病鬼的模样,随时都能自个儿躺下,却厚着脸皮说这种大话,简直是岂有此理,沙比的干净,不去打电话报警,却在这儿充什么大尾巴狼! 半小时还没说啥呢,秦大川心中就这样愤愤的想着。 好像,方圆这番话侮辱了他那样(如果这采花贼真能因为你的这番话,就自残后滚蛋,那好像死猪一样被捆在这儿的哥们,岂不真成了猪?) 秦大川不知道,方圆说的这番话,是真心话。 他现在心情,确实还可以--因为楚楠楠来了。 在看到楚楠楠忽然出现在视线中后,方先生才猛地醒悟过来:她在接受采访时所说的那个男人,很可能就是他。 无论哪一个男人,当前又遇到了多么糟糕的事,但在电视上看到某个被好多男人欣赏的美女,在镜头前说他就是她的男朋友,她无比想念他后,都会心情不错的。 而且半小时还没有来得及玷污她--所以,心情不错的方先生,觉得有必要开恩,给半小时一点小小的惩罚,也就算了。 只是很可惜,半小时先生明显不愿意接受方圆的善意,狞笑着阴声骂道:“草,你特么的也不怕风大闪了舌头。” “如果麻烦我动手的话,后果很严重。” 任何人的好意在被拒绝后,都会感觉没面子,继而生气,方圆也是这样,淡淡的说着,迈步走进了卧室内。 就像是瞎子,没有看到半小时的刀子,就搁在楚楠楠修长的脖子上,只需轻轻往下一拉--楠楠姐就会香消玉损了。 “滚尼玛的,别过来!” 看到方圆竟然不在意楚楠楠的死活走了过来,半小时持刀的手稍微下压,同时怒喝道:“我数三下,赶紧给我滚出去,要不然我就割了她!一,二--” 方圆又变成了聋子,苍白的脸上还带着轻蔑的笑,脚步不停。 秦大川忽然发现,他无比讨厌方圆脸上的笑,急得拼力挣扎着跺脚,意思是在破口大骂:混蛋,你要害死那女孩儿吗!? “三!” 半小时可不是那种只会危言耸听的主,人家是说到做到的好汉,最后一个数字刚出口,右手中的刀子,就要猛地往下拉去。 是,楚楠楠是很漂亮,很有味道,如果能够把她给睡了,半小时先生愿意承诺在本年度不再去糟蹋任何女人。 但就算她拥有这么大的魅力,好像也比不上半小时的安全重要。 他决定先割掉这个美女,再把不知死活的方圆废了:不杀他,却要让他一辈子生活在痛苦中,每天都要遭受痛苦的折磨(正是他的愚蠢,才害死了女孩子)。 三。 这个数字被半小时从嘴里吐出来后,还没有来得及在空气中扩散,心中狂骂方圆的秦大川,刚要闭眼,不忍看接下来那血腥一幕时,却觉得眼前一花。 鬼那样,本来距离半小时还有三四米远的方圆,不知道咋回事,就站在了他面前,略显苍白的脸上,带着不耐烦的戾气。 方圆从来都讨厌不给面子的人,尤其是拿女孩子来威胁他的沙比。 对于这种人,他从来都不会客气--就像打死秦大川也不敢相信,他只是稍稍动了下右手,半小时就忽然发出了一声惨叫。 惨绝人寰。 惨叫声刚从半小时嘴里喷出半截,方圆就抓起一个枕头,捂住了他的脸。 方先生是个好人,不忍心看到别人痛苦的脸色,更不愿意半小时的惨叫,会打搅到左邻右舍人们的安睡。 随着枕头及时捂在半小时脸上,他的惨叫声,就像被人用脚踩住脖子的鸡,嘎然而止。 然后,秦大川这才看到,有一束鲜血,就像箭那样,从半小时两条腿之间,忽地喷溅而起,在灯光下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后,才洒在了白色地板上。 就像盛开的朵朵桃花。 第342章 :为什么不让我去死? 十一岁那年的暑假中,秦大川曾经跟随母亲,回过某贫困山区的姥姥家。 他那天回家时,姥爷恰好请了个兽医,来给家养的牙猪(就是公猪)做‘结扎’手术:只要把牙猪结扎后,它就不会再春心荡漾,每天都再思念母猪了,而是会安心长肉,迅速胖起来被宰掉卖了。 好奇的秦大川,亲眼目睹了让牙猪那死不瞑目的一幕:看起来很和蔼的兽医,用一把锋利的小刀,割开了牙猪的子孙袋,拿走了它辛苦才下出的两个蛋。 也正是从那一天开始,秦大川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 也不知道咋回事,事隔多年,秦大川都清晰记得那一幕,更是在每次想起时,就会全身发冷,好像有一天他也会变成那头可怜的牙猪那样。 也正是从那一天开始,他再也不愿意看到那残忍的一幕。 不过老天爷好像故意折磨他,让他在此刻,又再次重温了当年的感觉。 不同的是,方圆代替了兽医,半小时代替了那头牙猪--看着地上的物体,秦大川很想呕吐,大吐特吐。 可嘴巴里却塞着东西,实在吐不出来,只能被呛的泪流满面。 就在他无比恶心时,方圆已经把半小时拖出了卧室,来到天井前的水龙头下,打开水龙头,把半小时的脑袋,按在了洗手盆中。 秦大川泪眼模糊中,好像听到半小时低声惨叫着(又醒来了?)问了句什么--方圆是怎么回答的,他也没听清楚。 不过,他没有再听到半小时的问话声,只听到沉重的脚步声,飞快的消失了。 秦大川并不知道,玩刀的高手,再给人做了结扎手术后,被结扎的人除了无比剧痛外,不会危及生命的,刚硬点的--就像半小时这样,仍能一只手捂着伤口,用最快的速度,向最近的医院跑去。 至于半小时辛苦多年才下出来的两个蛋,早就被方圆一脚踩碎了,踢在门后了。 半小时虽然走了,可血腥气还在,其间更是掺杂着别的味道,很难闻。 终于,当秦大川不再流泪时,方圆拎着一桶冷水,从外面走了进来。 把水桶放在门后,方圆没有理睬秦大川,只是走到炕前坐了下来,慢慢伸手摸向了楚楠楠的发丝,就像兄长安抚哭泣的小妹那样,动作温柔,充满爱意。 始终处在昏迷中的楚楠楠,好像感受到了方圆,紧锁的眉头舒展开来,但接着又皱起,有泪水从眼角缓缓滑落。 方圆知道,刚才发生的这一切,楚楠楠虽然看不到,却能听到。 更能感觉到,他在温柔的抚摸她的秀发。 要不然,她绝不会流泪。 但她却无法说出一个字,做出任何一个动作。 半小时,身为专业采花贼,所配制的药物,那是相当特殊的。 他不喜欢在用药物搞昏一个女人后,这个女人没有任何知觉。 恩爱嘛,当然是两个人都配合才行。 曾经了解过半小时的方圆,当然也知道这些。 本来,他在惩罚过半小时后,是想马上离开的。 但实在忍不住,就坐在楚楠楠身边,用这种充满歉意的温柔动作,来给她传递一些什么。 方圆希望,楚楠楠会把今晚所看到、遭遇的这一切,当作一个恶梦。 梦醒来后,阳光还是那样明媚,她该去过属于她的美好生活。 就让唐王的某些人,某些事,随着恶梦醒来,随风而去,成为心底最深处的回忆吧。 手指的指尖,轻轻碰在了楚楠楠的脸蛋上,有些颤栗。 不是害怕,而是自卑。 方圆觉得他现在无比的肮脏,没有任何资格,来碰楚楠楠。 可他真的不想女孩子流泪。 动作很轻的,替她擦掉眼角的泪痕后,方圆才轻轻叹了口气,站起来走到了秦大川面前,看着他。 秦大川也看着他,神色茫然。 “你是这家的租客?” 方圆问话时,已经拽出了秦大川嘴里的衣服。 “是--” 秦大川先艰难的咽了口涂抹后,才用力点了点头。 “那是你老婆?” 方圆回头,看了眼藏在床头柜后面的小花,又说:“告诉你老婆,以后别在外面打扮的那样花枝招展了,要不然还会惹祸的。” 秦大川很想告诉方圆,说小花才不是他老婆,只是个为了一万块钱就出台的表杂,不过却没说出口,点了点头表示记住了。 “我是你的邻居,就住在你后面的家中--以后没事时,可以去找我喝酒,如果你以后还住在这儿的话。” 方圆说着,替秦大川解开了捆住他的被单。 “我、我能知道你的名字吗?” 秦大川活动了下手脚,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方圆却摇了摇头:“以后再告诉你吧,我是个……很脏的男人,怕说出我的名字后,会脏了别人的耳朵。” “好,明晚,我去找你喝酒。” 要说秦大川还是有几分胆色的,面对出手就给人结扎的方先生,并没有太多的恐惧,这可能跟他在岭南时,亲眼目睹更血腥的一幕很有关系。 “别忘了带点下酒的肴,干烘花生米,猪耳朵就行。” 方圆笑了下,转身走向门口:“我走后,用凉水浇在他们的脸上,他们就能醒来的。” “是你救了他们,你怎么不等他们醒来?” 秦大川有些不解,问道。 “有人,不愿意看到我的。” 方圆脚步停顿了下后,语气落寞的轻声说了句,就快步走了出去。 “我叫秦大川。” 方圆走到院子中间时,才听到了秦大川的自我介绍:“很高兴能认识你,明晚,找你喝酒,带着干烘花生米,猪耳朵!” “这家伙挺有意思。” 方圆无声的笑了下,走出了大门。 走进自己家,把大门关上后,方圆站在院子里,抬头望着天,下意识的,去寻找那颗最亮的星星。 星星还在那儿,就跟他昨晚临睡前看到的那样,始终在那个位置,仿佛在一直等着他,在他抬头看过去时,极快的眨了下眼睛。 “你还好吗?” 凝视片刻后,方圆才轻声问道。 星星又眨了下眼睛,说她很好。 “我不好。” 方圆淡淡的说:“一点都不好。” 星星没有眨眼,只是愣愣的看着他,过了很久后,才再次眨眼,仿佛在跟他说:这不怪你的,你没有错。 是的,方圆确实没有错,无论他现在觉得自己有多么的脏,脏的要死。 或许,他曾经在某个瞬间,真想把总是在他面前搔首弄姿的陈婉约就地正法。 但也只是想想而已,哪怕是有人拿刀子架在他的脖子上,他也不会那样做。 暂且不提陈婉约的年龄,也不管她依旧拥有让所有男人着迷的外表,单说她是夏小韵的亲生母亲这一点,就足够让方圆随时保持清醒,绝不逾越那条伦理鸿沟了。 可是他不做,却有人逼着他这样做。 那个人,就是陈婉约自己。 就算是再傻,方圆在恢复清醒后,也能察觉出自己中了陈婉约的道:晚餐,有问题。 那个傻傻的女人,不知道听了谁的话,为了间接救她的女儿,竟然使出了这种下三滥的招数,把两个人都逼上了绝境。 从此之后,方圆再也没脸去面对夏小韵。 陈婉约呢? 她还有脸活下去吗? 或许,就像她自己曾经说过的那样,当她帮方圆解决了尸毒后,她就会去死。 唉,傻到冒泡的女人啊,你可知道就算你去死,也无法解除我的--方圆盯着那颗最亮的星星,心中轻轻叹了口气时,某条神经忽然攸地绷紧:死!? 对,就是死! 陈婉约早就说过了,好像开玩笑那样的说,说她要是跟方圆发生那关系后,她就会去死,来保证这个肮脏的秘密不外泄,来消除方圆的负罪感。 现在,她的心愿已经达成了。 那么,她是不是就会去死了? 方圆霍然低头,看向了卧室窗口那边。 卧室内依旧亮着灯,所以才能把一道人影,映在了窗户的蓝色窗帘上。 很高的人影,就像在半空,能看到人影的双脚。 麻痹的,你把我害到这种地步,自己却想一死了之,哪有这么便宜的事! 方圆怒了,双手一抬,纵身而起,就像一道鬼魅那样,直接扑向了窗口。 他已经来不及穿过客厅进卧室了,索性直接破窗而入。 当被撞碎的窗户玻璃,还在空中往地上洒落时,一片玻璃已经被腾空而起的方圆抓在手中,在空中一划--轻而易举的,就割断了吊着陈婉约脖子的那根尼龙绳。 女人穿着很整齐,很干净,尽管还是方圆的衣服,看上去很大,但这足以说明她在上吊前,也想以最体面的方式死去。 方圆才不会给她这个机会,只要她还没有跟随索命小鬼走进酆都城,他就有把握把她拽回来。 很幸运,或许是很不幸,在方圆及时的救治下(无非是人工呼吸,压心口,实在不行就找两根电线,给她电击),折腾了还不到半分钟呢,陈婉约就咳嗽了一声,幽幽的睁开了眼。 方圆这才长长的吐出一口气,扔掉了手中的电线,抬手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笑了。 那笑容,无比的阴森,还带着不怀好意的得意:“陈婉约,你现在已经是老子的女人了,就算是要死,也得经过老子的同意后才行。” “为什么不让我去死?” 陈婉约盯着方圆,傻楞了片刻,才疯了似的翻身坐起,十指成爪飞快的刺过来,嘴里尖声叫骂着:“你这个畜生,为什么不让我去死呀!” 啪! 方圆用一记相当响亮的耳光,阻止了陈婉约的发疯。 第343章 :一个谜一样的男人 女人对付男人最有效的武器,无非是泪水。 男人对付女人发疯的最佳武器,唯独是耳光了。 最起码,方圆是这样认为的。 事实上,这办法也确实有效。 就像陈婉约,被方圆一个耳光狠狠抽倒在了炕上后,就不再发疯了,眼前金星乱冒,嘴角有血丝溢出。 “我是不会成全你想当烈妇美梦的,我们俩人现在都无比的肮脏,你休想把所有污水都浇在我身上。陈婉约,我给你一个衷心的警告,你要是非死不可的话,我绝不会再阻拦你,但我会让夏小韵知道,我把你睡了,你才没脸去死的。” 方圆冷笑着,说出这番绝情的话后,才不管陈婉约有啥反应,就关掉台灯走出了卧室,来到堂屋中,又像僵尸那样的,直挺挺的摔倒在了沙发上。 他不是在吓唬陈婉约,而是真会这样做,如果那个女人还要去自杀的话。 他才是受害者,凭什么却要承担所有的罪恶,与痛苦? 对于陈婉约这种自私的人,方圆从来都没任何好感(她发疯做出那种事,说起来也只是为了她女儿着想罢了,方圆才不会天真的以为,她是为了救他)。 他相信,陈婉约肯定能相信他,说到做到,别说再去自杀了,就算现在有人杀她,她也会竭力反抗的--那个可能只为女儿才活着的女人,才不会拿女儿的幸福去冒险呢。 果然,当方圆摸黑点上一颗烟时,低低的哭泣声,从卧室内传了出来。 一般来说,当女人自杀未遂后,再哭泣,那么就证明她的寻死念头,已经被泪水彻底地摧垮了。 方圆无声的笑了下,屈指一弹,把刚吸了一口的烟卷,弹出了门外。 还开着门。 他懒得去关,现在已经是凌晨三点了,得抓紧休息,明天还得一早去上班呢。 如果是放在以往,总有个女人在哀怨的哭泣,方圆绝对睡不着。 现在,他却听着陈婉约的哭声,就像是摇篮曲那样,催人欲睡,很快就进入了香甜的梦乡中。 山羊、漠北北都曾经说过,身中尸毒的男人,哪怕是找了女人后,也无法完全清除所中的尸毒,但却能多少缓解一些痛苦。 他们没有说错。 因为方圆在天亮醒来后,没有再像前几天那样剧烈咳嗽,更没有那种气短胸闷的难受,最多只是轻咳了几声,就神采奕奕了。 气血畅通的感觉,真的很不错,就像早上刚升起来的朝阳那样。 你不得不承认,有些女人确实无比坚强。 陈婉约就是这样的人。 昨晚,她疯狂过,死过,现在心中或许还吊着一块沉重的罪恶之石,可在方圆走出堂屋时,她依旧像往常那样,早就做好了早餐,正拿着扫把,打扫院子。 “早啊。” 听到方圆的咳嗽声后,背对着门口的陈婉约,停止了扫地,纤腰轻转回头,冲着他妩媚的笑了下,随意披散在肩膀上的秀发,光滑的就像绸缎那样,被朝阳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泽。 “早。” 方圆抬手,做了两个扩胸运动后,走向了洗漱间:“今早,做的啥好吃的?” “馒头,米饭,三丝咸菜,都是清口的。” 顿了下,陈婉约才说:“你下午回家时,别忘了买点小米、馒头回家。” “还买化妆品吗?” 经过陈婉约身边时,方圆看了眼那张素面朝天的脸,眼神就像疼爱妻子的丈夫。 “随你的意思了啦,我是用也行,不用也行的。” 陈婉约柔柔的笑了下,继续弯腰扫地。 等方圆解决完个人卫生,从洗漱间出来时,陈婉约已经替他盛好了饭。 虽说只有三丝小咸菜,方圆还是吃的很香,四个馒头,三碗稀饭。 在他放下碗时,陈婉约及时递过来了一张纸巾,示意他擦擦嘴角。 慢条斯理的擦了擦后,方圆看似随意的问道:“那个告诉你有关尸毒、并指使你这样做,给你提供药物的人,是夏小韵的什么人?” 如果那个人不像陈婉约那样,关心夏小韵,绝不会为女人提供针对方圆的药,让他犯下无法饶恕的大错。 就在陈婉约刚说出有关尸毒的那些话时,方圆还怀疑是老人见过她。 但现在看起来,她没有见过老人。 所以方圆才想不通,除了他跟陈婉约外,还能有谁这样关心夏小韵。 陈婉约脸上的笑容,微微僵了下,答非所问:“你以前,可都是称呼她是楚词的。” “那是以前,以后她只是夏小韵,或者说是夏总。” 方圆淡淡的回答。 他以前称呼夏小韵为楚词,那是因为他把女孩儿当做了自己的小媳妇。 可现在,女孩儿的母亲,已经成为了他的女人,那么他就不能再对夏小韵有那种想法,哪怕这对他来说,是一种很痛苦的选择。 陈婉约,夏小韵母女之间,他只能选择一个。 哪怕是陈婉约死了,夏小韵一辈子都不知道昨晚那个肮脏的事,方圆也不会再把她当做小媳妇。 真正的男人,总有一条连他自己都无法逾越的底线,或者说是原则。 陈婉约脸色慢慢变白,很久后才低声问道:“你、你不管她的生死了?” “有人敢伤害她,得先从我的尸体上踏过去。” 方圆在说出这句话时,觉得很耳熟:哦,文永远(还有铁辽)好像说过这句话,不过事实证明他是在放屁。 方圆说话,从来都不是放屁。 “我相信你。” 陈婉约盯着他,缓缓点了点头。 方圆无声的笑道:“我说话,也不需要让谁来相信。好了,我得去上班了。你自己也好好想想,希望等我下午回家时,能告诉我那个人是谁。” 陈婉约没吭声,愣愣的盯着方圆用过的碗。 等方圆穿好衣服,吹着口哨走到大门口时,陈婉约才忽然抬头,说道:“夏天问。” 方圆的口哨声,停住,还有他的脚步,回头看着他:“夏天问?有意思,还真是有意思,这个伟大的父亲,为了女儿的安全,连老婆都不在意了。不过,他不会再来找你了吧?” “他的目的已经达到,当然不会再来了。” 陈婉约笑了下,笑容很苦。 想了想,方圆才说:“那他有没有告诉你,就算你跟我睡了,也解决不了我身上的尸毒,只会传染给你?” 陈婉约的脸,一下子苍白。 方圆不用再问,就知道夏天问没有告诉她这些。 夏天问能知道尸毒的存在,更能找到能针对方圆才管用的某些药物,那么他就没理由不知道,陈婉约豁出去做的事,于事无补的。 既然是这样,他为啥还要这样做? 看来,老夏还真是个谜一样的男人。 “假如,夏天问要是再来的话,你就告诉他说,要想彻底解决我的困难,必须得找到一双绣花鞋,就是你以前穿过的那种,也不知道他会不会舍得给你。” 方圆有些不忍心再打击她了,出门前说:“乖,看好家啊,别随便外出,外面疯狗多。” 很凑巧,方圆反锁上大门,走到前面邻居家大门口时,脸上戴着两个黑眼圈的秦大川,也开门向外走。 “啊,早啊,哥们。” 看到方圆后,秦大川呆了下,接着赶紧问好。 “早。” 方圆向他背后看了眼,问道:“咦,你那个小媳妇呢?” “嘿嘿,她才不是我媳妇,是我花了一万块请来的出台小姐。你走后不久,她就撤乎了。” 秦大川也反锁上门,说:“昨晚我是吓坏了,才让你误会她是我媳妇的。” “哦,原来是这样。” 方圆才不关心小花是不是秦大川的小媳妇,转移了话题:“你这是上班?在哪上班呢?” 秦大川说了个名字。 方圆没听说过,那是一家地下赌场的据点,也算是秦大川的单位了吧。 要说这小子的胆儿还真肥,凌晨时发生那么大事,也没挡住他对工作的热爱,更没有打算搬离这儿,重新找个地方。 可能是因为有方圆这样的邻居吧,总能给人一种安全感。 走到胡同口时,秦大川才小声说:“嗨,哥们,昨晚按照你的意思,我把那个女孩子,还有老外救醒了。啧啧,哥们,我不能不对你说声牛,女孩儿果然是《光速杀手》中的女二号,她竟然被你给救……” 方圆打断了他的话:“后来呢?” “后来?” 秦大川愣了下,说:“后来,他们醒来后就走了,什么话都没说。” “哈,你没有跟她要个签名啊?我有种预感,楚楠楠以后绝对能成为国际大影星的。” 方圆明明早就猜到,楚楠楠醒来后不会提起他,可在秦大川说出来时,为啥心中还是有些失落? 是因为他已经在乎人家,还是希望她能知道某件事的真相? 方圆拿不准,只是知道以后再也不用伤害那个表面坚强的女孩子了。 陪着方圆傻笑了几声时,秦大川走下了小石桥,左右看了眼才问道:“哥们,你在哪上班呢?” “神通快递。” “在那边担任什么职务,月薪多少?” “公关部经理吧,月薪上万。” 秦大川问的也不是啥秘密,又是在等车,方圆也没啥好隐瞒的。 “月薪上万啊?也算可以了,不过比起我来,还是差了点。” 秦大川嘿嘿笑着,神秘兮兮的问:“想不想挣大钱呢?” “想,哪有不想挣大钱的?” 方圆问:“你的工作能挣大钱?” “那是,运气来了,一个晚上就能捞个十几万。” 秦大川得意洋洋的说。 方圆明白了:“哦,赌博吧?” “别说的这么难听,应该说是‘以少量资金来运作,在最短时间内产生效益的投资理财’产品。哥们,我保证你只要跟着我混,或许只要一周,就能挣座大房--” 秦大川正在舌灿莲花的蛊惑方圆,跟他一起去投资理财时,方圆拦住了一辆出租车,上车前笑了笑说:“没兴趣。” 第344章 :十万火急的大事 快到公司时,方圆就看到斜对面的那栋大楼前,有许多戴安全帽的装修工人,正聚在门前说笑着什么。 方圆去年初秋在神通快递干助理时,站在自己办公室的窗前,就能看到这栋楼,知道这是一家专做海产品的公司,貌似生意很不错。 可现在,大楼正面墙体上原先那行竖版的鎏金大字(公司名字),已经被揭了下来,好像搬家了。 善谈的的哥,观察到方圆看向那边后,就说:“哥们,知道这家大楼为什么换了新房东不?” 对这种事,方圆向来没兴趣,不过看在等红绿灯的份上,也不好挫伤的哥谈话的积极性,就笑着摇了摇头:“咋,你好像很清楚啊?” “我小姨子曾经是这栋大楼原公司的会计来着,我当然知道。” 的哥只要打开话匣子,要想再关上,很难。 反正没事,方圆也就姑且听听。 原先在这儿开公司的某海产品集团,业务其实很火的,不过在十数天前,在的哥小姨子嘴里很是神通广大的老板,却忽然下令搬家。 据小姨子说,能让老板屈服的某个主,是来自京华的大人物。 那个大人物,要在这儿开一家化妆品公司。 “这简直是扯淡,大人物就是钱多的没处花,嚓,开一家化妆品公司,用得着把整栋大楼都买下来?” 的哥很为小姨子原公司老板抱不平,不过也仅限于在嘴上说说罢了,发现方圆对此真不怎么感兴趣后,就转移了话题,开始谈论时事政治了。 自从华夏开国后,美利坚好像总是能轻易成为华夏人民饭后茶余的话题,虽说也有‘乒乓外交’之类的,大多数却是负面新闻,无非是想方设法的,来遏制东方古国的崛起。 不过自从去年开始,美利坚在国人心目中的地位,着实下降了一个层次。 那匹把美利坚取而代之的大黑马,无疑是北朝。 早在上世纪的五十年代,华夏曾经帮北朝人抗美,付出了残酷的代价。 那时候,可算是两国关系时的蜜月时期吧。 其实自从大隋帝国那会儿开始,国人就对那个国家没啥好感,要不然隋炀大帝、唐太宗等,也不会连续征伐他们了,盖因那个国家,就是一头喂不饱的白眼狼。 上世纪五十年代,华夏为北朝付出那么大的代价,但在人家的教科书内,却是这样鼓吹的:美帝国打北朝,就是想打开一条入侵华夏的大门,勇敢的北朝人民,在英明而伟大的领袖领导下,为保护华夏的安全,舍生忘死,数以十万记的北朝英雄儿女,抛头颅洒热血,永远长眠在了那次战争中。 好吧,出于他们领导人为维系他们尊严的份上,素来有着上国之称的华夏,不跟他们一般见识,依旧在数十年来,尽可能的支援他们。 但华夏的付出,都换来了一些什么呢? “草特么的,那些白眼狼,把我们给的粮食援助,转手就卖掉,才不管他们人民的死活,换成铜等金属,为他们先辈立雕像!” 的哥越说越气愤,甚至还把车子停在了路边,吐沫星子乱飞的说:“那边号称三千里江山,可铜铸的各种伟人像,就多达三万尊,平均每五百米,就有十尊铜像--这还不算什么,最近更是在我边境,频频进行核试验。” 的哥说的这些,就算再不怎么关心整治的人,也是有所耳闻的。 方圆也听说过,美利坚正是借着这个借口,才在南朝布置某防御系统,并征调最精锐的海军方战队,游骑兵等,要对北朝展开斩首行动。 一时间,华夏国内民间,也是众说纷纭,无非是美利坚动手后,华夏该怎么办。 是不是还像上世纪那样,出兵北上抗美? 毫无疑问,百分百的国人,是不愿意再帮那头白眼狼的。 但关键问题是,北朝要利用核武器,把华夏再次拖进这谭浑水中。 很多专业的军事评论家都说:美帝国对北朝动手后,谁也不敢保证他们会不会把核弹,发到华夏境内--如果华夏不出兵北上的话(这就是典型的流氓行为,在此前上千年的历史上,他们早就证明了自己是个合格的流氓)。 “要我说啊,不等美国鬼子动手,咱们就得先把那些白眼狼的核设施给破坏掉,袖手旁观美国鬼子给他们惨重教训,再严守双方边境线,随时打击敢越境过来的武装分子。” 的哥挥舞着拳头还要继续再说时,方圆笑着说话了:“哥们,莫谈国事,我快晚点了,咱们是不是该走了?” “啊?哦,嚯嚯,扫瑞啊,被那些白眼狼给气坏了。走着!” 的哥这才醒悟过来,连忙启动车子,但还是不解气的说:“要是我……” “就算你是老大,要想破坏那边的核设施,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方圆打断了他的话:“地球人都知道了,他们会不知道,会不派重兵,严防我们去搞破坏?真去了,绝对会提前爆发一场大战争,反而会促使他们丧心病狂,先用核弹跟我们干一架。” 方圆说着,随意抬头向车外看去。 此时出租车正在打着转向灯,右拐去神通快递的停车场内,一辆黑色的奥迪轿车,正从里面驶出来。 奥迪车的车窗,正在缓缓升起。 就在两车交错、奥迪车车窗即将合上的瞬间,方圆看到了开车的人,眉梢就猛地挑了下:夜搜魂,她怎么会来唐王,又出现在这儿? 对于夜搜魂,方圆可是有着相当深刻的印象:当年,要不是她诬蔑方圆,要趁夜对她非礼,老人也不会在一怒之下,把他逐出七杀手。 方圆还记得,正月里在塔希科雪原上时,陈断玉曾经劝他原谅夜搜魂。 当时方圆是这样说的:要想我原谅她,除非她全脱了衣服,跪在我面前。 其实,方圆那时候也就是随口一说罢了,才不稀罕夜搜魂跟他赔罪。 这么多年过去了,他对这女人的怨恨,早就淡了。 不过,她怎么来唐王了? 方圆没有再理睬的哥说什么,回头看着迅速驶去的奥迪车,皱眉深思。 看在方圆是个很不错的听众份上,的哥免了他的车费零头:足足四毛钱呢。 正所谓礼轻情意重,看在这几毛钱的份上,方圆当然给奉上真挚的祝福,祝他今天财源广进,寿与天齐,一统江湖啥的。 因为公司总裁对张副总的态度,导致下属员工们对方圆是敬而远之,哪怕是前台客服小妹,请方助理帮忙给夏总送个信封时,态度也是不冷不热的。 大人大量的方助理,当然不会跟小丫头片子一般见识,只是随口问了句是谁送来的,就接过了那个信封。 信封里装的,好像个光盘。 “哦,是个年轻女士--哟,李姐,你今天穿的真靓呀。” 不屑跟方先生说话的小妹,话说到一半就跟别人打招呼去了。 妹,就你这点眼里价,这辈子可能也只是个小客服了。 方先生无所谓的摇了摇头,拿着信封走上了电梯。 既然答应客服小妹,要把信封送给夏总,方圆直接去了十一楼,刚出电梯,恰好看到劳拉从楼梯口上来,手里拎着一个小保温桶(里面是夏总的早餐)。 劳拉对方圆的态度,那是相当不错的。 可惜当时走廊内没人,要不然肯定会因为她的态度,来重新审视方圆在夏总心目中的地位了。 方圆恰好不愿意去见夏小韵(现在心虚的很),就把信封交给了劳拉。 “这里面是什么呀?” 劳拉也看出是个光盘来了,随口问了句。 “我也不知道啊--谢了,走了。” 方圆随口回了句,直接走向楼梯口。 走到楼梯口拐角处时,他还在琢磨:夜搜魂,咋会出现在这儿? “你去神通快递送光盘时,是故意被方圆看到,让他联想到是我藏在幕后,操纵这一切的吧?” 夜搜魂驾车,刚驶过红绿灯,电话就响了,是老人打来的,不等她说什么,就率先问出了这些话。 语气,想当的冷淡,还透着失望。 夜搜魂没说话,只是慢慢把车子贴边,停住。 “搜魂,你该知道,导致他跟陈婉约发生关系的人,不是我们,是--” 老人等了片刻,再开口说话时,夜搜魂第一次,打断了他的话:“二叔,我昨晚一夜没睡,觉得这样对方圆不公平。他,不该承受这样的痛苦,你该告诉他那些真……” “放肆!” 老人低喝一声。 夜搜魂马上就咬住了嘴唇,握着方向盘的左手手背上,有青筋突起。 电话那边的老人,沉默很久后,才轻轻叹了口气,淡淡的说:“搜魂,从现在开始,你手头上所有的工作,都交给英华(老人的另外一名亲信)。你,用最快的速度,离开唐王--随便去哪儿。从此后,咱们再无瓜葛。” “二叔--” 夜搜魂一惊,赶紧正要说什么,电话中却传来嘟的一声响,挂了。 “好吧,我退出,或许,以后能活的开心些。” 夜搜魂傻了般的,盯着前面过了很久,回头看了眼神通快递总部大楼的方向,喃喃说道:“方圆,我只能帮你到这儿了。” “不需要帮忙,我自己能搞定的,等遇到不明白的问题时,再请教你好了。” 方圆笑呵呵的,婉拒了张欣要帮(其实是指点)公关部正常工作的好意,又从口袋里拿出几百块钱,递给了她:“张部长,这是昨天我借你请客的钱,毋须收下。” “哎哟,圆哥,你这是在打我的脸呢,说好是我请客的嘛,怎么还要给钱?” 张欣当然不肯要,正在推辞呢,桌子上的电话响了起来。 “先接个电话啊。” 方圆笑着,拿起话筒:“喂,我是方圆,哪位?” 他的话音未落,话筒中就传来劳拉焦急的声音:“方圆,你快点过来,十万火急的大事!” 第345章 :这是你斩断情丝的手段? 就像往常那样,夏小韵来了办公室后,先拿起秘书处早就放在桌子上的某些文件,粗粗浏览一下,正准备去开晨会时,劳拉进来了。 劳拉给她拿来了一个信封。 听说这是方圆送来的后,夏小韵马上就放下手头的工作,打开信封取出了光盘。 劳拉说的很清楚,方圆给她光盘时,也不知道是谁送来的。 夏小韵也没在意,把光盘放进了电脑光驱内时,劳拉就把小保温桶放在桌上,建议她趁着热,先喝点稀粥。 夏小韵答应了声,点击播放文件后,就接过了小铁碗。 当前劳拉是夏总最信任的人,尤其是在工作上,夏小韵从来都不会刻意瞒着她,所以在点开光盘文件时,她就站在边上看。 这是一盘监控录像,技术处理过的,所以哪怕是在黑夜中,仍能清晰看到有两个人,相互拥抱着趴在沙发上。 开始播放时,画面是没声的,但正在喝粥的夏小韵,看出画面中是一对男女在狂吻着,相互脱衣服时,想当然的愣住时,有声音传了出来。 夏小韵虽然没有经历过男人,可在情窦初开时,还是会像很多女孩子那样,在黑夜中偷看过东洋某教主的现场录像,尤其是在听到声音传出后,立即明白光盘上的内容是什么性质的了。 是谁这样无聊,送这样一盘男女恩爱的光盘,给夏总看? 就在劳拉也为光盘内容而感觉匪夷所思时,画面上那对狂吻的男女,抬起了脸。 方圆? 陈婉约? 方圆送来的光盘里,竟然是他跟夏总名誉上的母亲,陈婉约的亲热录像? 哇噻,有没有搞错啊? 小黑妹大张着嘴巴,满脸都是不信的擦了擦眼,再次定睛看去--没错,画面中的那对男女,在经过短暂的亲吻后,就迅速开始了正面表演。 方圆这是在玩要找死的节奏吗? 就算陈婉约只是楚词名誉上的母亲,可在她心里,终究占据着相当重要的位置,方圆怎么可以拿这些来给她看? 这是要说明什么呢? 劳拉傻楞片刻后,马上反应过来,伸手就要关掉录像。 却被夏小韵一把抓住了手。 她看向夏小韵。 夏小韵没有看她,只是紧紧咬着嘴唇,双眸中几乎要喷出火来那样,死死盯着电脑屏幕,全身都在发抖。 是,夏小韵现在已经百分百的确定,她跟方圆是亲兄妹,陈婉约只是抚养她长大(而且很明显,还带有不可说的阴谋)的女人,就算方圆跟陈婉约发生这种肮脏的关系,好像也是很正常的。 可问题是:话可以这样说,事却不能这样做。 更何况,方圆又亲自把光盘送来给夏总看(劳拉已经无比确定,这光盘就是这小子制作的,专门给楚词看的),那么他究竟是什么意思? 方圆送这玩意来,到底是啥意思,劳拉不知道。 正如夏小韵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能看下去,又是怎么狠狠的,把小保温从桌子上扫下去的。 咣当一声的大响,稀粥洒了一地,也惊醒了劳拉,立即跑出了办公室,站在门前拿出手机,开始拨打公关部的电话,找方圆上来。 劳拉在打电话时,夏小韵却在笑。 笑着重重坐在了大班椅上,目光却始终盯着电脑屏幕,脑海中有个声音在喊:我知道,我知道你为什么给我看这盘肮脏的录像,无非是想让我对你死心而已! 就是昨天,也是在总裁办公室,夏小韵哭着说她实在放不下方圆。 那是发自她内心的话,她不想隐瞒。 方圆走后,慢慢清醒过来的夏小韵,就预感到方圆会做点什么,来斩断她对他不正常的情丝--她是女孩儿,可以任性,可以不顾一切的去追求想要的东西。 可方圆呢? 却是想当理智的男人,就算是死,也不会因为楚词对他放不下,就违反人伦犯下大错,铁定会想方设法的,来斩断她的想法。 夏小韵是这样分析的,也做好了方圆随时让她死心的充足准备。 只是她做梦也想不到,方圆竟然是用这种方式,来斩断她对他的感情。 荒唐? 还是羞辱? 夏小韵说不清,只是盯着电脑屏幕,傻傻的笑。 可她的心,却无比的疼。 这是在滴血。 她以为,在得知跟方圆是亲兄妹,确定陈婉约不是她亲生母亲后,无论那个女人以后做什么,又是在哪儿,是死还是活,她都不会在意。 可事实上,当她亲眼看到,那个把她抚养长大的女人,跟她无法割舍的男人滚在一起后,她的心,还是这样疼,疼的她喘不过气来,只能笑。 她没有流泪,只是笑。 笑着想:方圆,你真不错,好哥哥呀,为了斩断我对你的爱,你就用这种最直接的办法,来引起我对你的反感,呵呵,哥,你真好呢。 叮咚叮咚,手机铃声响起。 夏小韵才不去管,还在那儿笑。 当手机铃声第二次响起时,她猛地抓过手机,就要狠狠摔出去时,动作却又停住了:来电显示,是楚楠楠。 自从楚楠楠去欧美追求她的明星梦后的两个月内,俩人还是经常联系的。 不过后来因为楚楠楠的拍戏工作量加大,再加上夏小韵这边总是摊上事,所以俩人就慢慢断绝了联系。 时隔半年,这是楚楠楠第一次给夏小韵打电话。 无论她因为何种原因拒接的话,好像都对不起闺蜜之间的友情。 尤其是在夏小韵心中极度难受,想找个人获取安慰时,楚楠楠无疑是最好的人选。 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夏小韵拿起鼠标,关掉了电脑上的声音后,这才接通了电话,还语气故作轻松的先打招呼:“嗨,楠楠,你行呀你,现在成大腕了,工作日理万机的,今儿怎么舍得给我打电话了?” “楚词。” 楚楠楠的声音,有些低沉,还有些沙哑,才没有像以往那样,跟夏小韵互诉衷肠,开门见山的说:“有件事,我犹豫了很久,仍然不知道该不该跟你说。” “什么事呀?咱们姐妹之间,还有什么不能说的话题?” 夏小韵在轻轻笑了一声时,心中腾起对自己无比的敬佩:夏小韵,你真的成熟了呢,哪怕遭受这么大的打击,都能尽快的放平心态,云淡风轻的没事人那样。嗯,有所进步,这样才对。人活着嘛,无论遇到哪种事,都该笑傲人生才对。 “我说了,你可千万不要着急,发火。” 楚楠楠犹豫了老大会后,才压低声音说:“昨晚,我曾经回去过唐王。” “啊?” 夏小韵愣了下,脱口问道:“我怎么不知道?你为什么没有告诉我?回来做什么呢,现在哪儿了?” 依着夏小韵跟楚楠楠的姐妹关系,她问出这些问题,是很正常的,带着真切的关心,还有一些‘你回来都不告诉我,真不够姐们’的抱怨。 楚楠楠肯定有些难为情,不过当下她来不及解释这些了,只是说:“我、我只是去了方圆家。” “你去了方圆家?” 夏小韵黛眉一挑,猛地意识到了什么,脱口问道:“啊,我知道了,你喜欢上他了!” 楚楠楠是夏小韵的唯一闺蜜,俩人以往关系那样好,她外出大半年后好不容易回家一次,却没有通知夏小韵,而是去了方圆家。 就算是傻瓜,也能从楠楠姐这个行为中,看出什么的。 “是,我、我是喜欢他,最起码在昨晚之前,我一直以为,我爱上他了。” 楚楠楠并没有否认,语气苦涩的坦然承认。 她可不知道方圆跟夏小韵之间的感情,早就到达了一个她无法超越的境界,思维还停留在小夏讨厌小方那会儿,所以没觉得自己爱上方圆,有啥不妥。 (同时,这也是她回唐王,去找方圆却没有通知夏小韵的主要原因,楠楠姐不想让小夏知道,她爱上了那个跟小夏不对眼的家伙。) “你爱上他了?嚯嚯,真不错啊,什么时候的事?我怎么不知道呢,恭喜啊,恭喜!” 夏小韵依旧在笑着,只是那笑容有些变冷了:“哦,对了,你刚才说要告诉我有件事,还不让我发火。说吧,什么事?” 楚楠楠当然看不到夏小韵当前啥态度,就像她打电话来,可不是说这件事的,稍稍犹豫了下,才低声说:“昨晚,我去了方圆家后,发现,发现陈、陈阿姨,也在他家里……” 夏小韵的目光,又挪到了电脑屏幕上。 上面那对男女,已经趋于疯狂。 看着那两具丑陋的躯体,夏小韵明白了:这段录像的发生时间,就是昨晚,在方圆家。 楚楠楠昨晚回到唐王后,肯定想给某人一个惊喜,就悄没声的去了他家,结果却看到了一幕打死她,都无法让她相信的丑事。 那边的楚楠楠,正在吞吞吐吐的不知该不该把话彻底挑明时,夏小韵说话了,声音无比的平淡:“你是不是看到他们,在恩爱?” “是、是--楚词,你的声音,怎么会这样从容?” 马上,楚楠楠就从夏小韵的语气中,敏锐捕捉到了什么。 “因为,我现在正观看他们俩人的恩爱录像呢。嗯,花样很多啊。” 夏小韵又笑了,笑声中带着明显的轻佻。 “你在看他们的录像?楚词,你--” 楚楠楠彻底懵了。 她想破脑袋,也想不通夏小韵怎么能看到昨晚那一幕的录像。 更诡异的是,楚词在亲眼看到她母亲跟方圆的丑陋行为后,怎么可能会这样的反应! “楠楠,有些事,你不知道。以后有机会我再跟你说。就这样吧,再见--在外面,要保重自己的身体,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随时打电话给我。” 说完这番话后,不等楚楠楠说什么,夏小韵就掐断了通话。 帮,帮帮。 办公室的房门,被人轻轻敲响。 “进来。” 夏小韵语气平静的说着,扣上了笔记本电脑。 第346章 :你们的表演很精彩 十万火急,啥十万火急的事啊? 听劳拉在电话中,说是发生了十万火急的大事,让方圆赶紧火速赶去总裁办公室那边后,方圆心中有些好笑的嘟囔了句,随口说了个嗯,就扣掉了电话。 就在十分钟前,他可是刚见过劳拉。 小黑妹神色平静的就像湖面那样,很正常,这么短的时间内,能发生啥事? 所以方圆才没有把劳拉的焦急放心里去,不过肯定得去总裁办公室那边一趟。 放下电话后,方圆刚要站起来,却发现张欣的双眸中,带有明显的憔悴神色。 刚欠起的屁股,马上又稳稳坐在了椅子上。 方圆觉得,他有责任,更有义务开解一下这位美女部长,告诉她天不会塌下来的,别担心会因为昨天当众驳了夏总的面子,就会担心。 尤其是得知张良华很受夏总重用后,就担心会被他日后报复。 要说方先生的观察力,跟洞悉人心的本事,还是很有水平的。 从张欣的憔悴中,就意识到这位美女部长,昨晚在家里肯定是辗转反侧,无法入眠了--理由很简单,就因为脑袋瓜子一时冲动,得罪了夏总跟张良华。 事后,等她彻底冷静下来后,才意识到自己昨天中午的行为,有多么愚蠢了。 别看张欣一副大大咧咧的样子,敢于为方部长强出头,收拾张良华,驳夏小韵的面子,其实她也很珍惜当前的工作岗位。 毕竟,神通快递公关部副部长的薪水福利,也是想当让她满意的。 “张部长,你先别走,我有话要跟你说。” 喊出转身要出去的张欣后,方圆沉吟了片刻,才很直率的说:“或许,我不会在神通快递干太久。不过,我现在可以给你一个郑重的承诺。有我在,就没谁敢打击报复你,就是夏总也不行。还有就是,我不在了,你也会接替我的位子,成为正印部长,不受任何副总调遣,直接对夏总负责。” 张欣愣了。 她可没想到,方圆能看透她的心思,并说出这番让她心生暖意的话。 帮人不图报,那是英雄所为--张欣或许是个英雄,帮方圆整治张良华时,没想到要获得他的感激,不过她更是一个比较现实的小女人。 有哪个现实的小女人,在没有任何好处的情况下,愿意去做损己利人的好事? 所以,昨晚躺在舒服的大床上,张欣就开始摊煎饼,后悔了。 但她更明白,事已至此,无论对错,她以后都得亲密团结在方先生身边。 假如她要是反水,再去讨好张良华,来帮他整治方圆的话,那么她就会被所有人看不起:任何时候,叛徒都是被正邪双方所讨厌的。 打落牙齿和血吞,就是张欣此前的真实写照。 可却万万没想到,方圆会跟她说出这番话,哪怕她平时玲珑八面的,这时候也不知道说啥好了。 要想彻底安抚张欣,让她放松心情,死心塌地给自己当小弟,圆哥当然得爆出一点猛料才行。 很关怀下属的,亲自给张欣泡了倍菊花茶后,方圆才说:“嘿嘿,实不相瞒啊,我跟夏总早就私定终身了--嘘,这可是绝密啊,她心眼小,不喜欢我乱说的。” 张欣的双眸,猛地亮了,百花盛开般的笑容,更是在俏脸上攸然绽放,却做出无比端庄、严肃认真的样子,用力点头:“圆哥,你放心,我是绝不会告诉任何人的!但我现在,必须得提前恭喜你。还有啊,得提醒你注意那个张副总,他对夏总可是不怀好意的。” “切,就那种痴呆玩意,趁着我跟夏总闹点小矛盾时,就想仰着身子想好事?” 方圆冷笑一声,说:“别管他,我随时都能让他卷起铺盖滚蛋的。” 得到圆哥的郑重承诺后,张欣心中的包袱全然放下,浑身散发出她这个年龄少妇该有的迷人魅力,嫣然巧笑着,给方圆倒水时问道:“圆哥,我发现小北妹子太单纯了呀,昨天去彩虹药业时,孙德力那老不死的乱放屁时,她竟然被吓着了。今天早上一上班,我发现她的情绪还有些低落呢。” 她情绪低落,是因为我昨天吓坏了她。 方圆当然不会把差点掐死小北妹妹的事,告诉张欣,只是拜托她好好培养漠北北,看看她能不能胜任公关部这个工作。 如果实在不行的话,再把她调到别的岗位。 方圆跟张欣谈论起漠北北的事儿后,就忘记劳拉要他赶紧去总裁办公室的事了。 直到等的花儿都谢了的劳拉,第二次打电话来催后,才结束了跟张部长的谈话。 方圆走出公关部办公室时,看了坐在窗前漠北北:小北妹妹正在看公关部以往的成功业务案例,很认真的样子。 只是,她的背影,看去时比昨天好像单薄了许多。 唉,都是我的错啊。 我这个人啊,真不怎么厚道,总会在无意间,伤害那些喜欢我的女孩子,简直是造孽啊,不可活啊。 心生感慨的方先生,摇着脑袋叹着气的,来到了总裁办公室所在楼层。 他刚走进走廊中,劳拉就出现在了他面前,一把抓住他的手,小声埋怨道:“你怎么才来呢?不是告诉你,出十万火急的大事了吗!” “你还好好的站在这儿,能有啥十万火急的大事?” 方圆不以为然的笑了下。 劳拉没心情再跟他计较这些,开门见山的问道:“方圆,你把那盘光盘送给夏总看,到底是怎么个意思呢?” 方圆愣了下,说:“不是我要送给夏总看的,是前台客服小妹,委托我捎带过来给夏总的……” 劳拉打断了他的解释,问道:“那你知道光盘里面,是什么内容吗?” “我咋知道啊,我又没看过。” 方圆更觉得奇怪,刚要问那里面啥内容时,劳拉接下来的话,让他一下子傻掉:“里面,是你跟夏总那个母亲陈婉约,亲热的监控录像!” 啥,我跟陈婉约亲热的监控录像? 别人送来的光盘中,会有我跟陈婉约亲热的场景? 怎么可能! 饶是方先生机智无双,反应敏捷,但在得知那盘光盘中是啥内容后,还是变成了木鸡。 昨晚,他跟陈婉约发生的事,除了天知地知,他知她知外,也就是楚楠楠,还有陪同她来的那个老外了。 可问题是,就算楚楠楠俩人亲眼看到他们的丑陋一幕,但也没机会制成光碟啊。 当时,她可是很快关灯,就退出去的。 退一步来说,就算楚楠楠在那么短的时间内,把那一幕制成光盘,可凭借她跟夏小韵的关系,也绝不会把光碟送到这儿来! 那么,是谁录制了光盘,又是谁在暗中为方先生、陈阿姨现场直播呢? 我家,被人安装了监控器! 呆愣片刻后,方圆马上就想到了最关键的所在。 至于谁,特么的这样无聊--方先生当前,实在没心情去考虑。 门前最重要的,该怎么去跟夏小韵解释。 方先生脸面神色变幻不定时,劳拉并没有催促他。 她能清晰的看出,方圆没有撒谎骗她,是真不知道那盘光盘里面的内容。 他现在正傻着呢。 幸好,方先生变傻的时间,并不是太久,很快就清醒了过来,无声的笑了下,问:“劳拉,你相信,那盘录像是我录制的,特意送给夏总看的吗?” “原则上,我该相信,因为你有理由,用这种手段,来斩断夏总对你的特殊感情。可你的眼神告诉我,你不屑用这种肮脏手段的。” 劳拉的回答,很认真,看来在等待方圆时,她也冷静考虑过了。 “错了,还真是我录制下来,特意送给她看的,呵呵。” 方圆却发神经般的,笑着拍了拍小黑妹的肩膀,大踏步的走向了总裁办公室。 看着方圆的背影,劳拉神色复杂的摇了摇头。 站在门口,方先生很庄重的整理了下自己的衬衣领子后,才敲响了房门。 听到夏小韵平淡的声音传来后,方圆多少有些惊讶,更有些无奈的心疼:这孩子,在遭受一连串的各种打击后,算是迅速成熟起来了。 “夏总。” 方圆走进办公室,随手关上房门后,才看向了夏小韵。 “坐。” 夏小韵也看着他。 俩人的神色,都无比的平静,带着公事公办的冷漠。 世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你就在我面前,我却无法接近你,跟你说我其实是真的是在乎你。 方圆在跟小夏无声的对望片刻后,脑海中闪过这么一句话,接着就走到待客区的沙发前,坐了下来。 “想喝点什么?” 夏小韵从大班椅上站起,走向了饮水机那边。 黑色的细高跟小皮鞋,就从满地的狼藉踏过去时,她就像没看到那样:“绿茶,还是咖啡?” “绿茶吧。” 不知道为啥,看到夏小韵如此的冷静后,方圆忽然有些怕。 天生就喜欢人肉大餐的老虎,扑倒你面前后,却摇着尾巴求包养,你会不会怕? 夏小韵为方圆泡了一杯绿茶,端到了他面前案几上,又顺势坐在了他面前沙发上,纤长的右腿一抬,搁在了左膝盖上,双手十指交叉,放在了小腹间,身子微微后仰,倚在了沙发靠背上。 黑色的小皮鞋,微微颠着,很有节奏的样子,看上去很有挑逗的嫌疑,却偏偏又把美女总裁该有的风度,气场,诠释的淋漓尽致。 方圆很不习惯被夏总这样盯着,端起茶杯喝水。 水很烫,也很苦。 夏小韵说话了:“你送来的光碟,我看了。内容很精彩,如果放在网上的话,你们肯定能力压东洋那些专业技术人员,一个晚上就能走红大江南北,成为数千万青少年的新偶像。” 不得不说,夏小韵现在各方面都有了长足的进步,哪怕是讽刺人。 “夏总,你太过奖了。” 事已至此,方圆也没必要解释,那东西不是他送来的了。 第347章 :要给某些人一个教训 “我可没有夸张,只是实话实说罢了。” 夏小韵笑了下,忽然弯腰伸手,从案几下面拿出一盒烟来。 这是招待烟,男人抽的。 其实,除了方圆之外,哪怕是王副总那样的公司元老,也不会在这儿吸烟的。 “来一颗?” 夏小韵动作笨拙的撕开香烟,叼了一颗在嘴上,递给了方圆。 你最好别吸烟。 方圆咽下了这句话,摇了摇头时,却拿出火机凑了过去。 夏小韵弯腰,伸头,像模像样的凑在火机前,点燃香烟后就狠吸了一口。 接下来,当然就是剧烈咳嗽了,连眼泪都咳出来了。 方圆很体贴的,递过了一张纸巾。 咳嗽了老大会儿后,小脸通红的夏总,才吸了下鼻子,用纸巾擦了擦泪水,笑着说:“呵呵,虽然很呛,不过很好玩,有种全身放松的感觉。” “这样才会上瘾的。” 方圆好像的提醒道。 夏小韵马上就反问:“就像你跟陈婉约,发生第一次后,以后就能顺理成章的生活在了一起,对吧?” 方圆看着她,沉默片刻后才说:“其实,她也是个很不错的女人。虽说年龄比我大太多,可岁月并没有给她留下太多的痕迹。早就有人说过,完全成熟了的女人,对男人的魅力才是最大的。” “嗯,我也看过类似的观点。” 夏小韵又吸了口烟。 这次,她只是轻咳了几声,就止住了。 看来,人类在学某个坏习惯时,总是能尽快学会。 再次轻轻吸了下小鼻子,夏小韵才说:“不过说实话,我觉得这样对她,多少有些不公平。当然了,她那么大年龄了,能得到你这个小帅哥的青睐,也算不错了。” 方圆没说话,只是低头看着手里的火机。 夏小韵也没催他,慢悠悠的吸着烟。 一颗烟完事后,接着又接上了一颗。 当第二颗香烟要燃尽时,她说话了:“说实话,我刚看到那东西时,我真的很生气。现在不了,因为我很理解,你这个当哥哥为什么这样做的苦心--说起来,你也够不容易的,为了纠正我的错误,不惜去找一个老女人来做那种事,恶心我。” 笑了下,她又说:“现在我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你,你的目的达到了,我确实很恶心,对你的那种不正常感情,基本都没了。因为我只要一想到你,就会想到她,想到你们滚在一起的样子,啥爱啊恨啊的,就飞了。” 方圆也笑了下,还是没说话。 他觉得,他没必要说什么。 因为,夏小韵当前的态度,正是他想看到的。 尽管无比的不甘。 可大错已经铸成,再特么的不甘,又能咋样? 背后那只黑手,早就算定他跟夏小韵不是亲兄妹的事瞒不住了,所以才及时安排了这一切,抢先封住了他要向小夏说出真相的嘴。 事到如今,就算刀子搁在他脖子上,他都不能说了。 是,方圆记得在去年时,夏小韵曾经亲口跟他说过:只要你能帮我,我会跟陈婉约一起伺候你。 但那时候,夏小韵说那样的话,只是交易,没有任何的感情。 方圆可以接受,她同样也能接受母女共侍一夫的现实。 现在呢? 如果方圆还奢望有这种好事的话,夏小韵绝对会以死,来报复他的贪心。 这一切,都是那只手在背后运作,出面的是夜搜魂。 想到那个老人,想到夜搜魂后,方圆满脸无所谓的笑着摇了摇头:好吧,你们成功了,为了阻止我跟楚词走到一起,不择手段。 “方圆--我还是叫你的名字吧。” 夏小韵把烟头掐在了烟灰缸内,淡淡的说:“该说的话,我都说完了。至于你以后,愿不愿意留下来,对我来说无所谓。不过,有机会的话,能否请我去你家作客?我真的很想感受一下,你们俩人在一起的幸福生活。” “好的,随时欢迎夏总你的大驾光临。” 方圆站了起来,说:“那我先走了。” “嗯,不送了。” 夏小韵也跟着站起身,犹豫了下,伸出了右手。 “嘿,还要握手吗?” 方圆嘿嘿的笑着,跟她轻轻握了下。 “方圆,无论怎么样,你都要开心,好好的活下去。” 夏小韵很认真的说。 “你也是。” 方圆点了点头,转身快步走出了办公室内。 刚出门,就看到倚在门旁走廊墙壁上的劳拉了。 很明显,劳拉不放心他跟夏小韵,怕他们会起啥争执,所以才在这儿偷听,做着随时冲进去劝架的准备。 “她很理智。” 方圆说。 “但这只是表面现象。” 劳拉回答。 “无论咋样,我都会照顾她的。” 方圆说了句,就在劳拉复杂的目光中,走向了楼梯。 刚走到电梯门口,张良华从里面走了出来。 方圆看都没看他一眼,擦着他的身子正要走下楼梯时,他却忽然说:“方助理,半小时后去我办公室,我有工作上要安排你去做。” “好啊,我一定会准时觐见张副总的。” 方圆很有下属姿态的,笑着点了点头。 “哼。” 张良华皮笑肉不笑的轻哼一声,抬手整理了下衣领后,脚步轻快的走向了劳拉那边时,脸上立马堆满了殷勤的笑容,老远都打招呼。 劳拉却理都没理他,抱着膀子走进了自己办公室内。 张良华笑容凝固时,听到已经走下楼梯的方圆,好像发出一声不屑的嗤笑。 他霍然转身,瞪着空荡荡的楼梯口,眼神阴狠。 老天爷可以作证,方先生真没因为张副总遭到劳拉的无视后,就嗤笑他。 张副总自己出现了幻听罢了,方先生现在哪儿有闲心去嗤笑他? 没有回公关部办公室,方圆在步行下了一层楼梯后,就进了电梯。 他得回家看看。 他很不喜欢自己家里,会被人安装了监控器。 同时,他觉得也该得给某些人一个教训:不管那些人是不是奉命。 盗圣要想根据那些监控器,查出隐藏在暗中的某些人,并不是太难的事。 方家的大门上,依旧挂着锁头,院子里静悄悄的,没有一丝声响。 就好像,整个方家所有的一切,都沉浸在了温暖的阳光下,昏昏欲睡。 方圆忽然无比怀念他的一个兄弟--毛驴。 毛驴如果在的话,早就听出他的脚步声,人立而起的趴在门后,摇着尾巴锥锥的向大哥问安了。 方圆开锁,推开了大门后,一眼就看到了陈婉约,就坐在石桌前,背对着阳光,摆出一副无比淑女的样子,左手托着香腮,静静的看一本杂志。 “你怎么回来的这样早?” 看到方圆回家后,陈婉约有些奇怪。 “有点事。” 方圆走过去,坐在她身边的石凳上,伸手搂住了她的脖子,嘴巴就凑了过去。 陈婉约一惊,本能的就要伸手推开他时,却听他小声说:“咱们去浴室吧,有正事要跟你说。” 昨晚她虽然主动疯狂了一次,可潜意识内,还是很怕跟方圆亲热的,所以才想拒绝,但在听他小声说有正事后,马上就配合起来。 男人跟女人亲热的镜头,有人愿意看,也有人不愿意看。 英华就不愿意看--因为他很清楚,镜头对的那对男女,其实是一对牺牲品,尤其是那个年过四旬的女人,更是可怜。 相比起夜搜魂来说,英华对方圆他们的同情心,并不弱。 但他却没有夜搜魂那样的胆量,赶去违逆老人的命令。 英华,全名黄英华,在成为老人的心腹之前,就已经是华夏某部门最出色的特工了,因为表现优秀,所以才被老人亲手提拔到了当前的位置上。 按照老人的命令,本来协同夜搜魂行动的黄英华,马上就成为了本次行动小组的首要负责人(总共有十七个精锐,听从他的安排),还是按照以往那样,每隔两个小时,就会跟京华方面汇报这边的情况。 其实,就是方圆的行踪。 不过那天方圆跟漠北北去租房时,在房间里做了些什么(方圆出来时,表情很不正常),因为情况出乎他们的意外,没办法得知,只能分派出两个人,专门去暗中监视那个女孩子。 坐在厢式货车内,黄英华喝着咖啡,看着监控屏幕。 当看到方圆忽然回家后,就迫不及待的搂住陈婉约亲吻,接着就弯腰伸手把她抱进浴室内后,有些无奈的叹了口气,淡淡的吩咐手下:“把镜头切换到浴室。” 马上,坐在他身后的那几个专业监控员,立即调换镜头。 镜头调换过来时,那对男女开始脱衣服了。 就像干柴遇到烈火那样,他们相互脱衣服的动作很粗暴,随便乱扔--很凑巧,方圆在扔出陈婉约的一件贴身衣服时,恰好盖在了监控头上。 屏幕立即黑了。 不过这不要紧,因为能听到有放水声,还有陈婉约的哼哼声传来。 他们,这是要玩儿鸳鸯浴么? 黄英华嘴角用力抿了下,有些为方圆可惜。 他现在已经知道,方圆就是老人曾经在全国各范围呢,挑选的七杀手之一,本来该有着想当光明的前途,却因为要对夜搜魂不轨,被逐了出去,丧失了大好机会。 更是在老人的安排下,犯了大错后,索性自甘堕落,竟然在大白天的工作时间,回家跟陈婉约玩鸳鸯浴--这个人,算是废了。 听到浴缸内有水拍打的声响,还有陈婉约那迷人的叫声,从耳机内传来后,黄英华再次摇了摇头,摘下了耳机。 他从来都不喜欢监看目标的私生活,哪怕必须这样做,也唯有站在旁边静静的听着,反正就算是用脚丫子,也能想象出那对男女的样子。 走到车厢最后面,黄英华点上了一颗烟,稍稍打开了上方的天窗。 水声,女人的叫声,一直在继续。 还有手机铃声响起,那是老人跟他单线联系的手机。 老人主动打电话来了,黄英华连忙掐灭香烟,走过去拿起了手机。 第348章 :九幽王的贪婪私心 就在一个小时之前,黄英华刚刚向老人汇报了这边的情况。 一切正常。 所以他不明白,老人为什么主动給他打电话过来。 “一号目标,现在做什么了?” 老人的声音,好像从他来到这个世界那一天开始,就这样充满了沧桑,还带有任何人都无法反抗的威严。 “目标在十分钟之前忽然回家,正在跟三号目标亲热。” 黄英华在说出方圆做什么时,没有一点的犹豫,或者说是不好意思。 这本来就是他的工作,无论在私下里,他为方圆有多么的惋惜,可也会用最端正的态度,如实向老人汇报。 “什么?” 老人的声音里,带有明显的惊讶:“他忽然回到家,跟三号目标亲热?” “是的,正在亲热中。” “你能看到他们?” “看--不到,但却能听到。” 黄英华如实的,把方圆回家后做什么了,又很‘不小心’的用衣服蒙住了监控器,但却没有阻挠窃听器的继续工作,所有监控人员,正在倾听他们的恩爱。 可是不等他的话音落下,老人的声音陡然严厉了起来:“你没有亲眼看到,只是听到?” “是……” 黄英华在说出这个字时,明显意识到了哪儿不对劲,底气很不足。 “立即,转移你当前的位置!” 老人下达了命令。 黄英华怵然一惊:“您是说,一号目标故意掩盖了监控器,只留下三号目标一个人在浴室内演戏,他本人则趁机来寻找我们?” “只能是这样,快,千万别以为他查不到你们。” 老人的声音,有些急促。 “是,我马上--” 黄英华双脚脚后跟一磕,刚说到这儿,就听到背后传来砰的一声大响。 他下意识的回头,就看到箱货的门开了,一个穿着裤衩的年轻人,脸上带着邪魅的笑,正站在下面望着吃惊的他们。 “方圆!” 下意识的,黄英华喊出了方圆的名字。 与此同时,坐在箱货中的其他四个同事,都从椅子上蹦了起来,掏枪。 “别动枪!” 黄英华当然知道,方圆是绝不能被干掉的,所以才喝令手下不许动枪。 但很明显,哪怕老人(还有夜搜魂),几次告诉他说,方圆有多可怕,他也有了足够的心理提防。 但当方圆忽然出现在眼前,手下人要掏枪后,他还是本能的以为,他们要想伤了方圆,应该很轻松。 接下来,方圆就用实际行动告诉黄英华,他的以为有多么的错误--几乎是在他喝令手下不许掏枪的同时,方圆就已经蹦上了箱货。 这次,能够跟随夜搜魂来唐王,监控方圆的十七个人,不管是专业技术,还是动武,个个都是部门中的精锐人员。 黄英华也一直是这样认为的--可方圆接下来的动作,却让他明白了什么才是真正的精锐:那四个已经掏出枪的手下,几乎还没有机会把枪口对准方圆呢,就结连惊叫着飞下了箱货,重重摔在了路边。 摔在路上后,就没谁再站起来了。 方圆在把他们摔下去时,用了足够让他们疼昏过去的力气。 拿着手机的黄英华,彻底傻掉。 直到方圆笑着问他是谁时,他才清醒过来,虎吼一声扑上来。 黄英华不想伤害方圆,但绝不能眼睁睁看着他,就这样伤害自己的下属! 他在扑上来的同时,右手中的手机,也已经狠狠砸向了方圆的面门。 黄英华觉得,依着自己的身手,有绝对的把握,能把方圆狠狠撞下车去,再伺机制伏他,警告他最好要冷静,这样做是为了他的安全考虑。 所以,当他觉得右手手腕嘎然剧痛,不知道怎么就重重摔在路面上,疼昏过去之前,还满心都是不甘,以及夜搜魂临走前,跟他说过的一句、他却没在意的话:方圆,远比你所能想象到的更危险,更厉害! 黄英华自付,无论从哪一方面来说,他都不输给夜搜魂。 而夜搜魂,又是七杀手中的妖手,排名第一。 按照妖魔鬼怪、佛龙狼的座次,以此类推七杀手的本领,排名仅仅是第三的鬼手方圆,又能厉害到哪儿去? 不过,当他疼昏过去时,他才猛然觉悟夜搜魂没有说错:原来,七杀手的排名座次,并不代表着本身本领的高低。 方圆近身格斗的本领,要比三个夜搜魂加起来,还要厉害! 但很可惜,黄英华明白的太晚了。 黄英华昏厥过去之前,心里想了些什么,方圆才不去考虑。 他只是拿着黄英华砸过来的手机,走到了一个真皮座椅前坐下,从数个屏幕内,以各种角度看着自己的家,还饶有兴趣的拿起耳麦,放在耳边,听陈婉约自己在浴缸内演戏。 手机依旧处在通话中,这一点方圆可以肯定。 老人没有说话,好像在等方圆开口。 方圆放下耳麦后,才终于问道:“现在,我能不能称呼你为龙头?” 以前,哪怕方圆被冤枉的逐出七杀手后,数年内每次想起老人时,也从没有用这种玩世不恭的态度。 龙头,是老人在某部门的代号。 很形象,也很贴切。 “随便你怎么称呼我。” 老人说话了,语气又恢复了该有的平静:“听说,你在塔希科时,杀了王国华,算是开杀戒了?” “你放心,这次我没有杀人。” 方圆笑了下,说:“不过,我不敢保证下次,还会不会只掰断他们的手腕。所以呢,我觉得你该把所有人都撤回去,别再来招我心烦了。你还该知道,其实我这个人脾气挺暴躁的。” 龙头沉默,很久后才说:“我派人监视你,除了要不惜一切代价阻止你跟夏小韵走到一起外,还有一点,就是因为九幽王已经去了唐王,要对你们下手……” 方圆打断了他的话:“就算你们在,那又怎么样?你们,能阻止她?” “不能。” 龙头实话实说:“好像没有谁,能阻止九幽王要做什么。” “那你们的人,在这儿除了等着被干掉外,还能起到啥作用?” 方圆晒笑一声,才用认真的语气说:“看在我对你还保留着最后一丝尊敬的份上,别再来烦我了。不过,我可以给你保证,我绝不会跟夏小韵发生那种让你们害怕的关系。” “唉,就算你说到做到,那又怎么样?” 龙头在那边叹了口气。 方圆问:“为什么要这样说?” 龙头淡淡的回答:“你该明白,那晚九幽王没有杀你,只是给你种上尸毒,是为什么。” 方圆明白了:“你是说,她已经不在意,我会不会跟夏小韵走到一起?” “如果她不想把夏小韵取而代之,那么就不会在打伤你后,杳无踪迹了。” 龙头说:“这些天,我一直在考虑,她会以哪种方式,来取代夏小韵。细胞克隆?还是像玄幻故事里那样,生吃了夏小韵,化身为她等等方式?都不是,所以我想不出。” “我也想不到。” 方圆接着问:“你就这么确定,她必须得把夏小韵取而代之?根据我的了解,九幽王这次入世,只是起到促成我跟夏小韵走到一起的作用。” 龙头好像笑了下,才说:“不管九幽王是何种生物,又有多么的可怕,唯一能肯定的是,她只要还有人类的正常思维,那么就会有私心。” 龙头说得没错,人类到任何时代,都不会缺少私心。 按照某些不确定的传说来,九幽王的入世,只起到让彼岸花并蒂盛开、引发黑暗邪恶物质的作用。 说白了,她就是方圆这个引发灾难的导火索的导火索。 可问题是,她现在好像不甘心只当导火索的导火索,而是想把夏小韵取而代之。 此前,方圆就已经知道,当他跟夏小韵走到一起,完成那个世界赋予他们的‘历史使命’后,他们的生命就会结束。 而九幽王,则没必要像他们这么命苦--她既然明明知道成为夏小韵,跟方圆结合后,生命就会结束,那么她干嘛还要想取代夏小韵呢? 九幽王这样做,只能有一个解释。 那就是:她取代夏小韵,跟方圆结合引发某个灾难后,她不会死。 方圆,也不会死,她有确定的手段,来保证两个人的生命安全。 既然这样做能活下去,不这样做仍然能活下去,那么她为啥非得这样做呢? 这不是多此一举,自找麻烦吗? 要想解开她为啥这样做的疑惑,就得必须牵扯到人类骨子里的贪婪,私心了。 九幽王,一个不明生物,很渴望能变成一个正常人,这才想把夏小韵取而代之,力保她跟方圆,能够像童话故事里的王子、跟公主那样,幸福的生活下去。 正是出于这种人类才有的贪婪私心,所以九幽王才给方圆种上了尸毒,迫使他不敢去碰任何一个女人,只能去找她,为她去寻找那双传说中的绣花鞋。 好像,也唯有这样解释,才能合理。 这个问题找到答案后,那么新的问题又出现了:九幽王,会用那种手段,来把夏小韵取而代之? 方圆不知道。 龙头,也不知道。 “我只能确定,她就在唐王,想方设法的接近你,随时都做着把夏小韵取而代之的准备,一旦时机成熟,夏小韵就死定了,而你呢,也会按照她的意愿,成为一个不明生物的‘爱人’,或者干脆说是傀儡。” 龙头说了很长时间,方圆相信,这绝对是他这辈子跟人说话最多的一次了。 拿起桌子上的香烟,点了一颗后,方圆才说:“我很感谢你能跟我说这些,也会牢牢记在的。但我还是要告诉你,我不希望被人随时随地的监控。让你的人,撤走吧。” “或许,我自己就能摆平那个九幽王。” 方圆说出最后一句话后,举起手机,用力砸在了一个屏幕上。 接着跳下车,在很多围观者惊诧的目光中,光着脚丫扬长而去。 第349章 :迷多的让人头疼 方圆回到家时,陈婉约还躺在浴缸内,无比销魂的叫着。 嗯,这娘们很有表演天赋,可惜没有去演艺圈发展,要不然肯定能拿回一个奥斯卡小金人--方圆推开浴室的房门,冲里面打了个响指,转身就走了。 等她穿好衣服走到院子里后,才看到石桌上,放着各式各样的监控设备。 就算早就把脸皮扔国外去了,可她还是下意识的双手抱住胸口,呆了足足半天没说话。 这说明她还是有着相当的羞耻心。 对此,方圆很欣慰,特意亲手给她泡了杯绿茶,放在了她面前。 “你怎么知道家里安装了这些东西?” 绿茶的苦涩味道,让陈婉约慢慢回过了神。 “说起来都怪我,是我没想到有人会在家里捣鬼。” 先自我批评了一句后,方圆才说:“如果不是夏小韵,把我们昨晚的监控录像给我看,我也不知道我们的精彩--”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陈婉约就像被踩了尾巴的兔子那样,腾地一声从石凳上蹦了起来,手里的杯子摔在了地上,尖声叫道:“什么,楚词看到了这些!” “别这么大惊小怪的,既然有人安装了这些东西,那么就得有人欣赏。” 方圆皱了下眉头,说:“看,刚给你泡的茶,就这样浪费了,真是瞎了我一片苦心。” 陈婉约才不管茶杯有没有摔碎,扑倒方圆面前,用力采住他衣领子,脸色煞白的问道:“楚、楚词看到后,是什么反应?” 不等方圆说什么,她就霍然举手,纤长的五指狠狠抓向他的脸:“都是你这个畜生,让我……” 方圆没躲闪,只是冷冷的看着她。 陈婉约的手指,即将碰到方圆的脸时,却顿住,缓缓落下来,接着用双捂住自己的脸,嘤嘤的哭了起来:“对、对不起,我才是畜生,这一切都怪我。” 为了女儿还有某些事,她能豁出去做不要脸的事,甚至也不是太在意被别人‘现场观摩’他们的丑陋行为,可就算是杀了她,也不想让夏小韵看到这一切。 陈婉约可以不在乎世界上所有人怎么看她,说她,哪怕是折磨她,但她异常在意自己在女儿心中的形象。 哪怕她自己也清楚,夏小韵早就不把她当母亲看了。 可她却能真切的体会到,她在夏小韵心中,仍旧占有一定的地位。 多年的养育之恩,可不是一纸医学鉴定报告,就能抹去的。 正如夏小韵看到视频后的感觉那样,如果是放在夏天问刚失踪,夏家母女迫切需要某个人来保护她们时,她们或许能接受‘母女共侍一夫’的现实。 在她们看来,那只是交易而已:在某些大人物的打压下,人性的尊严就不那么值钱了。 交易,就是交易,不存在任何发自真心的爱意。 现在却不同了,陈婉约能清晰看出,女儿是多么的在意方圆,哪怕得知他们的亲兄妹后,都无法放得下他,因此才遭受痛苦的煎熬。 夏小韵承受那么大的‘爱恋’之苦时,她的母亲却抢先一步,成为了方圆的女人--无论她现在还有没有把陈婉约当做母亲,在亲眼目睹他们的丑态后,绝对是会心痛的要死,发疯。 对,楚词绝对无法接受这个现实的! 哭着哭着,陈婉约霍然抬头,再次一把采住方圆的衣领子,嘎声说:“快,你快去陪着楚词,我担心她会想不开,做傻事的!” “她可没有你想的这样脆弱。” 方圆苦笑了下,就把夏小韵看过录像后的反应,详细说了一遍。 当听方圆说出,夏小韵最后恭祝他们幸福时,陈婉约一直在发抖的身子,渐渐平静了下来:女儿,真的对方圆死心了。 方圆又说:“你,还有我,其实没必要背负太大的内疚。我跟夏小韵又没发生啥实质性的关系。所以你跟我在一起,最多只能算是出轨,没必要觉得对不起她。” “嗯,甚至连出轨都算不上,最合适的说法呢,就是你为了保护你女儿不受伤,才不惜付出一切代价的。说起来,她该感激你才对。” 想了想,方圆继续说:“所以呢,你实在没必要这么难受,我可以发誓,以后绝不会跟夏小韵有任何的瓜葛了。” 陈婉约的情绪,慢慢轻松了许多:是啊,他跟夏小韵的关系,还是干净的。 只要他们之间是干净的,那么陈婉约跟方圆上床,也就算不上是违反人伦了。 陈婉约眨了下眼,低声说:“楚词,会痛苦一辈子的。尤其是在得知,你们俩人之间,根本不是亲兄妹关系后。她会恨我、恨我们。” “人生不如意,十之七九,这也是很正常的。” 方圆淡淡的说:“再说了,我们两个发生这关系,也是‘有心人’安排的,目的就是不想让我跟她走到一起。无论是夏天问,还是安装监控器的这些人。所以说,从我认真接受她的那天开始,就是个错误。” 陈婉约愣了片刻,才说:“这样看来的话,那么绝不能让楚词知道,你们两个不是亲兄妹了。那样,她心里或许才好受些。” “嗯,我就是这样想的,但事实上呢,她可能早晚会知道这件事的。” 方圆嘿嘿笑了下,说:“但不管咋说,能瞒她一天,就是一天吧--希望,她能找到真正值得她喜欢的男人。” “是,只能这样希望了。” 陈婉约幽幽的应和了句。 方圆低头看着她,话锋一转:“现在,你该跟我说说夏天问的事了吧?” 如果陈婉约今早没有说,给她送来能让方圆失去理智的药物的人是夏天问,哪怕他想破脑袋,也猜不出那个人是谁。 现在他能肯定,龙头知道夏天问的存在,但却放任他做某些事。 这是因为,夏天问要做的事,很符合龙头的意思。 或者干脆说,夏天问做了龙头想做的事。 这样一来,龙头只需在事后,躲在暗中略施推手,让夏小韵看到那段录像,就彻底绝了她跟方圆走到一起的希望。 无论夏小韵知不知道,她跟方圆不是亲兄妹:他们不是亲兄妹,夏小韵就是陈婉约的亲生女儿,哪怕她再怎么爱方圆,可也无法接受母亲的男人。 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来了:夏天问为什么,不想夏小韵跟方圆走到一起? 他也不想方夏结合后,引发某些未知灾难,还是别有用心? 方圆不明白,所以才问陈婉约。 但陈婉约却始终保持着沉默。 “不想说,还是不能说?” 等了老大会,方圆才追问。 陈婉约还是不说话,只是趴在方圆的肩膀上,抬头看着天空,眼神有些空洞。 “不想说就算了,其实我也不是太想听那个男人的事。” 方圆推开他,端起自己的杯子喝了口,又问:“那,你能不能告诉我,你是啥时候学会打架本领的。” “他教的。” 这次,陈婉约没有犹豫,收回看向天空的目光,如实说道:“在我发现他开始喜欢男人,他狠狠揍了我一顿后,才问我,想不想学点防身的本领。我说,愿意。” “没想到老夏原来也是个高手,真是个谜一样的男人啊。” 方圆有些赞叹的摇了摇头,说:“你愿意学,还是因为要保护夏小韵吧?” “嗯。” 陈婉约低低的说:“我的命运已经够苦,我不想让楚词再像我一样。” 方圆又问:“那,丁大少,白玉雯他们来欺负你们时,你怎么不出手?” “不到时候。” 陈婉约淡淡的说:“最起码,没有合适的机会。” 她说没有合适的机会,就是不想让人知道她其实很厉害的,本想在暗中报复那些无知的大人物来着,却没想到盗圣看不下去,替她出手解决问题了。 由此看来,这个女人的心机也很深,才不像表面这样婉约,柔弱。 “最后一个问题,也是最重要的,我很希望你能回答问我。” 方圆放下茶杯,看着陈婉约正色道:“你给夏小韵的那块石头,是从哪儿找到的?” 今年正月初二,就在马经天来方家,叫林二回明珠时,方圆本想跟随她一起去的,夏小韵却忽然出现,拿来了一块石头。 那块墨黑色的石头,正是方圆的父亲方天明拿回家的,后来随着他的神秘失踪而失踪--陈婉约却能拿到,那么她就有可能知道方天明的下落。 只是让方圆大失所望的是,陈婉约却说:“那块石头,是在罗布泊内时,夏天问给我的。当时,他只告诉我说,只需让楚词把石头给你,你就会跟在楚词身边保护他。至于那块石头是什么来历,对你有什么特殊意义,我全然不知。” 此前,方圆一直不敢问这个问题,就怕会听到这样的答案。 今天他终于鼓起勇气,问出来了。 结果,却是最让他失望的那种。 方圆能看得出,陈婉约在回答这个问题时,没有撒谎,说的是真心话。 失踪的夏天问,其实一直跟陈婉约联系,并指派她做这做那的,以夏小韵的安危为由,逼得女人只能按照他的吩咐去做。 夏天问为什么要这么玩,故意把老婆推到方圆怀里?。 方天明夫妻为啥神秘失踪,现在到底是死是活? 九幽王,又会以什么样的方式,来把夏小韵取而代之。 那双能让方圆接近夏小韵的绣花鞋,到底是九幽王穿过的那双,还是另有隐情? 还有龙头,他好像也是被一团迷雾笼罩着,让人看不清。 太多的谜,偏偏可能还会相互瓜葛,就像蚊子落到蜘蛛网上,无论怎么挣扎都挣不开,才是最最让人头疼的。 “唉,算了,不说了,我得回去上班了。” 有些头疼的摇了摇头,方圆站起身走向大门口。 在开门时,他又忽然转身,对盯着石桌发呆的陈婉约说:“哦,对了,忘记告诉你了,夏小韵说她有机会,会来家里作客的。” 第350章 :谁跟你是亲兄妹! 方圆回到公司时,还有十分钟,就是午餐时间了。 “圆哥,张良华几次打电话来,让你去他办公室去一趟呢。最后一次打电话,是五分钟前,小北结的电话,说他很生气,在电话里都拍桌子了呢。” 方圆刚走进公关部,张欣就从桌子后面站了起来。 方圆这才想起,他在从夏小韵办公室出来时,曾经遇到个张良华。 张良华好像说过,让他去副总办公室汇报工作,而且他貌似也答应了,结果却忽然跑回了家,一耽误,整个上午就这样过去了。 张副总,现在肯定很生气。 能够让自己看不顺眼的人生气,是方圆最喜欢做的事之一了。 “嘿,别管他,哪怕是把桌子给砸了。” 方圆无所谓的笑了下,看向了漠北北。 他在看过去时,漠北北正在偷眼看他,俩人目光一碰时,女孩儿马上就低下了头,装作忙着整理桌子上的文件。 知道她还没有彻底从昨天那件事的阴影中走出来,方圆也不好跟她说啥。 看到大家都开始洗手,准备去餐厅后,就说道:“昨天是张部长请客,今天我请,大家好好喝一杯。当然了,以后咱们就不用总是请来请去的了。” 圆哥请客,谁好意思的不给面子? 他的话音刚落,张欣就带头鼓掌。 看来,对于下属来说,领导请客的受欢迎程度,永远都比领导安排工作更得人心。 几分钟后,方部长又一次在众多美女的簇拥下,趾高气扬的走进了餐厅内。 跟昨天不同,所有来就餐的员工,哪怕还是会羡慕圆哥,可却不会再給他讨好的笑脸了:得罪夏总的家伙,还能蹦达多久呀? “来,罗副总,一起就餐啊?” 方圆刚坐下,就看到罗小玉从外面走了进来,立马热情的打招呼。 切,你以为罗副总傻了,才会跟你一起就餐? 很多员工,在看到方先生向罗副总讨好后,都不屑的撇了撇嘴,随即瞪大眼睛,看他是怎么被罗小玉给拒绝的。 只是让他们很不解的是,罗小玉竟然很赏这家伙的脸,不但没拒绝,反而很开心的走了过去:“好呀,那我就蹭方助理一顿饭,不过我可不能喝酒。” 就像其他员工那样,公关部的韩军等人,也以为罗小玉不会给圆哥面子的,所以当看到罗副总很赏脸后,稍稍惊诧了下,就开心了起来:有夏总的心腹罗副总捧场,夏总能好意思太打击圆哥了? 赶紧的,给罗副总让座。 只是圆哥好像有些托大啊,人家罗副总走过来后,他屁股都没抬一下,只是抬手指了指旁边的椅子,那动作,那嘴脸,完全就是上司对下属啊。 唉,圆哥,你咋这样呢--韩军等人心中叹了口气,正要想办法来弥补老大的失礼时,却见罗副真按照圆哥的意思坐了下来,没有半点不开心的意思。 罗小玉的捧场,让公关部众人无比有面子,张欣更是心中大定:看来方圆没有骗我,要不罗副总不会这么光明正大的力挺他。 接下来,方圆又很热情的招呼王副总、白处长等人。 这些人虽然也是对他笑呵呵的,可都婉拒了他的邀请。 尤其是以狡猾著称的白处长,在看到罗小玉淡然坐在方圆身边后,就开始反思自己昨天拒绝那家伙的行为,是否真的无比正确了。 方圆招呼白处长时,张副总从外面走了进来,跟几个下属一起,低声谈笑着看向了这边。 很明显,张副总是绝不会跟方圆坐在一起的,哪怕他哭着喊着的来求--可问题是,此前方助理看到个高层领导,就热情的打招呼,现在他的直接上司露面了,这家伙却扭头跟罗小玉说话了。 压根,方圆就没打算邀请张副总共进午餐。 张副总脸上的笑容,明显僵了下,但接着就好像花儿般的瞬间绽放,向旁边走了几步,看向了门口。 一般来说,这就是大人物要出场的节奏。 果不其然,夏总在劳拉的陪同下,微微昂着下巴,踩着小皮鞋咔吧咔吧的走了进来。 “夏总。” 张副总笑着打招呼。 “嗯。” 夏小韵淡淡的嗯了声,脚下不停向前走了几步时,看到了方圆。 马上,她就转身看着张良华:“张副总,一起用餐?” 昨天,夏小韵就是跟张良华一起吃饭的。 不过所有人都知道,那是夏总在安慰他,并阴晦的表示了对方助理的不满。 但今天,她却又再次邀请张副总一起就餐--这层意思,可就得好好琢磨一下了。 美女总裁再次邀请共进午餐,张良华先是呆了下,随即用力点头,呵呵笑道:“夏总有邀,敢不从命?不过今天得我请了,来而不往非礼也。” 哟,瞧人家张副总多会说话,文绉绉的,到底是文化人啊。 女孩子,谁不喜欢彬彬有礼的君子啊。 因为罗小玉应方圆之邀后,好多刚要重新定位方圆在公司地位的员工,思想再次有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 尤其是罗小玉那些手下,更是为自己老大着急。 公关部这边,除了张欣还勉强镇定外,韩军等人的脸,立马都沉了下来。 哪怕是罗小玉,也是面带惊讶的看了眼夏小韵,但接着就恢复了正常。 她才不会像一般员工那样,以为张副总获得夏总青睐了,而是很聪明的,看出夏小韵这是在故意针对方圆的。 唉,这俩人,又闹啥矛盾了? 罗小玉心中叹了口气,看向了方圆。 方圆知道她想问什么,只是笑了笑。 “张副总,今天晚上,你有什么重要安排没有?” 在所有员工的偷偷关注下,坐在距离方圆不远处餐桌上的夏小韵,用没必要这么大的声音,问张良华。 张良华一愣神,竟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 一般来说,当美女问男人晚上有没有安排时,就是想邀请他共进晚餐啊,看电影啊等等。 可问题是,张良华来公司的时间,满打满算的才两天,高高在上的夏总,又怎么可能会如此青睐于他? 就在张良华脑子里飞快转着,考虑夏小韵这么问是啥意思时,又听她说:“如果没重要的事,那下班后陪我去圆耀酒店吧,晚上,我得跟长海实业的刘总会餐。” 张良华马上点头,神采飞扬的:“好,还请夏总放心,我一定会配合您,让刘总乘兴而来,尽兴而归!” 这一下,方圆更没戏了! 包括公关部的所有员工,看到夏总跟张良华低声谈笑时,那笑面比花儿还美的样子后,再看向方圆时,目光中已经全是怜悯,甚至幸灾乐祸的样子了。 谁不知道,夏总以往外出见重要客户时,最起码得带着公关部的人? 但现在,貌似她没有这个意思。 那么这样一来,公关部以后在公司的地位,就会一落千丈了。 就连本来信心满满的张欣,当前脸上的笑容,都变得勉强起来。 反倒是罗小玉,依旧神色自若的样子。 尤其是午餐过后,夏总更是跟张副总说说笑笑的,联袂走出了餐厅。 更多人也都注意到,方圆目送他们走出餐厅时,脸色很不好看。 小子,这下傻了吧? 白处长到背着手走出去时,心里这样想。 方圆才没有傻,他只是有些不满夏小韵‘糟蹋’自己:好吧,不管你是报复我,还是想找个男人彻底把我取而代之,可你也别找张良华这样的啊。看那沙比目光闪烁时的样子,就知道心术不正。 不行,我得警告她,不能这样玩下去了。 要不然,她真吃亏了咋办? “圆哥,圆哥?” 就在方圆望着门口深思时,张欣喊了他好几遍,他才如梦初醒般的:“啊,张部长,有事?” “我们也走吧,罗副总刚才接了个电话,已经走了。” 张欣低声说。 方圆这才发现,好像刚才还满是人的餐厅里,又只剩下他们这一桌了。 而且除了漠北北外,就连张欣都是心思不圆的样子。 “哦,那就走。不好意思啊,刚才想事了。” 方圆抱歉的笑着,站了起来。 跟昨天中午一样,方圆出了餐厅后,也没回公关部,而是去了总裁办公室。 看到他来了后,劳拉神色很复杂的张嘴,欲言又止的样子,最终却什么也没啥。只是为他泡上一杯茶后,就快步走了出去。 就像压根没有看到他进来那样,坐在办公桌后面的夏小韵,始终埋头看文件。 直到劳拉的关门声传来后,才抬起头看着他,秀眉微锁:“方助理,有什么事吗?” “你以后,距离那个张良华远一些。” 方圆也没藏着掖着,直接说明了来意:“我看他不是啥好东西,心术不正。所以我建议,你最好把他开除,免得以后……” 夏小韵打断了他的话,冷笑着问:“方圆,你是我的什么人?又是凭什么,干涉我跟别人交往?” 方圆张嘴,又闭上,片刻后才闷闷的说:“夏小韵,我知道你现在特别看不起我,更恨我,所以才故意对张良华示好。是,是我伤了你的心,可不管咋说,你都是我妹,我这个当哥哥的,有权利,也有义务为你负责。” 砰的一声,方圆的话音未落,夏小韵就猛地一拍桌子,腾地站了起来,抬手指着他,咬牙切齿的笑着,语气阴森的说:“姓方的,谁跟你是亲兄妹?” 方圆的眼角,猛地一跳,接着恢复正常,苦笑着说:“夏总,你这话说的也太绝情了吧?” 夏小韵拉开抽屉,从里面拿出一个东西,狠狠摔在了桌子上:“姓方的,你看看这是什么东西!” 姓方的不用走过去看,就站在原地,也能看出那是一份dan基因鉴定书。 龙头,你还真是好快的动作,在撤离时,率先把这个秘密泄露给了她。 望着那份鉴定书,方圆愣了很久,才轻轻叹了口气:“唉,你都知道了?” 第351章 :我需要你帮我 龙头暗中安排人监控方圆的计划,被夜搜魂破坏后,黄英华等人算是遭到了沉重的打击,他被迫终结了计划,撤走了所有人。 上午九点多,方圆刚刚给过他警告,他马上就还以颜色,把这份基因鉴定书送给了夏小韵。 鉴定书内,有着一般人花再多钱,也做不出来的确定结果,让夏小韵无法不相信它的真实性,其中更有她就是陈婉约亲生女儿的有力证明。 并且,龙头还特意给夏小韵写了一封信,把很多秘密,都毫无保留的告诉了她。 最后,还语气诚恳的致歉,请她原谅他这样做的苦衷,劝她为华夏人民着想,千万不要因为儿女私情,来犯下无法原谅的大错,导致无数人受伤害。 总之,龙头给夏小韵的这些,让她一下子明白了很多。 现在她所知道的事情,算是很多了,不过还远远不够。 但这些对方圆来说,貌似并不是太重要。 重要的是,夏小韵知道陈婉约是她亲妈了。 可知道了,又能怎么样? 方圆又不是发自本心的要了陈婉约,是被她,还有夏天问联手暗算的,说起来也是受害者。 不过方圆能肯定,龙头绝不会把这些,也告诉夏小韵。 龙头更希望小夏能误会,方圆跟陈婉约是狼狈为奸的。 更能算定,就算方圆说出夏天问,夏小韵也不会相信。 因为他瞒着她做的事,已经太多了。 龙头用这么漂亮的一招,让夏小韵彻底不再信任方圆了。 正如方圆所想的那样,当他看完龙头留下的那封信后,也没看到他希望看到的东西,唯有再次苦笑了下,抬头看着夏小韵,目光深邃。 这时候,夏小韵的脸色也平静了下来,只是眼角不时的会跳一下,证明她在努力压制心中的愤怒。 她确实懂得隐忍了。 要不然,在看完这些东西后,也不会没事人那样去餐厅吃饭,直等到方圆主动上门后,才爆发,并迅速恢复了表面的正常。 方圆不喜欢女孩子,有这样深的心机。 女孩子心机深沉了,就会变得更加阴狠,容易衰老。 毕竟深沉跟成熟,总是有着不清不楚的关系。 可他阻挡不住夏小韵的成长,龙头虽然迫于他的威胁,暂时退缩,却又给他留下了更大的难题。 瞪着方圆过了半晌后,夏小韵缓缓坐在了椅子上,拿起已经凉透了的咖啡,咕噔咕噔的一口气喝干,这才重重的吐出一口气。 方圆还是站在桌前,看着她,就像一个等待法院判刑的囚犯。 “你还有事?” 夏小韵喝了一杯子冷咖啡后,变得更加冷静了,语气也更加的冷,不带有一丝丝的感情。 “你还没说,我们以后是啥关系,咋相处。” 方圆这样回答。 “你是我继父,行了吧?” 夏小韵笑了,语气很轻佻:“以后,对待她要好一些。说起来,她也是个可怜的女人。这么大年龄了,能够摊上你这么个帅哥心疼,也算是对她受了那么多磨难的补偿了。” 方圆没有理睬她这些冷嘲热讽,只是说:“可我上午就跟你说过了,我是被暗算……” 夏小韵抬手,打断他的话:“无论怎么样,你们都有了夫妻才该发生的关系,这是事实吧?” “是。” 方圆不能不承认。 很明显,在跟曾经的亲妹妹,曾经的未来小媳妇、现在的夏大总裁摊牌时,必须得尊重事实,有一说一。 “这就足够了,别的还用再说吗?” 夏小韵脑袋后仰,靠在椅背上,脚尖轻轻点着地面,大班椅来回的摇晃着,微笑着问:“方先生,你不会奢望,让我们母女俩都伺候你吧?当然了,如果你真有这想法的话,看在以前你对我那么好的份上,我或许还可以考虑一下。” 方圆皱起了眉头,沉声问:“夏小韵,你能不能认真一些?” “难道,我现在还不认真吗?” 夏小韵身子霍然坐直了身子,语气很尖利刺耳:“那你说,你想让我用哪种态度来对你?忘掉陈婉约被你金屋藏娇,还是狠心把她杀了,然后我们再没事人似的从新开始?” 方圆嘴巴动了动,不知道说什么好。 他忽然发现,他还是小看了龙头。 那个老人,貌似随便拿出一些东西,就能让他狼狈异常,无法应对。 “说呀,你怎么变哑吧了?” 夏小韵等了片刻,再次抬手,重重拍了下桌子:“你不是挺能说会道的嘛!” “陈婉约很可怜,而且她也是被人精心算计了的,我实在对她下不去手。” 方圆又想了老大会儿,才认真的说:“所以只要她愿意跟我在一起,那我就不会再让她受伤害,担惊受怕。反正,我跟她的关系,已经无法改变了。” “这样说,还算是个男人。” 夏小韵嗤笑一声,接着问:“还有呢?” “别人给你留下的这封信上,并没有说你现在面临很大的危险,有个未知的邪物,躲在暗中要把你取而代之,然后找到那双绣花鞋,再来谋取我。” 方圆说出这番话时,夏小韵双眸中的讥诮神色消失了。 她当然能看得出,方圆现在没必要危言耸听。 她罗布泊黑暗世界内的亲身经历,就足够说明她的存在,对某些东西来说,有着相当重要的特殊性。 “至于那个不明生物现在躲在了哪儿,正在筹划何种阴谋,企图把你取而代之等等,我都不知道。但我知道她是刀枪不入,打不死的。陈婉约住在我家里,也是因为被她伤害过。” 方圆顺势坐在桌子上,把那晚他跟陈婉约在野外的遭遇,以及前天晚上有三个小青年,在南山区荒山上被摘走心脏这些事,简单说了一遍。 末了,他才说:“她就像一条毒蛇,随时盯着你的一举一动,研究你--这样,她才能在以后成为你,来骗过我,骗过任何人,再来试探接近我。” “我能吸烟吗?” 方圆明明说的已经口干舌燥了,还是想吸烟。 夏小韵默默的从抽屉内,拿出一盒烟。 这次,她没有陪着方圆吸烟,因为她有了从没有过的危机感。 一个人,在遭受太多的打击、挫折后,或许不怕死。 可她绝对无法接受,自己被有个可怕的不明生物所代替,以她的形象,活在这个世界上,做一些疯狂的事。 那是,是都无法瞑目的。 所以当前夏小韵对方圆无论是什么态度,她都得郑重对待这件事。 “我说的这些,听起来有些像玄幻故事,对吧?” 方圆弹了下烟灰,自嘲的笑了下;“可事实上,它或许真能发生--那个给你送录像,送这些东西来的人,千方百计的阻挠我们在一起,虽然能起到传说中的那些作用,但毫无疑问的是,他没任何办法,来阻止不明生物取代你。” “那,那我该怎么办?” 夏小韵说话了,嗓子很干,很沙哑。 “本来,最好的办法,就是我陪在你身边,嗯,最好是24小时,这样一来,就算我没能力保护你的绝对安全,但九幽王,也休想把你取而代之。” 方圆说:“有些人却不希望我们这样,那是因为他们还抱着一种奢望,奢望你被取代后,引发灾难的导火索,就此彻底的失效。说白了,他们就是赌。至于你的死活,无所谓。” 如果龙头没有把那些真相,都告诉夏小韵,那么方圆绝对会以亲哥哥、或者是恋人的身份,随时陪伴在她身边,保护她。 可现在她知道了。 是个女孩儿,就无法接受这种跟自己母亲有关系的男人。 所以,无论夏小韵有多么的看得开,好像都不想再看到方圆。 这样一来,九幽王的取代她的机会,就大大增加了。 或许,让九幽王代替夏小韵,再让方圆凭借自身的本事(也包括感情),来对付她,力争让她改邪归正,把灾难消灭后,给她童话故事般里的幸福生活--这才是龙头等人最深的目的。 至于夏小韵的命运有多悲惨,他们已经来不及顾及了。 “我死了,你会伤心吗?” 夏小韵问出这句话后,自己就回答了:“你肯定会伤心,因为我们曾经真的相爱过。” 方圆一惊,说道:“你想主动去死?” “那些人千方百计的阻拦你跟我在一起,所谓的九幽王始终躲在暗中,没有动我,无非是因为我现在很重要,还不能死。” 夏小韵无声的冷笑了下,淡淡的说:“既然我早晚都得死,那又何必非得等他们如愿后再死呢?想利用我的贪生怕死,来达到目的,他们简直是太小看我了。” 说着,她站起身走向了落地窗那边。 推开一扇窗户后,有风吹了进来,吹起她的发丝,打在脸上,有些疼。 方圆快步跟了过去。 他怕夏小韵真会跳下去。 “放心,我才不会傻到跳下去,真去寻死。” 夏小韵看着窗外,轻轻咬了下嘴唇:“既然老天爷让我来到这个世界上走一遭,当然不会只让我被人利用,玩弄--就算是这样,我也有反抗的权利,对吧?” 她转身看着方圆。 方圆明白了她的意思:“你想试图改变自身命运?” “不管成功与否,只要努力了,哪怕是失败后再死,那样也死的甘心些。” 夏小韵深吸一口气,伸出了右手。 方圆笑了:“咋,又要握手?” “昂,握手,结盟。” 夏小韵说道:“我需要你帮我。” “好,我帮你。” “但我不会再爱你了。” “我明白。” “所以,你别干涉我的私生活。” “张良华,真不是啥好东西。” 方圆皱眉,说:“他不适合你,听我一次。” “我们是盟友。” 夏小韵握着方圆的手,用力攥了下:“我不会干涉你跟陈婉约,跟任何一个女人在一起。” 方圆慢慢松开她的手:“你变了。” “你要是我,你不会变?” 夏小韵反问。 第352章 :漠北北的车 张良华才来公司上了不到两天班,就获得了美女总裁的青睐。 方圆觉得很奇怪,尤其是在他说明小夏当前所面临的危险后,她反而更坚持要跟张良华交往了,这个问题很值得琢磨。 方圆走到楼梯口时,猛地恍然大悟。 某些人一直在干涉夏小韵跟方圆在一起,那么她就想看看,她换个男人交往的话,那些人还会不会干涉他们。 尤其是牵扯到她女孩子的第一次--她已经铁定无法交给方圆了,却想试试交给别的男人时,会发生什么样的改变! 说白了,她就是想拿张良华来做实验,为此不惜拿出自己的清白身躯。 至于张良华的命运,会因此有何改变,夏小韵才不去考虑。 她之所以选定张良华,那是因为看出方圆对他没啥好感。 由此可以证明,无论她有多么憎恨方圆,可内心最深处,却始终装着他。 或许,哪怕是死了,也不会放下。 更因为知道俩人不是亲兄妹后,可以名正言顺的去爱他了。 “变了,她真变了,最起码的善良,也在被那些人给慢慢摧残。” 方圆霍然想清楚这些事后,有些头疼的坐在了台阶上,双手抱住了脑袋。 他不希望夏小韵失去最起码的善良,哪怕他确实很讨厌那个张良华。 毕竟张良华无论有多么沙比,但他还不至于被当做一个牺牲品,就这样被牺牲掉,星爷主演的电影里有句台词,是这样说的:人是人他妈生的,妖就妖他妈生的。 张良华,自然是张良华他妈生的,他要是出啥意外了,他妈肯定会很伤心的。 说白了,方圆就是觉得夏小韵的决定,对张良华不公。 看在张良华他妈的份上,方圆觉得他有责任去警告他一下,劝他别瞎着眼的往悬崖下跳,那是很傻的。 恰好,张副总已经几次给方圆打电话,要求他来办公室了。 不过,当方圆忍着张副总那副高高在上的嘴脸,耐心暗示他最好离夏总远一些时,张良华马上就开心的笑了起来:“嘿,嘿嘿,方助理,你真在劝我,远离夏总吗?” 方圆点头:“张副总,请相信我这是为你好--这是很危险的。” “方助理,我现在才发现,你不但长的可笑,而且思想更可笑。” 坐在办公桌后面的张良华,双手抱着膀子,脑袋后仰,用鼻孔对着方圆:“昨天下午时,我才听人说你以前就认识夏总,苦苦追求过她,并取得了不俗的战果,所以你就把夏总看做是你的女朋友了,所以你才在我获得夏总的青睐后,感觉很不爽,这才眼巴巴的来对我好言相劝,劝我离她远一些。” 看着那张不知所谓的脸,方圆费了老大的力气后,才忍住没有给他一拳,只能笑了下,转身就走:“好吧,那就权当我刚才说的话,都是放屁好了。” “你给我站住!” 张良华站了起来。 方圆停步扭头看着他,问道:“还有事?” “我让你来,不是听你说这些的,而是要安排你的工作。” 张良华公事公办的样子。 “我发现,你就是个痴呆。” 方圆现在哪儿有心情陪张副总谈工作,扔下这句话后,开门走了出去。 “你、你真是岂有此理!我要向夏总汇报,请求开除你这目无领导的人渣!” 张良华愤怒的嚷嚷时,桌子上的电话铃响了起来。 一看来电显示,张良华脸上的怒气,马上就化为乌有,深吸了一口气,接起来,不卑不亢的样子:“夏总,我是张良华。” “张副总,方助理有没有去你那?” 夏小韵开门见山的问。 张良华眉梢一挑,接着如实说道:“他刚走。” “他都说了些什么?” 夏小韵又问。 “他说,他说--” 故意犹豫了会后,张良华才说:“方助理警告我,以后离您远一些,要不然会有大麻烦的。” 方圆,我们都被人逼到这种地步了,你怎么还为别人着想,没有像我这样变坏? 夏小韵嘴角,慢慢绽放起了一抹哀伤的笑意。 “夏总,我其实对您并没有那种意思,就是觉得我很幸运,能获得您的重视。” 话筒中,传来张良华有些小心翼翼的声音。 带着试探,透着虚假。 夏小韵无声的冷笑了声,却柔声说道:“张副总,你不要多想,我想跟谁交往,可不是前男友能说了算得。” 听夏小韵这样说后,张副总就像吃了十万八千个人参果那样,浑身无比的轻松。 他又不是啥子,当然能从夏总说的‘前男友’中,推断出夏总的芳心变化。 可问题是,他好像忘记了一句名言:女人的心,才是最难琢磨的东西。 除非,这个女人是表里如一的单纯,好像一张白纸似的漠北北。 下午五点,气氛要比平时凝重很多的公关部内,张欣第一个率先站起来,走到方圆办公室门口,轻声说:“圆哥,下班了,还有什么事要吩咐吗?” “没啥事,该下班就下班,路上注意安全。” 回来后就拿着笔在一张纸上,乱写乱画的方圆,抬起来的脸上,满是亲切的笑。 张欣回了个笑后,转身跟同仁们使了个走人的眼色,当先快步走了出去。 “得想个办法,解开这帮孩子们的担心才行。” 方先生喃喃的说着,走出门后才发现,漠北北还没走,就站在她办公桌前,看到他出来后,马上就飞快的低下了头。 “小北,有事吗?” 方圆亲切的笑着,问道。 “上午时,我爸妈来了。” 漠北北的声音,就像蚊子在哼哼。 幸亏方先生的耳力很不错,才能听得清:“哟,真的啊?好事,好事,等有时间,我去看望一下二老。” 漠北北稍稍抬头,声音也大了不少,可脸儿却有些羞红:“我、我爸说,今晚想请你去我家作客……” “今晚?” 方圆愣了下,刚要说没时间时,漠北北终于看向了他。 清澈的眸子里,满是怕被婉拒的担心,还有羞涩的期盼。 方圆今晚真有事--就算不去理睬张良华去陪夏总,他也得回家,把夏小韵知道真相这事,告诉陈婉约。 可是,在看出漠北北双眸中的神色后,他嘴巴动了好几动,都没好意思说出婉拒的话:这时候的拒绝,不管是啥理由,都能伤害这个单纯如白纸般的女孩儿。 “你没空吗?那就算了,反正我也跟我爸说过,你很忙的。” 漠北北强笑了下时,双眸中的失望,就算是瞎子,也能看得出。 “怎么没空?” 方先生实在舍不得让这样一个女孩儿失望,双眉一挑狡辩道:“刚才圆哥沉思,是在琢磨去见二老时,该带些啥东西呢。” 哗的一声,随着方圆这番话说出口,就感觉整个屋子,都蓦然一亮。 漠北北好像还跳了下,娇憨的拍着小手说:“太好--嗯,不用买东西,只要圆哥您肯去,他们就很高兴了啦!” 其实女孩儿能看出,圆哥本来是不想去的,改口只是不忍心婉拒她罢了。 但她还是很高兴。 毕竟像她这个年龄的女孩儿,可不是随便往家带男人给父母看的。 “嘿嘿,不带东西那哪行?这是对老人不尊重哇,走,咱们先去超市。” 方圆啪的一声,打了个响指。 有人说,单位下班就是放羊。 这句话不假,不管单位老总多漂亮,待遇多好,可也比不上自己的家。 五点多一点时,上百员工方续走出一楼大厅的样子,可不就是像放羊? 个个都一脸轻松的样子,停车场内的汽车笛声,更是此起彼伏。 方圆走下台阶,就开始抬头看向远处公路上有没有出租车过来时,身边的漠北北,却把小包递给了他:“圆哥,你稍等,我去取车。” “啥,你有车了?” 方圆愣了下。 漠北北笑而不答,脚步轻快的跑向了停车场最远一角。 很快,方圆也笑了:漠北北的车,其实就是个二手电动车。 三百块钱一辆的那种,不过擦的很干净,看来是昨天下班后,顺道买的。 “我的车怎么样?” 漠北北一点也没有‘如此美女却骑个破电动车不怕丢人啊’的觉悟,来到方圆面前后,脚尖触地,巧笑嫣然的样子,好可爱。 更吸引了好多人的目光。 “嗯,不错,不错,经济,还又环保。” 方圆衷心的,对女孩儿竖起了大拇指。 “那你快上来呀,我载你。” 漠北北咯的轻笑,用下巴点了下后座。 “你载着我?” 方圆抬手挠了挠后脑勺,有心说不如不行吧,可又怕会伤害女孩儿自尊心,只好说:“还是我载你吧。要是你载我,我怕会被人骂死。” 其实无论他俩谁载谁,方先生都会被人骂死,骂他一头猪就拱了颗好白菜。 “好呀,那你来骑车。” 漠北北才不在意,下车,从方圆手中拿回了自己的包。 方圆要说等到路上再载着她,那就太矫情了。 圆哥才不是那种人,上车后回头:“来,坐上,起驾回宫了!” 漠北北甜甜的一笑,斜着坐上了电动车后座,左手拎包,右手很自然的,环抱住了方圆的小蛮腰。 论谁,被这样的小美女搂住腰,幸福指数都会直线上升的。 方圆也是这样,心中一荡时,却看到夏小韵在劳拉的陪伴下,哒哒的从大厅内走了出来。 后面,还跟着一脸意气风发的张良华。 特么的,真巧。 方圆心中骂了句,冲看过来的夏小韵,友好的笑了下,回头启动了电动车。 他在回头的瞬间,能看到夏总的眸子里,攸地浮上了冷漠的怒意。 唉,情非得已不是? 方先生心中叹了口气,驾乘着电动车在几辆家用轿车中间,如鱼得水般穿行,很快就来到了公路上,右拐。 “圆哥,你以前,真跟夏总谈过朋友吗?” 就在方圆自己也不知道想啥时,后座上的漠北北这样问道。 第353章 :第一次上门 有人的地方就是江湖。 方圆承认这句话说的很对,其实他更信服另外一句话:有女人的地方就有八卦。 漠北北,多么单纯,好像一张白纸般的女孩儿啊? 平时跟任何人说话时,那双清澈的眸子里,都会带有怯怯的表情(可不是陈婉约那种懦弱,尽管陈阿姨的眼神表情,更能让男人心动),让人不忍心守着她说一些过为的话,只会像呵护宝宝那样,让她以为这个世界是最美好的。 可仅仅上了两天班,她就被公关部那些大大小小的娘们,给迅速污染了,竟然变得八卦起来,开始打探方圆的私人感情了。 这让方先生心中暗叹自己不好,染污了一张白纸。 不过方圆也很清楚,就算他不把漠北北带到公关部,只要她走上社会参加工作,她终究会因大环境而改变。 “咋,你很感兴趣啊?” 方圆回头,看着漠北北的脸上,带着似笑非笑。 漠北北明显察觉出了什么,小脸上攸地一红,长长的眼睫毛垂下,蚊子般的哼哼说道:“圆哥,对不起了啦,我、我就是听她们闲聊了,实在忍不住了才想问问。” 如果她不关心方圆,依着她的性格,又怎么会忍不住的问问? 方圆当然很明白,所以也没打算瞒她:“没啥对不起的。她们说的没错,从去年刚入秋那会儿,我就认识了夏总,今年春节过后,确定了恋爱关系。不过,我们的感情发展,遭遇了无法跨越的瓶颈,或者说是误会。从这两天来看,我们的路,已经走到头了。以后呢,最多也就是算朋友了吧。嗯,也只能是朋友。” 听出方圆最后这句话中,带有了明显的自嘲后,漠北北小脸上的不安,更加明显了,仿佛圆哥被夏总蹬开,罪魁祸首就是她那样。 “嚯嚯。” 方圆怪笑一声,说道:“说实在的,我现在确实不甘心啊,难受啊,说不定还会去酗酒啥的,对这个世界很失望,要死要活的。但俗话说得好啊,时间是治疗伤痕的最好医生。只要过一段时间,我就会没事的,或许会重新快乐起来,算是应了一句话吧。” 漠北北小声问:“哪句话?” 抬头看着前方上空的流云,方圆淡淡的说:“更适合我的,说不定就在前面不远的拐角处等着我。当然了,前提是我能活下去。” 是啊,就算夏小韵不在意方圆跟陈婉约发生了那层关系,依旧深深的爱着他--爱再伟大,能化解他所中的尸毒吗? 所以,假如夏小韵真那样对方圆,他肯定会毫不犹豫的拒绝。 真正的男人,在爱上一个女人后,只会全心全意的为她着想。 方圆绝不会让自己在中了尸毒后,还能接受夏小韵。 这也是今天他跟夏小韵说了很多,但却故意忽略了尸毒,在其间起到的决定性作用。 他不想让夏小韵担心,圆可被她恨--相信,陈婉约也会是这样的想法。 哥们是不是很伟大? 没来由的,方圆脑海中闪过这句话,接着就笑了。 只是这笑容,真的很苦。 前途晦暗的人,却偏偏要承受太多的压力,方圆没有崩溃,还能带着漠北北去超市,不顾她的劝说,买了数千元的东西,让女孩儿体会到‘男朋友’第一次进家门时的羞涩,幸福,就已经很不错了。 方圆在说出那句前提是他能活下去的话后,俩人就没有再继续这个话题。 不过,他却能从漠北北那双清澈的眸子里,能看出被强笑掩饰着的担忧。 还有,某种跃跃欲试。 这孩子对我有那意思了,我以后跟她交往,得注意分寸才行。 几次,就在漠北北咬了下嘴唇下决心要说啥时,方圆都及时抢先说话,以他出色的口才,左右着谈话方向,说说笑笑中来到了小区。 还没到单元门口,方圆就看到有一对穿着朴素的老中年夫妻,就站在花坛前,微微缩着脖子,佝偻着腰,哪怕是有不认识人从眼前走过,也会拘谨的给人家一个善意微笑。 这就是漠北北的父母了,像好多培养出一个优秀女儿的父母那样,来到城里后就把骄傲(无论是谁,有漠北北这样一个女儿,都会感到骄傲的)掩藏起来,只会表达出他们对城里人的尊敬,却在不经意间,露出了不安的自卑。 就好像,他们能住在这个小区内,就是这些城里人赏脸那样。 其实,他们跟他们,没有任何一点关系。 他们近乎于讨好的笑容,只会让他们更加有优越感,继而不屑一顾。 更是得知女儿的上司要来家里作客后,提前了足足一个小时,在单元门口恭候方助理大驾了。 “爸,妈!” 现在穿着打扮绝对是都市白领般的漠北北,才不会管别人怎么看她,在跳下电动车后,就小鹿般的雀跃着跑了过去,一把搂住了父亲的脖子,咯咯笑着转了个圈后,才挽住了母亲的左臂,回头冲方圆眨巴了下眼睛,脆生生的说:“喏,他就是方圆!” 平时,她可是一直称呼方圆为圆哥的。 现在却在父母面前,直呼其名,这本身就说明了什么。 也唯有在这对乡下老夫妻面前,漠北北才能尽可能释放她欢快的女孩本色吧? 嗯,很不错,不像某些良心被狗吃了的,在外面上了大学后,就开始嫌弃抚养他们的父母,觉得他们来城里是给自己丢人。 这才是真正的纯洁善良、懂得感恩的女孩,希望能一直保持那颗干净的心吧。 方先生心中感慨着,停好车子后,快步走到那对夫妻面前,微微躬身弯腰:“叔叔,阿姨,你们好。” “啊,好,好!” 漠父可没想到,穿着光鲜,玉树临风犹如偏偏浊世公子哥一般的方先生,会降低身份,主动给他们鞠躬问好,顿时有些彷徨不知所措,只会搓着一双粗糙的大手,憨厚的笑着,不知道该说啥才好了。 至于漠母,更是个没见过世面的乡下女人,别说是跟方圆说话了,要不是因为某种原因(方先生,可是女儿第一次带回家的男人呢),相信她连正眼看方圆一眼的勇气,都没有。 “爸,你不会让方圆在外面站着说话吧?还有啊,你可以称呼他方先生的。” 漠北北见父母太过局促,赶紧松开母亲,又抱住父亲的胳膊摇晃着,娇嗔的样子让人无比心动。 漠父这才如梦初醒,连忙抬手弯腰,一个劲的请方先生回家。 “叔叔,你们可别这么客气,要不然我会感觉不得劲的。那个啥,你也别叫我方先生了,就叫我方圆好了。” 方圆看了眼藏在母亲身后掩嘴偷笑的漠北北,故作生气的瞪了她一眼,转身回车子那边拿东西。 “方先、方圆啊,我来,我来。” 漠父连忙接过方圆手中的礼物,骄傲的笑着(活这么大了,可还是第一次有人給他带这么多贵重礼物呢,真托了女儿的福啊),不由分说的夺了过去,更是一连声的埋怨:“来就来吧,咋就带这么多东西,很贵吧?” “不贵,就是一点小小心意。” 看漠父要拿东西的态度,这么坚决,方圆也不好跟他拉拉扯扯的。 很明显,庄稼活做惯了的漠父,拿着东西上楼时,一点也不费力。 反倒是被漠北北挽着胳膊的漠母,每走几步都得稍稍停顿下,抬手擦擦额头。 看来,她大病初愈后,还没有把身体彻底养好。 这对夫妻,虽说穿着朴素,因为风吹日晒所致,让他们看起来比本身年龄大了至少七八岁,但眉宇间却恍惚带有漠北北的影子。 由此看来,漠家夫妻在年轻时,也曾是帅哥美女的。 漠北北,算是继承了夫妻俩的优点,青出于蓝了吧。 “来,坐,坐--北北,你陪着方、方圆坐,别忙活,我们来就是了。” 一进门,漠父就连声催促女儿陪着方圆去沙发上坐,他跟妻子开始忙里忙外。 漠北北娇笑着答应了声,扯着方圆坐在了沙发上。 “北北、咳,那个啥,小北,我看还是你去忙活吧,要不然我坐在这儿不得劲啊。” 方圆随着漠父称呼了漠北北一句,赶紧改口。 他这样说,可不是虚伪,真不习惯跟大爷似的坐在这儿,让长辈給他忙着端茶倒水,的哥瓜子洗水果的。 漠北北却很可爱的摇了摇头,掩嘴娇笑道:“方圆,你就乖乖坐在这儿吧,要不然我爸我妈心里会不安,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这么照顾我的。” “嘿,嘿嘿,我其实也没咋照顾你。” 听漠北北这样说后,方圆就没再勉强,讪笑了声开始打量屋子里时,心想:你只跟他们说我多照顾你,可不会说我还差点掐死你吧?要不然,他们才不会对我这样客气,早就拿擀面杖把我给轰出去了。 相比起昨天,今天房子里多了一些东西,打扫的也更干净了,从中就能看出漠家夫妻都是持家的好手。 香烟,瓜子,水果,茶水等,流水般被漠家夫妻端上了案几,才不管方圆的客气。 这些东西,唯有香烟能让方先生感兴趣。 可很明显,从漠母不时的轻咳一声中,方圆就能看出她的肺不好,自然不会再吸烟了(还得在漠父一再敬烟时,谎称自己才不会吸烟,更不会喝酒,不喝不抽不赌不嫖的四不好青年啊),只能端着茶杯喝水。 漠北北没有拆穿方圆的谎言,只是看着他跟父亲闲聊,痴痴的神色,直到母亲轻咳一声提醒她去厨房忙活时,才小脸一红,赶紧站起来逃也似的跑向厨房。 因为心里慌张(被母亲发现她花痴般的盯着方圆看了),漠北北的动作有些变形,更是在跑到厨房门口前时,脚下一滑,本能的轻叫一声,右脚上的小拖鞋踢了出去,露出了不着丝袜,白生生的秀足。 第354章 :你在我心里种了一根毒刺 对特别单纯的女孩儿来说,最大的尴尬,莫过于第一次带男人回家,却不小心出丑了。 尽管方圆看了一眼,就赶紧挪开了目光,可漠北北还是羞得小脸通红,双眸中攸地浮上水雾,也不管脚踝有多痛了,赶紧低着头单脚跳着穿上鞋子,转身跑进了厨房。 漠父当然也看到了,好像也很尴尬,结连干咳几声后,才转身拿起果盘,往方圆跟前递,让他说啥也得尝尝,自己家里种的苹果(去年丰收后,用土办法保存下来的)。 方圆不吃都不行。 漠父明显不善言谈,甚至都不敢跟方圆对视,只是憨厚的笑着,等他刚吃完一个苹果,马上又端起了果盘。 方圆无奈,只好再吃。 最后一口还没咽下去呢,随时都在注意他的漠父,又-- “咳,那个啥,叔叔,我已经吃过两个了,实在吃不下了。” 方圆只好接过果盘,放在案几上,试着寻找共同语言:“这苹果的色泽,香味,以及可口程度,比市面上那些表面鲜艳的苹果要好很多啊,是你自己种的?” 果然,方圆提到这方面的话题后,始终拘谨的漠父,马上就变了一个人,神色中还带有了自豪,用力点头说道:“嗯,就是自己种的。落果时,更是捡着最大的,用土办法保存下来的,好吃!” 漠父家并没有果园,只是在‘自留地’里,栽种了几棵苹果树,供自己家吃。 漠家的主要收入,是靠漠父在建筑工地上打工。 他所说的保存苹果的土办法,很简单:捡着最好的一些苹果,放在麦秆编织的草墩子里,用棉花包裹起来,外面再裹上一层塑料布,放在炕下就行了。 这种土办法保存下来的苹果,跟冷库中的那种保存方式,有着天壤之别,能在保存苹果原本的鲜美的基础上,让它们变得更加可口,香甜。 当然了,这种储存方式,只适合于‘散户’,不能量产,而且因为温度等原因,果子越冬后,会有一些苹果烂掉。 被方圆打开话匣子后,漠父就滔滔不绝起来,从果树讲到工地建筑,从建筑讲到漠北北的小时候,再讲到她是怎么懂事,刻苦,才上了南方某名牌大学。 “唉,说起来,还都是多亏了你啊,要不是你帮忙,北北才找不到这么体面的工作--来,方圆,吃苹果。” 漠父说完他肚子里所有的存货,接下来不知道该说啥时,只好又拿起了果盘。 方圆心中苦笑,幸好还没有等他婉拒,漠母已经端着盘子,从厨房走了出来。 马上,漠父又找到新的话题了:“来,这是咱家自己养的小母鸡,这是咱家自己种的菱角,这是咱家自己树上的香椿芽,这是咱家……” 从漠父一口一个咱家中,方圆就知道他误会自己跟漠北北的关系了。 他有心解释,不过看到漠北北一瘸一拐的出出进进厨房后,就不忍心了。 七八个菜,都是咱家特产。 更难得的是,漠家母女烧菜的手艺愣是要得,虽说花样没法跟大酒店相比,但色香味那都是相当出色,让方先生甩开腮帮子,着实猛宰了一顿。 他吃的越香,也没君子风度,漠家夫妻脸上的笑容,就更越盛。 还不时的看一眼女儿--漠北北就坐在方圆身边,微微垂着眼帘,可能也是小喝了几杯,那脸蛋在灯光下,绝对的娇媚无限。 不知不觉中,已经是晚上八点了,案几上的残羹剩饭,也都撤下去了,漠父又泡上了咱家自己采的野茶。 等漠父说完咱家野茶的制作工艺后,方圆看了眼卧室那边,就歉意的笑了下:“叔叔,阿姨,时候不早了,我想我也该回去了。嗯,今天这顿晚餐啊,是我好多年来,吃过的最美味的一顿。嘿嘿,以后啊,我可会常来打牙祭了。” 坐在旁边沙发上看电视的漠母,连忙站起来冲卧室内喊:“北北,你出来一下,方圆要走了。” “哦,啊……” 可能是因为脚疼,去了卧室的漠北北刚答应了一声,就发出一声轻呼。 方圆听到了有玻璃瓶子摔碎的声音。 他一楞神时,漠母已经快步走到卧室前,开门一看,接着吓道:“吓,北北,你咋割破脚了呢?” 方圆连忙走过去,向里看去。 漠北北就坐在炕沿上,俏生生的右脚蹬在炕沿上,地上有碎了的酒瓶子,她正拿着纸巾,小脸通红的往左脚足心按。 方圆明白了:吃饭前,漠北北心慌下崴了脚,现在已经肿了起来,她就用咱家的土办法,拿白酒擦拭,希望消肿。 漠母在外面说方圆要走,她急着要出来相送时,不小心把床头柜上的酒瓶子打在了地上--很凑巧的,没受伤的左脚踩在了碎玻璃上,划出了一道血口。 看到女儿受伤后,漠母刚要进去,方圆却抢先一步:“阿姨,让我来。” 方先生在江湖上闯荡了那么多年,吃过枪子受过伤--早就把他淬炼成一外科大夫专家了,处理这种扭伤包扎活儿,绝对是小菜一碟,手到擒来的。 所以,在看到漠北北需要帮助时,他才主动请缨。 不过,当他走进漠北北的闺房内后,才意识到不妥:好像不大合适啊。 本能的,方圆转身就要走出去时,却看到老实巴交的老漠,扯住了要跟进来的媳妇,还很体贴的关上了房门。 咦,这玩儿啥呢,还真把我当第一次上门的女婿了啊,我跟你闺女满打满的,才认识三天好不好,就这么放心我。 方圆抬手,挠了挠后脑勺,有些尴尬。 不过在嗅到屋子里的血腥气息后,就把这些尴尬抛在脑后了:正所谓美人儿还在流血受疼,你却要顾忌世俗礼法脚底下抹油,那岂不是太没人性了? 反正只要心中坦荡荡,才不怕别人说三道四半夜鬼叫门呢。 迅速调整好心态,方圆走到炕前,很自然的抱怨道:“咋这么不小心,崴了脚还割伤了自己。” “我、我有些笨呢。” 漠北北低垂着头,轻咬着嘴唇,看上去方圆再说一个字,她就会羞愧的哭起来。 可不敢让小北妹妹哭,那样会遭雷劈的。 “松手,让我来看看,有没有玻璃刺进去。” 方圆屈膝,顺势单膝跪在了漠北北的一只小脱鞋上,左手拿住了女孩儿白生生的秀足,夺过了她手里的纸巾。 在他拿出女孩儿的秀足时,能明显感觉到她身子猛地一震,呼吸攸地加速,下意识的要向回缩脚。 “别动。” 方圆没有看她,轻喝一声。 漠北北果然不敢动了。 拿起那只秀足,微微上翻,方圆就看到一块指甲盖大小的碎玻璃,扎进了足心,鲜血正顺着碎玻璃,迅速流淌。 “这么不小心。” 方圆皱了下眉头,右手两只捏住碎玻璃,忽然问道:“你生日是哪天?” “啊?” 漠北北一楞,没想到方圆会忽然问她生日,随即脱口说道:“每年的春分那天--啊!” 她的话还没说完,就发出一声低低的轻呼。 带血的碎玻璃,被方圆从她足心取了出来。 方圆忽然问她生日,就是要转移她的注意力,免得在看到他要取出玻璃时,会本能的紧张,造成肌肉的缩紧,那样就会更疼的。 “好了,问题不是太大,有创可贴吗?” 方圆随时把碎玻璃放在地上,又拿起面纱(漠北北用来擦脚踝用的),沾着半截酒瓶子里的残酒,攥住秀足的左手稍稍用力,让伤口受到挤压后暂时愈合,飞快的擦拭着伤口周围。 漠北北床头柜里,还真有创可贴,就像她早就知道自己会被玻璃扎到似的。 在她足心贴了个十字花样,方圆才放下,拿起了她的右脚。 很多人都说,脚是女孩子的第二张脸。 这句话还真不假,越漂亮的女孩子,脚就越好看,哪怕方先生心态很正,没啥恋足嗜好,但在握着这貌似凝脂暖玉雕刻般的秀足时,还是忍不住心中一荡。 有些感觉,是能相互传染的。 意志力相当不错的方圆,心中都激荡起来了,更别说被握着秀足的漠北北了。 五个好像卧蚕般的脚趾,紧张的伸展了下,随即再次紧紧扣起时,她发出了一声微乎其微的鼻音,缓缓平躺在了炕上。 这是女孩儿羞涩到极点后,不知道该抗拒还是该顺从时的矛盾心理所致。 只能逃避。 本来,盯着秀足发呆,内心深处有某个声音在呐喊着蛊惑的方圆,听到漠北北那声轻轻的鼻音后,这才猛地清醒过来,想给自己一嘴巴:姓方的,咱别这么龌龊好不好? “咳,那个啥,小北啊,其实你的扭伤也不是太严重,我保管你很快就能活蹦乱跳,耽误不了明天去单位上班的。” 方圆干咳了声,用手指从碎瓶子里沾了点酒,在有些红肿的脚踝上,轻轻擦试着。 “圆、方圆,你是不是又在转移我注意力,来给我脚踝复位呢?” 女孩儿说话了,声音那么轻,就像窗外柔柔的春风,吹在方圆耳朵上,是那样的舒服。 “吓,你咋知道?” 方圆笑了下时,忽然说道:“咦,你床上咋有只蝎子呢?” “啊,在哪儿!” 没有女孩儿不怕蝎子的,漠北北也是这样,轻呼声中弹簧般坐起,紧张着刚要低下头,就听到咔吧一声脆响。 “呃!” 漠北北疼的一咬牙时,方圆站起来时,很随意的在她秀足上拍了下,笑道:“明知道我在转移你的紧张注意力,还上当,你炕上咋会有蝎子呢?” “有,有一只大大的蝎子。” 小脸苍白后就迅速飞红的漠北北,盯着方圆看了片刻,忽然再次咬了下牙,伸手抱住了他,小脑袋伏在他心口,喃喃的说:“昨天,他还差点蛰死我--可我没死,他只是蛰到了我的心,在我心里种下了一根毒刺。毒液迅速感染,很疼。” 第355章 :你这是在侮辱我! 风很轻,暖洋洋的,才不管是不是黑夜,依旧在漫山遍野撒播着绿色。 南山区沈塘镇外的小公路上,晚上出来散步的人们,大有人在。 劳碌了一天的人们,虽说没有酒吧、迪厅电影院可去,不过大自然却给了他们城里人无比奢望的清新空气,还有那漫天眼睛般的星辰。 一眨一眨的,看着一个人走到了王大婶面前。 王大婶今年不到五十岁,正跟几个街坊妇女,从水库边上往回赶,看到有人停在面前后,本能的后退一步,上下打量着他:“耶,你谁呢你?” “大婶,你们好。” 对方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戴着的眼镜在星光下偶尔会泛起亮光,很文绉绉的样子,一看就能让人想到大学生。 “我想向您打听一个人,是大学同学。” 年轻人说了一所南方某名牌大学的名字后,才说明了来意:“她叫漠北北,是我们班的同学。她在刚毕业时,曾经去某报社实习过,不过不知道怎么回事,她忽然辞职回家了。报社老总对她的印象很不错,所以就委托我来找她。” 听年轻人说完这些后,王大婶才说:“啊,你找的是村头漠家的小北啊?嗯,那是个好孩子,十里八村的小美人儿。嘻嘻,小伙子,你是打着工作的幌子,来追求人家的吧?” 年轻人笑了下,没吭声,算是默认了。 王大婶猜到别人心意后,有些得意,还有些遗憾:“唉,可惜你晚来了几天呢。两天前吧?嗯,就是两天前,她去市区上班了,听说工作单位福利非常好,刚上班就给分了大别墅。老漠两口子,今早天还没亮呢,就收拾了下也去过城里人的日子去了。” 从王大婶的絮絮叨叨中,年轻人知道了很多漠北北的事。 末了,他才诚恳的道过谢后,才走向了不远处路边的一辆车子。 关上车门后,年轻人对坐在后排座椅上的两个人,低声说:“确有漠北北其人,学校、沈塘镇,我们明查暗访的结果是一致的,很单纯的女孩儿。” “嗯,可以把她从嫌疑人名单中排除了。” 黑漆漆的车子后座上,那俩人沉默半晌后,其中一个才落下车窗,看向了天上的星辰,喃喃的自言自语:“最大的一个嫌疑人,却是最干净的--九幽王,你到底会以何种面目,来接近方老三呢?” 九幽王究竟会以何种面目,来接近方圆,他当然不知道。 他只知道,在漠北北鼓起勇气一把抱住他后,女孩儿好闻的少女体香,就像点燃炸药包的导火索那样,把他被他死死压制在灵魂最深处的男人原始需要,猛地引爆。 正所谓食髓知味,迫于花小妖那小妖精的威胁,方圆在她干掉第七个可怜女人后,就始终不曾碰过任何一个女人,直到那天晚上遭到陈婉约的暗算后。 那个晚上的疯狂,算是彻底把方圆极力压抑的原始需求猛虎,从牢笼中放了出来,在广垠的天地间纵横,跳跃,兴奋的咆哮。 如果不是这两天发生的事情太多,相信方先生能全天候的趴在那女人肚皮上--男人嘛,一旦自甘堕落后,就不在意啥叫羞耻了。 也正是发生太多的事儿,让时隔数年后食髓知味的方先生,不得不管住那头猛虎,哪怕是暂时管住。 可不等他把那头猛虎再次关进牢笼内,漠北北的冲动做法,就重新把它给放生了,让他再也无法控制,把持,稍楞片刻后,就抱紧了女孩儿,低头吻了下去。 女孩儿的接吻动作,无比的生涩,甚至还能咬痛了他的舌头。 可男人会在意这点小伤吗? 老天爷说:才不会,他只会饿虎般的把女孩儿扑倒在炕上,开始粗暴的撕扯人家衣服。 唉。 老天爷又叹气了,用恨铁不成钢的眼神,狠狠瞪着某男骂道:你个沙比,着啥急呢,难道不知道女孩儿当前最需要的是暧昧,浪漫,而不是这种红果果的杀戮?这样,你会吓坏她的! 果不其然,当在某些方面的技术,堪称炉火纯青的方先生,低头轻咬住女孩儿最傲人的青涩时,她霍然醒来,轻叫一声本能的伸手去推他。 已经频临走火入魔的方先生,才不会管他已经吓到了女孩儿,抬手就抓住她的手,推到一旁,继续他的某些不雅动作。 但是,当一滴比寒夜冷星还要干净的泪水,滴落在方圆伸出手的左手手背上时,却像洪水那样,只需一个浪头,就把他那些邪火,给扑灭了。 蚊子哼哼般的低泣声,仿佛这才响起似的,重锤般的击打着方先生的耳膜。 靠,我特么的在干啥呢? 无比的羞愧,自责,让方先生迅速抬起头时,已经扯过毯子盖在了女孩儿身上,转身看着门口,声音沙哑的说:“对、对不起,我混蛋,我……” 女孩儿不说话,却停止了哭泣。 “小北,你就当刚才被狗咬了几下,别放心里去,我、我走了。” 方圆第一次心甘情愿的,把自己比喻成毛驴,说完后就向门口快步走去。 “方圆。” 女孩儿低低的声音,却从毛毯下传来。 方圆停住了脚步,却不敢回头。 “我、我没有怪你,我还很欢喜--我、我就是有些害怕。” 女孩儿沉默很久后,才说出了她的真实感受。 “不要欢喜,你该害怕,因为我能杀人的。所以,你以后都不要给我好脸色。” 方圆也轻声说了句,接着开门走了。 他说他能杀人,那是因为他知道自己中了尸毒。 他已经传染给了陈婉约,要是再害了漠北北,那么他就彻底不是人了。 漠北北也该很清楚这点,但女孩儿在疯狂喜欢上一个人时,才不会去考虑这些。 漠北北说她很欢喜,没有说错。 她确实想跟方圆发生那最亲密的关系--但不是今晚。 最起码,她还需要两样东西。 当她得到那两样东西后,方圆就算是插了翅膀满世界的逃,也休想逃过她的手掌心! 所以,方圆当前才能轻易逃离了漠家,就像夹着尾巴的毛驴那样,心中一个劲的念叨,可别碰上老漠夫妻俩。 要说老漠夫妻也很知趣,在看到方圆进了女儿卧室后,他们就不知道去哪儿了。 或许,是在沿着人行道,走在霓虹灯遍布的都市中,看着天上的某颗星辰,回想他们年轻时代的浪漫吧? 方圆可没感觉浪漫。 要说非得有这种意思的话,那也得把那‘漫’字去掉。 这样的结果呢,就是导致他在乘坐出租车回家后,就像毛驴那样恶狠狠的扑进了卧室内--陈婉约,很快就唱起了动听的歌谣。 没办法,方先生被漠北北放出的那头猛虎,需要喂饱后才能安歇。 而陈婉约,无疑就是方圆唯一的饲虎人了。 反正就像偷过一次东西,终生都是小偷那样,既然他们之间的关系不再纯洁了,那又何必在猛虎四处觅食时,还装特么的啥绅士贵妇呢? 草,假装跟贵妇似的婉拒我,其实还不是嫌我钱少? 特么的,等老子手气转顺后,非得把成捆的钞票,砸在你脸上,让你像母狗那样趴在我面前,摇着尾巴的求我上了你! 想到那个姓白的娘们,因为自己只能拿出最后的五百块钱,就满面含笑的摇头婉拒样子,秦大川心里那股子邪火,就算他结连咽口水,都无法扑灭了。 老人们常说,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意思是说人生万物,充满了太多的变化,谁也不敢保证明天会发生啥改变。 可不就是这样嘛。 前天晚上还怀揣十几万的秦大川,今晚却成了全部家当只有五百块的穷光蛋。 就这,赌场老板还笑呵呵的跟他说,欢迎明天再来呢。 好啊,老子铁定去。 但关键是,谁特么的给我出翻本的本钱呢? 站在凌晨两点的院子里,秦大川木然的看着北方,想到了他小妹秦小冰。 唉,就算再没啥人性的男人,貌似也不好意思糟蹋小妹的血汗钱了。 可问题是,这个世界上除了小妹外,还能有谁资助大川哥呢? 昔日的战友(赌徒),还是远在贫困山区老家的年迈父母? 都不行啊。 难道说,苍天这是要狠心,断绝英雄之路? 秦大川默立良久,落下目光时,却笑了:“对啊,我怎么忘记方圆了?那小子有本事,还认识楚楠楠那样的大明星,就算没多少钱,可三五万的不成问题吧?” 想到方圆后,秦大川所有的颓废,都一扫而光,重新焕发了勃勃生机:就是找他了!不找他,找谁啊,谁让大家是邻居呢,哪怕是暂时的。 至于万一把他的钱又输了,大不了让小妹来还--呸、呸呸! 乌鸦嘴,老子怎么可能再输! 好不容易想到一个金主的秦大川,深吸一口气后,快步走进了卧室内,衣服都没脱下,倒头就睡了。 他得早起,才能在方圆出门时,假装没有躲在门后等他很久,再委婉的提出借钱的要求。 三五万,算钱吗? 这点要求,算高吗? 当然不算高,仁慈的老天爷,满足了秦大川的小要求,让他抢在方圆出门上班之前,就躲在大门后恭候大驾了。 “哟,哥们,咱们还真是有缘啊,嘿嘿,这不,又见面了!” 躲在门后从门缝中看到方圆走过来后,秦大川立即开门走了出去。 神采奕奕的方先生,其实早在走过来之前,就听到大门后某人的呼吸声了,才不会有半点惊讶,只是笑问:“哈,有个屁的缘,你是在专门等我呢吧?” 抬手,拢了下乱糟糟的头发,算是略加掩饰脸上的尴尬,秦大川摇头:“哪有?纯属巧合而已。” 方圆懒得跟他废话,脚步不停向前走:“想找我借钱?” “靠,我会找你借钱!?” 秦大川稍楞片刻,就怪叫道:“你这是在侮辱我!” 第356章 :方圆的提议 可以肯定的是,当两个自知活不了太久的人,一旦自甘堕落后,就会把所有的顾忌都抛开,潜心享受当前的欢愉。 就像昨晚的方圆,跟陈婉约。 被漠北北挑起的邪火,在陈婉约疯狂的柔情中熄灭后,方圆美美睡了一觉醒来后的心情,无比的好。 人在心情好时,脾气就会好。 就凭秦大川当前这副嘴脸,要是搁在昨天晚上方圆回家时,早就一巴掌抽过去,让他满地找牙,哪有心情跟他说笑:“那我跟你说对不起啊,是我错了,我不该侮辱你,有空请你喝酒,算是赔礼道歉,请给个我机会。” “现在就给你机会!” 秦大川快步追上方圆,满脸谄媚的笑:“不管你是请我喝酒,还是侮辱我--尤其是侮辱我,尽情的来吧!” 看着这个不知所谓的傻鸟,方圆实在忍不住会笑:“嗨,哥们,输挺了?” 方圆才不像某些表面道貌岸然,实在满肚子男盗女娼想法的正人君子那样,在看出秦大川输挺了后,就会鄙夷人家。 当个赌徒不光彩,但总比那些以权谋私的公仆要好太多,这也是一门职业不是? 自古以来,赌博就跟杀手,妓、女,合成为三大职业,永远都不会失业的。 反正已经求着人家可劲的侮辱自己了,秦大川也不屑再给自己脸上贴金了,死了老婆似的叹了口气:“唉,手气点背,要多倒霉,就有多倒霉。哥们,你给评评理,我拿到了一副三个k,是不是得玩命的上啊?特么的,谁知道,对方三条a。我擦--” 方圆没兴趣听他讲述那惊心动魄的滑铁卢一战,只是很干脆的说:“借钱没有。” “我会还你!” 秦大川信誓旦旦的,举起左手三根手指来发誓:“我秦大川,从来都是说话算话,醉死也认那半壶酒钱的!” “就你这熊样?” 方圆上下打量了他几眼,不屑的说道:“我看你印堂发暗,此乃财路被租之相,就算借你六百大万,你还是会输成一条狗的。” “草,别这么形容我,我是有尊严的。” 秦大川不满的说:“再说了,我也不会跟你借六百大万,只需给个三五万就是了。” 方圆双眼一翻,问道:“三五万,就不是钱,就能扔到水里去了?” “靠,真是没法跟你交流,老盼着我输!” 秦大川不满的骂了句,一狠心:“就算我输了,可我也保证会还你的,要不然让我断子绝孙!” 这人,为了赌博翻本,连这种狠话都放出来了。 由此可见,他对自己能咸鱼翻身,多么的自信。 方圆感兴趣了:“你凭啥这么自信?” “就凭哥们有个当空姐的小妹。” 提到小妹后,秦大川眉宇间浮上骄傲的神色,更是双手掐腰,用鼻孔看着方圆:“她月薪可是一万多呢,虽说比不上某个大明星,但据我所知,也马上就要升职了。你要是不信的话,就某航空去打听一下,有没有个叫秦小冰的。” 方圆眉梢一挑:“叫啥名字?” “秦小冰。” 秦大川得意洋洋的说:“我妹妹就叫秦小冰,那可是某航空最靓,也是最有前途的空姐了,就飞唐王到京华、到黑龙省这条线。哥们,有没有坐过飞机?” 吓,真有这么巧? 我会在这儿碰到那小丫头的哥哥? 可她不是说,她哥是做生意的吗? 如果真是他的话,身材还真跟我差不多你。 方圆上下打量着秦大川,就像农民伯伯去牲口市买驴子那样。 把秦大川看的心里发毛,下意识的双手捂住屁股,语气强硬的说:“你可别胡思乱想啊,就算给哥们六百大万,也休想勾引哥们去做兔儿爷!” “滚你的蛋,老、哥们才没那臭毛病。” 方圆笑着骂了句,看似有些动心的样子:“嗯,你要是真有个当空姐的小妹,那还真不怕你赖账。不过,我咋相信你真有个空姐小妹呢?” “我有照片啊,给你看!” 见方圆被自己忽悠动心后,秦大川连忙拿出钱包,打开,指着一张照片:“喏,这就是我小妹,去年夏天时才合影的。” 那是一张全家福,老夫妻,一对儿女。 照片上的秦大川,很潇洒英俊的样子(一点也不像现在这副窝囊废),身边站了个比他矮不了多少,身穿空姐制服的女孩儿。 不是秦小冰,又是哪一个? 想到始终误以为自己是个落魄公子哥的秦小冰,方圆脸上就浮上了古怪的笑意。 他可没打算扮猪吃老虎,故意瞒着秦小冰的,是那小丫头自以为是--方圆到现在都搞不懂,她哪儿来的博爱,会这样照顾他。 “嗨,小子,你盯着我妹妹照片笑得这样猥琐,想什么坏主意呢!” 秦大川一把夺过钱包,瞪眼威胁道:“我可警告你啊,千万别打借给我钱,就想算计我妹妹的念头,要不然我会弄、哼,我就算脑袋落地,我也会跟你拼了!” 秦大川本想说,会弄死方圆的。 可想到那晚他挥手一刀,就把半小时给结扎的场景,实在没脸说出这俩字。 但这丝毫不影响,他空头警告方圆时的语气,无比的严厉。 没想到这条赌棍还挺爱护他妹的,倒也不是无药可救。 方圆晒笑一声,说:“你放心,哥们才不是那么卑鄙的人。我可以借给你钱,不过最多给你一万块,我手头闲钱也不多。” 方圆当前的花销,还是从罗小玉那儿借的呢,能拿出一万块来借给秦大川去翻本,也是很够意思的了。 “一万块?那么少!” “不要拉倒。” “哎,你别走,一万就一万吧。” 秦大川连忙跟上方圆,一副‘我就将就你一次’的施舍嘴脸。 方圆懒得跟他计较啥,边走边说:“不过你得答应我一个条件,哪怕是输光了没钱还我,我也不会跟你要债。” “嚓,你不知道哥们是威震东南亚的赫赫赌王,我会输吗?” 秦大川自吹自擂了句,抢在方圆鄙视他之前,正色说道:“只要别打我小妹的注意,别的条件随便你提。” 方圆忍不住的说:“你还真在意你小妹呢。” “她是我唯一的骄傲了,哪怕舍出这条命不要,我也会--” 秦大川目光黯淡了下来,话说到一半就催促道:“赶紧提条件,别耽误我去翻本!” “别跟你小妹说,你认识我。” 方圆淡淡的说道。 要是搁在还没有跟陈婉约有那关系之前,方圆绝不在意让秦小冰知道他是谁。 而且他也早就有所打算,就像水暗影说的那样,改变秦小冰的命运。 但现在,他却不想让那个善良的女孩儿,知道他了。 因为他觉得自己无比的肮脏(搞不好,也活不了多久了),实在没脸去接近那么善良的秦小冰。 秦大川愣住了。 他真没想到,方圆会提出这样的条件,优惠的让他自己都不敢相信。 方圆皱眉,问道:“咋,不答应?” “啊,答应,谁不答应谁才是傻鸟!” 秦大川这才如梦初醒,结连点头,并主动为方圆招来一辆出租车,嚷嚷着的哥赶紧去银行,别耽误他去挣钱。 拿到钱后,秦大川只来得及向方圆说声再会,就急吼吼的跑了。 “这傻鸟,还得输。” 方圆撇了撇嘴,吩咐的哥去神通快递。 今天中午,公关部没有像前两天那样,簇拥着方部长去餐厅吃饭。 甚至,大家都打回来,在办公室吃的(张欣说,夏总跟张副总又在一起用餐呢,有说有笑的)。 这个消息,让公关部的气氛很压抑。 方圆很心烦,更不习惯自己忽然失去了被众多美女前呼后拥的感觉。 不过,他没有责怪谁,毕竟人们都得给自己考虑才行。 放下报纸,方圆走出了办公室。 正在用餐的张欣,赶紧站了起来,还没有说话,方圆就摆了摆手,示意她继续时,看向了窗口--那边,坐着漠北北。 女孩儿没有吃饭,还在盯着电脑,聚精会神的看业务知识。 方圆走出了办公室,来到电梯门口时,背后传来清脆的高跟鞋踏地声。 漠北北走了出来,看到他转身看去后,赶紧低头躲开他目光,小声说:“我、我也去吃饭。” 出于某种羞愧,方圆上班后整整一上午,都没有出办公室,自然也没跟漠北北说过话。 这时候再不说,貌似就有些不恰当了:“你、你的脚,还疼吗?” 他在问出这句话时,目光本能的落在了人家脚上。 就仿佛,黑色的细高跟小皮鞋中,那双纤巧的秀足,又被他拿在手中了。 漠北北明显察觉出了方圆眼神中的意思,刚要后退,却又走了过来,双手十指拧着衣襟,低低的呢喃道:“不、不疼了。方圆,我跟你说,我是真的很欢喜你对我那样好,我只是有些、有些怕,所以请你给我时间,让我去克服。” “唉,傻孩子,你又不是不知道我现在啥情况。” 方圆叹了口气,很自然的抬手,摸了摸她脑门,笑道:“好了,以后都不许提这件事了啊。嗯,你就是我的小妹,我会照顾你的。” 漠北北笑了。 笑容是那样的明艳动人,一直到了餐厅时,才慢慢消散。 他的出现,立即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其中不乏窃窃私语者:“哟,今天怎么只有一个美女陪着呀?” “嘿,那些娘们,都预感到大势不妙了,想赶紧标明立场了吧?” “是啊,就是可惜了这小妹子了。唉,还是太单纯,不懂得社会复杂哦。” 听到这些低声的阴阳怪气后,方圆皱了下眉头,忽然快步走到了夏小韵面前。 马上,满餐厅的人,都闭上了嘴,看向了他。 正在跟张良华低声谈笑的夏小韵,也收敛笑容,抬起了头。 “夏总,我有个提议,希望你能现在就通过。” 方圆淡淡的说:“让张欣来担任公关部的部长,韩军担任副部长。” 第357章 :我也需要威信的 夏小韵亲口对方圆说,她不会再爱他了,大家最多只是盟友。 既然大家是盟友,当方圆提出要给张欣、韩军俩人升职,来拉动公关部的气氛时,那么夏小韵就该答应他才对。 事实上,夏小韵也非常欣赏张欣的,公关部原部长辞职后,就曾经有提拔她的想法,只是因为方圆的忽然到来,才暂缓了升职计划。 所以如果方圆在她办公室内,提出这个建议后,夏小韵绝不会否决的。 但现在不是在办公室,而是在众目睽睽之下的员工餐厅内,上百双眼睛盯着呢,夏总要是不给方圆面子,就对不起盟友这层关系。 神通快递终究是夏家的,她要是在这么多人的瞩目下(尤其是守着张良华),答应方圆,那夏总的面子往哪儿搁啊? 张良华这个副总,以后在神通快递,还有何种尊严可讲? 这正是方圆的本意。 他就是故意让所有人都看出,他对夏总的影响力有多大,给公关部等人增加信心的同时,也有力打击了张良华的‘嚣张’。 方圆这样做,也有些‘拯救’张良华的意思:这人虽然可恶,总想刁难方先生,但终究罪不至死。 他还知道,他的建议,会把夏小韵推到进退两难的地步。 不过他才不在乎:谁都要面子,要尊严,那么他同样需要这些,让所有人来知道,他在神通快递的地位相当特殊,可不是白处长、张良华随意为难的。 正像方圆所预料的那样,在他提出这个建议后,夏小韵黛眉马上就皱起,脸色也阴沉了下来,但很快就恢复了正常,淡淡的说:“我可以接受你的建议,可公司高层人员的升迁,需要开会后才能通过。方助理,你该明白这套流程。好了,星期一时,我会为此事召开专门会议的。” 依着夏小韵的聪明,她当然能看出方圆这是要做什么。 碍于大家是盟友的关系(盟友啊,如果连这点小合作都不答应,那还算啥盟友),她不能一口拒绝。 但为了她,还有张良华的尊严,她又不能答应。 这时候,祭起拖字决,无疑是最恰当的了。 方圆却不愿意,马上就说:“夏总,我现在就要你一个肯定的答复。” 看似随意要拿筷子继续吃饭的夏小韵,目光一下子冷了,抬头看着他:“必须是现在?” “必须是现在。” 方圆跟她对视着,面无表情。 夏小韵冷冷看着他,过了足有三四秒钟,才缓缓的说:“如果我说不呢?” “那我现在就辞职走人。” 方圆语气平静的回答。 他在决定要把张欣推到部长宝座上时,就想好了‘退路’。 既然总有人躲在暗中对付他,他也没必要非得站在明处,只能被动的招架了。 要是论起躲在暗中对付人的本领,方圆觉得他不会输给别人。 “好,那你现在就可以走了。” 夏小韵看似轻飘飘的说出这句话后,就低头吃饭。 哈,小子,你也太狂妄了,自以为曾经跟夏总有过那么一段关系,就了不起了啊,还敢当众让她下不来台,这是自己找死的节奏啊,活该! 坐在夏小韵旁边的张良华,听夏小韵说出这句话后,开心的差点蹦起来,跺着脚的叫好:只要方圆滚蛋了,那么他就能名正言顺的接管公关部的工作,让曾经冒犯过他的张欣等人,明白什么才叫后悔! 抱人大腿,也不是这个抱法的,得找跟粗腿才行。 方圆,嘿嘿,这小子的腿太细了。 张欣,你以后还是来抱我的腿吧,看在你面子上,或许我能高抬贵手--张良华脑海中,升起张欣跪在他面前,对他大现谄媚的样子。 “好,那你多保重。” 夏小韵的反应,也早在方圆预料中,绅士般的点了点头,转身就走。 跟在方圆身边的漠北北,也连忙跟了上去。 诺大的餐厅内,没谁说话,连咳嗽一声的都没有,唯有漠北北的细高跟小皮鞋,踩在地板上发出的清脆咔咔声。 这小丫头倒是紧随方圆的。 人们心中这样想着,看向了夏小韵。 是个人就能看出,表面淡然的夏总此时相当愤怒,要是万一搞出点啥动静来,铁定会走人。 在座的,可不像方圆那般不珍惜当前的工作,公司现在正处于上升阶段,更好的好日子就在前面招手呢。 “站住!” 就在方圆即将走出餐厅门口时,夏小韵再也无法忍耐,啪的一扔筷子,吓了好多人一跳。 方圆停步转身,看向了她。 夏小韵嘴角紧紧抿了下,语气阴森的说:“只要你走出这扇门,张欣马上就会收到解聘合同。” 你敢走,我就敢把张欣赶走! 虽说她目前在神通快递内,只是公关部的副部长,但谁都知道她相当满意当前的职务、薪水待遇啥的,如果因为受方圆牵连,被赶出公司,那么她肯定会怨恨方圆。 方圆当众让夏总下不来台,就是为了让张欣晋升。 可如果张欣受他牵连,那么无论他有什么理由离开公司,都会对不起人家的。 方圆当然不想对不起张欣,所以唯有叹了口气,稍稍沉默片刻,乖乖的走到餐厅窗口去打饭了。 他‘威胁’夏总失败了。 不过餐厅卖饭的大勺,却在給他打饭时,给了他瞎子都能看得出的好处。 没办法,如果再看不出方圆在夏总心中的地位,绝对是无可替代的,那大勺还是赶紧找块豆腐撞死算了。 随着方圆跟漠北北去角落吃饭后,餐厅的气氛,才稍稍有了些缓和。 大家都用最快的速度吃完饭后,收拾东西走人:今天下午,可有议论的话题了。 人们在临出门前,都会有意无意的看一眼张良华。 张良华原本的得意,早就烟消云散了,再也没有因为陪着美女总裁进餐时的得意了,绝对是如坐针毡,恨不得马上从餐厅内消失,找个没人的地方,画圈圈诅咒方圆,埋怨夏小韵为啥不赶走他? 就在张良华心神不定时,夏小韵放下了筷子,低声说道:“张副总,以后我会给你一个解释的,安心工作。” 不等张良华说什么,夏小韵就已经站起身,回头看了眼方圆那边,就在劳拉的陪同下,快步走出了餐厅。 方圆没回头,只是笑着问漠北北:“小北,刚才你还真想跟我一起走呀?” 漠北北抬头看了他一眼,脸儿一红接着低下了头。 她什么话都没说,可谓是一切尽在无言中了。 “以后不要这样,你不是我,叔叔阿姨,都需要你来赡养,这份工作对你很重要--好了,啥话都不用说,我心里都明白着呢。” 方圆再次笑了笑,耍枪般的抡起筷子,开始彰显他的吃货本色。 连续三天了,方圆还是最后一个离开餐厅的。 不过,在回办公室的这一路上,无论遇到哪个员工,人家都对方助理含笑点头,满脸善意的讨好。 尤其是财务处的白处长,更是专门等在电梯口,笑呵呵的问他,还要不要借钱。 没谁跟银子过不去的,正如方圆才没有跟白处长等人一般见识。 这就是现实:人们为了生活的更好一些,或者保住当前赖以养家糊口的工作,必须得学会不断的转变脸色。 “圆哥!” 方圆刚走进公关部,张欣就俏脸发红的迎了上来,嘴唇有些发颤,那双桃花眼中,还蒙上了一层水雾。 她没有去餐厅吃饭,但方圆当众向夏小韵给她要晋升、更为了她不得不继续留下来的所有事,当然会有人在第一时间,就电话通知了她。 话说,公关部的张欣,可是个八面玲珑的美人儿,跟其他各部门的同事关系,好着呢。 “啥也别说,主要是你能胜任这份工作。我既然给过你承诺,那么我就会去做。好好干,你会得到该得到的一切。” 方圆笑呵呵的,抬手拍了拍张欣的香肩,动作无比自然,在公关部众人几近崇拜的目光中,走进了办公室。 可以肯定的是,从今天中午过后,公关部内原本压抑的气氛,绝对会一扫而光。 方圆虽说迫于夏总的威胁,乖乖留了下来,但相信没有谁会笑话他--白处长等人的态度,就足够说明了什么。 这才是方圆所需要的轻松环境,再也不用为琐事操心,能全神贯注的对付某些人。 老人们常说,春困秋乏夏打盹。 尤其方先生昨晚好像休息不足,所以在进了办公室后,就坐在沙发上睡了过去。 别人可不会像他这样舒服,下午工作时间一到,就该忙什么忙什么去了。 方圆是被电话铃声惊醒的。 睁开惺忪的睡眼,站起来走到桌前,拿起电话问道:“喂,这是公关部。” “你上来一下。” 电话中传来女孩子的声音,不等方圆有任何反应,接着就咔嚓挂掉了。 除了夏大老板,现在还有谁,敢用这种语气跟方助理说话? 夏小韵需要方圆的一个解释:为啥,当着员工们,这么不给她面子。 大老板的来电,早就在方圆的预料之中。 打哈欠流泪的走出办公室,方圆才发现外面空荡荡的,一个人都没有了。 总裁办公室门前的走廊中,也是这样。 也没敲门,方圆直接推开了夏小韵的办公室。 她正在盯着一份文件发呆,看到方圆进来后,吐了一口气,才说:“坐。” 方圆没有坐在沙发上,走到她桌前,抬腿坐在了桌角上。 才不管大老板秀眉皱起不耐烦的样子呢,点上一颗烟后说道:“我可以留在你身边,任由你折腾,不过我不想因为我,而连累到别人。” 夏小韵当然明白方圆这番话的意思,冷笑着问:“那你为什么不单独找我?” “单独找你?” 方圆淡淡的说:“单独找你,我会确立起我在公司的威信?” 夏小韵撇了撇嘴:“你还要威信?” 第358章 :我也很有背景的 “你这话说的真没道理,我咋就不要威信了?” 方圆看着夏小韵的目光,很奇怪的样子。 “那你说,你要威信做什么?” 夏小韵拿起了文件,拿捏出工作谈话两不耽误的领导嘴脸。 “陈婉约要吃饭。” 方圆淡淡的说。 正要翻文件的夏小韵,闻言身子猛地一僵,接着抬手,狠狠拍在桌子上时,已经霍然抬头,双眸中好像要喷火那样,嘶声问道:“姓方的,你诚心要拿你们的不要脸,来恶心我是吧?” 老天爷可以作证,夏小韵当前最反感的,就是有人提到陈婉约了。 只要一想到那个女人,她就会有种要发疯的愤怒:如果陈婉约没跟方圆做出那种见不得人的事,她怎么只能是方圆的盟友? 你以为,你是母亲,就能抢走女儿的男朋友了吗! 方圆没在意夏小韵发脾气,只是实话实说:“我也需要吃饭。可吃饭是需要钱的,我去财务处预支点薪水,遭到了白处长的委婉拒绝。” 夏小韵愣了下,脱口问道:“你的钱呢?” “我的钱,都被那个小妖精给拿走了,你知道的。” 方圆吸了下鼻子,说:“再说了,我既然要留在你身边,保、协同你对付那些黑势力,那么就得需要一个安定的环境--我不想看到,因为我,让整个公关部的人都提心吊胆。” 方圆的回答,虽说很有些驴唇不对马嘴,不过夏小韵却明白了。 可还是不甘的冷笑:“哼哼,堂堂的盗圣,会因为没钱花,就出此下策?” “原来,你早就知道我是盗圣了。” 方圆笑了。 提到盗圣后,夏小韵脑海中攸地浮上白玉雯来为难她时,盗圣是怎么帮她的事了,眼神中的冰冷再次稀释,垂下长长的眼睫毛,故作嗤笑道:“切,我要是再猜不出你就是盗圣,那我可就真脑残了。” “只拿不义之财,是盗圣偷东西的原则。” 方圆刚要表明自己的立场,就被夏小韵打断:“当初,你逼我给你写下的欠条时,我的钱就是不义之财了?” 方圆反驳道:“那是我该得的报酬,我当然得要。再说了,谁让你那时候摆出一副福尔摩斯的嘴脸,来诬蔑我跟那小贼是一伙的了?” “算了,不跟你说那些。” 想到俩人第一次见面时的情景,夏小韵心中又是甜蜜,又有想大哭一场的冲动。 接下来,俩人都没有说话,很默契的保持着该有的沉默。 直到门外走廊中,有人经过时的脚步声传来后,夏小韵才幽幽的叹了口气:“唉--等会儿,我会给白处长打电话,你去拿钱吧。你说的不错,你们还得吃饭,过日子。她、她还好吧?” “还行,情绪已经稳定了下来。” 方圆从桌子上跳了下来,说:“夏小韵,无论她跟我做了多么没脸的事,你都要知道,她为了你,可以付出包括生命在内的一切代价。” 夏小韵双眸一眯:“你这样说,是什么意思?” “没啥意思,就是想让你知道,她绝对是个称职的好母亲。可惜,她被人利用了,还把我拽下了无法回头的泥沼。” 方圆摆了摆手,把夏小韵的话堵了回去:“等到合适的时候,你啥都会知道。” “什么时候,才是最合适的时候?” 夏小韵从桌子后面站了起来。 方圆没有马上回答,抬头看着窗外的天际边,沉默了很久才说:“最大的可能,就是等到我死了后。” 夏小韵终于意识到了什么,尖声叫道:“我现在--” “你现在,最好是听从我的安排。放过那个张良华吧,我能看得出你其实也很欣赏他的,一个自以为是的可怜孩子罢了。” 方圆打断了夏小韵的话,转身快步走出了办公室。 如果只是关系到自己的生死,方圆绝不会向她透露某些信息。 可问题是,他不想陈婉约这个绝对合格的母亲,可怜的母亲,被女儿所恨。 很多时候,方圆都觉得自己不是啥好人。 但事实上,他却总是会做好人才肯做的傻事。 这可能跟恩人那么多年的教导有关吧? 恩人总是告诉他:无论任何时候,都不要忘记你是一个人。 唯有真正的人,才会有人性,才会像陈婉约那样,为了女儿甘心去做任何事! 每次想到老人时,方圆总会想到另外一个人:昆仑。 正如山羊得知方圆身中尸毒,昆仑曾经出现过时,所说的那样:昆仑绝对中了尸毒,要不然,她绝不会在事后,没有一点的影踪。 没有谁比现在的方圆,更能深刻体会到尸毒的可怕。 他身中尸毒后,还有陈婉约来缓冲--但昆仑呢? 那个倔强骄傲,而又对方圆背负着深深罪恶感的女孩子,现在心中肯定很欣慰:她越是遭受常人无法忍受的痛苦,心中的罪恶感就会减少一分。 方圆不用太费脑子,也能想象出昆仑咳嗽时的样子。 心里很疼。 但却又没办法。 以前是他躲着昆仑,现在是昆仑躲着他。 依着昆仑的本事,只要她藏起来,哪怕是方圆也找不到。 最多能幻想到:那个口吃的女孩子,会找个异常阴暗,潮湿的地方躲起来,慢慢地在痛苦中死去。 不能让她就这样死。 哪怕是必须死,也得大家一起死。 因为人们都说,她是他的影子。 影子,怎么能先比疼人死掉呢? 可能是因为人之将死,其心也善的缘故吧,方圆觉得他能原谅昆仑,卸下哪怕她死后,都得背负着的包袱了。 但去哪儿找她呢? 毫无疑问的是,山羊在全力寻找解决(或者说是缓解)尸毒的办法,也在搜寻昆仑的下落,但方圆却不觉得,山羊能找到她。 要想抢在昆仑躲在某处等死之前,引她出来的唯一办法,那就是方圆得遭遇危险! 唯有方圆不断的遇险,哪怕昆仑还有一口气在,那么她也不会远离他的。 危险。 危险在哪儿? 方圆呆坐在办公室的椅子上,眯着眼呆望着桌面,脑子里飞快运转着,搜寻危险的位置。 方圆觉得,他现在的人生就像一场闹剧:正常人在危险面前都是避之不及的,可他还要主动去寻找危险。 可危险这东西,有时候就像出租车那样,你不需要时,它是一辆接着一辆的来,但等你着急打车时,它却又半天不见一辆了。 就像方圆,现在能深切感受到,他正被未知的绝对危险死死笼罩着,被人摆布,无论怎么努力,都逃不出去。 可他偏偏找不到危险的确切所在处。 或许,小妖精能为我创造足够的危险,让昆仑出来吧? 想到花小妖后,方圆就想骂人:因为他不知道该怎么联系她。 人在苦比时就是这样,你越需要什么,就越得不到什么。 反而会有你最不愿意理睬的小麻烦,不住撩拨你的神经,让你愤怒异常。 麻烦,是从张欣的电话中传来的:“圆哥,孙德力那孙子欺负小北,你--哎哟。特么的混蛋,姑奶奶我跟你拼了!” 然后,电话断线,看来张欣已经把手机砸出去了。 “孙德力?” 方圆拿着手机,喃喃说了句:“彩虹药业的那个孙德力吗?” 就在方圆刚坐上公关部老大的位子时,张欣她们就曾经去彩虹药业要债,不过貌似有些小背景的孙德力,态度好像很强硬。 不但不理睬方圆給他下的最后通牒(三天内,必须还账,要不然就准备后事),反而在张欣又去要账时,变本加厉,竟然欺负漠北北了。 这个世界上,不知死活的人太多了。 孙德力绝对算是其中一个,仗着有些小背景,平时就在唐王商场上以霸道而著称,别说是张欣了,哪怕是夏小韵亲自要账,也休想得到他的真心对待。 对于这种欠别人债、却把自己当大爷的孙子,方圆觉得要是再跟他客气,当晚老天爷肯定会打雷霹雳了他。 十几分钟后,方圆来到了财务处。 正端着茶杯喝茶的白处长,马上就笑得好像一朵花儿那样,站起来笑脸相迎。 我要二十万块钱的现金。 方圆没有跟白处长客气,开门见山的说明了来意。 早就得到夏总指令的白处长,没有丝毫犹豫,马上就打开保险柜,取出一叠崭新的钞票,递过去时,还笑眯眯的问够不够。 方圆抱着那些惹人眼红的现钞,走出总部大楼大厅门口时,一辆桑塔纳呜呜的开了过来,吱嘎停在了台阶前。 一个敞着怀,胳膊上描着龙刺着虎的大汉,从桑塔纳上跳了下来,先转了下脑袋,等脖子发出嘎巴嘎巴的响声后,才看向方圆:“你是圆哥?” “是。” 方圆点了点头,把手里的两叠钞票,扔了过去:“请兄弟们喝茶--带来多少人?” 大汉接住钞票,伸出了右手拇指,尾指,意思是差不多得有六十个。 “人是少点,不过也难为你了,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凑齐这么多人。” 方圆说着,走向了车子:“该怎么称呼你?” “叫我虎子就好了。” 虎子说着,抢先几步替方圆打开车门:“要是再等半小时,我能凑齐一百个--圆哥,你确定,我们大白天去惹事,不会惹来大麻烦?我可是早就听说,孙德力很是有些背景的。” “我也很有背景的。” 方圆笑了下。 虎子不再说什么,立即启动了车子。 桑塔纳发出老牛般的吼叫,飞快的冲出了停车场。 停车场内,不断有骑着摩托车、开着破汽车的小混混出现,手里都拎着棍棒,满脸杀气腾腾的,看着彩虹药业总部大楼的保安们。 “哟,这不是大鹏兄弟吗,到底是什么情况?” 彩虹药业保安处的李新福,虽说也是满脸横肉不好惹的样子,可他唯有吃错了药,才敢对这么多社会小混混耍横,老远就拿出香烟,屁颠屁颠的跑到大鹏面前,满脸堆笑,像孙子似的。 第359章 :上天素有好生之德 任何年代的任何城市内,都会有一批地下势力,协助官方管理着社会治安,确保人民能安居乐业…… 这么说,听起来好像在讲冷笑话,其实这事很正常,就像白天黑夜那样必须存在。 当然了,盛世华夏是没有所谓的黑道,最多也就是有大鹏这样的人存在。 他们存在,绝对有他们被容忍存在的理由,在这儿就不多说了,总之人们都知道这个世界需要白天,也需要黑夜这个道理就行了。 李新福对大鹏客气,那是因为知道他是跟新城区虎子混得。 虽说在孙总眼里,仗着一股子亡命混社会的虎子,也实在拿不到桌面上,要是真想收拾他,绝对是孙总一个电话的事。 但关键是,任何人要收拾虎子,也得冒着被报复的风险。 光脚的不怕穿鞋的这条古训,在任何时代都占有一定市场的。 所以很清楚孙总是哪种态度来对待小混混的李新福,才会屈尊喊大鹏一声哥:就算是翻脸,也得搞清楚咋回事不是? “没啥情况,就是兄弟们觉得手痒了,想找个地方练练。” 大鹏接过李新福递上来的香烟,直接甩手扔给了身后兄弟,又骂道:“草,再给老九他们打电话,死路上咋了,还没有来!” 大鹏的态度,是摆明了不给李新福面子了。 李新福立即意识到这事不是他能摆平的了,赶紧转身用最快的速度,跑上了台阶。 他得跟孙总汇报。 孙总的办公室,在九楼。 李新福刚出来电梯,就听到有女人骂街的声音,还有女孩儿的嘤嘤低泣声。 他知道咋回事:今天中午时,孙总跟某客户多喝了点,正在休息呢,神通快递那个风骚娘们,却带了两个人来要账。 李新福发誓,就算他是孙总,在喝多了后看到那风骚娘们(张欣)后,也会想入非非的,更何况她身边还跟着个让人看一眼,就想好好呵护她的纯洁小妹子? 唉,这么纯洁的小姑娘,却偏偏做公关工作,这不是暴殄天物吗? 孙总,能不对她动手动脚啊? 还要账,要个毛啊,没有被孙总当场‘就地正法’,那已经是多亏了张欣够泼辣,抢先抓起一把水果刀护住了她。 可问题是,你能护得了她一时,能护得了她一世吗? 那会儿,李新福就从孙总望着姓漠的小姑娘的眼神中,看出狼一般的想法了。 李新福虽然也有那想法,不过一来他没有孙总那么深厚的背景(崔家分局的马副局,是他姐夫),二来,他实在不忍心为难几个女子,这才派了几个保安‘保护’孙总,自己去了大厅内。 本以为跑下去后能眼不见,心不烦呢,谁想到却忽然出现了大批小混混,来势汹汹的--李新福自认为处理不了这种事,这才跑上来汇报孙总。 听到张欣的叫骂声后,李新福猛地意识到了什么:大鹏他们忽然赶来闹事,是不是跟这几个女人有关? 想着,李新福抬头看向了前面。 走廊的尽头,张欣右手持刀,把漠北北还有另外一个下属,护在身后,对醉醺醺的孙德力破口大骂着。 孙德力不喝酒时,可能还会意识到自己当前的行为是违法的,毕竟光天化日之下,强抢民女,是国法不容的。 但问题是孙总喝酒了啊? 喝大了的人,不都是以为老子才是天下第一吗? “你们几个废物,都特么的傻愣着干、干鸟啊,还不把她刀子给我夺--下?” 回头骂了几个保安一句,孙德力那双眯缝着的小眼,一个劲在张欣那双被黑丝包着的腿上转悠,更不时的看向脸色苍白,只懂得哭泣的漠北北。 至于另外一个女人,虽说也很出挑,不过相比起张欣跟漠北北来,还是差了一些,当然会被从来都尊崇‘要,就要最好的’信条的孙总忽视了。 “孙德力,你特么的这是在犯法,懂不懂?” 张欣也很害怕,可她却知道害怕是挡不住醉汉的,只能硬着头皮希望能对孙总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让他大彻大悟,成为好人。 “犯法?哈,哈哈,啥叫犯法?我孙德力就是法!今儿没说的。” 踉踉跄跄逼近的孙德力,站立不稳倚在了走廊上,狂妄的笑道:“给钱,可以,但你,还有那个妹子,得陪我睡一觉。” “你怎么不回家找你老娘睡!” 张欣嘴上从来都不饶人的,猛地挥舞了下刀子:“最后一次警告你啊,孙德力,赶紧收手,等圆哥赶来后,我或许还能帮你求情。要不然--” “狗屁的圆哥,他哪儿钻出来的,你裤裆没扎紧?” 孙德力哈哈笑着,看向了张欣的小短裙那儿时,李新福跑过来了:“孙总,孙总……” “孙尼玛的总啊?” 孙总抬手,就把李新福退了出去,瞪大小眼睛骂道:“还不赶紧把那娘们的刀子,给我下咯!” 李新福还想再说啥呢,就听到后面电梯那边,忽然有人嚎叫道:“孙总,福哥,杀上来了,杀上来了!” “特么的,鬼哭狼嚎个鸟呢,什么杀上来了?” 孙德力骂着,转身看去时,就看到两个保安,丢盔弃甲的样子向这边狂奔,有几个手持棍棒的年轻人,在后面紧追不舍。 还有更多的脚步声,从楼梯口那边响起。 不等孙德力看明白咋回事,一帮高举着棍棒的年轻人,就从楼梯口冲了出来。 “我去,这些人是谁?” 孙德力有些发呆,回头去问李新福时--那家伙,却已经转身跑进了旁边一间办公室内,砰地关上了房门。 接着,他就听到有人喊:“那个穿着白衬衣的,就是孙德力!” “你们是谁!” 孙德力刚问出这句话,一个光着膀子的大汉就冲过来,一棒球棍就狠狠砸在了他脑袋上。 “啊!” 孙德力发出一声短促的惨叫,翻着白眼的瘫倒在地上,彻底昏厥过去之前,就听到张欣狂喜的声音叫喊:“圆哥!” 圆哥? 特么的,究竟谁是圆哥啊? 当孙总脑意识中回荡起这个问题时,他已经从昏迷中醒来了。 头疼欲裂,绝对比喝了最假的假酒还要难受。 下意识的抬手一摸脑袋,粘糊糊的,全是血。 这还不算,就在孙总要站起来时,两条腿上传来的剧痛,清晰的告诉他:主人,您的两条腿子,可能都被打折了。 有人,敢跑进我的公司,对我进行了惨无人道的殴打? 此时的孙总,是半点醉酒的意思也没有了,只是满脸的不信。 当然了,他也没意识到,自己在醒来后,就疼的一直在惨叫。 方圆是个善良孩子--因为他得费了老大力气,才能逼自己无视孙总的惨叫声,继而拿捏出一副在听天籁的嘴脸,笑眯眯的看着他。 要说孙德力也够狠的,两条腿都被打断了,醒来惨叫一会儿后,就咬住了牙关,眼神恶毒的看向了方圆,沙哑的问道:“你、你就是那个圆哥?” 他在问出这句话后,才发现已经来到了大厅内。 费了老大心血跟金钱,才装饰的金碧辉煌的大厅,现在就像个被八百条毛驴狠狠上过一遍的美女那样,绝对的惨不忍睹--所有能被砸碎的东西,都被砸了个稀巴烂。 那个可能是圆哥的圆哥,就坐在一张椅子上,翘着二郎腿,笑眯眯的看着他。 圆哥背后,站着张欣,还有痴痴看着他的小美女。 “是,托朋友们赏脸,喊我一声圆哥,惭愧,惭愧。” 嘴里说着惭愧的圆哥,悠然自得的拿出一颗烟,刚叼在嘴上,模样狼狈但看上去更加骚气动人的张欣,立马就拿出火机,殷勤的給他点上了。 孙德力全身都在发抖,颤声问道:“你、你敢砸我的公司,伤我?” “张部长,看来这人脑子被打坏了。” 方圆嘻嘻笑着,看向了张欣。 张欣马上咯咯娇笑,风情万种的样子:“是呀,脑子不坏,就不会问出这么沙比的问题了。” “嗯,肯定是这样。” 方圆吸了下鼻子,说:“张部长,麻烦你再提示一下孙总,让他变明白些?唉,我实在不愿意跟傻瓜说话,费力。” “好呀。” 张欣马上就袅袅婷婷的走到孙德力面前,娇笑着说:“孙总,三天前我们来要债时,就曾经警告过你了,一是乖乖还钱,还有就是准备后事。只是我可没想到,你会选择第二条路,真傻。难道,你不知道人死了后,再多的钱也捞不到了吗?” “贱人,你尽管跟我嚣张!我早晚让人轮了你--啊!” 孙总咬牙切齿的还没说完呢,张欣的细高跟小皮鞋,就狠狠踢在了他的伤腿上。 要说张欣本来也不会有这么大胆,可方圆没赶来之前,她是真被吓坏了。 被坏人吓坏了的女人,一旦得势,那么就会变的比毒蛇还要狠。 尤其是张欣这种性格的女人。 等孙总惨叫声后,双手捂住耳朵不忍心听的方圆,才放下手问虎子:“兄弟们砸到第几层了?” “第三层,按照您的吩咐,每一层的每一个房间,都会砸个稀巴烂。” 虎子再跟方圆说话时,语气已经恭敬了很多。 长年在社会上混的人,最重要的是得眼睛够亮。 虎子能从方圆的淡然中,看出了什么。 刚才他也偷偷给真哥(真哥是整个唐王地区的老大,也是他通知虎子来做事的)打电话,询问方圆的来历了,真哥只说了一句话:那个人杀人后,没谁敢动他一根汗毛! 杀人后却屁事也没有的人,不值得虎子哥恭敬? “唉,其实我本来想送孙总归西的,可上天素有好生之德,我又心慈手软,只能让他破财了。” 方圆又叹了口气,说:“告诉弟兄们,别只顾着砸,有啥看上眼的好东西,自己收起来就是了。尤其是去孙总家的那路人马,别吓着孙总家人--我们可都是好人,才不会仗势欺人的。” 第360章 :这是要把我往绝路上逼啊! 马副局刚从外面回到办公室不久,桌上的电话就响了起来。 “喂,我是马启昌。” 马副局每次接电话时,都会用这种严肃的口气,率先来介绍自己,能让給他打电话的下级,或者一般人,产生很大的压力,再跟他说话时,气势就弱了很多。 当然了,如果来电者是上级领导,马副局的态度,会用让人吃惊的态度,来个一百八的大转弯。 这次,他同样接到了一个吃惊的电话,却没有像以往跟领导通电话那样,脸上堆满了谄媚的笑。 而是还没有等对方说完,就狠狠的一拍桌子,吼道:“乱弹琴!为什么不早点报警?” “早在十几分钟前就报警了,可现在也没警方赶到啊。” 躲在某房间内,看着窗外街头上的李新福,战战兢兢的回答。 “混账,光天化日之下,就能发生这种无法无天的事,简直是不可思议!” 小舅子两条腿都被打折了,马副局当然不敢懈怠,立即风一般的冲出了办公室。 他得找郝局长问问:彩虹药业那边早在十几分钟前就报警了,局里为什么没有出警,强力制止那边正在发生的犯罪行为。 难道说,就因为咱俩不合,孙德力是我小舅子,你才故意这样安排的? 马副局来到郝局长的办公室后,不等他说什么,就用稍微激烈点的话语,把自己这层意思阴晦表达了出来(玩官场的人,不到万不得已时,是不会直白说出自己意思的,都是拐弯抹角,云里雾里的,大面上得过得去才行。) 郝局长却没玩太极推手,呵呵笑道:“老马呀,别着急嘛--这件事,可不是我能说了算的。” 马副局立马愣住,下意识的问:“此案发生在咱们的辖区,你这个大局长,怎么能说了不算,更是不管不问,纵容恶劣事件继续发展?” “马副局,我先更正一下。” 郝局长脸上的笑容收敛,淡淡的说:“我不管不问不是纵容,是奉命行事。” “哈。” 马副局冷笑一声,语气咄咄逼人的追问:“奉命行事?好,那请郝局长说说,到底是奉了哪位领导的命令,无视纳税者的生命财产,受到一群小混混的威胁!” 郝局长淡淡的说了个人名后,马副局立即呆愣住了。 站在道义的角度上,马副局敢向任何庇护恶势力的大人物挑战。 但再给他十个胆子,也不敢跟这个人说半个不字(这个人所代表的某单位,可是拥有先斩后奏权利的,别说是收拾他小舅子,就是当场掏枪把老马给崩了,也就这么回事。) “马副局啊,咱们共事这么多年了,彼此都很清楚。你呀,也是该劝劝你那个小舅子了,欠人家钱不说,还想酒后非礼人家职员--呵呵,神通快递,现在可是市里全力扶持的样板企业。” 郝局长慢条斯理的说完,端起茶杯来喝水时,马副局的手机响了起来。 “姐夫,姐夫!” 听说还有一批人,去自己家闹事后,孙德力惊骇之下才想起,自己可是有背景的人,赶紧拿出手机(他很幸运,手机还带在身上),拨通马副局的手机,鬼哭狼嚎起来:“我要被人打死了,我的公司也被人砸烂了,他们还要去伤害我家……” “闭嘴,你这个混蛋!” 孙德力还没有说完呢,就被手机那边的马副局一嗓子吼断:“你这个该死的东西,自作自受,欠人的钱,为什么不还,还要借机闹事?混蛋,我是不管你了,你去死吧!” “啊,姐夫,当初不是你说没事,我才……” 孙德力彻底傻掉了,对着电话说了一句后,才发现姐夫早就掐断电话了。 就算再傻的人,这时候也能从姐夫的反应中,看出事情不对劲了。 很傻的人,哪怕是再有背景,能撑起这么大的公司吗? 当然不能。 所以只能证明孙德力不但不傻,貌似还很聪明,这才很快意识到了什么,沙比似的再看向方圆时,眼里已经浮上了真正的恐惧之色。 接过张欣递过来的茶杯,方圆喝了一口,才笑得很善良的问道:“孙总,你还能给谁打电话?我绝不干涉你,请吧。” “我、我不打电话了。” 可能是疼的,孙德力全身都在发抖,脸色苍白的说:“我、我还钱。” 方圆看向了张欣:业务上的事儿,还得靠人家。 张欣马上就从下属手中拿过公文包,取出一张欠条,晃了晃扔在了孙德力面前:“孙总,总共1362万。” 孙德力也很光棍,立马忍着痛,从身上拿出了支票簿。 张欣很配合的,给他递上了笔。 孙总大笔一挥,蹭蹭蹭写完,刺啦一声撕下来,递给了张欣:“还请张部长仔、仔细看看,数目对不对。” 我真把这笔钱给要到手了? 张欣明明能清楚的看到,现金支票上那一长串的数字,知道去任何一家四大国有银行,都能提出现金或者转账,可还是满脸的不信。 更是激动的双手发抖,慢慢回头看向了方圆。 方圆皱眉,脸上的笑容收敛,淡淡问道:“咋,数目不对?” 他的话音未落,张欣忽然尖叫一声,守着那么多人,一下子抱住了他。 不由分说的,在方圆脸上狠狠亲了起来。 方圆吓坏了--咱是个纯洁的孩子好吧,就算想亲热,也别守着这么多人啊? 守着这么多人,你让方助理怎么好意思的伸手,推开抱着他又哭又笑的欣姐? 其实,张欣发疯的理由很简单:有回扣! 夏总早就下过通报:任何人,不管是扫马路的还是要饭的,只要能帮着公司要回彩虹药业的这一千多万,都能得到高达15%的回扣! 一千三百多万,百分之十五的回扣就是两百多万啊! 神通快递的公关部,总共才十五个人,这就代表着每个人至少得分十几万。 而且肯定不能平分,今天来要账的张欣三人,得分大头! 老天爷,就算方圆得拿走大头中的大头,张欣最少得分三四十万左右吧。 虽说欣姐现在也是白领一族,今天更是担惊受怕过,可在意识到一下子能分到数十万后,她不想发疯都不行啊。 听完公关部另外一个职员,用颤抖的声音说完这些后,再看看紧抱着支票蹲在地上,激动的都开始泪流满面的张欣,方圆也想哭:这才多点儿钱啊,你就激动成这样,连最起码的妇道都不守了。唉,真是没见过世面的孩子啊。 方圆衷心的叹了口气,也不好笑话张欣没见识,看向了孙德力。 老天爷敢保证,孙德力现在疼的要命(如果不是方圆在砸断他两条腿子时,手法很专业,这会儿早就又疼昏过去了),可在方圆看向他时,还是赶紧堆起尽可能的多的笑容,可怜巴巴的望着他。 只见方先生轻启朱唇,缓缓说道:“孙总,本钱嘛,你是还清了,但这个利息问题……虎子,打电话催催兄弟们,在学乌龟爬呢,这么久还没有动静传来。” “好,圆哥,我马上打电话!” 虎子点头,作势拿出手机来时,孙德力及时高声叫道:“我愿给利息,我愿给利息!” 正抱着支票激动的落泪的张欣,闻言有些傻眼:能够把账要回来,就很不错了,可从没听说还有带利息的。 圆哥今儿就让这娘们听说过一次--很欣慰的点了点头,才说:“孙总,这笔账好像有七八年了吧?得收你多少利息呢?” 哪有七八年啊? 孙德力心中哀嚎,却不敢表达出来,只是咬牙说:“就、就按照银行那些年前的贷款利息吧!” 聪明的孙总,从姐夫的电话中,确定圆哥是惹不起的人物了,当然不敢再小气,只希望自己的主动大方,能让圆哥满意,赶紧滚蛋吧。 “贷款利息?” 方圆却冷笑了声,问虎子:“你们放过高利贷吧?” “驴打滚的那种吗?” 虎子也很配合,马上就意识到方先生这是要狠宰孙德力了。 驴打滚? 我去,能把我亿万家财都打没了啊! 孙德力可不敢等方圆点头,连忙嚎叫:“我愿意再拿出五百、啊,不八百万!” 方先生也不是那种不通情理的人,既然人家孙总这么上道,他也就勉为其难的答应了。 完全傻了的张欣,再次接过八百万的现金支票,再看向圆哥时的眸子,就像要把他生啃了那样。 这还不算完。 确定支票上一个零蛋都不少后,方圆又说:“还有,今儿这些弟兄们都受累了,孙总怎么着也得给点辛苦费吧?” 孙德力哭了:“圆、圆哥,你这是要把我往绝路上逼啊!” “虎子,打电话,催催弟兄们别学乌龟爬--” 方圆话还没说完,孙德力就嚎啕大哭着说哦:“我出两百万!最多--再多,我的企业就运转不开,会倒毙的。” “你个穷比,这点本钱就敢嚣张,真亏了你能活到这么大。” 方圆见孙德力实在没多少油水可榨了,这才拉下脸来骂了句。 “虎子,这些钱拿着,别客气,给兄弟们打电话,别学乌龟爬了,赶紧回来分钱。” 不由分说的,方圆把两百万的支票,塞给了虎子。 虎子没有拒绝,深深的望着圆哥,接着弯腰鞠躬:“圆哥,以后有事用得着兄弟,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虎子虽说只是社会小混混,但这批人在某些事的作用,却是无可代替的。 这也是方圆为啥要拉拢他的原因。 等留下手机号的虎子,率领他那帮兄弟,大呼小叫的扯出彩虹药业总部后,方圆才对张欣说:“还傻楞着干嘛,还不赶紧回家分钱?嗯,我做主了,公司本金不动,那八百万就咱们公关部分了吧。你是大功臣,独占百分之二十。” 张欣想昏过去。 最好是全脱了昏倒在方助理的炕上--方助理没空,铁辽发来了一条信息:危机东来! 第361章 :现场颁发奖金大会 五点刚过几分钟,神通快递总部员工们,就像往常那样说笑着走出了大厅。 可他们却没有像往常那样,各自挥手说再见,各回各家各找各妈,而是都站在台阶下,有些纳闷的望着大厅门口西侧。 西侧的停车场内,摆了一张长桌子,桌子两侧竖起两根铝合金杆,挑起了一条横幅,上面印着的一行字特别刺眼:神通快递公关部奖金现场颁发大会。 长条桌上,有一堆用红丝绸蒙着的东西,也不知道是啥。 桌前还放着十几把椅子,椅子上坐着公关部职员表,个个腰板挺直,双手放在膝盖上,就像参加某战争誓师大会那样,脸色严峻,满是忠诚。 而且穿的也相当正规,无论男女(其实就俩男的)都是白衬衣上扎着红色领带,黑色套裙(或者西装),同样颜色的细高跟小皮鞋铮亮。 她们这是在干嘛呢? 公关部,颁发什么奖金呢? 我们怎么没听说公司要颁发奖金了? 人们朝九晚五的上班养家糊口,最关注的问题,当然是跟银子有关的了。 所以在看到‘奖金’这两个字眼后,就想当然撩拨起了人们最敏感的那根神经,纷纷驻足,站在旁边观看的同时,也都交头接耳的,窃窃私语。 这个所谓的现场颁发奖金大会,就是专门为公关部那些娘们颁发的,横幅上写的明白呢。 奇怪,好好的,她们怎么会捞着发奖金了? 难道说,这是夏总为安抚方圆,才故意搞了这么一出? 嗯,肯定是这样的。 嘿,公关部这些小娘们,可算是沾方圆的光了。 她们一个个冷静严肃的样子,谁看不出她们都在偷着笑啊。 不过这也没啥了不起的,夏总就算是安抚她们,来稳定军心,最多也就是发个千八百的--特么的,千八百也是钱啊,可以给老婆买瓶化妆品了,凭什么她们有,我们就没有? 祖宗早就说过这样一句名言:不患寡而患不均。 不担心分的少,而是担心分配的不均匀。 所以呢,在看到公关部要搞啥子现场颁发奖金大会后,公关部之外的所有员工们,都觉得不公平了,受到侮辱了,开始有怨言了,议论声也越来越大了,脑子简单些的甚至开始质问上司,为啥我们没奖金了等等。 业务部的小金,在心里低声骂了句时抬头,才发现张副总就站在身边,脸色阴沉的看着那边,心中一动,就讨好的笑着小声问:“张副总,这是怎么回事呀?” “哼,谁知道呢,可能是姓、方圆搞出来的鬼,中午被夏总驳了面子后,又死皮赖脸的缠着夏总,给公关部格外发点奖金,算是安抚她们吧。” 张良华不屑的冷哼一声,接着看似随意的叹了口气:“唉,夏总这样做,有失公允啊,会因照顾某些人的情绪,而挫伤大部分员工的积极进取心啊。” “就是,就是,我就是这么觉得。” 小金连声附和:“大家都是上班,公关部的待遇最好,凭什么她们能格外获得奖金,却让我们眼巴巴的看着?” “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左右不过是万儿八千的罢了,可能是从小金库内支出,或者某人私人掏腰包,来收买人心的。” 张良华撇了撇嘴,正要走时,就看到围在大厅门口的员工们,忽然分列到了两旁。 这证明有大人物要出来了。 张良华敢肯定要发放的这笔奖金,不是从公司小金库(夏天问在时,就特地设立了小金库,可以不用走程序,不用任何理由直接从财务处提钱,有些类似于零花钱的性质,灵活方便)提出来的,就是方圆自己掏腰包。 因为他也听说了,今天下午时,方圆曾经从财务处支取了二十万现金。 看来,就是为了给这群娘们发放的奖金了。 抛除方圆外,公关部还有十四个人,每人也就是发个一万多。 虽说张副总嘴里说万八千的算小钱,但心里却佷在意这个数字的,毕竟他的月薪才一万冒头(这还是出了试用期后)。 身为神通快递的新贵,别人发奖金却没自己的事,相比起小金等人来说,张良华更在意这些,暗中也更不满夏小韵太偏袒方圆。 不过他才不会表露出来,只是故作不屑的样子,抬头看向了大厅门口。 果然,夏总率先从大厅内走了出来。 劳拉形影不离的跟在后面,还有方圆。 方圆一脸的得意,就像踩了狗屎摔了一跤却捡到个金娃、娃那样。 看到夏总,圆哥联袂出来后,张欣马上就带头站了起来。 站在门口,左右缓缓扫视了一遍,夏小韵咔咔的走向了长条桌。 长条桌上,除了放着被红丝绸盖着的东西外,还有话筒。 方圆还有劳拉,很狗腿的分列在夏总其后,满脸忠心耿耿的样子,让张副总觉得有些恶心。 更让张副总恶心的是,夏总刚拿起无线话筒,方圆就抢先说话:“下面,有请夏总为公关部全体同仁讲话!” 话音未落,方狗腿就率先鼓掌。 这些娘们,也不怕把白生生的小手拍破了? 这么用力! 好多人,看到公关部的一众女人拼命鼓掌的样子,更是不甘,各种的冷言疯语,在心中是此起彼伏。 夏小韵的脸上,也随即露出了亲切的笑容。 尽管她真不想来参加这啥的奖金大会,可方圆却非得让她亲自露面,再加上公关部这次确实立了大功劳,她这个当总裁的,实在没理由拒绝。 所以呢,哪怕明知道其他员工看到公关部拿钱,会羡慕嫉妒恨的要死,说不定还会埋怨她这个总裁不公,但也没别的选择。 抬手往下压了下,夏总轻启朱唇:“大家都坐下吧。” 哗的一声,张欣等人就像训练过似的,齐刷刷的坐在了椅子上,小哈巴等待主子喂食那样的抬头,殷切的目光看着夏总。 “首先,我先代表神通快递集团(现在是集团了),向公关部表示衷心的感谢。要特别感谢方圆助理、张欣副部长,为公司讨债……” 夏小韵轻吸一口气后,拿捏出她平时开员工大会时的嘴脸,言辞相当清晰、流利的,把本次会议的主要内容,仔细解说了起来。 啊,公关部竟然把彩虹药业欠着的那一千多万,给要回来了? 我去,方圆还真有些本事啊。 谁不知道那个孙德力,在唐王商场素有铁公鸡之称,绝对的一毛不拔,公司可是讨要这笔款子好几年了,都没要回一个大子来,没想到却被方圆给要回来了! 按照夏总的承诺,无论是谁把这笔账要回来,都会获得15%的回扣! 乖乖,一千多万,百分之十五的回扣啊! 那就是两百多万元啊,就算每个人均分,也得十几万,怪不得这些娘们激动的差点拍破小手呢,要是换上我,我把脚丫子拍破了也值得啊! 听到夏小韵如此解释后,那些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员工们,顿时没脾气了:有本事你去要啊,夏总早就承诺说,就算扫马路的能要回这笔钱,也会给回扣的! 啧啧,这些小娘们命真好啊,能摊上方圆这么个有本事的领导。 唉,某家的上司,平时也很精神的,怎么就没人家的本事呢? 怪不得老人们常说,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不是兄弟不努力,实在是因为当官的无能啊! 员工们愤愤的想着,都下意识的在人群中搜寻自己老大。 老大们,包括张良华在内,这时候也都缩头乌龟那样,退到了后面。 想到那些‘不干正事’的娘们们,平白获得十几万的奖金,员工们本来就眼红的要死了,但却又听夏总说:“方助理提议,公关部这次不吃回扣。也就是说,他们发挥了以企业为家的主人公精神--” 啥,天底下还有这样的傻瓜,放着巨额回扣不要? 靠,主人公精神啊,绝对的主人公精神啊,理应值得我们尊重,鼓掌! 哗! 掌声如雷,声冲斗牛。 大家伙太需要这样的主人公精神了,雷锋啊! 啊,不,用这个伟大的名字,都无法来形容公关部一众娘们的傻啊--怪不得夏总肯为他们单独召开颁奖大会呢,肯定也是在感动之余,主动赏赐她们一点小钱,算做是辛苦工作的动力了。 只知道拍夏总的马屁,却不懂的收买下属人心,能成得了什么大气候? 张良华现在心中疙瘩解开了,再看向方圆时,嘴角又习惯性的浮上了轻蔑。 但夏总接下来的一段话,却让张良华,还有所有员工,瞬间呆若木鸡:“有鉴于彩虹药业主动给付了八百万的利息……经方助理提议,这八百万将作为讨债回扣的奖金,全额奖给公关部……” 夏总接下来又说了些啥,张良华等人已经听不到了。 因为他们的脑子里,都在嗡嗡回荡着一个信息:八百万,全额奖给公关部! 至于讨债,还能讨回利息,尤其是从铁公鸡孙德力那儿拔来的这事,已经被大家都忽略了。 尤其是当夏总伸手,揪住红丝绸,猛地掀起来后--一道道金光,顿时亮瞎了所有人的钛合金狗眼! 红丝绸下,竟然是数百捆现钞! 全部是崭新的,一叠叠的码在那儿。 八百万,这个数字说起来好像不是太起眼,尤其是趴在支票上,也就是一个八带着数个零蛋罢了。 可当把它们转换成现金,整齐的码在桌子上后--那就是一座小金山啊,绝对能给这些月薪数千的人们,造成无法承受的视觉冲击! 方圆要的就是这个效果,看着张欣等人再次站起,疯狂的拍着巴掌,看着他的眼神里,带着无法描述的狂热后,一种从没有过的成就感,从心底是油然升起。 他相信,从此他在公司内的威信,彻底竖起来了。 能给下属带来大好处的领导,才是真正的好领导。 第362章 :张副总的愤怒 方圆请夏小韵来为公关部颁发奖金时,夏总曾提议没必要特意用现金的,最好是通过银行转账,打到大家的工资卡上。 她担心,公关部的人领到这么多现金后,会招来不安全因素。 方圆却坚持要发现金,说啥唯有红彤彤的现金,更有视觉冲击感,才能激发其它部门员工的积极性,上进心。 至于安全问题,方圆早就跟某银行协商好了:颁奖会议结束后,大家就会把现钞交给银行武装押运人员,到时候只拿着银行卡走就行了。 夏小韵这才同意,又听从了方圆的奖金分配方案,这才参加了现场颁发会议。 “下面,我代表神通快递,开始对公关部众职员颁发奖金。” 等张欣她们好不容易才停止鼓掌后,夏小韵拿出了一份名单,对着话筒说道:“方圆,一百八十万!” 方圆,可是本次讨账成功的决定性人物,就算他还真没把一百八十万放在眼里(这是谦虚的说法,其实连老天爷都知道,他现在有多穷),可为了突出领导的重要性,他必须得发的最多。 方圆马上就站到桌前,先是毕恭毕敬的给夏总弯腰后,才接过了劳拉递过来的一个不锈钢盘子,就像古代大将接受君主的将令那样,双手托起,让夏总給他拿了一百八十叠现钞,放在了上面。 这一百八十叠现钞,就算夏总一次拿十万,也拿了十八回。 现金自身重量,也得十多公斤,幸亏方先生臂力过人,才能托的稳稳的。 “我一定会紧密团结再夏总身边,为神通快递集团取得更好成绩,贡献出我全部的微薄力量!” 方先生神色严肃,态度认真说出这番话的样子,让张良华恨不得一拳打歪他的鼻子:我擦,给你这么多钱,你说了这两句就完事了? “张欣,一百六十万!” 夏小韵也很认真的,冲方圆点了点头后,接着喊出了张欣的名字。 张欣这个一百六十万,可是方圆在彩虹药业时就承诺给她的。 但在夏总确定的没说错后,她还是有些晕眩,并喜极而泣。 搞得劳拉不得不帮她一起托着盘子,毕竟也是好十好几斤了,这要是掉下来砸断脚面,那岂不是美中不足了? “谢、谢谢夏总!” 张欣紧紧抱着那些现钞,在劳拉的帮助下,先给夏总深深鞠躬后,又冲方圆弯腰:“谢谢圆、方部长!” “漠北北,八十万。” 夏小韵喊到了第三个人。 很多员工,想拿刀子自杀--这还有没有天理啊,漠北北一个刚上班才三天的小姑娘,就拿了八十万! 八十万啊八十万,在唐王可以买一座不错的房子了! 相比起张欣来说,漠北北要冷静了许多。 或者干脆说,她已经欢喜傻了,就像木偶那样,在劳拉的轻声提醒下,才给夏总弯腰道谢,一句话都没说。 给张欣发奖金时,夏小韵是很愿意的,毕竟也很欣赏这又靓又泼辣的娘们,知道她工作能力强,这次去要账,也正是她撒泼,才没有让孙德力得逞。 可漠北北--刚进公司才三天的女孩子,就敢跟随方圆一起,跟夏总对着干。 哼,要不是你这次去要账时,差点被孙德力欺负了,就算方圆说破嘴皮子,我也不会同意给你这么多奖金的! 在漠北北给自己弯腰鞠躬道谢时,夏总眼皮子都没抬一下,接着喊出了下一个人的名字:“李恩芳,六十万!” 这个李恩芳,就是跟随张欣、漠北北一起去彩虹药业要债的员工了。 她之所以比漠北北要少拿二十万,就是因为她没‘吸引’孙德力的注意,所受的威胁要小了些。 估计这乐坏了的娘们,此时肯定埋怨孙总,当时为啥不撕烂她的衣服了,最好是当众把她给上了,那样拿钱肯定比张欣还要多-- 方圆张欣四个人,就分了八百万的大部分,480万。 毫无疑问的是,公关部其他职员肯定很羡慕,却不会嫉妒恨。 因为她们已经听说了,当时要不是张欣玩了命的拼刺刀--相信她们肯定会被那个啥了。 老天爷从来都是公平的,你付出多少,就能得到多少。 接下来,公关部其他是一个人,均分了300万,每人接近三十万。 也是相当牛,让人眼红的要死了。 当最后一个公关部员工领到奖金后,桌子上还有二十万现金。 难道说,夏总要把这二十万,分给大家伙,每人来个千八百的,算做是安慰奖? 有心思灵动的了,就想到这一点了,接着冷笑:哼哼,爷像缺少千八百的人吗? 爷当然不像,所以夏总才没有打算分给大家,而是喊出了一个人名:“罗小玉,二十万!” 正站在人群中,也以无比羡慕的眼神,观看颁奖仪式的罗小玉,闻言愣住了:罗小玉?夏总是在叫我吗? 发呆的罗小玉,在夏总第二次喊她的名字,并发现周围同事都用复杂羡慕的目光看着她时,才如梦初醒,赶紧分开人群走到了长条桌前。 她、她凭啥也分公关部的奖金呀? 真是岂有此理! 张良华得用很大的毅力,才能压制在心中的愤怒,觉得夏总脑子有问题:就算要分,也该分给我才对,我才是分管公关部的领导!她罗小玉,算啥呢! 罗小玉当然也不知道,懵懵懂懂的,不知所谓。 夏小韵拿起那两大捆现金,放在了她面前的托盘上,再次深深凝望了她一眼,才说出原因:“鉴于你平时对公关部工作的支持,经我与方助理协商,决定颁发给你二十万的特别奖金。希望你在以后,能继续保持这个良好的工作态度,去帮助、支持每一个部门。” 我去! 啥支持公关部的工作啊,不就是那天她陪着姓方的在餐厅吃了顿饭? 哦,这就算支持了? 我也会啊! 可方圆那混蛋,当时没有邀请我啊! 他这是向我示威,告诉所有人,跟他走的近了就会有好处拿呢! 张良华腮帮子鼓啊鼓的,气的肚子要炸开、恨不得把某个姓方的千刀万剐的同时,也有着深深的后悔,还有不甘。 张良华后悔,是不该在刚上任就对方圆摆上司架子,得罪了他。 不甘,则是因为他张良华,可是名正言顺分管公关部的领导:毕竟方圆是他这个副总的助理。 助理做出成绩,捞到大好处,他这个领导却屁都捞不到,反而被罗小玉给抢走了二十万,这让张副总情何以堪? 不行,必须得跟夏总说明白,提醒她,让她知道我才是公关部的直接领导,重新商订奖金分配方案(出了成绩是领导的,无论领导有没有做事,都得占大头,这可是既定的规则了)! 就在张副总心中咬牙切齿的想到这儿时,忽然发现正在讲话的夏总看向了他,连忙本能的露出笑脸,亲切的点了点头。 然后,他就听到夏总说:“最后,我再借此机会宣布一个公司决定。鉴于公关部的特殊工作性,以及本次做出的优异成绩,从现在开始,公关部将直接对我负责。” 公关部直接对夏小韵负责,就代表着地位有了质的提高,彻底脱离了其他副总的领导,升级为跟财务、人事两大重要部门平起平坐的直属部门,部长职务也跟副总平行。 总之一句话:从现在起,张良华就没权利对公关部指手画脚了,他以后都别想一个电话,就让方部长屁颠屁颠的去汇报工作了。 接下来夏小韵又说了些什么,张良华没有听清楚。 他知道他败给了那个痞子般的方圆,一塌糊涂! 夏总,终究是偏袒方圆的。 张良华还能察觉到,别人在看他时,是用怜悯的目光来看。 尼玛,看什么呢? 我刚上任三天,犯下错误得罪人,被剥夺权利也是有情可原的好吧? 以后日子还长,只要我能成功博取夏总美人心,还怕以后整不了那些家伙? 张良华心中冷笑,表面却非常大度的,跟大家一起鼓掌,祝贺张欣。 是的,就是祝贺张欣。 因为从夏总今晚的表现来看,绝不会只让方圆担任公关部部长,随着国际物流集团的扩大,铁定会被安排到更重要的工作服岗位上去,搞不好就得把韩斌、王副总代替,成为夏总不可或缺的左右手。 方圆要是升迁了,还能有谁,有资格能跟张欣这个副部长,角逐部长之位? 张欣自然也明白这一点,可她当下除了笑面如花的,频频嘟嘴向大众飞吻之外,貌似就没啥别的方式,来表达她此时的激动之情了。 唉,走吧,散了个比的吧,今晚的辉煌,注定是属于公关部的,钱都一分不剩的分完了,我们还留在这儿干啥呢? 看到张欣等人,开始把现钞交给某银行的工作人员,现场验钞打包放在武装押运车上后,张良华等员工,心中叹着气,恋恋不舍的散去了。 那么多人,背景竟然有些孤独,可能是没分到钱的缘故吧? 等银行的武装押运车也缓缓离去后,按照早就协商好的,方圆等人当然要簇拥着伟大的夏总,杀往圆耀大酒店而去。 取得如此辉煌战果,又怎可不去同饮一杯无? 说好了的,方圆请客,早就在圆耀大酒店定好了包厢。 因为方圆的原因,圆耀酒店唐王分店的原经理史密斯先生,已经高升了,现任总经理是个女的,叫格拉芙,很有气质的东欧女强人。 格拉芙在上任之前,当然会详细了解前任的升迁之路,最终得出结论跟方圆有关(尽管这小子已经不再是圆耀集团的大老板了,可又有哪一个总经理,敢不把他当盘菜),所以早就站在门前,恭候大驾了。 加上夏总、劳拉,还有罗小玉,一桌十八个人,团团围坐。 山珍海味,流水似的端上来,格拉芙更是亲自到场,献出了两支八几年的拉菲红酒。 第363章 :朝闻道,夕死可矣 因为有夏总在场,张欣等人当然放不开。 不过就算是这样,她们也让夏总见识了什么才是真正的酒中巾帼:除了不喝酒的漠北北外,所有女将都是喝高度白酒。 看着一杯杯的高度白酒,就像凉水那样向嘴里倒,别说是夏小韵了,就连方圆都为这些娘们而吃惊,果然不愧是天生干公关的料。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后,夏小韵提出了告辞。 她当然知道,有她在这儿,张欣等人放不开。 她来这儿,只是表明一种对公关部支持的态度罢了,如果不是因为方圆在场,她早在三杯酒过后,就找借口离开了。 夏总要走,公关部的全体同仁,当然要列队欢送。 被夏总制止了,让大家留步,继续开心,反正明天是周末了,但也得注意自己的身体健康,别闹到太晚了。 张欣等人很有眼里价,在方圆出去后,就都停住了脚步。 “这下你可满意了吧?” 走下酒店大厅门前的台阶,等劳拉去开车时,夏小韵看着路上车灯,淡淡的问。 “我觉得,这是她们应得的。” 方圆点上一颗烟,站在她旁边,说:“你当时是没看到,张欣她们有多危险。如果我再晚去一会儿,她们铁定会被欺负。公关这工作,表面上看来很轻松,实际上却要背负很多暗中骂名,白眼,甚至家人的误会。” 方圆说的这些,夏小韵也很明白。 这也是实情,在人们心目中,公关部那些漂亮女人,就是一伙合法的卖笑者,这对她们来说是相当不公平的,哪怕某些时候,她们确实得做那样的事。 可方圆却绝不允许,在他领导下的公关部,出现这种情况。 短短相处的三天内,他相信这些女人,都是好女人,只是比常人更加适合这种工作方式罢了,不应该遭受别人的白眼。 如果非得遭受--最好的办法,就是给她们丰厚的经济补偿。 “嗯,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好了,我--” 夏小韵还要再说什么时,劳拉已经把车子开了过来。 方圆殷勤的替她打开了车门,抬手做了个请的手势。 夏小韵却没有上车,说了句没头没脑的话:“你下午去我办公室,去洗手间内时,我、我不小心看过你的手机。” “不小心?是故意的吧?” 方圆笑了,很调侃的味道:“我手机上,没啥让你不高兴的东西吧?” “就算是有,我凭什么要不高兴,反正我现在又不再爱你了。” 夏小韵淡淡的说了句,接着问道:“谁是铁辽?危机东来,又是什么意思?” 方圆在彩虹药业要账的尾声时,铁辽給他发来了一条信息:危机东来。 这四个字,其实不难理解,就是铁辽在警告方圆:有危险,从东边来了。 至于危险是因何而来,方圆心中当然清楚。 因为早在他从京华回来唐王后,铁辽就曾经跟他说过长岛雪花的事了。 那个没多少人性的蛇蝎女人自杀后,她背后的某些强大势力,要报复方圆。 当时方圆才没这个当回事,随后也就忘了(这段时间内,发生太多意外)。 直到看到铁辽的警告信息后,方圆才想到还有这么回事。 至于铁辽是怎么得知危机要来的,方圆不管,他只知道当前,他最需要的就是危险:唯有他遇到危险,躲在暗中等死的昆仑,才会露面。 这就好比他打瞌睡了,有人送来了枕头,方圆当然双手欢迎危机赶紧来了。 至于昆仑露面后,俩人接下来该怎么交往--还没有发生的事,谁知道会出现什么结果呢? 现在听夏小韵提到这事后,方圆不以为然的笑了下,才说:“铁辽,是我很早就认识的一个朋友吧,所谓的危机,也只是一些跳梁小丑来找我碴,不要紧的。” 看出方圆毫不在意的样子后,夏小韵黛眉一皱:“真不要紧?” “就算是要紧,你能帮我做啥?” 方圆反问一句后,心里就有些后悔不该这样说了。 果然,夏小韵呆愣片刻后,眼眸就黯淡了下来,自嘲的笑笑:“呵呵,是啊,我除了会哭,会跟你发脾气外,还有什么本事呢?就是个可怜的废物罢了。” 方圆连忙解释:“我可不是这意思--” 夏小韵抬手,打断了他的话:“水暗影呢,你回到唐王时,是怎么跟她交代的?” 这孩子的思维跳跃性相当强,刚才还说着危机呢,眨眼就蹦到了水暗影身上。 “就像你跟文永远吧?” 方圆想了想,才说:“或许,我们之间也已经有了真感情。所以,如果我能活、咳,能跟她在以后成为真正的两口子吧?” 夏小韵眉梢微微挑了下,再次施展出了乾坤大挪移的功夫:“陈婉约呢?我记得,你好像说过,你跟她在一起也不错的。” 方圆有些郁闷,抬手挠了挠后脑勺说:“未知的事,我也不能决定,对吧?” “对,你说的很对,未来会发生什么,我们谁都猜不到,我只能肯定我自己的命运,并不是像别人看到的那样美好。” 夏小韵沉默半晌,弯腰钻进了车里。 方圆要给她关门时,夏小韵又‘好心’的提议道:“既然你已经有了水暗影、有了陈婉约,那么就不要再招惹漠北北。我能看得出,她是个相当单纯的孩子,你真伤害了她--她可没有像我这样坚强,肯定会寻死觅活的。” 方圆苦笑:“有劳夏总挂心了,我会牢记您的教诲。” “还有,别忘了我跟你说过,有空我会去你家作客的。” 夏小韵说着,自己伸手砰地关上了车门。 望着缓缓离去的宝马车,方圆轻轻叹了口气。 他能听得出,夏小韵刚才那番话中,带着太多的不甘,还有些许哀怨的愤怒。 但实际上,她那些话也没说错。 就差伸手点着方圆的鼻子,说他又在逃避某些问题了。 方圆觉得自己也是在逃避--可能是因为花小妖的原因吧,从三年前开始,他就总是在逃避某些问题。 毫无疑问,任何时候,逃避都不是解决问题的最佳办法。 但不逃避,还能咋样? 就像酒足饭饱后,按照欢庆计划来到了酒店的小迪厅内狂欢时,张欣非得扭着小身段,蛇儿般的缠着方先生要跳个尽兴--甚至,还吐气如兰的在他耳边说,她已经开好了房间后,圆哥不逃避,是义正词严的训斥她,还是拜倒在她石榴裙下啊? 这是个艰难的抉择。 毕竟兴奋异常的张欣已经喝大了,才不会听方圆的婉拒呢。 他只能,趁着休息时,偷偷溜走。 “圆哥,等等我。” 方圆刚走下酒店门前的台阶,背后就传来高跟鞋踏地的急促咔咔声。 一个晚上没喝几杯的漠北北,拿着小包追了出来。 “咋,你也不玩了?” 方圆停步转身,看着俏生生站在面前的女孩儿,微笑着问道。 漠北北跟他对望了一眼,就迅速低下头,喃喃的说:“我、我对这种场合,不怎么适应。” “嗯,那些娘们都挺狂放的,你确实适应不了她们。” 方圆呵呵一笑,转身:“那我们走吧,我送你。” 说着,他抬手刚要招呼不远处的出租车(酒店门前,随时都有出租车的)时,漠北北说话了:“圆哥,我们走、走走不好吗?” “好啊,喝酒后散步走走,也是蛮不错的嘛。” 方部长立马从善如流,跟漠北北并肩走上了人行道。 漠北北从挎包里,拿出了那张下午刚办的银行卡,低声说:“圆哥,你能替我保、保管这张卡吗?啊,你别误会,就是里面的钱太多,我有些怕。” 女孩子再胆小害怕,也不会怕自己银行卡里钱太多。 更何况,八十万貌似也不是太大的数字。 漠北北这样说,主要是想对方圆释放某种态度--就像平常老百姓家,温柔贤惠的妻子,会把工资卡交给丈夫保管那样。 方圆当然不肯接卡,更觉得有必要得跟女孩儿说清楚了。 “小北。” 方圆看着灯光下的女孩儿,在她小脸通红、轻咬唇的垂下头后,才说:“你的心意,圆哥我知道。可我也想你知道,我们是不可能的。最起码,这短短几天功,你是无法了解我,不知道我是个啥人。” 漠北北扭头,看着背后路上来往的车辆,轻声说:“古人有云,白首如新,倾盖如故。” 这句话的意思是说:有些人虽然相交已久,却如同初识一般。有些人刚刚认识,却好像认识了很久一样,一见如故。 (西汉时期,邹阳受人诬陷被关入死囚牢,他在狱中给梁孝王写信表明忠心,列举了荆轲、卞和等事例,说出了这句话,最终感动了梁孝王,并释放了他。) 邹阳是为了活命,才说出了这句话。 漠北北,却是要用这个典故,来告诉方圆:我喜欢你,才不会因为我们认识的时间有多久。 方圆这样半吊子文盲,或许不了解这句话的出处(含义),但却能从中听出女孩儿的示爱心思。 老天爷敢担保:如果方圆没有中了尸毒,没有跟陈婉约发生那关系,再不认识小夏妹妹是何许人的话,他绝不会拒绝漠北北的主动示爱。 话说,任何男人婉拒漠北北这样的女孩儿,都会遭雷劈的。 可问题是,这一切都已经发生了,方先生要是不拒绝,而是依着男人骨子里的贪婪,来接受漠北北的话,同样会遭雷劈。 他可不愿意本来就很苦比了,还要遭雷劈,所以只能苦笑着问:“小北,你觉得,我还能活多久?” 漠北北拿着银行卡的右手手背上,淡青色的筋络猛地一跳,接着低声说:“古人云,朝闻道,夕死可矣。” 漠北北刚才拽那句‘白首如新,倾盖如故’时,方先生可是费了好大力气,才搞明白啥意思,现在她又拽上了。 这不是欺负圆哥文化水平低吗? 第364章 :我是个有妇之夫了 朝闻道,夕死可矣,出自孔老二的论语。 原意有好几层解释,但最被人接受的一层意思,则是说:只要能让我获悉大道的真谛,哪怕是早上才知道,晚上就挂了,也会很满足了。 漠北北借用这句话,则是在暗示方圆:只要你能真心的爱我,哪怕过两年我们就得一起死,我也很会感觉很幸福的。 如果是水暗影那娘们,在圆哥面前拽文,他早就一拳揍过去,让她说人话了。 可漠北北不是水暗影,所以圆哥不能动手,只能咂巴着嘴,甚至还咬着手指头吭哧了半天,才搞明白她想说的话,心中顿时浮起一股子暖意。 也想拽一句:执子之手,夫复何求? 可不敢拽,老天爷就在云层里瞪着他呢。 “小北,你的好意,我只能心领了。” 方圆情不自禁的伸手,握住了那只有些发凉的小手,语气诚恳的说:“如果我要是真接受了你,那我就算是死了,也会有愧于心的。做人,无论是死活,都得求个心安才对。” 不等漠北北说啥,方圆又说:“更何况,我现在也是个有妇之夫了。” “什么?” 漠北北身子一震,猛地缩回手,后退几步看着方圆,小脸上满是惊讶,吃吃的问道:“你、你跟夏总结婚了?” 漠北北只知道,方圆跟夏小韵是恋人关系(最起码曾经是,而且现在俩人好像也很暧昧的),却没想到他自称是有妇之夫。 有妇之夫这四个字,可是专指已婚男人的。 漠北北不顾自己生死的,追求喜欢的未婚男人,无论谁知道了,都会为她的痴爱所感动。 但她要是对一个有妇之夫,发起疯狂的进攻,那么就会被人视为不要脸的小三了。 这么纯洁的女孩儿,怎么可能会给人当小三! “不是夏总,是另外一个女人,她目前在京华。” 方圆抬头,看着北方,说:“早在春风那会儿,我就已经跟她在京华领了结婚证--夏总也知道,所以她才对我不冷不热的,很失望吧。” 我真是个天才,能拿出水暗影来婉拒小姑娘的同时,顺便解释了夏小韵为啥不跟我好了。 方先生故作遗憾的叹了口气时,心中得意的这样想。 “原、原来是这样。对不起,是我、是我自作多情了。” 漠北北脸上的惊讶,慢慢变成了无比的失落,紧紧咬了下嘴唇后,转身就快步向前走去:既然某人是有妇之夫了,可不敢再跟他压马路了,那样会被人指责为破坏别人家庭的小狐狸精。 方圆可不放心她自己回家,连忙追了上去。 保持着六七米的距离,正好。 漠北北没有回头,越走越快,最后竟然小跑起来。 唉,穿这么高的高跟鞋,跑的这样快,要是崴了脚咋办? 方圆心中叹了口气,又开始痛骂自己:都特么的怪你,这样讨女孩子喜欢,为你不顾生死,被你在爱心上狠狠斩了一刀,你真是个罪人啊! “妈、妈妈,你怎么了,你起来呀!” 刚随着漠北北拐过一个小路口,方圆就听到有女孩子的哭声响起。 抬头看去,就看到那边围了一圈人,有唉声叹气的,有对着背后医院门口爆粗口怒骂没有人性的。 原来,这是一对从乡下来市区讨生活的母女。 母亲今年三十八岁,女儿十五岁。 女人的男人,也就是女孩的爹地,早在几年前因病去世。 担心自己再嫁会伤害女儿的女人,就一手拉扯着孩子,来市区打工,希望能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能给孩子提供一个尽可能好的成长环境。 女人的名字很普通,叫张素芹。 女儿的名字倒是她那个年代最流行的,林盼盼。 就像漠北北的名字一样好听。 张素芹平时在某建筑工地食堂打工,托国家新政策的福,林盼盼拿了极少的择校费,目前在崔家一中读初二。 本来,只要张素芹能辛勤工作,还能支撑母女俩的生活,为林盼盼以后上高中积攒学费的。 谁知道,就在去年初冬时,正在干活的张素芹,却忽然昏倒在了工地上。 你不得不承认,无论在任何世道,还是好人多。 建筑队包工头姓杨,在张素芹昏倒后,马上就把她送来了区中心医院--检查结果,对于这对母女来说,绝对是灭顶之灾:白血病中期。 就算是中期,很有康复的希望,可钱呢? 杨工头人再好,可也是拖家带口的人,能够在全部支付张素芹的工钱、又格外拿出两万块钱后,就已经很不错了,实在是无力管下去了。 这小半年来,张素芹花掉了所有的积蓄,林盼盼也辍学来医院照顾母亲--但这些,远远不能让母亲康复起来。 上个月时,院方就几次催促她们缴纳医药费了。 在这个世界上相依为命的母女俩,去哪儿找高额医药费? 于是乎,今晚院方终于把她们给赶了出来。 人们对医院‘金钱至上’的没人性举止,愤怒异常,好几个人在怒骂完后,就拿出身上不多的现金,放在母女俩旁边。 可善良的人们能做的,也只有这点了。 林盼盼双膝跪地抱着母亲,边哭边给好心人磕头道谢。 女孩儿的凄哀哭声,让方圆听了很不舒服,也顾不得去追漠北北了,停下了脚步,准备再痛骂毛驴一顿(每次做好事前后,方先生都会痛骂毛驴,埋怨它咋就不把大哥的良心吃掉?那样,就能无视这对母女了)。 方圆不知道的是,本来已经走出十几米(在经过这对母女身边时,漠北北可是脚步丝毫不停的)的漠北北,回头看着他,黛眉微微皱了下,随即快步走了回来。 抢在方圆要说话之前,顿在林盼盼身边,柔声问小妹妹怎么了。 不用林盼盼说啥,旁边好心人就替她叙说了当前的困境。 “哪位好心的大哥,能帮我叫辆车,送这位大嫂去市中心医院?放心,我会付车费的,而且还会无偿照顾好大嫂,小妹妹的。” 漠北北站起身,问围观者。 虽说很多人都不屑以貌取人,但毫无疑问的是,无论是谁,在看到干净的犹如冰山雪莲一样的漠北北后,都会本能的对她生出好感,相信她绝不会骗人。 好孩子啊,不但长的漂亮,心地又这样善良。 嗯,肯定会长命百岁,福如东海的--很凑巧,刚好有一辆出租车经过,大家跟漠北北一起,七手八脚的把张素芹抬上了车。 林盼盼自然不住的哭着感谢,漠北北唯有叹气摇头,看向了方圆。 “大家放心,我朋友说她会管这位大嫂,那么肯定就会管的。” 漠北北的善良,让方圆更加痛恨毛驴了:你要是把我良心都吃了,我才舍不得把这么优秀的女孩儿往外推呢,死也不会! 有钱能使鬼推磨,更能调动起白衣天使们的积极性。 晚上十一点半时,始终处在昏迷中的张素芹住进了市中心医院,继续接受治疗。 方圆从缴费处回到病房中时,漠北北正在低声安慰林盼盼。 两个女孩儿,一样的漂亮,哪怕林盼盼身上的衣服很陈旧,朴素。 “该缴的钱,我都缴好了,往里面存了十万块,不够的话,我再缴。” 方圆走过来,伸手在刚要从病床上站起来的林盼盼脑门上,很自然的揉了一下后,笑道:“别担心,你、妈妈会好起来的,医生也这样说。” 没有哪个深爱着自己母亲的女儿,不相信母亲好不起来的。 林盼盼也是这样。 可她还是担心:方圆支付的医药费,该咋还? 本来是漠北北要支付的,还有些良心的方圆抢先去交钱了,林盼盼看的很清楚。 看到林盼盼欲言又止,方圆就知道她想说什么了,笑着开玩笑:“这笔钱嘛,你当然得还我。但我可以给你时间,等你长大参加工作后,再给我。我保证不给你长利息,所以你得好好读书,才能找个好工作,你小北姐一样挣钱养家。” 无论张素芹母女当前有多困难,方圆也不会明说,会无偿给她看病。 尽管他就没打算,把这笔钱要回来,可必须得女孩子留点尊严,或者说正确的人生观:没谁是该给你母亲出钱看病的,最多是看你们困难,借给你们的,等你长大后参加工作再还钱。 都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林盼盼当然能听懂方圆这番话的意思。 她不知道该怎么感谢这对好心的哥哥姐姐(漠北北这么纯洁的模样,她实在喊不出阿姨这个称呼),唯有在方圆缩回手后,忽然噗通一声跪倒在了地上,给俩人磕头。 很用力。 地板都砰砰作响。 这也是林盼盼目前唯一能表示对方圆俩人的感谢方式。 “记住,就算是个女孩儿,可膝下同样有黄金的,能跪天跪地跪父母,以后都不要随便对人,弯下你的膝盖,这样,会让人看不起的。” 方圆赶紧扶起林盼盼时,就听漠北北低声说出了这番话。 唉,到底是文化人啊,说起来一套一套的。 方圆在心中赞了一个后,看向了漠北北。 好像知道方圆在问什么,漠北北盯着脚尖,轻声说:“今晚,我就陪着盼盼在这儿好了,你是男人,不方便陪床的。” “那好,我明天再过来。” 抬手又在要婉拒的林盼盼脑门上揉了下,方圆转身快步走出了病房。 等他乘坐出租车回到胡同口时,已经是凌晨时分了。 经过秦大川租住的大门前时,方圆特意看了下:铁将军把门。 看来,那个家伙还在他单位奋战。 也有可能,早就输光了,怕方圆要债,逃离了唐王。 方圆不以为然的笑了下,走到自己家门前,开锁走了进去。 房间的窗户都黑漆漆的,看来陈婉约已经休息了。 方圆转身,要关上房门时,忽然有条黑影,猛地从门帮旁的黑暗中窜出,豹子般的扑在了他背上。 第365章 :这样做有用吗? “行了,别闹了!” 被一个藏在门后的人扑在背上后,秦大川不用回头,也知道是那个姓白的女人,有些不耐烦的猛地一晃膀子,把她甩了出去。 “哟,帅哥,心情不好呀?” 白姓少妇吃吃娇笑着,又扭着水蛇腰贴了上来,左手搂住秦大川的脖子,右手捉住他的右手,从自己大红色旗袍的开衩处伸了进去。 就在昨天,秦大川还想跟白姓少妇春宵一度来着,结果人家看他只能拿出五百块钱的筹码,就没有理睬他,让他充分明白了啥叫表杂无情。 今天秦帅哥拿着方圆给的一万块,再次头也不回的杀进来,最大的愿望就是有两个:第一自然是翻本; 这第二个嘛,当然是大胜后,把整叠的钱狠狠摔在白姓少妇的脸上,让她像条狗那样的跪在自己脚下。 很可惜,自以为已经爬上低谷的秦帅哥,白天时还略有小胜,一万变成了五万,但在晚上八点后,情况或者说是手气,就急转直下,五万块钱再次缩水一百倍,变成了五百。 根据涛哥(地下赌场的老大)制订的规矩,当顾客输得连裤子都很恨不得当掉时,就会给他五百块的‘路费’,再让他从单位内享受一个晚上,然后走人。 据说,涛哥能定下这么‘人性化’的规矩,就是跟澳门那些大赌场学的,绝不会让顾客连回家的钱都没有。 零点过后,只剩下五个一百块钱筹码的秦大川,沮丧的被人轰出了‘大户室’,单位保安小壮,按照涛哥定下的规矩,把他带到了408房间。 秦大川虽然没能实现第一个愿望,可大人大量的涛哥,却帮他实现了第二个愿望,就是派那个姓白的娘们在这儿伺候他。 “你特么的输个吊蛋精光后,心情会好?” 秦大川右手猛地一用力,翻着白眼的粗声骂道。 “人家常说,不以输赢论英雄的,胜败乃兵家常事,或许你明天就能好到手气爆棚呢--帅哥,你现在心情极度浮躁,是该好好放松一下了。” 白姓少妇低低娇笑着,左手拉住秦大川的衣领子,慢慢的后退。 看着这张精致妩媚的脸,秦大川心中的不甘等火气慢慢消散:是啊,本来就已经输了,何必再生气呢,那样会伤身体的,倒不如就像这娘们说的这样,好好放松一下,明天卷土重来。 至于翻本的资金--嘿嘿,反正我有小妹做后盾,还怕筹不到? 秦大川被女人拥倒在炕上后,心里这样想着,情绪很快就高涨了起来,嘎嘎一声鸭子般的怪叫,就狠狠扯开了女人的衣服。 “小壮,你确定这就是这家伙的妹妹,在北部航空做空姐?” 看着镜头内疯狂翻滚的秦大川俩人,涛哥晃了晃手中的一张照片,阴阴的笑着问道。 涛哥今年三十有七,身材魁梧修长,络腮胡,细长的眼睛,鹰钩鼻子--给人第一眼的印象,就是很斯文,很有气质礼貌的那种成功人士。 实际上,他的公开身份,也确是某企业的老总,而且从来都是慷慨大方,仗义热情,不熟悉他的人,基本都会因他的人格魅力,而对他产生好感。 但小壮等几个心腹却知道,涛哥要比世间最阴狠的毒蛇,还要可怕一万倍。 “是,我已经打探清楚了,秦大川确实有个亲妹妹在北部航空当空姐,就叫秦小冰,是航空公司的一朵小黄花,经常飞唐王到京华,京华到黑龙省会这条线。” 小壮说着,拿出一个笔记本,向涛哥汇报起了秦小冰的详细资料:身高多少,三围尺寸,性格脾气,爱好等等,可谓是下了苦功夫。 “那边的熟人说,秦小冰在这段时间内正在进修,估计半个月后才能上岗,重回唐王……” 小壮抬头说到这儿时,涛哥笑了,把秦小冰的照片,放在自己嘴上轻轻亲了下,才说:“明天,允许秦大川进大户室,安排一下,让他多赢点--等秦小冰上岗后,我要秦大川走投无路。” “明白!” 小壮会意的点了点头。 把秦小冰的照片,随手扔在监控桌上后,涛哥冷笑转身走了出去。 “小子,你就赶紧的乐吧,以后有你哭的时候。唉,只是可惜了你这妹子,如此清纯善良的,却因为你要跳进火坑。” 小壮拿起秦小冰的照片,痴痴的看了半晌后,抬头四下里看了一眼,才学着涛哥的样子,慢慢凑过去,在她‘脸上’轻轻吻了下。 不过,照片再美,貌似也只是照片,没有那种感觉,这让小壮有些不爽,再次用力吻了下后,才喃喃的说:“要是在这张脸上,用力咬一口,会是什么滋味?” “你疯狗呀,咬人?” 方圆抬手推开陈婉约的脸,低声骂了句后,翻了个身。 一点衣服都没穿的陈婉约,马上就趴在他身上,小嘴又凑到他耳朵上,叼住了耳垂,发出吃吃轻笑的鼻音。 “唉。” 方圆被这娘们给磨的实在没脾气了,睁开眼叹了口气问道:“咋,不服气是吧,还想来?” “不来了。” “咋?” “疼啊。” “哪儿疼?” “那儿疼。” “那儿疼,那你还不乖乖的,折腾大半夜,你不累我还累呢。” 方圆打了个哈欠,闭上眼喃喃的说:“给我消停点,要不然你会后悔的。” 陈婉约从来都是个不愿意后悔的女人,看出方圆已经不耐烦,再惹火自己就得受罪后,也就放开了他,哼着一曲她小时候流行的小曲,抬脚下了地。 方圆快要睡着时,听到了一阵极度压抑的咳嗽声。 他睁开了眼,看向卧室门口。 当然看不到正屋门外的陈婉约,却能根据她的咳嗽声,判断出她在洗漱间内,正顿在水盆前剧烈咳嗽,就像他此前的那两天。 陈婉约极度压抑她的咳嗽声,就是不想让方圆听到--就像她在早上醒来后,故意撩拨方圆那样,想让他知道她现在是无比的幸福,珍惜每一分钟,哪怕立马死去,也肯定是笑着的。 可她在走出卧室后,脸上的荡意就烟消云散,只有浓浓的哀伤。 昨晚她用藏在大门后面‘袭击’方圆的手段,成功撩拨起了那个男人的疯狂,结果大半个晚上都没有消停……那是因为她想到了夏天问的话:你每多跟方圆有过那样一次关系,他身上的尸毒就会消散的越快。 现在她已经知道,夏天问是在骗她:无论她跟方圆来过多少次,除了她自己也被传染尸毒外,最多只能减缓方圆体内尸毒的发作速度,却无法解决根本,很有些‘饮鸩止渴’的意思。 也就是说,等到某个时间段后,哪怕方圆整天跟女人在一起,他也无法压制尸毒,尸毒会以比现在更猛烈千万倍的速度,一下子就把他打垮。 陈婉约明知道夏天问把她推进了火坑,在欺骗她,可她还是希望--希望她能起到哪怕暂时的作用,找到解决尸毒的办法,让他有一个健康的身体,去保护她的女儿。 为了夏小韵,陈婉约甘心付出任何的代价。 只是,这样做有用吗? 陈婉约想到这句话时,心中一疼,咳嗽声加剧,让她几乎要把肺给咳出来:她跟方圆频频发生关系,对方圆有没有用,她不知道,只知道对自己有用了。 那就是,她咳嗽的更厉害了,而且她能真切感受出自己的生命,正随着每一声咳嗽被咳出来。 终于,咳嗽停止了。 陈婉约缓缓放下了捂着嘴的右手。 慢慢的摊开--掌心里有一朵黑色的花。 这是鲜血绘画而成的,模样像极了她在夏家别墅中卧室墙上的那朵彼岸花。 想到那朵花,想到那个被撕咬而死的年轻人,陈婉约就觉得恶心,嗓子里发出了干呕的声音,仿佛在告诉她:那个人,不是你杀死的,他是别的艳阴使的猎物,你只是给人背黑锅,来转移华夏警方的注意力罢了。 但这又怎么样? 她可是亲眼看到,那个年轻人被一个跟她一样妩媚的女人,活生生咬死在她的床上! 相信华夏警方,也早就把她列为了十分重视的邪恶人物,四处缉拿。 她现在能平安,那是因为她在华夏某部门老大眼中,还有决定性的作用。 更重要的是,无论她是不是真正的艳阴使,她的下场注定是悲惨的。 看着掌心这朵黑色的血花,已经停止咳嗽的陈婉约,面色苍白的笑了下,喃喃的自言自语:“我这样做,有用吗?” “有用。” 方圆的声音,从陈婉约背后响起,很平静。 陈婉约的身子微微颤了下,缓缓站起来,却没有回头,只是把手伸到了水龙头下。 凉水渐渐冲掉了她掌心的黑血,方圆又说话了:“你做的这些都是有用的,对我,对夏小韵,对你自己。” 陈婉约怔怔望着自己双手,轻声说:“说说呢。” “我不会死,夏小韵不会死,你也不会死。” 方圆走过来,牵起她的手拿过毛巾,擦拭着:“你信不信,我能做到?” “今早,你想吃什么,我去做。” 陈婉约抬头,本来灰白色的脸上,已经再次变得精致妩媚起来,尤其是那双眼,水汪汪的让人情不自禁会联想到春水在流。 她不愿意再继续那个话题。 那是因为她不信。 或许,方圆能抢在他尸毒毒身亡之前,找到能继续存活下去的解药,但她……是绝不能挺到那个时候的,因为她刚才就觉得自己会咳死。 “我去做饭,你去打扮一下。居家的女人嘛,应该打扮的精致点。那样,来串门的客人才会羡慕我。” 既然陈婉约不愿意继续那个问题,方圆也就不说了。 “谁会来串门?” 陈婉约水波流动,轻声问道。 “夏小韵,或许会来吧。” 方圆挂好毛巾,转身走出洗漱间后,才说出了这句话。 第366章 :圆哥哥可是个大好人 今天是周末,方圆不用去上班。 其实方先生现在对于工作态度,那是想去就去,不想去--就算夏大老板亲自来请,他也不会去的。 不过他得去中心医院。 陈婉约折腾他大半个晚上,也没有让他忘记昨晚回家时,还有善心大发,帮了一对母女。 唉,人们为啥不愿意做好人呢? 那是因为要想成为一个合格的好人,不但得拿出大笔白花花的银子,还得牢记‘救人救到底,送佛送上西’这句话。 更何况,漠北北还在院里守着那对母女呢,方圆昨晚回家时,可是说过今天会去医院的。 不去,会被单纯的小北妹妹看不起。 陈婉约确实是个合格的家庭主妇,听方圆说起昨晚救助了一对母女后,不但給他发了一张好人卡,更是催着他外出采购,大显身手的炖了一锅鸡汤。 拎着一小保温桶鸡汤去医院看望病人,可比拿着个花篮实惠多了。 慢火炖出来的鸡汤能养身子,花好几百买的花篮,又有个鸟用? 最起码,对张素芹这样的妇女来说,没用。 十一点半时,方圆才姗姗来到了病房内。 跟神通快递餐厅开放的时间一样,中心医院的食堂餐厅,也是十一点四十开饭的,方圆来时,漠北北已经陪着林盼盼去餐厅打饭了。 这是个三人病房间,其他两个病人跟张素芹一样,都是女的,只是年龄要比她大了不少,对待病情的态度,也乐观很多。 方圆推门进来时,张素芹已经醒了,正斜斜的倚在病床上,盯着窗外发呆。 她既然醒来了,肯定已经知道自己昨晚遇到好心人了。 好心人,还帮她在医院存了十万块。 但她并不快乐。 因为在崔家区中心医院所遭受的待遇,已经彻底改变了她此前对这个世界的看法:当你没有可图的东西时,谁会管你的死活。 由此看来,院方总能在最适当的时候,让一个纯朴善良的乡下妇女,改变她的世界观。 张素芹没钱看病,被院方轰出来--院方有错吗? 当然没错! 看病拿钱,就像杀人偿命,欠债还钱那样天经地义,凭啥就因为张素芹是个可怜人,就得免除她的治疗费? 医院,从来都不是慈善机构。 就算白衣天使们心地善良,但他们终究得看领导脸色行事的。 区中心医院的领导,自然是张茂院长了。 张茂院长也不是非得把张素芹赶出医院,前提是林盼盼得认他当干爹。 这是一个干爹盛行的年代。 张素芹却看不惯,只是在听懂张院长表达出的隐晦意思后,毫不犹豫的拒绝了。 她没跟女儿说--她怕,年幼却孝顺的女儿,会为了她而屈服。 那是她死,都不愿意接受的。 她只想女儿能像往常那样,哪怕活的再艰苦,也要对这个世界感恩(建筑对的杨工头,还有那些工友们都不知道,正是他们的善心,才让林盼盼始终觉得这个世界很美,一切困难都是暂时的,等她长大后,她会用百倍的努力,来回报这个世界)。 所以她没有把张院长的意思,告诉女儿。 理所当然的,她被赶了出来,却没想到在昏迷中(主要是急怒攻心),又出现了一个好人。 张院长的丑陋嘴脸,让张素芹开始害怕有钱的好人:有哪个有钱人,会傻到为了帮一个乡下妇女,白白拿出十万块来? 还不是为了盼盼! 方圆可不知道,他在大嫂的心目中,早就被化为张院长一类人了,笑着跟其他两个病人(还有家属)点头微笑示意后,走到了窗户面前。 张素芹看向窗外的目光被切断后,她才发现了方圆。 “大嫂,今天感觉咋样?” 方圆把保温桶,放在了小柜子上,笑着问:“盼盼呢,没在?” 看着方圆的张素芹,眼角跳了下,才迟疑着问道:“你、你是?” “哦,自我介绍一下,我叫方圆。” 方圆刚说出这句话,旁边病床上的一个妇女,就插嘴说:“大妹子,昨晚就是这小伙子,跟那小姑娘(漠北北)送你来医院的。” “啊,你就是方、方先生。” 张素芹慌忙坐直了身子,掀开盖在身上的被单,想抬脚下地。 “别,别动,大嫂,你先躺着。” 方圆连忙抬手,拦住了她。 张素芹怯怯的笑着,看向了柜子上的保温桶,嘴角用力抿了几下,就不再说话了。 被帮了的人,不该向我道谢吗? 方先生当然不在意张素芹的道谢--但不在意是一回事,张素芹不道谢,却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这就像你在公交车上,看到个老大爷后給他让座后,老大爷坐下后却屁都没放一个,仿佛你就该这样做才对,就算你嘴上不说,但心里也会觉得不爽。 张素芹长时间的沉默,不但让方圆觉得不爽,就连其他两个病人,也觉得这大妹子有些不懂事了,再看向她时的眼神,就冷淡了许多,也没谁说话了。 一时间,病房内陷进了沉默中。 本来,方圆就不喜欢医院这种气氛,现在张素芹又故意‘装傻卖呆’,他更觉得呆在这儿难受了。 就站在窗前有些尴尬的方圆,拿出手机看了眼时间,正要说他先出去一下时,张素芹终于有动作了--翻身下炕,双膝跪地,跪倒在了方圆面前,就像昨晚林盼盼给他下跪那样。 吓了方圆老大一跳了,连忙伸手搀住了她胳膊:“大嫂,你这是干啥呢?快,快起来,咱可不兴这个。” 张素芹这一跪,算是轰跑了方圆心中的不爽:原来,这个大嫂是个特别不善于表达的人,刚才始终沉默,只是不知道该用什么法子来表示对我的谢意。 就在方圆找到自己被张素芹长时间的冷场借口时,却听她沙哑的声音说:“方先生,我求求你,放过我家盼盼吧!我、我圆愿不看病,马上出院!” “啥?” 方圆怀疑自己耳朵出毛病了。 “我知道,你帮我们,是因为我家盼盼长的漂亮。” 张素芹却不起来,死活跪在地上,更不在意还扎着吊瓶,只是死死抓着方圆的手,抬头看着他嘎声道:“可她还小,才十五岁--我就算死了,也不想把她推进火坑中的!” 方圆总算听明白张素芹要表达啥意思了,满脸不信的说:“大嫂,你以为,我帮你,就是图你女儿?” “方先生,求求你放过我家盼盼吧,她真的还小,还小--” 张素芹哭起来时,门口传来女孩子的惊叫声:“妈,你说啥呢?” 方圆回头看去,就看到漠北北,还有林盼盼打饭回来了,并听到了张素芹刚才说的那些话。 林盼盼一点也不明白,妈妈为啥要这样说。 圆哥哥不是个大好人吗? 可妈妈为啥跪在地上,求他放过自己? 林盼盼跑过来,搀扶起母亲时,方圆看着漠北北,摇头苦笑。 “别、别放在心上,我问问是个什么情况。” 漠北北只跟方圆对视了一眼,就飞快的挪开了目光。 如果漠北北不在这儿,方圆肯定马上就走,以后都不会理睬这对母女,更不用她们还钱,只想用实际行动来告诉她们:婉约姐可不是那种滥发好人卡的没见识娘们。 就在刚才还觉得张素芹不通情理的那两床病人,在她喊出那些话后,好像也明白了什么,目光都在方圆,林盼盼俩人脸上扫来扫去的,颇为怪异。 尘世间,最让人闹心的事,不是你想跟婉约姐困觉、她大姨妈却来了,而是做了好事后,却被人视为别有用心。 尤其是听到张素芹哭着说‘盼盼,你不懂的,有钱人不会无缘无故帮你的’时,方圆再也没脸呆在这儿了,立即转身快步走了出去。 “方圆。” 漠北北轻轻叫了声,正要跟出去时,却又停住了脚步。 为了让女儿看清楚有钱人的嘴脸,张素芹不想再隐瞒在区中心医院的遭遇了,低低抽泣着,如实告诉了女儿。 林盼盼大眼睛瞪着,很茫然的样子。 就像母亲所说的那样,她还小--尽管,她是早当家的孩子了,但还是第一次听说这种阴暗的事。 漠北北走过去,伸手把林盼盼从炕上拉起来,揽在自己怀中后,才轻声说:“大嫂,你抬起头来,看着我们两个。” 张素芹对漠北北还是很有好感的,闻言连忙擦着泪水抬起了头,神色同样茫然,因为她搞不懂女孩儿为啥让她看着她们。 “我就想问一问,我跟盼盼相比起来,谁更漂亮一些?” 漠北北低声问出这个问题时,抬手拢了下右肩上的秀发--这个看似随意的动作,却让她本来天山雪莲般的清纯上,又平添了一抹动人的飘逸风情。 哪怕张素芹是个女人,可也只能说出真心话:“是、是您更漂亮些。” 她的话,得到了其他人的赞同。 “我也是这样觉得,因为盼盼还小,还没有长开。” 漠北北无声的笑了下,淡淡说道:“但如果我告诉你,我主动追求方圆,却遭到他的婉拒,你信不信?” 你不是说方圆帮你,是为了你女儿是个小美人儿吗? 那好呀,那我告诉你,比你女儿更加漂亮的我,去追求方圆都被拒绝了! 他连我这样的美女都能拒绝,又怎么会看得上你女儿呢? 这就是漠北北要表达的意思。 张素芹呆了。 人呆了,可混乱的脑子,却慢慢地清醒:并不是所有的有钱人,都像某院长那么有所图的。 生活的沉重打击,让这个女人的人生观,产生了畸形变化。 漠北北却现身说法,扭转了她弯曲的思想。 “他真是个好人的,你那样误解他,是对他的不公平。” 漠北北笑了下低下头时,眸子里闪过一抹冰冷的厌恶。 方圆倒没因为被张素芹误会,而厌恶她。 最多,也就是觉得不爽罢了。 不过当看到漠北北那张干净的小脸后,这丝不爽也就消失了。 第367章 :自尊就是还懂得流泪 你是个好人。 听走过来的漠北北,张嘴就说出这句话后,方圆就想笑。 在家时,陈婉约也曾经对他说过这句话。 我才不愿意当好人,更喜欢当坏人,因为坏人无论做啥,都不会有任何的心理负担。 方圆这样回答漠北北,也是他的真心话。 “那你为什么不当坏人呢?” 漠北北走到方圆身边的花树下,伸手摘下了一片树叶,放在小鼻子下轻嗅一下的样子,无比可爱。 “我不用当啊,因为我现在本来就是个坏人。” 方圆笑了下,也摘下了一片树叶,学着人家漠北北的样子,正要微闭着眼做出轻嗅春天样的嘴脸时,却听一个大妈的声音问道:“你这人怎么回事呢,花树好端端的招你,还是惹你了,你就摘它的叶子?真没公德心!” 方圆愕然,望着戴着红袖章的保洁大妈,又看了看旁边的漠北北,意思是不言而喻:我是跟她学好吧?你咋不说她,只说我呢? “看什么呀看,说你还不服气?” 大妈一瞪眼,大有方圆再敢还嘴,她马上就会喊保安来,把这家伙给拎到保安处进行再教育的趋势。 方圆张嘴,正要说啥,漠北北却牵起他的手,快步走向了远处。 只转过住院部的大楼后,女孩儿才咯咯的娇笑起来:“看,说你是好人吧,你还不乐意,人家坏人要是被大妈说这么一通啊,早就瞪眼一个耳光抽过去了。” 方圆马上挽起衬衣袖子,瞪眼。 漠北北才不会阻拦他,只是看着他笑。 “好吧,我就暂时装一次好人吧。” 方圆抬手摸了摸鼻子,问道:“你总笑啥呢,笑得我心里发毛。” “不喜欢看我笑呀?” 女孩儿嗔怪道:“那好呀,我以后再也不会对你笑了。” “不会真哭丧着个脸吧?” 方圆拿出一根香烟,倚在树上点燃。 漠北北却是答非所问:“其实,那个大嫂误会你,是有原因的。” 接下来,她就把张素芹告诉她的那些,简单叙说了一遍。 方圆听完后,只是无声的笑了下,却没说什么。 “什么感想呢,说说。” 漠北北好奇的追问。 “这能有啥感想?只能说她没有错,我没有错,甚至那个张院长也没有错,错的只是她为啥要有个漂亮的女儿。” 方圆淡淡的说了句,正要把烟头随手弹出去时,却发现保洁大妈正在远处盯着他--为了不被再教育,赶紧掐灭烟头,装进了自己口袋中,才冲那边摊了下双手,一副你能奈我何的样子。 方圆并没有发现,在他做出这副无赖嘴脸时,漠北北双眸中曾经飞快的闪过羡慕的神色,就像老光棍羡慕搂着小蜜的大老板那样。 “你昨晚没回家,跟家里说过了吧?” 看着保洁大妈走远后,方圆问漠北北。 “嗯,他们很支持我帮助别人。” 漠北北点了点头,又说:“不过我也不能总呆在医院内,幸好盼盼是个懂事的孩子,能照顾得了大嫂。” “是,那你就回家休息去吧,以后有空的话,就来看看,看病的钱要是不够了,先垫付上,再跟我说,我还你。” 方圆说着,走向了医院门口。 “周末,你要去哪儿放松?” 出了医院后,漠北北问道。 “嗨,我平常就很放松的,也不用非得去哪儿。” 方圆吸了下鼻子,正要再说啥时,却想到了一个人。 当初他在京华时,曾经碰到个姓刘的大师,給他算了一卦,说他沾染了邪物(所谓的邪物,其实就是心神被不健康的思想所左右),劝他找个命中、或者名字中带水的女人,来驱赶邪物。 在跟刘大师分别时,方圆才知道他也是唐王人,还给留了张名片。 方圆当然没把刘大师放在心上,事后不久就忘了。 但现在他却忽然想到了那个刘大师:既然左右无事,倒不如去找刘大师扯淡玩儿,或许他真能看出点啥来呢,反正是休假,没事干。 想到刘大师后,方圆笑了,随口说:“有空的话,带你去找个装神弄鬼的高人,去算命呀?” “高人?” 漠北北双眸微微一眯,接着说:“好呀,去哪儿,这就去吗?” 方先生随口说出那句话后,就有些后悔了:我明明知道这孩子对我不死心,该远离她才对,咋就又带她去玩了呢? 很多男女青年,不都是在玩儿时才相爱的吗? 心中反悔的方圆,抬头看了眼太阳,说:“今天呀?今天不行了。” “怎么就不行呢?” “我还没吃饭,你也一个晚上没睡好了不是?” “那,什么时候去?” “明天吧,明天一早。” 见漠北北这么心盛,方圆也不好再推辞了。 “明天早上几点呢?” “这可不一定,我也不知道自己能起来多早。” “好,那我明天早上,在小桥那边等你。” 漠北北点了点头,走向了不远处的公交车:“走了,明早不见不散。” “我要是不起来,你还能在那边傻等一上午?” 目送漠北北上了公交车后,方圆才攸然的笑着抬手,叫住了一辆出租车。 他没回家,而是去了南山区那边。 随便找了座小山,躺在冲阳的山坡青草上,抬手蒙住脸就沉沉的睡了过去。 方圆或许不信鬼神,可他是真相信中医的。 中医认为,大地是世间万物之母,人类自然也是,要想身体健康,那么就不能不接地气。 当前的现代都市中,高楼大厦林立,到处都是公路,要想接地气很难的,这就像鱼儿离开了水,还想身体健康? 喝喝,等着吧。 所以方圆特别喜欢躺在草丛上睡觉,耳听着虫、鸟儿的叫声,嗅着青草、泥土特有的气息,沐浴在温暖的阳光下,想不睡的舒服都很难(确实有这样的功效,兄弟以往就这样做过多次,感兴趣的哥们有空可以尝试一下,保证你会受益匪浅的)。 老人有一觉到天亮的说法,方圆却是一觉睡到夕阳西下,只感觉饥肠辘辘,这才打着哈欠的坐起来,随意看向远处。 南山区的山峦,谈不上啥崇山峻岭,相比起那些有名的山脉,这些连绵起伏的小山,更像一个婉约如水的小妇人,低垂着眼眉,羞怯怯不敢看人的样子。 嗯,确切的来说呢,就像陈婉约。 “你总是盯着人家看什么呀,都看一上午了,还没看够?” 陈婉约看来已经习惯穿方圆的衣服了,大大的白衬衣,宽松的裤子,秀足上套着黑袜子,趿拉着他的蓝色拖鞋,用一块丝巾束起秀发、挽着袖口露出白白的藕臂擦拭桌椅的样子,确是标准贤妻良母的样子。 真搞不懂,这么贤惠的女人,咋就这样命不好。 方圆从被单下往上蹿了下,点上一颗烟问道:“你今年到底多大了?” “不是早就跟你说过了,去年时还差两岁,就四十了。” 陈婉约拿着抹布,弯腰继续擦拭桌椅:“我可是十六岁,就有了楚词的。” “哦,在我印象中,总觉得你今年四十多岁了,第一次见你时,还是在唐王大酒店停车场内,你跟夏天问一起,那时候,你的样子可比现在端庄,老气多了。” 方圆心里怎么想的,就怎么说:“现在你才不像三十九的,倒是比二十九的女人还要年轻些,要是再穿着时尚一些,跟夏小韵站在一起,肯定会被人误以为是姐妹俩。不过说实话啊,夏小韵长的还是像老夏多一些。” 他知道陈婉约现在才不会介意:一个彻底堕落,更知道自己活不了多久的女人,还能在意什么? 果然,方圆的这番话,并没有给陈婉约带去任何感触,只是说:“那时候啊,我得时刻在收敛着,小心翼翼的。现在不用了,尽情的享受生活就是了。她要是像我了,才不会像现在这样坚强。” “你已经很坚强了。” 方圆顿了顿,才说:“真心话。” “只能说没皮没脸,要不然怎么会抢女儿的男人?” 陈婉约淡淡的说:“这也是真心话。” “你就不能不说这种没骨气的话?” 方圆有些不满:“还有啊,每次你这样说时,老子总会以为自己是个让人随便争抢的货物,很没自尊的。” “自尊是什么玩意?” 顿在地上的陈婉约,回头看了过来,眼眸中带着明显的讥诮之色。 “自尊就是你还懂得流泪。” 方圆也淡淡的回答。 “那我以后都不会哭了,我发誓。” 陈婉约又低下头,开始干活。 看着这个女人,方圆吸了口烟忽然说道:“如果有一天,我带着你,就我们两个,找个人迹罕至的荒岛过日子,你愿不愿意跟我走?” 陈婉约擦拭桌椅的动作,凝固:“要等到我快死的时候吧?” “别管这个,你就说,原意不愿意吧。” “原意。” 沉默很久后,陈婉约才轻声回答。 “那你就等着吧。” 方圆掀起毛毯,下地问道:“午饭呢,还有没有?” “我要是不给你留午饭,你不得骂死我?” “老子会是那种不讲理的人?” “老子好像从来都不讲理的。” 陈婉约左手扶着腰,娇怯无力的站了起来,回眸一笑,风情无限。 成熟且又自甘堕落的女人,举手投足间,总能带着让男人无法抗拒的风情。 这让方先生食指大动--陈婉约连忙后退:“你昨晚回来后,不是还说今早要去那梨花山找高人算命的吗?这都午后两点了呢。” “你不说我都差点忘了。” 在陈婉约身上掐了一把后,方先生才心满意足的走出了屋子。 洗漱吃饭,又用了足足一个小时,下午三点多时,方圆才双手抄着口袋,吹着口哨走出了胡同口。 来到小石桥上后,方圆正四处找出租车时,一个俏生生的身影,从桥翅旁边走了出来,脸上带着阳光都化不开的浓浓幽怨。 是漠北北。 第368章 :高人都在深山中 昨天中午,在市中心医院时,方圆曾经邀请人家漠北北,说今天一大早去某处游玩,还说好今早不见不散的。 可现在已经是半晌午了,他才姗姗来迟。 他当然是故意的。 因为昨天他在邀请漠北北后,就反悔了,所以才用这种食言的卑鄙方式,来糊弄单纯的女孩儿,更想好了事后的解释词。 正所谓计划不如变化,谁还没点意外啊。 不过很明显,此时一脸悠然自得的方先生,不像是遭遇意外,而改变计划的样子,最多在看到漠北北出现后,脸上立即浮上尴尬之色。 但很快就恢复了平静,抱歉的笑了下,说:“真不巧,今早刚一起来,家里的自来水管就爆裂了,在家修理大半天。那个啥,你不会从早上就等到现在吧?” “也不是太久的时间,七八个小时吧。” 漠北北拿出手机看了眼,盯着桥面低声问道:“修好了?” “修--其实我在家睡觉来着,就是故意不想带你去。” 方圆有些没来由的烦躁,索性开门见山的说:“小北,我不想跟你走的太近,你明白我意思吧?” “明白。” 对于方先生的坦诚,漠北北才不会感到丝毫惊讶。 “我是为你好,你还年轻,又这样漂亮,肯定会有太多比我更优秀的男人追。” 方圆走到她面前,看着她秀挺的小鼻子,语气诚恳的说:“小北,我是个粗人,不懂得用那啥的‘朝闻道,夕死可矣’的大道理来劝你,我只想你明白,如果我真接受了你,我就是死了,也会觉得没脸见鬼的。我在这个世界上混得已经够惨淡了,你不会想我死了也做个没脸鬼吧?” 漠北北抬起头,看着他的眼睛,轻声说:“人死了,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可你还年轻--” 方圆刚说到这儿,就被漠北北的打断了:“活到一百岁,跟活到二十岁,除了时间上的区别外,还有什么是不一样的?” “我有老婆了。” 方圆挠了挠后脑勺,又说出了昨天那句让漠北北败走的话。 “我在医院陪护大嫂的那个晚上,亲眼看到有一个手术失败的人被推出来后,他的亲人哭的很悲惨。” 漠北北看向天边,淡淡的说:“这让我懂得了,无论我们有多么能折腾,总会要死的--人能来到这个世界上走一圈,无非是寻找自己所爱的那个人。只要能跟自己所爱的人在一起,任何问题,都将不是问题。” 方圆觉得,跟漠北北这种名牌大学毕业的高材生辩论,真的很费力。 “而且我答应你。” 就在方圆又挠后脑勺时,漠北北继续说道:“在你没找到解开尸毒的办法之前,我不会跟你发生关系……我只想呆在你身边,感受你的存在。” 女孩儿都把话说到这一步了,方先生还能说啥? 好吧,既然无话可说,那就看在人家等了七八个小时的份上,带她一起打车前往梨花山吧。 所谓的梨花山,其实是南山区众多小山脉中的一座小山,因为山上只栽种着梨树,所以才被当地居民称为梨花山。 但在地图上,是找不到这个名字的--通称为,泰山余脉。 出租车奔波了足足一个半小时,才停在了山脚下。 “以后得买辆车了,不为省钱不省钱,就为自己用车方便。” 为了让司机在这儿等着把自己再载回去,方圆多付了五百块钱,算做是押金了。 “我也有这想法。” 漠北北抬头看了方圆一眼,接着低下头,小声问道:“人家不会说我,刚有了点存款,就先懂得享受了吧?” “挣钱就是为了享受的。如果挣钱只为存着而不花,那还有个屁的意思?” 方圆晒笑一声,打量了下周围环境,率先走上了登山小路:“这样吧,有空咱们去汽车城,一起买车。车也不要很好的,能代步就好了。哦,对了,你有车本吧?” “有呀,上大二时,我就学了呢。” “可我没有。” “啊?不会吧,你会没车本--那,你不会开车呀?” 漠北北有些惊讶。 “谁说没车本的人,不会开车呢?” 方圆骄傲的说:“我也就是没参加赛车罢了,要不然哪轮得到舒马赫他们称王称霸?” “咯,你真会说大话。” 漠北北掩嘴咯咯娇笑。 “我说实话时,总是没人信,所以很郁闷。” 方圆真有些郁闷的叹了口气。 梨花山海拔也就是三百多米,确实漫山遍野的梨花,正是盛开时节(梨花盛开,一般都在四月份)从山下看上来时,就像刚下了一场大雪的样子,确实美丽异常。 这让方圆诗兴大发,朗声吟诵:“北风卷地白草折,胡天八月即飞雪;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怎么样,小北妹妹,为兄妙手偶得的诗词,还算入得你法耳吧?” “好诗,好诗!” 漠北北拍了几下掌,满脸崇拜样子的伸出右手,白生生的大拇指挑起:“久闻兄台乃文曲星下凡,素有七步成诗之才,今日一见果然是名不虚传,这首《咏梨花》可谓是千古名句,直逼唐代诗人岑参(忽如一夜春风来的原作者),小妹端的是佩服的五体投地,激动之情无以复加尔!” “哈,哈哈,都说慧眼识英雄,原来真是这样!” 被小北妹妹拍的特舒服的方兄台,很不要脸的哈哈大笑着,抬手推开一枝梨花时,看到高处花丛中,有青灰色的建筑突显。 这是一座小道观,据说早在大明帝国那会儿就有了,不过后来因满清人入关,肆意屠杀道教(唯一能称为华夏宗教正统的道教,在历史上也确实是被满清统治者给封杀的)教众后,这儿就再也没道士入住了。 反倒是因为地处荒野,这才能保存了下来。 不过因为年久失修,再加上道观规模太小,所以没有引起当地政府的注视,现在是残破不堪了,倒是为梨园主人提供了大方便。 那位在京华给方圆算过命的刘大师,其实就是这个梨园的主人。 他给方圆留下的地址,就是这儿。 当然也有电话联系方式,可是方圆在路上打过几次,都没人接听。 穿着一身灰色运动装的漠北北,看到那座小道观后,向后退了一步,问道:“这就是那位高人住的地方呀?这么偏僻。” “高人不都是住在深山中,远离红尘吗?” 方圆笑了下,走到了导管门前,打量了起来。 这座小道观,算是依山而建,占地也就是七八十平米的样子,至于以前有没有围墙,方圆可不知道。 青砖灰瓦红大门。 风吹日晒那么多年过去了,青砖早就发白,灰瓦却已变黑,红大门更是斑驳间透着萧索的腐朽,倒是两扇门上隐隐能看出一副阴阳八卦图的样子,也不知道是刻在门板上的,还是腐烂在门板上的画像。 “还真是一处古迹。” 方圆不懂装懂的说着,走过去在门板上敲了敲,问道:“有人吗?” 没人回答,倒是有鸡叫的声音传出--是大公鸡,半晌不乏的,可能是听到来客人了,才会扯着嗓子大喊一声给给给。 方圆推开了门板,就看到一只全黑的大公鸡,猛地从里面扑了出来,脖子上的毛都竖起来了,小眼睛更是瞪的提溜圆,很凶狠的样子。 “我去,比养条藏獒还吓人!” 方圆当然不怕一只大公鸡,可也不想被它追着啄,赶紧关上了门板。 在关上门的瞬间,他才发现除了这只大公鸡外,里面二重院里,还有好几只鸡呢。 不过毛羽不是黑色的,有白,红甚至还有青紫色的。 方圆很奇怪:这些大公鸡不但体格健壮,眼神凶狠,一看就是雄性激素无处发泄才憋成见人就啄,但它们的毛羽颜色,没有两只是完全相同的。 就好像,有人故意喂养了这么几只大公鸡,就是为了培养它们做啥事那样。 给给给! 大门后面的公鸡们,一窝蜂似的喊叫起来,传出老远。 “咦,那个老刘呢,不会是在跟这些大公鸡同居时,被当做鸡食给吃了吧?” 方圆不解的随意回头看去时,却看到漠北北站到了很远的一棵树下,小脸苍白,就像盛开的梨花那样。 “咋,你还怕这些扁毛家禽啊?” 看到漠北北怕怕的样子后,方圆笑了:“你们女孩子啊,就是太胆小。其实只要你能抓把玉米粒来,就能把这些大公鸡给哄住了……” 他的话音刚落,就听到道观后面,传来了京剧唱腔。 京剧是从收音机里传来的,收音机被一个猥琐老头拿在手里。 老头肩膀上还扛着把锄头,正是方圆曾经在京华见过的那个老刘。 “哟,刘大师,多日不见,您老人家还是丰神俊朗依旧啊。” 方圆笑呵呵的打着招呼,问:“咋,还认识我不?” “你是--是,是那个啥圆来着?” 老刘皱眉,眯着双眼很费脑子思考的样子,接着就看到了树下的漠北北。 “我是方圆,果然是高人多忘事啊,这才几天,你就先忘了我是谁了。” 看向眼道观,方圆又问:“咋,你就是这儿的观主?喂,问你话呢,瞅啥呢,那女孩也是你能随便瞅的?还一脸的吃惊模样。给你介绍下,那是我朋友漠北北。小北,过来,这就是我给你说的那位高人刘大师,一个骗人不眨眼的老神棍。” “我、我就不过去了,有些--我随便走走吧,你忙你的就是了。” 漠北北却摇了摇头,不等方圆说什么,就脚步匆匆的向西走去(那边是山头)。 像漠北北这么干净的女孩儿,不愿意去养着几只凶狠大公鸡的道观中,不愿意跟猥琐与脏兮兮并存的刘大师,也是很正常的。 方圆也没在意,只是不满的训斥刘大师:“嗨,老刘,说你呢,咋还盯着我朋友看?再看,我可就翻脸了。” 第369章 :谁是至邪之物? 方圆才不是那种以貌取人的家伙,不过老刘这家伙的猥琐外表,实在让他无法压住这看法,尤其是在看他盯着漠北北发呆时。 “嘿,嘿嘿,不看了,不看了,就是觉得有这等美女来我梨园,顿觉蓬荜生辉,有些小激动而已,可不敢有冒犯之心。” 被方圆喝斥几句后,老刘这才尴尬的笑了笑,走向道观:“方圆,请随我来。” 刚才推门向小道观内看了一眼,方圆就不愿意进去--里面有几只凶狠的大公鸡不说,关键是很脏很乱。 满地的鸡屎,柴火棍啥的,无处落脚,气味肯定也好不了哪儿去,但看在老刘诚信待客的份上,也就只好跟了进去。 大门后面是个二重小院,狭长的,也就是十几个平米的样子,地上光秃秃的没有一根草,看来都被那些大公鸡当晚餐啄没了。 进来后,方圆才发现总共有五只大公鸡,分别是黑、白、紫红、灰色,还有一只是青紫色的,个个都长的要比一般鸡大两倍,足可以达到人的膝盖处。 看到方圆进来后,那些正在二重院内游荡的大公鸡,个个都提起一根腿,昂起脑袋,还不是的左右猛顿一下,眼神犀利的盯着陌生人,嗓子里发出呼噜呼噜的咆哮声。 “哟,老刘,你这些大公鸡是怎么喂的?这么庞大,还凶狠,我看可以顶的上看家狗了。” 方圆看似随意的笑着,其实却暗中做好了准备:这些该死的东西只要一扑过来,他才不管是啥异种呢,肯定会一脚踹过去,让它们明白它们再牛,也只是人类的盘中餐罢了。 “放心吧,它们是不会攻击你的。” 仿佛看出方圆已经暗中做好准备了,走到正堂门口的老刘放下锄头,头也不回的淡淡说了句。 “嘿嘿,这可保不准,刚才我推门时,那个黑哥们就飞扑我来着。” 方圆笑了下,却放开了警惕。 同时心里也很纳闷:就在刚才我开门时,它们还凶神恶煞般的,现在怎么没动静了,难道说这些东西都通了人性,看出我是老刘的客人了? “进来说话。” 就在方圆看着这些大公鸡瞎琢磨时,老刘打开了房门。 一般来说,道观的正堂内,得供奉着三清等神位,地上再放着几个蒲团,一张矮几,泡上一壶红泥清茶,佛尘轻甩中,倾听某老道大谈轮回六道之法等等。 不过老刘这座小道观内,才没这些东西。 只留下了蹲放神像的底座--看来,三清几位老人家,嫌本地香火不盛,外出走穴云游化缘去了,反倒是便宜了老刘,垒了一张土炕,几个小马扎,一张小矮桌,门后还有个小蜂窝炉,上面的铁壶冒着热气。 “没有烟筒,你也不怕煤气中毒?” 方圆站在门口,等瞳孔适应了房间内的黑暗后,才说:“天都这么热了,还在屋内生炉子,这不是浪费吗?” “山上晚间冷,生炉子正好,积攒的煤气,也会从墙缝里跑走的,干嘛要安烟筒?” 老刘说着,不知道从哪儿拿出两个盖杯,抓了点茶叶放在里面,拎起炉子的铁壶,冲了半杯开水后,才抬手示意方圆坐下。 方圆拿过一个马扎坐在老刘对面,拿出香烟递了过去:“我记得你吸烟。” “昂,不过好几天都没吸了。” 老刘点上一颗后,狠狠嘬了几口,才喷出一口浓雾,闭着眼很享受的样子。 方圆开玩笑:“这次我来找你,也是请你看相的,要多少卦金?” “这次免费。” 狠劲吸烟的老刘,头也不抬的说道。 “哟,咋就变大方了?” 方圆笑了:“记得那时候你说,我再找你的话,你最多会给个折扣的。” “方圆,我知道你为什么来找我。” 老刘却没有丁点说笑的样子,两口把整支香烟吸完后,抬头看着方圆,眼神再也不像俩人初次见面时那样混浊,而是闪着精光。 一个人的气质如何,眼神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此前在方圆的印象中,老刘就算有些小神秘,可也就是个靠卖嘴皮子讨生活的老神棍,外形猥琐,一看就知道是那种只敢骗点小钱,绝不敢惹大事的。 但现在等他眼中闪现精光后,方圆才霍然查觉这人不简单--以往的样子,该是扮猪吃老虎,或者说是游戏风尘,像活佛济公那样。 不过,就算老刘再不简单,方圆也不在意,跟他对视了片刻,才轻声说:“老刘,记得在京华时,你曾经向我保证,说你要是算得不准,我可以把你满嘴牙都打掉的。不过,上次你没有给我机会,那就看这次的了。” 说着,方圆拿出一叠红彤彤的钞票,放在了小方桌上,拍了拍说:“那你说说,我为啥要来找你?” 老刘却看也没看那些钞票,淡淡的说:“你遇到了你人生中最大的劫难,说你是命在旦夕有些夸张,但危在旦夕却是很肯定的。” 方圆眼角微微一跳,缓缓的说:“你继续说呢,我听着。” “你印堂发暗,眉宇间围绕着一股子青黑之气,眼神不经意间会涣散,这几个症状就足以说明,你已经招惹上了邪气。” 老刘拿过香烟,再次点上一颗后才说:“这次你招惹的邪气,跟上次不同。” “有什么不同?” 方圆追问道。 “上次,你只是中了心魔,相由心生,心魔左右了你的气场,跟你人类的本性搏杀,一度占据上风,所以才会让你身染邪气。但你后来可能听从了我的劝说,心魔散去,让你灵台恢复了清明。” 老刘喷出一口浓烟,低头沉默半晌后,才说:“这次不同,你面相中的邪气证明了,你不但身中邪气,而且始终跟至邪之物混在一起,形神都受到了侵染--最多,也就是两三年的功夫,你就会形神俱损。” 方圆眉梢结连挑动,缓缓问道:“邪气来自哪儿,至邪之物又是啥?” 这段日子里,方圆照镜子时,也能发现自己脸上,貌似总萦绕着青黑雾气。 但仔细看时,那些雾气又不见了,最多也就是能让他自己发现,气色越来越不好。 他知道,这是因为身中尸毒的缘故。 尸毒,不但侵染了他的形体,而且更在逐步影响他的气场。 不过老刘却说他,现在始终跟至邪之物混在一起,让形神受损更加严重。 这个至邪之物是谁? 方圆觉得,除了陈婉约之外,貌似没有谁再能‘担当’这个名誉了。 毕竟俩人当前正同居着,还频频发生那种关系。 或许,方圆已经彻底了解了陈婉约,知道她是个为了女儿不惜付出一切代价的母亲,更为了救他自甘堕落,但却不知道她本身,就是个至邪之物。 在减轻方圆身中尸毒痛苦的同时,却能通过那种负距离的关系,进一步损坏着他的形神。 “至邪之物,就在你身边--” 老刘冷笑着,说出这句话时,外面很远的地方,忽然传来一声惊呼。 是女孩子的惊呼声,充斥着极度的惊恐,就像午夜梦回后睁眼,看到一个无头女鬼站在炕前那样。 第370章 :别拦,否则杀! 漠北北! 正在凝神细听老刘说出至邪之物是谁的方圆,听到这声惊叫声后,立即从小马扎上蹦了起来,向门口疾扑而去。 根据方圆灵敏的听觉判断,传来女孩子惊叫声的地方,距离小道观至少也得有两百米左右,可他仍然能断定那就是漠北北的惊叫声。 尖锐的叫声中,带着说不出的恐惧之意,而且短促,好像刚叫出声就被人一把掐住脖子,给堵回去那样。 女孩子在山上独自游玩时,很可能会遇到最怕的蛇啊,老鼠啥的(这地方,是没狼等大型野兽的),也可能因为本能的惧意,发出尖叫声。 但方圆却能从漠北北这声短促的尖叫声中,听出她绝不是遇到了这些东西--那种发自灵魂中的恐惧,可不是老鼠蛇儿能激发出来的。 更何况,惊悚的尖叫声又嘎然而止呢? 方圆在跟着老刘进小道观时,爱干净的漠北北不想跟着进来,而是独自溜达着去了西边,他当然知道,也没在意。 当前虽说地处荒山野岭出,可现在天还没有黑,漠北北也不是小孩子了,光天化日之下的能发生啥事? 但他万万没想到,偏偏就在最不该出事时,漠北北却出事了。 至于她遇到了多么恐怖的事,方圆当然不知道。 他只知道,必须得用最快的速度赶过去,保护她! 如果漠北北要是发生个三长两短的,方圆真不知道该怎么报答女孩儿对他的一片痴情。 “方圆,站住!” 方圆刚腾身扑向门口,端坐在他对面的老刘,却忽然暴喝一声。 方圆当然不会听他的话--就算他说地球马上就要爆炸了,也挡不住方圆去找漠北北。 老刘好像也知道这一点,暴喝声中已经抓起旁边一个小板凳,冲着门口就狠狠砸了过去。 小马扎没有砸方圆,却是砸向他前扑的门口,摆明了要封堵他出去。 “别拦,否则杀!” 方圆也是暴喝一声中出拳。 一拳打在了小板凳上:砰--哗! 那个枣木制作的小板凳,被方圆一拳打碎成几段。 断木四处飞溅中,方圆已经扑出了正屋。 锥! 忽然间,几声急促的哨声从正屋内传来,就像漠北北刚才发出的叫声,却更加尖锐,急促,还隐隐带有萧杀之意。 这是一种特制的铁哨子,平时就挂在老刘脖子里的,此时为了阻止方圆冲出去救援漠北北,他吹响了。 哨声一起,二重院内那些本来四处觅食的大公鸡,却忽然齐声格格的嘶声叫着,展开双翅用比猎犬还要猛烈的速度,狠狠扑向了方圆。 怪不得方圆看这些大公鸡个个与众不同的,原来它们是老刘可以培养的,竟然能根据他的哨声,像猎犬那样向人扑击。 可问题是,它们只是像猎犬而已--像,终究不是。 其实就算这些大公鸡此时变成藏獒,那又怎么样? 方圆就算很难杀死它们,可要甩开它们的攻击,却是轻而易举的。 几只大公鸡而已,就想拦住我? 方圆心中冷笑,在一团白影夹裹着腥风扑过来时,他的双脚还没有落地,右脚就已经抬起,对着那只大白公鸡的脑袋,就狠狠踢了过去。 他没有留情,真打算一脚踢死这只鸡的:谁让老刘阻拦他去救漠北北来着? 但让方圆有些出乎意料的是,他踢出去的这一脚速度够快,力道够狠,角度够刁了,眼看脚尖已经碰到大公鸡的脑袋了时,那只鸡前扑的身子,却猛地一顿,接着就是个急速倒空翻…… 相信大家从电视里看武打片时,总能看到这样的镜头:某位大侠在被坏人追杀到一堵墙前时,忽然腾身而起,脚尖在墙上一点,就一个干脆的倒空翻,落在了坏人身后,然后展开了更加精彩的对掐。 这只眼看就要被方圆一脚踢死的大白公鸡,此时就是那个大侠:身子猛地倒空翻时,一根鸡爪在方圆脚心猛地点了下,借着反弹之力迅速后飞,轻松避开了他的致命一击。 哟呵,这么流弊的与众不同? 大白公鸡大侠般的正确反应,让方圆有些吃惊。 更让他吃惊的是,在大白公鸡飞速退开时,其它四只大公鸡,从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同时猛扑过来,但扑击速度有急有缓,扑击高度有高有低,错落有致的。 再加上它们不同的毛羽颜色,在攻击方圆这个中心点时,竟然能给他一种如行云流水般的高手错觉。 “啊--” 又是一声同样短促的惊叫声响起。 还是漠北北的声音。 但这次声音响起的地方,距离小道观更远了些,看来她在跑动,或者说是被人挟持着跑动。 而且这次惊叫声中的惊悚之意,更浓,还透着明显的绝望! 如果漠北北没有遇险,方圆说不定还真会跟老刘养的这五只大公鸡玩玩。 因为他能看出,这五只大公鸡在进攻他时,是相当有章法的,跟随老刘的铁哨声,进退有据、错落有致的对他展开进攻。 就像是阵法! 一个由五只大公鸡组成的阵法。 无论方圆进攻哪一只公鸡,它都能及时躲避。 其它四只大公鸡却能从四方伺机进攻,那长长的铁啄,真像钢铁打造成的那样,就在方圆听到漠北北第二次惊叫,本能的一楞神时,那只火红色的大公鸡,在他腰间狠狠啄了一口。 方圆立马能感觉到,有鲜血淌了出来。 我草,不知死活! 方圆咬牙在心中骂了句,踢向一只大公鸡的右脚猛地停顿--那只大公鸡正在迅速后退,掩护它的四个同伴趁机进攻。 方圆却出乎意料的停下,拼着被一只大公鸡啄住胳膊时,左手闪电般掠过,一把锁住了鸡脖子,五指猛地用力! “不要!” 尖锐的铁哨声猛地停顿,接着响起老刘的惊呼声。 还有鸡脖子被方圆攥碎的轻微咔吧声。 哨声停顿时,其它四只大公鸡的扑击动作,也随即停止--四只公鸡中的战斗机,呆愣愣看着自己同伴,被方圆随手砸了出去。 砰的一声,那只青紫毛羽的大公鸡,重重砸在道观窗下的青砖上,接着反弹回来,落在地上--那只大公鸡急促的打了个滚,就一动不动了。 方圆当然不会在意一只大公鸡的死活。 实际上,老刘阻拦他去援救漠北北的行为,已经彻底地惹恼了他:要不是着急去救漠北北,他肯定会把这五只大公鸡全部干掉,拿回去让陈婉约給他煲汤。 嚓,你以为你训练了五只彪悍异常的大公鸡,能组成某种阵法,就能挡住老子? 简直是天真的要命,不可理喻! 方圆心中狠狠骂出这些时,人早就出了道观,用最快的速度向西扑去。 两三百米的距离,要是放在平地上,那对方圆来说根本不算啥,绝对是眨眼就到的。 可问题是,现在不是平地,而是在山上。 两三百米的距离,对于这种海拔只有几百米的小山来说,就可能是两个山头,中间搁着一条山谷了。 所以,方圆要想扑到漠北北发出惊叫声的距离,必须得先冲下山谷,再爬到另外一个小山头。 说时迟那时快,全力奔跑下的方圆,绝对把所有潜能都爆发了出来,貌似没有用多久,就冲上了跟小道观平行的小山头。 这座小山上,也载满了梨花,看来也属于老刘承包的,山头上并没有看树的窝棚等东西,只有几根被折断的梨树枝条,还有满地的落花。 却没看到漠北北。 “小北!” 方圆在看到断了的枝条,还有满地落花后,就能看出漠北北曾经在这儿挣扎过。 她绝不是碰到了野兽等东西,要不然地上不会没有翻滚打斗的痕迹(再胆小的女孩子,在遇到野兽袭击时,也会本能的挣扎,还会留下血迹的),只能说她被某人给掳走了。 大叫声中,方圆抓住一根树枝,纵身翻上了一棵梨树,在站起身的瞬间,就看到西边山谷那边,有个黑色的人影正在向对面山头狂奔。 这个人的肩膀上,还扛着个身穿灰色衣服的人。 不用问,这个人扛着的肯定是漠北北。 “站住--放下小北!” 方圆暴喝声中,已经从树上飞扑而下。 对方扛着漠北北,方圆如果追不上他的话,那么干脆去死得了。 刺啦--方圆在狂奔中,能听到裤脚、衣襟被枯枝扯烂的声音。 就仿佛,这些枯枝也像老刘饲养的那些大公鸡一样,阻止方圆去追赶漠北北。 怎么可能!? 方圆才不管这些,就像炮弹那样再次冲下山谷,又像火箭那样迅速扑上小道观西侧第三个小山头时,已经距离那个全速奔跑的人,不足百米了。 那个人正在下山,速度依旧很快,但很明显不如方圆。 只需再过几个呼吸间,方圆就能追上他。 方圆发誓,无论这个挟持漠北北的人是谁,都会給他最沉重的教训--早在塔希科雪原上时,方圆就已经开了杀戒。 为了痴情于自己的小北妹妹,方圆不介意再次杀人。 方圆第三次扑向山谷中时,速度更快。 眼看,还有不到二十米,就能追上那个人了--却有个身穿黑色衣服的人影,从一棵树后闪了出来。 正在往下急冲的方圆,猛地跺脚,脚后跟深深陷进土中,身子更是结连踉跄了几下,才停住了往下急扑的冲势。 他一停下,扛着漠北北的那个人,却趁机又跑出数十米,背对着方圆倚在一棵树上,缓缓瘫倒在地上。 方圆没有管那个人。 他现在甚至连漠北北都顾不上了,而是死死盯着挡住他去路的这个人。 好多天之前的那个夜晚,方圆跟踪陈婉约来到了南山区这边,看到了--九幽王。 也是那个晚上,方圆懂得了啥叫天外有天,人外有人。 这个世界上,怎么可能真有刀枪不入的人? 他自以为很流弊的身手,在九幽王面前却像稻草人那样,不堪一击,逃都逃不掉。 第371章 :昆仑不出关,出关可斩仙 看着那只在地上翻滚了一下,就寂然无声的大公鸡,老刘傻楞半晌,才缓缓的抬头看向了门口。 不知道何时,门口已经出现了个身穿灰色运动服的女孩儿。 女孩儿无比的年轻,漂亮,干净的脸蛋,窈窕的青涩身躯,以及那双怯生生的眸子,无一不代表着她就是个不谙世事的邻家小妹。 任何一个男人,在看到女孩儿的第一眼,都会对她产生说不出的好感,好想牵起她的柔荑,轻声对她说:跟我回家吧,让我来保护你,用我的整个人生。 可老刘,却没有这样的想法,在看到女孩儿时,他那双不再混浊的老眼中,只有浓浓的悲哀,还有恐惧。 女孩儿走进观门时,看了眼斑驳残败的门板后,又看向了那只已经气绝身亡的大公鸡,咯咯的一声娇笑,曼声说:“以八卦阴阳鱼为门符,配以五行金鸡阵,按说就算挡不住我,可也会让我心生忌惮,不敢随意踏进这道观半步。” 在她说话时,老刘也缓步走了出来,左手拿起挂在脖子上的铁哨子,轻轻吹了一下--那四只脖子上毛羽已经乍起的大公鸡,立即后退数米,单脚抓地,眼神凶戾的看着女孩儿。 女孩儿却没理睬那些大公鸡,依旧轻笑着:“看来,你早就会算到我会找到你,所以早在去年时,就布置好了这一切,企图阻拦我。” 老刘嘴角抽了下,弯起一抹无奈的苦笑,声音嘶哑的说:“本来,它们能挡得住你的。就算你刀枪不入,却也不是天下无敌,我的五行金鸡阵,足够让你忌惮,你敢硬闯,就会受八卦阴阳鱼的干扰,被金鸡啄掉你的眼睛。但很可惜,那个小子却坏了我多年的心血。” “你怪他吗?” 女孩儿轻声慢语的样子,让人很难想象,老刘是如此的惧怕她。 “不。” 老刘摇了摇头,接着轻叹一声:“唉,我只能怪老天,这都是天意。” “是的,这就是天意,天意不可违的,就像无论你们怎么努力,都阻挡不了我接下来要做的事。” 女孩儿笑容慢慢地收敛,淡淡的说:“早在天狼星守护我成长时,我就知道龙头手下,有几个相当厉害的势力,就为专门阻止我们涉足中原。” 老刘没有说话,算是默认了。 “天狼星是将星,七杀手是杀星,你呢?” 女孩儿再次笑了下,依旧轻声说:“应该是龙头最看重的相星吧?” 不等老刘说什么,女孩儿继续说道:“有人告诉我说,龙头手下几个相当厉害的势力中,唯一能对我产生威胁的,就是相星。因为无论我如何变化,又是以哪种身份现世,你在看到的第一眼,就能发觉我的与众不同,继而怀疑我的变化。嗯,确实如此。以前我不信,现在信了。所以呢,你今天必须得死了,很抱歉。” 老刘说话了,是苦笑着说的:“这么多年来,我受龙头大恩,他安排我潜心钻研相术,就为有朝一日在看到你时,能一眼认出你来。但很可惜,我辜负了他老人家的期望。” 老刘这样说,是发自真心的。 如果他的相术能再精湛一些,那么在看到女孩儿的第一面,就不仅仅是怀疑,而是确凿她就是谁。 那样,他就能告诉方圆:你最大的危险,就在你身边了。 虽说方圆肯定打不过九幽王,但只要能跟老刘躲在道观内,靠着门上的八卦阴阳鱼,与五行金鸡阵,绝对能挡住她。 但很可惜的是,老刘在看到九幽王时,没能在第一眼时,就确凿她的身份。 而就在他要跟方圆详谈,通过推理来确定女孩儿就是九幽王所化时,人家却不给他机会了。 这还不是最让老刘难受的。 最让他心都死了的是:九幽王利用方圆,毁掉了他苦心饲养的五行金鸡阵。 五行金鸡去其一,就无法再组成阵法,跟观门上的八卦阴阳鱼门符遥相呼应,跟九幽王抗衡。 所以他才说,他辜负了龙头的期望。 也只是辜负了老人的期望,却没有在意自己的生死。 “你能第一眼认出我,也算不错了。” 九幽王笑着,缓步向前走了一步时,有风吹来,吹起她的衣袂,就像她要御风而去那样。 老刘缓缓把铁哨子,叼在了嘴里,右手又慢慢抓起了门边的锄头。 哪怕明知自己难逃此劫,唯有一死,可没有谁甘心受死的,怎么着也得拼搏一下,尽管五行金鸡阵已破。 九幽王却没着急动手,走了两步又停下了,问道:“我很好奇,你是怎么能一眼看出我的与众不同?” “无论你如何变化,你都无法逃托你来自黑暗世界的邪恶本质。你,本来就不该属于这个世界上的人。你该有你自己的生活,自己的世界。” 老刘深吸了一口气,目光逐渐深邃了起来,语气也更加镇定:“可你来了。那么,你在那个世界生活那么多年养成的邪气,也就跟随而来--简单的来说呢,你在别人眼中,是清纯无比的邻家小妹,但在我看来,无论你化成何等模样,你该有三味真火的地方,却透着三股子淡黑邪气。” 道家有云,正常人的身体,都有三股真火,在人出生时那一刻,就始终燃烧着。 火燃人活,火灭人死。 这三股真火,分别在人的头顶,左右双肩上方。 因与佛道两家推崇的三味真火数目相当,所以才叫这个名字。 至于尘世间的正常人,是否真有这么三股真火,在头顶、双肩燃烧,没有任何的科学依据来证明,可华夏某些传统文化中,却都承认它们的存在。 身体好的人,三味真火就会更旺,让鬼神避忌,所以从来都不会沾染邪气。 反之,身体不好的人,三味真火的火势就会虚弱,邪气就能趁虚而入,侵犯人的精气神,折损他的寿命。 九幽王如果是这个世界上的人,那么无论她是好人还是坏人,都会拥有正气的三味真火。 可她没有。 在她该有燃着火的地方,只有三股黑色的邪气。 “原来是这样啊,我明白了。” 九幽王说着低头,看了眼自己的左肩,随即幽幽叹了口气时,老刘却忽然说道:“可我还是有些不明白,或者说是奇怪。也正是这丝奇怪,才害了我。” 九幽王抬头,笑问:“奇怪什么?或许,我能解开你的疑惑。” 老刘攥着锄头把的右手,紧了一下盯着九幽王那双清澈的眸子,几乎是一字一顿的说:“你的三焦(特制人的双肩、头顶三处燃烧三味真火的地方)之处,诚然有黑色邪气弥漫,但却能看出隐隐有真火的存在。只是,火势非常的小,小到很容易被我忽略,现在才看得出来。” 九万元的双眸,猛地眯起,声音急促的说:“你说,你说我也有三味真火!?” “有。” 老刘肯定的点了点头,接着满脸的茫然:“你怎么会有人该有东西?难道说--啊,我知道了,龙头说的没错。” “他都说什么了!” 九幽王说着,身影一晃,就到了老刘面前,抬手去掐他的脖子。 老刘猛地一吹哨子--那四只大公鸡,立即格格咆哮着,向九幽王飞扑过来。 “对不起,冒犯了,我有些着急了。” 九幽王却迅速后退,双手看似佛柳般的一摆,那几只大公鸡就倒飞着摔了出去。 她看都没看那些对她已经失去威胁的大公鸡,只是死死盯着老刘,沉默片刻,才缓缓蹲身,双手放在胯间,竟然给他施了个华夏古代女子礼--万福:“还请先生告诉我,龙头说过什么。” “他说,你只是黑暗世界来引发邪恶灾难导火索的导火索。严格的来说,称不上九幽王,最多只是九幽王五十年才培养出一个的工具。” 老刘才不会天真的以为,九幽王对他行礼,就是要放过他。 她给老刘万福,只是想知道龙头说了些什么。 老刘就说了:“可你涉足中原后,却改变了主人的给你的使命,来促成两朵彼岸花并蒂,引发灾难。那是因为--你无比羡慕人类,想变成一个正常人,把夏小韵取而代之。” 九幽王黛眉微微一皱,说道:“这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秘密--见识过人间后,我才知道我此前的世界,有多么的讨厌,无聊。想成为你们这样的人,每天沐浴在阳光下,呼吸着新鲜空气,看着五颜六色的世界,也是很正常的。” 她在说出这番话时,丝毫没有掩饰她对人类生活的羡慕。 老刘没有跟她谈论这个问题,只是说重点:“正是因为你有这样的想法,所以你还算是人躯的本性,才燃起了人类该有的三味真火。” “那你说,我能不能成为人?” 九幽王身子一颤,急促的问道:“我知道,我要想成为人,得需要两件很重要的东西。目前,我也在努力寻找这两件东西。如果一旦我得到它们,我是不是就会成为一个人了?” 老刘还没说话,就听到很远的地方,传来一声阴恻恻的长笑。 若有若无,却又清晰无比。 九幽王眼神一变,霍然抬手:“你不用回答了,看在你告诉我这么多的份上,我会让你好好的走。” “临走前,我还可以告诉你,龙头手下所谓的几股势力,在我眼中真的不堪一击。最犀利的天狼星,也不过是那样。他唯一能影响我的,也只是给我起了个名字。” 九幽王说着,身形一晃,再次鬼魅般扑到老刘面前。 不等他有所反应,成龙爪的右手,已经刀切豆腐般的刺进他的心口。 老刘身子猛地一颤,嘴唇上的哨子落了下来。 双眼的精光不再,迅速混浊,瞳孔扩散。 可脸上却带着笑,哑声说:“你动手,还是太早了点--昆仑不出关,出关可斩仙……你,是仙人么?呵,呵呵。” 第372章 :九幽王,是假的! 方圆发誓,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盯着一个人,看这么久。 心无旁骛的看,四周的群山、花海,甚至阳光轻风,都被他无视。 他的眼里,只有这个身穿青色衣服,面无表情的女人。 他不能不这样凝重,因为女人站在那儿,就像一把已经出鞘的长剑,只需他稍稍一眨眼,就会立马刺穿他的咽喉。 而且最重要的是,青衣女人明明面无表情,目光呆滞,可浑身都散发出一股子看不到、却能真切感受到的至邪妖魅之气。 就仿佛,在下一刻只需她一晃身子,就能变成陈婉约那样的女人,无比妖娆的大跳天魔舞。 方圆不敢擅动,那是因为他还没有忘记,当初他在救陈婉约的那个晚上,是怎么被人家一拳,就打昏死过去的。 只是让他有些奇怪的是,他不动,九幽王也不动。 两个人就这样站在下山的胁迫上,方圆在上,九幽王在下,四目相视貌似多年不见的情人那样,深深的,久久的凝望着。 直等到很远的地方,有一只野兔跑过时,方圆才深吸一口气,问道:“九幽王?” “你觉得,我该是谁?” 九幽王说话了,语气依旧那样木然,不带有一丝丝人类的情感。 “你就是九幽王。” “是,我就是九幽王,那又怎么样?” “不怎么样,有两个问题想问你。” 方圆很干脆的说:“回答不回答再于你。第一,你对我真的有所图?” “爱怎么想,那是你的事。” 九幽王语气虽然呆滞木然,还带有生锈金属摩擦的嘎然声,但回答也很干脆。 “如果真是那样,我就算是死,也不会成全你的。所以,请你死了这条心,因为我一听到你的声音,看到你的样子,我就恶心。” 方圆接着说第二件事:“第二,为啥要挟持我的朋友?” “跟你在一起的人,都会倒霉。” 九幽王说着,忽然发出了一声阴恻恻的长笑。 刺的方圆耳朵疼,很不舒服,随即沉声说道:“她只是个无辜的女孩子,你放开她,我们单挑!” “好啊,只要你能打败我,那你就可以带她走了。” 九幽王轻飘飘的说着,展开双手昂起下巴张嘴,做出一个要吞天的动作。 “沙比,你以为你是吞天兽吗?” 九幽王这个无视方某人的行为,彻底激怒了他,骂声中猛地一跺右脚,借着居高临下的优势,就像一支弩箭那样,狠狠扑向她。 是,不管方圆有多么的骄傲,不要脸,他都得承认在这个至邪之物面前,很是不堪一击,但为了漠北北,哪怕是飞蛾扑火,他也得主动迎头而上。 男人,之所以称之为男人,那就是因为他们在面对多恐怖的危险,也决不会放弃女人,像条狗那样,转身夹着尾巴狼狈逃窜。 再说了,依着九幽王的身手,方圆能逃得了吗? 所以无论咋样,方圆都怎能跟她死磕到底。 哪怕是死,也得在临死前给她咬下一块肉来--前提是他的牙,能比陌刀更快。 砰的一声大响,在方圆居高临下扑过来时,九幽王也纵身举起双手。 就像武侠电影中的内功高手那样,两人右拳狠狠砸在了一起! 咔吧……有骨折的轻微响声,清晰的传来。 我的手骨,就这样断了? 方圆心中冰凉一片时,却听到了一声闷哼。 闷哼声中,夹杂着无法忍受的痛苦。 老天爷敢肯定:当下,就算方圆整只右臂的骨头,都被九幽王打断,他也绝不会发出这种代表着懦弱的闷哼声。 方圆没有发出闷哼,那么发出声音的,就只能是九幽王了。 她也会感到疼? 当这个念头,闪电般从方圆脑海中攸地浮起时,九幽王却猛地转身,左手抱着右拳,斜刺里向西南方向蹿去。 咋了? 方圆呆住。 哪怕方先生的反应速度是当世第一人,可当下也只能发呆,打死他也不相信,初次见面就把他干成重伤的九幽王,会调头跑人。 接着,右拳本能的伸开时的正常反应,让他猛地清醒:刚才对拳时发出的骨裂声,不是我的手,是她的! 我,竟然在跟九幽王对拳时,一拳打断了她的手骨? 这、这怎么可能! 方圆傻楞片刻,随即弹身而起,全速扑向逃窜的九幽王。 无论他有多么的不相信,他竟然一拳打断了九幽王的手骨,可在对方狼狈逃窜时,本能却指挥着他去追杀敌人。 九幽王不但对拳不是方圆的对手,就连跑路也不行。 方圆发呆足有三四秒钟,她率先跑出了十数米后,才启动去追杀她,但仍然很快就追到了她背后六七米之处。 “杀了漠北北!” 往前狂奔的九幽王,忽然发出一声尖叫。 糟糕! 九幽王的这声尖叫,豁然提醒了方圆:他来,可不是要跟九幽王对掐的,而是来保护漠北北的。 如果他借着‘大胜之威’去追杀九幽王,那漠北北就会被劫走她的那个人残杀。 被惊醒的方圆,立即停步转身,扑向数十米处的漠北北那边。 他刚跑出十数米,就看到挟持漠北北的那个人,已经双手抱头,顺着斜坡好像个刺猬那样,咕噜噜的滚了下去。 科学家早就证明:圆形物体从斜坡上滚落的速度,要远比人往下跑的速度更快。 所以当方圆冲到漠北北面前时,那个刺猬一样的家伙,已经滚到谷底了。 方圆当然不会去追他,得先照顾小北妹妹。 小北妹妹昏过去了,脸色苍白,双目紧闭--甚至,心口起伏现象都没有了。 “小北,小北!” 方圆能听得出,他在呼唤小北的名字时,是颤抖的,证明他心中很怕。 怕漠北北就这样死掉。 直接坐在地上,把漠北北抱在自己怀中后,方圆身手把住了她右腕脉门。 停顿片刻后,他才长长的松了口气:很好,漠北北的脉门还在跳动,虽然有些紊乱(肯定是吓得),但却强劲有力。 她,只是被吓昏过去罢了。 救治昏迷之人,对于方圆来说算不了什么,只需掐住她人中,很专业的摁了十几下后,漠北北就轻咳一声,缓缓睁开了眼。 “小北,你醒来了,太好了。” 方圆算是彻底地放心了,笑着刚说出这句话,呆愣片刻的漠北北,猛地醒悟刚才自己遭遇了什么,接着扑倒在了她怀中,双手搂着他脖子,放声痛哭。 “没事,别怕,有我在这儿。” 方圆抱着女孩儿,轻拍着她的后心时,打量她有没有受伤。 漠北北没有受伤,不过右手有血迹,指甲缝里也有,看来时在被人强行掳走时,曾经用力抓树,或者抓地,造成了轻微伤害。 感受着方圆温暖的怀抱,倾听着他有力的心跳,漠北北恐惧的心情,慢慢恢复了平静,就像她小了很多的哭泣声。 “小北,起来,我们回老刘--” 方圆再次拍着女孩儿的后心,正要搀扶着她站起来时,却一下子呆住。 他发现,他上当了。 刚才的九幽王,绝不是真正的九幽王。 那个人掳走漠北北,也不是真要把她怎么着。 而是利用她,来把方圆从老刘那儿引出来。 人家为什么要这样做? 理由貌似很简单:就是要对老刘趁机下手。 那个对老刘趁机下手的人,才是真正的九幽王! 因为,就在方圆不顾一切的扑出来,要救援漠北北时,老刘正要说那个至邪之物是谁--绝对就是九幽王,已经成功潜伏到了方圆身边。 老刘想告诉方圆,可九幽王却及时用漠北北引开了他,并派了个假的九幽王来跟他对峙这么久,就是为了能拖住他,好残杀老刘。 真实的事情经过,正如方圆所料的那样。 当他横抱着漠北北,用最快速度,赶回小道观门前时,就停住脚步,痛苦的闭上了眼:从这儿,从敞开着的小道观大门外,就能看到老刘瘫坐在正屋门前,倚在门框上,俩眼直瞪瞪的望着他,脸上带着古怪的笑容,嘴巴半张着,好像要跟他说什么。 可老刘却再也说不出一个字来。 因为他的心口,有一个大大的血窟窿。 一颗鲜红的心脏,就扔在地上,被那几只大公鸡啄来啄去。 老刘死了。 就在老刘发现了什么,准备告诉方圆,并想借助几只大公鸡的帮忙拦住他,要告诉他什么时,他却不顾一切的跑了。 然后,老刘就死了。 “小北,我们在上来时,那边有条小溪,你先去那边等我。快去,不会有事的。” 方圆把漠北北缓缓放在地上,盯着大门内的老刘,声音沙哑的说道。 他说的没错,九幽王挟持漠北北,只为引开他残杀老刘。 现在九幽王的目的已经达到,那么就不会再伤害漠北北了。 既然漠北北现在是安全的,又何必让她看到这血腥的一幕呢? 漠北北其实偷眼往里看了一下,但接着就闭上眼,回头,咬着唇儿恋恋不舍的松开方圆,转身脚步踉跄的向山下走去。 方圆缓步走进了小道观,站在院子里四下看了一圈,从门后抄起一根扁担,狠狠扔向了那四只大公鸡。 老刘死后,没有谁能再奴役这四只本来很厉害的家禽。 但同时它们也丧失了该有的威力,最多也就是在扁担砸过来时,格格惊叫着飞起,直接飞到了屋顶上。 方圆看到了那个跌落在地上的哨子,又抬头看了眼屋顶上的四只大公鸡。 他明白了:老刘肯定早就算到九幽王会来找他,所以才特意养了五只这样的大公鸡,通过铁哨子来指挥它们组成某个方圆不知道的阵型。 五只大公鸡组成的阵型,对于方圆来说绝对是不堪一击。 可对来自另外一个世界的九幽王,却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 就像山羊每次去盗墓时,都会怀里揣着黑驴蹄子那样。 九幽王却利用方圆着急去救漠北北,解决了一只大公鸡。 第373章 :夏天问来过了 方圆想起了金庸金大侠的一本著作《射雕英雄传》。 本书中,为了对付西毒欧阳锋,丘处机等七个人,组成了天罡北斗七星阵。 可其中一个却被欧阳锋率先打残,那么其余六个人,就再也无法组建天罡北斗七星阵,无法再对西毒形成威胁。 方圆,就是帮着九幽王破坏五只大公鸡组成某个阵型的那个人。 他竟然帮着他的打敌人,杀死了一只大公鸡,这才导致老刘惨死,更让他不知道谁才是真正的九幽王! 毫不客气的说,方圆就是间接害死老刘的那个人。 想明白其中的道理后,方圆噗通一声跪倒在了地上。 膝盖下,有一颗残破的心。 男儿膝下有黄金,跪天跪地跪父母,也同样得跪被自己害死的人。 无比的愧疚,自责,愤怒,让方圆再也无法忍受,猛地抬头张开双臂,闭眼嘶声长啸起来:“啊……啊!” 啸声如诉如泣,在夕阳下的群山中传出很远。 正在小溪边洗手的漠北北,身子微微震动了下,抬头向山上看去。 金色的夕阳洒在她的脸上,让她看上去更加的娇怯怯,俏生生--可是,她的双眸中,为什么却闪过一抹残忍的得意? 随后,黛眉就紧紧皱了起来,看向了自己的肩头。 有人说,人的双肩,头顶上,都有三股子看不见的真火。 这是活人才拥有的,就像老刘这个早已死去的人,这三股真火肯定早就熄灭了。 有火腾起--整个小道观,都被大火所笼罩。 太阳下山了,黑夜降临了,夜风吹起。 荒山野外的夜风,总是比较冷,也比较大。 风住火势,残存数百年的小道观(主体结构是木头制作的),更加轻易的被大火吞噬。 方圆站在小道观的前面,呆呆望着腾空而起的大火。 仿佛间,火势中有张人脸隐隐凸现。 是老刘的,还带着笑容,那样猥琐,半张着嘴巴想说什么。 不等方圆请他说出他想说的话,那张面孔却又变成一个冷冰冰的女人脸,带着残忍的得意,这是九幽王。 方圆继续看着,看着那张脸随风一摆消失,再聚起来时,竟然又成了漠北北的:尤其是那双眸子,无比的相像,带着凤求凰的哀怨。 方圆闭了下眼,再睁开。 那张脸,又成了夏小韵的。 只是不等他捕捉到这张脸上的表情,又变了--水暗影,叶明媚,林舞儿。 最后,变成了陈婉约的。 陈婉约的脸,无比的真实,方圆能从这张脸上,这双眸子里,看出深深的担忧。 陈婉约的脸没有再变,方圆慢慢抬手,就碰到了那张脸上吹弹可破的肌肤。 “怎么了,方圆,到底遇到了什么事,你回来后就一直傻愣愣的盯着我看?” 坐在炕沿上的陈婉约,柔声说着,伸手捂住了方圆放在自己脸上的手。 “你--不会再变了吧?” 方圆看着她,傻傻的问道。 陈婉约不解的眨巴了下眼,问道:“我为什么要变?你以为,我又会变成什么?” “没什么,不变就好。” 方圆却摇了摇头,缩回手向后仰躺在了炕上,闭上眼喃喃说道:“我有些累,想睡觉了。” “嗯,那你睡,我去给你打洗脚水。” 陈婉约站起身,走出了卧室。 其实,在看到方圆膝盖上有鲜血,失魂落魄样子回来后,陈婉约就想问问他,下午出去后到底是遇到了什么事。 不过方圆既然不说,那么她也不会问。 一个真正懂得做女人的女人,在看出男人情绪很不对劲后,才不会傻瓜似的问东问西,只会给予她女性的温柔,让他好好睡一觉,迅速恢复正常。 毫无疑问,陈婉约就是一个懂得做女人的女人。 等她端着洗脚盆走进来时,方圆已经发出了轻微的鼾声。 她替男人脱掉鞋子,就像一个最贤惠的妻子那样,給他洗脚。 方圆很累,睡得很死。 一点也不知道陈婉约给他洗脚,更不会知道在他又梦到那团大火中的面孔时,有人来到了他的家里。 这是个男人,就躲在方圆家西南角的黑暗中,仿佛跟墙体所融合,相信除了毛驴之外,没有谁能发现她的存在。 陈婉约当然也没发现,她在端着洗脚水到洗漱间倒掉,刚要出来时,那个男人却幽灵般的闪身堵在了她前面。 “你--” 陈婉约猛地一惊,张嘴正要说啥,男人的一只手,就及时堵住了她的嘴巴。 对于这只手,陈婉约很熟悉。 从她十六岁那年,到夏小韵七岁那年,这只手随时都能在她身上游走,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包括任何部位。 夏天问的手。 “你怎么来了?” 陈婉约打开夏天问的手,后退一步后关上了灯。 关上灯,一来是用黑暗,来掩藏夏天问的到来。 二来,则是因为陈婉约,真的不想看到这张丑陋的脸。 哪怕,这张脸已经被化妆过,再也不是夏天问的那张脸了,可还是让陈婉约反感,不想看到。 夏天问却打开了灯,看似陌生的脸上,带着古怪的笑容,上下打量着陈婉约。 “你看什么呢,不怕被他发现了?” 陈婉约下意识的,双手抱住了胸膛。 这几天已经适应当前生活的陈婉约,可能真把自己当这个家的女主人了--哪家的女主人,在跟老公独处一个院子里时,会在这个春季的晚上穿太多的衣服? “嚯嚯,比以前可大了很多,也水灵了,这是那个小家伙的功劳吧?” 夏天问蛮横的伸手,拨开陈婉约抱着胸膛的手,在上面用力抓了一把。 她想反抗,却不是夏天问的对手。 她想尖叫,却又怕惊醒了方圆。 所以只能紧咬着嘴唇,结连后退,靠在了洗手盆上。 “别躲了,你也该知道我跟你是开玩笑,才没有想占你便宜的意思。” 夏天问缩回了手,后退几步倚在了门板上,仍旧打量着陈婉约,不时的点头摇头的:“唉,别担心,就算他醒了,看到我来了,也不会把我怎么样的。因为他应该很清楚,他有很多色要问我的。” 虽说从夏小韵七岁那年开始,夏天问就没碰过陈婉约,但他们终究是夫妻一场,骨子里还残留着一些男人的尊严:这本来是他的老婆,三十八了依旧年轻漂亮,现在却整天守在别的男人身边。 扯过晒条上的一条半干的浴巾,裹在自己身上后,陈婉约才从容了许多,淡淡的问:“夏天问,你今晚来找我,究竟是要做什么?” “这是当老婆的,该对丈夫说话的语气?” 夏天问问了相当恶心的一个问题。 陈婉约笑了,有些放荡的笑:“是谁,把我故意推到方圆怀中的?你,还有脸称自己是丈夫么?如果可以的话,那请你过来,现在行使你当丈夫的权利,义务。” 说着,陈婉约扯下浴巾的同时,也摘下了碍事的上装。 不得不说,陈婉约的身体,相比起夏天问记忆中的那个身体来说,不但没有因为岁月流逝,就给她烙上逐渐老化的痕迹,反而更加健康,青春了。 “为什么把你推到他怀里,我早就跟你说过了。” 夏天问才不会过去,甚至在看到这具完美的上半身后,双眼中没有露出丝毫的贪婪意思,最多就像是在欣赏一个珍贵的瓷器。 “那你为什么,不告诉我,我那样不顾羞耻的行为,对于他来说,压根起不了太大的作用?” 陈婉约说着,快步走到他面前,咄咄逼人的模样很吓人:“你可千万别跟我说,你不知道我那样做的后果!” “我当然知道--” 夏天问刚说出这五个字,陈婉约就再也无法忍受,挥手就给了他一记耳光。 耳光声,及其响亮,相信就算外面大马路上的聋子,都能听得到。 但方圆那边,却没有任何的动静。 夏天问没生气,只是邪魅的笑了:“我不跟你说,有我不跟说的理由,现在我不会告诉你的。但无可否认的是,你当前很享受这生活,说起来,你该谢谢我才对。还有啊,你不该有什么愧疚感,那个小家伙说的没错,他现在跟楚词没发生关系,那么你跟他在一起,也就不会违反人伦。” “我不想听你说这些。” 陈婉约用力咬了下嘴唇,缓缓放下手,声音有些嘶哑的问道:“说吧,你今晚来找我,想做什么?” 夏天问低头,从口袋里拿出个包裹,递给了她。 陈婉约打开一看--手就一哆嗦,那东西落在了地上。 灯光下,那双半旧的绣花鞋,无比的刺眼。 陈婉约低头,死死盯着那双鞋子,很久后,才问:“这、这就是你在南方拿到的那双鞋子,也是京华郭家贵人索要的那双?” “是,为了拿到它们,我都中了阴宅煞气。” 夏天问弯腰伸手,把那双鞋子捡了起来,放在了旁边的鞋架上:“这双鞋子,就送给你了。” “这是假的吧?” “为什么要这样问?” “如果是真的,你会送给我?” 陈婉约冷笑:“你现在肯定很生气,当初差点害你中了毒气身亡的鞋子,竟然是一双假的。” “婉约,你真的很聪明。” 夏天问自嘲的笑道:“不错,我也没想到,我拿命换来的东西,会是假的。但也不能说没用--好了,不说了,我得走了。” 夏天问转身开门时,陈婉约低声问道:“你要去哪儿?你、你可知道,很多人都在找你。” “你这是在关心我吗?” 夏天问回头笑了笑。 陈婉约垂下了眼帘。 “如果有下辈子,我还会娶你,无论生死,我都会陪在你身边。” 夏天问凝望着她,低声说了句后闪身出门。 陈婉约站在那儿呆愣很久,才缓步出了洗漱间,来到卧室。 卧室内的炕上,方圆依旧在沉睡。 “夏天问,来过了。” 陈婉约坐在了炕沿上,轻声说。 方圆没有一丝反应,呼吸声悠长,沉稳。 第374章 :谁才是九幽王? 孙德力在骂人。 两条腿上都打着厚厚的石膏板,稍微一动弹就会疼的要命,幸好动嘴是不会牵扯到腿子的,所以他才能在吃饱喝足后,躺在中心医院的特护病房内,扯开嗓子的骂。 他当然是在骂方圆。 方圆要不是給他打断两条腿,就算给孙总一百万,他也不屑骂那个混蛋的。 前几天,孙德力在骂方圆没人性,诅咒他出门被车撞死,喝水噎死,睡觉被被子憋死等等,反正就是各种死。 现在他骂方圆,则是因为自己成了这混蛋的活广告。 那个走路恨不得把小蛮腰扭断的小秘书,告诉他说:自从方圆从彩虹药业要走欠债后,孙总就成了神通快递欠债不还,必遭天谴的反面典型,整个唐王地区都传遍了。 堂堂彩虹药业的大老板,在唐王市有着相当深厚的背景,出道十数年来凭借其不要脸,耍横,没人敢惹创下了‘铁公鸡’之名。 可这次,他却被方圆在他的地盘上,活生生打断了两条腿子,总部大楼更是被一帮小混混砸了三层,不但被迫还钱,还得拿出一千万的利息,才摆平了此事。 这说明了什么? 只能说明神通快递的来头,更大! 光天化日之下,打断孙总两条腿,砸了三层楼,要走本金不说还讹去了一千万--据说警方从头至尾的,都没露面。 就算是傻瓜,也能看出神通快递惹不起了。 啥,你还想欠神通快递的钱不还? 我去,你觉得你比彩虹药业的孙德力更牛比? 不如他? 哦,那你还沙比兮兮的有钱不还,这不是找残的节奏啊? 于是乎,当神通快递公关部的那帮娘们,趾高气扬的出现在某公司,鼻孔朝天的说来要账时,才没有哪一个老总,会像孙德力那样沙比,都是笑脸相迎,香茗待客,孝子贤孙般的伺候那些姑奶奶,双手奉上钞票后,再狗腿的恭送人家出门。 短短半个月的工夫,神通快递集团所有要不来的陈年旧账,全部清欠完毕。 这还不算,更有发现神通快递大有合作背景前途的公司老总,主动上门,拿着丰厚的合作条件,请夏总赏脸共谋大计。 传言说,这些老总都是一个想法:能把孙德力给欺负的没脾气的人,难道不值得一起合作? 所以孙德力才愤怒,这就等于给神通快递做了个活广告,免费,还丢人。 可就算他再愤怒,也就是藏在医院的特护病房内,喝着大茶的痛骂而已。 骂累了之后,孙总也就慢慢冷静下来了,意识到江湖上之所以到处流传着他的传说,这肯定是因为有人在幕后操作。 不用问,肯定又是那个方圆。 抓起小秘书的小手,孙德力叹了口气:“唉,这个姓方的,是个人才啊,可惜不能为我所用。” 就在孙总发自内心的称赞方圆是人才时,方先生也在夸赞别人:“虎子,我还真没想到,你竟然是个人才,借着一些传言,就让我们公司从中受益匪浅--拿着,别客气,这些都是夏总特意感谢你的。” 方圆拿出一张支票,推到了虎子面前。 “谢谢圆哥。” 虎子也没客气,拿过支票看了眼数字,就是一愣:“圆哥,这钱也太多了些吧?其实兄弟们也没做什么,就是按照你的吩咐,喝酒打屁时吹了几句大话……” 方圆摆手,打断了他的话:“让你拿着,你就拿着,这是你应得的,夏总也这样说的。” “那我就代兄弟们再次多谢圆哥,多谢夏总了。” 虎子也不是那种墨迹的人,马上就装起了支票。 递给虎子一颗烟后,方圆才说:“虎子,你认识崔家区中心医院的院长不?” “区中心医院的院长?” 虎子想了想,说道:“是那个叫张茂的吗?” “对,就是他。” “谈不上认识,不过我却见过他几次。” “你对这个人的看法咋样?” “那得看圆哥对他的看法是啥样。” 别看虎子是混社会的,其实脑子很聪明。 “嘿嘿,我觉得那老东西不是好人,借着手中职务之便,就想欺负十几岁的小女孩。想到这种败类,人模狗样儿的过好日子,我心里就不舒服啊。” “谁敢让圆哥不舒服,我让谁不舒服。” 虎子站起来,用力一拍胸膛:“圆哥,你就直接吩咐,是要那老东西的一条腿,还是一只手,我马上安排人去做!” “虎子,别动不动就要人胳膊腿子的,那是野蛮人才干的事。咱们是文明人,得用文明的办法解决问题--让这老东西别坐在那个位子上,残害祖国花朵就行了。” 圆哥在说这番话时,可能忘记当初他是怎么亲手打断孙德力腿子的事了,要不然也不会一副正义凛然的嘴脸。 “行,圆哥,我明白该怎么做了,回去后就作安排。” 虎子醒悟了过来,点了点头问:“圆哥,还有什么吩咐没有?” “你以前也当过兵吧?” 受夏小韵的影响,现在方圆的思维跳跃性也很大。 “在某军干过几年。” “嗯,那可是王牌部队。” 方圆想了想,又说:“我倒是不反对混社会,可我觉得那条路终究不是正道--说白了,就是我看着你很顺眼,如果有机会的话,想让你洗白上岸,你能舍得不去当大哥吗?” “圆哥,请你给我个机会。” 虎子确实是爽快人,听出方圆有提携的意思后,马上就弯腰躬身行礼。 “有机会,我会通知你的,你自己心里有数就行了。” 方圆说着,端起了茶杯。 这是要端茶送客了。 “圆哥,那我走了。” 虎子转身,大踏步的走出了办公室。 方圆是真想提携一下虎子。 经过半个月的接触,方圆发现虎子这人还是很有正义感,也有原则性的,不像那些为了混而啥事都做的混混,如果放任他在这条路上走到黑,还真是亏了这个人才。 当然了,方圆能有这个想法,主要是因为山羊給他提过一嘴。 山羊说,多年前他在‘云游天下’时来到唐王,偶然机会认识了虎子,发现他竟然是个大孝子--一个孝顺老人的男人,就算再坏,也坏不了哪儿去。 所以当初方圆要教训孙德力,给山羊打电话问问这边有没有可用的闲杂人等时,山羊就找唐王地区的老大真哥,推荐了虎子。 至于要把虎子安排在哪儿,这对方圆来说更不是问题。 问题是,他现在还没有心情去认真考虑这件事。 到今天为止,老刘已经死了十六天了。 十六天的时间,绝对是眨眼之间,仿佛吞噬小道观的那场大火,就是昨晚烧起来似的。 老天爷可以作证,方圆虽说只杀了王国华一个人,但见识过太多的人死去。 可没有一个人的死,能像老刘这样,对方圆产生这样大的影响。 他已经不再愧疚、自责了,只有后悔。 后悔自己为什么那样沙比,竟然能中了九幽王的奸计,替她杀了一只大公鸡,不但导致老刘惨死,还让他再也无法得知谁才是那个至邪之物。 他只能从老刘的惨死中,九幽王已经来到了他身边。 就像一条毒蛇那样,随时都有可能給他致命一击。 如果致命一击只是干掉他--方圆不会怕。 人活到他这种境界,死亡只能算是一种形式了。 方圆怕的是,他会成为九幽王的傀儡。 给一个至邪之物当傀儡,绝对是比死还要可怕的事儿。 也很不甘。 所以这些天来,方圆都在观察,琢磨身边的每一个人,希望能从中找出九幽王。 方圆觉得,九幽王很可能就在神通快递集团--说不定,就在公关部。 公关部内,除了韩军两个小鲜肉外,加上小北妹妹,总共是十二个大美女。 如果方圆的直觉没有出错,那么九幽王很可能就在这十二金钗中了。 确切地来说,是在张欣等十一个女人中。 方圆怀疑谁,也不会怀疑漠北北--因为老刘惨死时,小北妹妹正被假扮九幽王的人挟持。 而且那孩子那样干净,如果方圆怀疑她的话,老天爷绝对会晴天打雷劈死他的。 外面的天,晴的杠杠的,没有丝毫打雷的趋势,看来老天爷也在证明小北妹妹是清白的。 如果,九幽王必须匿藏在公关部的话,那么这个人会是谁呢? 就像淑女那样,方圆左手托着腮,抬头看着窗外远处的天际,一动不动的出神:按照龙头的推断,还有些人性(人性贪婪)的九幽王,最终目标肯定是我,但夏小韵对于她来说,也很重要,因为她要取而代之-- 想到这儿后,方圆脑海中灵光一闪:公关部内,谁才是跟我保持近距离,又能随时接触夏小韵的人呢? 这个人,马上就出现了。 “哟,圆哥,你又在发呆想谁呢?” 随着咔吧咔吧的小皮鞋声响起,一阵香风也随即扑来,穿着黑色短裙,黑丝长袜,踩着细高跟小皮鞋的张欣,花枝招展的从门外走了进来,肋下夹着一个公文夹。 这娘们,自从方圆入住公关部之后,可谓是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短短半个月内,光拿要账回扣,公司的特别奖金,就拿到了两百多万。 两百多万,对唐王这个三线城市的打工族来说,绝对的超级白领。 钱多心情好。 一个外形风骚靓丽的娘们,心情好时,绝对会变的更迷人,皮肤嫩的几乎都能掐出水来,眼眸中的秋波,随着瞳孔转动,都一荡一荡的。 看着更加迷人的少妇,方圆笑了,很干脆的说:“在想你。” 他没撒谎,张欣进来之前,就是在想她的。 “想我?” 张欣稍稍惊愕了下,眉梢一挑,抬手掩嘴吃吃娇笑着低声说:“想我,好呀,今晚--圆哥你有空吗?” “我呀,我下班后每天都有空的。” 方圆看着张欣的眼睛,笑着回答。 第375章 :生分了的苦恼 半个多月前,公关部在召开了颁奖大会后,就去了圆耀酒店。 那晚,明显喝多了的张欣在蹦迪时,曾经贴在方圆耳朵上,说她已经在酒店开好了房间--主动投怀送抱的意思,不言而喻。 结果方先生却大义凛然的拒绝了,也不怕美女伤心。 那时候,方圆能看出,张欣绝不是在演戏,是真想跟他那个啥的。 他也没觉得有啥不对,毕竟张欣沾了他的大光,可谓是名利双收(一次要账就收获一百六十万,在公司内的地位,又有了明显提高),以身相许来感谢上司,也是很正常的。 更何况,方先生可不是那种大腹便便的老头子,绝对的小白脸,比张欣要小好几岁呢,俩人真要是那个啥了,不一定是谁占谁的便宜。 也正是从那天开始,在方圆的暗中运作下,张欣等人是大展神威,半个月的工夫,就把公司在外面的所有欠款都收了回来。 孙德力都能猜到,江湖上的那些传说是方圆搞出来的了,张欣这么聪明的人儿,是没理由猜不出的。 一个长相不错的小白脸上司,有着谁也看不清的背景,还是‘爱兵如子’,能不获得公关部众美女的青睐? 不过张欣也清楚,姐妹们这次是真遇到好人了。 好人方先生,在这些日子里,除了带领大家发财、吃喝外,从没有对她们产生过任何不健康的心思,绝对是把她们当姐妹来看待的。 女人其实跟男人一样,三个以上的女人凑到一起时,也会在暗中评论男人,毫不掩饰自己的内心真实想法:要是能跟圆哥这样的绅士春宵一度,那该多好? 张欣敢肯定:哪怕方圆说要几个姐妹一起玩儿,相信也会有人答应。 最起码,她就不在乎。 但让她们感动的是,方圆却没这种意思,对她们始终保持着该有的尊敬。 张欣在感慨遇到好人时,也有些小小的遗憾:人的本性中,在看到好东西时,都有想据为己有或者至少拥有一下的私心。 方圆的‘古板’,在让他在公司内威信直线上升的同时,也让公关部众姐妹在他面前,彻底放得开--就是该说就是说,该闹就闹。 张欣更过分,几次当众场合调戏方圆,在他的尴尬中大家一起纵声娇笑。 总之,张欣是真喜欢上(就是喜欢,还谈不上爱啊恨的)方圆了。 所以呢,当张欣又像往常那样,没大没小的问方圆在想谁,方圆却回答想她时,有了片刻的惊愕,但很快就激动起来了,眼波流转的:“那,今晚,我们去哪儿?” 方圆笑着抬头,看了眼套间外面,才说:“你真原意?” “反正我比你大几岁,也不吃亏的。” 张欣说着,趴在了方圆的办公桌上,下巴微微抬起的脸上,满是轻佻之色,更能让方先生只要一低眼,就能从她白色衬衣领下,看到小半个被黑色蕾丝裹着的傲人。 方圆只看了一眼,就收回目光:“你--就不怕你老公?或者说,你不怕对不起你老公?” “如果我有老公的话,我当然会怕,会觉得对不起他。” 张欣脸上的笑容,微微凝滞了下。 方圆有些惊讶:“哦?像欣姐这么优秀的女人,会没有护花使者?” “曾经有过的,不过我来公关部工作半年后,他就说他的帽子绿了,咯咯,我染的。他觉得很丢人,就在你刚来公关部那会儿,他就移民国外,也不知道去哪儿寻找新生活了啦。” 张欣咯咯的笑起来时,那叫一个花枝乱颤,地动山摇。 可笑容中,却带着深深的无奈,还有自嘲。 原来这是个离了婚的女人。 方圆更感兴趣了:“欣姐,你是哪儿人呢?” “北河乡下的,一个穷地方出来的。” 张欣随口回答。 方圆又问:“家里还有啥人呢?” “爹妈早在我上大学时,就先后因病去世了,老家也没什么人了。” 张欣幽幽叹了口气:“唉,我都有十几年没回家了,估计老家没谁能认识我了。” 穷地方出来的。 没有父母。 十几年没有回过家,老家没谁能认识她了。 又是离婚单过,前夫移民国外了。 这些条件,貌似是最最符合某个人。 方圆直直的看着张欣,笑容更加的深邃。 张欣被他看的心里发毛,站起身时拿起他桌子上的香烟,很有些无礼的自己点了一颗,故作镇定的说:“怎么,圆哥,你别总看着我呀,给个话,今晚有空没?” “今晚--” 方圆刚说出这俩字,桌上固话响了起来,来电显示是总裁办公室。 “先接个电话。” 方圆抱歉的笑了下,拿起话题:“我是方圆。嗯,好的,我马上过去。” “夏总打来的电话,我先过去一趟。” 方圆放下电话,站起来说:“好了,刚才是跟你开玩笑的,别在意。” 张欣眼里闪过明显的失望之色,红唇动了动,最终却只是点了点头。 方圆走到公关部门口时,漠北北刚从外面回来。 环境改变人,这句话一点也不假。 短短二十来天的时间,就让漠北北有了质的变化:少了初入职场的青涩,多了白领丽人的明媚,唯有那双眸子,依旧是那样的清澈,灵动。 还有就是,每次看到方圆,俏生生的小脸都会红一下,接着下意识的低头。 “才回来?” 方圆向旁边走了一步,闪开了门口。 漠北北却后退几步,替他闪开了路,轻点了下螓首,低低的声音:“嗯--圆哥,你先请。” 方圆也没再虚让,笑着点了点头走出了办公室。 现在已经是下午四点多钟了,公关部大部分员工们,都外出跑任务了(比方配合各部门老大陪客人去会所玩耍啥的),上百平的办公室显得很是空荡荡。 目送方圆走上楼梯后,漠北北才走进来,一眼看到站在套间办公室门口的张欣了--这娘们,脸上还残留着花痴的神色。 发现漠北北眼神奇怪的盯着自己看后,张欣赶紧抬手拢了下发丝,亲热的笑道:“小北,来,看看我买的这套化妆品怎么样?好的话,你也来一套。” 女人要想增进感情,凑到一起谈化妆论穿着,无疑是最有用的办法。 但一个男人要是总躲着一个女孩儿呢? 足足两个多礼拜了,夏小韵竟然没看到方圆一次。 他不是在躲她,那又该咋解释? 方圆每天都来上班的,而且还是准时上下班,从不早推迟到,这是劳拉说的。 不过,方圆却不像刚来公司那几天那样招摇的,不但不被众美女前呼后拥的去餐厅吃饭了(是别人給他打回去),更是下班时间一到,他就立马走人。 压根不在乎,夏小韵这段时间跟张副总打的‘火热’。 夏小韵觉得,就凭公关部那六千只鸭子(有人说,一个女人顶五百只鸭子在呱呱,那么十二个女人,就是六千只鸭子了),集团上到今天总裁传了什么衣服,下到保洁员老李脸上还长了个痘痘这种事,肯定会在办公室内大传特传的。 所以她才不信,方圆不知道这段时间她跟张副总走的很近呢。 可那个家伙,却压根不理睬她跟谁来往,只是埋头工作。 刚一个礼拜没看到方圆后,夏小韵就生气:有本事,你一辈子都别在我跟前出现。 但当两个礼拜过去,方圆还真没从她眼前出现后,夏小韵在更加生气之余,也恨的牙痒:姓方的,你真行,翻脸无情! 女孩子的心思,你是没处猜的。 就拿夏小韵来说吧,上午忙完手头工作暂时休息会儿时,还发誓一辈子都不理睬某个混蛋,可到了快下班时,她却实在忍不住了,给方圆打了电话。 让他来汇报工作。 说是汇报工作是假,夏总真想他了,才是真的。 她以为,只要能跟别的男人走的近一些,再加上方圆跟陈婉约的关系,她真能慢慢忘记这个家伙的。 谁知道,她越是强迫自己忘记他,他在她心里的样子,却更加深刻:哪怕是只看他一眼,也是好的。 放下电话后,夏小韵紧紧咬了下嘴唇,抬手在自己头上轻轻拍了下,闭眼喃喃的说:“夏小韵,你是完了。中毒,太深了--就算你想他,渴望整天跟他在一起,那又怎么样?他,不再是以前的他了啊。” 帮、帮帮。 敲门声响起,很轻,也很有节奏。 一听就知道敲门的人,很有风度。 夏小韵知道是谁来了,却不希望他有这种绅士般的风度。 她更喜欢,那个用肩膀扛开门,大咧咧闯进来的家伙。 那样的方圆,才是真实的方圆。 “请进。” 夏小韵飞快的整理了下衣领,坐直了身子,淡淡说出这俩字时,心中蓦然一惊:我什么时候,对他也这样客气了? 客气,是一种好的态度。 但问题是,某两个人之间的关系,要是客气起来后,就代表着疏远。 夏小韵恨方圆的卑鄙无耻,刻意疏远他,却又不想真心离开他--很矛盾。 矛盾,有时候就是痛苦。 门开了,让夏小韵痛苦的男人走了进来。 脸上带着员工觐见大老板时该有的尊敬笑意,进来后反手关上门,快步走到办公桌前一米半处(据说,这个距离最能体现下属对上司的尊敬了),微微弯腰:“夏总。” 夏小韵没说话,就这样看着他的脸,双眸微微眯起。 方圆被她看的很不得劲,下意识的低头看去,怀疑自己身上哪个扣子开了。 抿了下嘴角后,夏小韵才淡淡的说:“方部长,坐吧。” “谢谢夏总。” 方圆点头道谢,转身走到待客区那边的沙发前,坐了下来。 坐姿,像所有来觐见夏总的下属那样,恭敬而又尊重。 夏小韵却看着无比的别扭,黛眉微皱的说:“就不能好好坐着?” 方圆愕然,又低头看了眼,才说:“我、我现在坐的姿势不好吗?” 第376章 :我以前不懂事 “当然不好,你以前在我面前不是这样的。” 夏小韵脱口,就喊出了这句话。 话出口后,她才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赶紧低下了眼帘,拿起一份文件,装出要开始工作的样子。 我希望,你还是以前的你。 最起码,你对待我的态度,不要改变,让我感到生分! 这就是夏小韵脱口说出那句话中的意思,方圆当然能听懂。 他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从知道陈婉约就是夏小韵的亲生母亲后,方圆就知道他跟小夏妹妹之间,再也不会发生任何感情瓜葛了。 他没有离开神通快递,主要原因就是要保护她。 保护一个女孩子,非得时刻在她眼前晃悠吗? 方先生也是个有尊严的人,更不是聋子,当然能从张欣等人的八卦中,听到夏小韵跟张良华走的很近的那些话。 他没管。 无论夏小韵跟哪个男人走的近,方圆都不会去再管。 一来是他已经没有了这个权利,二来是就算他说了,夏小韵也不会听,反而会跟他赌气,更加的变本加厉。 更重要的是,间接害死老刘后,方圆一下子成熟了很多,知道哪些事才是最重要的。 毫无疑问,夏小韵跟谁来往这种事,绝不是重要的。 成熟了的男人,除了更懂得思考外,还能看开一些以前看不开的事。 就像方圆,半个月没看到夏小韵,不但没觉得有啥不对劲,反而觉得这样才是更好的,再跟陈婉约在一起时,就没有任何的负罪感了。 她是她,我是我,不管以前发生过多么美丽的误会,都只是过去。 他跟她之间,只是盟友。 彻底放平心态的方圆,无比享受当前的平淡、圆静生活。 每天准时上下班,就像大多数幸福男人那样,享受家庭的温馨:陈婉约,绝对是个能让男人恋家的女人。 能喝酒,会吸烟,有着一手好厨艺,至于炕上的功夫,那更是让人百尝而不腻--是上得厅堂、进的厨房、上的大炕的完美女人。 方圆很享受这种生活。 尽管他也知道,这种圆静而幸福的生活,只是暂时的。 九幽王还会兴风作浪,东来的危机随时会爆发,就像现在陈婉约每天早上一起来,咳嗽的越加剧烈那样, 这些事实,方圆无法改变。 或许漠北北说得不错:人活百岁,跟人活一天,区别也就是时间长短罢了。 既然是这样,那方圆为啥还要自寻烦恼,不享受眼前的平静? 平静,总能让人心胸开阔,意识到以前以为死都放不下的女孩儿,原来也可以这样轻易撒手,任由她在属于她自己的世界中,昙花般的攸然绽放。 就连刻骨铭心爱过的夏小韵都能放得下,方圆实在没理由放下漠北北。 自从梨花山回来后,哪怕是去买车,方圆都食言没有跟小北一起去。 漠北北好像也知道方圆在梨花山,受到了很大的刺激,所以这段日子里,她也没跟他单独相处过。 至于水暗影,林舞儿--喝喝,方圆更是忘得一干二净了。 现在他眼里,心中只有陈婉约一个女人。 他希望,在狂风暴雨猛烈袭来之前,能给那个傻傻的可怜女人,一段短暂的幸福生活。 就像天底下所有呵护自己老婆的丈夫那样。 既然决定要给陈婉约短暂的幸福生活了,那么又何苦去招惹夏小韵呢? 所以,就算听出她这句话中的真实意思,方圆也只是沉默片刻后,淡然笑道:“以前,是我不懂事。” 夏小韵霍然抬头:“你、你现在就懂事了?” 方圆没有看她的目光,看着落地窗外,轻声说:“说实话,我现在才发现我以前的那些初始观念,其实很幼稚,很讨人烦的。” 从这边看向窗外,能看到斜对面的那栋大楼(就是某的哥说京华某大人物买下来要开化妆品公司的那栋),已经全部装修完工了。 天蓝色的玻璃幕墙,现代而时尚。 不过该贴上公司名称的地方,却始终空着。 “我觉得,我现在的生活很好,平静,恬淡,幸福。” 方圆收回看向外面的目光,终于落在了夏小韵脸上,微笑着说:“当然了,我知道我这样说,你会很生气。” “我为什么要生气?” 夏小韵猛地站起来,抬手一拍桌子,声音有些尖锐:“就因为,你跟陈婉约生活在一起,我们两个本来该相爱的?哈,我会因此而生气?切,我会生气?我们早就分手了,我说过我不再爱你了!她需要男人,你需要女人,你们两个在一起过日子,那是你们的事。我凭什么去管,又凭什么去生气!?” 她说自己才不生气,可瞎子都能看得出,她现在有多么的气愤。 正如她所说的那样,本来她跟方圆是真心相爱的。 她不止一次的幻想:如果她跟方圆不是亲兄妹,无论遇到什么样的挫折,都不会分开他们两个。 老天爷满足了她最大的愿望,撤销了横在眼前的鸿沟。 但陈婉约,却又马上出现,给她重新设置了一条鸿沟,更深,更宽,更无法跨越! 所以,她只能忍痛离开,对方圆说不再爱他。 她真的不再爱他了吗? 她以为她会。 可为什么,半个月没见他,就那样的想他? 说不生气,自己的身子却在剧烈发抖? “好了,别再提这些事了,都过去了。” 方圆沉默半晌,从口袋里拿出钥匙,摘下一把放在了案几上,说:“这是我家大门上的备用钥匙,给你留下了。” 夏小韵冷冷的说:“给我干嘛?我凭什么要拿你家的钥匙?” “前些天,你好像跟我说过,你会去我家作客的,可一直没去。啥时候有空,趁着我不在家时去一趟吧,或许,你是该跟她好好谈谈的时候了。” 方圆解释道。 说实话,他不想夏小韵去他家的。 毕竟他已经把人家老妈泡上了炕--尽管那个女人,年龄也不是太大,外貌看上去更是比方圆还要年轻,但终究是他‘前女友’的亲生母亲。 陈婉约也曾经嘱咐过他,不许把真相告诉夏小韵。 就这样被她误会下去吧,无论陈婉约为她做了哪些牺牲,这都是应该做的,只要夏小韵能好好的过下去,这就足够了。 可过了这么多的平静日子后,方圆敏锐的嗅到,随着陈婉约咳嗽的越加厉害,危险已经越来越近了。 陈婉约,或许是最先的牺牲品。 方圆不想让陈婉约,背负着女儿对她的误解,就这样离开,觉得该让夏小韵知道那些事,知道她真是个合格的母亲,可怜的女人。 “我跟一个抢走我男--哼,我跟她有什么好谈的?” 夏小韵却不买账,冷笑着说:“方部长,你不会是痴心妄想,让她来说服我,我们俩一起来服侍你,让你享尽齐人之福吧?” “随便你咋想,我都无所谓。钥匙我给你留下了,你不爱去就扔掉。我走了,快要下班了,还有工作没忙完。” 方圆也没解释什么,站起来走向办公室门口。 恰在此时,有人敲响了房门。 方圆随手打开,看到了手捧着一朵玫瑰,满脸笑容的张良华。 “哟,张副总,这花儿不错呀,从哪买的?等下班后,我也去买一支哄女人高兴。” 方圆嘻嘻的笑着,很有礼貌的让开了门口。 看到方圆,就像看到抢走自己老婆的情敌那样--张良华就是这样想的。 没有哪个男人,在看到自己的情敌后,还能保持发自内心的微笑,最多也就是像张良华这样,皮笑肉不笑的说:“咱们公司左转不远,就有一家花店。方部长,很久都没见到你了,这段时间工作很忙吧?” “还行,隔三差五的就发奖金。唉,点钱点的手都抽筋了。” 方圆叹了口气,正要走出去时,却又想到了什么,回头看了眼默不作声的夏小韵,很认真的对张良华说:“张副总,看在你这段时间也算尽心的份上,我最后给你一个忠告--” 不等方圆说完,就被张良华冷笑着打断:“让我离夏总远一些?” “呵呵,你很聪明。” “方部长,你操心,操的有些多啊。” “听不听在你,就这样吧,再见。” 方圆抬手摆了摆,抄着口袋里吹着口哨走了。 “什么东西。” 张良华小声骂了句,再转身看向夏小韵时,脸上却立即洋溢起了儒雅的笑容:“夏总,今晚我们去吃西餐吧。我知道,在顺河路那边,刚开了一家--” 就像他打断方圆的忠告那样,夏小韵打断了他的话,也很认真的样子:“张副总,我看,我们以后保持正常的同事关系吧。我想过了,方圆说的没错,你跟我交往,对你一点好处也没有的。” 张良华皱了下眉头,走到办公桌前,递上了手里的鲜花:“夏总,为什么要这样说?方圆说的,就是正确了?哼,他只是不甘心你对他冷淡罢了。” 夏小韵没有理睬他诋毁方圆,依旧认真的说:“如果你知道,我就是麻烦的代名词,任何人接近我,都有可能受到伤害呢?” 张良华下巴一扬,傲然说道:“我是个男人,天生就该保护女生的。如果因为女生遇到麻烦就躲避,那还做什么男人?夏总,我张良华敢对天发誓,无论谁想对你不利,都得先过了我这关再说!” “你说的,真让人感动。” 夏小韵望着他,过了很久后,才轻轻笑了下。 对张良华这种总喜欢仰着身子想好事的沙比青年,方圆觉得很难理解:他凭什么认为,他一个没啥背景的打工仔,刚进公司不几天,就受到大老板的青睐? 不过他说的鲜花店里的鲜花,却是很不错。 尤其是这朵蓝色妖姬,看上去就像陈婉约的脸,娇美,吹弹可破,还带有淡淡的愁思。 “她得激动哭了吧?” 方圆笑着摇了摇头,走出了鲜花店。 第377章 :你是我最后的希望 从梨花山回来后的五天后,也就是周末,方圆去汽车城提了一辆车。 他现在可算是有钱人了,开辆数十万的宝马奔驰是啥问题都没有,更别说汽车城员工极力给他推荐的日系车了。 方圆很纳闷,网上隔三差五的就曝光,说日系车安全系数特么的草蛋,前面的防撞钢梁用泡沫来代替,降低轮胎耐磨等级,才用面包车才会用的非独立性铸铁悬架等等,但为啥还有那么多人买呢? 难道说,那些人真像进城小保姆所说的那样,嘴里高喊着抵制日货只是个习惯? (小保姆还说,她真看不懂城里人,去酒店要上一大桌好吃的,高谈阔论该怎么减肥;出门打车,乘坐电梯去十八层的健身房,却在跑步机上挥汗如雨等等)。 所以,方圆才不要日系车,就算是白送,也得让厂家给买上大保险。 他买了一辆长城,四万多块钱,小巧,轻便,创意简洁。 虽说外观上跟日系车相比起来,很有些不上档次的嫌疑,但心里踏实,觉得自己为国产汽车制造业贡献了一份微薄的力量。 捧着那枚蓝色妖姬,方圆来到了爱车前,伸手正要开门,却又缩了回来。 他看到了漠北北。 漠北北就站在车后不远处,身边也停着一辆长城汽车,同样的品牌,同样的款式,同样的价格,不过颜色却不是银灰色,而是白色的。 外形单纯干净的女孩儿,开一辆白色的小汽车,总是相得益彰。 “咋,没回家呢?” 方圆笑着问道。 漠北北看着他手中的鲜花,抿了抿嘴角轻声问:“我能问问,是给谁买的吗?” “给你。” 方圆走过去,送上了那朵花。 漠北北马上笑了。 笑容是那样的纯净,发自内心,尽管她也知道,方圆才不会为她买花。 但这有什么呢? 他送她花了,这就足够。 漠北北接过来,放在小鼻子下轻轻嗅了嗅,才咬着唇儿轻声说:“我爸妈想请你去我家吃饭,今晚--圆哥,你别怪我。上次你走了后,我架不住他们追问,就说你是我的、我的……” “我是你男朋友了,对吧?” 方圆替她把话说全。 漠北北没吭声,小脸一红垂下了头。 此时是下午五点半多(随着白天越来越长,各公司下午下班时间,也往后推迟了半小时),太阳还老高呢,阳光洒在女孩子脸上,看上去那样的明媚。 方圆沉吟片刻,才说:“小北,如果是你自己的话,我或许会去你家作客。” 漠北北早就知道,方先生当下朝不保夕,危机重重的,尤其是亲眼见证梨花山老刘之死后,更该知道方圆是个瘟疫。 可她还是迎难而上,这只能说明她应了那句话: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 像她这种年龄的女孩儿,不都是敢为爱情献身的吗? 方圆自以为很理解漠北北心中是咋想的,可却不想连累她的父母。 同时,也隐晦的提醒漠北北:你别光为了爱情活着啊,你该把赡养父母当重点才对! 漠北北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只是双眸中明显浮上了失望的神色。 “好了,赶紧回家吧。哦,对了,张素芹的医药费还够吧?” 方圆抬手,很自然的拍了拍漠北北的肩膀时,想到了那对命苦的母女。 “十万块呢,就算医院再黑,也不会这么快就糟完的。” 漠北北低声说。 “嘿,那可不一定,医院宰人割肉的速度,犀利的让你吃惊。” 方圆嘿嘿笑着说:“没事时,你多跑跑,钱不够了,告诉我。” 漠北北低低的嗯了下。 “走了,回家。” 方圆转身走进花店,又买了一支同样的蓝色妖姬,冲发呆的漠北北打了个响指,上车走了。 目送方圆的车子驶远后,漠北北才上车,缓缓启动。 当车子开到她所租住的小区门口前时,她从副驾座椅上拿起了那朵蓝色妖姬,再次放在小鼻子下轻轻嗅了嗅,接着张口,咬住了花朵。 名贵的花儿,不但能给人带来嗅觉、视觉上的享受,貌似还能吃。 紫红色的花朵汁水,从漠北北嘴角溢出。 桀然一笑,露出一口整齐的小白牙,接着张嘴轻轻哈出一口气,不大的车厢内,立即弥漫起了一股子妖姬的花瓣味道。 “嘿,你不会想把这朵花给吃了吧?” 看到穿着白衬衣,腰里系着围裙的陈婉约,双手捧着鲜花闭眼轻嗅的样子后,方圆脑洞一开,想到了一个成语:人比花娇。 “我只想吃你。” 陈婉约抬头,睁眼张开双臂,身子犹如燕子那样,轻盈的扑进了方圆怀中,露出他的脖子,在他耳边低声说:“抱起我,去卧室。” “还是算了吧,太阳还没落山,我怕会打雷。” 方先生很是犹豫。 “抱起我。” 陈婉约却不依不饶:“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收到男人的鲜花--必须的,我得庆祝一下,好好庆祝一下!” “夏天问那老吝啬鬼,竟然没给你送过鲜花?真是岂有此理。” 方圆愤愤的骂着,随即弯腰把女人抄在了怀中,心中惭愧的想:我也是第一次送女人鲜花呢。不过很奇怪的,一朵破花,就能让女人高兴成这样? 如果送花能让涛哥高兴,秦大川现在绝对敢去抢花店! 然后在单膝跪地,高举起鲜花,深情的望着涛哥:以后我就是你的人了,你想把我咋样就咋样,只要能把我欠你的八十万赌债一笔勾销,绝不打我小妹的主意。 但很可惜,涛哥很明显更喜欢人比花娇的秦小冰。 在与白姓少妇疯狂后的第二天,秦大川就否极泰来,大杀四方,当天盈利七万多。 随后的三四天内,更是大有斩获,最辉煌的一个小时内,秦大川赢了九万多! 不到一周,秦大川就身价百万了。 他终于感受到了有钱人的生活,吃喝玩乐都在涛哥的场子里,看上哪位美女了,只需一招手,人家就会媚笑着乖乖过来,给予他最温馨体贴的服务。 小壮等人,更是见他后必称大川哥,并大拍马屁,说他是赌神再世啥的。 飘飘然。 这是秦大川那六天的真实感觉,让他觉得自己很是个人物。 可从第七天开始,秦大川就清醒了。 自然是被吓醒的:一天内,他就输掉了全部的身家。 无论他拿到多好的牌,只能有一个结果,那就是被别人通吃。 赌徒是种什么样的心理,在这儿就不多说了,总之秦大川是绝不会接受,一天内就从‘百万富翁’变成穷光蛋的现实,眼珠子血红的要翻本,哪怕是天塌下来,也不会管的。 小壮为了钓秦大川这条鱼,可是用了足足六天的时间,才把他培养成一掷千金的豪门大少心理,自然更清楚他在适应‘有钱人’的生活后,无法像以往那样面对一无所有。 要想翻本? 好,我们给你提供翻本的资金,看在你是涛哥朋友的份上。 不过,正所谓账目清,好弟兄,你借钱翻本得打借条吧? 至于拿什么东西来抵押? 好办啊,你身上那些零件都值钱着呢,比方一个腰子(肾脏)就价值三十万,还怕你赖账不还啊? 已经输红了眼的秦大川,想都没想,就在按照小壮的意思打了欠条,然后抱着筹码一头扎进了大户室内。 他不在意,那是因为他觉得,凭着他过去‘三起三落’的经验,绝对能在某一刻东山再起的。 秦大川更是在心中发誓:东山再起后,他就金盆洗手,此后再也不踏足赌场了(这也是所有输红了眼赌徒的心理,至于东山再起后,会不会实现诺言,那就是以后的事了)。 老天爷,或者说涛哥,并没有给秦大川东山再起的机会。 连续奋战一周(每天也就是休息三五个小时,实在受不了了才休息),就在今天中午,秦大川再次去找小壮借钱时--从来对他都是和颜悦色的小壮,翻脸了。 一个耳光,就抽断了他嚷着借钱的唧唧歪歪,然后把一叠借条,摔在了他的脸上。 秦大川清醒了。 他不能不清醒,因为那些借条上写的清清楚楚,他已经欠了涛哥八十万! 根据借条上所说的,秦大川要想偿还这八十万,他得卖掉他身上大部分有用的东西,包括最不值钱的头发。 秦大川清醒过来后,接着就傻了。 本能的跪倒在涛哥面前,求人家再给他一次机会。 最后一次! 涛哥给他了--两个条件:一,要么带他去黑医院,割掉那些属于涛哥的东西;二,要么让他的小妹秦小冰来偿还。 听涛哥说出秦小冰的名字后,秦大川才豁然省悟:原来,人家是看上小妹了,这才给哥们安排了一个局。 秦小冰虽说是空姐,可她才参加几年工作呀? 就算省吃俭用的有点存款,也都支援给大川哥‘做生意’了,哪儿去找八十万? 八十万,这个数目在一周前,还没有被秦大川放在眼里,觉得只要始终保持当前的手气,他能在一个月内,挣到最少五个八十万。 直到涛哥露出本来面目后,大川哥才知道:八十万对于他来说,真是一笔天文数字,需要卖掉他身上的大部分零件,或者搭上小妹,才能偿还。 毫无疑问,秦大川是深深爱着自己小妹的。 可人类怕死的本性,让他更加在意自己身上那些零件。 给你24小时的时间,要么给人,要么给零件。 这是秦大川在被涛哥轰出赌场时,收到的最后通牒。 并且,人家还很体贴的,給他提供了秦小冰今晚会来唐王的航班表。 秦大川(他是不敢逃的,小壮等人暗中盯着他呢)失魂落魄般的,走进了方家胡同,站在大门口呆到天黑后,正咬咬牙一头撞死在门前大石头上时,却又停住了。 看着方圆家的大门,大川哥喃喃的说:“兄弟,你是我最后的希望了。” 第378章 :她还是爱着夏天问的 方圆今天下班回家时,才是傍晚六点多一点,天还没有黑。 等他斜斜的倚在炕头上,点上一颗烟时,已经是八点半多了,肚子里咕噜噜的叫了起来,有些饿。 男人在做那种事儿时,总是要耗费太多的体力。 他想吃饭,陈婉约却说:“我给你跳支舞呢?” 看着只穿着一件白色衬衣的女人,黑色长发披肩,星眸半转的样子实在妩媚,方圆当然不会傻到拒绝她的好意,说自己现在其实很饿,只想吃饭,才不想看她跳啥劳什子舞。 只能微笑着点头:“好呀,想给我跳啥舞?” “这些天,总是听你吹《卡秋莎》的口哨,那就给你跳俄罗斯舞蹈吧。” 陈婉约想了想,才说。 “好,那你赶紧的,我准备好两只手呱唧--那个啥,还要伴奏不?” “你会玩乐器?” “你会跳俄罗斯舞蹈,我就会玩乐器。” “可我没发现家里有什么乐器呀,连口琴都没有一支。” “真正的乐器,来自大自然,你出门抬头向右看去,就看到了。” 看到陈婉约趿拉着他的拖鞋转身就向门外走,方圆连忙说:“你就这样出去?” “咯咯,除了你之外,还能有谁看到我呢?” 陈婉约咯咯一笑,双手往下拽了下白衬衣,脚步轻盈的走了出去。 不得不说,美女只穿着男人白衬衣的样子,确实迷人,显得腿子格外长,虽说重点都被衣襟遮住了,却能平添一股子心动的魅力。 陈婉约走出正屋门口,按照方圆所说的向右看去--在看到墙边那棵小柳树后,笑了。 这棵小柳树,可不是方圆故意栽上的,完全是自个儿长出来的,还没有陈婉约个头高,但生机勃勃,柳枝无风自动,柳叶就像一把把小尖刀,在月光下忽闪忽闪的。 今晚的月亮很圆,月光很亮。 陈婉约走进来时,顺手关上了卧室内的照明,银色的月光,立即从窗外洒了进来,铺在递上就像下了一层白霜。 白色的月光,白色的衬衣,白色的修长腿子下面,却是一双大红色的绣花鞋。 自从知道某些事后,方圆就对红色绣花鞋特别反感,尤其是鞋面上绣有彼岸花的,在银色月光下看上去是黑红色的,就像来自遥远地下的某口铜棺内。 陈婉约静静的站在炕前。 灯灭了后,又是背着月光的缘故,所以方圆看不清她的样子,只能感觉到她的眸光在闪动,左手慢慢抬起,右手后伸,屈起左膝低下头,黑色秀发瀑布般的垂了下来时,就像一个黑夜幽灵。 就仿佛,她跟那双绣花鞋一样,都是来自南方那片群山的那个古墓中(夏天问送来的那双鞋子,就是从那边出土的)。 看着保持着这个动作久久不动的陈婉约,方圆心中轻轻叹了口气,把柳叶放在嘴上,稍稍试了一下音后,悠扬的俄罗斯音乐旋律,悠悠响起。 随着《卡秋莎》的旋律响起,陈婉约动了,就像要展翅欲飞的天鹅那样,双手高举过头顶,伸长修长的脖子,左腿极快的抬起,跟肩膀平行时,开始缓缓下落,同时身子半拧,动作攸地再次快了起来。 幽灵。 是的,此时的陈婉约,就像一个黑夜幽灵,在月光下,笛声中翩翩起舞。 方圆的柳叶吹的很好,堪称专业,这也是他跟山羊学到的本领。 有时候,方圆真搞不懂,那个外表好像老刘一样猥琐的老家伙,除了是专业盗墓贼外,咋就懂得那么多东西,说他是鸡鸣狗盗之徒,也不夸张。 (鸡鸣狗盗这个成语,在很多人看来属于贬义词的,实际上它的出处却相当有来头,跟历史上大名鼎鼎的孟尝君有关,有兴趣者可以问度娘,很有趣的故事,在这儿就不多啰嗦了。) 白银月光,极品美人,笛声悠扬--方圆看着那个舞动的幽灵,脑海中却浮上了另外一个人的影子:卡秋莎,那个曾经一再让他承诺,要跟她相依为命的俄罗斯女孩。 她现在咋样了,差不多应该过上正常人的日子了吧? 方圆心里想起卡秋莎后,就仿佛眼前的陈婉约变成了她,笛声中多了明显的柔情(其实是呵护之意),旋律越加的缓慢,悠扬,却始终围绕着一个站在峭壁前,低头看向河内轻纱,思念远方战士的年轻姑娘旋转。 一曲终了,陈婉约慢慢放下抬起的右脚,缓步走到炕前,顺势跪在了递上,双肘搁在炕沿上,眼眸忽闪的望着方圆。 “看啥呢,不认识我了?” 方圆无声的笑了下,伸手拢起遮在她脸上的黑丝,慢慢放在她的脑后。 “你心里,在想一个人。” 陈婉约轻声说:“那是一个年轻的姑娘。我能听得出,你很想念她。” “是,我是在想一个女孩儿,可我只是把她当、当侄女,嗯,就是侄女。” 确定自己的确把卡秋莎定位侄女,无比恰当后,方圆特意重复了一遍:“不过,我现在不知道她咋样了,甚至不知道她是死是活--你呢?刚才在跳舞时,不也是在想一个人,想夏天问了吧?” “我想到他对我很呵护的那几年,想他那晚临走时,跟我说过的那句话。” 同样,陈婉约也没否认。 方圆从梨花山回来的那个晚上,夏天问来过了,给她送来了这双绣花鞋,并在临走前告诉她说:希望下辈子还能娶她当老婆,到时候一定会好好的爱她,呵护她。 就像方圆吹起柳叶笛想到卡秋莎那样,陈婉约在跳舞时,却把他当做了夏天问。 相同的是,两个人看着对方,都想到了别人。 不同的是,方圆想到卡秋莎后,只是把她看做侄女,为她担心,而陈婉约则是希望真的有来生,能够跟夏天问好好活一次。 这段日子里,他们过着夫妻才能过的生活,表面上无比的恩爱。 可实际上呢,他们却有各自的天地,谁都不曾把对方,当做自己生命中的爱人。 不得不说,这对男女的关系很复杂,甚至畸形,偏偏他们就凑到了一起,过着比大多数夫妻都恩爱的生活。 方圆看着黑夜中,应该有水雾浮上双眸的女人,沉默很久后才说:“我知道,他为啥要给你送这双绣花鞋来。” “你从没问过我,我也没说过,你也知道?” 陈婉约抬起头,看着方圆。 “我不想问,就像你不愿意说那样,我们都无比讨厌这种鞋子。因为我们的人生,都是因为这么一双鞋子而改变。” 方圆拿着那片柳叶,贴在了陈婉约的额头上,笑着说:“可无论咋样,我们都逃避不了这个现实--夏天问给你送这双鞋子来,就是要告诉你,他已经活不了太久了。” “你判断的没错。” 陈婉约慢慢伏在方圆的腿上,幽幽叹了口气:“唉,也正是他送来这双鞋后,我才知道当初,他为什么不告诉我,就算我们发生关系,除了害了我之外,对你却起不到太大的作用的原因了。” “他想你,跟他一起死。” 方圆淡淡的说。 “是啊,他就是这个意思。” 陈婉约笑了下,说:“不过,我不会怪他,反而感激他。” 方圆问:“你感激他,那是因为知道曾经真爱过你的丈夫,要约你去那个世界,重新开始你们的生活吧?” 陈婉约淡淡的说:“其实,我唯有跟他在一起,我才会感到心静。所以,无论他要我做什么,我都不会追问原因。我知道,他是真在意我的。” “有机会的话,你把这双鞋子交给夏小韵吧。虽然这是一双假的,但对夏小韵或许能起到一定的作用……” 方圆说到这儿时,就听窗外的院门被人拍响。 “谁会来?” 陈婉约霍然回头看去。 “看看就知道了。” 几分钟后,穿着短裤背心的方圆,看到了在拍门时也不时回头看的秦大川。 就像所有在家安分陪老婆的丈夫那样,对秦大川这个打搅二人世界的不速之客,方圆没多少好感,语气生硬的问:“有事?” “有事,有事,当然有事,都说夜猫子进宅,无事不来--嗨,能不能先让哥们进去,进去后再说?” 秦大川嘴上征求着方圆的意见,不等他答应却挤了进来。 看在秦小冰的份上,方圆没有一把推他出去。 秦大川进来后,接着转身关上了院门,又插上门插,仿佛不这样,随时就会有恶狗闯进来那样。 方圆皱眉:“咋,招惹仇家追杀了?” “一言难尽。” 秦大川贴在门板上,长长松了口气:“哥们,先喝口水,渴死了……要是有啤酒更好了。” 说着,秦大川就向屋子那边走去。 却被方圆一把揪住了肩膀。 他回头问:“怎么,哥们驾临你家了,都不来瓶啤酒招待?” “坐那边吧,屋子里有人,不方便。” 方圆抬手指了指石桌那边。 “哈,是商御--不可能吧?” 话刚出口,秦大川就意识到了什么,赶紧走向石桌那边:“成,就坐在外面吧,对月饮酒,也是人生一大乐事啊。那个啥,有吃的没有?馒头咸菜也行,饿死了。” 看着一点也不见外的秦大川,方圆有些无语。 不过还是看在秦小冰的面子上,他也没说啥,打开院子里的灯,去了厨房。 方圆还没有回家时,陈婉约就已经做好饭了:白米干饭,小鸡炖蘑菇。 “哇噻,先皇级待遇啊。” 方圆刚把这些东西放在石桌上,秦大川就迫不及待的,好像死了八十年的先皇复活,用筷子捞起一根鸡腿,就放在嘴里大吃起来。 “咋,输干净了?” 看到这家伙好像饿死鬼投胎那样,早就饿了的方圆真担心他会吃干净,连忙也捞起一根鸡腿,问出这五个字时,鸡腿就只剩下一根骨头了。 论起吃东西的速度,方先生能甩秦大川十七八条街。 第379章 :你不能这样没良心! “我去,我是你家的客人好不好?我才吃了几口啊,你先吃光了!咱们这是在吃鸡,不是在撸串,瞧你吃得这堆骨头,比羊肉串的钎子还干净!” 当秦大川拿筷子又去小盆里捞鸡肉时,却发现只剩下个鸡脑袋了,大吃一惊之余,就是大不忿。 也不怪大川哥愤怒,他可是好几顿饭都没吃了。 在赌场时,受银子如水般哗哗流出的影响,他只是心疼,还觉不出饿来。 但当他被赶出赌场,走路都觉得轻飘飘后,才猛地想起人活着是要吃饭的了。 “这不是还有米饭,鸡汤吗?” 方圆头也不抬的,给自己快速盛了碗米饭,端起小盆来浇汤:“其实鸡脑袋最好吃,我才给你留下的,没想到你却不承情--靠,抢啥呀,就算你把自己当客人,也不能在我家,跟我抢东西吃吧?” “我才不是客人,咱们是朋友,不,是哥们,在你家吃饭,就跟在我家吃饭一样--你见谁在自己家里吃饭,还客气的?” 秦大川把鸡脑袋拨拉到自己碗里后,又把所有鸡汤都倒上,还用力颠了下,大有难舍最后一滴的风度。 等他用最快的速度,把最后一个米粒也扒拉到嘴里后,才惬意的抬起头,拍着肚皮正要打个饱嗝时,却发现方圆已经好整以暇的,点上一颗烟了。 “上辈子,你绝对是个饭桶转世的。” 秦大川由衷的对方圆竖了下大拇指,问道:“有没有啤酒?顺顺嗓子,米饭都在嗓子眼呢。” 还是看在秦小冰的份上,方圆才给他拿来了啤酒。 直接用牙咬开,扬起下巴咕噔咕噔的又罐了一瓶啤酒后,秦大川把酒瓶子顿在石桌上,拿起桌子上的香烟,点上一颗烟:“哟,这是什么牌子的烟?这么呛。” “我给你的那一万块,输干净了?” 方圆第二次问道。 秦大川没说话,第二次冲他竖起了大拇指,意思在夸他神机妙算。 “就知道这样。” 方圆嗤笑一声,回头看了眼卧室窗口那边。 卧室里黑着灯,不过方圆仍然能看到有个人影,从窗户玻璃后一闪而过。 女人的好奇心太强烈了,俩大老爷们儿在这比试谁才是饭桶,她也感兴趣。 “一万块,我支撑了半个多月,更曾经大杀四方过--厉害吧?” 秦大川问道。 方圆懒得回答,抬手指着大门。 “赶我走?” 秦大川一瞪眼。 “不是赶你走。” 方圆摇头。 “这还差不多,我就说你不会这样没人情味……” 秦大川刚说到这儿,就被方圆打断:“我是让你去给我拿钱。咱俩非亲非故的,我能借你一万块钱用半个多月,已经很够意思了。现在,你该还钱了吧?” 秦大川一瞪眼:“你这是在逼我呢吧?” “没错,我就是逼你呢,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我这么做有啥不对?” 方圆也没否认:“更何况,我还管你吃了一顿饭。” “可、可你给我的那钱,我已经输光了啊。唉,你是不知道,哥们手气实在差的紧,就拿赌骰子来说吧,我掷出个豹子(六点,最大的)来,都能输。特么的,你说这有没有天理啊?” 秦大川一脸的愤慨,又拿起了一瓶啤酒,用牙咬开。 赌骰子,绝对是赌博中最干脆的一种方式了。 以点数多少定输赢,三枚骰子,最大十八点,也就是秦大川所说的豹子,坐庄的庄家如果掷出豹子,通吃。 秦大川说他也掷出豹子,可还是输,那就是因为当时庄家也掷出了豹子,庄家大。 “搞出豹子来还输,那是你的事。” 方圆吸了口烟,很没义气的说:“我不管,你还钱就是了。” 秦大川皱眉,理直气壮的问:“你明知道我的钱都输光了,还跟我要,我拿什么来还你?” 方圆觉得,自己脸皮就已经够厚了,没想到今天碰到更厚的了。 看着秦大川那张苦大仇深的脸,直把他看的目光躲闪低下头后,才说:“好吧,看在咱们还算是邻居的份上,那一万块我不要了,就当支援叙利亚难民了。你总该走了吧,别耽误我睡觉。” “我不能走。” 秦大川抬起了头。 方圆晒笑一声,问:“外面有人等着你?你不但输光了我给你的钱,还又欠债,人家逼着你四处借钱吧?” “你果然够聪明,跟我一样。” 衷心夸了方圆一句殴,秦大川定定的看着他,目光深情的说:“兄弟,实话告诉你,我现在是走投无路了。除了你能帮我之外,我在唐王是举目无亲。” 方圆问:“我要是不帮你呢?” “他们就会摘走我身上的大部分零件,这儿,这儿,还有这儿。” 拿手在自己身上比划了好几下后,秦大川的声音更加磁性:“兄弟,你忍心看到哥们,被那些人割走零件,变成一个生死比如的废物?” “你又不是我大舅子,更不是我孙子,你嗜赌被人追杀要债,关我屁事?” 方圆说着,一把抓住秦大川手腕,不由分说的把他向门口拖去。 “兄弟,你不能这么没良心,见死不救啊,你会遭雷劈的!” 秦大川挣扎着,抗议着,可他怎么能扛得过方圆? “自己拉的屎,自己吃。” 方圆甩手把秦大川推出大门后,咣当一声关上了大门,上插。 是,现在方圆已经确定,秦大川就是秦小冰的亲哥哥了。 可就算这样,他也没义务为他偿还赌债。 更何况,要不让这小子吃点苦头,他以后还会去赌,让秦小冰头疼的。 所以就算是帮他,也得让他好好吃点苦头再说。 方圆才不相信,那些赌徒真会因为秦大川欠债,就把他那些零件割走。 “兄弟--方圆,姓方的,你特么的开门啊,你不能见死不救啊,我擦!” 秦大川在外面,鬼哭狼嚎的拍打着门板。 方圆才不在意他穷叫唤啥,叼着烟卷走到了石桌前。 刚坐下,陈婉约就从正屋中走了出来,顺手关掉了院子里的灯。 “外面的人,跟你什么关系?” 陈婉约坐在了方圆对面,收拾着碗筷。 “啥关系也算不上,不过他有个妹妹,挺善良的,跟我打过两次交道。” “他那个妹妹,肯定很漂亮吧?” “是个小空姐--咦,你咋知道女孩儿很漂亮?” “呵呵,你方圆认识的女人,有丑的吗?” 陈婉约轻笑一声。 “你这是在夸你自己吧?” “我不漂亮吗?” “漂亮,谁要敢说你不漂亮,我抠出他眼珠子当球踩。” 方圆连忙说。 空口白牙的夸赞女人,让她飘飘然,这绝对是男人讨好女人最好的方式了,还不用花钱,所以他真搞不懂,为啥就有那么多傻瓜男人,到老都学不会这一招。 回头看了眼大门口,陈婉约才说:“你帮帮他吧,叫的好像宰猪那样惨。” “猪可没去赌博。” 方圆嗤笑一声时,就听门外秦大川的声音一顿,接着就无比惊惶的喊道:“喂,小壮、小壮哥,涛哥不是说好给我24小时的吗,现在才过了多久啊,你们就来逼债了?” 一个阴森的声音响起:“计划有变了。我们从北方航空那边得到消息,你小妹跟人换班了,将提前十几个小时,今晚凌晨就来唐王。秦大川,涛哥让我告诉你,你还有最多两个半小时的选择时间,要么跟我们去医院,要么给你小妹去陪涛哥还债。” “你、你们这些混蛋,开始就是图谋我妹,对不对!?” 秦大川呆愣片刻,才嘶声吼道。 “是,那又怎么样?嘿嘿,涛哥说了,谁让你小子有个那么出色的妹妹了?” 小壮此时也懒得再跟秦大川打马虎眼了,阴声笑道:“涛哥还说,只要你肯说服你小妹,他不但免了你八十万的赌债,还会额外再给你三万块。而且最重要的是,你小妹跟了涛哥后,人生将会变得更精彩。” “放屁,放狗屁!我秦大川,才不是那种卖妹求安的混蛋!混蛋,我特么的跟你们拼了!” 小壮撕下最后的虚伪面具后,彻底把走投无路的秦大川给逼爆了,吼叫声中就挥起拳头,扑向了那些人。 严格的说起来,秦大川不能算是个人--能把小妹血汗钱骗来,去赌博泡妞的家伙,还能算人吗? 不过万幸的是,他还像方圆一样,保留着最珍贵的东西,那就是良知的人性。 在涛哥彻底撕下面具后,秦大川仅存的良知人性,支配着他像飞蛾扑火那样,主动向七八个赌场打手进攻,这无疑是自己找虐。 事实证明他就是自己在找虐,根本不用小壮出手,几个手下就扑过来,给予了秦大川最为残忍的猛烈打击,就像他们平时在健身房揍沙袋那样。 有兴致高的,还在一脚把秦大川跺到方圆门板上后,双拳摇晃着,嘴里发出李小龙打架时的嗷嗷声。 短短几分钟,这些人就把秦大川揍成了一条死狗,鼻子嘴里是血的,躺在那儿一动不动的。 “大川哥,醒醒。” 小壮走过来,抬脚在秦大川身上踢了下,蹲了下来:“手电--大川哥,只要你在上面按个手印,这三万块钱就是你的。” 就像被反动派严刑拷打过的义士那样,秦大川艰难的睁开眼,看向了那张合同。 合同的内容很简单,就是秦大川以秦小冰哥哥的名誉,把她‘受雇’给了涛哥,期限三年,包吃包住,福利待遇很丰厚,还有五险一金…… “你、你们就打死老子吧。” 秦大川闭上眼,又开始装死狗。 “二牛,大川哥这根手指头值多少钱?” 小壮笑着,拿起了秦大川的左手。 马上就有眼里价的,找来了一块板砖。 叫二牛的,从包里拿出秦大川打的那叠借条,看了眼笑道:“小壮哥,大川哥的左手小指头,价值两万块。” “这两万块,不要了。” 小壮说着站起来,摆了下手。 第380章 :坐在树上的女人 “你不出去?” 陈婉约小声问方圆:“你那红颜知己的哥哥手指头,可就保不住了。” “没有手指头的人,以后赌博就不方便了吧?” 方圆笑着,刚反问出这句话,就听那边门外传来砰的一声闷响,秦大川的凄厉惨叫声刚出口,就嘎然而止。 被人及时用东西堵住了嘴。 小壮等人,可不好意思影响四邻八舍的休息,那样太不道德了。 “断根指头就昏过去了?哼,没种。” 小壮冷笑一声,晃了晃手里的手电,吩咐手下:“矿泉水呢,浇醒他。” 冰凉的矿泉水,确实有醒脑清神的作用,半瓶水下去,秦义士就幽幽的醒来,疼的嘴唇不住咳嗽,眼神中的恐惧,就连黑夜也遮不住。 “大川哥,咱是不是先把合同给签了啊?这样你不用吃苦,我也不用狠心残人,两全其美的事,我想你不会拒绝吧?” 小壮的模样,无比的亲切,和蔼。 秦大川死死的盯着他,眼神吓人。 小壮一皱眉,又摆了下手。 马上,几个兄弟就过来,把他右手的小指,垫在了板砖上。 “我数一二三。” 小壮刚要倒计时,秦大川忽然笑了,声音嘶哑的说:“从小,我就被村里人夸,说我长大后会成为我们村最有出息的孩子。那时候,没有谁夸我小妹,她也把我视为了好好读书的偶像。” “哟,忆苦思甜呢?麻痹的,谁有空听你在这儿叨叨个比的?” 一个小弟不耐烦的,举起了手中的扳手。 却被小壮拦住了:“让他说。” 就像没看到扳手那样,秦大川继续说:“后来,我真像村里人说的那样,考上了大学,在城里找了工作--过了两年的城里人日子后,我才发现被我们村人羡慕的生活,其实一点也不好玩。” 人在对当前生活不满后,就想改变当前的处境,很偶然的机会,秦大川学会了赌博,更因赌博总是旷工,迟到,被原公司给开除了。 他在被开除后,开始学着做生意。 但不管生意做的怎么样,他都没有放下改变他命运的‘本领’。 就这样,昔日在他们村人心中很有出息的秦大川,算是堕落了。 而把哥哥视为偶像的秦小冰,却去航空公司,成了让人羡慕的空姐。 小妹还算高收入的工作,也成了秦大川赌资的主要来源。 这两年,打着做生意的幌子,他已经从秦小冰手那儿,前前后后骗来了十数万--那是小妹工作两年来的全部积蓄。 “在今晚之前,无论我怎么骗小妹给我钱,我都是理直气壮的,谁让我是她哥呢?她就该为我做任何事!” 秦大川晒笑一声,说:“可我现在才知道,就算我是她哥,我也只是她哥而已。她是个好孩子,该有自己的幸福生活,怎么能为了我,被你们这群垃圾给糟蹋?小壮,说起来,我还得感谢你,今晚把我给打醒了,让我知道,小妹是不欠我的。” “看来,你决定要自己还债了?” 大人大量的小壮,才没有因为被秦大川骂为垃圾而生气,还很温和的笑着。 “大不了就是死,又能怎么样?” 秦大川斜着眼,看着他。 大川哥明明是死狗般的躺在地上,这眼神却像是在居高临下。 这让小壮非常不爽,脸上笑容一手,对手下说:“既然大川哥要当个好哥哥,那就成全他吧--也别去医院了,先从手指开始。” 吱呀一声,小壮的话音未落,方家的门开了。 穿着短裤,黑色体恤的方圆,刚开门,就向后退了一步:“吓,咋这么多人?” “没你的事,赶紧滚回去睡觉!” 一个小弟不耐烦的,冲方圆挥了挥拳头。 方圆却没理他,低头看着秦大川,满脸的惊讶:“哎哟,这不是大川哥吗?你招--啊,我知道了,你赌博又输了吧?嗨,我可早就跟你说过了,你去的时候带着我,我保管让你见识下啥叫大杀四方。你就是不肯,结果惨了吧?哟,哟,手指头咋没了一根--” “麻痹的,你啰嗦个鸟啊你?” 听他在这儿一个劲的唧唧歪歪,某小弟烦了,上来就狠狠推了他一把。 你们,这次可特么的惹祸了。草,我怎么忘记他很能打的,刚才就该喊他出来对付这些垃圾的呢? 躺在地上的秦大川,开始后悔无比。 “二牛,别动手,咱们是文明人。” 小壮拦住要扑上去痛扁方圆的二牛,手电在他脸上照来照去的:“兄弟,刚才听你说话不费力啊。怎么,这破地方不会窝着一个赌圣吧?” “不是赌圣,不过也差不了多少了。” 方圆讨好的笑着,双手拱拳对小壮说:“这位大哥,你是老大吧?能不能带我,去你赌场走一圈?” “你要去玩两把?” 体型相当彪悍的小壮,上下打量着貌似弱不禁风的方圆:“就凭你这熊样?” “我不想出山,也不行了啊,要不然媳妇就得被人抢走了.” 方圆苦笑着,双手一摊很无奈的样子。 “什么媳妇?” 小壮本能的反问一句后,马上明白了:“你是说,秦小冰是你女朋友?” “大舅子,你跟这位大哥说,我跟小冰是啥关系。” 方圆低头,问慢慢坐起来的秦大川。 秦大川脸色灰白,异常懊恼的瞪了他一眼:“你特么的都喊我大舅子了,我还能不认你这个妹夫?” “我是真不愿意认你这个就知道给人送钱的大舅子。你借了我的钱,往水里扔也就罢了,还要把我媳妇给输出去,也太不道德了。” 方圆叹了口气,对小壮说:“大哥,咱们走着呗?” “真去赌一把?” “哈,大哥,瞧你这话说的,我大舅子在你那儿把媳妇输出去了,我当然得从那儿再把她赢回来。” “这么有信心--有钱没?” 小壮冷笑着,再次上下打量方圆。 他能感觉出,方圆绝不是像表面这么好欺负,但却又实在看不出这厮哪儿流弊。 方圆拿出一张卡,又拿出手机开始拨打银行电话。 为了让小壮等人听清楚,他故意打开了免提。 所以大家都听到了银行卡内的余额,足足有两百多万! “我去,你特么的有这么多钱,不借给我,害我手指头被人砸断,你还是个人吗!” 秦大川听清楚后,不顾‘身受重伤’,气急败坏的从地上蹦起,抬手就去抓了方圆的衣领子。 不用方圆做什么,小壮就掐住他脖子,一把推在了地上,又狠狠来了两脚。 等他再看向方圆时,脸上已经带上了‘宾至如归’的微笑:“先生,招财会场欢迎您的大驾光临。” 只要是有钱人来会场送钱,我们必须把他当祖宗供着,给予他最好的服务待遇! 这是涛哥每天开会时,都必须得给手下反复强调的一句话。 小壮身为招财会所的保安处长,当然得贯彻涛哥的讲话精神:两百多万在澳门那种大地方算不得啥,可在唐王,却能称得上是金主。 或者说是金猪了。 金猪主动去拱门,谁好意思往外赶? 有钱了,想要什么样的美女,没有呢? 在小壮等人的客气簇拥下,方圆登上一辆黑色商务车时问:“去自动取款机提点现款?” “不用,我们那边可以刷卡,开支票的。” 小壮客气的点头解释着。 “嗯,还真有些正规化啊。” 方圆有些感慨的说着,弯腰上了车。 秦大川可没他这么好待遇了,直接被小壮拎着衣领子,塞进了后面一辆面包车内。 两辆车,一前一后的驶过小石桥,顺着公路向南疾驰而去。 车子后尾灯还在闪烁,一辆停在树下的黑色越野车,就启动跟了上去。 车里坐着三个人。 两个男人,一个女人。 年龄都在三十五六岁左右。 女人独自坐在后排座椅上,却贴在了车门上--偶尔,对面有车灯照进来时,却只能看到空荡荡的后座上,放着一把长形物体,绝不会注意到女人。 女人叫田中美和,是丧生在塔希科雪原上的山口野崖的师叔,也是他的恋人。 至于山口野崖是怎么跟师叔好上的,这点破事在东洋实在算不了啥。 仍在塔希科雪原上找脑袋的山口野崖只知道,师叔亲自出马后,无论想杀谁,那个人唯一能做的,就是洗好脖子等着挨宰。 田中美和,是山口野崖所在忍者流派中的第二高手,仅次于长岛雪花的老师,也就是流派掌门人。 忍者杀人,可不仅仅凭借花拳绣腿的,主要是能充分利用身边的自然环境,随时都能把自己藏匿起来,等到最适当的时候,才会以最诡异的方式,对目标发出致命一击! 今年三十六岁的田中美和,十四岁出道至今,已经杀人九十八个。 被杀者都是被一击致命,死都没搞清致命者是从哪儿出现的。 更何况,今晚陪同田中美和来的,还有流派中的其他两个高手? 地下有知的山口野崖完全相信,肩负要为他、为长岛雪花复仇的田中美和,一人就能干掉方圆,之所以还有两个高手相助,那是因为他们这次出山,可不是为了复仇。 他们,还有别的紧急任务。 杀人,只是顺道而已。 师叔一出,谁与争锋? 唉,从此后,我跟雪花就可以心甘长眠在那片雪原上了。 山口野崖惬意的叹了口气,偶一抬头--人死了真有灵魂的话,灵魂在看到可怕的事情时,可能也会被吓得心都不会跳了。 就像此时的山口野崖那样,无意中抬头时,却发现师叔刚才停车的那棵树上,坐着个人。 那肯定是个女人,因为垂下树枝的左脚,看起来是那样的纤美,微微晃荡着,无比出尘的样子。 田中美和,身为流派中的第二高手,藏匿功夫超一流,在这儿呆了两个多小时,竟然没有发觉车上方的大柳树上,还坐着个悠然自得的女人。 这个女人,会是谁? 第381章 :你们是来杀昆仑的 深夜,风在呼啸。 内地北方,都已经花红柳绿了,可这边晚上的风,却依旧冷的刺骨,让山羊不得不再次裹了下身上的羊皮袄。 羊皮袄的款式,比起那些充满现代气息的冲锋衣来说,绝对是土的掉渣。 不过山羊却对它情有独钟,觉得这才是对他最合适的衣服。 不但能保暖,抗风,而且一旦被困在某个地方时,还能把羊皮袄当干粮吃,尽管味道肯定不咋样,但却能为他提供活下去的能量。 有用的东西,一般都不花哨,正如有本事的山羊,才不会计较自己长成这副猥琐样子那样。 试问天下,除了方圆之外,还能有谁比山羊更能擅长找人? 哪怕他找的人,就藏在昆仑山上。 山羊依旧能根据她所留下的蛛丝马迹,爬到了昆仑山某座山头的半山腰。 山下,也已经是春暖花开了,这儿却仍旧寒风呼啸,裹起的积雪打在脸上,生疼。 “咳,咳!” 山羊艰难的走上一个不大的平台(自然形成的,差不多十几平米的样子),看着山体上那个黑黝黝的洞口,大声咳嗽了几声,跺着脚的走过去,边走边小声的骂着:“我还真是个贱人。那个混蛋现在软玉温香的报个满怀,过着纸醉金迷的小日子,我老人家却偏偏得来这鬼地方,替他找人。唉,命苦啊。” “你的命,已经很不错了。” 一个声音,忽然从山羊背后响起。 这是个女人的声音,异常的娇媚,还带着慵懒,就像刚被八百个男人上了一遍才心满意足了那样。 如果是别人,在这种鬼地方,又是大半夜的,听到忽然有人在自己背后说话后,肯定会吓一大跳。 可山羊才没有,就像早就知道背后跟着人那样,抬手拽着羊皮帽子,侧着风向慢慢转过了身。 在他刚爬上来的那个平台边缘大石头旁边,多了两个人。 她们也都穿着厚厚的衣服,戴着帽子,脸上还捂着口罩,混身上下只露出一双眼睛,手里拿着锋利的刀子。 她们穿的虽然很臃肿,可厚厚的衣服,还是无法把她们娇美的身材,完全遮掩。 这是两个女人,仅仅从她们刚才说话的声音中,山羊就能判断出,她们是相当美,更懂得‘欣赏’男人的成熟美女。 “美女,为什么要说我的命已经很不错了?” 山羊转身,借着山上的雪光,一双老不正经的老眼,在俩女人身上,肆无忌惮的打着转,还发出恶心的啧啧声。 “从我们姐妹盯上你那天开始,你就多活了七八天--如果命不好的话,能活到现在?” 另外一个女人说着,抬手掩着嘴巴外的口罩,发出了一声荡意十足的娇笑:“咯咯,但是很可惜呀,你长的实在是太丑,又太老了,就算我们姐妹一天都离不开男人,可也不想跟你这样的亲热。” “你们是--艳阴使?” 山羊才没被两个女人给打击到,毕竟脸皮厚到一定程度,可不是一天就能练就的。 “不愧是昔日盗圣三人组的山羊,摸金校尉(算是盗墓者的尊称吧)中的顶尖人物。是,我们姐妹就是艳阴使,听说你在好多年前,就从西北见识过我们,所以才特意找到了密宗那些老秃驴遗传下的阴阳合。” 女人娇笑着,身子不断摇晃,就连声音也仿佛被摇成了金铃,无比的好听:“但很可惜呀,你有缘找到了那本书,却不能练。要不然,我们姐妹也不敢来杀你了。” “就算我练了阴阳合,好像你们要杀我,也不用非得在炕上吧?” 山羊认真的说着,看向了两个女人手中的短刀。 “最起码,我们姐妹可以见识一下,阴阳合果真有传说中的效果呀?” 一个女人说出了实话,不住上下打量着山羊,还摇头叹气的,很失望的样子。 艳阴使,要找的男人,不是方圆那样的小白脸,就是施瓦辛格那样的真男人,就山羊这样子,她们实在是不感兴趣。 “看来,你们真要杀我了?” 山羊后退了一步。 一个女人咯咯娇笑着:“我们实在找不到,不杀你的原因--而且,貌似你也很好杀,你所擅长的,只是追踪、盗墓而已。论打架,你不行。” 被一个娘们当面说打架不行,也不知道山羊老脸有没有发红。 不过他不能不承认,他对付一般小混混有一手,可对付这俩艳阴使,明显不是个。 幸好,他已经确定这俩女人很快就是死人了。 打架再不行的男人,在面对两个死人时,实在没理由可怕的,只会笑着问道:“其实,你们不是来杀我的,而是来杀从九幽王魔爪下逃走的那个人,对吧?” “她能逃走,确实很出乎我们的意料。我们也很承认,她确实很厉害。不过,她厉害已经是历史了。因为没有谁在被我们小姐打了一拳后,还能保持原先的可怕。” 谈到正事后,那俩女人不笑了。 尤其是在提到‘小姐’这个词时,语气中更是充满了尊敬,还有惧意。 “你们小姐?” 山羊捕捉到了女人这番话中的称呼,缓缓问道:“打伤昆仑跟方圆的人,不是九幽王,而是你们的小姐?” “你问的话太多了。” 一个女人缓缓说道。 语气中,再也没有了娇媚之意,只有邪邪的森冷,就像慢慢举起的短刀,锋利的刀刃在月光下,闪着游离不定的冷芒(今晚月亮很好,打在山羊脸上的雪,是积雪)。 “最后一个问题。” 见对方要动手后,山羊连忙后退一步:“你们确定,你们跟随我来找到昆仑后,能杀得了她?” “切。” 一个女人,懒得回答山羊这个问题,发出了一声不屑的嗤笑。 “我敢保证,就算你们小姐能打伤昆仑,让她功力受损,可要想杀你们,还是易如反掌的。我老人家,向来是仁慈善良,所以给你们一句忠告,还是扔下刀子,赶紧回去吧,我老人家保证昆仑不会伤害你们。” 山羊说着,再次后退一步,语气越加诚恳的说道。 “哈,哈哈!” 两个女人同时愣了下,随即再也忍不住的仰天娇笑。 笑声邪魅,气息却很足,甚至都把高处的积雪给震动了,扑簌簌的往下掉,也不怕会引发雪崩,只是因为山羊这番话,太好笑了。 小姐明明告诉她们说,昔日威猛无比的昆仑,在被她打了一拳后,已经变成了病猫,是个人就能干掉她。 她们都清晰的记得,小姐在说这番话时,清澈的双眸中,还带有一丝惋惜之意,那是在埋怨自己,当初小看了昆仑,才没能使出全力,让她受伤后趁机逃走。 不过,这也没什么,小姐说昆仑现在就是待宰的病猫,那就是病猫一只,不用担心被她反噬,也就是山羊这种脑残老头子,才妄想利用昆仑昔日的威名,想把她们吓跑罢了。 艳阴使,是那种被人三言两语能吓跑的人啊? 当然不是,所以她们才觉得好笑。 山羊却没有笑,淡淡的说:“不信的话,那你们回头看看吧。” “唱空城计么?回头看看,难道就能看到昆仑?” 两个女人咯咯娇笑着,不约而同的回头看去。 就像她们刚说出的这句话那样,她们在回过头后,就看到了昆仑。 昆仑,是一个人的名字。 这个人的名字,是根据一把陌刀而起。 陌刀的名字,就叫昆仑。 所以她们在回过头来后,不但看到了叫昆仑的女孩子,更看到了那把叫昆仑的陌刀! 老刘临死前,曾经对九幽王说过:昆仑不出关,出关可斩仙。 两个女人,最多也就是传说中死后看护主人墓地的艳阴使罢了,距离‘仙’的境界,还差的很远。 连仙都能斩杀的昆仑--她们,实在没理由能躲得过去。 “好刀法!” 山羊的暴喝声,击响了两个女人的耳膜时,她们的脑袋已经腾空而起。 是平行着的,一样的高度。 这就足以证明,那一刀在同时斩断她们俩人的脖子时,速度、力度完全相同,就像两把刀,分别来杀两个人。 一个人,能在一挥刀中,使出两个人才能发挥出的威力,怪不得山羊能情不自禁的喝彩出声。 两个艳阴使,脑袋在飞起来的同时,也看到了那把握着昆仑的褐衣人。 她就是昆仑吗? 刚才那道森亮的闪电,又是从哪儿闪出来的? 小姐不是告诉我们说,昆仑现在早就变成任人宰割的病猫了吗? 可她怎么,还能站在这儿? 两个女人,很想搞清楚这些。 但生命却不肯给她们这个机会了--在她们脑袋落下平台外侧的悬崖下时,她们喷出一腔热血的身子,也直挺挺的扑了下去。 一左一右,擦着反手握刀的昆仑身子,很久后才传来尸体落地的闷响声。 尸体落地时的声音传来后,昆仑身子猛地一晃,赶紧持刀往地下扎去。 她想用刀刺进地下维持自己身子平衡,但刚才那一刀,却已经耗费了她所有的体力,不等刀尖触地,她的人也直直向后仰去。 眼看昆仑就要栽进身后悬崖,步两个女人的后尘,距离她有七八米的山羊,右手猛地一甩--一根长索蛟龙般的飞出,及时捆住了她胳膊,猛地向怀中一拉的同时,他已经双膝跪地,擦着地上冰冷的积雪滑了出去。 山羊打架的功夫虽然很一般,可及时挽救即将摔倒下悬崖的昆仑,却是毫不费力。 更是在昆仑前扑摔倒在地上时,很‘体贴’的先仰面躺在了地上。 山羊虽然瘦,不过总算是个男人,怎么着也得有二两肉,所以昆仑砸在他身上后,最多砸的他大叫一声,却不会摔着自己:“哎哟我的妈呀,你怎么又胖了很多!?” “你、你想死?” 昆仑现在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可勉强说出的这句话,却依旧让山羊打了个寒战。 第382章 :你活着,不能死 除了某个男人之外,昆仑从来都不喜欢其他任何人跟她开玩笑,哪怕是山羊。 山羊忍不住在开了句玩笑后,就立即后悔了。 尽管他刚才救了她,又心甘情愿的当肉垫子给她用,可在昆仑寒声问出那句话后,他还是被吓得打了个寒战,赶紧讪笑着:“嘿,嘿嘿,大家是好兄弟不是?偶尔开个玩笑,还是无伤大雅的。” 昆仑没说话,只是盯着他,目光木然。 她才没有因为山羊救了自己,就感激他。 这是一个脾气性格很怪的女孩子,就算跟方圆在一起时,也是别人不跟她说话,她就能永远沉默下去的主。 就像木头,铁木,不懂得一丝感情,却又活生生的存在着,让任何人都不敢忽视她的存在。 山羊觉得,也唯有方圆才喜欢跟她呆在一起。 如果老天爷硬派他跟昆仑在一起,山羊圆肯从这悬崖上跳下去。 山羊双膝后折,两条腿子被屁股压在地上,双手平身开,昆仑就趴在他身上,一点感激他的样子也没有--这样,他心里才感觉特轻松。 如果昆仑因为他救了她,就对他感恩戴得,山羊马上就会跳、跳-- 看的山羊不敢说话后,昆仑闭上了眼,默默的调整呼吸。 那个晚上,在看到九幽王一拳打飞方圆后,躲藏在暗中的昆仑,就及时跃出,对那个至邪之物劈出了一刀。 那一刀,绝对是昆仑毕生之中最犀利的一刀。 此后一辈子,她都不会再劈出那么一刀了,就像王羲之醉酒后些《兰亭集序》,毕生中最得意的一次。 不同的是,王羲之的超水平发挥,是因为喝了酒。 而昆仑,则是惊恐方圆被打飞,在劈出那一刀时,把深藏在骨子里的潜力,都激发了出来。 可是,那足以把整个世界都劈成两半的惊神一刀,狠狠斩在九幽王的脖子上后,却只是给她划出了一道血痕。 然后,不等昆仑做出下一个反应,同样惊恐于她刀势的九幽王,就给予了她致命一击。 九幽王在中刀后的瞬间,发出致命一击后,绝对是要把昆仑立毙拳下的。 但她还是小看了昆仑。 因为方圆曾经说话,昆仑要比他厉害很多。 而九幽王的潜意识内,却把昆仑看作了跟方圆一个档次的高手,所以那一拳打出时的力道,足够把方圆打死,但还无法把昆仑就地格杀。 等九幽王反应过来,她委实小看了昆仑时,昆仑已经借着被她一拳打出十数米的距离、以及趁着黑暗,及时远遁。 昆仑走,不是扔下方圆独自逃生:她在瞬间确定自己不是九幽王的对手后,就确定自己必须得活下去。 唯有活下去的人,才能在以后做某件事。 比方为方圆复仇。 昆仑虽然成功逃脱,但在随后的日子里,却是生不如死。 九幽王那一拳给昆仑造成的伤害,要比给方圆造成的更严重,不但让她身中尸毒,而且还震伤了她的内脏经脉:几乎一整天内,她都会不时的咳嗽。 更是在十天前,开始咳黑色的凝血。 昆仑身为内家高手,当然懂得咳黑血是一种什么状况--离死,真的不远了。 幸好方圆还活着,最起码当前好好的活着,所以昆仑才放心的出关,来到了昆仑山上,静候死神的到来。 她来昆仑山上等死,那是因为她能确定,方圆差不多推断出她已经受伤了,正在委托山羊广撒人手寻找她--如果得知她大限不远后,就算他被人撕成碎片,他也得重新拼凑起来,爬着去找她。 抱着她说:别怕,有我在。无论你去哪儿,我都会陪着你。 你就是我的影子。 一个人活着,怎么可以能没有影子? 尽管影子曾经做过一件后悔终生的事,被他所抛弃。 但当影子要彻底消失时,主人绝对会出现在她面前的。 昆仑不想方圆那样做。 她只要,方圆好好的活下去。 那样,就算她躲在世界上最寒冷,最阴暗,最潮湿孤独的角落中,低低哀嚎着离开这个世界,也能安心的闭上眼。 但方圆没有放弃她,山羊没有,九幽王更没有。 九幽王不想昆仑活着。 她活着,会增加某些事的变数,所以才吩咐艳阴使,暗中追踪山羊--如果说,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人能找到昆仑,那么这个人只能是山羊。 所以今晚山羊来到了昆仑山上,带来了那两个自信满满的艳阴使。 九幽王,到底还是小看了昆仑,所以那两个女人脑袋就跟身子分家了。 昆仑,趴在山羊身上,疲惫的闭上双眸,静心调整内息。 如果是她自己一个人,昆仑铁定会躺在地上,感受着寒风把她的生命,一丝丝的刮跑。 可山羊在啊。 昆仑这么骄傲的女孩子,怎么可以在这个老家伙的眼皮底下,就这样默默的死去? 那样,会被人笑话的。 昆仑,从来都不喜欢方圆以外的人跟她开玩笑,自然更不想被除他之外的人笑话。 所以,她得努力的活下去--哪怕,她坚持多活一秒钟,也是无法忍受的痛苦。 夜风更冷,更厉,吹在山棱角上折射回来,夹杂着积雪的雪粒,打在山羊那张老脸上,就像枪口打出的铁砂那样疼。 特奶奶,这鬼地方还真不是人呆的。 身子已经冻僵了的山羊,无声苦笑着,看着天上那轮明月,觉得自己不是被个女孩子压着,而是身上压了一座冷冰冰的雪山。 嗷--嗷的风声,忽然加速,吹起了昆仑头上的帽子。 乌黑色的秀发,就像被压制在冰川下面数万年的黑色精灵那样,立即在月光下的冷风中狂舞,也让山羊看清了昆仑的脸。 这是一张相当标志的女孩儿脸。 在山羊看来,当一个女孩儿的笑脸完美到极点时,才能称得上是标志。 紧闭的双眸,秀挺的鼻梁,薄薄的抿成一条线的嘴,略微有些尖的下巴--有谁能想到,长年被一身褐色衣衫包裹着的昆仑,原来竟是个如此标志的小姑娘? 她比方圆要小四岁,今年二十三了吧? 这个年龄段的小姑娘,如果条件可以的话,不该描眉画眼的拎着名牌小包包,踩着九寸高的细高跟镶钻小皮鞋,穿着最合体的小套裙,戴着大墨镜,像个女王那样傲然走在街头,对男人们唰唰投过去的目光不屑一顾吗? 可是昆仑,自从四年前开始,就被一身褐衣掩盖了起来,一个人住在冰冷的昆仑山上,除了必要的吃饭休息之外,所有的时间都站在悬崖边上,向南痴痴的远眺。 她是一个人的影子,那个方向有她这辈子都离不开的人。 “你、你在想什么?” 就在山羊盯着这张好像岩石刻就出的小脸,怔怔的发呆时,就觉得眼前一亮,昆仑睁开了眼睛。 “我在想,这地方好冷,最好能有个人抱着你。” 就像鬼迷心窍那样,山羊脱口说出了这句话。 紧接着,就再次后悔,吓得赶紧闭上了眼--他真不敢跟翻脸的昆仑的对视。 很奇怪,昆仑没有翻脸,左手一撑地,身子就像被风吹起的羽毛那样,从山羊身上轻飘飘的站了起来,右手一晃,刀光闪过时,褐色帽子已经重新戴在了她的头上。 天底下,好像也唯有昆仑,能用犀利异常的陌刀,给自己戴帽子了。 “能不能拉我一把?我老人家腿子都没知觉了……咳,还是算了吧,我相信我自己能起来的。” 山羊刚伸出手,就赶紧缩了回去,撑地站了起来。 身子才站直立了,接着就摔倒在了地上。 没办法,无论是谁保持山羊跪躺在地上的姿势,呆上一个半小时后,都会接着再摔个半死的。 昆仑却看都没看他一眼,就别说要搀扶他起来了,完全把他当做不存在那样,缓步走向了洞口。 看着消失在洞口的昆仑背影,山羊想哭。 可他却笑了。 他喜欢昆仑这副样子。 这才是真正的昆仑。 足足过了七八分钟后,山羊才总算站稳了,脚步踉跄的走到洞口。 右脚刚要迈进去,却又马上缩了回来,抬手在冰冷的山体上敲了敲,很有礼貌的问道:“请问,我能进去暖和一下吗?” “不、不能。” 昆仑那比寒风还要冷的声音,从黑黝黝的洞里面刮了出来。 “好吧,那我能跟你说句话吗?” 山羊才不会为昆仑的无情就生气,依旧很客气的问。 这次,昆仑没出声,就仿佛她不在洞里面那样。 等了十几秒钟后,山羊才说:“有个人让我转告你,让你活着,不能死。” 那个人,无疑就是方圆。 普天之下,也唯有方圆的话,才能被昆仑一个字一个字的,烙在心底最深处。 就像当初他绝情的赶走她时,说过的那些话一样,到现在昆仑还能记住每一个字。 他让山羊来找昆仑,压根没指望这老家伙,能把这怪癖的女孩子劝回关内。 山羊,在本次之行中,也就是充当个传呼筒的角色。 他不在意。 就像他很清楚,在他转达出方圆这句话后,哪怕昆仑已经走到了酆都城内,也得再转身走回来! 人在升起强有力的求生欲后,死亡是无法阻止的。 昆仑依旧没说话,就像她已经消失在了人世间。 山羊等了很久,才转身时,听到了清脆的吧嗒声--那是水滴,滴落在石头上,才会发出的声音。 很悦耳,竟然有些像掷骰子的声音。 秦大川最喜欢听的声音,就是掷骰子声了。 古人云:大炮一响,黄金万两。 大川哥却觉得,得把大炮换成骰子,才更恰当。 尽管此前在骰子一响时,他腰包里的银子,就会流水般的淌出去。 那是昨晚以前。 或者说,是在方圆连赢二十七把之后。 汗水,从大川哥额头滴落。 当然不是吓得,是兴奋的。 他终于见识到了,啥才叫真正的高手。 第383章 :满堂红! 大川哥精彩的赌场生涯中,最辉煌的时候,莫过于前些天在一个小时内,连赢九万。 那种得意的嚣张,让他觉得电影中啥赌圣、赌神赌侠的,跟他相比起来简直是弱爆了,如果給他一千万,他就能横扫全世界各大赌场。 若干年后,他的传奇,将被拍成电影,供后人观摩,崇拜,研究。 可他在见识到方圆连赢二十七把,在短短三十二分钟内,眼前就堆了不下六百万的筹码后,大川哥才觉得,他以前那种得意貌似有些忘形了。 奶奶,这才是赌王! 当方圆再次摇晃起骰筒,速度快的让人用肉眼无法捕捉,仍能大喊着让涛哥押注时,秦大川望着他的目光中除了崇拜之外,还有浓浓的深情。 就仿佛,整个世界上只有方圆一个人。 全世界,只回荡着他自己的声音。 赌场内上百个赌客、服务生,看场子的小弟,都已经围了过来,目瞪口呆的看着方圆大展神威。 涛哥那张很有硬汉棱角的脸,此时已经惨白,就像刚死了亲爹就获悉他老娘就给他找了个十八岁的小白脸給他当继父那样,要多么难看,就有多么难看。 六百多万,对于涛哥这种大企业家来说,当然算不上伤筋动骨。 可问题是,这才短短半小时啊--从方圆开始坐庄后,他就不曾下来过(在涛哥的赌场内规矩是,无论是骰子,还是扑克,都是赢家坐庄,不需要荷官)。 如果任由他发疯,鬼知道天亮后,涛哥的亿万家财,还能剩下几个钢镚? “押,押,涛哥,这次押多少,快点!” 方圆右脚踩在椅子上,左手扶着赌桌,右手飞快的反转晃悠着,催促涛哥下注。 “涛哥,我看这小子不地道,我们不如--” 小壮低声说着,藏在赌桌下的右手,往下猛地一挥,做了个砍脑袋的动作。 哥们才是开赌场的,从来都喜欢别人来送钱,送人,而不是眼睁睁看着钱被人拿走--如果非得拿走的话,那就得把脑袋留下。 一个人要是没了脑袋,还能把钱拿走吗? 至于涛哥说顾客就是上帝的那套规矩,也仅仅是规矩而已。 规矩是由涛哥定制的,自然也能随意被他篡改了。 涛哥没吭声,只是死死盯着方圆。 现在他有百分之一万的把握,确定不管是骰子,还是骰筒,都是相当‘公平’的德国货,这就杜绝了方圆不可能耍老千。 但是,他怎么会连赢二十七把呢? 难道说,今晚真遇到了传说中的赌圣? 深吸了一口气,涛哥眼角余光扫了小壮一眼。 他终于做出了决断。 小壮会意,藏在背后的左手,马上对几个小弟摆了摆。 那几个小弟,立即悄无声息的出了人群,开始跟那些看热闹的上帝们,窃窃私语起来。 马上,就有人转身走向赌场门口。 方圆却没注意到,只是卖弄着他的手法,嚣张的嘴脸无比让人讨厌,言语刻薄的讽刺涛哥,是不是输怕了,不敢跟他单挑了?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圆哥看在‘怜悯世人不易’的份上,就会收手,把这堆筹码换成现金,或者支票,带着秦大川扬长而去。 但他这是在做梦。 涛哥眼角剧烈跳了几下,忽然一掌拍在了桌子上。 砰! 一声大响,把秦大川吓了一条,怪叫着脱口叫道:“嚓,输急了?” 涛哥立马狠狠看向了他。 秦大川很勇敢的,跟涛哥对视了不到一秒钟,就挪开了目光。 “六百万,这把我押了,依旧比大小!” 涛哥又看向方圆,语气阴森的说道。 “好。” 方圆竖起左手大拇指,嘿嘿笑道:“我喜欢这种干脆的,算是一把定输赢了吧。嗯,看在你这么干脆的份上,哥们就大方一次,你来坐庄。” 方圆让涛哥坐庄,就是让他先摇骰子。 现在俩人单挑呢,德国进口的赌局,任何人都别想以老千手法做鬼,所以只能凭赌技,如果涛哥摇出了三点,而方圆也摇出三点,那么他就是输了。 大好形势下,秦大川当然不想让方圆把优势拱手相让:谁来坐庄,这就好比网球比赛中的发球局那样。 “方圆,别冲动啊别得意,当初我就是太得意了,才大意失荆州的!” 秦大川着急下,立马现身说法。 方圆才不理睬他,直接把骰筒推到了涛哥面前,笑眯眯的问道:“你的本钱呢?涛哥,你不会天真的以为,你一句话就能价值六百万吧?哥们可不是傻的。” 涛哥冷笑,低头看着自己拍在赌桌上的左手,缓缓的说:“我这只手,就是六百万。” “嚓,你一只手就值六百万!这、这是耍赖了吧!” 秦大川立即蹦了起来,满脸气急败坏的样子,就像他妹被人抢走了似的。 “闭上你的臭嘴。” 涛哥狞笑着,看着秦大川缓缓说了句。 大川哥的嘴才不臭,可他还是闭上了。 没办法,在跟涛哥对视、发现他眼里闪着的凶光后,大川哥才终于意识到,当前他正在人家地盘上,就算被砍死炖了喂狗,也没人知道。 吓住秦大川后,涛哥看向方圆,笑容和蔼了不少:“方先生,你觉得我这只手,值不值六百万?” 方圆也笑着,点了点头:“值,绝对值。如果我是你的话,才不会把手贱卖。好吧,你这只手,我要定了。” “那得比过才知道。” 涛哥冷笑一声,双手拿起了骰筒,开始缓缓摇晃了起来,速度越来越快,虽说比不上方圆的手法,但也是眼花缭乱的。 又是砰的一声响,就在大川哥脑袋几乎被摇晕了时(跟着骰筒在转呢)时,涛哥把骰筒顿放在了赌桌上。 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目不转睛的盯着涛哥的右手。 涛哥却死死看着方圆,慢慢提起了骰筒。 “哇--噻!” 围观者在看清骰子的点数后,都发出了一声惊呼:“十七点啊!” 每个骰子都有六个点,三个骰子总共十八点。 方圆在跟涛哥单挑开始后,摇出的最大点数,也只是十六点。 涛哥却在决胜局中,人品大爆发,摇出了十七点。 方圆要想赢涛哥,必须得摇出十八点,也就是三个豹子(要不然,就算他也能摇出十七点,因为涛哥是庄家的优势,他也算是输了。) 可豹子那玩意,现在可是国家特级保护动物,谁特么的敢肆意滥捕? “完了,完了,我就说你别逞能吧?这下好了,前面的辛苦,都将化为东流水了。” 秦大川失魂落魄般的,看着那三粒骰子,咬牙切齿的模样很可怕。 他不是仇恨涛哥,而是恨方圆。 “特么的,你能不能对我有点信心?” 方圆很不满的,抬手在秦大川肩膀上重重拍了一下,说:“我要是赢了他呢,你会不会去吃屎?” “尼玛,老子才不去吃屎,最多认了你这个妹夫。” 秦大川身子一个趔趄,差点被拍倒在地上,愤愤的回骂。 “好,大舅子,那你就瞅着。” 方圆晒笑一声,接过了涛哥递过来的骰筒,很随意的在空中挽了几个花。 此前的二十七把,方先生让人见识了他赌博方面的惊人天赋(就是摇骰子的功夫),最后这把决胜局了,他却不那么招摇了,甚至看上去有气无力的。 可能是他也知道,他不可能摇出三个豹子来吧? 哗啦,哗啦--骰子在筒内的响声,不紧不慢的,就像拴住人们心脏的一根绳子那样,拽的疼一下疼一下的。 你特么的倒是快点啊! 就在秦大川实在受不了方圆的‘阴阳怪气’,要脱口骂出这句话时,方圆把骰筒很随意的落在了赌桌上。 “呼!” 好多人,随着他这个动作,都长长的松了口气,心中暗骂这小子太特么的会折磨人了。 “起开吧。” 差不多胜券在握的涛哥,此时已经恢复了他昔日的绅士风采,双手抱着膀子,嘴上叼着小弟殷勤递上的雪茄,淡淡的说。 “起开,满--堂--红!” 方圆慢慢提起骰筒时,忽然大喝一声。 一个六点的骰子,叫豹子,三个豹子加在一起,那就是传说中的满堂红了。 别看电影中,那些赌神赌侠的,很随意就能掷出个满堂红来,其实那是经过艺术加工了的,或者说骰子有问题(灌了水银),再配合老千的手法。 但在现实中,由生性严谨的德国人制造的骰子,得经过这光那光的验证,确定没有一丝纰漏后才能出现在赌桌上。 如果没有方圆这种懂得内家功夫(传说中的内功)的赌圣,光凭着八块腹肌,出神入化的枪法,还有英俊潇洒的外表啥的,是搞不成满堂红的。 随着方圆的暴喝一声,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了那三粒骰子上。 寂然无声。 没有谁说话,甚至没有谁呼吸。 三粒骰子,全部是六点朝上,赫然正是传说中的满堂红。 “我、我草!” 秦大川死死盯着那三粒骰子,也不知过了多久,才猛地发出一声受伤野兽般的嚎叫,站起身双手掰住赌桌,正要用掀桌子动作来抒发他此时的狂喜之情时,却又蓦然惊醒,双手迅速抱住脑袋,转身跑到大堂立柱那边,开始撞头。 砰砰有声,就像战场上的战鼓擂起那样,狠狠捶打着涛哥那颗受伤的小心肝儿。 他真摇出了满堂红! 老千,特么的,绝对是老千! 敢在我的地盘上,跟我耍老千,这是活腻了的前奏啊! 脸色剧变的涛哥,傻楞半天后,再次重重一章砸在了赌桌上。 古人有摔杯为号,埋伏在账后的刀斧手就会一拥而上,要把刘皇叔斩首的先例,那么当今就会有涛哥拍桌子,小壮等十数个看场子小弟,齐声暴喝着扑向方圆,要把他捶成肉饼的现实。 “我去,你们这些混蛋,不讲理啊不讲理!” 看到小壮等人蜂拥扑向方圆后,正拿头撞柱子的大川哥,顿时如坠冰窟。 第384章 :就要你这只左手 很明显,涛哥这是要不顾职业道德,输不起后要玩横得了。 秦大川更能肯定,涛哥既然撕下虚伪的面具,那么就绝不会让他们活着出去。 那样,会影响涛哥招财会所的声誉不是? 现在可是个信誉至上的社会,任何人,任何企业,没有信誉是站不住脚的。 涛哥既然想在以后继续装信得过‘产品’,那么秦大川方圆俩人就只能死。 可是,谁又原意死呢? 哪怕大川哥在小壮等人高举着凶器,扑向方圆后,就抱着脑袋藏在了柱子后面,紧闭双眼,嘶声大喊道:“别过来,要不我就废了你们!我左一招老男人推车,右一招观音大师坐莲……” “我要把你们都废掉,揍的让你们爹妈都认不出来--大哥,大爷,求求你们吧。别杀我,我还年轻啊。放我一条生路,我会还你一个精彩的世界!” 大川哥不愧是某名牌大学毕业的高材生,这一通说,绝对能感天地而泣鬼神,让铁石心人落泪,白姓少妇变成良家。 不过没人搭理他。 没人搭理他的意思呢,自然也包括没谁来对他动手动脚。 而且貌似,打斗声也停止了,只有此起彼伏的痛哼声响起,就像你在夏天晚上的小河边散步,听到青蛙的叫声那样。 咦,怎么回事? 意识到不寻常的气氛后,秦大川终于松开抱着脑袋的双手,慢慢睁开了睿智的双眸。 然后他就看到,躺了一地的人:小壮等十数个看场子的小弟,都横七竖八的躺在那儿,人人满脸痛苦的双手抱着腿子,辗转反侧好像失眠的深闺怨妇。 大川哥有眼珠子在滚动,就看到了方圆。 还有涛哥。 这俩人,是满大厅内唯一站着的(那些客人早就被小壮派人疏散了,赌场内的其他工作人员,也都像大川哥这样,在战斗一开始,就抱着脑袋蹲在了墙角)。 方圆脸上依旧带着春风般的和蔼笑容。 涛哥却像见了鬼那样,嘴巴张得老大了,估计能从五十米外,就能用铁锨直接扔一坨狗屎进去。 毫无疑问,在小壮等人高举着刀子扑上来,要把方先生给斩为肉酱时,却被他大显身手,仿佛达摩祖师附体那样,一个人干倒了所有人。 只留下涛哥。 没办法,总得有个站着的,来跟方先生结账不是? 我去,我怎么又忘记这小子其实很能打、很能打、很能打? 刚才却吓成那样,简直是给秦家的列代列祖丢人啊! 满面羞愧的秦大川,扶着柱子站起来,缓步走到赌桌前,跟方圆并肩而立,深吸一口气后,缓缓展开双手,一前一后,左腿抬起,拿捏出‘金鸡独立’的造型后,才发出一声清越的啸声:“啊--呕!” 把方圆吓了一跳,赶紧向旁边走了两步,真怕他会发疯咬自己一口。 满脸一代宗师样子的大川哥,正气凛然的说道:“方圆,你先歇着。接下来就该我大显身手了。今儿,我非得让这不仗义的混蛋,懂得什么叫规矩!” 方圆本身就是个习惯于给自己脸上贴金的货,所以才能容忍秦大川的如此不要脸(脸上都贴满金子了,还要啥脸),抬手把他推了个趔趄,掂着手中的刀子,绕过赌桌走到了涛哥面前。 老人们常说:能屈能伸是英雄,能大能小是真龙。 涛哥绝对是真龙中的英雄--在方圆走过来后,没有丝毫犹豫,就噗通一声跪倒在了地上,发自肺腑的说道:“方先生,我错了,我原意拿出一千万来,求您放我一马!” “一千万!?” 秦大川的眼珠子,立即就直立了。 话说,大川哥可是有过腰缠一千万,横扫全世界的宏愿。 只是他没想到,一千万会来的这么容易! 早知道这样的话,谁特么的还去寒窗苦读上大学啊,就该去苦练打架本领才对! “不是我的钱,我不要。” 方圆的回答,让大川哥听了后无比的愤慨:在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上,怎么还有这么根正苗红的傻瓜? 还不是我的钱我不要,特么的,钱又不是谁家老婆生出来的孩子,谁都能当它爹啊,干嘛不要? “当然了,那六百多万,你得给我兑现。就按照你们赌场的规矩,见十抽一吧,差不多还剩下五百多万,其中还有我的十万块本金。” 方圆充分发挥‘颗粒归仓’精神,不是自己的绝不乱伸手。 “另外,我可以再拿出八十万来,给我大舅子赎回那些欠条。至于你们打残了他小手指这事,我是不会理会的,所以不要任何医疗费。” 方圆慢条斯理的说着,刚点上一颗烟,涛哥马上就拿出秦大川那些欠条,毫不犹豫的撕了:感谢人民感谢党,今儿让我遇到个宽宏大量不贪财的。 好人啊,好人! 就在涛哥心中给方先生大发好人卡时,方圆深情款款的,牵起了他的左手,放在了赌桌上:“不过,你这只手却是我的,我得带走。” 不该我的,就算你跪在我面前求我,我也不会要。 但该我的东西,就算你跪在我面前求我,我也得拿走。 男人处世,可不敢没有最起码的原则。 刚才还给方先生大发好人卡的涛哥,顿时傻眼。 他还以为,宽宏大量的方先生,已经饶恕了他天真的幼稚行为,只是把小壮等人搞断腿子、略加惩罚就算了呢(其实被人砸断腿子,可不是略加惩罚的小事,很疼的。但只要没疼在涛哥身上,就是小事了)。 没想到,方圆要带走他的左手。 说实话,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人的左手,都不值六百万。 如果有某个脑残者,跑电视上做广告,说他六百万收购左手,相信甘愿奉献出左手换取六百万的主,能把他家门框挤垮。 但可以肯定的是,涛哥绝不会在这些沙比其间。 古人有云:毛发皆受之父母,可不敢伤。 几根毛发都不敢伤了,更何况是一只左手呢? 再说了,涛哥可是身价亿万呐,六百万在他眼里,绝对是洒洒水的毛毛雨了啦,更不敢为了这点小钱,就让人把左手给砍断。 涛哥本能的要挣扎,但方圆一只手按在了他肩膀上,就像压上一座大山那样,让他无法动弹分毫。 只能孙子般的跪在那儿,连声哀求:“方先生,别冲动,求您千万别冲动,咱们有话好好说,我给钱,给钱,买下我这只左手,您随便开价,开多少都成!” 我去,搞了半天这厮才是讹人高手,怪不得一口拒绝那一千万呢,原来是图谋更高啊! 看涛哥这沙比样,跟他要一千两百、不,三百,嚓,一千五百万,他肯定不敢讨价还价的--旁观者秦大川,目瞪口呆的沙比样,看着方圆,实在心花怒放。 但很快就枯萎了。 因为他看到,姓方的那厮,竟然摇了摇头,轻启朱唇的说了个不字。 丫的脑子进水了吧? 秦大川张嘴,正要骂出这句话时,却见方圆手起刀落。 “啊!” 血光四溅中,涛哥长声惨叫着摔倒在了地上。 他那只白生生的左手,却独自留在了赌桌上,纤长的中指,还在因跟主人分家,而愤怒的竖了起来。 他真砍掉了涛哥的左手? 喝喝,也是,当初他在给某位好汉做结扎手术时,貌似也是这样干脆利索的。 以后,说啥也得想方设法的,讨好这混蛋了。 嗯,他要是真成了我妹夫,就好了。 咦,其实这家伙还是蛮帅的嘛,又不缺钱,也算勉强配得上小妹了吧? 就在大川哥盯着方圆,神游天外的胡思乱想时,涛哥已经昏了过去。 方圆是个好人。 真的是好人,最起码管杀也管埋--哦,不对,是管剁手,更管包扎。 而且包扎伤口的手段很专业,撕下涛哥的衬衣袖子,只缠了几圈系紧,血就止住了,这样可以有效避免失血过多死亡。 处理好涛哥后,方圆转身看向墙角那‘堆’瑟瑟发抖的工作人员,对一个戴眼镜的勾了勾手指头。 方圆记得很清楚,他刚来赌场兑换筹码时,就是这哥们給他操办的。 要把筹码兑换成钞票或打卡,当然还得麻烦这哥们了。 这哥们可不敢有丝毫违逆方先生的意思--方先生说了:你不给哥们办理,我就再把涛哥的右手剁下来,就算六百万买了。 这哥们非常的确定,昏迷中的涛哥,是绝不会六百万就把右手再卖掉的,所以只能按照方圆的吩咐,扣除合理的手续费后,给他银行卡内打了五百多万。 “谢了,哥们--走了!” 方圆潇洒的打了个响指,算是对那哥们感谢,最后这俩字,却是冲秦大川说的。 再次亲眼见识到方先生的冷酷无情后,秦大川不敢有丝毫的违逆,赶紧乖乖的跟了上去。 当然了,在经过某张赌桌时,不小心让几捆钞票掉进了自己口袋中,那还是必须的:话说,在别人休息时间来给涛哥捧场,怎么着也得收取点辛苦费吧? 涛哥的赌场,就在南山区,唐王市的近郊。 赌场前面这条路右侧,是一条小河。 河水荡漾,夜风希希,空气清新,不时有虫儿的叫声,从草丛中传来。 方圆走出赌场后,站在河边抬头,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左右前后的看了几眼,倚在了一棵树上,问走过来的秦大川:“哥们,你不会想就这样走着回去吧?” 秦大川今晚受刺激太厉害了,要不然也不会愣了下,反问道:“这时候了,还有出租车吗?” “傻、那个啥,那边不是有赌场的车吗?” 看在秦小冰的面子上,方圆费了老大力气,才没说脏话。 秦大川替他说了,抬手拍了下脑门:“我真是个沙比,都忘记现在咱才是大爷了。我去开车,咱们回去后,再分呀分呀嘛分赃!” 方圆皱眉:“分赃?分啥子脏--啊,你不会以为,我会把赢来的五百万,分你一些吧?” 第385章 :我等你们很久了! “什么?” 秦大川怀疑自己耳朵出毛病了。 看在他真没听懂的份上,方圆只好再次把刚才的话,给他重复了一遍。 大意是,这些钱都是我辛辛苦苦赢来的,你咋就有脸说出要分钱的这种话的? “我去!” 秦大川呆了,这次是听明白后才呆了的。 大川哥从骨子里认为,方圆从涛哥那儿赢来的钱,是他俩携手努力合作的结晶,纯洁的不容亵渎……可这混蛋,却在黑夜昭昭之下,红口白牙的告诉他说,不会分给他一分钱! 问世间,还有什么比这件事,更能让大川哥愤怒的吗? 没有。 绝对没有! 于是乎,大川哥暴怒了,扑到方圆面前伸手就去揪他的衣领子。 啪! 一记响亮的耳光声,在黑夜中听起来很脆,更悦耳。 男人的脸皮,虽说比女人要厚很多,抽起来手感不咋样,不过在没得选择时,也只能抽了。 一记耳光,抽醒了秦大川。 “秦大川,你给我仔细想想,你算个啥东西,敢跟我要钱!” 方圆看着发呆的大川哥,冷冷的说:“放着本来好好的工作不干,却拿着小妹的血汗钱,出入赌场挥金如土的。你还算是个人吗,差点把小妹推进火坑,我可怜她才帮你,你却要跟我分钱。草,还好意思活着竖在这儿?回去吧,好好想想你的小妹,凭啥要她辛辛苦苦的挣钱给你花。” 秦大川刚才是被打呆了,现在却是被骂呆了。 哪怕是黑夜,他也能从方圆看着他的目光中,看出轻蔑的不屑。 更多的,还有让他无法忍受的讨厌。 “我会好好想的,肯定会好好的想!” 秦大川直愣愣的望着方圆,过了足有三分钟,才缓缓说出这句话。 然后转身,快步走向了一辆别克小轿车。 看着轿车后尾灯逐渐消失在通往市区方向的公路上,方圆轻轻叹了口气,却没有着急回家,而是走向了公路,来到了小河边。 黑夜中的小河泛着水光,就像一条蜿蜒向前的带子。 河岸边的地势高洼不平,荒草变布,更有很多小树苗,在夏季到来之前,尽可能的疯长着。 就算是傻瓜,也能看得出河边是最佳的藏人所在。 如果,这时候要是有三两个要暗杀方圆的人,藏在河边,精心布置默契配合下,他逃生的机会不是太大。 方圆闯荡江湖那么多年,自然知道深夜独身所处的环境,很容易隐藏着他看不到的危险。 可他还是没有跟秦大川一起回市区--那是因为,他不想连累那个家伙。 方圆是一番好心:在走出赌场后,某根灵敏的神经,立即从空气中捕捉到了危险的味道。 没办法,谁让他期盼这一刻的到来,已经好多天了? 危险,终于在今晚姗姗来迟,他总算以后不用时刻绷着那根神经了。 当然了,他也能从秦大川最后凝望他的目光中,看出恨意。 这也很正常,男人都是要面子的:你可以打他骂他侮辱他,甚至可以打他小妹的主意,但就是不能不分给他钱! 秦大川自己也知道,他有这种想法是不对的。 凭良心说,方圆对他很不错的。 早在十数天之前,就无利息的借给他一万块。 在昨晚(现在已经是凌晨了)挽救了他,让他免受小壮等人的摧残。 更是从涛哥手中,要回了事关小妹的‘卖身契’。 貌似,亲爹疼儿子,好像也就是这样了。 可是,大川哥心中为啥还在默默的伤心流泪? 而且,更无比痛恨方圆。 秦大川知道,他不是恨方圆不分给他钱,更不是因为受到轻蔑的羞辱,而是因为骂醒了他不多的良心。 是啊,小妹是小妹,没有任何责任跟义务,拿着自己的血汗钱,来供自甘堕落的哥哥去赌博。 但问题是:方圆拒绝跟大川哥分赃,再不要小妹的钱,他以后还怎么去赌场潇洒? 都是你的错,轻易爱上我,让我不知不觉满足被爱的虚荣,都是你的错,你对人的宠,是一种诱惑-- 无缘无故的,大川哥想到了这首《月亮惹得祸》。 那个爱上他的东东,自然是让人心情无比澎湃的赌博了。 好不容易被爱上,又怎么可以推开它? 秦大川绝不会那样做,他是个专一的人。 哪怕是遭受再大的打击,他也不会轻易放弃那么深沉的爱,只会更加痛恨方圆的不懂风情--最好,这家伙今晚遇到那个漠北北,被她把心脏摘走! 秦大川咬牙切齿的想着,不知道咋回事,就想到了那个漠北北。 有两个人,对在秦大川的赌场生涯中,给他留下了太深的印象。 一个,自然就是刚刚诬蔑轻视他的方圆。 另外那一个人,就是那个长相一般,但条子很正的漠北北了。 老天爷忽然睡醒了。 所以才让秦大川想到漠北北时,让他忽然看到了她。 吱嘎--一声刺耳的刹车声,把秦大川从浓浓恨意中惊醒:一个穿着白衣的人,荒郊野外幽灵般的,蓦然出现在他正前方的视线中后,他本能的踩下了刹车。 “卧槽,你特么的想找死啊!” 此时心情极度糟糕的大川哥,怒吼一声推开车门,正要跳下车,采住就差零点零一毫米就撞到的那个人的衣领,来一招老树盘根时,那个人却忽然出现在了他眼前。 眼睛对着眼睛,鼻子对着鼻子,秦大川都能从她的嘴里,嗅到一个字淡淡的腥味:好像花香,又像是腐肉的味道。 不过,不等秦大川分辨出到底是花香还是腐肉的味道,他的瞳孔就骤然缩紧:漠北北。 这个忽然出现在车前,又跟他面对面的人,竟然是他在南方某赌场内,见识过的漠北北。 一个身材不错,却相貌一般还爱吃人心的鬼女孩! 瞬间,秦大川全身的毛发,都刷地竖了起来,大张着的嘴巴,失去了说话功能。 没错,这就是那个漠北北! 尽管她的衣服不再是那种暴露装了,可那具让男人心动的身材,那浪费一副好身材的平凡脸蛋,无一不再提醒着他:我,就是爱吃人心的漠北北。 “哟,帅哥,咱们又见面了呀。” 漠北北咯咯娇笑着,伸出了鲜红还有些发紫(亮着车灯呢)的舌头,好像一条灵敏的毒蛇,在秦大川脸颊上轻轻舔了下,随即快速缩回,脸上浮上回味无穷的样子。 秦大川没说话,只能听到自己牙齿打颤的格格声,还有一股子尿骚味道。 他吓尿了。 “你的肉,比我上次见你时,老了很多。以后呀,你得好好休息了,那样才能保持肌肉的活性,懂吧?” 漠北北倚在车门上,轻笑着说:“所以呀,这次我就不伤害你了。但你得回答我一个问题。” 只要她不杀自己,秦大川就会胆大。 也发誓以后绝不再滥吃利尿食物了,艰难的咽了口吐沫后,颤声说:“你、您问。” “方圆呢,他在哪儿?” 漠北北问的很干脆。 “方圆?” 眨巴了下眼睛后,秦大川再说话时,声音流利了很多:“你要找方圆--是不是,要吃他的心?” “是我在问你问题。” 漠北北脸上的笑容一收,淡淡的说:“你只管老实回答就是。敢撒谎的话,今晚你就不用回去了。” 她果然是来找方圆的! 嚓,难道说,她听到了我刚才的祈祷,所以才会出现? 好啊,好啊,姓方的,这下你可死定了! 就算你再能打,能是这个魔鬼的对手? 嘎嘎,你就等死吧! 秦大川心中怪笑几声,才说:“今晚,我没见过方圆,不知道他在哪儿。” 这句话一出口,秦大川就闭上了眼。 很痛苦。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样说。 难道,他不是在被方圆抽了一耳光、又被拒绝分赃后,才祈祷漠北北出现,要吃掉那个家伙的小心肝吗? 只需他说方圆就在招财会所那边,就会被漠北北放过了。 但他为什么,却说今晚没有见过那个混蛋? 难道说,我爱上了他--秦大川想到这儿时,猛然睁开眼,疯了似的吼道:“我就是没有见过方圆!没见过,你就是吃了我的心,我也不会告诉你,他是跟我……” 对秦大川的忽然斗胆发疯,漠北北多少有些惊讶,却依旧淡淡的问:“他跟你,做什么了?说,说出来,他死,你不会死。” “我有良心!” 秦大川却猛地抬手,在自己心口狠狠砸了一下,哭着喊道:“我草特么的,我怎么还有良心?逼着老子圆死,也不能说出那个混蛋在哪儿!?” 从堕落那一天开始,到现在的生死关头,秦大川才发现:无论他有多么的混蛋,他都没有丢失一个乡下孩子该有的良心。 那是已经年迈的父母,用了二十多年的时间,才辛苦培育出来的。 始终,都不曾枯萎过。 依旧倔强的,固执的长青。 男人的嚎啕大哭声,在黑夜中传出很远,带着极度的恐惧,还有淡淡的哀伤,却没有一丝丝的悔意。 漠北北看着秦大川,平凡的脸上,慢慢浮上复杂的神色,转身,就像她忽然出现那样,忽然消失在了黑夜中。 却有个声音,却在空灵的夜空中响起:“老公,这个人虽然不是个东西,但他还有良心,以后,或许能成为我们幸福生活的助手吧?咯咯。” 正在痛哭中的秦大川,听到这个声音后,浑身一颤猛地抬起头,彻底失去理智的吼道:“谁,是谁在说话!谁--在笑!?” 笑声很轻,有些嘶哑,刺耳,就像小孩子拖着铁锨走在公路上那样,让人听后只会觉得牙花子发酸。 方圆才不屑听这种笑声。 如果老天爷非得让他在这时候,听一种声音的话,那么他只想听毛驴的叫声。 既然毛驴不会来,这个难听的笑声又忽左忽右的让人讨厌,方圆当然不会给鬼笑的人好脸色,也随即怪笑一声:“嘎嘎,咋才来,我等你们很久了!” 第386章 :小河边的刺杀行动 梅川酷觉得,这个世界上如果有人假扮成一块石头,待在路边一整天,有无数行人经过却没有谁发现,那么这个人肯定是他。 事实上,梅川酷也确实被老师当众夸过很多次,所以才能有资格出现在本次的西行中,协助田中美和师姐、丰田光鼎师弟,刺杀方圆。 方圆是做什么的,有什么特长跟缺点,甚至他走路时的某些小习惯等等,梅川酷三人在这几天来,始终在暗中观察,并因此制定了一系列的暗杀计划。 确实,他们把刺杀方圆,也当做了本次西行之旅的一个小节目,但绝不会因为任务简单,就会掉以轻心。 无论做什么,都必须先考虑要活下去,哪怕是刺杀一只苍蝇! 这句话,是流派掌门人说的话。 刺杀一只苍蝇,都得谨慎了,那么刺杀比苍蝇厉害很多倍的方圆,梅川酷三人在谨慎谨慎再谨慎后,终于等到了今晚的机会。 梅川酷觉得,方圆绝对是被死催的:要不然,他怎么不跟同伴(秦大川)一起走,反而故意走下了公路,沿着河岸漫步呢? 或许,他也敏锐察觉出了今晚夜色的不同,但自负打架本领不一般,所以才故意留下来,见识一下藏匿在夜色中的危险吧? 哼哼,华夏人总是这样狂妄自大。 在方圆忽然走下河堤后,就已经化为一块石头的梅川酷,心中冷笑着,发出一声蟋蟀的叫声。 两声蟋蟀的叫声,很快就从一块大石头左边的河水、前方的河堤柳树上传回。 准备完毕。 就等缓步走来的目标到位,斩杀就会猝然开始! 梅川酷是刺杀行动的第一攻击波:当方圆进入他的搏杀范围后,他会马上暴起,短刀以最快的速度横劈出去。 这一刀劈出去后,无论能不能斩杀目标,他都会立即撤退。 接下来的攻击,将由跟柳树融为一体的丰田光鼎展开。 同样,丰田光鼎刺杀目标的动作,也只是一招,就会迅速撤退。 当目标结连遭受突兀的暗杀,无论有没有受伤,势必会被结连猝然攻击,给搞得手忙脚乱--田中美和的机会,就来了。 她会像当世最矫健的那条剑鱼那样,从河水中蓦然射出,以她最擅长的横斩富士山,给予目标最后的致命一击! 刺杀一个人,不但事先躲在暗中详细观察了他好几天,而且在刺杀过程中,更分为最犀利的三段搏杀方案--梅川酷觉得,方圆实在没理由能活到天亮。 来了。 目标的脚步声已经传来,嚓,嚓的不紧不慢。 从目标的不紧不慢的脚步声中,梅川酷就能听出,他很小心,肯定意识到岸边的四伏危机,全身的神经都已经绷紧,做出了任何猝发意外的充分准备。 忽然间,梅川酷有了一些不安,隐隐意识到本次任务,貌似没有大家所想的那样简单,而且他明显感受到自己呼吸,已经有些紊乱了。 这是此前他成为一名忍者后,从没遇到过的情况。 危险。 就是危险的感觉。 至于怎么可能会产生这种极度危险的感觉,梅川酷搞不懂。 只是觉得今晚的夜色,格外黑。 天上,明明挂着圆月,月光如水银般洒在地上,怎么会感到黑呢? 难道说,这都是因为目标在走到距离梅川酷十一米处时,忽然停住了脚步,拒绝走进被合围的捕杀圈,才有了这种不安的极度危险感? 梅川酷不知道,当前所做的只能是等,继续等。 夜风吹过草丛,垂柳的柳枝随风飘摇哦,河面上涟漪微微荡漾开来。 一切,都那样正常,像这个世界刚开始那样。 可又不正常--方圆就站在十一米之处,到背着双手站在那儿,抬头望着圆月一动不动,就好像他来河边,就为赏月那样。 他在等。 等埋伏在他身边的危机,主动出现。 梅川酷慢慢明白了过来。 忍者杀人,最看重的,就是出人意料的诡异、突现。 所以,在目标静止不动时,他们绝不会妄动。 这是在比耐心。 当一场血腥之战即将展开时,谁先动,谁就失去了先机。 跟忍者比耐心? 喝喝--梅川酷的心中笑了,那种不安的感觉,也随即消失:目标,还真是蠢到家了。 傻瓜也知道,忍者最大的特点,就是忍耐性,哪怕是趴在粪坑内,他也能一动不动的趴几十个小时。 更何况,他现在只是化为一块大石头,待在风轻水柔的小河边呢? 方圆并没有让梅川先生他们等太久,也就是两分钟的时间,就转身向来路走去。 咦,他要走? 梅川酷愣了下:咦,为了刺杀你,我们在这儿趴半天了,你就快走进包围圈,却又想走,那岂不是白白浪费了我们的努力? 不行,不能让他走! 梅川酷想到这儿时,几声轻笑声,从上方的垂柳上传来,若有若无,阴森恐怖,就像从坟墓中飘出来的那样。 丰田光鼎藏在树上的。 跟梅川酷一样,在看到方圆转身就走后,马上就做出了最为正确(或者说是愚蠢)的反应:他相信,这正是方圆所希望的。 丰田光鼎没有猜错,察觉到危险存在,却无法确定危险到底躲藏在哪儿后,方圆不耐烦跟他们捉迷藏,这才做出‘才不跟你们玩捉迷藏的游戏’的假象,让丰田光鼎忍不住出声引诱。 不好! 听到小师弟的笑声响起后,梅川酷心中猛地一沉。 但不等他做出任何反应,就看到方圆霍然转身,怪笑着向这边疾扑而来:“嚯嚯,咋才来,我等你们很久了!” 方圆扑过来的速度很快。 在终于踏进埋伏圈后,并没有像梅川酷他们设定的刺杀计划那样,从大石头(梅川酷)身边经过,而是在疾扑四五米后,直接腾身而起,扑向那棵不高的柳树。 再也不能等了。 绝不能被他打乱计划! 梅川酷心中这样想着时,已经霍然起身,就像一块被投石机抛出的石块那样,以无与伦比的速度,恶狠狠的扑向身在半空的方圆。 他的人还没到,手中的短刀(肋差,全套东洋武士刀中最短的那一把,主要用来近身暗杀,跟剖腹自杀所用,也最锋利)已经刺到方圆裆前。 “好刀!” 人在半空的方圆,在梅川酷暴起而至后,再也无暇去攻击主动暴露藏身所在的丰田光鼎,只能在低喝一声中身子半拧,双脚一错间右脚抬起,脚尖精准的踢在了刀刃上。 砰的一声轻微闷响中,梅川酷刺出的一刀被踢开。 他顺势手腕一翻,肋差以回钩样向左横扫,刀锋又对准了方圆的左腿里侧的大动脉。 梅川酷的反应速度相当快,也不怪掌门人说,他是后进之秀中的佼佼者,是丰田光鼎需要学习的对象,总能在最复杂的情况下,做出最正确的判断,并配合最正确的行动。 方圆好像也没料到梅川酷的反应会这样快,本能的发出一声轻咦(惊讶),赶紧身子后翻,企图用一个后空翻,来化解梅川酷这一杀招。 可是,方圆貌似忘记了,他率先进攻的目标,并不是梅川酷,而是躲在树上的丰田光鼎。 梅川酷的猝然暴起,凭借其犀利诡异的两刀,把他给逼得有些手忙脚乱,只能先仓促后撤,却给丰田光鼎制造了一击必杀的机会。 一般来说,人在仓促中做出的反应动作,总会有点变形的。 就像当前的方圆,为躲避梅川酷而后翻时,动作不但变形,还有些僵硬--丰田光鼎,又怎么会放过这个机会? “嘎,嘎嘎!” 一声阴森长笑响起时,虚无的月光,被长刀(他使用的是比肋差长一些的刀子。至于杀手为何不用威力更大的枪,这跟忍者钟情冷兵器有关)划出一刀幻影,对着方圆肩膀斜斜的劈了下来。 只要这一刀劈实了,方圆就能被丰田光鼎砍下半截肩膀。 如果谁说没有半截肩膀的人,还能活下来,那就是骗鬼了。 丰田光鼎居高临下劈下致命一刀的同时,梅川酷也已经挥出了他的第三刀:看似很沙比的,从距离地面半米的空虚地带,迅速扫过! 这个方位,恰恰是方圆必须躲开丰田光鼎时,唯一能落脚的地方。 他的双脚刚落下,梅川酷的这一刀恰好赶上:这么锋利的刀子,这么凶狠的力道,实在没理由削不到方圆的两只脚。 两只脚都被砍掉的人,跟丢到半个肩膀的人,有啥区别吗? 貌似没有。 只有一个相同点,那就是--死! 方圆,死定了。 无论是梅川酷,还是丰田光鼎,心中都这样想到,并赞叹师兄弟俩人的配合,简直是天衣无缝,绝对能称得上杀人教科书。 没有谁想死的,尤其是被两把刀给斩成好几瓣。 方圆当然也不愿意,更何况他刚才的仓促,变形动作,只是为了诱引梅川酷的出现。 现在,两个忍者杀手都已经出现,他实在没必要再玩下去了。 所以,就在梅川酷俩人以为他死定了时--他的左拳,狠狠打在了丰田光鼎的腮帮子上,左脚,却重重踢在了梅川酷的面门上。 没有谁能看出,方圆是怎么在间不容发的瞬间,忽然化危险为反攻,将将躲过两把刀的同时,就给予两个敌人,造成了致残一击。 “啊!” 梅川酷俩人实在想不通,方圆是怎么避开他们的刀子,对他们反攻的,只能齐声发出一声痛苦的,不甘的惨叫。 “一对沙比,不知道老子刚才在逗你们玩儿?” 看着两个忍者,背对着小河的方圆,得意的轻笑一声,更是好整以暇的晃了晃脖子,正准备走过去时,全身却猛地一颤! 一道银白色的刀光,忽然从他背后的河水下跃出,就像一条出水蛟龙那样,不等他做出任何反应,就异常迅速的斩在了他右肋下:噗! 这是刀锋入肉的声音。 第387章 :她是鬼不是人 三国时期,西蜀东吴火烧赤壁后,曹操败走华容道时,曾经得意的大笑周瑜小儿、诸葛村夫无能,说要是在这儿埋伏下一哨人马,他命铁定休矣。 结果,曹丞相的得意大笑声未落,关云长出现了。 方圆就是那时的一代枭雄曹操,他太得意了。 得意,会让人忘形,从而放松该有的警惕,被更致命的危险趁虚而入。 但很可惜的是,人家曹操命好,重情重义的关云长放了他一马。 可田中美和会放过方圆吗? 答案是相当肯定的:不会。 忍者杀人,从来都不会手下留情,尤其方圆还是小师妹(长岛雪花)、山口野崖被杀的主要凶手。 趁方圆反击成功,得意忘形时,隐藏在河水下的田中美和猝然暴起! 只一刀,就狠狠斩中了他的要害处,左肋下。 长刀入肉时发出的‘噗’声,估计连已在数公里之外的秦大川,都能听得到。 梅川酷、丰田光鼎俩人的受伤,给田中美和创造了给方圆致命一击的机会。 她把握住了,也成功了。 刀子砍在方圆左肋下后,他就本能的伸手按住刀锋,霍然转身! 清冷的月光下,田中美和能清晰的看出,方圆那张本来很英俊的小白脸,已经扭曲的就像恶魔那样吓人,带着无法形容的痛苦,还有不可思议。 田中美和没有夺刀,而是横向往左疾扑。 她放弃刀子,选择迅速远离方圆,不是因为被他当前的样子给吓坏了,而是很清楚人在临死前的反扑力量,才是最恐怖的。 既然胜券在握,已经身受重伤的方圆铁定会死,只有傻瓜,才会在他还有能力发出临死最恐怖的反击时,来跟他正面作战。 这时候,放弃刀子暂避一旁,稍等片刻等他生命迅速消失个差不多后,再回来把他咽喉割断,才是最正确的选择。 田中美和身为流派第二高手,没理由不懂这个浅显的道理。 所以她及时向左扑出至少七米,才猛地站住,也没去照看受伤的梅川酷俩人,就死死看向了方圆,很是有几分姿色的脸上,浮上了讥诮的神色。 塔希科行动失败、包括小师妹在内的行动小组全军覆灭后,流派掌门人就开始布置复仇计划,来刺杀罪魁祸首方圆了。 为此,流派费了大力气,用了足够长的时间,来搜集方圆的资料,最终确定这是个相当牛的家伙。 是,田中美和也承认方圆很流弊。 因为如果把她换成方圆的话,刚才面对梅川酷俩人的默契联手进攻,就算使出吃奶的力气来,她也绝对做不到‘反败为胜’的。 但这有什么呢? 现在他不也被她狠狠一刀斩在肋下,等待死亡? 田中美和发誓,凭借那一刀劈出后传来的手感,方圆至少被她劈断四根肋骨,并伤到了内脏。 “你--你、你……” 方圆左手死死按着左肋,右手抬起指着田中美和,声音嘶哑切断断续续,好像在指责她不光彩的偷袭行为。 这家伙死到临头了,还特么的开玩笑:忍者,不都是靠偷袭来完成任务的吗? “你去死吧,小师妹他们,已经在那边等你很久了,你不会感到孤单。去了那边后,替我像小师妹问好,就说我们都很怀念她。” 田中美和深吸了一口气,在方圆身子摇晃着向草丛中直挺挺摔倒下去时,才缓步走了过去。 走出第三步时,田中美和已经从肋下,拿出了忍者最擅长使用的肋差。 这把刀,可以轻松割断方圆脖子上的大动脉。 方圆重重摔倒在了草丛中,身子不甘的用力耸了几下,双手依旧死死按着那把长刀,很不甘,很想拔、出来,跟这些卑鄙而可怕的忍者,拼个你死我活。 但老天爷却不想給他这个机会--德高望重的老人家呀,刚才已经给过他一次机会,让他在遭到梅川酷俩人的猝然袭击下,反败为胜来着,可他没珍惜呀。 老天爷,从来都是个吝啬的家伙,最多只会给方圆一个机会。 他的机会已经丧失,所以接下来就只能等着被割喉了。 田中美和双手握着肋差,微微侧着身子走向方圆,走的很慢,两只眼更是死死盯着他的手,一旦看出有哪儿不对劲,她就会立即惊鸿般的后退,远遁。 鼻子被踢歪了、后槽牙被打飞好几颗的梅川酷俩人,这时候也忍痛爬了起来,拣起了地上的刀子,看着方圆的眼神,无比的暴戾,残忍。 只等师姐割断方圆的咽喉后,他们马上就会扑上去,把他碎尸万段! 谁让他敢打残伟大的忍者来着? “呃--” 当田中美和缓步走到第五步时,躺在那儿的方圆,身子猛地往上一挺,接着发出了一声不甘的倒吸冷气声,然后就寂然不动。 “他死了。” 丰田光鼎站了起来,双手握着长刀,刀锋斜斜的放在肩膀上,看向了田中美和。 “割断咽喉,才能算真的死了。” 田中美和面无表情的说着,只一步,就跨出两米,接着屈膝跪倒在方圆身边,手中的肋差狠狠拖了下去! 方圆可能真的死了,或许是深度昏迷,所以在田中美和拿刀狠狠斩向他咽喉时,没有任何的反应。 当冰冷锋利的刀锋,已经拖到方圆下巴,再需要瞬间的十分之一,就能让他彻底挂了时,田中美和紧绷着的神经,终于悠然松懈。 相比起梅川酷俩人来说,田中美和更稳重,更老道,疑心也更大。 在方圆刚中刀倒地时,她还生怕这厮在假装,就像他刚才欺骗丰田光鼎俩人那样,所以才小心小心再小心,预防他在受伤后的临死反扑。 现在,没这必要了。 因为她敢确定,尘世间没有谁能在这瞬间的十分之一时间内,能救得了方圆。 哪怕是流派掌门人、被称为东洋第一高手的丰田秀敏亲自出手,也休想做到。 如果真有某种力量能阻止田中美和这一刀的话,那么只能是鬼了。 来自罗布泊黑暗世界深处的九幽王,算不算是鬼? 没有谁知道。 可她却能阻止田中美和的这一刀。 当! 火星四溅过后,小石子打在刀锋上发出的脆响声,才传进了田中美和的耳朵里。 与此同时,她握刀的双手,就像不小心触电那样,猛地一颤--即将切进方圆皮肤的肋差,擦着他的脖子攸地下滑,落在了胸膛上。 啊!? 田中美和大骇,本能的一呆时,又一颗小石子打来,目标仍然是她手中的肋差短刀。 在大骇的瞬间,田中美和已经霍然抬头,捕捉到了那颗疾飞而来的小石子--看到,但并不代表着她就能躲开。 尽管,她已经本能的做出躲避动作,可那颗小石子,还是精准的打在了肋差上。 这次的力道更大(刚才那颗小石子的力道不足,是因为九幽王怕力道大了,会造成刀锋变向,不小心切断方先生的脖子。但现在刀锋已经远离方圆的要害,她自然无所顾忌了),大到田中美和双手虎口发麻,再也握不住刀子。 刀子被打飞,落在方圆脚边半米处。 田中美和不愧是流派内,仅次于丰田秀敏的高手,肋差脱手后,单膝跪地的她,立即一个贴身翻滚。 等她再次右膝跪地迅速抬起头来时,肋差已经被她死死握在了手中。 因为抬头速度过快,她本来湿漉漉的发丝,就像无数根细细的鞭子那样,在空中猛地滑过,狠狠抽打在后脖子上。 生疼。 田中美和却感觉不到。 她现在所有的注意力,都已经放在了一个鬼魅般出现的女人身上。 是的,就是一个女人,穿着一身灰白色的运动衣,身材很好,但长相却很普通--凌晨的月光,实在太好了,把小河边照的亮如白昼。 她是谁? 只用一颗小石子,就把我的肋差给打飞了! 田中美和死死盯着白衣女人,牙关紧咬,却无法阻止极度恐惧、哦,不,是惊悚,从内心深处攸地腾起。 “你是谁!?” 同样想知道白衣女人是谁的,还有丰田光鼎。 相比起切身体会到女人厉害的田中美和来说,他最多只是震惊,但远远不会被吓到连大喝一声都不敢的地步,更是在厉声喝问出这三个字的同时,就像一头猎豹那样,凶狠异常的扑向白衣女人。 人还没到,手中长刀已经迎风一刀,狠狠斩在了白衣女人的额头上。 迎风一刀斩! 人在惊惧或者不正常时,总能激发出骨子里的潜力。 就像此时的丰田光鼎,被姐姐逼着练了十数年,都没有连成的迎风一刀斩,此时竟然霍然贯通,不管是速度还是力道,都是相当的到位。 没有谁在被迎风一刀斩斩到额头时,还能活下去--被硬生生劈成两半的人,要是能活下去的话,那么这个世界肯定被颠覆了。 “好刀法!” 丰田光鼎超水平的发挥,让田中美和情不自禁大赞的同时也很纳闷:她能用一颗石子打飞我的肋差,却躲不开光鼎君的一刀? 很快,她就看到了答案。 丰田光鼎超水平斩出的一刀,狠狠斩在白衣女人的额头上后,她不但没有被劈成两半,反而右手猛地抬起,刺向了他的心口。 怎么会,这样? 田中美和的双眼瞳孔,骤然一缩,成了针尖。 “啊!” 凄厉无比的惨叫声,从丰田光鼎的嘴里发出来时,田中美和再次惊悚的发现:他的心脏,竟然被那个白衣女人,硬生生的从胸腔内,掏了出来。 嗡! 田中美和脑子里,瞬间一片空白,但偏偏有个声音在咆哮着:她不是人,她是鬼,最爱吃人心的厉鬼! “你、你--是鬼,鬼,鬼……” 丰田光鼎抬手指着九幽王,很想跟她探讨几句诸如你是来自哪里,要到哪儿去的话题。 可没有心脏的人,貌似无法说太多的话,所以只能在凄声喊出几个字后,就重重摔倒在了草丛中。 第388章 :方圆是你的丈夫 月光清冷,犹如水银泻地般,把世间万物照的一清二楚。 也包括九幽王右手掌心中,那颗仿佛还在微微跳动的心脏。 月光下的小河边,一个白衣女人手中托着一颗还在滴血的心脏,这一幕绝对能让任何人感到窒息,也包括田中美和。 残忍不可思议的一幕,已经彻底颠覆了她对这个世界的认识,让她忘记了该后翻跳进河水中逃走,然后找个安全的地方,浑身发抖的呕吐,失声痛哭。 丰田光鼎重重摔倒在地上后,已经疾步扑到白衣女人背后的梅川酷,傻楞片刻后,发自灵魂中的极度惊悚,就让他扔掉手中肋差,转身就跑。 他只想,用最快的速度,逃到最安全的地方。 最安全的地方,是哪儿? 有人说,是死亡世界。 唯有人死了,才会最安全,所有的伤害对他,再也造不出任何的威胁。 所以梅川酷就逃去了死亡世界--他在转身扔刀,用毕生最快的速度狂奔出足足三十米后,才觉出自己身体好像不对劲。 脚步稍稍放缓,梅川酷低头一看--他的心口部位,不知道啥时候竟然出现了一个拳头大小的血洞,鲜血还在往外冒,可心脏却不见了。 还暂时活着,拥有正常意识的人,忽然发现自己心脏被人偷走后,会是一种什么感觉? 没人知道。 因为被活生生摘走心脏的人,都已经死了。 死人,是说不出没心脏后是什么滋味的。 而且,梅川酷也不想告诉任何人,他的心现在有多疼。 真的很疼。 疼的他再也无法呼吸,只能在扑倒在地上时,勉强转身看向了三十米开外。 那个白衣女人,依旧站在丰田光鼎的尸体前,好像一动不动,但她的左手中,却赫然多了一颗心脏。 那就是梅川酷的心脏。 很疼,是因为女人攥紧了它,让它极度思念在主人温暖的怀抱中的感觉。 用力攥了一下两颗血淋淋的心脏,九幽王随手扔在了草丛中,就像被夜风吹动那样,轻飘飘的来到了方圆面前。 她没有理睬田中美和,却像人家那样单膝跪地,低头去察看方圆的伤势,嘴里还幽幽的叹了口气:“唉,老公,你怎么这样不小心,竟然被几个下九流小货色伤到了,我好心疼的。” 向来都骄傲异常的田中美和,却被九幽王形容为下九流的小货色,她没反驳。 因为她相信九幽王没撒谎。 甚至,他们三个人在九幽王眼中,连下九流小货色也算不上吧? 亲眼看到梅川酷的心脏,被九幽王从后背摘走后,田中美和就放弃了逃走:她坚信,无论她怎么逃,都逃不出这个鬼女人的凶手。 今晚,就是她的死期。 一个人确定自己要死、再也没有回旋的余地后,胆子就会大很多。 田中美和就是这样,所以她不再发抖,只是更加用力攥紧了手中的肋差,死死盯着九幽王,嘎声问道:“你、你究竟是谁?” “你耳朵聋了么,没听到我叫他老公?” 正要伸手去拿走斩在方圆身上刀子的九幽王,闻言动作暂缓,却依旧没有抬头。 “原来,方圆是你丈夫。” 田中美和深吸了一口气,刀子缓缓放在了自己脖子上:“不劳你动手,我自己会死。可我想在临死前知道,你是人,还是鬼。为什么,刀枪不入。” “我很希望能成为人。” 九幽王淡淡的说:“你可以死了。” “原来,你是鬼。” 田中美和举起肋差时,忽然笑了:“难道你不知道,从来都没有自杀的忍者?” 田中美和最后一个字还在舌尖打转时,肋差已经狠狠刺向九幽王的腰眼! 就算亲眼见证丰田光鼎那异常凌厉的迎风一刀斩,活生生斩在九幽王额头,也没起到丝毫作用,可田中美和还是想在临死前,再试一下。 她真不相信世上有鬼,更不相信有刀枪不入的活人。 “你会死的很惨。” 九幽王任由田中美和一刀狠狠刺破她衣服,刀尖却被迫停留在皮肤外面后,眉头皱起正要抬头伸手--躺在那儿好像有半个世纪都没动一下的方圆,却忽然动了。 那把斩在他左肋下的武士刀,已经被他握在手中,毒蛇般的带着残月,恶狠狠刺向了九幽王的左眼,同时更大喝一声:“刺她眼睛!” 被田中美和狠狠斩了一刀后的方圆,本该不死也得重伤才对,现在却突然‘复活’了。 从他暴喝声中的充足中气,以及刺出这一刀的力度来看,他压根没有受伤。 他装作重伤不治的样子摔倒在地上,就是为了把握机会,给九幽王致命一击! 今晚,与其说方圆在等待危机的到来,籍此来引出按照照顾他的昆仑,倒不如说他的真实目的,就是先把自己置之死地,再伺机刺杀九幽王。 他制订这个计划时,无法肯定昆仑会不会出现(现在,他还不知道昆仑已经出关去了昆仑),但却能确凿九幽王在他‘身受重伤’后,现身来救他。 因为他现在已经知道,那个最可怕的鬼女人,才不会杀他,只想把夏小韵取而代之来掳获他的芳心,继而培养成她的傀儡(这一点,从九幽王跟田中美和的对话中,已经证实了)。 当初她打伤方圆,给他种上尸毒,也是为了迫使他主动远离夏小韵,绝不会杀他的。 但很可惜,那时候方圆不知道,昆仑更不知道。 所以昆仑才会受到比方圆更严重的伤害,独自出关去等死。 等方圆明白过这一切来后,该怎么解决昆仑中毒后的痛苦,就成了方圆最大的心愿。 他一直在等机会。 等一个被人‘斩杀’的机会。 就在他等得花儿都谢了时,田中美和三人才姗姗来迟。 来的虽然晚了些,不过终究还是来了。 田中美和三人在暗中监视、今晚追踪方圆去招财会所时,还以为他没发觉--唉,他们也太小看了方圆。 如果方先生的警惕性、查觉心真这么差劲的话,他肯定活不到今天。 他活到了今天,并利用田中美和等人的刺杀,成功引出了九幽王。 计划成功了,相当完美。 至于方圆提醒田中美和要刺九幽王的眼睛,这摆明了是把她当做了盟友:当遭受外来不明生物的入侵时,地球人不该冰释前嫌,团结起来一致对外吗? 田中美和也不傻,当然能明白这个浅显的道理,正如她的反应速度也不慢,肋差迅速上移,狠狠刺向九幽王的右眼。 同时,心中还无比懊悔:我怎么这有傻,没想到眼睛是任何生物最脆弱的命门所在? 她全身都可以刀枪不入,但眼睛不可能也这么变态吧? 更何况,就算无法刺瞎她的眼睛,但只要能逼她闭眼就行了! 闭着眼的人,能追上睁着眼的人逃走吗? 果不其然,就像方圆所提醒的那样,当两把锋利的短刀,一下一右的,从两个角度恶狠狠刺向九幽王的双眸时,她只能被迫闭眼,脑袋后仰,灵巧异常的后翻。 “继续攻她眼睛,别给她喘息的机会,要不然咱们就死定了!” 方圆腾身跪起时,厉声大喝着,来不及站直身子,就顺势向前扑去,刀尖如影随形般再次戳向九幽王的眼睛。 “是你死定了,可不是我,哈,哈哈!” 田中美和却忽然长笑几声,趁着方圆不顾一切的拼死进攻九幽王时,身子轻盈后翻,就像跃出水面上的鱼儿那样,噗通一声倒扎进了水中。 唯有傻瓜,才会奢望用刀子,去对付一个刀枪不入的怪物。 田中美和才不是傻瓜,所以才趁着方圆缠住九幽王的机会,及时逃走。 华夏人,真特么的好傻,以为我会跟他联手对付那个怪物。 身子刚刚刺进水中,心里这样想的田中美和,就化身为一条游鱼,顺着水流方向在水底,以最快的速度向前逃逸。 唉,东洋人,从来都不值得信任。 看到田中美和趁机逃走后,方圆心中轻叹一声,却没有怪她:你在看到狗吃屎后,会怪它不讲卫生吗? 他只能咬紧牙关,使出浑身的本领,一刀紧似一刀的,刀刀不离九幽王的眼睛,拼死攻敌。 “老公,你的盟友都已经逃走了,你自己还打个什么劲?你呀,不是我的对手的,从来都不是。好了,别闹了,休息会儿吧,乖。” 九幽王在说话时的声音,很是木然,没有一丝感情,尤其是她说方圆要乖时,让方先生更加愤怒,但却又不能不听她的话,乖乖躺在了草丛中。 他不能不乖,因为在他第三十二次刺出刀子后,就觉得肋下一麻。 浑身的力气,就像凉水被倒进低温零下两百度的冰窟中,瞬间冰冻,再也无法动弹一下,只能眼睁睁看着九幽王那张呆板的脸,出现在了自己视线中。 方圆讨厌这张脸,很想闭眼。 实在不行,就算死了也是可以的。 九幽王成全了他--就在他想到这儿时,就迎来了铺天盖地的黑暗。 黑暗,哪怕是有月光当头照的凌晨时分,也肯定的存在着。 所有的忍者,因为职业关系,都喜欢黑暗。 黑暗,不但能协助他们藏匿,杀人,更方便他们逃跑。 田中美和水底潜游足足数百米后,才慢慢浮上水面,看了眼空荡荡的左岸(右岸是公路,也是刚才发生拼斗的所在地),随即迅速爬上了岸。 忍者不是狸猫,却能做出狸猫才能做出的动作--田中美和四肢着地,就像狸猫那样,借着草丛、树影的掩护,迅速前行。 只要爬过前面那棵树,她就能站起来,用两只脚狂奔了。 她发誓,会用最快的速度逃离华夏,一辈子,都不会再涉足半步! 这个神秘的国度,简直是太可怕了。 田中美和顺利的爬到了那棵树后,才灵巧的站起身,回头向后看去--就看到了一张脸。 有些模糊的脸,就在树干上。 第389章 :瞎子也能当老公的 树干上,怎么会长着一张脸? 看着那张越来越清晰的脸,田中美和嗅到了新鲜的血腥气息,也渐渐明白了:她刚才站起来时倚着的树干,根本不是树干,而是一个人。 就是那个残忍杀死她两个同伴的厉鬼。 可是,她不该被方圆缠住了吗? 就算没被缠住,又怎么能知道我会来这儿,提前藏在树后等我? 她在假扮树干时,怎么可以比我们专业而又敬业的忍者,扮的还要像? 田中美和望着九幽王那张平凡的脸,真想问清楚这些问题--最起码,坚持到那颗在九幽王手掌中心的心脏彻底变冷后,再死也行啊。 被摘走的心脏还没有变冷,田中美和就很不甘的瘫倒在了地上,趴在了九幽王的脚面上,所有的意识彻底消失前,仿佛听到她冷笑一声,说:“哼哼,自以为从华夏偷走点皮毛,就创建忍术妄称世间最专业的杀手,真是愚昧透顶。” 愚昧透顶的人,实在没必要再活在这个世界上浪费资源。 陷进黑暗中的方圆,依旧活跃着的脑皮层细胞,向他传递着这个信息。 老子才不是愚昧透顶的那种沙比,我被当死狗似的扔在这儿,只是因为跟那个鬼女人实力差距太过悬殊罢了。 有本事,她再把我放开,看我怎么收拾她--咬牙切齿的方先生,灵魂深处呐喊着这些话时,光明重新出现在了他的视线中。 月亮,还是那盘圆月。 夜风,依旧是那样的清冷,让人有些害冷。 鬼女人九幽王,却坐在他身边,背对着他,双手抱着屈起的双膝,昂起下巴看着天上的圆月,很专心痴迷的样子。 重新醒来后,方圆就忘记了在黑暗中发誓要收拾人家的话:明知不可为,却偏偏那样做,绝对是傻瓜行为啊。 愣愣盯着一动不动的九幽王的背影,方圆忽然有了种奇怪的莫名感觉:她的背影好孤单,看起来就像在月光下孤独的坐了数万年,让他产生一种很想把她拥入怀中好好怜爱的可怕冲动。 “你,是不是很想抱着我?” 就在方圆刚升起这种想法时,依旧背对着她看月亮的九幽王,忽然说话了。 “你咋知道?” 毫无防备的方圆,脱口说出这句话后,才意识到自己有力气了。 不但能说话,还能迅速坐起来,抄起了地上的一把肋差。 (写到这儿,兄弟觉得有必要啰嗦几句,具体啥叫肋差。 肋差,通常东洋武士用来破甲。剖腹自杀所用的短刀,随身携带,是东洋武士刀的一种。 武士刀,自汉朝以来从东亚大方传入东洋的单刃直刀,在10世纪前后演化而成,依据形状,尺寸分为太刀、打刀、胁差、短刀等。) “唉,别费那个力气了,你又杀不了我。” 就在方圆刚举起肋差,要狠狠劈下去时,依旧没有回头的九幽王,轻轻叹了口气,好言好语的劝他缴械吧,总举着把破刀子,不嫌累? 很沮丧的,方圆把肋差远远的扔了出去。 噗通一声水响,那把说起来很名贵的肋差,就沉进了河底。 “我被你整昏多久了?” 方圆放下手时,在身上飞快的摸索了一遍:很好,身体各零件都很正常。 “也不是太久,我杀了那个女人后,就回来照顾你了。” 九幽王淡淡的回答。 “你咋、咋知道刚才我盯着你时,心里在想什么?” 方圆才不会在意田中美和的生死,谁让她抛弃自己独自逃生来着? “感觉到的。” 九幽王的回答,如此简洁。 你又不是我的啥人,咋会感觉到我心里的真实想法--方圆心肝儿微微一紧,迅速岔开了话题:“以后,都别叫我老公。” “这是你的命数,你逃不掉的。” 九幽王总算回过头,看了他一眼:“除非,有一天你能杀了我。但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或者干脆说不可能--我,从来都是杀不死的。” “那你能活多久?” 方圆冷笑:“寿与天齐,还是福如东海?” “一万年太久,只需一生足够,但前提是你得来陪伴我。” 九幽王身子微微一拧,就像坐在盘子上那样,很轻盈的就面对了方圆,看着他的眼眸神色,无比的温柔。 “别来恶心我。” 方圆才不会跟她对视,只是盯着河面,几乎是一字一顿的说:“总有一天,我会杀了你。” “我也希望你能杀了我,因为在见识到这个精彩的世界后,却不能像你们人类这样正常生活,这绝对是一种痛苦。” 九幽王说话的语气,平淡的吓人:“所以,我等你。但不会等太久。” “为啥?” “因为,你很快就能成为我的丈夫。天底下,会有杀害妻子的丈夫?” “呵呵。” 看着自信满满的九幽王,方圆郁闷异常的笑了,站起来拍了拍屁股,就走向了河堤。 他想杀她,却杀不了她。 她能杀了他,却不杀他。 那么,他还跟这样一个邪恶生物呆在一起做什么? 还是早点回家洗洗睡,梦中好好琢磨该怎么杀她吧。 九幽王没有拦他,只是扭头静静的看着河面,就像一尊雕像。 半分钟后,方先生坐在了她身边,学着她的样子,双手抱着屈起的双膝。 “你不是要走了吗?” 九幽王没看他。 “走了,也能再回来的。” 方圆吸了下鼻子,很客气的问道:“我能抽烟吗?” “我特别讨厌男人在我面前吸烟。” 九幽王话锋一转:“但你除外。别说是吸烟了,就算跟别的女人欢乐,我也能接受的。没办法,谁让你是我命中的丈夫?” 方圆没有再反驳什么。 聪明的男人,才不会跟一个至邪的不明生物,来告诉她:你是不可以跟人类结合的。 辛辣的烟草气,在肺里缓缓转了一圈,再吐出来时,方圆觉得舒服了很多。 人在舒服时,心情就会好,说话的腔调,就会好听些:“我觉得,你该知道,我今晚最想做的是啥。” “杀了我。” “你明明知道我现在才没有这种天真的想法。” “呵呵,那就是想要解药了。” 九幽王笑了,声音虽然不是很好听,但笑声总比哭声更让人感到舒服。 “对,我就是想拿到解药。” 方圆点了点头,继续说:“尽管有人告诉我说,身中尸毒的人,必须得跟你发生那种关系--那种关系,才是解药。可是,我觉得你肯定还有别的办法,去化解跟你同性的女人所中尸毒。” 漠北北,还有山羊,都曾经告诉过方圆,说要想解开神上的所中尸毒,必须得跟九幽王发生那种关系。 方圆信了。 但他很纳闷:他是男人,可以跟九幽王那个啥,可陈婉约,昆仑呢? 难道说,她们两个女人就只能等死了? 他觉得不大可能,所以才说出了这番话。 “你的确很聪明。” 九幽王侧脸,看着他说:“如果我是男的,在给你种上尸毒后,却又不忍你痛苦的死去了,那么我就会给你喝我的血。老公……” 方圆打断了她的话:“还是先叫我名字吧,听你喊我老公,我就想哭。” “那好。” 九幽王笑了笑,平凡的相貌,在月光下看起来也有些小妩媚的样子:“方圆,你该知道被毒蛇咬了后,要想解毒,得需要从它身上提炼、配制出的血清吧?天底下,所有携带各种毒液还能存活的生物,那是因为他们自身,就有解毒功能。” “你的鲜血,就能化解女人的尸毒?” 方圆盯着她的眼睛,半信不信的说:“可我要想解毒,就得跟你做那种恶心事。这,好像有些不科学。” “现在的科学,能解释几个问题?” 九幽王微微嗤笑一声,才继续说道:“女人跟我一样,同属阴性,所以我的血液对化解她们的尸毒才有效果。但男人却不同了,要想吸收,只能在我们交配--好吧,我知道你很反感这个字眼,那就用恩爱来代替吧。” 看到方圆有皱眉动作后,九幽王及时更换了说法:“我们恩爱时,女人,男人,都会有精华排出……这算你们人类的正常科学知识了,不许皱眉,要不然我不说了。” 方圆叹了口气,抬手说:“唉,你继续。” “男人在瞬间的欢乐过后,就像一根管子在放水,停水后,会自然的回收。你总该懂得这个道理吧?” 九幽王问道。 方圆闷闷的说:“不懂。” 九幽王笑了:“那好吧,就跟你聊聊你该懂得一些小知识--恩,比方,你们在用右手获取欢乐后,有时候就会感到肚子疼,那是因为停水后,管子自然回吸时,吸进了冷空气,导致受凉所致。” “真是这样?” 方圆看着九幽王的眼神,有些惊讶。 “我说的话,你不用怀疑,因为这是无比正确的。” 九幽王淡淡的说:“所以呢,我们恩爱时,你的回吸时,就会吸回一些我的--那是雌性的精华所在,比鲜血还要珍贵,通过你的肾脏,直截影响你的血脉,来化解你所中的尸毒。” 方圆愣愣的看着她,很久后才衷心的说:“现在,我真有些佩服你了,你是咋知道这些的?” “了解人类的正常习性,是我在来到这个世界之前的二十年中,必须学会的东西。” 九幽王微微一笑:“更何况,我每天都要跟死人呆在一起,观察他们,品尝他--” 方圆抬起右手,竖在了九幽王的嘴唇上。 他这个动作,是相当自然的,就是不想听九幽王说出那些让他反胃的话。 而九幽王呢,貌似也知道他是怎么想的,所以也没躲闪。 手指竖在九幽王嘴唇上后,方圆才意识到自己很轻松碰到了她。 如果,手指刺进她的眼睛中呢--方先生看向了她的双眸。 “以后,你再敢生出要刺瞎我眼睛的想法,我就先让你变成瞎子。” 九幽王淡淡冷笑:“反正,瞎子也能当老公的。” 第390章 :我只会放纵你这一次 “嘿嘿,找个瞎子来当老公,你那真实的娇美容颜,完美身材无人欣赏,那该多无趣,对吧?” 心思被人家一眼看穿后,方圆讪笑着缩回手时,心中却是蓦然一惊:我咋会跟她开玩笑,很近亲的样子? 自从去过罗布泊深处那个黑暗世界后,方圆就对那个地方,居住在那地方的所有生物,都无比的讨厌,更有正常人才会有恐惧。 尤其是得知,有个至邪之物,斩杀看守她的天狼星,走出罗布泊涉足中原,目标直指向自己而来后,要说方圆不害怕,那是假的。 九幽王爱吃人心,或许是以讹传讹,毕竟耳闻不如眼见,方圆听到后虽然相信这是真的,但内心却没有把这太当回事,就像普通老百姓,总是觉得叙利亚内乱太遥远那样。 可在相救陈婉约的那个晚上,九幽王却用事实,让方圆惊悚的发现:无法用科学解释的危险,那个至邪之物,其实就在他身边,随时会出现! 身中尸毒,梨花山老刘的惨死,再加上今晚三个出色忍者苦比的命运,都在真切的告诉方圆:你被这样一个邪物‘相中’,绝对是生不如死的。 哪怕是死,你也得反抗。 要不然,你就得在以后的岁月中,每天跟一个从小在腐尸中长大,甚至靠吃腐尸过日子的不明生物,生活在一起。 想想,就会恶心反胃,就会圆死不从才对--可是为啥,方圆现在貌似对她并没有多少反感? 要不然的话,也不会很跟她并肩坐在一起,又做出抬手掩人家嘴巴,脱口说出正常男女打情骂俏时才会说出的话。 敏锐察觉到自己对九幽王的心态后,方圆不但吃惊,而且还害怕,下意识的向旁边挪了半米,要不是还有要紧事,绝对有多远,就跑多远的。 “你很怕我?” 看到方圆向旁边挪动后,九幽王眉梢微微挑了下,问道。 “是。” 方圆才不会因为要面子就否认。 毕竟害怕一个邪恶不明生物,这也是人类的正常反应,就像你不愿意跟狗儿一起吃屎那样,真的很正常。 九幽王看着他,过了很久才轻声说:“你怕我,是不是因为不了解我?” 方圆想了想:“昂,差不多就是因为这个吧。” “那,我怎么做,才能不让你怕我,从而接受我呢?” 九幽王又问。 方圆笑了,抬头看着那张很平凡的脸:“无论你怎么做,我都会害怕你,不会接受你,因为我们根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而且我现在也知道了,你之所以接近我,忍受我,是因为你喜欢我们的生活,想成为我们这样的人。” “是的,你说得不错,我是喜欢你们的生活,想成为你们这样的人。” 九幽王的目光,从方圆脸上掠过,看向了已经出现曙光的东方天际,淡淡的说:“如果你不是唯一能帮我实现这个愿望的男人,我想--我已经尝到你心脏的美味了。” 又想了想,方圆才小声问:“你不会因为我长时间的固执,失去耐心,会在某一刻变得丧心病狂,摘出我的心肝来抄抄吃了吧?” “不会,永远不会。我可以杀尘世间的任何人,但绝不会杀你。” 九幽王摇了摇头,脱口说道:“在你没有起到该有的作用之前,我都必须保护你不受伤害,这是我存在的最终使命。你死了,我也会死。可我不想死,所以在我不死之前,你会一直活着。” “是吗?” 方圆眯起眼睛,无法掩饰的兴奋,攸地浮在脸上:“你不会骗我开心吧?” 任何人,在面对无法抗拒的危险面前,却得知自己其实很安全,那么都会开心的,像方圆这样。 “我会骗你?我有必要骗--” 九幽王不屑的冷笑着,刚说到这儿,就坐在她半米外的方圆,忽然一个虎扑,猛地把她扑倒在了地上。 就像武松打虎那样,骑在她身上,左手掐住她脖子,右手攥紧了拳头,一拳一拳接一拳的,狠狠砸在了她的脸上。 特么的,既然你亲口告诉老子,你不但不会杀我,而且还要拼命的保护我,那么老子凭啥还要害怕你,凭啥不趁你对我有所忌惮,不狠狠削你一顿? 老天爷早就说过了,方圆全力打出一拳后,足以把十厘米厚的青石板打裂。 人的面骨,绝对比不上青石板,那么也受不了方圆的连续全力猛击,绝对会被他捶成一个烂西瓜! 但九幽王却不是人。 她是来自某个世界的至邪之物,刀枪不入,就算方圆的拳头,雨点般的狠狠捶在她脸上,最多也就是把她的鼻梁骨打歪,却对她造不成任何的杀伤力。 更让人不解的是,在方圆虎扑上来发疯般的捶打时,九幽王不但没还手,甚至没有反抗,只是闭眼任由他发疯。 那模样,很容易让人想起,年轻的母亲,任由没长牙的宝宝,在她身上啃咬。 砰! 最后一拳,擦着九幽王的左耳,狠狠打在了一块火柴盒大小的鹅卵石上。 鹅卵石下面,可能还有一块体积较大的石头垫着,所以没有被方圆这一拳打进泥土中,而是碎裂成了好几瓣。 方圆的手指关节,也被鹅卵石隔破一块皮,有血流了出来。 由此可见,他打出的每一拳,确实都有着‘开碑裂石’的威力,但对九幽王,却偏偏造不成任何的杀伤。 无比残酷的现实,让方圆高举起的拳头,颓丧的落了下来,低头怔怔的看着九幽王。嘴角不住的抽啊抽的,神色无比复杂。 “打够了没?没打够的话继续打,一直打到你满意为止。” 九幽王淡淡的说着,抬手在自己鼻子上,稍稍揉了下,咔吧一声轻响,复位了。 用力抿了下嘴角,方圆阴声问道:“你喜欢被我打?好啊,那我以后不爽了,你就及时出现在我面前,让我打好了。” “我只会放纵你这一次,唯一的一次。下次,你要是敢再动我一拳,我就加倍奉还,以打不死你为底线。” 九幽王冷笑一声,左手看似很随意的一拨拉,就把方圆从自己身上掀了出去。 “其实打你这一次就够了,正常人哪有对着石头发疯的,那么疼。” 方圆爬起来,重新坐好,右拳放在嘴边,在破了皮的地方,用力嘬了一下。 拢了下有些凌乱的发丝,九幽王坐了起来,嘴里发出一声轻哼,双肩抬起,脑袋后仰,伸了个懒腰时,上半身的关节,就发出咔咔的爆豆声响。 挨了一顿狠揍后,她竟然像睡了好久才起来活动了下筋骨的懒汉,当做了一种享受--她的反应,无疑更强有力打击到了方先生的自尊心。 有些羡慕的看着九幽王,方圆说:“我有三件事。” “说呢,我听着呢。” 九幽王屈膝伸手,除下了左脚的鞋子。 不是让方圆讨厌的绣花鞋,是当下女孩子长穿的帆布板鞋。 没穿袜子,鞋子除掉后,就露出一只堪称完美的白生生秀足:皮肤晶莹,凝脂般的光滑柔润,足形纤美健康。 尤其是五个脚趾头,就像蚕宝宝那样,蜷缩着身子依偎着,指甲是更是让人心动的粉红色。 总之,方圆敢发誓,如果九幽王原意的话,绝对是当世最美的脚模之一。 人们常说,脚是女人的第二张脸。 有着一双绝美秀足的女人,应该就是个极品美女。 九幽王有着一双好看的脚,可她的相貌却很平常--所以死死盯着这只秀足的方圆,很轻松就确定了,真正的九幽王,绝不是这个模样。 倒掉鞋子里的沙粒后,九幽王忽然抬起白生生的秀足,递到了方圆面前:“很好看,对吗?想不想--亲亲它?” 啪的一声,方圆抬手打开那只秀足,转头低声骂道:“痴呆,老子又不是变态的恋足癖,鬼上身了才肯亲你的臭脚。” “男人,都是口是心非的东西,每一个是好的。” 九幽王也没生气,只是冷笑着问:“第一件事,是什么?” “给我解药。” 方圆马上就说道:“能解开尸毒的解药。” “我说过了,你想解开身上的尸毒,得做我的丈夫。” 九幽王皱眉,说:“可现在我还能要你,因为我得先找到两样东西后。” 方圆来兴趣了:“哪两样东西?” “每个人,都得有点不愿意跟人说的小秘密,对吧?” 九幽王反问道。 “你算人?” 方圆冷笑。 “好吧,我不是人,我是妖魔鬼怪。” 九幽王的语气冷了下来。 方圆才不在乎她会不会高兴,继续冷笑着说:“你连妖魔鬼怪都算不上,最多是就是个邪恶的不明生物,游离于妖魔鬼怪神佛人之间。” “好吧,我就是你说的那个东西。这下你满意了吧?” 九幽王语气更冷:“我无论是什么东西,都有不愿意告诉你的秘密,行不行?” “行,我喜欢跟你这样聊天,痛快。” 方圆摘下一棵草,叼在嘴上,嚼了几下,才说:“我要的解药,是你的血。” 九幽王的血,能解开昆仑、陈婉约所中的尸毒。 方圆在说出这句话时,又来兴趣了:他想知道,刀枪不入的九幽王,哪儿才能放出血来。 九幽王没吭声,却从口袋中拿出一个小玻璃瓶,比钢笔帽短,差不多粗,里面盛着稍微发乌的鲜血。 方圆一把夺过来,打开盖子放在了鼻子下。 很正常的血腥气息,跟正常哺乳动物的鲜血完全一样,不过仔细嗅来,却有一种淡淡的麝香香味。 微微倾斜瓶子,方圆正要滴在手指肚上一滴,品尝一下味道时,九幽王说话了:“浪费一滴,就不足解救那个可怜女人了。” 方圆一楞,抬头问道:“你说的那个女人,是谁?” 九幽王撇了撇嘴,淡淡的说:“自然是你那个曾经的未来丈母娘,现在却被你霸占了的陈婉约。” 第391章 :带你脱离苦海的菩萨 九幽王在提到陈婉约时,语气中带着明显的嘲讽。 看来,无论她是不是人类,都很鄙视方圆‘霸占’陈婉约的行为。 这让方圆很愤怒,瞪眼骂道:“草,要不是你们在暗中使坏,我会跟她--等等!你刚才说啥?你说,只要浪费一滴血,就不够解开一个人的尸毒?” 九幽王没有理睬他,又抱住屈起的双膝,看向了东方。 她不喜欢废话,觉得所有重复的话,都是废话。 东方的天际,这会儿慢慢黑了下去。 这是黎明前的黑暗,也是夜间最黑的时候,时间不会太长。 半小时过后,白天就会彻底的来临了。 方圆没在意九幽王的恶劣态度,只是缓缓的说:“可我要的是,两个人的解药。” 九幽王终于看向了他,但接着就挪开了,淡淡的说:“别操心你那个昆仑了,她现在已经死定了。” 方圆握着小瓶子的右手,手背上青筋猛地绷紧,低声问:“你,派人去杀她了?” 九幽王沉默,片刻后才说:“如果说,这个世间还有个人能对我形成威胁,那么这个人肯定是你的昆仑,也只能是她……所以,为杜绝以后没必要的麻烦,她必须得死。” 九幽王这次,并没有把必须得杀掉昆仑的真实想法,全部说出来。 但她也没撒谎:昆仑那石破天惊的一刀,虽然没有斩伤她,可却把她给吓出了一身冷汗。 刚涉世时,她以为‘看护’她长大的天狼星,就是尘世间厉害的高手了,余者压根不足挂齿。 但昆仑那一刀,却让她蓦然惊醒:那个女孩子,怎么可以使出比天狼星还要凶猛,霸道的一刀! 九幽王不知道,要是按起真实功夫来说,昆仑跟天狼星是在伯仲之间,甚至还略逊一筹。 可俩人在分别跟九幽王厮杀时,昆仑给她造成的威胁,却远远超过天狼星。 昆仑使出的那一刀,就像王羲之醉酒后写出的《兰亭集序》,可谓是绝响。 她能劈出那一刀,是因为她最在乎的男人被九幽王所伤,情急之下激起了全身的潜力,才有了超水平的发挥。 也可以称昆仑那一刀,是爱的一刀。 九幽王却不懂什么叫爱--她只是知道,到现在为止,她在回想起昆仑那石破天惊的一刀时,后脖子都会发凉。 更何况,她也知道昆仑对方圆,是一种什么感情。 九幽王要想实现自己的心愿,就绝不会允许昆仑这个最大的威胁存在。 尽管她也知道,昆仑中了尸毒后,活不了多久,对她的威胁,几近为零。 但她却觉得:唯有死人,才是最没威胁的。 更何况,梨花山老刘临死前,也曾经说过一句话:昆仑不出关,出关必斩仙。 到现在为止,九幽王都没琢磨出这句话的真正含义,又确定临死前的老刘,不是在吓唬她。 既然这句话中,也提到了昆仑,那么她就必须得死了。 所以,她才派出两个艳阴使,暗中跟踪山羊,去追杀昆仑。 方圆当然不知道九幽王,很是忌惮昆仑的存在,所以才派人去追杀她,只是听完后冷笑,缓缓的说:“你以为,你的人,能杀得了昆仑?” “杀不了她?” 九幽王眉梢挑起。 方圆笑了,看向河面,淡淡的说:“死的,只能是你的人。” “哦?” 九幽王能从方圆的淡定中,看出他不是在虚张声势,眉梢再次挑了下:“这么说来,我又小看她了。” “任何小看昆仑的人,都会吃到苦头的。” 方圆不想跟她多提昆仑,直接伸手,说:“再放点血出来吧,救她们两个。” “没有了。” 九幽王很干脆的回答。 方圆有些烦,瞪眼问:“故意的吧?还是怕我看到,你从哪儿放血?” 出乎方圆意料的,九幽王没在意他的恶劣态度,想了想后,抬手拉下了灰白色运动衣的拉链,露出了白玉雕刻般的大半个上身。 方圆当然不会天真的以为,九幽王忽然脱衣服,就是为了勾引他。 只能是给他看什么。 然后,方圆就看到她左肩肩头,有一朵盛开的彼岸花。 传说,在古西域三十六国时代,有个小国的王室成员,肩膀上都有这朵彼岸花--被人称为花族。 方圆,还有夏小韵,可能都是花族的后人。 他们更是天生的相同状况,只因他们的彼岸花,是男左女右。 陈婉约更说过,一般花族后人的彼岸花,都是男右女左的,就算结合了,也不会像方圆、夏小韵俩人那样,花开并蒂。 但这不重要。 重要的是,方圆在九幽王身上,亲眼看到了彼岸花,跟他身上的一模一样。 这说明了什么? 只能说明,方圆跟九幽王之间,也有着他不知道的渊源! 他们俩人,是亲戚,还是-- “别胡思乱想了,有些事以后你会明白的。” 九幽王说话了,淡淡的说:“你用手,来摸一下我的身子。” 方圆搞不懂九幽王为啥让他摸她的身子,在犹豫了下后,才慢慢伸出手--很自然的,放在了那朵彼岸花上,缓缓移动着。 片刻后,九幽王说话了:“感觉到了什么没有?” “凉,很凉,就像摸到了一条毒蛇。” 方圆想了想,说出了自己的真实感受。 “呵呵。” 九幽王轻笑了声,双肩一振,把方圆的手震开,拉上了拉链:“你现在知道了吧?” “我知道啥啊?” 方圆刚说出这句话,猛地醒悟了:“你是说,你身上的血液,少的可怜,所以才会摸上去很冷?” 正常情况下,一个人的鲜血量约为体重的8%左右,若体重为100市斤,则血量为4公斤,也就是4000毫升。 医学界明文规定,一个人在捐血时,最好不要超过400毫升,也就是鲜血总量的十分之一。 “我的血,不及你们正常人的二十分之一。” 九幽王淡淡的说:“如果每次失血超过三十毫升,就会有生命危险。这一小瓶差不多略低于这个数的……所以,我绝不能像你们正常人那样失血,你们才伤不了我。” “胡说,你骗人的吧?” 方圆愣了片刻,才愤怒的说:“如果你全身只有两百毫升不到的鲜血,那么是怎么支撑你怎么活下去的!哼,我看你是故意不想给我,才……” “放肆!” 本来神情平淡的九幽王,忽然厉喝一声,腾地抬手掐住了方圆的脖子,目光中全是暴戾,跟凶狠的怨毒,一字一顿的说:“别以为,我真不敢杀你。” 方圆不知道自己哪句话,才引起她发疯了,也不想去琢磨,更没反抗,只是死死跟她对视着,用更冷的语气说:“你今天不杀我,以后我会让你死在我手中。” 九幽王手指一紧,寒声问道:“真的?” “真的。” 方圆实话实说:“我以前说过的话,都算是放屁,但这次却是真的。所以,你还是抓紧杀了我,要不然你会后悔的。” “呵呵,我不怕,我等你来杀我。” 九幽王却呵呵轻笑一声,松开了手。 方圆揉着脖子,站起来转身就走。 九幽王有些奇怪:“你要干嘛去?” “回家,天快亮了,明天还得去上班。” 方圆头也不回的说。 “你不是说,有三件事要告诉我的?” 九幽王也跟着站了起来,有些纳闷的说:“你才说了一件事。” “余下的不想说了,我自己以后会搞定。” 方圆走上了岸边公路,回头居高临下的看着她,想了想才说:“刚才我说的某些话,可能引起了你的不愉快。在此,我向你说声对不起。” 很客气的给九幽王道歉后,方圆转身就走。 看着方圆的背影很快消失在视线中后,九幽王慢慢咬紧了嘴唇。 她当然能从方圆的道歉中,读懂了他的意思:无论她怎么对他,都不会收回那句话。 他说:你今天不杀我,以后我会让你死在我手中。 九幽王默立片刻,重重吐出一口气后,缓步走上了河岸。 清晨。 黎明前的黑暗,已经过去了,街道上开始有拉菜的箱货出现。 九幽王走上公路后,再次默立片刻后,横穿马路走向路对面的小巷口时,一辆小轿车呼啸着冲了过来。 滴,滴滴! 距离她还有十数米时,司机用力按喇叭。 九幽王却依旧不紧不慢的前行,就像又瞎又聋那样。 转瞬间,那辆车已经扑到了她身边--随着刺耳的刹车声,有轮胎烧焦了的难闻气息,从空中弥漫开来。 还有小壮的怒骂声:“我草泥马的,你瞎啊!?” 停住脚步的九幽王慢慢回头,眼神冰冷的看向车窗内。 这是一辆黑色小轿车,开车的是涛哥另外一个心腹小猛,跟小壮合称为涛哥的猛壮二将,昨晚在家休班,接到出事的电话后才来赌场的,算是逃过一劫。 小猛来了后,马上就把涛哥送去了医院。 本来,涛哥左手被活生生砍断后,必须得住院的。 可他刚昨晚嫁接手术不久,却获悉赌场几个不开眼的看场子小弟,竟然砸开保险柜,要携款逃走--这怎么能让涛哥容忍? 狠人就是狠人,得到这消息后,涛哥也顾不上住院了,索性咬牙让小猛送他回来。 涛哥倒要看看,是哪个不开眼的混蛋,想趁他遭遇沉重打击时,敢哄抢他的财产。 很凑巧,或者说很不幸,等小猛载着涛哥、小壮俩人急匆匆跑回来时,遇到了心情极度不爽的九幽王。 “看,看你麻了隔壁啊,滚!小猛,撞死这沙比娘们!” 坐在后座的涛哥,见九幽王冷冷看着他们,暴怒了。 “你是涛哥吧?” 九幽王走了过去,轻声问道。 “是我,你是谁?” 涛哥本能的反问道。 “我呀,是带你脱离苦海的菩萨。” 九幽王轻笑声中,右手电闪般伸进了车窗内。 郑文涛,人称涛哥,现年三十六岁,唐王南山区人,于今日清晨四点半左右,卒于招财会所门前七百米处。 第392章 :怎么就不长出息呢? 五点四十,一辆拉菜的厢式货车,呼啸着冲过老城区河边的青石板小桥。 路对面卖混沌包子的老板娘,偶尔一抬头时,却发现货车驶过的地方,忽然多了个好像叫花子似的家伙。 “咦,这家伙是从哪儿冒出来的?” 好奇心很大的老板娘,眨巴着她那双不再有春水流动的眸子,向那边看时,她那个五十岁了还容易吃醋的男人,就粗声骂道:“臭娘们,一个叫花子有什么好看的,还想跟他睡觉啊?” “滚尼玛的王大柱,老娘就喜欢跟叫花子睡觉,要你管啊!” 泼辣的老板娘,毫不吃亏,马上就把手里的家伙重重顿在了案板上,左手掐腰,右手点着王大柱的鼻子,好像大茶壶那样,不带重复的骂声滔滔不绝,直把男人骂的要把脑袋钻裤裆里去,这才在老顾客的劝说下冷哼一声,总算闭上了嘴。 嘴巴一闭上,她又看向了那个地方。 叫花子却不见了。 也不怪老板娘把方圆当做叫花子--跟河边一番拼杀、装死后,衣服脏兮兮的,还破了,想不被人当做叫花子都不成。 这不,刚走到方家胡同口那边,晨练的四叔恰好跑过来。 自己这副狼狈样子,还是别被熟人看到了--方圆本能的低下了头。 已经擦着他跑过去的四叔,眼睛却挺好使,接着后退,上下打量着方圆,满脸的大惊小怪:“哟,方圆,好长时间没看到你了。啧啧,这副样子,不会是混不下去,跟人四处乞讨去了吧?” “四叔,你这是说啥呢,我哪有你说的这样惨?” 要不是看在大家都是熟人的份上,方圆肯定会把四叔满嘴牙打下来:尼玛,你见过我这么帅气的叫花子? “方、啊,小圆啊,我知道你们年轻人都要面子,去乞讨也不好意思承认。不过这也没啥丢人的啊,古人云,工作不分贵贱,只要靠劳动吃饭,没谁会看不起你的。可你真不该去当乞丐啊。” 四叔一脸的惋惜,长辈般的语重心长,才不给方圆解释的机会:“小圆啊,你总是在社会上鬼混也不行,这样吧,我给你介绍个工作。南郊的招财会所去过没有?大老板郑文涛,就是叫涛哥的,那可是我小舅子媳妇的娘家侄的二大爷邻居,跟我算是亲戚了,有空我--” “好,好,那就麻烦四叔你多费心,我先回家洗个澡,再见!” 被热情的四叔,给说的脑袋有些发晕的小圆,趁他喘气的工夫,连忙拱手作揖做感谢状,接着转身低头,急匆匆的走进了胡同。 走出十几米后,才回头看了眼满脸惋惜摇头样继续去晨练的四叔,方圆郁闷的自言自语:“哥们现在有您说的那么惨,叫花子一个--” 方先生自言自语的还没说完呢,就被一个清脆悦耳的女孩儿声,冷冰冰的打断:“你现在的样子,要不是叫花子,鬼都不信!” “谁,谁呀这是,睁着大眼说瞎话?” 方圆抬头,满脸自尊被伤后的愤慨,瞬间凝固。 这一刻,他是多么希望大地上,忽然裂开一道缝,让他掉下去,赶紧再合上! 没脸见人啊,这绝对是老天爷故意在耍着圆哥玩。 特么的。 要不然,咋会在给秦小冰留下第一次的潇洒印象后,在随后的三次见面时,他都会是很狼狈的样子呢? 这就是败家子弟最真实的写照啊。 而且最让方圆没脸见人是:在京华时,女孩儿好心好意给丫的找了个保安工作,他不但连一上午都没干下来,反而拿着人家给他垫付的五千块前‘逃之夭夭’了。 就此杳无音信,却在今天又遇到了。 于情于理,方圆都无法原谅--故意整他的老天爷。 “秦、小冰,你咋、咋会在这儿?” 认出眼前这个穿着一身红色套裙、肉色丝袜细高跟小皮鞋、头上还歪戴着一顶贝雷帽、左手拉着个拉杆箱、俏生生站在他面前、标准现代的清新小空姐,竟然是秦小冰后,方圆说话都变结巴了。 更是下意识的后退了一步,这是极度肾虚、哦,不,是心虚的表现。 “哼,我咋会在这儿?” 秦小冰冷哼一声中,整齐的贝齿轻咬了下唇儿,毫不客气的说:“我当然是来找你要账的。你以为,你拿着我的钱逃离京华,又换了手机号,我就找不到你了?” “你错了,这叫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拿来!” 秦小冰愤怒的说着,冲方圆伸出了白生生的小手。 心虚的方先生,脑子也有些虚了:“拿,拿啥?” “我的钱!” 秦小冰步步紧逼的样子,走到方圆面前,粉面带霜,星眸发寒:“方圆,就算你再没良心,可也得还我那五千块钱吧?” “哦,哦--原来是这个啊,五千块,小意思了啦,哎,哎,你咋动手?” 亲眼看到方先生都混成这副熊样了,还煮熟了的鸭子,嘴硬的说五千块是小意思后,秦小冰实在忍不住了,抬手就拧住了他耳朵。 动作相当的自然,狠,准,稳。 要不是看在她一脸恨铁不成钢的样子,就算她本事再大一百倍,也休想拧住圆哥的尊耳,迫使他哎呀呀的叫着,弯腰低头要被批斗的样子。 “我说你这人,怎么就烂泥扶不上墙,不长点出息好好过日子呢!” 秦小冰右手拧着方先生的耳朵,迫使他低头认罪状后,左手就抬起抽向了他后脖子。 可白生生的小手,即将赏方先生一个响亮的大窝脖时,却又忍住了。 秦小冰是个好女孩,绝对高素质,有教养,更心地善良,哪怕方某人伤透了她的心,也不能真打人的。 最多,也就是咬着牙的把他推开,恨恨的说:“你滚、你走吧,以后别再让我看到你!” “说话这么绝情粗俗,还空姐呢--我走,我立马消失在你眼前还不成?” 方先生很想嚎啕大哭一场。 嗯,最好是抱着小空姐的纤腿子,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跟她说:哥们也不想看到你呀,只想回家,可你拄在这儿,我咋回家啊? 总不能告诉你,我就是里面那家的户主吧? 那样,你肯定得摆出一副恩人的嘴脸,出于关心我,跟我回家。 然后,你就会看到我那水灵灵的原未来丈母娘--就会更加鄙视我,嫩草咋被老牛啃了呢? “还不走,还拄在这儿干嘛呀?” 看方先生满脸犹豫的后退一步,又前行半步的唧唧歪歪样,秦小冰双眸一瞪:“怎么,不会是还想我救济你吧?” “不敢,哪敢呢,那个啥,我吧,就是住--” 方先生咽了口吐沫,刚说到这儿时,大门开了。 满脸憔悴的秦大川,出现在了门后。 看到小妹后,大川哥先愣了下后,就惊喜的叫道:“小冰,你还真能找到这儿来呀--咦,方、方圆,你跟我小妹一起来的?” 方圆还没说啥呢,秦小冰就看着大川哥,疑惑的问:“吓,你们两个认识?” “当然认识啊,他就住在这……” 眼看秦大川抬手,就要指向方圆家大门口,方先生连忙说:“小冰啊,其实我就住在这儿,跟秦大川一起、一起租房住的。啊,我知道了,你就是大川平实总跟我提起的小妹!” 方圆在说这番话时,一个劲的给秦大川使眼色。 这是警告他:小子,别说出那边就是我家,要不然,你就是第二个涛哥! 如果是放在平实,秦大川在遭到方圆威胁后,最多也就是在心里骂几句,然后就乖乖的配合了(没办法,还欠着人家一万块钱呢,而且貌似这家伙打架也很厉害)。 不过,人是会转变的,不管是人生观,还是世界观。 任何人,像秦大川那样,历经凌晨后那一幕,亲眼看到涛哥左手被活生生砍下,又被漠北北那个鬼女人劫住,差点命丧黄泉后,思想就会有质的改变。 不但会胆子大,而且还会变聪明。 “咳,是、那个,咳!” 所以,面对方圆的威胁,习惯性要点头说是的秦大川,咳嗽了声抬手挠了挠后脑勺,伸出了两根手指头,意思是说:我就分你五百万中的两百万! 啥? 不给啊? 哦,那好吧,你越是不敢跟小妹说实话,我就越揭穿你! 唉,谁让小冰是我亲小妹呢,可不敢让她被一个亡命之徒所欺骗。 方圆看着秦大川的眼神,猛地犀利,还有凶狠起来:小子,想趁机敲我的竹杠啊,这不是找死的节奏? 哼哼,反正昨晚哥们也死过一次了(特指遇到爱吃人心的漠北北),有本事你就干掉我,哥们要是皱一下眉头,就不是好汉--秦大川心中冷笑,表面却依旧在咳嗽着:“咳,那个--小冰啊,方圆其实就是住在、住在……” 敏锐捕捉到这家伙发生质的改变后(特指咋就胆肥了呢),方圆知道威胁已经起不到作用了,只好暗中叹息一声,点了点头。 单纯善良的秦小冰,却没发现这俩家伙,正在她眼皮子低下‘眉来眼去’的,只是见大川哥总咳嗽,一副随时会挂了的样子,连忙说:“哥,你怎么了,是不是哪儿不舒服?” “哥我好着呢,就是刚才喝水喝呛着了,忍不住的总咳嗽。” 得到想到的东西后,秦大川再说话时,语气马上就流利了起来:“那个啥,小冰啊,说起来还真巧哇,方圆是跟我一起,在这家租房住的--来,来,别愣着了,赶紧近来。那个谁,姓方的,赶紧帮美女拿行礼!你又不傻,怎么这样没眼里价呢?” “啊,你们两个人在这家合租的?” 秦小冰有些傻,更不相信世间还有这样巧的事。 “先进来,听我跟你说。” 秦大川扯住妹妹的衣袖,把她拽进了家里。 方圆只好拉起拉杆箱,狗腿般的跟上。 当然了,心中肯定会大骂秦大川的卑鄙无牙,发誓等小冰走了后,要好好整他。 第393章 :该遭雷劈的家伙 都说亲兄妹血脉相连,当小妹的自然不喜欢别人整自己哥,所以秦小冰才说,她以后会在唐王住段日子--保护哥哥不被欺负。 现在的秦小冰,可不是数月前的秦小冰了。 就在上个月,她被升职了,升为本航空公司的空姐大头头(还是兼职当空姐的),这对她来说,无疑是被天上掉下来的馅饼砸到了。 这样说是有道理的,因为某航空公司上百空姐,大部分的工龄都比秦小冰长,而且业务水平也不低,所以当某个领导位置空出来后,竞争是相当激烈的。 依着秦小冰的资历,就算是拨拉三十遍,也轮不到她的。 可事实上,还就是她忽然异军突起,被航空公司大领导亲自点名升官了,以后会改飞国际航班线路(飞国际航线,要比国内航线多收入一倍还多)。 传言说,秦小冰的名字,已经出现在了公司总部的后备干部提拔名单中。 更有传言说,秦小冰是大老板的情人--要不然,她凭啥被提拔? 但不管怎么说,秦小冰前途是一片光明。 她说要在唐王呆一段时间,那是因为她被分来唐王机场的某国际航班了--在工作还没被调整之前,她就专飞唐王直达南韩首都这条线。 平实休息时,自然得住在唐王了。 本来吧,她在来唐王之前,还想自己找房子租呢,结果一看哥哥租了整套院,连租房也省了,索性明说以后休班就在这儿了。 虽说秦大川跟她一再强调,这院子是他跟方圆一起租的,她一个女孩儿,跟俩大男人住在一起,肯定有很多不方便,比方晒衣服啊,洗澡啥的…… 可秦小冰却说,院子这么大,空房那么多,别说是她住进来啊,就算再有两个人住进来,也影响不到别人的:毕竟方圆这邻居家,以前可是住着祖孙三代的,住他们三个人,那绝对是毛毛雨了啦。 至于晒衣服啊,洗澡啥的不方便,这些问题更好解决了:秦大小姐晒得衣服,谁敢看一眼,自己把眼珠子抠掉,省的大小姐亲自动手;洗澡时,最好是回避一下,外面河边那么凉快,蹲在那儿看风景,岂不是人生一大享受? 秦大小姐的却不知道,这俩男人都是发自真心的,不希望她住在这儿:姑奶奶,您不该找个属于自己的温馨小窝吗,偏偏跟我们掺和啥呢? 秦大川心想:你在这儿,哥们以后还怎么敢往家领不三不四的女人(现在大川哥有钱了,当然得过那种花天酒地的日子)。 方圆却想拿脑袋撞墙:我让你跟小姑娘撒谎!这下好了吧,有她在,我有家不敢回了! 这个人啊,一旦撒谎,随后就得撒更多的谎,来圆谎。 更何况,单纯的秦小冰,可算是方圆心中最后一方净土了,他不想让她知道自己是干啥的,更不想她为自己的处境伤心(这孩子这么善良,一旦得知方先生目前很苦比后,暂且不说陈婉约的事儿,肯定会为他担心的)。 当然了,在方圆心中,漠北北也是跟秦小冰一样的单纯。 可那个孩子的执着,却让方先生倍感压力。 他只想,在某个人前,能找到平凡的温馨感觉,享受这个世界的原本美好。 无疑,秦小冰就是老天爷派来洗涤方先生肮脏心灵的天使。 所以呢,他必须得捂着。 嗯,是必须的。 看着从拉杆箱内,换上平底鞋的小妹,秦大川有些傻眼的看向了方圆,意思是说:你劝劝她,哪怕是拿出色狼本色来,把她吓走,也别让她跟我呆在一起。 “咳!” 偷偷盯着人家女孩儿,把一只秀美的小脚穿进平底鞋里后,方圆才重重的咳嗽了声,脸上立即浮上色迷迷的神色,张嘴刚要说啥呢…… 看都没看他一眼的秦小冰,就冷冷的说:“方圆,我知道你不想我住在这儿,可你管不着,以后我出三分之一的房租就是了。不喜欢我住这儿?哼哼,那你自己去找房子。临走前,把我的钱还我!” 什么,你还借我小妹的钱了? 哇草,你这么有钱,还借我小妹的--是不怀好意吧? 你这个畜生,我跟你拼了! 秦大川那张苦比的脸上,立即浮上滔天的愤慨之色,还擦拳磨掌的。 再敢跟我装比,小心我翻脸无情,不认账--斜眼瞅着大川哥,心中冷笑着的方先生,脸上的色迷迷,立即化为春风般的关心,和声细语的说:“秦、那个秦小妹啊,我可没有要赶你走的意思,我就是想问问,你喜欢住哪个房间,我去替你打扫一下。” “嗯,这还差不多。” 穿好鞋子的秦小冰,抬头看着方圆:“哪个房间最好?” 方圆默默的看向了秦大川。 秦大川苦着脸,说:“我马上搬出来--哦,对了,吃过早餐再干,行吧?” “行呀。来时,我看到小桥对面又卖混沌的,给我买一碗来。” 秦小冰说着,从小巧的钱包内,拿出一张一百的,递给了秦大川:“至于你们俩吃什么,自己看着办。今早,算我请客了……快去呀,还愣着干嘛?” 都说人要是混穷了,大老爷们儿连嫡亲妹子也怕得。 就像现在的秦大川,赶紧陪着笑脸说:“让方圆去吧,我……” 秦小冰打断他的话,淡淡的说:“我跟他有话要说,快去快回,饿了呢。” “好吧。” 秦大川无奈,只好在出门前给方圆使了个你懂得的眼神,走了。 “坐呀,装电线杆,显摆你个子比我高呢,还是心虚呢?” 秦小冰坐在沙发上,双手抱着膀子,两条叠在一起的美腿,斜斜的倚在沙发帮上,姿势优雅高贵,迷人。 看来,这个人一旦当领导了,自身气质就会在不知不觉间,发生根本性的改变。 她当小领导,肯定是水暗影那娘们在暗中操作,就为讨好哥们的--方圆心中这样想着,却更加的郁闷:明明是你花了一万多块,沾我光才爬到今天的位置,却在哥们面前装大爷,还真是没天理了。 等讪笑着的方先生坐下后,就像审犯人那样,秦小冰马上就冷冷的问道:“说吧,为什么忽然一声不吭的逃离京华。” “唉,别说的那样难听,还逃离--好吧,算我逃离。我卷走你那笔五千块的巨款,来到唐王,是因为我一个哥们在、在这边出车祸了,必须得赶回来照顾他,顺便找份工作。” 方先生嘴里那个不幸出车祸的哥们,自然是韩斌了。 哥们嘛,最大的用处,难道不是用来背黑锅的吗? 所以,方先生才不会因此就对韩斌有啥愧疚,只是默默的说:我又撒谎了,该遭雷劈。 方先生总共该遭老天爷一百八十五次雷劈后,才让秦小冰勉强相信了他的话。 他说,他目前在神通快递当保安。 之所以搞得这样狼狈,是因为昨晚公司内发生一起偷盗案。 忠于职守的方先生,大展神威,在同事们的配合下,狂追盗匪十万八千米,总算才在一条小河边,把盗匪抓捕归案,伸张了正义,维护了世界和平。 为了证明自己说的是真的,方先生还给秦小冰看自己的鞋子:“喏,我鞋子很新吧,虽说不是名牌,可也老值钱了--这还是多亏了你那几千块,我才能在替哥们交上住院费后,又置办了一身像样的行头,求职成功。” 说到这儿,方圆抬手捂住眼,一副男儿有泪不轻弹的样子,语气深沉的说:“真可怜我那哥们啊,差一点就被撞成太监了。” “行了,别再这儿装了,还真以为我是好糊弄的小孩子呢。” 秦小冰不耐烦的说着,伸出右手:“拿来。” “啥?” 方先生连忙放下手,目光清澈的问道。 “手机呀,我得看看你这人是不是真好好工作,攒钱还我的债了。嗯,以后啊,我会定期去神通快递总部查岗的。” 秦小冰想当然的,拿捏出了一副让方先生讨厌的债主嘴脸。 方圆觉得,这次他貌似又给自己栓了个套:这小丫头真去那边查岗,咋办? 不等方先生想出办法,秦大川回来了。 王大柱两口子做的混沌、包子很不错。 方圆跟秦大川俩人也饿了,立即化身变为两头恶猪,风卷残云般的,就在秦小冰刚小心翼翼的吹凉勺子里的汤时,他们已经比赛般的吃下十几个包子了。 “几点上班呢?” 喝了一碗混沌后,秦小冰收拾着桌子,看似随意的问方圆。 “八点正式上班,七点四十到。” 方圆如是说道。 “哟,现在七点十分了呢,还不快去?” 秦小冰看了眼手表,催促他去上班。 “好,那我就不帮你打理房间了,我先去上班。” 方圆如蒙大赦,连忙点头,快步了出去。 “唉,越乱,你是越添乱啊。” 出了大门后,方圆仰天叹了口气,左转走向自己家门口。 刚来到大门口,还没等拿钥匙开门呢,秦小冰的声音,又从背后响起;“咦,你去人家门口干什么?” “啊?哦,这家的男人,跟我在一个公司--也当保安,他有一辆摩托车,我们平时都是一起上下班的,顺便省下点公交车票,嘿嘿,门锁了,看来他先走了。么的,也不喊我一声,不够义气。” 方先生很为自己的急智而喝彩,竟然在间不容发间,就能说出这番天衣无缝的话,绝对是天才啊。 “哦。” 秦小冰随口哦了声,低头开始拿钱包:“你过来。” “干啥?” 方圆走过去,问。 秦小冰拿出一张五十面额的,想了想又换成一百的,递给方圆:“喏,打车去公司吧。下午下班后早点回家,我做点好吃的犒劳你一下。方圆啊,只要你好好工作,总有一天你会东山再起的……” “秦大姐,我快迟到了。” 见她又要给自己上政治课,方圆连忙小心翼翼的打断了她的话。 第394章 :给我留点尊严好吧? 九点,方圆才姗姗来到公司。 没办法,因为秦小冰的缘故,搞得他不能回家换衣服,在那小丫头的注视下讪讪上了出租车,在路上从头到脚的买了一身行头后,又跑到附近公园的人工湖内,清理了一下自己个人卫生。 公关部内,张欣等一众美女,正三三两两的聚在一起议论着什么,看到他进来后,立即給他献上大大的笑脸,热情的打招呼。 “聊什么呢,这么带劲?” 方圆微笑着随口问了句,目光从张欣、漠北北俩人脸上扫过。 他关注张欣,是因为她最可能是潜伏在自己身边的九幽王。 关注漠北北,则是因为一种习惯,纯粹把她当做了需要关心的小妹。 他看向漠北北时,女孩儿恰好抬头看向他。 俩人目光一碰后,她急促的笑了下,立即低下了头:这孩子,守着外人时,总是在意别人咋看她跟圆哥,尽可能装出上级、下属的正常关系样子来。 张欣却是左眼攸地眯了下,红唇半张,小香舌在口腔内轻轻敲一下--媚意十足的,搞得英俊男上司的小心肝儿那么痒。 “圆哥,出大事了呀。” 张欣扭着小蛮腰的追上方圆,跟着他走进了套间内。 细高跟性感小皮鞋急促敲打着地面,终于安顿下来时,张欣已经为方部长泡上了一杯铁观音。 方先生是从来不买茶叶的,上任后喝的花茶,还是前任部长留下的。 花茶是女孩子才喜欢喝的,方圆不喜欢,但也能凑合。 张欣发现了这一点,昨天下班后,就为方部长买了半斤极品铁观音,还有一个高级不锈钢老板杯,今儿带来放在了他办公室内。 奉上香茗后,张欣望着方部长的双眸,一眨一眨的,好像能说话的样子。 她当然希望方部长看到杯子后跟往日不同后,会愣怔一下,然后询问来历,那样她就含羞带怯的说,是她为圆哥专门采购的,并问他茶叶的味道咋样。 但让她有些失望的是,方部长倒是看了眼跟昨天不同的老板杯,却没说谢谢,只是笑着问:“出啥大事了?不过,我能从你脸上看出,就算真出什么大事了,也跟咱们没啥关系。” “吓,你真能我脸上看出来呀?” 张欣赶紧再次眨巴双眸,从小套裙口袋里拿出小镜子,装模作样的看起来:“我怎么看不出脸上写着什么呢?圆哥,你是不是对女人的脸,特别有研究呀?” 女人,尤其是张欣这种档次高端的美女,在故意招惹男人时,总能把她的某种魅力的暗示,用一本正经的样子表达出来。 方圆笑了:“是啊,我发现欣姐的皮肤,比昨天还要细嫩一些,特别娇媚,就像刚被雨水淋过的美人蕉那样,鲜艳欲滴的。” 方圆拽出这番话,倒是没有撒谎,而是发自内心的品位。 张欣眉梢媚意更浓,眼波流转着正要故作嗔怪的样子,娇滴滴的说圆哥你坏死了,不知道这句话是在讽刺女人,昨晚被男人那个啥了吗,俺可是单身的哟,可不敢随便去找男人,就算真找呀,也是找你这样的。 她的话还没出口,却敏锐从方圆眼神中,捕捉到一丝冷意。 方圆这时候,已经把她假想为九幽王了。 张欣可不知道,她已经被方圆列为头号怀疑对象,正内心冷笑着看她表演呢。 她只是在发现方圆眼中瞬间闪过的冷意后,立即意识到自己当前的暧昧有些过火了:男人这种东西,从来都不会太珍惜主动送上门来的女人。 马上,张欣脸上的媚意攸地消失,端正了态度,声音更是‘正气’了很多:“圆哥,今早我刚上班,就听保安处的刘广利说,南山区招财会所大老板郑文涛,被人杀死在了会所门前……” 跟郑文涛一起被杀的,还有他的左右手小壮。 郑文涛明面上是唐王的优秀民营企业家,他被人杀害,本来就会在当地引起轰动,更何况他死的很惨,心脏被人活生生的摘走了! 据报案的的人说,他当时正载着涛哥,还有小壮俩人,从医院往回赶,在距离招财会所还有七百米左右时,忽然遇到了一个女人。 “刘广利就在招财会所附近住,他的一个堂哥,就在南山区分局刑警队,所以他才能比别人知道的更加详细。” 张欣说到这儿后,本能的抬手,轻轻拍了拍高高的胸膛,很怕怕的样子:“前段时间,报纸上就曾经报道过有三个年轻人,在沈塘镇遇害……” 叮铃铃,急促响起的电话铃声,打断了张欣的话。 “欣姐,其实这种事跟咱没管系的,所以别担心,对吧?” 方圆伸手放在固话上,却没有拿起来,看着她笑着说道。 “是,是没咱们的事,我也没担心,就是当做新闻来跟你说的,好了,圆哥,你忙,我先出去了。” 看方圆要接电话后,张欣连忙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转身向外走去。 “欣姐,谢谢你给我买的杯子,茶叶,让你破费了,有机会,我请你单独吃饭。” 张欣走到门口时,就听方圆这样说。 顿时,她就心花怒放,回头咯咯一笑:“哟,那我可就日夜翘首以盼了啦。” 开门走出来时,张欣已经迅速恢复了昔日在同时眼里的形象,心中却在琢磨:原来,他不喜欢我对男人惯用的那种态度,嗯,有个性,欣姐我喜欢。 喜欢的欣姐,却不知道她抱着跟方部长凑近乎的心态,说出涛哥被惨杀的大新闻后,让方圆觉得她嫌疑更大了:如果她不是九幽王,为啥眼巴巴的跟进来说这件事? 还不是想看看我的反应? 还故意跟我玩暧昧。 有必要这样玩儿吗? 该说的话,哥们对你啥态度,在小河边时已经表达清楚了--方圆望着百叶窗外那道窈窕走路的倩影,心中冷笑着接起了电话。 “来我的办公室一下。” 电话刚接起,一个女孩儿淡淡的声音传来,不等方圆说什么,就扣掉了电话。 除了夏小韵夏总外,神通快递内可没谁敢这样跟圆哥说话了。 “昨天不是刚去了吗,又有啥事找我?” 方圆放下电话,小声嘟囔了句。 虽说他当前最想做的事,是躺在沙发上美美睡一觉,可夏总有召,敢不从命? “昨晚没睡觉?” 方圆刚走进总裁办公室,摘下防辐射眼镜的夏小韵,就皱眉问道。 “昂,你咋知道?” 方圆抬手捂着嘴,打了个哈欠,走到沙发前重重坐了下来。 “看你戴着一副黑眼圈,满眼都是血红丝,瞎子也能看出来的。” 夏小韵合上笔记本,装作漫不经心的样子,问道:“昨晚,做什么了?” “没干啥,就是在家看电影,看上瘾了,等觉得尽兴时,才发现天已经亮了。” 方圆随口扯了个谎。 他不想告诉夏小韵,昨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就算告诉她,又能起到啥作用? “只是看电影,没做别的事?” 夏小韵说话时,嘴角浮上了古怪的嘲讽。 “我还能做--” 拿出烟正要点上一颗的方圆,猛然醒悟,抬头看着夏小韵,眼角跳了下,接着晒笑道:“看来还真逃不过你这双慧眼,好吧,我承认,昨晚跟陈婉约奋战了一个晚上,累个半死,她还抓着我不让起……” “闭嘴!” 夏小韵小脸攸地通红,抓起桌子上的签字笔,就狠狠砸了过来。 尽管她早就知道,方圆已经跟陈婉约有了那种肮脏的关系,现在正在享受变态的同居生活,可听他这样说后,还是觉得受到了天大的羞辱。 方圆看似随意抬手,就抓住了那支笔,拇指、食指稍微用力,签字笔就咔吧一声断裂,接着冷笑道:“说你脑残,你还不愿意。明明是你非得把话题向那方面引,我如你所愿了,你却又恼羞成怒,这算啥?” “你、你--方圆,算我求求你,给我留一点尊严好不好?” 夏小韵银牙紧咬,腾地站起来,即将爆发时,却又颓丧万分的,重重坐了下来,双手捂着脸,长长的秀发垂下,肩膀稍稍抖动。 看着无比痛苦的女孩儿,方圆觉得自己那番话,貌似有些过分了。 是,夏小韵是故意把话题往那方面引,哪怕她知道方圆跟陈婉约在一起,铁定会做那种让她想起来就会发疯的丑事,可还是希望方圆能跟她说,才没有。 哪怕是骗她,她心里也不会这么难受。 她之所以问,是因为太在意这两个人了。 本来,陈婉约,方圆,都是她最亲近的两个人。 可现在却距离她最远,伤害她最深,她实在不知道该怎么面对这种复杂的关系,每天都得忍受某种痛苦的折磨。 “从昨晚十点多之后,到现在,我都不在家。” 方圆点上香烟吸了一口后,才缓缓的说道。 夏小韵的无声抽噎,顿了下,却依旧没抬头。 “你该听说,清晨时南山区那边,发生一起特大惨案了吧?” 方圆看着她,实话实说:“那件案子,跟我有些关系。” “啊,那些人是你杀的!?” 夏小韵这才霍然抬头,满脸的泪痕,都无法遮掩脸上的惊恐。 在塔希科雪原时,夏小韵可是亲眼看到方圆杀人的,可她却无法接受,他会用那么残忍的方式杀人。 唯有没人性的人,才会把人的心脏摘走。 哪怕她跟方圆,已经注定没有任何的结果,可也不想他变成那种没人性的人,所以才会如此高度重视。 “我没杀人。” 方圆摇了摇头。 夏小韵马上追问:“真的?” 方圆皱眉:“我骗你干啥?” “你要是骗我,我以后就再也不理你了--咳!” 话说到一半后,夏小韵才意识到这样说好像不对劲,连忙干咳了声,才说:“是劳拉跟我说,昨晚那边出大事了,但我没在意,没想到,会跟你有关。” 第395章 :享受笑的幸福 夏小韵打电话喊方圆过来,其实啥事也没有。 就是想他,想见到他。 有过热恋经验的女孩儿都知道,在赌气不理某个家伙很长时间后,双方的冷战一旦破冰,早就积攒太多,压抑太久的想念,就会铺天盖地般,给予她‘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折磨,继而促使她想用任何理由,再看到那个家伙。 夏小韵就是这样,她通知方圆过来的借口,就是要质问他,为什么没参加七点四十召开的晨会--至于这家伙到底找啥借口来搪塞,这不重要。 重要的是,她看到了他,那头不住在挠她心儿的小猫咪会老实了,那就足矣。 只是却没想到,俩人才刚一见面,就一言不合的争吵了起来。 这可不是夏小韵所希望的。 幸好,也已经猜到她心里是啥想法的方圆,马上就转移了话题。 “我听劳拉说,凌晨时那边死了好几个人。” 夏小韵抬手,飞快的擦了擦脸颊,站起来绕过桌子,快步走到待客区,在方圆对面款款坐了下来,一脸小紧张的问:“怎么就跟你有关呢?” “有人想杀我。” 方圆如实回答。 “什么人?” 夏小韵赶紧追问:“又是为什么?” “你还记得在塔希科雪原时,那对东洋男女吗?那个叫长岛雪花的女人,在被华夏特工组织带回国内后,不久就自杀了。” 方圆说到这儿时,再看向夏小韵时,眼神中有了明显的柔情。 塔希科雪原所经历的那一切,夏小韵当然记得,而且记得还很清楚。 正是在那儿,她为给方圆争取自救的时间,不惜决定把自己的清白之躯,交给东洋武士山口野崖,从而一举确定了她在方圆心中无可替代的地位。 也还是那次塔希科之行,她从找到真爱的狂喜巅峰中,一下子摔下了俩人竟然是亲兄妹的低谷,遍体鳞伤,痛苦异常。 老天爷对她的折磨,还没有到此为止,让她就像坐过山车那样--知道她跟方圆,原来才不是啥亲兄妹,那只是某些人生怕他们结合才使的阴谋诡计。 深爱的两个人不是亲兄妹,这个本来比天还要大的好消息,却又随着方圆跟陈婉约发生那种肮脏的关系,被现实这个无情的铁锤,跟砸了个粉碎。 就像在砸夏小韵的心,无比的疼痛。 这一切的源头,都是从塔希科之行而起的,夏小韵想忘记,都难。 同样,方圆在提到塔希科雪原时,脑海中也回响起了女孩儿的一些话:方圆,你欠我的,这辈子,下辈子,下下辈子,你都还不清。 是呀,方圆还不清。 不但没有还,还又狠狠伤害了这个女孩儿。 所以在这一刻,方圆觉得夏小韵无论有多么的脑残,都不该用刚才那种话来打击她,只能在看她接连点头后,温和的笑着说:“东洋人把他们的死,都安在了我的头上,所以派了几个传说中的忍者,昨晚来刺杀我。” “你没事吧!” 夏小韵刚问出这句话,就笑了。 笑自己有些太傻:方圆如果真有事的话,那怎么能安安稳稳的坐在这儿呢? 她不知道,她这一笑,却是从莫斯科回来后,最正常的一次笑。 漂亮女孩儿发自内心的笑时样子,确实很迷人。 方圆看的有些发呆,甚至还情不自禁的伸出手,要去抚摸她的脸颊。 夏小韵的笑容,很艺术的固定在脸上,长长的眼睫毛慢慢地垂下,看着那只伸过来的手,轻轻放在了她的脸颊上。 她闭上了眼,心中那样的安静,祥和, 她喜欢这种感觉,就像六岁那年在公园里不小心摔了一脚,疼的哇哇大哭时,被夏天问抱在怀中,轻拍着后背柔声安慰她那样。 温柔贤淑的母亲,则站在不远处的一棵花树下,看着丈夫跟女儿,轻轻笑起来的样子,无比幸福,满足。 陈婉约的笑容,就像一根钢针,狠狠刺在了夏小韵心头,把方圆给予她的安静彻底赶跑,让她蓦然回归了残酷的现实:他,是你母亲所拥有的男人呀! 猛地,夏小韵抬手打开了方圆的手,低低的尖声叫道:“不要碰我!” “对不起。” 方圆紧紧抿了下嘴角,随即看似随意的笑了笑,才继续说:“我当然没事了,有事的是他们,嗯,他们死的都很惨。” “是谁杀了他们?” 夏小韵深吸了一口气,再看向方圆时的眼眸中,飞快闪过抱歉的神色。 是九幽王杀了他们。 九幽王是谁? 她为什么要杀那些人? 方圆敢肯定,他要是一旦说出九幽王,天性中有着强大好奇心的女孩儿,肯定会打破砂锅问到底。 那样一来,方圆就得把九幽王的阴谋,夏小韵当前所面临的危险处境,都说出来,肯定会给她造成相当大的精神压力。 如果给她造成太大的心理压力,能解决问题的话,方圆肯定实话实说。 可问题是,就算夏小韵被活生生的吓死(就算吓不死,可在得知一个爱吃人心的邪物,时刻要琢磨着把她取而代之,精神也会受损的),也解决不了问题。 所以,说,不如不说。 至于夏小韵早晚会知道这些事,那么为什么不让陈婉约跟她说呢? 方圆决定把这些都留给陈婉约,于是笑着说:“我也不能确定那个人到底是谁,毕竟,躲在暗中关注我们的人,太多了。” “嗯。” 夏小韵轻嗯了声,再次垂下眼帘,不说话了。 几分钟后,方圆打了个哈欠,正要告辞时,有人敲响了办公室的房门。 不知道在想什么的夏小韵,马上就站起来,快步走到了办公桌后面,才淡淡的说:“请进。” 门开了,一张不知死活的脸,出现在了方圆的视线中。 一张儒雅英俊的小白脸,能够被方先生看成不知死活的样子,也唯有副总张良华了。 “夏总--哟,方部长也在呀,我等会儿再来?” 张良华看到方圆后,脸上的笑容凝固了下,随即再次绽放开来,请示夏小韵。 “不用了,我正好要回去。” 不等夏小韵说什么,方圆就站起来看着她说:“夏总,没别的事了吧?” “你可以走了。” 夏小韵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看都没看方圆,就对张良华说:“张副总,请坐。” “方部长,给你个小建议啊。” 先冲夏小韵点头道谢后,张良华忽然对方圆说:“夏总很忙,时间很宝贵的,我们做下属的,都该体谅夏总才对,以后没什么重要工作,最好别来占据夏总的宝贵时间--方部长,你说我说的对吧?” “很对,我会记住张副总的建议。” 方圆认真的点了点头,转身走出了办公室。 对于这种不知死活的跳梁小丑,方圆现在都没兴趣跟他废话了,只是衷心的希望,他以后在受到惊吓后,别吓成神经病就行。 方圆刚来到公关部门口,听到有人叫他:“方、方部长,请稍等一下。” 方圆回头看去,就看到一楼大厅的前台客服小张,正脚步匆匆的走出电梯,手里拿着一个白色的信封。 “方部长,有您的邮件,我给您送上来了。” 小张一脸的殷勤笑意,双手递过了邮件。 别看方圆每次来公司,都得在前台打卡,不过对于小张他可没太深的印象。 这可能是因为小张对他的态度,总是会随着他在公司内的地位影响,而改变的缘故吧? 方圆来公关部上班的第二天打卡时,小张就是最先給他甩脸子的人,跟现在的恭敬态度,那绝对是判若两人。 没办法,谁让方先生能领导着公关部的姐妹们挣大钱了呀? 张良华副总倒是夏总跟前的红人,根据大家的暗中猜测,日后成为‘老板娘’的可能性,要比方圆高出几个百分点--可问题是,他压根无法像方部长这样,给下属带来不敢相信的实惠! 如果能够获得方部长的好感,调进他所管辖的公关部,那岂不是代表着,美好生活即将到来? 要不然的话,小张只需打电话通知方圆一声,让他自己去下面拿邮件就是,何必眼巴巴的亲自送上来。 小张心里打的那点小九九,方圆当然明白,却没因此就讨厌她:在外给人打工的兄弟姐妹们,想用讨好某个人来获取更大效益的机会,这没什么错。 “哟,可真得谢谢你了,还得让你亲自跑一趟,你给我打个电话,我自己拿就是了。” 方圆客气的道谢,接过了信封。 他想不出,有谁会給他邮寄东西。 “嘻嘻,方部长你日理万机的,时间宝贵,还不知道有多少大事要做呢,我反正在下面很清闲,跑跑腿也算是锻炼身体了--方部长,您忙,我先走了。” 很乖巧的说了几句,小张微微对方圆躬身,告辞。 在她刚要转身时,方圆说话了:“你叫啥名字来着?” “我姓张,叫张华!” 听方部长忽然问自己叫啥,小张内心顿时无比激动。 “好,我记住了,以后有机会,说不定咱们就是一个部门里的战友了。” 方圆笑着对张华点了下头,转身走进了公关部内。 他倒是没有哄骗小姑娘,因为随着神通快递国际物流的快速发展,公关部也得相应的扩充人手,而有前台客服经验的员工,应该有一定的公关能力。 (每家企业的前台客服小妹,都代表着公司门脸,外形气质肯定不差,更因为每天要接待形形色色的客人,学会该怎么应酬也是很正常的。) 暂且不说张华心中有多么的狂喜,单说方部长。 方部长去夏总办公室汇报工作这会儿,公关部内的一众女将,基本都已经外出了(这段时间,公关部太忙了),只留下一个人看家。 冲站起来的李姓妹子笑了下,方圆走进了自己的办公室。 邮件内,就几张叠起来的纸张,好像是地图。 方圆打开,铺在了桌面上。 第396章 :地图内的秘密 果然是一张地图。 地图上所标刻出来的地域形状,是哪儿,方圆没有管,只是看到上面的注释文字,而是高仿汉语的东洋文字。 谁会给我邮这样一张地图来? 方圆有些奇怪的再次拿起邮件信封,翻来覆去的仔细看了几眼,才发现邮寄地址,竟然来自唐王本地(刚开始时,他还真注意到)的南山区。 有意思,最近总是跟南山区犯牵扯。 方圆笑了下,把信封揉成一团,丢尽了废纸篓内,坐下来开始端详那张地图。 这是一张扩大数十倍的地图。 简单的来说呢,就像当前最时兴的电子版地图那样,只需用手指一扩,就能看到村庄、公路以及显眼的建筑。 不过,这张地图上的地域范围内,却没有一个村庄,只有数个山头,还有一条从北往南的公路。 公路的最北端,则用东洋文标着几个字:平安南道。 “平安南道?” 方圆微微皱起眉头,喃喃的自言自语:“我怎么不记得,东洋会有什么平安南道?” 道,在这儿可不是道教的道,更不是大道的道,而是古代都察院所管的辖区。 就像满清皇朝时,都察院就设立了十五个道,最高行政长官叫道台,类似于大唐帝国那会儿的节度使,周朝时代的诸侯国。 自从满清被赶下台后,这些道也跟着被抛弃了,地图上不会再出现此前常见的山东道等地方名。 但有两个国家,却一直沿用大汉民族所创建的这些名称,来命名地域,一个是东洋(比方北海道),一个就是南北朝。 想到这儿后,方圆明白了:这不是东洋的地名,而是特指北朝。 北朝有个平安南道,自从大隋帝国北伐后,原高丽就异常渴望南道平安,所以特意在两国边境处,特以平安为名设置南道管辖区域。 至于地图上的地域名,为什么会以东洋文来命名,除了证明这幅地图是给东洋人看的之外,好像没啥更合理的解释了。 顺着平安南道向南看下来,看到那些同样用东洋文表明的山头后,方圆更加确定这副地图,就是北朝的某个区域地图了。 谁都知道,北朝号称江山三千里,但大部分都是山岭地带,所以那边不缺山。 但境内最高的山,是海拔只有1600多米的金刚山(当然了,北朝跟华夏的界山长白山更高,但自古以来就属于华夏)。 名气略逊于金刚山的,则是望南山。 据说此山名字缘由大唐帝国时期:继隋炀帝杨广,唐太宗李世民相继几次征伐高丽失败后,最后大唐名将苏定方出马,彻底踏平了高丽。 高丽惨败贵族北逃后,一心希望能够‘光复旧山河’,遂把有唐兵驻守的某山,叫做望南山。 后来大唐帝国落败后,半岛趁机收复‘故土’,却保留了此山的名字。 望南山,距离华夏东北某省边境只有不到一百公里。 本来,这地方是个让北朝人缅怀祖宗惨痛历史的哀地,很少被人提起,但现在却是那边的核试验基地。 地图上,也在望南山山头上,画了个大大的红圈子,特意标明它的重要性。 方圆所看到,所想到的这些,早就在网上传遍了,没人会把它当做啥稀奇事,或者说秘密来议论,就算说起来,也是痛骂白眼狼,在距离我国边境如此近的地方,搞核试验。 (那边采用的是地下核试验,因此能避免大部分辐射物质泄露到大气层,从理论上来说,不容易泄露到华夏一方,但这也只是理论。 实际上,地下核试验并不能完全避免核物质向外界外泄,而且试验过程中一旦出现纰漏,将可能对地下水、邻近海域甚至空气造成污染威胁。 此外,地下核试验会通过植物根系吸收,导致地表植物的辐射物质含量超标,从而通过食物链的生态循环,对周边地区产生一连串负面影响。) 既然这地方是举世皆知的,那么为什么会有人给方圆邮寄这张地图来呢? 难道说知道他是个标准的吃货,希望他能去那边,拿筷子夹起一块铀(制造核武器的主要元素)来,放在嘴里尝尝,说味道很特么的苦,劝说北朝兄弟们,别再自找不痛快了,有着工夫跟金钱,还不如给他们伟人多铸几个铜像。 那是扯淡。 方圆可没兴趣扯淡,他现在更想睡觉。 瞪大眼珠子盯着那副地图看了老半天,看的嗓子都冒烟了后,方圆才端起张欣給他泡上的铁观音,喝了一口。 张欣高价买的带内胆不锈钢老板杯,保温性能总是超强,这么久了水温还滚烫,想事想的有些出神的方圆,不小心大喝了一口,结果差点把舌头烫熟,张嘴就喷了出来,好像喷雾器那样,全部洒在了地图上。 以前方圆看武侠小说时,总能在其中看到有关藏宝图的狗血桥段。 就是这样看藏宝图,屁都看不出,但只要用火一烧,或者扔在水里,可能是碎羊皮制成的藏宝图上,就会露出庐山真面目了。 他在电影、书本上看过那么多次,这次终于在现实中,看到这种隐藏技术了:滚烫的茶水,被他好像喷雾器那样喷在地图上后,慢慢有一些文字,隐隐浮现了出来。 “哥们今天,真该去买彩票才对,运气太好了。” 看着地图上那些越来越清晰的东洋文字,方圆放下老板杯,有些得意的自言自语说:“九幽王啊九幽王,你是不是担心我发现不了这里面的秘密,知道我会费神揣摩时会口渴,所以才提前给我买了个保温性能良好的保温杯,狠狠烫了我一下后,才能看到我想不到的东西?” 不用再去问九幽王,方圆也知道这副地图是她送来的。 她是从昨晚那三个可怜忍者身上(很可能是背信弃义扔下方圆,妄想独自逃生的女人)找到的,并当做一份温馨小礼物,辗转送给了他。 九幽王肯定早就发现了地图上的秘密。 她给方圆,就是觉得,方圆能用这些秘密,来向华夏某秘密部门,换取一些好处。 那个鬼女人说过,她早晚会让方圆乖乖当她丈夫的--那么,哪个合格的妻子,不会千方百计的给自己男人创造前进的机会? 显现出来的东洋文字,密密麻麻的,讲述了一个惊天大秘密:被半岛人民视为死仇的东洋人,竟然要协助北朝人,解决核试验中一个最大的难题。 简单的来说,就是田中美和的背后主子,希望北朝的核试验成功。 唯有核爆炸成功了,才能在不足华夏一百公里的地方,引发六级以上的地震,核危害扩散开来,伤害方圆多少公里之内的所有生灵。 才能有可能给深埋长白山地下数千米、不断在流动翻滚的岩浆,找到一个突破口,在某一刻瞬间爆发,大灾难降临。 如果真是这样,自从上个世纪以来,就把北朝当兄弟的华夏,会忍气吞声的原谅这头白眼狼? 早就在半岛地区,重兵云集的美国人,能不趁着华夏愤怒时,帮着南韩彻底搞定那些太阳后人,把半岛统一,从而占据直接威胁华夏大门口的绝佳位置? 所以,华夏绝不希望北朝的试验成功--早在大隋帝国时期,杨广就彻底领教过这些表杂翻脸无情的威力了,一旦掌握人间至杀凶器,来威胁中土咋办? 唯有让那些人,老老实实的呆在家里,享受温暖阳光的沐浴,才是最最合适的。 而东洋某些人,恰恰看透了这一点,于是就不计前嫌’的,无偿为那边提供技术,所谋甚远,而且也很符合小太阳的需要。 田中美和他们背后的主子,也猜到华夏这边会插手此事,所以才特派众多特殊人员,前往北朝,抗衡来自外界的‘破坏’力量。 (也不知道写这些,有没有犯忌讳的可能,表示忐忑,却又真看不惯那些人,可能是受我们这边一个曾经去过那边的哥们影响吧?但愿各位兄弟们,别当回事,就是休闲娱乐而已,没必要上纲上线的啊。) 看完这些东西后,方圆才知道田中美和三人来唐王暗杀他,只是顺道而已(被轻视了,心情很不爽),人家最主要的任务,还是赶去那边,送这份东西,跟大部队会合。 田中美和能携带这玩意,由此证明她在本次任务中担任的角色,相当重要。 但谁能想到,她却好死不死的碰到了九幽王,不但没能干掉方圆,而且还把小心肝儿也留在了这片广阔的土地上。 方圆从来都是个讨厌麻烦的人,从来都是。 但当某些事,威胁到他深深热爱的祖国(这儿,绝对不是装比,而是发自内心的以炎黄子孙为豪)时,哪怕是天大的麻烦,他也不会无动于衷。 这是他做人的底线。 一个人,如果不爱国了,跟那些不孝顺父母的畜生,又有什么两样? 又有什么面目,站在天地间,以直立行走的方式,来书写那个‘人’字? 当然了,要想方圆一个人,就阻止某个大阴谋,肯定是螳臂当车,不值一提。 幸好,这个国家在任何时代,都有那么一批为了国家而甘于抛头颅的人--方圆把这些东西交给那些人,也是最正确的方式。 如果上面希望,方圆能跟他们一起去阻止阴谋,他绝不会推辞。 没有任何推辞的理由,因为他是炎黄子孙,无论对现实有多少的不满,当外来威胁临近时,绝对会像无数热血儿女那样,义无反顾的挺身而出。 “谢了。” 也不知道跟谁说了一声谢后,方圆收好了那张地图,装进了一个文件夹内,拿出了手机,开始拨打铁辽的手机号。 把这东西交给铁辽,无疑是最正确的做法了。 “对不起,您拨打的号码已关机,请稍后再拨。” 手机内,传来让人心烦的机械女声。 第397章 :送你一个功劳 有些事能等,比方等你呵护的小宝宝慢慢长大。 有些事不能等,比方你在点烟时不小心点着了眉毛,总不能等吸完烟后再灭火吧? 方圆当前所面临的这件事,就不能等,甚至比抽烟点着自己的眉毛,还要急。 铁辽离开唐王时,说是去南方某省调查九幽王一事去了--在执行秘密任务时,关机也是很正常的,所以就算方圆有些郁闷,最多也就是问候几声他未来的媳妇罢了。 除了铁辽之外,最好的联系人无疑是龙头了。 但很可惜,方圆上次跟龙头通话后,就把手机摔碎了。 至于通过警方……方圆觉得,除非他脑袋被门给挤了,才会把这东西交给警方(警方跟国家某些特殊强力部门,在处理这种事上的能力,没有任何可比性的)。 那么再找谁呢? 方圆不甘心的再次听了一遍好想用黄瓜给丫堵住嘴的机械女声,才重新拨了一个号码。 这个手机号倒没有关机。 可反应比关机,更让方圆生气:手机嘟啊嘟的嘟嘟了好多声,都没人接听。 “特么的,瞎忙活啥呢?” 方圆第三次按下重播,刚骂出这句话,终于有个冷淡的女人声,从手机那边传来:“你是谁?” 声音虽然冷,但是很好听,有些沙哑的磁性,更多的却是一些疲惫感,一点礼貌也没有,就像刚被八百个男人上了一遍,还不知足正在心烦那样。 大人大量的方先生,是不会跟那娘们一般见识的,左手屈指在桌面上敲打着,懒洋洋的说:“我手里有个非常的重要的东西,想来想去想了好几遍,觉得最好还是交给你,算做是送你一点小功劳吧,请笑纳。” “什、什么功劳?” 电话那边的女人,貌似依旧保持着刚通话时的冷淡,可聋子都能听得出,她在得知是方圆给她打电话后,心情是怎样的激动。 就像一棵眼看就要枯死的树,忽然天降大雨,瞬间就复活了,枝叶绽放出勃勃生机那样。 原来,我在她心里的地位,竟然这样重要。 不是聋子更不是傻子的方圆,听出女人语气中无法压抑的激动后,心中很是有些惭愧,开始反思以往对她,是不是有些过了。 不过眼下可不是扪心自问的时候,还有正事要做呢。 “是--” 方圆刚想说出是什么功劳,却又忽然转口说:“你最好联系你以往的那些熟人,请他们不要再监听我的电话,我才能告诉你。要不然,你亲自来一趟唐王,我把东西交给你。” 他的话音刚落,那边的女人就说:“好,四个小时,最多四个半小时后--也就是下午两点半,我就会赶到唐王,到时候再联系你。” 不等方圆说什么,她就扣掉了电话。 看上去,很有些迫不及待想立功的样子。 实际上方圆知道,她只是想尽快的看到自己。 把手机放在桌子上时,方圆忽然觉得它很重,尤其是放在桌子上时,发出的那声响声,无比的刺耳。 让他莫名的心烦了起来,拉开椅子走到沙发前,斜斜的躺了下去,很快就睡着了。 睡眠中,好像有人来过办公室,尽管是蹑手蹑脚的,但比钉子粗不了多少的细高跟,在踏上地板时,还是发出了轻微的咔咔声。 有人,给方圆和衣而睡的方圆,盖上了他的外套。 其实这个季节睡觉时,哪用盖衣服? 不过,看在女孩儿的一片关怀份上,方圆也就不跟她计较了。 随着中午的到来,外出的公关部职员,只要没陪客任务的,都回来吃饭了。 跟以往大家肆意大声开玩笑不同,没谁高声说话:日理万机的圆哥,在休息呢,可不敢惊扰了他的美梦。 叮叮当--就在方圆睡得最香时,放在桌子上的手机爆响起来。 睁开眼,舒服的打了个哈欠后,方圆翻身坐起,把盖在身上的外套放在了沙发帮上,站起来走过去拿起了手机。 “我来了,就在神通快递楼下的停车场,你是下来,还是我上去?” 女人的声音,从手机中传来,带着更加明显的疲惫。 “我下去吧,你稍等。” 方圆看了眼时间,才两点多一点。 从京华到唐王,在高速路上的正常车速需要五个多小时,女人愣是提前了一个小时,这足以说明她的车速有多快,更加疲惫也是很正常的。 方圆有些感动,伸手拿桌子上的文件夹时,才发现还放着两个不锈钢饭盒。 也不知道是谁,给圆哥买回了午餐--难道就不怕被人在背后议论巴结领导吗? 外面公关部的大办公室内,还是只有一个留守人员,其他的都撒出去了。 “圆哥。” 看到方圆出来后,留守者连忙站起来打招呼。 “哦,我出去一下。” 方圆对那个小少妇点头笑着打了个召唤,急匆匆的走出了办公室。 很凑巧,电梯正在下来,方圆摁了按键。 电梯门缓缓打开,方圆抬脚正要走进去时,却愣了下:电梯内有三个人,正是夏小韵,劳拉,还有那个最近很红的张良华。 “怎么,不进来?” 看到方圆犹豫不决的站在门口,夏小韵淡淡的问道。 “呵呵,夏总,这是要去哪儿啊?” 方圆讪笑一声,迈步走了进来,站在电梯门口的张良华,马上就说:“夏总去哪儿,还需要向你汇报吗?” 站在夏小韵背后的劳拉,眉头皱了下,却没说什么。 要不是为了顾忌自己是个有素质的人,方圆肯定会抬手,掐住这孩子的脖子,把他狠狠摁在墙上,等他被憋得张开嘴后,才吐一口浓痰进去:麻了隔壁的,哪儿都有你搅和。 用很善良的目光看了张良华一眼,方圆笑了笑没吭声,倚在了墙上。 夏小韵刚张开的小嘴,也闭上了:在张副总维护她的尊严时,她不方便多说什么。 本来,乘坐电梯的人都知道,谁进来的最晚,谁得按那个运行键,电梯门才会关闭。 方圆进来的最晚,三个人中(不包括劳拉),他的职务算是最低,按说他得按键才对,而且张良华也向里走了两步,方便他按键。 张副总,总是这样会体贴人。 但让张副总很生气的是,他明明已经给方圆让开了,可那家伙却靠在电梯墙上,低头看起了手里的文件夹,摆明了不会去按键的。 真是没有素质,搞不懂夏总当初怎么喜欢这样一个渣渣! 张良华当然不好再喝令他去按键,只好在心里骂了句,重新走回去,在电梯上拍了一下。 电梯门关上后,里面四个人没谁再说话,气氛很压抑。 幸好,电梯很快到站了,随着叮当一声响,门缓缓打开。 站在门口的张良华,赶紧快步走出去,站在门口半转身,脸上带着不卑不亢的微笑,抬手恭请夏总轻移莲步出门。 “张副总,你简直是太客气了,会让人误以为你是专门开电梯的门童,嘿。” 最先出来的却是方圆,满脸赞叹的对他竖了大拇指,不等他说啥,就快步走向了大厅门口。 浑身闪光的人啊,无论在哪儿都能被人注意。 方圆都走到大厅一半了,前台客服小张在看到他后,还紧赶着问好:“方部长好--啊,夏总,您好。” 听她问候夏总、方部长,却独独没有给自己请安后,张良华眼神更加阴沉,垂下的右手慢慢攥起了拳头,看向了大厅外面。 外面的台阶右侧,停着一辆火红色的法拉利跑车,保安刘广利等人,正眼巴巴的瞅着门口,内心猜测里面里面那位美女,有没有自己所想象的那样美。 开法拉利的美女,并没有让刘广利他们失望,反而给了他们一个莫大的惊喜。 或者说,是视觉上的福利:随着车门打开,一条粉嫩修长的美腿伸了出来,黑色的宽头绑带高跟皮凉鞋内的秀足,同样没穿丝袜,五个脚趾染成了诱人的墨绿色,轻轻放在地上时颤了下时,几乎要把刘广利的心儿,给颤出来。 接着,一个身穿无袖大红色旗袍的极品美女,扶着车门款款走下,染成金色的秀发,随意披散在肩膀上,绝美的脸上,戴着一副宽大的蛤蟆墨镜。 女人腿长,身材就会美,尤其是把开叉旗袍撑起老高的部位,更是亮瞎了刘广利的眼睛,情不自禁的咽了口口水:咕噔。 美女,极品到无法用文字语言形容的美女,这要是抱着睡一觉,让我当街撞死也--就在刘广利傻瞪着俩眼想入非非时,一个人影隔断了他看向美女的视线。 这就怒了:谁呀,敢抢走我的福利? 眨巴了下眼后,刘广利还没有来得及在脸上浮起的怒气,瞬间消散,换成了谄媚的笑容。 没办法,美女再美,也是可看而不可求的。 但现在公司内如日中天的方部长,却是万万不能得罪的。 更重要的是,那个美女竟然是在等方部长。 我要是方部长,那该多好? 在刘广利的无比羡慕嫉妒恨的目光中,方圆来到了美女面前一米处,站住上下打量了她几眼,皱眉问道:“咋,去哪儿参加选美比赛了?瞧你穿的这么露,就不怕招蜂引蝶,惹来麻烦?” “哼,姐姐我就是想招蜂引蝶,谁让没人疼,不被人在意呢?” 水暗影冷哼一声,抬手摘下了脸上的大墨镜,故作冷笑时,胸前那叫一个地动山摇,让人恨不得当街就把她就地正法,看她还敢不敢乱卖风情。 “咦,水--你怎么来了?” 方圆还没说话呢,就听背后传来夏小韵的惊讶声。 话说,水暗影可是小夏妹妹给方圆亲自物色的‘嫂子’,俩人曾经交心换肺的深谈过一次,潜意识内对她有一定的好感。 所以看到水暗影忽然出现在总部大楼门前后,夏小韵马上就走了过来。 同样,看到夏小韵后,水暗影故意拿捏出的冷淡,也瞬间被迷人的笑容所代替。 第398章 :小鸟依人的水暗影 “楚词!” 看到夏小韵出来后,水暗影立马撇下方圆踩着捆绑后高跟皮凉鞋,扭着小蛮腰荡起一阵恼人的香风,走了过去。 一把拉住夏小韵的手,笑得是那样亲热:“楚词,好久不见了,你越来越漂亮了呀。” “水水姐,你才是更漂亮了呢。” 夏小韵另外一只手,搭在水暗影手腕上,也发自衷心的称赞,小脸上洋溢起真正开心的笑容。 对于水暗影,夏小韵还是很有好感的,毕竟这是她亲自向方圆推荐的‘嫂子’,无论从背景工作,还是自身长相气质,配方先生差不多能用‘绰绰有余’这个成语了。 至于水水姐这副漂亮皮囊下,那颗心可能是黑色的--有谁会相信呀? 如果有人跟张良华说水水姐多么心狠手辣,翻脸无情,就是一个典型的蛇蝎美人,最好是能有多远,就得躲多远,他是绝不会相信的。 只是惊诧于世界上,怎么可能有这么热情奔放到让阳光失色的女子。 可以肯定的是,论起自身相貌,身材,夏小韵都不输于水暗影。 但要是论起气质--小商人出身的夏小韵,那是拍马也比不上水暗影的。 水水姐发自骨子里的高贵狂妄,貌似除了叶明媚之外,没谁能跟她争锋。 尤其是在她穿着当前这身大红色的无袖旗袍,一头青丝染成金黄色,咯咯娇笑起胸前就会地动山摇、轻风吹过撩起她的袍角、露出修长雪白的大长腿时,就像是一团火,能把整个世界上所有男人烤焦,也舍不得挪开看着她的目光。 “水水姐,你怎么来唐王了?” 寒暄几句后,夏小韵扫了眼旁边的方先生,笑问:“来之前,为什么不给我提前打个电话,我也好去接你的。” “我是开车来的,不用接呢。” 水暗影也回头,看着方圆,抿嘴一笑回答:“我呀,来唐王,当然是想他了呢。” 水暗影说着,松开夏小韵的手,走到方圆面前,动作相当自然的挽住他的胳膊,小鸟依人般的往他肩膀上一靠:“这死没良心的,因为我跟他说话重了些,就给我甩脸子,招呼也不打一个,跑回唐王了,害的我独守空房,心里苦的要死,唉。” 幽幽叹了口气,这娘们看着夏小韵,认真的说:“没了男人的女人哟,说是从那就像掉了魂儿成了一具没人要的行尸走肉,也不夸张哦。楚词,你以后找老公啊,可别找个这样的,要不然就等着终日以泪洗面吧。” 本来,论个头,一米七五的水暗影,看起来就比方圆还要猛一些(女孩子显高),再加上她此时就穿着鞋跟高达七八寸的高跟鞋,挽住他胳膊站在一起时,凭空比他高出了半头。 此时偏偏做出一副小鸟依人的样子,却不知道在男人眼里,她就是一匹大洋马,这要是骑上在大炕上驰骋,那还不得美死? 当然了,也会让某男郁闷死。 方圆能看出,水暗影就是在故意发嗲,就是暗示夏小韵:看,我跟你哥的感情,好着呢。 水暗影在发嗲时,夏小韵始终笑吟吟的看着他们,还不时的轻点螓首,一副你说的很对,我很赞同的样子。 至于她心中是怎样的真实感受,恐怕唯有她跟老天爷知道了。 老天爷还知道,站在夏小韵旁边的张副总,心中已经有狂喜、嫉妒、却又带着愤怒的火山爆发:原来你有媳妇了啊,那我追求楚词的成功率又大了些!可是--尼玛,你媳妇这么漂亮风骚,干嘛还要来干涉我追求夏总? 说实话,平时在人们心目中好像冰山雪莲一般冷傲的夏小韵,在水暗影出现后,立即被比下去了一大块--没办法,水水姐这种近似于妖艳、还又热情奔放的女人,总是能轻易撩动男人心底最深处那根邪恶的心弦。 “楚词,不忙的话,我们找个咖啡厅坐坐?” 在若干双‘如饥似渴、嫉火燃烧’的目光注视下,水暗影好好秀了一把恩爱后,才邀请夏小韵找地方坐坐:“这么多天没见了,我有好多话想跟你说。” 水水姐这样说,倒是没有撒谎,她确实有很多话要跟夏小韵说。 她根本不知道,方圆跟夏总已经不再是亲兄妹了,她这个夏小韵亲手挑选的‘嫂子’,已经在小夏心中处于了相当复杂的地位。 水水只想好好跟夏小韵聊聊,让她帮着自己说服方圆,能不能收回不安份的心来,好好对她一个--难道,这混蛋没看出,水水姐对他真动心了吗? “啊,水水姐,我也想跟你好好聊聊,可我现在要去接帝皇集团的楼总,要商讨共同创建女子会所的意向……要不,等晚上,怎么样?” 夏小韵的脸上,露出为难,还有抱歉的神色。 她也没撒谎,急匆匆的出去,还真是跟帝皇集团的楼总约好了。 神通快递在去年遭遇资金链断层的危险后,夏小韵痛定思痛,觉得还是重拾三年前夏天问制订的‘多种经营’发展策略(就是不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准备涉足地产、会所等领域。 “帝皇集团?苏省的那个帝皇集团吗?” 水暗影黛眉,微微一皱,接着问道:“楼总,是不是楼宇湘?” “对,就是楼宇湘楼总。水水姐,你们很熟?” 夏小韵连忙点了点头。 “跟那个人交往,你最好小心些,是那种典型的无利不起早,随时都能坑蒙伙伴的货色。” 对于那个楼宇湘的评价,水暗影说的很直白,才不顾帝皇集团乃是华夏女子会所的龙头,老板更有着深厚的背景。 也是,依着水水姐的跋扈,又有几个人能被她看在眼里? “好的,我记住了。水水姐,那我--真得很抱歉,不能陪你了。” 夏小韵抬手,看了眼手腕上的小昆表,又拿捏出一副老大嘴脸,对方圆说:“方部长,替我好好招待水水姐,所有的花销,全部由我来出。” 方圆还没说话,水暗影就咯咯娇笑到:“楚词,可别这样客气,我们两口子的久别重逢,怎么能让你这个当小、当总裁的破费呢?好了啦,你快去忙吧,反正我们以后见面的机会很多,是吧?” “也是,我冒昧了。” 夏小韵抱歉的笑着,跟水暗影握手再见后,又颇有深意的扫了方圆一眼,才快步走向了她的座驾。 劳拉走到最后,经过水暗影身边时,低声说了句谢谢。 劳拉是在谢水暗影,当初在罗布泊时,曾经算是跟方圆一起救过她吧。 水暗影微笑着,谦虚的说不客气。 “能不能松开我的胳膊?” 夏小韵走后,一直被无视了的方先生,才不满的说:“大庭广众之下,你就这样拉拉扯扯的,成何体统?” “哟,我亲亲的老公,你又在装假正经了呀?” 水暗影不但没松开,反而抱的更紧了。 脚后跟微微抬起,大半个身子几乎全压在他肩膀上,示威性的扫了眼偷看着这边的刘广利等人:“我们可是合法夫妻,想怎么亲热就怎么亲热,别人只有羡慕的份儿,谁要敢胡说八道的,看我不把他满嘴牙给抽--” 话还没说完,水暗影猛地注意到方圆的眼神冷了下来,这才意识到自己表现的有些过火了,招惹了这家伙的反感,赶紧讪笑着,松开手。 “办完要紧事后,把你头发洗回去,搞得跟金毛狮子狗似的,自以为还挺美?” 方圆冷哼一声,走向那辆法拉利。 “知道了,大老爷,奴婢铁铁的按照你吩咐去做,成吗?” 水暗影撒着娇,却抢先快步走到车前,殷勤的替他拉开了车门。 看到这一幕后,站在远处的刘广利等男人,都禁不住在心中泪流的泣不成声:麻痹的,这才是爷们啊,让大美女給他开车门。 方圆却没觉得有啥爷们的,最多也就是不习惯水暗影的殷勤,扶着车门看着她正要说什么时,却看到一辆深蓝色的别克商务,缓缓停在了身边。 车门刚一打开,张欣就从里面跳了下来:“圆哥,这是要外出呢?” 女人,确实一种相当奇怪的精灵。 就拿张欣来说吧:此前她竭力维护方圆,那是因为方部长没有像那些恨不得抱住她就在办公桌上把她正法的臭男人那样,把她当做一个可以亵渎的花瓶来看,使她感受到了来自男人的尊敬。 可随着方先生在工作中的大放异彩,不带任何龌龊想法的大力提携众姐妹,从来都不把男人当好东西的张欣,心态却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简单的来说呢,她就像她此前厌恶的那些臭男人一样,很想把方部长泡上她的绣床--实在不行,办公室、小树林甚至洗手间内也行。 女人对某个男人的心态,一旦发生变化,无论她自身有多么的睿智,可在看到有水水姐这样大美女,当着好多保安跟圆哥很亲热的样子后,张欣就不爽了。 就是吃醋了。 所以不等车子停稳,她就急不可耐的跳了下来,假装没有看到水暗影那样,抬手拢了下鬓角发丝,特意把那妖娆的小蛮腰,扭得好像快折了那样,踩着细高跟黑色小皮凉鞋,咔咔的走到了方圆面前:“要不要我陪你呢?” 不等方圆说什么,张欣又回头摆手:“小北,你赶紧下来,我们一起陪圆哥外出!” 张欣虽说故作没看到水暗影,可这么一个活色生香的极品美女站在这儿,就连瞎子都无法忽视的,她能看不到? 因为自身出色的相貌、身材,张欣从来都是个面对男人时很有信心的女人,可在更加明媚妖娆的水暗影面前,她的信心却不足了,这才招呼漠北北过来。 漠北北,那可是像盛开在空谷中的幽兰花。 张欣就不信,她的妖娆成熟,再加上漠北北的清纯干净,就比不上水暗影。 第399章 :我就是一牺牲品! 要是給他装上一根尾巴,他比猴子都精。 老人们经常用这样一句话,来形容某人的精明。 这句话,同样可以套用在水水姐的身上:要是给她安个条尾巴,她比九尾狐都精。 国家强力部门风声曾经的老大,掌权期间出生入死不下三十次,更是曾亲手砍掉十余个敌人脑袋的水暗影,无论是见识心机,还是察言观色,可不是张欣这种都市小白领能比得。 张欣一出现,水水姐就从她身上,感受到了明显的醋意、敌意(或许,连张欣自己都没有发现吧),立即意识到她跟方圆的关系不同了,心头立马浮起了怒意。 她生气,可不是因为张欣对她的敌意,而是在生方圆的气:嚯嚯,你可真行呀,撇下我这个原装大美女跑来唐王也就算了,怎么还招惹这种不知天高地厚的小良家?水水姐,哪儿比不上她呢! 水暗影冷笑,还没来得及说话呢,就看到一个女孩儿,从商务车上怯生生的走了下来。 饶是水暗影见多识广,自付是女人中的女人,除了一个明珠叶明媚外,其他女人没谁被她看在眼里(单论女人对男人的魅力,夏小韵的自身条件虽说也很优秀,可终究还是青涩了太多),但在看到漠北北后,暗中还是情不自禁的赞道:好一个干净的女孩儿! 漠北北当然很清楚,张欣为什么单独喊她过来,无非就是看出圆哥身边多了个大美女后,心中不爽了,才拉她来助阵。 当水暗影看过来时,漠北北也抬头看过去,俩人目光一碰后,她那双清澈的眸子里,立即浮上明显的羞涩、拘谨,赶紧低下头,犹豫了下,才迈步走了过来。 “我也去吧!” 一个小少妇,主动请缨。 “还有我!” “我们大伙儿都去--嘻嘻,这可是第一次跟随圆哥出马呢。姐妹们,都打起精神来,别让人小看了咱们公关部!” 莺声燕语中,除了被女人们拨拉到后面的韩军两个小鲜肉,六七个环肥燕瘦的小良家,都扭着腰肢踩着小皮鞋,咔咔的走过来,呈扇面样的站在了水暗影面前。 除了依旧垂首不语的漠北北外,其他小良家都昂首挺胸,面无惧色的审视着水水姐:吆喝,小样的,以为自个儿长的漂亮,就像抢走我们老大啊。你再厉害,还不是一个人,能比得了我们众姐妹的魅力? 一人一支竹篙耶,难渡汪洋海,众人划桨哟,开动大帆船……一加十,十加百,百加千千万,你加我,我加你,大家心相连--七八双眸子跟水暗影对视中,有小良家在心中默唱起了付笛声的《众人划桨开大船》。 看着自己这些团结的属下,方圆是无比的头疼,瞪眼正要说啥呢,身边那娘们却轻伸玉臂,揽住了他的小蛮腰,咯咯娇笑着说:“老公呀,这些都是你的属下吗?哟,看来你在大家伙心中的威望不低,很受拥护呀。” 啥,她喊方部长为老公? 哎呀呀,这是方部长的媳妇呀? 妈耶,怪不得这么漂亮风骚,原来是部长夫人驾到了。 还是开着百万级别豪车来的呢,怪不得圆哥从来都不剥削我们啊,人家有钱! 就像他从不骚扰我们--我要是圆哥,能有这么个出色的老婆,也不会在外沾花惹草的,真特么的可惜了! 赶紧撤乎,免得被部长夫人,以为姐妹们跟圆哥都有一腿,损了他的清白名声! 当听到水暗影娇嗲嗲的喊方圆为老公后,张欣眼里的斗志,瞬间瓦解,继而俏脸通红,赶紧低头后退,喃喃的说:“圆、方部长,这位是嫂子么?” “是呀,我就是方圆媳妇。” 水暗影得意的向前走了两步,一副‘我不跟你们这群狐狸精一般见识’的大人大量嘴脸,主动对张欣伸出手,语气诚恳的说:“我家小圆自己在唐王,我平时工作比较忙,没时间照顾他,肯定麻烦各位妹妹替我费神了。在此,我,还有我们没出世的儿子,在这对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我想请大家去酒店坐坐,算是给我一个感谢的机会吧,还请别推辞。” “不,啊,不,我忽然还想起有工作要忙。嫂、嫂子,就这样吧,不打搅您跟圆哥的二人世界了,等有机会我们再坐下好好聊聊。” 一脸尴尬的张欣,结结巴巴扔下这句话话后,转身就走:没脸了呀,碰到正牌了! 鸟无头不飞,张欣这一走,其他佳丽也是呼啦一声,带起一股子香风,消失在了大厅门后。 “唉,怪不得你哭着喊着的,要回唐王呢,原来这儿有你忘不了的温柔乡。” 水水姐幽幽叹了口气后,绕过车头坐上了驾驶座。 方圆知道这娘们是故意矫情,也没理她,关上车门后指了指右前方:“那边不远处,有个茶馆,环境还可以。” 方圆不提刚才那档子事,水暗影心里发痒,启动车子后眼波流转的说道:“那个叫小北的女孩儿,看上去很招人心疼啊,你肯定会特别照顾她吧?” “你咋知道?” 方圆看似很惊讶的说:“你不会在暗中监视我,早就知道是我带她来公司,又给她找房子--水暗影,你别动不动就对我动手动脚的,咱俩这个两口子,就是玩游戏,你还真以为我方圆,彻底拜倒在你的石榴裙了呢?我爱跟谁好,你管不着。” 立马,水暗影的脸儿白了下,接着冷笑:“嘿嘿,是啊,我管不着。其实,我特么的狗屁不是!最多,也就是你们兄妹为解决相爱痛苦的一个牺牲品罢了,还又放荡不堪的,有什么资格,能被你方大侠看在眼里,放在心上,认真对待?” “我不是你说的这意思--” 方圆本能的辩驳,话才说到一半,就被水暗影尖声打断:“不是这意思,还能是什么意思?方圆,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就是把我当做一条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狗吗?一个电话,就能让我屁颠颠的出现,再挥挥手,我特么的就得夹着尾巴滚蛋!” “你--停车!” 平时很伶牙俐齿的方先生,此时不知道说啥好了,有些羞恼成怒的猛地一拍仪表盘。 水暗影很乖,或者说很听话,马上就是一个急刹车。 砰的一声响,车子刚停下,后面正常行驶的一辆小轿车,前脸就顶在了法拉利屁股后面。 本来,方圆让水暗影停车,是贴边停车,准备把东西交给她后,就立即走人:在女人貌似有些失去理智后,最佳的处理方式就是抬脚走人,她很快就会清醒的。 只是他没想到,水暗影直接就踩了急刹车。 车子还在公路上呢,虽说车速不快,可怎么着也有六七十迈车了,要是不造成追尾才怪呢。 “你、你是不是有病啊?” 猝不及防下,脑袋差点撞破前挡风玻璃的方先生,真生气了。 “是,我有病,而且病得还不轻快,你有药吗,给治一治。” 水暗影双手把着方向盘,目光平静的跟方圆对峙着,淡淡的回答。 “你、你--特么的,真是没法跟你交流了。” 方圆拿手指指着她鼻子,骂出这句话时,追尾的小车司机,已经大力拍车门,怒吼道:“草,开个鸟法拉利就了不起,就能随意急刹车啊?下来,赶紧给哥们滚下来,我特么的废了你们。” 车窗落下,水暗影看都没向外看一眼,伸手拿起后面包包,从里面拿出几个=叠成捆的钞票,手一扬就砸在那张怒冲冲的脸上:“滚,立即消失。” “你、你违反交通法规,还骂人,有钱了不起啊?哼,算了,要不是看在你是女人份上,今儿哥们非得让那个小白脸知道,花儿是为啥那样红的!” 那哥们一副‘富贵不能淫’的样子,冷哼一声抱着钱迅速走人了。 滴,滴滴! 后面,传来汽车喇叭的此起彼伏声。 方圆向后看了眼,叹了口气:“唉,行了,姑奶奶,走吧。” “你得答应,以后不许骂我。” 水暗影趁机抬高自己的地位。 “好,谁再骂你一句,就是吃你奶长大的。” 方圆郁闷的抬手表示投降时,习惯性的口花花了句。 “切,我可不稀罕要你这样的儿子,非得气死我!” 水暗影嗤笑一声时,方圆觉得车内光线明显增亮了。 看来,无数前辈总说漂亮女人就得哄着,骗着,这个世界才精彩,果然有他们的道理。 方圆说的那个茶馆,距离神通快递总部大楼,也就是两公里的路程,就在贯串新城区的东西大街北侧。 正如他所说的那样,这边环境很不错,甚至有些高雅。 当人处在高雅的环境下时,思想觉悟也会有所提升,哪怕在看到某美女后‘食指大动’,可也不会直勾勾的盯着看,最多也就是用眼角瞅,擦擦嘴角口水后,心中暗骂好白菜都被猪给拱了。 三楼。 目前不是茶馆最忙的时候,客人不是太多,三楼更是没人。 坐在靠窗的沙发上,水暗影对跟过来的服务生,一口气点了能供三个人享受的精美套餐(茶馆也提供餐饮的)后,才要了一壶绿茶,几个果盘。 等四个服务生把东西端上来后,方圆才忍不住的说:“喂猪呢,要这么多东西。” “是,就是喂猪,我是母猪,你是公猪,不吃拉几把倒。” 水暗影看都没看他,拿起小勺子就开始吃饭。 从上午到现在,狂奔上千里后,她确实又累又饿,吃饭的样子很夸张,一点也不符合她的外形气质。 为了掩盖她的不淑女行为,总是能为女人着想,恰好中午饭也没吃的方先生,只好用更像喂猪的架势,夸夸有声,风卷残云。 当目光惊诧的服务生(这俩人好能吃哦)撤下餐具后,水暗影点上一颗烟,身子一缩,缩进了对面沙发内,闭上眼淡淡的说:“说吧。” 第400章 :咱俩真没啥可说的 自从离开京华后,方圆基本就已经把水暗影给放下了。 不管俩人此前那些脑残行为,是不是在玩游戏,但有一点他能肯定:这娘们,是真在意他了。 所以呢,当活色生香的水水姐出现在方圆面前时,还是給他在视觉,心理上造成了一定的波动,忍不住的想跟她说很多话。 那些压在方圆心中太久的秘密,不能在唐王的任何一个人说--水水姐,无疑是最好的倾诉对象,只要他说出来,心中就会轻松太多。 可方圆不能说。 不管水暗影跟他是逢场作戏也好,还是真对他有了感情也罢,尤其是后面这种情况,他更不能让她掺和进这个泥沼中。 那样,对她太不公平了。 她该有属于她自己的阳光生活,尽管这个娘们的心理,一点都不阳光。 沉默片刻后,方圆做出了决断,从身上拿出了那张地图,铺在了桌子上。 “什么东西?小心,案几上有茶水。” 睁开眼看到方圆郑重其事的拿出一张纸铺在案几上后,水暗影本能的坐直了身子,提醒他桌面上有水。 方圆没理会,只是问:“你能看懂东洋鸟语,看出这是哪儿吧?” 轻飘飘的吐了口烟,水暗影低头看了过去:“鸟语有什么难学的?我--咦,这是北朝地图,平安南道的望南山,这不是邻国核试验基地所在?” “你果然比我想象中的聪明那么一点点。” 发自真心的赞了一个后,方圆说:“你再仔细看看,看清楚。” “看什么呀看,就是一张破地图,你把我千里迢迢的招来,就为看这破东西,还真有你的。” 水暗影嗤笑一声,把香烟放在红唇上,正要再吸时,黛眉却是猛地皱起。 她看到了那些隐藏在地图中,遇水才能显现出的字体。 密密麻麻的,讲述着一个让她吃惊的阴谋计划。 用了足足十分钟,水暗影才看完这些东西,慢慢抬头看着方圆,神色凝重的问道:“这东西,你是从哪儿得到的?” “你就别管我从哪儿得到的了,就说该咋办吧。” 方圆不想跟她提到九幽王,只是说:“你还有没有途径,把它交给上面?当然了,也不能全信这上面的东西,万一是那些人故意使出的苦肉计,骗我上当的呢?所以,你得先让上面,确定消息的真实性。” “不用交给上面确认,我也能确定这些不是虚假的--方圆,这次你可立了大功,就等着受赏吧。” 水暗影说着,拿起那张地图,抖索了下拿出手机,快步走到墙角,低声说了起来。 方圆笑了笑,也点上一颗烟,斜斜的躺在沙发上,双脚搁在案几上,望着窗外的太阳,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水暗影打电话打了老大一会儿,才扣掉走了回来。 方圆打了个哈欠,淡淡的问道:“咋,你又官复原职了?” “我倒是很想官复原职,可风声已经解散了。” 水暗影坐在了他对面,笑了下,才说:“现在啊,就是在别的部门混。” “还是秘密部门吧?” “嗯,新成立的,档次比风声更高,不过却是临时性的,专对那边的核问题。” “就不能老老实实当你的老总,享受美好生活,非得哭着喊着的去追求那种血腥生活?” 方圆有些不满的皱眉,不客气的说:“水暗影,你一个女人,除了长的人模狗样能勾引人外,你是打架行,还是能吃苦?你就……” 水暗影打断了他的话,声音很轻:“自从你走后,我无比的空虚,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活着,找不到自己存在的价值。” 方圆沉默。 他当然能从水暗影那双幽怨的眸子里,看出她没有撒谎,真的茫然了。 或许,像她这种出色的女人,天生就该做男人该做的事,轰轰烈烈的活一回吧? “你、你能跟我回京华吗?” 等了很久,水暗影才低声说:“我现在秘密部门中,虽然只是负责后方情报工作,可还是有些小权利的。只要你肯加入我们,我保证你能……” 方圆抬手,打断了她的话:“我对那种生活,没有任何兴趣。” 水暗影紧紧抿了下嘴角,缓缓点了点头。 方圆站了起来,端起玻璃杯一口喝光,擦了擦嘴角说:“好了,事情办完了,我也总算是放下一个包袱,能很轻松的回去上班了,就这样吧,你在回去的路上开车,要小心些,注意安全。” 水暗影脸色一变,抬头看着他,冷冷的问道:“你要走?” “是啊,现在才四点多,我还得回去上班呢。” 方圆说。 “你叫我来,只是为了把这份地图交给我,就再也没别的事,没有跟我要说的话了?” 水暗影说着,垂下眼帘,拿起水杯,轻轻抿了一口。 表面上,她很淡定的样子,可手背上暴凸的青筋,却暴露了她内心的愤怒。 “咦,咱们俩,还有啥可说的吗?水暗影,你不会真把咱们的游戏,当成现实来玩了吧?那多没意思啊?要是玩现实,我觉得你不如叶明媚。跟你说啊,那个娘们在炕上的功夫,绝对是超一流的,这么多天过去了,我一直在回味……” 方先生滔滔不绝的说到这儿时,一道白光突现。 他马上闭上了眼,却没躲。 还有些烫的茶水,狠狠浇在了他的脸上。 抬手擦了把脸,方圆低头看着自己的前襟,有些遗憾的叹了口气:“唉,我今早才买的新衣服呢。” “滚。” 水暗影不知道得费了多大的力气,才强迫自己语气镇定的吐出这个字,而没有抄起玻璃瓶(里面全是热水,满茶用的),狠狠砸在这个混蛋的脑袋上。 “呵呵,别生气。女人总生气,会变丑的。” 方圆云淡风轻的笑了笑,转身施施然的走了。 水暗影一动不动的坐在那儿,盯着手里的空玻璃杯,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才猛地抬手,狠狠拍在了桌子上。 有人拿着玻璃杯拍桌子时,玻璃总能毫不客气的,把她的掌心扎破。 鲜血顺着水暗影攥紧的右手掌缝,慢慢滴落在案几上,绽放出的样子,就像一朵朵盛开的桃花。 她的心头,是否也在这样滴血? 方圆不知道。 也不想知道,他觉得他没有做错,就算吝啬的老天爷,再給他一次重来的机会,他还是会这样做:告诉水暗影那些事,是对她的不公平。 那个女人虽然有些傻,可有时候还是蛮可爱的。 再说了,这么漂亮的女人,不该快快乐乐的活着,把自己打扮的风骚靓丽无比,来给男人们发福利吗? 可不敢让她掺和进某个邪恶漩涡中,尤其是在她跟张欣见过面后。 以后,得盯紧那个张欣了。 她现在好像很得意啊。 嗯,越得意越好。 无论啥东西,在得意时,才容易露出破绽的。 不过,小北现在貌似跟她走的很近啊,这可不是好事,得找机会提醒她一句。 唉,这孩子太单纯了,以为别人表面上对她好,就是真对她好了。 走进公关部,看到漠北北挨着张欣趴在她办公桌上,听她讲解什么时的亲近样子后,方圆心中就叹了口气。 “圆哥,回来了!” 看到方圆进来后,马上就有人打招呼,还不好意思的嘻嘻笑着:“嫂子呢,她没有误会大家吧?” 张欣、漠北北俩人,这才赶紧站起来,对他微笑着打招呼。 “嗨,误会啥呀,反正我跟诸位姐妹之间,那是如冰山雪莲般的干净,咱这叫身正不怕影子斜。” 方圆嘿嘿笑着,摊了下双手,继续说:“她呀,可是个大忙人,每天忙的脚后跟磕打后脑勺--要不是工作时顺便路过唐王,才不会专门来看我呢。” “圆哥,原来,原来你结婚了呢。” 张欣在说这句话时的神色,多少有些不自然的张欣。 “昂,咱现在可是有妇之夫了。” 方圆说着,扫了眼漠北北,意思是说:喏,我以前说我已经结婚了,没有骗你吧? “那你还敢追求夏总?” 看方圆很轻松的样子后,张欣的不自然一扫而光,笑嘻嘻的低声问道。 “嚯嚯,男人嘛,就这样,看到美女就想据为己有,乃天性本色也。” 方圆怪笑一声,眼珠子飞快的在张欣衬衣尖领内扫了几下,说:“谁规定,结婚了的男人,就没有追求美女的权利呀?” 张欣捕捉到方圆的眼神后,下意识的抬了下胸膛,娇笑道:“你不怕嫂子会搬出家法,来惩罚你?” “怕,当然怕,我可是好男人。” 方圆笑着走向办公室内,说:“不过,猫儿偷腥时,还得非让主人看到?” “圆哥说得这句话,可是说出我们所有男人的共同心声了!” 公关部小鲜肉韩军,马上就高举着拳头,表示赞同后,又对某个小良家说:“芳芳,下班后,我请你去蹦迪呀?” 芳芳马上就掐腰做出女王样,冷笑道:“哼哼,你不怕你女朋友发现,我更不怕!咱可就这样说定了,晚上谁不去,谁特么的就是孙子,没种!” “我去,你怎么知道我没种?” 韩军立马败下阵来,引起了一片娇笑的嘲讽声。 这就是公关部内的日常气氛,相当放肆,活跃,或许也不缺少假戏真做的人--不过方圆觉得,那是别人的事,你情我愿的,没必要嚼人家舌头根子。 “唉,哥们多想终老在公关部,每天瞅着这么多美女,打情骂俏的多带劲?可惜呀,那个鬼女人愣是不让老子享受这美好生活。” 方圆拉过椅子时,手机响了起来。 一个陌生的手机号码,显示是京华地区的,却不是水暗影的。 “哪位?” 方圆也没多想,接通了电话。 “你现在上班,对吧?” 一个清脆的女孩儿声,从手机那边传了过来。 “昂,我在上班啊,你是--你是秦小冰?” 方圆终于听出了是谁給他打电话了。 第401章 :那是你的小老婆? 听出打电话的女孩儿是秦小冰后,方圆头很疼。 秦小冰,绝对是当世最让方圆头疼的一个人了。 她既不像夏小韵,也不像水暗影,更不像陈婉约,她对方圆的好,只是发自内心,没有任何索取,甚至连她自己都搞不懂的好。 或许说,是女孩儿最珍贵的关心吧? 想到秦小冰对自己关心的源头,就因为在正月初六那天时,玉树临风的自己,开着一辆拉风的兰博基尼,经过她身边时,冲她回眸一笑--方圆想到这儿时,就恨不得把自己俩眼珠子抠出来:让尼玛的犯贱回头看人家! 在痛恨自己眼珠子不争气的同时,方先生也是相当纳闷了:看秦小冰不像脑残的样子啊,怎么就认定哥们是个落魄公子哥,日后必定会东山再起呢? 她对哥们,哪儿来的这么大信心? 所以才急不可耐的烧冷灶,难道说,这又是哥们命中注定的一段缘分? 靠--竖起中指冲自己比划了下后,方圆陪着笑脸,很奴才的问道:“秦小冰啊,你不会真要来查岗吧?” “怎么,怕我去?” 秦小冰在那边冷哼了声,说:“你越是不让我去,我越去,我担心你会再骗我,为了躲债就溜之大吉了。” “姑奶奶,我不就是欠您五千、啊,前前后后加起来一万多了吧,就被你说得这样没有男性尊严。” 方圆苦着脸的说:“你工作那么劳累,还是在家好好休息吧啊,就别来折腾了。我向哈利路亚发誓,我确实在上班呢。” “别啰嗦了,我马上就到了--师傅,请问一下,去神通快递总部还有多远?” 手机中,传来秦小冰问话的声音。 一个男声回答:“还有一站路,过了前面那个路口就到了。” 我去,她还真来了! 听到这儿后,方圆慌了,连忙扣下电话,扯着嗓子朝外喊:“张欣,张欣,你快进来一趟!” 正拿着小镜子,描眉画眼准备下班的张欣,听到圆哥好像被蝎子蛰了那样的喊自己,慌忙扔下镜子眉笔啥的,哒哒的跑到门口,推门叫道:“圆哥,怎么了?” 一嗓子喊完后,方圆才意识到自己太大惊小怪了。 不就是秦小冰要来‘查岗’嘛,也不是天塌下来,有必要这样恐慌吗? 嗯,或许是因为,不想让她知道自己是在骗她吧? 话说,唯有不是人的东西,才会三番两次的骗那么善良的孩子。 方先生是人,还是个好人--要不然,也不会那么在意她发现被骗了。 “没,没啥事,就是有点小事要麻烦张部长,大家都散了吧啊,别围在门口看西洋景的样子。” 看到整个公关部的员工,都随着张欣破门而入,呼啦一声围了过来后,方圆赶紧讪笑着,挥手说退朝。 “呼,你可吓死我了,圆哥,我还以为你被蝎子蛰了呢。” 张欣关上门后,抬手轻拍着心口,动作很夸张。 方圆苦笑:“我会怕蝎子蛰了啊?” “这可不一定,要是蝎子蛰你那地方--” 张欣眼波一转,看向方部长那个部位后,方圆连忙坐了下来,摆了摆手说:“欣姐,你附耳过来,我有事要你帮我。” 说完这句话后,方圆又开始后悔--小良家俏生生的元宝耳朵,已经贴在他嘴上,还故意反手挠痒痒,结果搞得衣领下风光外泄。 空即是色,色即是空,她要强来任她强,我自明月照大江,她自横来任她横,我自清风吹山岗。 狠狠往那地方盯了一二三四五六七八眼后,方先生心中默念几遍《九阴真经》中的口诀,总算是收敛心情,把要张欣帮忙做的事,简单说了一遍。 “啊?还有来查岗的?” 张欣受惊了,小嘴半张着,满脸崇拜的神色:“圆哥,我可不可以认为,这位要来查岗的女孩子,是你的二夫人--或者说是您的、的小老婆?” 方圆很无语的盯着她,过了足有十秒钟,就在张欣感到不对劲,讪笑了下时要站起来时,他说话了:“那你算我第几个老婆?” “那就随便圆哥您安排了啦!” 张欣立马眉飞色舞,嘟嘴给了他个飞吻。 不等他说什么,就扭着小蛮腰,哒哒的走出套间办公室,举手拍了拍:“姐妹们,都别瞎忙活了,有好戏看了!韩军,你立马给刘广利打电话,让他找一身保安制服,火速赶来公关部!记住,必须得是新的!要是有一点褶子,糟蹋了我们尊敬的圆哥伟岸形象,他就等着吃苦头吧!” “李恩芳,王敏,赵小凡--你们速速前往各部门科室,鼓动你们的如簧巧舌,用最短的时间内,把我接下来说的这些,都告诉他们。哼,谁要是敢拆穿了圆哥,就瞧好吧!” 张欣说到后来时的样子,那叫一个粉面带煞,杏眼含霜,杀气腾腾。 刘广利倒是跑的热气腾腾。 没办法,他不敢不赶紧的:得罪别人,刘广利仗着跟王副总是老乡,也没怕过谁,可他不敢惹公关部那个母老虎。 话说,彩虹药业的孙德力孙总,那可是唐王商场一霸,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嚣张的鼻孔都在冒烟了。 可结果呢? 现在还在医院躺着呢,据说就是得罪了母老虎--还有她的老相好方圆,就遭遇如此惨痛的下场。 自付比孙德力要差了好几条街的刘广利,除了兔子般的赶紧做事外,还能有啥子选择呢? 不过他也很奇怪:当下在神通快递大名鼎鼎的圆哥,怎么就扮成一保安了呢? 俺去,怪不得老祖宗总说,货比货得扔,人比人得死。 同样是穿一身保安制服,凭啥方圆穿上后,就那么英俊潇洒,正气凛然,看把前台张华那小丫头的眼珠子,都快勾出来了。 可俺穿上--奶奶,走在美女身边,她们都不带正眼看俺的啊,这还有天理吗? 就在刘广利心中极度郁闷时,跟他急匆匆走出电梯的方圆说话了:“老刘,等会儿就按照我说得去做,千万别露馅,要不然我可就惨了。咳,那个啥,一般来说呢,谁让我惨了,我就让谁更惨。” “方部长,您就放一万个心,我老刘把话搁这儿,出点差错,你把我脑袋拧下来当球踢!” 啪啪的,刘广利把自己瘦骨嶙峋的胸膛,愣是拍出了牛皮鼓的声音,也端的是份好本事了。 “昂,这我就放心了,周五晚上,我请保安处的兄弟们小饮,别客气,我不喜欢被人拒绝好意,那是对我的侮辱。” 从来不喜欢被人侮辱的方先生,大踏步的走出大厅后,手打凉棚看向停车场那边:“咦,她咋还没有来?” “圆哥,那边路口堵车了呢。” 刘广利讨好的笑着,提醒道。 “师傅,你就把我放这儿吧,我步行过去好了。” 秦小冰看了眼堵的无比结实的前面,拿出钞票付车费。 反正的哥已经告诉她神通快递总部就在前面,实在没必要再坐这儿等了。 秦小冰来查岗,完全是顺路。 早饭打发走方圆,又跟秦大川收拾好房子后,中午饭都没吃,就休息了。 一直睡到午后一点,才打车去了航空公司,办了一点小事(收拾了一下自己在公司休息室内的衣服等),回来的路上才想到要来查岗的。 因为是去公司,秦小冰又换上了她的小空姐制服,当她踩着高跟鞋,迈着优雅的步伐,拉着行李箱哒哒的走向神通快递总部大厅门口时,恰好是下班时间。 有道是上班是绵羊,下班是恶狼--很少加班的公司员工们,在无比期盼的倒计时后,立即在第一时间,争先恐后的冲了出来。 咦,怎么来了个小空姐呢? 这么水灵灵的,小黄花儿一般,我见犹怜的。 找谁呢? 老天爷,你可别让她来找我,我还没有做好准备呢! 哎,李明瑞你个畜生,不是让你给我看看,我的头发乱了没有吗,怎么又去看小空姐了?娘西皮的,真是交友不慎啊! 好多快递公司总部的青年才俊,也不是没见过空姐的土鳖--但却是第一次,有如此靓丽的小空姐,来公司门口,就像接受大家检阅那样,小脸有些怯生生的羞红,拉着拉杆箱站在旁边,低着头不敢看人的样子,却又偏偏总是四处张望。 “来,倒,倒!好了,走您的!” 一个保安大哥,指挥一辆车倒出停车位后,经过秦小冰身边时,很正常的以很纳闷的眼神看了她一眼。 “师傅,麻烦一下,我、我想向您打听一个人。” 就在刘广利装模作样的要回头去指挥别的车子时,秦小冰凑了过来。 长的有些着急的脸上,立马露出迷人的笑容:“妹子啊,你说,你想找谁?只要是在咱神通快递上班的职员,大到美女总裁,下到打扫卫生的吴大妈,就没有我不认识的。” “他叫方圆。就在、在你这儿当保安。” 秦小冰虽说是空姐,绝对是见过大世面,又是服务行业,按说不该怯场才对,可真架不住上百号人,都或明或暗的关注着她,还窃窃私语的,小心肝儿就有些慌张,这也是很正常的。 “方圆?啊,你说的是方队长吧?” 刘广利果真没有吹牛,马上就大点其脑袋,多嘴鸭般的问:“妹子,你是方队长的什么人呀,女朋友?嗯,肯定是女朋友,你等等啊,我去给你找人--哎,就在那边呢。方队长,方队长,你女朋友来了,这边!” 如果没有了方圆的特意嘱咐,刘广利可不敢这样胡咧咧:话说,下午时,他可是亲眼见过方部长那个开着法拉利、无比拉风妖艳的老婆的,这要是胡说八道,被法拉利美女听到了,不得打掉他满嘴的牙? 方圆特意嘱咐他这样喊,就是想让秦小冰害羞,生气,愤怒:谁是你女朋友呀?你一个落魄公子哥儿,就想泡我这小空姐? 真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美死你吧! 第402章 :抱着膀子看大戏 有这样一个女孩儿,有着能迷倒男人的相貌身材,有让好多其他女孩子羡慕的工作,本身又肯定不缺少优秀的追求者,那么除非她脑子进水了,才会被一个干保安的给追到。 自以为对女人很有一套的方圆,决定用这种办法,来让秦小冰对他反感,从而远离他:妹子,看,你再这样关心我,总是拿出一副管家婆、救世主的嘴脸来干涉我的,那可对你没啥好处哦。 没办法,这是方圆唯一能想出拒绝秦小冰的办法。 除此之外,他不知道该咋办,才能在拒绝她的同时,又不能伤害她。 秦小冰,太善良了,还又那么的清纯,就像一朵随风摇曳的小黄花,谁要是伤害了她,肯定会遭雷劈的。 果不其然,当刘广利这个大嘴巴,扯开嗓子吆喝方圆,说他女朋友来了时,秦小冰先是呆了下,随即小脸通红赶紧低头,亲亲跺了下小皮鞋,低声说道:“谁,谁是他女朋友呀?这位大哥,你误会了呀,我只是他的、他的朋友呢。” 但秦小冰的解释声音太矮了,别人怎么能听得到? 随着刘广利的大声吆喝,所有关注秦小冰的人们,就像被遥控控制那样,先是齐刷刷的看向方圆那边,接着就再次转头,看向了她。 秦小冰眼角余光看到,所有人的脸上,都带着不可思议的神色:就这么一个水灵灵的小空姐,怎么可能会找个保安当男朋友啊,开玩笑了呢吧,还是国际玩笑! 她以为,人们看着她的眼神中,肯定都是这意思。 其实她压根不知道,人们之所以惊讶,那是因为方圆怎么忽然就变成保安了呢,而且还忽然又来了这么个当小空姐的女朋友。 我去,小方这是在搞啥子嘛? 阴谋,绝对是阴谋,针对这小空姐的! 哦,怪不得快下班时,公关部那些娘们疯了似的满科室转悠,找头儿说有重要事情吩咐,哥们好像也听头儿说什么了,可当时忙着下班,没有仔细听。 猛然发现方部长竟然变成保安后,在场大部分的人,都意识到了什么:哇哈,有好戏看了啊。 肯定有好戏:就在下午两点左右时,就听说有个开着法拉利的绝品美女来过,自称是方部长的老婆,还跟夏大老板是好朋友。 当时哥们还不信,现在信了--我去,方圆不厚道啊,公司内追求夏总,还在外面泡了个法拉利小富婆,现在又有个单纯小空姐主动找上门,他化身为保安,肯定是为了欺骗女孩子,达到他不可见人的目的! 不行,我得揭穿他,撕下他的虚伪真面目,免得小空姐被伤害,希望她能睁大水灵灵的眸子,看清楚这个世界上除了骗子外,还有哥们这么出色的青年才俊,可供她选择,为她甘心当牛做马! 可是,哥们要是拆穿方圆的鬼把戏,会不会被这家伙报复? 那可是个敢跟夏大老板叫板、欺负张副总、把罗副总当做小弟来使唤的家伙,哥们能不能抗得住他的打击报复--嗯,这事得先缓缓,搞清楚咋回事再说。 人们在这种事上的想象力,那是相当丰富,活跃的。 更有着平时没有的精明--大家决定,就站在这儿看着,看方圆那个陈世美,以什么样的丑陋嘴脸,来欺骗水灵灵的小黄花。 对,我就站在这儿看着,看他高楼起了,看他高楼塌了。 嚓,都下班了,这些家伙还不滚蛋,干啥都站在这儿,抱着膀子一副看好戏的样子,搞啥呢? 方圆千算万算,却没算到他的同事们八卦精神会这样旺盛,竟然牺牲回家跟老婆孩子享受天伦之乐的时间,就电线杆子般的竖在这儿,摆明了要看热闹了。 他当然不爽。 老天爷可以作证,方圆只想通过刘广利的大嘴巴,来让秦小冰害羞,然后掩面疾走--至于是骂着走,还是哭着走,只要走了就好,管那么多干嘛? 他压根没想给秦小冰造成更大的难看,那样会伤害到她的。 可这些没眼里价的同事们,却都一副打定主意围观的样子,搞得好像拍电影似的:穿着一身崭新保安制服、正气凛然英俊潇洒的男主角,在众人瞩目的眼神中,缓步走向了身穿红色制服的小空姐。 这时候,该有诸如《焚心似火》(《秦俑》主题曲)的主旋律响起,那才应景。 然后,缓步走到女主面前的男主,就会面带微笑的看着她,柔声问道:“小冰,你咋来了?” “我、我就是来看看你,看看你有没有在认真工作,是不是再骗我。” 女主抬起清纯的小脸,有些慌乱、更多是羞涩的飞快扫了眼围观者,就赶紧垂下长长的眼睫毛,双手握着拉杆箱,不住搅动的纤指,说明她现在心里好紧张。 男主也抬头,看向了围观者,目光威严,带着‘我想跟你老婆困觉啊’的愤慨,接着看向女主,温和的笑笑:“喝喝(hehe,当本书中出现这两个字时,得读平声),这下你该放心,知道我没骗你了吧?我真在好好工作,争取早日升职挣大钱,还上欠你的债。” “信,我信了,你干的很好,我很欣慰,不过--” 女主没敢抬头,只是蚊子般的哼哼道:“我、我可以不要你还的。” “那可不行,我方圆人虽然穷了些,但人穷志不穷,咋就有脸前欠债不还呢?” 男主一脸的凝重,伸手抓住了女主的小拉杆箱把手:“小冰,你先回家吧,我得工作了,今晚值夜班,连续工作36小时,得明晚才能回家。” (画外音),导演大喊:“切换背景音乐,改为《十里送红军》,必须得突出男女主角难舍难分的缠绵效果!” “我不走。” 女主却固执的摇了摇头,轻声说:“我回家也没事干,就陪你在这多等会吧--好了啦,你快去工作吧,别管我,我就在这儿看着,不会影响你工作的呢。” (画外音),音乐负责人着急的喊道:“刘导,秦小冰是怎么搞得,该她退场了,却不退场,这简直是乱弹琴!还要播放《十里送红军》吗?” (画外音),刘导愤怒的骂道:“我去,搞啥子嘛?该走不走。换,必须得换,改换成《杨乃武跟小白菜》的音乐背景,要突出男主的悲苦,悲壮,苦比!” “你、你咋就不走呢?” 男主很诧异,更多的却是无奈:“小冰,你站在这儿,真会被人误会的。” 女主反问:“误会什么呀?” “误会你是我的、我的女朋友。” 男主回头,愤愤瞪了眼掩保安队长的家伙,生气道:“哼,都是那大嘴巴,胡咧咧,敢坏你清誉,瞧我咋整他!” “可别,可别,人家只是误会咱们的关系了啦。” 女主连忙阻拦,说道:“再说了,他是真误会咱俩的关系了,也不是故意的,只要咱们两个心里明白就好了啦--好了,你快去工作吧,我就在这边看着,乖,去吧。” 男主嘴角狠狠抿了下,一脸欲哭无泪样子的望着女主,张嘴欲言又止,轻叹一声转身走向一辆车前,大声训斥:“草,不赶紧回家抱着老婆看孩子,在这儿穷墨迹个鸟呢?” (画外音),某群众演员抱怨:“导演,他骂人!” (画外音),导演没理睬群众演员,一摆手:“切换《霍元甲》的背景音乐,就是万里长城永不倒,千里黄河水滔滔的那个,要突出即将开战的凝重!” (画外音),音乐负责人:“刘导,我看还是算了吧,女主过去劝男主了,柔声细语的,责怪他不该用这种恶劣态度对待同事呢。我建议,这时候播放《要嫁就价格灰太狼》的背景音乐,来突出女主的温柔贤惠!” “师傅,对不起啊,方圆他就是一刀子嘴,豆腐心,以前当大少当惯了,一时半会的还改正不了他以前的坏脾气,我代他跟你道歉了。” 女主就像在飞机上遇到找麻烦的旅客那样,脸上带着清纯温和的诚恳笑容,小蛮腰一弯,给某被男主骂的群众演员赔礼道歉。 在获得群众演员的原谅后,女主才转身看着男主,黛眉轻皱的嗔怪道:“方圆,我说过你多少次了,以后得端正态度,怎么老是记不住呢?唉,你总是让我担心。” “秦小、大姐,姑奶奶,我错了,我代表人民代表党,对您衷心的说声我错了,我以后再也不会用这态度,来骂这些王八蛋了,请您原谅。” 男主一副‘知错就改善莫大焉’的样子,咬牙切齿的冲某群众演员笑笑:“大爷,您是否可以走了?您的车子,当着后面车子的路呢。” (画外音),刘导怒冲冲的喊道:“场务,告诉那个群众演员,让他赶紧的滚蛋,别耽误接下来的桥段!摄影组注意,下仰45度角,拍摄男主背后一百米处。女一号马上就要进场了!还有,通知饰演张良华的那沙比,让他赶紧练习一下狗仗人势的嘴脸,无比拿捏到位,争取一个镜头搞定。来,切换背景音乐,就用成龙演唱的《神话》吧!” 滴,滴滴! 劳拉驱车拐进停车场后,却发现前面大厅门口围了好多人,本能的按了下喇叭时,坐在副驾驶的张副总也纳闷的向那边张望:“咦,出什么事儿了?” 后座的夏小韵也看到了,就黛眉皱起:“快过去看看,张副总,你去处理一下,不管发生任何事,都不能影响楼总对我们集团的好印象。” “好的,夏总。” 张良华点头,抬手整理了下脖子上的领带。 车子刚停下,张良华就推门下车,语气严肃的,问一个踮着脚尖往里看的员工:“怎么回事,都看什么呢?” “嚓,乱挤啥呢!” 某员工被吓了一跳,不满的转身抬手,一把推在了张副总胸膛上。 第403章 :你很有干保安的潜质 “吆,你敢推我?” 这段日子已经积攒起相当大威信的张副总,平时在员工面前,那绝对是领导派头十足,除了几个职务比他高的领导,哪怕是财务处的白处长,在看到他后,就会很客气的主动打招呼呢。 却没想到,竟然被一个小员工给推开了,登时就怒了,厉声问道:“你是哪个部门的?叫什么名字!” “我是广告部的,叫穆有人。” 那哥们也是个反应快的,回头看到被自己推开的人,原来是张副总后,登时吓了一大跳,抬手捂着脸回答了一句,就钻进了人群中。 “穆有人?哼,你给我等着!” 张良华怒冲冲的冷哼一声,任务当前,也顾不得去追究他了,又问一个女职员,态度和蔼了很多:“后勤处的小王是吧,发生什么事了?” 小王在看到张副总后,可不敢对他表示出‘姑奶奶在看戏,哪有空搭理你’的样子,赶紧谦卑的笑了笑,口齿清晰的把秦小冰来找方圆,方圆却忽然假扮保安来糊弄女孩儿的事,简单说了一遍。 顺着小王抬起的手指,张良华看到了方圆身边的秦小冰,只觉得很想跳着脚的骂娘:嚓,这家伙何德何能,先是下午来个法拉利美女的老婆,现在又来了个当空姐的小女朋友!三心二意,两面三刀,该遭雷劈啊。 不过也好,这样才能让夏总看清他丑陋的嘴脸,对他彻底的死心! 张良华这样想着,心中怒火消散,无声的阴笑几声,赶紧跑到车前,就像向太君汇报哪儿有土八路的伪满汉奸那样,站在车前,弯腰笑着把所探听到的,添油加醋的说了一遍。 夏小韵面无表情的听完,淡淡的说:“让大家散开吧,人家女孩儿来见男朋友,有什么好看的?别让楼总笑话,我神通快递集团的员工,都是没见过世面的。” 帝皇集团的楼总,就在后面那辆卡宴车上呢,后面还跟着一辆奔驰轿车,是专供楼总保镖乘坐的。 这会儿,肯定也发现这边的事了。 “好,我马上去。” 张良华答应了一声,正要走时,却又听夏小韵说:“记住,可以适当配合一下方部长--我不希望在楼总面前,他被穿帮,惹他女朋友发飙,那样会有损我们公司形象的。” “明白!” 对于夏总的指使,张副总自然是一切招办。 “都散了,都散了,下班后还围在这儿不回家,是不是嫌公司给你们的工作太轻松了,想主动要求无偿加班呢?” 张良华走到人群中,拿捏出副总的嘴脸,严肃的摆着手。 大家这才看到,夏总的座驾就在后面,赶紧风吹波浪那样。哗的一声向两旁散开:看戏不要紧,可不敢被夏总看出大家下班后饱满的精神状态。 “方圆,怎么回事,你这个保安队长是怎么当的,在自己公司门口,还能造成交通拥堵,我看你是不想吃这碗饭了吧!” 有夏总的指示,恰好可以趁此机会好好训斥方圆一顿,张副总当热得极力配合,证明方部长就是个小保安了。 尽管他更想,守着秦小冰撕下方圆的虚伪面具,让女孩儿知道被这厮骗了:姑娘啊,这个混蛋,是一个身份,一个女朋友啊! 同样,张副总在看到小黄花般的秦小冰后,也是暗中大叫可惜:这么水灵的妞儿,怎么就让方圆给骗了呢?老天爷,你特么的太不公平了啊! “啊?啊--对不起啊,张副总,都是我不好,工作没到位,我马上就让大家散去,马上!” 张良华的‘配合’嘴脸,先是让方圆呆愣片刻,随即恍然醒悟(这肯定是夏小韵特意嘱咐的,她这是给我留着情面呢,唉),赶紧转身对围观者说:“大家都散了吧,散了吧,难道还真想跟我一样,在这儿加班到明天傍晚?” 嚓,我倒是想跟你一样啊,可你得先把那小空姐让给哥们--好多人,都抱着这个想法,撇撇嘴赶紧四散走人。 方圆抬手擦了擦干爽的脑门,装作很紧张的总算松了口气,又看了一眼秦小冰,意思是说:look,都是你的忽然出现,让你走,你又不走。才造成这些没见过世面的土鳖们围观,让张副总把我训了一顿。 心地善良的小冰妹妹,还真以为自己妨碍了方圆工作,造成他被某副总训斥,心中无比愧疚,想跟某副总解释几句,却只是咬了下唇儿,垂首走向了一旁。 方圆察言观色的本事那么高,当然能看出秦小冰此时心中是啥想法--忽然真得很想,抬手给自己一耳光:你个混蛋,这样欺骗一个关心的你女孩儿,良心被毛驴吃了吗? 滴滴。 一声清脆的汽车喇叭声,阻止了要给自己一耳光的方先生,赶紧转身看去,就看到夏大老板那辆宝马停在了背后。 方圆下意识刚要闪开,眼角余光却看到刘广利正谄媚的笑着,要走过来,才想到他现在也是保安,有给夏总开门的责任,义务。 好吧,看在她极力配合哥们的份上,给她开门貌似也是应该的。 心里这样想着,方圆赶紧伸手,打开了车门。 方先生的麻利动作,让刘广利心中赞叹:方部长,还真是个敢保安的料子。 坐在车内的夏小韵,并没有马上下车,而是轻声问道:“怎么回事,那个女孩子是谁,我怎么不认识,她又是你的第几任女朋友了?” “哪是啥女朋友,她就是特善良罢了,你也该认识她的,正月初六去黑龙省时,在飞机上--嗯,那个啥,以后再给你解释吧,总之我做的不厚道,多谢夏总帮我圆谎。” 方圆低低的说着,赶紧后退一步,问道:“还给你扶着车门吗?” 很多大人物下车时,开门的狗腿子,为表示自己的衷心,都会伸手放在车门上方,避免大人物的‘金头’会不小心碰到上面。 “随便你了。” 夏小韵嘴角微微一挑,淡然的迈步下车。 在她高达七寸的细高跟小皮鞋落地时,方先生已经很体贴的,把右手放在她脑袋上方的车门上了。 “你很有干保安的潜质,想调整工作的话,随时去找我。” 夏小韵轻声说着,却没有看他,而是微笑着走向车后。 后面跟着的卡宴,也已经停下,坐在副驾驶上的秘书还没有下车,后面奔驰轿车上,就飞快的跳下四条好汉。 铮亮的大黑皮鞋,黑西装,白衬衣,耳朵上戴着蓝牙耳麦,大墨镜往凶神恶煞般的脸上一戴,那叫一个职业。 下车后,立即跑到卡宴车前,背对着车门,双脚微微岔开,双手到背着放在后腰,神色不善的打量着四周。 本能的,方圆跟了过去,随口问:“这谁呀,这么大排场,搞得好像黑社会老大似的,就不怕被公安注意上?” “别胡说,是帝皇集团的楼总。” 夏小韵黛眉微皱,低声训斥了方圆一句,却又忍不住的給他解释:“这是我托了好多关系,才请到的大贵宾,希望能有机会跟人家合作--嗯,要是早知道水暗影认识她的话,我也不用费那么大力气了。” 方圆这才想起,水暗影来时,夏小韵恰好要出去。 当时她好像说起过,要跟啥集团的楼总合作,开啥子女子会所来着。 水暗影还曾经说,啥的楼总是个无利不起早的货色,让夏小韵小心些。 看来,排场十足的卡宴主人,就是那个啥楼总了。 说着话的工夫,夏小韵已经走到了卡宴车面前。 卡宴的车门,依旧没有动静--不但那些装比的保镖没有开门的意思,就连坐在副驾驶上的秘书,也没有下车。 这是几个意思? 夏小韵秀眉挑了下,明白了:她这是让我亲自给她开门,借此机会给我一个无言的下马威,这对她以后在跟我的谈判中,能占据绝对的主导地位。嗯,水暗影说的没错,楼宇湘果然不是个善茬,心理战玩的相当出色。 无论夏小韵历经过多少挫折,都无法否认,她也是个心高气傲的主。 可问题是,楼宇湘是她辗转托了好多关系,才联系到的‘金主’,要不是圆耀集团唐王店总经理的金面,人家压根不会打理她这种小公司。 能够亲自来唐王跟她会晤,并主动来参观她的总部(其实,人家是想看看神通快递的财务,是否健康),就已经算是很给小夏面子了,让她给楼总亲自开车门,又有啥不对的? 秀眉一展后,夏小韵也意识到,自己当前必须得做出‘奴颜婢膝’的样子,才有可能获得金主的许可,继续谈合作。 再说了,亲自给楼宇湘开车门,貌似也没啥丢人的。 想到这儿后,亲切的笑容立即从夏总脸上绽放,抬手挡开了张良华. 张副总也是很有眼里价的(罗小玉,早在一周前,就已经去海外帮韩斌去了,张良华负责协助夏总,负责国际物流的国内所有工作,王副总则专抓原先的快递业,所以他才能陪伴夏总左右),看出楼总的意思后,就想去开门。 却被夏小韵抬手挡住了,意思是说:我亲自来给楼总开门,这样才能显出我的真诚态度。 张良华会意,马上就微笑着后退一步。 夏小韵抬手--却有个人,抢先一步,拉开了车门。 是方圆。 要不是因为秦小冰就在远处看着,方先生或许也会开门,但开门后,却是伸手采住那啥的楼总衣领子,把丫的拽出来,反正的给几个耳光:让你装比! 车门一打开,方圆就看到了一个小女孩。 依着方先生的如炬慧眼,一眼就能断定:一张娃娃脸,最多也就是156厘米的个头,穿着绣花白衬衣,黑色小短裙,腿子倒是挺白,没穿袜子--不是小女孩是啥? 但很快,方圆就发现他判断失误了:不是小女孩,而是一个长相非常精致的小女人。 第404章 :不愿干可以走人! 老人们常说:大千世界,无奇不有。 就拿女人来说吧,既有水暗影、叶明媚这种人高马大,荡气十足的成熟、女人,也有漠北北、秦小冰这种冰清玉洁般的小黄花,更不缺夏小韵此类的冷艳类型。 除了上述几种女人,还有一类女人,就是楼宇湘这样的人:长着一张娃娃脸,个头也跟五年级学生似的,但身材发育的是相当成熟,无论是形象还是气质,都能给男人一股子无言的震撼。 或者干脆说,是一种另类的媚惑。 这一类女人的代表人物,无疑就是号称‘童颜巨那个啥’的教主,名扬天下的苍井空老师了。 楼宇湘,就是华夏版的苍井空。 而且,方圆敢断定,如果她也在那个环境内发展的话,绝对能把苍井空排挤的去要饭--没办法,她的童颜,可没有苍老师一碰就软的媚意,是一种发自骨子里的骄傲,还有天生的冷。 (男人,不都是希望征服这种酷冷女人的吗?) 尤其是那双黑白分明的眸子,在跟方圆对视时,竟然能让他有了种,闪电划过夜空的错觉。 这就是楼宇湘吗,不简单哟。 方圆内心惊诧于楼宇湘給他的初次印象时,表面上却攸地浮上殷勤的笑意:“楼总是吧,请下车--哎,哎哟,谁呀这是?” 楼宇湘冷冷刺了方圆一眼,根本没有理睬他。 她的两个保镖,却分列左右,架住他的双臂,低喝一声,愣是把他摔了出去:什么东西啊你算,有什么资格给楼总开门,说话! 刚才张良华要给楼总开门时,那俩保镖就想阻拦了,幸亏夏小韵提前抬手挡住他了,要亲自开车门。 让夏小韵亲自开车门,是楼宇湘早就吩咐好的,就是要给她一个下马威,为此后有可能的合作谈判,争取强势的主导地位。 可没想到,却有个啥东西都算不上的保安,抢在夏小韵前面,给楼总开门了,还探头探脑的往里看,又嘴贱的说些屁话--这对楼总来说,绝对是相当无礼的。 楼总的保镖,吃她的,喝她的,当然得可劲的维护她了,所以在摔出方圆时,用的力气很大,摆明了就是在给丫的一个教训的同时,把该给的下马威使出来。 “住手--” 看到楼总的两个保镖,架起方圆就向外摔去后,夏小韵本能的低喝一声。 但很可惜,人家根本不理睬她的命令,依旧狠狠把方圆扔了出去。 说实话,对于这种有着一副好皮囊的保镖,方圆就算闭着眼,也能在十秒钟内,把他们全都干趴下,就别提会被他们扔出去了。 就算扔出去,可方先生只要来个潇洒的后空翻,开能稳稳的落地,然后再高举右手,向观众致意…… 不过现在明显不是装比的时候,话说秦小冰在那边看着呐。 所以,就算心里一万个不愿意,方先生也得很配合的,重重摔倒在地上,疼的哎哟一声惨叫,满脸的痛苦状。 夏小韵霍然转身看去,怒意从双眸中攸然爆发--但很快,她就恢复了正常。 她怎么能不知道方先生是啥本事,看不出他是在装? 他装,只是不想守着那个小空姐露馅罢了。 哼,你这是活该--就在夏小韵忽然觉得方圆被摔得好,摔得妙摔得呱呱叫时,楼总那相当嗲、却又异常高傲的声音,从背后响起:“夏总,不好意思,我手下有些孟浪了。” “呵呵,没事的,要怪就怪我公司员工,不懂理解,冒犯了楼总。” 夏小韵再回过头来时,俏脸上已经全是抱歉的笑意:“楼总,请。” 就在楼宇湘款款伸出一条修长(女人的腿子是否修长迷人,跟身高多少关系不大)的右腿时,一声轻轻的娇呼声中,咔咔的高跟鞋踏地声响起。 本能的,正在下车的楼宇湘,还有笑脸相迎的夏小韵,都向那边看去。 就看到穿着红色空姐制服的秦小冰,也不怕崴了脚,小跑着跑到方圆面前,屈膝蹲下抱住了他胳膊,紧张的问道:“摔倒哪儿了,没事吧?” 方圆满脸痛苦的伸手,左手反伸按着后腰,脸色发白的微闭着眼,发出了痛苦的哼声。 “你们怎么可以这样!?” 亲眼看到方圆满脸热情的去开车门,却被保镖给狠狠摔出来后,秦小冰无比的愤怒,大眼瞪的提溜圆,带着心疼的凶狠--再单纯善良的女孩儿,在发怒时,也会像小母兽那样吓人的。 “他做错什么了,你们这样欺负他!” 秦小冰说着,腾地站起身,就要去找那两个保镖理论。 说实在的,秦小冰对那俩门神般的保镖,还是很有些怕的。 可就算再怕,在他们欺负人时,秦小冰都得去找他们要个说法。 方圆,是她罩着的! 她无比的希望,方圆能尽快振作起来,哪怕是当一个小保安,可只要能靠双手劳动吃饭,不再像以前那样颓废,她就无比的满意,自豪,觉得自己做了一件相当了不起的事儿:挽救了一个要自甘堕落的男人。 至于秦小冰为什么会对方圆这样‘情有独钟’,或许是因为到她牙齿掉光时,也会清晰记得,曾经有个相当帅气的家伙,开着千万豪车经过她身边时,曾经回眸对她一笑吧? 方圆并不知道,他那个回头笑笑的动作,已经深深烙在了女孩儿心中,那么清晰,绝不忘记。 无论他是开着千万豪车,还是月薪两三千的保安。 他就是他,是需要她全力帮助的方圆。 现在方圆像她所希望的那样,诚恳的工作,却遭遇了极度过分的羞辱,就算他能忍气吞声,秦小冰也不会无动于衷。 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有些事,的必须要做的。 “小冰,别、别去。” 满脸痛苦状的方圆,偷眼看到秦小冰小脸通红,要去找人理论后,赶紧抬手--搂住了她的左腿。 老天爷可以担保,方圆这个动作,丝毫没有要吃秦小冰豆腐的意思,只是一种本能的拦阻动作罢了。 而秦小冰,也没觉得有啥不对劲,只是低头说:“方圆,你松开我,我们不能就这样算了,他们太欺负人了。” “不愿意在这儿干的话,可以现在就走。” 方圆还没说什么哪,秦小冰就听到背后有个冷淡的女孩子声音传来,下意识的回头看去,就看到了夏小韵。 如果秦小冰没有表现出对方圆这样关心,夏小韵的心情,绝不会忽然变的更坏。 夏小韵刚出现时,站在不远处的秦小冰,就知道她是神通快递的老总了。 大家都是相同年龄的女孩儿,相貌身条也是不分上下,可人家是公司老总,自己却是个被普通人才羡慕的小空姐,秦小冰当或许会羡慕她,却绝不会自卑。 秦小冰,哪怕是去路边摆小摊,也不会自卑。 她坚信,工作没有贵贱之分,靠辛勤劳动来养活自己的人,从来都不需要自卑的,所以在听出夏小韵这样说后,女孩儿骨子里的骄傲,攸地被激发出来,冷笑一声说:“哼哼,好呀,不干就不干。跟你说,我还真不屑我男朋友,在你这种尊严随便践踏的地方工作!” 她不是方圆的女朋友,也从没有想过,要有这样一个男朋友。 别人怎么误会,包括方圆跟同事显摆说大话,那是他们的事,秦小冰才不会在意。 但在面对不懂得尊重别人的大老板面前,秦小冰却坦诚方圆还就是她男朋友了。 有不听女朋友招呼的男朋友吗? 啥,还有? 草,老天爷赶紧的打雷,把他劈死拉鸟几把倒。 方圆就不听--看来,他早晚得被雷劈了。 在秦小冰低头要他起来,跟她走时,方圆不敢跟她那双攸地浮上水雾(因为气的)的双眸对视,看向了大厅门口那边,低声说:“小冰,你不是总跟我说,摔倒了的男人,就该懂得隐忍,吃苦,努力奋斗,争取东山再起吗?” 秦小冰愣了:“我、我--” “我没事的,反正也不是太疼。” 方圆讪笑了声,咬牙站了起来。 秦小冰没有再说什么,却当着好多人的面,慢慢屈膝蹲下,抬手给方圆拍打着衣服上的灰尘,动作温柔,小心且又体贴。 如果有记者在场,能及时拍下这一幕,并给照片命题《相濡以沫》的话,差不多会感动很多人的。 现场没有记者,只有一群女人,藏在大厅玻璃门后。 正是公关部的全体同仁。 本来嘛,大家都躲在这儿,兴致勃勃的看圆哥表演,来欺骗某个小空姐来着,却没想到会发生这一幕。 当看到无比受人尊敬的圆哥,被扔垃圾似的扔在地上后,十二金钗外加两个小鲜肉,顿时怒了:“卧槽,那俩孙子太特么的欺负人了吧!” “出去,办了他们!” “尼玛,不给你们点颜色看看,你们就不知道你们是女人生出来的啊!” “大家都冷静一些!” 张欣不愧是公关部的权威人物,尽管此时也气的花枝乱颤,地动山摇的,可还是很清楚这时候大家伙不能出面。 一来,是夏总在,从她对人家的客气份上,就能猜出有求于某个大人物。 第二个原因哪,自然也是最重要的了:秦小冰还在场哪! 如果大家伙一起跑出去,给圆哥讨还公道--秦小冰看上去又不是傻妞,怎么可能看不出,一群花枝招展的娘们帮方圆,其中肯定有鬼呢? 张欣简单解释了几句后,才冷笑着说:“哼哼,别怕没机会,反正天长地久的不是?” 张欣在极力压抚众手下的滔天怒意时,却没注意到看着外面的漠北北,双眸中攸然闪过一抹骇人的邪意。 看了眼已经款款下车的楼宇湘,方圆故作轻松的笑着,牵起秦小冰的手:“走,咱们去那边。” “对不起,夏总,我刚才情绪激动了些,冒犯了,请您原谅。” 秦小冰却挣开方圆的手,给夏小韵弯腰鞠躬道歉。 第405章 :放那可怜孩子一马吧 一个骄傲的女孩儿,得有多么在意某个男人,才会为了他,向男人那个不懂得给下属尊严的跋扈女老板,赔礼道歉? 就为男人说,他还想在这儿干下去。 方圆不知道。 他也不想知道,只是在看到秦小冰缓缓给夏小韵鞠躬道歉后,腮帮子猛地鼓了下,随即转身快步走向了远处。 有些事的发生,一旦以错误为开头,那么势必会错的越来越多,到最后变成无法让女孩儿接受的痛苦。 这对那么单纯善良的秦小冰来说,无疑是不公平的。 夏小韵也能隐隐觉出来,所以心中才会有些不忍,轻声说:“没事的--刚才,我的态度有些恶劣了些,在此向你说声对不起。” “多谢夏总了,你是个体贴下属的好领导,怪不得方圆原意在这儿工作。” 秦小冰嫣然一笑,转身追向方圆时,目光从楼宇湘的身上扫过。 楼宇湘发誓,这是她自打掌管帝皇集团开始以来,第一次有人敢用这种蔑视她的目光,视她为苍蝇般的扫过,没有丝毫停留。 而这个人,偏偏只是个月薪挣不了几个大洋的小空姐。 难道她没有看出,身材虽然娇小,却是人间尤物的楼总,一点不像该被忽视的苍蝇,而是一个傲视天下的女王吗? 真是岂有此理! 下车后就戴上欧美贵妇才戴的那种黑纱帽的楼宇湘,盯着秦小冰背影的双眸眼神,攸地犀利了起来,超过了三秒钟。 楼总要是眼神不善的盯着某人,超过三秒钟,那么她的贴身保镖、兼秘书林林,就会马上做出安排。 “楼总,请。” 夏小韵饶有兴趣的目送秦小冰走到方圆身边后,才微笑着抬手,请楼宇湘上台阶。 “夏总,请。” 楼宇湘淡然一笑,款款扭动小蛮腰,踩着那双鞋跟足有十一厘米的高跟鞋,率先走上了台阶。 林林却退后半步,淡淡的跟一个保镖说:“去彻查那个小空姐的底细。” 依着帝皇集团在华夏的背景势力,要想查出秦小冰在哪家航空公司工作,并让她马上卷铺盖滚蛋,绝对是轻而易举的。 谁让她用看苍蝇似的眼神,轻视楼总了? 唉,不知世间艰险的可怜孩子啊。 幸亏,有夏总罩着你--不等那个保镖说什么,夏小韵却忽然说道:“楼总,我很欣赏那个小空姐,她的男朋友,也曾经给神通快递做出过一些贡献。所以,我不想因为他一番好意引出的误会,连累他女朋友。” 楼宇湘停住了脚步,却没有回头,只是一副高雅淡然样子的,昂首打量着大厅玻璃门上方,淡淡的说:“夏总,如果我非得那样做呢?” 夏小韵沉默了片刻,才转身看着方圆那边,用同样冷淡的语气说:“那么很遗憾,神通快递无缘跟帝皇集团合作了。希望,以后能有机会吧。” 楼宇湘扭头,居高临下(她比夏小韵多上了两个台阶呢)的看着她,语气轻佻的笑了下:“呵呵,夏总,为了一个保安,就要放弃你多日的努力,值得吗?” 夏小韵再次沉默片刻,才缓缓的说:“有些事,不能以值得不值得来判断,我更看重的,是公司员工不能缺少的凝聚力。” “很好,我很欣赏夏总你这句话。林林,就别多事了,放那可怜孩子一马吧。” 楼宇湘嗤的一声轻笑,抬脚走上了最后一个台阶。 秦小冰可不知道,夏小韵替她斩断了楼宇湘伸向她的魔掌(其实就算夏小韵不出面,方圆也决不允许那个小女人,去招惹她的),还在那儿关心方圆,问他是不是去医院检查一下啥的。 “没事的,真没事,不信你看着,我给你蹦个高看看!” 不顾秦小冰的阻拦,方圆腾身跳起,刚抬起右脚,就哎呀一声,反手摁着后腰站在了那儿。 慌得秦小冰连忙搀扶住他,嗔怪道:“看,不让你蹦,你偏要逞能,这下知道疼了吧?快脱下衣服来,我看看不要紧吧,不行咱去医院看看。” “别,真不要紧的,我真没事的。” 方圆连忙后退几步,双手乱晃,苦笑着说:“秦小冰啊,你真以为我是个玻璃人,摔一下就碎了啊?我是个爷们好不好?要是就这样出点问题,那岂不是被人笑话?还有啊,你该走了呢,你总在这儿,我觉得怪怪的。” “切,你有什么怪怪的?还真以为我稀罕陪着你在这儿呢。” 秦小冰看他真不像有事的样子,这才放心,撇了撇小嘴说:“那好,我走了。你晚上值班时多穿点衣服,小心别着凉了。嗯,还有啊,晚上记得多喝水,少抽烟。还有就是,偷懒睡觉时,别趴着,那样对心脏不好,最好是躺着。还有啊……” 听秦小冰又管家婆似的叨叨起来后,方圆脑袋又有些生疼,却又不敢露出没良心(就是不耐烦)的样子,只能小鸡啄米似的连连点头。 “还有啊,你明天下午下班时,我就已经去上班了,得去南韩呢,这可是第一次出远门,想想就激动啊--你可别羡慕,好好干,以后有机会,我带你出国长长见识。” 秦小冰嘻嘻讲到这儿时,看到方先生本能的撇嘴后,立马生气了:“不去拉倒,我知道你在有钱时,肯定满世界的转过。但你现在再给我转一圈啊?切,你一个月的薪水,连一张飞机票都买不起呢,得瑟个啥啊。不跟你说了,走了!” 方圆连忙跟上,抢先替她拉着拉杆箱,满脸赔着笑说:“秦小冰,那个啥,那个--” “有话就说,别吞吞吐吐的,刚才还说自己是男人呢。” 扭着小身段,咔吧咔吧前行的秦小冰,看都没看他。 “就是老刘,刘广利说你是我女朋友的事儿。” 方圆紧走一步,跟她并肩而行,看着她的小脸嘿嘿笑着说:“他胡说呢,也怪我,我吹牛来着……就是开玩笑,你别介意啊。” “我才不介意呢。” 秦小冰咯的一声轻笑,没心没肺的说:“我早就知道你们男人最爱吹牛,占女孩子便宜了啦,很正常啊。就像我跟你们夏总说,你是我男朋友那样,就是为了一口气不是?放心,我最多把你当朋、当哥们。对,就是哥们。” “对,对,太对了,就是哥们,咱们是好哥们!” 方圆连连点头,心中提着的一块石头,总算是落在了地上。 “等我回来后,给你捎一条外烟回来,这样你在同事们面前,就更有吹牛的资本了啦。” 等方圆摆住一辆出租车,把拉杆箱放进去后,秦小冰才开门上车。 “不用,我不习惯吸外烟的。” 方圆发自真心的拒绝,却被秦小冰误以为死要面子:“得了吧,我还不知道你?行了,就这样吧,我走了--哦,对了,拿着这一千块钱,别跟我哥说,要不然他会不愿意的。啧啧,你看你,大老爷们儿的,又开始婆婆妈妈的推辞了,白白!” 把一千块钱摔进方圆怀中后,秦小冰巧笑嫣然的挥了挥白生生的小手,关上了车门。 拿着那一千块钱,方圆望着出租车消失的地方,怅然呆愣好久后,才转身问道:“你们说,我是不是该遭雷劈啊,拿女孩子的工资花。” 不知道啥时候,张欣带着公关部的众人,都已经悄悄走到这边来了,大家满脸贼笑嘻嘻的样子,还相互做着鬼脸。 一帮子性感小少妇,站在马路边上做鬼脸的样子,确实很让路人大开眼界,感觉这世界真美好啊,可不敢就老早的死了个比的。 “咯咯,圆哥,老天爷哪敢劈你这种好人,肯定会为那小妹子的真心,为你的惭愧而感动呢。放心吧,以后肯定有机会能解开误会的,到时候加倍照顾她,最好是把她泡--咳,不就得了?” 张欣抬手掩着嘴,咯咯娇笑着说:“天快黑了。圆哥,姐妹们请你去吃饭呀?” “还是我请大家伙吧,感谢你们陪我演戏,没有把我看做是骗女孩子的臭不要脸的。” 方圆觉得张欣说的没错,笑了笑装起那一千块钱时,滴滴的轿车笛声中,夏小韵的宝马,楼宇湘的卡宴,保镖的奔驰,鱼贯从停车场内驶了出来。 楼宇湘来神通快递总部,主要是要亲眼看看神通快递的公司规模,以及财务方面的东西,走马观花的看完后,就被夏总邀请去进餐了。 这次随夏小韵一起的,还有财务处的白处长。 张欣等人马上就让开了路口,等最后那辆奔驰车驶过后,张欣恨恨的低声骂道:“特么的,那两个沙比敢欺负圆哥,我早晚会把他们俩的爪子给剁掉!” 张欣发狠,跟叫花子穷咬牙没啥两样,说过后就忘了--有个女孩子却笑了下,记在了心里。 夏小韵她们的车子走后,张欣等人才众星捧月般的,簇拥着方部长回去更衣,大家伙取车,一起去大酒店聚餐。 当然了,为感谢保安部一众同仁的配合演出,把刘广利叫上那是必须的。 一行人(圆哥请客,谁敢不赏脸说不去啊),九辆车(方圆没有开车来),浩浩荡荡的驶上公路,前往圆耀酒店。 本来,开着一辆白色小雪佛兰的张欣,是想请圆哥坐她车子的,但漠北北却抢先一步,为他打开了车门。 张欣知道方圆特照顾漠北北,当然不会再跟她争执什么了,只是暗叹自己慢了一步:载着圆哥去酒店的路上,或许会发生点浪漫的事儿呢,天已经黑了不是? “圆哥,那个女孩儿叫秦小冰?” 漠北北眼角余光,偷偷扫了眼坐在副驾驶上的方圆,怯生生的问道:“你、你们真是男女朋友吗?” “假的啊,此事说来话长,幸好去酒店的路上,也够说清楚的了。” 方圆哈的一声笑,就把当初他怎么认识秦小冰,被接二连三误会的事儿,简单说了一遍。 第406章 :能让人感动的笑话 提起秦小冰来,方圆就觉得是一个笑话。 无论笑话中的主人公做了什么,都是那样的理所当然,多少带点脑残行为,还有一些感动,更多的却是温馨,会让人心情莫名大好起来。 方圆很珍惜秦小冰对他的关心,所以在跟漠北北说起她时,明显流露出就这样继续误会下去的意思:有时候,误会也是一种美。 就像当前一些传销行业所追求的那样:我们欺骗你,那只是善意的谎言。 方圆说完后,漠北北也笑了。 笑容很恬静,还有些羡慕。 她觉得方圆说得没错,换做任何人,都会像他这样,无比珍惜跟秦小冰的误会,并希望最好永远这样继续下去,因为这份不算感情的感情,有着让人心静的强效。 “她是我的朋友,嗯,就是朋友。” 车子停在圆耀酒店的停车场内时,方圆轻声重复了一遍,接着开门下车。 此时已经是晚上八点半左右,是各大酒店的黄金时间段,停车场内停了好多车子,大部分都是宝马奔驰之上的好车。 毕竟圆耀酒店是五星级酒店,可不是一般上班族能消费得起的,就算要来,也‘没脸’开十五万之下的车子来,更不要说漠北北这辆几万块钱的了。 果然,看到这些车子驶进停车场内后,负责泊车的小弟,并没有及时走过来。 泊车小弟也是要尊严的。 但当他们看到方圆出现后,接着就用最快的速度,脸上带着最真挚的笑脸,屁颠屁颠的跑了过来。 没办法,方先生上次来时,酒店新来的总经理,可是亲自送出大厅门口的。 能够让外籍老总亲自送出来,且又满脸恭敬的主,绝对值得他们好好巴结。 泊车小弟的前倨后恭,张欣这个人精当然能看得出,晒笑一声把钥匙扔给某个小弟后,就像所有贵妇那样,从她刚买的名牌包包内,拿出几张大钞,递了过去。 现在欣姐也是有钱人了,虽说比不上那些亿万富婆,但在心情好时,偶尔破费个三五百,买断泊车小弟半分钟的殷勤,还是很轻松的。 “方先生,您好!” 几个泊车小弟,都跑到方圆前面,点头哈腰的问好。 “兄弟们好,兄弟们辛苦了。” 既然别人这样给面子,方先生自然不介意给他们一点小实惠。 更何况,十几个花枝招展的娘们在旁边看着呢,拿出秦小冰留下的那一千块钱砸出去,还是很有必要的。 众小弟自然是立即眉开眼笑,不住的弯腰道谢,更有人赶紧通知了大堂经理。 “咦,圆哥,你看。” 方圆在十二金钗、三大金刚(刘广利,外加公关部的韩军俩人)前呼后拥下走上台阶时,韩军凑了过来,抬手指向了不远处。 方圆回头一看--那边停着夏小韵的宝马,还有那个啥楼总的卡宴。 “嚯嚯,他们也来这儿了,真巧。可惜啊,不能跟他们共处一桌,要不然姑奶奶我拿茅台灌死他们!” 张欣冷笑一声,左手掐腰的样子很是霸气十足。 “欣姐,用茅台灌那些腿子,有些浪费啊,二锅头就可以了啦。” 马上,就有数名小少妇,得意的娇笑着应和。 一帮性感小少妇,站在大厅门口,笑得花枝招展浪兮兮的样子,确实很引人注意,更多的却是反感:这可是唐王最好的酒店之一,怎么来了群低素质的打工妹? 对那些人的轻蔑目光,张欣等人才不介意,反而更加趾高气扬,小皮鞋踩的咔咔响,小蛮腰扭的几乎要折了那样,旁若无人的簇拥着圆哥走进了酒店大堂。 刚走进啦,身穿黑花无袖旗袍,细高跟红色小皮鞋的大堂经理,就三步并作两步的迎了上来,脸上带着恰当的惊喜表情:“方先生,您来了!” 方圆认识这个大堂经理。 当初他带着林二、老陈等人来打牙祭时,罗小玉那时候还是个礼仪小姐,不许毛驴进门,发生了一些不愉快。 当时,也是这个大堂经理接待的。 那一幕就像发生在昨天,可才一个晚上的工夫,罗小玉就已经成为副总,耀武扬威的--但这个大堂经理,却还是大堂经理。 方圆记得,这个大堂经理好像姓韩来着,工作能力也很不错,之所以没能取得更大进步,那是没有遇到夏总那样的伯乐,命不如罗小玉好。 “韩经理,你好。” 方圆呵呵笑着,跟韩经理的小手握了握,随即松开,看了眼身边的那些小少妇们后,问:“我今晚请同事们聚餐,来的急了点没有打电话预约,还有没有包厢呢?” “有,有,不管方先生您任何时候来,圆耀酒店都会有为您预留的包厢,这是总经理吩咐的--方先生,还要通知老总吗?” 韩经理恭敬的请示道。 “不用,我们就是随便聚聚罢了,又没啥重要事,就别麻烦你们老总了。” 方圆摇头婉拒,心里想:这个老总倒是很会来事,随时都给哥们预留包厢。嗯,等有机会见着他后,给他点个赞,希望他能再接再厉吧。 方圆方先生,绝对是圆耀酒店唐王店这边最最尊贵的客人。 为最最最贵客人预留的专门包厢,级别肯定是相当高的了,不但空间够大,还有一个单独的休息室,一个三十多平米的ktv演唱厅,来供客人放松休息所用。 至于招待的酒宴,那也肯定是与众不同的,方圆等人刚进了包厢最多十分钟,六个身穿白色旗袍的女侍应生,就在韩经理的带领下,推着餐车款款走了进来。 更献上了两支82年的拉菲红酒,说是酒店专门为方先生所预留的--他去世界上任何一家圆耀酒店,都能享受到这种超值,免费的待遇。 方先生欣然接受,没有一点不好意思。 如果换做是你,上亿的全部家底,都被大酒店的后台老板,就是那个小妖精蛮横的拿走,你会因为她管你一顿饭,就此感激她吗? 当然不会。 所以方先生也不会,在跟韩经理(其实还有别的经理,老总恰好不在酒店)寒暄几句,共同喝了一杯,请他们随便去忙后,这才招呼大家都坐下,畅怀痛饮。 张欣等人以前时,就曾经跟方圆来过一次,对酒店方的超值热情,还不是太惊讶,但第一次来这种高贵地方的刘广利,却看傻了。 尤其是听张欣等人用漫不经心的语气说,他手里端着的这杯红酒,价值在上万后,那小手哆嗦的拿不住杯子了:嚓,就这一杯酒,价值我三个月的工资?老天爷,以后傻瓜才不会用更尊敬的态度,去巴结方部长呢! 喝红酒,讲究的是个情调。 说实在的,还真不怎么适合方圆这帮人喝--话说,在场的这些女人,除了漠北北之外,可都是酒中巾帼,最喜欢的就是大碗喝酒,大块吃肉。 最好呢,就是一只脚踏在椅子上,左手端着酒杯(白酒),右手划拳:“哥俩好啊,八匹马呀,你喝一杯啊!” 那样才过瘾,才狂放,才能彰显少妇不让须眉的豪气。 方圆也很喜欢这样,所以很快就换上了白酒茅台。 人们在酒桌上喝酒时,都有种坏习惯,那就是排外。 如果刘广利今晚没来的话,张欣等人不把韩军两个小鲜肉灌成醉鸡,那是誓不罢休。 可今晚有老刘在,所以众姐妹的矛头,想当然的就对准了他。 老刘也是个精明人,在发现自己成为轰炸对象后,肯定会百般婉拒。 但架不住这帮专业劝酒的娘们啊,这个娇滴滴的依偎过来,香肩一靠,嗲嗲的喊声大哥--你不喝? 嚓,那你还是赶紧滚蛋吧。 于是乎,才刚过了半个小时呢,酒量其实也不错的刘广利,就彻底变成死狗,钻到桌子底下去了。 韩军俩人费了老大力气,才把他拖出来,扔在旁边的沙发上。 继续喝! 欣姐说了,今晚不醉不归,谁要是能清醒着出去,那就是不给欣姐面子。 酒喝多了后,不但会晕,而且还会尿急。 十几分钟的时间,韩军就第二次跑出去上厕所了。 第二次回来后,他凑在张欣耳边,低声嘀咕了句什么。 “哦?夏总她们也在这个楼层呀,真巧。” 听韩军说完后,张欣不以为然的笑了下,问道:“那个楼总,也在吧?” “昂,肯定在呀,还有她那几个沙比保镖,这会儿都吃饱了,正电线杆子似的竖在窗口那边站岗呢。” 韩军看了眼正被两个手下围着拼酒的方圆,小声问:“欣姐,要不要做点什么?” 张欣翻了个白眼,问:“我们能做什么呀?总不能真拿着酒瓶子,跑过去灌死他们吧?好了,别理那些垃圾了,我们不收拾他们,他们也会遭到报应的。” “嗯,欣姐说的是,咱们大人大量,不跟他们一般见识。” 韩军笑着点头,端起酒杯问坐在右边的漠北北:“小北,咱们走一个?” “我、我不能喝呢。” 好像跟其他人格格不入的漠北北,连忙摇头拒绝。 韩军还想再说啥,张欣皱眉说:“军子,你少骚扰小北。” “嘿,嘿嘿,我哪敢呀,来,芳芳,咱们俩干一个!” 韩军知道张欣训他,是为了他好,所以才不会有任何不满,马上就转移了目标。 给了张欣一个感激的微笑后,漠北北站起来低声说:“欣姐,我去洗手间。” “去吧,出门左拐。” 张欣笑着摇头,接着端起酒杯走向了方圆:李恩芳那俩狐狸精,怎么总缠着圆哥不放呢,真是岂有此理! 拿起餐纸轻轻擦了下嘴角后,漠北北走出了包厢。 包厢外面的走廊中,不时走过酒店服务生,脚步匆匆的。 这层楼是贵宾楼(夏总招待楼总,当然得选最好的包厢),走廊是个九十度角的的拐角,方圆他们在这边,夏总他们则在拐角那边走廊尽头的包厢内。 第407章 :妹子,别走呀 漠北北走到拐角处时,一个女服务生恰好推着餐车走过来。 餐车上,放着一些没怎么吃的盘子:越是去来这种档次高的酒店吃饭,人们越注重风度,不会像在路边吃串那样胡吃海吃的,大部分人都吃不饱,所以散席后,盘子里的菜肴不会少多少。 “请问一下。” 就在服务生给了漠北北一个职业性的微笑,正要擦肩而过时,却被喊住了,连忙停步:“小姐,请问,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 “我想去洗手间,不知道在哪儿。” 漠北北有些羞涩的垂下眼帘,轻声问道:“能不能麻烦你,带我去呢?” 没有谁舍得拒绝外形如此单纯女孩儿的求助,服务生也不会,马上就点头:“好呀,请跟我来。” “谢谢。” 漠北北低声道谢后,右手看似很随意的从一个水果盘上扫过,跟着服务生走向了洗手间那边。 几分钟后,服务生走了出来。 却没有去拐角处那边推餐车,而是低着头,拿着手机,脚步匆匆走向了西边的走廊尽头,边走还边小声埋怨:“哎呀呀,我都跟你说了,我在上班呢,真没空去陪你的--” 夏总宴请楼总的包厢,就在走廊尽头这边。 两个身穿黑衣的保镖,就倚在窗口那边吸烟,低声谈笑着什么。 听到高跟鞋鞋跟敲打地板的声音后,李超然回头看了过去,就看到服务生双手捧着电话,快步走了过来。 笑了笑,李超然对同伴说:“老牛,你看这小娘们身材不错呀。” 也回过头来的老牛,马上点头应和:“嗯,是很不错,一点也不次于神通快递那个美女总裁--超然,借着她来窗口这边打电话的机会,泡她一下,看看能不能上手。” “嘿嘿,我正有这个意思。” 李超然嘿嘿笑起来时,低头打电话的服务生,已经走到了他们面前。 肯定是一直低着头的缘故,服务生没发现窗口还站着俩大男人,直到看到他们的黑皮鞋,才猛然一惊,抬起了头:“哎哟。” “妹子,不好意思啊,吓着你了,是哥的不对。” 在服务生抬起头来后,李超然顿时就觉得眼前一亮:我擦,这么有味的小娘们! “啊,对不起,两位,我没注意到你们在这儿,对不起。” 服务生连忙弯腰道歉,接着转身就走,很胆小的样子。 如果这妹子长相一般,李超然俩人才不会阻拦她。 可谁让她长的这样有味(有味的意思,就是打眼一看,就想跟她上床)了? 好像金莲再世那样,就算勾搭不上,可能跟这么有味儿的女人,多说几句话也是好的嘛,毕竟在外面给老总站岗时,也挺特么的的无聊不是? 所以呢,在妹子道歉后转身要走时,李超然、老刘俩人就不约而同的,都伸出右手去拽她的胳膊,还笑道:“妹子,别走哇,陪哥哥们聊聊--呃!” 俩人要说出的最后一个字,还在舌尖打转,眼前忽然闪过也一道白光。 接着,无比的剧痛就像过电那样,迅速从手腕上,嗖地一下砸响了他们的痛感神经,本能的张嘴发出一声轻哼时,肋下却是一麻,张开的嘴巴,就再也说不出一个字了。 然后,他们就亲眼看到自己伸出去的右手,忽然间就跟手腕分家了。 可是不等鲜血从动脉中激射而出,那个有味儿的女人,却右手飞快连点两下,在他们的右肘部位,鲜血只来得及冒出,就停止了。 就好像,淌水的水龙头被关上那样。 再然后,他们那双攸地浮上异常恐惧的眼睛,就慢慢的闭上,瘫倒在窗台上。 他们在陷进无比的黑暗中,好像听到个阴森的女人声音说:“这次,算你们的命好,只被斩断一只手。” 抬手揉了揉眼睛,站在洗手盆前的女服务生睁开眼,就从镜子里看到那个女孩儿,从洗手间内走了出来。 干净的小脸上,带着怯怯的感谢,低声说:“谢谢你了。” “哦,没事,这是我应该做的。” 女服务生赶紧笑着客气了句。 等漠北北走出去后,她又转身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满脸的茫然:好奇怪呀,刚才我好像睡了一觉,梦到有人脱我的衣服呢。 茫然中低头,看了看依旧穿在自己身上的白色旗袍,服务生苦笑着抬手,拍了拍自己的额头,喃喃的说:“看来,以后不能总加班了,精气神还真支撑不住呢。” 服务生用冷水洗了把脸后,才走出了洗手间,随意向西边看了一眼,就看到尽头窗口那辆保镖,依旧趴在窗台上,背对着这边,可能是在吸烟。 她也没在意,走过拐角推起了餐车走向电梯那边时,更没注意到果盘上那把水果刀的刀刃上,好像还有一抹红色。 像鲜血那样红。 就像张欣的俏脸,此时已经红的要滴出血来,脚步也站立不稳了。 不行,不行,我可不能就这样倒下,得悠着点了,嗯,先去洗把脸--张欣这样想着时,漠北北已经坐回了她身边。 “小北,你、你以后得学着喝酒啊,干咱们这行,能喝酒,会撒娇,是必须的,咯,咯咯,要不然呀,好多工作都没法做呢。” 张欣放下酒杯,在漠北北肩膀上轻拍了下时,斜眼看了眼方圆,笑容无比暧昧。 “欣姐,我、我做不来呢。” 漠北北小声说着,低下了头:“我再喝,就会吐的。” “慢慢来,我相信你肯定能练就一副好酒量的!” 张欣打了个酒隔,拿起椅背上的小包,拉开椅子走出了包厢。 从来到包厢内后,方圆就暗中关注着张欣的一举一动,看到她出去后,无声的笑了下,举起酒杯拉住要走的韩军,大着舌头说:“别、别走,再来三杯!” 公关部众人把刘广利放倒在沙发上当死狗后,出于对上司的尊重,热爱甚至崇拜,轮流端着酒杯来敬方部长的酒。 方圆是来者不拒,酒满杯干,那叫一个洒脱,畅快。 据某少妇暗中计算,到现在为止,方部长最少也得喝了两斤白酒了,可还在喝,这让她的小心肝儿有些疼,暗骂这些狐狸精咋就不懂得爱惜圆哥身体呢? 要是喝坏了腰子,喝坏了肾咋办? 不行,我得替圆哥挡驾,来彰显我对他的一番呵护之情才行--某少妇心里这样想着,刚要端起酒杯来呢,芳芳就已经走过去,左手挽住方圆的胳膊,豪爽的跟韩军说:“军子,姐姐跟你喝!” 这狐狸精,又比我快了一步! 某少妇心中大骂着,还是端起了酒杯:行,你不是要给圆哥挡酒吗?那我看你能挡得住几个人。 唉,其实这些思想单纯的娘们们呐,她们都不知道圆哥以前是干啥出身的。 如果她们要是知道,方圆在喝下第九杯白酒后,就一直在喝白开水,肯定会愤怒的扑上去--把他给轮了:靠,没你这么欺负人的啊,仗着手法快,能把白酒换成水来骗我们,那你现在再快一个试试! 就在芳芳替方圆挡酒,跟众姐妹死拼时,张欣回来了。 用凉水狠狠冲了几把脸后,张欣脸上的红色退了很多,眼眸却更加的亮了。 回来后看到除了漠北北之外,所有的娘们都围上去,拿着酒杯大灌特灌方圆后,立马怒了,啪的一拍桌子,娇声喝道:“还懂不懂一点上下级间的起码尊重,这样成何体统--芳芳,你们都给老娘我退下,咱们一个个的来!” “哦耶,我喜欢!” “坚决拥护欣姐!” “排队,排队,别争!” 今晚,这些娘们是彻底放开了,再也不把方先生当做上级领导来看了,就把他当做人人得而啃之的小鲜肉了,现场气氛相当火爆。 没办法,一大帮姿色出众的少妇,个个都醉眼迷离,衣衫不整的围在身边,咯咯娇笑中更不缺乏趁机吃豆腐者,无论这个男人是谁,能不醉吗? 正所谓酒不醉人人自醉,就是这个意思了。 老人们常说,风为花媒,酒为色媒。 饶是张欣酒量大,但一斤多高度茅台下去后,也站立不稳,就知道盯着圆哥,咯咯傻笑,媚眼横飞的,更是脱掉了小西装,衬衣扣子也解开了两个,露出大片的黑色蕾丝。 方圆看来喝的也差不多了,不再像以前那样忌讳啥了,当张欣端着酒杯,扶着桌子走过来,几乎是趴在他怀里,嚷着要来个交杯酒时,他也没拒绝--在众少妇的喝彩、拍掌声中,接连跟她干了三杯。 酒店喝白酒的杯子,一个一两,三两白酒下去后,张欣已经挂在了方圆脖子上,吃吃娇笑着抬嘴,在他脸上狠狠亲了一口。 张部长的意思都这样明显了,还算保留一点清醒的韩军等人,要是再不识趣的走人,那可是白在公关部历练那么久了。 马上,大家相互使了个眼色,扶起死狗一般的刘广利,踉踉跄跄的走出了包厢,去酒店某层的迪厅潇洒去了。 今晚,注定要有某些少妇,为她丈夫精心编织一顶绿颜色的帽子。 漠北北走到最后,关门时看着已经把张欣抱在椅子上的方圆,嘴角浮上一抹古怪的邪魅笑意。 她的笑容还没收敛,忽然就听拐角处的走廊中,传来女服务生的惊恐尖叫声:“啊--快来人呀,杀人了!” “谁,谁杀人了?” 正要走向楼梯那边的韩军等人,闻言愣怔了下,接着不约而同的,转身向那边跑去。 服务生的惊恐尖叫声刚落下,旁边包厢的房门就被打开,楼总另外那两个保镖快步走出来,训斥道:“嚷嚷什么,啊?老牛,超然,你们怎么了?” 看到同伴趴在窗口的姿势很不对劲后,两个保镖立即意识到了不妙,接着就看到他们脚下,赫然放着两个断了的手! “怎么回事?” 就在俩保镖看到断掌后,嘴巴猛地长大时,楼宇湘走出了门口。 第408章 :是谁伤了我的人? 楼宇湘跑来唐王,考察神通快递集团,纯粹是给圆耀集团后台老板一个面子,其实压根没合作的诚意。 倒不如说,趁此机会出来散心游玩。 毕竟帝皇集团,可是华夏超一流的民营财阀,楼宇湘交往的人,都是圆耀集团后台老板(其实是花小妖的前台代理人)那样的大人物,身价只有一两个亿的夏小韵,在人家眼里,确实比蚂蚁强不了多少。 本来楼宇湘打算,去神通快递总部走马观花的看看,随便找个理由抱歉的说以后有机会再合作,也算卖给圆耀集团的面子了,然后就该干啥去,就干啥去了。 至于夏小韵,最多也就是她人生中的一个小过客罢了。 等去了神通快递总部后,楼宇湘却对夏小韵感兴趣了--就为她能为一个保安,敢放弃跟帝皇集团有可能的合作。 楼宇湘很清楚,夏小韵能见到自己,肯定托了老多关系,无比渴望跟帝皇集团合作,说是让她怎么做,她就会怎么做,貌似也不是太夸张。 所以楼宇湘才想不到,夏小韵会为了维护保安,就不惜放弃以往的努力。 夏小韵的脑残行为,让楼宇湘暗中吃惊,却也收起了对她的轻视之心,觉得这才是一个合格的总裁:不惜代价来维护员工的老板,在公司内绝对深受爱戴,从而无限度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成为一个大家庭。 这样的企业,这样的老总,哪怕当前是弱小的,但日后肯定会做大。 楼宇湘虽然狂傲自大,但她的智商、眼光却是相当出色的,马上就下了决心,跟夏小韵的神通快递合作。 楼总心里怎么想的,夏小韵当然看不出。 也看不透这个身材娇小,好像瓷娃娃一般的小女人,最多也就是能感觉出,她的狂妄自大,只是处世的面具,其实她是相当精明,谨慎的。 任何人在跟这种女人打交道时,都得打起一百二的精神来。 因为今天只是大家的初次见面,楼宇湘最多也就是想知道,神通快递的财务是否健康,所以没必要动用公关人员,只是带了劳拉,还有张良华、白处长俩人过来。 暂且不说张良华的表现咋样,白处长今晚在两位老总面前,展露了他活跃气氛的手段,着实露了那么一小脸,就连楼总那俩站在门后的保镖,也被他给逗得不时低笑几下。 “夏总,说实话,我对贵公司很感兴趣,但要说到正式合作,那还得等我彻底考察过贵公司的财务后,才能谈判。” 抬手看了眼手上的小昆表,楼宇湘笑吟吟的端起了酒杯,意思是说不早了,她该休息了。 听楼宇湘这样说后,夏小韵心中大喜,连忙笑着点头,也端起酒杯,正要说啥呢,就听到外面传来服务生的尖叫声。 杀人了? 有没有搞错,这可是在圆耀酒店啊! 夏小韵一楞神时,劳拉已经飞快的站在了她前面,而楼宇湘的两个保镖,则开门冲了出去。 楼宇湘带来的四个职业保镖,两个在外面,两个在里面,秘书兼保镖的林林就在桌上作陪。 别看楼宇湘的人小,可胆子却不小,保镖开门冲出去时,她就站起来,推开挡在前面的林林,快步走到了门口,皱眉低声问道:“怎么回事?” “楼总!” 一个保镖赶紧转身,脸色煞白的指着地上,喃喃的说:“手--手!” 楼宇湘这才看到,李超然俩人的脚下,竟然有两个带血的断掌。 接着,她的瞳孔就骤然一缩,迅速后退进了包厢内。 从楼宇湘的这个反应来看,她是相当杀伐果敢,精明的,在意识到有危险后,立即采取了正确的自我保护行动,才不会傻乎乎的站在门口,给危险可乘之机。 身边这几个保镖实力怎么样,楼宇湘心中很清楚:李超然四个人,都是从最高警卫局退役的,就算比不上华夏那些顶级特工,可也是顶儿尖儿的人物了。 更有随身带枪的许可证。 但就这么两个牛气烘烘的保镖,却在无声无息间,都被人斩断了右手。 那个暗中下手的人,得有多么牛? 楼宇湘无法相像,也不想去想:无论那个残害保镖的人是谁,早晚都会被她找出来,连同他的主子,一起遭受楼家最残酷的打击。 帝皇集团虽说是苏省的民企,可楼宇湘在华夏的背景,却一点都不次于明珠叶明媚,从二十三岁开始,执掌这集团八年了,还没有谁敢这么威胁她。 哗啦,哗啦的手枪保险声响起,站在夏小韵前面的劳拉,跟林林一起,亮出了手枪,直接打开了保险。 这时候,外面传来纷沓的脚步声,有人醉醺醺的喊道:“谁杀人了,谁杀人了?” “咦,声音有些熟悉。” 夏小韵黛眉微皱时,擦着劳拉的身子,走出了包厢。 夏总历经的生死多了去了,楼宇湘的两个保镖被人斩断手掌这种事,对她来说算是小菜一碟了,实在没大惊小怪的必要。 “哪儿死人了呀?我怎么没看到、我--啊,夏、夏总。” 走在最前面的韩军,虽然喝的有些大,可还是能认出夏小韵,赶紧跑过来请安。 “你们怎么也在这儿?” 看到公关部众人后,有些纳闷,淡淡的问了句。 “今晚,圆哥请客的。” 韩军小声说着,抬手挠了挠后脑勺,欲言又止的样子。 哦,我知道了,那个混蛋请客,是为了感谢他们帮着他欺骗那女孩儿吧--夏小韵马上就明白了过来,看向人群中:“你们部长呢?” “他还在--咳,他喝的有些大,在包厢里休息呢。” 正要脱口说出方圆正跟欣姐在包厢内亲热的韩军,腰间软肉一疼,却是芳芳及时拧了他一把,才恍然醒悟,赶紧改口。 是跟张欣在一起休息吧! 没在人群中看到张欣的夏小韵,紧紧抿了下嘴角,也没继续追问,淡淡的说:“都去玩儿吧,这儿没什么好看的。” 虽说韩军等人真想看看,那俩保镖到底咋样了,可夏总发话了,他们当然不敢再滞留,纷纷点头答应着,转身就走。 这个人啊,在喝的有些大了后,说话总是不过脑子的,就像韩军,转身时幸灾乐祸的说:“这不是那俩殴打圆哥的沙比?嘿,活该,遭到报应了!” 他的话音未落,就听夏小韵低低的声音,厉声喝道:“胡说八道什么呢!?” 被夏小韵训斥一句后,韩军才恍然醒悟,赶紧抬手捂住嘴巴,快步闪人了。 这时候,酒店的负责人,带着大批保安出现在了走廊内。 劳拉低声劝道:“夏总,我们还是回房吧--我看过那俩人,只是手掌被人用利器砍断了,及时止血后,没有生命危险的。” 劳拉此时心中无比惊骇:她是真想不通,该怎么做,才能在砍断人手掌后,不让受害人失血过多而亡。 神奇,还诡异。 夏小韵接受了劳拉的好言劝说,退进了包厢内。 本来嘛,今晚大家心情都不错,正准备尽欢而散呢,谁知道却忽然出了这么一档子事,好心情立马丧失殆尽了。 夏小韵重新坐回原位后,就看到林林正贴在楼宇湘耳边,低声说着什么,还不时的看她一眼。 夏小韵就知道,大嘴巴韩军末了说的话,肯定被林林听到了。 不过那有什么呢? 韩军只是说出了他的心里话。 再说了,总不能因为他说说,就能把那俩保镖的右手,给说断了吧? 夏小韵心里这样想着时,有人轻轻敲响了房门。 把右手藏在背后的劳拉,低声问道:“谁?” “是我,酒店贵宾楼的经理。” 一个客气的男人声音传来。 劳拉这才开门。 “对不起,我是酒店的--” 一个穿着黑色西装的男人,进来后刚说出这句话,就楼宇湘冷冷的打断:“我的人呢?” “他们已经被送往医院了。” 经理弯腰,尽可能小心的说:“而且,我们已经报警了,相信警方很快就会赶来。” “你们酒店,应该有走廊中的监控录像吧?” 楼宇湘却没理睬经理的这些话,直接问到了重点。 她能想到的,酒店经理自然也想到了,马上回答:“我已经派人去监控室搜寻案发时间段的录像了,希望能找到凶手。” “嗯,你去吧。找到后,给我复制一个过来,我要看。” 楼宇湘看都没看经理,抬手挥了挥。 经理很纳闷:这个小女人,怎么可能会给他这么大的心理压力,让他不敢有丝毫拒绝,只能点头答应,后退着退出了包厢内。 劳拉关上门后,楼宇湘面色淡然的端起茶杯,轻轻抿了下,才看向夏小韵。 夏小韵也看向了她,俩人都没说话。 过了足足十几秒后,楼宇湘才桀然一笑,说:“夏总,我那两个保镖,今天傍晚时在贵公司,曾经对一个保安动过手--呵呵,我们这些人,可都是第一次来唐王,谈不上有什么仇人的。” 等她慢条斯理的说完后,夏小韵才放下手里的茶杯,秀眉一挑:“楼总,你是意思是说,是我们公司的人,或者干脆说是那个保安,因为不忿被你的手下收拾,所以才趁机砍断了他们的手?” 楼宇湘避而不答,只是说:“很凑巧啊,我们来这儿谈事情,贵公司的员工,也在这个楼层用餐。” 夏小韵实话实说:“我也不知道他们会来这儿用餐的。” 楼宇湘垂下眼皮,淡淡的说:“据我所知,这层楼层是贵宾楼,一般的工薪阶层,是舍不得来这儿聚餐的。看来,贵公司员工的福利待遇,要远远超过我的预想。” 楼宇湘可是圆耀酒店的常客(苏省那边的分店),很清楚贵宾楼这边包厢的价格,绝不是打工一族能承受得起的。 但夏小韵公司的那么多员工,却在李超然他们教训了某个保安后,就跟着跑来贵宾层聚餐了。 第409章 :张欣不是九幽王 神通快递那些员工,有做案的动机,更有做案的便利。 楼宇湘这样怀疑,也是很正常的。 其实,不但她怀疑手下被伤跟神通快递的人有关,就连夏小韵也是这样认为,甚至更加相信一些:毕竟,依着圆哥哥的实力,要想斩断那俩保镖的手,貌似很正常啊。 可夏小韵却又不敢相信:无论她现在对方圆是种什么样的感情,仅仅从客观的角度上来说,她觉得方圆也不是那种人。 不是那种无辜被人摔了一下后,就斩断别人右手的凶残之徒。 但正如楼宇湘所说的那样,不是神通快递的人干的,又有谁,跑来这儿残害那俩初到唐王的可怜孩子? “她们都是我们公司公关部的人,大部分是女性。” 夏小韵沉默了片刻,刚说到这儿,就被楼宇湘不客气的打断:“女人,同样是凶残的动物。” “唉,楼总,我想在没有看到监控录像之前,我们没必要随便怀疑谁是凶手,对吧?” 夏小韵叹了口气,低声说道。 “嗯,夏总你说得很对。” 楼宇湘淡然笑了下,拿出手机走到窗前,也不知道是在给谁打电话。 夏小韵觉得,她肯定是在托关系,动用上层力量,来插手此事。 如果一旦确定是神通快递的人,伤了她那两个保镖--别说她会跟神通快递合作了,铁定会动用关系,让夏小韵倾家荡产。 心狠手辣的女人,从来都不会因为外形柔美、娇小,就变得无比善良了。 其实,任何爬到楼宇湘这个高度的女人,心狠手辣才是她们的共同点。 楼宇湘打完电话后,就坐回原位,闭目养神。 过了十几分钟后,贵宾层经理,带着崔家区分局的郝局长,再次敲开了包厢。 在听说圆耀酒店发生剁手这种极其残忍的案件后,恰好今晚值班的郝局长,马上就亲自率队赶来。 来到酒店后,酒店这边的负责人,立即把他请到了监控室,并跟他大体介绍了下案情。 郝局长在听时,上级领导打来了电话,语气相当严厉,要求他必须保护好某位楼总的安全,市局、省厅的领导,随后就会赶到。 接到领导的找个电话后,郝局长才意识到那位楼总,是个了不起的大人物。 要不然,省厅领导也不会在这么快的时间,说要赶来酒店。 混官场的,要的就是一个招子(眼睛)亮,一旦不小心得罪某个大人物了,那就等着倒霉吧。 所以跟随某经理来到包厢后,郝局长是揣着一万个小心的,先跟夏小韵点头算是打招呼(夏小韵可不是啥大人物,领导都说是楼总了)后,才看向楼宇湘,轻声说:“请问,您就是楼总吗?” 郝局长才不以为,这个身材娇小,好像瓷娃娃一样的小女人,会是楼总。 可问题是,这小女人就端坐在椅子上,耷拉着眼皮子看都不看他一眼,那位很像楼总的女孩子(林林),却站在她的椅子背后,满脸都是忠心护主的忠诚,由不得他不信。 “嗯,我就是帝皇集团的楼宇湘。” 楼宇湘这才抬起眼皮,轻飘飘的扫了眼老郝,淡淡的问道:“拿来监控录像了没有?” 原来她就是苏省的帝皇集团的老总,跟明珠一朵花叶明媚齐名,人称‘人参果’的楼宇湘! 郝局长虽说是土生土长的唐王人,可因为身在官场,又在公安口,所以绝对是见多识广的,对楼宇湘的大名,早就有所耳闻。 被人称为明珠一朵花的叶明媚,还能让人一听,就听出她长的像花儿那样明媚动人,绝对是个美女。 可楼宇湘,却被人暗中称为‘人参果’。 人参果--貌似跟女人的美貌啥的不沾边啊,难道说,楼宇湘因为身材娇小的缘故,才被人暗中讥笑为人参果的? 不是。 郝局长当然清楚,绝不是这意思:楼宇湘之所以被人称为人参果,那是在形容无论哪个男人跟她困觉……都能从她身上享受到,好像吃了人参果那样的感觉。 《西游记》中,是这样形容人参果的:吃一个人参果,浑身那十万八千个汗毛孔,仿佛都舒坦的张开了,连最顶级的吃货猪八戒,吃一个,就再也无法忘记它的味道。 由此可见,楼宇湘这个女人,对男人心目中,有着多么奇妙的作用了。 人参果,是仙品,可不是凡人能品尝到的。 如果非得苦苦追求,结果绝对苦比到极点。 所以,当获悉眼前这个瓷娃娃般的小女人,就是苏省大名鼎鼎的人参果后,郝局长心中就是一哆嗦,赶紧说:“楼总,已经带来了,请您过目。” 夏小韵可不知道楼宇湘是人参果的事儿,最多也就是惊讶于郝局长对她的客气,但这明显不是重点。 重点是得看看:是不是方圆,砍断了老牛俩人的右手。 不是。 圆耀酒店监控室提供的录像很清楚:作案者,是个身穿酒店女服务生制服的女人。 画面上,女人正在打电话,低着头快步走向走廊尽头的窗口,在发现有人后,就要转身离开时的动作,很正常。 不正常的是,就在她离开时,老牛俩人同时伸手去拽她。 就在这时候,忽然白光一闪--老牛俩人的手掌跌落在地上。 但没有喷血,可能跟女人飞快的在他们胳膊上,点的那一下子有关吧? 等老牛俩人昏倒在窗台上后,女人特意抬起头来,冲墙角的摄像头森然笑了下,接着拿着一把水果刀,就这样施施然的走了。 “我们已经通知酒店方,要求彻查酒店的每一个女服务生,希望能找到伤人者,但很遗憾的是,酒店方没有谁认识这个女人。” 等视频播放完毕后,老郝才合上了笔记本,看着楼宇湘小心翼翼的说:“不过请楼总放心,我们警方肯定会全力以赴,在最短的时间内,查出--” 楼宇湘抬手,打断了郝局长的话,款款站起身看着夏小韵,淡淡的说:“夏总,我想见见你那些来贵宾层聚餐的属下,不知道能否配合?” 她这是摆明了,怀疑残害她手下的人,仍然是神通快递的员工。 是,监控录像上的那个女人,谁都不认识,但就算是夏小韵,也能猜到她是化妆过的,故意在镜头前露了那么一小脸,来误导别人。 楼宇湘逮住神通快递员工不放的强硬姿态,让夏小韵很不爽。 如果不是事关自己公司员工的清白,就凭楼宇湘再三的怀疑,夏小韵也会拂袖而去:我去,姐姐不跟你玩了! “好的。” 夏小韵点了点头,看向郝局长:“郝局长,相信警方已经封锁酒店,不许任何人出入了吧?” 郝局长点头:“是的,暂时封锁。” “这位经理,那么你该知道,今晚来你们酒店消费的神通快递员工,总共多少人,现在又在哪儿吧? 夏小韵又问贵宾层的经理。 方先生是圆耀酒店的贵客,某经理当然得刻意巴结,能不注意总共多少人吗? 所以在夏小韵话音未落后,他就客气的说:“夏总,贵公司总共来了十六个人。其中,有四名先生,十二名女士--现在,他们都去了迪厅。” “嗯,那麻烦你把他们都喊来,让楼总认识一下,好吧?” 夏小韵点了点头。 “好的,我马上去做。” 某经理说着,转身快步走出了包厢。 “楼总,等他们来了后,我想只要让女性员工逐个进来,就好了吧?” 夏小韵看向了楼宇湘。 小夏妹妹虽说不相信是方圆做的这件事,却不想他被搅和进来,所以才提议,只‘审问’张欣等人。 楼宇湘沉默片刻,才淡淡的说:“那就按照夏总说的做吧--林林,待会儿你睁大眼睛,免得冤枉无辜者。” 张欣睁大了眼睛,愤怒的骂道:“谁特么的敲门呢,作死啊?” 女人跟男人一样,在某种烈焰熊熊燃烧时,最讨厌的就是被人打搅。 话说,借着酒劲跟圆哥春风一度的机会,可不是哪天都有的。 好不容易,烈焰焚身的欣姐,才跟圆哥熬过超长时间的前奏,衣服都扔了一地,正准备进行实质性的工作呢,却有人砰砰的砸门,她能不愤怒异常? “先起来吧,也许有要紧事呢。” 方圆坐了起来,弯腰伸手从地上拾起了衣服。 接着,就听到韩军的声音在门外传来:“圆哥,出大事了!” “什么狗屁大事!” 张欣恨恨的骂了句后,发现方圆已经飞快的穿衣服了,这才不甘的从沙发上爬了起来。 “以后,机会多的是。” 方圆笑了笑,走进了包厢内的洗手间。 关上门后,方圆脸上的笑容,慢慢的消失:张欣,不是九幽王。 就在刚才过去的那小半小时内,俩人超长时间的亲热前奏,他是故意的,就是想籍此来观察张欣--结果,让方圆有些失望,或者说是庆幸。 方圆能清晰看透张欣,是无比渴望跟他春风一度,绝不是在装。 所以呢,如果她是九幽王的话,她不会这么迫切。 因为九幽王曾经跟他说过,等她找到两样东西后,才会‘占有’他的。 虽说方圆不知道九幽王要找的是那两样东西,是什么东西,但能确定:短短十几个小时内,九幽王不可能找到那两样东西的。 张欣不是九幽王,只是个迫切想跟英俊上司放纵偷情的单身少妇,所以方圆失望。 他庆幸,则是因为很欣赏张欣,打心眼里,不希望她就是那个邪恶的不明生物。 其实,接下来就算韩军没来叫门,方圆也不会玷污张欣的清白。 话说,方先生可是练过阴阳合的,当初能让陈婉约飘然若仙的,那么对付张欣,自然也能给予她这种‘身临其境’的感觉。 那么,谁才是九幽王? 或许,她根本不在公关部内,这样最好--方圆无声的笑了下,就听到外面响起一记响亮的耳光声。 第410章 :你这次没撒谎 听到耳光声传来后,方圆开门走了出去。 韩军就站在门后,抬手捂着腮帮子,满脸都是不解,还有怒意。 张欣的母老虎脾气爆发,开门甩了韩军一耳光后,也呆愣当场。 方圆可不想让这俩人发生误会,笑道:“军子,你坏了你欣姐的好事,她给你一巴掌,你不会因此就记恨她吧?” 又看向了张欣,淡淡的说:“欣姐,你有些过了。” 如果张欣始终发呆,韩军一声不吭的转身出去,那么俩人之间的梁子肯定会因此结下了,以后都别想解开。 但方圆适时的说话,算是打破了俩人尴尬的沉默。 尤其是在说张欣过了时,语气虽淡,却透着明显的训斥意思。 这让韩军心里一暖,强笑了下正要说啥时,张欣却抢先抬手扶住他肩膀,诚恳的低声说:“军子,是欣姐不好,请你原谅一个单身女人的冲动。” 方圆训斥张欣,被她听在耳朵里,心里却是甜甜的,就像不小心犯错被丈夫训斥的小媳妇那样,就觉得很应该:谁让我穿裙子出门忘记穿贴身小内来着啊? “哈,欣姐,被你甩一嘴巴又能咋样,谁让你是当姐来着?” 随着张欣的诚恳道歉,韩军心中最后一丝不爽也烟消云散,张开双臂跟女人轻轻拥抱了下,马上松开:“圆哥,不是我没眼里价,是因为真出事了。” 韩军就把楼宇湘那俩保镖,被人砍下右手,警方已经赶到,楼总怀疑凶手就是神通快递这里面的人,夏总被迫要求所有女性职员,都过去那边接受‘审核’等事,简单说了一遍。 听说到老牛俩人手掌被人活生生剁掉后,吓得张欣抬手捂住了嘴,接着转身跑进了洗手间。 别看这女人是个母老虎,在遇到外来侵犯时,也敢拿刀子自卫,但她终究是个都市白领而已,从没亲身经历过如此血腥事件,所以心中害怕也是肯定的。 但更多的却是一种解气:谁让那俩王八蛋,欺负我家小圆了? 就在刚才跟张欣长时间缠绵过后,方圆本来已经排除九幽王在公关部的可能了,可现在他才蓦然肯定:九幽王确实就在公关部内! 但绝不是张欣,尽管在喝酒时,她也出去过--方圆可没觉得,依着九幽王那么诡异的高超功夫,剁掉那俩可怜孩子的手,有什么难的。 可随着张欣这个最大嫌疑人被排除,那么公关部内,谁才是真正的九幽王? 今晚除了漠北北外,大家喝的都很多,包括方圆自己,也外出去过洗手间(没谁好意思在包厢内洗手间方便的),那么也就证明,人人都有是九幽王的嫌疑。 只是,谁才是那个至邪的不明生物? 方圆想到这儿时,只觉得后背发寒(真切感受到却又偏偏看不到的危险,才是最折磨人的),沉默片刻拍了拍韩局的肩膀,低声嘱咐他帮忙照看大家后,就快步走出了包厢。 因为傍晚那件事,方圆不想再跟夏小韵、楼宇湘俩人见面。 再说人家明确要求只‘审问’女人,他就觉得没必要再呆在这儿了。 至于圆耀酒店已经被警方封锁,禁止所有人外出这种事,对于方先生这个酒店最最尊贵的客人来说,压根算不了啥事,韩经理就能亲自把他送出后门。 随着夏季的到来,气温也越来越高,人们晚上休息的时间也相应延迟,所以晚上十点多时,大街人行道上,还有许多寻求浪漫的小情侣,挽着手的压马路。 下了出租车,方圆走进胡同经过秦大川租住的院门口前时,停步竖起耳朵倾听了片刻:里面静悄悄的没有一丝声音,看来那家伙已经休息了,秦小冰也出发了。 想到秦小冰后,方圆有些沉闷的心情,莫名好了起来。 那个女孩子,天生就是一个开心果儿啊,明明很聪明,却傻乎乎的样子。 “你怎么才回家?” 方圆一推开屋子房门,黑暗中,陈婉约就扑在他怀中,双手抱住了他脖子,低声喃喃道:“你要是晚来一会儿,我就会出去找你了啦--一个人在家,真得很孤独,也有些怕,怕院子里会忽然多了个人。” “从昨晚到现在,发生很多事,忙的我是焦头烂额的,这还是心里记挂着你提前退场,要不然得明天这时候回来了。” 方圆低头,在女人光洁的额头,轻轻吻了下,很自然的说出这番话后,抬手打开了开光。 随着啪嗒一声轻响,屋子里亮了。 陈婉约没有撒谎,她已经换好了一身适合晚上行动的衣服,尽管仍旧是方圆的,可袖口,裤脚,都被丝带系住,看上去很麻利的样子。 陈婉约脑袋后仰,宛如有水在流动的眸子盯着他,轻声问:“你、你真得记挂我?” “你觉得哥们是爱说瞎话的人?尤其是睁着眼时。” “不是,最起码,你这次没有撒谎。” “呵呵。” 方圆轻笑一声,推开她走到沙发前坐了下来,说:“给我倒杯水,渴死了。” 陈婉约很乖,马上就给方先生泡了一杯香茶,又挨着他坐了下来。 “昨晚我跟秦大川出去后,遭到了三个东洋忍者的暗算。” 方圆也没卖关子,端起茶杯吹了下飘浮在上面的茶叶后,就把昨晚发生的事情,详细的说了一遍,最后拿出了那个玻璃小瓶子,递给了陈婉约:“她说,只要你能喝下去,就能解开尸毒的。” “真、真得?” 陈婉约眼睛蓦然发亮,语气有些颤抖的,一把就抢过了小玻璃瓶,打开盖子放在鼻尖下,闭眼深深的吸了一口。 说实话,鲜血这东西的气味,可不是太好闻。 但此时陈婉约闭眼享受的样子,却像在嗅长生不老药那样,丝毫不在意脸上浮上的贪婪之色。 “我不敢保证这玩意,是不是真能起到那样的效果,可我觉得九幽王,不该骗我,要不然她也不会在我危险时,及时现身救我了。” 方圆说到这儿时,陈婉约睁眼看向了他左肋,紧张的问道:“你伤的严重吗?” “嘿,有个狗屁的严重,在那个傻瓜忍者拿刀子砍我之前,我早就在这边做好了防身措施。” 方圆得意的嗤笑一声,斜斜躺在了沙发上,双脚很自然的搁在了陈婉约双膝上,悠闲的点上了一颗烟,开始讲述他超人的先见之明。 田中美和那一刀,也的确真实斩在了方圆左肋下,不过却是砍在一块树枝上--方圆走出赌场,查觉到危险顺着小河岸边缓步前行时,就做好了被砍的准备。 依着方圆的本事,足够吸引从水中暴起的田中美和,按照他故意露出的破绽,本能的斩杀他左肋了。 本来,一段藏在衣服内的树枝,是绝不可能挡住武士刀(那可是号称世界三大名刀之一的利刃)的。 但在刀刃即将斩断树枝,真切砍进他左肋中时,他的右手已经电闪般的,捏住了刀刃,顺势向前一带,挣开敌人扑倒在了地上。 毫无疑问,用这种方式来欺骗田中美和,诈死,是极度危险的作死行为。 因为一个拿捏不准,锋利异常的武士刀,绝对能把方圆左肋斩断,不死也得重伤。 但为了能引出潜伏在暗中的九幽王,方圆有必要冒险一试。 他成功了,一切都按照他所希望的那样,九幽王出现了。 尽管他是真心想跟田中美和联手,来对付那个至邪之物来着,可惜的是,东洋人从来都不喜欢当个忠实的盟友,所以她死了。 至于九幽王把从田中美和身上拿到的那张地图,包括跟秦小冰、水暗影等人发生的事儿,方圆没必要拿出来显摆的。 哪怕方圆就毫发无伤的躺在这儿,好像个大老爷那样吞云吐雾的,可陈婉约还是很不放心,非得解开他的衣服看看。 没办法,遇到这么水一般难缠的女人,方圆真能由着她来。 “以后,都不要再做这种冒险的事,不怕一万,就怕万一的。” 看着方圆左肋下那道发青的淤青(田中美和那一刀,虽然只是砍中了树枝,但她全力一刀的威势,也是相当骇人的,哪怕方圆及时抓住刀刃,可左肋还是被震得剧痛,眼前发黑),陈婉约有些心疼的,用小手在上面轻轻抚摸着,还低头吹了几口气。 这让方圆觉得很好笑,也有些感动,抚着她的柔顺秀发,轻声说:“没事了。赶紧喝下那玩意吧,应该是能管用的。” 陈婉约抬起了头,看着他的眼睛:“你真让我喝?” 方圆眉梢挑了下,反问道:“我像是在开玩笑的样子?” “不像。” 陈婉约摇了摇头,把小瓶放在了案几下面,轻声说:“我记得,在我们被九幽王打伤后,你好像曾经跟我说过,是你的一个兄弟救了你--你还记得吗?” 方圆沉默片刻,才点了点头:“我说过的话,我当然记得。” 陈婉约又说:“你那个兄弟,是一个女人。” “你咋知道?” 方圆脱口反问。 他虽然的确跟陈婉约说过,那晚他的一个兄弟及时出现,阻止了九幽王对他们痛下杀手,却没有告诉她,他的兄弟是个女人。 “呵呵,因为你在说到你那个兄弟时,眼神里充满了温柔的心疼。” 陈婉约轻笑一声,说:“如果你那个兄弟是个男人,你绝不会在不经意间,流露出那种神色的。” 方圆没说话,只能暗中佩服陈婉约的心细如发。 “很明显,你那个兄弟也不是九幽王的对手。可你却没跟我说,她被九幽王打死了,那么就只能证明她被打伤了。” 陈婉约抬头,看着天花板淡淡的说:“她,也中了尸毒。” “是,她也中了尸毒。” 方圆缓缓坐起来,声音中满是苦涩的说:“如果她没中了尸毒,那么昨晚我在遇到‘危险’时,她就会现身。” 第411章 :方圆,我在那边等你 陈婉约在看到梦寐以求的尸毒解药后,却没有着急服用,而是提起了昆仑,方圆就知道她是怎么想的了。 果然,陈婉约马上就看着他的眼睛,缓缓的问道:“那,在你拿到唯一的解药时,为什么不给你那个兄弟服用,甚至都不跟我提到她?” 方圆在给陈婉约讲述昨晚那些事时,压根没有提到昆仑。 就像他在拿到唯一的解药后,才没想把它送给陈婉约服用那样。 可现在,他却想让陈婉约服用。 难道说,在方圆的心中,陈婉约的地位,要比昆仑还高,还重要? 不。 绝不会。 哪怕陈婉约跟方圆已经有了那种实质性的关系,俩人也很享受当前这种看似平淡的幸福生活,可方圆敢发誓:在他心中,十九个陈婉约,也比不上昆仑一根小指头重要! 是,自从五年前(嗯,现在得说是五年前了)开始,方圆赶走昆仑后,就没有再见她一面,仿佛压根不再管她的死活。 但昆仑在方圆心中的重要性,却是谁都比不上的。 谁,都比不上。 就像他永远无法忘记,夏小韵被山口野崖抱出去时,说过的那番话那样--他也无法忘记,在他十三岁那年,恩人传授他技业时,让他发誓永不杀人时,他茫然的问老人:可如果有人再三要杀我,而且这个人又很该死呢? 我来替你杀人。 一个有些口吃,更加青涩的女孩儿声,替老人回答了方圆的问题。 那一年,方圆才十三岁,女孩儿足足比他小了四岁,才九岁。 但她却异常认真的告诉他说,杀人的事,交给她。 昆仑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在方圆随后闯荡江湖的这些年来,他没有亲手杀过一个人,所有该死的人,都死在了昆仑的手下。 她是他的影子。 她是他的昆仑。 她是为他而活着,也注定会为他而死。 没有谁,从没有谁,能代替昆仑在方圆心中的地位。 哪怕,她已经被方圆赶走五年,两千多个日夜了。 方圆更是在想到她时,已经习惯的看向昆仑山的方向。 那是因为他知道,在那个方向,有个孤独的女孩儿,正在痴痴的凝望着他。 很遥远,万里之遥,但也挡不住她那双痴情的眸子。 可在尸毒解药只有一瓶的情况下,方圆再三思量,却终于决定把它交给陈婉约。 没有谁知道,故作轻松些的方圆,在拿出解药交给陈婉约时,心里有多么的疼。 但他不后悔。 因为他很清楚,如果昆仑在场的话,也会理解他为什么这样做:陈婉约,是个可怜又伟大的母亲,为了女儿,不惜付出包括生命、清白在内的任何代价。 尘世间,最伟大的就是母爱。 方圆实在不忍心,眼睁睁看着一个伟大的母亲,就这样痛苦的死去。 至于昆仑--方圆隐隐的觉得,如果昆仑死去后,他会不会就变成那个女孩儿的影子呢? 影子,跟主人是不离不弃的。 无论是在阳间,还是阴世,都会终身相随。 看着陈婉约的眼睛,方圆却从她的双眸中,看到了昆仑的样子,是那样的清晰,触手可及,却又带着孤独的遥远。 呆愣半晌,他才故作轻松的笑了下,挪开目光淡淡的说:“我那个兄弟的本事,要比我大很多--说不定,她现在已经找到了解药。” 陈婉约眉梢挑了下,接着笑了。 笑声很放荡,还很轻,缓缓伏在了方圆的怀中,闭眼喃喃说道:“其实,你是舍不得没有我了啦,因为在这段日子里,我让你享受到了你此前从没有过的安圆。” “或--就是这样吧。” 方圆嘴角急促的抖了几下,端起茶杯开始喝水。 “那你说,我该怎么感谢你呢?” 陈婉约抬手,开始慢慢解他的衬衣扣子。 方圆低头时,眼里闪过一抹厌恶(他不反对跟陈婉约做那种事,反正已经自甘堕落了,不用再在意所谓的道德伦理,只需潜心享受就行了),却用轻佻的语气说:“那得看你今晚的表现,能不能让我满意了。” 陈婉约慢慢抬起头,附在他耳边,牙齿轻咬着他的耳垂,吃吃的笑道:“我会让你满意的,我发誓,会让你一辈子都忘不了今晚。” 陈婉约没有撒谎。 她确实是个说到做到的女人,哪怕方圆睡着了时,大脑皮层中,还反复重播这个女人的疯狂--是那种仿佛世界末日来临时,最后的疯狂。 直到清晨时分时,听到她满足且又惬意的长叹一声,下了地去做早餐后,方圆才算是真睡了过去。 当第二天的太阳,爬到九点钟的高度后,方圆才动了下,睁开了眼。 空气中,仿佛还弥漫着昨晚男女疯狂恩爱过后的恩爱气息,跟飘进来的小米粥香气混合在一起,让人实在无法形容这是一种什么味道。 难道说,这就是荒淫无度的味道? 方圆不知道,也懒得去多想。 他只知道,有些事既然已经错了,还必须得错下去,那么实在没必要因此而内疚啥的。 就像人们常说的那样:既然无法反抗,那就把痛苦当做一种享受吧。 这样,人的心态就会好很多。 方圆的心态就不错,趿拉着拖鞋懒洋洋的走出了门口,抬起双臂看着明晃晃的太阳,伸了个大大的懒腰,又开始朗诵他‘妙手偶得’的好词:“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 如果是以往,无论陈婉约在做什么,都会马上鼓掌,娇呼道:好诗,好诗,端的是好诗,空前绝后,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也! 可今天,那个很有拍马潜质的女人,却没有出现。 院子里,也静悄悄的,唯有石桌上的小米粥,还在飘散着香气。 “问君能有几多愁,恰是一江春水向东流。” 方圆呆愣了片刻,依旧朗诵着李后主这首词,缓步走过厨房、洗漱间,西厢房,最后来到了大门后。 院门没有上插(昨晚方圆回家后,可是插上门的),也没有反锁,就这样虚掩着。 他慢慢抬手,打开了院门:外面的胡同,还是那条胡同,空荡荡的没有一个人。 “问君能有几多愁,恰是一江春水向东流。” 漠然不动的望着外面看了半晌后,方圆才重复着最后两句词,关上院门,转身走向了正屋。 他其实很想快步跑过去--可却又仿佛怕会惊吓到正在熟睡中的婴儿那样,一步一步走的很慢,脚步很轻。 在走进屋子里后,方圆又很希望,那个总是被他讽刺为‘老黄瓜刷绿漆装嫩’的女人,会少女般的从门后蹦出来,嗲嗲的喊一嗓子,吓他一跳--为什么,他站了足足三分钟,却连第二个人的呼吸声,都没有听到? “向东流,向东流。” 方圆笑了笑,看向了案几。 案几上有一个信封,摆放的整整齐齐。 方圆走过去,坐在了沙发上,没有拿信封,看向了案几下面。 一个小玻璃瓶,就在那儿。 这里面装的,就是尸毒解药。 她没有服,人却走了。 方圆打开了信封。 里面有两个叠成三角样式的信纸,一个上面写着方圆的名字,一个什么都没写。 方圆知道,那个什么也没写的信纸,是陈婉约留给夏小韵的。 他打开了陈婉约給他的那张信纸:方圆,我不会原谅你! 这行字被写出来后,又被刻意描了几遍,字体变得又粗更黑,给人一种触目惊心的视觉。 我更不会原谅我自己。 我,跟你,都是这个世界上,最最肮脏的一对狗男女。 尤其是我们在做那种事时,身体、生理上的本能需要,让我越疯狂时,才更痛苦。 更痛苦时,我就会有种错觉,仿佛夏天问,夏小韵,都在旁边看着我们。 看着我们丑态百出,好像两根虫子似的滚在一起,动作无比的恶心。 方圆,我想杀了你. 无论你有多么厉害,哪怕你始终没有放松对我的警惕(我能感觉到),可在你舒服过后沉睡时,我有至少十四次的机会,能杀了你! 可我下不了手。 因为我知道,你是被迫的,真正让我堕落的人,是我自己,你也算是一个无辜受害者--如果,你能跟我说,婉约,我们走吧,找个谁也不认识的地方,好好呵护我一辈子,像天下所有疼爱女人的男人那样,我肯定会杀了你! 幸好,你没有这样说。 这让我看出,你放不下楚词。 那是我的女儿。 方圆,你知道吗? 很多时候,我都很害怕,害怕有一天楚词会站在我面前,哪怕什么也不说,就这样看着我,我也会马上自杀--她不要脸的母亲,抢走了她心爱的男人。 但让我更害怕的是,我好像很享受跟你在一起的日子。 这段日子,足可以跟楚词七岁之前那年相比,让我变成一个如水的女人,只想这辈子静静的守候在你身边,为你做饭洗衣服,数算着每一个春夏秋冬,等候牙齿终于掉光的那一刻。 那是我梦寐以求的生活,但陪着我的男人,却绝不是你。 所以,我必须得走。 可我舍不得走,真舍不得离开这幸福安定的生活。 我必须要走了--昨晚,在你拿出解药,劝我服用后,我就知道,是我离开你的时候了。 我知道,你不会去找我,因为你没理由去找我。 更没理由想念我。 我不值得任何人想念,最好是没有谁知道我曾经在这个肮脏的世界上,活过一次。 我不杀你,除了舍不得之外,还有就是我知道,总有一天,我会在那边等到你。 等我再看到你时--我发誓,我会用牙齿,把你撕咬粉碎,吃下去,带着你去十八层地狱内,永世不得超生! 或许,唯有在那个世界中,我才能彻底放开,发自真心的去做你的女人吧? 那地方,没有羞耻,没有道德伦理,只有黑暗的肮脏。 因为肮脏,才会活的更愉快。 方圆,我等你,在那边。 第412章 :有人在家吗? 好几天了,公关部内众姐妹,再看向方圆跟张欣时,都会情不自禁的,露出古怪的笑意。 大嘴巴的韩军,本来发誓要严守这个秘密的,可架不住芳芳的磨人功夫,在搂着他脖子嗲嗲的唤了几声哥哥后,这家伙就啥都招了。 就像背叛的地下工作者那样,一旦被敌人撬开嘴巴,就会自暴自弃,竹筒倒豆子般的,把所有知道的秘密,全部说出来。 韩军就是这样,而且说到后来后,还眉飞色舞的添油加醋,全然忘记张欣那羞恼成怒的一耳光,有多么疼了。 是,韩军是说没亲眼看到圆哥、欣姐俩人滚在一起的现场直播,但衣衫不整的欣姐那一耳光,本身就说明了什么。 你想呀,一对喝大了的狗男女共处一室,足足半小时,总不能盘膝而坐谈论房地产泡沫啥时候才会破灭这种严肃的话题吧? 绝对是,在探讨生命的起源来自何方,这个最现实的奥妙。 不过就算欣姐被圆哥给办了,貌似也不是啥了不起的事。 其实说白了,男人跟女人之间那点破事,也就那么着,没啥神秘的。 大家伙之所以在看到圆哥,欣姐时,会露出会意的古怪笑容,只是一种默默的祝福罢了。 嗯,张欣就是这样觉得。 她才不会感到丢人,反而在随后几天内,更加的意气风发,几乎每天都会换一款衣服,打扮的越来越性感,成熟,尤其是每次去圆哥办公室内时,都会关上门。 奶奶,这对干柴烈火般的男女,大白天的在办公室也捣鼓这个,真当姐妹们为不存在的透明人了啦? 可千万别忘记,这尘世间还有羞耻二字呢! “唉,那些家伙,肯定又在嘀咕,我们两个在里面做什么了啦。” 张欣轻轻叹了口气,绕过桌子走到方圆背后,开始为他按摩双肩。 “随他们怎么想了。” 方圆无所谓的笑了笑,合上了笔记本,说:“不用每次进来后,都给我按摩,反正我也是在玩游戏,又不累。” “今晚,有空吗?” 张欣慢慢俯身趴在方圆肩膀上,小嘴贴在他耳朵上:“这次,你可千万别说没空呢--这是一个女人第三次主动邀请你了,家里,我都布置好了呢,还、还有很多游戏道具呢。” 方圆确实没理由,再三拒绝张欣了。 因为他能听出,这个女人贴在他耳朵上说话时的嘴唇,在发颤。 女人唯有在很紧张,或者说是即将羞恼成怒时,才会有这样的本能反应。 “先坐下,听我说。” 方圆暗中叹了口气,抬手指了指桌前的沙发。 张欣马上就乖乖的,扭着小腰肢,咔咔的走过去坐了下来,两条修长的腿子并在一起,斜斜的,无比淑女的样子,就是眉宇间的春色太浓了些。 “能不能严肃些?” 方圆微微皱了下眉头。 张欣耸耸肩,双手摊开做了个无奈的动作:“圆哥,我已经够严肃的了。” “好吧,就算你严肃吧--” 方圆刚说到这儿,手机爆响了起来。 如果是放在以前,看到圆哥手机响起后,张欣会马上知趣的闪人:领导用私人手机通话时,下属是不方便在场的。 但现在,她却端坐在那儿,动也没动。 因为她觉得,她跟圆哥的关系已经不一般了:欣姐清白的身子,都被你看光了,还有啥秘密可言? 张欣有这种心态,可能是她历史文化学的不咋样,要不然肯定会联想到历史上,那些外戚专权,最终被新皇帝灭门的惨剧:所有自以为跟老大关系不一般的女人,不都是持宠而骄,然后被彻底清除的吗? 方圆虽然不是皇帝,可也不希望下属在他面前没规矩。 张欣不知道是谁在给方圆打电话,更不关心手机那边的人说了些什么,只是痴痴看着他,就好像他打电话的风度,也是那样的迷人。 “张欣,咱们走。” 方圆扣掉电话后,马上就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去哪儿?” 张欣跟着站起,有些羞涩的低声问道:“是去、去我家吗?” “跟我走就知道了。” 方圆笑了笑,快步走出了办公室。 张欣走出来时,就看到有好几个姐妹,正在偷偷的冲她举拳头,做加油状的鼓励她:这段日子里,圆哥从不外出跑业务,现在快要吃午饭了,他却带着欣姐出去,这摆明了想找个地方,彻底痛快一下啊。 张欣也是这样认为的,俏脸出奇的红了下,小身段却扭得更加迷人了。 “我发现你走路的样子,很奇怪啊,好像夹着个东西似的。” 走出大厅门口后,方圆回头瞥了张欣那双腿子一眼。 “哪、哪有--但很快就会有了。” 张欣慌忙低下头,小声的回答。 方先生那句话说出来后,才意识到说得有些随便了,正要解释啥呢,听她这样说后,登时哭笑不得,也懒得解释了。 来到自己车前,方圆很绅士的给张欣打开车门,抬手示意她上车。 张欣冲他妩媚的笑了下,弯腰上车时,一辆白色宝马车,缓缓停在了旁边的停车位上。 方圆抬头,很随意的看了一眼,就绕过车头上车,驶出了停车场内。 他当然知道,那辆车是夏总的。 夏小韵就坐在里面,肯定看到他请张欣上车的一幕,绝对会用无比冷漠的神色盯着他们,并像韩军那些人一样,猜测他们去做什么了。 唉,没办法--因为在神通快递有这么一个传说:号称公关部第二朵花(张欣是第一朵,那时候漠北北还没来)的芳芳,只要知道了某个秘密,就等于全公司的人,都知道了。 夏小韵就是这家公司的老大,又有什么理由,不知道方圆跟张欣那些破事? 可就算知道了,她除了眼睁睁的看着,还能咋办? “夏总,下车吗?” 劳拉已经为夏小韵打开车门,过了老大会儿了,看她仍旧盯着方圆车子消失的地方,就轻声请示道。 夏小韵这才眨巴了下眼,抬脚刚要下车,却又缩了回去,低声说:“劳拉,我们去个地方。” 夏小韵要去的地方,劳拉来过:老城区的方家胡同口。 劳拉下车后,就快步走近了胡同内。 很快,她就走了回来,上车后说道:“门上挂着锁头,里面没听到任何动静。” “嗯,你在这儿等。” 夏小韵点了点头,开门下车左右看了几眼,缓步走向胡同口。 “唉。” 劳拉低低的叹了口气,放低座椅闭上了眼睛。 她当然知道,方圆就已经把陈婉约‘金屋藏娇’的事了,夏家母女,早晚有一天会面对面的直接对话,却没想到夏小韵选择了今天。 看来,方圆跟张欣联袂离开的那一幕,彻底刺伤了夏小韵,让她再也无法忍受,终于决定要来见陈婉约了。 劳拉没有猜错,夏小韵就是这样想的。 在劳拉先进胡同察看时,夏小韵就知道大门上肯定挂着锁。 不过这难不倒她,她有钥匙。 是方圆给她特意留下的。 院子里很静,所以才显得夏小韵开门时的声音,很大,还有些刺耳。 她能预想到:随着她的开门进来,躲在屋子里的陈婉约,肯定能看到她,沉默片刻后就会缓步走出屋子,站在门口--一对命运悲惨的母女,就会长久的默默对视着。 夏小韵在门口,足足站了五分钟,陈婉约也没出现。 她倒是发现了石桌上,摆着好几个酒瓶子,还有一些没洗过的餐具。 陈婉约,不在家? 注意到这些东西后,夏小韵眉梢一挑,接着快步走向了正屋门口。 无论夏小韵对陈婉约是什么看法,可都得承认这个女人是相当爱干净,更喜欢做家务,所以她要是在家的话,石桌上绝不会那么乱。 尽管已经确定陈婉约不在家了,夏小韵在来到门口后,还是很礼貌的抬手,轻轻敲了几下,问道:“有人在吗?” 没人回答。 夏小韵推开了房门。 明晃晃的阳光,立马洒进了堂屋中,能让夏小韵轻易看清了里面的一切。 就像外面的石桌上那样,沙发前的案几上,也有一些酒瓶子啥的,烟灰缸内的烟头,还散发着难闻的焦油味道。 不过案几一角,却放着一个信封,摆放的很整齐,上面的字也很大,能让站在门口的夏小韵看清楚:夏小韵亲启。 “你早就知道我会来么?” 夏小韵无声的冷笑一声,缓步走过来,拿起了信封,顺势坐在了沙发上。 信封里,还有三个小信封,上面都编着号,一二三。 当然得从编号第一的信封看起。 “故作玄虚。” 夏小韵依旧冷笑着,打开了那个信封,看到了陈婉约留给方圆的那封信。 很慢很慢的速度看完这封信后,夏小韵的嘴唇开始发颤。 这么多字,她好像只记住了一句话,还回荡起陈婉约的声音:方圆,我等你,在那边。 这封信上,字里行间充斥着的,全是一个失足女人,对男人的恨意。 来自地狱。 原来,陈婉约跟方圆在一起,并不是夏小韵所想象的那样,幸福,快乐--那个女人的痛苦,就算瞎子也能从信上看得出。 “但这有什么呢?你们终究还是……做了对不起我的事。” 夏小韵看着那封信,过了良久后,才故作轻松的笑了下,拿起了第二个小信封。 这是陈婉约给她留下的。 方圆没有看过,上面只有一句话:楚词,如果死能洗刷你对我的恨意,那么你现在就不要再恨我了。 她死了!? 夏小韵的脑子里,嗡地一声,就像有炸雷在脑门上炸开那样,一片空白。 是,她诚然无比的痛恨这对男女(其实,她痛恨陈婉约,比恨方圆更甚),但她却无法改变,她是陈婉约亲生女儿的现实。 是陈婉约抚养她长大的。 无论她做了多么对不起女儿的事--可在她死后,夏小韵都能想到,她是曾经那样真心的呵护过她。 第413章 :不适合女主存在的家 案几上有盛着烟头的烟灰缸,还有半包香烟,火机。 夏小韵点上了一颗,深深的吸了一口。 很奇怪,这次她没有咳嗽。 可能是因为她迫切需要尼古丁的安慰吧? 很用力的,把整颗香烟都吸完后,夏小韵才拿起了第三个信封。 这是方圆留给夏小韵的。 他的字迹,比屎壳郎爬强不了多少,而且错字连篇,但总算能让夏小韵勉强看完--足足用了半小时的时间。 她用了这么久,才看完几张信纸,一来是方先生写的字,委实不敢恭维,二来时字数够多,最重要的还是第三点,那就是他写的这些,彻底推倒了她此前的某些极端想法。 她被骗了。 被送给那些影视资料的人给骗了。 那些人,只给她看了陈婉约跟方圆苟合的肮脏现场,却没有告诉她,他们为什么要那样做。 尤其是陈婉约,为什么会不要脸的,来抢女儿深爱着的男人。 那是因为--她想方圆好好活下去,来保护她。 陈婉约,绝对是这个世间,最伟大的母亲、最好的女人之一,只要你还活在这个世界上,那么你就得牢牢记住,她为你做过什么! 这番话,是方圆写给夏小韵这封信的结束语。 信封里,还有两张照片。 一张是方圆的后背,那个乌黑色的好像魔鬼一样的拳印,看起来是那样的恐怖。 一张是陈婉约的:她蹲在房门口,撕心裂肺咳嗽的样子。 这个世界,肯定已经停止了转动。 要不然的话,有生命的夏小韵,为什么在一个半小时内,没有动一下? 直到不放心她的劳拉,出现在门口,挡住洒进来的阳光时,她长长的眼睫毛才颤了下,抬起满是泪痕的脸。 “夏总。” 劳拉缓步走了进来。 “你、你--” 夏小韵嘴巴动了好几下,才勉强说出了话:“你看看这些信,再告诉我,我该怎么办。” 劳拉沉稳的点了点头,拿起三封信,就站在那儿看了起来。 很明显,劳拉的汉文相当不错,要不然也不会能读完方圆的那些信。 该怎么办? 陈婉约才不是艳阴使,她只是为了保护女儿,被夏天问逼迫的。 就在某些人暗中操纵,让深爱着对方的方圆,夏小韵以为自己是亲兄妹、而痛苦时,陈婉约冒险来找方圆,说出了真相。 她在离开时,遭遇九幽王的杀人灭口,是方圆救了她。 结果,方圆被打伤,中了尸毒。 陈婉约又为了救方圆,误信夏天问的建议,才做出了让夏小韵无比伤心痛苦的事。 那些暗中操纵这一切的人,更是及时让她知道了这一切--直到,方圆找到九幽王,求来了解药给陈婉约,她却毅然拒绝,独身离开前往那个世界。 这样的母亲,能不能称得上伟大? 这样的母亲,如果还算不上伟大的话,那么伟大这个字眼,绝对是无比虚伪,苍白的! 更让人诧异的是,方圆在信中,再三强调陈婉约是爱着夏天问的。 那个男人,亲手把妻子,推到了女儿深爱的男人怀中,当母亲的陈婉约,为什么还会深爱着他? 只能说,夏天问跟陈婉约一样,都在扛着别人不知道的痛苦,来做一些不能不做的事! 至于夏天问为什么这样做,陈婉约不知道,方圆也不知道,夏小韵自然更不知道。 或许,只有等夏天问像陈婉约这样,孤独的走向死亡后,她才会知道吧? 这个世界怎么了? 为什么,要把这么多的痛苦,强加在这个女孩子身上? 劳拉看完所有的信后,除了默默咬紧嘴唇外,压根不知道该说什么。 夏小韵也没奢望劳拉,能给出她答案,只是忽而笑了下,轻声问道:“我信,还是不信他说的这些?” “信,必须得信。” 这次劳拉没有丝毫的犹豫,斩钉截铁的说:“如果他在撒谎,我把头砍下来给你!” “你倒是很信任他--他只救了你一次而已。” 夏小韵低低的笑着,站起来走向门外。 劳拉闪开了门口。 夏小韵走到院子里,闭眼过了片刻后,才睁开眼,又问:“我是不是很混蛋?误会了方圆那么久,又活生生的逼死了最爱我的母亲,却连给她收尸的机会都没有。” “夏总,混蛋的不是你,而是这个世界。” 劳拉想了想,才这样回答。 夏小韵转身,又开始问刚才那个问题:“你说,我该怎么办?” 她第一次这样问劳拉时,是震惊悲苦过后的无助。 现在再问这句话,却是已经开始向前看了。 劳拉这次没沉默,只是再次想了想,就说:“不管怎么说,方圆还在你身边--夏总,不怕你误会,如果我身边能够有这样一个男人,我就会感觉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我知道,你说的很对。” 夏小韵脸上始终带着的笑意收敛,继而无比平静的说:“可我母亲,终究是他的女人。” 劳拉皱眉,问道:“夏总,夏夫人为什么甘心的孤独去死?” “她想替我扫清我跟方圆在一起的最大障碍,我也很清楚。” 夏小韵走到石桌前,缓缓坐下,伸出一根纤长的手指,随意拨拉着筷子,轻声说:“但你有没有想过,那些人既然能逼死我妈,就能再想出别的阴谋诡计,来阻止我走近方圆。” 对夏方俩人关系很清楚的劳拉,在原地来回的走了几步,才说:“夏总,方圆一直不曾离开你。我想,他比我们更清楚那些人,知道那些人的手段。” “嗯,你说的不错。” 夏小韵轻轻叹了口气,站起来走向门口。 跟在她身后的劳拉,看着女孩子的背影,眉头紧皱:她忽然觉得,自己压根看不清夏小韵,在获悉陈婉约的不幸结局后,她并没有悲哀太久,难道她已经被残酷的现实,折磨的有些麻木了,已经不再看重人世间最重要的亲情? “如果难过,后悔,痛哭能改变问题的话,在接下来的十年中,我肯定会天天以泪洗面。” 夏小韵停住了脚步,却没回头,就像看穿劳拉此时心里在想什么那样,淡淡的说:“但那些,确实没有任何作用,只会让我妈失望。所以,我必须得尽快振作起来,尽可能的去开心,欢乐,那样她才能瞑目。” 猛地,劳拉明白夏小韵为什么年轻轻的,就能敢在面对盛气凌人的楼宇湘时,是那样的不卑不亢了--这个女孩子,绝对是外柔内刚的代言人,遭到的打击越疼,反而越能激发出她旺盛的斗志。 原来,爱哭的女孩子,也不一定就是软弱的。 劳拉轻轻吸了一口气,问道:“夏总,那接下来该怎么办?” 夏小韵这才转身,眼神复杂的,打量着这个空荡荡的院子,缓缓的说:“这地方,其实很需要一个女主人来打理的。劳拉,你能想象出,我系着围裙做饭洗衣服,打扫卫生的样子吗?” 劳拉笑了,发自真心的笑:“能。那样的你,肯定是最美的。” 夏小韵也笑了,接着就收敛,徐徐说道:“不过据我所知,这个院子到现在,已经更换了数任女主人了。从方圆的妈妈算起,到我妈离开。” 劳拉愣怔了下,也转身看着院子里,迟疑着说道:“夏总,难道这个院子里,不适合有女主存在?” 也怪不得夏小韵这样说,因为从方圆的母亲范颖颖,到现在算起,已经先后有多个女人‘入主’方家了:范颖颖后是林舞儿,现在她成了方圆的兄弟,远在明珠,听说快要披上马经天为她织就的嫁衣了。 随后就是楚楠楠(跟林二同一时期的),在亲眼看到方圆跟陈婉约的丑态后,就再也没有回来的可能性。 然后是水暗影(也是跟林二同一时期),虽说只有短短几天工,就成了方圆的合法老婆--只是她这个老婆,明显没有被方圆所结纳。 最后就是陈婉约,却是以死亡来结束,她短暂的方家女主人角色。 前后总共有五个女人,来过方家,但没有谁‘落得好下场’,这确实有些邪性,假如夏小韵再住进来呢? 没发生的事,谁也无法猜测。 夏小韵笑了:“你说,要不要找个大师来勘察一下风水呢?” “找人看风水?真是乱弹琴!” 今年年初才成为唐王市一把手的李云海,在听负责城区规划的副手说出那番话后,立即抬手拍了下桌子,本来就因打不开工作局面才阴沉的脸,好像更黑了几分。 李云海今年五十岁出头,走南闯北的去过那么多地方,可还是第一次听说,老区迟迟不能改造,竟然是因为风水的事儿。 他觉得副手的这番话很幼稚。 不,是无比的幼稚! 难道他不知道,当领导的,都不能搞迷信活动吗,怎么就好意思的,在这么郑重的场合,说出这么可笑的话啊,就不担心一旦传出去,会被人笑掉大牙吗? 当然了,至于李云海走马上任后,就重新布置了办公室布局那回事,必须得忽略的。 被一把手当众拍桌子的老王,老脸有些通红,嘴唇动了几下,都没说话,只是偷偷看了眼在座之人中,年龄最大的老潘。 老潘很快就要退居二线了,所以才不会像别人那样,忌惮一把手的关威。 更何况,老王也是他一手提拔上来的,这时候向他求助了,他当然得出马。 呵呵轻笑了声,老潘索性倚老卖老,也不称呼李云海的官职,看似很随意的说:“老李啊,虽说我们当领导的,绝不能带头搞那些封建迷信,但有些事实,还是存在着的。” 李云海非常看不惯老潘的倚老卖老,可也知道人家不在乎啥,只好压着火气,和颜悦色的问道:“老潘,那你给大家举个例子吧。” 老潘吸了口烟后,才不急不徐的说:“相信大家都知道,银行总部门前,有一对大貔貅吧?” 第414章 :灾难的风眼! 京华金融街,自元代起就被称为金城坊。 当时大都的金坊、银号,各路商贾皆云集于此,至清末,户部银行亦设于此,后改称大清银行。 可以说,自古以来,这里就是京华财富旋涡的中心,而某银行总行大楼便位于金融街的龙头位置。 但从风水的位理学看,某行总行位置处更是天桥斜去,呈虚水而走,是泄财之象,被称为‘天桥煞’,而且西北面对十字路口的,又为‘路冲煞’。 据说在金融街规划初期,几个关键地段便成了各大银行机构关注和争夺的焦点,而作为龙头的这一块地,却少有人问津。 原因很简单:周围地理环境不利,煞气很大,紧邻的十字路口为十字分流水(或称水不过堂),聚财是不用想了。 再说,还有主路上的立交桥,又对该地形成割脚拦腰之煞,路又不能改道桥,又不能重修,懂行的人都暗暗摇头,可惜了一块好地。 不过某行总部领导却力排众议,最后终于请出了一位研究故宫风水的老先生,帮他出谋划策,仿照商周时期青铜礼器中,最为尊贵的四足方鼎的样子,修建了一座黑色的大楼。 鼎,乃居古代礼器之首,是最受重视的器型,传说黄帝曾铸宝鼎三只,以象征天、地、人。 夏禹也铸九鼎,象征九州。 大楼颜色为黑色,那是因为黑色代表着财富(黑色在五行中属水,水也代表财,故黑色的催财力量很强。风水学上还说,银色和红色可招财,黑色可化煞。) 又在门前竖起三根旗杆,却永远都是光杆高竖,代表着宝鼎前的三炷香,敬天地,诸鬼神。 旗杆后的门前,蹲守着两只6米多高的神兽--貔貅,以图招财镇宅,化煞旺财。 据说貔貅乃龙生第三子,性情暴烈正直,守财镇煞的效果极佳,安置在十字路口,正好可以阻挡不吉之气被吸入楼内,屁股对着前门,嘴巴对着西方(西方经济昌盛,可以吸收西方经济。) 风水布局完成后,某行在最短的时间内就大翻身,成为今日各行中的龙头老大。 某行总部‘发迹’的故事,不但在民间源远流长,在官场更是被奉为‘经典之作’,虽说没有谁拿出来说事,可都心知肚明。 风水学,作为华夏五千年来最传统的文化,可不是几句迷信,封建思想就能抹杀了的。 所以当李云海拍着桌子训斥某领导,竟然相信封建迷信时,老潘施施然的站出来后,就提到了某行总部的这个‘经典故事’。 李云海当然听说过这个故事,事实上他也很相信。 但心里相信是一回事,嘴上说啥却又是另一回事,淡然一笑说:“哦,那么依着老潘你的意思,我们要想改造老城区,得先请那些所谓的风水大师,来勘察一下了?” 还所谓的风水大师,切,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刚来唐王,就把办公室布局重新布置了一遍,更在办公桌上用清代某封疆大吏的镇纸,来期望增加威信,震慑同僚? 老潘心中冷笑,更淡的语气说:“老李,你初来乍到的,看来有所不知。老韩(老李的前任)等几任领导,早就想动老城区,却一直没敢动手,那就是因为潘龙语老先生,曾经郑重建议,老城区绝不能轻举妄动--至于老先生为什么会这样说,我想在座的心里很清楚,在这儿我就不多说了。” 老潘提到潘龙语老先生时,语气中带有了些许自豪:话说历史上的老潘家,诚然有潘仁美这样的奸臣,有潘金莲这样的千年浪荡的女人,可也有潘老先生这样享誉世界的易学大师,连香港、宝岛那边的大师们,都以得到他指点而自豪呢。 李云海身为官场中人,更是在暗中坚信华夏传统文化,那么他肯定听说过潘龙语大师的大名了。 潘龙语--民间传说,潘大师就是大唐帝国时期的袁天罡、大明帝国时期的刘伯温,观天象,看风水,那是后知五百年,轻易不开口、开口必中,谓之龙语。 听老潘抬出他的‘本家’潘龙语老先生后,李云海明显愣怔了下,端起水杯慢慢品起了茶。 老潘就算再倚老卖老,也不会给李云海下不来台,看出领导有些无话可说后,马上就笑呵呵的撒烟,转移了话题。 本次临时会议,在祥和的气氛中落下了帷幕……回到办公室内后不久,李云海就电招办公室的王主任,说他初来唐王,想听听这边某些民间传说,也算是了解唐王文化吧。 能够爬到办公室助主任这一位置的人,个个都是比猴儿还精的主,王主任当然已经听过临时会议上的事儿,立即意识到李云海想听哪些唐王民间传说了。 相传,大唐帝国初建时期,唐王李世民率兵从长安远征高丽,在此驻扎过一段时间,从而行成了一个集市(用现代话来说就是,数十万大军在某地驻扎数月后,肯定会拉动当地的gdp,全天候的有无数当地居民,为大军提供所需物品)。 这个集市,就是唐王市的雏形。 李世民东征时,袁天罡就在他身边随军的。 某个雨过天晴的下午,李世民率领手下文武众将去爬山,站在某山顶上北望,看着那边一望无际的大平原,欣慰的说这地方真乃一风水宝地,以后要是国家安定了,他会在这儿建起一座新城。 看老大兴致如此之高,众将自然得连声附和,更是为未来的新城规划出谋划策--唯有袁天罡,却面色凝重,不时的屈指掐算,更是接连望向西北。 李世民发现老道的不正常了,就问先生是否看出了什么? 袁天罡没有马上回答,闭目沉吟很久(高人嘛,自然得有高人的风范才对,哪怕是唐王不耻下问,也得摆足了架子再说),才缓缓说出了一句话:城建万年不动,动则有灾从西北起! 老袁这句话的意思是说:这儿不建城也倒罢了,一旦建城,那么城就必须万年不动(规模,格局不能擅自改动的意思),要不然就会有灾难从西北降世了。 听他这样说后,李世民大吃一惊,连忙追问原因。 老袁就说,这块被三面山环抱着的平原,乃是西北某神秘灾难的风眼,数千年前就已经形成了,之所以灾难一直没机会降世,那是此处有一地龙震着,始终处在沉睡中没有翻身,凤眼没有破开。 要想建城,就必须得大兴土木,惊醒地龙--当地龙(地震)醒来翻身时,地壳就会变动,灾难外泄的风眼就会形成。 李世民搞明白后才说,那好啊,以后谁都不许在这儿建城了。 袁天罡却苦笑着说,已经晚了。 李世民不解,问怎么就晚了呢? 老袁说,陛下啊,你乃真龙天子,金口玉言,一言九鼎,你既然说过要在这儿建一新城了,盘卧在此处的地龙,已经听到你的话,它就盼着呢,那样它才能享受人间烟火,你要是不建城,它肯定会生气,继而大闹特闹,危害四方百姓啊。 李世民傻眼,这才知道他是陛下了,有些话可不能不经大脑就说出来。 但说出去的话,就像泼出去的水,再也收不回来了,所以李世民就请老袁,亲自出马,为不得不建的新城布局。 老袁自然得从命--连续十数天的勘察风水后,才给设计了一座新城。 就这样,本来是某诸侯国国都往北十数里的平原上,凭空多出一座新城。 有唐年间,唐王牢记袁天罡的话,从不擅自改变城区格局,人们安居乐业数百年,直到盛世大唐陨落,天下大乱。 天下都已经大乱了,谁还会记得数百年前袁天罡的话? 就这样,直到赵匡胤陈桥兵变,黄袍加身,大夏帝国成立。 现在人们都知道了,大夏朝虽说军力疲弱,可她的经济发展确实全世界首屈一指的,人口增长的速度也很快。 人口速度快速增长后,旧城当然容不下那么多人了,很自然的就开始扩建--大兴土木,彻底破坏了袁天罡当时精心布下的风水格局。 于是,在唐王扩建数十年后,导致地龙翻身,人们死伤惨重。 地龙翻身后,所震的风眼畅通,西北某灾难涉世,继而危害尘世间。 华夏历史上,能人辈出,可不仅仅只有一个袁天罡能看出唐王这地方,乃是西北某灾难的风眼,还有很多人,比方大明帝国时期的刘伯温。 刘伯温在看出唐王特殊的风水格局后,立即把这事儿告诉了朱元璋。 朱元璋一听,恍然大悟:哦,怪不得前朝年间,总是有那么多武士死在西北,原来原因在这儿啊。老刘,没说的,你赶紧说咋办吧。 刘伯温也没别的办法,因为地龙已经翻身,灾难风眼已经形成,每隔十二年就会有灾难降世,就算老刘本事再大,也只能重新布局,把灾难降世的年限,扩大到二十四年。 也就是说,经过老刘的布局后,灾难用来吸取阳世精华的风眼,威力弱了一半,灾难要想积攒力气跑出来作乱,得需要二十四年。 而且,每隔二十四年年,大明朝就得像前朝那样,每当灾难涉世前夕,得派出大批勇士,去西北斩杀灾难,预防灾难涉足中原。 最后到了北洋时期,又一位风水大师,在刘伯温布下的风水格局基础上,再次完善,这才迫使灾难入世的年限,延长到了五十年,直至今天。 所以,当初唐王的前几任领导,都忌惮这个传说,就请了当世著名风水大师潘龙语老先生来勘察--几番精密勘察后,潘大师确定了这个古老的传说。 最后,他侧郑重说到,在没找到让灾难彻底陨落的办法前,老城区是万万动不得的。 听王主任讲述完这个传说后,李云海久久的沉默不语。 第415章 :它在一天天的长大 车子离开了市区,在南山区蜿蜒的盘山路上,飞快疾驰。 越往前走,道路上的车辆就越加的稀少,张欣则更加的兴奋,小脸通红,眼眸明亮,紧张下双手十指紧搅着裙角,不敢再看开车的方圆,只是望着车窗外,飞快后退的如画风景。 张欣此前就几次来过南山区的群山中,寻找都市内没有的圆静。 风景如画的小河岸边,躺在地毯似的青草上,跟喜欢的帅哥以苍天为被,大地为炕,好好恩爱一番--绝对是每个喜欢浪漫的女人,最希望享受到的一幕了。 张欣以为,方圆把她这么娇嗲嗲的小少妇,拐骗到这地方来,就是她所想的这意思了,要不然的话,从来到山区内后,小方咋就不说话,甚至都不看她一眼,只是闷头开车呢? 这家伙,表面上蛮正经的,没想到却是个喜爱浪漫的风流种子,看来唯有在这种环境下,才能激发出欣姐这堆早就已经燃起的干柴,更加的烈焰熊熊。 这小子,等会儿会以多么粗暴的方式,来对待姐姐呢? 姐姐能不能受到了哇--张欣眼角偷偷看向方圆,嘴角抿起一抹甜蜜的微笑时,忽然想到一个有关苍老师的笑话。 话说,有两个男生在谈论苍老师,其中一个问同伴:能不能用最简洁的一句话,来完美形容苍老师的伟大? 当然了,绝不能说出苍老师跟孙悟空那样,都是玩棍子的高手--那些段子,可都是老掉牙的了,没啥新意。 同伴沉默片刻后,才说出了一个成语:不伦(轮)不类(累)。 欣姐可不原意当个苍老师那样的人,只要这家伙一个人,就满足了。 吱嘎一声轻响,就在欣姐想到这儿时,方圆踩下了刹车。 胡思乱想的欣姐,毫无防备下身子猛地前倾,低低的娇呼一声,额头眼看就要撞到前面挡风玻璃上时,一只温暖的大手,却及时抱住了她。 当然是方圆的手了,欣姐马上就抬手,反搂住他的脖子,闭眼把红唇凑了上去,喃喃的说:“就、就在这儿吗?” “就是这儿了,下车吧。” 方圆低声说着,抬手挡开了欣姐的小嘴,挣开她推门下车。 “切,先热吻一番也好的嘛。” 欣姐被婉拒后,低低嗔怪着给了他一个白眼球后,才开门,款款下车。 伸出修长的腿子时,张欣还瞎琢磨着什么呢。 但当她下车,却发现路边小树林前,竟然还站着个长相猥琐的小老头(猥琐是猥琐了点,其实也不是太老,也就是五十来岁吧,但无论他有多么年轻,此时在欣姐眼里,也是老黄瓜一条,让她讨厌透顶了)! 忽然出现这么个老头也就罢了,更让张欣气愤的是:这老东西,竟然像饿了十天的老狗,看到一根肉骨头那样,死死盯着自己的腿子,不住的咽口水。 奶奶,你以为欣姐是谁都能看的啊,再不挪开目光,小心我把你眼珠子抠出来,当球踩--就在欣姐双眸瞪大,恶狠狠看向老头时,却看到方圆已经快步走到了那老东西面前,伸开了双臂。 吓,他们两个认识? 张欣一楞时,方圆已经跟山羊,紧紧抱了一下才松开,接着转身对她说:“欣姐,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一哥们,姓胡,你就叫他山羊好了。” 啊,这老东西,原来是方圆的哥们啊。 看来,这老东西早就在这儿等着他呢。 既然是这样,那他干嘛还要把我带到这地方来? 吓,他、他不会想跟这个老东西,一起来对付欣姐吧! 真是岂有此理,方圆,你太过分了! 就算欣姐我爱慕你,甘心跟你发生浪漫的关系,可你也不能跟别人,一起来跟我玩游戏呀,尤其是这老东西长的还这么反胃--心思电转间,张欣脸上的媚意消失,攸地浮上冷漠的寒霜。 才不会理睬那老东西谄媚的对自己笑呢,转身就拉开车门上车,心里还愤愤不平的骂着:姓方的,你简直是太恶心了,当我张欣是什么人了? “咦,欣姐,你咋要上车呢?” 看到张欣忽然脸色一变,转身就要上车后,方圆很是纳闷。 张欣还没说啥呢,山羊就叹了口气:“唉,小方啊,你这个欣姐,肯定以为咱们俩大男人,要在这荒山野岭,把她给轮了,再卖给深山内的老光棍了。” “卧槽,你胡说八道啥呢。” 方圆呆愣了下,随即意识到山羊没说错了,苦笑了下,快步走过来,牵起张欣的手:“欣姐,事儿可不是你所想象的那样,你跟我来--咋,你真以为我方圆,是那种人吗?” “你不是,他倒是很像。” 听方圆这样说后,张欣隐隐觉出自己思想有些肮脏了,有些不好意思的轻轻挣了下,也就跟着他走进了小树林。 张欣不知道方圆为啥让山羊来破坏他们的好事,可山羊却很清楚方圆为啥这样做,所以等他们走进小树林后,就开门见山的问道:“你的伤势,怎么样了?” 伤势? 方圆你受伤了吗? 张欣满头雾水的看向了方圆。 方圆没说话,反身脱下了外套,随手递给了她。 张欣更受惊了,赶紧后退一步:啊,怎么就脱衣服了?还说不是要做那种事-- 但当方圆脱下白衬衣后,张欣却不后退了,脸上的不满,也攸地转变成了惊骇神色:他后背上那块黑色印记,好吓人啊。 方圆背上的那块黑色印记,不但像墨那样油亮,而且还偏偏能看出,有好多细蚯蚓似的血管,微微凸起,盘根错节的纠成了一团,不但吓人,还能让人感觉到邪恶的恶心。 在被九幽王打伤,陈婉约主动献身后的头几天,方圆后背上的这块黑色印记,颜色曾经变淡过,那是因为他把相当一部分的尸毒,都传给了那个女人。 可随着时间的推移,陈婉约再也无法替他解毒了(那是因为她本身也被传染,自身免疫力自顾不暇),无处释放的尸毒,重新在方圆身体里积攒,越来越多。 不过,他倒不用每天早上起来后,像刚中了尸毒时,那样没命的咳嗽了。 “这是尸毒,是一种现代医学不曾研究过的至邪病毒,无药可解。而且更重要的是,它的传播力是相当瘆人,以男女发生关系为媒介--欣姐,你现在总该知道,要是跟我发生关系,会是多么危险的事了吧?” 方圆转过身,看着张欣,脸上带着苦涩的笑容。 他在跟张欣讲述尸毒的吓人之处时,山羊却已经拿出个放大镜,凑在他后背上仔细观察那个黑色印记。 山羊在工作时,脸上的猥琐表情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从没有过的凝重。 山羊,绝对是华夏当前接触阴邪之物最多的人之一,像能伤到夏天问的那种阴煞之气,对于他来说绝对是弹指就能化解的小儿科。 可现在,当他仔细观察完方圆背上的伤痕后,却缓缓盘膝坐在了草地上,背靠着一颗树,闭目久久的都没说话。 被某种火焰煎熬的张欣,这时候也没半点那样的意思,只知道紧紧咬住嘴唇,浑身发颤的盯着草地。 她虽然没有山羊那样的专业知识,彻底了解尸毒的可怕,可她坚信方圆没有骗她。 他把她带到这儿来,就是为了委婉的告诉她:你以后不要招惹我了,要不然你会后悔的。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张欣才看向了已经穿好衣服,也坐在地上闷头吸烟的方圆,轻声问:“那,那晚在圆耀酒店时,你为什么还要……” 方圆不想让她知道,九幽王就躲在他身边的事,所以只能抬头苦笑一下:“呵呵,欣姐,如果守着那么多同事被拒绝,你会是啥感受?” “我会感觉你特别的可恨,恨不得杀了你--最不济,也会离开神通快递,再也不见你了。” 张欣想了想,才这样低低的说道。 “所以啊,我不想你离开公司,才会跟你亲热那么久。” 方圆歉意的笑了下:“对不起。” “该说对不起的是我,我还得跟你说声谢谢。” 张欣怅然的叹了口气,弯腰给方圆很郑重的鞠了一躬,轻声说:“我在车上等你。” 这个女人,确实算得上个人物,拿得起放得下,做事从不拖泥带水,在获悉方圆的重大秘密后,根本不需要谁来吩咐她,她就知道绝对会守口如瓶。 毕竟尸毒这玩意,太邪恶了,可不是她一都市小白领能轻易招惹的。 当然了,至于以后方圆康复后,张欣还会不会再对他那个啥--以后的事,现在谁能确定? 大家又不是袁天罡、刘伯温那样的高人。 “我从没有见过这种玩意,就算曾经听说过的,也比不上亲眼看到的。” 就在方圆又点上一颗烟时,盘膝闭目的山羊,才缓缓睁开眼:“问你,你现在那地方是什么感觉?” “一点感觉也没有,木木的,就像不是自己的肉那样。” 方圆想了想,才说:“但我能预感到,它每一天都在变大,虽然变大的速度很缓慢。” “它不但在一点点的变大,颜色也再变深。” 山羊低低叹了口气,说:“唉,颜色变深,就证明它已经入侵了你的血液中。” 有毒素入侵血液中后,受伤害最大的就是肝脏(它具备人体所需的造血功能),在遭遇外来侵略后,人体本身拥有的免疫能力,就会拉响警报,对病毒发动攻击,去消灭它们。 这是众人皆知的科普知识。 不过,当免疫力围剿毒素失败后,唯一能做的,就是把毒素围在一个地方--就像兵临城下,重兵包围的战争那样。 也就是说,方圆的免疫力,当前正在努力的,把入侵他血液内的毒素,尽可能驱赶到围城中,不许它们出来兴风作浪,危害主人。 但免疫力也仅仅做到这一步,只能暂时围困尸毒,却无法彻底消灭它们。 第416章 :我不会让九幽王失望的 如果找不到根除毒素的解药,那么它们就会越来越多,多到方圆的免疫力,再也无法困住它们,会在某一刻--免疫力大军蓦然溃败,毒素就会用最快的速度,扩散,吞噬他。 到那时候,就算大罗神仙降临,也救不了方圆了。 “原先我以为,只要你能去找女人,就能解决问题,最不济,尸毒爆发吞噬你的时间,最少也得一年多。” 山羊苦笑了下,低低的说道:“但现在我才知道,我错了,错的很离谱。这东西,比我想象的还要可怕。” 山羊虽然不是专业的医生,但他对阴邪东西的理解,却比任何一个医生都深刻。 方圆吸烟的动作,停滞了下,才问:“到底有多么的可怕?” 山羊抬头,看着从树梢间隙洒下来的阳光,淡淡的说:“我能感觉得到,它们是有生命,甚至有思想的--它们被困在那个地方,不是因为你的免疫力起到了作用,而是因为它们自己原意被困住。” 方圆拿着香烟的右手,缠了下,有长长的烟灰落下后,故作轻松的笑了下:“呵呵,你不会能听到它们在开会,正在制订某个大举进攻的阴谋吧?” “事实上确实如此。” 山羊依旧淡淡的说。 “你就特么的闲扯淡吧,还真以为--” 方圆脱口骂了一句后,声音顿了下,才问:“那,你能不能听懂,它们都在商量什么?” “当然不能,可我能感觉到。” 山羊皱眉,认真的看着方圆,说:“它们在等。” “等?” 方圆不解:“等积攒更多的尸毒?” “不是。” 山羊摇了摇头,垂下眼帘说:“刚才我已经仔细观察过了,依着你所中尸毒的毒性,现在就可以随时让你毒发身亡了。” “那它们为啥没有爆发?” 问出这个问题后,方圆紧紧抿了下嘴唇,貌似想到了什么:“它们在等--等我身体里的某个东西,跟它们会合。” “咦,你怎么会知道?” 山羊那有些花白的眉梢,猛地一挑,急切的问道:“你也是感觉出来的吗?” “不是。” 方圆摇了摇头:“是有人早就告诉我,在我的身体里,潜伏在某种能催发灾难降世的邪恶东西,但至于是啥东西,他没有告诉我。” “那个人是谁?” 山羊追问。 “一个、一个像你这样的老头子吧。” 方圆晒笑了声,精神明显的萎靡了起来,不愿意说话了。 山羊却逼着他说话:“那你有没有想过,什么邪恶的东西,才能长时间的在人体里潜伏,等到合适的机会才会爆发?” “你知道?” 方圆抬头看着山羊,眼角不住的跳动。 “蛊虫。” 山羊低低说出了两个字。 “啥?” 方圆明明听到山羊说什么了,可还是问了一句。 山羊看向了别处,声音轻的就像穿过小树林的清风,很快就被吹散:“在这个世界上,唯一能潜伏在人身体里,还能受控制、或者说本身具备某种思想的东西,只能是苗疆的蛊虫。” “蛊虫!” 方圆从牙缝中,说出这两个字时,握紧了拳头。 是的,就是蛊虫。 蛊虫,作为苗疆的特产,两千多年前就已经有记载了。 放蛊,更是一种古老的黑巫术,是楚巫文化的一部分,《春秋左传》中就有关于蛊的记载,夏人郑樵所著《通志六书》里,甚至记录了制造蛊毒的方法。 大意是说:将各种毒虫集中在同一器皿之中,任其互相袭击与吞食,最后存活下来的就是蛊,即毒虫之王。历朝历代官府都针对制造蛊毒行为有非常严厉的刑律,故放蛊巫术完全处于秘密状态。 苗疆蛊婆之所以养这玩意,可不是专门为了害人的,而是为了发家致富。 据说,一年后蛊已养成,主人便把这个缸挖出来,另外放在一个不通空气、不透光线的秘密的屋子里去藏着,择一个吉利的日子打开缸盖,让蛊自己飞出去。 蛊离家以后,有时可以变成一团火球的样子,去山中树林上盘旋,有时可以变成一个黑影,在村中房屋间来往。 不知道多久后,蛊虫就具备了说不出的灵气,让养蛊之人得到莫大的好处:想要经商,就可以一本万利;想要升官,就以直上青云;想害人,就把蛊种在那个人的身上,让他成为永世不敢反抗自己的傀儡。 蛊虫被种在人身上后,可以潜伏数十年,甚至等到人死后,自己再飞回去寻找主人--这样一个不知该算病毒,还是不明生物的东西,提起来就让人无比的害怕。 就像现在的方圆这样。 在京华的箭扣长城上时,龙头曾经跟他透漏过一句,说他身上潜伏着某种东西。 那种东西,正是引发西北灾难入世导火索的主要组成部分。 这些天以来,方圆始终在琢磨,自己身上到底潜伏了多么邪恶的东西,却始终不得其果。 现在被山羊一语道破天机后,他才蓦然醒悟:除了蛊虫外,还能有什么东西,让龙头也忌惮到不可说的地步? 而且,方圆现在也万分确信:如果他身上真潜伏着某种蛊虫的话,那么这种蛊虫,绝不是一般的蛊虫。 因为依着龙头在华夏的势力,要想解除他身体里的蛊虫,完全可以去苗疆,寻找传说中的蛊婆,来帮他解毒。 龙头既然不说,那就证明方圆所中的蛊虫,连苗疆那些传说中的人物,都束手无策! 灾难,将会自西北而来。 西北,有密宗的不传之秘阴阳合,时隔数百年后,被方圆练成。 西北,有邪恶到山羊都不敢惹的艳阴使,陈婉约(其实她不是真的艳阴使),却成了他的女人。 西北,有刀枪不入的九幽王,却一心一意想跟他成为夫妻。 西北--还是西北,方圆身体里潜伏的蛊虫,也肯定是来自那个方向,那个世界,为灾难所存在。 难道说,当方圆身体里的蛊虫,跟尸毒所汇合后,就能取消他对夏小韵的排斥,让彼岸花并蒂盛开,从而产生某种东西,让灾难涉足中原? 可是如果这样推算的话,那么那双绣着彼岸花的绣花鞋,又起到什么作用? 九幽王要找到的那两件东西,是不是就是那双绣花鞋? 鞋子有两只,但好像称不上两件东西。 如果绣花鞋只能算一件东西的话,那么九幽王要找的另外一件东西,又是什么呢? 还有就是,绣花鞋真是九幽王所寻找的两件东西中的一件吗? 九幽王,貌似只是灾难降世时的前锋,那么这就证明她才不是真正的九幽王。 真正的九幽王,又是什么东西呢? 这一连串的问题,忽然间都江水倒灌那样,咆哮着涌进了方圆的脑子里,让他头疼欲裂,本能的双手抱住脑袋,慢慢趴在了地上。 山羊没有去搀扶他,只是静静的看着他,一双混浊的老眼中,带着无法形容的哀伤:眼看兄弟如此的痛苦,他却狗屁的忙都帮不上。 “你不用内疚,你做的已经够多了。” 就像山羊此时是啥感觉后,方圆霍然盘膝坐起,深吸了一口气,眼神重新变得清澈了起来:“还有就是,是你让我找到了一个问题的答案。” 山羊笑了,轻声说:“是你身上,为什么会出现一朵奇怪的彼岸花。” “是的,就是它。” 方圆抬头,看向北方的都市方向,缓缓的说:“陈婉约曾经告诉我说,在这个世界上,拥有彼岸花的人,最多不超过七个人。她还说,这七个人,都是古西域三十六国中某个小国王室的后人--她没有骗我,但她被告诉她这些的人给骗了。” “你跟我说过这些,也提到过那个消失的花族。” 山羊接着说:“其实,你才不是什么花族后人,你只是被人种上了邪恶的蛊毒。还有夏小韵--当你们踏进那个神秘的邪恶世界后,本来很安稳的蛊毒,感受到某种情况的变化,这才活跃了起来。” “于是,我跟夏小韵俩人,身上都莫名多了这么一朵破花。” 方圆的思绪越来越清晰,说话的声音也越来越流利:“当我们俩人的彼岸花盛开后,我们身体内的蛊虫就会结合,释放出我们不知道的某种邪恶……” 山羊打断了他的话:“或者说,你们结合后就会变成某种东西,继而死亡成为行尸走肉,真正的九幽王就会附身在你们身上,来这个世界上兴风作浪。” “草,就不能不说的这么恐怖?” 方圆呆了下,低声的骂道。 山羊才不在乎,继续说:“还有就是,你曾经听人说过你跟夏小韵,都不能死的事儿--因为你们俩人,任何一个人死去,蛊虫都会自动配对,引发灾难。所以你的那个龙头不敢把你们灭口。” “可九幽王呢,这不是它所希望的吗?” 方圆问道。 “死了宿主的蛊虫,威力会大减的。” 山羊淡淡的说:“如果九幽王真是五十年,才外出一次,那么它当然不希望,它早在好多年前就选好的蛊虫宿主,就这样死掉。” “所以说呢,龙头他们不想我们死,只能阻拦我跟夏小韵结合;九幽王,为了充分利用我们,更不想我们死,而是千方百计的,促成我跟夏小韵结合--嘿嘿,原来哥们的生死,牵扯到世界和平,我真了不起!” 方圆的笑声,干巴巴的,一点开心的意思也没有。 山羊却徐徐说道:“但,现在有了个变数,却是九幽王没有预料到的。而且,我相信龙头也已经关注到了这一点,并开始围绕你们布局。” 方圆明白了:“你是说,要斩杀昆仑的九幽王?” “任何生物,只要有思想,就会有私心的。” 山羊笑了,很开心的样子:“所以,你也要把握住。” “我不会让九幽王失望的,我保证。” 方圆也笑了,发自内心的,却又话锋一转:“她,怎么样了?” 第417章 :你是我的昆仑 推断出昆仑也中了尸毒后,方圆就拜托山羊去寻找她。 他既然今天联系方圆,就证明他已经找到了昆仑。 方圆约山羊来这荒僻的地方,一是借此机会婉拒张欣的热情,二来则是预防九幽王。 方圆不敢保证,九幽王会不会跟踪山羊,去找昆仑。 “她不好。” 山羊摇了摇头:“很不好。” 方圆紧紧抿了下嘴角,轻声问道:“很不好,有多么不好?” “怕光,怕风,全身疼痛,不停的咳嗽,能咳出黑血,却又偏偏固执的躲在那个阴寒潮湿的山洞里,都不许我进去。” 山羊低低的声音,说:“她所中的伤势,比你要严重一万倍。甚至,我都怕她等不到我回去……” 不等他说完,方圆霍然腾地蹦起,拿出一个小瓶,塞进山羊手中的同时,已经把他提留了起来,厉声喝道:“走,快走,一刻不停的走!” 方圆并不是太担心,山羊在路上会遇到什么意外。 因为他很清楚,山羊在来时、归去的路上,早就安排好了大批人手。 而且他更肯定,山羊动用的这批人手中,会有大半的人,受过盗圣的恩惠,甘心为保护他一路向西,赴汤蹈火。 方圆只是没想到,昆仑中毒后的伤势,会远远超过他所想象的。 无论方圆有多么的骄傲、自信,他都很清楚:假如有一天,他跟那个口吃的女孩子决斗,死的必定是他。 他也没办法,夺过昆仑那石破天惊的一刀。 所以他才觉得,他都能撑下来,更何况比他更厉害的昆仑呢? 但山羊的这番话,却让他无法再保持镇定。 山羊被拎起来后,却没着急走,只是‘深情’的看着他。 方圆怒了,大声喝骂:“你特么的傻了,不认识我了!” “我还真不怎么认识你这副嘴脸了。在你把昆仑赶走后,我还以为你再也不会关心她的死活,就算必须得给她拿到解药,你也是念在以前的感情。却没想到,你对她--我相信,她也没想到,你还会在意她。” “她说过,她是我的影子,一辈子的影子。” 方圆呆呆望着山羊,等他说完后,笑了下时,却有血丝从嘴角溢出,让声音变得无比苦涩:“人,怎么可能会没有影子?” “你早该这样说了,要不然她也不会受那么多的罪,更不会把自己的腿--咳,还有要说的没有?比方,我老人家可以为你向她转达一句贴心话。” 山羊干咳了声,转身要走时,却被方圆一把扯住肩膀,拽了回来。 方圆的脸庞有些扭曲,很吓人,尤其是那双眼,更是透着野兽般的凶狠。 这让山羊很怵头,不敢跟他对视,只好低声说:“她一直不许我告诉你,在她被你赶走后,她的左腿中,就插着一把刀子,从没有取出过。” 当初昆仑因为喝酒误事,导致老人心脏病发作后没能及时得到救治而死后,她就被方圆赶走了。 从她跪在地上望着方圆背影消失在视线中,到现在,已经五年了。 五年,两千多个日夜--方圆却不知道,昆仑的左腿内,始终插着一把刀子。 那个口吃的女孩子啊,是以这种折磨自己的方式,来向方圆赎罪! 谁能想象,一个人腿上插着刀子,却能表现的没事人那样,在两千多个日夜中走路,甚至跟人搏杀,会是一种什么样的痛苦? 方圆无法想象。 他只是更加用力咬了下嘴唇,哑声说:“你告诉她,如果她的左腿废了,我会把我的左腿截断,来赔她。” “我知道了,我肯定能把这句话带到,但前提是,你得替我挡住那个女人。” 山羊说着,抬头看向了方圆的背后。 那边,是方圆停车的地方。 张欣就在车上坐着,现在却已经昏了过去。 一个身穿灰白色运动服,穿着旅游鞋,身材很不错,相貌却一般的女人,幽灵般的出现在了小树林外。 在山羊看向她时,还温和的笑了笑,弯腰摘下了一朵小野花。 那是一朵黄颜色的小野花,在阳光照耀下,显得是那样干净,纯洁。 就像女人深情凝望小黄花时的眸子。 刚才,方圆就曾经把他所有能说的,都说给了山羊听,那么其中自然也包括,九幽王在他面前出现时,是什么样子的。 所以山羊在看到这个在大白天,就凭空冒出来的女人后,才立即知道是谁来了。 甚至,山羊都能断定:九幽王能当着方圆的面现身,而不是在半路追杀他,就是要告诉他们,她绝不许他去给昆仑送解药。 方圆没有回头,却能从山羊蓦然亮起的瞳孔中,看到了那个至邪之物。 “你走你的,用最快的速度,决不可回头。” 方圆的话音未落,就听九幽王淡淡的说:“他不能走,最起码不能带着解药走。我现在才发现,我还是再次小看了你的昆仑。她能在左腿带刀的情况下,还能劈出那么一刀,如果任由她发展,早晚会成为我最大的敌人。” “你把这句话,告诉昆仑。” 方圆笑着低声说了句,才缓缓转身,手里已经多了一把寒光闪闪的短匕。 这是顺手从山羊后腰掏来的。 “好,我知道了,我会告诉她,就说是你说的,她是你的昆仑。” 山羊确实是个聪明的老东西,马上就明白了方圆真心对昆仑说的话,接着转身就走,用最快的速度,像一只受惊的野兔,猝然跃起,扑向小树林深处。 “你以为,他能逃得了?呵呵,老公,你拦不住我的。” 九幽王呵呵笑声中,身形忽然一晃,化为一道青烟,从方圆身侧三米处攸地闪过--但却又蓦然停顿,就像撞在了一块看不见的玻璃上。 小树林中,当然没有玻璃,只有一刀突兀乍起的刀光,从上至下,带着所向披靡的凌厉,还有阴森森的怪笑:“那么加上我呢?” “你也拦不住的--的!” 九幽王说道最后这个字时,本来在方圆左侧三米的身子,却又攸地飘到了他右侧几米处。 “此路不通的!” 一声断喝声中,再次有刀光乍现,气势比刚才那道刀光,还要更加凌厉几分。 两道突现的刀光,全部指着她的双眼,颇有针对性,逼得九幽王不得不迅疾后退。 就在九幽王身子后弹时,方圆也动了。 他丝毫没有为自己身边,忽然出现两个用刀的好手而惊诧。 因为他早就知道这儿有人了。 刀枪不入的九幽王,绝不在意一般的刀。 可,当这两把刀,如果是昆仑陌刀呢? 用刀的人,又是龙头早在数年前,就苦心培育用来对付西北灾难、七杀手中的人呢? 梨花山的老刘,曾经在临死前,告诉她说:昆仑不出关,出关必斩仙。 这句话足以说明,昆仑陌刀的威力,可不是一般刀能相比的,尤其是昆仑曾经让她见识过那石破天惊的一刀后。 九幽王就算看出他们不如昆仑厉害,可也不能不忌惮:他们刀子,都始终围绕着她的双眼,就像后发先至扑上来的方圆那样。 哒--的一声轻响中,九幽王转头,用自己修长的脖子,挡住了方圆全刺来一刀的同时,双足连踢,已经踢开了那两把疾劈而至的陌刀。 “呵呵,这就是龙头苦心培育多年,用来对付我们的七杀手么?” 呵呵轻笑声中,九幽王身子就像风吹的柳絮那样,在半空中轻飘飘的打了个转,斜刺里退出了四米。 她的双足刚落地,两个使陌刀的人,已经齐声大喝一声,用最快的速度卡位,呈品字形围住了九幽王。 “你们,拦不住我的。” 九幽王不屑的笑笑,语气更加让人气愤:“我真搞不懂,就凭几把这样的破刀,你们的龙头,是怎么有脸说出那句话的。斩仙,呵呵。” 方圆三人都没说话,更没有擅动,只是握紧了刀,死死盯着九幽王。 从刚才兔起鹘落的一个照面,方圆之外的另外两个人,终于相信九幽王是刀枪不入,不是他们三人能抗衡的了。 所以,他们只希望能缠住这个鬼女人,给山羊争取更可能多的逃亡时间。 至于自身的安危怎么样--七杀手中的魔手铁辽,狼手秦摘花,跟方圆一样,才不会关心。 如果可以说话,秦摘花真想告诉九幽王:昆仑出关斩仙,那得在七把陌刀集齐时,七个人合力才能使出一套阵法,佛挡杀佛,神挡杀神! 但很可惜,就算可以说话,秦摘花也不想说了。 七杀手中,妖手夜搜魂,已经成为继鬼手方圆之后,第二个被龙头逐走的人。 七杀手已去了其二,还怎么使出那套必须七人才能组成的刀阵? 九幽王好像也没心情听他们这些破事,不屑的撇了撇嘴后,身形再次乍起。 “嗨!” 随着九幽王身形闪动,方圆三人齐齐发出一声暴喝,用最快、最猛的速度,从三个方向扑向九幽王。 砰,砰砰--陌刀看在木头上(其实是九幽王身上)、树干上的声音,跟她飞脚踹在方圆三人身上的闷响声,汇集成一片,听起来让人牙酸。 “别再不知道好歹了!” 九幽王飞起一脚,把秦摘花刀子踢开后,身子钻空火箭般那样,急速盘旋着上窜中,厉声喝道:“方圆,别逼我对他们下死手!” 她说的下死手,自然是要祭起‘尸毒’的法宝,让铁辽、秦摘花,像方圆这般求死不能了。 可以肯定的是,一旦铁辽俩人中毒,九幽王才不会管他们的死活。 她之所以没有刚一交手,就使用尸毒来害人,那是因为她不想让方圆对她的印象,变得更加坏。 这对他们以后的感情来说,绝对是不美好的回忆。 所以她才提醒方圆。 “谁特么的怕你下死手!?” 秦摘花厉喝着,再次持刀扑上。 九幽王双眸中,桀然浮上骇人的邪恶。 忽地抬手攥拳,化成幻影砸向了秦摘花。 第418章 :如果我娶了你呢? 人有一个通病,觉得自己才是世界上最独特的,别人做不了的事,他或许就能完成。 秦摘花也是这样。 他早就听说过九幽王刀枪不入的事了,更在此时跟方圆、铁辽联手攻击这邪恶女人,亲眼看到锋利异常的陌刀斩在她身上、她却毫发无伤的现实了。 可他总以为,他是特殊的一个人。 他,还没给这鬼女人发出致命一击。 秦摘花所希望的致命一击,就是用尽最大的力气,狠狠斩在九幽王的脖子上(别人砍不死她,不一定我也砍不死她)! 就像知道秦摘花心中在想什么那样,九幽王给了他机会--在他厉喝着双手持刀,整个人呈斜三角状扑上来时,她没有躲,只是挥拳砸向他心口。 高手打架时,所追求的就是攻击敌人必须防御之处,以进攻来代替防守,就像九幽王此时砸下的这一拳,按照‘正常流程’,已经挥刀的秦摘花,这时候必然得先收刀下斩,来切她的手臂,才能化解她这一招。 秦摘花没有顿刀下斩,就像没看到九幽王那只手那样,双眼中蓦地腾起疯狂、兴奋的亮光,对着鬼女人脖子挥刀的速度,半点都不曾减弱过。 他要跟九幽王同归于尽! 他保证,在九幽王右掌狠狠砸向他心脏部位时,他这倾力斩出的一刀,铁铁的会斩在她脖子上。 九幽王一拳打碎他心脏的瞬间,秦摘花坚信会看到她的脑袋,会随着自己的刀锋闪过,攸地腾空而起。 “不要!” 秦摘花一动,就配合他从侧面进攻的铁辽,目眦欲裂的嘶吼一声,想阻止他的疯狂行为。 秦摘花却不听,比九幽王拳头砸到他心口更快零点几秒的速度,如愿斩在了她的脖子上。 “啊!” 秦摘花的陌刀刀锋,刚刚斩在九幽王的脖子上,三人中最后一个扑上来的方圆,却忽然惨叫一声,身子猛地倒飞出去,重重摔倒在了地上。 方圆蓦然惨叫声响起时,九幽王的拳头,已经碰到了秦摘花胸前的衣服,只需再有十分之一的瞬间,这一拳的劲道就会透体而入,震碎他的心脏。 可方圆的惨叫声,却让九幽王的拳头,本能的停顿了下--砰的一声闷响,秦摘花的陌刀,已经用最大的力气,全方位的斩在了她脖子上,却被弹了回来。 她,竟然毫发无伤。 秦摘花终于呆了,意识到哪怕他是秦摘花,手持天下最锋利的七八刀之一,用尽全身的力气斩在九幽王脖子上,依旧无法给这个鬼女人,造成哪怕一点点的伤害。 他也终于相信,铁辽曾经告诉过他,依着昆仑的疯狂,全力劈在九幽王脖子上后,也只是给她留下一道血痕的事,确实是真的了。 可已经晚了。 因为九幽王在接下来的一秒钟内,完全可以震碎他的心脏,让他去阴间后悔去。 “方圆,你怎么了!?” 已经合身扑上的铁辽,这时也放弃进攻,蓦然拧身扑向方圆。 秦摘花本能的跟着扭头看去,就看到方圆好像被割喉扔在草地上的公鸡那样,在草地上剧烈抽搐着,眼看就不行了。 他怎么了? 秦摘花茫然的想到这句话时,就觉得眼前白影一闪,接着小腹传来一股大力。 不等他有丝毫的反应,身子已经迅速向后飞起,重重撞在一棵树上后,肠子好像被撞断了的剧烈疼痛,才过电般的传遍他每一条痛感神经。 原来,就像铁辽那样,看到方圆忽然惨叫着仆倒在地上抽搐后,极度关心他的九幽王,想都没想,再也无暇一拳打死秦摘花,只是本能的抬膝,重重撞在他小腹上,飞身扑向了那边。 铁辽这时候已经左膝跪地,伸手去搀扶方圆--九幽王却后发先至,左手一甩推在了他肩头,接着伸手去抓方圆的衣领,急切的问道:“你……” 她也想像铁辽那样,问方圆:你怎么了? 可刚吐出一个字,看上去已经死了个七八成的方圆,却手腕一翻--寒光乍起,那把短刀犀利的刀尖,狠狠刺向九幽王的右眼。 与此同时,被九幽王随手推到一旁的铁辽,也已反手一刀:陌刀从右肋下激射而出,目标正是她的右眼。 方圆在诈死。 他眼看秦摘花发疯,要跟九幽王同归于尽后,就知道自己无论再怎么快速,也无法阻挡他被一拳打碎心脏,这才及时惨叫着,扑倒在地上。 说白了,方圆这是在利用人家九幽王关心他的安危,来救秦摘花。 更利用她当前不设防的瞬间,对她发出致命一击。 铁辽,绝对是当世的高智商儿童之一(这也怪不得,他被龙头委以重任,要把他培养成下一刻镇守妖邪的天狼星),在方圆惨叫着扑倒时,就已经想到了他要做什么,所以才即刻配合,放弃对九幽王的进攻,转身来抢救他。 更是在方圆发起猝然攻击的同时,也用最快、最狠的速度,配合他反刺九幽王。 可以毫不客气的说,方圆这次阴谋是相当无耻的。 跟秦摘花要跟九幽王同归于尽的惨烈相比,就像明月下的烂泥塘,实在是丢尽了天下所有男人的脸。 不过,丢脸终究比秦摘花丢命要好得多。 不是吗? 九幽王在脱口问出那个‘你’字后,就意识到自己上当了:他,竟然利用我对他的关心,来暗算我! 就在方圆、铁辽俩人的刀尖,无比迅速的刺向九幽王时,她双眸中攸地浮上疯狂的歇斯底里,浓浓的嘲讽,还有一丝--伤心。 是的,就是伤心。 这一抹的伤心,让她本来无比深邃,好像一口清潭那样的眸光,迅速干枯,只遗留下说不尽的木然。 她没有躲,就像傻了那样,任由两把刀子刺向她的双眸。 但,就在这弹指间的瞬间,方圆看到了这一抹伤心,没来由的一愣,刀尖停住,已经蹭到了九幽王的眼睫毛。 铁辽的刀子,却不曾有片刻的停顿--只是,就在方圆刀尖停顿的那一刹,九幽王本已干涸的双眸,却又蓦然腾起生机! 亮的吓人,就像她看似很随意的一抬手,就挡开了铁辽的刀子。 刺--啦的裂帛声响中,铁辽狠狠刺过来的一刀,割破了九幽王右臂的衣袖,露出凝脂般的肌肤,好像白瓷那样光滑,不曾有丝毫的瑕疵。 “你怎么不刺了?” 九幽王根本没有看再次挥刀要斩下来的铁辽,只是痴痴的望着方圆,轻声问道。 她的话音未落,方圆的刀动了。 当啷一声,却是替九幽王挡开了铁辽斩下的那一刀。 铁辽骇然,本能的张嘴想要问,却又忽然明白了什么,手腕一翻,昆仑陌刀藏在了右肘后,快步走向依旧跪趴在地上的秦摘花。 方圆替九幽王格开铁辽那一刀后,盘膝坐了起来,把刀子随手插在旁边的草地上,看着她的眼睛,答非所问:“你不能伤害秦摘花。” “所以你就利用我对你的关心,来阻止我。” 九幽王说着,也缓缓盘膝坐在了他对面。 不知情的人看上去,还以为他们是一对相识而作的恋人。 “除了这个办法外,我想不出更好的法子,来阻止你对他下毒手。” 方圆坦然承认。 九幽王又问:“那--你为什么不刺我的眼睛了?你应该明白,我刀枪不入的命门,就是双眼,只要能刺瞎我的眼睛,我就成了你们案板上的咸鱼,随便你们处置了。我相信,你也该看出,我刚才没打算躲你的刀子。” “正因为你没有躲,所以我才下不去手。” 方圆想了想,才认真的说:“我保证,我早晚会杀掉你。可我绝不会,利用你对我的感情……嗯,就算是感情吧,来暗算你。我杀你,会堂堂正正的杀你。” 九幽王笑了,轻轻的说:“可我不会再给你刺瞎我眼睛的机会了,真得。” 方圆也笑了,淡淡的说:“我也不会再利用你对我的感情,暗算你。” “你这是迂腐。” 九幽王笑容收敛:“刚才,或许是你此生中,唯一能杀掉我的机会,可却由于你的迂腐,放弃了。方圆,由此看来,你做不成大事的。因为你们汉人祖宗早就说过,慈不掌兵的格言。” “我没打算做什么大事,我其实只想当个普通人,平平淡淡的过完这一生。” 方圆说出了他的真心话。 “呵呵。” 九幽王晒笑一声,抬头看着树梢说:“很可惜,你命中注定,这辈子无法享受那种平淡是福的生活。” 方圆忽然问道:“如果我娶了你呢?” “什么?” 九幽王一呆。 “如果我娶了你呢?” 方圆看着女人,缓缓的说:“你曾经亲口跟我说过,你很羡慕我们的生活,想跟我生活在一起。我相信,你在说那些话时,是发自真心的。那么,我现在就可以答应你,我娶你。我娶了你后,我们找一个谁都不认识的地方,过你所羡慕的正常人生活。我发誓,我会好好的对你,无论你有多么的邪恶,都会把你当成相依为命的妻子。” 九幽王死死盯着他,眼角不住的跳,却没说什么。 方圆伸出舌头,舔了舔有些干涸的嘴唇,才继续说道:“你要是答应的话,我们现在就走,片刻不停。以后,再也不用理会那些心烦的事。” “真、真得?” 九幽王紧紧握紧了双拳。 方圆抬起了左手,伸出了拇指。 九幽王茫然:“你什么意思?” 方圆没有回答,只是猛地抄起插在草地上的刀子,狠狠削向拇指。 他这是在用断指的姿态,来向九幽王证明,他刚才那番话说得是真得。 方圆挥刀的速度很快,就像他的决心。 但九幽王出手的动作更快,他只觉得眼前一花,刀子就已经被两根纤长的手指捏住--稍微用力,那把百炼精钢打造的刀子,啪的一声从中折断。 第419章 :咱们玩个游戏吧 “我相信你说得,都是真心话。” 九幽王把断了的刀子,从方圆手中夺过来,随手扔在了远处的草丛中,接着摇了摇头:“但我现在不能答应你,因为我还没有完成我存在的使命。你也是,所以我们不能走。” 不等方圆说什么,她又继续说道:“我还能看出,你甘心抛开你那些姐姐妹妹,去陪我这个鬼女人,不是因为你想。是因为你想牺牲你自己的幸福,来换取其他人的平安。还有就是,你觉得你现在的日子,生不如死,已经算是了无生趣了。” “你倒是挺了解我的。” 方圆笑了下,抬头看了眼不远处的铁辽俩人,摘下一根草梗叼在嘴上,嚼了几下,叹了口气:“唉,没错,自从中了你的尸毒后,我的生活就了无生趣了。眼瞅中大把的美女投怀送抱,却不敢碰--男人嘛,都是靠下半身来活着的生物,不能碰女人,那岂不是生不如死?” “那你就该配合我,能结纳你。” 九幽王沉默片刻,才轻声说。 “帮你找到那两样东西?” 方圆翻了个眼皮,淡淡的说:“那两件东西,到底是啥玩意?” “一件,是绣花鞋……” 九幽王刚说到这儿,就被方圆打断:“卧槽,果然是那双破鞋!” “是旧鞋,破鞋不好听。” 九幽王更正道。 “就是破鞋,我喜欢说是破鞋,不行?” 方圆双眼上翻看着天,接连冷笑。 “行,你说是破鞋,就破鞋吧。” 九幽王点了点头,多少有些听从男人的小媳妇味道。 “那你跟我说,那双破鞋究竟是谁穿过的?你要是穿上后,会起到什么样的效果?” 方圆斜眼看着九幽王,一副‘你爱说就说,不爱说拉倒’的样子。 只是鬼也能看出,他真得很想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 而九幽王的回答,也让他很沮丧:“你以后就会知道的。” “好吧。那你跟我说,你想找的第二件东西,是啥?” 见没有骗倒这鬼女人,方圆多少有些沮丧。 九幽王没有回答,学着刚才方圆的样子,抬头看向了树梢。 就好像,那上面就有答案那样。 方圆也纳闷的抬头,顺着她的目光看上去。 在他们不远的树上,有一个鸟窝。 一对不知道啥名字的鸟儿,并肩站在鸟窝上,勾肩搭背很恩爱的样子,还不时的往下看一眼,好像在说:看下面这些沙比,一会儿打架、一会儿盘膝闲聊的,神经病,下辈子,可别托生为人,太没劲了,还是当鸟好啊,不用拼死累活的买房子…… “一对鸟,有啥好看的。” 眨巴了下有些发涩的双眼,方圆很不解的问。 “你看它们,是不是很恩爱?” 九幽王却像看到这个世界上,最值得她去看的事物那样,说话时都舍不得挪开视线,喃喃的说:“如果,我们就是一对鸟儿,那该多好?” “切,你别白日做梦了。” 猛地,方圆意识到九幽王要找的第二件东西,是什么了,却又不敢相信,所以只是讪笑着,拿起一颗小石子,用力砸向了鸟窝。 “尼玛,好好的砸我们干啥?” 那对小鸟儿,愤怒的叫着,扑扇着翅膀箭一般的飞走了。 九幽王这才低下头,看着方圆微笑道:“你知道,我要找的第二件东西,是什么了吧?” “我对你的真挚感情,俗称爱。” 方圆冷冷的说:“你只有找到那双绣花鞋,再让我爱上你后,你才能跟我在一起,过你想要的正常日子--不过,我劝你,最好还是别奢望了,因为我真没办法,会爱上一个吃人心的鬼女人,想想就恶心,后背汗毛发寒。” 方圆说着站了起来,拍了拍屁股走向小树林外。 他缠着九幽王墨迹大半天,就是为了给山羊争取逃命的机会。 如果山羊现在还没有逃远,被这鬼女人给捉住,那么就证明他真该死了。 死不足惜的该死,方圆绝不会有丁点的伤心。 看到方圆走向小树林外面后,铁辽也搀扶着秦摘花,快步跟了出去。 秦摘花只是被九幽王抬膝狠狠撞了肚子一下,虽然很疼,不过一来肠子没断,二来没有中毒,所以没必要担心他。 只是,他那张猥琐的脸上,再也没有了昔日游戏人间的风采--九幽王,用残酷的现实,給他上了毕生难忘的一课:他,才不是当世最独特的人。 “好了,你们先走吧。” 方圆站在车前,看着铁辽俩人,皱眉说:“回去后告诉龙头,就说我真得很反感,他总是派人在暗中关注我的一举一动,搞得我拉屎放屁时,还得顾忌旁边有没有人偷窥。” 秦摘花笑了下,笑容有些走样:“尼玛,老子才不屑偷窥你拉屎放屁,臭也臭死了。老子在唐王,只是在查寻那个鬼女人。” “现在你看到她了,可除了对她无可奈何外,好像没别的办法了吧?” 方圆抬手指了指小树林内,说:“还是把我意思,转达给龙头吧。不是我小看他,这件事有你们插手,越搞越乱的。” “草,就不能不这样打击我的自尊心了?再怎么说,我们以前也曾经是兄弟的。” 秦摘花又小声的骂道。 “那是以前,在夜搜魂冤枉我要半夜非礼她时,我们就不是兄弟了。” 方圆说这番话时,没有一点昔日的情分。 “好,我们会把你的话,转达给龙头的。” 就在秦摘花一瞪眼,要说啥时,铁辽抢先说道:“还有,我们不知道陈婉约去哪儿了--她也来了南山区,但我追丢了她。她就好像凭空蒸发了那样。” 铁辽,身为龙头苦心栽培的七杀手之一,而且还是其中的佼佼者,无论是近身格斗还是远程攻击,追踪反跟踪的‘业务’,那是相当出色的。 但他在大白天的,追踪陈婉约竟然追丢了,这让他感觉很没面子。 听铁辽提到陈婉约后,方圆的眼神黯淡了下,随即轻笑着说:“别管她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归宿,就像非洲大草原上的大象,死后去了哪儿,没有谁知道。” “我发现你小子说话,越来越特么的会卖弄玄虚,让老子听不懂了。” 秦摘花低低的骂了一句,挣开铁辽搀着他的手,顺着小公路,快步向西南方向走去。 “方老三,你别误会秦老七,别看他对你很不满的样子,其实他多次建议龙头,能让你--好了,不说了,你自己小心。” 铁辽拍了拍了方圆的肩膀,快步追向了秦摘花。 秦摘花一个人走时,背影明显孤独,还透着沮丧(他,加上铁辽,方圆,三个人合力死拼九幽王时,最终却靠方圆诈死的卑鄙手段,来救他。残酷的现实,把他的自信,骄傲,给践踏的不成样子)。 表面看上去莽汉一个的铁辽,却无比的洒脱,才不会因此而觉得丢人,追上秦摘花后,就拿出烟递过去一颗,不要也不行。 方圆也点上了一颗烟,目送他们背影消失在视线中后,才冲树林中喊道:“要不要载你一程?不要钱的。” “哼,你以为我看不出你墨迹着不走,又献殷勤,就是担心我会去追那几个臭男人?” 一声冷哼中,九幽王从小树林内缓缓走了出来。 “你说的不错,我就是不放心你。” 方圆也没否认。 “你不放心我,那又怎么样?” 九幽王走到车前,看着他冷笑道:“我真要去追他们,你能挡得住我?” “挡不住。” “知道就行。” “知道是回事,想怎么做,却又是另外一回事。” 方圆说着,打开了后车门:“上车吧。” 九幽王犹豫了下,弯腰上了车。 上车后,她就盯着车窗外,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经过一个弯道时,方圆忽然说:“你说,我要是忽然开车飞下悬崖,咱们能不能同归于尽?” 拐弯地方外面的悬崖,其实不是很深,也就是数十米的样子,不过足够正常人车毁人亡了。 九幽王看都没看他一眼,只是淡淡问:“那你怎么不试试?” “没把握。” 方圆很诚恳的随口笑了笑,也意识到自己很有些不要脸的嫌疑了,接着岔开了话题:“张欣没事吧?” “她没事,我还没兴趣杀一个空虚寂寞的女人。” 九幽王晒笑了一下时,方圆忽然问道:“你对张欣很熟?” “当然很熟。” 九幽王看向了他,眼里带着似笑非笑的讥诮神色:“我知道你在套我的话,不过我不在意。现在我就可以摆明了告诉你,我就在你身边,每天都能看到你。” “你就混在公关部?” 方圆眯起双眼,缓缓的说:“你敢不敢,跟我玩个游戏?” “不敢,也没兴趣。” 九幽王冷笑着一口拒绝:“你的游戏,无非是要我以真面目,呆在你身边。借此来引诱我追你,看看你倒地能不能被我追到。” “你确实很聪明。” 方圆发自由衷的赞叹,说:“那就再退一步吧,你有没有在公关部?别拒绝,你肯定会对我怀疑这个,怀疑那个而感兴趣。” 九幽王认真的想了想,才说:“嗯,听起来很有趣的样子。好吧,那我就告诉你。我确实就在公关部内。十二个女人中的一个,就是我。” “我会把你找出来的。” 方圆开心的笑了。 “你找不到我的,无论你用什么样的法子。” 九幽王说着,忽然抬手在自己脸上抹了一把--然后,方圆就发现她有变成了另外一张脸。 再抹,又是一张脸。 方圆看傻了,本能的踩住了刹车,看着她不断的变幻样子。 九幽王慢悠悠的说:“就算有一天,你确定哪个女人是我了,可我马上就会变成另外一个女人,或许干脆去变成夏小韵。我觉得,你该相信依着我的实力,能让被我冒充的女人,会做梦般的消失一段时间,再回来。所以,别奢望找到我了啦。” 第420章 :她是一个谜 “我是一个谜,一个除非你真爱上我,才会找到谜底的谜。” 车子驶进市区时,天已经黑了,方圆在等红灯变绿时,九幽王推门下了车。 “我才不会去找谜底。” 看着九幽王,等她迅速消失在人行道上的人流中后,方圆才低低的说了一句。 他的话音未落,一个慵懒的声音从旁边响起:“嗯--” 张欣醒了。 “吓,天已经黑了吗?” 张欣抬手揉了揉眼睛,看到车窗外蜿蜒远去的街灯后,呆愣瞬间,才慢慢回想起了她在哪儿,侧脸看着方圆,拘谨的笑了笑,低声说:“对不起啊,我上车后感觉有些累,就睡着了,没想到会一觉睡到这时候。” “没啥对不起的,困了就睡觉很正常啊。” 从张欣拘谨的笑容中,方圆看出她对自己的感情(姑且称之为感情吧),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不过却没有丝毫则怪她的意思。 张欣再怎么洒脱,也只是个普通的都市白领高管罢了,方圆的生活,她还没有资额参与进来。 方圆也不想她掺和进来,那样对她不公平。 把她当做跟自己有些小暧昧的同事,才是最好的关系。 又不自然的笑了笑,张欣转头看着外面的人行道,低声说:“你放心,我绝不会把今天下午的事,告诉任何人。” 方圆没有继续这个话题,在绿灯亮了后问道:“欣姐,你家住在哪儿,我送你。” “啊,不、不用了,我自己打车回去就行。” 张欣连忙委婉的拒绝。 “好,那你路上注意安全。” 方圆也没勉强,把车子缓缓停在了路边。 车子还没停稳,张欣就迫不及待的推门下车,接着砰的一声关上了车门,再见都没说一个,看来她在休息这么久后,总算领悟到了某个真理:珍爱生命,远离圆哥。 圆哥不以为然的笑着摇了摇头,正要启动车子时,车门却又被打开了。 张欣弯腰,低头看着方圆,过了足有十秒钟,才低声说:“等你解决了麻烦,随时都可以约我去酒店--随便哪儿都行。” 方圆笑问:“你不怕?” “我觉得,能拥有你这种男人,就算担惊受怕,也是值得的。拜拜了,别忘了我的话哦。” 张欣嫣然一笑,轻轻给他关上车门,有些俏皮的伸出几根白生生的手指,冲他弯曲了几下,又在自己唇上轻吻了下,送给方圆一个遐想的飞吻后,才扭着小身段,哒哒的走了。 虽说圆哥没有爱上欣姐,也发自内心的不想骚扰人家,可在张欣表态后,心情还是瞬间好了许多,吹着口哨启动了车子。 口哨声,在他走进院子里后,才停止。 陈婉约已经走好几天了,不过已经习惯这个女人存在的方圆,每次回家后,都会没来由的感到从没有过的孤独,特希望能有个人来陪。 老天爷成全了他--就在他刚给自己倒上一杯白酒时,大门被人拍响了。 陈婉约离开方家后,方圆晚上休息时,才不会插门。 “谁?” 方圆抬起头刚问出这句话,有人就推开大门走了进来,贼头贼脑的样子,脸上还带着近乎于谄媚的笑:“哟,今晚你终于回家了啊,我可老想你了。” 除了现在身无分文的秦大川能随叫随到外,老天爷实在想不到第二个人了。 “你想我?哼哼,你是想我那两百万吧?” 方圆冷笑一声,把酒瓶放在了石桌上。 “哟,瞧你说的,哥们哪有如此的卑鄙。” 秦大川说着走过来,还贼兮兮的看向卧室那边,问道:“我在这儿陪你小饮酒几杯,不会碍到别人的事吧?咱先说明白了啊,我才不是空手来找你喝酒的,可是带来了当世喝酒第一酒肴。” 秦大川所谓的当世第一酒肴,就是半斤干烘花生米了。 还别说,就着花生米喝个小酒,确实有一番独特的味道:惬意。 “也不知道洗个杯子,这可不是待客之道,幸好哥们早就有所准备。” 把盛着干烘花生米的方便袋放在石桌上后,秦大川又从口袋里,摸出一个酒杯来。 看来,这家伙有些顾忌方圆家某个神秘的女人:要是不愿意哥们用她家的餐具呢? 给自己倒了满满一杯,端起来一饮而尽后,秦大川爽的哈了口气:“好酒,好酒,这是牛栏山二锅头吧?” 这家伙的品酒的工夫还真不错,方圆打开的这瓶酒,正是年前林舞儿在这当家时买下的,说啥别看这种酒便宜,其实要比那些高档包装的酒要好喝许多。 方圆也没理秦大川,捏起一把花生米吃了起来。 “怎么,好像霜打了的茄子那样,是不是有啥烦心事,说出来给哥们听听,别闷在心里,那样会损害健康的。” 秦大川又喝了一杯酒后,拿起桌子上的烟,点上了一颗。 “你手机能转账吧?” 方圆问道。 “当然能,网银,支付宝,都能。” 听方圆这样说后,秦大川马上就放下酒杯,迫不及待的拿出了手机。 “说出你的账户。” 方圆也拿起手机。 秦大川刚进来时,还以为得费一番口舌,才能要过方圆‘欠他’的那两百万呢,没想到方先生很爽快,不等他找理由开口,就主动要给他转账了。 大川哥,还不得赶紧的? 叮当一声,比天籁还要好听的短信提示声响起后,秦大川马上就打开了短信:“嚯嚯,方圆,今儿哥们才发现,你--你、你小子给我转了多少钱!?” 说到最后这句话时,秦大川就像兔子那样蹦了起来。 “你眼又不瞎,自己不会看?” 方圆就像瞎了眼那样,看都不看他一眼。 “卧槽,我当然不瞎,才能看出你只给我转了二十万!” 秦大川咆哮着,挥舞着拳头的样子,像疯子。 也是,换成任何人,在看到两百万缩水成二十万后,都会做出亲眼看到老婆被别人上了的狂怒样。 方圆冷笑:“哼哼,给你二十万就不少了。” “可你那晚说好,要给我两百万的!” 秦大川气咻咻的质问。 “那晚是那晚,今晚是今晚,能一样吗?” “你、你特么的说话,怎么像放屁?” “秦大川,要不是看在秦小冰的份上,这二十万也不会给你。赶紧的滚蛋,别惹我发怒,要不然你--哼哼,可就要惨了。” 方圆看着秦大川的两条腿子,上下打量着,连声的阴笑。 他阴骘森森的样子,让秦大川猛地想起起,眼前这家伙,可不是大川哥能随便吼骂的。 就算是牙齿掉光了,他也能清晰记得,方圆是怎么给半小时做结扎手术、活生生砍断涛哥一只手的。 钱这东西虽然很让人疼,可肯定不如自己某个东西被割下来,更让人疼! “好,好,我就看你这样言而无信,可别求到哥们头上来,要不然有你好看。” 秦大川心思转动间,已经拿着半瓶酒,向大门口那边走去了。 方圆往地上吐了一口唾沫后,没有理他。 其实,方圆才不在乎两百万呢,就是觉得这笔钱不能给秦大川,倒不如拿来记在秦小冰的名下,帮她找一个好的投资项目。 那样就算方圆以后遇到个啥三长两短的,秦小冰也不会因钱而受到为难。 那个善良单纯的女孩儿,就该快快乐乐的生活下去,直到牙齿掉光。 秦大川把酒拿走了,虽说酒柜里还有酒,可方圆却失去了喝酒的兴趣,有些烦躁的站起来,信步走出了大门。 现在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小河对岸的新城区,恰在灯红酒绿的好时候,这边去却静悄悄的没几个行人,唯有清风荡起路边的杨柳枝,缓缓飘浮着。 沿着河边向前走着,看着在灯光下被风吹皱了的河面,方圆忽然觉得老城区不改造也挺好的,就像处于闹市中的世外桃源那样,没有现代都市的浮躁。 缓缓来到小桥上,趴在栏杆上,左耳听着那边滚滚车轮声响,右耳却能隐隐听到谁家的孩子又被大哭了的声音,方圆浮躁的心,慢慢的平静下来。 “老人们常说,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有必要为还没发生的事,就在这儿烦躁吗?看来老子是太矫情了些,真真浪费了这平和安静的夜晚,沙比一个了。” 把烟头随手弹向了河面,方圆轻笑了声,转身要走时,就听到背后传来清脆的咔咔声。 本能的,方圆回头看去。 他刚来得及看清楚,一个窈窕的身躯走上小桥,一辆调头的汽车,两道雪亮的灯光,就照在了他脸上。 虽说车灯在他脸上只是一扫而光,但足够让走过来的人看清他是谁了:“方圆?” 声音那样的清脆悦耳,还带有一丝的欣喜。 不是秦小冰又是谁? 前面就说过了,方圆只要一想到秦小冰,就会莫名的开心起来,盖因这女孩子很搞笑--用她的善良。 这次,也不例外,听出是秦小冰的声音后,方圆本来就已经调整过来的心态,变得更好了。 “嘿,还真是你呢,你在这儿干嘛呢,倚栏凭吊古人?” 秦小冰快步走过来时,又两道车光扫过来,照在她脸上,能让方圆看出女孩儿眉宇间的疲倦。 秦小冰前几天陪方圆上班时,就曾经跟他说过,要飞一趟南韩了。 第一次飞国际长途,秦小冰肯定会兴奋,更得小心翼翼,所以会疲倦些也是很正常的。 “刚回来?” 方圆说着,伸出了手。 很自然的,把手中的拉杆箱递给方圆,秦小冰才说:“昂,刚飞回来。怎么,今晚不值班--咦,看你浑身脏兮兮的样子,我给你的那一千块,就不能去地摊上买身衣服吗?” 方圆今天下午,在南山区的小树林中,跟九幽王厮杀过一场,翻滚跌爬的,衣服肯定很脏。 “不是工作忙吗,还没来得及去。” 方圆讪笑了声时,也觉得很郁闷:每次看到秦小冰,他恰好都是很狼狈的样子。 第421章 :我们是朋友啊 “谁呀!” 两百万变二十万后,大川哥的心情很不好,听到有人拍门后,没好气的嚎了一嗓子。 “哥,是我回来了。” 秦小冰说了声,又有些纳闷的看着方圆,问道:“你还在外面转悠,他怎么就插门了呢?” “啊?哦,他说他要洗澡的,我就出去了。” 方圆赶紧找了个很烂的借口,咳嗽了声问秦大川:“大川哥,洗完澡了没有?” “洗、不洗了,身上也不是太脏。” 要说秦大川跟人合伙骗小妹时,还是很有一手的,也顾不得生方圆的气了,赶紧开门,满脸都是关心的笑:“小冰,飞国际航班的感觉怎么样,是不是很累啊?” “还行,就是有些兴奋,睡眠不足感到有些疲倦。” 秦小冰抬手,掩着小嘴打了个哈欠,走了两步又回头,看着方圆:“还傻站在那干嘛呢,不进来。” 方圆有些后悔,没事吃饱了撑的去小桥上干嘛? 他要是在秦大川走后,就回房间睡觉,那么就不会碰到秦小冰。 不碰到秦小冰,他就不用有家回不得了--话说,他可是跟秦大川一起欺骗女孩儿,说他们合租这院子的。 “你先进去吧,我得去买包烟。” 方圆赶紧找了个借口,想溜之大吉。 “买什么烟呢,我给买了,外烟。快呀,进来,关门。” 秦小冰瞪了他一眼,踩着小皮鞋咔咔的走向屋子那边。 方圆无奈,只好进来关门。 他转身落插时,秦大川在他背后,语气阴森的低声说:“姓方的,你要是再不给我那一百八十万,小心我拆穿你!” “有种,你就去说。” 方圆无声的嗤笑一声,说:“我也会告诉秦小冰,说你来到唐王后,根本不是做生意,而是留恋赌场,欠下了八十万的巨额外债,差点把她也输给涛哥,还被人家把小手指给砸断了。” “草,你绝不能说!” 秦大川急了。 “那你也不能说!” 方圆毫不退缩。 “好,算你小子狠。不过我可警告你啊,要是让我发现你对我小冰有非分之想,我就是拼死--” 方圆抬手打开秦大川点着自己的手,嗤笑着说:“拼死跟我打架,你有那个资格吗?” “你俩在门洞里,嘀咕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呢?” 已经走到正屋门口的秦小冰,转身问道。 “啊,没啥,没啥,就是闲聊几句。” 方圆俩人连忙打着哈哈,勾肩搭背好像亲兄弟那样,拉着拉杆箱走了过来。 秦小冰在外飞的这几天,身无分文的秦大川哪儿都没去,只好憋在家里看电视。 总看电视,也能看腻了,会觉得无聊,就会本能的收拾下屋子--这几天内,每天至少去看方圆有没有回家七八次的秦大川,摇身变成了一个居家好男人,里里外外的打扫卫生。 当然了,必须得不停的咒骂方圆死哪儿去了,来作为干活的动力。 所以当秦小冰看到整洁无比的屋内环境后,赞了一个回头夸道:“嗯,你俩还挺讲卫生的嘛。” “那是,讲卫生可是幼儿园时就学到的基本知识,这些年来从没敢忘记。” 不等秦大川张嘴,方先生就很无耻的,打着哈哈把打扫卫生的功劳收入囊中了,自然得换取大川哥在心中的一顿咒骂。 “继续保持这个好习惯哈,作为奖励,每人一条外烟。” 秦小冰说着,打开拉杆箱从里面取出两条烟,分别交给方圆俩人,还得意的问:“瞧好了,这可是免税的正道美国烟。以前没吸过--咳,哥,我的拖鞋,你给我收拾哪儿去了?” 话说到一半,秦小冰才想到方先生以前可是开兰博基尼的主,能没抽过这种外烟嘛,所以才赶紧岔开了话题。 “哦,在你房间啊,我去给你拿?” 秦大川连忙走向主套间那边。 “不用了,我自己就可以了。哦,拉杆箱内还有一些南韩小吃,几瓶清酒。” 秦小冰说着,把拉杆箱递给秦大川,快步走进了套间。 等女孩儿关上套间房门后,方圆就小声问:“咋办?” 秦大川一楞:“什么咋办?” “么的,老子今晚不能真在你家睡觉吧?” 方圆提醒道。 “草,在我家睡觉?你想的倒美。” 秦大川一瞪眼后,却又犯愁:“可该怎么跟小冰解释呢?” “废话,还用你嘱咐?” 方圆翻了个白眼。 他可是真心不敢让秦小冰知道被骗的。 “看来,你只能在我家睡了。” 秦大川眨巴着眼睛想了想,才说:“幸好,哥们闲的无聊时,也把西边那屋子收拾出来了--不过咱先说好了,房租你得拿一半。” 不等方圆撇嘴,以表示对大川哥的鄙视之情,套间房门吱呀一声轻响,换上一身白色睡衣的秦小冰走了出来:“什么房租不房租的?” “哦,不是我们合租的房子吗?眼看就要交房租了,我得提醒方圆凑钱。” 秦大川说着,挡在了方圆面前,一个劲的给秦小冰使眼色:妹呀,守着这家伙,你就穿的这样随便,这不是摆明了给这厮发福利吗? 其实秦小冰穿的才不随便,虽说是睡衣,不过很宽松的,除了穿着拖鞋的那双白生生小脚外,就连脚腕都被裤管盖住了呢。 “你眼睛怎么了?” 秦小冰可没领悟到哥哥的意思,有些关心的问道。 “啊,没什么,就是眼睛痒。” 秦大川郁闷的吸了下鼻子,挨着小妹坐在了沙发上,看着方圆没好气的说:“你别给我找借口,钱是一定得给的。” 他在暗指方圆必须得把那一百八十万给他,秦小冰却以为哥哥在催房租,黛眉皱了下:“哥,方圆刚参加工作没多久,自己吃饭还是个问题呢,就没必要催着他交房租吧?这样吧,这个月的房租我先交上,反正也不是太多。” 秦大川嘴角抽啊抽的好几下,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方圆连忙说:“不用,不用,几百块钱我还是有的,我--” “哼,那些钱还不是我给你的?” 秦小冰脱口打断了方圆的话,话刚出口,才意识到不该守着哥哥这样说。 秦小冰顾忌秦大川在场,倒不是怕他误会自己跟方圆啥关系,更不会在意他会生气(好啊,怪不得你在飞南韩那天,我跟你要钱你说没钱呢,原来你把钱都给这家伙了)。 反正这些钱是她辛苦挣来的,爱怎么花,就是亲哥哥也管不着的。 女孩子顾忌的,是男人(方圆)的自尊心:一个男人得多么没出息,才会花女孩子的钱? 果然,秦小冰话一出口,方圆还有秦大川,都愣住了。 秦大川率先反应过来,腾身跳起抬手指着方圆的鼻子,做怒目金刚状,刚要说什么,秦小冰却抢先说道:“哥,你干嘛呀你?坐下!” “他竟然骗你的钱?卧槽,怪不得他肯借--咳,小妹,这小子是在图谋你呢!” 差点说漏嘴的秦大川,连忙干咳了声,恶狠狠瞪着方圆:“小子,我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我把你当哥们看,没想到你却背着我,打我妹妹的主意!你滚,赶紧的滚,别等我怒火填膺,把你揍的让你爹妈都认不出来!” 虽说很反感秦大川竟然敢骂自己滚蛋,不过方圆还是很欣赏这小子有几分急智劲的:这不是方某人羞愧之下,掩面疾驰而去的好机会吗? 一言不发的,方圆马上就站起来,走向门口。 “方圆,你给我站住!” 秦小冰却是一声娇喝。 方圆当然不肯站住,脚步反而加快了,还得尽可能拿捏出羞恼成怒没脸见人的样子(怪不得老人们常说,人生如戏呢,这不得随时都得演戏吗?) 啪的一声,秦小冰抄起案几上的一个酒瓶子(大川哥从方圆那儿顺来的),狠狠砸在了地上。 方圆心儿一哆嗦,站住了脚步。 秦大川的身子,也矮了很多。 “什么呀,啊?哥,你有没有搞错,就因为我帮了他,你就那样看他,真是无聊之极!” 秦小冰小脸通红,先训了秦大川几句,又说:“还有你,是不是觉得伤自尊了,没脸见人了?方圆,我告诉你,人的尊严是自己挣来的,不是谁给你的,懂不懂!” 我比你更懂这些。 方圆心里回了句,满脸尴尬的转身看向了秦大川。 秦大川偷着撇撇嘴,愤愤不平的坐了下来。 就像不可一世的小女王那样,秦小冰声音低了很多,却依旧带着不容反抗的意思:“方圆,你给坐下,我今晚得跟你们两个大老爷们儿说道说道。” 女王阁下要给臣子说道说道了,花她钱承她情的两个臣子,当然得乖乖的洗耳恭听了。 接下来,秦小冰就把从跟方圆的第一次见面,到先后碰到他,并慷慨帮他的全过程,详细讲述了一遍。 她当然不是在显摆,也没打算让方圆知恩图报啥的,就是故意说给秦大川听的。 “方圆,我把你当朋友,不遗余力的帮你,就是希望你能东山再起,活的有尊严一些,你怎么就放不下你现在不值钱的自尊了呢?是,我是女人,也知道每一个爱面子的男人,都不愿意让人知道他花女人的钱。唉。” 叹了口气,秦小冰继续说:“可我不但是女人,更是你的朋友呀?为朋友两肋插刀,在所不辞,是朋友间应尽的本分,跟尊严没关系的。说不定,等你东山再起后,我还得沾你的光呢。那时候,我才不会感激你,因为咱们是朋友啊。” 老妈,你有没有想过,你最自豪的小女儿,会拿着她的血汗钱,去资助一个拿着数百万不当回事、砍人手不眨眼的家伙? 而这小子,却一脸羞愧状的,几乎把脑袋快垂到他裤裆里去了。 您老人家说,我这个当哥哥的咋办? 说出真相吗? 可他也会拆穿我,让小冰知道我很混蛋的。 望着垂首不语的方圆,秦大川心中幽幽叹了口气。 第422章 :我必须得去! 论起演戏,方圆能把大川哥甩十八条街。 他好像并没有说什么话,仅仅是通过一系列的面部表情动作,就让大川哥哑口无言,就像嘴里憋着个屁似的,无法放出来,只能用最恶毒的话,在心里咒骂他。 “好了,该说的话,我都说明白了。方圆,你给我记住啊,这种话我只说一遍。” 秦小冰刚成为航空公司的小领导后,肯定很享受当领导的感觉。 要不然,她也不会很自然的翘起左腿,白生生的小脚勾着水晶塑料小拖鞋,一颠一颠的,双手十指交叉放在腰间,看着满脸羞愧的方圆,淡淡的说:“现在你给我汇报一下,这几天你在公司的工作情况。我也好给你找出不足,让你及时改正,争取早日走上更重要的岗位,发挥你更大的潜力。” 那天秦小冰离开后,方圆就猜到她在飞完回来后,肯定会问他工作上的这些事,所以早就已经通过刘广利,把保安的日常工作,了解了个底掉。 果然这样。 看着小冰妹妹拿捏出的领导嘴脸,方圆心中好笑,表面却很认真的,把他在公司这些天是怎么兢兢业业工作,获得老板赏识的事,相信汇报了一遍。 末了,他又从拿出一张银行卡,放在了案几上:“上次我不是跟你说过,我曾经连夜追拿几个偷盗公司财务的人吗?公司老总为感谢我以公司为家的主人公态度,不但在员工大会上表扬了我,而且还给我发了两万块钱的奖金。” “哟,是吗?” 秦小冰高兴了,弯腰伸手拿起银行卡,翻来覆去的看了几眼,啧啧赞叹:“不错啊,你们老总还真够大方的,出手就是两万块,都比我的月薪高了。” “我们老总别看是个女孩子,其实很不错的,嘿嘿。” 方圆很自豪的笑了笑,接着满脸诚恳的说:“秦小冰,这张卡你拿着吧,算我还你曾经借给我的钱。” 这张银行卡,方圆自然也是早就准备好了的。 “还我钱?” 秦小冰眨了下眼睛,说:“哟,我可没有借给你这么多钱。” “算是长利息--” 方圆刚说到这儿,秦小冰就把银行卡递给了他,欣慰的笑着说:“还是你拿着吧,以后好好干,等你积攒的多了些时,我再给你投一点,自个儿去做个小生意。给人当保安,终究没什么太大的前途。” “不许拒绝啊,我说了算。” 不等方圆再推辞,秦小冰就故作威严的一瞪眼,把银行卡塞到他手里,看向了秦大川。 这小子老有钱了,才拿出两万块来,就把小冰给哄住了,她还不要,真是气死我了--正在暗中冲方圆吹胡子瞪眼的秦大川,发现小妹看向自己后,连忙收敛心神,脸上浮上谄媚的笑,伸手去拿口袋里的银行卡。 方圆给了大川哥启发,或者说教会了他该怎么讨好小妹,所以他也想拿出银行卡,说在秦小冰出发的这几天,也着实挣了一笔钱,足足有二十万呢。 他是怎么怎么的努力,又是怎么跟商场上那些奸商斗智斗勇,历尽千辛万苦后,才在唐王挖到了他第一桶金等等。 只是不等他拿出来,秦小冰就皱眉,没好气的说:“哥,我看你这一脸的笑容,就知道这几天你什么也没干成。唉,哥,你也老大不小的了,就不能好好的跟方圆学学,脚踏实地的做点事?做生意赔了不可怕,怕的是亏了后就自暴自弃,成为一个废人……” 看着自家小妹那张小红唇,上下翻飞的训斥自己,秦大川真想哭着问问她:妹,到底咱俩是亲兄妹啊,还是你跟方圆是亲兄妹? 对他就和颜悦色,给你钱都不要。 换成我了,你就变成向杨白劳逼债的黄世仁了呢? “唉,我知道,在短短几天内,就想让你像方圆这样做出成绩,也不现实,毕竟我走时,只给你留了两百块的生活费。” 秦小冰数量了一顿大川哥后,才轻轻叹了口气,黛眉紧皱着不说话了,好像在琢磨什么重大决策似的。 对呀,我怎么忘记小妹临走前,只给我留下了两百块的生活费? 哥们又不是神,怎么可能会拿着两百块,在短短几天内,就挣到二十万呢? 万幸啊,刚才没有拿出那些钱来,要不然她非得追问这笔钱是怎么来的了。 到时候,哥们可就没法解释了,难道说是跟方圆从涛哥的地下赌场赢来的? 好险呀,好险。 不过小冰也真是女生外向,给自己亲哥哥只留下两百块,却给了方圆这小子一千块,郁闷啊--秦大川用力鼓了下腮帮子,愤愤不平的看向了方圆。 方圆眼观鼻,鼻观心的坐在那儿,一副乖宝宝的样子。 其实秦大川知道,这家伙肯定看出他刚才要做什么,此时心中又是什么感想,正在肚子里狂笑着,大骂他沙比呢。 你才是个沙比,还是个贱人,这么大本事,却热衷于哄骗女孩子--就在秦大川瞪眼,向方圆传输这层意思时,秦小冰终于说话了:“哥,你辞职后自己做生意的日子,也不短了吧?” “两年多了吧。” 秦大川赶紧回答。 “嗯,只多不少了。唉。” 秦小冰叹了口气,看着自己老哥认真的说:“两年来,你亏光了自己的积蓄,还有我先后给你投进去的十万块,到现在你都毫无建树。由此可见,你还真不是做生意的料。我这样说,你别不服气。” 秦大川笑得比哭还难看,说:“我哪儿不服气了?我就是觉得,自己手气、啊,不,是运气不好罢了,或许,有一天我能获得幸运女神的青睐,大杀四方呢。” “还大杀四方,你以为做生意是赌博呢?” 秦小冰白了他一眼,纤长的右手中指屈起,在案几上轻轻敲了几下,才说:“刚才我仔细考虑过了,你还是别做生意了,找份工作养家吧。” 秦大川最怕的,就是小妹追着他问,这两年他都是做了些什么生意。 这两年多了,他连一个西瓜都没贩卖过,哪儿懂得生意场上那些道道了? 如果秦小冰追问他生意上的事,他肯定会露馅的。 所以听她建议自己别做生意后,秦大川心里长长松了口气,脑袋就像小鸡啄米似的:“嗯,嗯,我自己也觉得不是做生意的料,是该脚踏实地的干点实业、啊不,干工作了。” 秦小冰没理他,看向了方圆。 方先生这会儿可没说话,只是满脸神秘的微笑,就像悟道的佛祖那样,就差手里拿着一朵小黄花,曼声说啥一花一世界了。 直等到秦小冰看过来后,方圆脸上的笑容才僵了下,意识到麻烦来了。 果然,秦小冰说:“方圆啊,咱们是朋友,对吧?” “是,是,咱们是朋友。” 方圆可不敢不承认。 “朋友之间,必须得相互帮助的。” 秦小冰说:“所以,你得帮我一个忙。” 方圆明白了,苦笑道:“你想让我找找关系,让大川哥去我们公司上班。” “啥,到你公司去上班?我去,哥们才不去!” 秦小冰还没说啥呢,秦大川就从沙发上崩了起来。 那个爱吃人心的鬼女人,曾经在那个晚上向他逼问方圆的下落,大川哥可是拼死当了一回‘勇士’的,事后就发誓:再也不跟这家伙来往了。 只是人算不如天算,因为小妹的原因,大川哥不得不跟方圆保持着‘合租者’的关系--为此,他早就暗中嘱咐自己:以后上街,是万万不敢跟这家伙走到一起的,就是走个迎面,也得假装不认识。 可现在,小妹却说,让他跟方圆去做同事! 这是万万不行的,绝不去! 啪的一声,秦小冰一拍桌子,冷冷的说:“哥,你是不是觉得,我让你像方圆一样,去公司当个保安,会有损你名牌大学毕业生的身份啊?” “不、不是,我--唉,小冰,你说的不错,哥孬好不说,也是名牌大学的高材生,就算去打工,可也得干个白领吧?要是跟他一样去做个保安,那老家的人知道了,还不得笑下大牙来啊?” 秦大川仰天一声长叹的样子,很有些英雄末路的装比嫌疑。 “那好,你不愿意去算了。” 秦小冰伸出一只白生生的小手:“不过,你得把这两年多来,我资助你做生意的钱还我。我们虽然是亲兄妹,可我也不欠你的,才不愿意把钱扔到水里去。” 守着方圆的面,小妹就跟自己要债,这让大川哥情何以堪? 秦大川老脸通红,腮帮子鼓起,看上去就像拉不下是屎来那样难受,憋了很久,才咬牙点了点头:“好--我去上班还不行?” “这就对了嘛,工作没有贵贱之分的,只要能脚踏实地的干,我相信你总有一天,也能向方圆这样,获得公司老总的赏识……是金子,无论在哪儿都会发光的。” 也不顾两个男人的耳朵如何痛苦,秦小冰再次施展她的‘叨叨神功’,说了大半个小时后,才下了决断:“明天中午,我跟哥去找你(方圆),希望那时候你已经搞定了工作。” 方圆嘴角连跳:“啊,明天你还去?” 秦小冰黛眉皱起:“怎么,嫌我去给你丢人啊?” “哪敢,哪敢。” 方圆连忙讪笑几声,不说话了。 “就这样定了,时候不早了,也该休息了。” 秦小冰站起来,小手掩着嘴的打了个哈欠,转身走进了套间内,只留下两个大男人,在这儿大眼瞪小眼。 很久后,总是鼓腮帮子的秦大川,才瞪着方圆,好像看仇人那样的低声问:“我必须得去吗?” “我必须得去。” 水暗影拿着手机,看着窗外灰蒙蒙的夜色,淡淡的说:“我的人生就像这个漫漫长夜,一点活力也没有。再不让我去找一些刺激,我会枯萎致死的。” 第423章 :你去当保安吧 又是新的一天,阳光明媚,清风习习,朵朵白云飘在南边的山巅上空,整个世界都充满了勃勃生机,让人心情豁然开朗。 方圆却高兴不起来。 没办法,秦小冰不但要在中午来查岗,而且还要把秦大川也送来。 那个家伙要是真来上班了,肯定知道方先生的很多事情--那家伙又不傻,绝对会利用他的发现,来敲诈方先生。 方圆真不想让秦大川来,可又不行。 “圆哥,昨晚没休息好呀?还是昨天做亏心事了,看你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 方圆刚走进公关部内,芳芳就吃吃笑着问,还貌似不经意的瞥了张欣一眼。 昨天快中午时,公关部的全体同仁,可都是亲眼看到圆哥带着欣姐离开的--据某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士说,昨晚她跟朋友在大街上闲逛时,可是不小心看到圆哥,把欣姐放在路边的。 唉,一对早就眉来眼去的男女,外出大半天,晚上才回市区,欣姐走路时,好像双腿无力的样子(某知情人士这样形容),就算傻瓜也能猜出,他们做什么了呀。 更何况,在圆哥走进公关部后,欣姐才没有像以前那样,马上就站起来,脸上带着最最娇媚的笑容迎上去,而是装作专心工作是样子,盯着笔记本屏幕。 切,还真以为大家是瞎子,看不出你是在玩扑克牌游戏啊? 不过也很奇怪呢,按说欣姐可不是这样害羞的人,就算被人看出她跟圆哥之间,发生了不得不说的故事,貌似也没必要故作冷淡吧? 吓,不会是圆哥在做那种事时,有怪异的癖好,这才让欣姐怕了吧? 不得不说,公关部这群人的脑思维,确实有些肮脏,很快就从某对男女你情我愿的浪漫境界,联想到变态那方面了。 更有小少妇在暗中幸灾乐祸:我让你(张欣)玩,让你玩,这下被玩惨了吧? “不但有心事,而且还是大心事。” 方圆可不知道,他跟张欣的‘爱情’,已经被发展了好几个版本,更没注意到张欣今天的态度反常,来到韩军办公桌前后,顺势倚在了上面,抬手拍了拍说:“大家先放一下手头的工作,我有话要说。” 其实,除了故作工作状的张欣,跟真在研究业务的漠北北,其他人又哪儿是在工作了? “圆哥,你说。” “有什么需要姐妹们帮忙的,直接说,我们就是赴汤蹈火也帮你搞定!” 芳芳等人,立马大表决心。 张欣也只好合上笔记本,跟漠北北一起,看向了方圆。 “是这么回事--说起来话长,也是个误会。” 方先生犹豫了下,才把在路上考虑好的那些话,简单说了一遍。 末了,他才苦笑着摊了下手:“喏,现在圆哥正在装穷,上班都不敢开车(他的小车,就停在胡同口外面的小河边)了,今天中午,人家就会来了。唉,大家说说吧,我该咋办?” 方圆的话音未落,韩军就蹦起来,满脸惊讶的嚷道:“哇噻,圆哥,你怎么可以这样卑鄙无牙?竟然打算把纯洁的小空姐,永久性的欺骗下去,这会遭雷劈的。” “特么的,就不知道说点吉利话!” 抬手抽了韩军后脑勺一下后,方圆看了眼窗外晴的杠杠的天,脸上还带着心有余悸的神色。 经过这么久的相处,大家都知道圆哥才没有领导架子,所以才敢跟他开玩笑,有啥说啥。 最好是向小空姐坦白,痛哭流涕的承认错误,以免越陷越深--这是为秦小冰打抱不平的人的提议。 最好是抢在小空姐带着她那个窝囊废哥哥来公司之前,溜之大吉,说是外省分部工作了--这是比较现实的人的说法。 最好是依旧假扮保安,继续欺骗小空姐,反正她也不能总来公司--说这话的人,对待生活肯定是抱着游戏心理。 众说纷纭中,方圆无意中发现张欣嘴角动了动,在发觉他看过去后,却飞快的低下了头。 唉。 方圆心中叹了口气。 他知道,别看昨晚张欣在跟他分手前,貌似已经看开了的样子,实际上她昨晚肯定辗转难眠,想了很多,并决定以后对圆哥敬而远之了。 要不然,她绝不会在她最该说话时,却选择了沉默。 “圆哥,我、我有个建议。” 等大家都发表意见个差不多后,漠北北才怯生生的说。 方圆看向了她,面带鼓励的微笑,点了点头:“小北,你说说呢。” 漠北北站起来,飞快的扫了眼看着她的同仁们,接着低下头,轻声说:“我、我觉得,不管你用什么方式来对待那位姐姐,你最好是争取一下夏总的意见。” “争取夏总的意见?” 方圆愣了下。 “对呀。” 漠北北抿了抿嘴角,再次飞快的看了方圆一眼,才说:“如果你不想向那位姐姐坦白的话--那么,你唯有说动夏总,请她配合,才不会露馅。” “嘿嘿,我咋就没想到这一点,还是我家小北聪明!” 方圆眼睛一亮,脱口说了句让漠北北小脸攸地飞红的话,转身快步走了出去。 方圆是绝不会向秦小冰坦白的--那样,他会失去女孩儿(特指秦小冰纯真的关怀,还有让他感动的傻乎乎,想起来心情就会好)的。 因为他一旦坦白,暂且不提秦小冰会不会生气,可有一点是肯定的:以后,再也不会关心他了。 话说再强大的男人,也得需要女孩儿发自内心的关怀,对吧? 既然不能向秦小冰坦白,那么方圆要想继续欺骗她,就得串通神通快递的所有工作人员,帮他一起圆谎。 很明显:方圆先不管别人,单单张良华一个人,就会千方百计給他捅娄子的。 所以呢,漠北北的建议相当正确:只要能说服夏小韵,由她来发话,全公司的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圆哥,那么这是就好办了。 只是,对圆哥有着复杂感情的夏小韵,会极力配合吗? 但愿她在看过陈婉约留下的信后,能体谅、原谅圆哥的苦衷吧(方圆昨晚回来后,就看出夏小韵总算去过他家了)。 方圆急匆匆赶去总裁办公室后,才知道夏总正在小会议室,召开高层会议。 帝皇集团的楼总,对跟神通快递合作很感兴趣,已经跟夏总达成了初步协议。 神通快递本月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围绕创建唐王市第一家女子会所来转,力争能够最终合作成功。 为此,今天一上班,夏小韵就召开了高层会议。 可是,掌管公关部的方部长,不也是高层之一吗? 为什么,他没有收到开会的通知? 这也太目中无人了。 哦,也不能全怪夏总,可能是方部长今天迟到了,快九点了才姗姗来迟。 话说,挤公交车来上班的日子,还真是难熬。 “方圆,昨天中午,我随夏总去过你家,看到了那些信。” 因为夏总召开的高层会议,就在总裁办公室旁边,所以劳拉没必要贴身跟随,看到方圆来了后,就把他让进了办公室内。 “嗯,我知道。” 方圆笑了笑,也没问夏小韵在看完那些信后,是什么反应。 牵扯到陈婉约的事,方圆不想跟人讨论。 “你在这儿等会吧,估计夏总的会议快完事了。” 劳拉也没再提,给方圆泡了杯茶后,就走出了办公室。 喝着茶,方圆在心里琢磨着某些事。 大半个小时后,门外才响起了纷沓的脚步声。 接着,房门被人推开,抱着个文件夹的夏小韵,出现在了方圆的视线中。 她身后,还跟着正在跟她小声说什么的张良华。 看到方圆在办公室内后,夏小韵稍稍愣了下,接着转身:“张副总,我会好好考虑你的选址提议,你先去忙吧。” “好的。” 张良华微笑着点头答应,转身时用眼角看了眼方圆,目光阴冷。 方圆才懒得理睬他,依旧坐在沙发上,抱着茶杯喝水。 “你怎么来了,有事?” 身穿一身白色修身韩版小西装,黑色细高跟小皮鞋,黑发披肩那叫一个亭亭玉立的夏总,淡淡的说着,走向了办公桌后。 她的态度,就像往常看到方圆那样,不冷不热,更像才没看过那些信一样。 唉,现实的残酷生活,已经为这个以往喜怒形于色的脑残孩子,精心打造了一副虚伪的面具,戴在脸上,让人再也看不透她心里的真实想法。 既然她拿捏出一副公事公办的嘴脸,方圆当然也不会主动扯那些事,开门见山的说:“夏总,我有件事想请你帮忙。” “什么事?” 夏小韵说着,把文件夹放在桌子上,坐在大班椅上,拿过了自己的老板杯,低头浅浅的抿了一口,没有看他。 反正夏小韵已经见过秦小冰,知道他假扮保安欺骗人家的事了,方圆再说起来时,倒没啥心理负担了,就把当初怎么认识秦小冰,一直到昨晚的事儿,简单叙述了一遍。 绝对是坦诚,一句瞎话都没有--这对方圆来说,可是相当罕见的了。 他在讲述这些事时,夏小韵始终静静的听着,没有插嘴。 直到他说完后,才淡淡的笑了下,放下茶杯看着方圆:“安排那个秦大川来公司当保安,帮你演戏欺骗人家女孩儿,这都不是事。但关键是,你总不能永久性的欺骗下去吧?欺骗的越久,你伤害她的就越深,你忍心?” “不忍心。” 方圆实话实说:“可我不想失去这个单纯的朋友,所以当前只能这样做。” “嗯,你这样说也很有道理,毕竟现在这个社会,能够找个真关心自己的人,很难,是不该轻易失去的。” 夏小韵话中有话的说了句,看方圆没啥反应后,才淡淡的说:“不过,我倒是有个更好的办法,能帮你把这个谎圆起来。” 方圆眼睛一亮,问:“你说呢。” 夏小韵转动着杯子,缓缓的说:“你去当一名真正的保安吧。” 第424章 :以后你来给我当秘书 “我去当一名真正的保安?” 方圆愣了下。 “怎么,是不是觉得,当保安掉价?” 夏小韵垂下长长的眼睫毛,又开始喝茶。 “掉价?切,我有啥价可掉?” 方圆撇了撇嘴后,若有所思的说:“不过你说的也对,只要我成了真的保安,就不算是骗她,那样心里就不会太愧疚了。” 夏小韵眉梢一挑,抬头看着他的脸上,带着不信的神色:“为了她,你真想放弃在公关部的舒服日子,去当一名在公司内没什么地位的保安?” “公关部内舒服啥呀,我还觉得无聊呢,整天坐在那儿看报纸喝茶的。” 方圆满脸兴奋的站起来,说:“当保安咋了?保安哪儿就没啥地位了?有人告诉我说,工作没有贵贱之分,只要自己喜欢,肯努力,同样能做出成绩来。嗯,就这样了,从现在起,我就成了咱公司一名保安了。” 夏小韵微微眯起眸子,直勾勾的看着方圆,等他说完后,才缓缓的说:“你去当保安了,就不怕被张良华趁机收拾你?” 方圆阴笑一声:“哼,他敢惹我,我会让他去恨他老妈,咋就把他带来这个世界上。特么的,老子以往不跟他一般见识,是不想让人笑话公司高层不和。现在,老子、咳,是哥们成为一名小保安了,他再敢跟我甩脸子,瞧我不抽掉他满嘴的牙!” 沉默了片刻,夏小韵才轻声问道:“那你,就不怕我跟他之间--” 不等她说完,就被方圆打断了:“那是你们俩的事,我管不着的!” 猛地咬了下嘴唇,夏小韵冷笑:“好,好,这可是你说的,你管不着!姓方的,你信不信今晚,我就把张良华带回家去?” “夏小韵,其实你心里跟我一样,都很明白咱们之间的处境,对吧?” 方圆没有在意夏小韵的发狠,只是低声问了一句。 “我明白个--” 夏小韵张嘴说到这儿,又颓然闭嘴,低头过了片刻后,才挥了挥手说:“你走吧,十一点之前,我就会向各部门,下达你的调职文件。” “我还有件事,要麻烦你。” 方圆却没走。 夏小韵抬头,看着他:“说。” “是关于漠北北的。” 方圆说:“她是我带来公司的,人很单纯,干净。我在公关部时,一直照顾她的。现在我不在了,那边的环境--我怕她适应不来,所以我想请你,也替她调换下工作。” 昨天在南山区的荒山上时,九幽王已经向方圆坦言承认,她就混在公关部内。 现在方圆要调离公关部,去当保安了,那么九幽王会不会对她下手? 方圆可不敢保证,所以才请夏小韵,给漠北北调换工作。 “哼,需要你关心的女孩儿可真多!” 夏小韵冷笑了下,才说:“那你说,你那个小北妹妹,适合做什么工作?” 方圆无视掉了夏小韵的某些不满,想了想才说:“你身边只有一个劳拉,我看她对商场不怎么感兴趣,你该配备一名专职秘书的。” “让你的小北妹妹来给我当秘书?” 夏小韵站起来,绕过桌子,双手抱着膀子走到桌前,身子微微向后倾斜,倚在了桌子上,尽显她窈窕迷人的身躯,女王般的昂着下巴,淡淡的说:“可你有没有想过,我本身就是个大麻烦。你就不怕,我会连累你的小北妹妹?” “你现在暂时没麻烦的。” 方圆摇了摇,轻声说:“有人告诉我说,在她找到两件东西之前,她不会动你的。而且很凑巧,她需要的两件东西,我有--我是圆死,也不会给她的。” “那个人,是谁!?” 夏小韵身子猛地前倾,声音尖利了许多。 方圆看着她,没说话。 “是、是那个很想把我取而代之的九幽王?” 夏小韵咬了下嘴唇,语气里全是苦涩。 “我在给你的信里,已经说的很清楚了。” “可你没说,她需要两件东西。” “我也是昨天才知道的。” 方圆坦言说:“昨天中午,我跟张欣出去,不是你们所想的那样--怎么说呢,她是喜欢我,一个单身女人嘛,喜欢我这样的帅哥,也是很正常的。咳,让你见笑了。我昨天带她出去,就是想让她搞清楚我是个啥人,用这种委婉的方式,让她知难而退。目前看来,效果很不错。” “鬼才懒得你跟她出去做什么呢!” 夏小韵说了句言不由衷的话,接着追问:“昨天下午,你看到九幽王了?” “嗯,她跟我说了很多。” 方圆不想把九幽王就公关部的事儿说出来,那样肯定会让夏小韵担惊受怕。 男人嘛,既然在乎一个女孩儿,却无法爱她,那么就得千方百计的为她着想。 “好,我知道了,你走吧,我马上就下调令给人事处。” 抬手看了眼小昆表后,夏小韵转身走到了办公桌后。 方圆回到公关部后,众人本想问问他跟夏总商量好了没有,可看他好像很疲倦的样子,也就都知趣的闭上了嘴。 十点一刻,人事处的小王,拿来了一份调职报告。 进门后,就笑得跟朵花儿似的,连声恭喜张欣,还问哪位是漠北北,以后毋须多多提携一下。 神通快递某号红头文件,明确写着:公司原公关部部长方圆,调离本职,新的职务,竟然是让人惊讶的安保处保安队副队长,协助刘广利队长的工作。 公关部原副部长张欣,荣升为正印部长。 公关部副部长一职,由韩军来接替。 原公关部职员,漠北北调到公司总裁秘书处,任总裁专职秘书一职。 另外,还有原前台客服小张,调进公关部,接替漠北北调离的职务。 一连串的调职声明,算是晃瞎了公关部众人的眼睛,在羡慕张欣终于多年熬成婆、漠北北平地青云三千里的同时,都惊讶于方圆的贬职:我去,没搞错吧,把圆哥堂堂一公关部部长,一下子撸成一保安了? 难道说,这就是某小妹提议圆哥该去找夏总的结果? 结果,她倒是荣升为总裁秘书了,可伟大的圆哥,却沦为小保安一名。 这,这简直是岂有此理嘛! 再联想到圆哥进来时,那难看的脸色,芳芳等人立即怒目看向漠北北,仿佛是在说:好呀你个漠北北,圆哥平时那么照顾你,瞧瞧你都出了个什么馊主意! 当然了,如果大家也像张欣、韩军那样高升了的话,是绝不会埋怨女孩儿的。 看完调职公告后,漠北北小脸攸地发白,再也顾不得别人怎么看她了,脚步有些踉跄的冲到套间办公室门口,一把推开:“圆哥,我、我--” “进来,关上门。” 正在收拾东西准备去保安处报道的方圆,一改刚进门时的凝重,笑嘻嘻的很得意:那会儿,他是装的,逗大家玩儿呢。 漠北北关门,走到方圆面前,还没说话,就猛地弯下了小蛮腰。 长长的黑色秀发垂下,露出白瓷般精致的修长脖子,双肩还微微耸动,这是在用无声的哭泣,来表示她对圆哥的歉疚之情。 “哎,小北,你这是干啥?” 方圆赶忙放下手里的东西,双手搀住女孩儿的胳膊,把她搀扶了起来。 女孩儿干净的小脸上,满是让人心疼的泪痕,哽咽道:“圆哥,对不起,你稍等,我这就去求夏总,求她改变--” “唉,你误会了,不是夏总生气才让我去当保安,是我自己主动提出来的!” 方圆叹了口气,牵着女孩儿坐在了沙发上:“你先喝口水,听我跟你说。” 既然漠北北知道自己遭到了九幽王的暗算,方圆也没打算瞒着她,压低声音,跟她说了一些事(就是九幽王混在公关部内),又说自己不放心她的安危,才请夏总把她提拔为专职秘书的。 总之,方圆现在借此机会离开公关部,绝对能打乱九幽王本来的如意算盘。 简答的来说呢:以前圆哥是在明处,现在他调离公关部后,就隐藏到了暗处,到时候只需注意公关部内某个娘们有啥异动,就可以了。 为了确保小北妹妹不被卷进这谭浑水,所以圆哥必须把她调走。 “真得?” 听方圆这样说后,漠北北的小脸上,依旧半信半疑。 梨花带雨的样子,委实很可爱。 方先生呆了下,接着就巧舍如簧:“嗨,我骗你干嘛呢。圆哥我是啥样的人啊?在哪儿,还不照旧混得风起云升的?倒是你,以后在夏总身边,毋须要小心些,那个丫头,心眼小着呢,爱记仇。不过,她在经商这方面,倒是有着很高的天赋。你呀,得好好学,争取以后自己去开公司,当大老板。到时候呀,圆哥去给你打工,做秘书。” “这可是你说得,不许骗我!以后我肯定会开个大公司,到时候你来当、当秘书!” 漠北北立即破涕为笑,伸出白生生的小手,弯曲着小手指:“来,拉钩。” 小孩子把戏,也就是圆哥脾气好,才跟她拉钩呢。 “这下,你总该放心了吧?” 方圆拍了拍漠北北的香肩,笑道:“看你哭的跟小花猫那样,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欺负了你。好了,快出去吧,估计张欣也得进来了。” 果不其然,漠北北刚出去,张欣就敲门进来了。 “圆哥。” 看着方圆,张欣嘴巴动了好几下,才哑声说:“谢谢你。” 其实,漠北北的提议,张欣那会儿就想到了,甚至都跟夏小韵想到了一块。 不过她不能说。 因为方圆走后,她才是最大的受益者,会被人误会耍手段‘骗走’方圆的。 “谢啥呢?” 对于张欣,方圆倒是发自真心的敬佩她:“这是你长久以来,在公司兢兢业业工作的必然结果,夏总很清楚的,要不然也不会提拔你。” 不等张欣再说什么,方圆就哎呀一声:“哟,我得赶紧去安保处报道,免得到时候露馅了!” 第425章 :再见楼宇湘 小子,别装比,装比遭雷劈。 小沈又学某部门的老娘们扭着屁股走路时,所在部门二把手就瞪眼说:你忘记那天公关部的方圆装保安的事了啊,现在真成保安了。嚓,人在做,天再看,你再学人家走路,小心老天爷真让你变成个老娘们。 领导,你这是吓唬兄弟呢? 方圆那是傻了,才能从夏总的男朋友,沦落成一个小保安的,兄弟可没傻,就是学学那跋扈老娘们走路而已。 小沈虽然满脸的不在意,可内心肯定有所顾忌,赶紧好好走路,来到窗前往下看去:“嘿嘿,领导你快来看,当初显摆发奖金,把咱们众多部门老大给气的小脸发黄的方部长,穿上保安制服的样子,还真合适呢。你说,兄弟是不是下去祝贺一下他?” “靠,说你小子眼界窄,你还不信,别以为方圆真没落了,就凭人家能从孙德力那只铁公鸡手中要回钱来,就不是我们能比的。” 二把手走过来,抬手抽了小沈后脑勺一巴掌,转身离开:“你愿去就去,反正我是不去。” “你真不去?” 秦小冰的小脸,阴沉了下来。 “真不去!” 秦大川一梗脖子,看向了别处,撇着嘴的说:“我越想,越窝囊,让我堂堂一名牌毕业生来当保安,跟方圆那厮一样,穿着身黑狗皮,见谁都得拿捏出接客妈妈般的奴才笑容--哼,哼哼,真不知你是怎么想的!” 看了眼正在神通快递门口台阶上站着跟人说话的方圆,秦小冰冷笑:“好吧,不去也随你。这样吧,你跟我说说,这两年你都是做了些什么生意。” “我、我做什么生意,都是过去的事了。” 秦大川梗着的脖子,马上就缩了缩:拿着小妹的血汗钱,去赌博,还差点把小妹也搭上,这可是他最大的软肋。 “过去的事,也得说说。” 秦小冰继续冷笑道:“哥,你不敢说对吧?你以为,我不知道这两年来,你一直在外面鬼混来着吗?要不要我把咱爸妈请来,听听你的解释?” “啊?我、我去还不行!” 秦大川再也不敢看秦小冰了,赶紧从站牌后转出来,快步走进了停车场内。 “哥,你什么时候才能像方圆那样,彻底的改过作新,成为一个有用的人,不再让我劳心了呢?唉。” 看着秦大川的背影,秦小冰有些头疼的叹了口气,跟了上去。 “哈,大川,你咋才来,我可是等你很久了。” 穿着一身黑狗皮的方先生,看起来无比的精神,到背着双手走下台阶时,刘广利狗腿般的跟在身后,领导架子十足。 毫无疑问,刘广利人长的虽然对不起人民,可他的眼光,可不是某部门小沈能比得,才不会因为夏总‘一怒之下’把圆哥贬来保安队,給他当副手,就对他趾高气扬的呢。 害的方圆在看到秦小冰后,还得提醒他:“老刘,你才是队长,是我上司!” “嗨,啥上司啊。” 刘广利赶紧谦虚时,方圆已经向旁边走了一步,突出了刘队长高大伟岸的领导形象,笑着对走过来的秦小冰说:“小冰,我给你正式介绍一下,这位是我们公司的保安队长,刘广利刘队长,副厅级别的,嘿嘿,大川能来公司干保安,刘队可是出了大力气的。” “谢谢刘队,晚上有空的话,小妹想请你吃顿便餐,还请赏脸。” 秦小冰连忙笑着伸出小手,又给秦大川使了个眼色,示意他赶紧来拜见上司。 “嗨,嗨,客气了啊,客气了,这是我应该做的。” 刘广利尽管真心希望,能握着小北妹妹的小手过一辈子--可他更希望自己能活的长久一些,所以轻轻一搭后就松开了,习惯性的点头哈腰,狗腿气息十足。 害的方圆只好轻踢了他弯曲的腿子一脚,他才醒悟过来,赶紧挺直了腰板。 “方圆,真有你的啊,没想到说办就办到了,不错,真不错。” 又跟老刘寒暄客气了几句,等他带着秦大川去人事处报道后,秦小冰才开心的,冲方圆竖起俏生生的大拇指。 “区区小事,何足挂齿乎?” 方先生得意洋洋的说:“你以后就会发现,哥们的工作能力还是很强的,无论在哪儿,都能彰显咱的与众不同。就像你所说的那样,是金子总会发光的。” “哟,说你胖,你还喘上了。咯咯。” 秦小冰咯咯娇笑一声,信步走向旁边,说:“等下午下班后,你出面替我请刘队长,去酒店坐坐吧。嗯,酒店档次可不能太低了,但也不能太高了,咱没钱,中不溜的就好了啦。” “算了吧。” 方圆摇了摇头,说:“你没来时,我就邀请过刘队了,可今晚我们两个都得值班,最早也得等到明天下午,甚至得后天。” “啊,又要值夜班啊,还那么久。” 秦小冰脸上露出失望的神色,接着皱眉:“你身体能受得了吗?” “最近公司保安缺人,得紧巴一段日子。没啥的,别担心,其实我们值夜班,晚上十一点后,就能去休息室睡觉的。” 方圆按着早就想好的理由,解释道。 “可是,我后天下午就要出发了呀。” 秦小冰说。 就知道你后天下午出发,所以我才说值班到后天呢--方圆想了想,才说:“这样吧,我替你出面,感谢老刘就行了。嗨,其实啊,你真不用这么客气的,也不是啥大不了的事。” “话可不能这样说,人家给帮忙了呢。” 秦小冰刚说到这儿,就看到一群人,从大厅内走了出来。 走在最前面,最中间、好像被众星捧月般的女孩子,正是秦小冰那天见过的夏总。 看他们风风火火的样子,好像要有什么大人物突然降临那样。 想到那天时,曾经跟夏总发生了一点不快,秦小冰本能的牵起方圆的手,要往远处走。 刚走了两步,她才猛地意识到这样做不妥,赶紧松开手,垂下长长的眼睫毛,讪笑着轻声说:“对不起啊,我打搅到你正常工作了,我这就走的。” “别走,中午在这儿吃饭吧,我请你。” 不知道咋回事,看到秦小冰小心翼翼的样子后,方圆就有了种莫名的心疼感,也顾不上啥了,伸手拉了下她的小手一下。 “不、不好吧?” 秦小冰小声说着,看向了夏小韵那边。 夏小韵一出门,就看到秦小冰牵方圆的手了,秀眉顿时就皱了下。 不过接着就松开了--可接着就看到方圆又去牵秦小冰的手,就再也无法忍受了,轻咳一声,淡淡的问道:“李处长,你们安保处员工的工作态度,好像太随意了吧?” 我亲爱的夏总啊,我们安保处员工的工作态度,本来可是全公司最纪律严明的(基本都乡下来的大老粗,能有工作干就不错了,能不乖乖听话吗),可你非得把你的前男友、昔日风光无限的方部长给贬来,谁知道他哪天不会再上升啊,我哪敢管? 心里叫苦的李处长,碍于夏总的面子,只好硬着头皮快步走过来,陪着笑脸的对秦小冰说:“这位小姐,方、方圆正在工作期间呢。” 这就是李处长的精明之处,他不对方圆的波什么,却好言好语的跟秦小冰说话,暗中提醒:圆哥,你可别让我难做啊。 “啊,对不起,对不起,我马上就走,现在就走!” 秦小冰可不想自己在这儿,就连累方圆,连声说着就要走。 “我都说了,今天中午请你在餐厅吃饭的。” 方圆却再次伸手,牵住了她的手腕,看着李处长,淡淡的说:“李处长,我知道我在上班,可公司也没哪条规定,上班时不许朋友来找我吧?” “这个、那个--” 李处长很为难,扭头看向了夏小韵。 夏小韵却没看这边,只是轻轻咬了下嘴唇,小脸上就绽放出亲切的笑容:一辆黑色的卡宴,在一辆奔驰轿车的陪护下,缓缓驶进了停车场内。 特么的,真是倒霉,那跋扈娘们又来了,难道还想招惹老子,让九幽王給他手下剁手? 看到这辆车后,方圆在心里骂了声时,就看到陪伴在夏小韵身边的漠北北,正看向他,大大的眼眸里,全是担心。 反倒是已经成为公关部部长的张欣,偷偷冲他竖了个大拇指。 “好了啦,快去工作吧,不要管我,我等你,中午一起吃饭。” 秦小冰也看出方圆有工作来了,轻轻挣开他的手,转身快步走向了旁边。 她决定,今天中午先在这边食堂请老刘吃一顿,表示她由衷的谢意。 为了表现出自己是个进取心很强的保安,方先生只好抢步走向了那辆停下的卡宴(那天秦小冰来时,他就已经给人开过车门了,这次不好不献殷勤啊)。 卡宴停下,奔驰车上又下来四名保镖(当然没有断手的那两位仁兄),分列两旁站在车前,虎视眈眈的盯着别人。 准备给楼总亲自开门的夏小韵,看到方圆走过来后,心中一动,就停住了脚步:我跟楼宇湘是合作伙伴关系,以后在她面前,可别太掉价了。哼,倒是这小子,你愿意当保安,那你就干保安才干的事吧。 方圆只好跟前几天那样,抢先伸手,拉开了卡宴的车门。 车门一打开,坐在里面的小女人,就看向了他。 跟初次来时不同,楼宇湘今天穿了一身大红的小西装,细高跟小皮鞋也是同颜色的,就像一团火焰那样,偏偏拢在脑后的秀发,却是被一根白色丝带给束住的。 大红衣服鞋子、白色丝带,黑色秀发,三种简单颜色完美搭配下的楼宇湘,确实能给任何人一种震撼感,再也无法忽视她的身材娇小,只能给人一种不敢仰视她的威势。 方圆看着她,脸上刚浮上职业化的微笑,楼宇湘却轻嗤一声,淡淡的说:“又是你。” 第426章 :侍儿扶起娇无力 某服装大师曾说:黑白两色,是时装界永恒的经典。 事实上也确实如此,所以当代都市白领,老板之类的,不是穿白色(就像现在的夏小韵,就是一身白色小西装)的,就是黑色的。 当然了,也有穿红色的。 但基本都会选择粉红,水粉之类的,除了旗袍之外,女人很少选择穿大红色的。 因为在我们的传统文化中,大红是一种格外的色调,说白了就是相当恶俗,一般女人基本都压不住这个颜色(这也是传统鬼片中的厉鬼,都会穿大红色衣服的缘故)。 一般女人要想穿上大红衣服,显得人比花娇,唯有在新婚那天时才会穿的大红嫁衣了(之所以起到这种效果,那是因为在女孩子大喜之日时,神鬼都会来祝福--来源于民间传说)。 不过当女人自身拥有的气场,强大到足够让鬼神都敬畏时--就像当前的楼宇湘,就穿了一身大红套装,但本身没有丁点的恶俗,反而散发出让人无法仰视的魅力。 方圆对女人该穿什么衣服才好看,并没有什么研究,只是觉得楼宇湘穿这身大红套装,相当的合适,迷人--就好像,大红色,绝对是专门为这女人准备的。 “是的,又是我,楼总,请下车。” 方圆眨巴了下眼睛,温和的微笑着后退,右手扶着车门,左手虚抬做出了请的姿势。 这次,没有哪个保镖上来,再架住方先生的胳膊,把他摔出去。 话说,老牛俩人可都在医院内躺着呢,可不敢学他们那样,不珍惜受之于父母的手掌。 楼宇湘再次深深凝望了方圆一眼,才俏生生的探下了一根腿。 尽管那根腿被红色铅笔裤给包裹着,不过方先生却仿佛能看透裤子,看到那根毫无瑕疵的美腿,那么诱人,脑海中却攸地浮上了一个想法:如果被这样一双腿子紧紧的缠住腰,那该是一种何等的享受? “咳!” 就在微垂着脑袋的方圆,蓦地发现红色裤管,跟红色细高跟小皮鞋连接处,攸地闪出一抹凝脂般的雪白,心儿咚的一跳时,就听到旁边传来夏小韵的一声轻咳。 下意识的抬眼,才发现楼宇湘已经冲他伸出了白生生的小手。 欧美那些演绎中世纪贵族爱情的电影中,当女主款款从马车上走向来时,就会对站在车旁的绅士(也许是侍者),伸出一只手。 然后绅士就会双手搀着那只小手,把贵妇从车上接下来。 现在,楼宇湘却对第一次见面时,就默许手下保镖把他扔出去的方先生,伸出了她白生生的小手,示意他搀扶她。 方圆虽然不是很懂欧美贵妇那些繁琐礼节,可就是傻瓜也能看出楼宇湘要想做什么,在稍稍呆愣一下手,只好抬起了双手。 心里还暗骂:咋个意思嘛,让哥们搀扶她下车?俺去,好大的架子,真把自己当女王了啊。 楼宇湘的手很小,就像她的整个人,比最普通的女人都小了那么一号,但却异常柔软,滑腻,好像没骨头似的,还有些凉,仿佛真是汉白玉雕刻成的那样。 稍稍一用力,楼宇湘从车上款款走了下来。 她下来后,方圆就要松手,然后转身,该干嘛就干嘛去了--但楼宇湘却忽然抓住了他的手掌边缘,压根没有要松开的意思,冲抬手作势请的夏小韵笑了笑,迈步前行。 方圆有些傻眼,搞不懂这小女人到底是啥意思:让哥们就这样一直搀扶着她走? 不但小方有些莫名其妙,就连夏小韵都有些不明所以:楼总啊楼总,你身边带着保镖,更有林林这个秘书,干嘛要拉着我公司一个小保安的手,不放呢? “夏总,请。” 就在夏小韵黛眉微微皱起,脑子飞速转动,琢磨楼宇湘这样做的本意时,小女人已经轻启朱唇,右手抬起做了请先的动作。 “楼总,请。” 夏小韵只好笑了笑,走到她右边,跟她并肩而行。 很奇怪的一幕出现了:在很多人的簇拥下(林林、保镖还有张欣等神通快递的人,落后两位老总至少两米),两个堪比花娇的女子,一个白衣胜雪就像天山雪莲那样冷艳,一个却是大红欲滴仿似涅磐凤凰般的逼人,红白相映中透着出奇的相得益彰。 这俩女子,本该是绝顶画师下超水平画出的一副‘美女缓行图’,可旁边偏偏还跟着个穿黑狗皮的保安,一下就把这种出尘的境界,给完全破坏掉了,让人看着无比的别扭。 就连站在远处,双眸冒着小星星(明显是羡慕的要死)的秦小冰,都觉得方圆的存在,是那样的突兀,不协调。 连最支持方圆工作的秦小冰,都有这种想法了,就更别说别人了。 估计在这一刻,就连站在云端中的老天爷,都恨不得一个霹雳,把姓方的这家伙,一下子给劈成焦炭:你简直是白纸上的一个污点,鲜花旁的牛粪啊! 尼玛,这还能怪哥们吗? 你没看到这女人就抓着哥们的手,不松开啊,好像牵着她老公的手那样--好像听到了来自云端的咒骂声,方先生心中是大喊冤枉。 要不是小冰妹妹就在不远处看着,方先生肯定会甩开那只小手,拿捏出一副义正词严的嘴脸,冷然说道:孟子曰,男女授受不亲,礼也! 更让方先生郁闷的是,就在众多古怪眼神中,明显感觉到楼宇湘扶着他双手的左手,下压的力气加大,仿佛能连走路的力气都没有了。 这又让对华夏古典文学没啥研究的方先生,脑洞大开,想起了老白(白居易)的两句诗:侍儿扶起娇无力,始是新承恩泽时。 “谢了,方圆。” 就在方先生就像轻捧着一尊尘世间最珍贵的瓷器,拿捏着万千小心飘飘然的不知今昔是何年时,那只手却松开了他,接着耳边响起楼宇湘的轻声道谢声。 “啊,不客气,这是我应该做的。” 本能的,方圆脱口说出这句话时,蓦然间有了种莫名的失落感--他,竟然有些舍不得放开那只娇无力的小手了。 “楼总,请。” 就在方圆下意识的抬头,看到楼宇湘冲他柔柔的一笑,就觉得浑身骨头都酥了,正要报以微笑时,夏小韵淡淡的说了句。 接着,方先生心中那些留恋啊,失落啊,还有某种蠢蠢欲动啊,就被夏老板看似随意的冷冷一瞥,给击了个粉碎,整个人立即清醒了过来,随即转身快步走下了台阶。 这女人的内媚好厉害! 走下台阶后,方圆才怵然发现,楼宇湘只是‘借’了下他的手,在短短十数秒中,却能給他心海造成了极大的鼓荡。 方圆可不知道,楼宇湘‘人参果’的称号,可不是白叫的。 跟打眼一看,就骚气四溢的叶明媚不同,楼宇湘绝对是内媚到了极点,仅仅用看似很正常的社交礼仪(搀扶着方圆的动作),就能让每一个正常男人,明确感受到她娇无力般的至柔,至媚。 说直白点就是楼宇湘是内家高手,而跟她齐名的明珠一朵花叶明媚,是横练(外家)功夫大师,俩人一个是通过红果果的视觉,一个却是在举手投足间释放自己魅力。 如果从对男人的魅力这一点相比较,楼宇湘比叶明媚更懂得,该怎么去打动一个男人。 至于故意装出一副浪兮兮样子的水水姐,跟楼宇湘相比起来,更是被甩出十七八条街的主,找都没地方找去。 可以这样说,楼宇湘,绝对是方先生纵横花海数年中,能通过看似很随意的动作,就能折服男人的第一高手! 不过很明显,就算楼宇湘拥有这种超绝的‘内家功夫’,方圆现在也没再回味那种奇异的感觉,而是在反复想她说得那句话:谢了,方圆。 她知道我叫方圆。 她,一个连夏小韵都得笑脸相迎、出行至少有数个保镖陪同的真正大老板,怎么可能会知道我的名字? 当然不是因为刚见面时,因为她的保镖曾经把哥们摔出去过,所以才心存愧疚,特意跟人打听我是谁。 而是因为--她真正关注我了。 楼宇湘为什么,要关注一个毫不起眼的小保安? 方圆想到这儿后,下意识的再次回头,看向了大厅门口。 大厅门口空荡荡的,楼宇湘一行人,已经被夏小韵恭迎进了总部大楼内。 楼宇湘关注方圆,当然不是因为他长得帅,有希望能评选当世第一帅保安--是因为,她已经开始怀疑,方圆才是残忍剁掉她两个保镖手掌的凶手。 就算不是他,他也脱离不了此事。 依着楼宇湘在华夏官商两界的超然地位,能够亲临唐王后,就是她的一条狗走在大街上,被孙德力那种大有背景(仅限于唐王市)的主踢一脚,估计孙总那根腿,也得被打断。 更何况,是她的两名心腹保镖,被人活生生的剁掉手掌呢? 她怎么可能会咽的下这口气? 百分之一万的,得找出凶手,挂在旗杆上点了天灯才对。 在别人看来,滥用私刑来报复别人的做法,是违法的。 对楼宇湘来说,却压根不算回事--捏死敢废她保镖的某人,就跟捏死一只蚂蚁那样,没人会管。 无论你有多么热爱当前生活,享受这个法治社会,你都无法否认,在我们身边却是有一些特权者的存在。 楼宇湘,绝对是特权者中的一员,货真价实。 不过她才不是那种没脑子的特权者,绝不会在没有查出谁才是真正凶手时,就亮出锋利的牙齿乱咬人。 她很清楚,某个能在她眼皮子底下,悄无声息剁掉她两个心腹手下的手掌、事后当地公安部门派出精兵强将彻查数天、都毫无所获的凶手,可不是一般人。 如果她仅仅凭借怀疑,就打击报复某个嫌疑者,谁敢保证那个神秘凶手,会不会再混到她身边,把她的那双小手,给残忍的剁掉? 第427章 :楼总有请了 仇,肯定是要报的。 但得确定谁才是真正的凶手。 只要锁定凶手后,依着楼总在华夏的势力,哪怕对方是神通广大的孙悟空,也得被她大卸八块,煮熟了去喂狗。 只要有点脑子的人就能看出,李超然俩保镖之所以被剁手,方圆就是‘始作俑者’,所以楼总才会研究他,故意接近他,想通过他来,引出那个神秘凶手。 到时候,楼总就会把神秘凶手,连同方先生(现在楼总基本确定,残害李超然他们的凶手,就是个女人),一起送上黄泉路。 任何人想得到回报,那么就得先付出一些什么。 楼总白生生的小手被方先生搀扶着,这就是她的付出。 楼宇湘有百分百的把握,方圆到死都不会忘记,她给他的这种感觉--这就是初步计划抛出去的小甜头,以此来引诱方圆。 这个女人的身子虽然娇小,可她在谋算别人的时候,却大的惊人。 但楼总做梦也没想到,在她眼里压根不值一提的方先生,不但不是那种随便她摆弄的货色,更不是个傻瓜。 在抬头看向大厅门口时,就已经看透了她的想法。 “有意思,还真特么的有意思,哥们确实很被老天爷青睐啊,接二连三的遭遇残忍女人。” 就在方圆脸上浮上淡淡的笑容,喃喃自语时,耳边响起了一声清脆的:“喂!” 正想的入神的方圆,真被吓了一跳,本能的打了个激灵斜跨一步,回头看去,才发现秦小冰不知啥时候,就站在他身边了。 穿着一身职业黑色套裙的秦小冰,左脚后探,右脚黑色细高跟小皮鞋俏生生的前伸,跟左脚站在一条线上,到背着双手,微微扬起的小脸上,满是古怪的似笑非笑,真像南山枝头上的杏花那样,娇声道:“哟,方哥哥,人家已经走很久了啦,还在品位刚才那让你魂牵梦绕的一幕吗?” “狗屁的魂牵梦绕,扯啥淡呢。” 方圆抬手在秦小冰后脑勺上,轻轻抽了下,就像大哥在教训不听话的小妹那样,动作无比的自然,率真,不夹杂任何的暧昧感情。 “哎哟,你怎么可以在光天化日之下,对一个淑女随便动手动脚呢!” 秦小冰低低的娇呼一声,迅速后退了两步。 方圆这才意识到,他这个动作貌似唐突了些,正要堆起笑容道歉时,却又看女孩儿笑嘻嘻的说:“小方,我敢保证你对那个小女人,有那种想法了。哼,别否认啊,你那点小心思呀,就只有这么大……” 说着,女孩儿伸出白生生的双手,拇指对拢,做出针鼻大小的样子,咯咯娇笑着:“可休想瞒过小冰姐姐的这双如炬慧眼。” 对秦小冰的没心没肺,方圆早就有所领教,闻言哭笑不得的叹了口气:“唉,你这小脑壳内,整天也不知道在胡思乱想些啥。是,我承认我刚才走神了。可我才不跟你说得那样,魂牵梦绕被那女人搀扶着的滋味呢,是琢磨--我第一次给她开车门时,都被她保镖给摔出了,可这次她不但没拒绝,反而对我示好呢?” 说起正事后,方圆眼里闪过一抹古怪,看着女孩儿:“开动你的小脑壳,帮我想想,那个尊贵的小女人,对我的态度咋就有如此大的改变。” “咦,你说得很有道理啊。” 被方圆提醒后,秦小冰脸上的玩味笑容消失,变得凝重起来,更是左手托着右肘,右手俏生生的食指放在嘴里,轻轻咬着时,黛眉微微皱了起来。 很多女孩儿,在用心思考某个问题时,都会本能做出咬手手指的动作--如果你的女朋友也有这习惯,那就好好珍惜她吧,别再去外面沾花惹草了:这是纯洁善良的女孩儿,才会有的坏习惯。 “行了,行了,别搞得跟哲学家似的。” 看着秦小冰咬手指的可爱样子,方圆很好笑,再次抬手在她脑门上揉了下,走向台阶:“走,我带你去公司食堂,今天我请客就行了。别虚让,我可是东道主,算是给大川哥接风吧,让老刘他们作陪。” 夏总的前男友,早上的方部长要请保安队众兄弟吃饭,这绝对是莫大的荣幸。 甚至有人放言:哪怕是被人砍掉腿子,就算爬,也得爬着来赴宴。 跟神通广大的方保安搞好关系,绝对没错。 老刘那家伙,前些天就曾经跟圆哥去了圆耀大酒店,据说喝的一杯酒,就价值上万呢。 哎哟尼玛,上万一杯的酒水,会是啥滋味? 比得上跟美女困觉的滋味吗? 圆哥啥时候才会再大发慈悲,请兄弟们再次莅临圆耀酒店,畅饮一番? 好吧,今儿就当是去圆耀酒店贵宾包厢内喝酒的宴席了--虽说身边没穿着开叉开到腰间旗袍的女侍者,拼凑起来的餐桌上那些饭盒里,也没有五星级大酒店才有的佳肴,但桌前却坐了个很清纯可爱的小空姐。 这就足够了。 更何况,这小空姐明明不能喝,可为了拜托大家以后多多照顾她两个哥哥(方圆跟秦大川),愣是拿着啤酒瓶子,挨个跟众兄弟碰了一圈。 劝都劝不住,最后坐下时,就知道可爱的傻笑了。 唉,姑娘啊,难道你不知道圆哥在我们公司,有着特殊地位,根本不需要你抛头露面的来请大家照顾吗? 这可是个连副总都敢踩的主,他不欺负别人,我们就烧高香了,哪敢不照顾他啊? 唉,该死的方圆,也忍心欺骗这种单纯女孩儿,就不怕走夜路会遇到鬼啊? 看着坐着都在打晃的小妹,穿着一身新制服,小伙子也很风流倜傥的大川哥,无比郁闷的耷拉下了脑袋:唉,小妹啊小妹,不知道的看你这样玩命请人照顾我们,肯定误以为我们干上啥了不起的好工作了呢。 “好了,小冰,不喝了,再喝就醉了。” 看到秦小冰又拿起一瓶酒后,刚才咋劝也劝不住的方圆,只好动手夺过了酒瓶子。 其实,方圆比大川哥还要郁闷,真想钻到桌子低下去的。 请保安队的兄弟们坐坐之前,方圆还一再强调,大家都是上班期间,不能喝酒的,为了应景,就提议大家用雪碧来带酒。 到时候,小冰妹妹只要象征性的跟每个人碰一下,也就算那么回事了。 可在坐下后,秦小冰却又改变主意了,非要拿酒--说啥,她喝酒,大家喝饮料,这样才能显出她感谢大家的诚心。 有些脑残嫌疑的冰妹妹啊,难道你不知道,你自己拿着酒瓶子,去敬十数个喝饮料的大男人,这样会让人看不起我们保安队全体同仁吗? “不、不要你管,今儿我高兴,高兴啊,就得喝酒。” 秦小冰不愿意,伸手就来夺方圆的酒瓶子。 “我们老总来了!” 看方圆真心不想秦小冰喝多后,刘广利及时低声说道。 方圆趁机劝说:“喏,我们老总来了,你再这样拉拉扯扯的,会让她反感我们的。” “啊?哦,那、那就不喝了。” 秦小冰总算还有些清醒,知道夏老板肯定不喜欢她在这儿‘发酒疯’,赶紧拿起餐纸擦了擦嘴角,摆出正襟危坐的样子。 一行人,前呼后拥的走进了餐厅。 打头的,正是是夏老板跟楼宇湘。 很多员工奇怪:像帝皇集团楼总这种身份尊贵的客人,怎么会来员工餐厅呢,不该去星级酒店么? 他们哪儿知道,夏小韵本来就是要去酒店的,是楼宇湘非得来员工餐厅,说是唯有在这种地方,才能算是彻底了解神通快递的企业文化,看出员工们是否团结,对她最终决定跟夏总合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既然楼宇湘这样坚持,夏小韵当然不好再说什么,只好陪着她来到了餐厅。 他们这行人一进来,本来有些嘈杂的餐厅内,所有的谈话声都小了下来。 方圆也向那边看了眼,接着就看向了秦小冰。 短短十几分钟内,就喝了五六瓶的女孩儿,这时候已经抬手抚住了额头,双眸闭着,小脸通红,半张着小嘴,看上去有些费力的呼吸着。 “我要是有这么一个对我好的妹妹,就算剁掉我的手,我也得混出个人样来。秦大川,你如果还算男人的话,那就好好的干,我保证你以后会有大出息。” 方圆有些心疼,凑到秦大川身边,淡淡的说:“别特么的为成为一名保安就觉得丢脸,我都能做保安了,就你这鸟几把熊样的,又有啥资格看不起这份职业?” 秦大川抬头,飞快的看了眼小妹,嘴巴动了下却没说啥,只是用力鼓了下腮帮子,拿起筷子开始猛吃。 方圆知道,他说的这些话对秦大川已经起到效果了。 至于效果能管多久--没谁能看懂大川哥那颗不安的心。 既然夏总陪同尊贵的楼总来了,保安队这些人也不喝饮料了,大家都加快了吃饭的速度:没办法,跟大人物在一起吃饭,确实会有压力感的,还是赶紧吃饱了去外面,尽情呼吸自由空气来的畅快。 哒、哒哒,就在方圆狼吞虎咽时,清脆的高跟鞋鞋跟敲打地面声,从那边响起。 已经吃个差不多的老刘抬头,就看到一位身穿黑色职业套装的知性美女,快步走了过来,好像是楼总身边的那个女秘书。 本能的,老刘脸上攸地浮上讨好的笑容,赶紧拉开椅子站了起来。 林林却没有理睬他,看着方圆淡淡的说:“方圆,楼总让你过去。” 到底是大人物的心腹秘书,喊人时连个‘请’子都会用。 方圆眼皮子都没抬,只是端起饭盒,拿着筷子往嘴里快速扒饭:“过去干啥?” 林林黛眉皱了起来,声音更冷:“楼总希望你能陪她小饮两杯。” 啥,被夏总奉为座上宾的楼总,要方圆过去陪酒? 哇草,哥们没听错吧? 就在好多员工倍感震惊时,方圆说话了:“没空,不去。” 第428章 :你这是在找死! 没空,不去。 面对代表着楼总的林林,方圆说出的这四个字,听在老刘等人的耳朵里,不次于晴天打了个霹雳。 比亲耳听到林林代替楼总让方圆过去陪酒,更加的震惊。 是,现场众人中,除了夏小韵等几个人之外,知道圆哥其实很牛,可绝大部分人,知道他牛比也仅仅是因为,他曾经跟夏总关系不一般,撑破天就是在公关部时,显摆了一把,带领那帮小娘们狠狠发了几笔意外之财。 可方圆再怎么牛,好像都没牛到,刚当面拒绝楼总让他过去陪酒的地步吧? 楼宇湘那是什么人啊? 帝皇集团的老总,身价上千亿,在夏小韵面前也是仰止高山般的存在--方圆却面无表情的一口拒绝了她。 这,这也太牛了吧? 不但老刘等人心中这样想,就连林林也呆了。 倒是大川哥,这会儿忽然有了骄傲感:嚓,一群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你们以为这小子真是个保安啊?他可是鬼女人要找的人,敢活生生剁下涛哥手掌的恶棍。一个在普通人眼里自以为是的小女人,竟然奢想让他去陪酒,真是不知好歹。 也怪不得大川哥忽然就骄傲了,心情大悦,盖因很牛的方先生,就跟他同桌吃饭呢,还得一脸狗腿样的关怀小妹。 虽然只是关怀小妹,可小妹她哥是秦大川啊。 这层关系,已经足够大川哥骄傲的了。 “你、你说什么?” 林林满脸不信的呆愣片刻,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下意识的抬手挖了下耳朵。 “我说,我没空去陪你楼总喝酒。” 方圆放下饭盒,用手背擦了擦嘴角,抬起头看着林林,皱眉说:“看你样子,也不像聋,难道是听不懂汉语?” 就在林林代替楼宇湘让方圆过去陪酒时,诺大餐厅数百号人,都已经屏住了呼吸,直愣愣的看着这边。 所以方圆说话的声音虽然不高,可大家听得都很清楚。 林林自然也能听清楚,因为她一不是聋子,而不是听不懂汉语,再次呆愣下后,怒气迅速浮上小脸,正要发火,却听一个很温柔的女声说:“方圆,请原谅我手下的无礼(林林连个请字都吝啬的说,很没礼貌啊),请方圆过来喝一杯吧。” 能把一句很普通的话,说得这样好听(可不是单纯的好听,而是透着股子让人无法抗拒的媚意,不是夏小韵这种原装货能表达出来的)的人,当然是楼宇湘了。 方圆看向了那边,笑了下说:“还请楼总原谅,我的本职工作是不许上班喝酒的。” 楼宇湘的俏脸上,依旧带着最可亲的笑意:“我可以请夏总特赦你,今天中午能喝酒的--夏总,你不会责怪我破坏了你公司的规矩吧?” 夏小韵眼眸一转,笑了:“当然不会,规矩是人定的。” “听到了没有?方圆,请过来吧。” 楼宇湘,第二次正式向方圆发出了邀请。 方圆站了起来。 楼宇湘脸上的笑容更盛,夏小韵的眼神却有些变冷。 但方圆接下来的话,却让她双眸中浮上了笑意:“都说没空了,不去。” 楼宇湘脸上的笑容,蓦然凝固了下,缓缓收敛,淡淡的说:“方圆,这样不给面子?” “楼总,我只是公司的一名保安,咱们之间还真没啥面子可言。” 方圆实话实说:“我不用给你,你也不用给我。” 楼宇湘没有再说话,却看向了夏小韵。 就像所有强势女人那样,尤其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她是绝不会丢了面子的--方圆越不过来,楼宇湘就非得逼着他过来! 好吧,咱们不是一个公司的,你不用给我面子,可你自己公司老总的面子,总得给吧? 夏小韵当然清楚楼宇湘此时心里怎么想的,所以她只能站出来,以老总的姿态说道:“方圆,你过来。” “没空,不去。” 面对自己老总的招呼,方圆竟然也是这四个字。 夏小韵登时愣住,双眸攸地眯起,淡淡的问道:“你有什么事?” “我女朋友喝多了,我得照顾她。” 方圆伸出右手,揽住不胜酒力下已经趴在桌子上的秦小冰的小蛮腰,把她搀扶了起来,很正人君子般嘴脸样,说:“我女朋友说了,不许我在外面跟那些不三不四的女人一起喝酒。抱歉了啊,我这个人有些惧内。” 咣! 又是一声晴天霹雳,把餐厅内所有人,都给震得外焦里嫩。 嚓,他竟然当众讽刺楼总是不三不四的女人!? 哥,圆哥,圆哥哥,你真是俺亲哥啊,不畏强权--有句话是怎么说来着,好像叫姿色不能淫,此乃大丈夫也。 就算楼宇湘的心机再深,可被方圆当众讽刺不三不四后,一张小脸立即通红,猛地抬手,重重拍在了桌子上。 “混蛋,你这是在找死!” 就在大家伙心疼楼总那只小手会不会很疼时,林林实在忍不住了,娇叱声中,纤腰半拧,修长的右腿旋风般踢出,小皮鞋那足够七寸的鞋跟,钉子般的,狠狠刺向方圆的面门。 “哎哟!” 方圆貌似没想到林林会突然动手,惊叫一声中赶紧低头闪避--但他只避开了要害处,右肩却没有避开,被高跟鞋狠狠砸在了后肩! 砰的一声大响,方先生就像恶狗扑食那样,脸朝下的狠狠砸在了桌面上,震得饭盒,筷子啥的都飞起来了,足够证明林林这一脚的力气,有多么的大。 数百双眼睛,都亲眼看到了方圆被林林一脚砸在了桌子上,但除了混在人群中的某个至邪之物外,谁也没看出被震飞起的一支筷子,趁机利箭般刺在了林林右腿上。 这地方有个穴位,叫环跳穴,一旦被点中,整条腿在瞬间就会失去力气。 所以毫不知情的林林,在一脚砸中方圆后,正要本能的收腿,再做其他事时,却没有收回去,反而身子一个踉跄。 就在好多人,为知性美女当前摆出的一字马架势而赞叹时,大川哥却忽然抄起一个酒瓶子,抡圆了就狠狠砸在了林林脑袋上,暴喝一声:“草,你敢揍我妹夫!” 砰! 酒瓶子炸响声中,本来单挑能揍七八个秦大川的知性美女,立即双眼翻白,烂泥似的瘫倒在了桌子上。 话说大川哥辞职后,在江湖上瞎混的这两年,也不完全是瞎混,还是能学到一些穷凶极恶的小本事(输光了后,连人都干杀的,还怕打架啊),所以这一酒瓶子,无论是力度还是角度,也是拿捏相当到位的(就是能干昏对方,却不会出人命)。 别看大川哥现在把方圆给恨的牙根都发痒,可在他的潜意识内,他终究是跟方先生‘同生共死’过的(特指在涛哥地下赌场的时候),更何况小妹对这混蛋,貌似不一般的好呢? 再加上方圆刚才也说了,他得陪女朋友--大川哥受他影响,这才本能的喊他为妹夫了。 总之,大川哥趁机动手,只是把方圆看成了自己人,压根没怀疑:这家伙不是很牛比吗?怎么会被一女人给踢中了的事实。 秦大川的突然暴起,就把餐厅的紧张气氛,彻底推到了高、潮。 那些到背着双手,满脸忠心耿耿站在楼宇湘身后的保镖们,眼见林林秘书竟然被人拿酒瓶子爆了脑袋后,想都没想,就齐刷刷的发一声喊,挣开链子的恶狗般,扑了过来。 “草,不带这么欺负人的!” 看傻了的刘广利,这时蓦然清醒--可真是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大喝声弯腰拎起椅子,高声骂道:“兄弟们,抄家伙,干他娘的!” 保安工作,绝对是都市中的底层工作。 干保安的,基本都是来自乡下的汉子。 乡下汉子在城里人面前,或许会自卑,发自本能的渴望讨好每一个人。 但毫无疑问的是,乡下汉子的血管里,却流淌着不曾被都市(邻里之间的冷漠无情,机关上的尔虞我诈)感染的热血,或者说是华夏男儿顶天立地的本性。 所以在看到保安队的弟兄(无论这个人是不是方圆)要被人欺负后,刘广利马上就做出了最本能的反应,那张本来很猥琐的脸,也变得狰狞可怕。 刘广利的话音未落,十几个保安全部抄起了家伙,眼珠子竟然瞬间充血,丝毫不考虑自己这些人,根本不是那些专业保镖的对手,嗷嗷叫着就扑了过去。 眼看冲在最前面的刘广利,就要把椅子砸出去,楼宇湘的保镖,也即将腾身纵起,忽然又有一声爆响传来:砰! 接着,有个清脆的娇叱声响起:“都住手!” 却是夏小韵及时抄起还没打开的一瓶红酒,狠狠砸在了桌子上。 受这一声爆响的影响,正斗牛似的扑向对方的刘广利、保镖们,都本能的停住了动作,抬头(回头)向那边看去。 “楼总,你的手下有些放肆了。” 夏小韵及时制止一场恶战后,脸上才没显现出丝毫的得意(比这大好多倍的场面,小夏妹妹可是见识过了,实在没必要大惊小怪的),看着楼宇湘的眼神,无比的平淡,还有一丝反感。 夏小韵虽说有些脑残的嫌疑,不过却是很护短的。 今天的此时,哪怕不是因为牵扯到方圆,她也会站出来这样说。 至于明明很能打的方先生,为啥甘心被林林砸一鞋跟--夏总没空去管那些。 老天爷作证,楼宇湘这是第一次,用认真的眼光,重新审视夏小韵。 在楼宇湘看来,夏小韵就算能为一个小保安(方圆)出头,甚至不惜放弃合作,那也仅仅是她想趁机收买下属员工的人心。 更何况,那时候楼宇湘能不能跟她合作,还不一定呢。 可现在,楼宇湘已经明确表示出,她要跟神通快递合作了,夏小韵依然‘不顾大局’的站出来护短,这就足够证明了什么。 她,必须得重新审视这个女孩儿了! 第429章 :我配不上她的 楼宇湘此时的脸色,已经恢复了正常,就像压根没看到刚才一触即发的一幕那样,依旧淡淡然的坐在那儿,微微抬头看着夏小韵,目光平静。 夏小韵站着,也看着她的双眸,不卑不亢的神态自若。 两个女子凝视着对方一声不吭时,餐厅内静悄悄的,落针可闻。 可没谁敢搞出点声音来,真怕会被极度压抑的气氛,给绞成碎片的。 足足过了十几秒钟后,楼宇湘才笑了下,淡然说道:“陈宗华,回来吧。” 陈宗华,就是她的保镖小头目,受林林的直接领导。 楼宇湘的话音未落,夏小韵也看向了刘广利:“老刘,都放下家伙。” “是。” 刘广利马上就放下椅子,转身冲兄弟们挥了下手时,才抬手擦了擦额头的冷汗,心想:好险,幸亏夏总能及时喊停,要不然老子大开杀戒后肯定得去坐牢了…… 陈宗华等人也答应了一声,急匆匆的走过来,搀扶着还在翻白眼的林林,目光阴狠的看了秦大川一眼,意思是说:小子,咱走着瞧,没完! 大川哥不屑的撇撇嘴,晃了晃手里的半截酒瓶子:尽管放马过来,老子随时奉陪! “夏总,你说我手下放肆,可我想问问,你有没有听到方圆说什么?” 等手下回来后,楼宇湘才开始追究责任:“我好心请他过来喝酒,他却暗讽我是不三不四的女人,难道这也怪我秘书惩罚他?” “我很不明白,依着楼总你超然的地位,怎么会格外青睐于我公司的一名小保安?” 夏小韵避而不答楼宇湘的问题,反问道:“是不是楼总怀疑,方圆就是惨伤你两个手下的罪魁祸首,你才对他感兴趣,故意表示亲近,想查清后再对付他?” 不等楼宇湘说什么,缓缓坐下的夏小韵继续说:“楼总,依着你的身份地位,却用这种手段,处心积虑的对付一个小保安,实在有些自降身份了。” 楼宇湘笑了:“呵呵,夏总请继续说。” 夏小韵也没客气,看了眼被搀扶在椅子上的林林,说:“我相信,所有在场的人,都能看出方圆是个惧内的人,不想守着他女朋友,跟别的女人喝酒--也包括你,楼总。可你却一再要求他过来作陪,他可能是有些不耐烦,才说出了那句话。” 夏小韵在说话时,楼宇湘没有插嘴,只是微笑着点头。 “在我、我们高层的心里,你楼总绝对是不能被冒犯,有求必应的大贵人。但在我们公司一个小保安的心里--呵呵。” 夏小韵轻笑着,拿起盘子里的一块黄瓜,翻来覆去的看了几眼,才说:“或许,你,还有我,在他心里,比这块黄瓜高贵不了多少,远远不如他女朋友跟他说过的那句话。” 楼宇湘再次点头,承认夏小韵说得有理。 夏小韵放下黄瓜,继续说说:“可我们却不这样认为,以为你受到了一个小保安的羞辱,所以你的保镖,才猝然发难,当众殴打我们的员工,继而激起了众怒,差点酿成一起群殴事件。” “所以我说,楼总你的手下有些放肆了。” 夏小韵再次看向了林林,淡淡的说:“这可能是价值观的分歧吧?在她眼里,楼总你是绝不能被羞辱的。可在方圆眼里,或许我们这伙人都加起来,也比不上他女朋友的一根小手指,一句话。” 顿了顿,夏小韵才看着楼宇湘,认真的说:“我建议,这位小姐(林林),应该向方圆赔礼道歉,并赔偿一定的精神、伤害损失。” 啊,夏总没吃错药吧? 咱们可是沾了大光的,更何况还得求着跟人家合作,你却让那位知性美女,给小方赔礼道歉? 还没有等楼宇湘做出任何反应呢,神通快递这边的绝大多数人,就觉得夏小韵这要求,简直是太过分了。 楼宇湘的眉梢,猛地抖动了几下,看着夏小韵的眼神冷了下来:“夏总,我没听错吧?” “我说得很清楚。” 夏小韵点了点头。 楼宇湘也点了点头,再次问:“那你的人,用酒瓶子砸伤林林,又怎么说呢?” 夏小韵垂下眼帘,淡淡的说:“有些人吃亏,纯属自找的。” “放肆!” 站在楼宇湘身后的陈宗华,再也无法忍受夏小韵的狂妄了,低喝声中正要再说什么,楼总白生生的小手却举了起来。 他马上闭嘴,退了回去。 “夏总,我对你是越来越感兴趣了。” 楼宇湘的脸色,重新恢复了正常:“你说得不错,我的确怀疑方圆跟我手下被暗伤有关,所以才想亲近他,试探他。但现在看来,我多心了。而且,那晚事发后,我也暗中打听过了,方圆跟夏总以前的关系,貌似很不一般,所以才这样尽力维护……” 夏小韵打断了她的话,皱眉道:“楼总,有必要谈这些吗?” “不好意思,是我失言了,还请夏总原谅。” 楼宇湘抱歉的笑了下,接着点头:“好,等林林醒来后,我会让她给方圆赔礼道歉的。唉,没办法,谁让我越来越欣赏夏总你,必须要跟你合作呢?” “给我赔礼道歉就不必了,我只是个小人物,没必要因为我,让两位老总闹得不愉快。” 不等夏小韵说什么,那边就传来了方圆的声音。 楼宇湘回头看去,就看到这小子,一副呲牙咧嘴的疼痛样子,在说完这句话后,就跟秦大川一起搀扶着秦小冰,在刘广利等人的簇拥下,快步走出了餐厅。 “他真是个有趣的男人,我喜欢。” 目送方圆等人走出餐厅后,楼宇湘忽然笑着问夏小韵:“夏总,既然他只是你的前男友,那么我想你不会介意,我欣赏他吧?” “这个倒是随便楼总,我没权,也不想去管谁去欣赏他。” 夏小韵嘴角微微抽了下,说:“不过看在楼总你大度的份上,我还是想提醒你--他的私生活非常糜烂。楼总跟他交往,会有损你清誉的。” “我楼宇湘,一个死过三任丈夫的寡妇,哪儿还有清誉可言?” 楼宇湘笑了,端起酒杯缓缓转着:“更何况,我只是欣赏他,却没说要让他拜倒在我的石榴裙下。” “我会拜倒在那小娘们的石榴裙下?滚蛋,瞎说啥呢!” 听满脸贼笑兮兮的秦大川,说在看到楼宇湘再三邀请方圆,会以为他最终会屁颠屁颠的去陪酒时,方圆抬手就在这家伙的脑门上敲了下。 “哎哟,卧槽,你敢对大舅子动手!” 这个人啊,一旦从心底接受别人后,就不会在意称呼了,就像秦大川的这句话,算主动坐实了方圆这个妹夫。 “嗯--” 一声慵懒的轻哼声传来,却是躺在休息室木板床上的秦小冰,沉睡中翻了个身,一只修长的腿搭在了床板外,抱住毯子时伸了下小舌头,嘴角已经流出亮晶晶的哈喇子了,模样无比的可爱。 这孩子为了感谢刘广利等人照顾方圆、跟她哥,愣是把自己给灌醉了。 不过醉了也好,最起码没有看到方圆等人打架的那一幕。 翻了个身后,她也不知道梦到啥好事了,干净的小脸上,浮上了恬静的笑容。 看着这张干净的脸,方圆愣了片刻,才叹了口气,抬手拍了拍秦大川的肩膀,认真的说:“以后别说我是你妹夫了--我,我很脏,真配不上她的。” 秦大川能看出方圆说得是真心话,下意识的点了点头,才说:“我也知道你很脏,更能装,确实配不上小冰。我也就是随口说说罢了,压根就没把你真当妹夫来看。” “这样最好。” 方圆笑了下,抬脚走出了保安休息室,来到了外面的值班室内。 值班室内,老刘等人还陷在齐心协力抵抗强敌的热情中不能自拔,纷纷拍着心口,说啥要不是夏总及时喊停,老子非得让些黑皮狗(楼宇湘的保镖们,身穿黑色西装的,跟保安制服一样),知道花儿为什么那样红。 看到方圆出来后,才讪笑着停止了大吹特吹。 方圆走到桌子前,高声说道:“今晚,圆耀酒店贵宾包厢,不见不散!不能去在家值班的哥们,也别委屈,每人两瓶顶级茅台,一条中华烟,会有专人送来的!” 方圆很清楚,感谢这群质朴的汉子们,实在没必要拽文调字的,倒不如直接请他们去海吃一顿来的实惠。 果然,方圆的话音未落,保安队值班室内,就响起了兴奋的狼嚎声。 更有甚者,开始拍桌子,砸板凳。 却没有谁客气,说不用去那种昂贵地方消费了吧? 谁不知道圆哥在公关部时,仅仅从彩虹药业就得到了180万的回扣? 绝对的百万大富翁啊,谁要是跟他客气,那是看不起圆哥的! 就在秦大川掏出一盒外烟,撒给大家,籍此来感谢这群男人时,方圆的手机响了起来。 是铁辽打来的。 “你咋有空给我打电话了?” 方圆走出值班室,来到了停车场内后,才接通了铁辽的来电。 “水暗影,去了北朝。” 铁辽在那边淡淡的说了一句,不等方圆有啥反应,就扣掉了电话。 那娘们去了北朝? 方圆拿着手机,眉头紧紧的锁了起来。 前几天,方圆一个电话,就把水暗影从千里之外的京华,召来了唐王,把九幽王给的那些东西,交给了她,本意是想送她一个功劳来着。 方圆就算用脚丫子去想,也能想出那张地图,对华夏相关部门来说,有多么的重要,肯定会在最短时间内,做出最快的反应。 可他就算用脚丫子去想,也没想到水水姐,会去了北朝。 水暗影来唐王时,曾经告诉方圆,说她目前在某秘密部门,担任后勤工作,不用再亲临一线去厮杀了。 现在铁辽却忽然給他打电话说,那娘们去了北朝! 她为什么要去北朝? 方圆觉得,他好像应该能理解。 第430章 :傻女人,心虚女人 阳光依旧明媚,刘广利等人的笑脸依旧那样可亲,来往美女的腿子始终那样养眼,可方圆在接了铁辽的电话后,整个人都感觉不好了。 因为他能看出,水暗影现在不是跟他玩游戏了。 而是动了真情。 用句不要脸的话来说就是:圆哥用他男人的魅力,让那个小娘们枯萎数年的心儿,又活了--但很遗憾,无论她有多么的渴望,想跟方圆演绎一出‘夫妻双双把家还’的好戏,这家伙都不领情,把她极力向外推。 那天驱车狂奔四个小时,从千里之外赶来的水暗影,在黯然离开后,心态彻底发生了变化,觉得她活在这个世界上,委实没啥意思,这才决定重走以前的老路,去过那种刀口舔血的日子,以寻求刺激,挥霍她没意义的青春,最好是死在外面。 她真死在北朝,方圆会不会觉得愧疚? 水暗影敢肯定,方圆在得知她死在外面的消息后,就算喝大醉了再放鞭炮来庆祝,可心里也会苦的要命--她是因为他的薄情而死,这个男人注定会被钉在负心汉的木架上,被世人唾弃。 至于用自己的死,来换取男人的后悔这种事,到底是值不值得,女人从来都不会去想,要不然每年也不会有那么多姑娘,为被男朋友甩开而寻死觅活的了。 男人算是理性动物,他们知道自己该要什么,又该舍弃什么。 女人却是感性的,脑袋瓜子一热,不用动员,就敢抱着炸药包去炸碉堡的。 可是,假如小水水死后,才知道方圆的真实情况,她会不会后悔自己死的很不值? 方圆不知道,只能确定心情很不好,尤其是在接连拨打水暗影的手机,都提示关机后。 他还知道,水暗影是故意关机的,就是不想听他再叨叨什么。 她的死志已决,谁都无法劝回。 带着必死之心,去执行那种随时都能挂了的任务,就算傻瓜也能猜出,她活着回来的希望性不大。 方圆觉得,他得做点什么,在那个娘们发疯时。 他开始拨打铁辽的手机--关机了。 方圆默默的收起了手机,没有埋怨铁辽:他现在很可能也已经踏上了前往北朝的路,这绝对是一次级别最高的绝密计划,能给方圆打来电话说水暗影的事,就已经是违背纪律了。 “妹夫,发什么呆呢?” 就在方圆站着停车场一角,遥望着东北方向时,秦大川晃着膀子走了过来。 就在刚才,秦大川还答应方圆,说以后不再会喊他妹夫了,以免亵渎了秦小冰。 可话还在屋梁上魂绕,秦大川就再次这样称呼方圆了。 不过很明显,他这次喊妹夫,可是调侃的语气。 方圆转身看着他,也没说话,就这样看着他,很古怪的样子。 秦大川被方圆看的心里发毛,先低头看了眼自己的衣服,确定裤子拉链没有敞开后,才摸了摸腮帮子,伸手在他眼前晃了晃:“嗨,嗨,别用这么恶心的目光瞪着我,我又不是那个楼宇湘。” “如果有个女人很喜欢你,却因为你的拒绝,她就想不开去寻死,你会咋做?” 方圆没有理睬秦大川的胡说八道,很突兀的问出了这个问题。 “啊,啥?你说小妹会为你寻死觅活?” 秦大川大吃一惊,随即嗤笑出声:“切,你特么仰着身子想好事了吧?小妹或许有些在乎你了,但她绝不会为了你就--呃,那个女人,不是小妹?” 方圆皱眉,倚在墙上拿出烟,递给秦大川一颗:“我得说多少次,你这个猪脑子才能记住,我跟你一样,是把小冰当小妹来看待的?” “你好像一次也没跟我说。” 秦大川点上烟,八卦气息十足的问道:“快说给哥们听听,那个肯为肯寻死觅活的傻女人,是谁?” 一般来说,嗜赌的人脑子都很好用,秦大川从跟小妹有关的误区中走出来后,马上就猜到了什么。 “你先回答问题。” “那我得先问个问题。” “啥问题?” “那个女人漂亮吗?” “漂亮。” 方圆沉默片刻,才说:“相当漂亮,还很有钱,很有势力,也有能力。” 大川哥立即展开了丰富的联想:“有钱有势有能力还很漂亮,再加上对你又特瞎了眼的痴情--是楼宇湘那样的吗?” “差不多吧。” 方圆想了想,觉得水暗影跟楼宇湘,在某些方面还真是有些相似。 “卧槽,你傻了啊?竟然放着这样的极品美女不泡,却眼睁睁看着她爱你爱的死去活来,她要是真有个三长两短,你特么就算下地狱,也不能被全世界的男人原谅!” 秦大川立即蹦了起来,猴子屁股着了火般的,就差采着他头发问话了:“那个女人是谁?她现在哪儿?快跟哥们说说,我去好好劝劝她,让她明白这个尘世间,优秀的男人不止你一个!” “痴呆。” 方圆不屑的吐出两个字,抬手推开秦大川,缓步走出了停车场。 秦大川先问水暗影漂亮与否,就是带着‘不漂亮就随她自生自灭’的念头--这种无耻男人的想法,方圆当然能理解。 不过那家伙有些话说得好像也不错,可问题是,就算方圆现在就去找水暗影,又去哪儿找呢? 毕竟铁辽等人本次的任务秘密等级,是绝顶机密,可不是方圆能动用‘鸡鸣狗盗之徒’,就能查出来的。 更何况,山羊现在已经远赴昆仑,守护那个女孩子的康复,方圆现在无人可用。 他特别后悔,不该威胁龙头不许派人监视他的。 如果有那些人在,方圆能通过他们联系到龙头,继而得知水暗影一行的行动计划了。 该怎么找到龙头呢? 方圆坐在停车场外面的马路牙子上,呆望着前面的车流。 一个年轻的长腿女孩儿,可能是在跟男朋友打电话,甜甜的笑着走过方圆面前时,那笑容是那样明媚--明媚? 看着女孩儿的背影,方圆脑海中忽然有灵光闪过,赶紧拿出了手机。 叶明媚。 那个女人,除了有让方圆看不起的放荡外,还有一个别人比不上的优势:那就是在华夏官场上的人脉! 方圆希望,叶明媚能帮他联系到龙头。 凭借出色的记忆力,方圆在拨打叶明媚的手机号时,发现自己的手指--竟然在发颤:原来,他是那样的在乎水暗影,无论他有什么借口去排斥他,那个表面放荡的女人,都已经在他心中,占据了很重要的位置。 或许,是因为水水姐对他,付出了真情吧? 嘟,嘟--万幸,叶明媚的手机没有关机,但却没人接听。 “特么的,死哪儿去了?” 方圆烦躁的低声咒骂了句,再次重拨。 方圆才没有觉得过,拨打手机时嘟嘟的声音,是那样的漫长。 漫长到几乎让他想发疯。 幸好,就在最后一声嘟嘟快响起时,那边终于接起了电话。 叶明媚明显有些喘息的声音传来:“你谁?” 方圆从京华回唐王后,就已经换掉了手机号码,所以叶明媚才不知道他是谁。 像叶明媚这种很有身份的,是不会随意乱接不明来电的,尤其是在她游泳时。 坐在泳池旁藤椅上看报纸的燕春来,把手机递给她,说这是第二次来电后,她才抹了把脸上的水珠,坐在了池边。 “方--” 正用雪白的小脚丫,随意踢踏水面的叶明媚,眼睛猛地一亮,脱口说出一个字后,立即意识到丈夫还在旁边坐着呢,赶紧抬手捂着嘴,打了个哈哈:“啊,哈哈,原来是你啊,好久不见你了,死哪儿去了,也不打个招呼?” 叶明媚说着抬腿站了起来,看似随意的走向泳池对面时,偷偷瞥了燕春来一眼。 她的男人,依旧在低头看报纸,就像以往那样,才不介意她会跟谁通话。 没有谁能比燕春来,更能了解叶明媚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 这是个外表、本性相当放荡的女人,可骨子里却偏偏存有让人难以相信的传统--从来不会做对不起丈夫的事。 叶明媚的心狠手辣不讲理,也是举世皆知的,再加上燕家在华夏的地位,唯有那种傻到极点的男人,或许才会生起要泡她的念头。 可问题是,叶明媚会喜欢一个傻到极点的男人吗? 答案很明显:不会。 既然能吸引女人的男人,把叶明媚当做最大的危险来躲避,她又不可能去喜欢傻比男人,那么燕春来还有什么不放心她的呢? 更何况,燕春来对她也是很有愧疚的(在那方面无法满足她,可谓典型的空守宝山却去要饭),唯有无止境的纵容她,才能略略补偿一些。 不过很明显,就算燕春来为补偿叶明媚,把整个世界都送给她,也不愿意去戴绿帽子的--燕春来脾气好,也只是在家里而已。 也正是燕春来的纵容,叶明媚才会变成当前的恶毒女人。 她也很清楚,只要能坚守燕春来一个男人,那么就算她怎么折腾,哪怕是指着他鼻子骂他废物,说是要去找八百个男人来舒坦,男人也只是苦笑着点头,屁都不会放一个的。 叶明媚以前有那么大的底气,那是因为她忠诚于燕春来。 现在她的底气不足了,要不然也不会在看到方圆打电话来时,会做出心虚的本能动作--拿着手机,去另一边接电话。 这在以前,是从没有的情况。 她心虚,忽略了。 燕春来,却不会:他依旧脸色温和的低头看报纸,但如果有人能仔细观察的话,就会发现他的目光,只固定在一个地方。 “你特么死哪儿去了呢,这些天我几乎每天都得给你打电话--要不是后天就是他生日了,我肯定会杀到唐王,去掐死你个混蛋。” 叶明媚坐在泳池那边的藤椅上,背对着丈夫,轻轻摸着自己的腿,觉得某个部位开始迅速升温。 第431章 :让我去给她当马夫? 食色,性也。 这是老祖宗早在数千年前,就已经得出的正确结论了。 近代又有一位女作家,用更通俗的话,来描述了男女间的爱情:得到男人的心,要通过他的胃;得到女人的心,则是要通过她的那个啥(很有名的一句话,网上一查就知道)。 燕春来是用他的肆意放纵,来让叶明媚这绝世佳人对她死心塌地的。 此前在叶明媚的潜意识内,与其说燕春来是她的丈夫,倒不如说是她的慈父--就像许多溺爱小女儿的父亲那样,对她是有求必应,随便她折腾,都不会怪她。 但在‘尝试’了方圆后,叶明媚才知道燕春来赐予她的放纵,远远不如某个混蛋,更让她着迷,觉得自己没有白白来这个世界上走一遭。 就像张爱玲说过的那句话:通过滚炕,方圆征服了叶明媚的心。 让她再也无法放弃他,不能没有他。 哪怕她知道,男人打心眼里看不起她,只是把她当做了一个能给他舒服的玩具。 女人,越是特立独行的女人,思想就越复杂,古怪,就像叶明媚,在听到方圆的声音后,身体就起了反应,继而影响到了声音,好像有一汪春水往下流。 “我这段时间很忙,至于忙啥,以后再告诉你。现在,我有一件十万火急的大事,想让你帮忙。” 方圆当然能听出叶明媚的声音中,已经带有明显的春天味道,不过当前才没那想法,很干脆的说明‘来意’后,又说:“现在除了你,就再也没谁能帮我这个忙了。” 当一个女人,特别在乎(不管是爱,还是因为身体享受)某个男人时,都会以帮他而感到自豪,就算叶明媚也不能免俗:“哼,我就知道你没事不会给我打电话的。说吧,想让我帮你做什么?要钱吗?” 方圆回答:“帮我寻找水暗影的消息。” “你找水丫头?” 叶明媚满腔的热情,刷的下降了很多,已经伸进泳衣内的左手,停住了,淡淡的说:“怎么,你真喜欢上她了?” 在把方圆当做可居的奇祸后,从来习惯吃独食的叶明媚,就不希望别的女人,来跟她分享方先生了,哪怕是她唯一的闺蜜水暗影。 为此,还郑重警告过她:你敢跟我抢方圆,就得死! 现在,失踪的方圆忽然打来电话,却是为了水暗影,叶明媚能不愤怒? “少扯这些没用的狗屁。” 方圆没好气的回了一句,接着简单解释道:“那个不自量力的傻娘们,为了逞英雄,要去执行一次相当凶险的任务,活着回来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我必须得把她拽回来。可不知道她现在哪儿,只能给你打电话,希望你能帮我。” 叶明媚冷笑:“哼哼,你很关心水丫头的生死嘛。” “废话,再怎么说,她也是我法律上的媳妇,尽管我跟她之间是清白的。” 方圆说:“叶明媚,我知道你心里是咋想的,怕那傻娘们跟你争老子。但你想过没用,如果她死了,你以后拿啥借口来跟我私会?” “呵呵,你说得貌似有些道理。” 叶明媚轻笑了声,回头看了眼依旧在看报纸的燕春来,才说:“好吧,我可以替你打探她的下落。但前提是,你得答应我一件事。” “快说。” “我从京华回来后,就一直呆在家里,除了被生意上的那些破事缠着外,主要是因为大后天就是他、我丈夫的生日了。我们订好,大后天晚上要在圆耀酒店的贵宾层,为他庆生。” “你丈夫过生日,管我屁事?” 方圆小声骂了句。 叶明媚淡淡的说:“我希望在大后天的零点过后,你能出现在酒店贵宾层的1616号套房内。到时候,我会把水丫头的下落,亲口告诉你。” 那边的方圆没吭声。 他当然能明白叶明媚这番话的意思,就是想跟他恩爱罢了。 方圆不介意跟这么一个‘绝世高手’恩爱,哪怕身中尸毒,但只要戴上套子,估计问题还是不大的。 他只是反感这娘们的做法,也太过分了些,竟然要在她丈夫的生日那天,跟他秀恩爱,这对某个男人来说,绝对是最大的耻辱。 方圆不在意叶明媚的丈夫是谁,就像他祸害这娘们时,一点犯罪感也没有那样,但却不想去羞辱一个可怜的男人。 等了片刻,没等到方圆说话后,叶明媚无声的冷笑道:“哼,不愿意就算了。” “好,我答应你,希望你别让我失望。” 那边的方圆,低低的说了句后,就扣掉了电话。 看着悠忽一亮的手机屏幕,叶明媚嘴角弯起一丝得意的笑,接着站起来,袅袅婷婷的走向了燕春来。 始终在看报纸的燕春来,在她温柔的好像猫儿那样,跪坐在他前面,莲藕一样的胳膊搭在他膝盖上时,才看向她,脸上带着慈父般的微笑。 不等他说什么,叶明媚就抢先说道:“是水暗影老公打来的电话。” 当初方圆在秀水广场向水暗影求婚,俩人并扯证的事儿,在某个圈子里,可不是啥秘密,燕春来没理由不知道,毕竟那是他老婆的唯一闺蜜。 所以,他才笑了下,问:“是那个叫方圆的年轻人吗?” 同样,燕春来对方圆也不陌生,更知道自己老婆当初可是咬牙切齿的,要把他撕成碎片的。 不过没想到,他却成了水暗影的丈夫,叶明媚总不能再对付自己闺蜜老公吧? “嗯,就是那个姓方的。” 说到这儿时,叶明媚冷笑一声:“那个混蛋可能做了对不起水丫头的事,那丫头一怒之下,竟然主动要求重回某强力部门,要去参加一次相当凶险的任务了。这小子找不到水丫头了,终于怕了,没辙了,就给我打电话,让我托关系查寻水丫头的下落,希望能说服她回心转意。” 叶明媚,终究是个相当聪明的女人。 哪怕她有一万个把握,相信丈夫不会怀疑她跟方圆之间,有着对不起他的肮脏关系,可还是要把方圆为什么要给她打电话的原意,如实告诉了丈夫。 当然了,就是打死她,她也不会说出1616房间那件事的。 只是,叶明媚还是没有意识到,正是她的主动坦白,才会更加让人生疑。 燕春来的目光,看似很随意的,从叶明媚胸上的那个小伤疤上扫过(叶明媚回来后,就跟他解释,说这个烟疤是在跟水暗影喝醉酒后,不小心落上的)后,才轻笑了声:“水丫头人还是不错的,那就去帮她吧。” “唉,真懒得管他们那些破闲事。” 叶明媚低低叹了口气,这才站起身,拿起一条白浴巾披在身上,踩上高跟鞋,哒哒的走向了前面的别墅。 她的影子,被西方的太阳拉长,盖在了燕春来的脸上。 使那张脸,看起来是那样的阴沉。 人在心情不好时阴沉着脸,是一种很正常的反应,尤其是在看到自己讨厌的女人,故意让司机停下车子,微笑着跟自己说话时:“方圆,什么时候有空,我想单独请你喝一杯。” “啥时候也没空。” 方圆无视林林狠狠瞪着他的眼光,看着楼宇湘那张精致的小脸,皱眉说:“楼总,我只是一个小保安,除了长的帅气一点外,并没有任何长处,更没有残害你保镖的能力。我在你眼里,就是一个小蚂蚁般的存在,以后别再来纠缠我了,好吧?” 不等楼宇湘说什么,方圆就快步走进了停车场。 “小蚂蚁?呵呵,小蚂蚁能用这种口气,跟一只凤凰说话吗?” 望着方圆走远的背影,楼宇湘呵呵轻笑道。 “楼总,是不是可以走了?” 等了足有十几秒后,林林才低声请示。 “嗯,走吧。” 楼宇湘回过头来时,车窗缓缓升了起来。 车子驶上主干道时,楼宇湘闭上了眼睛,却淡淡的说:“林林,晚上后你再来向方圆赔礼道歉--他今晚值夜班的,顺便代替我请他去下榻酒店小坐。” 林林愣了下,接着小声问:“如果,他拒绝呢?” “那就让九号来找他吧。” 楼宇湘的声音,更轻。 林林眼里闪过一抹不忍,却没说什么,只是轻轻点了点头。 林林虽说骄傲了些,不过人性却不坏,就像她知道楼宇湘让九号来找方圆,是一种什么意思那样。 方圆当然不知道,今晚会发生一些什么事,想着心事走到总部大厅门前时,才发现夏小韵,在劳拉的陪同下,就站在台阶前。 “夏总。” 方圆知道,夏小韵站在这儿,是送楼宇湘的,也没多想,打了个招呼正准备走向保安值班室(值班室在大厅东边的侧门处)时,却听她说:“你等等,我有话要跟你说。” 方圆只好站住。 夏小韵却向停车场西侧走了过去,劳拉转身上了台阶。 方圆只好跟了过去。 停车场西侧是一矮墙,墙那边是小河。 夏小韵双手环在胸前,背对着方圆低头看着墙外的河水,很久都没说话。 方圆只好问:“你不是有话要说?” “帝皇集团已经决定,要跟神通快递,打造唐王的第一家女子会所了。正式谈判,是下周一。” 夏小韵这才开口回答。 “这是好事啊,不过没必要跟我说吧?” 方圆漫不经心的说。 “她两次,向我提出了同一个条件。” 夏小韵转身,看向了方圆。 方圆没说话,就听她缓缓说道:“楼宇湘,希望你能去帝皇集团工作,职务暂定为小车班司机班长,享受副总待遇,算是她的专车司机了吧。” “草,让我给她当司机?她脑子是不是有病啊?” 方圆骂了句,问:“你答应了没?” “我有权利,替你答应吗?” 夏小韵反问道。 方圆马上说:“我不去。别说是给她当马夫了,就算给她当副总,老子也不稀罕。” “可她不会罢休的。” 听方圆这样说,夏小韵眼里闪过一抹温暖。 第432章 :你死了,就好了 对于楼宇湘,夏小韵并没有太深的了解。 不过却能看出那个小女人,绝对是那种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就像她丝毫不介意,跟夏小韵亲口说,她已经‘克死’了三任丈夫那样。 至于楼宇湘为什么这么‘欣赏’方圆,夏小韵能推断个差不多:还是想通过他,来查出是谁残伤了他的两个心腹保镖。 甚至,小夏都能感觉出,楼宇湘不会这样轻易放过方圆。 因为在中午吃饭时,方圆可是让她很没面子的,竟然敢守着那么多人,暗讽她是不三不四的女人。 对此,方圆却毫不在意,撇了撇嘴鄙夷的笑了下:“嚯嚯,不会罢休,她能跟我玩出啥花来?还真以为有几个破钱,就自以为老子天下第一了?可别惹毛了我,要不然老子非得把她给办--咳,让她清醒清醒。” 方先生差点说出真心话的后果,就是让夏总的小脸沉了下来,抬脚就走:“我知道你是装出弱不禁风的样子,是在扮猪吃老虎,她要敢惹你,恰好给了你祸害她的理由,毕竟那个女人,是相当让你们臭男人心动的。” “哎,你这样说是啥意思?” 方圆追了上去:“我就算再看不惯她,可你也该知道,哥们现在碰不得女人。” “碰不得吗?” 夏小韵扭头,冷笑道:“要是戴上安全保障呢?” “吓,没想到如此清纯干净的夏总,思想竟然会这样的龌龊,都能想到用套子,来隔绝我对女人的伤害!哇呀呀,还真是一语惊醒梦中人啊。要不,今晚咱俩……” 方圆阴阳怪气的说到这儿时,羞恼成怒的夏总,抬起尖尖的高跟鞋,狠狠踢向了他的腿子。 她知道,这厮肯定能躲得开,才不会被她踢中,所以力气很大。 可事实上,方圆却没有躲--比钉在粗不了多少的鞋跟,重重踏在他膝盖上方。 夏小韵愣了,嘎声问道:“为什么不躲?” “反正又不疼,只要能让夏总您开心,就是再来一脚,小的也是心甘情愿。” 方圆嘿嘿的笑着,心里却在大骂:死丫头,这是要踢残老子么? “你、你是不是有什么事瞒着我?” 夏小韵慢慢放下右脚,若有所思的看着方圆:“以为我不知道你是个从不吃亏的臭东西?别人踢你一脚,你肯定会还人两耳光。这次不躲,肯定又做了对不起我的事了--嗨,别乱看,看着我眼睛说话!” “啥事都瞒不过你。” 方圆只好看着她眼睛,犹豫了下才说:“水暗影发神经了,要去执行某件秘密任务,九死一生,我想去劝阻她。” “很危险?” “都说是九死一生了嘛。” “那你是不是也很危险?” 夏小韵向前走了一步,秀眉扬起,说道:“你不能确定能否活着回来,所以才甘心被我踢一脚?” “你要是愿意,现在我可以抱着脑袋,蹲在地上,任由你踢。” 方圆没心没肺的说。 夏小韵上下打量着他,眼神忽然亮了起来,这是兴奋的本能表现:“你真会死?” 方圆不愿意了:“咋,盼着我死啊?” “你死了,就好了。” 夏小韵轻咬了嘴唇,说出了真心话。 方圆鼓了下腮帮子,看向别处,淡淡的说:“夏小韵,龙潭虎穴我去的多了,现在也是活蹦乱跳的。而且,我很享受当前的安定日子,想活到一百岁呢。” “我也想,可有人不想,对吧?” 夏小韵凄惨的笑了下,不等方圆说什么,转身快步走向大厅门口。 “我后天就要走了。” 方圆说道。 “滚吧,滚得远远的,最好是死在外面,以后都不要回来!” 夏小韵头也不回的尖声大叫时,脚下一个踉跄,差点摔倒在地上。 方圆赶紧追上去,去搀扶她。 “滚开呀,人家不想哭,懂不懂!” 夏小韵猛地推开他,狠狠擦了下脸,又深吸了一口气后,才昂着下巴,就像一只骄傲的小母鸡那样,哒哒的走远。 俩人好像吵架的这一幕,当然被人看到了:嚯嚯,以后又有扯淡时的话题了啊。 “看啥呢,信不信我把你眼珠子抠出来,当球睬?” 看到秦大川躲在一辆车后,满脸贼兮兮的样子,方圆就想当然的,把火气撒在了他脑袋上。 大川哥才不在意,嬉皮笑脸的:“我随时欢迎妹夫你来抠我眼珠子。” “唉,你还真够不要脸的,让人羡慕。” 方圆用真正羡慕的眼神,看着秦大川叹了口气,走向了值班室那边。 “你等等,我跟你说说我这半天的工作感想。” 秦大川连忙追了上来。 方圆没好气的说:“有屁抓紧放,别捂着变质了害人。” “没文化的人,说话就是这样粗俗。” 秦大川嗤笑一声后,才说:“我发现,我竟然爱上保安这一行了,就是钱少了点,干着不带劲。你能不能、咳,我是怕因为这点小事,来影响我对工作的热忱之情,让小冰失望。妹夫,你也不希望小冰失望吧?” 碰上这么个没皮没脸的东西,看在秦小冰的份上,又不能教训他,方圆还真是有些无奈,只能骂了句粗话:“草,你还惦记我那些钱是吧?别想了啊,那些钱我都有打算了,是给小冰留的。你要是还有点人性的话,就该杜绝这心思。” 方圆没撒谎。 他早就决定,要以秦小冰的名义,把那些钱去投资个项目。 不过以前没想到投资啥,刚才夏小韵告诉他要开女子会所后,方圆就脑洞大开了,准备说服夏小韵,让秦小冰以小股东的身份,拿那些钱去入股。 就像当初他为林舞儿,在国际物流投资五百万那样,现在已经产生了不菲的效益。 听方圆说,要送给自己小妹那么一大笔钱后,秦大川当然很高兴了。 不过也有些遗憾,毕竟他跟小妹,是两个人。 所以,他才希望方先生,能看在他拿酒瓶子砸了林林脑袋的份上,多少施舍个三五十万的,应该不算过分吧? 方圆才不听,就当狗放屁了。 这让紧追不舍到值班室门口的秦大川,相当生气,抬手点着方圆后背,气急败坏的骂道:“草,天底下哪有你这种不通情理的妹夫?要点好处都不给,除非哥们瞎了眼,才会答应小冰跟你继续--” 大川哥话说到这儿,马上就闭嘴了。 没办法,喝醉酒后在里间休息室内美美睡了一下午的秦小冰,这时候恰好走到门口,听到了他这番屁话。 登时,女孩儿的小脸,再次攸地通红,气的一跺脚:“秦大川,你还有没有点自尊心呀,拿着自己小妹去换好处!” “啊?我、我鬼附身了?坏了,坏了,绝对是鬼附身了,腿子怎么就不听话了呢?” 大川哥满脸白痴样的叽歪着,就像僵尸似的抬起双手,膝盖都不打弯,转身飞一般的去了。 秦小冰倒不介意秦大川称呼方圆妹夫,毕竟她早就当着夏小韵,说自己是方圆的女朋友了。 她是真受不了自己老哥,借着她的一句赌气话,来‘要挟’方圆索要好处。 这样一来,别人会怎么看她? “算了,别跟他一般见识,他就嘴上没把门的,胡说八道罢了。” 看到老刘等人都偷着笑后,方圆赶紧出面解围:“哦,对了,今晚我们保安队,要去大酒店聚餐,你也去吧。” 本来,秦小冰为了方圆俩人,就打算今晚请老刘等人的,可方圆却撒谎拒绝了。 现在他主动说出来,一来是要转移秦小冰的难看,二来是他已经当众宣布,今晚要请老刘他们去圆耀酒店海吃一顿了,那么邀请女孩儿一起去,也是很正常的。 最多,就是不透露自己请客,而是说成保安队聚餐。 至于区区一群小保安,怎么可能会去圆耀酒店那种五星级酒店聚餐--方先生相信,依着他撒谎的本事,绝对能把秦小冰,给骗的团团转。 果然,听方圆这样说后,秦小冰就暂时忘记秦大川了,立马拍手说道:“好呀,好呀,去哪儿?我请客!” “不用你请客的,公司请客--是夏总为感谢保安队同仁的辛勤工作,特批大家去酒店小聚的。” 方圆笑嘻嘻的说:“到时候,你只管带着嘴巴去吃就好了。” “吓,真的,还有这么好的事!” 秦小冰吐了下小香舌,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那个啥,我不是你们公司的员工,去参加聚会,不会被人说我占便宜吧?要不我就不去了。” “嗨,谁敢胡说你占便宜,我老刘抽烂他的嘴!” 躲在一旁的老刘,这时候适时的站出来,一副‘有我在,天塌下来又如何’的慷慨,拍着心口说:“我是保安队的队长,我说了就算!姑娘,今晚必须去!” 其他保安也都站出来,纷纷保证没谁敢管,大力邀请秦小冰必须去捧场。 秦小冰耐不住老刘等人的热情邀请,只好点头同意,却又在看到自己衣服不整齐(睡觉时褶皱了不说,貌似还流上了哈喇子),小脸登时羞红,赶紧说回家拿几盒外烟,给大家开开眼--掩面疾奔而去。 随着太阳一点点的西斜,下午下班的时间到了。 放羊般涌出大厅的员工们,纷纷跟方副队点头告辞。 方副队自然也会还以微笑,动作很规范的指挥着一辆辆车,在看到一辆白色长安汽车后,犹豫了下走了过去。 车窗缓缓落下,露出一张小脸,略带幽怨的眸子。 “嘿,小北,今晚有空没?” 方圆能看懂她的眼神(你都肯当众说秦小冰是你女朋友了,为什么就不能这样对我呢),赶紧讪笑着挪开:“有空的话,今晚跟我们保安队的兄弟们去聚餐。” “咳。” 方先生的话音未落,一声轻咳从背后响起。 他回头一看,却是身穿白色小西装的夏总,俏生生的站在那儿,双手拎着包,做无视某人状的抬头看着天。 第433章 :发财的机会来了 方圆在看到漠北北车子时,就把全部心思放在她身上了,压根没注意到夏小韵,已经走到了他身后,听到了他讨好女孩儿的这些话。 同样,漠北北此时眼里只有圆哥哥一个人,更没留意幽灵般出现的夏总。 夏小韵自问,她跟方圆的关系,绝对是当世最亲的--如果不是她那个可怜的老妈,抢先一步做了让她无法启齿的事,谁要是敢讨好方圆,都得仔细着那身细皮嫩肉:夏总喜欢的男人,也是你们这群丫头片子能泡的? 所以呢,走过来本想要跟方圆说点什么的夏小韵,听他向女孩儿献殷勤后,立即就咳嗽了声,抬头看着天一副傲然神色:你给哀家仔细瞅瞅,我就站在这儿呢。 她让方圆瞅瞅,自然是希望这小子也邀请她去。 还得上一而再,再而三的邀请。 那样,她才能先冷淡(咱俩啥关系,你请的着我吗),再不屑(切,我是那种随便吃人请的主),后沉思(看在你小子很有诚意的份上,我考虑考虑),最后才勉为其难的:好吧,为了给你个面子,我就去一趟吧。先说好了啊,我是不会跟你们这群土包子碰杯的! 夏总咳嗽也咳嗽了,方圆也瞅到她了--但这该挨千刀的,却只是点头哈腰的给她微微鞠躬问好(夏总,下班了)后,就不再理睬她了,又追问漠北北:“去不去呢?” 看了眼攸地拉下脸来的夏小韵,漠北北不敢再墨迹,赶紧说:“啊,我去,我、我先回家换身衣服,到时候你打电话通知我去哪儿,我自己去就好了。圆哥,我先走了。” 不等方圆再说什么,漠北北赶紧启动车子,突突的跑了。 “那个谁,你小心倒车,快要撞到别的车子了!真是的,就这技术,还有脸开车来上班!” 方圆点着一辆红色小宝来,嘴里嘟囔着,快步走了过去,只留下夏总一个人,抬头望着天,慢慢攥紧了双拳,秀发被清风吹起,跟衣袂同时飘起,大有一副--别拉我,我要御风而去的潇洒。 停车场内的上百号员工,都觉得气温骤然下降,莫名其妙的抬头看着天:不像要刮大风下大雨的样子啊,咋就忽然冷了呢? 这种奇异的感觉,直等到劳拉载着夏总,驱车驶出停车场后,才忽而消失。 然后,大家就看到夹着公文包的张副总,经过方圆身边去打的时,冲他冷笑了声--仅仅是冷笑一声罢了,就换来这厮一句相当没素质的粗口:“沙比,你傻笑个几把呢?” 再然后,所有听到方圆大骂张副总的员工们,就看到张良华忽地抬手,貌似要动粗的样子,可在方先生掂量了下手里的橡皮棍后,就悻悻的冷哼一声,转身快步走了。 “我早晚会让这混蛋后悔得罪了我!” 坐在出租车内,张良华恨恨的低声说着。 前面开车的司机哥们,耳朵倒是很好用,回头问道:“哥们,这是在诅咒谁呢?” “我诅咒谁,管你什么事?” 张良华皱眉,训斥道:“好好开你的车!” 司机师傅讨了个没趣,虽说表面没说啥,但心里肯定在大力问候张副总的老妈,发誓要把她怎么着怎么着的。 老天爷可能听到了司机的祈祷声,就让他在驱车经过一个路口时,碰倒了张良华的老妈。 请注意,不是遇到,是碰倒了! 司机敢拿三年前跟人私奔了的老婆发誓,他真没违规撞到任何人,是这老太太趁他过路口时车速放缓,自己忽然摔倒在他车前面的。 因为当前是下班高峰,又是路口,再加上车上还坐着顾客,司机当然不敢驾车逃逸,只能大骂着倒霉,开门下车。 “哎哟,哎哟,我的腿啊,好疼,断了啊!” 平时只把目标锁定宝马奔驰,最次也得是帕萨特的老太婆,今儿不是鬼上身,要不就是急于结束‘碰瓷荒’,才选择了下苦力的出租车。 话说,三五百也是钱,买两桶‘香喷喷’牌花生油,也能吃一个月了不是? 司机忽然停车时,低头咒骂方圆的张副总,脑袋差点撞在前面座椅上,刚要大骂,手里的手机却爆响了起来,来电显示是:林林。 因为王副总年龄大了,韩斌、罗小玉等人又在海外,所以张良华这个第三副总,全程陪同夏总跟楼宇湘会面。 他没有资格留下楼宇湘的手机号,不过为了工作方便,林林就给他留号了。 看到是林林的来电后,张良华搞不懂察看外面咋的了,赶紧接通了电话,笑道:“我是张良华,您好,林林小姐。” 林林才不会跟一个小副总客气啥,开门见山的说:“张副总,你现在说话方便吗?” “方便,方便,我现在回家的路上,车上就我一个人。” 张良华说着,抬头看了眼车窗外。 “那就好,我们楼总想邀请你来蒙娜丽莎的1218号客房,你能过来吗?” “现在吗?” “对,就是现在。” “好,我马上过去。” “张副总,楼总的意思呢,不希望别人知道你来过。” “明白,我明白!” 张良华心中一跳,意识到有发财的机会来了。 午餐后,楼宇湘已经明确表明,下周一要跟神通快递正式展开谈判了,傍晚时分,却又忽然想见他,那么肯定是想从他这儿了解到某些情报,那样有利于下周一的谈判。 不过犹太人说得好啊,这世上可没有免费的午餐。 楼宇湘要想从张副总这儿得到一些什么,自然得付出相等甚至超值的代价。 反正那小女人又不缺钱,指缝里随便露那么一点点,就能让张副总欣喜若狂的了。 当然了,至于身为夏小韵主要左膀右臂的张副总,在谈判前夕却私下出卖情报,来换取利益,绝对是很无耻的事。 可这有什么呀? 谁让夏总总是舍不得某个混蛋,对张副总的几次暗示,都假装听不懂呢? 人活着嘛,当然是为了生活的更好一些,要不然老祖宗也不会说,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了。 扣掉电话后,张良华才看向车窗外。 外面,老太婆正抱着司机的腿子,哎哟着喊疼,就像那天对付夏小韵那样。 司机很愤怒,也很无奈,无论他咋解释,可老太婆就是不松手,周围的围观者越聚越多。 “唉!我说你这个人咋就这样呢?我可跟你说,我虽然没有行车记录仪,但我车上可载着客人呢,他能为我作证我没碰到你!” 司机说着,回头指车内的乘客时,张良华推门下车了。 如果不是因为楼总有邀,司机又嚷着让张副总作证,他绝不会管--就是装作不认识老妈的样子,在旁边围观。 可现在他不能围观啊,得必须解决这件事:讹一破出租车司机,能捞到多少好处,怎么能跟楼总那儿的好处相比? 压根不需权衡什么,张良华马上就走过去,满脸义正词严的神色:“这位老大妈,我方才在车里,可是看的很清楚,是你自己歪倒在车前的。” 说着话,张良华走到他老妈面前,弯腰低声说:“我有急事,别墨迹。” “什么狗屁急事?我成功一次容易嘛我?” 老太婆哎哟着,低声质问:“上次我缠住开宝马的那个女人时,你也放走了她,后来跟我说,那是你要面试公司的老总。为了你,我放过她了。可你当了老总后,老婆子我得到什么好处了?还不是买根咸菜的钱,都得自己挣?” “这次我保证给你一个月的赡养费,快点起来,要不然我可翻脸了。” 张良华狠狠瞪了自己母亲一眼,直起腰板时大声说:“什么?你说是自己腿疼,忽然摔倒的?哦,那你不要紧吧,我送你去医院看看啊?” “不用,我可不能麻烦你这好心人。哎哟,扶我一把。” 老太婆伸手,被张良华扶了起来,临走前还拍着他手说:“好孩子啊,现在向像你这么有爱心,不怕麻烦的好孩子,可是越来越少了。唉,临死了还能看到一个,也算是造化了啊。” 啪,啪的,围观者的掌声,献给张副总。 更有一个恰好路过此地的小记者,拍下这感人的一幕,准备申请上报纸首页,名字都想好了:并不是每个做好事的人,都是彭宇(某南方著名案件,号称是华夏国民素质滑坡的转折点,跟某美美炫富导致捐款受损案件,并驾齐驱)。 张副总双手抱拳,面带微笑的跟围观者行礼后,才在满心感谢他全家的司机师傅开门后,欣然上车:“去蒙娜丽莎酒店。” 蒙娜丽莎酒店,是唐王一家四星级的酒店。 楼宇湘下榻的酒店,是圆耀酒店。 不过,唯有傻瓜在做某种地下工作时,才会在老窝内跟线人接头。 傍晚七点时,林林带着张良华敲开了楼宇湘的包厢门。 张良华脸上带着不卑不亢的神色,走到桌前,对冲着门的楼宇湘含笑问好:“楼总。” “坐吧。” 楼宇湘那双仿佛会说话的眸子,盯着张良华看了足有十几秒后,才淡淡的说。 张良华拉开椅子,坐在了她对面。 桌子上,已经摆好了精致的菜肴。 林林为他倒上了一杯红酒后,坐到了旁边。 “请。” 楼宇湘端起酒杯,冲张良华抬了下。 张良华浅浅的抿了一口,楼宇湘却滴酒没沾:她端起酒杯,只是做个姿态罢了。 张良华,还远远没有跟他共饮的资格。 张良华也没在意,又在她拿起筷子后,笑着吃了几口菜。 等他咽下去后,依旧只做了个样子的楼宇湘,才说:“张副总,你知道我为什么请你过来吗?” 张良华拿起餐纸,动作很绅士的擦了擦嘴角,微笑着摇头。 “你肯定以为,我让你过来,是想了解夏小韵的某些底细。” 楼宇湘看着桌子,淡淡说道:“并已经做好了,跟我讨价还价的准备。” 第434章 :他就像是藏在雾中 身高只有一米五几、看起来好像个精致瓷娃娃般的楼宇湘,能够成为帝皇集团的掌舵人,就算是傻瓜也能看出她不简单。 尤其是在她长时间盯着一个人看时,那双本该是春波荡漾的眸子,格外深邃,仿佛能把人心看透,却让人看不清她心里的想法。 或者说,看不透她真实的本来面目。 小尤物般的外形,只是她迷惑这个世界的手段而已。 张良华在看到这个小女人的第一眼,就对她做出了正确的判断,所以在跟她的几次会面中,都始终保持着最正确的态度。 被她说破了他心中所想后,张良华并没有露出诸如尴尬,惊讶,或者说是恐惧的神色,脸上依旧带着淡淡的微笑。 没承认,也没否认,就好像楼宇湘这些话说得是别人,跟他没有任何关系那样。 楼宇湘再看着他的目光中,多了一丝凝重:不管是谁,在被她拆穿心中的阴暗用意后,却始终能保持淡淡然的神色,这都有资格被她郑重对待。 楼宇湘身子微微前倾,本来有些懒散的腰板坐直,举起酒杯说:“张副总,你是个人物。如果不是出生在寒门,现在的成就无法估量,我敬你。” 不等张良华说什么,楼宇湘就像喝白酒那样,一下干掉了杯中酒。 “谢谢楼总的夸奖,良华深感惭愧。” 张良华双手端起酒杯,以尽可能的尊重姿势,喝光了酒。 坐在旁边的林林,再看向张良华的脸上,已经露出了明显的惊讶。 等林林满上酒后,楼宇湘才又说道:“你比那个方圆,要优秀,或者说是阴险许多。” 这是夸奖,还是在讽刺? 不管是什么,都表明楼宇湘真像她自己所说的那样,把张良华当做个人物了。 张良华微笑着点了点头,没说话。 楼宇湘接下来的话,却从欣赏拐了个大弯:“张副总,你就像是一条潜伏在夏小韵身边的毒蛇,平时看起来很温顺,甚至在遭受某种不公时,还会表现出气急败坏的样子,可我能看出,只要你等到机会,就会立即露出毒牙,把你的猎物一口吞下去,毫不犹豫。” 张良华的脸上,终于露出了异样神色,眼光接连闪动:“楼总,您这样说有些过了吧?其实我这个人很单纯,直率的,就算偶尔的能忍,也只是为了大局,只想能得到付出的报酬而已。就像民工为了讨薪,受点委屈也是不要紧的。” 楼宇湘笑了,没有继续这个话题,话锋一转:“张副总,有没有兴趣来帝皇集团?我这边,还缺少一个得力的副总。” 正要端起茶杯喝水的林林,听楼宇湘说出这句话后,手就是一哆嗦,下意识看向了张良华,满脸都是无法掩藏的震惊之色:楼总,会这样看重他! 张良华目前在神通快递,也是副总职务。 楼宇湘,在向他伸出橄榄枝时,也给了他副总职务。 可谁都知道,身为华夏商场上巨无霸的帝皇集团副总身份,那也是需要夏小韵必须得仰视的:楼总身边那些保镖,在刚见到夏小韵时,都不屑用正眼看她的。 帝皇集团,神通快递之间的差距,就是大象跟蚂蚁之间的差距,没有任何可比性。 现在,楼宇湘却亲口许诺,张良华要来帝皇集团的话,就会給他个副总干干。 他肯定对欣喜若狂的--心中震惊的林林,看着张良华心里这样想着。 但她这个念头刚升起,却看到他摇了摇头。 林林再次傻掉:他拒绝了,还是毫不犹豫的? 楼宇湘的双眸,微微眯了起来:尽管,她已经足够重视张良华了,现在才发现,自己对他的重视,还不够。 “楼总,我只想留在夏总身边。” 张良华温和的笑了笑,举起杯子:“很抱歉,但我还是要万分感谢楼总的青睐。” 楼宇湘也举起了杯子,轻声问:“能说说拒绝的理由吗?” 张良华想了想,才说:“诚然,帝皇集团的副总,对世界上所有打工族来说,都是一个梦寐以求的位置。很幸运,我有机会可以坐上去。但我更清楚,依着我现在的能力,是无法坐稳那个位置的。” 喝了口酒后,张良华才继续说:“我们老祖宗有句话说得好,叫爬得越高,摔得越重。我怕,我去了帝皇集团后,用不了多久就能摔死。呵呵,人活着嘛,当然得珍惜自己的生命。所以我觉得,我还是留在小平台上,才会安全。” 楼宇湘盯着他,过了很久后才说:“据我所知,你这个副总,是夏小韵亲自选定的。” 张良华笑道:“楼总,看来你对我了解的够透彻了。” 楼宇湘没理睬张良华的暗讽(对她暗中调查自己的不满),而是继续说:“夏小韵根本不知道,是她亲手把一颗炸弹,揽在了身边--总有一天,你会把她取而代之。” “既然这样,那我更不能去帝皇集团了,毕竟既然能够成为老总,没有谁去喜欢当副总的,这就是所谓的圆为鸡头,不为凤尾了。” 张良华依旧笑呵呵的,看似很随意的样子。 楼宇湘却没笑,垂着眼帘盯着手中的杯子,片刻后才抬起头,很突兀的说道:“我会看相,你信不信?” 张良华眉梢一挑,笑了:“那,我能不能麻烦楼总,为我看一看呢?” “你不是一个长命之人。” 楼宇湘淡淡的说道。 张良华的脸色,攸地一变。 没有谁喜欢被人咒,无论是好人,还是坏人。 “一旦你把夏小韵取而代之,就是你的死期。” 楼宇湘说着,冲林林一摆手。 林林马上拿过挎在椅背上的小包,取出了一张空白支票。 “神通快递,既是你的发迹之所,也是你的毙命之处,所以你要想活的更长久,我劝你还是来帝皇集团吧。” 楼宇湘看了眼林林手中的支票,才说:“只要你肯答应过来帮我,这张差一分钱就一个亿的支票,随便你填。” 张良华马上就看向了那张支票,下意识的做了个吞咽口水的动作。 一个亿,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无法抗拒的诱惑。 林林把支票,一直签字笔推了过来,面无表情的说:“楼总的章已经盖好了,填上数目后,就可以随便去哪家国有银行提款了。” 不知道为什么,楼宇湘越是推崇张良华,林林就对他越反感。 可能是因为,楼宇湘形容张良华,是一条盘踞在夏小韵身边的毒蛇说法吧? 毕竟,很少有女人,喜欢毒蛇这种生灵。 “我是一条毒蛇--这是楼总你说的,我自己也承认。” 张良华再次吞咽了下口水,目光才艰难的挪开了那张支票,重新看向了楼宇湘:“那么,楼总就不怕,我去了帝皇集团后,会有一天遭到我的反噬?” 身穿大红色小西装的楼宇湘,笑了,淡淡的说:“没有谁,能在我楼宇湘眼皮子底下玩出花样来。” 张良华却忽然说:“楼总,你自己亲口说,你是个单身女人。” 张良华问的突兀,楼宇湘回答的更突兀:“不只是单身,我已经做过三次寡妇了。每一个老公,都在以为能把我取而代之时,抱着这个伟大的梦想,去了另外一个世界--他们,都是死在我手里,是我亲眼看着他们,咽下最后一口气。” 不等张良华说什么,楼宇湘又傲然说道:“这个世界上,还没有哪一个男人,能征服得了我楼宇湘。也没有哪一个男人,能让我楼宇湘对他死心塌地。任何人,也包括你。” “呵呵,那我还是在神通快递吧,我不想挑选太可怕的对手。” 张良华就像一条毒蛇那样,死死盯着楼宇湘那张精致的小脸,过了很久,才笑着问道:“楼总,您还有什么问题要问我的吗?如果没有,我想,我该走了。” “两件事。一件事,一百万。” 楼宇湘很干脆的开出了价格:“第一,我跟夏小韵合作在唐王开女子会所,不希望遭到任何人的暗中破坏。” 张良华微笑着点头:“我保证,我不会。” “第二。” 楼宇湘沉吟片刻:“我想了解方圆--是更可能深的,去了解这个人。” 张良华嘴角抽了下,缓缓的问:“楼总,这才是你今晚,召我来的主要目的吧?” “是的。至于尽力招揽你,只是临时起意罢了。” 楼宇湘也没否认,坦然回答。 张良华点了点头:“楼总你说你会看相,看出我是一条盘踞在夏总身边的毒蛇,那么我想问问,方圆在楼总眼中,又是一个什么人呢?” 楼宇湘有些答非所问:“据我了解,张副总此前在方圆、在神通快递集团所有人眼中,都是一个可笑的存在。可我现在却能看出,你只是用那种无知假象,来让所有人都看轻你,不要重视你,你才能找到更多的机会。” 张良华没说话,只是听着,很认真的样子。 楼宇湘接着说:“可是方圆--我看不透。” 张良华眉梢微微一挑:“楼总,能不能说透彻点呢?” “开始时,我以为我想办他,那是易如反掌的。” 楼宇湘歪着下巴,喃喃的说:“而且,我也能断定,那个家伙跟你的心智,阴险,简直没有任何的可比性。但我今天下午回来后,反复观察他的照片,回想他说话时的每一个表情,却是越看,越茫然--他,就像隐藏在雾中,无论我怎么怒努力,都看不清他。” “看不清他,他也只是个粗俗的无赖而已,有必要让楼总你这样费神,招揽?” 张良华有些不解。 楼宇湘笑了。 笑容很是有些索然无味:“人活到我这个份上,有钱有权有势力,自身又相当的优秀,无论做什么都心想事成--其实,很没劲的。本能中,就想找点困难来挑战一下,才能证明我还活着。” 第435章 :今晚我要他的一只手 空姐,算是见过世面的人物了。 所以哪怕秦小冰再单纯,可在得知这群月薪只有几千的保安,聚餐却来到圆耀酒店贵宾层后,还是大吃一惊。 毕竟在这儿吃一顿,没有个三两万的,是别想买单出门的。 本来,秦小冰还带来了工资卡--哪怕方圆已经明说,今晚的聚餐,是单位买单了,她还是想表达一下诚意。 小冰妹妹的工资卡上,足足有四五千呢。 可当她看到,贵宾层经理,无偿送上的那两支红酒后,就觉得偷偷拿在手心里的工资卡,是那样的烫手,热的手心里出汗。 像圆耀酒店这种档次的大酒店,当然不可能提供假酒--那么,这两支红酒至少价值十万块钱以上! 更何况,随后搬上来的一箱顶级茅台,也极大冲击着秦小冰的视觉。 神通快递请手下聚餐,怎么可能会把档次提的这样高? 那个俏生生的夏总,是脑子进水了吗? “小妹,圆耀酒店跟我们公司,现在可是合作伙伴关系,这些看起来花样繁多的菜肴,用料值不了多少钱。至于这些酒水,也是酒店为感谢我们公司,在上个月为他们赚到了大批银子,心甘情愿双手奉上的。所以你别担心,尽情吃喝就好了。” 看出小妹一脸怕怕的样子后,早就被嘱咐好了的秦大川,故作无所谓的样子,跟她这样低声解释道。 其实,何止是秦小冰吃惊,就连大川哥也在暗中大骂方圆是败家子:我去,让你多给我点钱,你都小气的不给,却请我们来这地方大消费。特么的,这是花我的钱呢吧? 反倒是刘广利那群没啥世面的,除了知道茅台酒、中华烟,还有海神鲍鱼很值钱外,别的才不考虑呢。 个个都像饿死鬼托生似的,吆五喝六时,心里还会嘀咕:哥们以后回老家,可有吹牛的资本了。卧槽,那些土鳖老板有没有来过这高档场所? 听秦大川这样解释,再看到刘广利等人吃喝后,都毫无忌惮的样子后,秦小冰也就信了--当然了,她是绝不会再提自己买单的事儿了。 今晚坐在主位上的,是保安队长刘广利。 有秦小冰在场,他不坐都不行啊。 实际上的东道主方圆先生,则坐在他左手主陪椅子上:刘队的副手嘛,今晚的二号人物。 但严格说起来,今晚最有资格坐在主位上的,当属夏总的新晋小秘书漠北北。 别看秘书没啥职务,可国人都该听说过,宰相门房七品官的老话。 不过生性羞涩的小冰妹妹,在刘广利的再三推让下,也始终婉拒坐在主位--老刘等人虚让的狠了,还差点把她给逼得哭了,最终还是方圆解围,让她坐在了自己右手边。 如果秦小冰真把自己当做方先生的女朋友,肯定不会坐在漠北北右手边时,还一点愤慨的意思也没有,相当的坦然。 至于老刘等人,更没资格说三道四的了,最多在心中羡慕方副队:就是牛啊,不但有个当小空姐的女朋友,还又勾搭着夏总的小秘书,啧啧,哥们这辈子是混不到这份上了。 推杯换盏的,酒过三巡后,酒席上的气氛越加热烈,中午就喝醉过一次的秦小冰,趁着酒意再次站起来,举杯跟各位保安大哥敬酒,再次恳请他们以后多多照顾方圆俩人。 心中有苦说不出的刘广利等人,当然得连连点头,一副谁特么的敢欺负方圆跟秦大川,得先从我尸体上踏过去的慷慨。 “行了,小妹,别喝了,再喝,你又要醉了。” 费了老大的力气才强忍着听完,秦小冰一再嘱咐自己跟方圆要乖乖听刘队指使的那番话后,秦大川赶紧偷偷用手拽了拽她,算是提醒。 秦小冰这才恍然醒悟,想到自己中午都喝的流哈喇子,狠狠瞪了自己哥哥一眼,讪讪的坐了下来。 刚坐下,却又站起来拉开椅子,向外走--这是要去洗手间。 如果她是男人的话,方圆看她脚步踉跄的走路,肯定会陪同。 可她是女孩儿啊,这个任务,就只能交给一晚上没喝多少的漠北北了。 两个女孩儿都出去后,刘广利马上就松了口气,端起酒杯看着方圆,满脸的抱歉神色:“方、圆哥,今晚我还真是借花献佛了,得好好敬你一杯。” “老刘,咱们自己兄弟,还用得着这样客气?说起来,我得感谢大家伙,是你们帮我演戏的。” 方圆也端起酒杯,站起来说:“来,谁都别跟我瞎客气了,今晚来这儿就是喝酒的,干了!” 在座的,都是爽快的汉子们,才不会因为圆哥请客就婆婆妈妈的呢,马上就齐刷刷的站起来,吆喝着兄弟们感情天长地久,唯有干尽此杯才不负如此的大好人生…… “干什么呀你!” 就在方圆等人推杯换盏喝的开心时,虚掩着的房门外面,忽然传来一声女孩子的叫嚷声,带着愤怒的惧意。 是秦小冰的声音。 有人在骚扰她! 只要是个男人,就能从秦小冰这声娇喝声中听出什么。 秦大川二话没说,马上就抄起喝空了的红酒瓶子,抬脚踢开椅子冲了出去。 卧槽,大家伙本来就是粗人,能够来这种一掷千金的大酒店喝酒,可都是托了圆哥的福气,哥们正不知道该以何为报呢,就有人敢欺负圆哥的女朋友,真当老子们是只懂吃喝的废物? 正所谓酒壮英雄胆,老刘等人马上就站起来,纷纷抄起家伙,怒骂着冲了出去。 老刘等人,都已经忘记这儿不是街头小店,而是五星级大酒店酒店的贵宾层,自凡来这儿吃饭的主,个个都是非富即贵的,可不是他们能惹得起的。 可谁让大家伙喝大了呢? 才不顾圆哥的劝阻,打开牢笼的恶狗那样,尾随秦大川扑了出去。 外面靠近洗手间的走廊中,四五个人正围着三个女孩儿嘿嘿怪笑着,动手动脚。 漠北北吓得不住后退,怀里还抱着个比她矮小的小姑娘,秦小冰则像玩老鹰抓小鸡游戏中的老母鸡那样,双手后张着护住同伴,红红的小脸上全是愤怒。 一个秦小冰这般的女孩儿,就已经能让崔家区人民医院的张茂院长食指大动了,更何况是三个? 尤其是那个护着林盼盼的女孩儿,张院长发誓他在做最美的春梦时,都没梦到过这种极品,那皮肤在灯光下,真就像白瓷似的那么精致,尤其此时满脸惶恐的样子,更想让人把她抱在怀中,好好爱怜一番。 不能怪张茂院长,真得不能怪,谁让这三个妞儿,个顶个清纯的让人发疯? 发疯的男人,真得很可怕,就像张茂一样,才不顾某医疗器械供应商的劝阻,一把推开为他今晚‘专门提供’的美女公关,脚步踉跄的嘿嘿笑着,伸手抓向秦小冰的肩膀:“妹子,别、别怕,哥、哥哥我可是好人,好人--啊!” 砰的一声,就在张茂手指即将碰到秦小冰的肩膀时,一个大酒瓶子,狠狠砸在了他脑袋上,碎玻璃四溅,把某个美女公关,给吓得尖声大叫。 谁都知道,空酒瓶子爆人脑袋时的伤害程度,要远远超过装着酒水的,所以秦大川这一瓶子,就把张院长脑袋给砸了个血花飞溅。 “我草泥马的,敢欺负我小妹!” 眼珠子开始发红的秦大川,借着酒劲,把他这些天来被压在心中的愤怒(主要是被方圆给气的),彻底爆发出来。 一瓶子把张院长给放倒在地上后,这还不罢休,抬手推开要阻止他的那些供应商,抬脚对着那人没头没脸的狂踢。 “弄死这些比养的!” 随后抄着家伙的老刘等人拍马杀到,才不管那几个供应商极力解释啥,不问青红皂白的就下手了。 方圆最后一个出包厢,看张茂等人被揍的滚地葫芦那样哀嚎连连,没有任何还手之力后,当然没必要再出手了。 “行了,行了,哥,再打就打死人了!” 秦小冰可是第一次看到,自己老哥打架原来这样凶狠,绝对是想把人往死里揍的趋势,生怕会出人命,赶紧抱住他胳膊,把他拖出了战团。 “别打了,别打了!” 酒店的反应速度很快,战斗(其实就是群殴)刚开始了没多久,贵宾层的韩经理(原先的大堂经理,方圆对她印象不错,上次来时夸了她几句后,很快就被提拔了),带着四五个保安,急匆匆的跑了过来。 “老刘,让兄弟们都住手吧。” 方圆这时候也发话了。 对圆哥,老刘绝对是言听计从的,马上就扯开嗓子大喊:“兄弟们,住手,住手!” 也顾不得会崴了脚的韩经理,快步跑过来后,先向方圆微微弯腰:“圆哥,对不起,打搅您吃饭了。” 幸亏秦小冰没有关注韩经理对方圆的态度,要不然肯定会生疑。 “没啥。这些都是我同事,先别报警,问问咋回事再说。” 方圆简单的说道。 “你、你们这些混蛋,敢特么的打我,知道我是谁吗?” 鼻青脸肿满脑袋血的张茂院长,这才从地上爬起来,用无比恶毒的目光,死死盯着秦大川他们:“我是崔家区中心医院的院长--” 原来这沙比就是那个姓张的院长,虎子是咋搞得,还没有把他收拾掉? 听张茂自报家门后,方圆眉头微微皱了下。 同时,他也为张茂现在亮明身份,叫嚣着他在哪儿有当大领导的亲戚做法,极为反感,马上走进包厢内,拿出手机拨通了虎子的电话。 “圆哥。” 虎子带有恭敬的声音,刚一传来,方圆就问道:“那个张茂很难搞?” 虎子当然能听出方圆问话中的不满,愣了下赶紧解释道:“圆哥,那家伙很是有点后台,兄弟们还没有找到合适……” “今晚,我要他一只手。右手。” 方圆打断虎子的话,不等他再说什么,就扣掉了电话。 第436章 :帅男人总是被骚扰 方圆打电话来时,虎子正跟两个心腹小弟,在街边小摊上吃烤串。 他脸色凝重的放下电话后,蝎子就不满的问道:“虎子哥,那个方圆到底是什么来头,敢用这种口气跟你说话。” 另外一个小弟大皮鞋,也不屑的说:“嚓,就算我们上次帮他对付孙德力,那也是看真哥的面子,要不然,鬼才愿意理睬他。” 虎子皱眉,看着大皮鞋:“真哥今年多大了?” 大皮鞋不知道虎子为啥忽然问这个问题,只能如实回答:“五十七了吧,去年我们去給他祝寿时,他说五十六来着。” “那么你觉得,混迹江湖数十年的真哥会跟我开玩笑,说我能被圆哥看中,是我的造化吗?” 虎子又问。 大皮鞋俩人愣住,对望了眼不敢再说啥了。 他们可以不满虎子哥干嘛要听那个方圆的,却不敢对真哥的话有丝毫质疑:真哥,在这方圆五百里的道上,就是绝对的老大。 虎子没有再跟他们解释什么,只是拿起一根肉串,缓缓的说:“要断掉有些背景的张茂一只手,这种事在我们看来得慎重其事,可我觉得对圆哥算不了什么。” 蝎子不解的问道:“那,那个圆哥,为什么不自己动手,却给我们打电话?” “他想再给我一次机会,也是最后一次机会。” 虎子拿起酒瓶子,仰首把半瓶酒一口气喝干后,才重重顿在了桌子上,看着两个心腹,沉声问:“如果我没判断错误的话,你们说我该不该抓住这次机会?” 虎子判断的没错,方圆給他打电话,毫不客气的让他去做什么,就是要给他最后一次机会。 也可以说,算是投名状吧。 唯有把这件事做好了,让方圆满意了,才会认可他。 收小弟,也不是随便收的。 方圆扣掉电话后,秦小冰,还有漠北北她们,都走进了包厢内。 跟在漠北北身后,满脸紧张的女孩儿,正是方圆曾经帮助过的林盼盼。 看着拘谨异常的小姑娘,方圆也没客气,皱眉直截了当的问:“你不在医院内照顾你家大人,跑酒店来做什么?” “啊,方圆,你认识这女孩儿呀?” 秦小冰可没想到方圆会认识林盼盼,有些惊讶的刚问出这个问题,就被漠北北牵起手,低声说:“小冰姐,你跟我来,我跟你解释下。” 秦小冰不想出去,可漠北北的力气很大,只好纳闷的出了屋子。 “对、对不起方叔叔。” 白衬衣已经被撕开一道扣子,露出嫩白腰肋的林盼盼,看出方圆很不满的样子后,赶紧连连弯腰鞠躬,声音都开始发颤了。 看到林盼盼这样惧怕自己后,方圆才觉得自己语气有些严厉了,连忙笑了笑,抬手指着沙发:“坐下来说话。张姐的病情,还算稳定吧?卡上的钱,还够用吗?” 林盼盼对方圆,是发自内心的感激,跟尊重,所以在看出他对自己不满后,才会这样怕,根本不敢坐下,就像做错事的孩子那样,站在他面前,低头双手用力搅着衣角,低声说:“好、好许多了--卡上还有钱。” “嗯,这就好。” 方圆也没逼着女孩儿坐下,点上一颗烟,用尽可能温和的语气,问她怎么来这儿了。 遇到大好人的资助后,在医院的精心照料下,张素芹的病情一天好起一天,林盼盼当然很开心,病情稳定后,就从老家请了个大婶来照顾母亲(无论是方圆,还是漠北北,都不想她耽误了学业)。 方圆当初为了不想伤害林盼盼的自尊,就跟她说,这十万块是借给她的。 借钱就得还,这是天经地义的,尤其是救命钱。 林盼盼还是很明白的,所以就琢磨着,在放学后搞点小创收,比方在大酒店门口卖花。 小姑娘还是很勤劳能干的,嘴巴也很甜,所以这些天来,也算是赚了上千块。 今晚,她又像往常那样,站在台阶上卖花(她选择圆耀酒店,而不是去夜总会、迪厅等场所,就是看中在这种高级酒店门前安全)时,遇到了张茂。 张茂把张素芹轰出医院,主要目的就是想染指林盼盼未果。 依着张院长在唐王的人脉,当然知道走投无路的张素芹母女的现状,肯定会大骂某个好心人,咒他在跟深爱的女孩滚被单时,直不起来-- 但除此之外,也没办法,总不能光明正大的去市中心医院强抢民女吧? 随着日子一天天的过,张院长也就慢慢放下这件事了。 却不料在今晚,受某个医疗器械商邀请来圆耀酒店潇洒的张院长,却在门口遇到了林盼盼。 这才短短数十天,林盼盼出落的就比以前更迷人了:母亲有救了,小姑娘心情当然好,心情好了精神就会放松,吃嘛嘛香,那小身段,小模样,就蹭蹭的长。 林盼盼可不知道,就在她向客人推销鲜花时,会被张茂给盯上。 所以在接到大堂服务生,转达贵宾层某包厢客人,要买她所有鲜花时,还是很高兴的,想也没多想,就用最快的速度跑了上去。 再然后,当林盼盼看到喝大了张茂,原来就是那个图谋她、不顾母亲生死的坏蛋院长时,就已经晚了。 她的个头虽说不矮,可到底是个小姑娘,在被张院长淫笑着撕扯衣服时,只能发出无助的尖叫声来反抗。 恰在此时,从洗手间内走出来的秦小冰,听出不对劲了。 善心、正义感爆棚的小冰姐姐,就义无反顾的踢门冲了进去。 喝大了的张茂,当然不愿意林盼盼被人救走,反而感谢老天爷真是青睐他:看看这三个美女,哪一个也比王老板(医疗器械商)提供的美女公关要强百倍,要是不做点什么,会遭雷劈的。 于是,张院长就做了。 明察秋毫的老天爷,就为这点小事当然不会打雷劈了他,却让大川哥給他狠狠来了一红酒瓶子,还又暗中嘱咐方圆,派虎子要他一只右手。 林盼盼说到后来时,小身子倒是不发抖了,却嘤嘤的哭了起来,不住的给方圆弯腰道歉:“方、方叔叔,我错了,我、我以后再也不会出来卖花了。我、我一定会好好学习,争取以后找个好工作,多挣钱,来还你的钱。” “唉,你没错,错的是我,我错怪你了。” 方圆叹了口气,站起身伸手想摸摸小女孩脑袋,劝她别哭了。 可手伸出去一半,却又觉得这动作不妥,只好回手去挠后脑勺。 林盼盼可不敢说方叔叔错了,还以为他在说反话呢,更害怕了,哭声更大。 小姑娘也很机灵,看到方圆几次想对她伸手后,就下意识的后退了好几步。 哥们是好人。 真得是好人,不是想欺负你,只想安抚你来着。 就在方先生琢磨着,该怎么把这层意思说出来时,漠北北从外面走了进来,他这才如释重负,松了口气。 林盼盼可是相当信任漠北北的,赶紧躲在了她身后。 “别怕呢,你方叔叔凶你,是为你好呢。” 漠北北把她揽在怀中,安慰了她两句后,才对方圆说:“我已经让他们都先回去了,再留下来不好。” 老刘等人打完架后,才意识这是在五星级酒店,当然会有些怕。 所以在漠北北以夏总秘书身份,让他们迅速撤离时,他们马上就撒腿撤乎了:咱可不是圆哥那种,敢暗讽楼宇湘是不三不四的猛人,有他断后,哥们放心。 他们能及时滚蛋,方圆也很放心,点了点头问:“秦小冰呢?” “我嘱咐秦大川送她回家了,她想来跟你说一句,我告诉她说,我会请夏总过来处理问题--她好像不愿意见夏总,就走了。” 漠北北轻声解释道。 “嗯,你做得不错。” 方圆说着,看了眼躲在她怀中偷偷看他的林盼盼,露出一个极度亲切的笑容,却把小女孩给吓得浑身一哆嗦后,顿时觉得相当无趣,摆了摆手说:“你送她回医院吧,这儿的事交给酒店就行。” 方圆可没打算出面,跟一个快断了右手的废物院长解释什么。 他相信圆耀酒店,肯定会按照他的意思,来处理这件事。 毕竟,卖花小姑娘在酒店包厢,遭到某无良老男人的骚扰,酒店也有相当大的责任,依着圆耀酒店的背景,对付区区一个小院长,应该很轻松的。 “圆哥,你去哪儿?” 漠北北在临走前,问方圆。 “回公司休息室,跟老刘说好了的。” 方圆随口回了一句,才意识到自己其实没必要回公司的,毕竟秦小冰已经走了,他完全可以偷偷溜回自己家的。 不过想到已经跟老刘已经说好了,要是不去公司,刘广利准备的那些阿谀奉承之词,岂不是要浪费了? 对于浪费行为,方先生是坚决制止的。 不顾方先生的推辞,韩经理非得亲自开着酒店的豪华专车,把他送回了神通快递总部,更在临走前,给圆哥飞了个小媚眼。 唉,男人要是太帅气了,总是会遭到女性随时随地的骚扰。 这不,刚微笑着目送韩经理恋恋不舍的离开,圆哥正要走向保安值班室那边呢,一个窈窕的身影,就从一辆车后闪了出来。 “哟,这不是楼总身边的林秘书嘛,你咋在这个点来了呢?” 看到来者是谁后,方圆笑了,接着又关心的问:“林秘书,你脑袋不疼了吧?嗨,我已经狠狠凶过我那个鲁莽的手下了,他咋可以拿啤酒瓶子,招呼美女的脑袋呢,这要是破相了,岂不是罪过?” 方先生这番话,是在红果果的很抽林林的耳光了。 林林登时双眸瞪圆,左手伸出,一把揪住方圆的衣领子,右手攥拳,忽地一下抬了起来,对他面目就狠狠砸了过来。 “哎哟!” 方圆吓得缩脖子,闭眼,抬手去阻挡。 林林的拳头,顿住了,狠狠盯着他问:“你想死?” 第437章 :母亲的声音 你想死? 迄今为止,好像有好几个女人,这样问圆哥了。 他记得很清楚,第一个是林二,第二个是夏小韵,第三个不是水暗影,就是叶明媚,现在林林又问出了这三个字。 现在的女人咋了? 难道都是喝小鹿牛奶长大的,以为在对一个男人问出这句话时,自我感觉很酷? 一点都不知道,自己有多么的无知。 只要是个宽宏大量的男人,就不会跟无知的女人计较的,所以方先生很诚恳的摇了摇头:“我才不想死,我想长命百岁。” “别以为,你靠着会耍嘴皮子,就能逞英雄。英雄之所以能成为英雄,那就是因为他们都死了。” 林林冷冰冰的说出这番话后,才冷哼一声,松开了方圆的衣领子。 “受教了,我一定会牢记您的教诲,不做英雄。” 方圆后退两步,抬手擦了擦脑门,很心有余悸的样子:“林秘书,这么晚了你在这儿,不会是为了等我的吧?” “我就是为了专门等你的。” 林林很干脆的,说明了来意:“楼总要见你,让我来请你过去一趟。” “这都几点了,楼总还要见我?” 方圆抬头看了眼夜空,随即不耐烦的说:“林秘书,麻烦你回去转告楼总,就说我没兴趣接受她的召见。得让我说多少次,她老人家才能记住,我只是个小保安,高攀不起她的现实?” “哼哼,方圆,你不用再装了。你的底细,我们已经打听的一清二楚。” 林林冷笑道。 方圆眉微微一挑:“哦,没想到楼总这么关心我--她都知道我啥了?” “你所有的事,她都知道。” “奇怪,我自己都已经忘记,以往我都做过啥了,她竟然啥都知道,了不起。” “跟我走吧,别啰嗦了!” 林林不耐烦的转身,快步走到车前时,才发现方圆没跟上来,秀眉皱起:“方圆,你真要敬酒不吃吃罚酒麽?” “我其实最喜欢喝的是二锅头,还请林秘书你回去告诉楼总,只要是二锅头,不管是敬酒,还是罚酒,我都照单接受不误的。” 方圆淡淡的说着,抬脚走向值班室那边。 “站住!” 林林轻喝一声。 方圆烦了,霍然转身看着她,也不说话。 他压根没注意到,在他心烦的转身时,眼睛里曾经闪过一抹暴戾之气,就像闪电那样,一闪而逝。 林林却敏锐捕捉到了:怪不得楼总说,无法看透他,看来这家伙确实藏有秘密。 “还有啥事?” 就在林林回想起楼宇湘对方圆的评价时,方圆问话了。 “方圆,跟我走一趟吧--我保证,你能毫发无伤的回来。” 林林深吸了一口气,语气诚恳的说到。 方圆想都没想,就摇了摇头。 林林紧紧抿了下嘴角,低声说:“你要是不去的话,今晚你就会……” “我就会咋样?” 见林林欲言又止后,方圆晒笑一声:“楼总,会不会就派人来收拾我?” “楼总看出你是个人才,这才不惜三番两次的邀请你小坐,这对你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事。” 林林没有回答方圆的问题,而是看向了别处,轻声说:“不仅仅是你自己倒霉,还有秦小冰,漠北北。方圆,我可不是在吓唬你。” 楼宇湘在下午离开神通快递时,就曾经嘱咐林林,让她今晚再来邀请方圆一次。 如果这家伙还不识抬举的话,那么就会派九号来找他。 出动九号,代表着什么,林林很清楚。 她私下里以为,楼总这样做有些过了:就算方圆不是一个小保安那样简单,但貌似没必要因为李超然俩人受伤,就出动九号对付他。 九号,是楼宇湘在杀人时,才会动用的九个人之一,个个冷酷无情,常年躲在黑暗中,只有受到她的召唤后,才会出现,为她杀人的。 因为不忍,所以林林就拿话点拨了下方圆。 为了引起方圆的足够重视,她又说出了秦小冰,漠北北俩人(楼宇湘可没说,要九号对付这俩女孩)。 林林不知道的是,她的一番好意,反而彻底把方圆激怒了,语气却很平静:“林秘书,谢谢你的提醒,那你能不能转告楼总,就说我明天上午就去见她?” “必须今晚。” 林林毫不犹豫的摇了摇头。 “今晚不行,因为我喝多了。林秘书,请你帮我在楼总面前美言几句,就说我喝多了后,会胡说八道,惹她生气的。我觉得,楼总能理解我的苦衷。” 方圆说完后,不等林林说什么,就快步走了。 他没有去值班室,而是来到了大楼东墙后,回头看了眼已经上车离开的林林,拿出了手机。 “圆哥,你找我有事?” 漠北北清脆的声音,从话筒中传来。 “你现在回家了?” 方圆问。 “没,我在医院,正准备回家。” 漠北北如实回答。 “嗯,你今晚最好在医院,先别回家了。” 方圆想了想,这样说。 漠北北马上听出了什么,赶紧追问怎么了。 本来,方圆不想跟她说楼宇湘太过分的事,可在她一再追问下,只好把林林刚才说的那番话说了一遍。 “圆哥,你今晚要去找楼宇湘?” 漠北北相当聪明,马上就猜出方圆要做什么了。 “我不喜欢被一个女人总惦记着,莫名其妙的麻烦。” 方圆吐了口涂抹,说:“好了,你先按照我说得去做,我会处理好的。” 扣掉漠北北的手机后,方圆又开始拨打秦大川的手机。 没人接听。 又打秦小冰的,也没人接听。 楼宇湘不会这么快就动手,他们不接听电话,很可能是睡着了。 毕竟这俩兄妹,今晚--现在是凌晨一点半了,应该是昨晚喝了很多酒,回家后就睡过去了,也是很正常的。 “楼宇湘,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你为啥一再招惹我呢?” 方圆看着手机,桀然一笑,正准备转身时,手机响了起来。 来电显示是虎子的。 方圆刚按下接听键,就听里面传来惨叫声:“啊,不要,不要,不--啊!” 随着一声利刃剁肉的声音响起,惨叫声猛地一提,接着嘎然而止。 电话,也嘟的一声响,扣掉了。 虎子终于下决心动手了。 在动手之前,特意拨通方圆的手机号,让他亲耳听到张院长的惨叫声。 至于虎子是在哪儿动手,又是跟谁一起跺断张茂的手,方圆不想去考虑,只要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那么就足够了。 “剁手?很奇怪的,哥们自从剁掉涛哥的手后,忽然觉得剁手是惩罚人的最佳方式。” 方圆笑了笑,举起自己的左手,翻来覆去的看了几眼,喃喃的说:“楼宇湘,你那小手那么白嫩可爱,我还真舍不得给你剁掉。希望,你自己也懂得珍惜吧。” 楼宇湘到底有多么大的来历,方圆到现在都没兴趣去研究,就像才不在乎她所谓的最后通牒。 但她万万不该把漠北北,秦小冰两个女孩儿,也列为打击伤害对象。 楼宇湘这种‘疯狂’的做法,彻底触动了方圆的底线,才导致他要去会会那娘们,给她一个深刻的教训。 方圆觉得,自己有至少十五种办法,能让楼宇湘吃了哑巴亏,还不敢向外张扬--就像当初对付叶明媚那样。 叶明媚那么心狠手辣的女人,现在都被他给征服了,他不觉得楼宇湘能抗得住他的手段。 但方圆却不知道,楼宇湘其实比叶明媚更难对付。 不过这有什么呢,在足够的实力面前,任何的阴谋诡计,都没太大的挣扎机会。 就在方圆点上一颗烟,信步走到总部大楼后面,蹲下来仔细考虑即将开始的行动计划时,手机再次响了起来。 现在是凌晨时分了,来电又是个陌生号码,区域标明是京华。 方圆本能的就要扣掉时(现代总是有太多无聊的诈骗电话),却猛地意识到了什么,赶紧接起电话,低声问道:“是水暗影吗!?” 方圆觉得,这时候能从京华那边給他打电话来的,百分百的是水暗影。 无论那个娘们有多恨他,多么想去死,可在临行前,总该跟他说点啥吧? 比方:方圆,我会让你后悔到死啥的。 手机那边的人,没有说话,但方圆却能听到轻微的呼吸声。 这是女人的呼吸声,方圆出色的听觉,判断非常准确。 这下,终于不用再去明珠,给某个可怜男人戴绿帽子了--方先生欣慰的这样想着,松了口气笑了:“水暗影,我知道是你。我更知道,你现在无比的恨我,恨我绝情,不懂你的心思,这才走极端。可实际上呢,有些事你不知道。” 方圆很清楚,这次通话对于他、水暗影俩人来说,都至关重要的。 如果他无法说服那娘们,可能再也看不到她了,会愧疚一辈子。 所以,他必须得口吐莲花,把这愚蠢的娘们,从鬼门关前拉回来。 各种温柔,各种保证,各种我现在马上就找你,亲口跟你解释好不好--方圆完全放下姿态,像个鸡婆那样叨叨着。 “我不是水暗影。” 就在方圆叨叨的嗓子有些发干,不得不咽下口吐沫时,手机那边的人终于说话了。 也是个女人的声音,却绝不是水暗影。 “你是谁?” 方圆本能的呆愣了下,正要发火(你不是水暗影,那你给我打啥狗屁的电话,还听我叨叨这么多)时,心底最深处的心弦,却像被雷电狠狠劈了一下那样,以最快的速度,传遍每一根神经的末梢,让他噗通一声的蹲坐在了地上。 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个人的声音,哪怕是到死都无法忘记。 那就是母亲的声音。 十三岁那年,方圆每天都能听到母亲的声音,大多数时候还觉得特别反感,因为范颖颖总是叨叨他太调皮,怎么就不知道好好学习,当个乖孩子呢? 可自从那年过后,方圆最想听到的,就是这个声音了。 母亲的声音。 第438章 :他注定是个牺牲品 从十三岁那年之后,有多少个午夜梦回,方圆都会想到母亲的声音,多想母亲能像往常那样叨叨着,不顾他发脾气,給他掀开被子,让他起来吃早饭后去上学。 可这个梦想就像昨天发生的某件事那样,再也无法重来一次,只留下脸上冰冷的泪滴,就像他现在的样子。 不过,泪水不再冰冷,而是滚烫。 因为他在狠狠掐了自己一把后,确定不是在做梦,手机那边的声音,确实让他魂牵梦绕的母亲声音。 当方圆的泪水喷泉般涌出,洒落在衣襟上时,手机那边也传来了低低的泣声。 范颖颖跟儿子,隔着手机相对而泣。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方圆才抬手狠狠擦了把泪水,深吸一口气笑着问:“妈,你啥时候才回家?” 曾经有无数次,方圆都在幻想有一天,父母回来后,他会说的第一句话是什么。 你们去哪儿了? 不管去哪儿,能不能跟我先提前打个招呼? 就这样不声不响的走了,扔下我一个人,十三岁就满世界的找你们,这算啥? 这些年,你们到底是做啥了--无论方圆第一句话想说什么,都会带着浓浓的怨气(埋怨),去质问他们。 或许,还会激动的指着他们,说他们不称职,妄为人父母! 可实际上,当确定在手机那边低声哭泣的就是母亲后,他却用最平淡、温和的声音,笑着问她啥时候回家。 这口气,就像范颖颖才离开他几天,去外地走亲访友那样,没有丝毫的怨气,只有让他自己都无法理解的温和。 “小、小圆,对不起,妈妈对不起你。” 那边的范颖颖,重重吸了下鼻子,接着就是一连声的道歉。 “说这些干啥?” 方圆身子后仰,拿着手机抬头看着夜空,轻声说:“你是我妈,无论做啥,都是正确的,肯定有你这样做的道理。我相信,不管你为啥离开我,也肯定是为了我好,对吧?” 范颖颖在那边只是低低的哭,哭声越来越急促,也更压抑(应该是用手,死死的捂着嘴巴),却说不出一句话来。 “妈,你现在哪儿?是不是跟我爸在一起?” 方圆就像没听到母亲的泣声,只是老太婆般的叨叨着,还悠闲的点上了一颗烟,说:“能不能跟我说你们在哪儿,我去找你们。我--真得很想你们。嗯,很想。” “小圆,爸妈对不起你,对不起。” 范颖颖总算停止了哭声,可翻来覆去的只是道歉,不说别的。 “妈,你在京华吗?” 方圆把手机举在脸前,看着那个号码,低声说:“我现在就去找你,好吧?” “不!” 这次,范颖颖一口拒绝,没有丝毫的商量余地。 “为啥?” 方圆觉得,他始终能保持着从没有过的平和心,而且他也足够坚强,坚强到可以承受任何的打击,压力。 可他却没有发现,自己在问出这俩字时,他的声音中,已经带有了明显的哭腔,还带着颤音。 不管他有多么的坚强,他重新拥抱父母的极度渴望,都让他永远停留在十三岁。 十三岁的方圆,再怎么要强,可也只是个半大孩子罢了。 “小圆,以后不要再想爸妈了--下辈子,我跟你爸,给你当牛做马,来偿还你。小圆,记住,你一定要好好的活着,要坚强。还有,以后都不许再去那个黑暗世界,绝不许!” 范颖颖的声音,忽然急促起来,就像在水面上挣扎的溺水之人那样,尽可能在还没有沉入水下时,说出她对这个世界最想说的那些话。 然后,不等方圆反应过来,手机中就传来嘟的一声响。 通话结束。 方圆看着猛地一亮,却又慢慢黑下去的手机屏幕,傻楞了很久,直到远处传来一辆车飞驰而过的声音后,才猛地清醒,随即腾地坐直了身子,疯了般的开始重拨那个号。 “您拨打的号码已关机,请稍后再拨--” 一遍一遍又有遍的重拨,手机中传来的都是这冷冰冰的声音。 其实方圆潜意识内也知道,在他第一次回拨后,就已经证明范颖颖不会再接他的电话了,可他还是不死心的接连重拨。 他希望,母亲能理解他现在的心情,感觉出他有多么的想她,再也不顾某种外来压力,就像失踪十三年后,终于主动給他打来电话那样,接听他的手机。 很遗憾,范颖颖没有再开机。 “谁?是谁在那儿!?” 就在方圆低着头,就像受伤野兽那般,喘着粗气,总是重拨那个手机号时,几道刺眼的光柱照了过来,有人大声喝道。 是刘广利几个人,开始围着大楼巡逻了。 方圆没理他们,依旧在那儿拨打手机。 “么的,谁啊!” 刘广利等人骂着,小跑着冲了过来:“干什么呢,你--圆、圆哥?” 等他们跑近了后,才发现坐在墙下的黑影是方圆后,都很吃惊,也很纳闷。 看到我们过来后,圆哥不抬头,也不说话,就在那儿对着手机戳戳点点的,泪水却噼里啪啦的掉,他这是怎么了? 刘广利等人,傻呆呆的对望了片刻,随后很默契的转身,快步走开了。 脚步声消失后,不停拨打电话的方圆终于愤怒了,举起手机,狠狠摔在了前面冬青上(是一丛绿化带),接着腾身而起,转身挥拳,冲着大楼墙体,狠狠砸了过去。 砰,砰砰! 早就说过,方圆全力一拳打出去的力气,足够把十厘米后的青石板打碎。 所以现在他疯狂时,打出的每一拳,力气更大。 不过大楼却不是青石板,最多也就是能发出砰砰的闷响声,却有鲜血飞溅--他的拳头再硬,也硬不过水泥的,总是这样不停的狠击墙体,手指关节处早就已经血肉模糊了。 有鲜血淌下,滴落在胸前。 燕四小姐抬头看着南方灰蒙蒙的夜空,就像一尊雕像那样,动也不动。 咬破嘴唇的鲜血,跟泪水混合在一起,滴落在她的胸前后,侵湿她的青色道袍--鲜血,明明是深色的,就像青色道袍那样,在黑暗中最不起眼,可为什么站在她对面两米处的龙头,能看出那一滴滴的血泪,就像一朵朵桃花那样? 在黑夜中,一朵朵的桀然绽放。 还稍稍有些发烫的手机,就攥在龙头的右手中。 龙头稍稍用力,那个据说是由钢板制成的手机,就慢慢变形,连同那个从路边小摊上买来的手机卡,都变成了一团废铁。 龙头抬手,那团被揉成一团的废铁,远远飞向了小山下。 当它发出啪的一声轻响时,燕四小姐那呆滞的目光,总算微微活动了下,接着闭上了眼。 “唉。” 始终看着她的龙头,轻轻叹了口气,缓缓转身看向了南方,背对着燕四小姐缓缓说道:“十三年了,嗯,再过几个月,就是十三年了,四千多个日夜,按说已经足够让一个人,能忘记一些事,一些人。可你--” 燕四小姐抬手,擦了擦嘴角,声音无比的漠然:“我现在,仍然能记得,那天下午我离家时,我家墙上的石英钟,指在四点三十三分。我更能想到,五点左右,我儿子就会推门回家,喊得第一句话就是,妈,做好饭了没有,我快饿死了。” “你牢记着这些,对你有什么好处吗?” 龙头转身,再次看向了她,淡淡的说:“除了痛苦外,我想不到有什么好。” “痛苦也是一种好,最起码能证明我还活着。” 燕四小姐转身,走向那座小道观。 “我已经开恩,让你见过他一面了。燕四,你别--” 龙头刚说到这儿,燕四小姐霍然转身,猛地张开嘴,却又闭上,很久后才语气阴森的说:“他是我儿子。” “是,他是你儿子,可他更是一个牺牲品!” 龙头的语气,也严厉了起来:“非常有价值的一个牺牲品!从他出生那天开始,他的命运就已经注定!当年,要不是你跪在老人家面前苦苦哀求,你怎么可能会被允许,守着他过了十三年?燕四,你应该还记得,当初你是怎么答应老人家。” 燕四小姐紧紧咬了下生疼的嘴唇,身子晃了晃,没有说话。 “那时候,我们的人选是陈婉约,可你却主动请缨--我知道,那时候是你们燕家最困难的时候,你们要想走出困境,势必得有人牺牲。是你选择了你的命运,心甘情愿的。” 龙头冷笑:“哼哼,可就在方圆出生后,你就反悔了,你就去哀求老人家。” 龙头这些话,就像一把大铁锤,狠狠捶打在燕四的身上,使她踉跄着后退了几步,抬手扶住了一棵树,低低的哭泣了起来,精致的脸,贴在树干上。 “你比陈婉约,要幸福太多。” 龙头深吸了一口气,淡淡的说:“最起码,你还能抚养你儿子十三年,哪怕你一点都不爱方天明。可陈婉约呢?她的亲生女儿呢?她始终被蒙在鼓里不说,还被你儿子--燕四,你是得仔细想想陈婉约了,那样你就不会痛苦了。” 说完这些,龙头转身抬腿下山,走的很慢,但每一步都很用力。 “龙头!” 就在龙头越来越瘦削的背影,即将消失在燕四的视线中时,她喊住了他。 龙头停住了脚步,却没有回头。 “我想问问你,你想到可怜的陈婉约时,心中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午夜梦回时,你会不会像我这个软弱的女人那样哭泣,发疯,捶打着胸口骂自己不是人?” 燕四快步向前走了几步,边说边走。 “你再说一个字,我就杀了你。” 龙头的声音,听上去还是那样沉稳,带着不容反抗的威严。 可是,他的身子为什么在发抖? 就像风吹过的树叶。 “哈,哈哈!” 燕四笑了,那么的放纵。 笑声惊起树上的一双夜鸟,扑楞着翅膀箭一般的,扎向了南方。 第439章 :变脸 啪哒一声,楼宇湘点上了一颗烟。 现在已经是凌晨四点多了。 要是搁在以往,她早就抱着那个抱枕香甜的睡过去了,不到早上七点,是不会醒来的。 哪怕是天塌下来,在七点之前,也不许任何人来叫醒她。 女人要想保持惊人的美丽,就必须得保持每天八小时的足够睡眠。 楼宇湘可以不要男人,但必须得要睡眠。 送走张良华后,昨晚十点半后,泡了个牛奶浴的楼宇湘,就躺在炕上捧起一本诗集,等待困神的到来。 以往她最多看二十分钟,上下眼皮就会打架,然后就会安歇--等睁开眼时,已经是第二天早上七点了。 十数年的习惯,让她的生物钟相当准确,甚至不用定制闹钟,就能在早上七点醒来(误差绝不会超过五分钟),开始新的一天。 可今天,还真是怪了。 这都凌晨四点过五分,再过一个多小时天就亮了,她还是没有丝毫的睡意。 反常,很反常。 难道说,就因为她昨晚为了等方圆,等到凌晨一点后,就把安歇的兴致,一下子都破坏的缘故? 方圆没有来。 林林说,他喝多了,站都站不稳了,满嘴的胡说八道,还想对她动手动脚--林林觉得,他在那种状态下来找楼总,也没多大意思。 毕竟喝醉了的男人,在看到楼总这样的顶级美女后,总会想入非非,说出一些找死的话,那样反而不美了。 所以呢,林林就在电话中告诉楼总,说让方圆天亮后再来。 他也保证了的。 可林林的保证,却左右不了楼宇湘的决定。 楼宇湘说过,今晚方圆要是不来的话,就会出动九号。 她不会改变主意,尤其是她自己看不清的人。 看不清的人,才是危险的人。 对付未知危险的最好办法,就是连根铲除。 楼宇湘还能从林林的汇报中,听出她在为方圆开脱:唉,这个表面很冷漠的小秘书啊,却总是把人世间想的太美好。 那些臭男人的话,也是能相信的? 看着袅袅升起的烟雾,楼宇湘正准备再拿起诗集时,手却顿住了。 她听到了轻轻的敲门声响声,很小心的样子。 这肯定是完成任务的九号回来了。 只是,他不知道在楼总休息时,就算天塌下来,也不许任何人打搅吗? 楼宇湘黛眉微微皱了下,没有理睬,捧起了诗集。 她觉得,看在她今晚心情还不错的份上,可以原谅九号一次。 楼宇湘在看徐志摩的诗集。 对于这个短命的诗人,楼宇湘其实并不怎么喜欢。 徐志摩太花心了,明明已经有了老婆,还又喜欢上了林徽因。 林徽因,绝对是那个时代的大才女,不但长的漂亮,眼光也很准,要不然也不会拒绝只会做几首破诗的徐志摩,选择了更加‘实用’的梁思成。 徐志摩坐飞机在山东境内失事,就是想去见林徽因最后一面的。 可能是老天爷也很不爽他的这些做法,才让他咣当一声从天上掉下来,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的走了。 对于这个花心男人的结局--楼宇湘很喜欢,却真不喜欢继续响起的敲门声。 还是套间的房门。 这证明,有人在没经过她允许的情况下,进了客厅,来到了套间房门前。 就算是林林,也不敢这样无礼的。 九号,连名字都没有,只是一个刽子手存在的九号,当然更不敢。 那么,来者是谁呢? 又是为何而来? 会不会是--方圆? 那个男人,终于要从迷雾中走出来了吗? 楼宇湘轻轻叹了口气,把诗集放在了身上,屈起双膝看着门口,淡淡的说:“进来吧,门没锁。” 门,慢慢的开了,一个身穿黑色衣服,身材剽悍的男人,出现在了楼宇湘的视线中。 九号。 这个胆敢擅自闯进楼总房间里的人,竟然是走狗一般的九号! 看着站在门前的九号,楼宇湘笑了,抬手抓住被单,掀了起来。 绣花白色被单掀起后,露出楼宇湘那娇小,却异常迷人的身体。 难道说,所有媚到骨子里的女人,在晚上睡觉时,都不喜欢穿贴身衣服的吗? 叶明媚是这样,水暗影是这样,楼宇湘,也是这样。 看着斜斜倚在炕上,随意屈着腿的楼宇湘,九号的双眼中,猛地浮上野兽般的亮光,喉结更是不住的动,嘴唇慢慢翻起,露出一口参差不齐的黄牙。 没办法,尘世间没有几个男人,能在亲眼看到楼宇湘那精致的身躯时,还能保持无动于衷--人参果的称号,可不是随便叫的。 楼宇湘,就是楼宇湘。 她明明知道九号的擅入行为,只能用死来解释,可绝不会像太多女人那样,或愤怒的尖叫,或惊惧的厉声叱责,让他滚出去。 因为她很清楚,自己当前的处境:九号能擅入她的房间,就足够证明已经把在外面守着的陈宗华等保镖,给干趴下了,才能来做疯狂的事儿。 九号要做的疯狂事情是什么? 自然是想品尝一下人参果的滋味。 九号不缺钱,因为楼宇湘已经给了他足够的钱。 在男人眼里,女色,是促使他们找死的永恒主题。 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的。 楼宇湘相信,任何一个男人在得到能拥有她的机会时,都不会放过,更不会在乎事后的生死。 既然男人已经不在乎生死,那么楼宇湘就不能激怒他:你不是想要我吗?好,那就来吧,只要你别伤害我,让我活下去--今晚,最多只能算我老了没事时,偶尔会回想起的一个小插曲罢了。 慢慢抬起修长的左腿,动作无比优雅的放在了右膝上,楼宇湘吃吃的轻声笑着:“来呀,你还犹豫什么呢?总看着,是做不了事的。” 九号很乖,很听话,走向了楼宇湘。 只是,他刚走了一步,就忽然张开嘴,就像蹦到沙土里的鱼那样,竭力呼吸着空气--却有大股大股的鲜血,从嘴里哗哗的淌了出来。 他那双眼中的亮光,也慢慢的黯淡了下去。 可身子,却依旧站的笔直。 任何人,尤其是女人,在看到这相当骇人的一幕后,都会被吓坏的。 楼宇湘,却依旧甜甜的笑着,看着九号。 她不怕? 不是,她已经被吓得忘记害怕时,该做出什么样的表情了。 这个甚至比叶明媚还心狠手辣(最起码,叶明媚没有接连杀自己三任丈夫)的小女人,诚然害死过人,也从不拿着别人的死活当回事,可她终究没有亲眼见识过,有人会活生生死在她眼前过。 一个人好好的,却忽然从嘴里向外冒鲜血,这只能说是他的内脏出了问题, 就像现在楼宇湘看到的那样,一只手慢慢从九号前胸的位置,慢慢伸了出来。 就像恐怖科幻片中,那些被异形当做宿主的可怜人那样。 这是一只相当纤美的手,如果没有鲜血的话。 嘴里不停冒血的九号,也低头看了眼那只手,然后才如释重负般的,长长吐出一口气,瞳孔攸地散开。 那只手,缓缓缩了回去,就像午夜昙花瞬间绽放后,又收敛了那样。 九号慢慢的跪了下来,身子缓缓前扑。 楼宇湘就看到了个女人。 长相很一般,但身材却相当不错的女人,面无表情的看着她。 在男人面前,哪怕是八百个男人齐齐的注视下,一丝不挂的楼宇湘,也能保持她最优雅的姿势--因为她很清楚,她迷人的躯体,就是对付男人最好的武器。 却对同性的女人,不会有丝毫的作用。 所以在看到这个女人后,楼宇湘马上就放下腿,扯过毛毯盖在了身上。 这是一种本能的反应,也让她猛地从吓傻中清醒,张嘴要发出一声凄厉的尖叫时,女人却及时抬手,血淋淋的食指竖在了自己唇上,做出了个噤声的动作。 楼宇湘闭上了嘴,用力抓住了那本诗集,就像只要用力,特别喜欢美女的徐志摩,就会从天而降,把她从这噩梦中带走那样。 女人慢慢放下手,走到了旁边的窗前,用质量上乘的窗帘,很仔细的擦拭着手上的鲜血。 楼宇湘用力咬着嘴唇,看着女人,大气也不敢喘一口。 把手指缝里的最后一丝血渍,也擦干净后,女人才淡淡的问道:“你是不是很害怕?” “是、是。” 如果是放在平时,依着楼宇湘的傲气,就算打死她,她也不会承认自己会害怕。 一个连杀自己三任丈夫的小女人,还会怕什么? 现在她不由自主的承认自己害怕,就证明她确实快被吓死了。 “你放心,我还不想杀你,你还有用。” 女人说着,转过了身。 “那,那就好。” 听说自己没有生命危险后,就像夏季阳光照在冰棍上的恐惧,迅速蒸发掉了,让楼宇湘在最短时间内,恢复了冷静,开始打量女人,并问道:“你是谁?” “你的胆量果然不小。” 女人应该是笑了笑,只是那笑很木然,就像脸上的肌肤死了那样。 “你戴着面具了。” 楼宇湘又说。 “是。” 女人没有否认。 楼宇湘又问:“我,能看看你的样子吗?” 话刚出口,楼宇湘就觉得自己这个问题很可笑:人家既然是戴着面具来找你,又怎么会给你看她的真面目? 让她没想到的是,女人抬手在脸上抹了下--手放下时,已经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却依旧是面无表情。 “变脸?” 楼宇湘呆了下,又说:“这不是你的本来面目。” 女人没说话,再次抬起手。 看着不断挥舞的手,看着那张在瞬间,就不断变幻模样的脸,楼宇湘快要崩溃了--女人,在短短两分钟内,足够给她展示了七十三张脸! 每一张脸,都不相同,却又相同:同样的面无表情。 “不要再变了!” 楼宇湘霍然抬手,捂住眼睛嘶声叫了一句。 女人很配合,放下了右手。 “是你,是你砍断李超然他们的手。” 楼宇湘用力呼吸着,看着女人问。 第440章 :麻烦来了 “是我。” 女人并没有否认,淡淡的说:“那是我第一次出手不杀人。不是因为他们不该死,而是因为有人不忍心他们死。” “那个人,是谁!?” 楼宇湘马上追问,胸脯剧烈起伏着。 “以后,都不要再去招惹他。要不然,我还会再来的。” 女人没有理睬楼宇湘的问话,抬手推开了一扇玻璃窗。 楼宇湘当前所住的楼层,是第十七层(她非常相信‘七上八下’的说法,所以每次下榻酒店,都会选择带7的楼层),从这儿看下去,地面停车场内的汽车,好像比火柴盒大不了多少。 “那个人是--是方圆!” 楼宇湘却不罢休,马上说出了方圆的名字。 其实,就算再傻的人,也能在李超然俩人被剁手,九号被残忍杀害时,联想到方圆的:这三个人,都曾经针对方圆做什么了。 “所以呢,以后不要去招惹他。好好做你的生意,不好吗?” 女人也没因为楼宇湘猜出那个人是方圆后,就杀人灭口,甚至说话时的语气,连一丝波动都没有:“你虽然贵为帝皇集团的老板,有着让人无法抗拒的实力,但方圆,却不是你能招惹得起的。楼宇湘,我给你个忠告,要想活的长久一些,就必须远离方圆。” 顿了顿,她又说:“毕竟,你这么漂亮的女人要是没了内脏,委实有些可惜。” 楼宇湘死死盯着她的双眼,片刻后才低头,看向自己的心口,轻声说:“我能说句话吗?” “抓紧吧,天快亮了。” 女人懒洋洋的说。 楼宇湘再次抬起头,看向女人:“可你得保证,我说出那句话后,你不能杀我。” 女人皱了下眉头,说:“我想杀你的话,你早就死了。” “好,那我说了。” 楼宇湘深吸一口气,跟女人对视着,缓缓的说:“你可以无数次改变你的样子,可有一个地方,你无法改变。” “是眼睛么?” 女人淡淡的问。 眼睛,号称是心灵的窗户,再怎么高明的变脸术,也休想把眼神改变。 “是,就是眼睛。我会一些相术,虽然不精,可也算是受过高人指点了。” 楼宇湘抿了抿嘴角,低声说:“你,不是人。” 当一个人对另外一个人说你不是人时,就是在骂人,说对方没人性。 楼宇湘这句话,却不是在骂人,而是在陈述一个事实:根据她在相术上的造诣,她能通过女人的眼神,看出女人不是人。 确切地来说,不是正常人类。 女人没动,包括她看着楼宇湘的目光,只是晒笑了下:“那个指点过你的高人,是谁?” 楼宇湘真没想到,在她说出那句让她自己想想都胆颤(她发现对方是一个不明生物)的话后,女人竟然没任何反应,仿佛压根不在乎,被人说出自己最大的秘密,还饶有兴趣的问她,那位高人是谁。 傻楞了下,楼宇湘才喃喃的问:“你、你有没有听说过潘龙语的名字?” “没有。” 女人摇了摇头,问:“还有什么要问的吗?我要走了。” “你跟方圆,是什么关系?” 楼宇湘飞快的问。 “你们能活着,就是因为天上有太阳。” 女人淡淡说完这句很有哲理的话说后,整个人忽然就像化成一股子青烟那样,从打开着的窗户中飘了出去。 眨眼不见。 这可是十七层的高度,足足七八十米,她就这样跳出去了? 楼宇湘傻了。 女人的离开,就像她的出现那样,给了楼总相当大的震撼。 十几秒后,她才从炕上一跃而起,雪白的小脚,睬过九号淌在地上的鲜血,扑在了窗前,往下看去。 黎明前的楼下停车场内,静悄悄的,没有一个人影。 “昨晚,我好像跟张良华说过,我这种有钱有势有美貌的女人,活在世上其实很无聊的,渴望能寻找到继续活下去的元素。我想,我现在找到了。” 盯着楼下,不知道过了多久后,楼宇湘才慢慢的抬起头。 她妩媚到极点的脸上,浮上因兴奋才有的潮红,双眸更是亮的吓人,甚至都把东边的天际给感染了,绽放出了晨曦的曙光。 清晨五点半的曙光洒在方圆身上时,有熟悉的手机铃声,从前面的绿化带中响起。 那是他的手机在叫--他在发疯般的,把手机狠狠砸出去时,手机砸在了冬青上,毫无损伤:嗯,下次还买国产手机。 就像一滩烂泥那样,倚在墙体上发呆的方圆,立即像被电击了那样,腾地跳起,以标准的恶狗扑食动作,狠狠扑在了冬青丛中,拿起了手机。 他希望,这是母亲打来的电话。 可他失望了--手机屏幕上那个不断闪烁的名字,告诉他是漠北北。 除了范颖颖的来电,方圆不想接听任何人的,马上就扣掉,不甘心的再次拨打那个号码。 依旧是毫无感情的机械声,在提醒他对方已经关机了。 叮叮当,就在方圆第八次拨打母亲的号码时,漠北北的手机号又在屏幕上闪烁起来。 这次,他没有扣掉,深吸一口气后,按下了接听键。 连方圆都不知道,他在跟漠北北说话时,语气怎么会那样的平静,就像他正在吃饭:“小北,有事吗?” “圆哥,你、你不方便接听我的电话么?” 漠北北怯生生的声音,从手机那边传来。 看来,方圆刚才拒接女孩儿的电话举动,让她感到不安了。 可不敢让小北妹妹感到不安,方圆笑了笑:“哈,算是有些不方便吧,就是不想守着刘广利他们接电话--咋,这么早打电话过来,有啥事吗?” “哦,你还在公司呢。” 漠北北小声说:“我就是想问问你,我现在能回家了么?天快亮了。” 午夜过后,方圆曾经给漠北北打电话,让她最好别回家。 他要去教训楼宇湘那个不知好歹的女人。 可范颖颖的突然来电,早就让方圆把这回事给忘到脑后去了,坐在了这儿发了半夜的呆,直到漠北北打来电话后,他才想起这些。 “圆哥,病房内不能好好休息,我感到有些累,想回家,好吗?” 没有听到方圆说话后,漠北北越加的小心了。 方圆这才连忙点头,笑着说:“啊,好啊,你现在可以回家了。嗯,去吧,没事,别担心。” “那好,圆哥,你也好好休息下,我走了。” 漠北北这才开心起来,扣掉了电话。 方圆抬头看着东方的天际,慢慢展开双臂,做了几个扩胸的深呼吸,喃喃的说:“不管咋样,天都会亮的。嗯,我也该好好睡一觉了。” 人可不是机器,只要能正常,就能不眠不休的工作。 尤其是在心情鼓荡时,更需要好好的睡一觉,养足精神后,才能去做一些必须去做的事,比方把水水姐那个傻娘们,从鬼门关内拽回来。 下午四点半时,刘广利才拎着一桶水,来到了总部大楼的东墙前,用棉纱把上面的血迹擦干净。 想到方圆那双手指关节血肉模糊的手,再看看墙上这些发黑的血,刘广利就算想破脑袋,也想不出圆哥怎么会突然发疯,拿拳头砸墙。 难道,他不知道拳头再硬,也碰不过大楼的简单道理吗? 方圆就在休息室内睡觉。 从早上睡到现在了,还没醒来。 没谁敢打搅他,哪怕夏总那个干净的小秘书,在得知圆哥休息后,也悄悄的走了。 唉,不管圆哥遇到啥样的麻烦,但愿他都能顺利解决,那样才有可能再次请兄弟们去潇洒啊--刘广利心里这样想着,倒掉了桶内的脏水。 又到了下班的点。 员工们又像放羊那样,涌出了大厅门口,一阵人欢马叫后,慢慢恢复了平静。 今天是周末,接下来的两天,是保安队最轻松的日子了。 “我妹夫还没醒?” 秦大川走了过来,递给老刘一颗外烟。 就像大川哥找理由跟方圆要钱时所说的那样,他还真有点喜欢保安这个职业了,唯一的遗憾,就是无论他怎么鼓动,老刘等人都不跟他在班上小赌两把。 “昂,还没动静呢,一整天都没吃饭了,也不知道饿了没。” 刘广利接过烟卷,先替大川哥点上后,才说:“要不,你去喊醒他?” “才不去,没好处的献殷勤,哥们从来都不屑做的。” 秦大川撇了撇嘴后,又不死心的问:“老刘,咱们玩两把牌?” “都跟你说我不会了。玩毛啊?” 对于秦大川,刘广利觉得说话时没必要太客气了:“再说了,值班时是不允许打牌的。” “嗨,不会我可以教你嘛。夏总他们都下班了,这儿还不是咱们说了算?” 为了鼓动老刘陪自己小玩两把,大川哥不惜以利诱之:“这样吧,就算你们输了,我也不会把你们的钱装口袋,拿出来请弟兄们吃晚饭……” 刘广利脸色忽然一变,看着他背后:“草,麻烦来了。” “什么麻烦?” 秦大川回头看去,就看到两辆车缓缓驶了过来。 看到那辆卡宴后,大川哥的小脸一白,转身就往休息室那边跑。 “哎,你去干什么呀!” 刘广利一把拽住了他肩膀。 “草,松开我,他们是来找我算账的,我得去喊醒方圆!” 大川哥猛地一甩膀子,推开刘广利,急匆匆走下台阶时,一个人影却擦着他身子,嗖地跳了过去。 “哇草,老刘,你逃命时的速度比我还快!” 看着摆出一副短跑冠军架势的刘广利,秦大川嘴上赞叹着,两根腿子却没停止快速交换:老刘这厮只是抄了把椅子,我可是砸了那娘们脑袋的! “站住。” 就在秦大川想跟老刘比试一番,看谁最先冲到值班室那边时,一个淡淡的声音响起。 是那个小女人的。 不过你以为哥们傻啊,你让我站住就站住! 秦大川心中骂了句时,就看到两个黑西装,用比他们更快的速度,抢在了他们前面。 第441章 :我当老板娘 “站住,再往前跑一步,就对你们不客气了!” 陈宗华低喝声中,反手从后腰亮出了一根双节棍。 他是恨透了神通快递这些保安们,竟然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把平时对他们很照顾的林秘书脑袋爆了,而且事后就施施然的滚蛋了。 陈宗华等人以为,昨晚他们会因此而羞愧的一个晚上都睡不着--可他们也搞不清咋回事,不管是躺在屋子里的,还是给楼总站岗的兄弟们,竟然在凌晨几点时都睡过去了,一直到早上七点才醒来。 幸好,楼总大人大量,不但没有训斥他们,还很体恤下属的让他们都好好休息,下午五点多时,才忽然通知他们,要来神通快递总部。 楼总为什么选择夏小韵下班后,才来神通快递? 这不是秃子脑袋上的虱子,明摆着要趁机教训那些不知天高地厚的保安? 当然了,陈宗华等人也很纳闷:依着楼总的身份,教训几个小保安,还用得着这样谨慎吗? 嗯,肯定是不想跟夏小韵撕破脸,毕竟双方要合作创建女子会所的。 陈宗华等人不想考虑太多,反正今天就是来出气的,就算不把那些保安的腿子砸断,可也得好好教训他们一顿才行。 “哇草,还敢跟你们大川哥亮家伙,真是不知死活!” 大川哥骤然停步后,眼珠子叽里咕噜的转着,确定被敌人给包围,无处可逃后,才举起手中的橡胶棍,嘴里哇呀呀的怪叫着,亮出李小龙再世的架势。 他叫唤的声音那么大,自然是想惊醒睡觉的方圆。 很可惜,这边距离那边貌似有些远,那小子才听不到。 哒,哒哒的高跟鞋踏地声,本该是那样的悦耳,现在却异常的刺耳。 还有那个今儿穿上一身白色小西装的小女人,那张精致的小脸,看上去也带着邪恶的狰狞:嚓,你以为你穿上白色小西装,就能跟夏总似的长那么高个了啊? “老刘,吹哨子,向大楼中的兄弟们求救!” 秦大川低声吩咐着,迅速跟刘广利背靠背。 “别害怕,我不会伤害你们的。” 老刘还没来得及拿哨子呢,楼宇湘淡淡的说话了。 “切,谁害怕了?” 大川哥不屑的撇撇嘴时,心里松了口气:像你这样的大人物,总该说话算话吧? “我来,是为了找方圆的。” 楼宇湘懒得跟大川哥这种底层人士说话,直接了当的说明了来意。 你早说啊,哥们就不用紧张了--秦大川再次松口气,脸上却浮上威武不能屈的大义凛然样,冷哼一声:“找他?我不会告诉你他在哪儿,更别想我出卖自己的兄弟!” 楼宇湘黛眉微微皱起,看了眼陈宗华。 陈宗华会意,马上就带着几个手下,晃着家伙逼了过来。 “等等!” 大川哥抬手,厉声问道:“楼总,你先告诉我,你是不是要找方圆算账?” 楼宇湘眉头缩的更紧:“算什么账?我找他有事要说。” “哦,原来是这样啊,那你又何必摆出一副如临大敌的模样?要是把我给激怒了,伤了你的手下怎么办?” 秦大川马上收起橡胶棍,很客气的笑着说:“楼总,想找方圆,跟我来。” 大川哥临敌时的变脸功夫,让老于世故的刘广利也甘拜下风,再看向他时的眼神里,已经浮上了崇拜的神色:不愧在江湖上混了那么久,还能活到现在的主。 就像给太君带路的汉奸那样,秦大川极其热情的,把楼宇湘带到了值班室内。 尤其是看到她挥了挥白嫩小手,示意林林、陈宗华等保镖在门口等待后,秦大川心情更加放松,指着休息室门口:“方圆就在里面睡觉呢,我去给您叫他。” “不用,我自己去吧。” 楼宇湘却摇了摇头。 “这、这不方便吧?” 秦大川呆了下。 “有什么不方便的?难道你还真怕我把你妹夫吃了?” 楼宇湘眼眸流转,看了秦大川一眼,就扭着小蛮腰哒哒的走了过去。 你还是把我吃了吧,我更合适些。 在心中默默的祈祷了句后,大川哥知趣的退出了值班室,看到站在旁边的林林后,很热情的打招呼:“哈,林秘书,你好。” 林林没说话,只是冷冷看了眼他的脑袋。 秦大川马上就转身,快步走向了老刘:不行啊,还是得召集弟兄们都过来。 吱呀一声门响,楼宇湘推开了休息室的门。 保安队全是大男人,他们的休息室内,气味有多么的难闻,就算用臭袜子都能想得出来--这也是秦小冰喝大了后,睡了小半天就醒来的缘故:被熏醒了的。 楼宇湘这种大人物,更受不了这种气味,尤其一开门,就能看到木板床上的男人,正挺尸般的躺在上面,男人的特征,因为长时间睡眠分泌的尿液,给撑的那叫一个直立,突兀。 站在门口稍稍适应了下后,楼宇湘才打开了照明。 灯一亮起,气味好像更大了。 楼宇湘皱了下鼻子,哒哒的走到了木板床前,居高临下的看着方圆,轻声叫道:“方圆,方圆。” 方圆没有任何反应,连鼾声都没有停顿。 楼宇湘抬脚,用细高跟小皮鞋,轻轻踢了床腿一下。 方圆还是动也不动。 “唉。” 楼宇湘叹了口气,说:“别装了,我知道你醒了。” “有事?” 方圆这才睁开眼,打着哈欠的翻身坐了起来。 “也没多大点事。” 楼宇湘转身,打量着休息室内,问:“能不能去个好一点的环境,再详谈?” “没空,我还在上班。” 方圆又打了个哈欠,看向了门外。 男人是经过一场充足的睡眠后,对那方面的要求就会无限增加,偏偏楼宇湘这样的小尤物在眼前,起到了烈火浇油的效果,很烦人。 楼宇湘也没再勉强,更没生气,侧脸看着他:“两件事。第一,我诚心诚意的请你加入帝皇集团,担任我的副总--” 方圆打断她的话:“楼总,我得说多少次,你才会记住我的话?不去,我根本不是干副总的料。” “那,让你当老板呢?” 楼宇湘话锋一转。 “啥?” 方圆呆了下:“什么老板?” “就是你如果去帝皇集团,那么我就会把老板之位,让给你,你来做老大。” 楼宇湘淡淡的笑了笑,问:“我这样解释,你总该明白了吧?” “不明白。” 方圆摇了摇头:“我要是当老板了,那你去干啥?” “我当老板娘。” 楼宇湘轻飘飘的说。 方圆怀疑自己耳朵出问题了。 要不然,就是楼宇湘发神经了。 “你没听错。” 看到方圆下意识的拨楞耳朵后,楼宇湘缓缓的说:“只要你能跟我走,帝皇集团,还有我,都是你的。” 方圆开始摸口袋,找烟。 他觉得,得借助尼古丁的效用,才能镇定下来,继而分析一下这个小女人在说啥。 烟盒是空的。 方圆把烟盒扔在门后时,楼宇湘从小包内,拿出一盒女士香烟:“习惯吗?” “能冒烟就行。” 方圆叼上一颗烟点燃,深吸了口才说:“我去帝皇集团,就会成为大老板,而你则退居幕后,成为我女人--我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 “我就是这意思。” 楼宇湘点了点头。 “那你老公呢?” 方圆笑了:“你可别告诉我说,像你这么风骚撩人的娘们,会没男人来追。” “我当然有,而且还有过三任老公,个个都是青年才俊。” 楼宇湘也笑了,无比的妩媚:“不过,他们都死了--是死在我手上的。” 方圆很惊讶的样子:“我能问问为啥吗?” “因为他们不但想要我的人,更想要我屁股下的椅子。” 楼宇湘也点上一颗烟,顺势倚在了铁皮更衣柜上,看着方圆说:“我不喜欢,可看在夫妻面子上,又不好拒绝,所以只能让他们去死。” “哦,你前后三任老公,想夺取你的老板位子,结果被你干掉了。” 方圆恍然大悟状的点点头,想了想才说:“可你现在,却跟我说,我可以坐你那把椅子--你这是也想把我送到那个世界吗?很对不起啊,我还年轻,不想死。” “我是心甘情愿,让给你的。” 楼宇湘更正道。 “不坐,那把椅子下面,肯定有炸药包。” 方圆摇了摇头,问:“你知道,我为啥能活这么大吗?” 不等楼宇湘回答,方圆就自己说道:“那是因为我很清楚,我自己能吃几碗干饭,才不会去做自己没把握的事。” “任何事……我也不想知道,你为啥会对我青睐有加,先礼后兵又礼的。” 吐了口青烟后,方圆问:“第二件事呢?” “第二件事,今天凌晨四点左右时,九号死了。” 楼宇湘微微眯起双眸,死死盯着方圆,缓缓的说:“九号,是我的死士之一,专门为我杀人而存在的。昨晚,我让林林了来请你,你没去--那丫头不忍心,给你招了合适的借口,但都没改变我派九号来杀你的主意。” 不用楼宇湘解释,方圆也知道她为什么派人来杀自己。 无非还是因为李超然俩人被剁手、昨天中午又在餐厅让她丢脸罢了。 至于她在丢人后,为何还想邀请方先生跟她干,方圆不想去琢磨这些屁事。 他现在心里无比的乱,连话都不愿意多说。 “九号是死在我眼前的,被一个女人活生生的用手,从后心插死!” 虽说那件事已经过去十几个小时了,而楼宇湘现在也很安全,可在想到九号的死亡惨状后,她娇小的身躯,还是忍不住的打了个激灵。 又是九幽王! 方圆眼光一闪,瞬间好像捕捉到了什么,但很快就消失了。 始终死死盯着他的楼宇湘,嘎声追问:“你知道那个鬼女人是谁,对不对!?” “昂,知道。” 方圆没打算隐瞒她。 “她、她究竟是谁?” 楼宇湘快步走到方圆面前,跟他挨的非常近,鼻子都几乎碰到一起了。 第442章 :我是人参果 香风扑面,楼宇湘那张精致的小脸,几乎贴到了方圆的脸上,甚至都能嗅到她如兰的呼吸气息。 由此看来,她此时内心是相当紧张的,特想从方圆嘴里,知道那个不是人的鬼女人,是什么东西。 “我只是个小保安。” 方圆笑了,向后仰了下脑袋。 楼宇湘身子马上前倾,继续对方圆保持着逼迫,看上去就像要强行索吻那样,却没意识到她在凑过来时,因为身子前倾的厉害,领口下的风光,让人一览无余。 咬着牙的笑了笑,她的语气变得阴森起来:“方圆,你还真以为,我是三岁小孩,被你一个小保安的身份,能哄骗得了的?” 凌晨被狠狠吓了一跳后,楼宇湘在这大半天内都没闲着,发动她所有能发动的人脉,来打探方圆到底是何方神圣,身边才会有那么可怕的女人追随。 要说楼宇湘在华夏的势力相当牛叉,短短大半天的工夫,就把方圆查了个‘底掉’,包括他得罪叶明媚,向水暗影求婚成功的事。 暂且不说别的,单说他得罪叶明媚那个蛇蝎美人后还能活着,成为水水姐法律上的老公这两件事,就已经让楼宇湘大吃一惊了。 身为华夏顶尖高层圈子中的一员,楼宇湘没理由不知道叶明媚,水暗影是什么人物。 哪怕她从心眼里看不起这俩‘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女人,可也很清楚方圆假如真是个没啥本事的小保安,根本等不到向水水姐求婚,就会在明珠得罪叶明媚后,被一口吞下去,连骨头都剩不下一根了。 现在,他在招惹那俩女人后,却依旧活蹦乱跳的在这儿当保安,还有一个爱吃人心的鬼女人(现在,她也打探出了九幽王在尘世间所犯下的罪恶记录),暗中‘保护’他,这本身就说明了什么。 楼宇湘能知道自己的某些事,方圆才不会觉得奇怪。 相反,如果她不知道这些,才不正常。 所有他也没因为楼宇湘暗中调查自己而生气,只是垂着眼皮看着她衣领内,咽了口吐沫后,才说:“楼总,你走光了。” “什么?” 楼宇湘一楞低头,接着下意识的后退两步,抬手捂住了领口。 方圆重新躺了下来,双手枕在脑后,左腿架在右膝盖上,晃着脚看着天花板,懒洋洋的说:“楼总,既然你已经知道我很不简单,身边又有那么一个鬼女人在保护我,那么你今天就不该来找我。” 侧脸看着楼宇湘,方圆笑眯眯的说:“我吧,有时候就是个瘟疫。正常人呢,能躲多远,就该躲多远。楼总,你说是吧?” 放下捂着衣领的手,楼宇湘也笑了:“可我不想躲--你吧,对我来说就是一块大磁铁,深深吸引着我,让我无法自拔。” “随便你吧。世间本无烦恼,都是庸人自扰之。” 方圆叹了口气,闭上眼:“唉,放着好日子不过,自己非得可劲儿的折腾,这种人的脑袋,肯定被驴子给踢了。哦,楼总,我可没说你是驴子。尘世间,哪有这么漂亮的驴子呢?” “我不是驴子,我是人参果,让人吃一口,十万八千个汗毛孔都会张开的人参果。” 楼宇湘居高临下的看着方圆,过了片刻后才轻声说了句,接着妩媚的一笑,轻拧着小蛮腰,转身踩着小皮鞋,哒哒的走了出去。 她来时气势汹汹的,走时却云淡风轻,把小女人反复无常的特征,诠释的是淋漓尽致,就像随心所欲的小女孩。 可方圆却知道,谁要是把这小女人当做小女孩,谁就会倒霉。 不过这跟他没有太大的关系,更不会考虑小女人说要请他去帝皇集团当老板,还说她来当老板娘的那些屁话。 是的,就是一些屁话。 如果她真为方先生的帅气而折服,发誓要非他不嫁的话,那为啥刚才方圆说她走光了时,她会做出本能的后退、遮掩动作? 她说那些话,就是为了试探方圆而已。 可她难道不知道,男人就像鱼儿那样,没有诱饵是绝不会上钩的吗? 不趁机把衣服全脱了,展现出她最大的本钱,当做福利发给方圆,却大言不惭的说要请他去当老板--简直是太虚伪了。 至于她临走前,说她是人参果那些话,方圆更不会在意。 最多觉得她像一个很光滑诱人的番茄,跟人参果差粗了。 “真没意思。” 闭着眼的方圆晒笑一声后,笑容收敛,又开始琢磨他该琢磨的那些事。 “嗨,妹夫,那小女人怎么走了?” 秦大川走了进来,满脸玩味的贼笑兮兮样子:“她跟你在这儿呆了这么久,都做什么了,没有做那种,那种--啊?” 秦大川说着,双手比划着男女恩爱的动作,笑容更加的卑鄙。 “滚蛋,该干啥干啥去。烦着呢,别惹我翻脸。” 方圆睁眼瞪了秦大川一眼,说:“我现在非常怀疑,你跟秦小冰是不是亲兄妹。” “草,姓方的,你这是啥意思?” 秦大川也瞪起眼珠子,满脸都是被侮辱的神色。 方圆才不怕他:“啥意思?哼哼,她那样单纯干净,就像一只小天鹅,你却像个不要脸的癞蛤蟆。” “姓方的,你特么的敢骂我是癞蛤蟆?草,都别拉着我,我跟这厮拼了!” 秦大川回头看了眼走进来的刘广利等人,装成羞恼成怒的样子,猛地关门去拿门后的拖把,要好好教训方圆一下。 咣当--哗啦两声响,大川哥装比抄家伙时关门的力气大了些,门板上那块早就裂纹了的玻璃,被震得摔在了地上,粉碎。 但有一块,却擦着他挽起袖子的胳膊落下,锋利的玻璃碴,顺势在大川哥的‘藕臂’上,划出了一道小口子,鲜血噌地冒了出来。 “哎哟,卧槽,倒霉!” 秦大川怪叫一声,扔掉拖把赶紧抬手捂住了那道血口,瞪着方圆:“姓方的,你害本少受伤,没有个三五万的别想--草,干嘛呢!” 今天特别兴奋的大川哥,正要装出一副苦比样子,看看能不能趁机讹诈方圆时,却觉得眼前一花,本来躺在炕上的方圆,就像豹子那样,一下窜到他面前,伸手掰开了他捂着伤口的手。 方圆看着秦大川胳膊上的冒血的伤口,眼睛发亮,就像嗜血的吸血蝙蝠那样,吓得大川哥连忙挣扎:“嗨,嗨,你不会想喝哥们的血吧?” “你的血这么臭,谁特么的稀罕喝?就算要喝,也该去喝美女的血,哈,哈哈!” 方圆哈哈大笑几声,抬手把秦大川拨拉到一边,快步走出了休息室。 “这家伙发什么神经呢?” 望着方圆的背影,秦大川有些不解的摇了摇头时,肚子里咕咕的叫了起来。 该吃晚饭了。 大老刘的铁板鱿鱼,在整个小吃街上也是一绝。 天刚黑下来,烧烤店外的十几张小方桌旁,就坐满了人,吆五喝六声,叫喊着再来几串的声音混杂在一起,那叫一个热闹。 就在大老刘呲牙笑着,心里盘算今晚得挣多少钱时,几个穿着花衬衣敞着怀,头发染成五颜六色的小青年,晃着膀子走了过来。 “哟,四哥,哥几个来了啊,赶紧里面坐,想吃什么,兄弟马上就给几位烤!” 今年已经三十七八的大老刘,看到这几个年龄最大也就二十四五的年轻人后,马上就放下手中的活计,陪着笑脸的迎了过去。 开烧烤店的得纳税,这是傻瓜也知道的事。 傻瓜还知道,要想在唐王著名的小吃一条街干买卖,还得格外再给负责这条街‘治安’的四眼,每个月缴纳一定的保护费,数百上千不等。 开店干买卖的,可以变着花的逃税漏税,但绝对不敢不交保护费,要不然明天就别想开张了,所以大老刘在看到四眼来了后,那张胖脸上浮起的热情,比看到他失散三十年的亲爹,还要亲。 戴着一副黑眼镜的四眼,皮笑肉不笑的接过大老刘递过来的香烟,随手甩给了身边的小弟,左脚踏在一张小马扎上:“老刘,生意很不错嘛。” “还行,凑合,就是混碗饭吃呗,这样是托四哥的福不是?” 大老刘点头哈腰的笑着,小声问:“四哥,这个月提前缴费?” “你愿意提前也行,反正哥们从来不嫌钱扎手的。” 四眼说着,走到旁边一张桌前,双手抱着膀子看着正在吃串的一对小情侣,也不说话,来眼珠子在女孩子身上,叽里咕噜的乱转。 那对小情侣虽然不认识四哥等人是何方神圣,可却能看出这些人不是啥好东西,文绉绉的小伙子话也不敢说一句,就拽着女朋友的手站起来,急匆匆的走了。 “算他识相。” 四眼轻蔑的笑了下,大马金刀的坐了下来,拍着桌子叫道:“先来一箱啤酒,三十个鱿鱼,动作要快!吃饱喝足后,哥几个还得去泡马子。” 四眼的叫嚣声有些大,吸引了很多食客的目光。 这早就在四哥的意料之中,更知道人们对他们这些人很反感。 但这有什么呢? 在唐王小吃一条街上,四哥就是皇帝般的存在,就算他再嚣张点,也没谁敢站出来说啥,最多也就是皱下眉头,装作没看到的样子。 “草,你特么的看个甚呢,是不是骨头发痒了,想哥几个给你按摩一下?” 四眼回头,看到邻桌一个年轻人皱眉看着自己后,立马摘下脸上的眼镜,凶神恶煞般的很吓人。 年轻人还没说什么,大老刘就赶紧走过来,笑着打圆场:“四哥,四哥,给兄弟个面子,别生气。” 喊服务生赶紧给四哥上酒后,大老刘才对年轻人小声说:“兄弟,他们可不敢惹,你吃完了还是赶紧走吧。” “呵呵,谢谢老板了,我这就走。” 年轻人笑着擦了擦嘴巴,伸手去口袋里拿钱--动作却僵住了。 第443章 :漠北北被割伤了脖子 外出吃饭忘记带钱,这也是常有的事。 看到年轻人脸上露出了尴尬的神色后,大老刘就知道咋回事了,笑了下问:“兄弟,是不是忘记带钱了?” 年轻人不好意思的抬手,挠了挠后脑勺:“嘿,还真是忘了。” “那你先记账,下次再来或者有机会从这边走的话,再给我就是了。” 大老刘生意越干越红火,除了手艺杠杠的外,还有就是他很会做人,才不会因为顾客忘记带钱,就不依不饶的。 “啊,那多不好意思啊。” 年轻人稍稍愣了下,看样子没想到大老刘会这样说,接着拿起桌子上的手机:“这样吧,我打个电话,让朋友给我送来。” 大老刘呵呵笑道:“至于再麻烦你朋友跑一趟?三五十块钱,不算事儿了。” “我朋友距离这儿不远的,步行才十分钟。” 年轻人说着,拨打了一个手机号。 就站在他身边的大老刘,能清晰听到一个非常好听的女孩儿声,带着惊喜的从那边传来:“圆哥,找我有事吗?” “小北,是这样的。” 方圆看了眼大老刘:“我在小吃街吃饭,忘记带钱了,你要是没啥要紧事的话,能不能给我送点钱来?” “小吃街?好呀,好呀,我没什么事的,你稍等,我很快就到!” 手机那边的漠北北说到这儿时,有人喊老板上烤串,大老刘就去忙了。 等他给一桌顾客送上烤串时,就看到一个穿着白色无袖体恤,蓝色牛仔裤,黑面白底旅游鞋,骑着电动车的女孩儿,停在了路边,对忘记拿钱的方圆,欢欣样子的摆着白生生的小手:“圆哥!” 啧啧,好干净漂亮的女孩儿,这年轻人真有艳福啊、 在看到漠北北后,大老刘潜意识内,就把她当做方圆的小女朋友了,心中啧啧赞叹了几句时,耳边又响起四眼他们的碰杯声:“来,哥几个,走着!” 唉,但愿这几个混混别惹事--大老刘有些担心的看向方圆,想要提醒他交钱后赶紧走人,免得招惹没必要的麻烦(他女朋友这么漂亮,连大老刘都动心了,四眼等人没理由会忽然瞎了眼看不到)时,他老婆又在店里喊他,让他去切肉。 大老刘的担心,可不是多余的。 就在他切冻肉时,就听到外面传来酒瓶子爆裂的声音,还有人们的尖叫声,四眼等人的喝骂声。 特么的,这些王八蛋,就知道惹事! 听到外面乱糟糟后,大老刘也顾不得切肉了,赶紧从后厨跑了出来。 外面十几桌吃烤串的顾客,这时候都已经站了起来,躲到旁边却又围成一个圈子,对躺在地上的四眼等人,指指点点的小声暗骂活该,这下可惹到硬茬了。 对于号称两把菜刀,打遍小吃街无敌手的四哥来说,方圆那绝对是当得起‘硬茬’这两个字:在兄弟们被漠北北的清纯美貌所吸引,腆着脸的围上去,想拉着妹子喝几杯谈谈感情时,方圆二话不说,冲上来三拳两脚,就把他们全部放倒在了地上。 如果是在别处,意识到自己兄弟碰上硬茬后,四眼哥在爬起来后,肯定会留下几句‘今儿老子认栽了,咱们青山不改,绿水长流’的面子话,然后带着兄弟们抱头鼠窜而去。 可现在是他们的地盘上啊,要是畏惧这小子能打,四眼哥就这样夹着尾巴闪人的话,那以后还想不想收到保护费? 正所谓头可断,血可流,震慑小吃一条街的老大面子不可丢。 于是乎,四眼哥在爬起来后,马上就抄起一个啤酒瓶子,恶狠狠的扑向了方圆:“尼玛,你这是自己找死!兄弟们,给我往死里--哎哟!” 四眼哥话还没说完呢,就被方圆一脚跺在了肚子上,稻草人般的倒飞出去,摔在了吓得花容失色的漠北北身边,手里的酒瓶子,更是咣的一声碎成几瓣。 要不是众目睽睽之下,不适合下狠手,方圆肯定会直接把他腿子给跺断。 “废了他!” “拼了,马丹的!” 其他三个小弟,也都纷纷大吼着,高举着啤酒瓶子,恶狗扑食般的扑向了方圆--结果呢,肯定比他们老大好不了哪儿去,都被一脚一个,得跺飞了出去。 啪,啪啪! 有好事的围观者,躲在人群中,鼓掌。 受他感染,好几个人都开始鼓掌。 方圆则像走江湖卖艺的艺人那样,双手拱拳,满脸不敢当样子的做了个罗圈揖。 “草,你特么的给老子双手抱头蹲下,要不然我割了这丫头片子!” 就在方先生装比时,忽然传来四眼哥的一声嘶吼。 方圆抬头看去,目光一下子凌厉了起来:刚才被他一脚跺出去四眼,这时候竟然左手勒住站在人群前的漠北北的脖子,右手拿着摔碎了啤酒瓶子,横在了她下巴下。 半截啤酒瓶子的玻璃碴,参差不齐的茬口闪着灯光,一看就知道比到刀锋还要犀利,想割破女孩儿白嫩的脖子,绝对不费吹灰之力。 围观者虽然很喜欢看方先生单挑四大混混的好戏,可发自内心的不希望,小北妹妹这么干净漂亮的女孩儿,会受到哪怕是丁点的伤害。 “啊,快报警!” “快闪开!” 随着一阵杂乱的惊叫声,站在漠北北身后的那些围观者,哗啦一声的散开了。 漠北北此时小脸苍白,吓得嘴唇都开始哆嗦了,抬手伸向方圆,想说话,却不敢,怕刺激到已经失去理智的四眼哥。 “放开她,我让你们站着滚蛋!” 大意之下的方圆,双拳猛地攥紧,接着松开,一步步的逼向四眼哥,缓缓说道。 “草,你特么的是在做梦!” 四眼哥狂吼着,却又害怕的勒着漠北北连连后退,右手中的酒瓶子,在她脖子上虚晃着做割喉状:“别过来,再敢走一步,老子我真下手了!” “啊!” 四眼哥的吼叫声未落,被迫后退的漠北北,忽然发出一声尖叫。 原来,内心相当惧怕的四眼哥,在虚晃着酒瓶子威胁方圆时,手一哆嗦,锋利的碎玻璃茬,就从她白嫩修长的脖子左侧划了下,鲜血立即冒了出来。 “小北!” 方圆眼神猛地一闪,猛地低吼一声,纵身扑了过去。 四眼哥吓坏了,看来他可没打算伤害漠北北,只是不小心割伤了她。 此时看到方圆不顾一切的扑过后,四眼哥再也不敢逞强了,吓得怪叫一声,松开漠北北,转身挥舞着酒瓶子,就冲向了围观者。 围观者哪敢阻拦他啊,都赶紧惊叫着两侧闪开。 四眼哥冲出人群后,被方圆打倒在地上的其他三个小混混,一看大势不妙,也都爬起来,用最快的速度拍马去了。 “小北,小北,你没事吧?” 漠北北被割伤后,方圆自然也顾不得去追那些小混混了,赶紧把她抱在怀中,检查她脖子上的伤势。 漠北北没说话--因为她已经昏了过去,小脸苍白,被方圆攥着的小手冰凉,就像拿着个冰棍那样。 其实,漠北北脖子上划破的伤口并不是太严重,最多也就是三四厘米,虽然向外冒血了,可距离失血过多还远着呢。 她昏过去,是被吓得。 方圆赶紧用手捂住她脖子上的伤口,眼里闪过一抹浓浓的愧疚。 “兄弟,你女朋友不要紧吧?快,这是消毒的棉纱,给她包扎一下!” 大老刘这时候跑了过来,手里拿着一团棉纱(这可是家庭必备之物,尤其是卖串的,穿串时刺伤手,也是很正常的事。) “谢了。” 方圆接过棉纱,按在了漠北北的脖子上,接着左手抄在她的腿弯中,稍微用力把她横抱在怀里,对大老刘说:“老板,我朋友的电动车先放你这儿了,我带她却去医院包扎一下。” “好,好,你尽管去,车子放在我这儿没事的!” 大老刘自然是连连点头。 目送方圆抱着女孩儿脚步匆匆的走远后,他才长长松了口气,有些后怕的抬手,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开始低声咒骂四眼哥等人。 小吃街的街道本来就不是太宽,路两边各种小吃店,都把小桌子摆在路边,道路更加的窄了,再加上现在又是黄金时间段,人来人往的,汽车根本无法通行,所以也没处去找出租车。 看到方圆横抱着个女孩儿走过后,行人纷纷侧目,避让。 很快,方圆就抱着漠北北走出小吃街,抬头正要找出租车时,就听到一声轻轻的嘤咛声,从怀里传了出来。 “小北,你醒了!” 方圆连忙低头看去,就看到漠北北缓缓睁开了眼睛。 小脸依旧苍白的漠北北,眼眸中闪过一抹惊悸的神色时,方圆连忙安慰道:“别怕,没事了,坏人都被我打跑了,你的伤也不碍事,只是被划了一道小口--咳,我带你去医院包扎一下就好了。” “不用。” 女孩儿摇了摇头,左手揽住他的腰,长长的眼睫毛垂下,覆盖住了眼帘,低声说:“我、我不喜欢去医院,从小就特怕打针呢。” 依着方圆的毒辣眼光,当然能看出漠北北也没太大必要去医院,只要拿酒精棉擦洗好伤口,再贴上一贴创可贴,用不了几天就好了,连疤痕都不会留下的。 所以,听她说不喜欢去医院后,方圆也没勉强,松手把她放了下来:“也行,我送你回家吧。” 既然她已经醒来了,方圆当然不好再抱着她了。 双足落地时,漠北北脸上明显浮上不舍之意,犹豫了下,右手挽起了他的胳膊,低头看着脚尖,低声说:“我、我不想这么早就回家,你能陪我散散步吗?” “好呀,那我带你去河边公园玩。” 女孩儿因方圆而受伤,受惊吓,人家却却只想挽着他胳膊散散步,他当然没理由拒绝,一口答应下来。 “要是,每天都被坏蛋给割一下,就好了啦。” 漠北北嫣然一笑,轻轻的说道。 第444章 :你要平安的回来 被漠北北挽着胳膊,感受少女温软的身子,嗅着淡淡的处子幽香,沿着河边信步前行时,方圆没法不心中荡漾,不胡思乱想。 尤其漠北北总是向酒店问题上引,方圆就知道她心里咋想的了。 可不敢答应她,那是在犯罪呢。 方圆拿出手机看了眼时间后,牵起漠北北的小手,坐在了河边供游人休息的木凳上,还没说啥呢,女孩儿就小鸟依人般的,轻轻伏在了他怀里,喃喃的说:“圆哥、哥,今晚,我、我能不回家吗?” “不行,你必须回家。” 方圆想都没想,就一口拒绝了。 漠北北紧紧抿了下嘴角,没有说话。 “小北,我明白你的意思--其实,我也想,可现在不行。嗯,那个啥,你还记得以前我曾经跟你说过,如果我能康复,我就会认真考虑咱们关系的话吗?” 方圆抬手,轻抚着女孩儿柔顺的发丝,看着街灯下静静流淌的河面,心中无比的圆静。 以前他确实说过这些话,不过却是敷衍漠北北的:就算他能解开尸毒,也不会跟她发生那种关系。 他不想玷污这个干净的女孩儿,因为他太脏了:不但跟叶明媚鬼混,还跟陈婉约那样,如果再碰漠北北,那他可就真不是个人了。 “嗯,记得。” 漠北北伏在他怀中,沉默很久后才慢慢抬起头来,也看着河面轻声说:“那,我回去了。” 方圆俩人坐着的地方,距离漠北北所租住的小区,就一条公路的距离。 “好,也不早了,十点多了。” 方圆吸了下鼻子,接着说:“哦,对了,我明天要出去一趟。” “去哪儿?” 正要站起来的漠北北,马上追问:“什么时候回来,去做什么呢?” “应该用不了几天吧,是去明珠--嗯,我一个朋友过生日,昨天就打电话让我过去一趟,盛情难却吧,呵呵。” 方圆呵呵笑着,看向她:“想要什么礼物?跟我说,要不然,从那边带个包包来?你们女孩子,都喜欢名牌包包的。” “我不要包包,也不要别的任何礼物,我只想你能平安回来。” 漠北北凝视着他,就在方圆下意识的躲开她目光时,她站起来顺着台阶走上了公路。 站在路边,漠北北转身扶着街灯杆子,抬起右手轻轻挥了下,柔软的笑道:“记住我的话哦,你要平安的回来。” “好,我记住了。” 方圆仰望着她,点了点头时,漠北北转身迈着轻快的脚步,好像一个黑夜精灵那样很快就消失在了她的视线中。 “唉。” 有些惆怅的叹了口气,方圆点上一颗烟,顺着河边花砖路,快步向东走去。 十几分钟后,方圆来到了一个小亭子里。 里面坐着两个人,看到他进来后,马上就站了起来:“圆哥。” 这俩人,一个是虎子,另外一个,却是刚才用酒瓶子把漠北北割伤的四眼哥。 “辛苦了,都坐下。” 方圆拍了拍他们的肩膀,从口袋里拿出一张银行卡,递给了虎子:“钱不多,三十万,先拿着请弟兄们喝茶。” 方圆给虎子这三十万,算是他剁掉张茂右手的‘报酬’。 严格说起来,虎子等人冒险剁掉张茂右手,方圆只给他三十万,确实不多。 更何况,今晚四眼又帮他演了一场戏。 不过虎子才不会觉得方圆小气,也没谦让就把银行卡接了过来。 “兄弟,做的不错,很专业,这个月就免了老板的保护费吧,我走时没结账。” 方圆又对四眼笑着说。 四眼连忙点头哈腰:“就凭圆哥一句话,兄弟以后就不收大老刘的保护费了。” “不用,别因为我坏了你们的规矩。” 方圆坐了下来,说:“时候不早了,你们该干啥就干啥去吧。” “好,圆哥,再见。” 虎子点了点头后,又说:“我会安排四眼去别的地方,以后不会出现在莫小姐眼前的。” “让你费心了。” 方圆笑着点头。 四眼跟着虎子走出老远后,才悄声问道:“虎子哥,圆哥今晚安排的这一出,到底是什么意思啊?费那么大力气来算计个女孩儿。” “不该问的别问--我也不知道。” 虎子皱眉喝斥了四眼一句,回头看了一眼,也是满腹疑云。 确实,虎子也搞不懂,方圆为什么要演这场戏,针对单纯的漠北北。 方圆当然很清楚。 今天下午楼宇湘去找他时,他就好像捕捉到了什么,但随后就忘了。 不过,在秦大川装比,不小心打碎玻璃割伤他自己胳膊时,方圆猛地想到了:漠北北,有着很大的嫌疑。 昨晚楼宇湘派林林来警告方圆时,曾经威胁他,要是不去见楼总,就会对漠北北,秦小冰俩人下手。 林林走后,方圆马上就给漠北北她们打电话。 当时秦小冰兄妹俩关机,只拨通了还在医院的漠北北的手机,并告诉她最好是别回家,担心楼宇湘真对她下黑手。 可就在方圆准备连夜去会会楼总时,神秘失踪十三年的母亲,忽然打来了电话,彻底打乱了他的计划,让他呆坐到了天明。 就在他呆坐时,九幽王去酒店找楼宇湘了,当着她的面,残忍杀害了九号,警告她以后别招惹方圆。 楼宇湘当晚要对方圆不利的事,方圆只告诉了漠北北,然后九幽王就出现了--更何况,就在方圆刚中了尸毒时,漠北北对这方面的了解,也貌似很透彻。 尽管方圆曾经在租住房内,差点把漠北北掐死,把她吓尿了,还亲眼看到她踩在玻璃碴上后,刺伤了脚心。 可谁能保证,那不是她事先安排好的,是在演戏欺骗方圆呢? 还有就是,那晚在圆耀酒店时,楼宇湘那俩保镖被剁掉右手,漠北北也曾经单独外出过,所以她也是嫌疑人之一。 想来想去,方圆就觉得漠北北疑点越多,这才受到秦大川的‘启发’后,给虎子打电话,让他安排人演唱好戏。 九幽王是刀枪不入的,这点毋庸置疑,依着昆仑那石破天惊的全力一刀,斩在她脖子上后,也只是留下了一道血痕罢了。 那么如果漠北北真是九幽王所化,四眼的酒瓶子,绝对刺不伤她(有着相当丰富打群架经验的四眼哥,拿酒瓶子划伤漠北北时的力道,拿捏还是相当到位的)。 方圆敢保证,这次演戏可没有给漠北北丁点的准备时间--在四眼酒瓶子看似惊惶的划过漠北北脖子时,方圆就凝神盯着呢。 酒瓶子划过后,就像刀子切在豆腐上那样,漠北北的脖子上,就立马冒出了血,接着就被吓昏了。 小北,才不是九幽王。 我太多心了。 把那场‘戏中’漠北北的表现,反复在脑海中过了几遍后,方圆实在找不到任何的疑点,只有无端怀疑她,把她吓坏、受伤的内疚。 至于九幽王怎么知道,楼宇湘会派九号对付他,方圆现在才觉得:那个鬼女人,其实一直都躲在暗中关注他,发现九号要对他不利后,才立即出手的。 “今晚,还真是一场闹剧。” 方圆抬头,看着黑蒙蒙的夜空,喃喃的说道:“明天午夜过后,还有一场更大的闹剧,在等着老子呢。” 时间,可不会因为有什么在等着方圆,就放快脚步,依旧不急不徐的流逝。 初夏午后两点的太阳,照在一只黑狗身上,让它很是无精打采,伸着舌头走过方家胡同口时,停顿了下刚要走进去找个阴凉地方,一辆车却从后面呜呜的开了过来。 它赶紧贴着路边,一溜烟的去了。 这是一辆白色的宝马车,来到方家胡同口后,吱嘎一声停了路边。 “潘老师,就是这儿了。” 不等劳拉下车,坐在副驾驶上的夏小韵,就回头笑了下,接着开门下车,打开了后车门。 一个身穿唐装的老头,在一个中年男人的搀扶下,缓缓走下了车子。 老头看上去得有七八十岁的年纪了,须发皆白,虽然体型有些偏胖,不过浑身却透着股子仙风道骨的气质,眼一看就不是普通人。 事实上,这位潘老师,还真不是普通人。 他是华夏易学的会长,大号潘龙语,在风水学(包括相面,占卜,寻龙探穴看风水)上有着相当深厚的造诣,在此界是泰山北斗式的人物。 十数年前,就是他的建议,才改变了唐王市市规划的格局,让老城区保留至今。 当然了,夏小韵是不知道这些的。 甚至此前她对潘龙语大师,都不曾耳闻过。 她请来潘龙语,纯属‘巧合’的--好多天前,夏小韵终于鼓起勇气,要来找抢走她男人的母亲摊牌时,曾经有感而发,跟玩笑似的说,这家不适合女主人的存在,是不是找个风水先生来看看呢? 那时候夏小韵这样说,就是在开玩笑的。 不过前两天时,她在跟某老板闲聊时,听说唐王来了位风水界的高人,就是心中一动,犹豫着是不是真请高人,来方圆家看看。 她只是犹豫而已,可没当回事。 能请到潘龙语大师,那是因为她午休过后去公园散步(周末不用上班)时,俩人很凑巧的相遇--再然后,闲着也是闲着的潘大师,就跟她来了。 潘大师被弟子(其实是保镖)搀扶下车后,并没有走进胡同内,而是抬头看着天,已经灰白的眉毛微微皱起,好像在观天像那样,很久都没动一下。 大师既然貌似在大白天的观天像,夏小韵这种俗人当然不敢轻易打搅了,就静静的站在那儿,一脸谦恭的样子,实际上却在琢磨:哼,那个家伙请假去明珠,肯定是去见林舞儿去了。 方圆今天下午启程去明珠之前,曾经给夏小韵打了个电话请假,只说去哪儿,却没说要干啥。 碍于某种原因,夏小韵才不屑问,最多只是在心里咒骂这家伙去了明珠,最好是水土不服,拉的提不上裤子才好。 第445章 :十六星宿 “我不在家的时候,你一定得跟方圆学,好好上班,我会随时打电话查岗的。哼,要是让我知道你没几分钟的热度,你以后就别跟人说,我是你小妹。” 秦小冰走到门后时,还在给值班的秦大川打电话。 语气不善,跟她清纯的小空姐形象,一点都不相符。 那边的秦大川,自然是暗暗撇嘴(还让我跟姓方的学,这家伙根本就没来值班),但表面上却对小妹的话唯唯诺诺,不敢有丝毫违逆。 “好了,就这样吧,挂了。” 又叨叨了几句后,秦小冰才心满意足(自从当了小领导后,她很喜欢给人训话。当然了,也就对方圆跟秦大川这样罢了)的扣掉电话,开门走出了大门。 刚一出门,秦小冰就看到四个人从胡同口走了进来。 “咦,这、这不是神通快递的夏总吗,她怎么会来这儿了?难道说,是方圆,或者我哥在公司惹祸了,她才来找我兴师问罪?” 看到夏小韵后,秦小冰先是愣了下,接着就开始胡思乱想了:不会啊,我刚跟哥哥通电话呢,听他说话很正常啊。 秦小冰在看到夏小韵时,后者也看到了她。 同样,在这儿遇到秦小冰后,夏小韵也愣了下:她跟方圆住在一起了? 但接着,夏小韵就发现,秦小冰是从胡同中间那家大门出来的了,心里顿时松了口气:原来,她跟那家伙是邻居的。哼,他们什么时候成邻居了,我怎么不知道! 原来,她是陪着别人来的--秦小冰这才注意到,夏小韵在陪着一个老头来的,不过却想的更远了:不会是我哥他们得罪了这为老人家,人家找到了夏总,拽着她来一起兴师问罪的吧? 就在两女相视着对方,思绪纷飞时,夏小韵几个人走到了秦小冰面前。 “夏总,您好,这是去哪儿呢?” 既然夏总是方圆俩人的大老板,希望这俩家伙能好好工作的秦小冰,当然得率先打招呼,而且态度还很客气。 “哦,我去那边。” 夏小韵仰着下巴,点了点头方圆家的大门,接着淡淡的问道:“怎么,你也住在这儿?” “是啊,这是我哥跟方圆合租的房子,我现在是跟他们住在一起的。” 秦小冰如实回答时,情不自禁的也看向了方圆家:方圆曾经跟我说,这家的人也在神通快递上班,看来夏总是找那个人。只是,她没看到门上挂着锁吗? “方圆跟你们合租的房子?” 夏小韵秀眉微微皱了下,随即舒展开来,上下打量了她几眼:“嗯,合租省钱。秦小冰,你这是要去上班?” “傍晚有趟飞行。” 秦小冰向后退了一步,才指着方圆家说:“夏总,那家锁着门呢。” “没事,我有钥匙。” 夏小韵笑了下,才带着潘大师几个人走过去:“祝你工作平安。” “谢谢。” 秦小冰道了一声谢时,心中疑惑顿生:她怎么会有那家的钥匙呢,奇怪。 夏小韵没有撒谎,紧走两步后来到门前,拿出一把钥匙打开了锁头,推开门后转身,对潘龙语说:“潘老师,请进,就是这家了--秦小冰,你还有事吗?” “啊,没,没事,我就是、我走了,再见。” 始终瞪大双眸看着那边的秦小冰,慌忙摇了摇头,飞快的锁上大门,拉着箱子咔咔的快步走出了胡同,心中还在琢磨:她怎么会有那家的钥匙呢? “这小姑娘,是个有福之人啊。” 夏小韵在跟秦小冰说话时,潘龙语曾经看过她几眼,等她走出胡同后,才抬手屡着胡子,跟助手随口说了句。 当小空姐的,一般都算有福了,不是被大老板包了,就是能钓个金龟婿--夏小韵心中这样恶意的想着,也没多话,引着潘大师走进了院子里。 相比起无可无不可的夏小韵来说,反倒是劳拉对请来潘大师看宅子风水很感兴趣,一直都关注着他的每一句话,更是随着他的目光不住四处看。 就是四处看。 潘龙语在进门后,才没有像一般看宅子的风水先生那样,先看房子的建筑风格,而是先走到东墙跟下,低头皱眉抬起左手,几根手指不断的掐算着,嘴里更是念念有词。 (一个院子里的建筑格局,对这个家来说是很重要的。 比方有户人家走的是东南大门,那么家住不住正堂,就得住在东北房间。 厨房,得在东边,而且还得比西厢房要高,最好是起一座东屋楼子。 洗手间呢,则要在西南角,但又不能正冲着大门,得建一道影壁,来避免厕所的污秽之气,冲了从大门来的财路--等等 至于兄弟说的这些对不对,还请懂行的仁兄别喷,当作是扯淡好了)。 夏小韵虽然不懂啥叫风水,可也觉得潘大师此时的动作,貌似有些古怪:看上去,就像他想找到三十年前掉在这儿一个金戒指那样。 潘龙语从大门后的东墙根,缓步慢行,围着院子转了个圈,又回到了门口,这才闭上眼睛,左手依旧快速掐算着。 搞什么呢,神神叨叨的。 就在夏小韵站的腿子都开始发软时,潘大师终于睁开眼,低低的叹了口气,缓缓摇头,喃喃的说:“北斗有星陨落,南斗有星飘摇不定,福禄寿三星星光黯淡,此乃大凶之兆也。” “潘大师,您能给大家解释一下,您这番话是什么意思吗?” 夏小韵实在忍不住了,很客气的问道:“我虽然不懂风水学,可我也觉得,一般家里好像跟北斗南斗的没什么关系,更没听说过福禄寿三星了。” “夏总,你有所不知,每个宅院,都是单独的一方小天地,小世界。宅院的布局是否合理,跟十六星座有着相当密切的关系……” “潘大师,我以前看神话故事时,看到个二十八星宿,现在年轻人又讲究十二星宿,可从没有听说过十六星宿啊。” 夏小韵打断潘龙语,脱口说出自己想说的话后,才意识到这是很不礼貌的,俏脸一红,赶紧弯腰颔首道歉:“对不起啊,潘大师,我有些鲁莽无礼了,请原谅。” “呵呵,没事,没事,听到不同的意见,就要问个明白,这是很正常的反应。” 潘龙语微笑着,摆了摆手说:“夏总,那我就给你解释一下什么叫做十六星宿吧。嗯,先问你个问题,你知道我们以前所使用的秤,更听说过‘半斤八两’这句成语吧?” 在现代人所熟悉的电子秤,地秤等计量工具没有发明之前,华夏都是用秤来衡量某些物体的重量。 在古代的计量单位中,一斤就是十六两,半斤就是八两,所以才有‘半斤八两’这个成语的出现,寓意就是两个物体一个样的。 老祖宗之所以把一斤分为十六两,可是很有道理的,是根据天上的星宿来设定的。 相关方面的古人以为,北斗主杀,南斗主生,北七南六,总共十三颗星。 生死,永远是对人类影响最大的,所以这个话题备受人们的关注,尤其是事关神秘的这十三颗星宿。 除了北斗南斗十三颗星宿外,还有三颗星也是很重要的,那就是福、禄、寿三颗星,分别代表着本名的意义。 这样一来,生死,福禄寿这十六颗星,就成了对世人最重要的星宿。 古代,生意人最讲究的就是个信誉,为避免奸商的坑蒙百姓,所以在制作秤杆时,就把这十六颗星牵带了上去,每颗星代表着一两,总共是十六两,一斤。 如果奸商想坑蒙白姓,缺斤短两,那么就会先减福禄寿,再威胁生死--总之,就是坑蒙的次数越多,奸商就越没好果子吃。 但是到了后来,一斤更为十两,彻底改变了华夏传统中的重量单位,所以那些靠秤杆子来坑蒙顾客的奸商们,才不会顾忌缺斤短两时,会影响到自己的福禄寿,威胁到自己的生死。 当然了,一斤十六两是根据天上星宿来制订的说法,在古代也不一定会影响到奸商,不过肯定会起到一定的作用,算是商人心中的一个道德标尺吧。 “哦,原来是这样啊,我还真不知道,是有些孤陋寡闻了。” 听完潘大师的讲解后,夏小韵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又问:“那么,北斗有星陨落,南斗有星飘摇不定,福禄寿三星星光黯淡那些话,又是什么意思呢?” 潘龙语抬头,这才看向有些残破的北屋那边:“这些话的意思是说,主杀的北斗七星中,有一颗重要的星星陨落,此时该起到重要作用的主生的南斗六星,却偏偏飘摇不定,继而影响到了福禄寿三颗星--这,可是天灾出现,乱世来临的征兆啊。” 看老潘说得这样郑重其事,夏小韵有些嗔目结舌:“潘老师,不会吧?就方圆家一个小破院,能影响到整个天下?而且,我发现您刚才,可是围着院子墙根转了一圈的,这大白天的又没星辰,那您是怎么推断出这些的?” “那是因为这个院子,就关系--咳,呵呵,我说得世界,是这家院子里的小世界。” 潘龙语咳嗽了一声,看着夏小韵笑眯眯的问:“夏总,你不是这家院子的主人。不过你却知道,这个家里的原主人,早在十三年前,就已经离开这儿了,再也没有回来过。” “啊,你、您怎么知道?” 夏小韵大吃一惊。 她有百分百的把握,认为潘龙语此前从没有来过方圆家。 可他却能一口断定,方圆的父母是十三年前就离开这儿,再也没有回来过,实在无法不吃惊的。 “那是因为每个院子里,都有十六星宿镇守着,来决定那户人家的命运。” 潘龙语收敛笑容,看向东墙边的地下,淡淡的说:“十六星宿由上映射于地下,就会在院子周圈的地下,形成十六星宿的地下落脚点,每隔十六年变幻一次方位。” 第446章 :你父母有消息了! 天地分阴阳,截然不同却又相互相连。 当天空上方的星辰长时间映照地上某个地方时,就会由看不到的射线,在地上留下一般人看不到的痕迹,就是所谓的落脚点了。 就像民间传说中的那样,遭逢九子连珠(就是九大行星排成一条线)时,映射到地面上的射线威力,就会千百倍的增长--被映射的地下微生物,基体就会发生改变(类似于核辐射),成为太岁。 “这些都是传说,你们可以不用信,就当是在听故事罢了,呵呵。” 看夏小韵俩人听的出神,潘大师笑了下,继续说:“华夏没有成一统之前,每户院子只有南北双斗十三颗星笼罩,后来秦始皇统一中原后,就把福禄寿三星加了进来,就变成了十六颗星。 这十六颗星的落脚点,并不是寂然不动不动的,而是跟随天体的变化,每隔十六年变换一次方位。 一切平安,就像我们所看到的花开花落那样正常,十六年一个周期,周而复始,生机活力越强,十六星宿的映射落脚点,在地下留下的痕迹就越强。 反之,一个家有灾难降临后,十六星宿的落脚点,就会变弱,很难搜寻。 不过,就算一个家大难临头,星宿落脚点要变弱的话,也会有个漫长的时间段--那就是每年,只会有一颗星的落脚点变弱。 在秦之前,原本一个家要破败的话,南北十三颗星要用十三年的时间,从这户院子里逐渐消失,当最后一颗星的印痕消失后,这个家庭就再也没有活力,不适合人居住了。 但是自从秦始皇加入福禄寿三星后,某个家庭遭遇不幸后,就算南北十三颗星在十三年彻底消失,但福禄寿三星却始终存在。 因为福禄寿是华夏第一位皇帝强行加入每户人家的,在没有他的许可下,三星不得‘擅离职守’。 所以哪怕南北双斗十三颗星全部消失,但福禄寿三星却始终存在--有他们的存在,这户院子随时都能适合人类居住。 不过,福禄寿三星的落脚点,却会变得微弱,与天空相应的星宿,光芒也会黯淡。” 潘大师说了这么多后,才稍稍停顿了下,看着夏小韵说:“不算福禄寿三星,单说南北双斗十三星宿。我想夏总应该听说过南斗主生,北斗主杀的话吧?” 故老相传,南斗六星乃生机所生之处(就是人类投胎做人,南斗说了算),而北斗七星,则是命格断绝之路(人从被南斗放生投胎之日起,性命就捏在了北斗的手里)。 夏小韵想了想,才回答:“以前,好像从网上看过这方面的传说,但也仅仅觉得有趣罢了,并没有多关注。” “嗯,其实很多传说,都是有根源的。” 潘大师点了点头,继续说:“每户人家所在的南北十三颗星,也起着相同的作用。他们的功能虽截然相反,却又相辅相成,来维持这户人家的运势。主生的南斗,代表人家的女主人,主杀的北斗,则是男主人。福禄寿,却是双斗的子嗣。” 潘龙语说方家北斗有星陨落,并不是说方家男主人就是死了,而是遭逢了大难。 男主生机要想彻底断绝,得北斗七星全部陨落才行。 北斗有星陨落,男主遭遇大难后,本该由主生南斗的女主来拯救,帮衬,但其实她却飘忽不定,远离了男主,从而让男主遭遇更加艰难。 方家男主遭遇艰难,女主却飘忽不定,从而影响了福禄寿三星笼罩着的子嗣,所以造成子嗣多劫,坎坷的命运。 “潘老师,请等一下!” 潘龙语刚解释到这儿,就被夏小韵急急的打算:“潘老师,您这番话的意思,是不是说方家的男女主人,都没有死!?” “死?” 潘龙语明显愣了下,随即笑道:“虽说北斗有星陨落,代表男主遭逢大难,南斗飘忽不定,不肯给予北斗任何的援助,但代表这户人家的南北双斗都在,这就证明他们不管遭遇多大的灾难,也都还在人世间啊。” “都还活着?” 夏小韵霍然转身,看着方家的正房,喃喃的说:“方圆的父母,还都活着?他们神秘失踪十三年了……” 潘龙语接过了话语:“是啊,刚才我察看南北双斗十三星时,发现住星辰除了北斗七星中的天璇星(故称司禄,又叫天狼)陨落外,其他六星,还有南斗六星的印痕落脚点都在。而且南斗中的天梁星(南斗第二星,古名阴星),今年春分时又重新归位的,所以才能断定十三星刚离开。” “真得?” 夏小韵再次转身,满脸都是狂喜的看着潘龙语,颤声问道:“潘、潘老师,您这些话可信么--对不起,我并不是质疑您,我只是觉得太不可思议了。” “这户人家的男女主人,目前都还活着,我可以用我所有东西,来担保。” 潘龙语看着夏小韵,沉默片刻才缓缓的说:“不过,除此之外,我说南北双斗十三星、外家福禄寿三星的那些话,夏总不要全信,权当是老头子在这儿神神叨叨,哈哈一笑就好了。” 他在说这番话时,老眼里闪过一抹愧疚之色。 他愧疚,是因为他说出的那番话中,一部分是他自己杜撰出来的。 从来到唐王的那一刻起,潘龙语就注定要说这些了。 这确实有违他‘绝不忽悠人’的原则,但却是不得已而为之,为了大局,就算胡说八道些,也是情有可原的。 “不,不,我没有质疑潘老师您这番话的意思。” 夏小韵慌忙摇头,接着说:“请您稍等,我打个电话!” 不等潘龙语说什么,夏小韵就拿出手机,快步走出了院门口。 看着紧随她出去的劳拉背影,潘龙语无声的叹了口气,跟助手相互对望了一眼,这才缓步走进院子里,抬头开始观摩院中的建筑。 建筑飞一般的后退,车厢上方的电子显示仪上,已经证明此时动车的车速,超过了每小时三百公里。 只是车窗玻璃是减速玻璃,所以才能让人向外看时,不会因为速度过快而产生晕眩感。 动车正在穿过一座城市,方圆此前曾经来过,却像这列动车一样,不曾在市中心有过丝毫停留。 更像人一出生就走向生命的终结点,任何力量都无法阻拦那样。 方圆去明珠,选择乘坐动车,而不是坐飞机,主要是秦小冰。 今天下午秦小冰要出发了,方圆要是去机场的话,俩人要是万一碰到了,他该怎么解释呢? 尽管俩人相遇的几率不是很大,不过方圆还是不想‘冒险’,这才选择了动车。 叮叮当,就在方圆看着车窗外飞速倒退的建筑,眼前却浮现出秦小冰那傻乎乎的样子,情不自禁的露出一个笑容时,拿在手里的手机响了起来。 来电显示是夏小韵。 “咋,找我有事?” 方圆接起了手机,很随意的问道。 “你父母有消息了!” 夏小韵的这句话,一下子就让方圆呆住。 我父母有消息了? 她咋知道我父母下落的? 咕噔一声,方圆艰难的咽了口吐沫后,脑袋中忽然响起的嗡嗡声,才攸然消失,张嘴刚要说什么,却又听手机对面的女孩儿说:“我请了一个风水大师,来你家看风水。他告诉我说,你父母并没有遭难,只是出走了。” 咣当一下,方圆潜意识内腾起的狂喜,就被小夏妹妹这番好像一块大石头般的话,给狠狠砸了下来:啥,你说我父母有消息了,是因为你请了个风水大师,去我家风水,他说我爸妈只是出走,你就信了? 如果夏小韵就在眼前,方圆肯定会采住她衣领子,给她一个大耳光:没有你这么忽悠人的。 不过方圆更能从夏小韵说话时的语气中,能明显感觉出她现在是相当兴奋的。 就因为,她听说方圆的父母还活着。 无论她是不是被算命先生忽悠了,单凭她这份关诚心,就足够方圆感动了。 所以方圆又在咽了口吐沫后,才温和的笑着说:“这是个好消息啊,你给我仔细说说呢。” 如果是放在前些天,方圆听到这个消息后的反应,绝不只是脑子里嗡的一声大响--可昨天清晨时分,范颖颖确实给他打了电话,报‘平安’来着。 既然范颖颖还活着,那么方天明也活着的可能性就很大了。 方圆早就做好了这方面的心理准备,所以才能保持一定的冷静。 方圆的冷静,让瞬间就把潘龙语给她说的那些、简单讲述一遍的夏小韵,在说完后才察觉出,随即惊讶的问道:“怎么,你听到这些后,没感到震惊?” “很震惊,震惊的都不相信我还活着了。夏小韵,谢谢你能告诉我这些。” 方圆深吸了一口气,语气诚恳的说。 “哼,我才不稀罕你感谢我呢,哼。” 接连冷哼两声后,不等他再说什么,夏小韵就扣掉了电话,小声恨恨的骂道:“总是嘴上说感谢我有个屁用,那你为什么不回来呢,非得去明珠!” 骂完这句话后,夏小韵才发现劳拉就站在身边,俏脸一红,觉得很不自然。 劳拉才不在意夏总骂谁呢,只是纳闷的小声问:“夏总,我们请那位潘老师来,不是让他给看看,方家为什么不适合女主存在的吗?” “啊,你不说,我都差点忘记了呢。” 夏小韵这才想起请潘大师来的目的,连忙迈步走进了方家。 潘龙语这时候已经坐在了石桌旁边,他的助手站在身后。 石桌上,还摆着几个酒瓶子,盘子碗的,还又半包花生米,很狼藉的样子。 “对不起啊,潘老师,没来得及打扫呢。” 夏小韵抱歉的笑了笑,在潘大师对面坐了下来:“劳拉,你收拾一下呢--潘老师,我这次请您来,是有个很重要的问题,想向您请教。” 第447章 :方天明的毒咒 夏小韵最想知道的,就是方家能不能有女主人。 潘大师刚才的那番话,彻底把夏小韵给‘忽悠’住了,所以问起这个问题后,绝对是怀着无比虔诚的态度。 “刚才在夏总打电话时,我已经看过这户人家的建筑布局了。” 听夏小韵问出她的问题后,潘龙语抬头再次看了眼屋檐,说:“夏总,你有没有注意到,屋檐上有不同于别人家的地方?” “跟别人家屋檐不同的地方?” 夏小韵纳闷的抬头,看着有些残破的屋檐,抱歉的笑了笑说:“潘老师,对不起啊,我从小就没有住过这种单独的院子,所以对这方面没有任何的关注。” “嗯,不要紧,那我来跟你说。” 潘大师抬手,指着东北屋的屋檐,说:“那是主卧的屋檐。正常屋檐呢,应该略高于其它房间的屋檐,才能有利于这户人家的男主。” “可是,方家主卧的屋檐,好像、好像要比正堂,西屋都要矮一些!” 经过潘龙语的指点后,夏小韵这才发现,东边主卧房顶上的屋檐,明显要比其它房间要矮一些。 方圆家的北屋,当初在修建时,可是一体盖成的,七间红砖大瓦房(就是东西卧室各两间,正堂三间),按说屋檐的高度,肯定得一致的才对。 但事实上却不是这样,屋檐是西高东低的格局。 东北主卧,代表着这户人家男主人在家的地位。 男主人,又跟北斗七星相关(从地面上观察,北斗要比南斗明显高很多的),也代表着男主人的地位,要比女主人高。 方家却恰恰相反,按照潘大师的解释就是:屋檐西高东低的格局,就会造成女主人强势,力压男主人。 无论房子在修盖时,就盖成了这样,还是后来因为地质变化,导致东北主卧那边的房子下沉,这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房子一旦形成这个格局,男女主人都居在东北主卧,男人也得受女人‘欺压’。 在民间,就把女人强势欺压男主的现象,称为‘母鸡打鸣’。 司晨本来是公鸡才能做的事,结果却被能下蛋,又能打鸣的母鸡抢走了,公鸡还有什么尊严可讲? 这就是怕老婆了(当然了,现在怕老婆已经成为一种美德了)。 “您是说,就因为房子的格局,对这个家的男主人不利,所以才会落败?” 夏小韵满脸的不解:“可问题是,当世怕老婆现象很正常啊,好像跟家庭落败没多大关系吧?” “怕老婆是怕老婆,男人怕老婆不是因为怕,而是因为男人爱极了女人,所以才对她言听计从,这是一种美德吧。咳,但在风水格局上,却不是这样理解的。” 潘龙语轻咳了一声,解释道:“风水格局中,男为阳,女为阴;男为天,女为地;男在上,女在下……一旦阴阳相反,天地颠覆,上下混乱,那么一切就乱了,主男人遭祸离家。” “一个家里,要是没有了男人,那还能称为家吗?” 潘龙语轻声说:“没有男人的家,女人也呆不住的,只能跟着离开。” 夏小韵又问:“可这跟方圆有什么关系?哦,方圆,就是这家主人的儿子,他、他先后交了好几个女朋友,都方续离开了,但他却没走。” “那是因为这个叫方圆的男人,并没有跟那些女人打算成亲过日子。” 潘龙语淡淡的说:“既然他不想女人成亲,那么那些女人就算不上女主人,无法利用风水格局,来給他强大的压迫感,让他离开。反而受到格局的影响,不能呆在这个家里。” 一直没说话的劳拉,忽然插嘴问道:“可问题是,方圆已经跟女人结婚了。” “绝不是在这个家里住!” 潘龙语很肯定的说:“而且,就算他们在外面住,这边格局不动的话,他们感情也不会和睦,主分离。” 方圆跟水暗影结婚,成为法律上的夫妻,这是个事实。 可正如潘龙语现在所说的那样,方圆跟水暗影的夫妻关系,一点都不正常:谁家老公在新婚燕尔之际,就离开老婆跟别的女人厮混在一起的? 听潘龙语这样说后,夏小韵越想越正确,也更佩服,接连点头:“对,对,事实情况就是这样。方圆跟水、结婚后不久,他们就分开了,天各一方的--潘老师,那您说,要改变方家当前不利男主的格局,是不是得扒掉房子,重新修建?” “不行,不行,绝不行!” 潘龙语接连说了三个不行,语气一个比一个重。 夏小韵茫然:“为什么不行?难道说,方家世世代代的,都得居住在这小破院里,他都不能像别人那样,拥有一个正常的家庭么?” 潘龙语轻声说:“如果这户人家的男主,当初在离家出走时,没有对生门(生门属土,居东北方艮宫,正当立春之后,万物复苏,阳气回转,土生万物,相于夏,休于秋,囚于冬,死于春)下毒咒的话,随时都能破土动工,翻盖房屋的。” “方圆的父亲,在离家之时下毒咒?” 夏小韵更加不解:“您,怎么知道他在生门下毒咒了?还有就是,他的毒咒很管用?对这个家,住在这个家里的人,能起到什么样的负面效果?” “他肯定是对‘压迫’他的妻子不满,从而心生毒怨,这才愤而离家出走。” 潘龙语站起身,缓步走向方家主卧窗前:“夏总,这个地方,就是生门了。这户人家的男主人--原来也是一个八卦阴阳高手。” 夏小韵看着主卧窗外的地面,却看不出有哪儿不同,下意识的抬手挠了挠后脑勺:“潘老师,这边的地势也矮?” “不是矮,而是寸草不生。” 潘龙语淡淡的说:“夏总,你仔细观察一下就能看出,万物生机的春天刚过,院子其它方位的地上,都会或多或少的长有青草(如果是水泥地面,那么雨后就会有青苔),但唯独这个地方,却是光秃秃的,不适合任何杂草生长。” “李子,你去杂物室内,找一把铁锨过来。” 潘龙语转身,吩咐他的助手李子。 李子答应了一声,很快就从杂物室拿来一把铁锨。 “你先在休门(居北方坎宫)那边铲一铁锨土。” 潘龙语指着正堂门口前的地面说。 正堂门口前的地面,因为有人经常出入,所以土壤被夯实,表面也很光秃秃的,没有丝毫生机(方圆家的院子里,并没有铺成水泥地面,只用红砖铺了一条小路,方便下雨时行走)。 李子用了很大力气,才铲起了一铁锨土,抬起一米的高度上,方便众人观察土壤。 “夏总,你仔细看看土壤中,有没有草根。” 潘龙语伸手拿过一块土坷垃,用力捏碎后,夏小韵就看到了一段草根,很新鲜的样子。 “这地方因为人经常走来走去,所以杂草无法冒头生长,但却不妨碍杂草生根,所以说这地方的土壤中,还是有生机的。” 潘龙语把手里的泥土,抛在了铁锨上,又吩咐李子:“你再从生门处铲一铁锨土,我们来观察一下。” 李子遵照潘大师的吩咐照做,很轻松的搀了一铁锨土。 轻松,是因为主卧窗外的地面上,没有谁在这儿走来走去的,土壤很松软。 不等潘龙语说什么,夏小韵就抓起一块有些湿糊的土坷垃,很轻松的捏开--没有杂草根,整整一铁锨的松软泥土,都没有一根草根。 “这就是男主人临走前,在生门下了毒咒的原因。而且,也关系到西北、关系到北斗七星中的某个星座陨落的主要原因。” 潘龙语嘴角微微抽了下,轻声说:“所以我才说,不破除原主人的毒咒,生门就永远没有生机。没有生机,就算你翻盖新房,改变建筑格局,可还是不利女主存在的。” 顿了顿,他才又说:“更在于她的是,一旦有人翻建新房,就会主女主横死。” 听他这样说后,夏小韵打了个激灵。 因为就在方才,她还决定明天就找个建筑队,来翻建新房的。 哪怕新房刚建成,老城区就会改造--夏总可是大富翁,当然不会在乎修房子的这点小钱,她更在意自己住进来后,居住条件一定要好才行。 可现在她可不敢了:如果擅自破土动工,造成方圆的母亲横死,那她岂不是成了大罪人? “方圆的父亲,为什么要下这个可怕的毒咒?难道,他不想他的儿子,能过幸福生活?” 劳拉再次说话了,语气中带着不可思议的不解。 “他当时在下这个毒咒,可能忽略了儿子,只是想来伤害女主人吧?” 潘龙语轻声说着,抬头看向北方:“他的毒咒,肯定是诅咒女主这辈子,都别想好过了,始终处在痛苦中--无法跟她所爱的儿子团聚,就更别提会组建新的家庭了了。” “一个男人,得有多么怨恨自己的妻子,才会下这样的毒咒?” 劳拉喃喃的说着,摇了摇头:“没想到,在东方也有邪恶毒咒的存在,还这样神奇的让人吃惊。” “呵呵,至于他为什么怨恨自己的妻子,我还看不出来。” 潘龙语呵呵笑着,看向了脸色阴晴不定的夏小韵:“夏总,你还有什么想问的吗?” “我、我想知道,该怎么才能破除方圆父亲下的毒咒。” 夏小韵深吸了一口气,问出了她最关心的问题。 “要想盘活生门,无非是让这地方充满生机。” “可这地方,连杂草都不生长。杂草,可是生命力最顽强的植物了。” “杂草算不上。” 潘龙语摇了摇头:“还有一种植物,哪怕是在地下黄泉,也能盛开的。” “什么植物,有那么大的生命力?” 夏小韵秀眉皱起,刚问出这个问题后,脑子里忽然猛地闪过一道灵光,嘎声问道:“您、您说得是彼岸花!?” 第448章 :我要让这花盛开! 彼岸花,开彼岸,只见花,不见叶! 花开一千年,花落一千年,花叶生生相错,世世永不相见。 春分前后三天盛开的彼岸花,叫作春彼岸,秋分前后三天叫秋彼岸。 彼岸花只开于黄泉,是黄泉路上唯一的风景。 人世间,只闻彼岸花之名,却不见彼岸花花的存在。 所以它只是存在于阴世界,存在于传说中,但在潘龙语说出那句话(能在地下黄泉盛开)后,夏小韵猛地想到了这种花,才脱口问出。 “对,就是彼岸花。” 潘龙语看着脸色忽然苍白的夏小韵,温和的目光中,好像浮上了怜悯之色,随即垂下眼帘,淡淡的说:“唯有彼岸花在此盛开,方家男主人当年所下的毒咒才会解开,女主才能回家,他们的后人才能成家立业。” “可是,可是去哪儿找彼岸花?” 夏小韵紧紧咬了下嘴唇时,眼前又浮上她在龙头留给她的那封信上,看到的一句话:并蒂彼岸花开,灾难降临。 陈婉约也曾经告诉过她:当她跟方圆成为夫妻后,俩人身上的彼岸花就会并蒂,继而盛开。 无论并蒂彼岸花盛开这句话做何解,但都是象征性的。 因为这两朵花,只是在方圆,在夏小韵的身上,可不是真得花儿,能拿下来栽种在被方天明下过毒咒的生门处。 潘龙语没有回答夏小韵这个问题,却看向了李子,还有劳拉。 李子马上就放下铁锨,快步走向了院门口。 劳拉在犹豫了下后,也跟着走了过去。 等她把院门关上后,潘龙语才看着夏小韵,轻声说:“夏总,彼岸花在哪儿,相信你比我更加清楚。” “潘老师,我们能相遇,你能被我邀请来这儿看风水,其实,都是你一手安排的,对不对?” 夏小韵就算是再傻,这时候也能察觉出什么了。 再称呼潘龙语时,就免掉了敬语。 “风水界,其实也非常重视缘分的。” 潘龙语没承认,也没否认,回答的有些似是而非。 夏小韵不在意这些,只是追问:“可有人告诉我说,彼岸花绝不能盛开,要不然就会有灾难降临。” “那个告诉你这些的人,并没有撒谎。” 潘龙语看着夏小韵,神色平静。 夏小韵咬了下嘴唇,无声的冷笑道:“难道说,你也想让我跟方圆互动,让彼岸花盛开,引发未知的灾难?” “不想。” 潘龙语很肯定的摇了摇头,坦率的说:“我对当前的盛世华夏很满意。” 夏小韵紧紧的追问:“那你为什么要跟我说这些?” “我只是在说事实。” 潘龙语低头,看着被李子抛出来的小坑,轻声说:“我相信,方圆的父亲之所以下这个毒咒,也肯定想到了彼岸花,知道人们会千方百计的阻止彼岸花盛开,借此来诅咒他妻子,会痛苦,孤老一生。” “可方圆,也是他亲儿子啊!” 夏小韵也看向那个小坑,哑声说:“就因为他痛恨妻子,就可以不顾方圆的幸福了?” “有些事,也不是他能左右的。” 潘龙语抬头看着天,缓缓的说:“彼岸花,绝不能盛开。方家的毒咒,也无法解除。方圆本人,这辈子会有太多女人,但也注定只开花不结果--这,可能是上天对他不公命运的补偿吧?” 不等夏小韵说什么,潘龙语就笑了笑,继续说:“或许,这也是他父亲的愧疚--他注定,命犯桃花,艳福不断。” “我听说,有个至邪之物,要把我取而代之的。” 夏小韵追随着潘龙语的目光,看向西北:“潘老师,你怎么看?” “夏总,你的命运,得取决于方圆了。就像他最终是什么命运,跟你息息相关一个样。你们俩人的命运,是息息相关的,跟这座院子有关。” 潘龙语说着,缓步走向大门口。 此时,天已接近黄昏。 他在这儿说了这么久,利用他风水大师的身份,说了那么多的‘废话’,但最后才点名了来意。 来意既然已经说清楚,他被人委托来此的任务也完成,是时候该走了。 “潘老师,请等一等!” 就在潘龙语走到院门口时,夏小韵忽然喊住了他。 “夏总,你说。” 潘龙语转身,神色平淡的看着夏小韵。 夏小韵抬起右手,反指着背后的屋子,语气坚定的说:“我,会住在这儿。” 潘龙语没说话,只是看着她。 夏小韵的右手落下,指向了被李子挖出的小坑,几乎是一字一顿的说:“彼岸花,也会在此处盛开!” 就在此前,因为方圆泡上了陈婉约,为他跟夏小韵之间,划上了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所以不管她有多么的痛恨那俩人,多么的不甘,也知道她跟方圆之间,已经注定不会再有任何的结果了。 但潘龙语的出现,所说的这番话,却彻底把夏小韵骨子里的倔强,给激发了出来:她才不管陈婉约是方圆的主人,她一定要让彼岸花盛开! 至于彼岸花盛开,灾难会不会降临,夏小韵不想去考虑那么多了,颇有几分法国某皇帝所说的那句名言:我死后,哪管他洪水滔天。 更何况,就算夏小韵不想让花盛开,可九幽王那个至邪之物,不也来到她身边,躲在暗中就像幽灵那样,随时随地都要把她取而代之么? 彼岸花开,或者不开的命运,对于夏小韵来说都没啥区别,那么她有什么理由,不再她还能正常时,却追求她所爱的男人? “会有太多,太多的人,会因你而死。你自己,也不会活。” 潘龙语静静的看着她,过了良久后,才说出了这句话。 接着,他就转身开门,走了出去。 劳拉马上走进了院子,快步来到了夏小韵面前,低声问道:“夏总,你没事吧?” “没事--能有什么事?” 脸色惨白,死死咬着嘴唇的夏小韵,森然一笑后,才淡淡的说:“明天派人来收拾院子,对外就说我已经买下了这儿。以后,我们就住在这儿了,以女主人的身份。” “好,我会安排的。” 劳拉点了点头,接着问:“还要翻修房子吗?” “不,我还不想方圆的母亲出事。” 夏小韵摇头,看着劳拉:“你觉得他那些话,可信吗?” “不管她信不信,她都会考虑方圆的父母。” 潘龙语沿着河边小道,信步前行,根本不用李子搀扶,很健硕的样子。 “潘老师,我能再问个问题吗?” 李子紧随在他身边,恭声问道。 “呵呵,这一路都是你照顾我的,有什么问题只管问。” 潘龙语呵呵轻笑着,侧脸看了眼李子。 “您为什么要激将夏小韵,让她住进方家?” 李子问道。 “你跟她的女保镖虽然在门外,但我觉得你该听到,她说有个至邪之物,要把她取而代之的话。” “是的,我们都听到了。” “那个至邪之物,无孔不入,没有谁能挡得住她。但是方家,却是唯一能让她禁足的地方。” 潘龙语说:“夏小韵住进方家后,虽说不能一辈子都呆在里面不出来,可却能减少一半的危险。更何况,有方圆陪同她,安全系数又大了好多。” 李子不解的问道:“那个至邪之物,为什么不敢去方家呢?” “这都是方天明布置的。” 潘龙语右手拄着拐杖,脚步微微放缓:“除了关系到西北那个黑暗世界外,他还预料到,会有一个至邪之物要来接触方圆,担心他儿子会遭受伤害,所以在方家院子里,布下了天罡十六杀邪阵,来专门抵御她。” “天罡十六杀邪阵?” 李子恍然:“潘老师,就是您说的南北双斗,外加福禄寿三星?” “是的。” 潘龙语停住了脚步,看着河水沉默片刻后,才轻轻叹了口气:“唉,但很可惜,当年方天明在布阵,按照天上十六星宿砸下能辟邪的柳木时,那个处于西北方向的开门(开门,八门之一,居西北乾宫)木桩,却因为某种意外情况,发芽成长为了一棵小柳树,导致西北天狼星的陨落,也让天罡十六杀邪阵威力大减。” 如同桃木一样,柳木也能辟邪。 民间在清明时,就会在门前插柳枝(清明在门前插柳枝,一是辟邪,而是引领以故亲人回家)。 方天明当年就是以南北双斗、福禄寿十六星为主,以能辟邪的柳木为辅,布成了让九幽王禁足的天罡十六杀邪阵。 布阵后,十六个柳木桩不能发芽,尤其是最重要位置的开门。 跟尘世间柳树发芽象征生机勃勃不同,天罡十六杀邪阵中的柳木发芽后,则是为某个黑暗世界带去了生机,反过来借助生机,来除掉镇守她们的天狼星。 八门中,位于西北的开门最为关键:门都开了,天狼星也陨落,没有了看门人,还有什么不能进的? 至于处于开门位置的柳木为什么要发芽,造成天狼星陨落,大开方便之门,这可能是因为方天明的‘功力’,抵挡不住来着黑暗世界的功力吧? “这样说的话,那么方天明当初在离开时,他也不想那个黑暗世界的灾难降临,所以才布下了这个天罡十六杀邪阵?” 李子想了很久,才这样推测。 “方天明,只是痛恨燕四小姐一个人罢了。” 潘龙语淡淡的说:“除此之外,他绝对是个有责任的好男人,更是个好父亲。” 事关方天明夫妻的隐私,李子就不好再问什么了,转移了话题:“潘老师,接下来我们要去哪儿?” “等人。” 潘龙语依旧看着河面。 “等谁?” 李子下意识问出这句话时,口袋里的手机响了起来。 他身上有两部手机,一部是他自己的。 另外一部,却是潘龙语的。 现在响起的手机,就是潘龙语的。 “潘老师,您的电话。” 李子双手捧起手机,递给潘龙语。 潘龙语却没接:“你跟她说,让她来这儿。” 第449章 :看不透的人 梨花山。 以前当地人提起梨花山时,除了会说上面有个破败小道观之外,最多也就是还能想起,那边的几个山头,被一个姓刘的老神棍给承包了。 不过这个老神棍的命不咋样,就在前些天时,小道观忽然失火了,把他烧死在了里面。 倒是他养的五只大公鸡,有四只逃了出来,经常会在山谷里看到。 这样一个在当地没啥亲朋好友的老神棍,死活当然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最多也就是当做饭后茶余的谈资,拿出来说几句,随后就忘掉了。 当然了,自从他被烧死后,就没人敢来梨花山了。 话说,横死的人,死后都很凶的。 哪怕是大白天,梨花山附近也没几个人。 可今天当太阳落山后,却有一行人上了梨花山。 走在最前面的,还是个颇有几分仙风道骨的微胖老头,穿着一件白色唐装,盯着已经变成断壁残桓的小道观,很久都没说话。 这个人,当然就是潘龙语了。 胳膊上搭着一件黑呢子大衣的李子,就站在他左边。 潘龙语的右边,却站着个身穿黑色西装,容颜妩媚,身材娇小的小女人。 如果夏小韵在场的话,那么就能认出她是帝皇集团的大老板,楼宇湘。 林林,陈宗华等数名保镖,很知趣的站在后面数十米处,背对着他们三人,目光警惕的扫视着山下。 潘龙语没说话,楼宇湘也没说话,李子更不会说话,唯有有些凉的夜风,从远处吹过来,吹起老人的胡子,透着无比的落寞。 整个逐渐被黑暗所笼罩的世界,仿佛就这样要沉睡过去。 气氛,有些压抑。 尤其是对楼宇湘来说,她更不喜欢。 她曾经对九幽王说过,她是潘龙语大师的记名弟子,这是事实。 在得知潘龙语来到唐王的消息后,准备动身赶往明珠的楼宇湘(生意上的事儿,为此她只能安排别人,跟夏小韵在后天签约),马上就給他打了电话,说要把大师请去酒店,容她稍尽弟子之孝。 等她接到老师后,潘龙语却告诉她说,来梨花山。 来这儿干嘛呀? 一座烧残了的小院,有什么好看的? 难道说,被烧死的那个人,跟老师有关,今晚才来缅怀他? 就在楼宇湘感觉百般无聊时,左边不远处的山谷中,忽然响起了公鸡的叫声:“给给给!” 公鸡在叫唤时,一般都会在清晨。 现在却是刚黑天,哪儿来的公鸡瞎几把叫唤呢? 就在楼宇湘感到纳闷时,竟然又听到了几声公鸡的叫声--这次,是前后、右边的方向响起,总共是四只公鸡,以梨花山为中心点,在东南西北四个方向,相继给给给的叫了起来。 楼宇湘猜测,这四只公鸡肯定长的很威武,因为从它们洪亮的叫声中,就能听得出来。 公鸡的啼叫声,此起彼伏,却仅仅只有四只鸡。 不知道为什么,楼宇湘竟然能听出,这四只公鸡的叫声,好像还带着隐隐的哀伤。 楼宇湘从来都不喜欢哀伤的东西,包括声音,黛眉微微皱了下,正要转身给手下打个手势,让他们把那些讨厌的公鸡给赶走,或者干脆拧下脖子来时,始终沉默不语的潘龙语,却忽然缓缓说道:“我听到了,你们可以走了。” “谁?” 下意识的,楼宇湘这样问道。 潘龙语没说话。 公鸡的叫声,也忽然嘎然而止,群山中恢复了本该有的圆静。 “老师,您这是在跟、跟那些乱叫的公鸡说话?” 楼宇湘虽然早就知道老师很牛叉,不过却没想到他能牛叉到这种地步。 她才勉强听到老师说的那句话,至少距离这边有两百米的四只公鸡,却好像都听到了,一起停住了叫声。 那么的,突兀。 “那是我徒弟生前养的五行鸡。” 潘龙语抬起头,淡淡的说:“他死后,那些五行鸡舍不得离去,就在这儿給他守灵。我不来,它们永远都不会走。” “公、公鸡守灵?” 楼宇湘说出这句话时,小身子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寒战:“老师,这破、这儿,原先住的一位师兄?” “我今年八十四岁,从五十岁那年才开始收徒,前后数十年间,总共收了八个徒弟。” 潘龙语却是答非所问,说着缓缓转身看着楼宇湘,说:“古人推崇九为最大,所以我才又收了你这个记名弟子。” 楼宇湘微微颔首,算做是感谢老师能开恩收她为记名弟子。 “到目前为止,我的几个弟子中,已经有两个先我而去了。” 潘龙语闭了下眼睛,声音更低:“一个,死在了西北罗布泊内,一个,就死在这梨花山上--年龄最大的那个,是香港某大学风水系的系主任。还有一个,早在十三年前,就撇下娇妻幼子,神秘失踪。” 是方天明么? 他也是您的徒弟之一? 差一点,李子就问出了这两个问题。 “我不知道,在我死了后,还能有几个弟子能为我送行。” 潘龙语在说这句话时,目光落在了楼宇湘的脸上。 楼宇湘马上后退了一步,微微弯腰低头,轻声说:“老师,我虽然是您的记名弟子,但等您仙去时,我肯定会为您送行。” 潘龙语笑了,也轻声问:“你会活到我死?” 楼宇湘霍然抬头,看向了潘龙语。 旁边的李子,马上就把右手放在了腰间--哪儿,有把枪。 他不管楼宇湘在华夏,有着多么不同凡响的地位,如果她敢伤害潘龙语,他就会立马掏枪,把她击毙当场! 这是李子的任务。 就像没有谁,在听到被人‘诅咒’时,会开心那样。 更何况,这个人是楼宇湘? “老师,您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楼宇湘根本没有看李子,只是看着潘龙语。 “意思就是让你远离某个男人,千万不要觉得孤独无聊,就擅自参与一场不适合你的游戏。宇湘,如果你能改变当前的性格脾性,你肯定能像许多女人那样,拥有一个幸福、安乐的家庭,会有一个聪明伶俐的女儿,绕膝眼前。” 潘龙语说到这儿,有些遗憾的摇了摇头:“可你却变了--自从成为我的记名弟子,学到一些观相之术后,你的先后三任丈夫,都死在你手中。这不是我收你为弟子的初衷,要不是看在你家老太爷的份上,我可能会收回那些学业。” “老师,我得感谢您,正是用您所教的那些,让我看透了那几个臭男人,不但图色还要图财的卑鄙本性。” 楼宇湘振振有词的说:“如果他们不贪得无厌,难道我楼宇湘,就想过当前这种长夜漫漫的孤独生活?” 潘龙语笑了下,低声说:“贪婪,本就是人的本性。” “我看不惯,也不需要。” 楼宇湘冷冰冰的说。 潘龙语依旧笑着,却没说什么。 “对不起,老师,我刚才有些冲动了,还请您原谅。” 楼宇湘重新弯腰,给潘龙语深鞠一躬。 潘龙语摆了摆手,有可无不可的样子。 楼宇湘直起腰身来后,才问:“老师,您刚才所说的某个男人,是不是方--圆?” 潘龙语依旧答非所问:“你看不透他。” “所以我对他才感兴趣。” 楼宇湘坦率的说:“先后三次婚姻,让我对这个世界上的所有男人都失去了信心,但他好像迷雾般的出现,却真是让我感兴趣了。我曾经跟他亲口说过,他对我来说,就像一块大磁铁--当一个女人,对男人、对世界失去兴趣后,活着跟死了,好像并没有太大的区别。那么,我为什么不能在死之前,去研究一个看不透的男人?” 潘龙语似笑非笑的样子,问:“让你看不透的人,只有一个方圆?” “对啊。” 楼宇湘点了点头后,却蓦然一呆,随即脱口说道:“还有一个女人--可是,我觉得,她不该是人!” 什么呀,一会儿一个女人,一会儿又不是人的? 旁边的李子,这时候已经放松了警惕,有些纳闷的看了眼楼宇湘,又看向了潘龙语。 潘龙语微微眯起双眼,重新转身看着小道观,淡淡的说:“女人,严格的说起来,就不是人,而是一个精灵。摸得着,看得见,却看不透。你永远不知道,她在想什么,下一步,又要做什么。” 马经天就是这样看林舞儿的。 在林舞儿离家出走之前,他一直以为,他是相当了解林舞儿的:要强却又软弱,狠辣却又善良,从小就高于常人娇生惯养的优秀环境,使她比平常女孩儿,更加‘单纯’,所有的喜怒哀乐,都能从眉宇眼神中看出来。 但在时隔一年多,重新见到林舞儿后,马经天才发现他根本不了解这女孩儿。 只能看得出,林舞儿不爱他。 她爱的那个人,叫方圆。 这是马经天无法接受,却又必须接受的。 他接受,那是因为他深爱着林舞儿,不管她爱着哪个男人,爱不爱他。 马经天觉得,只要能顺利跟林舞儿成婚,他会用他的关心,体贴,来让她慢慢忘记方圆,安心做他的夫人。 马经天这个愿望,正在一步步的实现:今晚,就是俩人的正式订婚宴。 此前,马经天可没敢想,林舞儿会这么干脆答应他,正式订婚。 他还以为,要想说服林舞儿,必须得大费周折才行呢。 没想到,他就试着试探了一句,林舞儿竟然答应了。 应该是跟她在京华的医院内,曾经被方圆抽了一耳光有关吧? 方圆那一耳光,彻底‘抽醒了’她,这才让她答应了马经天。 只是,她为什么还带着那只叫毛驴的狗? 想到这儿时,马经天看向了跟在林舞儿身后的毛驴,下意识的苦笑着摇了摇头。 像圆耀酒店这种高档次的大酒店,就算允许狗子入内,估计也只是被女人抱在怀中的贵妇犬之类的宠物狗。 但毛驴是宠物狗吗? 谁家的宠物狗,会长成它这副熊样? 不过它既然跟在林大小姐身边,那么就算圆耀酒店的门童再怎么不愿意,可还是不敢说半个不字的。 第450章 :举步维艰的林舞儿 马家最有出息的少爷,跟东海集团的林总订婚的宴席,安排在晚上八点。 今晚来的客人,除了两家的‘亲友团’外,其他人都是来自明珠的官场、商场。 明珠商会的几个老人,念在林东海昔日的贡献上,也拄着拐杖来了。 马经天这边,则来了几个主管商业的市领导。 总之,无论今天到场的客人,有多大年龄,又是多么大的官员,今天的绝对主角,无疑就是林舞儿,跟马经天俩人了。 相比起马家强大的亲友团阵容,林家这边来的人可谓是相当‘惨淡’,除了沈玉如,就是李杰等几个保镖了。 按说,林舞儿订婚,最该到场的还有沈玉海才对,不过他没有来。 就在沈玉如以东海集团掌舵人身份,在集团高层会议上公开宣布,要卸下老总担子,专心照顾林东海,把老总之位交给林舞儿后,沈玉海就在会议室内发飙了。 站在他的利益立场上,当然希望姐姐沈玉如能够担任老总一职,最好是能在暗中,把林舞儿从集团内逐步排挤出去,让人丁兴旺的明珠沈家,主管东海集团。 说白了,就是依靠沈玉如是林东海妻子的身份,把林家数代经营的集团,据为沈家所有--没办法,谁让林东海已经变成植物人,他的嫡系只有一个林舞儿呢? 相关律法上也明文规定,妻子要比女儿,更举具备继承权利的。 可以沈玉海为主的沈家,做梦也没想到,就在他们暗中踌躇满志,准备瓜分东海集团这个大蛋糕时,沈玉如却忽然在高层会议上做出了那样的决定。 沈玉如的决断,就好比晴天霹雳那样,把沈玉海等沈家一干才俊,给劈的外焦里嫩……如果手里有兵权的话,他们绝对会发动一场‘玄武门之变’,用武力干掉林舞儿,包括沈玉如这个沈家的叛徒,彻底掌控东海集团。 但很可惜,他们除了在高层会议上大吼大叫一番后,根本无法阻止东海集团大权的顺利交接。 沈玉海恨死了沈玉如,更恨林舞儿,一度曾经产生要暗杀她的想法。 以沈玉海为代表的沈家,对自己是什么态度,林舞儿心中当然很清楚:如果不把这批人给清洗出去,她就别想当好这个老总。 但关键问题是,就在林舞儿离家出走的这两年中,人丁旺盛的沈家,已经借着沈玉如的关系,就像润物细无声的春雨,悄无声息掌握住了中低层绝大部分重要岗位了。 这些人,恰恰是以沈玉海为首。 林舞儿要想赶走沈玉海,无疑会引起强大的反弹,鹿死谁手还不能肯定,但东海集团肯定会实力大伤,说不定就会轰然倒塌。 所以哪怕就算明知道沈玉海正在暗中活动,林舞儿也不敢擅自出手,只能被迫用同样‘细无声’的手段,用至少一年的时间,来解决危机。 可沈玉海他们,会给林舞儿至少一年的时间吗? 林舞儿可是听李杰几次汇报,说沈玉海利用他的副总身份,暗中频频接触当前拥护她的几位公司元老(都是副总级别)了。 有句话说得好:之所以忠诚,那是因为背叛的筹码太低。 林舞儿相信:如果沈玉海能拿出更多的筹码,早晚会打动几位元老副总,大家齐心协力下,就算无法把她轰下老总宝座(东海集团可没有董事会,就是林家自己的),但串联起来把集团掏空,在必要时全体辞职,她照样得破产。 林舞儿当前的形势,那是相当严峻的。 除了真心对她好、却退居二线、再也不理会任何事的沈玉如(她也没法清除沈玉海等人,更何况她也是沈家的闺女)之外,能受林舞儿最信任的,也唯有李杰等几个保镖了。 几个保镖,除了能打架外,还能做什么呀? 林舞儿,现在绝对是孤身奋战。 在目前这种状况下,她最迫切需要强有力的援手--在明珠有着相当势力的马家,就成了她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所以,在马经天试探性的提出要正式订婚后,她就毫不犹豫的答应了。 就像马经天所判断的那样,林舞儿根本不爱他--最多,也就是把他当做了一个哥哥看待。 她爱的,是一个姓方的家伙。 姓方的那个家伙,也有能把她摆平当前困难的能力。 如果他能出现,动用让别人大吃一惊的能力,区区一个明珠沈家,何足挂齿? 但很可惜的是,在京华被他狠狠抽了一耳光后,林舞儿就知道他们俩人之间,已经彻底的画上了句号。 最多,也就是毛驴还能陪在她身边。 看到毛驴,林舞儿就会想到曾经的罗布泊之行,想到她被方圆抱在怀中,骑在骆驼上,柔声问她最想要什么。 她说,她想要一个篝火晚会,就在号称死亡之海的罗布泊内。 然后,她就拥有了一个篝火晚会。 想到那个火光熊熊的篝火晚会,想到自己被那些人簇拥着,一起欢快的舞蹈,想到他看着自己静静笑着的样子……林舞儿的心,就无比的疼,视线也有些模糊,脚下一个踉跄,却是踩到了自己的礼服裙边。 心神不定下的林舞儿,刚走进大厅内,就忽然身子前扑,栽倒在了地上,引发了旁边等人的齐声轻叫:“啊,怎么了?” “舞儿,没事吧!” 就在毛驴猛地窜到林舞儿身边,用嘴巴叼住她的衣角,试图把她拉起来时,走在后面正跟被人寒暄的马经天,慌忙走过去,弯腰把她搀扶了起来。 林东海出事后,林舞儿有了很大的变化,最起码再也不是那种假小子形象了,长发已经垂肩,本来就不算旁的小脸,更加的清减。 楚楚可怜。 在被马经天搀住胳膊,林舞儿在站起来时本能的抬头,有泪水从眼角滚落。 马经天脸上的关心之色,先是愕然,随即恍然,继而恢复了正常,紧紧抿了下嘴角后,轻声问道:“不要紧吧?” 林舞儿摇了摇头,默默的整理了下裙角,抬手在毛驴脑袋上轻轻抚摸了下。 “让一让,麻烦让一让!” 就在沈玉如也走到林舞儿身边,还没说什么时,就听到背后传来一个嚣张的男人声音。 听到这个声音后,沈玉如秀眉猛地锁紧,回头冷冷的看去。 十几个人,簇拥着一个风流倜傥的公子哥般的人物,从外面走了进来。 这个人,正是沈玉如的亲兄弟沈玉海。 沈玉海旁边那些人,大部分都是东海集团目前中低层的实权人物,另外两个,则是公司元老级的副总。 沈玉如没有关注那些娘家人,却在看到那俩副总后,身子猛地一颤,本能的张嘴要说什么时,一只手却挽住了她的胳膊,林舞儿低低的声音响起:“妈,不要紧的。” 不要紧? 怎么可能会不要紧? 虽说这俩副总,在东海集团内担任的高层职务,并不是太重要,可他们终究是副总! 他们现在却忽然出现在了沈玉海身边,这本身就代表着某种风向,证明公司高层的态度,开始明目张胆的背叛林家了。 沈玉如在愤怒的同时,也无比的惊讶:沈玉海,什么时候这么大胆子了,竟然敢在舞儿跟马经天的订婚当晚,这么嚣张的出现? 难道,他就不怕马经天,会受到马家的打击? 沈玉海等人虽然敢挑衅林舞儿,可他们段段不敢得罪马经天的。 可他却偏偏这样做! 为什么? 难道说,沈玉海已经持有不怕马经天打击的资本? 沈玉如的智商相当高,在看到沈玉海公然出现(明摆着,不是来参加林舞儿跟马经天的订婚晚会)后,立即推断出了这些疑点,下意识的看向了马经天。 马经天的眉头已经皱了起来,但良好的修养素质,并没有让他发火,而是挽着林舞儿向旁边走了几步。 “哟,今晚圆耀酒店很忙啊,这么多人--嚯嚯,这不是马少吗?你好,你好。” 大晚上还戴着个茶色墨镜的沈玉海,好像赌神那样倨傲扫了林舞儿等人一眼,最后看向了马经天,抬手……却没有摘下墨镜,只是用手指往上推了下,笑呵呵的打招呼。 马经天也笑了,就像看到老朋友似的(其实,沈玉海給他提鞋都不配的),温和的点了点头:“沈副总,你好。” “能在这儿遇到马少,绝对是缘分啊。啊,还有张领导,宗领导,几位领导好。” 沈玉海在看到马经天旁边的几位领导后,总算摘下了墨镜,呵呵笑着点头问好。 能够当上领导的人,这眼光都毒辣着、脑子转的快着呢,尤其是喜怒不形于色的本领,更是炉火纯青,哪怕在心中大骂‘你算个什么东西’,可还是会做出一副亲和的样子,跟沈玉海微笑点头。 “马少,几位领导,玉海诚邀各位去贵宾层1808号小坐,以表--” 沈玉海走过来,下巴昂着,目光却落在了林舞儿脸上,笑呵呵的说到这儿时,沈玉如再也忍不住了,斜跨一步站在他面前,低声叱喝:“玉海,你搞什么鬼呢?” “哟,姐,原来你也在这儿呀?” 平时沈玉海最怕的就是沈玉如了,但现在他才没有丝毫的惧意,装作刚看到她的样子,愣了下后,就笑嘻嘻的说:“没搞什么鬼呀,就是朋友之间小聚而已。” 不等他说完,沈玉如就抬手指着门外:“带着你的人,立马给我走!” “走?” 沈玉海一副不明所以的样子:“姐,我去哪儿吃饭,这你也管啊?” “沈玉海,你别以为--” 沈玉如还想再说什么,林舞儿却伸手挽着她胳膊,把她向后拽了下,对沈玉海淡淡的说:“小舅,你先请。” “别叫我小舅,我可没有你这样的外甥女,哼,哼哼!” 沈玉海阴阳怪气的冷哼几声,这才对马经天等人,含笑点头,带着他的拥护着傲然走过。 第451章 :突然取消的订婚仪式 “岂有此理!” 目送沈玉海被众人簇拥着走进电梯内后,沈玉如恨恨说了句,抬头看向了马经天。 她希望,马经天能尽快给沈玉海一个教训,来保护林舞儿。 她虽然是沈玉海的亲姐姐,跟林舞儿只有名誉上的母女关系,可她还是相当深明大义的,知道做人最看重的就是一个良心了。 马经天当然明白她看自己的意思,不动声色的点了点头时,手机忽然响了起来。 此时当然不适合通话,马经天拿出手机正要扣掉时,眉梢却忽然微微一挑,轻声对林舞儿说:“是爷爷,我去接个电话。” 马家老爷子已经年近九旬,虽说身子骨很硬朗,不过当然不适合亲自前来参加孙子的订婚宴席,这时候打电话来,估计应该是送上他长辈的祝福吧。 听说是马家老太爷打来的电话后,沈玉如喜上眉梢,抢先说道:“好,你去,我们先在那边稍等。” 现在是林舞儿最需要支持的时候,只要马家老太爷出面,哪怕只是通过电话,给林舞儿一个祝福,那么沈玉海他们也不敢胡来。 因为马老太爷的态度,就代表着整个明珠马家,会力挺林舞儿的。 马经天点了点头,又对几位领导说了句抱歉后,转身快步走出了大厅。 “舞儿,这边来。” 沈玉如挽着林舞儿,走向大厅门后左边的沙发。 林舞儿在转身时,目光随意从酒店大堂中扫过--有几个黑色侍者制服的侍者,正从后面出来,推着餐车走向电梯。 服务生推着餐车走进电梯,这在酒店中当然很正常了,没啥值得特别留意的。 林舞儿也没留意,刚迈出一步时,就跟在她身侧的毛驴,却忽然轻叫一声,向那边蹿去。 想都没想,担心它会吓到别人的林舞儿,就赶紧低声喝道:“毛驴,回来!” “锥,锥锥。” 毛驴前扑的身子,就像被看不到的绳索给顿住那样,马上停住,却锥锥的轻声叫着,冲电梯那边疯狂的摇晃着尾巴,几乎要把腰给晃断的了样子。 “怎么了?” 林舞儿说着,下意识的抬头看向电梯那边。 几个黑衣侍者,已经推着餐车走进了电梯内,电梯门正在缓缓关闭。 “锥,锥锥。” 毛驴摇尾巴的动作停止,叫声也更加的低了,那双在灯光下看起来很是蓝汪汪的眼里,却透着明显的哀伤。 “毛驴,你看到谁了?” 才不管别人怎么看自己(这女的,咋养了这么一条难看的土狗啊)呢,林舞儿双手拎着礼服裙裾,缓缓蹲下,左手搂住了毛驴脖子,右手在它耳朵上轻轻抚摸着。 毛驴当然不会说,它刚才看到了谁,只是微微眯起眼望着那边,哀伤散去,空留被遗弃的痴情。 “呵呵,你是不是又看到漂亮的小花狗了呀?” 林舞儿好像明白明白了什么,轻笑着说:“我发现呀,自京华回来后,你就色心大起了呢--现在你马上就要当爸爸了,你那位娇妻就在家里等你,你还敢在外面沾花惹草呀,真是不知羞呢。” 毛驴被说得不好意思了,锥锥的叫着,把脑袋埋在了她怀中。 这条可恶的狗子,滚开,换我来! 所有看到这一幕的男人,都在心中这样怒骂。 不过,燕春来没看到这一幕。 等他轻挽着妻子--明珠一朵花叶明媚的小手,在众多亲朋好友外加保镖的簇拥下,缓步走进圆耀酒店的大厅内时,林舞儿几个人,已经坐在沙发上了。 今天是燕春来五十岁整的生日,就在白天时,他已经在自己家中,跟京华老家来的一些晚辈,提前小斟过了。 今晚来圆耀酒店,才算正式庆生。 寿星佬燕春来今晚穿了一身深色西装,皮鞋铮亮,左胸口袋里露出半截白色手帕,面带微笑,一副标准的欧美绅士风度,不像五十岁的,倒像是刚四十出头。 挽着他胳膊的叶明媚,不愧号称明珠一朵花,今晚穿着白色蕾丝露肩礼服,脚下也踩了一双细高跟性感白色小皮鞋,礼服料子有些轻纱性质,所以才能透过裙子,隐隐能看到一双修长的玲珑玉腿。 燕春来像四十的,那么今晚的叶明媚,就是二十七八的,成熟,性感,大方,妖艳,魅力四射--她一出现,立马吸引了酒店大堂内所有人的目光。 她,就像一朵正在盛开的午夜昙花,被万千宠爱集于一身,可不是林舞儿这种青涩女孩儿能比的。 “燕先生!” 压根不屑陪着林家母女坐在沙发上的几位大人物(市领导,商会元老),看到燕春来进来后,本来很矜持的脸上,马上就浮上最最亲和的笑容,快步凑了过去。 本来拄着拐棍的一个老头,更是把拐棍随手交给旁边的人,那叫一个健步如飞。 “呵呵,随意,过来,我给你介绍这几位叔伯爷爷。” 燕春来温和的笑着,跟几个大人物简单寒暄过后,就半转身看向了身后。 今晚也穿着一身黑色西装的燕随意,马上就快步走了过来。 听说这个年轻人,就是京华燕家嫡系第三代的俊才后,几位领导元老的,立马表现出‘如雷贯耳’的样子,连说最爱燕少的探索节目了,只是没想到燕少原来如此的温文尔雅,风流倜傥等等。 总之,这些大人物的拍马功夫,是相当了得的,不会让人觉出他们在阿谀奉承,而是会有种‘如沐春风’的爽感。 “舞儿,如果我是叶明媚就好了。” 就在林舞儿端坐在沙发上,静静望着那些人时,旁边的沈玉如忽然低声说。 东海集团在明珠虽然也很牛叉,不过跟燕春来相比,那绝对是小帆船跟航空母舰的区别--林东海的妻女,连过去跟人家寒暄的资格也没有。 林舞儿有些奇怪,扭头看向她;“妈,你怎么这样说?” “如果我是她的话,谁还敢欺负你?” 一直看着叶明媚的沈玉如,说完这句话后,就自嘲的笑着摇了摇头:“呵呵,我就是忽然有这种感想罢了。其实我又怎么不知道,我跟叶明媚相比起来,无论是相貌、身材还是气质风度上,都没有任何的可比性?” “妈,你可别这样说。” 林舞儿挽住沈玉如的胳膊,低低的声音说:“是,叶明媚的外形气质,绝对能担当这座城市的代言人。可她本性却是心狠手辣的,压根没有你最珍贵的善良,重情义。” “我如果不善良,不重情义,能像叶明媚那样心狠手辣的话,也不会养虎为患,你的处境也不会这样难。” 沈玉如脸色黯然下来,低声说:“现在我只希望,只要能保住林家的产业,无论付出多大的代价,我都心甘情愿的。” “妈,你怎么--” 林舞儿刚要开导沈玉如,就看到马经天脚步匆匆的,从大厅外走了进来。 他的脸色很难看,肯定发生了不好的事情。 人在心情不好时,就会忽略很多事物。 就像马经天,急匆匆走进来后,竟然没注意到燕春来一行人(他可是勉强够资格,跟燕春来夫妻问好的)。 叶明媚却注意到了他。 其实,整个马家,除了被方圆手势过一顿的马军之外,包括马家老太爷在内的所有人,都没有被叶明媚放在眼里。 她注意到马经天,仅仅是因为注意罢了。 所以看到他没有像别人那样过来‘请安’后,心中就不咋爽了,随口问旁边的某人:“那不是马家的马经天那小子么?” 这个某人,可是明珠官场上的一位实权领导。 能够有幸被燕春来邀请来参加宴会的,地位当然不一般,可在叶明媚随口问出这句话后,某人却很有些受宠若惊,赶紧向那边看了一眼,即刻赔笑道:“燕夫人,那就是马经天。您要--要不要,我过去跟他说一句?” “呵呵,跟他说什么?我就是随口问问罢了。” 叶明媚晒笑声未落,忽然就听到一个女人声音高声叫道:“马经天,你搞什么鬼呢你?” 正在跟几个大人物寒暄的燕春来,还有叶明媚等人,都下意识的看向了那边。 沈玉如不顾死死咬住嘴唇的林舞儿阻拦,噌地站起来,狠狠瞪着低头不语的马经天,尖声问道:“马经天,你以为我家舞儿,是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出台小姐?你说取消订婚就取消啊?这、这特么的算什么呢!?” 外形柔顺,实则内心刚强的沈玉如,在听马经天说,要取消今晚的订婚宴席后,激怒之下,竟然爆了粗口。 “对、对不起,沈阿姨--” 满脸羞愧之色的马经天,双拳紧攥,刚说到这儿,就被沈玉如尖声打断:“别跟我说对不起!我还就真纳闷了,你们马家在明珠,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人家了,既然是你主动向舞儿求婚,安排今晚的宴席,怎么就说变卦就变卦了?这不是耍人吗?真是岂有此理!” 什么? 马家要取消今晚跟林舞儿的订婚宴席? 怎么会这样呢? 马经天的那些亲友团,都怀疑自己耳朵出毛病了,面面相觑。 但有脑子转的格外快的,马上就联系到了沈玉海露面后的嚣张态度,以及马经天忽然接听的那个电话了。 怪不得沈玉海敢守着马经天那样嚣张啊,看来他早就知道,马家要跟林舞儿取消订婚的消息了。 只是,他怎么会提前知道的呢? 还有就是,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才能让马家改变主意? 难道马家不知道,他们改变主意的做法,会让人不耻? 能让马家改变主意的,绝对是他们无法抗衡的力量。 只是,那股让马家都无法抗衡的力量,又怎么会来专门对付东海集团的一个小女孩呢? “妈,别说了。” 脸色惨白的林舞儿,出乎意料保持着不该有的冷静,晃了晃沈玉如的胳膊后,随即抬头看着马经天,淡淡的说:“那就取消吧。” 第452章 :你什么时候也离开我? 唐王市,晚上八点半。 就像往常不出去疯玩时那样,张欣从衣柜内拿出一件浴袍,准备去浴室洗澡。 刚拿出衣服,柜子上的手机忽然响了起来。 “谁呢,不早点来电话?” 张欣把浴袍搭在胳膊上,转身走到柜子前,只看了一眼,就连忙拿起了手机,接通时脸上已经浮上了甜甜的笑容:“圆哥,你怎么有闲心在这时候给我电话了?哟,不会是约我出去吧?” 在得知方圆的某些秘密后,张欣诚然对他是‘敬而远之’,但那只是人们在意识到危险时,一种本能的自我保护反应罢了。 其实从骨子里,欣姐还是很想跟圆哥,干柴烈火的滚被单的,所以在他晚上给自己打来电话后,才会这样开心。 “欣姐,我先问你个事儿。” 在电话接通后,方圆也没废话,直接就开始了正题:“我曾经听小北随口说,东海集团的楼宇湘,本打算明天,也就是周一,亲自跟夏总正式签合作合约的,可因为临时有事,需要去明珠一趟,所以就把签约任务,交给了一个副手,是不是有这回事?” “是呀,确实有这回事。” 张欣搞不懂,方圆这时候打电话来,为什么要打探这件事,不过还是如实回答,反正也不是啥秘密。 “那你知道楼宇湘的私人联系方式吗?” 方圆接着追问。 依着张欣只是神通快递辖下小部长的身份,当然没资格知道楼宇湘的手机号。 所以她依旧实话实说:“不知道啊,我怎么可能巴结上楼总?哦,不过,我却知道她那个秘书,也就是林林的手机号。” “她的也行,你赶紧发给我,有急事!” 方圆马上说到。 “好,你稍等,我看看电话簿。” 既然圆哥说有急事,那么欣姐自然得紧巴着办:“圆哥,她的手机号是--” 张欣刚说出林林的手机号,手机就传来嘟的一声响。 原来是方圆已经扣掉了电话。 “这,这算什么嘛,就算再有急事,可也不能这么急呀,不说个谢谢,来个飞吻也好吧?哼,死方圆,你把欣姐当什么人了?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出台小姐?” 张欣对着手机,低低骂了句后,再也没泡澡的意思了,一把将浴袍甩在宽大的席梦思上,咬牙说道:“靠,今晚欣姐就出去当个出台小姐了!” “现在的女孩子啊,只要能挣钱,就没有她们不敢做的事,唉,简直是世风日下呢。” 来到酒店门口,看到几个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女孩子,跟两个男人打情骂俏的上了车后,楼宇湘轻叹着摇了摇头。 晚餐后,时间还早,忙活了一整天的楼宇湘,就换上一身休闲装,只带了林林一个人,走出了酒店,准备去街头上散散步。 八点半左右的明珠市,夜景那叫一个漂亮,好像天堂一般。 不过楼宇湘不喜欢。 她更向往晚上散步时,能走在空无一人的田野中,倾听庄稼拔节生长的声音--充满了正能量的勃勃生机,才不会像这个现代都市,到处都是恶心的无病轻唱。 楼总大发感慨后,林林只是微笑不语。 楼宇湘也只是信口说这么一句罢了,反正她也管不了那么多。 叮叮当--当她迈步走下一个台阶时,林林的手机响了起来。 楼宇湘还是很体贴下属的,在林林拿出电话时,就停住了脚步,到背着双手,扬起好看的下巴,看向了有些灰蒙蒙的夜空。 “方圆?” 就在楼总瞪大双眸,试图在都市上空寻找某颗星时,却听到旁边的林林,有些惊讶的低声问道:“你怎么知道我的手机号?” 如果是别人打来电话,楼宇湘才不屑关心。 但这个人既然是方圆,是师傅潘龙语要求她尽量别来往的方先生,那么她肯定会感兴趣的,转身看向林林时,后者已经用手捂住手机话筒,低声汇报:“楼总,方圆说有事找您。” “找我?” 楼宇湘眉梢一挑,白生生的小手伸出去,接过了电话,放在耳边轻笑一声说道:“我是楼宇湘。方圆,你怎么忽然会找我了?” “我想让你帮我个忙。” 就像跟张欣打电话那样,方圆开门见山的说明了来意。 楼宇湘依旧笑着,笑容更加甜美,但双眸中却有亮光接连闪动:“说说呢,让我帮你做什么--什么?你让我……哦,我能不能考虑一下?不能呀?那好吧,我会马上赶过去。嗯,知道了啦,用最快的速度,ok?” “有意思,这小子竟然想扯我的虎皮来显摆--林林,你怎么用这种眼神看着我?” 楼宇湘扣掉电话后,才发现林林看着她的脸色,很惊讶。 “啊,没、没什么,我就是忽然发现,楼总您刚才笑得,原来是那么美!” 林林赶紧后退了一步,低下头局促的说道。 “是吗?我刚才笑得很美?” 楼宇湘却没有丝毫的生气,回头看了眼霓虹灯笼罩下的都市,轻声问:“有这夜色美吗?” 夜色真得很美。 不过文永远却没心思欣赏。 自从在夏小韵最需要人帮忙、他却不得不离开后,昔日没多少脑子的文永远,仿佛在一天之内,就忽然成熟了。 古人云:脑残烦恼少,弱智快乐多。 所以呢,以往很有脑残嫌疑的文永远,在忽然成熟后,就有了烦恼。 从唐王回去后的这几个月内,他就没有开心的笑过一次:不能帮助他认的小妹夏小韵还在其次,主要是他觉得对不起方圆。 方圆,那可是文大少的救命恩人。 当初在京华时,更是把他当妹夫看,郑重其事的,把夏小韵托付給他的。 但结果呢,文永远却在夏小韵最需要人帮忙时,无奈逃离了,彻底践踏了他对方圆的保证:任何人想伤害楚词,除非先从我的尸体上踏过去! 儿子世界观的改变,当然引起了文家夫妻的注意。 相当然了,他们在不得不保留某些秘密时,得尽可能的开导他。 这个人啊,烦躁苦闷时,就越不能呆在家里,最好是用繁忙的工作,来稀释自己的负面情绪--文家两口子,就开始给文永远安排活了:通过层层关系,第一次帮他运作公司业务。 文永远的传奇公司,主要业务是开发新游戏。 而国内受欢迎的游戏,很多都是跟国外那些著名游戏公司合作的。 文家两口子,就为儿子联系了某国外游戏知名公司的总裁。 情绪低落的文永远,接受了父母的好意,在四天前赶来了明珠,跟某外老总洽谈了具体事宜,进展良好,并在昨天正式谈判中签字。 依着文家两口子的意思,儿子最好多在明珠呆段时间,就委托这边的一个老朋友,能帮他们照顾儿子。 能够被文家当做老朋友的人,当然也是很牛的。 老朋友不出面,就派儿子丁小康,联络了七八个在明珠很有身份的各类二代,陪着他玩耍--今晚,就是丁小康提议,大家去北外环上飙车。 有钱有势的公子哥儿们,谁不喜欢飙车呀? 文永远以前也喜欢。 现在却不喜欢了--可就算不喜欢,他也不能拒绝丁小康的建议,这关系到两家大人的交情。 开着一辆银色保时捷的文永远,跟随前面的车子,穿过明珠市区奔向北外环那边时,手机响了。 有些意兴阑珊的拿起了手机,看了眼陌生的来电显示,文永远有可无不可的接通了电话:“我是文永远,你哪位?” “我是方圆。” 当手机内,传来方圆的自报家门声后,文永远猛地打了个激灵,下意识的跺脚,踩住了刹车. 幸亏车速不快,才没有造成追尾。 其实就算被追尾了,文永远也不在乎。 他只在乎方圆打来了电话,激动的叫道:“靠,你总算是给我主动打电话了!我可是给你打过很多次了,都特么的是停机!” 文永远没有撒谎,他真多次给方圆打过电话的,就是想好好解释一下,他为什么要离开夏小韵的事儿,但却始终没打通。 “问你个事!” 方圆才没有理会文永远有多么的激动,张嘴就问:“你在明珠有认识的人吗?必须是有头有脸的大人物,那些小鱼小虾的就别说了。” “卧槽,我算不算大人物?” 文永远楞了下,才嚷道。 方圆马上就问:“啥,你不会就在明珠吧?” “嘿嘿,你以为呢?” 文永远嘿嘿怪笑连连时,再看向街景时,才发现这夜色,原来是如此的美丽。 原来,世界是否美丽,是跟心情有关的。 林舞儿的世界呢? 当然是黑暗的。 窗外不断闪烁的霓虹灯,大堂内那些穿着上档次的人们,尤其是那些看着她的怜悯眼神,都让她好想闭眼,双手抱头用所有的力气,发出一声能震碎这黑暗世界的尖叫: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不过无论她有多么的想,她都始终牢牢控制着自己的情绪。 她不知道,马经天已经走多久了。 她只知道,在说出那句话后(那就取消吧),她就尝到了甜甜的,咸咸的滋味。 那是鲜血的滋味。 她在不知不觉中,已经咬破了嘴唇。 沈玉如拿出了手帕,想帮她擦--当白色的手帕,出现在林舞儿的视线中后,她才猛然清醒,抬手,笑声嘶哑的说:“呵、呵呵,我又没有哭。” 女孩儿怎么没有哭? 泪水,早就把她黑色礼服侵湿,就像默默绽放的花朵。 “舞儿,咱们,走吧。” 沈玉如看了眼还在注视这边的人们,低声说道。 “好,走。” 林舞儿又笑了下,却又忽然弯腰摸了摸毛驴的脑袋,轻声问:“你,什么时候也会离开我呢?” “汪!” 毛驴忽然大叫一声,尾巴又疯狂的摇摆起来,双眼烁烁发亮,甚至有些凶狠的,瞪着大厅门口那边。 “怎么了?” 林舞儿笑着抬起头,看向了那边。 然后,她的笑容,就瞬间凝固。 第453章 :你是来看热闹的吧? 那就取消吧。 在说出这五个字后,林舞儿的世界,就黑了下来。 因为她很清楚,这五个字的含义:跟当前唯一能帮她的马经天,取消订婚后,就代表着马家在她最需要帮忙时,撒手不管,任由她被沈玉海给一口口的吞掉。 别人都能推断出沈玉海敢守着马经天那样嚣张,就是有所依仗--而且,依仗的势力还不小,最起码要比马家强硬。 那么依着林舞儿的聪明,当然不可能推断不出来。 但就算她能明白,那又怎么样? 现在她身边,只有一个沈玉如,一个毛驴,还有李杰等几个心腹保镖罢了! 没有谁,能帮她渡过这个难关。 天注定,从今晚开始,林舞儿就会逐步消失在在场人的视线中。 天,真得很黑。 黑的林舞儿看毛驴时,都看不清它的样子了。 可是为什么,当她随着狂躁不安的毛驴,抬头看向大厅门口时,却蓦然发现:天,又亮了。 天当然没有亮。 林舞儿感觉天忽然亮了,那是因为看到了一个人。 尽管她此时已经是泪眼模糊,看不清那个缓步走过来的人样子,却能敏锐的嗅到,他身上散发出的那种独特气息。 或者说,是一种直觉。 方圆,来了。 就在林舞儿的世界彻底黑下来时,方圆出现在了--没有脚踩七彩祥云,更没有霹雳声响,他就像好多赴女孩儿约会的男生那样,穿着一身黑色的西装,缓步走了过来。 林舞儿的笑容,瞬间凝固在脸上。 这一刻,她的泪水嘎然而止。 让瞎子都能看出的勃勃生机,异常突兀的浮在她脸上,让她的眸光,是那样的亮,就像能点亮整个黑夜。 他是谁? 是林舞儿的什么人? 怎么可能,会给她这么大的改变? 很多关注林舞儿的人,此时都看向了方圆,在心中猜测着。 小冤家,哪个让你露面的--叶明媚长长的眼睫毛,悠忽轻颤了几下,心中暗骂:还尼玛的这样风骚,难道你就不怕被他(燕春来)注意,从而破坏了我们凌晨后的好事,耽误了水丫头的性命? 方圆出现后,就盯着他暗中咬牙的叶明媚,并没有注意到她的那个他,嘴角曾经浮上一抹冷笑的,飞快看了她一眼。 更没注意到,燕随意在稍稍惊愕了下后,就凑到燕春来身边,低声说了句什么。 别人是怎么看自己的,方圆才不管。 说实在的,他是真不想露面,毕竟在别人过生日时,却还得跟人老婆偷情,委实不是啥光彩的事,必须得尽可能的低调才行。 可方圆又不能不露面。 因为他的兄弟,就像溺水之人,已经挣扎的筋疲力尽,眼看就要沉下去了。 尘世间,又有哪一个当大哥的,在看到自己兄弟快淹死时,还记挂着偷别人老婆的事儿? 不赶紧滚出来,拉兄弟一把--老太爷,肯定会打个霹雳,把他烧成焦炭的。 “毛驴不会离开,我也不会。” 方圆走到林舞儿面前,看着女孩儿的双眸,慢慢张开了双臂。 “这是要给我个拥抱呢,是安慰呢,还是在幸灾乐祸?” 林舞儿笑了,吃吃的笑着时,泪水又淌了下来。 “随便你怎么认为吧,反正咱得拥抱一下。” 方圆说着,跨前一步,把林舞儿抱在了怀中。 啪,啪啪。 沈玉如鼓掌。 只有她一个人在鼓掌(李杰等人,这时候已经彻底傻掉了),掌声单调,但这就足够--足够毛驴踏着她的节拍,围着两个大哥跳起了欢快的华尔兹。 狠狠用力闭了下眼睛后,林舞儿才看着大堂天花板,双手还是垂在腿边,丝毫不顾泪如泉涌,依旧倔强的吃吃轻笑着:“你,肯定是来看我笑话的。因为今晚,是我跟马经天正式订婚的好日子。我才不会通知你,你就生气了,然后就特意赶来,假扮成服务生的样子,躲在暗中看热闹,对不对?” “对,就是这样。” 方圆松开林舞儿,后退一步,双手扶着她的双肩,看着她:“因为,你冤枉我,害了你父亲,所有我挺恨你的,你越惨,我越高兴。” “你还打过我一巴掌呢,在京华的医院里。” 林舞儿伸出小舌头,舔了舔嘴角的鲜血时,这样说。 方圆想了想,才问:“你想还回来吗?” “当然想,我可不是一个吃亏的人。” 林舞儿马上回答。 “那好吧,我让你打一巴掌,但你不能太用力了,因为就连我自己,都舍不得抽这么一张帅气小白脸的。” 方圆放下手,再次向后退了一步,说:“这个距离,最适合你抽人耳光了。” 林舞儿却说:“我能不能不用手抽你?” 方圆一脸的无所谓:“好呀,随便你用啥。还是那句话,别太用力了,因为咱们是兄弟啊。” “是,咱们是兄弟,当然不能太用力了,要不然我会心疼的。” 林舞儿说着,向前走了两步,左手抬起搂住了他的脖子--脚尖踮起,带血的红唇,在方圆的脸上,轻轻印了下,随即松开后退,笑道:“打完了,我用嘴。疼吗?” 肉麻。 当前这对男女的表现,可没辜负这两个字的含义。 一般来说,当人们看到某对男女大玩肉麻后,都会感到恶心。 到底是什么原因,却让现场绝大部分人,明明想到了‘肉麻’这个词,却没有反胃的意思,反倒是有好几个女士,悄悄抬手擦了擦眼角? 原来,并不是所有的肉麻,都能让人反感的。 “疼,很疼。” 方圆看着林舞儿,很认真的回答。 林舞儿黛眉皱起,不高兴的问:“哪儿疼?” “这儿疼。” 方圆抬手,反指着自己的心脏部位。 “为什么要疼?” 林舞儿又问。 方圆说:“因为你哭了。” 林舞儿抬手,拢了下鬓角的发丝,说:“那你想个办法,别再让我哭了--哭,其实很累人的。” “好吧,那我想个办法。” 方圆说着,左膝弯曲,众目睽睽下,跪在了林舞儿面前。 林舞儿的泪水更急,却骄傲的昂着下巴,高高在上的样子。 方圆牵起她的左手,在手背上轻轻吻了下,说:“我向你求婚--嫁给我。” 如果我是林舞儿,哪怕这家伙是个要饭的叫花子,跪在我面前让我嫁给他,我也肯定会答应! 有好多已经入戏的女士,都在心里这样想着。 叶明媚的眸光,却更加的阴冷了。 燕春来的笑容,则像春风般的温暖。 燕随意轻轻摇了摇头,也不知道是啥意思。 但大多数男人,却看着方圆在想:这家伙泡马子的本事,还真特么的高,也不怕死。 就在刚才,马经天正式跟林舞儿取消了今晚的订婚仪式。 他蹬开了林舞儿--可只要是有点脑子的人就能看出:他只是被迫这样做的,他还是很在乎林舞儿的。就在他无奈离去时,却有个酒店服务生,就来向女孩儿求婚,这不是在抽他的脸么? 是的,方圆今晚那身黑西装,就已经证明他是圆耀酒店的服务生了。 区区一个服务生,竟然趁机向林舞儿求婚,这摆明了是找死啊。 唉,世界这么好,你却自己找死,怪不得只能当个服务生--人们在心中叹息时,就听到林舞儿脆生生的说:“我不能答应你!” “为啥?” 方圆说出的这两个字,又收获了一箩筐的土包子。 “你有老婆了呢!” 林舞儿回答说。 “我可以跟老婆离婚,再娶你。” 方圆说:“今晚,我只是跟你求婚而已--舞儿,看在毛驴的份上,就别再让我跪着了,膝盖都麻了。” “好吧,那我答应你的求婚。” 林舞儿好好想了想,才勉为其难的答应了下来。 方圆这才松了口气,刚要站起来,却听她又说:“不过,仪式却不能就这样简单。我在答应前男友的求婚后,人家可是打算今晚在这儿摆席的。” “我也摆席,就在这家酒店内。” 方圆站起来,在大堂内扫了几眼,才说:“还会邀请一些朋友过来,祝贺我们的订婚--你觉得,在大堂内好,还是去贵宾层?嗯,话说,我跟圆耀酒店的老总,可是很熟的。” 喝喝,这家伙临死前还在吹牛。 你一个小服务生,是认识圆耀酒店的老总麦克先生,可貌似远远谈不上很熟吧? 就在某些为眼前这一幕给多少感动了的人,心中这样想时,林舞儿又说话了:“就在大堂内摆席吧。因为我希望,能被更多的人看到,我被你追着求婚呢。唉,女人啊,总是会有一些爱慕虚荣的,你可别介意。” “我当然不会介意,稍等,我这就安排。” 方圆说着,抬手替林舞儿擦了擦脸上的泪痕,抬手啪的打了个响指,冲吧台那边喊道:“燕子,麻烦你跟麦克先生说一句,就说我今晚要在大堂内,庆祝我追求林舞儿小姐成功而摆席!” “好了啦,我这就给麦克先生打电话。” 燕子笑嘻嘻的,半点正经样子也没有,拿起电话后又问:“圆哥,摆多少席呢?” “先摆个三十桌吧,不够再添!” 方圆高声说:“还有啊,跟麦克先生说,酒席要用最高级的,最好是把七层的乐队给我拉下来助兴!” 圆耀酒店的七层,是专门召开小型舞会的场所,随时都有乐队的。 “好了啦,马上!” 嘻嘻笑着的燕子,话音未落,就有个阴阳怪气的声音叫道:“哟,今晚谁要在大堂内摆席啊?” “方圆,我不喜欢那个人,他总是欺负我。” 看到好多人前呼后拥走出电梯的沈玉海出现后,林舞儿挽住方圆的胳膊,抬手指向了他,很不淑女的说:“你给我揍他,狠狠的揍。” 方圆马上就挽起袖子,一副凶神恶煞样的问:“砸断他一条腿子,还是卸下他一只手?” “我要他--” 林舞儿说到这儿时,看了眼沈玉如,才说:“就给他俩耳光,让他滚得远远的吧!” 第454章 :你来打我耳光啊 东海集团明明是自己家的,林舞儿却备受沈玉海一个‘外戚’的欺负,还要夺走她的产业,让谁,谁心里都会窝着一股火的。 尤其是今晚,沈玉海带着东海集团大批重要岗位负责人,嚣张出现,再加上马家忽然悔婚取消了订婚仪式,沈‘国舅’得意忘形下露出的嘴脸,更是深深刺痛了林舞儿,让她深陷疯狂的绝境中。 今晚所遭受的打击,让林舞儿对沈玉海恨到了极点--林舞儿,也是在江湖上闯荡两年,历经生死的主,从而也淬炼出了她该有的心狠手辣。 她就像个连最后一条内内都输光了的赌徒,方圆的出现,就像拿到了一副彻底翻本的天牌,更像奄奄一息的毒蛇,忽然重新拥有了活力,当然得像敌人发出致命一击--无论她怎么对付沈玉海,都不过分。 可是,当她刚要说出要沈玉海的一只手,或者一条腿时,却又看到了脸色苍白的沈玉如,心中一软时低低叹了口气,只让方圆给他俩耳光,让他滚蛋就是了。 林舞儿,终究不是叶明媚、水暗影楼宇湘那样的蛇蝎美人。 无论她怎么痛恨一个人,骨子里都保留着女孩儿善良的本性。 所以才能想到沈玉如对她的好,想到沈玉海是她的亲兄弟,看在小妈的面上,林舞儿还不能对沈玉海太狠了。 就在她犹豫了下,说只给沈玉海俩耳光后,方圆眼里闪过一抹暖意:“好,那我就听你的,给这沙比俩耳光,让他夹着尾巴滚蛋。” 如果沈玉海得罪的是方圆,被打断一条腿,是最轻的代价了。 事实上,沈玉海就算再被剁掉一只手,也不足让林舞儿解恨,但方圆却不希望她说出这番话,因为他不喜欢她也变成心狠手辣的女人。 漂亮的女孩子,可以强势些,但必须得善良。 “嚯,嚯嚯,是谁要抽我耳光啊?” 方圆俩人对话的声音,足够沈玉海听得到,他脸上立即浮上不屑之色,怪笑着快步走了过来:他倒要看看,是哪个瞎了眼的家伙,这时候敢站出来为林舞儿出头。 沈玉海带着他那些跟随者,刚走到大堂中间,终于看到了燕春来等人。 尤其是在看到他身边的叶明媚后,沈玉海的眼睛就猛地一亮,下意识的停步,脸上本能浮上了贪婪的神色,张嘴刚要说什么,却听他姐姐沈玉如低声喝道:“沈玉海,你就要大难临头了,还不赶紧滚蛋!” 方圆到底是做什么的,沈玉如就像今晚在场的很多人那样,其实也不清楚。 但她在唐王时(那会儿,她可是林东海一起去找林舞儿的),可是亲眼看到方圆,是怎么在举手投足间,把李杰等人给干翻在地上的。 更知道也是方圆,是怎么把马军从楼上一脚跺下来的--方圆,或许没有啥值得炫耀的背景,但他很能打。 有时候,很能打这一个优点,就足够能解决问题了。 沈玉如虽然痛恨沈玉海的贪婪,没有人性,但他终究是自己的亲小弟,实在不想看着他倒霉,所以才低喝着让他滚蛋。 至于以后有什么事,再说。 沈玉如并不知道,她的这句话,算是把自己兄弟从鬼门关上拉回来了--如果沈玉海盯着叶明媚,说一些冒犯她的话,就算那娘们假装淑女不动他,燕春来也不会愿意。 燕春来要想搞死沈玉海,也就是上嘴唇一碰下嘴唇的事。 俩人之间差着境界呢,要不然沈玉海也不会没认出叶明媚是谁。 沈玉海并不知道,自己已经从鬼门关门前遛达了一圈,只是为沈玉如让他滚蛋而愤怒,也顾不上去‘搭讪’叶明媚了,冷笑一声快步走到了林舞儿面前。 压根不理睬自己姐姐,沈玉海昂然抬头看着大堂天花板,淡淡的说道:“是谁说要抽我耳光来着?抽吧,我就在这儿了。谁要是不抽,谁就是--” 啪! 沈玉海接下来的话,被一记极其响亮的耳光声打断。 没办法,谁让方先生是个实诚人呢,从来都不会拒绝别人主动邀请他抽耳光。 既然沈玉海主动要求被抽耳光,方圆也不客气了:第一记耳光声还没落下,左手已经采住了他头发,右手反反正正的狂抽个不停。 没有惨叫(沈玉海来不及惨叫),没有惊叫(大家都是文明人,可是第一次看到有人在圆耀酒店这种高档地方动粗后都呆了),只有咣咣的耳光声,好像放鞭炮似的,不绝于耳。 都说李小龙能在一秒钟之内打出九拳,方圆抽耳光的速度,绝不次于他:右手幻成一片虚影,沈玉海的脑袋都来不及左右摇摆,就这样直愣愣的被抽。 原来,可以这样抽人耳光? 这、这简直就是艺术啊,跟暴力无关的! 旁观众人都看呆了,包括燕春来。 唯有叶明媚,双眸放光,情不自禁的不住咽口水,小嘴半张--她发现,方圆抽沈玉海耳光时的动作,声音,都能让她联想到她跟这个男人做的某件事上去,那样的迷人,无法控制,忍不住的想尖叫。 当几颗后槽牙从沈玉海嘴里吐出来,掉落在大理石地板上,弹跳了几下后,发出了几声啪嗒轻响声后,沈玉如终于忍不住的尖声叫道:“住手!求求你,住手吧!” 方圆没理睬,依旧抽个不停。 林舞儿抬手,挡住了要冲上去阻止方圆的沈玉如,轻叹了一口气说:“唉,算了,放过这可怜的家伙吧。” 方圆这才住手,随即后退几步,抬脚狠狠跺在了沈玉海肚子上。 沈玉海嘴里吐着血的,双手前伸弯着腰,稻草人般的向后疾飞,重重撞在了他那批追随者身上--哎哟声中,全部变成了倒地葫芦。 看着那些人,方圆冷笑了声,对林舞儿说:“舞儿,看清这些人的模样,记住他们是谁,回头就让他们滚出你家集团。一群贪心不足蛇吞象的东西--我这个歇后语,用的恰当不?” 这特么的什么人啊,在这种地方打人后,不怕会被追究责任,却关心歇后语用的恰当不恰当! 疯子,这家伙绝对是疯子。 么的,总能适时的装傻卖呆,这才配做我叶明媚圆可背叛丈夫,也得去偷的男人--叶明媚嘴角浮上笑意时,眼角余光发现丈夫好像在看自己,笑容马上就收敛了。 “很恰当,再也没有这个恰当的了。” 林舞儿,不愧是跟方先生厮混过的小弟了,要不然也不会跟他配合的这样默契,一脸愁容的说:“可是你打人犯法了呢,不怕警察抓走,不怕被他报复呀?” “不怕。” “可我怕呀。” “我有办法,让你也不用怕。” 方圆笑了笑,看向了沈玉如时,笑容收敛,淡淡的说:“林夫人,在你心里,沈玉海终究还是更重要一些。这不好,非常的不好,舞儿都喊你、妈了。” “我、我--” 沈玉如张嘴,喃喃说出这俩字时,那边的沈玉海终于清醒了过来,一把拨拉开搀扶着他的人,含糊不清的嘶声叫道:“都给我滚开……你特么的敢打我!保安,保安死哪儿去了?顺子,报警,报警!姓方的土鳖,我要扒了你的皮……” 咦,是啊,圆耀酒店的服务生在这儿打人,保安怎么就没出现呢? 听沈玉海这样嘶声叫唤后,围观众人才恍然醒悟,纷纷抬头寻找保安的影子。 “哇哈,哈哈!” 就像被踩了脖子的鸭子那样,男人嚣张的怪笑声从门口响起:“是谁要扒方圆的皮啊?扒皮时,能否跟我说一句?我可以免费提供刀子的。” 这又是谁啊? 围观者下意识的回头,看向了酒店门口。 就看到十几个年轻人,个个嫌路窄般的晃着膀子,从门外快步走了进来,尽管满身的名牌,可那气质,跟街头混的小痞子,没啥两样。 这又是些啥人啊? 圆耀酒店,啥时候也可以允许这样没素质的人,随便出入了--啊,那个人好像丁家小子啊? 哟,还真是,王家小子,安家小子……这些在明珠横着走的二代,怎么就凑到一起跑这儿来了? 怪笑的这家伙又是谁? 丁家小子那么狂妄的家伙,怎么看上去就像是他的跟班呢? 才不理会别人是怎么看自己呢,文永远快步走到方圆面前,张开了双臂,依旧狂笑着:“方圆,哥们来的还不是太慢吧?” “还行。” 方圆却伸出一只手,说:“拥抱就免了,怕被你染上艾滋。” “草,你这是侮辱我呢!” 文永远骂声中伸出了右手时,眼神却黯淡了下来;他知道,方圆不跟他拥抱,就代表着还没有原谅他扔下夏小韵。 但接着,他就疼的呲牙咧嘴,却是方圆握着他的手,猛地用力,好像老虎钳子那样,疼的他忍不住的惨叫出生,可刚黯淡下去的眼神,却又蓦然发亮。 方圆,用攥疼他手的行动,来惩罚了他。 算过账后,俩人还是好哥们。 就在方圆松开手,文永远向前一步,张开双手轻轻抱了他一下,低声说:“对不起。” 方圆嗤笑出声:“切,是哥们,就别跟我扯这些狗屁。” “好,不扯这些狗屁,以后都不会扯!” 文永远拍了拍方圆的肩膀,后退几步看向了林舞儿,嬉皮笑脸的问:“这位美丽的女士,就是我嫂子么?” 这人是谁呀? 方圆一个不靠谱的朋友? 林舞儿上下打量了文永远几眼,出于礼貌,微笑着点了点头。 “嫂子好,我是文永远,来自京华!” 文永远依旧笑嘻嘻的,但自报家门时的声音,却提高了很多:“嫂子,你肯定没听说过我的名字,不过你肯定听说过我家老太爷的名字,他叫文东川!” “文东川?” 林舞儿黛眉微微一皱,正要下意识的摇头时,俏脸却猛地一变,嘎声问:“啊,是、是他!?” 第455章 :给方圆捧场的人 长城,在全世界都是独一无二的。 同样,文东川这个名字,除了那位在上世纪率领十万虎狼之师横行南越的虎将外,也没谁敢叫这个名字。 对于现代人来说,文东川也已经是个传奇人物了,也就是新世纪后,他才从荧屏上逐步退出。 但他的威名,他的传奇,随着他退居二线不但没有减弱,消失,反而更加的响亮、广为流传。 所以,林舞儿在本能重复了一遍这个名字后,马上就想到文东川是谁了。 “嘿嘿,嫂子,没错,我就是他老人家唯一不成器的孙子了。” 文永远嘿嘿笑着,貌似很惭愧的样子,可脸上的得意之情,就连瞎子都能看得出。 但就连傻瓜,也不会怪他在显摆。 因为任何人,能够成为那样一个传奇人物的孙子,都有足够的资格,跟理由来显摆的。 说实话,要不是为了配合方圆,给林舞儿‘争光’,来震慑某些不长眼的人,自小就被老妈‘悉心教诲’的文永远,才不会这么肤浅的,守着这么多人显摆自己的家世呢,更不会把丁少等人也带来。 晕了,我这就要晕了,快点扶住我--谁让传奇人物的嫡系孙子,在大庭广众下喊我嫂子来着? 方圆这个家伙,啥时候认了个这么牛的哥们呀? 林舞儿呆呆的望着文永远,感觉像是在做梦:她才不会怀疑,在华夏敢有人冒充文东川的孙子。 林舞儿晕了,很多人却是傻掉了:一个酒店服务生,会跟文老的孙子是好哥们?靠,开啥子玩笑? 像明珠几位实权派那样的大人物都傻了,至于沈玉海这种小虾米,是彻底晕菜了:再给他八百个胆子,也不敢得罪文老的嫡系孙子。 可问题是,姓方的那小子,怎么就会认识他呢? 就在文永远拿捏出一副超级二代嘴脸,洋洋得意的顾盼生辉时,却听有个很好听的声音,晒笑一声问:“文永远,你跑来明珠后私自扯着文老大旗招摇,就不怕被你爸打断你的腿?” “是谁这样说话呢?” 文永远眉头皱起,转身看了过来。 身穿白色露背晚礼服,脚踩细高跟白色小皮鞋的叶明媚,适时的向前走了一步,站在了燕春来身边。 “哟,原来是四婶--四叔!” 看到叶明媚夫妻俩后,文永远脸上攸地浮上孝子贤孙般的恭敬笑意,赶紧屁颠屁颠的跑了过来,点头哈腰的见礼。 文永远喊燕春来夫妻四叔四婶,这可不是出于礼貌,或者是瞎客气,而是有宗可寻的:文家老太爷,跟燕家老太爷,是平辈论交的,尽管两家不怎么来往,但最起码的礼节却不敢忘记。 “随意,你也来明珠了呀?嚯,早知道的话,就一起来呢。” 文永远抬起头来时,才看到燕春来夫妻俩身边的燕随意,立即一脸亲热的打招呼。 有家中长辈在此,燕随意当然不会多嘴,只是含笑点头。 “呵呵,老太爷跟天豪兄的身体还好吧?” 在文永远直起腰板来后,燕春来微微颔首,算是回礼了:他可不是给文永远还礼,而是給他背后的文家长辈。 “我爷爷的身体很硬朗。” 听燕春来问候自家老太爷后,文永远连忙正色回答,随即就笑道:“至于我爸,抽我时的力气,就跟三十多岁似的。” “只要你不在外面胡闹,天豪兄才不会抽你呢。” 燕春来温和的笑着,扫了不远处的方圆一眼,又说:“你既然来到了明珠,那今晚就在一起吃个饭吧。” 文永远有些为难的说:“抱歉啊,四叔,四婶,我这次来酒店,可是参加我哥们方圆的订婚宴席的--四叔,等我改日,再去跟您跟四婶请安吧。” 燕春来邀请文永远一起吃饭,是客套话。 文永远说是要改日给这两口子请安,也是客套话。 虽说客套话就是屁话,不过却是必须要说的。 “那行,到时候提前电话后,我让随意去接你。” 燕春来微微点头,看了眼叶明媚,意思是说:咱们看热闹的时间也不短了,是不是该去进餐了? 叶明媚却不像燕春来那样,顾忌太多,上下打量了文永远几句,冷笑道:“文永远,以后出来得学会低调才行,别没事没非的,给你家老人招惹不必要的麻烦。” 看上去,叶明媚这番话是在警告文永远。 其实,她是一番好心。 文永远来给方圆捧场,就等于力挺被马家抛弃了的林舞儿,算是间接得罪了马家。 如果今天文家来的人不是文永远,哪怕是他那个不靠谱的老妈,依着文家在华夏的地位背景,马家也不敢有丝毫的不满。 可文永远毕竟太年轻了,又不在体制内,更是在马家的‘地盘上’得罪了马家。 不但马家会不忿,更能引发很多明珠当地‘乡绅’的不满:是,你们文家是够牛,可就算再牛,也不能随便出来个小年轻的,就敢来明珠,仗势踩踏我们的威严啊! 同时,叶明媚这番话,也算是给在场的所有明珠‘乡绅’,捞回一个面子:文家的人再牛,那又怎么样?还不是被我给训的跟孙子似的? 明珠,是我们的明珠! 果然,随着叶明媚说出这番话,在场的明珠诸‘绅士’们,立即昂起了胸膛。 而文永远,则嘴角抽了几下,只能无奈的苦笑着连连点头:“是,是,四婶,蒙您教诲,永远必定牢记在心。” “记住就好,也就是我吧,才能这样点拨你。” 看到文永远彻底服软后,叶明媚有些得意的瞥了方圆一眼:小子,你请来的捧场的救兵,分量还是轻了点啊。唉,你个笨蛋,怎么就不请我呢? 方圆却只是微微晒笑,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叶明媚的话音未落,就听到一个甜腻到骨子里的笑声,从门口响起:“咯咯,文家小子,这下你该知道出门在外,可千万别嚣张了吧?要不然,你会挨训的。” 这又是谁来了? 口气还这样大,敢称呼文家大少为小子? 大家齐刷刷的回头看去时,文永远脸上浮上了怒意:靠,不管你是谁,都得必须给我一个狂妄的理由,要不然我要你好看! 好看。 真得很好看! 当身穿大红露肩晚礼服,脚踩同样颜色细高跟小皮鞋,明明只有一米五多点个头,却能给人亭亭玉立错觉的楼宇湘,在林林等十数个黑衣保镖簇拥下,女王般傲然走进大堂内后,绝大多数人都愣住了。 绝大多数人,都不认识这个排场奇大的小女人是谁--或者说,钛合金狗眼,已经被她出场时的强大气势,给蒙住了,只是发自灵魂的赞叹:老天爷,怎么可以造出这样一个绝世小尤物啊,这不是要男人的命么? 她怎么也来了? 叶明媚黛眉攸地皱起,看向了丈夫。 燕春来也明显愕然了下,随即恢复了正常。 文永远却呆了下,随即傻乎乎的问道:“你是谁?” 楼宇湘还没说话呢,叶明媚就替她回答了:“唉,文永远,你连帝皇集团的楼宇湘的楼总都不认识,这双眼睛啊,是该抠出来当球踩了。更算是丢了你家大人的脸,这顿揍,是跑不了了啦。” 楼宇湘? 她就是帝皇集团的老总,外号人参果,先后克死三任丈夫,艳命跟叶明媚并驾齐驱,却更加冷血无情,号称商界奇才的江南楼宇湘!? 听叶明媚介绍说,这个冷艳的小女人,就是传说中的楼宇湘后,其他人都下意识的发出一声,倒吸冷气的声音:“吓,原来是她!” 其实,相比起叶明媚来说,楼宇湘也不是太冷血…… 不过,由于她远在苏省(尽管苏省跟明珠的距离并不远,但她却很少来这边),所有已经‘熟悉’叶明媚的人们,能听说她的‘大名’,基本都是经过艺术加工,被夸大的了的。 天使容颜,魔鬼身材还在其次,关键是她没有仇人--心狠手辣的女人,却没有仇人,基本就代表着她的仇人,都死在她手里了。 文永远当然不会怕他会被楼宇湘干掉--可他在获悉这小女人就是楼宇湘后,被称为小子的怒气,瞬间就烟消云散了。 就像刚看到燕春来两口子那样,文永远立即屁颠屁颠的跑了过去,点头哈腰的行礼:“原来您就是楼、楼--我该怎么称呼您呢?” 按照长辈之间的关系,文永远得称呼燕春来为四叔,叶明媚为四婶。 可问题是,文东川在见到楼宇湘的老爸后,也得尊称为他一声小叔叔(两家在两代之前,曾经有过一次联姻)。 也就是说,按照正儿八经的叫法,文永远得称楼宇湘为奶奶……喊这么一个性感小尤物奶奶,好像有些叫不出口,所以他才为难。 “还怎么称呼?哼,我看你小子真不成器,连最起码的礼法都不懂。” 楼宇湘冷哼一声,毫不客气的说:“那就喊姑奶奶吧。” 姑奶奶,本来是女汉子的自称,就像你总是会跟你老婆自称老子怎么着怎么着那样,算是比较被容易被人接受的一个称呼了吧。 “姑奶奶,吉祥,我给您请安了!” 文永远不愧是八面玲珑的不要脸之辈,马上就借坡下驴给姑奶奶请安了。 “好孙子,等姑奶奶给你买糖吃。” 楼宇湘咯咯娇笑一声,抬手去摸文永远的脑袋,以表示亲热。 “姑奶奶,您怎么这时候才来酒店呢?” 文永远苦笑着,只好弯腰低头,方便姑奶奶那白生生的小手,能摸到自己脑袋。 “哦,姑奶奶我是来参加方圆的订婚宴的。” 楼宇湘说着,看向了方圆:“方圆,你稍等啊,我先去那边见见老朋友。” “去吧,别太墨迹了。” 方圆抬手摆了摆,转身挽起还在晕乎乎的林舞儿,走向沙发。 “行,我记住了。” 楼宇湘乖巧的笑了下,左手揪着大红礼服,袅袅婷婷的走向了叶明媚。 第456章 :一朵花与人参果 圆采一朵花,不吃人参果。 这是好事者用来形容叶明媚、楼宇湘这俩女人的。 叶明媚的心狠手辣,在明珠算是大名远扬了,可对很多人来说,比她小了足足两套的楼宇湘,才是最可怕的。 采花后的结果,最多是被打死--但要是吃了人参果,却有可能求死不能。 人世间最大的痛苦不是死,而是想死,又死不了。 所以别看楼宇湘很少涉足明珠,但当地‘名绅豪流’对她的名字,那绝对是如雷贯耳,并当做自己‘行走江湖’时,最需要注意的一条,来铭记于心。 今晚,人参果现身明珠。 这就已经让人吃惊的了,可更让人吃惊(也包括燕春来两口子)的还在后头:楼宇湘,竟然是为了参加方圆的订婚宴而来! 这个方圆,究竟是什么来历? 怪不得他敢狂抽沈玉海,才不怕得罪明珠马家,原来人家不但有京华文家大少撑着,还有楼宇湘这尊超级无敌大神呢! 如果说文永远力挺方圆,来折辱明珠马家的金面,会造成整个明珠‘乡绅一族’的反感,继而对文家产生一定不良影响的话,那么楼宇湘的出现,则把所有人这个愤慨的念头,用她那只红色小皮鞋,狠狠踩在了脚下,还又碾了几下。 楼宇湘忽然现身力挺方圆,已经让所有人都在猜测方先生的真实背景,绝对正眼相看他了--但接下来,这对男女之间,看似简单的对话,却把所有人,都震了个跟头! 楼宇湘要去找燕春来夫妻叙旧,还得先给方圆说一句。 而方圆则是一脸不耐烦的样子。 老天爷敢保证:哪怕是燕春来,也不敢这样语气跟楼宇湘说话的。 可这还不算完,楼宇湘对方圆的不耐烦,则小媳妇般的乖巧,说记住了。 刚被震了个跟头的众人,还没有爬起来,脑子里又被雷劈了一下,嗡嗡作响:乖乖,这个姓方的,跟人参果究竟是啥子关系? 人参果喜欢的男人? 不像啊,如果真是那种关系,姓方的怎么敢跟林舞儿求婚? 而且楼宇湘自己也说了,她是来参加方圆跟林舞儿订婚宴的,这就足够证明,俩人之间不是那种男女关系。 那么,俩人之间究竟是啥子关系,才能让比叶明媚还要阴狠可怕的楼宇湘,对方圆千依百顺的? 想不通,真想不了,那个谁,赶紧扶住我老人家--头疼啊。 林舞儿才不头疼,她只是彻底傻掉了。 跟很多明珠人那样,林舞儿也早就听说过楼宇湘的大名(也就是方圆、张欣、秦大川这样的土包子,才没有听说过楼总)了,可委实搞不懂,她怎么会来力挺方圆。 下意识的,林舞儿就呆呆问出了这个问题。 方圆抬头,看着走到叶明媚面前的楼宇湘,笑了下随口说:“她想当我的老板娘,我不同意,她不死心,就跑来巴结我了。” 什么叫她想当你的老板娘啊? 你老板,不是夏小韵,或者是水暗影的吗? 楼宇湘一个女人家,怎么可能会给两个女人当老婆啊? 还你不同意,她就来巴结你了。 这是哪跟哪啊! 林舞儿头疼的要命,赶紧抬手抱住脑袋,再也不敢乱问,乱想了。 叶明媚当然得想。 她不想不行--因为,她已经把方圆当做自己的囊中物了,就算她唯一的闺蜜好友水暗影来抢,她也会亮出锋利的牙齿,把水水姐给撕个稀巴烂! 可如果是楼宇湘的话,那么叶明媚就得好好琢磨琢磨了。 是,叶明媚是狂妄自大,心狠手辣,但同时这也是个相当聪明的女人,要不然刚才也不会点拨文永远了。 那么,既然她是聪明的女人,就没理由在看出楼宇湘对方圆‘千依百顺’后,不去考虑人参果,会不会从她口袋里,抢走她视为珍宝的东西。 更何况,站在叶明媚的高度上,才不会像一般人那样,在看出方、楼俩人关系不一般时,会把方圆今晚向林舞儿求婚这件事给当作一回事:楼宇湘想让方圆尝到人参果的滋味,不一定非得嫁给他,就像叶明媚跟他的关系一样。 所以说呢,水暗影或许不敢跟叶明媚争抢方圆,但楼宇湘绝对敢! 而且,楼宇湘对叶明媚,也丝毫不惧,有跟她针锋相对的绝对实力! 正所谓相由心生,叶明媚在感觉出楼宇湘是自己‘幸福’的最大威胁着后,在看向她的眸光中,就带有了无法掩饰的敌意。 幸好,楼宇湘正在跟燕春来寒暄,没有注意到。 要不然,依着人参果的毒辣目光,绝对能捕捉到一朵花眼神中的异样。 文永远都得喊楼宇湘为姑奶奶了,那么被他称为四叔的燕春来,还真不知道该以什么身份,在大庭广众下跟她打招呼。 幸好,有绝对资格能把文永远当孙子使唤的楼宇湘,在燕春来夫妻面前,才不会托大(那样,会无端树立一个强敌的),而是抢先开口:“四哥,小妹来到明珠后没有及时拜访你跟嫂夫人,真是失礼了啊,还请谅解。” “哈,呵呵。” 燕春来满面春风,跟楼宇湘伸过来的白生生小手,轻轻搭了下后就松开,微笑着客气道:“宇湘,都是自家人,干嘛要这样客气?” 燕春来说跟楼宇湘是自家人,也得追溯到上世纪越战时期--就是在那之前,几位老人才建立了深厚的交情。 当然了,随着自家地位的不断提升,大家必须得注意些影响,这才不怎么走动的,但最起码的关系还在。 “呵呵,该客气的地方,还是得客气的。” 楼宇湘柔柔的笑着,又主动向叶明媚伸出了手:“四嫂,你今晚可真是光彩照人,让明珠夜景也无颜色啊。” “宇湘,你这是在高抬你四嫂呢,我都老太婆了,你还年轻着呢。” 叶明媚笑面如花的--两只白生生的小手握在一起,两个分别身穿纯白、大红的绝代美人,红白相映间,确实足可秒杀人世间任何的美景。 没办法,三十岁刚出头的女人,本身就正处于她们人生中最妩媚的时间段,就像一朵鲜花全然绽放,风情确实不是林舞儿这类青涩女孩子能比得。 沈玉如等人的年龄倒是跟她们相符,可问题是得有人家那种容颜气质才行。 “大家请让一下,让一下!” 就在燕春来夫妇,热情邀请楼宇湘一起坐坐,后者却抱歉的婉拒时,纷沓的脚步声响起,数十名酒店服务生,抬着桌子,搬着椅子的,从几个电梯内走了出来。 这是要在大堂内,大摆宴席了。 林舞儿说:我要在这大堂大摆宴席,让尽可能多的人知道,方圆向我求婚了。 于是,酒店就按照她的意思,开始布置宴席了。 就在那会儿,还有很多人暗中嗤笑方先生,说他屎壳郎打哈欠,怎么张开臭嘴的啊,圆耀酒店会听从的你意思,在大堂内大摆宴席? 事实上却是,圆耀酒店真这样做了。 而且,是由圆耀酒店的总经理麦克先生亲自带头布置。 如果是放在那会儿,人们肯定会为此大感震惊。 但现在看来,却是很正常的了--一个连人参果、文家大少都来捧场的家伙,想在圆耀酒店大堂内大摆宴席,麦克先生亲自带头布置,这又算得了什么? 方圆、文永远、楼宇湘三人的先后出现,对于沈玉海来说,就像被打进了十八层地狱,尤其是人参果的最后到来。 沈玉海在实际掌控大半个东海集团后,最大的梦想,就是成为明珠真正的上流人物,为此不惜一切代价的,削尖了脑袋往上爬。 那么,他肯定会听说过楼宇湘,知道这小女人的可怕之处:有传言说,楼宇湘那三任丈夫,才不是得病死的,而是被她亲手干掉的! 至于楼宇湘是用什么样的手段,把先后三任枕边人给干掉的,这貌似不重要。 重要的是:一个连自己三任老公都能干掉的女人,要想干掉沈玉海这样的小人物,那绝对比捏死一只蚂蚁,貌似还要更简单些。 所以呢,在彻底清醒过来后,就意识到自己大势不妙的沈玉海,趁着酒店开始在大堂内布置宴席的机会,就贴着墙根准备偷偷溜走。 刚来到门口,却被林林给挡住了。 “小、小姐,您这是什么意思?” 已经变成猪头的沈玉海,尽可能堆起最谄媚的笑,问出了一句还算完整的话。 “你还不能走。” 已经从李杰那儿了解到什么的林林,淡淡的说:“最起码,在那位林舞儿小姐放你走之前,你不能走。” “那位姐姐,让他们走吧,我不想再看到他们丑陋的样子。” 深吸了一口气后,林舞儿从沙发上站了起来,看着沈玉海,冷冷的说:“沈玉海,看在我妈的份上,你可以走,你们都可以走。但我希望,在明天一早,我就会看到你们这些人的辞职报告,出现在我的办公桌上。” 沈玉海还没说话呢,他身边的一个副总,就羞恼成怒的问道:“林总,你这样做也太绝情了吧!” “呵呵,绝情吗?” 林舞儿冷笑着,缓步走过来:“陈副总,我想你该很清楚,在我父亲安康时,他是怎么对你跟李副总的。可你们呢,又是怎么报答他的知遇之恩的?就是以帮着外人,来图谋东海集团吗?” “你、你怎么可以信口胡说!” 陈副总俩人的老脸,一下子涨红。 “我有没有信口胡言,你们自己心里清楚。” 林舞儿淡淡的说着,挥了挥手:“就这样定了。” “林总,你真敢开除我们这么多人?” 眼看林舞儿决心已下,那位李副总站出来,冷笑道:“就不怕,我们集体辞职后,东海集团会无法正常运转,会垮掉的--” “这件事,你们就不用操心了,我会安排的。” 不等李副总说完,跟燕春来夫妻寒暄完毕的楼宇湘说话了。 第457章 :我以为你会给她幸福的 李副总站出来威胁林舞儿的这些话,可不仅仅是威胁那么简单,而是很现实的。 今晚跟随沈玉海来酒店的这十数个人,已经算是东海集团大半的中层砥柱了,如果他们集体辞职了(他们在辞职时,肯定会发坏的),那么东海集团就像抽走一半脊梁的人。 一个人的脊梁被抽走一半后,还能正常行走吗? 肯定会垮下来的。 如此简单的道理,林舞儿没理由不懂得。 但她现在痛恨这批背叛自己父亲的人,圆肯东海集团垮掉,也得把他们清除出去! 这算不算是玉石俱焚呢? 可不等李副总威胁的这番话说完,楼宇湘站出来了。 啊,她要插手东海集团的‘内务’? 李副总等人,都无比震骇的看向了这小女人。 “呵呵,你们这些人啊,就是太自以为是了,总以为某些岗位离开你们后,公司就无法运转了,会垮掉。其实呀,你们也就是个屁,放了就放了。” 老天爷真是不公平,像楼宇湘这样的小女人,在说出那个不文雅的字眼时,不但不会引人反感,反而能让人感觉到了她舍我其谁的霸气。 “你们滚吧,就按照林总所说的,明天一早把辞职书放在她案头上。但我警告你们,谁要是敢在暗中玩那些不痛快的手段,我楼宇湘就会让他九族三代,都不痛快。希望各位,能看出我不是在开玩笑。” 楼宇湘淡淡的说着,又对林林说:“林秘书,给帝皇集团人事副总打电话,让他连夜组织一批精通东海集团业务的精英,还有出色的审计、财务人员,明天一早七点半,去东海集团总裁办公室报道。” 帝皇集团那么大,什么样的人才,都是应有尽有的。 楼宇湘特意安排审计的财务人员赶来,就是要查沈玉海等人所掌控部门的账。 一个公司,只要财务不出问题--别的,都不是问题。 能做事的人,在当今社会,差不多已经是最不值钱的了。 “好的,楼总,我马上去做。” 林林答应了一声,立马拿出手机,快步走向了窗口。 再也不屑看沈玉海等人一眼,楼宇湘走到林舞儿面前,牵起她有些凉的小手,咯咯轻笑着柔声说道:“林总,你不会怀疑我会趁机,夺走你的产业吧?” “东海集团这点蚂蚱肉,还放不了楼总的眼里,舞儿,你就放心好了。” 不等林舞儿说话,方圆就笑了下,说:“更何况,就算楼总一不小心,吞了下去,我也有办法让她吐出来的,连本带息。” “哟,方圆,你这样说可就不够朋友了啊,我眼巴巴的跑来给你捧场,恭祝你跟林小姐订婚,还又主动为林总排忧解难,你却对我说这样的话,就不怕伤了我的小心肝儿?” 楼宇湘双眸微微眯起,随即娇笑着抬手,很自然的打了方圆胳膊一下。 看上去,俩人就算不是男女情人那样,可最起码也得是相交多年的挚友了,才能这样随便。 不过方圆却知道,楼宇湘才不会成为他的挚友。 她今晚来帮忙,那是因为方圆给了她一个承诺。 楼宇湘主动帮林舞儿,在赶走沈玉海等人后能力保东海集团不乱,可不是看在方圆的面子上,而是她对东海集团确实有偷窥之心:已经很久了,帝皇集团都想涉足明珠,却苦于找不到桥头堡。 如果能跟趁机掌控东海集团,那对楼宇湘来说,绝对是今晚最大的收获。 但方圆却看穿了她的本意。 这倒不是说,方先生有着一双能洞穿人心的如炬慧眼。 实在是因为,他只是本能感觉楼宇湘这样做,才不会是全然一片好心,所以才及时给予了她警告。 没谁敢当面警告楼宇湘,哪怕是燕春来也不敢。 方圆敢。 他没任何的顾忌,才不会去考虑那些高层钢关系--假如楼宇湘真敢趁机吞并东海集团,方圆绝对会不择手段的,让她连本带利的都吐出来。 男人,有时候就得正经点,别撒谎。 所以授业于潘龙语的楼宇湘,才能从方圆说这番话时的面相上,看出他会说到做到,言出必行,立马就消除了这个心思:相比起从方圆身上,寻找刺激生活的来源,区区一个东海集团,实在不值得楼总挂念。 “方圆,你怎么可以这样跟楼总说话呢?这不是把人好心当作了驴、咳!” 啥都不知道的林舞儿,却怕方圆这番话会得罪楼宇湘,赶紧站出来打圆场,话说到一半才意识到,可不敢把楼总的好心比作驴肝肺,连忙干咳一声,垂下眼帘低声道歉:“对不起啊楼总,方圆不会说话,我替他给您赔礼道歉。” “咯,咯咯,没事了啦。” 楼宇湘抬手,掩着小嘴的娇笑道:“方圆啊,你总不能让大家伙都站着说话吧?看,桌子都摆好了呢。文永远,你小子往哪儿躲?来,跟姑奶奶我坐一起,今晚咱娘儿俩啊,真得好好喝几杯。” 有这么漂亮的姑奶奶盛情相邀,文永远当然得苦着个比脸的,哈巴狗似的跟她坐在一起了。 相比起文永远来说,丁少等人却兴奋异常. 毕竟大家早就听闻过人参果的传说了,真人又这样娇媚惹人,能跟跟她在一起喝酒,那绝对是以后吹牛的好资本啊! 林舞儿说:想要尽可能多的人,来参加她跟方圆的订婚晚宴。 于是乎,不但楼宇湘、文永远等人都坐下了,麦克先生更派了上百名酒店工作人员前来捧场,足足安排了二十多桌,略略低于方圆的要求。 “方圆,谢谢你。” 在麦克先生恭敬而又热情的引领下,本次订婚宴的绝对男女主,一起坐在了主位上后,林舞儿在松开挽着方圆胳膊的手时,声音很轻,却又很清晰的道谢。 “别客气,谁让我们是兄弟呢?” 方圆微笑着摇了摇头,扯过一把椅子放在了左手边,冲始终可怜巴巴看着他的毛驴,吹了下口哨。 驴哥立马蹦上椅子,长长的舌头伸出来,给大哥洗脸,以慰它的相思之情。 林舞儿是故意跟方圆道谢的。 她最想听到方圆跟她说:为什么要谢我?难道你以为,我当众向你求婚,并邀请楼宇湘这么大的人物来捧场,就是为了马家悔婚后,不忍看你难过吗?我是真心想你做我女朋友的,好不好! 可方圆却没有这样说。 他只说大家是兄弟,没必要这样客气后,就再也不看她一眼,去招呼毛驴了。 方圆的态度,已经说明了一切。 林舞儿的心,攸地沉了下去,眼眸中再次浮上水雾。 但接着,她就坚强的笑了,心想:我怎么可以这样不知足呢?他及时出现,让我免于被沈玉海他们扫地出门,就已经做的更完美了。再说了,他已经有水暗影了,还有夏小韵--有许多许多我不知道的女人了。 深吸了一口气后,林舞儿端起酒杯,再看向方圆时,小脸上已经绽放出他最熟悉的倔强笑容,故作豪爽的说:“来,兄、方圆,咱们先干一个!” 方圆刚拿起杯子,林舞儿就跟他碰了下,仰首一饮而尽。 喝的是白酒:按说在这种场合,未婚小媳妇都该喝红酒的,不过方先生喜欢喝白酒,麦克先生就按照他的意思,拿来了两瓶高度白酒,林舞儿直接给自己满上了。 五六十度的白酒,倒在嘴里后就变成了火,顺着林舞儿的咽喉一路向下后,火焰腾地窜起,使她不得不剧烈咳嗽起来,呛出了泪花。 “舞儿,你不适合喝白酒的……” 看到她咳嗽着,还要去拿酒瓶子后,方圆连忙阻拦。 林舞儿不说话,只是咳嗽着,用力抓着酒瓶子不松。 “舞儿,有些事,我以后会告诉你的。” 方圆知道女孩儿此时是什么感受,只能低声这样说。 “要说就现在说,不说--咳,咳!不说,就别挡我喝酒!” 林舞儿用力夺过酒瓶子,给自己倒酒。 方圆想说得那些话,当然不能在这儿说,所以他只能看着林舞儿,用高脚杯,接连干了三杯,一整瓶的高度白酒。 林舞儿要喝醉。 传说,喝醉了的人,就会忘记痛苦。 于是,她就喝醉了,在端起第五杯时,身子一晃,就歪倒在了方圆的肩膀上。 方圆看着她--那张俏脸鲜红欲滴,人事不省的样子,却有晶莹好像珍珠般的泪水,从眼角缓缓淌了下来。 他慢慢的抬手,把她揽在了怀中,就这样痴痴的看着她,动也不动。 脑海中,浮上了跟她相处的一幕幕,那么平淡,却又无比的真实,难以忘怀! 现场上百人,包括楼宇湘、文永远在内的所有人,自顾自的低语浅笑着,仿佛他们俩人压根不存在那样。 聪明的人,总会懂得什么时候当瞎子。 马经天,就不是个聪明人。 所以当他看到方圆,把林舞儿抱在怀中,就像丈夫抱着小媳妇那样,脸上带着心疼的神色后,马上就快步冲了过来,挥拳狠狠砸向他的后脑勺。 马经天,等了林舞儿那么多年,她已经成为他生命中的一部分。 没有谁喜欢自己一部分生命,被别的男人揽在怀中小心翼翼的呵护着,尤其马经天明显大醉了时。 “啊!” 坐在林舞儿左手边的沈玉如,发出了一声低呼。 攸地亮出锋利牙齿的毛驴,还没有来得及腾身而起,头都没回的方圆,就反手打出了左拳。 一拳,就狠狠打在了马经天的下巴上。 马经天就像翻身的鹞子那样,脑袋后仰,重重摔倒在了地上。 抬手制止住要扑下去的毛驴后,方圆弯腰把林舞儿抄在怀中,脚后跟一踢,把椅子踢开后,转身走到马经天面前,一脚把他刚抬起的身子,重新踩在了地上。 居高临下的看着他,方圆缓缓的说:“我以为,你能照顾好她,让她成为一个幸福女人的。可你,没做到。” 第458章 :她始终都是我的兄弟 马经天忽然出现后,楼宇湘等人就看向了他。 所有人,都意识到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但却没有谁站起来,就这样眼睁睁的看着,马经天被方圆一拳打翻在地上,又在身上踩上了一只脚。 堂堂明珠马家最出色的俊才,却在众目睽睽之下被一个来自外地的家伙踩在地上,这对马经天,整个马家,甚至整个明珠‘衙内圈’来说,都是一个无法忍受的耻辱。 尤其现场订婚宴上,还有丁少,安少等人的存在。 不过却没有谁为他站出来,说句公道话,反而都用不屑的眼神冷冷看着他。 就在刚才,丁少等人已经打听到:就在沈玉海(别看沈玉海削尖了脑袋往上流社会爬,可他在丁少等人的眼中,目前只能是个靠他姐姐姐谋算别人家产的卑鄙小人而已,才没谁会看得起他)为难林舞儿时,马经天却选择了落井下石。 说起来,像丁少、马经天这种当地名门公子哥,当众蹬掉一个女孩儿,还真算不了啥--可问题是,既然你已经在林舞儿最需要你时,毅然决然的转身离去,那就永远不要再回来。 明显喝大了的马经天却回来了,带着满脸老婆被人抢走了的愤慨,来找方圆算账。 他这个‘吃回头草’的不光棍做法,获得了丁少等人的极大反感。 尽管马经天昔日在明珠衙内圈内,有着良好的口碑,可他此时的做法,却让在座衙内觉得很没脸,恨不得跑过去狠狠踩上一脚。 事实上,在被方圆一拳打出去,再狠狠踩上一只脚后,马经天,就已经被明珠衙内圈给开除了,连带整个马家,以后也别想在人前抬起头来。 马经天却毫不在乎,只是双手抱住了方圆的右脚,咬牙奋力挣着,本来就通红了的脸,已经涨的发紫,昔日那么英俊的面孔更是狰狞的吓人。 可无论他怎么用力挣扎,都无法搬开方圆踩在他胸膛上的那只脚,只能嘶吼着:“我能照顾好她,我一定能照顾好她!你把舞儿还给我--还给我!” 他在歇斯底里的嘶吼时,也没对方圆爆粗口,由此可见他的修养素质,确实不错,而且满脸的痛苦神色,绝不是羞恼成怒导致,是发自真心的。 更有泪水,从他眼角迸溅而出。 男儿有泪不轻弹,尤其是在跟别人争夺女孩子时,就算把脑袋输出去,也得笑着去死才对。 马经天哭了,不过他自己可能不知道,只是徒劳的挣扎着,嘶声喊着他能照顾好林舞儿,让方圆还给他。 方圆居高临下望着他的目光,从开始的冷漠,愤怒,鄙夷,渐渐转变为了不忍。 方圆能看出他现在喝大了,内心有多么的痛苦,说他能照顾林舞儿的那些话,全然是发自他的灵魂。 方圆抬起了脚,马经天却没有爬起来,而是长长的吐出一口气,双手展开平放在了地上,闭上眼依旧喃喃的说着:“请、请你相信我,我一定能照顾好舞儿的,一定能。” 方圆看向了麦克先生。 麦克先生会意,马上就抬手招呼几个服务生,把马经天从地上搀扶起来,走向了电梯。 “舞儿,舞儿--” 马经天脑袋低低的垂着,开始呕吐起来,却依旧叫着林舞儿的名字。 “他很爱她,你怀里的女孩子,已经被他视为生命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了。” 方圆横抱着林舞儿,抬头看着电梯那边不知道想什么时,楼宇湘忽然说话了。 “你怎么知道?” 方圆回头看着她。 楼宇湘没有笑,很认真的说:“我能看得出。” “可他在林舞儿最需要他时,却抛弃了他。” 方圆语气冷淡的刚说出这句话,楼宇湘就接着说道:“那么你呢?” “我?” 方圆愣了下,下意识的问道:“我怎么了?” 楼宇湘端起酒杯,在手里慢慢地晃着,悠悠说道:“据我所知,今年春节时,林东海被人暗算后,马经天火速赶往唐王让林舞儿回家--那时候,林舞儿好像也是最需要帮助时。呵呵。” 这个女人,在被潘龙语大师警告一番后,对方圆是越来越感兴趣了,尽可能去挖掘他的过去,来琢磨他--就连林东海出事后,林舞儿让方圆跟她回明珠却遭到拒绝这件事,她都已经知道了。 她现在提起这件事,就是在告诉方圆:你别装出一副正人君子的模样,去审判别人,其实你自己何尝不是个负心汉? 她最后那声轻笑,就带着满满的鄙夷。 方圆当然能听得出,眉梢一挑说道:“那时候,我没有跟她来明珠,是有难言之隐--” 楼宇湘毫不客气的,打断了方圆的话:“那你怎么知道,姓马的这小子今晚忽然变卦,取消了跟林舞儿的订婚宴,也没有所谓的难言之隐?” 方圆愣住。 他只是亲眼看到,林舞儿在马经天说要取消订婚宴时,是怎样的痛苦,自己心中又是怎么的疼了,却没考虑马经天为什么要忽然取消订婚宴。 现在楼宇湘说出来后,方圆才猛然间,从马经天刚才的痛苦中,隐隐看到了自己拒绝林舞儿来明珠时,那份不可抗拒的无奈。 “你根本没有资格,以仲裁者的身份,来审判马经天的。” 楼宇湘淡淡的说:“在我看来,你还不如马经天。最起码,他遭到无法抗拒的压力,被迫跟林舞儿取消订婚宴后,还能有勇气接着再回来,当众发誓他能照顾好她。可你呢?方圆,我想知道,你现在抱着她,是不是感觉很重?” 是的,很重。 明明只有一百来斤的林舞儿,忽然间,就变得像一座山那样沉重,重到方圆得使出全身的力气,才能抱住她,两条腿却开始发抖,随时都会被压垮在地上的样子。 这果然是个重情义、有廉耻心的多情种。 很好,只要你还能保持着这些,那么我就有把握,让你跑不出我的手掌心--清楚看出方圆心理变化的楼宇湘,心中得意的一笑,却不再说什么,端着红酒慢慢品尝了起来。 她已经撕掉了方圆‘虚伪’的一面,看到了他那颗还算干净的心,就算找到了他最大的弱点。 这就足够,让楼宇湘在接下来跟他的交往中,始终会处于绝对的优势:当一个人,能彻底看透一个人后,还不是想怎么玩他,就怎么玩他? 至于楼宇湘为什么不一鼓作气,趁此机会彻底把方圆给击垮,那是因为她很清楚‘过犹不及’的道理。 男人这东西,都有着很可笑,也最不值钱的自尊心--楼宇湘再打击方圆的话,势必会打击到他的自尊,继而引起他的反感。 那可不是她所需要的。 楼宇湘要得,是一个自以为很被她了解、本能中会把她当做知己的方圆。 那样,她才能利用他,来得到一些什么东西。 果然,随着楼宇湘的这番话说完,刚才还‘正义凛然’的方圆,腰板弯了很多,默默的把林舞儿放在沈玉如旁边的椅子上,低声跟麦克先生说了几句什么。 马上,就有几个酒店女侍者,走过来搀起了林舞儿:她已经彻底的喝大了,得像马经天那样去好好休息。 “方圆,不管怎么样,我、我们都会感谢你的。” 既然林舞儿要去休息了,沈玉如当然得去照顾她,走出几米后,却又反身走到方圆跟前,低声说:“另外,舞儿从没有怀疑你是凶手(大年初一那天晚上,有人要暗算她,结果却造成林东海变成植物人一事),就算你在京华打了她--你在她心里的地位,也是无可替代的。” “我、我会找出真正的凶手,呵,呵呵。” 方圆故作轻松的笑了笑,但笑声是那样的干涩。 “等舞儿醒来后,我会跟她说这些的。方圆,你自己要保重。” 沈玉如轻轻叹了口气,转身要走时,却听方圆说:“等等。” 她站住脚步,扭头看着他。 方圆坐了下来,端起林舞儿那杯刚满上酒的杯子,一饮而尽重重顿放在桌上后,才盯着桌子缓缓说道:“告诉舞儿,不管怎么样,她始终都是我的兄弟。” 她始终都是我的兄弟。 可也仅仅是兄弟--而不是恋人。 林舞儿这辈子,得需要像所有女孩儿那样,去寻找她生命的另一半--那么,那个人绝不会是兄弟,不是方圆。 “好,我知道了,我会把这句话转达给她的。” 沈玉如当然明白方圆这番话的意思,也很清楚他这样说,是受到了楼宇湘的极大刺激,继而发现他自己没有资格,去做林舞儿的另一半。 可沈玉如却无比的渴望,方圆能跟林舞儿走到一起。 这是个靠谱的男人,比苦守林舞儿多年的马经天,更加的靠谱。 但就因为楼宇湘的一番话,迫使他必须这样做。 沈玉如看向了那个娇俏的小女人,真想狠狠给她一耳光,再采住她头发嘶声问道:你干嘛要说那些话? 她不敢。 只要沈玉如还保持一点点的理智,就不敢这样做。 或许,这个世界上,也没谁敢这样做吧? 就在沈玉如看向楼宇湘时,小女人微笑着端起酒杯,冲她晃了晃。 看着面带温和笑容的楼宇湘,沈玉如却猛地打了个激灵。 小女人的笑容中,带有明显的警告味道。 原来,她说那些话,是不想任何女人来靠近方圆! 猛然间,沈玉如女人特有的敏锐,捕捉到了楼宇湘说那番话的真实想法。 这个女人,真是无耻、狡猾透顶。 她却偏偏是楼宇湘! 沈玉如本能的给了楼宇湘一个带有谦卑的笑后,随即快步走向了电梯门口。 她在转身的瞬间,已经咬紧了嘴唇,攥紧了双拳。 但这有什么用呢? 无论是她,还是林舞儿,在那个外形娇小,实则强大的小女人面前,最多只能算是两只随时被捏死的小蚂蚁而已。 第459章 :一个大粽子 无论方圆是做啥的,哪怕他只是个要饭的叫花子,看文永远的面子,丁少等人也得来捧场,却不会存有结交之心。 并不是任何人,都有资格跟丁少他们交朋友的。 不过当丁少等人,看到大名鼎鼎的楼宇湘也来给方圆捧场,而且表现出俩人‘不一般’关系后,那么哪怕这小子就是个要饭的叫花子,也足够丁少他们结交的了。 话说,跟叶明媚同一个档次的人参果,貌似更不可能随便给人捧场的。 所以在坐下后,丁少等人就打定主意:等会儿要好好跟方圆谈谈交情。 但是很可惜,随着林舞儿的喝醉,马经天的到来--当前的气氛,好像并不适合大家谈感情。 尤其是在沈玉如走后,方圆就拿起酒瓶子,跟文永远碰了下后,就直接吹了起来。 方圆喝高度白酒,就像喝凉水那样的喝法,绝对是想把自己灌醉。 或者说,是要用酒精,来麻醉自己心中的某些痛苦吧? “方圆,别喝了,再喝,你就醉了。” 文永远皱眉,伸手去夺他的酒瓶子。 方圆右手抬起,躲过文永远的手,抬起发红的脸,双眼亮的有些吓人,看着他笑道:“永远,替我跟诸位好朋友说声谢。等以后有机会,我请大家好好喝一杯。” “这个你不用管,我知道该怎么做。” 文永远知道,方圆这样说就是请他们先离开了,叹了口气站起身时,低声问道:“她--还好吧?” 文永远说的那个她,当然就是夏小韵了。 方圆笑了,把酒瓶子的最后一滴酒滴在自己嘴巴里后,才淡淡的说:“只要有我在,她不能不好。” “你就吹牛吧。哥们懒得再跟醉汉瞎扯,走了。” 文永远松了口气,笑骂着抬手拍了拍方圆的肩膀,就去跟楼宇湘告辞了。 楼宇湘又拿捏出姑奶奶的嘴脸,嘱咐他在路上要慢点开车,这么年轻轻的,可不能就老早的撞死了,那样她这个当姑奶奶的,会很伤心-- 对姑奶奶的关心,文永远自然孙子般的连连点头,苦笑着洗耳恭听后,才带着丁少他们扬长而去。 楼宇湘耳提面命的嘱咐文永远要注意安全时,方圆也一只手抱着毛驴,低声说着什么。 毛驴发出了几声轻锥声,却不得不的跳下椅子,再次回头深深凝望了大哥一眼后,才快步跑向了电梯那边。 可不敢让圆哥的兄弟驴哥自己开电梯--麦克先生亲自跟过去,带着毛驴进了电梯,去找林舞儿了。 方圆在嘱咐毛驴,必须代他好好照顾林二哥时,麦克先生听得可是很清楚。 同时,他也想到了圆耀酒店后台大老板,那个号称世界金融奇才的小女孩,下的最新命令:不管方圆去全世界的哪家酒店,店方老总都得把他当做是她本人亲临驾到,无条件满足他的所有条件,哪怕是他纵火烧掉酒店,总经理要做的,也不是劝阻,而是递火机。 花小妖是怎么嘱咐世界各地圆耀酒店老总的,方圆才不愿意去多想。 他只知道,他那么多年才积攒下的血汗钱,都已经被那个小妖精搜刮一空--无论他在圆耀酒店受到啥超高待遇,这都是应该的。 更何况,他现在也没心思去琢磨这些,只想喝酒。 嗯,最好是喝醉了。 一醉解千愁不是? 至于喝酒,会激发所中尸毒的毒气更盛--特么的,人生自古谁无死? 就像知道自己吃几碗干饭那样,方圆也当然很清楚自己的酒量有多大:正常时,像这种高度白酒,他最多能喝三斤。 哪怕是再多喝一两,就有可能拉住扫马路大妈的手,痛哭流涕的说我已经找你好久,咱们还是赶紧回家吧…… 很奇怪,当他从服务生手里接过第四瓶白酒时,却觉不出丝毫的醉意--喝醉了的人,是绝不会看清楚楼宇湘正左手托着下巴,那双桃花眼眨也不眨的盯着他,饶有兴趣的样子了。 “你看什么,我脸上长花了?还是我特像你死去的那三个老公?” 方圆有些奇怪,抬手用力搓了下脸。 再放下手后,他才发现诺大的大堂内,二十多桌酒席上,就只有他跟楼宇湘了。 奉命捧场的那些酒店工作人员,也不知道啥时候撤离了。 楼宇湘那些保镖,站在不远处的墙边,双手到背着好像泥菩萨那样一动不动的样子,特别像傻啊傻那个比。 就方圆跟楼宇湘,坐在桌前,面面相对。 “我呀?” 楼宇湘稍稍活动了下小蛮腰,很慵懒,无限风情的样子:“我在看你什么时候,才能喝醉。” “等我喝醉了呢?” 方圆打开酒瓶子,喝了一大口后,才看着桌对面的小女人,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唇,色迷迷的笑道:“是不是就想趁机把我抱上你的绣床?” “其实,我更希望你能自己爬上我的床。” 楼宇湘用白生生的小手掩着嘴,吃吃娇笑道:“我身材这样娇小,可抱不动你。再说了,喝醉酒的男人,做那种事时,总是没轻没重的,特别讨厌。” “我喝醉酒后,不但会没轻没重的,还特别喜欢皮鞭啊,滴蜡啊,捆绑等游戏--别笑啊,我这人其实在那方面,确实很变态的,没几个女人能受的了。” 方圆放下酒瓶子,想了想才这样说:“所以啊,我这个人很危险,依着楼总你这么娇贵的大人物,最好是离我远一些。” “真得吗?” 楼宇湘双眸忽然放亮,声音也变得无比甜腻,轻声说:“你不知道呀,我最喜欢男人把我捆起来--嗯,最好是吊起来,用皮鞭抽,狠狠的抽……那种方式,才能让我彻底的满足呢。” “呕!” 方圆张嘴,做了个要呕吐的样子,接着拉开椅子站起身:“楼宇湘,最后再给你个警告,以后离我远一些。我很危险的。” 楼宇湘也站起来,依旧拿手掩着嘴,吃吃笑道:“可我偏偏就喜欢危险呀。” “那好啊,那你就跟我来吧。我会吩咐专人,给你准备皮鞭,镣铐的。” 方圆定定的看着她,过了片刻后轻声说:“还有,你刚才指责我没资格教训马经天的那些话,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存了啥心思。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真正的傻子。我主动放弃林舞儿,不是因为那些话,而是因为我觉得,我自己很脏,很邪恶,不忍心玷污那样的好女孩子。不过对你,我不会有丝毫的内疚。” 不等双眸微微眯起的楼宇湘说什么,方圆就推开椅子,快步走向了前台。 “今晚,我要一副、嗯,还是要一捆的绳子吧,外加一条带刺的皮鞭,还有--记住了吧?送我房间。” 方圆用整个大厅内所有人都能听到的声音,说完这番话后,就在吧台小妹那明着恭敬、实则无比厌恶的目光注视下,也没乘坐电梯,步行上了楼梯。 “还要一捆的绳子?” 楼宇湘独自站在大堂中间,双眸死死盯着楼梯口,过了足有二十秒后,才轻笑一声低头,看着自己伟岸的胸,喃喃的说:“这是准备要把我捆成一个大粽子吗?” 大粽子,在孩子们的眼中,就是一个个头超大,味道最美的糯米粽子。 在大人们的看来,却是用绳子把某个人,捆成粽子那样。 不过,在某些鬼怪灵异小说中,大粽子却是盗墓人的黑话:由于风水等原因,墓里的尸体保存的比较完好,没有腐烂,摸到大粽子就是说碰上麻烦了,指僵尸、恶鬼之类不干净的东西。 又分干粽子(指墓里的尸体烂得只剩下一堆白骨了),肉粽子(尸体身上值钱的东西多),白毛、绿毛、红毛、血粽子(特指保存完好的尸体上,会长出一些瘆人的毛发,其中红毛粽子,跟血粽子最可怕,前者传说是最厉害的凶尸,后者却是杀过盗墓人的僵尸)等数种。 (这些粽子的等级传说,基本都是来自盗墓笔记中,算是借鉴,有什么不合理的地方,还请各位多多原谅,反正就是为了丰富剧情,增加心跳感,更别当真)。 以前水暗影也曾经看过类似的小说,电影啥的,不过才没有放心里去,就是当做无聊时打发时间的娱乐罢了。 她才不信,这个世界上会有‘大粽子’的存在。 尤其是来到北朝后--就仿佛,大粽子那些不干净的东西,只是华夏某种文化中的特产,境外压根没有这些传说,就像西方最推崇的恶魔,就是吸血鬼那样。 可当她来到望南山地下八十米处的黑暗世界内,她才知道有些传说,并不是哪个人忽然间脑洞大开,幻想出来的东西。 而是真有这玩意的存在。 比方,白粽子! 感觉到阴风扑来后,走在最后面的水暗影,本能的把荧光棒向后一挥时,就看到一个脸上没有任何活人该有的血肉、完全是骷髅上蒙了一张黑皮,却又长满了白毛,张大喷着腐烂腥风大口的怪物,嘶嘶轻吼扑了过来。 怪物的双手十指张开,指甲足有七八厘米长短,就像鹰啄那样微微弯曲,在荧光棒下闪着诡异的莹红色,透着摧枯拉朽的狠戾。 女人,不管再怎么强势的女人,在遇到这种诡异的怪物时,也会被吓得魂飞魄散,就像当前的水暗影,刚看清这玩意,就本能的张嘴,发出了一声凄厉的惨叫:“啊!” 打个比方,一个特别怕老鼠的小女孩,在看到老鼠从自己脚面上爬过去后,肯定会吓得一动不动,就知道张大嘴巴的惨叫了。 水暗影当然不怕老鼠。 可她真怕这个忽然从巷道黑暗中扑出来的白粽子,完全忘记她具备一定的武力值,右手里还拿着制式微冲,此时该迅速闪开,扣下扳机,就知道站在那儿惨叫了。 白粽子不会因为她极度惊恐的惨叫,就放缓扑击动作--惨叫声响起时,长长的指甲,已经刺到了她的双眸眼皮上! 第460章 :只希望能死在一起 长甲如钩,锐利无比,白粽子借着扑击之势,不需用太大的力气,就能刺瞎水水姐那双如水双眸。 而这时候,她却已经忘记了躲闪,只是张大嘴巴,发出绝望的惨叫。 咻! 眼看水暗影的双眸,就要被白粽子刺瞎,一道白光,就像瞬间照亮整个世界的闪电那样,从她眼前一闪过而过! 呲的一声轻响中,眼看那十根即将刺进水暗影双眸中的指甲,连同骷髅般的双爪,就随着那道闪电的划过,异常突兀的跌落,擦着水水姐娇嫩的脸颊。 却是走在倒数第二位的秦摘花,及时劈刀,一下斩断了那双鬼手。 那双可怕的鬼手,还没有落在地上,就有幽蓝色的光芒,咻咻闪过--击打在那个白粽子身上,让它猛地举起已经没有了双爪的双臂,好像打摆子似的那样剧烈震动起来。 被安装了消音器制式微冲子弹打中后,强大的冲击力,暂且不管能不能把这鬼东西给打死,却足够能让它摔下巷道右侧的无底深渊中。 子弹划出的幽兰弹道即刻消失时,水暗影就看到一个惨白的影子,迅速消失在右侧深渊中,足足七八秒后,才传来清晰的重物落水声:噗通! 狭窄的巷道右侧下方,有水的存在。 水暗影不知道七八秒内,一个东西在的吸引力的强大吸引下,能下落多少米。 但她曾经亲手把一个该死的歹徒,从九层楼的窗口踢下去--那个死不瞑目的歹徒,落地时好像也只用了一两秒的时间。 由此推断,巷道下深渊,至少得深达两百米。 “秦老七,你带来了昆仑?” 就在劫后余生的冷汗,从水暗影额头淌进眼里时,铁辽低低的喝问声,从她前面响起。 只有荧光棒微弱的光芒中(这地方太黑了,荧光棒也只能照出半米去),铁辽能够在秦摘花挥刀的瞬间,就能判断出他带来了陌刀昆仑,实在是因为他从水暗影的惨叫声中,听到两只鬼爪落地时,发出的清脆响声。 那根本不是肉、体跌落在石头上发出的声音。 而是石头,或者铁器,最起码也得是坚硬木料掉在石头上,才能发出的声响。 立即,铁辽就判断出秦摘花刚才批出的那一刀,用的是昆仑。 昆仑陌刀,就算奈何不了九幽王那种不再人类范畴之内的怪物,可在秦摘花全力劈下时,也足够削铁如泥了。 刀光一闪,秦摘花已经把陌刀藏在了肘后,却没有吭声,只是从口袋里拿出一块鹿皮,弯腰拣起了一只鬼手。 “唉。” 铁辽轻轻叹了口气,没有再说什么,看向了那只手。 莹白的光芒下,可以清晰的看到,那只长满了白色长毛的鬼手,是青黑色的,被昆仑陌刀斩断的地方,相当光滑,却没有一点点的血迹。 就像秦摘花刚才拿刀,斩断了一块木头那样。 “很轻,最多也就是三两五钱左右。” 秦摘花稍稍掂了下后,左手五指一翻,就用鹿皮把那只鬼爪包了起来,反手塞进了背后行囊中。 “你、你拿这玩意做什么?” 水暗影这才清醒过来,很是为自己刚才的‘无能’而羞愧,抬脚踢在了地上另外一只鬼爪上,踢进了黑暗深渊内。 “我想拿回去化验下,希望能搞清楚这玩意是由什么成分组成的。” 秦摘花随口回答了一句后,才看向了铁辽,语气平静的说:“老铁,你放心,就算我死了,我也会把昆仑送回去,绝不会留在这鬼地方。” 昆仑,不出关。 这是龙头当年赐予七杀手昆仑陌刀时,郑重嘱咐过的。 除了方圆那把这些年始终在关外横行的陌刀外,其他六个人的昆仑,从没有被带出过关外--这次,秦摘花却带来了。 没有谁比七杀手的人(方圆除外),更清楚昆仑陌刀的重要性:早在数十年前,华夏相关部门,就希望能找到人间至兵,阻挡来自黑暗世界中那些刀枪不入的不明生物。 耗时足足二十多年,才铸就了七把这种特殊特殊的陌刀。 龙头希望,他悉心培养的七杀手,有一天能挥起这七把陌刀,斩杀来自黑暗世界的邪恶。 为了确保‘好钢要用在刀刃上’,避免昆仑陌刀会在邪恶来临时,出意外残缺,所以才下了昆仑不出关的严令。 但很可惜,早在七八年前,因意图非礼夜搜魂的方圆,就被逐出了七杀手--龙头很健忘的,让他带走了那把陌刀,并转交给了真正的昆仑,在关外大展淫威。 七杀手缺一,就再也形不成龙头所需要的强势效果了。 事实也证明,昆仑他们全力对九幽王劈出的一刀,依旧伤不了她--看来,不管是龙头辖下的将星(天狼星),谋星(梨花山刘大师),还是拥有人间至兵陌刀的七杀手,都无法阻挡九幽王。 如此一来,秦摘花才觉得昆仑陌刀,根本起不到它该起到的作用,倒不如带来参加本次任务,也免得重蹈上次在塔希科高原,因弹尽差点被干掉的厄运。 “你对昆仑失望了。” 铁辽盯着秦摘花,沉默片刻后,才低头看着脚下的深渊,低声说。 秦摘花笑了笑,反问道:“你呢?还不也是?” “我没有。” “你只是嘴上说没有罢了。” “我说没有,就没有。” 铁辽淡淡的说:“在七把陌刀共同迎战九幽王之前,我就不会失望,更不会随便带它出关。秦摘花,你应该知道,昆仑陌刀对华夏来说,还有着一层特别重要的秘密。这样的利刃,是绝不该提前被外国人看到的。” “我刚才就说过了,我保证昆仑不会流落在关外!就算我死了,我也会把它送回去的!” 秦摘花紧紧抿了下嘴唇,嘎声说:“再说了,早在七八年前,一把陌刀就已经出关,已经被外国人见识到了。” 他的话音未落,铁辽就迅速反问道:“有谁,能从昆仑的手中,见到陌刀后,并做出了某些判断?” 秦摘花哑然,不知以对。 “我敢保证,到目前为止,没有谁在关外见过昆仑手中那把陌刀的。因为所有见过那把刀的人,都已经去了另外一个世界。死人,是说不出陌刀中的秘密。” 铁辽冷冷的说:“可你,却不是方圆的昆仑。” 是个男人,就有一定的自尊心。 更何况这个男人,是七杀手中的秦摘花呢? 所以,哪怕他明知道铁辽在说实话,可还是忍不住的老脸涨红,脱口说道:“是,我是不如方圆的昆仑。可他就算有昆仑那又怎么样?还不也是被九幽王一拳打伤,中了尸毒连女人都不敢碰,只能呆在唐王等--” 啪! 秦摘花还没说出最后那个‘死’字来,就被一记响亮的耳光打断。 没有谁敢抽秦摘花的耳光,就连本次任务的组长铁辽也不敢。 这记耳光,是他自己抽自己的。 因为他在有些羞恼之下,脱口说出了方圆当前的现状--那可是方圆一再嘱咐他们,千万别告诉水暗影的。 可话已出口,水暗影就在眼前,又不是聋子,当然能听到秦摘花说的这些话。 “秦老七,你说--什么?” 耳光声落下后,呆愣片刻的水暗影,抬手就揪住了秦摘花的肩膀,嘎声问道:“你说,你说方圆中了九幽王的尸毒,连女人都不能碰--只能等死?” 啪的一声,秦摘花再次给了自己一耳光,嘴角有血丝流出来时,却倔强的说道:“我没说。” “你说了,我也会说。” 铁辽忽然开口,看着水暗影语气平静的说:“我早就想说了,只是一直没追到你,又联系不到你--你跑的太快了,比我们任何人都早到了这边。不过还不算太晚,你要想退回去找他的话,我们先把你送回去。” “回去吧,水暗影。” 秦摘花反手,把昆仑陌刀捧在手中,语气诚恳的说:“帮我把这把陌刀带回去。” 就像没看到秦摘花那样,水暗影只是看着铁辽,很久后才妩媚的一笑,低低的声音:“怪不得,你在看到我后,就一直向我跟前凑呢,原来你要告诉我,方圆不是我想像的那样,丝毫不在意我。” 铁辽点头;“是啊,我是想跟你说,可你一直不给我机会,更威胁我说,我要是再敢提到方圆,你就会马上自杀--我知道,你是那种说到做到的女人,所以我不敢冒险。再说了,我也以为,只要我们齐心协力,肯定能顺利完成,返回华夏的。” “目前看来,情况根本不是这个样子的。” 秦摘花把话接了过去,看了眼倚在左侧巷道上的那几个同伴(水暗影目前所在部门的人),又抬头看看黑漆漆的上空,苦笑了下说:“我做梦也没想到,这儿竟然是是个地下鬼城。我们才走了不到半小时吧?就已经有两人神秘失踪,更有传说中的大粽子出现了--特么了个比的,白眼狼可真会选地方。” “不管怎么样,只要你想回去,我们拼死也能送你去地面。” 铁辽继续说:“只要你能去了地面,亮明身份,就算被北朝特工抓住,他们也不敢把你怎么样的。” “那你们呢?” 水暗影又笑了:“你们拼死把我送回地面后,再回到这鬼城中?” 铁辽点头,回答说:“这是我们的任务。” “这却是我的命。” 水暗影点了点头,缓缓说道:“既然命运安排我来到这儿了,那么我就不会退出去,哪怕是死,也得跟你们死在一起。” 跟方圆死在一起,是叶明媚当前最大的心愿。 最好是保持当前的‘纠结’状态,一动不动的静候死亡的到来。 她觉得,尘世间,就再也没有别的死法,能让她如此的心甘情愿了。 方圆却不想死。 他还得从这个娘们嘴里,知道水暗影的下落。 把她从身上推开后,方圆拿起枕边手机看了眼时间。 现在已经是清晨四点半了。 第461章 :那边地下有座古城 方圆昨晚回到贵宾层的1818号套房内后,坐在沙发上吃了几粒可以清口的口香糖,然后就关灯睡觉了。 他真得很奇怪,他喝了足足四斤高度白酒,却没有喝醉,反而更加清醒。 至于为什么会这样,方圆不想考虑,只想好好的睡一觉,养足精神等候叶明媚的到来。 那个女人,说凌晨后会来找方圆,就算燕春来拉着她,她也会来。 情绪上来不顾一切也得做那种事的,不仅仅只是男人,还有叶明媚这样的女人。 叶明媚,本身就正处于女人三十如狼的黄金年代,对那种生活渴望的高度,绝对是让人仰视的--她结婚这么多年来,燕春来没有给予哪怕一次的畅快淋漓,是方圆让她懂得了身为女人的最大快乐。 更何况,她跟方圆又数月不见了。 正所谓小别胜新婚,明珠一朵花,实在没理由在方圆‘到位’后,不傲然绽放。 凌晨一点,那个女人就像一个幽灵那样,悄悄出现在了1818号里间套房内,打开了柜子上的台灯。 叶明媚,从来都是喜欢开着灯睡觉的。 无论是哪种性质的睡觉。 灯光亮起时,已经沉沉睡了一觉的方圆,才睁开了眼。 叶明媚,依旧穿着给丈夫过寿时的那身白色露背晚礼服,可能是激动,也可能是喝了些红酒的缘故,脸色飞红,双眸中有春水流动,俏生生站在炕前的样子,就像一朵盛开在午夜中的昙花那样,明媚而不可方物。 方圆张嘴--叶明媚却竖起右手食指,放在自己娇艳欲滴的唇上,示意他别说话。 方圆很乖,看在他需要叶明媚帮他的份上。 不过,当这个娘们拿出一盒套套扔在他身上后,他还是忍不住的问这是咋了,因为以往她可是特别不喜欢男人戴这东西。 她想要个孩子了。 嗯,是跟燕春来一起要个孩子。 哪怕燕春来无法让她品尝到女人最大的欢乐,可却依旧拥有让女人怀孕的基本功能。 她说她已经玩够了,终于想尝试着去当一个母亲了,在燕春来的五十岁生日后。 生孩子是生孩子,寻欢是寻欢,叶明媚还是分得很清楚。 这也证明她从骨子里,还是深爱着燕春来的:女人,唯有深爱某个男人时,才会心甘情愿跟他生孩子的。 对叶明媚这个举动,方圆很欣慰,因为他没必再拿出自己准备好的套套了,更不需要大费一番口舌,才能说服这个娇娃。 不过,当看到叶明媚掀起礼服裙摆,才发现她里面是真空的后,方圆还是提出了一个条件:他能不能穿着衬衣? 他不想让叶明媚看到自己的后背上,有那么个骇人的东西,那是会伤情调的。 叶明媚很大度:因为,她就像很多喜欢女人穿制服的男人那样,也喜欢男人穿上正装--话说,那样才够刺激不是? 好吧,既然叶明媚主动为方圆,解决了他最担心的这俩问题,那接下来他又有什么理由,不奋勇厮杀呢? 也幸好高级套房的隔音效果,是无比的牛,所以才能让叶明媚肆无忌惮的尖叫,疯狂。 可能是酒精终于起到了作用,也可能是因为叶明媚改变了生活态度(想在今年要个孩子,过新的生活),所以俩人都格外尽兴。 从一点半,到凌晨四点半的这三个小时内,这对男女就八爪鱼那样的,纠缠在一起,最后滚在了地板上,直到女人再也没有了丝毫力气。 倚在炕沿上的方圆,放下手机说:“四点半了,你该走了。” 叶明媚没说话,又过了足足三分钟后,才长长的叹了口气,半睁开眼眸子,喃喃的说:“唉,时间过的这样快啊,你不会是故意调快了时间,想尽快离开我,去找水丫头吧?” 方圆点上一颗烟,笑了笑:“随便你怎么说,反正我无所谓。” “就知道男人在提上裤子后,就会变得无情了。” 水暗影这才坐起来,却又烂泥般的伏在他怀里,说:“想吸烟了。” 方圆马上就给她点了一颗烟。 “你先来几口。” 就像撒娇那样,先让方圆吸了几口后,叶明媚才抬起头,动作娴熟的叼在嘴上,惬意的深吸一口,浓浓的烟雾,随即喷在了方圆的脸上。 “我要的东西呢?” 方圆没有躲避。 “在我没有怀孕之前,我希望我们总能保持当前的关系。” 叶明媚却答非所问。 方圆点头:“好,我答应你,反正我也不吃亏。那你怀孕后,咱们是不是就一刀两断,把我们这段关系,彻底当成回忆了?” “呵呵,你觉得,我能舍得没有你?” 叶明媚轻笑着,又吸了口烟后,才说:“孩子一周岁后,咱们照旧。” 方圆笑了笑,没继续这个话题:“东西呢?” “唉,就知道东西,东西。” 叶明媚叹了口气,指了指她踢到一旁的白色高跟鞋。 方圆伸手拿过来,翻来覆去的看了几眼,就握住鞋跟稍微用力,就像卸螺丝那样,卸了下来。 一个用锡纸抱着的手机内存卡,掉在了他手心中。 他去拿手机时,叶明媚有些惊讶的问道:“你怎么知道我的鞋跟里,有机关?” “这都是别人玩剩下的小把戏了,有啥奇怪的?” 方圆嘴上说着,手上动作却快的眼花缭乱,等叶明媚再说话时,他已经重新开机了:“这是水丫头他们一行人在出发后,相关部门才得到的最新情报。据说,为了拿到这张电子地图,有三名特工人员牺牲了。很可惜,却无法联系水丫头他们了。” 方圆没说话,只是打开了内存卡中的文件。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张电子地图。 这张电子地图,跟九幽王从田中美和身上搜到的那张地图,是一模一样的:北朝的平安南道,望南山被红线标明了出来。 方圆手指往下滑动,又出现一副清晰的地下解刨图。 北朝可不像华夏、俄罗斯还有美国那样,拥有辽阔的疆域,有大沙漠,或者雪原那种适合核试验的地域。 所以他们要想进行核试验,只能在地下想办法。 就是望南山的地下。 华夏特工,能得到这张地图,绝对得付出惨重的牺牲。 尽管叶明媚说,只有三个人牺牲,可方圆能猜出:这三个特工在特工部门,绝对是重量级的。 就在方圆皱眉仔细看这副平面解刨图时,叶明媚又问:“你有没有看过那部《狄仁杰之通天帝国》的电影?” “没有,咋了?” 方圆眼睛盯着地图,随口回答。 “那部电影有些类似于玄幻片,讲述的是武则天在即将登基时,耗费大批人力物力,造了一尊以她自己原形的通天浮屠,却接连有工部尚书等高层,神秘自然的故事。” 为了不妨碍方圆看地图,叶明媚坐了起来,双手抱住屈起的双膝,下巴放在上面说:“武则天为了查案,就派上官婉儿把坐牢的狄仁杰请出来,查案。” 狄仁杰为了追查工部尚书等人神秘自然一案,特意去了地下鬼市,去找一个曾经的大内太医。 至于工部尚书等人怎么会神秘自然,并不是叶明媚要讲述的。 她只想通过这部电影,来告诉方圆:北朝望南山的地下,就有一个电影中才会有的鬼市! 或者说,是地下城。 电影中的地下城,是西周年间的一座城池,后来因为地震等原因下沉,新的王朝创建后,就在旧城的上面,创建了一座新城。 不过却有道路,能走下那座地下城内,被无数逃犯所占领,称为鬼市。 “望南山下,会有一座古城?” 方圆终于看向了叶明媚,满脸的惊讶。 能够让这个家伙受惊--绝对是最让叶明媚感到自豪的事了,咯咯娇笑着点了点头:“是啊,望南山地下数百米处,就有这么一座古城。不过,至于这座古城源自历史上哪个朝代,我还不知道。我只打探到,北朝是近数十年来才发现,并开发出地下核试验场的。” “擦,这要是开发出来,肯定是震惊世界的大景点,所创收的效益,能让北朝人做梦也笑醒。可他们,却用来做核试验场所,真是扯淡。” 方圆骂了句,又问:“那你还有没有打探到,这座地下城内,都有些什么防御措施没?” “北朝最精锐的金乌特别分队,就驻扎在地下八百米处,但也仅仅是保护核试验最中枢位置。据不确定情报说,除了这些精锐特种兵外,还有许多鬼影,守护在前往中心点的路上。” 叶明媚想了想,才说:“至于这些鬼影是什么东西,华夏这边无法判断,因为能拿到这张解刨平面图,就已经惊动那边高层,并在地面又加派了重兵看守入口--方圆,我劝你一句话。” “说。” 也不知道在想什么的方圆,随口回答。 “别去那地方。” 叶明媚直起腰板,伸手在方圆脸上轻抚着,低声说:“水丫头他们,可能永远都回不来了。你一个人,压根无法力挽狂澜--我不想你就这样死了。那样,我的生命就会黯淡太多了。” 方圆能看得出,叶明媚是真心舍不得他去。 哪怕是因为身体上的舍不得,但这心狠手辣的娘们,总算是说出了真心话。 “你信不信,就算我现在吞枪自杀,我也死不了的?” 方圆想了想,才这样问。 “鬼才信。” 叶明媚黛眉皱起:“方圆,我没跟你开玩笑,我是真……” 方圆打断她的话:“我说就算我自杀,我也死不了的话,也不是跟你开玩笑。” “唉,那就随你吧,我得回去了。” 叶明媚盯着方圆,过了片刻,才扶着炕沿慢慢站起来,整理了下很凌乱的礼服,走到套间房门口时,却又忽然转身说:“你让楼宇湘那小女人,尝到了甜头?” “你看呢?” 方圆眉梢一挑。 “还没有。” 叶明媚笑了:“要不然,今晚她会来敲门的。” 第462章 :那家伙是壁虎吗? 帮,帮帮。 几声轻轻的敲门声响起后,正盯着显示器看的圆海,赶紧站起来快步走到门前。 “春哥。” 看到就燕春来站在敲门的保镖身后,圆海赶紧后退两步,站在了门后。 “嗯,海子,辛苦你们了。” 圆海在开门时,燕春来已经看到他眼圈发黑,眼里带有血丝了,这是一晚上都没闭眼的症状。 在这个表面和气的主子面前,圆海当然不会表现出多辛苦的样子,只是谦卑的笑了下,转身走向了那边桌子。 “春哥。” 屋子里的其他几个男人,都站起来纷纷向燕春来弯腰低头问好。 “大家都坐下吧,别站着,劳累一个晚上了。” 燕春来说着,坐在了沙发上,右手一抬,贴身保镖马上就把一根正宗古巴雪茄放在他手上,点燃了火柴。 春哥让大家坐下,却没谁当真--当真的人,以后是绝不会出现在春哥身边的。 有时候,主子跟你客气,但也仅仅是客气而已。 惬意的吸了口雪茄后,燕春来看向了圆海。 圆海马上就汇报道:“昨晚目标回房后,先是吃了几粒口香糖(每间套房的柜子上,都摆放着一瓶专供客人入睡前清口用的口香糖),也没有洗澡,就关灯睡觉了,一直到现在。” 圆海说着,抬手指了下电脑屏幕,说:“因为套房的避光、隔音设施非常好,所以我们什么都看不到。自然,也就无法看到目标在黑夜中做什么了。不过--” 看了眼依旧灰蒙蒙的屏幕,燕春来微笑着问道:“不过什么?海子,有什么说什么好了。春哥既然让你们做这件事,就是为了验证心中的某些怀疑。就算你们真发现了什么,我只会感谢你们,才不会像小说中写的那样,因你们看到了不该看到的事情,就伤害你们。” “谢谢春哥。” 圆海弯腰,头垂的更低,就像他的声音:“但根据我们安装在夫人房门,还有走廊中的监控器,我们发现,发现……” 尽管春哥一再强调,圆海他们看到了什么,他也不会伤害他们。 可圆海等人才不会这样想,哪怕他鼓足勇气,也不敢说出看到的那些。 燕春来的眉梢,微微挑了下,狠狠吸了一口烟,用力喷在了屏幕上。 这是春哥已经开始生气的前兆,圆海不敢再犹豫,赶紧说:“夫人在凌晨一点二十七分时,走出了她的房间,去了目标套房门口--她、她有房间的钥匙。” 说到这儿后,圆海就闭嘴了。 有些话,是不用全说出来的,就像屏幕上只是一片黑--但黑色,岂不是掩盖罪恶的最好保护色吗? “果然是这样,明媚啊明媚,我哪点对不起你,会让你这样对我呢?” 等圆海说完后,燕春来死死盯着屏幕,足足过了三分钟后,其实已经开始扭曲的脸,才满满缓和了下来,抬头问贴身保镖:“卫东,如果你在发现自己卧室内有监控头后,你会采用什么办法,来让监控失效?” 卫东想都没想,就低声回答:“先关灯,再用吃过的口香糖,把监控头粘住。” “嗯,这倒是个好办法。” 燕春来身子后仰,翘起了二郎腿看着屏幕,就像是在自言自语:“既然他刚进房间,就发现了监控头,那为什么不告诉明--海子,夫人是什么时候离开的?” 海子脑袋垂的更低了:“还、还没有离开。” “接近四个小时了,呵呵。” 燕春来语气愉悦的笑了下,抬起手腕看了下手表。 现在是五点过一分。 “彪子,随我去2号房间看看。卫东,你就不用跟着我了。” 说着,燕春来站起身,把没吸完的雪茄随手放在了案几上,缓步走出了房间。 卫东当然明白,春哥不让自己跟着,自然是要让他去做某件事,比方让1808套房内的某人,就此从房间内消失。 “该删除的东西,都删除了吧,免得让春哥不高兴。” 等春哥带着彪子走出房门后,卫东马上就抬起头,冲圆海等人说了句,不等他们回答,就转身快步走了出去。 圆海低声回答时,就看到卫东,还有其他另外两个春哥的贴身保镖,从后腰拿出了手枪,手一抖,就藏在了西装袖子里。 燕春来在怀疑某些事后,当天就派人圆耀酒店来酒店定了几个房间,并在1808房间内,包括贵宾层的走廊中,都已经按上了摄像头。 客人既然预订了这几个房间,酒店方当然不会再给其他人住,所以包括方圆在内的任何人,提前入住酒店后,都不会去这这些房间的。 1808套房内,叶明媚居住的1802号套房内没有(燕春来当然不希望,海子等人能看到自己老婆去了房间内,做什么了),但走廊中却有个监控器,正冲着燕夫人的房门,所以圆海他们才能看到她凌晨一点时做什么了。 至于叶明媚晚上在休息时,是从不跟燕春来同处一房的,这对海子等人来说,并不是什么秘密,也没谁敢问为什么。 “快,删掉。” 等卫东他们走后,海子马上就厉声说道:“我想,我不用再说什么,你们就该明白该忘记的,就必须得忘记的道理了吧?” “海哥,你放心,我们都懂。” 几个手下,纷纷点头时,忽然有人指着一个显示器,惊讶的说:“咦,他、他怎么从这个房间出来了!?” 圆海等人马上看去,就看到有个人从1826号套房内走了出来,打了个哈欠后,就站在门口展开双臂,做了个几个深呼吸的动作。 这个人,赫然就是该在1808号套房内的方圆。 圆耀酒店明珠分店的贵宾层,总共有二十八个房间,走廊是一个回形走廊,每一条走廊内,都有七个房间(应该是八个,但有一个是公共洗手间),燕春来夫妻预订的是1、2号房间。 叶明媚私下里订的8号房间,是走廊拐角后的第一个房间。 根据门牌号的编排,在绕过一个回形走廊后,1826号房间就距离1802号房间不远了,所以客人要想从1808号房间走到1826号,圆海等人,没理由看不到。 可他们就偏偏没有看到,方圆是什么时候从1808号房间,走去26号房间的。 除非,这家伙是个壁虎,能从十八层高度的玻璃幕墙外侧,游走到26号房间! 那怎么可能! 想到这儿后,傻楞片刻的圆海,就忽然转身,冲出了房间。 他们所在的临时监控室,可不是在贵宾层的,而是在十七层。 圆海得赶紧把这个发现,去告诉春哥:目标,从26号房走出来了。 其实不用圆海来说,带着彪子刚走到02号房门口的燕春来,刚要抬手敲门,就听到有脚步声从走廊拐角处传来。 下意识的,燕春来回头向那边看去,然后就看到抬手捂着嘴不住打哈欠的方圆,从拐角处走了过来。 方圆是不认识燕春来的(哪怕是昨晚俩人也在大堂内见过面,可没有正式相认),走过拐角后看到他后,看似本能的看了他两眼,礼貌性的点头微笑了下后,就走向了电梯门口。 “请等一下。” 方圆刚走到电梯门口,燕春来说话了。 手枪,已经被彪子藏在了西装口袋中,只要春哥一个命令,他就会马上开枪,干掉方某人。 抬手正要按电梯键的方圆,回头左右看了看,没发现有其他人后,才笑着问道:“这位先生,你是在跟我说话吗?” “你就是方圆吧。” 燕春来并没有示意彪子开枪,满脸都是亲和的笑容,缓步走了过去。 “咦,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方圆有些惊讶。 “我是燕春来。” 燕春来主动伸出了右手,就像有幸认识某人那样。 “燕春来?” 方圆微微皱眉,摇头说:“对不起啊,我好像没听说这个名字。” “呵呵,我夫人姓叶,叫叶明媚。” 燕春来依旧伸着手,笑着解释道:“她还是水暗影唯一的闺蜜,前几天时,方先生曾经给贱内打过求助电话--这下方先生应该想起来了吧?” “啊,想起来了,原来您就是燕先生。” 方圆这才满脸的恍然大悟,赶紧跟燕春来握手,稍稍用力摇晃着,语气中夹杂着歉意:“燕先生,真对不起,去年我来明珠时,曾经得罪过燕夫人,还请你一定要原谅我的无知。另外,我非常感谢你帮我的忙。” 叶明媚在接到方圆的求助电话后,马上就动用关系,在第二天下午得到了想要的东西,就当着燕春来的面,给方圆打电话通知了(鬼才知道,她是给谁打的电话)。 “客气了,你既然是水丫头的丈夫,那么也是我们两口子的朋友。” 燕春来热情的寒暄道:“呵呵,方先生,你昨晚住在几号房啊?早知道我们就住在一个楼层的话,那么昨晚真该好好聊聊。” 既然方圆装作昨晚没见过燕春来,那么他也就不提昨晚在大堂内看到的那些事了,只想知道这家伙怎么从这边走廊出来:难道,他在出了08号房时,不该经过1号门口,来电梯这边吗,怎么还要绕个大圈子,从20号开头的走廊那边转出来? “我住在26号房。唉,燕先生你说的没错,早知道我们就在一个楼层的话,昨晚是该把酒言欢来着。” 方圆松手摇了摇头,满脸遗憾的样子。 你住26号房? 骗鬼去吧! 我手下明明看到你进了8号房,还看到那个贱人去了你房间的! 燕春来眉梢跳了几下,笑道:“方先生,你这是有急事要做?” “嗯,是有点事。” 方圆抱歉的说:“燕先生,那我们以后有机会再聊?” “好,有机会再聊。” 燕春来点了点头,再次伸手跟方圆握了下:“再见。” “再见。” 方圆笑着松开手,按下了电梯键。 “彪子,去帮我送送方先生。” 等电梯门开了后,已经走回2号房门口的燕春来,却回头笑着吩咐彪子。 第463章 :这个女人太过分了 “谁!?” 当卫东带着两个手下,抬脚踹开1808号的套间房门后,躺在炕上的叶明媚,就像被电击了一下那样,惊叫着翻身坐起,一把扯过被单,捂在了身上。 叶明媚晚上睡觉时,是从来不穿任何衣服的。 这一点,身为燕春来的卫东,也早有耳闻:早在两年前时,燕春来曾经为叶明媚配备了一名贴身女保镖。 不过那个女保镖有一次喝大了,无意中说出了这个秘密--然后,她就意外死在了一场车祸中。 从那之后,叶明媚也不再要贴身女保镖陪伴了,但她这个‘好习惯’,却在燕家保镖圈子里流传了开来。 只是,谁也没有把这件事当回事,毕竟燕夫人可是个来兴趣后,就敢在敞着门的客厅内沙发上,跟燕春来厮混的主。 脸皮,对这个狂妄的女人来说,压根算不了什么的,只要大家装瞎子没看到,装哑巴别到处说,还是很有人身保障的。 卫东也知道,春哥肯定很清楚,昔日叶明媚跟客厅内发疯时,保镖们都看到了--所以,才不会把派卫东来8号房做什么时,会不会看到‘真实’的叶明媚当回事:只要方圆死了,就行。 正是有了春哥的默许,所以卫东等人飞脚踹开套间房门,一眼就看到呈人字形睡在炕上,一丝不挂的燕夫人时,才不会感到任何的失礼。 更不管她翻身坐起,迅速用被单裹住了身子,只是飞快的转动枪口,搜寻那个该死的男人。 没有人。 08号套房内,除了叶明媚外,根本没有任何人。 卫东双手持枪,迅速在炕前转了几个圈后,一个健步就扑向了窗口,抬手就揪住厚厚的窗帘,刺啦一声--清晨五点多的晨光,随着深颜色的窗帘被扯起,攸地洒进来时,一个保镖,也打开了套间内的灯。 窗帘后面没有人。 从这儿看下去,只能看到下面停车场内,好像火柴盒大小的汽车。 方圆,他的人呢? 卫东迅速转身时,叶明媚终于清醒了过来,抓起一个枕头,就狠狠砸出,尖声叫道:“你们这些混账,这是要干什么!” “搜,仔细搜!猛子,看看天花板!” 卫东抬手,抓住了枕头,随手抛到了一边时,厉声吩咐手下,却不看叶明媚。 “搜--你们、你们怀疑我的房间内有人?” 叶明媚终于明白了过来,那么漂亮的脸蛋,瞬间狰狞起来,被单裹着的窈窕身躯,也瑟瑟发抖,嘎声问道:“卫东,是燕春来让你来我房间的吧?” 卫东没有说话,只是双手持枪对着天花板。 他还用说啥吗? 如果没有燕春来的命令,就算再给他八百个胆子,他也不敢带人闯进叶明媚睡觉的房间。 “好,好,他竟然怀疑我背着他,偷男人,好,真好。” 叶明媚颤声说着,深吸了一口气,双手裹着被单站在了床上,冷声说道:“不用搜了,那个人就藏在这儿。” 本能的,卫东等人,都看向了叶明媚。 叶明媚的双手一松--好像羊脂凝玉般的完美身躯,随着被单的滑落,以无法阻挡的魅力,极大冲击着卫东等人的视觉。 尘世间,竟然有这么够味的女人。 尽管这不是第一次看到燕夫人的身子(以前,都是从上百米的地方,向客厅里用眼角偷看的,当然看不清),可卫东等人却彻底被这儿美丽给惊呆了。 叶明媚双手掐腰,右膝盖微微抬起,肯定是故意拿她最迷人的地方当福利,发给这些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了,冷笑道:“看吧,看仔细些--都说女人这地方,才能藏得住人的。” 在叶明媚说话后,卫东才猛地惊醒,赶紧低头嘎声喝道:“出去,都出去!” 几个手下慌忙转身向外跑--其中一个跑的急了,竟然重重撞在了门板上。 砰的一声,燕春来把2号套间的房门,狠狠关上了。 套间内没有人。 不过,凌乱的被单却能默默诉说,它曾经拥抱过一具完美的女人身躯。 吧台后面的净水器,发出滴滴的蜂鸣声,这是出现故障了。 燕春来才不管净水器有没有故障,站在沙发前接连深吸了几口气,脸色才慢慢恢复了正常,随即缓缓坐在了沙发上。 在监控视频中,燕春来明明看到自己所爱的女人,凌晨一点时走进了8号房,到现在还没有出来--可他还是迫切的希望,那只是监控器的‘幻觉’,等他来到2号房时,叶明媚还正在炕上香甜的睡着。 可他注定是要失望的。 叶明媚不在2号套房。 这也证明,卫东带人去‘捉奸’,会扑个空。 因为那个姓方的,竟然从26号房出来,乘坐电梯要离开酒店了。 可他能走的了吗? 拿出一颗烟叼在嘴上后,燕春来烦躁的心,彻底平静了下来。 对彪子,燕春来还是很有信心的,毕竟那是从最高警卫局内退的护卫,杀人的功夫绝对是当世超一流。 当然了,在注意到叶明媚情绪不对劲后,燕春来也曾经暗中调查过方圆,获悉那也是猛人,曾经去过塔希科高原,立下了一些功劳。 可就算方圆立下的功劳再大,敢偷窥叶明媚,那也只能是死路一条! 帮、帮帮--轻轻的敲门声响起。 燕春来把烟头放在烟灰缸内,站起身走过去,打开了房门。 “春哥,夫人那边……” 在门开了后,卫东就低下了头,看着自己的脚尖低声说。 “我知道了。” 燕春来打断他的话,抬手整理了下衣领,缓步走向了8号房那边:“去帮彪子处理一下,他在电梯里。” 有人死在圆耀酒店的电梯里,这绝对是个大案件。 燕春来不想把这件事闹大,那样会有损他的名声。 虽说燕春来现在已经肯定,叶明媚背着他偷了方圆--不过,看在方圆已经被干掉,他是真心爱着叶明媚的份上,他决定把话说开了后,就彻底地忘记这件事。 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有谁没犯过错呢? 只要叶明媚能收回那颗要奔跑的心,燕春来或许还会像以前那样疼爱她。 所以,他在看到叶明媚光着身子,就坐在沙发上翘着二郎腿吸烟的不雅姿势后,只是有些头疼的叹了口气,走进套房拿出被单,盖在了她身上。 “燕春来,我偷男人了,给你戴绿帽子了。” 等他坐在身边后,叶明媚张嘴,猛地把一口烟雾,喷在了他脸上。 “明媚,你--” 燕春来苦笑着,抬手扇了扇烟雾,正要劝她改过自新还是好孩子时,却被她冷笑着打断:“但我想问问你,我偷的那个男人是谁。” 燕春来这才发现,叶明媚根本没有任何反悔的意思,眉头皱起,淡淡的说:“明媚,大家都是聪明人,有些话其实不用说得太透彻,那样会伤感情的。” “必须得说清楚,我叶明媚虽然浪到姥姥家了,可也不想被人冤枉。” 叶明媚把香烟,狠狠碾在了案几上,死死盯着燕春来的眼睛:“你跟我说,我偷的那个男人是谁?” 燕春来毫不退缩,跟她对视了几秒钟后,才说道:“据我所知,昨晚九点半时,方圆走进了这个房间。而你呢,在凌晨一点左右时,离开了2号房,也来了这个房间。” 叶明媚轻轻咬了下嘴唇,声音更低,也更冷漠:“燕春来,你在监视我。” “这只是一个爱极了妻子的丈夫,在感受到妻子不对劲后的本能反应。” 燕春来也没否认,坦然说道:“监控录像内,把昨晚到现在发生的一切,都忠实记录了下来。尽管我不知道,方圆是怎么走出这间屋子的,可你们能够都来到这儿,孤男寡女的共处几个小时的现实,就已经说明了一切。” “是,我是一点左右离开2号套间的,因为那边的净水器坏了,始终滴滴的叫,吵得我睡不着。” 叶明媚桀然笑道:“我提前预订了八号房,是给燕随意订的--不过,昨晚寿宴散了后,他说他还要去会个朋友,就不在酒店住了。燕春来,你也听到昨晚我这样问他了吧?你要是不信的话,可以去问问他。” 燕春来没吭声,因为昨晚叶明媚确实跟燕随意说过这句话。 但当时,叶明媚并没有说给燕随意预订的房间,就是8号房。 看来,这个女人在订房时,就已经预料到会出现漏洞,提前布置好了。 叶明媚继续说:“凌晨一点后,我来到了8号房,房间里,并没有你说的方圆,只有你的贴身保镖,刚才冲进来,把你老婆看了个光。” “是我让他们进来的,你不要责怪他们。” 燕春来沉默片刻,刚说完这句话,就觉得眼前白影一闪,耳边响起了清脆的耳光声。 却是叶明媚,狠狠给了他一记耳光。 这个女人的手劲,出奇的大。 狠狠抽了燕春来一记耳光后,却咯咯的笑道:“看来你很喜欢别的男人,看你老婆光着的时候啊。好呀,你说我跟方圆通奸,那你拿出证据来。” 她抬头看向了屋角,依旧娇笑着:“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屋子里也该有摄像头吧?快拿监控录像来,我看看,你老婆被别的男人干时,是一副什么样的样子呢。” “叶明媚,你有些过分了。” 就算燕春来修养再好,也忍不住了,声音很冷。 “过分?呵呵,过分的还在后面呢。” 叶明媚冷笑着:“现在我正式跟你宣布,我会偷男人,就偷那个方圆了!而且,我还要給他生个孩子。当然了,燕春来,你现在可以把我杀掉,来维护你男人的尊严。” “我不会杀你的,但那个方圆,现在却已经死了。” 燕春来抬手,擦了擦有些生疼的嘴角。 “你杀了方圆?” 叶明媚双眸微微眯起时,房门被人砰地推开,卫东出现在了门口,嘎声说:“春哥,彪子昏在了电梯内--那个方圆不在里面!” “什么?” 燕春来猛地挺直了腰板。 第464章 :冤冤相报何时了? 彪子那么厉害,竟然被人干昏在了电梯内。 毫无疑问,这是方圆干的。 燕春来,到底还是小看了那个家伙。 “一群沙比。” 叶明媚却桀然一笑,也不披着被单,就这样站起来,踩着白生生的小脚丫,扭着小蛮腰走进了套间,砰地关上了房门。 在她站起来时,站在门口的卫东,就赶紧低下了头。 燕春来嘴角不住的抽了几下时,手机响了起来。 是个陌生的来电。 他像是预料到了什么,一把抄起电话,放在了耳边时,抬手冲门口挥了挥,语气阴森的问道:“是方圆吧?” 卫东马上退出去,关上了房门。 “是我。” 方圆的声音从那边传来。 “你怎么知道我的手机号?” 燕春来沉默了片刻,点了录音后才问道。 “从你媳妇手机上查到的。” 方圆直言不讳的说:“燕先生,我给你打电话,是想跟你坦白。是,我是跟叶明媚发生了那种肮脏的关系。并且,为了掩盖我们的罪行,我做了些手脚--本来,我以为只要你找不到我们的证据,我就能依旧装作没事人那样了。” 燕春来左手伸出,拿起叶明媚按在案几上的烟头,狠狠的揉碎了,语气却很淡然:“能跟我说说,你们是怎么走到这一步的吗?” “叶明媚,是个异常出色的女人,是个男人就会对她动心,想得到她,我也是个男人。恰好,她又做了对不起我的事。” 方圆刚说到这儿,就被燕春来打断:“明媚,做了什么对不起你的事?” “林东海,是我兄弟林舞儿的亲生父亲。” 方圆在那边淡淡的说:“燕春来,你可千万别否认,你老婆暗算林东海这件事,你不知道。你还应该清楚,她暗算林东海,就是因为报复我在明珠时冒犯了她。无法奈何我,却把怒气撒在了我兄弟身上。” 叶明媚指使手下暗算沈玉如,结果却造成林东海变成植物人这件事,别人或许不知道,但肯定瞒不过燕春来的。 不过当时,他没把这回事当回事:林东海,还有东海集团的死活,对他来说没有丝毫关系的。 只是他却没想到,方圆会查出了这件事。 可是,方圆怎么知道是叶明媚暗算林东海的呢? 就在燕春来脑子里飞快思索这件事时,就听方圆继续说:“我当然不甘心她这样暗算我兄弟,却碍于某些原因,不能给对她以牙还牙。所以只能在她去京华时,找机会强迫了她,并录制了一些不雅视频。事后,我威胁她说,如果不跟我继续保持这种关系的话,我就会把视频曝光,让她,还有你,都身败名裂。” 方圆现在肯定在车上了,因为燕春来能听到有车笛声传来。 燕春来松开手,看着烟丝从手指缝里缓缓洒落,淡淡的问:“为什么要跟我说这些?” “因为我发现你很爱她。而且,昨晚叶明媚也说了,她要给你生个孩子,并以死来威胁我说,以后不许我再碰她。” 方圆说:“说实话,她说这些时,我才没当回事。但当打昏你派去要杀我的保镖后,我才豁然省悟--冤冤相报,何时了?” “呵呵,冤冤相报何时了?” 燕春来笑了:“方圆,你以为,我会就这样放过你?” “那是你的事,我只是忽然醒悟了,要不然也不会给你打电话,说这些。” 方圆毫不在意的说:“你可以继续追杀我,甚至,仍然可以继续打击报复林舞儿。但我警告你,我也随时会把跟叶明媚恩爱的视频,上传网上。” 燕春来的呼吸声,猛地加重了。 如果方圆真把那些视频上传网上,那对于他,甚至对整个燕家来说,都是比死还难过的耻辱。 “燕春来,你是该管管你那个老婆了,她太过狂妄了,这对你来说,不是好事。我相信,你也是个聪明人,该知道接下来怎么做。” 方圆说完后,不等燕春来说什么,就扣掉了电话。 电话扣掉几分钟了,燕春来还保持着通话的姿势,一动不动的,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直到套间的房门响起,叶明媚披着浴袍走出来后,他才抬起了头。 就像没看到他那样,叶明媚哼着不知名的小曲,趿拉着白色小拖鞋,走向浴室。 女人在最心虚时,才会装出强势的不在乎,甚至自甘堕落的样子。 “刚才,方圆给我打电话来了。” 看着叶明媚走到浴室门口后,燕春来才淡淡的说。 “什么?” 叶明媚的身子,猛地一颤,回过头来时,神色却已经极为的坦然了,甚至还妩媚的笑了下:“他给你打电话,是不是要找你忏悔?” “算不上忏悔,只是想解释一下,他为什么要跟你那样做。” 燕春来说着,把手机放在了案几上,点了录音播放键。 马上,他跟方圆的通话,就从手机内传了出来。 叶明媚刚开始时,还满脸的不在乎。 但越听,她的脸色就越发白,身子晃了下,踉跄着倚在了浴室门口。 她当然能听出方圆的声音,确定燕春来不是在跟人演戏,来乍问她。 她也能从这两个男人的对话中,听出方圆还是很维护她的--说为了报复她伤害林舞儿,才强迫了她。 但实际上呢,却是方圆在强迫了她第一次后,她就无法自拔了。 哪怕是在她决定要给燕春来生个孩子,方圆说从此一刀两断时,她都不同意。 震惊的茫然中,叶明媚就想:方圆,是怎么知道,是我暗算了林东海? 当感觉的后背有些发冷,叶明媚本能的离开房门时,才猛然想起:凌晨她好像神仙那样飞上云端后,好像有个声音问她,能不能查出是谁暗算了林东海。 那时候她好像浪笑着说,就是老娘派人做的,就是为报复方圆那个混蛋,谁让林舞儿是他的好朋友了? 等她在云端上飞累了,终于落在地上时,却已经把这些话给忘了。 原来,方圆在给她无比的欢乐时,觉得她在明珠那么大势力,应该能帮他查出暗算林东海的凶手,所以就随口问了她一句。 叶明媚在极度欢乐时,就像喝醉了那样,迷迷糊糊的就说出了真话。 他给春来打这个电话,就是想借此机会离开我--叶明媚大张着嘴巴喘着气想到这儿时,燕春来走了过来,轻轻把她拥进怀中,低声说:“明媚,过去的事情,就过去吧,就当做了一场噩梦。再说了,这件事也是你有错在先,也怪不得人家会报复你。” “说、说什么呢?” 叶明媚忽然从燕春来怀中挣开,扬手再次给了他一个狠狠的大嘴巴,就像疯了似的尖声叫道:“你老婆让人家给干了,各种姿势的干--就这样算了,算了!?” “那你想怎么样?” 燕春来被抽了一巴掌的嘴角,微微抽了下,低声问道。 “他得死!那个混蛋,还有林舞儿,都必须得死!” 叶明媚咬牙切齿的,很恨说着,本来很妩媚的双眼中,陡然冒出凶残的光芒。 “可他会曝光你们的恩爱视频,会让我们再也抬不起头来。” 燕春来提醒她说。 “我不管,我只要他死,必须死!” 叶明媚狠狠咬了下嘴唇,转身冲进了浴室内,打开冷水,任由冰凉的水,哗哗的洒在她身上。 望着那具冷水下的完美身躯,燕春来眼里慢慢浮上阴森的冷笑。 他当然不会就此罢休。 但在没有拿回那段视频,让方圆从这个世界上彻底消失之前,却必须得阻止叶明媚发疯,保护林舞儿,跟她的东海集团。 至于等这一切都尘埃落定后,这个女人--好像这个世界上,也不止叶明媚一个美女吧? 燕春来以前无比留恋叶明媚,那是因为他看出,她只爱他一个,只是被他所拥有。 现在呢? 叶明媚或许还是只爱他一个,可身上却有了别的男人的烙印。 这对燕春来来说,是绝对无法忍受的。 如果换做是方圆,他也无法忍受。 但他不会想让叶明媚从这个世界上彻底的消失,最多就是离开她。 就像他现在离开明珠后,一直没有回头。 方圆不后悔这样对付叶明媚,只因这个女人,把林舞儿赶到了绝境内。 他兄弟林舞儿的号码,在手机上不断跳跃着。 这已经是林舞儿第七次拨打他的手机号了,方圆只是看着屏幕,却没有接。 好心的出租车司机,忍不住的问:“嗨,兄弟,为什么不接电话呢?是你女朋友打来的吧?” 方圆笑了:“你咋知道?” 司机一脸的傲然:“大哥我可是从你这个年龄段走过来的。年轻时啊,我跟老婆闹了别扭后,就会像你这样,坐上车去远处--咳,首先声明啊,我可不是那种没出息的怕老婆男人,被老婆欺负狠了,就跟娘们似的离家出走。我只是不想跟她一般见识,想通过短时间的分别,来提醒她要是没有我,她的世界就会塌下来罢了。” “对,哥们你说的很对。” 方圆一脸的赞叹,说:“这个女人啊,再怎么坚强,强势,她都得需要男人来保护才行。没有男人的女人,真遇到事后,就会觉得天塌下来了。” 黑压压的天,就这样无处可躲的塌了下来,狠狠砸在水暗影身上,让她半点都动弹不得,唯有瞪大一双满是惊骇的眸子,望着棺材的盖子,被两个面带冷笑的黑衣人,慢慢的合上。 随着棺材盖的合上,那些忽闪忽灭的鬼火,也一点点的消失。 水暗影的世界,只有棺材中长三米,高一米,宽一米半的空间,有腐尸腐烂后的恶臭气息,在她的世界中萦绕。 没什么东西捆着她,她却动也不能动一下。 她浑身的力气,在被一个红毛粽子的鬼爪,在腿上狠狠抓了一把后,就潮水般的退去了,连眼睛都无法眨一下,却能听到棺材外有人交谈的声音。 第465章 :那些被遗弃的文化 棺材的盖子被合上后,水暗影仍能听到外面有人在说话,那是因为在她左耳旁的棺材板上,还有一道缝隙。 可能是棺材在这阴暗潮湿的地下存放年代太久,自己断裂的。 也可能是故意留下的,就为了让她苟延残喘。 朝鲜语。 水暗影既然能看懂朝鲜字,那么自然也能听懂朝鲜语。 一个男人的声音:“为什么不杀了她?只要把她扔给那些恶心的怪物,最多半分钟内,她就会被撕成一些碎片。” “她还不能死。最起码,在那个人还没有赶来之前,她不能死。” 一个非常适合当前环境气氛(这是个相当阴森的世界,甚至比水暗影曾经去过罗布泊中的那个黑暗世界,还要瘆人。最起码,那个世界中,没有腐尸的味道)的女人声音,缓缓响起:“再说了,就算我们不杀她,她也活不了几天了。” “嗯,那些白眼狼也说过,任何中了尸毒的人,就算立即送去当世最先进的医院,也无法让中毒者活过一周。” 男人说到这儿时,好像打了个激灵,喃喃说道:“我真搞不懂,依北朝这相当落后的生化技术,是怎么培养出这些恶心怪物来的。” 他们不是北朝人。 北朝在这儿的守卫,在谈话时,绝不会这样称呼自己的国家。 水暗影虽然连眨眼的力气也没有,可她的大脑,在接收到听觉的信息后,还是能正常思考的:我知道了,他们是东洋人,就是来协助白眼狼攻克核技术难题的那些人。 只是,他们利用我要等的那个人,会是谁呢? “那些东西,在华夏某些传说中俗称大粽子,是人死后变成的僵尸,不眠不休不知道痛苦毫不畏死,就像大东洋民间传说中的,战国时代的武士僵尸,以杀活人为乐。” 女人说:“不过这东西,在我国明治维新后,就已经消声灭迹了。倒是在华夏西北地区的某处,可能会存在--但我没想到,北朝竟然也有。看来,尸变的原因,跟这座地下古城有着直接的关系。” 男人嗤笑了声,说:“我倒是觉得,这些所谓的僵尸,只是北朝人特意研制出来的生化武器。” 女人好像是来回走动着的,不小心踢到了一颗小石子,打在了棺材上。 应该是看着棺材沉默了片刻,她才说:“佐藤君,你说的也很有道理。毕竟北朝紧邻华夏,吸收他们某些传统文化,并发扬光大,也是很可能的,就像我们的茶艺,插花,都是来源于那个有着五千年辉煌历史的文明古国。” 佐藤君又冷笑一声:“哼,但很可惜的是,这么璀璨的文明古国文化,却被那些败家子给败光了。现代人,更以崇拜西洋文化,哈韩而自以为是文雅人士--一群忘记祖宗的人,永远都无法再创建真正的盛世华夏了。” 茶艺,插花,中医,还有被打击的风水术等,都曾经是华夏五千年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备受世界各国的尊崇。 但现在,茶艺,插花等文化,却是在东洋发扬光大。 中医更惨,在引进西医后,生存空间就彻底被压制住,数十年后的现代年轻人,才不会相信喝点树根水皮的,就能治病--反倒是成全了南韩人,趁机发扬了韩医,并恬不知耻的说,南韩才是中医的发源地。 中医好,还是西医好,华夏人好像从来都没认真去考虑过这个问题,就像他们在听说挂吊瓶会损伤自身肝脏时,仍旧在感冒发烧后去输液那样。 更不知道,西方很多国家,现在已经投进大量的人力,物力,开始研究《黄帝内经》,试图寻找中医的‘基因代码’了。 “还有风水学。” 女人此时谈话的性质很高,开始给佐藤君讲述起来:“这可是华夏最最独特的文化,就算外国人想破了脑门,也参悟不透,无法学走的,但却被他们当做旧鞋一般的扔掉,再狠狠踏上一只脚,踩碎。” 既然要唾弃、碾碎这些独特文化,就碾碎罢了,可笑的是,华夏有相当一部分大人物,都相信这些。 举个例子:上世纪九十年代,明珠要在建设市内高架公路时。 就在南北高架桥,跟东西高架桥的交叉连接点打桩时,却怎么样也打不下去。 地质学家可以拿脑袋来保证:必须打桩的主柱下的地质,跟其它地方是完全相同的。 而别的地方很顺利,就唯独这地方,无论怎么努力--就是打不下去。 这可是高科技的机器,在正常情况下,能钻透整座石头山,甚至连铁板都能钻开,可怎么就打不下去呢? 眼看工期要耽误了,一位领导就找了个得道高僧,来看风水。 当然是很隐蔽的,可不敢对人说工程遇到难题后,想用那些糟粕东西来解决问题。 高僧来了一看,就说这下面被压着一条大鳄鱼精,鳄鱼精下是明珠的龙脉龙头所在,主柱选址下恰好是鳄鱼精的背上,钻头当然钻不透了。 高僧这样说后,立马遭到了专业工程师的嘲讽,说这都是啥年代了,还特么的扯这些东西,来糊弄人,真当哥们傻啊? 不过,请高僧来的领导,却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想法,就问高僧,该怎么才能让那个所谓的鳄鱼精乖乖滚蛋,别耽误工程进展呢? 高僧摇头,不说。 后来被领导给恳请的紧了,才说后果很严重,说出来高僧就会死。 但架不住领导的一再恳求,又做了某些郑重承诺后,高僧才勉强答应下来,然后做了一场法事,指出在某日何时,立即打桩,因为他已经放走了被铁链捆在这儿的鳄鱼精。 果不其然,等到了高僧指定的时间段后,再动土,果然是顺利异常,啥事也没有了。 顺利动工后,领导去感谢得道高僧时,却发现他已经奄奄一息了--高僧说,他擅自放跑鳄鱼精,算是触犯了天条,所以才遭到惩罚,要升仙归位了。 在归位前,高僧又嘱咐领导说:为防备没了鳄鱼精压制的龙脉有变,必须得在那根主柱上,盘上九条龙,来保平安。 高僧说完这番话后,没几天就含笑而去了……那根立柱上,也像他生前所希望的那样,那根立柱上被白钢所包裹,并在上面盘上了九条金色盘龙。 当地人,称那根主柱,为龙柱。 (龙柱的传说,跟鸟巢旁边的娘娘庙等其它三件灵异事件,被称为华夏四大风水传说--扯的有些远了,还请各位原谅,更别当真,就是图个乐子吧)。 “我估计,那些各种毛发粽子,能够听从北朝人的指挥,很可能跟这座古城有关。” 女人说到这儿后,水暗影听到了喝水声。 “成枝小姐,您是说古城内,有制造僵尸,并驾驭它们的技术?” 佐藤君问道。 “百分之八十是这样的。” 成枝小姐想了很久后,才用不确定的语气说:“佐藤君,你有没有仔细观察过那些被华夏特工打残的怪物伤口?就像被劈断的枣木那样,没有丝毫的生机,但却能看到血管,骨头等--我在想,这应该是被一种相当邪门、恶毒的草药侵泡过所致。” “啊?” 佐藤君发出一声低低的惊呼后,才说:“您是说,这些怪物根本不是真正的僵尸,而是被北朝人研制出来的,用无比邪恶的方式?” 不等成枝小姐说什么,佐藤君又喃喃的说:“如果真是这样,北朝人大批生产这种打不死的怪物,对我们来说,早晚是个威胁的。” 成枝小姐冷笑:“哼哼,他们翻不了身的。” “为什么?” “没听掌门曾经说过朝鲜王宫内,有一百六颗定龙钉的传说吗?” “一百零六颗定龙钉?” 佐藤君抬手挠了挠后脑勺,才说:“没有。成枝小姐,麻烦您给我说说吧。” 早在十九世纪末期时,东洋人占领半岛,把半岛当做殖民地后,担心会遭到半岛人民的反抗,就花重金,去华夏请了为风水高人,希望能施法,让半岛人永世都别崛起。 那位风水高人,就搞了一百零六颗定龙钉,砸在了半岛王宫内的风水眼上:就像一根根长钉,直接把半岛这座大龙,给彻底钉死在了地下,永世都无法翻身。 为预防半岛人找到这些定龙钉,风水高人特意用最容易腐烂的木头。 仅仅过了两年,那些木头就烂成了泥,跟土壤混合在一起了。 东洋人从半岛撤退后,半岛就想找出这些定龙钉,可怎么找都找不到。 所以到现在为止,半岛人只能对东洋人叫花子咬牙,穷发狠。 反倒是北朝现代这位当家人,为给自己家族谋取更大的利益,才‘不计前嫌’的邀请东洋有人,来资助他们核试验。 不过,傻瓜也知道,半岛人对东洋人的累代血仇,那是永久都无法消失的,他们来援助北朝,来抵抗不希望半岛拥有核技术的华夏人,那是因为他们有足够把握,能让这只白眼狼,变成一条听话的狗。 哒,哒哒! 就在水暗影听得也入迷了时,有压抑的枪声从黑暗中传来,打断了成枝小姐的话,继而冷笑道:“哼哼,那么多人,追杀十几个人,到现在还没有杀干净,真是一群废物。” “我去看看,闲的实在无聊。” 佐藤君嘎嘎怪笑声刚落,水暗影就听到个异常清冷的女声说:“你去可以,但一定要记住,要把那把陌刀给我带回来。” “掌门。” 佐藤君、成枝小姐,马上恭声请安。 “成枝,你也去吧。” 声音清冷的女人说到这儿时,水暗影就觉得眼前一亮,看到了一把火把。 火把下,有一张雪白的脸,就像东洋鬼片里的木偶:眉毛是一团蚕豆大小的黑点,嘴唇却是朱红色,只有五分硬币那样大小。 反倒是那双眼睛,无比的清澈,却又透着骇人的邪意。 第466章 :死是一种奢望 看到这张脸后,水暗影先是吓了一跳,接着想到了电影中那些古代东洋艺妓。 乌黑的发丝高高挽起,把脸涂上厚厚的一层粉,雪白的看不到一点点脸面本色,眉毛描成一个大大的黑蚕豆,嘴唇却小的好像个五分硬币,身穿一身大红色的和服,脚下穿着素白的袜子,踏着木屐--这种装束,不是东洋古代艺妓,还能是什么? 如果能说话,水暗影肯定会问问这个女人:你这是显摆自己多美呢,还是跑出来吓人的呢? “很漂亮,死了还真是有些可惜。” 艺妓打扮的东洋忍者某流派掌门,俯身盯着水暗影看了片刻,才淡淡的说了句,左手一挥,宽大的袍袖甩过,卷起沉重的棺材盖,就像卷起一点重量都没有的泡沫那样,重新盖住了棺材。 然后,水暗影的世界,就重新变得黑暗起来,但却仍能听到不远的地方,传来枪声,还有隐隐的吼叫声,厮杀声。 她忽然很想哭。 哭着大声喊:铁辽,你们赶紧的滚,用最快的速度滚,千万不要来救我,我现在就特么的一诱饵,这些东洋鬼子,是故意拿我来吸引你们,再逐一把你们铲除的! 只是她现在连眨眼的力气都没有,怎么可能喊的出声? 唯有泪水,不受肌肉控制的,从眼角缓缓滑落。 无比痛苦下的泪水,应该是滚烫的才对。 可水暗影却觉得很凉,冰凉。 冰凉的感觉,驱走了一些笼罩着她的恐惧,使她脑子多少清醒了些,继而明白了一些事,比方佐藤君跟成枝小姐谈话时,所说的那个人是谁。 毫无来由的,水暗影想到那个人是谁了:方圆。 这些人暂时不想让她痛痛快快的死去,却利用她来当做诱饵,来引诱她的兄弟们来救他,再逐一斩杀--最终的目的,就是方圆。 还有,秦摘花手中的那把陌刀。 方圆,跟秦摘花私自带出来的陌刀,才是这些东洋人的主要目的。 或者说,是他们千里迢迢跑来北朝,无偿提供核试验技术、并派出大批忍者来此的交换条件,就是方圆,跟秦摘花那把陌刀! 这是一个圈套。 针对方圆,跟昆仑陌刀的圈套。 圈套从方圆在得到那张地图时,就已经展开了。 在唐王暗杀方圆的田中美和等三个人,只是这个圈套中的牺牲者。 古代艺妓打扮的东洋女人,早就算到田中美和等人会失败,所以才让她身上携带了那样一副地图,故意让方圆得到,然后跑来北朝-- 而他们呢,却把真正的精锐都安排在这儿,并利用这座地下古城,还有那些不知道算不算僵尸的僵尸,以逸待劳,就像猛兽那样大张着嘴巴,等候方圆的到来。 方圆本可以不来的,如果水暗影不来的话。 可水暗影既然来了,那么方圆就算是被人打断了腿,他爬,也得爬来。 水暗影好好的时,方圆或许一辈子都对她不冷不热,若即若离。 可她一旦有事,那个伤透了水水姐心的臭男人,却必须得摇身变成一只飞蛾,扑过来。 忽然间,水暗影无比的痛恨自己。 痛恨自己是那么的幼稚,无能,要不然也不会率性跑来北朝,更不会像条死狗那样,躺在棺材里,身子下面垫着一具腐烂了死尸,躺在这儿倾听救援她的兄弟们,一个个发着不甘的惨叫声,遭到那些僵尸的毒手。 她想死,无比的渴望。 虽然她的死,根本改变不了方圆等人飞蛾扑火般的寻死,但最起码死人是不会感到愧疚,感到痛苦的。 于是,她就强迫自己静下心来--心中一片空灵,用意识呼唤着弱到极点的内息,把一丝丝的力气,都集中在嘴巴上。 也不知过了多久,水暗影终于能张开嘴,缓缓把舌头伸了出来。 咬舌自尽,说起来很简单,其实这可是一门技术活:必须得从舌根出咬断,才能造成大失血死亡,要不然最多会成为一个哑巴。 水暗影当然不想成为一个哑巴,她只想求死,所以她得慢慢的,尽可能的把舌头,全部伸到嘴外,再慢慢的闭嘴,用她整齐的小白牙,扣紧舌根……然后,休息。 要想一下子咬断舌根,必须得有充足的力气才行。 水暗影在等,等待力气再一点点的凝聚,足够猛地扣紧,牙齿咬断她的小香舌。 不知道为什么,就在水暗影的力气积攒越来越多时,又忽然想:如果方圆看到姐姐我没舌头的样子,会不会很讨厌? 唉,我本来就是个让他讨厌的女人。 水暗影心中轻轻叹了口气时,眼前却忽然一亮--棺材盖攸地飞走,那个左手举着火把,比厉鬼还要瘆人三分的东洋艺妓,再次出现在她视线中。 “你想死?” 东洋艺妓俯身看着水暗影,那双满是邪意的双眼中,浮上了浓浓的讥诮神色,右手伸下来时,淡淡的说:“你当然会死,但绝不会是现在。死人,是没有被人营救价值的。” 咔吧一声,攸地剧痛过后,水暗影听到了自己下巴被卸掉、但接着又被安上的响声。 她那根香喷喷的小舌头,也被人家塞回了嘴里。 特么的,你有没有洗手呢? 水暗影尽可能瞪大双眸,眼神凶狠的瞪着东洋艺妓。 “没想到你幸存的伙伴有那么多,而且个个凶残的要命,我两个徒弟都已经殉国了,看来华夏特工号称当世七大特工之一的威名,倒不是吹嘘来的。” 东洋艺妓右手下滑,采住她衣领子,貌似一点也没用力,就把身高一米七五,体重超过65公斤(水水姐能有那么惹人的身材,当然不能太瘦了)的水暗影,就像提着一个稻草人那样,把她提了起来。 东洋艺妓所说的当世四大特工,是特指七个国家的特种军人,分别是华夏;南越;美国;俄罗斯;以色列;英国还有北朝。 是的,北朝特种军人,也是当世最凶悍的特工之一。 “自我介绍一下,我就是丰田秀敏,东洋皇家御用忍者流派的掌门人。在塔希科雪原被你们杀害的长岛雪花,就是我的学生。在华夏被方圆杀掉的丰田光鼎,是我远房堂弟。” 丰田秀敏淡淡的说着,左手一扬,手中的火把悠忽划过一道暗红色火光,向后飞出,插在了几米远处的岩壁缝隙中。 先不提别的,单说她抛出火把时的准确,就像她脑后长了眼睛那样,准确的让人吃惊。 “我想,你现在肯定想明白了一些什么。” 丰田秀敏的语气,依旧像她当前的相貌那样,没有一丝丝的感情,麻木的让人发疯:“你没有猜错,这是个圈套,我们针对方圆的圈套。至于谋夺那把昆仑陌刀,只是顺手捎带而已,算是一个惊喜吧。” 她说着话,左手再次挥出,一条黝黑的绳子,就像没有脑袋的毒蛇那样,在火光下闪了一下,就搭在了一块离地四米又探出的石头上。 这根绳子很细,也就是八号铁丝那样,比常用的筷子还要细,好像只要用力一顿,就能从中绷断那样。 不过水暗影却觉得,这根绳子应该很结实,足够承受她65公斤的身子,把她吊死狗那样的,吊在那块石头下面--因为丰田秀敏在说着话时,已经把绳子系在了她双手手腕上,仅仅一圈。 “你肯定很纳闷,为了给我学生报仇,我何必费这么大的力气,为什么不亲赴华夏,一刀把他的脑袋砍下来。” 丰田秀敏说到这儿时,右手猛地向高出一抛--水暗影就成了飞人。 长发飘飘的飞向了那块石头。 眼看她的脑袋,就要撞在那块离地高达四米多的石头上,丰田秀敏抛出来的力气却消失了,受地心引力的影响,她的身子开始急速下坠。 就在这时候,丰田秀敏身形一晃,向左斜斜扑出两三米,双手一拉! “啊!” 好像八号铁丝那般细的黑色绳子,就硬生生勒进了水暗影的手腕肌肉中,好像刀子那样,攸地刹进去,却没有鲜血淌出,只有让她无法忍受的剧痛,激发出她身体里的潜力,发出了一声凄厉的惨叫。 惨叫声未落,丰田秀敏双手接连往后回拉绳子,随即转身抬起穿着木屐的右足,重重踢在了那口看上去至少两百多斤的棺材上。 砰的一声大响中,那口棺材猛地竖起,一头擦着地飞速滑行,来到被迅速拉起的水暗影脚下时,这才停住。 很恰到好处的,水暗影垂下的脚尖,就站在了摇摇晃晃的棺材上。 一具腐烂了的尸体,从棺材内扑出来,摔倒在了地上,腥臭的粘汁溅起--仿佛整个世界中,都充满了这种恶心的死亡味道。 “嗷--” 尸体刚扑倒在地上,两声水暗影还算熟悉嘶哑怪叫声,就从火把后方几米的黑暗中响起,两道惨白色的影子,就像恶狗看到肉骨头那样,扑了过来。 这具腐尸,是那些浑身长满了各色毛发的僵尸食物。 让正常人恶心的味道,对它们来说,却是无法抗拒的美食。 两个僵尸擦着丰田秀敏扑向腐尸时,却有刀光一闪而逝--两颗干瘪了的脑袋,攸地飞起,每头的身子却依旧前扑,扑倒在了腐尸上。 两个白毛粽子的脑袋砸在地上后,水暗影才发现丰田秀敏的左手中,握着一把长约一米半的东洋武士刀。 森寒的刀锋,把火光也染成了冷色调,总算让这个充斥着腐尸气息的世界,平添了一丝清凉之意。 一声怒吼,从黑暗中响起,是朝鲜话,在大声质问丰田秀敏,为什么要杀害僵尸云云。 刀光再次一闪,武士刀已经藏进了丰田秀敏宽大的袍袖中,她冷冰冰的声音响起:“管好这些鬼东西,再敢出现在我眼前,依旧杀之!” 躲在暗中的北朝人,明显被丰田秀敏给震住了,很快就传来了离去的脚步声。 第467章 :扶余古城的历史 水暗影再看向丰田秀敏时,眸光中已经夹杂了明显的好感。 相比起那些看到腐尸就想撕咬吞咽的僵尸来说,丰田秀敏终究还是一个人。 水水姐也是个人。 所以哪怕只要给她机会,她就会毫不犹豫的干掉丰田秀敏,可这时候的潜意识内,这个诡异的女人,才是她的同类。 “我也很讨厌这些鬼东西。” 仿佛读懂了水暗影眼眸中的意思,丰田秀敏淡淡的说:“尽管我们现在是敌人,但如果让我自己来选择的话,我圆可把北朝人杀光。他们,破坏了这个世界的人类规则,为达到自己的目的,不择手段研制这些恶心的僵尸。” 说着,丰田秀敏看向了脚下不远处的那两颗脑袋,好像笑了笑,才问:“你知道这些东西在变成这副恶心样子之前,是一些什么人吗?” 水暗影当然想知道,只是她没有力气说话。 丰田秀敏也没打算她来回答自己的问题:“这些人,就是北朝最为精锐的金乌特种部队的战士。” 浑身一点力气也没有的水暗影,竟然浑身打了个激灵:他们,会是直接听命于北朝最高层的金乌特种部队战士? 怎么可能呢! 就算是用脚丫子来想,也能想到能够被北朝最高层直接指挥的特种部队战士,那都是万里挑一,精锐中的精锐,怎么可以被搞成怪物? “你反正也活不了多久了,我恰好又闲着没事做,咱们就聊聊天吧。最起码,你才说是我真正的同类。眼睁睁看着你死去,我也是很无奈的。” 丰田秀敏说着,右手一弹:一道白色寒芒一闪而过。 “啊!” 水暗影就觉得左肋下猛地剧痛,下意识的发出了一声惨叫。 “人的左肋下,有一个非常痛的穴位。平时,你要不小心碰到它,你就会疼的喘不过气来。现在,却是能让你有力气说话的唯一动力。当然了,还不足够你咬舌自尽的。” 丰田秀敏说着,缓步走到了火把下面。 很奇怪的,她就从冷汗直淌的水暗影视线中,消失了。 不过水暗影却知道,她就在火把下,倚在黑色的岩壁上。 灯下黑是一种很正常的现象,丰田秀敏又穿着一身血红的和服,再加上她本来就是东洋当前最出色的忍者,能够依靠当前环境来隐藏她自己,那绝对是轻而易举的。 “你、你说这些怪物,曾经是、是北朝最精锐的特种战士?” 水暗影嘴巴动了好多下,才哑声问出了这句话。 “这是北朝最高的绝密之一,就连那些奴役怪物杀人的北朝士兵都不知道。我知道,那是因为我是本次东洋派遣北朝的最高领导人,有权利知道这些东西的由来。” 好像跟周围环境合为一体的丰田秀敏,缓缓说道:“不过我曾经答应他们,是绝不会告诉任何人的,包括刚才你见到的佐藤他们。我跟你说这些,是因为这些秘密太恶心,压力还大,我需要有人来帮我减压。再说了,你已经注定是个活着的死人了,跟你说,算不上违背誓言。” 水暗影笑了。 尽管她现在恶心,疼痛的要命,可她还是笑了:“我明白你的意思,其实你也是希望我能把这些秘密泄露出去,来让世人指责那些白眼狼的卑鄙行径。” “随便你怎么想吧,反正我就是随便跟个活死人说说罢了。” 丰田秀敏才没有辩解什么,只是用她没有一丝感情的声音,开始讲述这些僵尸的由来。 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期,望南山这边曾经发生过一次震级六级的地震,导致以山体为中心的方圆三公里内,下沉了足足七米,地面上更出现了数道大口子。 那场地震过后,北朝相关部门,当然得前来勘察现场--结果,却从那些地表裂开的大口子下三百米深处,发现了一座古城。 按照华夏历史年代表来推算的话,这座古城应该是建于西汉末年,也就是公元七八年左右,是当时高句丽国最早的都城,古名为扶余。 (高句丽,创建于公元前37年,在公元668年时,被大唐名将苏定方所灭,在公元七世纪之前,是华夏东北地区和半岛存在的一个重要国家,因隋炀帝杨广大爷,三征高丽结果却把自己送进阴曹地府,而闻名于世)。 公元三百多年时,扶余城的经济发展,达到了高句丽历史上的顶峰,受中原各种文化的影响,在中医、军事等界都取得了相当不错的发展。 其中,自然也包括中原盛行的‘追求生命永恒术’,由一个叫盖巢错的道士,来担任护国道尊。 盖巢错到底是中原人,还是高句丽本地人,这个问题貌似一点也不重要。 重要的是,他精通中原那些‘长生不老术’,并受高句丽国王的大力支持,希望能够研究出让生命永恒的丹药。 也正是那个时候,高句丽医术有了迅猛的发展,说起来也算是韩医的创建者了吧。 不过,中原始皇大帝那么牛的人物,手下人才济济,都没能找到长生不老术,更别提高句丽这边了。 但盖巢错也没白白浪费了高句丽国王的大力支持,在经过数百次的实验失败后,终于研制出了一种邪恶的长生不老术--以腐尸为基本,再配合各种阴毒性质的草药,培养出了一些没有活人生命特征,却能不眠不休不知痛苦、以杀人为乐的终极战士。 这些终极战士,以尸体为食,以杀人为乐,没有任何的思想,却又偏偏能受人控制--在他们的耳后的风池穴位置,都有一片薄薄的铁片。 奴役它们的人,只需能熟练一曲七音旋律,哪怕是以石头砸地,也能指挥它们供给锁定的目标。 盖巢错就告诉高句丽国王,说只要能变成这玩意,就能长生不老了…… 很遗憾,高句丽国王所追求的长生不老,得像他当前这样,醒握杀人剑,醉卧美人膝,可不是成为一个受人奴役,只知道整天以吃尸体的怪物。 这不是侮辱国王吗? 国王大怒,立即喝令刀斧手,把这老东西给孤王捆了,推出去斩首--啊,是把他也制成僵尸,让他每天吃尸体去。 盖巢错连忙跪下求饶,说只要再给他数年时间,肯定能找到更先进的长生不老术,毕竟啥事,也得需要一步步来是吧? 就像现在的爱疯手机,还不是一步步的升级,才能吸引好多沙比华夏潮流男女,圆可割腰子卖肾,也得拥有一部? 看在这老东西磕头磕的都血流满面的份上,国王就大发善心了,决定再给他一次机会,并让他把制作长生不老术的流程,详细记录下来,预防他死后,继续派人进行这个人类史最伟大的试验。 但很可惜,可能是盖巢错的此举,违背了老太爷制订的‘万物自然生长,死亡’的铁律,于是就在公元三百多年时,来了场大地震。 大地震好大啊--扶余都城,整个儿陷进了地下,却被一块超大的岩石层,给牢牢的蓬住了,形成了当今的样子:深处地下三百米,却又有足够的空间。 很幸运的是,大地震发生那天,高句丽国王恰好去北方打猎,这才幸免于难。 反倒是盖巢错大道爷,随数万扶余市民,一起在地下两百米深处永恒了。 好好的一座都城,忽然就这样平白深陷地下,还有一座小山浮上来--高句丽国王真被吓坏了,立马意识到这是来自上天的惩罚,就为他想违背自然规律,想找到长生不老术,这才给了他一个小小的惩罚。 只要国王不死,任何灾难,都是小惩罚而已。 被吓坏了的国王,马上迁都,再也不敢寻找长生不老术了。 并严令史官,绝不能把这件事写进历史中--扶余城的下陷,他可是负主要责任的,如果让后世国民知道,他老人家为追求长生不老术,而造成都城下陷消失,那岂不是有损他威名? 于是,扶余古城神秘消失这么大的事,就这样被国王先生,给牢牢的捂住了。 沧海桑田数百年后,高句丽被苏定方那个猛人给彻底灭亡了--高句丽国的消失后,更加没谁知道望南山下有座古城了。 直到上世纪八十年代末的那场大地震发生后,扶余古城才被北朝高层,揭开了神秘的面纱。 听说那地方竟然有一座古城后,北朝高层有目光长远者,立即大呼:这是好事啊,我们完全可以开发出来,作为景点对外开放,让世界人民都来参观,我们只需搬着个小马扎,坐在一旁卖票,点钞票就好了。 但北朝最高决策者,却提出了不一样的意见:我们要崛起,领导世界人民过上更好的日子,前提是必须得像没出息的华夏人那样,拥有让美帝害怕的核武器! 深达三百米的古城,不正是研制核武器的最佳场所? 只要核弹在手,天下我有--到时候,想要什么,就能得到什么。 于是,北朝决定派遣最精锐的金乌特种部队,深入地下古城,开始清扫场地。 但结果却让他们大吃一惊:那些精锐特种兵去了古城后,却感染了某种神秘的病毒,变成了僵尸。 后来,在牺牲上千人后,北朝人终于从古城内的某处,找到了当年盖巢错的‘长生不老术’流程,掌控了这门制造僵尸的绝技。 不怕死,打不死,还听话的僵尸好啊,这玩意得多多培养--到时候,谁敢来欺负哥们,管他是美帝还是俄国佬呢,直接出动僵尸部队就行了。 啥? 都不愿意去当僵尸? 这可不行,必须得有人去,不去也得去,要不然怎么领导世界人民过上幸福生活? “这些人,只是被骗来的牺牲品罢了,说起来很可怜的。” 丰田秀敏说到这儿后,看向那两具没脑袋的僵尸,淡淡的问:“你可知道,为养活这些僵尸,得需要多少平民尸体?” 第468章 :当美丽不再! 醉了。 水暗影听故事听的,还真是醉了。 她可真没想到,这些僵尸的来头原来如此的‘高贵’,竟然是北朝最精锐的金乌特种兵战士。 为了让这些战士不死不活时,还能为国家效力,北朝必须得给它们提供生存的尸体。 水暗影脚下这口棺材里的腐尸,就是北朝被送进火化场‘火花’了的平民尸体。 “我知道,因为历史原因,你们华夏人特别痛恨我们。反倒是在上世纪时,曾经帮北朝人,打退了美国等联军,付出了伤亡数十万的惨重代价。” 丰田秀敏转移了话题,语气依旧平淡:“你们的绝大多数国民,一直把这边视为兄弟,数十年来,一直为他们提供无偿的巨额援助。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时,你们的生活水平,远远不如这边。” 丰田秀敏没说错。 水暗影也知道这些历史。 早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时,因为有华夏跟前苏的大力支持,北朝人可谓是左右逢源,小日子过的无比美好--不管啥东西不够用了,只需理直气壮的伸手,两位老大哥、尤其是华夏,更是勒紧自己的裤腰带,嘴里不吃肚子里省的,满足他们的要求。 不过,这些人的好日子,并没有过太久:当华夏人终于发现,这边就是一条不事生产、就会吹牛皮喝人血的超级大水蛭后,非常不高兴,断然减少了援助。 再加上前苏这个庞然大物,忽然间就崩塌后,卑鄙的俄罗斯人,竟然特么的不管兄弟的死活了,结果导致北朝人民的生活水平,直线下降。 某些人的地位,岌岌可危。 为保证自己的权利,这些人就开始想方设法的索要国际援助。 不给? 好啊,不给那我们就研制核武器,把还算和平的世界,给搞得鸡飞狗跳! 为安抚这条疯狗老实点,连美国老大哥,东洋二哥,南韩三哥这些跟小弟有着深仇大恨的几个哥们,不得不掏腰包,喂它。 可问题是,给的太少了啊,还不够买个名牌包包的。 还不给啊? 那好,继续搞核试验,大搞特搞! 某些人的不要脸,彻底搞烦了世界人民,开始全力制裁他们。 他们更加生气,愤怒,不顾世界、尤其是华夏的反对,开始全力研制核武器。 “就因为这样,所以我们才希望能阻挡他们继续核试验。” 休息了这么久后,水暗影总算在说话时,语气流利了很多:“可你们呢,却要阻止我们阻止他们,还帮给他们提供技术,这算什么呢?” 不等丰田秀敏说话,水暗影冷笑一声,继续说:“这也不怪我们仇恨你们,因为鬼也知道,你们帮他们,是想从中捞到好处。” “没好处的事情,我们向来不做的。” 丰田秀敏依旧淡淡的说:“我们这样做的目的很明确,就是不喜欢华夏继续强大起来,必须得给这头已经醒来的狮子,找些麻烦,让她自顾不暇。而比邻你们的北朝人,无疑是最好的人选--你们比我们所有国家,都希望半岛能保持现状。那么,我们为遏制你们,只需推波助澜,给这些野心家增加闹事的砝码就是了。” “可你说的这些,跟不去华夏找方圆,却把他引来这儿,有什么关系?” 水暗影不耐烦谈论这些国家大事,她更关注那个男人。 丰田秀敏的回答,却答非所问:“这边为获得我们的核试验援助,提出的条件之一,就有让我们获悉那些制作僵尸的技术。” “我不明白,这跟方圆有什么关系。” 水暗影还是懵懵懂懂的。 “你该明白的,听说你去过罗布泊。” 丰田秀敏说到这儿时,火把的灯下黑下,有两点亮点闪了下。 那是她睁开了眼,看向了这边。 “是,我是去过罗布泊。可这跟--” 水暗影说到这儿时,脑子里灵光一闪,随即尖声叫道:“啊,你、你们竟然也知道罗布泊内的那个黑暗世界!” “美国人,俄罗斯人都知道,我们没理由不知道的。” 丰田秀敏才没有因为水暗影终于明白了她意思,才感觉意外,只是冷笑了一声说:“早在上世纪六十年代,美国、前苏的特工,就已经深入罗布泊,希望能从那个黑暗世界内,找到一些神秘东西。” “据说,那里面出来的生物,才是真正的不死战士。刀枪不入,变幻无形--而且最重要的是,他们都拥有正常人类的样子,可以做正常人想做的任何事。” 丰田秀敏说话的声音,忽然变得很遥远起来,就像从数万年前的洪荒年代传来那样:“根据我们付出惨重代价才得到的情报里说,那里面出来的人,无论男女都有着白瓷一般的细腻皮肤,惊人的美貌,哪怕人过八旬,也能保持二十多岁的健康。” “他们的骨密度,用碳十四来测定后才知道,跟大象的骨骼密度,是完全一样的,能承受人类无法想象的打击,尤其是肌肉的爆发力,更是我们正常人类无法比及的--那,才是完美的生命,平均寿命能维系至少数百年。” 又有两点亮光闪过,丰田秀敏才问水暗影:“如果你也知道,那个世界内有这么完美的生物物种,你是不是也很动心?” (碳十四,是碳的一种具放射性的同位素,于1940年首被发现。它是透过宇宙射线撞击空气中的氮原子所产生,其半衰期约为5,730年。 可以根据死亡生物体的体内残余碳14成份,来推断它的存在年龄。 生物在生存的时候,由于需要呼吸,其体内的碳14含量大致不变,生物死去后会停止呼吸,此时体内的碳14开始减少。 由于碳元素在自然界的各个同位素中,比例一直都很稳定,所以人们可透过倾测一件古物的碳14含量,来估计它的大概年龄,身体构造等)。 水暗影呆了,彻底的呆了,喃喃的问道:“我、我怎么不知道你说的这些?” “罗布泊内黑暗世界内的不明生物存在,这是个国家、不,应该是个世界级的最高机密,怎么可能会让你一个为感情受挫,就丧失理智敢做任何事的蠢女人知道?” 丰田秀敏在说这番话时的语气中,带有浓浓的嘲讽之意。 水水姐却没生气。 只有说不出的羞愧。 因为人家没说错,她就是个胸大无脑的蠢女人罢了。 还没有搞清楚方圆对她冷淡的真相,就感觉自己被抛弃了。 还是被整个世界所抛弃,这才哭着喊着爬着跪着的,说啥也得来北朝--当一个诱饵,被人当死狗那样掉在这儿,等候所有前来营救她的人,一个个被干掉。 丰田秀敏才不管水水姐现在啥感受。 她只是觉得,此时是她成为最出色忍者后,唯一能释放出心中那些压力的最好机会……毕竟骄傲的水水姐,就是个活死人,才能成为她最中意的倾诉对象。 干脆说是个垃圾桶,更合适些。 丰田秀敏又开始扔垃圾:“至于那个世界内的不明物种,是怎么产生的,他们在取代正常人类后的最终目的又是什么,没有谁知道。但我却知道,被北朝高层奉为至宝的僵尸战士,跟他们相比起来,连渣渣都算不上的。一个是神仙,一个确是尸虫……” “错了,你错了!” 水暗影打断了她的话。 “我哪儿说错了?” 丰田秀敏问道。 “你根本不知道,那个世界里出来的人,也携带尸毒的!” 水暗影笑了,可能是因为她终于能说出丰田秀敏不知道的事儿吧:“无论他们有多么的迷人,他们都像这些僵尸一样,从小就吃腐肉,爱吃人心--打你一拳,就能让你种上尸毒,求生不生,求死不死的!” “真得!?” 丰田秀敏惊问声中,蓦然出现在了水暗影面前,昂首看着她。 “咯,咯咯,当然是真得!” 尽管水暗影在娇笑时,左肋下疼的要哭,可她还是倔强的笑着,大声说:“我现在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方圆就是中了那个怪物的尸毒,现在变得连女人也不敢碰,所以才故意冷淡我,让我伤心,自己跑这儿来找死--这个混蛋,该挨千刀的混蛋,为什么不跟我说这些,为什么?” 她笑着笑着,却又嚎啕大哭起来。 泪水在火光下,好像珍珠那样噼里啪啦的滚落。 泪水,不但减轻了她大哭时的痛苦,也促使她的脑细胞迅速活跃起来,终于想到东洋人,为什么要千方百计的,吸引方圆来这儿了:他们,要活捉方圆。 他们知道,方圆对他们极感兴趣的黑暗世界,有着不一般的关系。 他们希望,能通过方圆,来搞清楚那些不明生物的存在,继而从中找到他们所渴望的东西。 他们不在华夏对方圆下手,那是因为他们很清楚:在华夏,没有谁能把备受关注的方圆,带到境外。唯有让他自己远离华夏,来到这个鬼地方,才有可能抓住他。 还有就是,东洋人看中秦摘花手中那把昆仑陌刀,也肯定知道这把刀,在对付黑暗世界不明生物时,能起到关键作用。 东洋人肯定很有信心,唯有在华夏境外,才能得到昆仑陌刀,并带回去,以他们当世最先进的煅刀技术,复制出更多的陌刀。 水暗影还知道,方圆铁定会来找她。 可就算她知道这些,又有什么用呢? 就算那个混蛋,能把水水姐救出去,但他能解开她所中的尸毒么? 水暗影在被丰田秀敏捆起双手时,就已经看到自己手腕上的皮肤,已经变成了惨青色--她的全身,包括她那张本该能迷倒世间所有男人的脸蛋,也变成这样了。 当美丽不再,从来都为自己无敌魅力而自豪的水暗影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吼!” 就在水暗影痛哭时,一声大吼炸雷般响起。 下意识的,水暗影抬头看去,就看到一道刺眼的闪电,嘎然掠过黑暗。 第469章 :你是不是特恨我? 秦摘花全身都是血。 大部分都是他自己的血,倒是那张有些猥琐的脸上很干净,所以才能让水暗影在泪眼朦胧中,也能看出他的样子。 刀光闪过时,一颗长满了白毛的头颅,滴溜溜的旋转着飞起,落向了左侧身边的深渊中。 在他的左侧还有一个人,同样浑身是血,左腿都有他自己的白骨,从裤管里刺了出来,要想站住,唯有左手扶着秦摘花的肩膀,才能挥起右手中的军刺,刺向迅疾扑向他的白毛僵尸。 这不是铁辽。 水暗影好像记得,当她跟铁辽等人会面时,这个长相有些腼腆的年轻人,自我介绍说是姓张,叫张鹏。 张鹏,一个在华夏国内很大众化的名字,一个年仅二十四岁的帅小伙,在看到水暗影后,就像所有第一次看到她的男人那样,被她惊人魅力给震的呆愣下后,就满脸通红的垂下了头,再也不敢看她一眼。 为此,水暗影还得意过--毕竟美女也喜欢帅哥为她而害羞不是? 可现在的张鹏,却不再有哪怕一丝丝的帅气样子。 左腿骨折、全身上下至少十几处重伤、子弹打光后唯有用军刺跟僵尸血拼的张鹏,此时比厉鬼还要恐怖几分。 就在秦摘花一刀斩断一个白毛僵尸的脑袋时,张鹏也反手一刺,狠狠刺进一个从左后方扑过来的僵尸胸口。 不过他知道,军刺无法杀死这些恶心东西,所以在回缩军刺的同时,完全靠血肉来相连的左腿,随着他一声凄厉到人骨子里的吼叫,狠狠鞭打在在僵尸脑袋上。 砰的一声大响中,那个僵尸就像风筝那样,被张鹏狠狠鞭打下了深渊。 但更多的惨淡白影,却从黑暗中扑出来,扑向他们俩人。 “走,秦老七,你特么的快走,不要管我,去做你自己该做的事!” 傻呆呆看着这俩人片刻后,水暗影忽然不顾一切的疯狂挣扎起来,大骂着:“张鹏,滚,给我滚得远远的!” “水、水--我来救你!” 此时已经因剧痛而产生幻觉的张鹏,才不管水暗影在嘶吼些什么,只是松开秦摘花的肩膀,右腿在地上砰砰的跳着,拎着军刺蹦了过来。 “张鹏,回来!” 秦摘花再次一刀,斩掉了一个白毛僵尸后,蓦然大喝。 张鹏却什么也听不到了,甚至连军刺落在了地上也不知道,只是倔强而固执的,单腿跳着,蹦向水暗影。 他希望,在他咽下最后一口气时,他能把水水姐放下来。 几个白毛僵尸,马上就嘶嘶怪叫着扑向了他。 但却有人大喝一声:“让它们站住!这个人,交给我!” 那些北朝人,在东洋人面前,委实很听话,立即就发出了奇怪的音律声。 几个进攻张鹏的白毛僵尸,马上就舍他而去,扑向了秦摘花。 “张鹏,走,走,姐姐求求你了,快走,好吗?” 水暗影不再哭泣,红肿的双眸中,满是恳求的神色。 “别怕,我会救你,会救你的。” 张鹏喃喃的说着,继续往前‘走’,一个人却挡住了他的去路。 这是个真正的人,正是丰田秀敏的手下,佐藤君。 张鹏就像没看到佐藤已经深吸一口气,慢慢举起了右拳,脸上露出了残忍的笑容,依旧往前‘走’。 “你去死吧。” 等张鹏自己‘走到’佐藤右拳最合适的爆发点后,佐藤很温柔的说了句,右拳砸出。 水暗影屏住了呼吸,瞪大了眼睛,才能清晰的看到--佐藤一拳,就狠狠打在了张鹏的喉结上。 喀的一声脆响,那个很容易害羞的年轻人,头就以奇怪的角度,猛地后仰,垂在了自己的背上。 然后,就像一座山那样,轰然倒塌在了地上。 “不许动他的尸体,我要摆放在这儿,让那些幸存的华夏人,看看来救人的人,是一种什么样的惨烈下场。呵呵。华夏人真得很蠢的,看到他们同伴死的这样惨后,才会激发他们的怒气,拼死也会来救你的。” 佐藤呵呵轻笑着,说出这句话时,已经回头看向了水暗影。 水暗影没有哭,只是痴痴看着双眼已经瞪出眼眶的张鹏,就像在瞬间失去了生命。 “我草你们的妈啊!” 张鹏的惨死,彻底让秦摘花失去了理智,竟然舍下那些白毛僵尸,不管不顾的扑向了佐藤,要跟他同归于尽。 始终站在火把下的丰田秀敏,却像没看到这极其凶残一幕那样--在秦摘花出现后,就一直盯着他手中的那把昆仑陌刀,双眸发光。 这个骄傲的东洋女人,一直以为她所持的武士刀,才是当世的神兵利器。 可在见识到力气基本已近衰竭的秦摘花,仍然能轻易斩断那些白毛僵尸的脑袋后,才清晰的意识到:这才是真正的神兵利器! 无论东洋的煅刀术有多么的先进,但终究是从中原学到的。 真正的神兵利器,仍在华夏神州! 但很快,她就能拥有这样的神兵了。 她决定,亲自出手,夺过秦摘花手中的昆仑,再用最快的速度送回东洋、 就在丰田秀敏张嘴,要喝退佐藤时,却忽然听到背后的水暗影,凄声嘶吼:“昆仑,不出关!!” 昆仑不出关? 丰田秀敏还没有来得及想到这五个字,所代表的含义,就看到已经扑向佐藤的秦摘花,疾速扑上的身子,就在半空硬生生的凝滞了下,接着陌刀下斩。 当他做出这个动作时,丰田秀敏才豁然省悟,大声喝道:“拦住他!” 但她喊的有些晚了,距离秦摘花最近的佐藤,看到他忽然斩向地面后,本能的变成了一个莫名其妙的沙比:他这是要砍谁呢? 等佐藤听到丰田秀敏的大喝声,才终于醒悟过来时--秦摘花已经借着陌刀斩在地上迅速反弹的弹力,整个人就像一颗陨落的流星那样,在黑红色的黑暗中一瞬而逝,跌入了看不到底的深渊中。 水暗影那声歇斯底里的嘶叫,就像一道闪电那样劈醒了秦摘花,使他在电光火石间,发现丰田秀敏望着昆仑陌刀时的贪婪,立即意识到人家对这把刀的渴望,要远远重过他的命。 然后,他就做出了这一生内,最正确的决断,连人带刀扑下了深渊中。 深渊有多深? 丰田秀敏不知道,甚至连那些北朝人也不知道--那是地震后形成的裂缝,有水存在。 “废物,快去找那把刀,不惜一切代价!” 丰田秀敏低喝声中,迅速回头看向了水暗影。 水暗影则抬起头,看着漆黑的岩壁,悠悠的问道:“你现在,是不是特恨我?” “谈不上有多恨你。” 方圆看着站在眼前,到背着双手背对着自己龙头,想了想才说:“如果我是你的话,我可能也会这样做。毕竟,有些事,总得需要有人来做,有人牺牲。” “你能这样说,我很欣慰。” 龙头说着,缓缓转身看着他:“那你现在,是不是可以原谅夜搜魂,再也不用她全脱了跪在你面前,向你赔礼道歉了吧?” “呵呵,其实我在塔希科雪原上,跟陈断玉说这句话时,是在放屁。放屁,是当不得数的。” 方圆笑了笑,说出了自己的真心话:“再说了,被你逐出七杀手后,我才知道外面的世界,原来是这样大。” “外面的世界确是很大,包括你要去的那个地方。” 龙头说:“可我不希望你去那儿。” “你担心我会死在那地方?” 方圆问。 龙头坦诚的点了点头:“是的,你要是真死在那儿,这对华夏来说,都是一个无法估量的损失。所以,你不能去。” 方圆没再说话,只是看向了周围。 东北边境的午后,天蓝的让人感到窒息,朵朵白云飘在天际,看不到一丝丝的污染。 足足有一个排的战士,手持微冲,所有的枪口,都对准了方圆。 只要龙头一声令下,他们就会毫不犹豫的扣下扳机,把圆哥打成马蜂窝。 “我必须去。” 从这些年轻的脸庞上,缓缓扫视一遍后,方圆才看向了龙头:“我知道,你不敢杀我的,最多,也就是打断我的腿。可我告诉你,就算你把我的腿打断,我爬,也得爬到那地方去。” “水暗影,在等我。” 方圆看着龙头的眼睛,低低的说。 龙头花白的眉梢,微微挑了下:“或许,她已经死了--我要为此负全责。因为我,没有及早发现这是个圈套,所以才派那么多优秀的孩子,去飞蛾扑火。” “就算她死了,她的鬼魂,也肯定在那地方漂浮着,希望能看到我,才会安息。” 方圆说着,走向了龙头。 脚步不停,擦着他的肩膀,走向那些拦住去路的战士,依旧淡淡的说着:“龙头,水暗影是你的干女儿,我想你该比我更清楚,她现在是什么想法--不管她是死,还是活。” “我、我不清楚,我从来不曾知道过她的想法。” 龙头头都没回,却缓缓举起了右手。 拦住方圆道路的那些士兵,马上就把枪口对地,迅速闪开,列队。 “你就这样去,孤家寡人的?” 龙头这才转身,看着方圆的背影,轻声问道。 “你该为我准备了向导--因为你知道,你根本拦不住我去那边,所以只能提前为我做好一切准备。” 方圆回头,看着龙头又笑了:“我说的,对不对?” 在明媚的阳光下,他的牙齿是那样的白,整齐,笑容连阳光都失色,还带有罕见的纯真。 “华夏民族能傲立东方五千年,就是因为总有子孙,圆死也要去做一些事。” 龙头用唯有他自己才能听得到的声音,喃喃自语了句后,才点了点头:“对。” “再见。” 方圆抬手摆了摆,接着转身,顺着有些坑坑洼洼的盘山路,快步前行。 有风。 吹在他的脸上,夹杂着的小土粒,有些疼。 他不管,只是看着前方的山角处。 他的向导,应该就在山路的拐角后面。 第470章 :劳拉得意的风水布局 “夏总,请。” 车子刚停在方圆家的胡同口,漠北北就赶紧下车,抢先打开了车门。 “嗯--漠北北,你不用这么客气的,我也不是帝皇集团楼总那样的大人物。” 夏小韵在探出一条修长的腿子款款落地时,犹豫了下看向了漠北北。 穿着一身黑色职业套装,半高跟小皮凉鞋的漠北北,愣了下赶紧摇头:“夏总,这是我身为秘书的职责,应该这样的。” “呵呵。” 夏小韵笑了笑,没有再说什么,但俊俏的小脸上,却浮上了满意的神色。 说实话,当初受方圆‘所托’,把漠北北从公关部调到自己身边当专职秘书时,夏小韵心里还是很不高兴的。 无他,漠北北太漂亮了。 不仅仅是漂亮,关键是她形象气质都特单纯,让人看到她的第一眼,就会想到冰山上的雪莲,本能的就会对她生出一种好感,愿意跟她在一起。 如果夏小韵是那种脑袋大脖子粗的大老爷们儿,能够有这么水灵单纯的小秘书,时刻在身边追随,那么她肯定会精神旺盛-- 关键是,夏小韵也是女孩儿啊。 尽管她的相貌身材,也不次于漠北北,可遭受过太多的磨难后,使她眉宇间本能的,多了一抹淡淡的哀愁。 无论多么漂亮的女孩儿,心中有解不开的疙瘩时,就会释放出一种连她自己也不知道的‘负能量’,觉得这个世界一点也不美好,从而影响了她的美丽,气质,这是肯定的。 可漠北北,却是个不谙世事的女孩儿,举手投足间,都能透出人世间最迷人的纯真,让人情不自禁的关注她,从而使她身边的夏总,黯淡了许多。 毫无疑问,当秘书在某些方面能压过老板的话,那就多少有些‘功高盖主’的嫌疑了。 没有哪一个老板,喜欢一个比自己还要优秀的同性小秘书,就像那些大腹便便的老板,身边秘书不可能是个南韩偶像影星那样的小白脸。 更何况,这小丫头片子,貌似跟夏总喜欢的男人,关系还不一般呢? 所以,在漠北北担任自己的专职秘书后,夏小韵心里就有些别扭,却又碍于方圆的托付,只能捏着鼻子认了。 漠北北单纯是单纯了些,却是相当聪明的,在察觉出夏总对她很冷淡后,立即意识到问题出在了哪儿,马上一改在公关部时的妆扮。 那时候的漠北北,秀发披肩身穿小短裙,脚踩九寸细高跟性感小皮鞋的样子,哪怕只是静静站在那儿不动,也能让男人对她想入非非的。 现在,却换上了比较‘中庸’的衣裳,更是把一头长发挽起,抹掉了让人心动的飘逸。 更是在随时随地的,懂得收敛自己的‘光辉’,尽可能突出夏总的存在感。 夏小韵又不是瞎子,更不是真得脑残,当然能发现漠北北来到自己身边后的变化,猜到她心里是怎么想的了。 对此,夏总很满意,刚认识漠北北时就本能产生的抗拒,也一点点的消失。 尤其是漠北北无论在公司,还是在外面,都相当的低调,安分守己,懂得她只是给靠夏总混饭吃的打工仔,才能时刻表现出对夏总的尊敬,知道自己该做哪些事。 就像现在,当踩着细高跟小皮鞋的夏总,袅袅婷婷的下车后,漠北北马上就接过了她手中的小包包,看似很随意的退后一步,站在了她身后,突出了伟大的夏总。 用欣赏的目光看了眼漠北北后,劳拉走过来,指着胡同口刚栽种上的两棵龙爪槐(简称龙槐)说:“夏总,这是我让人栽种的,还算应景吧?” 抬头看着那两棵很是张牙舞爪的龙槐,夏小韵点了点头,迈步走进了胡同内:“嗯,有了这两棵树后,给这条狭窄的胡同,算是平添了几分生气。劳拉,做得不错,看来你在华夏风水布局方面,也算是小有心得了。” “夏总,您夸奖了。” 劳拉有些得意的笑了下,用上了敬语。 她跟夏总都没发现,走在后面的漠北北在看到那两棵龙槐后,眉梢却微微一挑,散出讥讽的神色。 龙槐,确实一种造型很不错的绿化植物,但在华夏风水局中,却不是适合栽种在胡同、门前的‘应景树’。 槐,无论它是什么样的槐树,都无法改变它的名字中,带有一个‘鬼’的现实。 槐属阴,如果某家门前左方位有槐还算勉强可以,因为那是青龙位(格局左青龙,右白、虎的说法),而槐树造型又有些张牙舞爪,跟龙形算是很形象。 但如果是种在门右边的白、虎位,那就犯相了:自古以来就有龙虎斗的说法,一条龙占据白、虎位,它能愿意嘛,肯定会斗个不亦乐乎,影响到风水,继而主管院主人家的男丁不好。 槐树在风水局中,还有一个说法,那就是跟桑树(桑与丧同音)、杨树(号称鬼拍手,在秋风乍起的晚上,杨树叶子哗啦啦的响,很像鬼在拍手)等其它几种树,号称五鬼之木。 不过近来才对华夏风水术有兴趣的劳拉,却不知道这些,只是出于西方环境布局的喜好,自作主张的栽种了这两棵龙槐,更为受到夏总的夸奖,而沾沾自喜。 有鬼守门--来自西北某个黑暗世界、本性属于阴的某人,很喜欢。 方家原本两扇由门板打造的斑驳木门,也被换上了白金色的不锈钢大门,上面描绘着两条盘旋腾空的龙形图案,门环位置,更有两个相貌狰狞的吞金兽(应该是貔貅),样子虽然狰狞可怕,但却能营造出一股子威严的气势。 这两扇大门,自然也是劳拉的手笔(方家的装修,可都是小黑妹一手拍板说了算的,至于花多少钱,有夏总掏腰包呢)。 劳拉的‘苦心布局’,当然也获得了夏总的再次夸奖。 可漠北北,眉梢间的讥讽之意,却更加的浓厚了。 吱嘎的一声轻响,劳拉打开了不锈钢白铁门:“夏总,请--因为时间有限,施工这几天可是白黑都加班的,总算在今天清晨才干完,工人们都很劳累,我答应他们先去休息,等下午再来彻底打扫一遍的,所以卫生还有些乱。” 其实不用劳拉结实,夏小韵在走进胡同时,也看到地上有些撒落的花木枝杈、瓷瓦碎片,铝合金下脚料等。 “没事的,反正只要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短时间能住进来而不对人体造成伤害,就可以的。” 夏小韵很大度的点了点头,迈步走进了方家大门内。 现在的方家,跟夏小韵前些天来时的环境,有了很大的改变。 根据潘龙语大师所说的那些,劳拉在装修时,对方家任何的建筑,都没有擅动。 只是把原先那些极其破旧的木质门窗,都换成了茶色的玻璃门窗,包括厨房在内的所有房间内,都吊上了天花板。 院子里更是铺上了红色花砖,蹲放上了几盆大型盆景花木。 劳拉牢牢记住潘大师那句‘决不可破土动工’的话了,所以哪怕是栽花木,也没敢在地上铲一铁锨土,索性直接用了大型盆景。 经过劳拉数天的辛苦,原本有些残破萧索的方家,立马焕发出了生机勃勃的现代都市气息,这让夏小韵无比满意,连连点头后问道:“家里原本那些旧家具等东西呢?” “包括那些旧了的衣物,都已经清扫出去了。” 劳拉走到夏小韵身边,看着西厢房门前的那个石桌,有些遗憾的说:“本来,我也想把这东西给弄出去的。可--或许是因为这东西在这儿蹲放年代太久远,自己‘扎根’了吧,七八个装修工人,竟然没有撼动它,又不能破土,所以只能留下。” “留下也好,这石桌看起来也有些年代了,很有股子历史感,也算是跟旧庭院相得益彰吧。” 夏小韵说着随意的回头,就看到漠北北站在院门外,正一脸好奇的样子,打量着方家院子里,就笑了笑说:“漠北北,进来吧。” “哦。” 漠北北答应了一声时,夏小韵已经回头走向了石桌那边。 “那些家伙,连石凳上的鸡骨头都没有打扫干净。” 劳拉说着,正要抢先走过去打扫一下时,却听到背后传来一声夹杂在痛苦的轻叫声:“哎--呀!” 夏小韵俩人赶紧回头,就看到正要走进院子里的漠北北,已经一手扶着门框,小脸煞白,秀眉紧皱的蹲了下去。 “怎么了?” 夏小韵连忙走了过去。 “不、不小心被铝合金给刺了一下。没、没事的。” 蹲下去的漠北北,颤声说着,右手伸向了左脚,缓缓坐在了门外,脸色苍白的吓人,小嘴大张着好像随时都能咽气,更有冷汗从光滑的额头,下雨般的落下。 “啊,我看看你伤到哪儿了!” 劳拉可是打打杀杀惯了的,对于漠北北此时表现出的样子很熟悉,这是身受重伤后,才会表现出情况,连忙抢步上前,挽住了她的左臂,想把她搀扶到石桌那边。 “啊--别、别动我!” 漠北北忽然尖叫一声,身子后仰,重重摔倒在了门外。 她在摔倒时,夏小韵俩人才看到,她左脚下有鲜血,从凉鞋中淌了出来,一根钢钉大小的铝合金,就插在她秀足跟鞋底中间。 夏小韵这才发现,左院门下方,有一小堆铝合金下脚料,看来漠北北在走进来时,只顾欣赏院子里的‘风景’了,却不小心踩到了下脚料,刺伤了脚底板。 只是,这孩子简直是太脆弱了,就是被扎了下脚心而已,血流的也不是太多,怎么搞得好像被ak-47给狠狠来了一梭子,随时都会毙命样吓人? “对、对不起,我、我有些晕血。” 就在夏小韵被她极为夸张的反应,给吓的不知所措时,已经摔倒在门外的漠北北,把鞋子里的‘钢钉’拔了出来。 第471章 :开花结果水浇灌 漠北北好像也意识到自己受伤后的反应,着实有些夸张了,连忙拔、出铝合金下脚料,紧咬着嘴唇左手撑地,翻身站了起来。 晕血,是一种很正常的现象。 尤其是女孩子,在自己受伤后,更是会被吓得面无人色,心跳骤然加速,眼前发黑,全身发冷,搞得好像大限将至那样。 “哦,快,快进来,坐下让劳拉给你包扎一下伤口。” 夏小韵当然也知道‘晕血’现象的存在,不过她可没想到漠北北的反应,会这样吓人,赶紧让劳拉搀扶她进来时,脑海中却浮上了她刚才的样子:那么单纯清秀的小脸,在推开劳拉时,竟然狰狞的是那样吓人,好像厉鬼那样。 我就不会--夏总得意的想到这儿时,劳拉已经过去搀扶住了漠北北的胳膊。 “劳拉姐、夏总,我、我不进去了。我这样子,会影响你们参观新居的心情,我想,我还是去医院包扎下吧。” 依旧脸色苍白的漠北北,拒绝了劳拉的搀扶。 不管是劳拉,还是夏小韵,都能看出漠北北其实被刺的不是太严重,只要用酒精棉清洗一下,再包上一层纱布,很快就能好了。 不过,现代人的小命,可是格外值钱的,哪怕是被猫爪子抓破了,也得赶紧去医院打狂犬疫苗之类的,更何况漠北北的脚心,又被金属给刺破了呢? 所以呢,必须得去医院打破伤风。 “好吧,那我让劳拉送你去。” 夏小韵点头,正要吩咐劳拉时,漠北北却又说:“不用了夏总--对不起,夏总,我刚才让您看笑话了,对不起!” 说着,她就弯腰给夏小韵深深鞠了一躬,随即转身一瘸一拐的快步去了。 女孩儿,尤其是像漠北北这么漂亮的女孩儿,无论她出身有多么的贫贱,但她肯定很骄傲。 骄傲的女孩儿,却在老板面前出了那么大丑,表现出那么‘不堪一击’的脆弱,这对她来时是一个相当大的打击。 会觉得愧对夏总提拔她当贴身秘书的厚爱,自觉没脸再呆下去,更不想被劳拉相送,这才弯腰道歉后,转身走了。 唉,女孩儿晕血,无论有多么的狼狈,也不是她的错不是? 如果这时候夏小韵非要让劳拉送她去医院,或者让她继续留下,那对漠北北来说,好像是在故意打击她的自尊。 所以这时候让她自己掩面离开,反倒是最合适的了。 “劳拉,等会儿们给漠北北打电话,让她在家休息两天吧。” 目送一瘸一拐的漠北北,快步走出方家胡同后,夏小韵才轻声嘱咐劳拉。 “好的,夏总,我记住了。” 劳拉点头应允,除了为漠北北的脆弱感到好笑之外,也有些歉意:我该让那些工人们,把卫生打扫干净来着,要不然也不会伤到她。 漠北北的忽然受伤,多少影响了夏总参观新家的心情。 却不是太严重,毕竟她只是受了点很正常的轻伤罢了,所以在劳拉开始岔开话题后,心情就迅速恢复了:“夏总,你仔细看看呢,如果哪儿不满意,我下午再让工人们返修。” “已经很不错了,尤其是这两扇白金色的大门,看起来就让人心里舒坦。” 夏小韵微微一笑,伸手轻抚着门上的团龙图案,若有所思片刻后,才喃喃的说:“但愿有一天,你能翱翔九天,肆无忌惮。” “银底金龙?” 潘龙语午后小睡醒来后,走上山巅看向东北方向,刚抬起头,脸色就是猛地一变,哑声说:“还有双鬼拍门!这、这是谁在瞎胡闹!” 跟在潘大师身边的李子,也赶紧抬头向东北方向看去--可除了能看到那些被隐隐灰雾笼罩的高楼大厦外,却是啥也看不到,只好低声问道:“大师,什么银底金龙,双鬼拍门?” “胡闹,胡闹,简直是乱弹琴!” 潘龙语没有回答李子的话,喃喃说完就闭上眼,左手五指伸出,飞快的掐算着什么。 李子不敢再问啥了,只是出于潘龙语神色不对劲后的本能反应,右手伸进了西装诶,握住了枪柄,转身,双目凌厉的扫视着四周环境。 站在梨花山的最高处,不需要费太大的力气,就能‘综观全局’,能看到附近几个山头上,到处是绿叶掩映的梨树,偶尔会有鸟啼声从树梢上响起,却是一个人影也没有。 李子确定没有任何危险迹象后,这才微微松了口气,缩回了握着枪柄的右手。 数天前,潘龙语就来到了梨花山,算是祭奠他的徒弟老刘。 当时有楼宇湘等人陪同。 不过当晚,楼宇湘就赶赴了明珠,去主持一桩很重要的生意去了。 潘龙语却没有走,而是跟李子开始清理被烧毁的小道观。 本来,李子是不想让潘龙语这么尊贵的大师,做这种粗活的,就提议雇佣附近村民来帮忙。 潘龙语却不同意,说唯有他亲自动手,才能让已经归位的徒弟,感受到来自老师那浓浓的呵护之情--俩人足足用了三整天,才算把小道观清扫干净。 潘龙语跟李子说,他得在这儿小住七天,算是给为国捐躯的学生守灵了。 对于潘龙语的决定,李子当然不会有任何意见,只是通知了上级领导,要求派遣足够的人手,飞速赶来唐王,暗中保护潘大师的安全。 小道观虽然被大火焚毁,不过靠着断壁残桓,只要蓬上一些树枝,再割些青草来铺在地上,在这个初夏季节的晚上,还不是太冷的。 更何况,潘龙语这么大年龄了,都能在这种环境下‘守灵’,血气方刚的李子,委实没理由受不了。 可他真搞不懂,上午时还神色轻松的潘龙语,在午睡过后信步来到山巅上时,为什么会说银底金龙,双鬼拍门之类的话。 李子自信他的眼神很好,可他快把眼珠子瞪出来了,也没发现有啥金龙,双鬼的。 大师,就是大师,不是我辈凡人能相比的。 就在李子看着潘龙语飞快掐算的左手五指,感慨万千时,大师动作停住,缓缓睁开了双眼,接着长长吐出了一口浊气,才说:“万幸,万幸,定宅神器,还没有被挪走,要不然方天明十数年前所做的努力,可就付之东流,方圆本次东北之行,也是有去无回了。” 看到潘龙语轻松下来后,李子这才小心的问道:“大师,您能跟我说说,这是怎么回事吗?” “呵呵,当然可以。” 潘龙语笑了笑,随即矮身坐在了一块石头上,又跟着叹了口气:“唉,方家这小子,还真不让人省心啊。” “您是说方圆吗?” 李子也坐了下来:“这些天,他又做什么事了?” “他不在唐王。” 潘龙语的解释,却多少有些答非所问。 李子兴趣更浓了:“大师,据我所知,咱们在梨花山的这些天,您可从没跟外界联系过,那您是怎么知道方圆不在唐王了呢?” “杀星变幻。” 潘龙语抬头,看着还算蓝的天空,说:“我们来山上的第一个晚上,杀星南移,跟南方九龙柱很近,却又在那儿孟浪一番,让花盛开,从而会品尝到果实滋味,由水浇灌后,形成花开脚下,果实在其中,水从头上来的桃花格局,更加深陷桃花劫--灰头土脸,自找麻烦。” 李子更蒙了。 他能判断出潘龙语所说的杀星,就是方圆。 杀星南下,这就证明方圆离开了唐王,去了一个有九龙柱的地方。 什么地方才有九龙柱? 李子不知道。 花盛开--盛开的花儿,又是指的谁? 李子同样不知道,仅仅能确定那朵盛开的花儿,不是夏小韵:当初在离开方家时,夏小韵可是郑重其事的说,她要花盛开的。 但她那个花盛开,却是特指跟方圆的并蒂彼岸花开。 很明显,依着方圆当前的状况,是无法跟夏小韵上演并蒂花盛开的浪漫桥段。 那么,潘龙语所说的花盛开,就不是在说她。 品尝到果实的滋味? 花开了,很可能会结果--难道说,方圆在靠近九龙柱的那个地方,跟某个女人孟浪一番后,导致那女人珠胎暗结,怀了他的宝宝? 可为什么,还要由水浇灌呢? 花都开了,果实也品尝到了,还用浇水么? 男人,不都是提上裤子就不认账的家伙? 搞不懂,真得搞不懂。 李子脑子有些疼,下意识的抬手挠了挠后脑勺,却没奢望潘龙语会给他解释清楚。 高人们说话,一般都是云里雾里的让人自己去悟,这才能彰显他的高人本色。 很明显,潘龙语也没打算给李子说清楚,继续说道:“杀星现在又临东北,本来可以安然无恙返回的,可自身大本营,却被别人的一番好意,给破坏了方天明预留下的风水格局,造成双鬼拍门,银底金龙的大忌。” “尤其是,金龙要跟吞金貔貅相处,那是大凶之兆啊。” 潘龙语徐徐说道:“万幸的是,方天明布下的定宅神器够深,再加上那个女子又忌惮老夫所说的那些话(不能破土动工),所以才能依旧镇住风眼,让天罡十六杀邪阵阵势不乱,挡住妖邪入内,从而确保他的安全。” “但无论怎么样,杀星本次东北之行,都将遭受一定的大磨难--唉,原本可以平安归来的。” 潘龙语轻轻叹了口气时,再次抬头看向东北方向,久久的沉默不语,花白的眉梢却越皱越紧,就在李子刚要问什么时,却又霍然松开,哈哈大笑起来:“哈,果然如此,果然如此,她已经堕入凡尘,无法自拔了!” 李子被潘龙语这老神棍给彻底唬傻了,喃喃问道:“这、这是好事,还是坏事?” “好事,好事,当然是大好事!” 潘龙语说着,又开始飞快的掐算起来。 这次掐算的时间很快,也就十几秒钟就拢起手指,问李子:“你现在能联系到你的领导吗?” 第472章 :向导竟然是道姑 李子肩负着保护大师安全的重任,领导在委派他任务时,特意嘱咐他:只要你觉得有必要,随时都可以联系我。 现在潘龙语问出这个问题,李子马上就拿出手机,说:“我这是军事卫星加密电话,随时随地,都能向领导汇报工作。” “好,那麻烦你告诉你领导,让他想方设法,暂缓方圆北行步伐。” 潘龙语想了想,才说:“拖延的时间也不是太久,只需一个晚上就可以了。” 李子马上就联系到了领导,把潘大师的意思汇报清楚了。 虽说李子知道潘龙语是国宝级的大师,他的话绝不许任何人质疑,但在给领导打电话时,还是想验证一下。 比方,潘大师所说的杀星方圆,真去了东北方向? 如果方圆没去的话,那么领导在听完他的汇报后,肯定会有所疑问,说不定会跟潘龙语直接通话,搞清楚咋回事。 但实际上,领导在李子汇报完后,却简单的回答说他知道了,马上照大师的意思去做。 领导的回答,确凿的证明了,潘龙语说方圆去了东北的话,是正确的。 可他,大师在怎么看出来的? 这又不是晚上,下午的太阳明晃晃的,去哪儿看星星呢? 好像知道李子心中在想什么,潘龙语笑了笑,才解释道:“要想断定杀星去了哪儿,也不一定非得在晚上。” “那您是怎么看出来的?” 李子恭敬的问道。 “不是看,而是感觉。” 潘龙语回答说:“确切的来说,是算。能算出你看不到的气场。就像我现在能看到,那个至邪之物,已经开始启身去跟方圆汇合了。” 李子现在算是潘龙语的绝对心腹了,当然知道那个要想把夏小韵取而代之的至邪之物,目前就隐藏在神通快递集团。 那么,她现在要去东北方向,跟方圆汇合,只要及时通知夏小韵,彻查公司总部谁人离开唐王,去了东北,那不就查出她是谁了? “不能这样做。” 潘龙语脸上的笑容消失,不等李子提出这个建议,就说:“她的存在,改变,是即将来临的大灾难中,最大的变数--可以说,她的一念之间,就能左右整个灾难的发展。幸好,她太过贪婪了,想成为正常人,像正常人那样,能拥有爱情。” “您是说,那个不明生物,爱上了方圆?” 李子小声问道。 “她贪婪心起后,也只能爱上那个小子。” 潘龙语说:“不过目前看来,也只能算是正在进行时吧。至于她能不能被那小子彻底的掳获,还得看那小子的本事。成功了,灾难威胁大减。失败了--我现在也不敢妄断。” 李子兴趣更大:“如果成功的话,她会变成正常人吗?” 这么简单的问题,潘龙语却着实愣了下,才缓缓说道:“功成--身退。” “功成身退?” 李子茫然:“您是说,灾难消失后,她还会再回那个黑暗世界内?” “她既然入世,就再也没有回去蛰伏的道理了。唉。” 潘龙语轻轻叹了口气时,却没有算到李子真想掏出枪来,抵在他脑门上,逼他说人话,能不能别这么云里雾里的让人去感悟,搞得脑门子疼。 为转移对潘大师的不满,李子岔开了话题:“您刚才还说,双鬼拍门,银底金龙,吞金貔貅等术语,又代表了什么呢?” “双鬼拍门,是指方圆胡同门前,忽然多了两棵性属阴的树,这对正常人来说,没有半点好处,主男丁有灾。所谓的银底金龙,吞金貔貅,则是特指方家的大门格局,也是乱世之兆。” 潘龙语解释道:“这样做的人,本性是很不错的,也知道金龙,貔貅在华夏古文化中,都占有极高的地位,起到了辟邪作用。但却不知道,金龙不是翱翔于九天云外,就是劈浪于东海,所以底色最好是黑色(黑色属水,龙喜水)。” 但劳拉却用了银白的底色。 银白色虽然也象征着水,但却是冻住的冰--金龙再厉害,在被冰冻住后也无法腾空。 尤其身边还有吞金貔貅,正张开大嘴的,永不停歇的吞着金龙的财气,导致要挣出冰冻的金龙,力气越来越小,最终会被彻底的冻死,从而让大门彻底失去了护院的功能。 这才能让妖邪肆意进院,但幸好有天罡十六杀邪阵在正常运转,把妖邪鬼祟拒之门外。 “潘老师,我能打个电话吗?” 听完潘龙语的解释后,李子小心的问道。 他实在忍不住,想知道方圆家,是不是真像潘龙语所说的这样。 尽管,他这个要求,很有质疑老潘的嫌疑。 潘龙语才不以为然,笑着点了点头。 李子马上就拨通了电话(他请求调来的人,一部分在梨花山附近,一部分却是在老城区,直等老潘平安离开唐王后,他们才会撤离)。 李子通话的时间不长。 但在扣掉电话后,却马上站起来,对潘龙语恭恭敬敬的深施一礼。 方圆直起腰板来时,才发现总共有七个道姑。 所有的道姑,都戴着竹篾编制的大斗笠,有黑色的轻纱垂下,挡住了面孔。 再加上她们都穿着淡青色的道袍,白色绑腿,麻耳布鞋,右手臂弯处竖着相同的拂尘(又称拂子、麈尾,就是用兽毛、麻等扎成一束,再加一长柄,用以拂除蚊虫,称为拂子),所以在方圆眼里,个个都是同样的仙风道骨出尘气质。 由不得,他不肃然起敬,赶紧给七位大道爷(道姑也可以自称道爷的)深施一礼,以表示他黄河水般滔滔不绝的敬仰之情。 更何况,他已经知道这七位道姑,就是他本次北朝之行的向导呢? 他又不给人家导游费,深施一礼略表存心也是很正常的。 最多也就是纳闷:龙头怎么给他安排七个道爷当向导。 “你就是方圆吧?” 就在方圆心中纳闷时,为首的道姑说话了。 “是,小子正是方圆。” 方圆连忙又微微弯腰,一副标准尊老爱幼的嘴脸。 没办法,他虽然看不清这位道爷的模样,却能从她说话时的苍老声音中,听出她至少得有六十岁了。 就算不是向导,她这个年龄,也差不多能当方圆的奶奶了,自称小子也是很应景的。 “我是北乡慈悲观的了缘,这次受邀率队前往北朝百年名观金乌观论道,恰好走平安南道,你可以随我们走,不会有人怀疑你的。” 了缘道长的年龄虽然大,不过声音却很慈祥,让人很容易就能想到家里那位坐在藤椅上晒太阳的老奶奶。 “是,多谢道长。” 方圆再次弯腰点头,恭声答应。 北乡慈悲观,是东北某处的著名道观,千百年来一直都是香火鼎盛,历史上出了好多个有名的道长。 更有一位道长,在百年前去了北朝,在那儿修建了金乌观,给那些苦比的当地人,带去了福音,让他们哪怕是饿死时,也是笑着撒手,才能贡献出手中的土豆…… 因为这层渊源,所以每隔三年,金乌观都会有‘母观’的主持道长,去那边参加为期一个月的论道。 哪怕是在战争年代,也没有中断。 而且华夏、北朝两国也很支持这种文化交流,特意给慈悲庵、金乌两座道观,下发了免检通行证,但人数只能固定在八人。 跟随了缘道长前往北朝的其他六个道长,可不都是慈悲观的,而是由好多大大小小的道观主持组成的(大意是道姑多,名额少,所以大家只能轮流去)。 “虽说贫道带你跟向导混杂论道团中北去,犯了道教中欺骗戒律,但却是为我华夏排忧解难,自是另当别论。所以我们会给予你全力的支持,这一点你不用担心。” 了缘道长又说。 原来还真有个专门的向导,就混杂其中,我说龙头不会就这样让我自己去望南山那块儿瞎转悠呢。 也不知哪一个才是哥们的向导--听了缘道长这样说后,方圆下意识的抬头,扫了眼那些看起来一模一样的道长,咽了口吐沫,再次感谢:“请问道长,我们现在是不是就可以启程上路了?” “随时可以启程,主要是看你的意思。” 了缘道长好像笑了下,笑声无比的慈祥。 “好啊,那最好是现在出发,正所谓救人如救火的!” 方圆大喜,连忙点头。 确实,他现在恨不得插翅飞到望南山,把那个赌气自己找死还得连累哥们的臭娘们给抱回来,反反正正的给她几个耳光,再戴上套子--咳,祸害了她。 当然了,跟水暗影一起去望南山的,还有铁辽、秦摘花他们数十个人。 方圆却不担心他们:如果铁辽他们不能自己拼杀出来,还是干脆死在那儿得了,免得给华夏男人丢人。 “好,那我们现在就--” 了缘道长点了点头,佛子一甩正要说开路时,却看到一辆军用吉普车,风驰电掣般出现在了山角拐角处,就顺口说道:“稍等吧。” 方圆回头看去,就看到龙头从车上跳了下来,就对这边双手抱拳,深施一礼(抱拳行礼,是道家的规矩),才朗声说道:“了缘道长,请稍等,情况有所变化,看来你们的行程,得推迟到明天了。” “推迟到明天?” 不等了缘道长说什么,方圆眉头就皱紧了。 方才他还想肋生双翅,想争分夺秒的飞去望南山呢,没想到龙头竟然要说,行动要推迟到明天。 虽说方圆不知道水暗影他们现在的处境,却能推断出肯定无比糟糕的--就像掉进陷阱的兔子,结果能好得了吗? 随时,他们都有全军覆灭的危险,龙头却偏偏让他等到明天。 这真是岂有此理,难道你就不关心你干女儿的死活? “必须得推迟到明天,因为我刚得到情报,那边又派遣重兵去了望南山。” 龙头点了点头,低声说:“不把他们引开,你就无法接近那边。” 第473章 :再见燕四道长 不明来历的数十个武装人员,忽然非法偷越入境,迅速入侵望南山地下古城后,那边最高层,当然会立即做出反应。 尽管他们知道这些人,是华夏特工,更知道东洋人早就精心安排了一个大圈套,但在双边没有撕破脸时,这件事绝不会捅到国际上去。 直白的来说呢,就是北朝假装不知道入侵者是华夏特工,只需调动足够人手,把他们全歼在望南山地下就是了--事后,他们照样能笑呵呵的,跟华夏大哥伸出手要饭吃。 这就是典型的当面笑呵呵,背后捅刀子下狠手了。 为确保把华夏特工必须一网打尽,原本守在北方边境线上的一个王牌特种团,已经在午后一点半时,乘坐军用飞机抵达了望南山,再次把封锁线向外扩展,几乎到了方圆二十公里之外了。 方圆足足二十公里的封锁线,恰恰把了缘道长等人的行走路线给封锁了。 同时,也给方圆要去望南山,平添了无法想象的麻烦。 他就算再厉害,可终究不是能上天入地的孙行者,要想突破敌人布下的天罗地网,势比登天还难的。 所以龙头得到消息后,马上就赶来通知即将出发的方圆等人,行动计划暂缓。 “给我一张详细的地图,我自己过去就行了。” 听完龙头的解释后,方圆皱眉想了想,伸出了手。 “你自己去那边?” 龙头也皱起眉头,冷冷的说:“方圆,你真以为,你自己能比铁辽他们数十人加起来,还要厉害?” “我可不会这样认为。我只是觉得,我必须得尽快赶去,多耽搁一秒钟,我就心里着火了,更何况是得等一个晚上?” 方圆的语气,也变得生硬起来:“更何况,现在我们都知道这是个圈套,目的就是想让我过去,那么他们绝不会在地面上阻拦我的。所谓增加重兵防守,无非是个幌子罢了。” “对你有所图的人,是东洋人,却不是北朝。” 龙头沉声说:“北朝增派重兵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绝不会放任何人出来,任何人进去。我们在那边的眼线,传回的情报中,只有四个字,就地格杀。” “哼,那他们也得有把我们就地格杀的本领。” 方圆冷哼声一声,还要再说什么时,却听一个轻柔的女声,从背后传来:“小居士,我觉得你该听从老先生的话。” 方圆敢发誓,这个轻柔的女声,是他有生以来第二次听到,却能感觉到无比的亲切。 第一次,是在京华的无名小山上,一个叫燕四的道姑,说出来的。 这次呢--方圆猛地转身看去,看看到一个道姑走了过来,抬手掀起了斗笠上的黑色轻纱,露出了一张平淡却又俊俏的脸。 皮肤白瓷般的光滑,不是燕四又是哪个? “道长,您也在?” 看着燕四道长,方圆愣了。 了缘道长这时候说话了:“方圆,燕四道长,也是本次北行论道成员之一。呵呵,只是我没想到,你们两个居然认识。本次相见,也算是有缘了,所以我觉得,你该听从大家伙的建议。” “是,多谢道长指点。” 如果燕四道长没有站出来,露面说那句话,别人哪怕是说破了嘴皮子,方圆也是决计不会听的。 但让方圆自己都无比奇怪的是,已经放下轻纱退回去的燕四道长,在说出那句话后,他却打心眼里不想反抗。 甚至,哪怕燕四道长此时指着旁边的大石头,跟方圆说:我好希望你能自个儿撞死啊--方圆或许就会真那样做。 他们本来素不相识,仅仅见过一次,最多也就是方圆把她当做了失踪多年的母亲范颖颖,但他却发现无法抗拒她给出的意见。 “最迟明天清晨四点,你们就可以启程了。我现在就去安排--方圆,今晚,无论你在哪儿,都要小心些。” 看到方圆终于服软,龙头这才松了口气,低声嘱咐了他一声后,再次给了缘道长抱拳施礼,这才转身跳上了车子。 他让我今晚要小心些? 小心什么? 难道,北朝或者东洋人,知道我要去那边找人,所以才要提前来这边闹事? 嗯,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就好了。 在华夏境内,杀白眼狼应该不犯法的--方圆皱眉琢磨龙头那番话时,却没有注意到龙头在上车时,曾经深深看了一眼燕四道长。 出家人随遇而安,尤其是这些道教中的高人们,才不会计较晚上在哪儿休息,信步前行数百米后,就进了个小树林。 这些道长都能随遇而安了,方圆没理由做不到。 最多,也就是接过了缘道长递过来的杂面饼子时,觉得这玩意肯定拉嗓子,搞不好还得便秘-- 便秘又不是啥大不了的事,方圆不在乎。 可他是打心眼里不喜欢,了缘道长让他也扮成道姑的提议。 哦,错了,不是提议,是要求,必须的要求:方圆要不假扮成道姑,那么他就别想去北朝。 方圆没办法,只好抱着那是宽大的道袍,跑到僻静处换了下来,戴上大斗笠,放下黑色轻纱后,跟那些道长们坐在一起,还真看不出他是个冒牌货。 双边规定,每次双方来往论道的出入境人数是八个,方圆没来之前,了缘道长这边是七个人,那么现在八个人已经全了,接下来就等待启程上路的吉时就行了。 太阳,很快就落下了西山。 夜色,就像一个你看不清样子的魔鬼那样,在无声无息中,从四面八方劈头盖脸的笼罩了过来,让尘世间的一切万物,都变得模糊不清。 反倒是山下远处的村镇上,有星星灯光闪耀着,提醒人们不用太害怕黑暗。 方圆才不会害怕黑暗。 相反,他倒是希望从现在起,黑夜始终主宰着大地才好。 黑暗中,杀人时才不会内疚。 幸好,当初在塔希科雪原时,那个小妖精让哥们提前破戒了--难道说,她早就会预料到,我以后要与杀戮为伍? 就是不知道老师(抚养他的恩人)在九泉之下,会不会埋怨我。 背靠在一棵树上的方圆,跟那些道姑们那样,围成一个圆圈盘膝而坐着,默不作声,就像一尊尊的雕像。 方圆在心里有事时,枯坐三两个小时还行,只要能等到困神来临,接下来的时间就好熬多了。 可夜越深,气温越凉,他反而越精神了。 只想找个人说实话--说话的对象,当然不会是奶奶般的了缘道长,而是盘膝坐在他左手边两米处的燕四道长。 他很想告诉人家,他刚看到她时,心里有多么的激动,就像看到失散多年的老、老朋友似的,想拉着她的手……实在不行跪在她面前,抱着她的腿也行,跟她聊聊心里话,说辜负了她的希望,把她赐给他的那些药种子,都留给水暗影了。 唉,依着那个娘们干正事就犯困的臭脾性,肯定在方圆返回唐王后,就把那些东西,给早早扔进垃圾里了吧? 心里想着,方圆抬头看向了燕四。 燕四跟其他道长一样,在盘膝坐下后,就没有再动一下,好像睡着了。 不过方圆觉得,她肯定没睡着--睡着的人,是绝不会总是慢慢吞咽口水的。 方圆的听觉,可是灵敏的连驴哥都甘拜下风,这么近的距离,没理由听不出燕四在吞口水,而且还没有节奏,这证明她此时的心情,一点也不平静。 好端端的,这么年轻,还又漂亮,干嘛要去当道姑呢? 尘世间好像除了去蹲监狱,任何一种职业,都比出家好吧? “咳。” 方圆轻轻的干咳了声,想试探着跟燕四道长说话。 嗯,就拿那些她赐给的中草药来当话题吧。 不过,方圆的咳嗽声还没落下,却看到燕四道长站起身,抬脚走向了树林外面。 本能的,方圆也想站起来跟出去,却又接着贴在了树干上:就在一个小时前,他刚去外面放过一次水呢。 无论多么有道行的大师,也得跟正常人那样吃喝拉撒睡。 方先生这时候要是跟出去,很有耍流氓的嫌疑。 打死,也不能当流氓的,最起码不能给德高望重的道长们,留下这种印象。 嗡--嗡嗡的蚊子叫声,从斗笠垂下的轻纱外飞了进来。 方圆抬手,一把就捏住了那个倒霉的蚊子。 这是他在盘膝打坐后,捏死的第三十八个蚊子了。 鬼才知道,天气还不是太热的东北,也不缺少这玩意的存在。 尤其是不知名的小虫子,借着方先生琢磨事时,还在他脚腕上咬了几个包,痒的要命,害的他老挠。 倒是那些道姑们,貌似很有‘舍身饲虎’的伟大情操,才不会自己被虫子咬了,就捏死它们呢。 咔吧,咔吧轻轻的脚步声,从树林外传来。 燕四道长回来了,怀了抱着一些东西。 方圆透过轻纱看着她,就看她把怀里的东西,堆放在了众人围坐的圈子里,犹豫了下后,却又把那些东西,悄悄的望他这边靠了半米,然后从身上拿出了一个火机,啪哒一声点亮。 方圆这才知道,燕四道长刚才出去,可不是方便去了,而是去拣柴火,还采了一些嵩草(蕈蚊子用的)。 方圆心里的暖意,就像那慢慢燃烧起的火苗那样,越来越高:道长们野宿时,是不会特意点火蕈蚊子的,燕四去采嵩草,就是为了他。 燕四点着火后,抬头看了他一眼,没有回自己的‘座位’,转身再次走出了小树林。 可能又去拣柴去了。 痴痴望着那堆火,方圆不知自己在想什么,又想了多久后,才猛然醒悟:燕四道长,好像还没有回来。 这可是边境附近的荒郊野外,晚上没人行走,谁能保证燕四道长外出拣柴时,不会遇到意外? 方圆腾身站起,看了眼仍在打坐的了缘道长她们,快步走向树林外。 走出十几米后,他好像听到了缘道长轻轻叹了口气:“唉。” 第474章 :我是去拯救属于我的爱 龙头临走前,曾经悄悄告诉方圆,说今晚务必要小心些。 方圆以为,今晚要有人从北朝那边过来,毕竟这边向北不远,就是当年志愿军雄赳赳跨过去的那条大江了。 但当黑夜来临,方圆跟那些道姑们枯坐后,才想明白北朝那边不可能会有人过来--如果龙头早就知道那边会有人来阻止他,那么肯定会做出相应的安排,绝不会任由他们露宿在野外。 那么,如果今晚真有事要发生的话,危险会来自哪儿? 方圆猜不出,也不想去猜了,只是在发觉外出拣柴的燕四道长很久没有回来后,立即站起来走向树林外面。 走出十几米时,他隐隐听到了缘道长好像轻轻叹了口气。 方圆的脚步迟疑了下,因为他能听出老道姑的叹气声中,带着明显的无奈,好像不愿意让他外出寻找燕四道长似的。 看来,了缘道长也不曾睡着,而且她也该知道一些什么事,要不然也不会用这声叹气,来点拨方圆了。 高深莫测的了缘道长,跟自己有着神秘亲近感的燕四道长,还有那个到现在都不曾露面的向导,以及龙头暗指今晚可能会出现的危险--这些人,这些事,引起了方圆的极大兴趣。 就仿佛,现场八个人在走迷宫,除了方圆外,所有人都知道迷宫的出口在哪儿,却没谁跟他说,而是陪着他像没头苍蝇似的,在迷宫内团团乱转。 有意思,真得很有意思。 方圆无声的笑了笑后,继续前行,走出了树林。 树林是种在山坡上的,呈45度角向西北方向延伸,越往上走,地势越高,荒草遍地,方圆却不曾看到燕四道长。 他有些奇怪,左右看了几眼没发现有人后,才加快脚步来到了小山山巅。 刚站到最高处,清新还带有些许寒意的夜风,就从西北方向迎面扑来,带着一轮好像钩子般的冷月,让他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寒战。 清冷的月光下,依着方圆的视力,站在高处能看出很远,也能听到很远的地方,传来哗哗的流水声。 栽种树林的山坡那边山谷下,有一条小溪。 一个人影,就坐在小溪的石头上,头上戴着大大的斗笠,侧身面对着那轮冷月,就像雕塑那样动也不动。 这个人不是燕四道长,又是哪个? 看来,她在小溪边想事情,这时候要是去打搅人家,貌似有些唐突。 她离开树林这么远来想事情,应该也不想被人打搅。 所以方圆迟疑了下,转身向来路走去。 不过刚走了几米,却又隐隐听到有歌声传来,很轻,旋律中带着无比的幽怨,就像鬼故事中经常出现的‘午夜歌声’桥段那样,让人会忍不住的头皮发麻。 方圆觉得好像听过这首歌:焚心以火,让火烧了我,燃烧我心,颂唱真爱劲歌,人不顾身,让痴心去扑火,黄土地里,活我真挚爱的歌,情浓写我诗,让千生千世都知我心,万载千秋也知你心-- 焚心似火。 是的,就是这首歌,是电影《古今大战秦俑情》中的主题曲,由著名音乐制作人黄沾所做,曲调幽怨委婉,带着数千年岁月都无法掩埋的痴情,跟化蝶扑火般的决然,完全是该来自另外一个时空才对。 方圆坐了下来,摘下一根草梗叼在嘴上,抬头望着那轮冷月,倾听那让他心弦没来由都在发颤的歌声。 一曲终了,歌声再起,还是这首歌。 燕四道长好像对这首歌情有独钟,翻来覆去的唱了三遍后,才停了下来。 方圆站起身,走上了山头,再往下看去时,已经隐隐看到燕四道长摘下了斗笠,正对着小溪面发呆。 方圆慢慢走了下来。 他怕让燕四道长误会什么,更怕惊吓到她,所以在走路时的脚步声很重,还故意踩断了几根枯枝,在静谧的深夜中,发出了清晰的声音。 燕四道长肯定知道他走下来了,不过却没有回头,又开始慢慢哼起曲子,仍旧是那首歌,只是没唱出歌词。 方圆走到燕四道长身侧几米处后,才停下了脚步,发现她在浣足--就是洗脚:青色裤脚挽起,挽在膝盖上,一双比天上冷月还要白,还要光腻的小腿露出,形状纤美的一双秀足,半探在溪水中,左足脚腕上,却缠着一圈红布。 大半夜的荒郊野外,虽说燕四是个道姑,而且年龄也比方圆大很多,但她终究是个美丽的女子,更何况她的皮肤,要比好多二十来岁的女孩子,更光滑细腻,甚至还带着让人忍不住要亲吻那双脚的些许邪恶诱惑。 所以方圆只看了一眼,就赶紧挪开了目光。 “你怎么不休息?” 就在方圆暗中用手指掐自己的腿,骂自己怎么会有那种畜生般的想法时,燕四道长回头看了过来,轻轻的问道。 “你很久没回、咳,睡不着,随便走走时,听到你唱歌了,就过来看看,没打搅到你吧?” 方圆轻吸了口气再看向燕四时,那种本能的不健康想法,已经荡然无存,只有真挚的敬意。 “没什么,就是我也睡不着,才来这地方的。” 燕四摇了摇头,回头又看向了小溪面,不再说话,却用一双秀足,轻轻踢踏起了水面,一荡一荡的,动作很自然,又很优雅。 方圆傻站在那儿,有些手足无措,不知道该不该坐下来。 他能感觉出,燕四对他有着相当的好感--不是那种年轻男女之间的好感,而是母亲、哦,不,是姐姐呵护小弟时才会有的亲近感。 他真得很想就此坐下来,哪怕是什么话也不说,只要陪着燕四在这儿看月亮,倾听小溪水流,就心满意足了。 可他竟然不敢。 明明这是荒郊野外,随便他坐,哪怕是变着花的在地上打滚,任何人也没权利管他的--可他就是不敢,仿佛一坐下,就是对燕四道长的亵渎。 所以在傻楞几分钟后,方圆讪笑了声,轻声说:“道长,我先回去了……你、你也早点回吧,这儿毕竟是野外,怕有毒蛇什么的。” “嗯。” 燕四低低的嗯了声,只是嗯了声,就不再说话,轻轻踢水的动作也没停下。 方圆再次笑了笑,转身走向山头。 方圆走出七八米后,燕四忽然说话了:“方圆,你就不能不去那地方?” “不能。” 方圆停下脚步,转身看着燕四道长的背影,犹豫了下才低声回答。 “那地方,很危险的,你这一去,很可能就再也回不来了。” 燕四道长回头看着他,那双眸子,这月光下是那样的亮,带着瞎子都能看得出的柔情。 偏偏方圆不敢跟这双眸子对视,赶紧抬头看向冷月,说:“我知道。可我必须得去。如果我不去,那我下半辈子,都无法原谅我自己--我,不想活在愧疚中。” “你很爱那个女孩子吗?” 燕四道长问出这句话时,又看向了小溪,双足踢踏水面的动作大了很多,水花溅起,落在她脱在岸边草丛上的青色道袍上。 方圆想了想,才说:“谈不上爱,不过我能确定,她真爱上我了。” 笑了笑,方圆接着又说:“所以,哪怕我不爱她,可我也得去。因为她的爱,是我的。严格的说起来,我这次去救她,倒不如说是去救属于我的爱。” 在此之前,方圆可是最厌烦那些唧唧歪歪的爱了,觉得与其谈情说爱,倒不如割上两斤猪头肉,跟山羊、毛驴在一起把酒吹牛皮来的痛快。 但现在他说出这番话时,却没觉出哪怕一点点的别扭。 就仿佛,他本该这样说才对。 是的,他本次北朝之行,不是去救水暗影的,而是去救水水姐对他的那份爱。 那是他的东西,怎么能弃之不顾,留给那些小人呢? “呵呵,你这番话倒是很有意境,这可能就是你们人类、就是正常人的爱情吧。” 燕四道长轻笑了声,又开始只踢水,不说话了。 方圆等了几分钟,才低声说:“道长,那我回去了。” “如果,我不让你去呢?” 燕四道长忽然问道。 “你不让我去?” 方圆愣住。 “我不喜欢你去,我只希望你能好好的,以后都不要去做任何危险的事儿。” 燕四踢水的动作,忽然大了起来,水花四溅。 看来,随着她说出这番话出口,她的心一下子乱了。 “我、我--” 方圆不知道说什么了。 “唉,无论我说什么,你都要去,对吗?” 燕四轻轻叹了口气,提起了左脚。 月光下比白玉雕刻出来的还要没的秀足,轻轻落在石头上,另外一只脚,却依旧轻踏着水面,只是动作要小了很多。 在确定无论她说什么,方圆都必须得赶去北朝后,她的心,就再次恢复了平静。 “是的,我必须去。” 方圆低声说着,看着燕四道长,解开了缠着左足足腕的红布。 现代很多爱美的女孩子,都会戴脚链。 方圆也很喜欢女孩子戴这玩意,甚至觉得比戴项链还要让男人觉得美。 只是没想到,燕四道长原来也戴有这样一个东西--那是两个比花生米大不了多少的银铃,用一根红绳串起,解开包着的布条后,银铃就发出了清脆的银铃声。 很轻,却很清晰悦耳。 燕四把银铃脚链解了下来,抬手抛向了方圆。 铃铃铃的脆响声中,燕四的声音响起:“送给你,戴在你的脚腕上。” 啪的一声,方圆抬手接住,就像接住了满头的雾水。 他只是欣赏女孩子戴这东西罢了,却从没有想过,有一天他一个大男人家的,会戴这玩意--他要真戴上了,要是被山羊、老板娘等人知道了,还不得笑下大牙来? “我、我……” 方圆拿着银铃,有些哭笑不得。 “这是我的护身符。” 燕四昂起下巴看着方圆,眼光闪烁的轻声说:“除非我死了,你才能摘下来。” 第475章 :今夜,华夏疯了 方圆圆愿被八百个女人,在八百小时内不间断的上一遍,也不愿意在脚腕子上戴个脚链。 男人戴脚链,这成何体统? 他又不是挥刀自宫的东方教主,可没喜欢当女人的嗜好。 哪怕这串脚链是燕四送给他的,可只要想到以后走路,就会发出叮铃铃的轻响--方圆觉得,还是找八百个女人去吧,那样死的也痛快点。 但燕四接下来说出的话,却让他意识到,她送他这条脚链的意义,绝不简单了。 这是燕四道长的护身符。 方圆在戴上后,除非她死了,才能摘下来。 燕四的护身符,干嘛要给方圆戴? 她凭什么,就能确凿方圆肯定能戴上? 还有就是,她死不死的,又跟方圆有啥子关系--她又不是范颖颖。 方圆低头,看向了手中的脚链。 很干净的红绳上,仿佛还散发着燕四道长淡淡的幽香,那两个小银铃外表铮亮,一看就知道它们被戴了好多年了。 方圆只需轻轻一晃手,小银铃就会发出清脆悦耳的铃铃声。 借着清冷的月光,方圆能看到两个小银铃上,都雕刻着一个不知道名的神兽。 就仿佛知道方圆在关注银铃上的神兽,燕四道长轻声说道:“这是华夏上古传说中的神兽之一,饕餮。” 饕餮,读音tāotiè,是传说中的龙的第五子,是一种想象中的神秘怪兽:羊身,眼睛在腋下,虎齿人爪,有一个大头和一个大嘴。十分贪吃,见到什么就吃什么,由于吃得太多,最后被撑死了。 所以后人就用‘饕餮’来形容一个贪婪的人,诅咒他(她)早晚会被撑死。 方圆只是看看饕餮而已,才不管它是怎么死的,抬头看向了燕四,问道:“道长,我能问问,你为什么非得把你的护身符给我吗?” “你死了,我也会死。” 燕四道长沉默很久,才淡淡的说:“所以,你不能死,绝不能死。” 忽然间,方圆的心,猛地踢到了嗓子眼,让他的声音沙哑了起来:“你、你跟我,究竟是什么关系?” 燕四没有回答,只是再次把左足探在了水中。 双足再次轻轻踢踏起来。 方圆艰难的咽了口吐沫,声音却开始发颤了:“你、你是我的、我的……” “我是你的什么?” 燕四头也不回的问道。 “我的母亲!” 费了好大好大的力气,方圆才吐出了这四个字。 “什么?” 燕四明显呆愣一下,随即霍然回头,失声叫道:“方圆,你开什么玩笑呢!” 方圆的心,攸地沉了下来。 因为他能从燕四的本能反应中,清晰察觉出他在说出那四个字后,她是相当震惊,并莫名其妙的。 此前的情况,就像一个八十岁的老乞婆,忽然跑到马云面前跟他说:亲爱的,你还记得当年大明湖畔的刘翠花么,我可是给你生了个儿子的。 无比的可笑,荒唐。 其实方圆自己也知道,燕四跟他的母亲范颖颖,有着太大的天壤之别。 暂且不说别的,单说气质容颜吧,燕四道长就比范颖颖要漂亮很多倍,足够甩她十八条街,就是林志玲跟凤姐的区别。 可问题是,方圆在看到燕四道长的第一眼,就有种极其强烈、让他心在颤抖的亲近感--他可以发誓,那是一种‘血浓于水’的亲情,哪怕他眼睛瞎了,耳朵聋了,也能感觉得到。 尤其燕四给他小银铃,用不容置疑的语气让他必须戴上,并说除非她死后,才能摘下来后,方圆那种积攒太多了的疑惑,这才蓦然爆发,问出了那句话。 如果她不是母亲,他怎么可能会有那种强烈而奇怪的亲近感? 如果她不是母亲,她凭什么这样关心方圆,并把护身符給他,还说出这些话? 如果她不是母亲--可偏偏,就在方圆用从没有过的肯定,来确凿燕四就是神秘失踪十数年的范颖颖时,她本能的反应,却又像一柄大铁锤,把他的幻想击成了碎片! 如果她是方圆的母亲,燕四绝不该有这种反应的。 “对,对不起--我、我是在胡说八道。” 方圆傻楞半晌,忽然抬手在自己嘴上抽了一下。 耳光不重,但也不轻。 唯有这种方式,才能缓解方圆此时的尴尬吧。 “别这样,方圆。” 燕四说话了,语气很温柔:“我对你好,那是因为我觉得,我们前世曾是夫妻,恩爱异常,发誓要永世相伴的,却无意中铸成某种大错,最终导致劳燕双飞--这是老天爷的惩罚,所以今世才让你成了方圆,让我成了……我,明明想时刻陪在你身边,却又不能。” 在民间有很多这样的传说。 就像那首曾经红遍大江南北的《白狐》,就是讲述有书生在好多年前,无意中救了个白狐,这辈子投胎转世后化成一美女,来帮穷书生金榜题名,却被皇帝老儿相中,招为了驸马。 穷书生的新婚之夜,白狐在野外翩翩起舞,幽怨的唱着:我是一只修行千年的狐,千年修行,千年孤独,夜深人静时,可有人听见我在哭,灯火阑珊处,可有人看见我跳舞…… 虽说燕四所说的那番话中,才没有把她自己形容成一只前世受过方圆恩惠的白狐,可方圆却圆愿她那样说,也要比她这样说要好许多。 原来,人家只是因为某些缘分,才对我出奇的好,可我却误以为她是母亲--方圆沙比般的大张着嘴巴,傻楞很久都没说话。 他已经失去了说话的基本功能。 倒是脑子不曾停止转动:到底是出家人,特相信这些前世今生的缘分。 “我送你的脚链上,之所以刻画着饕餮,就是对此生的不满。” 燕四继续说:“做梦都想跟你再续前缘的,但上天却不允许,所以我只能空负拥有你的贪婪心,却无法成功,只能期望下辈子了--方圆,你要是死了,我也会马上死。如果我们能在同年同月同太阳死,那么肯定投胎转世的时间不会相差太远。这样,我就不会像今生这样,跟你相差好多岁了。” “你、你别说了,我戴上你给我的护身符,戴上,还不行?” 方圆失魂落魄般的坐在地上,挽起裤管,把那串银铃系在了脚腕上。 “记住,银铃丢失,对我来说就像你死了,我也会追随你去的。” 燕四轻声说:“这银铃中,有我的魂魄,更蕴藏着我多年修行的精华。无论你在何方,我又在何处,我都能感觉到它,还会不会在你身上。” 方圆点了点头,不再说话,爬起身快步走上了山巅。 昂首看着冷月,方圆深吸了一口气,忍不住的要发出一声烦躁至极的嚎叫时,眼角却瞥见东北方向,有数道红光忽地冲天而起! “预备--放!” 随着指挥官手中高举着的令旗,狠狠的挥下,错落排列着的十九辆sr-5式多管自行火箭炮,猛地向后顿了下,炮管蓦然绽放出绚丽的火光,足足上百枚火箭弹,随着惊天动地的巨响,咻咻厉啸着腾空而起。 在夜空中,划出一点点幽红色的弹道--目标,北朝方向! 轰,轰轰! 就像身披金甲的金刚,用他手中的钢鞭,狠狠击打在那条大江的南侧空地上,足够三公里长的江畔边,随着轰天巨响,腾起高达数十米的橘红色火光。 “预备--放!” 一排齐炮打出去后,指挥官没有片刻的停歇,立即再次挥下了令旗。 轰、轰轰! 炮声隆隆中,不等上一拨炮弹掀起的烟尘落下,新一拨炮弹就再次轰然炸响。 地动山摇! 就像雨点那样,炮弹在直线距离正冲望南山四十公里的江畔,错落有致,毫无死角的接连爆炸,让大地都瑟瑟颤抖起来,江水浪花骤然翻腾。 殴、殴的防空警报,从大江对面的北朝边境部队大本营内,凄厉拉响后,比自行多管火箭炮足足多了三倍的歼轰-7轰炸机,从南岸上空的云层中,沿着江畔俯冲而下,却又陡然拉起爬升。 那炸弹,在炮弹轰炸后燃起的大火中(那边预先堆积了大批的易燃物,火焰才能腾起高达数十米),就像一串串鱼子那样,咻咻的厉叫着落下。 更大、更密集,更凶猛的爆炸声,就这样猝然的响起。 当所有的轰炸机全部上拉,迅速爬升后,多管自行火箭炮的炮弹,有了短暂的暂停,却有嘹亮的冲锋号声,自黑暗中嘟嘟响起。 在上世纪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每当悲凉、且又让人心潮澎湃的冲锋号响起后,就会有无数华夏儿郎,从战壕中一跃而起,冒着敌人的炮火,高喊着杀、杀杀--义无反顾的扑向敌军。 不断有战士倒下,但更多的军人,却用更快的速度,风一般的往前扑去。 前仆后继,没有任何人后退一步。 现代战争中,随着军事武器的强大,冲锋号被吹响的机会已经不多了。 毕竟现在是个依靠现代化、高杀伤力武器的年代,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冲锋号就不会轻易被吹响的,因为指战员很清楚,随着号声被吹响,接下来将会是一场多么惨烈的牺牲。 但谁都无法否认,当冲锋号不得不响起时,华夏军人就会依然腾身而起,在此时又响起的火炮生中,吼叫着扑向前方。 无数的军人,就像始皇大帝陵中突起的秦俑那样,凭空从地下冒出,在咻咻腾空而起的照明弹下,迅疾向前冲锋。 仿佛已经远去的数十架轰炸机,此时又折身返回。 炮声、冲锋号声、呐喊声交集在一起。 火光下,无数鲜红的军旗,在迎风飘扬。 殴、殴--数十年来,都不曾响起过的北朝边境防空警报,疯了似的殴殴厉叫着。 那些睡得正香的战士,就像屁股着火了那般,仓皇大吼大叫着,从宿舍中跑出来,向操场集合。 武器弹药库的铁门被拉开,赤着脚的北朝军人,满脸汗水的狂奔向下。 华夏疯了。 今夜。 第476章 :学会去做一个母亲 当今,是个网络信息高度发达的年代。 据说,美国人的卫星,能看清华夏街头上一辆长安汽车上的牌照。 那么,当华夏东北边境上,忽然爆发地动山摇的大行动后,那些国家没理由不知道,他们首脑的寝室、办公室内的电话,自然也没理由不蓦然爆响起来了。 尤其是在当前这个特殊时期(美国等多国部队,早就集结了朝鲜海域,枕戈待旦)的时期,华夏军方的突然行动,无疑是狠狠踩到了他们那条敏感神经。 “华夏东海舰队,一分十五秒前,忽然开出军港,编队沿岸北上!” “华夏南海舰队,两分二十八秒前,突兀向南游戈,初步侦查正处于特级战备状态!” “华夏西南边疆主力作战部队某军团集团军(足够四万兵员),正以最快的速度,奔向华、南(南越)边境!” “号称华夏王牌的二炮野战某集团军,无数的火箭导弹车,已经驶出防空洞,正在集结!” “西北频临外蒙的上空中,发现以华夏最现代的歼击机,轰炸机组成的编队,数百架之多--” 各种情报,以最快的速度,以华夏为中心,迅速向四周辐射。 数分钟后,本来已经沉睡的东半球,就这样突兀的忙碌了起来。 接着带动了世界。 正在度假村内,跟妻儿度假的某国国防部长,接到电话后,立即扔下老妻,拿出当年百米跑的速度,向车子疾奔而去,边跑边歇斯底里的吼叫:“快,快!” 身为东洋海上自卫队高层的山本一郎康,刚拖着疲倦的身子从车上下来,还没有走到别墅门口,就疯了似的转身扑向车子,丝毫不顾脑袋重重撞在车门上,用最严厉的语气叱喝道:“回去,回去!” 南越最大的亲美派某长官,睡眠中得到这个消息后,竟然从炕上摔到了地上,才不管浑身上下一点衣服都没穿,就用最快的速度抄起话筒,还没有拨号就凄声喊道:“麦克将军,华夏疯了,华夏疯了!” 是的,今夜华夏疯了。 就那样突兀的,在短短七分钟内,动用了超过三十分之一的国防力量。 天上,水中,方地上,到处都弥漫着‘山雨欲来风满楼’的紧张,急迫。 但也只是在边境--战士们的背后啊,十数亿人民,依旧沉浸在香甜的睡梦中。 或许,有的ktv歌厅内,还会有铿锵的歌声响起:狼烟起,江山北望,龙起卷,马长嘶,剑气如霜,心似黄河水茫茫,二十年纵横间,谁能相抗;恨欲狂,长刀所向,多少手足忠魂埋骨它乡,何惜百死报家国-- “快,快,急调125、79、65集团军,以最快速度赶往南疆!命,驻守望南山某集团军,不惜一切增援江畔,挡住,挡住,都特么的给我挡住!” 胖胖的年轻人,双手抱着话筒,好像猴子般的那样跳着,嘶哑的声音中,全是浓浓的恐惧,还有绝望。 因为他比任何一个人都清楚,南方那个傲立五千年的国家,一旦决定要发动战争时,那个国家的儿郎啊,就会像豹子,像狮子,更像疯子那样,丝毫不顾子弹会夺走他们年轻的生命,只会随着嘹亮的冲锋号声,冲锋,冲锋! 把所有具备生命迹象的生命,彻底打残,打碎! 一直以来,他以为凭借自己的小聪明,完全可以把那个国家玩弄于股掌之间,哪怕是付出人类最宝贵的尊严,让自己看上去像小丑那样--但只要能得到想要的好处,就算被世人骂那又怎么样? 但那个超级帝国,忽然毫无征兆的发动即将展开的战争时,他才深深的觉出:无论多么善良的人,忍耐度都是有限的--当不愿意再忍时,就是某些人的末日到来。 “怎么回事啊?” 情况紧急下,俄最高首脑在拨通绝密电话后,也来不及寒暄,完全一副气急败坏的质问语气。 儒雅而有淡定的声音,淡淡的回答:“只是一场针对突发战争爆发时的应急演习罢了。” 是的,就是一场演习。 当驻守望南山的某精锐部队,狼狈异常的赶到边境时,大江对面只有烈火还在熊熊燃烧,却看不到一个人影,一架飞机,一发突如其来的炮弹。 那能鼓起所有男人心中热血的冲锋号,也像消失在秦地皇陵中那样,带走了那些矫健的身影,安抚了在东海、南海游戈的战舰,呼唤横掠过长空的战机回家。 演习,仅仅是短暂到七分钟的演习而已。 七分钟后,华夏所有边防的海面,夜空中,重新恢复了圆静。 就像刚才那番让整个世界都为之震惊的演习,只是睡梦中的睡狮,被蚊子叮咬了一口后,不耐烦的站起来怒吼一声,摆摆脑袋甩甩尾,又懒洋洋的卧下了。 “就为营救铁辽他们,就闹出这么大的阵势,至于吗?” 站在山巅上,凝视着远处依旧燃烧火焰的方圆,有些匪夷所思的摇了摇头。 再看向远处的大江北岸,看到灯火通明后,方圆更觉的不以为然了,但却忽然想到:这场突如其来的爆炸,绝不只是为了配合他去北朝、虚晃一枪调离守护望南山某精锐部队。 而是华夏高层一个早就谋划好的手段,借此来警告某些自以为是的家伙:华夏,已经枕戈待旦,随时可以打响必须打响的战斗,不遗余力。 至于为什么会凑巧在方圆犯愁该怎么突破封锁线时,演习蓦然爆发,那只是高层受某些情报干扰后,果断提前点燃了‘热身引信’。 方圆相信,他刚才看到的这一幕,会出现在世界各大报纸时的头条位置。 就在世人纷纷猜测华夏这很突兀的军事行动,到底是啥意思时,方圆相信他已经去了他想去的地方。 现在,他最该去的地方,则是下面的树林:必须得好好休息下,才能应付任何的突发情况,可不敢学那些不知所措的沙比们,今夜无眠。 再次回头看了眼燕四道长,方圆笑了笑快步走向了树林那边, 铃、铃铃声,轻微而清脆,一下一下撩拨着燕四的听觉神经,直至完全消失后,她才轻轻叹了口气,弯腰伸手,把蒙在草地上的青色道袍抄了起来。 清冷的月光下,一个身材窈窕的身子,就仰卧在草丛中。 方圆来之前,她就躺在这儿了。 不过她是被燕四用道袍盖在这儿的。 燕四好像也知道方圆的听觉够灵敏,所以在他走过来时,才不断的用白生生的秀足,踢水,就是不想让他察觉出,除了她之外,还有一个人的呼吸声。 月光下,燕四看向仰卧在草丛上的女人,微微歪着下巴,很单纯很可爱的样子,更像玩游戏的小猫咪。 任谁,在看到另外一个自己,无法动一下的躺在草丛中时,都会得意的。 燕四,在看着燕四。 躺着的燕四,也在看坐着的燕四,目光平静,神色坦然。 “你刚才应该听到了吧?咯咯,他竟然以为你是他的妈妈。” 燕四抬手掩嘴,咯咯轻笑的样子,是那样的动人,就像从广寒宫下凡的仙子。 就在她抬手掩嘴时,曾经屈指一弹,一棵黄豆大小的小石子,就激射在燕四的某处穴道上--哑穴就这样被解开了。 “我不配成为他的母亲,这辈子不配,下辈子也不配,永远都不配。” 躺着的燕四,没有丝毫的畏惧之意。 这一点,从她说话时的语气中,就能听得出。 “咯咯,你当然不可能是他母亲。那小子说那句话,无非是垂涎你的美貌罢了。男人真奇怪,竟然会对一个比他的道姑感兴趣--不过,说起来你跟他也算有缘了。我能听得出,你们以前就曾经见过。” 燕四有些慵懒的伸了下懒腰,秀美的白足挑起,就像盛开的花儿。 “是的,以前在京华曾经见过一面,他曾经去我的道观内,施舍过一些香火钱。” 燕四就像在跟人闲聊那样,解释道:“他对我有好感,还有那种错觉,可能是跟他童年时就失去母亲很有关系吧。所以呢,你要是真想对他好,那么你最好先学会怎么做一个母亲。” “学会去做一个母亲?” 坐着的燕四冷笑一声:“呵呵,我连孩子都没生过,怎么可能知道去做一个母亲?” “我可以教给你。” 燕四淡淡的说。 “我才不愿意做他的母亲,我只想做他的--女人。” 坐着的燕四,屈起双膝,双手抱住,下巴放在上面,居高临下看着躺着的燕四:问:“你呢?你好像做过母亲?” “做过,但是很不合格。” 燕四明显不愿意谈论这个话题,话锋一转:“你就是从那个黑暗世界中来的那个、那个女孩儿吧?” 坐着的燕四,长长的眼睫毛眨了下,反问道:“你觉得,除了我之外,还能有谁能随时随地的变幻模样?变谁,就像谁。” “呵呵,随便变形,只是受那个世界中某种奇特菌类的影响罢了,算不上多么的惊世骇俗。” 燕四淡然一笑。 “你、你怎么知道?” 坐着的燕四,脸上的得意,不屑之情,瞬间消失,腰身也猛地直起。 “我还知道,那种特殊的菌类,能够改变人的骨骼密度,从而让女人皮肤光滑白嫩,能长时间的保持艳媚的容颜。” 燕四才没被另外一个她而吓倒,眉梢微微一挑,脸上浮上明显的厌恶神色:“但这种美丽,却是建立在无比的肮脏上。就像牡丹花开的越漂亮,那是因为它的根部,埋着一具动物的尸体罢了。你呢?你到现在为止,吃过多少腐尸……” “你想死!” 坐着的燕四,忽然长蛇般的俯身,右手五指悠忽锁紧了燕四的咽喉。 雪白整齐的牙齿,在黑夜中闪着森寒的白光:“你到底是谁?怎么知道这些!你早就知道我会来,所以才故意远离树林,给我机会,被我制住假冒你的吧? 第477章 :在地愿做连理枝 石头上的燕四没有说错,躺着的燕四,早就知道她今晚会来,所以才故意远离大本营,给她制造冒充自己的机会。 “为什么要这样做!” 俯身看着燕四的燕四,牙齿不断有森寒闪烁:“你跟方圆,到底是什么关系,你怎么会知道这些?说!” “我这样做,是因为知道唯有你才能帮他。” 燕四静静的看着她,丝毫不顾自己的脖子,已经被她长长的手指甲,掐出了血痕。 “你们到底是什么关系!” 燕四继续问。 “我欠他的,就像你刚才跟他说得那个故事那样(前世跟方圆是夫妻的鬼话),所以现在来还他,不遗余力的帮他。” 燕四还勉强笑了下,笑容中带着让人心酸的柔情。 “我那是在说鬼话!” 燕四咬牙,轻声说道。 “我也是。” 躺着的燕四,也这样说。 “你不怕我杀了你,摘走你的心脏?” 俯身的燕四说着,松开她的脖子,右手放在了她心脏位置。 燕四却没有丝毫的惧意,只是静静的望着她,缓缓说道:“你不敢的。” “我不敢?” 俯身的燕四,脸色开始狰狞,右手缓缓举起。 “因为你不能没有方圆。” 燕四依旧慢条斯理的说:“你更清楚,一旦你杀了我,他早晚会知道的--就像他早晚会知道我是谁。如果他知道了,就算是死,也不会接受你。其实,你自己比我更清楚这些,对吧?” 面色狰狞的燕四,狠狠盯着燕四,脸色慢慢恢复了平静,缩回了手,淡淡的说:“你说的不错,他早晚会知道你是谁的,我早晚也会知道。可我有些不解,你是怎么知道,他在我心目中,占据着唯一的重要地位?” “因为你是饕餮。” “什么?” “你是你送给方圆那串脚链小银铃上的饕餮,贪婪心太重。在黑暗世界内时,你最大的梦想就是能够涉足人类世界,搅和个天翻地覆。可你出来后,却又非常羡慕正常人类中男女的爱情,所以你也想品尝一下爱情的滋味。” 燕四轻声说:“更关键的问题是,你无法像别的女孩子那样,可能会爱上几个男人。你如果想爱,就只能爱方圆。就像饕餮那样,无论方圆爱不爱你,你都会奢望把他据为己有。为此,你不得不迁就他,忍让他。必要时,甚至得替他保护他所喜欢的人。” “是,我就是这样想的,你继续说。” 坐着的燕四,桀然笑了笑。 “可你不会成功的。” 燕四说:“因为方圆的爱,对于你来说就是天那样大,你若是勉强吞下去,你就会被撑死--这也是你的主人,送你的那串脚链上,为什么会刻有饕餮的唯一原因,希望能时刻提醒你,千万别做自取灭亡的事。可它注定要失望了。” “你说是不错,我注定让它失望了。” 坐着的燕四,慢慢地抬起头,看着西北方向的月亮,喃喃的说:“我能感受到,它现在正暴跳如雷,可是却拿我没有丁点的办法--咯咯,因为能跳出那个世界的所有人中,唯有我最厉害。” 燕四提醒道:“可你要是一意孤行的话,你只能是个死。” “能得到他的这个吗?” 坐着的燕四,反手捂住了自己的心口。 燕四看着那只纤纤玉手,沉默良久,才轻轻叹了口气:“唉,能。” “那就够了。” 坐着的燕四,笑了:“更何况,你,还有我的主人,所有知道我来历的人,都忽视了一件事。” “什么事?” 燕四皱眉,问道。 “方圆爱上我的话,他就不会让我死。” 坐着的燕四,又看向北方,悠悠的说:“就像他要去救水暗影,谁都无法拦住--那才仅仅是因为,水暗影爱他,他却不爱她。” 燕四没说话,但目光中却慢慢浮上了惊惧之色。 因为她忽然发现,这个不明生物没有说错:他们这些人,都忽略了变数最大的方圆。 依着方圆的脾性,如果真爱上了这个不明生物,就会不顾一切的保护她,不许任何人伤害她--这样做的目的,也只能是自取灭亡。 没有谁,能挡得住来自黑暗世界中的那个东西。 因为当方圆真爱上坐着的燕四时,就证明并蒂彼岸花开,禁锢灾难的枷锁被打开--那个东西一旦入世,最先杀的人,肯定是方圆他们。 “我是饕餮,注定会被贪婪之心撑死,但会有人能改变我的命运。” 坐着的燕四,声音更加轻柔:“就算无法改变,可你们人类,不也是有‘在天愿做比翼鸟,在地愿做连理枝’的爱情传说吗?大不了,我会跟方圆一起,永世生活在黑暗中,也好过我白白涉足人世间一次。” “你怎么不说话了,艳阴使?” 坐着的燕四,低头看着燕四,慢悠悠的问道。 “你、你叫我什么!?” 燕四的眉梢,猛地挑起。 “咯咯,没什么,我想我该走了,天快亮了呢。” 坐着的燕四咯咯娇笑声中,穿上鞋子,青袍一挥间,轻飘飘的从大石头上跃下。 燕四猛地坐了起来--刚才坐着的燕四,在随意挥袍袖时,就已经解开了她的穴道,再次哑声辩驳道:“我才不是艳阴使!” “随便你是什么,这都无所谓。” 站着的燕四,伸手拿起大斗笠,戴在了自己头上,悠悠的说:“你放心吧,我会确保方圆平安。你呀,也该走了。要不然,别人在看到两个燕四后,肯定会很惊讶,那样会影响方圆的,你说对不对?” 燕四嘴巴动了动,却没说什么,只是慢慢站了起来,看向了自己身上的现代都市白领套装。 “快走吧,我知道那个龙头在等着你。” 穿道袍的燕四,放下斗笠上的黑色轻纱,轻声说:“帮我带话給他,就说他已经活不了多久了啦。如果想活下去,我可以帮忙。别怀疑我的话,因为我能看出,他是中了我们那边的尸毒--只是没想到,他能坚持这么久还没死去。看来他才是尘世间,最可怕的人。看守我长大的天狼星跟他相比,就是个毫无用处的小灰鼠。” “我会把你话,带给他的。” 燕四静静听完她的话后,才低声说了句,随即涉足走过小溪,很快就消失在了河对面的黑夜中。 目送她的背影消失后,燕四才轻声自言自语:“希望,我们赶到的时候,水暗影他们都死光了。那样,我在品尝那些新鲜的人心时,方圆才不会反对。说不定,他还会跟我一起,享用尘世间最美味的美餐。” 尘世间最美味的美餐,可能是全聚德烤鸭,王大麻子的猪头肉,甚至是东山裹脚老奶奶捏的窝窝头,但绝不会是一个还在颤动的女人。 很年轻的女人,有几分姿色,如果能穿上都市白领套裙,坐在东洋某家公司内,铁辽就算是把自己左手咔吧咔吧咬碎了吃下去,也决不会趴在她脖子上,喝她的血。 铁辽不知道成枝叫什么名字。 只是几次亲眼看到,这个擅用一把武士刀的女人,像鬼魅从黑暗中扑出来--刀光闪过时,跟随铁辽突前的李江等人,大好头颅就那样攸地飞起。 所以,当已经五天没有喝一滴水,吃一口饭的铁辽,在她斩杀自己身边最后一个战友时,拼着肚子被她一刀刺穿的疯狂,一拳! 一拳,就把她给打昏了。 经过数天黑暗中的厮杀后,铁辽除了怀中揣着的那枚特制炸弹,就再也没有任何武器。 如果不是战友在脖子被斩断后,还能死死抱住这女人的脖子,铁辽也不可能只是肩膀上被刺了一刀,就能用最后的力气把她打昏,然后就像野兽那样,咬断了她的脖子。 人的鲜血有些甜,更腥,可肯定是最能补充即将虚脱之人体力的最佳补品。 要不然,当铁辽把成枝最后一丝生气也吸进嘴里后,也不会有种吃了人参果那样的舒服,消失的力气,正在以惊人的速度恢复,使他抢在佐藤跑过来之前,慢慢沉进了黑水沟内。 这些水,绝不能喝。 跟随铁辽突前的两个战友,就在实在忍不住下喝了一口。 然后,他们就再也没有爬起来。 铁辽,只能眼睁睁看着他们的尸体,被那些白毛僵尸撕碎。 成枝等人的出现,也证明为寻找北朝地下核试验基地的铁辽等人,竭力断后的秦摘花,水暗影、张鹏等人全军覆灭了。 铁辽记得很清楚,突前队伍跟断后队伍分开时,水暗影他们足足有二十八个人! 抛却水暗影不算,那二十多个人,都是华夏各大军区特种精锐中的精锐。 但他们没有死在男儿相互搏杀的战场上,却成了这个恶心世界中那些白毛僵尸的美餐--每当铁辽想到这儿,心就疼的要命。 所以,在他所率领的十五个战友都牺牲、可他还没有完成必须完成的任务之前,就必须得活下去。 唯有活人,才能去做事。 要想活下去,喝干成枝的鲜血,也就变得那样理所当然了。 “成枝君,成枝君!” 佐藤晃着手电筒,从狭窄且又湿滑的石梁上飞奔而来,背后是十数个北朝守卫。 趴在石梁上,眼睛睁的大大的成枝君,当然不会回答。 一般来说,浑身鲜血被人吸干了的女人,就不再叫任何名字了,只能叫死人。 “八嘎!” 俯身抄起死尸后,佐藤就发出一声怒吼。 他真搞不懂,明明已经把华夏人围困数天,让他们弹尽粮绝,只能垂死等待被杀戮了--在流派内功夫仅次于佐藤、却备受掌门喜爱的成枝君,咋就被人吸成人干了呢? 啪哒一声,背后传来火机的声响。 是一个北朝特工,悠闲的点上了一颗烟:他们只损失了三个人,是东洋友军的三分之一,当然有心情吸烟了。 嗅到熟悉的烟草气息后,佐藤君双手松开,成枝君往下跌落时,他已经转身劈出了凌厉的一刀! 第478章 :为了活的更长久一些 “啊!” 随着刀光一闪,刚点上香烟正要把火机收回来的北朝护卫,就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 他的右手跌落在了石梁上,还拿着火机。 鲜血箭一般的窜出,他嘶声惨嚎着,左手抱着右手蹲了下去。 眼看即将把全部特工都全歼时、成枝君却被人吸干了鲜血死亡的现实,极大刺激到了佐藤君,从北朝守卫点烟的动静中,听出他们才不在意东洋人的死亡--我们是来帮你们这些白眼狼的,我们的人死了,你们却没有丝毫的哀伤,反而悠然自得,真特么的该死! 佐藤君觉得北朝人该死,就劈成了一刀,把那个吸烟的护卫右手硬生生劈下来了。 事发突然,跟随佐藤君一起跑过来的其他几个北朝人,傻楞片刻后,这才厉声吆喝着,齐刷刷把枪口对准了他。 “来呀,白眼狼们,对我这儿打!” 佐藤君依旧双手持刀,修长的锋刃搁在右肩上,面目狰狞毫无惧色,一步步的逼向北朝人。 那三护卫拿枪对准佐藤君,无非是因为看他忽然发疯,劈伤了自己的同伴,才本能的做出这个反应动作。 其实他们都很清楚,他们是不敢开枪的:这些东洋人,不但是盟友,更是核试验能否成功的关键人物,如果得罪了他们,那就等于阻拦了北朝的腾飞,绝对会受到祖国最严厉的惩罚。 所以在佐藤君手持武士刀,一步步的逼过来后,他们反而迅速搀扶起受伤的同伴,迅速向后退去。 “一群懦弱的白眼狼!” 佐藤君冷笑几声,猛地抬刀做出要攻击的动作时,却听有个淡淡的女人声音响起:“放下刀。” 这个声音不高,也很平淡,但对佐藤君来说却是圣旨,他脸上的暴戾之气立即消失,赶紧把长刀垂了下来,微微弯腰后才抬头,向前面看去。 就看到石梁尽头的岩壁拐角处,走出十几个人,最前面的身穿大红色和服,脚踩木屐,正是佐藤君所属的流派掌门人丰田秀敏。 跟在她身后的,则是十几个北朝此地首脑干部。 看到领导来了后,那几个护卫才如蒙大赦,赶紧搀扶着同伴快步迎了上去,都是满脸的愤慨,指着佐藤君‘偶吧偶吧’的说个不停。 一个戴着土黄大盖帽的中年人,看了眼已经昏迷过去的手下,脸色阴沉的对丰田秀敏说:“丰田君,你那位女弟子也不是我们伤害的,我手下吸烟只是想缓解一下当前的紧张气氛,你的人怎么就这样残忍,丝毫不顾我们是盟友的关系,就擅自偷袭我们?这简直是太过分了!” “八嘎,你的--” 佐藤君大怒,怪叫一声正要说什么时,丰田秀敏却猛地抬头,看向了他。 他立马闭嘴,再次弯腰鞠躬。 丰田秀敏也弯腰鞠躬,对那个中年人,语气非常的客气:“崔君,非常对不起,是我们的错。在此,我正式向贵方道歉,还请你们原谅我们的无礼,拜托了。” 其实那位崔君质问丰田秀敏,也只是无奈之举,压根没奢望骄傲、而且还对人家有所求的东洋人,会給他一个解释:既然身为领导,在士兵无故被人砍成重伤后,总不能无动于衷吧? 甚至,他都做好丰田秀敏不屑冷笑的心理准备了。 只是他真没想到,丰田秀敏姿态会放的这样低,稍楞了下,也就赶紧借坡下驴,却本能的扬起鼻孔,到背起双手看着佐藤君,打着官腔故作大度的说:“哼,看在丰田君的面子上,这次我就不追究你的责任了。如有下次,我绝不轻饶。” 佐藤君抬头,却又迅速低下,低声说:“哈依!” 没办法,他刚抬头就看到掌门正淡淡的看着他。 “走吧。你们几个,抬着他。” 崔君也能看出佐藤君在强忍着怒气,也不敢太放肆了,吩咐了手下一句,也没招呼同来的丰田秀敏,转身带着人走了。 很骄傲的样子,昂首挺胸。 等他们走过岩壁拐角后,佐藤君才猛地挥刀,斩在了石梁上,气的鼻孔一张一扩的,嗓子里发出野兽般的呵喝声。 丰田秀敏没有管他,缓步走到成枝君的尸体面前,默视片刻,才低低的叹了口气,穿着白袜的左足从木屐中拿出,放在尸体左肋处,也没见多么用力,尸体就攸地飞起,直直飞出七八米后,才噗通一声摔在黑水中。 “佐藤君,你知道我最佩服这个半岛人的哪些地方吗?” 就在佐藤君拿手电照向缓缓沉下去的尸体时,丰田秀敏说话了。 “他们会有被您佩服的地方?” 佐藤君赶紧垂首,问道:“还请掌门明示!” “半岛人跟华夏的历史,要远远追溯到华夏的隋唐时代。华夏隋炀帝、唐太宗等君王,在华夏最强大时几征高丽时,半岛人的出色表现就暂且不提了,单说上世纪五十年代那场二战后最大的半岛战争吧。” 丰田秀敏倾听徒弟的尸体慢慢沉到黑水中后,才抬头看着黑漆漆的上方,声音有些飘,就像一个虚化的幽灵。 上世纪的半岛战争,是由南边那些人先挑起的。 就是那些说全世界的文明都来自他们家的人,在汤姆大叔的支持下想统一半岛来着,结果却被前苏支持的北方人,给打了个满地找牙,被北方人给赶到了大海边。 眼看就要被赶进大海里了,汤姆大叔出手了,以雷霆万钧、摧枯拉朽之势,又让北方人满地找牙了,赶到了华夏东北边境上。 碍于唇亡齿寒的必战原因,华夏招呼都没打一个,悍然出手,给予了棒子联军迎头痛击。 在那场半岛战争中,华夏军人付出了数以十万计的伤亡,把支援棒子的多国部队赶到了三八线南边。 当时在战争最关键,最惨烈时,华夏最高指挥官的指挥所,只距离前线十几公里,每天联军的飞机都能在天上飞来飞去下卵--可北方的最高指挥官,却呆在大后方,还一个劲的指责、埋怨华夏军队进展太慢。 为此,华夏最高指挥官,跟北方最高领导人,不止一次的发生过口角。 但碍于大局,华夏还是强忍着对北方人的不满,逼着汤姆大叔签订了停战协约。 战争结束后,北方人最怕的就是华夏,会借保护他们的理由不走,很头疼。 为什么说他们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呢? 半岛枪声停止后,华夏就以最快速度,撤回了祖国大方,不留一兵一卒。 北方人这才如释重负,马上就接管边防,全国欢腾,庆祝他们伟大的子弟兵,面对强大的多国部队,毫不退缩,抛头颅、洒热血的赢来了和平。 教科书上、电台上,大肆宣传他们的领导人是多么的英明睿智,他们的子弟兵是何等的骁勇善战,华夏边防能够无战事,那是多亏了他们砌成了万里长城。 更在随后的些许矛盾中,北方领导下令砸烂了本土的华夏志愿烈士碑,算是彻底否认了华夏为他们做出的巨大牺牲。 “畜生,简直是太不要脸了!” 佐藤君当然也知道这些历史,不过在丰田秀敏说完后,还是气冲冲的骂了句。 “不要脸、接受别人的恩惠心安理得、翻脸无情、狡猾善变,就是他们的优点,也是我最佩服的地方。” 丰田秀敏淡淡的说:“所以,别看是我们来帮他们。但在他们看来,我们帮他们是理所当然的,是求他们来帮他们,他们根本不承我们的情。所以,无论他们对成枝君之死表现的多么冷血无情,在他们看来都是很正常的。” “用他们南方同胞的话来说,世界都是他们家的,更何况死个把人呢?” 丰田秀敏说着,转身踩着木屐,哒哒的向来路走去:“更重要的是,我们等的那个人差不多该来了,这时候绝不能跟他们闹出任何矛盾,产生不合,以防被那个人趁机从中投机取巧。” 佐藤君赶紧跟上,低声问道:“有消息了?” “没有他的确凿消息,可两天前的凌晨时分,华夏所有关键边防,都忽然有了大动作。尤其是他们的东北边境线上,短短七分钟的实弹演习,就震惊了整个世界,让我们的盟友异常惶恐,调走了封锁望南山的守军。” 丰田秀敏脚步不停,语气中带有明显的赞叹之色:“虽说华夏忽然闹出这么大的动静,绝不是只为调离望南山守军,只是凑巧,最多也就是因此而提前。可任何人都无法否认,华夏这个动作,已经让全世界侧目,让那些仇视华夏的所有人,都闭上了唧唧歪歪的嘴巴,必须得正视这头在七分钟内,就能发动世界大战的雄狮了。” “如果真发生世界大战就好了,我想,我会主动请缨重新踏上华夏,见识一下这头所谓雄狮的威力。” 佐藤君双眼放光,开始幻想祖辈曾经的辉煌。 丰田秀敏却停住了脚步,回头冷冷的看着他。 “掌门,您--” 佐藤君楞了下,不解的问道:“我、我是不是说错什么了?” “如果你还以为当代华夏,是一百多年前的那个华夏,可以随便被任何人践踏,那你还是早点回国,去公司坐班吧。” 丰田秀敏看了他足有半分钟,才淡淡的说:“最起码,那样你能活的长久一些。” 没有谁不希望自己能活的更长久一些,方圆也是这样。 所以,前26年只亲手斩杀一个王国华的方圆,现在只能放开慈悲之心,借着夜色的掩护,在短短一个半小时内,就用一根细钢丝绳,勒死了十九个望南山的外围守卫。 他不能不杀人。 因为跟随他一起的,除了那个神秘的向导道姑外,就是燕四道长了。 他不杀人,难道让两个女人去替他扫平接近望南山的障碍? 他痛下杀手,那是因为唯有死人,才无法告诉别人--他来了。 第479章 :从此世间再无夜搜魂 第一次亲手杀人时,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方圆记得很清楚。 那是在塔希科雪原上,当他把刺刀刺进某汉奸的心脏后,就跪倒在地上,吐了个一塌糊涂。 更多的,却是对逼他杀人的花小妖的憎恨,以及违背恩人教诲的愧疚。 今晚没有谁逼方圆来杀人,是他‘自愿’的,也只能是由他来杀人。 守护望南山的某王牌特种部队,虽然因两天前华夏那边的大动作,而调离了这边,但望南山这边的最高长官也不是傻子,仓皇过后,就急急征调了一个加强连,再次把防线扩展到二十公里之外。 北朝的这个正确动作,不但延缓了方圆接近望南山的脚步,更是导致他们有多人被暗杀的主要原因。 无论那些暗哨的潜伏水平有多高,可在方圆眼里,跟小孩玩捉迷藏没啥区别。 在一个半小时内,就被他连杀十九人,就是最有力的证明。 同时,还证明了现在的方圆,内心越来越狂躁,继而升起了极端的杀戮渴望。 没办法,相信连龙头也没想到,在华夏突然演习、成功调离守护望南山的王牌部队后,北朝就封锁了边境出入,并急调重兵在边境布防,让方圆等人不得不延迟了两天,直到今晚才得以放行。 救人如救火--两天的时间,已经足够本来该活着的人,活活被大火烧死了。 想到风骚迷人的水水姐,这时候差不多会变成一堆骷髅,方圆就心烦的要命。 要不是燕四道长时刻跟随他左右,哪怕是晚上休息时,都用一根小绳子把俩人脚腕连在一块,方圆肯定早就泅水偷越入境了。 人在烦躁时,心情往往就不会好。 心情不好时,再看以往那些看不顺眼的人,就更加看不顺眼--再杀他们时,除了前几个人让方圆感到很大的不适之外,再杀后来那些人时,就像是在杀鸡了。 当一个人习惯了做某件事时,哪怕是吃屎--也会越来越自然,觉得本来就该这样做。 就像方圆现在杀人后的感觉那样。 等怀里的北朝人再也不动弹一下后,方圆才收起了细钢丝,回头看向不远处的那俩道姑。 他身上有刀子,也有枪,不过连杀十九人时,却选择了用细钢丝,那是因为他很清楚:细钢丝勒死敌人时,只要捂住敌人嘴巴,就不会有鲜血溢出来。 血腥气,可以随风传出很远,而且最能吸引苍蝇等东西--方圆觉得,依着北朝特工能跻身世界前七的优异素质素质,绝对能从中察觉出有外敌入侵,继而开始展开大规模的搜捕行动。 所以,动枪,动刀,都不如用细钢丝来的安全。 当然了,对杀人者的要求也很高,最起码得成功贴近目标,被诛杀者还不能有所察觉。 幸好,方圆本身比那些堪称精锐的北朝特工,要厉害很多,连杀这么多人后,终于来到了望南山那个秘密入口处。 看到方圆扭头看过来后,燕四道长、向导就知道她们的使命已经完成了。 向导的任务,是引领方圆找到地下古城的秘密入口处。 而燕四道长--提到燕四道长,方圆就头疼:她不跟了缘道长去金乌观论道,非得跟随他一起来,说要给予他一定的保护。 就那样一个细皮嫩肉俏生生的熟道姑,跟着方先生,除了能让他在无意中看到她摇摆的小蛮腰想入非非外,还能起到啥子的保护作用? 但燕四道长非得跟来,而了缘道长也没多说,对她怀有极大尊敬的方圆,当然不会敢说半个不字了,只能一路上加倍小心的提防警惕。 更是在暗中发誓,要不择手段,不计一切代价的,保护这个可能睡迷糊了才说要保护自己的俊道姑。 唉,总算是被她安全‘护送’到目的地了--方圆心中轻轻叹了口气时,左手依旧勒着死尸的脖子,快步走到了两个道姑前,先对向导低声说:“多谢道长的一路相送,您回去时一定要注意安全,就沿着咱们来时的路。” “贫道晓得的。” 道姑微微弯腰,低头时佛尘一甩时的样子,很有世外高道的风采:“方居士,你自己也要小心。” “我懂得,命只有一次,没了就永远没了。” 方圆轻笑一声四下看去时,心中却有些奇怪:这个道姑的声音有些耳熟啊,而且她肯定很年轻,不知道是谁。 “那好,贫道走了。” 道姑再次一甩佛尘,低头对方圆作揖时,却又从宽大的道袍内,拿出一条棍子似的东西,递了过来:“方居士,正所谓相遇就是有缘。这件兵器,就送给你防身吧,毕竟你在下面为掩藏行踪,能不开枪,就不要开枪。冷兵器,才是最趁手的。” “这是兵器?道长,多谢你的好意了,我不能要。” 方圆有些疑惑的看过去--长约一米左右,外面给青布包层层包裹着,外面系着麻绳,从兵器的慢弧形弯度来看,这不是一把剑,而是一把刀。 “希望你能善待它,不要再随便送人了。” 道姑却不管方圆的客气,递出来的手松开。 那把被布条包裹着的长刀自然跌落,方圆本能的伸手接住。 一种久违了的重量、手感,就像过电那样,攸地从方圆的右手间,传遍他每一条神经的末梢,使他在瞬间就知道这是什么了。 陌刀。 龙头耗费多年才打造成功的昆仑陌刀! 方圆下意识抬手接住陌刀时,也猛地知道这个道姑是谁了,嘎声问道:“你是夜搜魂?” 怪不得她在说话时,声音听起来有些耳熟,在送出陌刀时,提醒方圆千万不要再随便送人了(方圆的陌刀,给了昆仑),原来她就是当年害方圆被逐出七杀手的妖手夜搜魂。 只是,她怎么就会变成一个道姑,还被龙头委任为向导了呢? 难道,她不该以本来面目,随同方圆一起,前来营救她的兄弟们? 却在把陌刀交给方圆后,毫不迟疑的转身就走,头也不回的曼声说道:“夜搜魂只是贫道过去的俗名,贫道现在是忘尘,慈悲观了缘大师的入室弟子。” “贫道送你来这儿,算是斩断十丈软红的最后一刀了,从此世间再无夜搜魂。自然,也就不用再脱掉衣服,跪在你面前,请你宽恕了--无量天尊。” 夜搜魂说到最后这个字时,青色的背影,已经消失在十数米外的丛林后了。 望着夜搜魂消失的方向,方圆有些茫然。 他真得搞不懂,堂堂的七杀手老大,怎么忽然就出家成为一个道姑了。 他只是隐隐猜到,夜搜魂在本次任务中担任向导还是其次--最主要的,则是要把昆仑陌刀,送给他。 “她已经走远了。这把刀,你就安心收下吧,别辜负她的一番好意。” 见方圆依旧怔怔的望着那边,燕四道长轻声提醒道:“我们,也该去下面救你的水暗影了。” “哦?啊,是,是该下去了,我不会辜负她一番好意的,就是觉得--她在念无量天尊时,很可笑,不真实。” 方圆这才如梦初醒,眼角微微抽了下时,却又抬头看向了燕四道长,吃吃的问道:“您、您刚才说什么?” 方圆不是聋子,当然能到燕四道长刚才说‘我们’该下去,救水暗影他们的话了。 我们的意思,就是她跟方圆一起。 燕四道长‘死皮赖脸’的跟来,不是为了‘保护’方圆的吗? 啥时候,她说过要跟方圆一起去下面那个世界了? 还有就是,夜搜魂在离开时,也没丝毫打算要跟燕四道长通行的意思--这就证明了,她早就知道燕四道长不会跟她一起走。 唯独方圆不知道。 “跟你一起,去救水暗影他们。” 燕四道长淡淡的说着,当先走向地下古城的秘密入口处。 “您也去?哎,您咋能去呢?” 方圆慌了,连忙追上去,伸手去扯她的道袍。 在地面上,方圆相信凭借复杂的地势,还是能保护好燕四道长安全的。 可要是到了下面那个世界呢? 危险重重、黑灯瞎火的,随时都有致命危险来临,就算他也得打起十足的精神--要是再保护美哒哒的燕四道长,那好像跟找死没啥分别的。 可不敢让她去,无论她是不是范颖颖,哪怕俩人前世真是情缘未了的夫妻,方圆也不敢让她去的。 “你放心吧,我不会成为你的累赘。跟上,别拉拉扯扯的了,我可是你的长辈,这样影响不好的。” 就在方圆的手指,即将碰到燕四道长的道袍时,她却很及时的向前走出一步,躲开了,随即脚步不停,当先走进了另外那个世界的入口。 燕四道长的最后两句话,彻底让方圆‘丧失’了阻拦她的心思,只能暗叹一口气,快步跟了上去。 入口处外面守门的守卫,都已经被方圆送进了另外一个世界,但蜿蜒向下的巷道右侧岩壁上的灯,却没有被断电。 昏黄的灯光下,燕四道长那叫一个健步如飞,大袖飘飘的如履平地,自以为跑路功夫特牛比的方圆,竟然有些跟不上。 方圆就算是傻瓜,这时候也能看出燕四道长,原来是个高手了。 绝对的高手,仅仅从她轻盈的步伐中,方圆就能断定她比起自己来毫不逊色。 果然是僧道尼间出高人,平时掩饰的那么好,好像随时都能被恶少欺负(方圆还记得,他第一次见燕四道长时,被误会为调戏美貌道姑的登徒子了),但实际上人家只是在扮猪吃老虎罢了。 方圆看着急速向下的背影,心中感慨万分。 更多的却是感动--因为他很清楚:如果他不来这儿的话,燕四道长也绝不会涉险来这儿,依旧会在外面扮猪吃老虎,笑看人世间的丑恶。 方圆胡思乱想间,两侧岩壁上的灯,忽然灭了。 本能的,他就停住脚步,身子靠在了巷壁上时,却听燕四道长的声音传来:“解开。” 第480章 :消失在屏幕上的女人 人在随时都会有致命危险突现的环境下,照亮眼前道路的灯光突然熄灭,就证明人家已经发现他们入侵了。 真正的危险,从灯光灭下的这一刻就开始了。 方圆当然很清楚,所以才本能的贴在岩壁上,举起了陌刀。 燕四道长道长的声音传来:“解开。” 其实不用您老人家吩咐,哥们也知道得把包着陌刀的布片解开的--方圆笑了笑时,闭眼摸索到了系着陌刀的麻绳,稍微一扯,布条就随手脱落。 马上,一股子冷森的萧杀之气,就从锋利的刀刃上攸地散发出来。 好刀。 就算方圆早在数年前就曾经拥有这样一把神兵利器,可现在依旧为它的犀利而心折,忍不住的深吸一口气,左手食中两指在刀刃上,轻轻滑过。 伸手不见五指的漆黑中,连刀光都看不到,方圆却能从森寒的刀刃上,感受到明显的杀伐之意。 就仿佛,这把陌刀忽然间就有了生命,像一条毒龙那样低吼着,咆哮着,渴望去饮敌人的鲜血,那么的不安份,迫切。 方圆闭眼,是要让眼睛,尽可能适应当前的黑暗环境。 从来,他对自己的嗅觉、听觉、视觉包括直觉都很自信,越是在黑暗复杂的环境内,他越能表现出高人一等的先天性优势。 那么,接下来就该是他突前,让那个美貌熟道姑在后面了。 方圆左手两指缓缓滑过昆仑刀锋时,才睁开眼,就听燕四道长又说话了:“我让你解开包着银铃的布条。” “啥?” 方圆愣了下,随即明白了:他左脚脚腕上,不是还戴着美貌熟道姑送的饕餮银铃嘛,为维护他男人的尊严,更为了在潜伏行动时的绝对静默,他必须得用布条,把银铃包起来。 可现在,美貌熟道姑却让他解开包着银铃的布片。 这绝对是在开玩笑。 要不然她就是被眼前的黑暗、未知的突发危险给吓傻了:道姑姐姐,难道您不知道,哥们要是解开布片,那小铃铛就会在我走路时,发出铃铃的响声,就像一个黑暗中的活靶子那样,吸引别人拿刀子来扎我啊? 哥们是来救人,不是来送死的好吧--就在方圆心中诽谤美貌熟道姑脑子秀逗了时,燕四道长又说话了:“我让你解开,你就解开。唯有这样,我在解决危险时,才能根据铃声知道你在哪儿,你还活着,才会心安。” 咕噔一声,方圆咽了口吐沫,苦笑道:“道长,我其实不用您照顾的……” “我不照顾你,你就是个死。” 方圆听燕四道长说到这儿时,忽然就看到前方两米外,攸地出现了两点荧光。 那是什么? 两点荧光的出现,在这个漆黑的世界内,竟然是那样的刺眼,让方圆本能的眯起眼愕然一楞时,荧光忽悠灭了,接着又亮起。 眼睛。 那两点荧光,竟然是燕四道长的眼睛! 方圆猛地明白了过来,心中骇然:她究竟是啥来路,或者说是啥--东西,双眼才能漆黑世界中,闪现出荧光? “我能看到你看不到的路,你不用管这是为什么,按照我说得去做好了。” 燕四道长淡淡的说:“从现在起,不许你再擅自猜测我的来历,我是谁,那样会让你走神的。还有,接下来无论你看到我做了什么,你都要紧跟在我身后,不许擅离半步。所有的危险,全部交给我来解决,你就把本次的北朝之行,当做是一次免费旅游吧。” 方圆能觉出,他的嘴皮子都在哆嗦。 当然是被美貌熟道姑这番话给震的了:哪家旅行社,才会推出这样的旅游路线? “我会保护你,一辈子。” 两点荧光忽然消失,是燕四道长回过了头:“现在,你马上解开包着银铃的布条,危险已经来了--你,有没有嗅到腐尸的味道?” “没有。” 方圆本能的摇头,随即提起左脚,摸黑挽起裤管,解开了包着小银铃的布条。 尽管他在落下脚时的动作很轻,尽管小银铃的铃铃声也很轻,可在这忽然死一般寂静的黑暗中,还是那样的、的刺耳。 就是刺耳。 方圆觉得,他在做一件这辈子最大的蠢事:在伸手不见五指的漆黑中,能让敌人很轻松就锁定了他的位置,然后很轻松就能把他干掉。 自寻死路。 但他却又偏偏无法拒绝,因为这是美貌熟道姑的要求--她说她会保护他,让他把本次的北朝之行,当做是一场免费旅游,还有好戏可看的。 明明是在扯淡,但方圆却选择了无条件的信任她。 “来了。” 燕四道长低低说出这两个字时,方圆刷地举起陌刀,先下方看去:依旧什么也看不到,但却能听到沉闷的砰砰声。 那是人在急速奔跑时,发出的脚步声。 只是很轻,轻的让方圆不敢置信。 紧接着,就有无比恶心难闻的腥臭气息,从黑暗的下前方攸地传来,嗅之欲呕! 早在脚步声还没有响起之前,燕四道长就已经问方圆,有没有嗅到腐尸的味道了。 他发自肺腑的说没有--可事实上,随后就有这种味道传来了。 这只能证明,自以为各方面感觉都很厉害的方圆,跟美貌熟道姑相比,简直是弱爆了。 方圆甚至都能感觉到,自己的老脸都红了:实在没脸见人,幸好这儿特他么的黑。 “呼--嘶!” 就在方圆无比惭愧时,就听燕四道长深吸一口气。 就好像,那让方圆恶心欲呕的腐尸味道,是一瓶被打开了库存八百年的琼浆玉液,让嗜酒的美貌熟道姑是如此的享受,惬意。 猛然间,方圆脑海中灵光一闪,好像要捕捉到什么时,几声嘶哑的怪叫声,从下前方响起,接着就是腥风扑来,一下掐断了他的灵光。 来的是啥东西? 方圆本能想到这个问题时,就听到接连几声‘噗噗’声响起,就像顽童拿刀切断小树枝的声音--嘶哑的怪叫声嘎然而止,有重物落地、接着迅速往下方黑暗中滚动的咕噜声,传来。 “这地方,竟然会有丧尸,很奇怪。” 就在方圆傻呆呆倚在岩壁上,茫然不知所措时,燕四的声音响起。 “丧、丧尸?” 智商绝对超过一百六的方圆,觉得脑子不够用了。 丧尸,那可是科幻电影中才会出现的产物,怎么可能会出现在现实中呢? “百分百的是丧尸,就是没有活人生命特征,但能靠某种诡异手法来奴役的生命体,有意思,真有意思,有种回到家--方圆,跟上,我带你去探险。” 燕四说着,声音逐渐下移。 好吧,去探险。 已经彻底傻了的方先生,立即跟上--脚腕上的小银铃,在漆黑中发出铃铃的响声,听起来是那样的悦耳,好像仙音那样,能传出老远,碰到岩壁上后,又迅速回弹,从而彻底搅乱了身处黑暗中的具体方位。 这种情况,依旧在燕四道长的意料之中。 却大大出乎了崔金玄的意料,本来就有些阴沉的脸,变得更黑了。 这是一间门口隐藏在巷道右侧峭壁下的指挥所。 跟外面那个漆黑的世界不同,这里面可谓是灯火辉煌,而且空间够大,装潢也很高级(相对而言),甚至还在正面墙上,挂了一副‘太阳像’。 太阳像下,是一排排的显示器。 每个显示器,就分为十八个画面,依靠红外线夜视技术的监控头,能全方位、无死角的,监控这座地下古城两百米以上的所有巷道处。 崔金玄能从显示器上,看到一个荧光(方圆的影子)快速走动,沿着最正确的路线。 但音响中除了铃铃的响声外,还有两个人的声音。 除了那个叫方圆的短命鬼之外,还有一个非常年轻、好听的女声,在跟他不停的讲述,丧尸出现的十八种可能…… 明明有两个人,在巷道侧面墙壁上的照明熄灭之前,出现在荧屏上的。 而崔金玄能看出,那是一个穿着宽大袍服、头戴大斗笠的女人。 可为什么,在灯光熄灭后,那个依旧在跟方圆交谈的女人,却看不到了呢? 监控器肯定没有出现故障,要不然方圆的热像图形,也不会出现在屏幕上。 要是没坏,那是谁在跟方圆说话? 难道是鬼吗? 想到‘鬼’这个字眼后,崔金玄猛地打了个寒战:我们既然能根据古法研制出僵尸战士,那么尘世间也很可能真有鬼的存在! 而且还是超厉害的鬼:在短短十几分钟内,已经有三十多个僵尸战士扑上去了,可没有一个回来。 那个女人,肯定是鬼! 也唯有鬼,才能引导方圆,在漆黑世界内如履平地,一步都不曾走错。 冷汗,不知不觉从额头淌进崔金玄眼睛里,他本能的抬手擦了一下,再睁开眼上,却发现身穿大红和服的丰田秀敏,已经站在了屏幕前。 就像是涂了一层面粉的脸上,依旧看不出任何的喜怒哀乐,但她那双眸子里,却透出就连瞎子也能看出的狂热兴奋! 是的,就是五十岁老光棍深夜回家、却发现炕上躺了个光光的美女那样,在看到她勾着手指让他上时,全身的细胞,都在瞬间活跃起来,捶胸顿足的呐喊,嘶吼着。 再然后,崔金玄就听这个女人,颤声的喃喃自语:“这、这就是来自那个世界中的不明生物吗?果然神奇,让人无法抗拒。” “丰田君,什、什么不明生物?” 崔金玄下意识的问道。 “你不懂。” 丰田秀敏看都没看他,随口回答。 我不懂? 这绝对是对所有半岛人民最大的羞辱! 崔金玄阴沉的脸,立即涨红:“我是不懂。但我能看出,你对那个不存在的女鬼很感兴趣。” “你说她是女鬼?” 丰田秀敏这才看向他,实话实说:“是的,我对她无比的感兴趣。” 崔金玄立即冷笑,随即转身下令:“开灯,让李明栋特种小分队上去,把那两个人乱枪打死!” 第481章 :爱一个人真麻烦 为获得东洋人的技术援助,北朝不但要把研制僵尸战士的‘先进技术’拿出来共享,还答应了丰田秀敏最重要的一个条件。 把方圆,交给东洋人来处理。 无论是生擒后带走,还是打死后现场解剖掉,他们都不能管。 更不能在没获得东洋人的同意之前,擅自杀害方圆。 这些条件,是正式签订在一份秘密合同内的。 崔金玄是这边的最高指挥官,才有幸在合同上签字,这才迎来了东洋核技术专家。 目前,那四个专家,正在古城最深处的绝密实验室内,传授北朝人最想得到的技术。 既然人家在不遗余力的帮忙,按说崔金玄就该遵守合同规定,给予丰田秀敏最大的配合才对。 可实际上呢? 在崔君感觉自己受到侮辱后,就像他的祖辈那样,马上翻脸了,悍然下达了开灯,调令最精锐的特别小分队,把方圆俩人乱枪打死! 他还就不信了,那个热像红外线监控器都检测不出的‘女鬼’,能挡住制式微冲的疯狂扫射。 至于他这个命令,有违反合同的‘嫌疑’,嘿嘿--反正东洋专家已经到位,就算丰田秀敏再反对,可别忘了这是谁的地盘。 正所谓,我的地盘,我做主。 惹毛了老子,现在就把这女人给扒光了,大家伙一拥而上的,搞死拉倒。 “八嘎!” 崔金玄的命令声一下,站在丰田秀敏身边的佐藤君,立即愤气填膺,双手猛地攥住了腰间武士刀的刀柄。 哗啦,哗啦--的枪械保险被打开声,响成了一片:至少有十一个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丰田秀敏跟佐藤君。 才不理睬小丑般的佐藤君,崔金玄只是缓缓转身,看向了丰田秀敏,满脸大局在握的镇定,实在无法掩饰嘴角翘起那丝得意的微笑:唉,看来我的修养功夫,还是差点事啊。 “佐藤君,稍安勿躁。” 丰田秀敏同样没有理睬那些对着她的枪口,只是看着崔金玄,抬手挡住了要暴起的佐藤君,语气平淡的问道:“崔君,你要违反合同上的规定吗?” “合同,有时候就是一张废纸罢了。呵呵,堂堂的大活人,又怎么会被一张废纸给捆住手脚呢?鄙人不才,倒是觉得合约、信用、承诺等,都是人类最可笑的发明了。” 崔金玄,肯定很仰慕南方那个泱泱大国文化,要不然也不会自称鄙人了。 再次抬手,阻止又要叫骂啥的佐藤君,丰田秀敏才没有丝毫生气的意思,目光中甚至还透着理所当然的意思:“既然崔君觉得我们双方的合同,只是一张废纸,那么我可不可以,现在就召回我们的专家,离开贵地?” “不可以!” 崔金玄想都没想,就一口拒绝:“合同上可是明文规定,你们的专家唯有帮我们解决难题后,才能离开这儿的。现在下面还没有消息,恕鄙人不能配合。当然了,你们也可以用武力来解决问题,鄙人是不会反对的。” 看着道貌岸然的崔君,丰田秀敏笑了笑,就在脸上那层厚粉要扑簌扑簌的落时,却转身向外走去:“佐藤君,我们还是回到人质那边,安心等待方圆的到来吧。” 她这是在拐着弯的告诉崔君:无论你派多少人去狙杀方圆俩人,都挡不住他们的。 这对自信心超强的崔君来说,又是红果果的羞辱,无法忍受--目光阴沉的目送丰田秀敏离开后,他马上就再次下令:“再增派朴云再小分队过去。如果他们连两个装神弄鬼的人都挡不住,就让他们自己跳崖吧,省的丢人!” “是!” 传令兵马上脚跟一碰,转身快步走到桌前,抓起话筒厉声喝令道:“开灯!特命李明栋、朴云再分队,全力狙击入侵者。如果失败,就自己跳崖了断了吧!” 传令兵的话音未落,马上就有人合上了屋子里的电闸总闸。 砰--随着一声无声的响声,方圆眼前猛地一亮,下意识的闭眼,贴在了巷道岩壁上,低声说道:“他们要采取正面进攻行动了!” 就在他前方三米处的燕四道长,手中的军刀(从被方圆勒死的北朝士兵尸体上拿来的)翻了个花,头也不回的淡淡说道:“那你躲好,别被子弹误伤了。” “你呢?” 方圆慢慢睁开眼,问道。 “不用管我。” 燕四道长轻飘飘说出这句话时,纷沓的脚步声从下面、后方的上面、甚至旁边高处的岩壁上传来。 至少得有五十个人。 方圆耳朵一动时,敏锐的听觉,已经往他大脑中传递了这个消息。 哒、哒哒! 就在他刚窝进岩壁凹处时,激烈的枪声就从高处响起。 如暴雨般的子弹,打在他刚才站着的地方,溅起一串串幽蓝色的火花。 “道长,快躲!” 本能的,方圆发出了一声低喝。 只是他的低喝声还未落下,就有惨叫声传来--一个黑影从天而降,重重砸在他刚才站立的地方,两条腿剧烈蹬踏着。 这是个身穿土黄迷彩服的士兵,军服跟方圆所杀的那些人一模一样,心口位置,却多了一把军刀,赫然是燕四道长手中的那一把。 方圆自问,他也能在甩出一把刀后,刺中一个偷袭者。 可问题是,纷飞的子弹,会在随后就能把他打成马蜂窝。 那么,燕四道长呢? 她功夫再厉害,能挡住子弹? 方圆有些着急,再也顾不得外面的枪林弹雨,一个侧翻就滚出了掩体,刚抬起头,就听燕四道长厉声叱喝:“回去,藏好!” 再然后,方圆就看到至少有十七八发子弹,都精准打在了燕四道长身上。 心儿,咚的一声大跳,方圆张嘴刚要发出一声嘶吼(道长),却惊骇的发现:那些子弹打在燕四道长身上,就像小朋友拿石子丢在木板上那样,反弹开来,不曾留下丝毫的伤痕,更没有血花迸溅。 原来是她。 猛然间,方圆明白了:除了那个从黑暗世界走出来、一心一意要把夏小韵取而代之、来跟他秀恩爱的九幽王外,还能有谁,能在视黑暗为无睹、老远就能嗅到腐尸气息、子弹打在身上就像挠痒痒那样,无法伤她分毫? 她会跟我来到了北朝。 她,本来就是燕四道长? 还是,前些天才假扮的燕四道长? 当方圆猛地发现,那个口口声声说要保护他一辈子的美貌熟道姑,竟然就是九幽王后--因为‘受刺激’太大,完全忘记了自身正处在枪林弹雨下,正有至少三颗以上的子弹,已经咻咻厉啸着飞来。 “怎么就不听话呢!” 九幽王很生气方圆的不听招呼,抢在子弹射来之前,鬼魅般的悠忽后退时,左手已经提起他左肩衣服,把他扔进了那个天然掩体内。 疾飞而来的子弹,都打在了她身上。 “有什么想问的,等我把这些人杀光了再说,不许再擅自跑出来。” 背对着狂风暴雨般子弹的九幽王,淡淡说着抬手,摘下了戴着的大斗笠,随手甩了出去。 几乎已经被打烂了的斗笠,高速旋转着就像一把刀,咻咻厉啸着,把一个带头冲上来的某少尉军官,拦腰劈成两半,溅起一阵血雨。 枪声骤停。 那些北朝人,在亲眼目睹九幽王竟然刀枪不入后,彻底吓傻了:是,哥们这边的僵尸战士,也同样不怕被子弹打。但子弹打在它们身上后,好歹也得留下个弹孔,怎么就能像这美人儿样,毫发无伤? 我肯定是看错了。 要不然就是在做梦。 不对,不是在做梦,要不然不会被美人儿一拳打在心口后,会这样疼--两个眼珠子都已经瞪出眼眶外的朴云再,凄声惨叫着,身子迅速后飞,重重撞在了巷道岩壁上。 很凑巧,那边有块好像竹笋那样突出的三角棱石头,直接贯串他心口,从前面刺出,把他挂在了上面。 朴云再的生命,迅速消失之前,就看到那个刀枪不入的美人儿,饿虎扑食般的冲进了人群中,或手抓,或足踢--无论用什么动作,结果都是他的人,凄声惨嚎着死去。 她到底是什么东西? 带着这个疑问,朴云再双眼瞳孔骤然扩散。 有人说,来自华夏西北罗布泊黑暗世界内的不明生物,不是鬼,而是魔。 杀人,肆无忌惮的收割人类的生命,是魔最大的乐趣,没有之一。 所以九幽王杀的很尽兴,最后更是娇声长笑起来,就像你憋了足足三个月才终于见到你老婆那样,无比的畅快。 尤其是在看到新鲜的鲜血迸溅出来时,她更想把嘴凑在血洞上,好像喝酒那样畅饮一番--不过她不敢。 因为她很清楚:方圆最多喜欢看她杀人,却不会喜欢看她喝血。 爱一个人,真麻烦。 九幽王有些恋恋不舍的,把手中一个北朝士兵,随手扔进不知多深的深渊时,下意识的回头看向了方圆那边。 站在她这个角度上,可以看到藏在掩体内的方圆。 可方圆--却不见了。 九幽王有十足的把握,在她大开杀戒时,没有谁能靠近方圆那边,哪怕是一步! 但现在,他却不见了。 是他趁着九幽王杀敌时,偷偷的走了。 天然掩体面前,还放着一串红绳穿就的脚链。 刚才还娇声长笑的九幽王,蓦然愣住,死死盯着那条脚链,假扮燕四道长的俊俏面孔,慢慢地狰狞起来。 双眸中,更是散出暴戾的凶光,就像受伤的野兽,看到了持枪的猎人那样,带着要毁灭整个世界的疯狂! 为了他,她不惜万里迢迢赶来北朝,帮他扫平这个世界内的所有危险,更是把自己视若生命的护身符送给他,亲口说要保护他一辈子。 可他呢? 却在发现她是谁后,趁着她为他消除敌人时,扔下她給他的护身符,就这样悄悄的溜走了。 “方圆--你好。” 九幽王死死咬着嘴唇,缓缓转身,看着那些吓呆了北朝人,桀然一笑。 第482章 :我只要你爱我 当最后一个北朝人被摘走心脏,哼都没有哼一声的重重摔进巷道右侧深渊下时,战斗结束了。 崔金玄派出的两只特别小分队,足足五十个人,竟然没有一个人得以幸免,全部被九幽王干掉--无论他们逃向何处,逃跑的速度又有多快,都没法躲过那个魔头的毒手。 尤其她在发觉方圆偷偷溜走后,魔性大发,再杀人时的手段,极其残忍,基本都是一爪穿透心口,甚至会直接把人活生生撕成两半。 那些号称能跻身世界七大特种兵之列的北朝人,在这个魔头手中,看上去比纸人还要脆弱,简直是一碰就碎了。 其实,在九幽王的魔性彻底被激发出来时,还有十多个北朝人是有希望逃走的。 但他们都被吓坏了,双腿压根不停自己使唤,有相当一部分人都被吓尿了,就这样眼睁睁等着被她杀戮。 没办法,虽说这些人整天也跟他们自己‘研发出来’的僵尸战士为伍--可那些毫无正常生命迹象的僵尸战士,跟九幽王相比,就成了尘世间最可爱的人了。 战斗、不,应该是屠杀结束,浑身是血的九幽王,右手高举着一颗尚在微微跳动的心,高昂着下巴,双眸中散着骇人的荧光,嗓子里更是发出低低的咆哮,慢慢张开了嘴。 右手稍稍用力,那颗心脏就被攥成一团,心室内的鲜血被挤出来,滴答滴答的落在了九幽王的嘴里。 叮--这是小石块滚落深渊时,在崖壁上发出的声音,就在九幽王慢慢地要把那颗心脏放在嘴里时响起。 她的动作骤然停顿,随即转身鬼魅那样扑向了左后方十数米出的崖壁。 身子猛地向前一扑,脚腕以上的躯体,几乎横趴在了深渊上方,但她的双足,却牢牢扣在了巷道上,整个人看上去好像被一块玻璃给托住那样,双眸中的荧光更盛,看向了下面。 因为岩壁上有灯亮着,所以黑漆漆的深渊下看起来更黑,深不见底。 她能听到有隐隐的流水声传来,却看不到她最想看到的那个人。 如果--如果此时她发现方圆就贴在崖壁上,绝对会想也不想的,直接把他抓上来,一爪摘出他的心脏! 努力去爱的那个人的心脏,滋味肯定比别人好吃许多倍吧? 但她却没有发现方圆,哪怕她能看清漆黑深渊峭壁上的那些青苔。 “别躲了,我已经看到你了。你现在乖乖的给我爬上来,我保证不会伤害你。” 就像被玻璃托在半空的九幽王,双眸中的荧光微微减弱时,说话了。 语气是那样的平和,完全是方圆最尊崇的燕四道长的声音:“方圆,我知道,我在你眼里是个可怕的异类,是个魔头,残忍嗜杀毫无人性。你怕我,这很正常,就像你们人类不喜欢跟毒蛇同塌而眠那样。” “你更清楚,我为什么要缠着你,因为我是饕餮的化身,我贪婪成性,对你们世界内所有美好的东西,都有着极浓的兴趣,想据为己有。” 九幽王的声音,越发的温柔,眼眸中的荧光,也已经彻底地消失:“可我保证,只要你能爱上我,激发出我的爱,让我能像个正常人类女孩儿那样,我愿意放弃其它所有的美好事物,专心爱你一个人。甚至,我还能帮你一起对付真正的九幽王。哪怕--失败后会死,就此形魂俱灭,也心甘情愿。” 在说到后来时,如此强大的九幽王,语气竟然颤了下。 由此看来,在华夏西北罗布泊内那个真正的九幽王,有多么的可怕。 “我只要,你爱我。” 九幽王轻轻咬了下嘴唇,低声说:“别让我白白来这个世间走一遭。方圆,我现在就可以发誓,只要你能爱我,无论你说什么我都听,无论你让我做什么,哪怕是让我去死,我都不会有丝毫的犹豫。” 昏黄灯光照耀下的巷道蜿蜒,漆黑的深渊深不见底,但除了九幽王的声音外,却没有一丝丝的动静。 连那些北朝人,都已经死透了。 唯有九幽王低低的柔声,在这个世界中飘荡,回旋。 没有任何的回应。 咕噔--九幽王轻轻的咽了口口水,依旧盯着深渊最深处,再说话时,声音里已经带有了哭腔:“方圆,我求求你,出来好不好?爱我,好不好?我真得可以什么都答应你,从此不再杀一个人。” 有泪水,从九幽王光滑的脸颊上滴下。 滴在岩壁上,发出一声轻轻的噗声。 “方圆,你真不出来?好,好!” 稍稍沉默了片刻的九幽王,就像被狂风吹过的芦苇那样,攸地飘起,站在了巷道上,双眸中的荧光,再次渐渐发亮,就像她再说话时的声音,充满了不耐,愤怒,还有歇斯底里的恨意:“我数三下,你要是还不出来,那么我就让这个世界内的所有生命体,全部消失,尤其是你的水暗影,我要活--吃了她!” “这是最后的机会,真的,我给你的最后机会。” 九幽王深吸了一口气,抬头看天,缓缓的说:“一,二--三!” 方圆没有出现,就像他压根没有来到这个地方。 这儿,只有九幽王一个人,她在自言自语。 “哈,哈哈!” 蓦然间,九幽王娇声狂笑起来,突地转身,狠狠一拳打在了崖壁上。 轰的一声大响中,九幽王的面孔已经狰狞,异常吓人,语气阴森的说道:“既然你这样绝情,那可就别怪我心狠手辣了!我杀光这儿的人后,马上就会返回唐王,把你的夏小韵,你的小冰妹妹,你所有认识的人,全部杀光。我保证,会用最最残忍的手段!” “你给我记住了,方圆。就算你死了,我也不会放过你,我会把你的尸体制成标本,在你肚子里灌满鲛人(传说中东海的一种黑鳞人鱼,油脂炼成油后点燃,可以万年不灭)油,把你做成一盏长明灯,来看我是怎么让这个世界,成为魔的世界!” 九幽王阴声说完这番话后,腾身而起时,穿着麻耳布鞋的左足,在巷壁上一踢,鬼魅般的冲了下去。 绝对是在一眨眼的功夫,她就消失不见。 只有巷道左侧岩壁上上灯泡,还在默默的发出昏黄的光光,照耀着一地残破的尸体。 滴答--一具尸体上淌出的血,滴落在巷道右侧深渊下突出的一块石头上时,九幽王已经扑下去半分钟了。 鲜血慢慢渗进岩石青苔上时,却有个青色的影子,悠忽出现在了上方。 九幽王又回来了,再次猛地前扑,悬挂在深渊上方,那张俊俏的脸上,全身阴森的冷笑,双眸中散着荧光:“方圆,你真的是在逼我翻脸,自寻死路啊。” 方圆没有回答。 或许,他根本不在这儿。 重重吐出一口浊气后,去而复返的九幽王,对固执要远离她的方圆,是彻底的失望,嘿嘿冷笑几声后,这才重新站起身,青袍飘飘的去了。 她的去而复返,当然是希望方圆看到她走了后,才会现身--然后她就会杀个回马枪,看到那个该死的混蛋。 很可惜,在她离开这边的足足半分钟内,方圆都没有出现。 这次她是真失望了。 她以为,她刚才这番包括了乍问、哀求、威胁、去而复返的手段,是相当高明的,方圆要是一个忍不住,就能被她发现。 但她怎么可能知道,她玩的这些,都是方圆玩剩下的小把戏罢了。 论邪门功夫,十个方圆,也不是九幽王的对手。 但要是论起勾心斗角,一百个九幽王看到方先生,也得乖乖的叫声老师。 有风,从地下古城的出入口那边刮来,卷起浓郁的血腥气,送向了仿佛直通地狱的黑暗深处。 当风力减弱时,昏黄的灯光看到,一具尸体忽然动了下,随即停住。 足足十秒钟后,尸体才再次动起来,用很慢很轻的动作缓缓翻身,侧躺在了巷道上,露出被它压在下面的那具尸体。 满脸、浑身都是已凝固鲜血的尸体,睁开了眼,直勾勾看着巷道上端漆黑的岩壁,很久都没有动一下。 这才是方圆。 在九幽王大开杀戒时,他摘下了她送给他的那串小银铃,几个翻滚离开天然掩体,躺在了巷道的坑洼处,扯过一具尸体盖在了身上。 装死人躲过别人的追查,这一手并不是太高明。 尤其搜寻他的人,还是异常可怕的九幽王。 可方圆却赌她没心思去考虑地上的死尸--在她眼里,那些北朝人的尸体,就是一堆垃圾。 有谁,会特别留意一堆垃圾? 正如方圆所希望的那样,九幽王在发现他不见了后,先是魔性大发的大开杀戒,杀光所有可怜的北朝人后,又开始自导自演了一场让人心惊胆战、却又感人肺腑的好戏。 方圆觉得,九幽王聪明是聪明了,可她却没有相应的耐心,更不懂的该怎么‘哄男人’。 她一开始就苦苦哀求,痛哭流涕的请他出来--哪怕是在表演,只要时间够久,方圆也会爬起来的。 可她终究不是人。 魔特有的反复无常、阴毒暴戾,都注定她无法像正常人那样,拥有足够的信心。 你会信一个反复无常的魔吗? 你会希望在今后的无数个夜晚中,拥着一个不明生物入眠吗? 当然不会。 尽管她能变幻成你最渴望的女人,但那终究只是一张面具而已。 有谁能看透,在那张或妖魅、或单纯或端庄的面具下,隐藏着的是一副多么可怕的生物? 方圆还能肯定:如果刚进来时,九幽王就跟他坦白身份,说她就是谁的话,现在最需要帮助的方圆,绝对能跟她联手,把这个世界搞个天翻地覆。 毕竟方圆能看出,她是真心想帮自己的,会能拥有这么一个强大的盟友而高兴。 那时候,方圆会把她看做一个人,去对付北朝人、东洋人。 第483章 :等、等等我! 毛驴虽然是一条狗子,方圆却把它视为兄弟。 那是因为毛驴通人性,无论做什么,都能符合方圆的意思。 相比起毛驴来说,九幽王更像一个人。 最起码,她有着跟人类那样的身躯,相貌,功能。 更能像人类那样说话,说请你爱我。 还能站在方圆的立场上,甘心帮他去做任何事。 但她却有毛驴拍马也比不上的残忍。 那是比尘世间,任何一种已知生命体都要狠毒的残忍。 那些扑上来想把方圆碎尸万段的敌人,在九幽王面前,完全就成了被尽情屠宰的鸡鸭,尤其是杀心更盛时,她接连活生生劈开了三个北朝士兵。 也正是她这个异常残忍的动作,才让在发现她是九幽王后、还把她当做最大助力的方圆,猛然发现:他正在帮一个不明物种,在屠杀自己的同类! 方圆有这种想法很正常的。 就像一对亲兄弟打架时动了刀子,好像不是一个爹妈养的那样,发誓要把对方赶尽杀绝--但事后,无论过去多少年,兄弟之间都视若仇敌不来往,可一旦老二被别人欺负了,老大铁定会红着眼的抄起刀子,去帮他。 因为他们是一奶同胞的兄弟。 兄弟之间无论有多么大的仇恨,那都是自家的事。 但绝不会允许外人,来欺负自家兄弟。 又好比上个世纪的三四十年代,当东洋人入侵华夏后,本来内战不休的华夏,不也是立即放下私仇,团结起来一致抗倭? 至于打完后,还会不会发生内战,那就是华夏人自己的事了。 所以呢,哪怕方圆明知道在他来到这个世界后,就跟北朝人、东洋人是不死不休、不择手段也要干掉对方的关系,可在九幽王这个‘外敌’以她最喜欢的杀戮而杀人后,立马就激起了方圆身为人类的人性。 从而觉得,九幽王才是最可怕的。 就算无法杀掉她,也绝不能再跟她一道,去残杀自己的同类了。 总之,现在的情况,多少有些‘外星人入侵、世界各国人民应该团结起来一致对外’的意思,是个正常人,就会跟方圆一样做出当前的选择。 再说了,九幽王后来说得那些话,更加让方圆不会因此而后悔。 现在,那个魔头已经独自去杀人了。 以杀戮,来稀释她对方圆的强烈恨意! 杀吧,杀吧,反正我又没有跟你在一起,就不用担心接受人性的拷问了。 方圆翻身坐起,闭眼长长吐出一口浊气,再睁眼时已经从盖着他的那具尸体里,缓缓抽、出了昆仑陌刀。 没办法,为了掩藏这把陌刀不被九幽王发现,北朝兄弟的尸体,绝对是最佳藏刀之所。 刀锋狭长、锋利异常的陌刀,没有一丝鲜血,刀刃在昏黄的灯光下,散出冷森的寒芒,也映照出了方圆那张满是污血的脸。 对着刀刃中的自己凝视片刻后,方圆低头看向了那具尸体上的衣服。 他觉得,他该成为一个劫后余生的北朝士兵,去找他的长官哭诉,这边的战斗有多么的残忍。 顺便再温柔的掐住长官的脖子,问问水水姐等人在哪儿。 水水姐等人在哪儿,崔金玄才不会去管。 因为他现在已经完全吓呆了,手足冰冷,眼珠子都冻僵了,长久时间的盯着监控器,亲眼目睹他那些优秀的手下,被那个女人以极其残忍的手段杀害。 那是什么东西? 当看到九幽王摘出最后一个战士的心脏,高举着缓缓递向嘴里时,崔金玄再也无法忍住,张嘴噗的一声,吐在了显示器上。 他圆可去死,也不想再看这样的画面了。 他当然不会去死--仅仅是不想看这些画面而已,实在没必要去死的,完全可以像条疯狗那样,在不停的呕吐间,抄起一把椅子,就狠狠砸在了显示器上。 只要把显示器都砸烂,岂不就看不到那个残忍的女人了? 崔金玄的手下们,此时也都从沙比中清醒过来,纷纷大声尖叫着,跟长官那样,抄起一切能拿起的东西,把所有的显示器都砸了个粉碎。 还有音箱。 显示器虽然碎了,可音响却始终忠诚的播放着那个女人阴恻恻的声音。 砸了! 嘁哩喀喳声中,所有的音箱都报废了。 崔金玄终于停止了呕吐,脸色惨白,大张着嘴巴好像被人捞到沙土地里的鱼那样,剧烈的喘着,黄豆大小的汗水,从额头滚滚而下。 他终于深刻意识到,他错了。 他的错,当然不是砸坏了这些对北朝来说,相当珍贵的监控设备。 而是没有听从丰田秀敏的话。 如果他听了那个东洋女人的话,那么就不会派出多达五十个人的特别小分队,去狙杀那个诡异的女人(这时候,方圆已经被他自动屏蔽了,有谁会在意一个战斗开始,就抱着脑袋藏进掩体内的胆小鬼),就不会被人家杀了个干干净净。 唉,他怎么就不遵守合约呢? 难道说,这就是违背承诺、不守信用的惩罚吗? 只是这代价,貌似也太大了些。 “快、快去找丰田君,请她来见我!” 望着那堆狼藉傻楞很久后,崔金玄才如梦初醒,然后大声吆喝手下,赶紧去请东洋盟友--大家必须得坐下来,相敬如宾的,好好商量一下该怎么铲除(或者说躲避)那个鬼女人的大计。 马上就有手下大声答应着,飞一般冲出了指挥所。 就在那会儿,还被崔君以轻蔑眼神看着的丰田秀敏,现在已经成了他最亲近的人--不,是最尊敬的盟友,现在崔君无比渴望,能得到她的指点。 貌似,那个女人早就知道那个鬼女人的存在,所以才会那样感兴趣。 命令下达完毕后,崔金玄又想到了一件事:得赶紧跟上级领导汇报这边的情况。 特么了个比的,是谁连电话机子都给砸烂了? 真是一些没用的废物! 崔金玄双目一瞪,丝毫没有注意到,他的嘴角、胸前还有呕吐物的残留,在他拿捏出上级领导的嘴脸时,样子是那样的可笑:“是谁?把电话--” 他刚说到这儿,就忽然听到有凄厉的惨叫声,从指挥所门外传来。 怎么回事? 马上,就有两个距离门口最近的人,怀抱着制式微冲扑向了门口。 但接着,他们就以更快的速度,倒飞了回来--洒出一路的血花。 两个人重重砸在崔君的脚下时,四肢已经开始剧烈抽了起来,胸口赫然都多了个大血洞,鲜血咕噔咕噔的向外冒。 崔金玄的眼珠子,瞪的都差点跟上他嘴巴了,本能的抬头看向门口时,就看到一个血人,从外面缓缓走了出来。 绝对是血人,浑身上下、满头满脸都是鲜血,甚至还有几片碎肉挂在肩膀上,根本看不出她的样子,甚至分不清男女,但那双眸子,却散发着让人惊骇的荧光。 还有残忍的疯狂。 这就是那个打不死的女人了。 她怎么会找到指挥所来的? 哦,肯定是刚才跑出去有请丰田君的那个手下,泄露了指挥所的所在,才引来了这个魔女。 真特么的废物,你自己死就死吧,怎么可以暴露指挥所? 崔金玄很生气,但更多的却是害怕,当九幽王桀桀的笑着,缓步走进来后,他才蓦然清醒,此时可不敢生气,更不能害怕,而是得全力对付她。 “打死她,开枪打死她!” 崔金玄疯了般的怒吼着。 到底是领导干部,反应要比手下要快许多,正是他的咆哮,惊醒了那群扮沙比的手下们,条件反射般的举枪,扣下了扳机。 哒、哒哒! 十数道由子弹组成的火力网,咻咻厉啸着,狠狠击打在九幽王身上--她正面的每一个地方。 但所有的子弹,都落在了地上,发出了清脆的叮叮当当声。 多么可恶的刀枪不入! 这个魔女的皮肤,得有多么骇人的密度,才能抵挡住子弹的疯狂扫射? 没有谁去考虑这些。 因为在子弹响起的一瞬间后,九幽王就动了。 桀桀的娇笑声中,血光飞溅,惨叫声几乎连成了一串。 这是个打不死的怪物,必须得逃,用最快的速度逃向指挥所后方--那边,有个电梯,可以直上直下,上能去地面,下能到数百米处。 无论去哪儿,都比呆在这儿要好太多! 有脑子灵光的,在发觉大势不妙后,马上就扔下微冲,转身就跑向后面。 特么的,我已经反应够快,逃的够快了,是谁还能逃到我的前面? 哦,是崔领导。 怪不得能当领导呢,原来见势不妙、撒腿就跑的本领,也不是一般人能相比的。 这个注定只能活到今天的士兵,已经看到了电梯,更看到领导用惊人的扑击速度,一个狗吃屎,就扑进了电梯内。 电梯可不是那种全封闭的,而是铁笼样式的。 崔金玄扑进电梯内后,马上爬起来伸手去拉门。 就在这时候,紧随其后的士兵,已经飞身扑了过来,抓住了钢筋焊接而成的电梯门,嘶声叫道:“等等我!” 等你? 擦,有没有搞错,你是没看到那个鬼女人已经扑过来了。 崔金玄咬牙,猛地抬脚,狠狠跺在士兵抓住电梯门的手上。 “啊!” 士兵长声惨叫着,本能的刚松手,崔金玄就已经砰的一声关上了门,迅速落插的同时,已经启动了电梯运行键。 无论向上还是向下,这都已经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赶紧撤乎。 电梯好像打摆子似的顿了下时,九幽王到了--弯腰伸手,就抓起了趴在地上惨嚎的士兵。 “等等我!等等--我。” 士兵根本不敢回头看,只是拼命挣扎着,满脸都是极强的求生样子。 他是多么渴望,尊敬的领导,能够把他一起带走。 只是他注定要失望了。 就在他喊出第五个字时,一只血淋淋的手,已经从他前心位置,突兀的出现。 士兵双眼瞳孔骤然扩散时,电梯已经急速下行,带着他对这个世界无比美好的留恋。 第484章 :同样的选择 枪声骤起时,惊醒了奄奄一息的水暗影。 她艰难的睁开眼,先看到了一段模糊的火光。 那是丰田秀敏放在岩壁缝隙中的火把--这是第几个火把了? 水暗影已经记不清了,正如她不知道自己已经昏迷了多久那样。 火光逐渐清晰,水暗影才看到了站在火把下那个身穿大红和服的东洋女人。 丰田秀敏就盘膝坐在火光最亮处,一把长长的武士刀,横放在膝盖上,微微昂起满是白粉的脸,静静的望着她。 丰田秀敏背后数米的岩壁旁,站着三个人,其中一个正是她本次北朝之行中最得力的爱将之一,佐藤君。 本次追随丰田秀敏护送四个东洋核技术专家来北朝的手下,总共是十一个人。 其他八个人,已经死在了铁辽等人的手中。 丰田秀敏始终没有出手。 对付那些华夏特工,还不需要她出手的。 水暗影跟丰田秀敏静静凝视了很久,嘴巴才动了动,却没有发出任何的声息。 到目前为止,她没有喝一点水,吃一粒米,反倒是所中的尸毒,已经蔓延到了全身每一个细胞中了。 那是一种好像有火在炙烤的难受。 更像有一群的小蚂蚁,在她身子里爬来爬去,肆意啃咬,让她很想咳嗽--哪怕是把自己的五脏六腑都咳出来,也比遭受当前这种痛苦要好得多。 很可惜,她连咳嗽的力气都没有了。 方圆所中的尸毒,还能在他身上潜伏一两年,但水暗影所中的尸毒,却最多能让她活一周。 等她连眼白都开始发黑后,活人的生命迹象就会彻底消失,再经过崔君所辖管的科学小组处理后,她就会成为一个黑皮肤、却又长满白毛、看到腐尸会像老光棍看到美女的僵尸战士。 哦,不对,是僵尸女战士。 丰田秀敏静静望着她,眼眸中没有丝毫表情,片刻后才抬手,淡淡的说:“给她喂点米粥。” 马上,一个东洋人就走过来,双脚一跺飞身上了竖着的棺材,举起了一个皮囊。 皮囊内,有熬好的米粥,这也是丰田秀敏在地下古城的主要食物。 水暗影闭着嘴。 “喝吧,放心,食物是干净的。” 丰田秀敏淡淡的说完,东洋人就抬手捏住了水暗影的下巴,把皮囊口放在了她嘴上。 既然丰田秀敏让她喝,她不喝都不行。 有些凉的米粥,顺着水暗影咽喉淌下去时,也给她带来了强大的生机。 这一点,从她双眸中有了光亮就能看得出。 反正已经被迫灌食了,节操已经丢失--水暗影索性就破罐子破摔,张大嘴巴吞咽起来。 要不是担心她会被撑死,热爱和平的东洋人,绝不会在喂了她适量的米粥后,就不顾她的渴望,拿着皮囊从棺材上跳了下来。 “呼!” 水暗影闭眼休息了片刻,才轻轻吐出了口浊气,哑声问道:“刚、刚才……我、我听到了枪声,很激烈。” “是的,你没听错。” 丰田秀敏点了点头,如实回答。 “我们的人来了。” 水暗影再睁开眼时,说话的声音已经流畅了很多。 “确切的来说,是方圆来了。” 丰田秀敏淡淡的说:“他果然来救你了,不负你我的所望。” “呵呵,我就知道他不会抛下我不管的,算他还有点良心。” 水暗影笑了笑时,觉得自己的笑容肯定很妩媚。 但丰田秀敏接下来的话,却把她打进了十八层地狱:“如果我是你的话,我绝不会希望我爱的人,看到我现在这副样子。” 她说着,左手和服袍袖一挥,横搁在她膝盖上的武士刀,就嗖嗖的旋转着飞起,从水暗影眼前快速掠过,就像被一根丝线牵着那样,重新飞回了她的膝盖上。 武士刀的刀刃很亮,就像镜子那样,能照出人的样子。 所以,哪怕武士刀只在水暗影眼前停留了零点几秒的时间,可她依然能从刀刃上,看到了--一个女鬼。 水暗影,没有看到水暗影,只是看到了一个女鬼:披襟散发,脸蛋犹如银盘般那样大小,皮肤乌黑,甚至还有白毛隐隐长出。 这是谁? 曾经那么妖魅至极、皮肤白里透红、只需眼波流转掩嘴一笑、就能让男人腿子发软的小脸蛋,哪儿去了? 水暗影静静看着丰田秀敏膝盖上的那把刀,慢慢的想着:哦,原来这个人是我,是曾经风骚不可方物的水水姐。 武士刀重新飞回丰田秀敏的膝盖上后,佐藤君就一直死死盯着水暗影。 他渴望,也多少带点不忍(是个男人,就不忍漂亮女人变成这副鬼样子的)能看到水暗影,在发呆过后,接下来会歇斯底里的挣扎,痛哭,喊着让他们杀了她。 倔强的水水姐哦,注定让佐藤君失望了。 哪怕她心头的血已经流干,哪怕她知道自己笑起来的模样无比恐怖,可她仍然倔强的笑了下,看着丰田秀敏轻声问:“刚才,我看到的就是我?” “是的,这就是现在的你。” 丰田秀敏跪坐起来,弯腰低头,给水暗影施礼,语气真诚的说:“对不起,不是我想让你变成这副样子的,我也没办法阻止你变成这样,请原谅。” “我不会怪你的,无论你有多么的可恶,你始终还算有些人性。” 水暗影想了想,才问:“那我能不能求你一件事?” “你想让我杀了你?” 丰田秀敏抬起头,看着她。 “不是。” 水暗影却摇了摇头,淡淡的说:“我只是求你,别让方圆看到我。” “我能拒绝吗?” 丰田秀敏沉默,又在一阵枪声传来时,才问道。 “能。” 水暗影说:“可你别跟他说,我就是我。” “好,这一点我可以答应你。” 丰田秀敏双手一振,长身而起:“本来,我是想利用你来吸引方圆的,但我现在改变主意了。因为最起码,我还是个人,更是一个女人--佐藤君,拜托你把水君放下来。” 佐藤君答应了一声,快步走到竖着的棺材前,纵身跃上,解开了捆着水暗影双手手腕的黑色细绳,接着横抱着她飘然落地。 “看在你也是个女人的份上,等方圆赶来要杀你时,我会告诉他,放你一马。” 水暗影被佐藤君放在岩壁旁坐下来后,先对丰田秀敏说了这番话后,才看向了佐藤君,笑道:“可是你,必须得死。因为张鹏--的尸体,还在那儿。他的眼睛还没闭上,他这是在等你呢,等你去跟他作伴。” 佐藤君的眼角,猛地抽了起来。 如果不是丰田秀敏,他绝不会放下水暗影。 就算是放下,也会扒光她全身的衣服,露出她浮肿到丑陋的身子,告诉肯定会赶来的方圆:喏,这就是你要救的女人。 一道昏黄的闪电,从很远的地方蓦然亮起,映照在佐藤君那双死死盯着水暗影的眼角里时,丰田秀敏说话了:“方圆,来了。” 当枪声,从北朝人的隐秘指挥所方向响起时,丰田秀敏就知道方圆快要来到了。 跟那个刀枪不入的不明生物体一起。 她更能确凿:不听她劝阻的北朝人,已经付出了相当惨重的代价。 要不然的话,在第一轮枪声从巷道内响起后,就不该再从指挥所内响起了。 可能是受到水暗影这番话的影响,佐藤君潜意识内,就有了他跟张鹏那样的死法,随即猛地转身看去。 就看到丰田秀敏盯着远处的那双眸子里,再次散出狂热的兴奋,喃喃的说:“他来了,带了一把昆仑陌刀--他,怎么会拥有那样一把陌刀,难道他找到了那个姓秦的尸体?不可能,从时间推算,他不可能已经去过深渊了。” 水暗影也看到了那道一闪即逝的闪电,却没想到那是昆仑陌刀挥舞时,散出的冷辉。 不过很奇怪,她非常相信丰田秀敏没说错,又笑了笑说道:“或许来的,不是他。” “绝对是他。” 丰田秀敏转身,看着她说:“我在北朝人指挥所的监控器内,亲眼看到他,还有来自罗布泊那个黑暗世界内的不明生物,一起出现的。” “九幽王也来了?” 水暗影相当惊讶。 “九幽王?你们这样称呼的吗?嗯,这名字很不错。如果不是她来了,那些让你吃足了苦头,让你们遭受重创的僵尸战士们,怎么可能会挡不住他们?” 丰田秀敏轻轻抿了下嘴角,喃喃的说:“也唯有她,才能让那些恶心的怪物,变成毫无用处的垃圾。她--才是真正的王者。” 不等水暗影说什么,她又笑了,很欣慰的样子:“说实话,在看到九幽王后,我首先的反应就离开这儿,能逃多远就能逃多远。可现在,不用逃了。” 水暗影很疑惑:“为什么?” “因为,方圆不喜欢那个九幽王。他甩开了九幽王,自己赶来救你了。” 丰田秀敏伸出舌尖,飞快的舔了下嘴角。 “你怎么知道,方圆已经甩开了九幽王?” 水暗影继续问。 “如果九幽王跟他一起,焉有他出手道理?” 丰田秀敏相当然的这样说道。 水暗影更加不解了:“方圆肯定知道你们都异常害怕九幽王,更知道只要有她在,他无论去哪儿,都能一帆风顺--可是,你是怎么知道方圆,会主动甩开那个魔头的?” “很简单。因为我们跟方圆只是敌人,可同时还都是正常的人类,同一个物种。” 丰田秀敏轻声解释道:“方圆被九幽王杀人的残忍手段所刺激,继而意识到他不能跟一个不明生物一起,来屠杀自己的同类,这才想方设法的甩开了她。” 这个东洋女人,虽然没有跟方圆交谈过,却能把他的心思猜了个底掉。 水暗影也慢慢明白了过来,微微歪着头问她:“如果你是方圆,你会怎么做?” “我会跟他做出同样的选择。” 丰田秀敏转身看向远处,喃喃的说:“然后,再来到你面前,拼个你死我活。” 第485章 :她不知道我有多爱她 人性这玩意,有时候特珍贵,有时候却又特别不值钱。 人性不值钱时,人能做出畜生都做不出来的事。 人性一旦珍贵了,那么就算有人性的人主动去找死,也不会丢失人性。 方圆,跟丰田秀敏一样,都具备最起码的人性。 所以他们才会有了相同的选择。 但却注定要在水暗影面前,拼个你死我活。 这,可能又是人性的一面,算是悲哀吧? 水暗影就是这样觉得,再看向东洋女人时的眼神中,已经没有了恨意,轻声问:“你们,谁会赢?” “我。” 丰田秀敏想都没想,就说道:“赢得只能是我。因为我很清楚,我要输了,就等于死。方圆输了,最多会被当做试验品来研究。” “你太自信了。” 水暗影不屑的冷笑道:“他打架,可是很厉害的。更何况,他手里还有昆仑陌刀?” 丰田秀敏也笑了,语气温柔的说:“你会看到,真正厉害的那个人,原来会是我。” 方圆现在没空去考虑,有什么厉害人物正在前面等他。 他只知道,他在接连斩杀二十七个僵尸战士,四个北朝人后,已经接近了关押水暗影的地方。 水暗影的消息,是他从一个北朝人嘴里‘咨询’到的。 水暗影还活着,只是像条漂亮的小花狗那样被人掉在那儿当诱饵罢了。 好,很好。 只要她还活着,一切都不是问题。 就像方圆现在浑身上下,至少有十几处伤口那样--最厉害的一处,是子弹洞穿了他的右肋,打伤了他的肺叶,疼的他不能不总是咳嗽。 幸好,能咳嗽就代表着他还活着。 这些伤口,大部分都是那些僵尸战士給他留下的。 枪伤,才是那些奴役僵尸战士进攻他的北朝人,偷袭他成功的证明。 一路走来,他最多时得一次跟十几个僵尸战士拼杀。 必须得感谢夜搜魂,正是她给他留下了这把神兵利器,才能让他斩杀那些僵尸战士时,不需要费太大的力气。 但无论他有多么的骁勇善战,也都不是九幽王,中弹后照样会流血,僵尸带有剧毒的爪子,扔能轻易撕裂他的皮肤。 可他却没有像水暗影那样,很快就毒发变成软脚虾,更不用像铁辽、秦摘花他们那样,在斩杀敌人之前,要竭力预防自己不被僵尸剧毒碰到。 这确是九幽王的功劳了。 那些僵尸战士所携带的尸毒,在九幽王给方圆所种下的尸毒面前,真是渣渣般的存在,起不到丝毫的作用。 所以他才能一路走来,鲜血不停的淌。 鲜血就是生命。 失血过多的方圆,能清晰感受到生命,正在一点点的离他而去。 最起码,能让他头晕目眩,脚步踉跄。 他该坐下来休息一下,包扎伤口。 可那些北朝人当然不会給他机会,就算给,方圆也不稀罕。 因为他已经看到了火光--那火光,在黑暗中是那样的亮,带着勃勃的生机。 昆仑刀光再起时,一个僵尸战士被拦腰斩断。 枪声响起,子弹却飞上了远处,接着有北朝人的惨叫声响起:那是躲在暗中打黑枪的家伙,被佐藤君一刀斩断了手腕,再踹出一脚,跌落了石梁下的深渊。 “都给我滚,谁敢再擅自前行半步,杀无赦!” 佐藤君冲不远处的黑暗中厉喝一声后,打开了手电。 强光手电亮起,照在方圆的脸上,还有佐藤君不友好的声音:“你就是方圆?” “我就是方圆。” 方圆笑了笑,雪白而整齐的牙齿,在满是鲜血的脸上,看起来是那样的不协调:“东洋人?” “我是佐藤大郎。” 佐藤大郎手电光下移,照在方圆手中的陌刀刀刃上,咽了口口水才说:“我们已经等你很久了。” “我也找你们很久了。” 方圆深吸了一口气,晃了晃脖子说:“来吧,我时间有限。” “你先包扎伤口,这是我们掌门的意思--我在那边等你。” 佐藤大郎说着,抬手扔过来一个东西。 方圆抬手接住,接着单膝跪在了石梁上,开始包扎伤口。 他包扎的很仔细,速度很慢。 东洋人的外伤药膏,疗效惊人的好,看来是中草药制成的。 (中草药当世创造的80的利润,或者说最好的处方,都是东洋人的。 南韩、香港各占5-8%,作为中草药的发源地,华夏只占了2%,这跟国人不遗余力发扬西医,不屑老祖宗的处方,而是坚信‘三素一汤’很有关。 所谓的三素一汤,就是抗生素、激素、维生素,跟葡萄糖)。 包扎完伤口后,方圆闭眼,陌刀横放在膝头休息了片刻,才站起身,缓步走向了火光那边。 只有不到三十米的距离,方圆走了足足三分钟。 他是希望能尽可能的拖延些时间,让体力恢复。 丰田秀敏带领她的三个手下,就静静的站在那儿,没有丝毫不耐烦的意思。 石梁的尽头,是个大约五十平米的平台。 平台后面,是个凹进去的大洞。 黑色的岩壁上,还坐着个僵尸女战士,一动不动,也不知道是死是活。 方圆对这玩意没啥兴趣,只扫了她一眼,就看向了平台上的那具尸体。 他不认识张鹏。 却能从他惨烈的死状,身边的军刺能断定,这是他的同胞。 “这个人是我杀的,故意给你留着的。你要是有本事,也可以这样杀我。” 就在方圆盯着张鹏的尸体,眼角急促跳动时,佐藤大郎说话了。 “我会成全你的。” 方圆紧紧抿了下嘴角,才看向了身穿大红和服的丰田秀敏,问道:“你就是他们的掌门人?” “我叫丰田秀敏。” 面无表情的丰田秀敏回答。 “谢谢你。” 方圆弯腰,很郑重的给女人深施一礼。 “不用谢我,我给你包扎伤口的机会,那是担心你会失血过多而死。” 丰田秀敏先给方圆回了一礼后,才直起腰说道:“我需要活着的方圆。唯有从你身上得到我们想要的某些东西,才能让雪花、光鼎等人的在天之灵瞑目。” “水暗影呢?” 方圆没有继续这个话题,四下里张望着:“有人告诉我说,她就在这儿等我。” “她在看着你。” 丰田秀敏没有正面回答方圆的问题,却问道:“你其实不爱她,对不对?” 方圆没说话。 他不想跟敌人,谈论自己的感情问题。 丰田秀敏却很感兴趣:“要不然,她这么漂亮的女孩子,也不会主动跑来这边送死了。” 方圆眉梢挑了下:“她跟你说这些了?” “是她在昏迷中说出来的,我没问她。” 丰田秀敏实话实说。 方圆沉默了片刻,才说:“她说错了。” “她哪儿说错了?” 丰田秀敏很有八卦潜质,饶有兴趣的追问道。 “我很爱她。” 方圆抬头看着东洋女人,淡淡的说:“只是她不知道--男人爱一个人,是没必要挂在嘴边的,因为那样会被大风刮走。” 看似很随意的回头扫了眼,丰田秀敏笑道:“嗯,我也相信你是很爱她的。要不然,你绝不会来这儿。更不会在站不住时,还毫不停留。我想,她在听到你说出这些话后,无论她在哪儿,以后又会面临什么样的处境,她都会欣慰的。” 方圆也笑了笑,说:“你还有要问的吗?” 丰田秀敏摇了摇头。 “那就开始吧。” 方圆慢慢后退了两步,站在了平台边缘。 “我们四个人,你先跟谁?” 丰田秀敏问道:“你有权选择对手。” 方圆没说话,只是看向了地上的张鹏。 张鹏也在‘看着’他。 丰田秀敏明白了,看向了佐藤大郎,淡淡的说:“你可以选择不战。” “我的字典里,没有‘不战’这个词语。” 佐藤大郎嘴角一咧,快步走到方圆面前三米处,却把武士刀放在了旁边地上,说:“我跟你比拳头吧,免得会误杀了你。我在拿刀子砍人时,从来都不会在意别人死活的。” 方圆依旧没说话,只是把陌刀缓缓放下。 “准备好了吗?” 佐藤大郎徐徐后退。 方圆跟着前行两步,点了点头。 他点头的动作还没有完成,佐藤大郎就忽地一声大吼,腾身而起,右拳高高举起。 方圆却动也没动,只是双眼猛地眯起,咬紧了牙关。 砰! 一声闷响,好像流星锤那样的拳头,狠狠击打在了方圆下巴的左边。 他竟然躲,都没有躲,就这样硬生生挨了佐藤大郎一拳。 佐藤大郎这一拳的力量有多足,看看张鹏的尸体就知道了。 “啊!” 一声轻轻的尖叫,从火把那边传来时,丰田秀敏的眉梢却猛地拧起,厉声喝道:“退后!” 尽管咬紧了牙关,方圆在被佐藤大郎一拳轰中下巴后,还是发出了清晰的咔吧声响--下巴,被一拳打脱了臼。 剧痛,就像高压电流那样,猛地传遍方圆全身所有的神经末梢,激发出了他骨子里所有的潜力,再催动他电闪般的打出了右拳。 一拳,就打在了佐藤大郎的喉结上。 佐藤大郎打向方圆时,他没有躲。 方圆打向他时,他本能的想躲--却没躲开。 因为他做梦也没想到,方圆面对他如此犀利的一拳,竟然硬挨! 他这一拳,可是能把张鹏脖子打断的。 方圆却不是张鹏,他就是方圆。 就在丰田秀敏的厉喝声鼓响佐藤大郎的耳膜时,他也听到了咔嚓一声响,然后就看到了张鹏。 张鹏就在佐藤大郎背后的地上,身子侧躺着--佐藤大郎要想在不转身的情况下,硬生生看到他,除非他的脖子,被人一拳打断。 佐藤大郎看到张鹏时,张鹏也在看着他。 就这样看着他脖子被打断后,脑袋猛地后仰,以比张鹏脖子被打断后更诡异的角度,吊在了后背上,身子却直挺挺的站在那儿。 方圆集全力打出的这一拳,只打在了他脖子上,下面却毫发无伤。 不过,脖子断了的人,无论下面有多么健康,都无法站立太久。 第486章 :下辈子给你当牛做马 脑袋吊在背后的佐藤大郎,静立片刻后,才像一根被风吹到的树桩那样,向后直直的摔倒,砰的一声砸在地上。 战前,他曾经说方圆要是有本事的话,就打断他的脖子给张鹏报仇。 方圆成全了他,就在他信心满满的时候。 他死后都觉得没脸见人,更没脸见张鹏,直接用身子把脑袋盖在了地上。 但他在摔倒时,嘴里喷出的鲜血,却洒在了张鹏脸上--鲜血蒙上了张鹏圆睁着的双眼,终于可以瞑目了。 方圆冷冷看着佐藤大郎的尸身,抬手咔吧一声响,推上了被打脱臼了的下巴,这才剧烈的咳嗽了起来,有血丝溅出,左边脸颊更是迅速红肿起来。 还好,因为预防得当,并没有被骄傲的东洋人把后槽牙给打下来。 在他咳嗽时,丰田秀敏就这样看着他,双眸中没有任何表情,更没有看佐藤大郎的尸体一眼。 因为她早就警告过佐藤君,千万不要小看华夏,小看方圆了。 但佐藤君不听话,尤其是在看到方圆走路都站不稳的样子后,更是浑身放松,甚至觉得只要伸出一根小手指,轻轻一推--方先生就能像死狗那样的躺在地上,任由他来处置。 他小看了方圆,高估了自己,结果他死了。 对于这种狂妄到自己找死的手下,丰田秀敏才不会心疼。 最多也就是在发觉不妙后,及时提醒佐藤大郎注意罢了,却没有援手相救的意思。 其实,在方圆打出那石破天惊的一拳时,就算丰田秀敏出手,也已经来不及了。 “抱、抱歉,让你们久等了。” 肺叶被打穿了的方圆,越咳嗽越无法控制,更痛苦,只能单膝跪在地上,左手捂着再次渗出鲜血的纱布,咳嗽了足足有半分钟后,才慢慢止咳,抬起了头,看着丰田秀敏,笑着说抱歉。 他的嘴角有血丝,脸色无比的苍白,双眼更是因伤势加重,而变得黯淡无光。 就算傻瓜也能看出,方圆现在好像油尽灯枯了,压根不需丰田秀敏出手,她随便一个手下就能把他干趴下。 不过丰田秀敏那俩手下才没乱动,看着他的目光中,更没有任何的轻视意思--轻视方圆的佐藤大郎尸体,就在地上躺着呢。 水暗影是坐着的,倚在冰凉、湿漉漉的岩壁上,已经浮肿的脸庞,让她无法再睁大她那双惹人的媚眼,却能眯着眼,痴痴望着那个慢慢抬起头来的男人。 心中,有着从没有过的平和。 他爱我。 只是我却不知道他其实是爱我的,才这样任性的跑到这儿来自寻死路,连累他哪怕明知道这是个针对他的圈套,也得乖乖的跑来。 我真傻。 我绝对是尘世间,最傻最愚蠢的女人,把自己美好的爱情,在乎的男人,逼上了绝路,眼睁睁看着他站都站不住,我却只能像一坨狗屎那样,坐在这儿看着他,不敢跟他说,我就是他爱的那个蠢女人。 方圆,如果真有来生的话,我会给你当牛做马的。 水暗影痴痴望着艰难站起来的方圆,根本没听到丰田秀敏说了什么,更不在意她的两个手下,已经放下武士刀,一左一右缓缓逼了过去。 方圆就算重伤到站都站不稳的地步,可还是能让那两个东洋人不敢小视他,再也不顾所谓的武士道精神,跟他单打独斗,而是要一拥而上。 也唯有水水姐我爱的男人,才能在重伤之下,还能把鬼子吓成这样。 哼哼--只是很可惜,我以后再也看不到他了啦。 嗯,下辈子就給他当牛做马,来报答他吧。 再次想到‘当牛做马’这个词时,水暗影忽然想到了个笑话。 就连她自己也不知道,都特么的这时候了,她居然还能想起一个笑话。 话说,一个男人向女神求婚。 女神就问他:你能给我什么? 男人说:不能给你豪车别墅,但我能给你当牛做马。 女神大怒:给我当牛做马?靠,那还不是为了‘草’! 呵呵,我也圆愿给方圆当牛做马,那我也是为了草吗? 特奶奶,我的思想怎么就这么龌龊了呢--水暗影想到这儿时,就被两声混杂在一起的暴喝声打断,眸光一凝,就看到那俩左右夹击方圆的东洋人,同时扑向了方圆。 “哈,哈哈!” 本来已经站都站不稳的方圆,忽然张嘴喷出一口血,随即纵声狂笑。 狂笑声中,他佝偻着的腰身,猛地挺直--就像一棵历经千万次雷击、都依然屹立不倒的参天大树那样,在狂风骤来时,枝条猛地飞舞。 当然不是大树的枝条飞舞,那是方圆在抬脚侧踢。 他抬脚侧踢的动作,无比的迅速,凌厉--目标,正是左边那个飞扑过来的东洋人,鞭出的右腿膝盖! 水暗影的眼眸,攸地铮亮,全身的细胞,都在这瞬间欢唱起来:喔啦啦,原来这小子刚才咳嗽的要死要活的样子,只是用来蒙蔽东洋人的! 水暗影双眸亮起时,丰田秀敏的双眸却攸地迷成一线,身子一长,却又松了下来。 砰! 一声让人牙酸的闷响声中,方圆后发先至的右脚,狠狠跺在东洋人的膝盖上。 “啊!” 在那个东洋人发出凄厉的嘶声惨叫声中,水暗影亲眼看到他的右腿膝盖,就像被方圆一拳打断的佐藤大郎的脖子那样,攸地上反,脚尖踢到了他自己的大腿根。 一脚,方圆就把这个东洋人的右腿废掉了。 东洋人的嘶声惨叫声,就像一针鸡血那样,扎在了水暗影身上,使她猛地有了力气,抬手鼓掌,娇声喝道:“好!” 她喊出的好字声未落,却看到从右边进攻方圆的东洋人,一膝狠狠砸在了他后背上。 这个东洋人绝对是个泰拳高手,扑向方圆时拉出的架势,正是泰拳中威力最大的‘膝砸’,有些类似于华夏传统武术中的泰山压顶,就是借用强大的爆发力,用屈起的双膝狠狠砸在目标身上。 这招膝顶的威力,虽说相当的霸道,凶狠,目标被击中后,往往是不死也得被打残--但水暗影潜意识内却觉得:依着方圆的本事,绝对能在抢先一脚踢残敌人后,迅速躲开,然后再伺机反攻。 可实际上,方圆却没有躲。 他不是不想躲,更不是像秒杀佐藤大郎那样,故伎重演,在遭到敌人重击的同时,把敌人一击必杀。 他是没有力气去躲了。 方圆纵声狂笑中,一脚踢残左边的敌人时,咳嗽时积攒起的力气,已经全部用完,正如水暗影潜意识内所想的那样,他觉得他能躲开右边敌人的这记杀招。 但很可惜,尘世间有这么一句话:心有余,而力不足。 无论大脑給他下达多么正确的反应命令,他重伤后失血过多的力气,都不足让他能做出那样的动作,只能勉强避开了脊椎要害,用右肋承受了敌人的猛击。 咔嚓。 肋骨骨裂的声响,是那样的清脆,刺耳! 水暗影眼睁睁的,看着她最爱的男人哦,就那样被人用膝盖狠狠砸在了地上,肋骨至少断了四根以上,额头更是重重碰在了地上。 东洋人给方圆致命一击的同时,也击垮了水暗影。 因为她已经看出来了,方圆只要还能有哪怕一点点的反击之力,依着他的骄傲,也不会被敌人狠狠砸在地上。 再然后,水暗影就看到那个东洋人,猛地站起,右脚狠狠踏在了方圆的脖子上,好像大猩猩那样,朝天狂吼着,双拳更是猛烈击打着他发达的胸膛,来宣泄他击垮强敌前那无法压制的恐惧。 厮杀结束。 也代表着方圆本次北朝之行前来营救水暗影等人的计划,彻底的失败。 不是他不够强大,而是因为敌人比他更强大。 如果仅仅是些血肉之躯,方圆就算营救失败,也不会败得这样惨。 他一路杀来,所遭遇的敌人,大部分都是‘无所畏惧’的北朝僵尸战士,绝大部分的体力,所受的伤,都是那些恶心东西给予他的。 等他筋疲力尽,好不容易来到水暗影面前时,却已是强弩之末。 而敌人,又偏偏是无比的强大,号称东洋第一高手的丰田秀敏,都不用出手,他就只能被人家手下,狠狠踩在了脚下。 丰田秀敏看着方圆的眼神中,终于有了松缓的神色:诚然,本来就已经强弩之末的方圆,以他的狡猾、示弱、无比精确有力的反击方式,秒杀了佐藤大郎,重伤了她另外一个手下,但他还是没有逃脱失败的命运。 东洋女人敷了厚厚一层粉的脸上,竟然露出了笑容,对还在捶胸的手下淡淡说道:“三蒲君,小心别把他给踩死了。拜托,把那把陌刀拿过来吧。” “哈依!” 兴奋异常的三蒲君,马上抬脚松开方圆,右手再次在心口砰砰砸了几下,又对敌人狠狠吐了口口水后,才转身走向了那把昆仑陌刀。 “呵呵、嘿嘿,嘻嘻--” 就在三蒲君刚转身要去拿那把昆仑陌刀时,一声阴恻恻的女人轻笑,却悠忽从平台下面传来。 “小心!” 丰田秀敏在笑声乍起时,双眸瞳孔就骤然缩起,右手电闪般握住刀把时,嘎声叫道。 她的反应可谓是快到了极点,示警的速度也不慢--但终究还是慢了。 就在丰田秀敏嘎声示警,三蒲君本能的一呆,要回头看向掌门时,他的脑袋…… 据说,子弹在打穿西瓜时,西瓜会以一种堪称完美的方式爆裂,成千万片。 三蒲君的脑袋,就像被子弹击穿的西瓜,就这样很突兀的裂开,红白色的脑浆,好像被加快了一万倍的桃花盛开那样,煞是绚丽,迷人。 真好看。 水暗影的潜意识内,本能腾起这个念头时,就觉得眼前一黑。 火把灭了。 “方圆!” 眼前猛地黑下去后,水暗影张嘴就喊出了方圆的名字,却被一声阴恻恻的长笑给掩盖。 第487章 :你已经具备了人性 阴恻恻的娇笑声响起后,丰田秀敏就知道谁来了。 除了那个来自黑暗世界中、被水暗影等人称为九幽王的不明生物外,还能有谁? 丰田秀敏在北朝人的监控室内,亲眼看到九幽王刀子弹打不死后,本能中就对她有了种天生的惧意。 绝对是本能的,丰田秀敏就想到了逃! 她才不会像那些狂妄无知、不知死活的北朝人那样,以为依靠现代化武器,能挡得住那个魔头:如果可以的话,国力比北朝强大无数倍的华夏,也不会眼睁睁任由九幽王涉足中原了。 在没有确凿的把握之前,丰田秀敏才不会跟九幽王正面作战。 不过,等她发现只有方圆一个人赶来后,立即就敏锐捕捉到还有‘人性’的小方,是绝不会跟那个怪物一起,来屠杀人类同胞的。 这也让丰田秀敏心头那块大石头,总算落了地,才能好整以暇的来对付方圆。 虽说本次北朝之行,对丰田秀敏来说绝对是损失惨重的,带来的十一个精锐手下,九死一重伤--但她依旧很满足:只要能抓到方圆,得到一把昆仑陌刀,那些手下也算死的物有所值了。 在让三蒲君去拿陌刀时,丰田秀敏就已经决定,立即带着方圆离开这鬼地方! 至于受伤昏迷过去的那个手下--祝愿他自求多福吧。 她必须得抢在九幽王出现之前,逃离这鬼地方。 眼看丰田秀敏的愿望就要成为现实,九幽王却来了。 三蒲君的脑袋,好像被子弹击中西瓜般裂开的瞬间,丰田秀敏的心,就一下子沉到了谷底。 因为她很清楚,她再也无法带走方圆,那把陌刀了。 当前最需要做的,而是要躲开九幽王的毒手! 丰田秀敏能够成为东洋皇室的御用流派掌门人,除了拥有东洋第一高手的名号外,那就是在身处危急时刻的反应,也不是一般人能比得。 火把刚灭,水暗影惊呼方圆、九幽王第二声阴恻恻的长笑声响起时,她已经抽、出武士刀,用尽全身的力气,猛地甩手劈向了已经昏迷过去的方圆! 刀刚离手,丰田秀敏就迅速一个侧面后翻,径直扑向平台边缘的黑暗深渊! 这些天,她已经把周围的地势,给勘察的相当仔细了:平台下面峭壁上,有几块突出的石头,她就算是闭着眼,也能在扑下去时抓到。 九幽王悠忽出现后,丰田秀敏压根就没想跟她过招,更是把长刀甩出去直劈方圆--她有绝对的把握,九幽王能在长刀劈中方圆时,接住那把刀。 等九幽王接住那把刀时,丰田秀敏已经扑下深渊,并利用突出峭壁的岩石,用最快的速度,逃离这儿。 她才不信九幽王会不管方圆的死活,而是穷凶极恶的追杀她。 丰田秀敏使出攻敌之必救,来给自己争取逃生的机会这一招,是相当高明的。 至于九幽王现身、号称东洋第一高手的丰田秀敏,却连人家样子都没看到,就闻风而逃的动作,会不会有损她的威名、有辱东洋武士的威名--聪明人,才不会去考虑这些。 黑暗中,借着火光消失时前的余光,水暗影清晰看到那把刀,狠狠劈向了方圆。 方圆却已经昏迷,动也无法动一下。 长刀如电,锋利的刀刃上,依旧残留着火光的余辉,准确劈向方圆的脑袋,也劈开了水暗影的心--她能看到,但也仅仅是能看到。 他要死了。 我也要死了。 水暗影眼眸中的那把刀,就像被放慢一万倍那样,很慢很慢的劈向方圆,劈开她的心,让她觉得无比的安圆。 就在那把刀,要把水暗影的心劈成两半时,一只手却那么突兀的出现,抓住了刀刃。 长刀的刀尖,此时距离方圆只有不到一厘米,却像被电焊焊住那样,再也无法挪动分毫。 再然后,水暗影的世界,就完全黑了下来。 从没有过的静,左右了这个世界。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水暗影才长长的吐出一口气,睁开了眼。 看到了两点荧光,就在距离她一米左右的地方。 这是眼睛,九幽王的眼睛。 水暗影看着这两点荧光,笑了,轻声问道:“你好。” “你也好。” 九幽王很有礼貌,荧光微微动了一下,证明她在给水暗影问好时,还点了点头。 “你是九幽王。” 水暗影又问。 “你可以这样称呼我。” 九幽王淡淡的回答。 “方圆不会死吧?” 水暗影也不知道,自己问话时的跳跃性幅度,怎么会这么大。 荧光忽闪了下后,九幽王的声音响起:“他不能死。” “这就好。” 水暗影轻轻叹了口气,说:“可我要死了。” “你早就该死了。” 九幽王平淡的语气中,平添了些许戾气:“却还能活着,让我讨厌。” “对不起。” 水暗影诚挚的道歉。 九幽王轻哼了声,没有理睬她。 “临死前,我有几个请求。” “快死的人了,还这样婆婆妈妈,怪不得他不是太喜欢你。” “对不起啊,等我死了后,就不会让你讨厌了。” “那就快点说!” 九幽王不耐烦的说着时,黑暗中传来清晰的骨骼响声:咔,咔咔。 这是九幽王在给方圆被砸断的肋骨复位,手法无比的准确,老道。 “第一个请求,请你给我半小时--啊,给我十分钟。嗯,就十分钟的时间,能让我跟方圆单独在一起。” 水暗影低低的声音说道:“但我请你莫要让他知道这十分钟内,是跟一个蠢女人在一起的。” 荧光一闪,九幽王问道:“你要在临死前,跟他诉说相思之情?却偏偏让他听不到,那岂不是白说了?” 水暗影轻声回答:“我只要能说出来就行。” “快说第二个。” 九幽王不耐烦的催促到。 “拜托你,把他安全带出这鬼地方。” 水暗影说出了她的第二个请求:“以后,无论他有多么的讨厌你,憎恶你,想铲除你,你都要好好呆在他身边,保护他--最好呢,是一辈子。我会在那边,祝福你们两个的。” 九幽王没有说话。 很久都没说话,就像她忽然消失了那样,水暗影听不到她的呼吸声,却能看到她那双发着荧光的眸子,始终在牢牢盯着自己。 “怎么了,我哪儿说错了吗?” 水暗影艰难的咽了口口水,低声问道。 “你知道--我想爱上他,并渴望被他爱上?” 九幽王说话了,语气中那些冷漠消失了。 “我当然知道你接近方圆的想法,而且我也保证,你能爱上他的。” 水暗影笑了笑,才继续说:“因为他是我水暗影爱上的男人--任何女人,无论她有多么的优秀,无论她是个什么样的生物,只要她是个女人,就会爱上他的。” “可他不爱我!” 九幽王脱口说道。 “那是因为,你还没有真心的去爱他。” 水暗影微微摇了摇头,轻声说:“你知道什么叫爱吗?你要想别人爱上你,前提就是发自肺腑的真心去爱他--男人的心,才不是铁石做的,其实是花蕾,只需真爱稍一浇灌,它就会绚丽绽放。” “呵呵,这就是花心男人的由来?” 九幽王再次沉默片刻后,才轻笑一声。 笑声中的冷漠尽去,带有了水暗影所熟悉的人类情感。 她,终于说动了这个渴望爱情的不明生物,乖乖钻进她布置好的圈套中了。 “其实吧,我觉得世人把男人称为花心男是不对的。” 水暗影继续传授她的‘心得’,给九幽王洗脑:“所有的花心男人之所以花心,是因为失去了爱他女人的真爱浇灌。所以呢,我希望你能始终爱着他,那么他的心,就只能对你绽放了。” 九幽王隐隐察觉出了什么,就问:“你是不是把我,看成你自己了,所以才跟我说这些?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把你对方圆所有的爱,都寄托在我身上,让我代替你来爱他。” “你可以选择拒绝的。” 水暗影轻声说道。 “我会试试。” “不能试。” “为什么?” “试试,只能证明你的心不诚。” 水暗影淡淡的说:“唯有心诚的女人,才会拥有真爱,才能浇灌男人的心,让他只对你绽放。” “好,那我听你的。” 九幽王沈吸了口气,说:“从现在开始,我会无比虔诚的去爱他--不是尝试。” “这就好。” 水暗影暗中松了口气,又说:“第三件事呢,就是你不要告诉他,我现在的样子。” “你是个爱美的女人。” “对啊,女人都爱美的,哪怕是死,也不希望让爱人看到我丑陋的模样。” “好,我答应你,还有请求吗?” 九幽王点了点头。 “最后一个请求。” 水暗影轻咬着嘴唇,低低的说道:“十分钟后,请你杀掉我,把我的尸体扔进深渊内。” “这对我来说,只是举手之劳罢了。” 九幽王说着,把方圆慢慢放在了水暗影怀中,长身而起:“看在你跟我说这些的份上,我给你半小时的单独空间。” “多谢了。” 水暗影道谢。 “不客气。” 九幽王转身就走时,却听水暗影说:“你其实,已经具备了最起码的人性。” “什、什么?” 九幽王的身子,猛地一颤,霍然转身问道。 “在方圆还没有赶来之前,那个逃走的东洋女人曾经跟我,讨论过人性。” 接下来,水暗影就把丰田秀敏说的那些,简单叙述了一遍,最后才说:“我们都看出,你在现身之前,是无比痛恨方圆的,但最终,你却没有下手,这就足够证明,你已经爱上他了。” “爱,就是人性。” 水暗影轻声说。 “爱,就是人性?人性,就是爱?我、我有人性,我有爱了--哈,哈哈!” 黑暗中的九幽王,喃喃良久,忽而仰首纵声娇笑起来。 娇笑声,就像一条看不见的长龙,悠忽飞到了这个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中,带着让她如获至宝的狂喜。 第488章 :人总是会变得 “她真傻。” 等九幽王的娇笑声,以让水暗影无法捕捉的速度悠忽远去后,才低低的说了句。 能够在临死前,把那么强大的不明生物,给忽悠的晕头转向,绝对是水水姐这辈子做过的,最得意的一件事了。 很可惜,她已经没有、也不愿意有太多的时间,来品尝这番得意的滋味了。 她只是用尽全身的力气,抬起双手抱住了方圆。 把这个昏迷的男人,用力搂在了怀中,就像疼爱孩子的母亲那样,更加浮肿的脸颊,紧紧贴着他的额头,就这样一动不动。 她对九幽王说,给她跟方圆十分钟的时间,希望能跟他说一些她最想说的悄悄话。 九幽王满足了她,并大度的给了她半小时,就离开了。 水暗影在抱住方圆后,就像抱住了整个世界--却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有些话,其实不用说出来,她也能确定昏迷中的方圆,也能听到的。 既然这样,那她干嘛还浪费力气? 倒不如,就这样牢牢的抱着他,静静享受她在人世间的这最后半小时。 时间停止了,地球也停止了转动,倒是很远很远的地方,偶尔会传来枪声,还有余音袅袅的惨叫声。 水暗影知道,那是九幽王在杀人。 用她最喜欢的手段,就像水暗影抱着方圆享受人生中最后美好的时光--从那一刻起,九幽王就不会再那样杀人了。 水水姐说过了,她已经具备了最起码的人性。 一个有人性,有爱的漂亮妞儿,怎么可能会再用那么残忍的方式杀人? 所以九幽王觉得,她必须得用残忍的杀人方式,来庆祝她以后再也不会残忍的杀人了。 就好比戒酒成功的人,举杯说:来,哥几个,为祝贺我戒酒成功,咱们走一个! 很可笑是吧? 水暗影就是这样想的,于是她就笑了,低声说:“方圆,忘记我。” 就在半小时的时间快要过去时,水暗影总算说出了她最想说出的一句话。 她让方圆忘记她。 她真得不喜欢,方圆在随后的数十年内,总是会想到她--那样,他会内疚。 她爱他,所以不喜欢他因为自己而内疚。 她只希望,方圆能做一个花心的男人,被好多漂亮女孩儿的真爱来浇灌。 方圆能忘记她么? 当然不会! 要不然,也不会在水暗影说完这句话后,就慢慢睁开了眼。 太黑了。 他看不到她的样子,也看不到她那双水灵灵的眸子,却能感受到她的心,在微弱的跳动。 眼前,也随即浮上了火把还亮着时,他曾经看到的那个僵尸战士。 原来,她就是他的水暗影,他法律上的妻子。 她变成那么可怕的样子,只是因为她中了尸毒。 中毒数天后,尸毒已经入侵了她所有的细胞,神经,正在用让人惊骇的速度,毁灭着美丽,制造一个可怕的怪物。 如果没有九幽王,水暗影肯定会--生不如死。 但现在,她貌似不用死了,因为方圆也没死。 方圆没死,那是因为他对那些僵尸战士所携带的尸毒免疫。 九幽王说过,她的鲜血,就是解开尸毒的最佳解药。 那么方圆含有‘正宗尸毒’的鲜血呢? 会不会也能解开水暗影所中的尸毒? 他没有绝对的把握,可只要有一丝丝的希望,他都得牢牢的抓住。 话说,要是放任水暗影这么风骚漂亮的娘们,就此变成一个可怕的僵尸而无动于衷,那么方圆觉得他肯定会遭雷劈。 没有谁喜欢遭雷劈的--于是,就在水暗影安心的闭上眼,等待九幽王到来把她送到永恒的黑暗中时,方圆咬破了左手手腕。 方圆觉得,他绝对是当世最苦比的男人了。 早在罗布泊时,为了救小夏妹妹,他就曾经被迫咬破自己手腕,用鲜血浇灌那朵小黄花。 现在,他又再次这样做了。 不做不行啊,哪怕已经闭眼沉沉睡去的水暗影忽然惊醒,他也得忍着肋骨断了的剧痛,右手捏住她浮肿的下巴,逼着她张开嘴,喝下他即将枯竭的鲜血。 “方、方--” 水暗影品尝到了鲜血特殊的滋味,更能猜出他正在做什么,却搞不懂他为何这样做,只能本能的要挣扎,拒绝。 可她实在没太多挣扎的力气了,唯一能做的,就在被迫张嘴,吞咽下那些热血。 “咳--咳!” 本能挣扎的水暗影,猛地咳嗽起来,这是气管有异物入侵的本能反应。 猛地一咳后,水暗影就彻底陷进了黑暗中:这声咳嗽,耗尽了她所有维持活力的力气。 就在水暗影迅速滑下无尽的黑暗中时,她好像听到方圆艰难的说:“你是我法律上的老婆,我怎么可能会忘记你?” “我要是真把你给忘了,那你岂不是快要名正言顺的给老子戴绿帽子了?特么的,想得到是挺美。” 方圆低低骂了句后,放在水暗影嘴边的左手,就跟他的眼皮子同时垂了下来。 一对男女,再也不动一下。 死一般的寂静。 滴答、滴答。 这是渗透岩壁的水珠,滴落在地上时发出的声音。 声音不大,却足够把深度昏迷中的方圆惊醒。 眼前依旧漆黑一片,死一般的寂静。 不过,他却能感受到自己,正被一双手臂环抱着,伏在女人的怀抱中。 砰--砰,心脏在跳动时的声音,很缓慢,却有力。 是水暗影的心脏。 依着方圆在医学方面的造诣,当然能从她的心跳中,感受到她当前的身体状况:原来老子的鲜血,果然是解毒圣药,感谢玉皇大帝爷爷。 也不知道昏迷多久的方圆,醒来后像往常那样吧嗒了下嘴时,竟然品尝到了食物的滋味:这绝对是米粥的味道。 他在昏迷时,被不知道啥时候醒来的水暗影,喂食了米粥。 正所谓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就饿得慌。 尤其是对失血过多而昏迷的人来说,米粥就是生命之源,继而迅速治疗着他所受的沉重外伤。 也不知道她的脸,还是不是像中毒后那样浮肿,吓人--方圆心里想到这儿时,就伸手摸向了水暗影的脸。 入手凝滞般的光滑,线条优美,才没有那些已经长出来的白色绒毛。 这娘们还真恢复原貌了,不错,不错。 方圆笑了笑时,一只有些凉的手,捉住了他的手,放在了娇美的脸蛋上时,水暗影低低的声音响起:“我,还是我。” “那就好,千万别跟我说谢谢。如果你非得要谢我的话,就给哥们生个孩子吧。” 方圆欣喜之下,又开始胡说八道。 “你想要,我就给你生。” 水暗影的语气,带有了娇羞之意。 这让方圆很奇怪:“咦,你啥时候也懂得害臊了?” “人,总是会变得。” 水暗影轻笑一声,岔开了话题:“你现在感觉怎么样?” “从没有过的好,就是被子弹打穿的地方还是那么疼。” 方圆缩回手,摸向左肋下后,问道:“你又给我包扎了伤口?” “给丈夫重新换药,包扎伤口,是每一个妻子应尽的义务,所以你别跟我说谢谢。” 水暗影说到这儿时,方圆就觉得眼前猛地一亮,赶紧闭上了眼,不满的骂道:“擦,你搞啥呢,想晃瞎我的眼?” “对不起啊,我忘记提醒你了。” 水暗影还真变了,柔声道歉后说道:“也幸亏那些东洋人,随身都带有疗伤药物、米粥等东西。要不然啊,我得冒险去找那些北朝人了。” 方圆慢慢睁开了眼,才发现水暗影手中,拿着一个强光手电。 她还是坐在地上,后背倚在岩壁上,却是把方圆横抱在怀中的。 雪白刺眼的手电光下,方圆能看到平台上原先那些尸体,已经不见了,他那把昆仑陌刀,却依旧横放在平台边缘。 “是我把那些尸体都扔下深渊内了。” 不等方圆说什么,水暗影就柔声解释道:“你在被人家打昏后,我以为你死定了,没想到这时候却来了个浑身是血--” 方圆接口道:“是九幽王,她又阴魂不散的找来了。” “嗯,她真厉害。” 水暗影点了点头,再说话时的语气中,已经带有了明显的崇拜之意:“只用一颗石子,就打烂了那个东洋人的脑袋,把那个身穿大红衣服的东洋女人给吓跑了。” 接下来,水暗影就把九幽王出现后的那些事,详细给方圆叙说了一遍。 尤其是在说她‘传授’九幽王的那些时,更是声情并茂,连她自己都感动了:“我也没想到,她这么渴望你的爱情,更在回来后,救了我。” “啥,是她救了你?” 方圆有些搞不懂了:“不是我给你喂了我的血,才解开了你所中的尸毒--喏,你现在的皮肤多光滑啊,好像屁股那样,弹性十足。” “滚蛋,你的脸才像屁股。” 水暗影娇嗔的骂着,轻轻打开方圆的手,低头额头抵着他额头,四目相视,万般柔情的说:“但无论怎么样,都是你救了我。” “不行,咱们先讲清楚再说。” 方圆抬手,推开那张如花似玉的脸,皱眉不满的问道:“你先跟我说,到底是谁解开了你所中的尸毒,重新让你变成这样风骚无比的。” “是她。” 水暗影很干脆的说:“在你逼着我喝你血后,她就来了,给我喂食了她的血--她说,唯有她的鲜血,才能解开尸毒的。你的血,只是对那些僵尸的尸毒免疫罢了,压根不具备解毒功能。” “她真这样说?” 方圆有些傻。 水暗影点了点头。 方圆沙比般的,从她怀抱里弹身而起,却触动了伤口,接着疼的哎哟着再次落到她怀中,接着愤怒的叫骂:“靠,那我岂不是白白让你喝了我的血?特么的,她怎么不早点说啊?她--” 水暗影抬手,掩住了他的嘴巴,低声说:“我不会白白喝你血的,我已经答应你,会给你生个孩子来做感谢的。” 方圆愣了下,随即讪笑:“那是跟你开玩笑呢。” 第489章 :他们还没有死绝 “可我没有开玩笑。” 水暗影黛眉微微皱了下,依旧跟方圆保持着额头相抵的姿势,说道:“我既然已经答应你了,那么我就会努力去做。如果你想--我们可以在这儿。” “还是算了吧,气氛不对。再说,哥们还没有解决自身麻烦呢,无法给你受、精……咳,咳,先让我起来好不好?这样说话太别扭。” 方圆轻咳了几声,问道。 “你刚醒来,体力还没有恢复,尤其是被子弹打穿的地方,才刚愈合,不能有大活动的。” 水暗影动作温柔的,把方圆从自己怀中扶了起来。 “没事的。” 方圆随口回了句,左右看着:“她呢?就是那个女魔头。” “不知道。我喝了她给我的鲜血后,很快就昏迷过去了,等再醒来时她已经不见了。” 水暗影举着手电,四下里扫射着:“已经有两天了,我都没看到一个人--” “等等!” 方圆忽然打断她的话,一把抓住她胳膊:“你说几天了?” “两天啊,我醒来后已经过了两天,你一直在昏迷中,还发高烧。” 水暗影说着,从旁边地上拣起一块手表,递给了他:“喏,这是我从东洋人尸体上拿下来的,所以才能知道已经过去了多久。” 方圆拿过那块手表,看着上面的日期,喃喃的说:“没想到,我已经昏迷了两天。” “最少是两天吧,因为我也不知道我什么时候醒来的。” 水暗影接着说。 方圆没有再谈论这个问题,把手表还给水暗影,站起来问道:“你现在能走路吧?” “当然能,而且还要比你好些,我只是中了尸毒,又没受太严重的外伤。” 水暗影跟着站了起来,问道:“你呢,走两步试试,不行的话,我背你。” “切,还用你背?” 方圆不屑的撇撇嘴,抬起了左脚--铃铃铃。 清脆的铃声,在这个被黑暗所笼罩的世界里,听起来格外的响亮。 方圆愣住,慢慢低头看向了还抬着的左脚。 “她临走前,给你系上了这个银铃。她跟我说,她不希望你再摘下来。要不然,她的爱就会枯竭,她的人性就会被泯灭。” 水暗影也看着方圆的那只脚,轻声说:“她还说,这串脚链,就是她成为告别过去,成为正常人的指路明灯。灯一旦灭了,黑暗就会重新来到。” 刻有饕餮图案的小银铃,对九幽王来说有着多么重要的意义,方圆当然知道,却没说话,只是嘴角不住的抽着,下意识晃了晃脚。 铃铃铃。 小银铃马上就再次发出悦耳的铃声。 “你希望我摘下来,还是戴着它?” 方圆沉默很久后,才这样问水暗影。 “你自己来抉择。” 水暗影轻声回答。 方圆回头看着她,才落下了左脚,笑道:“其实,戴着这玩意走路,也不是太碍事,对吧?” “现在当然不碍事。” 水暗影始终盯着方圆的左脚脚腕,说道:“可等我们出去了呢?你一个大男人家的,总是戴着它,肯定会感到没面子的--或许,你就会摘下来了啦。” “不会的,既然她再次给我戴上了,那么我就不会再摘下来。” 方圆看着水暗影,淡淡笑了下转身,缓步走向那把昆仑陌刀。 静静躺在那儿的昆仑陌刀,在手电光掠过刀锋时,迅速反射出骇人的冷森。 “走吧。” 方圆用自己的衣襟,轻轻擦拭了一遍刀锋,随即手腕一翻,动作娴熟的刺进了自己左衣袖内。 这个隐藏陌刀的动作,他足足练习了半年,才能在瞬间入袖时,伤不到自己的胳膊。 “我们回地上吗?” 水暗影快步跟了过来,搀扶住了他的左臂。 “不,是去地下,更深的地下。” 方圆摇了摇头,离开平台走上了石梁。 “去、去地下?” 水暗影有些犹豫,低声说:“方圆,你现在的身体情况,并不是太乐观……” 方圆打断她的话:“但最起码,要把铁辽他们好许多。” “铁辽?他、他们……” 水暗影欲言又止。 方圆脚步停顿了下,却没有看她,而是盯着前面黑黝黝的远处:“你是说,铁辽、秦摘花他们都死了?” “这两天内,我没有听到有任何的动静。就仿佛,在这个世界内,就只有我们两个人,四面空荡荡的,还有很多怪物隐藏在暗中,随时关注着我们。它们不敢擅自来打搅我们,那是因为它们害怕九幽王。” 水暗影把方圆的右手抱在了怀中,很紧,好像一松手,他就会消失在黑暗中那样。 “他们还没有死绝。” 方圆说:“如果他们都死光了,那些守护地下古城核心区的北朝人,早就上来四处缉拿我们了。北朝人到现在还没有动静,就证明他们仍旧在下面,全力搜寻铁辽他们,不敢打开核心区通往上面的铁门。” 北朝望南山下的这座古城,分为三层。 第一层是警界层,就是方圆现在所处的位置。 第二层,则是一百米到两百米之间,也是原扶余古城的位置。 第三层,才是北朝真正的核心区,用来做核试验的,是在扶余古城下百米处,北朝人充分利用了当年震后,地壳活动时形成的空间。 整个地下世界,总共深达四百米左右,分三层。 最下面那层才算是地面,有到处都是一洼洼的死水。 那些水是从地表上渗下来的,却含有能让人致命的剧毒。 这个世界内,总共有两条路可以直达地表,或者第三层。 一条路,就是崔金玄在逃命时,乘坐的电梯。 另外一条路,则是好像盘山路那样的巷道,宽约两米,左边是震后突出的山体,右侧则是百丈深渊。 每一层,都有一扇异常坚固的铁门。 如果有人想去第三层,除非化成飞鸟,从深渊上空绕过铁门。 要不然,就得像秦摘花那样,直接从第一层的平台上跳下去--但能生还的希望,几乎没有。 秦摘花跳崖,负责断后的水暗影二十多人,几乎全军覆灭。 铁辽等突前小分队,就在第二层的看守支援第一层时,趁机杀了进去,到现在生死不明。 这些消息,都是方圆从那些北朝人嘴里‘咨询’到的。 所以,在听水暗影说,他昏迷的这两天内,地下古城始终保持着不该有的安静时,他才能确定铁辽等人,很可能还活着。 要不然,第三层核心区那些北朝精锐特种兵,早就该跑上来搜寻各处了。 现在,整个第一层都无比的静,一个人都没有,看来不是死光了,就是跑光了。 至于负责地面警戒工作的北朝军队,为什么还没有人下来--方圆觉得,这跟打不死的九幽王有关。 北朝人又不是傻瓜,在没有找到该怎么对付九幽王时,是绝不会再派人下来白白送死了。 “嗯。” 听方圆说完后,水暗影低低的嗯了声,就不再说什么了。 方圆脚步不停,问道:“你是不是不想我去救援铁辽他们?” 水暗影没说话,就像没听到那样。 但就在方圆快要忘记他这个问题时,她却忽然说:“我是个女人。刚找到属于自己的爱情。” 人,都是自私的。 尤其是事关感情问题,就像两兄弟的关系再好,可也不会拿出老婆来共享那样。 水暗影刚收获了来自方圆的爱情,当然不希望他为了去救别人,就去九死一生的黑暗深处,所以才有些不情愿,才说出了那句话。 方圆停住了脚步,侧脸看着她,轻声说:“我听说,秦摘花临跳崖之前,可是跟张鹏拼死也要救你的。” 水暗影愣了下,才低头轻声说:“我错了。但我不是怕死,我是怕--” “你是怕我会送命。放心,有九幽王给我的护身符在,我肯定会平安大吉的。” 方圆晃了晃左脚,铃铃铃的铃声中,笑道:“我戴着她送我的护身符,你不会吃醋吧?” 别说是吃醋了,就算是喝毒药,秦摘花也愿意。 当然了,前提是他不能被毒死。 不过毒药之所以称为毒药,就是能让人致命的。 一个死人,是无论如何都无法完成没完成的任务。 所以,秦摘花不能死,只能好像一个幽灵那样,在看不见的黑水中,贴着岩壁缓缓前行,哪怕跳崖后也没松开的昆仑陌刀,依旧被他牢牢攥在双手中,藏在了水下。 从那么高的地方跳下来,却没有摔死,而是掉进了一个直径不足五米的水坑内--这只能说秦摘花的运气相当好,好到祖坟开始冒青烟。 就这,他还不满足。 他希望,老秦家的祖坟,最好是诈尸。 那样的话,他才能找到核试验中心实验室,把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给引爆。 至于引爆核试验室后,他还能不能活着出去--特么的,秦大爷现在哪有功夫去考虑那些破事? 从他跳崖的那天开始到现在,已经过去几天了,秦摘花不知道。 他只知道,那么多潜入北朝的人,包括铁辽、水暗影在内的所有人,除了他还苟活残喘外,其他人应该都光荣了。 当然了,就在前几天时,他也曾听到上面传来激烈的枪声。 那枪声,听起来是那样的悦耳,因为这代表着有人来搜救他了,而且来的人还不少,要不然那些白眼狼,没必要那么多人同时开枪的。 可问题是,枪声只持续了两段时间,就消停了下来。 这证明,被秦摘花寄予厚望的援兵,不是退出去,就是都遭到毒手了。 后者的可能性大一些。 接下来的这几天,就是死一般的沉寂。 就连那些猎狗般在下面搜寻他的北朝人,都销声匿迹了。 看来,他们以为入侵者已经没有生还者了,实在没必要浪费精力再搜寻了。 “呵呵,有谁能想到老子还活着。等我忽然出现后,肯定能吓死那些王八蛋!” 秦摘花得意的笑了下。 不过,就连他自己都能觉出,这笑声是如此悲凉,孤独。 第490章 :还有我们的人活着! 一千多年前的那场地震过后,导致扶余古城沉入了地下两百多米处,却因为半岛特殊的地壳板块原因,让下面行成了一个宏大的金字塔状空间。 金字塔是越往下,面积就越大。 古城上方第一层空间,直径最多也就是一公里左右,到了第二层时,直径已经扩大了三公里。 扶余古城的下面,算是整个金字塔的底座,直径至少也得是第二层的三倍有余。 这就是大自然的鬼斧神工,让人着迷。 正如某人所说的那样,假如北朝在发现这个古城后,开发成旅游景点,绝对能创造天大的经济利润。 古城下方的第三层空间那么大,走在黑水里围着群山(小山也是地壳运动的产物,扶余古城就在中间那座山上)转的秦摘花,就是一只毫无目的的小蚂蚁。 他的神经时刻绷紧着,犹如惊弓之鸟,没处寻找食物,只能用刀子刮下山体上那些粘糊糊的青苔,来补充身体该需要的水分。 除了高达两百多米的高处,能隐隐看到几点灯光之外,四周一片漆黑,死一般的沉寂,唯有能听到他自己出呼吸声,以及慢慢淌水时发出的微弱哗哗声。 他不知道自己该向哪个方向走,才能找到那个该死的核试验中心区。 更不知道凭着他现在的身体状态,还能坚持多久。 其实他心里很清楚,哪怕现在他已经接近了中心区,可要想炸掉实验室的可能性,绝对是微乎其微。 就算傻瓜也知道,作为北朝重中之重的核试验中心区,除了有重兵把守之外,自身方位也是相当隐蔽、抗爆能力超强的。 但他现在,除了手持一把昆仑陌刀外,就腰间那枚定时炸弹了。 定时炸弹的威力是很大,就算他能大显神威,接近核试验室,可只要进不了实验室中心,也就是个特大号的炮仗罢了。 所以无论从哪一方面来看,秦摘花都没有成功的可能。 他还能加强的活着,那是因为他在渴望奇迹的出现。 比方,能碰到一个战友,哪怕是一个,也会让他精神大振的。 咔崩--就在秦摘花茫然的想到这儿时,就觉得刚抬起的左腿,好像被一根坚韧的细线给挡了一下,然后线就断了。 想都没想,完全是出于本能的,贴着岩壁缓缓前行的秦摘花,身子就猛地后仰,重重栽进了黑水中,迅速吐出肺里的空气,这样才能让身子以最快速度,下沉到齐腰深的黑水中。 轰、轰--他刚张嘴吐出一口气,北朝人封锁水面时安装的地雷,蓦然爆炸。 突如其来的爆炸声,打破了死一般沉寂的黑暗世界。 幸好不是水雷(是安放在岩壁凹处的反步兵地雷),而且秦摘花的反应速度也足够快,才能让他勉强逃过一劫。 不过还是有两片下飞的弹片,狠狠击中了他腰间。 无比的疼痛,让秦摘花眼前发黑。 但他不敢有丝毫的犹豫,在疼痛刚开始穿到大脑神经皮层时,就已经用最快的速度,剑鱼般的从水中钻了出来,转身就要向回跑。 地雷炸响后,北朝守卫马上就会感到,到时候秦摘花再想跑,也跑不了。 实际上,他现在就已经没法跑了--他刚奋力迈出一步,就觉得眼前一黑,重重摔倒在了水面上。 在彻底昏迷过去之前,秦摘花眼前好像闪过一道强光。 那应该是强光手电才能发出的刺眼白光,就在他脑袋朝下的砸进水里时,从他脸上划过。 接着,他就隐隐看到有一条黑影,从旁边的岩壁上跳了下来。 再然后发生了什么? 秦摘花已经完全不知道了。 他真得不知道,他已经非常接近核技术实验室了,隐伏在暗中的北朝人,距离他只有区区五十米左右。 如果不是因为他不小心触雷,还真有可能会潜伏进去,完成这次无法完成的任务。 很可惜,在地雷爆炸后,秦摘花的所有好运气,就已经用光了。 “那边有人!” 地雷爆炸的余音还没有散去,至少十数个北朝人,就纷纷从潜伏掩体内出现。 几乎是跟灯光亮起的同一时间,子弹就冰雹般扫射了过来,溅起一蓬蓬的水花。 “还有我们的人活着!” 当地雷爆炸、枪声响起后,正在打量那扇铁墙的方圆,猛地抬脚,重重踢在了上面。 枪声是那么清晰,就在下面两百多米的深度,仿佛方圆只需一眨眼就能狂奔到那儿。 可是这堵足够抵挡穿甲弹轰炸的铁墙,却无情的拦住了他的去路,让他无可奈何。 这堵铁墙,就像一块从顶端垂下来的布匹,不但把巷道上方所有空间都封死,更向深渊下方延伸了十数米。 那扇唯一能走过去的铁门,早在铁辽等人入侵后,就已经被北朝人用焊枪焊住了。 方圆要想下去,只能学秦摘花那样跳崖。 世上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明知道自己的兄弟命悬一线,急需援手,可方圆却只能望墙兴叹。 接连在铁墙上狠狠踹了几脚后,方圆就像一只受伤的野兽,面目狰狞的一步就走到深渊前,低头往下看去。 他想跳崖。 至于跳崖后,会不会被摔成一团肉泥--好像也比干站在这儿,眼睁睁看着战友被逐一歼灭要好很多。 “方圆,别冲动!” 就在方圆咬牙,回头要说什么时,看出他要跳崖的水暗影,一把抱住了他胳膊。 “我要下去。” 方圆看着水暗影,沉声说:“无论如何,都得下去。” “我知道,你跟我来!” 水暗影拉着方圆,转身向来路跑去。 方圆被扯着跑出几步,抬手刚要挣扎时,水暗影急急的说道:“我知道还有一条路,能通往下面!” “在哪儿?” 方圆立即放弃了挣扎。 “北朝人的指挥所,是九幽王告诉我的,那边有电梯,可以直接去最底层--但她还说,电梯已经被破坏了。我们去看看,能不能想办法从那边下去。” 水暗影说着,抬起手电指着远处:“看到那具尸体了吗?指挥所就在下面的岩壁中。” 第491章 :让大爷我亲一个 随着水暗影的手电光,方圆抬头看去,就看到一具北朝人的尸体,仰面躺在巷道边上,两条腿子耷拉下了崖壁。 已经死了几天的尸体开始浮肿,散发着让人作呕的恶臭气息,却能看出它的胸口位置那个血洞。 这是被九幽王杀掉的,就在她跟方圆刚来到古城的第一天。 俩人跑到尸体前,水暗影抬手掩住了口鼻,单膝跪地抬起手电往下照去:一架铁梯,钉附在岩壁上,七八米高度的样。 “下面,就应该是指挥所了。” 水暗影掩着嘴说出这句话,方圆抬脚把那具恶心的尸体踹进深渊,抢先下了梯子。 “小心些,你还有伤呢!” 水暗影连忙紧随其后,不住的小声提醒着。 方圆才不管这些,在脚腕上小银铃发出的铃铃脆响声中,快速爬下了梯子。 梯子是螺旋形的,方圆右脚落地时,已经站在了凹进岩壁的平地上。 这个指挥所,隐藏的极其巧妙。 谁也不会想到,在黑漆漆的深渊下面,会有个人工凿成的洞穴。 当初要不是崔金玄着急让人去找丰田秀敏,从而暴露了指挥所,相信就算九幽王的本事再大,也肯定找不到的。 崔金玄的一时冲动,引来了那个女魔头的疯狂杀戮。 指挥所内,竟然还亮着灯。 方圆刚下了梯子,一阵更为浓烈的恶臭、血腥气息,就从指挥所内扑了出来, 从外面,就能看到里面一片狼藉,横七竖八的躺着十几具尸体。 个个死状极其悲惨,恐怖,不是胸口被掏了个大洞,就是被撕成两半,甚至还有一具尸体的脑袋,竟然被活生生的拽了下来。 “呕!” 就在方圆快步走进指挥所内时,背后的水暗影终于忍不住了,抬手扶住门框,弯腰低头呕吐了起来。 “坐下,闭眼。” 方圆低声说着,用力咬了下牙关,快步走向墙角。 本性对当前环境有着强烈排斥感的女孩子,这时候恶心呕吐,双腿发软、脸色惨白都是很正常的。 其实,方圆又何尝不想吐? 空间面积足有两百平的指挥所内,绝对的狼藉一片,除了那些发臭的尸体外,大部分的电器都被砸烂了,不过墙角那边的冰箱,可不是能随便砸烂的。 方圆打开了冰箱门。 很好,冰箱还是正常工作着,里面有他最想要的东西:矿泉水,以及一些袋装食品。 “来,漱漱口。” 方圆把一瓶矿泉水扔给水暗影,随便找了个黄帆布背包,开始往里装东西:“稍稍休息下,我们就该走了。” 就算用脚丫子去想,方圆也能想到已经深入第三层的同胞,此时肯定弹尽粮绝,必须得需要这些东西来补充体力。 水暗影也知道当前情况紧急,只能紧咬着牙关,拧开矿泉水,漱口后把整瓶水都喝了下去。 冰凉的矿泉水下肚后,稀释了很多恶心。 “不用睁开眼,你只要跟着我走就好了。” 方圆背上帆布背包,走回水暗影身边,把她从地上搀扶了起来。 水暗影很乖,马上就闭上眼,双手抱紧了方圆的胳膊。 指挥所后方的电梯口,没有门,也没有电梯,就数跟粗钢缆绳直上直下的垂下。 方圆探头向上向下看了几眼--无论是上面,还是下面,都黑漆漆的啥都看不到。 低头看了眼死在门口那具尸体,方圆顺势把它踢了进去。 过了足有四五秒钟后,才隐隐听到噗嗤一声响,从下面传来。 电梯坑道的深度,远远超过了方圆的预料,看来能直接抵达最深处。 尸体落地后,并没有厉喝声啊,枪声啥的响起,这就证明没有谁在意,或者说没有谁能想到,有人敢从这么高的高度上,顺着缆绳滑下去。 方圆就敢--他在伸手抓住缆绳,用力晃了晃,确定缆绳紧绷着并没有中断时,就听水暗影颤声问:“我、我们真要从这儿下去吗?” “你还能想到第二条路吗?” 方圆回头看着她,稍稍沉默了会,才低声说:“要不,你先去地面等我,我自己--” “方圆,我不喜欢你说这样的话呢。” 水暗影打断了方圆,声音虽然低,却很坚决:“从今往后,你去哪儿,我就去哪儿,哪怕是去地狱,我也要跟你在一起。” “嘿,这可是你说得啊,不许反悔。来,小乖,跟大爷我亲一个。” 方圆笑了,动作轻佻的抬手,挑起了水暗影的下巴,凑过嘴巴在人家小嘴上,轻轻吻了下。 水暗影一呆,本来有些苍白的俏脸上,立马就浮上一层动人的嫣红。 她当然知道,这时候方圆跟她亲嘴儿,就是想减轻她的精神压力。 她也想减轻他的精神压力,于是--她就飞快的抱住男人脖子,都不用踮脚尖,就用力堵在了他嘴上。 两跟舌头,蛇儿般的纠缠在了一起,方圆那双不老实的爪子,更是在人家身上飞快游走。 波的一声,有些喘不过气来的方圆,脑袋后仰挣开了水暗影。 那娘们的小嘴唇,却跟着逼了上来。 方圆抬手,挡住了她:“老、老婆,你还真以为咱俩是在拍大片呢?像电影里那些沙比男女主那样,越是在紧急时刻,就越搂抱着亲个没完,好像危险也得给他们让路似的。” “我、我只是想放松。” 小脸蛋红红的水暗影,赶紧低下了头,很娇羞的样子。 看来,她能从方圆的这声‘老婆’中,听出这这家伙是发自真心的了。 “嘿嘿,男人最佳的放松方式,就跟女人泡在浴缸内。” 方圆胡说八道着,手上动作却不慢,撕下了衣襟,扯过水暗影的小手,帮她缠了起来。 这样,可以有效保护双手,在抓着缆绳下滑时,不被擦伤。 “话说,你亲嘴的技术很生涩啊,不会以前没跟人亲过嘴儿吧?咬的大爷我舌头生疼……你身子也瘦了许多,不如以前有肉,有手感了。嗯,出去后啊,我得把你养胖了,那样趴上去才有感觉。” 胡说八道中,方圆开始望自己的手上缠布条,更把那把陌刀牢牢系在了腰间。 “有机会,我也让你饿上七八天,看看你能不能变瘦。” 水暗影抬头,狠狠瞪了他一眼,伸手去抓缆绳。 “让我在下面,你在上面吧。虽说我从来都不喜欢在女人下面,不过这次可以破例。” 铃铃铃的小银铃响声中,方圆已经抢先抓住缆绳,身子一荡,两条腿盘在一起,向下滑去:“你说,这小铃铛总是铃铃铃的叫个不停,要不要拿东西包住它?” “别,这样我可以听到你在哪儿,就会心安。” 水暗影也盘在了缆绳上,随着方圆的下降速度而下降。 “我听着这话有些耳熟,那个女魔头当初也曾经跟我这样说过。老婆,要不是我能从你看我的眼神里,看出你是那么的爱我,我差不多就会怀疑你是她变成的了。” “胡说八道什么呢,你再怀疑我,信不信我--我松开绳子?” “可别,像你这么个大美人儿,要是摔成肉酱,那岂不是很可惜?” “那你以后就别跟我说这样的话。” “好,不说就不说。” 方圆下滑的速度,越来越快:“老婆,问你个事。” “能不能别再说话了?” 黑暗中,水暗影的声音听起来有些紧张:“就不怕我会分心?” “没事的,就当是咱们在坐过山车,聊聊天有啥可分心的?” 方圆问道:“你跟那女魔头聊天时,有没有问问她,是咋变成别人的没有?是戴人皮面具,还是通过某些穴位的控制,就能随意改变别人的模样?我前些天,曾经看过《狄仁杰之通天帝国》的电影,里面那个上官婉儿,就能用金针刺穴的手段,改变她自己的模样。” “我又没看过那部电影,我怎么知道?再说了,电影中都是杜撰的。” 水暗影犹豫了下,才回答:“我没有问她这些,不过我觉得,就算我问了,她也不会告诉我。” “那你有没有看到,她在喂你喝血时,是从哪儿滴出的鲜血。” “没有,那时候我跟你一样,都昏迷不醒呢。” “嗯,等有机会,我得问问她。” 或许在最紧张的环境内,不断聊天真能缓解紧绷的神经,所以方圆始终像只鸭子那样,呱呱的叫着:“对了,等我们出去了,她要是非得来跟你争老公,你咋办?” 水暗影轻哼一声:“哼,让给她好了,我才不稀罕这么嘴碎的臭男人。” “不要这么绝情好吧?” 方圆下滑的身子,骤然一停,抬头看着她:“你就不会跟我说,你很喜欢跟她两女共侍一夫的?” 方圆停止下滑后,水暗影可能从缆绳上感觉到了他动作,也立即停止下滑,有些羞愤的说:“行啊,那我跟她说,到时候我们两个一起来伺候方大老爷,一个左边,一个右边,随便你怎么样--这下,你满意了吧?” “嘿,嘿嘿,这可是你答应我的,以后不许赖账。” 方圆奸笑一声,才开始下滑:“水水,你--” 水暗影语气撩人的,打断了他的话:“好老公,乖老公,能不能闭上你的臭嘴,别再呱呱那些不要脸的话了,好不好?” “这些话很要脸的,我必须得说。此时不说,怕以后就没机会了。” 方圆认真的语气,说:“如果我们能成功销毁核试验室,肯定能引起爆炸,造成核泄漏。你总该知道,核泄漏后会对人有多大的危害吧?” 不等水暗影说什么,方圆又继续说:“更何况,我就觉的吧,剧烈爆炸后,会引发只是蓬在一起的地壳,从而造成大地震。轰地一声后,我们就会全部被埋在下面,数万年后变成化石,为后人研究。” 这次,方圆还真不是胡说八道,更不是瞎几把操心。 水暗影停止下滑,沉默片刻后才柔声说道:“那样,我们就能去地府,做一对同命鸳鸯了。” 第492章 :火山爆发的前兆 早在去年寒冬季节时,这边就曾经有过一次核试验爆炸。 当时,紧邻望南山只有一百公里的华夏境内某学校,都能感觉到明显的震感,操场上更有了发生地震后才会出现的裂缝。 这就是足以说明,这边地下核试验基地所在的地壳,跟华夏境内是一体相连的,都属于长白山余脉。 据这边宣称,那次爆炸是一次成功的试验,证明他们已经拥有氢弹技术了(氢弹的杀伤力,可是比核弹强好多倍的)。 不过,根据国际专家来推断,那次的试验失败了,只是一棵小型核弹爆炸而已,但并没有成功引爆氢弹。 因为氢弹一旦成功爆炸,对地壳形成的影响力,绝不会只让华夏东北边境内,感到轻微的震感,早就会引发震级达六级以上的大地震了。 还很有可能,会引发双边边境上长白山山脉的某座火山爆发。 据相关部门报道,在这边地下核试验基地存在后,长白山下方的岩浆流动性,要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活跃很多。 尤其是上次地震后。 也幸亏那次试验失败了,要不然对华夏东北人民来说,绝对是一次大灾难。 也正是这个原因,才促使华夏更大决心的拥护‘半岛无核’。 去年那次爆炸,之所以没有引发这边的地壳大规模运动,最重要的原因则是,北朝这边采取各种手段,有效减弱了爆炸后对地壳的震感。 可方圆他们这次来销毁实验室,当然不会考虑这些了。 那么,就有可能在销毁实验室时,引发核裂变,造成无法控制的大爆炸,然后引发大地震--就算他们逃亡的速度再快,好像也没机会跑到地面。 这不但是一次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而且还是有来无去的任务。 失败了,是死。 成功了,还是死。 “可我不想死。” 方圆仰面看着上方黑暗中的水暗影,低声说:“说实在的,如果下面没有我们的同胞,我肯定会带着你,用最快的速度离开这儿。至于北朝人会不会试验成功,引发大地震--咳,我只是个还算奉公守法的公民,这些头疼的事,就该交给那些吃皇粮的人去解决。” “我当然也不想死。” 水暗影犹豫了下,才说:“方圆,我们现在上去,还来得及。” “这可不是你。” 方圆笑了。 水暗影问:“怎么就不是我了?” 方圆又开始下滑:“你不该扔下他们不管,独自去逃生的。” “人都是会改变的,我早就跟你说过了。以前我犯傻,主动来寻死,那是因为你伤透了我的心。可现在呢,我知道你很爱我,为了救我不惜一切了。” 顿了顿,水暗影跟着下滑:“就像你自称是奉公守法的公民那样,我终究也只是个希望跟自己爱人,过上幸福生活的小女人。品尝到爱情的滋味后,就会不遗余力的捍卫自己的幸--” 水暗影刚到这儿,就觉得抓着的缆绳猛地一晃,就像有只看不见的大手,抓着缆绳用力摇晃那样,让她差点就抓不住了,尖声叫道:“方圆,小心!” 轰! 无比沉闷的爆炸声,这时候才从下方深处传来。 无形的震波,催动了方圆脚腕上的小银铃,发出铃铃铃的脆响,迅速向下滑落。 滴,滴滴! 刺耳的警报器声音,从观察室内响起,某部门负责人从椅子上一跃而起,用最快的速度,扑到了检测器前。 他清晰的看到,屏幕上本来还算平缓的直线,此时竟然像测量心脏的心电图那样,忽高忽低的剧烈起伏起来。 屏幕最下面,则是一些虚拟的火山熔浆,这时候也像被狂风吹过的海面,翻起了明显的浪花。 压力表上的数字,更是用极快的速度,不停变幻着。 每变幻一次,都代表长白山下足够五十亿吨的岩浆池,正迅速酝酿能蓦然爆发的充足压力。 屏幕最上方,则是一个个蓝汪汪的小湖泊。 这些大大小小的湖泊,就在长白山山脉上,有人造湖,还有最高处的天池。 最大的天池变化不是很大,但在距离望南山仅一百八十公里的鹦鹉川上,一座水库中的水,则翻起了一串串的泡泡。 “鹦鹉川,就是这儿!” 负责人不等监控员说什么,就用手指点着屏幕,脸色苍白的嘶声喊道:“如果火山爆发,将会从这儿喷出岩浆--这、这是川南县城!” 川南县城,只是华夏境内一座很普通的小县城,境内多山,而且还是矿山。 经过数十年的开采,大部分矿山都已经中空,从而减少了对地壳的压力。 如果长白山地下岩浆一旦爆发,那么很可能就会从压力最小的川南境内,喷涌而出! 川南县城内,可是有足足二十万的常住人口。 火山一旦爆发,将会把这座县城变成人间地狱。 “这些狗草的,又在搞试验!” 负责人狠狠骂了句,来不及擦额头上的冷汗,就抓起话筒,哆嗦的手指按在了快捷键上,电话一接通,就失去控制的喊道:“我建议,立即疏散川南境内所有居民--火山,随时会随着下一次地震而爆发!” 震感足足持续了四五秒种,才平静了下来。 铁辽慢慢地抬起头,双手依旧死死掐着一个北朝人的脖子。 因为太过用力,他的双手拇指,已经深陷进去,那个人的喉结早就被掐碎了,舌头身处老长,眼珠子更是瞪出了眼眶,很是死不瞑目的样子。 突如其来的爆炸声,把所有追捕秦摘花的北朝人给吓懵了,尤其是在强烈震感传来后,所有人都本能的迅速趴在了地上。 震感只持续了四五秒中,但这已经足够铁辽扑出来,一刀砍进一个北朝人的半边脑袋里,根本来不及拔刀,就迅速扑在这个人身上,掐住了他的脖子。 “特么的,怎么不提前通知一声?” 不远处,传来其他北朝人低声咒骂,开始去拣掉在地上的手电。 “质朴,你那边没事吧?” 有人晃着手电照了过来。 “没事,就是被摔到了鼻子,真倒霉。” 质朴闷声闷气的说着,马上也拣起手电,回照了过去。 “别照我脸,眼都花了。” 那个人抬手挡住眼睛,又开始招呼其他人:“两人一组,继续向前,搜索每一个能藏人的地方。触雷的华夏人,是逃不了多远的,快点!” 十几个北朝人纷纷答应着,俩人一组晃着手电,还低声咒骂着什么,顺着湿滑的小道渐渐走远。 拿着手电晃了几下的铁辽,迅速关灯,一手拖着一具尸体,快步走向了一道石缝中。 石缝最宽处也就是一米,刚勉强铁辽侧身拖着两具尸体走进去。 在石缝中拐了个弯后,铁辽才打卡了手电。 秦摘花就坐在最里面,倚在湿漉漉的岩壁上,脸色惨白的像死人。 “算你小子运气好,他们身上都有清水,食物。” 铁辽把手电抛给秦摘花后,蹲下来开始搜索尸体。 “老子、老子从那么高的地方跳下来没摔死,蹚了地雷后没被炸死,还能遇到你小子,这就足够证明我运气从来都不会太差。” 秦摘花强笑着自夸着,接过铁辽递过来的水壶,立即举在嘴上狂喝了起来。 “没摔死,没炸死,别被呛死。” 铁辽也顺着岩壁坐下,顺势坐在了尸体上,也开始喝水。 秦摘花才不理会铁辽的嘲讽,把水壶中的水全部喝光后,才长长吐出一口气,闭眼拍着自己的肚子,喃喃说道:“现在我才知道,水要比美酒好喝一万倍。” “活着,比死了也好一万倍。” 铁辽说了句大实话,就撕开压缩饼干,扔了过去。 “刚才那声大响,肯定是那些王八蛋又搞试验了吧?” 秦摘花接住饼干后,抬手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低声骂道:“真特么的闷热。” “赶紧吃饭,或许以后会更热了。” 嘴里大嚼着饼干的铁辽,喝了口水,含糊不清的说:“刚才巨响过后,我看到那些黑水中,有明显的水泡冒上来,散着一股子硫磺气味。” “冒泡,还有硫磺气味?” 秦摘花一呆,嘴角猛地抽搐了下,嘎声问道:“你、你是说,咱们担心的那些事,有可能会成为现实中的灾难?” 铁辽等人不顾凶险的跑这儿来,阻止北朝人的疯狂试验,主要就是担心这边的试验,会引发长白山那边某火山的地壳运动,从而发生大地震、大规模火山爆发、核泄漏等灾难。 毕竟这边距离华夏东北边境只有一百公里左右,如果这三件灾难中有一件成真,那么对华夏边境来说,都是毁灭性的打击。 所以,他们哪怕是付出再大的牺牲,也得阻止北朝人继续搞试验。 或许有人会问:既然这样,那么华夏当局在和谈失败后,为什么不干脆动用武力突袭这边,彻底把实验基地毁掉? 问题是,无论哪个国家的核试验基地,都是重兵把守的。 尤其是北朝这边,更是把基地放在深大数百米的地下,就算华夏军队进攻速度再快,也无法在一时半会中解决问题。 更何况,直接派遣军队的话,就会引发战争。 就像你拿着棍子打一条饿疯了的狗,它会不会竭力反扑你? 那样一来,战争正式爆发后,这边肯定会抢在基地被踹掉之前,按下核弹发射的按钮--这边总说能把核弹打到美国本土,明显是在吹牛,可打到华夏境内,肯定是相当有把握的。 如果他们能成功发射一枚核弹,对华夏来说都是无法承受的灾难。 投鼠忌器下,华夏只能把希望,寄托在了本次行动上。 毫无疑问,行动开展到现在,可以是相当失败的。 不是华夏特工不努力,也不是北朝人太强大,实在是没谁能想到,他们会拥有‘僵尸战士’这种大杀器,从而给铁辽他们造成了惨重损失,几近全军覆灭。 第493章 :下面有条火龙 铁辽等人的忽然出现,算是彻底踩痛了那些人的敏感神经,促使他们加快了试验速度。 刚才的那次爆炸,就是一次‘成功’的失败。 也算是在警告华夏当局:再敢派人来坏我好事,小心我发疯! “你的意思是说,他们也注意到了你注意到的那些,知道继续试验下去,会引发地震、火山爆发等灾难,但为了警告我们,不但不会罢手,反而会增多试验次数?” 听铁辽说完后,秦摘花慢慢明白了他想表达的意思。 “除了这样,我想不出他们忽然引爆的理由。” 铁辽点了点头。 秦摘花楞了下,又问:“那他们在明知道再继续下去,所引发的大灾难,会把他们在地下古城内的所有人,都一起埋葬了?” 铁辽冷笑:“哼哼,他们为达到目的,什么时候在意别人的生死了?” “那些参加试验的专家,就甘心成为他们疯狂的试验品?” 秦摘花不甘心的问道。 铁辽咽下嘴里的食物,再次冷笑:“你敢不敢跟我打赌,那些核试验专家,包括东洋专家,都不知道他们越加快试验速度,就距离鬼门关更进一步了?” 秦摘花沉默了。 他承认铁辽说得没错。 或许,那些北朝核技术专家,会为了所谓的祖国利益,不顾生死。 但那些东洋人呢? 就算再给他们洗脑,他们好像也不愿意死在这儿的。 他们之所以还在这儿帮忙,那么就证明他们根本不知道,他们此时就坐在火山口上呢。 直白点来说就是,他们也是东洋人为换取大利益的牺牲品。 接下来的几分钟内,铁辽俩人都没说话,只是闷头喝水,吃饼干。 山缝内的气温,这会儿又高了很多,更有夹杂在腥臭的硫磺气息,从山缝外面飘来。 硫磺,就是火山岩浆的组成部分之一。 硫磺气息越浓,气温越高,证明地下岩浆活动越厉害了。 俩人都有种错觉:仿佛在接下来的某一刻,就会有股子岩浆忽地喷涌而出。 从没有过的危机感,甚至比遇到那些僵尸战士还要强烈。 遇到僵尸战士,他们打不过还可以跑--但火山爆发后,他们能去哪儿? “看来,这次是死定了。” 吃饱了的秦摘花,拿起手电照了照自己小腹上的伤口:“老子的好运气,也用尽了--接下来,我们干什么?” “等搜寻我们的人回来后,我们跟在他们后面,找实验室。” 铁辽闭上眼,倚在岩壁上,淡淡的说:“就算是死,也得先把那实验室炸掉再说。” “找实验室?” 秦摘花愣了下,才吃吃的问:“你、你是说,这些守卫,是实验室的外围警界人员?擦,我还真没想到,老子没头苍蝇似的误打误撞,会找到这儿来。” “你刚才也说了,此前你的运气一向不错的。” 铁辽好像笑了笑。 “那你呢?” 秦摘花问道:“你也是误打误撞找到这儿来的?” “我当然不是。” “靠,说得跟真事那样,好像你早就知道实验室在这边似的。” “我是来到最底层后,才知道实验室具体方位的。” “你怎么会知道?” “你忘了,我会看风水。” 铁辽睁开眼,缓缓的说:“只是我也没想到,主创这个试验基地的负责人,竟然也是位风水专家,才能把核心实验室,建立在火龙的龙角之上,企图彻底压制住它翻身。” 听铁辽这样说后,秦摘花有些犯傻,低声骂道:“草,什么火龙水龙的,神秘兮兮的。” 风水界有云:天下龙脉,尽出昆仑。 昆仑山号称为万山之祖,山龙发布之源头,五岳高峰作为国土之阴阳起伏,就是金木水火土五行了。 群山,在风水界内代表着山龙。 有山龙,就有水龙,最著名的莫过于长江、黄河、鸭绿江了。 既然有山龙,也有水龙,那么就会有火龙。 火龙,就是指深藏地下的火山岩浆了。 就跟群山起伏的山龙、蜿蜒的水龙相比,火龙更像一条不安份的龙,随时都想腾空而起--长白山下的数十亿吨岩浆,就是华夏最大的一条火龙。 十八世纪时期,火龙曾经爆发过一次,所以才有了今天的天池。 长白山天池,也被称为龙潭,寓意跟下面那条火龙有关。 当初北朝发现这座地下古城,确定要把它当做试验基地后,当然也考虑过:一旦引爆核弹,会不会造成地震,从而引发下面的岩浆喷发? 为此,他们专门找了个风水大师,许以重金前来布局,希望能找出能克制火龙腾飞的最佳所在,用来作为核心实验室。 要想制止火龙飞天,最好的办法莫过于按住它的龙角。 只要能按住龙角,就能压住龙头--龙头无法抬起,火龙怎么腾空? 那位风水大师,根据最深层的山峦地形,找到了龙头的龙角所在之处,就是古城扶余王宫银安殿的下面。 根据风水大师的建议,北朝完全可以在这儿搞实验室,但实验室的建筑材料中,得用足够的铜器。 铜器,在风水界中有着相当重要的作用,华夏上古时期,大禹就是用铜铸九鼎,来镇住九州的水龙,让天下太平的。 可北朝在建造实验室时,不知道什么原因,却没有够足够重的铜,这也导致压制地下火龙龙头的重量不够,所以在进行核试验时,无法按住被惊醒的火龙,让它翻身。 地下火龙翻身,就代表着地震。 当地震(火龙翻身)频繁时,围困它的地壳就会出现裂缝,给它创造腾空而起的机会。 “现在黑水池内有大量气泡冒出,硫磺气息越来越浓,就足够证明那条火龙,正在积蓄最后的力量,借助下次爆炸时的威力,从地下腾空而起。” 铁辽就像在讲一个很平凡的故事,语气平淡:“到时候,不但这座地下古城会毁于一旦,还会从地表破土而出--方圆数百公里内,都会成为死地。” 秦摘花听得入神,艰难的咽了口吐沫后,才问:“那,火山爆发时,会从长白山天池开始吗?” “这可不一定,或许会从别的地方。” 铁辽摇了摇头,说:“那个地方,必须得有水。因为有水,才能让下面土壤更松软,抗压性更小。这也是大地震来临之前,水会迅速混浊、冒气泡的主要原因。” “那你有没有办法,压住龙头?” 秦摘花瞪大眼睛看着铁辽,好像只要老铁一反掌,就能搞定当前一切那样。 “有。” 铁辽笑了:“如果我是北朝这边的最高当家人,那么我就会赶紧停止核试验,避免地震的频繁发生,再用水泥浆,把这个诺大的地下古城灌满,那样火龙就能永远被困在这儿,万年无法动弹一下了。” “草,你怎么净说些屁话?” 秦摘花愣了下,才明白铁辽在开玩笑,低声骂了句后,随即问道:“这儿黑灯瞎火的,你是怎么找到龙头、哦,也就是实验室位置的?” “很简单,龙头是最高点,只要往高处走就可以了。” 铁辽回答说。 秦摘花再次愣了下,问道:“就这么简单?” “你以为会有多么难呢?” “我还以为你会像小说中说得那样,手打凉棚掐指一算,就能算出来呢。” “我又不是袁天罡,刘伯温的。” 铁辽刚说到这儿,忽然抬手拿起手电,关上了。 秦摘花马上就闭上了嘴,从尸体上抄起了他的昆仑陌刀。 有纷沓的脚步声传来,还有低低的咒骂声。 这是搜寻秦摘花的北朝人回来了。 “穿上他们的外衣,我们跟他们后面,去实验室那边!” 铁辽低声说着,摸黑脱下了尸体上的上衣。 秦摘花也顾不上肚子疼了,也赶紧行动起来:“我们能混进实验室吗?” “不试试,怎么知道能不能?” “如果能了呢?” “那就炸掉实验室!” “会不会引发更大的爆炸,继而触动下面那条龙?” “就算我们不炸,那条龙也不会安分太久了。” 铁辽淡淡的说:“而且我敢肯定,核试验的每一次试验数据,都在随时外传。真等他们试验成功了,就算火龙爆发,所有核试验专家死亡,他们也能跟根据传出去的数据,在别处重新建造秘密基地,直接开始生产核弹就是了。” “嘿嘿,既然左右都是个死,老子可不希望那些白眼狼如愿以偿!” 秦摘花嘿嘿冷笑着,接下死尸上的腰带,用力扎在了伤口处。 疼的他长吸了一口气后,才喃喃的说:“只是,我们无法把这儿的情况传回国内,让那边的居民及时撤退。” “这个不用我们担心,我觉得国内那些相关专家,肯定已经勘测到了这边的动静,找出火山有可能爆发的具体位置。” 铁辽拿起北朝人的兵器,率先向外走去。 “老铁,等等。” 秦摘花忽然叫住了他。 铁辽回头。 黑暗中,秦摘花深情的看着他,轻声说:“下辈子,我希望你能变成个娘们,我娶你当、当小三吧,要不然断玉会不高兴的。” “滚蛋。” 铁辽骂了句,加快脚步走了出去。 外面的上空依旧漆黑,前面不远处,有好多手电光扫来扫去的,就听到一个沙哑的声音喊道:“第三小队留下警戒,其他人都去会议室,传达最高领导的伟大指示!” “我们是第几小队?” 擦着岩壁快步前行的秦摘花问道。 “我们跟着去会议室,这是唯一的机会了。” 铁辽才不管那俩死人是第几小队,只知道他们必须得混进会议室内。 会议室内,人生鼎沸,乱成了一团。 有个尖细的男人声音喊道:“王彦梧,你这是在散布谣言,说鹦鹉川马上要有地震发生,火山要爆发了。如果是放在上世纪七十年代,你就会被批斗的!” 王彦梧满头大汗的回答:“戚主任,我可不敢散布谣言,这是有科学依据的!” 第494章 :可能要出大事了 发现鹦鹉川水库那边地下活动剧增后,王彦梧马上就打电话给戚主任,报告了那边情况,并建议立即撤离川南县城的所有居民。 可让王彦梧无比惊讶的是,他的报警电话,不但没被引起重视,反而受到直接上司戚主任的呵斥。 戚主任要求他:立即闭上妖言惑众的臭嘴,赶紧去他办公室! 今年五十七岁的王彦梧,从事本行工作已经数十年了,有着相当丰富的经验,在过去的那些年中,有过数次相当准确的判断,从而获得几个前任领导的首肯。 不过由于他潜心研究业务,对乱七八糟的官场毫无兴趣,所以这些年来,始终只担任地方某部门的负责人。 听领导在电话中那样毫不客气的训斥后,王彦梧急了,马上就反驳起来,并列出一系列的数据,企图在说服戚主任。 不过很明显,他的努力白费了:戚主任第九次让他闭上臭嘴,赶紧去办公室接受当面‘教诲’后,就扣掉了电话。 戚主任的态度,彻底激发了王彦梧骨子里的倔强,立马赶来了直属上级部门。 刚来到院子里,他就大声呼喊,说马上就要来地震了,火山将会从鹦鹉川水库下方爆发--等等。 别看戚主任不待见王彦梧,可单位其他人,却很清楚他的为人,知道他可不是那种张开风、合上雨胡咧咧的,就是人很靠谱:既然他说当前情况很危急,那么情况肯定不乐观。 一时间,整个单位的人,上到副主任,下到清洁工,都纷纷放下手头的工作,把他围了起来,七嘴八舌的问他到底是咋回事。 要地震了,火山会随时爆发,具体位置很可能就在鹦鹉川水库那边! 王彦梧翻来覆去的,就说这些。 领导让你去他办公室汇报工作,你却在院子里妖言惑众,这简直是给脸不要脸--戚主任怒了,像发疯的野猪那样,拖着肥胖的身子,用令人吃惊的速度跑出办公楼,扑向了王彦梧。 幸亏戚主任还有点理智,没有在院子里对王彦梧动以老拳,而是劈头盖脸的训斥他一顿后,厉声要求所有单位工作人员,马上去会议室,召开对某人的批判大会。 更让戚主任愤怒的是,到了会议室内后,王彦梧还在不停的散播他那些谣言。 围在王彦梧身边的那些人,也都被他给吓坏了,纷纷追问细节。 戚主任马上拍案而起,怒斥王彦梧造谣,甚至还说要批斗他。 “王彦梧,我警告你,你这是在犯罪!” 戚主任恶狠狠盯着王彦梧的样子,就像是在看杀父仇人:“你以为就你那边知道鹦鹉川水库发现异常了吗?我们这边的监控设备,同样发觉了!可事实远没有你说的那样严重,只是有些轻微的水混浊罢了!” “你胡说!你要是不信--” 王彦梧确是真正的知识分子,情急之下竟然敢指着领导鼻子说他胡说。 敢守着戚主任所有手下,说他胡说,这还了得? 砰的一声,戚主任再次狠狠拍了下桌子,尖叫道:“王彦梧,现在我宣布,你已经被撤职了!滚,滚出会议室--小李,你们还愣着干嘛,不想干了是吧?” 小李是单位保安,戚主任拐着弯的亲戚,平时仗着领导可是把自己当大爷看的。 现在看到靠山被气得满脸铁青,就像随时会捂着心口摔倒在地、牺牲在岗位上的样子,小李哪敢再犹豫,赶紧吆喝另外一个同乡保安,冲向了王彦梧。 才不管老王是如何的挣扎,俩人一左一右,就像老鹰捉小鸡那样,直接把他从会议室内架起来,直接推搡出了单位大门。 “都回去工作,这个月的奖金还想不想要了?” 被气得浑身发抖的戚主任,看到还有下属在交头接耳后,再次爆发:“谁敢散布谣言,后果自负!” 领导都这样气急败坏了,谁还敢再呆在会议室内啊,赶紧相互推搡着跑了出去。 只留下了副主任老侯。 老侯也是靠扎实的工作态度,一步步爬到这个位置的,可不像人家戚主任,有个在市里当二把手的高层表亲,喝酒后在大街上被交警查住后,不但不认错,反而会马上一个巴掌抽过去,飘然而去,事后啥也没有。 “戚主任,我有几句话想说。” 等会议室内的下属都走光后,老侯才递上了一颗烟。 看在老侯平时很尊重自己的份上,秦责任赏脸接过了他的香烟:“老侯,就咱们俩人,有什么就说什么好了,这样婆婆妈妈的。” “呵呵,也对。” 生性比较圆滑的老侯,呵呵笑了下,才说:“从我那边掌控的数据来看,我觉得王彦梧也不全是危言耸听,还真有--” 戚主任抬手打断了老侯的话,语气硬邦邦的:“老侯,你怎么回事,也帮着那个老东西?” “好了,别说了,我心里有数。现在我马上去市里找领导,详细汇报此事。唉,你们啊,就是不懂事啊!就算事情真有那个老东西说的那么严重,可也不能见人就嚷嚷啊,那样会引发社会动乱的。这种事,必须得有组织,有计划的进行。” 可能是觉得对老侯的态度有些过了,戚主任抬手拍了拍他肩膀,看似语重心长的说了几句掏心窝子的话,拎着公文包快步走出了会议室。 “到底是领导,考虑问题够全面。” 目送戚主任走出会议室后,自感受教良多的老侯,才惭愧的摇了摇头,也走出门外,站在走廊窗前吸烟。 从这儿,能看到戚主任坐上了他那辆天籁轿车,缓缓驶出了单位大门。 就在老侯刚要扔掉烟头,回自己办公室时,眉头却微微皱了下:戚主任驱车出了单位门后,并没有左拐(那才是去市里的方向),而是直接右拐,呼啸而去了。 老侯虽然生性圆滑,知道要想坐稳当前的位子,那是绝不能违逆戚主任的,可却不是那种没有任何想法的人。 在看到戚主任出门却右拐,向他自己家方向疾驰而去后,就觉得有些不对劲,沉思片刻,马上就快步走回了办公室。 老侯觉得,他必须得打个电话。 “你赶紧回家,我有非常重要的情况告诉你!” 对电话那边的女人说了句后,戚光宗再次加快车速,才不管前面路口亮了红灯,还有交警在执勤呢,狂摁着喇叭,风一样的吹过。 戚光宗住在流花小区,不过就在距离小区还有一站距离的路口时,却右拐顺着河边向被驶去。 距离流花小区五公里之外,还有一个风景优美的小区--这儿,就是戚主任的第二个家。 某栋楼的三楼东户内,住着一个叫英姬的女人。 英姬不但名字好听,而且人长的比名字还漂亮,才二十四岁,目前身份是在华留学研究生,不过没有谁看到她上过一天学。 因为英姬是北边那边的特别工作人员。 简称特工。 就在上世纪时,前苏的克格勃中的燕子,可谓是名扬天下,那时候北朝跟那边的关系相当不错,每年不但能得到大笔援助,还能派人去那边接受特别训练。 那批人学成回国后,北边就成立了一个‘盛开的金银花’部门。 部门中所有工作人员,都是北边在国内精挑细选的美人胚子,被成为半岛燕子。 半岛燕子历史上,曾经出现过一个相当牛叉的女特工:潜伏东洋,制造了一起导致数百人遇难的空难,后来归附南韩,还出书挣了笔大钱,过上了幸福生活。 能够像那位前辈一样,就是英姬的最大梦想了。 不过很可惜,英姬自问无论是身材长相,还是智商情商,跟那位前辈相比起来,都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但命运却不咋样:她在出道后,竟然被派来华夏这个边境城市,负责‘照顾’戚光宗。 英姬觉得,戚光宗真是浪费了这个名字,该叫戚光猪才对:暂且不提长相,单说他那个比怀孕八个月妇女还要大的肚子吧,每次脱掉衣服淫笑着扑向花儿般的女孩子后,都会让英姬恶心的要吐。 可为了祖国的利益,英姬必须得使出浑身解数来伺候他,还得每个月,都得给他一笔相当可观的资助。 北边那边如此下血本的拉拢戚光宗这个副处级小干部,就因为他管着边境这边的地址活动工作--说起来,也是个比较冷僻的衙门了。 所以当年轻漂亮的英姬,主动靠过来,投怀送抱还附带每个月大批美金后,戚光宗连想都没想,就一口答应下来,从此陷进了温柔乡内。 最多,有时候趴在英姬那娇美的身子上,累得要死时,会埋怨他那位表亲高层:哼,你以为表哥无能,只是碍于欠我家情,才安排我来这个无足轻重的清水衙门,当打发叫花子似的,可你做梦也想不到,我小日子过的很舒心吧? 戚光宗,压根就没把自己单位那些数据,按时交给英姬有什么不对:一些地质数据而已,又不是尖端武器技术。 至于英姬撒娇时,一再嘱咐他‘如果发现边境地壳运动正常,你必须得竭力掩盖此事’的那些话,戚主任觉得也没啥拉不起的。 是,戚主任承认,他已经知道英姬是那边的燕子了,提出这样的要求,就是为了掩盖那边的核试验--诚然有些过分,可看在美女、美金的份上,这还算事吗? 不过,直到王彦梧这个单位的‘权威人士’,心急火燎的说要有地震、火山爆发后,戚光宗才意识情况不妙,赶紧跑来找英姬了。 “偶吧,到底发生什么事了,你脸色这样难看?” 戚光宗刚开门进屋,已经换上一身性感小衣服的英姬,就赤着雪白的小脚迎上来,一把搂住了他的脖子。 推开英姬伸向自己下面的手,戚光宗艰难的说:“英姬,可能要出大事了。” 第495章 :看到了好多的棺材 “什么大不了的事,让你脸色这样难看?” 英姬脸上的媚笑,稍稍僵硬了下,脑袋后仰,双眸深情的看着戚光宗。 “我们单位下属一个监控点,在半小时前发现鹦鹉川水库那边的地下,发生了异常活动。” 顿了顿,戚光宗才接着说:“那个老东西说,地下岩浆活动厉害,很可能会出现火山爆发那样的大灾难--你、你是不是告诉你那边,先停止试验,等稳定一段时间后才进行?” “带数据来了吗?” 听他这样说后,英姬脸色也凝重起来,马上松开了他,开口要详细数据。 “没、没有。” 戚光宗摇了摇头,低声说:“因为来的匆忙,我没带……” “废物!” 英姬冷冷的骂道。 “啊,你、你说什么?” 戚光宗呆了,满脸不信的看着英姬:这还是那个纠缠时,哭着大喊偶吧用力的女人吗,怎么目光这样吓人? “我说你就是废物!” 英姬重复了一遍,冷笑着说:“我们给你那么多好处,金钱美女,所求的,不过是最危急时期的数据罢了。可你却特么的不带数据,自己跑来,不是废物是什么。” “你个贱人!” 戚光宗脸色刷的阴沉下来,眼珠子瞪的老大,抬手指向她鼻子,气急败坏的骂道:“我只是着急忽略了--啊!” 戚光宗还没骂完呢,英姬就猛地攥住他右手,左手采住他头发用力往下按的同时,白生生的膝盖,狠狠顶在了他小肚子上。 戚光宗就像一条狗那样,跪伏在了地上,额头放在英姬脚面上,冷汗噼里啪啦的往下落。 “滚起来,现在立即给你手下打电话,让他们把那些数据传到你手机上,要不然我毙了你!” 英姬才不管戚光宗此时有多么的难受,弯腰采住他头发,拖死狗那样拖沙发前,伸手从垫子下拿出了一把枪。 当冰冷的枪口,抵在戚光宗脑门上后,他才猛地意识到:他在人家眼里,只是一条贪吃的狗子罢了。 一旦主人对他不满了,就会立即宰掉他。 “别、别开枪,我、我马上去做!” 戚光宗浑身好像打摆子那样,低声哀求着。 “快点!” 英姬这才放开他,接着又拿起了手机,拨通后,就是一连串戚光宗听不懂的半岛话。 在枪口的威胁下,戚光宗不敢怠慢,马上给心腹手下打了电话,要求他必须尽快把王彦梧那边的数据,发送到他手机上。 可能是也知道戚主任现在很危险,心腹手下在几分钟后,就把数据传了过来。 刚打完电话的英姬,一把夺过了手机。 等戚光宗小肚子不怎么疼了后,英姬已经传完了文件。 “偶吧,刚才是我不对,还请你原谅--来,让我看看呢。” 又打了一通电话后的英姬,一改刚才女煞星的样子,把手枪放在一边,蛇儿般的扭着身子,靠了过来。 戚光宗可不敢再碰她了,刚要躲,英姬就冷笑道:“你敢不听话?” “我、我--” 戚光宗冷汗直淌,喃喃的说不出话来。 英姬脸色再次变得妖媚起来,伏在他怀里:“偶吧,我是不会伤害你的,咱们说好要白头偕老了的。” “我还真无法想象,你头发白了、牙齿掉光时的样子有多难看。” 费了足足半小时,才从地下钻出来的方圆,爬上来后,就脱力的躺在了地上。 “那我就永远不老,好不好?” 水暗影跟着爬了上来,跪坐在了他身边,伸手替他轻擦着额头上的汗水,动作温柔。 “切,永远不老,那岂不是成了妖精了?” 方圆嗤笑着闭上了眼,只想好好睡一觉,才不管好不容易爬出来的地方是哪儿。 强烈无比的震感来临时,就吊在上百米高处的方圆俩人,好像绳子上的蚂蚱那样,左摇右晃猛烈撞击着电梯坑道的墙壁。 更可怕的是,本来坚固异常的电梯坑道上方,竟然被刚才的那次强震给震塌了,头顶上方开始有人头大小的石块,轰然砸下。 如果不是水暗影及时下滑,抱住方圆,借着身子被狠狠撞在坑道墙上时,及时伸手扣住了墙缝,他们铁定会被流星雨般的落石,给砸下去,砸成肉饼。 最紧急时,方圆竟然被一个女人抱住,死死抱在怀里保护他--他感到很没脸。 而且,在整个世界仿佛都塌下来时,他好像感觉到,有一块足有两个人头大的落石,狠狠砸在了水暗影的背上。 她没有松手,甚至连一声疼痛的闷哼声,都没有发出,只是死死的抱着方圆,就像他们打情骂俏时所说的那样:无论你去哪儿,我都会追随你。随时随地,我都会保护你,像母亲疼爱孩子那样。 第496章 :像母亲疼爱孩子那样 像母亲疼爱孩子那样,去爱方圆--这句话,是水暗影第二次说了。 第一次,是她在忽悠九幽王时。 事实证明,她不仅仅在忽悠那个可怕的女人,而是她确是这样想,也是这样做的。 终于,瘆人的石块雨终于下完了,缆绳依旧直上直下的垂在坑道中,挂着方圆跟水暗影。 我会记住今天的。 这是方圆在石块雨下完后,说出的一句话。 你要记住我们在一起的每一天。 这是水暗影的回答。 方圆没有问她有没有被石头砸中,只要她还能正常的说话,跟他打情骂俏着落到最底层,这就足够了。 刚才的强震,不但让电梯坑道上方有落石落下,下面也有了塌陷。 简单点来说就是:如果刚才没有发生强震的话,方圆俩人能顺着缆绳,直接到地下古城的最底层。 可强震发生后,坑道上方、以及下方,都出现了不成程度的塌陷--几块足够大的石头,硬生生把他们下降的路给封死了。 他们要想离开坑道,必须得在下方塌陷的那地方,搬开那些石头爬出来。 至于爬出来后到了哪儿……这时候,可不是方圆该考虑的问题了。 无论他要做什么,都不能呆在坑道中了。 方圆虽然受伤了,不过搬石头这种体力活,可不能再指望水水姐了:那么好看的一双小手,只能去弹琴画画,给男人挠痒痒,可不敢被石头磨伤了。 水暗影好像也知道她得保护她那双小手那样,就心安理得的站在旁边,给方圆打着手电,陪他说话。 绝对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平时干这种小活就跟闹着玩似的方圆,在累出一身大汗后,才搬开了所有乱石,从塌陷处上方的一个窟窿力爬了上来。 这应该是一间屋子,因为后来的石板(每一块都是半米见方),明显是用来铺地面的石板,很平整,却长满了黑青色的青苔。 从石板青苔上就能看出,上面这间屋子,已经很久没有人来过了。 而且,方圆能从那个窟窿中,嗅到发霉的味道。 累个半死,搬石头时又触动伤口疼个半死的方圆,表面啥事也没有的爬出来后,就躺在了地上,打量周围环境的力气都没有了。 “如果我是个一心对你好的妖精呢,你还会喜欢我不?” 水暗影说着,抬起手电四处打量起来。 这是一间很大的屋子,足足得有一百五十平的样子。 塌陷的地方,就在屋子正中间,水暗影抬起手电后,就看到有一圈的--棺材,呈太阳形势的,贴在屋子四角,每排棺材足有四层高。 屋子的房门,都被堵住了。 “那我可以考虑一下,毕竟妖精也有好妖精的,就像《聊斋志异》内的那些狐仙。” 方圆闭着眼,喘气的频临明显平缓了许多,问道:“你看到啥了?” “看到棺材了,好多棺材。” 水暗影说着,关掉了手电。 “啥,棺材?” 方圆睁开眼:“嚓,搞了半天咱爬到墓室中来了啊,怪不得味道那么难闻--你咋关掉手电了,打开让我看看。” “一些破棺材有什么好看的?” 水暗影把手电放在地上,弯腰伸手,把方圆的脑袋搬到自己腿上,低声说:“你现在最需要的,就是好好休息一下。唯有休息好了,我们才能去救你、救那些活着的人,对不对?” “嗯,你说的不错,那我就稍睡会儿,最多五分钟。” 方圆重新闭上眼时,惬意的叹了口气:“唉,怪不得古人总说,醒握杀人剑,醉卧美人膝呢,原来躺在美女身上睡觉的感觉,确实不错。” “只要你喜欢,以后每次都可以这样休息,一辈子。” 水暗影柔柔的说到这儿时,就有一声轻微却又很清晰的咔咔声,从后面的棺材中响起。 听觉灵敏的方圆,马上就发觉了:“啥动静?靠,不会是这些棺材内,装着的都是那些白毛僵尸吧?” “哪有什么动静?是你太累了,出现幻觉罢了--乖,好好休息,五分钟后,我就会叫醒你的。” 水暗影柔声说着,右手从方圆刚张开的双眼眼皮上,温柔的抚过,接着哼起了那首《焚心似火》:“焚心似火,让火烧了我,燃烧我心,颂唱真爱劲歌--” 她的哼声是那样的温柔,就像水,像安眠曲那样,再配合着她轻抚眼皮的动作,让方圆一下子就觉得眼皮无比沉重,强烈的睡意,就漫山遍野的袭来,让他的心无比安静,沉沉睡了过去。 临睡前,他还喃喃的说:“我、我好像又看到了那些白毛僵尸……” “啊!” 水暗影猛地从床上翻身坐起,光洁的额头上,冷汗直淌。 “怎么,做恶梦了?” 正站在窗前,往东北方向眺望的陈断玉,迅速转身。 “嗯、嗯。” 水暗影瞪大双眸,呆愣很久,才缓缓点头:“我、我梦到我跟方圆被困在了一个阴森森的墓室内,周围全是棺材,里面全是那种浑身长满了红毛的僵尸,它们厉叫着,用尖利的爪子撕开棺材,向我们扑了过来。” “没事的,你只是在做梦。” 陈断玉走到病床前,抬手指着外面安慰道:“看,外面有太阳呢。” 第497章 :剪断三千烦恼丝 窗外有太阳。 川南不但太阳明晃晃的,就连天也格外的蓝,有小鸟不时的从窗外掠过。 这儿毕竟是边境县城,没啥太重要的污染企业,所以当地人,着实没福气享受到大都市中的人,才能享受到的污染空气。 “我、我回来多久了?” 水暗影望着窗外的太阳,傻愣愣的过了好久,才喃喃的问道。 “今天是第三天了。” 陈断玉回答。 “第三天?” 水暗影的眸子,这才微微转动了下:“三天了,我离开他已经三天了。他去那儿,本来是为了救我--可我回来都三天了,他还留在那个鬼地方。” 说着,她看向陈断玉,嗓音变得沙哑起来,更有大颗大颗的泪珠,噼里啪啦的往下掉:“断玉,你知道吗?我在看到他时,他连走路的力气都没有了,就像个血人那样,随时都能倒下。可他还是一步不停的走向我……那些骄傲的东洋人,压根就没被他放在眼里。” 陈断玉接着说了下去:“他本来就没把那些人东洋人放在眼里,无论他遭受多么沉重的打击,受多么严重的伤,就算九幽王不出现,他照样能把丰田秀敏干掉,然后带着你返回华夏。” 陈断玉能说出这些,是因为在这三天内,水暗影不管是醒着,还是睡着,只要是在说话,就是在诉说这些事情。 更是多次,在睡梦中哭着大骂她自己不是人,怎么就没看出方圆其实很爱她,却自己主动去找死,结果才连累了方圆。 “不、不会的。” 水暗影却摇了摇头,轻声说:“他在干掉那些东洋人后,才不会带着我就这样离开。他会去下面找铁辽,找秦老七他们。” “嗯,你说的对,他一定会那样做。” 在听水暗影提到秦摘花后,陈断玉眉梢猛地抽了好几下,转过头,语气故作平淡的说:“我也很了解他的。别看他嘴上说,不屑跟我们为伍,看不起七杀手内的任何一个人。其实他、他心里,始终都把自己当做我们中的一员,并引以为豪的。” “是啊--” 水暗影抬头看向陈断玉时,才发现背对着她的女孩子,双肩在轻微的抖动。 马上,水暗影就想到了秦摘花,想到陈断玉跟他的关系。 经水暗影的提醒,秦摘花蓦然发现丰田秀敏对他的昆仑陌刀很感兴趣后,就毫不犹豫的翻身跳下了深渊。 为了保护那把刀,不被东洋人得到,他圆可选择跳崖,而不是像个战士那样,跟敌人拼杀到死--这对生性高傲的秦摘花来说,绝对是个艰难的抉择。 事实证明他那样做是正确的。 因为在方圆出现、丰田秀敏独身逃走时,她都没能找到那把刀。 水暗影不认为,秦摘花从那么高的地方跳下去,还能活下来。 东洋人请北朝人帮忙,在最底层搜索那么久,都没能找到那把刀,只能证明底层环境太复杂了。 同样,太复杂的任何事,总会出现一些出乎意料的事--比方,水暗影在醒来后,就不止一次的安慰陈断玉,说秦老七很可能还活着。 只要他还活着,那么有方圆跟九幽王在,他就没理由离不开那鬼地方。 九幽王有多么的强大,可怕,陈断玉已经听水暗影说过了。 有那样一个打不死、视黑夜如白昼的不明生物,陪伴着方圆去找秦摘花、并把他救回来的可能性,很大。 所以这几天内,陈断玉虽然依旧无比担心秦摘花的似火,但总抱着极大的希望。 就希望在忽然间,龙头会从外面走进来,告诉她说已经救出了秦摘花,现在潜伏在望南山那边的华夏特工,正在护送他返回祖国。 水暗影也是被那些特工给救回来的,发现她时,她就躺在地下古城出入口那儿装死呢,浑身浮肿的吓人,果露在外面的所有皮肤上,都长了细细的白色绒毛。 要不是在她躺着的旁边树上,用利器刻着她的名字,华夏特工还真不敢相信她就是美美的水水姐。 水暗影被人迅速护送过边境的当晚,浮肿奇迹般的消肿。 当她身上的白色绒毛,也都自然脱落后,她重新恢复了凝脂般的肌肤,并在凌晨时分就清醒了过来,看到了龙头等人。 水暗影醒来看到龙头等人时,是一种多么激动的反应,陈断玉记得很清楚。 所以她也希望,龙头会忽然出现。 老天爷满足了她--就在陈断玉抬手擦掉腮边的泪水时,病房门开了,一个比以前更加消瘦,腰身更加佝偻的老人,从外面大踏步的走了进来。 无论龙头现在正承受什么样的痛苦,无论他的腰身佝偻的有多么厉害,但他总能给任何人,他就是一座永远也垮不掉的高山! 条件反射般的,看到龙头出现后,陈断玉马上就从病床上跳起来,嘎声问道:“有他们的消息了!?” 龙头没说话,只是看着她。 陈断玉那张英挺的脸上,蓦然散发出的红色,随着龙头的默不作声,迅速消退,继而变成了惨白。 “断玉,你先出去吧,最好是去街上散散心。” 龙头缓缓看向了水暗影时,淡淡的说:“有九幽王在,方圆绝不会死的。” 方圆不会死,那么秦摘花就不会死。 这就是龙头想表达的意思。 当然,也仅仅是安慰她的话罢了。 陈断玉没说话,轻咬着嘴唇点了点头,快步走出了病房。 这是川南的县医院,门外走廊内,站着好几个身穿便衣的特工,看到她出来后,都不约而同的点头致意。 陈断玉却像没看到那样,信步走下了楼梯,很有梦游的嫌疑。 此时正当午,大街上车流穿梭,绿树成荫,人行道上好多饭后散步的年轻人,个个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微笑。 医院的左边,是一家发廊,门口的音箱中,正播放着时下最流行的歌曲。 陈断玉不知道自己该去哪儿,才能斩断对秦摘花的思念,跟担心。 茫然站立了片刻,她走进了发廊中。 一个把头发搞成无比非主流的小伙子,马上就迎上来,热情的打招呼。 “我要一个板寸。” 陈断玉坐在了椅子上,看着镜子里那个戴着黑眼圈、无比憔悴的女孩子,对小伙子轻声说道。 “啊,啥?” 小伙子愣了:这位大姐虽说不是那种貌美如花般的娇滴滴美人儿,而且气色也不大好,可她却有着一般女孩子没有的飒爽英姿,一看就是个事业有成的女强人。 都强成这样了,咋还要理个板寸呢? 难道说,她渴望自己变成一个男人? 还是她被男人甩了,心灰意冷下,想剪断这三千烦恼丝--就在小伙子本能的想到这儿时,陈断玉又淡淡的说:“我要一个板寸。” “哦,好的,好的。” 小伙子赶紧点头,给她披上白被单,拿起了剪刀。 陈断玉闭上了眼。 陪护水暗影的这几天内,她几乎都没睡过:极其强烈思念那个生死不知的爱人,是一种什么滋味,只要看看哪怕是昏迷中,也在哭着喊方圆的水暗影就知道了。 水水姐,那么要强的女人,都被爱情给折磨成那样了,更何况向来不善言辞的陈断玉? 她好像就闭了一下眼,就听到小伙子低声说:“姐姐(东北人都很有礼貌的,不是喊姐姐就是喊哥哥的),您看看还满意吗?” 原来,陈断玉闭上眼后就睡着了,足足一刻钟的时间。 陈断玉睁开眼,看到镜子里端坐着个小伙子,尽管脸色还是有些憔悴,不过却带着阴柔的帅气。 “很好,我很满意。” 凝视着镜子里的自己,陈断玉看到了秦摘花,直到小伙子再次提醒时,才点了点头。 “呼,您满意就好。” 不知道咋回事,平时很油嘴滑舌的小伙子,总能从陈断玉身上,感受到一种莫名的压力,不敢让他再卖弄口舌,赶紧给她掀下了被单。 陈断玉站起来,再次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凝望片刻后,才抬脚走出了发廊。 你还没给钱呢! 小伙子抬手,张嘴刚要喊出这句话,却又不知道为啥,嘴巴动了动,就任由陈断玉去了,随即苦笑着轻轻抽了自己嘴巴一下,低声骂道:“草,你今儿这是咋了,咋就害怕一个女人了?” 小伙子自言自语的话音未落,就听到有人说:“对不对,我忘记给你钱了。” 他赶紧抬头,就看到那位让他无故忌惮的姐姐,又回到了门口,拿出一张百元钞票,放在门后的柜子上,转身就走了。 姐姐,您只是理了个板寸而已,用不了这么多钱的--小伙子赶紧拿起那张钞票追出去时,陈断玉已经走出了老远。 可能是理掉三千烦恼丝的缘故吧,陈断玉的心情好了很多,却依旧不知道该去哪儿散心,就这样信步前行。 “老侯,老侯,你别拉着我!我必须得告诉所有人,赶紧撤离县城!再晚了,就来不及了,地震随时会发生,火山随时会爆发--这是足足二十万人的性命啊,怎么可能因为他戚光宗一个人,就这样白白死去!” 就在陈断玉走到一个路口时,就看到两个男人拉拉扯扯的,从拐角处走了出来。 手里还拿着个扩音小喇叭的男人,极力挣着另外一个人,声音里带上了哭腔:“老侯,姓戚的不相信我,咱们可是共事多年的同事了,你啥时候见过我王彦梧胡说八道,拿这种大事来妖言惑众了啊?” “老王,我不是这意思。我只是提醒你,做事要注意手段,你在大街上这样咋呼,人家只能把你当疯子,没有谁听你--哎、哎,你谁啊你,干嘛抓我!” 老侯正极力劝说王彦梧呢,却忽然被人抓住肩膀推了出去。 “你刚才说什么?” 陈断玉才不理会老侯,抬手就采住了王彦梧的衣领子,双眸圆睁哑声问道:“有地震要发生--什么时候会地震,火山什么时候爆发?” 第498章 :一对同命鸳鸯 严格的说起来,火山爆发只是一种自然现象,是人力无法控制的。 不过随着社会文明的高度发展,就像黑木耳不再是单纯的黑木耳那样,火山爆发也不仅仅是一种自然现象了。 还能用来形容男人,在跟女人恩爱时,瞬间爆发时的感觉。 这也是人力无法控制的。 最起码,戚光宗爆发不爆发,他自己说了不算,得看英姬的意思。 俩人交往这么久了,他可是第一次听英姬的话。 可能是因为恐惧的原因吧,戚光宗这次的时间格外长,而且爆发时的力度,也相当猛烈,让年轻漂亮的女特工,终于从他身上,体会到一次做女人的好处了。 爆发过后,戚光宗就像一滩烂泥那样趴在女人身上,快被热死的狗那样剧烈喘着,舌头都伸出来了。 “偶吧,你好厉害哟,以后,我要你每天都这样。” 英姬蛇儿般的右手,在戚光宗后背上缓缓游走着,星眸半眯,双腮潮红,模样无比的风骚可人。 “我、我会尽量努力,达到您要求,让您满意的。” 戚光宗笑得比哭还难看,正要爬起来时,就听到背后房门咣的传来一声大响。 “啊,谁!?” 英姬尖叫着,伸手就把戚光宗从身上推了下去,接着就翻身坐起,伸手扯过沙发外罩盖在了胸前。 这可是女人的一种本能反应,跟她是不是特工没啥关系。 门口站着个年轻人,气色相当不好,但很英俊,更有一种说不出的阴柔美。 虽说八百个人在看到戚光宗的身体后,都会恶心的呕吐,可戚主任自己却以为他是‘冰清玉洁’的,可不能随便被人看。 尤其是样子比他帅气太多的男人。 “你、你特么的谁啊你?” 被英姬推开,在案几上重重刮了下的戚光宗,无比愤怒,赶紧也扯过沙发外罩捂住自己重要位置时,嘶声怒骂。 “你就是戚光宗?” 年轻人没有理睬英姬,只是盯着丑陋的戚主任,缓步走了过来,却厉声问道:“鹦鹉川水库那边地下活动异常厉害,你身为主管领导,为什么不重视,不像上级领导汇报,反而跑这儿来找女人鬼混!?” 戚光宗一呆,立即意识到年轻人怎么找这儿来了:肯定是单位中的某人,早就知道他跟英姬在这儿爱巢了,打电话询问他没回家后,就带这个年轻人找到这儿来了。那个人,肯定是老侯这个狗养的,因为唯有他才知道老子的事! 戚主任丑态被人看到后,羞恼成怒下全然忘记了,刚才他被英姬拿枪点着脑门、像狗那样用舌头给人家服务的事了,尖声骂道:“你特么的是谁啊你,要你管老子!” 戚主任只是气急败坏,可英姬却从年轻人身上散出的冷厉气质中,敏锐察觉出他不是一般人了。 只要年轻人对戚主任稍一动手,这表面蛮横实则比猪还要懦弱的男人,肯定会把她给招供出来的。 那样可就大势不妙了。 年轻人破门而入给英姬造成的震惊过后,她马上意识到自己当前的处境很危险,立即借着沙发外罩的掩护,从垫子下面拿出了手枪。 这时候,年轻人已经走到了戚主任面前,背对着英姬,抬脚对着他那张胖脸,就是恶狠狠的一脚,语气阴森的问道:“我只问你,鹦鹉川水库地下活动异常,是不是真得?” 被年轻人一脚,就踢的满嘴鲜血的戚主任,这才明白年轻人是个硬茬,竟然连他这么大的领导干部都敢动粗,难道他不知道戚主任闯红灯都没人敢管吗? “我、我--” 被踢的脑子都嗡嗡响的戚主任,满脸凶悍之色尽去,刚浮上苦比嘴脸时,就看到年轻人背后的英姬,霍然举手! 她手里,正拿着那把手枪。 “打死这混蛋!” 满脸害怕的戚主任,立马双眼放光,尖声大叫道。 这一刻,年轻人是他跟英姬共同的敌人。 甚至,一瞬间他就想到:枪杀了年轻人后,他就跟英姬亡命天涯,依着他在那方面的娴熟功夫,还有这些年来积攒的大把美金,相信英姬肯定会答应他的。 唰--就在戚主任的吼声刚出口,英姬的右手食指,即将扣下扳机时,一道耀眼的闪电,猛地从他们眼前乍起,一闪而逝。 接着,戚主任就看到了不可思议的一幕:英姬那只握着手枪的右手,就那么齐腕跌落。 鲜血,好像放慢了上百倍的慢镜头那样,从英姬断了的右手手腕处,慢慢的向外喷散开来。 还不等英姬的手腕落地,遮在她胸前的沙发外罩,就跟她傲人的胸膛,一起裂开--陈断玉在察觉出不好后,迅疾出刀后劈时,不但斩断了英姬的手腕,锋利异常的陌刀刀尖,也顺势把她的胸膛剖开了。 陈断玉的反应,绝对是发自本能的。 她在电光火石间劈出那一刀后,根本来不及考虑别的。 啪哒一声,英姬的手腕落地时,鲜血噗的一声,直直溅到了戚主任那张胖脸上。 低头,看到那只断手中的枪后,陈断玉眼眸攸地变红,霍然抬头看着吓傻了的戚主任,厉声喝问:“这个女人是谁!她怎么会有枪!” “她是北朝的特工--” 戚主任傻傻的回答。 “她会是北朝的特工?” 陈断玉一愣,再看向死不瞑目的英姬时,猛然明白了过来。 一个如此年轻漂亮的女特工,怎么会跟戚光宗这种副处级、毫无实权的男人鬼混在一起? 无非就是因为戚光宗,掌握着这边预测地质运动的清水衙门罢了。 在很多为官者眼里,这个衙门确实没啥油水可了捞。 但对北朝那边来说,却有着相当重要的作用:他们在边境进行核试验,肯定考虑到华夏这边的相关部门,能从核爆炸时的震感中,推断出他们核试验的等级,继而就会全力阻止他们。 可要是华夏高层,要是收不到这边地质运动的真实数据呢? 那么,相当然的,就没法通过一般般的震感,来确定某些情况了。 所以,只需一个漂亮的女特工,把戚光宗给搞定,就能蒙住华夏高层的双眼,给那边争取更多核试验的时间。 怪不得,王彦梧发现鹦鹉川那边不对劲后,就被戚光宗给霸道的撤销职务,无奈下只好拿着个小喇叭,去大街上到处‘妖言惑众’去了,原来都是因为这个女特工的原因。 北朝,这个本该被华夏视为兄弟之邦的名字,现在绝对是陈断玉最讨厌的字眼。 因为她所深爱的男人,就在那边,目前生死未卜。 所以,她无比的痛恨这个国家,痛恨那些人,更痛恨被人家美色给搞定了戚光宗,竟然不顾本国数十万同胞的安危,在千钧一发之际,还跑来这儿卖情报,鬼混。 “你--该死!” 陈断玉咬牙,厉喝声中陌刀再次攸地举起,电闪般劈下! 她现在完全相信王彦梧所说的那些了:那边的火山就要爆发了,她所爱的男人,生还的希望,微乎其微。 她把这一切,都强加在了戚光宗身上,所以这一刀劈下时,没有丝毫的留情。 “啊,别杀我!” 这四个字,是戚光宗在他丑陋一生中,说出的最后四个字。 然后,绝对削铁如泥的昆仑陌刀,就从他额头一划而下,又斩在了地板上。 叮的一声响后,戚主任那猪一般的身子,缓缓裂成了两半。 看来,他跟英姬确实有缘,活着时‘无比恩爱’,就连死亡的方式,也是如此的相似。 “方圆,方圆,你别冲动,一切都得按照法--” 就在陈断玉冷冷盯着那两片肉,漠然不动时,老侯焦急的声音从门外传来。 在大街上,陈断玉采住王彦梧的衣领子,逼问他说什么时的样子,无比吓人。 其实,就算她的模样不吓人,铁了心要‘妖言惑众’的王彦梧,也会告诉她的。 马上,陈断玉就追问戚光宗在哪儿。 碍于陈断玉问话时散出的杀气,老侯就觉得,他要是不说出来,这清秀阴柔的年轻人,就会随时干掉他那样。 陈断玉立即‘胁迫’老侯俩人,赶往戚光宗的家。 半路上,老侯给戚主任家里打了个电话,却被告知没回家-- 看出陈断玉牙关一咬后,老侯灵光一闪,就想到了英姬这儿。 陈断玉这才直接开车来到了这边(车子是老侯的单位用车),问清楚楼层后,下车就冲了上去。 在路上,老侯曾经小心翼翼的问陈断玉是何许人。 陈断玉想都没想,就说出了方圆的名字:在她的潜意识内,她唯有成为方圆,才能距离她所爱的男人更近一些。 看到‘方圆’上楼后,意识到要出事的老侯,赶紧跟王彦梧商量着,立即报警。 老侯更是赶紧通知了上级领导。 等他们打完电话,跑上三楼门口时,就看到了让他们不敢相信的这一幕了。 “不用怕,我不会伤害你们的。我就在这儿等,让警方赶紧过来。” 陈断玉连杀两个人后,心中的狂躁被鲜血稀释了好多,重新回归了理智,回头淡淡的说了句后,就开始搜索屋子。 既然英姬是女特工,那么这屋子里肯定会有陈断玉想要的东西。 她并没有费太大的力气,就找到了两个同命鸳鸯的手机,看到了某些数据传送。 “你叫王彦梧来着吧?” 陈断玉坐在英姬尸体边的沙发上,抬头看向了门外。 门外,老侯早就连滚带爬的跑去二次报警了,王彦梧却吓得走不到一步,只会扶着楼梯在那儿发抖, 听到陈断玉的问话后,老王本能的点了点头。 “你过来,给我解释一下这些数据。” 陈断玉抬手,冲王彦梧勾了勾右手食指。 就像被遥控的木偶那样,王彦梧身体僵硬的走了过来--可谓是有问必答。 呜啦,呜啦! 就在王彦梧刚解释完这些数据,所代表的可怕现象时,刺耳的警笛声响起。 第499章 :杀人凶手是方圆 接到老侯打到自己手机上的报警电话后,正在开会的曹阳局长,差点被吓得昏过去。 相比起内地,曹阳要比那些同级别的局长,算是更见过‘世面’。 毕竟边境从来都不是怎么安稳的地方,啥偷渡、越境、杀人放火这些事,说是长出也不虚的。 不过,就算曹阳‘见多识广’,可在听说戚光宗主任,连同他的小相好,都被人用利刀给活生生劈成两半后,他那小心肝儿还真是几乎要蹦出嗓子眼。 杀人有很多种,像鲁提辖那样用拳头揍死,像武二郎那样尖刀刺心,再不就像西门大官人跟金莲姐姐那样,用点砒霜送武大归天--同样是死,可被人劈成两半的死法,也太、太过分了。 更重要的是,被杀的这个人,是市二把手的亲表兄! 整个边境城市的五区四县,谁不知道戚光宗的大名? 绝对的皇亲国戚啊,别看被放在清水衙门,那也是走路嫌路窄的主,他没仗势欺人就已经是市民们的好福气了,现在却被人如此残忍的杀死--曹阳就觉得,天塌下来了。 戚光宗对二把手有恩,大恩。 二把手小时候父母双亡,就是被戚光宗父母抚养长大,才能上了大学,踏上官场,一步一个脚印的走上了今天的位置。 二把手是个好官,这是边境城市听说过她名字的人,都知道的。 可大家同时也知道,别看二把手从心眼里不待见戚光宗,但谁要是敢欺负他--或者说,无论他犯了什么样的错误,二把手都会尽量給他摆平。 这次,戚光宗被人欺负了……变成了两半,二把手会是什么反应? 曹阳不敢去想,只是在给市局领导打了电话后,就招呼局里所有在家的手下,乘坐四辆警车,风驰电掣般赶了过来。 不等车子停稳,曹阳就推门跳了下来:“老侯,你不会是在骗兄弟吧?” 别看老侯只是戚光宗的副手,实权更没法跟县局局长相比,可大家却是同级别的,再加上老侯这人长袖善舞,在川南县人脉很广,平时跟曹阳也是称兄道弟的。 虽然坚信老侯不会骗自己,曹阳在来时的路上,还是希望今儿是愚人节:哪怕他请老侯去鱼翅皇宫搓一顿,敬爱的戚主任也别出事。 但在看到老侯只盯着大地发呆,脸色惨白浑身发抖,浑然不知自己在跟他打招呼后,曹阳心中最后一丝侥幸,也宣告破灭。 “老侯,你--” 曹阳抬手,拍了拍老侯肩膀时,他才猛地清醒过来。 “曹局!” 老侯双手用力抱住他胳膊,嘶声叫道:“你总算是来了,总算是来了啊!太、太残忍了,太可怕了!” “凶、凶手呢?快,快带我上去!” 不知不觉见,曹阳的语气也开始发颤。 老侯刚要说什么,一辆黑色的大越野,就呼啸着冲了过来,吱嘎一声停在了警车旁边。 车门声响起时,曹阳他们本能的回头看去,就看到两个身穿黑西装的年轻人跳了下来,接着打开了后门。 一个身材高大,却很消瘦,腰身也佝偻了的老人,从车上缓缓迈了下来。 这是居民小区,警方在还没有拉起警戒线之前,当然没谁会阻止别的车辆在这栋楼前停下,但在看到那俩黑西装下车后,却都意识到他们不是一般人了。 老人下车后,根本没有理会那些关注他的警员,只是直接看向了曹阳,淡淡的问道:“你是县局的负责人?” “我就是。” 也不知道为啥,曹阳在老人看似随意看向他时,没来由的感受到了一股子压力,情不自禁的点有,回答了他的问题。 “你过来。” 老人再次说道。 曹阳向前走了两步后,才霍然想起还不知道老人是谁,自己怎么就这样听他的话? “让你过去,你就过去!” 看到曹阳犹豫后,一个黑西装马上就快步走过来,拿出一个大红色的证件,举在了他眼前。 曹阳只看了一眼,身子就打了个激灵,赶紧快步走向了老人。 被吓得脑子有些懵的老侯,本能的也想跟过来,却被年轻人拦住,冷冷的说:“没让你也过去的。” 老人看都没看老侯,等快步走过来的曹阳,啪的立正給他抬手敬礼后,这才缓缓举手,在眉宇间比划了下,淡淡说道:“这个案子我们接手了,让你的手下先散开吧,围在这儿太惹人注意了。” “是!” 根本没有丝毫的犹豫,曹阳马上就再次敬礼,接着转身对手下说:“快,先撤出小区,随时待命!” 这老头是啥来历啊,敢把年轻有为的曹局当手下般的使唤,曹局还问都不问的照办--带着这种疑惑,十数个警员马上就转身上车了。 他们可不知道,依着他们曹局的级别、资历,就算哭着喊着给老人当手下,也不够资格的。 更不知道,曹局在看到证件后,心中提着的那块大石头,一下子就落了下来:他们主动接手这个案子,简直是太好了,谢天谢地了。 看了眼很有眼里价走到一边的曹阳,龙头到背着双手,缓步走进了居民楼。 那来黑西装,马上就紧随其后。 “曹、兄弟,这个老人是啥来历,连你也得这样小心?” 老头三人上楼老大会儿了,终于慢慢清醒过来的老侯,才凑到曹阳身边,小声的问道。 左右看了看,并没有发现躲在远处向这边眺望的人中,有啥可疑人士后,曹阳才咽了口吐沫,低声说:“老侯,我觉得依着你川南通的灵通,肯定听说过风声这个特殊部门吧?” “啊,他、他们就是传说中风声的人!” 老侯大吃一惊。 正如曹阳所说的那样,号称川南通的老侯,早就听闻过风声是啥性质--那,可是个相当特殊的部门,地方上一般的厅级干部,都不被他们放在眼里的,必要时完全可以先斩后奏。 说虚点就是:曹阳这个级别的县局局长,人家要想办他,随便找个理由就能带走的。 怪不得曹阳这么听话--老侯想到这儿时,却看到曹阳苦笑着摇了摇头,声音更低:“风声(其实已经解散了,曹阳也知道,但却没必要跟老侯说)只是这个秘密部门的分部。他们确切的名字很奇怪,也很有玄幻色彩,叫封印……” 曹阳刚说到这儿,就突然闭嘴,挺直了腰板。 老侯下意识的回头看去,就看到老人依旧到背着双手,缓步从居民楼内走了出来。 跟在他身后的,除了那两个年轻的黑西装外,还有王彦梧,跟自称是方圆的陈断玉。 陈断玉半身是血,脸色木然,才没有因为劈杀一对狗男女,就觉得有啥不对劲。 “你们领导来了后,告诉他们,就说我们把人带走了。” 龙头径自走向那辆大越野车时,脚步微微停顿了下,又转身对王彦梧说:“还有你,一起跟我走吧。” 王彦梧傻了般的点了点头,他还没有从那血淋淋的一幕中清醒过来。 龙头也没在意曹阳点头说了什么,直接上了车。 很快,等一个黑西装帮不知道咋上车的王彦梧上车后,迅速跳上车子刚关上车门,车子就启动了,调头驶出了小区。 车子走了几分钟后,曹阳才呼叫自己的手下赶来,由老侯带路,去了案发现场。 虽说龙头说他已经接手此案,可当地警方肯定得了解、保护现场。 当看到屋子里那两具被剖开的尸体后,饶是曹阳等人早就有心理准备,可还是忍不住要呕吐,脸色苍白。 大家确实见惯了生死,但还是第一次看到有人被这样杀死。 暂且不说皇亲戚主任,单说英姬吧--这么漂亮(她的脑袋可没被陈断玉劈开)的妹子,那个自称叫方圆的家伙,得有多么的残忍,才能在斩断她右手后,再从她傲人的胸膛中间,一下子劈到两根腿下面? 再美的美女,一旦被开膛破肚后,就跟屠宰场内的猪没啥区别了。 暴殄天物啊。 就在曹阳心中升起这个念头时,一阵纷沓的脚步声,从外面楼梯上传来。 市局领导,跟市一二三把手都来了。 没办法,不但死者身份‘特殊’,关键是杀人手段太恶劣了。 于情于理,都有资格惊动这些大领导的。 年近六旬的一把手,只在门口看了一眼,就赶紧缩回了脑袋。 反倒是跟他搭班子的二把手--一个看上去四旬刚出头、戴着一副粗框黑色眼镜,穿着很保守(就是黑色西装衣裤,半高跟小皮鞋),一头青丝挽在脑后的知性女人,站在门口盯着俩眼珠子看向两个东西两个方向的戚主任,看了足有半分钟,才轻轻咬了下嘴唇后,低声问道:“有没有发现凶手的线索?” “凶、杀人的人,被带走了。” 曹阳知道眼前这一幕,实在不适合让领导多看,赶紧出门,关上了房门。 二把手还没有问话呢,曹阳的领导就厉声问道:“小曹,你怎么搞得!是谁,敢私自带走凶手!” “是--封印的人。” 曹阳看了眼二把手,才低声回答。 “是谁也不能从我们警方手中,私自带走……啥,啥,是、是封印的人!?” 市局领导刚说到一半,才猛地醒悟了过来。 封印,不但对曹阳是个无法反抗的存在,对他这个市局领导,岂不也是个天? “封印?” 二把手黑框平面眼镜后的双眸微微眯起,看了眼市局领导,又问:“那么,凶手是谁?” “他说,他叫方圆,来自唐王。” 曹阳说着,抬头用征询的目光,看向了老侯。 早就躲到一旁的老侯,赶紧用力点头。 “来自内地唐王的方圆?” 二把手也缓缓点了点头,再次重复道:“嗯,方圆。” “先过去五分钟了吗?哈欠,这么快,真不愿意起来啊。” 听到水暗影轻轻呼唤自己后,方圆还没睁开眼,就先打了个哈欠。 第500章 :梦中的诡异夫人 水暗影好像母亲安抚孩子那样,小手抚过方圆眼皮后,他就很神奇的睡着了。 从没有睡得如此香甜过,尽管也做梦了。 梦中,方圆又回到了八岁那年,父母带着他去唐王南部群山郊游。 那次,他玩的非常疯,在小溪里捉鱼,爬树上摘果子,骑在父亲的脖子上放风筝,连咋呼带叫的,唬的母亲一个劲让他小心些。 方圆知道,他到死也忘不了那次郊游,更能记住那一天是春分。 因为那一次的郊游,是在方天明夫妻神秘失踪前,唯一一次带他出去玩。 方圆记得很清楚,那天的天气无比的好,阳光温暖,蓝天上飘着大朵大朵的白云,树林中的鸟儿叫声,都是那样的悦耳动听。 他还记得,在他玩累了睡过去时,是睡在小树林中的。 父亲给他在树上拴了个吊床,母亲盘膝坐在地上,轻晃着吊床,轻轻哼一首不知名的曲子,然后他就不知不觉的睡过去了。 等他醒来时,太阳已经西下了,身上盖着父亲的外套,树梢上的小鸟扔在歌唱--却没有父母守着他。 小孩子醒来后,发现大人不在后,肯定会紧张,大喊。 范颖颖这才从树林外慌慌张张的跑回来。 那时候,方圆就曾经注意到,母亲脸上好像有泪水,而且随后走来的父亲脸上,貌似也被人用指甲抓破了几道。 不过那时候他毕竟是个孩子,虽然注意到了父母这些,却不会多想,很快就缠着老子爹,带他去小山谷内里的小溪边捉鱼。 太阳快落山了,按说该回家才对,依着方天明那不咋样的脾气,本该拒绝才对。 他却很稀罕的答应了--这也是方圆能牢牢记住那次郊游的主要原因之一。 刚才,方圆就再次梦回到了他八岁那年。 跟随方天明再次去了小溪边,脱了鞋子站在不深的溪水中,弯腰捉鱼。 好多、好漂亮的一群鱼啊,顺着溪水游过来。 早就做好准备的方圆,猛地伸手向上一抄--一条小白鱼被他抄在了手中。 小孩子嘛,能亲手捉住鱼儿,而且还是这么漂亮的小白鱼,肯定会非常兴奋的,方圆转身对站在溪边吸烟的父亲,张嘴刚要欢呼,却什么也没喊出来。 因为本该站在小溪边的父亲不见了,他原本站着的位置,出现了个女孩子。 女孩子异常的漂亮,身材高挑完美到爆,这已经让方圆目瞪口呆了,更关键的是,她竟然没有穿任何衣服! 而且,在她右肩位置,还长了一朵无比妖艳的花。 那是彼岸花--哪怕是在梦中,哪怕是梦回八岁的时候,方圆也能认出那是彼岸花。 天使般美丽的女孩子,皮肤细腻雪白,就像凝固了的牛奶,比景德镇烧制出来的白瓷还要光滑几分,所以把那朵大红色的彼岸花,衬托的无比娇媚,妖艳。 她是谁? 梦中的方圆,傻呆呆望着女孩子,觉得很眼熟,既像夏小韵,也像水暗影,还像漠北北--但都不是这三个人中的任何一个人,就是个无比美丽、妖艳的存在。 忽然间,就在方圆呆望着女孩子,失去说话、动作的本能时,她背后的草丛中,猛地扑出一些浑身长满了红毛的僵尸,嘶哑的低低咆哮着,扑向了她。 女孩子根本没有注意到,背后会忽然扑出那么多的红毛僵尸,高举着指甲蓝汪汪的爪子,向她恶狠狠的扑来,只是静静的凝望着方圆。 她那双眼眸哦,好像点漆一般的黑色深潭,深不可测,从而显得很是空洞,但却又带着明显的复杂感情,就像小孩子看着一颗美丽的糖果,犹豫着是要吃掉,还是保存下来那样,痴痴的望着方圆。 快跑! 方圆很想喊出这两个字。 但他张开的嘴巴,却喊不出任何的声音。 无论这个女孩子是谁,为什么看着方圆的眼神,是那样的深邃、空洞且又复杂,他都不忍心,她被那些红毛僵尸给撕成碎片。 一个红毛僵尸的爪子,快要碰到女孩儿白瓷般的肩膀时,她终于动了--看似好像在垂柳间穿行、信手拨开挡在眼前的柳枝那样,动作无比的轻盈,潇洒还有诗意。 但就是这样,那些看起来无比恐怖的红毛僵尸,却像被顽童摔出去的纸人那般,吼吼嘶哑的叫着飞出去--还没有落地,脑袋就很突兀的掉下来了。 这么厉害? 方圆更傻。 他忽然觉得,他该认识这个女孩子,知道她是谁。 但无论他怎么用力,都无法想到她是谁。 只是看到更多的红毛僵尸,足足数十个吧,齐刷刷的吼叫着扑向她时,她才转身挥手,抬起纤美的玉足瞬间--方圆发现了一个秘密。 被所有女孩儿在四岁后,就不会被任何男人看的那个地方,竟然贴了个黄颜色小纸条。 小纸条像什么呢? 嗯,就像那些捉鬼道士惯用的纸符--就是写有‘急急如律令’那些字的东西。 而且,那个小纸条,又貌似不存在,只是以幻象形势存在的,方圆却能看清。 啥玩意呢? 方圆嘴巴长大时,女孩儿却没有停止行云流水般的动作,很快就把所有的红毛僵尸,都摔了出去。 把最后一个红毛僵尸的脑袋,很轻松拧下来后,女孩儿才安慰方圆:“方圆,你别怕呢,只要你爱我,我会保护你一辈子呢,谁都无法伤害你呢。” 你到底是谁啊,我咋就想不起来了呢? 方圆咕噔咽了口吐沫,正要问出这句话时,却又看到有个人,鬼魅般的出现在了女孩儿身后。 这次,女孩儿依旧没有回头,有些空洞,且又复杂到让人看不清的双眸,始终凝望着方圆,看来很希望他能点头说:好,那我就爱你吧。 可方圆却能感觉到,女孩儿并没有发现她背后又出现了个人。 这也是个女人,无论是相貌、身材、还是年龄,都跟女孩儿有着惊人的相似,却是穿着衣服的:那是一身玄黑色的袍服,上面绣着大朵大朵白色的彼岸花。 应该是女孩儿的姐姐吧? 只是方圆却觉得,女人的实际年龄,要比女孩儿大很多,莫名其妙觉得那应该是她的母亲才对。 至于方圆为什么会有这种判断,他自己也说不清,可能是直觉吧? 终于发现方圆盯着她背后,满脸茫然的样子了,女孩儿这才霍然转身看去。 站在小溪中的方圆,从这个角度上看去,能清晰看到她在看到女人后,空洞而深邃的眼眸,骤然一缩,继而浮上骇人的惊恐之色,颤声问道:“夫、夫人,您、您怎么来了?” 夫人? 这个漂亮娘们,是谁的夫人? 又是哪儿的夫人,穿了一身这么可怕的衣服,竟然绣着彼岸花--慢点,慢点,彼岸花?我应该很熟悉这东西才对! 茫然的方圆,盯着那个夫人忽然想到什么时,就看她冷笑了一声,淡淡的问:“你的眼里,还有我这个夫人么?” 夫人虽然是在跟女孩儿说话,可她的双眸,却始终死死盯着方圆。 跟女孩儿看方圆的眼神不一样,夫人看着他的眼神中,没有空洞,一点也不复杂,唯有刻骨、阴狠歹毒的仇恨! 方圆发誓,他从没有见过这个夫人,所以真不明白,她怎么就这么仇恨自己:难道说,这个夫人是哥们以前上过的一个女人? 女孩儿根本不敢说话,只是全身瑟瑟发抖,慢慢匍匐在了地上,额头触地。 “我让你出来,是做事的,不是让你跟这该死的谈情说爱的。你以为,只要你能迷住这小子,就能过上好日子,我就不能跑出来吗?” 夫人这才看向来的女孩儿,语气阴森的冷笑道:“呵呵,可你错了--你跟那个孩子之间,无论是谁跟这小子在一起了,压制我的封印都能解除,都能离开那个让我发疯的黑暗世界,尽可能拥有整个天空!” “我、我不敢,夫人,我错了,错了,请您放过我吧!” 浑身发抖的女孩儿,颤声哀求时,汗水从她凝脂般的肌肤上溢出,滑下。 “那好,我就姑且再相信你一次。” 夫人重新看向傻了的方圆,淡淡的说:“不过,你现在必须把他给杀了,我才会相信你悔悟了--如若不然,你这辈子都回蚁巢呆着吧。” 方圆能敏锐捕捉到,在夫人说出‘蚁巢’这个词时,女孩儿本开就发颤的身子,更是猛地一震,随即霍然抬头,看向了他。 方圆真不敢相信,刚才还说要保护他一辈子的女孩儿,这次抬头看向他时,那么清纯到让人心疼的俏脸,竟然变得那样可怕。 比方圆此前能想到的所有可怕生物,还要可怕一万倍! “对不起,真的对不起。” 女孩儿慢慢的爬起来,背对着夫人死死盯着方圆,整齐的小白牙狠狠咬着嘴唇,有鲜血淌下时,忽然张嘴猛地怪叫一声,双爪张开以他无法躲闪的速度扑过来:“你去死吧--方圆!” 然后,方圆就听到了水暗影轻声呼唤他名字的声音,脑思维迅速恢复了运转。 很奇怪,他在即将被扑上来的女孩儿杀死时、却被水暗影及时唤醒后,竟然没有丝毫的害怕。 就仿佛刚才那一幕,他只是在看一个电影:那里面的方圆死活,干他屁事? 所以他才能在惬意的打了个哈欠后,缓缓睁开了眼。 他刚睁眼,水暗影就打开了手电,很随意的在自己脸上晃了下,接着就放在了地上。 水暗影的脸,还是那样的娇媚,带着浓浓的关心,跟母爱般的光辉。 “你真是水水?” 方圆看着她过了几秒钟后,才莫名其妙的问道。 水暗影一愣,随即失笑出声:“呵呵,我不是我,那我会是谁呢?” “刚才我做了个很奇怪的梦。” 方圆恋恋不舍的,从水暗影腿上抬头坐了起来,看向了四周。 四周有好多棺材,叠放的整整齐齐,呈太阳线辐射状那样,把他们围在中间。 第501章 :扶余古城的王宫 如果铁辽在这儿的话,肯定能看出这一圈棺材的排列,跟西北荒漠中的太阳墓完全相同的。 (太阳墓,位于孔雀河古河道北岸,是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发现的,有数十座之多。 每座都是中间用一圆形木桩围成的死者墓穴,外面用一尺多高的木桩围成7个圆圈,并组成若干条射线,呈太阳放射光芒状。 经碳14测定,太阳墓已有3800年之久,它是哪个民族哪个部落的墓地;为何葬在这里;这群人居住何方,是把太阳当做图腾建造此墓,还是有别的意义? 发现太阳墓这么多年了,全世界的科学家,始终没有搞清楚咋回事。 不过,华夏风水界却给出了一些被科学界视为‘荒谬’的结论,说它是来自另外一个空间,或者说是大沙漠地下某个黑暗世界的‘祖坟’。 之所以把祖坟搞成太阳的形状,就像你渴望有美女相陪那样,那个世界中的人,无比渴望能生活在太阳下,所以祖先死后,才把坟墓整成太阳状,算是未了的心愿,更是他们风水源头的所在。 太阳墓存在,那个世界用不毁灭。 为此,风水界某些大师,就建议毁掉那个世界在尘世间的‘龙脉’,让他们彻底的死绝拉倒。 但他们的提议,遭到了世界考古界的强烈抗议,甚至指责他们这是在毁掉人类文明等等。 总之,太阳墓是绝对不能被毁掉的。 至于风水界中那些高人,为了‘世界和平’,干嘛不在暗中把太阳墓毁掉,又有若干说法。 其中,算是最让人信服的说法就是:那些人不是不想毁掉这伟大的古文明,而是派人去了后,遭遇了从没有过的灵异打击,所有妄想破坏太阳墓的人,都在动手前夜离奇死去。) 不过,本该围成一整圈的棺材,在房门那边却留出了一条能让人走过去的巷道。 除了这些散发着霉味、死气的棺材外,屋子里就什么也没有了。 方圆当然没有铁辽那么‘高深’的道行,才不在意棺材为啥排列成这样,只是有种想打开棺材,看看里面有啥玩意的冲动。 水暗影却说话了:“你做了一个多么奇怪的梦?” “梦到我好像在八岁、又像是现在这般大,总之那天是春分,我跟父母去郊游,站在小溪边捞鱼时,看到了个非常非常漂亮的女孩儿。” 方圆弯腰伸手,抄起地上的手电,随口说道:“她说只要我爱她,她就会保护我一辈子。” “呵呵,那你答应了没有?” 水暗影轻笑一声,问道。 “我还没来得及答应呢,就有一些红毛僵尸扑了出来,吼叫着扑向她,却被她轻易干掉了。” 方圆说着,走到一具棺材面前,用陌刀刀柄在上面轻轻敲了几下。 砰,砰砰的,棺材发出沉闷的轻响。 这些棺材年数很久远了,木质开始腐烂,所以传音有些‘失真’,不过方圆还是能从中听出,里面装着东西。 当然是尸骨了。 尸骨又不是水水姐这般的美女,自然没啥看头,所以方圆放弃了要打开看看的想法时,就听水暗影再次娇笑出声:“咯咯,方圆,你梦到的那个女孩儿,既然能杀死红毛僵尸,应该是九幽王吧?” 不等方圆说什么,她就走过来,从背后轻轻揽住他的腰,小嘴伏在他耳边,吐气如兰的吃吃说道:“小子,你不会是真想跟那女魔头发生点什么吧?” “当然不会,我可不想死。” 方圆就任由她环抱着自己的腰,趁机用后背在人家怀里蹭着,说:“因为你不知道,又有个女人出现在了我梦里,跟女孩儿一样的漂亮,性感。” “你这个小混蛋呀,哪怕是在梦中,也不满意只有一个女人陪着呢。” 水暗影娇声说着,张嘴在他耳垂上轻轻咬了下。 “切。” 方圆不屑的撇撇嘴,反问道:“如果我跟你说,那个女人出现后的目的,就是逼着女孩儿杀我呢?” “什么?” 水暗影愣了下。 “在梦中,女孩儿非常害怕那个女人,看到她出现后,就吓得跪倒在了地上。” 方圆微微抬头看着上面的棺材,回忆道:“那个女人穿着一身黑袍,袍子上绣着大朵大朵的彼岸花。女孩儿称呼她为夫人--” 环抱着方圆的水暗影,身子忽地猛然一颤。 方圆眉梢也突地一挑,回头笑问:“咋,你害怕了?” “嗯,害怕--我怕那个女孩儿,会杀了你。” 水暗影轻咬了下嘴唇,语气紧张的问道:“她有没有听夫人的话,把你给杀掉?” “那是在做梦好吧?” 方圆提醒她。 “我知道你在说你的梦境呀,可我以前做梦时,也会梦到被人杀死的,然后就就会醒来。” 水暗影轻轻一跺脚,娇嗔的问道:“快说呀,女孩儿有没有杀你?” “她不敢违抗,她很怕那个夫人--嘿嘿,幸好这只是个梦,杀不死人的。” 方圆嘿嘿笑着,抬起手电照向了狭窄的通道,转移了话题:“咱们得走了,耽误时间太久了。” “嗯。” 水暗影低低嗯了声,也很识趣的不再继续刚才的话题。 毕竟被一个口口声声说要保护自己的女孩儿杀死,对任何男人来说是很扫兴的,哪怕她是被迫的,哪怕那是在梦境中。 一般房门都是向里推的,但这间推满了棺材的屋子,门板却是向外拉的。 门板是由很厚的木材造就,也同样散发着腐烂的气息,看来跟制造棺材的材质是一样的。 很奇怪,门板明明是往外拉的,而且屋子里只有数十个棺材,可门板上却落着门插。 也就是说,房门是被人从里面插上的。 难道是棺材中的某个人,在插上房门后,就爬回棺材里等死了? 方圆有些奇怪,抬起手电照向了门板上方:上边如果有明显的小孔、门缝的话,那么就能听过细绳穿过门板,吊起门插,在关上后再落下了。 问题时,两扇门密封的很好,既没有小孔,也没有缝隙,更没有拴住门插的细绳(哪怕是腐烂了,也得留下痕迹的),绝对是从里面落插的。 至于最后落插的那个人,得有多么大的勇气,才能在插上门后爬回棺材里,静静的等死--方圆觉得,这跟他也没屁的关系。 他只要能在抬起门插后,把门推开就可以了。 吱吱嘎嘎--随着沉重的门板被推开声响,一股子潮湿、要比房间内新鲜的冷空气,立即迎面扑来。 还带着摇曳的火光。 是的,就是火光。 足足有三十把火把,被固定在粗大的立柱上。 立柱上,都雕刻着张牙舞爪的龙形图案。 满是棺材的房子外面,竟然是一座相当宏伟的大殿。 大殿内,有王座,有金水桥(就是王座前面的小桥),有黑色玉石砌成的九级台阶,单列足有十二根的立柱,立柱尽头是更加高大的殿门--什么都有,就是没有人。 看来,那些守护大殿的北朝人,在有外敌入侵后,都跑去杀敌人了,却没想到方圆俩人,会从地下爬出来。 可是,这么牛叉的大殿侧角,怎么可能会有一间摆满棺材的屋子呢? 方圆现在自然没心思考虑这些,只是抬头看着眼前这座大殿,敬佩之情溢于言表:“估计,这该是扶余古城的王宫吧?” 任现代人,在置身上千年前的银安殿内后,都会被眼前景象给震惊,继而幻想出,在这个王朝盛世时期,伟大的高句丽王,高高坐在龙椅上,下面文武百官拱手而立,齐呼:我王千岁、千岁,千千岁! “嗯,这肯定是王宫了。” 水暗影也被眼前景象给惊呆,直到方圆说话后,才眨巴了下眼睛,看向了龙椅王座那边:“方圆,有没有兴趣去那边龙椅上坐坐,感受下当国王的乐趣?” 龙椅当年肯定是金色的,不过随着潮湿的侵蚀,已经变成了褐红色,就那样孤零零的端放在大殿最高处,好像也在回忆当年的盛况。 “切,能有啥的乐趣啊?” 方圆再次嗤笑一声,刚要提醒水暗影‘咱们是来救人的’时,却看到她已经快步走了过去,只好无奈的叹了口气,跟了上去。 女人嘛,不管在任何环境下,都无法丢掉她的好奇心,跟想坐坐龙椅啥滋味的虚荣心。 “现在,我就是国王,小方你就是孤王唯一的王妃了。” 快步走上金水桥后,水暗影回头冲方圆嫣然一笑。 为了哄这娘们开心,方圆只好站在桥前,拱手弯腰口称:“王家千岁,今晚可要临幸哀家?话说,哀家已经足足半个月,没有让您尝到肉滋味了。” “滚你的,小混蛋,再敢胡说八道,孤王把你打进冷宫,永世不得出来!” 水暗影抬手掩着嘴,咯咯娇声笑骂着的样子,犹如花枝乱颤。 能走动的花树--她在背对着龙椅后退时,忽然有清脆异常的银铃声,铃铃铃的响起。 方圆的左脚脚腕上,戴着九幽王送给他的小银铃。 小银铃上刻有饕餮,方圆在走动时,就会发出轻微的铃铃声。 因为银铃太小,声音肯定不高。 可现在,它发出的铃铃声,却猛地增高了十数倍。 整座大殿内,都来回回荡着铃声,绕梁三匝而不散。 最最让方圆感到不可思议的是:他没有走动! 他就站在那儿,双足踏地没动一下,那串脚链上的两个小银铃,就忽然发出这么响亮的铃铃声了。 “咦,这是咋回事?” 方圆低头看去时,就听到水暗影忽然惊呼一声:“啊!” 方圆赶紧抬头,就看到本来已经后退到龙椅前的水暗影,却已经摔倒在了地上,脸色煞白,甚至还有些狰狞。 她望着龙椅的双眸中,更带着明显的惧意。 “怎么了?” 顺着她的目光看去,方圆才发现,褐红色的龙椅上,好像放着一个同等颜色的木盒子。 因为颜色完全一致,所以刚才没注意到。 第502章 :盒子里是什么东西? 那只是一个盒子而已。 就算木盒子的颜色,跟龙椅颜色完全一样,方圆俩人此前都没看到,它竟然是被端端正正放在龙椅上的,但这有什么可怕的? 还至于让水暗影摔倒在地上? “怎么就摔倒了,没事吧?” 看到水暗影摔倒在地上后,方圆顾不得研究脚腕上小银铃为啥要响,更没再看那个木盒子一眼,赶紧快步走过去,把她从地上搀扶起来。 就在方圆走动后,脚腕上的小银铃不再响了。 最起码,不在像刚才那样响亮的响了。 “没、没事,就是后退时不小心,自己左脚绊了右脚一下,摔倒了尾椎这边。” 为了让方圆放心自己没事,水暗影反手揉着翘臀,黛眉皱起的向回走了几步。 不小心蹲坐在地上后,有可能会蹲倒尾椎骨,这也是很正常的,而且这地方的痛感神经也特别丰富,严重时能让人眼前发黑的昏死过去。 “我就说吧,别妄想坐这玩意。龙椅嘛,可不是一般人想坐就能坐的。” 方圆说着,弯腰伸手把那个木盒子抱在了怀里。 盒子沉甸甸的,估计至少得有四五公斤左右--搞不好,里面就是古高句丽国王的金印,毕竟这个比鞋盒子大不了多少的盒子,可是用木头制成的。 盒盖上,还雕刻着一些神秘的纹线,因为盒子颜色太深,所以看不清。 抱起盒子的方先生,嘴里说着龙椅可不是随便哪个人都能坐的,但他却一屁股坐了下去,接着抬头看向上面:“上面没悬剑吧?” 他所说的悬剑,可不是西方盛传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而是指华夏满清皇朝时,龙椅上方就垂着那么一把剑,也是用极细的丝线吊着。 据说,袁世凯称帝时,就没敢坐满清皇帝留下来的那把龙椅,而是自己‘造了’一把,椅垫子里装的却是稻草(确有其事),就怕坐上那把椅子后,悬在脑袋上方的利剑,会因为他才不是‘真龙天子’,就掉下来刺死他。 方圆同样怵头,毕竟有些科学无法解释的现象,确实存在着,必须得圆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还好,龙椅上方空荡荡的,直接能看到乌黑的天花板。 啪的一声,方圆忽然抬手在龙椅上拍了一下,冲始终盯着他膝盖上那个木盒子的水暗影,沉声喝道:“爱妃,见了孤王,为何不跪?” “王上,臣妾知罪了。” 刚才还差点把大胯给摔下来的女人,不愧是最爱演戏的生灵,被方圆那突然一巴掌吓了一跳的水暗影,浑身一哆嗦,随即双手扶在腰间,来了个仪态万千的盈盈万福,娇声道:“还请王上千岁,看在臣妾悉心伺候的份上,宽恕臣妾。” “哈,哈哈,孤王念你认错态度还可,这就赦免了你吧。” 方圆哈哈大笑着,右手中指冲她接连勾了几下:“来,来,爱妃,跟孤王一起安坐龙椅,看我大好三千里河山!” 那么爱出风头的水暗影,却摇了摇头说:“那是王上的专座,臣妾也不敢无礼--小子,闹够了吧,赶紧打开盒子看看,里面有什么宝贝。” 犹豫了下,水暗影又看向了方圆左脚腕上,轻声说:“或许,小银铃就因为这盒子里的东西,才忽然震响的。我、我听她说,这小银铃最能辟邪了。更能在遇到什么不吉利的东西时,就会铃铃铃的大响。没想到,还真是这样呢。” “嚓,不会吧?” 方圆吓了一跳,赶紧把盒子从自己腿上拿下来,放在旁边:“要不不看了--不过,不看里面啥东西,我以后都会睡不着的。” 唧唧歪歪的说着,方圆再次捧起盒子,举在眼前仔细看了几眼,双手拇指放在盒子前沿的相同纹路上,稍稍用力一按。 那盒子盖,就发神经似的自个儿往上一跳,开了。 “小心里面有机关!” 水暗影连忙出声提醒,想过来,却又不敢。 “别担心,哥们对机关这套摸的比谁都清楚呢。” 方圆得意的笑了下,依旧用拇指挤住盒子盖两侧,慢慢地打开。 他可不是在吹牛--日偷千家、夜盗万户的盗圣,如果不懂消息机关那一套,哪怕有八百条命,也不够死的。 盒子一打开,方圆就呆愣在了当场。 水暗影站在距离龙椅足有五米的地方(据说,任何神圣、灵异之物方圆五米之内,都有五鬼守护),看方圆呆望着盒子里,一动不动的过了许久,忍不住的问道:“里面,里面是什么东西?” “一只鞋。” 方圆就像是梦呓似的回答。 “什么?” 水暗影眸光猛地一变。 “一只鞋子,只有一只鞋子。” 方圆喃喃重复着,望着盒子里的眼神,忽然无比呆滞了起来。 他没有撒谎。 这个很是沉重的木盒子里,根本没啥金印之类的东西,只有一只鞋子。 木盒子沉重,那是因为它是紫檀雕刻而成的(紫檀号称一寸紫檀一寸金,密度也很重的)。 这么名贵的紫檀木盒子里,装的竟然只有一只鞋子。 不是一双,是一只。 而且还是穿过了的半旧鞋子,鞋面上,绣着鲜艳的彼岸花。 绣花鞋。 不是对方圆有着相当重要意义的绣花鞋,又是什么? 天地良心,方圆敢对任何神灵发誓,他是无比的讨厌绣花鞋。 哪怕鞋面上没有绣着这种彼岸花,他也会反感。 不过,在此之前,方圆可不是第一次看到绣有彼岸花的绣花鞋了:陈婉约就有一双,夏天问貌似也有一双(为了得到那双鞋子,他还差点中煞气而亡)。 离奇的是,今年年初时,他曾经在塔希科雪原上,那个前德军指挥所的密室内,也有一双鞋子。 可那些鞋子,都是赝品,除了能让方先生心烦意乱外,压根起不到任何作用。 但现在--方圆却无比的肯定:木盒子里的这只绣花鞋,正是跟他(或者说夏小韵)有着相当密切关系的,那双绣花鞋中的一只。 不用去找任何人验证,方圆只是凭直觉,就能确定这就是他渴望看到的鞋子。 眼前,更是攸地浮上一副异常香艳的画面:一个身材娇媚的女孩儿,没有穿任何的衣服,趴在一张大炕上,腰间只搭着一条白色轻纱,后翘起的小脚上,就穿着这只(双)鞋子,正回首看着她,星眸半睁。 女孩子就是夏小韵。 但仔细一看,她却又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那个人,就是方圆来大殿内之前,在下面做的那个梦中的女孩儿。 从她抬起的秀腿间看去,方圆已经看不到那条黄颜色的小纸条了。 女孩儿朱唇半张,销魂般的说道:“来呀,过来呀……” “过来呀,你过来呀!” 就在方圆眼前忽然浮上莫名的幻象,不知今夕是何年时,就听水暗影用不耐烦的语气,连声催促:“方圆,想什么呢你!没听到我跟你说话呀?过来,把那只鞋子拿给我看看!” 方圆抬头,看着水暗影,目光非常古怪的反问道:“你想看啊?你想看就过来嘛。你不过来,我怎么知道你想看?” “方圆,你怎么了你?” 水暗影脸色突变,随即沉声低喝。 “没--” 方圆刚说到这儿,就听到有人大喝:“什么人!?” 水暗影霍然回头看去,才看到原本紧闭的殿门,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推开了,十数个全副武装的北朝守卫,齐刷刷的抬枪对准了这边。 “快走!” 水暗影大惊,下意识的张开双手,挡在了方圆面前,急声喝道:“拿着盒子,回盛满棺材的屋子里!” “开枪!” 她的话音未落,为首的北朝守卫,已经断喝一声。 “退后!” 始终端坐在龙椅上的方圆,忽然也大喝一声,猛地抬手,在龙椅左边扶手的龙头上,用力拍了一掌。 砰! 十数杆步枪枪口,猝然冒出幽蓝色的火花,子弹呼啸着出膛而去时,迅速后退的水暗影,就觉得脚下蓦然一空--整个人,就这样往下急速下降。 子弹呼啸着飞过来时,原来端坐在龙椅上的方圆,听到她大喝声后本能后退的水暗影,就像变戏法似的悠忽不见。 纷飞的子弹,击打在龙椅后面的九龙照壁上,溅起一簇簇火花的同时,有黑色石屑飞溅。 “上!” 方圆俩人的忽然消失,让那些北朝人齐刷刷的沙比了瞬间,带头者才猛地挥手,率先扑了过来。 大殿随大,但这些守卫狂奔的速度却更快,几乎是在一眨眼的工夫,就已经扑过了金水桥,然后呆住。 原先端放着龙椅的地方,此时只有平整的青石板地面。 那对男女,龙椅,竟然都沉在了下面。 原来这地方有精巧的机关! 可那俩人,是怎么知道机关存在的? 十数个北朝人,面面相觑着,满脸都是茫然。 潘龙语却忽然睁开了眼。 此时天已擦黑,月兔东升,原本盘膝坐在京华某山庄内的潘龙语,在睁开眼后却迅速抬头,看向了北斗七星的位置。 一个看上去足有七十岁的老者,身穿褐红色唐装,正拱手站在潘大师身后的,看他忽然抬头看向那边后,也赶紧看去。 接着,老者的脸色就猛地一遍,失声叫道:“坏了,破军星动,乱世将至,天下不稳了!” 破军星,是北斗七星之一摇光星的别称(或者说,是北斗七星阵中的叫法)。 潘龙语微微皱眉,看了他一眼。 老者恰好低头看过来,跟他目光相对后,马上就垂首低声说:“对不起,老师,我太莽撞了。” 潘龙语没有怪他,只是再次抬头看着那边,淡淡的说:“破军只是倾斜了一半而已,还远远谈不到乱世将至。” “是。” 老者再次恭声应和。 潘龙语只是看着天空,眉头微微皱起,喃喃的说:“也不能怪你这样大惊小怪,我也着实没想到,他竟然这么快,就得到了不该看到的东西。” 第503章 :福禄寿力保破军星 年逾七旬的老者,在潘龙语面前,就像小学生面对班主任,处处都透着尊敬。 但如果他走出这个院子,尤其是回到香港,就会备受别人的尊敬了--因为他乃香港、宝岛甚至全世界所有华人圈内,最有威望的风水大师之一。 很多人,都是万金难求他的一番指点,香港那边有数的大人物,也得恭敬的称呼一声先生。 不过他正像小学生那样,聆听潘龙语说话:“真没想到,方圆这么快就看到他不该看到的东西了,看来,冥冥之中的那股子力量,在催动这一切。” 老者恭声问道:“老师,那我们该怎么办?” 潘龙语没有马上回答,而是闭眼抬起左手,五指迅速掐算着,过了很久才说道:“没有办法。” “啊,没有办法?” 老者有些吃惊,脱口问道:“老师,就连您出手,也无法改变当前北斗七星的格局?” “在方圆看到那个不该看到的东西后,格局就已经形成了,任何人,任何力量,都无法强行改变,所以破军星才出现倾斜,摇摇欲坠的样子。” 潘龙语寿眉微微一挑:“不过,就算北斗七星煞气已经形成,那个世界从这一刻起异常活跃,可终究还不到无法收拾的地步。” 老者犹豫了下,才小声问道:“老师,您是说,我们既然无法改变当前,但可以集中所有力量,去阻止方圆得到乾坤鞋中的另外一只吗?” “非也。” 潘龙语摇了摇头,说道:“乾坤,乾坤,左乾右坤,谓之为阴阳,阴阳生太极,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周而复始,源源不绝,既然左乾已面世,那么就会带动右坤。尘世间,有谁,又有什么力量,能阻止乾坤圆转(倒转),阴阳互交?” 老者有些茫然:“那--那您的意思是?” “乾坤鞋现,星斗谓之改变,阴阳互交的格局已经形成,无法更改,但我们可以从根本上出手。” 潘龙语说着,看向了老者,缓声问道:“你还记得我曾经跟你说过,方天明早在十三年前,为保护方圆在他家里布下了一座天罡十六星宿杀邪阵?” “您说过。” 老者依旧似懂非懂的点头。 “有秦之前,只有南六北七十三星落入凡尘,但始皇大帝后来却增加了福禄寿三星,从而形成十六星相互轮转,生生不息的格局。” 潘龙语说着,脸上浮上微笑,轻声说:“我们无法掌控乾坤圆转,阴阳互交南六北七十三星,但始皇大帝乃尘世间的紫薇魁斗,所以他才能悍然加入福禄寿三星。” 潘龙语说到这儿时,老者终于幡然醒悟:“老师,我懂了!我们无法阻止南北十三星的乾坤圆转,可只要牢牢把握住福禄寿三星,让三星成为单独的小团体,从而脱离乾坤来维护破军星,那么就能力保破军星不落!” 北斗七星中杀气最大的破军星不陨,那么无论贪狼(天枢星,为北斗七星中的灵魂星)有多猖狂,都无法让整个北斗七星阵陨落。 破军在北斗七星中,又称为摇光--顾名思义,摇光就是摇摇晃晃的意思,也寓意它的变幻,是最难把握的,但却又是杀气最重的一颗星。 主杀的北斗七星中,破军星总不陨落,整座七星阵就只能被牢牢盯在原位置。 那么在那个世界中掌控天枢的贪狼星,无论它有多么神秘庞大的力量,都别想乾坤倒转(寓意颠覆尘世间固定的阴阳,邪恶代替了正义,正义则只能消失)了。 “我九个学生中,除却记名弟子楼宇湘之外,唯有你跟方天明的悟性最高。要不然,你也不会有今天的成就,他也不会在预感到邪恶将至时,竟然能狠心抛弃方圆,提前了足足十三年,在方家布下了天罡十六杀邪阵。” 听老者说完后,潘龙语赞许的点了点头。 说到后来时,脸上却又浮上明显的遗憾之色。 老者赶紧弯腰垂首而立,低声说:“我能取得今天的成就,就胜在老师您当年送我的那四个字,勤能补拙。天明师弟,才是天才。只是很可惜,他命犯贪狼,注定一生多劫难,不能像我这样潜心研究老师您的教诲。” “或许,这也是他为什么多劫多难的主要原因,天注定吧。” 潘龙语说着,缓缓闭上了眼睛。 老者垂手恭候片刻,见老师没有再说话的意思后,这才深鞠一躬,悄无声息的走出了院子。 院门外,停着一辆深蓝色商务车,几个身穿黑西装的年轻人,站在旁边。 看到老者出来后,为首的赶紧拉开了车门,恭声问道:“先生,我们去哪儿?” “去哪儿?呵呵,随便去哪儿都行的。” 老者笑了笑,抬头看着天,喃喃的说:“世界再大,也在乾坤下,身在阴阳中,又何必注重去哪儿?就像那棵橘子花开,无非就是水来浇灌,才能开花,继而结果罢了--嗯,水未浇、花先开,想不结果都难了啊。” 为首的保镖,听先生在这儿喃喃自语,自然是满头雾水:什么花开结果水来浇啊? 再说了,这儿哪来的橘子花开? 老者才不管别人听懂听不懂,依旧站在车前,看着那边的小树林,眉头慢慢皱了下,继续神神叨叨:“水好浇,花也开,果已现,福禄寿三星已初现。可问题是--唉。” 叹了口气后,老者才缓缓摇头:“小子,原来你真像老师所说的那样,不是你不自重,而是身怀万花之王,天生的桃花劫。你倒是只管学那吞天的饕餮,来者不拒,但却苦了天明师弟,跟老头子等人,得想方设法的帮你摆平欠下的风流债。” 旁边的保镖,越听越是满头的雾水,却又不敢打断老者的喃喃自语,只是看了眼山脚下极远处都市中闪烁的灯火,忽然有了种身在天上的错觉。 人终究不是神仙,无法在天上飞。 方圆觉得,所谓的神仙,其实就是一些脱离了地心引力的高人,要不然绝不能飞起来的。 很可惜,他不是神仙,所以当然无法摆脱地心引力,在脚下的平台忽地消失后,就只能往深处跌落。 不跌落不行啊。 人家已经扣下了扳机,他根本无处可躲,会被打成马蜂窝--幸好,他能及时拍下龙椅扶手上的机关,让自己跟水暗影及时下降。 方圆也没想到,龙椅翻转的速度竟然这样快。 快到水暗影刚后退到翻板边缘,机关就已经迅速翻转为了九十度。 当狂风暴雨般的子弹,咻咻厉啸着飞到飞到龙椅原先的位置时,他们已经彻底消失在了大殿地平线下,向无尽的黑暗中跌落。 “方圆,方圆!” 水暗影人在急速跌落中,还记挂着方圆,双手在黑暗中徒劳的抓着,希望能捞到他。 她只抓住了黑暗。 方圆则像彻底消失在黑暗中那样,无踪可寻。 好深。 或者说好高。 水暗影都能喊出两声完整的‘方圆’,身子仍旧在继续下跌。 “方圆,你在哪儿!?” 水暗影再次喊出这句话时,声音里已经带有了明显的哭腔。 她一直以为,她是那样的强大,哪怕是天塌下来,她也能从容应对,笑看元卷云舒--可在黑暗中忽然找不到方圆后,她却有了种很惶恐的孤独感。 话音未落,她就砰的一声落在了下面,身子接着弹起,足足两米后,才又落下。 稻草。 水暗影跌下来的地方,铺了足够缓解从白米高空坠下来、也能保护人不受伤的稻草, 身子再次跌下后,不等余震消失,水暗影已经弹身而起:“方圆,你在哪儿!” “你踩到我了,好疼。” 就在水暗影踉跄后退着,四处寻找方圆时,一个满含痛苦的声音,从她脚下响起--伟大而骄傲的方先生,就像一条死狗那样,被水水姐踩在脚下。 而且还是踩在脸上,说话都很困难。 “啊,你、你没事吧?” 水暗影狂喜,赶紧后退一步,重重蹲坐在稻草上,从下面把方先生给‘拔了’出来,连声问道:“你没受伤吧?我没有踩到你伤口上吧?你为什么不回答我的话?你可知道,刚才我有多么的害怕?” 方圆被她抱在怀中,也不说话,就像死了那样。 “方、方圆,你……” 黑暗中,两点荧光一闪,水暗影声音发颤,伸手去探方圆的鼻息时,就听他幽幽忽然说道:“原来,你是真关心我了。” “废话,我当然是真关心你了!” 水暗影脱口说出这句话后,有手电的强光亮起,荧光闪灭。 却是方圆打开了系在腰间的手电,照在了她略显苍白的脸上。 水暗影赶紧闭眼,侧脸,抬手挡住低声问道:“你、你干嘛?很刺眼的。” 接着,又轻哼一声:“哼,你也不要脸的喊我老婆了。天底下,哪有不关心老公的老婆?” 方圆把手电挪开时,忽然说道:“水水,我们出去后,就不要再回华夏了,去海外,找个没人的荒岛,就这样过一辈子的原始生活,好不好?” “好啊。” 水暗影一口答应,又问:“那,你舍得从此再也不管夏小韵她们了?” 方圆稍稍沉默了下,笑道:“舍不得。” “哼,我就知道你是个花心臭男人。” 水暗影有些不悦的冷哼一声,眼眸流转间看向了方圆左肋下。 方圆的左肋下,还抱着那个紫檀盒子。 哪怕在刚才的危急时刻,他也没舍得扔掉。 “我、我能看看那只鞋子吗?” 水暗影用力抿了下嘴角,低声问道。 “我能说不行吗?” 方圆反问道。 “不行!” 水暗影霸道的说着,伸手抢过了木盒子,打开,拿出了那只绣花鞋。 看到那只鞋子的瞬间,她并没注意到,她眼眸里攸地闪过一抹邪恶的贪婪,却能听到方圆轻轻叹了口气:“唉。” 第504章 :小美人儿绣花鞋 拿着鞋子的手,稍稍颤了下,水暗影问道:“好端端的,你叹气做什么?为从那么高的地方摔下来却没摔死而遗憾,还是为了没被子弹打中?” “当然不是因为这些,我又没犯贱的习惯。” 方圆看着黑漆漆的上方,说:“我叹气,是因为我在千钧一发之际,启动了机关,躲过了无法躲过的劫难--这份危及当前时的从容不迫,正确而又灵敏的反应速度,却没谁来称赞,心里好不得劲啊。” “方大爷,方老公,你绝对是好样的,奴奴为你的英明神武彻底折服,敬仰之情犹如黄河之水,滔滔不绝。更如飞流直下三千尺,砸的我心儿肝儿都颤抖--尊敬的老爷大人,奴奴究竟怎么做,才能让你感受到我发自灵魂、身体的钦佩?” 水暗影咯咯娇笑着,低头在他唇上轻轻碰了下,随即轻声说:“要不,我就在这儿宽衣解带了吧?” “别,老爷我现在可是吓得三条腿都软了。” 方圆赶紧拒绝:“心有余而力不足了啊。” “这可是你自己说的,不是我不想哦。” 又在他嘴上轻轻吻了下,水水姐才说:“那,恳请大老爷您,跟奴奴说说,您是怎么在千钧一发之际,知道龙椅扶手上有机关的呢?” 正所谓术有专攻。 就像狗要吃屎,得先让嗅觉嗅到那味道后,会觉得烤鸭般的喷香--此前能在江湖上创下‘盗圣’大名的方先生,要想夜走千家盗取泼天大财,那么肯定得潜心研究各种机关消息。 正道色棍在欣赏美女时的眼光,可不是普通人能相比的,就像方圆在看到那个龙椅的第一眼,不是看它的款式、啥材料制成的、年代有多久远等等,而是马上就是注意到了扶手上的那个龙头。 在那些每天都在大殿内看护、巡逻的北朝人眼里,所谓的龙椅,就是一把被尊贵屁股做坐过的椅子,扶手上的龙头,最多也就是形象太过逼真了些,是万万不会发觉:龙头两只眼睛,跟整个龙头相比有些不协调。 那是为了方便君王遇到荆轲那样的刺客时,再也不需狼狈万分的绕着柱子转,只要一拍龙眼,就能触发用最快速度逃离大殿的机关。 “你没发现龙头的两只眼,突出的夸张了些吗?所以我就断定,只要同时拍下两只龙眼,就会触动机关。” 方先生用很得意的语气,炫耀了一番自己在机关消息方面的独特眼光后,才有些后怕的说:“可我真没想到,龙椅会有这么深的大坑。当时掉下来时,我害怕的都要死了。” 水暗影问道:“你害怕被摔死?” “不是。” 方圆语气肯定的说:“我怕,是怕我老婆这么娇滴滴的大美女,要是真被摔成一张肉饼,那岂不是天大的罪恶?幸好,我没犯罪。” “哼,可你也吓了我老大一跳了。” 水暗影娇嗔的轻哼一声,微微撅起红红的唇儿:“你得给我补偿,给我压惊。” “你想要什么?当然了,给你个孩子这种事太缓慢了,暂时不算。” 方圆说着,看向了水暗影手中那只绣花鞋,笑眯眯的说:“要不,我把这只鞋子送给你啊?” “好--哼哼,一只鞋子,就能抵得过我所受的惊吓?” 水暗影双眸一亮,继续轻哼,很可爱,超肉麻的样子,恨不得让人立即把她扒光了给她塞上…… 看到方圆两只贼兮兮的眼珠子,就在自己傲人部位转来转去后,水暗影就猜到他在想什么了,立即大羞,伸手轻轻抽了他嘴巴一下,轻声叫道:“坏蛋呢你,哪有你这样的,送人鞋子,也只送一只!” “你要喜欢,等我找到那只鞋子,也一块送你好了。” 方圆再次看向了鞋子,咽了口吐沫后忽然说:“水水。” “嗯?” 水暗影轻声回答。 “你、你穿上这只鞋子,给我看看,好不好?” 方圆说这句话时的声音,有些发涩。 “你--喜欢,我穿这样的鞋子?” 水暗影垂着头,声音越来越低。 “小美人儿绣花鞋,红纱白玉小牙床,鸳鸯戏水被翻浪,呢喃轻语飘出窗--水水,你说大老爷妙手偶得的这首诗,浪漫不浪漫,押韵不押韵?” 方圆只是看着那只绣花鞋,脸上的神色越来越古怪,还透着一股子迫切。 “说的这样肉麻……你喜欢的话,那我就穿给你看好了啦。” 水暗影轻咬着唇儿,根本不敢看方圆,半转身子让自己面孔避着手电光,慢慢抬起了左足。 这只绣花鞋,是左脚穿的,大概有37码的大小,算是大众号了吧。 水暗影脱下鞋子的动作很慢,就像少女在草垛中,下定决心要把第一次给心中的郎,含羞带怯、欲拒还迎的脱下衣服那样。 不过,就算她脱下鞋子的动作再慢,只要是在脱--还是会露出那只纤巧绝美,就像阳春白雪造就般的秀足。 “我、我要穿上了。” 水暗影还是不敢看方圆,左足俏生生的抬着,手中的鞋子慢慢凑了过去。 “穿吧。” 方圆的声音,就像梦呓般的那样不真实。 水暗影闭上了眼睛,用力咬住了嘴唇,慢慢穿上了那只鞋子。 鞋子大小、肥瘦,无比的正好,舒服。 白玉凝脂般的秀足,大红颜色的绣花鞋,鞋面上绣着妖艳异常的彼岸花,在水暗影慢慢放下手时,那只秀足就在蓦然间,爆发出一股子让所有男人,都无法抵挡的诱惑! 小美人儿绣花鞋。 坐在稻草上的水暗影,双手后伸撑着身子,左足就像一朵花儿那样,俏生生的抬着,很久都没动一下,也没睁眼。 方圆也没说话,只是死死看着那只脚,呼吸渐渐急促起来,嗓子眼里甚至还发出了低低的咆哮声,很吓人。 所以水暗影再说话时,声音就有些发颤了:“方、方圆,好、好看吗?” 好看吗? 水暗影的裤管下滑,圆润到绝美的脚踝完全露出,动人弧线优美向下延伸时,却有大红色的绣花鞋--红白相映下对男人所产生的吸引力,就连八十八岁的得道高僧都无法把持,更别说宇宙花心男方先生了。 尤其她此时颤声问出的话,让整个世界,都在瞬间变得香艳起来。 “好--看!” 方圆艰难异常的说出这俩字后,忽然接着发出一声野兽般的低吼,猛地从稻草上翻身坐起,才不管身上还有伤,就一下把水暗影扑倒在了身下,抬手揪住她的衣领子,猛地向两旁一扯! 刺啦! 一声刺耳却带着满满邪恶诱惑的裂帛声响起,女人的上衣,包括最里面的黑蕾小布片,都被撕开,两只鸽子攸地展翅飞了出来。 鸽子肉可是很香的,是个男人就喜欢。 方圆当然也喜欢,这才低头张嘴啃了下去。 “啊!” 被咬的生疼的水暗影,张嘴发出一声尖叫时,本能的抬手抱住方圆脑袋,拇指在他耳后风池穴上用力一按-- 某性大发的方先生,立即就觉得整张脸的肌肉,都不受自己的控制了,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觉得身子腾空,嗖地向后飞了出去。 这次他的运气真不咋样,被水暗影本能的一脚蹬出去后,重重撞在深坑的岩壁上,还是后脑勺,立马就眼前发黑,金星乱冒,脸朝下的扑倒在了稻草上,再也不动。 一脚把方先生给蹬出去后,水暗影才蓦然惊醒了什么,赶紧翻身跳起,都来不及掩衣服,就扑了过去,一把抱住他脑袋,哑声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方圆,你没事吧?都是我的错,我、我--” “知错就改,善莫大焉。” 眼前依旧金星乱冒的方先生,翻着白眼有气无力的说:“以后,再也不要穿那只鞋子了,我还不想就这样英年早逝。” 后脑勺狠狠撞在岩壁上后,当然会很疼很疼了。 不过,很疼很疼的痛感神经,却能驱走方先生灵魂中想跟某小美人儿困觉的邪念,让他猛地意识到:他在看到水暗影穿上那只绣花鞋后,竟然无法左右自己对她的渴望,只想用最粗俗的方式去占有他。 而驱使他做出这个有损尘世间所有男人尊严的愚蠢动作的,真是不受他控制、却又确实属于他人类本性骨子最深处的恶灵。 同时,他好像也明白了:为什么有人跟他说,他想跟小夏妹妹秀恩爱的话,她必须得穿上这双鞋子了。 看来,这鞋子隐藏着让男人无法抗拒的邪恶力量--让女人蓦然绽放出无法抗拒的邪魅同时,更能摧毁男人必须坚守的伦理。 简单的来说呢就是:哪怕是一只母狗,能很合脚的穿上这双鞋子,男人也会飞蛾扑火般的去求欢--更何况,本身就无比惹人爱怜的小夏妹妹? 现在水暗影仅仅穿了一只鞋子而已,就已经让方先生无法控制了。 那么,当她、或者说是夏小韵,把两只鞋子都穿上呢? 方圆根本无法抗拒、那种让他灵魂都在呐喊的抗拒力! 还有就是,在他把水暗影扑倒在底下时,觉得左肩下好像被烙铁烫了一下那样疼--是从里面向外烙的。 “对、对不起,我以后再也不穿了,我也没想到,我穿上后,会让你变成这样--都是我不好,你别生气,我现在就脱下来,现在!” 水暗影慌慌张张的说着,赶紧抬脚除下了鞋子,接着伸手够过了手电,照向了方圆:“来,让我看看你有没有伤到哪儿,你……你……” 刚把手电照向方圆的水暗影,才说到这儿,眸光中悠忽闪过的荧光,死死盯在了他左肩下。 方先生刚才发疯时,也撕开了自己的上衣,露出结实的胸膛。 在他左肩下,有一朵彼岸花。 水暗影早就知道,更亲眼见过。 可当她现在再看向那朵彼岸花时,却震的说不出话来了。 “怎么了?” 发现水暗影的眼神很不正常后,方圆本能的低头看去。 彼岸花,开了。 第505章 :花开了那么一点点 身上忽然多了这么一朵邪恶的花后,方圆都始终以为,这是一朵盛开的彼岸花。 层层花瓣都已经绽放开来,就跟绣花鞋上盛开的彼岸花一模一样了,还不算开,那算什么呢? 所以,当初从陈婉约那儿得知‘并蒂花开’的说法后,心里就很有些纳闷:究竟怎么个并蒂法,才算花盛开? 现在他终于知道,什么才叫真正的开花了:看不到花蕊的花朵,不叫开花,无论花瓣绽放的有多么好看,都算不上开花。 他看到了花蕊。 尽管只有一点点的影子(透过层层的花瓣看上去),那花蕊的颜色,也是大红色,但那种红色却又跟花瓣本身的红,完全不一样。 花朵本身的红,就像那只绣花鞋的鞋面,大红色的,透着无比的妖媚之意。 可花蕊的红色,却是无比晶莹透彻的,透着一尘不染毫无邪意的干净。 就像用南非血钻雕刻而成那样,雍容华贵,不可方物。 方圆能确定,他身上这朵花儿的出现,说白了其实就是血管发生异变,产生些许血管瘤,继而穿透皮肤,才能隐现出了红的颜色。 也可以说,是鲜血的颜色。 只是鲜血的颜色,怎么可能会像花蕊这种晶莹红色? 方圆盯着左肩下那朵花,茫然很久后,才抬头看向了水暗影,声音沙哑的说:“花、花开了。” “什么花开了?” 浑身就裹着一条白色浴巾,脚下趿拉着水晶小拖鞋的夏小韵,漫步走进方家那间已经被装饰成金碧辉煌的客厅时,坐在沙发上看报纸的劳拉,本能的抬头看向她时,立马就像见了鬼那样,死死盯着她右肩下,嘎声说出了那句话。 “夏总,你、你身上的花开了!” 就在夏小韵无比纳闷的,要回头看向门外院子里那几棵大盆景时,劳拉抬手指着她右肩下,无比艰难样子的说道。 夏小韵低头。 手中的浴巾,就缓缓飘落,一具完美到极致的躯体,让整间屋子,都在瞬间有了猛然亮起的错觉。 她看着自己的右肩,双眸圆张,小嘴半启,保持这个动作很久都动一下,就像诸王神殿中的雅典娜神像。 劳拉走过去,弯腰拣起木地板上的浴巾,为她披在了身上,又搀扶着她胳膊走到了沙发前,坐下。 “花开了。” 夏小韵傻了般的看着那一点点花蕊,喃喃的说:“真得开了呢,真得开了呢。” 劳拉只能不解的点头附和:“是啊,开了,是开了那么一点点。” “它怎么就忽然开--” 夏小韵用力、也非常痛苦的闭了下双眼,刚说到这儿时,就觉得身子一晃,本能的向右边摔去。 夏小韵早就知道,并蒂彼岸花开这句话。 更知道这句话所代表着的意思:就是当她穿上一双神秘的绣花鞋时,她对方圆无法解释的抗御能力,就会自然消失,就能成为他的女人--当他们恩爱时,肩膀下这两朵花儿才会盛开。 她也坚信那些人(龙头、陈婉约)没有骗自己,自己更没理解错误:没有方圆,就算她跟八百个男人秀恩爱,花儿也别想盛开现出花蕊。 可问题是,在她洗澡时,方先生可没也泡在浴缸内,跟她那个那个啥……这破花,咋就不知不觉间开了呢? 哪怕只是开了一小点点,可也是开了。 她在茫然搞不懂时,思维能力却又无比的敏捷:方圆曾经跟她说过,从那个黑暗世界走出来的至邪之物,现在最大的梦想,就是把她取而代之,成为方圆的女人。 夏小韵能感觉出,方圆在跟她说那些时,才没有欺骗她。 更让她坚信:一旦时机成熟,那个至邪之物就能取代她,能跟方圆那个啥后,彼岸花就会盛开在他们俩人身上了。 目前方圆不在身边,花却开了,那么……就只能证明,那个至邪之物得到了她想得到的两个东西,跟方圆秀恩爱了。 而她夏小韵,从花开的这一刻起,就已经被世界、被方圆给无情的抛弃了。 因为方圆曾经跟夏小韵说过,至邪之物要想替代她,不可或缺的两件东西中,一个就是他的爱。 方圆唯有爱上那个不明生物,她在得到绣花鞋,才能把夏小韵取而代之的! 在瞬间想通这个道理后,夏小韵就像被一柄看不见的大铁锤,给狠狠砸了一下那样,再也坐不住。 方圆变心了。 她被至邪之物所替代了。 从此后,她对好多人,都没有丝毫的用处,就像她的死活,不会有人关心。 任何高傲,尤其内心依仗着某些原因,敢向国家某强力部门叫板的女孩儿,在遭受这样的打击后,都无法承受的。 “夏总,快跑--地震!地震来了!” 遭受沉重打击的夏小韵,刚摔倒在劳拉身上,就被她一把搀起胳膊,向门外扑出去。 啥? 地震? 刚才姐姐我摔倒,不是好像被大铁锤狠狠砸了一下,而是地震了? 神呐,我就说姐姐我的感情神经,才不会这样脆弱呢! 赤着一双雪白的小脚,左手裹着浴巾跑到院子里后,夏小韵才猛然清醒。 可不是地震嘛,整个世界都在晃啊晃的晃悠,前面邻居家屋子上的红瓦,都哆嗦着往下出溜开了,院子里那几颗大盆景,更是打摆子似的发抖…… 慢点,慢点,劳拉,你有没有搞错,伟大的夏总还没有穿衣服,你就想把我拽出院子外,这要是被已经在胡同里大惊小怪的秦大川给看到了,我还有脸活么? “夏总,家里危险--” 夏小韵用力挣开劳拉后,后者抬手又去抓她。 “地震已经停止了啊,还怕什么呢?” 夏小韵再次动作敏捷的躲开劳拉,抬手指着盆景:“看,树叶都不哆嗦了呢。” “啊--还真是啊。” 劳拉抬手,狠狠擦了下眼睛后,才确定夏小韵没说错。 地震确实停止了。 震感,也就是维持了三到五秒钟。 幸好震级不高,最多也就是能让酒柜上的酒瓶子砸下来,让夏小韵差点摔倒在沙发上,除此之外,就再也造不出太大的伤害了。 但饶是如此,也能把人吓个半死的。 夏小韵才不会被吓个半死--吓个半死的人,是绝不会盯着卧室窗前的生门处,沉默片刻后走到了石桌前,坐在了铺着锦墩的石凳上,若有所思的说:“劳拉,你看这石桌,好像一丝被震动过的样子都没有吧?” 夏小韵自己也不知道,她怎么会在看到石桌时,心里会有了种莫名的安全感。 就像能为她挡风遮雨的大山那样,更像是方圆扎着马步,端站在这儿,跟她说:小夏,别怕,有哥在此! “是吗?我看看。” 劳拉说着弯腰低头,仔细看了片刻,才惊讶的说:“吓,夏总,还真是这样呢,桌墩下没有一丝丝的裂痕,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忽然觉得,这石桌上好像空了些。劳拉,明天下班时,咱们去花卉市场上转转,买一盆最适合放在这儿的花儿吧,那样就会好看许多了。” 夏小韵就像故弄玄虚的神棍那样,微微一笑,答非所问。 劳拉点头,刚要说什么,就听有人在大力拍打院门的门环,秦大川那带着明显讨好的公鸭嗓子喊道:“夏总,刚才地震了,你没事吧?” 方圆俩人当然没事。 哪怕震感再强烈一些,他们身下那厚厚的稻草,也能保护他们不会丝毫伤害。 当然了,大殿龙椅下的坑道,可没像电梯坑道那样不经震,会往下落石头。 最多,也就是左前的黑暗处,传来了塌陷时石块滚动的声音。 老天爷保佑,无量天尊。 “特么了个比的,他们又在试验呢!” 方圆低低骂了一声,抬手掩上了衣服,盖住了那朵开了一点点的彼岸花:“我们得尽快找到实验室,阻止他们的下一次试验!” “好。” 水暗影马上点头同意,也飞快的裹进了衣服--衣服被方先生给蛮横的撕碎了,但这不要紧,只要用衣角系住就行了。 再说了,早晚会成为他的人,还怕他总是贼兮兮的偷看? “盒子不要了,太沉。不过有些可惜啊,是紫檀木的,老值钱了。” 方圆跪在稻草上,弯腰把紫檀盒子拿过来,有些惋惜的看了几眼,抛到了一边后,也没看水暗影,就伸手:“把鞋子给我吧。” 正要去拿手电的水暗影,动作呆了下,随即淡淡的问:“我拿着,还不一样?” “你拿着,我不放心。” 方圆摇了摇头。 水暗影笑了。 她的笑容,在手电余光下看上去,很有几分阴森的样子,轻声说:“你怕我会贪了这只鞋子?” 方圆好像没察觉出她的阴森样子那样,坦率的摇了摇头:“不是。一只鞋子而已,你要是真心喜欢,以后等我找到另外一只后,一起送给你。” 水暗影的脸色,好看了一点点:“那你为什么,现在就要把它要回去?” “我怕你忽然再穿上,让我无法把持--会耽误大事。” 方圆伸手,拿住鞋子的鞋间,很随意的说:“我知道,女人在发现某些衣物对男人有着相当致命的诱惑后,就会心生贪婪,企图永远拥有这东西,这是很正常的。可现在,你不能有这种想法。” “知道了。” 水暗影轻轻说了一句,松开了手。 方圆掀起衣襟,把鞋子别在腰带里后,艰难的站起来(从厚厚的稻草堆里站起来,很费力的),走向刚才有塌陷声音传来的地方时说:“如果我真遭遇不测的话,肯定会在临死前,把鞋子交给你。” 正要抬脚跟上的水暗影,动作僵了下,低低说道:“如果你死了,那我就算得到鞋子,那还穿给谁看?” “欣赏小美人儿绣花鞋的男人,可不止我一个。” 耳聪目明的方圆,马上回头笑道:“最起码,我能保证秦摘花那家伙超喜欢--你别告诉陈断玉,这是他最大的秘密。” 第506章 :火山要爆发了 方圆错了。 秦摘花才不喜欢小美人儿绣花鞋--最起码,现在不喜欢。 如果非得让他往这个话题上联想,那么他肯定会发誓:有哪个北朝兄弟能弃暗投明,把他带到核心实验室内,他圆愿会舍弃一切,为那个兄弟穿上绣花鞋,再来一曲香艳的天魔舞! 他以为,在他跟铁辽顺利混进实验室内后,就能‘同僚’嘴里得知核心区实验室在哪儿。 他也像方圆所想象的那样,错了。 在新一轮的强烈震感传来之前,他已经在暗中干掉了六个外出上厕所的士兵,却没得到他最想得到的东西。 原来,他这个档次的守卫,也仅仅只能是核心区的外围警戒而已,压根没权利得知那些核心问题。 么的,该怎么办? 眼看那些自取灭亡的沙比,试验次数越来越频繁了,可我们还找不到实验室的具体位置,难道就这样傻乎乎等火山爆发? 趴在一张桌子下面,双手抱着脑袋的秦摘花,此时是无比的愤怒。 也仅仅是愤怒而已。 愤怒,除了愤怒外,其它事儿屁也不管。 他倒是能确定,那个给他们下达最高指示精神的中校军官,肯定会知道实验室在哪儿,问题是他跟铁辽,都不敢擅动:中校军官身边,始终不断人。 他们要敢明目张胆的用武力挟持中校军官,最好的结果,也只是跟他同归于尽而已,得不到任何的好处。 没好处的事儿,秦摘花拒绝去干。 可比干没好处的事儿,难道就这样沙比似的等下去? 秦摘花看向了旁边的铁辽,嘴巴呶起向躲在会议室墙角那边的中校军官点了点,意思是说:哥们,咱们豁出去了,不成仁便成鬼,有什么大不了的? 铁辽却摇了摇头,示意他千万不要轻举妄动,做出无畏的牺牲。 秦摘花也不想牺牲啊,可问题是时间越来越紧迫了,做点什么,总部啥也不做要好很多吧? 更何况,随着刚才这次更加强烈的震感,他也能感觉到,实验室内取得了进展很快的进步。 “报--报告!” 就在秦摘花咬牙,豁出去要冲向中校军官时,会议室的房门,被一个守卫大力推开,嘶声叫道:“金中校,外面那些黑水池,现在好像开了锅那样,很烫很烫,还有成束的水汽哧哧外窜。他们说、说这是火山--” 卧槽,这些愚蠢的家伙,总算是开窍了啊。 谢天谢地! 秦摘花大喜时,忽然就看到身边的铁辽,猛地从桌子下站起来,嘶声吼道:“下面有火山要爆发了,咱们还不快跑,在这儿等死吗!?” 铁辽突如其来的大吼,一下子让会议室内数十号守卫愣住了。 那个中校军官不愧是领导干部,反应速度就是快,马上就脱口大喝道:“你怎么知道火山要爆发了!?” 他的话音未落,猛地把桌子掀到一旁的秦摘花,也嚎叫道:“火山要爆发了,这些当官的还瞒着咱们送死!都特么的快跑啊,快跑啊!” 正所谓鸟无头不飞,本来中校军官说漏嘴的那句话,已经把所有北朝守卫给震的不行不行的了,秦摘花又适时的站出来吼了一嗓子,接着转身掀起一张桌子,没命似的向门口扑去后--炸营了。 真像扎营那样,火山要爆发的恐怖气氛,在短短的瞬间,就乌云盖顶般的笼罩了所有人心头,想都不想,跟着争先恐后的向门口冲去。 更有甚者,直接扑向了窗口,撞破玻璃摔了出去。 砰、砰砰! 几声枪响,一声惨叫,却是中校军官眼看局面要失控,愤而开枪要把‘始作俑者’铁辽击毙时,铁辽却及时扯过一个守卫,挡在了前面。 “他要杀人灭口,兄弟们,跟当官的拼了!他们只会哄着我们去送死,杀了他!” 铁辽大吼着,双手举起尸体,狠狠砸向还在开枪的军官。 很遗憾,没有谁响应铁辽的反抗举动--因为大家都在争先恐后的向外跑,有先跑出去的人,更在外面大吼:“真要有火山爆发了啊,快跑,快跑!” 没人响应铁辽更好,这也代表着没有谁再留在中校军官保护他了。 就在中校军官打完一匣子弹,正要换弹夹时,铁辽已经扑到他面前,抬脚狠狠跺在了他小肚子上。 “啊!” 中校军官的惨叫声,没有谁理会。 因为已经有很多人,从窗外看出去,都能看到有黑青色的烟雾,从黑水中喷射而出了。 已经有黑烟箭簇般冲天而起,那么接下来很快就会出现火红的岩浆! 这是最起码的常识,就算是傻瓜也能判断出来的。 这些守卫,可不是傻瓜,呆愣瞬间后,就扔掉手中所有能扔掉的东西,扑向了巷道那边--希望,能抢在火山爆发之前,离开这鬼地方吧。 可是人太多了,要想抢在有岩浆喷出之前,全部撤离川南县城的概率,只有不到万分之一。 更何况,还有相当一部分人不知道这个消息。 看着大街上尖叫着,推搡着向南狂奔的人群,痛苦万分的王彦梧,伸手抱住脑袋缓缓跪在了地上,呜咽出声。 是,他在发现鹦鹉川水库下方地质活动异常后,就在第一时间给上级部门打电话报警了,如果戚光宗不是戚光宗,而是老侯当家的话,肯定能引起重视,继而做出最正确的判断,争分夺秒的组织市民们撤离县城。 尽管那样也不一定能把所有市民,抢在火山爆发之前全部撤出去--可接近一天的时间,是什么概念? 王彦梧不想去想,只是狠狠揪住自己的头发,以额头大力撞击地面。 从来都是那样冷静、从容的龙头,这时候脸色也狰狞了起来,双手手指关节,发出了咔吧咔吧的爆响,死死盯着路上。 “水少尉(水暗影的军职),陈少尉(陈断玉)他们已经乘坐直升飞机,安全撤离了。您,是不是也该走了?” 一个中年黑西装,急匆匆的走到龙头身边,低声说道。 “不。” 龙头想都没想,就淡淡的说:“我就在这儿,还有你们--你们,在没有我的许可下,任何人都不许再占用逃生资源。” 他最后说的那个‘你们’,则是边境城市的各位把手们。 龙头这么大的人物,忽然出现川南县,并‘命令’他的手下方圆,以极其残忍的方式,残杀了一个还没受审判的国家干部,这些领导人,实在不敢不来拜见。 可就在他们前脚刚走进院子里,鹦鹉川那边观测站的电话,就疯了似的响起来:水库水温急促上升,大片的死鱼、散发着硫磺气息的水泡,出现在了水面上。 据最乐观的推断,最多四个小时后,就会有红色的岩浆冲天而起,请领导们立即组织市民撤离县城-- 陪同市领导一起前来的苍南县领导,工作能力也算相当出众的,马上就给所属所有部门打电话,要求他们必须用最快的速度,组织市民尽快离开县城。 川南县内常住人口二十万--要想二十万啥准备也没有的市民们,在四个小时内撤离县城,这绝对是个无法完成的任务(川南县地形复杂,向南的道路只有一条,毕竟是最边境的县城了,道路情况不咋样)。 再说了,不见棺材不掉泪可是世人的通病。 尤其是这种紧急情况下的通报,人们都想搞清楚后再走。 无形中,就再次延缓了撤退速度,直到人们看到数公里之外的鹦鹉川水库上方,忽然有大股大股的黑烟腾起后,才一下子相信了。 四处探听消息是否属实的,也不打听了。 收拾东西的也不收拾了,不当回事儿的也哭着喊着跳窗了--总之,火山即将爆发时的前兆,给人们带来了极大的心理恐惧。 跟仓皇南撤的市民不同,正有数千上万名官兵,开着一切能开动的车辆,在烈烈飘扬的红旗带领下,从东西南三个方向,以最快的速度赶来。 妇女,儿童,老人,任何时候,都是率先被抢救的对象。 为保证道路的畅通,最先赶来的某团汽车连长官,奉龙头的命令,把道路上所有的私家车,全部清除到了路边田地里:道路上,只供军车来回前行。 大撤退。 世界末日来临般的。 在龙头说出那番话后,边境城市的诸把手们,全部都是脸色苍白,可有得却很快就恢复了平静:他们是人民的公仆,越在人民需要时,越得像龙头那样,坚守岗位。 可有得,却不会这样想--当官嘛,为民谋利是宗旨,可也不能把老命搭上啊? 就在龙头上车又打了个电话,再下来时,中年黑西装走过来,低声说了几句什么。 龙头腮帮子猛地鼓了几下,抬头看向了领导干部那边。 就趁着他打电话的功夫,十多个领导竟然走了七八个。 尤其是一把手先生,更是被秘书架着走的。 反倒是二把手,也就是那个知性女领导,依旧站在那儿,手里拿着电话,沉声吩咐着市直属部门,一定要在军方的帮助下,确保道路安全畅通,维护治安。 接到火山要爆发时的电话后,龙头就打定主意,要严办这个女人了:如果不是你安排你的表哥戚光宗,担任那个重要职务,怎么可能会发连累那么多的人民群众? 不过,在看到她一个女人家,依旧坚守岗位后,龙头再看向她的眼神,就柔和了许多,等她打完一个电话后,才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此前,龙头气愤她‘任人唯亲’时,都不屑知道她叫啥名字。 女人马上就快步走过来,微微弯腰,语气平静的说:“我姓张,叫张翼。燕人张翼德的张翼。” “张翼?” 龙头眉梢微微挑了下,点头说:“嗯,这名字好。你现在的表现,还能勉强配得上。” 张翼轻咬了下嘴唇,摘下眼镜低声说:“您错了,我觉得,我辱没了爹妈给我起的这个名字。” 第507章 :她才是真心爱我的 早在找到水暗影之前,方圆已经从那些北朝人嘴里‘咨询’到,地下古城共分为三层。 每层都在一百多米深的样子,古城遗址属于第二层。 就在他们想顺着电梯坑道直接去最底层时,却发生了强震,导致坑道下面塌陷,几块大石头把坑道给蓬住了,他们只好从塌陷处爬出来,来到了第二层。 那时候,方圆还犯愁该怎么去最后一层,没想到水暗影被龙椅所吸引后,稍稍耽搁了那么一会儿,就引来了敌人,迫使他拍下机关,翻身掉下了这儿。 在看到龙椅上的机关时,方圆就断定下面是个深坑,却没想到能深到这种地步,一落上百米--算是給他解决了来最后一次的大难题。 方圆没觉得运气有多好,就觉得老天爷特别照顾他,要不然也不会让他在误打误撞中来到这儿,强震再次发生时,唯有坑道的下面塌陷了。 至于龙椅上为什么会放着盛有绣花鞋的盒子、下面的坑道怎么又这样深,方圆不想去考虑--他现在最大的愿望,就是能搬开眼前这些大石头。 更希望,从这个门行塌陷出爬出去后,抬头一看:哟,这不是北朝人的核试验室吗? 满怀信心的方圆,眼看胜利在望,浑身充满了力气,挥汗如雨的搬着那些石头,全然忘记了他肋骨早断了几根,肺叶上还有一个孔,他必须得咬紧牙关,才能止住咳嗽,忘记疼痛。 水暗影就倚在旁边的坑道巷壁上,拿着手电给方圆照明,看着他的眼神很复杂。 “嘿!” 方圆低喝声中,搬起一块大石头甩到旁边。 刚甩出去,就觉得嗓子眼剧痒,眼前发黑,再也忍不住的张嘴,噗的一声喷出了一口鲜血,接着弯腰剧烈咳嗽了起来。 水暗影赶紧跑过来,把他搀扶住,连声问道:“怎么了,不要紧吧?” 方圆只是咳嗽,不想理她:还怎么了,明知道我受伤很重,就为了保护你那双小手不干这种粗活,真是无聊。 “你休息下,我来吧。” 水暗影总算是良心发现了,把方圆搀扶到旁边,坐在稻草上。 “不、不用,我稍稍休息下,继续来就是了。” 方圆接连深吸了几口气,故作没事的笑笑。 “拿着手电。” 水暗影正要把手电递给他,动作却突然僵住,接着就用方圆都无法捕捉的速度,猛地把脸颊贴在了坑道巷壁上。 “搞什么呢,巷壁有能把你脑袋吸过去的磁场啊?” 方圆晒笑一声,就听水暗影嘎声说:“火山要爆发了!” “什么?” 方圆愣住。 “火山、火山要爆发了。” 水暗影依旧贴在巷壁上,双手紧攥,声音发颤:“我、我能听到,地下岩浆就像一条挣开枷锁的恶龙,正在翻滚着,咆哮着……最多,最多再有一两个时辰,就能喷涌而出了。不行--我们得抓紧出去,现在就出去!” 话刚说完,水暗影就扑到塌陷的地方,弯腰搬起一块大石头,随手抛到了后面。 是的,就是随手。 她随手抛出去的这块石头,足足有两百多公斤重,刚才方圆掀了几下都没掀动(毕竟是受伤了)的,却被她看似很轻松的,就甩了出去。 接着,方圆就看到她好像疯了的人形挖掘机那样,那些磨盘大小的石头,在她手下就好像泡沫那样,只要她吹一口气,就能飘走。 方圆愣愣的看了她片刻,脑袋后仰靠在巷壁上,闭眼轻声问道:“现在,你能跟我说,你究竟叫什么名字吗?” 没把耳朵贴在巷壁上时,方圆还没感觉到有什么不对劲(脚下是稻草,能有效卸掉震动的传送力),现在却能清晰听到轰轰的闷响。 时高时低,就像乌云盖顶的夜里,听到山那边传来的闷雷声。 这当然不是闷雷声,而是地下熔浆在翻滚:刚才的那次强震,彻底激怒了那条被压制在下面的恶龙,正在狠狠撞击着几次强震后出现的裂缝。 甚至,方圆都能‘听出’,在彻底疯狂了恶龙撞击下,禁锢它的枷锁,已经开始四分五裂--就像水暗影刚才所判断的那样,最多也就是再过一两个时辰,恶龙就能喷涌而出了。 到时候,这个在人类看起来无比庞大的地下古城,将会在最短的时间内,被岩浆灌满,所有的生灵--哪怕这个无比强大的女人,也会在瞬间化为灰烬。 所以她在会着急,惶恐,甚至愤怒,终于亲自下手搬石头了。 刚把一块大石头扔出去的水暗影,霍然回首,嘎声问道:“你说什么?” “九幽王,都这时候了,你还假装那个蠢娘们,有意思吗?” 方圆笑了,咳嗽着睁开眼,看着双眸中开始有荧光闪现的女人,又咳嗽了起来。 “你是什么时候发现,我不是水暗影的?” 九幽王说着,又转身开始搬石头。 “在爬进那个满是棺材的屋子里之前,我就有这种想法了。” 方圆想了想,才说:“九幽王,无论你假扮水暗影,假扮的有多么惟妙惟肖,包括她说话的语气,甚至爱咬嘴唇这个臭毛病,可终究有一样,你是学不来的。” “哪一样?” 九幽王动作不停的问道。 “她是发自真心的心疼我--说句很俗气的话,她是真得爱我。” 方圆淡淡的说:“你根本不知道,当一个女人死心塌地爱上一个男人后,别说是眼睁睁看着受重伤的男人搬石头了,就算坐在那儿看着她干活,她也会不时的关心我,伤口处还疼不疼,而不是像你那样,抱着膀子站在一旁,满脸无奈、心疼的样子看着我。” 动作不停的九幽王冷笑:“哼哼,我也想干,让你休息来着,可你却跟我说,要是男人干瞪眼的看着女人干活,会遭雷、雷劈的,这关系到你们男人的尊严,所以你只要有口气在,就不会让我动手的。” “这就是了。” 方圆笑了下,再次咳嗽起来。 九幽王扭头,看着他冷冷的说:“什么这就是了?” “这就是无论你如何聪明,都无法在短时间内了解我们男人的缺陷。” 方圆抬手,擦了擦嘴角上的血丝,笑道:“我们人类的男人,有时候说话就像在放屁,根本做不得数的。可你,却傻乎乎的信了。还在我干活时,满脸都是心疼、关心的样子。你可知道,我在看到你那样表情时,暗中笑得大牙都掉下来了?” 忽地一声,九幽王身形一展,扑到了方圆面前,抬手抓住他衣领子,好像老鹰捉小鸡那样,把他拎了起来,就要一个耳光递过去。 她委实恨透了这个家伙。 简直是太卑鄙了。 明明是他再三要求说啥,在粗活面前,男人只要还能站起来,就不能让女人干,得那双給他挠痒痒的小手,保护好等等。 她才听了他的话,满脸心痛的看着他干活。 老天爷可以作证:九幽王在看着方圆干活时,不但是满脸的心疼,其实心里也是很不忍的。 可这个混蛋,却在暗中差点把大牙笑下来! 那就把他的大牙,给一耳光抽下来吧。 真是受够他了! “还是省点力气去干活吧,再晚了,咱们可真跑不出去了。” 就在九幽王挥手,要把这家伙的大牙抽下来时,他就轻飘飘的说。 九幽王得费很大的力气,才能忍住抽掉他满嘴牙的暴行,把他狠狠仍在稻草上,身形一晃时已经扑到了乱石堆那边,冷笑连连:“呵呵,你继续说。” “不过,让我最终确定你就是九幽王,还是在上面的宫殿中。” 方圆倒是很听话,被九幽王摔倒在稻草上后,顺势双手放在后脑下,翘起一根腿看着黑黝黝的上方:“你在看到那个装鞋的盒子时,一下子摔倒在了地上,不敢靠近龙椅--九幽王,你知道你为什么不敢靠近龙椅吗?” “不知道。” 九幽王冷冷的回答,搬石头的动作,却越来越快,就像一只土拨鼠那样,已经挖进坑道巷壁内两三米了。 动不动就重达上百公斤的石头,被她随手向后抛出,整齐码放在方圆左侧的巷壁前。 “还记得你要杀的那个山羊吗?就是被我委托给昆仑送解药的那个老东西。” 方圆舔了舔干涸的嘴唇,悠悠的说:“那个老东西,天生就精通旁门左道,更迷恋风水学,在哥们面前以风水大师自居。” 方圆能够洗耳恭听山羊吹牛,这绝对是山羊人生中最大的乐趣了,没有之一。 他曾经告诉方圆,自古以来所有的帝王将相,都是天上的星宿投胎转世,像皇上是五爪金龙,王爷是四爪金龙,大将是武曲星,丞相是文曲星等等。 这些人投胎转世到人间,不是来给人类造福的,就是来搞破坏的--他们的任务,都是老天爷说了算得。 但不管是造福的,还是搞破坏的,他们身边都有灵物所存在。 这些灵物,其实也算是他们的元神,终日守护着他。 不过,等他们归天后,这些灵物却不能跟随他们一起走,而是留下来,盘踞在他们曾经用过的一些物件上。 比方所用过的兵器、印章,还有座椅。 尤其是王者的座椅。 座椅,从来都象征着显赫地位,是灵物在主人归位后,最爱盘踞的地方。 这也是当下虽是现代社会,可故宫内的龙椅,也没谁敢随便坐的原因:哪怕当了八十几天皇帝的袁世凯,也不敢坐满清皇帝的龙椅。那玩意,可是天命所归的。 上面大殿是银安殿,是古高句丽国王办公的地方。 所以那张龙椅上,就盘踞着让邪魔鬼祟之物不敢靠近的灵物。 方圆翘起的左脚晃了晃,让小银铃铃铃作响后,才笑道:“你这个护身符,肯定有着能预知不测的灵性,所以在察觉出龙椅那边有不同气场后,才猛地铃声大作,提醒你不要过去。” 第508章 :下辈子,再见 九幽王没有撒谎,小银铃确实是她的护身符。 从她刚出生那天起,左腕上就带有了这个东西。 这是她的主子为她求的,而且本身更被赋予了一定的灵性,有些类似于被得道高僧开过光的佛珠,能辟邪。 具备不同灵性的护身符,立场自然也不同的。 就像在尘世间具备灵性的护身符,在遇到不干净的东西时,就会‘提醒’并保护主人不受侵犯,那么来自黑暗世界中的护身符,作用则恰恰相反。 它们本身就是邪恶的,所以从来都是‘喜欢’人类所躲避的邪魔鬼祟,却视人类最推崇的某些‘高大上’为危险。 简单的来说呢,就是九幽王的护身符,很惧怕古高丽国王坐过的龙椅,察觉出盘踞在龙椅上的灵物后,立即震响来提醒主人别接近。 然后,九幽王就在龙椅前摔倒了。 “我不知道你在摔倒时,看到或者说感觉到了什么。我只是看出你当时很害怕,煞白的脸色都狰狞起来了。” 方圆停止了晃脚,看着已经‘钻’进巷壁内的九幽王背影,悠悠的说:“我看不到,也感觉不到龙椅那边有什么可怕的东西,就想试试--很荣幸,我很顺利的坐在了龙椅上。你呢?则不敢靠近龙椅的五米之内。” 山羊曾经跟方圆说,王者上除了有王者的灵物盘踞外,五米之内,还有五鬼守候,让邪物不敢靠近(五鬼,就是传统中的金木水火土;五米的距离,则代表着它们各占一米)。 方圆不是邪物,本身更没有想占据那把龙椅的想法,所以他就能顺利坐上去。 当那些北朝守卫持枪而入时,方圆触动了机关,让龙椅急促下翻,彻底破坏了五鬼布下的气场,所以九幽王才能后退,跟随他一起掉下深坑。 “现在龙椅,就倒悬在我们头顶上方一百多米出,估计五鬼又重新归位,但对你再也构不成威胁了。” 看着黑漆漆的上空,方圆有些遗憾的叹了口气:“唉。” “你叹气,是不是很遗憾五鬼没有跟来,保护你?” 在那边搬石头的九幽王,冷冷问道。 “有那么一点点,但更多的却是因为,你竟然能穿上那只绣花鞋。” 方圆看向那边,声音有些苦涩的说:“你在穿上鞋子后,能让我情不自禁的念出一首艳词,就是小美人儿绣花鞋的那首词--而且更重要的是,在那一刻,我真想跟拥有你,这才导致彼岸花开了那么一点点。” “看来,你确实有能把夏小韵取而代之的资格。” 方圆说着,又高兴起来:“不过,你却永远都无法,从我身上得到你想要的东西。也正是因为我没有给你想要的东西,所以在我忽然发疯时,你才能义正词严的拒绝我,让将要绽放的彼岸花停顿。” 九幽王没说话,也停止了抛石头的动作。 “你其实也很想跟我那个样的,但你不敢,或者说没办法。” 方圆轻声说:“你身上某个部位上的封印,还没有解开--那是因为,你还没有让我爱上你。我呢?永远,都不会给你想要的东西。” “咯、咯咯!” 一声娇笑声响起时,九幽王已经鬼魅般的出现在了方圆面前。 借着旁边手电筒的光芒,方圆能看清她的样子:她,不再是水暗影了,又变成了一个相貌平凡,身材超级棒的女人。 就是他此前见过的九幽王模样。 “我想要的东西,你根本无法拒绝。” 九幽王说着,一把拎起方圆,从他腰间拿走了那只绣花鞋,再砰的一声,把他扔到了稻草上,晃着鞋子说:“看,你不给我,我自己也拿到了不时?” “对,这是事实,不管我愿意,还是不愿意。” 被扔稻草上的方圆,咧了下嘴后,笑道:“可你就算拿到那又怎么样?在我没有爱上你之前,就算务必渴望把你给祸害了,也不行的。” “方圆,告诉我,我究竟怎么做,你才能爱上我?” 九幽王沉默片刻,轻声问道,语气无比的真诚。 方圆淡淡的说:“永远,我都不会爱上你。” “那,你就在这儿等死吧。” 九幽王猛地俯身低头,额头触着他额头,双眸荧光闪动,语气阴森的说:“被即将喷涌而出的岩浆,烧为灰烬--我虽然是个邪物,可却不是那种不要脸的邪物,才不会死皮赖脸的,总是纠缠不爱我的男人。” 方圆不说话,就看着她。 俩人相互盯着对方的眼睛,片刻后九幽王的语气稍稍缓和:“我可以给你最后一次机会。只要你答应爱我,我现在就可以带你走。那边,已经打通了。如果我不带你走,依着你当前的身体状况,就算那些北朝人不杀你,你也走不到地上的。” “怪不得你任由我带伤干活,来耗费体力,原来你早就算到,我会看穿你。” 方圆恍然大悟。 九幽王冷笑:“呵呵,聪明人,也不止你一个。” “可你不是人。” 方圆摇了摇头。 轰--的一声闷雷声响起,整个世界都猛地缠了下。 “火山岩浆要喷出来了。” 九幽王抬头,侧耳听了片刻,才又看着方圆:“最后一次问你。爱我,我带你走。敢说不爱我,那你就在这儿等--” “再见。” 方圆打断了她的话。 九幽王一愣,脱口问道:“什么?” “再见。” 方圆重复了一遍,笑道:“再见的意思,就是你可以走了。” “好,很好,这是你自己找死,不是我不想救你。” 九幽王脸色攸地扭曲起来,变幻莫测的,眨眼间变了十数个样子,或妖媚、或者骇人,最终又回归了平凡。 “什、么人在这儿?” 就在方圆看的有趣,想问问她是怎么变脸的时,巷壁隧道那边有个发颤的男人声音响起。 九幽王霍然转身看去,就看到一个穿着白大褂的男人,从巷道深洞走了出来。 “沙比,自己来送死吗?” 方圆看着那个男人,有些怜悯的骂了句时,九幽王已经幻影般的扑了过去,一伸手--右手在男人凄厉的惨叫声中,从他后心穿出。 “再见……下辈子,再见吧。” 九幽王才不管这个人是谁,回头深深望了方圆一眼,甩手把惨叫声嘎然而止的男人尸体抛出去后,就消失在了隧道中。 看着被摔在自己身边的男人尸体,方圆爱莫能助的摇了摇头时,不断有惨叫声,从隧道外面传来。 九幽王在大开杀戒。 这就是人跟妖邪间最大的区别。 水水姐要是被方先生伤透了心,最多会那她那白生生的小手,抽人耳光。 九幽王呢,却会用极其残忍的方式,把那些陌生人给屠杀掉。 这些可怜人是做什么的? 看着还在不停抽啊抽的尸体,方圆慢慢明白了:这个人,就是被北朝视为国宝的核技术专家;隧道外面,就是地下古城核心区的核试验室。 毫无疑问,核试验室的防御等级,绝对是异常坚固的。 除非用指令(视网膜开锁等技术)打开,要不然哪怕是拿大炮轰,也休想炸开。 更何况,当铁辽、秦摘花俩人生擒那个金少校、胁迫他带他们来到实验室门前后,却被实验室内的守卫给发现了,马上就把门给反锁了。 付出几近全军覆灭的惨重代价,突破重重困难后,好不容易来到实验室门前,眼看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就要完成--人家却把门反锁了,他们只能愤怒的拿枪,在防弹玻璃上猛烈扫射。 这,绝对是尘世间最大的痛苦。 无与伦比的。 就差一步啊! 看着玻璃那边的那些专家,秦摘花不断的扫射,嘶吼:草你们的妈啊,你们知道地下岩浆就要爆发了吗?还特么的不停止试验! 要说那些专家可真够敬业的,明明看到铁辽俩人出现,正拿枪疯狂扫射玻璃门,就该知道外面发生剧变了,但他们却仅仅是回头看了几眼,就继续试验。 透过干净明亮的防弹玻璃,秦摘花能看到那一排排的显示器上,不断闪烁着数字。 所有专家的脸上,也都带着如痴如醉的欣喜:失败无数次的试验,马上就要成功了,现在大家正紧张布置着最后一次爆炸。 失败多次才总结出的正确数据,已经被及时输进微机内。 端坐在微机前的某科学界,正满脸崇拜的看着主事人李教授:直等李教授抬手,他马上就把本次最正确的试验步骤,传到最高领带人关注的微机室内。 传送过程,仅需四十秒。 只要传送成功,就算这边的实验室马上爆炸,北朝也能根据正确实验步骤,从别的地方重新制造威力更大的氢弹。 铁辽他们在来之前,可是恶补了这些知识的,所以能从专家们的面部表情看出--他们此前的惨重牺牲,在几分钟后就变得毫无意义了。 都是这该死的防弹玻璃。 这些该死的北朝人! 无比愤怒的秦摘花,一把就将身边的金少校扯过来,狠狠推在了玻璃上。 “不、不要杀我,不要杀我!你们答应过我的,只要我把你们带到这儿来,就会放我--啊!” 金少校惶恐的摇着双手,企图说动秦摘花,要像他们这个民族那样,一样的重诺,守信用。 可恶的秦摘花,却面色狰狞的扣下了扳机。 子弹咻咻厉啸着,无情击打着金少校的身子。 鲜血迸溅中,铁辽痛苦的抬手,在自己头上狠狠砸了一拳:他看到李教授,猛地一拍桌子,面露狂喜的从椅子上蹦起来,对传送数据的助手,接连用力挥手! 让北朝人梦寐以求的试验,终于成功了。 这些人,是这个国家的大功臣,会被后人永世仰望的。 负责传送数据的助手,也高声喊叫着什么,迅速点下了回车键! 数据开始传递,最多四十秒后,他们就能永载青史了。 尘世间,再也没有什么人,能阻止。 除非,忽然出现一个不是人的人。 第509章 :你的爱情太廉价了 崔树直,能够坐在实验室内给李教授当助手,这得多亏了他的叔叔。 他叔叔,就是这座地下古城的实权派长官崔金玄。 谁不想提拔自己家的人,参与具备如此重要意义的大试验? 所以哪怕崔树直没太大的本领,可碍于崔金玄的面子,他还是成为了中心实验室的一员,注定会成为继叔叔之后,第二个能广大崔家门楣的青年俊才。 不过崔树直知道,他今天能坐在这儿,见证北朝最强大的时刻来临,是叔叔用生命給他换来的:就是数天前,李教授亲口告诉他说,他叔叔被人残忍杀害了。 崔金玄是死在电梯内。 当底层守卫发现他时,都吓得差点昏过去--电梯内的崔金玄,被撕成了七八片,心脏被摘出来,脑袋也被开瓢,脑浆子洒满了电梯。 要不是他军服上的胸牌还在,绝对没有谁能认出,这堆好像被好几只狮子撕咬过的碎肉,竟然会是古城主要领导之一的崔金玄。 叔叔,你在天之灵可以安歇了,因为我们终于成功了,没有谁能阻止我们的崛起,只能像那些愚蠢的华夏人那样,在外面气急败坏! 当看到李教授终于挥手下令,命令他给地面传送本次成功试验的全步骤后,崔树直深吸了一口气,在心里祈祷了两句,在用力敲下了回车键。 回车键落下,数据就会在四十秒内,传送完毕。 崔树直死死盯着微机,觉得文件传送时的数字跳跃,绝对是尘世间最美现象了,没有之一,从零蹦到一百--特么的,怎么总是零,就不蹦呢? 崔树直怀疑自己太过兴奋,紧张而产生了幻觉,赶紧抬手揉了揉眼睛,再看向显示器时,就听李教授厉喝道:“崔树直,你在搞什么,不传送文件!?” “李、李教授,我点击传送了,可数据不动!” 崔树直赶紧汇报。 “哪儿出了故障?快去后面察!” 李教授咆哮着,抬手指向了成排的仪表盘后面。 仪表盘后面,不但有成堆的数据线,而且也算是专家们劳累时,稍事休息的休息室,有一扇铁门。 “好,我马上去查!” 崔树直慌忙站起来,拉开椅子刚要迈步,却看到那扇门开了。 一个人从里面走了出来。 这个人,可不是在那会儿刚进去稍事休息的郑教授(郑教授太累了,实在坚持不住才到后面去休息),而是个女人。 浑身脏兮兮,还满是鲜血的女人。 女人长了一张很平凡的脸,面无表情,双眸中却透着骇人的疯狂,鲜血淋漓的右手中,拖着一把数据线。 原来是她破坏了数据线! 这个女人是谁? 她怎么会从后面走出来了? 郑教授呢? 崔树直被突兀出现的女人被惊的发呆时,有枪声响起--实验室内,也有功夫高强的特种人员值班,预防不测。 也正是这两个特工,在看到铁辽俩人胁迫金少校出现后,及时反锁上了房门。 现在,他们看到陌生女人出现后,想都没想,就端起手中的制式微冲,对着她扣下了扳机。 砰,砰砰的枪声,在几近密封的实验室内,响声几预震耳欲聋,崔树直赶紧抬手捂住了耳朵,眼睛却一直盯着那个女人。 他无比的渴望,子弹会把女人打成碎片! 唯有那样,才算稍稍赎她破坏数据线、让崔助理挨训的罪恶。 子弹如崔树直所愿,精准打在了女人身上--可是,却没有鲜血溅起,甚至她连眼睛都没眨一下,只是冷笑一声,忽地纵身而起,双手十指张开,扑向了那俩特工。 “啊!” 两个特工,齐声发出的凄厉惨叫声中,崔树直亲眼看看到:女人的双手,竟然硬生生的穿透了那俩特工的身子! 她,竟然是子弹也打不死的! 这是拍科幻片吗? 这个鬼女人是谁? 崔树直想到这儿时,就觉得脖子好像疼了一下,然后就看到了自己的后背。 再然后,他就看到那个女人,真像游戏中的不死女战士那样,只是看似很随意的抬手一挥,李教授的脖子就猛地折断,脑袋吊在了背后。 原来,我的脑袋也变成这样了,所以才能看到自己的后背。 崔树直明白了过来,接着就陷进永恒的黑暗中,依旧带着无法瞑目的疑问:她,是谁? “她是九幽王!” 把所有子弹,都‘赏给’金少校的秦摘花,在九幽王刚悠忽出现时,本能的愣了下,也有了跟崔树直相同的疑问,搞不懂这个女人是谁,咋就这副样子的从后面走出来了。 但直到北朝人的子弹,打在她身上却毛事也没有、反而导致她狂性大发、开始追着那些被誉为国宝的核试验专家大开杀戮后,秦摘花才猛地明白了过来。 “果然是九幽王--除了九幽王外,还能有谁这样可怕,残忍?” 铁辽也傻了般的看着里面,双眼放光的喃喃问道:“她、她怎么会来这儿了?” “方圆!” 这次,秦摘花的脑子转的相当快,兴奋的吼道:“我知道了!在我跳崖后听到的枪声,就是方圆来了!也唯有那个小子,才能让这个女魔头出现在这儿!” “是的,不错,就是方圆来了。” 铁辽长长的吐出一口气,笑道:“呵呵,其实我觉得,这女魔头好像也不是太讨厌。最起码,她帮咱们完成了无法完成的任务。” 秦摘花也笑,但接着问道:“为什么没看到方圆?” “他死了。” 这三个字,可不是铁辽回答的,而是九幽王。 短短一分钟内,实验室内足足二十个专家、守卫,就被她用极其残忍的手段,给屠戮一空。 再然后,本该无比坚固解释的密码锁整体,都被她一脚,狠狠踹了下来。 门自动弹开时,飘出了这三个字。 对九幽王强大的暴力值,铁辽俩人才没心思研究这些,只是傻呆呆的看着她,异口同声的问道:“什么,方圆……死了?” “呵呵,你们去跟他作伴吧,他自己在那边很孤单的。” 九幽王桀桀怪笑着,再次抬脚,把那扇又反弹回来的玻璃门,给踹飞了出去。 是她杀了方圆! 现在她又要杀我们了! 九幽王的桀桀怪笑声中,铁辽俩人沙比似的对望了一眼,已经短路的脑子还没有恢复呢,就听实验室内有人懒洋洋的说:“我才不稀罕让这俩臭男人作伴,方大老爷从来都喜欢美女的。” 方圆!? 半张着嘴巴的铁辽俩人,看到半死不活从仪表盘内走出的方圆时,脸上的震惊表情,一点也不输给看到九幽王时:奶奶,九幽王不是说他死了吗,怎么又出来了? 九幽王才不会感到奇怪,只是倚在门框上,不住的冷笑:“哼哼,我说你死了,你就是死定了,不死也得死!我说他们会陪伴你,他们就陪伴定了,不去也不行!” “草,说话这么霸道。” 方圆走到崔树直尸体面前,抬手把他推下椅子,自己坐了上去,又从下面箱子里,拿出一罐牛奶,大口大口的喝起来。 “奶奶那个腿,我怎么看着你们好像在打情骂俏呢?” 尽管能从九幽王的桀桀冷笑中,听出她不是在开玩笑,自己俩人也实在没理由,能从这个女魔头手中逃脱,秦摘花觉得自己该万分害怕才对,可却忍不住的喃喃说了句。 九幽王眉梢一挑,右手刚要抬起时,就听方圆说:“让这俩臭男人滚蛋吧,方大老爷只要看到他们脏兮兮的样子,就觉得恶心。” “草,你才让人恶心!” 秦摘花很愤怒,好像被方圆辱骂,那是比他被女魔头给干掉还要难以接受的事,要不然他也不会无视九幽王,抬脚要擦着人家走进实验室内了。 “敢走一步,就就会死。” 九幽王说话了,声音无比的冷淡:“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想趁机跟那死人会合。愚蠢--在我面前,玩这些小花样,有用吗?” 秦摘花抬起的右脚,就像被一根看不见的绳子,立即僵在了半空中,接着落下,满脸由衷样子的竖起大拇指,讪笑道:“高,你实在是高。你可是第一个能识破我--” “再敢唧歪半句,还是个死。” 九幽王冷冰冰打断了秦摘花的大拍马屁。 秦摘花马上闭嘴:唯有方圆那样的傻瓜,才会跟九幽王对着干,哥们正常着呢。 “我爱你。” 就在九幽王用不屑的眼神,看着秦摘花时,方圆忽然说道。 她眼眸中的不屑神色,明显凝滞了片刻,随即大盛,慢悠悠的问道:“你说什么?” “我说,我爱你。” 空气内的硫磺气息,越来越浓了,地下岩浆随时都会喷涌而出,方圆实在没时间想别的办法,来救铁辽俩人了。 “为了让我放过他们,你说你爱我。呵呵,刚才,你可是圆死也不说这句话的。哦,原来,你的爱情,是这样的廉价不值钱。” 九幽王忽然咯咯娇笑着,回头看向方圆时,却听铁辽沉声说:“方圆,咱们俩认识这么多年了,我有没有欠过你任何的情分?” 方圆想了想,摇头:“没有。” “这次,我也不想欠你的,所以请别为了我们的生死,就施恩于我们。那样,我们就算活一百岁,也会不开心的。” 铁辽说着,看向了九幽王:“你可以随时杀我们。但我们在临死前,能不能提出最后一个要求?” “说吧,我这次开恩。” 九幽王娇笑声收敛,那张平凡的脸上,没有一丝感情。 铁辽抬手,指着实验室内:“核试验专家也被你杀光了,但试验却没有终止--还有九分钟,以核弹为引信的氢弹,就会轰然爆炸,铁定引发即将爆发的岩浆,到时候,就算你跑的再快,能快过岩浆喷发?” 方圆这才发现他左前方,确实有个正在倒计时的小仪表。 “真的!?” 九幽王木然的脸上,终于有了震惊。 方圆接口道:“他没有骗你。” 第510章 :我终于还上了你的债! 氢弹爆炸时,会产生多么大的威力,方圆觉得九幽王该知道。 因为在上世纪六十年代时,华夏就是在她的‘家乡’,接连投掷了三颗原子弹,让她那些前辈一个个化成了灰烬。 虽说北朝研制的氢弹是在地下,而且因为技术等原因,威力肯定不如那时候华夏投掷的原子弹,依着九幽王的超绝身手,差不多能在几分钟内,逃离到安全地带。 可关键问题是,现在傻瓜也能看出,地下岩浆随时都会喷发了。 九分钟后氢弹一旦爆炸--铁铁的会引发大地震,继而导致岩浆从地震裂缝内喷涌而出,把方圆上百公里内的所有生物,都烧为灰烬。 九幽王忽然无比的后悔。 后悔为什么不早点干掉方圆、铁辽俩人,用最快的速度逃离险境。 “你别怕,也别后悔为什么没能及时诛杀我们。” 方圆好像知道九幽王心中是怎么想的,淡淡的说:“现在地下古城内的看守,估计不是死光了,就是跑光了,没有谁还能坚守岗位。所以只要我们能及时找到氢弹,拆下它的引爆器,你就可以抢在岩浆喷发前,从容离开了。” “呵呵,你会这样好心!?” 九幽王霍然回头,死死盯着方圆冷笑道:“让我死,不是你们最大的心愿吗?哪怕是同归于尽!可是现在机会来了,为什么却又为我着想了?” “哼哼,谁特么的在乎你的死活?我们只是为了方圆百公里内的所有生灵!” 方圆也冷笑着,毫不畏惧的跟九幽王对视着。 九幽王明白了:人家还真是不在乎她的死活,甚至更不在乎他们自己的,执意要拆掉氢弹的引爆器,无非就是不想本次爆炸,殃及华夏境内的无数同胞罢了。 只是,他就不能用委婉的语气,或者索性哀声求我给他们拆弹的机会吗? 九幽王紧紧抿了下嘴角时,方圆委婉的说话了:“我承认,我欠你的。如果不是你,我早就死在这鬼地方了。” 九幽王的心情,一下子好了起来,表面却冷冷的问:“这就算偿还?” 方圆沉默,片刻后才认真的说:“还不完的,下辈子还。” “这是你说的,别忘了。” 九幽王眼角急促跳了下,转身看着铁辽俩人:“你们能找到氢弹在哪儿吗?” 氢弹要爆炸的地方,距离实验室自然得足够也远。 而且所处的环境,还得确保氢弹爆炸后,不会殃及地下古城。 所以,方圆等人要想在短短七八分内找到氢弹,再拆掉引爆器--说起来,还真有些天方夜谭的意思。 不过距离不是问题,因为北朝这边既然敢在地下搞爆炸试验,那么就肯定有快速穿梭于两地的交通工具。 比方高速地铁。 正如方圆所说的那样,整个地下古城试验基地的人,不是死光了,就是逃光了(至于那些僵尸战士,没谁会管它们的死活),完全可以根据古城平面地图所指示的,在短短一分钟内,就乘坐电梯下降到六十米以下,看到了一列随时都能启动的地铁。 古城下面的下面,还有一层空间。 这儿才是核弹(或者说是氢弹)爆炸的地方。 当然了,氢弹爆炸后,对地下岩浆、地址活动的影响力,也更大。 实验室内的倒计时仪表上,显示还有四分三十五秒时,方圆等人看到了想看到的东西--在一个应该是直上直下、直径足有三十米的坑洞中间平台(钢结构的)上,放着一枚好像鱼雷大小的氢弹。 就算方圆没像铁辽俩人那样,恶补过这方面的知识,可在看到这些后,也明白了:氢弹即将爆炸时,钢结构平台就会翻转,让氢弹调进那个不知道多深的坑洞内。 相信北朝人为了确保安全,这个大坑洞绝对会经过特殊处理:不但能防爆,还能抗震。 “这坑洞下面,肯定有水,很深很深的水。唯有这样,才能减缓核弹爆炸后,瞬间释放出的超能量,给平台之上最大可能的减少震动、破坏。” 铁辽率先走上钢结构天桥,说着话时,就把手里的微冲随手扔了下去。 正如他所说的那样,方圆等人随后就听到清晰落水声。 水果然很深。 “别说话了,还有不到四分钟。” 走在最后的九幽王,目力却是最好的,老远就能看到氢弹引爆器上,有不断闪烁的红字再跳了。 众所周知,氢弹要爆炸,得用小型核弹来引爆。 所以与其说是要给氢弹拆弹,倒不如说是给核弹。 没有了核弹,氢弹就是个大铁疙瘩。 “拆弹很简单的。” 铁辽又从腰间摘下一套专用工具(自然是早就准备好的),转身对方圆等人说:“你们都在这边等,免得我分心。” “好。那你小心些,拆下核弹引爆器时,必须得保证里面那两个水平钢珠的平衡--一旦倾斜,就会发生核裂变。” 秦摘花认真的嘱咐道。 “明白。” 铁辽点了点头,深吸一口气,快步去了。 九幽王四处打量着,看似很随意的问秦摘花:“小子,水平钢珠是怎么回事?核裂变,就是要爆炸吗?” 满脸紧张之色的秦摘花,盯着开始拆弹的铁辽,才不会在意她称呼自己什么,只是本能的解释道:“水平钢珠在一根玻璃关内,必须得处于时刻静止的状态。一旦两颗钢珠发生碰撞,就会核裂变,引爆--就算能拆掉引爆器,核裂变后,也会泄露出强大的核辐射……核辐射,你该懂得吧?” “不懂,没学过。” 九幽王很诚实的回答:“我只知道核爆,是具备毁灭性力量的。” “这个,我倒是多少知道一些。” 倚在天桥栏杆上的方圆,抱着膀子说:“核裂变后瞬间释放出的核辐射,能让人在短短十几分钟内,就能一命呜呼,死的惨不堪言。轻点的呢,估计也活不过几天--当然了,我们这个距离,也在核辐射范围内。” 方圆说到这儿时,蹲在那儿拆弹的铁辽,长长吐出一口气后,说道:“引爆器已经顺利拆除!” “耶!” 秦摘花兴奋的猛地砸出一拳。 表面镇定,实则也很紧张的九幽王,下意识的也松了口气,故作不屑的说:“就这样简单啊?” “你觉得简单,那你怎么不去试试?” 方圆反驳道。 “嘿嘿,方圆,你是不是觉得我不敢--” 九幽王大怒,冷笑着刚说到这儿时,脚下却猛地一震! 频临爆发的地下岩浆,终于攒够了自己能冲击地壳的能量了。 也就是说:它们的异常活跃,能造成低等级的地震了。 地面上,或许不会受到太大的影响,可这个深度,则能清晰感受到。 “草!” 刚才还兴奋异常的秦摘花,在看到双手捧着个啥东西,要缓缓站起来的铁辽,身子猛地一倾斜后,立即惊恐万分的骂了一句。 突如其来的地震,让原本无比冷静、沉着的铁辽,再也无法保持平衡,抱在怀里的钢桶(就是放着水平钢球的东西,镶嵌着有钢化玻璃)也随之倾斜。 两颗始终处于绝对水平位置的钢球,受地心引力影响,迅速碰向一起。 早不发生,晚不发生的地震,现在偏偏发生了。 核弹即将裂变--就算氢弹不会再爆炸,可那个比炮弹大不了多少的核弹(引信),却能在数秒内发生核裂变,让现场所有生物,都遭到无法成活的核辐射。 而铁辽,在猝不及防下,也实在无法保持平衡,只能发出一声绝望的嘶吼:“啊!” 嘶吼声中,他奋力抬高双臂,奢望能让迅速砸向另外一个钢球的钢球,能回到原位置。 但怎么可能? 就在铁辽灵魂都在绝望的咆哮时,一道淡淡的人影却悠忽飘来。 接着,他就觉得手中一轻--却是九幽王,以科学无法解释的速度,及时扑过来,抢走了他手里的钢桶,力贯双手,爆发出的阴柔力道,竟然让即将碰到一起的两颗钢球,停止了。 “如果不是我,你死定了。” 九幽王有些得意的,冲铁辽嗤笑一声。 “那、那是当然,多亏了您!” 随后扑来的秦摘花,立即发自内心的用上了敬语。 最后跑过来(受伤了嘛,当然跑不快)的方圆,也长长的松了口气。 “该怎么处理这玩意?” 更得意的扫了眼方圆,九幽王故作淡然的问道。 “旋转左右任何一边,让一颗钢球滑出钢桶,就能彻底解决危险了。” 铁辽马上说道。 他的话音未落,忽然就一阵急促的滴滴声,从核弹的另外一侧响起。 刚归位不久的魂魄,立即再次飞出,铁辽嘎声喊道:“双层核裂变!” “什么双层--” 九幽王一愣,话还没有问完,眼角余光就看到方圆蓦然一个虎扑,扑在了那颗炮弹大小的核弹上,直接穿过钢结构间的框架,扎向了平台下的坑洞。 “方圆!” 九幽王搞不懂方圆怎么就忽然抱着那玩意,一下子扎进了坑洞中。 她只知道,在她本能的凄声喊出方圆的名字后,整个世界就嘎然停止,包括她的脑神经,却又能偏偏听到方圆那急速下降的声音传来:“我终于还上了你的债!” “方圆,方圆!” 铁辽跟秦摘花,也在傻楞瞬间后,猛地扑到了栏杆前,嘶声吼叫。 回答他们的,只是重物落水后的砰然大响。 不等水声落下,平台就再次猛地一震! 有火红的亮光,好像太阳出东海那样,从平台下面数十米的坑洞水面下,攸然窜起。 地下岩浆,终于在方圆抱着核弹头落水后,蓦然冲破了枷锁,正从足有数百米深的水底,吼吼厉啸着向上喷发。 “走,快走,走!” 铁辽嘶吼着,一把推在了秦摘花背上,随即反手抓住了九幽王手腕,猛地一顿,向来路狂奔。 九幽王就像傻了那样,一点也不反抗,只是脑子里回荡着方圆的声音:我终于还上了你的债! 第511章 :折戟沉沙! 核试验的历史上,曾经发生过一次不寻常的事故。 某一天,加拿大著名核科学家斯罗达博士,在实验室内做实验,研究铀(235)临界质量和对合问题。 突然,他手中的螺丝刀不慎掉到了地上。 斯罗达博士是用螺丝刀,来拨动滑轨上两块小于临界质量的铀,做其临界质量和对合问题的试验,当螺丝刀掉到地下后,两块铀一下子滑到了一起,重量超过了临界质量,并发出了蓝色的闪光。 这表明这块大于临界质量的铀在中子的作用下,链式反应已经开始(也就是核裂变),瞬间将引发核爆炸。 这时候,斯罗达博士再捡起地上的螺丝刀,来拨开两块铀已经来不及了,但如不立即将两块铀分开,一场意外的核灾难将在所难免。 万分紧急之下,斯罗达博士来不及考虑放射性对人体的危害,奋不顾身地硬是用双手将两块铀掰开了--一场恐怖的核事故避免了。 随后,斯罗达博士脸色平静的,跟周围吓呆了的人们说:你们应该还是问题不大的,我估计是不行了。 由于斯罗达博士遭到了大量的核辐射,在被送到医院后的第九天就离开了人世。 为此,加拿大政府隆重表彰了斯罗达,人们也给予了他以极高的评价,称他为:用双手掰开原子弹的人。 对核试验发展史并没多大研究的方圆,当然不知道斯罗达博士的故事,却在核弹被解除钢桶、仍然发出滴滴的报警声、看到铁辽魂飞魄散的喊出‘双层核裂变’后,立即意识到事情要糟了。 完全是出于本能的,他就扑向那颗用来引爆氢弹的微型核弹,抱着它从平台上向坑洞内跌落下去。 核弹发生核裂变后,暂且不提会不会爆炸,但核裂变后肯定会在警报器蜂鸣声结束的瞬间,释放出让眼前所有生物都死亡的核辐射。 毕竟这颗微型核弹头,相比起斯罗达博士当年在实验室内的那次,无论是个头还是威力,都大了上百倍--一旦报警器蜂鸣声停止,没有谁能逃过噩运。 所以,必须得有人像当年的斯罗达博士那样站出来,做出牺牲,才能避免其他人不受到致命核辐射。 方圆站了出来。 或许在抱着核弹扑下坑洞后,他会后悔自己太傻。 但可以肯定的是,他也很欣慰--要不然,也不会在冲九幽王喊出那句话时,声音是那样的镇定:我终于还上了你的债! 他终于还上了我的债! 九幽王懵懵懂懂中,被铁辽拖着手,沿着巷道向地面狂奔(地下古城的守卫们,在逃出古城时,当然得打开巷道的铁门,更没有谁在跑过去后再关上)时,脑子里始终回荡着这个声音。 眼前忽地一亮时,他们已经来到了地面上。 此时,整个世界仿佛都已经颤抖起来,望南山上的飞鸟走兽,早在地下岩浆咆哮着要喷出来之前,就已经用最快的速度撤离了。 动物们,对地震等自然灾难,有着一种让人无法理解的预知能力。 那些先一步逃出古城的北朝人,也踪影不见,可龙头派来的秘密接应人员,却还留在出入口的南侧,正准备撤离。 李嘉兴,是本次潜伏接应任务的组长。 当华夏川南县城居民大撤退时,他就收到了火山随时要爆发的消息,立即请示龙头接下来是否放弃任务。 龙头没说话,在电话中那边沉默片刻后,就掐断了电话。 李嘉兴明白了:他必须要坚守到最后一刻。 尽管,他在请示完毕后,就带人撤回境内,龙头也不会说什么,更不会责怪他贪生怕死--但他觉得,龙头很希望他能多坚持一下。 因为在下面,还有他可能活着的战友。 整个潜伏救援小分队,总共十七人,六辆车子藏在山脚下(火山要爆发了,没谁能确定岩浆会从哪儿忽然喷出来,所以整个边境线上都乱成了一团,早就潜伏在这边的李嘉兴他们,完全可以趁机搞到车子),做好了随时撤离的准备。 当大批的北朝人,从地下古城内惊惶逃出来后,没有谁向南看一眼,都大呼小叫着向北方狂奔。 隐藏在出入口南侧数百米远处的李嘉兴,用望远镜看的很清楚。 再也没有北朝人逃出来后,他立即下令:不用再隐藏行踪,用最快的速度,扑向地下古城入口! 他希望,能抢在火山爆发之前,跑进地下古城,看看能不能搜救到活着的战友。 没有谁犹豫。 对于军人来说,服从命令就是他们的天职,要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人倒在冲锋的路上,更不会赢得一次次的胜利。 他们迅速扑进了地下古城的第一层--但随后,就听到隆隆的响声越来越响,硫磺气息越来越浓,温度越来越高。 火山就要爆发了。 无奈之下,李嘉兴只好下令:终止搜索任务,全体人员立即撤回地面,返回境内。 “看,又有人出来了!” 就在李嘉兴再次联系到龙头,向他汇报自己一行人不得不紧急撤离时,忽然听一个战友大声喊道。 李嘉兴转身,就看到三个人从数百米远处的出入口内,狂奔而出。 这三个人出来后,没有丝毫犹豫的就向他们这边扑来。 不管是动物,还是人(人也是高级动物),在遭遇无法应对的危险不得不逃离时,潜意识中的本能,就会发挥关键性的作用。 就像不久前刚逃出的那些北朝人一样,他们在冲出来后,想都没想就跑向了北方--那边是他们的家乡,潜意识内那边才是最安全的地方。 那么,这三个人呢? 在冲出来后,就毫不犹豫的跑向南边--是不是,南边的华夏,才是他们潜意识内最安全的所在? “隐蔽,做好战斗准备!” 李嘉兴立即低喝一声,抬手猛地挥了下。 十七个人,马上就用最快的速度隐蔽起来,枪口对准了跑过来的那几个人。 李嘉兴双手紧攥着望远镜,锁定了那三个人的面孔。 很遗憾,这三个人中,除了那个陌生的女人能看出模样外,其他两个男人就像在粪坑里打了个滚那样,压根看不出是谁。 但随着他们越跑越近,李嘉兴等人却能听到一个男人用汉语嘶吼:“跑!特么的,你快点跑啊!” 这个男人,在骂那个被他拖着手狂奔的女人。 是我们的人! 李嘉兴猛地醒悟过来,随即从掩体后闪身跳了出来。 “跑,你不是跑路很快吗,怎么这么慢!我知道,你想回去救方圆,可他已经死了,死了!” 铁辽拽着好像梦游般那样,被动跑路却总是回头看的九幽王,吼出这些话时,猛地听到前方不远处有人大喝:“口令!” “折戟沉沙!” 想都没想,铁辽就喊出了这个成语。 折戟沉沙出自唐朝杜牧的《赤壁》诗:折戟沉沙铁未销,自将磨洗认前朝。东风不与周郎便,铜雀春深锁二乔。 寓意为断戟沉没在泥沙里,成了废铁,形容失败十分惨重。 折戟沉沙,既是铁辽等人本次行动的代号,也是口令。 在行动之前,他们就已经预感到本次任务,实乃九死一生、有去无回,故而选用了这个寓意相当惨烈的成语,来作为代号、口令。 “是我们的人,他们还有活着的!快,快,接应,接应!” 在听到‘折戟沉沙’的瞬间,李嘉兴忽然泪流满面,用尽全身的力气嘶吼着,扔掉手中的望远镜向铁辽他们扑去,却因为太过激动,被一根突出地面的树根,重重绊倒在了地上。 “起来,起来!” 铁辽说什么也不相信,那么强大的、无可战胜的九幽王,会在他(还有秦摘花)们看到援兵后,会被一块乱石绊倒在了地上,额头又巧到又巧的,狠狠碰在了另外一块乱石上。 幸亏人家孩子是刀枪不入的,才不会被磕的头破血流,但也足够狼狈得了。 “快起来,你还愣着干嘛!方圆死了,你救不了他了!火山已经爆发了!快起来,跑啊!” 铁辽死命的拖拽着九幽王,却像妄想把整个地球都拽起来。 女人半跪在地上,低头看着脚下的乱石,长长的头发垂下,遮住了她那张平凡的脸,本人却像一顿雕像那样,动也不动。 “你傻了啊!” 铁辽大吼声中暴怒,抬脚狠狠踢在了她肋下,希望能把她提醒。 这一刻,他已经全然忘记了,九幽王可是整个华夏的敌人,趁机干掉她--或者蛊惑她自己回地下古城送死,才是最正确的。 他只是能看出,那么强大的九幽王,在听到方圆临死前喊出的那句话后,整个人都没有了灵魂。 难道说,是她爱上方圆了? 此时的铁辽,当然不会想到这个问题,只觉得必须得抢在火山岩浆灌满整座地下城时,带她离开此地。 “快,帮我把这疯女人拽起来!” 等李嘉兴率人冲过来后,铁辽想都没想的大声喝道。 两个特种战士,立即扑过来,架住九幽王的双臂,企图把她从地上拽起来--拽不动。 真拽不动,九幽王就仿佛生了根那样,跟大地连在了一起。 可她却抬起了头,看向了铁辽,轻声说:“他说,他还上了欠我的债。” “是,是,我听到了,我们都听到了,方圆在临死前,还上了欠你的债!” 铁辽双手用力,向上拽着九幽王的手腕。 “可他不欠我的,从来都不欠我的--他不知道,他根本不知道,他从来都不欠我什么的。不行,我得回去找他,跟他说清楚。” 九幽王喃喃的说着,双臂猛地一震--铁辽,还有那两个特种战士,就像被高压电棍给狠狠电了一下那样,猛地向后摔了出去。 “我必须得回去跟他说清楚,他其实根本不欠我什么。” 九幽王梦游那样的说完这句话时,人已经像一只大鹏鸟那样,展翅飞向古城的出入口。 一闪而没。 第512章 :来自华夏的警告 “她、她是谁?” 亲眼看到九幽王,以科学无法解释的速度,眨眼间就消失在古城的出入口后,李嘉兴茫然的眨了下眼,喃喃问道。 “一个可能忽然间就懂得了什么叫爱的女人。” 铁辽说出这句很有禅意的话时,脚下猛地一震,轰隆隆的闷雷声,从地下传来。 地下岩浆,已经摧垮了最后一道禁锢它们的枷锁,正狞笑着,咆哮着,继续着所有力气,再来最后的冲天一击。 “走吧。” 秦摘花抬手,狠狠擦了脏兮兮的脸,哑声说道。 “走。” 铁辽深吸了一口气,用力点头,回头看着南方远处的天际,低声说:“用最快的速度。” 最快的速度,也无法让足足二十万市民,在已经开始窜出火山灰的鹦鹉川水库下面火山彻底爆发之前,全部安然撤出县城了。 这是个事实,血一般的事实,就像龙头那双已经血红的老眼,也像张翼咬破嘴唇后淌下的血渍,更像飘扬在身后旗杆上那面迎风猎猎的五星红旗。 这面红旗,是龙头让人插在这儿的。 他希望,这面永远都不倒下的红旗,能被那些仓皇撤离的市民们看到,继而知道国家没有放弃他们,希望他们尽可能的保持冷静,在数万军人的帮助下,顺利逃离险境。 红旗不倒,浩气长存。 短短三个小时内,就有数万边境军人,以最快的速度赶来了川南县。 就在人们怀着世界末日的恐惧,几近失去理智的向南狂奔时,那些被太多国人、太多境外黑手称为‘垮掉的一代’的华夏军人,却像飞蛾扑火那样,毫不犹豫的扑向最危险处。 他们中的绝大部分人,还都是二十岁刚出头的‘毛头孩子’。 入伍前,他们或许还是都市内那些哈韩、叫嚣国外好、不满现状的年轻人中的一员,可在穿上这身军装后,他们却能在那面永不倒的红旗指引下,忘记了什么是危险。 他们只知道,他们是军人,是人民的子弟兵。 当人民需要他们做出可能是死的牺牲后,他们就绝不会退缩,像他们无数英勇牺牲的前辈那样,毫不退缩。 唯一一条南撤的道路上,已经被军车塞满。 好多的市民,哭着喊着的跟在车后,缓慢撤离。 数万军人,从道路两侧的田地里,向县城急速挺进。 他们只有一个任务,那就是抢在火山掩盖这座县城之前,尽可能抢救出能抢救的市民。 呼,呼呼--成编制的直升机,在超低空来回飞翔。 螺旋桨巨大的轰鸣声中,忽然有嘹亮的冲锋号吹响:“嘟--嘟嘟!” 冲锋号吹响了。 在这乱糟糟好像世界末日来临时,那样突兀的响起,却又无比的嘹亮,带着征伐的金戈声。 号声响起,有进无退! 所有急行军的战士,已经略显疲倦的步伐,瞬间提速。 有带队长官的吼声响起:“前进,前进!” “前进--前进!” 数万军人齐声大吼,地动山摇。 所有被恐惧折磨的在痛哭的市民们,蓦然一呆,眼看着那无数二十多岁的年轻人,用更快的速度扑向他们身后--暂停的泪水再次淌下。 这次,却不是因为恐惧,而是因为惊恐的心,忽然平静下来后,却又蓦然腾起的感动,自豪,还有身为华夏公民的骄傲。 本来纷沓的脚步声,忽然就变得那样整齐,没有谁在哭出声,已经把道路完全堵塞的市民们,就像听懂了嘹亮军号,前进声中的含义那样,根本不需要谁来指挥,就纷纷离开了道路,顺着路边的绿化带南行。 满载妇女儿童老人的军车,立即加速,呼啸前行。 当一列列战士,用最快的速度扑进县城内后,站在龙头身边的张翼,缓缓跪在了地上,头深深的埋了下去。 她无法原谅自己,更没脸去见这些脸庞还略显青涩的子弟兵。 龙头依旧到背着双手,站在那儿看着前面,面无表情。 他身边,除了那个中年黑西装外,其他人都已经指挥市民撤离起了。 张翼身边也没有人。 没想到她那个刚毕业不久的小秘书,竟然也有不让须眉的豪气,勇气,加入了组织抢险队伍,倒是出乎龙头的意料。 天,忽然黑了下来。 龙头抬头,看向了东北数公里之外的鹦鹉川方向。 几乎好像就在一瞬间,原本好像炊烟那样的烟柱,忽然间就变粗、变黑了,就像从地狱中逃出的恶魔那样,正狞笑着,俯览尘世间的人们。 大片大片的火山灰,好像黑色的雪花那样,随着北风向这边急速飘来。 现在已经是夏季,正常情况下该关刮南风才对,现在却忽然刮起了北风,这就很不正常了。 难道说,老天爷也知道忽然间的不正常了? 一片鹅毛大小的火山灰,飘飘忽忽的落了过来。 龙头抬手,那片火山灰就像有了灵性那样,落在了他的手掌心。 还温热着。 龙头死死盯着那片火山灰,慢慢攥紧了右手时,陪在他身边的黑西装男人,凑到他身边低声说:“电话,是李嘉兴来的。” 龙头点了点头。 黑西装马上就接通了电话,李嘉兴的火急火燎的声音传来:“我们已经接应到铁辽、秦摘花两位少尉!重复一遍,我们已经接应到了铁辽、秦摘花两位少尉,请指示!” 龙头那双血红的老眼,猛地一亮,却又迅速黯淡了下来。 李嘉兴他们接应到铁辽、秦摘花他们俩人,固然是好事,但也证明此次‘折戟沉沙’行动中,所派遣的其他数十米特种军人,都已经永远留在了那座地下古城内。 相当惨痛的代价。 “让铁辽跟我说话。” 龙头接过手机,放在耳边。 片刻后,铁辽在那边说道:“我是铁辽,任务已经完成!” 任务已经完成!? 龙头瞬时呆了一下:从水暗影那儿,龙头已经知道地下古城内,情况有多么危险(僵尸战士的存在,绝对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特别小分队死亡惨重下,能有两个人活着出来,就已经是天大的奇迹了,竟然还完成了任务? 本次折戟沉沙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除了要炸毁那边的地下核试验基地外,还要破坏他们在反复试验中得到的所有数据! 前者固然重要,后者难度却是更大。 铁辽他们,竟然完成了任务。 那些已经长眠于北边儿郎的鲜血,没有白流! 龙头仰天,再次深深的吸了口气,缓缓问道:“方圆,还有那个女魔头呢?” “方圆--” 铁辽只说出了方圆的名字,就紧紧闭上了嘴巴。 龙头不用再问了,沉默片刻后说道:“告诉李嘉兴,从三号路线紧急撤退。” “是!” 铁辽答应了一声,掐断了通讯。 按照计划,李嘉兴所率领的接应小分队,无论完成还是完不成任务,都会在必须时刻(火山开始爆发,就是必须时刻了)撤回。 撤回路线有三条。 第三条,却是最直接,也是最能惹北朝人不高兴的。 无论哪个国家的边防军,忽然发现有两架超低空飞行的歼10歼击机,护送一架武直10直升机,在没有获得本方许可下,悍然飞抵领空后,当然不会高兴的。 并立即做出了最正确的反应:空袭的警报声,呜啦呜啦的响起。 整整一个加强连(本段防区的所有军人)的士兵,立即用最快的速度,各就各位,背后很远处的秘密军用机场内,也有他们的战机起飞。 只要一声令下,高射炮就会万炮齐发。 “江面,江面!” 就在最高指挥官,拿着电话请示上级领导,请允许他们给予入侵者迎头痛击时,瞭望塔上的侦察员,忽然嘶声喊叫了起来。 指挥官马上拿起望远镜,向江面上看去。 只看了一眼,他就深吸了一口冷气:华夏人,什么时候把军舰开到大江里来了? 而且看规模,绝对是战斗力相当强悍、随时登录作战的两栖舰队编队! 咻--轰! 随着一声瘆人的呼啸声,一发炮弹忽然落在对面江岸上,猛地腾起一团火光,沙土飞扬,腾空而起的黑烟足足数十米。 “是谁私自开炮!?” 指挥官怒了,马上回头冲通讯员嘶声吼道。 “没有谁--” 通讯员茫然的说出这三个字时,更多、更密集的炮弹厉啸声,骤然响起。 接着,就是连成一片的轰炸声。 “是、是对方开炮!” 通讯员猛地明白了过来,脸色煞白的指着对面,嘎声道:“他们、他们这是在警告我们!” 通讯员没有说错,就是华夏军方在开炮,警告他们不要用高射炮打飞机--要不然,在短短几秒内,狂风暴雨般的炮弹,就能覆盖本段边境的阵地。 不但是警告,更是在发泄不满,或者干脆说是仇恨。 华夏,在这边不听招呼下坚持核试验、从而引发华夏境内鹦鹉川水库火山爆发的行为,无比的愤怒。 这也是龙头特意让铁辽等人,从三号路撤回的原因。 三号撤退路线,距离地下古城那边足有上百公里,可以说已经完全不受火山爆发的殃及,也是三条撤退路线中,最远的一条。 而且更是早就做好了战争准备:北方一旦拦截华夏战机营救铁辽等人,数百门大炮的炮口,就会毫不犹豫的抬高,所有炮弹都将在被北方炸响。 边境指挥官权力、胆量再大,也不敢背负双边战争骤然打响的重要责任。 望着江对面上方,至少数十架从云层内俯冲而下的战斗机,脸色煞白的指挥官,颤声说:“让、让所有人原地待命,没有我的命令,任何人都不许擅自妄动--给、给我界最高作战部,我必须得再次向领导汇报最新情况!” 数百门大炮的炮弹炸响后,所引发的震感,都能让龙头清晰感受到。 鹦鹉川水库下的岩浆,也应该感觉到了吧? 要不然,黑烟中也不会有隐隐的红光闪动了。 岩浆,要喷涌而出了。 第513章 :为自己活一辈子 “必须--得撤退了。” 看到黑烟中有红光闪现后,黑西装男人艰难的咽了口口水,小声提醒龙头。 红光在黑烟中闪现,就代表着地下熔浆就要彻底喷出地表,以天女散花般的样式,向四周方圆数公里内洒落。 洒落的过程,最多不过十数秒钟。 十数秒后,岩浆所落之地,将会变成一片火海。 而整个川南县城,很‘幸运’的就在熔浆喷发后落下的范围内。 火山或许在喷发极短的时间后,随着大批的岩浆向外冒出,改为流淌形势流向低处,但那时候‘岩浆雨水’早就下过,被笼罩范围内的所有生灵,都将会被烧死,呛死。 世界上很多国家,都有火山爆发时的可怕影像记录。 火山爆发破坏力最大的,就在刚开始时。 而且,这还得建立在没有地震的前提下。 一旦发生地震,地壳活动后出现裂痕,就会形成新的火山喷发口。 那时候的地下岩浆,已经不甘心再拘束于火山口了。 龙头看向了脚下,然后再抬起头,看着依旧是嘹亮冲锋号下疯狂扑向县城内的军人,狠狠攥了下拳头,哑声说:“再、再等等吧--还有好多人没撤出来。” 其实不用龙头提醒,黑西装就能看到大街上,除了那些军人外,还有好多市民,正从各条巷道中,向外奔逃。 要想所有人都撤离,哪怕在军人的大力帮助下,也得再需要两个小时的时间。 地下岩浆,会给人们两个小时的撤离时间吗? 肯定不会。 轰! 就在龙头要把拳头攥碎时,只觉得脚下大地猛地一颤,闷雷般的轰响,也随即传来! 地震了! 正所谓越怕什么,就越来什么。 当前地下岩浆明明已经找到了鹦鹉川水库这个突破口,可还是有地震发生--这样,就会造成地壳断裂,岩浆随时都有可能,从龙头脚下喷涌而出。 “撤、撤退!” 龙头抬手,打开要搀扶他的黑西装男人,艰难下达了撤退的命令。 必须要撤退了。 希望一切还能来得及,那些扑进县城的军人们,能来得及逃出县城。 尽管县城内,至少还有上万居民,龙头在下达撤退命令后,就代表着他们已经被‘放弃’了,可问题是,数万军人也是老百姓的孩子! 在明知道随着本次大震,岩浆会从谁都无法猜想的地方爆发时,再让他们滞留县城--这已经不再是光荣的牺牲,而是愚蠢的犯罪了。 “撤退,撤退,全军撤退!” 黑西装男人马上就对始终通话的手机,嘶吼着叫喊了起来:“注意!必须远离所有下水道、井口!我再重复一遍,全军撤退!!” 就像没听到手下疯狂下令那样,龙头看向了抬起头的张翼,轻声问道:“你觉得,这次震级有多少?” “四点二级地震!四点二级地震!” 边境城市相关部门检测室内,年逾六旬的专家老王,看到显示器上的线条,猛地拔高后,傻楞片刻后,就用带着哭腔的声音吼道。 地震分为好多级,向东洋前几年发生的八点六级大地震,给他们造成了极其惨痛的破坏。 但小于五级的地震,却算是弱震,只会觉出有明显的震感,算是有一定的破坏力,却不是致命性的。 大于六级,或者等于六级的地震,就属于强震了。 因为地震每上升一级,破坏力就增加数倍。 所以说,如果是放在平时,老王检测到那边地下发生四点二级地震时,根本不用太过紧张。 现在他却吓得快要哭了-- 因为他很清楚,刚才发生的这次四点一级地震,根本不同于昔日震级相等的地震:此时,是地下岩浆最为活跃、积蓄力量最强的时候。 四点一级的地震,放在平时不会给地上建筑造成毁灭性的灾难,却足够把始终被岩浆狠狠撞击的地壳,撕开无数道大口子,呈‘多点开花’的方式喷发了。 “完了,完了,我们在那边的人要全完了,撤退--来不及了!” 老王说着说着,眼前一黑,就趴倒在了桌子上。 坐在窗前遥望着鹦鹉川方向的水暗影,却无动于衷的样子。 她那双昔日那么灵动的眸子,早在陈断玉接到一个电话后,就已经枯萎了。 陈断玉,却在那一刻获得了‘新生’,因为秦摘花、铁辽俩人还活着,正在返回的途中。 但也仅仅是铁辽俩人还活着--哦,还有一个九幽王。 不过她现在已经又回去了。 是要为方圆殉死? 那个来自黑暗世界内的至邪之物,真爱上了方圆? 要不然的话,她怎么可能会再次跑回去呢? 方圆死了。 死的不能再死了。 本来,他就遭到了核辐射,跌落的坑洞,恰恰又是地下岩浆最先喷涌而出的地方--他不死,还真是天理难容。 水暗影觉得,守在方圆身边的那个人,应该是她才对,而不是那个九幽王。 可偏偏,在方圆赴死时,水暗影已经来到了安全地带。 她看着窗外,在想方圆。 陈断玉望着整个人都好像干涸了的水暗影,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她,只能抬手拍了拍她肩膀一下,低声说了句‘保重’,随即转身快步冲出了检测室。 她觉得,她必须得用最快的速度返回川南县。 龙头在那儿,她的数万名战友还在那儿! 她应当抗拒龙头让她照顾水暗影的任务,回到她该去的地方。 哪儿,才是九幽王最该去的地方? 地下古城吗? 当然不是。 就算她再怎么刀枪不入,可她在大自然的威力面前,却渺小的跟正常人没啥两样,照样能被岩浆给烧为灰烬的。 九幽王拒绝跟铁辽一起撤退后,确实扑进了地下古城内。 她不甘心就这样走了,扔下方圆。 她觉得她再回来,并不是因为爱上--了他,而是因为那个自取灭亡的混蛋,关系到她,还有整个黑暗世界的命运! 夫人不是说过,那个身带万花之王的臭男人,天注定不会这样轻易死去吗? 夫人既然那样说过,那么方圆就算把他自己的心脏摘下来,他也不能死! 九幽王,必须得返回去寻找他。 可是,该怎么下去? 当九幽王疯了似的,用最快的速度狂奔到巷道上的第二道门前时,就骤然停住了脚步--门后面,本来是一望无际的黑渊,现在却是一片火海。 这才是真正的火海! 不断爆炸着的岩浆,翻滚着慢慢往上溢来,已经漫过了整个第三层。 巷道左侧的山体,在岩浆烘烤中,发出噼里啪啦的爆裂声,开始焚碎。 九幽王本事再大,能一个猛子扎进深达上百米的岩浆内,去‘捞’方圆吗? “方圆,你就这样死了?” 九幽王看着下面不断缓慢升高的岩浆,也不知道呆愣了多久,就在她的发丝也打卷后,才喃喃说道:“你死了,我该何去何从?” 九幽王现世,只有一个使命:促成并蒂彼岸花开。 可现在,并蒂彼岸花之一的男主人,都已经化为岩浆的一部分了,还怎么并蒂,盛开? 一个夏小韵,或者说已经得到一只绣花鞋的九幽王,是完不成那个任务的。 “绣花鞋?呵呵,就算我得到两双绣花鞋,那又有什么用处呢?” 想到绣花鞋后,九幽王傻笑了几声,从怀里拿出那只鞋子,扬手--就要扔进火海。 即将脱手时,却又快速缩了回来,双眸中更是攸地浮上邪魅之色,桀桀笑道:“方圆死了又能怎么样?是,我是完不成夫人交代的任务了,可我却能依靠这双绣花鞋,解除夫人的封印,尝试着去找别的男人。或许,我不一定非得跟那个死男人--那样,也好过白白来这个世间走一圈!” “方圆,我这样的想法,算不算是给你戴上绿帽子呢?嗯,肯定算。不过这也没什么,反正你也感觉不到了。如果真有什么可笑的在天之灵,那就祝福我吧,哈,哈哈!” 纵声娇笑声中,九幽王转身,弹丸般的高速弹跳着,扑向出入口。 她已经决定了:从这一刻起,她就自己来掌握自己的命运,不管夫人的大业,也不管了方圆的死活,只为自己不能白白来尘世间走一遭,品尝到正常人最珍贵的爱情。 当然了,不管是夫人还是方圆,都对她有着太特殊的意义。 所以哪怕是方圆死的不能再死了,九幽王觉得她也得为他做点什么,毕竟此前她玩弄于那家伙于股掌之间时,也曾经被他真心关怀过。 于是,九幽王抢在地下古城的最上层塌陷之前,及时冲了出来,想都没想的折身向北,好像一条擅离阴间、在大白天就敢在荒山中飘忽急行的鬼魅。 北方。 在获悉江对面忽然出动军队,极大震慑了本国,本来就因为逃兵擅自逃离岗位(地下古城内的守卫),而大发雷霆的金英俊少将,在看到逃兵后,更加愤怒了。 “给我枪毙,枪毙这些没有骨气的东西!” 只带了七八个勤务兵的金英俊,英俊的面孔早已狰狞,抬手接连扣下扳机。 随着他的命令,他所有手下都把枪口对准了同胞:哒、哒哒! 几个亡命北逃的古城守卫,惨叫着扑倒在了地上。 但其他人,却依旧片刻不停,躲开汽车继续向北逃窜--火山已经爆发了,唯有傻瓜才会听这些当官的,留在这儿等死呢。 “杀,都给我杀了!” 看到士兵竟然‘悍不畏死’的继续逃窜,没谁听自己的命令,金英俊腾身就从车上跳了下来,便开枪边追了上去:在祖国最需要你们的时候,你们狼狈逃窜,那还留你们做什么? “啊!” 就在金英俊又接连枪杀两个士兵时,就听到背后传来勤务兵的惨叫声。 “这些混蛋,敢还手了!?” 金英俊霍然转身,然后就看到了一个女人。 女人就站在他面前两米的地方,手上、身上都是血,唯有那张很平凡的脸还算干净,正冲着他笑。 第514章 :他是我的男人 今天是星期天。 午后刚过,就像往常那样,夏小韵走进了卧室内。 午睡十几分钟,对于爱美的女孩子来说很重要,而且夏小韵也养成了习惯,在没有特殊的情况下,不管是在家里,还是在公司,她都会小睡片刻。 要是搁在以往,她躺下后最多三四分钟,就能甜甜的睡去,并在十几分钟后准时醒来。 但今天不知道怎么了,她翻来覆去的总睡不着,而且右眼皮老是跳,还心神不定的。 常言道,左眼跳财,右眼跳灾,再加上她心神不圆,总是有种不好的预感,好像要发生什么灾难那样。 仔细想想,最近一切都风平浪静,无论在公司,还是在家里,都很正常,会有什么不好的事情要发生? 床边的柜子上,放着个猪宝贝的卡通闹钟。 以往秒针在咔吧咔吧的蹦时,声音很悦耳,好像在歌唱似的。 但现在却像是噪音,让她感觉无比的刺耳,心烦的伸出手抄起闹钟,压在了枕头下面,再把毛毯盖在头上,闭眼强迫自己赶紧入睡。 咔吧,咔吧--闹钟秒针的跳动声,竟然能穿过枕头传来,就像一声声鼓点那样,敲打着夏小韵那颗越加烦躁的心。 “今天是怎么了?” 夏小韵翻身坐起,双手抱着屈起的双膝,呆呆的望着窗外。 看了没几分钟,她就下床,趿拉上水晶小拖鞋走出了屋子。 劳拉就住在她卧室对面,也就是楚楠楠曾经住过的那间屋子。 相信她已经听到夏小韵走出屋子的脚步声了,不过却没有露面。 外面的天很好,天空罕见的蓝,太阳明晃晃的,照在西墙跟下那棵小柳树上。 当初劳拉负责在装修庭院时,可是牢记潘龙语的话,可不敢擅自破土,所以这棵小柳树才能保留,垂下的枝条洋洋洒洒的,好像女孩子的青丝。 石桌上,摆放着一盆观赏石榴。 这是劳拉从花卉市场买来的,听说花了好几万,说是啥特殊品种。 不过也算物有所值了,石榴好像虬龙那样的枝干,长满了翡翠色的叶子,十几朵火红色的花儿点缀其间,无处不透着勃勃生机。 一棵盆景石榴摆在桌子上,跟西墙根下那棵小杨柳遥相呼应,一下子就让整个院子,变得无比明媚起来。 “到底是怎么了,会有什么事发生?” 夏小韵喃喃的说着,走到石凳前懒洋洋的坐了下来,拿手托着下巴,呆望着那棵石榴树,努力搜寻‘不妥’的原因。 确实天下太平啊,公司业务蒸蒸日上,员工们干劲十足,夏总本人的形象气质,也随着钱包的越加鼓胀,而更上一层楼,实在是没啥不顺心的事儿呢。 当然了,要说不顺心的也有,比方父母的下落、生死。 但只要一想到陈婉约已经变成某人的女人,夏小韵潜意识内就把她给自动忽略了。 感情问题? 夏小韵双眸微微眯起时,猛地想起了一个人。 方圆。 这些天内,她好像也刻意‘屏蔽’了方圆:谁让那个混蛋,非得去明珠找林舞儿的? 还有就是,他不是只请了两天假吗,现在可是过去一个多星期了呢。 乐不思蜀? 哼哼,应该是这样了。 他最好以后都别再回来,我也不稀罕看到他--夏小韵无声的冷笑时,就听到背后传来一声轻咳声。 劳拉出来了,先咳嗽一声,避免会惊吓到发呆的夏总。 轻吸了一口气,夏小韵故作随意的回头看去,刚要问什么,却看到劳拉抬起了右手:“夏总,有人给你打过电话。” 有人打过电话,在夏小韵发呆时,现在却不响了,她也不想管,只是随口问道:“谁来的电话。” 她的话音未落,手机再次爆响了起来。 劳拉低头看了眼来电显示,把手机递了过来。 林舞儿? 看着屏幕上那个不断闪烁的名字,夏小韵冷笑了声,直接扣掉:你跟你的圆哥哥在明珠眉来眼去的多惬意,干嘛要给我打电话,这是在示威啊,还是眼红我呢! 夏小韵知道林舞儿的电话,就像后者也是通过别的途径获悉她的联系方式那样,绝不会跟对方说,自己电话簿里有你的号码。 “吃饱了撑的。” 夏小韵撇撇嘴,把手机放在石桌上,又开始托着下巴看那棵石榴树。 越看,越觉得劳拉眼光真不错,好像除了这棵石榴树外,无论换成多么名贵的花卉,也起不到它对这个院子‘画龙点睛’的作用。 叮铃铃--手机,再次震响了起来。 “夏总,还是接一下吧。她着急找你,或许、或许跟方圆有关呢?” 看夏小韵没有接电话的意思后,旁边的劳拉轻声劝道。 “跟方圆有关?哼哼,他死了还是残了,有什么事不会直接给我打电话,还用得着她来转达?” 夏小韵冷笑着咒骂了句,但还是伸出纤纤食指,点击了接听。 守着劳拉,夏小韵才不会掩饰她的内心世界。 “是夏小韵,是夏总吗?” 电话刚一接通,手机里就传来林舞儿紧张的声音。 “是我,你是哪位?” 明明屏幕上显示着林舞儿的名字,而且听声音也能听出是她,可夏总还是装傻卖呆的问了句,这叫从气势上压倒对手。 “我是林舞儿!” 林舞儿自报家门后,直接切入正题:“夏总,我想问问,方圆回到唐王了吗?” “呵呵,方圆回不回唐王的,关我什么事?” 夏小韵嗤笑一声,接着说:“更何况,他这些天不是一直呆在明珠吗?你怎么反倒是跟我打听他在哪儿。林舞儿,我可没兴趣管他那些破事--你还有事吗?没有的话我要挂了,我很忙。” “别、别挂!” 林舞儿呆了一下,才急急的说道:“方圆去了东北!我听帝皇集团的楼总说过,他好像还应该会去境外!” “哟,你也知道楼总啊?楼总,又是怎么知道那小子从东北出境的?” 夏小韵一下子来兴趣了,正要再追问什么,林舞儿就说道:“那边地震了,火山爆发,电视上正在直播现场!” “地震?火山爆发--什么呀这是?” 夏小韵黛眉皱起,实在搞不懂林舞儿究竟想说什么。 直到林舞儿说出一句话后,她的右眼,才猛地大跳了下,接着抄起手机,转身就像客厅冲去。 方圆这次从东北出国的目的地,就是火山爆发的范围内! 这是林舞儿那句让夏总突然失态,转身跑向客厅时连小拖鞋甩掉都没查觉的话。 “哪、哪个频道!?” 夏小韵对手机问出这句话时,能听出自己的声音,明显在颤抖。 她一直以为,自从方圆跟陈婉约有了那恶心的关系后,她就不会再在乎那个混蛋。 哪怕是前些天,她恶狠狠的对潘龙语说什么,要让花在这儿盛开。 可随后这些天,每当她再想起那个家伙时,却觉得他是那么的让人反胃--这辈子,都休想再获得她的感情,要不然刚才,也不会说管他死了活了的话了。 但当林舞儿打电话告诉她,说方圆很可能就在火山爆发后的祸害范围处后,她所有的冷漠,恶心,都像被大风吹走那样,不留一丁点。 只觉的,心在砰砰的跳,嗓子极度发干,脑子里也嗡嗡的响。 不等林舞儿说什么,劳拉已经打开了电视。 马上,就有个带着哭腔的男主持人声音,从电视内传了出来:“火山已经彻底的爆发,很快就将会有红色岩浆冲天而起!可我们的数万同胞、子弟兵,还在川南县城内--他们,他们会有时间撤离吗,会吗!?” 画面是不住的晃,看来摄像机是被人扛在肩膀上的,摄影师正在拔脚狂奔,跟周围无数的市民一起。 不远处的道路上,军车好像一条长龙那样,蜿蜒开来。 一辆军车出了故障,数十名子弟兵就在后面,嘶吼着号子,死力的猛推。 车厢内,有好多孩子在哭--好像很远很远的地方,有浓浓的黑烟腾起,大片大片的火山灰,好像下雪那样纷纷扬扬的落下,好像世界末日来到。 “方圆,方圆,他在这儿?” 夏小韵望着电视,呆愣足有三分钟后,才重重蹲坐在了沙发上。 接着就想到了什么,也不顾林舞儿在那边着急的问什么,直接掐掉,用最快的速度,翻找着水暗影的手机号。 在最不知所措时,夏小韵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水暗影。 她的直觉告诉她:水暗影,肯定会知道方圆的消息。 嘟、嘟嘟--的声音,才响了四五声,夏小韵就觉得好像过了一个世纪那样漫长,抬手重重砸在了案几上,低声吼道:“你倒是快点接电话啊!” 嘟嘟声好像被夏小韵给一拳打碎了,有男人的声音,从手机内传来:“哪位?” 一点礼貌也没有。 怪不得他成不了水水姐那样的女人,只能当个臭男人呢。 “我是水暗影的妹妹,她呢?” 夏小韵直接说道。 “哦,她已经昏、休息了,我暂时替她保管手机。” 很不耐烦的男人,语气马上软和了下来,问道:“你有什么事吗?也可以跟我说。等她醒来后,我一定会转达给她的。” “她是不是在川南县?” 夏小韵顾不得解释什么,劈头问道。 “是,就在--” 男人刚说出这三个字,就被夏小韵打断:“方圆呢?” “方圆?” 那边的男人明显愣了下,才说道:“对不起。关于方圆的消息,我不能随便告诉你。” “他、他--” 听男人这样说后,夏小韵的心,攸地下沉,狠狠咬了下嘴唇,才嘎声说:“你可知道,方圆是、是我的男人?” “方圆是你的男人?” 男人重复了一遍时,夏小韵忽然猛地提高声音:“说,他到底在哪儿!?” 被吓了一跳的男人,猝不及防下脱口说道:“他牺牲了!” “他--牺牲了?” 夏小韵蓦然呆住,手机滑落,重重砸在了她脚面上。 一点也不疼。 第515章 :火山停止爆发了 就像电视剧中常见的那样,女主在打电话听到男主挂了的消息后,手机就会从手中滑落,女主却始终保持着打电话的姿势,很久都不动一下。 夏小韵现在就那样子,脸色木然,眼神呆滞,仿佛地球都停止了运转。 劳拉却飞快的拣起她手机,走到一边低声询问了起来。 接下来劳拉问了些什么,又问了多久,夏小韵都不知道。 甚至,直等她眼眸终于动了一下时,才发现她已经又坐回到了石桌前,看着那棵石榴树。 石榴树的叶子,依旧那样鲜翠欲滴,花儿像火那样红艳艳,一切都没改变,却又仿佛失去了夏小韵打电话之前的勃勃生机,就像一盆塑料花。 在听到那个男人说方圆挂了后,夏小韵的潜意识内,没有哪怕是一点点的怀疑,怀疑对方是在撒谎骗她。 因为在此之前,她就莫名其妙的心神不定,烦躁的要命。 那摆明了就是一种不好的预感。 预感应验了,被她刻意屏蔽、却跟她在冥冥之中有着息息相关的方圆死了。 劳拉走了过来,把手机放在了石桌上,低声说道:“夏总,事情都打探清楚了。” “他是在骗我!” 呆望着石榴花的夏小韵,忽然猛地抬头看着劳拉,满脸都是迫切、甚至哀求的样子,急促的问道:“对不对!?” 劳拉嘴角紧紧抿了下,没有说话,只是低下了头。 夏小韵脸上重新慢慢恢复了木然神色,又看向了那棵石榴花。 “夏总,你要节哀顺变--” 看她眼神呆滞的望着石榴花,动也不动,胸口却在剧烈起伏后,劳拉刚低声劝了一句,夏小韵就腾地站起来,哑声说:“我要去东北,现在就去!” “好,我马上安排。” 劳拉也没丝毫犹豫,立即用力点了点头。 刚才还明晃晃的太阳,忽然间就变得黯淡了起来,有大片大片的乌云,从西北方向飞快飘了过来,更伴随着隐隐的闷雷声。 黯淡的阳光洒在那棵石榴树上,让那红花也变得模糊起来,慢慢从夏小韵视线中消失,看不到一点点红的颜色,却能清晰听到她自己的哭泣声。 人在彻底绝望时,哭泣只是一种本能的反应。 尽管哭泣只会延缓奔跑的速度,让军人们竭力维系的撤退队伍再次变乱,可人们还是无法忍住哭泣,包括正在‘现场直播’的宗小燕。 她双脚上的高跟鞋,早就不知道被甩到哪儿去了,混乱南逃的队伍,就像汹涌且又混浊的江水那样,让她无法停下来,检查一下崴了的右脚脚腕,只能被动的被挤着向南跑。 “小燕,小燕,抓住我,抓住我!” 扛着摄影机的武广海,声音早就吼的发哑,那件他为了追求宗小燕、才特意买的名牌衬衣,现在也被混乱中的人们本能的乱抓时,撕了个稀巴烂,好像披了个麻袋片子那样。 但就算这样,他依旧死死把摄影机抱在怀里,像一头受伤的野兽那样,拼命接近他追求了两年、都没给他一个‘安慰奖’的宗小燕。 “武广海,快过来,快--啊!” 就像一片被浊流冲浮的树叶那样,宗小燕竭力向靠近她的武广海伸出了右手,但就在两只手即将抓住时,她却不小心迈进田地的一个小坑内,早就崴了的右脚脚腕,攸地刺痛,疼的她大叫一声蹲在了地上。 脚疼蹲下,很正常。 可在当前环境下,却相当不正常--上万名混乱的市民,正像湍急的江水那样向南喷涌,任何人蹲下、或者摔倒,都将是致命性的灾难。 眼看至少有七八只脚,就要踩在宗小燕身上,把她无情的踩到地里,变成一张--武广海猛地推开挡在前面的人,扑过去跪在地上,张开双手把宗小燕护在怀里,嘶声大吼道:“保护妇女儿童,保护妇女儿童!” 咔嚓! 不知道啥时候已经阴云密布的天空中,忽然有霹雳炸响,就在武广海喊出第一句时,让现场数万人,都齐刷刷的打了个激灵,奔跑、推搡、哭叫的所有动作、声音,都本能的凝滞了一下。 所以让武广海第二次喊出的那句话,听上去是那么的清晰。 “保护妇女儿童!” 不知道是谁,就在众人即将恢复该有的慌乱时,及时用尽全身的力气,扯开嗓子喊了一句。 马上,就有若干还保留一丝理智的人,齐声大吼着应和:“保护妇女儿童!大家不要乱,不要乱!” 惶恐就像是瘟疫,人越多,越无法冷静,惶恐传播的就越快。 同样,镇定也有着相同的效果--当数万混乱的居民,听到正确的号召声后,都会本能的照做,从而迅速冷静下来:是啊,越乱,撤退的速度就越慢。 “排队,排队!大家不要慌,都看着我,看着我手中的红旗!” 有铿锵有力的嘶吼声响起,大家本能的看向那边时,就看到一面红旗随风飘起,却是被一个军官用双手扯着的,由数名战士合力抬了起来,高出了所有人。 “不要看别处,就看着红旗,跟着红旗走,走!” 军方努力挺直已经疲倦到极点的身躯,双手把红旗举的尽可能高,逆风挥舞着,红旗发出猎猎作响。 奇迹。 这绝对是奇迹。 因为一个炸雷而起,让数万混乱、惊恐的人们本能一愣时,武广海的吼声响起,接着数人齐声应和,最后军官抢在最恰当的时机,挥舞着红旗站到了高处,让所有市民都看着那面红旗,有了主心骨。 没有谁在推搡,哭泣,喊叫,所有人都仰首凝望着那面红旗,伸手挽住旁边的人--大家手挽着手,就像冲过险滩后才能顺流而下的帆船,无比的平静,有序。 抄手把心爱的姑娘抱在了怀着,武广海低声说:“抱住我的脖子。” 姑娘左手抱住他的脖子,右手从地上拿起了摄影机,眸光却始终盯着这张脸,透着语言无法描述的深情。 这张脸脏兮兮的,有些胖,蒜头鼻子小眼睛,好像成龙大哥似的,以往宗小燕看到一次,就会在暗中瞥一下嘴。 可现在,姑娘却觉得这张脸,才是尘世间最好看,也最耐看的一张脸。 脑海中,更浮上忘记从哪儿看来的一句话:当一个男人在你最危险时,能不顾一切的来保护你,你就嫁给他吧。 “看,看什么--很多人脸上都很脏的。” 被宗小燕看的有些发慌,武广海结结巴巴的说着,连忙抬起头看向那面不断挥舞的红旗。 “傻样,我当然是在看你了啦。” 宗小燕抬手,放在小伙子脸上正要为他擦一下时,眼眸却猛地一凝,小嘴也随即长大,好像看到有个鬼,正从武广海背后扑过来那样。 “怎么了?” 发觉姑娘神色异常后,武广海下意识的回头看去,连声问:“怎么了?” “你、你看那边的黑烟!” 宗小燕的声音在发抖。 “黑烟?黑烟怎么了?黑烟很黑,很黑啊。” 武广海傻傻的回答。 “黑烟很黑……可没有火光了。” 宗小燕好像不敢说话了,声音颤抖的更厉害。 “没有火光?” 武广海傻楞楞的看着鹦鹉川水库那边,傻楞片刻,蓦地尖声叫道:“看--火山那边!” 小伙子再次起到了带头作用。 他身边的人,都随着他抬起的手,看向了火山那边。 “没、没有火光,没有火光了!” 武广海喊道最后时,声音嘶哑的已经听不清了。 可所有人,却偏偏又听得无比清晰。 没有火光了? 刚才还在黑烟中发红的火光,真得不见了啊! “没有火光了,没有火光了!” “没有火光了!” 没有火光了的声音,就像狂风吹过海面那样,以最快的速度,在人群中传播,回荡着。 已经有火光闪现,即将喷发出岩浆的黑烟中,却忽然没有了火光--就算是傻瓜,这时候也能明白这代表着什么。 没有火光闪现的黑烟,仅仅只是污染环境的黑烟而已,根本无法对人类造成直接威胁。 即将喷发、会在短短十数秒内,就能杀死方圆数公里之内所有生命的火山,怎么就忽然停止了? 没有谁去追问,思考这个问题。 数万在鬼门关前挣扎的人们,齐刷刷的翘首望着那边,就在又一个惊雷炸响,黄豆大小的雨点,哗哗的从天而降时,欢呼声呼啸而起。 人们再次疯狂,双手高举着,仰首朝天,用自己能表达出来的夸张方式,欢呼雀跃,丝毫不在意滂沱大雨。 “火山停止爆发了,停止爆发了,我们不用死了,不用死了!” 武广海抱着姑娘,奋力跳了起来,却又接着摔倒在了地上。 “死样,你要摔死我呀!” 姑娘抬起头,满脸的水渍,不知道是雨水,还是泪水,但她的笑脸,却肯定比尘世间最美丽的花儿,还要明媚一万倍。 武广海呆愣了下,随即鬼使神差般的低下了头。 捉住那张软软的嘴唇时,他的潜意识内还以为,会有一记耳光响起呢。 没有。 有的只是姑娘那热情的回应。 就在他感到窒息时,姑娘推开了他,娇嗔着抱怨道:“还有完没完了呢?还、还不赶紧拣起机子,继续工作?” “没完,就是没完!” 武广海低低的吼着,再次猛地低下了头。 始终抬头看着鹦鹉川水库那边的龙头,在第三声炸雷响起时,他努力挺直的腰板,终于佝偻了下来,脚下一软--旁边的黑西装,及时搀扶住了他,哽咽着说道:“我们、我们没事了!” “是啊,我们没事了。” 龙头喃喃的说着,抬手推开了黑西装,靠在了车门上,从来都没任何表情的老脸上,也浮上了病态的红。 不用照镜子,秦小冰也知道自己的小脸,肯定红的就像小苹果那样。 这是极度狂喜时才会有的现象,让她猛地抱住了一个姐妹,闭着眼疯跳了起来,尖声大喊:“哦,哦!” 第516章 :北斗七星很亮 这是边境机场。 上午时秦小冰所在的某航班,从唐王飞往南韩首都的航程中,忽然接到地面要求立即就近降落的命令后,就降落在了边境城市的机场内。 谁都知道,如果没有特殊情况,飞机是绝不会中途无故降落的。 这次遇到了什么特殊紧急情况? 肯定不会是因为天气原因,就算气象台曾经发布大雨警报,可依着飞机的速度,绝对能抢在云层密布之前,抵达南韩首都的。 为此,还有好多来自国内、南韩的企业家们,叫嚷着要找航空公司讨要个说法,说啥耽误他们赶飞机的时间,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谁来埋单等等。 不过,当他们从机场内,就能看到上百公里之外的黑烟、再从电视上得知那边有火山即将爆发,数万驻军部队正在全力赶向那边、足足二十万市民正在紧急大撤退后,都闭上了刻薄的嘴巴。 从电视的直播现场内,秦小冰看到了市民大撤退、军人却在疯狂挺进的‘大场面’,尤其是那越来越黑的黑烟中,开始有红光闪现、还有大批市民没有撤离火山喷发后的覆盖区域后,她的小脸煞白。 整个边境机场内,工作人员加上滞留旅客,足有上千人。 可大家不管是华夏人,还是外国人,都默不作声的站在机场内,翘首观看大屏幕。 更有几名宗教信仰极强的信徒,虔诚的跪伏在地上,双手手心朝天,额头触地,祈祷真主能够救救那数万生灵。 机场内,只有一架架大客机,却没有一辆汽车,跟一个安保人员--所有的汽车、安保人员,都已经用最快的速度,赶往了川南县。 可没有任何安保人员的机场内,秩序却是从没有过的好。 在天灾面前,人类总会本能的抛却种族等原因,团结在一起。 嘹亮的冲锋号、数万军人的大挺进,更多市民的仓皇南撤、随风飘扬的红旗、倾斜向南的黑烟--变色的山河! 这些元素,汇集成了一种让秦小冰咬破嘴唇都不知道的紧张、恐惧却又热血沸腾的复杂感觉。 就仿佛,她此时正身临其境,跟数万同胞一起,齐心协力反抗着强大的死神。 “啊!” “呼!” 机场内,不时响起这样的声音。 这代表着人们的所有神经,都被现场所左右。 “火光没了,火光没了!” 就在秦小冰看着那个被数名战士高高举起的军官,扯着一面红旗不断挥舞,黄豆大的雨水从天而降时,画面忽然一变,一个看起来异常狼狈、却又兴奋异常的女孩儿,占据了整个大屏幕,声音中带着哭腔的喊道:“火山,停止了爆发!” 火山停止了爆发? 火山,怎么会停止了爆发? 机场内的上千人,都下意识的回想这个问题时,镜头再次对准了鹦鹉川水库那边,女孩儿的声音传来:“各位观众,我是某某电视台的现场记者宗小燕,现在我正在川南县为大家现场直播!就在几分钟前,火山喷出的浓烟中,还有火光闪现……” 即将从火山口内喷溅而出的岩浆,竟然消失了。 这是怎么回事? 谁能告诉我? 机场内所有人,都面面相觑了片刻后,接着有欢呼声突兀的响起。 就像秦小冰一下子抱住了一个同事,疯狂跳跃着,闭眼高声尖叫时,却忍不住的泪流满面。 她不认识川南县的那些人,包括那数万子弟兵,一个也不认识。 可她还是为那些同胞能逃过生死劫,而无法控制心中的狂喜,更无法压制泪水,就知道当前必须得喊,得叫,得用力的跳! 才能舒缓心中无比的狂喜之情。 这边,成了欢乐的海洋,跟远在百公里之外的川南县一样。 没有了威胁生命因素(哪怕只是暂时的),人们再也不用像不久前那样惶恐,甚至都不用军人们维持秩序,就自发的排成一列列的纵队,挥舞着拳头,纵声大笑着南行。 不知道是谁,忽然唱起了国歌:“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把我们的血肉铸成我们新的长城--” 或许,这个时候高唱国歌,多少有些不应景。 可人们觉得,此时除了国歌外,还能有什么歌曲,能抒发他们对祖国、对子弟兵的热爱? 难道,去唱《两只老虎》,或者去唱《丽春院里十八摸》? 歌声,就像看不到的长龙那样,在天地间,在倾盆大雨中,蜿蜒呼啸,气吞山河! 两个小时后,负责保护龙头安全的那些黑西装,满身泥水、狼狈万分的逐一归队,没有谁跟老大说他刚才做了什么,又付出了多少。 因为他们很清楚,无论他们刚才做了什么,又付出了多少,都是应该的。 张翼那个二十出头的小秘书,也光着脚丫,一瘸一拐的走了回来。 怯生生的看了龙头一眼,她正要躲在张翼身后时,那个好像全天下人都欠他五百大洋的老头子,竟然冲她点头笑了笑。 吓得人家姑娘,脚下一个踉跄,差点摔倒在地上。 张翼从车里拿过一把伞,走到龙头面前递给了他。 黑西装马上就接了过去。 大雨砸在女人的脸上,身上,冻得她嘴唇都发青,身子都在瑟瑟发抖,但她的眼神却很亮,说话也很清晰:“我、我得组织人去县城内看看了。您放心,我肯定会全力配合搜救部队,争取不落下一个公民。” 虽然除了不断来回飞驰的军车、奔跑的军人外,再也没有一个市民从龙头面前走过了,可谁都很清楚,川南县内肯定还有些走不动的人,在等着被带走。 火山忽然没理由的停止了爆发,这是好事。 但绝不能就此以为平安大吉了,必须得趁此机会搜救出所有人后,再撤离到绝对安全的地带。 远离川南县上百公里的地方,奉命调来的更多部队、专业人员,正在用最快的速度,布置临时安歇营地。 希望能在天黑前,争取让所有市民不用露宿吧。 “好。” 龙头看着女人,轻点了下头,才淡淡的说:“张翼,你还算是个合格的好官。希望,你能继续保持下去。不要让我后悔,在刚看到你时没有把你就地枪毙。” 可能是太冷了,张翼丰满的身子猛地打了个哆嗦,低声说:“我记住您的教诲了。” 说完,她就转身快步走向了自己的车子。 目送张翼的车子飞速驶上公路后,龙头才扭头向后看去。 陈断玉就站在最后面,跟那些黑西装站在一起,分不出男女,最多也就是眼神更加亮一些罢了。 龙头只看了她一眼,却没说什么,就拉开车门上了车。 砰,砰砰的开关车门声音中,陈断玉坐在了驾驶座上。 “秦摘花那边是什么情况?” 龙头拿起一块毛巾,擦了擦脸上的雨水。 “他跟铁辽、李嘉兴他们一起,已经顺利返回,目前正在市医院内接受检查。” 陈断玉低声说着,启动了车子:“韩承光(被陈断玉委托照顾水暗影的军医)打电话给我说,水暗影在我走后不久,就昏迷过去了--不过没什么大碍,可能是心伤过度所引起的。” 水暗影为什么会心伤过度? 当然是她心爱的男人,被数亿亿吨的火山岩浆,给烧为灰烬了。 确定那个消息后,水水姐的生命,也算是嘎然而止了。 龙头当然知道这些,却没有半点在意的样子,只是抬头看向了车窗外的西北天空。 雨还在下,而且是越下越大,把那些漂浮在川南县上空的火山灰,给狠狠砸在了地上:丫的就当肥田的好材料吧! 空气重新变得清新起来,自然仍旧残留着硫磺的气息。 黑烟不停,硫磺气息不止。 接下来的时间内,陈断玉没有再说话,只是专心开车。 道路上此时已经出现私家车,紧贴在右边,每当有原来烈烈军车呼啸而过时,就会有年轻人冒雨钻出车窗,冲他们那些兄弟们用力挥手。 雨终于停下来时,天已经完全黑了。 一场大雨过后,天空就像被手洗了一遍,透着让人心悸的墨蓝色,无数的星星眨着眼睛,俯瞰着大地。 龙头的脖子就像落枕了那样,始终盯着西北方向。 那边,有七颗星,看上去格外的亮,就像一把勺子。 那就是北斗七星了。 当陈断玉把车子停在市医院住院部的大楼前时,龙头才闭着眼睛,晃了晃有些发酸的脖子,忽然淡淡的问道:“你说方圆会在哪儿?” “什么?” 正要推门下车的陈断玉,愣怔了下后迅速回头看着龙头。 龙头却垂下眼帘,推开了车门。 方圆不是已经死了吗? 他怎么还问这句话? 陈断玉有些茫然的,跟着下车,跟那些黑西装一起,簇拥着龙头走到了住院部大厅门前。 “敬礼!” 守在门前的几个武警战士,齐刷刷的抬手向龙头敬礼。 他们都知道这个老头,才是本次川南县大撤退的唯一负责人,几个电话打出去后,就能调动数万驻军部队,让地方那些当官的,个个跑的贼快。 龙头抬起右手放在眉间,脚步不停。 “你们都在下面等。断玉,你跟我来。” 来到电梯门前时,龙头转身说了一句。 那些黑西装,马上就后退。 陈断玉跟着走进电梯时,还在琢磨龙头那句话,就听他问道:“王彦梧,就是那个最先发现鹦鹉川水库下地壳活动异常的专家,现在哪儿?” 陈断玉马上说了个部门名字。 “嗯,稍后,你跟我去一趟吧。” 龙头嗯了声,又不说话了。 陈断玉很清楚,龙头这次来医院,就是看看铁辽他们,听他们当面汇报一下那边的情况过程,就得去找王彦梧他们,听他们解释火山为啥就噎住了的问题了。 铁辽跟秦摘花在一个病房内,水暗影就在他们隔壁。 龙头经过她的病房门口时,陈断玉发现他脚步停顿了下。 但也仅仅是停顿了下。 第517章 :突然出现的地下河 铁辽俩人逃出地下古城时,看上去还是生龙活虎的。 但当他们爬上直升机后,就像两摊烂泥那样躺在甲板上,脑袋一歪昏睡了过去。 没办法,任谁在地下古城那种环境内,历经数天紧张、恐惧乃至绝望的折磨后,还能喘气就已经很不错了。 当身边守着自己的兄弟们时,他们紧绷着的神经终于猛地松懈,完全靠坚强意志力来硬撑的身体,瞬间脱力,昏睡过去还算好听,其实就是昏死过去了。 幸好,李嘉兴他们都随身携带着急救品,赶紧给他们挂上吊瓶,在飞机上为他们简单处理了下伤口。 他们睡得很死,哪怕是来到医院后,躺在重病监察室(临时征调的)内接受全身检查、伤口重新包扎、断骨矫正复位时,也没醒来。 不过,就在看护他们的黑西装,以为他们会睡个三天三夜时,他们却都睁开了眼睛--他们哪怕是在彻底昏睡过去后,也能从龙头走路的脚步声中,听出是他来了。 老大来了,要是再装死昏睡,会遭报应的。 “身体情况怎么样?” 抬手给黑西装还了个敬礼后,龙头看着铁辽俩人问道。 黑西装马上恭声回答:“大夫说,他们只是脱力过重,外伤基本没什么大碍,只要好生休息个把月,就能康复如初的。” “嗯,很好。” 龙头就站在那儿,也没坐下,对铁辽说:“如果觉得太累,那我明天再来。” “还行。” 铁辽摇了摇头,看了眼站在门后痴痴望着秦摘花的陈断玉,开始讲述他们本次‘折戟沉沙’行动全过程。 他讲得很慢,龙头听得很仔细。 不过却始终面无表情,哪怕听到张鹏被杀(这是秦摘花补充)、方圆抱着核弹扑下坑洞、九幽王返回地下古城时,眉梢眼角,都没有丝毫的反应。 “好好休息,将养身体。张鹏他们,不会就这样白白牺牲的。” 听铁辽俩人讲完后,龙头才点了点头。转身走向门口。 张鹏等数十名华夏特工精锐,绝不会就这样白白牺牲--龙头有至少三十八种手段,会让那些忘恩负义的北朝人、擅自插手此事的东洋人,付出沉痛到骨子里的代价。 发狠揍人,不一定非得拿着个小喇叭满世界的穷咋呼,得学那在捕杀猎物之前、必须保持绝对沉默的独狼:不动则已,一动就得致命! 铁辽俩人,还有陈断玉,当然能从龙头这句话中听出所包含的意思。 但他们同时也都很纳闷:龙头,为什么没有提到方圆? 纳闷归纳闷,却没有谁敢问。 龙头在他们心中,不但是领导,是提拔、发掘他们的人,更是他们的老师,或者说严父--对他们来说,有着不容置疑的威信。 侯在门后的陈断玉,马上就打开了房门,等龙头走出去后,她正要跟出去时,却听他说:“你留下来吧,我让韩承光陪我外出。” 陈断玉楞了下,心中一暖,低声说:“是。” 龙头本来要带她去找王彦梧的,可在看到秦摘花后,却又改变了主意。 谁说严父不懂得儿女感情? 又有谁能看到,龙头站在昏睡过去的水暗影窗前时,老眼中流露出的浓浓心疼? 床上躺着的女孩子,是他的亲生女儿。 她却不知道,只是按照他的意思,把他看做是抚养她长大的义父、恩人。 哪怕是昏睡中,水暗影黛眉都紧紧的缩着,眼窝深陷,脸色苍白。 眼角,还有清晰的泪痕。 龙头知道,水暗影被救回来后,经过几天调养后,身体可以说没有任何问题了。 这几天内,她始终被陈断玉‘逼着’休息,本不该昏睡才对。 她这样子,是因为遭受到了来自灵魂深处的致命打击--那就是方圆的死。 哪怕是在昏睡中,她都无比的痛恨自己,为什么要赌气跑去北朝,这才成为东洋人的鱼饵,连累方圆只好乖乖的把脑袋,伸进人家系好的圈套中。 诚然,九幽王这个不确定、却起着相当作用的因素出现,让东洋人的计划彻底破产,还付出了相当惨重的代价,只有丰田秀敏一个人逃了出去。 可这有怎么样呢? 就算连丰田秀敏也死在地下古城内,也无法再让方圆活转过来了,哪怕是找到他的尸体! 方圆的死,都源于水暗影的发疯--发疯的人还活着,那个人却尸骨无存了,她能不恨自己,能不在昏睡中,也会哭泣么? 站在病床前,龙头呆愣了片刻,才慢慢伸出他老人斑遍布的右手,轻轻擦掉了女儿眼角的泪痕。 “方--圆。” 肯定是昏睡中的水暗影,此时恰好梦到了方圆,长长的眼睫毛才猛地颤了下,豆大的泪珠,再次从眼角滚落。 滚落在龙头的右手上,很快就消失了。 “怎么就能消失了呢?” 这已经是观察室内的老王,第八十七遍问自己这个问题了:眼看就要喷出的火山岩浆,却忽然消失了,显示器上模拟的岩浆,用让他无法相信的速度,回归了平静。 而且‘海平面’,还有了明显的下降。 却偏偏,所有的仪器,都无法探测出这是怎么一回事! 王彦梧就在老王身边接电话,一手端着杯子,里面是牛奶,市直辖领导亲自給他端过来的:这家伙,可是本次泼天大事件中的大功臣,听说高层对他已经密切关注了,以后前途不可限量啊! “好,再把感应探尺下放三十米--对,对,就是三十米。” 王彦梧连连点头后,端起杯子一口喝干。 很有眼里价的领导,马上就拿起空杯子,又去給他倒牛奶了。 “那火山岩浆,怎么就消失了呢?” 老王第八十八次问自己这个问题时,就听到旁边猛地传来一声砰! 吓了他老大一跳了,赶紧回头看去,就看到王彦梧已经站了起来,左手拿着手机,右手按着桌子,满脸都是无法压抑的喜色:“哈,果然正像我所想的那样!” “你是怎么想的?说来听听。” 老王刚要问出这句话时,门开了,一个老头从外面走了进来,替他问出了这个问题。 哟,是龙头老大来了,可不敢再端着架子装领导了--王彦梧可是很清楚(他自以为很清楚)龙头是多么大的大人物了,赶紧把手机放在桌子上,拉开椅子站在了一边。 “坐下,都坐下吧。” 龙头走到显示器前,看了眼上面缓缓起伏的波线(模拟的火山岩浆),又看向了王彦梧。 王彦梧马上回答:“是。在火山忽然停止爆发、岩浆水平面下降后,我就猜测地下岩浆,可能是从别的突破口,释放了无法计算的恐怖热压,从而导致了岩浆失去了足够喷出地面的压力,只能回落。” 打个比方,就像一个快被吹爆了的气球,正要从球体某个最薄弱的地方爆炸时,却有人拿针在别的地方刺了一下。 气球当然也会爆炸,但在爆炸前,它受高压所积攒的爆炸力,却都从被针尖被刺破的地方,在瞬间释放出去了。 经过王彦梧的解释后,龙头明白了,随手拿起一个易拉罐,砰地打开盖子,稍稍倾斜时说道:“这就是岩浆,它本该只能从这个口里喷出来。但就在即将喷出来时--” 龙头说着,左手食指看似很轻松的,在易拉罐底部捅了一下--却多了个窟窿,饮料从窟窿里哗哗淌了出来。 “是,是,就是这样!” 王彦梧赶紧点头,看着易拉罐,眼皮子只哆嗦:这要是在我脑袋上戳这么一下,会不会有脑浆流出来?没想到,这个老家伙这么厉害,一指禅吗? 龙头随手把破了的易拉罐,扔进垃圾筐内,又问道:“那,根据你的推断,这些正在缓慢下降的岩浆,去了哪个地方?还有就是,鹦鹉川水库那边,会不会再出现火山爆发的可能?” “绝对不会了!” 先用无比的语气,回答了龙头的后一个问题后,王彦梧才解释道:“根据我们的探尺探明,原火山要爆发的地方,出现大量的水汽!地下可是有着数十亿吨岩浆的,能在瞬间,蒸发数万立方的水,从而制造出更高的热压。” “但现在却有大量水分出现,而且还导致本该发生更大爆炸(冷热相击下,就会产生大爆炸)力量催动下向外喷的岩浆,却在逐步下降。这只能证明!” 王彦梧加重了一下语气后,才缓缓的说:“最后那次来临的地震,把地下数百米处的某处地壳,给震开个一道可供岩浆倒灌的空间。或者干脆说,是一条堪比长江、黄河的地下河。” 龙头马上问道:“地下岩浆,受地心引力的作用,只能淌下那条被地震震开的地下河内了?” 王彦梧用力点头,回答说:“除了这个理由,我想不出别的。我之所以保证鹦鹉川水库那边,不会再有火山爆发,那是因为岩浆遇水后,形成了固体,就像我们所看到的死火山。” “好,这一点,你要经过仔细研究后,以书面报告的形式,直接交给我。” 龙头点了点头,接着问道:“那,你能不能推断出,地下岩浆淌下的那条地下河,会在地面下方的什么位置,深度多少?” “能,我们川南县的工作人员,已经精确测位了。” 王彦梧说着,走到老王面前,拿起鼠标叭叭的点了几下。 显示器上,出现了一副电子地图。 他放大,放大再放大后,才指着一个地方说:“就是这儿!” 龙头眯起眼睛看去:望南山。 指着望南山,王彦梧又说:“可能出现的地下河地面深度,约四百米左右,也是震源中心北侧。” “望南山地下四百米左右,震源北侧?” 龙头慢慢抬起头,喃喃说着看向了窗外的夜空。 他想到了铁辽俩人的汇报:方圆抱着核弹扑下的那个深坑,不正是在震源中心,又在地下四百多米的深处吗? 第518章 :你怎么就死了呢? 就像海底有比喜马拉雅山还要高的山那样,地下或许也会有比黄河还要宽的河流。 本来,这条宽大的地下河,跟长白山山脉(望南山,也树叶长白山山脉)下的数十亿吨岩浆,是‘井水不犯河水’的,双方相隔老远呢。 可随着地下岩浆的逐渐活跃,对周遭地壳的冲刷,就导致岩浆跟地下河之间的‘隔墙’,越来越薄。 终于等到某一刻,那层隔开烈火跟冷水的隔墙,被地震给震塌了,岩浆马上就倒灌了进去-- 冷热相击中,铁定会发生大爆炸,地下河数亿年冲刷出的河道,却足够承受这些爆炸,最多也就是让河流,在爆炸后产生的大压下,湍急起来,呼啸着扑向远方。 岩浆再多,可终究填不满河道,更被忽然湍流的河水给夹裹着向前,水温变高,水面急速向上,更加迅速冷却着岩浆。 相信事后再去望南山下的地下古城,肯定能看到已经冷却成为石头的岩浆,说不定已经灌满了整个古城。 扶余古城,从此就再也看不到了。 同时,也算是摧毁了北边那些人奢望腾飞的最大平台吧。 嗯,很不错,这可能是最好的结局了。 龙头心里微微冷笑,冲在场的点了点头后,转身走出了屋子。 他还有很多事要做,今夜注定无眠。 整整一个晚上,秦小冰都没有合上眼过,跟几个小手下呆在‘难民营’的临时医疗中心,做些力所能及的事。 每一个空姐在培训期间,都得学会最简单的医学知识、及实践。 足足二十万人,在仓皇中大撤退时,无论军人们为他们提供多么贴心的保护,都会有好多人被踩伤、挤伤磕伤的。 这么多伤员,得需要尽可能多的医护人员、志愿者来照顾。 附近驻军、地方医院的医护人员,基本都调来了‘难民营’内,就这还得需要大量的志愿者。 在没有确凿火山不会爆发后,航班铁铁的要继续滞留在机场,相关领导就去了机场,动员谁去当志愿者了。 平时看到方先生裤子破了,都会不忍心的小冰妹妹,自然会在第一时间,就踊跃成了志愿者,带着她的空乘小组姐妹,从昨晚一直忙到现在。 一整夜,都有医护人员,志愿者不断加入,那叫一个络绎不绝。 更有许多募捐者,连夜组团送来了食品、饮用水等必需品。 天刚蒙蒙亮时,公路上就出现了大批物资车辆,有很多,就是各大公司自己组织的,人们挥舞着旗子,高唱着国歌--不像救援,倒像是来参加一次盛宴那样。 其实,人们也有资格这样高兴:本次大撤退中,伤亡率(不包括这些被踩伤、碰伤的,单说重伤以上的)竟然被控制在了一个让人震惊的地步。 有亲眼见证本次大撤退的外国记者,更是在第一时间,以端正的态度,刊登了真实现场的照片,上传了视频。 猎猎飞舞的红旗,急速挺进危地的子弟兵、嘹亮的冲锋号、一列列看不到头的军车,尤其是最后被士兵抬起的军官,竭力挥舞红旗,万众一心齐唱国歌的镜头,绝对感动了整个世界。 就连最仇视华夏的那些人,也不得不高度赞扬华夏人,在无法抗拒的天灾面前,爆发出了让他们目瞪口呆的精神面貌。 这是一场让全世界都关注、劫后余生的盛宴,像楼宇湘这种在华夏有头有脸的人--谁要是敢说不让她来参加,她铁定会把那个人的脑袋拧下来。 当然了,像在华夏商场有着‘商业教母’之称的楼宇湘,如果不带着个三五十车救援物资,就跑来川南县,那对她来说绝对是个侮辱。 参加这么盛大的宴会,既不能坐豪车,更不能身穿性感魅力的礼服,只能坐在厢式货车那硬邦邦的驾驶座上,穿着保守的运动服,这对楼总爱美更爱面子的楼总来说,也肯定是相当遗憾的。 不过看在能为民效力的份上,楼宇湘也就忍了,最多也就是把棒球帽帽檐往下拉拉挡住半边脸,再盘膝把那具迷人的小身子蜷缩成一团,手持望远镜瞭望着前方的同时,也没耽误听取属下的汇报。 她是用蓝牙耳机来听取下属汇报的。 汇报的主要内容有两个:第一,自然是川南县二十万‘难民’的现状。 第二,则是她那些人,在到处打听一个人的消息。 这个人,当然是方圆了。 楼宇湘她老师老潘,越是不让她招惹方圆,她就越感兴趣。 正如她所说的那样,在她先后弄死三任老公后,整个人生都索然无趣了--活着,也仅仅是为了活着而已。 老天开眼,好不容易出现个这么有趣的男人,老潘却让楼总放弃--我去,那老家伙脑子没进水吧? 不行,就是被八百个男人挨个上一遍,楼总也得接近、并试着更透彻的了解方圆。 就是因为对方圆产生了从没有过的浓厚兴趣,所以那晚在明珠帮他给林舞儿捧场后,楼宇湘就派人时刻监视方圆的一举一动。 暂且不提方圆有没有发现楼宇湘那些人,可他这次来东北做什么,娇滴滴的楼总,很快就通过她通天的人脉,搞了个一清二楚。 所以呢,才在这边发生火山爆发时,楼总‘及时’通知了林舞儿。 楼宇湘可不是白白给林舞儿这个情报的,她只希望女孩儿在得到这个消息后,会芳心大乱--一个心乱的女孩儿,要想不被楼总吞下去,她可白活了这么大。 当然了,楼宇湘对林舞儿本人没啥兴趣,只是一心一意的,想把东海集团,当做帝皇集团进军明珠的桥头堡。 至于方圆曾经的警告--嘿嘿,那小混蛋生死不明,怎么可能会照顾得了林舞儿?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假如这小子真死在这儿,楼总就算吃掉整个大明珠,跟以前还有什么区别吗? 这个人活着啊,不能总是为了挣钱,谋取更多的利益,得懂得享受人生才对。 如果那家伙不死,也不知道能不能有机会成为姐姐的第四任老公--轻哼着某首小曲的楼宇湘,想到这儿后把自己给吓了一跳:吓,我怎么会有这么不要脸的想法了,竟然想找个比我小四五岁的小白脸来当老公! 真要是那样,以后干掉他时,会不会心疼啊? 切,依着我楼宇湘的形象气质,背景地位,别说找个二十六岁的男人当老公了,就算找个十七八岁的毛头小伙子,配他也是绰绰有余的啊。 阿弥陀佛,佛曰不可犯此淫戒,无量天尊--时而扬眉得意、时而冷笑不屑的楼宇湘,并没有注意到开车的林林,正用眼角瞅着她:从来都不把喜怒形于色的楼总,现在怎么好像魔障了那样? 就在林林考虑着,是不是搞出点声音来,把楼总从魔障中惊醒时,就听她突地失声轻叫:“什么,方圆死了!?” 方圆死了? 听到楼总惊叫出声后,林林也是一愣,稍稍踩了下刹车,随即恍然大悟:哦,怪不得楼总刚才那样啊,原来她在想方圆。老天爷保佑,方圆死了最好,要不然被楼总给追到手后,铁定会生不如死的。 身为楼总的绝对心腹手下,林林当然知道老板很多绝密私事。 比方楼宇湘那三任老公,都是她主动出击追到手的。 她先后弄死那三个可怜男人,除了他们有‘财色双收’的愚蠢想法之外,最主要的还是因为楼宇湘,厌倦了他们。 直白点说就是:她玩腻了那三个男人,所以才借着他们犯下愚蠢错误的借口,毫不犹豫的痛下杀手了。 楼宇湘当然知道,有很多人在背后都称呼她是‘人参果’,可她才不在意,最多只是轻蔑的撇撇嘴:人参果算什么呀?姑奶奶我是武则天。 武则天是女皇,心狠手辣且又能力出众,这才能随便玩天下任何一个男人--楼宇湘把她视为自己的偶像,可谓是志向远大了。 志向远大的女人,会在乎弄死几个曾经爱过的男人吗? 人家武则天,可是连亲儿子都敢宰的人,楼宇湘杀几个变心了的臭男人,又算个毛啊? 不让那些臭男人后悔来世界走一遭,她都不叫楼宇湘的。 所以说呢,当林林听说某个姓方的家伙可能死了后,不但没有丝毫惋惜,反而暗中为他庆幸:小方,你可知道楼总为对付你,已经制订一系列的计划了? “消息属实?” 就在林林胡思乱想时,就听老板沉声问道。 把着方向盘目视前方的林林,再次偷眼看去时,楼宇湘已经听完了了下属的汇报,神色无比的阴沉,跟刚才绝对是判若两人。 楼宇湘才没打算瞒着自己的心腹,黛眉紧皱的过了片刻后,才说:“方圆死了,死的不能再死了--通知明珠那边的人,是时候加紧动作了。” “特么的,你怎么就死了呢!” 不等林林回答,楼宇湘忽然抬手,把仪表盘上的那个玻璃吉祥物,用力扫在了脚下:砰! 砰的一声,秦小冰手中的输液瓶掉在了地上,摔了个粉碎。 “怎么了,小冰姐?” 跟秦小冰走在一起的小空姐,被吓了一大跳。 秦小冰就像没听到小空姐说话那样,猛地转身快步追上了两个穿白大褂的护士,拉住左边那个,急急的说道:“请、请等一下!” 正跟同伴低声说什么的护士,本能的挣了下回头,刚要发怒(她还以为被人骚扰了呢,没想到是个漂亮小妹)接着又微笑着问:“怎么了,有事吗?” “对不起啊,是我没礼貌了。” 秦小冰这才意识到自己动作有些唐突了,先道歉后才结结巴巴的问道:“这位姐姐,我刚才无意中听到你说,是谁、谁葬身在望南山地下古城内了?” 这次火山差点爆发,给华夏造成无法估计的惨重损失,还‘多亏了’北边在望南山下搞核试验的事儿,可谓是路人皆知了。 第519章 :他就这样死了? 大撤退时极其悲壮的现场直播,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发生了什么。 相当然的,在川南县二十万民众幸运躲过一劫后,人们肯定会议论、打听到底是怎么引起的。 尤其是铁辽等人从三号路线撤退时,华夏这头雄狮对江对面露出了她锋利的獠牙,所以人们基本都知道了,足足有数十名英勇的华夏特种军人,为阻止对方发疯,牺牲在了望南山的地下古城内。 这俩护士中的一个,恰好是边境城市中心医院的特护,早在数天前,就一直护理水暗影,所以才能听到她在睡梦中,也总是喊一个叫方圆的家伙名字。 方圆是谁,这个护士并不知道,更没有见过,但却觉得能够被水水姐这般大美女连做梦都在记挂的家伙,哪怕是死了,也肯定很幸福的。 那个家伙果然死了,在铁辽俩人还没有被送到医院时,水暗影就在昏睡中总是哭泣,让护士妹妹都觉得她异常可怜,为之落泪。 那个方圆,也不知道上辈子敲烂了多少个大木鱼,能让那么漂亮的女少尉,在听到他葬身地下古城的消息后,就像一朵花儿那样在短短半天内就枯萎了。唉--女护士当作一个新闻,在跟一个好姐妹说时,恰好被跟她们擦肩而过的秦小冰听到了。 所以,秦小冰才蓦然一愣,转身急急的追了上来,追问究竟。 她希望,那个葬身地下古城的短命鬼,不是她所认识的方圆。 毕竟华夏这么大,同名同姓的人多了去了。 更何况,她所认识的方圆,只是个还不算被她讨厌的败家子而已,怎么可能会掺和到这种大事中? 她有这种激烈的反应,完全是出于本能而已。 或许说,她真得很关心方圆。 “那个人叫方圆。至于是大方的方,还是道路的路,我不是很清楚。” 女护士用好奇的眼光,打量着还穿着空姐制服的秦小冰,有些不确定的回答。 秦小冰连忙又问:“姐姐,那、那您能告诉我,那个在昏迷中还在喊方圆名字的漂亮女少尉,叫什么名字吗?” “她呀?” 女护士眼眸一转,做出回忆状:“好像是姓水,叫水、水--” “水暗影!” 秦小冰脱口说道。 小北妹妹不认识水暗影,但听秦大川说过(神通快递保安处老刘告诉大川哥的,方圆有个开着豪车还能跟夏总称姐道妹的漂亮媳妇这种事,如果保安处那些家伙不说出来,晚上肯定睡不着觉)。 秦大川告诉妹妹这件事,就是在提醒她:没想到那小子早就结婚了,你以后跟他交往,可得小心注意些,前往别让他给骗了。 当时秦小冰在大川哥提醒她后,最多只是呆愣了片刻,随即晒笑出声,说她跟方圆之间的关系,充其量只是好朋友罢了,在夏小韵面前自称是他女朋友,也只是一时的意气用事,才没想过要真做他女朋友呢! 秦大川有些不相信,就在暗中观察小妹。 直看到她依旧会翘着小脚丫、磕着瓜子坐在沙发上看电视时,为那些无聊的肥皂剧不时的咯咯娇笑、甚至还掉眼泪时,才放下心来。 不但大川哥以为,小妹确实只是把那该死的家伙当做了好朋友,就是类似男闺蜜之类的了,就连秦小冰自己,也是这种想法的。 最多,也就是刚听方圆已经跟一个叫水暗影的女人结婚了的消息后,本能的愣了下时,心里会有种莫名的酸溜溜罢了。 但随后,她就重新变得没心没肺了。 直到今天,无意中听两个护士提到方圆的名字,说他葬身地下古城后,她才猛地产生--让她有了在事后都搞不清的恐慌,激动。 并在女护士想水水姐的名字时,脱口说了出来。 “啊,对,对,就是这名字,她就叫水暗影!” 女护士连连点头,问道:“怎么,你也认识她……你、你怎么了?” 听说那位漂亮女少尉,真叫水暗影后,秦小冰就想被雷击了一下那样,双膝一软就要摔倒在上,女护士赶紧及时伸手,把她搀扶住了。 “果然是他,果然是他。” 秦小冰就像不知道她被人家给及时搀住那样,只是脸色惨白的,轻轻挣开女护士的手,嘴里喃喃的说着,转身茫然前行:“他怎么会去那地方了?他不好好的在公司上班,怎么就跑哪儿去了?” “小冰姐,你怎么了,脸色这样难看?” 等在不远处的同伴,看到‘领导’小脸惨白,梦游神似的走过来后,连忙关心的问道。 秦小冰现在满脑子都是方圆,根本没有听到同伴问什么,只是忽然想到了该给方圆打电话才对。 方圆的手机,关机。 “他怎么就关机了呢,怎么就关机了呢?” 秦小冰魔障般的说着:“不行,我得再确认一下,华夏有好多叫方圆的,肯定也有好多叫水暗影的--或许,那俩人,只是跟我所认识都恰好同名呢?” 尽管这种可能性极其渺茫,可秦小冰还是飞快拨通了秦大川的电话。 “小妹,你现在哪儿啊?昨晚打你电话也打不通!你知道东北那边有火山差点爆发了吗?我算了算时间,恰好是你航班要飞过去时--” 就像一直在等秦小冰的电话那样,嘟嘟声才响了一声,秦大川带着关心的唧唧歪歪声,就从那边传了过来。 “我现在边境城市,志愿参加了安抚川南县城市民的护理工作。哥,我问你个事!” 简单说了下自己在哪儿后,秦小冰立即切入正题:“方圆现在回到了唐王没有?” 方圆早在上周就请假外出的事儿,秦小冰也听大川哥说过了,当时还恨恨的骂他没有毅力,刚走上正道取了点小成绩,就先飘飘然的满世界狼窜去了,真是让她失望。 “没啊,这家伙也不知道死在哪儿了,一个多礼拜也没见到他了。” 秦大川问道:“怎么,小妹,你找他有急事?” “非常急的事!” 秦小冰又说:“等你上班、啊,不,等七点多后,你去后面(方圆的家)问问夏总(现在她也知道夏小韵已经‘买下’了那个院子),请他联系一下方圆,看看能不能……” 秦大川打断了小妹的话:“夏总?呵呵,昨天下午时,夏总就离开唐王了。当时我刚午睡起来,准备去外面遛腿呢,恰好看到她带着小黑妞出来。我随口问了句她要去哪儿,她说她去东北--哦,对了,夏总当时脸色很不好看,好像死了男人那样,看上去老吓人了。” 听大川哥说到这儿后,秦小冰基本确定牺牲的方圆,就是她所认识的方圆了。 方圆还没有回唐王。 夏小韵也来了东北,看来她就是为方圆这件事来的,毕竟他们此前也处过朋友(小夏被小方追过,依旧是大川哥向妹妹爆料的),他出事后赶来这边,也是很正常的事。 那个家伙,就这样死了? 接下来,大川哥又说了些什么,秦小冰没有听到,只是觉得有些冷,拿着手机双手抱紧了膀子,转身回头看着东北望南山方向,满脸白痴般的茫然。 隐隐的,秦小冰仿佛听到了有狗儿的叫声传来。 不管毛驴有多么聪明,它终究是一条狗子,这次能够跟随林舞儿乘坐包机(为最快赶来东北,林舞儿特意包租了一架小型客机,可谓是不惜代价了)离开明珠,跑来大东北,还是相当兴奋的。 话说这大半年来,可是把驴哥给憋坏了,尽管它也是当爸爸的人、哦,不,是当爸爸的狗了,按说得守着老婆孩子在家晒太阳才对,离家出远门这么兴奋,就不怕狗夫人会伤心吗? 毛驴才不介意,做不做一只良心狗,它只是不明白二哥脸色为什么这么难看,如丧考妣的样子(如果毛驴有文化的话,肯定能懂得用这个成语)。 为了让二哥能高兴起来,一路上,驴哥都在想方设法的逗林舞儿开心。 比方,在看到一个面孔英俊、却散发着阴柔气息帅哥后,驴哥就提醒二哥:知否,那是个假小子,哥们能嗅出她身上来大姨妈的味道呢。 林舞儿哪有心思却琢磨别人是不是假小子,有没有来大姨妈,最多只是伸手拍拍它脑门,提醒它安静一些:这儿乱糟糟的,到处都是伤员,你可不能幸灾乐祸。 她很想找个人打听一下,问问人家有没有听说过一个叫方圆的家伙。 可问题是,这儿是东北边境城市,不是明珠,林舞儿除了李杰跟毛驴外,可谓是举目无亲了,接连问了十七八个人,都摇头回答说不认识方圆后,她就有些茫然了。 “汪、汪汪--呼、呼呼!” 就在林舞儿茫然的四处扫视着,希望能看到个熟人时,毛驴忽然轻叫了几声,嗓子里发出了包含着敌意的咆哮声。 那个被它严重怀疑来了大姨妈的假小子,竟然走到了它面前,眯着眼睛死死盯着它看,这让驴哥很不爽:哥们可是有老婆娃的人了。 就在林二回头看过来时,陈断玉也看向了她,很没礼貌的直接问道:“你是谁?” 陈断玉昨天下午到深夜,都一直陪伴在秦摘花身边,让他感受到了她深沉的爱意,搞得铁辽这只单身汪无比痛苦--为了不刺激铁辽,半夜时分陈断玉就赶来了‘难民营’,参与了护理工作。 天刚亮时,陈断玉正准备去临时休息处用冷水洗洗脸,赶走倦意后再回来干活呢,就看到了毛驴。 就像很多在道上混得好汉,都知道方圆身边有条狗子那样,陈断玉也知道,更‘有幸’见识过驴哥几次(当然是在暗中见过的),所以在它现身此地后,马上就引起了她的注意。 不等林舞儿说什么,陈断玉就再次问道:“你就是明珠东海集团的林舞儿吧?” “你怎么认识我?” 林舞儿有些莫名其妙。 第520章 :毛驴,快跑! 对陈断玉,林舞儿没有丁点的印象。 甚至在她开口说话之前,都没有认出她是个女的。 现在的陈断玉,很有当年化名‘林武’闯荡江湖’时的风范。 “我不认识你。只是听说过你的名字。” 陈断玉又看向了毛驴,淡淡的说:“不过,我却认识它。” “你认识毛驴?” 林舞儿更加不明所以了,问道:“你怎么会认识毛驴,又听说过我的名字?你是谁呢?” “你是来找方圆的吧?” 陈断玉答非所问。 “对,对,我就是专门来找方圆的!” 正犯愁不知道跟谁去打听方圆的林舞儿,赶紧点头:“你也认识方圆吗?那你能不能跟我说,他现在哪儿,是不是也在这地方--哦,对了,我是听人说,他就在火山爆发的范围内,我不放心,所以才来找他的。” 陈断玉没有说话,只是静静的看着林舞儿,眼里慢慢浮上了哀伤。 跟秦摘花正处于热恋中的陈断玉,绝对算是过来人了,当然能从林舞儿着急打听方圆的样子中,看出这女孩儿对他的感情不一般了。 方圆,你为什么要四处招惹这么多漂亮女孩儿,让她们为你伤心? 陈断玉轻轻咬了下嘴唇时,林舞儿终于看懂了她的眼神,身子猛地踉跄了下,脸色惨白的后退了步,低低的声音发颤:“你、你告诉我,方圆、方圆他现在哪儿?” “回去吧,从哪儿来的,回哪里去,以后,都不要再记挂方圆了。” 陈断玉松开握紧的双拳,低声说了句后转身就走。 刚走了两步,却又回头看着毛驴,轻声说:“还有,以后把它照顾好,拜托了。” “你等等!” 林舞儿猛地提高声音,快步走上前,一把抓住陈断玉的左臂,用力摇晃了下,嘎声问道:“跟我说,方圆他、他到底在哪儿!” 陈断玉没说话。 她实在不忍心,把方圆已经葬身火海(掉在数十万亿吨的岩浆内,可真算是葬身火海了)的事告诉林舞儿,只是在抬头看向了天上,慢慢挣开了手,转身走了。 “你、你告诉我,方圆到底怎么了,告诉我,告诉--呜呜。” 呆站在那儿的林舞儿,泪水哗哗的淌着,向前追了几步后,脚下再次一个踉跄,就蹲了下来,猛地伏在双膝上痛哭起来。 那晚,方圆可是向她求婚来着,明珠当地好多名流都亲眼看到了。 更看到,就连京华文大少、苏省楼宇湘都给他们捧场的--尽管方圆跟她说,只是演戏,站在帮自己兄弟的立场上。 可那个混蛋又怎么能知道,林舞儿根本不稀罕給他当兄弟。 她更希望,方圆当众向她求婚,是认真的,发自本心的。 那晚,当方圆单膝跪地向她求婚时,林舞儿的心里,就已经把他当做了唯一。 现在,唯一却、却跑天上去了,这让近些天总是冥思苦想该怎么发展感情的林舞儿,如何接受得了? 毛驴不知道二哥为啥嚎啕大哭,守着这么多人,好像死了老公那样,更像泣血的杜鹃鸟,只知道围着她来回的转,锥锥的叫着,伸出长长的舌头去给她擦泪水。 这土狗长的不咋样,却很通人性。 唉,可你就算再通人性,又怎么能看出你的主人,正在为失去亲人而痛哭呢? 这都是那些可恶的白眼狼,造下的大孽啊--经过林舞儿身边的人,都眼神凄哀的摇了摇头,随即快步去了。 从昨晚到现在,就经常有悲切的哭声响起(大撤退中,无论军人们发挥了多么重大的保护力量,可终究无法保证每一个人的安全;更何况,一些有年纪的老人,也受不了这样的折腾,紧绷的神经松懈后,当晚就撒手人寰了),人们也算是‘习以为常’了吧。 “毛驴,方圆死了,方圆死了!” 就在毛驴用舌头给二哥擦泪水时,林舞儿一把抱住它脖子,蹲坐在了地上。 毛驴明显愣了下--接着,它那双蓝汪汪的眼里,攸地浮上谁都没注意到的浓浓哀伤,忽地朝天,张大嘴发出了一声凄厉的长嚎:“嗷--” 传说,家狗唯有在吃过人肉后,才能在某些时候,仰天发出像狼那样悲凉的长嚎声。 一声长嚎未了,毛驴就猛地挣开林舞儿的搂抱,疯了似的冲向一个小土堆(修建临时板房时堆积的,大约有四五米高的样子),站在最高处,冲天继续长嚎。 它在呼唤大哥。 凄厉的长嚎声,在清晨的曙光中传出好远,格外的刺耳,让人心里发颤,看向了这边。 “哪儿来的一条狗,叫的这样瘆人?” “这是狗子吗?不是狼?” “鬼叫什么啊,想惊吓到我的孩子吗!?” 一个在大撤退中,痛失幼女后呆坐一个晚上的汉子,猛地站起来,抓起一块拳头大小的石头,就狠狠砸了过来。 正砸在毛驴的腰上,把它砸的趴倒在了地上,却没有惨叫,只是霍然回头,恶狠狠瞪着那个汉子,獠牙猛地翻了起来。 “毛驴,回来,我不许你伤人!” 痛哭的林舞儿,发现毛驴双眼猛地灌血后,就知道要遭了,再也顾不得哭了,赶紧站起来冲向小土堆,双手慌乱的比划着,又对那个汉子说:“别打它,求求你,别打它,它只是很伤心!” 很明显,悲痛万分的汉子,也发现毛驴不同寻常的狠戾了,本能中就有些慌了,才不管林舞儿在嚷嚷什么,只是急促的后退着,找趁手的家伙,还嘶声喊道:“这条狗疯了,这是一条疯狗,打死它,打死它!” 围在汉子身边的亲朋好友们,马上就抄起家伙,扑向小土堆。 他们需要发泄,不管哪种方式,只要能发泄出失去亲人的些许痛苦,打死一条明显疯了的狗子,又算得了什么? “它没有疯,我不许你们打它!” 林舞儿用最快的速度冲上小土堆,张开双手护住了刚要作势扑向那些人的毛驴,尖声叫道:“毛驴,快跑,跑!!” 砰的一声,一个心急火更大的后生,早就狠狠砸了下来,却砸在了林舞儿完全的后背上,让她发出了一声惨叫。 “嗷!” 毛驴双眼血色更浓,灵敏的一转身子,猛地腾空而起,张开嘴巴中,獠牙无比锋利,闪着曙光的森寒,恶狠狠扑向了那个后生的脖子! 现场那么多人,都被毛驴瞬间爆发出的骇人杀意给震杀了,齐声发出惊呼。 那个后生,根本来不及撤回棍子,更被毛驴的凶狠给吓呆了,眼看闪着森寒的獠牙就要咬住他咽喉,林舞儿及时嘶声喝道:“毛驴,你敢!!” 林舞儿情急之下的这声大喝,对毛驴来说,绝对是当头棒喝,使它被激发出的兽性猛地消失--就在即将咬到后生脖子时,两根前爪猛地用力,在他胸前狠狠蹬了下,身子灵巧的一个前空翻,竟然从他肩膀上翻过,稳稳的落在了地上。 “跑,跑,快跑!” 林舞儿接着再次厉喝一声。 她现在脑子无比的清醒,知道哪怕毛驴放过了后生,可人家也不会放过它,所以只能让它赶紧逃离此处。 “嗷!” 毛驴再次仰天嚎叫一声,接着腾空而起,扑向了围观人群。 哗啦一下,那个方向的围观者,赶紧波浪般的分列两旁。 不等大家站稳脚步,毛驴已经狂风般的冲了出去。 看着远去的毛驴,叶明媚轻轻咬了下嘴唇,冷冷的说:“去,把那条狗子给我毙了。等没人注意时,把它吊在那边树上。” 保镖当然很清楚主子,为什么要这么残忍对待一条狗子--因为它是方圆的狗。 杀毛驴,就是为了让那个早就连渣渣也没剩下的混蛋,在地狱中也得后悔:怎么就坏了叶明媚的清誉呢? “是!” 保镖马上点头,正要招呼两个弟兄一起去追毛驴时,就听有个非常好听的女人声音,慢悠悠的说:“我要是你的话,我就不会让手下做这种事。” 穿着一件黑色风衣,头上戴着帽子,还戴着个大墨镜的叶明媚,猛地转身看去,就看到了一个身材娇小的女人,就站在她背后,小巧而精致的小手指中,夹着一根细长的女士香烟,无比潇洒出尘的样子。 不是跟叶明媚齐名的苏省楼宇湘,又是哪一个? 叶明媚还真没想到,会在这儿碰到楼宇湘。 不过稍稍一想就明白了:酷爱出风头的楼宇湘,如果在这种大事件中不露面,那么她就不会是楼宇湘了。 只是,她为什么要这么说? 难道说,她知道我跟方圆--叶明媚那双墨镜下的双眸,微微眯了下,随即淡然笑道:“呵呵,原来是宇湘啊,没想到会在这儿看到你。咳,我觉得,在这十数万临时居民区内,有一条失去理智的狗子存在,这会给群众带来伤害的。” 切,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叶明媚是什么人吗? 依着你心狠手辣、自私狂妄的性格,你会在意别人会被狗子咬到? 你派人杀那条狗子,只是因为它是被方圆视为兄弟的狗子罢了。 楼宇湘心里想着,却微微笑道:“我也没想到,会在这儿遇到四嫂你。嗯,早知道这样的话,那我们就结伴来这儿献爱心了。四嫂,说实话,不管你跟方圆之间有什么过节,但他却是为国家而牺牲的。这时候,你要伤害被他视为兄弟的狗子,恐怕,很多人都不会答应。” “哼哼,我只是想为民除害罢了。就算方圆对国家有贡献,就算它是方圆养的狗,难道就能放任它伤害无辜群众?” 叶明媚无声冷笑着,傲然道:“我叶明媚要杀一条土狗,又有谁不敢答应?” 她的话音未落,就听到有个苍老的声音淡淡说道:“韩承光,派人去找回毛驴。它如果少一根毫毛,那些人就别回来了。” 特么的,谁敢跟我唱对台戏!? 叶明媚稍楞了下后,怒气填胸,猛地侧身看去,然后就看到了个老头。 第521章 :他可是你惹不起的大人物 叶明媚转身看过来时,龙头那双混浊的老眼,也在冷冷的看着她,带着一丝瞎子都能看得出的厌恶。 他早就知道这个女人。 甚至,他都知道就是叶明媚,代替了水暗影,爬上了方圆的床。 这样说吧,只要跟方圆有关的人,和事,龙头都知道。 他有这个能力,更是他的权力。 叶明媚,对于很多人来说,都是个高高在上惹不起的角色。 哪怕是楼宇湘,在她面前也不会轻易流露出心中的真实想法。 毕竟燕家,在华夏可是个庞然大物般的存在。 但无论叶明媚有多么的狂妄,她都没有被龙头放在眼里--就连燕家老太爷,对龙头都很客气,更何况一个就仗着夫家势利骄横跋扈的女人? “是!” 韩承光才不会管叶明媚是谁,只是低声答应了句,对身边手下挥了挥手。 马上,几个手下就飞快的追向了毛驴跑走的方向。 “你是谁?” 叶明媚还真没想到,敢跟她唱对台戏的,竟然是个黄土埋到脖子里的老头。 尽管她也从韩承光对龙头的尊敬中,看出他不是一般人了--可再不一般的人,在她叶明媚眼里,在燕家眼里,又能算得了毛啊? 要不然,她越不会在脸色突变了下后,就摘下墨镜,恶狠狠的瞪着龙头,语气阴森的说道:“老东西,你是活的不耐烦了吧?” “燕家老四,把你娇惯的太没样了。” 龙头当然不会跟一个娘们一般见识,最多也就是淡淡说了句,又吩咐韩承光:“去,把那孩子带到市里,等我。” 他说的那个孩子,当然是正坐在小土堆上抹眼泪的林舞儿了。 韩承光点头,快步走上了小土堆。 看到这一幕后,楼宇湘黛眉微微皱了下,看似很随意的扫了眼林林,就娇笑着站出来打圆场了:“哟,四嫂,你还不认识这位老先生吧?” 接到老板的眼神后,林林马上明白了过来,悄悄的退到一旁,拿出电话开始通知明珠那边,暂缓算计东海集团的计划。 跟叶明媚一样,林林也不认识龙头是何许人,但却能看得出大老板,很忌惮这老头,就因为他关注林舞儿,才立即改变了针对东海集团的计划。 “呵呵,这老东西会是谁?” 守着跟自己齐名的人参果,却被一个老头如此无视,叶明媚当然受不了,更不会流露出丝毫的怯意。 发现龙头看叶明媚的眼神更冷后,楼宇湘也不敢卖关子了,免得弄巧成拙,赶紧低声提醒道:“他呀,就是你好友水暗影的义父--传说中的那个部门(封印)的负责人。” 相比起叶明媚来说,经常在外抛头露面跑关系的楼宇湘,见识要多过她好多,但为人也更阴险,绝对是那种审时度势的高手。 “什、什么?” 叶明媚一下子傻了。 不管她有多么的狂妄无知,可水暗影的义父,那个传说中部门的负责人,是个多么高大上的存在,她还是很清楚的。 别说是她了,就算燕春来在现场,在龙头出口训斥时,也得乖乖的低头洗耳恭听,还得面带微笑的。 这就好比你可以不关心你小姨子的三围是多少,但你必须得知道你老婆最喜欢哪种姿势那样--有些事,就属于你必须记住,并时刻注意的。 “我代表川南人民欢迎你们来此救援,但我更不希望有谁因为一些过节,去欺负为国做出重大贡献的烈士亲人,这一点,我希望你们能明白。” 龙头淡淡的说出这番话时,也看似无意的扫了眼楼宇湘,接着到背着双手走了。 楼宇湘顿时就觉得背后有冷汗冒出,很特么的不舒服。 龙头明着是警告叶明媚,其实又何尝不是在提醒她呢? 这就足以说明,龙头很清楚楼宇湘现在想做什么! 如果方圆还在,龙头当然不会、也不屑管他们之间这些尔虞我诈的破事。 可方圆不在了,依着他做出的重大贡献,龙头绝不允许哪怕叶明媚、楼宇湘这样的‘大人物’,来对他亲近的人,视为兄弟毛驴下手。 谁敢动,他就会让谁后悔! 哼,还是师兄呢,一点都不照顾我这个小师妹,胳膊肘往外扭,不嫌疼么--望着龙头缓步离去的背影,楼宇湘不满的撇了撇嘴时,就看到韩承光,带着由李杰陪伴的林舞儿,脚步匆匆的追过去了。 “大家都让一让,让一让!” 这时候,有人高声喊道。 楼宇湘回头看去,就看到一辆辆满载着救援物资的卡车,正缓缓驶来。 “四嫂,我先去忙了,等忙完这件事,咱们再仔细聊聊吧。” 楼宇湘对还在犯傻的叶明媚,微笑着说了声,也没等她回答,就带着林林脚步匆匆的走向了那一列列卡车。 运输这些救援物资的卡车车厢上,都贴着‘帝皇集团’的字样呢。 楼宇湘身为帝皇集团的大老板,这时候当然得出面,跟‘难民营’的负责人打交道,想方设法为帝皇集团打广告,最好是让全世界人民都知道:人参果不但好吃、无毒,还富有爱心,欢迎各界帅哥踊跃前来…… “那不是帝皇集团的楼总吗?” 劳拉扯了下四处张望的夏小韵,指着站在很远处一辆汽车上,正指挥手下往下搬东西的小女人说道。 昨天下午驱车数千里赶来东北的夏小韵,尽管凌晨时在酒店休息了几个小时,可小方哥哥挂了的消息,却像一头恶魔那样,总是掐着她的脖子,让她无法睡眠,所以脸色很憔悴,精神很不咋样也是很正常的了。 “她在忙着,不用过去打搅她了。” 夏小韵抬头向那边看了一眼,微微摇了摇头。 她是来打探小方哥哥咋死的,可不是跑这儿来跟熟人寒暄的,只想找个‘知情人’,问问水暗影到底在哪儿。 从昨晚到现在,不管她任何时候拨打水暗影的电话,对方都在提示关机。 看来,水暗影的手机是没电了。 夏小韵带着劳拉跑来东北,就跟林舞儿一样,举目无亲的,地形不熟,想打听水暗影在哪儿,可不容易。 其实她去过边境城市的某机关,也去过市医院。 不过,当前正式在特殊时期,没有通行证,任何人都不许擅入。 毕竟谁也不敢保证,北边那只白眼狼,会不会恨华夏破坏了它的好事,就派人潜伏过来搞破坏。 越是在特殊时期,越该小心为妙。 更何况,领导也这样嘱咐过的。 市区内无处可寻水暗影,夏小韵只能来这边碰碰运气了。 只是水水姐的大名,在这儿简直是太稀松了,劳拉问了至少八十个人,都摇头说不认识。 “夏总,我觉得楼总肯定能见到水小姐的。” 劳拉提议。 “嗯,也是。那就等她忙完,再给她打个电话吧。” 夏小韵觉得劳拉说的很对,刚点了点头,忽然就捂着胃部蹲了下来,张嘴欲呕--小黄花般的夏总,有恶心呕吐的迹象,自然不是因为怀孕了,而是从昨晚到现在不眠不休的,精力不济,嗅到那浓郁的苏打水后,就让她反胃了。 “夏总,你没事吧?” 劳拉赶紧把她搀扶起来,关心的问道。 “没、没事的,就是有些恶心,去空旷的地方透透气就好了。” 夏小韵抬手擦了擦嘴角,脸色苍白的回答。 “那我们去那边吧。” 劳拉抬头四处望了几眼,指着数百米外的一条小河说。 这是一条南北流向的小河,川南县市民的临时居所,就驻扎在小河边。 小河上有座破旧的小桥,河对面就是庄稼地(麦地),再往前就是一排排的树林了,空气肯定很清新,关键是没有人。 所有人,不是在营地里忙碌,就是照顾自己的亲人,哪有闲工夫去桥那边欣赏大自然? 二十多分钟后,当夏小韵走过小桥,穿过阡陌小道来到树林中时,金色的太阳已经出来了。 树林也是南北横向的,有些像防风林,纵向不是太宽,也就是一百米的样子。 树林北面有一条不宽的石子路,抬头望去能看到更加广垠的麦田。 很奇怪,麦田的远处还有几个人向这边跑着,边跑还边挥舞着手,呼喊着啥,好像在围猎兔子那样。 哦,不是兔子,他们在围追一条狗子罢了。 “咦,那条狗--” 站在路边高处向那边眺望的夏小韵,忽然觉得那条狗有些眼熟。 想当年--夏小韵第一次见到方圆,他身边那条贱狗,还曾经做出过特恶心的动作(就是两根前爪扑在方圆腿上,身子动啊动的在警告她:不给钱啊妹子?那你可就小心驴哥我狗性大发了)! 就是因为那次,所以夏小韵对那条贱狗的印象特别深。 当然了,就像我们看外国人时会觉得,咋就差不多的长相那样,夏小韵在看到这条狗子时,也不敢确定它就是毛驴。 最多,也是在看着它眼熟时,抱着试一试的心思,双手围成喇叭形放在嘴边,娇声唤道:“毛驴--毛驴!” 其实驴哥跟夏小韵才不是太熟,不过在听到她喊自己的名字后,还是很有种亲近感。 更何况,身后还有几个傻瓜爷们,好像追老婆似的追赶驴哥呢? 所以聪明的驴哥,决定先去招呼自己的小夏妹妹那边,跟她说:咱哥,死了个比的了,你咋才来? “果然是毛驴!” 看到毛驴高高的腾起,跨过麦浪(可不敢随便破坏庄稼),蹦到田间小道上向这边狂奔而来后,夏小韵兴奋的接连拍手。 这让劳拉无比纳闷:至于嘛,就跟看到方圆本人似的。 “毛驴,过来,过来,来姐姐这边!” 不知不觉中,夏小韵就对毛驴自称姐姐了,更是做出一副很亲民的样子,弯腰伸手要抱抱-- 毛驴兔子般的跑出麦地,却在即将跑到夏小韵身边时,忽然转向冲向了她左边树林中。 “咦,毛驴,你要去哪儿?” 夏小韵很纳闷,站起身看向了那边。 第522章 :因为你还没死呢 眼看被几个大男人追赶的驴哥,就要像流浪在外吃够了苦头,好不容易看到亲娘的娃那样,扑进小夏妹妹温暖的怀抱中放声大哭了…… 可它却忽然转向,跑向了西边的树林中。 这贱狗,摆明了还不信任我啊! 夏小韵有些生气,有些惊讶的赶紧再次深情呼唤它回到姐姐身边时,却看到几个身材魁梧的黑西装,众星捧月般的簇拥着一个女孩儿,从树林中走了出来。 这才是真正的女孩儿,还差两年才满十八周岁呢。 但她却拥有了三十岁良家少妇才会有的傲人身材,真不知道她是吃什么长大的--第二次看到花小妖后,夏小韵潜意识内,还是会腾起这个疑问。 尤其是看到她身穿一袭白裙、淡金色长发飘飘、眉宇间明明透着青涩,却又散发出绝代尤物的气质后,别说是夏小韵看着别扭了,相信任何女人都会有这感觉。 唉,花小妖就是个被打入凡尘的小妖精,集妖媚、清纯为一身的复杂体。 尤其是她那泰山崩于眼前也不会形于色的淡然,更能给人一种她就该高高在上的错觉。 哦,更正一下:花小妖不但有着能迷倒天下所有男人、甚至女人的魅力,就连一条狗……她也不会放过! 要不然,毛驴也不会在她弯下腰来时,锥锥的叫着扑进她怀里,向她倾诉离别之苦了。 她身后的那些保镖,看到大小姐竟然抱住一条脏兮兮的狗子,任由它带着腥臭的舌头,在她好像鸡蛋白那样的小脸上舔来舔去后,都铁铁的目瞪口呆了:吓,哥们没看错吧,这还是咱们尊贵的大小姐吗? 别忘了,大小姐平时可是连最最讨人喜欢的波斯小美猫,都不正眼看一眼的。 现在,她却任由一条脏兮兮的土狗,吃她的豆腐! 滚开,让我来--有个保镖,差点喝出这几个字。 幸好,话到嘴边及时醒悟了过来,才避免了被花小妖割掉舌头再赶走的噩运。 “毛驴,乖,别怕,没事了,真得没事了。” 花小妖右手抱着锥锥轻叫的毛驴脖子,左手在它后背上轻轻抚摸着,柔声安慰它的样子,让几个追过来的男人,都震惊的不行不行的:靠,怪不得老大如此重视这条狗子,原来人家人脉相当广大的,竟然能在光天化日之下,大吃混血小美女的豆腐。 又安抚了毛驴几声后,花小妖才款款站起来,看向了那几个追兵,黛眉微微皱起,好像黄鹂鸟那样的声音,让树上那个真黄鹂鸟都羞愧的掩面疾飞而去:“我不喜欢你们追毛驴呢。” 不等几个男人说啥,花小妖有脆生生的说:“它可是我的兄弟呢。无论它做错了什么,你们都可以跟我说说,我会帮它解决问题的呢。” “小、小姑娘,我想你误会了。” 几个追兵的为首者大吕,看了眼走过来的夏小韵,才对花小妖很是和颜悦色的说:“我们追它,不是想伤害它,而是想把它带回到它的主人身边。” “它的主人?它的主人不是方圆么?” 花小妖黛眉猛地一挑,语气变得急促起来:“方圆,他、他回来了呢?” “你认识方圆?” 大吕愣了下,脱口问道。 花小妖还没有说什么呢,走过来的夏小韵,就替她淡淡的说道:“早在三四年前,她就把她自己许配给方圆当小媳妇了,当然认识了。” 说着,她还很不满的瞪了眼毛驴。 毛驴才不理她,只是蹲坐在地上,舌头伸出老长,哈达哈达的喘着气。 大吕看向夏小韵,茫然问道:“你、你又是哪位?” 就像刚才夏小韵抢先替花小妖回答大吕问题那样,花小妖也说道:“这是唐王神通快递集团的夏小韵、夏总呢,她曾经是方圆的女朋友呢。” 嚓,方圆那家伙死的不冤! 甚至还该说是活该。 既然早在三四年前就有了自荐枕席的极品混血小美女媳妇,干嘛又招惹这个大美女啊,还有那边号啕痛哭的姑娘(林舞儿),更有水少尉为他茶饭不思--这种到处沾花惹草的混蛋不死,天理何在? 大吕看看夏小韵,再看看花小妖,实在不知道该说啥了。 “你还没有回答我刚才问的问题呢。” 花小妖又说话了:“方圆回来了呢?” “没、没有。” 大吕连忙摇头,接着满脸沉痛样子的低头,沉声说:“方圆,他、他永远都回不来了。” 其实早就知道方圆遇到啥事的花小妖,听大吕这样说后,嘴角只是微微抽了下,轻声问:“那你刚才,干嘛说要带毛驴找它的主人呢?” “毛驴,只有方圆一个主人呢。” 花小妖轻声说着,低头看向了毛驴。 “我也不知道谁才是它真正的主人,我只是--” 大吕苦笑着解释到这儿时,就被夏小韵打断了:“你说的那个主人,是明珠东海集团的林舞儿吧?嗯,也只能是她了。要不然,毛驴是不会来这儿的。” 毛驴受大哥委托,去明珠跟着林二哥混吃等死--哦,是保护她这件事,夏小韵可是很清楚的,所以马上就想清楚咋回事了。 同时,她也很纳闷:这条贱狗不呆在林舞儿身边,干嘛跑这儿来发疯? 大吕可不知道林舞儿是谁,就把他们奉命追回毛驴的全过程,简单讲述了一遍。 当然,他是不会随意说叶明媚要派人干掉毛驴的:可不敢随便说那个心狠手辣的娘们,毕竟哥几个可不是龙头老大。 “原来是这样。” 夏小韵听完后,接着急急的问道:“你能不能跟我说说方圆,他是怎--他的事?” 现在大吕从毛驴的表现中,基本确定花小妖、夏小韵俩人跟方圆关系匪浅了。 再说方圆为国捐躯也不是啥秘密,更是挣到了必须得去死、才能人敬仰的无上光荣事迹,于情于理都该告诉他‘遗留’的这俩美女。 于是,大吕就用沉痛的语气,简单叙述了那些他所知道的事。 总之,在大吕的描述中,方先生就是为了征求地球而牺牲救世主。 “他、他真得死了。” 尽管早就知道方圆已经死了,可听大吕说完后,夏小韵还是用力咬住嘴唇,靠在一棵树上,顺着树身缓缓坐在了地上。 接下来,大吕又跟花小妖说了些什么,她都没听到。 只是眼神空洞的看着望南山方向,脑子里不停的在想:夏小韵,你在得知他跟陈婉约发生那么肮脏的关系后,不是一直在诅咒他去死么? 他不死,难道你就能像以前那样爱他、嫁给他,跟陈婉约上演母女共侍一夫的狗血桥段,成为不知羞耻的代名词? 呵呵,唯有他死了,才是最好的结果了啊。 只是,你的心为什么这么疼,有血在滴落? 原来,自从塔希科高原的那一刻起,你就不能再没有他了。 什么狗屁的‘并蒂花开、灾难来’啊? 什么狗屁的冥冥之中注定,我跟他能左右那个黑暗的世界啊? 什么狗屁的潘龙语大师、生门死门鬼门的啊? 这些,统统都是狗屁罢了! 他会死,跟普通人一样会死。 他在死时,我除了感到心神不圆外,好像也没啥别的反应了啊。 既然是前世注定的并蒂花,那么为什么他死了后,我却没有死呢? 哦,难道那个没良心的混蛋,在那个世界里等着我呢? 好吧,既然这样,那我就去吧。 只是咱得先说好了,在那边不许跟陈婉约有任何的来往--就在夏小韵胡思乱想,却不知道泪水已经打湿了她的衣服时,花小妖那带有青嫩的声音响起:“你不要太伤心了呢,在没有看到方圆的尸体前,我是不会相信他就这样死了呢。” “他的尸体?呵呵。” 夏小韵抬起泪眼,看着那张妩媚的小脸,笑了笑轻声问道:“在数十亿万吨岩浆中,谁能保留住尸体?” 花小妖低头看着她,沉默片刻才说:“他不会死的。” “你是上帝,如来佛祖,还是玉皇大帝?” 夏小韵抬手,狠狠擦了下泪水后,才看到大吕等人已经走了。 “我什么都不是,我只是我自己呢。” 花小妖刚说完这句话,夏小韵猛地尖声叫道:“别再用这种贱声贱气的声音,跟我说话了好不好!” “对,对不起,我、我只是习惯了呢。” 花小妖抬手,示意那些要过来围护主子尊严的保镖,都特么的给妹妹退后,没看到我现在很烦吗? “对不起,是我不好。” 尖声喊了一嗓子后,夏小韵也觉得自己有些过分了,冲右手已经伸到腰间的劳拉,微微摇了摇头。 “我会改掉这个不成熟的坏习惯呢……方圆,才不会死、死呢。” 穿着那么白的衣服,花小妖一点也不知道爱惜,就这样盘膝坐在了夏小韵对面,想努力改变她说话‘贱声贱气’的毛病,可一时半会的,怎么能改变十多年养成的习惯? 夏小韵也懒得再给她纠正什么了,只是轻轻吸了下鼻子,接过她递过来的餐纸,问道:“为什么要这样说?” “因为你还没有死呢。” 花小妖咬着舌头,也没改变贱声贱气的臭毛病,有些头疼的皱了下眉头。 “什么?” 正在擦泪水的夏小韵,就像听到尘世间最好笑的笑话那样,傻乎乎看着花小妖:“你一再安慰我说方圆没有死的主要根据,就是因为我没有死?” 花小妖轻轻点了点头时,看向了她的右肩处:“天注定了,并蒂花落一朵,两人皆死呢。既然你现在还好好的,那么方圆肯定还活着,只是我们不知道他去了哪儿呢。” 花小妖没有撒谎。 从她出生一刻起,她就知道很多别人不知道的秘密了。 看着满脸认真样子的花小妖,夏小韵愣了很久,才轻声说:“我能跟你说一句话吗?” “可以呢。” 花小妖螓首轻点。 “你呀,真得好白痴呢。” 夏小韵贱声贱气的说道。 第523章 :你将成为最美丽的女人 早就有人暗示夏小韵,说她跟方圆的命运是息息相关的。 套用佛家的说法就是:俩人前世本来就是一朵并蒂花儿,这辈子投胎转世到人间后,注定要成为夫妻的。 所谓并蒂花的夫妻,就是命运紧密连接在一起的,当其中一个凋谢后,另外一朵也会死--夏小韵刚悟透了这层意思时,还是很惶恐的。 话说方先生自从十三年那年开始,可总是过着把脑袋拴在裤腰带上的日子,单说他认识夏小韵后吧,好像就有几次差点被人干掉的经历了。 有谁愿意把自己的命运,跟这种随时都能挂了的家伙,紧密连接在一起? 不过,在得知方圆跟陈婉约发生那种肮脏的关系后,夏小韵却猛地觉得自己被人忽悠了:方圆跟陈婉约的关系,就像在她跟方圆之间,出现一道深深的鸿沟,再也无法逾越,还并蒂个屁! 从那种之后,小夏就不再相信并蒂花的说法了,每次想起来不但觉得好笑,还特别的愤怒,觉得以前那些人忽悠她,就像在忽悠着毛驴去爱上一只猫那样。 所以呢,当现在花小妖语气很笃定的跟她说,方圆没死就是因为她还活着后,夏小韵就恨不得把那张看上去无比干净的小脸,拿小刀子狠狠划上十七八道了。 “我不是白痴的,我的智商超过140呢。” 花小妖可没因为受到夏小韵的羞辱就有任何不满,依旧认真的辩解道。 “哼哼,就算你的智商超过二百五,你也是个白痴。” 夏小韵连声冷笑着,抬手扶着树干站了起来。 用无比厌恶的眼神看着花小妖,毫不客气的说:“我已经受够了你们这些人,在我面前总是拿捏出一副世外高人的嘴脸。拜托,以后别再跟我说这些。” 花小妖也缓缓的站起,黛眉微微的皱起,不甘心的问道:“那你告诉我,怎么才能相信我说的话呢?” “无论你说什么,我都不会相信的。因为我实在无法相信,一个人在抱着核泄漏的核弹头,跳进已经喷涌的岩浆内后,还有什么理由能活下来。” 夏小韵咬了下嘴唇,看着花小妖轻声说:“刚才,你也听那个人(大吕)说了,方圆跳下去的地方,现在早就被岩浆淹没了,他凭什么能逃出来?” “具体他凭什么逃出来,我不知道。” 花小妖倔强的说:“我只是知道,只要你好好的活着,他就不会死。” “我会长命百岁,可他却已经死了!” 夏小韵提高声音说出这句话时,泪水再次不争气的淌了出来。 她用手捂着脸,双肩剧烈抖动着,模糊不清的呜咽道:“我、我不是盼着他死,一点也不愿意他死,无论他是多么的混蛋……我也知道,你这么说可能也是为了我好,就是希望我能好好的活着,不要因为他的死而发生意外。” 花小妖刚要说什么,却又闭上了嘴,摇了摇头。 “不管怎么样,我都该谢谢你,谢谢你来开导我。” 用力吸了下鼻子,夏小韵放下手,看着花小妖认真的说:“你放心吧,我会好好活下去的。其实我对方圆的感情,还没有你们所想的那样、那样重,重到他死了,我会为他殉情。” “听到他死了的消息后,我痛苦,那是因为我知道,我们以前曾经深深的相爱过。但自从他跟我--后,我就知道我们两个之间,这辈子都不可能在一起了。” 夏小韵越说声音越低,却越流畅:“他欠我的,从今天之后,就彻底的一笔勾销了。我为他的死伤心难过,只是我向昨天告别。就这样--再见。” 说完自己想说的话后,夏小韵抬手抹了把泪水,转身就走。 劳拉看了眼蹲在花小妖身边的毛驴,快步跟了上去。 “夏小韵,你先等等呢!” 花小妖却忽然喊住了她。 “无论你说什么,我都不会听了。” 夏小韵嘴上说着不会听她忽悠,却停住了脚步。 花小妖快步走了过去,看了眼劳拉。 劳拉会议,马上就双手抄在裤子口袋里,不动声色的走到了一旁。 花小妖站在夏小韵前面,一双深邃的淡蓝色眸子,就这样静静的看着她。 “你究竟想说什么?” 夏小韵被她看的心里很不得劲。 “有些事,本来是你没权利知道的秘密。可我不喜欢听到你刚才说那些话,所以才决定告诉你呢。” 花小妖紧紧的抿了下嘴角,垂下长长的眼睫毛,低声说:“我之所以确定方圆没有死,除了你还好好的之外,还有几个原因呢。” 夏小韵没说话,只是看着她。 花小妖犹豫了下,才继续说道:“我只能告诉你一个原因--方圆出事,那是因为有个东西出现了。那个东西对他、对你来说都算是劫难。无论你们两个,谁先看到那个东西,都注定会遭受一次可怕的经历呢。” “那东西到底是什么东西?” 夏小韵有些不耐烦。 花小妖抬头看了她一眼,就再次低头看向了她的脚下。 “你倒是说话啊。” 夏小韵本能的随她低头,看了眼自己那双白底黑面的运动鞋后,刚要用更不耐烦的语气追问时,却猛地呆住。 她好像明白了什么。 花小妖知道她猜对了,就轻声说道:“以后,你要是有机会看到另外一只绣花鞋时,千万不要擅自妄动。你一旦动了,那么你就得竭力去保护它,不被别人抢走,那样你才能躲过劫难。” 很好,花小妖说这些话时,总算没再贱声贱气的了。 夏小韵却没有注意到,只是看着她缓缓的问:“你是说。方圆这次去北朝,无意中看到了一只绣花鞋--却被人抢走了,然后他就遭到了惩罚,才导致下落不明。” “应该是这样的呢。” “你怎么能却确定,他只动了一只绣花鞋,而不是一双?” “天注定,那双绣花鞋一旦出现,就只能被你们俩人,各得一只呢。” 花小妖说:“男左女右,你只能看到右脚穿的鞋子,他却是左脚呢。” “喝喝,又是天注定。” 夏小韵嘴角弯起一抹明显的嘲讽:“那么我可不可以理解,在我得到右脚鞋子,他又拿回左脚的鞋子,当我们两个人平安见面,或者说让两只鞋子凑在一起后,我们就会--发生那种关系。然后,我们身上的彼岸花,就会完全绽放盛开,继而解开黑暗世界内那些邪物的禁锢?” 花小妖轻轻点了点头,赞叹道:“你的智商,也很高呢。” “别扯!” 夏小韵毫不客气的冷笑了声,却又问道:“如果我不爱他……不对,是他不爱我,在我穿上那双鞋子后,他还会跟我发生那关系?” 花小妖再次点头,无比郑重的样子:“当你穿上两只绣花鞋后,你就会成为尘世间最美、最有魅力的女人,能吸引天下所有男人为你疯狂。本来命中就是你另一半的方圆,更无法抵抗你的魅力。” “是吗?” 夏小韵笑了:“听你这样说后,我都动心了,说什么也得找到那双鞋子来穿上。说实话,我也很爱慕虚荣的,特希望全天下的男人,都膜拜在我的脚下。哦,对了,我如果穿上那双鞋子,会变得有你这样迷人吗?” “你将会成为全天下最美丽的女人。” 花小妖眼角微微跳了下,忽然轻声哼唱了起来。 那是一首诗,很香艳,很低俗。 但字里行间,却又透着夏小韵她情不自禁怦然心跳的邪魅:小美人儿绣花鞋,红纱白玉小牙床,鸳鸯戏水被翻浪,呢喃轻语飘出窗。 “小美人儿绣花鞋?” 夏小韵喃喃的说着,眼前攸地浮上一幕香艳的画面:她就趴在小牙床上,全身上下没穿任何衣服,腰间只盖了一束白色轻纱,双肘撑在牙床上,抬头侧脸柔媚的笑着,两只穿了红色绣花鞋的脚,蝎子尾巴般的后翘,前后缓缓摆动着,有梦呓般的呢喃声飘出窗外…… “方圆得到了一只绣花鞋,却没能力拥有它,所以才会遭此大难。这对你来说,算是前车之鉴了呢。夏小韵,请你牢守这个秘密,千万不要告诉任何人呢。” 一曲终了后,花小妖轻声嘱咐了几句,左手拎起裙裾转身走向她那些保镖。 “你要走吗?” 夏小韵从香艳的虚幻中清醒了过来。 “我来华夏,就是为了跟你说这些的。该说的都已经说完了,当然要走了呢。” 花小妖停住脚步,却没有回头。 “如果,我是说如果。” 夏小韵轻咬了下嘴唇,认真的说道:“如果事情真如你所说的这样,以后我会向你道歉,不该骂你白痴。” “不用了,这是我应该做的呢。” 花小妖说完,快步走出了树林。 她没有带走毛驴。 或者说,毛驴不想跟她走,尽管它对她很信任、她对它无比的好。 毛驴不走,那是因为它还得陪着二哥--在方圆没有发话让它滚回来之前,它都得跟在林舞儿身边的。 不过花小妖在临走前,却又蹲下抱着它,在它耳边轻声说了几句什么。 夏小韵觉得,她肯定是在跟毛驴说方圆没死的事。 那条贱狗,还真是信了她说的话,等她走后,就晃着尾巴跑来小夏面前献殷勤了。 “滚开,贱狗!” 夏小韵毫不客气的,抬脚轻轻踢了毛驴屁股一下,骂道:“人家不要你了,你才来找我,我稀罕么?” 被小夏姐姐轻轻踢了一脚后,毛驴马上就翻身躺在地上,四爪子朝天闭上眼,做死狗状。 “真是个贱狗--咯,滚起来吧,这次就放过你了。” 看它这样子,夏小韵实在忍不住的娇笑着,再次抬脚踢了它一下。 毛驴马上翻身站起,晃着尾巴刚要对小夏大献殷勤时,却猛地抬头看向她背后树林中,锋利的獠牙翻出,嘴里发出呼呼的咆哮声,眼里却攸地浮上了浓浓的恐惧。 第524章 :你猜猜我会是谁? 花小妖离开时,是顺着树林外石子路向西走的,现在走的连影子都看不到了。 外面的太阳越来越高了,树林中却升起了淡淡的白雾,可能是因为旁边有条小河,水汽比较大的缘故吧。 毛驴就是冲着夏小韵背后东方的树林深处(树林是横向的,东西很长),忽然翻出獠牙低低咆哮了起来,眼里还露出浓浓的恐惧。 夏小韵本能的心中一揪,霍然转身向东边看去--一眼望不到头的树林中,只有淡淡的白雾,随着刮进树林的晨风,缓缓飘浮。 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 “怎么了,毛驴?” 夏小韵望着那边呆愣片刻,才低头问已经贴在她腿上的毛驴。 话刚说出口,夏小韵忽然猛地发现:就在她跟花小妖说话时,还有很多鸟儿在树梢上啾啾歌唱的。 但现在,却没有一声鸟叫。 仿佛所有的鸟儿,都在某个瞬间一下子消失了那样,唯有毛驴越来越大的咆哮声,时断时续。 旁边的劳拉,也明显感觉出了不对劲,右手一翻,手枪已经握在了手中,低声说道:“夏总,这儿有些邪门,我们赶紧走。” 身为专职保镖,劳拉对危险的直觉,虽说比不上毛驴,可却能把夏小韵甩出十七八条街--就在毛驴忽然做出异常反应稍后,劳拉也有了种‘一条毒蛇爬上后背’的不安。 夏小韵却没有走,只是看着那边。 毛驴的身子,明显的开始发抖,尾巴更是垂下,这是要夹着尾巴逃窜的前兆了。 但它没有跑,而是忽然向前扑了出去。 刚扑出三五米,就像撞在一块看不见的玻璃上那样,迅速后退,背上毛发竖起,张大嘴巴冲着树林深处,狂吠起来。 边吠,边不断的左右跳跃,一副想扑上去却又不敢,想逃走却又不能扔下小夏的烦躁。 可夏小韵依旧没动,只是茫然看着那边。 “夏总,我们走吧,赶紧走!” 劳拉再次提醒着,伸手挽住夏小韵的胳膊时,在前面狂吠的毛驴,忽然调转身子猛地逃了回来,躲在她们身后,狂吠的声音愈加凄厉。 有个模糊的人影,从树林很远处的淡淡白雾中出现了。 “毛驴,别再叫了。” 夏小韵死死盯着那边,轻声说:“我已经看到了。” 毛驴马上就停止了吠叫,尾巴夹在了腿子中间,全身抖的更加厉害。 那个淡淡白雾中的人影,走过来的脚步一点也不快,却又仿佛只是在眨眼间,就来到了夏小韵前面七八米处。 这是个女人,头发披肩,长相平凡,穿着一身看不出啥颜色的衣服--衣服,已经被早就变成黑褐色的鲜血染透,甚至还有碎肉粘在上面,浓郁且又恶臭的血腥气息,让人嗅之作呕。 劳拉握枪的手心里,全是汗水,更是不停的吞咽口水。 劳拉从没有见过这女人,却能从她鬼魅般的出现、毛驴的恐惧反应中,意识到这就是爬到自己后背上的那条毒蛇。 很让人惊讶的是,夏小韵却保持着不该有的冷静,上下打量了女人几眼后,问道:“你,就是那个要把我取而代之的九幽王吧?” 九幽王阴恻恻的笑了下,缓声反问道:“你不怕我?” “怕,我当然很怕你,怕得要命。” 夏小韵想了想,才说:“不过我们都知道,在遇到不可抗拒的危险时,怕是解决不了问题的。而且,我还能确定,方才我要是着急逃走的话,恐怕逃不出这个林子,就能被你摘走心脏了。” 呼吸加重的劳拉,下意识看向了夏小韵时,忽然觉得自己不认识她了:这还是那个遭受打击后,就躲在自己怀里嚎啕大哭的女孩儿吗? 她在面对无比强大的九幽王时,竟然会表现的如此镇定。 到底是什么原因? 就在劳拉为夏小韵莫名的改变而震惊时,就听她继续说道:“在你没出现之前,有人就曾经告诉我说,多亏了你赶去北朝,才能救回水水姐,救了方圆。虽说方圆--但不管怎么说,我都该替他们谢谢你。” 夏小韵说着,向前走了两步,给九幽王毕恭毕敬的弯腰深鞠了一躬。 “不用谢我。” 九幽王身子微微一侧,表示不受夏小韵的感谢,但语气却好听了很多:“我救他们两个,那是因为我想得到更重要的东西。” “方圆的爱情吗?” 夏小韵直起腰板,看着九幽王认真的说:“你得不到的--” “所以他才会死。” 九幽王打断了她的话,顿了顿,又说:“你也会死,还有这条狗,你的保镖,今天都会死。” “你不会杀我的。更不会杀毛驴,也没必要伤害劳拉。” 夏小韵脸色无比的平静,就像在跟一个老朋友谈论很平凡的事。 九幽王桀桀一笑,没说话。 “因为方圆还没有死--你先别打岔,听我说完。” 夏小韵竟然笑了,很是胸有成竹的样子:“所以你不能杀我们,你只能在他不在我们身边时,尽最大可能的保护我们不受任何伤害,他才有可能会对你产生好感。” “方圆,方圆没有死?” 好不容易等夏小韵说完后,九幽王身子一闪,攸地扑到了她面前,抬手就抓住了她衣领子,问出这句话后,声音明显在发颤。 “松手!” 劳拉压根就没看到九幽王扑过来时的运行轨迹,就觉得眼前一花时,人家就已经抓住老板的衣领子了,想都没想就把手枪对准了她。 只是她刚举起枪,就觉得手腕一疼,毛驴也低吼着攸地扑出,张开了大嘴。 “别伤他们!” 就在九幽王再次桀然一笑,准备在扭断劳拉手腕的同时,一脚踢碎毛驴的脑袋时,夏小韵及时尖叫一声。 九幽王动作不停--劳拉腾云驾雾般的向后飞出,重重撞在了一棵树行,啪嗒砸在地上时,双眼翻白昏了过去。 劳拉这个已经算是职业保镖中翘楚的存在,在人家九幽王手中却像稻草人那样,不堪一击。 至于毛驴,就更惨了,被她给踢的接连几个翻滚,惨嚎连连。 夏小韵那是尖叫,到底起了作用,让九幽王在痛下杀手的瞬间,改变了主意。 “毛驴,不要过来!” 已经彻底吓破狗胆的毛驴,很清楚这时候再扑上去的动作,有多么危险,愚蠢--尽管它都已经很没面子的吓尿了。 可无论它有多么的害怕,都必须得扑上去:如果在夏小韵有危险时,它却躲在一旁发抖,那么以后还有什么脸去见大哥? 幸亏这时候夏小韵再次厉喝一声,不许它过去,这才总算给了它可下的台阶,只能连连后退着,冲九幽王嘶声狂吠。 “我再说最后一次,如果你敢伤害我们中的任何一个,你都休想获得方圆的丁点好感!” 看到九幽王眼里攸地浮上杀意看向毛驴时,夏小韵斜跨一步,挡住了她的视线,厉声说道。 “哼哼,一条不知死活的狗子罢了,杀不杀它的无所谓。” 九幽王冷笑了声,看向了夏小韵:“你怎么知道方圆没有死?” “因为我还没有死。” 夏小韵忽然觉得,花小妖跟她说的那些话,竟然有保命的功效。 看来,忽悠人的话,拿来忽悠鬼,也能起到出乎意料的效果。 九幽王没有再说什么,只是满眼都是求知欲的看着她。 接下来,夏小韵就把花小妖忽悠她的那些话,简单说了一遍。 最后,她才问:“方圆拿到的那只绣花鞋,现在你身上吧?” 九幽王还是没说话,左手一翻时,已经多了一只绣花鞋。 当那只绣花鞋闯进夏小韵的视线内后,她的双眸瞳孔就骤然一缩! “呵呵,其实在我出现之前,你根本不相信那个小妖精说的话,对不对?” 九幽王敏锐捕捉到了夏小韵的反应,阴恻恻的笑问。 “你怎么知道?” 夏小韵脱口说出这句话时,猛地醒悟过来:花小妖才没有忽悠她! 如果花小妖是忽悠她的话,那么九幽王就不会拿出这只绣花鞋了。 原来,我跟方圆的关系,真像花小妖所说的那样--大脑中一片空白的夏小韵,满脸全是骇然样子,抬手推开九幽王揪着自己衣领的手,踉跄着缓缓后退,靠在一棵树上后,又顺着树干坐了下来。 足足三四分钟,她都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就这样茫然的呆坐在那儿。 直到听到一声锥锥的叫声后,呆滞的眼神才动了下,发现毛驴已经钻到她怀里,正伸出舌头舔她的脸。 而她,也已经本能的抱住了毛驴脖子,嗅着以往会让她作呕的气味,竟然觉得找到了最后的依靠,有了种安全感。 一条被她骂为是贱狗的狗子,会给她这种感觉--夏小韵终于明白:好像妖精下凡的花小妖,为什么那样亲热毛驴了。 再次锥锥轻叫了几声后,毛驴回头看向了九幽王。 九幽王就站在那儿,木木的看着它跟夏小韵,原本阴森、嘲讽,还有些空洞的眼神中,多了一些羡慕。 看来,她也很想像夏小韵那样,把毛驴拥入怀中。 没办法,驴哥虽说只是一条贱狗,可它更是那个男人的兄弟。 “你这次来找我,就是为了杀我的吧?” 夏小韵慢慢的推开毛驴,很奇怪自己的声音,竟然会是这样的平静。 “我本以为,方圆死后,我在尘世间的任务就失败了。他既然已经死了,你这朵并蒂花还有什么理由活着?” 九幽王阴笑了几声,说:“但现在我改变主意了。” “你要等方圆回来。” 夏小韵接着说道:“所以你不会杀我,也不会杀毛驴,你会仍旧蛰伏在我身边,等待最好的机会,来完成你的心愿。” 九幽王不答反问:“那你猜猜,能接近你的人中,哪一个才是我?” “我不会猜得。” “为什么?” “我现在如果知道你是谁,除了惹你杀人灭口之外,根本没有任何的好处。” 夏小韵淡淡的回答。 第525章 :如果我是你多好 “你很聪明。” 九幽王欣慰的笑了下,那种让人不舒服的阴骘感少了很多:“这样最好,在方圆没回来之前,我们最好是井水不犯河水。而且我可以保证,我不但不会伤害你,而且还会在暗中保护你,算做你的免费保镖吧。” 夏小韵也笑了:“除了你之外,没有谁会对我不利的。我夏小韵,也就是在你眼里还有些价值,对于尘世间其他大人物来说,最多只是个小商人罢了。” “你错了。” 九幽王淡淡的说:“据我所知,最少得有两个人要害你。” “哪两个人?” 夏小韵眼睛微微眯起。 “以后你就知道了。” 九幽王抬起左手,看着那只绣花鞋改变了话题,声音变得越加温柔,还带有一定的蛊惑性:“你--想不想试着穿一下?” 夏小韵没说话,但傻子也能从她看着绣花鞋的目光,还有加重的呼吸中,看出她是很想试试。 夏小韵已经忘记从哪天开始了,她的命运就跟某双绣花鞋拴在了一起。 她,本来一个没啥背景的小商人罢了,结果却跟方圆一起,成为了两个世界中最关键的人物:只要她跟方圆发生那种最亲密的关系,就能解开压制黑暗世界的封印,让某种可怕的至邪之物涉足人间,带来无法谁都不敢想象的灾难。 而能让他们俩结合的关键东西,就是某双绣花鞋。 据说只要她能穿上那双绣花鞋,方圆面对她是的‘肌无力’现象就会消失,然后俩人互动,并蒂彼岸花盛开。 这对从小就相信科学、学习科学的夏小韵来说,绝对是无稽之谈的。 可偏偏这一切由不得她不相信--最起码,方圆只对她的肌无力,就证明那些传说,虽然没有丝毫科学道理,却真实的存在着。 所以,她对那双绣花鞋的‘感情’,可谓是又怕、又渴望。 怕的是,那双诡异的绣花鞋,破坏了她的家庭,把她带进一个谁都无法帮她的大漩涡中,让她眼睁睁的失去了爱情,每天遭受痛苦。 渴望--或者说好奇的是,她很想看到那双绣花鞋,并穿上试试,看看到底能发生什么可怕的灾难。 九幽王手中的那只鞋子,除了上面的彼岸花,相比起此前她看到过的那几双,更加栩栩如生外,好像也没什么太特殊的地方,就是一只被人穿过的半新鞋子而已。 可她本能的直觉中,却能肯定这只鞋子,就是能改变她命运的那双绣花鞋中--左脚的那只鞋子。 就在九幽王还没有出现之前,花小妖就曾经告诉她说:她跟方圆俩人,如果非得找到那双绣花鞋的话,只能一个人一只。方圆看到左脚的,她只能看到右脚的。 九幽王拿着的这只,就是左脚的。 夏小韵盯着鞋子发呆时,九幽王并没有催促她,只是平托着鞋子的左手一动不动,仿佛能保持这个动作到海枯石烂那样。 夏小韵艰难的咽了口口水,声音有些沙哑的问道:“这只鞋子,是方圆先看到的,对不对?” “是,是方圆从望南山下的扶余古城找到的。它就被装在一个紫檀盒子里,放在古扶余银安殿的龙椅上。” 九幽王如实说道:“其实我们俩人都不知道,它怎么会出现在那儿。但我确实穿过它--然后,方圆就像失去理智似的要占有我。呵呵,我当然不会让他得逞的,把他推开后,就发现他身上的彼岸花,忽然就开了那么一点点。” “就像这样吗?” 夏小韵说着,拉下运动服的拉链,露出莹白如玉的右肩,稍稍把黑蕾往下拽了下,就露出了那朵盛开了一点点的彼岸花。 九幽王的眸光,猛地凝固,死死盯着那朵花,脸色变幻起来。 别人的脸色变幻,无非是伤感是,痛苦啊,愤怒欢喜等等,只是表情变幻罢了。 但九幽王的脸色变幻,却是能在短短十几秒钟内,变幻了至少七八张面孔,或清纯如仙子,或妖媚如妲己,或恶毒如巫婆-- 最后等她又重新变回刚才的模样时,已经站到了夏小韵面前,右手慢慢的伸出,修长的手指缓缓落在了她肩膀下的那朵彼岸花上。 毛驴早就躲到一边去了:可不敢在这时候招惹这女魔头,那是自己找死呢。 “你很羡慕我,对不对?” 夏小韵微微扬起下巴,轻声问道。 “如果我是你,多好?” 九幽王轻轻抚摸那朵彼岸花的动作停住,低低的说道。 夏小韵笑了,看似很随意的打开那只手:“可你根本不知道,我现在有多么的痛苦。我爱上了那个男人,毫无救药的,可--可你让他中了尸毒,我母亲为了救他,成为了她的女人。” “呵呵,那可是我的母亲啊,爬上了我爱的男人的床。” 夏小韵拉上拉链时,看似很愉快的轻声笑着:“不管她是出于何种原因,但都注定从那之后,我跟方圆再也没机会在一起了。” 可能是脑子短路了吧? 接下来,夏小韵竟然像把她当做无话不谈的闺蜜那样,从她去罗布泊开始说起,一直说道刚才花小妖的出现,足足用了一个半小时才说完。 不到一年的时间,她经历了太多的悲欢离合。 说到开心处时,她会发出银铃般的笑声。 说到伤心处时,她会趴在屈起的双膝上,痛哭失声。 九幽王也盘膝坐在了她对面,拿着那只绣花鞋的左手放在小腹前,左肘支在腿上,左手托着下巴,聚精会神的听着。 不知道什么时候,劳拉已经醒来了。 她确实是个聪明的女人,看到老板跟九幽王‘抵足相谈甚欢’后,才不会去打搅,只是反手揉着快要断了的后背,走到一旁。 正需要个伙伴的毛驴,也赶紧夹着尾巴走了过去,藏在她身后却露着个脑袋,动也不动的看着那边。 “看,要不是我说服你,让你心软了没有杀我,我怎么可能会坐在这儿?嘿嘿,听完我悲惨的人生后,你还羡慕我吗?” 夏小韵抬手抹了把泪水,笑道:“说起来啊,你太不知足了啊。打不死,还能千变万化,看谁不顺眼就能杀谁。你羡慕我,只是因为我这儿有这么一朵可恶的花--说实话,我如果是你的话,我肯定会感觉很幸福。” “我幸福么?” 九幽王嘴角弯起个诡异的弧度,语气阴森的说:“如果让你从还没懂事开始,每天十二个时辰的跟一些死尸呆在一起,亲手剖开它们的身体,研究它们,必要时还得品尝它们各个零件的滋味……为了刀枪不入,在我二十二岁之前,都泡在满身臭味的黑水池中,吃那种你从没见过的黑色虫子--这就是幸福的代价,你觉得值吗?” 夏小韵抬手捂着嘴,嗓子里发出干呕的声音。 她当然能从九幽王说这些时的眼神中,听出这个可怕的女人是在说实话。 她更没想到,她认为该很幸福的九幽王,以前过的是那种生活。 “想吐的话,那就吐吧,吐在我身上也不打紧,我不会嫌脏的。” 看夏小韵几次忍不住的低头,九幽王淡淡的说道。 “不,那样是对你的不尊重,是羞辱。” 夏小韵用力摇了摇头时,忽然想起口袋中还有口香糖,就拿出瓶子倒在手心几颗,递了过去:“喜欢吗?” 九幽王迟疑了下,两根手指捏起一颗,放在了嘴里。 薄荷味的口香糖,虽说起不到老陈醋那样抗恶心的效果,不过还是让夏小韵胃里好受了许多。 慢慢嚼着口香糖,九幽王继续说:“在我二十二岁之前,我一直以为那就是人生--我们那个世界的人生。但当走出那个坑洞,来到中原后,我才发现,原来我以前活的就像一只老鼠,连它都不如。” 她说着,看了远处的毛驴一眼。 现在已经算是星级酒店座上宾的驴哥,马上就抬头看向了天。 淡淡的笑了笑,她才又说:“所以我才非常羡慕你们人类,更渴望成为你们中的一员。但很遗憾,尽管我能变成尘世间最美最纯洁的女孩子,可我要想成为一个正常人,必须得拥有你们正常人才会有的感情。嗯,简单的来说呢,就是爱情。” “所以,你才想方设法的想让方圆爱上你。” 夏小韵问道。 晒笑一声,九幽王双眼上翻淡淡的说:“除了他能驱除我灵魂、身体上的邪性外,就再也没有哪一个男人能做到了。” “为什么?就因为他身上有朵彼岸花?” “彼岸花,盛开在黄泉路两边,传说被九天十地祝福过的,是阳间阴世最纯洁之物,能化解所有的阴邪。” 九幽王望着某棵树的树梢,声音空灵的相当不真实:“所以,我们那个世界的人要想出来,就必须得让尘世间的彼岸花变脏,失去化解阴邪的作用。” “原来是这样!” 夏小韵猛地明白了:“怪不得你们异常渴望我跟方圆在一起,而他们却想方设法的阻止我们俩。原来是--我想知道,你如果跟方圆在一起了,那会怎么样?” 九幽王看向了夏小韵,眼眸中带着很神秘的笑意,缓缓的说:“如果我说,只要我能跟方圆在一起,他不但会化解我身上的阴邪,还能间接导致那个世界中人,永世无法涉足尘世间,你信不信?” “不信。” 夏小韵摇了摇头。 “为什么不信?” 九幽王问。 夏小韵回答:“真这样的话,你那个世界中的人,会放心你出来么?” “呵呵,她只是以为我绝不敢违逆她--不说了,有人来了,我该走了。” 九幽王眉梢微微一挑,长身而起。 “哪有人?” 夏小韵不解的看向树林外,外面只有一望无际的麦地。 九幽王也没解释,低头看着手里的绣花鞋,轻声说:“等回到唐王后,我会找机会让你穿一下试试的--我觉得,你穿上后肯定会发生一些很有趣的现象。” 第526章 :以后要小心花小妖 九幽王转身走出五六米去后,夏小韵才隐隐听到小河那边传来车子的马达声。 毛驴,也从劳拉站起来,向那边看去。 这个女人的听觉,接连毛驴都比不上。 “哦,对了,还有一件事忘记告诉你了。” 正要走进树林深处的九幽王,忽然停住脚步转过了身。 夏小韵站起来,问道:“什么事?” 犹豫了下,九幽王才问:“你说我们现在,算不算是盟友?” “你刚才也说了,会免费保护我的安全,对付那些要对我不利的人--所以我觉得,在方圆没有回来之前,我们应该算是盟友。” 夏小韵想了想,才说。 “那好,你能相信临时盟友的话,这对你有益无害。” 九幽王点了点头,才缓缓说道:“我想告诉你的是,以后要小心花小妖。” “什么?” 夏小韵愣了下:“我要小心花小妖?她、她会害我?” 今天,是夏小韵第二次看到花小妖了。 在塔希科雪原时,花小妖就像为祸世界的黑帮老大那样,带着众多手下,拿陈断玉的安全来要挟方圆,逼着他开了杀戒。 那是夏小韵第一次见到花小妖。 对她的印象,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坏,最多也就是羡慕她的长的漂亮,有钱有势罢了,可内心深处却是窃喜的:方圆爱的是我。 今天是夏小韵第二次见到花小妖。 这次,花小妖给她留下了非常深刻的正面印象:正是她的一番话,才让夏小韵对方圆还没死,抱有了希望。 可是现在九幽王却郑重其事的跟她说,让她以后小心花小妖。 “我就知道你不会信,不过无所谓,信不信的在你,反正我已经提醒过你了。” 九幽王说完,扭头刚要走,夏小韵却说:“等等,先把话说清楚再走好吧?总是吊人胃口,可不是盟友所为。” “好吧。” 九幽王向树林南侧看了眼,才说:“那我问你,你是怎么看待花小妖的?” “她很纯洁。” 夏小韵想都没想,就说出了这句话。 九幽王又问:“那么我呢?” “你?” 夏小韵这次也没犹豫,就说:“你很邪恶,会让我怕。” 九幽王再问:“那么方圆呢?” 夏小韵咬了下嘴唇,轻声说:“我现在无比的想他--总幻想抬头就能看到他出现在我面前,笑嘻嘻的问我,脑残妞,在听我死了后,有没有想过为我殉情?” “好。” 九幽王说:“你在想到方圆时,不管多么怨恨他对不起你,可你还是希望他能在你身边,这说明你很爱他;你在想起我时,你会觉得我无比邪恶,在杀不死我的前提下,希望我能离你有多远,就有多远。是不是这样?” 夏小韵低低的嗯了声。 九幽王淡淡的问:“可你再仔细想想花小妖呢?” 这时候,树林南侧外面有脚步声传来,但很快就停住了。 夏小韵没有看那边,很听话的仔细想了想,才皱眉说:“我还是只能想到她很纯洁,就像冬天的雪花那样--” 说到雪花时,夏小韵忽然闭上了嘴。 “恭喜你,你终于想到了。” 九幽王笑了下,转身缓步走进了树林深处。 她应该是走的很慢,但消失的去很快--毛驴马上就伸了个长长的拦腰,冲树林外面叫了起来。 几个人走进了树林中。 走在最前面的,是陈断玉。 看了眼陈断玉,夏小韵忽然问劳拉:“劳拉,你觉得雪干净吗?” “还行吧,最起码表面很干净。” 刚才呆在远处的劳拉,并没有听到九幽王跟夏小韵的对话,只是如实回答老板的问题:“尤其是下雪后,能把所有脏东西都能盖住。” “是,雪花能把所有的脏东西都能盖住。” 夏小韵神经质般的喃喃重复了遍,才看向了陈断玉,笑道:“你好,我们又见面了。” 她认识陈断玉,还是在塔希科高原时。 “你好。” 陈断玉点头回礼后,看了眼毛驴才说:“我们不放心你,才特意前来看看。” “谢谢,我没事的。” 夏小韵真诚的道谢。 “不客气,跟我走吧,有人想见你。” 陈断玉向旁边闪了一步,抬手示意夏小韵前面走。 夏小韵却摇头:“我现在不想见任何人,我很累,想尽快回唐王,好好休息一段时间。” 陈断玉也没勉强,回答说:“那好,需要我安排人送你吗?” “不用了,有劳拉在就可以了。” 夏小韵说着低头,看向了毛驴:“但你可以带它走。” “林舞儿在等它。” 陈断玉嗯了一声。 “毛驴,你不是一个贱狗,你是个好兄弟。对不起,我以前不该那样骂你。” 夏小韵屈膝蹲下,抱住毛驴的脖子低声说:“以后要是在明珠过的不愉快了,可以回唐王来找我。我现在就住在你家里呢。嗯,我还听方圆说你喜欢喝酒--等你回来时,我会给你买最好的酒喝。” 这次,夏小韵可是说错了,因为毛驴确实是条贱狗,听她说要给自己好酒喝后,马上就双眼放光,舌头伸出老长。 回去的路,也很长。 就像不管我们今天遭遇了多么不幸的事,还得为以后好好活下去而努力。 好像就是在一眨眼的工夫,川南县二十万市民的临时居住地消失了,所有居民重新回到了他们熟悉的环境内,开始他们早就熟悉了的生活。 但毫无疑问的是,人们永远也忘不了,大撤退那天时风雨同舟的感触。 都说现在的华夏公民素质,随着彭某案、郭某炫富案而大滑坡,人们开始变得冷血无情,各自为利。 实际上,这只是像塔希科雪原上的积雪那样,把华夏人骨子里的善良、勇敢等本性给遮掩了。 一旦积雪被大风刮走,被烈阳晒化,华夏民族依旧是世界上最出色的民族,没有之一。 好长一段时间,川南县都在议论鹦鹉川水库,那天的大撤退,那些军人,那些从四面八方赶来援助的同胞--更会痛骂某条白眼狼。 当然了,事后华夏会怎么跟北朝交涉这件事,也在当地民间产生了数十个版本。 最让人喜欢听的版本,莫过于华夏在边境线上囤积了重兵,准备在合适的时间段,进行一次合适的战争。 据说,这个版本最早来自于川南县新任副县长(主管地质部门)王彦梧--那么大的人物,会信口开河吗? 王彦梧一跃数级,上到机关单位,下到黎民百姓,没有谁不信服:不让一个为民着想的人当官,难道还要戚光宗那种吃里扒外的混账东西? 别看戚光宗现在已经伏法(关于戚主任的死,也有很多版本的)了,可他还是连累到了他在边境城市当二把手的表亲高层,在大撤退的第二天,就没再露过面了。 据说,那位女高层在大撤退的当晚,就被特殊部门给带走了。 另外,还有包括一把手在内的几个高层,也都被带走的带走,调离的调离。 一般来说,越是接触不到的层次,人们才会越感兴趣。 直到这座城市的新任领导班子,集体在电视上露面后,关于那些高层的言论,才慢慢地消失。 最多,也就是有些知情的人,在私下里提到二把手时,都会摇头遗憾的说:还真是可惜了,像她这么漂亮、又有能力的女性官员,本来该大有前途的,却没想到被一个渣渣给连累了。 (真有能力的女性官员升迁之路,比起男人来说要快、顺利了很多,毕竟国家明文规定:领导班子内,必须得有一定比例的女性)。 当然了,当一个足够漂亮的女人要升迁时,肯定会被人想歪了,比方是靠--张翼走出房间时,抬头看着夜空中的星辰,深深的吸了口气,闭上了眼。 不远处,她的小秘书韩妙,看到她是自己走出来的后,却长长的吐了口气:她最怕的,就是领导被纪委的同志带出来了。 幸好,没有发生她最担心的事。 而且她能从领导深吸一口气的动作上,看出张翼心中那颗吊着的大石头,终于落下来了。 其实没有谁比韩妙更清楚张翼是个什么样的官员了:漂亮与否暂且不说,也把能力出众放一边,单说她的清廉,正直两点,就已经是很多同级官员比不上的了。 “咳--咳!” 身后传来的隐隐咳嗽声,提醒了闭目享受当前的张翼:她最好是赶紧离开这儿,那个老头子,真得很可怕。 幸好,看他病怏怏的样子,应该不会活多久了……张翼眉梢微微挑了下,快步走到了院子里。 “张、张姐。” 韩妙递上了张翼的黑色风衣。 现在虽说是夏天了,不过白天时又下了一场大雨,夜晚气温比较凉。 张翼披上风衣,冲韩妙点了点头,当先走出了院子。 这是边境城市的招待所,外面的小公路很清静,尤其是在晚上十点多时。 “张姐,怎么样?” 刚走出院门口,韩妙就迫不及待的问道。 在公众场合,韩妙称呼张翼的职务,私下里却喊她张姐(这是领导吩咐的,亲民嘛,小秘书也是群众不受?) “调离这儿。” 张翼走到车前,伸手扶着车门,抬头看向灯火通明的城市,语气里带着明显的恋恋不舍。 “啊。还是要调离么?” 韩妙愣住了。 “是不是很失望?” 张翼看着她,淡淡的笑问。 “嗯,是有点。” 韩妙也没隐瞒,低头小声说:“都是那个姓戚的连累了您,要不然也--” “别替他了……不管怎么说,都是我的错。” 张翼打断了她的话。 “哦。” 韩妙连忙闭嘴,接着又小心的问道:“那您被调到哪儿了?” “唐王,干老本行。” “唐王?” 韩妙眨巴了眼,使劲的想:“咱们东北,好像没有唐王这个城市吧?” “东北当然没有唐王,可东省却有。” 张翼无声的笑了下。 “东省--啊,是东省唐王市啊!” 韩妙喃喃的说着,猛然醒悟,一脸的惊讶。 第527章 :今夜有流星雨 同样是三线城市,人口两百万左右,可边境城市相比起发达省份东省的唐王市来说,无论是经济还是文化,都得被甩七八条街那么远。 毕竟这儿是边境城市,只要一抬头就能看到经济封闭、落后的江对岸,特殊的地理位置跟环境,限制了城市的发展,无论各界领导怎么努力,都无法改变需要吃财政救助的帽子。 所以当韩妙听领导说,今后要去唐王干老本行(自然是二把手了)后,惊讶过后就是狂喜,竟然攥着拳头欢呼起来。 小姑娘嘛,有谁不喜欢去经济文化等更加发达的内地城市? 更何况,唐王市的二把手,要比边境城市的二把手要风光太多,也重要太多,这摆明了就是高升啊。 张翼在这边犯了重大错误(就是用人不明),尤其是在大撤退当晚,她被带走后,包括韩妙在内的很多人,都以为她这次是完了。 暂且别说会不会去哪家清水衙门呆着了(比方政协之类的),不被纪委请去喝茶就很不错了。 可现在,张翼却高升到了唐王市,韩妙就算是用脚丫子去想,都能想到会有很多人的眼镜掉在地上,摔成粉碎。 “傻丫头。” 看到韩妙孩子般的欢呼后,张翼回头看了眼招待所里面,抬手往下压了压。 韩妙这才醒悟过来,必须得保持低调,赶紧吐了下舌头时,却又想到了什么,看了眼领导,欲言又止的样子。 “放心吧,鉴于你在大撤退时的出色表现,跟平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你会跟我一起去唐王的。” 张翼板起脸,故意摆出官架子:“怎么,还不赶紧给领导开车门?” “嘿,嘻嘻,这就开,这就开!” 得偿所愿的韩妙,强压着再次欢呼雀跃的冲动,赶紧走过来,麻利的替领导打开了车门:“领导,咱们什么时候动身?” “明天一早。” 张翼弯腰抬脚上车。 “啊,这么快?” 韩妙愣了下。 按规矩,某领导高升调离后,原单位(包括继任者)得举办欢送会,上级主要领导出席讲话,肯定某领导的工作,预祝她在新的岗位上再接再厉等等才对。 张翼今晚才知道要高升了,却在明天一早就启程赴任,这有些‘不合规矩’,怪不得韩妙会发呆。 “嗯,就这么快--回去多打几个电话吧。” 张翼当然很清楚韩妙是啥想法,嘴角浮上一抹苦笑时,就看到一个人从那边快步走了过来。 路灯下,能看出这个人穿着宽大的袍服,头上还戴着个大斗笠。 虽说衣服宽大,不过张翼却仍然能看出这是个女人,身材相当棒。 原来是个道姑--当女人走近了后,张翼才看出她穿的是淡青色道袍,脚下踩着一双麻耳布鞋,左手肘弯中倚着一根佛尘。 出家人平时出现在都市中就很引人注目的,更何况现在是晚上,道姑脚步不停的经过张翼身边后,又直接走进了招待所内呢? “咦,那是个道姑啊。” 就在张翼盯着道姑背影感觉有些奇怪上,韩妙在旁边轻声说道:“大晚上的,她怎么会来这地方呢?” 这地方是招待所,以往是招待外来公职人员的,不过最近却成了这座城市很多高层的命运转折点(张翼是唯一一个来过这儿、没被免职还能高升的人了),所以只要在官场混得人,都不愿意来这儿。 一个道姑,怎么就在这个时间段来了? 而且守在院子里的几个黑西装,不但没有阻拦她,反而都对她微微弯腰欠身行礼。 道姑一点礼貌也没有,就站在院子里,抬头看着星空淡淡的说:“他呢?” 龙头,是招待所唯一的主人,更是能左右张翼等人命运的大人物,由此可见权势有多大,可道姑却站在院子里,等着他出来见她。 这又是何方高人呢,敢跟那个阴沉可怕的老头摆谱? 张翼心中惊讶,对道姑的身份有了浓厚的兴趣。 不过她更清楚有些事最好别知道,要不然会招惹上大麻烦的。 “走吧。” 张翼低声说了句,伸手关上了车门。 车门刚关上的瞬间,她就看到西北方向忽然有数十颗流星滑过,一闪即逝,尽管时间短暂,但却绽放出了绚丽的璀璨。 绕过车头正要上车的韩妙,也看到了这些,愣了下说:“咦,今晚会有流星雨?” “大熊座η(北斗七星中的摇光,也是破军星)突现流星雨!” 欧洲南方天文台(简称欧南台,是由德国、意大利等八个国家于1962年合建的,现由由13个欧洲国家组成。总部设在德国慕尼黑附近的加欣)的加斯特博士,正在伏案敲打一份报告,听助手惊呼出这句话后,立即从椅子上跳起,跑了过去。 “加斯特博士,您看!” 年轻的助手已经让开了位置,弯腰俯身在键盘上敲打了几下,接着抬手指着显示器,兴奋的说:“真像您早在半月前预测的那样,今年大熊座会出现流星雨!哈,那些不信的人,这次肯定会大吃一惊。” 显示器上,正在重放刚才流星雨滑落的一瞬间,放慢三十倍速,就能清晰看到至少得有数十颗流星,一闪一闪的滑下,逐渐消失。 早在半个月之前,加斯特博士就敏锐观察到了摇光出现异常,并在会议上,郑重说出了他观点,却遭到了其他天文学家的嗤之以鼻。 因为谁都知道,在过去的十万年间,摇光星从没有出现过他预测的那样,会发生异变而产生大量的流星雨,可谓是相当‘稳重’的星体了。 如果摇光星真如加斯特博士精密计算、观察才得出来的结果那样,今年下半年会发生大批自然山会爆炸脱离星体的异变,那么肯定对我们所居住的地球,也有着暂时无法找到答案的关系。 毕竟所有星体的异变,都能起到多诺米骨牌效应,理应得到地球人的关注才对。 当然了,那些反驳加斯特博士观点的人,反驳理由也是相当有理有据的:北斗七星始终处于不断变化中,哪怕这7颗恒星距离地球的远近不同,在60光年~200光年之间。 而且,它们各自运行的方向和速度也不尽相同,7颗星大致朝两个方向运行:摇光和天枢朝一个方向,其他5颗基本朝一个方向。 根据它们运行的速度和方向,天文学家们已经算出,它们在10万年前组成的图形和10万年后形成的图形,都与今日的图形大不一样。 至于10万年以后,北斗七星就可能不是这种柄勺形状了。 但无论怎么样,反驳的天文学家以为,面前北斗七星组成的勺子状,还远远没到改变形状的时候,最快也得三四万年之后。 更何况,摇光星(破军星),是跟天枢星(贪狼星)在过去的数万年中,始终同朝一个方向,这证明两大星体之间,有着暂时还无法破解的‘神秘关系’。 既然天枢星相当稳定,那么摇光星实在没理由发生自然山(摇光星上的山体,类似于月球的环形山)爆炸,产生流星雨的可能。 半月前的那场会议上,加斯特博士跟人辩论的程度很激烈。 不过正所谓双拳难敌四手,在其他众多天文学家的围攻下,加斯特博士只能败下阵来,嚷着说什么走着瞧。 没有谁把加斯特博士的话当做一回事--就像上帝故意成全他那样,在这个清晨(德国时间)让摇光星忽然爆发了大量流星雨。 很有种扬眉吐气感的助手,不断重复着流星雨出现的录像,抬头正要请问加斯特博士,要不要现在就给那些当初反驳他观点的同行打电话,宣布这一‘好消息’时,却看到博士一脸的凝重,没有丝毫胜利后该有的喜悦。 “怎么了,博士?” 助手收起笑容,小声的问:“摇光星忽然发生异变,难道真能影响到我们地球吗?” 摇光星发生异变后,会破坏它原本跟天枢星之间那层神秘关系,有可能导致不再站在同一战线,从而导致北斗七星运行轨道改变,产生连锁反应,最终会影响到地球--加斯特博士的这个观点,也是当初会议上其他天文学家,极力反对的。 “暂时还说不清,不过肯定会有影响,毕竟摇光星这么多自然山忽然自爆脱离星体后,会对整个星系的大局有所影响。” 加斯特博士沉默片刻说完这句话后,就急匆匆走向了观察台。 观察台上,放着一架直径三米半的天文望远镜。 加斯特博士相信,现在他能通过望远镜,能看出摇光星表面上的明显变化。 他看着摇光星方向,呆站了足足十分钟都没说话。 李子走了过来,手里拿着一件风衣,轻轻披在了潘龙语的身上。 潘龙语的身子,这才动了下,看向屋子那边伸出手,缓声说:“扶我去屋里吧。” “是。” 李子眼角猛地跳了下后,伸手搀住了他胳膊。 李子记得很清楚,一个多月前,他跟潘老师爬唐王梨花山时,八十多岁的老潘可是婉拒了任何人的搀扶,小伙子那样健步如飞。 现在,他却主动让李子搀扶--只因,他在看到天上下过一阵流星雨后。 “潘老师,能不能跟我说说?” 李子把潘龙语搀扶在藤椅上后,才发现他本来很红润的脸色,很突兀的苍老了很多,忍不住的低声问道。 “我错了,我们可能都错了。” 潘龙语倒是说话了,但说出来的话,却让李子满头的雾水,再次大着胆子问:“您,哪儿错了?” “我们都一直以为,破军星是最稳的一颗星,哪怕是星光倾斜、黯淡了,但在数万年内,也不会有根本性的异变。” 潘龙语的声音,也仿佛跟他的精神状态那样苍老了很多:“可现在,它发生了我们谁都没算到的变化--星光倾斜、黯淡,还没有了最重要的生机。” 第528章 :有心栽花花不开 李子跟随潘龙语去过唐王之后,就迷上了那方面的传统文化。 回来后,李子就主动打报告请示说,希望能多在他身边多服务一段时间。 他当然很清楚,依着他的天赋,不可能会被了潘龙语收为关门弟子。 但只要能陪在老潘身边,多长点那方面的知识,他就满足了。 鉴于李子任务中的出色表现,领导在征求了潘龙语的意见后,同意他留了下来。 潘龙语也很清楚李子是怎么想的,所以平时俩人闲聊时,总会尽可能的指点他。 所以李子才能知道北斗七星中的破军星,在某件事中就代表方圆。 而那个天枢星、也就是贪狼,则在这件事中,代表来自黑暗世界内的灾难。 其实李子之所以对这方面感兴趣,主要就是这件事:他希望,他能有幸成为本次事件的观众,看到结束。 早在方圆牺牲的消息传来时,李子当时就大吃一惊:潘老师不是说,破军星最多也就是星光倾斜、黯淡了些,但还是没大碍的吗,怎么方圆就死了呢? 当时李子也恳请潘龙语指点过,才知道那只是方圆的一次大灾难:方圆看到了不该这么早就能看到的东西,所以会遭到大劫难,但最多是一场普通人无法想象的磨难,却不会危及他的生命。 经过这些天的相处,李子对潘龙语的崇拜,可以说是到了盲目崇拜的地步:他说方圆没事,方圆就绝不能死! 要不然,岂不是砸了潘大师的金字招牌? 可现在,潘大师在看过流星雨后,却自己拿起锤头,把那块金招牌给砸了。 正所谓少年人贪色,中年人爱财,老年人好名,就算李子用脚丫子去想,也能想出老潘自己砸掉自己的金字招牌,心里得有多么的痛苦。 很明显,更让潘大师痛苦的,还是方圆发生了他始料不及的意外:当初方圆在北上时,如果他能阻拦的话,龙头想尽一切办法,也得阻止方圆北行的。 因为方圆的生死,关系到两个世界的格局变幻。 “潘老师,其实这也不能怪您,毕竟人算不如天算的--” 李子憋了很久,才试着安慰潘龙语。 只是他刚说到这儿,潘龙语却猛地站起来,快步走出了客厅,嘴里还念念有词:“人算不如天算。是啊,真是人算不如天算的。” 李子赶紧跟上,再次来到了院子里。 潘龙语抬头看着北斗七星,问道:“李子,你现在能看出七星变化吗?” 李子瞪大眼睛看向那边,很久后才用不确定的语气说:“好像、好像贪狼星要比以往亮了很多。破军星,则更加黯淡了。” “对,贪狼星确实亮了很多,那是因为原本跟它争辉的破军星,发生异变后失去了生机,再也无法阻止它大放光辉了。呵呵。” 潘龙语苦笑了几声,喃喃说道:“随着方圆的意外死去,灾难要提前入世--我们,又该怎么办,怎么办?” 潘龙语的接连两个怎么办,都带着让李子心惊的无奈。 他以为,凭着他八十多年的道行,足够能应付任何的突发意外,并做出最正确的调整,为此还在相关部门的鼎力配合下,设定了一系列详细的计划。 但在摇光星突然生机全无、贪狼星星光大盛后,潘龙语才猛地发现:他好像,从来都没有运筹帷幄过,事情的发展,已经不是他所能控制的了。 所以这才茫然,有了从没有过的不知所措。 看他这么难受,李子只能抱着侥幸心理,低声问道:“潘老师,我觉得破军星既然能发生您都无法预测的异变,那么接下来它或许还能再次异变,改变当前的不利格局。” “改变格局也不是不可能,但前提是方圆没有死。” 潘龙语依旧仰首看着北斗七星,信口回答。 李子用力抿了下嘴角,才继续问道:“您不是说,唐王方家有天罡十六杀邪在,还有脚下开花,中间结果,上方浇水的特殊格局,从而形成福禄寿三星全力守护方圆的另类格局,可力保他逢凶化吉吗?” “无论什么样的格局,都能改变的。摇光星黯淡,生机全无后,方天明费心布下的天罡十六杀邪阵,也不攻自破了。至于力保方圆逢凶化吉的福禄寿三星,就像水浇多了会淹死花木,导致花朵凋谢,再也无法结果--唉!” 潘龙语重重叹了口气,低声自言自语道:“被淹死了的花木,还能有什么价值?又怎么能再形成福禄寿三星护体的另类格局?只能被当做垃圾扔掉罢了。” “您是说,方家那棵花木已经死了?” 李子问道。 “死了,浇水太多,淹死了。” 潘龙语微微闭上眼,喃喃的回答。 “或许--” 李子还是有些不甘心:“或许夏小韵舍不得扔掉,就始终摆放在哪儿,期待它有一天会重新焕发生命力呢?” 潘龙语睁开眼,看着李子:“你会让一棵枯萎了的花木,总是摆在桌子上吗?” “真是可惜了这棵石榴花,仅仅淋了几场雨而已,就这样死了,唉。” 劳拉费力的搬起花盆时,遗憾的叹了口气后走向院门口,准备连花盆一起,丢在胡同口的垃圾箱内。 她刚走出几步,却听夏小韵说道:“等等。” 劳拉转身看了回去。 自从东北回来后,就习惯每天晚上呆坐在石桌前数星星的夏小韵,从石凳上站了起来,指着卧室窗台下说道:“把这棵石榴树,栽在那地方吧。” “啊?” 劳拉向那边看了一眼,赶紧把花盆放在地上,急急的提醒道:“夏总,我记得潘大师曾经说过,那地方可是寸草不生的生门。而且,他也说过最好不要随便破土动工!” “切,什么生门死门的?我早就琢磨着,在那地方种点什么了,只是一直没想起来罢了。” 夏小韵撇撇嘴,眼眸中亮光一闪,忽然没头没脑的说:“我很想穿上那双绣花鞋,看看到底能发生多么可怕的灾难。” 叛逆。 劳拉脑海中,攸地浮上了这个词。 自从夏总半月前从东北回来后,劳拉就发现她好像变了个人,经常会产生一些稀奇古怪的想法,不管是在工作中还是在家里。 就像今晚,她非得让劳拉给她蒸黄瓜吃--蒸出来的黄瓜,好像烂泥那样,有法吃吗,尤其是沾着番茄酱! 可人家小夏,愣是吃得津津有味,还说明晚再蒸个西瓜吃。 不吃‘人饭’的行为,不是叛逆,又是什么? 今晚,更是不顾潘大师的警告,要在院子里破土动工,在寸草不生的生门位置,栽种一棵花木. 栽就栽吧,可你栽一棵死了的石榴花,算哪门子事呢? “好了啦,劳拉,别再说什么了,反正我就是觉得好玩。来,咱们一起动手。或许,等明天一早起来,你就会发现这棵枝干都开始腐烂的石榴树,又活了呢。” 夏小韵说着,去杂物室拿出了一把铁锨。 可不敢劳烦夏总,用她那双白生生的小手干这种粗活--既然劝说老板无效,劳拉只好抢过铁锨,按照她的意思,开始在生门处挖坑。 每挖一下,劳拉的心里就哆嗦一下,好像再掘出一铁锨土时,就会有个长着大嘴的怪物,从坑里跑出来那样。 夏小韵才不在乎。 最多也就是在乎她那双又白又嫩的小手,特意戴上她花几千块才买的阿玛尼黑纱手套,用小铲子把石榴树从花盆内挖了出来。 然后就蹲在旁边看劳拉挖坑,闲聊:“看晚间新闻时,没看到电视上说今晚会有大熊座流星雨啊,怎么就哗哗的下了一阵,害的我就知道看,都忘记许愿了呢。” “嗨,谁知道呢,大熊座距离我们有上百万光年的距离呢,银河系中那么多星星,依着人类当前的科技力量,怎么可能关注每一颗星球的变化?” 劳拉说着,把铁锨中的土放在地上,直起腰问道:“夏总,这个深度差不多了吧?” “再深点。” 夏小韵回答。 劳拉比划了下石榴树跟土坑,说:“已经差不多了。” “我要把花倒着栽,头朝下,根朝上。” 夏小韵笑嘻嘻的说:“那老神棍不是说这儿是寸草不生的生门嘛,生门狗屁东西都不长,那算什么生门?或许,我们倒着栽花呢,就是反其道而行之,说不定反而会让死树发芽呢。” “夏总,你说的好像还真有些道理。” 劳拉用崇拜的目光看着夏小韵,抬手挠了挠后脑勺问:“那,我们就把这棵死树倒着栽?” “就这样定了。这是咱家,我说了算的。” 夏小韵站起来,伸手:“我来挖一会儿--嗨,就像那些当官的戴着鞋套栽树,走走形式罢了。以后呀,这棵破树真要是发芽了,那我也可以跟人说,这里面可是凝聚了我的辛勤汗水。” “夏总,你不去当官,还真是官场的一大损失。” 劳拉听她说的有趣,就把铁锨递给了她。 戴着名牌手套,穿着小短裤小拖鞋的夏总,拿着铁锨很费力的挖了起来。 等她第九次把铁锨还给劳拉几分钟后,深达一米的坑子终于挖好了。 按照夏总的英明指示,劳拉把那棵死了的石榴树,倒着放在了坑里,开始掩埋,就像埋死尸那样。 埋坑可比挖坑容易多了,几分钟后经搞定了,小夏还在上面蹦跳了几下,把松软的土壤夯实后,随口念道:“有道是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各位过路的大神,你们要是成全妹妹的话,那么就来场及时雨吧。” 啪嗒一声,有水珠滴落在了劳拉额头上。 她有些纳闷的抬头看去,接着骇然道:“夏、夏总,真下雨了!” 就在劳拉抱着花盆要去外面扔了时,天上还星光璀璨的。 就在她们‘栽种’完这棵死树后,上空已经阴云密布,有雨水落下了。 可晚间天气预报中却说,今夜无雨的。 第529章 :生死由命 雨水打在燕四道长的斗笠上,发出响亮的笃笃声响。 老天爷好像也知道让雨水打在她斗笠上,对她形不成威胁那样,这才挥手招来了一阵风。 风吹起燕四的道袍,也夹杂着越来越大的雨点,打在她身上,很快就把她的衣服湿透了。 她却一直站在那儿,透过斗笠上垂下的黑色轻纱,冷冷看着站在走廊下的龙头。 “唉,进来说话不好吗?” 龙头低低叹了口气,缓缓说道:“淋雨了,会生病的。” 他不说这句话还好--刚说完,燕四就抬手往后一推,斗笠挂在了脖子上,盖住了她的后背,让越来越密集的雨点,打在了她的头上。 “你都多大个人了,还不改年轻时的任性?” 龙头苦笑着,抬起了右手。 马上,就有个黑西装出现,手里拿着一把伞。 龙头接过雨伞,刚要走出房门,燕四就冷冷的说:“我想淋雨。不管是以前,现在还是以后,我都喜欢淋雨,这跟任性不任性的没什么关系。” 不等龙头说什么,燕四又说:“今晚我来找你,是想问问你,我儿--方圆到底还有没有活着!当初,我要竭力阻止他北行时,是你跟我确凿的保证,他会平安归来的。现在,距离他去北朝,已经足足二十天了。龙头,你能告诉我,我还得等多少天,才能看到他回来?” 龙头沉默。 燕四也不再说话,就这样直挺挺的站在外面,任由风吹雨打。 老天爷绝对是个怜香惜玉的,刚才还变着花的要把燕四淋成落汤鸡呢。 可看到宽大的道袍贴在她略显瘦削的身子上后,又有些不忍了,赶紧挥手让风神雨神的回家洗洗睡吧,又呼唤美丽的嫦娥仙子,牵着她那只兔子,在云海间缓步前行,以增加浪漫气息了。 这场雨来的突然,住的也很突然。 等燕四脸上最后一滴雨水也干了时,天上又是皓月高照,星光璀璨没有一丝云彩了。 在外面直挺挺站了接近一个小时的燕四,身体肯定很累。 但身体上的累,也无法遮掩她双眸中慢慢浮上的哀伤,还有极力忍耐的怒火。 没等龙头再说什么,她就缓步走到他面前,声音发颤的说道:“你、你给我抬起头来。” 以往几乎从不拿正眼看燕四的龙头,乖乖抬起了头。 然后,站在走廊不远处的韩承光,看看到燕四猛地抬手,在那张老脸上狠狠抽了一耳光! 韩承光大惊,想都没想的厉声喝道:“放肆!” 被华夏几代高层赋予重大历史使命的龙头,为这个国家做出了多大的牺牲,又付出了多大的心血,韩承光等人或多或少的都知道一些:这,绝对是个该被全国民尊重的老人。 可现在,以往在龙头面前总是低声下气、经常哀求他的燕四,却狠狠给了他一耳光,这不能不让韩承光大吃一惊,厉喝声中扑了过来。 龙头却及时抬手,淡淡的说:“都退下去吧,我有话要跟燕四道长单独说。” “是!” 对于龙头的任何指令,韩承光等人都已经习惯无条件执行了,马上就转身挥手,带着布在其他方位的明暗哨,都退到外面去了。 燕四才没有动手打了高高在上的龙头,就有丝毫的得意感。 相反,她身子抖的更厉害,眼眸中也浮上了浓浓的绝望,双膝一软,歪倒在了走廊立柱上,泪水喷泉似的涌了出来。 当一个背景能量相当大的人,甘心被人抽一耳光却不生气,只能证明他做了对不起人家的事。 龙头当然不会垂涎燕四小道观那如花的容颜,而是因为他亲手把人家儿子,给送上了黄泉路--估计这会儿,方先生正在望乡台上回头,深情的凝望吧? “为什么,为什么?” 任由泪水哗哗的淌着,燕四小道姑泣不成声:“你为什么要骗我?当初,可是你跟我做过再三保证的,说他肯定能平安回来--你,为什么要把我儿子送上绝路?” 龙头没说话,转身走到屋子里的沙发前坐下,端起茶杯,慢慢喝起了冰凉的茶水,也不怕会喝坏了肚子。 用力吸了下鼻子,燕四嘎声质问:“你、你怎么不说话!” “你想让我说什么,还是想让我做什么?” 龙头放下水杯,看着燕四缓缓的说:“如果方圆跟四十七名华夏儿郎能活过来,无论你让我说什么,我都会说。无论你让我做什么,我都会去做。” “你--” 燕四使劲咬了下嘴唇,再也说不出发飙的话来了。 屋子里的灯光很亮,所以她能从龙头那双混浊的老眼中,看出无法描述的悔意,还有不愿意被人看到的悲伤。 更能听出,龙头在说方圆跟四十七名华夏儿郎时的意思:牺牲在折戟沉沙行动中的,不仅仅是方圆,还有另外四十七个人。 他们的母亲,在得知他们牺牲的消息后,也会无比的悲痛万分。 这是个铁的事实,谁都改变不了,就像牺牲对于真正的军人来说,只是一个不同寻常的正常归宿罢了。 如果知道危险就不去做什么,那一个国家还要军人做什么? 军人,本来就以无条件服从命令为天职、早就做好马革裹尸还的心理准备才对。 他们牺牲,只是为了让更多母亲不再失去儿子,为华夏这艘正在狂风暴雨中缓慢前行的航母护航。 当龙头喝干茶杯内最后一滴水,甚至连茶根也咽下去后,燕四道长已经瘫坐在了门前,呆望着地板的某处,眼神空洞,泪水已经干涸。 龙头转着茶杯,看着上面那丛花,那句‘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词,沉默良久后才说:“他们不会白白牺牲的,铁辽他们已经开始行动了--很快,就会有人为他们的愚蠢错误,付出更为惨重的代价。” “那又怎么样?就算他们死光了,我儿子--还有那四十七名勇士,也回不来了。” 燕四道长木然的说着,抬手扶着门框站了起来:“你能告诉我,你是凭什么才确定方圆牺牲了?是不是,找到了他的--尸体?” “深达四百多米的地下,数十万亿岩浆涌上,我们去哪儿找他的尸体?” 龙头放下茶杯,抬头看着窗外说:“就在你刚进来时,天上曾经下过一场流星雨。” 燕四当然也看到个那场流星雨,只是她没在意,所以才无声的冷笑一声:“天上不但下过流星雨,更下过真得雨,可这跟你能确定方圆牺牲,有什么关系?” “燕四,你应该知道,我是潘龙语老师的第二个学生。” 龙头好像笑了笑。 无声冷笑的燕四道长,脸色却是猛地一变。 相比起不懂得尊重潘龙语的夏小韵来说,燕四对他老人家的敬仰之情,那绝对是滔滔如黄河之水天上来。 盖因当初她自甘嫁给方天明,来拯救整个即将没落的燕家,就是出自潘龙语的指点,并在争夺‘丈夫’的过程中,打败了陈婉约。 她在为方天明生了方圆后的第三年,燕家就如潘龙语所说的那样,如愿崛起,重新恢复了它在华夏豪门大族的地位,更是在方圆十三岁那年,离开了方天明,成为了一个自由人。 别看燕四现在独自居住在荒山小道观,可她在燕家的地位,却是仅次于燕家老太爷的,燕随意老远看到她,就得赶紧的弯腰垂首,恭候一旁。 她为燕家立下了汗马功劳,功成后却又适时身退,十数年来只回过燕家一次,还是燕家老太太驾鹤西归时,所以除了燕家最核心的几个人物外,没有谁知道她的存在。 甚至,除了燕老太爷外,没有谁知道她曾经给人生个一个儿子。 燕四这样低调,同样是潘龙语指点的。 说她唯有这样,才能确保方圆健康成长。 一切,都在潘龙语的预测之中,所以他也成了燕四最最信服的一个人。 又所以,当龙头说出他是老潘的第二个弟子后,燕四马上就想到他也会‘夜观天象’,并从下雨前那阵流星雨中,确定方圆已经挂了。 龙头绝不会拿着潘龙语的金字招牌,来欺骗任何人。 事实上,他也没打算欺骗燕四,正如他现在所说的那样:“方圆牺牲的消息传来,川南县大撤退的当晚,我还亲眼看到北斗七星中的摇光星,虽说星光依旧略略倾斜,黯淡,但生机却依旧周而复始,永无停歇。” “可就在你来了后,贪狼星(天枢星)却忽然爆亮,摇光星下起了流星雨后,生机断绝,再也无法制衡那颗贪狼星。” 龙头收回目光,声音有些沙哑:“摇光星遭此巨变,就代表着贪狼星有所动作,实在等不及、或者说感受到了某种危险,这才要不顾一切的涉世作恶了。” “你是说,九幽王背后那个真正的黑手,终于要出来吗?” 燕四抬手,擦了擦脸上的泪痕问道。 龙头的回答,却答非所问:“其实,黑手这时候出来,对于我们来说,或许也不是什么坏事。” “那,姓夏的那个女孩子呢?” 燕四眼眸转动了下,想到了夏小韵:“你以前就说,她跟方圆的生死,可是息息相关的--俩人之间任何一个人发生意外,都会连累到另外一个人。现在那孩子,应该还好好的吧?” “并蒂花开灾难来,并蒂花败人离去,这是用数百上千年时间验证了的真理,本该无法更改,所以我此前看到那孩子时,才能确定方圆还活着。” 龙头垂下眼帘,缓缓的说:“可现在贪狼星邪性大涨,摇光则生机全无,这本身就是异象--这件事,已经彻底脱离了我们所知的范畴。” “方圆不在了,那么她将何去何从?” 燕四低声说:“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她才算是我的儿媳妇,我应该有关心她的义务。” “生死由命,富贵在天。” 龙头沉默很久,才淡淡的回答。 第530章 :方圆是死了还是活着? 燕四潜意识内,希望能把夏小韵认做干女儿,给予她尽可能的帮助,让她能活的更好一些,那样也不枉她跟方圆有过一段渊源。 可她没想到,老头却跟她说什么生死由命,富贵在天--这是摆明了,不会管夏小韵的死活。 燕四怒了,几步就走到龙头面前,俯首望着她嘎声问道:“你怎么可以这样?” 老头依旧盯着茶杯,淡淡的反问:“我不这样,还能怎么样?” “难道,就因为方圆不在了,你们就不管她的死活了?你可知道,如果你们不管她的话,她活不了多久的!” 燕四愤愤的说道。 “那是她的命。” 龙头慢悠悠的说:“每一个人来到尘世间,都有自己不同于别人的命运,其中自然也包括危险。如果每一个有危险的人,都需要我来保护,我得需要多少人手?” “你、你--” 燕四咬了咬牙,忽地抬起手时,却猛然明白了过来,秀美的脸庞有些扭曲,颤声问道:“你、你要利用那个孩子,来达成某些目的,对不对?” 龙头没有承认,更没有否认,只是说:“夏小韵此前不但肩负着很重要的责任,她更是一个华夏公民。每一个合格的公民,都有为国家利益而牺牲的义务,所以不能说是利用她,只是想借靠她的帮助,来尽可能清除那些敌人。” “呵呵,你说的还真是好听。” 燕四呆愣半晌,缓缓放下手,凄苦的笑了下,轻声问道:“我想知道,如果夏小韵是水暗影的话,你还会这样残忍、明知道她很快就会死、还要榨干她最后一丝利用价值吗?” “我们水家自从三十年前答应老人家,专权处理此事后,已经有老老少少七口人,都死在这上面了。” 龙头抬起头,看着燕四,淡淡的说:“远的不说,就说今年春分之夜,你也该知道我四弟就是在那晚陨落的。但你肯定不知道,我四弟是怎么在那个黑暗世界熬过二十二年的。如果再搭上一个水暗影,那又怎么样?” 燕四愣住,眼中的愤怒慢慢消失了。 龙头有七个亲人死在这件事上,她并不知情,但她可以肯定的是,龙头绝不会欺骗她,他说有七个亲人因此而付出生命的代价,那么就绝不会是六个人。 而且她更能从龙头这番话中,听出一层悲愤的意思:你当初只是牺牲十三年的青春,为方天明生了个孩子而已,就为燕家换来了当今如日中天的位置。 可我们水家呢? 死了那么多人,我们向国家要求过什么? 我们心甘情愿的去牺牲,天狼星甚至在那个黑暗世界内,过了二十多年的非人生活,这一切都是因为当初我们水家,答应了老人家。 我们水家能牺牲,方圆也能牺牲,凭什么夏小韵就不能牺牲? “自从我回到京华后,除了在我母亲去世时回过一次燕家,我没有再回去过。燕家的年轻一代中,除了燕随意外,没有谁知道我为燕家做过什么。我,只是个居于荒山野岭的小道姑。” 呆愣良久后,燕四忽然岔开了话题。 龙头点了点头,说道:“嗯,这也是你聪明的地方,因为你很清楚,你如果回到燕家,不但会引来方天明的疯狂报复,还会让燕家老少觉得特别扭。毕竟,没有谁喜欢每天总是对大恩人客客气气的。” “现在我儿子又为国牺牲了,所以我觉得,我已经不愧对国家赐予我的了。” 燕四转身,走向门口时,才说出她说这番话的意思:“我不希望,我去帮我儿子生前喜欢的女孩子时,会有人来阻拦我。” “你不能去。” 龙头想都没想,就一口拒绝。 “为什么?” 燕四回头,目光再次变冷。 龙头淡淡的说:“如果你去了,方圆就白死了。而且,夏小韵在知道他确实牺牲后,只能死的更快。一个没有利用价值、还又偏偏对邪恶存在不安定因素的人,让她消失才是最稳妥的办法。” 燕四嘴角用力抿了抿,没有说话。 她不能不承认龙头这番话说的很有道理。 如果她出现在夏小韵身边,利用她对燕家的‘恩情’,来调动人脉保护夏小韵--堂堂一个国家都解决不了的问题,区区一个燕家,又怎么能解决得了? 更何况,像燕家这种档次的大家族,一切都已家族利益为重的。 所以哪怕燕四有恩于燕家,堪称是这个大豪门的‘再世父母’,可燕家也绝不会为了她,就去跟挡不住的邪恶作斗争。 “她注定要死的,比绝大多数同龄女孩子早死很多年。为什么不让她在临死之前,为这个国家再做点什么?” 龙头端起空杯,又放下时说出了这番话。 “你们这些大人物说话时,总是站在大义的角度上。” 燕四忍不住的出言嘲讽。 龙头没说话。 他觉得没必要解释什么,因为事实证明他不但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燕四好像也知道自己说错话了,幽幽的叹了口气:“唉,好吧,我答应你,就眼睁睁看着一朵花儿慢慢的凋零--只是可惜了那个孩子,呵呵。” 她最后笑这两声,是为夏小韵而笑的:就在夏小韵以为方圆已经死了时,肯定跟龙头有着莫大关系的花小妖出场,用一番当时看起来荒诞、却又真实可靠的话说服了她,让她相信方圆还活着。 可当夏小韵相信方圆还活着后,方圆却已经真得死了。 但龙头会想方设法的隐瞒这个消息,让她坚信方圆还活着,才能利用她来做点什么。 所以燕四觉得,很可笑。 很悲哀也很无奈的那种笑:夏小韵在闭上眼睛时,恐怕以为方圆还活着吧? 却不知道,方圆早就在那个世界等她了。 摘下背后的斗笠戴在头上,燕四走出了房门时,忽然转身问道:“你们能看出的东西,别人会看不出吗?” 龙头能通过天象来推断方圆有没有死,那么黑暗世界中的那些至邪之物呢? 人家,是否也能从天象中,看出方圆已经死了,夏小韵已经没有了太大的利用价值,继而为解决这个不确定因素,而尽快下手让她消失,免得她会变成一个诱饵? 面对燕四的这个提问,龙头沉默了很久才问道:“燕四,你知道任何邪恶之物,最大的特点是什么吗?” 燕四想了想,才摇了摇头说:“不知道。” “多疑。” 龙头轻轻说出了两个字。 “多疑?” 燕四有些不明所以。 “就像狐狸偷鸡那样,哪怕它明知道主人已经睡了,可也不会冒然下手,必须得确定万无一失后才会行动。” 龙头打了个比方。 燕四恍然大悟:“啊,我懂了。你的意思是说,就算那个世界的邪恶之物,能像你们一样,看出证明方圆已经死去的天象变化,但在没有找到他的尸体之前,也绝不会轻易对夏小韵下手的!” 看到龙头又端起茶杯后,燕四就知道自己说对了:“你们,更会恰到好处的,让‘方圆’现身某处的消息穿出。必要时还能让他‘露面’,来让那些邪恶更加不敢轻举妄动。” 龙头笑了笑,没说话。 既然燕四说的无比正确,那他还有必要废话吗? 就像脑洞大开那样,燕四继续说道:“而且你们在这段时间内,会秘密动用所有能动用的力量,暗中寻找方圆的尸体。务必抢在他被那些邪恶之物发现之前,找到。然后再、再让他彻底的消失。” 龙头淡淡的补充道:“没有生命的尸体,只能算是个物体。无论对它做什么,除了你会心痛外,它自己本身是毫无意见的。” “我当然会心痛。无论方圆是生还是死,他都是我身上掉下来的肉。” 燕四狠狠咬了下嘴唇后,才问:“那你能告诉我,方圆在数十万亿吨岩浆喷发、本身又遭到核辐射后,是怎么从那种环境下,存活半个多月之久的吗?” “不知道。” 龙头那双仿佛从来只存在睿智的老眼中,浮上明显的茫然,缓缓说道:“甚至我现在,都无法确定他到底是死,还是活着。” 南诏一郎,现在死的绝对挺挺的了。 脑袋被劈成两半的人,如果还能活过来的话,那么他就不是人了。 南诏一郎是在晨练时,在海边遇害的。 他尸体旁边的沙滩上,有一个清晰的刀印。 刀印不同于东洋武士刀,刀刃的弧度要小很多,倒有些类似于动漫游戏中的大剑,却又短、窄很多,也就是一米左右,恰好能藏在袖子里。 接到报警电话后,最先赶来现场的警察,经过勘察后确定:南诏君就是被这把刀把脑袋劈成两半的。 什么人会这样残忍? 凶手,跟南诏一郎得有多大的仇恨,才能用这种方式杀他? 警方当然不知道,只能立即安排人手,保护现场、调查死者的详细身份。 虽说南诏君死的惨不堪言,不过这就是一桩凶杀案罢了,警方只需尽快抓住凶手,把他绳之以法--这件惨案,也就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过去了。 可当警局传来南诏君的详细身份后,办案的警员差点被吓瘫在沙滩上:南诏君,竟然是东洋最具权威的核专家,目前主持东洋核研究(民用核电站之类的)工作。 这可是国宝级别的大人物,怎么就被人劈死在海滩上了? 可不敢再把这件案子当普通案件来办了,警方立即层层上报,直达天听--半个小时后,东洋警备三处(类似于美国的中情局,华夏的国安部门)的十数名黑西装,就驱除风驰电掣的赶来了现场。 最先下车的,却是个身穿白色传统和服,却又偏偏戴着个纱帽、让人看不清她面孔的女人。 女人踩着木屐快步来到尸体前后,目光就落在了那个刀印上,沉默良久后才轻声说道:“昆仑,出关了。” 第531章 :我会让你血债血偿! 昆仑出关了是什么意思? 丰田秀敏身边的那些特工,有些茫然的相互对视了一眼,搞不懂她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就像华夏许多百姓都听说过富士山那样,东洋也有很多人都听说过昆仑,知道那是华夏非常有名的一座山。 可一座大山怎么会出关,所谓的‘关’又在哪儿? 丰田秀敏当然不会跟他们解释什么,只是蹲身伸手掀开盖在南诏一郎身上的尸布,盯着他那个被劈成两半的脑袋看了半天,又伸手放在刀印前比划了起来。 今天恰好去警备三处公干的丰田秀敏,听说南诏博士在海滩上被杀,旁边留有一个长刀刀印后,本能的就想到了什么,这才跟随办案人员火速赶到了现场。 事实正如她所想的那样,南诏博士是被昆仑陌刀劈开脑袋的。 人世间有七把刀,名唤昆仑,是华夏相关部门用了十数年的时间,才根据大唐陌刀为模板,糅合现代锻钢术冶炼、打制而成。 华夏穷极十数年的时间,才打造出这样七把刀,主要是用来对付来自罗布泊内那个黑暗世界中的至邪之物。 为了确保七把刀能在危险来临时、能及时抵抗邪恶,华夏相关部门负责人严令七把陌刀不得擅自出关,以免会锋芒早露,引起邪恶的注意,从而夺取,为此特意立下了昆仑不得出关的条例。 至于这七把陌刀是不是真有‘斩仙’的威力--早就研究此事的丰田秀敏觉得,尽管这里面有夸大的因素,但绝不会太多,所以总想得到这样一把刀,仔细研究过后,再依靠东洋更加先进的锻刀技术,锻造出更多的陌刀。 东洋人为什么想锻造更多的昆仑,这属于东洋的顶级绝密,像警备三处这些特工,是没权利知道的。 在北朝地下古城时,丰田秀敏曾经两次见过昆仑,并有机会拿到手带回东洋。 但很可惜的是,就在她眼看要得到那两把刀时,却先后出了意外:秦摘花为护刀而跳崖;九幽王的出现,更是让丰田秀敏再也不敢停留片刻,孤身逃出了古城。 回到东洋后,丰田秀敏就猜测到华夏人绝不会就这样善罢甘休。 毕竟东洋人的出现,可是给他们造成了惨重损失,依着他们‘犯我强汉者,虽远必诛’的传统想法,虽说绝不会因此而发生战争,可肯定会采取报复行动。 不过丰田秀敏才不在乎,因为她觉得依着她的实力,又是在东洋本土,如果那些华夏人真敢来,绝对会让他们有去无回。 为‘配合’华夏人的报复,此前从来都很低调的丰田秀敏,还故意招摇过市,以自身为诱饵,来引诱华夏人的刺杀。 华夏人果然来了。 只是丰田秀敏没想到,华夏人并没有对她采取任何刺杀行动,却把黑手伸向了南诏一郎! 更出乎她意料的是,此次华夏派来的复仇者,竟然会是手持昆仑陌刀的人。 自昆仑出世就从没出关的昆仑(其实早就有把刀出关了),为报复东洋人,悍然出关东行,在东洋本土上制造了惨案。 由此可见,华夏人对东洋人插手北朝一事,有多么的愤怒。 丰田秀敏也很愤怒。 她觉得,华夏人就算报复东洋的不理智行为,也不该对南诏博士这样的文人举起屠刀,而是找她才对。 但愤怒过后,她才慢慢意识到,华夏人之所以要斩杀南诏博士,那就是因为他们知道东洋人能插手北朝核试验的计划,是南诏博士等人赞成、并一力促成的。 而丰田秀敏等人,只是本次绝密计划的执行者罢了。 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不知道为什么,看着那个昆仑陌刀留下的印痕,丰田秀敏又想到华夏这句传统俗话。 更悲哀的发现,华夏人做事,总是会依照他们老祖宗传下来的经验:暂时放过了她这个执行者,而是先招呼那些毫无战斗力的。 南诏博士参与‘援助’北朝核试验计划一事,绝对是东洋国家高级机密--可这么高档次的绝密,却被华夏人知道了,由此可以很轻松的判断出:参与那次绝密计划中的人,有华夏人的间谍。 想到这儿后,丰田秀敏忽地站了起来,转身快步走向越野车,再也不看南诏博士的尸体一眼:他活着时,是东洋的国宝级人物,但在他死后,也只是一具毫无用处的死物而已。 当前最该做的事,绝不是在这儿哀悼南诏博士,而是用最快速度,查出那个隐藏在高层的华夏间谍。 同时,她更能清晰感受到华夏人为东洋插手北朝一事,会是多么的愤怒:为此,都不惜暴露隐藏在东洋特殊部门的高级间谍。 希望,一切还能来得及。 那个该死的间谍,还没有来得及逃离东洋--丰田秀敏来到车前时,右手抬起,葱白也似的手指,啪的一声打了个响指。 马上,就有个黑西装快步走过来,躬身低声道:“丰田君。” 丰田秀敏头都没有回,冷冷的吩咐:“让大岛本口用最快的速度,彻查当初参与援助北朝核试验会议的所有人--现在除了我跟南诏博士之外,其他四个人当前的精确位置,立即!” “哈依!” 黑西装猛地弯腰鞠躬,刚要抬起头时,就听丰田秀敏忽然发出一声低低的惊呼:“啊,不对!” 什么不对? 黑西装茫然的看着她,想问却不敢问。 “川崎顾问他们危险了!” 丰田秀敏猛地打开车门时,回头厉声喝道:“快,立即打电话,派人前往川崎顾问、三浦会长、松下顾问、长岛博士所居住处,不惜一切代价保护他们的安全!快!” 丰田秀敏所说的这四个人,连同她本身还有南诏博士,就是参与那次会议的决断人了。 在准确推断出南诏博士遇害,是华夏间谍起的作用时,她就走进了个误区,以为那个间谍就在他们六个人之间,却忽略了一个根本性的问题:间谍,也可以是他们身边的人! 至于那个间谍是谁,当前并不重要。 现在最重要的,就是保护川崎顾问他们四个人。 下达正确命令后,丰田秀敏跳上车子,在砰地关上车门时,喃喃说道:“希望一切还能来得及。” “再不走,就来不及了,飞机马上就要起飞了。” 穿着一身白色职业套裙的少妇,抬手扶了下脸上的墨镜,轻声对站在身边的一个年轻人说道。 “嗯,是该走了,祝你一路顺风。飞机降落后,会有专人接你的。” 年轻人抬头,看了眼登机口上方的液晶显示牌,淡淡的说。 少妇一楞:“啊,你--你不走?” “我不走。” 年轻人摇了摇头:“我还没有做完该做的事。” “你要杀丰田秀敏?” 少妇说着,戴着墨镜的脸上,浮上明显的担忧之色。 “所有参与并支持援助北朝计划的人,都得死。” 年轻人笑了下,把手里的拉杆箱,递给了少妇:“九号,我还是称呼你的代号吧。飞机会降落在青鸟机场,我已经安排好了,会有专人接机的--在此,我代表牺牲在北朝的四十八名战友,对你表示衷心的感谢。” 年轻人弯腰,对少妇深深鞠了一躬。 在东洋,随处都能看到相互鞠躬的人,所以没谁会感到奇怪。 少妇也赶紧弯腰回礼,低声说道:“那我也不走了,留下来配合你。” “不行。” 年轻人一口拒绝:“你必须现在马上就走,我相信东洋人已经开始怀疑你,并开始四处追捕你了--另外,龙头委托我感谢你。感谢你这些年来,为国家做出的贡献。什么也不要说了,请。” 年轻人抬手,冲着登机口那边做了请的手势。 “那你自己保重。” 少妇自己也知道,年轻人没有说错,而且她在身份暴露后,已经无法给予他任何的帮助了,倒不如赶紧撤离,免得拖他后腿。 年轻人目送少妇走进登机口,就看她忽然回头,轻声说道:“我听南诏一郎说过,那个女人很厉害。” “呵呵,我也很厉害的。” 年轻人眼睛微微眯起,再次挥手作别。 等飞机呼啸着钻进云层后,年轻人才轻轻松了口气,拿出一副墨镜戴在脸上,快步向了候机大厅的洗手间。 少妇之所以能听南诏一郎说过,丰田秀敏很厉害,那是因为这些年来,她始终都呆在他身边--以保姆的身份。 她能在南诏一郎身边呆那么多年,更能从他嘴里得知当初参与援助北朝会议的六个人,这就足以证明俩人之间的关系,已经很不一般了。 所以龙头才委托年轻人,在东洋向少妇道谢,感谢她这些年来做出的牺牲。 几分钟后,年轻人从洗手间方向走了出来。 原本穿着黑裤子、白衬衣的他,已经换上了一身蓝色清洁装,手里推着一个吸尘器,头上戴着跟工装相同颜色的帽子,帽檐压的很低,贴着窗户清扫卫生。 年轻人左上方的液晶电视中,正在播放一则新闻。 新闻大意是:从今天清晨四点到现在,素有旅游胜地之称的北海道,发生了性质极为恶劣的连环杀人案。 目前为止,已经有四个人惨遭毒手。 其中,就包括被誉为‘东洋核技术之父’的南诏博士。 目前,东洋相关部门已经做出最快的反应,全力搜查杀人凶手--新闻中,还特意给了两个大写镜头:第一个是在海滩上,有一个清晰的长刀印痕。 第二个,则是南诏博士的女儿,正跪在尸体前哭泣。 就在电视新闻中,南诏博士的女儿抬起那张梨花带雨的脸,哑声对着镜头说:“不管你是谁,我发誓,我会让你血债血偿!” 年轻人不屑的笑了下,轻声说:“你父亲死了后,你知道痛苦了,知道要血债血偿了。但你好像忘了,我牺牲在北朝的那四十八名战友,也同样需要血债血偿的。” 第532章 :候机大厅的刺杀 事关数名高级人物,在最短时间内接连被暗杀,哪怕丰田秀敏的反应速度再快,但当她赶到川崎顾问家里时,却发现他已经死在了浴缸内。 看样子,川崎顾问是刚起床,来浴室内冲凉时,以别墅后院的绿化带为掩体的凶手,早就从窗口钻进了浴室内了,等他进来后,就用无法形容速度的一刀,劈开了他的脑袋。 川崎顾问的死法,跟南诏博士一模一样,脑袋被劈成了两半。 丰田秀敏相信,川崎顾问在脑袋被劈开时,都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包括惨叫),就已经失去了生命体特征。 现场,除了墙上用鲜血画出一把昆仑陌刀的图案后,还有一身带血的衣服。 这身衣服,自然是凶手做案时穿的那身了。 他在斩杀川崎顾问后,先是在墙上留画、又换上新衣服后,才从容遁走--由此可以看出,凶手是一个多么冷静、残酷的人。 同时,丰田秀敏更能从凶手现场的做案手法中,看出他在威胁自己:下一个,就是你! 这让她无比的愤怒,在离开现场时,再也无法控制的,一脚狠狠踢在了浴缸上。 质量那么好的白瓷浴缸,内里还夹杂起到坚固作用的铁片,仍然没能挡住丰田秀敏的木屐,被她踢成了十数瓣。 当然了,丰田秀敏等人的努力,也不是没有白费。 最起码,在她亲眼看到南诏博士、川崎顾问等四人的尸体后,仍能抢到凶手出现之前,找到了还活着的三浦会长。 她跟三浦会长俩人,算是当天参与‘援朝’会议的幸存者了。 她更清楚,华夏人绝不会善罢甘休放过他们俩人,指不定什么时候就能扑出来,高举着昆仑陌刀--丰田秀敏希望,凶手能尽早的出现。 那样,她才能力斩对手,并得到昆仑陌刀:她实在无法拒绝,别人送货上门的好意。 但凶手什么时候才会出现? 就在丰田秀敏刚离开川崎顾问家时,有好消息传来了:已经确定了间谍是谁。 那个在本次连环杀人案中,起到关键作用的间谍,竟然是南诏博士家的保姆,一个东洋籍的华人(东洋名为清河燕子),早在七年前就在他身边了。 清河燕子? 听到这个名字后,丰田秀敏觉得自己眼角猛地跳了几下:燕子--前苏时期臭名昭著的克格勃中的女特工,不就是被称为燕子的吗? 清河燕子七年前在来东洋之前,就已经‘表明’了身份,说她是华夏特工了,可南诏博士还是把她‘发展’成了枕边人,这才遭到杀身之祸。 七年前,清河燕子就潜伏在了南诏博士身边,直到今天才暴露身份,想想都觉得很可怕。 并且,丰田秀敏也能断定,人家早在七年前就有所行动,根本不是为了‘援朝计划’,更不是为了窃取核技术(因众所周知的历史原因,华夏的核研究技术,早就远超东洋了),而是暗中观察南诏博士会有什么大动作,从而推断东洋核技术的最终‘走向’。 七年的时间,已经足够一个好色的老男人,去信任一个花信少妇了。 所以丰田秀敏又觉得,南诏博士所掌握那些绝密信息,华夏都已经得到了。 可就这么一颗极其重要的棋子,华夏却为了‘报复’东洋的援朝行动,就动用了。 在南诏博士还在读研的女儿,对着镜头发誓说什么血债血偿时,丰田秀敏心中冷笑了声(血债血偿?呵呵,难道你也效仿清河燕子,去华夏陪个老头子睡觉),转身离开,带着一批精干手下,火速杀来了机场。 其实她也知道,无论她赶路的速度有多快,都已经无法阻止清河燕子展翅高飞了:早在她看到活着的三浦会长后,清河燕子预订的航班,就已经起飞了。 她这时候赶来,纯属就是一种安慰受害者家属的走形式罢了。 顺便再从航空公司追查一下清河燕子的行踪--不过,丰田秀敏才不奢望,能根据护照、机票等就能追查到女间谍。 因为丰田秀敏很清楚,清河燕子在返回华夏后的那一刻起,她这个人就彻底消失了:比方华夏会安排一起逼真的车祸,让她在车祸中丧生,从此再也无迹可寻。 依旧穿着和服,踏着木屐的丰田秀敏,在众多黑西装的簇拥下,快步走上候机大厅台阶来到门前时,她的脚步却停顿了下。 绝对是忽然间的,她那根经过无数次淬炼的危险神经,就悠忽绷紧了。 继而,迅速向她大脑中传递着这样的判断信息:残杀南诏博士的凶手,早就算到她会来机场追杀清河燕子,所以就潜伏在大厅内,准备出其不意,一刀把她的脑袋给劈开。 那么,那个人会是谁? 脚步只是看似不经意停顿一下后,就继续走进大厅内的丰田秀敏,微微低着头时,看似盯着地面,其实却是在用眼角余光,左右扫视着来去匆匆的旅客。 一个推着行李箱、身穿银灰西装的年轻人,迎面走来。 他身边,还有个戴着红色贝雷帽的年轻女孩儿,就挽着他左臂,边走边低声谈笑着什么。 丰田秀敏的左侧,也走来了一个年轻人:他正在用左手对电话,右手却有些僵硬的垂下,手指在微微的动着,很像随时妄动的样子。 穿着休闲夹克的年轻人后面,还有个低头清扫卫生的清洁工。 右侧,第三次出现了穿外套的年轻人,左手拿着电话放在胸前,右手拉着个拉杆箱,正抬头看液晶电视中的新闻节目。 抛除必须得穿工装的清洁工不算,一般人在这个季节,基本都是穿衬衣、或者是是t恤,很少有人穿外套的。 所以当丰田秀敏看到这三个穿外套的年轻人后(迎面走来的那个年轻人身边,还有个穿长裙的女孩子),立即意识到了什么。 心中微微冷笑,丰田秀敏停住了脚步,侧脸对身边的黑西装低声说了几句什么。 黑西装马上弯腰答应了一声,大手很有范儿的挥了下,就带着同伴小跑着冲向了大厅值班室那边,只留下丰田秀敏一个人,站在门后不远处。 在东洋,任何季节的任何场合,你都会看到身穿和服的东洋女人。 不过,却几乎没有哪一个女人,会在脸上涂满了白粉,眉毛化成蚕豆,嘴唇画成樱桃,搞得好像是从明治维新年代穿越而来的那样。 所以很多人都被这个女人所吸引,下意识的看向了她。 任何人,第一眼看到她这副‘鬼样子’后,都会有种特别扭的感觉。 但再仔细看下去时,才发现她跟脚下这块土地,是那样的谐调,相配,就像一朵粉白色的樱花,亭亭玉立盛开在候机大厅内,和服无风自动时,有迷人的香气散开。 美。 绝美。 一个画着东洋传统古代浓妆,把自己搞得像鬼那样的女人,偏偏会给人一种她具备倾城美色的清晰感觉,这确实让人会感到奇怪,并更加关注她的。 于是,所有关注丰田秀敏的人们看到:当三个身穿外套的年轻人,几乎是在同一时间走到她前、左右旁边时,她忽然动了。 就从和服背后的小背包(其实那不是背包,更不是我们以为的用来随时跟男人困觉所用的枕头,而是被称为‘带’,用带系身可以不让和服送展,显出形体的美,同时也是为了装饰)内,抽出一把冷光四射的肋差(武士刀套餐中最短的那把)。 寒芒刚映入人们眼里,还没有等大家反应过来,就看到丰田秀敏手腕好像动了下,那把肋差就攸地刺向了右侧年轻人右胸。 几乎是在同一时间,她左手和服袍袖一甩,那把比肋差要长一些的武士刀,就从袖口内滑出,带着一溜森寒光芒,当头斩向了迎面走来的年轻人。 她双手都动了,左脚也没闲着--飞踹左侧年轻人时,木屐顶端已经有半截精钢刀刃暴闪。 就在三个年轻人,从前左右三个方向,同时走到丰田秀敏身边时,她就在零点零几秒内,对三个人率先发动了无比犀利的刺杀! 古人云,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 “啊!” 绝对是在同一时间,就有三声叠加在一起变成一个声音的惨叫,在候机大厅内响起,随后就开始有鲜艳的血光迸现,溅在丰田秀敏那月白色的和服上,就像盛开了一丛的小碎花。 怎么会这样!? 左右手外加左脚的三把刀子,刺中目标的瞬间后,丰田秀敏心中大骇。 依着她的眼光,当然能从三个人中刀时的本能反应中,看出他们竟然只是一般人,压根不是要暗杀她的华夏昆仑。 念由心生,在瞬间就确定刺中的目标,竟然只是一般民众时,丰田秀敏立即收回前刺的力道-- 她当前的情况,就像一辆高速奔驰的汽车,却忽然猛地一个急刹车,接着倒退,绝对是旧力衰竭、新力未生之时。 恰恰就在这时候,那个被丰田秀敏这看了一眼就忽略了的清洁工,动了。 他,才是真正的刺客,残杀南诏博士等人的华夏昆仑! 尽管早就见识过昆仑陌刀的威力,可在刀光乍起时(陌刀是藏在吸尘器管道中的),丰田秀敏还是头皮发麻,心中哀嚎一声:我命休矣! 年轻人本身就是华夏七杀手之一,当前手持天下至兵昆仑陌刀,更是趁丰田秀敏最为‘虚弱’时悍然出手,她实在没理由能躲过雷霆一击的。 最多只是出于本能,丰田秀敏还是迅速举起左手长刀,向上一架--嚓的一声轻响,她那把由东洋最著名锻刀大师打造的武士刀,竟然被昆仑陌刀好像斧子劈柴般从中切断。 也只能让长刀下劈的速度,稍稍停顿了一下。 就在这电光火石般的一顿时,本能要闭眼等死的丰田秀敏,却看到一道幽蓝色的电光,攸地飞向清洁工的右脑门。 第533章 :凶手叫方圆 在看到幽蓝色电光后,丰田秀敏才好像听到有枪声响起。 几乎就是在枪声响起后的一瞬间,那把斩断她手中武士刀后继续迅疾劈下的昆仑陌刀,却像一条毒龙那样攸地回缩! 竟然--竟然用刀刃,及时挡住了那颗子弹。 得有多么快的反应速度,才能用刀刃挡住秒速超过三百米的子弹? 站在大厅门口双手握枪的南诏樱花无法想象,其实也来不及去想,只是在清洁工及时挥刀格开子弹后,就再次扣下了扳机:砰! 又是一声枪声响起后,候机大厅内被惊呆了的旅客们,终于醒过神来了,纷纷尖叫着,双手抱着脑袋蹲在了地上。 已经跑到大厅值班室里的黑西装们,这时候也都奋勇杀了回来。 清洁工既然能在电光火石间挡开南诏樱花的第一发子弹,那么当然没理由躲不开她的再次射击,只需身子迅速后仰,贴地一个翻滚就欧克了。 但毫无疑问的是,他也因此彻底丧失了斩杀丰田秀敏的绝佳机会。 以后,也不会在出现这种好机会了。 年轻人很遗憾,却没有沮丧,要不然在翻身站起来时,也不会朝调转枪口又对着他开枪的南诏樱花笑一下了。 “啊!” 南诏樱花的第三枪,终于没有再防空,把一个大肚子美国佬的左肩打穿了。 她才不会在意老外有多么的痛苦,因为她已经痛苦到双眸充血了,双手紧攥着手枪,又去瞄准迅速在人群中向卫生间那边蛇形狼窜的年轻人。 她也有些后悔,为什么以往在军训时,没能好好苦练枪法。 砰的一声,南诏樱花的第四枪打响--却打在了天花板上,打碎了一根灯管。 接着,就听到一声厉喝:“够了!” 灯管碎片砸在地上时,南诏樱花才发现她之所以击中了灯管,就是因为有人抓住了她的手枪。 这个人,正是在公众场合之下,也打扮得好像穿越人士的丰田秀敏。 “松开!” 南诏樱花尖声叫着,挣扎着。 啪的一声,丰田秀敏用一记耳光回应了她。 南诏樱花被打的蓦然发呆时,握枪的手腕一疼,手枪被拿走了。 “你、你为什么要夺我的枪,还给我!” 南诏樱花尖叫着,伸手去抢。 丰田秀敏看都没向后看一眼,右手后抛--那把手枪就像长了眼睛那样,落在了刚冲过来的一个黑西装手中。 “都别追了。” 丰田秀敏抬起抽了南诏樱花一耳光的右手,在空中一挥,那些正要追杀清洁工的黑西装,立马停住了脚步。 “山本君,帮我处理一下现场。” 看了眼被自己刺伤的三个年轻人,丰田秀敏淡淡说了句,一把抓住南诏樱花的手腕,不由分说的拽着她快步走出了候机大厅。 “松开我,你松开我!” 南诏樱花拼命挣扎着,甚至还抬脚去踢丰田秀敏。 丰田秀敏回头抬手,她又赶紧闭眼缩脖子。 耳光声没有响起,她只是被那个鬼样子的女人,给推进了车里。 等她揉着好像这才发疼的脸颊,从后座上爬起来时,就听那个鬼女人冷冷的问:“枪是从哪儿来的?”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南诏樱花双眸喷火,狠狠瞪着丰田秀敏咬牙切齿的样子很吓人。 “在人流密度最大的候机大厅内,就敢随意开枪射击,如果我不及时带你出来,就算你爸爸南诏博士为国捐躯,也无法保证你不去蹲监狱。” 丰田秀敏冷冷的说道:“更何况,就凭你,也休想让那个人血债血偿。” 南诏樱花是个高智商的孩子,刚才胆敢在候机大厅内乱开枪,全然是心伤父亲的惨死,怀着对用昆仑陌刀无比的仇恨支配下,从而失去理智的。 所以当丰田秀敏给予她当头棒喝后,她才猛地清醒过来,意识到自己刚才的举止有多危险--眼帘垂下,用力咬了下嘴唇后,嗓音干涩的说道:“枪,是从我爸书房柜子里拿到的。我以前参加军训时,曾经练过一段时间的枪法。” “你的悟性不错,尤其是第一枪,能瞄准杀手的脑袋,算是及时救了我。同样,我会替你的不理智行为善后的,算是报答你的救命之恩。” 丰田秀敏淡淡的说道:“不过,不许你再跟踪我们了,很危险的。那些人,才不会因为你是高学历的美女,就会在你危及他们安全时,发善心放过你的。” “早上我就对所有人发誓了,我要让那个使刀的凶手血债血偿!” 南诏樱花咬牙,攥拳,声音很低,却很坚决。 丰田秀敏冷笑一声,问:“好,你可以去报仇。但我想问问你,你知道杀你父亲的人是谁吗?” “不知道。” 南诏樱花愣了下,摇头说:“我只知道,他是个该死的华夏人!我、我永远都不会忘记那把刀。我发誓,早晚有一天,我会用那把刀,把他的脑袋也劈开。” “勇气可嘉,但说法却相当愚蠢。” 丰田秀敏继续打击她:“我可以用天皇的名义向你保证,就算你再勇敢十倍,你也杀不了他的。幸好,他不会再主动杀你,因为他的目标只是南诏博士。” “不过。” 丰田秀敏话锋一转:“你倒是可以暗中查访你家的保姆,她才是导致南诏博士被杀的罪魁祸首--我觉得,七年的时间,足够让你了解那个女人的生活习性,所有爱好甚至愿望等。毕竟,南诏博士多年前丧妻后,她就在你家扮演女主人的角色,有所图的人,肯定会想方设法讨好你的。” 南诏樱花的双眸中,有了惊讶的神色。 因为丰田秀敏说的完全正确,却没有丝毫的得意感,只是想了想问道:“你觉得,清河燕子逃离东洋,又暂时不能在华夏露面后,你觉得她最有可能去哪儿?” “她会去哪儿?” 南诏樱花眯起双眸,喃喃的说:“她回去哪儿,她会去--啊,我知道了!她以前就多次跟我说过,她很喜欢彼得山!” “彼得山?” 丰田秀敏蚕豆般的眉头动了下,问道:“彼得山在哪儿?” 南诏樱花回答说:“彼得山,是俄国莫斯科西郊的一座小山,风景秀丽。几年前,我爸曾经带我们在那边的度假村住过。清河、那个女人离开时都恋恋不舍的。” “很好,那么我想接下来,你该回家准备一次远游了。至于你能不能找到她,那得看你的运气了。必要时,可以拿着这个去大使馆,寻求庇护。” 丰田秀敏说着,从汽车口袋里拿出一张名片,递给了南诏樱花:“而且,他们也能为你提供想要东西,比方手枪,刀子之类的。” 南诏樱花犹豫了下,才接过那张银光闪闪的名片。 “怎么,一时的血气之勇下去后,现在就不敢去了?” 丰田秀敏看出她犹豫后,冷冷的问道。 南诏樱花用同样冷淡的声音回答:“杀父之仇,不共戴天。” “那好,你现在可以走了。” 丰田秀敏指了下车门。 “我还有个问题要问。” 南诏樱花伸手推车门时,问道:“我想知道凶手叫什么名字。” “我也--” 丰田秀敏说到这儿是,忽然问道:“刚才,你看清杀手的样子没有?” “他帽檐压得那么低,看不到。” 南诏樱花摇了摇头。 丰田秀敏提醒道:“他在逃走时,可是对你笑了笑的。” 南诏樱花说了句很有禅意的话:“在我看到那把刀子之后,我的双眼就已经被仇恨的血雾所遮掩了。” “不愧是名牌大学的高材生。” 丰田秀敏嘴角微微弯了下,又从口袋里拿出一张a4纸,递给了她。 “这是什么?” 南诏樱花说着接过来,打开。 这是一张素描。 素描的主人公,是个年轻男人,标准的小白脸,出神的眼里带着贼兮兮的得意样子,一看就知道不是个好东西。 “他叫方圆,方地的方,圆静的圆,是华夏最优秀的特工之一。” 丰田秀敏眼神闪烁着,缓缓说道:“如果你足够聪明,懂得利用你年轻漂亮的优势,舍得下本钱,就是像清河燕子潜伏在南诏博士身边那样,你或许有机会为你爸爸报仇。” “父亲被害后,我已经一无所有,我没什么不舍得的。” 南诏樱花双眸死死盯着素描,咬牙轻声说道:“方圆,我早晚要杀了你,请相信我!” 弗拉斯金才不相信,他在嘎巴尔湖中钓鱼时,会用鱼钩把人给‘钓’死。 但事实上,在老友帮助下俩人才费力拽上来的鱼钩上,确实钓着个人。 一个被水草包裹着的人,或者干脆说是一具死尸。 “上帝,你在玩我吗!” 看到被水草缠的好像个木乃伊似的尸体后,弗拉斯金惊叫一声,蹲坐在了船头上。 无论是谁,在钓鱼时却钓到了具死尸,都是非常倒霉的事儿。 老友也吓坏了,呆愣片刻才问道:“怎么办?要不要再--扔回水里?” “行吗?” 其实弗拉斯金也想把死尸再扔回水里,可却在看到远处山头上的观察站后,又担心见死不救的恶行被曝光(那边,可是安有能监控整个湖面的监控器)后,就会被钉在道德耻辱柱上了。 “那就只能拉上来了。” 老友也知道弗拉斯金忌惮什么,只好一起把那具尸体拖上了船。 “以后,我再也不来嘎巴尔湖钓鱼了。” 弗拉斯金用力划着桨板,望着船头上的尸体发誓。 二十多天前,受南边地壳运动、火山爆发等原因,据说水深达数百米深的嘎巴尔湖内,受此影响,蛰伏深水区域的大鱼,都争先恐后的浮了上来,好多天都不敢下去,却吸引了大批的垂钓者来此。 老友也是很不爽,喃喃的说:“别人能钓到百年罕见的大鱼,偏偏我们钓到尸体,上帝也太不公平了。” 其实上帝还是很公平的。 因为他老人家让别人钓到了罕见的大鱼,却让他们钓到了两千万美金。 第534章 :报纸上的年轻人 水深数百米,从来没人敢下潜到底的嘎巴尔湖,盛产一种鱼,肉质细腻,滋味绝美。 这种鱼的脑袋很大,所以当地人就称它们为大头鱼。 可因为滥捕等原因,浅水区的大头鱼早在数年前,就频临灭绝,徒留美名在人间,每年夏季都会吸引大批乘兴而来,败兴而去的游客。 可今年的夏天,对那些垂涎大头鱼美味的吃货来说,绝对是个难忘的夏天。 因为随着距嘎巴尔湖足有数百公里的北朝,在开始搞地下核试验后,爆炸所产生的地壳震动波,惊吓到了深藏在湖底的大头鱼们,让它们不安的浮上浅水区,让来碰碰运气的垂钓者们是欣喜若狂。 等家住北方的弗拉斯金得到消息时,已经是群鱼翻涌时的一个月之后了。 有道是开心的结果不重要,重要的是过程,虽说弗拉斯金得到消息时已经晚了,但还是拽着老友,驱车不远千里跑来这儿碰碰运气了。 可惜的是,他们的运气貌似不是太好:不但没钓到传说中的深水大头鱼,却钓上来了个死尸,还不敢再扔回水中,只能低声咒骂着拖上船,划到了岸边。 小船靠岸后,弗拉斯金就让老友在这边等,他去观察站那边报警。 群鱼不再翻腾后,前来嘎巴尔湖的垂钓者没几个人了,观察站的值班人员,当然不用再像前些天那样,随时都得瞪大眼睛,生怕看不到可能会落水的垂钓者了。 两个值班人员,完全可以在中午时喝上两瓶伏特加,再睡个舒服的午觉--至于好像有人在外面敲打窗口玻璃,说什么从水里钓到一具死尸的事儿--谁特么的知道是不是在做梦啊? 喝酒喝多了后,总会梦到一些稀奇古怪的破事。 “就两个值班的,都喝醉了,怎么叫门都叫不开,早知道这样的话,也就不费力把尸体捞上来了,他们的监控器都没开!” 弗拉斯金愤愤的说着,回到小船边时,就看到老友就蹲在尸体头部,发呆。 弗拉斯金这才发现,老友已经用小木棍,把包在尸体脑袋上的水草给拨开了,露出了一张被湖水浸泡的发白的脸。 这是个年轻人,黄皮肤,黑头发,鼻子高挺,生前应该是个亚洲小白脸。 从被湖水浸泡的皮肤颜色来看,弗拉斯金基本能确定:年轻人落水身亡的时间不会超过24小时,甚至还有可能就在清晨时才落水的。 看来,这也是个慕名大头鱼而的,跟俩人算是同道中人了,只是他的运气相当差劲,落水后没有谁管,难道是他一个人的来的吗? 至于观察站的值班人员--看看他们现在叫都叫不醒的样子,就别指望他们能发现有人落水了。 唉,找死何必跑这么远啊,就不担心你家大人会担心你啊? 在心中轻轻叹了口气后,弗拉斯金也蹲了下来,随手拿起那根小木棍,拨拉着尸体上的水草,说:“看看能不能找到身份证、护照(亚洲人嘛,说不定是来旅游的)之类的--咦,这是什么?” 感觉到小木棍拨拉到某个东西后,弗拉斯金赶紧加快动作,把尸体右边的水草拨了开来。 此时正值午后,夏季阳光最亮的时候,随着弗拉斯金把几条水草拨开,就觉得眼前猛地一亮,接着就黑了下来。 这是在太阳底下看镜子,被反射的阳光给刺了下眼睛后才有的现象。 但很明显,尸体上反射太阳光的东西,不是镜子。 哪怕是闭着眼,弗拉斯金也能确定:反光的东西,比镜子多了一种明显的阴森寒意。 就像是、是绝世名刀。 对,就是那种饱饮人血的绝世名刀,刀刃反射出来的阳光,才能让人从心底最深处泛起敬畏的寒意。 弗拉斯金的感觉没有出错,等他再睁开眼后,就赫然发现尸体右肋处,贴身藏着一把长刀,长度足足有一米。 更让他感到惊讶的是,刀柄是被尸体死死握在右手中的。 看来,这确实是把好刀--好到亚洲小伙溺水死亡时,都舍不得放开。 “唉,刀再好,人都死了,那还有什么用?” 弗拉斯金再次叹了口气,试着用小木棍拨拉了下尸体的右手,想看看它能不能把刀松开。 凭着这把好刀,就足够弗拉斯金俩人的‘打捞费’了。 不过死尸攥的很紧,没有丝毫松开的迹象。 就在弗拉斯金琢磨着是不是直接下手去‘夺’时,却听老友喃喃问道:“弗拉斯金,你仔细看看他的脸。” “死尸的脸有什么好看的?咱们可不认识什么亚洲朋友。” 弗拉斯金随口回答了句后,才意识自从他回来后,早就蹲在这儿的老友始终没说话了。 他有些奇怪的抬起头,才发现老友那张胖脸上的肥肉,都在不住的哆嗦,眼神更是好像母狗看到肉骨头那样,透着忍俊不住的狂喜。 “巴赫叶甫,你怎么了?” 老友看到尸体竟然会露出这样子后,可着实把弗拉斯金给吓坏了:上帝,他不会被水鬼附身了,接下来就会跳进嘎巴尔湖里喂鱼去吧? “你仔细看他的脸,仔细的看!” 老友就像没听到弗拉斯金的问话,只是始终死死盯着死尸的脸。 “看,看什么?” 老友的不正常样子,让弗拉斯金有些发慌,连死尸也不敢看了。 就在他觉得必须得打电话喊人来时,就听老友又问:“弗拉斯金,你看看他像不像那个人?” “那个人?” 弗拉斯金一愣,问道:“哪个人啊?” “我们再来的路上,从报纸上看到的那个人。” 老友说完,忽然站起身,拽着肥硕的身子,用让人吃惊的速度,跑向了停在不远处的汽车。 “报纸上的那个人,报纸上的那个--人!?” 弗拉斯金不解的喃喃说着,说到第二遍时,脑海中猛地有灵光闪现,就像那把刀发射出的太阳光。 在他们结伴驱车南下的路途中,曾经在某小镇的加油站加过一次汽油。 当时弗拉斯金不小心把汽油洒在了手上后,加油站那个胖胖的老板娘,就顺手给了他一张旧报纸,让他凑合着擦一下。 擦手时,弗朗西斯发现报纸的某个版面上,整版都刊登着一则寻人启事。 寻人启事上配着一张照片,不过不是相机拍摄的,而是手工素描,画的是个亚洲年轻人。 除了素描照片、本人的大约身高、体重外,就再也没有别的信息了。 没有说他叫什么名字,到底是亚洲哪国人,做什么工作等等--就是这么一副素描照片,还有悬赏金额,以及一个固话号码。 悬赏金额,能让所有俄罗斯的普通公民都为之疯狂:高达两千万美金。 不过让弗拉斯金感到很遗憾的是,这张报纸距今已经过去半年了,说不定早就有人领走了这笔奖金。 当然了,这则悬赏寻人启事也可能早就失效了。 弗拉斯金在擦完手后,就把报纸带上了车,给老友看。 谁说半截老头子,就没有梦想? 老友巴赫叶甫在看过报纸后,就开始幻想能碰到报纸上的这位‘财神’了,更说跟弗拉斯金平分两千万美金后,就去周游世界,再也不用上顿下顿的总吃土豆了。 弗拉斯金可以肯定的是,等他们租了一条小船下湖后,老友就跟他一样都把这事给忘了:有谁,会认真对待天方夜谭般的好事啊? 可是现在,现在--就在弗拉斯金盯着死尸的脸发呆时,公牛般喘着粗气的老友,拿着那张旧报纸,跑了回来。 直接跪倒在了地上,平摊开报纸,指着素描画像,急促的问弗拉斯金:“你、你仔细看看,是不是一个样子?” “是,是,就是他!” 翻来覆去的对照了画像跟尸体足足一分钟后,弗拉斯金就兴奋的连连点头。 报纸上的素描画像,被画的那叫一个栩栩如生,仿佛就是用相机给尸体拍下来,再刊登上报纸上那样。 “唉,很可惜啊,是个死的。” 老友却有些遗憾的叹了口气。 任何时候,死人都不如活人值钱的。 所以就算确定死尸就是巨额悬赏奖金,联系到登报人,事后也得不到那么多报酬的。 “不管怎么说,我先试着给那边打个电话再说。” 老友说着,拿出手机:“弗拉斯金,你帮我念念电话号码。” 弗拉斯金密切配合,念出了电话号码。 固话是莫斯科的。 “能拨通吗?” 弗拉斯金看到老友侧耳倾听后,有些紧张的问道。 “能拨通,但没人接听,等会儿再打一遍试试吧。” 等手机内传来最后一声嘟后,巴赫叶甫摇了摇头,随手把手机放在地上,又看向了尸体,有些奇怪的说:“咦,尸体的肚子不大啊。” 溺水而亡者,基本都得被灌满肚子水的,当然也有落水后就被呛死的。 可无论是喝死的,还是呛死的,肚子里都会被灌满水的。 但这个死尸的肚子,却是平的,好像被干掉后,才抛尸湖内的。 “谁知道呢,可能是遭人暗算了吧?” 弗拉斯金耸了耸肩膀,又看向了那把刀:“巴赫叶甫,这把刀可是好东西,咱们是不是……” 他刚说到这儿,巴赫叶甫放在地上的手机,忽然爆响了起来。 屏幕上不断闪烁的号码,正是刚才俩人拨打的那个领赏电话。 一把,巴赫叶甫就把手机抄在了手中,接通后点开了免提。 “刚才,是你拨打这个电话吗?” 一个深沉有力的男人声音响起,带着一股子让俩人都莫名其妙的压力。 跟老友对望了一眼,弗拉斯金才说:“是的,我们刚才拨--” 他的话被毫不客气的打断:“你从哪儿知道这个号码的?” 弗拉斯金如实回答:“报纸上啊。” “那你知道,什么情况下,才能拨打这个电话号?” 对方又问。 对方的不礼貌,让弗拉斯金有些生气:“哼,当然是我们发现了上面的那个年轻人!” 第535章 :诈尸了啊! 无论这个被拖上岸的死尸有没有‘过期’,还有没有‘价值’,弗拉斯金都觉得,既然按照报纸上拨打了联系电话,对方就该客客气气的对他们才对。 可对方的语气却相当冷漠,就像弗拉斯金打电话是在骚扰他似的。 这让弗拉斯金很不爽,生气的嚷了一句后就要扣掉电话。 “什、什么!?” 就在弗拉斯金琢磨着扣掉电话后是报警,还是再把尸体扔进水里喂鱼时,手机那边那个男人的声音,忽然猛地提高了八十个分贝,就像破锣被敲烂了那样。 “鬼叫什么呢,吓我一跳!” 被吓得差点把手机扔掉的弗拉斯金骂了句,就听里面传来一连声的道歉声:“对不起,这位先生,对不起,我、我太激动了--你、您能给我仔细说说吗?” 看在他知错就改的份上,弗拉斯金决定再给他个机会:“我们发现了个年轻人,觉得很像刊登在这份报纸上寻人启事上中的那个人--你等等啊,我看看时间日期。” 拿起报纸看了几眼,弗拉斯金就说出了报纸的名字,还有刊登寻人启事的时间,末了又说:“我们不知道你有没有找到他,只是发现他很像你要找的人后,才给你打电话的。” “我们、我们还没有找到他!” 手机那边的男人,说话的语气越来越激动,等弗拉斯金的声音刚落,就急急的问道:“那个人--就在你身边吗?” “是啊,就在我们身边躺着呢。” 弗拉斯金低头看了眼尸体,心中轻轻叹了口气。 他跟老友当然能从男人的说话语气中,听出对方有多么的牵挂这个年轻人。 而且他们更能从对方男人说话的声音中,听出他的年龄已经不小了,很可能是年轻人的父亲之类的。 当一个半年多都在牵挂失踪儿子的父亲,终于等到有儿子的消息后,应该有多么的激动,狂喜? 可问题是,儿子却已经死了。 弗拉斯金觉得,这个现实对父亲来说,是相当残忍的。 他都有些后悔给对方打电话了,那样最起码当父亲的还有个盼头,期盼儿子指不定哪天就会出现在面前。 “您能让他跟我通话吗?” 手机那边的老男人,深深吸了一口气问道。 虽说弗拉斯金打电话说,找到了他期盼已久的年轻人,但世界上长相差不多的人很多,他要求跟年轻人通话也是很正常的。 弗拉斯金摇了摇头:“不能。” “不能?” 那边的老男人明显愣了下,随即低吼道:“为什么不能!?” 抬手揉了揉被震的有些发痒的耳朵,弗拉斯金有些无奈的说:“死人,是没法打电话的。” “死人,什么死人?” 手机那边的老男人再次愣怔了下,再说话时的声音,已经带有了惶恐的颤音:“你、你是说他已经……死了!?” “很遗憾,尽管我们不想你伤心,但这是无法改变的事实。” 弗拉斯金看了眼老友巴赫叶甫,再次做了个无奈的耸耸肩动作。 “他死了?他、他怎么会死了呢?” 那边的老人傻楞许久,才喃喃的重复这句话。 耐着性子等了许久的弗拉斯金,忍不住说道:“这样吧,我拍个照片,给你传过去,你先看看他是不是你要找的人。或许,只是我们看错了呢?” “对,对,那就麻烦您了。” 那边的老男人恍然醒悟过来,连声称对,语气又无比客气起来。 真是个善变的老家伙,不过我可以原谅你--弗拉斯金在心里嘀咕了句,拿手机对着死尸的‘小白脸’,咔嚓拍了张照片后,在巴赫叶甫的帮助下(怎么操作他的手机,传到对方提供的邮箱内),传了过去。 照片传送成功很久后,那边老男人都没有再说话,弗拉斯金俩人却能听到清晰的喘气声,就有些不耐烦的问道:“看到了没有,这是不是你要找的那个人?” “是--” 老男人再说话的声音,已经变得无比疲惫。 这倒是在弗拉斯金俩人的预料之中:这是一个痛失爱子的男人的正常反应。 “很遗憾,等我们发现他时,他就是这样子的。” 弗拉斯金有些同情老男人,就三言两语的把他们来嘎巴尔湖钓鱼,却把年轻人给钓上来的全过程,简单说了一遍,末了才安慰道:“先生,还请节哀顺变--但我们想知道,接下来我们该做些什么,是等你赶过来呢,还是先把尸体交给当地警方?” “我们马上过去,马上!” 那边的老男人这才如梦初醒,嘎声说:“还请你们在那边等,不要把尸、把他交给警方!” 弗拉斯金可以理解老男人此时的悲痛心情,有些为难的看了眼天上的太阳,才说:“你是莫斯科那边的吧?太远了。等你赶来后,天已经很黑了。而这边,又很荒凉,没有旅馆--” “用不了多久,最多两三个小时的,还请你们帮我看护着他。” 老男人语气沉重,却吐字清晰的说道:“你放心,我们是不会让你白帮忙的,会有重谢,请相信我说的话,现在我们马上就动身赶去!” 不等弗拉斯金说完,老男人就扣掉了电话。 “他让我们等。” 弗拉斯金放下有些发烫的手机,冲老友摊了下双手。 “唉,既然已经联系到他的家人了,那就等吧。” 巴赫叶甫叹了口气,喃喃的说:“不过我有些不相信,他们能在两三个小时内,从莫斯科赶到这儿来。看来,我们得做好露营的准备了--你说,我们要不要帮他们清理一下尸体?” 看了眼被水草包裹着的尸体,弗拉斯金说:“好吧,我车子后备箱还有备用的衣服,就给他换上吧,希望他亲人们看到他衣裳整齐的样子后,会减少一些痛苦。” 弗拉斯金说着,站起来快步走到了车前,刚打开后备箱,就忽然听到巴赫叶甫发出一声惊叫:“啊!” “怎么了?” 被吓了一跳的弗拉斯金,赶紧扭头看去,就看到巴赫叶甫已经连滚带爬的向这边跑来,边跑边还嘶声叫道:“诈、诈尸了!” “诈尸了!?” 弗拉斯金就觉得脑袋上的头发,刷的一声就竖了起来,脑海中更是浮现出,平时在科幻电影中看到过的一些恐怖镜头:尸体爬起来,双手张开伸出长长的舌头…… 不过弗拉斯金毕竟是个有勇气的男人,就在奔跑过来的巴赫叶甫又摔了一脚时,已经从后备箱内拿出一杆双管猎枪,喀嚓一声中子弹上膛,双手抱着就冲了过去。 枪,总是能给人带来极大安全感。 看到弗拉斯金抱着枪冲过来后,体重远超一百公斤的巴赫叶甫,顿时就镇定了许多,赶紧爬起来指着尸体:“看,看,他的胸口在动!” 原来,就在弗拉斯金去拿衣服,巴赫叶甫用小木棍给尸体清理包着他的水草时,却惊骇的发现:他的胸口,竟然有微微起伏的迹象。 一具尸体的胸口忽然活人般的起伏起来后,让谁看到也得下吓个半死的。 顿时,就像被晴天霹雳给狠狠劈了下那样,把他给吓得屁滚尿流,吼叫着逃向弗拉斯金那边。 喀嚓一声打开猎枪保险,弗拉斯金紧扣着扳机,定睛看去。 正如巴赫叶甫所说的那样,尸体的胸口确实有微微起伏的样子。 “这不是、不是诈尸,他--没死!” 俩人对望了一眼后,胆子较大的弗拉斯金率先明白了过来,接着关上猎枪保险,兴奋的吼道:“嗨,他没死!” “他怎么就会死了呢,怎么就会死了呢,我该怎么跟小姐说这个噩耗?” 瓦尔特拿着手机(里面,储存着方圆尸体的照片),在别墅正厅门前来回走动着,嘴里念念有词,眉头已经拧成了一个疙瘩。 半年前,老爷(波斯塔夫)带着小姐乘坐着观光大巴在街上逛时,被整个西伯集团都视为绝对小公主的卡秋莎小姐,忽然情绪无比激动起来,说什么看到了那个方圆。 可除了她之外,瓦尔特、雅克斯基(保镖队长)等人,都没看到方圆的影子。 卡秋莎却发誓她真看到了方圆,要去找他--瓦尔特记得很清楚,当时老爷可是费了很大的力气,才把小姐给安抚好的。 并立即派出了大批人手,满莫斯科的搜寻方圆,更是在新闻、报纸上刊登寻人启事,悬赏了巨额花红。 不过所有的努力,都没有任何的回报,包括西伯集团派遣大批人手,去华夏搜寻方圆:毕竟华夏太大了,960万平方公里,同名同姓的人无限多。 还有一点更重要的,那就是西伯集团在华夏媒体刊登方圆的寻人启事时,用的是‘路凝’这个名字,因为外国人很难区分方圆跟路凝这俩名字有啥不同,所以找不到方先生本人也是很正常的。 折腾了足足一个多月,卡秋莎才慢慢安静下来,不再吵着要自己要去浪迹天涯,寻找那个答应要跟她相依为命的家伙了。 再次安静下来的卡秋莎,可真是安静的让人很是担心:总是坐在阳台上,痴痴凝望着西南方向(那是罗布泊的方向所在),有时候一坐就是一整天,更是十天半月的不说一句话,人更是迅速憔悴下来。 为了这个宝贝孙女,老波斯塔夫可谓是操透了心,为此还专门成立了一批上百人的‘搜寻队’,发誓就算把地球给翻过来,也得找到那个把孙女心带走的混蛋! 至于找到那个混蛋后,是把他油煎了还是爆炒了,那得看他的认罪态度了。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的过,卡秋莎也一天天的憔悴下去,那双碧蓝的双眸都深陷下去了,这让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波斯塔夫,无比心疼,无奈,只能祈祷上帝可怜可怜他,让那个混蛋赶紧出现吧。 只要能让孙女开心、幸福,他圆愿付出任何代价。 第536章 :他还活着! 正因为很清楚方圆对小姐、老爷的重要性,所以瓦尔特在亲眼看到方先生挂了的照片后,才无比的痛苦,矛盾。 他痛苦,是替卡秋莎痛苦。 瓦尔特是个老光棍,无儿无女的,在卡秋莎回归后,本能中就把她当做自己孩子了,甚至比波斯塔夫还要疼爱她。 压根不需要站在卡秋莎的角度上,瓦尔特也能猜出小姐在得知方圆死了后,会有多么的痛苦,说不定还会尖叫着就此疯了。 那可不是瓦尔特想看到的。 他只希望女孩儿能尽快活泼起来,接手老波斯塔夫掌管的万亿商业航母,成为一名合格的西伯集团掌舵人,那样他跟老爷就算死了,也可以瞑目了。 “要不,还是不要告诉小姐了,就当从来都没有方圆的消息。这样,最起码她还有个盼头。只要时间够久,总有一天她会从消沉中焕发还有的活力。” 瓦尔特驴子拉磨那样,在别墅门前草地上,来回走了足有三十圈后,才下定决心,准备隐瞒此事。 当然了,他得立即带人赶去嘎巴尔湖那边,把那个短命鬼的尸体给好好安葬了才行,顺便给那俩打捞尸体上岸的家伙,发一笔不菲的奖金。 “瓦尔特,你有事吗?” 就在瓦尔特转身准备快步离去时,一个很好听、却又很生涩的女孩儿声音,从二楼的露天花园阳台上传来。 瓦尔特抬头看去,就看到他所疼爱的女孩儿,正站在阳台边,双手扶着雕花栏杆往下看。 卡秋莎只是从小生活在那个恐怖世界内而已,才不是啥怪物,尤其是她安静下来时的样子,骨子里都会散发出西伯贵族特有的高贵气质(瓦尔特这样固执的认为),让人不敢跟她那双碧蓝色的双眸对视。 更不忍心,当着她的面去欺骗她。 所以,当跟卡秋莎对视了片刻后,瓦尔特就低下头小声说:“小姐,有、有他的消息了。” “他的消息?” 随口问了句后,就不再关心瓦尔特有啥事的卡秋莎,正抬头凝望西南方向呢,却在忽然听他说出了这句话后,稍稍愣怔了下后,茫然的问道:“谁的消息?” 难道小姐已经开始逐渐忘记方圆了? 唉,早知道这样,我就不说了! 听出卡秋莎的问话语气很茫然后,瓦尔特心中顿时无比后悔,接着就抬起头,正要改口说有安娜(西伯集团一个远赴南美旅游、不幸失踪的女职员)的消息时,却看到她本来就有些苍白的脸色,猛地雪白。 就像一张白纸那样,没有一点点的血色。 那双碧蓝的眸子瞳孔,更是猫儿看到太阳时的骤然缩起,哑声问道:“是、是方圆的消息!?” 原来,她一直不曾忘记方圆。 刚才茫然,只是思念一个人过度时的思维凝滞现象。 不知道为什么,当瓦尔特搞清楚卡秋莎的反应后,心中没理由的松了口气(不用欺骗女孩儿的感觉,真好)后,才郑重的点了点头:“是的--啊,小姐!” 瓦尔特刚说出两个字,站在足有四米高露天阳台、身穿白色轻纱拽地长裙的卡秋莎,就忽然化身一头美丽的小母豹,抓着栏杆就翻落了下来。 吓得他本能的大声惊呼。 正跟数名手下,在别墅大院内巡逻的雅克斯基见状,也是大吃一惊,慌忙大呼小叫着带人冲了过来。 母豹般轻盈落在地上的卡秋莎,不等扬起的白纱长裙落下,已经快速站起身来,一把抱住瓦尔特的胳膊,用力摇晃着嘶声问道:“他、他在哪儿?告诉我,快告诉我,他在哪儿!” 小姐没摔伤,真好。 瓦尔特看在毫发无伤的卡秋莎,紧蹦起的神经这才松开,闭眼长吐出一口气。 其实,他应该能从刚见到卡秋莎时,就差点咬断某保镖的咽喉中,看出这可不是一般孩子了,从区区四米的阳台上跳下来毫发无伤,这绝对是小儿科的。 “瓦尔特,快告诉我,他在哪儿,他在哪儿!” 卡秋莎此时的小脸,已经通红,本来就像清泉干涸了那样的双眸,更是亮的吓人,摇晃瓦尔特力气非常大,幸亏老家伙的身子骨还算结实,这才没有被晃垮了。 “小姐,别激动,冷静下来,听我说。” 瓦尔特抬手拍了拍卡秋莎的肩膀时,就听老爷那不怎么镇定的声音,从上面响起:“卡秋莎,你怎么跳下去了?” 原来,卡秋莎站在阳台上远眺西南方向时,波斯塔夫就在她身后不远处的藤椅上坐着,双手十指交叉的放在肚子上,看着孙女犯愁呢。 看到宝贝孙女忽然跳下阳台后,可把老东西给吓坏了,慌忙跑过来,看到卡秋莎没事后,这才大大松了口气。 “老爷。” 瓦尔特来不及跟卡秋莎说什么,赶紧抬头汇报:“有方圆的消息了。” “啊?” 波斯塔夫愣了下,老脸上才蓦然浮上狂喜:“他、他在哪儿?快把他带来!” 可总算找到那个混蛋了,等带他来后,非得打造一条特结实的铁链子,把他给拴在卡秋莎床头,当小狗养,这辈子都别想再离开一步了--就在波斯塔夫心里这样想时,瓦尔特接下来说出来的话,彻底打碎了他的如意算盘:“他死了。” “他死了?” 波斯塔夫眨巴了下眼睛,一时半会的没明白过这三个字的意思。 “是的,他死了。就在十分钟前,我接到别人的电话,说发现了他的尸体,就在嘎巴尔湖那边。” 瓦尔特抬头看着波斯塔夫,双手却用力抓住了卡秋莎。 他不敢看女孩儿,在听到他说出这些话后,会是一种多么让他心痛的反应,只是用力抓着她胳膊,避免她会昏厥后会瘫倒在地上。 卡秋莎才没有昏厥,更没有瘫倒在地上,只是愣愣盯着抬着头的瓦尔特,双眸中的亮光,刚浮上小脸上的病态艳红色,都在这一瞬间凝固。 就仿佛她的生命,她的世界,也都停止了运转。 但偏偏,她却能听到瓦尔特所说的每一句话,右手更是无比稳定的,拿过了他的手机,看着上面那个紧闭着双眼死狗般的家伙,很久很久后,才幽幽叹了口气,转身走向门前的太阳伞那边。 刚才就以拍马赶到的雅克斯基等人,都看向了波斯塔夫,又看看瓦尔特,不知道该退下去,还是站在这儿当木桩子。 瓦尔特忽然发现,他根本不了解女孩儿。 按照正常人的反应,被女孩儿深爱着的男人不幸挂了后,她该昏厥,苏醒后再哭天抢地的嚎啕,然后嚷着要绳子上吊给他殉情等等才对。 卡秋莎既没有昏厥,没有哭天抢地的嚎啕,更没有说要给那家伙殉情,就坐在藤椅上,左手拿着手机,右手在照片上缓缓摸索,双眸中满是浓浓的柔情,喃喃说道:“你、你怎么会死了呢?你答应过我的,咱们要相依为命--怎么,你就死了呢?” 看到波斯塔夫急匆匆的走下来后,瓦尔特赶紧低声说:“老爷,要不要通知玛丽医生那边做好准备?” 瓦尔特无法确定,卡秋莎在经过不正常的镇定后,接下来会不会发疯,所以才建议通知私人医生,做好随时抢救的准备(她要是真发疯,闹着自杀上吊的,肯定会受伤的。依着她的野蛮‘武力值’,再加上她的小公主身份,估计雅克斯基等人拦不住。) 波斯塔夫却摇了摇头,也没说什么,缓步走到卡秋莎面前,左膝一曲蹲在了下来,左手放在她膝盖上,右手抬起在她小脸上轻轻抚摸着,柔声说:“孩子,想哭的话,就哭出来,千万别憋着。爷爷--还有爷爷在呢,对不对?” “爷爷,你不是他的。” 卡秋莎却摇了摇头,轻声说道:“他对我来说,是谁都无法替代的。” 要是放在华夏国内,当孙女的敢跟爷爷这么说后,老爷子早就一巴掌抽在她后脑勺上骂道:死孩子,怎么说话呢?真是白疼你了! 波斯塔夫愣住,老眼眼光迅速黯淡下来时,却尴尬的笑了下。 他刚要说什么,他那个特宝贝的孙女目光,终于挪开手机照片看向了他,花儿般的笑了下说:“爷爷,您是我的亲人,唯一的亲人,同样是方圆也无法替代的。以后,我会好好孝敬您,听您的话,争取早日帮您打理集团,让您跟瓦尔特一起,安享幸福的晚年,再也不用为我费心。” 泪水,攸地一下,就浮上了波斯塔夫那双老眼,用力拍了拍孙女的膝盖时,灵魂都在呐喊:好孩子啊,好孩子,爷爷我等的就是这句话啊! 方圆死得好啊,死得好! 嗯,就算他不死,爷们我也得弄死他--叮叮当,忽然爆响起来的手机,打断了波斯塔夫老先生灵魂的呐喊。 也被卡秋莎抛出来的空头支票,给感动的老泪纵横的瓦尔特,赶紧走过来,看了眼来电显示,说:“老爷,小姐,这个号码就是打电话来说发现方圆的人。” 在用固话跟弗拉斯金通完电话后,瓦尔特又特意给他留下了自己的手机号,毕竟等会儿还得去接人、啊,是接尸体,随时都得跟对方联系的。 看出瓦尔特有想把手机拿回去的意思后--卡秋莎才不会給他,轻轻按下了接听键,张嘴刚要说什么,就听里面有个狂喜的声音传来:“他还活着,他还活着!” “什么?” 卡秋莎愣住。 瓦尔特也顾不得啥了,一把就将手机抢了过来,狠狠按下扩音器后,才大声问道:“弗拉斯金先生(已经知道对方名字了),你说谁还活着!?” “这个人,就是你们登报要找的这个人,他还活着!” 弗拉斯金在那边大呼小叫:“欧野,买嘎的,没想到他还活着,真是上帝保佑啊。” “你、你确定他还活着?” 瓦尔特忽然间就不会说话了,拿着手机的手,也哆嗦了起来。 第537章 :活了又死了 “当然能确定,不过他还在昏迷中。” 弗拉斯金用无比肯定的语气回答,稍后又问:“要不要叫救护车,先把他送到医院?” “快,你立即呼叫救护车,要快!” 瓦尔特用吼的声音说出这句话后,才看向大张着小嘴木然发呆的卡秋莎,兴奋的叫道:“小姐,方圆还活着,还--啊,小姐,小姐!” 真是奇怪。 刚才卡秋莎听说方圆挂了后,没有被这个噩耗给打击昏过去,现在听到他还活着的消息后,就偏偏烂泥般从藤椅上出溜下来了,慌得老波斯塔夫连忙抱住她,回头冲跑过来的雅克斯基等人连吼带骂的,让他们火速去找玛丽医生。 唉,这孩子还真不是一般人啊,最能怎么折腾人,就怎么折腾。 博夫医生无比的烦躁:娘的,怎么就无法让这家伙醒来呢? 急救室内的年轻人,浑身红果果的躺在急救台上,博夫医生已经把最拿手的救人十八招都施展完了,满脑门子的都是大汗,可他还是死人般的躺在那儿,动也不动。 心脏正常,血压正常,做了个脑习题也很正常--总之,这个左肩下刺了一朵奇怪妖艳花儿的亚洲小白脸,身体、神经、五脏六腑各部位,都无比的正常,脉搏也比刚送来时,跳动的有力了,可他就是不睁眼。 死人那样。 摘下口罩,让旁边助手那只白生生的小手给擦了擦满脑门子汗后,博夫医生又看向了心电图:假死人的心电图显示,他的心脏无比健康,有力。 这会儿,站在这儿用耳朵,甚至就能听到他心脏好像打鼓般的,咚咚响。 “博夫教授,要不再给病人加大电击电压?” 助手小声的问道。 要不是看在助手床上的功夫相当不错,就算博夫医生现在不能揍人,也得冲她脸上狠狠吐口口水:你得有多么的脑残,才能提出这个建议? 没看到病人的心脏,是如此的铿锵、啊,应该是亢奋有力啊? 还給他电击! 知道电击是干啥的不? 那是刺激心脏跳动的! 再给他电击,他的心脏估计能从胸腔内直接蹦出来--狠狠瞪了眼那个也知道自己提了个白痴建议、羞愧的垂首不语的助手一眼后,博夫医生又开始犯愁。 这家伙刚被送到医院来时,还是只有点微弱的脉搏,胸口微微起伏的,心脏好像冬眠了那样跳动缓慢。 为了刺激他的心脏,压出更多鲜血,加快血液循环,给大脑供足够的氧气,让他赶紧脱离危险,博夫医生果断的给他来了一次电击。 很好。 电击过后几秒钟,病人心脏就像被启动起来的马达那样,开始正常运转了。 但就在博夫医生很欣慰时,却惊骇的发现:这家伙的心脏,竟然越跳越厉害,就像吃了摇头药在跳舞那样,无论他施展哪种手段,都无法让他的心脏跳动恢复正常。 别说是医生了,就连一般人也都知道,心脏跳动过速后,这人距离完蛋也就不远了。 博夫医生从医已经二十多年了,可还不曾遇到过像年轻人这样的,心脏疯狂的跳啊跳的,他本人却没有很难受时该有的反应。 “要不要,再给他来针镇定剂?” 博学多闻的助手,又忍不住的提意见。 “镇定剂?” 博夫医生眼睛蓦然一亮:“对,是得给他来针镇定剂了。嗨,我怎么就没想到呢。快,快!” 在博夫医生的一连声催促下,总是偷眼观察年轻人小兄弟的助手,麻利的给他注射了一针镇定剂,心里还在想:这下,看看你还能不能竖着勾引人想犯罪。 病人心脏猛烈大跳起来后,不但脉搏加快了,他小兄弟也有了反应。 依着当前至少三十个情人,个顶个还都是俄罗斯狗熊般的美女助手的经验来看:她此前所拥有过的那数十个宝贝中,从没有哪一个,能有年轻人的这个嚣张、诱人。 要不是博夫医生在场,要不是正在急救室内,美女助手肯定会有所动作--这也是她刚才忍不住提议,再给病人电击一下的主要原因:她想看看,再电击一下后,受刺激的年轻人心脏,到底能跳多块,那玩意到底能长多大? 直到她猛然想起,她是救死扶伤的医护人员,绝不能因为自私就拿着病人生命开玩笑后,这才提出了正确的建议。 正确的建议,总能起到明显的作用。 这不,一针镇定剂下去后,病人的心脏很快就慢慢恢复正常了。 他那个小兄弟,也打哈欠流泪的缩起了脖子。 咕噔--偷眼看着那个啥的美女助手,暗中咽了口吐沫时,却发现博夫医生正一脸惊惧的看着心电图那边。 她连忙也看过去,就看到:病人的心电图,跳跃的速度越来越缓,越来越缓,慢慢变成了一根直线。 傻瓜也知道,病人心电图变成一根直线后,就代表着他的心脏停止了跳动,生命要终止了。 买嘎的,我只是給他打了一针适量的镇定剂而已,他心脏怎么就停止了呢! 美女助手有些晕,性感的身子本能的晃了一下时,就看到博夫医生飞快的抄起心脏起搏器,狠狠摁在了病人心脏部位,大声叫道:“增加电压,增加电压!” 砰、砰! 随着电压不断增强,博夫医生下按的力道越大,病人身子也一蹦一蹦的弹跳,好像诈尸了那样。 吱、吱--的叫声中(这是心电图检测不到心脏跳动后,才会发出的警报声),博夫医生不断的嚷着加大电压,快速电击着病人的心脏。 接连十数下后,博夫医生才慢慢把起搏器拿上来,望着没有丝毫动静的病人,遗憾异常的叹了口气:“唉,就这样吧--通知病人家属,我们尽力了。” 这么折腾,都没把病人给抢救过来,也确实让人很沮丧。 美女助手答应了一声,刚要转身出去,向那俩半截老头子(弗拉斯金跟巴赫叶甫俩人)宣布这个不幸消息时,却又不心甘的拿起病人手腕,说:“奇怪啊,刚才还满是活力的,怎么就忽然死了呢?” “真得很奇怪,真得很奇怪!” 当抬头仰望着星空的潘龙语,连续把这句话重复十八遍,还满脸无法形容的茫然时,李子端上了一个茶杯,低声说道:“潘老师,怎么又奇怪了?” 潘龙语没有看杯子,一双老眼直勾勾的盯着北斗七星,喃喃的回答:“就在刚才,摇光星忽然星辉乍亮,生机勃然的异乎寻常--可、可不等我搞清楚怎么回事,却又迅速黯淡了下去,再也没有一丝生机了。” “就像前几天那样。” 潘龙语用力眨巴了下眼睛,继续说道:“我没有看错,绝对没有看错。就在几分钟前,它曾经亮起过。所散发出的光芒,甚至都遮掩了贪狼星,直冲天梁,爆发出无比蓬勃的生机。” 天梁星,是南斗六颗星之一,也是促发勃勃生机的主要星座。 老潘说摇光星刚才忽然爆发出万丈光芒,直冲天梁,就是特指本来已经毫无生机的摇光星,莫名其妙的就恢复了生机,渴望从天梁星那儿争取到更大的生机。 可就在身处北斗七星中的摇光星,正跟南斗天梁星星争取生机时,光芒却又忽然消失了,就像被不曾出现过那样。 老潘却能坚定,他委实看到了那一幕。 李子眨巴了下眼睛,试探着问道:“您是说,刚才摇光星显示,方圆他还活、他活过来了一会儿?” “对,就是这样!” 老潘重重点头后,接着却又用力摇头:“他已经死了好多天,怎么又能活过来呢?活过来,怎么又会忽然死了呢?这是什么道理,什么道理?” 天象难测啊! 唉,哪怕是当世首屈一指的潘老师,也无法搞清楚这些稀奇古怪的事儿。 就在李子砸吧了下嘴巴,正要再说什么时,就看到老潘屈起左手五指,飞快的掐算起来,嘴里更是念念有词。 李子知道,老潘这是又在施展他的妙手神算了。 只是老潘算来算去,也算不出方圆有任何的生机希望,只能渭然长叹道:“唉,老了,看来真得老了,眼睛都不管用了呢。” 李子不忍看他这样难受,就赶紧安慰他:“潘老师,我坚信您不会看错的。摇光星出现异状,很可能是某个环节的格局,有了莫名的改变。” “最能左右摇光星的福禄寿三星中,唯有福星心向方圆,禄寿两星彻底远离,还能对方圆产生什么改变?” 老潘缓缓摇头,再次叹息。 李子不甘的说道:“或许,夏小韵那边有什么改变呢?” 李子这样说,是因为老潘曾经跟他闲聊时谈起过:方圆对应北斗七星中的摇光星(也就是破军星),黑暗世界的邪恶对应七星中的天枢(也就是贪狼星),而跟方圆有着不一般关系的夏小韵,却是对应南斗天梁星。 在此界中,南斗天梁星主延寿。 所以老潘在看到北斗摇光星忽然光芒四射,气冲南斗天梁星时,也暗示忽然‘活过来’的方圆,渴望从夏小韵那儿,获得延寿。 所以李子才会有这样的疑问。 “她?呵呵,她那边能有什么改变?” 潘龙语苦笑了声,低低说道:“如果有改变的话,那么刚才摇光星发亮时,天梁星就会遥相呼应的。” 李子不再问什么了。 不过他心里仍旧有个疑问:如果夏小韵知道方圆在渴望她来延寿时,她会做什么呢? 夏小韵在看花。 看她那棵被倒着栽进生门中的石榴花。 看到夏总哼着小调,拿着铁锨费力的挖土,正忙着刷锅洗碗的劳拉,就唯有摇头苦笑了:唉,夏总现在叛逆的可是越来越严重了呢。 蒸西瓜、生吃牛肉也倒是罢了,可你吃饱喝足后,没事又挖坑,嚷着说要看看倒栽的石榴花有没有发芽,算咋回事? 如果石榴花,在被倒栽好多天后又发芽,那才是见鬼了呢。 第538章 :不走寻常路 才不管劳拉用看疯婆子似的眼神看自己呢,夏小韵哼着《焚心似火》的主旋律,又戴上她那双黑丝阿玛尼手套,拿着铁锨挖坑。 窗台这边平时也没啥人来走动,再加上前几天刚埋上,又下了两场雨,所以土壤还是很松缓,好挖的。 但就算是这样,也把四肢不勤的夏总给累了个香汗淋漓,俏脸艳红的,索性脱了白色体恤衫,就光着膀子干了起来。 唉,幸好没男人看到,要不然肯定会哀叹女孩子神经不正常发疯后,也老吓人了。 劳拉倒是看到了,却假装看不到。 “吓,劳拉,你快过来看看!” 就在劳拉走进厨房没多大会儿,就听夏小韵在外面大惊小怪的叫她。 “怎么了?” 劳拉从厨房窗口探出脑袋,很随意的问道。 “发芽了呢,发芽了呢!” 夏小韵俯身盯着坑里的石榴树,左手朝后连连挥舞,叫道:“快,快给我拿手电筒来,我看不清楚!” “啊?哦,好的。” 刚听夏小韵说倒栽的石榴树发芽了后,还真是把劳拉给吓了一跳。 但随后就听她嚷着说看不清了,才猜到她‘眼花’了,要不就是故意出洋相。 如果夏小韵是自家妹妹在这儿搞怪,别说是给她拿手电筒了,劳拉肯定会跑过去,捏住她脖子在她后脑勺狠狠抽两巴掌,再指着院子,让她去打扫卫生,免得闲的活蹦乱跳的。 可夏总就是夏总,哪怕她说麋鹿是马--劳拉这个靠她吃饭的,也得乖乖点头说对头。 “还能发芽,不可能吧?” 不管劳拉心中对夏总的脑残行为有多么的不屑,还是在她的连声催促下,拿着手电走了过去。 “你仔细看看呢,仔细看看!” 夏小韵一把夺过手电,照在了那棵可怜石榴树的根上。 劳拉瞪大眼睛的看去--接着就呆住了。 发芽了。 不是夏小韵在发神经,是那棵早就死了石榴树在发疯! 特么的,它还真发芽了! 就在石榴树的主根上,出现了好几个花骨朵那样的绿芽,带着土壤。 怎么就能发芽了呢? 被震惊的不行不行的劳拉,艰难的咽了口吐沫,下意识的看向了夏小韵。 夏小韵此时脸上的兴奋表情,已经被劳拉不认识的古怪所代替。 就像她此时说话的声音,好像来自数万年前的黑夜洪荒中:“有人跟我说,这儿是叫‘生门’的死地,寸草不生。我也亲眼见过,确实正如他所说的那样。” “几天前,我们都曾经亲眼看到,那棵本来好好的石榴树,就死的不能再死了。你要把它扔掉,是我说要把它倒栽在死地。” 夏小韵缓缓抬头,双眸发亮的盯着劳拉,继续缓缓说道:“我知道,你以为我是在胡闹,可出于爱护我的原因,你也甘心配着我胡闹。” 劳拉紧紧抿了下嘴角,哑声说:“是的,当时我就是这样想的。” “其实我更知道,我就是在胡闹。别人越不赞成的事,我就越去做!因为我发现,在我过去二十多年的人生中,我始终像所有正常人那样,说话做事。” 夏小韵长长的眼睫毛慢慢垂下,声音更低:“可我得到了什么呢?除了被人算计、利用、可怜、得到无数痛苦之外,我什么都没得到。” 劳拉接口道:“所以,你就在从东北回来后,开始反思你过往的人生,决定要叛逆的活下去。” “呵呵,既然我正儿八经的活,却总是收获痛苦,伤害,那我何必还那样活?我又不是任人宰割的贱人。” 夏小韵古怪的笑了笑,轻声说:“反正我最在乎的人也死了,陈婉约也差不多死了--除了你之外,我不知道还有谁才对我真心好,指不定哪天就会被别人玩死,那又何必在没被玩死之前,自己先好好玩一下呢?” “可是,可是……它真得发芽了。” 劳拉低头,看着坑里的石榴树,艰难的说:“难道说,这才是你该有的生活?就像网络上流行过的一段话,叫--” “不走寻常路。” 夏小韵说道。 “对,就是不走寻常路。” 劳拉点头,想了想又说:“总之,就是跟世俗观念对着干吧?更深奥的,我也说不出,我只是知道它发芽了,在死透彻、被倒栽在潘大师所说的死地中发芽了。或许,这就是天意的安排吧?” 夏小韵笑了:“劳拉,那你说,我以后该怎么走那不寻常路?” 劳拉抬手挠了挠后脑勺,诚恳的说:“不知道。” “我现在很年轻,有钱又漂亮,花儿般的盛开了呢。” 夏小韵长长吸了一口气,低头看着右肩下那朵妖艳的花儿,咯咯笑问:“你说,从明天开始,我就去找男人--不停的找男人,给那个给我戴满绿帽子的混蛋,戴满绿帽子,好不好?” 毫无疑问,以往有些小冷傲,小冷艳的夏总,却忽然性情大变四处找男人……这确实是不走寻常路的重要组成因素之一,就像当初她执意要把石榴树倒栽那那样。 劳拉觉得,她没理由反对。 但在清晰看到夏小韵双眸中全是跃跃欲试的样子后,还是有了不快,皱眉说:“夏总,方圆会不高兴的。” 夏小韵的眼眸,蓦然黯淡,垂下了头看着坑子里的石榴树,很久都没动一下。 “对不起啊,夏总,我就是觉得、觉得你不该这样作践自己的。” 劳拉抬手擦了擦嘴角,低声道歉。 “劳拉,你不知道我是多么的希望,他不高兴。” 夏小韵依旧垂着头,低低的说道:“可是他已经死了呀,死人,是不懂得高兴不高兴的--他,没有任何活人的特征。” 脉搏尚在搏动,这就是活人的特征。 美女助手不甘心的拿起年轻人的手腕,依靠她那点可怜的中医知识,来给他把脉后--手指刚放上去没几秒钟,就触电般的松开,尖声叫道:“啊,他还活着!” “什么!?” 正式宣告病人死亡,已经摘下帽子口罩准备走出急救室的博夫医生,被美女助手的这声惊叫,给吓得一哆嗦,本能的转身训斥了一句。 “博、博夫教授,他、他还活着,真得还活着!” 再也顾不得急救室内还有其他几个医护人员,美女助手小鹿般的跳到博夫医生身边,脸色苍白的抱住了他。 “他还活着?莎娃,你开什么玩笑呢!” 博夫医生推开她,嘴里训斥着,抬头看向了心电图那边。 心电图那边,依旧直立立的一根线,就像莎娃美女最钟爱的黄瓜那样。 不过现在美女可没心思去琢磨直立黄瓜,再次死死抱住了博夫医生,看着年轻人颤声说:“我、我没开玩笑,他、他有脉搏,有脉搏!” “不会吧?” 博夫医生等人,终于看出莎娃美女没有开玩笑了,脸色都凝重了起来。 快步走到急救台前,博夫医生一把抄起了年轻人的手腕。 相比起半吊子水平的莎娃美女诊脉技术,博夫医生要强了很多,所以刚把手指放在年轻人脉门上,脸色就突地一变:特么的,真有脉搏啊! 可是,心电图,怎么没有一点点的动静? 就在博夫医生茫然看向那边时,安娜低声说道:“会不会,是仪器出故障了。” “对,很可能是仪器出故障了。那个谁,你赶紧检查下!” 博夫医生马上指挥一个手下,检查心电图等设备。 检查这些现代化医疗器材,不需要太久时间,最多也就是五六分钟,就重新启动恢复了正常。 在博夫医生的指挥下,护士再次用检测器检测病人的身体情况--很遗憾,仍旧是一条笔直的直线,看不出丝毫的波动。 “肯定是机器坏了。” 一直为病人把脉,能确切感受到他脉搏在缓慢跳动的博夫医生,又把右手手背放在了他脖子下的大动脉上。 这儿,更能感受到生命的特征,所以博夫医生马上就断定机器坏了,正要让那个谁出去再换一台心电图机来时,安娜却忽然灵机一动:“我来试试呢。如果也检测不到我的心跳,那就证明机器坏了。” 虽说安娜这个建议也很愚蠢,不过看在她勇气可嘉的份上,还是有护士把检测器放在了她身上。 滴、滴滴--被博夫医生等人以为坏了的心电图机,立即正常工作起来。 “机器没有坏!可怎么就检测不到他的?” 博夫医生脸色大变,下意识的松开了年轻人的手,低喝道:“快,再检测他!” 没动静。 在安娜等人身上都能正常工作(其他人也亲自做试验了)的心电图机,唯独对年轻人没有丝毫的感应。 有人提议,再用别的机器检测,比方脑电波机。 博夫医生准了--可是,结果却让他们更加震骇:所有的机器,都检测不到年轻人的生命迹象! 这是怎么回事? 遇到鬼了? 博夫医生等人茫然相对时,都觉得后背寒森森的,好像躺在急救台上的年轻人,会马上跳起来,鬼笑着扑上来。 “放弃治疗,准备转院吧!” 博夫医生艰难的说出这句话后,就快步走出了急救室。 他一出去,安娜等人可不敢久留,纷纷紧随其后。 守在外面的弗拉斯金俩人,看博夫医生出来后,连忙从椅子上站起来:“医生,他的情况怎么样?” “不知道。” 博夫医生白痴般的摇了摇头。 巴赫叶甫俩人呆愣了下,异口同声的问道:“怎么就不知道呢?难道病人不在里面了?” “在,就在急救台上躺着呢。” 博夫医生连忙解释道:“我能用手感受到他的脉搏在动,可我们的机器,却检测不出。” “啊?” 听博夫医生这样说后,弗拉斯金俩人也吓了一大跳。 博夫医生犹豫了下,才说:“两位先生,我有个建议,那就是把病人转院,但不是转到普通医院--最好是转到莎莉克夫研究所。或许,唯有那儿才有可能搞清楚这是怎么回事。” 第539章 :飞流直下三千尺 莎莉克夫研究所,在俄罗斯很出名,经常出现在一些科幻大片中,主要是研究一些超能力现象。 弗拉斯金听说过这地方,更知道无论是人还是狗,只要所拥有的能力超出同类,都会引起那边的高度注意,并被当做国家高级战略机密‘保护’起来,仔细研究。 根据博夫医生等人的描述,他们所救的那个年轻人,自身确实拥有科学无法结实的超能力,按说真该被送进研究所内,解剖--仔细研究一下才行。 不过这可不是他们能做主的,因为年轻人的亲人正在赶来,要是把他给送到莎莉克夫研究所,怎么跟人家交代? 所以弗拉斯金马上就一口拒绝。 “那我跟那边打个电话,汇报一下他的特殊情况,总可以了吧?” 博夫医生真得很想搞清楚,年轻人所具备的奇怪现象,说着就从助手手里拿过手机,正要拨号时,就看到一行人脚步匆匆的走进了走廊。 走在最前面的,是一个身穿白色长裙,亮银色细高跟皮鞋的女孩子。 她身后,紧跟着十数个身穿黑西装的保镖,一个身材魁梧,满头头发花白却像北极熊似的老人,距离老远就能感受到到来自他的压力。 女孩子身高足有一米八,飘逸的金色长发,雪白的肌肤,魔鬼般的身材,足够所有男人在看到她后,眼珠子立即发直--这还是次要的。 关键是,她在昂首快步走路时,浑身散发出一股子女皇般的高贵,冷傲气质,就把身边包括老人在内的所有人,就给压住了,让博夫医生等人竟然情不自禁的,生出了要跪地膜拜的奇怪感。 她是谁? 大家伙都看着女孩子,脑子里浮上这个问题。 “哪位是弗拉斯金先生?” 就在弗拉斯金被女孩子的高贵、美丽给迷呆了时,一个苍老却又沉稳有力的声音响起。 “啊,我、我就是弗拉斯金。” 弗拉斯金本能的回答时,忽然听出这个声音很熟悉,看向了说话的老人,稍楞片刻才问道:“你就是瓦尔特先生吗?哇,这么快,你就从莫斯科赶来了?” 瓦尔特亲自护送卡秋莎赶来嘎巴尔湖的路途中,曾经几次打电话给弗拉斯金,询问他们当前的位置,所以他们才能直接来到医院。 “是的,我就是瓦尔特,我们有私人飞机。” 等卡秋莎停住脚步后,瓦尔特向前走了一步,直截了当的问道:“方圆呢?” “方圆?” 弗拉斯金一楞时,就听那个高贵的好像沙俄女皇般的女孩子,有些紧张的说道:“就、就是你们从湖中救上来的人!他、他在哪儿?” “哦,他在急救室内。” 弗拉斯金看向了卡秋莎,只看了一眼,就赶紧抬手指着急救室门口低下了眼帘,仿佛只要多看她一眼,就算是亵渎了。 卡秋莎马上就走向急救室,博夫医生却忽然抬手挡住了她:“小姐,请等一下。” 他在伸手拉住卡秋莎时,雅克斯基右手马上就伸向了腰间,刚要有所动作,却被瓦尔特给拦住了。 “你、你有事吗?” 卡秋莎目光猛地一凝,侧脸看向了他。 现在任何人胆敢拦阻卡秋莎去见她‘相依为命’的男人,她都会毫不客气的给予他最致命的打击……但看在博夫医生穿着白大褂后,立即就意识到他可能是抢救方圆的医生了,这才说话稍微客气了点。 就像被捕食的母豹给盯上那样,这就是博夫医生被卡秋莎目光对视瞬间是的真实感,赶紧挪开目光,喃喃的说:“是这样的,里面那个年轻人有些古怪,我想征求一下他的家属,希望把他送到莎莉克夫研究所。” “莎、莎莉克夫研究所?” 卡秋莎回头,看着瓦尔特:“那是什么地方?” “那是--” 瓦尔特先狠狠瞪了博夫医生一眼,这才走到卡秋莎身边,低声说了几句什么。 马上,所有人就看到卡秋莎双手猛地攥起,有淡青色的经脉突起,但随后就消失了,再说话时的声音,就让大家感觉整个走廊的气温,仿佛都忽然下降了十几度:“有谁再说类似的话,直接毙掉好了。” 博夫医生立即就打了个冷颤,下意识的后腿了几步。 他可真没想到,自己只是提了个‘正确’的建议罢了,沙俄女皇般的女孩子,就给她手下下达了这个命令。 而且他能听得出,女孩子没有在开玩笑。 她身后那些黑西装,齐刷刷点头后看向博夫医生的样子,就像在看一个死人。 冷汗,噌地一声从博夫医生额头冒出来时,卡秋莎推门走进了急救室。 瓦尔特紧随其后,但马上就转身走了出来,关上房门站在了门口。 刚才在外面时,卡秋莎恨不得马上就看到方圆。 但走进急救室看到急救台上躺着的那个人后,她却无法走过去了--心跳的厉害,全身都在发抖,没有一丝力气,碧蓝色的双眸中,却又水雾浮上,化成大颗大颗的泪珠,珍珠般的滚落下来。 方圆。 她终于看到了方圆。 尽管她跟这个男人分别已经太久(其实也不是太久,才大半年的时间),但他的音容笑貌、哪怕一根眼睫毛,都无比清晰烙在女孩子的脑海中。 所以哪怕方圆此时脸色苍白,消瘦异常,跟他以往‘俊朗’形象大不相同,可在看到他的第一眼后,卡秋莎还是立即确定他就是那个承诺要跟她相依为命的人了。 “我、我终于找到了你,我终于找到了你。” 当泪水把胸前的长裙都打湿后,不知道啥时候背靠在门板上的卡秋莎,才喃喃的说着,轻轻踢掉了脚上的高跟鞋,就像一只身体庞大的白色波斯猫那样,蹑手蹑脚的走了过去。 她怕高跟鞋的鞋跟击打地板声,会把沉睡中的方圆惊醒。 方圆平躺在急救台上,脖子以下被一条白色被单盖着,胸口微微起伏着,真像熟睡过去那样。 卡秋莎惦着雪白的足尖,缓步来到急救台前后,双膝一软慢慢跪在了冰凉的地上,伏在了急救台上,伸向方圆脸颊的右手五根手指,颤抖的厉害。 有些凉的手指,轻轻放在方圆的额头,缓缓下滑,经过他的眼睛、鼻子--最后落在了他的嘴唇上时,卡秋莎哑声说话了:“方……圆,我来了,我来了。” 方圆没有任何的反应,依旧冷冷的闭着眼,默不作声,好像才不介意卡秋莎的到来。 “你、你怎么了?听不到我说话吗?那、那你能感觉到我来了吗?” 卡秋莎说着,站起来又俯身,颤抖的厉害的嘴唇,轻轻印在了方圆的嘴上。 大颗大颗的泪水,滴落在方圆的脸上,那么急,就像那条黑暗长河中汹涌、奔腾的河水,无休无止。 方圆在无比湍急的河水中,没有丝毫的自主能力,甚至连拍水的动作都无法做出,只能像一片被卷入漩涡的树叶那样,任由暴怒咆哮着的河水,不断的卷进河底。 快要憋死时,却又被更湍急的暗流,坐过山车般的冲出水面,接着再被浪头狠狠打进水里。 一个人,无论他有多么的厉害,哪怕是‘力拔山兮气盖世’的楚霸王,在狂怒的大自然面前,也只能变成一只任由宰割的蚂蚁。 也不知道第几次,又被浪头狠狠砸进水底时,已经半昏迷的方圆,看到了一条张牙舞爪的火龙,咆哮着追了过来。 绝对是在刹那的瞬间,那条凶悍到无法形容的火龙所到之处,本来冰凉的河水,就会立马沸腾起来,在红光的映照下,产生大量的白色水蒸气,砰砰的炸响。 方圆知道,那条火龙,就是长白山山脉下的数十万亿吨岩浆。 他在抱着核弹俯身冲下坑洞时,岩浆正用火箭般的速度,从水下数百米处向上喷涌,隆隆的声,哪怕是他在鱼雷般的扎进深水内后,也能听得无比清晰,几乎要把他耳膜给震穿。 落水后,方圆就本能的松开了怀里的核弹。 至于接下来该怎么办--他该去问谁? 他还有什么机会,去考虑接下来该怎么办? 事实上,也不用他操心:就在那条从水底最深处咆哮着冲上来的火龙,即将要把他给完全吞没时--核弹,炸响了。 被铁辽拆除了引爆器的核弹,给人致命的威胁,最多也就是核泄漏而已,怎么可能会忽然爆炸? 方圆觉得,这肯定是核弹在被岩浆所包围后,瞬间产生的高温给激活了。 至于是不是这样,他不知道,也不会去管,只知道在核弹爆炸瞬间产生的爆炸波,以它自己为中心,向四周疯狂辐射,竟然让汹涌喷发的火山岩浆,有了半秒中的暂停。 更让上方的水,弩箭般的向上翻涌,让周遭的坑洞岩壁某处--忽然塌陷。 坑洞岩壁忽然塌陷时,方圆正好坐着火箭般的从水底向上‘飞升’经过这儿。 核弹忽然爆炸后形成的巨大冲击波,把坑道跟一条地下河的隔墙给摧毁了。 火山岩浆爆发出的热能,加上核弹爆炸后的冲击波,让坑洞内深达数百米的水‘无处可逃’,所以就在坑洞岩壁上忽然出现个大洞后,就用无法形容的速度,狂扑了进去。 夹裹着可怜的方圆。 飞流直下三千尺。 不知道为啥,方圆在被愤怒的水,给夹裹着扑进突然出现的大洞,迅速往下跌落时,他竟然能想到李白大师的这句诗。 直下三千尺后,方先生只来等级张嘴吸了一口气,就看到火龙从那个大洞口,紧追了过来。 再然后,本来无比冰冷的地下河河水,就在大批岩浆注入后,发生爆炸,产生水蒸气,促使平缓的河流猛地加速,向前奔涌。 老子到底是被淹死,还是被烤死,或者是被热水给煮熟了? 方圆在彻底陷进无边的黑暗中时,还在关心这个问题。 第540章 :惊人的骨骼密度 无论是被淹死,被烤死,还是被热水给煮熟了喂鱼,这都不是方圆所能选择的。 他唯一能做的,就是按照贼老天的意思,被尽情的玩着。 当然了,他也可以拒绝配合--比方,彻底昏迷过去。 当一个饱受折磨的家伙,彻底昏迷过去后,就不在意别人变着花的玩弄了。 最多,也就是当方圆好像有了一丝直觉后,感觉自己好像飘浮在太空:轻飘飘的,四周没有一点点着立的地方,倒是有好多双细小且有温柔的东西--好像一条条细长的蛇儿那样,把他慢慢卷了起来,然后就停在了虚空中,慢慢的飘浮。 周遭,再也没有了可怕的火龙,也没有隆隆的雷声,更没有能脱人皮的热蒸汽,唯有冰凉的黑暗。 那丝直觉的出现,就像午夜昙花那样,蓦然绽放后就收了起来,让他再次畅游在无边的黑暗中。 又不知道过了多久。 或许是自他抱着核弹纵身扑下坑洞后的一分钟,又可能是一个世纪后,方圆再次有了直觉。 这次的直觉很明显:他被人从冰凉的黑暗中拽了上来。 还有人的说话声响起,更有温暖的阳光洒在身上的舒服。 他很想睁开眼看看--可无论他有多么的努力,眼皮就像被针线缝住了那样,压根睁不开。 就像他想说话,嘴巴也被贴住,想动一下,浑身却没有一丝力气。 唯有无法形容的狂躁,就像一条潜伏在他身体里的长龙那样,嗷嗷叫着从丹田内腾起,顺着血脉周游全身。 不知道怎么回事,他看到长龙所到之处,都会惊起一些黑色的小虫子。 很丑陋的小虫子,看不到翅膀却会飞,纷纷躲避着那条狂躁的长龙,吱吱惊叫着四处逃散。 猛地,那条长龙好像撞破了一片镜子。 镜子哗啦碎裂时,长龙消失--方圆狂躁的各条神经,也瞬间消停下来,却有一个让他茫然的问题,就像阳光下蒲公英那样,在轻风中缓缓飘荡:我,是谁? 尘世间,最痛苦的事不是被九幽王打了一拳,种了尸毒不能随意祸害女人,而是忽然间就不知道自己是谁,来自何方,要去哪儿了。 方圆觉得,肯定也有人想知道他是谁,所以才用高压电很击他心口,让他无比痛苦却又偏偏得紧密配合、好像诈尸那样的一蹦一蹦。 有人希望他能睁开眼,张开嘴,说出他是谁! 但那个正在努力想让他睁眼张嘴说话的沙比,可知道他此时也是无比的焦急,愤怒,却偏偏没有一丝丝阻止暴行的力气,只能在被连续电击十数次后,就再次失去了知觉。 好累啊。 不被折腾的感觉真好,赶紧好好睡一觉,等睡醒后,或许就能睁开眼,张开嘴,问问这个世界他是谁了。 于是方圆就睡了过去,像躺在母亲怀抱中的婴儿那样,再也不用遭受没来由的折磨。 谁啊? 这是谁这么讨厌,在我好不容易休息一会儿时,往我脸上洒水,又摸着我的脸跟我说话,叫我方圆,说我该醒来了,她是卡秋莎? 卡秋莎是谁? 方圆,又是谁? 很想继续睡的方圆,忽然觉得这两个名字,貌似有些耳熟啊。 尤其是‘方圆’这个名字所代表的那个人,仿佛只要稍稍一想就能想到他是谁,可就是想不起来。 明明知道某个人、或者说某件事,却偏偏想不起来的感觉,真得好痛苦。 听,那个讨厌的女孩子声,又在摸着我的脸叫方圆了。 唉,你就不能消停会儿,非得把我吵醒吗? 好吧,那我就跟你说一句,我才不认识什么方圆,你最好赶紧闪人,别在这儿骚扰我--方圆心中轻轻叹了口气,很慢很慢的睁开眼。 然后,他就看到了阳光。 湛蓝色下的阳光,好明媚,好舒服啊。 远处,还有小鸟的啾啾叫声传来。 带着些许咸滋滋的清新空气,让方先生有了明显的醉氧反应,不得不眨巴了下眼,再睁开时,就看到了阳光下的那个女孩儿。 很漂亮很性感的女孩儿哦,金发碧眸小脸雪白的,就是面色有些憔悴,尤其是长长的眼睫毛上还挂着泪珠,无比悲痛的样子好像死了老公。 你是谁? 方圆看着这个盯着他就忽然发呆,好像小傻瓜似的小美女,眉头皱了下张嘴说出了这三个字。 她怎么就不回答呢? 只是泪水流的更急了,双肩还剧烈抖动着,拿手捂住了嘴巴,鼻子里发出嘤嘤的哭声。 搞啥呢,就知道哭,也不说话。 看来你不知道哥们其实最怕妞儿哭了--哦,特么的,不是她没听到,是哥们刚才说话时,虽然张嘴了,可却没发出声音,只是像跳上岸的蠢鱼那样,嘴巴一张一合的罢了。 好吧,是哥们的错。 有些抱歉的笑了下后,方圆用力咽了口吐沫,才再次问道:“你、你是……谁?” 老天爷可以作证,这次方先生确实发出了声音,那个绝对有些脑残嫌疑的漂亮妞儿,也肯定听到了。 只是,她怎么不回答方先生的问题,而是忽然小鹿般的跳起来,风吹浮萍般的转身就跑了,荡起的白纱长裙下,有一双那么修长,结实且又让方先生眼珠子一直立的腿子。 “爷、爷爷,瓦尔特,方圆醒了,方圆醒了!!” 绝对是因为狂喜过头了,女孩儿喊叫的声音走调,还带着明显的哭腔。 喏,方先生没猜错吧? 她刚喊出这句话后,就像极了独守空房八年之久的小寡妇、一觉醒来后却发现她男人又活过来时的嚎啕大哭。 唉,女人啊女人,芝麻大点的事儿就咋咋呼呼的,不就是哥们被她吵醒了嘛,有必要这么嚎哭--等等,她怎么总是说‘方圆’这个名字? 那个叫方圆的沙比,到底是谁啊? 方先生头疼又茫然的抬起头,向四下里看去。 除了刚睁开眼时看到的蓝天白云、暖烘烘的太阳之外,他还看到了绿树、不远处的大海。 还看到一些身穿黑西装,戴着个大墨镜,很是人模狗样儿的保镖,以及听到女孩儿哭喊后,就扔掉雪茄向这边快步走来的两个老头。 一只白色的海鸥,傻鸟似的叫着,展翅从后方飞向大海,被阳光投映下的影子,盖在了方圆眼上,惊活了呆滞的瞳孔。 “方、方圆,你终于醒来了,终于醒来了!你、你可知道,这些天,我、我有多么的害怕,害怕你会睡一辈子!” 身穿拽地白纱长裙的女孩儿,赤脚跑了回来,又哭又笑的样子无比迷人,跑到方圆面前三四米时,就一个踉跄跪倒在了地上。 卡秋莎才不管自己在踩到裙边后,摔得有多么疼,索性着地的双手一撑地,那双早就跑丢了鞋子的秀足用力一蹬,好像一只妩媚异常小花豹那样,只一个跳跃,就扑在了方圆的沙滩床前,伸手抱住他,脑袋伏在他怀中,让泪水肆意的流淌。 嗓子里,还发出古怪的声调:“瓦奥,瓦奥!” 她又叫我方圆。 难道说,我就是方圆? 可我咋就想不起来了呢? 方先生茫然看着远处那俩快步走来的老头,倾听着怀中女孩儿回归本性的古怪叫声,右手下意识的抱住了她,左手在她柔顺的发丝上,轻轻抚摸着:嗯,你以后得多吃点饭,多注意休息,才会更有手感的。 上帝,这家伙在昏迷一百四十七天后,终于醒来了。 我还以为他会变成植物人呢。 波斯塔夫快步走到沙滩床前五六米处后,停住了脚步,跟瓦尔特对望了一眼,同时松了口气,伸手在自己额头、心口接连比划了两下。 一百四十七天。 没错,今天已经是卡秋莎看到方圆后的第一百四十七天了。 在这小半年里,方圆始终都在沉睡中。 也怪不得博夫医生说要通知莎莉克夫研究所,说要把方先生送那儿去研究,盖因这厮明明还在喘气,该吃饭时就吃饭,该撒尿时就撒尿--但就是用医疗器械,检测不出他有丝毫的生命迹象。 他,就是个活着的死人。 这是巴什切夫神父说得话,并建议波斯塔夫先生,把这个活死人送到莎莉克夫研究所,好好研究一下--说不定,就能从这家伙身上,探知到为止的外星人呢。 只是神父刚说完这句话,还没有等波斯塔夫张嘴呢,他那个被西伯集团数万员工视为西伯小公主的孙女,就像一只凶狠的母豹那样,扑上来掐住他的脖子,张嘴露出了闪着森寒光泽的牙齿。 幸亏波斯塔夫先生很通情达理,赶紧及时拦住了卡秋莎,这才让神父先生躲过了一劫,然后又获得了五十万美金的预支安葬费--如果他敢把方圆的事儿说出去,这五十万美金的安葬费,就名副其实了。 西伯集团的小公主,要想杀一个神父灭口,这绝对是比说个笑话让她不笑还要简单的事儿。 就连波斯塔夫这个在俄罗斯翻手为云覆手雨的大佬,也不敢违逆她的。 最多只能撒出大把的钞票,暗中广邀世界名医,前来俄罗斯给方圆看病。 所有的世界名医,都得了超乎他们想象的报酬,但同时也收到了一份生死契约:跟神父先生拿到的契约一样。 没有谁敢拿这份契约开玩笑,以前、现在没有,以后也没有。 十数个世界名医,在当世最先进的医疗器材帮助下,仔细诊断过方先生后,最后得出了一个连他们自己都不怎么相信的结论。 那就是:这个年轻人身体里,携带一种极其古怪、从没有发现过的人体磁场。 正是这种磁场,才导致了所有机器失效。 同时他们也拍着心口发誓:年轻人除了莫名其妙的昏迷不醒外,身体是无比的健康,尤其是骨骼密度,更是比常人要高十数倍。 或许,正是这种超乎寻常的骨密度,才給他提供了无法想象的保护。 但也很可能,会让他就此永远沉睡下去,不再醒来。 第541章 :我做你的新娘好不好? 对于一般人家的女孩子来说,最在乎的男人有可能永远都无法醒来后,绝对是天塌下来了,无法接受的。 卡秋莎可不是一般人家的女孩子。 尽管她也无比渴望方圆能醒来,但这家伙如果就这样长睡不醒的话,她也可以接受的。 她只在乎,方圆有没有陪在她身边。 甚至,哪怕方圆真得死了,卡秋莎也会搞个水晶棺把他装起来--只要每天能看到他,她就心满意足了。 在她的世界里,方圆是除了爷爷、瓦尔特之外的唯一亲人。 甚至,他们的关系,比爷爷跟瓦尔特还要铁。 女孩子嘛,总是会有些不能对长辈说的秘密,只能跟自己的男人说(不知不觉中,卡秋莎已经把方圆当做了她的男人),关系当然更密切一步了。 看出卡秋莎心里怎么想的后,波斯塔夫很担心:卡秋莎,不但是他唯一的后代,是西伯集团庞大帝国的唯一继承人,还是整个西伯族的唯一年轻人。 三个唯一,哪一个都相当重要。 尤其是最后一个,关系到西伯人这个最古老之一的族种,能否继续延续下去。 可现在,就算是傻瓜也能看得出,担负着整个西伯族群希望的卡秋莎,心里只有一个方圆,哪怕那家伙就是个活死人,也不看别的青年才俊一眼。 带回方圆的第七十天后,波斯塔夫就开始考虑‘传宗接代’的大事了,暗中嘱咐瓦尔特,在全世界内为孙女‘选秀’。 经过层层严格的筛选后,先后有十数名各方面条件都无比优秀的青年才俊,以工作名义出现在了卡秋莎身边。 波斯塔夫无比的希望,这些人中,只要有一个能打动孙女的心,他就会给予那个人做梦也想不到的好处,让他们完婚。 哪怕,那个人是冲着卡秋莎的庞大财产来的,波斯塔夫也认了:只要能给我留下一个后代,我就会把金库钥匙给你,随便你用卡车去拉! 但很可惜的是,那么多或风流倜傥、或玉树临风的青年才俊,都没有被卡秋莎正眼看一下。 倒是有个来自南美的帅哥,在受到波斯塔夫的鼓励、创造出来的条件后,大着胆子想哆嗦一下,捧着一束鲜花刚凑到卡秋莎面前,一句话还没有说呢,就被卡秋莎一耳光把满嘴的牙齿抽掉了一半。 要不是瓦尔特及时出现,还真无法猜测那哥们的命运会有多么的悲惨,正如谁也没想到,卡秋莎的手劲会那样大那样。 卡秋莎揍完人后,没有跟爷爷闹腾,貌似依旧专心工作。 可波斯塔夫却能感觉到,孙女再看他时的眼神中,带有了让他心疼的冷漠。 他再也不敢给孙女介绍青年才俊了。 可也不能眼睁睁的看着她‘守活寡’啊。 就为这事,把个老头愁的白了的头发,又黑了一半--终于在今天,想到了一个大胆的办法:让那个方圆去见鬼去吧! 只要方圆去见鬼了,再挫骨扬灰,那么卡秋莎就再也没有坚持等他醒来后才会嫁人的理由,最多也就是伤心一段时间后,就能恢复正常了。 虽说密谋干掉孙女唯一爱的男人,这件事有些残忍,可为了整个西伯种族,整个西伯集团,更为了自己能在死后笑对列祖列宗--波斯塔夫觉得,他必须得这么做! 昏睡装死还顺便耽误人家女孩儿青春的方圆,肯定感觉到了老头的阴谋,这才在波斯塔夫跟瓦尔特躲在沙滩上悄悄密谋怎么干掉他时,及时醒了过来。 万幸! 终于不用再做让卡秋莎伤心的事了。 波斯塔夫跟瓦尔特对望了一眼后,非常默契的笑了下后,就转身走了。 当前,他们留在这儿是多余的。 就像他们的密谋,从这一刻就会被彻底忘掉后。 从这一刻起,卡秋莎就该享受她迟来的精彩人生了。 嗯,接下来得商讨一下,该为她举办一个多么惊世骇俗的婚礼了。 当然了,看那家伙傻乎乎的反应,很像失忆了的样子--幸好,男人在失忆了后,不会影响生育能力的。 根本不知道爷爷曾经来过又走了的卡秋莎,伏在方圆怀中哭了足足五分钟后,才抬起了头,看向了方圆。 方圆看着这张梨花带雨的小脸,有些纳闷的皱眉问道:“你哭啥呢?” “你、你不喜欢我哭?” 卡秋莎反问道。 方圆点了点头:“昂,我从来都不喜欢女孩子哭。我更喜欢看到你笑,因为有人告诉过我,男人生来就是打拼、流血流汗的;女人呢,却是来笑着展现她魅力的……尤其是像你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其实啥也不用干,只要每天对着男人傻笑,男人就会浑身充满力气,拉磨驴子般的埋头苦干,任劳任怨的。” “是、是吗?” 卡秋莎连忙抬手,擦了擦脸上的泪痕,笑了:“告诉你这些话的那个人是谁?我、我要去感谢他。” “是--” 方圆眼珠子上翻,想了想才说:“忘了。你笑起来,真好看,就像花儿那样。” 就像是鬼催着似的,方圆忍不住低头,在女孩儿光洁的额头上,轻轻吻了下。 卡秋莎的身子,猛地一颤,血色刷的消退。 “你怎么了?” 方圆愣了下,赶紧道歉:“对不起啊,我不是故意的,我只是忍不住--”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卡秋莎就抬手,掩住了他的嘴,低低的颤声说道:“我、我喜欢你吻我的。我、我还要嫁给你--今、今晚,我就做你的新娘好不好?” “不好。” 方圆抬手拿开她的手。 “为什么不、不好?” 卡秋莎用力咬了下嘴唇,眼眸中又有雾水浮上。 “因为,我还没想到我是谁。” 方圆右手食指指背,在卡秋莎的脸颊上轻轻扫过,重复道:“嗯,我真没想起我是谁,更没想到你是谁。” 大约是去年这个时候吧,方圆在华夏罗布泊内的那个黑暗世界内,遇到了卡秋莎。 如果他还能记起这段往事来的话,那么肯定能记得当时看到卡秋莎时,她就是个小孩子。 或者说更像个小母兽,全身赤果着,佝偻着身子四肢奔跑,最多也就是跟外界十一二岁的孩子差不多高。 后来他才知道,卡秋莎已经在那个世界中生活了十八年。 极度的营养不良,跟异常复杂的生活环境,才让卡秋莎变成了那模样。 不过,卡秋莎被波斯塔夫带回来后,仅仅过了一年的时间,就让她发生了让上帝都震惊的变化:身高达到了一米八,无论是身材还是相貌,也都有了天翻地覆的改变。 相信都听说过丑小鸭的故事吧? 卡秋莎,就是现实中那只华丽转变为白天鹅的丑小鸭。 所以呢,其实就算方圆能想起往事,知道她就是被自己从罗布泊内带出来的卡秋莎,也不会相信她就是那个小母兽般的女孩子。 原则性很强的方先生,怎么可能会跟一个自己不认识的女孩子结婚呢? 就算看在男人都是好色牲口的份上,方圆答应卡秋莎給他当新娘--可也得假模假样的婉拒一下吧? 男人嘛,可都是很要面子的。 听方圆这样说有,已经把心提到嗓子眼的卡秋莎(她真怕方圆说出不要她、她自己都无法反驳的理由),这才长长松了口气,嫣然一笑后很媚很柔的说:“我叫卡秋莎,你叫方圆。” “我叫方圆?” 方圆眉头又皱起来时,头开始疼了,喃喃问道:“你叫卡秋莎?我们、我们以前就认识吗?” 卡秋莎点了点头,却没有说话,而是清了下嗓子,用俄语唱起了歌儿:“正当梨花开遍了天涯,河上飘着柔漫的轻纱,喀秋莎站在竣峭的岸上,歌声好像明媚的春光--” 去年方圆带着卡秋莎逃离那个黑暗世界时,曾经遇到过察觉不出的危险。 为了给自己壮胆,他就教给卡秋莎唱歌,就是唱的这首前苏名曲《卡秋莎》。 卡秋莎此时唱起这首歌,就是希望他能从这首歌中,回想起以前。 女孩儿在唱歌时,一点都不紧张,还超好听,就像天籁那样,唱完很久还在方圆耳畔回荡。 歌声响起后,方圆就始终静静的看着卡秋莎,一动不动。 但他目光中的神色,却带着明显的茫然:他只是觉得卡秋莎的歌声很好听,也能猜出她唱歌给自己听,就是想帮自己回忆起从前。 可问题是,无论他怎么努力,他都想不起醒来之前的点点滴滴(甚至,他在睁开眼的瞬间,都已经忘记了好像在睡眠中才看到的火龙),大脑中一片空白。 失忆了的人,在努力回想以前时,因为触动回忆神经等原因,可能会造成头疼。 方圆不头疼,他只是感觉自己在奋力踢一扇门。 一扇无比坚固的门。 这扇门后面,关着他所有的以前。 只要他能踢开这扇门,以前所发生的任何事、包括他是不是叫方圆,都能在瞬间回归。 可无论他怎么努力,他都踢不开那扇门,空余不知今夕是何年的茫然。 卡秋莎也静静的看着他,就跪在沙滩床上,眼眸一眨也不眨。 她能看得出,方圆在听到她的歌声后,一点点的过去都没想起来。 但她毫不在乎,甚至还有些窃喜:他永远想不到以前才好,那样就只属于我一个人了! 卡秋莎只是从小就历经了太多的非人磨难,但智商却相当高,更能从当初方圆对水暗影、对夏小韵的态度中,看出他跟她们的关系不一般。 爱上一个男人后,就想把他据为己有,这是所有女孩儿骨子里的本性。 已经恢复正常的卡秋莎,当然也有这种本性。 所以,她无比希望方圆永远都处于失忆状态,那样就能永远守在她身边了。 不过,出于女孩儿爱极了男人的本能,不管她有多么的自私,还是希望能努力帮方圆恢复记忆,于是就说道:“你稍微等等啊,我去给你拿两样东西来看。” 第542章 :突如其来的头疼 一百多天前,弗拉斯金俩人在把他们的‘两千万美金’从嘎巴尔湖里费力的托上来时,还发现了两件东西。 一件,就是那把把弗拉斯金眼睛晃了一下的长刀。 另外一件,则是方圆左脚脚腕上戴着的那个脚链。 至于明明死了还拿着一把刀、尽显阳刚男子气概的家伙,为什么还很娘的戴着个脚链,弗拉斯金俩人只能觉得这是年轻人最钟爱的非主流。 现在很多年轻人,不都是戴着耳钉,穿着尽显女人好身材的紧身裤吗? 戴个脚链,绝对是很正常的。 方圆被送到医院急救室内,接受全身检查时,这两件东西就被弗拉斯金俩人保管,并交给了赶来的卡秋莎,然后怀揣着两千万美金的支票,开开心心的满世界旅游去了。 这两件东西,随着方圆一起,就被卡秋莎带回了莫斯科。 再随后,不管是在莫斯科,还是在海边度假别墅,无论去哪儿,卡秋莎都随身携带这两件东西。 因为她很清楚:这两件东西,对方圆来说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说不定哪天他醒来后,就会要。 方圆倒是终于醒来了,可却连他自己是谁都忘记了,怎么会想到那两件东西? 就问道:“什么东西?” “你的东西。” “我的东西?” “嗯,稍等,很快的。” 卡秋莎柔柔的笑了下,长身而去,带起白云般的轻纱长裙,刮起一阵香风的去了:她觉得那两件东西,对方圆的恢复记忆或许会有帮助。 方圆就坐在沙滩床上,扭头看着女孩子小跑进海边别墅内后,才又看向了远处的大海发呆。 暂且不管他啥时候才能想到他是谁,但毫无疑问的是,他得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来熟悉当前的环境,还有那个说今晚就要做他新娘的女孩子。 他是丧失了记忆,却能看出卡秋莎是个绝色美女,跟那些黑西装保镖一样,都是俄罗斯人--而他,则是个亚洲人。 一个绝色还又非常有势力的小美女,怎么就哭着喊着的说要給他当新娘呢? 嗯,这个事儿得好好琢磨琢磨。 可特么的,无论方圆怎么好好,也琢磨不出咋回事。 轻盈的脚步声响起,惊醒了发呆的方圆,回头一看,就看到卡秋莎双手捧着一把带鞘长刀快步走了过来。 长刀的刀鞘,是回莫斯科时,卡秋莎特意让人根据长刀的尺寸订做的,最给力的鲨鱼皮。 “这是一把刀。” 等女孩子双手捧刀来到床前,又很自然的跪坐在他面前,举起双手时,方圆慢慢伸手拿起了那把刀。 “是,这是你的刀。” 卡秋莎仰着下巴,轻声说:“一把好刀。瓦尔特都说,他活这么大了,都从没见过这么犀利的刀--你,怎么了?” 卡秋莎发现,方圆在拿起那把刀时,右手明显颤了下。 “不知道怎么了。” 方圆慢慢缩回右手,把长刀举在胸前,低头看着缓缓说道:“忽然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觉得这把刀,不该藏在刀鞘内的。” 说到最后一个字时,方圆左手已经抓住了刀鞘,右手却握住了刀柄,悠忽一挥--正在远处一棵椰子树下,跟手下吸烟聊、无意中向小姐看去时,忽然就看到一道寒芒闪过! 距离这么远,雅克斯基竟然能从那道一闪即逝的寒芒中,感受到了冰冷彻骨的寒意,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寒战后,一切又消失了。 然后,他就看到了一把刀。 那把刀被方圆拿在手中,看似很随意的斜斜放在案几上方(沙滩床床头前,有个托放着果盘,还有一本书的案几),毫无动作。 但接着,就发生了一幕让雅克斯基目瞪口呆的现实:那个坚木打造的仿古案几,连同上面的塑料果盘、几个水果,还又那本书,都缓缓从中间裂开,向两边倾倒。 他看似随意的一刀,竟然劈开了那么结实的案几!? 雅克斯基瞳孔骤然一缩时,感受到了从没有过的危险,下意识的反手去掏枪。 刚抓到枪柄,却又猛地醒悟过来:可不敢对姑爷舞刀动枪的,那是找死的前奏啊……只是,他刚才那一刀也太吓人了吧,就不怕吓着小姐? 雅克斯基等人,必须称呼方圆为姑爷,是卡秋莎坚持的,按照她所了解的华夏传统文化,谁都不许反抗,包括波斯塔夫。 方圆一刀挥出后,把数十米外的雅克斯基都吓了一大跳,可距离他近在咫尺的卡秋莎,却连眼睛都没有眨一下。 因为她很清楚,无论这个男人有没有记得起她,都不会伤害她的。 所以,她才能在方圆缓缓看向那把刀时,轻声赞道:“好刀。” “确实是好刀。可它真不该被藏在刀鞘内的。它应该--” 方圆才没有因为他一刀挥出后,能取得让雅克斯基心惊胆战的效果而感到奇怪。 对他来说,挥出这么一刀,就像他觉得后脑勺痒了,抬手挠了挠那么自然罢了。 “应该放在哪儿?” 卡秋莎眉梢微微一挑。 方圆没有丝毫的犹豫,手腕一翻,闪过一抹寒芒后,那把刀就不见了。 “刀、刀呢?” 卡秋莎有些傻眼。 她距离方圆这么近,竟然没看到他把那么长的一把刀,藏在了哪儿。 “在这儿。” 方圆说着,就像变戏法似的右手一翻,那把刀重新出现在了卡秋莎视线中。 有些费力的咽了口吐沫,卡秋莎问:“你刚才,把刀藏在哪儿了?” 方圆缓缓翻动手腕,给卡秋莎演示了一遍他是怎么把长刀,藏进左手衣袖内的。 然后才若有所思的说:“我就是觉得,刀应该放在这儿才对。” 卡秋莎伸手,隔着衣服摸了摸藏在衣袖内的刀,有些担心的问:“放在这儿?不会误伤到你的胳膊?还有啊,也会影响你抬手的。” “不会的。至于为什么不会,我也说不出,可能是因为长刀入袖后,就已经跟我本人合为一体了吧。” 方圆说着右手一挥,长刀入鞘,随手放在盘起的膝盖上,问道:“第二件东西呢?” 卡秋莎举起了右手。 正午的阳光下,纤纤素手拎着一根红绳。 鲜艳的红绳上,拴着两个小小的银铃。 每个小银铃上,都刻着一个模样凶恶的华夏远古神兽。 纤手微晃,两个小银铃就发出了叮铃铃的悦耳响声。 “我怎么会有女孩子才有的东西?” 方圆有些奇怪的伸手,拿过那个脚链,随意晃了一下时--还没有等铃声在空气中向远处散播开来,他的脑袋忽然剧痛,眼前发黑,低低闷哼一声歪倒在了沙滩床上。 “啊,莫秘书,你怎么了?” 神通快递集团秘书处的周倩,抬头刚要跟坐在餐桌对面的漠北北说什么,却看到本来笑吟吟的莫秘书,那双水灵灵的眸子忽然猛地翻白,就像在沙漠上跋涉很久再也坚持不住的骆驼那样,轰然摔倒--在了桌子上,吓得她惊叫一声。 这个时间段,是公司的午餐时间,上百员工正在用餐,人声很嘈杂的。 不过周倩受惊吓后的尖叫声,却压过了所有声音,立即吸引了大家的注意,向这边看来。 脑袋重重砸在餐桌上后,漠北北就抬手抱住了头,满脸异常的痛苦,原本单纯秀气的小脸,也无比的狰狞,吓人,就仿佛在瞬间变成了一个厉鬼那样。 这让赶紧站起来,伸手要扶她的周倩吓了一跳,双手僵在了空中。 从没有过的剧痛,就像有一把看不见的大锯,正在狠狠锯开她脑袋那样,使她再也无法忍受的,张嘴猛地发出一声凄厉的嘶叫时,那疼痛,却闪电般的消失。 就像从没有疼过那样,来的莫名其妙,去的更是突兀。 最多,也就是疼了不到两秒钟的时间吧? 可就这短短的两秒钟,就让漠北北脸色惨白,黄豆大的冷汗,从她光洁的额头滚落而下。 不过,她俊俏的小脸蛋,却不再那样狰狞吓人了。 这让周倩开始怀疑自己刚才是不是眼花了:那么单纯干净的漠北北,怎么可能会有那么骇人的一面? 嗯,肯定是眼花了,昨晚熬夜太晚--在心里提醒自己以后可千万不敢再熬夜的周倩,慌忙拿起一叠纸巾,递了过去:“莫秘书,你不要紧吧?” “不、不要紧的。” 左手扶着额头的漠北北,右手摆了摆时的动作,是那样的虚弱无力,好像刚跑完一场马拉松似的。 “你刚才怎么了,要不要去医院检查一下?” 抬头看了眼向这边看来的同事们,周倩也没在意,绕过桌子走到了漠北北身边,搀住了她右臂。 虽说大家被周倩的忽然尖叫吸引后,都看出莫秘书样子很不对劲,可没有谁好意思的过来献殷勤,毕竟人太多了嘛。 “不、不用的,谢谢周姐,我真没事的。就是刚才忽然头疼了下,可能是昨晚熬夜太晚了,精神有些不济。” 漠北北抬起苍白的小脸,强笑了下。 看出她精神这会儿就好了很多,周倩这才放心:“嗯,没事就好,那你吃饭后好好休息会儿。” “不用休息的。” 方圆从卡秋莎怀中坐起来时,脸色还有些苍白。 卡秋莎的脸色,比他还要白--方圆忽然摔倒在床上,双眼翻白好像马上死去的样子,可把她给吓坏了。 幸好,她刚把男人抱在怀中,他就迅速恢复了正常。 她还以为这是方圆刚醒来后,长时间跟她说话造成了体力不支,触动了某个她不知道的隐患,所以才连声劝他休息。 “别担心,我真没事的。” 方圆用力眨巴了下眼睛,又看向了手里的脚链,满脸的不明所以:刚才,他就是很随意晃了下,脑袋忽然就像被人拿斧子劈开那样的疼了下。 那是一种他此前都没感受到过的疼,所有的意识在那一刻都消失,却偏偏能看到那扇禁锢着他所有回忆的门,敞开了一道缝。 从那道门缝里,他看到了一个女孩子。 第543章 :卡秋莎的浪漫故事 剧痛突兀的袭来时,方圆瞬间陷进无比痛苦的黑暗世界,所有的意识全部消失,却偏偏看到了一扇门。 禁锢着他所有记忆的门,开了一道缝。 他从门缝里,看到了一个没穿衣服,皮肤就像白瓷那样细腻莹白,左肩下刺着一朵红艳艳的花儿,双手环抱在小腹前,微微昂着下巴看着他的女孩子。 女孩子就像一只忽然间闯进狗窝内的小猫咪儿,模样单纯还带有让人心怜的怯生生,可那双带有荧光的眸子里,却透着妖异的古怪。 方圆认识这个女孩子,张嘴就能叫出她的名字--可就在他张嘴要喊时,那扇大门却怦然关闭。 大门即将关闭的瞬间,方圆就看到,女孩子单纯且有青涩的面孔,悠忽变得无比狰狞,眼珠也猛地凸出眼眶,双手抬起扑门后,尖声叫道:“方圆,别走--” 方圆也不想走,因为他马上就能喊出这个女孩子的名字了。 只要能喊出她的名字,方圆消失的记忆,就会像倒灌的江水那样,忽地冲开那扇门,让他想到昏迷前所经历的任何事。 可就在他即将喊出女孩子名字时,门却及时关上--他睁开眼时,欲裂的头疼消失,他已经被吓坏了的卡秋莎紧紧抱在怀中,回到了这个天蓝水绿的世界。 只留下他曾经的记忆,依旧被那扇门死死关在那个黑暗世界中。 我认识她,我也能叫出她的名字--可她,到底是谁? 为什么,我在晃了下这个脚链时,脑袋会忽然那么的疼了一下? 慢慢挣出卡秋莎的怀抱后,方圆死死盯着手中那串脚链,右手竟然不敢动一下。 卡秋莎也看向了那串脚链,眼眸里带着浓浓的惊惧。 就在方圆意识到突如其来的剧痛,就是因为他晃了一下这个脚链后,卡秋莎也想到了这儿。 看到方圆盯着脚链沉默片刻,右手手背上有青筋凸了起来时(他是相当紧张了),卡秋莎连忙颤声说道:“别、别晃它。方圆,给我,把它给我!” 她决定那过这串诡异的脚链后,就把它狠狠扔进大海中,让它永远都不要发出声音,那样方圆就不会发生刚才那般的痛苦了。 铃,铃铃铃! 就卡秋莎很小心又很慢的伸出手,要拿走那串脚链时,方圆忽然晃起了右手,相当用力,近乎于疯狂,两个小银铃,马上就发出极其悦耳的铃铃声。 “啊!” 卡秋莎刚刚恢复一点血色的小脸,再次苍白,低低的尖叫一声中,猛地伸手抓住了拿住了那串脚链。 “没事。” 方圆没有松手,更没像刚才那样忽然头疼欲裂的摔倒,只是茫然看着那两个小银铃,喃喃的说:“我没事,这次,我的头没有疼。” “啊,哦,你没事,这次事。” 卡秋莎连忙用力点头,长长松了口气。 “你松开手呢。” 方圆又说。 “哦。” 卡秋莎乖乖的答应了声,慢慢地松开了手。 虽说刚才方圆摇动小银铃后,没有再出现刚才那吓人样子,可她在松开的手还抬在那儿,做好了随时都抢过来的准备。 铃铃铃。 方圆再次晃动了脚链,小银铃铃铃铃的响个不停,他没有任何不正常的反应。 “还真没事呢。” 卡秋莎这才算彻底的放松下来,缩回的右手用力甩了几下:刚才只是抬了半分钟而已,手就无比的累。 “奇怪,怎么就没事了呢?” 方圆不断晃着小银铃,满脸的不明所以。 卡秋莎小心的解释道:“可能刚才只是凑巧,实际上跟脚链没管系的。” “有关系,直接的关系。” 方圆停止了晃动,看着卡秋莎认真的说:“我能真切感受到,我刚才晃响小银铃时,响声就像一把斧子,要把我脑子里的那扇门劈开。” 卡秋莎眼角迅速抽了下,抬手摸着方圆的后脑:“你、你脑袋里有扇门?” “嗯,有扇门,很沉重很高大的门,里面关着我的记忆,只要我能打开那扇门,我的记忆就会恢复,可无论我多么的努力,都无法打开它。” 方圆想了想,才继续说:“可我第一次摇铃时的响声,就能打开那扇门,让我看到了一个也想跑出来的人。” “谁?” 卡秋莎紧张的问道。 “一个女孩子,我确定我认识她,也知道她是谁。” 简单把刚才‘看到’的瞬间说了一遍后,方圆眼里浮上烦躁的痛苦:“就在我准备喊出她的名字,她也想跑出来时,那扇门就关上了。门在关上时,我听到她在喊我的名字--她在喊我方圆,让我别走。” “原来,我真叫方圆。方圆,就是我。” 方圆抬手,揪住头发用力踩着,嗓子里发出痛苦的哼声:“可是,可是我咋就想不起我就是方圆了呢,咋就想不起了呢?” 卡秋莎连忙把他的手拿开,再次把他拥在怀中时,方圆本能的挣扎--在他四岁之后,就不喜欢被包括母亲在内的任何女人抱在怀中了,因为他觉得那是让男人软弱的开始。 男人,可以无能可以不要脸可以对母狗耍流氓,但绝不能软弱! “别动,方圆,我来告诉你。” 卡秋莎死死抱着他,让他紧贴在自己傲人的怀中,闭眼喃喃的说:“你以前的一切,我会告诉你,原原本本的告诉你。” 无论卡秋莎拥抱他的力气有多大,方圆还是固执的从她怀中挣了出来。 卡秋莎睁开眼时,心在一直往下沉--她能明确感受到:哪怕这个男人失去了所有记忆,哪怕她把她所有的爱,都毫无保留的给了他,可还是无法留住他。 就在卡秋莎心快要沉到冰冷的水底,对这个世界开始绝望时,方圆说话了:“我不喜欢被女人抱在怀里。” 卡秋莎木然的点了点头,哑声说:“嗯,你不喜欢被我抱在怀中。” “因为我觉得,从来都该是我抱着女人。” 方圆说着伸手,揽住卡秋莎肩膀,稍稍用力,就把身体已经僵硬了的女孩子,揽在了怀中,左手在她柔顺的秀发上轻抚着,淡淡的说:“你刚才说过,你要嫁给我,今晚就做我新娘的。” “我说过,我要在今晚做你的新娘。” 已经僵硬的身子,瞬间就化成了烂泥那样的瘫软,再也没有丝毫的力气,却有泪水迸出眼角,让卡秋莎幸福的哽咽起来:“好、好,那你以后就抱着我,永远都不要松手。” “那你跟我说说,我是哪儿人,我们是怎么认识的,我以前都做过哪些事。” 方圆抬头,看着天际远处那朵白云,语速很慢,带着无比的信任。 又有几个男人,在看出女孩子那么爱自己后,还不会信任她呢? 卡秋莎‘辜负’了他的信任。 她没有错。 错的只是她心太小了,除了方圆之外,就再也装不下其他任何一个男人。 她想永远的拥有方圆,像天底下所有痴爱某个男人的女孩子那样,无论是醒着还是做梦,都只爱他自己,期盼俩人能永远在一起,绝不分离。 于是,这半年多来,文化水平已经突进的卡秋莎,就给方圆开始讲她编的故事。 尽管心里带着浓浓的愧疚,却再也舍不得离开这温暖的怀抱片刻,就像当初在逃离那个黑暗世界时,她被方圆背在背上。 方圆是个孤儿。 是从华夏某孤儿院长大的,十九岁那年找到了一份工作--由华夏相关部门的输出劳务公司安排,去南韩打渔(事实上,前些年,华夏确实向南韩、岛国以及东南亚等几个国家,外输了许多劳务人员)。 方圆在南韩工作的第四年,有一天出海时,天气忽变,海浪好像小山般的掀起,又狠狠的砸下,仿佛要把所有飘浮在海面上的船只砸烂,让人们去海底喂鱼-- 就在全体船员奋战怒海时,方圆忽然在滔天巨浪中,发现了一个抱着木板的人。 “那个人,就是我。” 卡秋莎调整了一下趴在方圆怀中的姿势,幸福的叹了口气后,才继续说:“唉,当时我以为,在下一刻我就会被海浪砸进水下,再也浮不上来了,哪怕看到了一艘渔船,凄厉的哭喊着求救--毕竟当时的天气太恶劣了,人们自己都顾不过自己来,怎么救人呢?” 就在卡秋莎被一个大浪砸在海水中,失去知觉要下沉时,一个人忽然出现在了她身边,抓住她头发,把她托出了水面。 任由惊涛骇浪山一般的高,恶魔般的那样咆哮,那个人都没有松手。 “那个人,就是我了。” 方圆笑了下,接口说道:“我舍命救了你。事后,才知道你是个富家大小姐,那天落海,是因为天气突变后,你们所乘坐的游艇被打翻了。被我救了后,你爱上了我,我也喜欢你。可你的家人不同意,因为你是个千金大小姐嘛,我只是个穷打渔的。你努力抗争无效,被强行带回了家。” 卡秋莎被带回家后,不吃不喝以绝食来反抗。 家人被她搞得没办法了,只好向她妥协。 她马上就跑去了南韩,去找方圆--结果,方圆却已经不在了。 但卡秋莎却发誓一定要找到他,非他不嫁。 皇天不负有心人,上帝终于被卡秋莎的痴情给打动了,这才让她在一百多天前,重新遇到了失去记忆的方圆,找到了她的爱。 “咦!你、你怎么知道?” 卡秋莎猛地从方圆怀中挣出,满脸惊讶的看着他,颤声问道:“你、你恢复记忆了!” “没有啊。” 方圆摇了摇头。 “那,那你怎么知道这些?” 卡秋莎在问出这句话时,心中又生出无比的惶恐,仿佛在下一刻方圆就会消失。 更多的,却是后悔:后悔不该编故事骗他! “这是我推理出来的。我觉得唯有这样,才能解释你为啥对我这样好。” 看出卡秋莎脸色不对劲后,方圆有些茫然的问道:“咋,我说错了吗?” 第544章 :你就是我的国王 “没、没!你没说错,跟现实发生的一模一样,所以我才以为你恢复了记忆。” 卡秋莎慌忙摇头,又极快的点头时,内心深处的惧意,却更加强烈:如果有一天,他忽然恢复了记忆,会不会因为我撒谎骗他,就生气不要我了? 看出她神色很不对劲后,方圆也没多想,只是问:“那你知道,我离开南韩后,又去了哪儿?” 就像方圆当初欺骗秦小冰那样,一旦撒谎,就得用更多的谎言,来圆谎。 幸亏现在卡秋莎最近总是看书,所以才能找到合理的谎话来圆谎:“我满世界的找你,找了你整整三年,最后才知道你在离开南韩后,跑去法国外籍军团,当了一名职业佣兵。你还能记起职业佣兵吗?” “这个我倒是记得。法国的外籍军团,可是世界上最有名的职业佣兵了。” 方圆想了想,低头看向了旁边那把长刀,才说:“看来,我在当佣兵的那几年内,肯定学到了很多东西,变厉害了。” “你本来就很厉害的,现在只是更厉害而已,要不然当初你也不敢冒死跳海救我了啦。” 卡秋莎咯咯娇笑了一声时,最后一丝因欺骗而产生的惶恐,愧疚,都烟消云散了。 只有更加坚决的信心:以后,绝不能让他随意接触那些打打杀杀的底层人,任何陌生人,都别想轻易接近他。 我必须得像爷爷改造我那样,去改造他,让他变成一个彻底地绅士--不,是变成国王,西伯集团的国王,和他的王后生儿育女,快乐幸福到白头。 当某个人一旦为欺骗找到了合适理由,那么接下来无论再撒多大的谎,都不会再有丝毫的心理负担。 尤其是关系到真挚的爱情时。 其实,真正的爱情,不就是由谎言铸成的吗? 比方,深爱着妻子的你,在她指着一个比她漂亮一百倍的女人问你,她们俩人谁更漂亮一些时,你肯定会不屑的撇着嘴说:她能有你一半的漂亮,就已经是她的造化了。 当太阳慢慢沉下西边的海水中后,呈现出墨蓝色的夜空内,有无数璀璨的星星,在天上不停的眨着眼睛,轻风也变得亮了起来。 只穿着一身白纱长裙的卡秋莎,感到有些冷,却又舍不得离开方圆的怀抱,只是蜷缩了下身子,又往他怀里钻了下。 “回屋?” 回头看了眼已经亮起灯光,有好多身穿统一制服的漂亮女孩子忙碌的别墅内,方圆轻声问道。 “不想。只想就这样一辈子被你抱在怀中,再也不分离。” 卡秋莎摇了摇头,说出了她的真心话。 “你找了我那么多年,才好不容易找到我,我是不会再离开你的了。” 方圆把她从自己怀里推开,一双眼睛在星空下,看上去比星星还要亮,甚至有微弱的荧光闪烁。 “你、你的眼睛怎么了?” 看着他的眼睛,卡秋莎愣住了。 “没怎么。” 方圆抬手,揉了揉眼睛,又眨巴了几下,才不解的问道:“咋,我的眼睛有问题?” “没什么。” 卡秋莎摇了摇头,指着那把刀岔开了话题,低声说:“方圆,我不想你以后再碰到它--它,可能只会给我们的幸福生活带来危险。” 任何酷爱耍刀弄枪的人,遭遇危险的可能性,要比一般人高很多倍:就会觉得自己有两下子,不惹点事出来,仿佛这辈子就白活了那样。 “好啊,既然你不喜欢它,那么就把它扔掉好了。” 方圆说着,抄起那把长刀,抬手就扔了出去。 刀在星空下飞行时,脱离了刀鞘。 森寒的冷芒一闪而逝后,长刀已经被扔在了十数米外的地上。 方圆醒来后拿起这把刀时,就说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好像多年未见的老朋友见面亲热的握手:无论分离多久,那种感觉都不会失去。 可现在就因为卡秋莎说不喜欢他再碰这把刀,他就毫不犹豫的把刀抛弃了。 一把刀而已--无论这把刀能给他带来何种的感觉,都比不上女孩儿对他的痴情。 真正有责任的男人,无论何时都得做出正确的选择。 卡秋莎盯着远处那把长刀,嘴唇动了好几下,欲言又止。 方圆问:“咋了?” “没什么,就是觉得--扔了也好,就代表着你彻底跟以前那种不安定的生活,说再见了。以后,你就是我的国王,永远都是。” 卡秋莎再回过头来看着方圆时的双眸中,满满的都是幸福。 “那这个呢,也扔掉吧。” 方圆抬起了右手时,两个小银铃发出了轻微的铃铃声响。 为了痴情的女孩子,他都把最男人的长刀毫不犹豫的抛弃,更何况这个只适合女孩子佩戴的小脚链? “不、不,脚链你不能扔。” 卡秋莎摇了摇头。 “为啥?” 方圆有些不解,看着脚链皱眉说:“这脚链,对我有特殊的意义?” “我也不知道。” 卡秋莎犹豫了下,才说:“或许,他是你的某个亲人,给你留下的。我早就找人仔细看过它了,他们告诉我说,这个脚链你已经佩戴了至少二十年了。我只是帮你清洗了一下,连红绳都是原来的那根呢。” 这次,卡秋莎倒是没撒谎。 方圆昏睡不醒装死时,她确实找相关方面的权威人士,研究过他身边的长刀,脚链。 那把刀,堪称当世的神兵利器,要比那些被奉为世界名刀的刀,不知道犀利多少倍,但具体是由什么材质锻造的,又是用什么技术才锻造而成的,这得需要用激光在刀上打眼。 卡秋莎不想方圆的任何东西,都受到任何的认为破坏,所以想都没想,就一口拒绝了。 相比起材质特殊的长刀来说,脚链要好鉴定太多了:根据脚链红绳的磨损程度,至少也得被佩戴二十年了。 红绳,只是用红色细丝绸编制而成。 倒是那两个小银铃,年代倒是很久远,仅凭上面两个华夏古代神兽的雕刻手法,就能推算出至少得有一千年三百年的历史了,足可以追溯到华夏大唐盛世那会儿。 虽说没有哪一位专家,能说出小银铃上干嘛要雕刻两个华夏远古传说中的神兽,但大家都觉得这个并不重要,可能只起到‘护身符’的效果吧。 两个小银铃有一千三百年的历史,红绳却只佩戴了二十多年,那么摆明了这是方圆祖上传下来的。 甚至,卡秋莎都能想象出,这是他母亲给他留下的唯一遗物。 所以呢,卡秋莎喜欢方圆抛弃代表杀戮的长刀,却不希望他把母亲的遗物也扔掉。 尽管这串脚链很诡异,曾经在那么一刻,对方圆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哦,那你的意思,是让我继续佩戴这个脚链?” 方圆轻晃着脚链,问道。 “嗯,这是你佩戴二十多年的东西呢。” 卡秋莎轻轻点头。 方圆有些犹豫:“我一个大男人家的,戴着这玩意,会不会被人笑话?” “谁敢笑话你,我就让谁再也没有机会笑。” 卡秋莎说着,微微昂起下巴,高贵且又不可侵犯的女皇气势,攸地迸发了出来。 就连方圆都无法抵抗--把脚链递给了她:“那好吧,你帮我系上。” 卡秋莎很喜欢为方圆做事,任何事。 纤手灵巧的跳动了几下,小银铃戴在了方圆的左脚脚腕上。 方圆晃了晃左脚,倾听了脚链发出轻微悦耳的铃铃声后,问:“接下来,我还要再在做什么?” “接下来--” 卡秋莎轻咬了下嘴唇,垂下了眼帘。 方圆有些纳闷的挠了挠后脑勺,没说话。 女孩子在沉默片刻,没有等到她所期盼的那一幕出现后,才轻声说:“接下来,就该我抱着你回屋,晚餐后--当你的新娘了啦。” 方圆虽然失忆了,不过男人的本能还在:女孩子有时候,就爱说反话,明明想让男人抱着她,却偏偏说她要抱男人。 那样,男人岂不是很没面子? 方圆可以想不起他自己是谁,但绝不愿意没面子--右手揽住卡秋莎的小蛮腰,左手抄在她双膝弯处,从沙滩床上下了地。 刚下地,身子就猛地一个踉跄。 吓得被他抱在怀里的卡秋莎一声轻呼,赶紧抬手抱住了他的脖子。 方圆昏睡那么久,醒来后只觉得精力无比的充沛,别说是抱一个女孩子了,就算让他去抱十个--估计他也能抱起来的。 不过他毕竟躺了太久,两条腿子虽说没有失去人类直立行走的本能,但却需要一点时间,来习惯心脏抬高时所受的地心引力影响,所以身子踉跄着要摔倒,也是很正常的。 可不敢摔到怀里的女孩子,那样会被人骂无能的。 右脚迅速斜跨一步,身子微微后仰,方圆即将摔倒的身子停住,就在卡秋莎那双痴情的双眸凝视下,慢慢站稳了。 “今晚,真要当我的新娘?” 方圆看着怀里的女孩子,轻声问。 “今晚,你是我的国王。” 卡秋莎轻声回答:“我等这一天,等了太久,一秒钟都不愿意再等下去--除非,你不想要我。” “不会有人骂我吧?” 方圆抬头,看向了藏在夜色中的那些保镖,有些担心的说:“你也说了,其实你家人,是不喜欢我一个穷小子,来迎娶你的。” “他们要是敢骂你,我就跟你私奔。” 卡秋莎咯的一声轻笑,喃喃地说:“跟你私奔,肯定很浪漫。爷爷、瓦尔特他们肯定很头疼。” “好像有人曾经告诉过我说,让老人头疼是要遭雷劈的。” 方圆深深吸了口气,站直了身子,抱着身材火爆的女孩子,脚步轻快的走向了别墅。 他每走一步,左脚脚腕上的小银铃,就会发出铃铃的轻响,能顺着夜色传出老远,最后消失在无垠的星空下。 别墅的客厅正中间的那张长条餐桌上,摆满了用银盘盛着的各种美味佳肴。 餐桌两侧,分列站了两队身穿黑色制服的女孩子,足足二十个。 第545章 :方姑爷的贵族生活 这些女孩子,个个都年轻漂亮,都穿着相同款式、颜色的服装站在一起,能给任何男人造成强大的视觉冲击。 对方圆也是这样。 他只是失去了记忆,想不起以前发生的任何事了,却依旧拥有该有的本能:比方他在抽刀出鞘后,就曾经动作娴熟的斩断了那个案几。 尤其在他抱着卡秋莎走进来后,那些女孩子都齐刷刷的弯腰,娇滴滴的齐声叫‘姑爷,小姐’时。 卡秋莎说今晚就做方圆的新娘,可不是心血来潮的,仅从侍女们的称呼中,就能看出她早就有所‘预谋’了。 卡秋莎从姑爷的怀里跳下来时,脸上又带有了该有的威严,淡淡的点了点头:“嗯,伊娃,克丽丝,你们两个负责伺候姑爷进餐。” 欧洲中世纪那些贵族用餐的贱毛病,在这儿重新上演:足有五米长的餐桌上,摆放了足有数十道山珍海味,却只有两把靠背椅,分别在餐桌的两端。 这就证明,方圆要跟卡秋莎相隔五米,对望着进餐了。 伊娃,克丽丝俩人,是这两列侍女中的小头目,也是最漂亮的。 马上,伊娃俩人就走到方圆面前,一边一个挽住了他的胳膊,玉面含羞的垂着眼帘齐声道:“姑爷,请随我们来。” 其实方圆最希望能跟卡秋莎坐在一起吃饭,不要距离这么远,搞得跟分飞劳燕似的,更不喜欢被这么多侍女伺候着--哪怕捧着个大海碗,蹲坐在门口看着远处的大海吃饭,好像也比现在好许多。 看,方圆只需坐在被拉开的椅子上,伊娃马上就替他围上餐巾,克丽丝拿起了餐具,用目光征询他想吃什么,就会立即取过来,拿小刀割成最适合入口的大小,填进他嘴里。 等他咽下去后,伊娃就会按照他的意思,给他端起或美酒,或牛奶果汁啥的。 总之,方圆着实享受了此前他都从没享受到的进餐:他只需用眼睛看某个菜肴,再张嘴闭嘴的嚼东西就行了。 甚至他都怀疑,如果他不愿意嚼的话,这俩侍女都会两只手按着他下巴跟腮帮子,帮他嚼…… 真搞不懂,那些贵族这样吃饭有啥意思。 就像洞房花烛夜,新郎只需趴在新娘身上,就会有人在后面替他推、拽屁股那样,一点点‘自力更生’的乐趣也没有。 “你吃这么少?” 看到方圆摇头表示吃饱了后,坐在对面的卡秋莎,有些奇怪的问道:“你在昏睡时,最多的一次都能吃两只烤鸭呢。” 方圆这才知道,为啥刚醒来后,卡秋莎就山珍海味的伺候他,却没有给他上最适合的流食了(昏迷好多天的人,就跟饿了好多天的人一样,第一餐要吃流食的,以免把瘪了的胃给撑破),原来他在昏睡中,都始终保持着吃货本色。 想了想,方圆才有些不好意思的说:“我只是不习惯被人伺候。” “那好啊。” 卡秋莎很爽快的抬手摆了摆,说道:“伊娃,你们先退下去,让姑爷自己用餐好了。” 伊娃俩人马上退到了一旁,脸上带着忍俊不住的笑意。 “我不希望任何人看到姑爷吃饭时的样子。” 卡秋莎淡淡说了句后,语气就变得温柔起来:“方圆,你可以自己吃了。想吃多少就吃多少,想怎么吃--哪怕躺在餐桌上吃,也行。” “真的啊,不会有人笑话我吧?” 听到女皇警告后,就赶紧低头的伊娃,听姑爷很是惊喜的这样问道。 “你是国王,无论你做什么,都不会有谁敢笑话你的。” 小姐充满‘溺爱’的声音响起时,伊娃在心中叹了口气:唉,这还是昔日木头般的小姐吗?明明比姑爷要小很多岁,本该在他面前撒娇才对,却表现的好像个慈母那样。看来,爱情真会让人变傻的。 伊娃刚想到这儿,就听到一阵奇怪的声音传来:呼哧,呼哧! 这是什么声音啊,好像动画片的猪抢食似的? 伊娃心中奇怪,很想抬头看看咋回事,可又不敢。 女孩子都有好奇心的,看不到想看到的现象时,会很难受的--伊娃得用力咬住嘴唇,才能逼着自己千万别惹小姐生气。 幸好,小姐关心的声音响起,才解开了她心中的疑惑:“方圆,你慢点吃呢,别噎着。” 原来,那猪抢食似的声音,是姑爷吃饭时发出来的! 上帝,他得多么的风卷残云,才能发出这种声音? 我听人说,吃饭狼吞虎咽的男人,在那方面可是很厉害的--伊娃的好奇,猛地转变到了那方面,就觉得脸儿有些发热,某种从没有过的渴望,越来越强烈。 “伊娃,克丽丝,服侍姑爷去洗澡吧。” 就在伊娃不知道自己在胡思乱想些什么时,听小姐这样吩咐了,赶紧答应了一声再抬起头来时,就看到姑爷面前的堆满了烤鸭骨头,却没有鱼刺。 但盘子里那整条的石斑鱼(足有两千克好不好),都不见了。 孤陋寡闻的伊娃可不知道,方先生吃鱼可是从来都不吐刺的。 咕噔一声,伊娃咽了口口水,呆望着那些空荡荡的盘子:这是姑爷,还是猪啊?华夏《西游记》中,高老庄就有个特能吃的猪姑爷的--别看小姐人高马大的,能受的了他吗? 幸好,就在伊娃瞪着空盘子发呆、却没注意到小姐正黛眉皱起的瞪着她面露不悦时,姑爷的说话声惊醒了她:“咳,那个啥,还是我自己洗澡吧。” “就让伊娃克丽丝服侍你,从今晚后,她们两个就是你的随身、哦,不,用华夏文化来说,就是你的通房丫鬟了,为期一年,期满后各得三百万美金。你要是觉得她们服务的还满意,可以再续一年的。” 这次,卡秋莎没有再‘纵容’方圆,轻飘飘的扔下这番话后,就在两个侍女的陪同下,迈步走向了楼梯。 其实,卡秋莎无比希望,她能亲自服侍方圆洗澡,才不稀罕伊娃等人服侍他呢。 不过被爷爷请来的那位莎拉那娃教授(专门研究古西伯人文化的),一再跟她说什么,真正的贵族,必须得有两个以上的贴身侍女,给予他私生活的全方位伺候。 刚才看到姑爷被人伺候很不爽后,生怕会饿坏了他,所以卡秋莎才断然违逆了莎拉那娃教授的意思,擅自做主让方圆自己用餐。 不过洗澡嘛,是绝不能再让步的了,毕竟不管姑爷爽不爽,少洗片刻也不会有损健康的。 至于伊娃俩人会不会反抗,誓死不从成为他的通房丫鬟--卡秋莎才不会担心。 这二十个被她亲手挑选的女孩子,可都是俄罗斯罕见的原装货。 一年三百万美金的额外报酬(如果怀孕了,还会有特别补助,但她们在期满走人时,不可以带走孩子,而且更不能跟姑爷发生感情问题),足够所有女孩子都抢破头也来争抢的。 果然,其他侍女在看向伊娃俩人的眼神中,就充满了无限的羡慕嫉妒恨。 伊娃俩人,则欣喜若狂的走到方圆身边,娇滴滴的说:“姑爷,请。” 方圆有些傻。 一直到躺在十多平米大的浴池内,两个身无寸缕的女孩子左右蹲在他身边,小手温柔而有力的替他洗澡时,还在犯傻。 这可是在他失忆之前,也没经历过的好事。 怪不得,人们都哭着喊着的当贵族啊。 当然了,你可千万被蔑视方先生是个土包子--人家以前也曾经跟漂亮女人共洗鸳鸯浴的,却从没有这样光明正大过,更是他的王后亲自給他安排的。 男人嘛,就算是再犯傻,可在两双小手总是有意无意的乱碰后,还是会忍不住的要做点什么的。 反正王后也说了,伊娃俩人从今晚开始,就是他的人了。 更何况,方先生可是足足小半年,都躺在哪儿养身体了,那个小蝌蚪差不多快要变成青蛙了,正哭着喊着的哀求主人放他们一马呢。 “姑爷,今晚、今晚不行的。” 就在姑爷犹豫了好久,才鼓起勇气抱起克丽丝时,女孩子却羞红娇面的躲开了。 不行? 靠,你想违约? 姑爷一瞪眼时,正给他搓背的伊娃,小嘴凑在他耳边,吐气如兰的柔声说:“姑爷,您要先跟小姐后,才能轮得到我们--这是合约里明文规定的,是规矩。” 姑爷很讨厌规矩。 不过,当他裹着浴巾,在伊娃俩人的带领下,来到卡秋莎的闺房内,看到炕上那个好像波斯猫那样蜷缩在被单下的女孩子后,这些讨厌立马就灰飞烟灭了。 伊娃伸手,拽住姑爷腰间的浴巾,轻轻一拉。 墙上大镜子里(据说,这玩意可以有助姑爷跟小姐的性趣)姑爷的伟岸样子,就尽显无遗,让伊娃俩人再次咽了几口口水后,才满眼幽怨的悄悄退出了房间。 卡秋莎背对着方圆,却能从镜子里看到他,心儿砰砰的跳个不停,更有了说不出的畏惧:明明盼了太久,可当这一刻真来临后,她却又无比的心慌,怕。 她怕,当然不是怕姑爷的伟岸了。 而是怕这一切--只是无数次午夜醒来的梦。 站在四周墙上、天花板甚至地板上都镶嵌着镜子的房间里,方姑爷傻楞了足有三分钟后,才走到了炕前,看着已经紧闭着双眸,全身肌肉都绷紧的女孩子,问道:“你、你这样做,你家爷爷会同意吗?” 卡秋莎没说话,就像没听到。 方圆只好又说了一遍。 她才蚊子般的哼哼道:“他比我,更希望这一天早点来到。” 他一个老不死的,为啥会有这么不纯洁的想法? 奇怪。 奇怪的方姑爷,不愿意再想这些破事:女孩子都这么说了,他还能说什么? 做什么? 哦,该做什么,方姑爷倒不需要别人来提醒,男人的本能在这儿呢。 轻轻掀起女孩子身上的被单,方圆就看到了一张白玉雕刻般的后背。 后背上左肩下,有一颗黑色骷髅头。 第546章 :夏小韵才不是你女儿! 看到那些骷髅头后,陈婉约就呼吸加速,全身发软,在两个艳阴使松开她后,烂泥般的瘫倒在了地上。 一堆的骷髅头,足有五十个之多。 大部分都已经发乌,可还有几个上面还带着没有腐烂的腐肉,散发出异常难闻的气味,就连那两个艳阴使都受不了,更不会管陈婉约受不受得了,就转身快步走了出去。 如果卡秋莎在这儿的话,肯定能一眼看出,这个差不多有二十平米大小的洞穴,就是她生活了十八年的地方。 洞穴外面的长长巷道两侧,还有若干个小洞穴,原先里面住着一些被水暗影称为蚯蚓的人。 卡秋莎母亲燕子,就是在这个地方呆了十数年,被墙上的镣铐缩着,成为那些蚯蚓们唯一‘休闲娱乐’的工具。 卡秋莎在被方圆救出去之前,能够保护她的清白身躯,除了燕子的拼命抗争之外,就只能依赖上帝的开恩了。 尽管上帝那个老东西,从来都不管闲事,可在睡懵了时,偶尔也会做那么一两件好事的,比方能让方圆救出卡秋莎后,就遇到了波斯塔夫。 陈婉约也知道这里面,曾经有个悲苦的女人生活了十数年之久,还知道外面巷道两侧的蚯蚓们,早在方圆来过之后,就被那些吸血蝙蝠都杀干净了。 更知道,当前的这个黑暗世界中,再也没有那个手持一把超大斩马刀的男人,打着个红灯笼,好像冥界唯一的正气化身,能让所有的蚯蚓、吸血蝙蝠还有那些拐角处的不明生物所惧怕。 陈婉约现在已经知道那个男人叫天狼星了,是华夏早在二十多年前,派在这儿的守护神,只为阻止今年春分之夜‘破茧而出’的至邪之物。 但很可惜,他没有挡住九幽王。 所以他死了,还有他的十数名手下。 所以九幽王涉世,才打伤了方圆,导致她不顾羞耻的抢走女儿深爱的男人,被传染上尸毒后,又在一个必须离开的时间,离开了方家。 陈婉约知道,她肯定会死,而且还会死的苦不堪言。 既然很快就要死了,那为什么不趁着还不是太痛苦时,以主动结束自己生命的方式,让自己‘幸福’的死去呢? 陈婉约的幸福死亡方式,是跳江。 在被冰冷的江水彻底包围后,陈婉约就以为她死了。 可偏偏,她又活过来了。 活在一个什么都看不到的黑暗世界中,陪伴她的,是穿过她琵琶骨的细钢丝,还有只能听到脚步声,却看不到是谁仍进来的食物。 她什么都看不到,却能猜到她来到了哪儿。 琵琶骨被细钢丝穿过后,不但无比的疼,更让她丧失了求死的力气,哪怕咬断舌头的力气--所以,她好像必须得痛苦的活下去。 她可以绝食。 不过绝食一天后,她就放弃了:黑暗中,有两个以上的人出现,掰开她的嘴巴,就像填鸭那样给她伸进一根罐子,往里打流食。 那是一种比死还要更难受的痛苦,所以她只能活着,在黑暗中。 也不知道过了多少天,就在陈婉约以为她会被整个世界所遗忘时,她被带出了那个世界,扔在了这间有火把、地上还铺着破衣服的屋子里(姑且叫屋子吧)。 在看到那两个女人后,陈婉约就知道她没有猜错:那俩女人,曾是她过去的‘同事’,两个货真价实的艳阴使。 让她来这儿的人,只能是这个黑暗世界中的绝对主人。 嗯,就是绝对主人,在贪狼星死后。 那么,主人会是谁呢,难道潜伏在方圆身边的九幽王,又回来了? 陈婉约烂泥般的趴在地上,休息了很久后,才慢慢的坐了起来。 穿过她琵琶骨的细钢丝,已经被那俩艳阴使,给牢牢固定在了墙壁上的铁环中,就是燕子曾经用过的那个。 她靠在墙壁上,看向了那堆骷髅头。 数十个骷髅头,被排成了金字塔的形状,最上面的一颗,腐肉最为‘新鲜’,应该是没死多久。 陈婉约能看出,骷髅头这种排列方式,就是京观。 京观,原本是古代为炫耀武功,聚集敌尸,封土而成的高冢,但在隋炀帝第一次远征高丽失败后,朝鲜人就再次创新了京观的概念:只用三十万大隋精锐府兵的人头,来堆起京观。 (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北边那些人就算死绝--不能再说了,会被那边特工追杀的)。 陈婉约痴痴看着这个小京观,神色木然。 她确实还有一个健康活人才有的特征,但她的灵魂早就死了。 所以,她才不在乎她的皮肤,比以前更加光滑白腻,容颜比以前更加年轻--就连种了尸毒后该有的咳嗽,都早就消失了。 喂食她吃的流食中,肯定夹杂着能解开尸毒的解药,更有能让她骨骼密度增强的某种东西,所以她才能越来越年轻漂亮。 可这有什么呢? 灵魂都已经死了的人,是绝不会在意这些的。 我死后,脑袋会不会被放在京观最上面?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陈婉约呆滞的眸光,才微微转动了下,看向了京观的最上面。 金字塔般的京观,有底座,自然也得有观尖。 现在京观却没有观尖,也就是说还少一颗骷髅头。 就在陈婉约想到这儿时,忽然有个很好听、却又很空洞的女人声音,在她背后幽幽传来:“你是不是在想,等你死后,你的人头就会被放在最上面?” 陈婉约眼角猛地一跳,缓缓回头看去,就看到了个女人--还是个女孩子? 她不知道该怎么来形容这个女人。 直觉告诉陈婉约,这个女人的实际年龄,就算比她小,也得有三十五岁左右了。 可女人的容颜,却偏偏比她女儿夏小韵还要年轻。 也更漂亮。 除了眼神无比的空洞,偶尔有荧光闪现外,她绝对是当世最最美丽的女人。 无法看出多大年龄的女人,只穿了一件黑色轻纱长袍。 只穿了一件的意思呢,就算没有风吹来撩起长袍,也能清晰看到她傲人异常的身体。 黑袍垂到脚腕处,露出一双好像阳春白雪般的玉足,那么完美,让生机已绝的陈婉约,都忍不住的怦然心动,蓦然产生了无法压抑的冲动。 天上地下人间,包括九霄云外,都无法再找出一个比女人还漂亮的女人了。 幸好,陈婉约很快就看到了黑袍上绣着的大朵大朵红色彼岸花,那种忍不住要匍匐在她脚下,要用嘴去吻她脚趾的冲动,才攸地灰飞烟灭,看向了她的脸。 当她们的眸光对视后,陈婉约再也没有了一点点的那种想法:看身体,这个女人有着让陈婉约这种大美女都想犯罪的资本;但看到她的眼睛时,却在像看一个死不瞑目的尸体。 正常人,有谁会对一具尸体有那种兴趣? 看着那双毫无生机且又空洞的眸子,陈婉约嘴巴动了几下,却没有发出声音。 她缄默的时间已经太久,说话的功能已经蜕化太多了。 女人没有催她,就这样静静的站在那儿,那双无比空洞的眼眸,定定的看着她。 “你--你就是九幽王?” 也不知道努力了几次,陈婉约才慢慢恢复了她说话的功能。 “九幽王是不会来这儿的,而且,他也已经快要死了。” 女人木然的说道。 “九、九幽王会死么?她不是长生不老,跟黑暗一起永世长存?” 再说话时,陈婉约的声音就流畅了很多。 “九幽世界,永远长存的只有女人。九幽王,只是让女人生命延续下去的必需品罢了,就像你们尘世间的雌螳螂,产子后就该被后代吃掉。” 女人打了个相当通俗易懂的比喻后,又说:“真正的世界,本来就该有雌性来主宰,创造。雄性,只能算是一个必须存在的过客。” 陈婉约嘴角抽了下,缓缓摇头:“我听不懂。” “你也不需要听懂,你只要知道任何世界中的雄性生命,都是该死的就是了。” 女人那双空洞眼睛,上下眨了下:“我觉得,你该深有感触才对。夏天问是怎么利用你的,你应该比谁都清楚才对。” “他只是被迫的,我现在才不会怪他。” 陈婉约忽然笑了笑,身子放松下来,说:“只要我女儿能活的好好的,无论我遭受多大的痛苦,我都不会在乎的。” 女人也笑了,本来应该很动人,却又偏偏很诡异的笑:“可夏小韵,才不是你的女儿。” “什么?” 陈婉约一时半会的没听明白女人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下意识的问了句。 “你以为,值得你牺牲一切去保护的夏小韵,才不是你女儿。” 女人继续诡异的笑着,语速很缓慢,足可以让陈婉约听清楚,并能充分理解。 “楚词不是我女儿?” 陈婉约呆愣片刻,就开心的再次笑起来:“九幽王,像你这么大的人物,却用这种超低级的谎言来欺骗我,你不感到害臊吗?” “哦,我差点忘记了,像你这种只能毒蛇一样生活在黑暗中的鬼东西,是不懂得害臊的。咯、咯咯!” 陈婉约越说,越觉得好笑,银铃般的笑声,传出巷道,消失在无边的黑暗中。 女人没有再说话,只是看着她笑,眼眸空洞木然。 陈婉约的笑声停止,眼眸中慢慢地浮上了恐惧。 她有了种特别强烈的直觉:女人没有撒谎。 在她的最后一缕笑声也消失后,女人才木然的问道:“你笑完了吗?” 陈婉约缓缓的点了点头。 “那好,我来告诉你,夏小韵不是你女儿。” 女人第三次说出同样的话后,顿了顿,才又说:“你真正的女儿,就是现在外面打伤方圆,让他中了尸毒、导致你傻兮兮自荐枕席、被你们称为九幽王的九幽王。” 从没有过的冰冷,瞬间把陈婉约包围。 让她全身都在发颤,牙齿格格作响,无法忍耐的张嘴,发出了一声尖叫:“啊!!” 第547章 :痛苦也是一种享受 看着白玉雕刻般的后背上那颗骷髅头后,过了了很久,方圆都没有说话,更没有任何动作。 卡秋莎蜷缩着身子背对着他,随着时间一秒一秒的过去,全身的肌肉、神经越绷越紧,无论怎么用力咬着嘴唇,都无法阻止身子在发抖。 感觉浑身都在发烫微微眯着眼的卡秋莎,就算不通过镜子,也能猜出方圆发呆,是因为看到了她后背上的黑色骷髅头。 她忽然很怕。 怕方圆在看到骷髅头后,会回想起在罗布泊内那曾经的一切。 只要方圆回想起那一切后,就会知道她撒谎欺骗他了:他确实救过她,可绝不是在大海上,而是在那个无比恐怖的黑暗世界内。 “你很--紧张?” 方圆慢慢坐在了炕上,左手在那颗骷髅头上缓缓抚摸着。 卡秋莎不敢说话,却闭紧了双眼,心中祈祷伟大的上帝:就算方圆能回想到什么,继而察觉出她欺骗了他,也不要就此生气而一走了之,最好是给她个解释的机会。 “这是胎记,还是刺青?” 方圆又说话了。 猛地,神经即将绷断,心脏快要蹦出嗓子眼的卡秋莎,彻底放松了下来,浑身一点力气也没有,有细细的汗珠浮了上来,低低的回答:“是、是胎记,我们西伯人特有的种族遗传胎记--以前,我曾经跟你说过的。” “哦,是吗?我也想不起来了。” 方圆慢慢躺下来,慢慢伸手抱住了她的腰,说:“不过这玩意在你身上,无形中让你平添了几分魅力。嗯,就是特别吸引男人心动的那种邪恶。” 方圆说的不错,白瓷般细致光滑的皮肤上(因为特殊的成长环境,卡秋莎可不像她的祖辈那样,汗毛孔粗大,好像猪皮似的,而是比亚洲人种的皮肤还要细腻),忽然出现这么一颗诡异的骷髅头后,绝对会产生一种让男人无法抗拒的邪恶。 就好比现在都市女孩子,为了平添自己魅力,都在身体某个部位,会刺上蝎子、毒蛇啥的,就能把‘美女与野兽’的另类魅力,给彻底激发出来了。 “你、你喜欢吗?” 卡秋莎低低的问道。 “说不上喜欢不喜欢。不过我却觉得,正因为有它的存在,所以才让我要占有你的欲、望更加强烈。” 方圆想了想,实话实说。 “那--就好。” 卡秋莎轻轻吐出一口气,睁开了眼睛。 方圆抬手扳着她肩膀,稍稍用力,让她翻过了身。 看着嘴唇在哆嗦的女孩子,方圆觉得他有必要再问个问题:“你确定,你家大人不会反对我这个穷小子?” “我确定,他比我还要期盼这一天的到来,因为所有人都希望,我能尽快生一个小宝宝,成为西伯集团的第三代继承人。” 卡秋莎看着方圆的眼眸里,全是如水的柔情。 “那我开始了。” “嗯。” “放松些,别紧张。” “等、等等。” “怎么了?” “疼--吗?” “不等,一点都不疼。” “真得?” “我骗你呢。” “那你开始吧……要轻些。” “做好准备了?” “嗯。” “全身放松。” “嗯。” “不、不疼是吧?” “啊--” “咋了?” “你、你骗人--疼,很疼!” 女孩子泪水猛地迸溅出,喊出这句话时,放在他后背上的左手,猛地抓了一把。 “很快就不疼了。” “你骗我!” “这次可没骗你。” 方圆低头,在女孩子红红的唇儿上轻啄了下,低低的声音充满了不真实的蛊惑:“接下来,你会感觉自己像是在飞,从很高很高的云彩里飘呀飘的,就像做一个独特的美梦那样,忘记所有的一切。” 卡秋莎轻轻吸了下鼻子,低声问道:“那,我还会醒来吗?” 陈婉约醒了过来。 女人并没有动手,只是重复说了她说过的一句话,她就发出一声痛苦的惨叫,双眼翻白的昏了过去。 昏迷后去过的那个世界,无比的黑暗,冰冷。 她醒来后的世界,却比昏过去的那个世界,还要残酷,正如身穿黑色绣花轻纱长袍的女人,依旧站在那儿,眼神空洞且又木然的看着她那样。 一个人,能被别人的一句话给打击的昏过去,那句话得有多么的可怕? 陈婉约深有感触。 她恶狠狠的瞪着女人,全身都在发抖,嘴角更有鲜血淌下。 女人就这样看着她,空洞木然的眼眸中,慢慢浮上一丝幸灾乐祸的样子。 “你、你没有骗我。” 紧攥着双拳的陈婉约,在手指甲慢慢刺进掌心时,终于说话了。 声音中,带着连她自己都无法相信的冷静。 女人笑了下,应该是很美丽却偏偏又很诡异的笑:“你是尘世间最最可怜的女人--无论是谁,都不忍心欺骗你的。” “那个让方圆种了尸毒的九幽王,才是我的亲生女儿?” 陈婉约抬手撑着墙壁,慢慢站了起来。 尽管她双膝在打颤,身子更是抖的厉害,可还是站起来,一步一步的走到了女人面前。 眼看就要鼻尖碰到女人的鼻尖时,女人好像有些忌惮她双眸中浓浓的恨意,下意识的后退了一步。 “怎么,你怕了么?咯咯。” 陈婉约疯狂的咯咯娇笑一声,继续逼近--细钢丝绷紧,拽住了她的琵琶骨。 撕心裂肺的身体疼痛,却无法给她造成一点点的影响,她依旧固执的向前踏步。 女人没说话。 她实在懒得跟一个失去理智的女人说什么,再次退后了一步。 原地踏步的陈婉约,终于意识到无论她怎么努力,都无法走到女人面前后,这才慢慢倚在了墙上,再次问出了那个问题。 “我已经说过了,谁都不忍心欺骗你的。” 女人慢悠悠的回答。 “那你告诉我,从小被我抚养长大的楚词,是谁的女儿?” 陈婉约问出这句话后,才感觉到了揪心般的疼,本来就惨白的脸色,立马变成了死灰色。 “她的亲生母亲嘛。” 女人慢悠悠的说着,看向了陈婉约背后的那座京观。 陈婉约下意识的回过头,也看了过去时,就听她说:“在最下面。没有了生命力的骷髅,是最适合放在最下面的。” 虽说女人已经明白无误的告诉陈婉约,说京观最下面有一颗骷髅头,才是夏小韵的亲生母亲,但最底层也有七八个,而且都是一个样子的,实在无法分辨出哪一个才是。 况且,陈婉约也没打算去找那两个骷髅头,只是看了片刻,就依着墙壁慢慢出溜到了地上,哑声问道:“你能跟我说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吗?看在我--是一个可怜人的份上。” 每隔五十年,被封印在罗布泊下某个黑暗世界的生灵,就会迎来一次涉足中原的机会。 成功,它们就能掌控外面的那个世界。 失败了,它们最多被打回原世界,邪恶力量却不会消失。 这种五十年一次的循环,已经延续了上千年。 站在女人的立场上,上千年的时间都没冲出黑暗走向世界,这无疑是相当悲哀的,让它们无比愤怒的,却又无可奈何的。 因为它们在五十年的时间内,无论积攒多么骇人的力量,可最终都会被外面那个世界中的人类打回原形。 当然了,外面那个世界的人类,会因此付出记起惨烈的代价。 历朝历代,都是如此。 痛定思痛--就像外界科学界总会在一次试验失败后,会从失败中总结经验,避免在下一次的试验中再犯同样的错误那样,黑色时间中的它们,也在为它们的最终梦想改进着方式。 上世纪六十年代出的那次春分,经过上千年不断改进的黑暗世界生物,终于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黑暗世界的主人,在付出很大的代价后,终于促使两朵彼岸花盛开,来到了地面上。 但无比可惜的是,就在它们‘兴高采烈’的要冲出罗布泊,去占领那个花花世界时,意外发生了。 “我们说什么也没想到,胜利在望时,忽然有三颗原子弹--” 女人说到这儿时,从容优雅的声音中,攸地浮上浓浓的不甘恨意,嘎声说道:“就在我们周围爆炸!数百上千的先辈,只是在瞬间,就化为了灰烬!惨象--惨不忍睹。” 陈婉约笑了:“咯咯,很可惜啊,我晚生了好多年,没能亲眼目睹当时原子弹爆炸后的盛况。唉,还真是遗--呃!”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觉得脖子一紧,倚着墙的身子就像被一根绳子给吊起来那样,离地足有半米。 原来,她被悠忽飘到她面前的女人,抬手掐住脖子举了起来。 没有丝毫的费力,就像在举着一个纸人那样,那双空洞木然的双眸中,燃烧着愤怒的火焰。 那张无比妩媚精致的脸,也变得是那样狰狞,可怕。 被上吊的人,滋味当然不好受,尤其是在看到自己舌头都慢慢伸出来后。 可陈婉约却固执的笑着,很用力的笑。 嗯,她这时候笑的样子,肯定很难看。 但这有什么呢? 死了,也要笑! 女人当然不会让她就这样死去,就在她双眼慢慢翻白,生命迹象即将消失时,松开了手。 砰的一声,陈婉约摔倒在了地上,顷刻后就双手捂着脖子,剧烈咳嗽了起来。 “在我不让你死时,你是死不了的。” 女人又已经退回了她原先站立的地方,那张脸也恢复了曾经的美丽,好像从没有可怕过那样:“所以,你最好再试图激怒我,那样除了让你受罪外,你什么都得不到。” 陈婉约慢慢坐了起来,依旧拿手捂着脖子咳嗽着,艰难的笑道:“其、其实你根本不知道,痛苦,有时候也是一种享受。” 卡秋莎终于相信:痛苦,有时候竟然也是一种享受。 此前的大半年中,她在书本上读到‘痛并快乐着’这句话时,还是很不解的。 因为她觉得,痛跟享受,完全是冰与火的对立。 第548章 :九幽世界的九幽夫人 为了验证痛并快乐着这句话有没有道理,不谙世事的卡秋莎,可是做过一次试验的。 那一次试验后,她就不相信这句话了:傻兮兮的孩子,用力拧自己腿上的肉。 除了很疼很疼、松手后那地方有了青瘀之外,哪有一丝快乐可言? 尤其是每当想到那个承诺跟她相依为命的男人时,她的心都会疼的滴血,更谈不上从中享受到什么快乐。 上帝相信:现在已经知道自己是俄罗斯、甚至全世界都很有势力的卡秋莎,如果知道是谁说出了这句话,她肯定会找到那个人,拿刀子慢慢割他的肉,再让他说说快乐的理由-- 幸好,说过这句话的那个人运气不错,在西伯集团小公主还没有找到他时,方圆就用实际行动,来告诉她这句话是绝对正确的。 原来,痛并快乐着这句话,是在这种情况下才说出来的。 看着那张极其渴望就这样看一辈子的脸,仍然痛着却又明显感觉到自己真在天上飞的卡秋莎,情不自禁的从张嘴,发出了猫儿般的叫声。 “还疼吗?” 方圆问。 “疼。” 卡秋莎哼哼着回答。 “那就停止?” 某个明明失去记忆,却依旧保持他龌龊本性的男人,很‘体贴’的问道。 “不、不行!” 卡秋莎想都没有想,就一口拒绝。 却在看到男人脸上露出促狭的坏笑时,才猛地明白他在‘逗你玩’,脸儿攸地飞红,娇羞的样子就像夜风吹过池塘中的那朵水莲花。 再看向陈婉约时,女人空洞木然的双眸中,浮上了明显的羡慕之色。 因为她很清楚,在她的世界里,痛苦永远都无法产生人类才能体会到的快乐。 “你继续说,我保证不会再刺激你。” 陈婉约终于停止了咳嗽,微笑着抬手做了个请的手势,贵妇范儿十足。 “哼。” 不屑的冷哼一声后,女人才继续将她想讲得那些:“那次灾难过后,才让我们意识到,外面那个世界,已经不再是我们所理解的世界了,他们已经掌握了让我们彻底绝种的可怕武器。” 幸好,黑暗世界藏的足够深,只要它们能藏起来,哪怕外界武器的摧毁力再强大,也只能像、像狗吃刺猬那样,无处下口。 外界只能采取最最保守的方式,派遣勇士来守候黑暗世界的出口。 带领那些勇士常年守候在黑暗世界中的人,被称为天狼星。 外面那个世界根本不知道,黑暗世界中的生物,再次从灾难性的失败者,总结出了教训,改变了涉世方案:提前在外界布局。 每次灾难要涉足中原时,都得需要两个必须的条件。 第一:并蒂彼岸花开。 第二:花要开,必须得有使者前去接应。 “那个九幽王,就是接应彼岸花开的使者了?” 陈婉约听到这儿后,忍不住的问。 “对。” 女人点了点头,邪魅的笑了笑:“其实她就是个使者而已,才不是什么九幽王。既然你们喜欢这样称呼她,那么我也叫她九幽王吧。呵呵,九幽王,是活不了多久的,更不会主宰九幽世界。” 陈婉约嘴角猛地抽了下,随即恢复了正常,很随意的问道:“哦,原来这地方,叫做九幽世界。嗯,这名字,委实比黑暗世界更好听,更形象些。夏天问,以前可从没告诉过我的。” “这儿叫什么名字,并不重要。” 女人淡淡的说道:“就像你们称我们为至邪之物,是一个道理。” “你们的存在,确实违逆了自然科学,说什么是至邪之物,是很形象的。” 陈婉约更正道。 女人嘴巴动了动,看样子想反驳陈婉约,却又闭上了嘴。 陈婉约低头,看着自己被刺出血的掌心,问道:“那么你呢,你又是谁?” “既然有九幽王,那么自然就会有九幽夫人了。” 九幽夫人淡淡的回答。 “哦,九幽夫人这名字,可比那什么艳阴使之类的,要拉风太多了。” 陈婉约赞了一个,再次抬手:“你继续。” “五十年之前,对九幽世界关系重大的两朵彼岸花,是雌花在九幽世界,雄花在尘世间的。” 九幽夫人继续她的话题:“两朵花分开,那是因为雌花性属阴柔,适合黑暗。雄花性属阳光,必须得在外界阳光下。一阴一阳,阴阳相济,才能生太极,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出八卦,八卦生万物。” “听着很耳熟,很有道理的样子。” 陈婉约喃喃的说。 九幽夫人所说的这些,当然很有道理,这可是华夏传统文明代代相传下来的,大到宇宙洪荒,中到天地阴阳,小到万物生存,无不遵照‘阴阳相济’的道理。 早在五十年之前,两朵能关系到九幽世界的彼岸花,就是分开的--直等到九幽夫人要率众‘而出’之前,雌花才会在使者(暂且称之为九幽王吧)的保护下,去外界寻找雄花。 雌雄相交就像天地相合会下雨那样,会促生万物生长,彼岸花开。 彼岸花开后,就会簇生一种神秘的东西,揭开封锁九幽世界的封印,让九幽夫人涉足中原。 上千年来,九幽世界一直这样运作的。 不过,这样运作却有它的弊端。 “什么弊端?” 陈婉约越来越感兴趣。 “就像外界的孔雀那样,雌孔雀外形不起眼,但雄孔雀却美丽异常那样。身携雄性彼岸花的男人,对外界女人的魅力,是绝对无法抵挡的,所以那朵花又被称为万花之王。” 九幽夫人淡淡的说:“女人为花,没有那一朵花儿,不想膜拜万花之王--就像你一样,当初在跟方圆发生那种关系之前,你敢说你完全是为了夏小韵考虑的吗?” 陈婉约不敢说。 她在愣了下后,就垂下了头。 因为人家九幽夫人没有说错:从看到方圆的第一眼起,她心中就有了不健康的想法,哪怕明知道他是女儿喜欢的男人。 不过人性、伦理的存在,始终牢牢约束着她,只能借着‘化身’艳阴使时,抒发想成为他女人的迫切。 后来,九幽王打伤方圆,让他种了尸毒,夏天问的出现,才促使陈婉约终于迈出了最后一步。 看到陈婉约不敢跟自己对视后,九幽夫人无声的冷笑了下,言归正传:“就因为万花之王总能轻易吸引女人的喜欢,所以雌花涉世后,要想得到他,必须得跟那些爱慕花王的女人竞争,这就在无形中,大大增加了彼岸花开的难度。” 早在五十年前那次灭顶之灾之前,九幽夫人就在考虑该怎么解决这个难题。 遭受彻底打击后,九幽夫人终于改变了策略。 “你们改变的策略,就是让雌花在外界成长?” 陈婉约猜到了九幽夫人的方案。 “是的。就是让雌花在刚出生后,就送她到外界,再暗中帮她结识雌花,俩人产生爱情--那样,彼岸花开的速度,就会大了许多。” 九幽夫人点了点头后,空洞木然的双眸中,攸地又浮上愤恨之色:“可该死的刘伯温,却为我们彼岸花开平添了许多难度!” 陈婉约无比奇怪:“怎么又扯上刘伯温了?刘伯温,就是明朝那个刘基吗?” “不是那个该杀的,又会是谁?” 九幽夫人冷笑。 “他又是怎么为你们平添难度了?” 陈婉约这会儿恢复了很多力气,再加上女人的好奇心,使她看上去无比的精神百倍。 “明朝之前,雌花涉世时,都会穿一双能吸引雄花主动追逐的绣花鞋。” 九幽夫人说着,低头看向了自己那双完美的秀足。 陈婉约也看了过去,随即恍然大悟:“哦,我知道了!那双绣花鞋,其实就是你穿的那双。雌花涉世时,你就会把绣花鞋借给她穿,才能让她拥有让雄花无法抗拒的魅力。那双绣花鞋,之所以有那种神奇的功能,就是因为存有了你的气场!没有鞋子,雄花是万万不会跟雌花互动的,就像方圆不能对楚词做什么,那是老天这样安排的!” “但后来,刘伯温为了让人间尽可能的太平,就在打败了你们的一次入侵后,把那双绣花鞋分开藏了起来。所以,彼岸花要想盛开,必须得先让雌花穿上那只鞋子。” 脑洞大开的陈婉约,越说越激动,却又无比的困惑:“刘伯温,当年为什么不销毁那双绣花鞋,而是继续留着它贻害人间?” 九幽夫人冷笑:“哼哼,你自己刚才都说了,那双绣花鞋的存在,是老天这样特意安排的,他区区一个牛鼻子老道,除了分开那双鞋子四处藏之外,哪有毁掉鞋子的能力?” “也是,有道理。” 陈婉约呆了下,又问:“那,为什么鞋子会落到他手里?” “花开后,花就会谢;花谢后,花就会死;花死了,他当然能找到那双鞋子。” 九幽夫人淡淡的说:“自从刘伯温这样做后,后人都学了个有模有样,所以我们要想花开,必须得先让护花使者帮雌花找到那双鞋子。那些人藏鞋子的本事,也是大有长进。什么千年的地下古城,古墓--只有你想不到的,却没有他们做不出来的。” 刘伯温认为,把鞋子分开藏在那种地方,就是想借助古城、古墓特有的阴寒之气,来化解鞋子所具备的特殊邪力。 看到九幽夫人说完这句话后,就久久盯着她那双玉足不语,听故事听上隐的陈婉约,就催促道:“别愣着啊,你继续。” “完了。” 方圆说。 “什么完了?” 卡秋莎不明白。“ ”完了,就是我已经缴枪了。“ 方圆抬起头时,脸上满是无比郁闷的神色。 他以为,他刚才的表现已经够勇猛了,一般女人,尤其是刚破瓜的女孩子,压根抵抗不住。 可很是出乎他意料的是,已经彻底从痛苦中享受到乐趣的卡秋莎,却更加的精神百倍。 看来,这跟她是西伯人有关。 第549章 :我就是爱上他了! 自从世界上有了人类后,就有无数的族群,慢慢消失在了历史长河中。 一个族群的消失,有的是因为席卷整个族群的疾病。 有得则是因为战争,就像华夏汉族,早在东晋末年的五胡乱华时,就差点被那些鲜卑等异族人给猎杀干净,眼看就要快到了灭种亡族时,幸亏冉闵大帝横空出世,广发杀胡令,挽救了汉族。 但有的族群的消失,却是因为自身基因传承的原因。 肩后扛着个黑色骷髅头的西伯人族群就是这样。 在古代,相比起那些人员鼎盛的族群来说,西伯人更聪明,作战也更勇敢,但他们却面临着一个致命的威胁--他们对私生活方面的要求,相当高。 像方先生这么勇猛的男人,得使出浑身解数来,才能让卡秋莎忘我的享受,那么换上一般男人,绝对做不到让女人高兴。 就像男人不高兴了,就无法让女人怀孕那样,女人不高兴了,就算男人再高兴--也不会怀孕。 特殊的传承方式,导致西伯人的生存率越来越低下,再加上近代战争频发,所以他们的族群就慢慢灭亡了。 简单的来说呢,就是卡秋莎如果爱上别的男人,她这辈子怀孕的几率,绝对会小于百分之零点几。 幸好,她遇到了修炼过阴阳合的方先生。 这可能是老天爷,也不想让西伯人这个族群,就这么快的消失吧? 方先生可不知道他正肩负着延续一个族群的重任,只是为没能让卡秋莎投降而遗憾,觉得很没脸,就说:“嗯,那个啥,等我休息下,咱们再继续。” “好呀,最好是今晚都不要停下。” 女孩子说出这句心里话时,还是很害羞的。 尤其是看到方圆用古怪的目光看着她后,更是一把扯过被单蒙住了头,修长的右腿却灵敏的上翻,弯出很诡异的角度,秀美的雪足,抵在了他下巴上,小声的问道:“你说,我的脚好看不?” “好看,这绝对是我看过的最美的一双脚了。” 提醒盯着她自己那双雪足发呆的九幽夫人、继续讲故事的陈婉约,听她忽然问出这个问题后,想都没想就点头说出了心里话。 “如果我要是穿着那双绣花鞋,会比这好看一万倍。唉,可惜--” 幽幽叹了口气后,九幽夫人才抬起头,看着陈婉约问道:“刚才,我讲到哪儿了?” “你讲的很乱,又穿插了太多其他事,我得想想。” 陈婉约黛眉微微皱起,念念有词:“你们恨极了牛鼻子刘伯温,提到了花开花谢,还说到了--哦,对了,你说到九幽世界在五十年之前,遭到沉重打击后,就改变了策略,安排让本该在九幽世界内成长的雌花,去外界成长。” “嗯,对,就是讲到这儿了。” 九幽夫人点了点头,说道:“所以,早在二十三前,我们就把在九幽世界内出生的雌花,送到了外界。” “等等,我忽然有个问题想问。” 陈婉约打断了九幽夫人的话。 九幽夫人很不满她总是多嘴,黛眉明显皱了下,才淡淡说道:“什么问题?” “你们不是被封印在九幽世界的吗?至于是谁把你们封印在这个世界中的,封印又是什么等问题以后再说。我只想知道,你们在想让花盛开之前,是怎么让护花使者、雌花离开这儿的?” 陈婉约当前的样子,可谓是把女人好奇心的特点,给诠释的淋漓尽致。 “呵呵,这有什么难的?” 九幽夫人淡淡的说:“因为雌花、护花使者的母亲,就像你一样,本来就不属于这个世界,你们只是来帮我们解除封印的传递人。” 陈婉约不明白了:“她、我们,怎么就不是你们世界的人呢?如果不是,那怎么又跑你们世界中去了?” 九幽夫人想了想,才问道:“如果尘世间流传着一个传说,说某地有宝藏,那么你觉得,会不会有寻宝人自动跑来?尤其随着人们物质水平的极快提高后。” 原来,九幽世界中的人,选择不受封印影响,能随意出入九幽世界跟外界的人,就是根据某个古老的传说,来吸引人们来探索。 或者干脆说,让他们来自投罗网。 捉住那些扑火的飞蛾后,九幽夫人就会让他们异性相结合,生儿育女--再从他们的孩子中,寻找出两个最合适的人选来培养,成为彼岸花的雌花、还有护花使者。 等时候到了后,再把她们放出去,让彼岸花并蒂花开,揭开封印。 相当然的,为了确保雌花、护花使者的安全,九幽夫人会在选定她们后,把她们的母亲干掉,脑袋砍下来留着做京观,以做纪念。 “很多年前,罗布泊内出现了太多寻宝者,来自各个国家,然后就神秘失踪了。” 九幽夫人说着,看向了墙壁上的铁环:“当然了,你肯定能猜出,他们是被我们给抓获了,并为他们异性相配,生儿育女--你应该还记得,这间屋子里在去年时,就曾经生活着一对可怜的母女吧?” “记得,那是一对白种母女。” 陈婉约也抬头,看向了铁环:“看来,她们母女,也是你们的目标,可为什么会放在这儿呢?” “因为我们后来才发现,那个小女孩的父亲,原来是频临灭绝的族群,他的后代,对于男性要求非常高。嗯,简单来说呢,就是不怎么看重爱情。这跟我们所要求的完全相反,所以只能算是失败品。” 九幽夫人又看向了陈婉约:“但鉴于那个男人对我们做过一些贡献,所以我们在他死后,并没有把失败品也杀死,而是关到了这儿,却被雄花给救走了那个小女孩。如果--我是说如果,如果方圆还活着的话,早晚会被那个小女孩爱上。因为那个族群里的女人,对待爱情是最坚贞的了。” 她说完这些话后,本来一脸轻松的陈婉约,脸色猛地变了下,嘎声问道:“如果、如果方圆还活着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九幽夫人无声冷笑:“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他死了。” “他死了?” 陈婉约忽地一声,从地上站起来,神情再次无比的激动:“你们的人杀了他!” “愚蠢。” 九幽夫人冷冷骂了句:“他对我们来说,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们当前怎么会杀他?是他自己逞英雄,跑去东边那个国家救人,恰好遇到火山爆发,被岩浆化为灰烬了。” 有能‘通阴阳’的艳阴使在,九幽夫人想知道方圆的确切消息,很容易。 而且,龙头等人也知道,在九幽世界的某个地方,她也能在晚上看到天象,从北斗七星的变化中,掐算出她最关心的人,是什么情况。 正如龙头所预料的那样,通过天象发现破军星丧失生机后,九幽夫人此前所做的一切努力(就是让彼岸花开),算是彻底付之东流。 彼岸花提前凋谢后,九幽夫人其实也能冲出封印的--可那得需要她付出自己的生命代价。 没有谁愿意死的,要不然过去了那么多五十年,九幽夫人圆可费尽千辛万苦的等待并蒂花开,也不想牺牲自己破开封印,让她那些子民去统治外面的花花世界了。 但方圆的死,算是绝了九幽夫人所有的希望。 所以当前她在犹豫:方圆,真得死了吗? 如果一旦确定方圆真的死了,那么就算九幽夫人再不甘心去死,可也得牺牲自己破开封印了:这是她能成为九幽夫人的使命。 陈婉约才不管她有什么使命,在呆愣半晌后,忽然尖声叫道:“不可能,不可能,他怎么会死?肯定是你们杀了他,你们杀了他!” 啪的一声,本来距离陈婉约足有四五米远的九幽夫人,忽然就鬼魅般到了她面前,甩手给了她一记响亮的耳光,冷笑着骂道:“蠢货,你还真爱上那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短命鬼了!” 一巴掌,就把陈婉约给抽的嘴角出血。 她却不再有那种‘痛并快乐着’的感觉了,而是疯狂的笑道:“哈,哈哈,不错,我就是爱上他了,那又怎么样?反正,他才不是我女儿爱的那个人!” 九幽夫人身形一晃,又退回了远处,眼神空洞木然的看着她。 好了,这下总算是搞定了。 满头大汗的方圆,看到卡秋莎瞳孔出现呆滞的目光后,这才在心中长长松了口气,闭上了眼睛。 “我以为,我刚才要死了。” 就在他趴在女孩子身上快要睡着时,卡秋莎终于从云端中落地,清醒了过来。 “你是死不了的,都说唯有累死的牛,就没有耕坏的地。” 方圆闷声说完,翻身躺在了旁边,依旧闭着眼喃喃问道:“既然好不容易死过一次了,那么接下来是不是得休息了?” “我要去洗澡。” 卡秋莎抬手,在他心口上画着圈圈,说:“我们一起。” “不去,睡觉。” 方圆眼也没睁开的说:“你别得意的偷笑,也就是我刚苏醒没多久,体力不支--等我彻底恢复了,到时候你连爬起来的力气都没有,就别提去洗澡了。” “不会的,莎拉那娃教授跟我说过,我们西伯女人在这方面,有着你们无法比及的优势。严格的说起来,得需要三个以上的男人,才能满足我们。但你别担心,我们是世界上最忠于爱情的女人了。绝不会因为身体上的需要,就做对不起你的事。你听到了没有--哦,睡着了。” 自己唧唧歪歪的说了半天后,卡秋莎才听到方圆发出了均匀的轻鼾声。 卡秋莎得意的轻笑着,抬起头,无比爱怜的在他脸上轻吻了下后,才慢慢坐了起来,穿上了睡袍。 西伯女人虽说在那方面很不同寻常,不过第一次后,走路还是很不方便的。 卡秋莎扶着墙走出卧室后,才看到老波斯塔夫,就在瓦尔特的陪同下,坐在下面客厅的沙发上。 第550章 :他是翱翔在蓝天的雄鹰 “爷爷。” 看到老波斯塔夫望着自己,满眼都是古怪的笑意后,卡秋莎有些害羞。 不过在那方面相当强悍的西伯女孩子,才不会像华夏那些传统女孩那样脸皮薄,最多也就是嗔怪着抬手砸了老头子的膝盖一下后,就跪坐在地毯上,伏在他腿上,喃喃说道:“谢谢你。” 生出老人斑的老手,在孙女柔顺的金发上轻轻摩挲着,眼神已经满是溺爱的波斯塔夫,轻声说:“孩子,只要你能幸福,我就能含笑死去了。” “你不能死的。” 卡秋莎抬起头,看了眼含笑而视的瓦尔特,认真的说:“你们要好好的活着,至少活到一百岁才行。我还要你们,帮我带孩子呢。” “听到了没有,瓦尔特?我们两个老家伙,必须得好好的活着,给卡秋莎带孩子!” 波斯塔夫老怀大悦的抬头,看向了瓦尔特。 北极熊般的老东西,此时竟然已经泪流满面,泣声说道:“老爷,小姐。你们放心,你们不让瓦尔特去死,瓦尔特就不敢死的!我要看着小少爷出生,长大,再娶妻生子,给他带孩子!” “哈,哈哈!” 波斯塔夫更加开心的大笑起来时,却被卡秋莎抬手捂住了嘴巴,接着抬手指了指二楼卧室,小声说:“方圆,在睡觉呢。” “唉,华夏那句老话说得好啊,娶了媳妇就忘了娘。这还没成亲呢,就先只为他着想了。唉。” 看似懊恼的老东西,接连叹了两口气后,就站起来走出了别墅。 清晨的海边沙滩上,有些凉。 伊娃等几个侍女,为他们披上了暖和的斗篷,又满上了高度伏特加白酒后,这才悄无声息的退到了远处。 “那把刀,就这样扔了很可惜。” 抿了口烈酒后,波斯塔夫才说道:“而且,以后说不定还有别的用处,我已经替你们收藏起来了,等万一需要时,随时都能拿出来的。” 卡秋莎端着酒杯,轻晃着,没吭声。 波斯塔夫知道她在想什么,左手拍了拍她的肩膀,柔声说:“卡秋莎,有的男人啊,就像草原上的雄鹰,无论你对他有多么的好,他总有一天都会眷恋长空的。温柔乡,从来都不是一只雄鹰的永远归属。” 卡秋莎又沉默了很久,才轻声问:“你的孙女,也无法留住他么?” “你能留住小鹰。” 波斯塔夫也小声说。 “可我也想留住雄鹰,永远陪伴着你。” 卡秋莎看着爷爷,眼神固执:“爷爷,你肯定有办法能帮我的,对吗?” “本来,我跟瓦尔特商量着,是要给你们举办一场盛大婚礼的。但现在看来,我们不能这样做。” 波斯塔夫答非所问,说到这儿后,远眺东方缓缓说道:“瓦尔特,你来告诉卡秋莎吧。” 东边遥远的海面上空,已经浮现出了一抹嫣红的色彩。 不用等太久,红彤彤的太阳,就能从海平面下,一点点的蹦上来。 谁也阻挡不住,就像无论卡秋莎有多么希望,让方圆永远守在她身边,他早晚有一天都会离开温柔乡,在本属于他的蓝天下翱翔的。 方圆,可不是籍籍无名之辈。 他不但对卡秋莎视为生命,对于南边那个傲立东半球数千年而不倒的礼仪之邦来说,也有着相当重要的意义。 “卡秋莎,他不但曾经是华夏最出色的特工组织七杀手之一,更有个明媒正娶的妻子。这次他出现在嘎巴尔湖,被我们发现,只能说是上帝可怜你,才把他用特殊的方式,送到了你身边。” 瓦尔特语气有些低沉,继续说道:“这些,都是我们刚收到的情报。华夏,为了寻找他的下落,早就派出了大批人手,满世界的搜寻他。很奇怪,他们竟然能断定,一个处在火山爆发中心点的人,不会死。” 卡秋莎木然的听着,跟波斯塔夫一样,远眺着东方海面上那一抹嫣红色,越来越绚丽。 “我们也曾经想过,不管他有没有妻子,是什么工作,只要你们能在一起,我们就有绝对把握,能‘掩藏’他一辈子。但--我们不能这样做。” 瓦尔特说着,低下了头。 卡秋莎这才淡淡的问道:“为什么?有什么力量,能让我们低下骄傲的头颅?” “总统先生。” 一直没说话的波斯塔夫,这时候说话了。 “总统先生?” 卡秋莎一愣:“总统先生,会管到我爱的男人?” “我们刚得到的情报,就是总统先生派人送来的。” 波斯塔夫冷静的说:“除此之外,他还告诉我们,方圆对于华夏,对于俄罗斯,甚至对于整个世界,都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 卡秋莎笑了。 自然是那种不屑一顾的笑:“爷爷,总统先生这是要准备拍大片吗?要不然,也不会把方圆塑造成世界的救世主!” 波斯塔夫嘴角紧紧抿了下,看向了瓦尔特。 瓦尔特会意,沉声说道:“小姐,早在上世纪的五六十年代,我们就在西南边境(双边边境结界处),发现了一种神秘的生物。” “有多神秘?” 卡秋莎晃了下手中的杯子,更加的不屑:“难道会像华夏神话传说中所说的那样,能随意变成别的物体?” 因为方圆而迷恋上华夏文化后,卡秋莎最爱看的电视剧,就是《西游记》了,所以对华夏那些神话故事中的传说人物本领,还是很清楚的。 “他们或许不能像华夏神话故事中所传说的那样,随便变成别的物体,但他们却能在七分钟内,复制出另外一个一模一样的卡秋莎。” 瓦尔特花白的眉梢,微微挑了下:“一模一样的意思呢,就是包括思想,还有爱情。” 猛地打了个寒战后,呆愣半晌的卡秋莎,酒杯掉在了沙滩上,强笑道:“瓦尔特,什么时候,你变得你这么会讲故事了?” “你的母亲燕子,就是这个故事中一个最幸运的角色,因为她跟你父亲生下了你。” 波斯塔夫转身,看着孙女,缓缓抬手放在她肩膀上,说:“数十年来,至少得有七百个像你父母那样的勇士,为追求这个故事的真相,而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 “罗布泊!?” 卡秋莎双眸瞳孔骤然一缩,挣开波斯塔夫的手,踉跄退后几步,嘎声说道:“那、那些能在七分钟内,就能复制出一个我的神秘人,来自罗布泊!” 罗布泊对于卡秋莎来说,是个相当恐怖的噩梦。 一年多来,没有谁敢在她面前,提到那个地方。 甚至,都不能提到沙漠、戈壁滩这样的字眼。 可现在,波斯塔夫却不能不说出来。 看到孙女被吓成那样后,老人无比的心疼,赶紧走过去,一把把她抱在了怀里,轻轻拍着她的后背,低声安慰:“没事了,一切都过去了。” 包括疯狂在内的任何不正常情绪,无论维持多久,都会过去的。 就像不顾嘴角流血的陈婉约,狂笑声忠于慢慢的止歇。 女人,确实个很复杂的生灵。 刚才还那样歇斯底里的疯狂,在擦干嘴角的血渍,狠狠瞪着九幽夫人过了片刻后,陈婉约竟然双手放在腰间,给人家行了个万福,低声说:“对不起,刚才我有些失态了。” 虽说不穿衣服的陈婉约,在行礼时的样子,看上去无比的别扭,可九幽夫人才不觉得有什么不妥,只是淡淡的点了点头:“嗯,你还要听我继续说吗?” “当然要听。” 陈婉约双手伸开,打了个舒服的懒腰:“如果我还没有听完,就这样离开的话,那么我以后就算骑在方圆身上,都别想睡个好觉--如果他还活着的话。” 九幽王空洞木然的双眸一闪,问道:“你知道我要放你走?” “你如果不放我走,你早就让我自生自灭了,更不会见我,跟我说这些。” 陈婉约说着,倚在了潮湿的墙壁上:“我对你,还有着别人无法替代的作用。好了,别啰嗦了。继续说……从夏小韵的真正身世开始说起吧。” “你真相信夏小韵不是你女儿了?” 九幽夫人这样问道。 “你说过的,现在外面为虎作伥的九幽王,才是我跟夏天问的女儿。” 陈婉约淡淡的回答。 九幽夫人又问:“你为什么要信我说的这些,就不怕我会骗你?” “呵呵。” 陈婉约又笑了:“我是一个可怜的女人。” 没有谁,忍心去骗一个可怜的女人。 这句话,是九幽夫人先前就提到的。 她当然能记得起,这才点了点头:“嗯,我没有骗你,你们所说的九幽王,才是你的女儿。至于你的女儿怎么会从九幽世界长大,夏小韵成了你们的女儿,我想依着你的智商,应该很轻松就能猜到的。” “无非就是狸猫换太子而已。” 陈婉约想了想,才说:“就是在我生产那天,你们就把在九幽世界内出生的雌花,换走了我的女儿。让我把雌花当做亲生女儿抚养长大。我的亲女儿,却被你们抱回了九幽世界,以你们的抚养方式,让她成为最称职的护花使者。” 九幽夫人点了点头:“差不多就是这样了。” 陈婉约微微眯起眼眸,语气阴森的说:“只是我真没想到,夏天问明明知道我抚养的女儿,只是你们挑选好的人选,我跟他的孩子,就在九幽世界过着不是人的日子,他却能安然自得的生活那么多年。呵呵。” “你恨他?” “有机会,我会杀了他,再把他撕碎了,一口口的吃下去。” 陈婉约伸出小舌头,舔了舔嘴角的鲜血,说:“除了夏天问外,你们外面还有很多人吧?要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人帮着你,来欺骗夏小韵跟我做的亲子鉴定了。” “是的,有很多人。” “是谁?” “我不能说。” 九幽夫人眼神古怪的摇了摇头,说:“可是我能保证,你永远都猜不到,那个最重要的人是谁。” 第551章 :世界本来就是我们的 据九幽夫人说,夏小韵之前历代彼岸花的雌花,还有护送雌花涉世开展‘并蒂之旅’的护花使者,都是在九幽世界中长大的。 至于雌花的母亲是谁,这一点貌似不怎么重要--因为那个可怜的女人,在生下孩子后,就会死。 那么她们的父亲,则肯定是九幽世界中的人物,要不然也不会遗传给她们特殊的基因(身上都携带一朵彼岸花)。 如果这样推算的话,那么问题又来了:从小就在外界生长的雄花父亲,也只能是九幽世界中的人,但这个本该属于那个世界的父亲,又怎么能够在人世间生活,并娶妻生子? 使者。 就像能‘通阴阳’的艳阴使那样,雌雄双花的父亲,不但能在九幽世界生存,也能在尘世间生活,而且他们适应两个世界的能力,更比艳阴使要高很多。 艳阴使,只能在黎明前的黑夜现身,可使者却能像正常人类那样,漫步阳光下--他们存在的使命,就只是留下后代,为五十年一次的花开做准备。 因为常年在尘世间生活,受阳光、生气等影响,他们的骨骼密度、皮肤以及本该比人类要强悍许多的各项指标,都会严重蜕化,像人类那样脆弱,唯有自身所带的基因不会改变。 他们,就是一些生活在人世间的九幽‘公民’,代代相传上千年,只为培养雄性彼岸花,这是他们存在的使命。 听九幽夫人讲到这儿后,陈婉约有些痛苦的摇了摇头。 她摇头,是因为她被九幽夫人这些话给说懵了,一时半会的根本理解不了。 就像网络上流传的那句话一样:重要的事我只说三遍。 九幽夫人却只说一遍,才不管陈婉约能否听懂。 “方圆,还有他父亲方天明,都只是九幽世界早在上千年前,就布置在外面那颗棋子的后人,唯一的使命就是培养这边所需要的雄花……我可不可以这样理解?” 陈婉约抬手,用力揉了揉乱糟糟的头发后,这样问道。 九幽夫人点头:“基本就是这样了。” “远的不说,单说方圆的父亲方天明,其实他本来也是一朵雄花,可因为花开的周期加长,所以这个任务,就落在了他儿子方圆身上,对不对?” 陈婉约又问。 九幽夫人淡淡的回答:“很早之前,我们在二十年左右时,就能等来一次涉世机会的。” “方天明的运气,还真是好,最起码不用像方圆那样多灾多难了。” 陈婉约喃喃自语了句,问道:“那你能不能告诉我,方天明现在哪儿?” 九幽夫人笑了,很诡异的笑:“其实,你是想问夏天问在哪儿吧?” “我不想提那个人的名字。” 陈婉约眼角跳了下,冷冷的回答。 其实九幽夫人没说错,陈婉约就是想知道夏天问在哪儿。 那个跟她同床共枕数年(夏小韵七岁那年,陈婉约发现了他的秘密后,俩人就分开住了)的人,曾经被她以为是此生中最爱的男人,却欺骗了她那么多年。 他早就知道夏小韵不是妻子的亲生女儿,却不说--好吧,陈婉约可以原谅他。 但他总该看在陈婉约是真心爱他的份上,不该借着为夏小韵着想的借口,蛊惑她她主动投进方圆的怀抱,让她遭受人伦的痛苦吧? 再怎么说,她也是他的妻子。 一个把深爱着自己的妻子的男人,思想得有多么的龌龊,才能做出这种事? 夏天问曾经感动过陈婉约。 但仅仅是曾经,现在陈婉约关心他的下落,只想在把他撕成碎片之前,哭着问问他:你得有多么心狠,才舍得让亲生女儿变成九幽王那样的至邪之物? 好像知道陈婉约心中是怎么想的,九幽夫人又在笑了下后,才说:“其实你该知道,有些事不是夏天问能做主的。说白了,他跟方天明一样,都只是个傀儡。” “我说了,我不想提到他!” 陈婉约语气加重,傲人的胸膛剧烈起伏着:“我想问的,是方天明去哪儿了!” 九幽夫人反问:“你这么关心方天明?” “我当然要关心他了。” 陈婉约忽而笑了,很妩媚轻佻且又放荡的样子,抬手拢了下鬓角发丝,悠悠的叹了口气:“唉,谁让他是我真心喜欢的小男人的父亲呢?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可是我的公公。儿媳妇关心公公的下落,岂不是很正常的?” 九幽夫人看着她,过了很久后才咯的一声轻笑:“陈婉约,你终于不在乎脸面了。” “我如果还知道要脸的话,就不会爬上方圆的床了。” 陈婉约左手沿着自己的下巴,缓缓往下滑下:“你看,我现在的容颜、身材,都比以前年轻、有魅力太多了。这给了我极大的自信,跟年轻男人在一起时。” 九幽夫人看着陈婉约,那双空洞木然的眸子里,渐渐浮上厌恶的神色,淡淡的道:“按照他们存在的使命,他们在方圆、夏小韵长大后,就该回九幽世界,接受改造,再重新入世的,为有可能失败后的下一次复出,继续娶妻生子,延续彼岸花的香火,再像尘世人那样老去。” 陈婉约才不管九幽夫人有多厌恶自己,只是高傲的昂起胸膛,手在动、腰肢在扭,微微眯着眼说:“可他们却没有回来接受再改造--那是因为他们,不甘心只做一个只会传宗接代的工具。” “是的,他们都没有回来,都在逃避。” 九幽夫人桀桀轻笑一声:“不过,他们躲不过的宿命的。不遵守九幽世界的规矩,结果就只能是死,反正我们这里有很多人,都很羡慕他们在外面的生活。” “谁在追杀他们?” 陈婉约的手,腰肢都停止了,睁开眼问道。 九幽夫人看着她:“我觉得你该知道。” “九幽王。” 陈婉约明白了:“九幽王,还担负着诛杀两个叛逆的任务。” 九幽夫人点了点头,森然一笑:“呵呵,你觉得,当夏天问死在他亲生女儿手上时,会是一种什么感觉?” “九幽王,不知道夏天问才是她的亲生父亲?” “如果她知道,那么就不会在你种了尸毒后,袖手旁观了。” “夏天问会不会在遭到她的诛杀时,把真相告诉她?” “你觉得,她会信吗?” “不会。” 陈婉约认真的想了片刻,才说:“夏天问死在我们亲生女儿手上时,会是一种什么感觉,我懒得去猜。但我能肯定,我在得知这个消息后,肯定会无比高兴的。” 不等九幽夫人说什么,陈婉约又问:“哦,对了,夏天问既然担负着生养护花使者的重任,那么他怎么就会变成艳阴使呢?” “如果你想知道所有事,得需要至少三天三夜的时间,我没耐心跟你讲。” 九幽夫人回头,看了眼黑漆漆的巷道,淡淡的说:“陈婉约,外面的天亮了,你是时候该走了。记住,你只有一个任务,那就是确定方圆的死活,期限为一个月。” “如果一个月的时间,我完不成任务呢?” 陈婉约问道。 “无论你想怎么死,我都会成全你。” 九幽夫人如实回答。 “哦,看来我最多只有一个月的寿命了,真是可惜了这副迷人的身子。唉。” 陈婉约低头,看着自己娇美的身子,又问:“那,如果我完成了呢?” “你想过什么样的生活,都可以尽情的去享受,无论多久。” 九幽夫人很是大方的回答。 “我可不想死,最起码在皮肤出现松弛现象之前。” 陈婉约嫣然一笑,展开双臂轻轻转了个圈:“你就这样让我光着身子出去吗?” “会有人给你带来最适合你的衣服,伺候你沐浴更衣的。” 当陈婉约转过身时,九幽夫人望着她后背下面,嘴角浮上了邪恶的笑意。 陈婉约并没有注意到,在她背后最迷人的部位上,已经多了两扇玄黑色的大门,跟她凝脂般的肌肤黑白相映下,显得特别邪恶。 “人呢,我都有些迫不及待了。” 陈婉约双手抱着自己的膀子,看着自己两条修长的腿,迷离的眼神中,全是自恋。 “很快就要来了。” 九幽夫人转身,像巷道内走去。 就在她背影即将消失时,陈婉约忽然说道:“最后一个问题!” 九幽夫人没说话,也没回头,却停住了脚步。 陈婉约大声问道:“你们永远呆在九幽世界不好吗,为什么非得跑到外面去兴风作浪?” “因为外面那个世界,本来就是--我们的。” 九幽夫人沉默很久,才缓缓的回答。 陈婉约黛眉微微皱起;“不明白。” 九幽夫人缓缓转身,看着她阴森笑道:“在很久很久之前,我们才是那个世界的主宰者。是我们的祖先,创造了灿烂的人类文明。可就在某一天,外界有彼岸花盛开,原本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那些生物涉世,替代了我们。” “什么!?” 陈婉约呆了。 “我们的祖先,才是人类文明的缔造者,金字塔、阿尔忒弥斯神庙,还有秦长城--还有好多世界奇迹,都是我们先祖创建的。本来,我们可以让这个世界更精彩,技术更发达。因为我们不但有着绝美的容颜,健康的体魄,更有着超高的智慧,超长的寿命!” 九幽夫人说到这儿时,陈婉约听到了格格的咬牙声:“可就在很久之前的那一天,你们却从这个世界跑了出去,替代了我们,把我们赶回了本该属于你们的世界,并利用从我们祖先那儿学到的智慧,来遏制我们的复出。” “还有更重要的一点,就是你们竭力发展所谓的高科技。” 九幽夫人双拳紧攥,嘎声说道:“破坏养育我们祖先的大自然,并为这种慢性自杀而沾沾自喜。所以你们,才是最邪恶的。我们必须得抢在你们把地球彻底毁灭之前,抢回原本属于我们的世界,来拯救她!” 第552章 :沙漠中有特殊生物 太阳慢慢的从东方升起,新的一天来到了。 “锥、锥锥!” 毛驴的轻叫声,惊醒了还在沉睡中的林舞儿。 她慢慢睁开惺忪的睡眼,抬手轻轻拍了拍毛驴的脑袋,喃喃的问道:“要撒尿了?” 驴哥很不喜欢二哥总是问它这句话,因为这会让它感觉很没面子,所以干脆扭过头看向了车窗外。 车窗外,是一望无垠的丰收景色。 人们提到丰收的景色时,一般都会想到黄澄澄的谷穗,还有金色的麦田。 沙漠的颜色,岂不是跟成熟了麦田、谷穗一般颜色? 这儿是塔克拉玛干沙漠,确切的来说呢,是罗布泊深处。 如果不是二哥在昨晚休息前,把勇士越野车的门窗都锁上了,驴哥早就在大沙漠内痛痛快快的撒泡尿,然后转着圈的撒欢了。 “你呀,总是跟你大哥那样死要面子,可你却没学会你大哥的不要脸。” 林舞儿抬手打着哈欠坐起来,打开钥匙,接连按了几个键,就有音律强劲的舞曲声砰砰的响起。 毛驴很讨厌这种每次听了都想发疯的舞曲,所以马上抬起爪子打开车门,纵身跳了下去。 它才不会守着二哥撒尿,因为她根本无法像大哥那样,跟它并排着一起,看谁尿的更远-- 跑过一头骆驼前时,毛驴更是用鄙夷的目光,横了一眼那个脏兮兮的老头子,随即头也不回的冲上了沙丘,消失了。 三头骆驼就是全部家产的老穆里,还有半年就七十岁了,好像皱着的橘子皮那样的老脸,足以证明他比绝大多数人,更适合在沙漠中生活。 老穆里,古羌县方圆三百里内,资格最老的导游,一年中有至少三百天,是从沙漠中渡过的。 他年轻时应该很英俊,从他现在还保存着一口整齐的牙齿就能看得出。 可他却是个老光棍,三头骆驼,就是他的家,他的妻子跟孩子。 没办法,不管男人再怎么英俊,可只要有一睁眼就得喝酒、一直喝到闭上眼的坏习惯,要想存住钱、找上老婆的希望,就很渺茫。 所以老穆里马上就要活到七十了,可还是一条老光棍,尽管他这些年挣到的导游费,足够他成为百万富翁了。 同样,听到有彭卡彭卡的舞曲声响起后,躲在骆驼怀里睡觉的老穆里,才睁开眼。 眼睛刚挣开,那只满是褶皱的右手,就动作娴熟的拿到了酒囊。 他已经足足半年没有喝过这么甘冽的美酒了,只因在他过了65岁后,前来找他当导游的人,越来越少了。 没人来找他当导游,老穆里就没有收入,就没钱买好酒喝。 这次,终于碰到个不长眼的年轻人,給他开出了超高的导游费,如果不赶紧打上足够的好酒,来安慰一下受委屈的酒虫,那岂不是白活了? 咕噔咕噔的,老穆里一口气喝了七八口后,那双无神的老眼才灵泛了起来,惬意的叹了口气后,翻身坐起向他的金主看去。 林舞儿已经下车了,左手扶着车头,用在沙漠中比美酒还要珍贵的清水洗漱。 穿着户外冲锋衣的小身段,还随着音乐左右摇摆着。 看着这个留着短发的年轻人,老穆里再次叹了口气:依着他老人家那睿智的双眼,当然能看出这是个年轻的女孩子,只是妆扮的非常中性罢了。 他其实很奇怪,这个看起来细皮嫩肉的女孩子,怎么就敢一个人来罗布泊深处呢? 哦,她不是一个人,还有一条毛病挺多的狗子。 说驴哥毛病多,可不是胡说八道。 谁家的狗子,啃肉骨头时还得就着啤酒? 啤酒早上打开的,下午就不喝了,会一爪子拨拉歪,任由酒水消失在沙漠中。 是,这条狗子的毛病是很多,可老穆里觉得,关键是它的主子不正常,才不会因为它浪费宝贵的水资源,就对它有丁点的埋怨,反而会搂住它脖子,柔声安慰它,说什么大家兄弟齐心,才能其利断金,找到大哥等等。 这姑娘,看起来很精明能干的,没想到却是个不熟的。 唉,就带着一条狗子,找个随时都会咽气的老导游,就敢横穿从没有谁穿越过的罗布泊,说她不熟,还是好听的,其实她是在自己犯傻找死。 “老穆里,早上好啊。” 就在老穆里又举着酒囊痛饮,顺便漱口刷牙时,双手抄在裤子口袋中的林舞儿,脚步轻快的走了过来。 老穆里没说话,只是点了点头。 林舞儿才不会感觉受到冷落,抬头看了眼朝霞遍天的东方,笑道:“今儿天气可真不错,应该不会像昨天那样闷热了,我们可以走的更久一些。” “今天最多走一个早晨,就得安营扎寨。” 老穆里举着酒囊,看了眼东边淡淡的说。 正要去那边看看毛驴的林舞儿,黛眉皱起:“什么,只走一个早晨就安营扎寨?” “或许连一个早晨都走不动,就会迎来黑沙天气。” 老穆里站起来,不再看林舞儿,只对他的几只宝贝老骆驼,赫赫了起来。 “这么好的太阳,会有黑沙天气?” 林舞儿皱着眉,问道。 “晚霞行千里,朝霞不出门,这句话你该听说过吧?” 老穆里整理着骆驼上的物资,面无表情的问道。 “昂,我是听说过,不过--” 林舞儿点了点头,正要再说什么时,就被老穆里打断:“这句话在沙漠中,同样管用。我,跟我的骆驼都老了,可你还年轻。” 老穆里回头,看着林舞儿,语重心长的说:“我马上就有七十岁了,一辈子都在这沙漠里行走,见过太多的死人的骸骨,可都是扑向来时方向的。” 老穆里这样说,就是告诉林舞儿:从没有谁能横穿罗布泊,那些妄想做横穿罗布泊第一人的探险者们,都是死在往回走的路上。 林舞儿嘴角紧紧抿了下,低声说:“我没打算横穿罗布泊,我只是想找到一个人。” 不等老穆里说什么,林舞儿就转身快步走上了沙丘。 “来这儿找人?呵呵。” 老穆里盯着走上沙丘的林舞儿背影,不解的摇头笑了下。 林舞儿才不管老穆里用什么眼神看她呢,费力的走上沙丘后,就看到毛驴正在跟一条蜥蜴玩游戏,不亦乐乎的。 林舞儿坐了下来。 沙梁上的沙子格外软,还格外的清凉,坐上去很舒服。 看到二哥过来后,毛驴放过了那只被玩的晕头转向的蜥蜴,摇着尾巴跑了过来。 林舞儿抬手,在它脑袋上轻拍了下,嗔怪道:“我不来找你,你是不是就继续玩下去?” 毛驴张嘴锥锥叫了声,也坐在了林舞儿身边,抬头看着一望无际的沙漠,发呆。 “我知道,你一点也不愿意我来这个地方,所以才尽可能的浪费资源,就是希望我能及早回头。” 林舞儿左手搭在它脖子上,幽幽叹了口气:“唉,我更知道,李杰他们圆肯辞职不干,也不陪我来这儿,就是不想我来涉险--或许,我还知道,那些关于他在七八天前出现在罗布泊的传闻,可能是假的。” 一周前,有几个前来罗布泊探险失败,且又迷路的探险者,就在即将丧失信心等死时,遇到了一个人。 一个孤身骑着骆驼的年轻人。 能够在死亡之海碰到活人,不但给他们指出了正确的返回之路,而且还是个相当大度的人(年轻人拿出了他所有的清水,送给了探险者们),绝对是那些人的大福气,值得感恩戴德一辈子。 在年轻人的帮助下,他们终于成功返回了古羌县,并在网上上传了在罗布泊的所见所闻:其中,就有跟年轻人的合影。 那个救了他们性命的年轻人,叫方圆。 至于方圆是做什么的,又是为什么独自骑着一头骆驼跋涉在罗布泊深处,他们没有问--或许也问过,但却没有得到答案。 让人奇怪的是,在他们上传照片的当晚,那些帖子就被网站给删除了,几个探险者也被国家某秘密部门带走,到现在都杳无音信。 相关部门忽然带走了几个探险者,并删除了他们上传照片的做法,无疑会引起人们的关注--于是,本来是由几个普通人组成的一次普通探险旅程,就在网络上悄悄流传了起来。 有无数个版本。 有一个版本,是最受人感兴趣的了:几个探险者,无意中发现了华夏设在罗布泊内的某秘密实验室。 没有谁知道这个实验室是啥时候创建的,有多么大的规模,仅仅流传着这个实验室,集生化、生物、地质甚至超科学等多科目为一体,旨在研究罗布泊内存在的某些奇特现象。 并在经过数十年的努力后,终于发现了一种独特的生物。 这种生物跟人类完全一样,可有着人类拍马也赶不上的超能力:能够独自横穿罗布泊而毫不费劲儿,只是这种独特生物众多超能力中最平凡的一种。 那几个探险者在绝望时,遇到的那个自称叫方圆的人,很可能就是实验室发现的特殊生物。 相关部门不想让世人知道罗布泊内,还有非人类的生物存在,所以才删除了探险者发出的贴子,秘密带走了他们。 在这个世界上,除了风是最快的传播体外,还有一种--那就是秘密。 不过,林舞儿知道这个在网络上已经不再是秘密的秘密,比较晚了。 从东北回来后,她就把所有的精力,都用在了工作上,绝对是废寝忘食,哪儿有时间、有心情上网打屁聊天? 可就连毛驴也知道,她只是用近乎于疯狂工作的方式,来压制她心中的某种痛苦罢了。 假如一旦有方圆的消息传来--哪怕是发现了他的尸体,林舞儿也会扔下当前的所有工作,不顾一切的去找他。 毛驴没有猜错。 几天前,林舞儿在参加一个不得不出席的派对时,无意中听到了这些,然后就不顾任何人的劝阻,带着毛驴来到了罗布泊。 第553章 :石榴树开花结果了 如果别人在听到这个传言后,就算无比渴望找到某人,可也会犹豫不决的。 因为传言本身,就貌似不成立:死在东北都快半年的方圆,怎么可能会出现在远隔万里的罗布泊内? 林舞儿就有些信。 因为就是在这儿,她彻底认识了方圆,并无可救药的爱上了他。 早在小半年前,龙头就曾经亲自跟她说过,方圆已经牺牲了。 她不知道龙头是谁。 却看到在她眼里高高在上的楼宇湘,就像个小妹那样乖乖站在龙头身后--哪怕林舞儿智商再低,也该看出龙头可不是个快要咽气的死老头子那么简单。 绝对是个大人物。 能够让楼宇湘也躬身尊敬的大人物,会欺骗她一个女孩子吗? 所以方圆死了,林舞儿不信都不行。 或许是冥冥之中某股力量存在的缘故吧,林舞儿却又觉得方圆没死,指不定哪天就会从她跟前蹦出来,笑嘻嘻的说:嗨,兄弟,好久不见,你还好吗? 如果真是那样,林舞儿发誓,她会死死抱住那个混蛋,恶狠狠的瞪着他,跟他说:我才不稀罕当你的兄弟,我只想做你的林舞儿! 那个短命鬼肯定会假装矫情的说:我已经有媳妇了,你也知道。 她肯定会打断他的话,依旧恶狠狠的问他:那,你有二奶吗? 听她这样说后,那个家伙肯定会被吓一跳,再大惊小怪的问:啥,你给我当二奶--靠,你可是东海集团的女总,在明珠都算是个小名人了,咋就能给我做小? “如果他真这样问我的话,我就会告诉他。我自降身份给丫的去当二奶,那是因为舍不得你。” 抱着毛驴脖子的林舞儿,把狗头用力抱在怀中,嘻嘻笑问:“怎么滴,你会不会很感动啊?” 毛驴从二哥的怀里挣出来,用不屑的眼神看了她一眼,趴在了旁边。 “切,我知道你心里肯定感动的不行不行的,只是碍于面子不愿意说出来罢了。” 林舞儿抬脚,在毛驴的屁股上轻轻踢了一脚,柔声说:“所以啊,要想我给你大哥当二奶,每天都陪着你,你就不能再跟我捣蛋,必须得尽心尽力的帮我找到他。我有种很强烈的预感,方圆其实没有死。你是不是也有相同的预感?” 毛驴就跟它大哥一样,特别腻歪女孩子在耳边不住的唧唧歪歪,所以就把狗头趴在地上,两根爪子抱住了耳朵。 “不想听也得听!” 毛驴的动作,让林舞儿自尊心很受伤,更生气,俯身抬手揪住它耳朵,大声喊道:“我知道,你们都在笑话我相信那个传言!更笑我为了一个网络传言,就不顾生死的跑来这儿找死!可你们都不知道,我相信他还活着,更相信能找到他!” “你怎么就不相信我的预感,不好好听我说话呢?你怎么就跟那些看我好像看白痴的人一样,捂着嘴的嗤笑我傻呢?你是我兄弟啊,不能可以这样对我呢!” 林舞儿声音越来越高,也越来越尖,揪着毛驴耳朵的力气,也越来越大。 驴哥没啥人权,也不愿意被很有发疯趋势的二哥把耳朵揪下来,正所谓身体发肤,皆受之父母,可不敢随意被人损坏--赶紧惨叫着挣开,拨拉了下耳朵抬头想抗议时,才发现刚才还笑嘻嘻的二哥,已然是泪流满面了。 没有谁能理解林舞儿心中的悲苦,就连毛驴都不能,要不然也不会一路上想方设法的,阻止她挺进罗布泊深处了。 诡异凶险,有着太多神秘传说的罗布泊,在别人眼里是死亡之海。 在林舞儿心中,却是她情窦蓦然绽放的福地。 方圆在去年时,已经用实际行动让她见证了什么叫奇迹,那么在他死后小半年却又出现在这儿的消息传来后,林舞儿就觉得,这或许不是个传言。 但没有谁相信她,就像相信方圆还活着。 唯有林舞儿觉得他没死,就像上次那样,一副垂死苦比样的等她出现。 所以她毫不犹豫就来了。 像个傻瓜那样,漫无目的,只知道挺进大漠深处。 “我知道,我在你们的眼里,就是个被情所困的傻瓜,白痴,神经病--” 林舞儿双手捂着脸,低低的哭泣着:“可我喜欢,谁管得着啊?我也不让谁来管,包括你这个贱狗!滚开,自己夹着尾巴滚回去,不要再跟着我,摇尾巴,假装卑贱的笑!” 说着,林舞儿抬脚,把凑过来伸出舌头想给她舔去泪水的毛驴,一脚就蹬了出去。 毛驴再次没皮没脸的凑上来。 林舞儿再踢:“滚开啊,滚开!” “嗷!” 已经失去理智的林舞儿,一脚踢中了毛驴的左眼,让它发出一声惨叫,顺着沙梁滚了下去。 “啊--啊!” 林舞儿这才如梦初醒,也顾不得哭了,想都没想,就双手一扒沙子,好像坐滑梯那样往下出溜,急促的大叫着:“毛驴,毛驴!” 等她带起一条黄龙的滑下沙丘时,疼的一路打滚下来的毛驴,疯了似的蹦起来,根本不理她的叫唤,又疯了似的翻身冲向沙梁。 “毛驴,对不起,对--你等等我,不要撇下我,不要!” 看出毛驴很不正常后,林舞儿惊惶至极,双手扒插着沙子再向上追去,边追边喊。 就像聋了那样,疯了似的毛驴一口气蹿上沙梁,望着西北的更远处,抬头张嘴,发出了一声恶狼啸月的悲凉长叫:“嗷--” “哞!” 那几头骆驼,被毛驴不正常的叫声给吓坏了,不安份的原地蹬踏着,发出带有明显惊惶的哞叫,任由老穆里怎么顿缰绳,都不停止。 “别叫了,别跑,我错了--呜呜,我错了,我不该朝你撒气。” 林舞儿好像听懂了毛驴长嚎中的意思,连哭带喊的,用最快的速度爬上了沙梁。 毛驴没有走,长嚎一声后就站在那儿,静静的看着二哥。 “对不起,真得对不起!” 林舞儿一下子跪扑在了毛驴面前,伸手搂住了它的脖子。 毛驴的左眼发红,很吓人,却又偏偏带着让人心疼的柔情。 “对不起,都是我的错,请原谅我,我以后绝不会对你乱发脾气了。” 林舞儿抬手狠狠擦了擦泪水,笑道:“来,给哥笑一个看看。” 见多识广的老穆里,干瘪嘴唇猛地抽了好几下。 他实在不明白这个来自内地的女孩儿,精神上到底受到了多大的打击,才能哭着给一条狗子道歉,又自称哥啊哥的。 唉,现在的女人啊,简直是不可理喻。 暗中悠悠叹了口气后,安抚好几头骆驼的老穆里,又举起酒囊,昂起下巴要喝酒时--目光却忽然一凝:西北很远很远的地方,出现了一条黑线。 “黑沙风暴来了,怪不得那条狗子发疯。” 老穆里终于明白毛驴刚才为什么仰天长啸了,再也顾不得喝酒了,赶紧一把抓住骆驼的缰绳,用力的顿着,吆喝着让它们趴下。 老穆里估计会在早晨后才会出现的黑沙风暴,竟然提前来到了。 沙漠中,有一个关于黑沙风暴的传说:每一次的黑沙风暴,都是死在沙漠中的无数冤魂所组成,它们异常渴望能带有更多的人,去那个遥远的黑暗世界陪伴它们。 这次黑沙风暴来的好快,林舞儿还在跟毛驴赔礼道歉呢,信风就已经吹起她冲锋衣的帽子。 她本能的回头看去时,毛驴却已经叼住了她的衣袖,死命往沙梁下拽去。 林舞儿觉得,这贱狗肯定是借机报复她刚才踢它的那一脚,要不然也不会一下就把她拽下了沙梁,好像滚地葫芦那样的滚了下去。 就像一个恶魔那样,黑沙风暴来的好快。 快到林舞儿还没有来得及关上车门,沙粒就狠狠打在了车窗上,就像子弹那样。 而毛驴,这时候却忽然从车里蹿了下去。 “毛驴,回来,回--” 林舞儿大惊,刚喊出几个字,半开着的车门,就被黑风狠狠关上,然后发出砰的一声大响,整个世界都黑了下来。 林舞儿很想下车去找毛驴--大家既然是兄弟,那么就绝不能让它自己在外面,尽管它可能在发疯。 只是不等她推开避风的另外一侧车门,车子就动了。 不是向前开,也不是向后退,而是横向翻滚,就像她刚才从沙梁上滚下来那样,在无比猛烈的黑风下,滚地葫芦那样的不住翻滚。 这次的黑沙风暴,绝对是近两年最风力最大的一次. 黑风到处,就连沙丘都在移动,更何况一辆汽车? 林舞儿还没有来得及系上安全带,就随着不住翻滚的车子,在里面‘横冲直撞’,在脑袋狠狠撞在右边车窗上后,她就彻底陷进了无比的黑暗中。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单手托着腮帮子,呆望着卧室窗户那边的夏小韵,被一阵脚步声惊醒。 劳拉端着一个盘子,从厨房内走了过来。 劳拉很聪明,现在不但会熬饭了,更能自己蒸小花卷了。 尽管花卷的模样,看上去像被顽童踢了一脚的包子,可你能指望一个耍惯了刀枪的小黑妹,能练出林舞儿那样的面食手艺? “夏总,吃饭了。” 在家也穿着黑色西装的劳拉,貌似皮肤白了不少。 “嗯,不想吃,先放这儿吧,反正今天是周末,不用上班。” 夏小韵懒洋洋的嗯了一声,又看向了卧室窗台前。 劳拉把盘子放在石桌上,也看向了那边。 尽管这小半年来,她始终都陪在夏总身边,住在方家,可每次看到那棵石榴树时,心中总会莫名的一跳。 那棵活着时就已经连根腐烂,又被夏小韵倒栽在死地里的石榴树,竟然真得活了,而且还已经开花结果。 尽管只结了一个石榴。 轻风吹来,石榴树翠绿的叶子,发出沙沙的声音。 那枚金红色的石榴,也轻轻点着头。 劳拉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这件事,只能确定在这个世界里,确实存在着一些科学无法解释的奇异现象。 第554章 :夏小韵许下的愿望 被倒埋进寸草不生的死地的石榴树嫩芽,刚拱出地面那段时间,夏小韵早上起来后的第一件事,就在蹲在树前,拿着喷壶洒水。 每天喷水喷两次,早上一次,下午下班后一次。 劳拉觉得,在方圆死后就变得无依无靠的夏小韵,可能把这棵石榴树当做了精神寄托,在家除了吃饭休息外,大部分的时间,都会坐在树前,盯着它发呆。 她还觉得,夏总在发呆时,肯定在跟本该死掉的花树,进行精神上的交流。 那棵树,也应该像方圆那样,劝说夏小韵别再‘犯二’了,还是像个正常人那样好好过日子吧--石榴树发芽后,着实犯了十数次二的夏总,就真变得正常了。 像以前那样。 也有些不一样,因为夏总此前可从来不盯着某个物体发呆好几个小时的。 在夏小韵的精心照顾下,那棵死而复生的石榴树,几乎是一天一个样,堪称是茁壮成长,并在该开花的季节开花,该结果时结了一个果子。 现在已经是深秋时分,市面上已经有石榴上市了。 方家这枚果实,也已经熟了,果皮上已经出现了裂痕。 不过劳拉知道,夏小韵绝不会动手摘--她看着那枚果实的眼神,就像在看她的情郎。 只是很可惜,哪怕这棵石榴树的死而复生,确实足够劳拉震骇莫名的了,但它终究无法变成方圆,最多只能算是夏小韵的精神寄托吧。 “你说,这个石榴还能在树上呆多久,才能自己掉下来?” 就在劳拉胡思乱想时,就听夏小韵这样问道。 眨巴了下眼睛,劳拉才说:“我在网上查过了,石榴成熟后会裂开,种子自己掉下来,最后果皮才会被寒风吹落。石榴自己落下,差不多还有一个月的时间吧。” “嗯。” 夏小韵嗯了声,终于不再盯着那棵石榴树了,转身看向了劳拉:“你是不是觉得,我每次在看着石榴发呆时,都是在想方圆?” 劳拉没想到夏总会问她这个问题,稍稍愣了下后才垂下眼帘说:“是。” “你以为,我把这棵树,这个唯一的硕果,当做了方圆,对不对?” 夏小韵又问。 这次劳拉没有犹豫,点了点头说:“嗯,我就是这样想的。” “你错了。” 夏小韵说。 劳拉再次发呆:“我错了?” “方圆死后,这棵树也死了。” 夏小韵拿起筷子,随意夹了跟小咸菜,放在嘴里慢慢地嚼着,说:“所以这棵树就跟他没有关系了。” “夏总,方圆他不是没死么?” 劳拉赶紧提醒道:“那个花小妖,不是跟你说只要你安全,方圆就不会死的吗?” “你觉得可能吗?” 夏小韵反问道。 “石榴树既然能死而复生,那么方圆也有可能没死。” 劳拉看了眼石榴树那边,才满脸疑惑的问:“夏总,那时候你不是也相信他没死的吗,怎么现在又--” “那时候相信,但在这棵树发芽后,我就不信了。” 夏小韵拿筷子随意敲打着盘子,淡淡的说:“劳拉,你可能不知道,我在犯二执意要倒栽这棵树时,是许了一个愿的。” “许愿?” 劳拉有些茫然的抬头,刚要说什么,就猛地明白了:“如果这棵树能活过来,那么就证明方圆真死了--这,就是你许下的愿望。” 一棵从叶子到根都腐烂了的花树,被栽在号称没有任何生机的死地,更是倒栽着的--那么,这棵花树要想活过来的希望,只能说是绝无仅有。 就因为百分百的确定石榴树再也活不过来,所以当初在栽种时,忽然叛逆起来的夏小韵,才许下了一个愿望:如果方圆真得死了,那么就让它发芽开花,再结果。 如果有人知道她许下这么一个愿望,肯定会笑下大牙来,说她比痴人说梦还要傻。 夏小韵不想让人笑话她是痴人说梦,她只想用这种特殊的许愿方式,来固执的希望方圆真像花小妖所说的那样,还没有死。 但结果呢? 石榴树却真得发芽,开花并结果了。 劳拉并不知道,当初夏小韵刨开深坑,观察石榴树有没有发芽时,心里有多么的紧张:她无比的害怕,她许下的愿望会实现。 偏偏,还就真的实现了。 方圆,必死无疑了。 这是夏小韵在看到石榴花根开始有嫩芽长出后,表面开心的笑着、其实内心却在嚎啕大哭时的想法。 那一刻,她是真得万籁俱寂了。 花小妖曾经跟她说过,只要她活着,方圆就不会死--但如果方圆死了,她还能不能活下去? 肯定不能了。 尽管没有谁跟她说过,在方圆死后,她对那个世界就再也没有用处,只会增加不安份的变数,为确保安全必须得让她从这个世界上蒸发这些事,不过她自己却能隐隐猜的出来。 正所谓狡兔死,走狗烹--方圆是那只狡兔死了,她这只走狗,还有什么活着的必要? 最多,她也就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死,所以她才盯着那颗果实,问劳拉什么时候才能落下来。 果实落下,夏小韵死。 猜到夏小韵许下的是什么愿望后,劳拉相当然的就再次猜到,她已经感受到了她自己的死期,就是果熟蒂落之时。 “夏、夏总,这个当不得真的。” 想清楚一切的劳拉,突地紧张起来,伸手抓住了夏小韵的手,嘎声说道:“你许下的愿望,只是个代表方圆凶吉的游戏,跟你自己无关的!至于果熟蒂落后,就是你的死--更、更加没有任何科学依据的!” “科学依据?” 夏小韵笑了,反手拍了拍劳拉的手背,轻声说:“有些事,是科学无法解释的,你其实跟我一样清楚,对不对?” “我……” 劳拉张了张嘴,无言以对。 早在来华夏之前,她是无比相信科学的,才不会相信尘世间会有什么鬼呀怪呀的,至于那些世界著名的未解之谜,比方巨石阵、复活岛石人啥的,最多也就是还没有找到科学的解释办法。 可跟随夏小韵去了一趟罗布泊,感受到那边来自千万年前的恒古神秘气息后,她马上就对华夏传统文化产生了极大的兴趣。 尤其是在听潘龙语一番忽悠、并亲眼见证了成为死地的生门后,才相信方圆遭到核泄漏、处在数十万亿吨岩浆中,仍能活下来。 科学,是没有任何理由能证明那样一个人,处在那种环境下还能活下来的。 所以夏小韵才‘提醒’她:你自己都不相信科学了,就别再拿科学来劝慰我啦。 “我也无法解释,我怎么可以断定自己活不了太久的想法,但我在看到它成活、开花结果后,就知道在它的果实落地后,就是我的死期了。” 夏小韵笑了笑,反过来柔声安慰劳拉:“好了,别为我担心了。用我们华夏人的话来说就是,这一切都是我的命。我命该如此,无论怎么挣扎都无济于事的--我认命了,不会再反抗。” “夏总,你还记得,我们前几天在网上看到的那则传说吗?” 劳拉不想就此让夏小韵被死亡的阴影给压垮,赶紧提醒她。 “你是说,几个在罗布泊内探险的人,遇到一个自称叫方圆的人那回事?” 夏小韵再次笑了笑:“如果是放在以前,我会不顾一切的去罗布泊找他。但现在,我才不会。因为我不想让躲在暗中的那些人,看我为活下去就相信谣言而狼狈奔波的可笑样子。” 劳拉一楞:“你、你是说,方圆在罗布泊内出现的谣言,是那些阻止你们在一起的人,故意散播出来的?” “他们还真以为,我是个脑残了。” 夏小韵的嘴角,弯起了明显的讥讽:“就算我以前真是个脑残,但任何脑残,在历经那么多磨难后,也会长心眼的。 再次夹起一根小咸菜吃了后,夏小韵才淡淡的说:“我此前之所以历经磨难而不死,那是因为我跟方圆俩人,无论是对这个世界,还是对那个世界,都有着相当重要的作用。可现在方圆真得死了,那么我就对这个世界没有丝毫用处了,对那个世界却成了个不安定的因素。” 抬头看着劳拉,夏小韵忽然问:“如果你觉得某个不安定的因素,会对你造成威胁的话,那么你会怎么做?” “彻底解决掉!” 劳拉想都没想,就脱口回答。 “对头,就这样。” 夏小韵抬手伸了个风情万种的懒腰,说:“所以那个黑暗世界的人,才会杀我。但他们迟迟没有动手,就是因为无法确定方圆到底是真死了,还是假死了。而这个世界的人,恰好是利用他们的犹豫,来故布疑阵,散播方圆还活着的谣言。” 劳拉皱了下眉头,问:“他们散播方圆还活着的谣言,就是为了尽可能的保护你?” “错。” 夏小韵微微冷笑:“他们只是想利用我,来对付黑暗世界的邪物罢了--我会死,跟方圆一样,但临死前,也得被他们把利用价值榨取干净。” 劳拉看着冷笑的夏小韵,一动不动的好像傻了那样。 她已经被夏总的分析给震傻了。 在她的印象中,夏小韵可没有这么‘睿智’,冷静甚至冷血的,在提到自己的死亡时,没有丁点的惧意, 夏总变了。 彻底的变了。 想到这句话时,劳拉才猛地想起:以前动不动就爱哭的夏总,这小半年来,好像从没有哭过。虽然回家总是发呆,但在公司时,却始终如沐春风。 “劳拉,这是我们在一起的最后一天了。明天,你就回国吧。支票,我都已经替你开好了。” 就在劳拉发呆时,听夏小韵这样说道。 “什么?” 劳拉眼角猛地一跳,随即明白:“夏总,你、你要赶我走!?”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对吗?” 夏小韵微笑着问。 “是。” 劳拉沉默很久,才点了点头:“但我,不会扔下你就此离开的!” 第555章 :宴席还没有散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 这是一句老话,广义的来说,不但适合夏小韵跟劳拉,也能用在夫妻、朋友,林舞儿跟毛驴之间。 林舞儿已经像方圆那样,彻底把毛驴当做了兄弟。 一人,一条狗在过去的岁月中,可谓历经了‘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些许经历。 她固执的以为,这次来到罗布泊内后,无论她遇到了多大的危险,毛驴也不会撇下她独自离开,会像以往那样跟她共同面对。 但事实上,当一场数年罕见的黑沙风暴突如其来后,毛驴特有的动物预知危险感,促使它撇下了车内的林舞儿,用最快的速度跳出了车子。 然后,林舞儿的车子就被狂风吹翻,好像滚地葫芦那样在沙漠上测滚,让她在车子翻滚过程中,脑袋重重撞在了车窗上,昏迷了过去。 她刚昏迷过去时,受大脑皮层刺激的某根神经,还在痛苦的呐喊:方圆不要我了,你怎么也可以撇下我不管了? 不过很快,她那根神经就被黑暗所吞噬,安静了下来。 也不知道昏迷了多久,林舞儿左手小手指才弯曲了下,慢慢睁开了眼睛。 从昏迷中刚清醒过来的人,要经过一阵短暂的回忆期:回忆你在昏迷前遇到了什么色。 如果回忆不起来的话--恭喜,从此后你可以忘记此前所受的任何伤害,跟痛苦,重新开始你的新生活,就像方圆那样。 很遗憾,林舞儿的运气明显没有方圆好,因为她在睁开眼后,很快就回想起她昏迷前遭遇到了什么事:黑沙风暴来了,毛驴逃走了,撇下她。 她能够醒来是幸运。 不幸的是,她在醒来后什么也看不到,因为整辆车,都被厚厚的黄沙埋住,黑压压的什么都看不到,就像她来到了方圆曾经去过的那个黑暗世界。 静。 无比的静,整个世界都停止了运转,却偏偏能让她在醒来后,明显感受到了呼吸有些困难:车子被黄沙埋住后,不但隔开了外面的天光,更隔开了她无法离开的空气。 她能明确感受到,随着她轻微的呼吸,车子来残存的氧气,正在一点点的减少。 我得出去,必须出去,要不然会被活活憋死的! 林舞儿深吸了一口气,然后紧紧闭上嘴,强忍着疼痛伸手四处摸索,很快就找到了车子方向盘,找到了车钥匙。 咔吧一声轻响,她拧开了车钥匙。 仪表盘上的指示灯亮了起来。 借着微弱的灯光,她又打开了车顶的照明灯。 随着灯光的亮起,车子来好像也有了生气,能让她看到车窗外。 正如她在黑暗中所想象的那样,车子被厚厚的黄沙埋住,什么都看不到。 根据地心引力的作用,被困在车子里的林舞儿,能分辨出车子向右侧翻着的。 她跟车子,就像被一大团树脂给困住的小虫那样,再也无法动弹分毫。 她用力的推左边的车门--很用力,只希望埋住车子的黄沙不算太厚,能让她推开车门爬出来。 绝望。 当林舞儿把吃奶的力气使出来,用双手推、用肩膀抗都无法把车门推开哪怕一丝缝隙时,她彻底的绝望了,泪水混合着从额头淌下来的鲜血,滴落在她胸前。 埋住车子的黄沙,不知道得有多厚,依着她的力气,休想推开。 她想过找到扳手之类的,把车窗砸开。 但她更清楚,那样的做法只能是加速自己的死亡--黄沙,就像海水那样,在她奋力把车窗砸开后,压力就会催动它们迅速灌满车厢内。 她根本没有任何的机会逃出去,就会被黄沙生生的‘淹死’。 受强烈求生欲望的督促,她又拼力挣扎了几分钟后,才绝望放弃了最后的努力。 迅速消耗的氧气,让她感觉自己的肺有瘪了,只能像条离开岸的鱼儿那样,张大嘴巴艰难的呼吸着,全身的力气连同生命,都在无声无息中消失。 我要死了。 林舞儿颓废的躺在了座椅上,双眸无神的盯着车灯,意识开始慢慢模糊起来。 已经明确感受到死亡威胁的大脑神经,这时候却偏偏无比的活跃,所以才能让她‘看到’一段段的画面:黑沙风暴早就呼啸着远去了,它所到之处的所有沙丘--那可是足足数十上百米高的沙丘啊,都被它催的改变了方位。 而‘盛着’她的这辆勇士车,可能就在某座沙丘下面。 没有谁知道她在这儿。 此刻,哪怕全世界的人都跑来罗布泊,搜救她,也不可能在她氧气耗尽,被硬生生憋死之前找到她。 最多,也就是在时隔很久后,有一场大风沙席卷而过后,车子在沙丘移动时露出来,然后才被发现--昔日明珠东海集团的千金大小姐林舞儿,已经变成了一具干尸。 或许,好多个世纪后,人们会把我命名为罗布泊美女,会猜测我到底是谁,还能不能根据我的骨髓细胞,把我复制出来--林舞儿想到这儿时,感觉自己好像笑了下。 满脸血污泪痕的样子,笑起来时肯定很难看,尤其是在感觉自己的舌头,因为窒息慢慢伸出来时。 我可是一个美女呢--林舞儿思绪混乱中,左手死死掐住了脖子,右手去抓挠在逐渐失去意识下随便抓到的任何东西。 仿佛这样,就能抓到一些空气,来把瘪了的肺给充盈起来。 美女在没有空气呼吸时,原来也会死的,而且还死的很难看。 林舞儿再次笑了下,觉得自己抓挠的右手,好像抓住了一个很重的东西。 那是扳手。 然后她想都没想--或者说,最后的求生本能,攸地激发出了潜藏在她骨子里的力气,狠狠砸向了车窗。 砰! 一声大响,被黄沙死死压住的车窗,竟然被她一扳手砸花了。 砰、砰砰! 车门玻璃被砸花了后,就像溺水之人抓住的一根稻草那样,让林舞儿有了更大的力气,疯了似的接连狠砸。 终于有‘哗啦’一声大响声响起,那么坚固抗砸的车门玻璃,竟然真被她砸碎了,细细的黄沙噗的一声轻响,在上方压力的促使下,撑开满是裂纹的玻璃,海水般的灌了进来。 “啊--呜!” 沙子海水般灌进来时,夹裹了一些沙粒间隙中存在的空气,让林舞儿抢在车厢被灌满之前,幸福的深吸了一口。 等她闭上嘴时,黄沙就已经淹没到了她的脖子位置。 不等她做出任何反应,眼前就彻底黑了下来。 细细的黄沙,真像海水那样,在顷刻间就把车厢每一个空间给灌满了。 这次,她真被黄沙活埋了。 黄沙中残存的那些氧气,压根无法让她闭嘴坚持太久,就重新窒息。 但她再也不能伸手四处抓挠了--就像被熔化了的蜡烛油那样,固定在了这一刻。 不知道怎么回事,林舞儿感觉到自己在极端痛苦中,徐徐飘向半空中时,却看到了毛驴。 毛驴正在用两根爪子疯狂的扒沙子,两眼血红,边扒边吼吼的咆哮着,好像在哭,又像是在嘶吼二哥在哪儿。 我就在你下面,哼哼,可我偏偏不跟你说! 正在徐徐飘向半空的林舞儿,看到疯狂扒沙的毛驴,很生气还又很得意的笑着,更是恨的咬牙:谁让你撇下我独自逃走了,我就是死给你看,让你后悔,让你在愧疚中活一辈子,死了也无法瞑目。 吓,我怎么会这样想呢? 虽说毛驴撇下我独自逃生了,但这终究是它低等动物预知危险来临时、提前逃生的一种本能,甚至都不受它自己思维所控制的,我怎么就此责怪,怨恨它呢? 它如果不及时逃生的话,那么也只能跟我一样,被困在车里活活憋死的。 难道说,我希望它能陪我一起死? 殉葬? 切,我林舞儿怎么可能会让一条狗子殉葬呢? 再怎么说,我也算是大美女一枚了,就算非得有陪葬品的话,也得是个帅哥好吧? 好吧,好吧,我原谅你了,谁让我们是兄弟呢--眼前猛地一亮,林舞儿死鱼般张嘴深深吸了一口气时,脑子里还是这样想的。 “锥,锥锥!” 毛驴欢快的叫声,让深吸一口气后就闭上眼的林舞儿,只好再睁开了眼。 很不开心的样子:狗子就是狗子,难道不知道二哥在幸福时,得需要最少半分钟的时间,来享受当前的惬意,是不可以随便被打搅的吗? 晨阳,蓝天,朵朵的白云,还有轻柔吹拂过沙漠的暖风,以及毛驴那双竟然有水雾浮上的狗眼。 它满嘴巴的沙子,两根前爪因为用力扒沙时的速度太快,利爪也已经脱落,淌出的鲜血被西沙包裹住--肯定很疼很疼。 毛驴可是个很爱惜自己‘发肤’的家伙,不过看到二哥终于能张嘴深吸一口气、又睁开眼睛后,还是无比的兴奋,马上就一个灵巧的转身,腾空跃起,在漫漫黄沙中撒起了欢。 它终于抢在林舞儿窒息而死之前,扒到了她。 是该值得庆祝。 当然了,这里面也有林舞儿的功劳:如果她没有在窒息之前,用扳手砸开车窗,就算毛驴能扒开盖着车子的黄沙,可也无法及时打开车门,让她呼吸到新鲜空气。 特么的,我竟然还活着。 林舞儿痴痴看着那条在黄沙中跳舞的狗子,心里骂了句时,泪水就毫无征兆的哗哗淌下。 朦胧泪眼中,她看到了一只骆驼。 骆驼就站在她前面七八米处,却没有看她,而是用眼角余光,忌惮的盯着毛驴。 骆驼的左边前腿上,有一道长长的血口,还在淌血--那是被野兽利齿撕咬的。 其实,就是被毛驴给撕咬的。 黑沙风暴来临,在即将吹翻车子的一刹那,毛驴夺门而出,才不是为了独自去逃生,而是去追赶骆驼了。 毛驴比林舞儿更清楚,在那种情况下,找到一只满载物资的骆驼并逼它回来,比困在车里等死,要重要太多。 第556章 :远方有人在想他 骆驼比任何生灵,更懂得在黑沙风暴来临时,该做些什么。 所以当黑沙风暴席卷过最近的沙丘沙梁上时,老穆里就已经跳上一头骆驼,死命的抱住它的脖子,任由它玩命狂奔了。 骆驼号称沙漠之舟,平时总是慢吞吞的。 可它在发疯逃命时的奔跑速度,却是烈马也比不上的,甚至连骇人的黑沙风暴,都得给它们一点点的面子--得让它们顺风逃亡过程中,找到最近的避风所在。 毛驴才不喜欢生活在沙漠中,这儿没有肉骨头没有啤酒更没有可爱的小母狗……但它却知道在二哥即将被困在车里时,得去追赶一只骆驼,逼着它回来。 没有谁能想到,毛驴在那一刻被什么东西附体了,竟然能追上一头骆驼(这头骆驼可能是因为满载物资的缘故,逃命速度比不上其它两头),并用利齿狠狠教训了它一顿,逼着它在黑沙风暴刚席卷而过后,就回来搜救林舞儿了。 可能是胡大(沙漠中的老天爷别称)被毛驴跟林二的兄弟真情给感动了,所以才让它借助灵敏的嗅觉,找到了掩埋林舞儿的沙丘。 掩埋勇士车的沙丘,并没有林舞儿所想象的那样大,要不然凭借毛驴的两根爪子,就算累死也扒不到她的。 但如果没有毛驴的拼死援救,林舞儿铁铁的会被憋死。 刚才差点被憋死的林舞儿,泪水很快就喜悦给蒸发掉,视线再次清晰起来时,毛驴已经爬到她面前,伸出长长的舌头,哈达哈达的散着热气,凝望着她。 “我欠你的,但又不欠你的,因为我也是来找你大哥的,所以你别奢望我以后会放任你变成一只醉狗。” 林舞儿看着毛驴,很认真的说。 毛驴肯定能听懂林舞儿的话,所以此羞愧的低下了头,不满的锥锥轻叫了几声。 唉,驴哥自从跟了林二后,就过上了真正的纸醉金迷生活,可谓是无酒不欢。 但这又怪谁呢? 要不是林舞儿总是拉着驴哥,陪她‘一醉解千愁’,毛驴怎么可能会觉得啤酒比骨头汤还要好喝,还又上瘾了呢? “行了,别装了,你不会以为我自己就能爬出来吧?” 林舞儿张嘴,冲毛驴吐了一口沙子。 大哥的兄弟,就是叫山羊的那个老东西,早就说过‘女人是尘世间最不讲理’的生灵了,千万别以为你救了她、她就会变成乖宝宝,对你感恩戴德,柔情似水的。 危险过后,她马上就会翻脸无情,甚至还会埋怨你在救她时,怎么不注意维护她优雅高贵的形象,让她变得无比狼狈。 毛驴此时总算理解到了山羊那番话中的真谛,在二哥不满的嘟囔声中(你小心点,别用你那爪子抓伤我的脖子云云),很小心更费力的,替她刨开了车窗。 两只胳膊恢复自由后,林舞儿马上就赶开毛驴,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了。 “我就知道你会坐在旁边看我热闹,看我有多么狼狈的扒开沙子,哼,果然是小人与狗子难养也。” 这是林舞儿爬出车窗时,冲毛驴说出的第一句话。 毛驴只好再次羞愧的低下了头:我有罪。 “算了,看你爪子破了份上,我就原谅你了。” 林舞儿低头,双手飞快的揉着头发:“头发短了就是好。但如果这时候能洗个澡,就更好了。” 她才不会傻到用驼背上水囊中的水,来给自己洗澡呢,最多也就是痛饮几口后,才一脸救世主的样子,递给了可怜巴巴的毛驴:“来,赏你几口甘露喝。” 毛驴连忙谢恩,差点把尾巴晃掉。 “那个死老头子呢?” 喂毛驴喝了一些水后,林舞儿四下里看去。 四周沙丘连绵,一望很远,却没有老穆里跟其它两头骆驼的影子。 毛驴当然不会告诉她,说老穆里在黑沙风暴过后,就头也不回的跑路了:那个老头子虽然土埋到脖子里了,可也因此变得更加珍惜生命,竟然抛下林舞儿,用最快的速度逃之夭夭了。 因为他在黑沙风暴过后,看到天上的朝霞依旧那样艳丽诡异,就知道会有更大的黑沙风暴,要席卷这个地方了。 “我们得走了。” 林舞儿站在沙丘上,望着西北方向凝望了片刻,才低声说道。 她虽然没有老穆里那么丰富的保命经验,但也从朝霞的诡异颜色中,看出一些什么,更知道一旦再遭遇刚才那种情况,就算毛驴再勇敢,也无法保证大家能活下来。 更何况,她其实也从老穆里违反信誉独自逃生、那头骆驼此时不安的鸣叫声中,也猜出要有更大的危险要降临了。 今年,塔克拉玛干沙漠上的天气,相当不正常。 可能是五十年,才会出现这么一次吧? 听倔强的二哥,终于说出要撤退的话后,毛驴马上响应,轻叫了几声。 “对不起,或许是我太执着了,才连累了你--毛驴,谢谢你了啦。” 林舞儿在骑上那头骆驼时,总算能低下高傲的头颅,跟毛驴说了句真心话。 毛驴才不在意,至少迅速冲向了来时的方向:大哥早就说过了,女孩子在没给你生个孩子之前,千万不要把她说出的任何话当真。 尤其是感谢你的话。 再次来临的黑沙风暴,无论是规模还是威力,都比上一次更大,更猛,绝对是山河变色,鬼哭神泣的。 幸好,世代生存着大漠中的骆驼,之所以能够生存下来,那是因为它们总能有办法,躲过人类无法抗拒的危险。 跟内方狂风大作天气不同,因为沙漠上没有任何的阻挡物,风速才能提到最高,但同时狂风席卷而过的速度,才能最快,只要能藏在骆驼背后,用毛毡把自己挡住,骗过那头恶魔的眼睛,等它呼啸着远去后,就算再次躲过一劫了。 在黑沙风暴来临之前,骆驼卧下来的地方,绝对不会出现沙丘移动、更不会是风口的现象发生。 “这辈子,都没吃过这么多沙子。” 狠狠吐了几口沙子后,林舞儿才奋力掀开了毛毡:“这个味道啊,还真不怎么--” 她最后一个字没有说出来,管着嘴巴张合的肌肉就僵住,就像她的眼神瞬间凝固那样,那是因为她看到了一个人。 方圆。 林舞儿在掀开毛毡后,看到了方圆。 方圆就站在那儿,到背着双手,静静的望着东南远方。 一群鸽子,从他头顶上方呼啸着盘旋而过,鸽哨发出空灵而悦耳的呜呜声,能让在他脚下俯卧着的一只哈士奇抬头看去,却惊动不了他。 卡秋莎知道,方圆此时的思绪,已经飞到了东南那个国家,就连白鸽都追不上。 他依旧记不起以前的任何事,只能相信卡秋莎跟他说过的那些话。 他确实叫方圆,是从孤儿院长大的,后来去南韩打渔,救了一个富家小姐--俩人深深的相爱,历经各种磨难后,终于走到了一起。 她说,他们这辈子都不会再分离,像童话故事中的王子跟公主那样,永远幸福的生活下去。 方圆能肯定,卡秋莎绝对能让他成为尘世间最幸福的男人:卡秋莎就是童话故事中的公主,无论是身材相貌还是气质,关键是特富有,特温柔,对他是千依百顺。 明明,她比他要小了好几岁,却像姐姐呵护小弟那样的疼爱他。 甚至,她这段时间都没工作,全天候24小时都陪在他身边,想方设法的让他开心,快乐。 方圆也确实很快乐,每天都笑吟吟的。 但为什么,在他背对着卡秋莎时,脸上的笑容,就会被迷茫所代替? 那是因为他潜意识中内,意识到他并不怎么喜欢这种生活。 作为他的枕边人,更把所有精力都放在他身上的卡秋莎,当然能感觉出方圆这种变化:她在尽心尽力的让这个男人幸福,他又何尝不是在尽力的假装幸福? 其实,方圆也不是完全在假装幸福。 任何一个男人,在获得西伯小公主的真挚爱意后,都会成为尘世间最幸福的男人:她不但富有,体贴,还有着让所有男人都垂涎的容颜、身材。 可他却总是隐隐觉得,本该感觉无比幸福的他,此时是在做一场黄粱美梦--等他在某一刻醒来后,却发现这一切都是虚无的,仅仅是一个梦而已。 人最怕的,不是受穷,受苦,而是怕享惯了的王子般的幸福生活,原来是假的。 卡秋莎绝不喜欢方圆的美梦醒来。 哪怕是在总统阁下,委托波斯塔夫暗示她要对方圆说出实话、放他离开后,她在非常痛苦的深思熟虑过后,依旧选择了抓紧他,绝不放弃! 世界这么大,那么多人,为什么要把某些重担,强压在她唯一爱着的男人肩膀上? 她发誓,就像方圆曾经保护过她那样,去好好保护这个男人。 卡秋莎放下手中的书,从藤椅上站了起来。 洁白的轻纱拽地长裙,被海风温柔的吹起,展现出她迷人的身材。 缓步走到方圆背后,卡秋莎双手慢慢环抱住了他的腰,脸颊贴在他背上,闭眼喃喃的问道:“又在努力回想你的以前了?” “嗯。” 方圆抬手盖在卡秋莎的手背上,轻笑了一声说:“我在想,我该用什么办法,才能彻底不受那些残片回忆的影响,安心跟你好好过日子。” “其实,只要你时刻提醒自己别受那些残片回忆的影响,就会慢慢忘记的。” 卡秋莎说着,睁开眼看向了方圆的左脚,眼神复杂。 他左脚上,戴着一个脚链,上面有两个小铃铛。 小银铃发出铃铃的响声时,哪怕方圆在跟卡秋莎恩爱着,动作也会停顿下,眼里浮上若有所思的神色。 这两个小银铃,仿佛就是方圆回想从前的沟通体,能带他想到一点点的残缺记忆。 还有,那天他忽然跟卡秋莎说,他能隐隐感觉到,在很远的地方有个人,就在他努力回想以前时,也在想他。 第557章 :风景这边独好 方圆没有跟卡秋莎举办任何仪式的婚礼,却知道她就是他的妻子。 男人在脑子不清醒时,总能跟自己媳妇说出一些真心话。 就像方圆,就很直白的跟卡秋莎说,他感觉到那个正在想他的人,是个女孩子。 至于那个女孩子是谁,做什么的,又是长什么样子,他都说不出,最多也就是觉得,他该跟她呆在一起。 身边有这么疼爱他的西伯小公主陪伴,方圆还说他该跟别的女孩子呆在一起,这确实该遭雷劈的。 不过老天爷明显喝醉了,没听到他说出的这句话,所以才能让他继续苟活在世上,来折磨卡秋莎。 看着那两个小银铃,卡秋莎复杂的眼眸中,慢慢浮上痛苦的神色,声音却无比温柔的说:“如果你实在忘不掉的话,也不要紧的。我已经拜托瓦尔特派了大批的人手,前往华夏去寻找那个让你无法忘怀的女孩子了。” 顿了顿,她又说:“只要能找到她,瓦尔特就会把她带来你身边。如果她愿意,那么我们三个人就--能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了。” “我们三个人生活在一起?” 方圆回头看着她,眉梢微微挑起。 “是啊,我跟她,一起来伺候你。” 身高足够一米八、又穿着一双水晶细高跟小拖鞋的卡秋莎,明显要比方圆高出半头,所以才会俯视着他,甜甜的笑着问道:“怎么样,你喜欢吗?” 方圆抬手挠了挠后脑勺,没说话。 稍微要点脸面的男人,都不好意思跟自己老婆说出某些不要脸的话。 卡秋莎却故意追问:“回答呀,你喜欢吗?” “咳,那个啥。” 方圆低头看着女孩子傲人的部位,干咳了声才问道:“那个她--不会红颜薄命吧?” 卡秋莎黛眉微微皱了下,随即松缓,故作轻松的笑道:“怎么,你在担心我把她接来后,会因为要‘独霸’你,而对她下黑手么?” “呵呵。” 本性不改的方先生,讪笑了下才说:“男人的实话,总是会伤人的。” “我爱你。” 卡秋莎走到他前面,双手搂住他脖子,低声说:“无法形容的爱。只要你能开心,无论你做什么,又找几个女人,我都不会有任何的意见。” “我不要伊娃她们俩陪伴我。” 方圆想了想,这样说道。 按照西伯人的传统,贵族男女在婚后,是可以有两个以上的‘通房丫鬟’的。 新娘,才不会把那两个通房丫鬟视为威胁,只会把她们当做能让丈夫满意的工具--无论卡秋莎本性怎么样,她都没觉得西伯人这个传统有什么不对。 所以呢,在她成为方圆的女人后,就暗示丈夫可以跟伊娃俩人同房了。 不过,方圆却没有动伊娃俩人。 可不是因为他在拥有卡秋莎后,就要忠于自己的媳妇,而是因为--卡秋莎能给予任何一个男人所需要的任何需要。 男人,不都是在新婚燕尔时,很忠于媳妇的吗? 现在既然卡秋莎很大度的说,可以允许他隐隐感觉到的那个女孩子一起,跟她一起来伺候他,那么他怎么着也得做出一点态度:用那个不知是谁的女孩子,来替代伊娃俩人。 “好啊,那就这样说定了。” 卡秋莎笑道:“其实我还真担心,你的那个心上人,才不会像我这样容得下伊娃她们俩呢。” “不是你想的那个意思。” 方圆摇了摇头,若有所思的说:“我能想到那个人,可不是因为我要把她发展成我的女人,就是觉得她跟我的关系,相当不一般--嗯,怎么说呢?就是我的生命中,本该就有她的存在。” “行,随便你怎么说,我都答应,只要你能快乐。” 卡秋莎牵起方圆的左手,慢慢从自己纱裙下钻了进去,双眸中有光在流动,喃喃的说:“方--圆,我想要了。” “天上,有太阳呢?” 方圆抬头,看向了天上。 “太阳是不会说话的。” 卡秋莎轻咬了下嘴唇,看向了海边椰林旁的雅克斯基等人。 方圆也回头看去,缩回手:“就算他们能知趣的闪开,我也不习惯在外面。” “可每次在外面,你都是最尽兴的。” 卡秋莎重新抓住他的手,低低的说。 “那是在夜晚。” “这是我们的世界,白天跟晚上一个样的。” “不一样,在晚上时,我能自己欺骗自己的。” 方圆再次挣开手,替卡秋莎掩好了纱裙的领口,低声说:“好了,我陪你去散散步--很可惜,这边只有大海,椰林,不能登高望远。” “你喜欢爬山?” 既然方圆实在不好意思,卡秋莎也不好再勉强,挽住他的胳膊,缓步走向沙滩那边。 “嗯,男人都喜欢爬山的,女人才喜欢大海。” 方圆说着,瞥了眼卡秋莎的纱裙领口下。 男人啊,就算他还处在茫然中,本性却不会失去。 “好啊,那我们明天就去山上住。” 卡秋莎妩媚的笑了下,无比满意方先生的偷窥。 暂且不提卡秋莎此前呆在罗布泊黑暗世界内是啥样子了,单说从少女变成女人后,她的形象气质也有了质的变化,一颦一笑中,尽显新婚少妇特有的迷人魅力。 “去什么山上?” 受她的鼓励,方圆又飞快的瞅了她领口内一眼,故作漫不经心的问。 “去--彼得山吧。” 卡秋莎想了想,才说。 “彼得山?” 方圆问:“在哪儿,风景……好看吗?” “在莫斯科的西南近郊,风景么。” 卡秋莎顺着方先生的眼光,低头看向了自己衣领内,低低的说道:“这边独好。” 这边独好的风景,方圆没理由不多看一会儿的。 他盯着林舞儿,嘴角带着懒洋洋的笑,到背着双手的样子,就像刚脚踩七彩祥云才来到她眼前那样从容,让女孩子蓦然变呆后,只剩下呼吸的本能了。 风沙来临后被二哥毫不客气压在身下当垫子的毛驴,本以为她很快就会爬起来的,却不想她就此愣住。 难道她不知道,被人压着腿子的感觉很不爽? 锥锥的轻叫声中,毛驴顾不得女孩子会跟它翻脸,挣扎着从毛毡下探出了脑袋,迅速伸出舌头,哈达哈达的喘着气,看向了前面。 毛驴也看到了方圆,同林舞儿那样蓦然一呆后,随即猛地从毛毡下跃起,锥锥吼叫着,用最快的速度扑了过去。 驴哥才不屑用‘眉目传情’的方式,来抒发看到大哥时的狂喜。 它只想用最快的速度扑进大哥怀里,痛哭流涕的告诉他:哥,我伺候那丫头,可真伺候够了啊,你还是赶紧结束我的保镖任务吧。 同样,本来一副云淡风轻装比样子的方圆,在看到毛驴箭一般的扑过来后,下意识后腿两步,蹲身张开了双臂,做出了拥抱状。 生死兄弟相见后,就该抱头痛哭的--被窜出去的毛驴所惊醒的林舞儿,想到这句话后,又无比痛恨这条狗子了:你还懂不懂点规矩啊,该把第一次的机会让给我才对! 女孩子在生气下,总是会平添很大的力气,就像林舞儿这样,抬手就掀开毛毡,正准备大喝一声‘毛驴,你给我滚开,让我来’时,却看到即将扑到方圆怀中的毛驴,就像捕食成功的蝙蝠那样,腾跃起来的身子猛地一个半旋。 擦着方圆伸出来的双手指尖,来了个标准的九十度拐角,箭一般的跳了出去。 毛驴的前爪还没有落地,就已经猛回头,冲着方圆翻出了獠牙,发出了带有威胁的狂吠:“汪,汪汪!” “毛驴,过来!” 毛驴的动作,让方圆明显愣了下,赶紧半转身,依旧伸着手,让它过来抱抱。 毛驴不进反退,依旧狂吠着,獠牙闪亮,双眼中带着凶狠的戾气。 “特么的,你疯了,还是不认识哥们了?” 方圆很生气,骂声中走向毛驴。 “汪,汪汪!” 毛驴猛地向前一窜,看似要扑向方圆时,却又迅速转身冲向走过来的林舞儿。 “怎么了你,傻了?” 从清醒过来的那一刻起,就在琢磨该跟方圆的第一句话说什么的林舞儿,比他更不满毛驴此时的异常反应,觉得是它破坏了本次无比动人,还又感人的见面,所以才忍不住的抬脚踢了过去。 毛驴脑袋一偏,躲开了林舞儿的右脚,顺势一口叼住她裤管,死命的向后扯。 “嗨,嗨,你疯了啊!” 林舞儿猝不及防下,差点被它拽倒在地上,身子一个踉跄,赶紧站稳了大声训斥道:“松开,松开!” 毛驴才不松开,它只想拽着林舞儿,赶紧离开这儿。 刺啦一声--裤管在毛驴用力摆动嘴巴、林舞儿使劲挣扎下,被撕开,露出女孩子修长白腻的腿子。 这让林舞儿很羞怒,想都没想就一个二踢脚,左脚踢在了毛驴嘴巴上。 是,她是无比在意方圆,并渴望他那次求婚不是演戏,能够一辈子都呆在她身边,随便他对她做什么…… 可问题是,无论她是林二,还是林舞儿时,都没有在方圆面前秀过她的腿子。 现在被忽然发疯的毛驴把裤管给撕到腿根后,其实很保守的女孩子肯定会羞怒,这才本能的一脚踢了过去。 猝不及防的毛驴,被狠狠踢了一脚后,马上就惨叫了声,翻滚了出去。 等它再次动地上翻身跃起,再想扑向林舞儿时,动作却猛地顿住,随即闭嘴,转身扑向了骆驼。 从骆驼下窜过去后,毛驴没有丝毫的停留,立即用最快的速度绝尘而去,很快就跟大漠的颜色融为一体,再也看不到了。 却偏偏有悲凉的吠声,顺风隐隐传来。 “毛驴,毛驴,你给我回来!” 一脚把毛驴踢的惨叫着滚出去后,林舞儿就无比的后悔,尤其看到它忽然转身跑远后,更是惊慌失措,连忙大喊着追了过去。 刚追了两步,却又想到了什么,霍地转身看向了方圆,急急的问道:“毛驴,它怎么了?” 第558章 :她是婉约如水的陈婉约 毛驴现在肯定是无比的痛恨它自己:为什么就不能说人话? 如果它能说人话的话,就会告诉二哥:这个大哥,是假的! 相比起我们人类来说,狗对主人的忠诚度,是我们拍马也赶不上的。 只要你对它好,不管你是富贵还是贫穷,它都会对你不离不弃--就像神父在主持婚礼上,跟新人说过的那些话一样。 因为它们的智商相当低下,属于那种不见棺材不掉泪的,所以才能在认准一个主人后,把他(她)当做了生命中最重要的,从而把他(她)的音容笑貌、动作习惯,也包括自身所拥有的气场,都牢记在心里。 至死,不忘! 所以,它在扑向方圆时、却发现他才不是它的大哥后,立马旋身窜回,想拖着二哥赶紧跑路。 毛驴不会说话,甚至不会有太复杂的想法,但它却能从一个假扮大哥的人,忽然出现在二哥面前的现实中,敏锐捕捉到了什么。 既然它不会说话,那么当然也无法告诉林舞儿:在被你一脚踢出去时,就在你背后的方圆,看着它的眼神中有寒芒闪过,右手中多了一把飞刀。 他要杀毛驴。 就因为它识破了他是假的方圆。 真正的方圆,怎么可能会对自己的兄弟起杀心? 毛驴不想死--最起码,它不想就这样死的不明不白。 因为它很清楚,假方圆在残杀它后,肯定能找出最适合的借口,来跟林舞儿解释。 所以它只能逃走--这次,是真撇下了二哥,跟一个假扮大哥的人在一起时逃走了。 或许,它知道唯有自己能顺利逃走,假方圆才不敢伤害林舞儿吧? 它已经记住了假方圆特有的身体气息(每个人,都拥有自己特殊的气息),至死不忘。 它相信,假方圆也肯定能猜到它为什么要逃跑了:及时逃走的毛驴,对于假方圆来说,就是最大的隐患。 这个最大的隐患,让他不敢轻易伤害林舞儿。 他该明白,一旦伤害林舞儿,毛驴就算是死,也会把这件事告诉真正的方圆。 所以从林舞儿安全的角度上来说,毛驴的逃走,才算是给了她一张护身符。 但它能顺利逃出大沙漠吗? 就算能逃出去,又去哪儿找寻方圆? 也不知道狂奔了多久,毛驴才在冲上一个沙丘的沙梁后,停住了脚步,趴在沙子上,剧烈喘着回头看去。 沙丘很高,却看不到林舞儿,还有那个假方圆了。 “嗷!” 毛驴怔怔的望着那边,很久后才仰天长嚎一声。 嚎声未落,它就看到了一个人。 这是个全身都被灰色长袍包裹,只露出一双眼睛的女人。 毛驴能断定这是个女人,才不是因为她有一双春波流动的眸子,而是因为她身上那种顺风飘来的女人气息。 马上,刚趴了没多久的毛驴,就触电般的腾身而起,转头刚要俯冲下沙丘,却又停住,回头看着缓步走来的女人,鼻子轻轻吸了几下,犹豫片刻后,竟然慢慢走了过去。 走过来的女人,全身包裹的异常严实,看起来比假方圆还要神秘,可毛驴却没有逃走--它从女人身上散发出的气场中,嗅到了大哥的味道。 女人走过来,站在距离毛驴两米的地方,低头看了它片刻,才慢慢的蹲了下来,咯的发出一声轻轻的娇笑声后,才问道:“你,就是毛驴吧?” 毛驴当然不屑亲口告诉她,只是耳朵前后忽闪了下,静静的看着她,目光温顺。 “来,过来。” 女人伸出右手,依旧吃吃的笑着,笑声中夹杂着明显的轻浮、轻佻。 毛驴犹豫了下,还是走了过去,站在了她怀中。 “你肯定从我身上,嗅到了那个小混蛋的气息,所以才断定我是他的女人,不会伤害你。嗯,怪不得九幽夫人一再嘱咐我,要想确定方圆的生死,你很关键呢。你果然,是条聪明的狗子。” 女人喃喃的说着,左手搂住了毛驴的脖子,右手揪下了蒙在脸上的灰色面巾,露出了一张闪着妖媚光泽的俏脸。 幸亏毛驴只是一条狗子,跟它大哥对雌性的审美观完全不同。 要不然,在看到这张脸后,说不定就会兽性大发了-- “你肯定不认识我是谁,但我可以告诉你,我叫陈婉约。嗯,婉约如水的陈婉约。” 陈婉约单膝跪地,跪在了黄沙上,左手轻轻抚摸着毛驴背上的毛发:“不过我敢肯定,除非我自己说出来,要不然别人肯定不知道我就是陈婉约。哪怕方圆、夏小韵也不能。因为我照过镜子了,就连我自己都不认识我自己了,我原来可以妖媚到这样的地步。” 毛驴才不管这些,只是从这娘们的散发出的体香中,能嗅到大哥的味道,这就足够它去信赖陈婉约了。 “我出来,就是为了确定方圆是不是真的死了。” 陈婉约就像梦呓那样,自言自语道:“在我离开那儿时,夫人就曾经告诉我说,罗布泊内前段时间出现了方圆的踪影。不过根据她从天象上的研究,他应该死了--那个人,应该是个西贝货。但为了保险起见,她必须确定他是不是还活着。” 方圆忽然现身罗布泊内后,不但林舞儿知道,九幽夫人更能知道。 相比起被龙头给‘洗了脑’的林舞儿来说,九幽夫人更加相信自己的眼光,确定那个家伙真得死了--他能出现在罗布泊内,只是某些人用来迷惑她不敢轻举妄动的棋子罢了。 既然假方圆能出现,那么就证明他肯定熟悉真方圆的所有习惯。 甚至,包括他在跟女人鬼混时的样子(方圆跟陈婉约鬼混时,龙头他们可是能现场观摩的),自然能把他假扮个十足,哪怕陈婉约也无法分辨出来的。 但有一个人……如果把毛驴也当做一个人的话:尘世间,唯有毛驴能分辨出方圆的真假。 假方圆能把真方圆任何习性、习惯学个惟妙惟肖,有一点他却无法改变,那就是他本身所具备的独特气息。 方圆的气息,肯定深深烙进毛驴灵魂最深处了,就像不管毛驴混在多少只狗中,只要它叫一声,方圆就能马上分辨出它在哪儿一样。 所以,毛驴的存在,对于‘鉴别’方圆的真假,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九幽夫人才告诉陈婉约:要想分辨方圆的真假,那么必须得先找到毛驴。 刚开始时,陈婉约还是不相信九幽夫人这些话的:一条狗子而已,又不是二郎神的吠天犬,怎么可能会有那么神奇? 但当她躲在暗中,看到了毛驴死命拉扯林舞儿逃走未果、就迅速掉头逃跑的全过程,尤其是看到她就主动过来亲近后,陈婉约终于相信九幽夫人的判断没错了。 “你肯定想问我,我为什么现在不过去,去拆穿假扮方圆的那个人的假面具,帮你带回那个秀气的男人婆。” 陈婉约下巴抵在毛驴的背上,凝望着林舞儿的方向,喃喃说道:“因为我不能出现。那个人,是某些人精心安排的棋子,任何人--任何狗,如果想撕下他的面具,都别再想活着走出大沙漠。” “幸亏你不会说话,秀气的男人婆,在短时间内,也想不通你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反常动作,更恰到好处的遇到了我,所以才能活着离开,去验证那个小混蛋到底是生,还是死。” 陈婉约说到这儿后,再次拍了拍毛驴的后背,才站起来,重新掩上面巾说:“走吧,我们去外面那个花花世界--我请你喝酒。” 毛驴不走。 因为林舞儿还在那边,正跟一个假扮大哥的人在一起。 它想不通别人为什么要假扮大哥,最多只知道那个人别有用心,会利用二哥,害了二哥。 “别担心,只要林舞儿没有认出那是个西贝货,她就是安全的。而且,我敢肯定,那个秀气的男人婆能活着离开沙漠的。西贝货,只想利用她的嘴,来告诉一些人,方圆还活着。却不敢假借方圆之名,去伤害她的。” 陈婉约伸手,摸着毛驴的耳朵,柔声劝道。 毛驴很不习惯跟她这样亲近,摆了下脑袋,就走到沙丘最高处,冲林舞儿那边的方向,一声悲凉的长嚎。 长嚎被风吹出老远,却又很快被吹散,根本传不到林舞儿所在的位置。 其实,就算林舞儿能听到,她也听不到了--现在,她的整个世界中,只有眼前这个男人。 “我种了九幽王的尸毒,又遭到了核辐射,自身气场发生了一定的变化,或者干脆说是身怀邪气,所以才会让毛驴感到陌生,害怕,想远离我,带着你一起。” 这是方圆在给林舞儿解释毛驴看到他后,为什么却发疯的答案。 方圆身中尸毒,又在地下古城内遭到核辐射的这些事,龙头都已经告诉她了。 尸毒是种什么玩意,林舞儿不知道。 但却能因此联想到一些邪恶的东西--就像科幻电影中的丧尸,在被感染后,不也是变成那副鬼样子了吗? 方圆又解释道:“可能是我又遭到了严重的核辐射,反而制止了尸毒的发作,起到了一定的中和作用,就是所谓的‘以毒攻毒’,所以我才能活到现在。 不过可以肯定的是,我的身体正在逐渐虚弱下去。 所以,我必须得找到活下去的办法。 或许,罗布泊深处的那个黑暗世界内,某股邪恶的力量,能对我有用,我这才来到沙漠中,想找到那个世界的入口。 舞儿,我现在还不能跟你走,我得为自己活下去再拼搏一把。 我发誓,等我找到解决办法后,我就会出去找你。” “你说话算话?” 听完他的解释后,林舞儿看着距离自己足有三米远的方圆,低声问道。 方圆没回答,抬头看向了远处。 “那我等你。” 林舞儿转身,走向骆驼:“可你别忘记,你曾经单膝跪地向我求过婚的。从那一刻起,林舞儿就是你的新娘了。” 第559章 :你永远不会成为方圆 自武侠小说大师古龙逝世,带走李寻欢,叶开,李坏之后,世上似乎已再无飞刀,但不知道什么时候,方圆手中已多了一柄三寸七分长的飞刀。 刀无情,飞刀无情,那么人呢? 人是否也是无情? 看着那柄三寸七分长的飞刀,在方圆右手五指中灵巧的翻转着,铁辽右手手背上有青筋微微凸了下,很快就恢复了正常。 方圆一直盯着林舞儿消失的方向,根本没有回头看过,却能知道铁辽已经悄无声息的出现在了他身后,看着他背影时,曾经有那么一刻生起过想要斩杀他的念头。 右手无名指一缩,那把飞刀悠忽消失,方圆转过身看着铁辽,脸上依旧带着他招牌懒洋洋的笑:“怎么,你很不满我刚才的表现?” “郭易--” 铁辽盯着方圆的眼睛,刚淡淡的说出这两个字,就被他打断:“请叫我方圆。大方的方,圆静的圆。” 铁辽眼角微微跳了下,才说:“你不是方圆的,永远都不会成为他。” “就因为我刚才,曾经对那条狗子起过杀意?” 方圆才没有因为铁辽对自己的态度有什么不满,依旧笑呵呵的问。 “那不是一条狗,那是兄弟。” 铁辽冷冷的说:“真正的方圆,从来都不会把毛驴当做一条狗子,而是当做同甘共苦的兄弟,无论它做错了什么,都不会伤害它。所以,就算你能把他研究的再透彻,甚至能瞒过跟他上过床的女人,可你却无法瞒过毛驴。” “所以它得死。” 方圆到背着两只手,来回走动着,抬头望着远处湛蓝的天际,笑了笑说:“铁辽,我相信你也很清楚这一点,更不会忘记龙头曾经说过的那些话。” 铁辽脸色忽然难看了起来,沉声不语。 他当然不会忘记龙头所说的那些话:必要时,可以斩杀毛驴,也不能露出破绽! 一条狗,无论它在方圆心中的地位有多么的重要,但它终究是一条狗。 正所谓成大事者不拘小节,为了阻止来自黑暗世界中的那些至邪之物,龙头已经有七位亲人牺牲,更何况一条狗? 为了确保方圆不会被任何人看出破绽,继而延缓至邪之物涉足中原,龙头允许他做任何事,包括对某些女人下手,或者--动心思。 动心思的含义,在这儿很简单:那就是方圆可以跟所有喜欢方圆的女人,上床。 也包括水暗影。 铁辽当初在听龙头说出这些话后,本能的就要反对,却被龙头的下一句话给震住了:必要时,也可以杀我。 铁辽立即无话可说了,他是真被龙头的决心给震住了。 “其实,方才如果我没有察觉到你在暗中对我生出了一击必杀的念头,那条自以为很聪明的狗子,怎么可能会逃走?” 看着腮帮子微微鼓动起的铁辽,方圆依旧在笑。 只是,那笑容有些阴森:“铁辽,你应该很清楚,龙头为什么只允许你参与这个绝密计划。那是因为他觉得,你是所谓七杀手中,最冷静,最有大局观的一个人。更是很可能成为下一个天狼星的候选人。” 铁辽没吭声,只是垂着眼帘看着脚下的黄沙。 黄沙上,有一只蜥蜴速度极快的爬了过来,不断的抬举着四肢(沙子太热,蜥蜴每爬行一步,都会举起一只爪子,避免被烫伤),噌地一声轻响,爬到了铁辽的鞋子上。 这儿人迹罕至的,这条没啥见识的蜥蜴,压根不知道人类相比起它的天敌响尾蛇来说,还要可怕百倍,要不然也不会借助铁辽的鞋面,来稍做休息了。 淡淡看了眼铁辽的鞋面,方圆才继续说:“可我却觉得,从你此前的表现来看,你远远没有龙头所说的那样优秀。甚至,比生性张扬的秦摘花,性格孤僻的陈断玉,还有所不如。” 铁辽抬头,看着他缓缓回答:“我从来都只是个普通人。当初能够入选七杀手,那是因为我懂得勤能补拙这个道--” “可你却不懂得龙头的一片苦心!” 方圆厉声打断了铁辽的话,向前踏出一步,语气更加阴森起来:“你可知道,你迫使我放过那条狗子后,会带来多么大的后患?我想你应该知道,更应该明白,在这看似荒无人烟的大沙漠中,随处都隐藏着那些邪魔鬼祟,看到那条狗子对我的态度,从而确定我不是方圆!” 铁辽用力抿了下嘴角,低声说:“你确实不是方圆。” “呵呵,我也从没有想过,有一天要成为他。我暂时成为他,只是为了华夏的安定而已。” 方圆呵呵轻笑一声,再次转身看向了林舞儿消失的方向。 铁辽却低头,看着趴在自己脚面上乘凉的那只蜥蜴,默不作声。 等了很久,方圆才说:“我必须得杀那条狗。” “你会后悔的。” 铁辽目不转睛的看着蜥蜴,淡淡的说。 “你让我后悔?” 方圆问道。 铁辽摇摇头:“不是我。” “那是谁?” 方圆又问。 铁辽却反问:“你能想到谁?” “水暗影、夏小韵、林舞儿,这三个女人,都跟方圆有着太亲近的关系。出于爱屋及乌的原因,她们在得知我杀了那条狗子后,会对我很不满。” 始终背对着铁辽的方圆笑了,很得意的样子:“可我有办法,会让她们对我的不满消失。” 方圆会用什么样的办法,来让这三个女孩子,对他残杀毛驴的不满消失? 铁辽懒得去想,只是说:“但你现在杀毛驴也晚了,因为它已经逃走了。正如你所说的那样,在这看似一望无际的大沙漠中,随处都有那个世界中的人--或许,他们已经看出你要杀毛驴的举止了。这,也是我为什么要阻止你的原因。” 毛驴被方圆视为兄弟,就算拿刀子割断他咽喉,他也不会对毛驴下手的。 可那会儿,方圆却对毛驴起了杀意。 虽说那些隐藏在暗中的人,不一定看到他已经亮出了飞刀,但肯定能从毛驴对他的反常反应中,猜出什么的。 所以铁辽才说,不管有没有阻止他杀毛驴,其实早就在毛驴见到他却狂吠的那一刻,就露出了破绽。 方圆当然也清楚这些,呵呵轻笑一声:“呵呵,可我敢保证,没有谁能把这个消息传到中原,或者带回那个黑暗世界中去的。” 铁辽双眼的瞳孔,骤然一缩,张嘴想要问什么,却又闭上了嘴。 方圆说话了:“你肯定很纳闷,你为什么不知道某个行动。现在我可以回答你,这是我故意瞒着你的。我早就发现,你表面冷酷,实则存有妇人之见。龙头让你暂时听从我的指挥,也只是想磨砺你,让你跟我多学点成大事者的决然罢了。” “你的决然,恐怕也只是因为白玉雯曾经遭到方圆的惩罚吧?” 铁辽忽然冷笑了声,淡淡的问道。 方圆还是没回头,铁辽却能看出他全身的肌肉,猛地绷紧,更能看到他的右手中,又多了那把飞刀。 铁辽右手马上放在了左手虎口上,屏住了呼吸。 “铁辽,你知道的太多了。” 方圆的语气,无比的平静。 铁辽却没有丝毫的放松,依旧死死盯着他的左肩(方圆如果要发射飞刀,那么势必会抬起右肩,牵动左肩下沉来维持他的身体平衡),缓声道歉:“对不起,我只是在偶然的机会,才知道丁白康的妻子白玉雯,原来是你的女人。” “她对我来说很重要。” 方圆右手中的飞刀,在五指间缓缓转动着,慢慢绞碎了他的声音:“当然了,我对她来说不一定重要。因为她不但有丁白康这个丈夫,更跟她那个小保镖眉来眼去的。我--我只是在酒后乱性临幸了她,让她成为唯一一个能给我怀上孩子的女人。” “为了能像绝大多数男人那样,成为一个幸福的父亲,我能付出你想象不到的任何代价。所以,我才允许她在外面跟任何人鬼混……把孩子生下来后。” 方圆手中的飞刀,停止了转动,声音也平静了下来:“但很可惜,就在她怀孕两个月时,却被盗圣吊在了酒店窗外,导致了流产。铁辽,你说,这算不算是杀子之仇?如果有人杀了你的儿子,你又会是什么反应?” 铁辽沉默。 方圆等了片刻,又追问:“你会做些什么?” “我不知道。” 铁辽摇了摇头时,他脚面上的那只蜥蜴,仿佛感受到了某种危险,飞快的爬下了鞋面。 “我知道。” 方圆呵呵一笑时,铁辽就觉得眼前寒光一闪! 不等他做出任何反应,一把飞刀,就把那只刚从他鞋面上爬下来的蜥蜴,死死钉在了黄沙中。 始终盯着他左肩的铁辽,却没发现他的左肩有丝毫动作。 “方圆,死的着实早了一些,唉--不过,我觉得会有人替他还账的,比方林舞儿。” 方圆叹了口气,也没再管那把飞刀,缓步向前走去,很快就走下了沙丘,却有声音随风飘了上来:“铁辽,你挡不住我的。如果不满我的做法,那就主动退出这次任务,这对你我来说,都是好事。” 铁辽没说话,看着那只还在挣扎的蜥蜴,很久都没有动一下。 直到那只生命力顽强的蜥蜴,终于一动不动的趴在黄沙上,被滚烫的沙子烤出腥臭的烤肉味后,才缓缓的蹲下来,两根手指夹起那把飞刀,举在了眼前。 阳光照在狭窄的刀刃上,反射出了刺眼的光芒。 看到方圆抬手挡住脸后,卡秋莎才收起了用太阳光晃他眼的小镜子,咯咯娇笑一声说:“方圆,你的双眼瞳孔,还真像猫儿那样,遇到强光收缩的速度非常快。怪不得,你在晚上不开灯时,能发出淡淡的荧光,还能看清东西。” “我倒是圆愿跟你一样,成为一个正常人。” 方圆揉了揉眼睛,又看向了阳台下。 第560章 :她看过一部电影 方圆已经完全记不起,他以前是做什么的了。 但无论怎么样,身为一个男人,尤其是能随意一挥手间,就能持刀把一个案几劈成两半的男人,此前肯定早就熟悉了打打杀杀,身上不可能留不下疤痕。 他现在身上却没有疤痕,甚至连该有的黑痣都没有一颗。 任何人在活到一定的年龄后,因为受空气、饮用水食物等东西的污染,身体里就会积攒一些有害的毒质,影响到血液,诱发皮肤某处细胞出现异变,继而长出一些黑、红痣之类的。 这是最起码的医学常识,只要是个正常人,就会有这些特征。 方圆却偏偏没有,全身上下都找不到一颗该有的痣--这就代表着,他的身体绝对健康,就像新生婴儿那样,皮肤光滑细腻,幸好是略带古铜色,要不然肯定会被人当成一个女人。 不过在他的左肩下,却有一朵色泽妖艳、盛开了一点点的花儿。 卡秋莎告诉他说,这是胎记,跟他祖传的基因有关,就像她后背上那颗黑色骷髅头那样,不用放在心上。 如果觉得不方便,完全可以用特殊的药水遮住它。 方圆听了她的话,用她提供的药水,遮住了这朵花:一个大男人家的,左脚脚腕上戴着个脚链,就已经让他感到无比别扭了,这要是再带着多鲜花,那还有脸光膀子吗? 其实,无论是戴脚链,还是身上有多很女人的鲜艳花儿,这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方圆已经知道:他在任何医疗器械的检查下,都不会显示出任何的生命特征。 他明明活着,像最幸福的活人那样,吃饭喝水喘气跟卡秋莎恩爱,走在阳光下有影子跟随,能为他的娇妻提供最温暖的怀抱--可在医学检查中,却没有任何活人该有的生命迹象。 他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就像无论他有多么的努力,都无法回想到记忆深处的那个女孩子是谁那样。 我是一个活着的死人。 这句话,经常在方圆脑海中闪过,让他去思考。 每当满脸都是沉思的样子后,卡秋莎就会紧张。 她何尝又不想搞清楚,方圆的身体怎么这么特殊? 现在她已经知道了:方圆在被弗拉斯金俩人从嘎巴尔湖里捞上来之前,就在华夏种了一种很特殊的毒,又在北朝地下古城内,遭遇过威力极大的核辐射。 那些这两个方面的权威专家,明确告诉她说:任何人,遭受其中一个感染(无论是尸毒,还是核辐射,都是感染),尤其是遭到核辐射,根本没有成活下来的可能。 方圆先中尸毒,后遭到强有力的核辐射--按说,他该死的不能再死了才对。 他偏偏活着,身体健康状况无比的好。 无比的好的意思呢,就是方圆身体里没有任何毒素,更没有遭到核辐射后该有的肿瘤、白血病等异变。 在碳十四的检测下,方圆骨骼密度竟然超过了大象! 这就证明:当一块重达五十公斤的大石头,从十米高空砸在他身上,除了能給他砸出一片淤青外,就再也无法給他造成再大的伤害了。 尘世间,怎么可能会有这样的人? 所有参加检测方圆的医学家们,都无比的震惊--但得把这份震惊,牢牢锁在内心最深处,拿着波斯塔夫给的巨额封口费走人。 他可能是个外星人吧? 或者就像方圆自己所想的那样,就是个没有任何生命迹象的死人。 不过在卡秋莎的心中,他却是个最勇猛的男人。 相比起刚同居的那个晚上,被莎娃教授称为‘对雄性私生活质量要求无比高’的西伯小公主,现在每次跟方圆恩爱,都会以一败涂地、哭着求饶收场。 华夏某位女作家早就说过,男人征服女人,是通过--更何况,在卡秋莎还没有回归文明时,心中就只有方圆一个人了呢? 所以卡秋莎才不管方圆是不是外星人、活着的死人,只要能每天陪在她身边,给予她所有好男人才会给的爱,她就心满意足了。 对方圆,卡秋莎可以说是千依百顺,从不违逆。 别说是喜欢来山上住了,就算他突发异想,想去海底居住,卡秋莎也会用最快的速度,在海底建造一座水晶宫。 初冬季节,彼得山的气候要比黑海海边冷了二十几度,漫山遍野的枫树,树叶好像火烧云那样,一片片的,委实无比的好看。 “又在胡思乱想了啊?” 卡秋莎走过来,站在方圆的椅子后面,双手抱住了他脖子,俯身把下巴搁在了他肩膀上,侧脸在他耳垂上轻轻吻了下,柔声说:“方圆,不管你是个什么人,你都是我的丈夫,我儿子的父亲,这一点无论是谁都无法改变的。” “我知道。” 方圆抬手,反抱住卡秋莎修长的脖子,笑道:“能够有你这么个娇滴滴的小媳妇,我也感到无比的幸福。我想那些事,除了单纯的去想之外,最主要的还是有些空虚。” “空虚?” 卡秋莎不解的问道。 “嗯,就是空虚。” 方圆抿了抿嘴角,解释道:“每天陪在你身边,无所事事--半夜时分醒来时,却经常看到你在电脑前工作,我都有种自己是废物、花瓶的郁闷。” “你、你不喜欢现在的生活?” 卡秋莎又开始紧张了。 “这么优越的生活环境,又有你这样一个年轻漂亮的小媳妇,这是神仙也羡慕的。” 方圆看着卡秋莎那双碧蓝色的眸子,轻声说:“不过,我还是想找份工作来干,哪怕是去敬老院、孤儿院做义工,也比整天呆在家里要好很多。” “卡秋莎,你不用说什么,我都明白。” 方圆抬手,食指放在了卡秋莎嘴唇上,问道:“我醒来多久了?” “六十二天了。” 卡秋莎小嘴半张,轻轻咬住了方圆的食指,含糊不清的说:“有你的日子,每天我都无比的开心,哪怕是再累。” “给我找份工作吧。” 方圆想缩回手指,卡秋莎却咬的稍稍用力了,他只好摇了摇头说:“比方,跟雅克斯基那样,给你去做贴身保镖。” “好啊,那你就给我做保镖好了。” 卡秋莎眼眸一亮,松开方圆的手指,兴奋的说:“如果你愿意,你不但得给我当保镖,还得给我做助理,做司机!” “美女总裁的贴身助理吗?” 方圆也是精神一振,那种让他异常讨厌的深沉,一扫而光,好像找到了让他很享受的贼兮兮:“嘿嘿,那你可得给我超优厚的报酬。” “你想要什么,我就给你什么--包括可以随时随地的要我。” 卡秋莎说着说着,眼眸中又开始有春波流动,双手缓缓伸进了方圆的领口内。 方圆抬手,按住了她的手,抬头看了眼露天阳台的高处,很假惺惺的说:“这儿不方便吧,瓦尔特还在客厅内跟你那些保镖们谈话呢。” 露天阳台的高处,还有几栋错落有致的别墅,能从上面看到这儿。 本来,刚来彼得山时,方圆是希望上最高处的。 不过那边几栋别墅,都已经住人了,方圆又不愿意让卡秋莎用蛮力赶走人家,所以才选择了这栋山上别墅。 “昨天深夜,我看了一部电影。” 卡秋莎的回答,很是让方圆纳闷:咱正聊夫妻生活呢,怎么就扯上电影了? 卡秋莎接着低声解释道:“看过那部电影后,我才知道--才知道夫妻在过私生活时,妻子可以用那种方式,来让丈夫感到无比的幸福。” 方先生心中一动,意识到了什么,却故作茫然的问道:“哪种方式?” 俏生生的回头,看了眼别墅客厅那边,卡秋莎绕过方圆坐在了他膝盖上,又顺着他两根腿子慢慢滑到了白色桌子下面(桌子上,放着美酒、果盘)。 真难为她那么大个头,能藏在桌子下面,跪在地上解开了方圆的腰带。 “这样,这样不好吧?太委屈你了。” 被男人本性冲击的心跳加速的方先生,假惺惺的说着,双肘却很配合的撑在了桌子上,端起一杯酒,把卡秋莎挡了个严严实实。 “卡秋莎!” 就在方先生品尝着美酒,准备享受卡秋莎那生涩的特殊服务时,一个非常讨厌的声音,从背后不远处的客厅门口传来。 “讨厌的瓦尔特,我早晚会把你的嘴巴缝住,哼哼。” 俏脸羞红的卡秋莎,咬牙恨恨说了句,赶紧从桌子下面爬了出来。 瓦尔特可不知道,他打搅了西伯小公主的浪漫,只是脸色凝重的喊道:“你过来一下,老爷的电话。” “等我,我很快就会回来。” 卡秋莎站起来后,抬手拢了下有些乱的金发,低头在方圆腮帮子上亲了下,急匆匆的去了:她相信如果没有特别重要的事,瓦尔特绝不会在她跟方圆享受两人世界时,冒然打搅他们的。 “这孩子,好像学坏了。” 方圆有些不甘的吧嗒了下嘴,端起酒杯时,又看向了山下。 从这儿看下去,可以看到山角下的公路上,那些来回穿梭的汽车。 偶尔,会有车子拐上盘山道。 也有人步行,从直接上山的台阶上。 彼得山海拔高四百五十一米,三千三百八十二个台阶,其中有两百七十九个台阶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这些数据,是方圆这些天观察到的。 一个人,得有多么的无聊,才会关注这些事? 就在方圆又在想到这些无聊的事时,卡秋莎又急匆匆的走了过来。 她满脸的歉意,先低头亲吻了下方圆的脸颊,才低声说:“西伯集团有急事,需要我亲自去城里(莫斯科市区的西伯集团总部)一趟,你先在家等我,最多天黑后,我就会回来的。” “那我等你,路上小心些。” 方圆拉开椅子,站起来对走过来的瓦尔特点了点头。 “觉得闷了,可以出去散步的。” 卡秋莎又嘱咐了句,才带着瓦尔特等人快步走出了别墅。 第561章 :谁在乱扔垃圾? 从卡秋莎的行色匆匆上,方圆就知道西伯集团出了很重要的事。 要不然,她也不会忘记往常她去城里时,都是缠着方圆送她下山的。 这更让方圆觉得自己不但是个废物,而且还是个占用别人宝贵时间的累赘:如果不是因为陪他,卡秋莎就不会总是穿梭于外面跟公司总部之间了。 远远望着卡秋莎的车队急速驶向城区方向后,又过了很久,方圆才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走向了别墅门口。 马上,侯在别墅客厅门口的两个保镖,就快步走了过来,恭声问道:“姑爷,您要去散步吗?” “嗯,出去走走。” 方圆回头,笑道:“你们就不要陪着了,反正我就是去后山遛达会儿。” “小姐临走前嘱咐过了,让我们务必跟随姑--” 一个保镖刚说到这儿,就被方圆抬手打断:“我不会下山的,更不会四处乱跑,害你们担心、受瓦尔特的训斥。” “谢谢姑爷的体谅。” 两个保镖的眼里,都露出感激的神色,再次弯腰鞠躬后,才退回了远处。 “其实,我真不喜欢这样的生活。” 方圆缓步走出别墅,抬头看着通往山巅的台阶,神色落寞的自言自语。 这种在外人看来,比神仙还要幸福的生活,刚开始时也是让方圆无比满意的。 但时间稍稍一久,他就感到了枯燥:真正的人生,是需要不断的折腾才对。 就像翱翔在蓝天白云间的雄鹰,被关进笼子里后,诚然不用再遭受风吹雨淋、不为捕食而犯愁,但它却会随着安逸的生活,逐渐失去它桀骜的霸气,成为一个被人玩弄于股掌间的玩物。 这段时间内,方圆就觉得自己成了卡秋莎的一个‘玩物’。 尽管卡秋莎是那样的爱他,圆愿为他去做任何事,全心全意的‘呵护’他。 可卡秋莎越是这样,方圆就越不得劲,心中的‘叛逆’越来越大,总想挣出她精心编织的温柔乡,回到属于他自己的世界中。 方圆相信,卡秋莎也肯定看出他心里是怎么想的了,要不然刚才也不会大着胆子,要跟他玩儿刺激--那个在外人眼中高高在上的小公主哦,正在竭尽所能的满足他,希望他能永远陪在她身边。 可她却不知道,她在甘心成为方圆的‘玩物’时,却也把方圆当做了一个‘玩物’。 任何东西或者人,只要成为了玩物,总有一天会被人玩腻的。 这就像夫妻间的‘七年之痒’,刺激、新鲜感逐渐消失后,双方就会出现矛盾。 两个人,要想永远恩爱下去,那么必须得保持一定的距离。 这些道理很简单,方圆每天都在想,却始终没找到跟卡秋莎保持距离的理由,更担心会伤了她。 所以他才无比的苦恼,每天强颜欢笑的。 再也不能这样过下去了。 方圆到背着双手,缓步走上了彼得山的山巅。 站在山巅最高处,往极远处眺望时,总能让人心情变好起来。 尤其是有人主动跟方圆打招呼时:“杰克先生,您妻子没有来陪你散步?” 远眺天边晚霞的方圆,回头看向了挎着一个花篮的少妇,温文尔雅的笑着点了点头:“嗯,她有事去城里了。黛米小姐,今天你的收获颇丰啊。” 杰克,是方圆的洋名,也是卡秋莎为他起的,名字很大路货,就像这位黛米小姐的名字一样。 跟方圆一样,这位黛米小姐也长了一张亚洲脸,在度假村登记簿上,她的国籍是泰国。 黛米入住彼得山度假别墅的时间不长,不过她却提前一个多月,就定下了最高处的山上别墅。 方圆第一次见她,还是四天前由卡秋莎陪着去后山散步时遇到的(当时黛米小姐也是在摘野花,来装扮她的别墅阳台),因为大家都长着一张亚洲脸,天生就有股子亲切感,所以俩人就驻足交谈了片刻。 “呵呵,还行吧,没想到在这个季节,竟然还能找到野生的红色郁金香,可算是不大不小的奇迹了。” 黛米小姐说着,从花篮里拿出一支郁金香,递给了方圆:“送你的。” 红色郁金香的花开期,一般都在三到五月间,现在却是初冬季节了,所以黛米小姐才说能在这儿采到,算是个奇迹了。 “谢谢。等有机会的话,请到我们那边作客。” 方圆犹豫了下,还是接过了那朵花。 其实,前几天他跟卡秋莎去后山散步时,就曾经见过这蓬郁金香。 当时卡秋莎告诉他说,郁金香在俄罗斯代表着传情求爱,和良好的祝愿意义,是亲朋好友间相互祝福的使者,如果有人送你郁金香,别拒绝。 “好的,我随时接受你的邀请。” 黛米小姐微笑着点了点头,挎着花篮走下了台阶。 方圆举起鲜花,放在自己鼻子下时,黛米小姐却又忽然转身说道:“杰克先生,我能冒昧的问个问题吗?” “你请问。” 方圆愕然愣了下,觉得自己跟这小少妇的关系,貌似还没有深到问问题的境界,不过看在人家刚送自己一朵花的份上,也就不好再拒绝了。 “你身上,是不是戴着个小银铃?” 黛米小姐问出这个问题后,有些抱歉的笑着解释道:“对不起啊,我问你这个问题,是因为我小时候住在姥姥家时,每当晚上睡不着时,姥姥就会拿着一串小银铃来铃铃铃的哄我入眠,所以我才觉得这种声音格外亲切,忍不住要问问你了。” “嗯,是的,你要看看吗?” 方圆想了想,才问道。 “不用了--铃声,只是让我回想到了幸福的童年。谢谢杰克先生,每次遇到你,都能让我想到那些幸福。” 黛米小姐抬手对方圆摆了摆手后,挎着花篮袅袅婷婷的去了。 目送人家走进别墅内后,方圆才抬脚晃了晃。 铃,铃铃。 小银铃的声音虽然低,却很清楚悦耳。 “别人听到铃声后,能回想到幸福的童年,可我为什么却想到那两扇玄黑色的坚固大门呢?又是该怎么才能打开那两扇大门,找到我的过去?” 方圆不解的摇了摇头,低头嗅了下花儿后,向后山走去。 此时夕阳西下,后山山谷中已经有淡淡的白雾腾起,金色阳光洒在上面,就像镀上了一层金泽,有看不到的鸟儿啾啾叫声,从薄雾中响起。 方圆信步走下了数十个台阶后,下面的白雾就越来越浓,快要看不到台阶了,就顺势坐在了台阶旁的一张小长椅上。 长椅不一样长短的四根腿,才能保持着它的平稳。 也不知道是谁,把一个喝空了的易拉罐放在了上面,也不扔进垃圾箱内,真没素质。 有素质的方先生拿起来,随手扔向了脚下白雾中。 往下再走数十余米,就是一个垃圾箱。 垃圾箱的位置,方圆记得很清楚,所以哪怕现在有雾看不到,他也有绝对信心,能把易拉罐抛进垃圾箱内。 “哎哟!” 随着当的一声轻响,下面的浓雾中,传来一个女孩子的呼痛声。 嚓,我会砸着人? 方圆呆愣一下,站起身转身就要向上走--惹祸后赶紧拔腿闪人,这貌似很符合他以前的风格啊。 不过,这又不像一个好丈夫的所为。 方先生觉得,他既然已经拥有了那么爱他的卡秋莎,就该改掉以前好像保持的不道德小毛病,所以刚抬起腿就再次转身,向下走了过去。 “谁呢,乱扔垃圾?” 一个捂着脑袋的女孩子,很生气的从下面,快步走了上来。 那个人,貌似就是我了。 方先生有些尴尬停住脚步,干咳了声:“咳,那个啥,对不起啊。” “对不起?哼,一声对不起,就能弥补你的过错了啊?” 女孩子快步走上来,抬头看着方圆,气愤的说道:“我刚走到垃圾箱旁,正准备往里放垃圾呢,你就砸了我一下。” 哦,我说我才不会扔错位置呢,原来这小丫头是恰好走到垃圾箱那边,挡住了易拉罐下落的轨道--方圆很为自己的准头并没有跑偏而松了口气,赶紧陪着笑的问道:“还真对不起,没有砸疼你吧?” 俩人目光相遇后,方圆才发现女孩子竟然也长了一张亚洲面孔:啥时候,亚洲人都来俄罗斯度假了? “疼倒是不疼,不过你的行为却有些--” 女孩子说到这儿时,望着方圆的眼神突地一变,声音也嘎然而止。 “咋了,小姐,你不会被我丢的那个易拉罐砸伤了吧?” 发现女孩子盯着自己看的眼神突变,身子还猛地一颤后,方圆还有些纳闷:哥们微笑时的样子,很吓人吗? “没、没有,不要紧的。” 女孩子眼光闪烁了下,扭头看向了山谷中,才像开玩笑那样的说:“不过也无法确定会不会留下脑震荡之类的后遗症,所以啊,你得给我留下你的名字,地址,联系方式。这样万一出问题了,我也好找你算账。” “不会吧,说的这样严重。” 方圆有些好笑。 女孩子再次看向他,翻了个白眼:“你敢保证我肯定没事?” “不敢。” 方圆虽然失忆了,却也知道任何时候都别跟女人斗嘴的黄金法则。 再说他确实砸到人家了,就算被这小丫头顺势讹诈一笔,依着卡秋莎的庞大财力,小指头动动就能把她给砸死的。 “那就跟我说,你叫什么名字?” 女孩子单手掐腰,昂着下巴看着方圆,很是有些异国风调的小脸上,带着装出来的愤慨。 这丫头想泡我? 还是上帝知道我现在闲的很无聊,所以才在我散步时,给我安排了一场艳遇? 卡秋莎知道后,会不会不高兴? 方先生脑子里忽然闪过这些念头后,心中更有了死水微澜的兴奋,眉梢接连挑了几下。 “喂,跟你说话呢,哑巴了啊!” 见方圆盯着自己不说话,嘴角还浮上很古怪的笑意后,女孩子下意识的后退一步,这才大声问道。 第562章 :要脸的男人活不长 “我叫杰克。” 被人家发现自己盯着人家想入非非后,方先生很是有些不好意思。 “我不是问你的洋名,你本名呢?” 女孩子挥了挥她的小手,依旧死死盯着方圆。 “还必须得说本名吗?反正我就住在那边十一号山上别--” 方圆刚说到这儿,就女孩子蛮横的打断:“看你样子,你也应该是个华夏人吧?跟我说你姓什么,又叫什么!” “哟,你也是个华夏人啊?” 方圆来兴趣了:“正所谓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都是出门在外,身处异国他乡,我们该相互照顾才对,别搞的跟……” “别跟我套近乎,快说!” 女孩子第二次打断了他的话,越来越蛮横了,小嘴却又偏偏的撅起,无比可爱的样子。 对于可爱的女孩子,不管是失忆前,还是失忆后,方先生都不忍让人家生气的,只会尽可能的满足她:“我汉名字叫方圆。” “方圆……方圆?” 此时一阵夹裹着白雾的轻风吹来,让女孩子猝不及防下猛地打了个寒战,下意识的抬手抱住了肩膀。 方先生赶紧关心的问道:“看你穿的衣服这样少,冷了吧,要不要我给你一件衣服披?” 这句话说完后,方圆忽然找到了一些熟悉的感觉:他以前,貌似就是这样关心陌生漂亮女孩子的。 “才,才不要你假惺惺的关心呢。” 女孩子轻轻吸了下鼻子,拿出手机低头问道:“哪个方,又是哪个圆?联系电话是多少,家住哪儿?” “好像是大方的方,圆静的圆吧?” 方圆想了想,才这样回答。 女孩子不满意了,抬头轻声叫道:“什么是好像呀?你不会连自己的名字,都记不住了吧?” 方圆眼神黯淡了下来,接着恢复了正常,笑道:“那我肯定的跟你说,我就是叫这个名字。” “电话呢?” “我没电话。” “没电话?骗鬼呢!” “我真没电话。” 方圆诚恳的说:“或许以前有,现在可真没有了。” 女孩子歪着下巴,满脸奇怪的看着他:“那你住在哪儿?我问的,可是你老家。” “不知道。” 方圆稍稍沉默了片刻,如实回答。 “不知道你祖籍何处?哼哼,你肯定怕我会讹诈你,才不敢说。” 女孩子冷哼几声后,猛地想到了什么,脱口问道:“你不会是失忆了吧?” 方圆笑了笑,没说话:一切尽在微笑中,我果然有几分哲人风采。 女孩子明白了,清秀的小脸上,浮上明显的歉意,轻声说:“对不起啊,我不知道你遭遇过不幸,冒昧了。” 方先生毫不经意的摇了摇头,信口说道:“没啥,失忆了其实也不算啥的不幸,还能忘记以前那些烦心事,说起来可是好处多多。” “你还挺能想得开的,不错。” 女孩子赞了一个后,对方圆伸出了右手:“自我介绍一下,我姓南,叫昭雪。” “南昭雪?很好听的名字啊,高雅,大气,比我土儿吧唧的名字可好听多了。” 方先生连连点头中,握住了南昭雪的小手。 女孩子的手有些凉,可能是因为即将泡上彼得山有史以来最帅的帅哥、而激动的缘故吧,还在微微的发颤,这让心地善良的方先生,都舍不得松开了。 很奇怪,南昭雪也没有急着缩回手,就这样任由他握着,却扭头看向了别处。 这艳遇,好像来的也太简单了些。 方先生心中叹了口气:唉,这个人只要帅了啊,不管有没有失忆,都能吸引女孩子的注意。 “姑爷,姑爷!” 就在方先生握着南昭雪的小手,有些奇怪的飘飘然时,隐隐传来雅克斯基的喊声。 始终扭头看着别处的南昭雪,这才如梦初醒般的,慌忙缩回了手,结结巴巴的说:“来、来人了。” “哦,是来找我的。” 方圆说。 “他--叫你姑爷?” 南昭雪很是奇怪。 “我媳妇嘱咐他们这样叫我的。” 方圆有些羞涩的笑了下。 “你有媳妇了?” 南昭雪瞪大了眼睛。 方圆则满脸的茫然:“像我这么帅的男人,有媳妇很奇怪吗?” “噗嗤--切,你就自吹自擂吧!” 南昭雪扑哧一笑时,赶紧抬手掩住嘴,小声问道:“你媳妇,又是谁呢?” “她叫卡秋莎,是个俄罗斯女孩。” 方圆如实相告,反正卡秋莎这个名字,也只是她最亲近的几个人叫她,对外她有一个非常冠冕堂皇的名字(俄罗斯人,不都是有个超长的名字吗)? 所以就算告诉南昭雪,她也决计想不到卡秋莎,就是西伯集团的小公主。 南昭雪却对卡秋莎很感兴趣:“那,你媳妇是做什么的?” “做生意的吧,家里很有钱。” “你是入赘?” “不是。” 方圆摇了摇头,认真的说:“她只是包办了我的吃喝住行罢了。” “你、你怎么这么不要脸呢?” 南昭雪抬手捂着额头,一副被他打败了的样子。 “男人要脸,会活不长的。” 方圆一脸的惊讶,问:“你不懂这个简单的道理?” “姑爷,姑爷!” 雅克斯基的声音,又在上方响起。 “我在这儿,马上就上去了。” 方圆只好抬头喊了一嗓子。 “要脸的男人活不长--咯咯,我记住你说的这句话了。” 南昭雪小手掩着嘴,咯咯轻笑一声:“好了啦,你该走了呢。” 方圆说:“其实他也就是喊我回家吃饭,也没多大事的,我也不怎么饿。” “可我要回去了呀,我饿了呢。” 南昭雪看着方圆,轻咬了下嘴唇:“那你能不能让让,让我过去?” “这么快就先饿了啊,那好吧,我也回家。哦,对了,你也住在山上吧?” 方圆转身,迈步走上一个台阶时问道。 “嗯,住在山脚三号别墅。” 南昭雪黛眉一挑,轻声问道:“你呢,又是住在几号?” “十一号。” 方圆说:“不过,就算我跟你说我住在哪儿,你也找不到我的,因为我家到处是保镖,生人勿进的。就算你报我的字号也不行,雅克斯基他们可是替他们小姐严防所有漂亮女孩子接近我的。” “那--你可以去找我。” 南昭雪垂首,低低的说道。 方圆很勉强的样子:“这、这样好吗?” “不好吗?” 南昭雪反问道。 “好。那我有机会,肯定去找你的。” 方圆吸了下鼻子,举起左手:“这朵郁金香,就送你了。” “这是私定终身的定情物么?” 南昭雪小脸攸地红了下,迟疑了下,才抬手接过了鲜花。 “这句话可别让雅克斯基听到,要不然你就会倒霉了。” 方圆连忙压低声音小声嘱咐道。 “好了啦,记住了。” 南昭雪很可爱样子的吐了下舌头,接着把左手上的一个戒指摘了下来:“来而不往非礼也,你送我鲜花,我送你戒指。” “这也太贵重了吧?多不好意思。” 方圆嘴里推辞着,却接过了戒指。 “也不是太值钱,银子的--是我父亲给我的。” 南昭雪看着方圆手中的戒指,轻声说:“父亲活着时,就跟我说过,如果有一天我遇到喜欢的男人,就把这枚戒指送给他好了。” “可我结婚了。” 方圆低头看了几眼银戒上的古老图案,又送了回来:“这戒指意义重大,我不敢收。” “我只说是喜欢你,又没说要嫁给你。哎,拜托你动动脑子好不好,喜欢跟嫁给你是两码事的,前者只是意义上的,后者却是要行动来证明的。” 南昭雪嗔怪的撅起了小嘴,看来很不满方圆逼她说出这番维护她女孩子尊严的话。 “姑爷!” 雅克斯基又开始狼嚎了起来。 “来了,催命么?” 方圆抱怨了句,把戒指收了回来:“好,那我就收下了,再见。” “再见。” 南昭雪摆了摆小手,甜甜的笑着。 方圆也抬手摆了摆后,才转身迈步走上了台阶,还小声哼着《卡秋莎》的旋律。 也是,无论哪一个无聊至极的男人,却在散步时碰到了传说中的艳遇,都会很开心的,哪怕艳遇来的太简单了些。 可男人在身体某种激素剧烈分泌时,往往就会忽略这一点。 南昭雪当然不会忽略。 等方圆走动时的银铃声消失后,她才慢慢跪倒在冰凉的台阶上,狠狠咬住嘴唇,看着东方双手合十,哑声说:“爸爸,全赖你在天之灵的保护,我才能在找到清河燕子那个贱人后,又找到了杀害你的凶手。” “爸,你一定要保佑我,帮我把这对狗男女铲除掉,为你报仇。” 南昭雪的声音越来越轻,却透着满满的恨意,还有轻蔑:“丰田秀敏,你也太高看这个姓方的了。你绝不会想到,他这样就轻易上钩了吧?呵呵,我就知道这些臭男人,在美色当前根本没有一点的反抗力!” 南昭雪并不知道,丰田秀敏一点也没高看方圆,而是她自己高看了自己。 正在为突遇方圆后、就及时施展女孩纯真魅力把他迷倒、而内心得意的南昭雪,根本不知道方圆在走到11号别墅门口后,就把她送他的‘定情之物’,随手抛给了雅克斯基。 “姑爷,这是什么?” 雅克斯基抬手接住了戒指。 “一个想跟我玩游戏的孩子送我的,现在送你了。” 方圆淡淡笑了下,走进了别墅。 “玩游戏的孩子送姑爷的?嘿。” 雅克斯基拿着戒指,翻来覆去的看了几眼,才不会在意一个银戒,就像方圆随手抛给他那样,屈指弹向了山下。 11号别墅,建在彼得山的五分之四高度上,3号别墅,相距这边足有两百米的直线距离,而且两座别墅,更是处在一条线上。 那枚被方圆俩人懒得多看一眼的银戒,被雅克斯基屈指一弹后,划着长长的弧线,穿过薄雾,恰好落在了三号别墅露天阳台案几上的青瓷花瓶内。 叮当一声轻响,银戒在水中得意的笑道:你,甩不开我的。 第563章 :最难消受美人恩 雅克斯基这么着急让方圆回来,不是因为卡秋莎回家了,而是她打电话过来了。 卡秋莎在电话中,用无比无比抱歉的语气说,集团出了点意外,她不能回来陪亲亲的老公了,请他原谅。 “没事,你忙你的就行,工作虽然要紧,你也要保重身体,别累着了。” 听卡秋莎讲完后,方圆就觉得全身轻松,情不自禁的松了口气。 正要跟他隔着电话来个亲吻的卡秋莎,听到了他松气的声音,稍楞了下,就沉默了下来。 “咋了?” 方圆拿着话筒,顺势倚在柜子上,问道:“还有事?” “没有了,方圆,你自己也早点休息。” 卡秋莎低低的说了句,还是对着话筒亲了下后,才扣掉了电话。 波斯塔夫着急把卡秋莎召到集团总部内,确实发生了大事。 如果不是出了大事,他也不会打搅孙女的幸福生活:西伯集团派驻英国的四名高层人员,在莫斯科本地时间下午四点,乘车前往某处时遭遇了车祸。 四名高管外加两名专业保镖人员,还有司机,总共是七人乘坐的高级商务车,在经过一座大桥时,被一辆载货重卡撞下了桥,无一幸免。 每天,世界上都会发生多起车祸,有上千人因车祸而去世。 车祸发生时,死神才不管死者是谁,又有多崇高的身份,照样带走。 这个道理很简单,也很正常--但当他们的车子被打捞上来,出事后就赶到现场的西伯集团工作人员,却没有在车内发现那个装有重要合约的公文包后,这件事就不正常了。 这是一次有预谋的谋杀:杀人是次要的,关键是要拿到那份重要合约。 任何集团强大到让人必须得重视的地步后,一举一动都会影响到其它集团、甚至国家的利益,从而树立一些意想不到的敌人。 就像以能源、农作物等为主营业务的西伯集团,每做出一个大决策,都会引起好多人的关注,并立即分析出西伯集团这样做后对自己的利益关系。 西伯集团能够有今天这样强大,那都赖于波斯塔夫的眼光相当毒辣:早在前苏刚分解后,他就开始了对现铁腕总统大笔投资,还牢牢抓住了能源、农作物两大项,全力发展。 事实证明,能源是当今二十多年来,最能影响经济格局的商品,更被所有国家当做是战略来抓,而农作物,更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稳定。 西伯集团控制了本国15%的农作物产区,仅每年向外输出的大豆,就足够小半个非洲国家所用,在本行业中,起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之所以提到大豆,那是因为这四名高管的死,就跟大豆有关:西伯集团要跟丹麦签订合约,以低于国际市场价三个百分点的价格,向丹麦输出的大豆,足够满足他们对所有豆制品的需要。 就像竞争越来越残酷的能源市场那样,大豆市场也是硝烟不断,各大巨头财阀,都想方设法的争取市场--蛋糕就那么大,有人多吃一口,别人就得少吃一口,这是很现实的。 而在西伯集团暗中跟丹麦方面接触之前,丹麦对大豆的需求,基本全是来自美国铁山帝国集团,双方已经愉快合作了七八年之久。 丹麦忽然要抛开伙伴,另寻卖主,主要是他们本国科学家,在经过数年的试验、调查后,终于发现铁山帝国提供的转基因大豆,对人类有着相当恐怖的潜在威胁。 丹麦国内最有权威的生物专家威尔斯博士,在报纸上称:任何人在常年食用转基因大豆制品后,会导致肿瘤、白血病等疾病的突发性,并有可能影响到三代之后的国人后代-- 在此之前,世界上就有很多科学家声称,转基因农作物对人类、动物,都有着相当大的害处,甚至能导致绝种:动物能够延续数千上万年不灭,并一步步的进化到今天,那就是因为基因的多样性。 而转基因农作物,则是基因相同(还是拿大豆来做比喻:非转基因大豆,颗粒大小不一,但转基因大豆,却基本个个相同,色泽饱满,就像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亲兄弟)的缘故,被人类或动物长期食用后,自身基因就会慢慢转变。 长期食用转基因农作物的人,到一定的年限后,自身基因也会慢慢改变--不但会诱发肿瘤、白血病等疾病的发生,还会让所有食用转基因农作物的人们,变成‘亲’兄弟姐妹。 想象一下,亲兄弟姐妹结婚后,会生出什么样的后代? 当然了,人类长时间食用转基因农作物,会造成重大疾病、甚至绝种的恐怖灾难说法,还没有得到完全的证实,但这已经足够人们谈‘转基因’色变了。 所以丹麦才决定终止跟美国铁山帝国的合作,另寻新的合作伙伴。 西伯集团就是趁这个机会,抢先跟丹麦方面进行接触洽谈,并取得了可喜成果。 西伯集团要从铁山帝国集团嘴里抢走这块大蛋糕,他们当然不同意,马上就发起了反击--要拿到西伯集团跟丹麦方面的草签协议书,利用上面的大豆低价来做文章,号召全世界的所有农作物集团,强烈谴责西伯集团破坏市场的丑恶嘴脸。 如果那些人在制造车祸后,盗取了那份重要草签协议,波斯塔夫也只能捂着脑袋,任由众多同行的落井下石。 但关键是,商务车在被重卡撞下大桥的瞬间,保管重要草签协议的那名高管,及时把公文包从车里抛了出来。 这就是圆死,也要毁灭敌人迫切想得到的证据了。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谁找到那个随波逐流的公文包。 这也给了波斯塔夫最后一线机会:不惜一切代价,也得抢在那些人之前,找到公文包。 集团发生了这么大的事儿,波斯塔夫没理由不把卡秋莎召到集团总部的。 十数名高管围坐在会议桌四周,为下一步该怎么行动而争的面红耳赤时,波斯塔夫却始终叼着一颗雪茄,静静的坐在主位上,不声不响,眼角余光却关注着在墙角打电话的孙女。 当他看到卡秋莎脸色一黯,默默的扣掉电话后,心中就轻叹了一口气。 他不用问卡秋莎,也能猜出方圆在接到孙女电话后,是一种什么样的本能反应。 卡秋莎放下电话后,抬手拢了下鬓角发丝,再抬起头时,脸色已经恢复了她西伯小公主该有的冷傲,好像啥事也没发生那样。 这让波斯塔夫深感欣慰:一年前还是个野孩子的孙女,终于学会在不同环境下,戴上不同的面具,来维护她本身的尊严了。 等卡秋莎坐在左首椅子上后,波斯塔夫伸手在她手背上轻轻拍了几下。 “爷爷,我没事的。” 卡秋莎能从老头这动作中,感受到亲情的安慰,强笑着轻声说:“看来,我是得认真考虑一下,你曾经跟我说过的那些话了。” 波斯塔夫曾经告诉卡秋莎说,方圆就是一只翱翔于蓝天下的雄鹰,是不能被关在笼子里饲养的,那对他来说是一种毁灭。 卡秋莎也很明白这个道理,只是她却固执的以为:只要能终生跟方圆在一起,哪怕毁灭了他,也在所不惜。 所以她才不顾铁腕总统三番五次的暗示老头,执意继续欺骗方圆,把他留在身边。 可刚才方圆在电话中的那声松气声,却像一把大锤那样,把她那颗装满了满腔爱意的心儿,给砸了个粉碎。 让她敏锐的意识到:她给方圆提供的尽可能好的环境,却是锁住他的铁链。 甚至,哪怕只有一个晚上看不到她,方圆也会无比感到轻松。 我这么爱他,难道错了吗? 卡秋莎双手十指交叉的放在桌子上,盯着桌面,压根听不到高管们的激烈争论声,只是茫然的想着这句话。 这一年来,她虽然每天都在坚持学习,可她终究还是读书读的太少了,根本不知道尘世间还有这样一句话:最难消受美人恩。 卡秋莎千方百计讨好方圆的做法,成了让那个男人无法肩负的重担,无比的累。 “卡秋莎,你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 就在卡秋莎表面镇定,实则内心茫然甚至惶恐的不知所措时,波斯塔夫柔和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 “啊--什么?” 卡秋莎这才如梦初醒,下意识的脱口问出了这句话。 她的话音未落,就发现会议室内很静,所有的高管,都用很诧异的目光看着她:在如此重大的会议上,你竟然不知所谓? “对,对不起,爷爷,各位。” 卡秋莎小脸攸地通红,轻咬着嘴唇站起来低头道歉:“我刚才,刚才走神了,没有听大家在谈论什么,还请原谅。” 西伯集团的小公主,未来的掌门人,在公众场合给大家道歉--无论她犯下多大的错误,都该获得人们的谅解。 “卡秋莎,你先坐下吧。” 波斯塔夫很满意孙女这种‘自我批评’的诚实作风,这证明她已经具备了有担负、魄力的领导人潜质,只要不断锤炼,就能顺利接手他的位置了。 “谢谢爷爷。” 卡秋莎再次向大家弯腰鞠躬后,才坐了下来,凝神看着波斯塔夫。 “是这样的,我们一致决定,要派遣最得力的人手前往英国,不惜一切代价要抢在美国人前面,找到那份草签协议。” 波斯塔夫说道:“我们计划拿出一笔重金,来雇佣‘山狼雇佣军团’,由西科夫、瓦尔特俩人亲自带队,赶往英国--” 详细解说了一遍后,波斯塔夫才问道:“卡秋莎,这就是我们的决定,你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 “有。” 卡秋莎下巴微微昂起,扫视着在座的人,眸光最后落在了西科夫脸上:“爷爷,各位,我有个不同的建议,那就是请把这件事交给我。” “什么?” 波斯塔夫等人愣住。 第564章 :有所为,而有所不为 傻瓜也知道,本次前往英国搜寻那份草签协议的行动,有多么的危险。 毕竟那边不是俄罗斯本土,而且对手更是实力不次于、甚至比西伯集团更强大的铁山帝国集团,一个臭名昭著的吸血虫组织。 那些专以转基因农作物来祸害其他国家人民的吸血虫,肯定早在波斯塔夫召开紧急会议之前,就已经抢先安排人手搜寻那份草签协议,并针对即将赶去的俄罗斯人布局了。 无论谁负责这次事,本次英国之行,都将是危险重重。 要不然,波斯塔夫等人也不会决定,要花重金来雇佣当世超一流的山狼雇佣军团了。 就这,也没谁有把握,能够抗得住早就有所准备的铁山帝国集团。 还很有可能出现,任务完不成、却饮恨他乡的情况发生。 可现在,卡秋莎却主动站出来,说她要亲自前往英国,处理这件事。 你去? 你去,不是直接去送死吗? 这是在开玩笑吧? 问题是,你死了也完不成任务啊。 卡秋莎的话音落下很久后,现场十数名高管才醒过神来,相互对望了一眼,最后都看向了波斯塔夫:无论大家心底有多么看不起卡秋莎,可人家是西伯小公主啊。 波斯塔夫只是看着孙女,久久的都没有说话。 其实他也知道众高管在想什么,更知道人家没有想错。 卡秋莎,无论她有多么聪明好学,但一年前她还是个不谙世事、近乎于野兽的野孩子。 一年的时间,在波斯塔夫的苦心培养下,她的身体、容颜都有了让上帝也震惊的变化,可这不代表着她的办事能力,也会跟她的外形成正比。 依着她的智商、江湖经验,要想跟那些臭名昭著的吸血虫硬碰硬,绝对是连她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更何况,她可是除波斯塔夫之外的最后一个西伯人,是老头子苦苦祈祷多少年,才获得上帝怜悯,赐予他的。 波斯塔夫可以不要西伯集团,甚至可以去死--他也只想卡秋莎,能平平安安的活下去,为西伯人种族延续后代。 所以无论从哪一方面来说,波斯塔夫都不会同意卡秋莎去英国。 但他又不能直接拒绝--那样,会伤害孙女的自尊心,跟难得的勇气,必须得很装比的沉默很久,故作慎重考虑状过后,才摇了摇头,柔声说道:“卡秋莎,我们大家都知道,你想为西伯集团的利益而战,像个英勇的斗士那样。可我觉得,你还是太年轻了,还缺乏跟冷血对手死拼的经验。” “爷爷,我知道你们心里是怎么想的。或许,我确实没有完成这个任务的能力。但有个人曾经跟我说过这样一句话。” 卡秋莎咬了下嘴唇,下巴却昂的更高,语气更坚定:“他说,人活在世上,总会遇到一些事,哪怕明知道是死,也得去做的。” 卡秋莎的话音落下后,会议室内的气氛,就明显改变了。 这是所有看着卡秋莎的眼神里那些不屑、甚至嘲讽,都被她这句话给吹跑了,继而本能的开始郑重看待她:原来,她才不是个只走了大运的女孩子。 “人活在世上,总会遇到一些事,哪怕明知道是个死,也得去做的。” 波斯塔夫喃喃的,把这句话重复了一遍,看似有些混浊的老眼中,渐渐浮上了亮光:这句话的意思,脱胎于华夏孟子的那句‘有所为而有所不为’。 他、还有瓦尔特,都没有跟卡秋莎说过这句话。 那么这个人,肯定是方圆了。 如果是在以前,波斯塔夫听到这句话后,肯定会嗤之以鼻,再教训那脑子一热就敢跳火坑的家伙:你以为现在还是‘道义江湖’时代呢,可以为兄弟两肋插刀,在所不辞的。 现在啊,可是个利益至上的时代! 人们为了利益,能使出各种手段,必要时别说帮兄弟两肋插刀了,就算把老婆孩子卖了,只要能得到想得到的,也会在所不辞的。 要不然,那些拿着国家巨额研究资金的学者、专家们,怎么可能会极力否认转基因食品无害,并向本国人民鼓吹吃了转基因食品好处多多呢? 反正他们又不吃,他们的孩子早就跳出了发展中国家,去西方国家安享幸福生活了,国民的健康,管他们鸟的事儿! 波斯塔夫也是这样认为的--如果他是铁山帝国集团老大,或许做的比他们还要绝。 但现在卡秋莎说出的这句话,却让他忽然觉得:当世人民骨子里那种敢于挑战邪恶的‘江湖道义’,原来始终存在着,从没有消失。 就像上帝在他最最绝望时,派卡秋莎来到了他身边,让他获得重生那样。 “爷爷,我要去英国。” 卡秋莎没有看西科夫等高管,只是在被波斯塔夫默默凝视很久后,才低声说道。 “好,那就你去。” 波斯塔夫深吸了一口气,缓缓说道。 “我不会让您,让各位失望的!” 卡秋莎站起身,扫了在座的高管一眼,拉开椅子快步走出了会议室。 她很清楚,现在她最需要的,就是好好休息一个晚上,为明早踏上征程而养精蓄锐。 至于谁会联系山狼雇佣军团,乘坐何种交通工具,从哪条路线前往英国,身边又有那些职业保镖跟随等事儿,都不需要她费神的。 波斯塔夫,还有众高管,肯定会在她醒来之前,制定好最最详细、安全的计划。 走出会议室后,她就看到了站在门口的瓦尔特。 她相信,瓦尔特已经知道她要亲自去英国了,要不然老眼中,也不会满满的都是担心,还有埋怨,更不会低声说:“卡秋莎,老爷的身体情况,并不是很好。” 卡秋莎执意要去赴汤蹈火,波斯塔夫肯定会牵肠挂肚的--如果她在英国遭遇啥三长两短的,相信老家伙的身体、精神会迅速崩溃下来,追随她一起去天堂。 “瓦尔特,你小看我了。” 卡秋莎看着老头,脸色平静的说道:“一个女人,其实这辈子只为两件事活着。第一是爱情,第二就是事业。爱情,事业又好比是熊掌与鱼,不可兼得。那么,当我决定要放弃一件时,就必须努力去经营好另外一件事。唯有这样,我才能跟人说,我是波斯塔夫的孙女,是最后一个年轻的西伯人。” 瓦尔特闯荡江湖那么多年了,绝对是老于世故,马上就从卡秋莎这番话中听出了什么,老眼中寒芒一闪:“方圆他--” “不要告诉他,只要他能快乐,幸福,无论让我去做什么,我都会心甘情愿的。” 卡秋莎抬手,打断了瓦尔特的话,接着笑着岔开了话题:“瓦尔特,你对山狼雇佣军团了解多少呢?” 山狼雇佣军团,脱胎于法国外籍军团。 简单的来说呢,就是山狼雇佣军团的重要组成成员,基本都是从法国外籍军团最精锐的a军退役的。 其实法国外籍军团中,才没有退役这么一说:只要你愿意干,还又有能力,你想干多久,就能干多久。 所谓的退役,就是某人在合同期满后,抛除受伤、能力不济等因素,那就是厌倦了这种腥风血雨的生活,或者又找到了更好的赚钱工作,才会离开。 这批在当今还算和平年代,也总穿梭在枪林弹雨中的雇佣军们,可谓把‘金钱至上’的法则,诠释的淋漓尽致,就像他们比山狼还要残酷那样。 当然了,他们也比任何人都看重信誉。 打个比方,有两个相互仇敌的雇主,都来雇佣他们去干掉对方--只要他们接了其中一人的单子,那么哪怕后来者付出比先来者高十倍的价格,都不会再撕毁合同的。 金钱虽然重要,可在信誉面前连渣都不是了。 要不然,山狼雇佣军团的秘密会议室内墙上,也不会悬挂着一副华夏字画了。 上书两个大字:信誉。 大字的下面,是一张长条形的会议桌,十数名年龄不同、肤色不同、有老有少的男女,默默的坐在椅子上,有人吸烟,有人擦拭军刀。 却没有谁说话。 会议室内不得私自交头接耳,这是山狼雇佣军团成立那天开始,就定下的规矩。 已经有十一年了。 十一年中,也有两个自以为很厉害的家伙,尝试着违抗这个臭规矩--结果,他们都去了另外一个世界当雇佣兵去了。 正是凭借有些冷的冷血制度,所以才能让山狼雇佣军团比起其他军团来说,更能出成绩,最终成为全世界实力最强劲的雇佣军团。 正所谓店大欺主:已经是同行业中大明星的山狼雇佣军团,才不会像其它雇佣军团那样,是个生意就接。 他们得选择,衡量,没有足够的利益,是绝对不会接单的。 他们人人都是亿万富翁--当钱多到只是一个数字时,就会懂得用拼命挣来的钱,去享受别人享受不到的。 比方眼镜蛇开了一家赌场,野兽喜欢在大海遨游,老板娘却装起了贵妇,开了个会所做生意,每天巧笑嫣然、搔首弄姿的调戏那些大款。 他们,才是山狼雇佣军团的真正创始人,幕后大老板。 平时,雇佣军团内的业务,都是交给巴拉斯中尉来打理的,他们就管着享受幸福生活,拿分红,几乎很少过问具体事宜。 所以,随着不断有老人退出,新人加入,除了巴拉斯中尉之外,在座的诸位,没有谁知道他们三个人的存在。 巴拉斯中尉,就是这些冷血军人的首脑。 门开了,巴拉斯中尉阔步走了进来。 哗啦一声,所有军人都马上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尽管他们没有身穿军装,但他们昂首挺胸双手紧贴腿根的标准军人站姿,就能让他们散出一股子萧杀之气。 以往,巴拉斯中尉走进会议室后,会直接走到会议桌的主位坐下。 这次,他在进来后,却闪在了一旁,啪的一个立正,挥手敬礼,沉声喝道:“请!” 第565章 :最可怕的雇佣兵 谁会来秘密会议室? 来者又是谁,能让巴拉斯中尉这样尊敬? 十数个佣兵,用眼角余光看到巴拉斯中尉站在门后挥手敬礼后,都在愣了下后,生出了这样的疑问。 很快,他们就看到了答案。 有三个人鱼贯走进了会议室,走在最前面的那个,竟然是个身穿红色露背礼服,脚踩绑带细高跟红色皮凉鞋的妖娆少妇。 在她身后,则是个身高足有两米,敞着坏露出一丛黑色胸毛,满脸横肉好像大猩猩那样的男人。 第三个的个头,却又忽然矮了下来(相比起野兽来说,矮了很多),是个男人,玉树临风的绝对是个欧美帅哥,只是满脸的阴骘之色,让人跟他对望一眼,就有种被响尾蛇给盯上的错觉。 咔,咔咔的细高跟鞋踏在水泥地上,发出有节凑的悦耳声,身穿红色礼服的女人,袅袅婷婷的直接走到了巴拉斯中尉平时坐的椅子前,双手扶着会议桌,缓缓扫视了众人一眼,这才轻启朱唇淡淡说道:“都坐下吧。” 没人动作,别说是坐下了,哪怕是连眼睛都没有眨一下,就像聋子那样没听到美女的话,更像不屑听从她的命令。 “特么的,都聋了啊,坐下!” 大猩猩般的男人,狞笑一声,抬手按在了一个女人肩膀上。 这是个三十多岁的黑人女战士,身材瘦削,也就是一米五多点的样子,男人在她面前就像金刚那样庞大--他在用力后,女战士死死咬住嘴唇,双手撑在桌子上,努力抵抗大猩猩下压的力道。 “好了,野兽,别再考验他们了,他们都是合格的。” 就在女战士嘴唇被她自己咬出血来时,穿红礼服的美女说话了。 “嘿嘿,巴拉斯,看来你还是用心了的。” 野兽这才松开女战士的肩膀,转身冲巴拉斯中尉咧嘴一笑,满嘴整齐的大白牙,闪着森寒的光芒。 “坐下!” 巴拉斯中尉这才发话。 哗啦一声,就像大家刚才一起站起来那样,又随着巴拉斯中尉的命令,齐刷刷的坐下了,始终昂首望着对面的战友,面无表情。 他们,只听从巴拉斯中尉的命令,无论何时,何地,又是守着什么人,这是铁的规矩,没有谁敢反抗。 “我来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三位是山狼雇佣军团的创始人,也是我们的幕后大老板。” 巴拉斯中尉的介绍,相当干脆,接着就沉声喝道:“敬礼!” 刚坐下的十数名雇佣军人,接着再次起立,挥手间半转身,看向了野兽三人。 这次,不管是敞着怀的野兽,穿西装的响尾蛇,还是风骚万种的老板娘,都用无比认真的态度,给他们的手下抬手还礼:规矩,是他们自己定的,手下既然严格遵从,他们没有丁点理由去破坏。 “他叫野兽,他叫响尾蛇,我叫老板娘。” 老板娘放下手后的自我介绍,也是相当有特色的:“至于谁才是山狼雇佣军团的老板,你们不用去考虑。你们只需知道,我就是你们的老板娘,你们所有人都得听从我的任何命令,这就足够了。” “好,大家都坐下吧。接下来,我们开始商议业务问题。” 不等大家完全理解她这番话中的意思,老板娘白生生的小手往下压了下,率先坐了下来。 齐刷刷的,包括巴拉斯中尉、野兽俩人在内的所有人,都端坐在了椅子上,侧脸看着那张风骚小脸蛋。 “相信大家都应该很清楚了,我们三人的到来,就足够证明这次业务的重要性。” 老板娘说着,拿出了一颗烟叼在了嘴上。 野兽马上就捧起打火机,啪哒一声给她点燃。 喷了个烟圈后,老板娘才继续说:“就在我来之前,巴拉斯中尉就接到了俄国人的电话,他们开出的条件,能让在座的都动心--但很可惜,早在他们打电话联系巴拉斯中尉的四个小时前,我们就接下了美国铁山帝国集团的单子。” “很有趣,他们是仇人。” 老板娘呵呵轻笑一声,说:“可能是为了争夺某份重要文件。至于那份文件是什么,又是在哪儿,这都不管我们的事。” 弹了弹烟灰,老板娘脸上的笑容收敛,淡淡的说:“我们只要帮美国人,来对付俄罗斯人就行了。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俄罗斯人在接洽我们失败后,会迅速寻找别的雇佣军团。所以呢,这次业务,肯定是一场雇佣军团之间的惨烈碰撞。” 老板娘抬了下手,巴拉斯中尉马上就拿出一个笔记本,打开--墙壁上,就出现了一条河。 “这条河,就发源于英格兰西南部的科茨沃尔德山泰晤士河,最西南也是地形最复杂,最能适应雇佣军小集团作战的战场。” 老板娘用俏生生的手指,指着墙壁上的画面说道:“铁山帝国的人告诉我们,我们只需在这一段挡住俄罗斯人找来的雇佣军团三天,让他们无法靠近这段河岸,我们的任务就会完成。他们,已经跟英国方面打了招呼,所以在接下来的这几天内,不会有无辜平民进入你们的猎杀视线。” 你们能看到的活人,只要不是你们的战友,那么就得在第一时间,把他们消灭掉! 这就是老板娘这番话的最终意思。 “根据我们的判断,俄罗斯人很可能会雇佣近来在东欧大放异彩的猛虎军团。” 老板娘看了眼巴拉斯中尉,后者立马敲打了下键盘,画面上出现了一个亚洲男子,很彪悍的样子。 “我相信,大家都应该听说过这个人的名字,他叫武修华,南越人,是猛虎军团的创始人兼首脑。南越最为精锐的特种部队退役教官,麾下的雇佣兵,也主要是由东洋、南越、北朝还有华夏人所组成。”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是一次东西两方最强大雇佣军团的对抗,关系到以后市场的占有份额。如果我们要是败了--” 老板娘说到这儿,缓缓在众手下的脸上扫视了一遍,才说:“以后都不会再有山狼雇佣军团了。” 她的话音未落,刚才被野兽按住肩膀的黑人女战士,马上举起了右手。 老板娘点了点头:“你说。” 女战士站起来,冷声说道:“败的,只能是亚洲人。” “为什么要这样说?” 老板娘饶有兴趣的问道。 女战士依旧面无表情的说:“东方人在身体的柔韧性、抗打击、血腥等方面,都比不上我们的。他们,只会把肉煮熟了后才吃。只享受美味,却忽略营养,更因此而变得多愁善感,心慈手软。” “你说的很有道理。” 老板娘再次点了点头,缓缓说道:“但我觉得,你最好退出这次任务。” “为什么?” 女战士一呆,脱口问道。 “因为你犯了轻敌的大忌,更忘记当世最强的十大特种兵国家,亚洲就占了三个席位,分别是排名第一的华夏、排名第三的南越,排名第八的北朝。” 老板娘微微眯起眸子,看着女孩子冷笑道:“尤其是有华夏人参与的雇佣军团,你永远不知道他们有多冷血,有多可怕。” 方圆可没觉得自己有多可怕,反而觉得自己很讨人喜欢。 要不然的话,伊娃两个俄罗斯美少女,也不会在他舒服的泡澡时,穿着超性感的比基尼,眉梢含春的赖着不走。 尤其是看向浴池的目光,更带着母狼才有的贪婪。 她们,好想跟姑爷玩鸳鸯戏水的游戏哦。 方圆不想玩。 哪怕是失忆了,他也不想在好不容易轻松一个晚上时,背着卡秋莎跟这俩美少女胡来--那样,岂不是成了人形播种机? 所以呢,当伊娃大着胆子,吃吃娇笑着抬起俏生生的小脚,要迈进浴池内时,方圆只好温柔的说了句很伤人的话:“唉,我可是答应过你们小姐,绝不碰你们的。” 伊娃俩人脸上的娇笑,马上就凝固了,随即满脸哀怨的深深凝望了他一眼,倒退着退出了浴室门外。 “放着美女不碰,我是不是有些傻呢?” 方圆舒服的躺在水枕上,把自己左脚抬出了水面,稍稍晃动了下,灌了水的两个小银铃,就铃铃铃的响了起来。 忽然间,方先生文思泉涌,朗声说道:“小美人儿绣花鞋,红纱白玉小牙床,鸳鸯戏水被翻浪,呢喃轻语飘出窗--好诗,好诗,真特么的好诗,我怎么能做出这么优美的一首好诗?话说,哥们这脚丫子,貌似跟绣花鞋不搭边吧?” 就在方圆盯着自己左脚,不断晃动小银铃,琢磨他怎么可以能做出这么意境优美的好诗来时,浴室的房门又开了。 方圆不用回头,也能从猫儿一般惦着脚尖走路的脚步声中,听出这是伊娃来了,有些头疼的摇了摇头,刚要义正词严的跟女孩子说,他才不是那种背着老婆在外偷人的好男儿时,美少女低低的声音响起:“姑爷,瓦尔特跟您打电话来了。” “哦,他给我打电话干啥,帮卡秋莎查岗吗?啧、啧啧,你看看,我们幸好还保持着清白吧,要不然我可真没脸见人了。” 没有卡秋莎在场的方先生,彻底回归了他总爱胡说八道的本性,哗啦一个翻身,趴在了浴池边上,抬起了右手。 伊娃却没把手机递给他,而是把雪嫩的膝盖跪在了地板上,俯身伸手,把打开接听键的手机,放在了方先生左耳边。 这样,方姑爷就能一边打电话,一边欣赏她‘这边独好’的风景了。 或许,方姑爷在打完电话后,会让她去浴池内,好好‘欣赏’一下呢? 不过伊娃失望了。 因为方圆在接完瓦尔特的电话后,就闭上了眼睛,好像死了那样,趴在浴池上一动不动。 “姑爷。” 等了足有三四分钟,没看到方圆有所动作后,伊娃有些担心的轻声叫了声。 方圆睁开眼,邪魅的笑了笑:“去,把雅克斯基叫来。” 第566章 :十万火急的大事儿 怪不得姑爷总是婉拒我们,原来他喜欢满心口都是黑毛的雅克斯基! 伊娃在走出浴室时,心儿都碎了。 更为西伯小公主鸣不平,犹豫着要不要把这个大秘密,告诉小姐。 同样,正在别墅院子里跟手下说话的雅克斯基,听伊娃说泡在浴池内的方姑爷,竟然让自己进去后,也是吓了一大跳。 但接着就是满心的狂喜:姑爷,是咋知道哥们喜欢男人的?吓,就他那小身板,能受到了吗?我看还是我来承受吧! 下定决心要做出牺牲的雅克斯基,马上就在伊娃异样的眼神中,迫不及待的冲向了浴室那边。 原来他也不是个正常人! 伊娃猛地发现了雅克斯基最大的秘密,心口更是疼的要命。 话说,她可是对雅克斯基很有好感的,几次做梦在合同期满后,去追求他的。 今晚心儿接连碎了两次的伊娃,穿着白色的风衣站在客厅门后,好像没了灵魂那样的呆然不动,让她的好友克丽丝很是担心,赶紧低声询问怎么了。 “克丽丝,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今晚他们就要私、私奔了!” 犹豫了好久,伊娃才决定把这个大秘密告诉好友。 “啊,谁,谁要私奔了?” 听她这样说后,克丽丝被吓了一跳。 “姑爷,跟雅克斯基要私奔了!” 反正已经说出来了,克丽丝又是自己的好友,所以伊娃索性把她刚才对俩男人细致观察后的结果,简单说了一遍。 “吓,不、不会吧?姑爷就不怕小姐生气?雅克斯基,他还想不想活了呢!” 克丽丝轻叫了声后,赶紧捂住嘴,四下里看了几眼,没发现惹人注意后,这才松了口气。 “哼哼,在爱情面前,任何困难、威胁都是苍白的。” 伊娃轻声冷笑两声,说:“你要不信的话,咱们就打赌。” 克丽丝问道:“打赌?打什么赌?” “我赌等会儿雅克斯基出来后,肯定会跟大家说,他们有十万火急的大事,要在今晚连夜离开彼得山。” 伊娃的话音未落,浴室的门就开了,一脸凝重的雅克斯基快步走了出来,沉声说道:“去,通知别克拉夫(保安队的副队长),让他用最快的速度,在山下准备好车子,我要跟姑爷今晚连夜离开彼得山--不要问为什么,十万火急的大事!” “什么十万火急的大事啊,三更半夜的瞎折腾,还让不让人睡觉呢?唉,这些有钱人啊,就是任性,想出一出就是一出。” 披着一场毛毯,赤脚站在阳台边看着下面灯火通明、人声鼎沸(有些夸张,但也差不多了,毕竟方姑爷要连夜出行,十数个伺候他的人,谁敢躲在屋里睡大觉啊)的黛米小姐,黛眉微皱的摇了摇头。 下面折腾了足有十几分钟后,才看到好多强光手电,快速离开了11号别墅,迅疾下山去了。 “看来真出事了。” 黛米小姐再次摇了摇头,才转身走进了阳台门内。 此时已经是初冬的十一点多了,整座彼得山上的所有别墅居民,估计也都睡着了,除了孤身一人的黛米小姐外,相信没谁会在被惊醒后,走到外面来看看。 被冷风一吹后,黛米小姐的睡意小了很多,索性来到了客厅内,准备小饮一杯白酒,看会儿电视后再去休息。 啪哒一声,黛米小姐打开了照明开关,刚要转身时--却觉得后心猛地剧烈一疼! “呃!” 低低的惨叫一声中,黛米小姐缓缓低头,就看到一把锋利异常的刀尖,从她前心为止刺了出来。 这刀子得有多么的锋利,刺杀她的人得有多么的恨她,才能把她刺个透心凉? 黛米小姐盯着刀尖,凝视片刻后伸手,扶住了墙,艰难的转过了身子。 身上的毛毯缓缓飘落时,鲜血已经箭一般的蹿在了墙上,就像一朵朵的腊梅在雪地上傲然绽放那样,迷人。 艰难转过身的黛米小姐,看到了一个女孩子。 女孩子穿着一身黑色的运动装,满头的秀发,却被一根白色绷带,紧紧缠在了额头上(就是东洋武士那样的装扮),正死死咬着嘴唇,脸上肌肉不断抽着,比绷带颜色还要白,一步步的往后退。 “南、南昭雪,你……你为什么要杀、杀我?” 黛米小姐一手捂着心口,一手指着女孩子,倚在墙上,缓缓坐在了地上。 这个趁她开灯时在背后狠狠刺了她一刀的女孩子,正是傍晚跟方圆‘私定终身’的南昭雪。 黛米小姐认识南昭雪,也就是才几天的工夫,是在上山路上偶然相认的。 也不知道为啥,黛米小姐刚见到南昭雪后,就喜欢上了她,并邀请她去自己别墅内作客。 南昭雪答应了她,说有机会肯定会来作客的。 今晚,她来了。 带着一把锋利异常的尖刀,狠狠刺进了黛米小姐的后心。 南昭雪虽然给予了黛米小姐致命一击,可她本人的样子,却比被人刺一刀还要难受,害怕,抬手捂着嘴干呕了两声后,慢慢跪倒在了地上。 “为,为什么要杀我?我跟你。无冤无仇,你--” 感觉生命飞快流逝的黛米小姐,艰难的再次问道。 “你、你跟我无冤无仇?呵,呵呵,呵呵呵!” 南昭雪惨笑声中,猛地抬起头,双眸在灯光下血红,满是骇人的仇恨,导致她的声音都改变了:“清河燕子,你再仔细想一想,你跟我是无冤无仇吗?” “啊,你是、是樱花,南诏樱花!” 即将合上眼的黛米小姐,闻言身子猛地打了个寒战,嘎声问道。 “是,我就是南诏樱花!” 化名南昭雪的南诏樱花,咬牙切齿的站起来,泪流满面的嘶声喊道:“我就是那个无比信任你,真心真意把你当做我母亲的南诏樱花!” “原来是你--你、你做整容手术了呢。” 确定刺杀自己的南昭雪,就是南诏樱花后,化名黛米的清河燕子,即将失去生命的双眸中,浮上一层浓浓的愧疚。 是的,南诏樱花没有说错。 清河燕子以间谍身份,潜伏在南诏博士身边,成为他的枕边人后,南诏樱花并没有跟其他丧母反对后娘的女孩子那样,总是对她冷言冷语。 而是真心的把她,当做了母亲。 可她的母亲,却在她家蛰伏七年后,引来华夏杀手,让南诏博士惨死在海滩上。 她那么信任她,爱她,她却背叛了她,导致她父亲被杀后,就逃之夭夭了。 “是,我做整容手术了,是不是变得比以前更能吸引男人了?呵呵。” 南诏樱花依旧跪在地上,泪如雨下时还笑着:“可我不做不行啊,因为你们都该在电视上看到过,我发誓要杀掉你们的镜头,都认识了我--所以,我只能去做整容手术,还学习了其它很多特殊技能。” 南诏樱花说着,双膝挪动跪着走到清河燕子身边,向去年这个季节那样,轻轻把女人揽在怀中,咯咯娇笑着哭着问道:“小妈,你说我现在的样子,是不是比以前好太多?” “你、你--” 清河燕子听到她称呼自己小妈后,心好疼。 不是被刀刺的,而是因为南诏樱花这个称呼,比狠狠刺她一刀,还要疼一万倍! 疼的她,再也说不出话来。 “小妈,你别动,就听我说好了。” 南诏樱花哭着,笑着,右手却抓住了刀柄(只要拔、出来,清河燕子就会立马气绝身亡),说:“我知道,你才不喜欢我当前眉梢眼角含春的样子,更不喜欢我跟苍老师学那些伺候男人的特殊技能。你只喜欢,我永远像以往那样,单纯的就像一张白纸。” “可那样不行啊。” 南诏樱花狠狠吸了下鼻子,再次咯咯笑道:“那样的我,怎么可能杀得了你?尤其是那个方圆--咯咯,有人告诉我,杀你或许很容易,但要想杀方圆,必须得用我最大的武器,就是我的身体。” “你、你--你要杀方圆?” 本来已经闭上眼的清河燕子,听到这儿后,身子猛地一抽。 “我当然要杀他!” 南诏樱花猛地咬牙,嘎声说道:“我也确定,他很快就会死了。肯定是我爸在天之灵保佑我,所以才能让我在彼得山上,都遇到了你们。呵呵,你知道吗?就在今天傍晚,我遇到了他,并把银戒送给了他。小妈,你还记得那个被我爸供在神龛中的那枚银戒吗?” 清河燕子在南诏家生活了那么多年,当然知道他家的神龛中,供奉着一枚银戒。 但也只是样子普通而已。 据南诏博士说,这枚银戒是东洋战国时期流传下来的,很古老了。 戒指,从来都象征着爱情啊啥的,可南诏家的这枚银戒,却是一枚魔戒:任何人戴上它,都会遭到横死的噩运。 数百上千年来,已经有上百人戴着这枚魔戒死去了。 魔戒上那个古老的诡异图案,是东洋古代神话中的一个恶魔,叫鬼婴。 魔戒是受所有邪魔祝福过的,无论谁拥有它,只要想杀人,就把魔戒給他戴--那么,这个人就不会活太久,很快就会横死。 魔戒,是南诏博士无意中在街边古董店里淘到的:任何人得到鬼婴后,都不能随便抛弃的,只能把它供奉起来,要不然它就会残害主人。 “你、你看到了方圆?” 清河燕子此时才没心思去考虑魔戒的事儿,只是满眼不相信的看着南诏樱花。 “是,我看到了他。” 南诏樱花依旧笑着,用力攥着刀把,说:“小妈,你别担心会孤独,因为他很快就会去陪你了--咯咯,说不定,还有我。” “是、是谁,告诉你,是方圆杀了你爸的?” 清河燕子的瞳孔开始放大,她真得很想告诉南诏樱花:方圆早就死了,你怎么可能会看到他? 可她却偏偏用积攒的力气,来问是谁告诉南诏樱花,方圆杀了南诏博士。 “是丰田秀敏,一个很厉害的女人。” 南诏樱花倒没有瞒她。 第567章 :无法抛弃的魔咒 在龙头长达十数年的布局中,清河燕子是一个相当重要的人物。 所以别看她没有任何的武力值,但她相比起铁辽等人来说,能知道更多的绝密‘内幕’,其中就包括龙头利用方圆布下的那个局。 方圆真得死了,无论是从科学角度,还是从‘传统’角度来看,那都是个死的不能再死的家伙了。 当得知方圆确实牺牲后,尽管清河燕子从没有见过他(为了保险起见,她连方圆的照片都没有见过),可还是为失去这么一个优秀的战友而心痛。 正如丰田秀敏所预测的那样,清河燕子从东洋回到华夏青鸟市后,就遭遇了‘车祸’,尘世间再也没有了这号人--她成了一个自由人:她已经付出了太多,绝对有资格享受该享受到的幸福生活了。 只是谁都没有想到,南诏樱花竟然找到了她,成功刺杀了她。 清河燕子并没有怨恨南诏樱花,因为她很清楚自己在这个女孩子心目中,是什么样的地位,哪怕是被刺杀,也没有太多的怨言,只有说不出的愧疚。 因为欺骗了一个本性纯真、真心尊重她的女孩子而愧疚:能够死在南诏樱花手里,或许算是是一种解脱了吧。 她以为自己可以安享的死去了--但就在她即将离开这个让她感觉很茫然(我来尘世间走一遭,究竟是为了什么)的世界时,就听南诏樱花说,还要去刺杀方圆。 方圆已经死了,她怎么还去刺杀她? 这个疑问,把清河燕子灵魂深处最后一丝生命潜力激发了出来,才睁开眼问她:是谁告诉你,南诏博士是被方圆杀死的? 南诏樱花告诉她说,是丰田秀敏。 就像不认识方圆那样,清河燕子也不认识丰田秀敏,但却知道这个女人在东洋当局,扮演着多么重要的角色。 “她--她告诉你说,是方、方圆杀了你父亲?” 清河燕子逐渐扩散的瞳孔,骤然一缩,竟然抬起了右手伸向南诏樱花的脸。 “是,就是她。” 南诏樱花脑袋后仰,想躲开。 她没躲。 因为她能从清河燕子的眼神中,只看出了关心、担心,就没有丝毫的敌意。 清河燕子的右手,在南诏樱花脸颊上缓缓抚摸了下,嘴唇颤抖着哑声道:“樱、樱花,她、她骗你的,你父亲根本不是方圆杀的……” “你撒谎!” 不等她说完,南诏樱花就尖叫着抬手,打开了她的手:“你都快要死了,还想骗我吗?你可知道我爸死的多么惨?头、头颅被那个混蛋一刀劈成了两半!丰田秀敏告诉我说,是那个混蛋用一把叫昆仑的陌刀,杀死我爸的,你却--你究竟还想说什么?” 有血,从清河燕子的嘴里淌出来。 心口被洞穿后,她还能活这么久,也算是个奇迹了。 这个奇迹,是爱创造的:南诏樱花昔日对她的尊重,她对女孩子发自真心的关怀。 潜意识中,清河燕子已经把南诏樱花当做了亲生女儿,所以才会被她刺杀后,无怨无悔,极力挣扎着活下去,想告诉她:你,被骗了。 被那个别有用心的女人,给骗了,她是在利用你对我们的仇恨,来对付一个早就死去的人。 清河燕子想说出这番话来,劝南诏樱花赶紧回国,过原本属于她的平静生活,就当已经发生的这一切,是个不堪回首的噩梦。 其实她更想知道,丰田秀敏为什么要骗一个女孩子,骗她找一个死人算账。 但,她还有机会吗? 她被南诏樱花打开的右手、再次极其费力的缓缓抬了起来时,无力的垂了下来时,眼睛也永远的闭上了--受愧疚折磨的灵魂,却促使她嘴巴里吐出了几个字:“方、方圆,他已经……” 生命到此,嘎然而止。 就像段子里所说的那样,每当将死之人要说出一个最关键的人名时,死神总是很狗血的出现,一把捂住她的嘴巴,狞笑着把她带走,然后般个小马扎坐在黑暗中,欣赏接下来要发生的精彩桥段。 并做好了,随时再带走一个临死前才恍然明白真相的可怜人。 “方圆他已经怎么了?” 看到清河燕子寂然不动后,南诏樱花就知道她已经死了,可还是不甘心的晃着她肩膀,哑声喝问:“你说话呀,方圆他怎么了?” 死人是不会跟活人说话的,最多也就是有一滴晶莹的泪水,从眼角缓缓滚落,带着说不出的痛苦,还有解脱。 如果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那些勾心斗角、尔虞我诈,世界人民能够平安相处,像生活在一个大家庭中的家人那样,远离彼此的伤害,多好? 那样,清河燕子就能在南诏博士身边呆一辈子,真心照顾那个对她很好的老头子,跟他一起幸福的看着南诏樱花,披上洁白的婚纱。 很可惜的是,老天爷从来都不喜欢人世间风平浪静,总是指示某些人做出损人利己的破事,来牵动别人本来安定的生活。 清河燕子是真希望,在南诏博士身边就那样安静的呆下去,直到头发变白时,还能替南诏樱花看孩子。 可那个不知死活的老头子,却非得主动来破坏她的幸福生活(极力赞成东洋帮助北朝,来牵制华夏),迫使她必须站在正义的一方,把本来的幸福活生生的葬送。 她死了后还淌下的这一滴泪水,那是因为她已经预感到:她希望能过上安定幸福生活的南诏樱花,或许很快就能追随她。 或许她可能还在想到:终于,不用再以人的形式,活在这个肮脏的世界上了。 被仇恨蒙蔽了双眼的南诏樱花,根本看不懂清河燕子死后才留下的泪水,只是疯了似的晃着她肩膀,逼问她究竟要说什么。 清河燕子才不回答她,永远都不会再回答她。 “他已经对我产生了怀疑?” 好像终于意识到清河燕子已经死了后,南诏樱花停止了晃动,痴痴看着她没有生命力的脸,慢慢地抬手,替她擦去了那滴泪水,喃喃的说:“小妈,你是不是想告诉我,方圆已经开始怀疑我的出现了?那你跟我说,接下来我该怎么办?” 南诏樱花抱着清河燕子的尸体,茫然呆坐在客厅的地上。 呆坐了不知道多久后,才松开她,脚步有些踉跄的走向了门口。 就像心里吊着个八百斤重的秤砣那样,勒的她喘不过气来,走不动。 她真的很想就此罢手。 因为在清河燕子死后,她才发现报仇雪恨后,恶魔般死死缠绕着她的痛苦,并没有松开她,依旧狞笑着蛊惑她:你还得去杀方圆呢,唯有杀了她,你才能彻底的安心。 外面好冷。 南诏樱花双手抱着膀子,走出别墅客厅房门后,昂首仰望着璀璨的星空,又呆愣半晌后,才忽然转身又走了进去。 十几分钟后,南诏樱花回到了她的三号别墅。 她从酒柜上拿下一瓶白酒,坐在露天阳台上的案几旁藤椅上时,山巅处的那栋别墅里,已经冒出了浓烟,有红色的火苗在闪烁。 更有度假别墅区的工作人员,吹着凄厉的哨子,大喊救火的声音传来。 她才不会管这些,只是用嘴对着酒瓶子,一口一口的喝。 当最后一滴酒,被她用力颠着滴落在她嘴里后,就证明她已经喝了整瓶的高度白酒。 她醉了,在外面人喊马嘶的喊叫声中,咯咯的傻笑了起来,把酒瓶子随手抛在脚下,伸手去拿花瓶里的那朵花。 那是一朵红色的郁金香,是方圆送给她的。 拿回来后,她精心修剪了下后,就插在了花瓶中,倒上了清水。 离开枝干的花儿,是活不了多久的,但却能从清水中吸收足够的养分,抢在彻底枯萎之前,拼命的绽放。 今夜,郁金香傲然绽放。 花儿,好美。 “方圆,就算你已经怀疑我,那又怎么样?我早晚,会把你杀掉的。因为我是南诏樱花,一个让你无法拒绝的女子。就像这朵花儿,生命结束之前绽放出的美丽,可不是你们这些臭男人能拒绝了的。” 南诏樱花喃喃的说到这儿时,右手碰到了花瓶。 她觉得,她这番话很有哲理:性本色的臭男人,是决计无法抗拒美女的,就像美女不能抵抗鲜花对她的诱惑那样。 南诏樱花喝多了,在拿到那朵郁金香时连花瓶也碰倒了,摔在了案几上--脆响过后,那个红色的玻璃花瓶,碎成了几半。 清水洒在案几上,又顺着案几淌下了桌子,却无法把那个东西冲下去。 月光,就照在那个东西上,让南诏樱花看的无比清楚,双眸瞳孔,猛地紧锁--鬼婴,魔戒。 那个在东洋古代传说中,被视为至邪之物的鬼婴魔戒,早在昨天(现在已经是凌晨时分了)傍晚时,就被她送给了方圆。 可是现在,它怎么又会出现在南诏樱花的花瓶里? 本来如水银般的银白色月光,照在鬼婴魔戒上后,一下子变得惨白。 就像清河燕子那没有了生命力的脸,带着诡异的死亡气息。 “难道,就因为我曾经戴上过你,你就认准我了吗?” 南诏樱花死死盯着那枚鬼婴魔戒,呆愣了不知道多久,才慢慢拿了起来。 银戒体积很小,两根手指头就能捏起来。 可南诏樱花却像拿起了一座大山,直觉的整个世界都在往下沉,就像它的传说:鬼婴是一个神秘的怪物,看上去像一个婴儿。 它非常险恶,有人进入它的视线,它就开始像婴儿一样狂哭。 出于人之常情,人们就想找出这个孩子然后安抚他--但当人们把它抱着来安抚时,它就会马上迅速地增加体重,可能多达300公斤! 而抱着它的人,从抱起它后,就再也无法把它放下,直到被压死。 “好吧,既然我无法抛弃你,那你就跟着我吧。” 南诏樱花嘴角不住抽着,缓缓戴上了这枚银戒。 第568章 :泄密的人就是你! 又是新的一天。 老人们常说,新的一天新气象,不管昨天之前遭遇了多么不顺心的事儿,在太阳重新升起来时,最好是忘记那些不快,享受新的生活。 韩斌无法享受,正如新生起的太阳,也无法驱赶他在昨天之前的烦躁,苦闷。 未来之所以有着它迷人的魅力,那就是因为谁也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事。 哪怕是你渴了后忍不住喝了一口凉水,也有可能会成为你生命的转折点:上班时忽然就肚子疼,疼的要命,不得不请假去医院治疗。 你就有可能坐在走廊椅子上,等待专家大夫看病时,发现旁边坐着的竟然是个美女:美女是早起后嘴馋吃了个冰激凌,结果也肚子疼,才跑来医院看病的。 然后,你就有可能会没事找话跟美女搭讪--从此相认,最终把她泡上了你的床,你告别了单身狗的苦比生活,成了个幸福且愚蠢的老黄牛,为获得美女老婆的一个香吻,就拼死累活的加班。 看,你这么犯贱的幸福着,就因为你喝了一口凉水。 韩斌没有喝凉水,却遭遇了比喝凉水也塞牙的倒霉事:最近三个月内,有十一笔本来铁板钉钉能挣大钱的大生意,不知道咋回事,竟然都出意外了。 生意倒是没有黄了,可挣不到钱、甚至还赔钱的生意,没谁喜欢。 同时,这也证明了韩斌这个海外第一副总的能力,很值得让人怀疑。 神通快递在国际物流方面投资那么大,关系又那么硬,可至少三个月的颗粒无收,想让夏小韵不过问都不行。 韩斌这次回国,就是来跟夏总汇报近期海外工作情况的。 跟他一起回来的,还有罗小玉。 跟韩斌一样,罗小玉也是黛眉紧皱,实在搞不清他们的运气,咋就差到了这种地步。 “韩副总,罗副总,你们好。” 快步走上台阶来到总部大楼大厅门前的韩斌,对腆着谄媚的笑脸过来打招呼的老刘,点了点头后正要走进门内,罗小玉却忽然说:“韩副总,请稍等。” “怎么了,小玉?” 韩斌回头,看着罗小玉。 俩人经过大半年的配合后,都对对方产生了一定的好感--毕竟男未婚,女未嫁嘛,而且俩人无论是从职务,还是外形上来看,也是相当般配的。 “你还是称我罗副总吧。” 罗小玉扫了眼左右两边,低声说:“尤其是在夏总面前,更要注意。” “好。” 韩斌从罗小玉的凝重脸色中,敏锐察觉出了什么:“罗副总,有什么事吗?” “我有种很强烈的预感--很不好的预感。韩副总,等会儿见到夏总后,无论发生什么事,你都得必须保持该有的冷静。” 罗小玉轻咬了下嘴唇,抬手拢了下鬓角的发丝。 韩斌双眼微微眯起,沉默片刻后,才问:“为什么要这样说?” “不为什么。” 罗小玉摇了摇头时,忽然说了两句风马牛不相及的话:“大半年了,我都没有听到过方助理的消息。倒是听说张良华副总,现在很受夏总的信赖。唐王第一家女子会所的创建、经营,就是他一手主抓的。” 韩斌没说话,只是用力攥了下双拳,接着转身,快步走进了大厅内。 他又不是傻瓜,当然能明白罗小玉跟他说这番话的意思。 就像你喝了一口凉水,就泡了个美貌跟泼辣并存的老婆那样,韩斌能够成为神通快递的第一副总(在神通快递,他的地位压过了公司元老老王,仅次于夏小韵的),那都是因为他是方圆的发小。 到目前为止,韩斌已经知道很多方圆跟夏总之间的破事了,更是打心眼里希望,自己哥们能把这个娇滴滴的美女老总泡上--那样,他就算是给自己哥们打工了,第一副总的位子,是别人使出吃奶的力气来,也撼不动的。 正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韩斌能平步青云多亏了方圆,可方圆要是在夏总那边‘失宠’,或者--死了呢? 那么韩斌,能否在没有方圆的情况下,仍能稳坐他的第一副总宝座? 几个月之前,韩斌还是很有信心的:就凭他出色的业绩,夏小韵只要脑子不进水,才不会因为方圆不在的原因,把他更换掉。 可现在不行了。 他已经连续数月没有为公司挣到一分钱,但却每个月都需要庞大的开支。 夏总,还会继续容忍他愚蠢的坐在那把宝座上? 能者上,庸者下,这句话尤其更适合以业绩为重的商场。 韩斌现在就是庸者,无论他有多么的不心甘。 能者呢? 自然就是已经逐渐被夏总视为左右手的张良华了。 所以罗小玉才提到了张良华的名字,更说她有种不好的预感。 其实,韩斌自己,又何尝没有那种不好的预感? 只是,他实在想不到,这个不好,会来自哪儿。 “韩副总,罗副总,夏总吩咐过了,等你们来了后,直接去小会议室。” 韩斌俩人刚走出电梯,秘书处的周倩,就快步迎了上来。 “好的,多谢周秘书。” 韩斌俩人点头对周倩道谢后,加快脚步走向了小会议室。 小会议室,是夏小韵召开集团高层会议时的专属会议室。 会议室空间不大,装潢却很豪华,相当上档次了。 “夏总,各位。” 脸上还带着风尘仆仆样子的韩斌,一进门,就点头向夏老板等人问好。 “韩副总,罗副总,两位请坐。” 端坐在会议桌最中间的夏小韵,微微欠身抬手做了个请的手势。 在华夏,开会时的座椅安排,可是很有讲究的,哪怕韩斌实权再大,但只要老王副总在场,那么他就会坐在夏总的左首第一的位子。 坐在夏小韵右手边的,是一位花信女郎,罗小玉认识:她在圆耀酒店当礼仪小姐时,杨经理就是大堂经理了。 就因为把方先生给伺候的非常满意,杨经理在短短半年中,职务就实现了三连跳:现如今,她已经是圆耀酒店一方,在神通快递国际物流的主要负责人了。 看到罗小玉后,杨经理冲她点头笑了下,事宜她过去坐在身边的空位上。 就算杨经理不示好,那个地方也是罗小玉坐的。 张良华,就该坐在罗小玉下手。 而韩斌这个被夏小韵格外器重的第一副总(原指国际物流这一块),往常应该坐在老王副总的下手才对--这是神通快递集团的第三号人物。 可就在韩斌给夏小韵,以及各位高管问好,再抬起头来时,却发现本该坐在罗小玉下手的张良华,已经坐在老王副总下手、本来该他坐着的椅子上了,正满脸儒雅笑容的,对他点头示意。 韩斌的眼角,就突地一跳。 罗小玉走向杨经理那边时,低低的咳嗽了一声。 韩斌这才松开攥了下的右手,跟着走了过去,坐在了罗小玉的下手。 摆明了,夏小韵要撤掉韩斌这个副总,扶持张良华上位了。 只是,她在高层会议室内,这么‘旗帜鲜明’的做,好像有些太过了:无论韩斌在近几个月内,有没有做出成绩,但他终究是方圆的兄弟、第一副总,算是海外物流业务的实际创始人了。 夏小韵好像全然忘记了这些。 或者说,她有这么做的确凿理由。 “韩副总,就请你向各位汇报一下,这几个月来的业务情况吧。” 韩斌俩人刚坐下,端起茶杯轻轻抿了口的夏小韵,就开门见山的言归正传了。 看着夏小韵那张淡淡然的俏脸,韩斌轻吸了一口气,从随身携带的公文包内,拿出他跟罗小玉俩人精心准备的汇报表,吐字清晰的汇报了起来。 七八分钟后,韩斌放下报表,很惭愧的自我批评道:“夏总,王副总,杨经理,各位,在此我要向集团说声对不起。三个多月来,我没能带领海外物流,为集团奉献任何的利益。我想,我是--不称职的。” 他最后这四个字,可是在谦虚了。 因为他觉得,就连老天爷也该知道,他这段时间的工作有多辛苦,绝对能对得起夏小韵給他开出的高额薪水。 这四个字,也隐晦的表示了,他对夏小韵‘翻脸不认人’的不满。 夏小韵当然能听得出来,嘴角却微微翘了个冷笑的弧度,淡淡的说:“韩副总,我现在特别想搞清楚,为什么接连十一笔大生意,你却没有丝毫的盈利呢?” 韩斌如实回答:“我也很奇怪,对方怎么就知道我们的盈利底线。” 国际物流的盈利底线,就相当于竞拍时的底价,属于公司的绝对机密。 比方,韩斌在跟某公司洽谈,运送一批货物,运费的最底线是一百块,他得跟人家要两百块,甚至更多--这就是所谓的‘漫天要价,就地还钱’了,其实他心目中的价格是一百三十块。 可人家呢,却异常精准的,一口咬定就給他一百块钱的运费:你要是不答应,我们完全可以另寻别家物流公司,以后再也不合作了。 为了抓住长时间合作的大客户,韩斌只能答应人家的价格,操心劳神的白忙活了。 本来,这种事在商场上也是很正常的,反正只要抓住客户,就能创利的。 奇怪的是,接连十一笔大生意,都遭遇了这种情况。 夏小韵脸上的冷笑之意,更浓:“韩副总,那你说,别人是怎么知道我们的盈利底线的?” 韩斌嘴巴张了张,接着低头沮丧的说:“我也不知道,但正在派人调查,是谁泄露了公司绝密。” 夏小韵又问:“知道公司绝密的人,都是有哪些?” 韩斌没说话,只是抬头扫了眼在座的十几位高管。 意思不言而喻。 “那你是怀疑我们当中,有人泄漏机密了?” 夏小韵声音更冷。 “没、没有。” 韩斌艰难的咽了口口水,哑声回答。 “我们当然没有谁泄漏机密。” 夏小韵眯起眼眸,缓缓说道:“因为泄漏机密的人,就是韩副总你本人。” 第569章 :我能相信你吗? “什么!?” 满脸惭愧低着头的韩斌,闻言猛地抬头,看向了夏小韵。 夏小韵的俏脸上,已经浮上了明显的厌恶之色,语气也更加深沉:“泄露机密的那个人,就是韩副总你本人。” “不可能!” 韩斌这才醒悟过来,腾地一声站起身,脸色扭曲嘎声道:“夏总,你这是在胡、在冤枉我,给我扣莫须有的大帽子!” “韩斌,坐下!跟夏总说话,要客气点!” 看到韩斌有些失去理智后,同样被夏小韵那句话给震的不行不行的罗小玉,慌忙伸手拽住他衣角,厉声呵斥他。 “我--我没有泄露机密,我怎么可能会泄露机密呢?” 韩斌本能的挣扎了下后,才醒悟过来,随即满脸通红的抬手,拍着自己的胸膛,声音嘶哑的说道:“夏总,我可以发誓。我如果泄露公司商业机密,那就让我出门就被汽车撞死!” 韩斌说出这番话来,就证明他已经彻底失去了理智。 在尔虞我诈、勾心斗角、利益至上的商场上,必须得讲信誉,却没有谁会把毒誓当回事。 韩斌气急败坏的表现,只能让夏小韵更加看不起他,无声的冷笑着端起茶杯,很休闲的抿了口水后,才淡淡的问道:“韩副总,看在方圆的面子上,我最后再给你一次机会。” 韩斌此时也意识到,自己的反应太幼稚了,赶紧深吸了一口气,连连点头:“夏总,请讲。” “三个多月之前,你一直都在使用136xxx的那个手机卡号吧,还是公司给你办理的。” 夏小韵问道。 “对,是--” 韩斌点头刚要说什么,就被夏小韵打断:“几个月前,你就换了卡号,跟总部联系,说在逛商场时手机被偷了,又是在国外,不方便补号,就用了现在才用的新卡,对不对?” 看出夏小韵不喜欢自己说话后,韩斌也就只能用点头来表示:yes,就是这样。 “可那个号,还在用。” 夏小韵说着,抬起了右手。 站在她身后的劳拉,马上就递给了她一个手机。 夏小韵在手机上点了几下后,放在了桌子上。 马上,就有个老外的声音传出来:“韩副总,我最多只能给你一百万美金。” 一个现场任何人都没听过的男人声音,回答说:“希拉克先生,一百万美金太少了点吧?我把我们公司的盈利底线都告诉你了,让你至少省了四百万美金。所以我觉得,你至少要给我一百五十万。” 韩斌呆了。 好像木鸡一般的呆住。 还有他旁边的罗小玉,也是双眸圆睁,一脸看到鬼的样子,盯着那个手机。 虽说跟希拉克先生通话的男人声音,大家都很陌生,但小孩子也知道,能随便下载个手机软件,就能改变跟人通话时的声音了。 这个人,就是韩斌。 他向希拉克先生泄露公司盈利底线后,索要至少一百五十万的报酬。 三个月前,他说他的手机被偷,又因为在外地无法补卡,那只是一个借口:他是用这个号,来跟希拉克等人,进行私下里的龌龊交易。 出卖公司利益! “那、那不是我,不是我。” 当第三段通话录音播放完后,韩斌全身的力气就像被抽走那样,颓然坐在了椅子上。 夏小韵拿起手机,关掉了录音,冷冷的看着他。 会议室内的气氛,无比的压抑,没有谁说话。 罗小玉倒是很想为韩斌辩白,说她很清楚他为了公司,是多么的鞠躬尽瘁,死而后已--问题是,证据就在这儿摆着呢,就算她把天说破了,谁信? “那不是我,不是我!” 失魂落魄般的韩斌,猛地抬起头,看着夏小韵神色激动的喊道:“夏总,请你相信我,我绝对做不出这种事来!” “那么,是谁?” 夏小韵冷冷的问。 “除了我之外,在座的至少有六个人,都知道我们的盈利底线!” 韩斌嚷出这句话的话音未落,罗小玉就啪哒一声拍在了桌子上,厉声喝道:“韩斌,你胡说八道什么呢你!?” 韩斌被吓得打了个激灵后,这才知道自己又错了。 老王副总等‘旁观者’的脸上,都浮上了愤怒的神色,只是碍于夏总在这儿,不好冲他发火罢了:丫的,你倒是开始乱咬了。 “对、对不起。” 韩斌再次深深的垂下头,双手抱住了脑袋。 夏小韵凝神看着他,过了片刻后才缓缓的说:“韩副总,看在你是方助理兄弟的份上,我就不去警方立案调查你了。我只希望,你能主动把十一笔生意中,得到的九百万美金,都交出来,来弥补你为公司造成的巨额损失。” “九百万美金?” 韩斌松开抱着脑袋的双手,腮帮子不住的突突乱跳。 “你也可以不交。” 夏小韵冷笑了声,不再看他,眸光从在座诸位的脸上缓缓扫过后,才说:“从今天起,张良华副总,将接替韩斌的所有职务。罗小玉,因协助韩斌工作不力,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将不再担任国际物流第二副总职务,降为第三副总,接手张副总此前的工作。” 夏小韵当然很清楚罗小玉跟韩斌当前是啥关系,所以只是把她职务下调,绝对是很给她面子了,这还得多亏了她跟夏总,有着良好的私人关系。 罗小玉的俏脸,攸地煞白,却只能轻咬着嘴唇的,点了点头。 “至于韩总,从明天起,就去公关部找张欣部长汇报吧。” 夏小韵说着,看向了张美女。 张欣赶紧点头,表示理解夏总的意思:无论怎么样,韩斌终究是方助理的铁杆发小,在他犯了这么大错误后,夏总还把他安排在方圆的‘大本营’,也算是没有对他赶尽杀绝了。 韩斌却摇了摇头,声音苦涩的说:“多、多谢夏总的好意,我想……我已经不适合在神通快递上班了。至于那九百万美金,我会查清楚是谁拿走的。” 说完,他就站起拉开椅子,对夏小韵深深鞠了一躬后,才转身,脚步踉跄的走出了会议室。 出来小会议室后,韩斌没有走电梯,顺着楼梯走下几个台阶后,就瘫坐了下来。 脑门贴在冰凉的墙壁上,并没有給他带来一丝清醒,只能痛苦的闭上眼,倾听脑子里有个声音在狂喊:是谁,在陷害我? “韩、韩副总,你没事吧?”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一个怯生生的声音,从韩斌耳边响起。 他茫然的睁开眼,抬头看去,就看到了一张比天山雪莲还要干净的小脸,带着满满的关心。 他认识这个身穿一身白色职业套装的女孩儿,正是夏总的专职秘书,漠北北。 同样,韩斌也早就听说过,这小姑娘跟方圆的关系很不错。 人家这时候来关心他,就是看在方圆的面子上。 可他呢,却丢尽了方圆的脸。 “呵,呵呵,我没事。” 韩斌强笑了几声,扶着墙站了起来,深吸一口气后再说话时,语气已经流畅了很多,就像跟小妹聊天那样:“小北,最近夏总也没有方圆的消息吗?” “没有。” 漠北北的眼神,攸地黯淡了下来,小嘴动了动,欲言又止。 韩斌眉头微微皱起,没说话。 漠北北犹豫了片刻,才低声说:“好几次了,我都看到夏总独自发呆,盯着桌子喃喃的说‘你怎么就死了呢,你死了,我该怎么办’的话。” “方圆,不会--死的。呵呵,说不定啊,下一刻他就会从你眼前冒出来,跟你说他这段时间在哪儿潇洒呢。那家伙,从小就是这副德性,最喜欢让人为他担心了。” 韩斌虽然笑着,但他比任何人都相信,方圆已经死了。 要不然,依着那家伙的脾性,一个月不折腾出点动静来,他就会觉得活着没味儿。 “还有啊,你应该也从网上看到过了,几个去罗布泊探险的驴友,就曾经在沙漠上碰到个自称叫方圆的家伙。唉,以前我也想去,但公司--呵呵,现在好了,我想我是该去那边找找他了,那家伙,每次去好玩的地方,都不会喊我,亏我把他当兄弟。嗯,等我找到他后,非得采住他头发,狠狠揍他几耳光。” 韩斌白痴般的笑了几声,动作很自然的抬手,在漠北北胳膊上轻轻拍打了几下,走下了楼梯。 “韩副总,你--” 漠北北刚要劝他什么,韩斌却头也不回的摆了摆手,快步去了。 “其实,你也知道他已经死了。他既然死了,神通快递就没多少好玩儿的事了。至于夏总,呵呵,还能威风几天呢?嗯,你走了也倒好,毕竟杀他的发小,总会有些不忍的。” 漠北北俏生生的脸上,慢慢浮上一抹诡异的笑,随即转身,采着细高跟小皮鞋,哒哒的走了。 看到一双白色小皮鞋出现在自己视线中后,韩斌才抬起头。 茫然中,他已经来到了总部门前的停车场内,站在了一辆黑色宝马车前。 罗小玉就站在车窗前,默默的看了他片刻,低声说:“我相信你,才不是那种人,别灰心。” “我是方圆的兄弟,就算是死,我也不会給他丢脸的。可除了你之外,还有谁能相信我?” 韩斌晒笑了一声时,就听有个很好听、还有些沙哑的女人声音问道:“我能相信你吗?” 韩斌俩人都没想到车里还坐着人,更没注意到车窗落下了一块,有袅袅的青烟冒出。 车门打开--韩斌俩人就觉得眼前一亮:车子里,坐着个身穿黑色西装的女人。 纯黑色的西装,尤其是这种款式严谨的,貌似不怎么适合女人穿。 尤其车里的这个女人,有着一张祸水红颜,还有一具哪怕是坐在车里,都无法遮住的魔鬼身材。 这样的女人,不该身穿露肩小吊带裙子,露出大半截粉嫩的腿子,踩着九寸高的细高跟红色小皮鞋,风情万种的走在大街上,让男人去撞电线杆的吗? 干嘛,要打扮成一个小寡妇的样子? 第570章 :水暗影的圆美人 一万个人在看到水暗影后,最少得有九千九百九十九个人,能从她的穿着打扮、精神面貌上看出她是个小寡妇。 那个看不出来的,是个瞎子。 以往哪怕是披着个破麻袋包片子在路上装乞丐,也能把那小蛮腰扭出维利亚女郎风情的水水姐,现在暂且不提她眉宇间带有许多愁了,单说她穿着款式严谨的黑西装、黑色半高跟皮鞋,还穿着黑衬衣,秀发却用一根白丝带束着的外形吧。 谁要是敢说她不是俏生生的小寡妇一枚,她铁定会一个大耳光抽过去,把人家牙齿给抽碎了。 我就是个死了丈夫的小寡妇,这辈子都不会再嫁人。 我还是个专门克夫的小寡妇,就像苏省人参果楼宇湘那样,接连克死了两个本来都能跟我幸福生活在一起的男人。 我是小寡妇,我自豪-- 别人,包括那个黑暗世界中的邪物,涉足中原的九幽王,都在为方圆到底是生、还是死而头疼万分,但水暗影却知道,那个男人已经死了。 特么的,那个混蛋还没有让水水姐尝到男人的滋味,就自个儿死了。 尽管前段时间,网上曾经疯传过一段方圆的传说,吸引了好多人的注意,可水暗影却很清楚,那只是龙头精心布置出来的障眼法罢了。 在方圆真死了后。 对方圆的死,水暗影比任何人都痛苦,自责。 这段时间,她爱上了美酒,香烟。 她希望,烟酒能尽快摧毁她的生命--如果不是潜意识内,还抱着有一天会看到方圆的侥幸,她可能早就香消玉损了。 像水水姐这样的超级大美女,为个臭男人殉情的狗血桥段,可不仅仅存在于传说中的。 尘世间,真有这事! 水水姐,就是用烟酒,来可劲儿糟蹋自己的美好生命。 不过很奇怪,别人酗酒抽烟,整夜整夜的失眠,用不了多久,就能变成‘为伊消得人憔悴’的模样,但水水姐,却偏偏越来越水灵,就像她的皮肤,比煮熟了的鸡蛋白,还要细腻,白瓷般的光滑。 这可能是用了方圆留下的那些中药美容品的缘故吧? 那个死鬼,去年就嚷着跟水水姐合伙做生意,说是要开发一款纯天然的美容护肤产品,担当起让天下所有美女(请注意,只是美女,东施那样的就先靠后吧)永保青春的重任啥的。 可等很无聊的水水姐动心之后,他却偷着跑回了唐王,来给夏小韵当走狗了。 对于这种毫无骨气的男人,水水姐压根不屑跟他说那三个字,最多也就是在心儿荡漾时,暗中收购了神通快递总部大楼斜对面的写字楼,着实装修一番后,准备当做待研制出来的美容产品公司总部。 方圆无视水水姐的眉目传情后,她很受伤,很受伤--要不是急于主动去北朝寻死,来报复那个混蛋,她肯定让人把已经种在唐王远郊的草药基地(方圆从燕四小道姑那儿拿来的种子),都特么的拿硫酸浇一遍了。 生命,从来都是不屈不挠的。 就像那些侥幸逃过水水姐毒手的草药们,趁着她躺在炕上装死(养伤),想男人时,开始疯狂的成长,成熟,并被早就安排好的工作人员,顺利收割,送进了生产基地。 等水水姐终于从炕上爬起来后,第一款产品,已经研制成功了。 产品研制成功后,那些吃水水姐、喝水水姐、睡--的工作人员,当然得先把它交给伟大的水总,显摆一下,并欣喜若狂的说,这玩意多好多好,娘们用了后,能变回十八岁,小姑娘用了后,能变成娘们等等。 如果不是这玩意是那个死人留给水水姐的,就算别人哭着喊着的跪在她面前,脑袋把地板磕的咣咣响,她也不屑用一点点的:姐姐,才不要什么美容品,最好是一夜间就变成个老太婆。 死鬼死后,尘世间再也没有谁,有资格能欣赏水水姐的绝世容颜了。 既然这是方死鬼留下的,哪怕是一坨狗屎,水水姐也会措在脸上,走上大街上满世界的晃悠,并说真是白活了这么多年,都不知道狗屎才是最好的美容护肤品。 于是她就用了。 于是,她的皮肤就变得越来越好了。 于是,无论她怎么用烟酒来折腾自己,那双媚眼儿哦,咋就特么的越来越水灵呢? 好东西,这确实是好东西,别看不起眼,好像方死鬼那样,其实却有着能让人惊喜的作用。 最后于是--为寄托对方死鬼的哀思,水水姐就正式在京华,创建了‘圆美人集团’。 嗯,圆美人集团,这名字是特俗气,特狗屎,可这有什么呢? 水水姐现在就喜欢这个调调! 谁敢不服气,那就得小心小寡妇半夜去踹他大门,让他老婆也变成小寡妇。 还有啊,谁要是圆美人集团员工上门推销美容产品时,敢说个不字--哼哼,想想号称镇南京的那个货色好了。 家住京华,却能把南京都能镇住,这就足够镇南京此人有多么的厉害了。 就这么一个厉害的人物,在拒绝了圆美人集团推销员的当天下午,就有至少一个加强连的保安、街头混混,提溜着棍子,把他那座超豪华的别墅,给砸了个稀巴烂! 更是把镇南京那个干女儿,给倒吊在了游泳池上方,下面放上两条从动物园拉来的鳄鱼--奶奶,这娘们疯了啊,比疯狗还疯。 镇南京在她眼里,就像癞皮狗那样,哭着喊着的说,他愿意拿出一笔钱来,包销60%的圆美人美容品。 看在镇南京知错就改的份上,水水姐才勉强点头同意,并给了他十二折(就是比原价还要高出两折)的特大优惠,笑吟吟的去了。 然后,镇南京就是各种哭,找各路大人物,请给评评理,看在当局正在大力提高道德素质的份上,能站出来給他主持公道。 很遗憾,那些大人物,都不约而同的跟他柔声安慰了他一番后,才送给他一句警世名言: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 警世名言啊,必须得记住,牢牢的记住! 镇南京记住了,就代表着全京城的人(跟美容行业有关的),都记住了。 再然后呢,圆美人集团就以火山爆发般的速度,迅速在全国各大城市扩张。 不过水暗影却没有出面。 特牛的那些人,不都是懂得低调吗? 反正现在这个社会,最不缺少的就是人才了,只要你能拿出够多的钱,那个啥的博士啊,海归啊等等,就会很一副‘富贵不能淫’样子的,跪在你面前,求你給他一次机会,看他是怎么在商场上大显身手的云云。 短短半年的时间,圆美人就冲出了亚洲,走向了世界。 就在上周五晚上,美国某大公司,正式宣布跟圆美人合作,开发美国当地市场。 唉,没办法,谁让这看起来一文不值的草药产品,会拥有那么神奇的力量呢? 据说,就连当今红遍世界影坛的新星楚楠楠小姐,都在《光速杀手之五》的开拍仪式上,公然宣称:以后过节不收礼,收礼只收圆美人。 名人效应,在那一刻蓦然爆发,几乎是在一夜之间,全世界都知道圆美人了。 用‘日进斗金’这个词,都无法形容圆美人集团当前的赢利状况了。 但更可恶的是,就在全世界爱美女士,都异常渴望能收到三周前就订下的产品时,圆美人集团的官方网站上,却刊登了一条让人心碎的消息:减产,提价。 特奶奶,这不是饥饿销售法吗? 真当世界人民的脑子进水了啊? 水水姐才不管她每天会被多少人骂,只是很享受这种被骂的感觉。 她觉得,自从方圆死了后,她就越来越犯贱了。 不但享受被人骂,还隔三差五的,从千里迢迢之外的京华,驱车赶来神通快递总部大楼前,坐在车里回忆方死鬼的音容笑貌。 当天来,当天走,点上一颗香烟,痴痴凝望着斜对面那栋大楼。 水暗影早就决定,要把公司总部设在唐王,就跟小夏妹妹做邻居。 但直到三周前在纽约的代销点挂牌,唐王这栋大楼也没丝毫的动静。 她不想这栋大楼忙碌起来--因为,这儿距离那个男人生活过的地方,太近了,会影响到他从地狱里跑出来看家的。 从凌晨四点就在车里枯坐到现在的水暗影,决定吸完这颗烟后,就驱车赶回京华时,失魂落魄般的韩斌过来了。 他不认识水水姐,水暗影却认识他,知道他是她那个死鬼老公的唯一发小。 更何况,韩斌也‘当着她的面’,亲口说他不会做对不起方死鬼的任何事。 那么,水暗影就觉得,她得露面,伸出她温柔的小手,来拉一把这苦比家伙了。 “你、你是谁?” 被水水姐那绝世容颜,给惊得愣了下后,韩斌就傻乎乎的问道。 他的话音未落,罗小玉就抬手掩嘴,轻叫一声:“啊,你、您是方助理的妻子!” 水暗影以前来神通快递找方圆时,罗小玉曾经见过她一面。 刚才没有认出她来,实在是因为水水姐的气质形象,跟以往有着翻天覆地的变化,得好好审视一番才行。 原来她就是方圆的合法妻子,水暗影。 韩斌猛地明白了,鼻子一酸时,下意识的伸出了手:“能得到你的相信,是我的荣幸。” 要是别的男人主动向水水姐伸出他的爪子、哦,不,是伸出手,她肯定是理也不理,最多也就是撇撇嘴问;你有没有洗过手? 可这个人是她死鬼老公的唯一发小,又是眼圈发红很委屈的样子,水暗影心中轻叹一声,就伸出小手跟他握了下,淡淡的说:“严格的说起来,我是相信方圆。” 正所谓爱屋及乌,因为爱死了(那家伙,还真是被爱死了)方圆,所以水暗影才相信他的眼光:怎么可能会有个不靠谱的发小呢? “谢,谢谢。” 韩斌诚惶诚恐的道谢。 第571章 :方圆的圆美人 不知道怎么回事,平时在人前能说会道的韩斌,在水暗影面前,却好像变成了没见过世面的小孩子。 尤其是在看着她回答她的问题时,更是紧张的要命,说话都结结巴巴的,甚至额头上都有细细的汗珠冒了出来。 没办法,任何男人在水水姐面前,总能被她十足的女王范儿气场,给压迫的喘不过气来,韩斌能跟着她走上那栋大楼的台阶时,没有失足摔倒,就已经很不错了。 “你不用紧张,只要把我看做是你的弟妹,就行了。” 水暗影停住脚步,转身看着他说出这句话时,语气中带有了明显的亲情滋味。 “好,好的,弟、弟妹。” 韩斌连忙点头,接着深吸了一口气说,不住发颤的腿子,这才恢复了正常。 心里却在替方圆惋惜:唉,兄弟啊,有这么漂亮的媳妇,你却去另一个世界了,真该遭雷劈啊。 早就装修好,随时可以使用的大楼,虽说没有挂牌营业,不过却有包括保安在内的十数个工作人员在内。 当初水暗影决定把圆美人总部设在这儿时,安排在这儿的工作人员,自然都算得上是她的心腹手下。 所以当看到圆美人的幕后大老板驾临后,大楼负责人--一个表面精干的中年人,马上就用最快的速度,出现在了她面前,弯腰点头:“水总。” “这是圆美人集团的唐王负责人张宏源。” 水暗影冲张经理点了点头,又看着韩斌说:“张经理,这是韩斌,原神通快递国际物流的第一副总,你们两个认识一下吧。” 马上,张宏源就满脸堆笑,主动对韩斌伸出了手:“韩先生,您好。” “您好,您好。” 韩斌连忙双手握住人家,稍稍用力摇了下时,心中却是惊骇万分:这儿是圆美人集团的唐王办事处吗?张经理,怎么称呼弟妹为水总,难道说…… 他不敢想下去了。 别看韩斌这一年来,始终都全世界的奔波,可既然是商人,那么当然得很关注国内商场上的动静了,没理由不知道圆美人集团的强势出现。 更曾经听人说起过,圆美人集团的幕后大老板,是个相当强势的,就连京华商场上的‘霸王’镇南京,都被收拾的服服帖帖。 神通快递自从跟圆耀集团合作后,虽说业务上有了质的飞跃,可是相比起圆美人集团这个商场新秀来说,却足够被甩到下十七八条街。 说白了,神通快递挣的都是‘赶脚’的辛苦钱。 可人家圆美人集团呢,却只要坐在家里,全世界那些爱美的女士们,就哭着喊着的送钱上门--绝对的实体产业。 以后只要能保证产品质量,增加广告力度,很快就能成为美国宝洁集团那样的化妆用品大鳄。 夏小韵的神通快递,跟圆美人集团根本没有任何的可比性。 只是,韩斌做梦也没想到,有一天他会忽然发现,最近在商场上风头强劲的圆美人,貌似跟自己弟妹很有关系啊。 水暗影并没有让他费脑子,反正她都自称弟妹了,索性开门见山的说:“我就是圆美人集团的常务副总,原先担任京华启新集团的老总,现在已经辞去那边的职务,专心打理这边业务了。” 启新集团,算是龙头给水暗影预备的后路。 当初让她退出风声部门时,只想她能成为一个‘普通人’,过上平静幸福的生活。 却没想到水水姐不甘寂寞,被情所伤后,重新返回了某强力部门,这才去了北朝。 自打北朝回来后,水暗影没有再去启新集团。 她觉得,既然她还死不了,那么就该潜心打理死鬼老公遗留下的产业,做大,做强做出成绩,也算是給他一个交代。 那家伙呢,在阴曹地府内,就多了个吹牛的资本:喏,马面老兄,知道阳世的圆美人集团不?那可是兄弟法律上的老婆开的,你要想变漂亮点的话,我可以给你打三折哦。 啊,果然跟弟妹有关! 可她却自称是常务副总,那么谁才是真正的大老板呢? 听水暗影这样说后,韩斌在震惊(尽管他早就猜出水暗影跟圆美人有关,可在听她亲口说出她是集团常务副总后,还是很震惊的)之余,也有了一丝好奇。 当然了,他是绝不会多嘴乱问这个问题的。 多嘴鸭,是活不了太久的。 水暗影仿佛知道他在好奇什么,抬头看了眼天花板,淡淡的说:“圆美人集团的真正大老板,就是方圆。” 猛地,韩斌一下子明白了。 圆美人集团之所以称为圆美人,那就代表着‘方圆的美人开的公司’的意思。 水暗影,绝对称得上‘美人’二字,她是方圆的美人儿。 方圆虽然死了,可为了纪念他,水暗影还是把他的名字(方圆姓方,名圆),当做集团的名字--这足够说明,圆美人对他有多么的痴情了。 水暗影的痴情,让韩斌又想到了他那个短命的兄弟,更加的黯然伤神:兄弟,多好的美人,多好的人生啊,你咋就想不开,这么早就滚阴间去了呢? “斌哥。” 就在韩斌虎眼含悲,哀悼方圆时,就听水暗影这样叫他,本能的答应道:“啊--啊!水、水总,使不得,这可使不得,你还是叫我韩斌吧!” 水暗影黛眉皱起,不悦的问道:“你是方圆的大哥,我是方圆法律上的妻子。虽说他已经不在了,可有些规矩、身份却无法改变,我就该喊你哥的。你却不喜欢,这是不承认我是圆美人吗?” 你是圆美人,绝对的圆美人,更是可怕的圆美人,我敢不承认吗? 韩斌心儿咚的大跳,刚消下去的细汗,再次噌地从额头冒出,慌忙说:“水、水总,不敢,不敢,随便您怎么称呼我。” “那你还叫我水总。” 水暗影皱着的黛眉,这才缓缓松开。 “弟妹。” 这次,韩斌的反应倒是很快速,同时心中也叹了口气:唉,有这么一个弟妹,斌哥我也算是三生有幸了,就是觉得在她面前压得慌。 “斌哥,你说你在被夏小韵辞退之前,是在神通快递担任副总的,是吗?” “是。确切的来说呢,是神通快递国际物流部的第一副总,直属夏总领导。” “那,我想你来圆美人集团,担任第一副总,你愿意来帮我吗?” 水暗影这才说出了她的本意。 方圆不在了,那么水暗影就觉得,她得把照顾他身边近人的担子接过来。 虽说对韩斌并不是特别的了解,不过还是那句话:她信得过方圆。 她相信能被方圆当做兄弟的韩斌,人品也不会差到哪儿去。 至于商场上的能力--韩斌既然能在神通快递担任第一副总,那么就足够证明他有着一定的能力。 有能力的韩斌,有水暗影这尊惹不起的大神支持下,铁定会在他的第一副总位置上,发挥出他最好的水平。 “来,来圆美人集团担任第一副总?” 韩斌呆了。 今天他呆愣的次数太多了。 这次呆愣的指数,却是比前些次加起来还要高:哇靠,比神通快递高不知道多少个档次的圆美人集团第一副总啊,绝对是一人之下--哦,是一人一鬼之下,万人之上的宝座啊! 我韩斌,上辈子究竟做了啥大善事,这辈子才能认识方圆这么个兄弟啊? 韩斌晕晕乎乎中,水暗影再次问了他一遍。 奶奶,这不是做梦,这是事实! 韩斌狠狠咬了下舌头,又深吸了一口气后,才沉声说道:“水总,请允许我以圆美人集团第一副总的身份,以后在公主场合称呼您水总!” “好。” 水暗影笑了,看向张经理轻声说道:“张经理,从现在开始,你就受韩副总的直接领导,开始圆美人集团总部挂牌营业的准备工作吧。” 自从被打发到唐王后,张宏源做梦也想总部早日开张(这才是真正的总部),毕竟有着七年外企高管丰富经验的博士,整天蹲在这儿看大楼,也委实有些郁闷的。 “是,水总!” 所以听水暗影这样说后,他立即喜上眉梢,用力点头。 “你们,以后都别忘了称呼我为水副总。” 水暗影轻飘飘的说了句,转身走向了电梯。 站在大楼天台上,水暗影翘首北望。 从这儿看过去,能看到被李诗仙称为‘天上来’的黄河。 河水静静的流淌着,就像一条舒缓的玉带,两岸丛林中,鸟儿的叫声此起彼伏。 “正当梨花开遍了天涯,河上飘着柔漫的轻纱,喀秋莎站在竣峭的岸上,歌声好像明媚的春光,姑娘唱着美妙的歌曲,她在歌唱草原的雄鹰,她在歌唱心爱的人儿--” 每当站在河边时,卡秋莎总会在心底,轻哼起这首歌儿。 这首备受俄国人民喜欢的歌曲,对卡秋莎来说,更有着特殊的意义。 先后有两个人,教给她唱了这首歌。 一个是母亲--她已经死了。 一个就是方圆,她现在实质上的丈夫,但却注定有一天会离她而去,像草原上的雄鹰那样翱翔在天空,唯留下她站在俊俏的岸上,看着河面上柔曼的轻纱,唱着美妙的歌曲,思念她心爱的人儿。 瓦尔特就站在她身边,花白的头发被风吹乱,却让他看起来更像一头北极熊。 最后一个音符,被有些凉的风给吹散后,卡秋莎才轻轻叹了口气:“唉,这就是泰晤士河了,不愧是英国的第一大河,河面波澜壮阔,就像我们的伏尔加河。” “能够葬身这条大河中,对他们来说也是一种尊重。” 瓦尔特轻声回答。 他说的他们,当然是西伯集团那几名高管了。 “但他们不会白死的。更不会孤独,很快就会有人陪他们了。” 卡秋莎无声的笑了下,转身向后面看了过去。 她身后,还站着七八名身穿黑西装的彪形大汉,一个个神色冷峻的,审视着来往的行人。 第572章 :卡秋莎不见了 这些黑西装保镖,都是瓦尔特精挑细选出来的,个个都是从俄特种部队退役的,身手那是相当彪悍,以一当百的。 仅仅从他们往那儿一站,就能散发出的凛然气势中,就能给人足够的安全感了。 不过卡秋莎本人,却没有太多这样的感受:如果是在恶劣的复杂环境下,这些拼杀主要是靠枪械来制敌的出色保镖,能被她逐一用锋利的牙齿咬断咽喉。 卡秋莎本人长的像个花瓶,这些最不像花瓶的保镖们,对她来说才是花瓶。 这些人加起来,也比不上那个人的一根小手指头--他们,能在那个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世界内,只凭借听力,就用撑杆捅死一个个不明生物吗? 肯定不能。 如果换成他们遇到那些可怕的不明生物,只能变成美餐。 “卡秋莎,我们是不会去那边的,就算铁山帝国的人知道你亲自来到英国,他们也不敢在闹市区,把你怎么样的,所以你大可不必为他们的能力不济而担忧。” 看出卡秋莎望着那些保镖眼里的轻蔑后,瓦尔特忍不住的说道。 “他们,还算是优秀的。” 卡秋莎好像终于明白蔑视那些保镖,可不是一个贵妇该有的风度,更是对瓦尔特能力的一种质疑,抱歉的笑了笑,却又忍不住的说道:“不过他们跟姑爷相比起来,终究还是差了太多。” “他们,一刀也能把案几劈成两半的。” 瓦尔特很为卡秋莎总是看不起自己保镖而头疼,抬手挠了挠后脑勺,也忍不住的辩解道。 “呵呵,姑爷可不仅仅能把案几一刀劈成两半,他有多可怕,你永远都想不到的。” 卡秋莎再次轻笑一声,岔开了话题:“武修华他们,什么时候去格林山那边?” 格林山,只是泰晤士河河水所到之处,一座山的名字。 这座山之所以被卡秋莎关注,那是因为这儿将会成为武修华他们,跟铁山帝国集团武装力量硬碰硬的战场所在地。 当初西伯集团的某名高管,在车子即将砸落在水面上的瞬间,把装有机密文件的保险箱扔出了车子--放水、防爆性能绝好的密码箱,随波逐流数十公里后,有80%的可能,会在格林山水域附近出现。 因为泰晤士河河水流过的格林山这边,有一个落差极大的瀑布。 沉水的密码箱,很可能会被河水砸进瀑布下深达数十米的水涡中,再随着漩涡浮上来,被水涡下密集的水草缠住。 西伯集团都能知道这个地方,那么早就全力搜寻密码箱的铁山帝国,实在没理由不抢先下手,在宽大数百米的河面中,寻找那个密码箱。 卡秋莎等人从俄国启程时,可是祈求上帝保佑:在我们赶到之前,敌人千万别找到密码箱。 上帝这一次站在了卡秋莎这边:他们拍马赶来这边时,敌人还没有找到密码箱。 被西伯集团重金聘请的猛虎雇佣兵团,也马上开始紧张的备战工作,随时赶赴格林山那边,展开早就注定的一场血腥厮杀。 时间再紧,猛虎军团也得经过细致准备后,才能投入战争的--大家是为钱而来,可不想在没充分准备时,就跑到危险地带送命。 “最迟今晚九点,他们就会出发的。” 瓦尔特回答。 “嗯。” 卡秋莎嗯了一声时,冷风忽然大了起来,吹起她长长的秀发,让她打了个寒战,下意识的抬手裹了下衣服。 “卡秋莎,我们回酒店吧。” 瓦尔特看向宽阔的河面,喃喃的说:“你这次来英国,无论能不能抢回密码箱,相信集团那些高管,也会对你刮目相看的--卡秋莎,做事时最重要的,并不是成功,而是你在努力时,所表现出的能力。” “瓦尔特,我觉得你说错了。对我来说,唯有拿回密码箱,才是对我能否成为西伯集团下一任掌舵人的根本。” 卡秋莎也看向河面,低声说:“我,必须得拿到密码箱。” “拿不到密码箱,无论我们付出多大的代价,都证明我们本次任务失败了。” 武修华站在桌前,缓缓扫视着十数名手下,左眼眼角那块伤疤,在灯光下闪着凶狠的光泽:“现在我们可以确定,我们的敌人,80%的,很可能就是纵横欧美的山狼雇佣军团。” 十数名手下,眉梢都猛地跳了几下。 他们都很清楚,猛虎军团相比起山狼雇佣军团来说,在佣兵界,算是小弟般的存在了:早在他们组团之前,山狼雇佣军团,就已经是此界的传奇了。 传说,山狼雇佣军团迄今为止,还从没有失败过一次。 无论是谁跟他们作战,都会有沉重的精神压力。 如果不是西伯集团开出的价格,实在无法让猛虎军团拒绝,他们还真不想这么快,就跟佣兵界的泰山北斗对掐。 尽管,他们在组团后的两年内,就在中东战场上,创下了诺大的名头。 更被佣兵界,视为唯一能威胁到山狼雇佣军团地位的挑战者。 但那只是被人相当然的以为罢了。 “怎么,听说对手是山狼军团后,都胆怯了?” 武修华猛地一瞪眼,眼角那块伤疤,显得更加狰狞,真像一头个头不大、却凶悍异常的猛虎。 他的话音未落,一个面目阴骘的男人就说话了:“我会让他们明白一个道理,山狼再狡猾,终究不是猛虎的对手。” “好,四号说得不错!” 武修华马上挥手,用力砸了下桌子,沉声说道:“山狼军团是有很大的名头,可名头才不是决定一切的关键。关键--还是看谁更凶狠!” 就像所有雇佣兵,都不用自己的本名那样(像老板娘、响尾蛇等等),猛虎军团的团员,却是用数字来为代号的。 武修华的拍桌子声,立即激发了猛虎军团所有成员的戾气,纷纷高举起拳头吼道:“猛虎必胜,猛虎必胜!” 成功挑起成员的昂扬斗志后,武修华这才满意的点了点头,开始再次嘱咐细节问题:比方在黑夜作战,为避免误伤同伴,大家都得戴有醒目的标记、口令等。 另外,在格林山那种情况特别复杂的环境内(那边,算是一个自然公园吧,崇山峻岭的,这也方便英国方面,以某种军事演习为名,禁止游客出现),绝对会出现近身格斗,所以必须得准备好最少三把以上的冷兵器。 砰,砰砰--武修华刚说完,房门就被人急促的敲响。 距离房门最近的九号,马上就把手枪藏在背后,贴着墙壁快步走到门后,从猫眼里向外看去,确定来者不是危险人物后,才打开了房门。 脸色很不好看的瓦尔特,带着两个保镖快步走了进来,开门见山的说:“最新消息,敌人已经拿到了密码箱,正准备撤离彼得山地区!” 武修华一楞,随即说道:“我们马上提前行动!” “事成之后,我们会多付三成佣金。” 为鼓励这些冷血杀手去送死,瓦尔特又大方的提高了佣金:“直升机已经准备好了,能在半小时内赶到格林山脚下。相信他们还没办法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走出不适合直升机飞抵的格林山地区。” “这次的争夺行动,变成了一场狙击战。” 瓦尔特说着,扫了眼猛虎军团众成员,缓声说道:“所以会变得更加惨烈。我希望,各位能在敌方破解自爆密码箱的密码之前,能帮我夺回来。” “我喜欢惨烈的激战,现在就已经迫不及待了。” 一个脸上被人砍了一刀后,留下很长一道伤疤的佣兵,语气阴森的狞笑着回答。 “出发!” 武修华没有过多的废话,马上挥手低声喝道。 几分钟后,包括武修华在内的十二名猛虎军团成员,全副武装的出现在了酒店天台上--三架高价租来的直升机,螺旋桨正在轰轰的响着。 “祝你们马到成功。” 目送武修华等人飞快的登机,三架直升机立即呼啸着腾空而起后,瓦尔特挥了挥手,低声说:“不要让我,让小姐失望--”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呢,一个黑西装就疯了似的,从大楼内跑到了天台上,嘎声叫道:“瓦尔特,小姐不见了!” “什么?!” 就像被雷劈了一下那样,瓦尔特雄伟的身子,猛地踉跄了一下。 “小姐,小姐不见了--呃!” 冲过来的保镖,刚说到这儿,就被瓦尔特一把采住了衣领子,猛地抬手举在了空中,愤怒的咆哮道:“你们是怎么看护小姐的?” 上帝也很惊讶,年过六旬的老家伙,在狂怒之下的力气竟然这样大,能单手把一个重达90公斤的保镖,给生生举起来。 “您、您去找那些佣兵时,小姐离开了房间,说是去、去洗手间……” 快被瓦尔特勒死的保镖,挣扎着说出了这句话。 “废物,废物,一群废物,连小姐都看不住,我要你们做什么用!” 瓦尔特吼叫着,猛地把保镖狠狠摔在了地上,就像一头北极熊那样,在原地来回走动着,喃喃的说:“小姐,肯定在那三架直升机上--如果,她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们都别回去了,直接从天台上跳下去好了。” “快,快去开车,用最快的速度,赶往格林山!” 瓦尔特狂怒下,抬手狠狠给了自己一大嘴巴(他在懊悔自己怎么就没看出,卡秋莎要亲自去格林山那边呢?压根就没想到,某个已成人妇的女孩子,这样做有多任性,更不会责怪她),扑向天台门口时,还没有忘记嘶声吼道:“立即联系威尔斯,让他发现小姐在直升机上后,必须返航!” 威尔斯,就是被瓦尔特重金雇佣的三架直升机老板了。 虽说瓦尔特让他返航后,肯定能耽误阻击铁山帝国的人,再也无法夺回密码箱,从而让西伯集团遭遇沉重打击。 可瓦尔特很清楚:就算西伯集团不存在了,卡秋莎,也不能出现丁点的意外! 第573章 :脑子有毛病的姑爷 以武修华为首的十二名猛虎佣兵,分乘三架直升机前往格林山地区。 每架直升机上,加上飞行员总共是五个人才对。 不过当直升机起飞后,武修华才发现这架直升机上,多了一个人。 阴暗的灯光下,看不出这个人是谁,甚至看不出是男是女,最多能看出他的个头很高,坐在那儿后两条腿子伸出老远,也穿着猛虎军团成员才穿的迷彩服,大兵靴,头上还包着一块黑色的丝巾,怀里抱着一把长形物体。 这应该是一把刀。 这个人是谁? 来自东洋的五号,看向了武修华。 瓦尔特早就说过了,三架飞机总共三个飞行员。 可现在却多了个陌生人--难道他是搭顺风车的? 这可不是去旅游,而是去玩命。 就算是傻瓜,在发现有陌生人混进自己团体内后,会无动于衷的。 马上,藏在武修华背后的右手一翻,就多了把寒光四射的军刀,缓步走到那个好像闭目养神的人面前,大声(不大声不行,飞机螺旋桨太响了)喝问:“你是谁!?” 那个人抬起了头,脸上涂着油彩(就跟武修华他们一样),看不出是谁,只能看到他一双眼睛相当的亮,张嘴淡淡说了句什么。 武修华根本听不到,再次厉声喝问对方是何方神圣。 那个人的嘴巴又动了下--他还是没听到。 靠,明知道飞机上噪音这么大,你还蚊子哼哼似的说话,这不是玩我吗? 武修华怒了,懒得再问他什么,左手猛地伸出时,右手中的军刀攸地横扫他的脖子--可不是要干掉这个人,只是想揪住他衣领子,把刀子架在他脖子上,问问他是谁。 那个人却没动,任由武修华采住他衣领子,猛地把他拉过去,刀子搁在了他脖子上。 “你究竟是谁!” 武修华瞪眼时,终于听到这个人淡淡说出的话了:“我就是你们的雇主。” “我们的雇主?” 武修华一呆。 他当然知道自己的雇主是谁:不是北极熊般的瓦尔特,而是一个好像大洋马般的漂亮女孩子。 漂亮女孩子,无论到哪儿,都能惹人关注的。 所以当大家看到那个被瓦尔特等人簇拥着,好像小公主般的女孩子后,哪怕猛虎军团这些好汉们,个个也都是玩惯了各种肤色美女的超级恶狼,审美眼光那是不一般的强,可眼珠子还是立马直立了。 更有甚者,还想不顾信誉的绑了她,才不管她是不是雇主呢。 当然了,他们也只是有这想法而已,可不敢付诸行动。 因为他们都很清楚,俄罗斯西伯集团是个多么厉害的存在,他们真要是伤害了卡秋莎--结果,铁定是后悔为什么来尘世间走一遭的。 “你、你是卡秋莎小姐?” 武修华呆愣片刻,慌忙松开了手,拿开了刀子。 卡秋莎抬手,整理了下被采乱了的衣领,解开了包着头的纱巾,金色秀发立即瀑布般的洒落了下来。 “你怎么会跟来了?” 看到这头缎子般的秀发后,武修华终于确定这就是雇主、那位号称西伯小公主的卡秋莎小姐了,苦笑着双手合十赔礼道歉。 “我来英国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夺回密码箱的。” 卡秋莎淡淡的说着,再次依着舱壁坐了下来,把怀里的长条形物体横放在膝盖上,抬手用纱巾把头发重新包了起来。 不知道为啥,在确定这人就是卡秋莎后,她再说话时,武修华能听得很清楚:“卡秋莎小姐,你跟随我们去格林山,很危险的。” “我知道,你们也很危险的。所以你们能去,我也能去。” 卡秋莎包好头巾后,又说:“你放心,我不会成为你们的累赘。” 就你娇滴滴的样子,只适合在大炕上跟男人滚着玩儿啊,自称不会成为我们的累赘,鬼才信呢。 唉,这些有钱人的公子小姐的,就是任性啊。 可你知道吗? 如果你要是有个三长两短,西伯集团不得把我们猛虎军团连根铲除? 在心里重重叹了口气后,武修华觉得哪怕是放弃本次任务,也得确保卡秋莎毫发无伤。 “卡秋莎小姐,我想--” 武修华打定主意后,刚说到这儿,就看到前面开飞机的威尔斯,回头大声喊道:“尊贵的卡秋莎小姐,瓦尔特先生让我们立即返航!” “继续飞抵目的地,不许返航。” 卡秋莎想都没想,就这样回答。 “哦,对不起,卡秋莎小姐,我想我还是听从瓦尔特先生的建议--” 威尔斯很无奈的耸耸肩,拿起话筒正要通知其它两架直升飞机的飞行员时,眼角余光就看到寒芒一闪:一把刀锋犹如有流水鸿水般的长刀,搁在了他的脖子上。 近在咫尺的武修华,在卡秋莎长刀出鞘挥出去的瞬间,立马就感受到一股子从没有过的冷森萧杀之意,攸地扑来,迫使他下意识后腿两步,脱口喝道:“好刀!” 特么的,当然是好刀,要不要搁在你脖子上试试? 威尔斯先生在心里骂了一句后,抬起左手接连摇晃着,说了几个‘no’,意思是说哥们不多事了还不行,你愿意去送死,那就由着你吧。 卡秋莎这才缓缓撤回长刀,低头用手指,在刀刃上轻轻擦拭着,满眼中的痴情,就连昏暗都遮不住。 这就是方圆死都不松手的昆仑陌刀。 方圆刚醒来时,可是要把这把刀给扔掉的,就因为卡秋莎说她不喜欢。 波斯塔夫替他收藏好了--因为他知道,方圆以后还得用着这把刀。 只是老谋深算的波斯塔夫,却真没想到:不等方圆来要这把刀呢,他那宝贝孙女,就先悄悄的带来了英国,准备靠它在战场上大显身手了。 卡秋莎以万金之躯(绝对的万金之躯)跟随武修华等人前往格林山的行为,说白了也像当初的水水姐那样,掺杂着太多的冲动:如果我要是真死了,你就会彻底解脱了吧? 方先生做梦也没想到,他在跟卡秋莎通话时,那声情不自禁的松气声音,给这女孩子造成了多大的打击。 唉,这个女人啊,为啥总是在脑袋瓜子发热时,会做一些不理智的行为呢? 就连毛驴都跟不上,人家驴哥还一看大势不妙,撇下二哥就撒腿跑人呢。 识时务者,乃为俊杰也! 卡秋莎可不是俊杰,她只想当个能跟方圆白头偕老的小女人,用生命去珍惜他,包括他的东西。 她更不知道,当她好像在抚摸方圆的脸颊,轻轻擦拭着昆仑陌刀的刀锋时,有一双贪婪的眼睛,躲在暗中死死盯上了她。 心中忽地腾起自己好像被躲在暗中的毒蛇给盯上的不好感后,走在最前面的老板娘,猛地一个侧扑出去的同时,厉声喝道:“卧倒,有敌人!” 她的话音还未落下,十几颗子弹在黑夜中划出幽蓝色的弹道,从前、左右三个方向,咻咻厉啸着飞了过来。 所有神经早就绷紧的响尾蛇等人,在老板娘还没有扑倒在地上时,就已经做出了相同的动作,身子还没有落地,怀里的微冲就已经喷出火舌--反应速度那叫一个快,不愧是佣兵界最强的王者。 可走在佣兵最中间的几个男人,反应速度却没有他们这样快。 尽管他们是铁山帝国集团总部最优秀的保镖,但在复杂情况下的临场发挥,相比起这些佣兵来说,还是差了一个档次。 猝不及防下,四个人都发出惨叫--有两个人,脑袋更是被直接打爆,好像烂西瓜那样,红的白的的乱溅。 这其中,就包括拎着密码箱的那个人。 “响尾蛇,率第三小组保护密码箱,野兽、巴拉斯,跟我反击!” 老板娘才不管那些人的死活,猛地抬头向对面来了个扫射后,就迅速蹦起,依靠树木、乱石的掩护,好像母豹那样向前扑去。 东西双方最精锐的佣兵团,就这样毫无征兆的碰撞到了一起。 一场惨烈异常的小规模战斗,正式拉开了帷幕。 所有的枪支,都安装了消音器,所以只能看到横飞的幽兰弹道,被打飞的乱时间、树叶,却听不到枪声。 但就算这样,雅克斯基还是紧张的咽了口吐沫,不断活动中握枪的五指。 一只手伸到了他的下巴处,掌心放着两粒口香糖,是方圆:“按说,缓解紧张情绪的最好是来跟香烟,不过这时候吸烟,纯粹是自找不利索,会被当做枪靶的。所以,还是吃几颗口香糖吧?” 横坐在树杈上的方圆,没有受仅仅相隔数百米之远的激战丝毫影响,依旧像个娘们似的,唧唧歪歪:“哦,对了,那些战争大片中,勇猛的海方空战士,在打仗时可都是吃口香糖的,看起来很酷。你没看过吗?” 低头看了眼十数米高的脚下,左手牢牢抱着树干的雅克斯基,有些发颤的右手,接过了口香糖:“看,看过。” 雅克斯基能够成为波斯塔夫的心腹,率领很有规模的保镖队伍,就足够证明这也是个猛人了,不管是在战场上,还是跟男人在炕上-- 可问题是,不管他在特种部队服役时,还是呆在老爷身边后,所历经的战斗,都是人多欺负人少,更有相当完备的后勤支援,只管放心厮杀就是了。 啥时候,他跟那些异常冷血的佣兵,短距离交锋过啊? 如果不是‘忠诚’这鬼东西作乱,雅克斯基才不会听从方圆的建议,连夜从彼得山跑来这鬼地方呢。 更重要的是,方姑爷脑子有问题。 草! 你看,他要是脑子没问题的话,怎么可能在那边惨叫声接连传来时,还兴致勃勃的问他:“那你说,那部枪战电影最好看?” 买嘎的,那边都已经短兵接战了,厮杀声越来越近了,咱们却在这儿讨论哪部电影好看。 姑爷,你脑子真有毛病啊-- 雅克斯基用力嚼了几下口香糖,才哑声回答:“我、我觉得史泰龙的《第一滴血》系列不错。” 第574章 :很眼熟的刀光 在过去的两个多月里,方姑爷只要是醒着,除了发呆、跟卡秋莎鬼混外的其它时间,都在看电影。 在这段时间内,方圆看了足足两百部枪战电影,对每部堪称经典的枪战片,都能娓娓道来,还能指出片中的不足之处。 就像现在,他就在给雅克斯基解说:“第一滴血啊?嗯,故事情节还倒是可以,跟施瓦辛格一个类型,都是突出自己的英雄气概,却非常的虚,一点都不接近现实,纯粹是为了追求视觉效应,来哄着观众玩儿的。” “是,是吗?” 雅克斯基真想找个东西,把脑残姑爷的嘴巴给堵上--你不远万里跑这鬼地方来,不是跟我说来援助小姐的吗,咋就跟我讨论电影了呢? 再说了,小姐这时候是跟瓦尔特他们在一起,我们应该是去市区好不好! 喝喝,还真不知道你这脑残是怎么想的,非得说小姐会背着瓦尔特,亲自跑来这鬼地方,参与东西两大佣兵团的对抗。 喝喝,你以为小姐会跟你一样的脑残啊? 要不是你特么的拿爪子掐住哥们脖子不放手,我才懒得跑这儿来跟你坐在树枝上,好像猫头鹰似的,在这儿听你瞎比比! 瞎子般的方姑爷,才没发现雅克斯基看着他的愤怒眼神,只是双手扶着横伸出去的树枝,两条腿子还不住的荡悠着,好整以暇的说:“咋就不是了?你没看电影里的老史、老施动不动的,就抱着大功率的重机枪,对敌人猛扫?切!” 不屑的撇了撇嘴后,方姑爷才说:“他们以为重机枪,是没有任何后坐力的玩具呢。就那规模的机枪,别说是抱着了,就算趴在地上扣扳机,那后坐力也得让人不住往后出溜。” 对方姑爷这种说法,雅克斯基倒是很认可。 毕竟他也是常玩枪的人儿,平时在靶场内端着步枪打靶时,都被步枪的后坐力,给冲击的接连后退了,那就别说是杀伤力最强的重机枪了。 “更可笑的是,我好几次看到美国英雄,能抱着车载多管机枪,对敌人扫射。” 方圆哈的一声笑:“哈,那是反飞机、反坦克的高射机枪好不好?他能一个人抱起来--我嚓,我真佩服他们的妈妈,能生出这么奇葩的儿子。” “姑爷,你对枪械,很精通的样子啊。” 既然不敢堵住方姑爷的嘴,更不敢把他一脚从树上踹下去,摔死个比的--雅克斯基也只能配合,偶尔问个问题来助兴了。 “是啊,我对枪械很精通……” 方圆脱口说到这儿时,愣了下,看向了雅克斯基,问道:“我对枪械,真得很精通?我怎么就,对这玩意很精通呐?” 亲爱的姑爷,我哪儿知道你为啥对这玩意很精通啊,是你在这儿瞎比比好不好? 雅克斯基嘴里好像塞着跟黄瓜那样,嘴巴动了好几下,都没说出个所以然来。 “啊!” 一声惨叫声响起,就在前方数十米处乱林中。 下面的激战,已经逐渐向这边移动过来了,总算让方姑爷闭上了他呱呱的鸭子嘴。 横飞的幽兰弹道,已经消失了。 东西最精锐的两大佣兵组织,开始了混战,以那个密码箱为中心点,双眼血红的吼叫着,野兽般的用冷兵器相互残杀着。 没办法,混战开始后,这群经验丰富的冷血佣兵,都不约而同的抛弃了枪械,亮出了刀子--什么军刺、军刀大砍刀的,把把都是那种要人小命特别轻松的利器。 刚开始时,采取突袭战策的猛虎军团,在猝不及防发动进攻后,还是打了山狼军团一个措手不及,哪怕老板娘带领野兽等人,拼死反冲锋,但他们必须得分出响尾蛇等人,去保护那个密码箱,从而削弱了攻击力度,情况很不妙。 枪声停止时,山狼军团这边已经有四人伤亡。 至于铁山帝国派来的那几个人,纯粹就是不堪一击的废物:四个人,无一生还。 按照原本的协议,老板娘等人只负责拦阻西伯集团来抢密码箱的人,不用管箱子能否保得住。 不过,在找到箱子后,老板娘却接到了雇主的电话,说给他们加倍的佣金,保护箱子安然送出格林山外的直升飞机。 见钱眼开是女人的好习惯--所有哪怕老板娘很不满意计划的突然变动,但在对方很‘无礼’的把佣金提升两倍后,她还是答应了下来。 再说了,早就有所准备的铁山帝国集团,也在箱子被找到后,就立即派遣了大批援兵,火速赶了过来。 所以在枪声停止,混战开始后,本来处于劣势的山狼军团,马上就依仗大批黑西装的加入,很快占据了上风。 当然了,依着老板娘的性格,在看到援兵都身穿一水的黑西装后,肯定会在肚子里骂几声‘看你装比,会遭雷劈’的。 “老大,敌人越来越多了!四号,八号挂了,十一号,还有七号,九号都负伤了!这不再是单纯的雇佣兵对抗了,而是敌人要以多胜少,对我们形成合围,我建议立即撤出战斗,放弃本次任务!” 一刺把一个很装比的黑西装刺死后,满脸是血的二号,跑到武修华身边这样说。 二号没说错,忽然涌现的黑西装,足足有上百人之多。 虽说他们顾忌开枪会误伤同伴,也只能使用冷兵器,单兵作战水准,更加没法跟山狼军团相比,但好汉架不住人多啊,人家十多个人打你一个呢。 所以说呢,武修华就算现在撤退,西伯集团也没啥脾气:大家是来挣钱的,可不是来送命的,那时候你可没告诉我们,会有这么多‘局外人’参战的。 也只能说铁山帝国集团,太特么的卑鄙了,不是好汉所为。 相信山狼军团,也不会因为猛虎军团撤退,就笑话他们没种--这场战争,已经演变成一面倒的局势了,可谓是胜之不武。 要不然,老板娘那个嚣张的婆娘,也不会咯咯浪笑着叫喊什么:猛虎军团的兄弟们,你们还是赶紧回家洗洗睡吧,再呆在这儿可没啥好果子吃。 “好,撤退!” 武修华能够成为猛虎军团的老大,自然得有杀伐果敢的魄力,一看大势不妙,必须得赶紧撤退了。 他也相信,山狼军团还有那些黑西装,才不会对他们穷追猛打:大家又没啥深仇大恨的,就是为了挣钱而已,只要有一方退缩,事儿就算完了。 说不定,大家以后还会合作一把呢。 “撤,撤退!” 二号马上嘶声吼叫着,全力拼出几刀,逼退围上来的黑西装们后,掉头就跑。 武修华刚要跑,就看到始终跟在他身后、抱着一把鲨鱼皮鞘长刀、扮东洋酷武士的卡秋莎,却左手抬起,右手一挥--仓凉凉的龙吟唱中,有寒芒直冲云霄。 始终做壁上观的卡秋莎,竟然在武修华决定撤退时,高举着长刀独身扑向了被至少三十个黑西装团团包围的密码箱那边。 “回来!” 武修华大惊,连忙嘶声吼道。 刚下飞机挺进格林山时,他就接到了瓦尔特的电话:我们可以不要密码箱,你们也可以死光了,但必须得保证我们小姐的绝对安全。 她如果少一根毫毛,你们,还有你们的家人,都将遭到最最残酷的惩罚。 生不如死。 我发誓! 就算瓦尔特不发誓,武修华也相信那老东西不是在开玩笑。 是,猛虎军团的众好汉,都是一群把腰带拴在裤腰带上的亡命徒。 但他们的家人呢? 不管他们掩藏自己身份的手段有多高,可依着西伯集团的实力,铁定会查出他们的老底来,哪怕付出最可怕的代价,也会给予他们最冷酷的惩罚。 啥江湖相争,不殃及家人啊? 在痛失爱孙的波斯塔夫眼里,狗屁都不是的。 所以在看到卡秋莎傻乎乎举着一把刀扑上去后,武修华就觉得心都蹦出来了,刚嘶吼着要跟上去,却觉得左肋下一麻:却是一个黑西装,用猝了毒的精钢弩箭,趁机射中了他。 “必、必须带她回去,要不然我们全完蛋了!” 这是武修华在眼前发黑时,对扑过来抱住他的二号,死也要说出来的话。 “特么的,回来,回来!” 二号嘶吼着,用力跺脚刚要松开武修华追上去,几道快逾闪电的蓝光,再次激射而来。 他只好抱着武修华猛地卧倒,接连几个翻滚,藏在了一块乱石后。 “怎么办?” 来自华夏的三号,这时候也一个虎扑,扑在他们身边。 二号伸头看去,就看到刀光霍霍中,那个有着一双大长腿的大洋马,已经陷进了重围,再也没有被救回来的可能了,只能说:“撤,带着受伤的兄弟、死难的兄弟尸体,撤!” 正像武修华所预料的那样,猛虎军团在迅速撤退时,老板娘俏生生的小手抬起,挡住了要去追杀的野兽,淡淡的说:“让他们走。这场碰撞,真特么的没意思。” 她所希望的是,能够正面跟猛虎军团来一场硬碰硬,哪怕是伤亡再惨重,但只要能把对方打残了,就能一举奠定山狼军团在佣兵界,无法撼动的绝对地位。 可大批明显有准备的黑西装加入后,让这场碰撞,彻底失去了它本来的意义:就算把猛虎军团的人都赶尽杀绝了,佣兵界的同行们,也只会笑话他们,不是好汉行为的。 “嘿嘿,那边还有一个人。” 刚来劲儿的野兽,嘿嘿桀然一笑后,晃了晃手里的大砍刀,看向了不远处唯一一处厮杀点,就要过去过过瘾。 就在这时候,响尾蛇阴恻恻的声音忽然响起:“我要是你的话,只会过去帮那个人,才不会杀他。” “你放什么狗屁呢,这么臭!” 野兽不满的骂道。 “臭屁,能让你清醒的。” 响尾蛇右手中的亮银军刺,缓缓翻转着,就像他阴阳怪气的声音:“难道,你没发觉那道刀光,看上去很眼熟的样子?” 第575章 :似曾相识的感觉 还有眼熟的刀光? 听响尾蛇这样说后,野兽回头凝神向那边看去。 别看野兽好像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样子,其实他如果真像外形这样野蛮的话,就算他运气再好、功夫再厉害,有一百条命也没了。 很多时候,他的心思比老板娘还要细,眼光比响尾蛇还要毒,所以在回头仔细看了一眼后,双眼瞳孔就剧烈收缩,嘎声道:“她、她怎么会在这儿!?” 野兽等人认识方圆五六年了,刚认识他那会儿,就知道他身边有个木头人似的女孩子,擅使一把犀利的陌刀,跟方圆一起闯出了诺大的名头。 曾经享誉国际道的盗圣,才不是方圆一个人的功劳:他只负责决定偷什么,却绝不会杀人,无论任何情况下,哪怕某个人该死一万次。 杀人这种事,都交给了一个女孩子--昆仑。 水银泻地刀锋起,妙手空空头落地,这句貌似七言绝句的话,就是来形容方圆、形容昆仑的。 或许,除了方圆、山羊之外,就再也没有谁能比老板娘三人,更知道昆仑有多可怕了:她,就是杀神转世,只要方圆觉得该杀的人,无论那个人是谁,都无法逃过她那把刀。 那把刀的名字叫昆仑,用昆仑杀人的人叫昆仑。 野兽敢发誓,他在亲眼见识过昆仑杀人后,很多次午夜梦回时,都会有种刀锋乍闪过眼前的心悸敢,就会情不自禁的去摸脖子,嘴里喃喃着上帝保佑,一辈子都别跟那把刀对敌。 后来,随着方圆的隐退,那把让野兽在做梦都忌惮的刀,就像蒸发了那样,绝迹于江湖,迄今为止已经五年了。 五年的时间,这个世界总能发生很多大变化,就像曾经风靡全世界的诺基亚倒毙,擅使一把陌刀的可怕女孩子逝去。 昆仑可能死了。 这是野兽潜意识内的想法,毕竟数年都没有她的消息,哪怕去年陪同方圆前往塔希科雪原时,那个可怕的女孩子也没出现。 慢慢地,野兽等人,就忘记了昆仑这个人。 最多也就是,会偶尔想到昆仑陌刀刀锋起时,那惊鸿一瞥般的无坚不摧,然后再幸福的蹉跎一番:唉,她怎么就死了呢……真好。 可是就在野兽已经彻底忘记那个人时,今晚却看到了那把刀在挥起时,乍现的寒芒! 刀,是一样的刀,就像人是一样的人,都有鼻子耳朵小麻雀那样,但声音、气质形象却完全不同,所以那把刀在刀锋起时的寒芒,也肯定会带有独特的凛然气势。 这种气势,恰恰是野兽等人,致死都不敢忘记、并深深忌惮的:他们才认识方圆时,就连性格最‘活泼’的老板娘,在昆仑面前都一副乖宝宝的样子。 尽管昆仑从没有对他们露出过敌意,可你跟老虎呆在一起时,哪怕明知道它不会吃你,你是不是也会害怕? 昆仑对于老板娘三人来说,就是不吃人的老虎。 所以在看到那道独特的到刀锋乍现后,不但野兽会双眸皱缩,就连阴阳怪气说话的响尾蛇、刚才还淡定无比的老板娘,都下意识的攥紧了枪把。 没办法,谁让那把刀是站在他们的对立面呢? 三个人无比的肯定:就算他们从不认识方圆,可也不敢跟这把刀为敌的。 “走!” 响尾蛇低喝一声,转身要走时,却听老板娘忽然说道:“等等。” “还等什么?” 响尾蛇低着头,哑声道:“难道,我们要跟她为敌?别忘了,她可是方圆的影子,她--” 老板娘没有看响尾蛇,始终死死盯着那把刀挥起的方向,缓缓说道:“是那把刀没有错,却不是那个人。” “什么?” 响尾蛇一楞时,就听到野兽长长的松了口气:“呼,老板娘说得不错,不是她。” “不是她?” 没理由的,响尾蛇一下子镇定了下来,声音恢复了正常。 “刀锋起,头落地。” 野兽用力抿了下嘴角,缓缓的说:“可现在,刀锋挥起的次数已经够多,你有没有看到有脑袋紧随刀锋飞起?” 昆仑杀人,从来都是只用一刀。 被杀的人,在刀锋起时,都能看到自己的身子--好像,整个人世间,从没有谁能值得昆仑,对他(她)第二次挥刀。 响尾蛇当然也知道这些,更能看出那边刀光霍霍时,并没有脑袋飞起,只有那些黑西装的怒骂,还有一种很尖锐、就像小母兽发出的古怪叫声:瓦奥,瓦奥! 刀,是那把刀。 人,却不是那个人。 “果然不是她!” 响尾蛇呆愣片刻,也像野兽刚才那样,长长吐出一口气,但接着就奇怪的问道:“她的刀,怎么会在别人手中?难道说,她、她真得死了,刀被别人拿走了?” “不知道。” 老板娘缓缓摇了摇头。 三人在这儿低声交谈时,巴拉斯中尉他们,都在旁边神情放松的吸烟,相互谈笑着什么,庆祝他们获得一笔天价酬金,计划着要去哪儿度假放松。 至于那几个伤亡的同伴--生死,对于这些职业佣兵来说,已经被看的很淡了:今天别人死了,他们不会伤心;同样,等他们明天死了,别人也不会伤心。 血腥、死亡,本来就是职业佣兵生涯中最不缺少的现实罢了。 “那,我们该怎么办?” 响尾蛇活动了一下脖子,问道。 老板娘没说话,却看向了始终盯着那边的野兽。 野兽没有看她,只是嘴角剧烈抽了几下,才缓缓说道:“我想,我们该拿到那把刀……无论那个人是谁,他都不配拥有那把刀。” “但我们不一定亲自动手。” 老板娘做出了决定,抬手向那边的巴拉斯中尉招了招。 巴拉斯中尉立即跑过来,侧耳倾听老大的吩咐,接着点头答应了一声,转身快步走到那群吸烟谈笑的战友面前,低声说了句什么。 马上,佣兵们就停止了交谈,背起了伤亡同伴的尸体,迅速向格林山外撤离,很快就消失在了黑暗中。 “那也是个女人,可惜她不是昆仑。” 野兽此时已经从手持昆仑陌刀的厉喝声中,听出那是个女子了。 很陌生的声音,没有一点点的印象。 “真是可惜了那把陌刀。” 老板娘重新恢复了她该有的轻松,懒洋洋的倚在一棵树上,抬头看着天上的冷月,喃喃的说:“你们说,等我们把刀交给方圆后,他会是一种什么样的反应?那个对老娘从来都很客气的小混蛋,会不会抱着刀子落泪?” “如果他还活着的话,肯定会这样。” 响尾蛇低声回答。 方圆死在北朝的事儿,表面游戏风尘、其实比谁都关注天下任何大事的老板娘三人,实在没理由不知道。 不过他们却像真不知道那样,没有做出任何的反应动作,甚至三人也从来没有谈论过这个问题。 就仿佛,方圆对他们来说,只是一个从不认识的人。 你会关心一个不认识的人,生死吗? 老板娘刚才说的那番话,是他们三人之间,第一次提到方圆的名字。 响尾蛇的话音未落,野兽就冷笑着说:“哼哼,你觉得他会死?” 响尾蛇摇了摇头,却又接着说:“是人,就会死,尤其是抱着核弹跳到了火山岩浆中时。” 不等张嘴刚要说什么的野兽说什么,老板娘却抢先说道:“方圆不会死。” 响尾蛇马上反问道:“那么,他会在哪儿?” 方圆就在格林山上,坐在一棵树上,两条腿悠闲晃着,跟雅克斯基谈论史泰龙的电影,深入浅出的,很是一针见血的样子。 雅克斯基却想拿枪崩了他的脑袋,就像打碎一颗烂西瓜那样。 可惜他动不了--就在他准备抬枪时,方圆右肘看似很随意的撞了他左肋一下,然后他全身都麻了,只会本能的死死抱住树干,才能防止从十数米的高空摔下去,满脸、满眼的都是愤怒,还有怨恨。 他实在想不到,姑爷明明亲眼看到小姐独自挥刀,好像飞蛾扑火那样的杀进那群黑西装中后,却没有丝毫该有的吃惊反应,就像看戏那样,坐在树枝上晃着脚,继续跟他谈论该死的电影。 方圆,为什么无视小姐的死活? 雅克斯基很想问问方圆,只是他此时不但全身麻木,就连嘴巴也失去了说话的功能,只能无比痛苦的,听他在这儿叨叨,心底却有说不出的凉气腾起,攸地散尽了四肢百骸中:他,希望小姐死? 是了,他就是希望小姐死! 因为他现在是小姐的姑爷,小姐如果死了的话,那么他就会成为西伯集团的唯一继承人(西伯人的古老传统中,女婿也可以继承家产的)。 要不然的话,他为什么坐在这儿袖手旁观,眼睁睁的看着小姐独自挣扎? 方圆,我就算是死,也要把你的险恶用心告诉老爷! 异常痛苦的雅克斯基,咬牙想到这儿时,忽然听方圆问道:“你是不是很奇怪,我为什么不去救援卡秋莎?” “是!” 雅克斯基说出这个字后,才意识到自己上半身能活动了,马上举枪抵在了方圆的脑门上,食指就要扣下去时,却又犹豫了。 他真得很想知道,方圆为什么要无视卡秋莎的死活。 不等他问,方圆就给了他答案:“从得知卡秋莎主动请缨要来格林山时,我就有了一种非常奇怪的感觉。” “什么感觉?” 雅克斯基才不愿听他这儿瞎比比,他更想去帮小姐突围,只是两条腿子还有些麻木,如果强行下树的话,差不多会直接摔下去。 “似曾相识的感觉。” 方圆说出这句话时,脸上浮上了痛苦的茫然之色,喃喃的说道:“我能确定,在我失去的记忆中,就有一个女孩子因为生我的气,故意去最危险的地方,以寻死来报复我--我想不起她是谁,可我却能肯定,卡秋莎现在,就在做她曾经做过的事。” 第576章 :大展神威的卡秋莎 方圆只是失忆了,却没有变成傻瓜。 在接到瓦尔特的电话,听那个老头子强压着怒火跟他说,卡秋莎已经决定亲自率人赶往英国夺回密码箱后,方圆就敏锐察觉出她为什么要这样做了。 都是因为他在跟卡秋莎通话时,听她说今晚不回来后,那种发自内心的轻松叹气声,狠狠刺伤了深爱着他的女孩子,这才导致她做出了亲自出马的愚蠢决定。 方圆很自责,也没有责怪瓦尔特表示出的不满,更是在忽然间,灵魂最深处腾起了似曾相识的感觉。 方圆已经失忆了,当然记不起他在失忆之前曾经伤害过水暗影,致使那娘们脑子发热,主动去北朝地下古城找死,导致他被迫赶往那边……最终他倒是活了下来,却再也想不起以前的任何事了。 他只是忘记了而已! 但失忆却无法改变以往曾经发生过的那些事,就像一个被黑色塑料布蒙住的东西,有风吹来时就会掀起一角,让人看到下面盖着的是辆汽车。 不过不等方圆看清楚这辆汽车是什么牌子,风就消停了,塑料布重新落下来,再次盖住了车子。 他不知道那辆汽车是什么牌子,却能断定塑料布下盖着的是一辆汽车--就像他在听说卡秋莎亲自去英国的消息后,马上就想到了水暗影,也做过这种蠢事。 以自己的安危,来报复男人,这可是女人最擅长做的事儿了。 该遭到惩罚。 任何女人,不管是水暗影还是卡秋莎,只要做出蠢事,就该遭到惩罚:看她以后还敢不敢这么任性! 坐在高处看卡秋莎好像怒海中的小舟那样挣扎,随时都有倾覆的危险--让她从残酷的现实中认识到她的错误,从而改变任性的脾气,这就是方圆对她的惩罚。 当然了,如果不是看出那些黑西装,压根不敢伤害卡秋莎,方圆在她挥刀现身时,早就比兔子还要快的窜过去,大展神威……带她跑路了。 由此也可以看出,铁山帝国的这些黑西装,也已经知道卡秋莎的是谁了。 铁山帝国为维护自己的利益,敢撞死四名西伯集团的高管,抢夺那份绝密文件,甚至为此重金聘请山狼军团,导致数十人伤亡--这些,在铁山帝国、西伯集团两大集团的首脑眼里,其实算不了啥。 为了争取利益,很多时候都得拼个你死我活,死上百八十个人,很正常啊。 不过铁山帝国的首脑却很清楚,死再多的人,也不能伤害卡秋莎。 因为他们很清楚,卡秋莎对于波斯塔夫、对于西伯集团来说,有着多么无法替代的重要性。 如果她死了,波斯塔夫铁定会动用所有的能量,使出所有能使出的手段,来疯狂报复铁山帝国集团的所有人。 甚至还会发动恐怖袭击,改变美国当前的政治格局,那是铁山帝国不想看到的。 他们所争取的,只是金钱利益,却不是跟同等量级的西伯集团,拼个玉石俱焚。 也正是因为笃定铁山帝国不敢伤害自己的孙女,所以波斯塔夫才同意让她亲自出马来英国,并特意嘱咐瓦尔特,来到英国后,要在公众场合露一面,算是‘告诉’敌人,西伯小公主驾到了。 正如波斯塔夫所预想的那样,犯不着跟西伯集团玉石俱焚的铁山帝国,才严令那些黑西装,绝不能伤害卡秋莎一根毫毛。 所以,卡秋莎才能手持昆仑陌刀,好像长坂坡上杀了个七进七出的赵子龙那样,威风八面的所向披靡--才不知道人家曹操(铁山帝国)是有意放她一马。 就算是这样,卡秋莎杀的也很辛苦:人家不敢杀她,难道还不能拿石头啊,棍子啥的,招呼她修长的腿子,翘翘的屁股? 看到那些人真敢招呼卡秋莎的不致命处后,方圆才能放心的坐在这儿,看戏。 卡秋莎当前的处境,比起当初的水暗影来说,委实‘幸福’了太多。 “啊,方、姑爷,真是这样?” 听完方圆的解释后,雅克斯基下意识的缩回手枪,瞪大眼睛看向战团那边。 可不是嘛,别看那边厮杀声很激烈,数十名黑西装潮水般的,一会儿涌上、一会儿退下的,却没谁对卡秋莎形成致命威胁,大家只是小心着,别被她那把锋利的刀子给斩伤就可以了。 至于那个密码箱,早就在巴拉斯中尉等人撤退时,被铁山帝国的头目带着一道溜走了。 大家伙,在这儿陪卡秋莎玩游戏呢。 “看出来了没有?” 方圆问发呆的雅克斯基。 雅克斯基沙比般的点了点头,喃喃回答:“昂,还真是这样。” “所以我们坐在这儿看戏,不随便插手才是正确的。我们一旦乱插手,肯定得造成那些黑西装的惊惶,就有可能误伤了卡秋莎。” 方圆淡淡的说着,像更远处的黑暗中看了一眼:“藏在那边的几个人,才是最危险的。不过你放心,他们好像也对卡秋莎没什么杀意,只像咱们这样的坐山观虎斗。” “姑爷,您说的还真正确。” 被方圆点开迷津后,雅克斯基有了种醍醐灌顶的恍然,本能的对方圆又尊敬了起来:“那您说,他们什么时候才会放小姐离开?” “你仔细观察他们的人数,是不是比刚才少了几个?” 方圆晃荡了一下双脚,回答。 雅克斯基瞪大眼睛看去,果然发现围攻卡秋莎的黑西装,越来越少了:人家,正在有组织、有秩序的逐步撤离。 等把卡秋莎挥刀的力气不济时,人家就会齐声发一声喊,哗啦啦的做鸟兽散,只留下西伯小公主,独自对月长叹高手寂寞了。 雅克斯基得到方圆的点拨,发现卡秋莎没危险后,老板娘三人也肯定能看得出。 “那个女孩子,是铁山帝国惹不起的。” 老板娘很有兴趣的说:“最起码,铁山帝国还没有做好应付西伯集团疯狂反扑的准备,所以他们不能伤害这女孩子。咯咯,看来我们要发大财了。” “发大财?” 响尾蛇有些不明所以时,野兽说道:“当然是绑架这可怜孩子,跟西伯集团索要巨额赎金了。” “啊,我知道了,原来她就是波斯塔夫那个老顽固的西伯小公主!” 响尾蛇恍然大悟,一双阴骘的眼里,攸地散出贪婪的光泽,更是伸出舌尖舔了舔嘴唇,喃喃的说:“传说,西伯小公主是天使跟魔鬼的结合体,是误入凡间的精灵,高贵幽雅,是最后一个西伯贵族--任何人,如果能够得到她的话,哪怕是立即死去,也会心甘情愿。” “哼,你最好不要打这样的主意,如果你还想回到你家赌场的话。” 老板娘冷哼了一声,随即皱眉问道:“可是很奇怪,她怎么会有昆仑的刀?” “相传,昆仑总共有七把。” 野兽说:“她拿的这一把,不一定是昆仑的那把刀。” “相传,除了昆仑那把刀,其它六把刀都不出关的。” 老板娘模仿野兽的语气,说道:“难道说,华夏昆仑该出关了?” “也许早就出关了。” 响尾蛇接着说道:“还记得去年,在东洋、北朝两地,接连有重要人物被杀的惨案吗?好多人,都是被昆仑把脑袋劈成两半的。” “那些只是谣传,我们没有亲眼所见,当不得准。可现在,我们亲眼看到了这把刀。” 老板娘说着,看向了野兽:“还要从那个小公主手里收回来吗?” 三人中,老板娘才是老大。 可很多极其重要的决策,她得征求野兽的意见。 貌似没多少大脑的野兽,才是三人中的真正决策者。 要不然,老板娘也不会跟他滚床单,而不理睬长相更加英俊的响尾蛇了。 “最起码,我们得问问。” 野兽想都没想,就回答:“等那些黑西装都撤退后,我们再过去。” 他刚说完这句话,就听到那些黑西装,齐声高喊了一声什么,十数个人一起扑向了卡秋莎。 卡秋莎本能的挥刀后退时,那些傻鸟却再次齐声咋呼了一句,扑棱棱的扑闪着翅膀,反身四散而逃,眨眼间就没了踪迹。 他们,怎么就走了? 卡秋莎双手紧握住陌刀,茫然的站在一棵树前,实在想不通这是咋回事。 话说,姐姐我可是还没有使出绝招来呢--卡秋莎放下刀时,才觉得全身乏力,几乎虚脱了那样,靠在树上,低头大口大口的喘了起来。 很遗憾的是:她拼杀了这么久,一个黑西装都没干掉。 更幸运的是:她拼杀了这么久,自己除了腿子、屁股生疼外,一点伤痕也没有。 她只是感觉无比的累,累得都没力气来考虑这是怎么一回事,只是顺着树干,慢慢出溜到了地上,陌刀横放在膝头,正要闭眼休息片刻,再大展神威挥刀一直追杀到铁山帝国在美国的总部时--却有一条幽灵般的黑影,从前面不远处的一棵树后,闪身走了出来。 “谁?” 本能的,盘膝而坐的卡秋莎,就重新抄起陌刀,正要腾身而起时,却听那个人说:“卡秋莎小姐,是我,猛虎军团的五号。” 猛虎军团的五号,是个东洋人,叫小山柞木。 卡秋莎可是猛虎军团的雇主,需要他们拼死也得保护的对象(来时的路上,武修华可是一再这样嘱咐过的),所以她在看到小山柞木出现后,马上就松开了刀柄,重新放松,淡淡的说:“你怎么还没有撤退?” “保护您的安全,才是我们本次任务的重中之重。” 小山柞木说着,已经缓步走到了卡秋莎面前,弯腰伸手:“卡秋莎小姐,请允许我代表猛虎军团,护送您安然返回市区,跟瓦尔特先生会合。” “不用,我自己能走。” 虽说对方是‘自家人’,可卡秋莎还是不想让他碰到自己,摇头拒绝后,抬起刀刚要当拐杖用拄着站起来时,却觉得手腕一紧。 陌刀被人夺走了。 第577章 :杀人,是一种享受 有这样一个国家,在它弱小时,它会装孙子、甚至去装狗,用最最诚挚的态度,却学习别的国家那些先进技术、制度等。 等它一旦强大后,就会撕下面具,露出狰狞的嘴脸,用比疯狗还要凶狠的态度,去撕咬它曾经尊敬的国家,毫不留情,极其残忍。 但很可惜是的,无论它有多么的丧心病狂,凶残,它终究是一条疯狗。 只要不被这条疯狗给咬死,它终究会遭到无比沉重的打击,再次变得老实、甚至懦弱了起来。 它却不会消停,只是躲在狗窝里,用舌头舔自己带伤的伤口,用更大的毅力、更认真的态度、更团结的力量,来休生养息,时刻准备着东山再起。 要想东山再起,身为这个国家公民的自豪感,是绝对得保持着的。 就像小山柞木先生,哪怕他早就成为一名为金钱而拼死的职业佣兵了,却从没有忘记他是东洋人,更没有忘记早在去年时,就曾经听说当局急需寻找一把陌刀。 那是一把名叫昆仑的陌刀,产自华夏,存世七把。 七把陌刀,关系到一个能改变东洋国际地位的大秘密。 任何东洋人,都有责任、有义务找到这样一把刀,并把它带回东洋。 从去年开始,小山柞木就一直留意,并渴望能找到这样一把刀,献给敬爱的祖国,换取无上的荣誉。 正所谓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今晚,他终于看到了一把传说中的陌刀。 东洋武士,没有不爱刀的,他们更是把刀视为生命,所以他们也算是当世最懂刀的人,只需打眼一看,就能看出一把刀的好坏。 所有最出色的武士刀,在这把陌刀面前,都只能算是渣! 这是在直升机上,看到卡秋莎亮出昆仑陌刀时,小山柞木心中最真实的想法:我要得到它,不惜一切代价! 激战中,趁机干掉卡秋莎夺走那把刀,是小山柞木的计划。 只是让他很失望的是,卡秋莎一直都呆在武修华身边,怀里抱着陌刀的样子,比他更像一个酷酷的东洋武士,压根没有机会夺刀。 他只失望,不着急。 上帝早就说过了:机会,永远都在,只看你能不能抓住它罢了。 小山柞木抓住了机会:武修华中箭昏迷、二号代替他下令撤退时,卡秋莎傻乎乎的独自扑向了敌人。 开始时,在战友撤退他却藏起来的小山柞木,还是有些惋惜的:听闻西伯小公主很貌美,是西伯族的最后一个贵族,这样的极品女孩子就这样死了,却不能得到,能不可惜吗? 不过很快,小山柞木就发现他白担心了:那些黑西装,根本不敢伤害卡秋莎。 他的智商很高,甚至比响尾蛇还要高,所以很快就想通那些黑西装的用意了,立即狂喜万分:霍霍,今晚注定是我的幸运日啊! 确实是小山先生的幸运日,因为接下来的一切,都是按照他最希望的那样进行的:黑西装迅速鸟兽散,卡秋莎累得脱了力。 如果小山先生这时候不赶紧露面,尝尝西伯小公主鲜嫩嫩的滋味,再干掉她(他可不敢奢望绑架卡秋莎,给自己当老婆,除非他能有办法去火星上生存)后,拿着那把刀闪人,那他岂不是有愧于祖国? 至于卡秋莎被奸那个杀了后,波斯塔夫会有多么暴怒,小山先生觉得,铁山帝国肯定会想方设法的,来对付那老东西,压根不需要他来费心。 他当前所做的,就是抢在瓦尔特等人赶来之前,拿刀、要人,跑路这么简单的三部曲罢了。 卡秋莎就像一头小母兽那般的凶狠,才没被小山柞木放在心上--如果连一个脱力了的女孩子都对付不了,那么他干脆去死得了。 三部曲的开始,进行的很顺利:小山柞木借着搀扶卡秋莎的动作,猝然捏住她手腕,夺过了那把刀。 “啊,你、你要干什么!?” 卡秋莎大惊,本能的尖叫着伸手,要抢回那把刀来。 早就养精蓄锐的小山先生,冷笑一声没有躲闪,只是猛地把她向自己怀里一拽,左膝盖已经狠狠撞在了她的胃部。 “呃!” 就像被大铁锤狠狠砸了一下那样,虚脱的卡秋莎连惨叫声都发不出,就单手捂着(那只手,被小山先生给攥着呢),门哼着跪倒在了地上。 疼的她脑袋垂下,早就不被纱巾包裹的秀发,瀑布般的垂了下去,离开岸的鱼儿那样,大张着嘴巴剧烈喘着。 小山先生看都没看她,只是看着手中的昆仑陌刀,连声赞叹:“好刀,好刀,果然是一把好刀!怪不得丰田秀敏开出那么高的条件,来寻找它。” 他对自己刚才这一膝顶,有着绝对的信心:占有卡秋莎后,她也不一定恢复过来,话说小山先生可略懂‘撞穴’功夫的。 “刀好,人更好。” 刷刷刷的挥舞了几下后,小山先生觉得他该进行第二步了,反手把陌刀插在背后(动作那叫一个潇洒、飘逸),低头看着已经双手捂着胃部,蜷缩在地上的某小公主,格格笑道:“有人曾经说过,痛并快乐着,才是人生的最大享受。你的运气很不错,马上就能品味到那种滋味了。” 小山先生说着,弯腰刚要伸手,却听到背后有个男人的声音,淡淡的说道:“让她痛并快乐着的这种小事,怎么好意思麻烦您呢?” “谁!?” 就像见了鬼那样,小山先生全身的汗毛孔,攸地炸开,厉喝声中迅疾转身的同时,右手已经伸向了背后。 那把仿似能斩断整个世界的陌刀,就在他背后。 他有绝对的把握,能在一瞬间拔、出陌刀,继而施展东洋绝学--比方迎风一刀斩之类的,把背后这个人劈成两半! 哪怕这个人是小山先生的亲爹,胆敢跟他装神弄鬼,也得必死无疑。 受了老大一惊的小山先生,此时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只是他迅疾伸到背后的右手,却抄了个空。 刀呢? 特么的,刚才明明插在背后的--这个疑问电闪般浮上小山柞木的脑海中时,他才看到那把刀,竟然被一个人拿在了手中。 此时的月亮,更加的亮了。 水银般的月光,洒在那个人的脸上,所以能让小山先生看到他的模样:一个亚洲小白脸。 他好像比小山柞木还要对这把刀感兴趣,翻来覆去的看着,嘴里还叨叨着:“嗯,确实是一把好刀。不过好刀之所以好,是因为它在杀人时,不会让人感到痛苦,只会有种腾云驾雾般的快、感--这句话,是谁告诉我的?雅克斯基,你别傻站在那儿装木头,赶紧替我想想。” “八嘎,你是谁!” 被无视的羞辱,惊醒了小山先生,沧浪一声拔出了腰间的肋差,愤怒的咆哮着问道。 “他是我丈夫,方圆。” 躺在地上的卡秋莎,在方圆刚出现后,胃疼就神奇的消失了,让她小脸娇红,发亮的双眸中,尽是崇拜的神色。 当一个小媳妇,用崇拜的眸光看她丈夫时,就证明这孩子没得救了,这辈子都得给男人当牛做马了。 “方圆?好耳熟的名字啊--” 这是小山柞木活着时,说出的最后九个字。 说到最后那个字时,他好像看到一道闪电攸然划过,惊鸿般的一闪即逝。 然后,他就飞了起来。 在半空中翱翔的他,看到了一具没有脑袋的身子,脖子里正在喷泉般的向外喷血。 “你应该能感受到,痛并快乐着的真实感受。” 这是小山柞木活着时,听到活人说出的最后一句话。 并且,他觉得很有道理,因为他此时正是那种感觉。 他很想跟人分享,该死的上帝却不给他机会--他的脑袋,在空中盘旋片刻后,就重重砸在了地上,滚在了雅克斯基脚下。 雅克斯基喜欢男人,上帝也知道。 可他真不喜欢只有一颗脑袋的男人,还会本能的怕,想都没想,就抬脚踢了出去。 把那颗脑袋踢飞后,曾经参加过数次战役(当兵时)的雅克斯基,就觉得恶心异常,全身发软,噗通一声跪在了地上,弯腰张嘴呕吐了起来。 边吐,边哭。 他不是没见过杀人,更是亲手杀过人,可他真没见过这么杀人的。 方圆刚才那一刀,已经不再是杀人,而是艺术。 本来唯美的艺术,忽然跟血腥纠缠在一起后,被太平生活给腐蚀了的雅克斯基,就再也无法保持该有的冷静,这才跪下又吐有哭。 唉,好可怜的孩子。 用怜悯的目光,看了眼雅克斯基后,方圆心中叹着气,摇了摇头。 他手中那把昆仑,刀锋清澈,没有一丝污血,清纯的就像方圆再看向卡秋莎的眼神,柔声说道:“你先不要着急起来,再躺几分钟,试着慢慢的深呼吸,你的五脏六腑就能复位了。” “我、我想你帮我呼吸。” 全然忘记自己其实很疼的卡秋莎,娇嗔着半张开小嘴,暗示某个家伙来个热吻先? 在没有彻底解决危险之前,方圆才不屑跟自己老婆热吻(啥时候亲嘴还不行啊,非得选这时候?好无聊啊你)呢,温文尔雅的笑了下,就不理睬她了。 转身看向右侧十数米外的一堆乱石后,方圆说道:“你们也该出来了吧?” 如果不是早就看出藏在那边的几个人,对卡秋莎没啥敌意,方圆也不会用这种心平气和的语气,跟他们说话,早就拍马杀过去,刀锋起、头落地了。 学着昆仑杀人的样子,砍掉东洋友人的脑袋后,方圆忽然觉得,杀人是一种享受。 三个人,从乱石后走了出来。 不用去看他们的脸,仅仅从他们走路的姿势来看,方圆能看到走在最前面的,是个娘们。 她脸上涂着油彩,身上还有新鲜的血迹,本该是个杀神般的存在。 但她走路时的样子,却偏偏像被客人带走的出台小姐那样,腰肢扭得那叫一个欢快。 第578章 :是我欺骗了你 “我就说,你这个小混蛋才不会死了呢。” 也不知道为啥,每次老板娘看到方圆时,就会本能的向他展现自己女人魅力。 不但走路时的腰肢左右乱晃,好像毛驴摇尾巴那样的夸张,说话的声音,更是腻的让人嗓子眼发堵,以至于双眸中喷射出的贪婪,反而不被人注意了。 方圆承认,老板娘走路的姿势确实很好看,说话的声音也很好听--可她,凭啥要拿捏出一副很亲热的样子来啊,还娇嗲嗲的骂我小混蛋。 “我跟你很熟吗?这样说我。” 方圆有些诧异的问道。 “也不是很熟,最多也就是你至少七次偷看我洗澡了。” 老板娘吃吃的笑着,走到方圆面前,张开双臂说:“来,让姐姐抱抱,嗅嗅你身上那迷人的味道。” 早在塔希科雪原上的前德军指挥所内时,老板娘最后一次主动对来方圆发嗲时--遭到了方先生义正词严的拒绝,最后说一直把她当姐姐来看的。 尽管老板娘很想吃了这个小弟,可方圆既然那样说了,她也只好强压下虎狼之心,假借姐弟相见的机会,好好的吃这家伙一顿豆腐的。 在张开双臂,露出她温暖的怀抱时,方圆不但没给她一个拥抱,反而后退了一步,再次皱眉问道:“你是谁?” “我是你姐。小混蛋,你不认识我了呀!” 老板娘从没有多想,还以为方圆在装比逗她玩儿呢,咯咯娇笑着向前迈了一步。 刀光一闪--那把锋利异常的陌刀,搁在了老板娘修长的脖子上,方圆淡淡的声音响起:“停步,别割伤了自己的脖子。” 方圆觉得,如果不是守着卡秋莎在场,尽管他真不认识这娘们,可看在她走路姿势很好看,说话声音很好听的份上,跟她来个亲热的拥抱这件事--也不是不好商量。 关键是,现在越来越任性的卡秋莎就在呆着呢,他要是不拿捏出一副‘美女不能淫’的嘴脸出来,岂不是表示他很希望跟别的女人也有一腿? 真正的男人,是绝不会在别人面前,伤害自己媳妇的。 所以,方圆希望这把刀,能让老板娘冷静一下。 没有谁,在被昆仑搁在脖子上时,还不冷静下来的。 老板娘也是这样,全身的神经,攸地绷紧。 那啥的剪水双瞳啊,也迅速浮上了惊悸之色。 “方、方圆,你这是什么意思?” 野兽终于察觉出不对劲了,赶紧低喝一声。 “咦,你们也知道我叫方圆?” 方圆奇怪的咦了一声,手腕一翻,昆仑陌刀不见了。 “他--失忆了。” 卡秋莎低低的声音,适时的响起。 “什么,他失忆了?” 老板娘三人,异口同声的惊问道。 说过无数次了,方圆只是失忆了,却没有变傻,所以他这时候终于相信:他应该跟老板娘三人认识了,而且关系还不一般。 一般的关系,哪个娘们会守着外人跟男人发嗲? “对不起,我失忆了,真记不起你们是谁了。” 方圆一脸抱歉的说道。 “你、你怎么就失忆了呢?” 老板娘轻轻咬了下嘴唇,喃喃说出这句话后,却又噗嗤一声娇笑:“不过失忆了也好,最前起码比失去小命要强无数倍了。” “你们,知道我以前做过那些事吗?” 方圆抬手擦了擦嘴角,看了眼卡秋莎,又说:“我妻子,她也不知道我不在南韩打渔后的那几年,去哪儿混了。” “你在南韩打过渔?我嚓,你有没有搞错,你会去那鬼地方打渔,你--” 听方圆自称说在南韩当过渔夫后,野兽就觉得比听到母鸡生了个小花狗还要奇怪:特么的,你以为我不知道,你最讨厌的就是那个宣称整个世界都是他家的国度啊,怎么可能会去那边打渔! “咳!” 老板娘的一声咳嗽,打断了野兽的话,看着卡秋莎问方圆:“她是你媳妇?” 野兽虽然智商很高,但在遇到男女之事时,他终究比不上心思缜密的老板娘。 方圆说他失忆了,却说他此前在南韩当过渔夫来着--那么很明显,他知道的那些事,都是他媳妇跟他说过的。 说白了,就是欺骗他,隐瞒了他的真实过去,所以才能成为他媳妇。 这小公主的运气还真好,上帝怎么就不让老娘抢先遇到方圆呢,那样我也可以跟他说,我们以前是恩爱的两口子了。 唉--老板娘内心幽幽叹了口气时,就看到卡秋莎的双眸中,浮上一抹感激之色(在感谢她帮忙打断野兽的问话呢),轻声说:“是的,我们已经成婚两个多月了。” 说着,卡秋莎偷偷看了眼方圆。 方圆神色淡然,没有一丝怀疑的异象。 可她心里,却隐隐感觉出了一丝不妙:她的男人,才不是个傻瓜,铁定看出事儿来了,只是碍于有外人在,不方便说什么罢了。 “唉,真遗憾啊,你们成婚时,我们没有参加你们的婚礼。” 老板娘很遗憾的摇了摇头,有很真诚的说:“妹子,早知道你是我的弟妹,就算拿刀杀了我,我们也不会帮那些美国佬来对付你的,还请你原谅--来,我扶你起来。不过说实在的,你找的那些佣兵,可真不咋样,还想打你的主意。” 女人的唧唧歪歪声中,已经做了两件事:第一,自然是帮卡秋莎揉揉被撞疼了的小心肝。 第二,则是决定利用小山柞木反噬雇主的事实,来大肆宣传、打击猛虎军团,让他们彻底失去撼动山狼军团的能力,随风飘零:再厉害的雇佣军团,却反噬雇主,谁还敢雇佣? “好了妹子,我兄弟说的没错,你只要坐在这儿休息片刻,很快就能恢复的。嗯,今晚我还有别的事儿要做,就不打搅你们了。” 老板娘说着,又对方圆点头笑了笑,接着转身拉着好想跟方圆抵足长谈一番的野兽俩人,快步去了。 当他们的身影消失在黑暗中后,雅克斯基也停止了呕吐,爬起来擦了擦脸上的泪痕,拿出手机跑一旁打电话去了。 清冷的月光下,卡秋莎坐着,方圆站着,两个人都没说话。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卡秋莎才扶着树干,慢慢的站了起来。 方圆伸手,搀扶住了她的左臂时,就听她哑声说道:“对、对不起。” 方圆笑了笑,没说话。 他当然知道卡秋莎,为什么要跟他说对不起。 “是我欺骗了你。” 卡秋莎用力咬了下嘴唇,不敢看方圆的脸,低着头说:“你、你骂我吧,打我也行。就是别、别打脸,我不想变丑,那样你会不喜欢的。” 唉,可怜的西伯小公主啊,你可知道别说你长的人比花娇了,就算你是恐龙级别的,但只要你是波斯塔夫的亲孙女,那么就是最美的女人,能吸引这个世界上99%以上的男人追求,可你却怕被打丑了,会让方圆看不顺眼。 她得有多么的爱方圆,才能这样犯傻? 方圆能感觉出来,所以才摇了摇头:“不,你说错了。” “我、我说错了?” 卡秋莎更加紧张了,嘴角一个劲的跳,很想哭的样子。 “你没欺骗我,就算我现在死了,我也能看出,你是发自内心的爱我。” 方圆总算是说了一句人话。 却让卡秋莎瞬间泪如雨下,扑在他怀中,放声痛哭。 很远处,传来瓦尔特气急败坏的咆哮声,把那些保镖当狗撵。 但很快,他的咆哮声就停止了,所有鸡飞狗跳的声音也都消失了,自然是因为雅克斯基出现,跟他说姑爷正跟小姐,在那边郎情妾意的,最好别去打搅。 “好了,别哭了,再哭就真不好看了。” 方圆捧起卡秋莎的下巴,很男人的把她脸上的泪痕,吻去了。 “你坐下,我跟你说。” 卡秋莎轻轻吸了下鼻子,低声说。 “你可以不说的。” 方圆很虚伪的摇了摇头,说:“我对当前的幸福生活,很满意的。” “坐下呢。” 卡秋莎挽着方圆的胳膊,轻轻往下一拉,方先生就顺势坐在了地上。 卡秋莎也顺势--坐在了方圆的怀中,抬手轻抚着他的脸颊,星眸半眯(其实是哭肿了)的望着他,好像梦呓似的说道:“你知道吗,我以前是把你当叔叔看待的。” “侄女却变成了我媳妇,我该死。” 方先生很及时的展开了自我批评,接着又说:“不过就算是去死,我也要得到你。” “你以前就是这样哄女孩子的吗?怪不得,在你失踪后,会有那么多人为你而伤心。” 卡秋莎说出这些话时,只觉得嘴里发苦。 因为她很清楚,在她决定把方圆的真实过去,都说给他听候,就等于为这个男人打开了笼子门,让他从此可以在蓝天中翱翔,再也不能像现在这样,属于她一个人了。 但她必须说。 其实,卡秋莎在接下来的‘娓娓道来’中,还是在某些地方欺骗了方圆。 她刚见到方圆时,并没有把他当作叔叔--而是当做了父亲。 一个父亲死后才出生的孩子,在那种环境下遇到能真心对她好的男人时,不都是会本能的,把他定位为父亲吗? 父女俩人,同样可以相依为命的。 但后来,随着卡秋莎的身体、思想在短短一年内,起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她已经不再满意有方圆这样的一个父亲了,而是希望他能成为她的男人。 西伯小公主的王子。 上帝被她感动了,所以才派方圆来到了她身边,让她如愿以偿。 不过上帝从来都是个古怪的老东西,最擅长的就是喜欢拿着人折腾了。 折腾来,折腾去,就让一直被蒙在鼓里(或者说被真爱圈养)的方圆,得到了获悉真实过去的机会。 卡秋莎,还不能有一点点的隐瞒--要不然,她或许会得到方圆的人,却能失去他的心。 卡秋莎讲得很慢,方圆听得很仔细。 夏小韵、水暗影、林舞儿、铁辽、秦摘花等人的名字,被卡秋莎说了出来。 第579章 :原来我那么厉害啊 卡秋莎知道的这些事情,都是波斯塔夫告诉她的。 波斯塔夫能知道这些,都是他暗中安排人去华夏查到的--当铁腕总统告诉他说,方圆的来历非常复杂后,他不能不认真对待。 铁腕总统并没有告诉他太多,毕竟那算是机密了,有些事俩人关系再好,也不能随便说的。 至于波斯塔夫派人打探到这些,对华夏来说也不是什么秘密,甚至还是龙头故意放出来的风,就为了迷惑某些人。 所以卡秋莎所知道的,基本都是跟事实相差甚远的传说,真实性很低。 不过对于方圆来说,却仿佛被带进了一个全新的世界。 哦,原来我以前不是打渔的,曾经是华夏的顶级特工。 有一个叫夏小韵的妞儿,跟我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水暗影,是我在华夏法律上的老婆。 林舞儿是我的一个兄弟。 铁辽、秦摘花他们是我的战友。 我现在俄罗斯,那是因为我们这些人,曾经为了国家利益舍生忘死。 只是我命大了些,所以才能活下来,遇到了对我痴情的卡秋莎。 医疗器械检测不出我有生命迹象,那很可能是因为我被某种邪毒伤害过、又遭到强有力的核辐射,结果两种都能杀人的东西相互中和,才造成了当今特殊的体质,骨密度增强,比大象还能抗摔。 除了卡秋莎之外,瓦尔特他们肯定把我看做是一个怪物了。 一个就算是知道了过去,却依旧回想不起来的怪物。 那我要不要找个万丈深渊跳下去,看看自己能不能摔死? 如果摔不死的话,那就证明哥们确实是这个世界的救世主。 可要是摔死了呢--咳,那个啥,还是别去验证了,话说没有记忆的活着,貌似也比清醒的死去要好很多,最起码尘世间有很多漂亮妞儿记挂着我,可不敢让她们为我心伤、憔悴。 “方圆,你是不是回、回想到以前了?” 就在方圆仰望着东方逐渐发白的天际时,猫儿般伏在他怀中的卡秋莎,低低的问道。 呆愣许久的方圆,这才如梦初醒,低头问道:“我真有你说的那么厉害?” “其实,你比我所说的还要厉害。你,对于我,对于所有人来说,都是一个谜,最迷人的谜,让我深深陷进去,再也无法自拔,所以才千方百计的隐瞒、欺骗你,想把你据为己有。” 卡秋莎抬起头,红艳艳的小嘴,在他下巴上轻轻啄了下,双眸中浮上伤感的解脱:“可无论我怎么努力,上帝都不会成全我的。说起来,我也该心满意足才对,毕竟我独自拥有了你好多天。” 卡秋莎并没有告诉方圆:其实她每天陪着他时的压力,也无比的大。 如果方圆只是个普通人,充其量就是个走了大狗屎运的家伙,那么卡秋莎绝对没有那种‘患得患失’的焦虑,哪怕正如波斯塔夫当初所想的那样,用镣铐把方圆锁在她的绣房内--只要能每天见到他,一切都足够了。 可偏偏这家伙的来历,无比的复杂,复杂到铁腕总统都插手、波斯塔夫都不能用野蛮办法留住他,而且总是暗示卡秋莎,说这厮是一头早晚都要翱翔在蓝天中的苍蝇、哦,不,是苍鹰,无论孙女有多么的疼爱他,都无法挽留住。 就因为这样,所以她每天都在遭受‘指不定哪一天,就能失去方圆’的焦虑折磨,幸福快乐的表面下,有着太大的压力。 现在,这一天终于来到了。 老板娘三人的意外出现,彻底粉碎了卡秋莎精心编制的谎言。 她知道,她跟方圆的缘分‘尽了’,心中当然无比痛苦,可同时又有了种无法言喻的解脱,就像卸下了千斤重担那样,好轻松啊。 尘世间,最重的东西,莫过于爱情了。 方圆低头看着怀中猫儿般的小女人,久久的凝视着,就在她被看的有些心慌意乱,闭眼正要挣出他的怀抱时,男人低头吻住了她的唇儿。 卡秋莎马上就不动了,全身绷紧的神经,瞬间放松,双手搂住他的脖子,温柔而热烈的跟他吻着。 俩人共同生活了那么多天,早就发生过最亲密的关系了,热吻最多只能算是家常便饭,貌似平常的不能再平常了。 可这次卡秋莎却觉得,他此时的吻,跟平时大不相同。 他在用心、用爱,来吻她。 过去的那些天,无论方圆跟卡秋莎在做什么,只是用男人的本能而已。 说白了,就是他对卡秋莎,并没有太多的爱。 现在,他的亲吻中,带有了让卡秋莎幸福的泪水横流的温柔。 最美好的东西,总是在即将失去时,才让人感受到。 很远的地方,隐隐传来一声咳嗽,那是瓦尔特在提醒他们:你们卿卿我我呆在一起的时间够久了,是不是得干点正事了啊? 方圆抬起了头,卡秋莎睁开了眼,两人四目相对片刻后,一起笑了。 “你打算,什么时候走?” 卡秋莎抬手,轻轻抚摸着男人的脸颊。 方圆想了想,认真的回答:“如果你不愿意让我走,那我就永远陪在你身边。” “真得?” 卡秋莎眼眸攸地一亮。 方圆郑重点了点头:“真得。” “那--” 正要说什么的卡秋莎,目光凝滞了下,摇头轻声说:“方圆,谢谢你。” “你是我媳妇,对吧。” “嗯,可我们还没有举办任何的结婚仪式。” “但你是我媳妇,对吧。” “嗯,我是你媳妇。” “夫妻之间,是不需要说谢谢的,更没必要说道歉的话。因为我觉得,无论我们对彼此做过什么,都是应该的。” 方圆想了想,才说:“等我忙完外面那些事,我就回来找你。” “我等你。” 卡秋莎点了点头,轻声说:“无论等你多久,我都会等你。” “可我要是我再也回不来了呢?” “我还会等。” 卡秋莎抓起他的手,放在自己的心口,闭眼喃喃说道:“我这儿,已经被你占满了,再也放不下别人了。不管他有多么的优秀,也不管爷爷有多么的不满意。” 波斯塔夫现在最大的心愿,就是希望孙女能给他生个胖孙子。 他才不管胖孙子的老子是谁呢,哪怕是个要饭的叫花子,只要能把西伯人的生命延续下去,那就足够了。 卡秋莎现在却跟方圆说,她心里只有他,再也无法接受别的男人。 偏偏这家伙注定要离开,或许一辈子都不会回到卡秋莎身边--那么,波斯塔夫的心愿就会落空,会失望,会不满意。 很明显,波斯塔夫的不满意,是针对方圆来的:要不是他占据了孙女的芳心,又怎么能让西伯人面临绝种的危险? 所以当看到跟卡秋莎手牵着手一起走进来的方圆时,连夜赶来英国的波斯塔夫,那张老脸上没有一点笑容,唯有欠揍的冷漠。 “爷爷,对不起,我让你失望了。” 卡秋莎松开方圆的手,快步走到波斯塔夫面前,屈膝伏在了他的膝头上,轻咬着嘴唇的低声道歉。 “爷爷才没有失望。” 低头看向孙女时,波斯塔夫的老眼中,全是爱怜的神色,柔声安慰道:“只要你能好好的,比什么都强。至于西伯集团这次会遭受什么样的打击,损失会有多大,那都是次要的。” 老家伙说是可是真心话。 在接到瓦尔特的急电,说任性的卡秋莎私自去了战场后,波斯塔夫就像屁股上着了火的猴子那样,火急火燎的连夜赶来了英国。 在飞机上,他就下达了一系列的命令--前提,是卡秋莎有啥的三长两短,那么在美国本土、铁山帝国总部所属的那座城市内,就会发生大规模的恐怖袭击。 卡秋莎,是上帝在他最最绝望时开恩赐给他的。 任何人都该想到,卡秋莎在他心中占据着什么地位--如果失去了卡秋莎,那么他就失去了一切,会无比的绝望。 无比绝望的人,在绝望中无论做出多么不理智的事,都是很正常的。 甚至,波斯塔夫都给铁山帝国总部打去了电话,冷冷的告诉他们,做好迎接灭亡的思想准备。 严格的说起来,美国佬比波斯塔夫,还要害怕卡秋莎会发生意外。 幸好,上帝最多也就是折腾几下,从来都不希望他所统御下的世界,就为了个女孩子,发生惨不忍睹的时间,所以才让卡秋莎平安出现在了波斯塔夫面前。 方圆就站在不远处,静静的看着这对祖孙低声交谈着什么。 站在门后的瓦尔特,走到酒店床前,哗啦一声拉开了窗帘。 金色的朝阳,攸地洒了进来,让整间屋子里都充满了生机。 “老爷,小姐,该用早餐了。” 瓦尔特低声说道。 “好,是有些饿了。卡秋莎,你去洗个澡,脏兮兮好像小花猫那样。呵呵,别愧疚,没什么大不了的,只要你能平安,爷爷我什么样的打击都能应付。” 波斯塔夫说着,抬手拍了拍孙女的后背。 卡秋莎低低嗯了声,站起来在伊娃的陪同下走向门口。 伊娃开门,接着后退请她先出去时,卡秋莎却回头看着波斯塔夫,脆生生的说:“爷爷,我不喜欢你训方圆。” 波斯塔夫一楞,卡秋莎已经快步走出了房间。 “哼,她不喜欢我训你,真是女生外向。” 波斯塔夫老脸无光的,抬手摸了摸下巴,冷哼着看向了方圆。 方圆笑了,跟老家伙对视着,回答说:“我本来就没有做错什么,你也没理由训我。卡秋莎的担心,有些多余了。” “呵呵,你没做错什么?” 波斯塔夫冷笑着,问道。 方圆走到他对面,坐了下来,反问道:“我哪儿做错了?难道,你不希望我在卡秋莎最危险时出现,杀掉那个东洋人?” “杀掉不讲职业操守的东洋人,这是你该做的,谈不上对与错。” 波斯塔夫点上拿起一颗雪茄,淡淡的说。 第580章 :小姐怀孕了! 波斯塔夫说的没错。 为了救自己的媳妇,方圆杀掉不讲职业操守的东洋人,这确实谈不上对与错,就是他应该做的。 方圆也点上一颗烟,才纳闷的问道:“那你为啥想要训我呢?” “你应该知道卡秋莎,为什么自告奋勇跑来英国涉险。” 波斯塔夫这个老东西,年纪越大,说话时就爱越绕圈子,搞得他很有深度似的。 卡秋莎亲自赶来英国,就是为了赌气,找到那个事关重要的密码箱,来为她以后接手西伯集团,积攒足够的威信。 诚然,因为铁山帝国的充分准备,卡秋莎的行动失败了。 不过,波斯塔夫觉得,如果方圆不是坐在树上看热闹,而是出手争抢密码箱的话,那么依着他的本事,貌似应该能帮卡秋莎夺回来。 毕竟他可是很厉害的。 更何况,铁山帝国雇佣的山狼军团,跟他也有着‘姐弟情深’的关系--总之,波斯塔夫坚信:方圆要是出手,铁定能夺回密码箱! 这家伙,才是本次行动中的关键人物。 偏偏在最关键时刻,选择了袖手旁观,眼睁睁看着他媳妇好像个小母兽似的,在那儿孤身死磕强敌。 这种不关心媳妇、不愿意为媳妇分忧解难的家伙,不该挨训吗? 挨训是轻的--哼哼,如果不是因为卡秋莎,波斯塔夫现在掏枪崩了他的心思都有。 方圆想了想,才搞清楚波斯塔夫要表达的意思,轻笑一声后回答说:“如果我不在意卡秋莎的生死,我肯定会出手的。” “什么?” 波斯塔夫愣了下。 方圆不说话了,低头吸烟。 “你小子,也敢跟我老人家绕圈子了。” 波斯塔夫盯着方圆呆了片刻,才明白他为什么要这样说了。 当时那种情况下,方圆如果及时出面,差不多能抢到那个密码箱--但别忘了,不惜一切代价带密码箱回去,却是山狼军团、还有上百黑西装必须完成的任务。 方圆一旦拿着密码箱逃窜,那些佣兵、黑西装,铁定会紧追不舍,乱枪齐发。 到时候,方圆就算本事再大,在那么复杂的环境下,也无法保证卡秋莎不受伤害的。 从那些黑西装忽地出现后,方圆就知道他不能再趟这谭浑水了,更能确定铁山帝国一方在抢到密码箱后,就不用再对卡秋莎斩尽杀绝了。 所以,要想保证卡秋莎在那种环境下不受伤害,舍弃密码箱,才是最正确的。 有时候,不去争抢,懂得放弃,才是最好的明哲保身。 “其实绕圈子挺累的,不过貌似你老人家很喜欢。” 方圆抬起头,很友好的笑了笑。 想清楚方圆袖手旁观的利弊后,波斯塔夫脸色好看了许多,轻轻叹了口气后,转移了话题:“卡秋莎,都跟你说了?” “嗯,她知道的,都说了。” 方圆点了点头,问:“你老人家,还有没有要补充的?” “我知道的,并不比她多。” 波斯塔夫叼着粗大的雪茄,淡淡的问:“那你是怎么决定的?” “我跟卡秋莎说过了,我听她的。她希望我咋做,我就咋做。” 方圆很诚恳的说。 却换来了波斯塔夫两个字:“卑鄙。” 方圆抬手摸了摸自己腮帮子,实在找不到自己脸上哪儿有卑鄙的神色。 波斯塔夫很反感方先生的装傻卖呆,再也没心思跟他绕圈子了,冷着脸的说:“你明知道卡秋莎被迫说出真相后,就再也不能挽留你陪在她身边了,你却还大言不惭的说,一切要听她的。这不是卑鄙,又是什么?” 方圆无言以对,只能在沉默片刻,才问:“那你老人家说,我该怎么说?” “你该说,你永远陪在她身边,从此不问世事。” “我这样说过了。” “可她却不想你为了她,不去承担那些责任。” “老爷子,我现在开始怀疑,你当时就躲在旁边,听我们两口子说悄悄话了。” 方圆由衷的赞叹着,竖起了右手大拇指。 “你--哼,卑鄙。” 波斯塔夫刚要发火,却又冷哼一声,欠起的身子重新坐了回去。 站在窗前的瓦尔特,嘴角接连抽了几下,心中叹息:唉,也就是这家伙,才敢对老爷无礼。不过话说回来,这小子实在太聪明,而且更是冷静的可怕。如果换做是我,昨晚肯定会让卡秋莎受到伤害了。这是个妖孽,可不是卡秋莎能降伏的。让他滚蛋,或许才是最正确的选择。 瓦尔特不知道的是,老爷跟他想的一个样,在用力吸了口雪茄后,才问:“你有什么具体打算吗?看在你是我孙女婿的份上,只要我能做到的,我都会尽量帮你。” “不用。” 方圆摇了摇头,眼里浮上了茫然的神色:“我只是从卡秋莎那儿,知道了我的过去。但实际上,我依旧丁点印象也没有,哪有什么具体的打算?” 波斯塔夫皱眉:“那你就这样回国?” 方圆抬头,看向了窗口,很久后才说:“可能,很多人都在盼着我回去。” “你不认识那些人。” 波斯塔夫提醒道:“他们有对你好的,也有想害你的。你在失去记忆后,根本无法应付那些要害你的人。” 方圆笑了,轻声说:“我只是失忆了,又不是变傻。如果看不出别人要害我,那我也没必要回去了。每天陪着卡秋莎,看你老人家抓耳挠腮的着急,多好?” 波斯塔夫花白的眉梢,猛地跳动了几下,才长长吐出一口气:“你该看出,我在强忍着不发火。” “土都埋到脖子上的老家伙了,发怒只会让你死的更快。” 方圆轻飘飘的说:“不想卡秋莎那么快就为你披麻戴孝的话,以后就别总想发火。” 砰的一声,波斯塔夫把桌子上的咖啡杯,狠狠砸在了地上。 吓了瓦尔特一跳,正琢磨着是不是过来劝说一下时,却看到老爷仰天哈哈大笑起来:“哈,哈哈,你说的不错,我老人家要想活的长久一些,就不能发火生气。” “不但不能发火生气,还得趁着牙口好时,多吃点山珍海味的来增强身体素质。” 肚子里早就咕咕叫的方先生,立即提出建议。 “好,瓦尔特,去点早餐,山珍海味的上!” 波斯塔夫就像个土财主那样,大手一挥很慷慨的样子。 这家伙,要是就此走了,还真是可惜,我已经很多年没看到老爷,被人惹得这样开怀大笑了--瓦尔特临出门时,看着方圆的眼神,无比的幽怨,让方姑爷情不自禁的打了个激灵。 方圆心目中的山珍海味,自然是他最爱的中餐了。 说起来瓦尔特也算是他的知己了,特意搞了一桌大鱼大肉。 满满一桌子的美酒佳肴,就坐了五个人:方圆两口子、波斯塔夫跟他的老奴才,外加雅克斯基。 相比起瓦尔特来说,雅克斯基在听老爷亲口说,让他也坐下来时,幸福的差点晕过去。 这代表着,他终于被老爷认可为绝对心腹了,以后就能代替瓦尔特的角色,忠诚的守候在小姐身边。 他更清楚,老爷能知道他有多么忠心,方姑爷在其间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雅克斯基没有猜错,方圆确实跟波斯塔夫,狠狠夸赞了一下他的忠心。 只是他根本不知道,方姑爷提携他的最重要原因,还是因为他喜欢--男人。 唯有喜欢男人的男人,成为卡秋莎的贴身保镖,在外面‘流浪’的方先生,才不会担心会戴上绿帽子。 唉,其实这种人才是尘世间最卑鄙无牙的家伙,却偏偏能被别人喜欢,看来上帝也有犯傻的时候。 “来,卡秋莎,尝尝这九转大肠,这应该是华夏鲁菜的经典菜,没想到在英国也能尝到。” 方圆才不管别人怎么看他,很狗腿的夹起一块九转大肠,放在了卡秋莎的小碟子里,还劝她:“你不能总是吃清口的,又不需要减肥。我呀,其实最喜欢丰满些的女孩子了,肉肉的特有手感。” 受他感染,西伯小公主也无视爷爷就在桌上了,不要脸的吃吃笑着,非得让方圆喂她--方圆当然不会拒绝,还一只手揽着她的小蛮腰,很恩爱无比的样子。 雅克斯基也痴痴望着方姑爷,想:如果我是小姐,该多好? 瓦尔特才没雅克斯基这种恶心想法,又不愿意干瞪眼遭受单身狗的折磨,只好干咳了声,问脸色也不怎么正常的波斯塔夫:“咳,老爷,我们下一步该怎么办?” 密码箱已经被铁山帝国抢走了,人家很快就能把那份‘西伯集团破坏国际大豆价格’的草签协议公布于众,呼嘘广大同行一起对老巴竖中指…… 虽说遭受打击的现实,已经无法改变,但西伯集团必须得想出应对之法,来尽可能的减少损失才对。 提到正事后,很为孙女在某人面前没有丁点贵妇气质而郁闷的波斯塔夫,眉头才微微皱起,沉吟半晌张嘴正要说什么时--刚咽下充满着爱的九转大肠的卡秋莎,却忽然推开方圆递到嘴边的菜,抬手捂住嘴巴,干呕着站起来,拉开椅子跑向了洗手间。 “啊,卡秋莎,你怎么了?” 看到宝贝孙女跑进洗手间后,连门都来不及关,就跪在马桶面前呕吐起来后,波斯塔夫吓了一跳,赶紧站了起来。 方圆也被吓得不轻,慌忙跑了进去,替卡秋莎轻轻捶背,低声询问哪儿不舒服。 “雅克斯基,快去找玛丽医生过来!” 瓦尔特的反应倒是很快,马上就吩咐雅克斯基,去找小姐的私人医生(玛丽医生,可是随时都陪伴在卡秋莎身边的)。 “哦!” 雅克斯基慌忙站起来时,却又蓦然一呆,鬼使神差般的脱口喊道:“我知道了!小姐她、她--怀孕了!” “什么?” 雅克斯基的话,就像一个炸雷那样,从波斯塔夫头顶上方喀嚓一声炸响,让他猛地踉跄着,噗通坐在了椅子上。 全身,筛糠般的哆嗦着。 第581章 :你要是敢骗我…… 能够成为一个女人,生一个宝宝--这是雅克斯基最大的梦想。 无数次午夜梦回,暗恨上帝怎么把他变为男儿的雅克斯基,最爱读的刊物,就是有关妈妈抚育宝宝的类型了。 所以在发现卡秋莎好好的,忽然就开始呕吐起来后,绝对是本能的,雅克斯基就想到了他从书上看到的那些知识了。 身为卡秋莎的保镖,他当然很清楚小姐的身体有多健康。 一个健康、却又整天跟男人鬼混在一起的女孩子,吃了肥腻的九转大肠后却忽然呕吐,这不是怀孕现象,那还能是什么? 脱口喊出那句话后,雅克斯基也被自己的莽撞给吓了一跳,可在看到老爷如遭雷击的坐在椅子上后,心中就蓦然狂喜。 让卡秋莎生个孩子,无论男女,无论孩子的父亲是谁--只要健康,就是波斯塔夫最大的心愿了,整个西伯集团都知道,也都衷心祝愿老爷能心想事成。 所以说,第一个跟老爷说小姐有喜了的家伙,铁铁的会得到让人晕眩的恩赐。 就像被一块八百斤重的馅饼,从天而降狠狠砸中那样,幸福的要死。 “老爷,小姐她、她肯定怀孕了,肯定!” 狂喜之下的雅克斯基,忽然就咆哮着蹦了起来,还狠狠一拳砸在了桌子上,就像他本人无数次祈祷上帝,让他怀上一个可爱的小宝宝那样, 这时候,没谁指责雅克斯基的失态。 没办法,这时候卡秋莎在忙着吐,方圆忙着给她捶背,波斯塔夫忙着发呆,瓦尔特忙着老脸憋得通红,老泪纵横--谁有心思管雅克斯基发疯? “快,快,请玛丽医生过来,快!” 又是瓦尔特最先清醒过来,大猩猩似的,双手在自己胸膛上,猛烈抨击砸打着,唯有这样才能让泪水肆意迸溅,才能把最想喊出来的话,吼出来。 雅克斯基飞身扑向门口,火速去请玛丽医生的路上,也不知道摔到了几次,把上嘴唇都磕破了,眼珠子更是发红,吓得外面走廊中那些保镖,都夸夸的亮出了家伙,迅速抢占有利地形。 “老爷,老爷,小姐,小姐--她怀孕了,怀孕了!” 瓦尔特好像受委屈的孩子那样,低低哭喊着,双手扶住波斯塔夫的胳膊,缓缓的跪倒在了他身边。 “卡秋莎,卡秋莎真怀孕了,真要给我生个小孙子了?” 就像傻了那样,波斯塔夫喃喃的说着,语气苍老了至少三十岁,还有气无力的。 但就算是傻瓜,也能从他的脸上看出,他此时至少年轻了三十岁。 波斯塔夫不愧是见过大风大浪的老鸟,就在瓦尔特伏在他膝盖上,孩子般的那样呜咽哭泣时,清醒了过来,脸上的潮红慢慢散去,伸手揉搓着老奴才花白的头发,笑曰:“瓦尔特,现在还没有确定,我们最好是低调一些,对吧?” “不用低调了。” 有人说道:“我刚给卡秋莎把过脉,是喜脉。” 眼中寒芒一闪,极力压抑狂喜、却又担心这是一场梦的波斯塔夫,抬头看去,就看到方圆已经搀扶着卡秋莎走出了洗手间。 卡秋莎小脸还有些发白,可她那水灵灵的眸子哦,却像滔滔不绝的伏尔加河水,孕育了无数的俄罗斯人民。 “你--会把脉?” 波斯塔夫当然知道,把脉是东方那个有着数千年历史的国度、特有的医术,而且相当准确,比b超都精准。 “也不是太精通。” 方圆神色自若的回答。 “你要是敢骗我--” 波斯塔夫眼珠子一瞪,再也憋不住的刚要大吼时,却听方先生又说:“我说我不是太精通,只是谦虚一些罢了。” 幸好,雅克斯基这时候疯子般的,拽着跑掉一只高跟鞋的玛丽医生冲了进来。 要不然,波斯塔夫铁定会抄起一个盘子,把某个这时候还在装比、自称谦虚的家伙脑袋,劈成两半。 其实他怎么知道,方先生此时装比谦虚的嘴脸,就跟他一样,只是极力压抑心中狂喜的一种不正常表现罢了。 卡秋莎怀孕了,谁的功劳最大? 当然不是波斯塔夫,不是瓦尔特,更不是雅克斯基。 是方圆,方姑爷! 毛功劳都没立的波斯塔夫等人,都狂喜成那个鸟样了,谁还有权利来指责方先生,这时候装比装谦虚的? 别忘了,人家才是卡秋莎肚子里孩子的老爸! 尘世间所有有出息的男人,在确定把自己老婆搞怀孕了后,不都该是最自豪,最骄傲,也是最幸福最该狂喜的那个人吗? 人家狂喜下,装比装谦虚,谁能管得着? 哼,要不是看在卡秋莎的面子上,我非得把你满头的白毛都揪下来,当蒲公英吹着玩儿--也不知道为啥对自己把脉技术很自信的方姑爷,狠狠瞪了波斯塔夫一眼后,却又紧张的看着开始给卡秋莎检查的玛丽医生那张脸,准备等她眉头一皱,就扑上去采住她头发,先抽掉她满嘴的牙,再问她:你特么的懂不懂把脉啊,跟我学! 方姑爷根本不知道,玛丽医生在中医上的造诣,那是相当高的。 要不然,她也不会被波斯塔夫钦点为西伯小公主的私人医生,年薪上百万美金,随便去酒吧找帅哥寻欢作乐了。 从医经验丰富的职业医生嘛,或许会为了买菜时多花了一毛钱,就恶毒诅咒小贩长鸡眼、遭雷劈的--但他们肯定见惯了生死,所以才能在给任何患者诊断时,保持该有的镇定。 当然了,事关西伯小公主,老爷还有他最忠心的奴才,都在旁边憋得老脸通红、大气也不敢喘一口的候着,就像待接受处决的囚犯那样可怜--更有双手紧攥的姑爷,虎视眈眈的盯着她,玛丽医生必须得再三确认后,才能说出她的诊断结果。 轻拍了拍全身肌肉都绷紧的卡秋莎,玛丽医生才抬起头,看着波斯塔夫说:“老爷,诊断结果出来了,但你得做好足够的心理准备,以免发生意外。” 刷地一声,就像被人当头浇了一盆子冷水那样,心中烈焰熊熊的波斯塔夫,全身都在发冷,嘎声说道:“我、我已经做好准备了。卡秋莎,其实、其实并没有怀孕,对不对--呵,呵呵,我就知道,上帝怎么可能这样眷顾我。” “玛丽医生,你到底会……” 方圆可不愿意听这种话,尽管他在把脉的造诣,只是略懂皮毛而已,但这也关系到他的声誉,他必须得站出来,问问这老娘们,到底会不会把脉。 “姑爷,老爷心脏不好的。” 抢在方圆发火前,玛丽医生看着他说。 “啥?” 方圆还没明白玛丽医生干嘛要扯那老东西心脏的不好呢,就听她对波斯塔夫说:“老爷,小姐怀孕了,是双胞胎,两个男孩。脉象表示,她已经怀孕两个月了……” 身为波斯塔夫钦点的私人医生,玛丽医生没理由不知道老家伙身上那些破毛病。 如果她在确诊后,就把卡秋莎怀了个双胞胎,还都是男孩的消息说出来--百分只八十的可能,波斯塔夫会高兴的直接挂掉。 她这才故意卖了个关子,先打压了一下老巴,让他迅速冷静下来后,再把这个消息说出来时,对他的冲击力,就能小很多了。 唉,还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医者心啊。 可就算这样,在听她说卡秋莎不但怀孕,而且还是怀了两个男孩后,她接下来又说了些什么,波斯塔夫就再也听不到了。 因为他已经脸朝下的,趴在一盘爆炒腰花里了。 自然,又是一阵大乱。 幸亏有玛丽医生在,掐人中,人工呼吸(雅克斯基自告奋勇,当仁不让)啥的,折腾了足足三分钟,波斯塔夫才悠悠醒来,随即老泪纵横的,猛地站起身,抬手撕开衣服,推开瓦尔特扑到窗前,对外仰天长啸。 后背左肩下,那颗黑色的骷髅头,随着他泪水滚滚落下,身子筛糠般的哆嗦,迅速‘活’了过来,就像他在狂喊:“哈,哈哈,我们又回来了!!” 费了老大力气,才让波斯塔夫慢慢镇定了下来。 可就在这短短几分钟内,他已经重金赏赐了雅克斯基、玛丽医生,甚至还把一个贴身侍女,给了人老心不老的老瓦尔特,却独独忽略了最大的功臣方圆先生。 正所谓患贫患不均--方先生不高兴也是很正常的了。 更有些莫名的心疼:嚓,你这么不过日子的打赏属下,可是花的我儿子的钱! “摆宴,重新摆宴,让所有人,都摆宴!” 总算恢复理智的波斯塔夫,立即高声吆喝着,重新大摆宴席。 必须得大摆宴席,还得给所有跟来英国的人发红包。 至于被铁山帝国抢走的密码箱,西伯集团将要遭到哪些打击,这些都特么的不算事! 只要卡秋莎能把西伯人种延续下去,就算让波斯塔夫去要饭,他也心甘情愿的。 老爷一声令下,属下谁敢不从? 于是乎,那些在暗中监视他们的铁山帝国密探,在察觉出情况不对劲后,赶紧就电告总部,称曰:忽,俄国人狂喜,撤全部警戒,齐聚一堂,大宴之,反常,必有妖。 至于铁山帝国那些人会是啥反应,波斯塔夫才不管。 要不是卡秋莎死死抱住酒瓶子,说他要是再敢喝一杯,她就马上去医院堕胎--相信刚才没有狂喜而死的波斯塔夫,肯定会喝死拉倒。 可不敢让孙女说那种疯话,波斯塔夫慌忙举手发誓,说他以后再喝一滴酒就天达五雷轰。 又命令瓦尔特,紧急联络铁腕总统,告之这个天大的好消息,请他通过外交手段,重金聘请英国方面派遣战机,为西伯小公主归国而保驾护航。 听他下达了这个命令后,方圆就觉得这老头子疯了。 却又偏偏受了点感动,觉得自己必须得做点什么,才能替没出世的儿子,来感谢一下这个便宜老外公。 要不然,他还真没脸,回到属于他的世界中去。 第582章 :有份绝密的报告 繁华落尽,曲终人散。 无论多么疯狂的一刻,终究会结束,让人重新回归现实,面对某些棘手的问题。 卡秋莎才不会去想那些,诸如西伯集团将遭到铁山帝国严重打击的破事。 在确定自己怀了双胞胎儿子后,她就把全部的精力,都放在还没出世的孩子身上了。 昨晚,更是从没有过的,婉拒方姑爷要跟她亲热一番的正当要求。 被缠急了,还指着门口说什么:你不是想走吗,这就可以滚蛋了…… 搞得方姑爷很没面子,满脸都是幽怨的哀伤。 看的善良(只针对方圆有限几个人的)的卡秋莎,实在不忍心,就半推半就的,用她从某部电影女主身上学来的功夫,动作生涩的帮他解决了问题。 唉,这个女人一旦犯傻,就总会做傻事。 这不,清晨睁开眼时,卡秋莎还觉得嘴里有股子怪怪的味道,只想干呕。 才没人管她会不会干呕,因为昨晚那个甜言蜜语哄骗她的家伙,早就不在房间内了,也不知道死到哪儿去了,等她慵懒的穿好衣服时,还没有回来。 帮、帮帮,轻轻的敲门声,证明外面那个人很有礼貌,或者说不能没礼貌,要是敢直接闯进来--除了方圆外,不管他是谁,波斯塔夫都能让他终生铭记‘进门要敲门’的基本礼节。 等卡秋莎朱唇轻启的说进来后,雅克斯基才在伊娃的陪同下,满脸谄媚笑容的出现在门口,低声说:“小姐,老爷让我来通知您,我们得赶去机场了。” “哦,等我洗漱一下。” 卡秋莎淡淡的哦了声,才问:“姑爷呢,他去哪儿了?” “姑爷?” 雅克斯基一呆,脱口回答:“姑爷不是已经走了吗?” “走了?” 正走向洗手间的卡秋莎,身子一晃,转身看着他,嘎声问:“姑爷,他、他去哪儿了?” 方姑爷,正在前往美国的飞机上。 就像一个最有教养的淑女那样,方圆在飞机起飞后,就始终静静的看着舷窗外,看那云卷云舒,花开花谢--是看不到的。 优雅安静的美男子,总能轻易吸引妇女同志们的注意。 就像芳龄二十八岁的空姐艾丽沙,已经踩着猫步来来回回的,从安静的美男子身边,走过十八次了,可他愣是没看她一眼。 这让艾丽沙很是黯然伤神,开始怀疑这家伙是个同志了。 要不然,绝不会无视她当前散发出的浓郁雌性荷尔蒙气息,话说远处的那个老头,都已经擦过几次口水了。 “先生,请问您需要饮料吗?” 艾丽沙决定,最后一次试验下方圆。 “哦。” 不知道在想啥的方圆,这才回头看向了艾丽沙。 在他回头的瞬间,艾丽沙的心儿怦然动了。 依着她丰富的经验,准确捕捉到了方圆在回头的瞬间,第一眼就是扫向她傲人的胸膛,然后就像一只无形的小手那样,顺着她结实的腰肢滑过挺翘的臀,很轻易就能发现她两条美腿,足有一米长。 最后,那种带着热切的目光,才火箭般的攸地上窜,落在了她那张含羞带怯的脸上,露出了一个迷人的微笑时,牙齿好白,好整齐哦。 这绝对是一个懂女人的男人。 要不然,他才不会在下意识中,懂得先欣赏女人的哪个部位。 他不是同志,只是个阅尽人间美色、面对任何美女都能安然若定的王子。 尤其是他那极有王子气质的微笑,竟然让艾丽沙瞬间有了种,想跪倒在他面前,亲吻着他的脚尖,双手献上她最真挚的爱。 特么的,刚才就顾着回想跟老波斯塔夫的那些话了,却忽略了飞机上还有这么个动人的娘们,真是该死--在艾丽沙心目中,拥有无比优雅气质的方王子,暗中骂了自己一句后,才微笑中说道:“一杯苏打水,谢谢。” “好,好的,您稍等……对、对不起,我替您擦一下!” 忽地遭受到华夏传统老话‘倾城一笑’魅力打击的艾丽沙,心情激动下,端着苏打水的右手一抖,洒在了方圆的裤子上,慌忙掏出手帕,不顾他的客气,就单膝跪在地上,替他擦了起来。 姑娘,你这动作会走光的,喏,你那儿怎么长了颗黑痣啊,唉,简直是遗憾遗憾啊--哎,往哪儿嚓呢这是? 欧美姑娘,就是热情奔放,看来以后等卡秋莎生产后,有机会得带她多坐几次航班,省的‘正常生活’时,也羞得没脸见人的样子。 方王子心里唧唧歪歪着,赶紧伸手去阻止艾丽沙的动作时,却觉得手里多了个小纸条。 这可是艾丽沙早就准备好的了,上面写有飞机落地所在城市内,某酒店的房间门牌号,还有她的联系方式,以及兴趣爱好等等。 她真怕王子般的男人,会无比绅士的拒绝。 所以在塞给方圆纸条后,就赶紧站起身,在很多幽怨(为什么不对我提供这种温馨服务)的眼神中,推着餐车就走。 方圆却叫住了她:“请等一下。” 他还是拒绝了我。 艾丽沙的心儿,噗嗤一下沉了下来,强颜欢笑的停步转身,看向了方圆。 方先生虽然失忆了,可也知道要是拒绝了美女的好意,说不定马上就会打雷,把这架飞机给劈掉--可不敢让那么多无辜者陪着自己去死。 所以在艾丽沙回头看来时,他就郑重其事的,把那个小纸条装进了口袋内。 艾丽沙笑了,花儿般的那样美丽。 当然了,如果她要是知道方先生在下飞机后,就会把这张小纸条扔进垃圾桶内,让她独自在酒店客房内辗转反侧的等到天亮,她肯定不会笑得这样美了。 “飞机还得多久,才能抵达纽约?” 方圆问出了他的问题。 “还要三个多小时吧。” 艾丽沙连忙回答:“本来是用不了这么久的,可因天气原因,航班要在莎莎机场降落,等云层散去后,才能继续起飞。” 莎莎机场,是欧洲某国的一个机场。 那儿,还有一些乘客,要登机同行。 “哦,谢谢你,美丽的小姐。” 方王子温文尔雅的点头道谢时,左眼微微眯了下时,嘴角更是弯起邪魅的笑。 这就是红果果的暗示了:美人儿,我会去找你的。 心花怒放的艾丽沙,开始想象不久后就会到来的浪漫之夜了,有模有样的对他回眯了下左眼后,这才推着餐车,哒哒的去了。 怪不得旁边座位上没人,原来这是为莎莎机场旅客预留的位子。 方圆看了眼旁边的空位,顺手从前面小案几上,拿出一本杂志,翻看了起来。 他很喜欢这本杂志,因为内页的美女彩照够多。 有美女玉照时,方圆从来都不会再关心那些文字写了些什么了。 最多也就是翻到最后一页时,心中腾起‘书到用时方恨少’的感慨,只能无聊的再次回想跟波斯塔夫的对话。 “你要去纽约?” 波斯塔夫在问出这句话时,那双老眼中闪过的精光,足够证明他早就睡醒了。 “是的。” 方圆语气平静的点了点头。 “你要去铁山帝国集团总部,抢回那个密码箱。” “我觉得我能做到。” “你这样做,就是因为要报答卡秋莎替你怀了两个儿子。” “不是替我,严格的说起来,是我们替你实现了你最大的希望。” “你说的很对。” 波斯塔夫没再辩解,只是问:“你能拿到?你可知道,铁山帝国肯定预料到我会派人去美国抢,早就做出了最细致的安排。” “我能不能拿到那份草签协议,这不是重点。” 方圆想了想,才说:“重点是,他们肯定会利用那东西,来败坏西伯集团的名声。我要做的,就是想个最好的办法,让他们不敢随意泄露那些东西。” 波斯塔夫没有说话。 只是静静的看着方圆,过了足足一分钟后,才说:“相传,在铁山帝国总部的最高层,也是警戒最为森严的绝密资料室内,有一份他们为什么向某些国家,倾销转基因农作物的报告。” “那份报告,早就在十数年前,就已经存在了。” 波斯塔夫说:“只是从来没有谁,能拿到那份报告。” “我会拿到。” 方圆淡淡的说:“以前没有谁能拿到,那是因为我没有动心。” “你凭什么,会有这么大的信心?” 波斯塔夫眯起双眼,沉声问道。 “卡秋莎告诉我说,我以前闯荡江湖时,人家都叫我盗圣。” 方圆懒洋洋的笑了下,才说:“虽然我失忆了,可我却没有我那些特长。” 波斯塔夫再次沉默,很久后才说:“这是很危险的行为。” “谁也不能伤害我儿子的母亲,还有你这个不怎么样的老外公。” 方圆想到这儿时,就听到机舱内,传来艾丽沙那柔美的声音。 本次航班的中转站,莎莎机场到了,请各位旅客系好安全带,飞机马上就要降落了。 一阵很像卡秋莎尖叫时的颤抖过后,飞机安全降落了。 艾丽沙说,航班将在莎莎机场停留半小时,还请广大旅客别乱遛达,在机场草坪上晒晒太阳,呼吸下新鲜空气好了。 当然了,也可以坐在毯子上,跟心仪的人儿小饮几杯,就像她跟方圆那样。 有美女请喝酒时,方圆想不出理由来拒绝。 肯定的是,他得主动亲吻一下美女的小嘴,算是谢意--做人嘛,总不能只索取,而不付出的。 幸福时光,总是弹指既过。 这不,还没有等借着照顾晕机旅客的艾丽沙,再跟旅客详谈她的乘机心得时,时间就到了,她只好遗憾的站起来,礼貌的邀请方圆登机。 方先生排在队伍最末尾,最后一个登机来到座椅前时,已经有人坐在那个空位上了。 这是个坐飞机还戴着黑纱礼帽、茶色眼镜的都市女郎,正捧着一本杂志在看,听到方先生那彬彬有礼‘请缩一下您的腿子,让我过去’的声音后,才抬起了头。 第583章 :广为流传的英雄事迹 “对不起,请让一下。” 看着都市女郎脸上的大墨镜,方圆再次微笑着,冲她点了点头。 他有些奇怪:都市女郎在抬起头看着他时,窈窕丰满的身躯,明显颤了下,拿着杂志的右手手背上,淡青色的脉络,更是腾地突起。 她这反应,明显是走在深夜中空无一人的小胡同内,碰到鬼的样子,这让方先生在奇怪之余,也有些不高兴。 毕竟没谁愿意自己被人看做是鬼的,幸好他当前正在装绅士,要不然肯定会耷拉下脸来,问问她哥们到底哪儿可怕。 “哦,哦,对、对不起啊,我刚才看书看的太入迷了,你一说话,把我给吓了一跳,失态了,请原谅。” 眼镜女郎说着,赶紧半拧蛮腰,两条被黑色牛仔裤包裹着的腿子,并在一起向左靠在座椅上,动作优雅。 “呵呵,说起来是我的错了。” 方圆温文尔雅的笑着,擦着她的膝盖走到了自己座椅上,坐了下来。 不小心让女郎受惊了--方圆当然得有所表示,拿出一瓶口香糖打开,递给了女郎:“起飞前吃一粒,有助于缓解失重造成的不适。” “谢谢,我、我不用的。” 女郎摇了摇头。 方圆虽然看不到她墨镜下的眼睛,不过却能猜出她眼神里,肯定含有警惕神色:年轻貌美的女郎们,在外一个人瞎转悠时,千万别乱吃陌生人给的口香糖啊,喝殷勤送上的饮料。 说不定,等她们吃了、喝了后就会睡过去,再醒来时,已经有好几个长满胸毛的哥们,光着屁股对她嘿嘿的笑了。 这是人之常情,方圆当然不会因此而生气,再次笑了下,自己倒出几粒填进嘴里后,顺势也拿起了一本杂志。 方先生只是失忆了,可才不会犯贱呢,既然人家对他心生警惕,那他也没必要死皮赖脸的跟人家说话了,尽管这是旅途艳遇中必不可少的环节。 很快,收敛心神的方先生,就沉浸在了知识的海洋中--盯着杂志上的某个女星写真照片,琢磨如果卡秋莎穿上这身衣服后,会不会更性感。 飞机起飞了,很顺利,很平稳,在艾丽沙那温柔的提示声中。 当方先生入翻到第四个女郎照片时,就听到旁边的眼镜女郎,低声问道:“先生,你、你要不要喝点饮料,我帮你拿。” 方圆抬头,才看到艾丽沙推着餐车从前面走了过来,小蛮腰扭得那叫一个风情万种,眸光在跟他对视的瞬间,轻飘飘的飞了个媚眼。 眼镜女郎主动跟方圆搭讪,可能是看出他不像个坏人了,顺便为刚才的心生警惕而道歉。 “谢谢,来杯果汁吧。” 对自己有点小误会的女郎,主动释放善意时,方圆当然不会拒绝,尽管他在飞机起飞前,就跟艾丽沙喝过不少了。 “两杯橙汁,谢谢。” 眼镜女郎对艾丽沙轻声道谢后,接过一杯橙汁递给了方圆。 方圆再次道谢时,眼镜女郎伸出了白生生的右手,轻声道:“自我介绍下,我来自华夏苏省,姓田,叫田敏。” “嚯,你也是华夏人啊,真巧,我也是。” 方圆很为能在旅途中,偶遇同胞而感到高兴,连忙伸手跟田敏轻轻搭了下,随即松开:“我姓方,叫方圆,来自华夏东省。” “方--圆?” 田敏的语气中,带有明显的惊讶。 “是的,我就叫方圆。” “方先生,您能告诉我,您是哪个方,哪个圆吗?啊,对不起,请原谅我冒昧的这样问,因为我以前,就听说过这个名字。” “哦,你听说过我的名字?” 方圆笑了:“我是大方的方,圆静的圆。呵呵,这个名字有些女性化,也很常见吧。叫这个名字的人,没有十万,也得有八万。你听到的那个方圆,可不一定是我的。” “我也无法确定,我听说过的方圆,是不是您。” 眼镜女郎说着,摘下了脸上的茶色眼镜,顺势也把黑纱礼帽摘了下来。 乌黑色的秀发,顿时犹如瀑布般的披散下来,一双略微狭长,算不上太好看的眼睛,却给她平添了些许冷傲之美。 秀挺的琼鼻,有些大的嘴儿,略尖的下巴--总之,田敏五官要是分开来看,都跟完美搭不上边,但组合在一起后,让人盯着她看上两秒种后,才会发现她整个人忽然变了。 变得不再那样普通,浑身都散出一股子精干的飒爽,倔强,让男人突地腾起一股子想征服她的莫名冲动。 尤其是那双狭长的眼眸,微微转动时,竟然能让你联想到冰激凌。 这是个相当有个性,独立性非常强,还有很傲气的女人,看上去最多也就是二十五六岁,根据她当前牛仔裤、旅游鞋的穿着,差不多是个野外运动爱好者。 说白了,就是那种在荒山野岭中碰到恶狼,也会沉着冷静对付的猛女。 根据方圆说不出的经验来判断,这种女人对老头子没多少吸引力(毕竟老家伙从来都不适合驯服小母兽的),但对所有有能力的年轻男人来说,却是一座想折服的最佳对象。 不为别的,就为她骨子里散出的迷人野性。 尤其是野性中,还带着一股子让人忌惮的阴柔。 方圆盯着田敏,只在短短几秒钟内,心中就做出了这样的判断,抢在她黛眉要微微皱起(这种性格的女孩子,都不喜欢被男人眼神直勾勾的盯着看)前,笑着挪开了目光:“请问,你所听说过的那个方圆,又是个什么人呢?” “他是一个英雄。” 田敏很干脆的说:“为了国家利益,牺牲在了北朝。” “幸好,我不是英雄,所以我才能活着。” 方圆松了口气,接着说:“看来,我得考虑一下改名字了--哦,对了,能不能跟我说说,那位英雄的光荣事迹?还有啊,他的英名在华夏,被广为流传了吗?抱歉啊,我这个人呢,平时很少关心国家大事的。” 表面无比淡定的方英雄,内心还是很得意的。 他有百分百的把握,确定田敏所说的那位英雄,就是他。 只是碍于做人要低调的原则,他得费老大的力气,才没有反手指着自己的鼻子,跟美女说他就是方英雄,还不投怀送抱更待何时? 别说方先生当前温文尔雅的绅士嘴脸,最能引起女孩子的好感了,仅仅看在他跟方英雄同名同姓的份上,田敏就觉得她有义务,更有责任,把英雄的光辉事迹,吊炸天的正能量,拿出来跟他分享一下。 接下来,田敏所说的这些,跟卡秋莎告诉方圆的那些,基本上是相同的。 “我能知道的这么多了,那是因为在川南县大撤退时,我恰好在东北呢,跟几个朋友一起,参与了照顾撤退群众的志愿工作。” 说到这儿后,田敏双眸看向舷窗上面,来了一声很不符合她外形的幽幽叹息:“唉,很可惜,方圆已经牺牲了。如果他还活着的话,我肯定会对他展开疯狂的追求--他,是我的偶像。” 你的偶像,此时就坐在你面前,听你替他吹嘘呢。 不过,你的口才相当不咋样,如果换成我的话,才不会用这种平铺直叙的叙说方式,而是添油加醋时再配合有效的肢体动作,保管让你热血沸腾,恨不得现在就从飞机上跳下去,为英雄殉情。 看着满脸幽怨的田敏,方圆笑着轻摇了摇头。 田敏黛眉皱起,语气不悦的问道:“你笑着摇头算什么意思呢,觉得我再替我的偶像吹嘘?还是对他的牺牲不以为然?” 这番话,才附和你桀骜不驯的气质--方先生连忙再次摇头,说:“你误会了,我可不敢对你的偶像不以为然,我摇头只是遗憾时的习惯动作。遗憾当时我怎么就没有去东北,亲耳倾听人民对英雄发出的感激心声。” 听他这样说后,田敏的脸色才好看了起来。 方圆又问:“哦,对了,你说的那个方圆,长什么样子呢?” 他觉得,既然他的英雄事迹在华夏广为流传,那么他的样子肯定会出现在电视、报纸上。 所以在问出这句话时,方英雄特意挺了下胸膛,昂起下巴,希望美女先是愣一下后,接着就从座椅上蹦起来,猛地尖叫着问道:英雄,难道真的是你!? 果不其然,田敏发现了他这个动作,下意识用审视的目光,看着他的脸。 很遗憾,就在方英雄已经做出抬手捂她嘴巴(美女,低调,低调,我可不想让人知道我还活着,那样肯定得被人们追着签名的,很累)的准备时,田敏双眸中却份上一抹讥讽神色,看向别处淡淡的说:“说实在的,你跟他不但名字相同,而且长的也有几分相似--但也仅仅是有几分相似罢了。” “有几分相似?” 方圆有些不高兴了,开始怀疑田敏的眼神有问题了,差点就拍着胸膛跟人家说,哥们就是方英雄了。 “昂,就是有几分相似。” “都是哪儿相似?” “咦,你很关心这个问题啊。” “嘿、嘿嘿,谁不想跟英雄扯上点关系,增加几分自豪感呢?” 方圆这才发现他有些爱慕虚荣的嫌疑了,赶紧讪笑了几声辩解道。 “脸庞、眉宇间都有几分相似,不过--” 田敏再次抬眼看着方圆,欲言又止的样子。 方圆问:“有啥就说啥,说错了也不要紧的。我这人,心胸很广阔的。” 田敏外形本来就是那种敢爱敢恨的样子,在得到方圆的鼓励后,也就说出了实话:“不过你们两个人,一个是翱翔在九霄间的苍鹰,一个却是站在枝头上的麻雀,没有任何的相比性。” “吓,不会吧,我跟、跟他的差别那么大?” 方圆心气不爽下,差点撕下绅士的虚伪面具。 “你还别不服气,我有他的照片,不信我给你看看。” 田敏倒没有在意方圆的态度。 第584章 :有眼不识方英雄 就像很多哈狗哈猫的追星族那样,会在自己手机内储存偶像的玉照,田敏的手机内,也有方英雄的照片。 “这是我从报纸上拍下来的,真人我也没见过。” 田敏找到照片后,把手机递给了方圆:“你仔细看看呢,你们两个是不是有几分相似?” 方圆接过了手机,只看了一眼就在心中大骂:这是哪个混蛋,把哥们照片搞得这样丑? 嗯,以后非得告他侵犯肖像权! 正如田敏所说的那样,她手机中的照片,是从报纸上拍下来的。 本来,照片在被刊登在报纸上后,就有几分失真,再加上这张照片明显做过特殊处理,让方英雄显得又黑、又壮,满脸历经沧桑的样子,就像饿了八百天侥幸没死的大猩猩那样,散发着不是好人的迷人气息。 现实中的方英雄,要比照片上的方圆,英俊潇洒、风流倜傥至少上百倍,难怪田敏有眼不识方英雄。 “我没说错吧?他啊,让人一看就能看出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你呢?就是个小白脸而已……咳,对不起啊,我这人说话有些不经脑子,你别生气。” 田敏说到这儿后,才意识自己说错话了,赶紧讪讪的赔礼道歉:毕竟俩人才刚认识,关系还远远没有说这种话的地步。 幸亏方英雄大人大量,才不跟她一般见识:唉,谁会好意思的训斥自己粉丝呢? “嘿嘿,没事的,反正就是闲聊着玩儿。” 方圆笑了下,把手机还给她时,还犹豫着要不要跟人家说,他就是方英雄…… 田敏可没給他太多的犹豫机会,更觉得刚才自己那番话有些伤害别人自尊心了,就乖巧的改变了话题:“方先生,你去纽约出差呢?” “你还是叫我方圆吧,大家都是同胞嘛,没必要这么客气的。” 方圆吸了下鼻子,才说:“嗯,去那边出差。” “好啊,方圆,你现在供职什么单位?” 田敏倒是很从善如流,马上就改变了称呼。 “我在西伯集团上班。” 方圆随口就说出自己老婆的企业名字了,问道:“有没有听说过这家公司?” “是俄罗斯的西伯集团吗?” “昂。” “哇,那可是世界级的大企业,可谓是路人皆知的。” 田敏来兴趣了,很八卦的问道:“你在西伯集团担任什么职务?哦,对了,你有没有见过你们集团的西伯小公主?她长的真像传说中那么漂亮迷人,是天使跟魔鬼的组合体吗?” “你也听说过我们集团的西伯小公主?” 没有谁不喜欢听被人夸赞自己老婆漂亮的,这会让男人倍感自豪(嚯嚯,那么漂亮的美人儿,是我的),所以方圆也来兴趣了。 “当然听说过呀,只要是混商场的,好像就没几个人没听过西伯小公主的大名。” 田敏双眸中,浮上了明显的惊羡之色,喃喃的说:“我最大的希望呢,就是能在她身边工作。那样,我肯定能变得更自信,更有女性魅力了。” 方圆有些纳闷了:“我当然见过她。她确实像你所说的那样,是天使跟魔鬼的组合体,浑身都散发着让人仰视的冷傲--可问题是,她的魅力好像没你所说的这么夸张吧?” “切,你懂几个问题,还在西伯集团工作呢。” 田敏撇了撇嘴,说道:“难道你没听说过,西伯小公主可是最后一个西伯贵族了?西伯人,号称是全世界七大贵族之一,也是调零最快的贵族,所以才更备受人们的关注。” 所谓的七大贵族,有华夏的孔家、英国的罗斯菲尔德、俄罗斯的西伯人等等。 田敏不说,方圆还真没听说过。 同时也为征服西伯人最后一个贵族,而更加自豪,作怪的虚荣心,继而促使他问道:“你刚才还说,如果方圆还活在世上的话,你就会去疯狂的追求他……咳,那么我就想问问啊,假如方圆真得还活着,还接受了你的追求;而西伯小公主也请你去她身边工作,你会选择谁呢?” 不等田敏回答,方圆又说:“记住哦,这可是个单项选择题,只能选其一,不能说在西伯小公主身边工作,再去追方圆。” 想都没想,田敏就说:“当然是去西伯小公主身边工作了。” 方圆低头,恶狠狠咬了下牙,再抬起头来时,依旧笑面如花--就是有些尴尬:“哈,难道在你心里,英雄还比不上一个外国女人?” “也不是。” “那是为啥?” “英雄之所以被称为英雄,那是因为好多像我这样的女孩子,都会崇拜他,追求他--嘻嘻,我可不想成为他的女朋友后,整天得去应付那些痴情女人的骚扰。” 田敏嘻嘻一笑,说道:“反倒是去西伯小公主身边工作,沾染她一些出尘的气质,提高自己的形象。这个女孩子啊,只要自身形象上去了,想要什么样的男人,还犯愁吗?” “有,有道理。” 方圆言不由衷的,竖起了大拇指。 田敏还没有说完:“所以呢,英雄只是用来崇拜的精神力量,气质却是对自己最有用的现实好处,我当然会选择去西伯集团工作……哦,对了,方圆,你还没告诉我,你在西伯集团担任什么职务呢。能不能有有门路,让我也去那边工作?” “对不起,我在那边就是个看大门的,可没啥能力让你去西伯集团工作。而且,我也肯定的告诉你,西伯集团,还有所谓的西伯小公主,并没有你所想象的那么好--哈欠,困了,先睡会儿,得养足精神值夜班。” 心中很不爽的方英雄,张嘴打了个哈欠,不等田敏说什么,就闭眼靠在了舷窗上。 他能想象出,他忽然的冷淡,肯定让田敏很尴尬。 不过这管他毛的事? 对这种表面飒爽、实则爱慕虚荣的女孩子,就不能有好脸色! 希望她能从哥们的态度中,好好反省一下,她已经有些扭曲的人生观吧。 方先生心里这样想着,还真沉沉的睡了过去。 漫长的旅途中,睡觉不但能打发时间,还能养精蓄锐。 不过方先生好像刚闭上眼,耳边就传来艾丽沙柔美的声音,说是终点站到了,请大家做好下车、下飞机的准备,带好行李,各回各家,各找各妈,欢迎下次继续乘坐本航班,她会再次为大家提供最最满意的服务。 别人是怎么想的,方圆才不管。 反正他对艾丽沙是很满意的,甚至考虑是不是真去那个酒店过一宿,再去忙正事--不过想到卡秋莎婴儿般睡在他怀里,俏脸上带着恬静笑容的样子后,方先生就正义感爆棚了:真正的男儿,怎么可以背着媳妇,在外寻花问柳呢? 那个不知道为啥得罪了方英雄的田敏,貌似也不愿意再跟他说话了,飞机刚一停稳,她就重新戴上礼帽、茶色眼镜,连狗的白都没说一句,就扭着个小蛮腰走了。 唉,爱慕虚荣的女孩子就这样。 方圆才不会放心里去,等旅客都下车后,他才接过艾丽沙殷勤递过来的湿巾,擦了擦脸,又怀着无比愧疚的心情,主动给了人家一个热吻后,才在她小声说‘今晚不见不散’的嘱咐声中,温文尔雅的微笑着下了飞机。 纽约,可是全世界数得着的大都市。 人口众多,什么黑得白的黄的棕色的人,那叫一个应有尽有。 站在候机大厅的台阶上,向远处看去,到处都簇拥着白毛、金毛黑毛的人头--自然也少不了男人最关注的各种丝,毕竟现在才刚初冬季节,还不是太冷。 爱美的女人们,正抢在寒冬来临之前努力展现着她们大长腿的魅力。 方圆很遗憾台阶上没有水啊,香蕉皮啥的。 因为有那些东西的话,就有可能让他擦倒,躺在地上光明正大的看美女裙子下面,到底有没有穿衣服了。 一辆很普通的黑色福特轿车,缓缓停在了方圆面前。 车窗落下,一个长了红毛胡子的男人,从里面恭敬的问道:“您是来自英国的方圆,方先生吗?” “我就是方圆。” 方圆点了点头,伸手去拉车门时,才发现田敏就站在他右边不远处,怀里抱着个背包,正向这边看来。 方圆不用跑过去摘下她墨镜看她的眼神,也觉得她该羡慕自己有车来接机,说不定还想搭个顺风车啥的。 方圆才不屑主动邀请她呢,没得被沾染了‘爱慕虚荣’的市侩臭毛病。 就像从没有认识过她那样,方圆目光从她脸上轻飘飘的扫过后,就开门上了车。 车子马上启动,驶出了飞机场。 看着车窗外两侧迅速向后退去的绿化带,方圆忽然又想到了个田敏:除了知道她是来自华夏苏省、叫田敏外,别的就再也不知道了。 可她,却在谈话中,把我的底细套了干净。 一抹轻蔑的微笑,从方先生嘴角浮起:这个女人还真不简单,幸好她不知道我就是方圆,方英雄。 “你,是那个让我感兴趣的方圆吗?” 望着方圆消失的方向,丰田秀敏墨镜下那双狭长的眸子,微微眯了起来。 早在乘坐航班之前,丰田秀敏就得到消息,说南诏樱花在俄罗斯的彼得山,顺利铲除了清河燕子,并说在哪儿发现了方圆的踪迹。 丰田秀敏压根不相信南诏樱花能碰到方圆。 因为她比好多人都清楚,方圆已经死了,死的不能再死了。 当初丰田秀敏把方圆的素描,交给南诏樱花欺骗她说这就是残杀南诏博士的凶手时,才没指望那傻孩子能找到早就死的连渣也不胜的方圆,最多就是‘灵机一动’时的游戏罢了。 可是今天,她却在偶然的机会,遇到了活着的方圆。 只是她不敢确定,此方圆是不是彼方圆。 在她的印象中,方圆可是那种哪怕明知上前是个死,也得咬牙持刀走向水暗影的真男人,才不是这种装绅士装的让她恶心的小白脸。 第585章 :除非那个人是死人 飞机上那番促膝长谈时,假装爱慕虚荣的丰田秀敏,在跟方圆谈话时,始终观察着他的每一个神色变化。 这是一个相当爱慕虚荣的男人。 如果不是亲自跟方圆打过一次交道,被他骨子里那种华夏儿郎特有的血性所震撼过,仅仅凭借身材相貌这两点,丰田秀敏就能确定这个方圆,就是那个方圆。 但随着她变着花的套问方圆,心中的疑心也是越来越大:他是很像那个方圆,尤其在说话时,带有明显的习惯(啥啊啥的),可却又不像那个可怕的男人。 最起码,那个男人的皮肤,没有这个方圆的这么白,这么细致。 眉宇间,更没有让她恶心的虚伪。 一个人的名字、甚至身材相貌都可以改变,但眼神,却永远不会改变。 真正的方圆,就像一头最危险的狮子,哪怕是爪子折断了,牙齿被敲光了,站都站不起来了,还能散发出逼人的萧杀之气,让任何轻蔑他的人,到另外一个世界后悔去吧。 这个方圆呢? 尽管他在竭力装绅士,但也无法掩饰他轻佻、空洞的眼神,让丰田秀敏一眼就能看得出:他,就是个爱慕虚荣的小白脸罢了。 他跟他相比,除了五官、身材很相似外,完全是两个世界中的人。 不过,无论怎么样,丰田秀敏都决定必须得试探一下:这个方圆能熬过去,就证明他是真得方圆;熬不过去呢--一个爱慕虚荣的小白脸,死了也就死了,她才不会有丝毫的愧疚之心。 当一辆加长林肯黑色房车,缓缓停在丰田秀敏面前时,马上就有个看似无关的男人,从旁边抢步上前,替她拉开了车门。 “去找那个乘坐一辆福特轿车的男人,杀了他。” 丰田秀敏弯腰低头上车时,淡淡的说了一句。 “是。” 那个男人压根没问她,为什么要杀方圆,更没问方圆会去哪儿--他能做的,就是毫无条件的服从丰田秀敏的命令。 依着山口组织在这座城市的能量,要想查到那辆福特轿车,找到跟丰田秀敏一起来纽约的某位旅客,不说是不费吹灰之力,也不是太难的事。 “丹麦那边有什么最新情况?” 摘下礼帽放在身边座椅上后,丰田秀敏就忘记让人诛杀方圆的事了。 这说明,在她心里,她压根就不相信这个方圆,就是她最想找到的那个男人。 一个身穿黑色职业套裙的小女人,马上就停止正在给她冲咖啡的动作,弯腰低头轻声回答:“昨天下午,当地人在美国驻丹麦大使馆门前,举行了第九次游行示威,严重抗议转基因农作物倾销本国内。” “哼哼,马修这老东西,越来越像一个废物了。要不然,也不会否决我六年前提出的建议,这才导致今天的大麻烦。” 丰田秀敏冷笑一声,才摘下了脸上的墨镜,接过了属下递来的咖啡杯。 她没有说错。 早在六年前,当得知丹麦国内相关科学家,开始郑重对待转基因农作物时,刚接替前任担任铁山帝国秘密董事的丰田秀敏,就建议派人或以金钱,美女来收买他们,为转基因农作物鼓吹。 对于那些不爱金钱美女的老东西,索性直接采取武力,直接让他们消失好了--总之,依着丰田秀敏的建议,那就是不择手段的,隐瞒转基因农作物对人类的加害,把它变成一个长期才能见效的大工程,让那些愚蠢的民族,在百年后自己灭亡。 现在地球上人那么多,资源有限,有些民族的存在,确实妨碍、制约了最优秀的大和民族等发展,继而影响到整个人类的文明进步。 只是很可惜的是,脑子已经僵化了的铁山帝国董事长马修,却否决了丰田秀敏最正确的建议,说什么凡事不能做绝了,毕竟先进的文明社会,也得需要一些愚蠢的民族来服务。 就像国王要想为所欲为的永远幸福生活下去,总得有人来伺候他那样。 对于这种事,同属优秀民族却在伺候丰田秀敏的小女人,可不敢擅自插嘴。 慢悠悠的品了一口咖啡后,丰田秀敏才淡淡的说:“马修再打电话来时,就告诉他,说我很累,需要好好休息一下。等明天这个时候,我会自己去铁山帝国总部的。” “哈依。” 小女人点头,轻声答应着。 懒洋洋的靠在座椅上后,丰田秀敏看向了车窗外。 车窗玻璃,映出了她的样子。 可不知道咋回事,她越快自己的倒影,越觉得像极了另外一个女人--异常可怕的九幽王。 女人很年轻,很漂亮,金色长发迷人的三围,尤其是那双仿佛有水在流动的眸子,好像只需轻轻勾你一眼,就能让你失魂落魄的,跟着她走进浴室内,来一次幸福的鸳鸯浴。 方圆也承认这个女人很漂亮,而且应该还是那种‘功夫’相当高的,如果要是在喝醉了的情况下,说不定他还真会做出对不起卡秋莎的事儿。 很遗憾,他喝的是茶,不是酒。 所以无论美女怎么对他搔首弄姿的,他都能保持一颗圣洁之心,更是在放下茶杯后,淡淡的说:“彼得诺夫,请这位小姐走吧,我还有事要问你。” 彼得诺夫,就是从机场接方圆回酒店的那个人。 “好的,姑爷。” 彼得诺夫马上答应了一声,拿出一张早就填写好的支票,动作很娴熟的放在了美女那鼓囊囊的中间,才抬手指着门口,做了个请的手势。 美女很受伤--为不能有幸伺候尊贵的客人,挣到更多的美元,可又不敢死皮赖脸的留下来,所以只能美目含怨的,一步三扭的去了。 美女在开门时,方圆就看到门口左右,还站着两个膀大腰圆的俄罗斯猛士,卷腮胡子大墨镜,一看就不是好相与的。 “是小姐吩咐你这样做的吧?” 等美女关上门后,方圆才问。 彼得诺夫双手放在小腹前,弯腰恭声回答:“是的。小姐说,希望能找个可人的女性,来伺候姑爷您在美国的生活--她,是一个二线影星,据说是nba某个著名球星的小姨子。” “小姨子?你不早说。” 方圆低低说了句,才皱眉问道:“难道,卡秋莎不怕我会得了脏病?” “姑爷,我可以用脑袋担保,她没有任何脏病传染源的。” 彼得诺夫赶紧拍着胸脯打包票。 看来,这家伙在这笔拉皮条的生意中,拿到了很丰厚的回扣,毕竟能有幸伺候方姑爷的女人价格,最少也得百万美金以上。 “你不早说。” 方姑爷第二次发出相同的感慨后,才开始说正事:“你们早就做好准备了吧?” 方先生相信,当他跟波斯塔夫说要来美国走一遭,碰碰运气看看能不能拿到某份绝密报告后,那老东西铁定会立即吩咐这边的人,做好尽可能详细的准备了。 果然,彼得诺夫马上就打开了案几上的笔记本电脑。 屏幕上,是一栋摩天大楼,以及方圆周围一公里内的建筑、街道等。 这栋高达77层的大楼,就是美国铁山帝国的总部。 大楼内不但有方圆希望拿到的东西,更是目前已知所有农作物用来做转基因试验的场地,外形看上去,就像一把插在地上的诸神之剑。 方圆伸手,在键盘上随意敲打了几下。 画面立即改变:大楼的主体建筑图,包括地下十数层,停车场、电梯、发电中心等设施。 用脚丫子也能想到,波斯塔夫能搞到这些东西,绝对是付出相当大的代价。 幸好,在这个世界上,只要你能拿出足够的好处,就会有人替你办事,无论是出卖自己的公司,还是祖国。 “这儿,就是铁山帝国的绝密档案室所在,濒临天台,也是整座大厦戒备最为森严的地方。” 彼得诺夫敲打了几下键盘,等画面转变后,才指着大楼主体最上方:“天台的面积,足有一个国际足球场那样大。上面不但至少三十个24小时全天候警戒的护卫,而且还有三架随时都能起飞的直升机。” 这三架直升机,可不是用来运人的。 而是专门为转移机密档案所准备的:一旦发现有人用武力攻击大楼,在警卫不能抵抗时,直升机就会迅速腾空--带着铁山帝国最机密的文件。 “最最机密的文件,都被放在三号柜子里。三号柜子,不但带有防水、防爆还有密码错误后的自爆功能,还被两根异常坚固的钢丝绳拴着。” 彼得诺夫说着,伸手指着屏幕上的虚拟模式图,解释道:“这两根钢丝绳,通过上方的玻璃顶,被死死固定在直升飞机上。一旦有无法应付的意外发生,直升机就会马上升空,吊起保险柜,撞破玻璃顶子。” “好严谨的守备方式。” 又仔细看了会模拟图后,方圆才笑了笑,问道:“保险柜的密码,知道吗?” 彼得诺夫摇头:“不知道,我们花费两百万美金才买通的线人,只能知道这些。不过他却说过,保险柜的密码锁,唯有五个董事聚齐后,才能打开的。” “五个董事?” 方圆明白了:“也就是说,缺少一个董事,都没法打开保险柜。而且,这五个董事,也很可能只知道自己的密码。” 彼得诺夫回答:“线人也是这样说的。” 方圆点上一颗烟,静静的盯着屏幕,过了很久后才问道:“那你说,我能不能拿到那份01号文件。” 01号文件,就是铁山帝国的那份绝密报告了。 彼得诺夫并没有听出方圆只是说的‘我’,而不是‘我们’,迟疑了下才摇了摇头,说:“线人说,这儿比白宫档案室还要牢靠,任何人都无法拿到那份文件。除非……” 方圆问:“除非什么?” 彼得诺夫讪笑了下,才说:“除非那个人是死人。” “除非那个人是死人?” 方圆双眼微微眯起,看着自己的手轻声说:“他或许说对了。” 第586章 :他乡遇故知 线人跟彼得诺夫说,除非那个人是死人,才有可能拿到那份文件,可不是开玩笑。 因为铁山帝国总部大楼的七十层之上,就属于禁地了,只有五大董事,才能被授权进入。 就算某人能胁迫董事之一,出现在七十层之上的任何楼层,那么不管是白天,还是黑夜,他都处于警卫的随时监控中,会根据他的所在位置,敲打某个键盘…… 然后,墙壁上、天花板上,就会出现一只只自动步枪,对着目标哒、哒哒--然后,目标就会很惨烈的挂掉。 无处不在的监控头,让当世最出色的特工,用最先进的障眼法(利用光学研制的某些道具),也休想躲开. 因为不管‘入室盗窃’者的障眼法玩的多牛比,可他是个活生生的人啊。 活生生的人,就能散发生命的热能,就能被热感仪器捕捉到,并迅速扫描出虚拟人形,成为影像出现在显示器上,变成一个活靶子。 所以线人才说,除非那个人是死人(死人才不会拥有热能,才能躲过热感扫描仪的扫射),才有可能不被发现,秘密潜入到绝密档案室内。 但这还不算完,死人必须得具备能打开密码锁的超高开锁本领。 开锁三次失败后,就会轰地一声--死人变成一片片的碎肉,彻底死的不能再死了。 很明显,死人是无法做这些事的。 更何况,一墙之隔的天台上,还有那么多的守卫。 他们,当然也不是吃素的。 所以线人才敢拍着胸脯说,没有任何人,能拿到那份文件。 “哦,我知道了。” 听完彼得诺夫的详细解释后,方圆合上了笔记本,抬手伸了个懒腰站了起来。 “姑爷,您要休息吗?” 彼得诺夫犹豫了下,才低声说:“如果您需要的话,我一个电话,就能让那个金发美女再回来的。” “真得?” 方姑爷眼睛一亮。 彼得诺夫赶紧点头:“真得。” “还是算了吧。” 方圆却又接着冷笑:“哼哼,老彼,你以为我没看出,你这是在替小姐考验我啊?我要是真跟那女人上了床,小姐铁定看到我们的现场直播,你也能拿到一笔不菲的奖金了!” 彼得诺夫立即喊起了撞天屈:“姑爷,我冤枉啊,我可不敢这样陷害您!小姐,更没有这意思,请您相信我,我敢对上帝发誓!” “哈,哈哈,逗你玩儿呢,姑爷我岂是那种没素质的人?” 方姑爷哈哈大笑着,抬手拍了拍彼得诺夫的肩膀,抬脚走向门口。 彼得诺夫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连忙很狗腿的跟了上去:“姑爷,您这是要去哪儿?” “去外面随便逛逛,看看能不能发现让我心动的美女。” 方圆说:“你们就不要跟着我了,那样会让我不爽的。” 彼得诺夫胆子再大,也不敢让方姑爷不爽的。 话说,方姑爷现在可是整个西伯集团的大恩人--人家,竟然把西伯小公主给整的怀孕了,还是个双胞胎! 嚓,这功夫厉害吧? 如果小姐没怀孕,老爷就会愁死。 老爷愁死了后,小姐就会伤心。 小姐伤心后,心情就会不好,就会做梦也想怀孕,就会四处找男人,从而出现‘君王不早朝’的现象,无心打理集团业务,导致集团迅速垮台,最终影响到靠集团吃饭的广大员工,让他们成为苦比的失业人员。 但方姑爷的‘壮举’,却避免了这一系列惨事的发生。 随着西伯小公主即将孕育出下一代,西伯集团就像早上的太阳那样,生机勃勃。 没有谁不喜欢在生机勃勃的企业内工作的--所以追根刨底,方姑爷就成了十数万西伯集团员工的大恩人说法,可不是空穴来风的。 只是彼得诺夫有些不解,抬手挠着自己后脑勺,喃喃的说:“外面的美女,会有我花百万美金找来的小姨子有滋味吗?哦,或许真有,可问题是……” 自言自语的说到这儿时,彼得诺夫忽然想到,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忘记告诉方姑爷了:据线人的可靠消息,明晚铁山帝国总部大楼内,将举办一场盛大的新闻发布会,说是要向同行宣布一个大消息。 彼得诺夫当然很清楚,铁山帝国要宣布的这个重大消息,就是西伯集团跟丹麦的草签协议,要让所有同行,一起鄙视破坏国际大豆市场价格的俄国佬。 为能打脸打的更狠一些,铁山帝国除了邀请国际同行、当地政府政要、多家媒体之外,还会邀请数位当红影星前来助阵。 这是一场盛宴,只属于铁山帝国。 西伯集团,在这场盛宴中,只能扮演一个备受谴责的苦比佬。 “唉,算了,反正姑爷跑来纽约,也只是履行他姑爷的责任跟义务,来走个过场罢了,他还真以为偷到那份文件,会比让小姐怀孕还简单啊,差不多后天就能打道回府了,何必着急跟他说这些事?” 摸着自己的腮帮子,彼得诺夫苦笑了声时,手机响了起来。 看到来电显示后,彼得诺夫眼珠子登时一亮,赶紧快步走到窗前,接通了电话:“小姨子,咳,我跟你说,我们的客人不想对不起他妻子,所以才拒绝了你。不过,你要是空虚的话,我倒是有时间。” 方圆也很有时间。 坐了那么久的飞机,昨晚还又折腾那么晚,到现在他还精神百倍的,信步走在大街上,不断对那些各种肤色美女评头论足,很专家的样子。 没谁愿意打理个边走路还边喃喃自语的家伙,就连铁山帝国总部大楼门前的保安,在轻飘飘的看了他一眼后,就状态威严的抬手,指着远处示意他去那边画圈圈. 方圆很乖,就按照保安的意思,走到对面小公园的长椅上,翘起二郎腿昂首看着大楼,嘴里哼着他酷爱的《卡秋莎》小调。 77层的大楼,真得好高。 而且还是四周全是玻璃幕墙,这给攀登造成了一定的难度。 当然了,方圆才不会傻到从外面爬上去--要是一个不小心摔下来,那岂不是害的卡秋莎成了小寡妇。 哦,哥们真要摔死了,尘世间不止一个卡秋莎成为小寡妇,貌似华夏还有个叫水暗影的--现在她应该当小寡妇当腻歪了吧,差不多会给老子戴绿帽子了。 想到自己在华夏的那个‘小寡妇’的后,方圆心中就叹了口气:唉,都怪我昨晚就知道那个啥了,也没想到问问卡秋莎,我那个华夏老婆,还有那啥的夏小韵啊、林舞儿的长啥样子。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哥们长的这样玉树临风的,老婆长的应该也差不了哪儿去吧,能有卡秋莎一半漂亮,也就行了。 最好是,能跟这娘们一样……咦,这不是楚楠楠吗? 方先生思绪天马行空的乱想时,就看到一个身穿蓝色衣裙的美女,快步从前面不远处的人行道上走过,后面还跟着个男人。 无意中被他发现的美女,正是靠一部《光速杀手》而名扬国际的新星(飒爽派,因为楠楠姐实在称不上婉约派)楚楠楠。 方圆能认识楚楠楠,可不是因为俩人早就认识、并深情拥抱过,而是因为他在俄罗斯闲的无聊看电影时,从枪战电影中认识她的。 尽管楠楠姐在电影中,也总是跟脑残的海方特战队员那样,双手抱着个重机枪,就能一扫一大片--可方圆觉得,他不能用评论男人的词语,来要求一个美女。 尤其这个美女,还是他的同胞。 就看在同胞好不容易成名的份上,方圆觉得也得睁只眼闭只眼的支持她。 为此,还特意让身边那些侍女,都花钱订阅了《光速杀手》。 尽管楚楠楠还远远称不上方姑爷的偶像,不过能在异国他乡看到她,还是本能的有种亲近感。 尤其是看到她背后,紧跟着个哈巴狗似的死来外后。 其实那个死老外,方圆也认识(当然也是从电影内认识的了),正是跟楚楠楠演对手戏的男主欧特,一个相当有魅力的死老外。 不过欧特再有魅力,方圆也不能眼睁睁看着他在光天化日之下,就欺负自己的同胞。 当然是欺负了,你没看到他紧追几步,伸手要扯楠楠姐、被用力打开手后,还恬不知耻的继续去拉她? “特么的,真以为我们华夏人好欺负啊。” 尽管也听说过,欧特跟楚楠楠好像早就拍拖了,不过方圆才不管这些,低低骂了一句后,马上就站起来快步追了过去。 “商,你听我说!” 欧特可不知道,他已经被一个猛人给锁定了,依旧疾走两步,去拉扯楚楠楠的胳膊。 “滚开!我不想听你说什么!” 楚楠楠再次头也不回的,用力打开欧特的手,半转身走进了小公园内。 相比起在唐王干警察时那会儿,楚楠楠的形象气质,就算没起到卡秋莎那样天翻地覆的变化,可也有了一定的改变。 尤其是气场,举手投足间,尽显国际影星大腕才有的高傲。 也比以前懂得化妆了,啥眼影啊、鼻影的不在话下,脚踏着红色绑带细高跟皮凉鞋,十个脚趾头上都涂着妖蓝色的指甲油,为她特有的飒爽英姿中,平添些许迷人的野性魅力。 “商,你先别发脾气,听我跟你说完好不好?” 欧特一路紧追不舍的,跟随楚楠楠来到了小公园伸出的竹林前。 “好,你说,你给我说!” 忽地一声,楚楠楠猛地转身时,用力咬着嘴唇,死死盯着欧特的双眸中,已经有明显的水雾浮上。 欧特不敢跟这双眸子对视,下意识的低下头,拿出香烟,递了一根过去:“先抽颗眼,冷静一下。” 楚楠楠倒是没有拒绝,接过香烟叼在了嘴上,从口袋里拿出火机,动作娴熟的点燃。 尼古丁,可能真有镇定的作用。 狠狠吸了几口烟后,楚楠楠变得冷静了很多:“欧特,我先问问你,我是不是你唯一的女朋友?” 第587章 :你终究不是他那样的人 楚楠楠刚来到《光速杀手》剧组时,就把欧特给迷住了。 相比起那些热情奔放的欧美影星来说,从小生长于华夏的楚楠楠,不但有着东方美女的传统美,更有着欧美影星缺少的内涵野性。 所谓的内涵野性,就是她的野是发自骨子里的,才不像那些动不动就露个点来博取别人眼球的欧美美女--用欧特的话来说就是:上帝把楠楠姐派到了他身边。 可不敢浪费上帝他老人家的好意,欧特马上就对她展开了狂热的追求,无论是从工作,还是生活中,都给予了她极大的帮助。 很可惜的是,那时候的楠楠姐,一颗芳心早就被某个渣男拿走了,不管欧特再怎么献殷勤,他都无法打动她。 要说欧特的毅力还是很让人佩服的,尽管楚楠楠一再跟他说,姐们已经有相好的男人了,你还是哪儿凉快哪儿呆着去吧,他还是不遗余力的狂追滥打。 那段时间,楚楠楠被他缠的不厌其烦,但看在他的追求方式还算光明磊落的份上,也不好太对他扳着个脸的,只得跟他说:你追我也行,只要你能打败我的男朋友,让他从此后远离我,我就答应你。 欧特狂喜--这孩子却不知道,他被楠楠姐给耍了。 她觉得,就算欧特貌似很能打,但相比起她的小方来说,绝对差了不止一条街,真要向他挑战,绝对会被揍的爹妈认不出来。 整天叨叨着要跟小方决斗的欧特,终于等来了机会--去年趁着剧组放假,楚楠楠回家探亲的机会,跟脚狗一样的跑去了华夏,一路上都在发誓,他会一个左勾拳,一个右勾拳的,让某人跪地求饶,恭贺他赢得美人归。 那一次,上帝再次垂青了欧特,给了他不战而胜的好运。 满心欢喜要给小方一个惊喜的楠楠姐,回到方家打开客厅的照明后,就看到了异常肮脏的一幕:她的心上人,正在跟她闺蜜的老娘,在那儿鏖战不休。 楚楠楠傻了,呆了,崩溃了,疯狂了,绝望了。 总之,是各种难受,以至于后来被半小时差点干掉都记不起来了,只知道在欧特的照顾下,迷迷糊糊的回到了剧组。 从那之后,楚楠楠就像再次彻底变了一个人:只要不拍戏,就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装修女,很快就憔悴的让导演也不满意了。 说实在的,就在楚楠楠迎来她人生中第二个低谷时,还真多亏了欧特,想方设法的开导她、让她开心,带她出去兜风啥的。 正所谓人非草木,孰能无情? 欧特不遗余力的进攻,终于打动了楚楠楠的芳心,在一个夕阳如金的傍晚,她答应了做他女朋友。 不过楚楠楠也有言在先:答应给你做女朋友可以,但必须得是唯一的,如果哪一天要是知道你在外面背着我玩小三小四的游戏,咱们就白白了吧。 爱死了楠楠姐的欧特,自然是狂喜着连连点头,好像小鸡啄米似的。 只是让他有些郁闷的是:楠楠姐虽然正式答应了他,可到现在为止,他除了能牵牵她的小手外,别说是抱着上炕了,就是亲个小嘴儿都不行。 欧特很明白,楚楠楠这么古板,还是因为没有完全信任他。 说白了,就是还没有彻底的爱上她,要想抱得美人归,必须还得努力。 但就在欧特先生百般努力时,命运又给他开了个大大的玩笑:剧组幕后大老板,竟然在前天通知楚楠楠,让她明晚参加一场名流宴会,陪一个叫马修的老头子。 人家说的很含蓄,很客气,其实就是把楚楠楠当做了一个为达到某种目的的筹码,让她陪马修睡一晚。 相当然的,俩人在得到通知后都异常愤怒。 要不是欧特拦住,性格火爆的楠楠姐,铁定会拿着刀子去找某老板,二话不说的給他来个透心凉:尼玛,真以为姐姐我是那种‘富贵能淫’的女星呢,我就是不当演员了,也不能去干这种事儿! 楚楠楠的反应,早就在某老板的意料之中。 人家才懒得跟她面对面的谈条件,只是派了个律师,拿出签约合同指着其中一条给她看:自签约之日起,她有责任也有义务,听从剧组安排,包括私生活。 那时候,律师是这样解释的:我们一旦把你培养成国际巨星,肯定得付出相当大的代价,为了能获得更大的收获,你必须得懂得在私生活上检点一些,千万别闹出什么绯闻,来破坏公司全力为你打造的正面形象。 对这一条,楚楠楠当然不会拒绝。 本来嘛,楠楠姐就是很正派的女子,才不会因为自己地位提高了,有钱了,就去包少爷来潇洒呢。 只是她做梦也没想到,就在她万般愤怒的拒绝时,律师却又这样跟她解释那一条了:为了投资方的利益,让你去陪马修先生睡觉,也是私生活,你必须得听从安排。 哦,不听啊? 那好,我们都是文明人,现在是个法制社会,那就按照合同上来办吧。 你不听剧组的安排,那就是违约,我们有权把你告上法庭,让你拿巨额赔偿。 所谓的巨额赔偿,别说是对楚楠楠了,就算对任何人都是个天文数字。 她不但得把这一年多的所得都拿出来,还得再去夜总会干八百年的出台小姐,外带不能休息的,才能还清。 楚楠楠傻了。 她的男朋友欧特也傻了。 再然后,剧组就有人找到欧特,让他去劝说楚楠楠:嗨,不就是陪个老头子睡一觉嘛,反正女人本来就是陪男人睡觉的,只要你们不说,我们不说,有谁知道啊? 事后,你继续当你的明星,挣你的美金,来享受这个花花世界,我们也能给大老板交差,岂不是两全其美的事儿? 为了把楚楠楠逼到绝境,人家也把欧特利用上了:不答应,马上开拍的《光速杀手》之五,就再也不是欧特的男主了。 不但如此,还会对他进行至少长达三年的雪藏、封杀。 别看欧特他们在荧屏上,总是一副大杀四方的好汉形象,其实他们在幕后大老板眼里,就是随意被摆弄的橡皮泥,想怎么玩儿,就怎么玩儿。 就像绵羊最怕的就是没有草吃那样,欧特最怕的就是被封杀,雪藏了。 为了自己的幸福生活,他在痛苦了整整一个晚上后,才选择了屈服,开始劝说楚楠楠:唉,你就从了这苦比的现实吧。 要不然咋办? 楚楠楠也知道,他们两个都已经走投无路了,傀儡般的任由人家摆弄,就是唯一的结果了。 只是她不甘心,真得不甘心! 她来拍电影是为了啥? 是为了改变生活,享受新的人生,却不是被当做一个道具,来陪一个不认识的老头子睡觉的。 这次屈服了,那么下次呢? 有了第一次--以后,再有这样的私生活安排,她就无法拒绝了。 那不是她想要的生活,她圆死,也要反抗。 她希望,欧特能够全力支持她,所以才在狠狠吸了几口烟后,问出了那个问题。 “商,你当然是我唯一的女朋友了!” 欧特不知道楚楠楠为什么要问这个问题,只是抬手发誓:“我敢向上帝保证,在我追求你的这一年多来,除了你之外,我从没有跟其他任何女人来往过!” “我相信你没有骗我。” 楚楠楠又接连吸了几口烟,就把烟头摔在地上,细高跟捆绑皮鞋在上面狠狠碾压了几下,认真的说:“那,你甘心眼睁睁看着,你从没有碰过的我,却被一个我们都不认识的老头子压在身下?” “不甘心!” 欧特眼角猛地抽了几下,涩声问道:“可我们,又有什么办法?” “有一个办法。” 楚楠楠冷冷的说:“就是看你,敢不敢跟我去做了。” “什么办法?” 欧特在问出这家伙时,忽然有了种强烈的不好预感。 “去死。” 果然,楚楠楠那张惹人的小嘴里,吐出了这两个冷冰冰的字眼。 “什么!?” 欧特的脸色,攸地苍白。 楚楠楠的俏脸上,却攸地浮上病态的嫣红,大声道:“我就算是死,也不会陪那个马修睡觉的!我更知道,如果我不去死,就算到死也赔不完违约金。既然左右都是个死,那我为什么不用死,来向这不公抗争呢?” 楚楠楠决定了:她要从铁山帝国总部大楼跳楼自杀,以这种无奈的方式,来抗争无法抗争的命运,让世界人民来谴责某些拿着女星不当人的渣渣! “欧特。” 楚楠楠越说越激动,抬手抓住欧特的左手,嘎声说:“你曾经不止一次的跟我说过,我们无法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愿同年同月同太阳死--我很喜欢你这样说。现在,机会来了。我发誓,等我们死后再投胎转世后,我就会给你生生世世的做老婆。” “你愿不愿意?” 楚楠楠看着发呆的欧特,用力晃了晃他的手:“你说话呀,愿不愿意!” “你、你疯了。” 欧特喃喃说出这三个字后,忽然猛地挣开她的手,低吼道:“我不愿意!我承认,是你迷倒了我,我才疯狂的追求你。我追求你,是因为想跟我所爱的女孩子,永远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却不是陪你去死!” 抬手抓住楚楠楠的肩膀,欧特继续吼道:“商,不就是陪人睡觉吗?我不在乎,反正你也不会因此就少了一块肉,对不对?何必,非得以死来抗争呢!” 楚楠楠脸上的病态嫣红,攸地消退,目光呆滞的看着欧特,就像不认识他那样。 呆愣很久后,她才苦涩的笑了下,挣开他的手,喃喃的道:“可我--在乎。” “我们,无法反抗的!” 欧特很清楚,今天必须得说服楚楠楠,要不然以后都别想再过当前的好日子。 楚楠楠看着他的眼神,更加的黯淡:“我现在才知道,你永远都不会成为他那样的人。” 第588章 :你从阴间来的吗? “他是谁?” 当心灰意冷下的楚楠楠说出这句话后,欧特本能的脱口问道。 楚楠楠没说话,只是傻傻的盯着他过了片刻,忽然笑了。 午后的阳光洒在她的侧脸上,让她看起来是那样的美丽,且又神圣不可侵犯。 不知道为什么,欧特不敢跟这样一张脸,一双满含着讥讽的眸子对视,赶紧挪开目光,腮帮子猛地鼓了几下,再次嘎声问道:“他,是谁?” 不等楚楠楠回答,欧特猛地醒悟过来,霍然抬头看着她:“你说的那个他,就是你的前男友,方圆吗?” “是,就是我的前男友方圆。” 楚楠楠此时的脸色,变得无比平静,就像她说话的声音:“或许,他从来没有把我当做他的女朋友。可在我心里,他就是我的男朋友。” 欧特艰难的咽了口吐沫,双手紧攥,却没有说话。 本来,对于心高气傲的欧特来说,听自己所爱的女孩子,说他不如她的前男友后,肯定会觉得这是对他的奇耻大辱,继而愤怒。 可现在他却没理由愤怒:一个男人,不管是任何原因,在苦劝自己心爱的女孩子,去陪一个不认识的老头子睡觉后,都已经算不上男人了。 不是男人的男人,有什么脸去愤怒? 只是他不心甘,再次咽了口吐沫,才哑声说:“商,可你知道吗?就算换成是他,遇到当前这种情况后,他也唯有屈服的。” “他会屈服?咯,咯咯!” 楚楠楠忽然就咯咯娇笑起来,抬手捂住嘴,笑得那叫一个花枝乱颤,却有泪水哗哗的淌下,声音无比清脆的说:“你根本不懂那个混蛋。我敢说,如果他还在我身边,是我的正牌男朋友的话,如果有人跟我说,让我去陪一个老头子睡觉,我才不会当回事呢!” “为什么,为什么不当回事?” 欧特傻了般的问道。 “因为无需我说什么,做什么,他都会帮我搞定,让那些打我主意的人,后悔产生这么愚蠢的念头。” 楚楠楠笑容蓦然收起,抬手狠狠擦了把泪水,大声说出的话中,带着连她自己都没意识到的骄傲。 但接着,她的这份骄傲,就变成了无比的痛苦:“可惜,我不是他的女朋友--他圆可去睡一个比他大好多岁的女人,都不要我。” 欧特呆了下,接着又说:“更可惜的是,他已经死了。无论他在你心里有多么厉害,他都已经是个死人了,再也无法帮你。” “对,你说的不错,无论那个混蛋有多么的厉害,他都是个死人了。死人,是从来不管活人事的。” 楚楠楠木然的点了点头,转身就走:“所以,我才希望去死……欧特,你说我要是死了,他在看到我后,会不会很奇怪的问我,不好好当我的大明星,干嘛要去哪儿呢?” 欧特也像魔障了那样,跟了上去:“差不多,会问吧?” “那,我该怎么说?” “你就实话实说好了。” “嗯,可那混蛋啊--他才不会可怜我,心疼我,只会幸灾乐祸的讽刺我。” 楚楠楠呵呵笑了下,轻声说:“我跟你说啊,别看你把我当做宝那样,其实我在那个混蛋眼里,连他身边那条狗子都比不上的。人家要是敢踢他那条狗子一脚,他就能跟人拼命。人家要是欺负我,呵呵,他只会在旁边看戏的。” “那,你还想去死吗?” 欧特赶紧抓住机会问道。 “去啊。” “他会笑话你的。” “哼哼,他敢笑话我,我就打掉他满嘴的牙!” “你--” 欧特忽然发现,他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欧特,你回去吧。我知道,你这样做也是被迫的,你也没办法。因为,你终究不是那个混蛋,谁敢欺负他的人,他就挽袖子揍人,才不管后果怎么样。” 楚楠楠停住脚步,头也不回的说:“哦,对了,谢谢你在这一年多来的关心。如果真有来生的话,我希望--我们从没有认识过。” “商!” 欧特无比的痛苦,抬手抓住楚楠楠的肩膀,正要再做最后一次努力时,就听人在背后说:“我真纳闷,像你这种极力去劝自己女人陪人睡觉的男人,咋就还有脸活着。” “谁?” 欧特猛地回头,俊朗的脸儿攸地狰狞起来。 楚楠楠可以用这种话来打击他,但别人--剧组幕后大老板也可以,但别人休想,真以为欧特帅哥,是那种好欺负的男人啊? 话说那身踺子肉,可不是用来让女人痴迷的,还是揍人的最大依仗。 “谁--” 几乎是跟欧特同一时间,问出这个字的楚楠楠,却像被雷劈了一下那样,所有的神经绷紧,所有的细胞,就欢快的呐喊起来:是他,是他是他就是他! 他,来了。 有人说,尘世间有一种声音,能让你到死也无法忘记。 那就是母亲的声音。 不过,当母亲搬着个小马扎,领着你儿子去外面晒太阳后,你就只记得一个声音了:初恋的声音。 方圆,就是楚楠楠的初恋。 别看她在提起他、想到他时,都会因为他的肮脏、卑鄙无牙而恨的牙根痒,可毫无疑问的是:不管她嫁给谁,又是跟谁幸福的白头到老,临闭眼撒手人寰的那一刻,也不会忘记他的声音。 他,不是死了吗? 怎么会来这儿了? 难道,老天爷可怜我,才特意派他来阳间,带我去他那个世界? 全身都在发颤的楚楠楠,极其艰难的转过身时,就看到一个家伙,正一拳狠狠揍在欧特的脸上。 那么强壮的欧特哦,满身都是坟起的腱子肉,好像砍上一刀,也能把刀刃崩个豁子似的欧特哦,现在却像稻草人那样,被人一拳打飞了出去,足足四五米。 女人都是善变的。 唉--上帝在心里叹了口气:要不然,刚才还想哄着人家欧特跟她同年同月同太阳死的楠楠姐,为啥在他被某渣男一拳打出去后,却看都没看他? 只是呆呆望着方圆,神游天外,不知今夕是何年。 “我们--以前认识吗?” 一拳把那个健将打昏过去后,方圆这样问傻了的楚楠楠。 驴哥可以作证,圆哥的听觉灵敏度,比它老人家都变态,实在没理由听不到刚才欧特跟楠楠姐所说的那些话。 以为死老外要欺负同胞的方圆,尾随来到小公园深处后,本想立即出手教训一下欧特来着,结果才发现人家是恋人。 恋人嘛,别说是吵架后拉拉扯扯了,就算滚在草地上做运动,方先生也觉得他没权利管--最多,也就是躲在旁边偷听一下、 毕竟明星的私生活,总能惹人感兴趣不是? 不偷听还好,方圆听着听着,就听到了他的名字。 天底下,那么多叫方圆的,所以方先生真不敢确定,商大明星所说的那个渣男,就会是他方姑爷。 但有差不多应该是。 因为人家也说了,渣男方圆早就死了。 方姑爷,岂不是也是从鬼门关前爬回来的吗? 只是,卡秋莎可没跟他说过,在他以往的生活中,会认识商大明星的。 所以他才在一拳打昏不男人的男人后,用求证的眼神看着楚楠楠,问出了那句话。 果然是你。 你没有死。 真好。 可你特么的怎么就没死呢? 要不然,死人是无法装傻卖呆的,问我认不认识你! 脑子里乱成一大团的楚楠楠,呆望着方圆过了足足三分钟,都没有说话。 “咳,那个啥,看来是我想错了,我们根本不认识。商小姐,非常抱歉我打了你的男朋友。可是我觉得他该揍,咋就把你往外推呢,真是不懂得珍惜。” 方圆被楚楠楠痴呆的目光,看的有些发毛,讪笑着抬手挠了挠后脑勺,转身就走时,还没有忘记劝她:“我觉得吧,你男朋友说的也没错。不就是陪个老头子睡一觉吗,反正也少不了啥--” “闭嘴。” 楚楠楠终于说话了。 “我偏不闭嘴。” 方先生有些不爽了。 “你过来。” 楚楠楠抬手,冲他勾了勾葱白般的小手指。 “当我啥人呢,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少爷?” 方圆皱眉,更加不满。 “三百块。” “啥?” “三百块,你过来。” “五百。” “好,成交。” 楚楠楠说着,马上就兜里掏出一张面额五百的钞票,递了过去。 方圆扫了眼那张钞票,又看向了楚楠楠的脸,眼角微微跳动了几下。 他忽然有了种无比奇怪的感觉:他跟楚楠楠刚才的这番对话,绝对是下意识发挥出来的,把自己塑造成了一个‘见钱眼开’的货色。 西伯小公主的丈夫,会是一个为了五百块就弯腰的家伙? 当然不是! 可又为啥,刚才跟她这番对话,是那么的流利,并且无比的享受着呢? 方圆犹豫了下,才走了过去,接过了那张钞票,举起来对向太阳时,就听楚楠楠冷哼一声说:“哼,是真钞,我会骗你?” “这可没法说,世风不古啊,越是漂亮的女人,就越会骗人。” 灵魂深处那扇玄黑色的大门,忽然间就敞开了一道缝,有类似万古幽魂的飘渺声音,从里面穿了出来,带着要冲出来的急不可耐,咣咣的撞着大门,让方圆脑子无比的疼痛,赶紧狠狠咬了下舌头。 舌尖上的剧痛,就像一座土山那样,忽地就飞到了那扇大门前,把那道缝隙,给堵了个严严实实。 欲裂的头疼消失。 却留下了真切的似曾相识,让他清晰的意识到:原来,我跟她果然是认识的,而且以前也打闹惯了,用这种不要脸的方式。 方圆因为头疼而咬舌尖的动作,才没有逃过楚楠楠的慧眼。 装,你特么的就跟姑奶奶装! 心中冷笑一声后,楚楠楠才发现她现在的心情,竟然是从没有过的平静--就像死狗那样躺在旁边的欧特,甜甜的睡着,很纯洁的样子。 “你是从阴间来的吗?” 楚楠楠歪着下巴,看着方圆问道:“什么时候回去?” 第589章 :开弓没有回头箭 “你这是在咒我死呢。” 方圆的脸色更加难看了。 毕竟没谁喜欢,听人说他是从阴间来的,又问他啥时候回去的。 但同时,他也更加确定了:我,以前的确认识楚楠楠! “哼哼,你本来就是个死人,不是吗?” 楚楠楠哼哼时,心中却涌起说不出的幸福感。 她觉得,这厮在装傻卖呆的不认识她,还又趁机讹诈了她五百美元,她该非常生气才对。 更何况,这个混蛋以前就做过对不起她的破事呢? 可实际上,她真有种从没有过的幸福感,就像眼看就要被漩涡漩进海底的人,被人救上了船,而且这个人恰好是她最在乎的家伙。 从这一刻起,她不再在意他对不起她的那些事,只想享受有他出现的生活。 楚楠楠以为,她在讽刺他就是个死人时,方圆肯定会像以往那样,火冒三丈的叫嚷着回骂,说她才是死人,全家都是死人呢! 方圆却在腮帮子鼓了鼓后,颓然一声长叹:“唉,是,你说的不错,我本来就是个死人。” 在当世最先进的医疗器械检测下,都没有任何生命迹象的人,能不是个死人吗? 至于死人是怎么让西伯小公主怀孕的,这事儿还得去问老天爷。 方圆懒得去问,主要是不知道除了‘升天’这条路之外,还有哪条路可以去他家。 楚楠楠双手抱着膀子,又问道:“你不认识我了?” “嗯,失忆了。” 这句话,绝对是方圆认识楚楠楠以来,最认真说出的一句话。 “失忆了” 楚楠楠黛眉微微一挑,挑起一丝邪魅:“你真失忆了?” “拿着失忆开玩笑很好玩吗?” 方圆反问。 楚楠楠向前走了一步,问道:“那,你想不想知道失忆前的那些事?” “你知道!?” 方圆眼睛一亮,语气很急迫。 卡秋莎在跟他坦白后,除了跟他说过夏小韵、水暗影等人,还有一些大事件外,别的就不怎么清楚了。 可就算他知道了那些人,那些事,却依旧没有任何印象,所以就无比迫切的希望,能知道自己更多的以前,希望能找回失去的记忆。 现在,他遇到了一个能知道他以前的人,当然得听她仔细聊聊了。 楚楠楠却慢悠悠的说:“呵呵,我当然知道。可问题是,我可不会随便跟你说出来的。嗯,最起码,不能无偿说出来。” “你想要什么?” 方圆看着楚楠楠,有了种她开始磨刀准备狠狠宰他的直觉。 “我想要什么?” 楚楠楠呵呵轻笑着,围着方圆毛驴拉磨那样的转了起来:“你说呢?” 方圆真的很讨厌她这种磨磨唧唧的行为,却又不敢乱发脾气,只能跟着她转,把刚收下的钞票递了过去:“这是你刚给我的。” “太少了.” 楚楠楠看都没看一眼,淡淡说道:“五百块,就想让我告诉你那些以前?呵呵,你还是继续做梦吧。” “那你想要多少?” 方圆想了想,才说:“你开个价--但也别狮子大张口了。” 楚楠楠嘴角邪魅的笑容更浓。 就在方圆觉得她笑容无比阴森,预感到某种不好时,就听她轻飘飘的说:“我只要你。” “啥?” 方圆愣了下,眨巴了下眼睛问道。 “我说,我只要你的人。” 楚楠楠总算停止了转动,却依旧双手抱着膀子,看着他认真的说。 “要我的人?” 方圆笑了,轻声问道:“你确定?” “非常确定。” “你觉得,我会答应吗?” “你肯定不会。” “为啥?” “因为你是个混蛋。” “你错了。” “我怎么就错了?” “混蛋之所以称为混蛋,就是他才不会拒绝你这种大美女呢。” 方圆伸出舌尖在嘴唇上舔了舔,做出了无比荡漾的表情:“美女,你不会打算在这儿让我要了你吧?” “当然不会。” 楚楠楠严肃的说:“话说,我可是个非常正经的女人,怎么可能会在公主场合,跟一个男人恩爱呢?” “好,这句话说得好。” 方圆翘起右手大拇指,问道:“那你说,咱们去哪儿?” “那边有个酒店。” 楚楠楠转身,看向左后方:“看到了没?” “布谷鸟连锁酒店?” 方圆笑了:“好啊,那就去。不过,开、房的钱你得出。” “当然是姐姐出,毕竟是我要你,又不是让你要我。” 楚楠楠冷哼一声,抬脚就走。 方圆却说:“等等。” “怎么,不装了?” 楚楠楠回头,看着方圆,无声的冷笑时,还外带咬牙切齿的:我特么的都快要被人逼的去跳楼了,你还跟我玩失忆,混蛋! 方圆正色解释道:“我可没装傻卖呆,我是真失忆了。为了找回丢掉的记忆,我圆愿付出包括我身体在内的所有代价。当然,只针对你这样的大美女。” 楚楠楠咬了下嘴唇,冷冷的问道:“那你还啰嗦什么?” “他咋办?” 方圆指着躺在地上甜甜睡着的欧特:“你这男朋友虽说不像个男人,可也不能让他睡在这儿吧?” 楚楠楠撇了撇嘴角,淡淡的说:“就让他睡在这儿吧。他肯定觉得这地方,要比酒店里的床还要舒服的。” 女人,就是一种睁着大眼说瞎话的生灵。 小公园内冰凉的地上,哪有布谷鸟连锁酒店的炕舒服? 尤其还有个国际美女影星陪着时,方圆更是这样认为了。 “来吧。” 楚楠楠伸手拉住方圆的手,缓缓后仰躺在了炕上。 方圆挣开了她的手。 楚楠楠冷笑:“小子,你特么的不装失忆了?” “我没装,得让我说多少遍,你才能相信?” 方圆有些苦恼的说。 “那你还啰嗦什么?只要你从了我,我就马上跟你说出你的以前!” 楚楠楠说出这句话时,忽而升起了一股子很爽的罪恶感:看,明明是我要被这混蛋上,却非得说是我要了他,楠楠姐的脸皮,委实够厚的了啊。 “我就是想问问,你真得这样做,才肯告诉我那些?” “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 楚楠楠的回答,斩钉截铁。 “那好吧--你,不脱衣服?” “女人穿着裙子,跟不穿衣服,还有什么区别吗?” “有,最起码裙子下面还有碍事的东西。” “那你把那碍事的东西揪下来,不就得了?” “你自己来吧。” “你来。” “我害羞。” “我害臊。” 楚楠楠故作贞节烈女的说出这三个字后,抬手就要把方圆推开,然后扑到他身上,给予他连撕带咬的暴风雨般的惩罚,再哭着骂他什么时候,才能不这样欺负她了,才能体会到她当前无助的绝望。 只是她刚抬起手,就觉得腿子一紧。 “啊!” 她下意识的轻叫一声,刚要蜷缩起腿子时,就看到一个熟悉的黑蕾小裤裤,被方圆随手扔了出去。 对自己能够这么快的就能解除女人最后的武装,方先生还是很有几分自豪的。 看着楚楠楠攸地血红的脸儿,方圆格格怪笑道:“最后一次机会--我实在不想占你的便宜。” “龟孙子,你要是不把姑奶奶上了,你就是个龟孙子!” 楠楠姐怒了。 是真怒了。 她有百分之一万的把握,肯定方圆就是在跟她玩! 别看他挥手间,就把那条质量上佳的小黑蕾给扯烂了,也开始解他的裤腰带,可他仅仅是摆出一副恶狼嘴脸来吓唬她罢了、 特么的,真以为楠楠姐会被吓倒啊? 以前,姐姐光光的躺在炕上任由你欺负时,你也不是很没种的躲在墙角睡了一宿,屁都没放一个么? 自以为很有信心的楠楠姐,却不知道现在的方圆,已经不再是以前的方圆了。 话说以前方圆不敢动她--她知道圆哥忍得多苦吗? 要不是担心她会被花小妖那小妖精干掉,别说楠楠姐主动钻他被窝了,只要她稍稍散发出一点点雌性荷尔蒙的味道,方圆也会化身看到肉骨头的毛驴那样,张牙舞爪淫笑着扑上去的。 失忆,真好。 最起码不会有这样那样的顾忌,完全可以由着美女的意思,做男人最喜欢做到事儿--才不愿意当龟孙子的方圆笑了。 “来呀,你特么的来呀,真以为露出个恶心的东西,就能把我吓倒啊?” 楚楠楠根本不敢看某渣男的武器,只是异常嚣张的叫嚣着,满脸都是看不起他的鄙夷神色。 但很快,这丝鄙夷,就被剧痛所代替了:“啊!!” 那个混蛋,真的敢来! 楚楠楠疼得惨叫一声时,脑子里攸地空白,全身的神经、肌肉都绷紧,睁大的眼眸中,却全是说不出的不信,还有惊惧。 方圆问:“后悔了?” “后,后悔了。” 楚楠楠傻了般的点头。 “可晚了--开弓没有回头箭的。” 方圆有些遗憾的笑了笑,轻声说:“以后啊,千万不要激怒男人把你上了。在这种事上,不管女人再强势,最后吃亏的都是她。” “我知道了,知道了……” 楚楠楠喃喃的说着,闭上了眼。 她终于相信,方圆不是在骗她了。 他是真得失忆了。 而且更像他所说的那样,为了找回失去的记忆,他圆愿付出任何代价。 只是他这次付出的代价,貌似也太轻松了些。 就像本善有及,纽约山口组织的四号杀手,压根没费了多大的力气,就打听到了老大要杀的目标,大半个小时前,就跟一个美女进了这个房间内。 虽说当前正是光天化日之下的,可一对年轻男女跑来酒店开房,还能做啥慈善事业不成? 铁铁的,在做那种大家很舒服的破事而已! 当本善有及慢慢推开门板时,嘴角就浮上了一丝阴狠、得意的笑意。 就算是聋子,也能从房间内传来的女人叫喊声中,断定他们激战正酣。 这时候,恰好是杀人的最好机会。 如果那个女人长的还不错,本善有及不介意在把她也干掉之前,顺势享受一下男人最爱的快乐。 他慢慢推开了门。 一扇死亡之门。 第590章 :人生自古谁无死 所有情窦初开的花季少女,都会偷偷幻想跟她第一次有关的事。 她生命中的白马王子会是谁。 他们会怎么样的相爱着。 最最重要的是,当她被男人,从女孩子变成女人的过程,是否够浪漫! 一点都不浪漫! 甚至,还特别的让她愤怒:这,就是被我幻想过无数次的第一次? 就这样,稀里糊涂的交给了这个家伙,好像游戏般的,从女孩子变成了女人。 我一直以为他故意拿捏出色狼的嘴脸,跟我开玩笑好不好? 谁知道这混蛋是来玩真的啊。 混蛋,混蛋,该死的混蛋,我要杀了你! 等脑子一片空白的楚楠楠,终于从愤怒、疼痛中清醒过来时,才惊恐的发现:她的身子,早就在那个混蛋的征伐下,彻底的放松了,才不管她的灵魂有多么的不甘,只是促使她发出本能的欢愉叫声,尽情享受从没有过的飞翔感。 她觉得受到了羞辱。 从没有过的羞辱。 她要杀了他。 用--什么方式好呢? 掐死他,还是咬死他? 貌似,都特么的不怎么管用啊,越掐越咬,这混蛋就越来劲,她就越没力气,可偏偏那嘹亮的叫声,让她恨不得自己掐死自己:咱,还能不能要点脸啊? 靠,算了,都这时候了,还提什么要脸不要脸。 就当是被狗咬了一口吧,只是这小狗看起来很顺眼--最起码,比那个不认识的老东西马修,要顺眼许多。 再说了,姐姐成了他的女人后,不管他再怎么混账,可也得帮我对付马修了吧? 昂,就是这样。 反正已经成为现实了,再也回不到从前,为啥不好好享受当前,非得整些不开心的事,来折磨自己呢? 这小子,啥时候身上带了这么一把长刀啊,寒光闪闪的老吓人了。 咦,慢来,慢来,房间里啥时候出现了个黑西装? 脸上还带着狰狞的笑容,整的跟野兽似的,手里也拿着一把刀。 那把刀虽说没有方圆的长,可也足够把人给刺个透心凉了。 啊,他是来杀我们的! 媚眼如丝又哭又笑的楚楠楠,看到本善有及先生狞笑着举起刀子、而方圆毫不知情只在那儿吭哧吭哧后,猛地打了个冷颤,尖声叫道:“方圆,背后有人!” 极端惊恐下,楚楠楠的这声尖叫,叫的足够响,却不够及时。 因为在她叫声刚出口时,本善有及的短刀,已经对着方圆的后心,狠狠刺了下来。 完了! 随着一道电闪般的刀光一闪而过,有鲜红的血花攸地溅起,让楚楠楠全身的神经都在瞬间绷断,再也无法动一下,却有个恶魔在她心里狂笑着,咆哮:方圆死了,你也会死! 死就死,那又怎么样? 反正我早就打算要死的,能够在死之前,尝尝男人的滋味成为一个真正的女人,也算老天爷待我不薄了。 “呵呵,人生自古……谁无死?” 刀光闪过血光迸溅后,楚楠楠全身心再次放松了下来,甚至还能笑着,念出一句千古绝句,来为自己这辈子苦比的命运送行。 一个声音在她耳边响起:“能不能跟刚才那样,别死人般的动也不动?” “啊?啊!” 楚楠楠呆滞的眼眸,被这声音跟惊的转动了下后,才重新拥有了聚焦功能,然后就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带着些许不满的神色。 吓,这、这不是方圆吗!? 楚楠楠猛地醒悟了过来,霍然抬起头来时,就看到一具无头尸体,躺在方圆背后的地上,还不断哆嗦着,好像在向上帝抗议:谁家男人,在跟女人恩爱时,手边还放着一把刀啊,草! 方圆杀了他,就在他举刀刺下来的瞬间,用那把长刀,一刀就削掉了他的脑袋。 呆呆望着那具无头尸体,楚楠楠终于明白了过来,随即就重新仰面躺了下来,开心的大叫道:“小子,无论你今天想玩什么花样,姐姐都随你了!” 方圆喜欢这样的楚楠楠。 生龙活虎好像小母兽那样,浑身充斥着让人吃惊的活力,竟然一次次的发动反击--幸好方先生可不是一般人,总能在她疯狂反扑时,给予她最最沉重的打击,让她哭着求饶。 就像不管你多么留恋某一刻,那一刻也会随着时间逐渐远去那样,再大的狂风暴雨,也有停歇的时候。 静。 非常的静。 甚至连呼吸声都听不到,却能嗅到空气中,依旧弥漫着浓浓的血腥气息。 说实在的,要不是地上还躺着个没了脑袋的死人,楠楠姐真想就这样睡过去,最好是永远不再醒来。 她太累了,却又无比的充实,不管是身体还是精神上。 方圆也不喜欢守着个死人,就总是趴在女人身上当死狗,叹了口气后抬起头,看着女人如丝的媚眼,问道:“现在,你该跟我说说我的以前了吧?” 就像梦呓那样,楚楠楠喃喃的反问道:“我如果不说呢,你是不是也要拿刀砍掉我的脑袋?” 方圆认真的想了想,才说:“不会,但我会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滚蛋,姐姐现在就是这样了啊。” 楚楠楠抬手,轻轻抽了他嘴巴一下,才说:“可守着个死人,我不想说话。” “那你想去哪儿?” “去河边吧,距离这儿不是太远。” “好,那就去。” “等等。” “咋。” “这个死人怎么办?” “哪有死人?” “你眼瞎了啊?” 这五个字,仿佛还在楚楠楠舌尖上打转,就看到大股大股的浓烟,从见证了她第一次的那个房间窗户内,冒了出来。 不管是方圆,还是楚楠楠,都有本事让房间内的防火警报、自动灭火装置失效。 等浓烟冒出窗口时,房间内已经变成了火海的世界。 杀人、放火这俩词语,从来都是最亲密的兄弟。 不过方圆才没有为给酒店造成损失而愧疚--在本善有及能顺利开门走进他们房间,免费看到一场好戏、却得用生命来当门票的那一刻起,布谷鸟酒店就注定要付出惨重的代价了。 叮铃铃--方圆很有礼貌的给楚楠楠打开出租车车门时,她的手机响了起来。 “是欧特的。” 故意用发丝遮住半边脸(怕被粉丝们认出来)的新晋娘们,看了眼来电显示后,举起手机问道:“我接不接?” “这可是你的权力。” 方圆关门坐在了她身边。 楚楠楠不再说什么,直接关机后,就对司机说了个地名。 从河面上吹来的风,总能吹散人们心中的某些闷气,让人精神一振。 用河水洗了把脸后,楚楠楠看向了方圆。 那家伙就坐在一块石头上,静静的看着她。 那把骇人的长刀,就藏在他左袖内,也不怕被割伤。 “你不洗洗?” 楚楠楠看向了他的裤脚,说:“你刚才那一刀是很利索,可裤脚上还是溅上了鲜血,一点也不好闻。” 方圆没说啥,倒是很乖巧的走到她身边坐在岸上,屈膝脱下了左脚鞋子--露出了缠在脚腕上的那圈红布。 “包的什么?” 楚楠楠随口问道。 方圆犹豫了下,才说:“是一个脚链。” “脚链?” 楚楠楠愣了下:“你一个大男人家的,怎么会戴脚链呢?” “这得问你了。” “问我?” “嗯,就是问你。” 方圆说:“有人跟我说,这串脚链是我母亲,给我留下的护身符,所以我必须得戴着--你以前不是就跟我很熟吗,那你肯定知道这串脚链的事了。” “我看看呢。” 楚楠楠说着,伸手解开了缠在他脚腕上的红布,看着那两个小银铃,黛眉微微皱起,做出回忆状。 方圆没打搅她,点上了一颗烟。 等他喷出一口烟雾后,楚楠楠才摇了摇头:“我对这脚链,没什么印象。” “真没印象?” “没有。” 楚楠楠肯定的说:“最起码,我还在华夏时,就没看你戴过这玩意。” “那你的意思是说,这可能不是我母亲留给我的了?” “我也无法肯定啊,我只能确定你以前没戴过脚链。” 楚楠楠看着他,幽幽叹了口气,淡淡的说:“你以前对我来说,就是个谜;现在,你仍然是个谜。” “我也是这样觉得。好了,脚链也不是啥重要的事,以后会知道的。现在,我只想听你跟我说我的以前。” 方圆不再关心脚链的事,把脚伸进了水里,随意的踢踏着。 楚楠楠却说:“你得先跟我说说,你这段时间死哪儿去了。” “你先说。” “你先说。” “你先--好吧,我先说。” 看在刚要了人家第一次的份上,方圆觉得他得男人一些,就把他醒来后,就跟卡秋莎生活在一起,到他为什么要来这儿的全过程,简单说了一遍。 “没、没撒谎?” 楚楠楠说话时的语气中,全是满满的苦涩。 其实,她当然能看出方圆没有撒谎。 一般来说,要想知道自己过去的失忆者,是不能欺骗知情者的。 楚楠楠很清楚这个道理,所以才觉得嘴里发苦:他原来已经是西伯集团的东床快婿了。那么--我该怎么办? 方圆摇了摇头。 “好吧,那我就相信你所说的这些。” 楚楠楠重重吸了下鼻子,抬手拢了拢垂在脸上的发丝,看向了河对岸。 方圆知道她心情不咋样,也没催促她赶紧说她的以前。 可是,楚楠楠始终都没说话,就傻愣愣的望着对岸,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方圆实在忍不住了,就问:“该你说了。” “我要是不说呢?” 楚楠楠淡淡的回答。 “啥?” 方圆愣住。 “我要是不说,你是不是就会用你那把长刀,把我的脑袋砍下来?” 楚楠楠这才侧脸看着他,神色认真的问道。 方圆腮帮子鼓了几下。 他能看出,这娘们真要食言了。 她欺骗了他,骗他上了她后,就翻脸不认账了。 方圆盯着楚楠楠的眼神,越来越冷。 后者毫不退缩,跟他勇敢的对峙着,默不作声。 很久后,他才慢慢抽、出了昆仑陌刀。 第591章 :方圆动手了 “这把刀名叫昆仑,削铁如泥。” 方圆低头看着陌刀,左手几根手指在刀锋上擦拭着,眼神温柔的,就像不久前看着楚楠楠那样。 “我、我知道。” 楚楠楠艰难的咽了口吐沫,喃喃的说:“我亲眼看到你用、用它砍下了那个人的脑袋。你是不是,也要用它来砍下我的脑袋?如果我拒绝告诉你以前那些事情--”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眼前寒芒一闪,那把散发着凛然杀意的长刀,就已经搁在了她修长白嫩的脖颈上。 让她全身神经猛地绷紧,下意识停止了腰板,昂起了下巴,屏住了呼吸,眼神中更是蓦然浮上恐惧的神色。 方圆出现之前,楚楠楠就决定以死,来抗争这不公的命运。 她觉得她才不怕死,尤其是从一个女青年变成女人后,最后的夙愿都得偿了,貌似实在没啥好遗憾的了,死不就是以后不再喘气、不再吃饭、不再大声的笑,更不用为某些烦心事伤心的哭了吗? 有时候,死亡不但不可怕,反而充满了诱惑,代表着解脱。 方圆长刀搁在她脖子上之前,楠楠姐还是这样想的。 可当她感受到那萧杀冰冷的刀锋后,从没有过的恐惧,却像恶魔那样,一下子抓紧了她的心脏,使她丰满窈窕的身子,情不自禁的颤抖了起来。 骤缩的眼眸一转,看向了方圆。 方圆脸色木然,眼神却带着绝情的冷漠,就像他现在的声音:“我数三下,算是给你最后一次机会。说出来,我帮你解决你当前最大的困难,以后继续当你的明星。如果不说出来呢--人活着,总归是要死的,不是吗?” 楚楠楠很想点头说是。 可绷紧的神经,夺走了她点头,说话的本能,只能让她那双眸子中,出现了太多的痛苦:这就是我朝思暮想的男人吗?就为了想知道他的以前,竟然拿刀来逼迫我,全然忘记了我们刚才的有多么的恩爱! 无比的心痛,让楚楠楠觉得方圆是那么的陌生。 她多么希望,方圆还是以前那个不要脸的混蛋,尽管口口声声说他才不管她的死活,可肯定会在她最危险的时候出现,替她轻易解决危险,还会借机讽刺她,吃她的豆腐占她的便宜。 他变了。 变得很陌生,再也不是以前的方圆了。 呵呵,人活在尘世间,又有谁总是一成不变的呢? 就像我,在拍电影后,不是也有了质的变化吗? 楚楠楠悲哀的想到这儿时,就听方圆低声说出了最后一个数字:“三。” 在她本能的胡思乱想时,方圆开始读数了。 他在吐出最后一个数字时,握刀的右手手背上,青筋蓦然崩起,一种让楚楠楠从没有感受到过的杀气,仿佛在电光火石之间就充斥了整个世界,掐住了她游离不定的灵魂,让她凄声叫道:我说! 我说,还不行吗? 在死亡的威胁下,楚楠楠以为她张嘴喊出了这句话。 她却没有听到自己的声音--从没有过的恐惧,让她的声带丧失了本能:她的大脑明明下达了要投降的指令,可声带却没有执行。 绝对是在她猛地醒悟的同时,脖子一疼。 有鲜血,顺着雪亮的刀锋,缓缓淌了下来。 在阳光下,那一缕好像蛇儿般的血丝,是那样的妖艳,悲哀。 方圆动手了。 他真动手了! 就因为楚楠楠没有告诉他的以前,丝毫不顾他们不久前还恩爱的情分,更没有看出她是多么的想投降,就悍然动手,用锋利异常的陌刀,割开了她的脖子。 一点也不疼。 可能是刀子太快了吧? 或者是因为刀锋太冷,冻僵了痛感神经,所以她才感觉不到丝毫的疼痛,最多只能确定方圆动手割开了她的脖子。 新鲜的鲜血,针尖一般的刺进楚楠楠的视线中时,她所有的神经攸地松弛下来,所有的恐惧都灰飞烟灭,所有的痛苦,都化成了一抹银铃般的笑声,使她的声带恢复了正常,声音无比的流畅,就像脚下向前流动的河水:“咯,咯咯,方圆,你真杀了我。好,好,很好。” “好,很好。” 夏小韵看完计划书后,接连赞叹了两声后,才抬头看向了张良华:“张副总,一切都按照你制订的计划来进行。我相信,只要我们能踏踏实实的干下去,总有一天神通快递会成为国际上最出色的物流公司。” 受到夏总的大力表扬后,张良华才没有出现受宠若惊的模样,最多也就是浮上该有的小兴奋,点头说道:“得到夏总您的支持,那么我们国际物流方面,就能放开手脚大干下去了。” “嗯,等你们取得更大的成绩,我会召开全体员工大会,亲自为你们颁奖的。” 夏小韵放下那份计划书,端起咖啡杯轻抿了一口,才说:“张副总,你现在可谓是神通快递的中流砥柱了,平时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身体,要懂得提拔、赏识那些有能力的人,让他们发挥出更大的作用,莫要像诸葛孔明那样,事必躬亲。” 张良华淡然一笑,回答说:“我明白的,多谢夏总关心。” “我看,女子会所那方面的工作,就交给罗小玉来负责吧。” 夏小韵看似很随意的话锋一转,提到了女子会所。 唐王霓裳女子会所,是帝皇集团跟神通快递在唐王地区,联手创建的第一家女子会所。 会所的选址、装修、开业以及所有业务,都是由张良华一力负责的。 就像当初韩斌主持国际物流分部工作那样,女子会所可谓是张良华在神通快递的大本营了。 韩斌因以权谋私而落马后,张良华接替了他在神通快递内的所有工作,从物流集团的第三副总,一跃成为仅次于夏小韵的二号实权人物--可谓是官运亨通了。 那次事件中,罗小玉也受到了韩斌的牵连,被夏小韵降职,接替了张良华原本的第三副总负责的后勤工作。 但也仅仅是后勤工作,原本该属于张良华负责的女子会所工作,却仍旧被他抓在手中。 可现在,夏小韵却看似很随意的,以关心张副总身体健康为由,让他把女子会所那一块,交给罗小玉来负责--这,就是摆明了要分他的权力了。 别看罗小玉被降职了,她却是夏小韵一手提拔上来的嫡系心腹。 夏小韵在提出这个建议后,就端起杯子继续喝咖啡,仿佛就是随口一说那样。 张良华却知道,夏总正用眼角余光,观察他的反应。 很坦然的笑了下,张良华回答说:“夏总,稍后我就向罗副总交替女子会所那边的业务。” 夏小韵笑了,很欣慰的样子,抬头看着他:“张副总,我可不是忌惮你功高震主,这才要分你的权力,希望你别误会我的意思。” “夏总,我才没有误会您的意思。” 张良华点了下头,又提议道:“夏总,要不这样吧,您打电话请罗副总过来?” “不用这么着急吧?呵呵。” 很虚伪的笑了下,夏小韵回头看了眼站在旁边的漠北北。 一身精干黑色职业套裙、半高跟小皮鞋的漠北北,马上会意,哒哒的走过来拿起桌子上的话筒,拨了个号后低声说了句什么。 “张副总,你请坐。” 夏小韵这才好像发现张良华一直站着那样,抬手做了个请的手势,又吩咐漠北北:“小北,给张副总泡茶。嗯,就用一号茶罐吧。” 夏大老板办公室内的柜子里,放着几种咖啡、茶叶。 有人来老板办公室后,用什么样的茶叶招待,就代表着夏老板对他的看重等级了。 像一号茶罐里装着的,据说是极品大红袍。 至于是不是极品大红袍,这个才不重要。 重要的是,夏小韵让漠北北给张良华泡一号茶罐的茶叶,就表明了她对他的态度。 话说,以往张良华来汇报工作时,夏总可都是让漠北北給他泡二号茶罐的茶叶的。 “谢谢莫秘书。” 坐在沙发上的张良华,接过漠北北递过来的茶杯道谢时,有人敲响了房门。 就坐在门口后面沙发上的劳拉,马上就站起来打开了门。 脸儿明显有些憔悴了的罗小玉,对给她开门的劳拉点头致谢后,又看了眼张良华,这才快步走到夏小韵的办公桌前,双手放在小腹前,微微弯腰轻声问道:“夏总,您找我。” “罗副总,这些天在新的工作岗位上,还算舒心吧?” 夏小韵关心的问道。 “还、还行吧。” 罗小玉眼角余光,再次扫了那边的张良华一眼后,才轻声说道:“可能是因为刚接手张副总的工作,得需要一段适应时间,来理清头绪。” 端起茶杯刚要喝茶的张良华,眉梢微微挑了下,就恢复了正常。 夏小韵的黛眉,也稍稍皱了下,淡淡的说道:“那你得抓紧了,现在公司就像一条顺流而下的帆船,说是日行千里可能虚了些。但毫无疑问,当下正是发展速度更快的时候,作为一名高层管理者,你必须得尽快适应这个节奏,以免给整艘船拖后腿。” 按说,夏总在说出这番话后,罗小玉肯定会诚惶诚恐的连声说好,甚至得举手发誓,说她绝不会让夏总失望云云才对。 可现在她却抬头看了眼夏小韵,嘴巴动了动,又低下了头。 夏小韵看着她的眼神,一下子变冷了。 却没有说话,只是端起了咖啡杯。 办公室内的气氛,随着罗小玉这个不正常的反应,一下子凝重了起来。 夏总没说话,那是因为她是老板,得让罗小玉这个嫡系心腹,主动说出要说的话,她再做出正确的反应。 沉默了足有半分钟后,罗小玉才重新抬起头,看着夏小韵轻声说:“夏总,对不起,我让您失望了。” 夏小韵放下杯子,依旧没说话。 “我想,辞职。” 罗小玉垂下眼帘,低低的声音说道。 第592章 :夏小韵的领导艺术 古代的君王,不管有多么器重某个大臣,都不会把所有权力都交给他,反而会故意提拔他的对立敌人,来分他的权力。 这是一种领导艺术。 避免一家独大,尾大不掉,用重臣的对立人,来制衡他。 有时候,平衡才是最重要的,才是最符合领导利益的,哪怕在玩平衡的过程中,会因为尔虞我诈、勾心斗角而浪费一些好机会,也得这样做。 夏小韵当前就在玩平衡:她想用罗小玉,来牵制地位越来越高的张良华。 张良华是干将,罗小玉却是她的心腹。 只要他们相互‘敌视’,继而暗中争斗,那么夏小韵才能安心的坐在老板椅上,潇洒自在的看那云卷云舒,花开花谢,不用担心会出现被人架空的局面。 凭良心说,夏小韵这样看重罗小玉,绝对是她的上辈子才修来的福气:她以前只是圆耀酒店的一名礼仪小姐,现在却被夏大老板视为左右手,这不但是福气,更是荣耀。 可谁能想到,就在罗小玉该感激涕零的,对夏老板誓死效忠时,她却说--她要辞职。 原本神色淡然的夏小韵,双眸猛地眯了起来。 刚退到旁边的漠北北,也惊讶的抬头看向了她。 劳拉倒是没什么明显反应,倒是张良华的腮帮子,明显鼓了一下。 在场的众人,谁也没想到罗小玉竟然要辞职,在夏总最看好她的时候。 她在说出那四个字后,轻轻吐出了一口气,再次低下了头。 看得出,她早就想跟夏小韵提出要辞职了,只是一直没敢说。 现在终于说出来后,她就有了无比的轻松。 夏小韵定定的看着她,片刻后才语气平静的问道:“你辞职,是不是因为韩斌的离去?还是--因为我把你降职了?” “不是因为降职。” 罗小玉摇了摇头,语气真挚的说道:“夏总,您对我有提拔之恩。正因为您,我的命运才有了质的改变。所以别说您只是降了我的职务,就算您让我当一名普通员工,我也依旧会感激您,专心工作的了。” “呵呵,那就是因为韩斌的离开了。” 听她只解释后一个问题后,夏小韵笑了。 罗小玉倒没有否认:“夏总,相信您也听说过了,我跟韩斌是男女朋友的关系。今天,我不想再为他辩解,他是不是无辜的了。我只是觉得,他既然为公司带来了较大的损失,就该付出该付出的代价--” 夏小韵打断了她的话,一针见血的问道:“就因为你们是恋人关系,现在他走了,所以你也不会留下。” 罗小玉没回答,可就算傻子也能看出,她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才要辞职的。 “夫妻同体、同进共退,呵呵,真感人。” 夏小韵晒笑了一声,再也不看她,抬手挥了挥:“你现在就可以去人事处,解除你的用工合同了。” “对不起,夏总,我让您失望了。” 罗小玉弯腰低头,给夏小韵深深鞠了一躬后,这才转身快步走出了办公室。 无比的心烦,让夏小韵再也无法保持淡定,端起杯子大大喝了一口后,就重重顿放在了桌子上,发出砰的一声响。 张良华从沙发上站了起来,低声说:“夏总,我先去忙了。” “嗯。” 夏小韵深吸了一口气,看着他说:“张副总,你先按照计划书上所说的去工作。至于女子会所的工作--我想,也不是唯有罗小玉才能担任。” “是。我随时都会做好交接准备的。” 张良华很聪明的这样说后,才离开了办公室。 尽管罗小玉的当面请辞,让夏小韵丢了个大人,可她还是没有忘记必须得分张良华的权力,免得他尾大不掉了。 这一点他很明白,也没任何权力保持不满。 不满的,只有夏小韵,等张良华关上房门后,她端起杯子,随时就狠狠砸在了地上。 啪的一声大响,精致的咖啡杯被摔了个粉碎,咖啡的苦香气息,迅速弥漫在了空气中。 “夏总,当心别气坏了身子。” 跟不善言辞的劳拉对望了一眼后,漠北北才低声劝道。 “我没事,摔个杯子心里就好受多--” 夏小韵冷笑着耸耸肩,说到这儿时忽然看向了她,眼神很古怪,好像今天才认识她那样。 漠北北被她看的心里发毛,下意识的后退两步,喃喃的问道:“夏、夏总,您有什么吩咐吗?” “我记得,你在上大学时,学的是企业管理吧?” 夏小韵答非所问。 “是,就是企业管理。” 漠北北低声回答。 夏小韵马上问道:“如果,我让你去主持霓裳女子会所工作,你有没有信心干好?” “啊……夏总,您、您让我去管理女子会所?” 漠北北愣了下,接着连连摇手:“我可做不来!夏总,您太高看我了,我不行--” 夏小韵打断了她的话:“有句话是这样说的,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你就不行,行也不行。你还没有去做,怎么就知道你不行呢?只要我看你行,你就会行。” “夏总,我真不行的!” 漠北北只是摇手拒绝,刚要再说什么,却听夏小韵低声说:“你,是方圆生前推荐到我身边的人。” 漠北北摇手的动作,一下子僵住了。 夏小韵垂下了长长的眼睫毛,说:“还有公关部的张欣,你们两个都算是他的人了(只是在工作上)。我现在除了信任你们之外,还能去信任谁?” 她的声音虽然低,却带着浓浓的苦涩:如果方圆在我身边的话,我又何必在意张良华的一家独大,何必面临‘无将可信’的地步? “夏总。” 漠北北沉默片刻,才轻咬了下嘴唇,抬头说道:“既然您这样看重我,那么我尽力不会让您失望。” “好。” 夏小韵吐了一口气,说:“我会给你一定的适应期限,让公关部的张欣,接替罗小玉离职后的工作,由她来带你管理女子会所那边,希望你能尽快的独当一面。罗小玉,她比你大不了多少的。” 如果不是公关部当前的工作,确实重要(神通快递正在疯狂扩张之间,正是公关部重交际花大展身手的时候),夏小韵肯定会把张欣,调整到女子会所那边。 依着那个娘们的泼辣、却又圆滑、出色的工作作风,肯定会比张良华还要适合女子会所那边的工作。 无人可用(没有能帮自己分忧解难的心腹)的夏小韵,被迫提拔漠北北后,让张欣帮衬着她,确实一招妙棋了。 尤其是把张欣提拔为兼管公关部的第三副总,更算是夏小韵的画龙点睛之笔。 要问神通快递集团内,谁最跟张良华不对眼? 除了欣姐之外,好像就是方死鬼了吧。 听说有张欣帮衬自己工作后,漠北北又有了几分信心:“请夏总放心,我会努力向张部长学习的。” “嗯。” 夏小韵想了想,才说:“不过,我想听你先说说,要先从哪方面展开工作--别怕说错,这也算是在考校你了。” 漠北北双手环抱在胸前,原地来回走动了几步,才说:“我觉得,会所当前最重要的工作,其实是保安工作。” 任何一家企业的安保工作,不能说可有可无,但绝对算不上是最重要的工作。 但对霓裳女子会所来说,安保工作却是至关重要的:能够有资格出入会所的女会员,绝对是非富即贵,像什么官太太啊,老板夫人等等。 这些‘豪门贵妇’之所以甘心每年缴纳大笔的会员费,去会所休闲娱乐,那是因为她们觉得在那种地方,才能摘下‘贤妻良母’的面具,露出本性着实放松一下。 各种嘴脸--会所有必须为其保密的责任跟义务。 如果会所胆敢利用这些贵妇的真实嘴脸,来胁迫她们做某些事,她们也只能乖乖照办。 所以说,女子会所的保安工作,其实才是最被会员所重视的。 霓裳女子会所的成立,都是张良华一手抓(帝皇集团那边,只拿资金、传授运营经验来入股,至于怎么经营,完全是这边说了算的)的。 那么相当然的,会所最重要的安保工作方面,都是他提拔上来的嫡系心腹。 漠北北要想彻底打消张良华在女子会所的影响,从安保工作下手,无疑是最正确的了。 “不错。” 听漠北北这样回答后,夏小韵欣慰的笑了:“你,总算是没有让我失望。” 失望这个词语,都无法来描述楚楠楠此时的心情。 她觉得,就算她死了,也无法瞑目的。 又有几个女孩子,在被她所深爱的男人,拿刀子割断脖子后,能心甘情愿去死的? 她不但失望,还是绝望,更多的却是后悔。 她后悔在临死前,怎么就把清白的身子,交给这样一个不懂爱的混蛋--啊,不,混蛋用在他身上,都能亵渎了这个词。 他应该是个没有人性的畜生才对。 泪水顺着楠楠姐的脸颊,滚滚淌下,更是发出让杜鹃也泣血的鼻音:“多、多好啊,我会死在你手中,真好啊!方圆,我死,也不会放过你的!” 趁着还没气绝身亡,楚楠楠猛地咬牙,双手十指就像十把利剑那样,狠狠刺向那张可恶的脸。 哪怕是快要死了,她也得抓花这张脸! 最好,是能把那双带着笑意的眼珠子抠出来,填进嘴里咔吧咔吧的嚼着吃了。 很明显,方圆才不愿意被人抠出眼珠子来呢,所以在楚楠楠手指狠狠刺过来后,他就抬手抓住了她两只手的手腕,很无奈的叹了口气,问道:“唉,你都已经死了,按说就不能撒泼了才对。” “对尼玛个大头鬼,你这个畜生!” 楚楠楠嘶声叫着,挣扎着,跪坐起来歪着下巴张嘴,就像毛驴那样的咬向方圆的脖子。 方圆抬起左手,拇指食指伸进她嘴里,猛地一张撑住她腮帮子,似笑非笑的看着她问道:“你确定,你快要死了?” 第593章 :请给我一次犯贱的机会 脖子都被方圆拿刀子割断了的人,能不死吗? 楠楠姐可是亲眼看到自己的鲜血,顺着刀锋淌下来的,就像她此时满脸绝望的泪水那样,没有一点点的虚假。 可这个混蛋却问她:她确定自己快要死了? “你个畜--” 嘴巴被两根手指头撑住,骂人都很费力的楠楠姐,在骂出这三个字后,蓦然愣住:貌似,她没有死呢? 脖子被割断了的人,或许还能骂人,可绝不会骂的这样‘畅快’,更没力气变身为小母兽,扑上来连撕带咬的。 唯一的解释,就是楚楠楠的脖子,只是被某混蛋割破了。 但也仅仅是割破了一点皮,距离死亡还远着呢。 “你现在肝火太旺盛了,适当的放点血,对你的身体健康有好处。” 方圆说着,从楠楠姐长大的‘樱桃小口’内拿出手指,在衣服上擦了擦,好像人家嘴巴脏了他的手指头那样。 方圆这番话,可不是在胡说八道。 楚楠楠在接到剧组幕后大老板,指派她去陪个死老头子的通知后,肯定是异常愤怒,继而在挣扎无效后陷进了绝望,身体里积攒了太多的不甘怨气。 绝望的怨气,化为怒火,烘烤着她的肝脏。 怒伤身,这可是在书本的,略懂中医皮毛的方圆,只需从她眼眸中就能看出来。 用放血的方式,来释放她的怒火方式,虽说很愚蠢,也很吓人,不过却很管用。 更重要的是,方圆恰好可以借此机会,来威胁她说出那些事。 只是让他没想到的是,楠楠姐竟然比地下党还地下党,不但圆死不屈,还能对他又撕又咬,要抠出他眼珠子来。 碰到这么个不惧生死的刚烈小泼妇,方先生除了暗叹自己惹祸上身(既然要了人家,以后就不能不管她了,要不然还算男人吗)外,也没别的好办法了。 傻呆呆的楚楠楠,愣怔半晌后,才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脖子:嗯,虽说粘粘糊糊的,却没有被割断。 原来,这混蛋只是拿刀子吓唬她,才不敢真割了她呢。 靠,楠楠姐是被吓大的主? 真是瞎了你的狗眼! 你以为你拿把破刀,就能吓住我啊,有本事你真把姑奶奶给杀了,来,来,谁不杀,谁特么的是龟孙子! “别动,有蛇!” 就在楚楠楠双眸开始灌血,发出母兽的狠戾,把银牙咬得咯吱咯吱作响,准备掀起惊涛骇浪时,方圆脸色却猛地一变,指着她坐的那儿嘎声叫道。 十个女孩子里,有九个会怕蛇--剩下的那一个,却是在书本上看到毛毛虫后,也会被吓得面无人色。 尽管她们有时候动起来时,就跟蛇儿那样。 “啊!” 满腔怒火的楚楠楠,立即尖叫一声,用比眼镜蛇腾起时还要快的速度,猛地扑进了方圆怀中,闭上眼瑟瑟发抖:“蛇、蛇在哪儿?” 在怀里女人的后背上,轻轻拍打了几下后,方圆才茫然的问道:“哪有蛇?” 这个混蛋,又在骗我! 楚楠楠马上明白过来了,猛地抬头,双手掐住了他咽喉,桀桀笑着问道:“你想死,对不对?” 方圆认真的回答说:“死有什么好玩的?如果死了后去的那个世界内,能有你这么漂亮风骚的娘们,那么我会考虑一下。” 正所谓千穿万穿,马屁不穿--方先生轻飘飘的一句话,就化解了楚楠楠的满腔怒火,让她掐着他脖子的双手松开,咬着嘴唇的呆愣片刻,才抬手在他心口轻轻砸了一拳,声音中带着哭腔的说道:“我早晚,会被你给玩死的。” “那是最大的犯罪行为,我是绝不会犯的。” 方圆连忙说:“最多,我只想你能跟我说说,我的过去。” 用力吸了下鼻子,楠楠姐很软骨头的依偎在了他怀中,闭眼喃喃问道:“你真想听?” “做梦都想。” 方圆实话实说。 “那你就做梦吧。” 楚楠楠这样回答。 “天还早,不是做梦的时候。” 方圆抬头,看了眼已经西下的太阳,说道:“其实我很清楚,为啥在我告诉你我醒来后所发生的那一切后,你就不愿意跟我说--” 楚楠楠抬手,捂住了他的嘴巴,喃喃的说:“既然你知道,那就别说出来了。” “我必须得说。” 方圆脑袋后仰,躲开她的手:“卡秋莎都怀孕了--我还是要走。” 卡秋莎是怎么让‘身负重任’的方圆,陪了她两个多月的? 那是因为,她欺骗了方圆,没有告诉他真相。 卡秋莎的行为,提醒了楚楠楠:既然别人能骗你,那我为什么不能瞒着你? 是,就算我瞒着你,也无法像那个俄国女人那样,把你拴在身边长达两个多月,你肯定会返回华夏,寻找想知道的答案。 你既然在要了我后,还要走,去找你的水暗影,你的林舞儿,你的夏小韵--却唯独不要我,这么无情,那我凭什么要让你如意? 心中发苦的楚楠楠,觉得除了给这家伙在寻求真相之旅,給他平添尽可能的麻烦,就是对他的最大报复。 她会感到很高兴。 最起码,这一刻他是属于她的。 她能幸福的依偎在他怀中,惬意的叹了口气:“唉,你走你的,就算你真得死了,我也不会在意了。反正我现在心满意足了,也不在乎陪死老头子去睡觉了。以后啊,我就像别的大腕明星那样,过属于自己纸醉金迷的幸福生活了。” “你觉得我会愿意?” 方圆问道。 “你有什么资格,不愿意?” 楚楠楠睁开有些红肿的眼睛,问道。 “你已经是我--” 方圆话说到一半时,又闭上了嘴。 “呵呵,你是不是想跟我说,我已经是你的女人了,就不能再陪别的男人睡觉了?” 楚楠楠嗤笑一声,问道:“你有资格这样说吗?如果你能留下来,永远留在我身边,随便你说什么,我都会乖乖听你的。你敢答应吗?” “我不敢。” 方圆低声说。 楚楠楠的眼神变冷,淡淡的说:“那你就别跟我说那些让我恶心的话,更不要管我去陪别的男人睡觉。反正,你要了我,也是用强,更不是我心甘情愿的。别人,自然也能用任何手段,来得到我。” 说着,她叹了口气:“唉,谁让我长的这么迷人,却又没谁能真心呵护一辈子呢?” 方圆嘴角动了动,没说话。 楚楠楠忍不住的说:“你想吐,就吐出来,别憋着,那样会有损健康的。” “我们以前很熟悉,你早就对我有意思了。” 方圆说道。 “那又怎么样?” 楚楠楠无声的冷笑。 “我只是有些纳闷,我以前为啥没有对你动心。” 方圆又说。 “那是因为,你心里只有夏小韵。” 楚楠楠脱口说出这句话时,才意识到方圆这是在变着法的套问她,马上就冷笑道:“哼哼,劝你啊,别再用这么卑劣的手段,来套问我的话了。” “你真聪明。” 方圆伸手在她鼻子上刮了下,嘻嘻的笑着说:“跟我说说那个叫马修的老东西吧。” 楚楠楠眼睛一亮:“你真要管我的事?” “你已经是我的人了,这一点我无法否认。” 方圆说:“无论我们以前是啥关系,有没有爱过你,但现在我必须得做我该做的事。” “这可是你自己说的,我才没有求你帮我对付那个老东西。” 楚楠楠咯咯一笑,懒洋洋的说道。 “我知道,我是心甘情愿的。” “你这是在犯贱,就像我主动让你要了我那样。” “是,我是在犯贱,请你给我一次犯贱的机会吧。” 方圆有些头疼。 他隐隐觉出,这个表面大大咧咧的新晋娘们,以前貌似没有这么多心眼的。 他更有种本能的感觉:他的变化也很大。 貌似,他以前可不是看到个美女,就能很轻松跟人上炕的。 至于他本身怎么会发生这么大的变化,方圆实在想不出答案。 “你以前不是这样的,我以前,也不是这样的。我们,都变了。” 楚楠楠抬手,轻轻摸着方圆的脸颊,轻声说:“你变得越来越精明了,所以才不会放过送上门的便宜。可我却越变越傻了--难道说,胸大无脑这个词,就是专门为我准备的?” 其实,没有楠楠姐那样傲人的胸的马修,可能是因为年龄的缘故,导致脑干萎缩不够用的了,要不然他也不会放着那么多金发美女不要,偏偏挑中了这个亚洲女孩。 相比起年轻男人来说,今年已经快七十岁的马修,按说不该喜欢楚楠楠这种脾气暴躁的胭脂马才对,毕竟驯服烈马对于身体的要求,可是很高的。 他选中楚楠楠,有三个原因。 第一,就是听说这女孩子还是个处:并不是所有的外国人,都不在乎女孩子是不是处,马修就是一个处控。 第二,他想通过野性十足的楚楠楠身上,找到他当年叱咤风云的雄姿。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有人在发现他对楚楠楠有意思后,马上就表示愿意帮他实现这个愿望。 这个人姓花,来自英国,也是铁山帝国五大董事之一。 据说,这个姓花的年轻人,来自当世最古老的家族之一:早在八百年周朝时期,他的家族就存在了,说起来比孔家都古老多了。 至于花家有没有这么深厚的历史背景,他们又是何时去英国发展了等等--这些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花冷夕不但是花家在铁山帝国五大董事之一,也已经代替他那个号称金融奇才的小妹,成为了花家新一代的掌舵人。 其实,他那个叫花小妖的小妹,相比起楚楠楠来说,更胜一筹,尤其是那身材、皮肤,十七岁女孩子却有三十几岁少妇特有的成熟,才是最让我着迷的。 想到这儿时,坐在会议桌正中间位置的马修,用眼角余光看向了花冷夕。 戴着一副黑框眼镜的花冷夕,马上就查觉到了,冲他微笑着轻轻点了点头。 无比儒雅的绅士样子。 第594章 :死人是没威胁的 会议室内人不多。 除了端坐在会议桌前的五大董事外,就只有两个负责为他们端茶倒水的年轻女郎了。 这两个金发碧眸,身材火辣的美丽女郎,都是聋哑人。 要不然,她们也没资格能留在会议室内,听五大董事谈论这些最高机密了。 正在发言的是一个银发老者,比马修年龄还要大,戴着个老花镜读稿子时的语速,慢腾腾的,好像一口气上不来,随时都会挂了那样。 丰田秀敏非常讨厌这样的老头子:他们,除了倚老卖老外,经常做出一些混蛋决策外,还能有什么让人惊喜的建议? 不过就算她心里再讨厌这些人,表面却是很平静,认真听讲的样子。 银发老者,正在宣读他做出的计划书。 主要有两点:第一,围绕着今晚九点半正式召开的新闻发布会。 第二,则是预测即将备受打击的西伯集团,将会做出哪些垂死挣扎。 好不容易,他才说完他那些早该闭嘴的陈词滥调,丰田秀敏心中长长松了口气,端起杯子喝了口咖啡。 她刚放下杯子,旁边的花冷夕就从聋哑女郎手中,拿过水壶替她满上了。 “谢谢。” 丰田秀敏微微弯腰低头,鞠躬致谢。 “客气了,丰田君。” 花冷夕微微笑道:“为尊敬的女士服务,是我的荣幸。” 丰田秀敏也笑了下,没有再说什么,心中却对他很不齿:你没说错,像你这种刚一爬上台,就把你小妹捧起来的女星送给马修那个老混蛋的人,能够给我满茶倒水,确实你的荣幸。 五大董事中,丰田秀敏虽说是唯一的女性,不过她的情报来源,绝对是五个人中最及时、广泛的了。 她不但知道其他四个董事在集团内的一举一动,就连他们的私生活,也是了解的够透彻。 就拿花冷夕来说吧。 他虽然号称花家第三代男丁中的佼佼者,但比起他的小妹来说,却相形见拙了太多。 尽管没有参与花家培植下一代掌舵人的决策,丰田秀敏也能猜到:如果不是花家现代掌舵人年龄太大,随时都有挂了的危险,花小妖今年才十七岁,那么压根就没有花冷夕的任何事,她铁铁的就是花家第三代掌舵人了。 偶然的机会,丰田秀敏见识过花小妖一次。 仅仅一次,她就能从那个女孩子看似单纯的外表中,看出花小妖才是花家最难对付、或者说是最可怕的人。 相术发源于华夏,却没有被华夏人所垄断,丰田秀敏逝去的老师活着时,可是曾经请教过华夏潘龙语的。 没有谁喜欢跟一个心机极深的女孩子打交道,哪怕是盟友也不行。 更何况,她还没有长大成人呢,一旦成熟了,她将会变得更可怕。 所以,必须得在跟花小妖争夺花家新一代掌门人的明争暗斗中,帮花冷夕取胜--这是铁山帝国其他四大董事,共同的心愿,并在暗中给予了极大的帮助。 众志成城下,花冷夕终于在花家老掌舵者两个月前仙逝后,把花小妖踩在了脚下,成功上位。 花冷夕成为花家新掌舵者后,丰田秀敏还在心中大呼侥幸,但很快就发现了一个事实:花小妖,并没有在那场‘夺嫡’之战中,有太出色的表现。 就像,她才不在乎必须得成为花家的掌门人。 可是,难道她也不在乎,花冷夕在彻底掌权后,不但把她软禁了起来,还会想方设法的打击、瓦解她此前培育的‘嫡系’势利吗? 每当丰田秀敏想到这个问题时,都会不解。 不过她相信,花冷夕比她更清楚这个问题,所以最近才变本加厉了:在看出马修对花小妖捧红的楚楠楠有意思后,竟然主动把她双手供奉,来讨好了。 听说那个楚楠楠,以前跟方圆的关系不一般的。 只是后来因为受到刺激,才转而投入了欧特的怀抱。 唉,那个华夏女人的命,也真够苦的,先后爱上了两个男人,一个死了,一个却徒有硬朗的外表,不得不眼睁睁看着她被老马修抱在怀里,遭受凌辱。 绝对是出于大家都是女人的缘故,所以丰田秀敏想到楚楠楠时,才会暗中叹了口气。 但也仅仅是叹了口气罢了,她才不会为了一个戏子,就站出来主持公道,同时得罪马修,花冷夕呢。 下意识的摇了摇头后,丰田秀敏又想到了方圆:昨天在飞机上碰到的那个家伙,到底是不是真正的方圆呢? 很有几分相术的丰田秀敏,昨天可是好好给某人相了一面的。 结果没有让她惊讶,只有--茫然。 就是茫然:她忽然发现,以往帮她很多次的相术,竟然在方圆面前起不到丝毫作用,无论她怎么凝神努力,都无法看出他是个‘什么东西’。 说白了,就像她从来都不曾懂得相术那样。 就像身体再好的人,也会感冒发烧那样,丰田秀敏相人失灵后,也没太在意,最多也就是派人去试探一下,干掉他罢了。 丰田秀敏相信,她在纽约的属下,肯定会遵照她的命令去做,查到那个家伙,付诸行动--但到现在,她还没有得到任何消息。 可能是因为看她长途跋涉后有些累,手下才不敢拿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来打搅她休息吧? 或许,手下早就完成了任务,只是她没有问,他们就不说。 等散会后,再打个电话问问吧--丰田秀敏想到这儿时,就觉得放在桌子上右肘被人碰了下,下意识的抬头时,就看到马修正盯着她。 “董事长请你发言,补充一下布什先生的计划。” 悄悄碰了她胳膊一下的花冷夕,在旁边轻声提醒道。 丰田秀敏这才知道,自己刚才想那些事走神了,没听到马修在跟她说话。 冲花冷夕点头致谢后,丰田秀敏轻咳一声说道:“咳,我觉得布什先生的计划,很详细,考虑到了所有能发生的意外。” 戴着眼镜的布什先生,马上冲她友好的笑了笑。 回笑了下后,丰田秀敏才话锋一转:“不过,我还是有个问题,想请大家仔细考虑一下。那就是现在的西伯集团,绝不会束手待毙,他们绝对会竭力做出反扑的。” 马修花白的眉毛皱了下,才问道:“丰田小姐,以你的看法,西伯集团要反扑的话,会采取哪些行动?” “在今晚即将举办的酒会,随后的新闻发布会上搞破坏,才附和一般人的逻辑。” 丰田秀敏说道:“但在我看来,从来都以杀伐果敢而著称的波斯塔夫,是不屑用这种惯用方式的。他要么不做,要么做就做大的--让我们,再也不敢当众宣布那份草签协议。” 马修紧接着追问:“那,他所做的这个大的,又是哪方面呢?” “如果我是他的话。” 说到这儿,丰田秀敏犹豫了下,才抬头看着天花板,轻声说:“我会打那份报告的主意。” “藏在绝密档案室内的那份01号报告?” 布什先生满脸的皱纹,猛地一紧,就像快速枯萎的菊花那样。 不等丰田秀敏回答,这皱纹就攸地松开,发出了一声轻蔑的怪笑:“呵呵,丰田小姐,你可能把波斯塔夫想的太天真了。” 丰田秀敏没说话,端起了杯子。 她很明白,别看这老东西说波斯塔夫想的太天真,其实就是在讽刺她呢。 谁不知道铁山帝国的绝密档案室,是全世界最最保险的地方,从创建那天开始到现在,就从没有谁,能入侵档案室半步! 波斯塔夫唯有脑子进水了,才会想得到01号绝密文件呢。 看到丰田秀敏被自己驳的哑口无言后,布什先生的老脸上,闪过一抹得意时,却听花冷夕说:“我倒是觉得,丰田小姐的顾虑,并不是多余的。” 一直没说话的另外一名董事,这时候总算找到代表他存在的机会了:“花先生,你觉得能有人,悄无声息的入侵绝密档案室?” “也许真有这么一个人。” 花冷夕说到这儿时,看了眼抬头看向他的丰田秀敏,才说:“如果他能来的话,那么我们最好是加派所有能加派的警戒人员。” 马修沉声问道:“那个人,会是谁?” “他可能姓方,叫方圆。” 丰田秀敏把话接了过去。 “方圆?” 马修皱眉,摇头:“我没听说过这个名字,他是哪国人?” 丰田秀敏不答反问:“我想在座的各位,都该听说过盗圣白展堂吧?” “盗圣!” 马修那双混浊的老眼,猛地一亮,腮帮子突突的跳了起来。 他相信,在场的任何人,都没有谁比他更清楚盗圣多么可怕,可恶--八年前,他一副价值数千万美金的毕加索名画,就是被盗圣偷走的。 偷走他一副名画也还罢了,竟然还趁着他熟睡时,拿刀子剃光了他、他身上除了汗毛之外的所有毛发,更把那个被他欺负了的三线小明星的黑蕾,塞在了他嘴里。 奇耻大辱,绝对的奇耻大辱! 要不是因为盗圣根本无迹可寻,马修铁定会拿着两把菜刀,约他单挑! 就因为那次事件,马修身边的人,谁也不敢跟他提到盗圣的名字。 慢慢地,他也忘记了。 今天,丰田秀敏又提到了盗圣,就像打开了一扇闸门,羞辱的回忆,洪水般的从马修先生脑海中呼啸而过,裹杂着一万头草泥马。 丰田秀敏也知道马修这段屈辱的历史,所以看出他很有羞恼成怒的趋势后,连忙接着说:“不过,盗圣已经死了。死人,是对我们形不成任何威胁的。” “盗圣死了?” 马修又问。 “据说,他早在去年时,就死在了北朝。” 花冷夕把话接了过去,接着却又皱眉说道:“不过,我倒是觉得他没有这么容易死掉。” 丰田秀敏不爱听了,问道:“他死的,还很容易?” “我早就听人说过,他就算必须得死,也不会是这种死法的。” 花冷夕淡淡的回答。 第595章 :绝望的诅咒 “在某个现象,还没有震惊世界之前,方圆都不会死。” 花冷夕说道:“就算他把自己的脑袋割下来,也得重新活过来。” “呵,呵呵,我还是第一次听人这样说--” 丰田秀敏觉得花冷夕真是无聊透顶,冷笑一声刚说到这儿时却被他打断:“你第一次听说这样的话,那是因为有很多事,你根本不了解。” “我不了解?” 丰田秀敏脸上的笑容一收:“哦,花先生你很了解了。” 花冷夕没有回答她这个问题,只是侧脸看着她,问道:“丰田小姐,我相信你对我们花家的家族史应该非常了解了吧?” 丰田秀敏愣了下,接着摇头:“我为什么要对你们花家的家族史很了解?我自己的事儿还忙不过来,哪有心思去考虑别人家的事。” 对这女人言不由衷的回答,花冷夕根本不在意,只是说:“我们花家,早在数千年前的周朝,就已经存在于东方那块大方上了。东晋之前,我们是比孔家还要有影响力的大族。但后来,我们却从华夏消失了,远赴英伦,从此过着不为人知的隐居生活。” 铁山帝国的董事会,五名董事能够聚在一起开会,所讨论的话题,那绝对是值得当世任何一个国家,都必须得注意的事。 在这么重要的会议上,新晋董事花冷夕,却要畅谈他的家族史,这未免有些‘不干正事’的嫌疑。 布什先生花白的眉梢挑了下,刚要说什么时,却看到董事长马修,已经拿捏出一副洗耳恭听的模样后,就闭上了嘴。 就像没有看到有人不满自己在这儿胡扯那样,花冷夕端起杯子喝了口咖啡后,才继续说道:“也正是从那之后的一千多年中,我们花家的列代先祖,除了我爷爷之外,所有的男丁,都没有活过五十岁的--我想,这一点大家其实心里都很清楚的。” 听他说出这些后,本来有些不耐烦的布什,也来兴趣了。 人,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不管是年轻人还是老头子,都有着一份好奇心的。 当然了,能够吸引其他几位董事的好奇心,这个事儿必须相当的与众不同才行。 正如花冷夕刚才所说的那样,不只是丰田秀敏,在座的所有董事,都很清楚花家的家族史,知道这个隐藏在暗中的家族,才是华夏最古老的家族之一。 同样,他们也知道花家的男丁,除了前些天刚谢世的花家老人外,上千年来,从没有哪一个能活过五十岁。 所有男丁的‘夭折’过程,也都非常的稀奇古怪,有被鱼刺卡住咽喉而死的,有摔了一跤后,后脑勺恰好砸在倒立着的钉子上的-- 最让人感到无语的是,花冷夕爷爷的爷爷,是被一只蚊子叮了一口后,就全身浮肿死了。 而被那只蚊子咬过的其他人,却屁事也没有。 大家都知道这些,却不知道花家的男人为什么这么命苦。 真正的绅士,是从来不会打探别人悲痛隐私的。 不过既然花冷夕貌似要自己说出来,而且这个隐私貌似还跟某个人的生死有关,所以就连马修也忍不住的问道:“为什么会这样?” “花家,受到了诅咒。” 花冷夕淡淡的回答。 “花家受到了诅咒?” 马修等人愣了下,面面相觑,觉得花冷夕这个回答,简直是太扯淡了。 某个家庭接连发生不幸后,人们在提到他们时,就会说他们受到了诅咒--这是傻瓜也能有的反应,可却又是傻瓜也不会相信的。 就像人人都说天堂好,却没谁愿意去那儿那样,人人都说某某某受到了诅咒,才不会相信人家是真受到了诅咒。 丰田秀敏却没马修等人那样的不屑,认真的问道:“谁的诅咒?” “人的诅咒。” 花冷夕笑了笑,轻飘飘的回答。 “人的诅咒?” 丰田秀敏有种被耍了的感觉,脸色刷的就难看了好多:“什么人?” 花冷夕的回答,更加高深莫测:“真正的人。” “呵呵,花先生。” 布什先生实在忍不住了,呵呵笑着插嘴道:“开会的时间也不早了,我们还是谈论正事吧。” 这就是在明确告诉花冷夕:别在这儿闲扯淡了! 花冷夕却没有理睬他,抬头看着天花板,梦呓似的自顾自说道:“东晋之前,我们花家,还有华夏一些其他豪门大族,都是华夏的主宰者--可有一天,我们的先祖却忽然发现,尘世间多了一个他们自己。” “什么?” 丰田秀敏一呆:“什么叫多了一个他们自己?” “就是一个跟你一样的人。” 花冷夕的声音,飘来飘去的很不真实:“任何人在看到一个无论是身材相貌,举止谈吐,还是思想都跟自己完全相像的人,忽然间现在我们面前后,会有多么的恐怖,我想在座的各位应该能想象得出吧?” 一个身材相面、举止谈吐还有思想,都跟我完全一样的人,忽然出现在我面前? 有着丰富人生经历的马修等人,再次面面相觑的了一眼,都能从对方眼睛里,看出说不出的心悸:这得有多么的可怕? 他们更能明确感受到,花冷夕不是在扯淡,而是在讲述一件真事:花家的诅咒。 花冷夕说完这番话后,就疲惫的闭上了眼,不再说话了。 会议室内的气氛,忽然一下子凝重了起来,再也没有任何声音。 “咳。” 丰田秀敏用一声干咳,率先打破了死一般的沉寂,声音也有些沙哑的问道:“当这种诡异的事出现后,你们祖先们,肯定会很恐惧--恐惧,能表达出那种看到另一个自己的感觉吗?” “不能。” 花冷夕睁开眼后,眼里已经全是痛苦:“那是绝望。” 绝望,才是比恐惧更让人害怕的。 就像花冷夕一千多年前的那些列祖列宗。 他们发现这个世界上,忽然多了一个同样的自己后,要想做出击杀对方,确保自己才是‘真品’的利益时,却已经晚了。 因为等有人发现忽然多了一个自己后,他身边很多亲朋好友,都已经被忽然出现的他们的自己,给替代了。 他们的自己,杀了他们,代替他们来享受本该属于他们的幸福人生。 没有谁知道,这些他们的自己来自何方。 只知道他们要是不做出反击的话,最终都会被他们的自己所代替。 而他们本人,则会被他们的自己所杀死。 于是他们展开了大反扑--但因为实在无法分辨身边的亲人,还是不是本来的‘自己’,所以他们只能相互猜忌,在确保自己就是真正的自己时,相互残杀。 可别人,又怎么知道他们,才是他们本来的自己? “那段时间,绝对是华夏当世豪门大族在人类发展史上最最黑暗的日子。” 花冷夕轻轻叹了口气,脸上浮现痛苦之色:“就在人们为争夺生存权,跟另外一个自己拼死厮杀时,造成了整个国家的混乱,西北游牧民族趁机大举入侵。” 当时,主管华夏朝野的那些豪门世家,都在不断的自相残杀中,再也没有谁能组织汉人抗御胡人,这才造成了华夏历史上,最让中华民族心痛的五胡乱华。 抛除民族团结这一点先不谈,单说事实:五胡乱华时,汉人就像被肆意宰杀的牛羊,在短短数年内,就有90%的汉人,死在了胡人屠刀下。 那些野蛮的胡人,更是犯下了‘吃人、把汉人当做两脚羊’的滔天大罪。 据说,当鲜卑族撤退时,曾经掳获足足五万名汉族少女,押着回老巢。 一路上,那些少女被宰杀,充当军粮--当行至易水时,还有八千少女没有吃完,慕容鲜卑不耐烦下,就下令把这八千少女全部赶进了易水。 易水,为之断流。 当汉民族面临灭族望种时,有人登高振臂大呼,广发杀胡令,号召天下仅存的汉族男儿团结起来,站出来共抗强胡。 这个人,就是被奉为华夏第一勇士的冉闵大帝。 当汉民族面临来自异族的生死威胁时,那些跟他们自己相互厮杀的人们,终于醒悟了过来--无论他们哪一个才是真得,但都不想就这样死在异族屠刀下。 于是,他们‘尽释前嫌’,团结起来,跟随冉闵大帝转战中原,誓杀胡族。 不得不说,真正的汉民族,在任何时候都是世界上最强大的民族。 在冉闵大帝的号召下,汉家儿郎在短短数年内,就把入侵中原的胡人,给杀了个七七八八。 “直到我们的祖先跟随冉闵大帝,痛杀胡狗时才发现,本来承诺要跟他们一同抗胡的‘自己’,却已经携带他们的财产,家人,南下长江了--这就是史书上记载的衣冠南下。” 花冷夕说到这儿后,苦笑了下,才继续说:“当时征讨胡人的祖先们,随着冉闵大帝的被俘遇难后,死伤惨重,再也无力跟他们的自己争夺了。” 那时候,除了花家之外,绝大部分的豪门大族,都遭遇了这个比噩梦还要可怕的现实。 当时大家在响应杀胡令时,就有人提出:为确保汉人的血脉,必须得选出一些精英,远离这场战争,跟随那些不知道从哪儿来的人,一起南下,算是为各大豪门留下火种了。 尚未发现有自己出现的花家,很有幸的被选中了,没有参与那场战争。 但他们却没有南下--因为,他们也怕会遭遇其他豪门的噩梦,选择了西逃。 “因为我们花家的西逃,导致各大豪门南下的家人,全部被他们的自己所代替,备受其他豪门生存者的怨恨,也是很正常的了。” 花冷夕说到这儿后,端起杯子轻轻抿了一口时,就听丰田秀敏说:“如果我生活在那个时代,我也会怨恨你们的自私。” 不等花冷夕说什么,她接着又问:“这就是你们花家遭受诅咒的由来,对不对?” 第596章 :没有后代的豪门 在那段最最黑暗的日子里,那些在华夏有着数千年历史的豪门,在抵抗外来侵略时,把稳定后方的工作,交给了花家。 但花家却违背了当初的誓言,担心会被那些‘自己’所替代,没有南下,而是为保全自己的家族,选择了西逃。 得知花家背信弃义西逃后,那些豪门大族仅存的‘真人’,自然会无比的怨恨他,这才在神庙面前发毒誓诅咒他们--诅咒他们花家的男丁,都遭横死。 在那段黑暗日子里幸存下来的人们,当然不甘心就这样被替代,准备包扎好伤口后,继续跟那些自己战斗。 可他们,却遭到了他们‘自己’派来的武士捕杀。 那些‘自己’,要想完全替代他们,必须得把他们全部消灭,这也是很正常的行为了。 那些人被逼到山穷水尽的地步后,才终于找到了他们‘自己’来自哪里的答案。 “原来,那些自己,都是来古西域,也就是现在塔克拉玛干沙漠旁边的罗布泊下。” 花冷夕没有在意丰田秀敏的愤慨,依旧淡淡的说:“没有谁知道他们是一种什么样的生物,更不知道他们怎么可能会变成‘自己’,最多也就是确定他们来自某个邪恶的世界。” 只是他们发现的有些晚了。 等他们终于找到答案后,他们已经被他们的自己所派来的武士,包围在了那个神秘世界的出入口--要么去拼死战斗,要么就逃进那个世界。 在场的人,不但觉得花冷夕所说的这些异常匪夷所思,也都听入迷了。 要不然,最最不屑的布什先生,也不会在他稍稍停顿时,就着急的问道:“那是一个什么样的神秘世界?” “传说,那是一个只被笼罩着的世界,没有光,没有风,却能适合生命的生存,还有一些奇异的动植物在里面。” 花冷夕喃喃的说:“我们把那个世界,称之为九幽世界。” “九幽世界?” 丰田秀敏黛眉微微皱了下,说:“原来,那地方叫九幽世界。” “呵呵,丰田小姐,你听说过这个世界?” 花冷夕眼光一闪,看着她呵呵笑问。 “嗯,反正华夏某神秘部门,正在追查这件事--这对我们来说,好像也不是什么秘密。” 丰田秀敏并没有否认。 “花先生,你继续往下讲。” 布什先生很不满丰田秀敏打断花冷夕讲故事,皱眉看了她一眼。 丰田秀敏心中冷笑一声,不再说什么了。 花冷夕这才继续说道:“我们的先祖(其实并不是花家的先祖,因为那时候整个花家,都已经西逃了),在跟那些被自己派来的武士殊死搏斗后,死伤惨重,最终被迫逃进了九幽世界。” 真正的豪门大族,被逼进九幽世界后,他们的人生,就算彻底跟代替他们的不明生物替换了。 那些能冒充他们的不明生物,代替了他们,享受外面那个花花世界时,自然也担心他们会从九幽世界逃出来惹事,就想方设法的压制他们。 也正如他们所料的那样,被逼进九幽世界的那些人,时时刻刻都在想方设法重回光明,争回本该属于他们的光明世界。 但很可惜的是,无论他们怎么努力,都没有成功。 甚至,他们在九幽世界生活了很久之后,还没有找到那些他们的‘自己’,是怎么复制他们的方法,只能屈辱的活着,等待重出的机会。 “可已经替换他们的自己,怎么可能会让他们得逞?” 花冷夕说:“那些‘自己’,已经高居庙堂之上,完全可以利用国家的力量,来阻止他们重归人间的。” 他刚说到这儿,就被马修打断了:“花先生,我有个疑问。” 花冷夕微笑着,抬手做了个请他提问的手势。 马修咳嗽了一声,才问:“暂且不管花先生你所说的这些,真实性有多大。我只想问问,当前的华夏汉人,根本不是真正的汉人,而是从九幽世界内出来的不明生物的后代,对不对?” “不对。” 花冷夕摇头。 马修皱眉问道:“怎么就不对了?” 花冷夕笑道:“呵呵,我刚才就已经一再提到‘豪门大族’这个字眼。意思就是说呢,唯有东晋时期的豪门大族,才有可能被那些‘自己’所替代。平民百姓,依旧是他们最真实的自己。” “哦,原来是这样。” 马修这才恍然,但接着又问:“那,花先生能不能说说,当今华夏都是哪些豪门大族,才是那些替代品的后人?” “没有。” 花冷夕缓缓摇头。 马修不明白了:“怎么就没有呢?难道说,他们在替代那些豪门大族后所生的后人,就没有传下来吗?” 花冷夕又说:“他们,根本没有任何的后人传下。” 马修张了张嘴,不知道该问什么了。 花冷夕解释道:“那是因为,他们虽然跟豪门大族的相像度,达到了恐怖的百分百,也成功替代了很多人--或许,是老天爷也不希望这些替代品,永远在光明下存活、繁衍下去吧,就剥夺了他们的生育权。” “啊,他们、他们不能生育?” 这次,连丰田秀敏都吃惊了。 花冷夕点了点头:“这就是我刚才说的,他们为什么会被逼到九幽世界内的豪门大族,发现他们的破绽所在--他们诚然能在九幽世界内繁衍子息,却无法在光明世界内,拥有我们正常人的性、生活。” 性那个生活,虽然提起来会让我们这样的‘正人君子’所不齿,但毫无疑问的是,也正是这种生活,才让人类生命时代繁衍下来的。 那些不明生物虽然成功替代了当世的豪门大族,享受本该属于他们的荣华富贵,可他们却失去了那种生活的功能。 没有了那种生活,他们怎么可能会繁衍后代? 不管是谁,没有后代后又不能长生不老,那么随着他们的死亡,就彻底消失在历史长河中,这也是很正常的了。 不正常的是,哪怕他们在临死前,也不想那些被他们逼进九幽世界的‘真人’们,重犯家园,而是留下遗书,颠倒黑白说那些人是至邪之物,永世都不要放他们出来,要不然中原就会遭遇大难。 毫无疑问的是,昨天所受的伤口再深,也会随着时间的流逝慢慢愈合。 就像遭遇五胡乱华时被屠杀的汉人,在经过上百年的休生养息后,终于迎来了汉家的又一个王朝:杨坚创建的大隋帝国。 同样,随着汉家王朝的重新崛起,当年被逼进九幽世界的那些豪门大族,也就随着他们‘自己’留下的遗言,变成了至邪之物,随时都有可能涉足中原,带来毁灭性的灾难-- 任何一个帝国、王朝,无论谁来掌权,都不会希望国家遭到灾难,这是肯定的,只能像那些‘自己’所希望的那样,尽可能的压制九幽世界内的那些人。 他们当然不甘心,一次次的失败后,再试图一次次的冲出来-- 慢慢地,那么多年过去后,他们终于发现了九幽世界内最大秘密:那些不明生物,是怎么把他们代替的。 “原来,九幽世界内的不明生物,能在一千多年前逃出那个世界,替代当时的豪门大族,都是因为两朵花……” 花冷夕说到这儿时,丰田秀敏嘎声问道:“彼岸花!?” “是的,就是彼岸花。” 花冷夕笑了,端起杯子扫了众人一眼,说:“唯有并蒂彼岸花开,九幽世界内的人,才能冲出那个世界,来到尘世间。” 当然了,就算没有那两朵花,九幽世界内的人,也能冲出来的。 但如果那两朵花不盛开,他们就算冲出来--他们也只能像那些替代他们先祖的不明生物那样,无法繁衍后代。 花不开,怎么结果? 而那两朵花,或许就是苍天留给九幽世界那些可怜人,唯一能在外界繁衍子孙的希望:没有谁知道那两朵花,是从什么时候出现的,又是为什么出现的。 只能确定那两朵彼岸花,就像某些宗教传说中所说的那样,天生就在人世间。 九幽世界的人,在发现这个秘密后,竭力希望那两朵花能盛开。 可同样,已经把他们当做不明生物的中原人,也在竭力遏制两朵花的盛开。 又经过不知多少年的正邪之战后,九幽世界的人,发明了‘人造彼岸花’。 但很遗憾的是,人造彼岸花,却没有天然彼岸花的能力,就算是盛开,他们也无法达到想要的目的。 更为邪门的是,在那两朵天然彼岸花盛开之前,这两朵花是不死的。 “就像我刚才所说的那样,哪怕方圆的脑袋被割下来,他也得活过来的--花还没有盛开,他怎么能死?” 花冷夕说着,看向了丰田秀敏,微笑着说:“丰田小姐,现在你总算明白,我为什么笃定方圆不会那样容易死掉了吧?” “等等!” 丰田秀敏还没有说话,马修就着急的问道:“那个方圆,就是盗圣,就是彼岸花?” “马修先生,你说的很对。方圆就是盗圣,就是两朵天然彼岸花中的一朵。他,在花盛开之前是不死的,这是上天让他存在的理由。” 花冷夕说:“同样,他也是光明、九幽两个世界的关键人物。目前,无论哪一个世界,都无法确定他们为什么要担负这个重任的。可,这就是现实。” 马修的腮帮子鼓了鼓,接着晒笑道:“这是一个非常精彩的故事。” 花冷夕淡然一笑,回答说:“如果只是故事,我们花家上千年来,不会遭受男丁活不到五十岁的诅咒,更不会把这些当做家族中最大的秘密,保存下来。” 丰田秀敏马上追问:“那你为什么要说出来?” “因为我不想在五十岁之前死去。无论花家的祖先做错了什么,我都不想再承受这样的诅咒。” 花冷夕看着丰田秀敏,轻声问:“我这样想,没有错吧?” 第597章 :最可怕的人 除了那俩聋哑女郎外,在座的五个人,智商那都是相当高的人。 高智商的人,才不会相信花冷夕所讲的这个故事。 因为这完全不符合科学逻辑:尘世间,怎么可能会有那种东西存在? 可偏偏,他们在不相信之余,内心却又觉得:或许,还真有在诡异的事。 “呵呵,幸好,这种诡异的事,只发生在华夏。” 丰田秀敏看着笑吟吟望着自己的花冷夕,呆愣片刻后才呵呵轻笑着回答。 花冷夕却摇了摇头:“你错了。” “我怎么就错了呢?” 丰田秀敏有些不解。 “我说你错了,那是因为早在上千年前,不仅仅只有华夏被替代了。” 花冷夕看着她,缓缓的说:“而是全世界,所有出现文明的国度。” 早在灾难涉足中原之前,九幽世界内的不明生物,就已经存在不知多少年,代替过多少人了。 他们也不是随便替代的,而是专门捡着那些文明发达的国家,那些国家内最优秀的精英人士--就像他们只替代华夏东晋的豪门大族,却不鸟普通老百姓那样。 代替豪门大族,他们可以安享人类的荣华富贵。 代替那些苦比哈哈的老百姓……受苦吗? 还不如呆在九幽世界内,过他们本来的生活呢。 据说,早在九幽邪恶涉足中原之前,他们的祖先,就已经‘横扫欧亚美非’大方,所有的文明国度。 像创造了金字塔、空中花园等世界奇迹的古文明国度,都留下了他们的脚印。 甚至在更早的以前,他们就已经替代、并让某个文明因为他们的无法延续后代,而消失在历史长廊中,比方曾经被世人关注的玛雅文明。 “不、不会吧?” 听花冷夕这样说后,饶是马修已经决定把他说的这些当故事听了,可还是忍不住的问:“既然那些九幽邪恶,早在数千上万年前,就终结了伟大的玛雅文明,那他们为什么到了一千多年前,才涉足华夏?” “华夏有龙脉。” 花冷夕淡淡的说:“昆仑,就是抵挡他们南下的龙脉。龙脉如果没受某些影响的话,他们永久都无法南下涉足中原--那么,现如今的九幽世界内,被关着的也就没有华夏人了。我们花家,也不会西逃英伦。” “真是扯、不可思议。” 刚才内心还对这个故事真实性有些信的马修,听花冷夕提到龙脉后,立即面带晒笑的耸了耸肩。 一群仗着工业文明就自以为能征服世界的土鳖,你们又懂几个问题--花冷夕微微笑了下,不再解释什么了。 丰田秀敏却问道:“花先生,刚才你说,这是你们花家上千年来最大的秘密?” “是,唯有族长才能有权利知道。” 花冷夕点了点头,接着就说道:“我今天主动说出来呢,就是希望大家能帮我,帮我打破花家的诅咒。当然了,也是帮你们自己--因为,我能确定方圆,会来拿那份草签协议。或者,他会很干脆的出现在我面前,拿枪指着我们,让他们乖乖听从他的吩咐。” 仿佛不存在的另外一名董事,再次跳出来表现自己了:“花先生,你想的太多了。暂且不提那个方圆是谁,有没有你说的那样可怕。但我敢保证,他是绝不敢在众目睽睽下,威胁我们做什么的了。” “对,我也是这样认为的。” 布什先生点头附和:“只要波斯塔夫还有些理智,他就不会那样做。” 花冷夕笑了:“那么,我们就该注意那份绝密文件了。” “你真以为,他真能偷到那份绝密文件?” 不等别人说什么,马修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喃喃的说:“如果方圆真是盗圣的话,我倒是无比渴望他能出现,那样我才能还给他给我的羞辱--好了,坐的太久了,很累,我要去休息下了。” 布什先生俩人,也都随着马修站了起来,低声谈笑着走出了会议室。 丰田秀敏却没有离开,就静静的坐在那儿,小口小口的喝着咖啡。 “他们不信我说的那个故事。” 花冷夕看着她过了片刻,忽然笑着说道:“其实,我自己也不信。” “但在你讲出这个故事之前,它都是花家唯有族长才有权知道的。” 丰田秀敏抬头,回答说:“我信你这句话。” “谢谢。” 花冷夕道谢,随即忽然说:“其实,我知道的这些,也是从别人那儿听来的。” 丰田秀敏眉头皱起,不明所以的样子。 “是我那个金融天才小妹,花小妖跟我说的。” 花冷夕看似很随意的笑道:“她才是爷爷心目中的新族长,她才有权知道这个故事。” “那么,她怎么会告诉你了呢,就因为我们大家伙帮你,从她手里成功夺取了族长之位?” 丰田秀敏问话的口气,很随意,就像在跟老朋友聊天那样。 尽管,她跟花冷夕的关系,还远远谈不上朋友。 而且这个不是朋友的男人,在回答她这个问题后,让她心里猛地一缩,霍然抬头,双眸中有杀意崩现。 花冷夕说:“花小妖跟我说完这个故事后,才告诉我说,任何听了这个故事的人,都不会活太久的,这也是个诅咒吧?呵呵,不过你别担心,这个诅咒只是针对男人来的,对女人,好像没什么效果。” 丰田秀敏犀利的眼神,一下子缓和了下来,淡淡说道:“原来,花小妖告诉你这些,只是想让你死。” “我倒是很希望,这个诅咒能灵验。” 花冷夕抬头看着天花板,喃喃的说:“因为我实在无法忍受,像我们花家列代男性先祖那样,在五十岁之前就不明不白丧生的现实。我只想看看,当两个诅咒同时降临在我身上时,会出现什么样的奇怪事。” “可你告诉了马修他们。他们也是男人。尽管老了些。” 丰田秀敏几乎是一句一顿的说。 “他们活的够久了,脑子也不好用了。” 花冷夕笑了笑后,脸上的笑容攸地收敛,冷冷的说:“脑子不好用的人,就会忘记当年花家,为什么要拿出大批资金,来提供铁山帝国研究转基因农作物的初衷了。” 丰田秀敏眼皮猛地一跳,脱口说道:“你们大力支持转基因,原来是别有用心,想依靠这些,来对付那些让你们花家不得不蛰伏的人!” “如果没有好处的事,谁会做呢?” 花冷夕说着站起来,到背着双手走向了门口。 丰田秀敏没有动,依旧坐在那儿,用力攥着咖啡杯,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哦,对了,有件事差点忘记告诉你。” 已经走到门口的花冷夕,忽然停步转身笑道:“我跟你讲的这个故事,千万不要告诉别人。要不然,你会莫名其妙的死去,哪怕你是个女人。” 咔吧一声,被丰田秀敏攥在手里的杯子,被她硬生生的挤碎了。 她的脸色却始终保持着平静,缓缓扭头看向了花冷夕:“花小妖,也是个女人。” “可她才是真正的花家的族长,又是女人,不再被诅咒之列的。” 花冷夕慢悠悠的回答。 丰田秀敏嘴角动了几下,冷笑着问道:“哦,这样说的话,那么花家的女人,想杀谁的话,只需告诉他这个故事就行了?” “是,确实如此。” 花冷夕坦然承认。 丰田秀敏笑了,很娇媚的样子,一点都不在乎她那双好看的手,已经被杯子碎片刺出了鲜血:“那么,到现在为止,有多少人听你们花家女人讲过这个故事后,莫名其妙的死去了?” 花冷夕却摇了摇头:“从没有人。” “呵呵。” 丰田秀敏笑得更加好看:“没想到,你们花家列代女人,都是大善人啊。” “也不是。” 花冷夕又摇了摇头后,才说:“因为自从我们花家西逃英伦后,一千多年来,花小妖是花家的第一个女人--她,是个连爷爷也搞不懂的异术。所以,才会从小备受宠爱,想让她来当新族长的。” 猛地,丰田秀敏就像跌进了冰窟中,全身都开始发颤。 “我想,你终于想到我们花家,在此前的一千多年中,为什么没有一个女孩子出现了。可惜,你们以前,好像从没有注意到这一点。最多,也就是以为我们花家有特殊的遗传基因,只能生儿而不能生女。” 花冷夕的声音很轻:“其实不是的。故事里还说,当花家终于可以生出女儿,并保证她能安然活过十三岁后,诅咒就会结束了--但,也得有条件的。” “什、什么条件?” 丰田秀敏颤声问道。 “我也不知道,花小妖不跟我说。” 花冷夕有些遗憾的摇了摇头,说:“她从小,就很倔强的,说不说,就算你整天让她跟群蛇呆在一起,她也不会说的。” “你把她,放在了蛇窟中!” 丰田秀敏身子再次一颤,嘎声问道。 “很奇怪,那些饿得都开始自相残杀的毒蛇,却不敢动她,真得很奇怪。难道,就因为她肩膀下,也有那样一朵诡异的彼岸花?” 花冷夕却像没听到丰田秀敏的问话,只是皱眉摇了摇头。 忽然间,丰田秀敏就觉得花冷夕,才是一条站着的蛇。 毒蛇! 这条毒蛇,正在利用其他四个董事的财力、人力还有技术等,做他想做的事。 很可笑的是,此前丰田秀敏等四个董事,才没有看得起他。 原来,他才是尘世间,最最可怕的人。 那个刀砍不死的九幽王,跟他相比起来,纯洁的就像个婴儿。 “你肯定想到了很多,可我却不希望你说出来。太多嘴的人,总是活不了太久的。” 花冷夕的双眼里,慢慢浮上诡异的笑意,声音却是温柔的让她发冷:“当然了,我今天所说的这些话,你可以选择不信。哪怕是亲眼看到,死了的方圆忽然出现在你面前。” 花冷夕走很久了,她依旧傻了般的坐在那儿,不住的想:方圆,你真得还活着? 第598章 :我们之间只是交易 方圆当然还活着。 而且除了失忆了之外,活的还比以前更洒脱。 男人洒脱的意思呢,就是他去哪儿,都有大美女陪着,想做啥就做啥。 在俄罗斯时,卡秋莎让他享受到到了王子般的待遇--结果,时间一久,他就暴露出男人喜新厌旧的嘴脸,做梦都想离开卡秋莎,去过一种新生活了。 看在这家伙遭受太多磨难的份上,老天爷成全了他,这才让卡秋莎终于解开了用爱情编织的锁链,让他好像毛驴那般跑来了纽约。 然后,他就遇到了商大明星,并很‘被迫’的把她上了。 这要是放在以前,做任何事都有底线的方圆,是不敢想象的。 在没有了道德的约束后,他甚至可能连毛驴都比不上。 要不然,在窗外的朗朗乾坤下,他为什么还不肯放过楠楠姐,依旧恶狠狠的折磨她,让她哭都哭不出声音来了,只能有气无力的哼哼着? 哦,原来都是商大明星自找的,非得说要爱过够才行。 “行了,我觉得你该接听欧特的电话了,他现在肯定急死了。” 出了一身大汗的方先生,稍事休息后伸手,替她拿过了又响起的手机。 “不接。” 闭着眼享受某种滋味的楚楠楠,懒洋洋的回答。 “那家伙虽然没啥骨气,不过对你还是很不错的。你自己也这样说不是?所以我觉得,看在以往他很照顾你的份上,你最好还是安慰他一下。” 方圆劝说着,替她按下了接听键,放在了她耳边。 “商,你现在哪儿?我、我可是从昨天下午就找你--你如果再不接电话的话,那我真会报警了。商,你还好吧,那个方圆有没有欺负你?” 站在一座高楼平台上的欧特(他希望站得高,看得远,能发现楚楠楠的影子),抬手擦了擦还隐隐作痛的下巴(被方圆揍的),声音里满是欣喜。 当然,也不缺少愧疚。 如果不是这种愧疚,他昨天下午醒来后,就会去报警了。 “呃--你轻点,啊,用力呢。” 手机内,忽然传来楚楠楠杂乱的哼哼声,还有巴掌扇在屁股上后,才会响起的那种声音。 很急促。 欧特脸上的狂喜,一下子凝固。 他就算用脚丫子去听,也能听出楚楠楠现在做什么:百分百,在跟那个方圆恩爱呢。 她这时候才接电话,就是告诉他:欧特,无论我能不能闯过这次难关,我都已经是方圆的人了,咱们以后就再也没可能了。 “商,我、我想知道,你还去参加马修邀请你去参加的宴会吗?” 只觉得满嘴苦涩的欧特,傻楞半晌后,才声音沙哑的问道。 “去--啊,怎么不去--啊?” 楚楠楠在那边哼哼的回答。 “好,那、那我就放心了,咱们晚上见。” 欧特说完,就扣掉了电话,然后猛地把手机,狠狠砸向了天台下。 “他肯定会被你气的把手机砸了。” 方圆抬手,抓住了楚楠楠不断拍打他腿子的右手,皱眉说道:“别装了。这要是传出去,会影响我形象的。” “狗屁的形象,你好像从来都没有过形象好不好?” 楚楠楠翻身坐了起来,冷笑道:“我知道,你现在特看不起我,觉得我就是那十足不要脸的贱女人。你能乖乖的听话跟我上炕,那是因为我能带你混进酒会上,接触到马修那个死老头子,帮你偷东西。” “行,随便你怎么说,反正我们之间也没啥感情,就是交易。” 方圆被她的蛮不讲理,给说的有些生气,抬脚下地快步走进了浴室内。 “交易?呵呵,听上去好特么耳熟的样子。” 楚楠楠望着被砰的一声关上的房门,呆愣片刻才傻笑了声,喃喃说道:“你错了,这才不是交易,我是真得喜欢你--我这样跟你说话,故意主动犯贱,只想彰显跟楚词的与众不同罢了。” 尽管楚楠楠凭着一部《光速杀手》,已经跻身国际一线影星行列,可她骨子里还是存着乡下孩子才有的自卑。 这种自卑,让她每当想到夏小韵也喜欢方圆时,就会心疼的要命。 觉得在某些先天性条件上,她始终比不上夏小韵,没资格跟人家争抢方圆。 在她看来,就算她在说话时把嗓音腻出水来,也比不上夏小韵那种与生俱来的温柔,所以才决定‘另辟捷径’,想以这种反复无常的举动,来给方圆留下深刻的印象。 哪怕只能留下讨厌。 但只要能够让方圆牢牢记住她,她就心满意足了。 爱情,总是能让人变傻。 现在的楚楠楠,并没有意识到她已经改变了太多。 她已经是个国际大影星了,想跟某个男人玩浪漫时,都不需要用这么另类的方式,只需伸出白生生的小手指头,轻轻一勾,男人就会匍匐在地上,舔她的脚趾头的。 她冲他勾了勾好看的小手指头时,刚洗澡出来的方圆却撇了撇嘴,屁都不放一个的,坐到旁边沙发上吸烟去了。 唉,没办法,谁让她在对方先生勾勾小手指头前,没有摆出一副不可侵犯的冰清玉洁样子,而是化身一个春风荡漾的女人呢? 这个男人啊,只要彻底得到了一个女人,才不在乎她现在有多么高傲。 “切,怂鬼。” 楚楠楠也撇了撇嘴,也没用毯子包着身子,就这样甩着两条白花花的腿子,扭着小蛮腰赤脚走进了浴室内。 半小时后,她才开门探出脑袋,问玩手机的方圆:“嗨,怂鬼,你说我今晚穿什么衣服呢?” 方圆依旧看着手机,头也不抬的回答:“能不能不穿衣服?” “行!” 楚楠楠咬牙切齿,恨恨的说:“只要你愿意,我就光着屁股去参加酒会!” 方圆可不敢真让这小泼妇不穿衣服,就去参加酒会。 再怎么说,她的第一次可是交给了他,是他的女人了。 就算再不要脸的男人,也不会允许自己女人做那种伤风败俗的破事。 这不,就因为楚楠楠穿的水粉旗袍,开叉开的稍稍高了点,方圆就满心的不愿意,哪怕是以司机身份来到铁山帝国总部后,还拉着个脸的。 楚楠楠当然能看出他为啥不高兴,所以她才很高兴,更是在走路时,故意把那小蛮腰晃的都要折了那样,看到男人,不管是认识还是不认识的,都跟人家主动打招呼,搞得跟交际花那样。 方圆知道,她是故意惹自己生气。 唯有他生气了,才能证明他很在乎她--这种想法,是不是很幼稚? 没办法,热爱中的女人,本来个个都是脑残,明明吃了老鼻子的亏了,却非得装出她把整个世界都上了的嘴脸。 “商!” 早就侯在大厅内的欧特,看到楚楠楠进来后,满是忧郁的脸色顿时一亮,快步迎了过来。 用眼角扫了眼进来后,就走向墙角那边的方圆后,楚楠楠才看向了欧特,微笑着问道:“你早就来了?” 走过来后,担心楚楠楠不理睬自己的欧特,看到她主动伸出右臂后,所有的担心立马化为乌有,连忙抬手轻轻挽住她的胳膊,竟然有泪花浮上,哽咽着低声回答:“嗯……也是刚来不一会儿。” 楚楠楠抬头,看着满大厅的人,依旧笑着轻声说:“我跟方圆上炕了。” “我、我知道。” 欧特嘴角用力抿了下。 楚楠楠看都没看他,只是缓步前行:“你不在乎?” “不--在乎。” 欧特沉默了片刻,才说:“只要你喜欢他,就行。” “可等酒会结束后,我还会跟一个老头子上炕。” 楚楠楠这才看向了他,淡淡的问道:“你在乎吗?” 欧特费了老大力气,才哑声回答:“在乎……可、可我没办法。” “是啊,你没办法。别看你在屏幕上高不可攀,但你在那些大人物眼中,也就是一条能为他们挣钱的狗罢了。” 楚楠楠好像笑了笑,看似很随意的说道。 欧特不知道说什么,只是用力咬紧了牙关。 “其实,我们俩都是一样的人,都是为别人摆布的玩具。” 楚楠楠看向了欧特,脸上的讥讽笑容消失,很诚恳的说:“欧特,你是个好人,应该找一个能理解你的女人,而不是受到打击后,就要拖着你一起去死的。” 当恋爱中的女人,跟男人说他是个好人,应该找一个更适合的女人时,就代表着她要说拜拜了。 欧特当然能听得出来,可他还是不甘心。 他觉得,他是真心喜欢楚楠楠的。 要不然,也不会在她跟方圆上炕,今晚又要陪个老头子睡觉后,还能接受她,希望能跟她在一起了。 “商,你听我说。真正的爱情,跟身体上所受的创伤没太多关系的,只要我们精神上真心相爱--” 楚楠楠挣开他胳膊,轻声说:“精神上,我也不再爱你了。” 那你爱谁? 爱那个方圆吗? 就算他出现了,那又怎么样,今晚你不也是乖乖来到酒会现场了吗? 欧特很想问出这些话,只是楚楠楠却不给他机会,已经快步走向了大厅中间:那边站着今晚酒会上的主角,正举着酒杯,跟客人们低声交谈着什么。 如果没有这些主角(其实欧特只认识马修,让他害怕的花冷夕)在场的话,他肯定会追上去,拉住她的胳膊说爱她。 只要她能回心转意,欧特就会当着满大厅数百号有头有脸的人,跪在她面前向她求婚。 可马修两个人,就像两座拦路的大山那样,让欧特望而却步,只能看着楚楠楠随手从侍者的盘子里拿过一杯酒,风情万种的走了过去。 “我敢保证,现在你如果敢冲过去,给那个叫马修的老混蛋狠狠一记耳光,然后拽着她就走的话,她肯定会被你感动的。” 就在欧特盯着那边,眼角不住的跳动时,有人在他身边说到。 他猛地回头,就看到一个身穿黑色西装,嘴上有两撇小胡子的男人,举着酒杯对他做了个请的手势。 第599章 :等会儿要停电 在剧组幕后大老板,还有马修等人的眼里,欧特或许只是个赚钱的工具。 可毫无疑问的是,能够成为当世最火、收入最高的男星之一,欧特在一般人面前,肯定有着该有的傲气。 尤其是在他当前心情极度不爽时,听到有人在旁边说风凉话,无处发泄的怒火,腾地一声就蹿了上来,才不管这个小胡子是谁,抬手就要去抓他的衣领子:“你是什么东西,敢跟我说这样的话!” 屏幕上的英雄,现实中的健将,要想抓住这个小胡子的衣领子,貌似应该很轻松。 只是他左手刚伸出去,就觉得手里多了个东西。 是酒杯。 小胡子端着的酒杯。 靠,我是要采你衣领子的,你给我酒杯算什么? 欧特心中骂了一句的瞬间,也意识到小胡子是用这种方式在涮他,怒气更盛,想都没想就把酒杯狠狠向外撇出去。 他能清晰的看到,高脚玻璃杯正用超过八十米的秒速外飞行,应该在下个瞬间,就能摔在一个端着银盘走过来的侍者身上。 至于砸到侍者后,大厅内众人会是一种什么反应,狂怒的欧特根本不去想。 他现在最大的心愿,就是給小胡子来一记狠狠的右钩拳! 拳头已经打了出去,马上就要碰到小胡子的下巴--手腕好像在疼了下后,右手手心中又多了个东西。 是那个明明已经被他抛出去的酒杯。 咦,它怎么又回到我手中了? 欧特一楞,再次抬手撇出去--不等他做出下一个反应,那个酒杯又出现在了他手中。 他再抛,酒杯再回来:就像这酒杯认准了他,哭着喊着的也得让他拿着,无论他怎么用力向外撇,都能抢在他五指重新攥拢前,出现在他掌心中。 接连数次后,欧特终于豁然醒悟:被撇出去的酒杯,才不是自己飞回来的,是眼前这个小胡子,用他肉眼根本看不到的动作,抢在酒杯飞到更远处之前,抓住拿回来又塞到他手里的。 这得需要多么快的速度,才能做到? 欧特傻了,呆望着眼前的小胡子,眼中迅速浮上见了鬼的惊骇。 正常人中,没有谁在遇到这种事后,还能保持从容淡定的。 侍者走过来时,小胡子抬手从银盘中,又端了杯红酒,很绅士的点头道谢:“谢谢。” 举杯看向呆愣当场的欧特,小胡子笑道:“欧特先生,喝一杯先?” 就像个听话的木偶那样,欧特跟他轻轻碰了下后,仰首把那杯酒一饮而尽。 带有苦涩且又凉爽的酒水,顺着咽喉淌下去后,欧特脑子也清醒了许多,死死盯着小胡子,轻声说:“你是方圆。” 欧特终于想到这个小胡子是谁了:除了那个一拳就把他打昏,又把楚楠楠泡到炕上去的方圆外,还能有谁? “是,我就是方圆。” 方圆那张大变样的脸上,浮上了真挚的歉意:“欧特先生,我要跟你说声对不起,因为是我抢走了你的女朋友。” 就像没听到方圆的道歉那样,欧特只是盯着他,喃喃说道:“原来,你真像她所说的那样厉害。” “惭愧,兄弟只是个会几手把式的乡下人而已,远远谈不上厉害。” 方圆很谦虚。 只是这谦虚,很有些装比的嫌疑:能够一拳打昏欧特先生,再把商大明星泡上炕的家伙,会是个仅会几手把式的乡下人吗? “呵,呵呵。” 欧特现在可没心情跟方圆寒暄啥,只是古怪的轻笑了几声,说道:“可你就算再厉害,那又怎么样?你能阻止商去违背大老板的意思,去陪马修睡觉吗?” 他觉得,如果方圆真厉害的话,就不会眼睁睁看着楚楠楠,陪在那个死老头子身边,让那只长满老人斑的左手,挽住她白藕一般的手臂时,还轻笑着满脸幸福的样子了。 只要是有点血性的男人,看到这一幕后,也会--会无比痛苦万分的,就像当前的欧特。 方圆抬头向那边看了眼,问道:“那你觉得,我该怎么做?” “冲过去,给那个老混蛋狠狠一记耳光,然后拽着她走!” 欧特想都没想,就把方圆刚才‘激励’的他的话,还了回去。 方圆却摇了摇头,一脸不忍心的样子。 欧特冷笑:“呵呵,你不敢?” “我的样子像是不敢吗?” 方圆有些奇怪的看着他,反手指着自己的鼻子,认真的说道:“我只是不忍心。” “不忍心?” 欧特咬牙,低声说:“你把胆小当做不忍心,还真能说会道。那你跟我说,你怎么就忍心让、让你的女人,被那个老东西挽着了?” “有些话,要是直接说出来,还真没意思了。那我就给你打个比喻吧。” 方圆想了想,才说:“比方啊,一个死囚马上就要被枪决了,在临上刑场前,是不是可以享受人生中的最后一顿美餐?” “是--” 欧特点头说出这个字时,脸上的血色,再次哗的退却,嘎声问道:“你、你要杀马修!?” “我这人从来都是个心地善良的,尤其是对死人,更是大方。” 方圆呵呵笑着,竖起一根手指放在唇边,做了个噤声的动作:“不说这些了。在这种充满光明、博爱还有浪漫的晚会上,要是让别人听到咱们正在谈论死人不死人的,肯定会伤情绪的。” 他要杀马修? 他真敢为了商,去杀马修? 欧特呆呆望着方圆,满脑子嗡嗡的都是这个问题,傻了那样。 “唉,吓到你了,真不好意思。” 方圆抱歉的举起酒杯:“喝口酒,压压惊吧。” 欧特傻瓜般的举起空杯,做出了标准的饮酒动作,尽显他高层人物的修养风范。 为了商,他真敢去杀马修--就在欧特还在怀疑自己刚才是不是听错了时,方圆又问他了:“哪一个,才是你的幕后大老板?哦,就是逼迫那小泼、楚楠楠跟老头子睡觉的那一个。” “站在马修身后的那个年轻人,就是我们大老板了。” 欧特本能的回答着,看向了楚楠楠那边。 可能是因为真被方圆说要杀马修的话给吓坏了,要不然欧特在看到楚楠楠时,也不会觉得她忽然漂亮了很多。 就是在忽然间,原本只能用野性的飒爽来让男人着迷的商大明星,那张迷人的小脸上,散发出成熟到极致的女人,才会有的妖媚魅力。 这一刻的楚楠楠,魅力值要比昨天至少高了八百个百分点。 自己所爱的女人越漂亮,欧特就越痛苦,甚至都不敢再看她了。 “你现在最恨的谁?” 方圆忽然问他:“是那个要泡楚楠楠上炕的死老头子,还是你那位绅士风度十足的大老板?” “我最恨的是--我自己。” 欧特艰难的回答。 他恨自己空有一副能迷倒万千少妇的强壮体魄,却在大老板要夺走他爱的女人、让她陪马修睡觉时,选择了妥协。 尽管,在这些真正的权势面前,他除了逆来顺受之外,根本没有任何的反抗力。 “你能说出这句话,也不枉楚楠楠喜欢你一场了。” 方圆淡淡的说:“但在我看来,最该死的还是那个老头子。如果他对楚楠楠没有那种意思的话,你的幕后大老板也不会为了讨好他,把她给双手奉上。这种死到临头还春心不死的老东西--你想不想,狠狠給他一记耳光?” “想!” 欧特脱口说出这个字后,却又痛苦的低声道:“可我,不敢。” “等会儿,这满大厅的灯光会灭了。” 方圆抬头,看着天花板上中间那个造价不菲的吊灯,说道:“那时候,无论谁狠狠给那老东西一耳光,他都不知道是谁干的。不过,你也只能对那个老东西下手,千万不要招惹你的大老板。那个人,要想杀你,绝对不费吹灰之力的。” 方圆不认识花冷夕。 而花冷夕,从来都是给人一种温文尔雅的绅士样子,仿佛别说是让他杀人了,就算让他说一句脏话,他都不会说似的。 可方圆在看到花冷夕后,却有了种本能的警惕,所以才警告欧特,千万别意气用事。 他更知道,逼着楚楠楠陪马修睡觉的花冷夕,也是该死的。 不过方圆却没打算对他动手:花冷夕,是楚楠楠的幕后大老板,他要是死了,会对楠楠姐的事业造成一定的影响。 楚楠楠正在事业的上升期,确实不该出现这种重大变故。 最多,也就是让花冷夕明白一个道理就行了:以后,千万别惹楚楠楠。 欧特却没完全领会方圆的这番话,只是也跟着抬起头,看向吊灯:“待会儿,会停电?” “停电的时间不会太长,所以你想做什么,最好是抓紧点。至于你怎么接近那老东西身边,就不用我教了吧?欧特先生,我跟你说句实话吧。其实在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女人都比楚楠楠要更适合你的,你实在没必要一棵树上吊死。呵呵,祝你今晚玩的愉快些。” 方圆轻笑了声,对欧特举了下酒杯后,转身走了。 一个身穿黑色露背礼服、脚踩红色绑带细高跟皮凉鞋的女人,拎着裙裾姿态优雅的走过来,声音有些发颤的问到:“我、我是卡戴珊,能有幸跟你共饮一杯吗?” 欧特看向卡戴珊时,脸上已经挂上了他昔日成功男人特有的矜持,微笑着举起空杯:“尊敬的小姐相邀,欧特不胜荣幸。” 这个卡戴珊,可是欧特的超级粉丝了。 正是得知欧特先生今晚要来参加酒会后,她想方设法才弄到了一张请柬,就是想趁此机会,跟他说她有多么的迷恋他。 卡戴珊在来到酒会现场后,就一直在等跟欧特单独相处的机会,现在终于等到了。 就像欧特也恰好需要个女伴,能陪着他接近马修。 可等会儿,真会停电吗? 欧特挽住卡戴珊的胳膊时,下意识的回头去找方圆。 方圆,早就消失在了人群中。 第600章 :我不喜欢杀美女 铁山帝国不愧是财大气粗的国际大企业。 高达77层的大楼总部,除了拥有培育各种转基因农作物的实验室、员工办公室外,还有这个能容纳数百人开酒会的大厅。 随着时间的推移,大厅内的人越来越多。 身穿各式晚礼服的漂亮女郎,神态优雅的绅士,统一服装的侍者,单手托着银盘,穿花蝴蝶那样在人群中来回往返着。 有许多扛着摄影机的各大媒体记者,围着欧特这样的特邀嘉宾,不住的扣下快门。 今晚,方圆会来吗? 跟其他尽可能展现自己女性魅力的女郎不同,丰田秀敏的妆扮有些‘落伍’,只是穿了一身白色小西装,脚踩一双很普通的细高跟黑色皮鞋,站在最不起眼的角落中,左手环抱胸前放在右肋下,右手端着一杯果汁。 一双略显狭长的眼眸,被故意垂下来的发丝遮住了一只,使她看上去更加的不起眼了。 现场那么多孔雀开屏般的漂亮女郎,任何一个人都比丰田秀敏惹人,才没有谁来主动跟她打招呼--这正是她所希望的。 这样,她就能躲在暗中,仔细观察每一个男人,看看能不能发现那个本该死去的男人。 丰田秀敏所站的位置,就在楼梯口附近,也是人最少的地方,就连那些侍者都很少光顾这个地方,自然也没谁能看到,她在暗中观察每一个人。 她看向了楚楠楠。 没办法,在这种正式的高级场合下,任何人都会注意本次酒会(还有稍后的新闻发布会)的东道主,哪怕他是个脸上长满了老人斑的死老头子。 尤其是马修先生的臂弯中,还挽着个艳光四射的青春女郎,动作很亲密的不时刻的低声谈笑几句什么时,就会让人情不自禁的想到某位大诗人的诗词:一树梨花压海棠。 楚楠楠作为刚跻身一流的当红女星,肯定会被很多人认识。 也会被很多女人羡慕、嫉妒--没有谁觉得,她陪在马修身边是辱没了她。 事实上,在场的上百淑女贵妇中,至少有八十八个人,想取代楚楠楠的位置,跟那个行将就木的死老头子,共渡今晚的两人世界。 权力,金钱,总能让最丑最老的死老头子,变成最迷人的王子。 但所有羡慕嫉妒楚楠楠好运气的人,都不知道她有多么痛恨马修,还有身后那个一脸温文尔雅的花冷夕。 丰田秀敏也不知道。 她只是在看到楚楠楠满脸欢愉的陪着马修时,心中冷笑:这就是跟方圆有过一段感情的楚楠楠么?一个徒有光鲜外表、实则拿身体来换金钱地位的俗女人罢了。 对于这种浅薄的女人,无论她是谁,丰田秀敏都不屑在她身上浪费太多的脑细胞,只是轻飘飘扫了她一眼后,就看向了马修。 脑子里,却又回想起花冷夕的那句话:任何一个听过花家家族史的男人,都不会活太久。 马修,布什,还有来自法国的彼得,三个加起来已经超过两百岁的老头子,会应验吗? 丰田秀敏不敢确定,下意识的又看向了花冷夕。 就像此前他们(马修等人)对他的看法那样,花冷夕站在几个董事之间,脸上挂着微笑,偶尔有某个董事看向他时,他的微笑中,就会平添些许讨好的神色。 哪怕大家都是地位相等的董事,不过在马修等人的眼里,花冷夕不仅仅是个后辈,更是个靠他们暗中帮衬才上位的‘傀儡’。 有谁会在意傀儡对自己讨好的笑吗? 当然没有。 可马修等人却不知道,丰田秀敏在看到花冷夕这副‘奴才’样子时,心里就会感觉更冷,危险感更强,更后悔以前小看了他。 或许,也唯有方圆才能对付这个可怕的男人吧? 莫名其妙的,丰田秀敏忽然想到了这儿时,就听有人在身边轻咦了声:“咦,这不是田敏小姐吗?” 方圆!? 当方圆有些惊讶的声音,震响丰田秀敏的耳膜时,绝对是在电光火石之间,她就想到是谁在跟她说话了。 被发丝遮住的右眼眼角,猛地跳了下后,丰田秀敏才慢慢回过了头。 听到熟悉的声音后,丰田秀敏怵然一惊,那是因为她今天傍晚时,接到了手下的电话:奉命搜寻、斩杀方圆的本善有及先生,已经光荣殉职了--生前被人一刀砍掉了脑袋,又被烧成了焦炭。 得到这个消息后,丰田秀敏差点就失态,尖叫出声:原来,那个人果然是真得方圆! 方圆有把刀,名叫昆仑,削铁如泥,砍人脑袋更是不费吹灰之力。 一刀砍掉要刺杀他的本善有及脑袋,也很符合情理。 但紧接着,丰田秀敏就生起了疑心:如果他真是方圆,那么他现在肯定会躲在暗中才对,而不是因为有个三流货色去布谷鸟连锁酒店刺杀他时,就暴露了他的真实身份。 所以说这个方圆,肯定是个假的。 他故意以这种最残忍的方式杀人,就是要告诉别人:我就是方圆,我才没有死! 假的方圆为什么要故意暴露自己身份? 当然是为了迷惑包括丰田秀敏在内的很多人了。 很可惜,华夏某部门精心策划的这一系列计划(包括罗布泊内出现方圆的行踪),都没有逃过丰田秀敏那双法眼。 反而让她更能确定:方圆,是真得死了。 不过,偏偏花冷夕却异常肯定的跟她说,方圆才不会那样轻松死掉。 那么,方圆到底是死了,还是没死,就成了让丰田秀敏最苦恼的烦心事。 所以在听到方圆的声音后,她才会有那么剧烈的反应。 但等她缓缓回头看向方圆时,双眸中的震惊却已经消失,唯有不知所谓的茫然:“你、你是谁?你怎么会知道我的名字?” 现在方圆可是贴了两撇小胡子,脸上更是涂了些粉子啥的,让他相貌全然改变,要不然欧特也不会认不出他来了。 丰田秀敏假装没认出他,也是很正常了。 方圆得意的眯了下左眼,轻声笑道:“我是方圆啊。田敏小姐,我们可是一起乘坐航班来纽约的。没想到,咱们还真是有缘啊,又在这场合相遇了。” “你、你是方圆?” 丰田秀敏楞了下,才恍然大悟的样子:“西伯集团的那个方圆?” “对,对对,就是鄙人。” 方圆依旧得意的笑着,献宝似的抬手,摸了摸自己唇上的两撇小胡子问道:“我神奇的易容术,让你受‘精’了吧?” “嗯,嗯。” 丰田秀敏可没察觉出到方圆会占她便宜,只是不解的问道:“你是让我受惊了--你怎么会变成这副鬼鬼祟祟不敢见人的样子。” 看在她自己主动承认受‘精’的份上,方圆决定原谅她的不礼貌问话,嘿嘿笑道:“我化装成这样,当然是身负重任了。” 丰田秀敏一脸的好奇:“什么重任?” “我们西伯集团的一份重要文件,被铁山帝国那些孙子给抢走了,我们老板--就是你很崇拜的那个西伯小公主,当然不肯善罢甘休,这才命令我万里迢迢赶来纽约,看看有没有机会抢回那份草签协议。” 方圆说完后,才抬手拍了下自己后脑勺:“哎呀,这可是绝密命令,我咋就大嘴巴的跟你说了呢?田小姐,你不会把我出卖了吧?” 丰田秀敏眨巴了下眼睛,反问道:“我要是把你出卖了,你会不会杀了我?” “我从来都不喜欢杀美女的。可必须时,我也只能被迫露出屠夫本色了。” 方圆脸上的笑容收敛,冷冷的说:“就像我昨天刚来到纽约,就有个不知所谓的家伙,趁着我跟女人睡觉时,就想暗杀我--结果呢,却被我一刀砍掉了脑袋。” 原来果然是他砍掉了本善有及的脑袋! 丰田秀敏眯起双眸时,脸上浮上惊恐神色,抬手捂住了小嘴,颤声说:“你、你会这样残忍?” “我有时候会残忍,有时候却很和善,甚至善良。” 方圆又笑了,看似很脑残的问道:“田小姐,你希望我是残忍呢,还是善良?” “我、我不喜欢残忍的人。” 丰田秀敏连忙摇头,接着说:“其实、其实你是在吓唬我,你才不敢砍人脑袋--你是在骗我呢。哼,在飞机上时,你还骗我说,你根本不认识西伯小公主。现在,你却又口口声声的说,你是她派来的了。” “啊,我有说过那样的话吗?” 方圆满脸疑惑的想了想,摇头说:“我可记不起来了,肯定你记错了。” 丰田秀敏才不跟他扯这些,只是问:“你是怎么混进来的?” “既然我们老板能派我来,那就说明我相当不一般。哼哼,如果连酒会现场都混不进来的话,那我岂不是很没用?” 方圆一脸傲然的轻哼两声后,才问道:“哦,对了,你怎么也来这儿了?” “我是跟我们老板来的。” 田敏抬手,往远处人群中指道:“喏,看到他了没?” 方圆顺着她指的方向看去,就看到一个留着地中海发型的中老年亚洲男人,正端着酒杯,跟一个身穿黑色礼服的女郎,在那儿低声谈笑着什么。 “那是你老板啊,长的跟猴子似的。” 方圆看着地中海,问道:“他是谁,啥公司的老板?” “他叫张望祖,华夏‘金种子’公司的老板,也是我国农业方面的佼佼者,正是他从铁山帝国引进了转基因大豆,为我国的转基因食品,做出了特殊贡献。才被美国相关部门,授予了博士学位,受邀才参加这次酒会的。” 说到张望祖后,丰田秀敏满脸都是崇拜的神色。 方圆却看着那个张望祖,皱眉问:“可我从网上看到,张望祖在华夏被人骂为美帝国的走狗,肩负要毁掉华夏的重任。奇怪,你却很崇拜他的样子。” “他有钱。” 丰田秀敏轻飘飘的回答。 “可人要是太有钱了,就会犯愁到死也花不完的。” 方圆笑了笑,说。 第601章 :黑暗中的铃声 “怎么,你要杀他?” 丰田秀敏从方圆这句话中,听出了明显的杀意。 方圆却淡淡的反问道:“如果你跟我说,你们老板全家平时就是吃转基因食品的话,我就会非常崇拜他,相信他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了。” “他从来不用。” 丰田秀敏脱口说出这句话后,才说:“其实,就算你杀了他,最多也就是斩杀一条走狗罢了,根本动不了他背后站着的那些大人物--那些人,才是转基因农作物的真正受益者。我们老板死了,马上就会新的老板站出来,继续为他们服务的。” “那就出来一只,杀一只好了。” 方圆轻笑着回答。 丰田秀敏黛眉皱了下,说道:“你有些愤青了。” “还有些傻。” 方圆倒是坦然承认了。 丰田秀敏又说:“我倒是觉得,转基因食品并没有你、我们所认为的那样可怕。” “谁敢保证常年食用那玩意,不会有可怕的后果发生?” 方圆问道。 “一切都在摸索中。” “美国人在摸索了二十多年后,现在不也是跳着脚的骂人?” “那是有人在故意抹黑铁山帝国。” 丰田秀敏摇了摇头,转变了话题:“你真是那个被传说的神乎其神的方圆?” “我当然是,我肩负着拯救世界的重任--在飞机上没跟你承认,那是因为我从来都喜欢低调……哎哟。” 方圆胸膛一挺,正要拿捏出一副救世主的样子来时,却又左手捂住了肚子,哎哟一声说:“肚子疼,这些红酒肯定是假冒伪劣的,先去洗手间,回来再聊!” 不等丰田秀敏说什么,方圆就转身上了楼梯,奔向洗手间去了。 目送他的背影转过楼梯后,丰田秀敏眼里浮上了冰冷。 她觉得,她得做点什么了:她不喜欢这个方圆,以那个男人的形象,在这个世界上活太久,从而恶心到她。 “好好的一个人,干嘛要自己找死?” 丰田秀敏喃喃的说着,把酒杯放在了楼梯栏杆上,准备抬脚走上楼梯时,就听到大厅门口那边,忽然传来了一阵骚动声:“几位,请留步,请出示你们的请柬!” 她回头看去--就看到了方圆。 方圆穿着一身银灰色的西装,内衬白衬衣,脖子里还打着个黑色蝴蝶结,寸许长的头发上肯定打了发蜡,要不然不会这么亮。 自以为穿的很人模狗样儿的男人,总是会有被夸大了的自信。 尤其背后还跟着几个膀大腰圆的黑西装保镖时,要不把鼻孔对准了天花板上的吊灯,那肯定会影响他卓尔不群的光辉形象了。 方圆!? 就像刚才听到方圆(去上厕所的那个)的声音时,会有种全身过电的反应那样,丰田秀敏再次有了这种感觉。 并在一瞬间,就确定这才是真正的方圆。 在她的潜意识,真正的方圆,就该是这样一副双眼朝天目中无人的样子。 唯有这副嚣张的样子,才能配得上他当初在北朝地下古城时,明知是死、也要去救水暗影的气势。 真有本事的男人,才有资格去嚣张,哪儿像刚才那个西贝货,一看就是个痴呆。 他、他果然没死,他果然来了! 上午开会时,花冷夕就曾经提醒过大家,说有个人就能从铁山帝国的绝密档案室内,偷走那份01号报告。 那个人,就是化名盗圣白展堂的方圆。 再然后,他就用花家的家族史,来竭力证明方圆不会轻易死掉。 至于方圆,为什么会帮西伯集团来铁山帝国盗取那份报告--当时,大家都忽略了这个问题。 事后,发觉花冷夕很可怕的丰田秀敏,才回想起了这个问题。 只是,她对花冷夕已经有了深深的忌惮,不敢轻易去问。 绝对是受花家惨痛家族史的影响,丰田秀敏的潜意识内,才觉得方圆真有可能会出现在酒会上,来证明花冷夕的那个故事,并不是扯淡。 尤其是那个白痴方圆也来到这儿后。 现在,真正的方圆,就以他本该就如此拉风的形象气质,让丰田秀敏心儿咚地大跳一下时,下意识的看向了花冷夕。 距离有些远,丰田秀敏看不清花冷夕的脸色变化。 但被马修挽着的楚楠楠,却在呆了下,失声叫道:“方、方圆,你--” 本来就已经确定这个方圆是真品的丰田秀敏,亲眼看到楚楠楠这种反应后,更加笃定自己的想法了,立即反手伸向了后腰。 她的后腰处,别着一把小巧的手枪。 她掏枪,可不是想干掉方圆,而是一种遇到敌人后的本能反应。 但就在她右手刚掀起西装后摆时,眼前却是一黑。 停电了。 堂堂铁山帝国总部大楼,在举办一场盛大晚宴时,竟然停电了。 随着眼前骤然变黑,本来那些嘈杂声(低声谈笑、碰杯声。方圆的忽然出现,其实并没有引起多少人的注意,就像没几个人认识他是干啥的那样),就像被一把锋利的刀子,一刀斩断那样,鸦雀无声。 这可是人们从光明,蓦然进入黑暗后,最该有的反应。 当然了,这种发呆的时间很短,甚至都没有一秒钟,就会有惊讶声响起:哦耶,咋就停电了呢? 可就在这种该有的惊讶声,即将出现时,丰田秀敏却听到了铃声。 黑暗中的铃声:铃,铃铃。 铃声很轻,却很清晰,还又异常的空灵,飘浮不定,仿佛看不见的游龙那样,在极短的一瞬间,就从黑暗某处出现,围着诺大的大厅急速飞转。 给了现场所有人一个错觉:那铃声,就是从自己背后响起的。 空灵的铃声忽然出现,再次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把即将脱口而出的惊讶声,硬生生的憋在了嘴里。 同样,这也是人们的本能反应,只是因为铃声的蓦然出现,却不在乎它为什么会出现,又是谁在黑暗中,晃响了那个小银铃。 啪! 就在被人们延迟了的惊讶声,终于脱口而出时,一声极其响亮、清脆的大力耳光声,传遍了大厅的整个角落。 “啊!” 一声夹杂着痛苦的惨叫声,在数百人本能发出的惊讶声中,显得是那样与众不同。 “谁--是谁打我耳光!?” 真切感受到自己满嘴的假牙,都被人狠狠一耳光抽飞了后,马修本能的暴怒之下,抬手捂住腮帮子,发出一声愤怒的吼声。 铃声响起之后、耳光声响起之前,这极为短暂的时间内,楚楠楠却能察觉出,有人在她傲人的左边,狠狠掐了一把。 这猝然起来的袭击,让她在傻楞片刻后,也发出了一声尖叫:“啊!” 但随后,她就闭上了嘴。 黑夜内被人趁机狠狠吃了豆腐,依着楠楠姐的脾性,接下来的反应,按说应该是暴怒,跳着脚的大骂,是哪个王八蛋,活的不耐烦了才对。 她现在心里却甜滋滋的,尤其在听到某人从她耳边,轻声说‘哟,这会儿就比下午时大了很多啊’后,最多也就是故作咬牙切齿的模样:特么的,只摸了一下就滚蛋了吗? 可没有谁知道,楠楠姐现在非常渴望被人摸--大厅内那些安保人员,立即拿出了小手电(这玩意是必备品,随时都得带在身上),乱糟糟的吆喝着什么。 有说保护马修先生的,有说赶紧去送电的。 去送电的人,嘴里吆喝着让一让,擦着丰田秀敏的肩膀,疾步冲向了楼梯。 丰田秀敏趁机贴在了墙上,手枪已经被握在了手中。 如果说,在看到极其拉风的方圆出现后,丰田秀敏还不敢肯定他就是方圆时,那么当黑暗中的铃声响起后,她就百分百的确定:方圆真没死,他来了。 在场数百人中,唯有丰田秀敏一个人,曾经听到过这个铃声。 到现在她都无法忘记,每当铃声响起时,会有多少勇猛的北朝守卫,还有那些僵尸战士,惨叫着摔下深渊。 那时候的铃声,就像死神收割生命的法器,每响一下,都会有人被杀。 现在,熟悉的(或者说特有的铃声--丰田秀敏在逃出地下古城回国后,曾经专门研究过铃声,试着摇晃了至少上百个银铃,都无法发出那种很空灵,还又很邪魅的声音)再次响起来了. 铃声响起,就会有人死去。 今夜,谁会死掉? 丰田秀敏想到这儿时,又猛地想到了花冷夕所说的那些话:所有听过花家悲惨史的男人,都活不长了。 那么这样说起来的话,五大董事内,除了我之外,其他四个人都有可能死亡--丰田秀敏用力咬住嘴唇时,才觉得浑身竟然在发抖。 其实,她一点都不怕方圆。 哪怕他身上带有死神降临时的银铃声。 她怕得,是花家家族史的邪恶诅咒,以及方圆是朵不会死的彼岸花。 砰--应该有这种无声的声音响起后,被马修发出的惨叫声,给搞得有些发慌的人们,就觉得眼前一亮。 再次齐声惊呼一声后,大家都闭上了眼。 来电了。 当光明再次驱走黑暗,让人们欢呼雀跃时,欧特已经混进了远离马修十数米的人群中,用力攥了下有些发麻的右手,心中无比的畅快。 他发誓,他刚才趁着灯光骤灭时,狠狠抽出的那一巴掌,绝对能让马修到死也忘不了。 这,也绝对是欧特一生中,揍人揍的最痛快的一次。 还有什么事儿,比狠抽仗势抢走自己心爱女人的老男人,更爽的事吗? 没有,不会再有了。 可惜,没有把他下巴抽下来。 欧特轻轻吐出一口气时,眼里浮上了感激,还有崇拜的神色,看向了大厅门口。 大厅门口,不速之客方圆方先生,依旧到背着双手,鼻孔朝天的站在那儿,接受欧特先生的膜拜:方圆,谢谢你。 除了方圆,欧特实在想不到,还能有谁帮他做到他想做却不敢做的事了。 只是,这家伙貌似也太厉害了些。 刚才还贴着小胡子一副腿子模样,这会就变成骄傲的大少爷了。 第602章 :谁是你的女朋友? 铁山帝国总部大楼正在召开重要酒会时,忽然停电了,这可算是个大事件了。 这还不算,今晚的绝对男主马修老先生,竟然在停电时,被人狠狠抽了一记耳光,连满嘴的假牙都抽掉了,捂着肿起来的老腮帮子,暴跳如雷。 马修董事长被抽耳光,可是比忽然停电更让铁山帝国众安保人员,更震惊的大事了。 大到都没有谁,再管站在大厅门口装比的方圆了。 “董事长,您、您没事吧?” 保镖头目赶紧扶起已经疼得蹲在地上的马修,接着抬头对手下厉声喝道:“关上大门,给我搜,一定要找出那个胆敢伤害马修--” 他刚说到这儿,却被一声充满恐惧的女人尖叫声打断:“啊,死人了,死人了!” 死人了? 所有人都是脸色一变,齐刷刷的看向女人尖叫声传来的方向。 那边的人们,开始四散散开。 别处的人,却迅速围向了那边:死人虽然很可怕,可要是不亲眼看一下,就会遗憾终生的。 丰田秀敏当然也有这想法,快步走过去,挤进了人群,踮起脚尖看向地上--一个留着地中海发型的中老年男人,侧脸趴在地上,很死不瞑目的样子,眼睛睁得老大。 这个人,正是丰田秀敏的‘老板’,来自华夏金钟子集团的老总张望祖。 趴在地上的张望祖,下巴后面有一截不锈钢钢叉。 钢叉从下巴力贯而进,顺着嘴巴、鼻腔刺进了大脑,鲜血淌了一地,就算神仙来了,也救不活了。 是方圆杀了他! 丰田秀敏看着张望祖的尸体,猛地想到了刚才跟方圆说过的那些话,缓缓抬头看向了门口。 刚才她随口说张望祖是她的老板时,有着一撇小胡子的方圆,就曾经流露出过明显的杀意--灯光忽灭后再亮起来时,他就死了。 黑暗中,有银铃的声音响起过,那是死神来收割生命的前兆。 可是,要想杀张望祖的方圆,是那个跑去解手的假方圆,才不是在他解手时就出现的真方圆--那么,到底是谁杀了张望祖? 到底哪个方圆,才是真正的方圆? 趁着刚才灯灭的瞬间,方圆不但杀了张望祖,还狠狠给了马修一耳光。 他为什么不杀马修,却只杀张望祖呢? 这些疑问,好像火山爆发那样,攸地从丰田秀敏脑海中腾起,让她无比的头疼。 她用力咬了下嘴唇,强迫自己迅速冷静下来:这个方圆才是真得,因为他出现后,银铃才响起的。 那个小胡子的方圆就是个西贝货,流露出要杀张望祖的意思,张望祖就死了,那是因为真正的方圆,早就想干掉他罢了。 巧合,这绝对是巧合。 只是那个小胡子的方圆,又在今晚扮演着什么角色? 就在丰田秀敏脑子里嗡嗡作响时,两个保镖已经冲到了方圆身边,抬手就去推他的肩膀,还厉声喝道:“滚出去!” 如果没有死人,马修董事长没有被人抽耳光,保镖们就算不满方圆的强行闯进来,守着那么多尊贵的客人,也得表现的文质彬彬才对。 现在可没心情装比了--有时候,还是蛮力更加管用一些。 他们都知道的这个道理,方圆身边那几个黑西装保镖,没理由不知道的。 “别动,敢动,我就打死你!” 随着几声冷喝,方圆身后那几个黑西装,竟然亮出了家伙。 手指都已经碰到方圆肩膀的两个保镖,立马傻掉。 背后,更传来胆小女人的尖叫声:靠,我们穿的这样花枝招展,是来卖弄风骚的好不好,你掏出枪来吓唬人,算咋回事嘛! 她们可就不如楠楠姐了。 看到方圆的人掏出枪后,人家那双眸子里,立马浮上骄傲的神色:嗯哼哼--也就是姑奶奶的男人这么嚣张,不但敢当众杀人,抽死老头子的耳光,吃老娘的豆腐,还敢在铁山帝国的地盘上亮家伙! “都,都退下吧!” 就在铁山帝国这边的保镖,也纷纷亮出家伙,从四面八方要冲向门口时,捂着腮帮子的马修,从地上站了起来,含糊不清的下了命令。 到底是见过世面的大人物,哪怕被人抽掉了满嘴牙,也能在最短时间内,从愤怒中清醒过来:可千万不能在这儿发生枪战,会死很多人的。 随着马修的一声令下,那些正要蜂拥而上的保镖们,立即潮水般退了回来,可枪口却始终对着门口。 “把家伙收起来吧,要是吓着美丽的女士们,多不好?” 现身后就双眼朝天的方圆,总算是低下了他骄傲的头颅,看向了马修,淡淡的问道:“你就是铁山帝国的董事长,马修先生?” “是,我就是马修。” 马修擦了擦带血的嘴角,深吸一口气后,那种舍我其谁的霸气立马散发了出来,两只眼更像老鹰那样死死盯着方圆,问道:“你是谁?” “我姓方,叫方圆。” 方圆说真,挪开了跟马修对视的目光,看向了他身边的楚楠楠,语气也温柔了起来:“方是大方的方,圆是圆静的圆。” 可能盛装的楠楠姐,此时散发出的魅力实在让人无法抵抗,所以才能让方圆跟一个老外,说啥大方的方这种废话,全然忘记人家根本分辨不出那个方跟路是啥意思。 但马修的反应,却比能分辨出方圆的名字,更加的激烈,竟然下意识的后退两步,才哑声问道:“你、你就是方圆?” “我就是方圆,如假包换。” 方圆这会儿又绅士十足的,右手抚胸,微微颔首后,才骄傲的笑了笑,曰:“呵呵,没想到我方圆的名字,竟然能被马修先生得知,还一副如雷贯耳的样子,实在是让方某人我感觉不胜荣幸,三生有幸啊。” 马修才不理睬这厮的咬文嚼字,只是继续问道:“你就是盗、盗圣白展堂?” “我是盗--” 方圆眉头微微皱起,脸上的笑容消失:“你怎么知道我是盗圣白展堂?” 方圆话音未落,围观群众中,就响起此起彼伏的惊讶声:“啊,他会是盗圣白展堂?” “上帝,他还没有死呢。” “欧野,原来他就是盗圣,简直是太帅了,我好、好想哭!” 说最后这句话的肯定是个女人,至少得做过十八次她在某夜被盗圣采了的美梦(真正的淑女,都有被江洋大盗祸害的奇怪渴望),终于得见真人比传说中的更帅后,才发出的由衷赞叹。 马修才不会做那种傻瓜梦,更不会在看到盗圣本人后,就想哭,只是咬牙、哦,是咬着牙床,恶狠狠的盯着方圆,目光像毒蛇那样狠辣,几乎是一字一顿的说:“因为,我们曾经打过交道。” 正双手抱拳,感谢他那些女粉的方圆,听马修这样说后,有些奇怪的问道:“我们打过交道?我为什么记不起来了?” 马修冷哼一声,回答:“哼,那是因为你偷了太多人。” “哦,原来是这个样啊,抱歉,抱歉。” 方圆马上再次抱拳,对马修微微弯腰,以表示他竟然忘记‘客户’的歉意。 “你今晚,来这儿来干什么?” 马修当然不稀罕方圆的道歉,更知道今晚就算看到他,守着这么多人,也不能把他怎么样,这才追问他的真正来意。 “我今天晚上来呢,是有两个原因。” 就像故意在拖延时间那样,方圆在想了想,才说:“第一个原因,则是要带我女朋友回家的。” “你女朋友?” 接过保镖递过来的假牙,重新戴进嘴里后,马修说话的声音明显清晰了很多:“谁是你的女朋友?” “呵呵,她就在你身边。” 方圆笑了笑,看向了马修身边的楚楠楠。 法科有,这个只会演戏的小表杂,会是盗圣的女朋友,上帝真是瞎了眼--视盗圣为梦中情人的好多女人,看向楚楠楠时,毫不掩饰眸子里的愤怒。 “她、她是你女朋友?” 马修愣了。 方圆扳下了脸,冷冷的说:“马修,我没想到你会打我女朋友的主意,让她陪你睡觉--看来,你跟剧组幕后大老板,都是嫌命活的太久了。” 这个女人,会是盗圣的女朋友? 她、她不是跟欧特是一对吗? 马修脑子有些转不过弯来了,回头去找花冷夕。 却没有找到。 花冷夕在方圆出现后,就已经用最快的速度,离开了大厅。 方圆可是花小妖钦点的老公,是盗圣,又是怎么整也整不死的一朵彼岸花,如果让他知道,花冷夕已经把花小妖囚禁起来、还又把楚楠楠主动推向马修的怀中,这厮肯定会发疯的。 发疯的人,其实才是最可怕的人。 花冷夕要是不赶紧闪人,那么他就不配被丰田秀敏称为最可怕的人了。 没找到花冷夕后,人老姜辣的马修董事长,立即就想明白什么了,心中大恨:好你个姓花的,敢特么的陷害爷们!行,等我处理完眼前这事,再跟你算账! 马修强压着心中的怒火,重新回头看向方圆时,却发现很多人都用异样的眼神看着他:卧槽,没想到这老东西还是人老心不老呢,都这么大年纪了,还想玩亚洲胭脂马。 亚洲胭脂马,可是很多把楠楠姐奉为梦中情人的粉丝,对她的昵称。 如果胭脂马为了金钱利益主动向马修靠拢,她会被粉丝们蔑视,形象会一落千丈。 但当得知她是小胳膊拧不过大腿,被迫陪侍老马修的话,那么人们就会看不起这老东西了。 再怎么说,现场众人也都是高素质的文化人,尤其是牵扯到男欢女爱这种破事上,讲究的就是个情投意合的浪漫。 仗势欺人,算什么英雄好汉? “小圆--” 就在很多人都怒目看向马修时,新晋国际影星的楠楠姐,已经梨花带雨,发出一声低低的泣声,双手拎着裙裾跑向了他。 刚跑了两步,她却又转身,一个大步就站在马修面前,抡圆了右手,给了人家狠狠一个大嘴巴。 第603章 :我从来不屑做正经生意 忽然停电时,有人趁黑狠狠给了马修一嘴巴,打掉了他满嘴的牙。 他在跟方圆说话时,忠心的保镖替他拣起了假牙,用白酒清洗一下后,又塞进了嘴里。 不过马修还没有说多少话呢,满嘴的假牙,就再次被楚楠楠一耳光抽了下来。 相比起欧特来说,楚楠楠毕竟是女孩子,手劲要小一些,可对马修先生造成的伤害,却要比刚才被抽的那一耳光,要沉重一万倍。 欧特是在黑暗中抽了他,楚楠楠却是当着那么多尊贵客人的面--不但打掉了他满嘴的牙,更把马修先生所有的尊贵,给狠狠抽在了地上。 马修做梦也想不到,在他眼里应该是个玩物的楚楠楠,竟然敢在众目睽睽之下,就拿巴掌招呼他,一下子被抽傻了。 现场那么多人,也仿佛都被抽傻了,大家都直愣愣的看着马修,屏住了呼吸,诺大的大厅内,死一般的圆静中,唯有楠楠姐潇洒拧身,昂首就像那归林的乳燕那样,展开双臂扑向了方圆。 其实,马修先生那些保镖中,还是有人清醒着。 更知道他们这时候应该站出来,直接把胆敢侵犯马修先生的楚楠楠拿下。 可问题是,方圆、哦,不,是盗圣在场。 如果方圆只是方圆,哪怕他身后带有八百个黑西装,马修先生这些保镖,也会怒吼着扑上去,把这些人撕成碎片。 方圆却不仅仅是方圆,他还是盗圣白展堂。 盗圣不杀人,只是怎么解释那句‘水银泻地刀锋起,妙手空空头落地’? 盗圣的威名,可不仅仅给马修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只要是吃保镖这碗饭的,就没有谁没听说过:话说,这厮可是被世界各国,列为头号通缉要犯来全力缉捕,却始终没有成功的。 那么多国家都没做成的事儿,指望这些保镖来完成--嚓,开什么鸟几把玩笑呢,还是装傻卖呆事后再咆哮几声来的好啊,那样才能避开头落地的灾难。 “小圆--” 在数百人呆傻之人的注视下,楚楠楠纵身扑向方圆怀中时,已经是一副梨花带雨、楚楚可怜的样子了,让人看了都想忍不住张开双臂,把她抱在温暖的怀抱中,轻拍着她的香肩,说别怕,有我在,就算天塌下来又能怎么样? 方圆却在楚楠楠即将扑进他怀里时,斜斜的向后垮了一步,伸手搀住了她的胳膊,强笑了一声说:“商、楠楠,你先站在旁边看着,看我是怎么帮你教训那个老不死的。” 楚楠楠一呆,随即笑道:“好啊。小圆,你别杀人,我很胆小呢。” “不杀人,嘿嘿,我怎么会杀人呢。” 方圆嘿嘿笑着时,楚楠楠已经站在了他背后。 这时候,马修眼前的小星星消失了,终于清醒了过来,接着就弯腰一连串的咳嗽,不时喷出带血的血沫子,看上去就像一个很让人可怜的孤苦老头子。 只是却没有谁去搀扶他,包括他身边那些保镖。 因为谁都知道,这时候去搀扶他,铁定会被他狠狠的推开--他必须得用这种方式,来维护他该有的尊严。 要说马修终究是拿得起还能放得下的大人物,在咳嗽一阵后才直起腰时,已经拿出手帕擦干了嘴角的血渍,竟然还能微笑着对他的某个保镖说:“麻烦你,帮我去洗一下假牙好吗?” “啊--好,好!” 那个保镖才如梦初醒,赶紧点头答应着,弯腰拣起牙套,飞一般的去了。 马修没有看楚楠楠。 无论这个女人給他造成了多大的伤害,让他丢了多大的人,她都是个用一根小手指头就能碾死的小蚂蚁,随时随地。 他只在意她身边的方圆。 这才是需要他必须强敛心神关注的危险人物,早在数年前就已经在偷走他一副名画时,顺手挂掉了他除了汗毛之外的所有体毛。 “方先生,很对不起,我不知道她是你的女朋友。在此,请接受我诚挚的歉意。” 马修盯着方圆,就在后者轻蔑的笑了下要挪开对视的目光时,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慢慢的弯下了腰,鞠躬道歉。 方圆脸上的笑容,呆滞了。 他身边的楚楠楠,也着实愣了下。 但接着,就一下子明白了很多:马修,你这一手玩的相当漂亮,以‘忍气吞声’外加‘知错就改’的道歉行为,一举扭转了我刚才带给你的羞辱,获得了别人同情,算是重新树立了你卓尔不群的形象。 可你知道吗,你这一套在真正的方圆面前,压根不管用! 也就是这个西贝货,能被你这一手给镇住罢了。 如果他是真得方圆,这时候才不会因为你当前的聪明,就给搞得不知所措了呢,就算不过去再给你一耳光,也得讽刺挖苦你一顿。 唉,无论你扮的再怎么像,可你比起那个小混蛋来说,还是差了太多--楚楠楠想到这儿时,看向了此时脸色已经正常了的方圆。 就在他刚出现时,楚楠楠还以为他就是真得方圆。 只是在听到他说出‘为什么’时,就觉得有些不对劲:那个家伙,才不屑用这么正规的言辞,从来都是啥啊啥的老土的要命。 让楚楠楠确定他才不是方圆的是,在她乳燕归林般的投向他怀抱时,他竟然躲开了,不敢把她抱在怀中。 特么的,那个混蛋刚才趁着天黑时,都狠狠吃了姑奶奶一下豆腐,现在众目睽睽之下,光明正大的占我便宜,岂不是更合他的胃口? 这只是个吸引人注意,来掩护真正的方圆,去做某件事的西贝货罢了。 不过这家伙装的还真像,他是谁? 楚楠楠下意识看向雅克斯基时,他双手手心已经全是汗水了,心更是砰砰的跳,得拿出一万倍的努力,才能竭力保持该有的镇定。 因为他很清楚,现场那么多保镖不敢动他,只是都被姑爷以往的威名给震慑住罢了。 哪怕他露出一点点的破绽,依着马修这个老狐狸的毒辣目光,铁定能看出他是个西贝货,再大手一挥--雅克斯基先生,还有他几个手下,绝对会死的惨不忍睹。 幸好,姑爷的易容术确实厉害。 雅克斯基暗中轻吸一口气时,马修已经抬起了头。 不等这老东西说什么,总算明白自己现在是什么角色的雅克斯基,就淡然一笑:“马修先生,你太客气了。正所谓不知者不怪,我恰好也是很大方的人,那就原谅你这次了。” “多谢方先生。” 马修从保镖手中拿回假牙戴上,砸吧了下嘴后,又变得吐字清晰了:“方先生,你今晚来此的第二件事,是什么呢?” 这才是有着丰富经验的老狐狸,才有的反应:在受到一个女人殴打羞辱后,不但没发怒,反而诚挚的道歉,以此来挽回在众人心目中即将崩溃的形象;又在见好就收时,迅速岔开了话题,彻底转移了大家的注意力。 雅克斯基在心中赞了一个后,才说:“第二件事呢,是公事。” 马修老眼中有冷芒一闪,笑问道:“什么公事?方先生,你莫非想跟铁山帝国合作吗?” “呵呵,我从来都不屑做什么正经生意。” 雅克斯基竭力模仿着方圆说话的样子,昂起下巴,鼻孔朝天的燕子,尽显他的嚣张无耻--却收获了好多少妇痴迷的眼神:这才是盗圣,这才是男人! 饶是马修是经验丰富的老狐狸,但在这种把无耻当做乐趣的人面前,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只能尴尬的笑了下:“那么,方先生所说的公事,又是什么呢?” “唉,马修先生,你确实老了。” 雅克斯基没有回答,却轻轻叹气摇头,一脸惋惜的样子。 这家伙是在故意拖延时间,来帮方圆去盗取那份绝密报告。 只是,方圆能得手吗? 站在雅克斯基旁边的楚楠楠,有些焦虑的看向了楼梯那边,侧耳倾听。 她准备,那边只要有喊杀、枪声传来,她马上就会用最快的速度扑过去。 依着她当年在警校内学到的本事,在铁山帝国这些保镖眼里,实在不算回事--可如果让她在方圆遭遇危险时,却趁机扭头跑路,她实在做不到。 有一道目光,就在楚楠楠下意识看向楼梯那边时,从她视线内闪了一下。 她下意识的去捕捉那道目光,就看到了一个身穿白色小西装的女孩子,正低头悄悄的向后退去。 坏了,这个女人不简单,她从我脸上看出什么来了! 楚楠楠的心,马上就一沉。 雅克斯基却没有发现丰田秀敏,已经从楚楠楠脸上的焦虑中看出了什么,依旧在那儿装比,呵呵笑道:“马修先生,我说你老了,那是因为你好像忘记了,我是干什么出身的了。” 马修下意识的问道:“你不是个靠盗窃来--呵呵,抱歉,请恕我说话有些直接。” “没事,因为我本来就是一个贼嘛。如果你非得把一个贼,说成是个大侠,那我倒是会觉得,那才是对我最大的耻辱。” 雅克斯基慢条斯理的说到这儿时,脸上笑容收敛,淡淡的说:“我今晚来这儿,就是要跟马修先生要件东西。” “什么东西?” 马修花白的眉头一挑时,就觉得背后衣襟被人拽了下,有个女人低低的声音响起“这个盗圣,是假的。” “什么,他是假的?” 马修一呆,下意识的脱口说出这句话,霍然抬头看向了雅克斯基。 特么的,到底是露馅了,该死! 楚楠楠心中猛地一跳,伸手就去拉雅克斯基的胳膊,让他赶紧跑路时,就看到他仰首哈哈狂笑起来:“哈,哈哈,你说我是假的?” 靠,他是怎么看出是假姑爷来的? 雅克斯基狂笑声中,大脑在急促转动,希望能找到应付的办法。 撒谎骗人要被拆穿时,那就赶紧用狂笑来争取想到应对办法的时间--这是方圆给雅克斯基的忠告。 第604章 :方圆的长刀 方圆的忠告很管用。 雅克斯基极其嚣张的狂笑声,把包括马修、丰田秀敏、甚至还有楚楠楠在内的所有人,都给笑懵了,下意识的去考虑这厮为什么狂笑。 “哈,哈哈--你竟然说我是假的,还真是好笑。” 就像神经病那样,足足狂笑了一分钟的雅克斯基,笑到最后嗓子都有些哑了,仿佛他刚才听到了尘世间最好笑的笑话,要是不这样笑的话,就会遭雷劈。 马修也不是吃素的,迅速回头看了眼丰田秀敏,看到她轻轻点头后,也笑了。 当然是狞笑:嚯嚯,一个西贝货,打着盗圣的大招牌,就跑来我地盘上羞辱我,简直是忘记死字是怎么写的了。我发誓,我肯定会让你去了地狱后,还能铭记这个字的。 尽管马修平时在丰田秀敏面前倚老卖老,可却知道这年轻女人是相当可怕,心机深沉的。 她既然能一再肯定方圆是假的,那么他就只能是假的了。 马修回过头再次看向雅克斯基时,那双混浊的老眼中,已经浮上了残忍之色。 就在他准备厉声喝令众手下,给他不顾代价的把方圆给拿下时,雅克斯基那好像被踩了脖子的鸭子般的笑声,却嘎然而止,头也不回抬起了右手。 马上,站在他身后的保镖,就从背后解下一个长形物体。 那是一把刀。 刀鞘,是用鲨鱼皮制成,修长挺拔却又带着优美的弧形,还没出鞘,就已经散发出了凛然的冷森之意。 雅克斯基向后伸出的右手,握住了刀把,缓缓前抽--唰! 所有关注他的人,都觉得眼前猛地一亮,有从没有感受过的森寒,刺的眼疼,下意识的或低头,或闭眼。 一把刀,长达一米、略带弧形的陌刀,被雅克斯基缓缓平举在了脸前。 灯光下,长刀的刀锋上有冷芒,急躁的来回迅速流动着。 或者说是咆哮着,就像一条被冰封在刀刃中的毒龙那样,只需拿着刀的人随便一挥--它就能嘶吼着冲出封印,张开血盆大口对现场众人,肆意杀戮! “昆仑!” 有女人的惊叫声响起,异常的刺耳,带着说不出的惊骇。 女人的惊骇叫声,却没有吸引谁去看她,只是看着雅克斯基手中那把刀:这把刀的名字,就叫昆仑吗? 好威风的名字,好霸气的长刀! “什么昆仑?” 马修愣了下,本能的回头问道。 “这是方圆的长刀。” 丰田秀敏的脸,被垂下来的长发遮掩住,却无法阻挡她声音中的惊惧之色。 她不是在怕这把刀,更不怕方圆。 她怕,还是因为花家的家族史。 就在刚才,她已经从楚楠楠的焦虑中,敏锐捕捉到了什么,这才大胆断定方圆是个西贝货,身心完全放松了。 可随着这把刀的出现,她松懈的神经,却再次绷紧了。 这是方圆的昆仑--只是,她在因花家家族史而惊恐之余,却忘记了昆仑好像总共有七把刀的,一把刀的出现,才不能证明持刀的方圆,就是不死的彼岸花! 马修可不理解‘方圆的长刀’这五个字,有什么特殊的意义。 可他却能从丰田秀敏说话的语气中,听出从没有过的惊骇,也就本能的受到传染,再也不敢轻举妄动,只能重新拿捏出一副可怜老头子的嘴脸,看向了雅克斯基。 雅克斯基正在装比。 很努力的装。 他右手握刀,左手三根手指,在‘流光溢彩’的刀锋上轻轻抚过,眼神就像看着他最爱的女人,喃喃的道:“有多久,你不曾喝过新鲜的血液了?嗯,貌似昨天下午时,你刚砍掉一个人的脑袋吧?可,你为什么又不安份了?” 在没有搞清楚这把刀,为什么会给丰田秀敏造成惊骇的原因之前,马修选择了配合(配合雅克斯基尽可能的拖延时间),故作好整以暇的也抬手,头也不回。 等了片刻,却没有他想象中的事儿发生--那些都该挨千刀的保镖们,难道忘记马修先生只要做出这个动作,就是表示他需要来跟雪茄装比吗? 保镖的不配合,他只好动作潇洒的打了个响指,缩回右手后笑呵呵的问道:“方先生,你今晚来铁山帝国,到底是想要什么东西?” 谢天谢地,总算是唬住他们了,幸亏有人能认出这把刀是姑爷的--雅克斯基心中暗叫一声侥幸,手腕一翻挽了个绚丽的刀花后,昆仑陌刀已经藏在了右肘后,却又接着咧了下嘴角。 没办法,无论是谁在装比时,不慎被刀锋割破后肩后,都会疼得咧嘴不是? 雅克斯基轻轻叹了口气,才说:“唉,我听说,铁山帝国总部大楼的最顶层,有个绝密档案室。保险柜里,装有一份01号绝密文件--马修先生,我说的对吗?” 雅克斯基说的很对,因为方圆已经来到了顶层的绝密档案室内。 正如彼得诺夫花重金买到的线索那样,从七十层楼以上,他就没有再看到一个人。 而且电梯按键都是加密的--就算不加密,方圆也不会乘坐电梯上顶层的,正所谓生命在于运动,走楼梯也是不错的健身运动。 当然了,跟电梯按键加密一样,从七十层往上的每一层楼梯口,都装有一扇能防爆的钢化玻璃门。 门旁的墙上有指纹扫描器。 马修先生真该庆幸,当初在安装这些密码锁时,没有用眼角膜扫描,要不然方圆在断电黑下来的短暂时间内,必须得抠掉他一颗眼球,而不是用胶泥,来趁黑盗取他的指纹了。 方圆拿不锈钢叉子,刺进楼道漏电保护器内之前,就解开了包着小银铃的红布,故意弄出铃铃铃的空灵响声,来加强他‘忽左忽右’的神秘感,吸引人的注意。 大厅内黑下来的短暂时间内,方圆做了个三件事。 第一件事,就是经过楚楠楠身边时,狠狠在她刚被‘开发出来’的某部位抓了一把:趁黑吃自己女人豆腐,也算浪漫了吧? 谁敢说不是,圆哥跟楠楠姐这对狗男女,铁铁会抽掉他满嘴牙的。 第二件事,是在欧特趁黑狠狠抽了马修一耳光时,用胶泥盗取了他的指纹。 那时候被人一耳光打懵了的马修,肯定察觉不出曾经有人,曾经温柔的牵起他那只长老人斑的手儿,在胶泥上轻轻摁了一下。 如果欧特知道的话,那么就能从他鼓励自己趁黑去抽马修耳光中,看出他是在利用自己了。 第三件事,则是用那把断电的不锈钢餐叉,品尝到了某人新鲜的脑浆滋味。 无论张望祖有多少条理由来解释他拼命鼓吹转基因农作物有多好多好,仅凭他自己不吃那些食品这一点--方圆就有足够的理由,来当一次愤青了。 再说,就算误杀了一位为国为民的好人……历史上,含冤而死的好人很多,也不缺张望祖一个人了。 要是换做别人,要想在断电的短暂时间内,能够做成一件事,就已经算相当了不起了,毕竟黑灯瞎火的不说,大厅内又多达数百人,单单去吃楚楠楠豆腐时,就有可能找错对象。 可对方圆来说,黑暗却算不了什么--没有谁能看到,他微微眯起的双眼,会在黑暗中闪出莹白的光泽,能看清他想看到的任何东西。 吃豆腐、盗指纹、杀人三件事一气呵成后,方圆即刻马不停蹄的蹿上了楼梯,就像一条从地狱内逃出来的鬼魅那样,青烟一般的向上飘去。 前面曾经说过了,铁山帝国到处都是监控器,而且还是那种带有敏锐度很高的热感摄像头。 如果真有人敢趁黑入侵,哪怕是再黑的环境下,大楼几个监控室内,都能从荧屏上捕捉到他的热能影像,然后做出最正确的反应。 只是谁也没想到,尘世间会有那么一个人,无论用多么先进的医疗设备,都检测不出他带有丝毫的生命迹象。 方圆,就是一个活着的死人。 还能让西伯小公主怀孕,让楚楠楠好像在天上飞--这就是个不该存在于世的异类,但他偏偏存在了,今晚又来盗取绝密文件。 这,或许是老天爷特意搞出这么个异类,来狠狠打铁山帝国脸的。 大厅内断电后,24小时全天候守候在天台上的那些守卫,很快就嗅到了危险的味道,立即振作起了精神,做好了随时战斗的充分准备。 他们很清楚,大楼才不会无怨无悔的断电,尤其是在即将召开重大新闻发布会时。 不得不说,这些守卫的警惕性还是蛮高的,就算没从监控器上发现任何的风吹草动,可小头目还是派了两个四人小分队,从天台去了大楼内,逐层搜寻有可能存在的隐患。 安全。 七十层之上的所有楼层,都像往常那样安全,没有丝毫的异样。 巡逻到七十层的楼梯口,都没发现有啥意外现象发生的巡逻队,很快就用蓝牙通话器,向领导汇报了实际情况。 在得到撤回去的命令后,八个人才说说笑笑的,走上了天台。 “今晚夜色好美,星光璀璨。” 守卫头目抬头看着璀璨的夜空,惬意的深吸了一口气,有想作诗的灵感涌现时,却听到一个非常讨厌的鬼叫声,蓦然响起:“啊,档案室的门,怎、怎么是开着的!?” “什么!?” 守卫头目身子猛地一抖,就像他趴在女人身上的动作结束那样,猛回头时的眼神凶狠,看向了鬼叫的手下。 手下指着屏幕的手,一个劲的哆嗦:“look--看!” 守卫头目瞪大眼睛看去,接着就在心中大叫一声:欧野,上帝! 屏幕上清晰的显示出,档案室的防爆玻璃门确实开着。 那个能被直升机随时带走的保险柜,也是开着的…… 守卫头目眼睛一黑,差点一头栽倒在地上时,还没有忘记嘶声吼道:“快,快!” 快什么呀? 没人敢问,其实也不用问,就知道该快点去做什么了。 所有守卫就像疯了那样,扑向天台门口。 第605章 :绝密报告被盗! 谁都知道铁山帝国总部大楼顶层,有一间绝密档案室。 档案室内的防爆保险柜内,装有一份被视为绝密中的绝密:01号报告。 这份报告早在二十多年前,就已经存在了。 也正是因为这份报告,才有了铁山帝国的存在。 可以毫不客气的说:那份报告在,铁山帝国在,那份报告中的内容一旦泄露出去,铁山帝国就会在瞬间崩塌。 据说,那份报告内,有铁山帝国为什么要研究转基因农作物、以及利用这些异类农作物用来做什么的理由。 除了固定的五大董事,还有美国几个地位超绝的大人物之外,谁也没有看过这份报告--以前不会,现在不会,以后也不会有人,能看到报告内容。 这是马修敢用脑袋来担保的。 为了保护这份报告,铁山帝国在安全防卫上,可算是投入了大批资金了。 现在,盗圣先生却提到了这份报告。 毫无疑问,以偷盗而闻名于天下的盗圣,今晚来此的第二个原因,也就是他所说的公事,就是想拿走这份报告。 开玩笑。 马修觉得,盗圣先生在开玩笑。 这个玩笑,比八百个绝世美女哭着喊着的去爱一个老乞丐,还要让他觉得可笑:嚯嚯,你以为你的盗圣,往这儿一站,就能拿到那份绝密报告? 搞清楚盗圣先生为何来此后,马修反而不紧张了(因为他很清楚,尘世间没有谁能偷到那份报告的),无比放松的语气问道:“方先生,我能问一下,是什么人请你来拿这份报告的吗?” 盗圣就是个贼--如果没人給他足够的好处,他会这么自以为有两下子,就跑来办公事的吗,肯定有人出重金雇佣了他。 雅克斯基故作沉吟了下,才淡淡的说:“我想,马修先生应该能猜出是谁让我来拿那份报告的了。在这儿,我不想说出我雇主的名字,那样会有损他的清誉。” 马修才不管什么狗屁清誉不清誉的。 话说他今晚两次被人两次抽掉满嘴牙后,就更不把清誉这玩意当回事了,只是温和的笑了下,悠悠说道:“如果我没猜错的话,重金雇佣你来拿这份合约的,就是俄罗斯西伯集团吧?” 雅克斯基笑了下,没说话。 在场众人都能从他的这个反应上,看出他已经默认了。 马修更加得意,微微昂起还带有血渍的下巴,故作大方的淡然曰:“年轻人,虽说你以前就曾经冒犯过我,今晚更加让我颜面尽失--但我不怪你。身为一个贼,拿别人钱为别人办事,也是你的工作。” 越说越有感觉的马修,呵呵轻笑,继续曰:“可我必须得给你一个忠告。” “什么忠告?” 雅克斯基这才开口问道。 “从哪儿来的,就回哪儿去吧。” 马修淡淡的说:“我不会阻拦你。年轻人嘛,谁还没有犯过错的时候。我只是希望,你能从今晚吸收一些教训,懂得在这个世界上,有些事不是你这种旁门左道有资格掺和的。回去后告诉波斯塔夫,就说任何人出做错事,都得付出相应的代价。” 啪、啪--马修先生的话音刚落,就有个很崇拜的女粉丝,排起了小巴掌,喃喃说道:“这、这才是真正的绅士。” 受她感染,再加上他今晚的表现,的确征服了在场很多人,掌声就迅速从四面八方,哗哗的响了起来。 好多人啊,都边鼓掌,边冲他颔首微笑。 那个女粉,更是鼓足勇气跑到他面前,轻轻搂住他的脖子,在他那张干瘪的唇儿上,来了个香吻。 这就是尊严。 马修先生用他的表现,重新赢得了人们的尊严。 甚至,还有好多盗圣先生的女粉,也开始改变了立场,幻想能跟马修先生共谋一醉了。 但丰田秀敏,却从这热烈的掌声中,感觉到了某种越来越强烈的阴谋,却又偏偏捕捉不到这种阴谋来自何处。 “咦,大家鼓掌干啥呢?那老东西发表了一场让人起‘性’的演讲?” 有个还算熟悉的声音,打乱了丰田秀敏的沉思,下意识的回头看去,就看到身穿黑西装、嘴上还有两撇小胡子的方圆。 “你刚才,去哪儿了?” 丰田秀敏下意识的问道。 “去拉屎了--咳,扫瑞啊,鄙人说话有些粗俗了,应该是去大便了。” 方圆满脸愧疚的道歉后,又看着门口的雅克斯基,好像见了鬼那样的问道:“嚓,那个家伙是谁啊,咋就长的跟我一个样呢?特么的,这不是故意侵犯我的肖像权?不行,我得去找他算账,真是岂有此理。” 唧唧歪歪中,方圆从旁边侍者手中拿过一杯酒后,快步走向了门口。 “等、等等!” 看着方圆走去的背影,丰田秀敏脑海中忽然有灵光闪现,立即脱口叫道。 方圆回头,看着丰田秀敏笑问:“啥事啊,小甜妹子?” “你、你才是真正的盗圣,方圆!!” 丰田秀敏语气发颤的厉害,导致声带都失真了。 “嘿嘿,我早就跟你说过,我就是空前绝后五百年的盗圣方圆了,可你就是不信。唉,现在的年轻人啊,为啥就奇缺对人的信任感呢。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啊。” 方圆诡异的笑着叹了口气,接着转身走了。 他是方圆。 原来,他真是方圆! 丰田秀敏脑海中回荡着这个声音时,只觉得浑身发冷,好像掉进冰窟中那样。 她全身心的发冷,当然不是从方先生说话很老土(啥啊啥的)的习惯中,确定他就是方圆了,更没有因此而怕他本人(她到现在,都有十足的信心,能一刀劈死这装神弄鬼的家伙),而是猛地确定了:01号绝密报告,已经失窃了。 要不然,西贝货方圆也不会故意拖延时间,方圆无故消失这么久,在回来后又一脸的轻松样子。 可是,他怎么能从绝密档案室内,偷到那份文件的? 心思电转间,丰田秀敏就要抬手--她手里,始终死死握着那把小巧的勃朗圆手枪。 凭着她的枪法,绝对能在此时一枪打爆方先生的脑袋,送他去阴间装神弄鬼。 但她刚要举枪,脑海中又闪过花冷夕的话:在某个异常可怕的灾难来临之前,方圆就算被人割掉了脑袋,他也得必须活过来! 事实上正是这样。 问世间,除了方圆之外,还能有谁在抱着小核弹头纵身扑进火山爆发的岩浆中后,仍能在这儿活蹦乱跳的装比? 好像唯有方圆而已。 那么大难不死的方圆,会被她能一枪干掉? 猛地醒悟过来的丰田秀敏,想到了早就遁走的花冷夕:必须得找到他,听他说什么! 雅克斯基才不管丰田秀敏此时在想什么,又是去要做什么,只是看到方姑爷悄悄走过来后,提着的那颗小心儿哦,这才总算咣当一声落在了地上。 看着洋洋得意的老马修,雅克斯基也抬手鼓掌:真正的绅士嘛,大家都在鼓掌,他却像楚楠楠那个只咬牙而不鼓掌,岂不是会影响多年积攒的贵族形象? 看到盗圣先生也在鼓掌后,老马修更加得意,大佬气质十足的抬手,缓缓往下压了几下。 马上,现场的掌声就停止了,只有他那温和的声音,在众人耳边回荡:“年轻人,你还有什么话要说吗?” “我会走。” 雅克斯基很光棍的回答。 马修又笑了:“那就不送了。更希望,以后要是有机会的话,我能请到盗圣先生,能为大家表演一下妙手空空的绝技。喝,喝喝。” 这是摆明把盗圣先生当猴来耍了。 看在他很快就要哭的份上,雅克斯基原谅了他的口吐狂言,回答说:“不过,在走之前,我想告诉马修先生,我已经拿到了那份01号绝密报告。” “什、什么?” 马修脸上的得意笑容,瞬间冰冻。 雅克斯基抬起了右手--他的手中,拿着一个牛皮纸信封,慢悠悠的问道:“马修先生,我想你该认识这个东西吧?” 马修先生那张混浊的老眼,骤然一缩,面无人色。 他就算瞎了眼,也能确定雅克斯基手中那个大信封,就是铁山帝国的‘镇山之宝’01号绝密文件! 可是,这份文件怎么会在盗圣的手中? 怎么可能!? 马修先生身子踉跄着后退,他那些保镖这次很有眼里价,赶紧搀扶住了他。 “唉,真是对不起啊。各位,打搅了,请各位继续玩,祝大家玩的开心些。” 雅克斯基轻轻叹了口气,潇洒的转身,带着楚楠楠还有他那几个保镖,走向门口时才说道:“马修先生,如果您想拿回这份报告的话,请来纽约大酒店找我。我们,必将扫榻以待。” 纽约大酒店,就在铁山帝国总部斜对面不远处,下楼后步行五分钟即到,可谓是省时省力。 “他,他怎么拿到那份报告的,他怎么拿到的?” 马修此时完全傻掉(其实傻掉的不止他自己,还有一直没机会表现自己的布什,跟彼得先生),任由保镖搀扶着喃喃许久后,才猛地醒悟过来。 一把推开搀扶着自己的保镖,刚才还从容淡定的马修,此时再也顾不上什么狗屁绅士风度了,好像一头频临死亡的雄狮那样,满头白发竖起,嘶声吼道:“去,去夺回那份报告!” 身边的保镖们,立即用最快的速度,扑出了门外。 “他怎么会拿到那份报告的?” 马修痴呆般的看向彼得时,守卫天台的那些护卫,才急吼吼的窜进了大厅内,嘎声叫道:“绝密档案室被盗!!” 欧野,盗圣就是盗圣,就站在门口叨叨了一顿,就能把铁山帝国的命根子给盗走了! 上帝,他是怎么做到的? 戒备森严下的绝密报告,他都能轻易搞到手,为什么我开着窗户睡觉,他也没来看过我一眼? 好多差点转投马修的女粉,重新被盗圣神出鬼没的神偷绝技而倾倒,望着他消失的方向,眸子里全是幽怨之意。 第606章 :死人无法担任董事长 别人都知道铁山帝国总部绝密档案室内那份报告有多重要,这些护卫自然没理由不知道。 更何况,大家可都看到马修等几个董事,都面无人色的摊在地上了,能不赶紧亡命徒般的冲出总部大楼,要夺回那份报告吗? 只是大家伙刚一出门--不管是先冲下来的,还是后冲下来的,都齐刷刷的停住了脚步,满脸惊惧的望着停车场内。 正对着大厅门口的停车场内,竟然多了十数辆汽车。 所有的车灯都打开,雪亮的光芒聚焦在了门口。 汽车后面,有数不清的黑西装,双手持枪,黑洞洞的枪口对着他们。 那是一种无声的警告:谁敢上前一步,休怪哥们乱枪齐发,把你们打成马蜂窝了。 就算再尽职的保镖,也会在面临当前情况下,权衡小命跟金钱哪个更重要。 还是小命重要,这是毋庸置疑的。 保镖头目慢慢抬手,往下压了压,示意大家伙别特么的举着个枪跟真事似的了,就不怕会惹来狂风暴雨般的子弹? 保镖,护卫们也不傻,立即放下了枪。 这时候,有个苍老的声音,从车灯后面响起:“都把枪扔到台阶下,我数一二三!” 还没有等这老东西数数呢,铁山帝国这边的人,就把手枪都扔了出来。 最后一把枪在台阶上弹跳着,落在地上时,有两个风度翩翩的老男人,从车子后面走了出来,身材魁梧的那个,落后半步。 “我是西伯集团的波斯塔夫。” 波斯塔夫的声音不高,却能让人听得很清楚:“请你们转告你们的董事长,就说我会在纽约大酒店等他,去拿回这份报告。另外,还请他放心,在他拿回报告之前,我是不会私自偷看里面内容的。” “我以西伯家族的名誉发誓。” 说完最后一句话后,波斯塔夫才转身,在瓦尔特的陪同下钻进汽车。 汽车一辆辆的转向,调头驶出了停车场。 最中间那辆房车内,瓦尔特亲自开车。 本次‘战斗’中荣立大功的雅克斯基,则坐在秘书(就是副驾驶)坐上,满脸激动的把牛皮信封,双手平举着递给了老爷。 “你先拿着吧,唉。” 波斯塔夫却没有接那个至关重要的信封,反而低低叹了口气,看向了对面的三个年轻人,嘴角浮上了无奈的苦笑。 依旧穿着黑西装的方圆,已经把小胡子撕掉了,露出他本来的嘴脸。 不过现在他有些后悔过早的撕去了--小胡子,虽说无法把他整张脸都捂住,可再怎么说,也能遮掩一些尴尬吧? 唉,实在不能不尴尬啊:左胳膊被卡秋莎抱着,右胳膊却是被生死不怕的楚楠楠,抱的更紧。 楚楠楠在外打拼一年多了,无论是生活经验还是经历,都有了较大的提高,不可能没听说过俄罗斯西伯集团,不知道表面很绅士的波斯塔夫,是个多么心狠手辣的主。 更何况,方圆在遇到她之前,就已经跟卡秋莎成为夫妻,被整个西伯集团十数万员工都承认了的姑爷了,更让西伯小公主怀上了双胞胎男孩-- 无论从哪一点来看,楚楠楠跟卡秋莎相比起来,都处于绝对的劣势。 她就不服气,哪怕是在波斯塔夫、卡秋莎面前,也想争夺领土那样的小母兽那样,死死抱着方圆的一根胳膊,跟人平分秋色,在所不辞。 如果不是已经知道她早就对方先生产生情愫,波斯塔夫铁定会让她去阴间给自己示威去,才不会眼睁睁的看着她苦笑。 都是你小子四处留情,来纽约帮我办事就办事吧,干嘛还要招惹人家? 波斯塔夫瞪了眼满脸无辜的方圆,又看向了冷着脸的孙女,心中再次叹息:唉,孩子啊,你不老老实实呆在莫斯科,非得哭着喊着的跑来纽约,我老人家怎么可能跟着来这儿,你又怎么可能知道你男人在外沾花惹草,徒增无奈的烦恼了? 自从得知卡秋莎在英国时亲自上了战场后,波斯塔夫就发誓:以后孙女在哪儿,爷们就跟到哪儿! 他圆可丢掉整个西伯集团,也要保证孙女的生命安全。 尤其是得知,乖乖的宝贝孙女,肚子里还有两个小西伯人男丁后,就更加笃定这个信念了,所以才在卡秋莎必须得来纽约,跟她的王子并肩战斗时,只能带领大批人手,屁颠屁颠的跟着跑来了。 卡秋莎的到来,跟方圆就是前后脚的事儿。 也正是他们的到来,让方圆用演技更胜一筹的雅克斯基,换掉了彼得诺夫--最终,成功盗取了那份绝密文件。 不过这些辉煌,都随着楚楠楠、卡秋莎俩人正式碰面后,就变得微不足道了,只留下了满腔的无奈,还有苦恼。 “咳,到了。” 波斯塔夫咳嗽了一声时,汽车停了下来。 在众多保镖的簇拥下,波斯塔夫一行人走上了大酒店台阶。 “方圆,你跟我单独来一下,我有话要跟你说。” 波斯塔夫在说这句话时,其实很想让人把不要脸的楠楠姐给扔出去的。 看在这丫头貌似很对方圆的胃口份上,老波也只能把她跟卡秋莎一视同仁了。 楚楠楠对这个待遇相当满意,却在卡秋莎不情不愿松开方圆后,才松手。 方圆就像卸下两座大山那样,立即感觉浑身轻松,赶紧加快脚步跟着波斯塔夫走进了电梯。 楚楠楠也要跟着走进去时,卡秋莎说话了:“你等等,我有话要跟你说。” 楚楠楠停步,转身看着卡秋莎,下巴扬起双眼一翻,淡淡的说:“很凑巧,我也话要跟你说。” 方圆才不管这俩娘们要说什么呢,跟着老波出了电梯走进总统套房内后,重重关上了房门后,才长长的松了口气。 他觉得,夹在卡秋莎跟楚楠楠俩人中间,比他去偷最难偷的东西,都觉得累。 波斯塔夫却不这样想,坐下后第一句话,就是郑重道谢:“方圆,谢谢你。” “没啥,这是我应该做的。” 方圆客气着,坐在了波斯塔夫对面的沙发上。 既然他都这样说了,波斯塔夫也就不再客气了:“不过说实话,我还真没想到,你能拿到这份绝密报告。那时候,我答应你来试一试,只是想满足你报答卡秋莎对你的好。” “是,你说的不错,我就是想报答卡秋莎对我的好。当然了,就算我为她偷一万个这样的报告,也比不上她对我好的万一。” 方圆扫了眼案几上的那个牛皮纸信封后,接着说:“其实你早该相信,我能拿到这东西的--那些能在黑暗中检测热能影响的监控器,对于我来说没有一点用处。而我,又恰好有能打开任何密码锁的特长。” “但不管怎么说,我都该谢谢你,是你救了整个西伯集团,更给我带来重生的希望。” 波斯塔夫顿了顿,才轻声说:“我不知道该怎么报答你,只能把你跟卡秋莎的儿子,努力的培养成才,让他们来继承集团。” “那就该我对你说声谢谢了。” 方圆笑了笑,看着他说:“另外,我还有个请求……” 波斯塔夫打断了他的话:“你放心,我是绝不会伤害楚楠楠的。” 方圆愣了下,才说:“你倒是很开通。” “不开通,不行的。” 波斯塔夫淡淡的说:“除了楚楠楠外,你在华夏还有好几个女人,我总不能因为卡秋莎,把那些女人都杀掉吧?” 方圆没吭声,却低下了头。 直到现在,他都搞不明白,他对漂亮女人为什么没有一点点的抵抗力。 就说那个田敏吧--如果那个女人要想对她流露出那样的意思,他不管多忙……也得成全了人家的一番好意。 难道说,我在以前就是这样一个花心大萝卜? 可要真是这样的话,楚楠楠为啥还是个小处呢? 狗窝子里能存住锅饼,可真是奇怪了。 “你杀了张望祖。” 就在方圆很为自己某些抵抗力而担忧时,波斯塔夫岔开了话题。 “我觉得他该杀。” 方圆的回答,很是简单明了。 波斯塔夫却摇了摇头:“他,只是某些大人物放在台前的一条狗。你杀了他,很快就会有新的狗子出现,做他要做的工作。” “我知道。” 方圆说:“但不管怎么样,他的被杀,肯定会让下一条狗在站出来时,心生忌惮的。” “杀狗,不管是再血腥狠辣的方式,都只是治标,无法治本的。” 波斯塔夫说着,拿起那份报告递向了方圆:“你想治本的话,得从这里面寻找答案。” 方圆没有接那份报告,摇了摇头说:“你曾经跟人说过,以西伯人的名誉来保证,是绝不会拆开看的。我虽然不是西伯人,却不想你跟卡秋莎,还有我未来儿子的名誉受损。” 波斯塔夫笑了,很是欣慰的样子。 那是因为他能看得出,方圆现在可是实心实意的为卡秋莎着想了。 方圆也笑了,轻飘飘的说:“我更知道,你那样跟人说,是不想把事情闹到无法收拾的地步,那样对你,对敌人,都不是好事。” “身为一个合格的领导人,任何情况下,都得做出最正确的选择。” 波斯塔夫有些得意的,跟孙女婿吹嘘道。 “以后,我会搞清楚里面写了些啥。” 方圆拿起案几上的雪茄,甩给了站在旁边的雅克斯基:“干得不错。” “姑爷,是多亏了您的精心安排!” 雅克斯基赶紧接住雪茄,满脸受宠若惊的模样,凝视着他的双眼中,全是浓浓的深情。 幸好方圆没有注意到,要不然肯定会反胃。 等方圆也点上一颗烟后,波斯塔夫才轻轻拍打着沙发帮,轻声说:“马修也该来了吧。” “来的不会是他。” 方圆却摇了摇头。 波斯塔夫拍打沙发帮的动作停住,眉头皱起:“为什么不会是马修?他可是铁山帝国的董事长。” 方圆淡淡的说:“一个死人,是无法担任董事长的。” 第607章 :盗圣杀了马修三个人 大厅内的灯光灭掉,再亮起来后,丰田秀敏就没有再注意花冷夕。 等她在确定方圆就是小胡子,心中生起莫名的恐惧再去找花冷夕时,却发现他已经不见了。 花冷夕为什么要躲起来,丰田秀敏很清楚。 无非就是因为他在四大董事的支持下,夺走了花小妖的花家掌舵人之位,更是变态到极点的,把她关进了蛇窟中。 方圆可是花小妖钦点的丈夫--无论他们之间的关系怎么样,方圆在知道这些后,会放过他吗? 丰田秀敏觉得不可能。 那么花冷夕也很肯定很清楚,所以才在看到方圆出现后,立即悄无声息的逃离了现场,躲在暗中密切关注大厅内的一举一动。 方圆拿到了那份绝密报告,一旦公布,那么对铁山帝国来说,绝对是毁灭性的打击。 必须得夺回那份报告,不计一切代价。 丰田秀敏这样想着时,看向了马修等三人,恨恨的低声骂了句废物。 那三个平时在她面前倚老卖老的老头子,现在都像烂泥那样的瘫倒在了地上,再也没有了平时那种‘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的嘴脸,完全就是如丧考妣的样子,让她看上去异常的恶心。 花冷夕说的不错,他们确实老了。 老的再也没有了年轻时的雄心,只会躺在功劳簿上,过纸醉金迷的日子,一旦遇到当前这样的沉重打击,就会毛了手脚,不知所措了。 看到马修咆哮着严令手下夺回报告的样子后,丰田秀敏更觉得他老了--方圆既然敢在拿到报告后,堂而皇之的走出去,那么肯定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事实正如她所预料的那样。 等她跟随那些保镖冲到一楼大厅门口时,就看到了数十名俄罗斯人,持枪对准了门口……那些保镖还有护卫,屁都不敢放一个,就只能乖乖的扔掉了手枪。 躲在人群后,听波斯塔夫说完那番话后,丰田秀敏就立即转身跑进了电梯内:这时候,她必须得跟其他四名董事(哪怕马修三人都是废物)呆在一起,商议应对办法。 她重新返回酒会现场后,马修三人已经不见了。 看来,他们都去小会议室了。 丰田秀敏没有丝毫的停留,甚至都来不及乘坐电梯,顺着楼梯向上狂奔七层,来到了小会议室门前,没有丝毫的犹豫,就抬脚跺在了门板上。 咣的一声大响后,小会议室的实木门板,被她大力一脚跺开。 里面,却空荡荡的没有一个人。”他们人呢?“ 丰田秀敏呆愣了下,迅疾转身再次顺着楼梯,又跑回了酒会现场。 大厅内,应邀前来的嘉宾们并没有离开,三五成团的站在一起,窃窃私语。 他们也已经得到消息,说下面停车场内出现了好多不明来历的武装分子--唯有脑子秀逗了的人,这时候才会着急的离开。 要是万一吃了枪子咋办? 倒是那些记者,个个都像打了鸡血那样,扛着摄影机四处乱拍,一副唯恐天下不乱的样子。 丰田秀敏没心思管这些,抬手拽住一个侍应生,往怀里一拉,低声喝道:“董事长他们的人呢?” “你、你是谁?” 侍应生可不认识丰田秀敏,就是铁山帝国的五大董事之一,要不然也不会很生气的,抬手就就推她的下巴。 只是他的手刚要碰到女人下巴时,一个黑洞洞的枪口,就抵在了脑门上,让他骤觉浑身发冷,两条腿子剧烈哆嗦了起来。 “董事长他们人呢?” 丰田秀敏再次低声喝道。 这次,侍应生可不敢有丁点不满了,颤声说:“董、董事长他们去、去了顶层。” 看来我也失去最基本的理智了,要不早就该想到他们会去绝密档案室内的--丰田秀敏深吸了一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了下来,用枪柄轻轻拍了拍侍应生的脸颊后,这才缓步走向了电梯那边。 电梯上升到七十层后,停了下来。 随着叮当一声轻响,电梯门缓缓打开。 丰田秀敏向外看去,就看到外面走廊内站了好多持枪的护卫,枪口都对着电梯内,一副如临大敌的样子。 相比起‘有眼不识泰山’的侍应生们来说,这些护卫可都认识她。 马上,他们就赶紧收起了枪支,还没说什么呢,就听丰田秀敏冷冷的问道:“董事长他们,都在档案室内?” “是,丰田小姐。” 一个护卫头目,低头小声回答。 “嗯。” 丰田秀敏随口嗯了声,按下了电梯上的密码键。 电梯门再次关上,这才继续上行,到了七十七层后又停了下来。 这层走廊中没有人,空荡荡的,让丰田秀敏急促的脚步声,显得有些刺耳。 快要走到档案室门口时,她忽然停住脚步,猛地回头看去时,已经贴在了走廊墙壁上,手枪举在了左脸颊边。 来时的走廊中空荡荡的,连个鬼影子都没有。 丰田秀敏眉梢却极快的跳了几下,一种莫名的不安从心头腾起时,嗅到了空气中淡淡的血腥气息。 怎么会有血腥气息? 丰田秀敏有些紧张的咽了口吐沫,双手紧攥着手枪,贴着走廊墙壁缓步走到了档案室门口,用枪管顶在门板上,慢慢顶开了虚掩着的房门。 接着,她就忽地站在门口,手枪一抬--却又放下了:档案室内的桌前,坐了四个人,不是四大董事又是谁? 就像往常五大董事来这儿时那样,马修这个董事长,依旧坐在桌子最中间的位置上,左手边是布什,还有彼得先生。 他右手边的位置是空着的,那是丰田秀敏的座位。 新晋董事花冷夕,就坐在空位下首,正回头看过来,脸上带着温文尔雅的笑,轻声说:“丰田小姐,你怎么才来?我已经等你很久了。” 他该说‘我们’已经等你很久才对,现在却只说他自己。 丰田秀敏紧张之下,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松了口气后收起手枪,推门走了进来:“我刚才去楼下看了看,发现--” 她说到这儿时,声音就像是被一把刀给切断那样,嘎然而止。 狭长的眸子瞳孔更是骤然一缩,盯着马修。 马修坐在正中的椅子上,睁着眼--只是,那双本该满是愤怒还有恐慌的老眼中,却像被蒙上一层灰色薄膜那样,再也没有丁点的生机。 一般来说,咽喉上被一根钢筋刺穿(刺穿他咽喉的钢筋就抵在桌子上,所以才能让早就死去的马修,依旧抬着头)的人,眼里就不会再有任何生机了。 马修,布什还有彼得,铁山帝国这三大资格最老的董事,都已经死了。 唯有花冷夕,还活生生的坐在那儿,脸上带着坦然的笑意。 冰冷的感觉,让丰田秀敏如坠冰窟,嘴角不住的抽着,缓缓抬头看向了花冷夕,声音嘶哑的问道:“他们,都死了?” “是啊,他们都死了。这是个很让人遗憾的现实。唉,我也没想到,他们真像我们花家自古流传下来的传说那样,应验了。” 花冷夕低低的叹了口气,笑容被不忍的遗憾代替,缓缓摇了摇头:“是盗圣杀了他们,我亲眼看到的,他用四根钢筋(平台上的避雷针折断了),逐一次刺死了董事长他们,真是残忍的要命。” 他在小会议室内讲完他花家的家族史后,就在事后明确告诉丰田秀敏,说任何听过花家家族史的男人,都不会活太久。 事实就像花冷夕所说的那样,马修等人白天刚听到那个传说,晚上就被盗圣残忍的杀死了。 “是、是盗圣杀了他们?” 丰田秀敏看向了花冷夕,眼角不住的跳,浑身神经也全部绷紧:“你亲眼所见?” 如果花冷夕告诉丰田秀敏,残杀马修三人的凶手不是盗圣,而是随便说一个人,她或许都会相信。 可他偏偏说是盗圣是杀人凶手--难道,他真以为丰田秀敏是痴呆患者,没有亲眼看到方圆已经跟俄罗斯一起走了吗? 而且更重要的是,方圆走时,马修三人还是好好的。 更何况,他们是死在总部顶层的绝密档案室内。 就算盗圣再神出鬼没,又怎么可能会瞒过那么多森严戒备的护卫,跑来档案室内杀人呢? 盗圣已经拿到了绝密报告,又何必杀马修他们? 真想杀他们的话,为什么不在下面大厅动手,非得来档案室内呢? 杀人者--只能是花冷夕。 “是啊,我亲眼所见。” 花冷夕却一脸认真的样子,看着丰田秀敏有些茫然的问道:“怎么,丰田小姐,你不会怀疑我在撒谎,怀疑是我杀了马修先生他们吧?” 花冷夕在残杀马修三人后,明知道丰田秀敏不是傻瓜,却仍装傻卖呆,这就足够他比她想象中的还要可怕。 丰田秀敏握枪的右手手背上,青筋已经暴凸时,却又镇定了下来,看着花冷夕淡淡的说:“你说的不错,我也亲眼看到是盗圣,残杀了董事长他们。” “唉,盗圣还真是残忍。我很为董事长他们的遇害,而感到无比的悲伤。” 花冷夕轻轻叹了口气:“不过,我们不该沉浸在悲伤中,应该振奋起来,继承他们的遗愿--当前最重要的,就是要拿回那份绝密报告。丰田小姐,你说对吗?” 不等丰田秀敏说什么,他接着说:“我觉得,俄罗斯人重金雇佣盗圣杀人、盗取绝密文件后,出于某种忌惮,他们不会把那份报告公开的。最多,只会当做筹码,来跟我们交换西伯集团的那份草签协议。” 丰田秀敏没说话,心中却一直有冷气再冒:事实,正如花冷夕所说的那样,丝毫不差。 “他们在等我们去交换。” 花冷夕站起来,慢悠悠的问道:“丰田小姐,你说我们俩人,谁该代替马修先生,以董事长身份去跟俄罗斯人交涉呢?” “自然是你了,花董事长。” 丰田秀敏沉默很久,才轻声回答。 第608章 :她们搞什么鬼呢? “你觉得马修会死?” 正准备闭目养神的波斯塔夫,听方圆那样说后,立即瞪大了眼睛。 “这是别人把他取而代之的最好机会,我如果是那个人,就会趁乱杀掉他,再让我来背黑锅。” 方圆点了点头,这样解释道。 波斯塔夫沉默片刻,才又问道:“那个人是谁?” “他是《光速杀手》剧组的幕后投资大老板,楚楠楠告诉我说,他好像姓花,是某神秘家族的新晋掌舵人,也是铁山帝国的五大董事之一。” 方圆想了想,回答说:“为了讨好马修,就把她主动推向那老东西怀中。一般情况下,这是后晋新人为讨好前辈才用的手段,用来迅速巩固自己的地位。不过据我暗中观察,这是个很危险的年轻人,实在没必要用这么下作手段来讨好别人。” 花冷夕却偏偏这样做了。 这样做的结果,却只会让人看轻了他,不再提防他。 一个本来很可怕的人,却故意示弱去讨好别人,那么他肯定有所图。 而且所图甚大--利用盗圣盗走绝密文件时,暗杀马修,让盗圣来替他背黑锅,帮他谋取到更大利益,才符合他‘忍气吞声’付出的代价。 “就算他很可怕,他好像也不敢趁乱刺杀马修吧?” 波斯塔夫的神色凝重起来,说道:“就算他能像你所推断的这样,趁乱杀了马修,可除了马修外,铁山帝国还有其他老资格的董事。他也不一定--” 方圆打断了波斯塔夫的话:“他既然决定要杀人了,那么就不会只杀马修一个人。” 波斯塔夫怵然一惊,失声叫道:“你是说,他会杀掉上进路上的所有绊脚石!?” 方圆笑了,淡淡的说:“既然决定用这种手段往上爬,那么杀一个人,跟杀四个人,好像都没有太大的区别了。” 波斯塔夫嘴角紧紧抿了下,才低声问道:“你怎么能确定,他肯定会这样做?” “可能是直觉吧?” 方圆含糊不清的回答。 从看到花冷夕的第一眼,方圆就从他儒雅的笑容中,感觉到了危险,这才警告欧特趁黑去抽马修耳光时,千万不要招惹他。 方圆断电重新返回大厅内,去做他做过的三件事时,清楚看到了花冷夕曾经迅速扑向马修背后,手中有寒芒闪过--但就在那时候,欧特已经扑上去,狠狠给了马修一记耳光。 响亮的耳光声响起后,方圆又看到花冷夕迅速退了回去。 黑暗中,别人看不到的事,方圆能看到。 不过他才没兴趣去管:这些人最好能自相残杀的个干净,那么尘世间就少了很多害虫了。 “直觉?” 波斯塔夫不信方圆的直觉,就像他根本不知道,他孙女婿的眼睛在黑暗中,能拥有猫头鹰那样的夜视功能那样,视黑暗如白昼。 方圆笑着点了点头,不再说什么了。 “瓦尔特,我要那个人的详细资料,要快。” 波斯塔夫回头,低声吩咐瓦尔特。 瓦尔特马上答应了一声,对雅克斯基使了个眼色,俩人快步走了出去。 房间内,就剩下了波斯塔夫跟方圆。 在接下来的很长一段时间内,俩人都没有说话,只是相对着默默吸烟,想着各自的心事。 帮、帮帮,有人轻轻敲响了房门。 波斯塔夫把雪茄放在了烟灰缸上,看向门口:“进来。” 门开了,瓦尔特从外面快步走了出来。 老瓦的办事能力楞是要得,这也有力证明了西伯集团在情报方面,也投下了很大的资本,要不然才不会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把花冷夕的详细资料给搞到了。 花冷夕,今年才二十三岁,比方圆还要小几岁,却有着方圆没有的成熟,或者干脆说是阴沉。 花家早在一千多年前,就跑到英国发展了,可却一直没有被‘洋化’,始终保持着华夏古老豪门大族才有的传统规矩。 同样,也是早在一千多年前,花家男人就娶洋人为妻了。 按说,他们的后代都该是标准混血儿才对--但很奇怪的是,这个家族来到英国繁衍的数十代中,除了十七年前生下了一个女孩外,其他后代竟然都是男丁。 而且这些男丁,也不像其他混血儿那样,继承东西双方的优点,变得‘不伦不类’,始终保持着纯正的东方血统,无论是基因还是外形。 唯有十七年前生下的那个女孩儿,是标准的混血儿:既有东方女性特有的内涵,还有西方女性才会有的银发、碧眸,高鼻梁等等。 由此可以看出,花家的东方基因相当强大,强大到繁衍数十代,都无法改变男丁的血统。 更让人不解的是:上千年来,除了两个月前刚去世的老族长外,花家历朝历代所有的男丁,从没有活过五十岁的,都死于让人‘啼笑皆非’的意外。 就像遭遇了诅咒那样。 “我们重金收买的线人还说,花家的老族长在去世前,本要立那个未成年的女孩儿当新族长的。但在铁山帝国四大董事的力挺下,女孩儿的亲哥哥,也就是花冷夕却成了新的族长。” 瓦尔特低声说道:“据不确定的消息,花冷夕在成为新族长后,马上就把那个女孩儿囚禁了起来,更是全力打击、瓦解她的势利,其中就包括把商--送给马修。” 波斯塔夫静静的听着,一直没有说话。 方圆也在听,脸上神色从容淡定,就是在听一个陌生人的故事。 他才没有意识到,那个被囚禁起来的女孩子,跟他有着相当纠葛的关系。 最多也就是在心中撇嘴,对这种老牌大家族亲人之间为争权夺利,而感到不屑。 当然了,花冷夕企图把楚楠楠当礼物送给马修的行为,已经让方圆感到非常不爽了,觉得以后要是有机会了,得跟他仔细说道说道。 “嗯,我知道了。” 听瓦尔特说完后,波斯塔夫才点了点头,抬手刚要说什么时,房门又被敲响。 雅克斯基站在门口,低头轻声说道:“老爷,铁山帝国的人来了。是个叫花冷夕的年轻人,他说他是铁山帝国的临时董事长。” 果然正如方圆所说的那样。 波斯塔夫花白的眉梢微微一挑,接着恢复了正常:“请他去11号房间稍等,就说我很快就会过去。” “是。老爷。” 雅克斯基答应了一声,转身快步去了。 “你推断的很正确。” 波斯塔夫从沙发上站了起来,问方圆:“你要不要跟着一起去看看?” 方圆摇头:“不去。我怕我会忍不住掐死他,耽误了你的大事。” “呵呵,那你就在这儿等着吧--她们,差不多也该来找你了。” 老波幸灾乐祸的笑了下,到背着双手缓步走出了屋子。 瓦尔特拿起案几上的那个牛皮纸信封,临走前轻声说:“姑爷,小姐现在有身孕,玛丽医生嘱咐过,必须得让她时刻保持愉悦的心情,才能生出更健康的宝宝。” “我知道,只要她能开心,就算让我抽自己嘴巴,我也肯定照办的。” 方圆有些头疼的摆了摆手,示意这老家伙别在这儿叨叨了。 卡秋莎怀着双胞胎,可不敢让她生气。 不过,她要是不生气,那么楚楠楠就会跟方先生翻脸--想到这儿时,方圆更加头疼了,开始暗恨自己在那方面的抵抗力,简直是太弱了。 这可是深刻的教训啊,以后说啥也不能用下半身考虑问题了。 门外走廊中,传来细高跟皮鞋鞋跟,敲打地面的清脆响声,很悦耳。 还没有看到人,方圆眼前就浮上两个女人,扭着腰肢款款走来的样子,那样风情万种的,就是脸色都不好看,好像全世界男人都欠她们一个晚上似的。 唉--咦,我没看花眼吧? 就在脚步声出现在门口,方圆唉声叹气的抬头看过去时,却一下子愣住了。 门口那俩魅力四射的女人,手挽着手儿,俏脸含笑的比亲姐妹还要亲,哪有情敌该有的半点仇恨? “哟,好大的烟味呢,某些臭男人啊,才不管我们女人吸二手烟的危害有多大呢,尤其你还怀着宝宝。” 迈进一只脚的楚楠楠,抬手在眼前挥了挥,黛眉紧皱的低声抱怨着,就像压根没看到已经含笑站起来的方圆那样,双眼朝天的样子很欠收拾。 吓得跟在她们身后的雅克斯基,连忙后退了几步,拿出香烟偷偷扔在了地上。 “楠楠姐你说的没错,就该把那些从来不知道关心女人的男人,关进小黑屋,等他什么时候戒烟了,再放出来。” 还没有显怀的卡秋莎,这时候却左手托着后腰,好像明天就能生产了那样。 我去,这是咋回事? 方圆真愣了,搞不懂这俩女人究竟吃错啥药了,不久前还相互敌视的样子,现在却站在同一战线上,把他给当做了透明人,女同似的相互挽着胳膊,款款坐在了波斯塔夫刚才做过的沙发上。 如果楚楠楠故意拿捏出这副‘目中无人’的嘴脸,方圆还不会觉得有啥不对劲--本来嘛,叫嚷着要上了他的小泼妇,没啥干不上来的事。 可卡秋莎呢? 平时在方圆面前,乖巧的比宝宝还要听话,现在怎么也跟楚楠楠那样,无视她最爱的男人了呢? 有问题,绝对有问题。 满脸狐疑的方圆也没说话,重新慢慢坐了下来。 他想看看这俩娘们,到底在搞啥子鬼。 “卡秋莎妹妹,西伯集团真能接手《光速杀手》剧组?” 楚楠楠坐下后就翘起了二郎腿,红色高跟鞋一颠一颠的,一看就知道不是个安分的货色。 哪像人家卡秋莎,在坐下后就把两条腿子并紧,斜斜的靠在沙发上,右手还放在膝盖上,一副标准的贵妇嘴脸:“楠楠姐,他们要想拿回那份绝密报告去,就不敢不答应我们这个小小的附加条件。” 楚楠楠很开心的点头:“嗯,那我就放心了,以后有妹妹你罩着我,就再也没谁敢欺负我了啦!” 第609章 :危险的疯子 “这个是自然的。” 卡秋莎淡淡的说:“以后谁要是敢欺负姐姐你,我就让他后悔的走投无路。不过,你确定男主依旧用那个欧特?” 听卡秋莎提到欧特后,楚楠楠脸色明显变了下,用眼角扫了眼‘空气先生’,才强笑了下低声解释道:“此前的几部《光速杀手》男主,都是欧特来担任的。对他的形象,观众们早就先入为主了。如果续集换掉他的话,那么肯定会影响票房的。” 卡秋莎摇了摇头:“西伯集团不在意那点票房的,关键是配合姐姐你男主,得让你看着顺眼才行。” “唉。” 楚楠楠再次瞟了眼方圆,幽幽叹了口气说:“我看着顺眼的男主,不一定喜欢演电影啊。其实吧,我觉得欧特这个人还是不错的,虽然胆子小了点,顾虑多了些,人品却不坏的。” “好。” 卡秋莎说:“既然姐姐你愿意跟欧特搭档,那么我会再给他一次机会。不过,他得答应以后不许再纠缠你--我不怎么喜欢那个人。” “这个没问题,我会亲自跟他说清楚。” 楚楠楠笑道:“而且我也能猜到,当他得知我跟西伯小公主拜了姐妹后,就算他胆子再大,也不敢再纠缠我的。倒是某个男人,让我每当想到他,就觉得他异常讨厌,恨不得把他脑袋揪下来,当球踢。” 卡秋莎饶有兴趣的问:“那个人是谁呢?” 楚楠楠抬头看着天花板,阴阳怪气的说道:“他好像姓方,叫方圆吧。” 卡秋莎装傻卖呆的问:“他在哪儿?” “他帮我们拿到这份绝密报告后,就带着该得的酬金走了。” 波斯塔夫抬手挥了下,旁边的瓦尔特马上走过来,把那份绝密报告放在了案几上,看着花冷夕沉声说:“花董,请你检验一下,我们并没有私自打开偷看报告的内容。” “呵呵,不用检验了,我相信波斯塔夫先生的一诺千金。” 花冷夕微笑着摇了摇头,也没着急去拿那份绝密报告,看着波斯塔夫语气诚恳的说:“我代表铁山帝国的临时董事长,忠心的希望波斯塔夫先生,能帮我们缉拿残杀马修董事长、张先生(张望祖)几个人的凶手。” 波斯塔夫看着他,脸色木然的问道:“花先生,你确定是我们雇佣的盗圣,杀害了马修他们?” “除了他之外,我想不出还有谁,能有这个本事,能在数十名护卫的保护下,在我们的绝密档案室内,残杀马修董事长他们。” 花冷夕脸上的笑容收敛,语气也开始变得生硬起来:“警方在勘察过凶杀现场后,也确定是盗圣所杀。” 旁边的瓦尔特忍不住的问:“花先生,据我所知,盗圣做案时,是从来都不会杀人的。” “凡事都有第一次。” 花冷夕又笑了,慢悠悠的说:“毕竟我们在争夺贵集团那份草签协议时,也不小心造成贵方数人伤亡。我个人就觉得吧,贵方为了报复我们铁山帝国,完全可以开出让盗圣心动的价格,雇佣他在偷盗报告的同时,顺手杀--” “放肆!” 瓦尔特大怒,正要走向花冷夕时,波斯塔夫却抬手拦住了他:“瓦尔特,退下。花先生,我现在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你,我们并没有雇佣盗圣杀人。” 顿了顿,他又接着说:“至于贵集团确定是盗圣杀了马修他们,要缉拿他归案,那是你们的事,我们不想掺和。我亲自赶来纽约,除了要拿回那份签约报告外,还想跟贵集团讨回一个公道。” 花冷夕伸手端起杯子,喝了口咖啡后也没说话,从西装内里口袋拿出一张支票,放在案几上后,又轻轻推到了波斯塔夫面前。 这是铁山帝国给西伯集团那数名高管的安葬费,无论放在哪个国家,都丰厚的让人无法拒绝。 人既然已经死了,再也无法活转过来,那么为他们争取更大的赔偿,就是最好的讨要公道方式了。 波斯塔夫拿起支票看了眼上面的数字,随手递给了瓦尔特后,才说:“还有一件事,算是附加条件吧。” “你请说。” 花冷夕轻声回答的样子,就像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大姑娘,指不定啥时候就会脸红。 也幸亏波斯塔夫从方圆那儿得知,这个年轻人很不一般,所以才不会被他‘怯懦’的外表所迷惑,沉声说道:“我希望,西伯集团接手《光速杀手》整个剧组。至于转让费用,随便花先生开,我都能满足。” “一美元。” 花冷夕没有丝毫的吃惊,仿佛早就算到波斯塔夫会开出这个附加条件,抬手伸出了一个手指头。 “什么?” 饶是波斯塔夫是江湖老鸟了,可现在还是呆愣了下。 “既然波斯塔夫先生对拍电影感兴趣,那么我现在就可以跟你签订正式转让合约,整个《光速杀手》剧组的转让费,只要一美元就可以了。” 花冷夕在说这番话时,脸上带着笑容,仿佛这一美元是一个亿那样。 其实《光速杀手》剧组(自然是包括导演、演员等整套人马)价值何止是一亿美元? 前几部电影的票房加起来,就突破了上百亿,说是一座金山也不虚。 任何人拥有这么一座金山,都不会轻易放弃的,波斯塔夫很清楚这个道理,所以在提出这个附加条件时,还在心里埋怨卡秋莎胡闹:你帮你情敌,就已经出乎我老人家的意料了,怎么还能被她说服去玩电影? 玩就玩吧,最多把楚楠楠高价挖过来,再请国际大导演,为她量身定做一个角色,干嘛还要把整个《光速杀手》剧组给买过来? 如果花冷夕拒绝了,那我岂不是很没面子? 无论波斯塔夫有多么不情愿,但看在乖孙女怀孕的面子上,他也只能硬着头皮,当面向花冷夕提出了这个条件。 花冷夕的反应,却让波斯塔夫大吃一惊的同时,也更意识到他真像方圆所说的那样,很危险,也很可怕,就是个不折不扣的疯子! 如果花冷夕不是疯子,怎么可能把市值无法估量的剧组转卖给他,只要一美元? 疯子,才是最危险,最可怕的。 “呵呵,波斯塔夫先生,对我提出的转让价格不满意?” 花冷夕跟波斯塔夫对视片刻,呵呵笑道:“如果一美元还嫌多的话,那我可以倒贴--” “成交。” 波斯塔夫打断了他的话,缓缓说道:“从明天起,西伯集团在英伦三岛的部分也业务,会撤回国内。” “那可就多谢了。” 花冷夕没有拒绝,很客气的问道:“波斯塔夫先生,你还有什么附加条件吗?” “没了。” 波斯塔夫摇头,说道:“明天上午,我们就会离开纽约。” “那祝你一路平安。” 花冷夕站起身,弯腰伸出了右手:“这是一次愉快的合作,希望下次还能有跟贵集团合作的机会。” “合作倒不必了。” 波斯塔夫缩回手,看着花冷夕过了片刻,才说道:“年轻人,有些事不要做的太绝了,那样对你没什么好处的,这算是我送你的忠告吧。” “谢谢,我会牢记在心的。” 花冷夕始终微笑着,拿起案几上的牛皮纸信封,又向瓦尔特点了点头后,在数名保镖的簇拥下,走出了门外。 瓦尔特送他们走进电梯后,才快步返回屋子里,对皱眉沉吟不语的波斯塔夫说:“老爷,这个人是个疯子。” 疯子可以指男人,也可以指女人。 在方圆眼里,楚楠楠就是个疯子,疯婆娘。 如果她还保留一点理智的话,就不会在他洗澡时,抬脚踹开门走进来,满脸都是恶少欺负小良家的狞笑,丝毫不介意卡秋莎还在外面沙发上看电视。 “你、你想干啥?” 方圆赶紧扯过浴巾,裹在了自己身上,迅速退到了墙角,全身瑟瑟发抖的好像一只小绵羊。 “哈,哈哈,今晚你是姐姐我的了!” 楚楠楠仰头狂笑着,大踏步的逼过去,伸手就把他搂在了怀中. 不顾他的反抗,现在他脸上狠狠亲了一口后,就把他打横抱了起来。 为在荧屏上塑造一副女战士的形象,她平时很注重健身的,着实有膀子力气,抱着方圆就跟玩儿似的。 “靠,你到底想干啥?” 碍于某些破事,方先生不得不扮演悲情小绵羊的角色,抬手在楚楠楠胸膛上用力捶打着时,心中无比的愧疚:我是不是太不要脸了? “我想干嘛?哈,哈哈,美人儿,大爷我自然是要好好享用你一番了。” 恶霸形象十足的楚楠楠,几声狂笑后才低头,得意的小声说道:“刚才我跟那傻妞儿玩剪刀、石头、布。我出的是剪刀,她出的是布。本来是我输了,可本大爷告诉她说,我这剪子很犀利的,能把石头也剪破了,她竟然信了。哈。” 两个女人刚才说好了,赢者今晚就能拥有跟方圆睡觉的权力,楚楠楠是输了的,可她耍赖,很有女王范儿的卡秋莎却不在乎,承认她赢了。 “你真卑鄙。” 方圆听完后,有些哭笑不得。 “你其实比我更卑鄙。” 楚楠楠脸上的笑容一收,冷冷的说:“我就不信你没偷听到我们在外面说的话,还装出一副小绵羊的可怜样子,其实心里都乐开花了吧?” 方圆讪笑两声,无话可说了。 “小子,算你有艳福。” 楚楠楠抱着方圆,从卡秋莎面前走进套房内,抬脚关上房门后,就把他扔到了炕上,接着纵身扑在他身上,嘿嘿阴笑道:“今晚,要是不把大爷伺候爽了,就别想睡觉了!” “等等。” 方圆抬手,撑在她下巴上问道:“你先跟我说,你们是怎么化敌为友的?” “那是我们两个人的秘密,才不会告诉你。” 楚楠楠打开他的手,低头狂吻了下来:“明天要是还能让你站着走路,大爷我的名字倒过来写!” 第610章 :如果方圆还在 夏小韵拉开抽屉,拿出一盒烟时,办公室的房门被敲响了。 她迟疑了下,把烟盒放在桌角上后,才说:“进来。” 推门进来的是劳拉,怀里抱着一叠文件。 自从漠北北调到霓裳女子会所去后,劳拉就暂时充当了总裁秘书的职责。 其实以前夏小韵也没秘书(专职秘书),至于曾经有过一个助理--方助理貌似在日常工作中,给她的帮助并不是很大,绝对是可有可无的人物。 所以说以前有没有秘书的,对她来说本来都无所谓。 可在把漠北北调到身边的这段日子里,夏小韵却感觉到了有秘书的好处。 那个心细的女孩子,每次都能把她要处理的公务分类,还会在某些工作上,尝试着写下自己的处理意见,这在无形中减少了她的工作量。 漠北北这一调走,夏小韵就立即感觉出累了,这几天正琢磨着,是不是把周倩升为专职秘书,来接替劳拉呢。 唉,话说劳拉打架耍酷、甚至玩神道(现在她彻底迷上了风水学)都有一套,不过秘书工作却干的相当差劲。 “夏总,这是今天各处室递上来的工作报告。” 劳拉把那些文件放在桌子上后,看到了桌上的香烟,犹豫了才低声劝道:“夏总,吸烟有害健康的。” 夏小韵微微一笑:“你平时躺在炕上看书(看风水学)时,不是也吸烟吗?” 劳拉有些尴尬的耸耸肩,说:“我身体素质好,不要紧的。” “嗯,我知道了,以后每天最多抽十颗烟不行吗?” 夏小韵拿起烟盒,揪出一根递向了劳拉。 劳拉摇头拒绝:保镖跟老板两个女人,在办公室内吞云吐雾的,貌似有些不正经。 她吸烟是习惯,夏小韵吸烟--却是吸的寂寞。 夏小韵也没勉强她,自己拿起打火机,动作娴熟的点上烟。 惬意的闭着眼吐了个烟圈后,她才睁眼问道:“那边,有毛驴的消息了吗?” 前些天,不断有方圆出现在罗布泊的消息传来。 最值得让人相信的是,林舞儿竟然也在沙漠中,遇到了方圆。 别人或许会撒谎,以讹传讹,不过劳拉却觉得,林舞儿主动给夏小韵打电话来,说她亲眼看到方圆这件事,应该没有任何虚假。 劳拉更觉得,夏小韵在听林舞儿说完后,就该立即启程赶往罗布泊那边的。 她却没有那样做,甚至跟林舞儿通话过后,就不再提这件事了。 夏小韵的反常态度,让劳拉很不解--她却没有问。 因为自从那棵被倒着栽种的石榴树发芽后,劳拉就觉得夏小韵彻底改变了,很神道,也更有主见了,就像撸掉韩斌的第一副总帽子那次,就很麻利干脆。 可现在,夏小韵却又主动提起了这件事。 她知道,无论她是一副什么样的态度,劳拉都会帮她留心这些事的。 果然,劳拉就没任何犹豫的摇头:“没有,一直没有毛驴的消息。” 林舞儿在给夏小韵打电话时,当然得提到毛驴,说它在看到方圆的反常反应。 再次吐了口烟雾后,夏小韵才缓缓问道:“劳拉,你觉得那个方圆的真实性,会有多么大?” “如果林舞儿没撒谎的话,那个方圆的真实性不到1%。” 劳拉想都没想,就说:“我们第一次去罗布泊内时,我就看出毛驴跟方圆的关系相当不寻常了,说是生死兄弟也不为过。既然是生死兄弟,那么身为一条狗子的毛驴,仅仅凭借嗅觉,就能判断出那个人是不是真得方圆。” “嗯,这个道理很简单,依着林舞儿的聪明,她不可能想象不出来。” 夏小韵点了点头,说道:“当时她没察觉出,只是惊诧于毛驴的反常反应,那是因为乍一见到活着的方圆后,心神激荡下失去了应有的判断能力--现在,她肯定已经醒悟过来了。” 林舞儿还没有醒悟过来的话,那么就不会这么多天,也没再给夏小韵打电话。 夏小韵自然也不会主动给她打电话,那是因为她很清楚现在林舞儿有多么的愧疚:她肯定觉得是她的痴心,害了毛驴。 就算毛驴本事再大,但它终究是一只智商相当于四岁小孩的狗子罢了,孤身逃进茫茫沙海中后,活着跑出来的希望很渺茫。 “你觉得,毛驴能活着出来吗?” 夏小韵把烟头掐灭在了烟灰缸内。 劳拉没说话。 她实在不忍心说出那个‘不’字。 她可是比毛驴要强大很多倍了,当初要不是方圆,早就变成一堆被野狼啃咬干净的白骨了。 “算了,不提这件事了,反正无论人还狗子,早晚都得死。” 夏小韵晒笑了声,又点上一颗烟后,才拿起一份文件看了起来。 劳拉替她把杯子倒满水,刚要悄无声息的退出去时,却听她说:“九点半,漠北北那边要招聘保安,我们过去看看?” “好的。” 无论夏总说是去做什么,劳拉都会马上这样回答。 几分钟后,电梯落在了总部一楼大厅。 电梯门刚开了一道缝,就听有人骂道:“嚓,张良华,你别以为你现在是副总了,就可以肆意妄为的欺负我们保安!告诉你,爷们可是为神通快递服务的,不是为你!还是收起你那副高高在上的丑陋嘴脸吧,什么东西!” 大厅内,围了好多人。 大部分都是保安,还有一些来神通快递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 被几名属下围簇拥着的张良华,气得脸色铁青,抬手指着秦大川的脸,还没说出一个字呢,就被大川哥一把打开:“拿开你的爪子,瞎点化谁呢?” “真是岂有此理!” 张良华憋了半天,总算是吼出来了:“秦大川,从现在起,你就被开除了,现在立马收拾东西,滚、离开公司!” “嚯嚯,好大的官威啊。” 秦大川张嘴在地上狠狠吐了口吐沫,冷笑着骂道:“草,你算个屁。” “大川,冷静些!” 旁边的保安队长刘佩立,满头大汗的劝他:“说起来这件事还是怪祥子的,是他做错了,被罚钱也是应该的。” 今天早上上班后,保安们像往常那样,在停车场内打扫为生。 一个刚来不久的小保安,拿着水管子刷地时,一个没注意,呲了刚下车的张副总一身。 当前正春风得意的张副总,今早刚换上的西装就被呲湿了,当然很不爽了,张嘴就扣掉那孩子的半个月奖金,算是以儆效尤了。 小保安祥子来自外地乡下,冒犯张副总被罚款后当然不敢说什么,最多也就是急得泪汪汪的--秦大川就有些看不下去了,马上跑过去給他说情。 正所谓近墨者黑……秦大川既然跟夏总是前后院的邻居,那么就算没啥交情,但肯定能混个脸熟,被提拔为保安队的副队长,也算是很正常的了。 秦副队长都腆着脸的帮祥子说情了,张副总就该卖个面子才对。 只是打心眼里没看得起保安的张副总,却不买他的账,反而训斥他这队长是怎么干的,培养出这么个没眼力的手下。 本来就有几分痞性,几分傲气,几分怀才不遇的秦副队长,立马就不愿意了,当众顶撞了起来。 你不是替你手下出头,当众顶撞领导吗? 那好吧,连你一块儿罚着! 讲情不成反被罚款,秦大川当即就像屁股着火的猴子,一蹦三尺高,从外面一直追到大厅内,跟张良华吵闹了起来。 “老刘你闪开!” 秦大川不耐烦的,一把推开老刘,怪叫道:“你听到没有,他不但要罚我,还要开除我!卧槽,老子还就不干这破保安了,今儿也得教训教训这孙子!” 他的话音未落,就听有人淡淡的说:“秦大川,你现在就可以去人事处,解除合同了。” “谁,谁特么--” 秦大川更怒,骂着抬头看去,接着傻掉。 看到夏总玉大驾光临后,那些围观的员工,全都哗的一声散开了。 “夏总。” 张良华连忙向前走了几步,脸上露出恰到好处的惭愧神色。 就仿佛,秦大川这么嚣张,都是他教导失误那样。 “嗯,你去工作吧。” 夏小韵冲张良华点了点头,也没再看秦大川一眼,就带着劳拉快步走出了大厅。 无论秦大川是为了什么,才跟张良华爆粗口大吵大闹,但只要守着外来客户,她就必须得支持张良华。 现在张副总可是夏总的左膀右臂,地位在公司内至关重要,如果被一个保安搞得威信全无,那么他此后还能怎么开展工作? “夏、夏总。” 傻傻的大川哥向门口追了几步,才停住脚步,抬手在自己脑门上拍了下,开始后悔自己的不理智了。 “哼,哼哼。” 平时在夏总面前,都是不卑不亢的张良华冲他冷笑几声,走向了电梯。 “孙子,你特么的别得意!” 秦大川霍然回头,对张良华背影恶狠狠的骂道:“总有一天,我会让你知道得罪老子,是一件多么愚蠢的事!” 就在大川哥花子咬牙穷发狠时,老刘走过来,拍了拍他肩膀叹了口气:“唉,大川,你太鲁莽了。” “屁。” 反正已经被开除了,大川哥索性拿捏出光棍的嘴脸,刚要说几句场面话,就听老刘又感慨的说:“如果方圆在的话,那就好了。” 如果方圆在的话? 如果他在的话,韩斌怎么可能会被张良华给挤走,我怎么会被开除? 秦大川愣了片刻,才若有所思的说:“嗯,很可惜,他已经不在了。不过我估计,用不了太久,张欣,还有漠北北,都有可能步我们的后尘。” “什么?” 老刘没听清秦大川说的什么。 “没什么。老刘,好好干,别再撞到那个沙比手里。” 秦大川嘿嘿笑了几声,转身就走:“特奶奶,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哥们堂堂七尺高的汉子,还怕找不到混饭吃的地方?最多,也就是不知道该怎么跟小妹解释。唉,头疼啊。” 第611章 :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男子 “劳拉,你是不是有话要跟我说?” 当开车的劳拉第三次回头看过来时,低头看文件的夏小韵,放下了手头的工作。 “没有。” 劳拉犹豫了下,摇了摇头。 “还记得咱们前年去罗布泊,巴桑小镇的一家旅店内,遇到燕随意后,当时我曾经因为你干涉我的私生活,要辞掉你的事吗?” 夏小韵提到这件事时,眼眸中浮上了明显的温馨神色。 那时候,夏天问刚卷款潜逃,夏小韵历经磨难后才在方圆的暗中帮助下,带领神通快递从低谷内爬了出来,创建了国际物流公司。 时过境迁,仿佛昨天才发生的事,却已经过了一年多。 现在的神通快递,要比那时候壮大了不少,不但跟圆耀集团合作的国际物流公司,取得了让她做梦都笑醒的经济效益,更是跟楼宇湘合作,创建了唐王地区的第一家女子会所。 夏小韵比起那时候来要风光了许多倍,因为有圆耀集团、帝皇集团这两大集团罩着,再也没有哪家贵人只需出的出动一只走狗,就能把她逼的走投无路了。 可现在她却觉得,她还不如走投无路的那时候。 因为那时候,她身边有方圆。 现在方圆却已经死了--就算她遇到再大的困难,那个贼兮兮的家伙,也不会出现在她面前,听她当面跟郭易行吹嘘‘盗圣他老人家’了。 夏小韵唯一能信任的人,就是她曾经要赶走的劳拉。 只是,劳拉就算再忠心,也无法解决被夏小韵刻意屏蔽了的真正危险:潜藏在她身边的九幽王,随时都会出现,夺走她的小命,让她辛苦打理的神通快递,在瞬间就轰然倒塌。 她无比的怀念那个时候,有方圆在身边的日子。 “过去那么久了,我已经忘记了。” 劳拉回头再次看了眼夏小韵后,这样回答。 “我没有忘记,我永远都不会忘记。” 夏小韵轻轻的叹了口气,说:“劳拉,我知道你想提醒我,无论是前些天离开公司的韩斌,还是刚开除的秦大川,都是方圆的人--如果方圆在的话,无论他们犯下什么样的错误,我都不会让他们走。” 劳拉没说话,车速却慢了下来。 “其实,我也知道韩斌是冤枉的,有人在暗中精心布置了个圈套陷害他,目的就是把他赶出神通快递。还有在公司内看似没什么地位的秦大川,也是那些人的眼中钉。” 夏小韵笑了下,说:“以后,或许主管公关部的张欣,霓裳女子会所的漠北北,都会犯这样那样的错误,被我赶走……” 劳拉终于忍不住的说话了:“夏总,你既然知道有人在针对他们,想方设法清除方圆安排在公司内的心腹,那你为什么还要赶走他们,而不是保护,提携他们聚拢在身边呢?” 夏小韵却说:“劳拉,问你个问题。” “夏总,你问。” “你说,被赶走好呢,还是被我提携保护后却突遭意外伤害好呢?” “什么--” 劳拉脸色一变,方向盘一打,车子贴边停住,回头问道:“夏总,你是说,如果你不赶他们走,他们就会出意外,有生命危险?” 夏小韵看向车窗外,从包里拿出一颗烟点上,才淡淡的说:“张良华,只是那些人安排在明处的代言人。” “你也看出张良华不老实了?” 劳拉问出这句话后,才知道自己失言了,很有讽刺夏总脑残的嫌疑,赶紧道歉:“对不起,夏总,是我误会了你。” “没事的,你现在是我最信任的人。我能看得出,无论你想说什么,做什么,都是站在我的利益角度上的。” 袅袅的轻烟中,夏小韵的声音很轻,有些不真实。 劳拉定定的看着女孩儿,越看越觉得看不透她:“夏总,你既然知道张良华居心叵测,那为什么还要大力提拔他?” “因为他有能力,能帮我创造韩斌他们做不到的利润。” 夏小韵呵呵轻笑道:“我敢跟你打赌,国际物流交给张良华后,利润会有质的飞跃……那些人,既然选定张良华作为他们的代言人,自然得突出他的能力,对公司的重要性。” 劳拉明白了:“那些人,想利用张良华来架空你。” “不只是这样。” 夏小韵却摇了摇头,解释道:“神通快递现在虽然壮大了许多,可相比起国内那些大集团来说,就是个蚂蚁般的存在。如果仅仅是想借用张良华来架空我,得到公司,他们压根不需要费这么大的力气。” “那他们的真正目的是什么呢?” 劳拉又不解了。 “这也是我现在考虑的问题。” 夏小韵秀美微微一皱,缓缓的说:“我想来想去,无非是两个原因。第一,有人想利用打压我,来试探方圆到底还有没有活着;第二,那个人特别痛恨方圆,哪怕是他真死了,也想通过来剥夺我一切的方式,来报复他。” “夏总,我、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劳拉脸上的不解,已经转变成了茫然。 “呵呵,走吧,马上就九点半了呢。” 夏小韵却没有再给劳拉解释。 劳拉也不好再问,重新启动了车子。 等车子驶进霓裳女子会所门前的停车场内时,劳拉才忽然明白了过来:“夏总,我知道你为什么这样说了!你是说,现在很可能有两股力量,躲在暗中对付你。而很凑巧的是,他们都选择了张良华!” “不是两股力量选择了张良华,是三股。我,也是其中的一股。咱们的张副总啊,可算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了。” 夏小韵微微一笑,抬手开门,棕色的细高跟小马靴,款款伸了下去。 “谁能想到,原先被方圆总是讽刺为脑残的夏总,也学会玩深沉了?” 看着斜挎着小包袅袅婷婷走向会所台阶的夏小韵背影,劳拉有些头疼的抬手,搓了搓脸颊后才推开了车门。 说实话,劳拉不喜欢夏小韵变成这样:花儿般年龄的女孩儿,还是脑残些好。 心机深沉的女孩子,不但会老的快,而且还会给人传播一种负能量。 而像漠北北这种形象、性格都特别单纯的女孩儿,哪怕以会所总经理的身份,出现在那些前途都被她捏在手中的应聘者面前时,也是微微垂着头,双手环抱着公文夹,走路都怯生生的样子。 就好像,她才是应聘者那样。 尤其是很小心翼翼的坐在桌子后面的动作,看的前来协助她工作的张欣,忍不住的暗中摇头叹息。 应聘室的长桌前面,放了三排椅子。 十数个体格健壮,相貌飒爽的年轻女人坐在上面,腰杆笔直,双手放在膝盖上,昂首看着长条桌后的主考官们。 这些女子,都是从上百名应聘者层层挑选出来的。 她们有的是退伍军人,有得是警校刚毕业的学生,自然也不缺乏来自江湖上的‘女侠’。 霓裳会所招聘女保安的消息一传出,就在唐王地区引起了轰动。 女保安,本来就是一个让人注意的职业--女孩子,不都该五冬六夏的穿着性感小套裙,踩着细高跟小皮鞋,每天描眉画眼的当白领吗,干嘛要应聘这种本该属于男人的职业? 再加上会所的广而告之中,明确表明女保安的薪酬福利待遇超级高,所以能吸引更多人注意,让这些不爱红装爱武装的女汉子前来应聘,也是很正常的了。 这些女汉子,从明天开始,就会替代会所原先那些男保安。 那些人,可都是张良华一手提拔起来的,在工作岗位上也很尽职,更是时刻牢记不会去骚扰会员的底线,更已经熟悉了本职工作。 说起来就这样替换掉他们,也好像有些对不起他们。 不过漠北北要想彻底掌控女子会所,消除张良华在这边的影响,就必须得从保安部下手,提拔自己的心腹。 她们只要能闯过今天最后这一关,就能成为会所职员,明天就能走马上任了。 所以,这些女汉子今儿都算精神百倍的,希望能给今天刚露面的莫总,留下深刻的良好印象。 只是等漠北北怯生生的坐在主位上后,女汉子们就有些傻眼:吓,就这小妹子,会是会所老总? “你们没有看错,这就是霓裳会所的漠北北莫总。” 敏锐观察到女汉子们一楞之后,就下意识浮上轻蔑神色后,张欣冷冷的说话了。 相比起阳春白雪般的漠北北来说,浑身都散发着浓郁迷人风情的欣姐,更像一颗熟透了的桃子--只是,这颗桃子只在男人面前,才会妩媚的笑着很风骚的样子。 她在陌生的同性面前,却总是拿捏出一副高高在上的嘴脸,让人情不自禁的会产生自卑感,不敢跟她对视。 “你们每个人,说是百里挑一也不为过。但你们根本没有任何骄傲的资本,只能有侥幸应聘之后的感激,用忠诚来回报莫总的青睐有加。” 张欣这娘们,确实懂得该怎么说,才能打击这些女汉子:“因为会所给你们开出的福利待遇,足够让你们在亲朋好友面前自豪了。” 顿了顿,张欣又淡淡的说:“考校开始。我希望各位都在心中祈祷,祈祷能够淘汰别人,自己成为会所一名光荣的员工。就从第一排左首开始吧,逐一接受莫总的考校。” 左首第一张椅子上的女汉子,马上就站起来向前走了一步,双脚脚后啪的一顿,抬手敬礼朗声说道:“叶长芳,现年二十七岁,民族汉,曾在东北军区女子特种大队服役七年,精通近身格斗,近、远程狙击,追踪跟反追踪!” 张欣那番话,给了漠北北很大的自信,腰板挺直了很多。 只是,她仍旧缺乏跟女汉子长时间对视的足够勇气,很快就挪开了目光,看向了别人时,才轻轻点了点头,小声说:“好,你被录取了,明天七点整,来会所报道吧。” 第612章 :我就是来看看 按照事先商议好的流程,漠北北要在现场考校应聘者的文化素质,以及动手技能等等。 既然霓裳会所能给保安开出高达九千的实习月薪,那么就要求她们必须足够优秀,不但要有扎实的打架基本功,还得有相当的文化素质修养才行。 为此,张欣还给漠北北特意准备了尽可能全面的考卷,以此来考校应聘者。 只是谁也没想到,第一个应聘者叶长芳刚自我介绍完后,漠北北就跟人家说,明天就可以来会所报道了。 妹子,你有没有搞错啊? 你这样轻易让她过关,她或许会感激你‘慧眼识英雄’,可也会让她缺乏了备受刁难才侥幸过关后才会有的珍惜、忠诚度啊。 张欣秀眉微微皱了下,侧脸看了眼漠北北。 漠北北立即意识到自己做错什么了,小脸一红赶紧低头,有些紧张的小声问:“欣姐,我、我这样做是不是做错了?” “没。你可是会所的老总,无论你怎么做,都是正确的。” 张欣心中苦笑,可为了维护漠北北的威信,她只能这样说。 “哦。” 漠北北这才松了口气,看向了第二个站了起来的女汉子。 其他女汉子谁也没想到,叶长芳站起来后,只是拿捏出一副英姿飒爽的模样,就轻易获得了莫总的青睐,在羡慕之余,紧绷着的神经也都松了下来。 正所谓前头有车,后头有辙,叶长芳的成功,算是给大家做出了榜样。 随后逐一站起来的五个女汉子,也都相当干脆利索的一番自我介绍后,毫无意外的成了会所一名光荣的女保安。 小北啊小北,这样可不行。 依着你这样的考校法,现场这十八名应聘者,都得被招聘啊。 别忘了,咱们说好要至少淘汰两个人的--等漠北北第六次对某女汉子伸出橄榄枝后,张欣终于忍不住的了,轻咳一声:“咳,莫总,我想提个建议。” 正看向第七个应聘者的漠北北,马上就看着她说道:“欣姐,你请说。” “嗯,那个什么,我个人觉得吧,莫总你这样招聘员工,好像太、太--” 饶是张欣性格泼辣,就没有她不敢说的话,可也不能当众指责漠北北有些儿戏,哪怕是委婉点的呢。 毕竟漠北北不再是公关部的员工,可是被夏总寄予厚望,能跟她平起平坐的会所老总了,实在不好意思过多干涉人家的职务内工作。 漠北北虽然单纯,却不傻,很快就从张欣的欲言又止中醒悟了什么,赶紧低声说了句对不起。 张欣自然含笑摇头,表示不敢当。 轻轻咳了一声后,莫总深吸了一口气,看向了已经站起来的第七名招聘者。 这是个女孩子,不是女汉子。 她既没有叶长芳那种飒爽的英姿,又没有四号应聘者的彪悍外形(貌似纯爷们的风度),只有漠北北那样的单纯秀气,还有明显的紧张。 “报告莫总,我、我叫林盼盼,现年十、十八岁,是本市秦琼武校的第四届学员,本次--” 林盼盼有些结巴的刚说到这儿,漠北北就抬手打断了她:“对不起,林盼盼同学,你还不适合我们会所的保安工作。” 林盼盼一呆,下意识的问道:“莫、莫总,为什么?” “没有为什么,你不合适。” 漠北北淡淡的说:“下一个。” 哟呵,我刚说要增加点难度,你就立竿见影了。 只是,就算你淘汰这孩子,可也该给人家一个合适的理由啊。 就一句轻飘飘的没有为什么,这好像无法服人啊--张欣有些哭笑不得的看向漠北北,下意识的摇了摇头。 “看,协助我工作的张总,都摇头表示你不行了,那么你就是真得不行。” 漠北北看着林盼盼,这样说道。 莫总,伟大的莫总,我摇头,只是苦笑的反应好不好? 其实这个叫林盼盼的孩子,我是很看好的。 虽说她年龄小了点,不像是年满十八岁的,但一身功夫确是相当了得的,我可是在初赛中,亲眼看到她能一拳打碎板砖的,更有高职证书(秦琼武校算是职业学校了吧,国家承认的那种),相比起你此前招聘的那些女汉子们,也不逊色多少的。 更重要的是,这孩子气质形象很合适会所,可你怎么就直接说no了呢? 张欣有些头疼的抬手,掐了掐脑门,有心解释自己摇头的动作,才不是不同意呢,却又不好当众让莫总‘出丑’。 她只能看着林盼盼,再次摇头暗中叹了口气时,却忽然发现这个女孩子,好像有些眼熟,貌似从哪儿见过似的。 “莫、莫总。” 林盼盼急得眼眸中浮上泪花,说话也结巴了起来。 最后索性不说话了,拉开椅子走到前面,深吸一口气后,猛地抬脚出拳,虎虎有声的打了一套太祖长拳。 太祖长拳属于南拳门派,传说因夏太祖赵匡胤而得名,讲求实战攻防,起如风,击如电,前手领,后手追,两手互换一气摧,套路动作严谨,步法灵活,刚柔虚实兼备,纯粹是刚猛路子,不适合女孩子的。 林盼盼的现场发挥,却改变了人们这个观念:再秀气的女孩子,也能打好太祖长拳的! “嗨!” 林盼盼低喝一声,右脚狠狠跺在点上,发出砰的一声闷响。 谁也没想到,这个表面柔弱的小姑娘,竟然有这样一身好功夫,把其他应聘者都看呆了。 “莫总,您看,我能不能应聘会所保安一职?” 林盼盼却没有丝毫的得意,满脸忐忑的看着漠北北,希望她能点头说好吧。 “不行。” 漠北北就像瞎了那样,才没有被她的出色表现所打动,再次冷冰冰说出了这两个字。 “莫、小北姐,我为什么就不行嘛!” 泪水,刷的就从林盼盼脸颊上淌了下来。 听林盼盼在激动下喊出小北姐后,张欣猛地醒悟了过来:我说怎么看着她眼熟呢,这不是方圆跟漠北北俩人,赞助的那个小女孩吗? 听说,她为了还恩人的账,曾经去圆耀酒店卖鲜花来着,结果却被崔家区医院的马院长给碰到--当时,要不是方圆在场,谁也不敢保证这小姑娘会不会被糟蹋了。 可她怎么不好好上学,却来应聘保安呢? 而且这么秀气的小姑娘,又是怎么在一年多的时间里,练就了这么一身‘横练’功夫? 哦,我知道了,她肯定是有感于总是被人欺负后,才去了秦琼武校,算是‘投笔从戎’了,想以此来保护自己母女,更想应聘保安成功,能多挣钱,快还账。 认出林盼盼的一瞬间,张欣就搞清楚咋回事了。 同时也更清楚,就算自己没有‘提醒’莫总,她也不会让林盼盼过关的。 “我说不行就不行,下一个。” 漠北北才没有被林盼盼的泪水打动,小脸上甚至都浮上了怒意。 无论她是个什么样的人,她都想林盼盼能像她跟方圆所希望的那样,好好读书,等大学毕业后再找一份不错的工作,赚钱来还债,而不是中途转校去学武。 她生气,则是因为林盼盼‘跳槽’,竟然没跟她这个大恩人商量。 “我、我--” 林盼盼泪水淌的更急,必须得死死咬着嘴唇,才能强迫自己不能哭出声。 “莫总。” 张欣有些不忍心了,小声提议道:“反正,她已经选择了要走的道路。如果这时候再让她重回校园,我估计--呵呵,要不,就给她一次机会吧。” 人生阅历相当丰富的张欣很清楚,像林盼盼这种此前备受别人欺凌的孩子,一旦掌握了些许武力值,心态就会发生变化,再被别人欺负时,就会加倍的打击别人。 那样,才会彻底的毁了她。 倒不如,在她自己选择的这条路上,给予她正确的领导。 “谢谢,谢谢张总,谢谢莫总!” 林盼盼也是个聪明的,不等漠北北说什么呢,就不听的鞠躬道谢。 “唉。” 漠北北可算是被俩人赶上架了,轻叹了口气才问:“林盼盼,你今年多大了?” “我十、十八了--” 林盼盼不敢看漠北北,低头小声回答。 她当然不足十八岁,不过她的身材,发育的却相当不错,再加上从武校内狠练了这一年多,说是二十岁也有人相信的。 “好吧,既然你执意要这样,那你明天就来报道。不过,以后你会遭受很大的磨难……到时候,可别后悔,更不要责怪我没有提醒你。” 漠北北看着她过了片刻,才这样轻声说道。 “谢谢小北姐!” 林盼盼狂喜,再次弯腰给漠北北俩人深鞠一躬。 张欣有些奇怪的看向了漠北北,心想:小北这番话,很有相面神棍的嫌疑啊。 林盼盼的出现,只是个小插曲。 但也给漠北北提了个醒,接下来的考校中就严厉了起来,接连刷下了四个人,搞得好像要拿着人家出气那样。 不过这四名应聘者,可没有福气能打动欣姐,帮她们说话,只能满脸遗憾的退出了考场。 十八个人刷下四个人,虽说力度稍稍大了点,不过也不是不行,反正以后人手不够再招聘就是了--张欣看着最后那个缓缓站起来的应聘者,想到这儿时,房门被敲响。 不等漠北北说进来,会所某部门经理就推开了门,轻声说:“莫总,夏总来了。” 夏总来了? 哟,那可是咱们的大老板,赶紧列队相迎。 坐在桌后的张欣等人赶紧站了起来。 刚站起来,风姿绰约的夏大老板,就在劳拉陪同下款款走了进来。 “都坐下吧,我就是顺道过来看看罢了。” 现在说瞎话不脸红的夏小韵,先冲众应聘者淡然一笑后,才走到了桌后。 口口声声说自己是顺道来的观摩者,却当仁不让的坐在了主位,气场十足的问道:“进行到哪儿了?” “夏总,还有最后一位。” 漠北北恭声回答。 “哦。” 夏小韵点了点头,看向了最后那个女汉子。 第613章 :你会生孩子吗? 九点半时,夏小韵就已经来到了霓裳会所。 她没直接去招聘现场,而是以客户身份参观了会所。 夏小韵把漠北北安排在会所,也是为分张良华权的无奈之举,当然担心她玩不转,就借此机会明查暗访一下。 结果很让夏小韵满意:漠北北调任会所这边后,在张欣的帮助下,用最短的时间,就用各种手段彰显了她才是会所老大的现实。 当然了,夏小韵在巡查过程中,也发现了些许不足。 但她相信只要给漠北北充足的时间,这些问题都不再是问题了。 等她来到招聘现场时,招聘已经接近尾声了,只剩下一个女汉子,有幸、或者说是不幸,接受集团大老板的亲自考校。 最后这个女汉子,其实也很秀气,只是身子有些单薄,脸色也有些苍白,看上去就就像个痨病鬼那样。 就这样的人,也来应聘保安工作? 负责海选、复试的那些考官,是什么眼神呢? 看着那个女孩子,夏小韵秀眉微微皱了下。 夏总这个不经意的动作,被张欣敏锐的捕捉到了,立即知道在接下来,自己要扮演什么样的角色了。 同时也有些不忍:考校还没有开始,你就已经被淘汰了,只能怪你命苦了,希望你这次失败后,能出现在下次的应聘中。 就在张欣的不忍中,女孩子抬头,神色木然的扫了各位考官大人一眼。 那眼神,不像是来应聘的,倒像她才是来考校诸位考官大人的仲裁者--相当的狂妄,却又无比的自然,仿佛她天生就是掌控别人命运的人那样。 有没有搞错,用这眼神看我们! 刚才还为女孩子命运不公而有些不忍的张欣,立马就不爽了,觉得这种人被应聘后,才是最不应该的,也不知道哪个考官,让她走到最后面试这一步的。 “你到前面来,开始最基本的自我介绍吧。” 夏小韵淡淡的说话了。 女孩子默默点了点头,拉开椅子走了过来。 她坐着时,就已经让夏总等人决定要淘汰她了。 让她来前面自我介绍下,纯粹就是走过场。 但等她开始走路后,各位考官才发现,她竟然是个--瘸子。 一个瘸子,也来应聘会所的安保人员? 不但夏小韵等人有这反应,就连其他前来参与招聘的女汉子们,也觉得有些匪夷所思:靠,她不是靠关系才走到这一步的吧? “谁是她的复试考官?” 看着缓步走过来的女汉子,夏小韵脸色很不好看的轻声问道。 招聘工作,分为海选(也就是初试),复试跟今天的终试。 夏小韵觉得,无论这女孩子有多么的优秀,暂且不说她漠然看大家时的眼神,单说她身体上的明显缺陷,负责海选、复试的考官,就相当的不称职。 本次要招聘的保安,诚然要注重她们的能力,可也得看外表。 毕竟这是女子会所,来往的皆是贵妇名媛,搞个瘸子保安竖在这儿,算什么呢? “是我,夏总。” 有人在夏小韵身边,低声说道。 夏小韵侧脸,看向了漠北北:“是你?” “嗯,是我。” 漠北北再次回答。 “理由呢?” 夏小韵淡淡的问。 漠北北稍稍犹豫了下,才说:“她姓方,叫方--方圆。” “她叫方圆?” 夏小韵愣住。 凭良心说,方圆这个名字更加倾向于女性化。 别人在只闻其名不见其人时,本能就会根据人名,眼前浮现出一个很干净的小姑娘样子。 就像漠北北的名字,本身确实透着干净,人如其名。 一百个人中,在听说方圆的名字后,至少会有八十个人,觉得方圆是个女孩子,而不是圆哥那种卑鄙到无牙的货色。 就像人们听到毛驴,就是以为它是一头拉磨的驴子,才不会想到竟然会是一只贱狗那样。 所以呢,这个腿脚有缺陷的女孩子,名叫方圆也是很正常的了。 可却又不正常。 因为她跟夏总、莫总还有张副总有着不同关系的那个家伙同名,这或许是导致漠北北选择她的主要原因吧。 说白了,就是‘睹物思人’,本能中对叫这个名字的人,有种说不出的亲近感,这才让她杀入了最终的决赛。 只是,她的形象也太那个了点--不是她长的吓人(其实这个方圆还是很秀气的),而是腿有缺陷。 “我、我、我叫方圆。方是大方的方,圆是圆静的圆,汉族,现年二十四岁,有在国外闯荡的经历。至于文凭--” 自称方圆的方圆,想了想才缓缓说道:“公司需要什么样的文凭,我就能为提供什么样的文凭。这一点,你们不用怀疑。” 方圆在说话时,明显有些口吃。 这个女孩子,不但是个瘸子,更是个结巴。 如果把她换做是其他女人,自身缺陷这样明显,别说是跑来应聘保安了,估计平时都没胆子上街的,怕人笑话。 可是她在‘色香味俱全’的夏总等人面前,真没有丁点的自卑,就像她看着大家的眼神那样:我能来应聘你家公司的保安,是你们的荣幸。 有谁,会拒绝给予荣幸的人才啊? 夏小韵终于明白漠北北,为什么要让她进入决赛了:除了她叫方圆外,还因为她相当的自信,甚至的狂傲。 一个口吃的瘸子,要是没有点真本事,却很狂傲的话,那么证明她就是上天的弃儿--先给她身体上的明显缺陷,再给予她备受打击的狂傲,让她终生被人讨厌。 夏小韵希望,这个不知道自己有多可怜的女孩子,千万不要是后者。 她决定了,只要这个方圆稍微有点真本事,就给她一次过上好日子的机会。 唉,看她穿的虽然很干净,利索的样子,但都是地摊货啊,两百块钱就能把她‘装备’起来的。 盯着方圆在心中叹了口气,夏小韵问道:“方、方圆,你有什么特长?” “我会九种外语,二十一种世界土著用语。会开汽车,开飞机,如果有坦克的话,我也能熟练操纵。我还会骑马,开枪,五百米内的射击命中率为百分百。至于打架的本领,我自信能在三秒钟内,能斩杀至少七个以上的柔道黑带。” 方圆说着,那双木然,还有些呆滞的眸子里,闪过一抹回忆幸福的神采:“我是世界上最出色的烧烤大师,中餐水平比那些特级厨师要高很多倍。在野外,我能用最普通的野菜、野味,做成尘世间最好吃的美味。” 方圆越说,越牛叉:“我还能在四分钟内,用野草编织出一双标准42码的鞋子。能抱着体重70公斤的男人爬山,健步如飞。还能把一条土狗,训成……” 听着听着,夏小韵等人(也包括其他应聘者)都呆了:哇靠,我没有听错吧? 会数十种语言,能开各种交通工具,还是功夫高手,更是牛叉的厨师、裁缝,大力士--奶奶,这哪是人啊,应该是全能超人才对! “等等。” 听她滔滔不绝的(关键是还是结巴着说的),大有用一整天时间来说她能上天入地的意思后,早就听得晕头转向的夏小韵,赶紧抬手打断了她。 方圆马上闭嘴,眉头稍稍皱了下,貌似很不喜欢夏小韵的不礼貌。 “咳。” 夏小韵抱歉的干咳了一声,问道:“还有什么本领,是你不会的?” 这个方圆会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夏小韵干脆问问她不会什么,那样反而能节约时间了。 方圆稍稍歪着下巴,想了想才认真的回答:“我、我想不出,还、还有什么是我不会的。” “那你会生孩子吗?” 鬼知道夏脑残是犯病了,还是被这个方圆给吹糊涂了,就脱口问出了这句话。 话刚出口后,她就有些后悔了:我堂堂一大老板,守着这么多员工,竟然对一个天生就能生孩子的女人,问出这个问题,可真够丢人了! “哈!” “咯咯!” 那些应聘者,还有张欣等人,都被夏老板这句‘神来之笔’给逗的,忍不住失笑出声。 本来嘛,再听方圆吹嘘她多超人时,其他应聘者就不满了:你不知道你越吹嘘自己多厉害,就越显得我们无能啊? 现在夏总忽然出言讽刺(大家可不知道夏老板是脱口问出的,还以为她是故意讽刺这怨地不平的女人呢)她,大家在瞬间就有了种狠出一口气的轻松。 自然也有幸灾乐祸。 方圆那木然的眼眸却呆了下,随即攸地浮上绝望的痛苦,闭上了眼睛。 听到别人失笑出声后,也忽然有了种自豪感的夏小韵,正要借题发挥时,却在看到方圆的眼神后,心儿颤了下,生出了浓浓的愧疚,自责,赶紧道歉:“对不起啊,我是跟你开玩笑的,你别介意。” “没事,这也算是个问题的。” 方圆睁开眼,摇了摇头,淡淡的说:“我、我不会生孩子。” “啊,抱歉,真对不起。” 夏小韵一听,更加内疚。 她以为,方圆坦然承认不会生孩子,肯定是身体上的缺陷,就像她是个瘸子,结巴那样。 正所谓打人不打脸,无论方圆刚才那番话吹的有多么让人反感,但讥笑一个女人的身体有缺陷,却不是好汉、哦,不是有素质的淑女所为。 “没什么的。” 好像知道夏小韵想到了什么,方圆缓缓解释道:“我不是不能生孩子,是因为尘世间,已经没有哪一个男人,够资格让我给他生个孩子。” 卧槽! 张欣差点就爆粗口:方妹子,你得有多么的狂妄,才能说出这句话啊? 就你这样的,能够有男人喜欢就不错了,自己却吹嘘所有男人都没资格让你給他生孩子! 就是欣姐我,也没脸这样吹啊--张欣实在忍不住了,插嘴问道:“那你说,什么样的男人,才有资格让你給他生个孩子?” “不用太出色,多情,英俊。” 方圆抬头看着天花板,好像梦呓似的说道:“只要能是他,就行。” 第614章 :杀不死的自己 我也要给你生个孩子。 这句话,楚楠楠念叨了一个晚上,哪怕是睡着时,都不时的喃喃。 一个女人得有多么迷恋某个男人,才会说出这样的话? 正常的女人要给男人生个孩子,应该是很简单的。 不简单的是那个‘也’字:我也要给你生个孩子。 一般来说,当女人对男人说出这句话时,就代表着男人已经跟别的女人,有了小孩,她只是爱死了男人,才用这种方式来抒发深沉的爱意。 确实不错,方圆已经让卡秋莎怀孕了,还是双胞胎。 从来都不甘落人后的楚楠楠,当然得超这个目标努力了。 于是在把方圆狠狠扑倒在炕上后,就是各种玩--一直玩到天都蒙蒙亮了,才昏沉沉的睡去。 好吧,看在她盼子心切的份上,方圆就原谅了她的疯狂,得费老大力气,才没有喊出那句‘小淫、妇’来。 为了帮她实现梦想,方先生也奉献了好多,总算才让她心满意足的睡着了。 他以为,在他全力以赴后,接下来总算该休息了吧? 噩运还没有结束--就在他吸了颗烟,准备入睡时,房门开了:穿着一袭黑纱睡袍的卡秋莎,就像午夜逃出地狱的幽灵那样,赤着一双白生生的小脚,悄无声息的走了进来。 你要干啥? 玩车轮战? 咱还能不能要点脸啊,这儿还躺着个小泼妇呢! 好吧,就算无视了楚楠楠这大电灯泡,可你已经怀孕两个多月了,这时候秀恩爱,可是对孕妇最危险的,懂不懂? 啥书? 我不认字! 你以为,你拿着一本某色狼著写的《孕期生活》,就能让我屈服在美色之下? 简直是开玩笑! 好吧,其实两口子之间,适当的开个小玩笑,偷偷摸摸的来点小情调,也不是不可以的,总之只要小心注意,应该还是能避免意外发生的。 唉,我屈服,可不是被美色击倒,而是实在受不了她怨妇般的跟我说:你明天就要走了,这是咱们儿子出生、甚至好多年后,最后一次拥有我了,所以我必须听你的。 我听了你的,满足了你的愿望。 但你,在小泼妇醒来后,为什么不羞愧的掩面疾奔,而是跟她一起--优秀的男人,总是这样命苦,有时候会遭到两个以上的女人蹂躏,惨无人道,不顾羞耻。 整整一个晚上,外加一个早上啊。 要不是我身体素质足够强悍,估计这会儿早就回归天国了,又怎么可能在悠悠醒来后,靠在炕头上盯着天花板发呆,回想那一刻的春色疯狂? 傍晚的夕阳,透过窗帘缝隙静静洒在白色的被单上,镀上了一层柔和的金泽,也让整个世界显得无比安圆。 没有一丝丝的动静,静到能听到阳光中灰尘在跳舞的声音。 空气中,弥漫着两个女人交杂在一起的体香,随着微弱的气流缓缓飘浮,久久舍不得散去。 连她们的体香,都这样如此的留恋方圆,更何况她们的人? 方圆慢慢吐出一口青烟后,又幸福的叹了口气。 他知道,那两个女人之所以‘不顾羞耻’的一起侍奉他,就是希望他再回到莫斯科。 只要他肯回去,那么天天都能享受‘两女共侍一夫’的艳福,再也不用理睬那些烦心事,就这样醉生梦死的活到老。 曾经有那么一刻,方圆也真得心动了,差点就答应猫儿般的低低叫着,求他别走的卡秋莎,跟她们回俄罗斯。 他还是忍住了。 因为卡秋莎曾经跟他说,他在华夏还有一个叫水暗影的妻子,有个叫林舞儿的兄弟,一朵跟他有着相当复杂关系的彼岸花,还有一条叫毛驴的狗子-- 除了她(它)们之外,还有很多以为他已经死了的人,都在渴望他能忽然出现。 有些男人,命中注定不该享受这种让人羡慕的稳定生活。 他就是个天生的劳碌命,如果企图改变自己的命运,那么他就可能死的很惨。 为了让自己能长命百岁--咳,方圆决定必须得回去。 卡秋莎,知道的还是太少了。 除了夏小韵等几个人外,还有谁跟方圆有着不一般的关系,她就不知道了。 更重要的是,卡秋莎竟然不知道方圆的敌人是谁。 像方圆这么优秀的男人,怎么可能会没有敌人呢? 哼哼,她肯定也对我隐瞒了很多,就是妄想用这种方式让我回去后吃足苦头,觉得还是呆在她身边最好,然后就会用最快的速度,出现在她面前,求包养。 看着袅袅散去的青烟,方圆笑了,喃喃的自言自语道:“人生之所以有趣,那是因为明天充满了太多的不确定因素。假如能提前知道一切,那多没意思啊?” 看在卡秋莎还有小泼妇都很爱自己的份上,方圆给她们找了个她们隐瞒自己的充分理由后,心里就舒服了很多,扔掉烟头下炕,晃着膀子走进了浴室内。 浴室内花香扑鼻,大大的浴缸内,放满了水。 水面上,飘满了玫瑰花瓣,还有三只白色的小塑料鸭子,静静的飘浮在水面上。 方圆走过去,扶着浴缸慢慢蹲了下来,才发现三只鸭子上,都写着一个人名。 左边的鸭子身上,用汉文写的是楚楠楠。 右边的,则是用俄文写着卡秋莎的全名。 被两只鸭子围在中间的那只上,则用两种文字,写着同一个男人名字。 那两个痴情的女人啊,希望用这种方式来让方圆触景生情,以后看到鸭子就能想到她们--真是没文化。 方圆右手慢慢伸进了浴缸内,三只塑料鸭子就随着散开的玫瑰花瓣,慢慢的向缸沿漂荡了过去。 水温刚好。 那俩女人就像猜到方圆会在这时候醒来那样,提前放满了热水,等他进来时,水温刚好。 两只写有女人名字的鸭子,漂呀漂的漂向前漂。 写有方圆名字的那只,却向相反的方向漂--三只鸭子越飘越远,就像她们返回莫斯科,方圆却要回华夏那样。 “浴缸就这么大,我们又能漂到哪儿去?” 方圆右手从水下伸过去,用臂弯把两只鸭子逼回到‘自己’身边后,笑了下低头,就像一条没有骨头的蛇那样,缓缓钻进了水中。 在水下静静的憋了很久后,他才慢慢的浮了上来。 被温烫的水泡了那么久后,血液循环加快下让他的皮肤变红,可他的眼神却有了冷冰冰的厌恶之色。 那是因为他发现:就算他在水底躺上三天三夜,他也不会憋死。 他在水下时,竟然不需要呼吸,就像传说中的水鬼那样。 没有谁喜欢当水鬼的。 所以方圆现在无比讨厌自己的这具躯体:明明是具没有任何活人特征的身体,为什么能让女人怀孕,会饿,会渴还会累? 他圆可当一个被人赶来赶去的叫花子,也不想变成当前这副鬼样子! 只是,他貌似无力改变,只能遵照老天爷的意思,恶心的活在这个世界上,就为遭受许多未知的磨难。 或许,等老天爷啥时候玩够了,才会放过他,让他长松一口气的赶去地狱报到,永世不得超生吧? 方圆觉得他真死了后,肯定会去地狱。 那儿,有天上地下,最美丽的彼岸花。 他低头,看向了自己左肩下的那朵彼岸花。 依旧是开了一点点的样子,色泽妖艳,就像一个拥有绝世容颜的女鬼,在狰狞的望着他笑,让他突地生起一股子没来由的愤怒,双手一按缸沿,起身迈腿走出了浴缸。 柜子上,放着一叠崭新的衣服,从头到脚。 衣服旁边,还放着一把长刀。 鲨鱼皮的刀鞘不见了,可能是被卡秋莎那孩子给带走了,算是留作分别后的纪念。 这样才能让静静的金色夕阳洒在上面,随着方圆走动时的角度变幻,好像有条金龙在锋利的刀刃上,回旋翻转。 卡秋莎告诉过方圆,这把刀有个名字叫昆仑。 是当世最锋利的七把刀之一,削铁如泥。 也确实削铁如泥,削人脑袋(那俩可怜的东洋孩子)时,更是不费吹灰之力。 方圆觉得,依着这把刀的锋利,应该很轻松割开自己的皮肤,把左肩下那朵讨厌的彼岸花给捥出来。 他圆可受疼,哪怕是死去--只要能捥掉那朵破花就行。 刀锋一闪,带起一片金色流光时,方圆已经狠狠削向自己左肩下。 那么锋利的锋刃,狠狠斩在了肩膀下,不该出现血花溅起的正常现象吗? 没有。 就像用木刀,斩在厚实的橡胶制品上那样,刺啦一声下滑,最多只留下一条淡淡的白印。 方圆呆了下,再次举刀。 这次,他是用刀尖对准自己左肩,用了足足七分力气,腾地刺下。 这次,见血了。 但也仅仅是见到了鲜血的颜色,却没有鲜血淌出来。 “原来,我不是杀不死的,这就好。” 方圆低头看着那个红点,喃喃说了句,随手把到扔在了地上。 木地板的质量肯定不咋样,要不然方圆也会在随手抛出去后,刀尖就入木三分了。 “其实刀枪不入也不是啥坏事。最起码,混得实在走投无路时,也可以去街头上表演铁枪穿喉绝技。到时候,肯定会把那些没见过世面的土鳖,唬的乖乖拿出银子来。” 想到可以籍此去骗人后,方圆开心了起来,抬脚就踢向了长刀:“到时候,老子这样一脚踢去--啊!” 刚才,方圆要想用陌刀捥去左肩下那朵破花时,可是用了足足七分力,才勉强见红的。 现在他心情大悦下,才不想寻死玩自残的,这一脚踢向长刀,纯粹就是兴趣所致,显摆一下罢了、 但他做梦也没想到,当他脚心刚碰到刀刃,就传来了剧痛。 刀枪不入的方先生,脚心竟然被长刀割破,有鲜血顺着刀锋淌下。 “卧槽,这是咋回事?老子刀枪不入的超能力忽然间就消失了吗?” 脚底板无比疼痛的方圆,抱着脚丫子刚坐下,眼前就攸地发黑,仰面摔倒在了地板上。 第615章 :请叫我吸血鬼 幸福来的太突然了。 就在刚才方圆还自残来着,结果累出一身汗也没在身上搞出一点点的伤痕,让他无比的绝望,厌恶自己这具躯体。 等他好不容易想开了,觉得这样也不错时,不经意的踢出一脚后,脚底板却被刀锋割破了。 他连忙坐下来抱着脚丫子检查伤口,却眼前发黑的咣当栽倒在地上,什么也不知道了。 想极力做到却做不到的事,就这样毫无征兆的来临了,这不是幸福是什么? 只是这幸福也太特么的扯淡了些,怎么着也给方先生个心理准备好吧,就这样死狗般的摔倒在地上昏过去,算啥事呢? 话说,这种幸福可是很伤自尊的。 幸好方先生不管是失忆前,还是失忆后,都不是太在乎自尊。 毕竟在这个世界上,你想牢牢把持自尊的话,就得拒绝太多好东西。 也不知道又过了多久,方圆缓缓睁开眼睛,呆愣片刻后才慢慢坐了起来,扳起右脚看去。 足心被陌刀的锋刃,划了一道七八厘米长的伤口。 他在昏迷时,鲜血已经凝固了。 不过伤口两侧却翻着灰白色的肉,看上去很是恶心瘆人的样子。 他就这样静静的坐在地上,看着足心的伤口,一动不动的就像泥塑那样,直到房间内的光线慢慢暗下来后,这才伸出了右臂,手腕放在了陌刀刀刃上,缓缓下滑。 他想看看,他刀枪不入的本事还在不在。 还在。 接下来的几分钟内,方圆以身试法的反复试验,终于搞清楚了:除了足心的肌肤不堪一割外,其它地方包括他下面小兄弟的外衣,都是割不破的。 双脚脚心的涌泉穴所在之处,就是他‘刀枪不入’的命门。 而且最重要的是,哪怕只是稍稍刺出一点鲜血,就会疼得要命,撕心裂肺那样,好像他所有的痛感神经,都击中在了脚心那样。 看来,以后他最好少光着脚丫走路,免得被钉子刺伤后,就会像呆头鹅那样咣当一声摔倒在地上,开始装死狗。 或许,这才是我生命特征的显现之处吧,如果用医疗仪器检测脚心的话,能察觉出我有生命迹象。 已经完全沉浸在黑暗中,却能把周围一切都看的很清楚的方圆,忽然想到了这些,觉得有机会的话,再去医院检查一下。 虽说刚才误伤自己后疼得他很想骂娘,不过却能在无意中找到了跟正常人相似的地方,对他来说可算是伤有所值了。 嘿嘿傻笑了一声后,方圆心情从没有过的好了起来,正要站起来找急救包(酒店房间内,都有这东西的)包扎一下足心伤口时,才发现那道看起来很可怕的伤口,在他陷入沉思时竟然自己愈合了。 足心,虽说是他全身最脆弱的命门所在,可自我修复伤口的速度,却快的让他惊讶,更没留下哪怕一点点的伤痕。 “有意思,真得有意思。” 方圆摩挲着自己脚心,开心的接连喃喃说了几遍后,才从地上一跃而起,哼着熟悉的《卡秋莎》再次走进了浴室内。 同样是泡澡,现在泡澡就比刚才泡澡时感觉好了太多。 水温几乎没太大的变化,三只小鸭子还有那些玫瑰花瓣儿,也依旧漂在水面上,唯一有变化的,是方圆的心情。 他开始躺在水下,幸福的幻想,以后要不要拿刀枪不入这一点去装比--不过还是算了吧,做人最好是低调一些,可不敢像那些暴发户那样,刚有了几个小钱,就烧的好像老子天下第一那样。 没素质。 真正有素质的人,总能在所有人面前示弱,打消人家对他的戒心,从而得到更多的好处。 方先生觉得,他天生就是个聪明人。 尤其是穿上卡秋莎为他精心挑选的行头,站在镜子前时,望着里面那个帅哥,他都忍不住的恋上了自己。 不得不说,卡秋莎这小妮子、哦,不,是小娘们,为男人买衣服的眼光还是很不错的。 笔挺的藏蓝色竖领中山装,不但让方圆看上去英俊了太多,还有了几分出身名门的贵族风范。 搞得前来送晚餐的那个美女服务生,在摆餐具时也总拿眼角瞅他,不断的大送秋波,很有只要方先生一开口,她马上就会投怀送抱的趋势。 老子是个贵族,才不会在单身一人时,跟胸口长了几颗大黑痣的美女苟且呢--等美女服务生摆好餐具,含羞带怯的刚要说什么时,方贵族微笑着拿出一张大面额的美钞,放在了餐车上,接着轻轻摆了摆手,示意她可以走人了。 “先生,我可以伺候您用餐,还可以--” 已经彻底被方贵族而迷倒的服务生,却不想就这样离开,咬了下牙后拿起一把餐刀,就要坐下来,自荐枕席。 她在拿起餐刀时,可没有注意到拿的是刀刃。 餐刀刀刃不是太锋利,但足够她在心情激荡本能的用力时,割伤了自己的手掌边缘。 “啊!” 手掌被割破的疼痛,才让她如梦初醒,发出了一声低低的惊呼,赶紧松手,带血的餐刀啪的一声掉在了桌子上。 “对不起,先生,我、我不是故意的,请原谅!” 服务生不小心割破自己手后,那些不健康的思想也攸地灰飞烟灭了,脸色苍白的赶紧赔礼道歉。 现在美帝国内失业率那么高,尤其是在纽约大酒店当服务生,她可不想因为自己的失误而失去工作。 嗯,就是失去清白(仅限于今晚吧)的身子,也不能失去工作。 方圆可是贵族--相当然的微笑着摇了摇头:“没事的,以后小心些就好了。” 美女服务生在自己的‘美色’下失魂落魄才导致割伤自己,方贵族觉得他有责任表示一下,他该有的贵族风范。 他再次拿出一张大钞,放在了餐车上:“美丽的小姐,请你自己去包扎一下吧,我来收拾餐具好了。” 服务生可真没想到,方贵族竟然这么体贴她,当时就攥紧那两张钞票,激动的哽咽着说不出一句话来,只有接连給他弯腰道谢后,才推着餐车走了出去。 “唉,都说蓝颜是祸水,这句话还真有道理。看来,我以后再也不能穿的这样帅气了,要不然会出人命的。” 等服务生关上房门后,方先生叹了口气,接着就抛开贵族气质,把盘子拉到怀中,风卷残云般的大吃了起来。 说实在的,纽约大酒店的餐饮还是很不错的,虽说不如中餐好吃,但也算得上色香味俱全了。 尤其那道来自阿拉斯加的小牛肉,更是肉质细腻,味道鲜美。 这顿晚餐,也是卡秋莎在离开之前,为方圆特意点的。 可能是知道方先生昨晚太辛苦了,不但给他要了三个人才能吃得下的数量,而且很多都是大补--嗯,就是能养肾的好东西。 甚至,还夸张的給他搞了根鹿鞭。 看着这玩意,方圆自然又得唉声叹气,很为卡秋莎再也不纯洁而感到心痛的同时,也觉得这玩意确实不错,咔吧咔吧的好像嚼黄瓜那样,吃完了还想再来一根。 三个人的餐饮下肚后,方圆兴犹未尽的拍打着肚子,抬眼看着天花板皱起了眉头:“怎么总觉得,好像还没吃饱?不是,不是没吃饱,是没吃到最想吃的某个东西--那是什么东西呢?” 伸出舌头舔了舔嘴角时,方圆看着天花板的双眼瞳孔微微缩了下,缓缓低头,目光落在了那把割破美女服务生小手的餐刀上。 餐刀上的鲜血已经凝固,变成了红黑色。 再漂亮的女人鲜血,也会有种让人作呕的血腥气息。 这是很正常的人,才会有的反应。 方圆却已经不正常了--就像他看着那把餐刀上的鲜血,眼角剧烈跳动了好多下,都没能阻止他慢慢伸出手,拿起那把刀子。 他很想--喝血。 从没有过的想,就像四十六岁的老光棍,在荒山野岭内的小湖泊内,看到有个孤身少妇在出浴后,什么素质啊,人性啊,不要不要的啊,统统的滚蛋,先干了再说! 就像方圆因为极力忍耐,脸蛋都很狰狞了,也没忍住慢慢张开了嘴那样。 略微带点腥、咸还有甜滋滋味道的血,在跟方圆的舌尖刚一接触,就像瞬间复活了的小精灵那样,攸地从他触觉神经内扩散到了四肢百骸,所有本来很安静的细胞,都疯狂呐喊起来:我要,我要,我要更多! 嗜血。 这个词在很多时候,都代表了残忍野蛮杀戮的意思,本意却是很喜欢喝血,就像那些靠吸血为生的蚊子、水蛭那样。 还有西方传说中的恶魔,吸血鬼! “原来,我变成了一个吸血鬼。” 看着被自己拿舌头舔的很干净的餐刀,方圆就觉得四肢冰凉,有种想嚎啕大哭一场的冲动。 他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咋了嘛。 好好的一个人,咋就变成嗜血的吸血鬼了呢? 在看到鲜血时,无论他用多么大的毅力,都无法阻止去吸血。 可以前--最起码,在醒来后的这两个多月内,他为啥就没这种恶心的爱好? 别忘了,在英国彼得山,在布谷鸟连锁酒店时,他都曾经用陌刀把一个人的脑袋砍掉,那鲜血可是像喷泉一样攸地喷起的……那时候,他为啥没有这种渴望? 最多,不会像正常人那样,会恶心的呕吐,仍旧保持他淡淡然的贵族风范。 今晚距离斩杀本善有及才数十个小时,他咋就变成嗜血的吸血鬼了? 方圆不解,很不解,更恐惧:相比起还没有找到自己能被干掉的命门时,他更怕变成一个吸血鬼。 “草!” 方圆狂躁之下猛地抬脚,刚要把案几踹翻时,却又停住了。 他好像明白了什么:刚才,我脚底板被割伤,流过血。 “难道是这样?喝喝,以后,请叫我吸血鬼。” 看着自己的右脚,方圆脸上慢慢浮上一抹诡异的笑意时,案几上的电话爆响了起来。 第616章 :十七年前的一副素描画 像纽约大酒店这种超一流的酒店客房内,不但得有为客人精心准备的安全用品外,至少还得两部以上的固话。 一部是外线,红色的。 一部是内线,白色的,还带有视频功能。 现在响起来的这部电话,就是内线那部白色,屏幕上清晰显示着来自下面的前台客服。 客服找方圆干啥? 不会是要诬陷他把那个送餐美女服务生给办了吧--哼哼,如果真敢这样说,方先生不介意抽掉她满嘴的牙,甚至还会咬破她脖子上的血管,饱饮一顿。 “有事?” 方圆拿起了话筒,看着屏幕上那个前台金发美女客服,淡淡地问道。 他能看到前台客服美女,对方却无法看到他,这自然是为了保护客人隐私了。 “请问,您是方圆,方先生吗?” 客服美女很客气的问道。 “是,我就是方圆。” “方先生,您好,有位叫格林德的先生找您。请问,您要不要见他?” “格林德?” 方圆皱了下眉头,说:“我不认识啥格林德--哦,你可以把电话给他。” “好的,请您稍等。” 客服美女含笑点头后,把话筒递向了柜台外面时,又调整了一下视频角度,才能让方圆看到台前还站了个身材高大的死老外。 死老外很是彪悍的样子,不过脑袋上却戴着帽子,搞得跟恐怖分子似的,怪不得会有两个酒店保安,就站在他身边不远处,满脸警惕的盯着他。 格林德才不在意,拿过话筒后就抬手掀掉了帽子(连衣帽),语气急促的小声说道:“方先生,我是格林德。” “有事?” 方圆淡淡说出这俩字时,也清晰意识到这个格林德,很可能认识他,要不然也不会这样口气说话,只是自己实在想不起他是干啥的了。 “方先生,我能不能去你房间,跟您说话?” 格林德声音更低,更急促:“我怕那些始终在追杀我的人,会找到这儿来!” “你把电话交给前台客服吧。” 方圆稍稍沉吟了下,才说。 格林德马上就把话筒递给了客服美女。 “好的,方先生,请您放心,我是不会随意向人透露格林德先生来过酒店的,这是我们的责任,不用谢。” 客服美女在视频内对方圆微微弯腰点头后,才扣掉了电话。 几分钟后,格林德敲开了方圆的总统套房。 方圆就坐在沙发上,翘起二郎腿的看着他,也不说话。 话说,他对格林德实在没啥印象,更不想让人看出他已经失忆了,此时故作深沉才是最正确的。 “方先生,您好。” 格林德关上房门后,快步来到方圆前,弯腰行礼问好。 “坐下吧。” 方圆抬手,随意指了指对面的沙发。 “谢谢方先生。” 格林德道谢后,却没有坐下,而是后退了两步,双手十指交叉的放在小腹前,微微弯腰,目光看着方圆的左脚。 从他的反应来看,方圆能确定他不但认识自己,而且还很尊重自己,就像雅克斯基那样。 “想喝点啥,自己去拿。” 在尊敬自己的人面前,方圆没必要跟他们客气,要不然人家会不安的。 “谢谢,我不渴。” 格林德神色紧张、甚至惶恐的跑来找方圆,当然不是为了喝东西,摇头道谢后,再次弯腰深鞠一躬,声音就变得有些沙哑了:“方先生,请您一定要想想办法,救救我们小姐!” 正要点烟的方圆,闻言动作凝滞了下后,才恢复了从容,却依旧没有说话。 格林德可不知道方先生对任何人都抱有戒心,更不想让人知道他已经失忆了,此时保持该有的沉默,是他最好的应对方式。 格林德还以为方圆不说话,就是摆架子等他自己说出来呢,再也不敢犹豫,就把他此行前来的目的,详细说了一遍。 就像波斯塔夫的心腹手下是瓦尔特,雅克斯基正在为成为卡秋莎的绝对心腹而努力那样,任何一个大有来头的公子小姐的,都得有自己绝对信得过的心腹。 格林德,就是英国花家千百来唯一一位小姐的绝对心腹。 方圆已经忘记了,在过去的数年中,他曾经几次去黑唬(就是恐吓)花小妖,想迫使她离开自己,别总是缠着哥们去残杀别的女人时,都被神机妙算的小妖精给算到,提前布局,把他生擒活捉--格林德,就是那几次活捉盗圣行动的具体负责人。 当然了,格林德能得手的主要原因,还是因为方先生从不杀人。 而他呢,在活捉方圆后,最多也就是把他五花大绑的,让他死狗般的躺在高傲的小妖精脚下,羞愧的要用脑袋把地板砸开个大洞,也好钻进去…… 除此之外,格林德可不敢对方圆有丝毫的不敬。 除非他,还有他老爸老妈,一个老婆两个情人,三个女儿四个私生子都不想活了--只要有点脑子的人,就能看出主子有多么的在乎方圆。 甚至,花小妖还千方百计的讨好方圆,要不然当初也不会固执的把查尔顿大酒店,更名为圆耀酒店了。 所以呢,很清楚自己主子跟方圆那些破事的格林德,在得知花小妖被花冷夕‘篡位’,并囚禁在蛇窟内,过着生不如死的生活后,就一直在苦等方圆。 花冷夕篡位之前,早就预感到不妙的花小妖,就把格林德派了出去:如果我一旦遭遇花冷夕的暗算,你就是我活下去的唯一希望了。 格林德在逃离花家时,花小妖交给他了一个信封。 信封里藏着一个天大的秘密,唯有花家列代族长才有权利看。 花冷夕一天抓不到格林德拿到这个信封,那么他就一天不敢杀花小妖。 “方先生,这就是小姐交给我的信封,请您收下!” 详细说完自己所知道的那些后,格林德才长长松了口气,就像卸下了千斤重担那样,接着贴身取出了一个不大的信封,走过来放在了案几上。 方圆拿起那个信封,仅仅凭借手感,他也能断定里面放着的是一个优盘。 随着当前科技的高度发展,天大的秘密都可以压缩成一个小文件,藏在优盘内。 方圆还能看出,信封是特殊材料制成的,防水防火防屁股(寓意这玩意不能擦屁股用),从没有被打开过。 他也没打开信封,看了几眼后就重新放在了案几上,神色不变的说:“格林德,你再详细的说一遍,我是怎么跟你家小姐认识的。认识后,我跟她之间,又发生了哪些事。” “啊?好的。” 格林德楞了下,搞不懂方圆为啥要让他讲述某对狗男女的恋爱史。 他还以为,方先生是要考验他有没有变节投敌,或者怀疑他是别人冒充的西贝货,这才让他说这些。 他哪儿知道方先生让他说这些,乃是别有用意的。 格林德对花小妖确实忠心,连带他不会违逆方圆的意思,哪怕觉得讲述主子的恋爱史这种很扯淡的事,乖乖的从头到尾详细说了一遍。 末了,他才咽了口口水润了润嗓子,低声说:“方先生,小姐两个月前被囚禁后,我就在大酒店附近等您--” “等等。” 方圆打断了他的话:“你此前,没有听说过我已经死在北朝的消息?” “当然知道了。” 格林德说:“而且,在您出事后,我也曾经跟随小姐去过华夏东北。” “你明知道我已经死了,那为什么还要找我?” 方圆问:“这也是你家小姐安排的?” “是。” 格林德回答说:“小姐跟我说,您不会死的。” “她没说我为什么不会死吗?” 方圆又问。 “我、我也不知道。” 格林德一脸的茫然,犹豫了下才说:“不过我个人以为,您在遭遇那种危险后,生还的希望极其渺茫。可小姐却笃定你还没有死,才安排我在她出事后,必须得找到你,把这个东西交给你。” 方圆笑了,看似随意的问道;“你没有看里面的内容?” “小姐曾经严厉警告过我,任何男人一旦看过里面的东西,都活不长的。” 格林德举手发誓:“其实,就算小姐不这样说,我也绝不会看的。” “呵呵,我相信你,就是跟你开个玩笑罢了。” 方圆虚伪的笑了下,又问:“那你怎么确定,我就是真得方圆呢?刚才你自己也说了,在今晚之前,你已经听到过我重现江湖的很多传说了,大部分都跟罗布泊有关。你想找我,该去华夏罗布泊内才对,怎么会来到纽约了呢?” 格林德没有说话,却从衣服口袋中又拿出一个信封,递给了方圆。 方圆伸手接了过来:里面只有一张纸。 这是一幅画,用铅笔画的素描。 画中,有一座大楼,正面墙体上写有‘纽约大酒店’的字样。 数十层高的酒店,肯定有很多房间,很多窗户。 画上所有窗户都是关着的,唯有中间某个窗户是开着的,能看到里面有个人。 从窗户外‘看进去’,看不到这个人的样子(其实就是空白面孔),但却能看得出这个人,穿着一身板正的竖领中山装,背后案几上,还放着把没有刀鞘的长刀。 方圆当然能看出,这副素描中唯一的主人公就是自己。 看来,画这副素描的人,已经知道方圆就躲在纽约大酒店内了。 他不屑的笑了下,正要放下这幅画时,却听格林德低声说道:“方先生,小姐把这幅画像交给我时,曾经嘱咐我,请您留意这幅画的日期。” “啥,这是你小姐交给你的?” 方圆一呆,下意识的看向素描最下面。 正如格林德所提醒的那样,素描最下面确实有日期,只是不怎么清楚,所以才被方圆忽略了。 但就算日期再不清楚,方圆在看到后,心头还是猛地一紧:23.5.2000。 这副素描的完成时间,竟然是十七年前的5月23号那天! 也就是说,早在十七年前,画这副素描的那个人,就已经知道了今天。 第617章 :坟里有个女孩子在讲故事 失忆了的方圆现在已经知道,自己是曾经名满国际道的盗圣了。 偷儿嘛,除了偷香窃玉之外,自然对古董字画也是很有研究的。 要不然,费了老鼻子劲却偷来一副赝品,那岂不是会让人很不爽? 所以说呢,只要敢对古董字画下手的偷儿,必须得具备鉴定古董年代的如炬慧眼,以防‘上当受骗’。 方圆鉴定字画的眼光,想比起他泡女人的本事,可谓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自然能在看到日期后,凝神审视起了这副素描画的‘成形年代’。 刚才他只是看画,却没有注意到其它地方。 现在仔细审视后,很快就断定这幅画,确实早在十数年前就已经存在了(铅笔在纸上画画后,铅笔的石墨分子跟纸张的纤维,会随着年代的推移,出现深浅不一的融合度)。 十七年前,方圆才十岁,据说(卡秋莎说的)还在唐王上小学三年级,最多也就是个调皮捣蛋的孩子,就连他自己都不敢确定,今天会取得如此‘辉煌的成就’。 那么,画这副素描的人,又是怎么在十七年前,就知道他会在十七年后来到纽约大酒店,并穿上一身竖领中山装,案几上还有一把陌刀的呢? 方圆表面镇定的盯着那副素描画像,只觉得脖子后面冒冷气。 更有种只需一抬头看向窗外,就能看到外面很高,很远的夜空上,竟然还站着个白胡子老头那样的错觉。 “方先生,您怎么了?” 看到方先生脸色有些发白,额头还有冷汗冒出来会哦,格林德忍不住关心的问道。 “没啥,就是想到了从前的一些事,感受颇深的,呵呵。” 方圆最后笑了笑时,所有未知的恐惧攸地消失:草,一副十七年前就预测到今天的画像,相比起哥们刀枪不入水淹火烧都不死来说,算个毛啊? 方圆想的没错。 无论是谁在十七年前精准预测到了今晚,并留画作证,都无法跟方先生发现自己刀枪不入相比。 装神弄鬼的小儿科罢了,不值一提。 “哦。” 格林德也没多想,随口应了声。 “咳。” 把那幅画叠起来,放进自己口袋中后,方圆开始问话了:“格林德,你小姐在把这幅画交给你时,有没有跟你说,这是谁画的呢?” “说过。” 格林德坦然回答:“她说,这是老族长在十七年前画的。十七年前的5月23号那天,就是小姐出生的日子。” 花小妖出生后,花家的老族长,就画了这幅画。 等她长大懂事后,才把这幅画交给了她,嘱咐道:孩子,老朽我预感到你以后会有大劫难,这是我给你的保命锦囊,等你预感到大势不妙时,就打开--别问为什么,因为我是诸葛孔明转世。 方圆得问。 不问心里就会不舒服:“你没因为你们老族长,早在十数年前就预测到了今晚,而感到很奇怪?” “说实话,我肯定会感到很奇怪,而且还很害怕,因为这也太神奇,太不可思议了!” 格林德抬头看着方圆,继续说:“但更多的却是自豪。这充分表明我被上帝选中了,成了救小姐脱离苦海的唯一希望。” 很自豪的格林德,抢在花冷夕篡位之前,逃离花家后,就迅速跑来了美国纽约,躲在纽约大酒店附近,等候某个早该死去的家伙出现。 早在苦苦守候他的到来的这段日子之前--格林德就听到很多方圆现身罗布泊的传说,要不是牢记小姐的吩咐,说不定他就赶去华夏了。 那样,他就有可能再也回不到美国,看不到方圆,让主子最终遭遇不幸。 幸好,格林德是个极其认真听话的好孩子,始终藏在纽约大酒店附近,关注着有可能会出现的方圆,最终守的云开明月现了。 “嗯,我清楚了,都清楚了。” 方圆点上一颗烟,看着袅袅升起的青烟,淡然的一副高深莫测样子。 他也不是完全在装,最起码,他正在梳理从格林德那儿听来的这些消息,希望能找到一条主线。 主线的根源,自然得从两千年的5月23号那天开始了。 那一天,有个小精灵降生在了英国花家。 此前的千百年来,花家从没有女孩子出生过(格林德不经意间说出来的),小精灵的出现,让老族长欣喜若狂,立即大手一挥--画了一副素描画像。 感恩于上帝送来一个女孩的老族长,无比珍惜她,自然得倾力培养她一个有用的人才。 在她十几岁时,就不顾其他四个乖孙子的颜面,公然宣布花小妖将会在他百年后,接替他的族长之位。 老族长在把画像交给孙女时,肯定会指着上面那个身穿中山装帅哥,跟她说:乖啊,看到这个才俊没有,他就你未来的真命天子啊。 从那之后,本性纯洁的小女孩,思想就变得龌龊了起来,整天盼着她能早点遇到她的真命天子,跟她携手漫步人生。 小女孩在十三岁那年的生日当天,带着大群走狗漫步在夏威夷的海滩上时,她的真命天子出现了,鬼使神差般的轻吻了她一下。 然后,她就认真的跟某个苦比男说:你呀,从此就是我的人了,以后要是敢背着我去招惹别的娘们,休怪妹子我跟你不客气。 她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在方圆亲吻她的三年内,先后有七个风情万种的娘们,死在了她魔掌下。 发誓终生不杀人,只造人--的方圆,几次讨公道失败后,被迫狼狈逃窜回国,隐匿了起来。 只是不管他藏的有多严实,神通广大的小妖精,都能动用包括银环蛇、钱猴王在内的江湖好汉,满世界的寻找他。 最终找到--最终找到时,等了很久很久的格林德,终于忍不住的低声说:“方先生,有什么事咱们在路上再说好吧?小姐,她还在受罪,随时都有生命危险的。” 畅游在想象中的方圆被打断后,很不满的看了老格一眼,才问:“你们小姐,被关在哪儿呢?” “在英国西南郡的格林山。” “英国西南郡的格林山?” “是的。” “不早说,我貌似前几天刚从那边来美国。” “我也不知道您曾经去过那边的。” “那个花冷夕,咋把你家小姐关押在那兔子不拉屎的地方?” “格林山最西南处,就是花家的私人墓葬处。” “哦,原来是坟地啊。” 方圆这才从沙发上站了起来,到背着双手来回走动着,嘴里念念有词:“从前有座山,山上有坟地,坟里有个女孩子在讲故事。讲的什么呢,从前有座山--” 格林德抬手擦了擦脑门的汗,再次说:“方先生,我们能不能快点回去?机票,早在几个月前,我就已经给您订好了,就是凌晨一点的。” “这才九点不到,距离凌晨一点还早着呢。” 连续两次被格林德没礼貌的打断后,方圆更加不爽了,决定惩罚他一下:“你现在就去铁山帝国总部,看看那个胆敢囚禁我老婆的花冷夕,还在不在?特么的,敢动我的英国小老婆,还真是不知天高地厚。” “方先生啊,花冷夕不知道天高地厚,我可知道啊!” 听方圆要派自己刺探花冷夕还在不在铁山帝国总部后,格林德差点跪下,悲情万分的叫道:“他现在最想抓的人就是我了,我要是被他碰到,铁定会有死无生啊--” 方圆也打断了他的话:“反正人活着早晚都得死,早死会儿跟晚死会儿有啥区别?反倒是想死,却死不了,才是最最痛苦的。” 看着方先生摇头叹气的样子,格林德情急之下计上心来,慌忙说:“方先生,我知道您想为小姐讨还公道,要在美国让他伏法--可您想过没有,他会没想到你会找他算账?肯定早就做好了充分准备,说不定不等你干掉他,他就已经下令让看守小姐的人,残杀小姐了。” “嗯,你说的也很对。” 方圆想了想,才说:“那样会打草惊蛇,反而会害了花小妖。看来,在救出她之前,我只能暂时放过他了。” “对,对,就是这样!” 听方圆这样说后,格林德心中那块大石头才落了下来。 方先生又开始讲故事了:“从前有座山,山--叫格林山。” 就在几天前,方圆曾经带着雅克斯基,坐在山上的某棵树上,笑看天下大乱风云淡,最终拆穿了卡秋莎的谎言,赢得了讨回自由的权力。 正所谓故地重游,物是人非。 山,还是那座人迹罕至的山,人,却已经不再是最会讨好的雅克斯基了,而是换成了总是一副愁眉苦脸比样的格林德。 苦苦等候方先生的女孩儿,也不再是对他唯命是从的卡秋莎了,是从十三岁起就霸占他三年多的花小妖。 被一个毛还没长全的小女孩霸占数年,最终只能狼狈逃回华夏隐姓埋名,这对任何一个爷们来说,都是人生中最大的污点。 要不是在路上格林德总是夸他的主子,有多漂亮性感,早在几年前就已经出落的跟两个孩子的小良家那样惹人--方先生觉得,他还真不一定会这么快的故地重游。 当然了,方圆就算再不愿意来,也不忍心让她住在坟地里的。 “我说格林德,你别总苦着个比脸的好不好?就你这样子,你主子能万事如意了才怪。没听说一个人的消极气场,很容易惹病上身?” 漫步在夕阳下的泰晤士河旁,方圆觉得自己此时的风姿,肯定特别像个诗人,跟周围游客混在一起,大又鹤立鸡群的优越感。 诗人嘛,自然会妙手偶得一首诗的,就像方先生这样,想了半天才朗声吟道:“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格林德,你说我做的这首诗怎么样?” “好,好诗,端地是好诗,真可谓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啊。” 格林德还没说啥呢,就听到一个嗲嗲的女人叫好声,从旁边响起。 第618章 :我不是那样的人 失忆这种病,绝对是一种很神奇的病。 就拿方圆来说吧,他记不起自己是谁,也记不起他以前认识的那些人,发生过的那些事,却能清晰记住上小学时,就学过的《登鹳雀楼》,并很不要脸的跟人家格林德显摆。 其实方圆也知道,格林德这种眼里只有金钱美女的土鳖,又怎么可能会理解我大中华流传千年的千古绝句? 问他,也就是方圆除了他之外,实在不认识别人了。 只是他没想到,在这种蛮夷之地,竟然还有识货之人。 而且从那娇嗲嗲的声音来判断,这识货之人应该是个美女--要不然,对不起她这么好听的声音啊。 方圆闻言转身看了过去,就觉得眼前一亮:一个身穿黑色风衣,内衬乳白色小套裙,脚踩棕色细高跟小马靴的美女,跃然闯进了他的视线中。 尽管是穿着黑色风衣,也无法掩盖她高挑身材的完美曲线,更是长发披肩,肩上扛着一把小花伞,嘴角含笑的站在那儿,哪怕是个泥塑的,也能让男人对她生出强烈的非礼冲动。 这足可以证明女人有多么美,或者干脆说那风骚气质有多么迷人了,就这脸上还戴着个茶色大墨镜呢,让人看不清她的庐山真面目。 如果她要是把大墨镜给摘了,再妩媚的一笑,方圆估计格林德这没出息的,铁定会跪倒在人家面前,亲吻美女脚尖,万般哀求的求包养。 地上很脏的,可不能跪--方圆舔了舔嘴唇时,下意识看了眼地上:其实,也不是太脏,貌似跪一下也没啥的。 “这位先生,你刚才那首做得那首诗,确实精彩到了极点,犹如天籁绕江三日而不绝啊,小妹我甚是佩服,佩服。” 就在方圆只看了女人一眼,就为她浑身散发出的成熟魅力,给撩拨的心儿砰砰跳时,女人款款走了过来,很大方的伸出小手:“自我介绍一下,我是岳婉晨,来自华夏东省。” “岳婉晨?好名字,人如其名啊。” 方圆点头称赞着,伸手握住了那只嫩白的小手:“方圆,也是来自华夏东省。呵呵,这算不算是人生四大喜中的他乡遇故知?” 可能今天刮北风的缘故,又是在黄昏时的河边,岳婉晨穿的又少,所以小手有些凉,不过皮肤细滑的让人吃惊,握在手里就像握着一匹缎子那样,稍稍松了下就滑走了,却偏偏留下了看不见的凝脂香气。 “方圆?咯,咯咯,你也叫方圆?” 岳婉晨缩回手后,抬手掩嘴咯咯轻笑后,向后退了两步,上下打量起了他。 “看来岳小姐也很关注国内罗布泊的某些奇闻,所以才会对我感兴趣。” 方圆也趁机打量着人家,笑道:“我劝你别看了,因为在看到那些消息后,连我自己都差点相信了,我就是罗布泊那个可能是不明生物的方圆了。” “哦?” 岳婉晨轻轻哦了声,才说:“不过方先生你跟传说中的那个方圆,确实有着六七分的相似。只是,你比他(影像资料)更年轻,秀气了些。要不然,单凭你的声音,我还真以为你就是他呢。” 方圆眼中有亮光闪过,看似随意的问道:“怎么,岳小姐听过那个方圆的声音?我倒是也想听听,只是在视频上搜不到。” “我可不是在视频上听过的,而是在现实中。” 岳婉晨轻笑了声,说:“他呀,此前在东省唐王的一家快递公司工作过,前年我曾经去那边联系过业务,偶尔碰到过他。唉,如果那时候我知道他会这样出名,我肯定得跟他来张合影,再要个签名的--说不定呀,还会追求他呢。” “原来是这样啊,他能够被岳小姐这样的美女所青睐,实在是他的福气。” 方圆脸上露出羡慕的神色,开玩笑道:“岳小姐,就是不知道我能不能入的了你法眼?” “方先生,时候不早了,我们是不是该回去办正事了?” 就在方先生跟岳婉晨相谈甚欢,本能的想泡人家时,站在他旁边的格林德,却偷偷揪了揪他的衣袖,提醒他:咱们来这儿是为了救小姐的,可不是为了泡妞的。 “哟,你同伴有些不耐烦了。咯咯,方圆啊,那就这样吧,我不打搅了,以后有缘再见吧,拜拜。” 岳婉晨再次抬手掩嘴,咯咯娇笑一声,不等方圆说啥(最起码得留下个联系方式吧),就转身打着小花伞,扭着纤细的小蛮腰,袅袅婷婷的去了。 “靠,我还不知道是来办正事的?你以为我跟她搭讪是想泡她啊,我只是想在行动之前,放松一下有些紧绷的神经罢了。” 方圆被格林德说的很没面子,老脸有些发烫的狡辩了几句后,接着忽然呆住,望着带子般的河面。 尽管他已经失忆了,再也记不起失忆前那些没发生的事,还有人。 可他在被格林德抱怨后,却又猛地想到了什么:我以前,才不是这个样子的,看到漂亮女人后,就本能的想要跟她上炕,随时随地都行。 夕阳洒在河面上,随着涟漪不断的闪烁,就像一条条想要腾空而起的金龙那样,带领方圆去寻找他失落的记忆。 “方先生--” 格林德看到方圆忽然盯着河面发呆后,着急的刚要再催促他时,就听他说:“我不是这样的人。” “什么?您不是哪样的人?” 格林德一楞,刚要再问什么时,才发现方圆原来是一脸茫然之色,缓缓蹲在了河边,双手抱在胸前放在膝盖上,眼神有些空洞的样子,看起来很不正常,就再也不敢打搅他了。 “我以前,绝不是看到美女,就把持不住自己的人。” 就在夕阳完全被黑暗所融化,河边再也没有几个游客,腿子都站疼了格林德,才听方圆缓缓的说:“现在我才确信,我想跟那个叫岳婉晨的女人上床,其实并不是我真正的想法。就好像--我身体里,有股子很陌生的力量,促使我想跟她那样做。” 方圆说着,抬头看着格林德,双眼在黑暗中闪着荧光,很邪魅的笑道:“最重要的是,我能感觉到她想跟我恩爱。我能感觉到她的灵魂在呐喊,召唤我身体里那股子陌生的力量。” “她、她的灵魂在呐喊什么?” 忽地打了个冷颤,格林德结结巴巴的问时,心中也很茫然:我怎么就没看出,那个女人有想跟你上床的意思? 人家还在我不耐烦时,很知趣的走了。 如果她真想的话,好像就算我拿鞭子抽她,她也不会走的,毕竟你老人家刚才看人家的眼神,就像色狼那样。 唉,方先生现在的神经很不正常,小姐把希望寄托在他身上,对不对--格林德想到这儿时,就听方圆古怪的笑了声,缓缓说道:“她在呐喊我扑上去,用最粗暴的方式占有她,才能填补她内空虚的灵魂。” “是、是吗?” 格林德抬手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强笑道:“我没有看出来,更没有看出她有多空虚,只看到她就像尘世间最高傲的贵妇那样,举手投足间尽显贵族风度。这样的女人,怎么会空虚?” “你感觉不到的。” 方圆轻轻的笑着,声音被越来越大的夜风刮走:“我能感觉出她原本疯狂的爱着一个男人,可那个男人却不在了,只留下她孤独的呆在尘世间。无论,她的外表有多么的高贵优雅,却极其渴望找个男人来替代她爱的那一个。那样,她才不会遭受空虚的折磨,才不会在一个人时,歇斯底里。” 女人,尤其外形气质越高傲的女人,在歇斯底里时就越吓人。 就像岳婉晨,走进酒店客房内抬脚除掉鞋子、脱下风衣尽显她傲人的身躯时,还是贵妇十足的样子。 但当她从卧室内裹着浴巾走进浴室内后,门都没关,就像忽然犯了羊癫疯那样,猛地把浴巾扯下来,狠狠扔在了地上。 接着就低低的尖叫一声,打开冷水淋浴,洒在了自己头上,身上。 她希望,能用冰冷的水,来浇灭心中那团邪恶的火焰。 那团邪恶的火焰,已经在她身体里燃烧了太久。 没有谁能看得出,在她典雅高贵的皮囊下面,隐藏着一个多么丑陋的灵魂--她希望,能有至少八百个男人,用最原始的方式把她致死。 唯有那样,她才不会遭受大地龟裂般干渴的痛苦煎熬。 她戴着墨镜,可不是装酷,而是希望籍此能让自己看不清男人的样子。 尤其是跟那个男人有几分相似的任何一个男人,她都想母兽般的把他扑倒在地上,拼命的榨取。 甚至,只要是个男人,就行。 曾有好几次,她午夜梦回时,都差点上街去找那些肮脏的乞丐。 无论是不是乞丐,只要是个男人,有男人的正常功能,让她得到渴望已久的满足就行! 她还知道,她本人不想这样做的。 她才不是那种猥琐的女人,就算曾经跟丈夫之外的某个男人有过一段荒唐生活,她也希望那只是一场再也回忆不起来的恶梦。 恶梦醒来后,她依旧像以前那样纯洁。 恶梦却迟迟不肯散去,还在让她身体越发迷人时,有个邪恶的东西,自灵魂最深处疯长:狞笑着,鼓动她去每天都要去找强壮的男人! 哪怕是在恶梦中,她也知道自己灵魂的改变,都是因为这副越来越年轻、迷人的躯体,已经被一种叫做‘艳阴使’的邪恶之物占领了,驱使她无比渴望年轻男人的浇灌。 尤其在泰晤士河旁边看到那个方圆时,岳婉晨不知道费了多大的力气,才能借着他同伴的不满,决然转身离开。 现在她只希望,冰冷的水,能把那股子火焰浇灭,把那个艳阴使的恶魔淹死! 但很可惜的是,无论水有多么的凉,哪怕她已经把大腿掐成青紫、甚至都渗出血来,也无法打败灵魂深处的恶灵。 第619章 :九幽之门 唯有在两种情况下,女人才有可能会自己折磨自己,简称自虐。 一种是因为快乐,一种是因为痛苦。 前一种是心理有毛病,后一种是精神有问题。 岳婉晨就是后一种,她现在精神上是无比的痛苦,希望用折磨自己身体的方式,把灵魂中那个邪恶的恶灵驱赶出去。 哪怕是暂时的压制也行,为此她不惜一拳打碎了墙上的镜子,用碎玻璃片在她绸缎般的皮肤上,狠狠划下去。 哪个部位有无法压制的强烈冲动,她就划哪儿去,就像小孩子拿小刀胡乱割纸那样,横七竖八的没有一点规律,纯粹是率性而为。 不过小孩子那刀子割纸不会出血,她每一次划下,都会有鲜血淌出,丰满的身子猛地哆嗦,剧痛让她着嘶哑的叫声,慢慢躺在了地上,像只大虾米那样蜷缩了起来,一动不动的,任由凉水继续洒下。 凉水洒在她满是伤痕的躯体上,把鲜血冲淡,淌下了下水管内。 灵魂的不安,身体上的痛苦,把岳婉晨折磨的筋疲力尽--可她很喜欢这种感觉,唯有在这种情况下,她才能真正的安静下来,闭眼睡过去。 呲呲的水声继续,好像下雨那样,只要供水不断,就会始终洒在女人的身上,才不去理会什么惜香怜玉。 如果换做是别的女人,这么一通折腾后,估计早就半死不活了。 说不定还会伤口感染,引起发烧等病状,最终导致休克。 可这一切对于岳婉晨来说,却像躺在最舒服的床上,鼻息轻轻张合着,熟睡中的婴儿般恬静。 水还在洒下,冲走了她身上的血污,洗‘愈合’了的她伤口。 没错,清水就像尘世间最最有效的疗伤圣药那样,一通洒下来后,竟然让她的伤口愈合了,缎子般那样光滑细致,从没有被划伤过。 岳婉晨发疯,自己折磨自己,最后在凉水中香甜睡去的全过程,始终都在一双眼睛的注视下。 她自己也知道,有这么一双眼睛盯着她发疯,看着她睡去。 不过她才不在乎。 在这些天内,岳婉晨已经习惯了被这双眼睛盯着,看她发疯。 同样,那双眼睛也已经习惯了,她每次入夜后都会发疯的症状。 那双眼睛的主人,就在沙发上盘着身子,等岳婉晨睡去后,才会默默的闭眼,脑袋伏在了爪子上。 这是一条狗,外形很普通的土狗,却有个很可笑也很拉风的名字:毛驴。 到现在为止,毛驴都没搞懂岳婉晨是什么样的女人,怎么会有那么稀奇古怪的病状,每天入夜后都得自己躲在浴室内,歇斯底里的自虐一番后,躺在冰凉的地板上,让冷水洒在她身上才能睡着。 它只知道,是这个很诡异的女人,跟它大哥方圆有着它都能理解的关系,也是她把它带出了罗布泊。 它还知道,从罗布泊内跟二哥分手后,就不能再跟她呆在一起了。 如果它还执迷不悟的守在林舞儿身边,不但会害了自己,还有可能让二哥也遭遇意外。 它更清楚,当前除了跟着这个诡异的女人外,它已经无处可去--它就像一个灾难,呆在谁身边,就会给谁找来杀身之祸。 不过它这个灾难,唯独对这个诡异的女人无效,因为她本身就是个魔。 这些天内,毛驴每晚都要‘见证’岳婉晨发疯后,才能睡着。 哪怕它只是一条狗子,刚开始看到她这样时,也是惊恐不已的。 但随后就习惯了,就像岳婉晨每次发疯只是它饿了要吃东西那样正常。 毛驴有了明显的改变,比以前沉默了许多,从不独自出门,总是盘在沙发上发呆,一呆就是一整天,每次午夜过后,才会准时醒来。 因为这时候,就是岳婉晨醒来的时候。 她会来到它身边,抱着它喃喃说些它很难听懂的话,一直到清晨五六点后,才会‘放过’它,就像它以前跟着大哥在外流浪时,身子蜷缩在盘在地上,睡到中午。 她,是一个睡觉时从来都不上炕的女人。 当、当--很远很远的地方,传来了教堂内的钟声。 午夜到了。 毛驴睁开了眼。 然后就看到女人已经从浴室内走了出来,身无寸缕,赤着白嫩的脚尖,昂着傲人的胸膛,小蛮腰微微扭动着,就像一个午夜幽灵那样,幽幽的飘到了它面前。 毛驴下巴抬了下,懒洋洋的晃了下尾巴,算是跟她打招呼了。 “饿了没?” 岳婉晨走过来,侧身屈膝缓缓跪坐了沙发前,抬手掀起遮住半截脸庞的秀发,下巴昂起时拢到了脑后的动作,是那样的迷人,风情万种。 除了你半夜爬起来吃东西外,还有谁会在睡得好好时,起来梦游? 毛驴懒得回答她这个问题,只是张嘴打了个哈气,脑袋重新搁在了爪子上。 驴哥绝对是个正人君子,在光光的美女跪坐在它面前,好像伺候老爷的小妾那样时,才不会盯着她看--却又担心不看她会损伤她的尊严,所以每次只好看向她背后。 岳婉晨的后背,也是那样的堪称完美,皮肤细腻水光溜滑的,该细的地方细,该翘的地方翘。 如果她翘臀上没有刺着两扇诡异的玄黑色大门,毛驴肯定会对为这具尘世间最完美的躯体大加赞赏。 说不定,还会像方圆那样,妙手偶得一首千古绝句,来称赞这个女人的美艳。 到底是条狗子,无论它多么精明,都无法达到人类的审美境界,所以当然不知道越是性感迷人的美女,就越喜欢刺在迷人部位上,刺上一些蝎子毒蛇啥的--这样,才能越激发男人骨子里的邪性。 “我知道,你一直不明白我后面,为什么会有这么两扇玄黑色的大门。” 岳婉晨说着,轻舒藕臂,从案几下拿出一袋薯片,纤纤手指捏起一片,填进嘴里后才说:“其实我也不想有。因为这是艳阴使必有的特征。呵呵,哪怕他--是个男人。” 说到这儿后,岳婉晨自嘲的笑了笑,身子斜斜趴在沙发上,脸颊贴着毛驴的嘴巴,薯片放在了地上,盯着袋子的双眸中,浮上明显的痛苦之色。 早在数年前,当她发现丈夫身上忽然有了这样的刺青后,还是很不解的。 她只是觉得,一个男人即便是刺青,也该在在胳膊、后背上描龙刺虎的,干嘛却在屁股上,刺上这样两扇黑色大门呢? 看着就恶心。 现在她才知道:黑色大门,是艳阴使的身份特征。 只要是艳阴使,就必须得有这样的刺青。 九幽夫人曾经告诉岳婉晨,说这两扇大门可不是普通的大门,而是象征着能通往九幽世界的大门。 因此,这个刺青也有个很拉风的名字:九幽之门。 艳阴使唯有携带九幽之门后,才能在九幽世界跟尘世间,出入自如。 所有艳阴使的屁股上,都刺着两扇九幽之门。 但屁股上刺着九幽之门的人,却不一定非得是艳阴使。 这是九幽夫人告诉她的。 至于夏天问到底是不是艳阴使,岳婉晨不想知道。 她只想彻底的忘记他,就像她不喜欢自己再叫陈婉约,而是更名为岳婉晨那样。 她的身体,已经发生了不同寻常的变化。 她觉得,早在她见到九幽夫人之间,陈婉约就已经死了。 现在,她只是岳婉晨,一个比以前还要年轻很多岁,性感漂亮很多倍的女人。 “我知道,你其实挺不愿意跟我在一起,很讨厌我的,就像我讨厌我自己,恨不得拿刀子把自己割成碎片。” 岳婉晨沉默很久,才又捏起一片薯片填进嘴里,慢慢嚼着说道:“可你必须跟我呆在一起,就像我必须活下去那样。唯有你跟我呆在一起,才不担心会连累谁。我必须活下去,才有可能看到那些邪恶被压制。” 她唧唧歪歪的说了那么多,毛驴最多只是听懂了一点点,自然会觉得索然无趣,再次张嘴打了个哈气,伸出舌头在女人脸颊上舔了舔算做是安慰后,又闭上了眼。 “唉,你如果是男人多好?” 岳婉晨幽幽叹了口气,微微抬头看着毛驴。 毛驴只好不情不愿的睁开了眼睛。 它能听懂女人这句话:如果它是个男人,那么她就不用每晚都用自虐的方式,来折磨她旺盛的性、欲了。 “呵呵,也幸好你不是男人。” 岳婉晨又轻笑了声,抬手抚着毛驴的脑袋,眼神痴迷的看着它喃喃说道:“要不然,你根本熬不了几天,就能精尽人亡的。你根本不知道,我现在能同时对付八个以上的男人。” 对于这种很伤驴哥自尊的话,它才不喜欢听,又闭上了眼。 可它接着再次睁开,因为女人忽然说:“今天傍晚在河边,我遇到了方圆。” 毛驴蓝汪汪的眼睛一闪时,岳婉晨却又说:“很可惜,他也是个西贝货。他的仿真度比罗布泊内那个让你还怕的方圆,还要低。” 听说又是个西贝货后,毛驴再次失去了聊天的兴趣。 岳婉晨却自顾自的说道:“他看上去比方圆更年轻,尤其是皮肤,好的都让我羡慕,只要戴上假发穿上超短裙,没有谁能认出他是个男人。” “更让我确定他才不是方圆的,还是因为他在看我的眼神。” 岳婉晨嘴角轻轻一弯,弯出一个轻蔑的笑:“我能看得出,那个西贝货无比渴望办了我,哪怕就在沙滩上,只要我稍微做出一点点的挑逗动作,他就会撕下虚伪的绅士面具。” “可你大哥,那个在床上从来都不知道怜惜我的混蛋,就算有人拿把枪顶着他,他也不会对我流露出那种意思,只会故作清高的给我几个耳光,让我滚蛋--我想跟他睡觉,必须得跪在他面前,像奴隶那样的求着他,他才会勉为其难的同意。” 岳婉晨说着,又叹了口气:“唉,其实那个可恶的小混蛋,才是世界上最虚伪的人。” 第620章 :河中间有座孤岛 格林德觉得,被小姐寄予厚望的方圆,不但是世界上最虚伪的人,更是个不折不扣的混蛋! 从河边回到酒店的路上,他还口口声声的说肯定会救出小姐,并让格林德早点休息,养好精神午夜后就赶去彼得山。 当时还把格林德激动的,在沙发上辗转反侧很久,才画着十字在‘小姐,今晚我们就要去救你脱离苦海了’祈祷声中,迷迷糊糊的睡了过去。 但当距离酒店很远的大教堂内,午夜的钟声敲响,格林德一个鲤鱼打挺从沙发上蹦下来,快步走到套间门口刚要抬手敲门,叫醒方圆问问他是不是该行动时,才发现房门是虚掩着的。 方圆不见了。 被小姐寄予厚望的家伙,早就趁着格林德熟睡时,悄无声息的自个儿走了。 如果换做是别人,或许会以为方圆独自去救花小妖了,可格林德绝不会这样认为,因为他为黑夜行动才精心购置的装备行囊,依旧放在床边。 方圆要想去花家的祖坟,必须得经过水流湍急的泰晤士河。 花家祖坟的风水那是相当好:泰晤士河在经过格林山最西南一角时,会被山势不平的山脚阻拦,不得不分流而过,让那个山脚变成了一座河中孤岛。 这座小孤岛,就是花家列祖列宗的长眠之所,就像河水中的一颗明珠,早在数百年前,就被花家买了下来,成为了私人领地。 根据英国西南郡的律法,公民是有权利在私人领地上带枪的。 所以从花家第一位先祖安葬在那儿后,孤岛上就常驻全副武装的守墓人。 到了近代,守墓人已经不再是老头了,被更加彪悍勇猛的退役军人所代替,足足有两个班二十个人,全天候24小时在岛上持枪巡逻。 有人或许会说:花家这样做也太大题小作了,不就是守墓吗,有必要搞出这么大阵仗? 那么这样说的人,肯定不知道花家祖坟,已经是全天下盗墓者心中的圣地了--据说,坟墓里埋葬着足可以比美埃及金字塔的金银珠宝,无论是经济价值,还是古董价值,都高的让比尔盖兹也眼红心热。 这么多稀世珍宝,却陪伴在一具具白骨躺在冰冷的墓室内,岂不是暴殄天物? 职业盗墓者,肯定是全天下最看不起浪费的人了。 他们无比的希望,通过自己的双手,把这些稀世珍宝,从墓室内挖出来,让它们产生价值来造福人类。 既然有这样一批反对浪费的职业者在,花家又怎么不会在孤岛上,成立专业守墓队? 据格林德的不完全统计,在最近三百年内,至少得有三百五十二个职业盗墓贼的尸体,被扔进冰凉的泰晤士河中喂鱼了。 这些盗墓贼,来自世界各地(坟墓中的稀世珍宝,可是没有国界的),都是本行业内顶儿尖儿的主。 有两个人,还是从埃及胡夫金字塔内活着回来的,但也被扔进河里喂鱼了。 孤岛。 本属于格林山一部分、花家祖坟所在处的名字,就叫孤岛。 这是所有盗墓贼的生命禁地。 要想强行拿到那些稀世珍宝,除非得动用军队才行。 孤岛上戒备森严,平均每半年就会迎来一拨盗墓贼,所以岛上守卫的实战经验,那是相当丰富的。 铁山帝国五大董事之一的丰田秀敏,两个月曾经到此一游。 那么骄傲的女人,在观察了孤岛地形,以及那些护卫的精悍档次后,都不得不坦言承认:就算给她一年的细致准备工作,也休想躲过那些护卫,盗墓成功。 这也是花冷夕在篡位成功后,为什么要把花小妖囚禁在这儿的原因。 他有绝对把握,任何人,任何天气下,在没有他的许可下,都无法登上孤岛半步! 临岛的河面下,有围绕孤岛一整圈的铁栅栏,密集度连三斤以上的鱼儿都游不过。 如果有人奢望用锯子之类的工具,割断几根铁栅栏钻进去,那么就得做好被高压电流直接电死的思想准备了。 铁栅栏是被胶皮密封着的,不但能防腐蚀,内里更通着电。 有谁,能在悄无声息中,突破铁栅栏后登上孤岛? 没有谁。 哪怕那个人是盗圣,也不行。 因为就算他能化身为一条三斤以下的鱼儿,游过那些铁栅栏,可只要登上孤岛,哪怕他伪装的再好,他的生命磁场,也会在特殊的扫描仪下暴露无遗,显示在监控室的屏幕上,继而遭到至少九把以上的冲锋枪扫射。 是,那个被花小妖视为绝对心腹的格林德,在事发之前就逃走了,带着花冷夕最渴望拿到的东西。 他也应该很清楚孤岛上的防御格局(以前花小妖在清明节来此扫墓时,可都是格林德陪同的),不过这有什么呢? 毕竟人们知道某些危险,并不代表着就能解决这些危险。 格林德也很清楚这个道理,更知道自己只要擅闯孤岛,铁铁的是死路一条。 可他还是必须得这样做,因为他是花小妖的绝对心腹,唯一被救的希望。 不堪承担所负之重的格林德,在找到方圆后,才轻松起来--至于来这儿营救主子,结果是不是还是个死,那反而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他已经把重担交给了方圆,只需做好以死来报答主子恩典的心理准备就行了。 可他万万没有想到,等他午夜醒来时,方圆却已经不见了。 那个被小姐视为唯一希望的男人,趁着他睡着时,独自跑路了。 “混蛋,可恶的混蛋!” 格林德站在门口呆愣很久,才猛地扑到行囊前,双手紧攥成拳噗通跪倒在地上时,已经是泪流满面了:“你怎么可以让小姐失望,你怎么没有死在北朝?那样,你就不用再活着出来恶心我了。” 方圆承认,不管是他失忆前,还是失忆后,他都有可能是个标准的混蛋,但他绝不会去做恶心人的事。 再混蛋的男人,也是有底线的,就像毛驴每晚遭到岳婉晨的骚扰时,都会很有骨气的选择装傻卖呆,视红颜美女为白骨骷髅。 方圆也不喜欢别人做恶心人的事,比方花冷夕明明是花小妖的亲哥哥,却把她囚禁在坟地里。 花冷夕的所作所为,绝对是尘世间最恶心的事了。 方圆就觉得,他有责任,也有义务把那个据说美的不行不行的小妖精救出来,无论跟他有关系,还是没关系--要是没关系,他是不屑大半夜的跑来这儿的。 天底下恶心人事儿多了去了,方先生不能啥事都管吧,他又不是救世主。 河水很凉。 这边的水流,因为孤岛拦路分叉的缘故,比上下游都要湍急很多倍,老远就能听到哗哗的水声。 格林山北岸距离孤岛,至少得有七百米的距离。 远远的看过去,没有一点灯光的孤岛,就像一尊蹲在那儿的洪荒猛兽那样,大张着嘴巴希望能有新的猎物,主动跳进去成为它的美餐。 从纽约飞回来的路上,那个没多少脑子的格林德,已经把孤岛这边的防御布置,尽可能详细的告诉了方圆。 但是方圆能察觉出,他没有说实话。 或者很直白的说就是,格林德怕孤岛的森严防御,会把方圆给吓倒,所以在说起这些时,总是一副轻松自如的语气,貌似只要他站在岸边跺跺脚,就能嗖的一声飞过去了。 格林德真要那么想的话,无疑是个沙比,希望方先生能跟着他一起当沙比的沙比。 方先生可不喜欢当个沙比--在河边一块石头上坐了很久后,才打了个哈欠,抬手伸了个大大的懒腰。 哈欠声未落,方圆身子就出溜进了冰冷的河水中,只留下一双举过头顶的手,向河中间迅速移动。 随着河水的不断加深,那双手也慢慢消失在了河面下,就像他从来没有来过。 无论有谁来,花小妖都不会正眼看他一眼,只是盘膝坐在木板床上,低头盯着脚下那些游来游去的毒蛇发呆。 就好像,她天生也是这群毒蛇中的一员。 要不然,这些被拔掉了毒牙的毒蛇,也不会在她被关进来后,从来都不骚扰她。 毒蛇的毒牙被拔掉,那是因为花冷夕还不想她死。 一般来说,活人的利用价值,要比死人更高。 他只希望,能用这些毒蛇把花小妖吓坏,说出格林德去了哪儿。 此前他还固执的以为,花小妖在被关进蛇窟内后,肯定会被吓昏死过去--就跟绝大多数女孩儿那样,还是少女的花小妖,也特别还怕蛇儿。 事实证明花冷夕没有判断失误:花小妖在被推进来的几秒钟内,就被吓昏了过去,浑身打摆子似的,口吐白沫。 只是出乎花冷夕意料的是,那些毒蛇可能是不满他拔掉了它们的毒牙,才不愿意帮他做事吧,竟然没有一条蛇,愿意帮他去吓唬花小妖,反而围着她形成了一个大圈,就像保护女王的卫士那样。 假如换成别人,用毒蛇吓唬花小妖失败后,或许就会换成别的可怕动物,比方老鼠啥的。 花冷夕没有这样做。 他从那些毒蛇的异常反应中,领悟到了什么:或许,先祖们的在天之灵,在保护花小妖吧? 别忘了,她可是花家西逃后的一千多年中,唯一的女性成员。 可能真受到了先祖们的保护,花小妖在醒来后,就不再害怕那些毒蛇了,神色淡定的盘膝坐在木床上,日复一日的发呆,至今已经有两个多月了。 “你是不是在想,我现在特别后悔,不该把你囚禁在这儿的?” 花冷夕很亲切的声音响起后,盯着毒蛇看的花小妖,才知道是他来了。 大家是亲兄妹,花小妖就算对他再不满,也得給他特别的待遇。 她抬头看向了铁窗口,淡淡的说:“我现在想什么,你该比我更清楚。” “我确实很后悔。” 花冷夕说着,推开了铁窗。 盘踞在花小妖面前的几条毒蛇,猛地箭一般的窜起扑了上去。 第621章 :祸国殃民小妖精 蛇窟是建在地下的,地面距离充当天窗的铁窗距离,至少得有三米高。 花小妖(还有群蛇)每天所需要的饮食,都是由专职看守她的女护卫,用竹篮吊下来的,吃完后再提上去。 奉花冷夕的命令,三个女守卫每隔一个小时,就会来铁窗前巡视一次。 花小妖习惯了,陪伴她的群蛇也习惯了,大家都例行公事般的,你看你的,我发我的呆。 群蛇呢,也从来没有在人打开铁窗时,忽然做出当前这种犀利的攻击动作。 这次花冷夕来了,几条毒蛇却疯了似的扑了上去,让花小妖都惊叹于它们攻击时的弹跳性,原来是这样的出色。 花冷夕也被吓了一跳,不过几条被拨了毒牙的毒蛇,还远远无法给他造成直接威胁,他只需在皱眉的同时,看似轻松的一抬手,就抓住了一条毒蛇的脑袋。 微微用力--那条蛇就变成了死蛇。 说起来慢,其实花冷夕杀蛇的动作相当快,只是在一个呼吸间,就有四条毒蛇变成了尸体,被他重新扔了下来。 可其它的毒蛇,却视同伴的壮烈牺牲而不顾,依旧嘶嘶的叫着,争先恐后的扑向铁窗口的花冷夕,仿佛看到夺妻仇人似的。 “都停下吧。” 就在花冷夕瞬间又捏死三条毒蛇时,花小妖说话了。 就像女王给她忠诚的侍卫队下令那样,随着花小妖这句话说出来,很是汹涌的群蛇,立马就安静了下来,三两条的纠缠在一起,做它们最喜欢做的事儿去了。 (蛇性本淫,群蛇盘踞在一起时,绝大多数时间内都在秀恩爱的。) “呵呵,没想到你还有驽兽的天赋,这可真是出乎我的意料了。” 花冷夕拍了拍手,盘膝坐在了铁窗口,满脸儒雅微笑的样子,就跟兄妹俩人平时说话聊天那样--当然了,前提是花家老族长还活着。 “我也没想到。” 花小妖昂首看着花冷夕,脸色平静,没有丝毫憎恨他的意思。 花冷夕很不习惯这样被花小妖盯着,看的他脸上的笑容都有些生硬了,索性收敛了笑容,冷冷的说:“可你肯定早就猜到在爷爷死后,我会对你动手了。” 花小妖坦然承认:“是。要不然,我也不会把你想要的东西,提前交给格林德,让他躲起来。” “就算他能躲起来,那又怎么样?他能躲得了一时,但躲不了一世的。” 花冷夕不屑的撇撇嘴,说:“或许,他对你也足够忠心,更清楚只要他不出来,你就不会有危险。不过有句话是这样说的,天底下没有绝对的忠诚,那是因为背叛的砝码不够。” 花小妖静静的听着,也不争辩。 花冷夕也不在意,自顾自的继续说道:“我已经让人通知他所有的亲朋好友了,如果他能在一个月内,拿着那件东西回来,我不但不会伤害他,还会把40%的圆耀集团股份送给他,让他世世代代的安享荣华富贵。” 花小妖依旧神色不变,淡淡的说:“他肯定会心动的。” “他不心动也无所谓,因为我还有一招妙棋。” 花冷夕微微笑着,低头俯身看着花小妖,柔声说:“小妖。我觉得依着你的智商,应该能猜出我这招妙棋是什么吧?” “你会找一个人来假扮方圆。” 花小妖稍稍想了想,才说:“因为你也很清楚,我提前让格林德躲起来,就是为了让他等候方圆。只要你的方圆一出现,他就会主动从暗中跳出来的。” “唉,你果然是花家上千年来,智商最高、最适合当族长的人。爷爷的眼光,毒辣的让我汗颜。” 花冷夕发自真心的感慨着,却在眉梢微微挑了下时,话锋一转:“小妖,你既然这样聪明,早就猜到我会取代你,那你为什么不跟格林德,一起逃出去呢?” “从小,我就是花家的公主,就连步行超过五百米的时候都很少,我如果跟他一起逃走的话,除了能让你用最快速度追到我,还能有什么好处?” 花小妖淡淡的说:“更何况,我又长的这样迷人,无论到哪儿都会引人瞩目,举手投足间的一个小动作,就能让男人失去理智,忍不住的要占有我,膜拜我。那样,会因为我而发生大乱。我不想因为我的不幸,而去连累更多的人受到伤害。” 花小妖这番话,就是典型的自卖自夸了。 可花冷夕却知道她说的都是事实--花小妖,从来都不是个自恋的,更不会自夸,无论她解说哪件事,都是站在旁观者的角度上,冷静而理智的分析。 或许,出于是在夸赞自己的角度上,她说的还有所保留:当这个尚未成年,却已拥有极致少妇身材、骨子里都荡漾着妖媚的女孩子,一旦逃亡步入社会,铁定会引发一场无法控制的大争抢。 到时候,不管是达官贵人,还是贩夫走卒,都会参与其中,为争夺她而大打出手,继而发生流血事件。 她,才配得上‘祸国殃民小妖精’这句话。 “小妖,你太善良了。” 听完花小妖的‘自述’后,花冷夕轻轻叹了口气:“要不然,你也不会早在看出我们兄弟四人,都对族长之位有所垂涎时,却忍着我们。圆肯被我关在孤岛上,陪着列祖列宗。” “你错了。” 花小妖却否认了花冷夕对自己的称赞。 花冷夕一呆,问道:“我怎么就错了?” “我才不善良。” 花小妖长长的眼睫毛垂下,梦呓似的说:“相反,我无比的阴狠毒辣。我只有一张祸国殃民的外表罢了,内心却是一个魔的本质--甚至,我本人就是个可怕的魔鬼。我的每次出现,都能为这个世界,带来血雨腥风的灾难。” 花冷夕儒雅淡定的神色,再也不见,死死盯着花小妖的眼神,比下面蛇窟中的毒蛇还要可怕,就像不会说话那样的嘎声问道:“你、你为什么要这样说?” 他知道,花小妖从来都不撒谎。 哪怕是拿刀架在她的脖子上,跟她说‘你只要把这张白纸说成是黑的,就放过你,要不然就杀了你’,她也不会说这张纸是黑色的。 花小妖,从生下来的那一天开始,她就这样骄傲。 骄傲到,她从来都不屑撒谎。 “花冷夕,我也觉得,依着你的智商,你该想到我为什么这样说。” 花小妖睁开眼,双眸清澈的就像一潭古井,无波,却又透着让人心悸的深邃。 花冷夕咬住了嘴唇,双眼更是眯成了一道缝。 每当他凝神思考问题时,才会是这副模样。 静。 无比的静。 甚至都能听到远处传来的流水声,守卫巡逻的脚步声,还又群蛇安眠时的呼吸声。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花冷夕才抬起头,苦笑着说:“我、我想不出。” 接着,他又用无比诚恳的语气说:“小妖,还请你教我。” 花小妖满足了他:“我在看出你对族长之位图谋不轨时没有逃走,除了不愿意连累太多的人被我拖累之外,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唯有我留下来,你们兄弟四人,才会为争抢族长之位,拼个你死我活。” 她的话音未落,花冷夕的脸,就刷地惨白,面无人色。 他终于听懂了花小妖想说什么了。 她如果逃走,都在偷窥族长之位的四兄弟,为向世人(尤其是花家的其他人)证明什么,必须得齐心协力的寻找她。 不管有没有找到她(找不到的可能性很大,因为就算找到她,也得想方设法让她再也无法回到花家),一旦搞的世人皆知后,兄弟四人最终都得用最文明的方式,推选出新的族长。 新的族长产生后,可因为不是被指定继承人,那么威望势必会低很多,为堵住其他兄弟三人的嘴巴,族长得拿出足够的利益,来分给他们。 这样一来,上千年来都像一个紧攥着的拳头的花家,就会因此而逐渐四分五裂。 可如果花小妖被囚禁起来呢? 那么花冷夕兄弟四人,在外界不知情的情况下,就可以放开手脚的自相残杀,胜者成为最终的族长-- 花冷夕的运气相当不错,在铁山帝国其他四大董事的帮助下,最终干掉了其他三个兄弟,坐在了族长的宝座上。 花家就像古代皇家那样,从来都不缺少为地位而自相残杀的勇气。 “原来,你只是想借着我的手,来把老三他们铲除。然后,你再把我取而代之,成为花家上千年来唯一的女族长,堵住旁系家族的悠悠诸口。” 可能是夜太深了,气温有些冷,花冷夕在说这些时,不但声音发颤,就是身子也再不住的抖。 花小妖好像笑了下,依旧是满脸纯洁的样子:“武则天在登基做女皇之前,也是被满朝文武所反对的--你们男人啊,就是不愿意看到女人成为王者,哪怕你们四个加起来,都没有我聪明。” 当年老族长在宣布花小妖是新一任族长时,不但花冷夕兄弟四人反对,就连旁支花姓也是很不愿意。 但碍于老族长的威信,他们只能把不满藏在肚子里。 直到老族长死后,这些不满才爆发了出来。 要不然,花家那么多人,也绝不会眼睁睁看着花小妖就被囚禁,花冷夕四人自相残杀却没有谁出面干涉。 但如果最具备成为族长资格的花冷夕兄弟四人,都死伤殆尽后,花小妖却还活着,那么她就是唯一有资格成为族长的人了。 唐朝武则天在做皇帝之前,必须得想方设法的,让有资格成为皇帝的太子、皇孙啥的,都一命呜呼。 哪怕这些死人中,有她的亲生儿子。 花小妖,就是花家的武则天。 花冷夕呆望着花小妖,过了很久才晒笑了声:“呵,你就算再聪明,那又怎么样?现在还不是我的阶下囚?如果我想杀你的话,你绝不会活过今晚。一个死了的女孩子,无论如何都无法成为族长的。” 第622章 :就凭他还活着 “我不会死的。” 花小妖淡淡的说:“最起码,在你今晚过来找我之前,就已经晚了。” “什么晚了?” 花冷夕冷冷的问道。 花小妖嘴角抿了抿,没有说话。 花冷夕慢慢明白了:“你是说,他会有来救你。” “他肯定会来的。” 花小妖这才说道:“说不定,现在你只要一回头,就能看到他。” 花冷夕本能地猛回头--背后,除了那三个站在囚室门后的女卫士外,哪有什么人? “你很害怕他。” 花小妖又说话了:“因为你很相信我跟你说的那些话,他是个死不了的人。只要他死不了,他就会来救我。我要是你的话,现在才不会坐在这儿跟我说话,而是用最快的速度逃走。逃得越远越好,千万不要被我抓住,要不然你就会遭受花家第一条家法的惩罚了。” 任何敢违逆犯上的人,都将接受人彘(zhi)的惩罚! 这,就是花家家法的第一条。 (彘就是猪,人彘是指把人变成猪的一种酷刑:把四肢剁掉,挖出眼睛,用铜注入耳朵,使其失聪,用暗药灌进喉咙割去舌头,破坏声带,使其不能言语,然后扔到厕所里。 发明这个酷刑的人,是汉高祖刘邦的老婆吕雉,用来对付戚夫人的。 戚夫人又称戚姬,随刘邦征战了4年,是他的宠妃,她在惨遭吕后虐杀后,被华夏北方某些地区,奉为厕神。 当然了,后来武则天在对付唐高宗那两个妃子时,也是这样做的,但却是把她们放在坛子里养着--这种刑法,想想都很可怕。) 花冷夕脸色再变,伴随着咬牙声。 “你是不是下决心,要先用家法第一条来对付我,再也不在乎能不能得到花家历代族长才拥有的秘密了?” 花小妖又问。 花冷夕笑了,阴恻恻的说:“小妖,你总是这样聪明。不过,也幸亏你提醒了我,让我再也不用为得到那个东西而犯愁了--你说的不错,只要我们兄妹五个人,死的只剩下一个人时,无论他有没有那个东西,都只能是唯一的合法族长。” 花冷夕越说,越开心:“当然了,看在我们是亲兄妹的份上,我在对你施行第一条家法后,不会把你扔进厕所里当猪养,会把你放在瓮中,有空了就会跟你聊天。” “呵呵,看着咱们花家上千年来唯一的女性成员,总是被爷爷号称小妖转世的花小妖,却变成个让人惊惧的怪物被养在坛子里,我想我肯定很痛心,但却又无能为力。毕竟,残酷而不容置疑的家法,才是维系花家传承这么多年而不倒的主要原因。” 花冷夕身子一挺站了起来,到背着双手俯视着脚下的花小妖,继续说:“至于你说在我今晚来找你之前,就已经晚了的那些话,我觉得依着你的智商,实在不该说出来的。” “我只是实话实说。” 花小妖不温不火的辩解道。 “好,那你跟我说,方圆凭什么能突破孤岛上的森严防御,把你救走?” 花冷夕此时的神色,已经重新恢复了他昔日的儒雅从容。 “就凭他还活着。” 花小妖接下来的话,接连用了几个就凭:“就凭你在纽约看到过他,就凭格林德能够顺利在纽约大酒店内找到他,就凭我已经让格林德給他送去了一张素描。” 方圆还活着这一点,花冷夕是深信不疑的。 除了花小妖跟他说的那个家族史之外,他还亲眼‘见证’了方圆,偷走了铁山帝国绝密档案室内的01号文件,迫使他不得不亲自去纽约大酒店,找波斯塔夫讲和。 可是,他不明白花小妖所说的那副素描,是怎么回事。 花小妖解开了他的疑惑:“那张素描,是十七年前的5月23号那天,我刚出生时,爷爷就画好的一副素描。纽约大酒店是那幅画中的主体,灵魂却是酒店某个窗口内的年轻人。” 说到这儿时,花小妖那双好像有雾气在流动的双眸,微微眯了下,露出痴迷的神色:“他穿着一身藏青色的竖领中山装,背后的案几上,放着一把名叫昆仑的陌刀--我十三岁过生日的那天晚上,爷爷把那副素描交给了我,跟我说,等我有难时,就把这幅画交给一个心腹,去画中的纽约大酒店去找那个人。” “然后,那个人就会来救我。” 花小妖无声的笑了笑:“我已经算过日子了,他会在今天赶来孤岛,像个王子那样把我从蛇窟中救出去。至于你让你自豪的孤岛防御--哥哥,你觉得,这儿能比得上铁山帝国的绝密档案室吗?” “是谁告诉你,他去过铁山帝国绝密档案室的!?” 花冷夕的脸色,猛地再次煞白了起来。 他只觉得手脚冰冷:孤岛上,肯定有她早就安排好的人! 要不然,她绝不会知道方圆已经去过铁山帝国总部了。 防御如此森严的孤岛,在他眼里其实就像个筛子底。 他或许根本不用做什么,当格林德带着他来到格林山后,孤岛上的守卫,就会把他接应进来! 花冷夕全身发抖的样子,让花小妖看了无比的舒服。 惬意的张开双手,伸了个风情万种的懒腰后,才喃喃的说:“哥哥,就你这样的智商,又有什么资格来担任花家的家主?” 花小妖既然早就看出等老族长仙逝后,花冷夕等人就会推倒她篡位,那么她有什么理由,不提前为自己安排后路呢? 看到花冷夕一脸惨白说不出话的样子后,花小妖有些不忍。 在放下双手时,幽幽叹了口气:“唉,其实,在从来跟你不对路的杰拉德(花家的旁支。旁支虽是花家的人,可他们却没资格姓‘花’,只能入乡随俗的起个蛮夷名字),忽然改变态度支持你,并提议把我囚禁在孤岛上时,你就该想到一些什么。” “这儿,安葬着花家的列代祖先,他们的在天之灵,能不保护我这个合法继承者吗?” 花小妖说着,低头看向了那些群蛇,轻声说:“要不然,这些蛇儿为什么不敢靠近我,还要誓死保护我呢?爷爷生前曾经跟我说过,上千年来花家那些最忠诚的勇士,才有资格葬在孤岛上的。他们在被安葬后,就会变成一条条的毒蛇,履行它们忠心为主的义务。” “我要杀了你,现在!” 花冷夕越听越觉得浑身发冷,再也无法忍耐的低吼一声,蹲身猛地伸手拉开铁窗的同时,已经亮出了手枪。 面对黑洞洞的枪口,花小妖没有丝毫的惧色,淡然道:“你不敢开枪的。” “为什么?” 正要扣下扳机的花冷夕,下意识的问道。 “因为你不知道我说的这些话,是真还是假。” 花小妖悠悠的说:“如果真是这样,那我为什么要在方圆前来救我之前,跟你说这些?那岂不是自己找死么?” “啊,对啊,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花冷夕就像个捧哏的相声演员那样,再次问道。 话刚出口,他猛地醒悟过来:“你说的都是真得!因为,你从不撒谎!” “谁规定从不撒谎的人,不可以撒谎的?尤其是关系到自己的生死时。” 花小妖依旧慢悠悠的问道。 “那,那你到底是在说真话,还是在撒谎?” 花冷夕只觉得脑袋生疼。 平时,他觉得自己已经足够优秀,无论遇到任何事,不管是遇到谁,都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做出最正确的判断,做出最正确的反应。 可现在,他在花小妖面前,却像个智商不到七十的傻瓜那样,被她一番话给绕的晕头转向,竟然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看着满脸痛苦的花冷夕,花小妖那双清澈而深邃的眸子里,攸地闪过一抹冷笑,声音忽然变得无比柔和,充满了安抚的魔力:“你是不是很痛苦?” 双手抱着脑袋,用力揪着头发的花冷夕,嘎声回答:“是,是,我很痛苦,头都要裂开了。” “你想不想甩开这种痛苦的折磨?” “想!” “那好,你听我的。” 花小妖从木板床上站了起来,双眸却始终死死盯着花冷夕的眼睛,更没有停止她带有魔力的声音:“拣起你脚下的枪,对准你的脑门--对,就是这样,扣下扳机……等枪声响起后,你的痛苦就会结束,你就会像小鸟那样,在云端里飘浮,无比的轻松,惬意。” 按照她的‘指点’,花冷夕已经用枪口对准了自己脑袋,扣着扳机的食指,不断的发抖,那双刚才还满是痛苦的眼睛里,却浮上了浓浓的茫然之色。 他真得很想按照花小妖所说的那样,用力扣下扳机,像小鸟那样,轻松的在云端里飞翔。 可潜意识内,却又觉得不该这样做,所以迟迟的无法扣下扳机。 至于为什么不该这样做,他自己也不清楚,有两个小人在脑袋里打架那样,一个说你赶紧扣下去啊,一个却说千万不要扣。 “你还犹豫什么呢?” 花小妖双拳紧攥着,指甲都刺破了掌心,声音却更加的温柔,就像哄着宝宝睡觉的年轻母亲,在唱催眠曲:“只要扣下去,一切痛苦都会结束,你就彻底轻松了--快点,扣下扳机!” 说到最后一句话时,花小妖忽然厉喝。 始终犹豫不决的花冷夕,身子猛地一顿,来不及有任何反应,就扣下了扳机。 “家主!” 就在花冷夕扣下扳机的同时,一名早就察觉出不对劲的女卫士,猛地尖叫一声。 砰--的一声枪响,子弹出膛的瞬间,花冷夕脑袋已经迅速后仰。 花小妖能清晰的看到,子弹擦着他的额头激射而过,打在了囚室上方的水泥墙壁上,崩起一簇暗红色的火花。 真是可惜了。 花小妖心中惋惜的叹了口气时,花冷夕却突地放声狂笑起来:“哈,哈哈,小妖,你不愧是花家千年以来最最聪明的人。凭着一点迷、魂功夫,竟然把我蛊惑的差点自杀!” 第623章 :那就是个没担当的男人 人们在做一件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事时,如果刚开始就失败,或者是半途而废,那么她不会感到沮丧。 毕竟刚开始做这件事时,就做好了失败的思想准备。 可如果马上就要成功了--就是差一点! 只差那么一点就成功,还是失败了呢? 哪怕这个人是花小妖,也会感到沮丧,暗恨那个及时提醒花冷夕的女守卫,但表面上却依旧淡然的样子:“不管怎么样,我都没有成功。花冷夕,这次你赢了。是杀还是剐,都随你的变吧。” 花小妖说完这句话后,就盘膝坐在了木板床上,低头盯着被枪声所惊醒的群蛇,又像往常那样发呆。 假如她在失败后,会露出沮丧,痛恨‘天要亡我’的神色,花冷夕会感到无比得意,更会狂笑着冲她扣下扳机。 可她偏偏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才不把失败当做一回事,丝毫不在意生死的淡然,就让生性多疑的花冷夕有些懵,缓缓放下了持枪的右手,语气森然的说:“你肯定会死,但不是现在。要死,也得等我把东西拿到手后。” 冷哼一声中,花冷夕抬脚用脚尖,把铁窗关上,接着转身说:“萨利亚,至少三天不要给她送一点饮食。” 三天不给水、不给饭吃,就是花冷夕对花小妖暂时的惩罚。 等他拿到想得到的东西后,他绝对会用家法的第一条,来把这个女孩子变成一个怪物。 不知道为什么,当想到花小妖会被斩断四肢、剜掉双眼割掉鼻子拔掉舌头用水银灌耳--后,花冷夕就有了种说不出的兴奋。 他现在基本可以肯定了:从不撒谎的花小妖,这次为了蛊惑他自杀,撒谎了。 什么十七年前的素描,什么她甘心被囚在这儿,就是希望借用花冷夕的手,把他的另外三个兄弟做掉,她再干掉他,成为花家唯一有资格的族长继承人等等,都是在撒谎! 最多,也就是岛上真有她早就安排好的内奸,所以她才能得知盗圣现身,偷走铁山帝国绝密档案室01号报告的事,并拿来做为蛊惑他自杀的最大法宝。 那个内奸,绝不是主持孤岛防务的杰拉德--花冷夕觉得,他在成为族长后,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可是给了杰拉德很大的好处,对方实在没必要背叛他。 无论内奸是谁,花冷夕发誓在天亮之前,必须得找出来,把他碎尸万段,再喂蛇。 等萨利亚答应了一声后,花冷夕到背着双手在蛇窟上方来回走了几圈后,才又说:“你现在出去,把杰拉德给我叫来,我有话要问他。” “是。” 萨利亚再次答应一声,马上转身开门,走出了囚室。 花冷夕笑了笑,走到旁边一张椅子前坐了下来,抬手摸着被子弹擦伤的额头,喃喃的说:“刚才,还真是好险,差点就着了她的道。看来,有些东西不一定非得拿到手,也得把最大的威胁铲除掉才行。” 他开始考虑现在铲除花小妖后,会有什么得失利弊了。 蛇窟下面的花小妖,也能猜出他在想什么,却始终没有再说什么,仿佛毫不在意自己的生死那样。 家主在考虑重大决策时,那俩女守卫可不敢随意打搅,都木头人那般的站在门后,屏住了呼吸。 囚室内,再次安静了下来,能隐隐听到外面传来的水流声。 但也仅仅是水流声,却没有该响起的脚步声。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花冷夕脸色开始变得难看起来。 蛇窟中的花小妖,嘴角却慢慢浮上了一丝笑意。 花冷夕知道,在他今晚驾临孤岛时,负责守卫工作的杰拉德(能够负责孤岛的守卫工作之人,必须是家主最看重的人。为换取杰拉德的支持,花冷夕才把他安排到了这儿),可是陪伴他过来的。 家主就在囚室内,那么孤岛的主要领导,当然不会远离这边,随时待命才对。 所以萨利亚出去喊杰拉德进来的时间,绝不会超过一分钟。 可现在,已经过去足足五分钟了,也没有脚步声传来。 就算花冷夕再傻,这时候也该领悟出外面出问题了。 他抬头死死盯着囚室的门板,过了片刻后才说:“索菲,你们出去看看。” 他不敢派索菲一个人外出--两个人一起出去,一旦遭遇意外,总能有人及时传回讯息的。 索菲俩人对望了一眼,同时拿出了腰间的手枪,咔嚓一声打开保险,转身开门慢慢走了出去。 索菲开门的时候,花冷夕能看到外面的夜空。 方圆三十公里内没有任何一家污染企业的格林山,夜空就像一面墨蓝色的镜子,有星星不断眨着眼睛。 风从西北方向吹来,抢在门被关上之前,刮到了花冷夕脸上。 很凉,让花冷夕猛地打了个冷颤,噌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拿出手机开始拨号。 堂堂的花家族长,半夜驾临孤岛,当然不会一个人来。 最少,也得有四名以上的保镖随同。 不过这些保镖,却没有来囚室这边,而是呆在河边吸烟看星星。 叮叮当--凌晨时分,手机铃声显得非常刺耳,哪怕是湍急的水流声也压不住,能顺风传出老远。 没有谁接听电话。 喉管被人割开、鲜血已经流干了的人,是无法接电话的。 几具尸体不远处,不断有黑影来回走动。 他们当然也能听到手机铃声,更能判断出是谁打来的电话,却没有谁理睬。 接连两遍铃声落下后,才有几个挎着微冲的黑影,一人拖着一具软绵绵的尸体,跟随杰拉德走了过来。 “把她们都扔在这儿吧,算是合葬了。” 杰拉德指了指那些已经僵硬的保镖尸体,示意手下把三个女卫士的尸体,也扔在这儿。 几个手下把三具尸体扔在了浅坑中,才没有因为她们是女性,就对她们有丁点的惜香怜玉--尸体,是不分性别的。 “柯林斯第,格林德怎么还没有来?” 杰拉德转身看向河对面,语气中带有了明显的不满:“托比他们去多久了?” 柯林斯第,也是花家的一个旁支,前来孤岛担任守卫小头目之前,曾在英国某特种大队服役服役三年,身手彪悍。 刚才就是他,用胳膊把萨利亚活生生勒死的。 托比,是另外一组小队的头目,早在花冷夕驾临之前,就已经带人去找格林德了。 “已经有一个小时十三分钟了。” 柯林斯第抬手看了下夜光表,才抬头说:“他这样磨蹭,很可能是为了赢取格林德的信任。或许,还会发生误会。” “嗯。” 杰拉德嗯了声,扭头看向了囚室那边,很久都没有说话。 “小姐,她不会有事吧?” 柯林斯第也看向了那边,低声问道。 “如果花冷夕还有理智的话,就不会伤害小姐。” 杰拉德微微摇了摇头:“小姐早就说过了,依着花冷夕的聪明,他应该能看出伤害小姐,要比不伤害她好太多。” “那,等他走出来来时,我们要不要--” 柯林斯第说着,抬起怀里的微冲,做了个扣下扳机的动作。 “小姐没有说,但我们都知道应该怎么做,不是吗?” 杰拉德阴森森的笑了下时,有人低声说:“格林德他们来了!” 杰拉德转身看去,就看到河对面有手电光忽明忽灭了几下。 这是托尼返回时的暗号,代表已经顺利接来了格林德。 “让他们过来。” 杰拉德深吸了一口气,吩咐道。 柯林斯第马上也拿出个手电,冲着那边接连晃了几下。 几分钟后,一个原来藏在水下的木筏,飞速的划了过来。 上面站了几个人,个子最高的那个,正是满脸惊讶的格林德。 哪怕托尼找到他后,已经把所有事情都告诉了他,可格林德还是有些做梦的感觉,更有些说不出的苦涩。 他做梦,是不相信这一切都是小姐早就安排好的,只是以身犯险,来铲除所有窥探家族位置的花家兄弟。 他觉得苦涩,则是因为小姐没有告诉他真相,而是利用他的忠诚,来给花冷夕等人演了一场逼真的戏。 就算他可以为小姐去死--可也不愿意自己的忠诚,被利用。 从木筏上跳到岸上,看到那七八具尸体后,格林德才确定托尼说的都是真得。 正如柯林斯第所预料的那样,托比为了取得格林德的信任,可是费了好多口舌,才让他在半信半疑间来到这儿的。 原来,我藏匿在纽约的这两个月内,小姐的人一直在暗中盯着我,要不然也不会等我跟方圆刚回来,托比就找到我了--嘴里发苦的格林德,低头狠狠吐了口口水。 “格林德,我知道你现在是什么想法,但小姐也是不得以而为之的,正所谓成大事者不拘小节。” 从格林德吐口水的动作中,杰拉德看出了什么。 “没事,只要小姐安好就行了。” 格林德闷闷的回答。 “你这样想最好。” 杰拉德点了点头后,才看向他身后那几个人,声音就突地一变:“他呢,怎么没有跟你一起来?” 他,当然就是跟格林德在一起的方圆了。 “零点之前,他就已经走了。一个人走了,不知所踪。” 格林德淡淡的回答。 午夜醒来刚看到方圆悄无声息闪人后,格林德还是异常愤怒的,觉得他愧对了小姐的厚爱,应该被八百个老乞婆践踏一万遍。 但现在,格林德却觉得方圆很可爱--最起码,他没有被小姐所利用,欺骗。 不管是贪生怕死,还是别的什么原因,方圆没有按照小姐的计划,凌晨时来到孤岛,格林德就会觉得很爽。 “他走了?” 杰拉德愣了下,随即冷哼一声:“哼,我早就看出那是个没担当的。” “算了,不理那个华夏人了,大家做好准备,花冷夕应该快要出来了。” 杰拉德抬手挥了下,语气阴森的说:“等他出来后,都看我的手势行动!” 第624章 :谁才是赢家? “花冷夕,我现在真有些佩服你了。” 就在花冷夕几乎把枪柄也攥扁了时,脚下蛇窟内传来花小妖淡淡的声音。 “你、你佩服我什么?” 花冷夕嘴里发苦的问出这句话时,枪口却始终对着囚室房门那边。 “你明知道萨利亚她们再也不会回来,整座孤岛都被我的人控制,你所有的心血都已经付之东流,为我做了嫁衣,却还能保持相当的冷静。” 花小妖幽幽叹了口气:“唉,不愧是我的亲哥哥,哪怕是同父异母的,也算是人中龙凤了。” “你这是在提醒我现在就干掉你吗?” 花冷夕一个健步,就跳到了蛇窟天窗前,枪口朝下,脸色狰狞。 “你如果够聪明,就不会开枪的。” 面对黑洞洞的枪口,花小妖丝毫不惧:“不管你是怎么对我的,可我是绝不会残杀自己哥哥的。当然了,从现在起,你就跟花家没有丝毫关系了。不过,这也没什么,最起码你还是铁山帝国的董事长。花家在那边的投资,我不想要了。” “为什么不想要了?” 花冷夕有些不解。 “因为--他现在应该特别讨厌花家支持转基因农作物的研究。” 花小妖说着抬手,捏起一缕银色的发丝,无比从容优雅的样子。 “他对你,就这样重要?” 花冷夕艰难的咽了口吐沫,哑声说:“无论你做什么,都要为他考虑。” “他不是对我重要,是对整个花家,整个--花冷夕,有些事你根本不知道的。或许,唯有等你死了后,才能让爷爷他们告诉你。” 花小妖低头,看着自己白生生的小脚丫轻声说:“所以,你最好不要着急知道这些。” “可你,可你也在利用他。” 花冷夕狰狞的脸色忽然一凝,慢慢恢复了昔日的儒雅:“我知道了,你心里藏着个谁都不知道的大阴谋。为了这个阴谋,你设计让我跟老三他们自相残杀,利用格林德对你的忠诚--就连那个自以为是的方圆,其实也是你的一颗棋子。对吧?” 花小妖头都没有抬起,淡淡的说:“不知道有些事,比知道要好很多。” “呵呵,反正我已经败了,败得一塌糊涂,还有什么好不好的?” 花冷夕晒笑一声后,才说:“原来,你根本不爱方圆。你为他所做的一切,都只是围绕你的阴谋来进行的。” 花小妖终于抬起了头,看着花冷夕,片刻后才轻声问道:“你今年多大了?” “我、我--” 花冷夕嘴巴动了好几下,都没说出来。 “你距离五十岁还很早,为什么不好好享受这段美好的时光呢?” 花小妖说着,轻轻摇了摇头时,干净的小脸上,满是不解的神色。 “我、我能安然离开孤岛?” 花冷夕用力抿了下嘴角,枪口垂了下来,有气无力的问道:“杰拉德他们,会放我走吗?” “你还没有试试,就怎么知道他们会不会放你走?” 花小妖轻轻的回答。 “我觉得,我活着离开的希望不是太大,呵呵。” 花冷夕再次呆愣半晌后,才傻笑一声,把手枪随手扔在了地上,脚步蹒跚的走向了门口。 “你总算是真聪明了一次。” 听到开门的声音传来后,花小妖屈膝抬起右脚,踩在木板上喃喃的说:“他要是看到我这个样子,会不会感到心疼?嗯,那么,我要不要告诉他,其实我在被送进蛇窟之前,衣服里就藏有了足够的雄黄,还让杰拉德在花冷夕来时,偷偷在他衣服上洒上了能让毒蛇暴躁的药粉?” 花小妖关心的这些,花冷夕才没心情去管。 一个快要死了的人,是没心情管别人那些闲事的。 他只能预感到,在他走出囚室后,很快就能听到密集的枪声。 然后,他就会像打摆子那样的,张开双手浑身哆嗦着,去另一个世界,给他三个兄弟赔礼道歉。 并告诉他们:我们都是失败者,花小妖才是唯一的赢家。 或许,花小妖也真想放过他,毕竟也真需要人去打理铁山帝国那边的业务。 可花冷夕却能确定:杰拉德等人,才不会任由他安然离开。 正所谓放虎归山,后患无穷--杰拉德等人真不敢肯定,被耍疯了的花冷夕,不会暗中对付他们。 要想永久性的解除某个人的威胁,让他变成死人才是最管用的法子。 正如花小妖事先所预料的那样,在这场争夺族长的搏杀中,彻底惨败只为他人做嫁衣的花冷夕,哪怕明知道自己走出囚室就是个死,可也不敢伤害她。 死虽然可怕,却绝对比不上变成一个没有手脚、耳鼻还死不了的怪物更可怕。 更何况,就算花冷夕真要枪杀花小妖--也会在她的预料中,并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所以花冷夕想来想去,就悲哀的发现,唯有死在杰拉德那些人的抢下,才是他最好的谢幕方式。 于是他走了出来,很光棍的样子。 他闭眼站在囚室前,张开双臂像个哲人那样,等待狂风暴雨般的子弹袭来。 他好像等了一个世纪那样漫长,都没有等到子弹。 只有冰冷的风,掀起他的衣角钻进去,舔着他的肌肤,就像多年不见的老情人。 花冷夕很奇怪,慢慢睁开了眼。 眼前没人。 一个人也没有,仿佛整个世界唯有他还存在那样。 “怎么回事,该死的杰拉德他们呢?” 花冷夕喃喃的自言自语着,抬脚缓步前行。 他走的很慢。 从囚室到河边,最多也就是三百米,他走了足足十分钟。 一路上,都没有子弹从黑暗中射来,更是连个人影也没有。 岸边,却有新鲜的血腥味道。 花冷夕看到了很多人--有死人,也有活人,差不多二十六七个之多。 但不管是活人,还是死人,都躺在了地上,一动不动的。 唯一的区别呢,就是死人睁着的眼珠子不动,活人的眼里,散发着黑暗都遮不住的恐惧。 脚下有个手电。 花冷夕弯腰伸手,捡了起来,打开往地上照了过去。 他看到了死不瞑目的萨利亚等人,也看到了满脸肌肉都僵硬了的杰拉德,还有他这两个月内做梦都想找到的格林德。 这些活着的人,都像死狗那样的躺在地上,枪械扔了一地。 望着右手还死死抓着枪柄的杰拉德,花冷夕沉默片刻后,开心的笑了:“呵,呵呵,你是不是很想杀我?因为你怕我以后会报复你们。” 杰拉德很想说是。 只是无论怎么努力,他都张不开嘴,满是恐惧的眼里,也浮上了怨恨,还有茫然的神色。 因为到现在为止,他都不知道自己这些人,怎么就忽然躺在这儿,再也无法动弹一下子了。 就像是做了个可怕的梦--鬼压床:脑子很清醒,也知道自己要做什么,就是动不了。 反倒是格林德,一脸的坦然,在花冷夕看向他时,能跟他从容对视着,不喜不悲,一副很厉害的世外高人样子。 “现在,是我干掉你的最好机会。” 花冷夕冲格林德礼貌的点了点头后,又看向了杰拉德,笑着说:“不过,我不会杀你的。因为有人,肯定不希望我杀人。但你们活着,才是我最想看到的。我喜欢,人们在想到我时,就会心惊胆战,哈,哈哈!” 花冷夕狂笑着,把手电用力掷进了河水中,快步走到岸边,一个箭步就纵身跃上了木筏。 在拿起撑杆前,他回头看了眼囚室那边,笑着喃喃道:“小妖,你在利用他时,就没想过他不甘心被利用吗?方圆,我欠你一个情,但我会还你的,加倍的还你,呵,呵呵。” 花冷夕在笑,花小妖的脸色,却越来越难看。 从听到花冷夕的狂笑时,她就猜到了什么。 只是她无能为力。 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任何的阴谋诡计,都会变得苍白可笑。 哪怕,那个人已经失去了记忆。 可他那些做人做事的底线原则,却没忘记。 东边的太阳渐渐升起时,杰拉德等人终于出现在了天窗前。 看着仰面盯着自己的花小妖,杰拉德满脸都是羞愧的样子。 “你还能活下来,就已经很不错了。” 花小妖淡淡的说。 “对、对不起,小姐。” 杰拉德躲开了花小妖的目光时,就看到她黛眉微微一挑,马上就意识到了什么,赶紧改口:“对不起,家主。” 花小妖这才说:“你现在最该做的事,不是跟我说对不起。” 开玩笑,老大还在不是人呆着的蛇窟中呢,你还在这儿磨蹭,这不是找死的节奏啊? “是,是!” 杰拉德这才如梦初醒,赶紧回头喝道:“快,打开蛇窟的门!” 艳红色的太阳,慢慢爬上了都市高楼大厦的上端,已经洗了个热水澡、又换上一袭白色长裙,好像不食人间烟火小精灵般的花小妖,站在了岸边。 就像两个月前的那些日子那样,格林德习惯性的站在她背后两米之外,也看着河面,不知道在想什么。 “唉。” 盯着河面过了很久,花小妖才叹了口气,转身对格林德说:“把东西给我吧。” “什么东西?” 格林德一楞。 花小妖没说话,只是看着他。 格林德有些犯傻,下意识的把手伸进了口袋中--然后,就在左边裤子口袋中,拿到了一个卷起来的信封。 这个信封,正是花小妖在被篡位前,交给格林德让他带给方圆的那个信封。 当初花小妖跟他说,信封内装有花家最大的秘密,是家主必须掌控的‘权力法杖’。 在没有家主的许可下,任何人都不许私自偷看,要不然就会遭到可怕的诅咒。 格林德牢牢遵守花小妖的命令,把信封给了方圆。 可他搞不懂,信封啥时候回到了他的裤子口袋中的? 而且更重要的是,他能看出信封除了褶皱了些外,封口是完好无损的。 方圆,根本没有看过里面的东西。 “他怎么没看?” 格林德茫然问道。 第625章 :花家祖祠内的壁画 信封的优盘内,藏有花家族长才有资格看的东西。 为了得到这些,花冷夕才没有在篡位成功后,把花小妖干掉,以绝后患。 他必须得拿到这个代表着花家族长的‘权利法杖’,不惜一切代价,这是格林德都知道的。 所以格林德觉得,尘世间没有谁,能抗拒信封内的秘密,就连方圆也不行。 但方圆却被花小妖‘授权’可以看。 最该有权利看的人,却没看,反而又悄无声息的还给了格林德。 他怎么不看呢? 小姐,又是怎么知道他把信封又还给了我? 格林德满脑子都是疑问的,把信封递给了花小妖。 “他果然够聪明,不甘心被人、哪怕是被我利用。” 花小妖接过信封,看了看完好无损的封口,微微摇头后转身,随手就把信封抛进了泰晤士河中。 “家主!” 旁边的杰拉德大惊,下意识的叫道。 “那里面装着的,只是一个空白优盘,扔掉又有什么可惜的?” 花小妖淡淡的解释道。 “空、空白优盘?” 杰拉德傻掉。 “唉,走吧。” 花小妖也没心情再解释什么,幽幽叹了口气后,缓步走向岸边。 托比等人已经抬着个橡皮筏跑了过来,搭上舢板后,恭请家主登船。 几分钟后,在杰拉德等人的目光恭送下,橡皮筏停靠在了对岸。 “家主,请。” 负责撑船的托比,赶紧又搭好舢板,躬身请花小妖上岸。 花小妖双手拎着裙裾,在贴身心腹格林德的搀扶下,刚要走上舢板,却又停住了脚步。 “小姐--” 格林德有些不解的刚要问什么,花小妖就猛地回头看向了孤岛那边,眼角不住的跳动,脸色也有些吓人。 孤岛的最南端,是花家的祖祠。 祖祠的建筑格局,跟华夏国内那些古建筑完全一样,青砖绿瓦,金色屋脊上蹲放着一个个的小神兽。 眼神好的人,从这儿看过去,甚至都能看到小神兽最前面的骑凤仙人。 (说起这个骑凤小仙人,怎么跟一群神兽混在一起,爬到了屋脊上去,还有一个小故事,忍不住想在这儿叨叨两句,不喜勿喷。 话说这个骑凤仙人,在民间也叫仙人骑鸡。 小仙人有两层身份,一说他是姜子牙的小舅子,想利用姜子牙的关系往上爬。 老姜看出小舅子心里是咋想的了,可也知道他才能有限,就对他说啊:“你的官已升到顶了,如果再往上爬就会摔下来。” 古代的建筑师们呢,就根据这个传说,把小舅子放在了檐角的最前端,寓意如果再往上爬一步,就会掉下去摔得粉身碎骨,劝人别贪婪。 另一说他是齐泯王,在位期间不务正业,昏庸无道,所以遭到群众的憎恨,打仗时再也不给他出力了。 失去民心的国君跟敌人作战,肯定会败的一塌糊涂,在被敌人追到一条大河边,眼看就要走投无路时,忽然有凤凰(一说是鸡)飞到眼前,他急忙骑上去,飘飘的跑掉,最终化险为夷了。 人们这才看出,国君命不该绝,就连凤凰都来救他,于是就把他放在建筑脊端,寓意着逢凶化吉。) “怎、怎么了?” 格林德也回头看去,喃喃问道。 “没什么,走吧。” 死死盯着祖祠那边过了半晌,花小妖才声音苦涩的摇了摇头。 托比这时候总算看出点什么来了,低声问道:“家主,你是怀疑有人偷进了祖祠内?” “不是怀疑,是肯定。” 花小妖迈步走下了舢板后,才轻声说道。 “不,不可能吧?” 托比本能的摇头:“孤岛防御这样森严,从没有谁能私自--” 花小妖打断了他的话:“你们,还不是莫名其妙的遭人暗算了?” 托比的脸,一下子通红。 方圆却是神色正常,到背着双手站在祠堂墙边,如有兴趣的看着那些壁画。 古代很多祠堂内,除了供奉列祖列宗牌位、画像之外,还会在墙上画上一些画。 这些壁画记载的,当然是跟祖宗的光荣事迹有关,比方第几代先祖在某年间曾经高中头名状元等等。 花家祖祠的壁画,却不像传统的祖祠壁画那样,只有一些简单线条汇成的人形,还有一些奇怪的文字。 就像一直能牢记‘白日依山尽’那样,方圆也能认出这些文字,应该是古代伊朗语。 不过他却看不懂,就像你能认出某份报纸是英文报纸,却不认识上面写了些什么那样。 既然看不懂文字记载了些什么,方圆也懒得费那个脑子,索性只是看画。 东墙上刻画的,是几个手举长矛的人在捕猎。 手持自持长矛捕猎,是出现在壁画中最多的一些活动记载了,还有接下来他又看到的购物,踏青,甚至战争。 等他看完东墙,又走到西墙前时,看到了一个王者:壁画中能坐着接受别人跪拜的人,基本就是那个时代的王者了。 看不出性别的王者,貌似正在接受某人的拜见,身边站着三个人。 其中两个手持长矛之类的东西,站在他右侧,左侧的那个是空手的。 看来,这三个人,应该是王者最信任的文武。 接下来的壁画中,又出现了祭祀。 在所有古代的种族中,祭祀绝对是最被看重的大事了。 壁画中的王者,带着他的三个文武大臣,都跪拜在一个高台下面。 高台上,有个人躺在上面,旁边还有个拿着刀的人。 看到这儿后,方圆兴趣更浓,继续往下看时,就看到王者已经躺在了地上,手里举着个小人,送给两个跨刀的武士,那个文臣却不见了。 “看来,那个文臣叛变了,杀害了王者。王者临死前,就把自己的后代,托付给了两个跨刀的武士,委托他们把孩子抚养长大,再给他报仇雪恨。呵呵,很多电影里,都是这样演的。没想到花家的祖祠内,也有这样的狗血桥段。” 方圆不屑的笑着摇了摇头时,再看下去时,壁画想表达的意思,却让他无法琢磨了:壁画上,依旧是那跨刀的武士为主,一个手里还抱着个孩子。 原本的两个武士,却变成了四个,正在举刀厮杀。 王者的手下,当然不会只有两个武士,就像叛逃的文臣手下,也会有忠于他的武士,帮他要来残杀忠于王者的武士那样。 让方圆有些琢磨不透的是,四个捉对厮杀的武士,每一对的厮杀动作都是完全相同的。 从接下来的几幅壁画上,方圆就觉得当初作画之人,好像在表达一个意思:让后人看到这些后,会误以为两个武士,都是在跟另外两个跟自己相同的武士厮杀。 唯一的区别,就是一个武士怀中,始终抱着那个小孩子。 “这是啥意思呢?” 方圆皱眉盯着这几幅壁画看了很久,也没琢磨出啥意思来。 更让他能确定自己没猜错的是,接下来的七八幅壁画,都在向他表明这个意思,只是人数忽然增多了,从两个武士,增加到了数十个。 壁画中所有人,都在捉对厮杀,用相同的动作,一点也不混乱,好像早就选择好了对手那样。 慢慢地,就有被对手斩杀在地的画面了。 再接着往下看,这群捉对厮杀的人旁,多了很多骑马的人。 这些骑马的武士,分为五股,每一股看上去都很团结的样子,正高举着大刀长矛的,杀向那些厮杀的武士。 然后,整个画面就彻底的乱了。 这是强敌入侵的节奏--怀里抱着小孩(方圆能从他始终抱着小孩的动作中,锁定他才是壁画中的关键人物)的武士,开始向画面外逃。 那个原本跟他捉对厮杀的武士,却向相反的方向跑去。 再接下来,壁画主要是以征伐、厮杀为主,就是那种军团作战的大场面。 等一个骑马的人,被拉下来砍头后,混乱的战争才结束,抱着孩子的武士,重新出现在了壁画上。 只是,他,还有一些人,却被更多的武士,堵在了一个洞口前。 洞口的左方,有太阳升起时,抱着孩子的人,带着他的同伴,逃进了洞里。 然后,战争就彻底的结束,以两个非常古怪的东西,作为了结尾:一双鞋子,一朵并蒂花。 鞋子是绣花鞋,这一点刻画的很细致。 鞋面上绣着的花儿,跟那朵并蒂花完全相同。 当看到这朵并蒂花儿后,方圆脸上的微笑已经凝固,死死盯着壁画的双眼,也有隐隐的荧光闪烁,双拳更是攥紧,就像他的神经。 就仿佛,只要他稍微动一下--哪怕仅仅是眨了下眼,壁画中的那些武士,也会从墙上跳下来,挥刀把他斩杀那样。 方圆没有眨眼,他只是慢慢的低下了头,看向了自己左肩下。 墙上的那些武士,依旧乖乖的站在墙上,就像它们从存在那天开始那样,始终一动不动。 方圆来花家的祖祠,就是受了格林德的影响:上千年来,可没哪个‘盗宝人’能踏上孤岛半步,方先生现在既然已经知道自己是大名鼎鼎的盗圣了,那么就算不盗宝,也得来花家最神圣的地方到此一游吧? 更何况,他非常讨厌被人利用,哪怕格林德把他小姐夸成了一朵花儿。 他希望,用这种擅入‘花儿’祖祠的方式,来给她一个小小的教训。 当然了,如果祖祠内有成堆的稀世珍宝--他不介意带走那么一两件。 话说‘贼不走空’,可是此行业中的祖训,是万万不能违抗的。 只是他没想到,花家祠堂的壁画中记载着的东西,竟然跟他有些关系。 就算再傻的人,在古代壁画上,看到有跟自己身上某处完全一样的东西后,也会有种新奇、或者莫名的恐惧。 方圆盯着自己左肩下看了很久,才缓缓抬起了头。 他现在连自己是谁都想不起来了,又怎么能根据一朵破花,想到更多呢? 他忘记从哪部电影中,看到这样一句话了:再大的谜,也有水落石出的那一天。 第626章 :牌位排成的大门 不管是小说,还是电影电视中,祖祠的牌位前,都会放着香炉,还有贡品。 花家的祖祠供桌上,自然也有香炉。 香炉还超级大,根据方圆的眼光来看,这个青铜香炉的年代,至少也得是汉代的,这要是拿出去拍卖,肯定能拍出个天价。 毕竟不是每一尊保留下来的香炉上,都会有七条团龙图案,而且还是罕见的‘阳线’,就是凸出来的。 凹进去的叫阴线。 在古代,唯有皇家、亲王之类的祖祠,才有资格用阳线团龙图案。 当然了,如果是皇家御用之物,那么团龙数量就会是九条--九龙至尊就是这个意思了。 亲王是八条,郡王是七条,跟皇家关系每隔远一层,团龙就会少一条。 团龙七条是最少的了,这就足够证明了一个事实:花家祖祠内的这个香炉,如果不是盗取、或者拍卖来的,而是祖传的话,那么他们的先祖,就是个郡王了。 再不济,也是个很受皇恩恩重的大将军--据野史记载,汉代冠军后霍去病的祠堂内所用香炉上,就有汉武刘彻亲许的七龙图案。 不过凡事也不能太绝对了,毕竟唐夏时代有好多仰慕我中华文化的番邦小国,也有资格用八龙四爪图案,更是为了笼络人心,广撒七龙香炉。 但方圆能从盘龙香炉的制作工艺上,能确定这是一尊货真价实的正统货。 当时的番邦蛮夷,才不会有这么高的筑炉技术。 看来,花家的祖先当年在华夏,是个大人物。 只是大人物的祠堂供桌上,除了有必须存在的三性(就是祭祀所用的牛马羊)外,为什么还要把一双年代久远的绣花鞋,摆在香炉的下面? 方圆刚进来时,就看到了香炉,看到了三性还有墙上那些壁画。 等他看完壁画,走到祠堂正面关注这个三鼎香炉(就是三根腿)时,才发现下面竟然还藏着一双绣花鞋。 从绣花鞋的色泽面来看,方圆能断定它跟香炉,应该是同一天入住祠堂的,才不是谁家迷路的大妹子,跑这儿来避雨时,把湿了的鞋子放在下面,临走前忘记拿了。 那双绣花鞋,摆放的很是整齐。 祠堂,那可是任何一个家族最为神圣的地方了。 有很多祠堂,都不许女孩子入内的,害怕她们会‘玷污’了祖先(具体是怕啥她们的啥东西玷污了祖先,你懂得)。 更何况,女子所穿的绣花鞋,在唐夏时代可是被归类于‘那根带子’的范畴了,唯有到了明清时代,那些文人骚客才脱下女人鞋子当酒壶用-- (这位仁兄,就是明代戏曲理论家何元朗,当场脱下‘女王’王赛玉的绣花鞋,做饮酒的杯托,传行席间,先嗅脚味,后品酒香,划拳行令,很是热闹一番,后被传为佳话。) 很明显,花家的祖先中,没有何仁兄那样的雅士。 但偏偏有双绣花鞋摆在这儿,就说明有故事了。 嗯,很古老很古老的故事,很可能跟那些壁画有所牵连。 方圆低头撕下了一条衣襟,包着手拿起了一只鞋子。 他拿鞋子,自然不是像何仁兄那样举在鼻子面前嗅嗅,而是想近距离的看看鞋子有什么特殊之处,毕竟在香炉下看的不是太清楚。 鞋子很轻,做工很精细,尤其是鞋面上缎子,应该是蜀锦(古代的蜀锦,可是最好的锦缎了)所蒙,刺绣技术,却是苏绣了。 很平常,或者说很正常的一只鞋子,看不出有什么蹊跷来,最多也就是刺绣功夫相当高,鞋面上的彼岸花是栩栩如生。 他微微晃了下,有个东西就从鞋里滚了出来,发出了铃铃铃的脆响。 鞋子里,藏着个小银铃。 看着小银铃,方圆的嘴角紧紧抿了几下。 如果不是确定自己脚腕上那串‘祖传’的脚链,就被一块红布牢牢包裹着,那么他肯定以为鞋子里的这个小银铃,就是他戴着的其中一个。 每只鞋子里,都藏有一个小银铃。 这两个小银铃的材质,上面雕刻着的饕餮,包括刻画神兽的工艺,甚至发出的铃铃声响,都跟方圆‘祖传’脚链上的小银铃,是完全一样的。 方圆身上有两个他搞不懂的东西,一个是左肩下的彼岸花,一个就是左脚脚腕上的脚链。 可这两个东西,却都出现在了花家的祖祠内。 就算是傻瓜,也应该能联想到,他跟花家的祖祠,貌似有着某种未知的神秘关系。 到底是啥子关系呢? 没人会告诉方圆。 他现在也不想去探索这些--在想知道这些之前,他最好是先搞清自己为啥叫方圆。 方圆把那双藏有小银铃的绣花鞋,重新放回了香炉下面时,好像明白了什么。 香炉三鼎如山,上有团龙七条张牙舞爪,绝对是辟邪、镇邪的无上法器。 绣花鞋被放在了香炉下面,那么是不是就代表着:把这双绣花鞋郑重其事放在这儿的人,是想利用团龙香炉,来压制这双鞋子呢? 这样看来,这双鞋子代表着的某股子邪恶力量。 方圆觉得,他可能找到了鞋子出现在香炉下面的答案。 只是真搞不懂,鞋面上绣着的彼岸花、里面的小银铃,又是跟他啥关系? 不会寓意着戴着这两种东西的我,也会被香炉压制着吧--方圆想到这儿时,升起了一股子想把香炉掀翻的冲动:我让你压制我! 他忍住了。 毕竟偷偷摸摸跑来别人家禁地,就已经是素质低下的人才能做出来的,要是再把人家老祖享受香火所用的饭碗给掀翻,那也太过分了。 “好吧,希望你们别是针对我来的,要不然我以后肯定会再来这儿,掀翻你们吃饭的家伙。” 方圆自言自语的说着,抬头看向了祖祠正面的那些牌位。 祠堂的正面墙上,一般都会悬挂着某家族三世祖的画像,也就是三个最早的老祖宗,中间那个是创始人,左边是长子,右边是长孙。 至于长女--我们家的祠堂,有你外嫁之女啥事儿? 跟所有祠堂悬挂的祖先像那样,花家三世祖的挂像,也是相当高大上的:方头大耳朵,俩眼微微眯起,不怒自威的样子让人不敢仰视。 当然了,就算方圆抬头盯着它们长时间的看,它们也不会有啥意见的。 挂像下面,是密密麻麻的灵牌了,好像金字塔那样,顶儿尖儿的那个牌位,自然是花家的老祖先花某人。 随后,就是他人家的两个儿子,数个孙子,十数个重孙子,数十个玄孙子,上百个滴答孙--从灵牌的数量来判断,就能看出花家人相当旺盛。 不过自从五代之后,牌位又少了(五代再下去,除了长房长支外,其他人都只能算是旁支了,死后没资格把牌位摆在这儿,只能重新‘开山立派,但却能被收录到家谱中)。 对牌位的多少,就像方圆不会关心花家老祖旺盛的繁衍能力那样(单说英国这一支花姓,跟大方无关的,姓花的朋友别介意),他只是随便看看而已。 牌位又不是大姑娘小媳妇的,实在没多少看头。 方圆摇了摇头,正准备看看供桌下有没有让他感到惊讶事儿时--灵感,又来了。 这些牌位的排列,猛地一看很像金字塔,但如果在不经意间扫上一眼后,却更像两扇门。 两扇玄黑色的大门(灵牌全是黑色的),跟方圆脑海中那两扇关着他过去记忆的大门,无比的相似! 咕噔一声,方圆能听到自己咽口水的声音。 人在不知不觉中咽口水,只能是一种情况,那就是相当的紧张。 是的,方圆现在就是相当的紧张。 花家的祖祠内,出现跟他很有关系的彼岸花图案、藏在绣花鞋内的饕餮小银铃也就罢了--为什么,花家历代祖先的牌位,又排成一个能关押他记忆的黑色大门样子? 这是怎么回事? 方圆盯着供桌下面,过了很久才深吸了一口气,接着后退十几步,来到了祠堂的中间位置盘膝坐了下来,慢慢抬头看向了那些灵牌。 方圆没有看错。 那些灵牌的组合,确实就像两扇玄黑色的大门,紧紧的关着,显得是那样的沉重,神秘莫测。 他盯着那些牌位看了几分钟后,闭上了眼。 人在长时间盯着一个东西,再闭上眼后,那个东西就会清晰的浮现在眼前,这是很正常的现像。 方圆闭眼后,就看到了那两扇门。 他希望,能用他某种不听驾驭的力量(比方意志力),来打开那两扇大门,放出他失落的回忆。 要想驽使意志力去做点什么,必须得静心才行。 嗯,彻底的静下心来,眼观鼻,鼻观心,才有可能起到作用。 方圆静静的等待,等待意志力把那两扇大门打开--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那两扇大门还真有所变化了:在移动。 大门没有打开,仅仅是在移动,一晃一晃的。 方圆在俄罗斯闲得无聊时,肯定会上网乱逛,见识过很多能动的表情,其中就有一个写有‘路过’的,給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那俩字,是被写在一美女屁股上的。 随着翘臀美女前行,两个字就会不断的闪烁。 此时,方圆竟然想到了那副表情。 因为他的意志力‘看到’,那两扇黑色的大门,就是贴在美女屁股上的,这才能一晃一晃的。 “卧槽,在这么庄严肃穆的地方,我竟然能把大门跟美女的屁股联想起来,也确实是天才了。” 费了老大的劲,都没能把那两扇贴在屁股上的大门驱赶出脑子后,方圆只好低低的骂了句,睁开了眼。 他得走了。 总是呆在人家祖祠内打搅人家的历代先祖,好像有些不礼貌。 可是,花家的列代祖先,你们能不能帮个忙,告诉我怎么做,才能打开那两扇关押着我记忆的大门吗? 方圆在临走前,虔诚的许愿:如果你们帮我,那我以后就有空常来坐坐,陪你们聊天。 第627章 :走狗的命运 冰山雪莲。 以往格林德在看到,哪怕是想到自己的主子时,就会想到这个词。 他觉得,尘世间亿万女子,唯有花小妖才能配得上这个词。 她天使般的容颜,魔鬼般的身材,遇到任何事都能淡然相对的出尘气质。 尤其是骨子里散发出的那种骄傲,还有无法形容的妖媚,都像一朵天山雪莲那样高高在上,让所有看到她的男人,忍不住会对她匍匐在地,双手合十的膜拜,甘心受她驱使,哪怕是死,也不需要任何的理由。 但现在,当他站在花小妖身后,看她以花家族长身份召开家族会议,随便一个命令就能决定很多人的命运,杰拉德等人俯首帖耳唯有点头后,却没有任何的骄傲(毕竟他可是花小妖最信得过的人),只有说不出的茫然。 还有让他自己都惊恐的厌恶。 他,竟然开始讨厌他的偶像,曾经发誓圆死也要保护的主子了。 格林德知道,他对花小妖有了这种感觉,绝不只是自己的忠心被她所利用了--身为主子的心腹,为她赴汤蹈火都是很正常的,更何况被她当棋子所利用? 主要是看出了他在花小妖心中的地位:主子,只是把他当个傻瓜看待罢了。 或者干脆说:正因为他够傻,还愚忠,所以才能被花小妖当做心腹。 格林德很不喜欢这种感觉,他想到了华夏的一句古话:君以国士待我,我必国士报之(出自《史记刺客列传》,如果君主以国家栋梁的待遇对待我,我就要为他做出国之栋梁所应做的贡献。) 唯有那样的君主,才能获得格林德的绝对忠诚,而不是利用信任、荣誉还有富贵,来收买他的忠诚。 看着杰拉德等人都连连点头,一脸忠诚的样子,格林德忽然觉得很可笑。 他当然能看出,这些人的忠诚都是装出来的。 杰拉德等人之所以帮花小妖一起,算计花冷夕,自然是因为得到了足够的好处。 没有足够的好处,杰拉德好像没理由必须支持花小妖当家主的。 看来,唯有他才是最聪明的--格林德嘴角浮上一抹讥讽时,又想到了那个人:方圆。 就在午夜醒来发现方圆不辞而别时,格林德还是无比的愤怒,用最恶毒的话来诅咒他……可等他搞清楚某些事后,才知道方圆所做的一切,都是有理由的。 当格林德拿出那副来自十七年的素描后,方圆就看出这是花小妖针对花冷夕的一个圈套,要利用他,帮他来铲除她的敌人了。 很简单:既然花小妖早在十三岁生日那天,就拿到了这副代表着她有大劫的素描,那么她没理由不提前布局。 最起码,她也不会轻易被花冷夕囚禁起来,而是早就动手,或者脚底下抹油走人了。 她明知道老族长去世后,她就会遭到囚禁,却只派了格林德携带花家族长的‘权力法杖’,提前逃出了花家,作为自己的护身符,来让花冷夕不敢伤害她。 就算她无比的信任格林德,又怎么能把那么重要的东西交给他,而不是握在自己手中,跟花冷夕等人讨价还价? 仅凭这一点,方圆就知道被格林德以命来保护的信封内,根本没啥重要东西,这才在临走前,把信封又放回了他口袋中。 为了证明自己没判断失误,方圆午夜后偷上了孤岛。 孤岛那套让所有职业盗墓者都无法逾越的森严防御,在方圆看来就是一个没啥难度的小游戏,他都懒得跟人显摆,他是怎么突破那些防御,躲在杰拉德等人不远处,听他们说了些什么。 最多,也就是不甘心自己被一个女人利用,这才出手放倒了杰拉德等人,算是给了花冷夕一条生路。 方圆觉得,花冷夕活着,要比死了更好--喏,相信很多人都听到了,花冷夕在离开孤岛前,曾经说他欠方圆一个情,早晚会加倍偿还的。 方圆很喜欢别人欠他的情分,无论是失忆前还是以后。 别人欠自己的感觉,比欠别人的要好很多。 为了提醒某个小女人千万别拿他当傻瓜看,方圆又大摇大摆的去了花家祖祠,在里面墨迹了很久后,才飘飘然的离开,不知所踪。 想到这儿后,再想到杰拉德说到花家祖祠门后有人随地小便后的愤怒,格林德就想笑。 于是,他就扑哧一笑的笑了。 “你是不是在笑我,其实很傻很天真呢?” 主子那好像从来都不会有任何波动的声音,从格林德耳边响起。 “啊,啊?” 格林德怵然一惊,赶紧抬头,才发现会议室内空荡荡的了。 杰拉德等人不知道啥时候已经走了,现场只剩下他跟花小妖。 花小妖背靠着桌子,左手抚着桌沿,右手拎着裙裾,就这样静静的看着他。 一袭乳白色拽地长裙,如银秀发瀑布般垂在肩头,妖媚而干净的小脸仿似千年不变,让人看不出她在高兴,还是在生气。 “我、我没有。” 格林德只跟花小妖对望了一眼,就赶紧低下了头。 “你有的呢。” 花小妖淡淡的说:“我能察觉的到呢。” 以往听主子嗲嗲的说话,总是会在尾音带上个‘呢’时,格林德就觉得这才是天籁之音。 可在从孤岛离开时,她好像没有用这个尾音。 看来,她在生气、紧张或者害怕时,就会忘记这个尾音。 唯有在大局在握时,才会这样说,尽显她的天真,纯洁。 格林德忽然想到了夏小韵--早在华夏东北时,那个敢爱敢恨的女孩子,就曾经对花小妖说:你说话的声音好贱呢! 他可不敢说,花小妖这样说话时的声音,就是好贱。 “有些事,你真的不知道呢。我其实也不想这样做的,我是真心喜欢他呢。” 花小妖没有再逼问格林德,长长的眼睫毛垂了下来,轻声说:“格林德,你走吧,我会替你照顾好你的家人呢。” 不等格林德说什么,花小妖就转身,双手拎着裙裾,衣袂飘飘的去了。 她已经看出我对她的尊重,忠诚都打了折扣,这才要赶我走。 可却又不许我带我的家人走,自然是因为我知道她太多的事,她不想我在外面胡说八道呢--呵呵。 格林德情不自禁学花小妖那样,在心中晒笑了一声时,才发现自己已经来到了大街上。 他自己,都不知道是怎么走过来的。 只知道自己从此之后,就成了一条丧家之犬。 嗯,如假包换的丧家之犬,有家不能回,有亲人不能相见。 如果他胆敢违逆主子的意思,偷着回家带着家人远走天涯--无论他用多快的速度,都逃不出这个城市。 能把花冷夕兄弟四人玩的团团转的花小妖,要想杀他,绝对是易如反掌的。 可是,花小妖真会放他走? 他知道的,太多了。 一个对主子不再忠诚,不再尊重的人被赶走后,哪怕家人还在主子的掌控中,他也有可能会说出那些让主子不愿意听到的话。 花小妖,才不是真心放他走。 他得死。 唯有死人,才能保守所有知道的秘密。 看在他效忠那么多年的份上,花小妖没有亲口下令让人杀他,却希望他--以一个非常体面的自杀方式,来结束他曾经骄傲的一生(任何人成为花小妖的绝对心腹后,都会骄傲的。) 让格林德以体面的方式自杀,算是他为花小妖服务那么多年的恩赐了。 如果他不想死,那么花小妖就只能派人送他去天堂。 体面的死法,又是怎么死? 慢慢想通了这一切的格林德,站在街头上满脸茫然的扫视着四周,想寻找一个能让他体面的死法。 吱嘎--随着突如其来的刺耳刹车声,有狗子惊惶甚至愤怒的咆哮声,从抬头仰望某座大厦平台的格林德身边响起:“锥--汪,汪汪!” 下意识的,他赶紧半转身低头看去。 才看到一辆黑色的雪佛兰轿车,已经停在他身侧半米处,一条黄毛狗子,大难不死的从车轮下猛地蹿出来后,顺势躲在他身后,对汽车翻起了冷森的獠牙,狂吠。 这座大都市内,怎么会有这样一条模样难看的土狗? 看了眼这条狗子,格林德本能的浮上这个念头时,顺势脑补了他刚才没看到的那一幕:这条土狗肯定在过公路时没看红绿灯,差点被那辆汽车撞到。 幸亏司机车技够高,猛打方向盘,让车子贴在了路边,才没造成任何车祸。 这狗子也是,你不看红绿灯就乱过公路,差点导致车祸发生后还对汽车狂吠,你还有理了你? 难道你不知道,这是个弱肉强食的世界,只有你是一条狗,无论是贵妇狗还是曾经很忠诚的走狗,强者想杀你,你都只能接受悲惨的命运? 唉,你没有被撞死,就已经很不错了,还叫唤个毛啊,赶紧滚蛋吧--格林德心中轻轻叹了口气,抬脚在狗子后腿上轻轻踢了一下,提醒它:赶紧跑人、哦,不,是跑狗,免得狂吠惹怒了开车人,拿着大扳手跳下来把你脑袋打碎。 草,好端端的,你特么的踹我腿子干嘛? 格林德觉得,在他好心的踢了狗子一脚,它却猛地回头冲他低低咆哮一声时,肯定是这样骂他的。 看在大家都是一条任人宰割的‘走狗’份上,格林德没打算跟它计较,甚至还友好的笑了下,双手抄在口袋中迈步走下了人行道。 刚才他已经看好了:公路斜对面的那座大厦天堂,足够他从上面飞下来后,在感觉到痛苦之前死去了。 砰的一声,格林德刚走出两步,就看到那辆黑色雪佛兰的车门打开,一个身穿黑色运动服的年轻人从上面跳了下来,扑向了那条土狗。 特么的,你这下知道我为啥踢你了吧? 格林德再次晒笑着扭头看向狗子时,眉梢却猛地挑了起来:年轻人手里拿着的不是大扳手,而是一把手枪。 第628章 :一个男人叫毛驴 开车在路上正常行驶中,忽然有一条狗子乱过公路,让司机本能的猛打方向盘,差点酿成车祸--相信所有遭遇过这种事的司机,都会很生气,会教训一下那条不遵守交通法规的狗子。 任何人在看到这一幕后,也不会多管闲事。 毕竟人类才是这个地球的主宰,任何能威胁到他们安全的其他生物,都会被列为打击的对象。 更何况,这只是一只看外表就不值钱的土狗呢? 死了,绝不会让人类为它流下一滴的眼泪。 假如从车跳下来的那个年轻人,只是举着一把大扳手,格林德肯定不会多管闲事。 最多也就是在看一眼后,就继续踏上通往天堂的路。 但生气的雪佛兰司机,却偏偏拿了一把手枪。 而格林德又偏偏从那条土狗身上,联想到了自己的苦比命运--好像,他就是那只不被人在乎生死的土狗。 那么,就算他很快要死了,也得在临死前,救那条跟他相同命运的狗子。 “干什么,放下枪!” 不甘心‘自己’因为犯了个小错,就被人一枪打死的格林德,双眼瞳仁攸地灌血,想都没想就低吼一声,转身扑向了年轻人。 他在扑向年轻人时,并没有看到那条本该立即夹着尾巴逃窜的土狗,竟然已经目露凶光,正要抢在年轻人开枪之前腾身扑上。 格林德的及时回扑,恰好挡住了土狗扑向年轻人的路线。 格林德能够成为花小妖的贴身心腹那么多年,近身格斗的本事可不是盖的,最起码得跟电影中那些英勇的方战队员那样,三拳两脚干到三五个小蟊贼不在话下。 这一点,从他拧身回扑时的速度,就能看得出来。 正要对土狗扣下扳机的年轻人,真没想到格林德会横插一杠子,本能的迅速把枪口朝天时,左拳已经狠狠打向了他的下巴。 砰的一声--格林德也没想到年轻人的反应速度会这样快,等他发觉不对劲赶紧歪头闪避时,对方拳头已经狠狠打在了他下巴上。 如果换做是个练跆拳道的,肯定会被年轻人这一拳,给揍的像沙袋那样,嗖地向后摔出。 幸好格林德从来都不屑练那种‘健身操’,只是在下巴剧痛的同时,再次大喝一声采住了年轻人的衣领子,右膝盖飞速抬起,重重顶在了对方小肚子上。 就像格林德没想到年轻人会是个打架行家那样,他也没想到格林德也不是一般人,在中了他狠狠一拳的同时,竟然能组织起有效的回击,当即疼得闷哼一声,双手抱着肚子踉跄着后退。 咻--的一声厉啸声响起,这是手枪在安装消音器后子弹出膛时发出的声音。 一击得手正要摆出一副义正词严的嘴脸,谴责年轻人怎么就拿把枪来对付一条狗子,难道就不怕会误伤伟大的人类……的格林德,听到这种熟悉的声音后,绝对是本能的,全身神经猛地绷紧,内心哀嚎一声:死了! 尽管他早就决定,以死来向花小妖表示他的绝对忠诚,可也不想就这样死去。 他真得很担心,人们在提到他时会这样说:“还记得格林德吗?” “当然记得啊,他不是死了吗?” “是啊,是死了。那你知道,他是怎么死的吗?” “知道啊,那沙比为了救一条土狗,被人打爆了脑袋。” “嘿,他死的是不是很可笑?” “不但可笑,还特别沙比,就为了救一条狗,被不明来历的人打爆了脑袋。” 不怕死的格林德,真怕他死后很久了,人们还会这样议论他。 他是个勇士,无论是部队服役时,还是给花小妖当贴身心腹时,他都用实际行动,来证明了他是个合格的勇士。 可是,一个合格的勇士的最终下场,却跟一条土狗有着不清不白的关系,这是他圆愿从大厦天台上往下跳八百次,也不愿意看到的。 但正在发生的事实,却让他没有丝毫的选择余地,只能悲嚎一声等死。 他没有等到死亡来临,却等来了狗子愤怒的咆哮声:一道土黄、色的狗影,在他眼角余光内划出一道残影,甚至比离弦之箭还要快,擦着他肩膀就射了过去。 一滴温热的液体,洒在了他的脸上。 岳婉晨不知道自己已经急哭了,泪水从光滑细嫩的脸颊上洒落,随风飘零。 她只是在发现毛驴不见了后,就有了种天塌下来的感觉。 就仿佛,毛驴不再是一条狗,而是她支撑她能在这个世界上艰难活下去的爱人。 等她被一颗小石子隔疼了右脚,痛苦的闷哼蹲下时,才发现小拖鞋早就跑丢了。 如果是你,跟女朋友走在大街上时,却忽然看到有个女人赤着一双雪白小脚丫,只穿着一袭白色碎花小睡袍,每跑出一步,那双能让所有男人都在瞬间沙比般呆愣的长腿,毫无遮掩的闯进你视线时,你会是一种什么样的反应? 好像水儿做成似的小女人,边跑边掉泪,还深情呼唤‘毛驴’时的样子,是那样的楚楚可怜,让人马上就能猜到她被一个叫‘毛驴’的男人给甩了,或者说骗了。 昨晚,他们俩人还恩爱异常的躺在炕上卿卿我我,搞的女人很累--一直在午后才醒来,却发现男人已经悄悄离开了,带着她所有的爱。 当然了,她所有的积蓄,也得带走才行。 然后,背着丈夫跟毛驴在酒店幽会的小女人,就伤心的连衣服都没换,穿着小睡袍,小拖鞋追了出来。 泪水从她脸颊上洒落,小脚丫被小石子隔破了,疼的她紧咬着唇儿、黛眉紧皱着,很无助的蹲在路上时--是个真正的男人,就会升起极致的愤慨:帮她找到那个叫毛驴的混蛋,狠狠揍成猪头后,才问他怎么就舍得抛弃这样的小尤物? 马上,没有老婆在身,或者是还是单身狗的数名男士,立即就快步走到了小女人面前,本土风度十足(自然是绅士风度)的问道:“尊敬的女士,有什么需要我帮助的吗?” “我要找毛驴,我要找毛驴。它、它怎么可以抛下我独自走了?说好一起来英国找他的,它怎么就趁着我在睡熟时,独自跑了?” 岳婉晨才不在乎自己穿成什么样子--自从以未来丈母娘的身份,爬上女婿炕的那一刻,她就忘记自己的脸被放在哪儿了。 她现在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找到毛驴。 只要能找到毛驴,无论让她付出什么样的代价,她都心甘情愿,哪怕是陪满大街的男人挨个睡上一觉。 毛驴是方圆的兄弟。 她是方圆的女人。 尤其是这段日子里,毛驴每晚都会陪她熬过那种无法描述的痛苦,已经在她的内心中,占据了一个相当重要的位置。 很自然,她已经不再把它当做一条狗了,而是把它当做了分担痛苦的朋友,无话不谈的‘闺蜜’,唯一的精神支柱! 她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毛驴已经变成了她生命中的一部分。 这段日子,最最让她期盼的时间,就是痛苦过后午夜醒来时,能依偎在毛驴身边,跟它说她心里在想什么。 而那条从来都懂得该怎么哄美女高兴的贱狗,总能给她一种‘温馨港湾’的感觉,让她很多时候,都会有种邪恶的想法--毛驴,可是能当爸爸的货色。 这种想法很强烈,进一步的引领着她走上不归路:渴望彻底的违反人伦。 夏小韵七岁之前的岳婉晨,可是个相当正常的女人:对当前生活相当满意,幸福生活无比高,只想这辈子都在家相夫教子,等老的没了牙时,能搀扶着丈夫的胳膊,领着外孙女一起漫步在夕阳下的沙滩上。 (她可不知道,她能认识、嫁给夏天问……她的人生,都是被人操纵的)。 但后来太多的磨难,算是彻底改变了这可怜的女人。 命运,给了她无比诱惑的外形条件,却污染了她的思想,这才让她不再相信任何人(连同床共枕多年的丈夫,都那么陌生,还能有谁?自然了,也包括方圆),而是去相信一条狗子。 毛驴,虽然只是一条狗子,连一个最残次的男人都比不上,可它却不会欺骗岳婉晨,只会在她抱着它脖子又哭又笑时,那双蓝汪汪的眼睛里,流露出同情的哀伤。 毛驴真的很可怜这个女人,在没有搞清楚老大到底是特么的死了、还是活着之前,也甘心做她倾泻负面情绪的垃圾桶。 为此,对岳婉晨的每一个决定,它都是坚决的拥护:她说有人说在英国格林德见到过大哥,要来这儿寻找他,那么它就会陪着她来,一路上就像照顾二哥那样的,照顾她。 只要能找到大哥,别说让毛驴远涉重洋来英国格林山了,就算是去地狱--它得好好考虑考虑。 为了找到大哥,毛驴从来不违逆岳婉晨,无论她说什么,都是屁都不放一个的。 可是,她为什么要施展她迷人的妖媚魅力,来勾引一条狗子犯错误? 老天爷敢担保:如果岳婉晨身上,没有让毛驴熟悉的方圆气息,在这女人企图非礼它时,它绝对会半推半就的从了她-- 话说,大哥可是传授给毛驴许多那方面的经验了。 还记得大明湖畔的--还记得方圆第一次认识夏小韵的时候不? 那时候,方圆在威胁她给钱,要不然兄弟俩就会把她怎么着、怎么着时,毛驴也不会前爪子伏在大哥腰间,做出那种标准的恶心动作了。 可岳婉晨,是大哥的女人。 所以毛驴在看出这女人越来越邪恶时,圆可去死,也不会答应的。 当然了,在没有找到大哥之前,毛驴才不想死,要不然当初在罗布泊时,它也不会扔下二哥,独自拍马绝尘而去了。 这次,毛驴就像当初不得不撇下二哥那样,趁岳婉晨蜷缩在地板上熟睡时,悄悄离开了她。 哥既然不能碰你,那哥就只能走。 第629章 :大哥曾经说过的话 就像往常那样,躺在冰凉的地板上,才能沉沉睡去的岳婉晨,午时准时醒来后,却发现毛驴不见了. 毛驴再特么的聪明,可也不会写字,能给岳婉晨留下个小纸条,跟她说:娘们,哥走了,独自去找大哥了。你一个人时,要懂得珍惜自己,好好的活着,没听过老人们说过‘好好活着慢慢拖,一年还有一万多’的话吗? 最多,毛驴只能跑进卧室里,把岳婉晨的睡袍叼过来盖在她身上,然后就义无反顾的离开了酒店,踏上了独自寻找大哥的艰险旅途。 它却不知道,它在满世界的找大哥时,有人也在找它。 它找到大哥,只想兄弟俩人抱头大哭时骂他,怎么就这么狠心扔下哥们不管。 别人要找它,却是要它的命! 因为在这个世界上,唯有毛驴才能辨认出那个装神弄鬼现实存在的方圆,是个西贝货。 它活着,就是对那个西贝货最大的威胁。 毛驴更不知道,被龙头授权、能调动隐藏在世界各地军情特工的方圆,也已经在听说某人现身格林山的消息后,来到了英国。 岳婉晨却知道。 所以在她醒来,发现身上盖着睡袍,毛驴却不见了后,她就意识到要发生什么事了。 毛驴如果就此出事死了,还有谁能在每个晚上,用充满忧伤、同情的目光看着她遭受痛苦的煎熬? 又有谁,能一句话都不反驳的,听她讲述她的故事,并用舌头温柔的舔去她脸颊上的泪珠? 在发现毛驴不辞而别后,岳婉晨就觉得她的精神支柱,轰然倒塌,再也顾不上别的,披上睡袍,踏上酒店提供的小拖鞋,在初冬的这个午后,跑出了酒店。 满世界的找,深情的呼唤。 只是,世界这么大,毛驴那样小,她该去哪儿找? 从没有过的孤独,无助,让岳婉晨蹲下后捂着脸痛哭起来。 好心的男人们,都围了过来,纷纷摩拳擦掌的,发誓要帮她找到那个负心汉毛驴,让他尝试以下英国男人的铁拳,受到刻骨铭心的教训:这样出色的女人你都敢抛弃,草,不要--给我啊! “毛驴不、不是人,它只是一条狗!” 听到男人们关爱的问话后,岳婉晨才蓦然惊醒,她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不用一个人去寻找毛驴,完全可以发动所有关心她的人,按照她对毛驴的描述,寻找它。 啥? 毛驴不是男人,只是一条狗子? 美女,你有没有搞错啊,就为一条狗子离开了你,你就像被负心汉抛弃了的小媳妇那样,哭的那叫一个山河落泪? 难道说,那条狗子在某些方面,比猛地一弯胳膊,就能爆出满身疙瘩肉的哥们,还要让你着迷,无法自拔? 你这是在侮辱我,赤果果的侮辱我! 而且你还是个变态,实打实的变态! 正常男人,没有谁喜欢给一个变态女人打交道的,哪怕她长的再水灵,可只要一想到她就在昨晚,还跟一条狗子--绅士十足的男人们,就只剩下愤怒了:还想哥们帮你去找那条狗子?嚯,嚯嚯,这要是搁在中世纪,你会被抓起来沉河的,啥玩意啊!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这女人还真有着让男人无法抗拒的魅力啊,尤其在发现没人帮她、咬牙又站起来向前狂奔时,随风荡起的睡袍下,竟然还有两扇玄黑色大门,快速的左右摇晃,晃出无法抗拒的邪恶。 好吧,看在无法抗拒的邪恶份上,哥们答应跟你一起去找那条狗子了。 只是,你跑的那样快干嘛? 快到泪水都随风飘落在行人的脸上了,瞬间就清晰感觉出了它的温度--感受到有滚烫液体洒在脸上的格林德,目光紧追向那道土黄的残影后,才看到是那条土狗。 毛驴以格林德无法想象的速度,把第二个下车冲着它开枪的年轻人,狠狠扑倒在了地上。 同伴即将击杀毛驴、格林德却忽然犯病般的冲上来阻止后,开车的年轻人想都没想,在推门跳下车后,就对毛驴扣下了扳机。 既然能被龙头选中当一枚暗棋隐藏在英国,那么年轻人肯定有他的过人之处,最起码出枪的速度、枪法都是相当高超的。 如果换成是别的狗子,哪怕它是一条藏獒,年轻人也有绝对把握,在看似随意抬手扣下扳机时,一枪把它的脑袋打爆! 毛驴不是藏獒,也不是别的狗子,它就是毛驴。 它曾经在大哥遭遇无法躲闪的危险时,及时弹跳起来替他挡过子弹。 更能带领林舞儿在茫茫沙海中,依靠直觉找到方圆。 那么,它就能在年轻人冲它扣下扳机时,以‘进攻才是最好的防御’的实际行动,丝毫不顾左耳被打穿的痛苦,只是一个凶狠的虎扑,就把那个优秀的特工扑倒在了地上。 (真正的玩枪高手,在看似很随意的冲目标甩手一枪时,已经算到目标的躲闪路线--子弹,铁铁的就会出现在目标躲闪的方位,一枪致命。 但他却疏忽了毛驴根本不是人,更不知道他们的行为,已经彻底激怒了驴哥,所以才没有躲闪,反而对他展开了最凶猛的进攻。 猝不及防下的年轻人,被毛驴一个虎扑扑倒在地上,也就理所当然了。) 毛驴当年代替昆仑,跟随方圆闯荡江湖时,大哥就不止一次的教导它:如果有美女对你大抛媚眼,不管你有多讨厌她,你都得让她以为你是个彬彬有礼的绅士。 但如果有男人用子弹啊,刀子棍子盘子碟子啥的--只要不是用票子来招呼你,毛驴,你长了那满嘴的牙,可不只用来啃骨头的。 还能掐断男人的脖子! 如果不是方圆,毛驴早就冻死在街头了。 所以方圆不但是大哥,更是值得它牢记住他每一次教诲的恩人。 方圆说过的每一句话,有得或许会被它当做狗屁放掉,但绝对不会忘记。 现在,有人趁着大哥不再时,对毛驴动了子弹,而不是很受兄弟俩欢迎的票子,那么毛驴就会用锋利的犬牙,来进行反击。 毫不留情! “啊!” 一枪没能起到效果的年轻人,做梦也没想到毛驴的反应会这样犀利,等他猛地反省过来时,在午后阳光下闪着雪白森光的犬牙,已经在他咽喉上猛地扣下。 而他,压根无法躲闪,只会发出一声濒死前的惨叫。 眼看犬牙即将扣合,年轻人的喉管就会被咬断,格林德却有如神助,猛地大吼一声:“住手!” 此时眼睛已经灌血的毛驴,才不会听他那些狗屁--不过大哥好像还说过这样一句话:遇到真心对你好的人,你无妨給他个面子,听他先叨叨些啥。 格林德对毛驴真心好吗? 算是吧。 毕竟就在第一个年轻人举枪要招呼毛驴时,格林德可是及时扑上来‘救驾’的。 既然他勉强算是对毛驴好的人,那么它就得遵守大哥的教诲,給他一个面子。 要不然,会被人笑话驴哥不讲义气的。 毛驴这一犹豫时,格林德已经趁势弯腰伸手,抓起年轻人的左脚脚腕,再次大喝一声,砸向了曾经跟他对掐过的年轻人。 这时候,遭到格林德右膝重创的年轻人,发现同伴即将丧命驴口后,已经顾不得肚子刀搅般的疼痛了,赶紧举枪要点射毛驴呢。 只是他的反应还是慢了格林德半拍--等他举枪要对准毛驴时,他同伴就像个大炮弹那样,狠狠砸在了他身上。 “快跑!” 格林德砸出年轻人后,冲毛驴吼了一嗓子,率先转头就跑。 从两个年轻人,貌似不计一切代价要击毙毛驴的反常动作中,格林德当然能看出驴哥来历相当不寻常了,再加上他也不想在临死前,跟陌生人扯淡,所以才选择了及时远遁。 他觉得,依着毛驴刚才表现来看,绝对能听懂他的话,知道此时脚底抹油溜之大吉才是最正确的选择。 事实证明格林德没有猜错,驴哥可不是那种滥杀无辜的人--咳,谁让它最大的依仗不在,敌人又人多势众还拿着枪呢? 此时不跑,才是个沙比呢。 大哥可是不止一次的教导毛驴,圆可当个被人骂的混蛋,也万万不能去做被人笑的沙比。 嚓,还用你来提醒我赶紧跑路? 要不是看在你刚才帮忙的份上,我肯定会一脚把你踢一边去,让你挡住我如飞远遁的去路--毛驴从格林德快速交换的两条腿子下面呼啸而过时,回头用鄙夷的神色看了他一眼。 忽然间,它觉得这死老外貌似有些眼熟。 嗯,还真是有些眼熟,很像小妖精身边那条忠实的走狗格林德啊。 话说在过去的数年中,大哥可是好几次刺杀小妖精失败,被这走狗捆成死猪样子扔在她脚下了,搞得驴哥都很没面子,只能对他呲牙咧嘴以表示不满,却很快就被那小妖精给收买了,连带着原谅了他。 就在毛驴觉得格林德很眼熟时,本来满脑子都琢磨着该怎么死的死老外,也在它回头的瞬间,脑洞就毫无征兆的大开了,嘎声叫道:“毛驴!?” 草,听你这叫声中,充满了浓浓的亲情,无比的狂喜,不知道的还以为你在喊亲爹呢--毛驴很鄙夷的回了句肯定的汪汪时,却不知道格林德在认出它后,确实好像是看到了亲爹。 或许,此时的毛驴在格林德眼里,比他亲爹还要亲。 他亲爹,在花小妖要干掉他时,就算把他亲妈给贡献出来,也救不了他的。 但毛驴却能--它,是方圆的兄弟。 生死兄弟! 所有知道方圆的人,都知道毛驴在他心目中的位置:它,就是他的……影子。 无论是谁,哪怕是花小妖,要想得罪方圆的影子,都得考虑一下后果(当然了,想诛杀毛驴的人,又另当别论)。 格林德如果能跟毛驴狼狈为奸勾搭在一起--花小妖,还敢逼着他去死吗? 这一刻,格林德想狂笑,想泪流满面的狂笑:天,不绝我也! 第630章 :狗与人谁更重要? 坐落在泰晤士河沿岸的英国某城市,是西南郡最大的城市。 这儿是集经济、文化、娱乐还有花边八卦新闻为一体的集结地。 自从网络信息大爆炸时代来临后,这座城市里每天都会向全世界,散发至少一百五十条‘特大新闻’。 比方英超某国足的小姨子,跟她二姐当堂打官司,争相嫁给号称喂猪专业户的四姐夫啦;某人中了六合彩后,却在狂喜下把彩票吃进肚子里,搞得兑奖中心只能化验他的大便来辨别真伪了等等。 只有你想不到的新闻,就没有他们传不出来的。 但今天下午,所有的重量级新闻,却都被人们无视了。 盖因今天下午发生的这两起新闻,都是有图有真相的,可信程度非常高。 第一条新闻,就是在曼联路上,有个风情万种的小女人,浑身上下只穿着一件白色小睡袍,沿街狂奔寻找她一条叫毛驴的狗子,质问它得有多么狠心,才能撇下她,不管嗷嗷待哺的七岁儿子。 第二条新闻呢,也跟狗子有关: 好多的警察,已经紧急动员了起来,搞出一副如临大敌的样子,封锁各个道路借口,彻查一条毛发为土黄的狗子,说它身上携带着《生化危机》中的埃博拉病毒,警方正在争相奔走警告市民们最好赶紧回家躲起来,以免被咬了,变成丧尸。 哟,这两条新闻刚出现在本市各大报纸的官方网站上,就引起了市民们的热议,纷纷谈论女人,跟那条狗,是啥关系。 其实,新闻里说的清清楚楚,那条狗子身边还有一个体格健壮的大男人。 但当有女人跟狗的组合成立后,谁还会在意那个臭男人? 花小妖在乎。 看着电脑屏幕上的监控录像,她依然是表面平静。 杰拉德却能通过眼角,敏锐捕捉到家主那双清澈的双眸中,曾经闪过浓浓的不甘心。 “家主,那只是他身边一条正道走狗罢了。格林德以为,他跟那条狗子混在一起,就能改变他的命运,也确实太可笑了些。” 自以为很清楚家主是怎么想得的杰拉德,小声说道:“既然他背叛了家主的意愿,那么我们可以帮他重新成为一名勇士。至于那条狗子,就算误杀了,也仅仅是一条狗罢了。只要我们做的够隐蔽,谁能看得出来?再说了,现在也有人正面诛杀它,我们完全可以浑水摸鱼--” 花小妖抬手,打断了杰拉德的话。 就像她在蛇窟中,曾经问花冷夕那样的问道:“杰拉德,你今年多大了?” 杰拉德一呆,下意识的回答:“还有五个月,是四十周岁了。” “幸亏你不是花家正统,不用五十岁之前就会意外死亡。” 花小妖淡淡的说:“所以,你该珍惜眼前的生活。力争能在八十岁时,还能看到这个其实很无趣的世界。” 杰拉德的智商,相比起花冷夕来,可不是差了一点半点。 要不然,在花小妖把话说的这样清楚时,他也不会还傻乎乎的说道:“家主,您的意思是……” 看在大家当前利益共享的份上,花小妖原谅了他的愚蠢,朱唇轻启的问道:“你觉得,方圆要是杀你,会有多大的难度?” 杰拉德总算还不算太蠢,马上就从花小妖的这个问题中,联想到了什么,小脸上攸地浮上恐惧的神色:那晚,方圆要想杀他,貌似比放个屁还要更简单。 为了让他以后千万别看不起驴哥,花小妖又举了个例子:“如果我跟你看不起的那条狗子,同时要掉进万丈深渊内,方圆只能救我们其中一个,那么他肯定会救我,事后再跪在他兄弟的尸体前,陪它喝酒说说心里话。” “可如果是我杀了毛驴。” 花小妖淡淡的说:“他就会拿着酒瓶子,坐在我的坟前,跟我说他必须得这样做的各种原因,让我哪怕是在地狱中,也会为伤害毛驴而后悔莫及,还得原谅他。” 杰拉德呆了。 他真搞不懂,一个人得变态到哪种地步,才能因为家主这样无比出色的女孩子,杀了一条狗后,却必须得让她赔命? “甚至,他都不需要亲自动手来杀我。” 花小妖抬头,看向了窗外。 “那、那会是谁?谁,谁又能有他那样的本事,能伤害得了家主您?” 杰拉德等了片刻,终于忍不住的问道。 “你根本不知道,在他心里毛驴不但是他的兄弟,还是他的影子。” 花小妖说:“无论你们能不能理解,都得相信有得人,是有两个影子的。当其中一个影子被害后,他的另外一个影子,就会出现。” 花小妖回头看着杰拉德,脸色依旧那样平淡,可语气却带有了明显的生涩:“毛驴发怒,最多只会用牙齿来对付你。可方圆的那条影子,却能让你的头落地。” 杰拉德猛地醒悟,嘎声说道:“刀锋起,头落地!盗圣中的昆仑?” “昆仑杀人,从来都不需要理由。” 花小妖长长的眼睫毛垂下,轻声说:“更不会因为我是花小妖。如果她明天杀我,你们后天就得选出新的家主了。” 假如花小妖说的是别人,杰拉德还不会信。 可如果那个人是盗圣中的昆仑--杰拉德想破脑袋,也绝不会想到,尘世间有谁能躲过她那惊鸿一刀。 昆仑,早在四五年前,就是方圆的影子了。 后来,她的位置被毛驴所代替。 但懂得方圆的人都知道,昆仑从来都没有让自己离开过他,只是把对他的感情,都寄托在了毛驴身上,希望它能代替她陪伴在他身边,陪他喝酒,晚上看星星,为讹诈别人三十块钱而开心的放声高歌。 有细细的汗珠,从杰拉德额头冒了出来。 不用家主再说什么,他也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了:撤回所有监视在格林德身边的人,就让他随波逐流去吧。 因为某个人的存在,花小妖不敢对格林德动手。 同样,也因为某个人的存在,方圆却不惜动用官方的力量,请英国警方大举出动,封锁市区,追杀那条本该是他兄弟的狗子。 花小妖想杀格林德,却忌惮他身边的毛驴,这才收起了屠刀。 方圆是直接针对毛驴,才不管它身边那个死老外,是什么来历。 他只知道:这次无论谁出面,都休想救下毛驴! 只为了杀一条狗子,就动用这么大的阵仗,相信驴哥就算真得被杀,也该笑傲九泉,万古流芳了。 至于那个穿着小睡袍到处寻找她‘男人’的小少妇,方圆没打算招惹。 因为他很清楚,那个姓岳的女人,来自他暂时他招惹不起的黑暗世界。 可他更清楚,这很可能是岳婉晨最后一次在尘世间露面了--那个黑暗世界内邪恶力量,绝对能从她如此‘关爱’毛驴的动作中,看出什么的。 “秦少。” 随着房门的吱呀一声响,一个劲装年轻人快步走了进来。 当初在罗布泊时,铁辽曾经称呼他别的名字,他就提醒老铁喊他方圆。 那是因为他不喜欢,或者说不相信铁辽,会实心实意的帮他办事。 但自己的心腹称呼自己秦少,他却没有丁点的不悦之意。 他其实无比讨厌方圆这个名字,更觉得郭易秦要比方圆这名字,好听太多倍了。 如果方圆当初没有那样残忍的对待白玉雯,郭易秦也不会这样对待毛驴。 郭易秦都能容忍白玉雯在怀孕两个月时,跟她‘明媒正娶的丈夫丁白康’的贴身打手小东苟且,方圆凭什么为了夏小韵,就把她掉在泉城大酒店窗外,导致女人受惊吓过度而流产? 只要白玉雯能为他生下个孩子,无论是男孩还是女孩,她想过什么样的生活,郭易秦就给她什么样的生活。 这一点毋庸置疑的,也是跟白玉雯当面坦言过的:我跟你之间,没有任何的感情,你能怀上我的孩子,那是老天爷的意思;我不会干涉你的私生活,你只需把孩子给我健康的生下来,这就够了。 所以那个女人,才会更加的狂妄,才不在乎丁白康的生死,更没有把夏家母女当人看待。 结果她却招来了杀身之祸。 嗯,就是杀身之祸:在确定她流产后,郭易秦就安排她跟小东,高唱着‘树上的鸟儿成双对’,夫妻双双把家还了。 对胆敢杀自己孩子的凶手,无论她是孩子的母亲,还是方圆,郭易秦都会让他(她)明白后悔这两个字,为什么会出现在世界上。 白玉雯已经去阴间后悔去了,那么方圆有什么理由不后悔? 或许,方圆真死了,也许还真得活着--但无论他是死了还是活着,郭易秦都希望他能在听到毛驴被杀的消息后,后悔的拿脑袋撞墙。 郭易秦还觉得,他是这个世界上最最仁慈的人了:别人杀了他的孩子,他只是杀别人的一条狗,再根据上面的意思假扮那个人,去照顾那些女人而已。 像我这样的人,委实不多了--郭易秦在心中喃喃说了句后,才转身看着他的心腹,淡淡的问道:“有没有联系到巴拉克警官,请他继续加大警力,必须得在天黑之前,击毙那条带有致命病毒的狗子?” 巴拉克警官,是这个城市的警方老大。 心腹马上回答:“已经联系到了,可--” “可什么?” 郭易秦眉头微微一皱。 “他说,他在参加一场意义重大的派对,让我们有什么事,直接跟他的副手磋商就好了。” 心腹如实回答:“但他的副手,却没有增派更多警力的权力。看来,他对我们的‘病毒狗’说法,还是不相信的。” “给我拨他的号,我亲自跟他说。” 郭易秦晒笑一声,低声吩咐道。 巴拉克警官的手机再次震动起来时,他正跟来自华夏圆美人集团的总裁,轻声谈笑着什么。 “水总,对不起,我先接个电话。” 巴拉克眉头皱了下后,这才笑着说抱歉。 第631章 :来自华夏的水美人 巴拉克警官,是这座城市的大人物。 警方老大嘛,麾下有数百上千的警员,一个命令下去就能让数百万市民鸡飞狗跳,想要什么的美人儿没有啊,还用来派对上猎艳? 哼哼,要不是老婆非得缠着来,就是拿八抬大轿,也休想让他放弃午休的时间,来参加这无聊的派对。 不过等他来了后,就感激老婆了。 派对上有美女。 他从没有见过的美女,无论是气质还是还是相貌身材,都比那些以牺牲色相露了点、摆臀搞绯闻来博取大众眼球的‘性感女神’强太多。 那些在媒体上风光八面的小姨子啥的,在来自华夏的水暗影面前,说是村姑还好听些,难听点就像揽客的站街女,哪怕穿的再时尚,也无法拥有人家那种含蓄到骨子里的贵族美。 看到水暗影的第一眼,巴拉克就被她深深吸引了。 要不是顾忌自己的超然身份,还有家里那个醋坛子跟随,巴拉克肯定会在第一时间跑过去,把那些肥头大耳的所谓本地名流(就是商人)挤到一边去,像最忠心的护花使者那样,守在水暗影身边,倾情凝视哪怕她一个眨眼的动作,都会幸福的要死-- 没办法,当水水姐收敛她习惯的放荡,拿捏出一副贵族嘴脸来时,绝对比尘世间所有贵族名媛,还要贵族一百倍。 话说,谁让人家从娘胎里出来,就带有那种高高在上的气质了? 本市、本次派对上最大的大人物巴拉克,在看到她的第一眼,就希望她能主动过来,跟自己寒暄,那样就能握着她柔嫩的小手,矜持的笑着跟她说,认识美丽的女士,我很荣幸之类的屁话了。 然后,他在适时的摆一点架子,让水美女意识到想要在这座城市干生意(到现在为止,他只知道水美人是做化妆品的,却没在意他做的是啥品牌),必须得有他罩着…… 那样,巴拉克相信,水美人铁铁的会对他暗送秋波。 接下来的一切,都像往常那样顺理成章了。 可那些可恶的本地名流们,一个个肥肠满脑的模样,也不知道恶心,就像苍蝇那样把美女团团围住,自以为还很有哲人般的谈笑风生呢,一点也没意识到巴拉克警官很想掏出枪来,把他们都给轰掉。 好不容易,等那些苍蝇‘吃饱喝足’后,才嗡嗡的四散而去时,巴拉克警官的脸色,已经阴沉的几乎要滴出水来。 幸好,水美女轻移莲步的主动来到他面前,只是抱歉的笑了下,巴拉克警官满腔的怒火,就不翼而飞,重新变得温文尔雅起来。 水美女是华夏圆美人集团的总裁,本次来英国西南郡,自然是为了推广她的产品,认识一下当地名流,以备日后前来大展拳脚--她,就是本次派对宴会的东道主。 俩人举着酒杯‘轻声慢语’中,水暗影向巴拉克警官委婉表达了她的歉意,以及极力掩藏的无奈:唉,要不是那些老不死的围着我,我早就跑来跟您举杯共饮一杯无了。 风度迷人,气质高雅好像女王那样的水美女这样说后,巴拉克警官当然无比的开心,更是不顾自家媳妇那含有嫉妒的责备目光,从非常专业的角度,向她阐述了在本市做生意的种种好处。 自然也有种种难处,像当地黑帮小混混会收取保护费啊等等。 目的就是希望水美女,能够进一步知道他在本市的特殊地位,更进一步的给予他想要的好处。 水美女一点都不傻,等巴拉克稍稍流露出这个意思后,立即就接茬请问警长先生,啥时候有空能赏脸,去她暂时下榻的某度假别墅内,单独小饮一杯。 有空,只要你‘真诚’相邀,我可是全天候24小时有空的! 就在巴拉克微笑着沉吟着,该怎么说才能让水美女很清楚他可不是随便请到的贵客时,手机响了。 这个手机号,刚才就响过一次了。 要不是必须得在水美女面前保持绝佳的绅士风度,相信巴拉克肯定会骂娘:不是跟你说了,有事找我助理,别特么的来烦我了吗! 心中的怒气刚刚平息不久,电话又响了。 任谁,在勾搭美女的关键时刻被打搅,也会怒火填膺的--巴拉克费了老大的劲,才能维系他脸上的绅士笑容,不会减少一点点成色,礼貌的道歉后,拿出了手机。 还是那个手机号,还是该死的华夏人! 哦,不,并不是所有的华夏人都该死的。 相反,谁要是敢让水暗影这样的美女去死,巴拉克铁定让他嗅到死亡的味道。 “我是巴拉克。” 巴拉克接通电话后,语气中才浮上不满的神色:“刚才,我不是跟你说过了嘛,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找菲利浦警长(他的副手)就行了--你、你是方先生?哈,方先生啊,你放心,我马上就用最快的速度赶回警局,出动所有警力,全力捕杀那只携带病毒的狗子。” 如果是别的华夏人,在自己的地盘上,巴拉克绝不会把他放在眼里。 但既然这个人是方先生嘛,喝喝,对不起,如果巴拉克不全力配合的话,那么估计他明天就得失业--这可是他顶头上司亲口说过的。 美女诚然宝贵,可终究没有自己的帽子重要。 如果帽子一旦没了,别说是美女了,就是那些歪瓜裂枣的,又有谁来主动理睬他了? “对不起,水总,我还有点要事必须离开,以后有机会再相聚吧。” 巴拉克满脸的抱歉神色,向水暗影伸出右手,准备握手告别。 “公务要紧,我们以后有的是机会的。” 当水暗影那白白嫩嫩的小手,从巴拉克警官手中滑出时,很随意的问了句:“那位给您打电话的方先生,也是我们华夏人吗?” “是啊,你同胞。” 巴拉克警官正惆怅于水暗影这么快就缩回手的失落感中呢,听她问话后想得都没想,就点了点头。 水暗影也就是随口一问:她可没从方先生的姓中,联想到谁。 毕竟天底下姓方的多了去了,她总不能听到一个方先生,就想一次那个死鬼吧?那样,会心疼死的。 但在看出巴拉克很是恋恋不舍后,她爱慕虚荣(捉弄男人)的毛病又犯了,仿佛有水在流动的眼眸忽闪了下,又问:“一条携带什么病毒的狗,能值得您亲自赶回去指挥呀?” “说是埃博拉病毒。” “埃博拉病毒?” “是的。” 清晰看到水暗影眼眸中有讥讽闪过后,巴拉克也有些脸红,赶紧辩解道:“是方先生这样说的。嘿,其实我也觉得吧,科幻电影中的病毒,怎么可能会出现在现实中?可方先生就是这样说的。他还说,那条狗子是从罗布泊内逃出来的,在那里面,它可能感染了奇怪的病毒……吓!水总,您怎么了,哪儿感觉不舒服吗?” 巴拉克准备解释几句就走的,水暗影却忽然紧紧握住了他的手,而且脸色也攸地通红,接着惨白,娇美的身子都有了轻微的颤抖。 就像,她终于认出巴拉克警长,原来就是她失踪四十多年的儿子那样。 “那、那条被方先生要求你全力捕杀的狗,是不是叫、叫毛驴?” 巴拉克提到方先生,提到狗子时,水暗影都没多想。 在她心里,方圆可是早就死了的。 没有谁知道,她费了多大的力气,才从失去方圆的愧疚、痛苦中挣扎出来。 为了不让自己再那样痛苦,潜意识里自动屏蔽了跟方圆一切的有关信息。 这段时间内,更是把所有的精力,放在了生意场上,丝毫不理睬那些满天飞的小道消息(方圆复活了的行踪)。 因为她比很多人都清楚:那个方圆,只是义父塑造出来的西贝货。 所以呢,刚才巴拉克提到方先生,提到狗子(方圆身边有条狗)时,水暗影都没多想。 可当他把方圆、狗跟罗布泊联系起来后,水暗影潜意识内砌起的那堵墙,就轰然倒塌了,无比的愧疚跟痛苦,就像洪水那样,狠狠冲开了记忆的闸门,使她迅速想到了什么。 她也关心那条狗,好像比跟我交往还要关心啊。 看出水暗影激动的攥紧他的手,好像抓住半夜爬上她炕头的男人不许他走的小寡妇那样,却只是关心那条狗后,巴拉克很有些吃味,酸溜溜的说:“具体那条狗叫什么名字,我不知道--哦,对了,我在赶来宴会时,网上就有关于那条狗的视频了。” 他的话音未落,小寡妇就像扔垃圾那样,甩开他的手,从小包内拿出手机,纤纤玉指飞快的动着,在搜索框内输入了‘病毒狗’的信息。 有图,有真相。 手机视频内,一个死老外,正跟一条狗玩命逃窜。 “果然是它,果然是毛驴!” 尽管监控录像的画面不是太好,可水暗影还是一眼就认出驴哥了,激动的狠狠咬住了嘴唇。 有个当老大的义父,水暗影总能比别人多知道一些什么。 早在很多天前,她就知道林舞儿带着毛驴傻乎乎的跑去了罗布泊,结果却遇到了个方圆的西贝货,害的毛驴不得不孤身逃进了大漠,到现在生死未卜。 毛驴是方圆的兄弟。 水暗影是方圆的合法妻子。 现在方圆死了,那么当嫂子的自然有责任,也有义务照顾兄弟了。 可她没有去--罗布泊又大又诡异,那儿又承载着水暗影不敢去回想的痛苦(或者说是甜蜜)往事,在没有完成方圆的遗愿(帮他照顾身边人,比方韩斌)之前,她不能轻易涉险。 如果她要是再出事了,谁来照顾韩斌、夏小韵他们? 太多的顾忌,让水暗影不敢轻易涉险。 如果是在都市内呢? 不管在世界上任何一个都市内,有谁胆敢追杀毛驴,水暗影绝对会站出来,展开双臂为兄弟提供一个绝对安全的港湾。 第632章 :那一声凄厉的哀嚎 她会认识那条病毒狗? 看着满脸激动,几乎要放声大哭的水暗影,巴拉克有些不解的摇了摇头时,手机再次爆响了起来。 特么的,今天这手机怎么了,就不会让老子安圆些! 很为自己在水美人心中,竟然连条狗子都比不上而烦躁的巴拉克,暗中骂着,却又不能不接,只能看了眼来电显示,才接通电话。 刚要厉声叱喝那个手下没事打个狗屁的电话时,手下就在那边抢先叫道:“老大,已经发现病毒狗的踪迹了,现在沿斯波而坦大街向西!” 斯波而坦大街? 靠,不就是我现在所处的位置? 嚯嚯,还真是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自来啊,且看我是如何单枪匹马击毙那条祸害人世间的病毒狗! 巴拉克警官精神一振,也不骂手下了,更为了彰显他对这座城市的重要性,以及他一心为民的绝世风姿--当着那么多名流名媛的面,巴拉克反手就掏出了手枪,舌绽春雷般的大声喝道:“大家,都注意了!” 一派喜庆祥和的酒会上,忽然有人掏出枪来,大家伙想不注意都很难啊。 几个胆小的贵妇,更是被吓得面无人色,失声尖叫:“我不喜欢这样的枪!” 巴拉克才不管她们喜欢哪种材质的枪,霍地一个转身大踏步的走向门口:“最新消息,有一条携带埃博拉病毒的狗,正沿着斯波而坦大街向西!还请大家都保持冷静,呆在屋子里,千万不要擅自外出,以免被病毒感染。” “一切,有我!” 喊出这四个荡气回肠的字后,巴拉克已经冲出了大厅门口,带着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悲壮气质,自然又收获些许崇拜英雄的贵妇好感。 呜啦,呜啦! 凄厉刺耳的警笛声,就像炸了马蜂窝那样,从斯波而坦大街的四面八方,向这边聚来。 巴拉克跑出来后,才发现平时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几乎看不到一个行人了--这是个市民高度注重自己安全的年代,没有谁傻到会在这时候跑来街头看热闹。 最多,也就是像派对上那些名流贵妇一样,躲在窗口向外看。 数百米原处,有人正疯了般的向这边狂奔。 一条毛发土黄的狗子,就跟在他身边,边跑边汪汪的叫着。 靠,我一个人能挡住那个大个子(格林德)吗? 尽管老远就能看出格林德还有那条狗,都跑的筋疲力尽了,可那家伙好像大猩猩一般的健康体魄,还是让近年来过惯了美酒香车日子的巴拉克警官,心里直打鼓。 他可真没把握对付格林德,哪怕手上有枪。 甚至,他都有些后悔,自己不该逞英雄跑出来,独自横刀立马的搞劫杀了。 可牛皮已经吹出去了,背后有好多双冒着小星星的眼眸正盯着他,这时候他要是扮演缩头乌龟--估计这辈子,他身上的两个脑袋,都别想再抬起来了。 脑袋抬起来重要,还是自身安全更重要? 这还真是个艰难的选择题。 幸好,一辆及时从巴拉克背后小巷内杀出来的警车,帮他解决了这个问题:当然是市民们的安全,更重要! “大家都做好准备,听我命令后再开枪。能否成功击杀那条病毒狗,保护广大市民们的安全,就看我们的了!” 尤其看到东边不远处的小巷内,又神兵天将般的驶出两辆警车后,巴克利信心更足,领导气场更强大。 在领导的英明指导下,四名持枪警员立即抢占有利地形,枪口对准了已经跑到一百米处的那条狗,还有那个人。 携带可怕病毒的狗,是必须要杀掉的。 保护病毒狗的人,如果不双手抱着脑袋跪在地上投降,也得死! 任何人,任何狗,敢威胁广大市民的生命安全,英勇的警方都会给予他们最最犀利的惩罚,没有商量的余地,哪怕是送给巴拉克警官一个水美人那样的美女,也休想打动他那颗赤诚的心。 他只会用更坚定,轻蔑的目光盯着那一人,一狗:喝喝,你们停下来,就能逃走吗? 我们逃不掉了。 这次,是真得逃不掉了。 没想到,就算我遇到了你,可也没有逃脱被干掉的厄运。 格林德贴在一棵树后,前后看了眼街道上两侧缓缓逼进的警员,接连深吸了几口气,才让那颗几乎要蹦出嗓子眼的心脏,稍稍安份了些。 他已经没有多少奔跑的力气了,就像他做梦也想不到,警方会插手捕杀毛驴的行动中,哪怕他们变成一只苍蝇,也休想躲过围剿的现实。 格林德累了个半死,其实毛驴又何尝不是肺子都要跑炸了? 甚至,它比格林德更加的绝望--毕竟本来它可以不用死的。 只要它能装傻卖呆的答应那个女人,现在肯定还在酒店内,过它大爷般的幸福生活。 不过老天爷觉得,毛驴应该不会后悔。 尘世间,有些狗子就像有些人那样,都有着自己的底线原则:该做的事儿,哪怕是腿子被砸断了,也得去做;不该做的,就算老二被割了去,也不能去做。 所以老天爷觉得毛驴不会后悔,最多也就是愤怒,还有浓浓的绝望。 它还没有找到大哥,还没有告诉二哥以后看到西贝货时,能不能把那双无神的大眼擦亮些--就死在假扮大哥的西贝货手中,它就是做鬼,也没脸去见大哥的。 但那又怎么样? 在巴拉克的指挥下,十数个警员已经平举着手枪,贴着墙根向他们缓缓逼了过来,更有人在高声喝令格林德:还不双手抱头的趴在地上,等着吃枪子吗? 毛驴抬头,看了眼格林德。 格林德笑了,喘着粗气的骂道:“你特么的敢小看我,还不如你一条狗子有骨气?不就是死嘛,人谁不死啊,最多也就是早死,晚死会儿罢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我还真有些不甘心。” 格林德咽了口吐沫,盯着街道不住的扫视着:“你大哥应该还在这儿,咱们闹出这么大动静,他怎么就没出现呢?唉,也没下水道,那样你就能钻进去独自逃生了。” 毛驴不屑的吧嗒了下嘴巴,老天爷替它翻译,曰:逃亡的这一路来,我可是看到好多能供我钻进去的下水道的,要不是为了跟你个愚忠傻帽同甘共苦,又怎么会被人家堵在这儿等死? “怎么--” 格林德刚要问怎么办,一颗子弹就咻咻厉啸着飞来,打在了他藏身的树干上。 这是警告。 子弹来自他们左后方的二楼窗口,有狙击手已经就位,要不是因为毛驴躲在死角,相信他们都懒得警告格林德。 他们警告格林德,只是因为他是个人,不能就这样干脆的把他脑袋打爆,怎么着也得喊几句‘缴枪不杀’后才行。 “嗷--嗷!” 枪声未落,毛驴忽然昂首发出了一声凄厉的长啸。 那啸声,就像雪夜独狼对月长嚎,带着无尽的苍凉,还有来自恒古的神秘。 所有听到毛驴这声凄厉长啸的人,神经都没来由的一紧。 就仿佛,这是魔王的召唤! 当啸声停止时,就会有铺天盖地的黑雾,用让人恐怖的速度,从这座城市的四面八方翻腾而来,无数逃离地狱的恶灵,隐藏在黑雾中,狰狞的笑着,张开了血盆大口。 “开枪!” 巴拉克也有了这种毛骨悚然的感觉,再也无法忍受,猛地举起手枪,厉声大喝。 所有各就各位的警员,都开始扣动扳机。 砰,砰砰! 接连几个点射打出去后,那些张牙舞爪的恶灵脑袋,就像烂西瓜那样的爆起一团血雾,瞬间灰飞烟灭,有个很喜庆的女声恭贺道:“闯关成功,欢迎再来一局!” 方圆没搭理它,起身走到了窗口,拿出了香烟。 这个游戏,早在彼得山养老时,方圆就已经玩的相当娴熟了,要不是为了等待下午四点半才直飞华夏的航班时,实在闲的没事干,他也不会来游戏厅。 还差一刻钟,才四点呢。 这时间啊,有时候走的可真慢,难道就不知道圆哥急于飞回华夏,寻找他曾经的辉煌过去? 同样,这个城市也很无聊,每天都有那么多特大新闻产生。 就像今天吧,据说就有个只穿着小睡袍的小女人,赤脚在大街上发疯。 还有一条携带埃博拉病毒的狗子,正被全城的警员追杀。 唉,到底是西方国家啊,哪怕是针尖大的一点事,也会大动干戈,当做特大新闻来博取民众的眼球。 方圆才不屑关心这种新闻,甚至连看一眼视频的兴趣都没有。 最多也就是听游戏厅的人说,现在那条病毒狗已经被困在前面的斯波而坦大街(一街之隔),插翅难逃时,轻蔑的笑了笑就不再理睬了。 特么的,这世界上啥时候有病毒狗了? 最多,只有发疯的人罢了。 方圆叼上一颗香烟时,心里还这样不屑的想着。 下意识的摇了摇头后,他打着火机低头,刚要点燃烟卷,就听到了一声凄厉异常的嚎叫声,街对面的那排建筑后面传来。 斯波而坦大街之所以出名,可不是因为满街都是高楼大厦,而是街道上有一半的建筑,是中世纪的老房子,所以方圆才能听到那声一街之隔的凄厉哀嚎。 闪电。 你有没有独自走在漆黑的深夜中,深一脚浅一脚看不清路却忽然有道闪电从头顶上方蓦然亮起、瞬间就让你看到脚下但不等你看清,就重新回归黑暗的经历? 经历过? 好吧,那么你现在可以充分了理解到,方圆在听到这声似狼非狼的凄厉嚎叫声时,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了。 那是被闪电击中的感受! 无比的清晰,却又无比的痛苦。 清晰,是因为他在听到这声长嚎后,那两扇死死禁锢着他记忆的黑色大门,猛地被闪电劈开,让他看到了一条狗。 那条狗是--是什么? 方圆无比的痛苦,就是因为他在即将想到那条狗时,大门却又关闭了。 第633章 :听过狗哭的声音吗? 那不是狼的叫声。 那是一条狗在哀嚎。 一条狗,怎么可能会发出狼才会发出的嚎叫声? 那是因为它当前处于了从没有过的绝望中,导致它的声带,它的气场甚至精神,都有了明显变化,所以才能发出这么凄惨的哀嚎。 这声哀嚎,真得就像一道闪电,猛地让方圆想到了什么,却又迅速忘记。 灵光一现。 仅仅是灵光一现而已。 这就足够--足够方圆的灵魂,顷刻间就咆哮起来,支使着他用最快的速度,从游戏厅三楼窗口一跃而下。 一现的灵光,让他确定了他跟那条正处于绝望中的狗子,有着不一般的关系。 就好像,那条狗不是狗,而是值得他圆死也要保护的兄弟。 “啊,那个人,那个人疯了吗!?” 方圆纵身跳下窗口时,恰好有对好基友手挽着手的走过来,也想在窗口吸烟来着,却看到他忽然跳窗了。 这是游戏厅的三楼,就算不是太高,可下面不是河流更不是气垫床,而是冷冰冰的街道,还有穿梭不息的汽车啊。 从方圆纵身跃出窗口下落时的弧度,这对好基友能确定:他在落地时,绝对会落在街道中间。 至于他会不会被一辆疾驰而过的汽车,给狠狠撞出去,还真得看他的运气了。 好基友狂扑到窗口后,看到了方圆的运气--很糟糕:他在即将落地时,恰好一辆汽车跑过来。 驱车正常行驶的司机,有谁想到一个疯子,会好端端的从天而降啊? 既然想不到,那么他当然不会踩刹车,车速当然不会停了。 在那对好基友的‘密切关注’下,眼看疯子先生就要落在汽车前、再被车速超过五十迈的汽车撞出去、说不定紧接着前后轮都得从他身上碾轧过去时,他的右脚脚尖,却极快的在车头上点了一下。 法科有,他怎么可能在这种情况下,还能伸脚碰着汽车呢? 那对大张着嘴巴的好基友,真得很怀疑汽车车头上安了弹簧。 要不然那个疯子也不会嗖地一声,好像超人那样在空中迈了几步,再落下来时,已经又踏在了街道对面的一辆汽车上。 再然后,那辆汽车的车顶上,也像安了弹簧那样,把疯子直接弹到了对面一排老房子的屋顶,身形一晃,就特么的不见了。 “超人吗?” 这对好基友对望了一眼,怀疑刚才所看到的那一切,是在做梦。 绝不是在做梦,巴拉克警官敢发誓:这是现实! 哪怕是做梦呢,他也没想到在他下令开枪后,那个让他很想跟她‘畅谈人生’的水暗影,会忽然出现在他身后,一把就夺走了他的手枪。 枪口就抵在巴拉克警官的脑门上,冷冰冰的,就像水暗影说出的声音:“让你的人,都放下枪!” 咋回事? 美女,咋回事? 咋就忽然抢了我们老大的枪,又对准他脑门子,威胁我们扔下枪呢? 咋回事--所有即将扣下扳机的警员,全部懵逼,实在搞不懂美女怎么就敢在光天化日之下,袭警夺枪还敢顶着老大的脑袋。 姑奶奶,难道你不知道《大英律法》中,有袭警罪名这一项吗? 那是要坐牢滴,搞不好还会被砍头滴! 当然了,如果他们知道水水姐,曾经面带惹人小媚笑,用大砍刀好像砍西瓜那样,接连砍了十一个男人脑袋的光辉事迹后,就不会这样为她担心了。 水暗影,从来都是个反复无常的娘们。 她这段时间以来装淑女,扮贵妇,也只是想用工作,来蒙蔽无法承受的痛苦罢了。 一旦有翻脸的机会--就像当前,她就会让人们忽然想到那条被忽略了的千古真理:越美的女人,才越危险! 就像所有的毒物,色彩最最鲜亮那样。 水水姐懒得给这群懵逼解释什么,右手手背上青筋猛地一崩,再次厉声喝道:“让你的手下,都把枪放下!” “啊?啊!放,放下枪,都放下--” 巴拉克警官这才如梦初醒,再也顾不得自己伟岸的英姿了,连声吆喝着手下赶紧放下枪,听候美女的吩咐。 只是他的话还没有喊完,就猛地看到一条黑影,以他眼睛无法捕捉的速度,从他左前方的二楼窗口处,咻的一下激射而来。 他根本看不清激射而来的是啥玩意,只能看到死神正狰狞的笑着扑过来,而他却无处可躲,只能像好多突遭厄运后不幸儿那样,张嘴发出了一声短促的惨叫:“啊!” 一般来说,短促的惨叫过后,不幸儿就会命丧当场的。 巴拉克警官很幸运,他竟然没有死。 但是他接着就感觉到裤裆里湿漉漉的了,懵逼的样子更真切,傻呆呆的抬头看去。 有东西激射而来的窗口,是一排中世纪的两层老房子(就是那种大石头砌成的),现在正经营着户外健身运动器材生意。 一个外形俊朗,气质出众的年轻人,就站在窗口朝他抱歉的笑着,右手中拿着一把复合弓。 这不是来自华夏的方先生吗? 原来,刚才那道黑影,是他射来的利箭。 只是,咋没把哥们干掉呢,还满脸虚伪笑容的点头,这是在遗憾失去了水准吗? 就在巴拉克警官想到这儿时,听到旁边有个女人声音传来,带着无比的怨恨:“郭易秦!” 郭易秦? 郭易秦是谁啊? 巴拉克警官回头看去,就看到水暗影正从地上爬起来--在她背后的树干上,刺着一支特殊材料制成的羽箭,几进半截。 由此可以看出,这一箭的力道有多大! 又有多么的准:就是擦着水暗影左耳过去的,从她跟巴拉克几乎要贴在一起的脑袋中间。 如果是在平时,巴拉克警官亲眼目睹了如此射箭神技后,肯定会鼓掌大赞:真乃神射手也! 可现在,他却没那心思了。 哪怕很快就明白了过来,也是迅速向后跳了一大步,嘶声吼叫下属:“都傻了呀!?” 老大刚才被美女拿枪点着脑袋,事发突然你们没反应,我不怪你们。 可现在老大已经脱离魔掌,你们还一个个的站在那儿装懵逼,这就是你们的不对了,能怪巴拉克警官发火吗? 巴拉克的当头棒喝,惊醒了众手下。 要说英国皇家警察的反应速度也不是盖的,刚清醒过来,就有至少三把手枪,点住了水暗影。 一个个杀气腾腾如临大敌的样子,大有你敢动一下、我就打爆你脑袋的狠戾。 其实就算这些警员没威胁,水暗影也不会动了。 她比毛驴更绝望。 就像她从没有想到,郭易秦会那么厉害,就连七杀手中最为刚猛的铁辽对上他,都得甘拜下风。 郭易秦假扮的方圆,必须要杀毛驴,这是龙头默许了的。 甚至她都知道,必要时郭易秦完全可以假扮方圆,爬上她的床--这也是龙头默许了的:付出这么大的代价,只为阻拦来自黑暗世界的至邪之物,任何人只有配合的义务,却没有阻拦的权力。 要不然,就得死。 所以当看到假扮方圆的郭易秦出现后,水暗影就绝望了:就算她拼死反抗,她今天也救不了毛驴。 郭易秦,真敢杀她,而且还不会承担丝毫的责任,打着公事公办的幌子。 我不能死。 韩斌他们还需要我去照顾。 可毛驴呢? 难道,就这样眼睁睁的看着它,被警方击毙? 呵呵,郭易秦,你委实的好算计啊,哪怕你只需一伸手就能结果了毛驴,你也希望假手英国警方,不想让任何人知道是你要杀它。 水暗影惨笑了声,缓缓低头看向了郭易秦所处窗口的下面。 毛驴,就躲在台阶后的死角处,也正在看着她,那双蓝汪汪的眼里啊,为什么会有让她看了就心悸的柔情? 它明白了。 它已经明白水暗影再努力,也无法改变它的命运。 格林德看着它,想:如果它会笑的话,这时候肯定会轻笑几声,来嘲笑这个虚假的世界。 毛驴站了起来,舒舒服服的伸了个懒腰后,就迈着轻快的步伐,走到了街道中间。 哗的一下,格林德的泪水,忽然就喷涌而出了。 他知道,毛驴之所以从死角处,主动走到大街中间,就是不想连累他一起被射杀。 他也终于知道,方圆为什么会把一条狗当兄弟,谁敢杀它、就会杀谁了。 可惜方圆不在。 他无法看到他的兄弟,傲然站在街头,就像个王者那样,很轻蔑的扫了一眼那些警察,就看向了二楼的窗口。 那儿,站着一个跟它大哥一模一样的人。 却不是大哥。 因为大哥就算是站在窗口看热闹,也不会拿捏出这副儒雅的装逼样子来。 大哥只会抱着膀子倚在墙上,或者干脆蹲在上面,满脸懒散的骂它赶紧滚过来,要不然热闹就结束了。 “预备!” 巴拉克等人肯定被毛驴的找死行为给震撼,或者说是感动了。 要不然,他也不会在呆愣片刻后,才想到他要击毙这条病毒狗的使命。 只是他在重新抖擞精神喊出这两个字时,声音里带有了明显的尊重。 尽管即将被射杀者,只是一条领导下令必须击杀的病毒狗,可这一刻,巴拉克等人感受到了生命结束前的尊严。 毛驴的眼睛忽闪了下,正要低头时,却骤然亮起,张嘴再次发出一声长长的嚎叫! 它刚才也发出过一声长嚎,带着无比的绝望。 这一次,却带着--带着明显的哭腔。 你,听过狗哭的声音吗? 哭也有很多种的,有绝望,有喜极而泣。 毛驴的这声长嚎,就像在外流浪多年的孩子,终于看到了父母,再也无法压制的跪倒在地上,喜极而泣。 下意识的,水暗影抬头看了上去。 就看到一个年轻人,蹲坐在房檐上,微微歪着下巴看着毛驴,满脸都是茫然的神色。 方圆。 方圆--水暗影那双因绝望而干涸的眸子,瞬间流彩飞扬起来,张嘴想喊出这个名字,却有什么东西堵在那儿,发不出一点点的声音。 第634章 :我的王子走了 其实方圆的样子变了太多。 皮肤白了太多,头发长了太多,年龄也小了太多--他跟他从前的样子相比起来,就像原先他只是个被奶油小生扮演的角色,现在才是他的真面目那样。 要不然,跟他同机飞往纽约的丰田秀敏,也不会不敢确定他就是该死的方圆。 毛驴却能认出他--哪怕方圆忽然变成个老头子,那种熟悉的气息,也无法躲过毛驴敏锐的嗅觉。 水暗影也能认出他--不需要任何的理由。 爱,需要理由吗? 不需要吗? 需要吗? 不需要! 她爱他,已经爱到了痴迷的地步,仿佛她之所以来到这个世界上,就是为了在茫茫人海中,寻找这个男人。 她找了她足足二十八年,才在前年时找到他,才在去年时知道--他,原来也是在乎她的,为了救她,他可以化身飞蛾扑向火中。 她以为他死了,才必须活下去:痛苦的活着,就是最大的煎熬。 她不止一次的想象,她什么时候才能去死,又以什么样的方式去死,才算是彻底的解脱。 现在她不用死了。 谁要是敢再蛊惑水水姐去死,她铁定一巴掌把他满嘴牙抽掉,再认真的告诉他:我还是个黄花闺女,还没有尝到男人的味道,你就让我去死,是不是太残忍了? “能不能,先别开枪?” 就在水暗影无论多么努力,都无法喊出跑到嗓子眼的那个名字时,她所爱的男人说话了,是对巴拉克警官说的:“因为我在没搞清楚咋回事之前,还不想杀人。” 特么的,这才是我水暗影的男人! 威胁别人,也这么鸟! 水水姐幸福的哭了,双手掩面,上气不接下气,就是不出声。 “什么?” 始终死死盯着毛驴的巴拉克警官,这时候才发现屋顶上的方圆。 他明显愣怔了一下,才不解的问道:“方先生,你怎么爬到屋顶上去了?” 就在刚才,尊敬的、了不起的方先生,还站在二楼窗口,用一支利箭,把胆敢拿枪威胁老大的水美人给吓跌倒在地上,咋就一眨眼的时间,就跑屋顶上去了?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华夏真功夫,能在眨眼间钻天入地……巴拉克被方圆神出鬼没的移动给惊呆了,完全忽略了他后面不想杀人的话。 幸亏,他还没有忘记他的老大,曾经跟他说过的那些话:不要问什么,你必须得无条件的,全力配合方先生做任何事! 既然是这样,既然方先生提议大家先别开枪了,巴拉克肯定不会违逆了。 事实上,他也是有人性的--要不然,刚才也不会被毛驴所感动。 “都把枪放下!” 巴拉克马上就下达了新命令,却又觉得哪儿不对劲:方先生,貌似比刚才年轻了很多啊,衣服款式好像也变了。 唉,神秘的华夏人啊,你总是能给我们带来--带来莫名其妙。 也不能怪巴拉克很莫名其妙,因为就像国人看老外基本都是一个样那样,老外看国人,也有那种‘色盲’现象。 “谢了。” 方圆倒是没想到巴拉克能叫他方先生,更没想到这么听话,就为自己刚才威胁人家有些小惭愧了,这才很大方的道谢。 不过他可不会傻到问问巴拉克,是怎么认识他的。 那样人家就会知道他失忆了,会把他当傻瓜来看的。 要是万一这个老外警察,以前就是他大舅子呢--打个比方罢了,方先生当然很清楚巴拉克真是他大舅子的话,才不会叫他方先生。 还有老外身边那个漂亮娘们,咋就在看到哥们后,激动的要死要活的样子? 却又不说话。 算了,跟陌生人打交道啊,还是少说话为妙,幸亏格林德这傻货还在这儿,有些事可以问他就是了--方圆心里这样想着时,已经伸手掰住屋檐,就像大猩猩下树那样,身子一荡在二楼窗口点了下,纵身跳到了地上。 他在落地时,曾经向二楼窗口里看了一眼。 不知道为什么,方圆在屋檐上时,就有种奇怪的感觉:下面窗口里面,站着个人。 窗户里站着个人,很正常啊--警方这样大举出动的来击毙一条狗子,只要稍微有点智商的人,就会围观的。 但方圆却能感觉到,里面站着的那个人,却不仅仅是围观者。 方圆能从脚下,感觉出一股子明显的杀意。 可等毛驴仰天长哭时,那股子杀意却不见了,就像从没有过出现过那样。 些许小事,不足挂齿,还是先搞清楚这条狗子跟我啥关系吧。 众目睽睽下,方圆让人见识了一下他飞檐走壁的出色功夫,也没等有人鼓掌喝彩,就站直了身子,一直盯着毛驴。 泪流满面这个词,能不能用在毛驴身上? 事实证明,是完全可以的。 方圆刚站直了身子,毛驴就锥锥的一声轻叫,以一个比尘世间任何女孩子纵身跃起时还要好看百倍的动作,扑向了方圆怀中。 方圆本能的再次弯腰,伸开了双手。 毛驴把脑袋藏在了他怀中,瑟瑟发抖。 很奇怪,抱着毛驴,方圆就像抱着他最亲近的亲人。 尽管双方没有丁点的血缘关系,却有着陌刀也斩不断的‘情丝’,让他产生了一种清晰的错觉:这条狗,就是我的影子。 “他们,为什么要击杀它?” 方圆轻轻抚摸着毛驴的后背,回头看向了格林德。 格林德抬手,狠狠擦了把脸上的泪水,哑声说:“他们、他们说毛驴身上携带埃博拉病毒,必须得击毙!就、就在你刚来时,冒充你的人,站在窗口指挥警方剿杀它。” “冒充我的人?” 方圆闻言抬头看向窗口,若有所思的神色。 “是,就是冒充你的人。” 格林德这会儿脑洞大开了:“他要杀毛驴,可能是因为它能从你们的身体气味上,分辨出真假,拆穿他的阴谋。” “我身上有味吗?” 方圆抬起胳膊,在袖子上嗅了下,问毛驴。 毛驴当然不会告诉他:在某些方面,动物可是你们人类拍马都赶不上的。 好吧,既然毛驴装比不说,那么方圆只好再问格林德:“你怎么会跟它在一起?依着你家主子的势利,还能把你们逼到走投无路的地步?” “我……一言难尽。” 格林德无声叹了口气,低声说:“方先生,我们是不是先离开这儿,找个地方仔细说道说道?” “你是地头蛇,你说去哪儿,那我们就去哪儿吧。” 对格林德的提议,方圆自然是毫无异议。 他觉得,是时候跟这死老外说,圆哥已经失忆的事了……反正失忆了又不是长了梅毒,没啥丢人的。 再说了,方圆也想通过格林德,来仔细了解一下跟毛驴的关系。 为什么,当他听到它那声凄厉的哀嚎时,会有种亲人被欺负的难受? “方先生,他们把你看做是假扮你的人了,你完全可以跟他们要辆车,再让他们结束任务。” 接下来,格林德又提了个相当正确的建议。 方圆照办了。 就算他刀枪不入,可在被这么多警员给围着时,也会感觉不舒服的。 巴拉克再次忠诚的执行了老大交给他的任务,尽可能去满足方先生的要求。 “走吧,有我在,没谁敢再欺负你的。” 方圆拍了拍毛驴的脑袋,率先走向一辆警车。 “方先生,还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请给我打电话。” 巴克利警官,跟方圆握了握手后,马上就带着他的众手下撤退了。 临走前,再也没看屈膝蹲坐在地上,满脸都是痴呆笑容的水暗影,只是心中暗叹:老祖宗说的对啊,美人就是毒药啊,这个深刻的教训可得牢牢记在心里。哼,如果不是看你跟方先生很熟的样子,休想我这么轻松放过你! 我的王子来了。 水暗影其实能站起来的,实在没必要蹲坐在冷冰冰的地上,拿捏出一副弱不禁风的嘴脸来装可怜。 但再坚强,狠毒的女人,在有些时候就得装可怜。 她希望,方圆能走过来,就把她从地上拦腰横抱在怀中,低着头跟她长久的对视着,什么话也不用说--她就会幸福的昏过去。 当然了,在昏过去之前,她是必须得牢牢搂住男人脖子的--希望,一辈子就这样被他抱着,天山地下永不分离。 送走急需回家换衣服的巴拉克警官后,方圆看向了水暗影。 泪水,又不争气的从眸中喷涌而出,模糊了她的双眼,再也看不清这个世界,看不清这个男人。 这是幸福的泪水呀,就让她畅快的流淌吧! 我的王子已经来了,为什么还没有伸出你温暖的双手,让我感受你大山般的温暖胸怀哟? 无声抽噎着等了很久的水暗影,总算抬手擦了把泪水,抬头正要哭着笑着骂那个小混蛋,咋就这么狠心让水水姐坐在地上,就不怕凉着屁股时--整个世界,又凝固了。 大街上好多人,都在三三两两的交头接耳,更有人盯着她看。 好多人中,却独独没有方圆。 我的王子呢? 他滚哪儿去了? 难道说,要在背后捂住姐姐的如水秋眸,让我猜猜他是谁? 这个小混蛋哦,花样就是多--呼吸都感觉很费力的水暗影,用很慢很慢的动作,才慢慢回过头。 背后,也没看到她最想看到的人。 反倒是她从国内带来的那些手下,这时候也都醒过神来了,赶紧跑过来作势要搀扶水总起身。 也不怪这些人:毕竟大家都是良民,啥时候敢做袭警的大事? 水暗影抬手,挡开了要搀扶她起来的手下,声音空洞的问道:“方、方圆呢?” 几个手下没谁见过方圆,可是都听说过那个家伙,曾经跟老大发生过一段轰轰烈烈的爱情,所以才能在水总提问时,不会傻呆呆的反问那是何人。 有个乖巧的小女生,只会大着胆子告诉她:“方、方先生已经走了,就在刚才。” “方圆走了?” 水暗影呆愣很久,才傻笑着喃喃重复道。 第635章 :恬不知耻的盗圣 方圆当然得走。 在没有找到回忆之前,他不想跟任何不认识的美女套近乎。 他可是有老婆的人了--在俄罗斯有个卡秋莎,在华夏据说还有个叫水暗影的。 如果刚才他真像那位美女用双眸所暗示的那样,把她横抱在怀里……这可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又是在号称全球最大新闻生产基地的城市,相信用不了十分钟,这段视频就会出现在网络上。 卡秋莎看了或许不会生气,可他在华夏那个姓水的老婆呢? 东方女人在这方面可是很传统的,肯定无法接受他堂而皇之出轨的现实,等他回去后,就会跟他搞那些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把戏。 那样,他会被搞得焦头烂额的。 所以就算方圆很想抱起水暗影,最好是马上去酒店开个房间(现在他对美女没有丝毫抵抗力,稍微有点姿色的敢撩拨他,他就会半推半就),但考虑到不良的影响,他只能无视了她。 “那个美女是谁,你认识吗?” 警车驶出几条街道后,方圆终于憋不住地问道。 “不认识。” 格林德的回答,让方圆有些失望:“不过我能看出她认识毛驴,要不然也不劫警察的枪,威胁他们放过我们了。” 格林德又说:“而且,她好像还认识那个假扮您的人,曾经喊过他的名字。” “假扮我的人,叫什么名字?” 方圆问。 “好像姓郭吧,具体叫什么,我还真没听清楚,刚才可是很紧张的。” 格林德讪讪的回答。 “嗯,在那种情况下害怕也不是丢人的事。” 方圆很体贴的说了句,低头看向了毛驴。 毛驴蜷缩在座椅上,已经睡着了,就像个孩子那样。 在跟格林德逃亡的这大半天内,毛驴的表现要比很多男人还要有骨气。 尤其是最后不愿意连累格林德,独自走到街道上受死的行为,更是感动了很多人。 但方圆出现后,表现比男人还要男人的毛驴,就把脑袋藏在他怀里,全身都瑟瑟发抖,丝毫不掩饰它的惊惧,跟那会儿的表现判若两狗。 或许,唯有在方圆面前,毛驴才会表现出它怯懦的一面。 它也有理由,有资格去软弱。 因为它很清楚只要在大哥面前,就再也没有谁能伤害它了--既然是这样,那它为什么还非得咬着牙的逞英雄? 大哥曾经说过,咬牙逞英雄的都是傻瓜。 毛驴不愿当傻瓜,它只想当一条幸福的土狗,就像在唐王时那样,每天早上一睁眼,就跑到大哥卧室内,拿舌头給他洗脸,催他起床做饭,然后兄弟俩人骑着三轮车,去送快递。 方圆送快递的那段日子,对于毛驴来说是最幸福的岁月了,比呆在二哥身边,还要自在很多。 毛驴所希望的好日子,很快随着方圆的回来,而回来了。 车子停在了郊外的一座小山下,距离市中心大约三公里左右,站在最高处,能看到很远处好像银带那样蜿蜒流向远方的泰晤士河。 车门刚一打开时,毛驴就醒了,抢先跳了下去,抬起后腿先痛痛快快洒了泡尿后,就围着大哥俩人欢快的转了起来。 当然了,它肯定很纳闷:在它从大哥两条腿子中间钻来钻去时,方圆为啥没像以往那样抬脚踢它的屁股,骂它滚蛋。 而且它肯定能看出,大哥的形象气质都有了较大的改变,要不是那种熟悉的气息,它或许真不敢确定这就是大哥了。 “我失忆了。” 方圆看着毛驴,好像很随意的说道。 毛驴再聪明,也搞不懂失忆是啥意思,只是看出大哥不想跟它玩踹屁股的游戏后,就有些意兴阑珊的跑到别处玩耍去了。 “什么?” 正向外拿烟的格林德,愣住了。 “我失忆了。” 方圆屈膝蹲在一块石头上,从格林德的手中拿过一颗烟,叼在嘴上点燃后,才说:“三个月之前发生的那些事,我都记不起来了。” “方、方先生,您不是开玩笑吧?” 格林德喃喃问出这个问题时,其实他已经相信了。 方圆就算是开玩笑,也不会拿这个话题,来跟他一条‘丧家之犬’开玩笑。 “你仔细想想咱们在纽约大酒店见面时的情景,你就该看出我不是在开玩笑了。” 方圆笑着弹了下烟灰,淡淡的说:“格林德,你对我的以前了解多少?” “不、不是太多。” 格林德深吸了一口气后,也跟着坐在了旁边。 “但肯定比我知道的要多。” 方圆吸了口烟,说:“说说吧,说的越详细越好。” 其实格林德也没说错,他所知道的那些,早在纽约大酒店时,就被方圆套走了。 现在再让他说,他也不会说出更多。 不过看在方圆看着他的眼神中,充满了迫切的希望,格林德只好绞尽脑汁的去想,甚至去推理。 五年前,方圆有个叫昆仑的兄弟,俩人合伙在国际道上,创下了盗圣的名头,直到现在江湖上还流传着他们的传说。 毫无疑问,像方先生这种有些小虚荣心的家伙,其实很很喜欢听自己那些光辉传说的,要不然也不会不厌其烦的,让格林德肯定他确实做过那些大事儿。 这让格林德有些哭笑不得,看出他很有虚荣心后,索性添油加醋起来,说什么当年方先生要盗走某富豪的白玉小美人,提前三天就给主人留了张小纸条。 上面写着一段话:闻君有白玉美人,妙手雕成,极尽妍态,不胜心向往之。今夜子正,当踏月来取。君素雅达,必不致令我徒劳往返也-- 也真难为格林德一个老外,能牢记住古龙大师所著《楚留香》中的这段经典台词,并恬不知耻的用它来恭维方先生。 前面早就说过了,方先生只是忘记了他以前经历过的那些事,那些人,却没有忘记在书本上读过的一些名句,要不然也不会总‘妙手偶得’一两首绝句了。 所以呢,当格林德把描写盗帅楚留香的这段话,来恭维他时,他还是很清楚的,可却假装不知道,只是拿捏出一副恶心的向往样子,双手轻轻鼓掌,大赞自己的文化功底很有深度。 脸有些发烫的格林德,抬手擦了擦额头上的细汗后,话锋一转,开始讲述方圆跟昆仑反目成仇的心伤经历。 毫无疑问,格林德能知道这些,就是因为此前他奉花小妖之命,满世界的搜寻方圆下落时,听别人说过的,真实性不大。 方圆跟昆仑的分道扬镳,除了山羊外,几乎没谁知道真相。 江湖上传言,盗圣分家也是因为分赃不均。 “唉,就为了一些黄白之物,我就跟昆仑翻脸了--格林德,你觉得我不像那种视金钱为粪土的人吗?” 方圆不胜唏嘘过后,很认真的问格林德。 “话说,你还真不像。” 格林德苦笑一声,说:“你第三次刺杀小姐时--” 说到主子时,格林德的眼神明显黯淡了下,但很快就恢复了正常,语气轻松的说:“小姐让我放你走时,你顺手偷走了我刚买的金表还不算,又跑我家里,把我媳妇的底裤也都偷走了……” “我靠,我会那样无耻,连女人的底裤都偷!” 方圆很气愤,抬手在格林德后脑勺上抽了下后,才问:“继续说,后来呢?” “后来你就回到了唐王老家,认识了夏小韵、林舞儿还有楚楠楠。” 格林德抬手挠了挠后脑勺,一副很不情愿的样子。 方圆回到唐王后,认识了哪些人,又做了哪些事,格林德吹嘘的那些更加离谱,无非就是方先生虎躯一震,浑身散发出了王霸之气,让那些美女哭着喊着的都靠上来罢了。 毫无疑问,方圆也很喜欢听。 一直缠着格林德说到太阳落山,寒风乍起后,他仍旧一副兴犹未尽的意思。 要不是毛驴在旁边锥锥的叫着,提醒他是不是该找地方大吃一顿了,估计他得让格林德从头到尾的再给他说一遍。 “吃饭慌啥呢?还没说完正事呢。” 方圆抬手把毛驴从怀里推出去后,总算转移了话题:“格林德,说说你吧,你又怎么个一言难尽了?嚯嚯,看你很狼狈的样子,不会是被你的主子给赶出来了吧?” “方先生,你倒是一说一个准。” 格林德苦笑着点头。 “这也没什什么,因为我没有按照你主子的计划帮她做事,而你又知道的太多了。” 方圆抬头看着天上的星星,淡淡的说:“你能活到现在,已经是你主子开恩了。” 格林德用力抿了下嘴角,低头沉默了片刻才忽然问道:“方先生,如果你是我们小姐,你会不会这样对我?” 方圆想都没想,就回答:“不会。” 格林德目光一闪,问道:“真不会?” “假的。” 方圆屈指一弹,烟头飞了出去,懒洋洋的站了起来:“走吧,还真有些饿了。” “方先生,我现在除了跟着你,已经没有第二条路可走了。” 格林德说出这句话时,声音都开始有些发颤了。 “好啊,那就跟我走吧。” 方圆看似很随意的说着,迈步走下小山。 “方先生,我是认真的,请您能理解一个走投无路之人此时的心情。” 格林德急急的跟了上来。 方圆停步转身,看着他说:“我看过你跟毛驴逃亡的视频。” 格林德一呆,不明所以:“方先生,您--” “你刚才也跟我说了,毛驴是我的兄弟。你看,像我这么有素质的人,会拒绝一个救过我兄弟的人,在走投无路下跟着我混吗?” 方圆笑了:“不过,以后就别再方先生方先生的叫了,看在我比你大几岁的份上,你就喊我圆哥好了。” 格林德今年都三十六了,比方圆可是大了好多,可人家在说比他大好几岁时的样子,就像真比他好几岁。 语气真诚的更是让格林德无法拒绝,甚至都把他感动的虎目含泪了:“是,圆哥。” 第636章 :听,有狗的叫声 格林德给方圆留下的印象,还是很不错的。 别的不说,单说他被主子利用,怀揣‘滔天绝密’,孤身躲在纽约两个多月等待方圆这件事,就能让人看出他是值得信任的人。 花小妖抛弃他,也只是因为发现他对她的忠诚度动摇了--花小妖所图甚大,所以就算再欣赏格林德,可也不敢再用他了,更为了全局,必须得忍痛把他干掉。 嗯,就是忍痛,毕竟这年头培养一条忠实的走狗,可是相当不容易的。 在花小妖看来,她逼死格林德没啥不对:心腹之所以成为心腹,就得有时刻为主子牺牲一切的思想准备。 可她却根本不知道,对主子再忠诚的手下,也是有尊严的,尤其希望能获得主子的尊重,那样他才能心甘情愿的为主子赴汤蹈火。 花小妖的智商很高,心机很深,不过身份的高度,决定了无论她再聪明,也无法理解底层人的思想--她,只是把格林德当做了必要时能牺牲的棋子,却从不去考虑这枚棋子,有没有自己的想法。 方圆就不一样了。 他会在乎所有跟他交往的人,哪怕是毛驴,有时候方圆也会站在它的角度上,去考虑问题。 比方现在,当毛驴张嘴啃起一撮枯草时,方圆就知道它很饿了,是该找个地方饱餐一顿了。 “格林德,你知道毛驴怎么会来到这儿的吗?” 车子启动后,方圆才想到了这个问题。 毛驴今天的表现,是很妖孽。 可再妖孽的毛驴,也只是一条狗子罢了。 一条狗子,是不可能从华夏远渡重洋跑来英国西南郡的,肯定是别人带它来这儿的。 那么,那个人会是谁呢? “我也不知道,圆哥。” 格林德摇了摇头,回答说:“我在街头上看到它时,它正被人追杀。” “哦。” 方圆哦了一声,低头伸手摸着毛驴的脑袋,轻声问道:“你能不能跟我说,你是跟谁一起来这儿的?靠,摇头算啥意思?不会说话?行,那你总能带我去找那个人吧?” 毛驴张嘴打了个哈欠,算是回答了。 “看你一脸懒洋洋的样子,骗你来英国的人,不会是个女人吧?” 方圆抬头看向车窗外,脸上浮上了明显的期待神色。 他现在对女人很感兴趣。 岳婉晨却不知道。 在回到酒店之前,她还无比的渴望:一进屋,就能看到毛驴趴在沙发上。 很遗憾,她失望了。 客房内就像她离开时那样,没有一点点的变化。 天已经很黑了,她很饿。 任何人在大街上跑了大半天后,也会消耗太多体力的。 如果是平时,她现在已经跑到浴室内,用凉水、痛苦来抵抗自己罪恶的身体,然后睡到午夜时分再起来用餐。 今晚,她的身体很安份。 可能是因为太累的缘故吧,那种最最原始的罪恶感觉,好像冬眠了那样没有一点动静。 可她圆愿遭受那种生不如死的折磨--那样,最起码毛驴还会在她旁边,用关爱的眼神看着她。 她走进了浴室,也没脱掉身上的小睡衣,就打开冷水淋浴,盘膝坐在了地上。 以往冷水洒下时,她感觉不到丁点的凉意,反而会埋怨冷水不够凉,无法扑灭她躯体里的邪恶罪恶之火。 今晚当冷水当头洒下后,她却猛地打了个寒战,下意识的双手抱住了肩膀,向旁边挪动了一下。 很冷,很饿。 这时候,其实最好先饱餐一顿,再泡个热水澡的,然后再美美的睡一觉。 她也想这样。 不过刚要伸手撑地站起来时,却又笑了笑,重新坐回了淋浴下面。 她希望,能用这种自己折磨自己的方式,来赎罪--无论她已经变得有多么邪恶,她都不该对毛驴动心的。 那条智商最多也就是四岁小孩的狗子,得有多么的妖孽,才能看出她对它‘图谋不轨’后,趁着她睡觉时悄然离去? 如果她没有那种邪恶的想法,那么毛驴就会一直守在她身边,听她叨叨心里话。 现在毛驴却走了。 它既然已经决定离开,那么以后都不会再回来。 随着毛驴的离开,岳婉晨唯一的精神支柱,也轰然倒塌,只剩下说不出的茫然:以后,我该何去何从?呵呵,九幽夫人的一月之期已经到了,我却没有回去,她肯定很生气,会派人找我,杀死我。 在过去的一个月内,岳婉晨只要一想到一月之期,想到诡异神秘的九幽夫人,就会打心底里冒冷气。 九幽夫人说是一个月为限,那么肯定就是三十天,不会少一天,更不会多一天。 一个月后,无论岳婉晨有没有确定方圆是死了还是活着,她都必须得给夫人一个答案。 正确的答案。 唯有给九幽夫人正确的答案,她才有可能继续活下去。 如果没有正确的答案,岳婉晨会遭到什么样的惩罚--她不敢去想。 有谁,敢去想象自己被关到一个黑屋子里,任由一些没有表皮却是靠吃肉来生活下去的不明生物撕成粉碎,吃下去? 所以在这一个月内,岳婉晨为了打探方圆的生死,可谓是使出了浑身解数。 尤其是在找到毛驴后,她好像距离活命更近了一步。 但让她绝望的是,毛驴并没有给她带来好运,更在看出她对它‘预谋不轨’后,悄然离去了,算是彻底把她打进了黑暗的深渊。 当然了,就算毛驴从了她--没有离开,那么它也无法帮她来解决来自九幽夫人的危险。 可最起码,她能在同情的目光中被带走,哪怕是来自一条狗子的同情。 那样,她在彻底离开这个肮脏的世界时,或许能感受到一点点的温暖吧? “我,从出生那一刻起,就注定是个被全世界抛弃的垃圾,一辈子生活在羞辱、肮脏龌龊之中,呵呵。” 陈婉约抬手,擦了擦冰凉的脸庞时,听到外面客厅内传来了开门声。 她的身子猛地一颤,兴奋的嘎声叫道:“毛驴--你、你回来了吗!?” 没人回答,也没有传来毛驴那熟悉的锥锥声,就像客厅房门只是被风吹开了那样。 北风。 好冷的风,瞬间就把岳婉晨的血液刮冷,让她情不自禁的抱住膀子,牙齿格格打颤。 其实她很想站起来,冲出浴室,用最快的速度,扑出窗外--从住进酒店的那天开始,她就不止一次的演习过了。 她有绝对的把握,能在四秒钟之内扑出窗口,借着外面的流水管道迅速下滑,等滑到三层楼的高度时,再猛地一蹬墙壁,好像一头老鹰那样扑向那棵梧桐树。 只要扑到那棵梧桐树上后,岳婉晨就能用力一荡,荡出四米之外的墙外,以一个标准的跳水动作,扎进外面那条排水沟内。 排水沟里的水,脏兮兮的还有些腥臭,扑进里面顺流而下时的感觉,肯定不咋样,但相比起被干掉,却要好了太多。 岳婉晨反复策划的逃亡路线,是那样的清晰,可行。 可当危险已经走进客厅时,她却放弃了。 甚至,她还觉得那个逃生计划无比的可笑:九幽夫人的人,既然能找到精准的找到她,又怎么会给她逃走的机会? 就算她能在猝不及防下逃走,能多活几天? 就算一辈子都能躲过九幽夫人的追杀--这样肮脏的活着,又有什么意思呢? 当岳婉晨脸上浮上浓浓的自嘲时,有人出现在了她的视线内。 两个人。 两个身穿西装的男人,看上去文质彬彬的样子,就像那些推销保险的业务员。 “你在洗澡?” 两个男人站在客厅内,看着她问了句废话。 “是啊,我在洗澡。” 岳婉晨笑着,回了句废话。 “还得需要多久,才能洗完?” 问话的男人又问。 “那得看你们的心情了。” 岳婉晨说着,解开了睡袍的带子,露出了傲人的身体,咯咯一声娇笑中,带着十足的荡意。 两个男人死死盯着岳婉晨的身子,眼里都露出毫不掩饰的垂涎神色:“只要你喜欢,可以洗到天亮。嗯,最多也就是到天亮,你就该上路了。” “上路?” 岳婉晨缓缓跪了起来,反手脱下了睡袍,凉水直接洒在她身子上,冻得她声音有些发颤:“不、不用再带我回罗布泊了么?” “无论你回去,还是不回去,结果都一个样的。” 那个男人咽了口吐沫,呼吸有些急促的说:“虽说你没有完成夫人交代的命令,但总的来说你也尽力了。夫人为表彰你在这段时间内的努力,才特意开恩不用让你回罗布泊的。” “真好,唉。” 岳婉晨叹了口气,抬手关掉了冷水,扶着墙站了起来:“最起码,不用成为那些东西的美餐……” 始终没说话的那个男人,打断了她的话:“其实说真的,成为那些东西的美餐,最多也就是疼一下子罢了。死人,是体会不到被撕成碎片的痛苦的。反倒是我们兄弟俩人--” 岳婉晨也打断了他的话:“怎么,落在你们手里的结果,会是生不如死么?” 不等俩男人说什么,岳婉晨轻晃着丰满的腰肢,走到了浴室门口,倚在门框上:“最多,也就是被你们合伙享用个够后再死,还能惨到哪儿去?” 两个男人对望了一眼,都笑了。 从他们得意的笑容中,岳婉晨敏锐查觉到了什么,脸色一变:“你们--想怎么折磨我?” 两个男人异口同声的回答:“你想不到的。我们敢发誓,就算你想破了脑袋,也想不到的。” “你、你们!” 脸色苍白的岳婉晨,下意识的退进了浴室内时,脸上却又忽然浮上了迷人的媚笑:“你们听到了没有?” “听到什么?” 先说话的男人眉头皱起,竖起了耳朵。 岳婉晨向前走了一步,看向了客厅门口,轻声说:“狗的叫声。” 两个男人侧耳细听,果然听到有狗不安的叫声传来:锥,锥锥。 然后他们就笑了:“你不会天真的以为,我们会怕那条狗吧?” 第637章 :是他让我杀他的 岳婉晨还没有走出罗布泊时,就遇到了毛驴。 在接下来的一个月内,女人跟狗就组成了一对奇怪的组合,四处寻找方圆的生死真相--这些事,这俩男人当然清楚。 甚至,他们都知道岳婉晨在某些时候,还有想非礼那条狗的肮脏意图。 不过他们没觉得有什么不对。 因为没谁比他们更清楚,岳婉晨现在有多么渴望男人:艳阴使,从来都是靠异性来生存下去的。 如果她们没有异性,那么她们身体里那些邪恶的东西,就会像魔鬼那样的折磨她们,让她们生不如死。 而岳婉晨呢,又不想彻底的堕落,圆肯每晚遭受那种无法忍受的煎熬,也不想像其他艳阴使那样,去找男人。 所以她有时候对毛驴产生那种非分之想,也是可以理解的。 毕竟狗是不会说话的,绝不会在事后第二天,就跑大街上满世界的显摆它睡了个美女--那,恰恰是岳婉晨想要的自欺欺人方式。 两个男人还知道,那条狗叫毛驴,被方圆视为兄弟。 或许,也正是因为它是方圆的兄弟,所以才让岳婉晨对它有着特殊的感情吧? 可这有什么呢? 毛驴只是一条狗子罢了,它既然不能帮岳婉晨找到方圆,那么它自然也无法改变这个女人悲惨的命运。 所以在岳婉晨提醒他们有没有听到狗叫的声音时,两个男人都笑了。 岳婉晨也笑了,笑得比他们更好看,轻声说:“天真的不是我,而是你们。” 左边的男人问道:“我们哪儿天真了?” “你们有没有想过,毛驴为什么取而复返呢?” 岳婉晨轻声问道。 “它跟你有感情了,放不下你?” 男人在说出这句话时,脸上浮上了明显的邪恶之色。 “错了。” 岳婉晨当然明白他这句话暗指什么,毫不在意的摇了摇头,说:“就算它对我有感情了,可它一旦走了,就不会再回来。” “那它为什么要回来呢?” 两个男人可没有觉得岳婉晨有多墨迹。 相反,他们还很享受跟她探讨问题的感觉:猫儿在抓住老鼠时,不都是玩够了再吃吗? “那是因为有人要它回来。” 岳婉晨眸光流动,妩媚无比的问道:“你们再猜猜,那个让它回来的人,会是谁?” “呵呵,不会是方圆吧?” 一个男人总算明白陈婉约想表达什么意思了,脸上了浮上明显的讥讽。 “百分之九十九的,就是方圆。” 岳婉晨轻轻的说着,看向了客厅门口,眼神迷离的喃喃道:“看来,老天爷待我还是不薄的,能让他在我最需要他时及时出现。” 两个男人刚要张嘴说什么,就被岳婉晨堵了回去:“我如果是你们的话,现在就会用最快的速度扑出窗户,顺着下水管道滑到三楼,再借助下面那棵梧桐树荡到墙外,一头扎进外面的排水沟内。” “排水沟不深,但很脏很臭。依着那个小混蛋的洁癖啊,你们还没有资格让他为杀你们,就跳进脏水内的。” 岳婉晨说到这儿时,语气里夹杂了明显的关怀之色。 就好像,这俩奉命前来干掉她的男人,是跑来她家里偷情的情夫那样,现在她丈夫回来了,他们不该赶紧逃走吗? “他为什么要为了救你,就杀我们?” 两个男人再次对望了一眼,都从对方脸上看到了可笑的神色:仅仅凭借几声此时已经消失了的狗儿叫声,这女人就把他们当做没脑子的傻瓜来糊弄,还故意拿捏出一副关心的嘴脸,劝他们赶紧逃走。 好玩。 嗯,真得很好玩。 两个男人觉得,岳婉晨为了活命就把他们当傻瓜来糊弄的行为,绝对是尘世间最好玩的事儿,这在他们晦暗、枯燥无趣的人生中,算是让他们很久都难以忘怀的亮色。 所以他们才有足够的耐心,跟这女人继续玩下去。 “因为你们要杀我呀。” 岳婉晨这样回答。 “就算我们要杀你,那关他什么事呢?” 一个男人笑眯眯的说:“我们三个人才是来自一个地方的,他只是个外人罢了。只要稍微有些理智的人,就不会为了救你,而得罪我们的。” “因为,我是他的女人呀。” 岳婉晨忽然吃吃的笑了起来,问道:“你们两个,不会不知道我曾经跟他同居了很久吧?” “当然知道。” 那个男人慢悠悠的回答:“我们还知道,他其实无比的讨厌你,因为你是以未来岳母的身份,把他勾搭上手的。如果我是他的话,为了堵住别人的嘴巴,不但不会救你,而且还会帮我们把你灭口的。毕竟,一个男人跟自己的岳母发生那种关系,也够丢人的。” “可我才不是他岳母,我只是我,岳婉晨。” 岳婉晨依旧咯咯的笑着,侧脸看向客厅房门那边时,却又叹了口气:“唉,刚才让你们走,你们不走,现在你们想走,也走不了了。他,已经来了。” “就在门外吗?” 两个男人也一脸笑意的看向门口,还煞有其事的问道:“方圆,你在外面吗?如果你真在的话,那现在请你进来好吗。” 他们的最后一个字话音未落,门开了。 进来的,不是方圆,而是毛驴。 有大哥在身边时,毛驴才不在乎房间里多了两个男人,最多也就是轻飘飘看了岳婉晨一眼,闪过一抹不满。 然后走到沙发前跳了上去,伸了个舒服的拦腰,身子蜷缩成一团,微微歪着脑袋看着那俩男人,一副看好戏的样子。 “瞧,它、它在埋怨我没有穿衣服呢。” 看到毛驴这么淡定自若的样子后,岳婉晨眼眸更亮,身子都在发抖,赶紧退回浴室内,关上了房门。 在听到毛驴那熟悉的叫声后,岳婉晨说它会把方圆带来时的那些话,其实底气一点也不足的,要不然也不会‘好心’劝说那俩男人赶紧跑路了。 她真得不敢相信,老天爷真会她所渴望的那样对好了:在她最绝望时,她最想看到的人,会脚踩七彩祥云的出现在她面前。 但当毛驴镇定自若的进屋,理都不理睬那俩男人就趴在沙发上后,她才相信尘世间的‘美梦成真’这个词,原来并不是随意杜撰出来的。 毛驴看她那一眼中的不满神色,是代替方圆来表达的:你既然是老大的女人,干嘛让别的男人看你身子? 看懂毛驴眼中的不满后,岳婉晨才赶紧退回了浴室内。 这娘们跟这条狗子,还真能唬人--两个男人不屑的笑着,其中一个更是很认真的样子,问蜷缩在沙发上的毛驴:“你大哥真来了吗?” 毛驴没有搭理他:底气十足时的驴哥,可不是谁问它问题,它都回答的。 男人没生气,继续客气的问道:“能不能让你大哥进来,就说我们很想认识一下,一个死人是怎么走路的。” 他的话音刚落,有人在门口淡淡的回答:“我会满足你们的。” 两个男人霍然转身,看向了门口。 嘴角叼着烟的方圆,走进来时还回头看着格林德叹了口气,有些遗憾的样子。 搞得格林德莫名其妙,不知道圆哥为啥看着他叹气。 圆哥叹气,是因为他在出场时,没能像电影里的赌王那样,身披黑色的风衣,背后跟随的走狗也只有格林德一个,未免有些不威风。 “你、你真是方圆?” 随着方圆走进来,那俩男人都下意识的后退几步,眼睛都眯了起来。 “是,我就是方圆。” 方圆点了点头,认真的问道:“我比你们所想象中的,是不是帅了太多?” 格林德很想捂住耳朵--就算他已经决定誓死效忠圆哥了,可还是受不了老大这副自恋的嘴脸。 “是啊,是帅了很多。” 两个男人楞了下,接着笑了,上下打量着他说:“不错,不错,还真有他的六七分像。唉,她为了活命,看来也是下血本了,才能找到你来糊弄我们。” “她没有糊弄你们。” 方圆正色道:“我真是方圆。” “好,呵呵,好,就算你真是方圆好了。” 一个男人呵呵笑着,看似很随意的抬手:“方先生,你赶紧滚蛋吧,别耽误我们干正事。唉,年轻人啊,你有必要为了那个要死的女人,来把自己的小命搭上吗?” 方圆有些不愿意了,皱眉问道:“那我究竟该怎么做,才能让你们相信我就是方圆?” “除非你能杀了我。” 遇到这么个不知死活的年轻人,一个男人终于不耐烦了,大手一挥脱口说出了这句话。 然后他就死了。 看到了自己的尸体,看到鲜血喷泉般的向外喷涌,更看到了一抹惊鸿般的刀光。 然后格林德就呆了,浑身发冷,双眼圆睁,腿肚子都在打软。 就在傍晚时,格林德为了讨好圆哥,可是添油加醋的炫耀他曾经的辉煌,什么刀锋起,头落地啥的。 其实他才不信,尘世间会有那么快的刀,那么出手狠辣的人! 现在他亲眼看到了--方圆挥刀斩杀那个人的动作,比他添油加醋说出来的那些还要快,快到他只来得及看到寒芒一闪,那个男人的脑袋就飞了起来。 陌刀刀尖垂地,有血滴从上面缓缓滴落时,无头的尸体才缓缓屈膝跪倒,扑倒在了他自己的脑袋上。 “是他让我杀他的。” 盯着那具尸体,方圆伸出舌尖舔了舔嘴角后,才回头看着格林德,问道:“刚才,你有没有听到?” “听、听到了!” 面无人色的格林德,勉强说完这句话后,就猛地抬手捂住嘴,转身冲出了房间。 他看过别人杀人,也杀过人。 可他从没有见过杀人后,还能像方圆这样保持绝对冷静的人。 就仿佛,方圆杀的不是人,而是一条狗--不,连狗都算不上,最多也就是小孩子拿着玩具刀,一刀斩断一棵玉米那样,很得意的样子。 这得多么冷血残酷的人,才能做到这一点? 第638章 :闭上你的臭嘴 杀人,才不是解决问题的最终办法。 方圆也知道这个道理。 但毫无疑问的是,有时候杀人却是最有效的解释方式。 没有谁在脑袋被砍掉后,还以为他是开玩笑的。 “你,还想用什么方式,让我来证明我的就方圆?” 目送格林德跌跌撞撞的跑出去后,方圆才转身看着另外一个男人,轻声问道。 男人没说话,只是死死盯着方圆,就像一尊雕像那样,动也不动。 他是被吓傻了,就像盘在沙发上的毛驴一样,彻底被吓傻了。 大哥很厉害--这一点,毛驴早就知道,兄弟俩狼狈为奸四五年了,它可以说是最了解他的那个‘人’了。 可它现在却忽然发现,它已经不再了解大哥了。 要不然,它也不会被吓傻。 很厉害的大哥,在它的印象中从没有杀过人,哪怕那次它及时跳起来给他挡子弹的那次,他也没杀人。 酒后,他已经跟它说过好多次了:他曾经答应过收养他长大的恩人,这辈子都不会杀人的,任何生命,都该受到该有的尊重。 毛驴记得很清楚,大哥在说要对所有生命尊重时,可是啃着一根鸡腿的--这很有些口不应心的嫌疑。 不过它不在乎。 它只在乎大哥既然那样说,就不会肆意滥杀任何生命:跟一个不会滥杀无辜的人在一起,是不是才有安全感? 现在,方圆却食言杀人了,当着毛驴的面,就因为人家说了几句冒犯的话,他就抽刀,杀人了。 “对不起,我也不想杀人的,可刚才按耐不住了。” 好像从毛驴那傻呆呆的眼神中,感觉到了什么,方圆用力抿了下嘴角,低声道歉。 他没有撒谎。 在他走进屋子里看着这俩男人时,方圆内心忽然狂躁了起来,就像地震即将来临之前,动物就会敏锐察觉到,提前跑路那样。 感觉很奇怪,更真实,方圆得费老大的力气,才能用平和的语气,跟那俩男人说话,希望他们能听岳婉晨的话,赶紧滚蛋。 只是这俩倒霉催的,偏偏不解风情,还敢说有你杀了我,我才会相信你是方圆的话。 倒霉鬼的那句话,就像点燃炸药包的导火索,一下子就让方圆极力压抑的烦躁爆炸,完全是本能的抽刀,挥手--头就落地了。 所有的烦躁,在抽刀挥手的那一瞬间,蓦然消失。 让方圆的心,无比的静,却又偏偏酝酿着让他自己也害怕的惶恐:我,怎么会因为一句口角之争就擅自杀人了? 就在方圆也为自己的莫名表现而害怕时,那个男人终于醒悟了过来,嘶声叫道:“我、我相信你,我相信你就是方圆!!” “嗷!” 男人嘶哑的叫声,惊醒了傻呆呆的毛驴,嗷的一声叫就从沙发上弹身跳下,箭一般的窜了出去。 它真担心,现在很是有些古怪的大哥,会对它来那么一刀。 “那就赶紧走吧。” 方圆低头,右手握着陌刀向门后走了几步,让开了门口时,低声说:“回去告诉你的主子,以后有什么事直接来找我好了,没必要欺负那个可怜女人的。” “好,好,我、我一定带到,一定带到!” 男人连声答应着,横着身子慢慢向门口挪动,然后猛地撞在了门框,压根顾不上肩膀老疼了,如飞一般的去了。 盯着那具无头尸体看了片刻,方圆走到沙发前,用刀尖挑起罩子,盖在了尸体上。 尽管尸体被盖住后,也改变不了方圆滥杀无辜的现实,但在看不到尸体后,心里多少会好受一些。 “你不用为杀了他而愧疚的。” 方圆缓缓坐在沙发上,低头盯着陌刀时,浴室门吱呀一声响,有个女人的声音柔声说道:“如果你知道他手里,至少得有十数条无辜者的生命,你就会感觉好多了。” “真得?” 方圆头也不抬的问道。 “你是我活下去的唯一希望,我怎么会骗你?” 岳婉晨缓步走了过来,轻声说:“而且如果不是你及时来到,今晚死的人就会是我了。” “嗯,听你这样说后,我整个人都变好了很多。” 方圆笑了笑,抬起了头。 “是、是你?” 在方圆抬起头后,岳婉晨脸色猛地一变。 她做梦也没想到,被她‘望眼欲穿’的方圆,竟然就是那天傍晚,在泰晤士河边遇到的那个小白脸。 “我有了很大的变化,对吧?” 方圆随手把陌刀放在了案几上,上下打量着岳婉晨:“其实我也没想到,毛驴是跟你在一起的。” “变了,你变得更年轻,更英俊,也更--邪气了。” 岳婉晨轻咬了下嘴唇,慢慢俯身伸出了右手。 方圆做了个想躲的动作,却又停住了,任由那只冰凉的小手,在自己脸颊上慢慢的摸索着。 “不但你变了,我也变了。” 岳婉晨慢慢跪在了地板上,昂起下巴看着方圆,满眼都是痴迷神色的喃喃说道:“我,我再也不是那个陈婉约了。尽管每次想到这个名字,就能让我想到耻辱,可我觉得,那时候的陈婉约,才是活生生的一个人,不是现在这具更加年轻,放荡的身体。” “谁是陈婉约?” 方圆问道。 正要伏在他膝头上的岳婉晨,呆愣一下霍然抬头。 那张堪比花娇的脸上,已经苍白的没有一点点的血色,嘴唇都在颤抖着:“你、你不知道陈婉约是谁?” “不知道。” 方圆摇了摇头。 “不知道?” 岳婉晨嘴角轻轻的抽了十数下后,忽然笑了。 女人笑起来时,方圆就觉得眼前一亮,整间屋子里都忽地充满了暧昧的春意。 “呵,呵呵,不知道陈婉约是谁也好,那样我们以后在一起时,就不用有丝毫心理负担了。” 岳婉晨说着,屈膝站起来,一手搂住他的脖子,红唇了过去,闭眼轻声说:“我能感觉出,你现在无比的想占有我,就像我想渴望拥有你那样--我等这一天,已经太久太久了。抱起我,去房间。” “我失--” 方圆当然能从岳婉晨刚才的神色变化中,看出她有多么的伤心,就因为自己忘记了陈婉约是谁,正要跟她说自己失忆了时,嘴巴却被她堵住了。 岳婉晨说的没错,那天傍晚他们在河边第一次见面后,就都有了占有对方的强烈冲动。 那时候,因为有外人在场,他们还能保持该有的冷静,理智。 但现在,当岳婉晨的红唇堵住方圆的嘴巴,香舌好像蛇儿那样钻进他的嘴里后,他就再也不想考虑别的了,只想用最快的速度,得到这个女人。 迫不及待的,不能有丝毫的停留! 方圆把岳婉晨横抱在怀里,快步走到套房门口,一脚踹开门板时,俩人的热吻都没有丝毫的停留,女人鼻子更是发出让他心情澎湃的哼声,就像猫儿。 刺啦一声,方圆伸手就扯掉了女人身上湿漉漉的小睡袍,向外一抛--岳婉晨就娇媚的叫着,砸在了床上。 床的弹性相当不错,女人砸在上面后,身子接着就弹了起来。 再落下时,女人修长的右腿已经挽花般的叠在了她左腿上,却接着用左手托住了香腮,眉梢含春的对方圆伸出了右手食指,轻轻一勾,猫儿般的叫着:“来呀,来呀,你还愣着干嘛?” 方圆把岳婉晨狠狠扔在床上,正要以一个标准的恶狗扑食动作扑上去,狠狠惩罚这个胆敢勾引自己的女人时,却又愣住了。 盯着岳婉晨的翘臀。 他看到了一扇黑色的大门。 那不是刺青,绝不是刺青,而是女人身上自然长出来的。 你可以说那是黑色素的沉淀,也可以说是她体内有什么毒素导致才形成的--但就是不是刺青,而是自然形成的,就像方圆左肩下的那朵妖艳的花儿那样。 在看到这扇大门后,方圆终于猛地醒悟:这个女人,为什么对自己有这么的吸引力了。 就是因为在她的身上,有这样两扇黑色的大门。 就像是磁铁,哪怕在他看不到时,也能对他形成无法抗拒的吸引力。 方圆以往的回忆,就被这样的两扇黑色大门,死死禁锢着,无论他怎么努力,又是多么的痛苦,都无法推开这两扇门,放出他的回忆。 在继花家祖祠内,看到由牌位组成的两扇黑色大门后,他又在一个女人的身上,看到了它们。 而且他能明显感觉到,他的头又在疼痛。 无比的疼,就像要裂开那样--这么疼,则是因为女人总是在不断转换着两条腿,让那两扇黑色大门左右摇晃。 晃的他脑袋疼。 却又偏偏能想到,他在花家祖祠内曾经闭目沉思时,用意念‘看到’那两扇大门,是在一个女人的屁股上。 难道,这就是那两扇禁锢我以往回忆的大门? 只要我能打开,就能找到曾经的过去? “来呀,来呀,小混蛋,还发什么呆呀?你不会不敢上来吧?呵呵,如果不敢的话,那就向后转,齐步走--” 如果此时有第三个人在场,除了会看到看方圆脸色狰狞的吓人之外,还能看到岳婉晨也有了不正常的疯狂神色。 原本婉约如水的女人,此时完全化身成为了一个女魔,蛇儿般的在床上妖娆着,鲜红的舌头更是不时的吐出嘴外,发出嘶嘶的声响。 方圆转身,走向门口,双手抱住了脑袋。 他转身向外走,当然不是因为岳婉晨让他走,更不是他头疼的几乎要裂开,而是因为害怕。 他怕--无论他做了什么,可还是回想不到从前,仅仅占有了个女人罢了。 潜意识内有个声音,在呐喊:打开那两扇门,你就能找到你失去的回忆了! “混蛋!我就知道你根本不敢碰我,你没想到我会活下来,以为我还是你的岳……” 看到方圆真转身向外走后,岳婉晨猛地翻身坐了起来,瞬间就泪流满面的,疯子般的破口大骂起来。 “闭上你的臭嘴!” 方圆霍然转身,大喝一声中扑了上去。 第639章 :无比真实的梦 现在很多公知号上,都在不遗余力吹嘘西方国家多么多么的好。 养老制度健全,看病不花钱,买房就像去市场上买颗大白菜,马桶盖子就像隔壁杰斯太太小手的温柔--还有就是他们国家的下水道,更是保用五千年都不带搭理的。 事实上不是这样。 公知们只是把这些国家最好的一面晒出来了,才不会告诉你西方国家大街上有很多流浪者,看病没钱要敢闹事,马上就会有警察扑上来,抡起警棍一通狂揍。 更不会跟你说,当下都初冬的深夜了,刘易斯等人还在冷风中,穿着破旧的工作装,在灯下清理城市下水道排出口的淤泥。 其实淤泥早就有了,在去年夏天时,这个排水口就已经堵了,只是一直没人管,直到深秋最后那场大雨降临,污水流淌不畅从市区冒出来后,才引起了领导的高度重视。 然后就是个种规划,扯皮,招标--最后,跟市政府民义调查室里斯克先生的表弟的邻居的小舅子是小学同学的刘易斯,才过五关斩六将拿到了这个工程。 预计花费九千英镑薪酬的工程,到了刘易斯手里时,只剩下了两千二百英镑,而且还不包括他请小学同学全家七口人吃饭的花销。 再加上他也得雇几个人帮着干活,刨除一切费用后,最多也就是能收益一千英镑。 一千英镑的纯利润,也已经让刘易斯心满意足了。 毕竟挣这一千英镑,最多也就是一个晚上就能搞定的(白天河边有人太多,可不能干这种扩散气味的脏活,那样会影响这座城市的光辉形象)。 工程的难度,多少有些出乎刘易斯的意料。 他们用抬筐把排水口外面那些淤泥抬走,向里挺进了四五米,就看到了一面黑黝黝的东西,在灯光下发着恶心的油光,还有污水从上面渗出来。 “法科有,下水道内怎么会有一个包装箱?” 刘易斯走上前,伸手揪住蒙着包装箱的黑色塑料布,有用铁锨在上面狠狠铲了几下后,才搞清楚这是啥玩意。 这是个包装大型机器的包装箱,用松木板子外加铁钉钉做起来的,属于可利用回收垃圾。 只是刘易斯等人真搞不懂,这么大一个玩意,怎么就跑下水道中了? “可能是去年下大雨时,麦西来工地塌陷时落下来的吧?” 一个工人这样说。 去年夏天某次大雨天时,麦西来工地确实发生了塌陷,据说几辆铲车都陷下去了,当时把人们吓得不清,还以为是地陷了呢,事后费了老大的力气,才把那些铲车弄上来的。 至于这个包装箱是不是麦西来工地塌陷时的‘产物’,这已经不重要的了。 重要的是刘易斯能确定,只要能砸开这个包装箱,那么大家就可以回家洗洗睡了。 “玩、兔、思睿!玩、兔、思睿!” 在好像紧闭的大门一般的木质包装箱面前,铁锨当然用不上力气了,刘易斯也懒得再去找电锯,索性指挥几个帮工,大家伙一起抱起一根长长的铁架管,在他的号子声中,一下一下的撞向木板。 听着铁管狠狠撞在木板上发出的‘咣咣’声音,刘易斯忽然产生了一种错觉:很像二十年前他征服他老婆的某个动作,铿锵有力的撞击声,带着诱惑的旋律。 咣、咣的声音不就是啪、啪吗? 他的号子声,不就是奋勇向前的冲锋号吗? 木板被狠撞时发出的咔吧咔吧声,不就是女人既痛苦且又无比欢愉的反应? “加把劲,马上就能把折扇该死的‘大门’给撞开了,玩、兔--” 看到被铁管撞断的地方,都已经向外哗哗的淌水,整扇‘大门’都有瞬间倒塌的驱使,刘易斯精神大震,喊着响亮的号子,抱着铁管狠狠撞向最后一块木板。 咣--噗嗤,哗! 最后一块木板被撞断后,始终承受背后太多堵塞物压力的‘大门’,就轰然倒塌,夹杂着树叶以及各类生活垃圾的污水,就像决堤的洪水那样,呼的一声从门后喷涌而出,竟然带着骇人的声势。 “卧槽,快跑!” 刘易斯可没想到,被堵塞的污水来势这样凶猛,赶紧扔掉铁管转身就跑。 刘易斯等人的反应速度很快,但终究快不过压力瞬间被释放的污水。 就像一条恶龙那样,污水咆哮着,夹杂着那些你以前扔过、没扔过的垃圾,瞬间就把几个工人给淹没了。 “我、我要死了!” 在被黑色污水彻底淹没之前,刘易斯发出了这样一声凄惨的嚎叫。 接着,就陷进了毫无知觉的黑暗中,却又隐隐能听到一个女人的尖叫声,重复着那句话,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传来,很快就消失了。 就像在泰晤士河的河水里静静的飘浮,天上有明晃晃的太阳,岸边青草茂盛,开满了鲜花,偶尔会有小鸟的叫声传来,浑身无比的舒畅,只想就这样随波逐流,最好是永远都不再醒来。 这就是方圆现在的感受。 他真得不愿意醒来--醒来的那个世界,太残酷了。 活了二十多年,他好不容易才爱上夏脑残,决定要跟她恩爱到白头了,可老天爷那个吃了撑的没事干的老东西,却偏偏跟他们开了个大玩笑。 先是让他们变成亲兄妹,遭受‘想好就得违反人伦’的痛苦,接着又在方圆发现俩人才不是狗屁亲兄妹时,跟夏脑残的老妈陈婉约上了床--算是彻底关上了他们在一起的大门。 一个夏小韵来折磨他,老天爷还不满意,其间还掺杂了一个水暗影。 唉,那个娘们表面上看上去,要比小夏精明很多倍的样子,其实脑残的程度相比起夏小韵来说,绝对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 就为了方圆不愿意跟她来往,她就带着‘必死的信念’,跟铁辽他们一起去了北朝。 在北朝,这个傻瓜娘们得遭了多大的罪啊,才能变成那副鬼样子(差点变成女僵尸战士)--方圆只要想想,就心疼。 算了,还是不想北朝那些破事了,毕竟当英雄抱着小核弹跳下坑洞的行为是值得世人赞叹,高度崇拜的。 可方圆才不屑去当啥英雄,他更喜欢干快递员的那段日子:苦比、累比但却温馨,安圆,尤其是跟毛驴争抢一只烤鸡时,绝对是充满天伦之乐的…… 还有林舞儿:兄弟,你说你好好假扮你的娘炮不好吗?干嘛要跟哥们轻易说出那个字啊,难道不知道‘爱’是不能随便说出口,一旦说出来就得负责的吗? 唉,那也是个脑残。 这个世界上,咋就那么多脑残啊? 不过脑残者也不全是让人心烦的,还有让人开心的,比方秦小冰。 哪怕是在昏睡中,只要一想到秦小冰,方圆就忍不住的想笑:那个小丫头,到底得有多么可爱,才能把哥们当成一个败家子,又把她自己定位为一个拯救败家子的圣母玛丽亚,为此不惜把积蓄拿出来让我挥霍。 还有--想到这儿时,昏睡中的方圆眉头皱了下,喃喃说了句什么时,已经洗了个热水澡,裹着浴巾走进来的岳婉晨,轻轻咬了下嘴唇,缓缓坐在了炕沿上。 “九幽王……谁能想到,她会假扮燕四道长,陪我一起去北朝地下古城,帮我解决了我无法面对的那些困难?” 方圆喃喃说到这儿时,岳婉晨心儿一跳,哑声问道:“九、九幽王?” “她送了我一个脚链,说是护身符--在我获救后,卡秋莎却说那是我母亲传下来的,让我毋须的带着。靠,那小丫头片子、哦,现在我儿子的母亲了,她懂得个毛啊,就会知道跟商脑残胡来。” 方圆继续瞎叨叨着,眼皮都没动一下。 岳婉晨这才知道,他在说梦话。 他说夏小韵,说水暗影,说林舞儿,说秦小冰说毛驴说--陈婉约。 就像生命中只剩下美好回忆、等待上帝召唤的老人那样,昏睡中的方圆,说出了他所接触过的所有人,某些事。 更有他在清醒时,打死也不会说的心里话:“陈婉约,其实就是个可怜女人。唉,小陈,我知道你是个被丈夫利用,被女儿的安全挟持了、才不顾一切做出傻事的女人。我更知道,你活的比谁都累,比谁都苦……” ‘小陈’听着方圆的叨叨,泪水缓缓淌下了脸颊。 她伸手--很想抱住这个家伙的脑袋,哭着跟他说:小陈才不是夏小韵的母亲,不是你的岳母,我就是小陈!你,跟我其实都不用内疚的。 可她伸出的手,接着缓缓缩了回来:就算告诉他这些,又能怎么样? 他会因此而爱上我,像夏天问那样娶我吗? 呵呵,当然不会。 小陈只是个残花败柳罢了,还是很邪恶的那种,一天没有男人就难受--岳婉晨得用力咬着嘴唇,才能逼着自己哭不出声来。 然后狠狠擦了擦泪水,赤脚走到了外面客厅内,找到纸跟笔,唰唰的写了起来。 唰唰的书写声,就像春蚕在吃桑叶,也像方圆喃喃的梦呓,更像外面不知道何时下起来的细雨。 初冬的细雨,再也没有了春季时那种蓬勃的朝气,只带着对这个世界浓浓的不舍,还有幽怨。 方圆的世界里,也在下雨。 春天的雨。 他嘴里叼着一根草梗,坐在小亭子里的长椅上,遥望着原处的高楼大厦,刚要‘妙手偶得’一首千古名诗时,毛驴这家伙却浑身湿漉漉的跑了过来,狗腿气息十足的伸出舌头,给大哥洗脸。 “滚蛋,跟你说多少次了,在没刷牙之前别来恶心我!” 方圆低低骂了句,伸手推开毛驴睁开眼后,就愣住了。 毛驴就在他面前,满脸都是谄媚之色的大摇着尾巴,可小公园、小亭子还有细雨以及原处的高楼大厦,都不见了。 刚才方圆所看到的那些人,那些事,都只在他的梦中。 无比真事的梦。 第640章 :你该死在我面前的 隋末唐初的时候,有个叫淳于棼的人,家住广陵。 有一年他过生日,亲友都来祝寿,一时高兴多喝了几杯,就坐在自家大槐树下睡着了。 他做了梦。 梦到他到了大槐安国,正赶上京城会试,报名入场,三场结束,诗文写得十分顺手,高中了第一名。 殿试中,皇帝看淳于棼生得一表人才,非常喜欢他,就亲笔点名让他做了状元,还把公主许配给了他。 状元公又成了驸马,这位老兄的婚后生活非常幸福,夫妻感情十分美满,公主不但对他体贴,还很孝顺父母,后来还给他生了五个儿子,两个女儿。 后来,这位老兄被皇帝派往南柯郡任太守,在那里,受到百姓爱戴,皇帝奖赏,一呆就是20年,五个儿子都有了爵位,两个女儿也嫁给王侯。 再后来,敌国寇边入侵,大槐安国的将军率军迎敌,几次都被敌兵打得溃不成军,败报传到京城,皇帝震动,急忙召集文武群臣商议对策。 大臣们都怕成了狗--纷纷说割地求和最好。 皇帝大怒,点着众大臣的鼻子狂骂了一顿,又在宰相的推荐下,启用驸马淳于棼为大将,率本国虎狼之师抗敌-- 只是很可惜,这位老兄对兵法一窍不通,结果惨败而归。 屋漏偏逢连夜雨,这时候他妻子也因重病死了。 皇帝震怒,就把他,还有他的孩子们抓起来,还把他送回原来的家乡--很不甘心的老兄气得大叫一声,睁大眼睛欲向老天爷喊冤时,但见月上枝头,繁星闪烁。 原来,这位老兄所经历的那些酸甜苦辣啥的,只是一个梦。 无比真实的梦。 淳于棼、哦,是方圆。 方圆呆望着毛驴过了足足五分钟,都没搞清现在自己是醒着,还是在做梦,却想到了‘南柯一梦’这个典故。 真得感谢他的语文老师。 大哥总是一副呆比的样子不说话不动弹,毛驴就有些怕,锥锥叫了几声后转身跑了出去。 等它再冲进来时,格林德关心的声音在外面响起:“圆哥,你还好吗?” “啊?啊,好,非常好,从没有的好,好的不得了。” 方圆这才如梦初醒,长长吐出一口浊气,闭上了眼。 圆哥昨晚跟某位姓岳的漂亮女士,不顾客房内有具无头尸体,还在那儿鏖战半宿的事儿,格林德当然知道。 更知道这时候最好不要打搅圆哥,毕竟任谁在早上睁开眼发现美女不辞而别后,心情都不会很好的。 也就是毛驴这家伙仗着跟圆哥感情深,等的不耐烦了后敢去骚扰他,还又拽着格林德的裤脚--嚓,让我也来看圆哥的光屁股吗,我又不搞基! 在心里骂了毛驴一句后,格林德又表了几句忠心(我就在对面客房内,随时待命)后,才快步出了屋子,关上了房门。 毛驴虽然是自己兄弟,不过终究不是岳婉晨那样的美女,所以方圆也有些不习惯在它面前光着屁股,翻身坐起时顺势抬脚把它踢开后,才跳下了床。 浑身粘糊糊的很难受,当然不如泡在浴缸的热水中想事情舒服了。 床头柜上放着一个便条筏,上面写满了娟秀的圆珠笔字,更是以‘方圆’两个字开头的,那么他当然得看看。 全身泡在热水中,再点上一颗烟的感觉,委实不错。 当然了,这时候要是再来几个美女,给搓个背啊,递个酒啊,拿个小提琴演奏一首《月光曲》的话,就更好了。 算了,看在浪费可耻的行为上,方圆很大度的忽略了这些,开始看起了便筏。 便筏自然是岳婉晨写下的,第一句话就算道破了主题:方圆,我就是陈婉约,那个主动勾引女婿的无耻岳母。 “其实你也算不上我丈母娘的,我跟夏小韵又没结婚。” 方圆笑了下,为自己找了个不用脸红心烦的借口后,才继续往下看。 早在陈婉约被‘传染’尸毒,悄然离去后,方圆就以为她已经死了。 最起码,是死定了。 因为他想不出陈婉约,还能活下去的任何理由。 岳婉晨在便筏中也是这样写的,她主动离开方圆的当晚,就想找个最‘舒心’的自杀方式,来结束她苦比的一生。 很遗憾,她没能死成,而是被人抓走,带去了罗布泊。 那个地方,叫九幽世界。 九幽世界内的最高‘领导人’,是个很漂亮的女人,自称九幽夫人。 九幽夫人不让岳婉晨自杀,给她解了尸毒,让她变得更加年轻美貌,当然不是可怜她,而是因为要把她改造成艳阴使,成为一条忠实的走狗。 九幽夫人跟岳婉晨说了很多,多到她必须得写很多字,才能把所知道的那些,全部‘说’给方圆听。 九幽世界,是个神秘诡异莫测的世界,相传他们的祖先,才是这个世界古代文明的创造者,但后来却被原本居住在这个世界里的一些至邪之物,所假冒替换,并把他们赶到了九幽世界中。 他们当然不甘心。 上千年来,一直渴望能够像取代他们祖先的那些邪物那样,为能冲出九幽世界而努力,努力促使并蒂彼岸花开,让他们重见光明,重新掌控这个本该属于他们的世界。 但很遗憾,外界却不再需要他们,就像以盗版、推举某系民营医院的某度,当前所面临的尴尬境界那样:他们自称更了解祖国,可民众却回复说祖国不需要他们。 于是乎,更大的矛盾就发生了,一个非得出来,一个非得不让他们出来。 五十个一个周期。 每过五十年后的第一个春分,就是他们能否重新拥有这个世界的契机开始。 至于每一个周期内,得需要多长时间才能成功--九幽夫人没有说,岳婉晨自己估计应该是三到五年,甚至更多,主要取决于两朵彼岸花能否盛开。 并蒂彼岸花开,灾难现。 这个类似于预言的传说,有着科学无法解释的真实性,就像越来越年轻的岳婉晨,完全违背了‘生老病死’的自然规律,却又确实存在着。 “还有你,方圆,难道你就没有考虑过你是怎么大变样的吗?” 方圆翻到下一页时,耳边仿佛传来了女人的画外音:“那天傍晚在河边看到你时,我只是感觉你应该是方圆,包括你拿古诗来显摆的不要脸,都是我所熟悉的你--可我又不敢相认,因为你的变化太大了,年轻了不说,关键是你的气质。” “如果昨晚你没有来,没有听到你说梦话,死了我也不敢相信你就是方圆的。” 岳婉晨的画外音继续:“我不知道你为什么在梦中说那些,你又是怎么活下来的,在什么地方养尊处优。但这些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是方圆,我是岳婉晨。” “陈婉约已经死了,在主动爬上你的床时,她就死了。现在只有岳婉晨。” 看着看着,方圆就情不自禁的读出了声:“依着你的智商,肯定能看出岳婉晨的名字,只是把陈婉约的名字倒过来念罢了。但其中的意义,才不像改个名字那么简单。我改掉的,是我全新的人生。以后,我们要是还有机会在一起,最起码不用顾忌夏小韵了。” “嗯。你说的不错,这是你全新的人生。” 又用了几分钟,才看完岳婉晨的所有留言后,方圆喃喃的说着,把便筏慢慢放进了浴缸内。 便筏遇水后,上面的字迹很快就随着纸张的变软,而模糊起来。 方圆五指张开,从水下缓缓托了上来,再慢慢的攥起--便筏就变成了一团纸浆。 水滴,从指缝中滴滴答答的落在水面上,就像岳婉晨在写这些时,滴在上面的眼泪。 她说的这些,对于方圆来说是相当陌生,或者说是很重要的。 就仿佛,把他带进了一个全新的世界里。 千百年来,都有一条不变的定律:知道太多的人,总是活不长的。 或许,岳婉晨能知道这么多,并把这些都告诉方圆,正是九幽夫人的意图。 不过这并不是她能活到老的理由,现在她的任务已经完成了--鸟尽弓藏的命运,数千前就已经注定了,从来没有被改变过。 岳婉晨也知道这些,所以她在完成九幽夫人交给她的‘任务’后,这才飘然离去。 其实她也可以不走的。 反正她就是她,跟夏小韵没有一毛钱的关系(这一点,她是笃信不疑的),无论她用哪种姿势来勾搭方圆,都不用去考虑小夏会是什么感受。 只要她留在方圆身边--哪怕方圆也无法改变她被杀的命运(盖因九幽夫人太强大的,仅仅外界一个九幽王,方圆就招架不了),可死在他面前,也总比孤苦伶仃的死在外面好很多吧? 依着岳婉晨的智商,她当然能想到这些。 但她还是走了。 她不想连累方圆。 她觉得,能够在本来要死的这个晚上,能够跟他疯狂恩爱一个晚上,就已经是老天爷赐予她的最大恩惠了。 洋洋洒洒这么多字内,岳婉晨在提到跟方圆的关系时,只表达出了一个意思:男欢女爱。 是的,就是男欢女爱,男女之间的所需罢了,跟感情没有任何关系,所以不用像那些痴情男女那样,去牵挂、想念对方。 “你就这样走了,会让我觉得欠了你莫大的情分。” 方圆张开右手,看着掌心的那团纸浆,淡淡的说:“难道你不知道,我这个人最不愿意欠人情分?就算你必须得死,也得死在我面前才对。” 岳婉晨早就走了,当然听不到方圆所说的这些话。 她更不知道,她的出现对于方圆来说,有着多么重要的作用。 甚至,她用最快的速度离开这个城市后,都不知道方圆失忆了。 在跟她疯狂恩爱一场后,才打开了那两扇禁锢他以前的大门,找回了他自己。 这是她没想到的,也是方圆没想到的。 把岳婉晨彻底改造成艳阴使的九幽夫人呢? 她有没有想到这一点? 第641章 :太帅也会吓到人的 镜子里的帅哥,长发飘逸,面容俊朗,十足的南韩脑残奶油小生形象。 尤其是那一身的细皮嫩肉--就像乳白色的锦缎那样,让女人看了都会嫉妒的要发狂,恨不得用砂纸狠狠打磨一遍:你一个臭男人,皮肤这么好,还让我们女人怎么活啊? 方圆其实也无比讨厌自己这身‘娘炮肉’,不过既然卡秋莎喜欢,他也就懒得拿砂纸打磨了。 左肩下那朵彼岸花,方圆才不去管,只是从镜子里看向了后背。 记忆回复后,他才想起后背曾经被九幽王给打过一拳,留下了一个黑色印记,就像附骨之蛆那样恶心。 现在,那个黑色印记却没有一丁点了。 看来,他在遭遇大难时,身体里的尸毒,也已经消失了。 想想也是,现在最先进的医疗器材检查下,他还是个没有任何生命迹象、除了脚底板全身都刀枪不入的人,区区一点尸毒的消失,又算得了啥啊? 九幽王。 望着镜子里的自己,方圆想到了九幽王。 九幽王是刀枪不入的,现在他也是那样的了,那么就证明俩人算是一个‘物种’了,那个妖孽的命门,应该也在足心的。 “唉,不管怎么样,都是该回去的时候了。” 方圆晃着脑袋,幸福的叹了口气时,毛驴的锥锥轻叫声,从门外传了进来:大哥在浴室内呆了那么久,不会是淹死在浴缸内了吧? 幸亏方圆没想到毛驴会这样想,要不然踹不死它? 话说有个小弟还真不错,尤其是格林德这样的。 这不,方圆在泡澡时,人家就已经把那具无头尸体,连带着脑袋都收拾干净了--当然了,只是藏在套间衣柜里了。 但这有什么呢,反正这儿又不是方圆的家,今晚之前就要离开了,谁还管打扫卫生的清洁员,在整理衣柜时会吓个半死? 不过心地善良的方圆,还是在衣柜上贴了张纸条,上写一行大字:小心,内有死尸! 很为自己吐沫会有胶水功能而沾沾自喜了一小下下后,方圆才开了一张清单,让格林德外出采购。 都是些常见的不伤身的化学药剂,格林德有些纳闷,就问圆哥要这些干嘛。 “唉,你没发现我太帅了吗?” 方圆叹了口气,左手从额头向后拢去,拢起一头如丝秀发的样子,让格林德只觉得胃里直泛酸水,再也不敢多问半个字,马上就转身冲出了房间。 “太帅也会吓到人的,对吧?” 方圆笑着问了毛驴一句,坐在了沙发上,拿起了陌刀。 对大哥不要脸的自夸,毛驴无比的欣喜,用力晃着尾巴:这才是驴哥所熟悉的方圆好不好--吓,你拿刀在自己脑袋上比划啥啊,想自杀? “滚开,哥们只想自己理发罢了,你瞎掺和啥呢,这要是割伤英俊的小白脸,你赔得起吗?” 方圆一脚就把张嘴扑上来,想抢回陌刀的毛驴给踹倒了一旁。 接着,他就一副无限向往的黯然伤神样子:“毛驴,其实人活着能被刀子割伤,才是一种幸福。” 对大哥这种类似于放屁的话,毛驴从来都不屑搭理的,扭头看向了窗外。 接近正午的初冬阳光,还残留着一些秋老虎的威风,把树叶都晒得耷拉着个脑袋,无精打采的样子,唯有在凉风吹来时,才会死蛇复活般的快速摇摆了起来,但很快就从树上飘飘洒洒的落了下来。 一片树叶,被凉风夹裹着从敞开着的窗户里飘了进来。 距离窗口最近的中年人,连忙转身抬手,刚要关窗时,一个微弱低沉苍老的声音响起:“开、开着窗吧。” 中年人刚抬的手,马上就落了下来,恭声回答:“是。” 中年人是医生,姓王。 别看王大夫年龄不是太大,却是华夏当前中医圣手的得意弟子,要不然也不会被派来照顾龙头了。 只是就算王大夫医术再高,也无法能让油尽灯枯的老人,熬过这个即将到来的冬天。 甚至,都无法熬到天亮--就像刚飘进来的这片树叶,它又何尝想离开树枝,落在地上后最终化为泥土? 只是季节到了,它不能不落下。 “铁辽,扶我起来吧。” 已经连续四天都没说话,没睁开眼更没吃过一点东西的龙头,看着铁辽的双眼里,竟然有精芒闪过,蜡黄的脸上,更是浮上了一层红晕。 回光返照。 铁辽心中一颤,强压着心中的悲痛,表面镇定的点了点头,弯腰伸手抱着龙头的肩膀,把他从床上扶了起来。 陈断玉马上就从旁边拿了两个枕头,递给了站在床前的秦摘花。 腮帮子鼓了几下后,秦摘花默默的把枕头塞在了龙头背后。 他不敢去看龙头的脸,甚至都不敢去看老人的身子:遥想当年,川南县大撤退时,龙头还一副泰山压不倒的巍峨样子。 但仅仅过了不到一年,他就--最多,也就是三十公斤重吧,这可是个身高超过一米八的铁汉! “我熬不过今晚了。” 龙头抬手,轻轻挡开陈断玉递过来的水杯,看向了王大夫。 王大夫右眼一跳,脸上赶紧挤出一丝强笑,低声说:“首长,您只是体力不济而已,只要能增加营养--” “王大夫,谢谢你这些天来对我的照顾。” 龙头微笑着打断王大夫的话后,又吩咐陈断玉:“断玉,替我送送王大夫,更别忘了带我向外面那些照顾我的护士们说声谢。” “好的,我知道了。” 陈断玉用力咬了下嘴唇,快步走到了王大夫面前,轻声说了句什么。 王大夫弯腰低头,缓缓给龙头鞠了一躬后,才跟着陈断玉快步走出了屋子。 这是一栋只有五间北屋的小院,位于京华的西北远郊。 龙头在彻底垮下来的这两个月内,拒绝上面让他在医院的好意,坚持回到了这儿--这是他的祖宅。 他在这儿出生,也即将在这儿死去。 今晚天上的星很亮,夜空不再是以往那样的灰蒙蒙,可陈断玉在抬起头来时,泪水却再也无法压制的滚落了下来。 院门外的乡间土路两侧,停了很多车子。 每辆车前,都站了几个人,大家都像雕像那样的望着这边,动也不动。 “节哀,顺便。” 王大夫在上车前,轻轻拍了拍陈断玉的胳膊,重重叹了口气,转身上了车子。 泪眼模糊中,陈断玉目送王大夫车子后尾灯消失后,才抬手狠狠擦了把泪水,转身--就看到有两个人缓步走了过来。 这是两个道士妆扮的人,偷上都戴着斗笠。 走在前面的那个来到门口灯下后,摘下了斗笠。 陈断玉认识:跟龙头有着莫名关系的燕四道长。 “道长,你们要进去吗?” 陈断玉再次擦了擦泪水,才低声问道。 燕四道长犹豫了下,才说:“我、我在院子里就行。” “好。” 陈断玉看了眼燕四道长的同伴,眼睛一亮,却没有再问什么,当先快步走进了大门。 在掀开芦苇编织的门帘时,陈断玉回头看了一眼,就看到燕四道长俩人已经站在了敞开着的窗前(窗户敞着,是龙头还没有昏迷前就嘱咐过的,至于为什么,没有人问)。 “断玉,你再去外面等着吧,等会儿会有一位自称来自漠北的贵客到来。” 陈断玉左脚刚迈进门槛,龙头那中气十足的声音又响了起来。 来自漠北的贵客? 陈断玉楞了下,但还是默不作声的点了点头,转身重新返回了大门口。 “等那位贵客来了后,你们也都出去。记住,无论她用什么口气跟我说话,又是对我做了什么,你们都不要管,都要放任她安全离开。” 可能是说话说的有些急了,龙头脸涨的更加红,竟然显得有些妖艳。 “是,我们记住了。” 铁辽跟秦摘花俩人,异口同声的低声回答。 “把那片树叶给我拿过来吧。” 龙头张着嘴,无声的咳嗽几声后,看向了窗户那边。 他当然能看到窗外站着的那两个道姑,更知道站在燕四道长背后的那个人,就是他的亲侄女、被她逐出七杀手的夜搜魂。 铁辽默不作声的走过去,拿起窗台上的树叶时向外看了一眼,用目光询问她们要不要进来? 燕四道长回头看了眼夜搜魂,然后缓缓摇了摇头。 “落叶归根,都说是落叶归根,其实这句话说的一点也没错的。” 龙头从铁辽手中,接过树叶后放在鼻子下面,轻轻嗅了下才喃喃的说道。 从年轻时,龙头就担负了某位老人家交给的绝密任务,到现在为止已经数十年了,其间做出的牺牲,一般人根本不知道。 他也不在乎,没打算被人知道,只是在临死前觉得没有愧对老人家,没愧对这个他所热爱的祖国,就已经足够了。 龙头也有很多亲人--可今晚能够来为他‘送行’的,却唯有站在窗外的夜搜魂。 其他的亲人,除了不知情的水暗影之外,其他人都已经为国捐躯了。 当然了,龙头还有七个学生(说起来是六个,毕竟夜搜魂是他侄女),但也只有铁辽、秦摘花、陈断玉三人侯在床前。 至于另外三个人,除了早就去跟阎王爷喝茶的方圆外,其他两个人去了哪儿,对于铁辽三人来说,都是不许打探的绝密。 绝密到龙头都要死了,他们也不能前来送行。 这才是最让铁辽等人心中难受的。 “人总是要死的,没什么难受的,也没必要难受。” 龙头把树叶放在身上,再次抬起头看向铁辽时,脸上的红潮已经消退了很多,语气中也带有了昔日淡漠的威严:“铁辽,我那样重用郭易秦,你们是不是都不服气?” “不--是的,是不服气。” 铁辽本想否认的,但话到嘴边却又改了。 他实在不忍心骗一个快死的老人。 “呵呵。” 龙头呵呵轻笑了下,又问:“那你们知道,我为什么要重用郭易秦,甚至把所有的机密大权都交给他吗?” 第642章 :如果方圆没死呢? 铁辽、秦摘花等人,可不是刚认识郭易秦。 早在很多年前--确切的来说呢,是早在龙头成立七杀手组织时,就认识了郭易秦。 出身豪门世家的郭易秦,绝对是京华年轻一代中的佼佼者。 跟喜欢‘寻找失落’的燕随意不同,郭易秦更向往热血的军营生活。 他在十几岁时就被特招入伍,并在十九岁那年,夺得了所在大军区的比武冠军。 这样的俊才,当然有资格会被龙头纳为七杀手人选之一:当然了,事先得经过郭家的同意,毕竟人家可是郭家第三代中最出色的领军人物,肩负中兴家族的重任,被你征调成一特工算啥啊? 可最后圈定的七个人名单中,却没有郭易秦。 堂堂的郭家大少爷,竟然惨遭淘汰,这不但对郭易秦是个耻辱,甚至对郭家也是个无法咽下的怒气--人活着不就是争口气吗? 铁辽记得很清楚,当年选拔七杀手到了关键阶段时,龙头可是忽然改了赛制,改为了淘汰赛,就像小组足球世界杯那样,八进四,四进二,最后决赛的胜者,才有资格成人选。 他还记得,在决赛中把郭易秦淘汰的人,就是方圆。 时隔这么多年,每当想起那次淘汰赛时,铁辽还会感到莫名其妙。 依着他的眼光来看,无论从哪方面相比,方圆明显都不是郭易秦的对手。 可就在最关键的一次对掐中,本该能躲开方圆一拳的郭易秦,却被狠狠的直接揍昏了过去。 那一刻的方圆,绝对是有如神助啊。 神仙都开始帮着方圆了,郭易秦委实没理由不败。 铁辽承认,郭易秦败得是有些莫名其妙,可同时也很庆幸他没有入选七杀手--没谁,喜欢跟一个残酷冷血的人当兄弟。 从那之后,铁辽就很少听到郭易秦的名字了。 但谁能想到时隔那么多后,郭易秦会再次冒出来,并成为了龙头最信得过的人? 铁辽想不通,倒不是因为争权,而是真得想不通。 他早就想问问龙头,为什么忽然启用郭易秦了,只是一直没机会问。 现在,处在回光返照下的龙头,却自己提了出来,铁辽相当然的就是一楞,下意识的问道:“为什么?” “因为他骄傲,残酷,冷血,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龙头淡淡的回答。 “就、就为这?” 铁辽有些傻,跟秦摘花对望了一眼。 “还有一点更重要的。” 龙头轻轻吸了口气,闭眼低声说:“他恨方圆。” 他很方圆,才是龙头重用他的主要原因! “就因为他很方圆?” 秦摘花忍不住的失声惊问:“这、这也算理由!” 窗外的燕四道长,身子猛地颤了下:儿子牺牲快一年了,可每次听到别人提到他的名字后,她的心还是会疼一下。 很疼。 龙头没有说话,就像没听到秦摘花的惊问那样。 铁辽嘴巴也动了下,但接着就闭上了。 忽然间,他好像明白了什么。 同时,他对龙头的神秘莫测,又有了新的认识:骄傲冷血的郭家大少爷,不也是龙头手里的一枚棋子吗? 龙头用来制衡方圆的棋子! 难道说,如果方圆不死的话,他会为祸世间? 嗯,龙头肯定有这样的担心,毕竟方圆是并蒂彼岸花之一,跟那个神秘世界有着不清不楚的关系,谁也不敢保证他不会变成邪恶的帮凶。 郭易秦在这些年中,肯定经历了太多的痛苦,发誓要彻底的把方圆打败,洗刷当年被淘汰的耻辱,绝对会知耻而后勇。 只是方圆已经牺牲了,郭易秦这颗棋子好像已经失去了他的作用,龙头为什么还要把重权托付給他呢? 就在铁辽心思电转间想到这儿时,休息片刻的龙头,终于睁开了眼:“铁辽,你已经从当初的年少轻狂,逐渐成长性格稳重的人,要不然我也不会想把你培养成新一代的天狼星。可你跟郭易秦相比起来,终究还是太宽厚了些。” “是,您教导的是。” 铁辽心中苦笑,想到了在罗布泊内的那一次:毛驴在发现方圆是郭易秦假扮的后,马上做出了正常的反应,而郭易秦也当机立断要出手斩杀它。 当时要不是铁辽躲在一旁,毛驴铁定躲不过郭易秦的毒手。 现在回想起来,铁辽不能不承认:郭易秦的反应,才是最正确的。 为了遏制来自黑暗世界的灾难,已经牺牲了那么多人,更何况一条狗呢? 就因为毛驴是方圆的兄弟,铁辽就舍不得下手,从而才埋下了‘别人在假扮方圆’的祸根--说起来,确实铁辽的宽厚惹得祸。 但如果让铁辽重新选择一次呢? 他,或许还会阻止郭易秦斩杀毛驴吧。 “方圆虽然牺牲了,我眼看也要死了,但有些事却不会结束,必须得有个杀伐果敢的人,来接替我的位置,带领你们抵抗拼死也要阻止的灾难。” 龙头说到这儿时,铁辽就听到大门外隐隐传来了说话声。 “所以,从现在开始,你们都必须无条件遵从郭易秦的命令。” 龙头说话的声音,稍稍停顿了下,才说:“好了,该跟你们说的,我都说完了--你们,把我抱在外面去吧,我想看看天空。” 该说的,龙头当然没说完,比方七杀手中的另外两个人,为什么在他临死前都没赶回来給他送终? 只是他不说,铁辽也不敢问,只好按照他的吩咐,小心翼翼的把他抄在了臂弯中。 老人的身子很轻,好像眨眼间的工夫,就变成了一片毫无重量的羽毛。 却又仿佛比泰山还要重,重到铁辽得提起全部的精神,才能迈动沉重的步伐。 他想看看天空。 在临死之前,再看看头顶那片熟悉的天空。 任何人,都没理由拒绝一个老人最后的要求。 当铁辽抱着龙头走出房门时,秦摘花已经在躺椅上铺上了厚厚的被褥,这样就能让他感觉舒服一些。 舒服的看看天空。 龙头望着天空,那双混浊的老眼中闪过一抹明显的贪婪,还有不舍,张大嘴巴深吸了一口气,仿佛要把这口气带去那个世界,慢慢的享用。 有低低的哭泣声传来。 铁辽回头看去,就看到夜搜魂已经双膝跪倒在了地上。 燕四道长站在她身边,缓缓弯腰行礼。 “我不喜欢有人哭。” 龙头喃喃的说。 他说,他不喜欢哭。 可他的老眼内,为什么会攸地浮上干涩的水雾? “你们--能不能,先出去?” 铁辽用力攥紧了双拳,低头盯着地面,哑声问道。 他没说谁……可除了燕四道长跟夜搜魂外,还能有谁? 女人,不管是多么坚强的女人,在生离死别面前,总是会这样的脆弱不堪。 “无量天尊。” 燕四道长低低的喧了一声道号,弯腰搀起了夜搜魂,快步走出了院子。 她也看到了龙头老眼中混浊的泪光,对他的恨意在这一刻,蓦然消散,实在不忍心打搅这个老人安静的离开,这才果断拽着夜搜魂离开了。 “她--还没有来吗?” 龙头始终盯着星空,喃喃的说:“我,已经坚持不了多久了。” 今晚星光灿烂,少有的好天气,夜空就像一面墨蓝色的镜子,透着来自恒古的神秘,更像有听不到的声音,在低低呼唤老人离开。 他在坚持。 因为他在等那个人。 刚才在屋子里时,铁辽也听到院门口有人说话,知道可能又有人来了,却没想到会是老人苦苦等待的人。 那个‘他’会是谁呢? 铁辽,秦摘花都看向了院门口:本来站在门口的陈断玉,已经不见了。 铁辽腮帮子用力鼓了几下,再看向龙头时,发现他双眼瞳孔有呆滞的现象,心中一揪,嘎声说道:“我还有个问题!” 铁辽这时候忽然说有个问题,就是想把肯定开始向黑暗中滑落的老人‘拽’回来,希望能挺到他想看到的那个人。 果然,龙头眼珠动了下,却依旧没有离开夜空,轻声问:“什么,问题?” 龙头的反应,让铁辽精神一振,连忙问道:“如果方圆没死的话,我们又该怎么办?” “方圆没死--的话?” 龙头那具即将失去生命的身子,触电般的猛地一震。 自从他预感到自己很快不仅久于人世后,就反复思索该怎么对付那些邪恶,深思熟虑后才最终决定,把重权交给了郭易秦。 但他从没有想过,方圆如果没死的话,会怎么样。 谁,会去考虑一个‘如果’呢? 可‘如果’的事情一旦发生了,龙头却把大权交给了郭易秦--那么,又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 濒死的龙头忽然发现,他竟然忽略了一个最最关键的问题:尽管,这个问题得建立在‘如果’上。 “他已经死的不能再死了,你没必要为此合不上眼,更没必要把这个愚蠢的问题带到阴间去,折磨自己。” 就在龙头嘴唇剧烈哆嗦起来时,一个异常空灵却又带着淡淡媚意的女人声音,从院门口那边传来。 铁辽俩人霍然抬头看去,就看到一个全身上下都被黑色衣服包裹着、只露出一双眼睛的女人,从门外缓步走了进来。 龙头等的那个人,终于来了。 没想到却是个女人。 铁辽低头想轻声问问老人,这是不是他等的人时,就看到他眼神再次亮了起来。 女人的到来,再次激发了他即将消失的生命力,连带他说话的声音,都无比的镇定:“你们,都出去吧。把门关好,退出三十米之外。” 关上门,还得退出三十米之外,这是不想铁辽他们听到他跟女人说些什么了。 铁辽俩人当然不会违抗,低低答应了一声,快步走向了门口。 在经过那个女人身边时,俩人都嗅到了一种淡淡的冷香,就像唯有在午夜才会盛开的昙花那样。 “能不能摘下你脸上的纱巾,让我最后一次看看你的模样?” 铁辽在关上大门时,听龙头向那个女人提出了这个要求。 第643章 :破军星亮 龙头为了等这个神秘的女人,始终坚持着不咽气。 在她来了后,就把铁辽等人轰出了院子,不想任何人听到他们的谈话,这就摆明了他跟女人之间的关系很不同寻常。 到底有多么不寻常? 最后关上大门的铁辽,听龙头‘迫不及待’的向女人提出那个要求后,心中就是一动,隐隐猜到了什么。 他真想违逆龙头的意思,想留下来偷听--心中却猛地一酸,随即低头快步追向了秦摘花:龙头这么迫不及待的提出那个要求,那是因为他怕坚持不了太久,所以才无法顾忌某些秘密会被别人听到。 每个人都有他的秘密,这是他的权利。 铁辽觉得自己没任何理由,来窃听一个为国付出那么多的老人的秘密。 “你就不怕别人会听到你说的这句话?” 女人回头看了一眼门口,又看向了龙头。 龙头本来仰躺在藤椅上的身子,竟然颤悠悠的坐了起来。 女人下意识的伸手,看样子想去搀扶他,就像伺候久病在床的丈夫的妻子那样,只是手刚碰到龙头的衣服,却又缩了回来。 “能不能摘下你的面巾,我想最后看一眼你的样子。” 龙头只是盯着女人脸上的面纱,再次提出了这个要求。 女人却后退了一步,冷冷的说:“不行--你还记得当初,不顾我的苦苦哀求,你还是坚持要离开我时,我曾经说过的那句话吗?” 龙头没说话,刚挺起的身子,又慢慢躺了下去,呼吸明显急促了起来。 女人替他说道:“那时候我哀求你,只要你肯留下来陪我,无论让我做什么,我都答应你。你不让我出来,我到死也不会离开那边半步。你要是死了,我会给你殉葬--可你还是要走,坚持要走。” “你说,如果我走了,这辈子都别想再看到你的脸。” 龙头盯着女人蒙面纱巾的那双老眼,眼神慢慢的黯淡下来,就像他越来越微弱的声音:“你更知道,我有多么痴迷你的容颜,你--” “不要再说了!” 女人用一声尖锐的低喝,打断了龙头的话,被黑夜裹着的丰满身躯,也明显颤抖起来:“你再痴迷我,那又怎么样?还不也是为了你的事业,你的国家,你的世界,不管我的苦苦哀求,坚决离开了我?” “我知道,那时候你之所以坚持要离开我,是因为你根本没有算到,有一天我会成为最关键的人物!” 女人越说,声音越低,但带着的怨毒之意却越来越浓,可以说是咬牙切齿了:“你可知道,我走到今天这一步,付出了多少磨难?呵呵,说起来都是拜你所赐!如果不是你抛弃了我们母女,我也不会--” 她说到这儿时,才猛地意识到自己说漏了嘴,声音嘎然而止。 “你们……母女?” 仰躺在藤椅上的龙头,身子再次猛地颤了下,竟然霍地坐起,抬手一把就抓住了女人的手腕,嘎声问道:“你、你有了女儿?” “是,我有了女儿,跟你一起的女儿。” 女人盯着龙头,缓缓的低声回答。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龙头急促的呼吸着,哑声说道:“你在骗我的,你肯定是在骗我--如果你有了女儿,我没理由看不出,算不到的。” “呵呵,你以为你跟潘龙语学的那点微末之技,就能洞察天意了?” 女人冷笑:“其实你应该很清楚,最最正宗的古文化在哪儿。” “是,我该知道的,我该知道的,要不然尘世间怎么会有艳阴使的存在?” 龙头喃喃的说着,右手五指已经松开,身子再次缓缓向后躺去。 他却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右手已经松开了女人,依旧做出抓着东西的形状,喉咙里发出一声咕的响声后,才艰难的问道:“我、我们的女儿是--谁?她、她还好吗?” “我不会告诉你的,你就死了这条心吧,哈,哈哈!” 女人说到最后时,纵声狂笑起来,双眼也攸地泛起莹白色的光泽,带着无比解恨的疯狂。 哪怕明知道龙头即将死去,却偏偏不告诉他,他没算到的那个女儿是谁,让他死不瞑目--这算不算是尘世间最最痛苦的惩罚? 龙头笑了。 是真得笑了。 因为他忽然醒悟了:他又何必非得知道女儿是谁? 只要知道他们俩人有个女儿就好了。 他还能算到,依着她的性情,就算把所有对他的恨意,都强加在他们的女儿身上,让女儿备受磨难,可绝不会去伤害孩子。 女儿,是他们两个人的女儿--是他生命的传承,却是她的血肉。 “今晚的星星好亮,就像二十五年前,我刚认识你的那个晚上。那晚,我们坐在沙丘上,抬头看着天上的星辰。风吹起你的发梢,打在我的脸上,痒痒的。” 龙头用尽所有的力气,抬头望着西北方向的北斗星座,缓缓说道:“还记得吗,你指着北斗星跟我说,将来你--你……” 龙头说到这个‘你’字时,天上北斗七星中的破军星座,就像午夜盛开的昙花那样,攸地绽放出绚丽的亮泽,一闪即逝,却永远定格在了他的双眼中。 一颗流星,摇曳着长长的尾巴,从银河深处攸然闪过,跌向了永恒的黑暗中。 龙头死了。 他坚持了太久,不管是活着,还是死前的这个凌晨。 任何人做任何事,只要总是坚持,都会很累,很累,哪怕是活着。 彻底油尽灯枯的龙头,终于不再坚持,彻底解脱了,就像那棵跌入黑暗中的流星--它在陨落时,不也是挣扎坚持了太久?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解脱也代表着轻松。 龙头死后,终于可以轻松了。 只是,他死后的双眼里,却为什么浮上不可思议的震惊,狂喜,还有无奈的悔意? 那是因为,他在临死前的瞬间,看到北斗七星中本来光泽晦暗的破军星,竟然攸地爆亮,充斥着无比强大的生机。 如果方圆没死呢? 这个问题,是铁辽为拖延龙头的生命,才提出来的,前提是建立在‘如果’上面。 任何建立在‘如果’上面的问题,对于龙头这种大人物来说,都是不屑一顾,不值得去费脑子考虑的。 可当‘如果’不可思议的成为现实了呢? 龙头又该怎么办? 他不用再想办法了,因为他已经死了。 女人却没死,所以她在看到本来星光黯淡、摇摇欲坠的破军星,忽然星光大亮,直冲中枢贪狼星后,心就咚的大跳了下,双眸中的荧光之色暴增,就像有两颗星镶嵌到了她的眼眸中。 “方、方圆真、真得没死!?” 女人呆望着北斗七星的方向,不知道费了多大的力气,才哑声问出了这句话,低头看向了龙头。 北斗七星中的破军星光蓦然大亮后,就像电焊弧光那样刺痛了女人的双眸,使她忽略了那颗摇曳着长尾陨落的流星。 无论龙头在外面布下了多少疑局,也成功让女人不敢确定方圆是不是真死了,但她内心却笃定方圆必死无疑了。 今晚她来,就是想送龙头最后一程时,顺便告诉他,她要动手了。 可就在今晚,破军星却忽然亮了。 破军星的亮泽度,要比以往任何时候更高。 极度惊骇之下,说不出什么感觉的女人次低头看向龙头时,却发现他已经走了。 就在破军星乍亮的那一瞬间。 女人低头望着他,久久的都没动一下。 冷风吹来,吹动树上的叶子,发出了哗啦啦的声音,像是在拍手,又像是在哭泣。 “你,终于死了--你还不知道你女儿是谁,你还没有最后看一次我的样子,怎么就死了呢?” 女人喃喃的说着,身子缓缓矮了下来。 她跪在了藤椅前,就像二十五前的某个夜晚,扯掉了蒙在脸上的黑纱,慢慢贴在了龙头的膝盖上,抓起他已经发凉的手,在手心里轻轻的吻了下,放在了自己的脸颊上。 他努力的活着,想看看她的样子时,她拒绝了。 他死了后,她却温柔的吻了他的手,让这只手来抚摸自己的脸颊,就像多年前的那个夜晚那样,带着发自内心的爱怜。 陈断玉侧脸,躲开了秦摘花要给她擦泪的手,低声说:“我没事的。” 秦摘花没有说话,也没有放下他的手,很固执的样子。 用眼角看了眼到负手而立站在不远处,抬头望着西北长空的铁辽,陈断玉犹豫了下,才任由秦摘花的手,轻轻擦掉了她眼角的泪水。 “别太伤心了,人总是要死的。有一天,我会死,你也会死,我们大家都会死,但我们的后代,这个国家,却注定会永远存在下去。” 天知道秦摘花得费了多大的力气,才能在这种场合下,说出这么有内涵的情话。 陈断玉嘴角微微抽了下时,就听到背后数十米外的院门,发出了吱呀一声。 负手而立的铁辽,慢慢转身看去。 那个让龙头坚持等候的女人,缓步走出了院门,向他们这边走来。 她走的很慢,却又仿佛很快,不等铁辽做出什么反应就走了过来,却看都没看他们一眼,从他们三人中间飘然走过时,轻飘飘的扔下了一句话:“水凌川已经去了。” 水凌川,是龙头的名字。 尽管早就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可在听她说出这句话后,铁辽三人心中还是猛地一沉,就像从云端上一脚踩空那样,没有一点着力之处,只有不知所措的茫然。 等傻呆许久的陈断玉清醒过来,回头看去时,哪儿还能看到女人的影子? “敬礼!” 铁辽忽然间猛地一声大喝。 那声音中,夹杂着无比的尊重,难言的悲壮,还有初冬来临时才有的萧索。 哗! 停在龙头院外土路两侧,数十辆车前的上百名本来泥塑般的黑影,随着铁辽的这声铿锵的暴喝,齐刷刷的对着砰地并腿昂胸,抬手敬礼。 第644章 :看清楚我这张脸! “敬礼!” 面对西北方向,李子并腿昂首敬礼。 只有他一个人敬礼,却在挥手间甩出一抹铺天盖地的萧杀之气。 就仿佛,在他背后深沉的初冬凌晨夜幕中,还站有一排排、一纵纵看不到的军人那样。 他敬礼,是因为潘龙语跟他说龙头走了,你替我给他敬个军礼,算是給他送行吧。 潘龙语在说这句话时,语气无比的淡然,就像在说一件很普通的事。 但李子在敬礼时,脸上庄严肃穆的表情,却像国歌奏响,红旗冉冉升起时。 李子比很多人都清楚,龙头对这个国家做出了多么大的牺牲,他的离世对于某个格局的影响有多大,会有多少大人物在得知他今晚逝世后,坐在书房内眼望着西北方向沉默不语。 潘龙语在说完那句话后,也是久久的沉默不语,抬头遥望着西北凌晨的夜空。 那边的夜空墨兰,异常罕见的纯净,所以显得星光格外的亮。 亮到连李子能清晰看到,一颗流星曾经从星海深处,摇曳着长尾滑落。 今晚,有星陨落。 李子想到这六个字时,才慢慢放下了举着的右手,看向了潘龙语。 潘龙语依旧看着那边,动也不动。 借着星光,李子能看出潘老师的寿眉,在不断的突突跳着,这证明在他表面上虽然古井不波,可心却乱了。 破军星亮,这才是潘龙语心乱的主要原因。 “唉--你错了,我也错了,我们都错了。” 良久之后,潘龙语才轻轻叹了口气,低头转身看向了李子。 “潘老师,您有什么吩咐?” 李子垂下眼帘,低声问道。 “反而是你,说对了。” 潘龙语说话了。 可他说出的这句话,李子一点也听不懂;我说对了? 我说对了什么? 我什么时候又说对了什么? “左右破军星动的不是天意,竟是人为。那个人说他不能死,他就不能死--我们所有人都忽略了她,忽略了唯有她才能跟他的那层看不透的关系。可惜,已经有些晚了,晚了。” 潘龙语喃喃的说着,脚步蹒跚的走向了屋门口。 李子连忙跟上去,心里琢磨:那个人,是谁? 是郭易秦。 当看到一辆黑色大越野,扬起一串黑夜都遮不住的黄龙(尘土),无视道路两侧上百举手敬礼的军人,嚣张异常的按着喇叭,呼啸而来后,陈断玉用力握紧了手中的长刀,泪水被双眸中的冷芒所遮掩。 这时候,无论是谁,都没有资格在龙头刚逝世时这样嚣张,哪怕从车上走下来的是郭易秦,是龙头明文指定的接班人。 秦摘花伸手,握住了陈断玉握刀的手,缓缓摇了摇头。 铁辽更是斜斜的跨了一步,挡在了她面前,目光平淡的看着郭易秦,淡淡的说:“龙头刚走,你闹的动静太大了,会惊扰到他的。” 郭易秦停住了脚步,双眼朝天的笑了,轻飘飘的反问道:“如果人死后,还能被惊扰到,那么尘世间怎么可能还有死人?” 哗啦--数声整齐划一的手枪保险被打开声,从道路两侧的军人手中发出。 上百的军人,来自不同的部门,因为职责原因他们或许互不认识,但这并不妨碍他们都是龙头亲手挑选出来的精锐,可以随着那个老人一句命令,眉头都不皱一下的赴汤蹈火。 现在,备受他们尊敬的老人刚刚去世,就有人在他面前大放厥词,这绝对是对在场所有热血军人赤果果的羞辱,必须得以鲜血来洗刷。 “我姓郭,我叫郭易秦。” 就像没看到那些愤怒的军人动作那样,郭易秦只是看着铁辽,笑眯眯的问道:“老铁,你们不会没有听说过我的名字吧?” 就像看不见的惊涛骇浪般的杀气,随着郭易秦的自我介绍,攸地消失。 郭易秦,是龙头生前指定的接班人。 龙头仙逝后,郭易秦就成了现场所有人的直接领导人,只需一个命令--哪怕是让他们跳崖,他们也得头也不回的纵身跃下。 因为他们是军人。 服从命令就是军人的天职,更不许任何人对发布命令者,有丝毫的不敬。 铁辽腮帮子用力鼓了几下,还没有说什么,郭易秦就抢先冷冷的说:“谁若对我有意见,或者怀疑龙头的命令,完全可以退出去,我绝不阻拦--任何人。” 现场鸦雀无声。 “既然没谁想退出去,那你们就得看清我这张脸,牢记住我的名字。” 站在雪亮车灯下的郭易秦,这才满意的点了点头,转身指着自己的脸,缓缓的说:“都看清了,听清了,我不希望下次还有人,在对我产生丁点的敌意。” “我走。” 郭易秦的话音未落,秦摘花从铁辽背后一步跨了出来,脸色平静的说道。 陈断玉一呆,张嘴刚要说什么,秦摘花却冲她笑了笑,说:“你留下。因为你比我更冷静,更理智些。” 秦摘花没有说错,陈断玉确实比他更理智,更冷静,但这绝不是他要走,她却得留下的理由,因为他们不但是战友,更是恋人。 现在恋人要离开了,陈断玉就算再冷静理智,又怎么可能会单独留下? “我--” 陈断玉刚说出一个字,却看到背对着郭易秦的秦摘花,左眼冲她飞快的眯了下,心思电转间来不及想别的,就哑声说:“我留下。” 郭易秦眉梢一挑,笑了,再次扫视着所有人,问道:“还有谁,要离开?” 没有谁吭声,没有谁离开。 “好,很好,秦摘花,你可以走了。” 郭易秦点了点头,才看向了秦摘花,脸上的笑容一收,淡淡的说:“人可以走,刀留下。” 秦摘花眼角猛地抽了下,腮帮子鼓了起来。 怒了。 郭易秦才不在乎,从容对视着他愤怒的目光,再次说道:“刀,必须留下。” 秦摘花喉结缓缓动了下,紧握着的左手缓缓张开:“好,刀留下。” 一把刀锋如水的长刀,被秦摘花双手举起,放在了郭易秦眼前。 他这个充满敬意的动作,不给郭易秦的,而是给这把刀。 “好刀,果然是好刀。这么好的一把刀,却在不该持有的人手中,呆了那么多年,确实受委屈了。” 郭易秦丝毫不掩饰眼中的贪婪神色,也是举起双手,接过了昆仑陌刀后,左手三根手指在刀锋上缓缓抹过时,丝毫不在意对秦摘花的冷嘲热讽。 如果是换在平时,除了龙头外,哪怕是秦摘花的亲爹,要是敢跟他这样说,他也会拔刀相向-- 很奇怪,现在他竟然没有生气,只是自嘲的笑了笑:“是,你说的很对,我是七杀手内最不成器的一个,能拥有它多年,这已经是老天爷眷顾我了。” 说完这番话,秦摘花再没片刻的犹豫,转身就走。 很快,他孤独且又单薄的背影,就消失在了众人的视线中。 “现在,我就是这把刀的主人了,有谁不同意吗?” 郭易秦才不管秦摘花去哪儿,只是单手举刀缓缓转了一圈。 没人说话,包括铁辽跟陈断玉。 郭易秦这才笑了下,手腕一翻,陌刀隐在了右肘后,大踏步的走向了院门口。 院子里很静。 静的吓人。 星光下,有一张藤椅。 藤椅上躺坐着一个早就没有了生息的老人。 老人的脸上,蒙着一块黑纱丝巾。 黑纱丝巾的一角,绣着一朵白色的并蒂彼岸花。 “现在,我就是这把刀的主人了,你同意吗?” 郭易秦走到藤椅前,看着永远都不再说话的龙头,扬起手中的刀,重复了一遍他曾经问过铁辽等人的那句话。 龙头是不会回答的,他只是静静的躺坐在那儿,脸上盖着一块黑色的纱巾。 “你不说话,这就是同意了。” 郭易秦盯着龙头过了很久,握刀的右手猛地一抖。 刀光闪耀下,那块蒙在龙头脸上的黑纱丝巾被刀尖挑起,在空中飞扬。 刀光骤灭,纱巾依旧随风在空中飘扬--却变成了数十上百块,就像一只只黑色的小飞蛾,被风吹过小院围墙,无数精灵一般的消失在了黑夜中。 “你这辈子,都是个悲剧。你也太累了,好好睡吧。” 郭易秦看着龙头的脸,片刻后转身走向了院门口,淡淡的说:“你放心,我不会让你对我失望的。” “我让你失望了。” 已经喝了整整两瓶白酒的方圆,坐在小坟头前的草地上,望着远处不断拿脚在轰赶咬他裤管的毛驴的格林德,笑了笑说:“我现在不但学会了杀人,还变成了一个不人不鬼的登徒子。嗯,怎么说呢,就是看到漂亮女人,就想跟人家困觉的那种人。” 晃了晃手中的酒瓶子,方圆有些遗憾的叹了口气,随手扔在了一旁。 他有些后悔拿来的酒太少了。 如果再多拿两瓶,那么他在守在坟头到天亮的这段时间,就好熬多了。 “这棵树,是山羊替你栽上的吧?嗯,夏天时可以替你遮荫。不过我倒是觉得,依着你老人家那副烙铁都烙不伤的厚脸皮,应该不怕太阳晒吧?” 方圆喃喃的说着,翻身跪在了地上,开始拔草。 边拔边骂:“山羊那个家伙,其实比你更该骂。你说你都死了,他还活蹦乱跳的活着,就不能每年给你送你最爱吃的土豆时,静下心来帮你拔拔草吗?” 坟头上的草,在冬季已经来临时,仿佛比别处的草枯萎的更快一些。 方圆揪住一把草叶,还没有用力呢,就断了。 草叶断了,草根却留在了地下。 “算了,总不能为了给你拔草,就挖开坟帮你除根吧?” 方圆总算明白,山羊为啥总是无法把坟头上的草‘斩草除根’了。 意兴阑珊下拍了拍手,顺势躺在了上面,双手抱着后脑勺,翘起了左腿看着露出曙光的东方叨叨着:“我记得,在你六十五岁生日那天,你喝多了后跟我说,你最希望等你死后,棺材里能装满土豆。那样,你可以边死,边吃。” 第645章 :爱吃土豆的土豆老 死后希望棺材里能装满土豆,可以边死边吃--这个心愿,确实不是太高。 依着那时候方圆的本事,别说老人希望死后的棺材里能装满土豆了,就是装上十个女人……只要他提出来,又能让方圆破戒杀人,也能被满足的。 这个在方圆十三岁那年快要冻死在街头时把他收留、并抚养长大的老人,上辈子可能是个被土豆撑死的,要不然这辈子绝不会这样酷爱土豆。 更不在意方圆总是没大没小的,喊他土豆老。 可土豆老就这点小心愿,那时候就‘名满江湖’的方圆,竟然没有帮他实现。 等得知土豆老心脏病突发去世后,正在大洋彼岸‘做生意’的方圆,以最快的速度赶回来时,他的尸体已经被火化了。 方圆一直以为,别看昆仑是土豆老的孙女,可他才是这老东西的亲孙子。 亲孙子,是不是比孙女还要更亲一步? 所以亲孙子就觉得,暂时先不追究孙女没有照顾土豆老的责任,但也得等他回来后,再办理老人的丧事才对。 最起码,得让他这个亲孙子,最后看土豆老一眼吧? 只是等他用最快的速度赶回来后--土豆老却被火化了。 装了骨灰的骨灰盒,是没法像死尸那样躺在棺材里,穿着最正统的寿衣,被数百斤土豆团团包围的。 为什么不等方圆回来,土豆老就被火化了? 原因很简单--惹下滔天大祸的昆仑,在土豆老死了后,被吓坏了,竟然傻了似的藏进了深山,怕方圆会掐死她。 昆仑比谁都明白,平时跟土豆老没大没小的方圆,要比包括她这个孙女在内的任何人,有多么的尊重、或者说疼爱老人。 因为她贪杯从而导致土豆老心脏病发作后,没能及时送到医院而一命呜呼的现实,让昆仑不敢面对,只是满脑子想象方圆会不会掐死她的场景,这才仓皇躲进了深山中。 医院只是看病救人,但却不是慈善机构,尽管他们有时候也会脑子发热,做点善事--比方会拨点专款,先把某个死了都没人管的老东西,送到火葬场,让他变成一堆有机肥。 等在深山里躲了两天后,才意识自己躲着终究不是办法的昆仑,再次来到医院里时,土豆老已经变成一捧骨灰了。 再然后--再然后,无论昆仑怎么跪地认错,方圆在安葬好土豆老后,就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那一年,方圆走后就没有再见过昆仑,也没再回到土豆老的坟前。 他不见昆仑,是因为他实在找不到理由,来一刀斩杀土豆老的孙女。 他不来上坟,是因为他没脸去见土豆老-- 他非常的担心,在他回来上坟时,土豆老会从坟里钻出来,揪住他耳朵问他:你个小兔崽子,当初你可是答应我老人家,在我死后的棺材里堆满土豆的,咋就让我被烧成一捧有机肥了? 土豆老只喜欢吃土豆,却不希望变成一捧有机肥,来供养土豆长的白白胖胖(土豆老总是这样描述他最爱的土豆),让别人吃。 只是土豆老难道没想过:死人,才是能让土豆长的白白胖胖的好肥料吗? 所以方圆觉得,土豆老跟他说那个心愿时,肯定是喝多了,才忘掉这个事的。 但不管怎么说,方圆都没有完成恩人的心愿,更在他死后违背了当初的誓言,开了杀戒,又变成了让人不耻的登徒子。 “其实我还知道,你比谁都希望,嗯,前提是你真能存在于为我们这个世界上的话。” 方圆顺手拔了一根草梗,叼在嘴上后才继续说:“希望我能原谅昆仑。虽然是她害死了你,可毕竟是你的孙女。好吧,如果你能这样跟我说,那么我现在就可以原谅她。但咱得说好了,这是交易,就像以前我求你夸我一句,你都得把偷来的东西都搜刮干净那样的交易。” 方圆跟土豆老的关系,没有谁能理解,哪怕是昆仑。 他们俩人明明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可土豆老却比拿着他比孙女还要亲。 一般来说,很亲近的两个人交往,就不会太在意面子了。 所以土豆老总是不要脸的,想方设法的搜刮方圆偷来的东西,并为此沾沾自喜。 方圆呢,也很贱,每次被搜刮之前,都像被人拿刀子割肉那样,紧捂着钱袋子双眼发红的说要给老东西来一招‘天雷碰地火’灭了他。 但最后,哪怕他嚎的再惨,最多也就是能换老东西一句‘好孝顺的孙子,没白养活你一千七百一十八天,终于懂得孝顺老人了,一看就是知道是我不小心失落在外面的孙子,这副贼抠的模样特像我’。 谁家的亲爷爷,能像土豆老那样,能清晰记得他扶养了亲孙子多少天? 他们俩人,只是特别喜欢这种肉麻的打劫方式罢了,并乐此不疲。 其实方圆很清楚,无论他从外面偷回多少钱,土豆老除了爱喝、爱吃土豆外,别的钱都捐了出去。 土豆老才没有捐给那些慈善机构,而是化身为东方版的‘圣诞老人’,直接拿钱砸开那些急需要钱来看病、养家糊口的百姓窗户。 方圆跟昆仑偷,满世界的偷,为了偷不惜杀人,玩命--可他们偷的再多,也比不上土豆老败的快,还总是给他们打电话哭穷,说要是再不寄钱回去,他就要快拖着一根棍子满大街的要饭,边要,边骂他养了两个不孝顺的白眼狼。 后来方圆因偶然的机会,入选了七杀手。 他以为,他总算不用再做个贼了,满世界的给那败家老头偷东西去,从此可以变成一个堂堂正正的人……改过作新。 只是好梦没做多久,他就被夜搜魂诬陷半夜非礼,被老头毫不客气的逐了出来。 改过作新的希望破灭后,方圆彻底的堕落了,用实际行动来发泄对这个社会的不满,带着昆仑用了仅仅数年,就创下了盗圣的大名。 就在他春风得意时,土豆老死了。 然后,方圆就离开了昆仑。 然后,他就遇到了花小妖。 再然后,昔日牛皮轰轰的盗圣,就带着毛驴鼠窜到了唐王。 最后的然后--就像从‘南柯一梦’中醒来的那位老兄一样,方圆对这个世界有了全新的认识,才来到了他多年没有来过的土豆老坟前。 他多么希望,已经曙光乍现的黑夜中,传来土豆老那老不要脸的声音:乖孙子啊,你就原谅昆仑吧。最起码,她是我孙女,你杀人的本事再大,也不如她拿手的。有她在你身边,谁还敢欺负你,让你半死不活了大半年啊? 方圆在等。 等土豆老的声音从曙光中传来,为此还瞪大了眼睛看着那边。 很可惜,就算他把眼珠子都快要瞪出来,太阳公公都露出羞红的小脸、担心是不是被他看出昨晚没做啥好事时,土豆老的声音也没传来。 不管是天上,还是地下。 倒是方圆的肚子,咕噜噜的叫了起来。 “好吧,这就算你说话了。嗯,不过我得好好想想,才能给你答案。” 方圆好好想了足有一秒钟,就翻身坐起,转身拍着坟头,淡淡的说:“我答应你了,彻底的原谅昆仑--看,我就是这样一个心软的人,在不想杀人时,从来都不愿意杀人的。” “行了,天都亮了,我得走了。” 方圆屈膝站了起来,拍打了一下屁股上的枯草,认真的说:“别送了,请留步,我怕你那丑样子会吓到格林德跟毛驴。” “当然了,今天是你祭日,我得好好庆祝一下--嗯,那就吃顿大餐吧,土豆大餐,希望毛驴能喜欢,那个贱狗现在太不喜欢吃素了,这可不好,会高血压的。” 方圆走了几步,又站住了脚步,开始解腰带:“还要不要跟我比比,咱们谁尿的更远一些?当年你可是总跟我显摆说,你年轻时能逆风尿三仗的,估计是吹。” 风在吹。 吹起的落叶打在了格林德鼻子上,毛驴好心的伸过嘴巴去給他拿掉时,迷迷糊糊睡过去的老外恰好睁开眼,接着就怪叫一声,抬手推开好心的驴哥,然后就是各种法科有。 毛驴才不会像死老外那么没涵养,最多也就是用鄙夷的眼神,看了他脑袋一眼,嘴巴翻了翻,露出了贼笑的样子。 格林德更加生气,也更痛恨某位大哥:为啥非得让我剃光了脑袋,搞得好像个大电灯泡那样? 其实毛驴更苦--它一点也不喜欢大哥用染料,把它打扮成为一条豹纹狗。 “嘿嘿,现在学会自恋了不是?” 就在格林德摸着自己的光头黯然伤神时,方圆得意的笑声从后面传来。 “我才不自恋,只是特别不舒服。” 格林德哪儿都好,就这点不好,心里有什么就说什么,一点都不懂的撒谎来迎合领导。 “真得不舒服?嗯,那也得忍着,只要我觉得舒服就行了。” 方圆到背着双手,披着朝阳织成的彩衣,出尘仙子那样的从格林德身边飘然而过:“下山后,买副大墨镜戴上,再搞个没用的蓝牙塞耳朵里,那样才有职业爪牙的样子,能彰显出本大少更像个文明人好吧?” 格林德这才知道,圆哥让他剃成电光,刮掉他最钟爱的小胡子,就是为了看上去更像爪牙,来衬托大少的文明形象。 哦,他把毛驴满身的黄毛搞成豹纹,也只是想让人误以为他带了一只豹子逛街。 不过就算是这样,也只是一只土豹子罢了--看着毛驴打哈欠流泪的爬起来,懒洋洋跟在圆哥后面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后,职业爪牙的心情立马好了很多。 “快点跟上,今天我请你们吃大餐。” 方圆回头瞪了眼很想找地方趴窝的毛驴。 一听说是吃大餐,不但毛驴来精神了,现在饿得前心贴着后背的格林德,也是眼睛发亮:“吃海鲜吗?” “海鲜吃多了,会消化不良的。” 方圆慢吞吞的说:“我请你们吃土豆大餐。” 第646章 :土豆大餐 李记私房菜,在这座小县城内绝对是一块响当当的招牌。 尤其是其中的那道名叫‘九转大肠’的鲁菜,更是被称为镇店之宝,非等闲人无法尝到的。 所谓的非等闲人,当然是跟钱没啥关系了--再有钱人的人,要是对不上大师(饭店老板,兼特级厨师)的脾性,也休想吃到正宗的九转大肠。 跟顺眼不顺眼有着直接关系:大师看哪一个客人顺眼,就会给哪一个客人献上他的绝活(前提是客人得点这道菜),哪怕是没有一分钱的叫花子。 至于看不顺眼的--对不起,就算你是县太爷,就算你用钞票砸死老李,也休想让尝到他做的这道菜。 大师的私房菜能在小县城内红火这么多年,跟这道菜,他不走寻常路的性格,有着决定性的关系。 越是无法轻易得到的东西,人们才越趋之若鹜不是吗? 所以呢,哪怕有人曾经在私房菜对面开过一家鲁菜馆,任何人只要能花一百块钱,就能品尝到正宗的九转大肠,可还是没能坚持过半年,就关门大吉了。 两座饭店对着干,都搞一样的菜,一边敞开供应、只要有钱就是娘;一边挑挑拣拣的还得看缘分,结果敞开供应的那家却关门了。 说起来,这确实有些不可思议。 可仔细一琢磨,就能品味出个中三味了:比方两座饭店都是丽春院,里面美女都是同一个级别的,可一边美女就像公交车,只要有钱就能上,另外一边美女却像误入红尘的大家闺秀,只等有缘人。 两者同样是卖的,可层次上却差着境界:公交车,能跟大家闺秀相比吗? 靠着这个特点,大师的私房菜买卖是越来越红火。 但不管生意怎么样,大师仍旧跟过去那样,每个月只做三次九转大肠。 翠花老板娘可是记得很清楚,昨天当家的刚把本月第三次做的九转大肠,亲手端给了一位刚退休的小学老师,这个月是别想有人再尝到他的手艺了。 “服务员呢,点菜!” 听到大堂内有人拍桌子叫唤着要点菜时,正在吧台后面算账的老板娘,黛眉皱了下,却没有理睬他们。 其实,那两个人刚进门时,老板娘就看到他们了。 一个身穿藏青色立领中山装、自以为很飘逸出尘的年轻人;一个是脑袋铮亮,就算是晚上也戴着个大墨镜摆酷的死老外。 俩人身后,还跟着一条狗子。 这样两个人一条狗,走路都是鼻孔朝天的模样,想不被人注意、想不被人看出他们就是混社会的都很难啊。 一般来说,开饭馆的都很忌惮混社会的。 不过翠花才不怕,自家掌柜见的世面大了去了,什么狗屁混社会的啊,派出所就在对面呢,只需一个电话,担任副所长的娘家哥哥就会立即拍马杀到。 “呕!” 看着拍着桌子点菜的方圆,格林德低头跟毛驴对望了一眼后,同时呕了一口气,嗅到了明显的土豆味。 格林德本以为,方圆看在大家陪他在荒山野岭中冻了一宿的份上,就算不请吃海鲜大餐,怎么着也得点上几个像样的菜犒劳一下吧? 可谁能想到,方圆下山找了个饭馆,就掏出一叠钞票--点了一大锅炖土豆。 还特别声明,不许有半点肉星。 不放肉也就罢了,为毛连盐也不许放? 据说,方圆那个已经被埋在坟里的恩人,最爱吃的就是清水炖土豆。 就因为他的恩人老先生爱吃这口,结果方圆就带着他跟毛驴,上午、中午的接连吃了两顿清水炖土豆啊。 每次都要一大锅,每次都甩出数千的钞票,砸人砸的那叫一个狠。 就仿佛花几千块钱吃一顿清水炖土豆,不是吃得土豆而是人参那样,还特意嘱咐格林德、毛驴吃饱,一点汤水都不能剩下,要不然就是犯罪。 毛驴能犯罪--因为它是吃不动了后,就翻着白眼的躺在地上装死。 格林德也想犯罪,可想到跟一条狗子学实在没啥出息,如果就因为被迫吃两顿土豆就跟热情的方大少翻脸,貌似又有些不值当的,所以只能把自己当成猪,尽可能往肚子里塞。 结果搞得他到了现在,放个屁都带着土豆味,更无比的痛恨这座小县城,恨不得立即插翅飞出去,永远不再回来。 方圆却不着忙。 格林德真不明白,方大少急吼吼的动英国跑回华夏,又马不停蹄的跑来这儿,就是为了带着他跟毛驴,在这座小县城里悠哉悠哉的吃一天土豆。 问世间,还有比这个更让正常人感到痛不欲生的吗? 现在方大少又开始点菜了。 单看他那副点菜的架势,就能让人看出他要大出血,改善一下生活水平了。 可如果谁要是这样想的话,那就是大错特错了。 上午跟中午吃得那两顿饭,哪一次方圆进了饭店后,不是先把人家招牌菜问一遍,最后甩出一叠钞票,弱智无比的就要一大锅五个人也吃不下的清水炖土豆? 现在,让人恨的牙痒的方大少,又要故伎重演了。 格林德呕出一股子‘清新异常’的土豆味时,毛驴已经翻着白眼的四爪子朝天躺在桌子下面了。 唉,就算你以此来祭奠你恩人的祭日,可你也别这么折腾我们啊--格林德艰难的咽了口吐沫,才把拱到嗓子眼的无盐土豆咽了下去。 可不敢吐出来,格林德亲眼看到不堪受虐的毛驴吐出来来着,结果愣是被方圆逼着又吃了下去。 “先生,请问想吃点什么?” 服务生快步走了过来。 你们这店里,都是有啥招牌菜--不等方圆回答,格林德就在心里这样说道。 上午,中午时,这句话就是方圆跟服务生的开场白。 “你们这店里,都是有啥招牌菜?” 方圆左手扶在桌面上,屈起的右手中指,在桌子上轻轻的敲着,昂首挺胸好像半截坐着的标枪,那叫一个直立。 唉。 格林德心里又叹了口气:方大少一个人吃得土豆,比他跟毛驴加起来还要多两倍,能不昂首挺胸吗,估计是连腰都弯不下了。 “哟,我们店里招牌菜可多了,有黄闷小公鸡,醋炒玉河鲤--” 服务生立即卖弄起了口才,滔滔不绝的接连说了七八道菜,最后才问:“先生,你们想吃点什么?” 方大少是不会回答你的,他会先掏出厚厚的一叠钞票,用力摔在桌子上,跟你说马马虎虎吧,就吃掉这些钱的--格林德心里这样想着时,方圆掏出一叠钞票,啪地摔在了桌子上:“马马虎虎吧,就吃掉这些钱的。” 嚯嚯,遇到满世界显摆的土包子了。 男服务生温柔的笑了下,拿起本子跟笔,洗耳恭听方先生要点哪些菜。 一锅土豆,就用中号锅(这口锅煮出来的菜,大概够五六个人吃吧),记住,清水煮,不许放盐,更不要放肉,必须得保持土豆的原汁原味,要是让我们吃出炖鸡的味道,哼哼,你这个店就别想开了! 格林德在心里模仿着方大少嚣张的土老财口气时,可能是想到太多次土豆的缘故,他就又忍不住想吐。 但接着就忍住了。 因为方大少并不是按照他所想的台词来说的:“一盘小公鸡,一道玉河鲤,记住要刚杀的那种,再来一个海带排骨汤……” 咦,大少不要清水炖土豆了? 格林德有些吃惊的抬起头时,躺在桌子底下装死的毛驴,也噌地一声翻身爬了起来,泪汪汪的望着大哥,疯摇尾巴,一副大难得脱的可怜样子。 “最后,再来一个九转大肠吧。” 一口气点了六七个菜后,方圆把钞票往服务生面前一推,淡淡的说:“小伙子,你刚才报菜时,好像没报这道九转大肠吧?” 李记私房菜可是名闻小县城的,服务生没报这道菜,却不代表着前来吃饭的人,不知道这道菜的存在,哪怕是操着外地口音的外地人。 “对不起,先生,小店这个月的九转大肠,昨天时就已经做过最后一次了。” 服务生客气的解释道:“想吃的话,得等到下个月,看看先生有没有缘分了,呵呵。” 什么,我们脑门上贴着明晃晃的‘冤大头’三个字,跑来你家饭店吃饭,点了个破菜不给上也倒罢了,还说就算等到下个月想吃这道菜,还得看缘分? 我靠,有没有搞错啊,方大少好不容易才发善心,不让我们吃土豆了,你却这事那事的净是事,就不怕把他惹毛了,再点上一锅子清水炖土豆啊? 心中暴怒的格林德,一扫刚进门时的瘟鸡模样,噌地一声就从椅子上蹦了起来,抬手就狠狠拍在了桌子上,用‘你挖了我祖坟’的凶狠眼神看着服务生,语气阴森的说:“有种的,你把刚才的话再说一遍。” 话说格林德的电光形象,还是很有恶人场面的,尤其是满脸横肉直哆嗦的样子,更是吓人。 服务生却是被吓大的,才不管格林德模样有多凶恶,毛驴又接连做出虎扑过来把他秒杀的动作,依旧面带微笑的,声音就像春风般的让人心醉,把刚才那番话重复了一遍。 这可真是给脸不要脸了。 早就决定要给圆哥当一辈子走狗的格林德,正想找个机会在方圆面前刷一下存在感呢,闻言无声的狞笑一声,也懒得再说什么,抬手就去掐服务生的脖子。 “老板娘,他们要打人了!” 服务生早就有所准备,迅速后退几步高声叫道。 吧台那边马上就响起拍桌子声,伴随着老板娘阴恻恻的冷笑:“哼哼,是谁吃了熊心豹子胆,敢在李记私房菜打架闹事?” 靠,貌似这家饭店还是个很有背景的--格林德心里骂了句。 不过他才不在乎:存心让圆哥的小弟不爽的人,再有背景也得被碾压成渣。 “李大头呢,让他出来见我。” 就在格林德准备发飙时,就听方圆淡淡的说道。 第647章 :私房菜的李大头 李记私房菜的老板有两个名字。 一个是因为他是特级厨师,再加上又有些许背景(大舅子就是对面派出所的副所长),所以被人尊称为大师。 另一个自然是印在身份证上的官方版,叫李大头。 不过除了大师老爹之外,就连老板娘也不敢叫他这个名字。 话说李大头这名字有些拿不出手,多少带有一点游戏风尘的意思,别人叫起来很顺嘴,他听起来却不顺耳。 从三年前李大头拎着十万现金,去医院给某个被打折腿的人赔礼道歉后,就没谁在饭店内喊这个名字了。 就是德高望重的领导来了,也只会亲切的称呼他小李。 可现在,却有个操着外地口音的家伙,不但在饭店内说出了李大头的名字,更牛皮轰轰的说啥让大师出来见他。 靠,这小年轻带了个光头老外,就以为自己是个人物了啊。 听方圆这样说后,服务生吓了一跳。 还没有等他说啥呢,老板娘就已经从吧台后面扭着小蛮腰,咔咔的走了过来,连连冷笑:“嚯嚯,是谁的嘴这么欠抽啊?” 老板娘生气了。 看到老板娘生气了后,正在大堂内忙活的其他几个服务生,也都立马放下手里的工作,挽起袖子凑了过来。 “哟,这是要打架的节奏啊。” 格林德笑了。 他还真没想到,就在这小县城,因为圆哥说了个李大头,就招惹想动手了,立即狞笑晃了几下脖子,响起了几声卡巴卡吧的爆豆声。 面对‘大兵压境’,方圆却无动于衷,只是看着左手掐腰走过来的老板娘,再次淡淡的说道:“李大头呢,让他出来见我。” “给我揍他!” 老板娘的回答,更简洁明快。 看来大师平时对几个服务生相当不错,要不然也不会随着老板娘的小手一挥,立即就低吼着齐刷刷扑了过来。 最先扑过来的服务生,被格林德一脚跺了出去,狠狠砸在不远处的一张桌子上,发出咣的一声大响,接着就是疼死了的惨叫。 “特么的,还真是无法无天了!” 外地老的率先动手,彻底惹怒了老板娘,连声尖叫着让手下扑上去,更回头冲着厨房那边高喊掌柜的赶紧出来,别忘了多拿几把菜刀。 格林德今天吃土豆吃出了一肚子的火气,正无处发泄,现在盼着打一场架来活动活动呢,机会就来了,抬手就把桌子掀了出去。 饭店这方人多势众,但格林德能够被花小妖当做心腹那么多年,当然是身手不凡的,坐一个右钩拳,右一记霹雳腿的,把几个服务生揍的是满地找牙。 当然了,他也从圆哥召唤李大头出来的语气中看出了什么,下手也有分寸,表面看上去下手挺狠,其实不会给人造成大的伤害。 片刻工夫,私房菜大堂内就盘子碟子的乱飞,乱作了一团,吓得旁边看热闹的食客,都纷纷躲到了墙角。 就在格林德大展神威后,毛驴也不甘落后,躲在他后面冷不丁的冲出来,咬住某服务生的裤管向后猛拖--要不是方圆接连踹了它两脚,它肯定会让老板娘懂得什么叫擒贼先擒王。 “谁,谁敢来这儿闹事,草,活的不耐烦了吧!” 随着一声大吼,一个身高七丈、哦,不,是七尺的彪形大汉,手舞两把菜刀,带着几个脑袋大脖子粗的年轻人,从后厨冲了出来。 这个人,正是李记私房菜的老板李大头。 “掌柜的,这小毕崽子吃了豹子胆,赶来咱家踢场子!去,废了他,我这就给孩子他舅打电话,让他们把牢底坐穿!” 被格林德的勇猛给吓得不轻的老板娘,立即抱住李大头胳膊,连连尖声叫骂。 “草,还特么的用你来叨叨,滚一边去,看老子我不把--” 脑袋比正常人大了一圈的李大头,不耐烦的甩开媳妇,手中双刀一碰,正要呐喊一声扑上去时,动作却又猛地顿住,就像见了鬼那样瞪着方圆,脸直抽抽。 “掌柜的,你还愣着干甚呢!” 看到掌柜的忽然呆住后,正要去吧台那边打电话的老板娘急了,转身伸手正要推他一把时,李大头却右手中刀交左手,腾出的右手抬起,咣的一声抽在了她脸上。 耳光声很清脆,不但老板娘彻底傻呆,就连那些已经祭起菜刀,拿捏出‘从南天门杀到蓬莱东路’嘴脸的厨子(都是李大头的徒弟),也都懵了,搞不懂他这是演的哪一出,咋就动手抽自己老婆了呢? “李大头,你敢打我,老娘我不活了!” 要说老板娘还真是个火爆性子,瞬间呆愣后就清醒过来,伸出纤纤十指就要撒泼,却被扔掉菜刀的李大头抓住手腕,扬起了右手。 “行了,李大头,打自己老婆算啥英雄好汉?” 就在李大头刚要赏老婆第二个耳光时,方圆说话了。 其实他也能看出,李大头这次右手举的老高,不过却没有在该抽下来时抽下来,摆明了只是做个高姿态罢了,就等着他发话呢。 虽说对老板娘这种张嘴就带鸟的泼辣货没啥好感,可也不好眼睁睁看着她因为冒犯自己就被老公揍,只好及时说话了。 李大头马上就借坡下驴,恶狠狠推开老板娘,点着她鼻子骂道:“要不是圆哥儿替你讲情,今儿我非得抽掉你满嘴的牙。哼,你个臭婆娘,平时惯德你太厉害了!” 骂完自己老婆,李大头抬手扒拉开一个傻呆呆的厨师,快步走过去,点头哈腰的说:“圆哥儿,你来我这小地方,怎么不提前说我一声呢,我也好早有准备不是?” 谁都能听出李大头在埋怨方圆,也都能从他满脸肥肉堆起的讨好笑容上,看出他比看到亲爹时还要亲。 这个圆哥儿,能让见了县城一把手都不卑不亢的李大头这样对待,着实不简单,何方神圣啊? 不但周围看热闹的人看出来了,就连已经暴走的老板娘也瞅出不对劲了,赶紧闭嘴抬手擦了擦泪水。 方圆抬头看了大堂内的其他客人,笑了笑也没说话。 李大头马上明白过来,转身冲服务生吼道:“还都愣着干嘛,还不赶紧招呼大家坐下--诸位,今晚的单都免了,算是兄弟我给大家压惊了!” 服务生们这才如梦初醒,赶紧打扫战场。 “李大头,想吃你做的九转大肠了。” 方圆接过李大头递上的香烟,等他双手捧着火机点燃后,才慢悠悠的说。 “圆哥儿你等着,最多二十分钟!” 李大头没有丝毫犹豫,用力点了点头后转身刚要走,就听方圆假惺惺的说:“刚才我听服务生说,你这个月已经做过三次了,要不还是算了吧,我可不喜欢强人所难。” “圆哥儿,你这样说是在打我李大头的脸呢!” 李大头满脸悲愤样子的,抬手在自己胖脸上用力拍了几下,接着转身跑进了厨房。 从李大头对方圆的客气--哦,不,客气这个词,都已经无法形容李大头对方圆的态度了,表面一口一个圆哥儿叫的挺亲,就算傻瓜也能看出,他就是那受人赞扬的孝子贤孙。 头大目中无人的老公,用这种态度来对待方圆,擅长察言观色的老板娘要是再看不出什么,她干脆让李大头从她身上取料做九转大肠算了。 “哟,圆、圆哥儿,刚才是我有眼不识泰山,冒犯您了,还请您大人大量,别跟我一个头发长见识短的妇道人家一般见识,我这就跟您赔礼了。” 老板娘再走到方圆面前时,已经是笑面如花,弯腰给他深深鞠了一躬。 方圆当然不会跟她一般见识,更没有跟她寒暄啥,只是摆了摆手示意她去忙自己的。 看出方圆并没有跟自己‘套近乎’的意思,再联想到丈夫对他的态度,老板娘就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了,赶紧亲手泡了一壶好茶,端过来后就快步走进了厨房内。 “圆哥,你该早说你认识老板的,那样我也不用动手了。” 格林德坐下后,端起茶杯也不管水热不热,一口喝了下去。 方圆双眼朝天,冷笑道:“哼哼,你是被满肚子的土豆给撑出来的火气吧?” “你--咳,这水好热。草,毛驴,又拿我裤子擦嘴!” 格林德低头踹了毛驴屁股一脚。 驴哥很抱歉,马上抬腿洒了点水出来,給他洗了洗。 今年三十七岁的李大头,没结婚前是小县城内的一个混子,很讲义气的那种,却在无意中得罪了个大人物,被人家整的快要家破人亡了,一个爱吃土豆的老头出现了。 就像小说中的那些狗血桥段那样,土豆老帮他解决了大麻烦,还看在他特孝顺的份上,不但传了他一手‘九转大肠’的绝技,更拿出一笔钱来帮他开了这家私房菜。 那个时候,方圆刚被土豆老收养,时不常的就跟昆仑一起,随他来找李大头混吃混喝。 没有土豆老,就没有李大头的今天。 所以李大头不但把土豆老奉为再生父母,更是亲切的称呼为方圆为圆哥儿--尤其他跟昆仑在国际道上闯出那么大的名头后,李大头更懂得该用什么样的态度,来跟他交往了。 “后来土豆老挂了后,我也就走了。眨眼间就是六七年,再回来时没想到这小子已经娶媳妇了,还做出这么一番事业。不错,不错,我很欣慰啊。” 简单给格林德叨叨了几句后,方圆又叹了口气,接连摇头的样子很有几分‘物是人非’的装比感慨。 其实格林德对这些才不感兴趣,他更希望能像毛驴那样,不用拿捏出一副洗耳恭听的样子,躲在桌子下面吃黄闷小公鸡。 最后一道菜,是由李大头亲自端上来的九转大肠。 大师做出来的招牌菜,确实能让闻者落口水,更何况满肚子土豆的格林德? “你们先吃着。” 方圆没有动筷子,问李大头:“找个房间,我有话要问你。” 第648章 :黑色白睛石鱼 方圆跑来李记私房菜找李大头,当然不是只为了吃他的招牌菜。 就像《西游记》中女儿国的国王请唐僧留下来,御弟哥哥的托词那样:多谢女王陛下,可我有事,是真得有事啊。 方圆记得很清楚,他最后一次跟土豆老闲扯淡时,老家伙曾经很随意的跟他说:我把一些东西放在李大头那儿了,或许你以后能用得着。 但土豆老的忽然去世,给方圆造成了很大的打击,把他安葬好后,也没有来找李大头那东西,就撇下昆仑头也不回的走了。 一走就是六年。 六年中,方圆连坟都没给土豆老上过一次,自然没来找过李大头。 昨晚在坟前陪了土豆老一个晚上后,方圆才想到了他曾经说过的这件事。 方圆忘了那些东西(也不是真忘了,他是不愿意去回想),李大头却没有忘,甚至可以说随时都在等待方圆来拿。 所以听他提起这些后,李大头马上就把他带到了饭店的后院。 后院是一座两层小楼,是李大头夫妻,还有那些服务生的宿舍。 小楼下有个地下室,这是饭店的禁地,除了李大头外,哪怕是老板娘也不能进去,铁门上的锁头都生锈了,费了老大的力气才打开。 铁门一推开,马上就有股子霉味扑面而来。 李大头有些抱歉的笑了下,低声说:“东西放这儿后,我从来没有进来过。” “嗯。” 方圆点了点头。 李大头打开灯,率先走了进去。 地下室不大,防潮做的也不错,地面上很干燥。 七八平米大的地下室内,只在靠墙处放了一张桌子。 桌子上放着个小木头箱子,就像老式台式电脑显示器包装箱那养大,没有锁,伸手就能掀开盖子。 方圆走到箱子前时,背后传来了关门声--李大头很知趣的退了出去。 看着箱子,方圆沉默了很久,才掀起了盖子。 箱子里面还有一个箱子,是铁箱子,体积跟盛着土豆老骨灰的骨灰盒差不多,也没有上锁。 方圆打开了铁箱子盖,然后就看到了一条黑色的鱼。 确切的来说,这是一条用黑色石头雕刻出来的鱼。 石鱼。 一条只有一只白色眼睛的石鱼。 而且白色的眼睛也不是镶嵌,更不是粘贴上去的,纯粹是天然形成。 方圆盯着这条石鱼,眼睛慢慢眯成了一条缝,盯着它看了片刻后,才慢慢伸手拿了出来。 石鱼很坠手,材质很凉,就像拿着一块冰。 根据方圆的鉴宝眼神,能从石鱼的雕刻手法上,能看出它是两晋朝代时期的古物,雕刻技术相当的细腻,且又带有年代更加久远的古朴之风。 暂且先不管石鱼到底出自哪个年代,单说材质--方圆在拿到手里后,就有了种熟悉感。 他清晰的记得,早在父母没有离奇失踪之前(方天明失踪不久,所在单位领导曾经去过方家,告诉方圆他老子是在海上失事的,去南海某岛采集矿石样本的途中,但后来又否认了这个说法,等方圆去单位找相关负责人时,那个人却已经意外去世了),方天明就总是带一些石头回家。 不过那些石头,随着方天明的失踪,也跟着不见了。 可在林舞儿老爸林东海出事,马经天来找她回明珠,方圆想跟着她一起走时,夏小韵却拿出了那些石头中的一块,逼着他不许去。 夏小韵用来胁迫方圆不跟林舞儿去明珠的那块石头,就跟这条石鱼的材质差不多,都算是玉石的一种吧,只是没太大的实用价值。 土豆老,怎么早在六七年前,就把这样一条石鱼交给李大头,让他收藏,却没有直接给方圆呢? 他留下的石鱼材质,怎么又很凑巧的,跟方天明曾经带回家的那些石头一个样呢? 这就充分说明,方天明带回家的那些石头,跟这条石鱼是来自一个地方。 哪儿,才会有这种材质的黑色石头呢? 方圆当然知道。 当初夏小韵拿出那块石头,威胁他不许跟林舞儿走后不久,方圆就曾经找地矿专家‘鉴定’过这种石头,确定它是产自塔克拉玛干沙漠中。 沙漠中不仅仅只有一望无垠的黄沙,还有古西域三十六国时期的一些古国遗址,比方楼兰。 楼兰遗址中的一些古建筑底座,就有这种墨色石头的存在。 相关专家正是根据这些,才能推断出早在古西域三十六国没消失时代,附近某处有座这样的黑石山。 古楼兰的居民,在修建房屋时,肯定会就近从这座山上开采石头。 但后来随着楼兰等国的消失,再加上过度开采等原因,那座山也像绿洲那样,慢慢被黄沙埋在了地下。 这种黑色石头,也只能出自塔克拉玛干沙漠中。 因为专家曾经告诉方圆:除了在楼兰遗址发现这种黑石头外,还没有从其它任何一个地方,发现这种石头。 说起来,这种石头比更名贵的鸡血石还要罕见,毕竟鸡血石的产地有好几个。 这种黑石不是纯正的玉石,没啥炒作价值,所以不被太多人知也是很正常的了。 黑石是不是玉石,方圆一点也不关心,他只是死死盯着石鱼,极力想搞清楚:土豆老給他留下的这个东西,为啥跟他父亲带回家的玉石,来自一个地方? 更重要的是,土豆老为啥要把石鱼要留给他! 方圆看着石鱼,一动不动的也不知过了多久后,觉得眼睛有些生涩,本能的眨了下眼时--出现了错觉:那条被他捧在手心中的石鱼,忽然动了起来! 明明只是一条黑色白眼的鱼儿再动,方圆却能脑补出了另外一条:白鱼,黑眼。 就像道门八卦图中的阴阳鱼(又叫太极阴阳鱼)那样,无摆动、无震动的旋转,会随着人的视线、意念正旋,反旋,不断的变幻,每次变幻都衔接的那样完美。 每次衔接时,都会产生新的力量,生生不息,永无止境。 大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生万物。 方圆看呆了,再次眨了下眼睛,想看的更清楚一些时--只看到了手中的那条黑色石鱼,白色黑眼的鱼儿悠忽不见。 就是一条黑色的石鱼,被他捧在手中,一动不动的。 幻觉,绝对是幻觉。 任何人只要长时间盯着这样一个雕刻的栩栩如生的石鱼,都有可能出现幻觉,这没什么稀奇的。 甚至,方圆能自动脑补出另外一条白色黑睛的鱼儿,也是因为看出石鱼是被雕刻成了太极阴阳鱼的样子。 可是为什么,方圆在出现幻觉时,能从这两条鱼中,清晰感受到绵绵不绝的生息,引致身体里也出现了一股子凉气,若有若无的顺着经脉缓缓流淌? 更感觉到背后有冷风吹来,慢慢回头看去时,地下室的房门关的很紧,不可能有风吹进来。 “咕噔。” 方圆听到了自己吞咽口水的声音,这是因为太过紧张所致。 他深吸了一口气,盘膝坐在了桌子上,拿出打火机,把火苗调到最大,放在了箱子上。 又从衬衣里抽、出了一根棉线,用箱盖压紧,垂在火苗旁边。 打火机的火苗,在没有一丝风的环境内,是正直向上的,不会有一丝晃动。 方圆希望能通过打火机的火苗,来‘验证’是不是曾经有冷风从背后吹来。 布置好这些后,方圆才低头看向了手中的石鱼,眼睛一眨不眨。 看着看着,石鱼又开始缓缓动了起来。 接着,另外一条不存在的白色黑睛鱼儿,也‘浮上’了方圆的视线中,两条鱼首尾相连,没有任何震动的旋转起来,会随着他的某个意念,出现正旋,反旋。 看了不知多久,方圆很累--总是睁着眼,不敢眨一下,当然很累。 可不管有多累,他都坚持不眨眼,就这样死死盯着那两条不断旋转的鱼,并从中慢慢感受到了某些变化。 他发现,当两条鱼正旋时,他身体经脉内的那股子凉气,就会从上到下的游动。 当两条鱼在他的意念转换间,开始反旋时,那股子凉气就会由下至上游动。 那股子凉气由上至下时,方圆的情绪就会低落:离奇失踪的父母,逝世六年多的土豆老,夏小韵的泪水,水暗影的哭声--就像电影快进那样,所有一闪而过的画面,都是让人心情不好的。 最后,他脑海中就会浮上两朵艳丽异常的彼岸花。 本来已经开了一点点的花儿,在缓缓绽放-- 不等它绽放开来,方圆的意念一动,两条鱼天衣无缝般开始反旋。 随着凉气回首上升,彼岸花消失,开始有朝阳、河流、草地、微风,湛蓝的天空,吐出枝条的柳枝等等,就左右了方圆的情绪,让他变得无比惬意,神清气爽。 就像刚才最后看到彼岸花盛开那样,方圆这次看到了小孩子:一个还在娘肚子的小孩子,张嘴,蹬腿伸拳头……直到孩子呱呱落地,咯咯笑着慢慢长大。 孩子慢慢长大了,变成了方圆当前现在的样子,双手抄在裤子口袋中,走在春天的河边,毛驴无精打采的跟在后面,也不管落在它耳朵上的蝴蝶。 前面不远的地方,站着个身穿拽地白色长裙,秀发如瀑的女孩儿,正冲他甜甜的笑着,大大的眼眸眯成了一条线。 是夏小韵。 受她无比干净的笑容传染,方圆也笑了。 只是笑容刚从他嘴角弯起,河水里忽然窜出一个长发女人,嘴巴大张着露出森寒的牙齿,张开尖尖十指猛地扑了过来:“哇!” 方圆大惊,眼睛猛地一眨,来不及看清那个女人的样子,所有一切都攸地消失。 他手里,仍旧只有那条黑色白睛石鱼。 他,依旧盘膝坐在桌子上。 地下室内静悄悄的没有一丝动静,偏偏方圆能感受到刚才有冷风再次吹过他的后背。 方圆慢慢侧脸看去--打火机已经灭了,气早就用光了。 那根丝线,已经被烧成了灰烬。 第649章 :菜地里吃土豆的老头 被烧成灰烬的棉线,依旧保持着棉线的样子。 方圆鼓气轻轻吹了一口,灰烬丝线晃了几下,却没断掉。 他再次稍稍用力,又吹了一口后,丝线才从中断掉,跌落在了桌子上。 有风曾经从方圆后背吹来过,就在他全神贯注的观察黑色白睛石鱼时,导致本来处于静态(当然不是绝对的静态)中的火机火苗,因气流改变方向,点燃了旁边的丝线。 风,是从哪儿来的? 为什么方圆没有盯着石鱼进入那种状态时,没有风生起呢? 虚幻中的两条鱼儿在旋转时,怎么会让方圆经脉中产生凉气,并能随着正旋、反旋方向来左右他的情绪? 这条黑色白睛石鱼里,到底存在着什么样的玄妙? 土豆老是从哪儿得到这条石鱼,又是为什么要交给方圆的? 土豆老这样做,到底有什么意义? 还有就是,方圆在‘施功’时引导凉气上升,让他自己情绪安定总想好事后,他能明显感觉出自己精神好了许多。 正气。 对,就是正气。 可是正气,不该在阴阳鱼正旋时,才会产生吗? 如果正气是阴阳鱼反旋时才有的气场,那么就不是正气了。 但事实上确实这样。 还有很多很多的疑问,就像朝阳斜映在微风吹过的河面上,反射出的粼粼金波那样,不断从方圆脑海中闪过。 他却想不到这些问题的一个答案。 哪怕仅仅一个答案,他都无法想得到。 “锥,锥锥。” 地下室那扇紧闭着的铁门外面,传来了毛驴有些不安的叫声,接着就有爪子划拉门的响声。 “我没事的,你吃饱了就去睡觉好了,不用管我。” 看在毛驴很关心自己的份上,方圆说话是的语气很温和。 唉,话说这才是自己兄弟啊,哪像格林德那个死老外,整天就会拍着毛茸茸的胸膛对天发誓他有多忠心多忠心的,却连两顿清水炖土豆都享不了。 洋鬼子嘛,不该都是很爱吃土豆的吗? 听到大哥还活着后,毛驴这才停止了挠门。 “土豆老,你究竟是何方神圣呢?” 方圆又低头看着石鱼,轻笑着喃喃自语。 土豆老在方圆心目中是什么样的地位,从他赶走自己的影子就能看得出。 同样,土豆老在把方圆拉扯长大的这些年中,对他甚至比对自己的孙女好。 但这并不代表着,土豆老非得告诉方圆,他是何方神圣。 土豆老传授给方圆天下无双的偷技,还有打架的本领--方圆就算是个智障,也能看出老头不是一般人,但却从没有打探过他的过去。 就仿佛,土豆老天生就该拥有这么牛叉的本领,就像他天生爱土豆那样。 他是把方圆抚养长大、传授给本领的恩人。 有谁,非得逼着自己的恩人,说道说道他以前那些破事? 或许会有人那样做,但方圆不会。 最起码,今天之前他没这想法。 更何况,那个爱吃土豆的老东西,已经死了呢? 可是现在,方圆对土豆老到底是谁,来自哪儿等等,有了浓厚的兴趣。 “老东西,你在九泉之下,不会责怪我想追查你到底是谁吧?嗯,你肯定不会,死人是没法说不的。” 方圆笑了下,展开双臂伸了个懒腰,这才从桌子上跳了下来。 黑色白睛石鱼是个好东西,可不能再留在这儿了,李大头能保管这么多年没有死,也确实算是个不大不小的奇迹了。 幸亏石鱼不是太大,可以放在中山装的口袋里。 拍了拍口袋后,方圆又不甘心的翻了遍箱子,确定真没有别的东西后,这才走向了地下室门口。 咕噜噜--方圆伸手开门时,肚子里传来放屁般的叫声。 “老子现在的胃消化能力,是越来越大了,刚才跟李大头说话时,那土豆还一个劲的往嗓子眼外拱呢,现在就饿了。” 方圆左手揉了揉肚子,拉开了铁门。 毛驴没有走,就趴在地下室门前的楼梯台阶上等着他呢。 看到大哥出来后,立即就站起来开始摇尾巴。 “死老外呢,现在有没有被撑死?” 方圆问道。 死老外没有被撑死。 被撑死的人,是不会端着个牙缸子,蹲在水龙头前的地上刷牙的。 “靠,吃那么多你还能蹲在地上,了不起。” 方圆顺着台阶来到地面上后,一眼就看到了院子里的格林德。 这句话刚说完,他就呆住了:金色的阳光,洒在格林德那张幸福的脸上,肯定在怀念大肠的味道。 现在,已经是第二天的早上了。 方圆抬手用力揉了揉眼睛,再睁开时,眼前一幕并没有任何的变化。 是的,这就是早晨。 方圆是昨天晚上八点多跟李大头来地下室的,自我感觉在里面最多也就是呆了一个小时,再出来时应该是午夜时分才对,怎么就是第二天的早晨了呢? 不知不觉中,他竟然在地下室呆了整整一个晚上。 怪不得毛驴不放心他,才給他叫门。 一个晚上十余个小时,方圆都没有合眼休息过,却没有感觉到丝毫的倦意。 而且,他在走到院子里,抬头看着朝阳时,能清晰感觉到身体里那股子凉飕飕的气息,又开始由下至上的缓缓流动起来。 带着新的生机。 这种感觉,让方圆很惬意,很享受,感觉自己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那个人,再看格林德那个光头时,明显顺眼了许多。 “圆哥,我们早饭吃什么?” 格林德端着牙缸子站起来,神情有些紧张的问方圆,真怕他会轻启朱唇,飘出两个字来:土豆。 “你想吃什么,就吃什么。” 方圆的回答,让格林德眼睛大亮,充满了勃勃生气,转身就走:“我这就去找老板,跟他说我、说圆哥你还要吃大肠!” “你们吃,我还有点事要出去一趟。” 方圆摆了摆手说。 圆哥要去哪儿,做什么,格林德才不管--只要不让他吃土豆就行。 毛驴可不像死老外这样没觉悟,很想跟着大哥一块出去,话说今早起来就跑李大头厨房内偷吃了一只褪了毛的鸭子后,还真有些撑得慌,怎么着也得去溜溜腿,消化一下食吧? “你去干啥,要是吓着人家大姑娘咋办?在这儿等着--特么的,老子跟你说多少次了,以后偷吃东西时,记得把嘴巴擦干净,嘴角夹着块鸭子皮算咋回事?” 可能是觉得毛驴偷东西吃的行为,会严重影响自己在李大头眼里的光辉形象,方圆毫不客气的抬腿,在它屁股上踹了一脚。 自感理亏的毛驴,赶紧夹着尾巴贴着墙边,溜溜的钻出了后院小门。 后院小门外是块菜地,种着白菜等菜。 毛驴兴趣缺缺的边走边看,来到菜地中间时忽然停住脚步,张嘴做了个要吐的动作,赶紧转身跑了。 这边的地埂上,种着一行行的土豆,叶子已经发黄(土豆种植的时间不限,有春天栽种的,还有秋后栽种的,一年季没问题的),到了收获的季节。 毛驴可不认识土豆苗,要不然打死它,它也不会跑过来的。 它知道这儿栽种的是土豆,那是因为它看到了一个老头,就坐在田埂上,笑眯眯的拿着个土豆在生啃,在它看过去时,还很客气的拿起一个土豆,冲它谦让了下去。 毛驴圆愿被大哥拿脚踹死,也断断不会吃土豆的。 再说了,大哥才不会因为毛驴总是用色迷迷的眼神看美女,就会踹死它呢。 只是,大哥去哪儿看美女了呢? 这才是毛驴关心的问题。 有好多个地方,都能看到美女。 比方车展上,电影院里咖啡厅里--医院,哪怕是小县城医院内,也得有那么一两个美女护士的。 就算没有美女护士,可总得有两个感冒啊,打胎的美女病人吧? 方圆运气不错,碰到了个美女实习医生。 当然了,说是美女,也是相对比而言的,就算小姑娘鼻子上有几粒明显的雀斑,屁股也不是太翘,可相比起方圆今天看到的其他女孩子,优秀了很多。 很客气的把排在自己前面的某老头拨拉到后面去后,方圆走进了科室内。 不等那个老脸被气白了的老头抬手教训他,方圆就及时关上了房门,才一脸尊敬的笑着问好:“大夫,早上好。” 小姑娘昨晚休息的肯定不错,要不然亲眼目睹了方某人不尊老人的一幕后,也不会没有生气,在他问好时小脸一红,轻轻点了点头:“好--你哪儿不舒服了?” “心脏总是没来由跳的厉害,血压也忽高忽低的,尤其是看到美女时,症状更明显。” 方圆说着,脸上露出痛苦的神色:“喏,现在就症状发作了,有些头晕--哎呀,地上怎么多了个大窝子?” 可不敢让这么会说话的帅哥摔进坑里,美女医生连忙搀扶住了他胳膊,帮他坐在了椅子上,开始給他量血压。 “你的血压很正常啊。” 接连量了三四次后,小脸更红的小姑娘,却像个瞎子那样没看到方先生的手,已经慢慢爬到了她白嫩的手背上。 “可我心跳的厉害啊,要不然你摸摸。” 方圆抓起人家的手,放在了自己心口,轻声说:“你能感觉到它跳的很厉害,它在呐喊吗?” “我、我感觉到了。” 抢在科室同事推门进来之前,小姑娘及时缩回了右手,低眉顺眼的说:“那、那就检查一下心脏吧,用心电图。” “好啊,好啊,你让我咋做,我就咋做。” 方圆一脸我卖给你了的恶心样子,跟着人家走进了里间的心电图室。 小县城的医疗设备,当然没法跟大医院的相比,但也足够能检测出正确的结果了。 “你的心跳率每分钟七十下,很正常的,没有任何症状。” 小姑娘把心电图纸递给了方圆,小声说。 “你、你可别骗我,我--我看不懂这玩意的。” 方圆死死捏着心电图纸,看着上面波浪般的曲线,忽然很想一头栽倒在地上。 第650章 :自古红颜多薄命 美女实习医生真得很想给方圆好好检查一遍:心、肝肾啥的。 如果这家伙再有车有房的话,那么給他检查一辈子也不是不可能。 只是让她很失望的是,在检查完血压、心脏后,这家伙就一脸失魂落魄的走了。 临走时,还傻子似的喃喃着:“我正常了?我正常了?” 难道他希望身体不正常吗? 早知道这样的话,刚才我真该撒谎骗他,说他是高血压,心率过快到都两百五十下了--等方先生孤独的背影消失在视线内后,小姑娘忽然无比的后悔。 “我正常了,草,我有生命迹象了?” 走出县城医院后,站在街头上看着穿梭不息的车辆,脚步匆匆的行人,再看看冉冉升起的太阳,方圆笑了。 就像个蒙娜丽莎那样的笑了,笑容很神秘。 神秘的,其实就是诡异的。 不过方圆才不在乎这些,只在乎他能在医疗设备下的检验下,有了生命迹象。 诚然,没有生命迹象的人,去偷个东西时,无法被热像仪发现,更能吓人一大跳,说不定还能凭此来发家致富(收钱让科学家研究自己的怪异身体),但这些跟方圆想变成一个正常人的迫切,压根没法比。 只要能变成一个正常人,他圆肯变成一个一无是处的废物--当然了,别人不能欺负他;在他心情不爽时,想揍谁就揍谁;想花钱时,送钱的人得排着队。 “嘿嘿,老子失忆后,跟陈、岳婉晨睡了一觉,好了。昨晚参悟了一个晚上的石鱼,身体就有了仪器能检测出的生命迹象。现在,就剩下刀枪不入这个臭毛病了。老天爷,你啥时候发发慈悲,决定永远别收回去?话说,被人砍一刀却屁事也没有的感觉,还是很不错的。” 方圆对着太阳,傻笑了足有五分钟,终于发现行人都用看傻瓜似的眼神看他了,这才晃了晃有些发僵的脖子,吹着口哨调头走了。 “我决定了。” 吃饱喝足的格林德刚迎上来,方圆劈头就说出了这句话。 光头老外脸色一白,脱口问道:“中午要吃炖土豆?” “不。” “这就好,吓死我了。” “我要种土豆。” “圆哥,你还是把我吓死吧!” 听格林德惨叫一声后,方圆轻蔑的笑了笑说:“死人,可不会干活的。” 不管是格林德,还是毛驴,都对方圆忽然要在土豆老坟前开辟一块土豆地,并在这儿守墓无限期的决定,感到异常的愤怒,还有纳闷。 可没办法,方圆怎么说,他们就得怎么听。 谁让人家才是老大来着? 当小弟,就得有当小弟的觉悟,哪怕自己累的大汗白流(拿着农具翻土),老大却躺在枯草中跟毛驴‘卿卿我我’,格林德除了狠狠向手里吐口吐沫继续干之外,压根没有任何反抗的权利。 唯一的好处是,只要格林德不愿意,可以一辈子都不用吃土豆了。 其实土豆做好了还是很好吃的,完全可以弄成薯片那样的零食。 想象一下,当楼宇湘那样的顶级大美女,用两根葱白似的手指捏起一片,动作优雅的填进性感小嘴里的迷人样子时,这里面岂不是也有土豆的功劳? 正是受她的影响,林林也很喜欢吃这种零嘴,并在不知不觉间模仿老板吃零嘴的样子。 现在老板就在吃,她就站在旁边站着,听潘经理汇报工作。 潘经理是个四十出头的中年妇女,丝毫没有因为楼总在听她汇报工作时吃零嘴有任何的不满,脸上始终带着严谨的态度。 楼总本人或许有时候浪兮兮的欠收拾、哦,是欠揍,不过却不喜欢任何属下在她面前有丁点嬉皮样子,这是所有有资格能向她汇报工作的下属,都牢记在心的。 以往楼总这样子听取下属报告时,哪怕是眨一下眼睫毛的动作,也会迷倒林林--但现在林林在看着她时,却会觉得有些陌生。 楼宇湘美人如玉,心如蛇蝎,前后三任丈夫都是被她给弄死的,还有一些诸如此类的事儿,林林这个绝对心腹都知道,却从没有觉得楼总做的有什么不对。 但自从楼宇湘开始正式算计林舞儿后,林林却觉得有些过分了。 楼宇湘早就想从苏省进军明珠。 可明珠本土势利在燕春来的带领下,牢牢抱成了一个团,铁板一块,可谓是水泼、针扎不进,楼宇湘十数年来都始终不得而入,引为憾事。 一年前,楼宇湘终于找到了机会:受方圆邀请,前去给林舞儿站队,并当场施展雷霆手段,帮她赶走了沈玉海,彻底掌控了东海集团。 那时候,楼宇湘帮林舞儿,一来是卖方圆个面子,主要却是想找适当的机会,慢慢吞下东海集团,成为帝皇集团进军明珠的桥头堡。 方圆当场就看透了她的心思,不过却没有说出来。 后来,方圆牺牲在北朝后,楼宇湘就觉得机会来了,可以是时候动作了,龙头却给予了她很直接的警告,警告她绝不能对林舞儿动心思。 如果是别人敢警告楼宇湘,那绝对是绵羊警告恶狼别来家里,要不然就给丫的砸断腿子--但来自龙头的警告,她却不敢不认真对待。 哪怕她是楼宇湘,也惹不起那个老人。 为此,楼宇湘郁闷了很久。 没好处,好处小的事,楼美人是不屑为之的。 在龙头光明正大的站出来保护林舞儿后,啥好处都没得到的楼宇湘,就想逐渐撤回帮林舞儿帮忙的下属时,机会就忽然降临了:龙头病危。 龙头,这个楼宇湘最忌惮的林舞儿的保护神,马上就要挂了--哪怕他是楼宇湘的师兄,但在听到这个消息后,她还是自己开心的痛饮了三杯,并立即改变了计划,派遣更多的精英前往明珠,大力扶持林舞儿。 天真的林舞儿,为此还感谢楼总够义气,却不知道这条美人蛇已经对她悄悄张开了嘴,露出了獠牙,只等她的保护神一死,就会立即发动致命攻击。 龙头死了。 他并没有让楼美人煎熬太久,就在那个破军星忽然大亮的晚上,溘然长逝。 林舞儿的保护神轰然倒塌,楼宇湘再也没有了忌惮:远赴京华参加完龙头的追悼会,她就下达了夺取东海集团的计划。 近一年的时间,已经足够楼宇湘的心腹,成为东海集团内的中流砥柱,占据了集团最核心的几席位置。 在这种形势下,林舞儿没有丝毫的反抗力,只能眼睁睁看着东海集团被楼美人慢慢吞掉。 不得不说,楼宇湘早在一年前就布下的局,如果不谈对错,单论商场吞并案例来说,绝对堪称完美的教科书。 商场,就是没有硝烟的战场,甚至更残酷,无论谁胜谁败都没有绝对的定义,只有永恒不变的利益,所以楼宇湘这样做,其实并没有错。 谁要是有好的胃口,不管用什么样的手段,都可以来把帝皇集团给吞下去啊,她才不会觉得有啥不对。 所以,她也没觉得吞下东海集团有啥不对,更不会对林舞儿有丝毫的怜悯。 可林林却觉得她太过分了,好像这才发现楼总原来是个蛇蝎美女似的,满心不愿意看到她去欺负林舞儿。 林林自己也不知道,她为什么同情林舞儿。 难道说就因为她父亲变成植物人,还是因为她跟方圆的关系? 都不是。 林林考虑了很久,才知道她为什么同情林舞儿,反感楼总吞并东海集团了--因为那个女孩子对爱情的痴迷:竟然单身挺进罗布泊,去寻找方圆。 尤其是想到方圆刚牺牲,林舞儿在东北那边哭得很无助的样子,就更引起了林林的怜惜:她已经失去了父亲,失去了所爱的男人,要是再失去东海集团的话,她会遭到什么样的打击? 但林林也很清楚,她最多也就是敢在暗中同情林舞儿罢了。 不但不敢劝说楼总放她一马,甚至都不敢把对林舞儿的同情表现出来。 没有谁比林林更懂楼宇湘有多么阴狠,冷血:利益面前,没有任何的亲情,更谈不上同情,林林要是表现出对林舞儿的同情,那么下场就是-- 知道格林德,是怎么被花小妖给一脚踢出来的吧(林林当然不知道)? 格林德还有方圆这个靠山,才能化险为夷,林林呢? 只能是死路一条罢了。 “嗯,潘经理,你做的不错。” 就在林林胡思乱想时,楼宇湘说话了:“不过步子还该迈的更大一些,我已经等太久了。” “楼总,我也这样想过,也能轻易做到。可我担心,舆论会对帝皇集团不利,所以--” 潘经理刚说到这儿,就被楼宇湘抬手打断。 那么小巧白嫩的手,轻轻一挥间,却带着神挡杀神,佛挡杀佛的霸气:“这个你不用管,放手去做就是了,我有办法让那些瞎叨叨的人闭上嘴。” “是,楼总,我这就去安排。” 潘经理微微弯腰低头,转身要走时,又大着胆子轻声问了一句:“林总、就是林舞儿,如果发生意外呢?” “自古红颜多薄命的,这确是憾事,也是最无可奈何的。” 楼宇湘朱唇轻启,轻飘飘说出了一句很有哲理性的话。 潘经理马上就明白了,点头后转身走了出去。 下达正式全面总攻的命令后,楼宇湘却觉得浑身一阵轻松,轻舒玉臂,伸了个风情万种的懒腰后,才看向了林林,懒洋洋的问道:“这两天,又有方圆的什么新消息传来没有?” 就像水暗影那样,在华夏有着相当势利的楼宇湘,也知道了方圆的‘频频出没’,只是龙头玩的骗人鬼把戏。 最近一次听到有关方圆的最新消息,是传言方圆在英国西南郡出现了,并且当街带走了那条叫毛驴的贱狗。 不过楼宇湘才不相信,听闻后都懒得分析了。 在她看来,方圆总是出现的消息,就是‘狼来了’的故事罢了。 骗鬼的。 第651章 :方圆的朋友圈 “自从方圆出现在英国后,就再也没有消息了。” 林林用肯定的语气回答。 “嗯,我那个胳膊肘向外拐的师兄去世了,这个冒充计划也就半途而废了。” 楼宇湘懒洋洋的嗯了声:“算了,不说那两个可怜人了,早点休息吧。” 这才晚上八点半多,洗了个热水澡的夏小韵,就已经穿着一身小蓝色碎花睡袍,倚在了床头上,屈起的膝盖上放着一本杂志。 每晚九点之前上床,十点之前入眠,早上六点半起来--这是夏小韵近一年来的作息时间,非常的有规律。 叮铃铃的手机铃声,从枕头旁边响起。 刚翻了一页杂志的夏小韵,拿起手机看了眼来电显示后,就笑着接通了电话:“楠楠,现在忙什么呢?” 给夏小韵打电话的,是当前身在莫斯科的楚楠楠。 两地的时差差着五个多小时,现在这边是八点半,那边才是下午三点左右。 “午饭后就开始被背剧本,背的脑子昏沉沉的。” 楚楠楠应该是站在大楼天台上,夏小韵能听到呼呼作响的风声。 华夏这边入冬没多久,那边天气已经零下十几度了。 楚楠楠并没有告诉夏小韵,她所在的整个《光速杀手》剧组,都已经被西伯集团给买下来了,她本人也有了大靠山,再也不用担心有哪个老不死的,想骑乘一下东方胭脂马的滋味了。 她不跟夏小韵说自己换了东家,那是因为她很清楚小夏才不关心这些,只要她能过得开心,就足够了。 楠楠姐现在过的当然很开心:事业上有卡秋莎这个大靠山罩着,大批银子砸下来,以后可谓是一帆风顺;感情上-- 感情上的事儿,她可不敢跟闺蜜说,她不但跟方圆一起滚过被单了,还跟卡秋莎一起,让那个混蛋享受了一晚上的‘两女共侍一夫’的超绝滋味。 特么的,那种事只要想想就怪丢人的,脸皮薄薄的楠楠姐,怎么好意思跟别人说呢? 更何况,楚楠楠可是很清楚夏小韵跟方圆是啥关系的,所以要想像以前那样保持俩人的闺蜜关系,那就必须得守口如瓶。 俩人扯了段时间的闲话后,楚楠楠又把话题引到了方圆身上:“楚词,你真不相信方圆还活着?” 楚楠楠跟随卡秋莎回到莫斯科后,就给夏小韵打了电话,跟她说了方圆还活着的事。 当然了,因为心中有鬼的原因,楚楠楠只说她也是听人说,方圆在美国、英国出现过的消息。 对楚楠楠‘听说’的消息,夏小韵自然是不置可否。 毕竟在方圆牺牲的这近一年中,几乎每个月都会传来他现身某处的消息,更是有图有真相的--夏小韵却很清楚,那些都是假的。 也不知道哪儿来的信心,才让夏小韵很坚定的以为:假如方圆真活着的话,肯定会在第一时间跟她联系的。 现在,楚楠楠旧话重提,夏小韵笑了下,就问道:“现在晚上,还拍夜场吗?” 听夏小韵这样回答后,楚楠楠幽幽叹了口气,犹豫片刻后才下定决心,沉声说道:“楚词,我没有骗你。方圆,他还活着的。我都已经跟他--” “你都跟他见过面,说过话了?” 夏小韵打断了她的话,在杂志上胡乱画着小圈的左手食指停住,低声说:“楠楠,我跟你说,如果你真看到方圆的话,千万不要接近他。哪怕是他身边带着毛驴,你也不要接近他。” “为什么?” 楚楠楠刚鼓足勇气,正要跟她坦白自己已经跟方圆上床的事,被打断后一下子泄气了。 “方圆是假的,毛驴也很可能是假的,这一切,只是个你掺和不起的圈套。” 事关自己好朋友的安危,夏小韵觉得她必须得用严肃的语气,来让楚楠楠知道这件事的严重性:“还记得我跟你说过,林舞儿曾经去罗布泊内寻找方圆的事吗?嗯,那次算她命大,当时没能让她及时看破那个方圆,所以才能活着回来。如果,她那会儿就看出方圆是个西贝货,相信现在她已经消失在这个世界上了。” 夏小韵苦口婆心的继续劝道:“楠楠,说句伤你自尊心的话,在方圆的朋友圈内,你只是个外围人员,毕竟你刚认识她没多久就出国拍电影了,有很多事你都不知道。所以只要你别关心他的问题,麻烦就不会主动去找你。” 我是个外围人员? 穿着一身黑色貂皮大衣,站在大楼平台上的楚楠楠,闻言唯有苦笑:姐姐的身子啊,脸皮啥的都已经给了那混蛋,已经跨入他的核心朋友圈啦。 但她也知道夏小韵这样做,是真心为了她好。 有心再鼓气勇气跟她坦白,嘴巴动了好几下,却只低低的嗯了一声。 “好了,别再为这些破事劳神了,安心拍你的电影,我还盼着等你回国时,让你给我签名留念呢。咱先说好了啊,到时候不许拒绝。” 夏小韵嘻嘻一笑,岔开了话题。 “切,就算我想拒绝,我敢么我?” 楚楠楠在那边撇了撇嘴,闷声回答。 “不早了,我也得休息了。等你忙完这一阵子,咱们再仔细聊聊。临分手时,亲一个?” 俩人又闲聊了会后,夏小韵笑嘻嘻的开了个玩笑。 波的一声,很响亮的亲嘴声,从手机内传来。 “拜拜。” 夏小韵也在自己手背上亲了下,才扣掉了电话。 她其实很羡慕楚楠楠的。 哪怕楚楠楠现在不是正在走红的国际影星,还是崔家区的一个小警察,月薪四五大千,连套房子也买不起,只能租房住。 最起码,人家有‘清白’的身份,有最‘正宗’的亲人,不像她这样,爹不要,娘不疼的,除了一个方圆之外,就再也没有哪一个男人,有资格、有能力能陪在她身边了。 夏小韵总觉得,她已经被全世界所抛弃了。 她之所以还活着,过着安定悠闲的小日子,那是因为尘埃还没有落定。 等方圆还活着的消息,不再隔三差五的传来时,尘埃就会落下,她夏小韵就会在某一刻,忽然消失了,再也不会出现。 方圆出现在罗布泊,出现在莫斯科,出现在纽约--二十多天前,他又出现在了英国西南郡某城市的街头上,带走了毛驴。 从那之后,他就像以往那样安顿了下来。 按照以往的‘规律’,夏小韵估计就在这几天,很快就会有他的新消息传来了。 这一次,他又会在哪儿出现? 不会是在南极洲吧? 呵呵。 夏小韵目光落在杂志上,也不知道想了多久,才无声的晒笑了声,接着就重重叹了口气,把杂志放在旁边,准备睡觉。 手机又响了起来。 这次,是水暗影打来的电话。 对水暗影,夏小韵现在是半点好感都欠奉。 如果不是她任性赌气去北朝的话,方圆这时候还在神通快递装保安,骗人家小空姐,惹夏总生闷气呢。 可以这样说:方圆,就是间接死在水暗影手中的! 她害死了方圆还不算,更是拿捏出方圆遗孀的嘴脸,替他照顾韩斌等人。 她照顾韩斌就照顾吧,可她貌似也该跟夏总说一句,她已经请韩斌担任圆美人的第一副总了吧? 如果夏小韵知道这些,也不会在看到韩斌‘耀武扬威、人模狗样儿’的开着个大奔驰,出现在神通快递总部大楼门前时,会守着那么多人傻楞了下了。 是,韩斌去神通快递,是打着业务(圆美人需要向国外海运一批产品,本着肥水不流外人田的心态,这才找到了老东家)的幌子去的,但那故作矜持的样子,尤其是见到夏总的恭敬样子,才是最华丽的打脸好吧? 这个女人,不但害死了方圆,还又借着重用韩斌、罗小玉等人的现实,来打夏总的脸,也确实太过分了。 知道现在神通快递的员工们,私下里是怎么谈论的不? 大家都说啊:方助理不幸挂了后,夏总就翻脸无情,把他那些心腹都给踢了出去,跟张良华副总的关系,倒是越来越融洽。 可这有什么呀,夏总以为她踢出韩副总等人后,人家就没没法活了啊? 错,绝对是大错特错! 看看人家韩副总,现在开着大奔的威风样子,比在神通快递时强了何止百倍啊? 唉,可惜咱们不是方助理的心腹啊,要不然的话,就算不被夏总踢走,也得想方设法的自己走人,去圆美人集团的-- 看,这就是水暗影做的好事! 是她害死了方圆,还又转过脸来当好人,收容韩斌等人,给夏总脑袋上扣了一顶‘不仁不义’的大帽子,备受员工们的暗中谴责。 水暗影知道夏总为啥要踢走韩斌吗? 她不知道! 她更不知道,夏总不但要踢走韩斌,秦大川他们,还要找个合适的机会,把漠北北、张欣等人,都踢走。 唯有让方圆的心腹们,都远离神通快递远离夏小韵,才是最安全的。 夏总的苦衷,又有谁知道? 满心苦楚无人倾诉的夏总,早在二十多天之前,就接到过水暗影的电话,还是从英国打来的,说她在英国街头上看到了方圆,还有毛驴。 当时夏总就这样默默的听着,任由那个狐狸精自个儿瞎叨叨。 等她叨叨完了后,夏总才很矜持的说了句‘俺知道了’,然后就扣掉了电话。 水暗影肯定懵逼--肯定会接着打电话,但夏总不接,就是不屑结,她能咋样? 那狐狸精可能是琢磨出啥味儿来了,这才消停了下来。 现在,她又不消停了。 看着不断闪烁的手机屏幕,夏小韵没理睬。 手机接连响了三次后,终于沉默了,慢慢黑了下来,就像水暗影的脸。 秦大川很纳闷,水总那水灵灵的面皮,在沉下脸来时,怎么会变得这样黑,好像刚从煤矿里爬出来似的,就剩下俩眼珠子动弹时,才会泛出的白眼球了。 第652章 :一朵花驾临唐王 夏小韵为什么不接自己的电话,水暗影心里很清楚。 如果是放在以前,区区一个小夏就敢这种态度,水水姐早就眉开眼笑的找上门去,跟她‘仔细’聊聊,给她留下一个刻骨铭心的教训了。 可那是以前,现在是现在。 现在,水暗影才是导致方圆出事的罪魁祸首,跟方圆有着非同一般关系的夏小韵,没有上门直接在她脸上狠狠抽几个大耳光,再采住头发照着她肚子上来几脚,就已经算是很给她面子了。 不接她电话,又算个毛呢? 但夏小韵知道水暗影心中的苦衷不? 她、她知道不? 方圆出事后,水暗影绝对是当世最最痛苦的人。 要不是为了帮方死鬼照顾他那些心腹,水水姐差不多早就找棵歪脖子树把自己吊死了。 有时候,人不得不活着,才是一种无法逃避的痛苦。 上门求见(好几次了)被婉拒,打电话人家不接,让夏楚辞给搞得半点尊严也没有了的水水姐,用了足足五分钟,才让自己黑着的脸逐渐恢复了正常。 这才发现,在她黑着脸的这段时间内,小会议室内的所有人,都屏声静气的低着头,一副无比忐忑不安的样子。 “呵呵,我给夏总打电话,只是想跟她洽谈一下那笔业务的细节,没想到她--在忙。” 水暗影强笑了下,放下手机:“这么晚了,她还在忙,也委实敬业的。” “夏总平时就很敬业的,好几次我在值班时,都看到她凌晨才回家。” 罗小玉马上就笑着点头应和。 韩斌,张宏源,还有几个公司高层,也都纷纷点头,并说工作得懂得张弛有度啥的。 其实大家都能看出,水总碰了个大钉子。 “韩副总,这件事还得麻烦你,明天亲自到神通快递公司找夏总,请她催催物流那边的速度,我们客户都等急了。” 水暗影说着,开始整理桌子上的文件。 韩斌自然是点头应允,反正他现在已经摆正了态度,能坦然面对夏楚辞了。 “今晚就到这儿,散会吧。” 水暗影整理好文件后,抬手看了下腕表,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韩斌等人也跟着站起来,恭送水总踩着小皮鞋哒哒的走出了办公室。 圆美人唐王总部挂牌营业后,水暗影本人就常驻唐王市了。 其实,她一点也不愿意住在公司内。 尽管她在顶层的房间,装修的五星级酒店还要豪华,晚上还有保安替她看门(当然不敢侯在她住房门口,就是下面大厅内)。 她更希望,自己能住进方家。 也有足够充分的理由住在方家,毕竟她才是方圆法律上的妻子,那家伙挂了后,她有权利继承他的一切财产。 可是,现在那个家里却住着夏楚辞。 要是别人住在方家,不管她是啥来头,水水姐早就扑上去,先给她几个大耳光,再采住头发冲她肚子上,狠狠来几脚了。 但那个人偏偏是夏楚辞。 全天下,也唯有夏楚辞能让水暗影吃瘪,不管受再大委屈也得打掉牙齿和血吞。 想到这儿后,水暗影因夏楚辞拒接她电话的闷气,就消了很多。 “算了,反正她也不容易,我又何必跟她一般见识呢?唉。” 来到顶层走进自己房间的水暗影,轻叹了口气后,随便踢了几下,把细高跟小皮鞋踢到了一旁,踩着雪白的小棉袜,走到酒柜前倒了杯红酒,这才走到沙发前坐了下来。 女人临睡前喝一杯红酒,还是有助于美容养颜的。 当然了,再吸上一颗烟,感觉更不错。 轻抿了口红酒,放下酒杯又点上一根香烟后,水暗影抬手打开了案几上的笔记本,接着又点了下鼠标。 她在看视频,看她在英国西南郡某市当街挟持巴拉克警官的那段视频。 每天只要一回到房间内,她就会反复看这段视频,盯着里面的方圆,反复回想看到他后的每一个细节。 根本不需要任何的理由,水暗影就能肯定:后来出现并带走毛驴的方圆,就是让她近一年来冥思苦想的人儿。 可是,他为啥不理睬水水姐呢? 还用那么陌生的目光看着她,就像根本不认识她那样。 那天水暗影刚清醒过来后,还以为方圆不理睬她,就是因为她曾经的不理智而生气,才故意给了她个没脸,带着毛驴飘然离去。 但后来,当水暗影重金从某记者(水暗影举办的派对上,就有当地媒体记者的)手中,买到这段视频反复观察后,才发现当天方圆看她是的陌生眼神,根本不是装出来的。 他,是真得不认识她。 换句话来说就是:这个被毛驴能接受的方圆,也是郭易秦那样的西贝货。 要不然,就算他痛恨水水姐害他差点死了,也该先扑上来给她几个大耳光,再采住她头发,抬脚对她肚子--然后再飘然离去,也不该用这眼神看她的。 方圆,可能是真得死了。 那个能被毛驴接受的西贝货,应该是龙头的有一枚棋子,跟郭易秦联手唱戏的。 至于自己为啥在看到他后,会产生那种小寡妇半夜出门偶遇老光棍的奇怪感觉,也只是因为思念方死鬼过度,而产生的幻觉罢了。 水暗影很想问问龙头,实情是不是她想的这样。 但那时候的龙头,就已经处于弥留之际了,任何人都不能打搅他。 十多天前,龙头就已经去世了。 水暗影参加了他的追悼会。 追悼会上,水暗影并没有哭泣,只是看着静静躺着的老人,心里在滴血。 接到龙头过世的电话通知后,水暗影那一刻有了无比清晰的感觉,就仿佛她的亲生父亲逝世了那样,呆愣良久后,才发现她疼的有些喘不过气来。 她以为,龙头的逝世给她这种感觉,是因为在她心里,她早就把他当做了自己的父亲。 她根本不知道,她就是龙头的亲生女儿。 龙头到死,她也没有喊他一声爸。 龙头死后,接替他职位的,不是水暗影心内相当然的铁辽,而是郭易秦。 对于郭易秦,水暗影除了知道这号人物的存在外,并不是太了解,甚至都不知道他跟方圆当初的恩怨。 最多,也就是终于发现郭易秦原来是那样的可怕,而且很有魄力,刚上任的当晚,就把秦摘花驱逐了出来,留下了那把陌刀。 失去龙头这座最大靠山后,水暗影终于明白,她以后绝对得懂得低调才行,更不能肆意插手某秘密强力部门那些事了。 以后,她就是个特别纯粹的小商人,跟夏楚辞一样。 当然了,如果有人觉得水水姐很好欺负,有事没事的就想来踩一脚,那么她不介意打断那个人的腿。 失去靠山的水暗影,就算变成个乞丐,也不是任谁能欺负的。 盯着笔记本彻底陷进沉思的水暗影,在长长的烟灰落下来后,长长的眼睫毛才眨了一下,闭眼吐出了一口浊气,喃喃的自言自语:“方圆,你到底是活着,还是真死了?” 忽然爆响的手机铃声,回答了她这个问题,吓得她身子猛地一颤。 “特么的,吓我一跳,这么晚了谁还给我打电话?” 水暗影低低骂了句,伸手从沙发旁边拿起了手机。 屏幕上闪烁着三个字:一朵花。 能被花儿般的水水姐,称为一朵花的人,除了她唯一的‘闺蜜’明珠叶明媚之外,还能有谁? 水暗影笑了,这才想起自从方圆死后,她好像就没再跟叶明媚联系过了,更别提见面了,真不知道那骚不啦唧的娘们,这一年来都忙什么了。 “忙什么呢?” 叶明媚可没因为近一年没跟水暗影打过一次电话,就有丝毫的生疏感,声音依旧像往常那样慵懒的要命,带着欠那个啥的味道。 “这个时候,除了躺在炕上想男人外,我还能忙什么?” 水暗影的回答,也很直接,通俗易懂。 “出来喝一杯?” 叶明媚又问。 “你在哪儿呢?” 水暗影把手机放在眼前看了下,又问:“不会是在唐王吧?” “昂,就是在唐王,今天傍晚刚到的。” 叶明媚回答。 “咦,你怎么来唐王了?” 水暗影笑道:“呵呵,你堂堂的明珠一朵花,怎么会来唐王这个小地方?” “狗屁的一朵花,老娘我现在就是一只瘟鸡,根本不惜被人待见。” 叶明媚骂了句,才说道:“来灰姑娘吧。你知道这地方吧?” 灰姑娘是唐王最好的酒吧,水暗影当然知道,就在方圆家往南直线一公里,坐落在巨野河边,从这儿驱车也就是十几分钟。 十几分钟后,水暗影那辆红色法拉利,就停在了灰姑娘酒吧门口。 这个时间段,才是酒吧气氛最活跃的时候,更是那些猎艳高手纷纷登台亮相的良宵。 所以当身穿一身黑色紧身皮衣,脚蹬细高跟高腰马靴的水暗影,扭着迷人的小身段刚一走进酒吧后,就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嚓,极品啊! 所有男人的眼前,顿觉一亮。 有反应快的,已经端起高脚杯,整理了一下本来就很整齐的行头,面带绅士微笑的迎了上去。 “尊敬的小姐,我是韩--” 最先走到水暗影面前的男人,刚自我介绍这儿,就觉得眼前白影一闪,听到了一记清脆的耳光声,还有一声冷叱:“滚开。” 韩先生原地转了两圈后,左边腮帮子就用肉眼看得见的速度肿了起来,眼前金星直冒,不知今夕是何年。 等他两个转圈圈的眼珠子重新聚焦后,才发现那位黑皮衣美女,已经坐在了窗前的卡座上,从小包里拿出一捆没解封的现金,放在了侍应生的盘子里。 能够来酒吧消费的,肯定都不缺钱。 可在貌似更不缺钱、脾气还很不咋样的极品美女面前,前去搭讪的冲动,无疑就会小了很多。 这年头,要是没个在派出所当副所长的表姐夫啥的,谁家美女敢在酒吧内,随手就抽人大嘴巴啊? 第653章 :这就是叶明媚 灰姑娘酒吧不是夜总会,更不是鱼龙混杂,混混满屋子跑的迪厅。 能够来这儿消费的,可都是上档次的人,就像他们的行头那样。 也可以直接说,都是些斯文败类,是不屑跟暴力合作的文明人,目标就是披着小良家外衣的空虚寂寞冷们。 所以呢,当水暗影当场就给了韩先生一大嘴巴,更拿出成捆的钱,好像扔垃圾那样的扔在服务时盘子里后,在场所有人就看出,她是那种很有钱,还又有点小背景的白富美了。 特么的,来这儿还装什么狗屁的小良家,这不是故意逗着哥们玩啊,真是素质低下,懒得再搭理你--很多眼珠子曾经一亮的绅士们,随着水水姐的嚣张、没品表现,都对她失去了兴趣。 在没心情时,水暗影轰赶苍蝇的动作,就是这样直白,干脆。 如果韩先生不服气,还敢再来骚扰的话,马上就会被她单手掐住脖子,问问他今年贵庚-- “呵呵,以前我还觉得,女人学这些打打杀杀的本领,就是一种自降身价的愚蠢。现在我才知道,女人要想永远得瑟下去,还是得会几手才行。” 叶明媚说着,摘下了戴在头上的帽子,随手放在了一旁。 我靠,那边坐着的原来是个美女,我怎么到现在都没发现啊,这双眼珠子真该扣了去--看到躲在角落中的叶明媚,摘了帽子抬起那张明媚异常的小脸后,现场所有男人,都在心中大呼可惜。 其实,他们该大喊侥幸才对:水水姐在心情不好被男人骚扰时,最多也就是給他一耳光,但叶明媚却会砸断他一根腿。 嗯,只要是在华夏,不管是在哪座城市里,叶明媚都有抬手随便打个响指,就会有猛人出现打断某男腿子,事后拍拍屁股云淡风轻走人的实力。 “我现在也就是只配欺负欺负这些不长眼的了,对于那些大人物,我得先抱好脑袋,才敢往人跟前凑。” 水暗影晒笑了声,继续说:“哪像你啊,想收拾谁只要打个响指就行,随时随地,都可以在大街上横着走,倒着走,爬着走的各种走,都没谁敢招惹--咦,明媚,你好像憔悴了很多啊。” 水暗影这才发现,从来都是素面朝天来显摆她这朵花有多妖艳的叶明媚,今晚竟然化妆了,要不是自己眼神够犀利,还真看不出来。 从桌子上拿了一颗烟叼在嘴上,动作优雅的点燃吐了个烟圈后,叶明媚才淡淡的说:“何止是憔悴,距离枯萎也不是太远了。” “怎么,你怀孕了?” 水暗影来兴趣了。 叶明媚准备等燕春来过完去年的生日后,就给他生个孩子的事,水暗影早就知道,所以才这样问。 “怀个狗屁的孕。” 叶明媚冷笑一声,骂道:“就算我想怀孕,可特么的得有给我撒种的才行。” “咯咯,就你这样,想找个撒种的还不容易啊。只要你打个广告,前来献身的臭男人,估计得从京华排到明珠。” 水暗影咯咯一声轻笑时,酒吧侍应生端来了她点的鸡尾酒。 叶明媚早就不要脸的跟方圆滚过床单了,更因为他的‘所属权’,曾经跟水暗影翻过脸--暂且不管那个家伙死没死的,可随着水暗影彻底的爱上他后,按说俩人该是敌人。 水暗影以前也这样想过,不过今晚坐在叶明媚面前后,她却感觉到了从没有过的轻松,想说什么就说什么,俩人关系,就跟不认识方圆之前一个样。 她也很奇怪,在叶明媚面前怎么会这样轻松。 不过她才不想去找答案--近一年来,她已经痛苦、消沉了太久,难得放轻松一次容易吗? “唉,你还是你,总是在我摊上事时,无比的幸灾乐祸。” 叶明媚端起酒杯,跟水暗影轻轻碰了一下。 “没办法。” 水暗影实话实说:“你也知道,我这个人吧,从来都是恨不得全世界的人都遭遇不幸,我才开心的自私货。就像我男人死了,我就盼着别人的男人也死了才好。这好习惯,这辈子是改不了了。” 轻抿了口酒后,水暗影放下杯子:“不扯这些没吊蛋味的了,说吧,你跟燕春来闹别扭了?” “昂,翻脸了。” 叶明媚一脸落寞的点了点头。 “翻脸翻到什么地步了?” 水水姐在问出这句话时,双眸里的八卦之火熊熊燃烧。 “我想做什么事,就做什么,就算想跟马路上的乞丐睡觉,他也只会笑眯眯的问我,需不需要他跑腿买一块地毯让我带着。” 叶明媚的嘴角轻微抽了几下,端起杯子一饮而尽,冲侍应生打了个响指。 水暗影脸上幸灾乐祸的笑容,慢慢地收敛了。 等侍应生再次给叶明媚端过一杯酒后,她才轻声问道:“你跟方圆的事,他知道了。” 叶明媚坦然承认:“不但知道了,还差点把我们堵在屋子里。” “什么时候的事?” “燕春来过生日的那晚。” “你特么的是不是有病啊,背着他跟人偷情,什么时候不行,非得挑那个特殊的日子?” “我就是有病了,淫风病。” 叶明媚嗤笑一声,说:“不被你那个死鬼丈夫办,就难受的要命。不过话又说回来了,也幸亏那晚玩了个痛快。要不然--嘿嘿,你懂得。” 水暗影自动过滤了她不想听的那些话,只是问:“他怎么会起疑心了?” “这事还得怪你。” “怪我?” 水暗影一楞:“怪我什么?怪我当初没有阻止你跟他上床,让你变成一个真正的荡、妇?” 叶明媚说怪水暗影,可不是瞎说。 当初水暗影要是不脑袋瓜子发热的,主动去北朝寻死,方圆又怎么会着急寻找她的下落,又怎么会给叶明媚打电话,才引起燕春来的怀疑? “当时我在接你死鬼老公电话时,没觉得露出破绽啊,谁想到燕春来会琢磨出来,并提前在下榻的圆耀酒店包厢内安装了监控器,一抓,一个准。” 叶明媚简单说了一遍后,目光中慢慢浮上了明显的怨恨之色:“如果仅仅是被燕春来捉、奸在床,我叶明媚也就任打任杀了。可那个混蛋明明把一切都掩饰过去了,却在离开明珠时,给燕春来打了电话!” 水暗影明白了:“方圆在电话里,把你们的关系,都告诉了燕春来。” “对。” 叶明媚咬了咬牙,语气阴森的说:“他也就是死了,要是还活着--你猜,我会让他品尝到什么样的滋味?” “他会爽的不行,毕竟你是明珠一朵花,又‘天赋异禀’的,能在茫茫人海中找到你这种表里如一的尤物,确实得需要很大的运气才行。” 水暗影淡淡的回答。 叶明媚没说话,但看着水暗影的眼神,却越来越冷。 水暗影一副无所谓的样子,也拿起一根烟叼在了嘴上。 等她吐出个烟圈,满脸惬意的闭上眼时,叶明媚才缓缓的说:“水水,龙头已经死了。” 水暗影睁开眼,眼神也冷了下来:“是,龙头死了,方圆可能也死了,我也跟以往的工作彻底了断了,现在就是干生意的小寡妇一枚,你想办我,只需动动手指,明年的今天,就是我的祭日。” “可是--” 水暗影话锋一转,毫无畏惧的跟叶明媚对视着:“水暗影当年,也是拿砍刀接连砍掉十一颗脑袋的疯子。” “别人的死活,我不会在意的。” 叶明媚悠悠的说。 “那我在西郊河边等你的人,来杀我。” 水暗影端起杯子,一饮而尽后站了起来,双手扶着桌子,居高临下的看着叶明媚:“我知道,你今晚来找我,其实就是实在受不了燕春来的无视,所以才把对方圆的怨恨,都撒在了我头上。因为,你很清楚,我不但是他明媒正娶的老婆,更是真心爱上了他。正所谓夫债妻还,方圆欠你的由我来还,也没什么不对。” “等等。” 就在水暗影扔下这番话,转身要走时,叶明媚喊住了她:“我今晚来找你,也不一定非得杀你。毕竟你是我唯一的朋友,不到万不得已的那一步,我也不会这样做。” 水暗影满脸的讥讽,斜眼看着她:“想让我做什么?” 咬了下嘴唇,叶明媚才低声说:“我被你丈夫办了,我丈夫很生气,所以才冷淡我。我想,只要你被我丈夫办了,这笔账咱们就一笔勾销了。” 这就是叶明媚。 不走寻常路,就连处理事情的想法,也这样奇葩。 而且还是相当认真的,是考虑很久才做出的决定。 她没觉得这样说有什么不对。 是,去年时,她是在燕春来的生日那天,给了他无比沉重的一击。 但这能怪她吗? 方圆如果没有把她强办了,没有让她尝到那种永生难忘的滋味,她怎么可能无法控制的走上通、奸的道路? 她只会为燕春来守身如玉,直到白头。 可就因为方圆,导致她陷进了当前的困境,无比的彷徨--她很清楚,如果没有了燕春来,她叶明媚就算再漂亮,在那些大人物眼里,也只是一朵被人采摘的花儿罢了。 为了能让自己永远过这种她喜欢的日子,那么在跟燕春来大吵一顿冷静下来后,就明白必须得获得他的谅解。 哪怕只是表面上的谅解,也行。 叶明媚表面嚣张狂妄还很有脑残嫌疑,其实她比大多数女人都聪明。 燕春来不能原谅她,就是因为她被别的男人办了。 可如果把她办了的男人的老婆,主动要求来被燕春办了呢? 他肯定会很解气,觉得彻底报复了給他戴绿帽子的混蛋。 所以,叶明媚思前想后,才决定来找水暗影。 “水水,我知道你在听我说出这些后,肯定很生气,也不会同意。” 叶明媚抿了抿嘴角,低声说:“但你如果不答应的话,你铁定会被他列为打击对象,我能清晰的感觉到。毕竟龙头死了,再也没有谁能罩着你了。” 第654章 :死人是没有影子的 杀父之仇,夺妻之恨。 尽管叶明媚并没有被方死鬼抢回家去做老婆,可对在华夏有着不一般实力的燕春来来说,被办跟被抢的区别,也没太大的区别。 方圆如果还活着,燕春来铁定会动用一切能打击他的力量,来干掉他。 方圆死了--大人物眼里,是没有‘人死账消’这个概念的,只有‘父债子还’,没有父母孩子,那么就得有老婆来还。 燕春来才不管方圆的老婆是谁,以前又跟他是啥关系。 他只知道在方圆死后,水暗影就得替方死鬼还债:以命还债! 叶明媚说得不错,以前水暗影有龙头罩着,就算再给燕春来八百个胆子,他也不敢有所动作。 可龙头死了。 水暗影最大的靠山倒了,燕春来就再也没有了顾忌,开始筹划怎么打击水暗影了。 燕春来不做就不做,做,就做狠的。 他打击水暗影的方式,只有一种,那就是让她去死。 跟他同床共枕那么多年的叶明媚,嗅到了这个味道,这才赶来了唐王,劝说水暗影能听她的话,给燕春来一个报复方圆的机会。 水暗影答应,她就不会死,叶明媚也能在他怒火减弱后,保持住当前的地位。 至于水暗影被办了后,会是一种什么感觉--人,只要能活着,哪怕是屈辱的活着,貌似也比死了要好吧? 再说了,依着燕春来的身份,他也绝不会在办了水暗影后,就满世界的咋呼。 所以说呢,叶明媚力劝水暗影主动献身,除了为自己考虑外,也勉强算是替好朋友的安全着想了。 水暗影慢慢地坐了下来,眨巴了下眼睛时,已经想通了叶明媚想表达的所有意思。 然后,她就笑了,轻声说:“明媚,你觉得,我把方圆害死后,活着还有意思吗?” “没意思。” 叶明媚摇了摇头,说:“你是个相当痴情的女人,比爱情看的比什么都重。” 水暗影脸上的笑容收敛,淡淡的说:“那你还说这些,做什么?” “你既然感觉活着没意思,那你为什么要活着呢?” 叶明媚答非所问。 “我--” 水暗影的脸,攸地苍白。 她明白了:燕春来不但要报复她,还会对所有跟方圆亲近的人下毒手。 而水暗影能坚持活下来,就是为了保护韩斌等人。 “水水,如果那样的话,你就算死了,还有脸去见方圆吗?” 叶明媚低声问道。 “没脸。” 水暗影木然的摇了摇头。 叶明媚又问:“那你该怎么办?” 水暗影深吸了一口气,说:“我会死。” “你就不怕他们死?” “死人,会怕什么?” “你决定了?” “决定了。” “不再更改?” “明媚,你现在的废话太多了。方圆要是真活着,他肯定不喜欢跟你这种废话多的女人上床。” 水暗影冷笑着站了起来。 叶明媚脸色也冷了下来,说:“水水,你走出这个门口,一切都晚了。” “刚才我就说了,让你的人放马过来就是,水暗影又不是那种任人宰割的软蛋。” “可很有可能,不止是我的人。” “燕春来的?” 水暗影想了想,才问。 “龙头死了的消息传来后,燕春来就已经派人来唐王了。” 叶明媚抿了抿嘴角:“只是那时候,我还没有想到他会对你动手,还一直以为是来暗中调查方圆的生死。毕竟,那个混蛋还活着的消息,现在穿的越来越有鼻子有眼了。” 水暗影笑了下,说:“你们两口子谁的人,我也不怕。” 叶明媚却自顾自的说:“这次他派来唐王的人,来自境外。你以前干了那么多年的风声老大,对‘蜥蜴浩克’这个名字,应该不会陌生吧?” 美国的科幻电影中,有个绿巨人浩克。 现实中的国际杀手榜上,却有个排名第三的蜥蜴浩克。 传说,蜥蜴浩克是巴西人,早在盗圣还没有名动国际道时,他就已经存在了,只是他为人比较低调,而且更像蜥蜴那样擅藏。 水暗影嘴角,马上就剧烈抽了几下。 她当然听说过蜥蜴浩克的名字,更知道他是相当残忍的,像银环蛇那样的杀手,跟他相比起来,单纯的就像个小孩子了。 “我还能确定,在我匆忙赶来唐王后,燕春来就猜出我来找你做什么了。如果你能答应我说的条件,你好我好大家都好,蜥蜴浩克也会从唐王消失。” 叶明媚低低叹了口气,才继续说:“唉,可你要是独自走出这扇门--水水,留下来陪我吧。有些事,其实一闭眼就过去了。” “明媚,我希望,下辈子我们还能做朋友。” 水暗影走到叶明媚面前,弯腰伸手跟她轻轻拥抱了下,抬头时顺势在她脸上亲了一口,接着就转身踩着高腰马靴,哒哒的走了。 叶明媚呆愣良久,才又点上了一颗烟。 “漂亮的女士,我能不能坐在这儿?” 一个穿着很有品的男人,微笑着站在了叶明媚对面。 那个有钱任性惹不起的白富美走了,她的同伴却没走。 而且她的同伴,无论是论身材,还是论相貌,都一点也不输给她,更有着哪怕是眨一下眼睛,也能让男人倾倒的妖媚。 看到这个男人捷足先登后,包括比腮帮子很疼的韩先生,都在暗中顿足:又特么的晚了一步! 不过大家都是文明人,既然落后于人,才不会出现蜂拥而上、争风吃醋的不文明现象,最多也就是在心里大骂几句泥腿子才会骂的话罢了。 “哦?” 叶明媚笑了,妖媚异常的笑着甜甜说道:“行呀,你既然喜欢坐,那就坐下呗,最好以后连走路也坐在椅子上。” 男人大喜,赶紧拉开椅子,坐在了某白富美刚坐过的地方,浑身都轻飘飘的,张嘴刚要再说什么时,却看到对面这位漂亮的女士,站了起来。 “哎--” 男人愣了下时,就听女士说:“打断他的左腿。” 说完这句话,叶明媚就头也不回的走出了酒吧。 什么啊? 男人扭头看着门口,莫名其妙的摇了摇头时,就听有人冷冷的说:“把左腿抬起来吧。” 男人怵然一惊,赶紧回头看时,就觉得左腿裤管一紧,被一个西装年轻人搬到了卡座上。 还有个年轻人,从后腰衣服下拿出了一根双节棍,低头看着他的左腿,笑眯眯的说:“好修长的一根腿啊。” 水暗影的腿是很长。 尤其是在穿上紧身皮衣、高腰马靴时,那两条腿子,更是能惹起所有雄性动物的注意。 蜥蜴浩克也是男人。 但却是两个男人,一个叫蜥蜴,一个叫浩克,就像盗圣那样,是个两人组合。 不过因为太低调的原因,水暗影今晚才知道他们是两个人,而且还是双胞胎。 长相,身材,还有穿着,以及盯着水暗影那双腿子看时,眼里露出的贪婪神色,都是那样的一模一样。 河边。 在酒吧内时,水暗影曾经告诉叶明媚,说她会在河边等。 她就来到了河边。 她必须得来,哪怕明知道来了后,也不会逃过蜥蜴浩克的毒手。 但最起码,人在死了后,是不用再担心韩斌等人的安全了。 起风了。 冬天的风,很冷。 夜色更是深沉的可怕,没有一丝星光,看来今晚或许会下雪。 能够死在今年第一个雪夜中,貌似也很浪漫的。 “你们,谁是蜥蜴,谁是浩克?” 水暗影手里的军刀(从车里带来的,就算她做好了被杀的充分准备,也不想伸长脖子等着被人宰杀,怎么着也得挣扎一下吧),缓缓挽了个刀花后,笑吟吟的看向了西边的浩克。 “我是浩克,是哥哥。” 浩克抬手,点了下自己的鼻子,说话的语气,就像在跟熟人聊天那样。 “哦,我还以为蜥蜴才是哥哥呢。” 水暗影轻轻吸了下鼻子,问道:“你们两个,是一起上呢,还是单个的来?” “我是哥哥,当然得我先来了。” 浩克说着,藏在袖子的双手伸了出来。 借着郊外河岸上的路灯光芒,水暗影看到他双手上都戴着精钢指套。 眨了下眼睛,水暗影看似很天真的问道:“这玩意,能不能摘走我的心脏?” “应该能吧?” 浩克缓步走了过来,说:“不过我从没有那样做过,太血腥了。还是用它来撕裂脖子上的大动脉更好一些。当然了,用它来撕开美女的皮裤,也是很顺手的工具。” “为什么要撕开我的皮裤呢?” 水暗影又天真的问道。 “你是个美女,我是个男人。” 浩克语气诚恳的说:“有好的资源,却白白让你浪费了,我会心疼的。” “可你,就不怕被我杀掉?” 水暗影咽了口吐沫,下意识的向后退去。 “你自己也知道,你杀不了我们的,要不然就不会后退了。” 浩克得意的笑了笑。 “你知道我是谁的妻子吗?” 水暗影停止了后退。 她不想在临死前,还畏惧。 她早就听龙头说过:越怕死的人,死时就会越痛苦。 “知道,你是盗圣的妻子。” 浩克给出了还算准确的答案,接着说:“但他已经死了。死人,我从来都不去考虑,他能给我带来什么样的威胁。” 水暗影深吸了一口气,缓缓抬脚迎向了浩克:“可是盗圣,就像你们蜥蜴浩克那样,是两个人的。我想,你们应该很清楚这一点。” “呵呵。” 浩克笑了,慢悠悠的说:“你是说昆仑?如果昆仑还在的话,方圆又怎么会死?人们早就说,昆仑是他的影子--死人,怎么可能会有影子的呢?” “是,死人是没有影子的。” 水暗影在说出这句话时,只觉得满嘴苦涩,慢慢抬起头喃喃说道:“如果昆仑还在的话,你们,又怎么敢来欺负他的--” 她说到这儿时,忽然闭上了嘴。 因为她看到了一个白色的影子,就沿着岸边向这边走来。 白影走的很慢,而且还有些瘸,每走一步,右肩就会下沉一下。 第655章 :我要跟你决一死战! 做好事时,就像扶老大爷过马路,满大街的人看着,也不会有丝毫的在意。 做坏事时,哪怕最凶恶的人,忽然发现有个乞丐从旁边经过,也或多或少的受点影响。 就像蜥蜴浩克兄弟俩,看到有个白影从路边走过来后,就暂停了要做的事,向那边看去。 这是个身穿白色外套的行人,虽说这个时间段的郊外路上,除了来往的汽车外,很少有行人经过,但这个人既然出现了,也是很正常的。 而且三个人都能看出,走过来的这个人是个瘸子,走路速度很慢,很艰难的样子。 蜥蜴浩克没说话,那是因为他们正在做坏事。 水暗影也没说话,那是因为她不想连累无辜的路人。 很默契的,三个人都静静的站在河边,看着那个人一步步的走进。 那个人虽然走得很慢,但只要脚步不停,总能走过去的。 那个人却停住了,他看到了站在河边的水暗影三人,可能是心中奇怪大冷的天,有人站在河岸边干嘛呢。 “看什么呢看,没看过别人玩三角恋吗?赶紧滚蛋!” 就是浩克脸上露出很甜蜜的微笑,冲蜥蜴点了点头时,水暗影抬头就对那个人骂道,还不耐烦的挥了挥手。 她很清楚,路边那个人只要再盯着他们看几秒钟,蜥蜴浩克就会用最快的速度干掉他--这个人活这么大了,难道不知道有些热闹最好别看的道理吗? 那个人迟疑了下,又抬起了脚。 刚要扑上路边的蜥蜴笑了:他虽然是个职业杀手,可在没收入的情况下,也不愿动手杀人的,正所谓饶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不是? 不过有些人却像活这么大,就是为了专门在某一刻出现在某个地方等死那样。 穿着一件白色甩帽衫,戴着帽子的路人,可能就是这样一个人:水暗影明明挥手赶她滚蛋了,他不但没有赶紧滚蛋,还走下了公路,一瘸一拐的向河边走来。 特么的,还真是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自来呢。 蜥蜴浩克兄弟俩对望了一眼,都齐声叹了口气,无奈的摇了摇头:唉,好吧,我们也只好做一次好事,免费送人下一次地狱了。 “滚呀,你走下来干嘛!” 水暗影却急了,尖声叫骂着用力挥手。 可能是人之将死,其言也善的原因吧,从来都不在乎陌生人死活的水暗影,现在是无比的愤怒,焦急,嘴里骂着正要迎上去,把这不知死活的人推走时,就听到他说话了。 这个人不但是个瘸子,还是个结巴,声音更是木木的没有一点点的感情,理都没里水暗影,只是看着已经缓步走向他的浩克:“你、你刚才说的那句话,我没听清,能不能再、再说一遍?” 看到这个人的好奇心这么大后,水暗影不打算再劝他了。 浩克两只手垂在腿边,精钢指套藏在掌心,脸上带着和气的笑容,走到那个人面前仰脸(河堤是有坡度的)看着他:“我说过的哪句话?” 既然这个人主动来送死,那么浩克不介意成全他,就当是办正事之前的热身了。 “就、就是死人没、没有什么的那句。” 不知自己双脚已经踏进鬼门关的那个人,还很认真的问道。 因为这个人是背着光的缘故,浩克看不清他的样子,但也没打算看清--有谁,会在乎死人的脸是什么样子? “格格。” 浩克怪笑声中,右手抬了起来:“我说,死人是没有影子的。这下,你可听清楚了?” “听、听清楚了。” 那个人缓缓点了点头。 “那么你可以去死--” 浩克说到死的时候,藏在手心的精钢指套猛地亮出,整个人就像一条早就蓄势待发的毒蛇那样,猛地弹身扑向那个人。 蜥蜴浩克兄弟俩人,既然能跻身当今国际杀手榜上的前三名,能让骄傲的水水姐遇到他们后,只盼着能死的痛快一些,那么杀人时的扑击动作,自然是快的相当厉害了。 其实何止是快,简直就像是在飞。 哦,不是简直就像,就是在飞--浩克在猛地弹起时,貌似看到了一道乍现的寒芒,接着他就飞起了足足三米多高。 这可是他从没达到的高度,这让他本人也感觉有些奇怪,就下意识的往下看去。 然后,他就看到了他自己的身子--没有脑袋的身子,鲜血正向喷泉那样,从脖子上呲地窜出,就像有朵大红玫瑰在黑夜的岸边绽放那样。 再然后,他就听到那个该死的瘸子,用没有丝毫感情的声音说:“你、你错了,死人,也是有影子的。” 再然后……他就觉得世界剧烈蹦跳了下(脑袋落地弹跳了几下),一切都安静了下来。 刀锋起,头落地! 在寒芒乍闪,浩克脑袋嗖地飞起时,水暗影猛地想到了这六个字。 昆仑。 “你是昆仑!?” 水暗影嘎声叫道。 极度的狂喜(毕竟没谁愿意去死)下,水暗影的声音已经走调,就像被人用脚狠狠踩住脖子那样,说话时无比的艰难,却倔强的再次喊道:“你是昆仑!” 是的,她就是昆仑,方圆的影子。 也唯有昆仑,才能用使出这惊鸿一刀。 哪怕是比她更为残忍、犀利的九幽王,也无法在砍人脑袋时,能斩出如此行云流水般的一刀。 “是、是的,我是昆仑。” 昆仑看着水暗影,很认真的点了点头。 昆仑来了,水暗影不用死了。 哪怕是要杀她的是九幽王,可只要昆仑在场,她也能有机会逃走。 水暗影全身就像筛糠那样,剧烈哆嗦着,刚才明明还能喊出两句话,现在无论怎么努力,张大的嘴巴里都发不出一个音节了。 泪水,却像涌泉那样,哗哗的向外喷涌。 这自然是喜悦的泪水了。 问世间,还有比当你深陷绝望中,却有强大靠山忽然出现,更幸福的事儿吗? 哭。 必须要哭,得发动全身的细胞,一起哭! 蜥蜴也想哭。 但他的哭,跟水水姐却截然不同了。 人家孩子是喜极而泣,可他呢? 难道因为无比的恐惧,就像个死了娘老子的孩子那样,大放悲声? 孬好不说,蜥蜴也是跻身国际杀手榜前三的大人物吧,就算明知道遇到昆仑,他生还的希望比能救活浩克还要小,但怎么着也得死命维护最后一丝尊严。 用力深吸了一口气后,蜥蜴战栗的身子,就仿佛被郊外清新的空气给充满,停止了颤抖,缓步走向了昆仑,右手中握着他在杀人时最擅长的蝴蝶刀,几乎把刀柄攥扁。 “你的刀呢?拿出来!我,要跟你决一死战!” 在说完这句话后,潜藏在浩克骨子里的勇气,就像一条毒龙那样,昂首摆尾的咆哮着,化作一股子凛然的杀意,狠狠扑向了昆仑。 一种从没有过的自豪感,让浩克眼睛蓦地发亮:你是昆仑又怎么样,我肯定会被你杀死那又怎么样?可我不怕你! 昆仑也没打算让浩克怕她,更没有打算跟他决一死战--浩克,还远远没有逼她这样做的资格,她只是满足了他临死前的最后一个要求,亮出了藏在肘后的刀。 然后,浩克就再次看到了那一抹乍现既逝的刀光。 一切结束,随着他的脑袋攸地飞起,像他哥哥那样。 “我还没有准备好!” 这是浩克临死前,喊出的最后一句话。 难道说,决一死战前,不该让大家都充分准备好的吗? “你、你的废话太多了。” 看着浩克的脑袋,好像皮球那样蹦蹦跳跳的跳进河里后,昆仑才木木的说了句,接着转身向公路走去。 她依旧走的很慢,每走一步,右肩就会下沉一下,看上去很可笑的样子。 但觉得她可笑的蜥蜴浩克,现在却已经尸首分家了。 傻呆呆的水暗影,看着昆仑走上公路,缓步走向市区方向后,这才猛地清醒,哑声叫道:“一、一起走?” “水--暗影,你是他的媳妇,无论何时何地,面对任何人,做任何事,都不用有任何的顾忌。” 昆仑头也不回的说到,语速很慢,就像她不曾停止的脚步。 再次,水暗影被那种潮水般的幸福所包围:是啊,我是他的媳妇,有昆仑在我身边,又何必在乎燕春来之流? 燕春来再厉害,能躲过昆仑的一刀吗? 艰难的咽了口吐沫后,水暗影再看向路上时,昆仑的背影已经被黑夜稀释的模糊不清了,于是她就大声喊道:“你,愿意做我的影子吗?” 叶明媚看着自己的影子,很久都没动一下。 好像傻了,更像她今晚才发现,她的影子原来也是那样诱人。 王华也盯着她的影子,就保持这个动作,动也不动的站了足有十分钟了:太太在发呆时,最好别招惹她,以免惹来杀身之祸。 最近太太的情绪,越来越古怪。 就在上个月,因为小孟(也是个保镖,王华的下属)走路时,看到一颗小石子下意识的抬脚踢到了路边,叶明媚就忽然暴怒。 太太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严重到小孟踢飞石子的那条腿,被钢管硬生生的打断了。 “说。” 就在王华做好更长时间的静止心理准备时,发呆的叶明媚总算说话了。 “太太,那个人的左腿已经被打折了,我可以保证他下半辈子,都得坐在轮椅上走路了。” 王华这才微微抬头,语气恭敬的说道。 “哪个人?” 叶明媚黛眉挑了下。 她已经忘了在灰姑娘酒吧时,让王华把敢去搭讪她的男人腿子打断这回事了。 “就是在酒吧--” 王华刚说到这儿,背后传来几声轻轻的敲门声。 “谁?” 王华转身,皱眉问道。 他进屋时,已经郑重嘱咐几个手下,千万不要搞出点声响啥的来太太,以免招惹想不到的麻烦。 现在却有人敲门了,他当然有些生气。 他的话音未落,房门开了,一个女孩子出现在了门口。 第656章 :你可以叫我九幽王 “你是谁?” 看到一个不认识的女孩子,忽然自己开门走进来后,王华呆愣一下后,本能的问出了这句话。 尽管这是在酒店,不是在叶明媚自己的家里,可傻瓜也知道,在没有客人的允许下,任何人都不许擅自进屋打搅客人。 更何况,这个客人还是叶明媚,门口还竖着好几个保镖呢? 王华问出那句话后,才猛地想到了这一点,顿时大怒:外面那些家伙怎么搞的,怎么随便让人敲门进太太的房间? 这个女孩子看上去也就是二十多岁,穿着很普通,身材不错,但那张脸上却没有半点出彩的地方--简单的来说,这就是个扔在人群中就认不出的普通人。 女孩子没有理睬王华,进门后就顺势反手关上了房门,看向了叶明媚,语气淡然的问道:“你是明珠燕春来的老婆,叶明媚?” 叶明媚还没说话呢,彻底顿悟过来的王华,抬手就狠狠推向了女孩子右肩,恶狠狠的骂道:“特么的,你算什么东西,敢跟太太这样说--” 他最后那个‘话’字还没有说出来,就猛地感觉心口剧痛,声音嘎然而止。 下意识的,王华慢慢低头看去,就看到女孩子的胳膊,好像伸进了他的心口内。 “啊!” 背后,传来叶明媚凄厉的惨叫声。 任何人,在看到王华的后心,忽然波的一声冒出一只手、那只手上还有一颗鲜红的心脏时,没有当场吓死过去,就已经证明叶明媚的抗畏神经相当强大了。 那只手的五指,慢慢的并拢,把心脏一点点的攥紧,再慢慢地松开时,已经变成了一团烂肉。 王华双膝弯曲,就像正在跟女孩子求婚那样,缓缓跪倒在了地上。 女孩子缩回了手时,他才斜斜侧躺了下去,脑子里还在想:这个女孩子,肯定是一年前被我奸杀的那个乡下女孩,在她的周年祭日这个晚上,来找我讨债了。 以极其残忍的方式杀了王华后,女孩子依旧正眼看都没看他一眼,就像刚才只是抬手轰走了一只苍蝇那样,眉头微微皱了下,淡淡的对叶明媚说:“闭嘴。” 叶明媚虽说是蛇蝎美女,从来都不拿着别人的生死当回事,但却相当在乎自己的死活,所以在她刚要张大嘴巴,再次发出一声更加凄厉的惨叫时,就乖乖的闭上了嘴巴。 有尿骚的味道,出现在屋子里。 “你很怕死?” 女孩子缓步走到沙发前,微微俯身看着叶明媚的双眼中,带着空洞的木然。 浑身都在打摆子的叶明媚,肯定无比痛恨自己为什么没有被吓昏过去,要不然就不用面对这个残忍的杀人恶魔了。 “燕春来呢,他是不是也很怕死?” 看到叶明媚接连用力点头,证明她很怕死后,女孩子又问出了这个问题。 叶明媚还是点头。 就算她吓傻了,点头只是一种本能的反应动作,却无比的正确。 越是身份超然的大人物,其实就越怕死。 “今晚,我不会伤害你的。” 女孩子又说。 所有的恐惧,随着女孩子这句话,就像退潮的海水那样,哗的一声退了下去,让叶明媚重重吐出了憋在心里的那口浊气,瞬间就恢复了该有的理智。 只要不受到伤害,那就没什么可怕的了。 “你们的人来唐王,就是为了对方圆的身边人下毒手,我已经知道了。” 女孩子说着,转身走向了门口:“你现在就滚回明珠,告诉他说,如果以后还敢派人来唐王找麻烦,那么我就会去明珠找他。” “你、你--是谁?” 叶明媚的小嘴巴,跳上岸的鱼儿那样,快速张合着。 “你可以叫我九幽王。” 女孩子回头笑了笑后,脚步不停的消失在了门口。 九幽王。 就算叶明媚是个一点也不喜欢暴力血腥的善良人儿,可因为方圆的原因,她还是知道这个九幽王的存在的。 传说,九幽王来自西北罗布泊内的那个黑暗世界。 为了阻止她涉足中原,华夏付出了极其惨重的代价,也没起到任何的效果。 她顺利找到了方圆,并跟他一起去了北朝等等,这些事,叶明媚都听说过。 更知道连龙头那么强大的人,所肩负的使命就是阻止她--但也失败了。 只是叶明媚做梦也没想到,九幽王今晚会出现,在她没有丝毫心理准备的情况下,以招牌式的杀人动作,让王华惨死。 传说中的魔头现身,就为了燕春来要对付方圆身边的人。 如果是别人,敢威胁燕春来怎么着怎么着,叶明媚都会当做是个屁。 可说这番话的,既然是九幽王,那么无论谁来安慰叶明媚说别怕,都会被她当做是个屁。 她叶明媚也好,燕春来也罢,不管平时有多么的厉害,在强大到无法杀死的九幽王面前,都只能算是个渣渣般的存在。 “啊!” 就在叶明媚牙齿格格打颤,很想站起来却无论怎么也站不起来时,酒店的保安终于拍马赶来,发出了一声无比悦耳的惊呼:这才是正常人的声音。 “走,走!我、我要走!” 叶明媚腾身从沙发上跳起,向门口扑去,压根没意识到她正穿着睡衣,踩着小拖鞋,只想用最快的速度,逃离唐王。 刚冲出两步,她就重重扑倒在了地上:她的双腿,直到现在还不受她使唤。 可她就像不知道自己已经摔倒在了地上那样,双手扒着地面向门口爬去,边爬边喊:“走,我要走!” 格林德也想走,马不停蹄的走。 毕竟没谁喜欢在冬天来到时,还得住在荒山野岭内。 要是非得在那儿住也行--最起码,得有个正儿八经的房子吧? 搞两间窝棚算咋回事嘛! 更过分的是,两座窝棚中间,就是一座孤零零的坟头,害得格林德半夜起来撒尿时,总觉得背后有个爱吃土豆的老头,在他脖子里吹凉气。 没有美女陪伴,没有电视可看,没有暖气供暖--什么都没有,只有每天早上一睁眼,就能听到的鸟儿声,还有连绵起伏望不到头的小山峦。 赤果果的原始生活啊,现在是21世纪了好不好? 而且格林德能看出,已经在这儿住了半个月的圆哥,貌似还很悠哉,今早一起来,就望着南山妙手偶得了两句好诗: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 好吧,对于圆哥的不正常,格林德忍了:谁让华夏的传统文化中,有‘丁忧’这个说法呢(丁忧也叫丁艰,是古代遭父母之丧的通称,早在周朝时期,就有明文规定了:丧父母的子女,要在坟前守墓三年)。 方圆要对土豆老尽迟来的孝道,格林德原谅了他,可毛驴那条贱狗,为啥也每天做出一副‘如丧考妣’的样子,却在方圆看不到时,就冲格林德做鬼脸,无论他怎么蛊惑(闹事,咱得走),都不带搭理他的? 唉,圆哥不会真在这破地方,给土豆老守三年的坟吧? 格林德懒洋洋的躺在窝棚里,嘴里叼着一根没点燃的香烟,左手轻抚着自己的光头,不住的无声苦笑:就在昨天,他脑袋上好不容易冒出了一层头发,却被圆哥无比蛮横的,用那把吓人的陌刀,又给他剃了个精光。 方圆还跟人家解释说:在我们华夏,当爷爷的挂了后,当孙子的都得剃成光头,以表示对爷爷沉痛的哀思。 格林德这才知道,方圆为啥让他剃光脑袋了:原来不是为了让他耍酷,只是为了给土豆老当孙子尽孝。 上帝你个比,圆哥才是土豆老的孙子好吧,干嘛他不剃光脑袋尽孝呢? 再不济,也得把毛驴脑袋剃光了,那样心里就多少平衡些了。 就在格林德盯着窝棚顶,独自黯然伤神时,一条湿漉漉的舌头,在他铮亮的脑袋上舔了起来。 “滚开!” 格林德抬手就推来了毛驴的脑袋,翻身坐起,用无比悲愤的目光看着它,恨恨的骂道:“每天都是你来叫我下山挑水浇土豆,自己却特么的跟着遛腿。” 毛驴不屑的瞥了他一眼,转身懒洋洋的晃着尾巴走了:话说不跟这死老外下山挑水,在那边看大哥迎着朝阳做广播体操也不错。 “一二三四,二二三四,三二三四--小格,顾得毛圆!” 方圆一脸健康的微笑,就像瞎子那样看不到小格脸上的幽怨之情。 “早上好,圆哥。” 跟方圆问好,走到远处搞完个人卫生后,格林德顺手拿起了扁担,情绪更加低落。 以前啊,就算打破他脑袋也没想到,有一天他会如此有幸的,用泱泱大国远古流传下来的扁担,挑着俩塑料桶下山挑水。 唉,那小溪,就不能从土豆老的坟前经过吗? 冬天已经正式驾临这片大地了,格林德半个月前种下的两垄土豆,能熬过这个漫长的冬季吗? 带着这些疑问,格林德慢吞吞的走下了山。 来到山脚下那条小溪前,格林德随意回头看去时,就看到毛驴爬在枯草堆里,微微撅起的屁股上,有个明显的脚印--大哥不喜欢他在做广播体操时,被毛驴盯着看。 看到毛驴挨揍后,格林德心情好了很多,哼起了古老的家乡小调,刚要把水桶放在小溪内,毛驴却忽然猛地从枯草堆内蹦起,汪汪叫着冲向了东边。 格林德向那边看去,就看到有个穿着灰色夹克外套的干巴老头,到背着双手好像土财主似的,顺着小溪从那边走了过来。 毛驴认识这个老家伙,要不然也不会跑过去后就大献殷勤。 老家伙没让毛驴失望,变戏法似的拿出了一块熟牛肉,递给了它。 是递,不是扔。 格林德很清楚,如果有人用施舍的嘴脸喂毛驴,它肯定会懒得理。 “这是一只很有尊严的狗子。” 老头走到格林德面前这样说到。 “那是因为它不饿。” 格林德上下打量着老头,问:“你是谁?” “我是山羊。” 留着山羊胡子的老头,笑眯眯的回答。 第657章 :从死气中获得生机 山羊之所以叫山羊,肯定是因为他比毛驴要对格林德好多了。 最起码,他不会像毛驴那样,在格林德挑着水艰难的爬山时,只会装成向导那样在前面带路,而是到背着手陪着格林德说话。 这老东西的手肯定是有毛病,要不然也不会在我不小心滑了一跤,水都洒出来时却无动于衷--格林德心里这样想后,心情又好了许多。 不过当他看到山羊跟圆哥像搞基那样拥抱在一起后,心情又不咋样了。 放在以前,不管俩人多久没见面,也不会搞出失散父子般的恶心样子。 由此可以看出,俩人这次能在阳光下见面拥抱,是多么的激动了。 但也仅仅是激动罢了,距离抱头痛哭还有至少十八条街的距离。 而且这段距离中,还有让方圆无法忍受的狐臭味:唉,山羊再有钱,也不会割掉他腋窝下的臭腺,说那是他父母给的,可不能就这样随便被人割走。 “我就知道你不会那样死掉的,所以在李大头给我打电话时,我老人家没有表现出丝毫的惊讶。只是我很纳闷,你怎么就没死呢?” 山羊在被方圆推开时,满是求知欲的老脸,在方圆眼里很像一个练拳用的沙袋。 对山羊很遗憾自己不死的屁话自动忽略后,方圆坐在了石头上,指着土豆老的坟,说:“我记得,这是你为他挑选的地方吧?” “还是我跟昆仑一起,把他的骨灰盒安葬在坟里的。” 山羊也坐了下来,望着小小的坟头,很自豪的说:“你有没有仔细看看,这是青龙望月的格局?土豆老的坟头所处,就是龙珠所在,主管后代孝子贤孙上战场能逢凶化吉,做生意能财源广进,上赌桌能大杀四方,泡娘们能老少皆受--” “好了好了,别胡说八道了。” 方圆翻了个白眼,抬手打断了他的话,说:“我就是想问问你,当初你在安葬他时,有没有在他坟墓里放啥东西殉葬?” “放东西殉葬?” 山羊严肃的说:“那对我来说,是一种浪费,必须得坚决抵制才行!” “我是认真的。” “没有。就一个骨灰盒。” “没有石头啥的?” “啥石头?” “就这个样的。” 方圆说着,从口袋里拿出了那个黑色白眼石鱼,递给了山羊。 因为以前的职业关系,方圆在古物鉴定这方面,也算是有很深的造诣了。 不过他跟山羊相比起来,可就是小巫见大巫了:最好的古物鉴定专家,就是山羊这种老资格的盗墓贼,哪怕是个瞎子,只要用手感跟直觉,也能判断出某件古物的年代。 “这是两晋时期的东西。” 山羊接过黑色石鱼后,只看了一眼,就得出了跟方圆同样的结论。 方圆点了点头,张嘴刚要问什么时,山羊稀疏的眉毛,却急促的跳了下:“咦,不对!” “咋,不是两晋时期的?” 方圆问道:“还能比两晋更早?是汉朝时的?” 山羊没说话,只是脸色凝重的,双手捧着黑色石鱼,仔细的端详了起来。 有人说,男人在认真工作时的样子,是最有魅力最可爱的了。 不方圆却觉得,山羊这幅猥琐的样子,就算再认真一万倍,也跟魅力、可爱这俩词语没啥关系。 最多--也就是正经些罢了。 “不是汉朝。” 山羊翻来覆去的,看了足有三分钟后,才低声说:“比汉朝,甚至比秦朝,还要早!” “那就是春秋战国时期的了?” 方圆也有些惊讶。 “不是。” 山羊双手捧起黑色石鱼,凑到鼻子上嗅了嗅后,声音变得有些沙哑了,却很肯定:“还要早!” 汉唐之前是秦朝,秦朝是华夏第一个封建王朝,统一之前是春秋战国时代。 那么,比春秋战国时代还要早的就是东周了。 “还,还要早!” 山羊的声音,不但沙哑,而且开始发抖了。 方圆闭上了嘴。 可以质疑山羊说他不爱财的狗屁,但绝不能质疑他在鉴定古物时的眼光。 既然他说这个黑色石鱼比春秋战国时代还要早,那么这东西的年代,就只能更早。 没有任何的理由,山羊在古物鉴定这方面,有着无法解释的天赋,就像毛驴天生就是一条狗子,最大的梦想是跟大哥一起混吃等死那样。 “那就是东周了。” 当格林德又挑着一担水,在毛驴的‘指导’下开始浇土豆后,方圆才低低的说道:“不能再早了。” 不能再早了的意思,就是这个黑色石鱼的雕刻工艺,在东周时期出现,就已经很,很是匪夷所思了。 简单的来说呢,就是东周时代的工匠,就算把他脑袋砍下来,也掌握不了雕刻黑色石鱼的工艺。 “还,还--还要早。” 山羊颤声说出这句话时,额头已经有冷汗淌下,老脸蜡黄,浑身都在打哆嗦,就像发高烧那样,赶紧闭上了嘴。 殷商时代? 方圆只是这样想,却没敢说出来。 诚然,在这个星球上,到目前为止,还有很多奇迹让人茫然:那个时代的人,得有多么的神奇,才能做到这一切? 比方英国的巨石阵,比方墨西哥的酷库尔坎金字塔等等,都是公元前数千年前都存在了,可到现在为止,还没能解开它们的存在之谜。 “可能,它比你从教科书上看到的任何朝代,都要早。” 也不知过了多久,怀抱着黑色石鱼的山羊,才慢慢睁开眼,缓缓的说道。 额头上的冷汗已经消失,发黄的脸色已经正常,语气低沉但却有力,眼神更是带有春来的色泽--相比起用眼睛、意念来感受黑色石鱼的方圆来说,在这方面有着独特天赋的山羊,更能用精气神直接来吸取连绵不绝的生机。 方圆笑了:“呵呵,那就只能是三皇五帝时代了。” 三皇五帝,对于华夏子民来说,就是个纯粹的传说,跟古希腊神话一个样,值得骄傲,却实在无法让人相信,两个大神打架后,会把撑天的柱子撞断,搞得女娲娘娘只好用五彩石子来补天。 方圆说,只能是三皇五帝时代,是因为八卦阴阳鱼,就起源于人文始祖伏羲。 “嗯,也只能是这样。” 山羊点了点头。 方圆又说:“你能从这个石鱼中,感受到一股子神秘的力量,对吧?” “正旋是生机,反旋是死气。” 山羊回答。 方圆愣了下,才说:“可我感觉到的,恰恰跟你相反。” 山羊看着方圆,眼神很古怪。 “咋了,我说错了?” 方圆眨巴了下眼睛,抬手就把石鱼抢了过来:“嚓,你这老家伙,不会是心生贪婪,想把这宝贝据为己有吧?” “唉,贪心会死人的,我能抱着它这会儿,已经是祖坟上冒青烟了,如果你要是让我抱到太阳落山,明年你可以顺便给我来这儿扫墓了。” 山羊很认真的叹了口气。 方圆眼睛微微眯起:“这话,咋说?” “两条鱼正旋反旋,周而复始,没有任何的摆动,更没有丝毫的震动,衔接是绝对的无比自然,任何正常人都能从中感受到它所带来的生机、死气,会随着两条鱼的旋转而旋转,再也无法自制。” 山羊抬起头,看了眼天上的太阳,才说:“白天时,生机勃勃,万物生长。日落后,死气沉沉,万籁俱寂--包括生命。” “你是说,任何人抱着这个石鱼后,都能在阴阳相济(昼夜交替)的瞬间,生命结束?” 方圆想了想,才这样问道。 “天地阴阳,昼夜交替,这是大自然万物生长的必备规律,任何是生物都无法突破这个圈子。只是,因为自身物种、所处环境等原因,寿命长短不一罢了。” 山羊也想了想,才解释道:“就像毛驴的寿命,相比起咱们人类来说,要短了很多。” 蚊子只能活短短数天,乌龟却能活数百年,但它们都曾经活过,也不会有谁长生不老,那是因为单体的生命是有限的,只能用传承的方式,把生命延续下去。 所以说,任何的生物,无论寿命有多长,都会死亡。 但任何的生物,哪怕是能活上千年的乌龟,只要能从这块黑色石鱼中,感受到了那种无瑕疵交换的气息,就能在白天时生机勃勃,夜幕来临时骤然死亡。 所有的生命,在感受到这个石鱼所包含的东西后,生命就只有一个白天了。 山羊刚才看着方圆时,脸上露出古怪的神色,那是因为他说:他在感受到石鱼里的生机时,那两条鱼(其中一条是不存在的)是反旋的。 在八卦阴阳鱼中,所谓的正旋,是指按照太阳生起落下时的轨线来确定的。 反旋,就是黑夜降临后--这也是世界各国共同认知的常识。 方圆偏偏从代表死寂的反旋中,感受到了生机。 那么,山羊要是不奇怪才怪呢。 “我确实从石鱼的反旋中,感受到勃勃生机的,还是在晚上。” 方圆除了实话实说外,根本没有任何的合理解释。 “所以,按说你应该是个死人。” 山羊看着方圆,过了很久,才缓缓说出了这句话。 方圆笑了,轻声说:“是,你说得不错,我本来就该是个死人。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我为啥还活着,而且还能让女人怀孕。” 接下来,方圆就从北朝地下古城,到现在的全部经过,简单讲述了一遍。 末了,才舒服的伸了个懒腰,说:“喏,这就是一个活着的死人的真实经历。看来,我能坐在这儿跟你说话,是老天爷特意安排的,让我是这样的与众不同。” “你身带死亡之花,本来就是与众不同的。” 山羊看向了方圆的左肩,目光无比的虔诚。 可方圆却很清楚,如果现在偷走他的钱包,山羊就会立马翻脸的。 “好了,不说这些了,老天爷让我活着,那么我就活着呗。” 方圆笑了笑,轻声说:“我倒要看看,这贼老天究竟想怎么折腾我。” 第658章 :是谁在欺负林舞儿? 生命何时、何处,特别是怎样起源的问题,是现代自然科学尚未完全解决的重大问题,更是人们关注和争论的焦点。 历史上对这个问题也存在着多种臆测和假说,并有很多争议,像创造学说、进化学说,还有化学说。 美国的国家地理频道,曾经制作过一个《一滴水》的专辑:地球上,原本是没有任何生命的。 但忽然有一天,天上下雨了。 雨水中,带有最古老,最原始的生物细胞。 暂且不说雨水中这些生物细胞来自哪儿,单说这滴蕴含着生命的雨水,降落在地球上后,不知过了多少年,在阳光照耀下慢慢有了变化(这些书本上都说过)。 无非就是单细胞割裂,把事儿搞复杂了,越来越复杂的细胞,在无比漫长的岁月中慢慢进化--终于有一天,某一滴水内的原始细胞,进化成了人类。 但人在死后,生命又去了何方? 不知道。 不过据说,在2012年之前搞得全世界都人心惶惶的玛雅人的祖先,曾经搞掂过这个问题,留下了十三颗会说话、还会唱歌的水晶骷髅头,能说出生命来自哪儿,最终又到了哪儿去。 但古玛雅人那些不肖的后世子孙,却把老祖宗留下的骷髅头给搞丢了(必须得十三颗骷髅头都找到,它们才会高唱‘对面的姑娘你看过来,看过来’,缺一不可)。 至此,生命的起源已经归处,就成了个永恒的谜。 为了探索这个永恒的谜,所以各国人民都有着自己的神话传说(得刨除美国那种没有自己历史的国家),其中最有影响力的,就是古希腊神话了。 不能不服气,因为连我们炎黄子孙都知道雅典娜女神,却没几个人知道曾经撞断撑天柱子的那位老兄是谁。 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神话,也绝不只是神话。 空穴来风这个成语,就能把这层意思给解释透了。 能在昼夜间转换生死气场的石鱼,或许就是来自某段神话中的一个关键。 它同样拥有着古玛雅人所创造的水晶骷髅头的魔力,能让山羊清晰感受到生命的周而复始。 可他就算想破脑袋,也别想搞清楚这是怎么回事。 更能拍着瘦骨嶙峋的胸膛,赌咒发誓说就算方圆把石鱼交给全世界,研究一万年,也休想从中找到生命的规律。 这不是神话,只是一种人类无法解释的现象。 就像只有三岁以下的小孩子,才能在不干净的屋子里,看到可怕的东西,会被吓得哇哇大哭,大人却特么的只能傻瞪着俩眼珠子,来给孩子演绎啥叫傻鸟一只。 牵扯到最奥妙的生命,生死,当世所谓的科学,就成了笑料。 方圆毫无生命迹象却能活蹦乱跳的亲身经历,就曾经让那些科学家怀疑自己是做梦,一个石鱼内能蕴藏着如此奥妙的能力,就算很正常了。 “好好收藏它,千万别让你我之外的第三个人知道这个秘密。” 山羊在说出这句话时,看向旁边浇地的格林德,老眼中闪过一抹明显的杀意。 方圆看不惯这老东西这样看他唯一的忠诚走狗(毛驴是兄弟),抬手就在他后脑勺上抽了一巴掌,问:“那我是不是也该把你做掉啊,那样更保险些。” 山羊的老脸上,马上就浮上被八百个老娘们给轮了一遍的悲壮,咬牙切齿的说:“你,这是在羞辱我!” “我会把它放在谁也找不到的地方。” 方圆没理这老东西的丰富表情,开始说正事:“还应该有一条这样的石鱼,是白色黑睛的。” “肯定有。” 山羊抬手擦了擦嘴巴,皱眉说:“按照阴阳理论来说,这条黑色白睛石鱼,应该是主管黑夜的--哦,对了,你是从哪儿得到这个石鱼的?” 太阳都已经爬到他们头顶了,山羊才想到问这个问题。 方圆没说话,只是看向了坟头。 山羊明白了。 土豆老,是从哪儿得到这个石鱼的? 什么时候得到的? 以前,他为什么没拿出来--等等问题,山羊很想知道。 不过他更知道,就算他问出来,方圆也无法回答,索性就不问了,毕竟废话说多了,就能让人感到口渴。 “我只看到了这一条。” 也有些口渴的方圆,从口袋里拿出一个生土豆,递给了山羊:“你脑子里想着它是苹果,它就是苹果味道。” “我想喝酒。” “毛驴会尿尿。” “滚蛋。” 山羊骂了一句,拿过土豆恶狠狠的咬了一口,就像再啃人参果似的,咔吧咔吧直响,惊动了远处的格林德,接着拎起水桶就跑下了山。 “还没有洗,你就吃?” 方圆又拿出个土豆,走到窝棚前从水缸里窑水冲洗几遍后,才好心的提醒山羊:“毛驴拿嘴巴给我叼过来的,而且那家伙恰好又吃了一滩鸟粪。” “再说半句让我老人家胃抽缩的屁话,我屁也不会放一个,马上就走。” 山羊冷冷的说。 “唉,好吧,就当是放屁了。” 方圆咬了口土豆,细嚼慢咽的咽下去后,才看着山羊认真的说:“我有种预感。” “你会找到另一个石鱼。” 山羊说道。 “嗯。” 方圆又咬了口土豆,看着山脚下的远处,淡淡的问道:“山羊,你说如果把两条石鱼放在一起,就像八卦图中的阴阳鱼那样,会发生啥神奇的事?” “不知道。” 山羊的回答,就像他咔吧咔吧嚼土豆的声音,一样干脆。 方圆笑了下,才说:“或许,我能白昼飞升。” “到时候,别忘了带着我。” 山羊马上说:“这可是我从小就有的梦想。还有,也别忘了带着林舞儿。” 方圆嚼土豆的动作停住了,抬头看着他轻声问道:“她过的,很不好?” “何止是不好,呵呵。” 山羊无声的冷笑一声,说:“我在来找你的三天前,就听说她要变成一个穷光蛋了。” “是叶明媚?” 方圆又问。 他觉得,处心积虑要让林舞儿变成穷光蛋的人,很可能是叶明媚了。 毕竟他在去年离开明珠时,狠狠摆了那个不知好歹的娘们一道。 依着那个娘们的脾性,绝对会在追杀方圆无果后,把怒气撒在林舞儿头上。 叶明媚欺负林舞儿,有理由,有条件更有实力。 可不等山羊回答,方圆就摇了摇头:“不对,不是叶明媚。” 如果叶明媚想收拾林二的话,才不会只让林二变成穷光蛋就罢休了,最起码得让她变成跟她老子那样,才算出一口恶气。 还有一点就是,叶明媚要想下手,早就下手了,绝不会等到现在。 叶明媚没把林舞儿怎么着,很可能有人在罩着她,让那个娘们心有忌惮--很快,方圆就想到了龙头。 也唯有龙头,才能让狂妄的叶明媚,只敢对林舞儿咬牙切齿的穷发恨,却不敢把她怎么着。 紧接着,方圆又想到了另外一个关键问题:龙头,很可能已经死了。 龙头要是不死的话,连叶明媚都不敢动林舞儿,别人就更不敢动她了。 那么,顺理成章的推理下去,不杀林舞儿却只会让她变成穷光蛋的那个人,也就呼之欲出了。 “是苏省帝皇集团的楼宇湘。” 想到那个小女人后,方圆又笑了。 他发现,他现在要比以前爱笑了,心胸也宽阔了许多,在猜出是谁欺负自己兄弟后,他竟然没怎么生气。 山羊的回答,证明方圆没有推断错误:“是的,就是她在幕后主使的。不过说起来,你才是帮楼宇湘欺负林舞儿的始作俑者。” 当初,如果不是方圆请人参果去给林舞儿站队助威,她怎么有机会,派人插手东海集团,并慢慢把林二架空,等到龙头死后,不需用多大的力气,就能搞定? “我以为,她不会这么贪婪的。” 方圆淡淡的回了句,又问:“龙头,是怎么死的?” 正式跟山羊提到那个老人后,方圆就觉得心里好像疼了一下。 无论那个老人在过去,对方圆做过什么,但有一点全世界的人都无法反对:他把他的家庭,生命,都奉献给了他所热爱的这个国家。 这,就已经足够获得每一个华夏人的尊重了。 “没有谁能让那么强大的人意外死亡。” 山羊说:“他的追悼会上,所有的大人物都到场了。” “他有资格让所有大人物都到场的。” 方圆沉默片刻,才问:“知道是谁接替了他的职务吗?” “我只是一个慈善家,从来都不关心政治的。” 山羊说这句话时,有些不安的抬头看了眼天,发现天晴的杠杠的后,这才松了一口气。 “好吧,那我们来聊聊平民的事。” 方圆把话题转移到了林二身上:“你觉得,我现在是出面帮她呢,还是再等一段时间?” “当然是再等一段时间,最好是等过了春节后。” 山羊想都没想就回答说。 林舞儿现都快被人欺负傻了,是最需要方圆帮忙的时候,山羊却劝他再等一段时间。 如果林舞儿在场的话,肯定会先给这老东西几个大耳光,然后再采住他头发,冲他肚子上狠狠踹几脚。 方圆却点了点头,笑着说:“嗯,跟我想的一个样。” 他确实在笑着,可他的眼神为什么却冰冷的,像土豆老坟前的那块墓碑? 接过方圆递过来的香烟后,山羊才问:“你怎么不向我问问昆仑?” “她现在唐王,这有啥好问的?” 方圆想都没想,就这样回答。 “唉,你特么的一猜一个准。” 山羊叹了口气,说:“不但她在唐王,九幽王也在唐王。就是十几天前,唐王那边的警察差点忙死--你还记得蜥蜴浩克吧?” 方圆嘴角勾了勾:“那两个废物,也敢来华夏挣钱了?” “你死了,他们当然敢来华夏了。” 山羊说:“而且我敢肯定,他们这次来华夏的佣金,不会超过三十万美金。要是再变态一点的话,他们说不定还会倒贴。” 第659章 :躲在暗中观察别人 对于蜥蜴浩克兄弟俩人,方圆可以说非常熟悉。 早在刚被龙头逐出七杀手的时候,方圆曾经让前来华夏挣钱的蜥蜴浩克吃过一次大亏,要不是感慨上天有好生之德,那俩人早被昆仑把脑袋砍掉了。 也就是在那一次,方圆逼着蜥蜴浩克以后绝不能涉足华夏,要不然就是个死。 方圆给这兄弟俩留下了很大的心理阴影,随后数年果然没敢踏进华夏半步,心里却把他给恨死了,盼着他赶紧去死。 蜥蜴浩克发誓,方圆真死了,他们肯定会让他的亲朋好友,临死前也得痛骂他,当初为什么要招惹杀星。 上帝满足了蜥蜴浩克的心愿,终于在去年时,他们得到了方圆葬身北朝的消息。 为此,他们可是好好大醉了三天。 不过,因为他们很清楚盗圣(刚被惩罚那会儿,他们还是不知道方圆就是盗圣之一的)中最可怕的不是方圆,而是他的影子,昆仑。 所以他们还得等,等昆仑也会尾随方圆而去。 这一等,就等了接近一年。 一年的时间内,昆仑消息全无--再三暗中调查后,他们就以为昆仑差不多也死了,悬在他们脑袋上方那把可怕的刀,终于被上帝拿走了。 确实到了该让他们扬眉吐气的时候了。 就在他们打瞌睡时,送枕头的人来了--燕春来的人找到了他们,请他们去华夏收拾方圆的亲朋好友。 为报复某人给自己戴了绿帽子,燕春来就不惜重金聘请蜥蜴浩克出面,由此就能看出他有多么的痛恨方圆了。 山羊猜的没错,燕春来打算雇佣蜥蜴浩克来华杀人时,还是准备了重金的,可双方一接触,这兄弟俩人的反应却很出乎他的意料:不要钱,白白的替你杀人。 这是蜥蜴浩克第一次免费替人杀人,也是最后一次。 就在他们准备好好折磨一下方圆的正牌老婆时,昆仑出现了。 在国际杀手榜上那么厉害的兄弟俩人,在昆仑出现后还没有拉开架势呢,就被人家两刀,砍掉了两颗脑袋,两缕‘香魂’痛哭着飘飘西去了。 “看到了没有,打蛇不死反受其害,这就是当年你假惺惺对谁都仁慈的结果。” 山羊简单讲述了一遍后,抬手点着方圆的鼻子,拿捏出长辈嘴脸教训道:“这次幸亏昆仑及时出现,才让水暗影躲过了大劫难。以后啊,你小子可千万别像娘们那样--” 方圆抬手打开他的手,脸上带着似笑非笑的表情问道:“当年如果不是我像娘们那样,假惺惺的仁慈,你还有机会坐在这儿跟我装比吗?” 一句话,就把山羊说的面红耳赤。 方圆跟山羊能够成为生死兄弟,可不是俩人一见面就惺惺惜惺惺的,握手言欢然后斩鸡头、烧黄纸拜把子的,也是先打了一架。 要不是方圆假惺惺的仁慈,山羊的脑袋早在十数年前,就被刚出道不久的昆仑,一刀砍下来了,哪儿还有机会坐在这儿教训别人? “行了,再跟我说说九幽王。” 看出山羊有翻脸的趋势后,方圆赶紧转移了话题。 “没兴趣说了。” 山羊冷冰冰的说。 “伤你自尊心了?” “昂。” “你也有自尊心?” “哼哼,我老人家在别人面前,才不在乎什么狗屁自尊心。” “唉,好吧,算我错了还不行?给你赔礼道歉,还请大人大量的山羊大爷原谅小人。” 方圆叹了口气时,脸上浮上真诚的道歉神色。 山羊继续冷笑:“老子不接受!” “真不接受?” 方圆双眉挑起,不等山羊说什么,脸上的笑容一收,淡淡的说:“我数一二三,你要是--” “九幽王找上了叶明媚,以她的招牌杀人动作,干掉了她一个手下。” 可不敢等这混蛋数完一二三,正所谓识时务者为俊杰也,自尊心虽然很重要,不过跟被这家伙蹂躏一顿相比起来,山羊就觉得实在算不了啥。 方圆没说话,只是看着他凝神静听。 只要不惹方圆翻脸,山羊还是随时能像现在,抬手拍着他肩膀语重心长的说:“小子,据我老人家这双慧眼观察,那个女魔头差不多真爱上你了。要不然,她也不会允许昆仑在唐王暗中保护水暗影,更不会亲自出面对付叶明媚。” 方圆嘴角抽了两下,拿出了香烟。 山羊说的没错,只要有昆仑在唐王,燕春来就别想伤害水暗影他们。 可问题是,昆仑的陌刀再厉害,在燕春来这种大人物眼里,也最多就个是个靠‘蛮力’来反抗的莽夫罢了,完全可以动用他在华夏的强大力量,以各种手段来把她解决掉。 但九幽王的出现,却会让燕春来脖子后面发凉:就算他在华夏的实力再大,在连龙头都挡不住的九幽王面前,这一切都成了笑话。 方圆都死了,九幽王为什么还要站出来保护他身边人? 或许只能像山羊所说的这样:那个女魔头,可能真爱上方圆了。 不过很明显,被一个女魔头爱上,貌似也不是太好的事。 爱,其实才是世界上最大的麻烦。 看出方圆不愿意谈论这个话题后,山羊也闭上了嘴。 俩人面对面的闷头吸烟,很久都没说话。 趴在远处的毛驴,有些受不了这种沉闷的气氛,摇着尾巴溜溜的走了过来,伸出长长的舌头舔了舔山羊那张老脸。 “我得走了,明天孤儿院还有个捐款仪式,今晚我得准备一下。” 山羊拍了拍毛驴的后背,从石头上站了起来:“你什么时候去明珠,提前跟我说一句。” 方圆点了点头,把烟头随手弹了出去:“行,我知道,你也多费点心,别让她崩溃了,就不好了。” “这个不用你嘱咐,我知道该怎么做。” 山羊吸了下鼻子,才说:“方圆,我不知道你会怎么对付楼宇湘,我只想跟你说,从她算计林舞儿这件事上,就能看出这是个相当可怕的女人。所以,你最好是心里有个数。毕竟林舞儿以后还得在国内讨生活的。” 方圆点了点头。 “毛驴,走,去送送我老人家。” 山羊冲毛驴打了个响指,就到背着双手下山。 毛驴颠颠的跟了上去时,他却又忽然回头,问方圆:“你为什么不提她?” “在没有确凿我真死了之前,她都是安全的。” 低头轻弹着鞋面灰尘的方圆,头也不抬的回答。 “你没死,她更安全了。” 山羊笑了笑,这才转身下山。 山羊走很久了,方圆还坐在石头上,叼着根草梗看着土豆老的坟头发呆,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圆哥,吃饭了。” 格林德提着个食盒,兴冲冲的走了过来。 毛驴在后面疯摇着尾巴,看着他的那双小眼里全是讨好神色。 唯有在这个时候,格林德在驴哥眼里才是个有用的人,毕竟人家孩子会开车,能去县城李大头的私房菜买饭吃。 等格林德把食盒中的饭菜拿出来,摆放在一个木墩子上后,方圆忽然问他:“格林德,你说我是不是不该躲在这儿?” “当然!” 格林德想都没想,就脱口回答。 他敢对上帝发誓,他是真过够当前这种日子了,做梦都盼着赶紧离开这鬼地方,去他所熟悉的都市生活。 “真得?” 方圆又问。 “当然是真--” 格林德话还没说完,就吧嗒了下嘴巴,情绪立马低落了下来,无精打采的说:“不过从大局来看,圆哥你躲在这儿是最好的。有人曾经跟我说,要想看清一个人最好的办法,就是躲在暗中观察他。” “嗯,既然你也这样说,那就证明我这样做没错。” 方圆这才站起来,走向水缸那边,喃喃的说道:“就是需要我们观察的人稍多了点,不过我相信,收获也肯定会很大。” 圆哥的收获会有多大,格林德还真没什么兴趣,只知道当前这种苦比日子,他得继续熬下去,想到明天一早就得早起下山挑水,他就头疼的要命。 接着很快就怒了,腾地蹦起来扑向正溜溜跑向枯草丛中的毛驴,怪叫道:“你又偷吃我的牛排,我要杀了你!” 牛排的味道很不错,不过有教养的人,是绝不会为了一块牛排,就跟一条狗子拼命。 张良华就是个有教养的人。 慢条斯理的吃完一块牛排后,他拿起餐巾在很干净的嘴角轻轻擦了几下,这才抬头看向对面的女人。 跟在楼宇湘身边总穿着一身黑色套装不同,林林今晚换上了一身颜色明媚的冬装,更瞄了点眼影,涂了点口红,整个人的形象气质,有了较大的改变。 如果不是她主动说话,俩人就算在大街上走个迎碰面,张良华肯定认不出她就是林林。 这是唐王市区最上档次的西餐厅,两个人吃顿饭就能花费数百的地方,绝对是小资白领们的最爱。 而张良华跟林林俩人现在的穿着,就像是白领,所以他们俩人来这儿吃饭,压根不会受到任何人的关注。 张良华拿起餐巾擦嘴角时,林林已经开始咬着吸管喝果汁了。 张良华静静的看着他,面带儒雅的笑容,那眼神就像看着自己心仪的女孩,脉脉含情。 “张副总,我这次为什么来找唐王找你,相信你心里很清楚吧?” 林林很不习惯被张良华这样盯着看,放下果汁后,就直奔主题了。 “林秘书,我当然很清楚。” 张良华回答说:“这段时间内,我一直都按照当初跟楼总协商好的来做,所以还请你回去后转告楼总,就说我不会让合作伙伴失望的。” “你还不配成为楼总的合作伙伴,这一点你最好记清楚。” 林林脸色不变,说话的声音却冷了很多。 张良华笑了笑,没说话。 林林黛眉皱起:“怎么,我说错了?” “林秘书,你没说错,可你看错了。” 张良华轻声说:“你始终没看出,我跟楼总就是合作伙伴关系。” 第660章 :脚踩两只船的游戏 “你算个什么东西,也敢说是楼总的合作伙伴?” 要不是当前身处西餐厅内,林林绝对会拍案而起,才不会把声音压得这样低。 从楼宇湘正式召见张良华的那个晚上,林林就看他特别不顺眼。 至于为什么不顺眼,林林自己也说不出来,最多也就是觉得这个很有儒雅君子气质的男人,就是一条等待时机蓄势待发的毒蛇。 没谁喜欢一条毒蛇的,所以在跟张良华单独相处时,林林从来都不会給他好脸色看,更不在意以极其狂傲的语气,来讽刺甚至直接训斥他。 就像现在,当张良华一再‘点明’他是楼宇湘的合作伙伴后,林林立即就毫不客气的,对他展开了是个男人就无法忍受的羞辱。 张良华是男人,面对林林赤果果的羞辱,没有丝毫生气的意思。 有些反常,跟他在神通快递员工面前‘狗仗人势’的浅薄样子截然不同。 淡淡的笑了下,张良华轻声说:“林秘书,我觉得你该想想,依着楼总在商场的超然身份,她有必要派你这个贴身秘书,亲自跑来唐王找我这个小人物吗?” “这里面,有国际物流上个季度所有的业务,每一笔都很清楚,还请林秘书把它交给楼总。” 张良华说着,拉开椅子站了起来,从西装口袋里拿出个优盘,放在了桌子上:“对不起,林秘书,今晚我还约了别人,就不奉陪了,再见。” “等等!” 林林低声喊住了他。 张良华微笑着看着她:“林秘书,你还有事?” 林林轻吸了一口气,让自己的情绪恢复了正常,淡淡的说:“我想知道,你除了跟楼总--合作外,还跟谁来往?” “林秘书,你为什么要这样说。” 张良华的脸上,露出了恰到好处的惊讶:“这是楼总的意思吗?” 林林没有理睬他的问话,依旧淡淡的说:“张副总,我不想说什么明人不做暗事,我就觉得你应该很清楚,当初要不是我们帮你把韩斌轰出神通快递,你现在也不会成为夏楚辞倚重的左右是手。充其量,也就只能管辖女子会所那一块。” “这是事实,我心里很有数。” 张良华脸上的惊讶消失,又恢复了让林林看上去无比别扭的儒雅。 “那你心里更应该有数,不该把我们当傻瓜的。” 林林的声音稍稍提高:“你以为,我们看不出你除了跟我们合作外,还跟别的势利暗中来往?” “林秘书,你终于承认我跟楼总是合作关系了。” 张良华笑眯眯的说:“所以我希望你能搞清楚,我们也仅仅是合作关系罢了。我既然不是帝皇集团的员工,那么我就有跟别人合作的权利。当然了,前提是不会损坏我们双方的利益。这一点,我可以保证。” “你跟谁合作?” 林林马上追问。 “林秘书,我不想重复太多遍,我们之间仅仅是合作的关系。” 张良华笑了笑,又拿出几张钞票放在桌子上,转身扬长而去。 目送张良华的背影消失在门外后,林林才端起了果汁,秀眉微微皱起的咬住了吸管。 她终于发现,此前她都一直小看了张良华。 张良华说的没错,他现在跟楼宇湘的关系,说好听了就是合作关系,说难听点就是相互利用,合伙想谋夺夏楚辞的国际物流。 林林还知道,楼宇湘刚接触夏楚辞时,是真没把神通快递看在眼里的,哪怕后来看出小夏是个人物,双方才合作创建第一所女子会所后。 不过到了后来,由韩斌主持的国际物流方面,引起了楼宇湘极大的兴趣。 诚然,国际物流所创造的利润,还没有被楼总放在眼里。 但是她对国际物流的业务模式很欣赏:哦,原来做物流可以这样做啊? 楼宇湘就觉得,如果换她来经营国际物流的话,投入大量资金后所产生的效益,绝对是很吸引人的。 不过楼宇湘更清楚,任何新创的行业,都得有个不断探索的磨合期。 很凑巧,她没心思去探索什么,只喜欢耍手段夺取别人的胜利果实--于是,楼总就暗中再次驾临唐王,召见了张良华。 双方经过一番细致的详谈后,就变成了合作伙伴的关系。 楼宇湘很注重这件事,每个季度都会派绝对心腹林林,亲自赶来唐王,跟张良华暗中协商国际物流业务的下一步走向。 同时,这个在商场有着相当天赋的小女人,也从每季度的详细报告中,敏锐的察觉出除了她之外,张良华竟然还有别的合伙人。 要不然,国际物流方面所创造的利润,也不会这样大。 楼宇湘很生气,很想知道是谁这么大的胆子,敢跟她争夺即将到嘴的蛋糕啊,难道不知道她有几分小洁癖? 可张良华的反应却是柔中带刚,几次拿合作关系来说事,让林林无言以对。 盯着门口琢磨了很久后,林林才放下杯子拿出了手机,拨通了楼宇湘电话,低声向她汇报了刚才跟张良华的每一句对话。 林林是个称职的秘书,在跟楼总详细汇报这些事事,完全是站在客观的角度上来说的,不带有自己一点点的情绪。 这样,就不会干扰楼宇湘她自己的判断了。 “呵呵,既然有人主动帮我打工,这份好意我只能笑纳了。嗯,那边的事先放放吧,明珠这边已经到了最关键的时刻,等搞定了这边,我再让张副总明白他到底有没有资格,成为我楼宇湘的合作者。” 听完林林的汇报后,楼宇湘在那边稍稍沉默了片刻,才呵呵轻笑着扣掉了电话。 楼总很轻松,林林却觉得事情没这么简单:很清楚楼总实力的张良华,究竟抱住了多粗的大腿,才能敢跟楼总分庭抗礼? 张良华当然不会告诉林林,他当前所抱着的最粗的大腿,会是郭易行。 来自京华郭家的郭易行。 现在张良华已经知道了,早在两年之前,郭家一条叫丁白康的走狗,就把夏楚辞全家逼上了绝路:父亲夏天问携款潜逃,母亲陈婉约精神失常至今下落不明,夏总本人更是生不如死。 至于夏楚辞是怎么闯过那一关的,张良华没兴趣。 他是个只注重眼前利益的人,懂得选择跟谁合作,更清楚自己的最终目的是什么--夏楚辞,只是张良华飞黄腾达的一块跳板而已。 你会在踏上跳板,仰望新的高度时,去考虑脚下跳板在被制成之前,生长在哪片森林中,又是经过多少年的茁壮成长才长大成材的吗? 想到自己的跳板,竟然差点被郭家的一条走狗踩踏断后,张良华就对郭家二少爷的好感少了很多。 但也仅仅是少了很多而已,他是绝不会在脸上流露出来的,看着郭易行的目光中,依旧带有无比诚恳的真诚:“郭二少,让您久等了。” “没事,反正我也没别的事情。” 郭易行懒洋洋的样子,尽显他世家子弟独特的风采。 只是他不知道,张良华才没有把他放在眼里:如果不是他背后郭家这块金字招牌,张良华更不会冒着得罪楼宇湘的危险,玩脚踩两只船的游戏。 竟然看不起京华郭家的二少爷--每次面对郭易行时腾起这个想法后,张良华就忍不住的骄傲,想放声高歌。 曾几何时,他还只是个为找一份好工作努力奔波的打工仔。 但短短一年多的时间,经过他自己的不懈努力,现在他竟然能跟楼宇湘、郭易行这种大人物平起平坐了。 将相本无种也! 现在张良华切身感受到了,这句话总所包含的雄心壮志。 “今晚,张副总去朋克西餐厅,跟朋友吃饭了?” 就在张良华对端茶过来的服务生点头道谢时,郭易行说话了。 “嗯,帝皇集团楼总的秘书,每个季度都要凑一起吃个饭的,只是没想到今晚会凑巧赶到一块了。” 张良华没因为郭易行派人暗中监视他而生气,相反还趁机抬出楼宇湘的招牌,来反击这纨绔公子的狂妄。 他很清楚:京华郭家虽然厉害,可相比起楼宇湘来说,还是差了一个档次。 只是郭易行的反应,有些出乎张良华的意料:“呵呵,依着楼宇湘的聪明,她还察觉出你还跟别人合作了吧?” “是的,郭少你说的不错。” 张良华点了点头时,心思电转:他有什么底气,敢直呼楼宇湘的名字? 郭易行点上一颗雪茄:“那你是怎么回答的?” 张良华笑了笑,轻声说:“我对林秘书说,我跟楼总只是合作伙伴的关系。” 郭易行满意的笑了笑,举起茶杯:“你说的不错,合作而已--如果真到了翻脸的那一步,你也不用担心,万事有我。” 万事有他? 郭家真不怕楼宇湘了? 奇怪--这个疑问,一直到郭易行告辞郭易行,走出茶馆上车启动后,心里还这样想着。 张良华怕楼宇湘吗? 当然怕。 他早就仔细研究过人参果的个人资料了,很清楚那是一个心狠手辣的女人。 不过张良华觉得,他出色的智慧,足够他在楼宇湘面前保护自己。 要不然,他也不敢在郭易行主动上门亮明身份谈合作时,稍稍考虑后就答应了下来。 张良华觉得,他完全可以利用郭家来对抗楼宇湘,并在两股势力中间,找到适合他生存并谋取更大利益的平衡点。 到目前为止,一切都是按照他所想象的那样发展,很顺利。 可今晚郭易行那句霸气测漏的‘万事有我’,却让张良华猛地醒悟了:郭家,从来都没忌惮过楼宇湘,要不然也不会横插一脚了。 那么,据说在京华只数二流家族的郭家,究竟有什么底气,敢跟楼宇湘叫板? 带着这个疑问,张良华拿出钥匙打开了房门。 随着房门被打开,客厅内沙发边的声控台灯亮了。 张良华走进来正要随手关门,却看到有个人,就站在窗前背对着他。 第661章 :给我当走狗吧 早就是副总的人了,又一直备受夏楚辞的看重,张良华现在这片高档小区买套房子,绝对是轻而易举的。 也唯有在自己的小世界内,张良华的脑子才更加清醒,能想到所有的问题,并找出解决它们的办法。 想了一路都没想清楚郭易行有什么底气的张良华,现在最迫切想做的事,就是泡在舒服的热水中,全身心的放松去考虑问题了。 谁知道他刚一进屋,却发现有个人站在窗口,背对着他。 我进错家了? 愕然一愣后,张良华下意识的想到了这一点。 但很快就醒悟了过来:不是他记错家了,是有人在没经过他同意的情况下,擅自闯进了他家里。 一般来说,唯有那些‘夜盗百户’的大侠才这样做。 很明显,当前突兀出现在张良华视线中的这个背影,不是大侠。 再狂妄的大侠,也不会在主人回家后,还敢站在窗前拿捏出一副‘举头望明月’的嘴脸。 而且,从这个人略显单薄的背影上,张良华能确定这是个女人。 女人,只要不是楼宇湘、水暗影的那样的女人,就是软弱的代名词。 张良华才不惧怕软弱,尽管他也很清楚这个‘软弱’能悄无声息的出现在他家里,也不像是软弱的。 “你是谁?” 张良华看着女人的背影,语气镇定的让他自己都佩服自己:试问天下,有几个人能在这种情况下,做到我这般的镇定自若? 背对着门口的女人,缓缓转过了身子。 很不错的身材,很平凡的相貌,这是个年约二十三四岁的女孩子。 借着台灯的灯光,张良华一眼就清了对方。 “关上门。” 女孩子说话时的声音,听上去很木然,不带有一丝感情。 但说话的口气,却像她才是这个小家的主人,张良华只是来访者。 张良华犹豫了下,轻轻关上了房门,缓步走到了沙发面前坐了下来。 他走过来坐下时,女孩子一直在看着他,却没说话。 “你是谁?” 张良华第二次问出了这个问题:“你是怎么来我家的?难道,就不怕我报警,让警察把你抓起来吗?” “今晚,你见了楼宇湘的秘书,还有京华郭家的郭易行。” 就像没听到张良华那些废话那样,女孩子只是问她想问的话。 张良华正要伸手拿烟的动作,微微僵了下。 楼宇湘能察觉出他跟别人合作,郭易行能知道他今晚见了林林--张良华都没觉得有啥奇怪的,毕竟那两个人在华夏,都有着普通人想象不出的能量。 可这个看似平凡的女孩子,怎么可能知道张良华今晚所做的事? 张良华在沉吟时,女孩子没有逼问他,依旧站在窗前,一动不动的像个雕像。 “是,我是见了你说的这两个人。” 张良华拿起一根烟,叼在了嘴上才回答。 “你果然算是个人物,怪不得夏楚辞那样器重你。” 女孩子这才淡淡的说道:“不过,她对你也不是完全放心的,要不然也不会安排漠北北,去接受女子会所了。” “你是神通快递的人。” 张良华抬头,看着女孩子:“你对我们公司员工的职务变动,很清楚。” “是,我就在神通快递上班。” 女孩子有些木然的语气中,带有不屑否认的傲气。 张良华笑了:“那,你今晚来找我,到底是有什么事?” “以后跟着我干。” 女孩子很干脆的说明了来意。 “什么--咳,咳!” 饶是张良华的镇定功夫,已经到了相当高的境界,可听她说出这句话后,还是被刚吸进去的一口烟,给狠狠呛了下,剧烈咳嗽了起来。 就像一个浑身都描龙刺虎的混混,光着膀子在大街上闲的想找个人活动下筋骨时,却有个十几岁的小孩子跑到他面前,叫嚣着要狠狠教训他一顿--张良华,现在就有这种感觉。 可笑,还又很愤怒:特么的,你以为我不敢打死你啊? “我说,你以后就跟着我干。像条狗那样,乖乖的听话,我是不会亏待你的。” 等张良华终于停止了咳嗽后,女孩子才又淡淡的说到。 “你去死吧!” 张良华彻底被女孩子这番话给激怒了,正所谓该出手时就出手,男人的尊严,有时候必须得通过暴力来维系。 随着一声低吼,他抄起桌子上的大玻璃烟灰缸,狠狠砸向了女孩子的面孔。 这么重的烟灰缸,要是真砸在女孩子的脸上,绝对能砸她个鼻梁骨折、满脸开花。 但这有什么呢? 张良华现在恨不得一烟灰缸砸死这个臭女人! 就算真砸死她,张良华也不会太大责任的:良民在跟小偷搏斗中,误杀了她,最多也只能算是个防卫过当,找找关系拿出一笔钱就能搞定了。 咣! 一声爆响。 烟灰缸真砸中了没做出丝毫躲闪动作的女孩子,不过却不是张良华所希望的脸,而是她的右手。 烟灰缸发着破空声音狠狠砸过去时,女孩子伸出了右手--看上去那么纤美的一只小手,被烟灰缸狠狠砸中后,烟灰缸就像砸在石头上那样,碎成了千万片。 玻璃碎屑在灯光下就像下雪那样,四下里飞溅开来。 女孩子那只小手,却连丁点的伤痕都没留下。 张良华傻掉。 彻底的傻掉,大张着嘴巴双目圆睁的样子,像一只抽象的鸟。 女孩子很随意的甩了几下右手,抬脚绕过地上那些大片的玻璃茬,走到了案几前。 格,格格。 张良华听到了自己牙齿打颤的声音,很想站起来不顾一切的逃出家门,只是两条腿子却像患了软骨病那样,无法动弹一下。 眼神木然的女孩子,跟张良华对视的几秒钟后,才缓缓低头看向了案几。 本能的,张良华也低头看了过去。 这是一张红木案几,美观大方,无论摆在哪儿,都透着一股子厚重。 实际上它也很厚重,张良华一个人是搬不起来的,木质更是坚硬如铁。 女孩子那只打碎烟灰缸的右手,五指缓缓的伸开,纤长,动作就像绽放开来的菊、花花瓣,没涂有任何指甲油的指尖,慢慢抵在了桌面上。 她这是什么意思? 张良华潜意识内,升起这个疑问时,就看到女孩子的纤纤五指,一点点的插、进了桌面内。 能想象出用筷子插、进豆腐时的情景吧? 女孩子纤细的五指,就像五根筷子,坚硬厚实的桌面,就是一块豆腐。 筷子刺进豆腐内,根本没有任何的难度,就像女孩子停止下刺的动作后,五指已经全部没入桌面下。 然后,她又把手指慢慢的提了上来。 红木桌面上,多了五个手指粗细的小孔--孔沿没有丁点的木刺,就像自然长成的那样,很有几分艺术的美感。 “你、你是谁?” 张良华呆呆盯着红木案几上那五个手指洞,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才第三次问出了这个问题。 “你听说过九幽王这个名字吗?” 害得张副总连续问了三遍这个问题后,女孩子总算给了他答案。 “九、九幽王?” 张良华嘴角猛地一抽,接着啊的一声惨叫:“啊,你是九--” 他刚惨叫半声,就嘎然而止。 九幽王才不屑伸手去堵住他的嘴巴:她如果对张良华伸手,只会摘走他的心脏。 她只是用木然,还有些空洞的眼神看着他,张良华就再也不敢骇叫出声,只能脸色死灰,全身都在剧烈颤抖着,有尿骚的味道,渐渐弥漫在了空气中。 张副总被吓尿裤子了。 不过这也没啥丢人的,像叶明媚那么狂傲嚣张的女人,不也是被她给吓尿了? 当然了,叶明媚被吓尿了的事,张良华肯定不知道,但他前几天却听区分局的老赵说过,九幽王曾经在酒店,以她的招牌式杀人动作,残忍摘走了一个人的心脏。 早在张良华刚去神通快递时,九幽王就已经在唐王的南部山区,残杀过三个年轻人了,时隔一年后,再次现身杀人,肯定会在当地警界引起极大的恶劣影响。 不过张良华却不在意。 他觉得,九幽王跟他之间的关系,就像国民听说叙利亚难民的悲惨命运后,最多也就是摇头叹息,遥遥祝福他们快点过上安稳日子,但随后就会抛在脑后那样:那些悲惨,距离我们太远了,只存在于电视中,报纸上。 但是他万万没有想到,跟他丁点关系都没有的杀人魔王,今天晚上会出现在了他面前,现场表演了她是怎么能摘走人心的绝技。 张良华的身子骨,可没有红木家具硬。 “以后,你就是我的一条狗,我让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做错了,你会受到惩罚,做好了,就会得到奖励。有我在,你不用惧怕楼宇湘,京华郭家。” 九幽王双眸盯着张良华的心口,右手五指看似随意的弯曲了几下,才淡淡的问道:“我说的话,你都听明白了没?” “听、听明白了。” 张良华牙齿格格打颤,连连点头。 “你会照做吗?” 九幽王又问。 “会,会,会!” 张良华接连说了三个会。 他不敢不会,因为他实在无法抵抗可怕的九幽王。 躲在暗中暗算夏楚辞的楼宇湘,京华郭家,跟九幽王相比起来,简直善良的就像两个乖宝宝。 “脚踩两只船的游戏,并不好玩,但我支持你在楼宇湘、京华郭家还有夏楚辞三股力量中,脚踩三只船。只要你忠心的给我做狗,我不会亏待你的。” 九幽王好像笑了笑,不等张良华说什么,就转身轻飘飘的走向了门口。 出门后,她还很体贴的替张副总关上了房门, 等她走到电梯口时,才听到张副总那害怕的哭泣声隐隐传来。 “其实,做狗有什么不好的?” 九幽王缓步走进电梯里时,还喃喃的自言自语:“毛驴,不就过的比很多人都要好吗?当然了,前提得够忠心。” 无意识中提到毛驴后,九幽王忽然很想去一个地方。 第662章 :谁敢杀我? 前些日子偶然的机会,九幽王听夏楚辞吩咐劳拉,抽空去市场上订制一个玻璃房,也好把卧室窗前那棵石榴树保护起来,免得被严寒冻死。 果树跟槐树,柳树这些易成活的树木相比起来,确实脆弱了一些,但很少有被寒冬给冻死的,这是大家也知道的常识。 但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夏楚辞现在居住的方家卧室窗前,什么时候多了一棵石榴树? 对于方家,九幽王还算清楚:胡同口有两棵龙槐,家里除了石桌上方的葡萄架外,就只有西墙根那棵小柳树了,哪有什么石榴树? 况且,九幽王也知道潘龙语曾经去过方家,一再嘱咐他们万万不可破土动工,以免会坏了风水--尤其是方圆卧室窗前实为死地的生门处,更是不能轻易破土的,就算栽上也不会成活。 但那天夏楚辞就是这样吩咐劳拉的,而劳拉也马上去订制玻璃房了。 无意中听到她们这样说后,九幽王早就想去看看,不过后来发现唐王多了些陌生人,她就暂时把这件事给放下了。 现在那些陌生人,已经被她跟昆仑赶跑了,晚上再也不用出去当夜游神了,多少有些无聊,从张副总家里出来后,就想去方家看看。 当然了,她去了后也只会在门口看看:那个破宅子非常的邪门,害得她不敢随意踏进一步。 子时刚过,大街上除了偶尔呼啸而过的车辆外,一个行人都没有。 整座城市,都在夜色的安抚下,香甜的沉睡了过去。 尤其走过那个青石板小桥来到老城区后,连路灯的光芒都昏暗了许多,除了左边巨野河里的哗哗水流声外,别的什么动静都听不到了。 黑暗,对于九幽王来说,从来都不是问题。 相反,她还非常享受在黑暗中行走的感觉,毕竟她在这种环境内生活了二十多年,早就习惯了。 眼眸中荧光一闪时,九幽王看到了方家胡同口的那两棵龙槐。 昏暗的灯光下,两棵早就落没了叶子的龙槐,树枝张牙舞爪的,就像要从地狱内冲天而起的恶灵,很对九幽王的审美观。 也不知道谁,在胡同东边那棵龙槐上绑了一根白色的丝带,随着夜风飘舞,异常的显眼,就像缩小了的招魂幡那样,起舞时还会泛起一抹萤火,也不知道是什么材质做成的。 九幽王加快了脚步,很快就来到了方家胡同口--她却没有右转,而是左转走下了河堤,来到了巨野河岸边的红砖小道上,向后看了一眼后,就顺着河边向西走去。 两年前的某个秋夜,方圆就曾经带着毛驴顺着岸边,向西走了很久去了近郊,看到了时隔三年后,才终于找到了他的花小妖。 现在九幽王走的路,就是方圆当初走的那段路。 就连停下的地点,也是出奇的一致:河堤的斜坡上,有个半人高的大柳树墩子,当初毛驴曾经在上面洒过一泡尿。 九幽王当然不知道这些,要不然她才不会坐在上面,就像个无家可归的野鬼那样,一动不动。 直到有一个看起来更像幽灵的白影,从西边轻飘飘的飘过来后,她才睁开了眼。 这是个在大冬天还穿着一袭白色轻纱长裙,脚下踩着一双绣花鞋的妖媚女人。 夜风吹来,吹起她的轻纱长裙,就能看出里面什么衣服都没有,还能嗅到一股子明显的男欢女爱气息--艳阴使。 这是一个刚跟男人恩爱过了的艳阴使。 她当前的妆扮,也跟老四在前年春节深夜时看到的陈婉约一个模样。 “小姐。” 艳阴使抬手把刮起的纱裙压了下去,弯腰屈膝烟视媚行的给九幽王行了个古代蹲礼,嗓音有些沙哑,看来跟她今晚的夜生活很有关系。 九幽王眉梢微微皱了下,才淡淡的问道:“有什么重要事,约我来这儿?” 就像算准九幽王今晚会去方家胡同口那样,艳阴使提前在一棵龙槐上,绑了一根白色丝带:见到这根白色丝带,九幽王就得来这个地方。 “小姐,夫人让我通知您两件事。” 艳阴使直起腰身时,盘膝坐在柳木墩子上的九幽王,却已经站在了地上,做出了她刚才做过的动作。 九幽王不是在给艳阴使行礼,而是因为接下来她将代替九幽世界中的最高领导,向九幽王‘宣读圣旨’了。 嗯,差不多就是圣旨了,不过缺少了那些繁文缛节,更加通俗易懂。 “第一件事,夫人让小姐最迟明天下午,就得离开唐王,回归九幽世界。” 代替夫人宣旨的艳阴使,不但可以昂首挺胸接受九幽王的参拜,还能用高高在上的口气,清晰说出每一个字。 九幽王身子微微颤了下,却没有说话,更没有抬起头来。 在夫人的圣旨没有宣读完毕时,九幽王要是抬头,打断艳阴使的话,那么就是对最高领导的极大不敬,要接受常人无法想象的惩罚。 想象历史上那些著名的‘抗旨不尊英雄’就知道了:十三道金牌召回的岳飞,冤死在风波亭;连下九道诏书才回京述职的袁崇焕,让崇祯皇帝绑在午门,被万千子民活活咬掉-- 宣读完第一件圣旨后,就观察九幽王反应的艳阴使,看她没有丝毫违逆意思后,眼里闪过一抹失望(她其实很希望九幽王抗旨不尊的)之色,才接着淡淡的说道:““第二件事,临走前杀掉水暗影。” “好了,小姐,就是这两件事。” 说出这句话时,艳阴使说话的语气,再次变得恭敬起来。 九幽王却没有抬头,只是轻声问道:“为什么要让我杀水暗影?” “传信的人,并没有跟我解释这一点。” 艳阴使摇了摇头。 “那么,为什么又要召我回去?” 九幽王又问。 “这--” 艳阴使犹豫了。 看来她知道夫人为什么要召九幽王回去,却不知道该不该说。 “我想知道。” 九幽王这才缓缓抬起了头,脸色依旧平静,就像她平凡的相貌。 只是,她在说出这四个字时,眼眸中曾经有荧光暴涨过,出卖了她内心深处的不甘,以及即将暴走的愤怒。 艳阴使很清楚小姐为什么不甘,又是为什么愤怒。 这个世界,太美好了。 跟小姐所熟悉的九幽世界相比起来,这儿绝对是天堂--就连人的鲜血,也是那样的可口,让她乐不思蜀。 夫人让召回小姐,就好比让一个享受惯了锦衣玉食的公子哥儿,去拖拉着根棍子去当叫花子那样,让谁,谁也不甘心的。 可不甘心又能怎么样? 谁敢违抗夫人的命令? 想到这儿后,艳阴使嘴角又浮上一抹淡淡的幸灾乐祸之意,决定把实情告诉她,那样才能让她更加痛苦:“方圆,还活着。” 艳阴使在说出最后一个字时,刮过河面的夜风忽然呼的一声大了,竟然刮的西边十数米外那棵杨树的树枝,发出咔吧一声脆响。 “咳!” 就在艳阴使下意识的要回头看过去时,九幽王重重的咳嗽了一声,随即嗓音发涩的问道:“你、你说什么?” “夫人已经确定了,方圆还活着。” 看到九幽王满脸震惊的样子后,总是唯她命令是从的艳阴使,感到了爽的滋味。 方圆到底是死,还是活着,谁也说不准。 这得‘得益于’上个月才去世的那位老人,满世界的遍布疑阵,搞得很多人,哪怕有一万个理由相信,方圆决不可能在那种情况下还能生还……可在没有看到他的尸体,或者说有确凿证据证明他确实死了之前,谁也不敢肯定他真死了。 这些人中,也包括九幽王。 但就在她慢慢等待,耐心快被丧尽了时,艳阴使却告诉她说,方圆还活着。 她能不震惊吗? 除此之外,更多却是心寒:她之所以能从九幽世界内涉足人世,就是为了促成两朵彼岸花开,甚至都有希望代替夏楚辞,成为彼岸花中的雌花。 方圆的死,让九幽王的美梦破灭,仅仅是抱着侥幸心理(方圆万一没死呢),才能安心蛰伏在夏楚辞身边。 现在,她的侥幸实现了(她不会怀疑夫人会骗她,更知道就算剐了艳阴使,也不敢假传圣旨),但夫人却要召她回九幽世界。 这代表着什么? 只能代表着夫人对九幽王涉世后的表现,相当的不满,这才决定把她召回去。 回去后,会遭受夫人什么样的惩罚? 九幽王不敢想,只是觉得心里发寒,冷的牙齿都开始打颤,死死盯着艳阴使,嘎声问道:“如果,如果我、我不回去呢?” 艳阴使笑了。 她特别喜欢看到九幽王害怕的样子,这会让她从中获得一些满足,双手一摊:“小姐,你回不回去的,这不关我的事。我就是个传话的--当然了,你也可以现在就杀了我,当做从没听我说过什么。” 艳阴使脸上的笑容收敛,语气变冷:“不过我想,无论你用什么方式杀我,夫人事后都能查出来的,而且还会继续派人来通知你。所以,我希望小姐你能三思而后行,千万别做无所谓的傻事,免得害人害己。” 艳阴使说完,根本不等九幽王说什么,轻纱长裙一摆,转身向西而行。 她说的没错,就算九幽王假装没接到命令,而杀她灭口,事后夫人也能查出来的,所以她才不怕。 九幽王木然站在那边,看着她走到十数米外那棵大杨树前面后,却忽然说:“如果是别人杀了你呢?那么,我就能假装没有接到命令,也不用担心会被夫人追究了。” 艳阴使闻言停步转身,看着九幽王咯咯娇笑一声:“咯咯,小姐你太会说笑了。别人杀我?除了你之外,我实在想不出还有谁敢杀我。” 艳阴使的话音未落,就听到有个结巴的女声,从背后响起:“我、我敢。” “谁!?” 艳阴使怵然一惊,猛地回头看去。 然后,她就看到了一道乍现的闪电。 第663章 :这个世界的真正王者 一闪即逝的电光,把艳阴使带进了再也不会醒来的黑暗世界。 九幽王就站在柳木墩子那边,静静的看着电光闪过,艳阴使的人头飞起,尸体扑倒在地上后,一个白影,抬脚跨过无头尸体,一步步的走了过来。 白影走的很慢,每走一步,右肩都会往下沉一下。 这是个瘸子,手里握着一把黑夜都遮不住森寒光芒的长刀,一步步走来时的样子明明很难看,浑身却偏偏散发出一股子桀然的傲气。 “昆仑?” 九幽王那张平凡的脸上,浮上没有表情的笑意。 “九、九幽王?” 昆仑走到九幽王面前三米处后,才停下了脚步,语气虽然平静,但握刀的右手手背上,青色的经脉已经微微凸起,可以看出她已经做好了拼杀的准备。 她曾经跟九幽王交过手,哪怕她劈出了此生中威力最大的一刀,也没能给敌人造成丝毫的伤害,反被人家一拳打中了后心,夺路而逃。 那是昆仑出道以来,第一次败在敌人手下,更是第一次败逃。 但她没有在意,更没有感觉那是必须得用鲜血来洗刷的羞耻,只知道在那种情况下,她必须得逃走,用最快的速度--她唯有活着,才有机会给方圆报仇。 死人,不管死的多么壮烈,让后人扼腕叹息,也无法做到活人才能做到的事。 这是昆仑在上次逃走后,第一次见到九幽王。 “你想杀我?” 九幽王扫了眼昆仑右手中的长刀,轻声问道。 “是。” 昆仑在说一个字时,从来都不会结巴。 “可是你杀不了我。” “是。” “那你为什么还想杀我?” “总、总有一天,我能砍下你的头。” 昆仑沉默片刻,说出这句话时,刀光一闪,那把骇人的长刀,从她右手中消失。 “你永远杀不掉我的。” 九幽王淡淡的说:“我本来就是杀不死的,这一点你应该很清楚。而且最重要的是,就算我不是刀枪不入的,仅凭近身格杀,你也会死在我手中的。” “总、总有一天,我能砍下你的头。” 不善言辞的昆仑,只是重复刚才说过的话。 对这种不会聊天,甚至连发狠都不会的木头女孩子,九幽王有些头疼,脸色一冷:“或许,真会有那么一天,可我不会给你机会等到那一天。比方,我今晚就能杀掉你。” 昆仑摇了摇头。 九幽王问道:“你怎么知道我不会杀你?” “你、你若杀了我,谁来替、替你斩杀召你回那个世界的艳阴使?” 昆仑冷冷的反问道。 她虽然不善言辞,语气也很木然,却有一颗七窍玲珑的心。 打个比方:你欠小姨子三万块钱好几年了,人家对你各种付出后你却始终不还债,于是一怒之下把你给告了,法院就会给你下传票,约你去那儿喝茶,好好聊聊这件事。 你要是接到传票,必须得在规定的期限内,跑去法院主动坦白你为啥赖债。 可你如果接不到传票,那么法院就无法对你采取强制性措施。 因为你完全可以摆出一副茫然的嘴脸,说你没接到啥子传票,干嘛要去法院喝茶啊,风骚漂亮的女法官又不是你大姨子。 现在九幽王就是欠债的姐夫,艳阴使就是送传票的人,九幽夫人就是法院。 送传票的艳阴使,见到九幽王传达九幽夫人的口谕后,那么无论她有多么的不愿意回到九幽世界,她都得回去。 要不然,违抗夫人命令的九幽王,将会遭遇生不如死的惩罚。 但昆仑的出现,却替她化解了危及:干净利索的干掉了传达口谕的艳阴使,那么她就可以假装没收到夫人的口谕,继续留在人世间逍遥自在了。 而且昆仑反问的这句话,也算在表态度了:以后,就由我来对付给你传达口谕的艳阴使,来一个,杀一个,来两个,杀一双。 昆仑用杀戮,暂时解决了九幽王当前面临的困境,只要她脑子没有进水,就没什么理由去杀害帮她的人。 九幽王静静的看着昆仑,轻声问:“你为什么要帮我?” “你帮了水、水暗影。” 昆仑的回答,简洁明快。 “就算我没有出面帮水暗影,只要有你在,她也不会有事的。” 九幽王摇了摇头,说:“我知道,燕春来的势力虽然强大,却没被你放在眼里,所以这不是你帮我的理由。” 昆仑没说话。 九幽王也没追问。 过了很久后,昆仑才说:“我、我觉得,唯有你跟你、你那个夫人翻脸,才对我们有好处。” 九幽王笑了,声音很清脆,还带有媚意:“不错,你说的很对。你利用我喜欢这个世界,不想回到九幽世界的机会,来制造我跟夫人的矛盾--简单的来说呢,就是你很希望能策反我背叛夫人,让我们自相残杀,那样才符合你们的利益。” 昆仑慢慢抬起头,看着她问道:“我、我这样想,错了吗?” “没错,无比的正确。” 九幽王好像发出了一声自嘲的嗤笑,轻声说:“可你,太高看我了,也小看了夫人。” “怎、怎么说?” 昆仑问道。 “我能肯定,不管唐王来多少向我宣召的艳阴使,都逃不过你的陌刀。甚至,她们以后再也没机会见到我的,因为你很清楚我会告诉你,艳阴使来到唐王的某些踪迹。” 九幽王说到这儿,原地走动了几步:“只是,你有没有想过,当你接连斩杀艳阴使后,夫人会看不出我不想回去,是在跟你合作来逃避回归?你以为,她不会亲自出面来到唐王吗?” “昆仑,我敢说,你在面对我时,还有逃走的机会。但在夫人面前……” 九幽王摇了摇头,声音有些苦涩的说:“我想不出,你在遇到她后还能逃走的任何理由。” 昆仑低头看了眼自己的脚尖后,才缓声问道:“既、既然她这么厉害,为什么,不亲自出世,而是派你来呢?” 九幽王呆住。 昆仑问的没错:某夫人那么厉害,她干嘛不亲自涉足人世间,而是派九幽王替她做事呢? 那是因为,在并蒂彼岸花盛开之前,有股子神秘的力量,不许她逃离九幽世界! 这个道理很简单,简单到昆仑不需太费脑子,就能想出来。 可九幽王却从没有往这方面想过。 从懂事那一天开始,她就始终接受‘必须得忠于夫人,夫人是天上地下最厉害的’等教育,这些思想早在她心中牢牢扎下了根,成为了一种不需要去想的习惯。 如果不是这个世界太美丽,无法让九幽王拒绝,她也不会生出抗拒夫人‘圣旨’的念头--但心里肯定很害怕,怕夫人会忽然出现在她面前,给予她无法想象的残酷惩罚。 从小就对夫人形成的恐惧,让她忽略了两个人之间,还有一条无法逾越的天河,完全可以不用理睬夫人,永远留在当下这个美好的世界中。 正所谓当头棒喝,一语惊醒梦中人,昆仑简单的一句话,就驱走了九幽王对夫人的恐惧,顿觉全身无比的舒畅起来。 人们在无比舒畅时,是不是该用笑声来抒发心中的欢愉之情? 就像呆愣片刻后,双肩就开始剧烈耸、动的九幽王,无论她费多大的力气,都无法压制她猛地抬头,展开双臂原地转着圈子,发出了银铃般的狂笑:“哈,哈哈,哈哈!” 九幽王仰天狂笑时,昆仑下意识的接连后退几步,那把闪着森芒的陌刀,又出现在了她的手中。 她能看出,狂笑的九幽王,好像已经魔障了。 魔障的人,很容易做出不能自己的疯狂行为。 简单的来说就是,这个时候的九幽王,是最危险的,随时都给予昆仑致命一击,来抒发她心中的喜悦,随后再后悔万分-- “并蒂彼岸花开之前,她是不敢出来的,哈,哈哈,她是绝不敢出来的!” 展开双臂踉踉跄跄原地转圈的九幽王,狂笑声越来越响,也越尖锐,就像有针在刺昆仑的耳膜那样,迫使她不得不抬手掩住了耳朵。 河面上,更有几条鱼儿蹦出水面,再落下时已经肚皮翻白的昏了过去。 昆仑心中大骇,终于意识到她好像做错了什么。 是,九幽王是无比惧怕夫人,怕到接到‘传票’后,无论她多么努力都不敢反抗的地步,只能借用藏在大杨树后面的昆仑,替她斩杀了艳阴使。 昆仑也承诺,以后前来给九幽王宣旨的艳阴使,都交给她了。 这是昆仑第一次尝试着,去策反敌人,也成功了。 为此,她还开导人家九幽王别怕夫人--这才彻底惊醒了九幽王,就像当前她狂笑着说出的话:“哈,哈哈,夫人啊夫人,你再厉害,再强大,只要我不回九幽世界,你能把我怎么样?只要并蒂彼岸花不开,五十年以内你就别想再出来!” “我,才是这个世界上的真正王者!” 哈哈狂笑的九幽王,笑声猛地收敛,霍然转身看着昆仑,眼眸已经变成了莹白色,真像游戏中那些魔王:“我想杀谁,就杀谁!想要什么,就能得到什么!” “你、你想杀我?” 昆仑艰难的咽了口吐沫,尽管声音有些发涩,却没有丝毫的恐惧。 她承认,九幽王现在想要杀她,她不会像上次那样幸运的及时远遁了。 上次,九幽王被她的惊鸿一刀给震慑住了,哪怕只是一瞬间,可也足够她逃走了。 但这次,就算昆仑能使出同样威力的一刀,九幽王却再也不会吃惊了。 昆仑却不害怕。 就像,她从来没有怕过谁那样。 她只喜欢过谁。 从她八岁那年,她就是喜欢上了那个男人,立志要成为他的影子。 “你算是唯一对我有威胁的人了,不能不死,咯,咯咯。” 九幽王咯咯娇笑着,缓步走向昆仑。 昆仑慢慢举起陌刀,第一次说话没有结巴:“你杀了我,方圆就会杀你。” 第664章 :我的世界真美 现在脑袋已经滚进河中的艳阴使,曾经亲口告诉九幽王,说方圆还活着。 当时躲在大杨树后面的昆仑,听的是清清楚楚,这才在蓦然狂喜下,下意识的抬脚要冲出来问个明白时,却又接着醒悟缩回脚时,不小心踏断了一根枯枝。 枯枝被踏断的声音,在凌晨时分的河边,是那样的清晰,有所察觉的艳阴使刚要回头,九幽王却及时干咳了一声,拽回了她的注意力。 直到脑袋飞起来时,艳阴使可能都没想到,大杨树后面会藏着昆仑。 可能是不敢接受必死无疑一年的方圆会复活的消息吧,所以在昆仑现身后,她跟九幽王都很默契的没有提到他。 她们都希望,得找个没人的地方,细细品位方圆复活的消息。 女孩子的幸福,不就该一个人躲在自己的世界中,痴迷的享受吗? 不过当九幽王眼露杀机,缓步逼过来后,知道自己再也没有逃生希望的昆仑,只能提前拿出这个幸福,来跟敌人分享。 在她提到方圆的名字时,全身绷紧的神经(哪怕是昆仑,在面对九幽王时,也得把全身神经都绷紧了),忽然全部放松了下来。 死亡降临后的未知恐惧,更像烈阳下的薄雪那样,再也没有了一丝丝:就算你杀了我,那又怎么样? 方圆,会给我报仇的。 昆仑可以不相信地球是圆的,不相信鱼儿离了水会死,却能相信谁杀了她,方圆就算是死,也得把杀她的那个人弄死! 因为她是方圆的影子,永世都无法抛开的影子,哪怕他已经足足五年没有看她一眼了,却能真实感受到他从来都没有放下她。 这就足够了。 只要他能永世的牢牢记着我,就算现在死了那又怎么样? 或许,现在我被九幽王杀死后,他会记得我更深! 当这个念头从昆仑心底浮上,她忽然无比的渴望--被九幽王杀死。 昆仑的眼睛,亮了,浑身都散发出骄傲的幸福,双手紧握着陌刀,微微侧身缓步迎向了九幽王。 九幽王却停住了脚步。 她很清楚昆仑没有说错。 在北朝地下古城时,她曾经亲眼看到那个倔强的男人,是怎么在站都站不稳时,还要去救水暗影的。 她更清楚,方圆对水暗影并没有多少意思。 他救她,不顾生死的去救她,就是因为他必须得去救她。 方圆为了救水暗影都那样了,如果九幽王残杀了他的影子,他会是什么反应? 昆仑死后,方圆活着就只剩下一个目标了,那就是不择手段、不惜代价的斩杀九幽王! 那不是九幽王想看到的。 如果没有了方圆,就算她成为世界上之王,又有什么意思? 命运早就注定了:她这辈子如果能有一个男人的话,那么只能是方圆。 她现在要是残杀昆仑,就等于彻底失去了方圆。 “你走吧,今晚我不会杀你。” 九幽王眸光中的荧光消失时,淡淡的说道:“继续回到女子会所,去当你的方圆吧。” 昆仑明显楞了下,再说话时又开始结巴了:“今、今晚你放走我,以后有机会,我还是会斩杀你。任、任何对他不轨的人,都得死。” “那得看你的本事了。” 九幽王从来都懒得理睬这种毫无意义的威胁,很随意的摆了摆手,转身就走。 昆仑才不会觉得九幽王这个动作,对她来说是一种羞辱。 独自生活的这五年,足够她想通很多事,放下一切跟面子有关的东西,只想痛苦的活着,来保护方圆身边的人。 现在方圆复活了(她跟九幽王一样,对九幽夫人说方圆没死的消息,没有任何的怀疑),那么她就更该活下去。 幸福的活着。 哪怕是一辈子都躲在黑暗中,看着方圆跟别的男人谈情说爱--她也是幸福的。 她总是固执的以为:只要方圆幸福,她就是幸福的。 放下斜举的陌刀时,昆仑说道:“不、不许伤害水暗影。” 对昆仑这句话,九幽王懒得理睬。 彻底从恐惧中解脱出来的九幽王,只对她该怎么把夏楚辞取而代之感兴趣,才没打算听从夫人的话,去杀一个可怜的小寡妇。 只要能阻止彼岸花开,可怕的九幽王夫人在近五十年年内,就只能生活在九幽世界中--当然了,九幽王也知道她能强行冲出来。 可她还知道:如果在并蒂彼岸花前,九幽夫人强行冲出九幽世界的话,那么就会死,而且因她牺牲后才能涉足人世间的手下,就算占领了全世界,也无法生育、延续后代。 所以,九幽王敢肯定,九幽夫人是绝不敢冲出那个世界的。 从现在起,她,才是这个世界上的王者,有资格更有权利,享受她想享受的生活。 当然了,九幽王如果能顺利找到那两只绣花鞋,得到方圆的爱,彻底把夏楚辞取而代之跟方圆结合的话,彼岸花还是会盛开,九幽世界的人还是会冲出来。 不过那有什么呢? 九幽王有百分百的把握相信,等到了那一天时,她已经为昔日的‘乡亲们’,准备好了最舒服的归宿:话说在上世纪六十年代时,九幽世界的人,也曾经成功冲出来过,但还没有跑出罗布泊,就随着几颗原子弹化为了灰烬。 “这个世界真美--我的世界,真美。” 九幽王再次走过老城区那个青石板小桥时,东边已经出现了曙光,还带有丝丝的彩色。 天,很快就要亮了。 当第一辆上早班的汽车,从方家胡同口门前呼啸而过时,洗漱完毕的夏楚辞,已经坐在了石桌面前,看着那棵石榴树。 劳拉的办事能力越来越出色了,再也不像以前那样,总是扳着个酷酷的保镖脸了,不但爱读书了,做出来的饭菜也是让夏总赞不绝口,更何况给石榴树订做一个避寒用的玻璃屋呢? 本来叶子都已经落光了的石榴树,在‘住进’玻璃屋后,枝条又开始有了泛青的绿色,甚至都看到一个小嫩伢了。 被倒栽种在死地的石榴树,不但活了,而且还活的很好。 事实就像一只有力的大手,狠狠抽了那个姓潘的老头一巴掌。 装神弄鬼骗名声的老头子,满嘴牙齿被抽掉的样子,应该很可怜吧--想到这儿时,潘龙语的身影就浮现了夏楚辞眼前,让她忍不住微微一笑。 有些遗憾,她不知道该怎么联系那个老头子。 要不然肯定会打电话让他来家里,亲眼看看这棵活着的石榴树,把当初被骗去的三千块钱(看宅子风水的报酬),乖乖的双手奉还。 现在事业蒸蒸日上的夏总,当然不缺那三千块钱,可也不愿意白白的被神棍给骗走。 “夏总,饭好了。” 系着红色大围裙的劳拉,端着托盘从厨房内走了出来。 “今早吃什么?” 夏楚辞莞尔一笑。 “小米饭,煎鸡蛋,海带丝小咸菜。” 劳拉把托盘放在石桌上,说:“还有面包--等回来后,我准备跟食堂的王师傅,学习一下怎么蒸馒头。” “还要学习蒸馒头?呵呵,你真想变成家庭妇女呀?” 夏楚辞笑着问道。 “嗯,我现在才知道,做一个平凡的家庭妇女,其实很幸福的。” 劳拉点了点头,很认真的回答。 “好,以后我会成全你的。” 夏楚辞点了点头,接过劳拉递过来的小碗后,岔开了话题:“几点的航班?” “十点半,还早呢。” 劳拉回答说。 就在几天前,夏楚辞接到了楼宇湘亲自打来的电话,邀请她去明珠当‘嘉宾’,现场祝贺她是怎么收购明珠东海集团的。 很大气的楼总还在电话里说,如果夏总对饲料方面感兴趣的话--看在双方合作愉快的份上,她可以卖给神通快递最多10%的股份,大家一起在明珠大展拳脚。 明珠东海集团,主要经营业务就是饲料,现在产品已经遍及东南亚,成为四大品牌之一了。 夏楚辞很清楚,明珠东海集团是林舞儿的产业。 不过,现在却要姓楼了。 夏总也是在商场摸爬滚打数年的商场精英了,论眼光、手段,都比林舞儿强了太多,所以在听说楼宇湘‘大力支持’东海集团后,就预感到那个娘们没安好心了。 那时候,她就想提醒林舞儿,小心楼宇湘。 可却始终没说--方圆死后,自感来日不长的夏楚辞,实在没心思却考虑别人的生死。 更不想在这种情况下,还得罪楼宇湘。 正如夏楚辞所预料的那样,楼宇湘现在终于露出了她吃人的獠牙。 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楼宇湘明明知道夏总跟林总之间,有着相当微妙的关系,却偏偏邀请她前往明珠‘观礼’,并大方的承诺,会卖给她10%的股份。 夏楚辞没有拒绝,那是因为她必须得去一趟明珠。 “唉。” 想到林舞儿现在的处境,跟自己当时被郭家相逼时何其相似,夏楚辞就没了吃饭的胃口,轻轻叹了口气。 “夏总,有些人,有些力量,不是我们能抗拒的。” 劳拉也跟着放下了筷子,低声劝道:“只要我们能尽可能的帮她,做到心中无愧,也就是了。” 林舞儿的遭遇,楼宇湘的邀请,夏楚辞做好什么准备等等,劳拉都很清楚。 “嗯,你说的不错。” 夏楚辞又叹了口气:“唉,问心无愧就好了。劳拉,等会儿再通知一下白处长(公司财务处的),让他多准备三百万的现金支票--林舞儿,现在最缺的就是钱了。希望,她能撑过这一关,正面面对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吧。” “好的,我知道了。” 劳拉点了点头后,忽然说:“如果方圆真活着,就好了。” “他要是真活着,楼宇湘的牙齿就会被崩掉。” 夏楚辞拿起餐纸,擦了擦嘴角后站了起来,转身走向石榴树那边:“可惜,他已经死了。” “昆仑呢,会不会去帮她?” 夏楚辞走到石榴树前时,就听劳拉这样问道。 第665章 :想死其实很容易 前些天,在国际道上有着赫赫威名的蜥蜴浩克兄弟俩,在巨野河边被人砍掉了脑袋这件事,夏楚辞已经知道了。 蜥蜴浩克是被昆仑一刀斩杀的,就因为这兄弟俩来唐王要杀水暗影。 至于是谁要杀水暗影,为此还不惜雇佣蜥蜴浩克,夏楚辞还没有本事打探到,但她却知道了昆仑就在唐王。 昆仑保护水暗影,是因为那娘们是方圆的合法老婆。 那么林舞儿呢? 她可是被方圆视为兄弟的。 一年前,方圆更当着很多明珠当地名流,向人家单膝跪地求婚(每当想到某人两次对两个不同的女人跪地求婚,夏总心里就发堵)。 所以夏楚辞就觉得,昆仑也该‘有义务’去保护林舞儿。 不过随后她就想通了:昆仑是不会去明珠的,一来是林舞儿没有性命之忧,只是‘破财’罢了,二来是她再厉害,也无法分成两个人,一个留在唐王,一个跑去明珠。 只要林舞儿生命无忧,昆仑就不会出现。 相信在听说蜥蜴浩克兄弟俩在唐王丢了脑袋后,楼宇湘就知道她该怎么做了。 她会把林舞儿请出东海集团,给她一笔钱:好好过日子去吧啊,就你这种智商,还真不适合混商场,被人卖了还得帮人数钱呢,幸好这次遇上的是我这个大善人,要是遇到个狠角色,绝对会把你连皮带骨的一口吞下去,渣都不留的…… 不用费太多的脑子,夏楚辞也能想到楼宇湘会这样做,更能猜出依着林舞儿的脾性,绝对会很有骨气的‘不吃嗟来之食’。 这也是夏楚辞决定帮她的主要原因:给林舞儿私下里准备了一千万。 再加上刚吩咐劳拉通知白处长多带上的三百万,这一千三百万,足够林舞儿安身立命,东山再起的了。 夏楚辞能帮她的,就只能这么多了。 毕竟,两个人之间的关系,貌似从没有和睦过,可以说是正道情敌。 林舞儿摊上夏楚辞这样一个情敌,绝对是林家祖坟上冒青烟了。 听夏楚辞简单解释了一遍后,劳拉才点头说:“嗯,夏总,你分析的有道理--我、我也准备了十万块钱,希望林舞儿别嫌少不要。” “你也准备了十万?” 正在看树上那个嫩芽的夏楚辞,有些诧异的转身看着她:“劳拉,你家里兄弟姐妹众多,可都是指望你在外面拼命挣钱了。说句不好听的,十万块还不一定被林舞儿看在眼里,但对你家来说,却能起到很大的作用。” “她会接受的,我们在罗布泊内时,也算是共患难的朋友了,没有谁会在困难时,拒绝朋友的真诚帮助。” 劳拉语气肯定的说完这句话后,犹豫了一下,才低声说:“反倒是夏总你的钱……我觉得,她不会要。” 夏楚辞黛眉猛地挑了下,随即自嘲的笑笑:“呵呵,劳拉你不说这些,我都没想到这一点。不过,她或许会接受呢?毕竟她现在算是被逼上绝境了,如果她能认清现实,就会接受的。” 说到这儿时,夏楚辞又回想起了是夏天问卷款潜逃,她为了拯救摇摇欲坠的神通快递,又是做出哪些荒唐的决定了。 回想起那段不堪回首的岁月,夏楚辞的情绪低落了很多,再也没心情赏树,说话了,快步走进了客厅内。 到现在为止,夏楚辞也没觉得她当时做出那些决定,有什么不对:身为人女,为了保护母亲,付出一切能付出的代价,其实算不了什么。 不过,这却不一定适合林舞儿。 夏楚辞坐在沙发上,随手拿过电视遥控器自嘲的笑了笑时,就听正在外面收拾桌子的劳拉问道:“谁?” 来人了? 夏楚辞楞了下,从沙发上站了起来。 从住进方家之后,除了去年地震时秦大川来敲过门后,就没谁来过了。 夏楚辞走出客厅时,劳拉已经从大门后快步走了过来,小黑脸上带着兴奋的神色,低声说:“是、是那个潘大师。” “哪个潘大师?” 夏楚辞下意识问出这句话时,猛地明白了:“就是那个叫潘龙语的老神棍?” 劳拉点了点头,接着支支吾吾的说:“其实我、我觉得他也不完全只是个老神棍,最起码他在网上还是有很多神奇传说的--” “切。” 夏楚辞嗤笑一声,撇了撇嘴角说:“那他怎么解释这棵石榴树?昂,他来的正好,赶紧让他进来,我正想听听他还会说些什么鬼话呢。” 死树发芽、开花结果,可能跟我装修这个院子很有关吧? 嘿嘿,如果真是这样,以后可以尝试着给人去看宅风水--小黑妹心里得意的想着,打开了大门。 外面,站着潘龙语,还有上次跟他一起来的李子。 大门一开,潘龙语就看到了那棵石榴树,老眼立即眯了起来,白色寿眉更是剧烈跳动着,一副大白天看到鬼的样子。 至于心底已经把潘龙语奉为‘大神’的李子,这时候更是被震的不能自理。 “原来是这样,原来是这样,我明白了,明白了,这是天数所归,人力无法抗衡的--” 傻盯着窗前那棵石榴树,潘龙语喃喃出声时,劳拉说话了:“潘大师,进来坐坐?” “啊,哦,哦,好的,好的。” 潘龙语这才如梦初醒,连连点头,到背着双手很有一派宗师风度的,缓步走进了方家院子里。 夏楚辞就坐在石桌前,正拿着个小镜子‘对镜贴花黄’,就像个瞎子那样没看到老潘俩人进来,一点淑女该有的素质也没有。 看到潘大师站在石桌前足有十秒钟了,夏楚辞始终对镜自盼的,李子就知道她是故意的,这就怒了,猛地向前跨出一步,抬手在石桌上狠狠拍了一下:啪! 不等李子疾言厉色的说啥,夏楚辞就放下小镜子,冷笑着说道:“嚯嚯,你这人是不是有病啊,跑我里来还敢拍桌子砸板凳的,真以为我不敢报警抓你们啊?” “你--” 李子眼珠子一瞪时,老潘左手抬起,看着夏楚辞慈眉善目的笑道:“夏总,他有些冲动,还请你能原谅。” “我从来都不跟没素质人的一般见识,谈不上原谅不原谅的,只要别再惹我生气就行。” 夏楚辞看都不看李子一眼,坐在锦墩上的屁股,更是抬都没抬起,只是看着老潘问:“老东、老潘是吧?” 依着老潘八十多年的丰富阅历,当然能听出夏楚辞故意要说出‘老东西’的意思,不过却不以为意,假装没听出来,依旧慈眉善目的样子:“呵呵,夏总的记性不错,还能认出老潘,真是不胜荣幸啊。” “其实你也没必要觉得太荣幸了。” 夏楚辞双肩抖了下,不屑的嘴脸样子十足:“我这个人吧,从来都能牢记是谁骗过我的钱--哦,对了,老潘,你这次主动来登门拜访我,是不是要还我那三千块的看宅子钱?” “啊,不是啊?” 不等老潘说什么,夏楚辞就柳眉倒竖:“我可警告你,老潘,你今天既然自投罗网的来了,那么就必须把三千块钱还我,要不然别想走出这个院子。” “夏楚辞,你、你太过分了你!你知道潘老师是谁吗?” 看这嚣张女孩子如此羞辱自己的偶像,李子暴怒,下意识伸手就要来采她的头发,准备好好的教训她一顿,让她知道马王爷为啥三只眼。 只是他刚伸出手,就觉得后腰被一个锋利的刀尖给抵住了,劳拉酷酷的声音传来:“想死,其实很容易。” “李子,休得对夏总无礼。” 就像所有贪生怕死的老东西那样,潘龙语立即低声训斥忠心维护他尊严的李子:怎么可以对不要命的人耍横呢,这不是自找苦吃吗? 李子可不敢让老潘反感自己,赶紧低头答应了一声。 看他不再对夏总动手动脚后,劳拉才冷哼一声收回了刀子。 就算劳拉从网上查到很多关于老潘的传说,也无限向往--可她更清楚自己是夏总的心腹保镖,知道在关键时刻得帮谁。 “夏总,请原谅他的无礼。” 老潘不请自坐在了夏楚辞对面,笑道:“至于那三千块钱,我是不会还你的。唉,没办法,这是行规,只要拿到手的钱,就不会再还回去的了。” “你倒是个属貔貅的,只吃不、不--咳。” 夏楚辞终究不好意思对一个八十多的老头说粗话,干咳一声问道:“说吧,你今天来干嘛呢?” “去年,我曾经跟你说,那个地方是死地。” 老潘抬手,指向了卧室窗台那边的石榴树。 “对啊,那时候你还把我唬的一愣一楞的呢,我没忘记。” 夏楚辞说:“可现在,那地方长了一棵石榴树,我想请潘大师给解释一下,你是怎么自砸招牌的。” “死地,而生--置之死地而后生。” 老潘没有在意夏楚辞的冷嘲热讽,只是盯着那棵石榴树,左手五指迅速的掐算着,嘴里念念有词的样子,很神棍。 “夏总,我想问你个问题。” 老潘左手五指停止掐算后,才看向夏楚辞:“你栽种这棵树时,是不是它已经死了?而且,它是被倒栽在坑里的。” “你怎么--怎么能说出这么没科学道理的话来?” 夏楚辞黛眉一抖,随即双眸朝天,做出孤傲的样子冷笑道:“老潘,现在你给我弄棵死树来,再倒栽在坑里,要是它能活了,我再给你三千块。” “呵呵,不用了。” 老潘呵呵一笑,站了起来:“打搅夏总了。” “怎么,这就走?” 夏楚辞有些奇怪:“不多聊会儿,再骗几个钱花花了?” “就不耽误夏总出远门了。” 老潘的心胸还是很广阔的,自动过滤了那些不想听的话。 “咦,你怎么知道我要出远门呢?” 夏楚辞更加奇怪,跟着站了起来。 “当然能看得出。” 老潘一脸高人般的微笑着,伸手指向了客厅门口的两个拉杆行李箱。 第666章 :惩罚我吧,我有罪 看在这老东西说话很有趣的份上,夏总决定送他到大门口,还嘱咐他有空常来。 “夏总这次远行,最好是取消。” 跟小夏客气了几句,老潘又稍稍犹豫了下后,才这样说。 夏总笑了,好像春天里的花儿那般得瑟:“为啥,难道路上有艰险?” “呵呵,没什么,我就是想再骗你几千块钱花花罢了,没想到你却这样警惕,还是算了吧。” 老潘多少有些羞涩的笑了下,微微点头后转身,带着李子缓步去了。 目送他的背影消失在胡同口后,夏楚辞脸上的得瑟笑容,也慢慢地的收敛,若有所思的样子,走回到了石桌前。 “夏总,老潘还是很有几分本事的,没想到他能懵对那棵石榴树是……” 关好大门的劳拉,快步走过来说到这儿时,夏小韵却抬手打断了她的话:“他不是懵的,他是个真有本事的。” (写到这儿后,才发现女主夏小韵名字中的最后一个字,有些混了,太多次用了辞别的辞,而不是楚词的词,还请大家原谅,以后会改过来的) “他是真有本事的?” 劳拉有些傻,喃喃的说:“既然是、是这样,那夏总刚才为什么那样说?” “我不想知道我未来的命运是什么。” 夏小韵抬头,看着大门方向,缓缓的说:“他其实想劝我别去明珠的,可他更看出,他越是劝我,我越不会听他的话。我倒要看看,我的命运已经够跌宕起伏了,还能有什么惊喜等着我。” “她去了南方会收获惊喜的,但更多的却是失望,愤怒,继而失去理智。” 潘龙语到背着双手,沿着河岸人行道,信步向西前行。 “哼,最好是那样。” 李子愤愤的冷哼一声:“她简直是太狂妄了,就该让她多吃些苦头。” “唉,她不是狂妄。” 潘龙语叹了口气,抬头看向了苍天。 李子愣了下,问道:“就她刚才那样子,不是狂妄,又是什么?” “她是在害怕。” “害怕?她、她是在害怕?” “用看似幼稚的狂妄,来遮掩她的恐惧。” 潘龙语低头,看着左边的河面,轻声说:“在她听到我说出那棵石榴树的栽种方式后,她就怕了。明确感受到她无论是用正常态度来面对人生,还是叛逆,都无法躲避她早就注定的多劫命运,这才变得极端起来。” 李子明白了:“她相信了您说的那些话?” 潘龙语点了点头。 李子又说:“正因为她相信了,所以她才固执的南下。” “她想看看,命运还想怎么折磨她。” “那--她会死吗?” “不会。” 潘龙语淡淡的说:“破军星重新入世,就是拜她所赐,两人气场已经完全相连,命运一体,当前只差并蒂彼岸花开……还有谁能伤的了她?如果有一天她真会受伤害,伤害她的人,也只能是她自己。” “她自己,会伤害她自己?” 李子有些茫然的抬手,挠了挠后脑勺后又问:“潘老师,那么,那个早就决定要把她取而代之的九幽王呢,也伤不了她?” “九幽王?” 潘龙语的老眼微微眯起,摇了摇头:“她,从来都没有资格成为左右这场‘游戏’的人,最多,也只能算是个命运多劫的可怜孩子罢了。” “她会是个可怜人?” 李子嘴角又抽了好几下,实在想不通老潘怎么会把极度凶残的九幽王,形容成一个可怜孩子,却又不方便在这个问题上问的太深,只能苦笑着抬头,看到迎面走来一个落魄汉后,忍不住的喃喃道:“这才是个可怜人好吧?” “看什么,没见过赌钱输光了的可怜人啊!?” 大冬天只穿着一身单衣(还是脏兮兮的),满脸憔悴的秦大川,从李子脸上看到怜悯的神色后,登时大怒,虎目圆睁,一副你敢回嘴,我就特么抽掉你满嘴牙的凶狠。 大川哥以为,哪怕是把裤衩子都输光了,也不能输掉一分的尊严。 尊严,才是一个男人的脊梁,是支撑他傲然屹立在有钱人面前而不倒的必需品。 现在,却有人企图用怜悯,来剥夺大川哥的尊严,这绝对欠揍行为。 “你--呵呵,没什么,对不起。” 要不是潘老师在身边,李子会让这家伙去河里清醒一下:赌博你都能输成这样,还有脸对我大呼小叫的,真是不知所谓。 “哼,真是不知所谓。自以为穿的行头好了些,就敢用这眼神来蔑视天下英雄。” 冲那对老、青组合背影吐了口吐沫后,大川哥的心情才多少好了一点,转身继续往家走,还不断的低骂着:“特么的,三角眼他们几个肯定是耍老千了,要不然老子不会输的这样惨。唉,四万多块啊,就这样喂狗了。” 说实在的,大川哥还真没把几万块钱放在眼里:有几个历经过生死的好汉,会在乎这些区区铜臭之物? 他犯愁的,是怎么跟小妹交代。 这几万块钱,可是他在被夏小韵开除出神通快递后,拿出来让他去出租车公司租辆出租车来养活自己的。 (街头上跑的那些正规出租车,都是车主向出租车公司缴纳三到四万块的押金开回来的,每辆车的使用期限基本都是六年,每个月向公司缴纳四千块左右的‘租赁费’,如果勤劳些呢,每个月能挣七八千左右吧)。 本来,秦大川也真想当一名出租车司机的,虽然累点,挣钱也不多,但不用看那些高高在上的领导嘴脸啊不是? 可谁知道--想到那天去某出租车公司询问时,遇到以前的赌友三角眼后,秦大川就恨不得拿把菜刀,把自己手指头给剁下来:都是你,总是忍不住想摸摸骰子的感觉! 这一摸不要紧,秦小冰給他的那几万块,几天工就跟了别人了。 今天上午,小妹要飞回唐王,哪怕秦大川一万个不甘心,可也得赶紧乖乖回家,勇于向小妹承认错误,赌咒发誓以后打死也不赌了。 但愿心地善良的小妹,能理解我这个当哥哥的,活的有多么累--走到胡同口时,秦大川觉得自己必须得更坚强一些,绝不能在需要他来照顾的小妹面前,流露出哪怕一点点的脆弱。 来吧,就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些吧! 当秦大川走到胡同口,一眼就看到自家门前站了个倩影,正准备拿钥匙开门后,就在心里用力喊了一嗓子,紧握双拳咬牙快步走了过去。 已经打开锁头的秦小冰,听到有沉重的脚步声后,本能的抬头看了一眼,接着就弯腰伸手去拉拉杆箱--她竟然没有认出这位大侠,就是她亲爱滴哥哥。 可她的手指刚碰到拉杆箱,却又猛地醒悟过来,慢慢地抬起了头,满脸不信的样子看着秦大川:“哥、哥?” “小冰,你惩罚我的吧,我有罪!” 已经豁出去的秦大川,快步走到秦小冰面前后,竟然噗通一声的跪倒在了她面前,一副随你杀剐的样子。 “啊,哥,你这是干嘛呢!?” 秦小冰大吃一惊,赶紧伸手去扶他。 “我有罪,小冰,你惩罚我吧,用、用这个,对着我这儿来。” 秦大川从腰带上摘下钥匙扣,打开上面的小刀子,塞到秦小冰手里后,指着自己的脖子,满脸悲壮的样子让人看了想哭。 “哥,你犯什么病呀你?” 就像是触电那样,秦小冰小手猛地一哆嗦,把钥匙打落在地上后,忽然明白了:“你、你又去赌钱了你?” 以前,秦小冰可不知道总跟自己要钱的大哥,酷爱赌博的。 后来‘定居’方家胡同后,秦大川某次醉酒后,自己叨叨了出来。 为此,秦小冰还狠狠训了他一顿,要不是看在他是当哥哥的份上,说啥也得把他轰出家门,亲人关系一刀斩断。 秦大川醒酒后,自然是后悔不迭了,赌咒发誓的说以后要是再赌一次,压根不用小妹说什么,他自己就把手指头剁了去。 正所谓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看在他总算浪子回头(去神通快递干保安了)了,秦小冰原谅了他,为此还在大川哥的提议下,兄妹来人下馆子好好庆祝了下。 “我有罪。” 秦大川脸上的悲壮,迅速转化成了羞愧。 “把我给你的那四万五千块钱,都输没了?” 秦小冰开始咬牙切齿了。 “还、还剩下一些。” “剩下多少?” “五、五--” “五千?” 秦小冰实在忍不住了,抬脚作势欲踢:“秦大川啊秦大川,你还真是狗改不了吃屎啊,这才几天工夫啊,你就输了四万块!” “不是五千,是五、五块。” 秦大川好不容易说出实话后,就立即抱住了脑袋,连声大骂自己有罪。 四万五千块,就剩下五块钱,他还有脸说他自己有罪! 这岂止是有罪啊,简直是该杀。 就是当哥也不行--秦小冰暴怒之下,尖尖的细高跟小皮鞋,就重重踢在了秦大川的肩膀上。 “啊!” 秦大川长声惨叫着,翻身摔倒在了地上。 “啊--啊?哥,你没事吧?” 秦小冰可不知道,大川哥在外面挨揍次数太多了,早就总结出了一套丰富的保命经验,哪怕是被手指头碰了下,也得装出命根子被踩断的悲惨,那样就能让揍他的人,不敢下狠手了。 此法,果然是百试百灵。 就在大川哥眯缝着眼看小妹一脸惊惶、手足无措的样子而感到心中愧疚,琢磨着是不是真被她揍一顿时,就看到方家的大门开了。 身穿白色短款羽绒服,下面黑色小短裙,黑丝、袜,高腰长筒小马靴的夏小韵,在劳拉的陪同下快步走了出来,关心的问道:“怎么了?” 靠,老子就算真被小妹揍死,也不能让你看笑话! 秦大川暗骂了一声,反手撑地麻利的站了起来,拍了下屁股上的泥土,双手抱着膀子,鼻孔朝天的淡淡说道:“没怎么,就是想哄小妹开心。” 第667章 :屋漏偏逢连夜雨 不管秦大川混得有多么惨淡,他都是个骄傲的人。 人要是骄傲了,自尊心就会强一些,所以秦大川把被夏小韵当众开除出神通快递,视为奇耻大辱。 更何况,那次跟张良华争执的过错不在他,夏小韵凭什么要把他给开除啊,问个理由都不问的,就是小手一挥尽显她的总裁本色,让大川哥丢尽了人。 要不是租住的这个院子条件着实不错,仅凭跟夏总是前后院邻居这一点,秦大川肯定会搬离这儿。 被开除后的这些天内,秦大川还是好几次跟夏小韵在这条胡同内相遇的,但每次他鼻孔朝天,旁若无人的跟她擦肩而过,骄傲到了极点,让某总裁深刻感受到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威武不能屈。 秦大川不止一次的发誓:以后就算夏小韵抬着八抬大轿来请他,他也不会去神通快递上班。 只是他从没有想过,夏小韵怎么可能会那样做,他在神通快递内仅仅是个保安而已,他不理睬人家,人家就稀罕理睬他了? 大不了,双方在胡同内相遇时,就装作不认识的陌生人罢了。 还有好几次,秦大川都会想,如果有人找上门来欺负夏小韵该多好? 如果真那样,他铁定会、会搬个小马扎坐在大门口,翘着二郎腿的看戏--欺负夏小韵的人没有出现,反倒是自己跪地向小妹认罪的恶心样子,被人家看到了。 她还假惺惺的关心,问是怎么了。 切,怎么了,管你屁事? 感觉丢人丢到姥姥家的秦大川,得费很大的力气,才能拿捏出一副淡淡然的样子来,伸手挽住小妹的胳膊:“小妹,有什么事我们回家再说。” 关心秦大川却碰了个软钉子,夏小韵多少有些尴尬,俏脸也随即冷了下来,抬脚正要走时,秦小冰却甩开她哥哥的手:“夏总,有件事我想问问您。” 对于秦小冰,夏小韵还是很有几分好感的,很单纯,被方圆给骗得团团转,也没丢掉她挽救一个‘败家子’的善良。 看了眼秦大川,夏小韵才微笑着问道:“有什么事,尽管说。” “小冰,别说!” 好像知道小妹要说啥的秦大川,可丢不起那人,赶紧又伸手挽住她胳膊,看着夏小韵冷冷的说:“这个世界这么大,工作那么多,也不一定离开某人后就没法活了。” “是啊,几天工就把四万五千块钱输光的赌博也是一个工作,你继续去工作呀,别拉扯我!” 愤怒之下的秦小冰,守着外人没有给大川哥留一点面子。 秦大川很是憔悴(连续几天不眠不休的奋战在赌桌前的人,基本都这样)的脸,攸地通红,赶紧松手捂住脸,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秦小冰才不在乎,再次甩开哥哥的胳膊后,才说:“我这次出差,路上曾经听人谈起过方圆,说他没有死,前些天还在--” 夏小韵本以为,秦小冰是要跟她说好话,让秦大川重新回公司上班呢,没想到她却提到了方圆,心中登时没来由的一疼,摇头打断了她的话:“别信,那是假的。” “假的?” 秦小冰愣住了:“夏总,您、您怎么知道那是假的?” “嗯,就是假的,他已经死了。” 夏小韵不想跟她解释太多,看了眼秦大川,岔开了话题:“如果你想给你哥找个工作的话,我可以帮他问一下大华公司的王副总,相信--” “不需要!” 秦小冰还没说话呢,秦大川就怒冲冲的叫道:“我就算是去讨饭,也不用你来假惺惺的给我找工作!” 看着斗鸡模样的秦大川,夏小韵笑了下,不再理他,抬手在还在发呆的秦小冰手背上拍了拍,低声说:“他已经死了,别再为他伤心了。” “可、可我好几次都听人说过,他还活着呢。” 低头沉默片刻的秦小冰,再抬起头来时,夏小韵已经带着劳拉走到了胡同口。 早在去年时,秦小冰就知道方圆已经死了。 可在这近半年的时间内,她无意中听别人几次谈到方圆,说他还活着。 至于为什么这么多人谈论方圆,他一个小保安,又怎么忽然跑去北朝送死--这些事,单纯的秦小冰并没有想太多。 她有自己的理解方式:方圆败落前也是个开着兰博基尼的主,正所谓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他去北朝掺和某些事,死后又被人关注,很可能是因为他以前也曾经辉煌过的原因吧。 “小妹,走,先回家吧,我还没有吃早饭呢。” 错以为小妹主动跟夏小韵说话是为了給他找工作、其实却是在关心方圆的大川哥,现在更有了深深的被抛弃感,语气中带有了明显的沧桑之意。 “没吃早饭?饿死活该!” 秦小冰咬牙切齿的瞪了他一眼,忽然抬手拧住了他的耳朵,小皮鞋踢开大门,就把他往院子里拽:“来,秦大川,你不是还没有吃早饭吗?吃黄瓜凉拌猪耳朵怎么样,我让你吃个够!” “小妹,饶命,饶命,你的行李箱还在外面!” 秦大川真没想到小妹会拧他的耳朵,本能的刚要挣扎,却看到她眼眸里全是水雾,心就狠狠疼了下,觉得唯有让小妹把耳朵拧下来,才能算是个合格的大哥。 秦小冰恨恨的说:“不要了!一个破箱子加上里面的东西,才值多少钱啊,还不够你在赌桌上潇洒一把的呢!” “哎,哎,话可不能这样说,蚊子再小也是肉不是?哦,你手机,你手机响了,你先接电话,我去给你拿箱子。” 秦小冰手机叮叮当当响起来时,秦大川才趁机挣开她的小手,捂着耳朵用最快的速度冲出了大门。 倚在门板上,大川哥差一点就虎目含泪的仰望着苍穹,无声的感慨道:“苍天啊苍天,你真要把我往绝路上逼吗?要不然,为什么让拿到三条k时,三角眼却拿到了三条a?” “什么,我的考核没通过!?” 就在秦大川痛恨苍天无眼时,就听小妹在院子里这样尖声问道。 考核没通过? 靠,不会吧,屋漏偏逢连夜雨的破事,还真让我摊上了? 秦大川再也顾不上埋怨苍天了,赶紧拉着拉杆箱跑进了家。 去年时,小妹获得航空公司某领导的赏识,提拔为了小领导,只等一年的考察期过后,就会坐镇二线,薪水翻番,再也不用飞来飞去的了。 秦大川记得很清楚,月初时小妹还开心的告诉他说,考核已经通过了,应该很快就会正式下文,她会离开空姐岗位,正式成为中层领导中的一员,过上那种早就梦寐以求的好日子(就是传说中靠一杯茶,一张报纸就能消磨一整天的生活)。 这才半个多月的时间,怎么忽然又变成考核没通过呢? 秦小冰也想搞清楚这个问题,拿着已经扣掉的手机站在院子里,满脸都是茫然之色。 今天上午九点半,公司老总将召开会议,研讨公司中高层干部的工作调动问题。 秦小冰将会成为主管哪方面的领导,也是本次会议中的一个议题。 她记得很清楚,她在回家前,刚才给她打电话来的小手下,还跟她开玩笑说,等她上班后得请客,让姐妹们好好为她庆祝一下。 秦小冰自然是没口子的答应,很豪气的说想去哪儿吃,咱就去哪儿。 可现在,她再也不用破费请大家伙吃饭了。 “小妹,到底是怎么回事?” 看秦小冰呆愣半晌没有动静后,秦大川走过去伸手把她揽在怀中,低声问道。 “铃铃(给她打电话的小空姐)说,会议结束了,我的考核没通过,不适合担任领导工作,司处长在会上建议,我最好转为地勤工作,去卫生科--” 秦小冰说着,说着,泪水就淌了下来。 只要是在航空公司上班的都知道,秦小冰在成为小领导后的这一年内,是多么的努力,更是经常的加班加点,毫无怨言,尽显新时代领导人的风范…… 月初时,当初提拔她的那位领导,就私下里给她打电话庆祝,说她已经通过了考核,做好迎接新岗位的准备吧。 领导的这句话仿佛还在她耳边回荡,坏运气就这么突兀的降临了:她不但没通过考核,而且还要被调离当前的空姐岗位,转为地勤卫生科。 别人或许不知道卫生科是干啥的,但秦小冰可是很清楚的。 所谓的卫生科,其实就是飞机场的清洁工,扫马路啊,打扫厕所啊啥的,除了几个年龄大的男性职工外,其他都是从乡下招来的大婶。 虽说工作没有贵贱之分,可问题是从高高在上的空姐,一下子成为扛着拖把清扫厕所的清洁工--这么大的反差,让谁,谁也接受不了啊。 别忘了,秦小冰还是个二十来岁的爱美女孩儿。 “哦,原来这就是卫生科啊,名字很不错嘛,挺雅致的。” 听小妹梦呓般的解释完啥叫卫生科后,秦大川笑了,很随意的问道:“那位建议你去卫生科的司处长,全名叫什么?在公司内的具体职务是做什么的?” “司明达,人事处的处长。” 脑子里嗡嗡响的秦小冰,这会儿是有问必答,说完后就伏在哥哥怀中,低声呜咽了起来:“我知道了。就两个月前,他就给我打过一次电话,说了很多不着调的话,让我给骂了一顿--呜,呜呜,他这是在报复我呢。” “哎,说什么呢,听听人家这名字,就知道不是心存龌龊的人。” 秦大川轻拍着小妹的肩膀,走向了屋子里:“小冰,不就是不提拔你当领导,不让你干空姐,让你去干月薪只有三千块的清洁工吗?又不是天塌下来了,没事,别哭了,先去洗个澡,我出去给你买点好吃的。” “乖,有哥在,天塌下来又能怎么样,我撑着。” 秦大川又安慰了小妹几句,才去卧室换了身衣服,匆匆洗了把了脸,走出了家门。 第668章 :大川哥这样的男人 航班晚点,从来都不是啥稀奇事儿。 这不,夏小韵原本是乘坐十点半的飞机前往明珠的,赶来机场后却被告知,说航班要晚点两个小时,理由是天气原因。 两个小时也不是太难熬,坐在车内闭眼听几首轻音乐就过去了,算是早起后的回笼觉吧,反正去明珠也没太着急的事。 本次跟随夏总前往明珠的,除了劳拉之外,还有左右手张良华副总,主管公关部的张欣、财务处的白处长等人,一行人恰好十个人。 性格活泼的欣姐,可没夏总那样的定力,能在车上听两个小时的音乐,就跟两个相熟的属下,随意在停车场内遛达了会后,坐在了绿化带旁的椅子上。 这时候晒晒太阳,还是好处多多的。 “老韩,我都跟你说很多次了,以后洒水别洒这么多,现在天冷了,地滑,要是结冰摔着人,你就得吃不了兜着走。” 就在张欣跟同伴小声说着去明珠后,空闲时去哪儿逛逛时,就听到有个威严的男人声音,从左侧不远处响起。 下意识的回头看去,张欣就看到一个大腹便便的西装男,正在训斥一个清洁工大姐。 从清洁工大姐那张黝黑的脸面,张欣就能看出她是机场的临时工,被那个比她年龄小好几岁的男人训斥时,只敢谦卑的笑着,连连说下次一定要注意。 “这次罚你一百,下次如果再犯,那就别干了。” 根本不顾老韩大姐的低声哀求,男人铁面无私的扔下这句话,就到背着手从张欣面前缓步走了过去。 “草,就特么的知道欺负老实人,不就是打扫卫生时多洒了点水吗?” 跟随张欣一起韩军,低声骂了句。 张欣笑了笑,没说什么。 就算她说了,那又怎么样,她又不是航空公司的老总。 最多,也就是在老韩大姐擦着眼角从她面前走过时,忽然说道:“大姐,请等一下。” 老韩大姐赶紧用力抹了把脸,再回头时,谦卑的笑容又浮在了脸上,用很土的话小心问道:“大、大妹子,你是在叫俺吗?” “昂,是叫你呢。” 张欣点了点头,指着老韩大姐脚下:“你的钱掉了。” 老韩大姐一愣低头,就看到脚下有一张百元钞票。 弯腰拣起地上的钞票后,老韩大姐摇了摇头:“这、这不是俺的钱,俺工作服里没钱的。” 韩军说:“嗨,大姐,钱确实是你掉了的,我看的很清楚,你刚才掏手帕时,从口袋里带出来的。” “不、不可能啊,俺真没装钱的,是别人掉的吧?” 老韩大姐还是摇头,接着又看着张欣几个人问:“大妹子,这钱不是你们的?” 张欣回答:“不是,我们都看到是从你口袋里掉出来的。” “俺没装--” 老韩大姐还想再说什么时,刚才那个大腹便便的领导,又快步走了过来,老远就喊:“都愣着干什么呢,还不赶紧干活!” “快去工作吧,要不然你领导又得罚你钱。” 韩军摆了摆手,看向领导时随口问道:“你领导叫什么名字啊,这么有魄力。” “他是人事处的司处长。” 老韩大姐这时候也明白过来了(这一百块,很可能是张欣他们,在看到她被领导罚款后,于心不忍故意把钱扔在她脚下,说是她丢了的),把钱塞给了韩军,低声说了句谢后,就转身去干活了。 “欣姐,人家不要。” 韩军苦笑了声,把钞票还给了张欣。 张欣随手把钞票装进小包内,看向那个又折身回去的司处长,冷笑着低声骂道:“特么的,就这种谄上欺下的混蛋,真该庆幸没有在神通快递供职,要不然姑奶奶不把他蛋黄整出来算跟他姓!” 一个主管人事的处长,还不是副总呢,就对最底层的清洁工这么耀武扬威的,实在是让欣姐看不顺眼。 欣姐的话音未落,就听有人在身后淡淡的说:“这个世界上不公平的事太多了,你管不过来的。” 欣姐连忙回头,才发现夏总在劳拉的陪同下,就站在她身后呢。 连忙站起来,刚要打招呼,夏小韵摇了摇头,示意她坐着就行,看向了司处长那边。 司处长在人事处,却伸手管环卫工作,确实有些狗拿耗子多管闲事的嫌疑,不过人家下周一就能成为副总了,在最底层员工面前摆摆威风,又有啥不对劲的? 没看到航空公司的常务副总来视察卫生工作了吗,司处长自然得在领导面前好好表现一番--至于会不会被人暗中嗤笑他现在一副奴才样,他才不去考虑。 即将当副总的人了,得有宽阔的胸怀。 说起来,司处长能够成为击败其他副总的有力竞争者,还得多亏了苏省楼家啊。 别看航空公司的老总也算是一号人物了,可在楼家眼里,其实啥都算不上。 这不,楼家一个电话,就改变了航空老总要提拔别人的决定,改为提拔他了。 司明达万分感激楼家那个小女人,仅仅是答应她要整治一下秦小冰,就换来了一个副总宝座--到现在,他都有种做梦的不真实感。 当然了,至于楼家为什么要针对一个小空姐、秦小冰美梦破灭后去卫生科干粗活后心里有多苦等事儿,司处长才不屑去考虑。 谁让那小丫头在拒绝他的求爱时,还摆出一副贞、洁烈妇的嘴脸,把他给痛骂了一顿,说威胁他说再敢骚扰她,就要去找老总告发他耍流氓。 想到娇滴滴的小空姐,马上就要跟老韩大姐那样的乡下村妇一起,扛着扫把打扫卫生了,司处长心里就有种说不出的爽。 他还就不信了,秦小冰能干得了那种活,用不了几天就得辞职,或者约他外出吃饭--楼家那位贵人,可没说不许他打秦小冰的主意。 想到秦小冰会梨花带雨的苦苦哀求自己,司处长嘴角就浮上一抹得意的笑,但望着常务副总的眼神里,却全是满满的忠诚。 点头哈腰的回答了副总几个问题后,就很自觉的跟在后面,成为了巡视卫生组的一员。 司处长等人簇拥着常务副总走过来时,张欣就听到夏总忽然轻轻咦了一声,下意识的抬头看去,就看到一个身穿黑色夹克的年轻人,右手藏在怀里,从旁边停车场内快步走向司处长等人。 “哟,那不是秦大川吗?” 张欣这时候也认出年轻人是谁了,随口说道:“他怎么变成这副模样了?” 大川哥可没有看到夏总一行人。 现在他那双喷着怒火的眼里,只有司处长一个人。 司处长现在这么风光,秦大川想从清洁工嘴里打听到他,简直是太容易了。 如果,敢打小妹主意的司处长,是大川哥这样的青年才俊,还又单身的话,那么秦大川最多也就是先给他几个大耳光,再采住他衣领子冲他肚子上狠狠踹几脚--最后,再点着他鼻子说:孙子,看在你很有审美眼光的份上,老子今天就放过你。 可问题是,司处长是个大腹便便的中年人,满脸油光的样子让秦大川看了都恶心,就这样的败类,也敢垂涎小妹不成后、以权谋私的来报复她。 秦大川很清楚,小妹在被提拔成小领导后,工作是多么的努力。 好几次了,秦大川都跟回家后就累的瘫坐在沙发上不愿动弹的小妹开玩笑说:这才是当个小中层干部呢,你就这样拼。如果让你去当副总了,你还不得把自己也奉献给公司啊? 小妹的超值奉献,没有获得回报,甚至连空姐都当不成,要扛着扫帚打扫厕所--这都是拜司处长所赐,所以秦大川觉得,他这个当哥哥的如果不站出来,为小妹出一口恶气,那他干脆去死得了。 在这个世界上,有些男人你可以踩他、骂他鄙视他,但你绝不能去伤害他最在乎的人,要不然他就会跟你玩命。 秦大川就是这样的男人。 司处长也是、也是在忽然觉得肋下一疼时,知道他是这样的男人了。 一刀,就狠狠刺在司处长的左肋下后,双眼血红的秦大川,在其他人的目瞪口呆注视下,仰天狂笑。 秦大川笑得面目狰狞异常,猛地低头看着司明达,哑声说道:“司明达,你好好看清我这张脸,记住我的名字。我叫秦大川,秦小冰就是我小妹。如果你还敢打击报复我小妹,等我从监狱里出来后,你就没有这次的好运气了!” 秦大川在来时的路上,就已经计划好了。 他会给司明达一个终生难忘的教训,但他不会在事后逃逸,会留在远处乖乖的等候警方的到来。 秦大川相信,他看似无比沙比的疯狂,才是保护小妹安全、事业的唯一办法:有谁,敢再欺负有个亡命徒哥哥的女孩子? 真有? 好吧,那就去欺负秦小冰吧,但得做好等她哥哥出狱后,比疯狗还要疯的疯狂报复! 秦大川觉得,在他爱上赌博后,他的整个人生就已经毁了。 保护小妹,让她像所有女孩儿那样幸福的生活,就是他还活着的唯一使命。 “杀人了,杀人了!” 秦大川对司明达吼出那番话后,常务副总等人才如梦初醒,纷纷抱头逃窜。 “切,一群没见过世面的土鳖。” 秦大川嗤笑一声,抬脚把双眼翻白昏厥过去的司明达踹到在地上后,从口袋里拿出一盒烟,悠然自得的点上了一颗。 远处的保安,正拍马向这边疾驰。 不过大家都很清楚,谁跑得快,谁就有可能倒霉--所以别看他们大呼小叫的,却在跑到大川哥面前十数米后,都摆出要跟他决一死战的架势,大喊他缴枪不杀。 滴,滴滴! 就在秦大川抬头笑了下时,有刺耳的车喇叭忽然响起,一辆黑色轿车从停车场内呼啸着冲了过来。 “大家闪开,闪开!” 保安们纷纷躲避中,汽车吱嘎一声停在了秦大川身边。 车门打开,一只手伸了出来。 第669章 :你哥,杀人了! 忽然有辆车停在自己身边后,秦大川肯定很纳闷。 还没有等他搞清楚咋回事,车门就打开了,一只手从里面伸出来,抓住他肩膀(他是蹲着的)就像老鹰捉小鸡那样,把他拽进了车里。 大川哥也是身高一米八的彪形大汉了,更是常年在江湖的闯荡中,练就了一身街头对掐的好本事,猝不及防下被人死拉硬拽进车里后,本能的反应就是抵抗。 更何况,他还是被人家脸朝下的惯在副驾驶座上的呢? 男人的面子啊,尊严啥的,都丢光了。 “谁,谁啊这是?” 感觉受到羞辱的大川哥,无比愤怒,正要翻身坐起来时,一把黑黝黝的手枪,就出现在了他鼻子上,有个冷冰冰的声音响起:“想活命,就别动。” 好吧,大川哥承认他在手枪的威胁下怕死了,只好乖乖的趴着不动。 开车的人伸手关上车门时,车把一打,脚下油门几乎踩到了底。 呜,呜呜 奥迪轿车发出愤怒的吼声,原地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调头,急速运转的轮胎,在公路上冒出一股子青烟后,猛地向前蹿了出去。 可不敢阻拦这辆疯了般的汽车,话说上个月的奖金还有一半没发呢--围在旁边的机场保安们,齐齐发一声喊,四散奔逃。 就像脱缰的野马那样,奥迪轿车眨眼间就冲出了机场。 秦大川光天化日之下拿刀子行凶伤人,这辆车更在众目睽睽下,救走了伤人凶手……朗朗乾坤下,还真以为你们能逃得了? “快,打电话报警,凶手驾车逃逸了!” 伤人凶手逃逸后,常务副总马上就恢复了他睿智的领导风范,咆哮着抬脚,踢在了一个满地找东西的保安屁股上:凶手又没变成蚂蚁,你盯着地下看个毛啊? 现场一片大乱时,站在候机大厅门口台阶上的张良华,却微笑了下,转身走进门后,拿起公用电话拨打了报警电话。 机场持刀伤人者,姓秦叫秦大川,家住老城区某某号。 帮他逃离现场的叫劳拉,是个外国小黑妹,驾乘一辆车牌号xxx的奥迪轿车,正沿着机场路向南逃窜。 以上,就是张良华拨通报警电话后所说的话,末了自然得说几句‘不要问我是谁,请叫我正义者’的话,来让警方感受一下当代市民敢同邪恶势力作斗争的高素质。 大白天的,有人敢在机场持刀行凶,事后还敢驱车大摇大摆的离开? 我去,这作案者的智商也太特么的逊了吧,肯定是脑子被门给夹了--扣掉电话后,机场分局的李队长,马上就带领七八个在家的兄弟,用最快的速度跳上车,拉响警笛冲出了大门。 “李队,机场那边刚打来电话,凶手驾乘的奥迪轿车,正以时速超过一百五的速度,向南狂窜!” 当车子顺着转盘急速拐上机场高速路后,副驾驶上的小王,手持通话器扭头汇报道。 “通知大王分局那边,设置路障,务必把凶手拦截在市区外!” 李队长当机立断,刚下达完命令,手机震动了起来。 是市局来的电话。 这边的行凶伤人案刚刚发生才几分钟,市局那边就已经收到消息了,由此可见--现代的通讯,有多么的发达。 “喂,哪位?” 李队长点开手机,刚问出这句话,接着身子就猛地一挺:“陈局,我是机场分局的李书城,我们正在执行抓捕--什么,什么?” 正要通知大王分局那边的警员,听李队长这种口气后,暂时停下手头活,回头看了过来。 “是,是,我明白,是!” 满脸惊诧神色的李队长,接连答应几声后,才扣掉了电话。 “李队。” 警员正要问怎么了,就听李队长说:“行动取消,收队,回分局!” “啊?” 开车的警员也愣了:“行动取消?” “市局陈局亲自下达的命令,我没听错。” 李队长为表示自己没听错,还特意用手指挖了下耳朵。 “你没听错,就是取消拦截那辆车的任务。” 再次对大王分局负责人下令后,陈局才扣掉电话,从椅子上站了起来,缓步走到窗前,看着外面低低叹了口气,喃喃的道:“水暗影,这是我帮你最后一次了。希望,不会因此给我惹来没必要的麻烦。” 劳拉很佩服夏总,敢用实际行动向警方叫板:look,就是我的人把行凶伤人的凶手救走的,你们有什么问题直接来找我好了,我会在机场等你们。 “劳拉?” 双手抱着脑袋脸朝下、两条腿子还搁在劳拉腿上的大川哥,偷偷向后看去时,登时愣住了:“是你!” “你没看错,就是我。” 劳拉酷酷的说着,把大川哥的腿子掀到了一旁, 秦大川赶紧坐好,一脸傻鸟模样的问道:“你、你想把我带哪儿?” “你想去哪儿,就去哪儿,随你的便。” 劳拉说着,脚下轻踩刹车,车子靠边停了下来。 “你不该带我出来的,我--” 秦大川正要告诉劳拉,说他早就做好了要把牢底坐穿的准备时,劳拉冷笑着打断了他的话:“夏总让我问问你,你为什么要杀那个人。” “我没打算杀他,就是想给他个深刻的教训,顺便警告航空公司那些狗屁领导,以后别欺负我小妹。” 秦大川反正豁出去了,也没啥顾忌,就把他为啥要教训司明达的原因,简单说了一遍。 说完后,他才发现劳拉手里拿着手机。 手机里,传来夏小韵淡淡的声音:“秦大川,你有没有想过,那个司处长,为什么要这样欺负你小妹呢?” “哼,自然是垂涎小妹的美貌了!” 看在夏小韵好像很关心自己的份上,大川哥才不介意跟她说几句。 “那我再问你,他区区一个处长,又怎么能左右公司高层提拔后备人选的决定呢?” 夏小韵的声音,依旧是不温不火的。 “我怎么知道?” 秦大川脱口说出这句话后,才猛地觉出这件事貌似不简单。 “秦大川,有人要整你的小妹,那个司处长只是帮人办事的一条狗。” 夏小韵在那边说道:“你要是真被警方抓捕去坐牢,我敢说你没机会活着出来。” 冷汗,刷地一声就从秦大川额头冒了出来,嘎声问道:“没、没你说的这么严重吧?” “严重不严重的,以后你就知道了,赶紧跑路吧,跑的越远越好。至于秦小冰,我会帮你照顾的,你放心。” 不等秦大川说什么,夏小韵就在那边扣掉了电话。 “谁要整我小妹?我小妹得罪谁了?” 秦大川呆望着劳拉,喃喃问道。 “夏总说了,以后你会知道的。” 劳拉说着,拿出一叠钞票放在了仪表盘上,开门下了车:“这辆车有gps定位系统,出了唐王后,你找个路边停车场放下就行,我会派人去取的。” “赶紧跑路吧,晚了就来不及了。” 劳拉说完,砰的一声就关上了车门。 她才不在意自己会被警方抓捕:夏总既然吩咐她这样做,那么就有把握保证她的安全。 “劳拉,麻烦你给我小妹打个电话,借口自己去找!” 秦大川总算意识到了什么,开门把自己的手机扔了过来。 劳拉伸手接住手机时,秦大川已经发动了车子,向前疾奔而去。 “你也不是太傻嘛。” 望着远去的汽车,劳拉笑了笑,低头打开了手机。 叮铃铃的手机铃声,惊醒了发呆的秦小冰。 是哥哥打来的。 秦小冰不想接,只是手机总是在响。 “哥,有什--” 秦小冰有气无力的刚说到这儿,就被对方打断:“秦小冰,我是劳拉。” “劳拉?” 秦小冰愣了下后,才问:“你怎么拿着我哥的手机?” 大家是前后邻居,平时见面后也会打招呼的,所以秦小冰跟劳拉并不陌生。 “是这样的,秦大川现在又回神通快递了。” 劳拉在那边沉吟了下后,才说:“他主动找夏总承认了错误。看在他以前在公司表现不错的份上,夏总答应再给他一次机会,让他随我们一起去明珠出差。他怕你担心,又不好意思跟你说,所以才委托我给你打这个电话。” 秦大川被开除后,心里恨死了夏小韵这件事,秦小冰当然知道。 更知道她哥是个死要面子的家伙,这次忽然跑去给夏小韵认错,肯定是受她的影响(眼看小妹就要成为清洁工了,收入大大的降低,他就不能再胡混了)。 秦大川能走上正道,这对秦小冰来说是个好事,心情好了很多,连声给劳拉道谢。 不过,她还没有高兴太久,电话又响了。 这次,还是那个小姐妹。 秦小冰发誓,以后再也不接这个小姐妹的电话了--第一次给她打电话,是跟她说她被司处长建议调到卫生科,第二次,就是跟她说:你哥,杀人了。 秦小冰懵了:刚才劳拉还打电话来说,我哥改邪归正跟她去明珠出差了,怎么眨眼间就变成去公司,拿把刀子把司明达捅了呢? 这是怎么回事? 秦小冰呆愣片刻,猛地从沙发上蹦了起来:“秦大川,你太混了--哥,你疯了啊,就为了那个垃圾,去葬送自己!” 秦小冰单纯,善良,被方某人给骗得团团转,可一点也不傻,很快就分析出两个电话中的信息,哪一个才是真的了。 依着秦大川的脾性,他只能去机场杀人! 他这个人虽然混蛋了些,在秦小冰面前更没有丝毫男人尊严可言。 但秦小冰敢发誓:不管她多大,又在哪儿工作,如果有人敢欺负她,秦大川还会像她十一岁那年时,敢拿把菜刀就跟五六个个要非礼她的小流氓拼命。 哪怕被人群殴的鼻子嘴里都是血,也会像一座山那样,把小妹护在身后。 “哥,你太混了,大不了我不在航空公司干就是了,干嘛要这样糟蹋自己啊,呜,呜呜。” 秦小冰哭着,刚冲出房门,却看到有个女人从大门外快步走了进来。 第670章 :我从来不口头威胁人 “你是谁?” 正要用最快速度赶回公司的秦小冰,看到有人走进自己家里后,赶紧停住了脚步,抬手擦了擦脸上的泪水。 尽管现在秦小冰心急似焚的,可在看到这个女人后,还是不得不在心中暗赞一个:好漂亮的女人 能让秦小冰这个小美女赞为好漂亮的女人,自然得相当有魅力的。 水暗影本来就很有魅力,无论是身材长相,还是气质穿着,尤其是穿着一身黑色紧身皮衣时,哪怕一动不动的站在那儿,也能让所有男人某个部位直立起来。 其实,秦小冰还是见过水暗影的:方先生在京华时,秦小冰曾经給他找过一个干保安的工作,当时水暗影还差点开车撞着她。 只是她现在心情大乱,哪儿能记得这些事? “我叫水暗影,我觉得你该听说过我这个名字。” 水暗影开门见山的回答。 “水、水暗影?啊,我知道了,你是方圆的妻子。” 觉得这名字很耳熟的秦小冰,很快就想起她是谁了。 秦小冰去年时,曾经给假扮保安的方圆当过女朋友,帮他‘对抗’过楼宇湘。 事后不久,秦大川就跟她说,人家方圆是结过婚的人了,还是个法拉利美女。 秦小冰没当回事:她只是看不惯楼宇湘欺负方圆,才以女朋友身份站出来帮他的,又没打算跟他发展感情,只是把他当朋友罢了。 相反,她还为方圆能够有个有钱的老婆而高兴呢。 只是不等她跟方圆聊聊他那位法拉利美女,那家伙就死在了北朝。 现在,方圆的老婆却忽然出现在了她面前。 “是,我就是方圆的媳妇。” 水暗影点了点头,问:“能不能进屋去说话?” “对不起,我现在有急事,想出去一趟,真得对不起!” 秦小冰倒是很想跟水暗影聊聊(哎,姐们,你有没有听说你老公其实没死的消息啊),只是现在秦大川的事儿,让她无比揪心:俺哥都操刀子杀人了,我哪有空跟你聊天? “是为了秦大川在机场持刀行凶吧?” 水暗影又问道。 “你怎么知道?” 秦小冰一惊。 “我就是为这事来的。” 水暗影迈动两条大长腿,走进了屋子里:“别担心,你哥没事的。” 秦小冰犹豫了下,跟着她走进了屋子里:“随便坐吧,租来的房子,是跟--咳,喝茶,还是咖啡?” 差一点,秦小冰就脱口说出她跟方圆合租的这座院子的话了。 虽说那个家伙已经死一年了,她跟他之间也没啥见不得人的事,不过要是真这样说,心里肯定会感觉怪怪的,所以她才赶紧把要说的话又咽了下去。 “白开水就好了,也不是太渴。” 水暗影无所谓的说了句。 等秦小冰给她端上盖杯后,她才问道:“你能不能跟我说,你是怎么得罪楼宇湘的?” 秦小冰有些茫然:“楼宇湘?楼宇湘是谁?” “那你听说过帝皇集团吧?” 看出秦小冰不像是睁着大眼说瞎话,水暗影只好提醒她。 “我当然知道帝皇集团啊,那是苏省乃至整个南--” 说到这儿时,秦小冰总算明白了:“楼、楼宇湘就是帝皇集团的那个楼宇湘?” “对,就是她。” “我得罪她?她那么高高在上的大人物,我有什么资格去得罪人家啊?” “你再仔细想想呢。” 水暗影稍稍沉吟片刻,才说:“刚才来时的路上,我就给你们公司老总打过电话了。他虽然说的很含糊,不过我能听出你考核通不过,被那个姓司的建议去打扫卫生,就是她在背后推动的。” 秦小冰当初能在航空公司当个小领导,是水暗影跟那边打了招呼的。 现在水水姐虽然不像以前那样风光了,可毕竟也是身居过高位的人物,仗着昔日的面子,问问航空公司老板咋回事,还是不会遭到拒绝的。 航空公司不但得买水水姐的账,就是唐王警方,又何尝不是这样? 秦大川持刀行凶伤人后,夏小韵当机立断让劳拉带着他跑路,随后就给水暗影打了电话,跟她说了这件事。 夏小韵很清楚,秦大川也算是方圆的朋友了,他现在出事了,以‘方太太’而自居的水暗影,绝对没有拒绝帮他的理由。 夏小韵算是找对了人。 接到她的电话后,水暗影立即就致电给唐王市局局长,让警方放秦大川一马。 水暗影现在就是纯粹的小商人一个,警方其实没必要买她的账。 不过陈局却很清楚在她身边,还隐藏着怎么样的势力:蜥蜴浩克被斩杀在巨野河畔,明珠叶明媚的保镖被九幽王摘走心脏--就算再给陈局十个胆子,也不敢无视水暗影的。 得到警方的承诺后,水暗影才驱车赶来,想搞清楚她一个小空姐,怎么就得罪楼宇湘这尊大神了呢? “放松些,慢慢想,不慌,你哥不会出事的。” 看秦小冰手指用力搅着衣服,努力去想时,水暗影把水杯递给了她。 “我想起来了。” 秦小冰接过茶杯时,终于搞清楚自己怎么就得罪楼宇湘了。 “就为这点事?哼哼,这个女人也太小心眼了些。不过,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应该是她最近见过你,要不然时隔那么久后,她不可能还记得你抹过她的面子。” 听秦小冰说完她跟楼宇湘是怎么结的梁子后,水暗影连声冷笑着,拿出了手机。 她最近见过我? 我怎么不记得了? 这些大人物,个个都这样心胸狭窄吗? 秦小冰竭力回忆她最近啥时候见过楼宇湘时,水暗影已经拨通了那个女人的电话。 “哟,水总,你怎么想起给我打电话来了啊?” 电话一接通,楼宇湘那好听的声音,就从那边传了过来:“不会是想跟我合作开发圆美人产品吧?咯咯,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太好了,对我来说,这绝对是天上掉馅饼的大好事啊。” “楼总,你好事太多了,我怕再跟你合作,会撑坏了你的胃。” 等楼宇湘说完后,水暗影才淡淡的说道。 “呵呵,水总,你这样说可就错了。我楼宇湘的胃口还是不错的,吃掉区区一个东海集团,还是撑不着的。” 楼宇湘依旧在笑,只是她的笑声有些发冷。 她以为,水暗影给她打电话,就是为了林舞儿。 水暗影是方圆法律上的老婆,她替方圆的兄弟撑腰,也是很正常的。 如果水暗影现在还是风声老大,楼宇湘就算再想吞掉林舞儿,也得看看她同不同意。 不过正所谓落毛的凤凰不如鸡,最关照水暗影的龙头已经死了,她也彻底蜕变成了一介小商人,就算身边有昆仑那样的猛人保护,那有什么? 毕竟楼总吞掉林舞儿,在商场上也是很正常的现象,跟暴力无关的。 所以,楼宇湘实在没必要忌惮水暗影的。 “楼总,你怎么吞掉东海集团,那是你的事,我现在没本事阻止,更没资格插手其间。” 水暗影也无声的冷笑一声,才说:“但你堂堂的帝皇集团老总,也不该为了去年的一点不快,就把一个小空姐往死路上逼。” “什么小空姐?” 楼宇湘有些莫名其妙。 楼宇湘莫名其妙的反应,倒不是装出来的。 前些日子楼宇湘坐飞机时,偶尔看到过秦小冰,就想到她曾经跟方圆一起得罪过自己了,随手给航空公司那边打了个电话,说很希望看到这小空姐去打扫卫生。 堂堂的楼总,想要惩罚某个犯错的小空姐--这个面子,航空公司的某处长得给,恰好可以扯着楼总的大旗,来狐假虎威的竞争一下副总。 其实就算航空这边不惩罚秦小冰,楼宇湘也不会在意,就像她打过那个电话后就忘记了那样。 “楼总还真是贵人多忘事。” 水暗影看了眼秦小冰,才说:“她叫秦小冰,跟我家那口子是朋友。” “秦小冰?哦,想起来了,嘻嘻,就是某航的那个小空姐啊。” 楼宇湘这才恍然醒悟:“怎么,水总今儿给我打电话,是看不惯她去打扫卫生啊?嗨,其实吧,不管是当空姐,还是去打扫卫生,都是工作嘛。工作嘛,当然是不分贵贱--” 水暗影打断了她的话:“她哥为了这事,杀人了。” “她哥为这事杀人了?” 楼宇湘的笑声收敛,问道:“杀谁了?” 水暗影看向了秦小冰。 秦小冰低声说了个名字。 “司明达。” 水暗影说:“一个卑鄙无牙之辈,只是没想到竟然会认识楼总。” 水暗影这就是在拐弯抹角的,骂楼宇湘卑鄙无牙了。 “呵呵,水总,你还真不了解楼宇湘,我本来就是那种睚眦必报的卑鄙无牙货色。别人得罪我一分,我就还回十倍去。” 楼宇湘依旧在笑。 只是那笑声阴森了许多,带有明显的威胁味道:“那个小空姐就在你身边吧?那麻烦你告诉她,她哥这次死定了。而她,以后也别想在航空公司上班了。” 水暗影眯起眼睛,问:“你真要这么做?” “楼宇湘从来都不屑只给人口头威胁的。” 楼宇湘针锋相对。 水暗影点了点头:“好,很好,那麻烦你杀了秦大川后,跟我说一声,我也好通知昆仑,说方圆的朋友被你楼总干掉了,让她自己看着办吧。” 楼宇湘不说话了。 水暗影也没说话。 秦小冰更不敢说话,只想哭:怎么说着说着,人家就要杀我哥,还要把我踢出航空公司呢,这都是些什么人啊? “水总,你确定昆仑会为了一个小空姐,跟我做对?” 楼宇湘再说话时,语气软了很多。 昆仑是谁,又有多么的凶残,相信楼宇湘很清楚。 她之所以敢欺负林二,就是把这件事定性为了商战,笃定昆仑不会为了‘正常’的生意来往,就对她怎么着。 但如果把事情闹大了,逼死了秦大川,那么昆仑肯定不会再袖手旁观了。 她可不想为了个小空姐,就得罪那么一个杀才。 第671章 :遵纪守法的秦小冰 一般的杀手在楼宇湘的眼里,屁都算不上。 但楼宇湘在昆仑的眼里,也仅仅是楼宇湘。 这么说很别扭,却又很现实,楼宇湘根本没有任何把握,能抵挡找她索仇的昆仑,毕竟盗圣夜走百户的威名不是吹出来的,杀她貌似比偷她的东西,还要简单一些。 听楼宇湘那样说后,水暗影就知道她仅仅是怵头昆仑,要放过秦小冰罢了,但绝不会因为昆仑的存在,就放弃替司明达‘讨回’公道。 毕竟,楼宇湘在华夏可是有着不一般的地位,如果她被一个混社会的给恐吓时而服软,那么肯定会成为别人的笑柄,以后就别想抬起头来了。 所以,哪怕她真心不愿意去招惹昆仑,可也必须得硬着头皮不能全面退缩。 心中轻轻叹了口气后,水暗影才回答她的问题:“在昆仑的世界里,只有方圆一个人。” 方圆,就是昆仑的唯一。 谁敢对付方圆,昆仑就去对付她,没有丁点商量的余地。 秦小冰兄妹,都算是方圆的朋友,那么有人如果对这兄妹俩不利,就相当于对付方圆--昆仑,是绝不会袖手旁观的,这就是水暗影对楼宇湘的提醒。 “水总,麻烦你转告那位小空姐,就说我不会再找她的麻烦。不过,她哥哥刺伤了司明达这件事,呵呵--” 楼宇湘在那边拿定了主意,轻笑一声说:“我是不屑插手的,可我也不会干涉警方缉拿他。毕竟这是个法治社会,任何人触犯了法律,都得付出一定的代价。” 楼宇湘确实是个聪明的女人,在水暗影抬出昆仑来威胁她时,她考虑再三后放过了秦小冰,却没有对秦大川松口,利用所谓的法律来做幌子。 秦大川,必须得‘绳之以法’,这就是楼宇湘最大的让步了。 如果昆仑还不依不饶的,那么她不介意动用她能动用的力量来对抗--昆仑,只是针对她一个人,她却能打击方圆身边的所有人。 楼宇湘相信,不管是水暗影还是昆仑,都不会为了一个秦大川,跟她全面开战。 事实上确实如此,水暗影现在能够维系当前的局面,就已经很不容易了,凭什么跟人家楼宇湘全面抗衡? 相信昆仑也能看清这一点,不会在警方追捕秦大川时,去找楼宇湘的麻烦。 “好,既然楼总这样说,那么我也无话可说了。” 尽最大努力才保住秦小冰的水暗影,只觉得心里发苦,轻声说:“希望楼总不会因为今天的决定而后悔。” 楼宇湘在那边不咸不淡的回答:“无论我做出什么决定,从来都没有后悔过,因为我非常的理智,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还不劳水总操心。” 水暗影笑了笑,没再说什么就掐断了电话。 她跟楼宇湘在电话中这番交谈,秦小冰听了就像打哑谜那样,等水暗影刚扣掉电话,就急急的问道:“水、水总,她肯放过我哥吗?” 她张嘴就问秦大川,却不关心自己,由此可见她那个不成器的哥哥,在她心中有多重要。 “楼宇湘说,她不会再找你的麻烦了--不过,你哥触犯了国家法律,无论是谁都不能凌驾于律法之上。” 水暗影嘴角弯起一抹讥讽,看似自言自语的说:“楼宇湘,什么时候懂得尊重法律了?” “哦。” 秦小冰却松了口气:“只要她不再对付我哥就行--水总,你说我是不是该找到我哥,劝他去自首?那样的话,他就能减轻所犯的错误了。” 盯着桌面不知道在想什么的水暗影,听她这样说后,眉梢就挑了下,满脸诧异的神色看着她:“什么?你说她不再对付你哥,你还要去劝他自首?” 不等秦小冰说什么,水暗影就点了点头,说:“嗯,你说的对,也不对。对呢,是楼宇湘不再为难你们俩了。不对的呢,是你说要劝你哥去自首。” “我哥触犯了刑法,我劝他去自首来争取宽大处理,这怎么就不对了呢?” 秦小冰瞪大的眸子里,全是不明所以的样子。 秦小冰是个乖乖女,从小就接受诸如‘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此类的教育。 在她看来,秦大川既然触犯了法律,那么就得遭受律法的惩罚,去自首争取宽大处理,才是唯一的出路。 她哪儿知道,在很多人眼里,法律只是他们用来对付普通人时最有效的武器,但对他们自己本身来说,其实就是个笑话。 别人不说,单说刚才还在电话里口口声声说‘依法办事’的楼宇湘吧,谁都知道有很多人死在她手里,至于违反犯法的事儿也做了一火车--可现在,她小日子还不是过的很滋润? 刚听秦小冰说要劝秦大川去自首时,水暗影的第一反应就是:你傻啊? 但随后,她就醒悟了过来:秦小冰不是傻,而是她太、太干净了。 是的,她就太干净了。 她根本不知道那些看上去高高在上的大人物们,在高贵无比的表皮下面,隐藏着多少肮脏,那些人跟她相比起来,连渣都算不上,却偏偏能左右她的命运。 水暗影不忍心把这些告诉她,怕玷污了秦小冰的干净。 让一个干净的女孩儿,知道某些肮脏,就是一种犯罪。 “说起来,是该让哥去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水暗影眼珠一转,说道:“就算你哥听你的话,去自首了,也争取到了最大限度的处理,但他还是得去坐牢,对不对?” “对啊,对啊。” 秦小冰连连点头:“毕竟,不管司明达犯了多大的错误,我哥都没权利以暴力去伤害他的。” “好,那你想过没有,你哥一旦坐牢,那他的名声岂不是全毁了?” 水暗影满脸都是为秦大川考虑的担心之色:“小冰,你也该很清楚,现在年轻小伙找个女朋友有多难。满大街跑的年轻人中,得有一小半是单身狗哦,还是从没有触犯过法律的单身狗--你,明白我要说的意思了吧?” 秦小冰明白了,要不然她小脸上也不会浮上后怕的神色。 她觉得水总没说错:在这个‘狼多肉少’的社会里,比秦大川优秀很多(最起码,人家不会把创业的钱拿去赌博啊)的年轻人,还有很多找不上老婆呢,有哪个女孩子,会瞎了眼的嫁给一个坐过牢的? 如果她真劝秦大川去自首、坐牢,那么她哥在走进监狱大门时,就算迈进了光棍大军中。 这可是秦家的悲哀,毕竟秦大川肩膀上担负着为秦家传宗接代的重任。 秦小冰想着想着,眼前就浮现上父母那绝望的脸面了,还有画外音在响:小冰啊小冰,你哥为了你才去杀人,你却劝他自首,这不是故意绝我秦家的后嘛,我们死后又有何面目去见秦桧先祖? “不行,绝不能让我哥去自首!” 越想越怕的秦小冰,连连摇头,更是大恨自己刚才的幼稚:“那样,我就成了秦家的罪人,我爸我妈死了也不会原谅我的!” 善良而单纯的女孩子,在秦家后代跟律法面前,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前者。 “你说的很对。” 水暗影心里这才松了口气,满脸知法懂法却必须得去犯法--的样子,认真的说道:“所以,你不但不能劝说你哥自首,还得想方设法的包庇他,替他打掩护,警方找你时,你就一口咬定不知道他的下落。” “我本来就不知道他会逃到哪儿,就算想说也说不出来的。” 秦小冰说出这句话后,眼里露出了如释重负的神色(我真不知道我哥在哪儿呢),接着却又紧张的问道:“可我哥差不多会给我打电话联系,要钱……我給他钱,算不算是包庇他?” 这孩子,干净的没救了。 水暗影嘴角微微撇了撇,正色道:“不是算,就是包庇。” “啊?那,那我会不会去坐牢?” 秦小冰张着小嘴怕怕的样子,很可爱。 “会。” 水暗影接着问:“那你是想你哥坐牢呢,还是你坐牢?” “我去坐牢。” 秦小冰想都没想,就给出了答案。 秦大川去坐牢,肯定会打一辈子光棍,找不上媳妇后就会让秦家绝后,父母就算死了也没脸去见列祖列宗。 秦小冰要去坐牢呢? 就算坐上十年后再出来,她仍旧是大美女一个,在这个狼多肉少的社会里,她要是没人要--哼哼,全世界的光棍,都该去死! “好,那就行。记住啊,无论警方怎么问你,你都得一口咬定不知道你哥在哪儿,要不然一切都完了。” 费了老鼻子力气才把秦小冰说服后,水水姐没有丁点的自豪感。 因为她很清楚:真正要收拾秦大川的不是法律,而是楼宇湘。 那是个比法律还要可怕的存在,可不是坐牢就能解决得了的。 “我得走了,相信警方很快就会找上门来,你就按照我所说的去做。” 水暗影从沙发上站起来,说:“至于你哥在外面,会逃窜到哪儿,会不会受到难为这些事,就交给我来办好了。呵呵,我朋友很多的。” “那就谢谢水水姐,谢谢你!” 秦小冰赶紧跟着站了起来,给水暗影深深鞠躬致谢。 我就是给你吃颗定心丸罢了,其实,我现在除了唐王,哪儿也不敢随便去的--水暗影心中苦笑着,婉拒了秦小冰的相送后,快步走出了秦家。 走出胡同,水暗影看着小桥对面的新城区,低声说:“秦大川,我只能帮你到这儿了。至于你能不能逃过楼宇湘的魔掌,那还得看你的运气了。 秦大川的运气不错。 最起码,在逃离唐王两天后,他还没有被警方盯上。 这都得益于水暗影的插手,才能让他用最快的速度逃离了唐王,坐上南下的火车。 至于最终逃往哪儿,他没有任何的目的地。 只知道他必须得逃。 劳拉说得不错,如果他被警方抓住的话,他就别想再活着出来了。 第672章 :偷车被抓 秦大川很后悔。 他后悔,不是为了小妹就去拿刀子杀人,而是后悔当场怎么没有一刀结果司明达。 一刀干掉那个傻叉,秦大川就算死也找了个垫背的。 秦大川当时想的太简单了,只想用亡命行为来告诉那些敢欺负小妹的人,却没想到他刺伤司明达,跟直接干掉他的命运,其实都是一样的。 直到劳拉跟他说了那番话后,他才猛然醒悟,他有多么的傻。 但无论怎么样,已经发生了的事不会改变,就像现在他必须得想方设法的逃过警方追捕,稍稍有点大意,就会踏进万劫不复的境界。 他不能死。 他要是死了,谁来照顾,保护小妹? 聪明单纯善良的小妹,才是秦家的未来,才是为父母养老送终的孝子,就让他这个不成器的哥哥,躲在黑暗中保护她、为她祝福吧。 秦大川没觉得自己有这种想法,算不算是伟大的。 他就是觉得他必须得这样做,既然已经走上了这条不归路,哪怕是腿子被人打断,他也得咬着牙的爬下去。 离开唐往后第一天晚上,秦大川就扒上了一辆西行的火车:在火车站,他看到自己出现在了通缉令上,就像遗像那样被挂在墙上,很丑。 很爱面子的大川哥,真想找到那个印发他照片的警察,先劈手給他来几个大耳光,再点着自己的鼻子说:看清楚了,哥比照片可帅好多了! 当然了,他就是想想而已,其实他很明白自己当前的样子,要比照片上难看许多--所有在逃的通缉犯,有几个能维持他昔日风采的? 天马上就要黑了。 秦大川蹲在小河边,双手捧水洗了把脸后,又警惕的看向了路边。 很好,路边过往的车辆,没有谁注意到这家伙就是个会跑的金元宝:通缉令上明码标价,任何人抓捕到秦大川后,都会得到三百万的悬赏花红。 三百万啊,靠! 大川哥第一次发现,他原来是这么值钱。 早知道这样的话,他还有必要去赌桌上赌嘛,把自己卖掉不就是百万富翁了? 以后要是真有钱了,我再也不叫秦大川了,就改名叫秦百万。 秦百万掏出一颗烟点上后,坐在了枯草堆里,慢慢等待天完全黑下来。 唯有天全黑下来后,他才会出现在街头,买点吃得,然后找家最不起眼的小旅馆,睡到清晨五点半时,才趁黑离开(冬天早上的五点半,还是蛮黑的),继续他的逃亡之旅。 劳拉给的钱,能供秦百万逃出境外吗? 肯定不够,刚才他就点过了,总共还有三千块。 不考虑这些了,正所谓车到山前必有路,该死鸟朝天,不死万万年,先去吃饭--秦百万把自己的头发往下拽了拽,遮住额头后又戴上夹克帽子,双手抄在口袋里,这才慢吞吞的走上了公路。 不时有车辆从秦大川身边经过,但除了那辆打着暴闪的警车出现时,能让他赶紧蹲下装着系住鞋带随时准备跑路外,其它车辆不在话下,压根挡不住他前进的步伐。 肚子咕噜咕噜的叫,秦大川又饿又冷,步行接近一个小时后,才在晚上七点来到了小县城。 小县城晚上还能开门的,基本上都是餐馆,饭店。 还有一家洋快餐。 好吧,虽说被很多年轻人喜欢的汉堡包在大川哥眼里,就是洋垃圾,平时连让他正眼看一眼的资格都没有,但现在先凑合着吧。 拿着两个汉堡,一杯奶茶,秦大川坐在了路边某商铺(已经关门了)前的台阶上,吸了下鼻子后,就张嘴大吃了起来。 他不敢坐在灯火明亮的快餐店内吃饭--真怕吃着吃着,会有警察忽然冲进去,拿枪点着他的脑袋,去换取那三百万。 秦大川的对面,就是一家饭店。 饭店门前的霓虹招牌上,几个大字非常显眼:李记私房菜。 秦大川一路走来,发现就这家饭店生意好,门前停了好多车,还有好多人从饭店里打包回家吃。 秦大川才不关心谁来这儿吃饭,他更在意哪辆车没有锁好,那样他就能趁机偷辆车了--他喜欢自驾游。 当最后一口奶茶,把最后一口洋垃圾送到肚子里后,秦大川看到了他早就盼望的一幕:一辆黑色的别克轿车,缓缓听在路边,有个穿着羽绒服的光头佬走下来,车门都没关,就晃着膀子走进了饭店内。 这个沙比,是老天爷特意派来给我送车的吧? 秦大川矜持的笑了笑,双手抄在口袋里,好像闲庭信步那样走过了公路。 站在车门前,他往私房菜内看了眼,就看到那个背对着门口的光头佬,就站在吧台前,跟一妇女在那儿闲扯。 兄弟,对不起了,以后等我发达了,我会还你一辆大奔。 在心中默默道歉后,秦大川不再犹豫,弯腰钻进了车里,砰地关上了车门。 肯定是因为如此轻易就搞到一辆车的缘故,导致大川哥有些激动,在关车门时的力气大了些,引起了别人的注意。 嚓,饭店服务生啥时候有这么高的警惕性了? 正拎着个食盒出门的服务生,听到关车门的响声后看向了这边,随即扯开嗓子吼了起来:“谁,谁上了那辆车!?” 是你大爷。 秦大川得意的笑了下,启动车子时,还好整以暇的抬手跟服务生做了个拜拜的手势。 等在吧台前跟老板娘扯淡的光头佬,飞身冲出来时,大川哥已经驱车疾驰出数十米之外了。 “唉,坐车的滋味就是比走路舒服多了。” 秦大川幸福的叹了口气后,又喃喃说道:“如果,再有个美女陪着就好了。” 提到美女后,大川哥就感觉背后好像有双大眼睛,在盯着他看。 我去,老天爷,你不会真对我这么好吧? 我说希望来个美女,你就真给我个美女,大川哥可不是那种偷了别人车子,还要再把人家马子给掳走的混账,做人要厚道才行。 做人厚道的大川哥,只想偷一部车子用用,可没打算把人家女人也给偷走,那样会遭雷劈的--秦大川回头,果真看到了一双大眼睛。 好漂亮的大眼睛哦,蓝汪汪的,还在黑夜中闪着荧光,要多么有神,就有多么有神,如果是长在美女脸上,绝对会引起无数男人的尖叫。 真可惜啊,这双大眼睛是长在狗脑袋上的。 嚓,车后座上还有一条狗!? 秦大川心中惨叫一声,本能的踩下了刹车。 老天爷说,大川哥天不怕地不怕,敢拿着小妹的血汗钱上赌场,也敢当众刺伤司明达,可他偏偏就怕狗。 这可能是跟他在六岁那年,差点被一条野狗给咬死有关,留下了超级大的心理阴影,平时从来都不敢贴近任何狗子的三米之内。 狗,在大川哥心中,绝对是尘世间最可怕的东西,甚至比那个想整死他的人还要可怕。 不信? 喝喝,坐在后座上的那条狗,为啥在秦大川回头时,会猛地张嘴咬向了他的咽喉? 这是谁家养的狗子? 太特么的可恶了,竟然懂得‘欲擒故纵’,亮出锋利的犬牙后却不是真咬,只是作势欲咬:老实点,敢再动一下试试? 秦大川可不敢动,哪怕这条恶狗不这样威胁他,仅仅在站在背后三米内,他两条腿子就会打颤,脱口喊道:“大侠,饶命!” “谁特么的敢偷我车子?” 秦大川的惨叫声未落,车门被人打开,车主,就是那个光头佬,满脸狞笑的伸手,一把就掐住了他的脖子,猛地把他从车上撇了下去。 随后,就是咣咣的两脚,疼的秦大川大张着嘴巴,却喊不出心里话来:尼玛,好疼啊! 跟随光头佬一起追过来的人,立即围了上来,群情激奋的吼叫着:“格林德,打死他,打死他!” 秦大川剧痛过去后,才发现光头佬原来是个外国人。 没想到我秦大川纵横江湖十数年,今晚却折在了一只狗子身上,真是天亡我也--秦大川心中悲惨的大叫一声后,闭上了眼。 既然老天爷要亡大川哥,那他干嘛还挣扎? 反正被警方抓住也是死,偷车被揍死也是个死,死跟死之间,还有什么区别吗? 最怕的就是,人家把他狠狠揍一顿后,再送到警局。 “咦,这个家伙有些眼熟啊?” 就在秦大川闭目等死时,有个女人的声音响起。 不会在这儿遇到哪个曾经跟哥们滚过床单的老相好了吧? 听有女人声音说看着自己眼熟后,秦大川的希望之火忽地腾起,赶紧睁大眼睛,希望能看到他最想看到的一幕:女人会欣喜若狂的扑上来抱住他,在他怀里痛哭,边哭边用小拳头捶打他的胸膛,骂他这些年跑到哪儿去了,当初怎么狠心抛下了已经怀孕三个月的她…… 秦大川所希望的这一幕没有发生,女人接下来的一句话,更是把他打进了地狱内:“嚯嚯,这不是通缉令上那个叫秦大川的家伙吗!” 哥们的大名还真是普照世间,连这小县城都能照耀到,实在没理由不死啊--秦大川心中重重叹了口气时,光头佬格林德弯腰抬手抓住他衣领子,把他凌乱的发丝拨拉到脑后,露出了整张脸。 大川哥跟这个死老外静静,哦,不,应该是含情脉脉的对视着,默不作声,一切都在对视中。 “嘿,嘿嘿,你真是通缉令上那个秦大川?” “老子行不更名,坐不改姓,正是秦大川。” 秦大川淡淡说出这句话时,心中腾起了从没有过的骄傲,就仿佛他就是‘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的于大人,早就看透了生死,只为追逐他心中的梦想。 “你真是秦大川?” 光头佬双眼冒光的再次问道。 大川哥轻哼一声,双眼朝天没有搭理他,只想抬手拢一下头发,最好是甩一下。 那样会更帅一些。 “发了,哈,哈哈,发了!” 光头死老外仰天狂笑:“毛驴,这次咱哥俩可立了大功!” 第673章 :荒山,孤坟,死人 死老外狂笑着,挥手让看热闹的都一边凉快去后,就把秦大川从地上提溜了起来,塞死狗似的塞到了车子里。 就像知道大川哥最怕狗子那样,死老外竟然没有給他采取任何的捆绑措施,只是让那条叫毛驴的贱狗也坐在后面,自己跳上车子狂按着喇叭,向西风驰电掣而去。 一路上,死老外都在狂笑着说他发了发了的,就连那条狗子,也把舌头伸的老长,差点就舔到秦大川脸上了,吓得他动也不敢动一下。 秦大川用脚丫子也能想到,死老外为啥狂笑着说发了:奶奶,大川哥可是价值三百万呢! 想到自己竟然给别人创造了这么大利润,自己却啥好处都得不到,秦大川就不由得悲从心起,泪水再也止不住的噼里啪啦掉了下来。 “嚓,你还哭了?” 死老外格林德回头看他时,脸上没有丁点的同情心,只有让秦大川恶心的得意:“跟哥们说说,你是犯了啥事,才被警方通缉的?” 你一个死老外,还特么啥啊啥的土鳖的要命,老子就是不说,你敢把我怎么滴? 秦大川狠狠吸了下鼻子,扭头看向了车窗外。 他这才发现,车子已经驶出了县城,在郊外狂奔。 咦,这家伙怎么不把我送县分局里去呢? 秦大川有些奇怪,就问格林德:“你、你要把我送哪儿?” “哼哼。” 格林德刚才被秦大川无视后,心气很不爽,这才哼哼狞笑着回答:“那个地方,你是做梦也想不到的。荒山、野岭,孤坟,土豆--总之,等你去了那地方后,你会惊喜万分的。” 荒山野岭,孤坟这几个因素加起来后,貌似就跟乱坟岗很相似。 乱坟岗那是啥地方? 自然是草菅人命的最佳所在。 原来,他们都懒得把我送到警局走程序了,只想拉我到乱坟岗就地干掉。 唉,从此尘世间失去一侠者--只是,那土豆是怎么回事,难道让我在临死前,还要吃一顿土豆? 不对! 秦大川想到这儿后,全身的毛发都竖了起来,嘎声叫道:“你、你们想把我杀掉后,再埋在地里当肥料,来种土豆?” “哈,哈哈!” 格林德又狂笑了起来。 那条狗子,也仿佛在笑,身子都在哆嗦。 这一人,一狗,就像魔鬼那样,死死扼住了秦大川的咽喉,让他全身没有一点点的力气,更丢掉了反抗的勇气,好像死人那样瘫坐在那儿。 死老外笑声就像被刀子切断了那样,嘎然而止后,语气阴森的说:“等你死了被埋在土豆地里后,每逢有月亮的深夜,一个年轻人就会蹲坐在地头,用看老婆那样的眼神,看着那一垄垄的土豆,会问‘你在那边过的还好吗?’” 随着死老外的描述,秦大川下意识看向了车窗外。 外面的夜空好美,一轮明月悬挂在头顶,月光就像撒在大地上的水银那样。 秦大川眼前,慢慢浮上了一个年轻人,蹲在地头看着脚下的一垄垄土豆,低声问:“你在那边过的还好吗?” “你不说?” 方圆笑了笑,回头看了小坟头一眼,喃喃自语:“是不愿意说,还是不想跟我说,你其实并没有去那边?” “唉,到现在我才想到了一些不对劲的地方。” 方圆叹了口气,蹲坐在了地上,抬头看着天上的明月,就像梦呓似的说道:“比方昆仑,她应该比谁都明白,你在我心里占有什么样的地位。就算是害死了你,可她也不该被吓得逃进了荒山,两天后才出来。” “等她出来后,你的尸体已经被火化了。” 方圆揪起一根枯草,叼在嘴里:“无论怎么样,她都该守着你的尸体,等我回来再说--她在你死后逃进荒山,听起来很合理,是怕我责怪她。可是,土豆老,我觉得你该比我更了解她是个什么样的人。如果没有特殊的原因,昆仑怎么会逃进荒山?” “你是用啥办法,把她给吓坏的?” 枯萎了的草梗,一点也不如青草好嚼,方圆张嘴吐了出去:“还有就是,你给我留下那个黑色白睛石鱼时,是不是就算到有一天,我会用到它,来恢复没有的生命迹象?” “那条鱼呢? 它在哪儿? 如果我把两条鱼都找到,并把它们合到一起的话,会出现啥情况? 土豆老,能不能跟我说清楚这些,你再去死? 我保证,等你再死去后,会用土豆把你埋起来,让你边死,边吃。” 方圆就像魔障了那样,喃喃说到这儿时,就看到两道雪白的光柱,从远处飞速向山脚下向这边移动。 “咦,格林德今天犯啥病了?” 看着疾驰而来的车子,方圆有些奇怪。 以往让这个家伙去县城拿饭时,他是能在外面墨迹多久,就在外面墨迹多久,回来时更是把汽车开出牛车的速度。 想想也是,是个正常人就不愿意在荒山野岭上住,还守着个孤坟。 但今晚,格林德却把别克开出了法拉利的速度,丝毫不顾道路有多坎坷(土路,好多小坑),哞哞叫着泛起一条黄龙(尘土),就像背后有疯狗追着咬他似的。 借着明亮的月光,方圆没看到车子后面有啥人。 “可能这家伙在发疯吧,嗯,可以原谅,年轻人嘛,总憋着也不好。” 方圆笑了笑,点上了一颗烟。 秦大川也很想吸烟。 以往他在赌博最紧张时,就会一颗接一颗的吸烟,仿佛吸烟就能改变他的坏运气那样。 他也向死老外提出了这个要求。 可就这点小小的要求,死老外都不满足他,只是狞笑着把他从车上拽下来,招呼毛驴在后面跟着,沿着羊肠小道向山上爬去。 格林德招呼毛驴跟着秦大川,那是因为他总算看出大川哥特别怕狗了:有毛驴在,秦大川别说反抗了,就连逃跑的力气都没有。 “放开我,我自己会走!” 当秦大川被死老外推搡着来到小山最高处时,毛驴从他旁边搜地窜了过去--只要能离开他三米之外,失去了力量,还有脾气,就奇迹般的归位了。 “秦大川,你小心点走,别踩了土豆,要不然毛驴会咬死你。” 格林德狞笑着,又在他后背上推了一把。 “靠,小心我跟你翻脸!” 秦大川骂了句时,看到了一个人。 那个人就冲着月亮,水银般的月光洒在他脸上,所以能让秦大川把这张脸看的很清楚。 “我、我这就死了吗?” 秦大川觉得,他可能是死了。 如果没有死的话,怎么可能会看到早就死了一年多的死人? 别以为在大黑夜的,大川哥就认不出站在他前面的这个人,就是方圆。 只是,大川哥啥时候死的,又是怎么死的,怎么就没有一点感觉,就像爬山那样,一步就踏进了阴界,看到了死人? 冷月,荒山,孤坟,死人。 咕噔一声,秦大川听到自己咽口水的声音,接着长长松了口气:“呼--死了也好,省的再像丧家之犬那样,满世界的逃窜,听到警笛的叫声,就会腿肚子转筋了。” 死人说话了:“秦大川,你都做了什么坏事,才被人逼成这副熊模样的?” “特么的,大家都是死人了,你还跟我拽什么呀?” 秦大川骂了句,走到死人面前,动作很流畅的从他口袋里拿出烟,点上一颗美美的吸了一口后,才转身扫视着周围的环境,赞叹道:“方圆,你找的这地方风水不错啊,左青龙右白、虎,还有小窝棚住。” “问你话呢,你都做啥坏事了?” “我做什么狗屁坏事了?” 秦大川说到‘狗屁’时,有些忌惮的看了眼毛驴,接着双眼朝天说道:“就是拿刀子扎了一个欺负小冰的垃圾,然后亡命天涯。” “是谁欺负小冰?” “司明达。” “司明达是干啥的?” “航空公司的一个鸟处长,快要提拔为副总了。早就见小冰长得漂亮,想打她的主意,被拒绝后,愣是在公司高层会议上,否决了小冰的考核成绩不说,还特么的要安排小冰去打扫卫生。草,老子不弄死他?” 秦长城狠狠往地上吐了口浓痰后,才忽然想到了什么:“你不知道这些?” 方圆摇了摇头:“不知道。我只是听格林德说,你的通缉令出现在县城里了。具体你犯了啥罪过,我找谁打听去啊,距离那么远。” 方圆可没撒谎。 他现居住在荒山野岭中,身边就只有格林德、私房菜的老板李大头俩人,只能跟远在明珠的山羊联系(现在,他密切关注着明珠那边的风吹草动,唐王那边有水暗影、昆仑俩人,基本就万事无忧了),还真没想到秦大川,会上了通缉令。 “切,你不是死人吗?” 秦大川嗤笑一声:“死人,不都是能洞晓天下事的吗?特么的,你却什么也不知道,看来也不是个合格的死人。” 方圆愣了片刻,才总算搞清楚这家伙在看到自己后,为啥没有被吓得鬼叫(见鬼了啊),更没有看到妹夫般的狂喜--原来,他以为自己死了,这儿是阴间。 嗯,这地方还真像阴间,我以前咋就没发现呢? 方圆扫了周围一眼,才对格林德说:“你有啥好办法,能让死人活过来不?” “圆哥,这事就交给我了,嘿嘿!” 正在旁边吸烟的二号走狗,闻言狞笑几声,把烟头狠狠吐出去后,晃着膀子好像大猩猩般的走了过来。 暴力,不但能让活人变死人,有时候也能让死人变成活人的。 就像接连挨了格林德几记左勾拳的秦大川,剧痛中终于猛然清醒,惨嚎着叫骂:“卧槽,方圆你个孙子,你特么的竟然没死!” “唉,又是一句屁话。” 等秦大川有被格林德一拳打倒在地上后,方圆才叹了口气,双手到背在身后,抬头望着天上的那轮明月,幽幽的说:“我要是死了,那么这个世界该多没趣啊?” 第674章 :我就是一只狼 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有的人活着,她已经死了。 林舞儿就是后一种人,别看她像所有人那样,身穿黑色职业套裙坐在桌子后面,可她木然盯着对面楼宇湘的眼神,却是一片空洞的死意。 前年的春节时,她‘失去’了父亲。 去年的那个秋季,她失去了爱人。 今年的此时此刻,她将失去她在这个世界上的最后一个依仗:东海集团。 股权转让会议结束后,林家数代先祖辛苦经营的东海集团,就会被帝皇集团正式吞并,成为明珠商业史上的历史。 林舞儿没有怨恨坐在对面的那个小女人,更没有谴责坐在她身边的夏小韵。 她只是痛恨自己太天真了,竟然没有在方圆死后,看出楼宇湘就已经对她伸出了魔爪,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渗透到了东海集团的每一个重要岗位。 林舞儿觉得,她到死也不会忘记,当潘经理把公司本季度的报表,放在她案头上时,还在想念某个人的她,看到那些数字时,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天,塌下来了。 这句话,就可以形容林舞儿当时的感觉:就在上个季度,业务还蒸蒸日上的东海集团,仿佛在一眨眼的工夫,就被逼到了破产的地步。 任何公司的倒毙,不外乎两种情况。 一是产品滞销,要被淘汰出市场,却没能及时研发新产品。 第二种情况,也是最常见的:资金链断裂。 东海集团的主打产品,就是饲料,喂猪,喂牛喂养喂狗喂猴子--除了人之外,只要是能张嘴吃饭的动物饲料,东海集团都生产。 经过十数年、尤其是楼宇湘帮忙后,东海集团的饲料跻身为华夏四大品牌内,畅销整个东南亚地区。 就这样畅销的产品,自然不会被淘汰了。 林舞儿倒在了资金链断裂上,像大多数倒闭企业那样。 就在上季度的总结表彰会上,潘经理拿出了厚厚的一叠订货单。 林舞儿看过那些订货单:总共三十二家企业,遍布东南亚数个国家,基本都是新兴的大型养殖场。 这些企业在下订单时,也交了比国内订单高两成的订金。 东海集团生产饲料,自然是向外卖的,所以无论谁在接到这么多订单,收了人家的订金后,都得卯足力气加班加点的生产。 林舞儿也是这样干的,并郑重告诉潘经理:全力以赴的生产产品,如果遇到资金不足等困难,她会想办法解决。 工作能力出众的潘经理,已经被林舞儿视为左右手了,取得了她的绝对信任。 尤其是在林舞儿外出(每逢听到方圆的下落,她就会撇下一切去找他)时,潘经理也能把公司打理的井井有条。 其实,沈玉如曾经委婉劝过林舞儿,说潘经理虽然很优秀,但她终究是‘借调来’的外人,不适合让她独揽大权的。 林舞儿却很豪气的说啥,用人不疑,疑人不用……一切都在林老板的掌握中,小妈你就把心款款放在肚子里吧。 好吧,林老板既然这样说了,沈玉如也不好再说什么了。 但很快,林舞儿就跌进了无边的深渊中:三十二家大批购买东海集团产品的企业,全部--破产。 很凑巧啊非常的凑巧,这三十二家企业破产前夕,刚从东海集团提走大批的货,据说连原料都没有了。 为了生产出更多的产品,来满足广大用户的需要,林舞儿先后三次去银行贷款。 贷款时,她还喜滋滋的盘算,等这批货的货款收回来后,她的身价就会暴涨几倍呢。 结果--就像从云端里摔下来那样,还是脸朝下,把她给摔得那叫一个惨。 阴谋,这是楼宇湘的阴谋,目的就是夺走东海集团,成为帝皇集团进军明珠的桥头堡。 林舞儿其实也不是太傻,好像遭雷劈了一下那样后,马上就意识到是怎么回事了。 那三十二家订货企业,都是帝皇集团在背后一手操纵的,等林舞儿这边把压箱底的钱都拿出来投入生产后,才会使出致命一击。 对不起。 这三个字,是潘经理在给林舞儿送上季度报告后,低头轻声说出来的。 没关系。 这三个字,是林舞儿傻楞良久后,才回答潘经理的话。 正所谓成者王侯败者贼,无论楼宇湘是用哪种龌龊的手段,来夺走东海集团,她都不会再像以前那样,操把刀子去拼命。 她只会认命。 不认命,又能怎么样? 别说是现在了,就是放在以前,林舞儿拿什么跟楼宇湘抗衡? 天塌下来后,沈玉如曾经抱着账本四处奔走,希望能从中找出控告楼宇湘强抢民女--财产的罪证,把她死死钉在耻辱柱上。 可楼宇湘是干啥的啊? 那可是商场中的白起(坑杀四十万大军的秦国大将),坑起人来压根连眉头都不会皱一下:沈玉如能拿到的那些账本,早就被她的人给换掉了。 拿着一些假账本,沈玉如凭什么能告倒人家? 至于真账本--近一年的时间内,早就被楼宇湘渗透到东海集团的那些人拿走了。 拿哪儿去了? 鬼知道,林舞儿却不知道。 就算她知道了,那又怎么样? 她有什么本事,能从人参果手里,拿到那些账本? 所以无论怎么样,林舞儿都得接受这悲惨的事实。 我要在股权转让会议上,见到楼宇湘。 这是林舞儿跟潘经理提出的唯一要求。 楼总是个大度的人,甚至连犹豫都没犹豫下,就一口答应了下来:她非常的喜欢,欣赏败将在看她时,那几乎要吃掉她的愤怒。 这会让她更享受大局在握的感觉,就像拿着一根肉骨头,在撩拨一条被铁链子拴着的狗子:来呀,骨头就在这儿,你来拿呀! 楼宇湘还能预料到,当昔日针扎不透,水泼不进的明珠商界那些大佬,发现她竟然吞并东海集团后,肯定会大呼狼来了。 我就是一只狼。 吃人不吐骨头的狼。 表面平静,实则内心异常兴奋的楼宇湘,淡淡看着对面的林舞儿,忽然有了好久都没有过的感觉:特别想找个男人。 嗯,身材魁梧,折腾三个小时都不能软的那种。 也唯有彻底的疯狂几个小时后,才能宣泄她这种兴奋吧? 想到这儿后,楼宇湘微微扭了下身子,慢悠悠的抬起了左手。 马上,站在她背后的林林,就给她递上了一根香烟:楼总,唯有在享受胜利时,才会吸烟的。 香烟虽然细了一点--不过,却是当前最能安慰楼总的东西。 看着淡淡的青烟从楼宇湘那张小嘴里慢慢吐出来,以‘嘉宾’身份坐在她左边的夏小韵,心中轻轻叹了口气。 她很清楚,当她坐在楼宇湘身边时,林舞儿就已经把她视为了敌人。 不死不休--尽管这孩子现在已经没有了丁点的反抗力。 夏小韵不想来,却又不能不来。 任何违抗楼宇湘意愿的人,基本都没啥好下场。 夏小韵现在还不想跟楼宇湘火并,也没资格:双方相比起来,无论是身份地位,还是财力物力,神通快递在帝皇集团面前,就是个小蚂蚁般的存在。 楼宇湘之所以把她拉来,可能是想找人分享她的喜悦? 呵呵,谁知道呢。 夏小韵垂下眼帘,就发现楼宇湘两条腿子,在情不自禁的相互纠缠、摩擦,本能的愣了下后,随即就明白了:这个女人,竟然用这种方式,来庆祝她的阴谋得逞。或许,也唯有这种方式,才能形容她此时有多开心了吧? 就在夏小韵眼角盯着楼宇湘的一只小脚,从镶钻细高跟小皮鞋里拿出来,在她自己的小腿上轻轻摩擦时,林舞儿说话了:“楼总,潘经理呢?” 那只小脚停止了动作,悄悄的伸到了鞋子里去后,楼宇湘才说:“潘经理今天有些不适,无法参加本次转让会议。林总,你找她有事?你可以告诉我,我代你转告她的。” “没事,就是看她不在场,随口问问。” 林舞儿摇了摇头,接着深吸了一口气:“楼总,时间不早了,我们开始吧。” 楼宇湘向后举着香烟的手指一松,烟卷自然垂落--林林及时伸手,捏在了手中。 看着自己那只好像白玉生烟般的细腻左手,楼宇湘笑了:“林总,你不再仔细看看转让合同了?” “不看了,再看,也无法让楼总吐出到嘴的肥肉。” 林舞儿嘴角微微撇了下,拿起了桌面上的合同书,蹭蹭地的签上了自己的大名,才不理会笑吟吟的楼宇湘。 林林眉头皱了下:楼总唯有在相当生气时,才会这样笑。 林舞儿既然已经连最后一只袜子都输掉了,逞这些口舌之利,还有什么好处吗? 签上自己的名字后,林舞儿把合同书推到了桌子中间。 坐在她身边的沈玉如,用力咬住了嘴唇。 她知道,从楼宇湘拿过合同的那一刻起,东海集团就彻底消失了。 她很想夺回来--可是,她凭什么? 会议室内数十个人,除了她跟李杰陪着林舞儿,就连律师都没有一个。 反观楼宇湘那边,当真是‘人才济济’啊,不管是来文的还是动武的,甚至是比美--己方也会一败涂地的。 “呵呵,我想林总你误会了。” 楼宇湘却没有拿合同,甚至连看都没看一眼,就淡淡的说:“跟你签合同的,不是我。我今天来这儿,只是出于林总你的要求罢了。” “什么,不是你要跟我签合同?” 林舞儿愣了下,下意识的看向了夏小韵。 敌方是由帝皇集团、神通快递两个公司组成的,楼宇湘既然不肯签合同,那么就只能是夏小韵了。 夏小韵也有些惊诧,侧脸看了眼楼宇湘,接着缓缓摇了摇头:“也不是我。” “那是谁?” 林舞儿问道。 楼宇湘没回答,而是抬起一双小手,轻轻拍了一下。 林舞儿等人齐刷刷的看向了门口。 门开了,一个身穿白色西装的年轻人,从外面走了进来。 第675章 :一无所有的林舞儿 “玉海,你、你怎么来了?” 身穿白色西装的年轻人走进来后,林舞儿还没有说话,坐在她旁边的沈玉如,登时愣住。 沈玉海是她一奶同胞的亲兄弟,从小就娇生惯养,长大后自然变成了最像纨绔的纨绔子弟,只是沈家的地位实在不够看,所以他也只能在普通老百姓跟前充老大。 直到后来沈玉如嫁给了林东海--正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随着沈玉如成为东海集团的老板娘,沈玉海的身份地位也发生了质的变化,一跃成为了‘上流人士’。 林东海没出事前,沈玉海就仗着‘国舅’的身份,在东海集团内担任了副总,每天纸醉金迷的小日子,好不逍遥。 可以肯定的是,如果林东海好好的,沈玉海绝不敢生出要把他取而代之的念头:这人虽然不学无术,却有几分小聪明。 但后来林东海意外变成植物人后,沈玉海那颗心就不安顿了,马上就在暗中展开了积极的活动--恰好,燕春来正想培植一个人,来打击跟方圆有兄弟关系的林舞儿,所以就选中了他。 燕春来过生日那天,如果不是方圆及时出现,用实际行动狠狠抽了沈玉海一记耳光,相信也轮不到楼宇湘来谋取东海集团,早就姓沈了。 沈玉海被方圆狠狠教训了一顿后,他暗中培植的势力,也全部被清理出了东海集团。 至于他本人--沈玉如这个当姐姐的,也不知道他去了哪儿,只是在想到他时,有些黯然神伤,觉得自己既对不起娘家,也对不起丈夫。 沈玉如希望,有一天她能当和事佬,把沈玉海、林舞儿叫到一起,大家坐下来开诚布公的谈谈,毕竟都是她的亲人,她不想双方闹得太僵。 只是还没有等她付诸行动,沈玉海今儿忽然出现了。 以一副相当潇洒、飘扬傲然的样子,在几个人的簇拥下缓步走进了会议室内。 就像没听到姐姐喊自己那样,沈玉海只是轻飘飘看了眼林舞儿,阴恻恻的笑了下,就快步走到楼宇湘面前,双手贴在腿根,弯腰恭声说道:“楼总。” “沈总,别客气,坐下吧。” 楼宇湘淡淡的笑着,抬手指了指右手边的空位。 “是。” 沈玉海点头后,才拉开椅子坐了下来,双手十指交叉放在桌子上,正襟危坐,目不斜视的,一点平时浪荡的嘴脸样子也没有,让沈玉如看上去很陌生:“玉海,你怎么会--” “小妈,别说了。” 林舞儿打断了沈玉如的话,看着楼宇湘淡淡的问道:“他,就是要跟我签字的那个人吧?” 楼宇湘笑了,动作慵懒却又风姿万千的扭了下小蛮腰:“我来给林总正式介绍一下,这位沈总是东海集团明珠分公司的总经理。以后,就由他来负责这边的业务。我相信,依着沈总的能力,他肯定能把分公司打理的井井有条。” 沈玉如这才如梦初醒,腾地从椅子上跳了起来,尖声叫道:“玉海,你怎么可以这样!?” 沈玉海双眼一翻,嗤笑着反问:“我怎样了?” “你、你要帮她,来对付你的亲姐姐?” 因为太过气愤的原因,沈玉如全身都在发抖,俏脸通红。 沈玉海却用很奇怪的眼神看着她,说道:“姐,我只是帝皇集团旗下的一名分公司老总,无论楼总把我安排在哪儿,我都会尽心尽力的工作,谈不上对付谁的。你这样说,我一点也不明白的。” “玉海,你、你太混蛋--” 沈玉如正要再说什么,沈玉海却猛地抬手,重重拍在了桌子上,阴骘的笑道:“我混蛋?哈,咱们俩之间,也不知道谁才是混蛋,帮着外人来对付自己娘家人!嘿嘿,怪不得老人们总是说,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果然是这样。好,你说我混蛋,那我问你,一年前我被人肆意羞辱打击时,你在哪儿?” “那是你咎由自取,怪不得别人!” 沈玉如也怒了,抬手指着沈玉海的鼻子:“那时候,在公司做你的副总多好?怕什么,你要联合外人来谋取舞儿的产业?受到羞辱?活该!” 面对沈玉如的指责,沈玉海只是冷笑,懒得回口。 “玉海,你不但混蛋,你还傻啊你。” 沈玉如用力咬了下嘴唇,才逼着自己不会流泪,低声说:“你根本没有看出,你现在被人家当做傀儡来用,还沾沾自喜的。我敢说,人家利用你彻底掌控东海集团后,就会被踢到一边,到时候后悔都来不及了。” 她还要再劝,脸色阴沉的楼宇湘却说话了:“林夫人,你这话说的我可就不爱听了。你这是摆着指桑骂槐,就差明说是我……” “咳。” 林舞儿用一声咳嗽,打断了楼宇湘的假惺惺,看都没看她一眼,对沈玉海说:“沈总,既然你是东海集团股权转让的负责人,那么就请你签字吧。” 反正东海集团已经被人吞了,至于是被谁吞下去的--这个问题对于林舞儿来说,貌似并不是太重要。 她不想再看楼宇湘那副‘大局在握’,还假惺惺的嘴脸,只想赶紧离开这儿,最好一辈子都不再跟这些人打交道。 楼宇湘还是第一次,在公主场合被人无视,双眸微微眯起,看向了林舞儿。 林舞儿也看向了她,目光平静,毫不退缩。 这就斗上了,就像斗鸡那样,两个女人的目光交织在一起,谁都不肯挪开。 会议室内一下子静了下来,气氛变得越来越凝重。 现场那么多人都看着林舞儿、楼宇湘俩人‘斗眼’,没有谁敢擅自说话,却能明显感觉到有看不见的杀气,从俩人的目光中不断释放出来。 除了女孩子最后的傲气外,林舞儿是一无所有,她没理由在跟巧取豪夺她全部的仇人对视时,有丝毫的退缩。 楼宇湘呢? 她却没觉得把谋取东海集团当回事:商场上嘛,从来都信奉‘成王败寇’的法则,没有对错之分。 所以她才不会因此就对林舞儿心生愧疚,只会因为这孩子的无礼挑衅而生气,让她无比的愤怒,决定要用犀利如刀的目光,把对手最后一丝勇气也给打残。 隔着一张桌子,两个人就这样定定的看着,谁也不肯眨眼,更不会率先挪开目光,仿佛东海集团的归属,就是有本次对视来决定的。 两个人在相互敌视对方时,时间超过两分钟后就会感觉很累,盼着忽然有声大响传来,然后再借此机会装作被吓了一跳,就赶紧眨眼了。 楼宇湘就这样渴望--更有些后悔,不该用这种浅薄的方式,来跟一个失去所有的可怜人较劲:人家除了傲气(或者说是最后的尊严)之外,就一无所有了,能不拼上命的跟她‘鏖战’? 可偏偏,不管是林林,还是沈玉海,都不敢出声,生怕会弄出一点点的声响,打搅到楼总,会惹她勃然大怒,所以嘴巴闭的那叫一个紧。 这些废物,难道没看到我快坚持不住了吗? 就在楼宇湘眼珠子都开始僵硬,眼角不住的突突跳时,沈玉如说话了:“舞儿,别……我们该走了。” 是啊,你该走了。 你都一败涂地了,不走还留在这儿干啥呢--楼宇湘紧绷着的眼角,攸地放松了下来。 她知道,在本次的‘鏖战’中,她再次挥刀把林舞儿斩于了马下。 果然,林舞儿轻轻吐了口长气后,垂下了眼帘。 会议室内的压抑气氛,一下子就得到了缓解,好几个人都忍不住低声咳嗽了起来。 楼宇湘傲然一笑,又盯着林舞儿看了片刻,才眨巴了下眼睛,看向了沈玉海。 沈玉海抬手擦了擦有些冒汗的额头,拿过了股权转让合同,粗粗看了几眼后,在上面刷刷刷的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合同是一式四份,林舞儿、代表帝皇集团的沈玉海,明珠公证部门,还有某律师事务所,人手一份。 从沈玉海签上字的这一刻起,东海集团就算正式消失了。 “走吧。” 林舞儿拿着自己的那份合同,站起来时,却听楼宇湘说:“沈总,这位是神通快递的夏小韵夏总,也是帝皇集团明珠分公司的大股东,你们两个认识一下吧。” 帝皇集团跟神通快递一起‘分享’东海集团这事,楼宇湘实在没必要当着林舞儿的面说出来。 她现在故意说出来,不次于再在林舞儿身上恶狠狠踏上一脚:你跟夏小韵,不都算是方圆的女朋友吗? 现在方圆死了,就连夏小韵都来欺负你,我这个外人谋取你的产业,又有什么不对劲呢? 林舞儿嘴角剧烈抽了下时,就听夏小韵说:“沈总,您好,我是夏小韵,以后还请多多关照。” 就在沈玉海矜持的笑着,向夏小韵伸出手时,林舞儿快步走向了会议室门口。 不得不承认,夏小韵的加入,给林舞儿造成了更沉痛的打击。 她很想哭,找个没人地方的角落,哭个撕心裂肺。 但现在她绝不能哭,哪怕她已经一无所有,也必须得昂起下巴。 “这是神通快递的张良华,张副总。以后,就由他来负责--” 关上的房门,就像一把刀子那样,切断了夏小韵的话。 却搁不住有掌声,从门缝中隐隐传来。 今天,是楼宇湘等人欢庆的好日子,也是林舞儿命运的转折点。 东海集团资金断裂破产后,林舞儿的别墅,车子啥的,都已经被银行抵押还债。 连沈玉如的首饰,名牌包包都拿出来典当了,才好不容易补上了缺口。 林舞儿,现在是一无所有。 早在前天,她就已经把林东海‘转移’到了明珠郊外的一座平民小区内。 从踏出会议室后,林舞儿所考虑的不再是夺回东海集团,而是每个月必须缴纳的五千块钱房租。 会议室外的走廊中,站了还多人。 没有人说话,都静静的看着她。 第676章 :一切都已经结束了 这些人,都是东海集团的员工,早在林东海时代,就已经在公司内供职了。 林舞儿掌管东海集团后,也待他们不薄。 不过就算林舞儿对他们再好,大家也都气愤楼宇湘巧取豪夺东海集团,可他们终究是为人打工的员工,根本没有谁能改变现状。 林舞儿脚步停顿了一下,接着快步走了过去,脸上也浮上了淡淡的笑容:“王叔,张姐,大家好。” “林总,对不起。” 年龄最大的王叔,低头道歉。 他们道歉,是内疚没有帮林舞儿守住公司,愧对林家父女那样看重他们。 “呵呵,这不怪你们的,要怪,就只能怪我自己,是我自己瞎了眼鬼迷心窍,才把你们的忠告当做了耳旁风,去信任别人。” 林舞儿笑着摇了摇头,接着说:“好了,不说这些了。王叔,张姐,大家以后好好干。我相信,无论谁来公司当老总,都不能没有你们的--祝大家好运,再见。” 对大家从容优雅的点了点头后,林舞儿昂起下巴,迈步走向了电梯。 “林总--” 王叔低声说着,右手伸进了口袋中。 沈玉如却摇了摇头,说:“老王,别这样。谢谢,谢谢大家,被人看到不好的。你们,也有拖家带口的不容易。别担心,我们会好起来的。” 老王等人都已经知道,林舞儿现在已经是一无所有了,所以十数个老员工商量了一下,就凑了一笔钱,想帮她支撑过当前的难关。 可沈玉如却很清楚:林舞儿在跟楼宇湘彻底翻脸后,要是再接受老王等人的帮忙,那个女人铁定会把他们给踢出去的。 当电梯门开了后,林舞儿忽然转身,对老王等人弯腰,久久的没有抬起来。 泪水,终于像断了线的珠子那样,噼里啪啦的砸在了地板上。 无声的哽咽,才是心最疼的表现。 林舞儿深深的鞠躬,除了对老王等人表示感谢外,更多的却是向努力才创建东海集团的祖辈,赔罪。 老王等人,也慢慢地弯下了腰。 “小姐,我们走吧,如果让别人看到就不好了。” 看了眼掩面无声哽咽的沈玉如,李杰低声劝道。 林舞儿这才重重吸了下鼻子,直起腰身又对老王等人笑了下后,才转身快步走进了电梯。 外面的太阳很亮,照在身上暖暖的。 像往昔那样,停车场内停满了各种车子,年轻漂亮的礼仪小姐,在门口笑吟吟的招呼每一个客人,几个保安站在远处,正对这边指指点点的。 前面的公路上,车辆穿梭不息,行人如织。 一切都没有改变,包括明珠冬季不太冷的风。 变得,只有林舞儿的命运。 她平时驾乘的车子,早就被银行拍卖了。 她要想回郊区的租房内,只能打车。 来到路边时,林舞儿擦干了脸上的泪痕,回头看着李杰笑道:“李杰,你以后有什么打算?” 李杰,可谓是对林家父女忠心耿耿了,要不然现在也不会陪在林舞儿身边。 林舞儿还知道,楼宇湘曾经派人找过李杰,想聘他来帝皇集团明珠分部当保安处长,无论是地位,还是薪水,都要比林家給他的薪水,要高很多。 那个无比妖艳漂亮的小女人,想用这种办法,来让林舞儿感受到啥叫众叛亲离。 李杰却毫不犹豫的拒绝了:他无法改变小姐的现状,却绝不会帮人再在小姐心头狠狠刺一刀。 林舞儿现在问李杰有什么打算,自然是暗示:我们也该分道扬镳了,我现在连房租都得自己挣,怎么可能再雇佣保镖呢? 李杰也很清楚林舞儿为什么这样说,马上回答:“我想先好好休息一下,再出去找工作。” “行,你是该好好休息几天了,这些年你好像很少放假的。” 林舞儿轻轻吸了下鼻子,说:“那你先走吧--不用送我们了啦,我跟小妈一起打车回去。” “小姐--” “叫我舞儿吧,我已经不再是什么小姐了。” “小姐,你得收下这张卡,密码就写在背面,不要推辞。嗯,怎么说呢,就算是提前烧冷灶吧。呵呵,我有种预感,小姐你有一天会东山再起的,到时候,还请你别忘了我。小姐,你要好好的保重自己,我随时等待你的召唤呢。” 坚持喊林舞儿小姐的李杰,把一张银行卡强行塞到了她手中。 不等她说什么,就转身快步向西走去,恰好一辆公交车停在前面,他上车了。 其实不管是他,还是林舞儿,都知道她东山再起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李杰这样说,只是想让林舞儿收下这张银行卡罢了。 他只是个擅于打打杀杀的粗鲁男人,一没势力二没背景的,能够在林舞儿落难时,陪她到最后,再给她一笔钱,这已经是他力所能及的极限了。 “我、我会好好的。” 林舞儿攥紧了那张银行卡时,泪水再次淌了出来。 一辆黑色的奥迪轿车,缓缓停在了林舞儿面前。 车窗落下,露出了一张温文尔雅还略显憔悴的脸。 马经天。 开车的人,是一年没见的马经天。 林舞儿站在路边,马经天坐在车里,俩人静静的对视着,谁也没说话。 反倒是旁边的沈玉如,在看到马经天出现后,眼里闪过一抹喜色。 早在多年前,马经天就已经是林舞儿的正牌男朋友了。 而且他也是发自内心的喜欢林舞儿。 如果不是某股让马家无法抗拒的大势力插手,相信林舞儿早在一年前就跟他订婚,现在差不多是马太太了。 沈玉如眼露喜色,是因为她确信马经天还是爱着林舞儿的。 这时候出现,应该是旧事重提。 前些日子,沈玉如抱着那些假账本四处奔波时,也曾经考虑过马家,找过马经天,只是那时候他不在明珠,据说是去京华学习了。 沈玉如觉得,现在马经天出现的时机,绝对是恰到好处,走投无路的舞儿,肯定无法拒绝他的追求,仅仅凭借林东海需要照顾,她也得放下她对马家的某些怨念。 当然了,沈玉如更清楚,依着马家的势力,哪怕是在明珠,也压根无法跟楼宇湘抗衡。 不过,楼宇湘就算再跋扈,好像也没理由阻止林舞儿嫁到马家吧? 只要林舞儿答应马经天,安心做她的马太太,不但不用再遭受生活的磨难,还给她带来了东山再起的机会。 所以,当看到马经天出现后,沈玉如就觉得这个世界,貌似也不是太残酷。 跟林舞儿默默对视良久后,马经天终于说话了,声音有些沙哑:“舞儿,你还好吗?” “不好。” 林舞儿摇了摇头,实话实说:“一点也不好。” “我、我求过爷爷。” 马经天垂下眼帘,握着方向盘的双手手背上,有青筋崩起,由此可见他的内心,是多么的不平静,更多的却是无奈。 林舞儿没说话。 “没办法。” 马经天重重吐出一口气后,才抬头看向了林舞儿,声音苦涩的说:“我,我没办法。” 沈玉如刚刚温暖的心,随着马经天这句话又瞬间冰冷。 他求过马家老爷子。 求他做什么? 是帮林舞儿对抗楼宇湘? 沈玉如觉得不可能,因为就连她这个不怎么关心政治的小女人,都能看出楼宇湘有多么的强大,马家的掌舵人唯有脑子进水了,才会为了林舞儿去对抗楼宇湘。 马经天绝对也清楚这一点,所以他才不会求马家老爷子,帮林舞儿跟楼宇对抗。 他求马家老爷子,肯定是--他想重新追求林舞儿。 但马家老爷子却拒绝了:现在谁帮助被楼宇湘打击的林舞儿,谁就是她的敌人。 斗争经验丰富异常的马老爷子,没理由不知道‘打蛇不死反受其害’的道理,更不可能不知道楼宇湘是个多么阴狠毒辣的人。 斩草而不除根,才不是她的作风。 楼宇湘这次能放林舞儿一马,肯定是因为有马家不知道的顾忌。 但这个顾忌,也仅仅是让楼宇湘放她一马罢了,谁要是敢做‘接盘侠’,来给林舞儿东山再起的机会,铁定会遭到那个女人的阴狠打击。 为了整个马家,在马经天求他去追林舞儿时,马老爷子就毫不犹豫的一口拒绝了,并严厉警告马经天:绝不能擅自跟林舞儿来往! 自己所爱的女孩子,穷途末路时,自己却帮不上任何忙,甚至连追求她都不行--这对马经天来说,绝对是个无比痛苦的现实。 他也很想不顾一切的,跟林舞儿在一起,哪怕是被马家逐出家门。 可他不能这样自私,因为没有谁比他更清楚,马家为了培养他,付出了多大的心血。 如果他为情就此一走了之,就算他死了,也没脸去见马家的列祖列宗。 正所谓‘忠孝不能两全’,马经天在痛苦的抉择中,只能选择向林舞儿道歉。 在走出会议室的那一刻,林舞儿好像一下子成熟了,更聪明了很多。 要不然,她也不会从马经天的这声对不起中,看出他有多么的无奈,痛苦。 搁在以往,林舞儿差不多会冷笑几声,说几句‘我可担当不起马少跟我说对不起’的怪话,现在她却只是柔柔的一笑,轻声说:“你不要对我说对不起,你从来都没有对不起过我。谢谢,你能在这时候还来看我。” 抬手揉了揉鼻子后,林舞儿笑得更加灿烂:“马经天,你该走了,什么都不要说,我心里明白。” 马经天用力咬了下嘴唇,缓缓启动了车子。 他的口袋里,装着一张支票。 上面的数字,足够林舞儿开一家小公司了。 可他没勇气拿出来--他怕,亵渎了这个坚强的女孩子。 他当前能做的,就是像狗那样夹着尾巴,用最快的速度逃离,然后把车子停在一个僻静的地方,双手抱着脑袋,用力磕碰方向盘。 “走吧,小妈,一切都结束了。” 林舞儿目送马经天的车子消失后,一脸轻松的笑着说。 第677章 :追逐利益的疯子 一切都已经结束了。 此后,明珠、乃至华夏,再也不会有谁记得林舞儿是谁,再也没有谁关心她的死活,以往的富家千金生活,对于她来说就是过眼云烟了。 新的生活,从这一刻开始。 只是这新生活,充满了荆棘,有来自某个小女人的‘随时关怀’,她林舞儿,唯有像所有为生活而奔波、为省下一角钱而跟菜贩子讨价还价的家庭妇女那样,她才能平安生活下去。 不知为何原因放她一马的楼宇湘,就像一座大山那样,死死压在林舞儿身上,替她‘拒绝’任何人的帮助,直到她慢慢蜕变成一个满脸沧桑的妇女后,或许才会放过她吧? 别人的新生活,都充满了希望,跟无法预测的机遇(自然也有灾难)。 唯有林舞儿的新生活,一眼就看到了终点。 年轻轻就看到自己终点的人,活着也仅仅是活着罢了。 生活的魅力,也就提前结束了。 沈玉如当然明白林舞儿为什么这样说,更知道她没有丝毫改变悲苦命运的能力,除了轻轻挽起她的胳膊,说我们回家外,实在没有别的话可说了。 “我送你们吧。” 又有一辆轿车,缓缓停在了林舞儿身边。 “劳拉?” 林舞儿低头向车窗内看了一眼,笑了。 她可以鄙夷‘落井下石’的夏小韵,但对这个小黑妹,却没有任何的不满。 劳拉推门下车,绕过车头后打开了后面的门,看着沈玉如。 林舞儿问道:“你不怕你老板,会因为你的行为被连累?” 劳拉酷酷的脸上,没有一丝表情:“我老板是我老板,你却是我的朋友。我送我朋友回家,任何人都没权利干涉。” “好,那你送我回家。” 林舞儿说着,先搀扶着沈玉如上车后,又回头看了眼。 她知道,在那栋大楼的某个窗前,肯定有人盯着她一举一动。 劳拉也知道,但她不在乎。 就像她所说的那样,她是林舞儿的朋友,谁都没权利制止她帮朋友,哪怕是夏小韵,也没这个权利。 “其实,你不该跟楼宇湘针锋相对的。按照她跟夏总所说的,是绝不会让你空手离开公司的。” 劳拉没有上车,就站在车前看着林舞儿,认真的说道。 林舞儿反问:“你觉得,我会接受她假惺惺的馈赠?” “但最起码,钱是不会假的,它能帮你照顾好你的家人。” 劳拉毫不客气的说:“一个人可以有骨气,要尊严,前提是要让家人过上好日子。林舞儿,我不赞成你都落魄到这一步了,还不想放下尊严。” “劳拉,你不懂的。” 林舞儿摇了摇头,轻声说:“尊严,现在已经是我最后的东西了。我如果也丢掉的话,那么我就彻底完了。这辈子,都别想再抬起头来。” “或许,你说的对。” 劳拉沉默了片刻,才说:“夏总让我给你带来了一张支票,这是她当前能拿出的最多了,毕竟当前神通快递用钱的地方也很多。嗯,一千三百万。” 林舞儿嘴角用力抿了抿,才坚定的摇了摇头:“替我谢谢她。帮我转告她,我不会再恨她了。” “你本来就不该恨她,她也是有苦难言的。她当前所面临的压力,比你还要大。但是她,要比你坚强太多,你该向她学习。” 劳拉说话很直白。 林舞儿笑了笑,没说什么。 从她的笑容中,劳拉就看出她是怎么想的了,心中轻轻叹了口气,转身从车里拿出了一个信封,递给了林舞儿:“这里面是十万块,是我的钱。” 林舞儿看着她,轻声问:“我可以拒绝吗?” “可以,你有拒绝的权利。” 劳拉点了点头。 “我收下了,因为这是朋友的关心。” 林舞儿轻笑着,拿过了信封,接着张开双臂:“能不能拥抱一下?” 劳拉抱住她,在她后背上轻轻拍了几下。 松开林舞儿后,劳拉又给她打开了车门。 等林舞儿上车,替她关上车门后,劳拉才抬头,冷冷看了眼大楼某个窗口那边。 就像能看到劳拉眼里的冷意后,楼宇湘嘴角微微抽了下,看似随意的说道:“夏总,你这个保镖很有个性啊。” “她本来就很有个性的。” 就站在她身边的夏小韵,淡淡的说:“在我心里,她不仅仅是我的保镖,还是我的姐姐,亲人。” “哦?” 楼宇湘嘴角浮上一丝笑意,看着她:“那么,我可不可以理解,她帮林舞儿,就是你的意思了?” “林舞儿不会接受我的帮助,尽管我是真心想帮她。” 夏小韵摇了摇头:“她只会把劳拉当做朋友。” “呵呵。” 楼宇湘轻笑了下,转身抱着膀子,双手环抱在胸前,精致的镶钻细高跟小皮鞋,在地板上踩出来的声音,很悦耳,就像她的声音:“夏总,你这样说可就有些过了啊。明明是咱们两个一起发财,结果你却在让我独自背黑锅不说,还暗中同情她。” “楼总,我不想解释什么。” 夏小韵想了想,才说:“我只想问问你,你确定方圆,真死了?” 楼宇湘脸上的笑容,猛地僵住。 足足半分钟后,她才慢慢回头看向了夏小韵,声音发冷的问道:“夏总,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 夏小韵抬头,看着窗外的天空,淡淡的说:“他把林舞儿当做了兄弟,当初楼总能插手东海集团,更是他一手促成的。我很理解他的为人。” “哦?” 楼宇湘脸上慢慢浮上笑意,轻声问:“夏总,你说说,在你眼里,方圆是个什么样的人?” “你可以在占尽道理的情况下,尽情的欺负他,无论你用什么手段。他除了做些恶心事给你添堵外,绝不会对你下黑手。” 夏小韵微微歪着下巴,继续说:“他,就是一个不要脸的人。如果别人欠他哪怕只有160块钱,哪怕欠他钱的人是个美女,也别想赖掉他的账。他会想方设法的要回去,还会恬不知耻的加利息,哪怕你以身相许,也休想改变他。” 顿了顿,她才又说:“可如果有谁敢欺负他的兄弟--我曾经亲眼看过,来自京华的两个大少爷,在街头上欺负林舞儿,他就当着那么多人的面,痛扁了那两个大少,更把他们的豪车,给砸了个稀巴烂。” 说着,夏小韵笑了:“人家只是揍了林舞儿几下,他就发了那么大的脾气。可我在被那两个人欺负--嗯,就是那种欺负。他却没有那样丧心病狂。” 楼宇湘明白夏小韵想说什么了:方圆不在乎被人欺负,但谁要是敢欺负他兄弟,他铁定会让那个人后悔到姥姥家。 林舞儿,就是方圆的兄弟。 楼宇湘很清楚这一点,更帮方圆给林舞儿捧过场。 现在,林舞儿就被她给欺负傻了,方圆会愿意吗? 他当然不愿意! 可问题是,就算他不愿意又能怎么样? 想到这儿后,楼宇湘笑了:“夏总,你好像忘了,一个人不管他有多么出色,只要他死了,就再也无法对活人形成任何威胁。” “所以我才问楼总,你能确定方圆真死了?” 夏小韵看着她,再次问出了这个话题。 “我能确定。” “为什么?” “因为你。” “因为我?” 夏小韵黛眉微微皱了下。 “你跟方圆之间,是什么样的关系,我就不必重复了。” 楼宇湘一脸的轻松,还有掩饰不住的自得:“如果他还活着,你怎么可能会站在这儿?” 夏小韵的脸色,稍稍变了下,却没说什么。 楼宇湘再次缓步走动了起来,小皮鞋咔咔的继续说道:“我相信,包括林舞儿在内的所有人,都以为你来明珠,是被我利用,帮我彻底打击她的。” 夏小韵说话了:“难道,不是这样?” “确实这样,但不是全部。” 楼宇湘停止脚步,看着她笑吟吟的说:“你也在利用我。” 夏小韵眨了下眼睛,摇了摇头:“楼总,我不明白你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方圆,我师兄--哦,就是龙头他们相继死后,你就再也没有了靠山。” 楼宇湘低头,看着自己白嫩的小手,眼里浮上了明显的自恋神色:“指不定哪一天,你就会遭遇想不到的意外。没有谁愿意遭受意外的,你也一样。所以,你必须得找一个强有力的靠山。” “于是,我就找到了你。” 夏小韵接过了她的话。 “我楼宇湘,足够做任何人的靠山。” 楼宇湘傲然回答。 夏小韵又问:“楼总,你明知道我的命运很复杂,你还结纳我靠上来,难道就不怕被那股子势力所殃及?说实在的,我不觉得楼总能对抗那些东西。” “呵呵,我为什么要跟那股子强大的势力对抗?” 楼宇湘笑了,轻声说:“我只是对夏总的神通快递感兴趣罢了。” 夏小韵用力抿了下嘴角后,明白楼宇湘想说什么了。 楼宇湘结纳她,当她的靠山,只是帮她对付尘世间的压力。 但当那股子邪恶势力要针对夏小韵时,楼宇湘铁定会跑的比谁都快,才不管夏小韵的死活,甚至还会盼着她死。 夏小韵要是死了,那么她的神通快递集团,就只能由楼宇湘接手了:谁让人家是合作伙伴来着? “夏总,在我楼宇湘的眼里,只有利益。” 楼宇湘又说:“为了利益,我可以去冒险,但我不会拿自己的身家性命当赌注。所以呢,我们可以合作,我可以帮你想对付你的人。但那些邪恶的东西--夏总,对不起,请恕我无能为力。” “楼宇湘,果然是楼宇湘。” 夏小韵再看楼宇湘的眼神里,已经浮上了钦佩的神色:“如果那一天真得来临,我会提前告诉楼总,做好接盘准备。” 一个能把阴谋说出来的女人,不是傻瓜,就是为追逐利益才存世的疯子。 智商相当高的疯子。 楼宇湘就是这种人,由不得夏小韵不佩服。 第678章 :她算啥的大人物 一场大雪,从昨晚下到今天早上九点多时,才慢慢地停止。 小县城地处华夏西北位置,往年可没下这么大的雪。 大雪过后,站在小山头上四下里看去,到处都是雪白的一片,风景非常的迷人,让圆哥忍不住妙手偶得一首好诗:“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 “好诗,好诗!” 圆哥话音未落,格林德就鼓着掌的从窝棚里走了出来:“圆哥你这首诗,端地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啊。必定照耀千古,源远流长。” 他算记住在英国泰晤士河边时,岳婉晨曾经大拍方圆马屁的那些话了。 “呵呵,过奖了,过奖,妙手偶得之罢了。” 方圆脸上满是得意之色的,开始谦虚。 毛驴仿佛也被大哥这惊才绝艳的佳句而狂喜,围着他不住的陡起了圈子,还不时的人立而起,就像要跟他索要签名那样。 “呕--” 从窝棚里爬出来,哪怕是裹着黄大衣也被冻得瑟瑟发抖的秦大川,低头做出了干呕动作。 也算是名牌大学毕业的秦大川,没理由不知道圆哥这首绝句,是唐代柳宗元的大作,只是他真搞不懂:尘世间,怎么真有比他脸皮还要厚的人,让他都忍不住的为之作呕了。 “圆哥,这小子在笑话你。” 格林德马上就对秦大川怒目而视,毛驴更是左扑又跳,嗓子里发出低低的咆哮声,一副随时都会扑上来把这个胆敢讽刺大哥的家伙扑倒在地的样子。 “秦大川,皮痒了?” 方圆满脸的得意,化成了狞笑。 “让那条贱狗滚开,我要跟你们两个单挑!” 秦大川猛地一声吼,左脚抬起,双手朝天,摆出了一副金鸡独立的架势。 “跟我们单挑?” 方圆跟格林德对望了一眼,同时放声狂笑起来:“特么的,老子正想活动活取暖呢,就有人靶子主动向跟前凑了。” “老大你在这儿给某家观敌瞭阵,毛驴且闪到一旁,看俺如何阵斩敌将的,哇呀呀!” 最近从收音机听京剧听上瘾的格林德,哇呀呀怪叫声中,猛地一个前空翻,接着就青蛙一般的纵身扑向了秦大川。 “来得好,儿郎们,看俺是怎么温酒斩死老外的!” 秦大川毫不退缩,猛地一晃膀子扒下黄大衣,狠狠砸向了格林德。 看着两个人就像泼妇打架那样,抱在一起在雪地上滚来滚去,毛驴则在一旁大叫着过瘾的样子,方圆笑了笑,点上了一颗烟。 此前把挑水看做是磨难的格林德,现在都跟秦大川抢着干了--由此可见,这段日子实在是太无聊了,也怪不得这两个家伙,会拿捏出这副沙比嘴脸来玩闹。 其实,方圆又何尝不觉得无聊? 他在明珠的兄弟,现在被楼宇湘给欺负的都去快餐店洗盘子去了;唐王的水暗影舍出了老脸,才保住了秦小冰继续当个小空姐;昆仑力斩蜥蜴浩克兄弟俩后,铁定会吸引官方的注意,指不定啥时候就得被‘围剿’。 肯定不甘心就此罢休的燕春来两口子;始终潜伏在夏小韵身边的九幽王等等,好多事,好多人,都无比渴望他的出现。 但他却像被整个世界都忘记了那样,整天呆在这儿,跟格林德他们玩最弱智的游戏。 还不到出山的时候。 这是山羊在每次打电话来时,总是反复重复的一句话。 到底得等到什么时候,方圆才能离开这座小县城,正式踏进属于他的江湖? 方圆也不知道。 山羊,更不知道。 他们只知道,方圆躲在暗处,要比站出来宣告他又回来了,要好很多。 “老大,今天中午想吃什么?” 就在方圆坐在木墩子上,向远处眺望时,已经把秦大川给揍的脑袋钻进雪窝里的格林德,才喘着粗气的凑了上来。 “土豆烧牛肉吧?” 方圆看了他一眼,慢悠悠的问道。 咕噔一声,格林德咽了口吐沫,没说话。 都过去那么久了,格林德还是在听到土豆后,会本能的反胃。 “牛肉,还有牛肉啊。” 方圆加重了语气说:“你不要只想土豆,而忽略了牛肉。就像你在欣赏一个美女时,不能总想她放得屁是不是臭的,也会跟你一样吐浓痰,你得去想她的腰肢,她的腿子,她盘在你身上时的那--哎,你干啥去?” “吐一会儿去!” 格林德抬手捂着嘴巴,用最快的速度跑向了秦大川那边。 刚跑过去,秦大川却猛地一招蝎子摆尾,一脚重重踢在他胸膛上,把他踹出老远。 然后,又是一阵疯子般的厮打。 站在旁边的毛驴,懒洋洋的打了个哈欠,慢悠悠的来到了大哥身边,蹲坐在了雪地上,看向了县城方向。 “你怎么不去玩会儿?” 方圆问它:“给那俩傻子当裁判也行啊。” 毛驴甩了甩脑袋上的雪沫子,懒得打理他。 “我知道,你是在埋怨我,怎么就忍心眼睁睁看着你二哥被欺负。” 方圆抬手拍了拍毛驴的后背,笑了下后才说:“你还是不懂啊,有时候忍得时间越久,收获的利益也就越大。” 毛驴当然不懂,无论它有多么的聪明,它都无法理解人跟人之间的斗争,才是这个世界上最残酷的。 林舞儿当前的处境,确实有些凄惨。 李杰,劳拉俩人,给她凑了二十万。 二十万块钱,要是放在普通家庭,就算不是一笔巨款,只要精打细算,也能坚持三两年了。 可她家里还有个林东海。 不管是以前,还是现在,她跟沈玉如都没有放弃給他治疗--各种治疗,希望他有一天能醒过来。 一个家里,任何时候都不能缺少男人。 哪怕林东海醒来后,还是只能躺在炕上,但沈玉如母女就会有主心骨的。 方圆很清楚这一点,几乎每隔几天,就能从山羊那儿得知她的最新消息。 他却一直在忍。 就像他跟毛驴说的这样:忍耐的时间越久,收到的效益才越大。 不能否认的是,不管林舞儿有多么的努力,在商场上她都无法跟楼宇湘相比。 同样是把饲料当做主打品牌,林舞儿掌管东海集团时,最多也就是能畅销东南亚(这还得多亏潘经理等人的帮忙),但换上由楼宇湘后,饲料已经在上个月,成功登方美国市场了。 业务量,翻了不止一番,厂房更是接连扩建--楼宇湘,为了打造她进军明珠的桥头堡,动用了她能动用的力量。 她接手东海集团的短短四个月内,就让集团扩大了三倍,力压华夏其它三大品牌,毫无争议的一枝独秀。 “你知道不?那个娘们干的越欢,我越高兴。因为她是在给你二哥打工啊。” 方圆笑眯眯的说:“等到了合适的机会,我们就会收过来。到时候,你二哥就会摇身一变,成为明珠有数的小富婆了。嘿嘿,正所谓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懂不懂?” “不懂。” 这俩字,当然不是毛驴说的,而是被格林德揍成熊猫眼的秦大川,一屁股坐在雪地上,无所畏惧的抬脚,把毛驴踢到了一旁。 毛驴大怒,抬起了左后腿,一股子琼浆玉液洒在秦大川身上后,才开心的锥锥叫着跑了。 “特么的,早晚我会拿刀子阉了你!” 秦大川屁股抬起,做了个作势欲追的姿势后,又坐下来抄起一团雪,在身上擦了起来。 跟毛驴朝夕相处几个月后,秦大川终于克服了对狗子的恐惧症,这也算是他逃亡后最大的收获吧。 “你怎么就不懂了?” 方圆看到格林德跟着毛驴下了山后,才递给了秦大川一颗烟。 点上烟,秦大川说:“你可能不知道,我在大学毕业后去的那家单位,就是帝皇集团的一个子公司。用句很通俗的话来说呢就是,所有隶属帝皇集团的公司里,都流传着她的传说。” “你可以说这个女人不要脸,说她残忍,甚至都能骂她没人性。” 秦大川吸了一口烟,继续说道:“但你不得不佩服她的手段,以及躲在暗中准备猎杀猎物时的忍耐力。” 楼宇湘从布局,到彻底吞并东海集团,足足用了接近一年的时间。 在这段时间内,林舞儿竟然没有丝毫的查觉,由此就能证明她的手段,是何等的高明,滴水不漏。 就这样一个无论做什么事,都会反复计算利益得失后才会出手的女人,在终于露出獠牙吞下东海集团后,又岂能轻易让人把东海集团夺走? “我就觉得吧,这个女人既然敢做,那么她就做好了迎接暴力的准备。” 秦大川擦了擦还有些瘀肿的嘴角,说:“所以呢,你就算拿把刀子搁在她脖子上,她也不会屈服的。像这种大人物,要是怕死的话,她也不会爬到今天这个高度了。” “她算啥狗屁的大人物?” 方圆不屑的笑了笑,说道:“她或许真不怕死,那是因为她没有机会知道啥才是真正的恐惧。” “怎么,你要绑架她?” 秦大川来兴趣了:“我相信,依着你的本事,要想绑架她也不是难事。嗯。那个啥,我有个不情之请--” “是不是想跟我一起绑架她?” 方圆斜着眼的问道:“最好呢,是在绑架她后,把她交给你,你会用最原始的方式,让她懂得像你这种男人,可不是她能轻易得罪的。” 秦大川咽了口吐沫,毫不掩饰的说:“我在单位上班时,就听人说她外号人参果了。嘿嘿,如果能尝尝人参果的滋味,我这辈子就没什么憾事了。” “行,我答应你。” “真得?” “我像撒谎骗你吗?” “不像。” 秦大川摇了摇头:“你本来就是在骗我。” “如果你不在乎秦小冰的生死,我就不骗你。” 方圆淡淡的说。 “你--” 秦大川张了张嘴,不知道说什么了。 “好好想想,我去接个电话。” 听到有悦耳的手机铃声从窝棚里响起后,方圆拍了拍秦大川的肩膀,站起来走了。 第679章 :坚强的林舞儿 林舞儿现在很不好。 电话是山羊打来的,不等方圆打招呼,他就说出了这句话。 方圆脸上依旧带着笑容,只是那笑容有些冷,就像这漫山遍野的白雪,站在很远处的秦大川,仿佛都感受到了温度的下降,下意识的裹了衣服。 这是春节后的第一场雪,也是去年那个冬天的最后一场雪。 这场雪后,大江南北的气温就会随着春天的到来,有明显的回升。 秦大川在用脚搓开地上的积雪时,甚至都能发现一星点的绿色。 无论寒冬有多么漫长,雪下的又是多么大,但终究有过去的一天。 等雪化尽后,群山或许会在一个晚上的时间,就能变为黛绿色。 再寒冷的寒冬,也无法阻止春天来到后的万物复苏。 但肯定的是,会有好多生命都没有熬过来--林舞儿很庆幸,她熬过了这个漫长而寒冷的冬季。 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她那双昔日比好多钢琴手都要好看的手,已经变得粗糙,手指骨节甚至都有些变粗了,这是经常干体力活的特征。 林舞儿在商场上的天赋不如楼宇湘,不如夏小韵,但她毕竟是出身商贾世家,又干了两年的总裁,完全可以去企业做个月薪上万的小白领。 对此,她也很有信心,能把工作干好,挣到更多的钱来补贴家用(主要是要给林东海做康复治疗),甚至还能像所有年轻人那样,每个月存点小钱。 只是很可惜的是,无论她去哪家企业应聘,都没有人肯应聘她。 不是她没有工作能力,而是有人不喜欢她干这种‘文雅’的工作--这个人,就是楼宇湘,具体执行者,则是林舞儿往昔的小舅,沈玉海。 刚离开东海集团的第三天,安顿好家里的林舞儿,就去了一家电子公司,应聘市场部经理一职。 不得不说,干过两年老总的林舞儿,在这方面有着一般人没有的眼光,那家公司老总亲自面试了她,并当场拍板她可以明天来上班,月薪暂定为一万六。 一万六的薪水,在明珠的白领中算不得什么,甚至还不够林舞儿以前买件衣服的,但此一时彼一时,现在人家能给她开出这个薪资,她已经很满意了。 一万六,只要精打细算的花,相信每个月还能存点下一点钱。 再说了,这还是在试用期间,等她的工作能力得到肯定后,公司肯定会给她涨薪的。 对此,林舞儿有着近乎于盲目的信心。 她在被人狠狠摆了一道后,无论是智商还是工作能力,都有了质的飞跃。 为此,她还有些感激楼宇湘。 当一个人,开始感激她不共戴天的仇人时,就说明她对未来充满了信心,自身会爆发出一股子正能量,来感染周围的人,从而影响到事业,大踏步的前进。 终究有一天,我会把你拿走的东西,再收回来! 这是林舞儿应聘成功、走出那家公司后站在大厅门口时,在心里默默说出的一句话。 一个晚上。 仅仅是过了一个晚上,这句话仿佛还在她耳边回荡,她就被现实狠狠打了一拳。 “林小姐,对不起,我们发现原来你并不适合我们公司。” 这就是那句像大铁锤一样,狠狠击打在林舞儿身上的那句话,是从电子公司老总嘴里说出来的。 时至今日,林舞儿都能回想到老总在说这句话时,眼里包含着的无奈,愧疚甚至愤怒的神色。 林舞儿茫然。 她不知道怎么回事。 她还没有走马上任,没有让老总看到她在商场上出色的工作能力,怎么就在过了一个晚上后,就关上了她走向希望大道的大门? 她没有生气,更没有跟好像在耍着她玩儿的老总讨要个说法,只是看着他凝视了片刻后,对他慢慢弯腰鞠了一躬后,转身走出了公司。 她已经失去了东海集团,失去了所有曾经拥有过的东西,只剩下了谁都剥夺不走的尊严,那么她就得牢牢守护尊严。 尊严,不允许她在被老总婉拒时,让她愤怒,尖叫着质问对方怎么会食言。 走出那家电子公司后,林舞儿就看到了一个人。 沈玉海。 都过去那么久了啊,林舞儿还能把那天记得清清楚楚:身穿一身白色西装的沈玉海,头上戴着同颜色的礼帽,脸上还扣着一副大墨镜,倚在他的奔驰车上望着林舞儿笑的样子,就像一个帮鬼子带路的汉奸。 看到满脸得意的沈玉海后,林舞儿猛地醒悟了:不是电子公司老总所说的那样,她不适合担任市场部经理一职,而是因为有人觉得她不适合,就通知了老总。 这个人就是沈玉海。 区区一个沈玉海,在两千多万人的明珠,压根算不了什么,远远没有嚣张到能威胁电子公司老总,不许他结纳林舞儿的地步。 让老总发怵的人,是站在沈玉海背后的楼宇湘。 也唯有那个正式登方明珠的强势小女人,才能让明珠所有企业,不敢给林舞儿一席之地--这些企业,或许不会惧怕楼宇湘,毕竟她能力再大,也只是个‘外来户’,双方拼杀起来,鹿死谁手还尚未可知。 可问题是,谁会为了一个已经落魄的林舞儿,去得罪跟叶明媚齐名的人参果? 就连最该、也最有能力帮助林舞儿的明珠马家,都退避三舍了,别人实在没必要为了她跟楼宇湘厮斗。 就像那些不倒的大家族一样,商场上也永远追求一个‘利’字。 没有谁,敢拿自己的心血,去做一件害处比好处大好多倍的事。 楼宇湘正是看到了这一点,所以才敢让沈玉海露面,跟林舞儿直白的说:“我觉得,林小姐无论在华夏哪座城市,只能适合三个工作,那就是端盘子,洗碗,扛大包。” “为什么,楼宇湘要把我逼到绝境?” 林舞儿这样问沈玉海。 “这也算绝境吗?绝境这个词所代表的含义,就是快要死了--林舞儿,我看你身体健康,气色红润,距离死还远着呢,所以你千万不要再提到‘绝境’这个词,我担心你会真尝到身处绝境中的滋味。” 沈玉海优雅的笑了笑,又说:“至于楼总为什么要安排你的生活,那是因为你那天在股权转签字仪式上,不该让她守着那么多人没面子的。” 就因为那天林舞儿让楼宇湘丢了面子,所以她才遭受到小女人的继续打击。 搞清楚咋回事的林舞儿,发现自己又成熟了很多:她竟然没生气。 “谁敢让楼总没面子,她就会让谁没有尊严。” 沈玉海笑嘻嘻的开门,上车时说道:“林舞儿,看在我们还算是亲戚的份上,我给你一个忠告,千万不要再违逆楼总了。” 说着,他压低声音,就像做贼似的那样说:“告诉你个有关楼总的秘密--她现在的生活很无聊,总希望能找点事做呢。哈,哈哈!” 狂笑声中,沈玉海驱车疾驰而去。 楼宇湘很无聊,收拾林舞儿就成了她当前的乐趣。 起因,就是林舞儿那天让楼总丢了面子。 为了楼总的面子,林舞儿此后的工作,只能是端盘子,洗碗扛大包。 林舞儿毫不怀疑,沈玉海既然这样说了,那么楼宇湘肯定就会这样做。 所以她没必要再去别家公司应聘。 因为她很清楚,就算顺利被招聘了,第二天还是会被公司婉拒的--这是楼宇湘闲极无聊时玩的游戏,以林舞儿的尊严为道具。 林舞儿不想被人拿着自己的尊严去玩儿,所以她没有再去企业应聘,而是很直接的去了一家餐馆。 不得不说,依着林二的身材相貌,无论是给哪家餐馆洗碗端盘子,都会受欢迎的,甚至有对她非分之想的餐馆老板,还给她开出了c级厨师的月薪(六七千左右吧)。 对于这种‘好心’的老板,林舞儿当即扭头就走:她知道,这就是楼宇湘最想看到的。 那个小女人,就是要用这种肮脏的方式,来报复当初她的不理智行为:敢尼玛的让我丢面子,我让你丢、身子! 谁都知道,在餐馆端盘子洗碗这种活,能把人累个半死,但薪水绝不会超过五千。 而五千,才刚够租房的房租。 端盘子洗碗扛大包这三个工作中,前两种就别考虑了,只剩下去车站、码头扛大包了。 扛大包,一个月也能挣一万左右--那是强壮的男劳力。 林舞儿虽然当过一段时间的男人,可她终究只是个体重不超过五十五公斤的女孩子,这两年更是养尊处优惯了的,怎么可能会干得了这种粗活? 可不干怎么办? 从哪儿挣钱,来交房租,吃饭,给父亲支付康复费用? 所以,只要能在楼宇湘的‘许可’下,别说是扛大包了,就算是下地狱,林舞儿也得去干! 于是,林舞儿再次剪掉了她的披肩长发,全身都抹上了那种能让皮肤变黄的药水,拿出了她那张叫‘林武’的身份证,去了码头成为了一名扛大包工人。 老人们常说:这个人啊,没有受不了的罪,只有享不了的福。 老人们说过的话,总是这么有道理:没有谁知道林舞儿是怎么混在那些强壮的男人群中,吃了多大的苦,才慢慢熬到能扛起90公斤大豆‘健步如飞’的。 她纤长的手指关节在变粗,小腿强壮有力,能像所有码头扛包男人那样,用牙齿咬开啤酒瓶子盖,不用杯子就能一饮而尽。 她的笑声,越来越爽朗。 她的眼睛,也越来越亮! 对一般女孩子来说无法承受的磨难,却让林舞儿从中找到了更加坚强活下去的信心。 “这是那个女人不愿意看到的。” 简单说完林舞儿这几个月的遭遇后,山羊才淡淡的说:“她更喜欢,你兄弟能活的像条狗那样,四处乞讨,最好是去站街。” 方圆笑了,轻声问:“你说,林二要是去站街的话,我该不该去捧场?” 第680章 :方圆不想再等了 林舞儿的现状,方圆早就知道了。 山羊每隔几天,就会給他来一次电话,向他通报林二的最新情况。 不过为了能让方圆在深山内安心‘蛰伏’,山羊每次在说起林舞儿所遭受的磨难时,总是尽可能的轻描淡写。 就好像,林舞儿只是换了个不怎么愉快的工作,但距离走投无路还有十八条街呢,所以方圆实在没必要因为她暂时的不愉快,就放弃蛰伏计划。 方圆也不傻,当然能从山羊说话的语气中,猜出林舞儿当前所面临的情况有多难。 可就像刚才他跟毛驴说的那样(暂时的忍耐,只是为了谋取更大的好处),为了整个大局,他只能选择无视林二的苦难,安心在这儿给土豆老守墓,等待复出的那一天到来。 方圆蛰伏,当然不仅仅是为了借用楼宇湘来给林二‘打工’,那个自以为是的人参果,还远远没有达到让他得这么小心的地步。 方圆苦苦的等待,远离都市,每天都在荒山野岭中朝饮白露,夕眠苍霞的,是为了等待九幽王、燕春来,还有龙头继任者的反应。 昆仑在巨野河畔秒杀蜥蜴浩克兄弟、九幽王用她招牌式的动作杀人后的第七天,山羊就打探到了那个晚上所发生一切:蜥蜴浩克兄弟,是燕春来雇佣去唐王,要斩杀水暗影的。 那晚,叶明媚曾经跟水暗影交谈过,劝她能放下身价值,以‘方夫人’的身份,主动去伺候燕春来,来化解方圆曾经造下的罪孽。 燕春来夫妻就像楼宇湘那样,自以为在华夏能呼风唤雨的拿着王法不当回事,想踩谁就去踩谁--但他们在早就开了杀戒的方圆眼里,只是一群活着的死人罢了。 他想让他们三更死,他们哭爹喊娘的,也逃不过五更! 水银泻地刀锋起,妙手空空头落地的名头,可不是用嘴吹出来的,而是用鲜血书写出来,被国际刑警组织确认了的。 方圆真正担心的,甚至都不是九幽王--而是那个神秘的夫人。 还有,龙头的继任者。 他想看看,九幽王背后的夫人到底是什么人。 龙头的继任者、方圆曾经的竞争对手郭易秦(现在他已经知道郭易秦继承了龙头的职务,并把秦摘花给逐出了七杀手,收回了昆仑陌刀),又会在他安心蛰伏下去后,要做出哪些事。 还有企图利用他的花小妖,东洋的丰田秀敏、不知道跑哪儿的岳婉晨等等,这些人对于方圆来说,远远比出面教训楼宇湘、燕春来夫妻他们更重要。 或许,更重要的是--夏小韵。 确定方圆早就一命呜呼的夏小韵,在他‘死后’的这一年多里,小日子竟然过的无比滋润。 不正常。 九幽王、郭易秦、丰田秀敏还有夏小韵,他们当前的表现都不正常。 老人们也总说:事出反常必有妖。 方圆就想看看这个‘妖’,到底是一些什么妖。 本来,方圆跟山羊都觉得,他有足够的时间等,哪怕等个三两年都行,总能等到那些妖自己跳出来,反正他又不着急从九幽世界内跑出来。 荒山野岭的日子虽说无聊了些,但确实比那个黑暗世界要好了太多,这是个不争的事实。 可是楼宇湘,为什么不给方圆继续等待下去的机会,偏偏要‘想方设法’的逼着他出去呢? 这就是她的不对了。 方圆觉得,楼宇湘这种做不对的事、还做的津津有味的女人,实在是讨厌到了极点。 尤其是山羊这次打电话来说,楼宇湘已经不满足林舞儿扛大包,只想她去当一个站街女时,表面平静的方圆,并没有看到他已经把手指关节,攥的发白、发紫了。 “汪、汪汪!” 窝棚外面远处的羊肠小道上,传来毛驴兴奋的吠叫声后,方圆长长的吐出了一口气时,山羊说话了:“现在还不是时--” 砰的一声,方圆抬手一拳,狠狠打在了支撑窝棚的木柱上。 足有碗口粗细的木柱,被他硬生生一拳打断,吓得刚跑到窝棚前的毛驴,马上就迅速调头,转身夹着尾巴用最快的速度狼窜而去。 大哥在上次发脾气时,还是毛驴钻到一个女孩裙下扯掉人家小裤裤时--那次,大哥就是一拳打断了一颗小树,然后用树枝没命的抽它。 把它打了个半死后,才把它抱在怀里认真的跟它说:以后,你可以假装耍流氓。 假装耍流氓的意思呢,就是不许来真的。 毛驴钻到人家裙下扯下人家小裤裤的行为,就是真的耍流氓……这是要遭受惩罚的,一次就足够让它铭记终生,永不敢犯。 但那次方圆却给毛驴留下了终生难忘的阴影,所以时隔数年再次看到大哥打出愤怒的一拳后,它就想也没想调头鼠窜,躲在了秦大川后面,全身都在瑟瑟发抖。 “方圆,你丫的犯什么病呢?” 秦大川也很惊讶,搞不懂方圆干嘛要一拳打断窝棚柱子:难道,他不知道柱子被打断后,窝棚就会坍陷,上面的茅草就会把他埋在底下? “我要是你的话,我就不会这么多嘴,只会下山去打猎,去私房菜那边做一锅土豆炖兔子。” 手里拎着两只野兔的格林德,抬手拉住要过去看看的秦大川,一脸认真的说。 看看塌陷的窝棚那边,再回头看看满眼都是惶恐的毛驴,秦大川终于明白了什么,点了点头:“好,那我们去抓兔子。” “还有,以后不要叫老大的名字。” 走在前面的格林德,头也不回的说:“无论你跟老大的关系有多么的铁,但你既然决定要跟他混下去,那么你就得懂得老大之所以能成为我们的老大,就得受到我们发自内心的尊敬。” “我就算是叫他名字,也改变不了我很尊敬他的现实。” 秦大川沉默片刻,才低声辩解道。 格林德回头看了他一眼,笑了下后继续下山:“那随你吧,只要你觉得合适,把我这番话当做是放屁好了。” “你本来就爱放屁的--哎哟,卧槽。” 当秦大川不小心擦倒在地上,顺着小道上的积雪向下滑去的惊叫声,传到方圆耳朵里时,他已经抬手推开了砸在他身上的窝棚。 山羊在电话那边,当然看不到他已经一拳打断了柱子,却能断定他现在无比的愤怒:他不想再等下去了。 在林二要被楼宇湘逼着去站街时,方圆如果还能忍下去,那么……就算事后他能得到比天还要大的好处,他也无法再抬起头来面对这个世界。 山羊很想告诉他:只要再坚持一段时间,或许最多一个星期,早就憋不住要动的那些人,就会跳出来,到时候可以尽情收获等待的果实了。 可他不敢说。 山羊很清楚,如果他再劝说一句,方圆就会跟他翻脸。 是真正的翻脸:当初他跟昆仑翻脸后,那个倔强的女孩儿,用了几年的工夫、又做了哪些事、吃了多少苦,才获得了他的原谅? 山羊不想成为第二个昆仑。 哪怕他是全心全意为方圆着想的。 “你想什么时候来明珠?” 山羊轻声问道。 “明天。” 方圆回头,看了眼不远处那座孤坟,低声说:“最迟明天下午,我就会去找你。今晚,我想好好陪陪土豆老。” “好,那我等你。” 听方圆这样说后,山羊松了口气:只要方圆能说明天下午才会赶去明珠,就代表着他还没有被某个马上要倒霉的小女人,气昏头脑而失去理智。 嗯,唯有时刻保持冷静头脑的人,在遇到危险时,才都能做出最正确的反应。 发烫的手机屏幕黑下来后,方圆从‘废墟’中站了起来。 走到孤坟后面的那块大石头上,方圆远眺着东南方向,喃喃的说:“既然老天爷憋不住的让我先跳出来,那我就出来好了。希望,你们都准备好了。” 格林德准备等上山后,哪怕不吃饭,也得先把老大的窝棚重新搭起来。 既然决心给人当小弟,那么就得有当小弟的觉悟才行,总不能晚上自己睡在‘五星级’的窝棚(秦大川自嘲的话)里,却让老大露宿吧? 以往来到山头时,都是毛驴率先跑上去向大哥献殷勤,然后再用鄙夷的目光看着格林德俩人:两个土鳖狂啥呀狂,有本事你们也整根尾巴插、屁股上晃啊? 这次,毛驴却落在了最后。 话说大哥发怒都过好久了,毛驴的心儿在砰砰跳,总担心会被没头没脑的抽,更发誓要改掉总爱偷偷往秦大川俩人鞋子里撒尿的坏毛病。 “毛驴呢?” 躲在最后面的毛驴,等秦大川最先走上山头后,正要悄悄从别处爬上去时,就听到大哥问它了。 马上,毛驴就从格林德腿子中间钻过,摇头摆尾的出现在了大哥视线中:大哥有召时,可不敢捂住耳朵装听不到,那样会更倒霉的。 “对不起了,刚才吓着你了。” 方圆蹲在窝棚前,一脸诚恳神色的跟毛驴赔礼道歉。 毛驴要是个女孩子的话,肯定会哭着扑进他怀里,用小手捶打着他胸膛:你坏死了,你吓死人家了-- 毛驴不是女孩子,才不稀罕方圆的道歉:疯狂摇晃着讨好的尾巴马上停止,一脸傲然的看向了远处,才不屑搭理某个翻脸无情的家伙。 “草,脾气还不小,滚蛋。” 方圆抄起一把雪,砸在了毛驴脑袋上。 然后毛驴就开心的扑上来,伸出长长的舌头给大哥洗脸:这才是正常的大哥嘛。 不耐烦的推开这条贱狗,方圆看到了格林德扛着的那根木头,就知道他要干啥了,笑了笑还没说话呢,秦大川就抢先说道:“这根木头是我在树林里伐的,老大,你觉得用它来给你搭窝棚怎么样?” 靠,明明是我一刀一刀砍断的,怎么就成了你伐的了--格林德对抢功劳的秦大川怒目而视时,就听方圆说:“别费那个力气了,明天咱们就走。” 第681章 :你不怕,我怕 “明天就走?” 秦大川眨巴了下眼,觉得自己可能听错了,又问道:“老大,你说咱们明天就离开这儿?” “是,你没听错,咱们明天就离开这儿。” 方圆看了眼秦大川,从地上站起来到背着双手,看着东南方向重复了一遍。 他又不是聋子,当然能听到秦大川不再喊他方圆,而是跟格林德一样喊他老大了。 其实他早就跟格林德说喊圆哥就行,不过那个死老外总觉得圆哥这个称呼,不如老大威风,叫着也顺口。 方老大是个心胸开阔的人,才不会因为小弟擅自改变对自己的称呼,就生气:既然小弟说喊老大顺嘴,那就由得他去吧。 现在秦大川也改口喊老大了,这肯定是格林德跟他说过了什么。 方圆没觉得秦大川改口喊老大有什么不对:如果大川哥有本事,能让方圆跟着他混,肯定会喊他老大的。 历史已经证明,所有混得开的小弟,都懂得该怎么去尊重老大。 行,秦大川总算开窍了。 方老大有些欣慰的暗中点了点头时,就看到格林德跟秦大川俩人,忽然齐声欢呼起来,又蹦又跳的。 死老外尤为的夸张,竟然双膝跪倒在雪地上,不住的在眼前、心口划着十字,嘟囔着感谢上帝一类的屁话,庆祝他终于结束这长达数月的半野人生活。 特么的,你该感谢的是老大好吧? 信不信老大忽然开口说等到春暖花开时才离开? 到时候,你还会再感谢你的上帝? 方老大鄙夷的看了死老外一眼,又看向了秦大川。 秦大川倒没有表现的像格林德那样夸张,最多也就是双手合十,低头高喧一声佛号:“我佛慈悲!” 信不信我让你在下一刻,就痛骂你佛没长眼? 唉,还是毛驴好啊,听说终于要离开这穷山僻壤后,既不感谢上帝,更不它佛慈悲,只是疯了似的在山头上转圈圈。 这三个混蛋。 好吧,看在他们忙活大半天,才搞来的土豆炖野兔的份上,方老大决定原谅他们的喜不自禁,先尝尝兔子肉咋样。 嗯,李大头现在的手艺越来越棒了,竟然把区区一道土豆炖野兔,做出元宝虾的味道来--哦,原来烫下面真放了元宝虾啊,我说那个家伙做饭的手艺,也就是九转大肠做的还不错,其它的只配喂猪。 方圆把一只兔子腿随手扔出去,在雪地上撒欢的毛驴,一个漂亮的后空翻把兔子腿叼在嘴里后,秦大川凑了过来。 太兴奋导致他脸上的两颗青春痘都在闪闪发光,说话都有些结巴了:“老、老大,咱们明天就回唐王吗?” 在确定方圆真没死后,大川哥最大的心愿,就是跟他一起回唐王。 甚至,当他双脚踏在唐王的土地上后,第一句话怎么说,他都想好了:我胡汉三,又回来了!凡是吃了我的,都给我吐出来,拿了我的,都给我还回来,别忘了带利息! 大川哥敢有这么深厚的底气,那是因为他已经知道老大是多么恐怖的存在了。 只要跟老大在一起,别说是那些胆敢欺负小妹的混蛋,会被吓得屁滚尿流了,就连缉拿他的警方,也得乖乖把他的通缉令‘下架’。 他都想到得花言巧语的说服老大,陪他走一趟唐王航空公司,得让那些人看看,大川哥是一个多么惹不起的存在! 方老大的回答,多少有些让秦大川扫兴:“不,咱们明天启程去明珠。” “楼宇湘那个臭娘们,现在明珠?” 秦大川想到楼宇湘后,就会自然的咬牙切齿。 方圆抬手在他后脑勺抽了下,骂道:“草,咱们都是文明人,就算对那个臭娘们再不爽,也得拿捏出儒雅君子的嘴脸。” 秦大川恍然大悟:“哦,我知道了。” “你知道啥了?” 方圆又拿起一根兔子腿,扔给了毛驴。 秦大川盯着被毛驴迅速擒在嘴里的兔子腿,咽了口口水后,才认真的说:“那些所谓的君子,其实都是一些披着儒雅外皮的败类。” 从没有谁规定,败类都得像电影里那样,都是满眼的奸诈、满脸的横肉,就差脑门上贴着‘我是败类’的小纸条了。 还有可能是像燕随意这样表面儒雅的君子,哪怕在关注一个连司机老董都不屑的站街女时,他脸上都没有丝毫肮脏的意思,只是轻咦了声就说:“停车。” 无论随意让做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什么也不要问,更不要管。 好多年过去了,老董都没有忘记老爷让他第一次来机场接机前,嘱咐过的这句话。 也正是老董牢记住了这句话,所以燕随意在盯着那些站街女,让他停车时,他马上就把车子溜边,缓缓停了下来。 这儿距离机场差不多得有十公里左右,绝对是明珠郊区了。 这是个小镇。 别看房租正在努力向市中心看其,不过不管是居住环境,还是‘文化底蕴’,都无法跟市区相比--最起码,市区内的夜晚街头上,哪怕是最偏僻的地方,都不会有穿着暴露的站街女出现。 小镇上就有,而且还是屡打不尽:总有些打着来明珠打工幌子的外地妇女,不怎么重视女人最该重视的清白,而是选择了‘一本万利’的站街工作。 老董曾经听人说过,小镇站街女之所以屡打不尽,那是因为她们都受超高的利益所吸引,只要运气好的,一个晚上挣五六千块是没问题的。 三百块钱一次,一次最多半小时,就在小树林后面,还不用缴税--老董觉得,他要是个女人的话,受家庭经济压力所迫,或许也会走上这条路。 但他从没有看不起这些廉价的站街女。 那是因为他很清楚:市中心那些金碧辉煌的大酒店内,从来都不缺少一晚上数千上万、甚至十万上百万的陪床女人。 只是那些女人更懂得用名气(比方当红影星歌星啊,模特了啥的)来包装自己,一个晚上,或许就能挣到普通人一辈子都挣不到的钱。 尽管她们才看不起这些站街的‘同行’,更是在男人提上裤子后,她们马上会在脸上贴上‘纯洁’的面具。 所以,老董才觉得,就算燕少年少轻狂,想找个女人的话,也该去找那些影星,或者模特的,反正明珠燕家又不缺钱,也没谁敢嘴贱到到处说,干嘛要对一个站街的感兴趣呢? 老董心里纳闷归纳闷,却不会问,只会在看到燕随意自己推门下去后,马上就跟了上去,还反手摸了摸后腰的枪柄。 保护燕少的绝对安全,是他的职责。 就像只要燕少一指某个站街的,他就会马上甩出一叠现金那样。 “哟,大哥,是不是想找个人陪呀?” 站在阴影下的站街的,眼睛却是雪亮的,看到有个风度翩翩的大少,从黑色卡宴中下来后,当然能看出这是个‘肥羊’。 没看到他身后,还跟着个五大三粗的保镖吗? 要是能够成功吸引到他,收入肯定得顶半个月的。 所以燕随意刚走上人行道,七八个浓妆艳抹的站街的,就像苍蝇闻到臭鸡蛋那样,轰的一声就围了上来。 相比起北方来说,明珠气温要高好多。 不过这时候还是很阴冷的。 可那些站街的,为了‘工作方便’,基本都是大衣里面没穿几件衣服,在苍蝇般的围上来后,就敞开大衣,争相给燕随意看她们的优质资源。 燕随意却对她们没有丁点的兴趣,只是抬头看向了街边最黑的地方。 那儿还站着个摩登女郎。 跟别的摩登女郎大衣披肩长发、裹着黑丝、脚下踩着高腰马靴不同,这个摩登女郎是男人般的短发,穿着有些臃肿的冲锋衣,更没浓妆艳抹的。 她不像站街的,倒像是上市(所谓上市的,就是乡下闲劳力早上会到人才市场,干一些像抹墙皮、砸石头扛大包之类的粗活)的。 但她又明明站在唯有站街女才会出现的地方。 如果不是老董的车灯偶尔照过来,燕随意又恰好看向这边,而且他的记忆力相当强悍的话,也不会注意到这个摩登女郎很眼熟,很像一个人。 “闪开,都闪开!” 看到燕少对这群女人没啥兴趣后,老董马上就知道他该怎么做了,从口袋里掏出一叠足有七八千的现金钞票,随手扔在了绿化带中。 轰的一声,那些摩登女郎就舍弃了燕随意,纷纷尖叫着去争抢那些钞票。 老董并没有鄙视她们,只是觉得心酸:谁家孩子,如果不是被残酷的现实给逼到这份上,会来这儿站街? 燕随意用欣赏的目光看了老董一眼,迈步走向了那个孤零零站在墙边的摩登女郎。 “林舞儿?” 燕随意走到摩登女郎面前,停住了脚步,轻声问道。 “先生,你认错人了。” 摩登女郎身子明显颤了下后,接着冷冷的说:“我叫小花。” 小花,就像那些整天胡吹的网络小说写手所用的笔名那样,是她的‘艺名’。 燕随意没有接小花的话题,只是问:“为什么要做这个?做多久了?” “这关你什么事?” 小花依旧冷冷的回答。 “楼宇湘,有些过分了。” 燕随意沉默了片刻,才转身对老董说:“老董,还有多少钱?” 老董马上返回车里,拿来了全部的现金,大概有三万多的样子。 “你先拿着用,等我办完事情后,再找你。” 燕随意把手里的钱,递了过去。 小花却看都没看,只问:“白白送我的?” “嗯,白白送你的。” 燕随意点了点头。 他虽然对方圆没有丁点的好感,但却看不惯楼宇湘这么欺负林舞儿。 “我不要。” 小花摇了摇头。 “为什么?” 燕随意问出这句话后,接着明白了什么:“你怕她会找我麻烦?” 笑了笑,燕随意淡淡的说:“这个你别怕,燕随意从来都不是一个怕麻烦的人。” “你不怕,我怕。” 小花冷冷的回答。 第682章 :那你好好的活下去 龙头过世后,燕随意就猜到楼宇湘要对林舞儿下手了。 他知道这些,是因为燕春来是他的四叔。 燕春来作为明珠商场上的老大,无论从哪方面来讲,都没理由看不出楼宇湘要做什么--但在楼宇湘彻底撕下伪装之前,他只能干看着。 没办法,如果他要擅自插手的话,楼宇湘肯定会蛊惑林舞儿就地反扑:东海集团是我的,我想卖给谁就卖给谁,干别人啥事? 燕春来还能看出,楼宇湘是想把东海集团当做帝皇集团大举进攻明珠的桥头堡,来全力经营的。 只要楼宇湘能站稳了,依着她背后不逊色燕家的深厚势力,在短短数年内,就能在明珠跟燕家相抗衡。 话说,当初燕家进军由楼家霸占的苏省时,不也是采用这种手段吗? 人家楼宇湘现在所做的,只是以彼之道还彼之身罢了,无论她使出什么招数来,燕春来能做的就是全力抵抗,力争在她没站稳之前,把她赶出明珠。 为了遏制楼宇湘在明珠的渗透发展,燕春来肯定会把所有事,都告诉京华那边的大本营,所以燕随意知道这些,也就不稀奇了。 他只是有些奇怪:彻底被打残了的林舞儿,究竟做了什么出格的事,才导致楼宇湘吃饱喝足后,还紧抓着她不放,甚至还要把她逼上绝地? 等小花说出那句话后,燕随意明白了一些:她来这儿站街,不是怕被楼宇湘打击报复,而是因为她还有个半死不活的父亲。 楼宇湘,肯定是以林东海来要挟林舞儿,逼着她走上这条路。 燕随意敢拿出钱来给林舞儿,那就证明他不怕楼宇湘。 相信楼宇湘也不会因为这件事,就跟燕家第三代中最出色的佼佼者撕破脸皮,就像没有谁肯为了区区一个林舞儿,就跟楼宇湘做对那样。 艺名叫小花的林舞儿却怕:她能百分百的肯定,今晚要是接下燕随意的钱后,父亲还有沈玉如,或许连天亮都活不到。 她现在后悔了--后悔不该在逆境中,还表现的那样坚强,才深深刺激到了楼宇湘,决定把她逼上绝路。 既然那个女人很喜欢她越惨越好,那么她为什么不遂了楼宇湘的愿,做出一副卑贱的活下去就好的样子呢? 林舞儿真没想到,楼宇湘在铁了心收拾一个人时,会这样变态。 无论怎么样,已经发生的现实,都无法更改了:她唯有按照那个女人的意思,来当一名站街女,这样才能保住父母。 至于以后的生活? 呵呵,相信楼宇湘看在我已经没有任何尊严的份上,会高抬贵手放过我吧? 看着燕随意手里举着的钱,林舞儿艰难的笑了笑,才轻声说:“其实,我也可以要你的钱。” 燕随意却把钱收了回去,递给了老董。 林舞儿嘴角用力抿了下,没说话。 “我知道,你决定要我的钱,是因为你要陪我。” 燕随意说话了,声音很轻:“但我帮你,却不是为了能让你陪我。我这个人,有时候也很卑鄙的,为了某个目标,能视别人即将渴死在沙漠中而不顾。但更多的时候,我都有自己做事的底线。” “你今晚先回家,明天,最迟明天下午,我会帮你搞定。” 燕随意说完,转身就走。 “你等等。” 林舞儿却叫住了他。 燕随意回头看着她,听她说道:“今晚,是我的第一次--也必须得卖出去的第一次。无论是我回家,还是你带我走,结果都是我父母活不到天亮。” 嘎崩。 燕随意的右手手指关节,发出了一声脆响。 林舞儿走了过来,轻笑了一声说:“既然今晚我必须找个男人,献出我的第一次,那我为什么不找你呢?毕竟你不但有钱,而且长的也不错。” “老董。” 燕随意向后退了一步后,看向了停在不远处的一辆车,面无表情的说:“你能不能把里面那两个人的手脚砸断?” 燕少是老爷最看重的年轻一代,无论他说什么,哪怕是让老董现在就找辆车撞死,老董也不会有丝毫的犹豫。 更何况,是去把那两个监视林舞儿站街的爪牙,手脚给打断呢? “当然没问题,呵呵。” 老董望着那边的车子,狞笑着晃了晃肩膀,刚要走过去时,却听林舞儿说:“沈玉海说过了,谁敢动他一根汗毛,我父母就会少一根汗毛。” 燕随意沉默,老董停住了脚步。 那个女人,既然丧心病狂的要把林舞儿逼到绝境,那么她肯定已经做好了细致的安排,把各种因素都考虑进了去。 “燕随意,你帮不了我的。” 林舞儿吸了下鼻子,看似毫不在意的说:“这个世界上,没有谁能帮得了我的,这,是我的命。” “看来,她已经有把握对付昆仑了。” 燕随意盯着林舞儿沉默片刻,猛地想通了什么。 “什么?” 林舞儿没听清燕随意说的什么。 “没什么。” 燕随意摇了摇头,满脸苦涩的说:“对不起,林舞儿,我没办法帮你了。” “呵呵,我刚才就说了,这个世界上没有谁能帮我的。” 林舞儿不以为然的笑了笑,说:“能帮我父母好好活下去的,唯有我自己--你走吧,我不需要怜悯,真得。” “那你好好的活下去,或许能等到你希望看到的那一天。” 燕随意说完,转身快步走向了轿车。 老董也急匆匆的跟了上去。 他不明白,燕少既然决定要为林舞儿打抱不平了,也有这样做的实力、资格,可为什么忽然放弃了? 揣着这个疑问,启动车子的老董从后视镜内,看了眼阴沉着脸的燕随意时,又看到了一辆车,缓缓停在了路边。 那群刚才抢钱的摩登女郎,又苍蝇一般的围了上去。 “老六,你确定刚才那个撒钱的家伙,是燕家老爷的司机老董?” 等那辆卡宴擦着车子缓缓驶过去后,沈玉海才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心有余悸的问道。 “就是他,我认识他,也早就记住那辆车的车牌号了。” 老六也松了口气,才说:“但我不认识跟他一起的那个年轻人。看来,那也是个了不起的人物,要不然老董也不会对他那样俯首帖耳的。” “哼哼,就算他再是了不起的人物,那又怎么样啊?” 沈玉海强自镇定的冷笑了声,说:“最后还不是乖乖的走了?他不敢惹楼总生气的,更不可能为了那个骄傲的小贱人,就跟楼总全面放对!” “是。沈总你说的很对。咳,又来人了,这次看看她运气怎么样。” 老六嘴上称呼着沈总,实则心中讨厌沈玉海比讨厌粪便里的蛆,还要厉害。 老六觉得,就算楼总要彻底毁掉林舞儿的手段有些残忍,可执行这个命令的人,是谁都可以,但独独不该是沈玉海。 正所谓不看僧面看佛面,别忘了林东海当年健康时,对沈玉海还是很不错的。 更何况,现在他姐姐沈玉如,也正跟林舞儿相依为命的来照顾林东海,那么就算沈玉海再怎么痛恨林舞儿,也不该主动请缨,亲临现场来看她是怎么毁掉的。 沈玉海啊沈玉海,你根本不知道楼总的为人,等你没了利用价值后,你就会后悔所做的一切了,希望,到时候我还能有围观的机会。 老六心中冷笑了一声后,才把注意力集中在了站街女那边。 “都、都特么的给老子站好了,让大爷我看看,哪一个最顺眼!” 就像刚走了的燕随意那样,自称‘大爷’的人,也带着个五大三粗的保镖,只是说话、举止上,要粗鲁了很多,一看就是个暴发户。 “真特么的怪了,今晚还真有有钱人来这种地方找乐子。” 老六喃喃说了一句时,那七八个摩登女郎,已经迅速排成了一列,就像接受领导检阅的士兵那样,个个昂首挺胸的,尽可能突显出自己的本钱,是多么的与众不同。 有钱人,就是有钱人,钱多的花不了时,完全可以学这个外形猥琐的有钱人,就像买牲口那样,抬手捏住一个站街女的下巴,迫使她张开嘴巴后,凑过去闻了一下,接着骂道:“特么的,你吃屎了啊,嘴里这么臭!” 摩登女郎也是有尊严的,闻言大怒:“草,尼玛的,老娘我……”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呢,跟在有钱人后面的保镖,就把一叠钞票摔在了她脸上。 她马上就喜笑颜开,娇嗲嗲的说:“先生,人家真没吃屎哦。” “我去,你这个都耷拉到肚子上去了,还特么的好意思出来卖?” 有钱人这样骂第二个女郎。 受同行的启发,女郎只是陪着笑的:“先生,这样方便孩子吃饭的--哎哟,谢谢先生,谢谢!” “你,打扮的跟白骨精似的。” “你,特么的别笑了,再笑眼睛都没了。” “你,这是屁股长到腰上了?” 买菜般的检查完最后一个女郎,有钱人很遗憾的摇了摇头:“晒特,没有一个合我老刘的口味啊,真特么的扫兴。” “刘哥,看--哦,应该是洛克(look),那边还有一个呢,就是穿的不怎么样。” 散财童子般向外扔了足有三两万钞票的保镖,忽然发现了站在远处的林舞儿。 老刘马上就向那边看去,接着抬手打了个响指,暴发户嘴脸十足的骂道:“你,给我过来!站在哪儿干嘛呢,装蝙蝠侠呢?” 林舞儿犹豫了片刻,才缓步走了过来,盯着老刘看。 老刘被一个摩登女郎看的很不舒服,眼珠子一瞪:“我去,你看个毛啊?啊,不对,毛看什么呢?卖不卖,给个话,刘爷,我不缺钱!” “十万块,今晚我就是你的。” 林舞儿确定自己不认识老刘,对父母的安全不会有任何威胁后,才直接开出了价格。 “我靠,你的镶金边了啊,张嘴就要十万块!” 被林舞儿报价给吓了一跳的老刘,张嘴骂出这句话时,又一辆汽车停在了路边。 第683章 :一个死老外恶棍 楼宇湘只想用逼着林舞儿来站街的方式,彻底的毁掉她就行。 至于林二的第一次卖多少钱,她不管,也嘱咐沈玉海不要管,哪怕是白白送给不相识的‘客人’,或者要价一百万,都行。 所以当林二要出十万块的‘天价’时,坐在车里严密监视着她的沈玉海没觉得怎么样,倒是那个暴发户被吓了一大跳。 站街嘛,自然是一些不够档次的做这种事,就像暴发户刚才挑人时骂的那样,不是口臭的厉害,就是耷拉的过分--只适合那些打工的‘消费’,两三百块钱就搞定了。 林舞儿却觉得,跟这个暴发户要价十万块,一点也不多,甚至对她来说都是个羞辱,毕竟她此前曾是堂堂的东海集团总裁,虽说现在凤凰脱毛了,可骨子里的那种傲气,却不曾消失。 其实,如果不是暴发户一出现,就摆出一副很有钱的嘴脸,心灰意冷的林舞儿,肯定会‘随行就市’的,别人要多少钱,她要多少钱。 等完事后,她就可以跑回家,拿被子捂住头,痛痛快快的大哭一场,算是缅怀她本该是花儿般的人生。 她更相信,第二天的明珠媒体上,都会刊登这样一条内容:昔日美女总裁,当今的站街女-- 依着楼宇湘的阴狠,没理由不这样做,也知道唯有这样,才能彻底毁掉林舞儿,让她从此自暴自弃,才算让她彻底为当初的骄傲,付出最为惨重的代价。 既然无论如何都逃不开这悲哀的命运(哪怕堂堂燕家大少出现,都不能改变这残酷的现实,林舞儿还能有什么出路),恰好又有个暴发户出现,她当然得把价格要得高高的。 “我还是个处、女。” 林舞儿扫了眼又停在路边的那辆车子,淡淡的说:“要你十万块,一点也不多的。你要是同意,那就成交。不愿意的话,也没谁勉强你。” “你还是个处?” 正要张嘴大骂的暴发户,闻言愣了下,上下打量着林舞儿,满脸都是不信的神色:“真得?” “这位大爷,别听她的,什么处不处的啊?能在这儿出现,是处才特么的怪呢!” 旁边其他的女郎,在听到林舞儿的要价时,也是被吓了一跳,觉得这女人疯了--但在看出暴发户老刘竟然动心后,她们又眼红了:十万块啊,这得接多少客人,站多久的街,才能积攒起十万块来啊? “这里有没有处、女?” 那个女郎的话音未落,有人就在路边喊了一嗓子。 这个人,就仿佛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来这边找站街的那样,还非常可笑的想在这地方找个处--这就好比要在鸡群里找个凤凰那样可笑。 “哟,先生,先生,我还是处!” 林舞儿十万块的要价,彻底激活了这群女郎的‘生意’头脑,纷纷娇声说着她们都是第一次. 至于客人在发现她们不是第一次后,会怎样的生气--嘿嘿,反正该做的事也已经做了,是不是处的貌似也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能让客人满意,获得比以往更高的报酬就行了,哪怕是被采住头发狠狠踹两脚呢,也行。 暴发户老刘回头看去,张嘴就骂:“哟,还特么的有比我嚣张--” 骂到一半,老刘闭嘴了。 这个唯恐别人不知道他是来找女人的家伙,是个身材魁梧的死老外,大电光头在灯光下闪闪发亮,满脸的横肉来回哆嗦,听到老刘骂他后。立即就抬眼看了过来,双眼里露出凶狠的狰狞。 老刘身边也跟着个五大三粗的保镖。 不过他的保镖跟这个光头死老外,在凶恶程度上相比起来,貌似要弱了不止一个档次。 有钱人嘛,不怕跟人斗富,最怕的就是碰到亡命徒。 光头死老外,很明显就是这种人,衬衣敞开着,露出毛茸茸的胸膛上,刺着一只斑斓猛虎,更不介意让人看到他左边的腰里,还别着一把刀子。 这是个外国流氓,不是一般有钱人能惹得起的。 再说了,老刘今晚也不是来惹事的,而是受某人所雇,来把林舞儿带出苦海的,刚才出场后的表现,只是演戏给沈玉海看的。 现在忽然出现了个死老外,从他眼里看出旺盛的斗志后,老刘就隐隐觉得事情不对劲,再也不敢跟他对视了,回头一把就拉住林舞儿的手腕:“跟我走,十万块!” “我不走的,要来,就去那边。” 林舞儿挣开老刘的手,指了指更加黑暗的绿化带后面。 “草,那地方怎么办事?” 老刘大怒:“你想让老子站着干?别啰嗦,快跟我走!” 老刘再次伸手去抓林舞儿的手时,一个劲的给她使眼色。 “白搭的,我必须得在那边,这是沈玉海特意要求的。” 林舞儿愣了下,低声说道。 老刘一呆时,又听她说:“我不想知道你是受谁委托来的,可他的势利肯定比不上燕随意。” “那、那谁可没跟我说,你必须在这个地方的,她只让我把你带到酒店,好好休息一个晚上就行的。” 老刘看了眼沈玉海那边,也低声回答。 “替我谢谢委托你来的人。” 林舞儿反手抓住老刘的手,转身就向绿化带后面走去,惨笑一声说:“反正谁都无法改变我的命运,就让我卖个好价钱吧。” “哎,哎!” 老刘挣扎了下时,就看到有三四个身穿黑衣服的人,从不远处的树后慢慢走了出来,有得手里还玩着刀子,刀锋在街灯下,不断闪森芒。 老刘明白了:这些人,就是帮沈玉海来监控林舞儿的。 谁要是敢用蛮力带她走,这些人就会给谁来个白刀子进,红刀子出。 老刘只是在明珠某街面上混得,还远远没有跟那些大人物正面冲突的勇气。 虽说他也很希望,借着林舞儿的主动邀请,顺势尝尝昔日美女总裁的滋味。 只是他更清楚如果真那样做,藏在不远处的那个小黑妹,就会让他再也看不到明天的太阳了。 “我、我还是算了!” 老刘觉得他没发再撑下去了,用力挣开林舞儿的手,转身刚要走人,却撞在了一个人的怀里。 还没有等他反应过来呢,脖子就被人给捏住,顺势拨拉到了一旁去。 是那个光头死老外。 老刘带来的保镖(一个跟他混街头的小弟),还真亏了大哥平时那么看重他,在光头死老外动手后,只是愤怒的吼叫了声‘你干啥’,就躲到一旁去了。 “都特么的滚蛋!” 光头佬轻蔑的骂了句,左手一扬--好多天后,那些站街女还在怀念这个美好的夜晚:先后有两个钱多人傻的家伙,当街撒钱让她们抢。 其实不用光头佬骂,在钞票飞出去后,那些不甘心围上来要争取跟他做生意的女郎们,就轰地一声去抢钱了。 “你是个处?” 光头佬看着林舞儿,用力晃了晃脑袋时,脖子里发出咔吧咔吧爆豆子的声音。 “是。” 面对人高马大的死老外,林舞儿下意识的后退了一步。 “今晚,你就是我的了。跟我走,保管你以后再也不用跑这儿来站街了,吃香的喝辣的,就等着过好日子吧。” 光头佬说着,一把抓住了林舞儿的胳膊,转身就走。 “我、我不能走,我不走!” 林舞儿挣扎着。 光头佬才不管她,仗着人高马大的优势,好像老鹰抓小鸡那样,拉着林舞儿就向车子那边走去。 “你放开我,你个恶棍,放开我!” 林舞儿尖声叫着,抬起穿着运动鞋的右脚,狠狠踢向了光头佬的裆部。 她拼命反抗,一来是楼宇湘不让她跟人走,二来则是她很害怕死老外。 就算她必须得以站街方式,来接受羞辱,可也不希望自己的第一次,会交给一个外国人。 更何况,外国人还得带她离开这儿呢? 谁能保证这个死老外所居住的地方,只有他一个人啊? 谁又能保证,死老外在办完事后,会给钱啊? 林二当初可是闯荡过江湖的,也打了不少的架,这记‘撩阴脚’还是很有杀伤力的。 真要踢在死老外那地方,就算不把他踢成太监,也得把他踢昏了的。 只是,无论林舞儿出脚的速度有多快,多狠,多刁钻,在死老外眼里都算不上啥,人家只是嘿嘿一笑,看似轻描淡写的一扭腰,那一脚就踢在了他胯骨上。 就当是在給他捶腿了。 “走吧,别挣扎了,我就喜欢你这种脾气大的,哈,哈哈。” 死老外得意的仰天哈哈大笑时,那几个晃着刀子原本打算对付老刘的黑衣人,已经围了上来,个个默不作声的,只用阴狠的眼神看着他。 在这些人出现后,其他站街的女郎都意识到了不好,赶紧四散逃去,却又不想错过看热闹的好机会,就躲在远处冲这边指指点点的。 装暴发户的老刘,也在手下小弟的搀扶下,赶紧跳上车子,一溜烟的跑了。 “哟,啥时候站街的还佩带保镖了?” 死老外才没有被几个拿刀子的黑衣人给围住,就有所惧意,只是狞笑着再次晃了晃脖子。 “这位兄弟。” 一个假装很儒雅的男人声音响起:“你真想照顾她的话呢,就在那地方,绝不能把她带走。呵呵,看在天色也不早的份上了,你就随便给点钱,哪怕三五十的也行,算是处理了,哈,哈哈。” “沈玉海,你个畜生!” 林舞儿霍然回头,看着由老六陪同走过来的沈玉海,几乎把牙齿咬碎,双眸出火。 她早就看到沈玉海在那边的车里监视她了,也知道他有多么的恨她--但不管怎么说,从沈玉如的关系上算起来,他就算林舞儿的正道小舅了。 可现在,当小舅的沈玉海,却主动跳出来,跟死老外说这些话。 林舞儿觉得,老天爷可能真瞎了眼。 “你就是沈玉海?” 死老外却没有在意林舞儿的愤怒反应,眼里闪过一抹狰狞杀意的问道。 第684章 :你老大到底是谁? “咦,你认识我,还是曾经听说过我的名字?” 沈玉海有些惊讶于死老外的问话语气,不过随后就淡然一笑,学着盗帅楚留香的样子,抬手摸了摸鼻子:“是,我就是沈玉海。” “帝皇集团明珠分部的总经理?” “是。” “嘿嘿,没想到今晚会在这儿碰到你。” 死老外松开了林舞儿,缓步走向了沈玉海:“沈玉海,你还记得四年前的今天,你曾经在春花路上糟蹋了一条德国贵妇犬吗?你让它不堪羞辱卧轨自杀,我一直在找你,整整找了四年啊!嘿,嘿嘿,感谢上帝,能让我今晚碰到你。” “放屁,你这是在放狗屁--” 听死老外说竟然污蔑自己竟然糟蹋了一贵妇犬,沈玉海原本很有些儒雅的脸,顿时涨红,接着发黑,暴跳如雷的尖声骂道:“老六,把这个混蛋给我弄死,弄死!” 就算是再傻,沈玉海等人这时候也能看出,死老外是来帮林舞儿脱离苦海的了。 不管他有没有羞辱沈总,单凭他想强行带走林舞儿的意图,老六等人就得狠狠教训他一顿,让他明白这不是在他的国家。 现在的华夏,再也不是随意被死老外给欺负的年代了。 “打断他一条腿吧。” 要不是沈玉海主子般的暴跳着下命令,老六或许还真想弄死这个死老外--可就是看不起沈玉海,打心眼里看不起他,所以老六才故意跟他对着干,让那些黑衣人把死老外的一条腿打断就行了。 再说了,明知道楼总要收拾林舞儿、谁敢带她走就是跟楼总做对、还敢出面的人,肯定也有几分势利的,所以就算是收拾这个死老外,也不能把事做的太绝。 正所谓,多个敌人多堵墙不是? 但为了维护楼总的威严,也不能就这样放过死老外,那么打断他一条腿,绝对是‘不痛不痒’的警告。 警告他背后的人:这次楼总就给你留面子了,下次可就没有这样的好事了! 早就围上来的几个黑衣人,听老六这样说后,齐声低喝一声,高举着刀子就扑向了死老外:这家伙身强力壮的,大家伙单打独斗还不一定是他对手。 砰,砰砰! “哎哟,啊!” 几个黑衣人一起扑上来时,死老外也动了。 沈玉海亲眼看到:那几个高举着刀子的黑衣人,在扑上来后忽然就变成了稻草人,被死老外一脚一个,给狠狠踢了出去。 是,今晚陪同沈玉海来的这些黑衣人,只是楼宇湘手下的‘大方货色’,远远没法跟她那些心腹保镖相比。 可不管怎么说,他们也都是收拾三五个普通小伙很轻松的猛人了,又是三个对付一个,就算还是会败下阵来,可也不能败的这样干脆利索啊? 特么的,简直是没有一点点的抵抗力是,真不知道平时是怎么腆着脸的拿楼总薪水的。 几脚踢飞那几个耍刀子的哥们后,死老外才不管他们的死活,狞笑着扑向沈玉海,发誓今晚必须得给他那条贵妇犬报仇雪恨。 “兄弟,我最后一次提醒你!” 老六及时挡在了沈玉海面前,高声喝道:“你知道我们是谁的人--” “我特么的管你们是谁的人,敢拦着我找这畜生算账,我就是揍谁!” 死老外大喝声中,一记凶狠的左勾拳,就像大铁锤那样,狠狠击打在老六的下巴上。 “呃!” 猝不及防的老六,只来得及发出一声闷哼,就张嘴喷着满嘴牙的飞了出去,重重砸在了绿化带中。 论起打架的功夫,老六可比那三个黑衣手下要厉害很多了。 只是他没想到,死老外竟然趁着他‘好心提醒’时,突出黑拳,一下子就把他打飞了。 “想走?嚓,门儿都没有的!” 依旧没有理睬被一拳打飞的老六,死老外狞笑声中,一把揪住了转身要逃的沈玉海的肩膀,猛地向怀里一拉。 “我是奉帝皇集团楼总的命令--” 事发紧急,沈玉海赶紧自报家门,希望能用他老大的威名,来让死老外冷静点,搞清楚要是敢打他,就是再打楼总的脸。 无论谁敢打楼宇湘的脸,她都会让那个人全家都生不如死! “楼宇湘算个毛?” 死老外才不管沈玉海抬出谁的大名来,狞笑声中采住沈玉海的头发,猛地向地上一贯去。 砰的一声,那么结实的路面啊,沈玉海竟然奢望想用他额头磕出个窝子来,简直是痴心妄想。 一下子,沈玉海就没动静了,估计就算是没被碰死,醒来后也会得脑震荡。 人家都这么惨了,死老外还不罢休,骂骂咧咧声中抬脚,狠狠踢向了他肋下。 咔嚓--咔嚓的骨折声,让无比痛恨沈玉海的林舞儿,都浑身打颤,被吓得脸色苍白,牙齿格格作响。 死老外,得有多么痛恨沈玉海,才会接连踢断他七八根肋骨,疼的他从昏迷中醒来,凄惨的叫声划破了明珠的黑夜? 就这,还不算,死老外最后一脚,狠狠跺在了沈玉海的裆部。 “啊!” 沈玉海的惨叫声,都无法遮掩鸡蛋被跺爆了的‘噗’声,然后身子猛地一挺,再次昏死了过去。 “你不是很流弊吗?滚起来啊?” 死老外却没当回事,反而双眼发亮的继续抬脚,重重跺在了沈玉海右手上。 他的右手,被死老外一脚就跺断了七八处。 正所谓十指连心,整只右手都被跺碎,沈玉海竟然没有一点点的反应。 由此可见,死老外跺出他蛋黄来的那一脚,给他造成了多大的痛苦。 “特么的,不说话啊?好,那再换一只手。” 死老外骂着,抬脚把沈玉海踢了个滚,准备再跺碎他左手。 “住、住手!” 林舞儿实在看不下去了,扑上来一肩膀就把死老外撞了出去,大瞪着双眼,尖声骂道:“你这样折磨他,你还是个人吗!?” 死老外愣了下,随即冷笑:“嘿嘿,我不是人。可我绝不会做出他做出的那些事,帮他主子欺负自己的外甥女,还要亲临现场监工。林舞儿,我们老大说的没错,你就是太善良了,所以才被人逼到了这一步,活的连条狗都不如!” “你、你老大,你老大是谁?” 愤怒一下子消失,林舞儿脚下接连踉跄了几下,声音嘶哑的问道。 死老外抬头,看了眼已经从绿化带后爬起来的老六,淡淡的说:“你很快就会知道的。” “你老大是谁,告诉我!” 林舞儿艰难的咽了口吐沫,一步步来到死老外面前时,依然是泪流满面:“你老大,凭什么要这样说我?你们可知道,我被楼宇湘逼的有多惨?我、我怎么跟她反抗?” “我来时,我老大就跟我说,你肯定会干涉我教训沈玉海。” 死老外冷冷的说:“你只是看不下去沈玉海被折磨,却忘记了他有多么的可恶,就算他被一刀一刀的剐了,也是罪有应得。我老大还说,如果不是沈玉海在楼宇湘面前煽风点火的,你会沦落到今天来站街的地步?” “林舞儿,醒醒吧。你的善良,只是被人利用来打击你的最佳武器。” 死老外冷笑着,抬手抓住林舞儿的胳膊,就向车边走去:“如果不是你这么蠢,我老大又怎么可能在最不该出来时,必须得站出来救你?” “你、你老大是谁,告诉我!” 林舞儿这次没有挣扎,被死老外开门推进车里时,只想知道他老大是谁,凭什么这样说她,说她愚蠢,骂她耽误他做某件事。 “天亮后你就会看到我老大的。” 死老外砰的一声,给林舞儿关上了车门,转身看着走出绿化带的老六,嘿嘿狞笑着说:“给楼宇湘打电话,让她做好接受惩罚的准备吧。一个臭女人,仗着有点小资本,就特么的敢肆意践踏一个女孩子,还真以为自己是统治世界的女王了?” “以上这些话,是我老大让我说的。” 死老外说完这句话后,才开门上车,启动了车子。 嘴巴肿的好像猪嘴那样的老六,目送那辆车迅速消失在黑暗中后,才对几个手下摆了下头,快步走向了车子。 在经过沈玉海身边时,老六看都没看他一眼,仿佛他就是一坨狗屎那样。 很快,老六等人的车子,也迅速消失在了黑暗中。 那些站街女,则叽叽喳喳的好像麻雀那样,小心翼翼的走了过来。 有好心的,还拨打了报警电话:这样,以后要是不幸被抓到局子里,也能说她在某年某月某天的晚上,她也曾做善事,能不能争取宽大处理? “那个光头死老外,真狠。” 街对面不远处路边的一辆汽车里,老刘喃喃说着,抬头看向了驾驶座的劳拉。 “你们走吧。” 劳拉拿出一个厚厚的信封,扔给了老刘:“我不希望你以后会跟别人说,我曾经找过你做事的消息。” “哎,哎,我懂得,嘿嘿,我懂得!” 老刘小鸡啄米似的连连点头,抱着那个大信封,跟扮演保镖的小弟下了车。 等他关上车门时,劳拉拨了一个手机号。 “夏总,刚才有个外国人,带走了林舞儿。” 等手机拨通后,劳拉就把刚才所看到的一切,简单描述了一遍。 “能看出是谁做的吗?” 夏小韵在那边沉默片刻,才轻声问道。 “看不出,我从没有见过那个外国人,下手特别狠,很像西方某国的退役军人。” 劳拉犹豫了下,才接着说:“不过,我觉得我好像在哪儿见过他,有一点的印象。至于他是谁,真想不起来了。” “嗯,先不用管他了,赶紧回来吧。就驱车赶回唐王,连夜。” 夏小韵在那边嗯了声,这样吩咐道。 “好的。” 劳拉点了点头,才说:“楼宇湘不会这样善罢甘休,今晚或许就会对林东海下手--” “那个你不用管,外国人既然敢把这样折磨沈玉海,带走林舞儿,不可能想不到这一点。” 夏小韵淡淡的说道。 第685章 :爷们,少管闲事 张老头最近总失眠,在凌晨时分。 大半夜的又没处可去,只能坐在阳台上跑上一壶金银花,远眺着星空回想他的年轻时代。 “又要去阳台发呆了?” 台灯被拧亮后,老伴醒了过来,满脸都是担忧的样子:“等小军(儿子)休班时,让他带着你去市区大医院好好检查一下吧,总这样可不是个事儿。” “嗨,就是没事干闲的失眠而已,又没什么大毛病,麻烦小军干什么?等过两天,我就出去找个力所能及的工作,扫扫马路,搞搞绿化,有活干就没事了。你睡你的,明早还得去送孩子上学呢。” 张老头说着,裹上外套下了地,走向阳台那边还喃喃的说:“失眠虽说很烦人,但相比起楼上住的那户人家,我可是幸福老多了。我啊,要是真有那么一天,还是干脆死了拉倒,免得半死不活的拖累你。” “你个死老头子,说什么呢。” 老伴嗔怪了一句后,扯了下被子躺下了。 张老头住的是二楼。 三楼是一家三口--很有些不协调的一家三口:男主人是个植物人,也不知道睡多久才能醒来。 女主人呢,啧啧。 一想到女主人,坐在阳台窗前的张老头,就摇了摇头:那么年轻漂亮,跟她家女儿差不多大,一看就是男主人后来娶得小老婆。 唉,这个男人啊,有钱就是好,要不然也不会在原配去世后,还能娶个跟自己闺女差不多大的女人当老婆。 还有现在的女人啊,只要娶她的男人有钱,她才不管他有多大。 真不知道女人是嫁丈夫,还是嫁给钱。 不过楼上那个植物人也算是个有福气的了,最起码在昏迷不醒后,娶得小老婆没有扔下他不管,还能守在他身边伺候他,也算是个有福的了。 只是苦了那家的女儿--听说,那么一漂亮的女孩子,现在竟然去码头当扛包工。那是强壮男人才干的活好不好,也真不知道她是怎么摔打出来的。 张老头还听说,植物人以前很有钱,只是公司被闺女给鼓捣破产了,所以才来这小区租房住。 嗯,他家肯定还欠了一屁股的外债,要不然女孩子也不会去当扛包工。 可看那小姑娘很精神的样子,应该很有文化吧,怎么就不去企业上班,非得去扛包呢? “这家人啊,还真是有些奇怪,让人搞不懂。” 张老头端起杯子喝了一口水时,就觉得窗外好像有什么东西,忽地从高处落了下去。 “眼花了?” 张老头一楞抬头时,就听到有惨叫声从外面传来:“啊!” “坏了,有人坠楼了!” 张老头的反应速度还是很快的,马上就意识到了什么,赶紧放下水杯站起来时,又看到一个黑影,张牙舞爪的从窗前一闪而逝。 接着,又是一声惨叫声响起。 “吓,接连两个人坠楼?” 张老头大惊,赶紧冲到窗前,拉开了窗户时--第三个人惨叫着从上方传来。 他抬头,就看到一个身穿黑衣人的人,胡乱舞着四肢,从上面急速下坠。 完全是本能的,张老头就伸手去抓他。 也抓到了个那个黑衣人,只是他怎么可能像英勇的美国方战队员那样,能在千钧一发之间,施展大力金刚爪,把飞速下坠的人抓住呢? 他伸出去的五指,还没有并拢,那个人就重重摔在了地上,疼的长声惨叫。 很明显,摔在地上的三个人,只要还能长声惨叫,那么就证明他们没有被摔死--证明他们坠楼的楼层,不会太高。 可是这三个人摔倒在地上后,都只在原地挣扎,却无法站起来,有一个的右腿,更是弯出了一个诡异的角度。 很明显,这三个人的腿都断了。 或许,不仅仅是腿断了,就连胳膊也断了,在从上面坠下来时,就已经断了。 随着他们三人的长声惨叫,整座沉睡于凌晨中的小区,一下子就被惊醒:好多窗户都亮了起来,更有很多人像张老头这样,拉开窗户向外看。 “谁,谁在上面?” 明显感觉出有双眼睛正在上面盯着自己后,张老头猛地打了个激灵,下意识的抬头看去,就看到了一个人。 那个人就从三楼窗口向外探着身子,正在看下面那三个人。 凌晨小区内,街灯肯定亮了起来,只是却照不到这个人的脸上。 只能让张老头看出他有一双很亮的眼睛,也很阴森,就像准备择人而事的恶魔那样,让人看了不寒而栗。 “你、你是谁?” 张老头可以肯定,这个人绝不是三楼那户人家的任何一个人。 “嘿嘿,爷们,去睡你的觉,管这么多闲事干啥?” 从这个人嘿嘿笑着的说话声音中,张老头能听出这是个年轻人,还是外地口音。 “我--” 张老头正要再说什么时,就看到年轻人身子忽然向前一扑,就像刚才坠楼的那个三人那样,急速摔向楼下。 接着,就有个女人的惊叫声响起。 张老头听出来了:发出惊叫声的女人,是三楼那户的女主人,刚搬过来时,还曾经来他家借过螃蟹,说她家要吃醋…… 女主人为啥现在才惊叫,张老头没管。 因为他已经被亲眼所见的一幕给惊呆了:那个劝他别管闲事的年轻人,坠楼后,本该就算摔不死,可也得摔个大马趴吧,搞不好还得手断腿子折了的。 可就在张老头的亲眼目睹下,头下脚上的年轻人即将落地时,却像蝙蝠那样,很自然的一个后空翻,稳稳当当的站在了地上。 尽管他是从三楼摔下去的,也就是六七米的高度,可问题他是脑袋朝下的啊,怎么搞得好像跳水运动员那样,还带玩花的呢? 年轻人落地后,抬脚踩在了当先落楼的一个人的膝盖上。 人家都摔了个半死了,你不赶紧把他们搀扶起来也倒罢了,怎么还拿脚丫子踩人家膝盖呢? 简直是太过分了。 但更让张老头觉得过分的是,那个被年轻人踩住膝盖的可怜孩子,马上就发出一声杀猪般的惨叫。 二楼窗口距离地面不是太高,所以张老头能听到骨折的喀嚓声:年轻人,一脚把那个人的膝盖,给踩了个粉碎性的骨折。 这个人,得有多么凶残,才会活生生的把人膝盖踩碎啊? 就在目瞪口呆的张老头、肯定还有其他小区居民的注视下,年轻人就像闲庭信步那样,一步一步的从那三个人的膝盖上走过。 每走一步,都会发出一声瘆人的咔嚓声,还有嘎然而止的惨叫。 没有谁,能被人活生生把两个膝盖都踩碎时,还能保持清醒,不昏过去的。 残忍,无比的残忍! 也不知道多少双盯着年轻人的眼睛里,在夜色中书写着这句话。 方圆也不想残忍。 事实上,他还是很尊重生命的。 如果这三个人今晚要伤害的是他,他最多把这些人给打昏过去,给他们一个教训拉倒:以后奉你主子的命令来欺负人时,最好是先打听好要欺负的人谁。 可这三个人,今晚要欺负的却是已经成为植物人的林东海,跟手无缚鸡之力的沈玉如。 如果,他们在扑进林家租住的房子里后,直接亮出刀子要干掉林东海夫妇,方圆也不会这样对他们下狠手。 他们不仅仅是要干掉林东海夫妇,还又垂涎于沈玉如的美色,准备做点男人爱做的事儿后,再送他们归西--这,就让方圆看着不顺眼了,才决定折磨他们。 如果不是担心向外偷看的小区居民中,可能有未成、年人存在的话,方圆铁定会像他的走狗格林德对付沈玉海那样,把这三个人都变成太监。 就为了不给祖国的未来的花朵们,留下恐怖的心理阴影,方圆才只打断了他们的四肢,又踩碎了他们的膝盖。 “有这么一批没有人性的属下,楼宇湘实在没理由过当前这种好日子。” 方圆抬头仰望着夜空,喃喃说出这句话时,一辆商务车呼啸着从小区门口那边冲了过来。 吱嘎一声,车子停在了方圆面前,还没有等猛地下沉的车头抬起来,车门就被打开,四五个人从上面跳了起来,直接扑向了单元门洞。 这几个人手里,还拿着一副担架,头上都戴着针织帽子,也看不清他们啥模样。 方圆倒是没戴帽子,张老头等人也能看到他是啥模样,不过没有谁知道他已经易容过了。 很快,那几个戴着针织帽子的人,就用担架抬着林东海,搀扶着沈玉如,急匆匆的走了出来。 “你、你们是谁?” 沈玉如本能的挣扎着,问方圆:“要把我们带到哪儿去?” 方圆懒的跟她说什么,只是抬手挥了挥。 要不是看在她始终守在林舞儿身边的份上,单凭她兄弟沈玉海做出的那些事,方圆才不会管她。 那些人不由分说的,先把担架抬进车里后,又把沈玉如推了进去,接着砰地关上了车门,调头疾驰而去。 小区内肯定有保安,也肯定都看到方圆是怎么施暴的了。 但没有谁敢过来管闲事:保安那点薪水,还远远不够保安们为之卖命,圆死也要把方圆留下,让他接受法律的严惩。 所以当方圆到背着双手,好像梦游患者那样脚步飘飘的经过传达室时,两个保安都很默契的缩回了脑袋。 出了小区门,方圆右转前行数十米后,秦大川从车上跳了下来,为他打开了车门:“老大,请。” “我倒是不反对你叫我老大,只是麻烦你脸上别带有假惺惺的谄媚好吧?” 方圆鄙夷的看了他一眼,说:“你特么的连毛驴都比不上。” “靠,你这是羞辱我呢!” 秦大川一瞪眼。 “还就是羞辱你了,你敢把我咋样?” 方圆问道。 “我敢--老大,赶紧上车,啰嗦个毛啊,等警察来了就麻烦了。” 秦大川唧唧歪歪着,自己先上了车。 “要不要去春花路?” 等方圆上车后,秦大川满脸兴奋的问道。 第686章 :就怕贼惦记 明珠上档次的酒店,基本都在春花路上。 像楼总那个档次的大人物,既然来到明珠,当然得住在春花路上,而且还是在以安全措施最为出名的圆耀酒店。 不过秦大川却很清楚,哪怕酒店保安、楼宇湘那些保镖,把那边防守成铜墙铁壁,也休想挡住老大惩罚她的脚步。 正所谓趁热打铁--反正今晚已经把林东海夫妻送走,格林德也解救了林舞儿,那么干脆今晚就去找楼宇湘。 大川哥都已经想好了:当那个心狠手辣的小女人,就像一条可怜虫那样,匍匐跪倒在老大面前哀求放她一马时,他肯定会先狠狠抽她几个大耳光。 话说,既然老大不许大川哥用最最原始的方式,来教训楼宇湘,那么亲手抽大人物几个耳光,貌似也很爽的。 甚至,这都可以当做牙齿掉光了时,跟孙子吹牛的资本:话说当年爷爷年轻时,可是带着盗圣惩罚过楼宇湘的。唉,你们是不知道,她小皮肤那叫一个水灵娇嫩,一巴掌抽下去,立马就出现了五条鲜艳的血痕啊,我见犹怜的-- “不去。” 方圆摇头拒绝了大川哥的提议,说:“打开导航,去北郊小丘山。” “哦。” 秦大川有些泄气的答应了声,启动了车子。 “秦大川,你啥时候才能变理智些?” 方圆说着话的工夫,从旁边包里拿出一条湿毛巾,开始擦脸。 “我已经很理智了。” 秦大川不服气的反驳道:“老大,难道你就不怕她趁机逃离明珠,躲起来?” 方圆反问:“她为啥要躲?” “当然是因为你来了。” 秦大川脱口说出这句话后,才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老大离开那座小县城后,就易容变成了另外一个人,没有谁认识他就是方圆,他已经来到了明珠。 楼宇湘敢对林舞儿下手,那是因为保护她的方圆、龙头等人都死了,依着她在华夏的地位,就算燕随意,也不会为了一个林二,就敢撕破脸皮的跟她对阵。 无法否认的是,楼宇湘肯定很忌惮方圆。 她要是得知方圆‘死而复生’后就跑来给林舞儿出气,肯定会害怕的,毕竟她现在已经很清楚方圆是个什么样的存在了。 方圆却没有以真面目来到明珠--那么,除了山羊之外,就再也没有谁知道他已经来了,楼宇湘当然也不知道,更不会想到会是他。 既然这个人不是龙头不是方圆,还能有谁,能让楼宇湘在得知她手下接连被废后,仓皇抱头鼠窜离开明珠,跑回她的大本营藏起来? 没有谁,哪怕是昆仑,现在也没这个资格,能让楼宇湘那样害怕。 那么毫无疑问的是,当楼宇湘得到林家三口被人带走、她的数名手下都惨遭折磨后,仅仅是为了她的面子,她也不会离开明珠。 而是发誓要动用所有能动用的力量,来找出那个敢跟她做对的人,把他(她)碎尸万段! “她不会离开明珠的。” 方圆放下手里的湿毛巾,侧脸看向车窗外,淡淡的说:“最起码,在她没有真害怕之前,她是不会走的。可就算她怕了,要不顾一切的逃走--世界虽大,她又能逃到哪儿去?” “老大,你要、要吓唬她?” 秦大川总算有些开窍了,隐隐猜出方圆要怎么对付楼宇湘了。 对一个人最残酷的惩罚,不是打断他的四肢,踩出他的蛋黄,而是让他时刻感受到危险就在他身边,他却无处可躲。 危险,就像是跗骨之蛆那样,阴魂不散的跟着他,全天候24小时的陪伴着他,才是对一个人最残酷的惩罚。 折磨到某人精神彻底崩溃,远比直接干掉她,还要残忍许多。 这就好比老人们常说的那句话: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 “我觉得,唯有这个样,才能配得上楼总高高在上的身份。” 方圆笑了笑,接着皱眉喃喃的说:“只是我不明白,她怎么对昆仑毫无忌惮了?看来,她已经有足够的把握,确定昆仑无法照应舞儿了--她的把握,又是来自哪儿呢?” 看到老大陷进沉思中后,秦大川不再说话,再次踩了下油门。 方圆想不通的问题,秦大川自然也想不出。 他只能想象到,当楼宇湘得知林东海夫妻被人接走后,会有多么的愤怒。 楼宇湘在愤怒时,会是什么样子? 林林当然很清楚,因为她正陪着楼总。 楼宇湘之所以是楼宇湘,那是因为不管她有多么的愤怒,她都不会像叶明媚那样,乱砸东西,甚至还会拿手下人撒气。 她只会笑。 无比妩媚的笑着,喝一口红酒,吸一口香烟。 美酒加香烟,就像一个让人无法理解的魔术师,能让有的人迅速憔悴,也能让人更加迷人,双眸闪闪发亮,好像吃了神话中的人参果那样,十万八千个汗毛孔都张开了,尽情呼吸着这自、由的空气。 楼宇湘就是后面这种人。 这种人,才是最可怕的。 哪怕林林是她的绝对心腹,站在那儿就连大气也不敢喘一口。 至于老六,还有那三个膝盖被硬生生踩断了的手下,无论有多疼,也都咬紧牙关,极力不敢让自己发出一点点的声音。 “你是说,带走林舞儿的是个外国人?” 楼宇湘慢悠悠的喷了口烟雾,看着自己一颤一颤的右脚。 没有任何形容词,能形容这只没穿丝袜的小脚,有多么的美。 反正低头的老六看了一眼后,心脏就漏跳了一个节拍。 他敢发誓,只要这个小女人跟他说‘你亲我脚一下,就从十七楼窗口跳出去吧’,他就会毫不犹豫的跪下来,亲一口后义无反顾的,从窗口飞翔在夜空中。 有些女人,不管是她歹毒的心肠,还是妖媚的外表,都不应该出现在这个尘世间才对,但她们偏偏来了,所以这个世界就被改变了很多事。 “似、是的,就是个外国人,光头。” 被格林德一拳打掉满嘴牙的老六,得费很大的力气,才能保证自己说出来的话,能够让楼总听清楚。 “你能看出他是什么来历吗?” 楼宇湘的右脚继续颤着,脚尖勾着的绣花小棉拖,就像钟摆那样摇摇欲坠的,却又舍不得离开这只小脚。 “能稍稍看出一点。” 老六说:“从他出手时本能的习惯来看,他应该在英国的特种空勤团服役过,我有个朋友就是在那只部队退役的,所以我--” 楼宇湘打断了他的话:“说重点。” 老六连忙点头,说道:“这个人从没有在国内出现过,甚至都不是在国际道上混得。从他说话时的口吻来看,又不像是刚退役的,倒像是国外某些大人物的随身保镖--楼总,我仅仅是猜测,说错了还请您原谅。” 仅仅从格林德说话的口吻,打架时的习惯动作,就能推断出这些,足以证明老六蛮对得起楼宇湘的看重了。 “这么说来,是有境外势利,要为了林舞儿跟我做对了?” 楼宇湘放下了酒杯,右脚一停止了颤抖,好看的黛眉慢慢拧了起来。 她狂妄,可不像叶明媚那样仗着燕春来,那是因为她本身就有狂妄的资本:无论遇到任何事,她都能始终保持该有的冷静,来仔细推敲事情的本质。 直到早就熄灭了的烟灰,自己落下来后,楼宇湘才抬起头对老六说:“嗯,我都知道了,你下去吧。” 呼! 老六心中长长的松了口气,实在没想到楼宇湘会这样轻松宽恕他,赶紧点头转身要出去时,又忍不住的提醒说:“楼总,我觉得,那些人敢插手这件事,就是做好要冒犯您的充分准备了。” “这个我知道。” 楼宇湘淡淡的说着,摆了摆手。 老六没有问楼总,已经被变成太监的沈玉海该怎么办。 老六很清楚,楼总才不会因为沈玉海变成了没用的男人,就放弃他--而是,要把他最后一丝利用价值给榨干后,才会把他扔在垃圾堆里。 “你们呢,还有什么话要说的?” 等老六把房门关上后,楼宇湘才再次点上一颗烟,笑吟吟的看着那三个废人。 那三个人都已经面无人色,更能从楼宇湘甜甜的笑容中,嗅出了死亡的味道。 可他们该说的都说了,再说也只能是重复,或者求饶了。 不求饶或许还好些,他们一旦说出半个求字,就再也别想看到明天的太阳了--楼总固执的以为,男人之所以是男人,就必须得有男人‘圆死不屈’的骨气,求一个女人宽恕算咋回事? 这种男人,就不配再活在这个美好的世界上了。 所以他们不敢说一个字,只能看向站在楼宇湘背后的林林。 林林用力抿了下嘴角,低声说:“楼总,我觉得这次不怪他们。事先,我们可是谁也没想到,有人胆敢在暗中对付我们的。” “哼,一群废物。” 楼宇湘脸上的笑容收敛,看着那三个人冷哼了一声。 那三个人,立马泪流满面:楼总甩下脸子来骂人,就证明已经宽恕他们了。 林林也松了口气,抬手轻轻拍了下。 房门马上打开,有人出现在了门口。 “把他们三个都送医院去吧,最好的医院。” 林林看似冷淡的吩咐着。 门口那个人低低答应了一声,抬手冲走廊里挥了下。 七八个黑西装就迅速走进来,手里都抬着担架。 等这些人都走了后,楼宇湘脸上的笑容慢慢收敛,望着窗外淡淡的问:“你说,那个敢露面救走林东海夫妻的人,会是谁?” “最可能那样做的人,应该是昆仑,或者水暗影。” 林林想了想,才说:“不过如果是她们两个的话,这几个人绝不会活着回来。而且,那个人也不是个女人。所以我就想到了一个人。也唯有他,有胆子、有能力,还勉强有理由来插手这件事。” “谁?” 楼宇湘问。 “秦摘花。” 林林低声说道:“我早就听说,他跟方圆的关系很不错。” 第687章 :我们,回来了! 秦摘花是谁,又是什么身份,曾经做过哪些事,现在又是一种什么状况等等,林林都知道,楼宇湘实在没理由不知道。 正如林林所说的那样,除了昆仑、水暗影这两个方圆的‘死党’外,敢为了林舞儿要跟楼宇湘做对的人,好像也唯有秦摘花了。 秦摘花的武力值,胆量,做事时的谋略等等,这些都不用细说,只要知道他曾经是华夏七杀手之一就足够了。 而且这家伙跟方圆的交情很深厚,绝对算得上是患难与共。 要是放在以前,秦摘花还‘有组织有纪律’的时候,就算他想帮林舞儿,也得争取领导同意后,再正面跟楼宇湘交涉。 毕竟他那时候所代表的不是他自己,而是整个强力部门,谁都没有权利跟资格,拿国家力量来解决私事的。 但现在不同了,自从龙头去世后,他就被郭易秦给逐出了七杀手,成了一个自、由人,无论想做什么,都不用再像以前那样受条规的约束了。 所以他躲在暗中帮林舞儿抵抗楼宇湘,也就变得很正常了。 “楼总,我觉得只能是他,才有理由、有能力有胆子做这件事。” 简单分析了一下是秦摘花在对抗楼总的可能后,林林末了才说:“我们还知道,除了秦摘花之外,七杀手内的铁辽、陈断玉等人,也跟方圆关系很好,但他们却始终没有任何的动静,肯定是有人警告了他们,不许擅自插手此事。” “嗯,你说得不错。” 楼宇湘沉吟良久,才点了点头,随即就是嗤笑一声:“呵呵,区区一条丧家之犬(秦摘花被逐出七杀手,再也没有了家),就想凭借一股子武勇,勾搭境外恶势力想跟我做对,简直是不知所谓。” 林林没有再说话。 身为楼总的绝对心腹,该说的她都说了,至于楼宇湘接下来该怎么做,她只需听从命令去做事就行了。 “天亮后,你就去彻查,看看秦摘花是哪儿人,家里还有什么社会关系。” 楼宇湘说完,才抬手捂着小嘴打了个哈欠,懒洋洋的说:“时间不早了,也该去休息了。” 林林点了点头,慢慢退出了房间。 关上房门后,林林没有去对面自己房间休息,对守在走廊中的那些保镖点头打了个招呼,缓步走到走廊窗口,拉开了一扇窗户。 带着残冬的冷风,立即从外面吹了进来,带着清新的泥土气息,让她忍不住的闭眼张嘴,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新鲜的空气在肺里转了一圈再吐出来时,林舞儿精神好了许多。 她现在一座小山的最高处,站在这儿向南瞭望,能清晰看到市区内那些被轮廓灯勾勒出来的摩天大厦。 灯光不断的忽闪着,在凌晨后的夜色中格外显眼,却又无比的静,就像她小时候依偎在妈妈怀着,看夏季银河中那些星星。 星星很远,那是天堂。 这是她第一次关注星星时,妈妈告诉她的话。 过去那么多年了,林舞儿始终牢记着母亲说过的这句话,并固执的认为:母亲其实并没有离开她,只是去了遥远的天堂,化成一颗星星,温柔的俯视着她。 她也相信,总有一天她也会去天堂,跟母亲那样化作一颗星星,眨着眼睛看着地上所爱的那个人。 只是那个人在哪儿? 母亲去了天堂后,还能俯视尚在人间的她,那么等她变成一颗星星后,又该关注谁呢? 她所爱的那个人,早就先她一步去了天堂,化成了一颗星星--可是这漫天的星辰中,哪一颗才是方圆? “咳!” 有咳嗽声,从不远的地方传来,惊醒了望着市区那边发呆的林舞儿。 那个把她强行带到这儿来的光头死老外,就倚在一棵树上默默的吸烟,背对着她。 死老外带她来这儿时,就说他的老大要见她。 可眼看东方已经慢慢泛起了鱼肚白,他的老大却始终没露面。 这个下手异常残忍的死老外,仿佛把她骗来这儿,就是为了让她看星星。 如果是换成别的女孩子,大半夜的,被一个蛮横的死老外带来荒郊野外,肯定会怕的不行,别说是看星星了,这会儿早就抱着膀子蹲在那儿,瑟瑟发抖哀求送她回市区了。 林舞儿不怕。 她连‘无偿’像老刘献身这种事都不怕,还怕死老外会欺负她? 她只怕,她的父母现在有没有被楼宇湘的人伤害。 来到小山上已经老半天了,林舞儿至少问了他八百次:你老大是谁? 你知道你惩罚沈玉海,就是把我父母推下悬崖吗? 无论她问什么,死老外都不说话,只是鼻孔朝天拿捏出一副恶心的不屑表情:真不知道这死老外哪儿来的底气,敢跟楼宇湘做对。 来到小山上后,死老外就没有再说一句话,就像忽然哑巴了那样,却又不允许林舞儿下山半步,只是让她在这儿等。 耐心的等。 好吧,林舞儿打又打不过人家,骂他他又不还嘴,还一脸贱笑聆听天籁的样子--她除了在这儿等,还能做什么? 被打断回忆后,林舞儿的不耐烦又冒上来了,快步走到死老外面前,抬脚在树上狠狠踢了一脚,尖声问道:“你家老大,怎么还没有来?” 被林舞儿踢了一脚后,不怎么粗的树上有露水落下,滴落在死老外那光光的脑门上,让他本能的打了个激灵,向前走了一步才转身看着她。 林舞儿又问:“你哑巴了呀,我问你什么,你都不说!” 看了眼山下,死老外总算是说话了:“我不是哑巴。” “那你怎么不说话!” “我想给你个惊喜。” “什么惊喜?” 林舞儿皱眉问出这句话时,忽然隐隐听到狗儿的叫声,从后山头后面传来。 在荒郊野外的听到狗儿叫声,这也是很正常的。 不过对林舞儿来说,却又不怎么正常,因为她觉得这狗儿的叫声很熟悉。 “是、是、是--” 林舞儿双拳猛地攥紧,只觉得全身的血液都忽地一下涌上头顶,脸儿涨红大张着嘴巴,想用最大的力气喊出一个名字,却又不敢。 她怕她会说错。 死老外替她说道:“是毛驴。” 毛驴。 林舞儿只觉得眼前一黑,脚下猛地一个踉跄,赶紧抬手扶住了树,慢慢蹲在了地上时,泪水已经忽地浮上了双眸,再看向这个世界时,看什么都是模糊不清了。 “锥,锥!” 一条黑影箭一般的蹿上小山头,急不可耐的叫着,绕过死老外扑了过来。 林舞儿张开了双手,毛驴用力撞进了她怀里,直接把她撞倒在了地上。 地上有已经开始泛青的荒草,草上有露水,很凉。 林舞儿却感受不到丝毫的凉意,只是紧紧抱住那条狗子,任由它热热的舌头在自己脸上舔来舔去的,哑声哭泣道:“你、你这段时间内,死、死到哪儿去了?你可知道,我被人欺负的很、很惨,几乎都要支撑不住了?” 毛驴是林舞儿的兄弟,更是她的精神支柱。 就仿佛:只要毛驴在她身边,她就姜太公在此、百无禁忌了。 任何危险、肮脏的龌龊,都别想对她造成伤害。 自从毛驴在罗布泊内决然离开林舞儿,杳无音信后,厄运就把她围拢了起来,狞笑着用最慢、最残酷的方式,来折磨她的身体,摧残她的神经。 林舞儿坚持的好苦,牢牢守候着她最后的尊严。 只是她所有的努力,在那个实力强大的小女人眼里,都只是笑话。 她越坚持,楼宇湘就笑得越开心,等她自以为终于熬过最艰苦的时期后,才伸出一根小手指,就让她竭力堆砌的高墙,轰然倒塌。 所有的坚持,尊严,都被无情的践踏,林舞儿只能被迫向恶势力低头,认命。 没有谁知道,在失去东海集团后,林舞儿有多么的想念毛驴,就像没谁知道她坚持的有多苦那样。 现在好了,她精神上的支柱、她的兄弟,踏着黎明前泛起的鱼肚白,梦幻般的出现在了她面前。 就像迷失在外的孩子,终于得见家乡的亲人那样,林舞儿幸福的哭泣着,死死抱住毛驴,生怕一松手,它就悠忽飞上了天。 毛驴能被方圆、被林二当做兄弟来看,就是因为很多时候,它都能看懂‘哥哥们’的想法,心情,并精准判断出它又该做什么。 奋力挣开了林舞儿的搂抱,毛驴疯了般的冲向山头的南边。 林舞儿大惊,赶紧翻身爬了起来,嘎声叫道:“毛驴,你要去哪儿?回来!不许再抛下我!” 毛驴这次既然出现,怎么可能再抛下二哥? 它只是疯了般的冲到山头最南边的那块大石头上后,就扬起脑袋张开嘴巴,从嗓子里发出一声愤怒的嚎叫。 就像啸月的独狼那样:“嗷--” 毛驴这是在告诉那座还在熟睡中的城市,告诉城市中的某些人:我们,回来了! 嚎声悲惨、凄凉且又悠扬,在连绵起伏的山野中,犹如张开大嘴的恶龙那样,上下盘旋,久久不绝。 很多人,都在这个黎明前的黑暗时刻,听到了恶狼愤怒的吼声。 可这声音听在林舞儿耳中,却像小时候在哭泣时,妈妈拍打着她后背时的轻轻安抚声,驱走了她的惶恐,让她在瞬间就变得无比安静了下来,听到了有脚步声,从背后传来。 她转身。 很慢很慢的转身,就仿佛千年古墓的墓室大门那样,早就生锈,她得使出全身的力气,才能转过身,看向站在她身后的那个人。 那个人脸朝着东方。 东方泛起的曙光,并不是太亮,却足够林舞儿看清楚那个人的脸。 方圆的脸。 方圆看着她,眼神里满满的都是心疼,还有自责。 当初,如果不是他请楼宇湘来站队,又怎么可能会把林舞儿逼到生不如死的地步? “方--圆。” 林舞儿呆望着方圆,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嘴唇才艰难的动了下。 第688章 :最好让那个女人去站街 林舞儿觉得当前在做梦,就像以往那些午夜梦回的时候。 如果不是做梦的话,怎么可能会看到方圆? 却又不像在做梦--在她以往做过的那么多次梦中,方圆从没有这样真实过,真实到能嗅到他身上的气息。 她觉得,她在说出方圆这两个字时,已经用上了全身的力气。 女孩子在全力尖叫时的声音,可以达到恐怖的一百二十分贝--仿佛能让全世界的人都能听到,让站在她面前的人,耳膜都能刺穿。 只是,她为什么没有听到她发出的尖叫声? “方--圆。方圆,方圆!” 林舞儿全身哆嗦着,泪水哗哗的留着,嘴唇急促的张合着,一遍遍重复这个名字,用她全身的力气,希望全世界的人都能听到,她在喊方圆。 没有谁听到她的声音,就连她自己也听不到。 失声了。 就在她最该用力喊出什么时,她却失声了。 泪水为什么却越流越急,心儿也砰砰的,几乎要从嗓子里跳出来那样? 方圆一步就走到了林舞儿面前,伸手把她轻轻揽在了怀中,低头在她短发中深深吸了一口气,才附在她身边低声说:“我,回来了。” 说实话,就像死老外训斥林舞儿的那样,得知她为了保留自己的尊严,不屈不挠的跟恶势力作斗争,却把自己一步步逼进绝境后,方圆还是很生气的。 他能预感到,只要再多等一个星期,那些也在苦等他出现的人,就会再也忍不住的跳出来了--这时候,就像两个斗眼的人,谁再坚持哪怕一秒,谁就能胜利,取得先机。 可就在方圆有百倍信心,确定那些邪魅们很快就要跳出来时,林舞儿的骄傲,却逼的楼宇湘对她下死手了。 林舞儿‘危在旦夕’,方圆再也不能蛰伏下去了,只能抛弃眼看即将到手的胜利,让过去这几个月的努力全部付之东流,率先走了出来。 从离开土豆老坟墓的那一刻,方圆就注定失去了先机,只能被动的应付各股势利的打击,搞不好得疲于奔命。 那么多天的努力都付之东流后,方圆肯定会对林二的‘愚蠢’而不满了,所以这才授意格林德,在带她来小丘山时,恶狠狠训斥了她一顿。 甚至,方圆在安顿好林东海夫妻,赶来的路上,还想象过见到林舞儿后,该怎么再狠狠训斥她一顿--最好是点着她鼻子,重要的话说三遍:蠢货,蠢货,蠢货。 可当林舞儿艰难的转身,面对着他张嘴喊他的名字,却什么声音也发不出来时,方圆才猛地察觉到:真正的蠢货不是林舞儿,而是他自己。 林舞儿面对楼宇湘无法抗拒的淫威时,始终固执坚守她最后的尊严,根本没有错,就像她已经两次跟毛驴一起,深入罗布泊寻找他那样。 就这样一个为了找他,敢跟一条狗子挺进死亡者的女孩子,又怎么可能失去自己的尊严,让楼宇湘之流狞笑着践踏她呢? 有的人可以去死,却不会放弃她心中的原则。 林舞儿是这样的人,方圆,又何尝不是? 既然大家都是一样的人,那么他又有什么资格,来点着兄弟的鼻子说她是蠢货? 真正愚蠢的是方圆自己:为了等待最佳时机,任由在乎他的好多人,都在苦苦的支撑。 在跟某些势力的争斗中,取得先机真那么重要吗? 两个决定高手对决时,唯有没信心打败对方的一方,才会努力去争取先机的。 方圆就是那个一心要争取先机的高手--却没意识到他在这样做时,就已经在气势上输给了对方。 任何的先机、阴谋,在绝对的实力面前,都会变成笑话。 更可笑的是,方圆还曾经为林舞儿的愚蠢而生气。 “我错了。” 这是方圆在林舞儿耳边说的第二句话。 他不敢跟林舞儿说,为啥在她最绝望时才会出现。 他只想用这三个字,来向女孩子表达他深深的歉意,以及决心:以后,我不会再让任何人,伤害你一根汗毛。 林舞儿终于有了反应。 她张开的嘴巴,依旧发不出丁点的声音,却能抬起手,一下一下捶打着方圆的胸膛。 很用力,却又一点力气也没有。 所有的力气,都已经变成了泪水的催动剂。 林舞儿每捶打一下,方圆躯体里那个自私的恶魔,就会哀嚎着后退一步。 她不断的捶打着,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力气越来越小,动作越来越缓慢,直至右手缓缓的垂了下来,琼鼻里发出熟睡时的轻鼾。 林舞儿睡着了。 泪水还挂在她长长的眼睫毛上,展开的双手上长满了茧子,手指关节甚至都开始变粗,身子却不再发抖,苍白的脸上也慢慢浮上婴儿般的红色,嘴角更是翘起一丝恬静的笑意。 那么多天过去了,她终于可以卸下肩头上的千斤重担,能够在她所爱的男人怀中,用最安详的姿势好好睡一觉了。 她很清楚,只要这个男人出现了,那么就再也没有谁能伤害得了她。 一根汗毛都不行! 有着人参果之称、背景深厚还又阴狠毒辣的楼宇湘,在他面前就是一个笑话。 楼宇湘根本不知道,当初林舞儿在死亡之海内希望有场盛大的篝火晚会时,就拥有了那样一场篝火晚会--方圆有多么强大,她根本不知道。 林舞儿不打算告诉她,只想脱掉臃肿的冲锋衣,换上他所希望的小皮裙,黑丝、袜,九寸高的细高跟小皮鞋,姿势优雅的坐在小马扎上--吃着爆米花看戏。 爆米花的味道真不错,让林舞儿回味悠长,嘴唇动了几下时,终于说出了她想说出的那个名字:“方--圆。” “嗯,我就在这儿。” 盘膝坐在树下的方圆,低头看向了怀中的林舞儿。 林舞儿笑了笑,眼睛都没睁开。 他这才知道,她还没有醒来,刚才只是梦呓。 一个外套盖在了林舞儿身上,接着就是一支被点燃了的香烟,放在了方圆的嘴唇上。 大川哥有时候总是这样细心,害怕老大在吸烟时,烟灰会落在林舞儿身上,所以先给她盖上了外套。 得知林舞儿所遭受的磨难后,秦大川才知道小妹当前的生活,有多么的幸福。 最起码,秦小冰还有水暗影在竭力保护着,她以往积攒下的‘香火之情’,来保护一个小空姐不被打发到卫生科去,还是绰绰有余的。 慢慢地,秦大川就觉得他以往对楼宇湘的恨意,实在不该有那么大:人家只是想让秦小冰扛着扫帚去扫厕所罢了,又不是逼着她像男人那样去码头扛大包,更不会让她去站街。 就是一个小小的惩罚而已。 唉,可秦大川连这点打击都受不了,竟然拿刀子当众刺伤了司明达,这才变成了丧家之犬。 如果不是偶遇格林德,这会儿他估计已经逃到境外,备受当地黑帮的剥削,甚至都有可能去当人妖登台献艺了。 看来我的胸怀,还是不够广阔啊--秦大川默默摇了摇头时,就听方圆问他:“你说,咱们该咋办,才能让那个女人后悔,她确实不该这样欺负人呢?” “让她去站街。” 想都没想,秦大川就回答。 方圆笑了:“她才不介意去站街。只要能给她从容布局的机会,就算每天让她去接八百个男人,她也不会拿着当回事的。再说了,让她也去站街,貌似有剽窃人家创意的嫌疑,显得老子没多少头脑,这可不行。” “那就按原计划来。” 秦大川说:“先恐吓,等她被吓得不知今夕是何年时,再逼着她去站街!” “你是不是想成为她的第一个客人?” 方圆抬头看着秦大川,鼓励道:“说实话。” “想。” 秦大川根本不用鼓励,就说出了实话。 大川哥是个诚实的孩子,绝不会在想要什么时,却假惺惺的说不要。 “格林德,你让这家伙清醒一下。” 方圆冲格林德喊道:“离我远点,我想休息会。” “好咧!” 格林德立马狞笑着走了过来,挽起了袖子。 “卧槽,我已经很清醒了!” 秦大川连忙辩解。 格林德却不听他的,只是狞笑着逼了上来。 自付还不是死老外对手的秦大川,只好抱头鼠窜。 毛驴最喜欢看到秦大川被收拾了,马上就欢快的叫着,尾随格林德向后山下追去。 “要想保持绝对的冷静,必须得放弃龌龊的私心杂念,不要被情绪所左右,那样以后才能睡觉睡安稳些。” 方圆低头,看着依旧酣睡中的林舞儿,笑了笑后抬起了头。 东方,金红色的朝阳,已经慢慢挣开了云海的束缚,散出了满天的金光,照耀着明珠这座伟大的城市。 一百五十多年前,这还是一座偏僻的小县城,上海捕鱼是维持这座城市居民生存下去的唯一职业。 那些早就逝去的先人们,就算在九泉之下,也绝对想不到短短一百多年的时间,明珠就成了对世界都很重要的国际化大都市。 如果他们能像燕随意这样,站在窗前远眺的话,哪怕重新再死一次,也不会相信这就是他们的家乡。 燕随意敢保证他们会这样想,就像也敢保证楼宇湘那样对付林舞儿,肯定是找到了不惧昆仑的理由。 楼宇湘是有钱有势有地位的人,如果没有绝对的把握,她是绝不会冒险招惹昆仑这种‘光脚’狠人的。 所以说呢,她一旦无视昆仑的威胁,那么就只能证明昆仑对她没有任何威胁了。 按照燕随意对楼宇湘的理解,能确定这个小女人,绝不会为了收拾一个林舞儿,就调动她所能调动的能量,来消除昆仑的威胁。 她只会,在别人消灭昆仑的威胁时,锦上添花。 那么,谁最想昆仑变得不再有威胁了? 除了在她手里吃过一次大亏的燕春来外,燕随意实在想不到别人了。 这也证明,燕春来跟楼宇湘联手了。 燕家,是消灭昆仑威胁的主力。 楼宇湘是帮凶。 第689章 :谁能对付九幽王? 到现在为止,燕随意都不知道四叔,为什么要对水暗影下手。 为此,还不惜动用了在国际上都是声名狼藉的蜥蜴浩克兄弟。 数年都没来华夏的蜥蜴浩克兄弟现身唐王,目的就是为了伤害水暗影一事,引起了很多老人的不满,更给京华燕家造成了不好的影响,一定的压力。 水暗影不是一般人。 她不但为华夏做出过无法磨灭的贡献,更是龙头唯一在世的亲生女儿,无论她犯了多大的错误,燕春来都不该用这种肮脏的方式来对付她的。 为了平息这件事对燕家的不良影响,燕家老头子不得不割让了太多的利益,用了足足四个月的时间,才摆平了这件事。 燕随意记得很清楚:蜥蜴浩克死后的第三个晚上,四叔就被老爷子召到他的书房,狠狠训斥了一顿。 没有谁知道老爷子跟燕春来说了些什么,燕随意却能看到四叔在走出书房时,脸色煞白,腿都开始打软了。 燕春来,肯定受到了老爷子的严厉警告,甚至都有可能以找人替代他掌管明珠这边,来让他牢牢记住以后无论做什么,都要站在燕家利益立场上去考虑问题。 燕随意还能猜到,哪怕老爷子把四叔训成了‘孙子’,但有些事却不会就此罢休:燕家的声誉,是绝不会任由一个盗贼来肆意践踏的。 昆仑必须得死。 燕随意不需要费力太多的脑细胞,就能确定在这几个月内,燕家始终都在策划这种事--他是不会参加的,燕家老人不许他参加,因为他是燕家第三代中的领军人物,不能参与这种暗计划中。 燕随意也很清楚这些,从来都没过问过。 但这不代表着他不知道这件事的严重性:仅仅对付一个昆仑,哪怕她能力逆天,在燕家这个庞然大物前,也只能算是个挡车的螳螂般存在。 真正让燕家忌惮的,而是很可能暂时跟昆仑联手的九幽王。 她们肯定联手了,要不然九幽王也不会在四婶面前出现,以招牌式的杀人动作,干掉她一个心腹保镖。 九幽王跟昆仑暂时联手的理由,燕随意也很清楚:这两个人,无非都跟方圆有着很大的关系罢了。 收拾昆仑容易,可收拾九幽王--燕随意很清楚,无论燕家有多么大的能量,都无法铲除这个女魔头:如果区区一个燕家就能干掉她,那么华夏还会这样头疼? 所以呢,要想动昆仑,必须得先考虑九幽王。 这样一环一环的推算下来,就组成了一个有趣的关系链:九幽王--昆仑、水暗影--林舞儿。 直白点的说呢,就是九幽王保护昆仑、水暗影,这俩人再保护林舞儿。 要想把林舞儿逼上绝境,那么就得考虑九幽王,完全可以忽略中间的昆仑,水暗影俩人。 现在楼宇湘对林舞儿动手了,那么就证明她已经跟燕家联手,有了制衡九幽王的把握。 燕家,楼家加起来的势利,确实很逆天,但两家就能摆平九幽王……依旧是个笑话罢了。 既然是个笑话,那么楼宇湘又怎么敢对林舞儿下手? 那个小女人脑子,忽然这样做,可不是因为脑袋被门夹了,而是她有了至少八成的把握,来确保她这样做不会引来任何麻烦。 她敢无视于九幽王,就证明蛰伏数月、忍气吞声的燕春来,很快就要抬起头,做他想做的事了。 燕春来为什么要对水暗影下手,燕随意不想去考虑,他只想搞清楚四叔凭什么就以为,跟楼宇湘联手后,就能对付九幽王。 或许,还有别的势利参与了进来,只是我不知道--看着窗外的燕随意,想到这儿时,才确定老爷子派他来明珠的真正用意了:要让他,来把四叔取而代之。 而在他彻底接替四叔之前,燕春来还要为他扫清一切麻烦。 “唉,四叔,你的忍气吞声,还是没能让爷爷放心啊。” 燕随意轻轻叹了口气,低声说道:“我如果是你的话,就不会跟楼宇湘联手。那个小女人,从来都不是个能吃亏的。她,最擅长的好像就是惹麻烦,再从争斗中博取只属于她的利益。” 帮、帮帮,有敲门声响起。 “进来。” 燕随意关上窗户,整理了一下衣领,才转身轻声说道。 门开了,是老董:“燕少,老爷刚才打电话来,请您去海天别墅。” 海天别墅,是燕春来在明珠的家,坐在院子里的躺椅上,就能看到大海。 燕随意走下汽车时,就看到有十数辆挂着各省牌照的豪车,就停在别墅门前。 “燕少,请。” 老董打开车门后,弯腰伸手做了个请的手势。 “老董,不要这样客气,反正我也不是外人。” 燕随意笑了笑时,一辆银灰色的劳斯莱斯轿车,在两辆奔驰的护卫下,缓缓驶了过来。 “是帝皇集团的楼宇湘。” 老董向那边看了眼后,低声说道。 楼宇湘今天穿的非常正式,一身黑色小套装,半高跟黑色小皮鞋,白衬衣的领口,还打了个艳红色的蝴蝶结,如丝的秀发却只用一根白丝带拢在了脑后,看上去少了七分本该有的妖媚,却多了三分从没有过的单纯。 这身非常正式的妆扮,显得她比实际年龄要小了至少五岁。 如果不是她身边那些保镖簇拥着,走在大街上肯定会被人误以为是个刚毕业的大学生。 燕随意快步走了过去,微笑着点头打招呼:“湘姑,您来了。” 楼宇湘喊燕春来一个四哥,那么燕随意就只能喊她姑姑了,尽管这个姑姑看上去比他还要年轻,又守着老董等人,不过燕少却没有丁点的不好意思,满脸的真诚。 “随意,别这样客气,喊我湘姑?呵呵,还不如直呼我名字呢,这样也避免别人会听成村姑。” 楼宇湘抿嘴一笑时,那双桃花眼在燕随意脸上轻轻打了个转,欲语还羞的样子,让他心里一跳,赶紧垂下眼帘:“宇湘姑姑您说笑了。” “宇湘来了?” 就在燕随意跟楼宇湘在门口寒暄时,燕春来夫妇携手走出了别墅门。 “四哥,四嫂。” 楼宇湘马上就撇下燕随意,娇笑着迎了上去:“哟,四嫂,你比以前可要更年轻了啦。” 楼宇湘经过长达近一年的布局,从她一口吞掉东海集团后,她就成了明珠本地商场势利共有的敌人。 燕春来等人,绞尽脑汁的想把她赶出去,必要时或许还会动用见不得光的江湖手段。 不过在他们正式会面时,却会哥哥嫂子的,叫的无比亲热,好像一家人那样。 哪怕恨不得拿刀子把对方捅死,见面时也得像失散多年的亲人--才是所有成功者必须拥有的个人修养。 “宇湘,你这是在夸你自己呢吧?” 叶明媚哥哥抬手掩嘴咯咯轻笑着,松开丈夫的胳膊,很自然的挽住了楼宇湘。 楼宇湘夸叶明媚更年轻了些,倒不是在睁着眼的说瞎话:本来以丰满来铸就一朵花艳名的叶明媚,在清减许多后,确实有了此前从没有过的魅力。 叶明媚为什么会清减,楼宇湘心中当然很清楚。 但她同样不知道,燕春来要对水暗影下手的真正原因。 “随意,一起回家,呵呵。” 燕春来冲侄子笑了下。 自己侄子,没必要太客气了。 燕家的别墅院中,站了数十个明珠当地名流,都是来自明珠当地的政商两界。 就像燕春来对楼宇湘的真实态度那样,这些人心中也是讨厌死了人参果,却在能以最最谦恭的态度,跟她逐一握手。 燕春来请这些当地名流、楼宇湘一起过来,就是要表明一个态度:从今天开始,明珠算是正是结纳了帝皇集团,成为了商场的一分子。 所以说,楼宇湘才是今天的主角。 最起码,那些当地名流是这样想的。 既然已经无法阻击楼宇湘,只能接受她的存在,那么聪明人都会掩藏心中的不满,退而追求合作的最大利益。 对于商场上这些勾心斗角,燕随意并不是太感兴趣。 可他绝不会让现场任何一个人,看出他心里在想什么,大半天的时间内,都是以后背的姿态,来跟当地名流们交谈的。 午后刚过不久,那些当地名流纷纷退场,楼宇湘却没有离开的意思。 燕随意就知道:在四叔正式表明态度后,双方就开始为利益而谈判了。 至于林舞儿昨晚被人带走,楼宇湘手下吃了个大亏那件事,压根不会被她、被燕春来放在眼里,更不会摆在桌面上。 不过有人却猜到是谁救走林舞儿后,就提起了这件事。 郭易行。 当郭易行从后花园那边漫步走来后,燕随意才知道他也来明珠了。 原来,四叔不仅仅是跟楼家联手,还有京华郭家--燕随意主动跟郭易行点头示好时,得费很大的力气,才能遮掩住眼里的不屑。 跟燕家,楼家相比起来,京华郭家也就是个二流豪门。 至于郭易行这种不学无术的浪荡子第,更是连想都不要想,有一天他能代表京华郭家,跟燕春来、楼宇湘俩人站在一起,谈笑风生,更自作聪明的说道:“呵呵,宇湘姐,我听说昨晚有人冒犯了你?” 听他敢称呼楼宇湘为宇湘姐后,燕随意笑了,心想:如果不是郭易秦,就凭你这声姐,你就能连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楼宇湘那张娇俏的小脸上,浮上了恰到好处的惊讶:“哦,易行,你也听说过这件事了?” 不等郭易行回答,楼宇湘就满脸黯然的叹了口气:“唉,看来你宇湘姐真老了,就连收拾一个小姑娘这种事,都做不到了。看来,是到了我隐退江湖的时候了。” “宇湘姐这句话严重了啊,区区一个秦摘花,还远远没有让你退隐的资格。” 郭易行转动着酒杯,很是傲然的说:“宇湘姐,就秦摘花那只丧家之犬,就不劳你亲自出手教训了,我会办妥的!” 第690章 :我是燕家的罪人 郭易行现在这么有底气,敢跟楼宇湘这样说,因为他大哥郭易秦,已经接替了龙头的位置。 坐在龙头曾经坐过的椅子上,郭易秦敢跟华夏任何一家豪门,说他想说的心里话。 这一点不但燕随意明白,楼宇湘更清楚,所以才在听到郭易行很慷慨的说这事包在他身上时,小女人脸上马上就浮现出‘受宠若惊’的样子,连声道谢。 燕随意知道,其实她心里已经笑掉了大牙。 更知道,楼宇湘在来燕家之前,就已经派人去对付秦摘花了:她的心腹手下林林都不在身边。 也不知道为什么,看到楼宇湘假装、郭易行得意的样子后,燕随意忽然觉得索然无趣,在他们三个人越聊越投机,走向书房那边时,他趁机走出了客厅,来到了别墅后面。 燕家别墅后面,是个很大的花园,有游泳池,健身小广场。 在寸土寸金的明珠海边,能拥有这么一座别墅,那是普通老百姓想都不敢想的事。 在燕随意眼里却是很正常,就像手里端着的红酒滋味,不是太辣,有些苦涩。 坐在游泳池旁的白色藤椅上,燕随意望着微微晃动的池面出神很久后,水面上慢慢浮上了一个女孩子的影子。 那是夏小韵吧? 燕随意从九岁那年后,就很清楚自己如果有一天,能够想到一个女孩子的话,那么只能是夏小韵。 那时候,夏小韵或许才刚会跑。 前年在西北的巴桑小镇上,他是第一次看到夏小韵。 果然,夏小韵就像他此前所想象的那样,漂亮,有魅力。 嗯,最起码对他自己来说,是有着不可抗拒的魅力。 九岁那年,燕随意才知道燕家之所以辉煌,是因为他的一个姑姑,做出了一个关乎燕家命运的决定:她牺牲了自己,拯救了整个江河日下的燕家。 至于那个姑姑是谁--到现在为止,燕随意都不知道。 或许,等老爷子仙逝的那一天,燕随意才知道那位姑姑是谁吧? 他觉得,四叔也肯定知道那个姑姑,只是当做活着时的最大秘密,死也不会说出来。 燕家的所有晚辈,包括嫁给燕家的婶婶嫂嫂弟妹的,就算偶尔听说过,也从不敢乱问。 二十多年前,那位不知名的姑姑,做出了大牺牲,拯救了燕家。 但她的牺牲,却无法永保燕家长久辉煌下去的--所以,如果有一天,燕家一个最出色的晚辈,如果能娶到一个叫夏小韵的女孩子,那么燕家的辉煌,就会再顺利延续数十年。 燕随意觉得,他该担负起这个让燕家继续辉煌的重任,娶到夏小韵。 九幽王,既然能一门心思的把夏小韵取而代之,跟方圆相结合,让并蒂彼岸花开,那么燕随意也同样能把方圆取而代之,成为夏小韵命中注定的心上人,来遏制花开。 该怎么才能取代方圆,得到夏小韵的真爱,就成了燕随意九岁之后最大的心愿。 更是燕家老爷子的希望。 为此,燕随意选择了探险、考古行业:在人类科学当前无法解释的某些领域,才有可能存在一些匪夷所思的方法,让他最终成功代替方圆。 要想把一个人完全的取而代之,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得深刻了解他。 所以,燕随意每每想到他当初在罗布泊被只救走夏小韵,却没有理睬方圆的死活后,就会后悔,甚至还会埋怨爷爷: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方圆就是那朵彼岸花的雄花代言人? 那时候,其实并不是冷血的燕随意,之所以撇下方圆任其自生自灭,纯粹是因为他不许任何男人接触夏小韵的私心。 至于后来他才知道方圆就是夏小韵天生的另一半,他已经错过彻底了解‘被替代品’的绝佳机会后,也没有太多的后悔,而是选择了耐心等待。 等待龙头想方设法分开方圆跟夏小韵后,他再趁虚而入,赢取小夏的芳心。 方圆的死,对于燕随意来说,绝对是个好事。 不过在九幽王这个意外因素出现后,就算燕随意恨不得现在就出现在夏小韵面前,牵起她的手,认真的说会照顾她一辈子--也得忍着。 九幽王在,燕随意不敢轻易有所动作。 现在好了,燕春来他们终于找到了铲除九幽王的机会。 那么,接下来燕随意要做的,就是准备等新的九幽王出现在夏小韵身边时,及时出击赢得她的芳心。 只是,四叔他们到底是用什么办法,才能铲除九幽王的? 就在燕随意盯着水面发呆时,一个轻飘飘的女人声音,在背后响起:“随意,你在想什么呢?” “啊?啊。” 燕随意眨了下眼睛,本能的回头后,马上就站了起来:“四婶。” 穿着一身白色裙装的叶明媚,就站在藤椅后,微微一笑说道:“没有打搅你想心事吧?呵呵,看你刚才温柔的笑着,肯定是在想谁家的姑娘了。” “跟四婶说说,你喜欢哪家姑娘呢,我帮你考察一下,看看她有没有资格配得上咱家随意。” 叶明媚很有长辈范儿的说着,坐在了距离燕随意最远的那个椅子上。 尽管俩人是婶、侄关系,不过年龄相差不是太大,所以就算是在自己家里单独相处时,也得注意点影响。 “四婶你说笑了,我哪儿有什么中意的姑娘。” 燕随意俊脸稍稍红了下,赶紧讪笑着坐了下来。 叶明媚姿势优雅的抬起左腿,压在膝盖上后又及时拽了下裙子,咯咯笑道:“男大当婚,女大当娶,这是很正常的啊。你年龄也不太小了,是该考虑一下自己的终身大事了。” 对于自己这个以美艳著称的四婶,燕随意还真没多少好感, 她过于跋扈了些,典型的胸大无脑,还又心狠手辣,再加上四叔对她一向宠爱有加,才导致她越来越不可一世,幸好年前被九幽王着实吓了一跳后,这才安稳了许多。 如果放任她这样下去,早晚会给燕家惹来大、麻烦的。 看到燕随意不想谈论这个话题后,叶明媚也就话锋一转:“唉,随意,我想你也该看出我跟你四叔,最近在闹矛盾了吧?” 燕随意眉梢一挑,摇了摇头时回答:“我还真没看出来。四婶,四叔其实很在乎你的,这一点整个燕家都知道。” “可,可--可如果,我做了对不起你四叔的事呢?” 叶明媚沉默片刻,忽然问道:“你说,我该怎么才能取得他的原谅?” “嗯?” 燕随意愣住。 叶明媚嫁给燕春来很多年了,燕随意当然知道明珠一朵花的噱头,更知道别看这个女人表面放荡,把四叔当做臭袜子来不当回事,但她骨子里却是相当保守的。 或者说她相当聪明,知道自己唯有忠于燕春来,才能确保自己继续过当前这种幸福生活。 但她现在,怎么会说出这种话? 而且,就算她想找人说说她的私人感情,貌似也不该跟自己侄子说啊。 “我知道,我的那些破事,不该跟你说。” 叶明媚就像知道燕随意心里在想什么那样,自嘲的笑了笑才说:“可我现在除了跟你说,我不知道还有谁能帮我。” 燕随意沉吟片刻,才轻声说:“四婶,既然你觉得该说,那就说,我尽可能的帮你。” “我被方圆糟蹋过。” 叶明媚看着游泳池的水面,看似很随意的说道。 燕随意的身子,猛地打了个哆嗦,幸好及时闭嘴,才把那个‘啊’给堵了回去。 方圆跟叶明媚早在前年时,就曾经发生过矛盾这件事,燕随意早就知道,不过却跟燕春来一样,没把这件事当回事。 在他们看来,这只是一个嚣张的娘们,像以往那样欺负人时,却是踢在了铁板上,疼的抱着脚丫子乱跳会儿后,就会过去了。 可他做梦也没想到,叶明媚跟方圆之间的矛盾,不仅仅是因为马军(明珠马家的人,也是叶明媚的外甥),竟然是她被方圆给、给糟蹋了。 傻楞片刻后,燕随意才恍然大悟,总算明白当龙头去世后,四叔为什么要对水暗影下手了:她是方圆的名正言顺的妻子,不找她算账,找大街上要饭的? 只是,燕春来为什么没有在方圆还活着时,对他动手呢? 燕随意相信,在前年时,四叔肯定跟他一样,都不知道方圆的真实身份。 时隔两年后,四叔才对一个小寡妇下手,那么--这里面肯定得有不得不说的故事。 叶明媚不得不说,满脸的羞愤之色,几乎把嘴唇咬破了:“那、那个混蛋,在把我糟蹋了后,给我拍了照,威胁我必须得跟他继续好下去,要不然就会、会让我身败名裂。” 某登徒子强行糟蹋一个小良家后,用拍艳、照的恶心手段,来威胁小良家继续服从他,这是所有登徒子最惯用的手法了。 只是,叶明媚是那种没见过世面的小良家吗? 燕随意很怀疑,却又不得不信:后来才嫁到燕家的叶明媚,肯定比他更珍惜燕家的名声。 “就在某次他、他胁迫你时,我四叔发现了。” 燕随意深吸了一口气,才缓缓的问道。 叶明媚点了点头,依旧盯着池面说:“你还记得,你四叔过生日的那个晚上,他曾经出现在圆耀酒店大厅内,帮林舞儿对抗沈玉海的那一次吗?” “记得。” 燕随意沉默片刻,才说:“那晚,我四叔发现了。” “呵呵,我其实很怕死的。” 叶明媚没有再说下去,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轻笑一声说:“我该在被他糟蹋后就去死,那样你四叔也不会伤心,更不会把怒气撒在水暗影身上,导致九幽王出现,连累整个燕家的声誉受损。” “我,就是燕家的罪人。苟且的活着,生不如死。” 叶明媚喃喃的说着,走向前院。 “该死的,是方圆,不是你。” 燕随意的声音从背后传来后,叶明媚笑了。 那笑容,好像花儿那样明媚。 第691章 :做一个昆仑那样的人 盛世时期善人多。 这句话还是很有道理的,从明珠阳光孤儿院就能看得出。 现在无论是不是周末,总有一脸阳光的青年男女,会带着孩子们最爱吃的事物、书刊来到孤儿院,做一天的义工。 自然也有身价不菲的老板,怀着一颗虔诚向善的心,把在商场勾心斗角挣来的钱,为孤儿院采购积木、木马等玩具,从而来洗涤曾经犯下的罪恶,离开时就会心情轻松,抖擞精神继续挣他们该挣的钱。 每逢有这种人来,山羊都会堆起最最谄媚的笑脸,领着一帮孩子手捧着鲜花,就像欢迎来访的国家元首那样。 高兴了,他还会跟孩子们一起喊比他年轻很多的老板叔叔阿姨-- 只要有人来孤儿院献爱心,别说让山羊喊叔叔阿姨了,就算喊亲爹亲妈,都不带犹豫的。 他没觉得这是在乞讨,是在丢脸。 向孤儿们捐赠财务是献爱心,为了孩子们舍弃脸面,同样是一种捐献。 今天又有老板来献爱心了,山羊早就换上了他那身长袍马褂。 他觉得,唯有穿成这样,拿捏出一副旧社会老学究的嘴脸来,才能最大限度的满足那些老板的高傲虚荣心。 有钱人从别人身上得到高傲的虚荣心时,那么在献爱心时就不节制了。 听方圆这样解释山羊为什么要穿上长袍马褂后,秦大川不屑的撇了撇嘴。 方圆抬脚在他腿上踹了一下:“你觉得这是丢人?” 秦大川嘿嘿一笑,没说话。 “秦大川,我问你个问题。” 方圆转身看着他,问道:“当初你为了小冰去刺杀司明达时,你有没有想过那是在犯罪?” “想过。” 秦大川说:“但就算是犯罪,我也得去做,这叫圆可站着死,也不屈辱的活--” 方圆抬手,打断了秦大川的吹嘘:“既然你能为了小冰不在乎生死,那你有啥资格笑话为了孤儿们谋福利而舍弃尊严的山羊?” “相比起小冰丢掉空姐的工作来说,这些没有父母的孩子们,才是最可怜的。” 方圆说话的声音低沉了下去:“所以,没有谁有资格笑话山羊的不要脸,正如没有谁会在听说你为了小冰刺杀司明达后,就会笑话你脑残那样,明白了没?” 秦大川没说话,但脸上的嬉皮神色却收敛了起来。 “小子,老大终究是老大,眼光可不是你能比得上的。” 格林德趁机大拍老大的马屁,还学着了方圆的样子,抬脚在秦大川腿上踹了一脚。 “滚,你个死老外!” 秦大川大怒,张开双手扑向了格林德,把他扑倒在了沙发上,差点砸到蜷缩在上面的毛驴,嗷的一嗓子蹦下来,张嘴咬住了他的裤脚。 很奇怪,每当格林德跟秦大川乱腾时,毛驴都会坚定不移的站在死老外一边,让大川哥每次都会大骂一顿‘崇洋媚外、汉奸’之类的屁话。 方圆现在是两个人的老大了,当老大的人,当然不会像小弟那样不稳重,尽管他也想在被格林德压倒在地上的秦大川腿子上踩一脚,不过还是忍住了,抬脚走出了屋子。 这排平房就在孤儿院的后面,属于‘闲人免进’的地段。 没办法,任何人在走到后院门口,看到山羊带孩子们捡回来的那些废旧垃圾后,都会立马捂着鼻子闪人。 只是谁也不会想到,只要经过那些垃圾堆走进屋子,再穿过后门,就会看到一条小河,斜斜的河堤上,修整出了一段空地,撑上一个大大的太阳伞,再摆上几张桌椅,种上三五颗垂柳,一丛青竹,就会变成天然的后花园了。 新世纪以来,华夏各大城市都很注重环境保护,所以这条小河里的水很清,甚至偶尔都能看到有条小鱼蹦出水面,荡起一圈圈的涟漪。 林舞儿就坐在小河边的青石板上,也不嫌凉,双手抱着屈起的双膝,下巴搁在膝盖上,定定的望着河面发呆,许久都没动一下了。 方圆走到她身边,跟她并肩坐了下来,点上一颗烟后才问道:“沈玉如,对这边的环境还算满意吧?” 林东海夫妇,就住在孤儿院最靠里的那间房子里,也是最幽静的一座,是山羊专门为前来捐赠的慈善者短暂休息时用的。 内里的装潢当然好不到哪儿去,不过却很干净,采光也不错,只要推开后窗,就能看到蜿蜒的小河。 孤儿院的前身,是明珠近郊的一个小纺织厂。 山羊慈善心大发后,就跟破产关门了的纺织厂,签订了长达五十年的租赁合同,该修成了当前的孤儿院。 所以这地方说起来,又是山羊的私人领地,任何人在没有他授权的情况下,是不能乱闯的,现在肯定满世界在搜寻林舞儿一家下落的楼宇湘,才想不到他们会藏在这儿。 “世外桃源。” 林舞儿笑了笑,侧脸看着方圆轻声说:“我小妈说了,这地方就是世外桃源。她很希望,以后能永远住在这儿,每天跟童真无邪的孩子们在一起,做些力所能及的事。那样,她的人生就会有意义多了。” 林舞儿还没有被楼宇湘轰出东海集团时,沈玉如可是一直都住别墅的,出行有保镖跟随,做饭有保姆效命--绝对的贵太太生活。 可那时候她异常的空虚。 林舞儿为了做生意,很少回家,丈夫现在就知道装死人……除了保镖、保姆外,就再也没有谁跟她说话了,让她深刻体会到一个真理:别墅越大,人就感觉越空虚。 如果让沈玉如来选择的话,她圆可住在五千块租赁来的房子里,也不想再回去住别墅了。 山羊这儿,可是比租房那边的环境好太多,关键是能看到一大帮孩子们。 任谁,整天跟一大帮童真无邪的孩子们在一起,那么她的心态就会变年轻。 “你可能不知道吧,我小妈在嫁给我爸之前,可是在大医院做护士的。” 林舞儿轻轻吸了下鼻子,笑吟吟的说:“我是看出来了,她很有在孤儿院做医护的想法。” “有这想法,就做医护好了,不用找山羊商量,我说了就算。” 方圆抬头看了那边的房子一眼,才说:“就让他们住那个房子吧,反正山羊也说过了,那所房子也很少用到。” “我也很喜欢住在这儿,长久的。” 林舞儿说着,回头又看向了河面,很是随意的样子说:“这才刚住了两天,我就爱上了这种环境,这个地方。方圆啊,要不你跟山羊说说,给个我副院长的官职,薪水不用太高,够吃饭的就好了。” 方圆没说话,只是吸烟。 林舞儿也没等他回答,拿起一颗小石子轻轻抛落在河面上,等涟漪飘呀飘的向岸边荡来时,又说:“以前那种为挣钱就绞尽脑汁,勾心斗角的生活,我真是过够啦。” 方圆抬手刚要把烟头弹进河里,又掐灭后揉碎了撒在草丛中时,问道:“你舍得?” 林舞儿的眉梢,微微挑了下,低声说:“唯有在这儿,我才能感到心安,不会害怕会被人算计,可以睡个舒服觉。” “如果我希望你能振作起来,不要就此消沉下去呢?” 方圆在问出这个问题时,心里轻轻叹了口气。 他又不傻,当然能听出林舞儿为什么要说这些话。 林舞儿遭遇那么多残酷的磨难后,再也不是以前那个谁敢惹她就拍桌子叫着要打碎谁满嘴牙的林二了。 楼宇湘让她懂得了太多,更是彻底打残了她的傲气,让她在跟方圆谈话时,也变得这样小心翼翼了。 她是在用留在孤儿院,来试探她在方圆心目中,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存在:难道仅仅是兄弟么? “舞儿。” 方圆抿了下嘴角后,伸手牵起了林舞儿的左手。 林舞儿全身都颤了一下,本能的想挣开时,方圆用了攥住了她的手:“那晚在小丘山上时,我就曾经发誓,要好好保护你一辈子,不让任何人再伤害你一根汗毛。” 林舞儿本来很是柔弱无骨的小手,长满了茧子,方圆摸上去竟然有些刺手,心也疼了下,声音更低:“你该明白我想对你说啥,也没有哪个男人,能拒绝你--可是,我想提醒你,我现在不是一个人了。” 方圆在俄罗斯有个卡秋莎,再过几个月他就会成为一对双胞胎的父亲了。 跟卡秋莎在一起的,还有一个越来越不要脸的楚楠楠。 再说了,远在唐王的水暗影,才是方圆是合法妻子。 方圆出事后,水暗影用实际行动,来证明了她不但是他的合法妻子,更是一个合格的。 所以就算方圆再没有良心,也不能为了哪个女孩子,就去伤害现在始终咬牙苦苦坚持的水暗影。 更何况,唐王还有昆仑,还有天生注定要跟他纠缠不清的夏小韵? 这么多女孩子,哪一个都有资格跟理由,让方圆去真心对待--而林舞儿呢? 她会甘心像昆仑那样,只想做方圆一辈子的影子吗? 林舞儿很清楚,方圆这番话是发自真心的,也是无法改变的。 历经这次大磨难后,她确定自己深深爱上了方圆。 很可惜,无论她怎么努力,都无法独自得到方圆。 要么成为昆仑那样的人。 要么,死心塌地跟他做一辈子的兄弟。 林舞儿再也没有第三路可走。 但这两条路,都不是她喜欢走的。 慢慢地,林舞儿把手缩了回来。 方圆也松开了手。 “咯咯。” 林舞儿忽然咯咯一笑,斜眼看着他:“我是不会让你为了我,去抛弃你那些姐姐妹妹的,我没有能力,更没有这个资本。但我有权利,让你答应我一个条件。” 方圆嘴角咧了下,苦笑着问:“啥条件?” “你先回答我,答应不答应吧。” “答应。” “好。” 林舞儿依旧满脸似笑非笑的样子,轻声说:“如果给你当兄弟当腻了,想转变一下角色了,你不许拒绝我。” 第692章 :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我没有打搅到二位谈心吧?” 山羊在穿上长袍马褂时,再说话就会酸了很多。 一点也不如毛驴直接,很蛮横的挤在两个大哥中间,伸出舌头在俩人脸上各自舔了下后,就安心等待有手在给它挠痒痒了。 方圆在毛驴脑袋上拍了下时,林舞儿向旁边靠了下。 女孩子在任何时候,尤其是守着山羊这种思想龌龊的家伙时,必须得表现的矜持点才行。 “酒呢?” 方圆才不在乎。 “什么酒?” 山羊走下河堤,坐在了白色藤椅上,掀起长袍后翘起二郎腿的样子,老学究的嘴脸更盛。 “没酒你来这儿干啥?” 方圆打了个哈欠,摆手正要让他滚蛋时,一个易拉罐就从脑后飞了过来。 看都没看一眼,方圆抬手接住打开,一口气喝干后,才把空瓶子扔给毛驴,让它咬着玩。 “两天前,楼宇湘去了燕家别墅。” 山羊装老学究没装多久,就从椅子上下来,蹲在了地上。 他更喜欢这种休息的方式:一个人站的越低,就越不会被人放在眼里,那么他再做事时,成功的机会就会大很多。 “他们两家早就认识的,楼宇湘去燕家也没啥奇怪的。” 看着咔吧咔吧咬易拉罐的毛驴,方圆说:“楼宇湘好像喊燕春来四哥的。” 早在前年燕春来过生日的那天晚上,方圆可是在圆耀酒店的大堂内,亲眼看到楼宇湘跟他们夫妻寒暄来着。 “还有一个人,也去了燕家别墅。” 蹲坐着的山羊又说:“那个人姓郭。” “郭易秦?” 方圆眉梢微微皱了下。 现在的郭易秦,代表的可不仅仅是京华郭家,而是龙头传承给他的那个强力、且又神秘的部门。 “不是,是郭易行。” 山羊摇了摇头,说:“京华郭家一个地位不咋样的纨绔,是郭易秦的兄弟。” “原来是他。” 方圆笑了。 他又想到了两年前,受雇于夏小韵给她当爸爸时,郭易行就曾经去过夏家,小夏扯着盗圣的虎皮大旗,满天吹嘘一番的当晚,方圆拿到了一块百达翡丽。 “你别小看他。” 山羊眯着眼说:“他出现在燕家,就是代表着京华郭家。最起码,郭易秦很相信他。” “我从不小看任何人,要不然我也不会活到现在。” 方圆随手揪下一片草叶,噙在嘴里嚼了几下才低声说:“现在我总算搞清楚了,楼宇湘那么精明的女人,怎么会不顾忌昆仑了。原来,他们几家联手,已经找到了对付九幽王的办法。” “就凭他们几家,就能对付九幽王?” 山羊晒笑了一声。 “这个世界上,就没有绝对对付不了的人。” 方圆嘴上的草叶来回动着,若有所思的说:“毫无疑问的是,郭易秦他们三家联手,也不如龙头在世时,能给九幽王造成的威胁大。可他们却动手了,这就证明……” 说到这儿时,方圆闭上了嘴。 听得出神的林舞儿,抬头看了他一眼后,又低下了头。 山羊也没说什么,只是皱眉看着他。 本来把易拉罐咬的咔吧咔吧响的毛驴,也停住了动作。 方圆盯着河面,很久都没动一下。 气氛,竟然有些压抑。 林舞儿有些受不了,抬手伸了个懒腰,刚要打破当前的压抑圆静时,方圆忽然说:“夫人。” “啊--你、你在叫我?” 林舞儿一呆,双眸攸地亮了起来。 方圆却没注意到林舞儿的反应,依旧盯着有一只小鸟横掠而过的河面,缓缓的说:“我知道了,原来是她。” “她是谁?” 山羊低声问道。 “夫人。” 方圆这才抬起头,仰望着唐王方向:“除了她之外,还能有谁敢招惹九幽王,知道她的致命弱点?我、我早该想到这一点的,在听说昆仑跟九幽王联手时,就该想到夫人会出面的!” “你是说--” 山羊那张好像橘子皮似的脸上,全是惊讶:“九幽夫人,为了铲除要挣脱她掌控的九幽王,竟然跟郭易秦他们联手了?” “暂时的联手,就为了铲除九幽王。” 方圆说着,腾身站起:“我要回唐王,马上。” 山羊也跟着站了起来,一脸的凝重:“昆仑,危险了。” “九幽王一出事,郭易秦他们首先要下手的目标,就是昆仑。” 方圆说着急匆匆走向河堤。 他现在特别痛恨自己,为什么没早点想到郭易秦他们,为了各自的利益会跟九幽夫人联手。 可以肯定的是,当楼宇湘在决定把林舞儿逼上绝路时,针对九幽王的一张大网,早就悄悄的张开了。 九幽王的死活--方圆可以不放在心上。 可是昆仑呢? 一个人如果永远失去了他的影子,那么他跟行尸走肉又有什么区别? 当初因为土豆老一事,方圆可以扔下昆仑,头也不回的走掉,任由女孩子跪在冰凉的地上无动于衷,更不在意她随后数年的自残惩罚。 方圆却很清楚:无论何时,昆仑在他心中都占有一定的位置,哪怕他死了,都无法改变。 所以在‘后知后觉’后,方圆才痛恨自己的大意,更意识到他在情报方面,除了一个山羊外,就再也没有任何来源了。 这是一个大缺陷,要想跟那些渴望他死的人作斗争,就必须弥补上。 他得快点回去,一刻不停的! 方圆在站起身就走时,林舞儿却没有动,依旧坐在那儿,只是用力咬住了嘴唇。 她得用很大的力气,甚至得把嘴唇咬破了,才能强忍着泪水没有在瞬间迸溅出来,只是有个声音在脑海中疯狂的呐喊着:林舞儿,无论你怎么努力,你都无法让他在听到他兄弟危险时,为你考虑一下,哪怕几声安慰! 我不能哭,我要坚强,这个世界上,无论谁离了谁,都能过下去的--林舞儿艰难的深吸了一口气,倔强的抬起头看向了远处,正要强迫自己露出笑容,冲方圆的背影说一句路上小心些时,有人揽住了她的肩膀。 方圆屈膝,弯腰把林舞儿抱在怀里,用力抱了下后在她耳边低声说:“我很快就会回来的,替你拿回本该属于你的东西。别忘了,我刚答应过你一个条件,无论是做兄弟,还是别的,都是你说了算的。” 说完这番话后,不等林舞儿有什么反应,方圆就松开她转身冲向了河堤:“毛驴,你跟秦大川一起留下来陪二哥。格林德,快点滚出来!” 刚才那么用力才忍住的泪水,为什么一下子就决堤般的,哗的淌了出来? 林舞儿搞不懂,她怎么会一下子就开心起来,只想一个猛子扎进小河内,变成一条只有七秒钟记忆的鱼儿,彻底忘掉刚才要疯狂的心痛,欢快的在河里游来游去。 当一个人盯着鱼缸里悠闲游来游去的鱼儿时,就会把自己想象成一条鱼,没有任何的烦恼,只是为单纯的活着而活着,游来游去。 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昆仑忽然想到了这句话。 这还是六年前,方圆跟她说过的。 其实她很清楚这句话是谁(出自《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说的,不过方圆却说是他妙手偶得之--那么昆仑就会固执的以为,这句话就是方圆说的,跟庄子惠子的没啥关系。 如果谁敢来跟她争执这句话的‘版权归属’,她肯定会用陌刀让那个人明白:这句话,就是方圆说的! 现在,方圆应该变成一条在水里游来游去的鱼儿了吧? 嗯,肯定是这样。 昆仑知道方圆最后是抱着一颗小核弹,纵身跳下了那个满是水的大坑洞。 人死在水里后,会变成一条鱼吧? 或许,会变成一个水鬼。 但无论方圆化成了一条鱼,还是变成了水鬼,昆仑都是无比渴望去他纵身扑下去的那个大坑洞看看--只是,那地方,在方圆死后不久,就已经被厚达数百米的火山岩浆给封盖住了。 无论昆仑有多么厉害,陌刀有多么的锋利,她都无法割开那些岩浆,看到那个大坑洞。 她唯一能做的,就是用陌刀斩断了至少八十个人的脖子! 没有谁知道,方圆死后不久,北朝那边有无数参与核试验的高层、科学家,哪怕是普通军人,随后遭遇了多么恐怖的袭击。 外人不知道,那是因为那个国家在封锁本国消息上,有着当世任何国家都比不上的手段。 昆仑也没打算让别人知道,她曾经去过那个愚昧的国家,杀过一些没有良心的人--她,只要能让自己的心好受些,就足够了。 “方圆,你过来帮我一下。” 就在昆仑盯着鱼缸内的鱼儿发呆时,有人在喊她。 昆仑回头,就看到林盼盼站在会所门口,冲她摆手。 对这个小姑娘,昆仑还是很有好感的:如果没有方圆的话,估计她早就被马院长给糟蹋了,母亲也不会慢慢好起来,现在都能来会所打工了。 会所的莫总不喜欢林盼盼放弃学业,跑来会所当保安。 昆仑却觉得小姑娘没做错,如果她是林盼盼的话,也会这样做:唯有那些虚伪的、没几分羞耻的人,才会借着自己的贫寒来博取到别人的同情后,心安理得的坐在教室内,追逐所谓的梦想。 这个世界上,没有谁欠谁的,只有得到后的付出,跟付出后该有的回报。 就像林盼盼现在招呼昆仑过去帮忙,那么她就付出了‘喊叫的力气’,就该得到昆仑去帮忙的‘回报’。 昆仑站起来走向门口,丝毫不顾忌来往的贵妇们,看她时那鄙夷的眼神。 门外左右两边,放着两个大花篮。 花篮里的花儿已经枯萎了,刚去了办公室的莫总,随口吩咐林盼盼扔掉那些花。 “叶队长(面试时第一个通过的女保安)她们去了天台,听说屋顶有些漏水。” 等昆仑走过去后,林盼盼才笑着解释为什么喊她帮忙。 昆仑没说话,只是点了点头,伸手要去抓花篮时,一辆红色的玛莎拉蒂,缓缓停在了台阶前。 第693章 :走廊中的钉子 霓裳女子会所开业后,此前铺天盖地的广告起到了很大作用,唐王地区那些自以为有头有脸的贵妇人,都会以拥有一张钻石卡而自豪。 甚至,还有来自外省的一些贵妇,也会跑来这儿,甩出一百万(一百万办张钻石卡)时,就像扔给乞丐一块钱那样,相当的潇洒。 这些人,可是阴楼宇湘这块金字招牌才来送钱的。 不管是捧场也好,还是真心喜欢这儿也罢,反正会所自从开业后,就被人形容成了一只吸金猛兽,让那些前来送钱的贵妇都眼红。 只是大家都很清楚:就算眼红,也没有谁敢在唐王地区办理第二家女子会所了. 帝皇集团的楼总,从来都不喜欢别人侵犯她的利益。 真有人敢乱伸手,被斩断爪子绝对是最轻的处罚了。 会所近乎于抢劫所带来的暴力,促使会所不断提升自己软硬件的档次,继而变得更有魅力,来吸引更多的贵妇。 像这种限量版的玛莎拉蒂,如果是停在别处,肯定会受人注意,但在女子会所门前停下--所产生的影响,不会高过你在路边看到有人骑了辆自行车。 最起码,昆仑跟林盼盼俩人在看这辆车时,就是用这眼神。 来客人了,俩人暂停了要搬花篮的动作,看着穿着大红旗袍的‘泊车’小妹快步迎上去,动作恭敬的打开了车门。 一只穿着黑色丝袜的腿,缓缓从车里伸了出来,当足有九寸的细高跟落在地上后,一个浑身洋溢着成熟魅力的女人,从车里走了下来。 女人身穿墨蓝色吊带裙,露出雪白粉嫩的双肩,下面银灰色的皮草裙,脖子里围着一条白色的围巾,脸上戴着个大墨镜,黑丝秀发盘在脑后,左耳晶莹的耳垂上,吊着一颗白色珍珠。 墨镜太大,几乎遮住了女人的半截脸,让人看不清她的样子。 而且,她穿的也好像有些‘不伦不类’,但偏偏让人看着非常顺眼,哪怕是林盼盼,也能从她身上感受到明显的意乱情迷。 这是个连女人都能吸引的女人,尤其是那种只走了一步,纤细且又丰满的腰肢荡出来的风情,足够秒杀所有的雄性动物。 没有谁再在乎她长什么样子,又是多大的年龄,只会让那些刚才还鄙夷昆仑是个瘸子的贵妇们,都自惭形秽的躲到了一旁。 “你们总经理的办公室,在几楼?她下班了没?” 女人款款扭着腰肢走上台阶,红唇对林盼盼轻轻吐出这句话时,昆仑才发现她身后,还跟着个年轻女人。 这应该是她的保镖,长的也不错,但在女人身边却仿佛不存在那样。 “啊,啊,您好。” 林盼盼这才如梦初醒,连忙后退一步,挪开了看向女人脸上的目光,回答说:“我们总经理还没下班,不过也快了--她的办公室,就在九层走廊最东边。” “谢谢了,小妹妹。” 女人嘴角微微翘了下时,又看了昆仑一眼,才在保镖的陪同下,踩着细高跟哒哒的走进了大厅。 “呼!” 林盼盼这才松了口气,抬手拍了拍已经发育良好的胸膛,对昆仑不好意思的笑了下,低声说:“嗨,这位夫人好大的气场啊,哪怕是戴着墨镜,我都不敢跟她对视。嗯,肯定是楼总从外地介绍来的大人物,唐王这边,还没有那个贵妇人,能给人这么大的压力。” 林盼盼在说这些话时,昆仑一直盯着贵妇人的背影,眉头微微皱着,好像在琢磨人家走路时,怎么就走的那样好看。 花枝招展这个词,都无法形容贵妇人走路时的风度。 “怎么,方圆,你也被她给迷上了啊?” 林盼盼抬手在昆仑胳膊上拍了拍,嘻嘻笑着问道。 昆仑好像也笑了笑,仍旧没说什么。 林盼盼知道方圆(昆仑)结巴,平时几乎从不说话,所以也没在意,搬起一个花篮时,望着里面枯萎了的花儿叹了口气:“唉,再美的花儿,也有凋落的时候啊。” “跟天、天亮,就会黑,人活着就、就会死一个道理的。” 很少说话的昆仑,抱着另外一个花篮跟着走下台阶时,低声说了这么一句。 “昂,这是谁都无法改变的真理,所以我有时候才纳闷,人活这一辈子,究竟是图个什么呢,这么累,还个个都不愿意去死。” 特殊的成长环境,让林盼盼早熟,没事时就琢磨这些不该是她这个年龄去想的这些事。 昆仑慢慢跟在她后面,走向停车场一脚的垃圾桶那边:“你、你还小,现在吃点苦,不、不代表着以后总吃苦的。” “我也不想太享福了。” 林盼盼回头,看向九楼高度的某个窗口,轻声说:“以后,能取得小北姐这样的成绩,我就心满意足了。” 已经取得一定成绩的小北姐,会心满意足吗? 当然不会。 对她来说,只要还没得到某个男人的爱情,无论她是生活在墓地中,还是现代化都市里,区别都不是太大。 不过有一点,她可以确信:只要自己持之以恒的追求那个家伙,总有一天能打动他,继而给予她甜蜜的爱情。 可那个家伙,到底是死了,还是活着? 在过去的几个月内,再也没有方圆仍然活着的消息传来。 看来,那些假扮方圆来回折腾的人,总算折腾累了。 窗外的夕阳,正慢慢向下沉去。 如果有人在漠北北身边,凝神盯着她眼睛的话,就能看出她的瞳孔,也在随着外面变黑的天色而改变,就像猫儿那样。 帮、帮帮--轻轻的敲门声响起,打断了漠北北目送夕阳回家。 “进来。” 漠北北转身,坐在了办公桌前,开始收拾上面的文件。 门开了,是她在会所的秘书小李:“莫总,有客人来了。” “哦?快,快请进来!” 马上就要下班了,却有客人来了,漠北北有些纳闷,但还是赶紧很客气的请客人进来。 会所是贵妇人们休闲娱乐的好地方,绝大多数顾客都会在傍晚来,但没有谁来‘打搅’莫总,唯有那些办卡的. 现在又有某位贵妇来给会所送钱了,莫总自然没理由向外推。 “好的。” 小李答应了一声,后退了一步抬手说:“夫人,您请。” 昆仑俩人见过的贵妇人,出现在了漠北北的视线内。 饶是漠北北对自己的相貌无比自信,但在看到已经摘下墨镜的贵妇后,还是愣怔了下,这才笑着从桌后绕了过来,客气的连连请客人落座。 “谢谢莫总,我是楼宇湘的好朋友,夫家姓龙,你就叫我龙太太吧。” 自称龙太太的女人,第一句话就道明了自己的身份。 “您好,龙太太,我是女子会所的漠北北。” 漠北北走到龙太太面前,伸手跟她轻轻握了下:“喝茶,还是咖啡?” “白开水吧。” 龙太太坐在了沙发上,抬头打量着屋子里的装潢,这是人在到了陌生环境内后,一种本能的反应。 漠北北当然不会在意,就像她不会忘记招呼站在龙太太背后那个保镖落座一样。 女保镖摇了摇头。 漠北北也只是客气一下而已,毕竟她也很清楚,保镖是不会跟主子平起平坐的。 按照龙太太的要求,小李为她端上了一杯白开水。 “谢谢。” 谈吐气质都不俗的龙太太,微笑着向小李道谢后,再次很干脆的说明了来意:“莫总,我是来办理会员卡的,很抱歉在你快下班时打搅你。” “龙太太,您太客气了。” 漠北北轻笑着摇了摇头,问道:“请问您想办理哪种会员卡?哦,我们会所有白金、钻石、紫金以及紫钻。” “哪一种会员卡最高级?” “紫钻。” “好,那我就办理紫钻会员卡吧。” 龙太太压根没有问办理最高级会员卡,年费得需要多少。 买东西只要贵的,还不问价,这才是所有商家最欢迎的顾客。 漠北北也喜欢--她越来越喜欢当前这种生活了,如果再拥有某个人的爱情,那就更完美了。 “请问,洗手间在什么地方?” 就在漠北北要给龙太太详细解释一下,紫钻会员会在会所内,享受到多么尊贵的服务时,她那个女保镖低声问小李。 莫总的办公室内,自然也有单独的卫生间。 不过,可不是随便哪个人都能用的。 嗯,最起码,像小李啊,女保镖这样的就没资格用。 “请跟我来,我带你去。” 站在旁边等着满茶倒水的小李,马上客气的带着女保镖走出了办公室。 用了七八分钟的时间,漠北北从相当职业的角度,给龙太太介绍了紫钻会员在会所内所拥有的超级权利。 “嗯,很不错,你们会所开业数月,就能提供这些服务,我很满意。” 见过大世面的龙太太,不置可否说了句后,看向了门口,好看的黛眉微微皱了起来。 漠北北这才醒悟过来:她的保镖去洗手间这么久了,还没有回来。 “龙太太,请您稍等,我去看看。” 漠北北抱歉的笑了下,快步走到门口,轻声喊道:“小李?” 九楼的公共洗手间,就在西边的走廊尽头。 走廊会传音的,漠北北不需要用太大的力气,就能让那边的人听到。 “哎哟!” 小李的声音,果然从那边传了过来,却是带着疼痛的惊讶。 “小李,怎么了?” 漠北北想都没想,就迈步走进了走廊中,准备过去看看。 她的右脚刚落在走廊地上,眼前就忽然一黑:走廊的灯,灭了。 走廊的灯忽然灭了,这对漠北北来说算不了什么--但让她心里猛地一沉的是:她的右脚脚心,攸地传来被刺穿的剧痛! 会所老总办公室门前的走廊中地上,怎么可能会忽然出现一块钉板? 明显是特殊材料打造三角形钢钉,很轻松就刺穿漠北北的鞋底,从她脚面钻了出来。 “呃!” 漠北北痛哼一声,屈膝蹲下时,眼前一亮,灯又着了。 第694章 :你相信我吗? 夜幕降临时,夏小韵正在回家的路上。 看着车窗外川流不息的车辆,夏小韵的黛眉拧成了一个小疙瘩。 劳拉从后视镜内看了她一眼,刚要踩油门超过前面那辆车的右脚,又提了起来:夏总在费脑子考虑某个重要问题呢,最好不要让车速打搅到。 “劳拉。” 劳拉刚收回看向后视镜的目光,就听夏小韵说:“我到现在都没想清楚,楼宇湘怎么就敢对林舞儿下狠手。” 同样的问题,劳拉从明珠回来的路上,就已经在琢磨了。 不过她的智商可赶不上夏总,所以到现在都没想到这个问题的答案,还总是琢磨那个带走林舞儿的光头死老外是谁。 现在她可以肯定,她在某处见过那个光头死老外,却又实在想不到他是谁了。 劳拉为此有些苦恼,毕竟以往她都很为自己超高的记忆力而自豪的。 “我也不清楚,她的胆子怎么就变得那样大了。” 劳拉摇了摇头,回答说:“难道她就不怕会彻底惹怒昆仑……” “原来是这样!” 夏小韵猛地一拍前面座椅的靠背,低低尖叫着打断了劳拉的话。 吓了劳拉一跳,赶紧把车子溜边,回头问道:“夏总,你想到了什么?” “昆仑,还有隐藏在我们身边的九幽王,要有麻烦了。” 夏小韵用力抿了下嘴角,低声说:“也唯有这两个人自顾不暇,楼宇湘才敢对林舞儿下手--我想错了,我以前真想错了。我一直以为,楼宇湘敢那样做,只是赌昆仑无法顾及那边。” 其实,在接到楼宇湘对林舞儿下手的消息后,夏小韵就想到了这一点。 就像人们在吃花嘎那样,要想吃到里面的肉,得先把贝壳撬开才行。 在楼宇湘眼里,林舞儿就是花嘎里的肉,昆仑、九幽王则是保护小鲜肉的贝壳。 楼宇湘想吃小鲜肉,那么势必要先砸开贝壳才行,这个道理很简单,简单到夏小韵不需要费力多大的力气,就能想到这一点。 可正因为很容易能想到这一点,所以夏小韵才不敢相信,依着楼宇湘的本事,怎么可能对付得了昆仑,九幽王。 或许,她能对付昆仑,但九幽王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一个不敢招惹的存在。 所以哪怕夏小韵想到了这一点,也不相信楼宇湘敢抗拒九幽王的能力。 很自然的,就把夏小韵带进了一个思想误区,从而把很简单的问题,给想复杂了。 “她肯定找到了能解决九幽王、昆仑俩人的力量,而且绝对有把握。要不然,依着她的小心,决不可能做出这种事。” 正所谓一点通,点点通,夏小韵恍然醒悟后,立即就想清楚了整件事:“昆仑,昆仑危险了,还有水暗影!” 就跟方圆一样,夏小韵在意识到昆仑俩人危险了时,都忽略了九幽王的生死。 看着飞快的拿起手机,开始拨号的夏小韵,劳拉呆愣片刻也明白了过来,赶紧问:“那、那我们该怎么办?” “找到昆仑,让她赶紧离开唐王,越快越好!” 夏小韵盯着不断闪烁的手机屏幕,头也不抬的回答。 “夏总,你知道谁是昆仑?” 劳拉还以为夏小韵打电话,是直接打给昆仑的,才这样问。 “我也不清楚,但水暗影肯定知道--她怎么不接电话?” 夏小韵接连拨打水暗影的电话,都没人接听后,有些懊恼的低低骂了句什么,接着扔掉手机,吩咐劳拉:“快,去霓裳会所!” “昆仑在霓裳会所?” 劳拉问出这句话时,已经启动了车子。 “不敢确定,但那边有个叫方圆的女保安。” 夏小韵说着,又伸手拿起电话,开始拨打漠北北的手机。 她想告诉漠北北,让那个叫方圆的女保安,接电话。 数月之前,当昆仑以方圆的名字去会所应聘保安后,夏小韵就意识到了什么。 但在随后,她没再打探过这个‘方圆’的身份背景,就像才不在乎是不是昆仑那样。 现在事情已经发展到了这一步,无论那个女保安是不是昆仑,夏小韵都得问个清楚。 漠北北没有关机,夏小韵这边能听到彩铃声:我是一只修行千年的狐,千年修行千年孤独,夜深人静时可有人听见我在哭,灯火阑珊处可有人看见我跳舞-- 白狐的曲调,在莫总的办公室内响起时,她正跟龙太太低声谈笑着走出会所大厅。 昆仑、林盼盼俩人,今晚是夜班。 按照莫总的吩咐,她们处理了那两个花篮后,就站在大厅旁边的台阶上,看前面路上那些川流不息的车辆。 可能是受到了昆仑的影响,生性活泼的林盼盼,现在也觉得倚在柱子上默不作声的看车流,其实是一种享受。 长时间盯着公路上,那些噪音就会慢慢地消失,川流的车辆就会变成奇怪的慢动作,两辆车交错而过时,就会闪出一抹时间永恒、或者流逝的光辉,让人在瞬间就感悟到了什么,想抓住却非常的难。 昆仑跟林盼盼说过,这种现象就是所谓的悟道。 无论盯着什么东西看,就算闭着眼,只要能让心彻底平静下来,就能感受到这个世界上某些奇妙的气场,从而领悟到一些东西。 传说中的那些佛祖啊,宗室巨匠之类的大人物,都是在这种情况下顿悟的。 林盼盼可不想像佛祖那样顿悟来顿悟去的,从一个小王子顿悟成了和尚--所以在清脆的高跟鞋敲打大理石地面的声音传来后,她马上就从‘悟道’中清醒了过来。 还抬手碰了下旁边盯着公路发呆的昆仑,低声说:“哎,莫总出来了。” 昆仑回头看向大厅门口时,漠北北也正向她看来。 只看了她一眼,接着就挪开目光,继续跟龙太太谈笑起来。 莫总好像喝了点小酒--泊车的小妹都嗅到了,更能看出莫总小脸红扑扑的,走路都有些不稳了,得让某贵妇的女保镖搀着胳膊。 就这样,漠北北还娇嗔着埋怨龙太太怎么不多喝一点,让她略尽地主之谊等等。 只是泊车小妹并没有注意到,莫总在看向昆仑的瞬间,双眸中是流露出了多么骇人的惊恐、绝望。 “莫总,真不好意思,还让你亲自送我去酒店。” 龙太太来到车前后,抱歉的笑了笑,对女保镖说:“玉明,你替莫总跟会所说一句,就说我们要去我下榻的酒店畅谈了--莫总,跟谁说一句呢?” “不、不用说。” 漠北北挥了下左手的样子,一点也不像她平时谦虚低调的风格,可能是喝了酒的缘故吧,就连声音也大了很多:“我是会所的老总,我去哪儿,没有谁能管得着。龙太太,我们、我们走吧。” “跟你值班的经理说一句,就说莫总陪我去圆耀酒店了,有什么要紧事,可以去1707号房找我们。麻烦了。” 龙太太这么高贵的人,在跟泊车小妹说话时,也是这样的客气。 让泊车小妹倍感受宠若惊,连声说记住了。 目送龙太太的车子缓缓驶离停车场后,泊车小妹才快步走进了大厅内。 “方圆,你说那位贵妇人多大的来头啊,能让清傲的莫总这么看重,我--哎,方圆,你要去做什么?” 林盼盼说到这儿时,就看到昆仑快步走下了台阶。 俩人平时喜欢呆在一起,在林盼盼的印象里,哪怕是天塌下来,昆仑也会像蜗牛那样走路,不懂掩饰她身体上的缺陷。 但现在她忽然发现:昆仑在走向一辆车子时,不但步伐快的让人吃惊,而且没有丝毫的瘸拐。 甚至,短短十数米的距离,昆仑竟然能走出‘水银泻地’般无焊接的洒脱。 “方、方圆,你--” 林盼盼发呆时,昆仑已经来到了一辆银色的兰博基尼前,抬手一拳,就把防爆玻璃给打碎,伸手从里面推开了车门。 她要干什么? 林盼盼怀疑自己眼花了,抬手用力搓了搓眼睛时,昆仑已经亮出了一把长刀。 那么长的刀子,她是怎么藏在身上的? 那把刀子,怎么可以那般的锋利,只是看似轻轻一滑,兰博基尼的仪表盘,就像豆腐般的被切开,露出了五颜六色的电线。 兰博基尼没有钥匙,昆仑要想驱动它,必须得接线。 谁都知道,豪车之所以动不动就数百万,除了安全系数好到变态外,就连点火驱动装置,都异常的复杂,一般二般的偷车贼,就别想以接线来点火。 但这昆仑来说,却算不了什么,她一只左手就能在十数秒内搞定。 “呜!” 被点火驱动起来的兰博基尼,发出一声铿锵有力的闷吼时,林盼盼站在了车前。 小姑娘双手张开,满脸都是惊惶的样子:“方圆,你搞什么呢你,好好的干嘛要偷车!?” “闪开。” 昆仑淡淡的说。 “不,我不闪开!有本事,你从我身上轧过去!” 林盼盼用力摇头时,看了大厅那边一眼,压低声音劝道:“快,你快下车,趁着还没有谁发现。至于--” 昆仑当然不会听她说这些,回头看了眼。 车后面,就是会所的主体大楼,根本没发退车。 林盼盼又挡在车前,脸上满是你撞死我,我也不会闪开的决然。 “那你快上车。” 昆仑知道,要想甩开林盼盼不可能了,只能皱眉让她上车:“有什么事,我会在路上跟你说的。” “啊?不,我不能上车。那样就成了跟你同流合污了,方圆,咱们能在小北姐手下工作,是咱们的福气--” 林盼盼决然的再次摇头时,就听昆仑冷冷的说:“你再墨迹,你的小北姐就死定了。” “什么?” 林盼盼呆了。 “你相信我吗?” 昆仑问。 “相信!” 林盼盼用力咬了下嘴唇,不再迟疑,闪身跑到副驾驶这边,开门跳上了车子。 也不知道为什么,她选择了相信昆仑,无条件的。 林盼盼上车后,还没有来得及关上车门,兰博基尼就猛地向前蹿去。 第695章 :救我! 傍晚时分,恰好是路上车辆最多的时候。 就算劳拉的车技够好,等她们赶来霓裳女子会所时,也已经是晚上七点半了。 开春的晚上七点半,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 看到会所门口有人出进,泊车小妹殷勤的替每一个来宾开车门后,夏小韵松了口气:“呼,还好,总算没有来迟,一切都还正常。” 滴滴! 就在劳拉驱车刚驶进停车场入口时,一辆跑车从对面急速驶来,没有丝毫减速的意思。 “吓,搞什么呢,怎么不从出口离开?” 劳拉被吓了一跳,赶紧猛打方向盘,让车子溜边时,那辆银灰色的兰博基尼,几乎是擦着宝马车,好像闪电那般疾驰而去。 忽然有车从停车场入口狂奔而出,如果不是劳拉车技够好,差不多就会发生剐蹭事故后,夏小韵当然很生气,在两辆车擦肩而过时,冲那辆车驾驶座位置狠狠瞪了一眼。 也就是夏总素质修养很不错罢了,如果换上大川哥那种人,早就骂娘入祖宗的了,要是换上楼宇湘--哼哼,给我去查开车的人是谁,把他两条腿都打断好了。 夏小韵看向那辆车时,开车的人也向外看来,俩人目光刚碰到,就随着疾驰的车子电光火石般分开了。 虽然是在瞬间,可夏小韵还是看清了开车的是谁:不是那个自称叫方圆的女保安,又是谁? “是那个方圆?” 劳拉也看清开车的人是谁了。 方圆只是一名月薪数千块的女保安,就算开车也该开个几万块钱的吉利金刚,撑破天来个十数万的长城哈佛,她现在开着的却是一辆豪华跑车。 就算傻瓜,也能从中看出不对劲,就别说夏小韵俩人了。 “她这是要去哪儿?” 劳拉回头,看着车子迅速消失在车流内的方向问:“要不要追上去?” “先等等,去大厅那边,问问再说。” 夏小韵刚要点头,却又觉得必须得搞清楚咋回事再去追。 劳拉答应了一声,驱车刚驶到大厅门口,就看到一个贵妇从大厅内跑出来,抬手就采住了泊车小妹的衣领子,吼叫着问她:“是谁,开走了我的车!” 夏小韵现在没时间去管这件事,开门跳下车,脚步匆匆的跑上了台阶。 刚走进大厅,会所大堂经理恰好从迎面跑过来,看样子是发现门口有人发生争执了,要赶去处理,忽然看到大老板玉趾驾临后,连忙停步弯腰问好:“夏总。” “漠北北呢?” 夏小韵张嘴就问。 “就在几分钟前,莫总已经陪着某位贵宾外出了。” 大堂经理可是亲眼看到莫总跟龙太太一起出去的。 “去哪儿了?” 夏小韵又问。 “莫总临走时,那位贵宾曾经说过,如果有急事找莫总的话,可以去圆耀酒店的1707号房。” “那位贵宾是谁?” “我、我不知道,好像是来办理贵宾卡的。” “那她怎么不接电话?” 接连问了几个问题后,夏小韵也不等大堂经理回答,再次拿出手机,开始拨打漠北北的手机号。 夏小韵的手机内,刚传来嘟嘟的声响,就听到有个异常惶恐的叫声,从电梯那边传来:“莫总,莫总出事了!” “啊,小李--你、你怎么了?” 大堂经理向那边看去时,跟在夏小韵背后的劳拉,已经飞身跑了过去,抬手就采住小李的衣领子,沉声喝道:“莫总出什么事了?” 小李是漠北北在女子会所的秘书,平时可是经常陪同她接待夏总、也去总部开会的,自然认识劳拉是谁,更看到了走过来的夏小韵,所以倒也怎么紧张,只是嘴唇发抖的说:“莫、莫总被人挟持了。她、她还受了伤,在办公室门口流了好多血。” “走,带我上去看看。” 夏小韵径自走向电梯时,头也不回的吩咐大堂经理:“王经理,告诉门口那位丢车的太太,就说我们会所承担她的全部损失。另外,不要引起其他客人的惶恐。” 她嘴里吩咐着,心里却在想:方圆偷车应该就是为了去追被挟持的漠北北了,只是那个人为什么要挟持她呢,难道说,她就是-- 叮当一声响中,电梯停在了漠北北办公室所在的九楼。 电梯门一开,夏小韵就抢在劳拉前面走了出去。 走廊内,在天台察看漏水的会所保安队长叶云芳,恰好带着两个手下急匆匆的走过来,看到夏小韵从电梯内走出来后,连忙停步问好。 夏小韵摆了摆手,也没说什么,快步走向走廊最东边的办公室那边。 还没有走到门口,夏小韵就看到门口那边的地上,竟然放着一个一平米大小的钉板,足有九寸长的三角形钢钉,密密麻麻的全部朝上。 钉板的最中间位置,有一摊血迹。 血刚刚凝固,很新鲜。 夏小韵走过去,停住了脚步,看着在灯光下闪着寒芒的三角钢钉,下意识的打了个寒战:就算用脚丫子去想,任何人在没有注意的情况下,要是一脚踩上去,那铁定会是脚掌被刺穿的下场。 “我、我陪那位龙太太的保镖去了洗手间后,就觉得后脑疼了下,然后就什么也不知道了。等我醒来后,莫总,还有那位龙太太,以及保镖等人都不见了,只看到了这个东西--” 浑身发抖的小李,在说话时,牙齿都在咯咯作响。 她也不知道这个特殊的钉板,怎么就忽然出现在了莫总办公室门口了。 只能看出有人曾经踏在钉板上--而这个人,很可能就是莫总了。 漠北北被人绑架了,绑架她的人,是一位相当有魅力的贵妇人,自称是龙太太。 这是可以肯定了的。 只是夏小韵不明白:就算那个龙太太要绑架漠北北,可也没必要动用钉板这玩意,来把她脚丫子给刺伤后再带她走啊。 完全可以拿刀子,或者那把枪逼着她,乖乖的照办就行,有必要大费周折的搞个特殊的钉板,弄出这血腥的现场来吗? 就在夏小韵盯着钉板,心思电转时,就听劳拉忽然说:“夏总,你看地上好像有字!” 钉板左面的地板上,也有血迹,夏小韵刚来时就已经看到了,只是却没有多想,还以为这是踩中钉板的人,脚掌流出的血呢。 被劳拉提醒后,她才连忙歪着下巴仔细看去:“写的什么--救……救我?” 是的,地上这两个用鲜血写成,看起来无比潦草的子,就是‘救我’。 “这肯定是漠北北留下的。” 劳拉低声说:“可是,我们该去哪儿救她呢?” “叶队长,拨打方圆的电话,问问她现在哪儿?” 夏小韵轻咬了下嘴唇,回头吩咐叶云芳。 “好!” 叶云芳答应了一声,赶紧开始拨打方圆的手机。 方圆倒是没有关机,不过接连拨打了两遍,都没有人接听。 “劳拉,我们走,去圆耀酒店的1707号房间!” 摆手示意叶云芳不用再呼叫方圆后,劳拉转身快步走向电梯。 等她脚步匆匆的走出大厅门口后,那个车子被偷的贵妇,已经被大堂王经理给劝住了,但依旧无比生气的在那儿比划着:“你们会所怎么搞的,招保安也会把偷车贼招来!幸亏我无意中从窗口往下看了一眼,恰好看到她在打开我车子的车门。” 客人的兰博基尼被偷,这是小事。 夏小韵相信只要能来这儿消费的会员,都该很清楚楼宇湘是个什么样的存在,也就是在这儿训斥几句罢了,是万万不敢把事情闹大的。 夏小韵也没时间理睬这些,直接开门上了自己的车子。 劳拉驱车驶出停车场后,就加快车速向圆耀酒店那边驶去。 夏小韵在给圆耀酒店的总经理打电话,请他派遣得力保安守住1707号客房,但不要进去,也不要放里面的客人出来,至于为什么等她到了后再解释。 神通快递跟圆耀酒店可是合作伙伴关系,上任总经理能够高升,就跟夏小韵有着很大关系(其实是跟方圆),所以这任总经理对夏总还是很客气的。 再说了,依着他的智商,当然能从夏小韵打电话的内容、语气中领悟到不寻常之处,自然得全力合作了。 “那个方圆,就是昆仑。” 等夏小韵扣掉电话后,开车的劳拉才向后看了一眼,低声说道:“只是我没想到,大名鼎鼎的昆仑,原来是个、个身体有缺陷的人。” 夏小韵没有接着劳拉的话谈下去,只是反问道:“那么,漠北北呢,又会是谁?” 劳拉嘴巴动了动,却没说话。 俩人都开始怀疑,漠北北很可能就是隐藏在夏小韵身边的那条毒蛇--九幽王。 只是,无论是夏小韵,还是劳拉,俩人都不怎么相信外表那样干净、漂亮的漠北北,会跟至邪之物有牵扯。 再说了,她们都知道九幽王是刀枪不入的,一个打不死的存在,有谁能把她给挟持? “你知道漠北北的家在哪儿吗?” 夏小韵沉默了片刻,低声问道。 “我可以向人事处打听一下。” 劳拉说着,拿起了电话。 任何人在神通快递工作,家庭住址都得在人事处备案,这是肯定的,所以劳拉拨通人事处处长电话后,很快就得到了答案。 人事处处长不用去查档案,就能张嘴说出漠北北当前的住址,自然是因为她现在是公司高层领导了--任何有上进心的人,都会牢记每一个领导的确切地址。 “先去她家看看。” 夏小韵说出这句话后,长长的吐出了一口气。 无论现在是种什么样的情况,再着急也白搭,唯有冷静下来去分析某些事,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 对于夏总的吩咐,劳拉自然毫无异议,马上就从前面路口左拐,才不在意是不是红灯,会引多少人破口大骂。 “这就是她家,听说她是跟父母一起住的--” 劳拉来到301门前,刚说到这儿,脸色就忽然一变。 她嗅到了明显的血腥气息。 第696章 :那只遗落的拖鞋 漠北北来到神通快递工作后,夏小韵就注意上了她。 谁让她对夏总喜欢的方圆,有着瞎子都能看得出的爱慕之情呢? 更在夏总给张良华站队时,毫不犹豫的站在了方圆身边,同进共退--夏小韵想不去了解她的底细都不行。 漠北北是独生女,家住唐王远郊的沈塘镇,那是一个交通不怎么发达的地方,听说九幽王还曾经在那边大展淫威,杀过三个无辜青年来着。 漠北北的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当地山民,母亲身体不好,常年有病。 她被神通快递入取后不久,就在方圆的帮助下,在这个小区租了房子,把父母接了过来,算是过上了城里人的幸福生活。 漠北北的情况,在华夏很正常,任谁听了都会竖起大拇指,夸一声:好有志气、好孝顺的女孩儿。 当然了,她的运气也特别好,遇到了方圆。 方圆的大力推荐,才让漠北北在短短一年多的时间内,从公关部的一个小职员,坐到了当今的霓裳会所老总的宝座上。 不过她却没有着急买房子,依旧跟父母租房住。 在来到漠北北家门口时,夏小韵还在琢磨着,等见到她父母时,该怎么说话,才能套出自己想知道的那些。 只是还没有等她看到漠北北的父母,脸色大变的劳拉,就拉住门把猛地打开的同时,右手的手枪对准了里面,低喝一声:“别动!” 门竟然是虚掩着的,劳拉才能从门缝里,嗅到难闻的血腥气息。 客厅内没有人,白色地面砖上,却有两摊鲜血。 正面的墙上,更用血画了一个图案--这个图案,夏小韵一点都不陌生:前年她母亲陈婉约在离开夏家别墅时,就曾经在卧室的墙上,用某个倒霉鬼的鲜血,画了一朵花儿。 彼岸花。 相传,彼岸花来自阴间,盛开在黄泉路边,接受过十万的祝福,被誉为天上地下最美丽的花儿,由鲜血浇灌而成。 鲜血画成的彼岸花,无比的妖娆,夺魄。 劳拉只看了一眼,就扑到主卧室门前,抬脚踢开了门板。 两间卧室内都没人,就连死尸也没有一具,唯有地板上的鲜血,墙上的那朵彼岸花。 妖艳夺魄的彼岸花,对于夏小韵来说,就是邪恶的象征。 现在这朵花,却又出现在了漠北北家。 漠北北,刚被某个贵妇人挟持不久,那么,夏小韵实在没理由猜不出那个女孩子,身份无比的‘悬疑’。 不过这样也无法有力的证明,漠北北确实就是九幽王。 无他,九幽王的刀枪不入,这一点就能立于不败之地,怎么可能会被人乖乖的挟持走呢? 还有,区区一块钉板,就刺伤了她的脚--想到这儿时,夏小韵脑海中灵光一闪,嘎声说道:“我知道了!” 正趴在客厅窗口向外看的劳拉,闻言赶紧转身:“夏总,你想到什么了?” “漠北北,就是九幽王。” 夏小韵双拳紧攥,用极其确定的声音,几乎是一字一顿的说了出来。 劳拉眉头皱了下时,夏小韵抢先问道:“劳拉,你还记得你把方家装修好了后,我们,还有漠北北,曾经去过方家,她却在门口刺伤了脚的那件事吗?” 有个青年俊才死在陈婉约卧室内后,夏小韵就放弃了夏家别墅。 方圆请假跑到明珠去帮林舞儿后,夏总当仁不让的,决定以女主人身份进驻方家。 潘龙语大师看过风水后,劳拉随后装修了方家。 装修完成的当天中午,夏小韵带着劳拉,还有新晋小秘书漠北北去参观她的新家。 夏小韵记得很清楚,走在最后的漠北北在进家门时,不小心被下脚料扎伤了右脚,当时把她疼的脸色都狰狞起来,很吓人的样子。 那时候,夏小韵跟劳拉俩人都没太在意,毕竟无论是谁脚底板被扎伤,疼起来的模样都不会好看--就主动批了她几天假期。 随后,夏小韵就把这事儿给抛之脑后了,直到现在她回想到漠北北办公室门前的那个钉板后,脑海中才灵光一闪,把两件事联系了起来。 被夏小韵提醒后,劳拉先愣了下后,随即顿悟了过来:“原来、原来她也不是完全刀枪不入的,脚心,就是能杀死她的命门。所以,那个想要挟持她离开的贵妇人,才给她布置了陷阱,让她丧失了抵抗力,这才从容把她给带走。” “对,就是这样,原来她的致命处,是在脚底板。” 夏小韵说着,双拳紧攥时,嘴角翘起一抹欣慰的笑意。 不管是谁,在获悉自己那个无法战胜的敌人,原来也有致命缺陷后,她都会感到很开心的。 劳拉也很开心--小黑妹可是靠小夏来发财的。 她巴不得夏总能长命百岁,财源滚滚,那样她才能得到丰厚的报酬,来抚养她那群远在非洲的兄弟姐妹们。 “她在办公室门口,留下了求救信号。” 劳拉还是很纯朴的,尽管她也无比讨厌、更害怕九幽王,还是忍不住的说道:“那个方圆、哦,就是昆仑,偷了别人的车子,很可能就是为了救她去了。” “呵呵,谁能想到,九幽王会跟昆仑达成了某种协议?” 夏小韵笑了笑时,全身无比放松的样子,悠悠的问道:“劳拉,你说我要是有救九幽王的能力,那我该不该去救她呢?” 劳拉张嘴,刚要本能的说‘才不管’,却不知为什么,又闭上了嘴。 “我知道,你想提醒我,如果不救九幽王的话,昆仑、水暗影,还有远在明珠的林舞儿,以及方圆身边所有亲近的人,都有可能有危险。” 夏小韵围着地上那两摊血迹,来回转着圈子,放在肋下的双手,不时的攥拳,又松开,这个本能的反应,证明她现在心里非常的矛盾:“那你说,我该怎么做?” 劳拉沉默片刻,才垂下眼帘低声说:“夏总,我说实话,你可别生气。” “我不会生气的。” 夏小韵摇了摇头,轻笑道:“你也不用说了,我知道你想说什么。” 劳拉抬手挠了挠后脑勺,没有再说什么。 “别说我没有任何能力去救她,就算能--我会救一个随时都准备着把我取而代之的邪物?” 夏小韵停止了转圈子,盯着血迹的眸光,越来越冷:“除非,我是个真的脑残。” “夏总。” 劳拉忍不住的说:“可如果她出事了,昆仑、水暗影她们,就会遭到那些人的加害--” 夏小韵抬手,打断了劳拉的话,声音轻飘飘的说:“别人的死活,跟我有什么关系?我自己,还没有从危险的泥潭中挣扎出来呢。” 劳拉咽了口吐沫,喃喃的说:“可是,就算九幽王被那个夫人杀了,还是无法改变再有那些至邪之物要找你的。” “你的意思是,我不能无动于衷?” 夏小韵斜着眼看着劳拉,脸上神色古怪的问道。 劳拉躲开她的目光,看向了窗外,低声回答:“最起码,我们得努力争取一下,看看能不能帮到昆仑。毕竟,她是方圆的兄弟。” “方圆已经死了。” 夏小韵冷冷的说:“昆仑来到唐王,也只是为了保护水暗影、韩斌他们。什么时候,她会管我的死活?” 劳拉嘴巴张了张,发现自己无话可说。 她知道,夏总没说错,事实情况就是这样。 但为什么,她在听小夏这样说后,心里会有些不舒服? 叮铃铃--当充满血腥气息的房间内,气氛忽然凝重起来时,悦耳的手机铃声响了起来,是夏小韵的手机。 看了眼来电显示后,夏小韵接通了手机。 还没有说话,圆耀酒店唐王分店的总经理,就叽里咕噜的说了起来。 他没有听从夏总的安排,在派人守住十七层的07号房间不久,出于好奇心的驱使,还是忍不住让人拿备用钥匙,打开了客房的门。 然后,老外经理就彻底被吓尿了裤子:客房内,有两具老年人的尸体。 他们死的非常惨,心脏被人活生生的摘走,哪怕是死了,大张着的嘴巴好像仍向苍天控诉,为什么要遭遇这种厄运。 就跟漠北北家一样,酒店客房内的墙壁上,也用鲜血画了一朵妖艳至极的并蒂彼岸花--现在,唐王警方已经迅速赶去,封锁了案发现场,正在确定两个死者的身份。 那两具老年人的尸体,就是漠北北的父母。 当然不是她的亲生父母--九幽王的亲生父母,会这样惨遭杀害? 至于那俩可怜的老人是谁,怎么被漠北北拿来冒充爹妈的,夏小韵没兴趣去追问这些,就像她在接到总经理的电话后,就不想再去圆耀酒店那边瞎掺和了。 “漠北北父母的尸体,在圆耀酒店的1707客房内。” 夏小韵扣掉电话,语气清淡的说了句后,又问:“劳拉,就算我想救九幽王,来间接帮助昆仑她们,可我有那个能力吗?” “我、我不知道。” 劳拉摇了摇头,低声说:“不过,我能感觉到,漠北北写在地板上的那两个字,就是写给留给你的。” 暂且不说漠北北在求救时,把希望寄托在了她的‘生死大敌’夏小韵身上这件事,单说她凭什么以为,手无缚鸡之力,又没啥深厚背景的小夏,能救她呢? 夏小韵也在考虑这个问题,又开始围着那两摊血迹转圈子。 “先走吧,这屋子里的空气实在不怎么样,脑子昏沉沉的。” 夏小韵耗死无数脑细胞都没能想到她有什么能力去救漠北北,有些烦躁的摇了摇头,快步走向门口。 即将走到门口时,夏小韵随意抬脚把一只鞋子踢到了一边,碰在旁边的鞋柜上,发出咚的一声轻响。 这是一只女式拖鞋,款式很老旧的那种,应该是漠北北的‘母亲’,在家穿的。 她在被杀害、尸体被运出去时,这只鞋子就遗落在了这儿。 走到门口刚要开门的夏小韵,忽然缩回了手,死死盯着那只拖鞋,低声说:“绣花鞋。” 第697章 :夏小韵变了 九幽王陪同方圆前往北方那个国家,历经一番生死后,最终才跟铁辽、秦摘花俩人逃了出来。 得知方圆死在那边后,夏小韵就用最快的速度赶了过去,然后就在‘难民营’河对岸的小树林外,看到了九幽王。 那时候,九幽王就告诉夏小韵,说方圆死的不能再死了;任何人,都别想奢望查出她在神通快递的身份;她在逃出地下古城时,带来了一只绣花鞋。 夏小韵记得很清楚,九幽王当时说起绣花鞋时,曾经很有把握的告诉她:任何女孩子,穿上那只绣花鞋,都能突增让男人无法抗拒的魅力。 哪怕是方圆,明明得知九幽王是个至邪之物,在她穿上那只绣花鞋后,也彻底丧失理智的,把她扑倒在了稻草堆里。 幸好九幽王拼死反抗,才力保清白不失-- 九幽王还说,等有机会的话,一定会让夏小韵见识一下绣花鞋的魅力。 不过那个妖魅说话就像在放某种气体,方圆都死了一年多了,她也没让夏总得偿所愿。 搞得夏小韵无聊时,总是期盼有一天,能穿上那双鞋子,扭着小蛮腰的在大街上走一遭,看看能不能吸引众多青年才俊的热情。 以往,夏小韵也就是在无聊时,才会想想那只鞋子而已。 现在她可不无聊--任谁,在发现这么多大秘密后,都会有种语言无法描述的兴奋,怎么可能会无聊呢? 兴奋而不无聊的人,脑袋瓜子转的是最快了。 就像夏小韵,在随便踢出那只拖鞋后,就猛地顿悟了过来,九幽王为什么要向她求救了:她让夏小韵,拿到那只鞋子,来换取她的安全。 那只绣花鞋不但有着让丑女变成西施的魔力,更是那个黑暗世界中的至邪之物,要想冲出来的必需品。 简单的来说呢,就是谁能拿到那双鞋子,哪怕只是一只,就能向那些至邪之物,提出任何条件,并肯定能被尽可能的满足。 给你们想要的鞋子,把漠北北放了! 想到自己对某些人说出这句话后,那些人就会乖乖照办时的样子,夏小韵就想笑--于是她就笑了起来。 刚开始时,她还是无声的笑,很得意的那种。 渐渐的,她就开始轻笑出声,笑声银铃般的悦耳。 最后,却是狂笑,把李太白诗中那句‘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的桀骜,给形容的那叫一个淋漓尽致。 “夏、夏总,你怎么了?” 看到夏总在说了个绣花鞋后,就神经质般的狂笑起来,笑道泪水飞溅,大有一头撞死在南墙的不正常后,劳拉有些害怕,赶紧搀扶住了她,在她背上轻轻拍打了起来。 “哈,哈哈。劳拉,我们总算熬过了最困难的黑夜,迎来了属于自己的曙光了。我们、我们的命运,从此可以被自己把握了……再也没有谁,敢随意欺负我了。” 狂笑三声后,夏小韵猛地抬头,笑声就像被一把刀给切断那样,嘎然而止,继而语气阴森的说:“从此之后,京华郭家算得了什么?不可一世的楼宇湘,又是什么东西?至于脱了毛的水暗影之流,更是我想怎么踩,就怎么踩的可怜虫!” “夏总,我送你去医院看看吧?或许,是这屋子里有邪气。” 满头雾水的劳拉,真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夏小韵了。 “我没有病,我也没有被邪气感染,我只是看到了我不一样的明天。” 夏小韵深吸了一口气,抬手擦了擦脸上的泪花后,才拍了拍劳拉的胳膊,认真的说:“劳拉,从今晚起,我会让你看到我是怎么变成一个强者的。无论任何时候,你都是我最要好、最信任的姐妹。” “走,我们走,回霓裳会所,用最快的速度!” 不等劳拉说什么,夏小韵就拉着她快步走出了莫家。 无论劳拉有多么的茫然,但她都会严格执行夏总的吩咐,用最快的速度,驱车返回了霓裳女子会所。 要说会所这些中层领导,还是很称职的,老总被人掳走后,她们并没有着急报案,而是耐心等待夏总的指示,这才有效避免了恐怖事件的扩散,会所依旧在正常运行中。 夏小韵再次出现在九楼时,张欣也赶来了。 她是夏小韵安排辅助漠北北打理会所的‘顾命大臣’,小莫出事后,会所方面当然得通知她了。 “夏总,有莫总的消息了没有?” 看到夏小韵脚步匆匆的走出电梯后,早就得到消息正侯在办公室门口的张欣,赶紧快步迎了上去。 “莫总没有生命安全的,至于她现在哪儿,该怎么营救她平安归来,我自有主张,你们不用担心,做好本职工作就好了。” 夏小韵说到这儿后,停顿了下才继续说:“张总,从现在起,你暂时主管会所业务,力保会所正常运行。至于公司那边,你可以自主挑选信得过的人手,来帮你工作。” 夏小韵这是在对张欣释放明确信号了:好好干,我相信你。 张欣先是呆了下,随即狂喜,连忙躬身道谢后,就很知趣的转身离开了:嗯,得好好琢磨一下,该提拔谁来给本副总当左右手,韩军那小子怎么样? “劳拉,你在外面等。没有我的许可,任何人都不要进来。” 吩咐了劳拉一声后,夏小韵走进漠北北的办公室,砰的一声关上了房门。 绝对是预感--夏小韵坚信:漠北北就是九幽王,她从北朝地下古城内拿来的那只鞋子,就在她办公室内。 这儿,才是漠北北的私人小领地。 除了她之外,任何人都没权利去她休息室翻箱倒柜。 漠北北没把绣花鞋放在家里,那是因为她信不过她的‘父母’。 夏小韵已经进屋二十多分钟了,还没有出来。 守在门口的劳拉,能隐隐听到翻箱倒柜的声音,以及瓶子罐子被摔碎的咣咣声,由此就能判断出夏总的情绪有些激动,或者说不耐烦了。 忽然间,这些声音都消失了,就像没人在屋子里那样。 夏总--担心夏小韵出啥事(要是万一触电了呢?神经有些失常的人,总能干些正常人想不到的事儿)的劳拉,把耳朵贴在门板上倾听了几分钟,正要推门进去时,听到了笑声。 夏小韵的笑声。 不久前,劳拉就曾经在莫家,听夏总笑过一次,很怕人。 现在,她再次听到了这种从无声到有声,从有声到狂笑的笑声。 一模一样的笑声。 只是夏小韵笑到最后时,劳拉竟然能听出了明显的邪气。 就仿佛,在屋里狂笑的人不是夏小韵,而是一个来自黑暗世界的妖魅那样。 这让她浑身打了个冷颤,抬头看向了窗外灰蒙蒙的夜空,喃喃的说:“夏总,变了。” 夏小韵的确是变了。 不但劳拉能从她的笑声中,清晰听出了邪恶之意,她也能从洗手间内的大壁镜里,看到自己变了。 不再是那个任人宰割的夏小韵,而是全身都焕发着妖魅邪气的、的女妖。 嗯,也唯有‘女妖’这个词,才能形容夏小韵当前的形象气质。 她敢发誓,只要她走到大街上,随便站在一个男人面前,不管那个男人是贩夫走卒,还是巨贾高层,她只需勾勾小手指,男人就会匍匐在她脚下,亲吻她的脚面,嗓子里更会像发、情的狗那样,低低的咆哮有声。 这一切,都是因为她穿上了一只绣花鞋。 左脚的绣花鞋,只有一只。 仅仅一只绣花鞋,就能让夏小韵无可救药的迷上了镜子里的自己,更何况是男人呢? 如果,她再找到另外一只绣花鞋,穿上后,会对男人形成多么无法抗拒的魅力? 夏小韵不敢去想,只是在狂笑声中发誓:“我,一定会找到那只鞋子的!” 在看到这只鞋子后,夏小韵就像尘世间最无可救药的酒鬼,找到一瓶库藏八十年的美酒那样,无论谁来争抢,她都会拼命反击,圆死也不会把鞋子送出去。 至于漠北北在被劫走之前,留在地上的那个‘救我’,自然得被夏小韵给忽略。 她又不傻,干嘛要拿这么个好东西,去换取一个大敌的性命呢? 救她回来,把自己干掉么? 当然了,看在漠北北很可怜的份上,夏小韵不会让人知道,她已经得到了这只绣花鞋。 只要漠北北咬紧牙关打死也不说出绣花鞋的下落,那么她最多也就是多吃点苦头,是不会被杀死的。 吃点苦头嘛? 呵呵,反正此前她也残忍杀过很多人,让夏总担惊受怕好多天了,吃点苦头算什么啊,就当是赎罪了。 还有就是,九幽王的落网,会让燕春来之流再对付昆仑、水暗影时,不会有任何的顾忌,会连累她们遭到厄运这件事,夏小韵望着镜子里已经开始无声狂笑的自己,心里问道:方圆已经死了,她们活着还有什么价值么? 她们,早该在方圆死了后,就去殉情了的。 夏小韵无声的狂笑着,烂泥般的瘫倒在地上,双手抱着屈起的双膝,趴在膝盖上时,泪水哗哗的淌了出来。 这两年,她遭遇了太多的磨难,是个人就想欺负她。 凭什么呀? 那些曾经想欺负她的人,有没有想过,有一天她会站在这么高的高度上,去俯视他们? “你们,都会死的。我发誓。” 夏小韵慢慢抬起头,看向了左脚。 灯光下,那只绣花鞋看上去是那样的美丽,让人无法抗拒。 她很想穿着鞋,在这儿坐一辈子。 不过有些事干坐着是做不来的,就像她必须得脱下这只鞋子,才能去寻找另外一只。 她脱下了鞋子。 这只鞋子,就像是专门给她订做、她已经穿了十万年那样,无比的合适,熟悉,更像她身体的一部分,所以在脱下来后,她能感觉到自己灵魂都在不舍的咆哮。 但在鞋子彻底离脚的那一刹那,灵魂安静了。 只有说不出的茫然:“我,刚才怎么那样想呢?” 第698章 :针对昆仑的圈套 还是那条河,还是那条河段。 水暗影静静的坐在草丛中,看着静静流淌的河水向前流淌,承载着她的回忆。 仿佛就在昨天晚上,她在这儿独自面对蜥蜴浩克兄弟。 现在回想起来,水暗影没有任何的后怕。 老人们常说,人生艰难,唯有一死。 一个快要死的女人,无论她在临死前遭受什么样的折磨,只要最后能死掉,那么死亡就能洗刷干净她生前所受的玷污。 最多,也就是留下些许的不甘。 幸好,昆仑的及时出现,才能让水暗影免受玷污,也活了下来。 昆仑,就是霓裳会所中那个女保安,方圆。 水暗影早就确定了这一点,只是有些不明白:昆仑,为什么不来圆美人集团呢,那样姐妹们相互扶持,岂不是更好一些啊? 想来想去,水暗影就觉得,昆仑不来她身边,就是因为站在远处,才能看清近处看不到的危险。 一阵夜风出来,顺着水水姐的领口,蛮横的钻了进去,相当流氓的轻舔着她的傲人,让她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冷颤,从天马行空中再次回归了凡尘。 现在几点了? 水暗影抬手把皮衣拉链往上拉了拉后,去掏手机--手机不在,出来时忘记带了。 嘿,管它现在几点干嘛? 反正回去也是睡觉,明早起来开始忙碌--这样的生活,确实很无趣。 水暗影自嘲的摇了摇头时,就隐隐听到有汽车的沉闷吼声,从市区方向传来。 河堤上面就是公路,现在天应该还不是太晚,总有车辆穿梭而过,有辆车从那边跑来也是很正常的。 水暗影能从汽车发动机的吼声中,听出这是一辆价格不菲的豪华跑车。 而且,在这辆车的后面,还有一辆跑车呜呜的叫着,如影随形般的紧紧追随。 这是有人在飙车。 水暗影明白了。 有钱人晚上开着豪车,来郊区外公路上飙车很正常,左右不过是一群吃饱了撑的没事干的东西,用这种沙比方式来发泄多余的精力罢了。 水暗影觉得,老天爷没瞎眼的话,应该让这种人破产--嗯,最好是连一顿饱饭也吃不上,到时候看看他们还能这样嚣张不。 嗡、嗡嗡--吱嘎! 就在水暗影很愤青的想到这儿时,已经狂奔到她左边数十米外的那辆跑车,却忽然一个急刹车。 开车的人技术不错,水暗影看的很清楚,车子原地一个三百六十度的转圈后,车头一歪,竟然驶下了河堤。 “草,沙比青年。” 水暗影骂了句,起身弯腰躲进了旁边的一棵树后。 吃饱了撑的没事干才来飙车的沙比青年们,如果看到河边坐着个身穿紧身皮衣的大美女,又是在大晚上的,雄性荷尔蒙要是不急促分泌做点什么,那他们还有脸活着继续当人渣吗? 水暗影当然不惧这些青年。 别看她现在是一只脱了毛的凤凰,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收拾几个人渣还是易如反掌的,只是她不想惹麻烦,索性先躲起来吧。 这要是搁在水水姐是风声老大那会儿,早就走过去,抬手给推门下车的那个人,反反正正来上四五六七八记耳光了。 嗡! 又是一声刹车声传来,躲在树后的水暗影,就看到紧随其后的那辆跑车,也停了下来,却没有像同伴那样,把车子开下河堤的河边。 就在水暗影觉得无聊,想转身从另外一边离开时,就看到那辆停在河边的车子里,有人被从里面狠狠推了出来,疼的发出一声低低的闷哼。 闷哼声虽然低,不过水暗影能听出这是个女人的声音。 接着,又有人从上面跳了下来。 今晚没有月亮,可先后停下的两辆车车灯都很亮,所以水暗影能看到第三个下车的人,也是个女人。 最后这个女人下车后,抬脚就踢在了瘫倒在地上的女人身上,疼得她惨叫一声:“啊!” 三个人,开车的是个男人,背对着水暗影,头上还戴着一顶帽檐低低的棒球帽。 两个女人,一个被欺负,瘫坐在那儿瑟瑟发抖的不敢动弹。 嚯嚯,原来是有钱人来河边玩‘欺男霸女’的游戏啊。 水暗影以为自己搞清楚咋回事了,心中冷笑一声闪身就要走出来。 她可以不管这些年轻人晚上玩飙车,但绝对不允许他们在这儿欺负一个女人--无论被欺负的女人是谁,水暗影都觉得有义务去管一管。 她刚抬起右脚,接着就缩了回去,用最快的速度再次藏在了树后,向河对面看去。 巨野河不是太宽,也就是五六十米的距离吧,所以当有狙击步枪的瞄准镜,在车灯照耀下,远远闪过一抹寒芒时,水暗影就能看的很清楚。 刚才那一闪即逝的闪光,绝对是狙击步枪瞄准镜反射出来的,而且还是那种安装了红外线夜视仪的--水暗影当过那么多年的风声老大,如果连这一点都看不出来的话,那么她早就是阎王爷的座上宾了。 有狙击手出现后,可不是单纯的欺男霸女了,这两辆车,更不是单纯的飙车。 这个时候,就算水暗影想走,也走不了了。 她敢肯定,只要她暴露行踪,对岸的狙击手铁定会一枪把她脑袋打爆。 她现在要做的,就是一动不动的装死人,盼着这些人赶紧滚蛋,别耽误她回家洗白白了再美美睡一觉。 看着对岸有光芒闪过的地方,昆仑沉默了片刻,才对捂着嘴总想呕吐(车速太快了)的林盼盼说:“盼、盼盼,你会开、开车吗?” “没--证。” 林盼盼摇了摇头,接着又点头:“不过,我、呃,我能开,在武校时,就从开教练那辆破桑塔纳。” “好。” 昆仑仅仅抿了抿嘴角,很慢很慢的说:“你现在,独、独自开车回家。” “啊?” 林盼盼愣了下,也顾不上反胃了,连忙放下手,问道:“你呢?” “我--留下,救、救人。” 昆仑右手五指缓缓张开,又用力攥紧。 “不!” 林盼盼马上摇头,语气坚决的说:“我也留下,帮你救小北姐!” “你、你走。” 昆仑摇了摇头,又看向了河对面,低声说:“这、这是一个圈套。漠北北,不在这辆车上。” 当发现河对面有狙击步枪后,昆仑立即就意识到这是个圈套了。 那个被人从车里推下来的女人,也不是漠北北。 那么,这辆被她紧追不舍的车子,自然也不是那个贵妇人的车子了。 尽管这也是一辆红色的玛莎拉蒂--但它的作用,只是吸引昆仑来追,把她引来河边,再对付她。 那辆载有漠北北的车子,肯定是在某个路口拐弯处时,用最快的速度熄灯停在了路边,这辆车就像接力赛那样,继续向前狂奔,吸引昆仑。 也唯有这样,才能解释昆仑为什么能轻易发现、并能死死咬住这辆车了。 这是一个圈套,早就针对昆仑布置好的圈套。 昆仑想明白这些后,只觉得满嘴都是苦涩。 在发现这是个圈套后,她就知道今晚无论如何,她都躲不过去了--对方为了对付她,不惜出动了成编制的武警部队。 她相信,就在她停下车子时,早就埋伏在附近的武警部队,就会用最快的速度赶来,迅速编织成一张无论她怎么挣扎,也逃不开的网。 能指挥军队来诛杀昆仑的人,只能是龙头的继任者:他有这个权利。 而且他动用军队把昆仑诛杀后,还能为全世界铲除一颗大毒瘤:盗圣中的昆仑,可是被世界各国视为最顶级的危险人物之一,手中冤魂无数,血债累累的。 任何国家,任何人,只要能成功把她诛杀,这都是一个了不起的大功劳。 以往‘正义的力量’无法诛杀昆仑,那是因为她神出鬼没,没有谁能确定她的具体位置,甚至都不知道她长什么样子。 现在好了,龙头的继任者,成功把昆仑引进了伏击圈,任由她插翅,也难逃! 人家之所以还没有急着动手,那是胜券在握后想追求更大的功劳,比方把她活捉。 活捉某江洋大盗,可比击毙她更露脸的。 但如果昆仑想驱车逃跑的话--成编制的武警部队,在合围某罪恶累累的江洋大盗时,会不做好她突围的准备吗? 想都不用想,也能猜到军方早就准备好了带有‘热感追踪技术’的火箭筒之类的重型武器,她不跑还倒罢了,一跑,铁铁的会让林盼盼,跟随她一起勇赴极乐。 昆仑,已经再也没有活着离开的理由,为什么还要拽上林盼盼呢? 林盼盼可没看出这是个圈套,只是在听昆仑说小北姐不在河边那辆车上后,就要推门下车。 昆仑抬手,抓住了她肩膀,淡淡的说:“你下车,就、就是个死。” 林盼盼用力咬了下嘴唇,颤声说:“方、方圆,那我--” “走。” 昆仑看着她,低声说:“回、回到市区后,马上辞、辞职。去圆美人集团找水暗影,就说、说你认识方圆。” “我……” 林盼盼终于意识到什么了,反手抓住昆仑,哑声说:“我们,一起走!” “那样,我们都,会死。” 昆仑笑了。 林盼盼就觉得眼前猛地一亮。 她真没想到,从来都是一张木呐脸的昆仑,在笑起来时,竟然这样美丽,就像夏季田野中飞呀飞的萤火虫,虽然无法照亮整个世界,但却足够让面对它的人,感受到来自光明的呼唤。 “你,还年轻,我,早就该死了。回--去吧,听话。” 昆仑抬手,在林盼盼头上轻轻抚摸了下,推门下了车。 快走,再晚了,你也会死! 这是昆仑在关上车门时说的话,很有力,就像车门发出的‘砰’声。 “你能告诉我,你到底是谁吗?” 林盼盼坐在了驾驶座上,从车窗里问道。 昆仑没说话,甚至都没有回头,只是抬手在空中摆动了下。 犀利异常的陌刀,在车灯下划出一道刺眼的森芒,为她的背影镀上了一圈光晕。 第699章 :我始终都在明处 昆仑亮出长刀的这个动作,让林盼盼终于意识到当前情况有多危险了。 远远不是她一个十七岁女孩能掺和的,尽管她很想像昆仑那样,为了救小北姐‘虽千万人吾往矣’,可想到跟她相依为命的母亲,在狠狠咬了下嘴唇后,猛地挂挡,踩下了油门。 正如昆仑所预料的那样,那些引她们来这儿的人,主要目的就是她。 至于林盼盼这个小保安,还远远没有被他们看在眼里,所以她急速调转车头向来路狂奔而去时,埋伏在周围的那些狙击手,并没有谁阻拦她。 林盼盼没有驾照,年龄也不大,开车技术却相当的不错,几乎是在眨眼间,就驶出十数里路,才猛地一个刹车,停在了公路中间。 她不能不停,因为有辆车从对面直直的撞了过来,车灯雪亮,无论她往左还是往右,都能及时封堵她前进道路,让她只能在两辆车要重重撞在一起的瞬间,及时踩住了刹车。 冷汗,从林盼盼额头冒了出来,她死死盯着那辆也及时停住的车子,艰难的咽了口吐沫,抓着方向盘的双手,手背上有青筋崩起。 最终,人家还是不想放她离开。 林盼盼没有着急下车,她很清楚当前最正确的做法,就是坐在车里等待逃亡的机会,踩在油门上的脚尖微微翘起,兰博基尼就像睡着了那样,发着匀速的轻鼾声。 不过一旦有逃跑的机会,林盼盼绝对会松开刹车,让这辆车变成一头择人而食的猛虎,用最快最凶猛的速度扑上去。 她清晰的看到,对面那辆车的车门打开,一个身材高大的人跳了下来。 这是个身穿黑色西装的死老外,还是个光头。 那脑袋,在车灯照耀下就像个特大的电灯泡,脸上还带着恶心的奸笑,肯定是因为他能成功逼得林盼盼停车而得意。 光头死老外下车后,就倚在车门上拿出香烟,好整以暇的点上一颗后,才双手抄在口袋里,慢悠悠走过来,笑眯眯的说道:“小妹妹,这辆车好像不是你的吧?” 兰博基尼的车窗玻璃,在霓裳会所门前时,就已经被昆仑一拳打碎,所以林盼盼当然能听到光头死老外在说什么,迟疑了反问道:“不是我的,是你的?” “赶紧下来吧,免得惹我老大生气。” 死老外也没回答林盼盼的问话,斜跨一步,又倚在了车头上,依旧笑眯眯的说:“别害怕,我是不会伤害你的。要不然,在你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后,你漂亮的小脑袋瓜子上,就会多了个小血洞的。” 林盼盼眉梢急促挑了几下,看向了死老外右边裤子口袋那边--有个似枪管样的东西,明显凸出了口袋半寸,正对着她的脑门。 “你、你是谁?” 林盼盼额头冷汗更多,沉默了片刻,才慢慢推开了车门。 如果昆仑不曾一拳把车窗玻璃打碎的话,林盼盼还能仗着豪车所自带的保护措施,落下门锁再打电话报警--现在她没有任何的依仗。 仅仅看死老外好像狗熊那样的身体,她就知道根本不是人家的对手。 忍一下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真正的聪明人,才不会处在对自己不利的局面下,逞英雄呢。 这是武校教练私下里常说的一段话,林盼盼算是记住了。 “我是救世主--” 死老外脸上的奸笑消失,换上正气凛然的神色,回头看了眼后继续说:“的手下第一员大将,人称大金刚的格林德。” 林盼盼有些懵,却敏锐捕捉到了死老外眼里闪过的那丝得意,恐惧迅速潮水般的退去,轻轻松了口气:死老外,只是装出一副凶神恶煞的模样来吓唬她罢了,根本不会伤害她。 “你、你为什么偏偏拦住我?我又不认识你。” 林盼盼问出这句话时,对面车子车门又打开,死老外所说的救世主走下了车。 救世主--以前林盼盼只要看到、听到这三个字,眼前就会浮现一个全身被黑色、或者白色麻布紧紧包裹着的家伙,只露出一双装比、哦,是睿智的眼睛,充满怜悯的看着这个世界。 这明明只是她自己对救世主啥模样的瞎想,却没想到今天所看到的‘救世主’,还真是这副熊样子。 光头死老外所说的救世主,可不就是全身被白色麻布包裹着,只露出一双眼睛,好像死了老婆的男人那样吗? “唉,小妹妹,这辆车子是我们的。你偷走我们的车子,我们不拦你,拦谁?” 死老外叹了口气,双手从口袋里拿出来,耸耸肩摊了下双手。 “哦,原来车子是你们的,对不起。” 林盼盼这才猛然醒悟,车子是昆仑偷来的了,本能的赶紧弯腰鞠躬致歉。 “格林德,把这孩子送回市区吧。” 死老外还没说什么,披麻戴孝般的救世主说话了,语气木然,不带有一丝感情。 “好的。” 死老外点头,向后退了一步,抬手对林盼盼做了个请的手势。 “我--” 林盼盼犹豫了下时,救世主走了过来,在她肩膀上拍了拍,依旧是死人口气的说:“放心,他不会伤害你的。” 救世主在抬手拍向林盼盼的肩膀时,她下意识的要躲,而且反应也不慢,但就是没躲开,就像她不曾做出过躲闪动作那样。 嗡! 林盼盼茫然的低头看着自己右肩时,兰博基尼发出了低沉的咆哮声,车子急速后退出十数米远,接着就是一个超级变态的原地一百八大摆尾,呼啸着向前冲去。 “他、他好像认识我。” 望着那边呆愣良久的林盼盼,才忽然说道。 好像很是有些多愁善感的死老外,又叹了口气:“唉,救世主嘛,自然认识好多人了。” “你、他,到底是谁?” 林盼盼抬头,看向死老外。 “我是格林德,他是我老大救世主啊,不是跟你说了吗?” 死老外再次耸耸肩,转身走向车子:“走吧,我送你回家。唉,小姑娘家家的大晚上不在家好好学习,干嘛要穿一身老虎皮跑到荒郊野外来呢?幸好,那些人还没有伤害你的打算,不然你可跑不了这么远。” “你、你们早就知道前面有伏兵,要对付方圆姐?” 林盼盼快步跟了上去。 “呵呵,我们老大说了,你方圆姐现在心有些乱了,要不也不会睁着眼的往人家圈套里钻。” 死老外回头笑了下,那副得意的样子,很想让林盼盼在上面揍一拳。 林盼盼拉开副驾驶的车门时,不甘心的再次问道:“你老大到底是谁?” “救世主。” 死老外抬手,在自己额前、心口胡乱划了两个十字,却又高喧了一声道号:“无量天尊,他就是救苦救难的救世主。” 昆仑很清楚,当她走下车子后,就算是已经踏进了鬼门关,哪怕科幻电影中的救世主现身,也别想改变她的命运。 她不怕死。 从她九岁那年,对爷爷发誓说她会替某人去杀人的那一刻起,就做好了随时去死的心理准备。 这么多年过去了,她始终在时刻准备着去死。 但今晚她又不想死。 她死后,谁来保护水暗影? 可有些事一旦发生,就再也没有谁能改变。 我只能做到这一点,我尽力了。 昆仑长刀慢慢落下,缓步走下河堤时,心里这样想。 夜风吹来,吹起昆仑脑后的长发,打在她的脸上,有些疼。 她走到河边的石子小路上,低头看了眼蜷缩在车前的那个女人,没说话。 “起来吧,没必要再演戏了。” 始终到背着双手,看着昆仑缓步走下来的男人,淡淡的说道。 那个女人,马上就抬手扶着车头翻身站了起来,跟同伴一起掏出手枪,对准了昆仑。 “都把枪放下。” 男人又说话了,声音有些冷:“这么近的距离,她想杀你们的话,你们的脑袋早就飞到河里喂鱼了。” 那俩女人愣了下,赶紧讪讪的放下枪,知趣的快步向东了过去。 昆仑看着男人,低声道谢:“谢、谢谢。” 她谢男人,是因为他给了她足够的尊重。 尽管,尊重并不能改变她的命运。 “不用谢。” 男人摇了摇头,说:“无论是谁,都没资格用这种‘猫戏老鼠’的态度对你--对了,你是怎么看出破绽的?” 昆仑没说话,只是抬头看了眼河对岸。 男人也看了一眼,接着叹了口气:“唉,如果铁辽他们在那边的话,是绝不会被你发现的。” “你、你是龙头的、的……” 昆仑嘴角轻轻抿了下,把长刀慢慢插在了河堤上。 “我就是龙头的继任者,郭易秦,也是前段时间冒充方圆的人。不过,我失败了,我没有骗过那条叫毛驴的狗子。” 郭易秦依旧到背着双手,转身缓步向前走去。 昆仑跟了上去,没有带走她插在河堤上的长刀,声音苦涩的说:“除了我之外,他、他身边的任何人,哪怕是一、一条狗子,也是聪明的让人吃惊。” “你不用妄自菲薄。如果没有你,水暗影早就被人干掉了。我们其实都很清楚,方圆并不可怕,他能闯出这么大的名头,就是因为有你在身边。” 郭易秦缓步前行,语气平静的说:“你的存在,是我唯一羡慕他的地方。很可惜,他貌似不怎么珍惜你。” “那是,因为我,不值得他珍惜。” 昆仑语速极慢的说着,踏着郭易秦走过的脚印,丝毫不差的跟在后面。 两个人,就像漫步深夜河边的情侣那样,走的每一步都那样的协调。 郭易秦来到一棵大杨树前后,停住了脚步,转身。 昆仑也停步,依旧跟他保持着精准的三米之遥。 “我真的很欣赏你,弃暗投明吧。” 郭易秦看着昆仑的眼睛,语气真诚的说道:“我需要你这样的人帮我,一起来对付来自黑暗世界的邪物。” “我,始终,都在明处。” 昆仑淡淡的回答。 第700章 :心中的太阳 “方圆要是还活着,我永远都不会跟你说这句话。” 郭易秦看着昆仑,轻声说:“他就是你的太阳,你所有的一切。可他早就死了,你的太阳已经沉没,永远都不会升起来。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你当前就在暗中,需要重新寻找你的太阳。” “你,有资格,做我的,太阳?” 昆仑唯有在语速极慢时,才不会结巴:“我,听他说过,当初,你们为七杀手竞争时,你,败在了他手下。所以,那把刀,归了我。这,也是你,永生都无法,忘记的羞辱。你觉得,我会看得起,他曾经的,手下败将?” 郭易秦腮帮子鼓了下,声音还是那样轻,却有些发冷:“你可能不知道,当初我败给了方圆,那是因为有人不希望我进七杀手。” “也、也许,你说的是真的。” 昆仑沉默片刻,才说:“你有没有,听说过这样,一句话?” “心中的太阳,永不落?” 或许受到了昆仑的影响,郭易秦说话时也几乎一字一顿了。 昆仑没说话。 当别人替她说出她想说的话时,她不愿意再说话了。 说话,对她来说就是一种比杀人都费劲的工作。 “你就这样死了,真可惜。” 郭易秦等了片刻,才缓缓摇了摇头,说:“我知道,你现在唐王,就是为了保护你在乎的那个男人的妻子,也就是水暗影。可我想,你根本没搞清楚,死人是无法保护任何人的,只会让我感到惋惜,失去了一个最好的助手。” 昆仑低下头,看着自己的脚尖,艰难的咽了口吐沫后,欲言又止的样子。 郭易秦知道,他这番话已经打动了昆仑的心,眼里攸地份上欣喜的神色。 今晚,他对昆仑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实话,发自内心的希望她能弃暗投明。 无论是谁在拥有昆仑这样的助手后,都有足够的理由去高兴。 所以他没有催促昆仑,耐心的等她说话。 昆仑并没有让他等太久,就抬起头,声音有些苦涩的说道:“燕春来,能放过,水暗影吗?楼宇湘,能把东海集团,还给林舞儿吗?” 燕春来放过水暗影,楼宇湘把东海集团还给林舞儿,昆仑就‘弃暗投明’。 这是她向郭易秦开出的条件。 郭易秦的那番话,到底是打动了昆仑。 她不怕死,却不想水暗影、林舞儿她们,随着她这个最后的依仗轰然倒塌,迎来无法想象的厄运。 郭易秦嘴巴动了动,没说话。 就在他的愿望即将实现,只需点头说可以,昆仑就能成为他最得力的助手时,他却无法跟人家一个肯定的答复。 哪怕是他撒谎。 郭易秦是骄傲的。 他或许比任何人都冷血,残酷,必要时可以跟大敌联手,来铲除当前的最大的敌人九幽王,但却绝不会撒谎骗人。 哪怕这个人,是他无比渴望能收服的昆仑。 昆仑看着他,眼神平静。 好像过了一个世纪那样,郭易秦才艰难的摇了摇头:“不、不能。我没有任何的权利,能力,让那两个人听我的安排。我跟他们,只是暂时的联手,为了铲除九幽王--取消你对他们的威胁,是他们答应我联手的唯一条件。” 昆仑笑了。 就像有昙花,在黑夜的岸边悠然绽放那样。 几乎从来都不笑的女孩子,笑容才是最最美丽的。 面对如此美丽的笑容,郭易秦竟然不敢直视,看向了河面,底气不足的说:“可只要你活着,燕家就会在对付水暗影时心有顾忌,不敢把她往死里逼。林舞儿,最多也就是被逼出华夏--你可能还不知道吧,有人救走了林舞儿。据我猜测,那应该是方圆生前在境外相交的朋友。” “我要燕春来确保不伤害水暗影的保证书,我要楼宇湘把东海集团还给林舞儿!” 昆仑一口气说出这番话后,才意识到自己竟然没有结巴,明显楞了下后,再说话时就恢复了老样子:“这、这两个条件,你必须、必须答应。” 郭易秦抬手,有些烦躁的用力抓了抓头发,哑声道:“我--没那能力。” “你想用刀,还是、是空手?” 昆仑看向了郭易秦左肋下,淡淡的说:“我、我知道,秦摘花的陌刀,就、就在你身上。” “呼!” 郭易秦长长吐了口气,神色恢复了正常:“昆仑,如果我给你公平决斗的机会,你确定能打败我?” 昆仑没说话。 别人在说废话时,她从来都不屑搭理的。 当然了,如果那个人在她耳边唧唧歪歪时,哪怕是从年初一说到大年三十,她都会满眼痴迷的看着他,把他所说的每一句废话,都牢牢记在心里,并绞尽脑汁的,搜刮自己可怜贫乏的语言文字,来应和他。 郭易秦,不是那个人。 “好吧,我承认,我不是你的对手。” 郭易秦说着,抬头看向插在远处的那把长刀,轻声问道:“男人向一个女人认输,应该不算丢脸吧?” “你,算是个、个人物了。” 昆仑很认真的说完这句话后,转身走向河堤,背对着河对面的狙击手。 郭易秦,在河对面安排了某武警部队的三名特级狙击手。 短短数十米的距离,三个特级狙击手,要想秒杀昆仑,就跟他们平时训练时打碎一个瓶子,应该没什么区别。 郭易秦的诚实,最终还是赢得了昆仑的好感,让她放弃了死前最后的挣扎。 她不想再杀人了。 很多人都听说过昆仑那已经成为传说的传说,以为她嗜杀如命:她,好像就是为了专门杀人才出现在这个世界上的。 但又有谁知道,昆仑最最厌恶的事,就是杀人了。 所以,她才苦练刀法,刀锋一起时,人头已经落地--唯有在电光火石般的杀掉一个人,才能让她迅速压制住胃部的翻涌。 郭易秦诚心实意的招揽她,并不惜冒着大不韪替她洗白身份,就是看中了她能杀人,会杀人,敢杀任何人。 所以,郭易秦永远都代替不了方圆。 唯有方圆知道,昆仑最厌恶的事就是杀人了。 她杀人,只是单纯的因为方圆曾经向土豆老发过誓,他不杀人。 昆仑,就是替代方圆杀人的--那把独立的刀。 临死前,终于不用再以杀人的方式谢幕,这让昆仑感到了无比的轻松。 她更知道,在她踏步走上河堤时,郭易秦的右手正在缓缓举起。 等他的右手猛地挥下时,凌厉异常的狙击子弹,就会把她的头颅打爆。 她不在乎。 那是因为她等这一刻,已经等了足足十四个月零二十一天。 十四个月零二十一天之前,就是方圆死的那天。 昆仑在为水暗影等人努力争取过后的失败,诚然有些遗憾,对她却是解脱。 月亮,忽然从灰蒙蒙的夜空中钻了出来。 很奇怪,刚破云而出的月亮,几乎是在瞬间,就点亮了整个世界。 夜风也无比轻柔,吹拂在昆仑的脸上,暖洋洋的,让她情不自禁想到了方圆曾经‘妙手偶得’的两句诗:沾衣欲湿杏花雨,吹面不寒杨柳风。 昆仑一步步的走上河堤,缓缓转身看向了河对面。 郭易秦的右手,依旧高高的举在空中。 他实在舍不得挥下手,眼睁睁看着昆仑被击毙眼前。 但他又不能不挥下手--昆仑,只属于方圆,从来都不会属于任何人。 “唉。” 看着仰面看向月亮的昆仑,郭易秦轻轻叹了口气,高举着的右手正要猛地落下时,一个冷冰冰的声音,却在背后响起:“你敢动一下,就死。” 郭易秦挥手的动作,猛地僵住,眉梢却骤然跳了几下,接着笑了:“水暗影?” “让她走。” 水暗影闪身从树后走了出来,右手中的东西抵在了郭易秦后脑上:“要不然,大家一起死。” “呵呵,刚才劝昆仑劝的,我都彻底忘记你也在这儿了。” 郭易秦依旧笑着,刚要回头时,水暗影就尖声叫道:“别回头!手,手,更别落下来!” “水暗影,你真傻。” 郭易秦才不理睬水暗影的话,不但回头了,还转过了身,看着她手中都在发抖的树枝,笑得无比开心:“你以为,我不知道你早就躲在这儿?” 脸上的笑容一收,郭易秦淡淡的说:“你是下午四点半来这儿的,一直都坐在那边的石头上发呆。我引昆仑来这儿后,你才藏到这棵树后的。” 水暗影绝望了。 郭易秦说的一点也不错,她在下车(她的车子,就停在距离这边足有一公里的路边,沿着河岸信步走过来的)时,曾经随意看了眼仪表盘上的时间,就是下午四点半。 那时候,郭易秦的人就已经到位了,埋伏在以此为中心的方圆两公里之内,密切监视着她的一举一动。 郭易秦在这儿停车,就是因为早就知道她在这儿了,只是刚才跟昆仑‘相谈甚欢’,忽略了她的存在。 水暗影,早就被取消了带枪的资格--她却天真的以为,拿根小树枝当枪使,就能哄住郭易秦。 “让、让她走!” 水暗影没有看昆仑,只是死死盯着郭易秦依旧举在空中的右手,好像她的目光就能锁住这只手不落下那样,颤声说:“我、我可以答应你的一切条件--是一切条件,无论你让我做什么!” 郭易秦却摇了摇头:“你对我来说,跟大街上那些要饭的叫花子,没什么两样。你觉得,我会为了一个花瓶,去得罪燕家、楼家?” “郭易秦,你、你--妈、的!” 被郭易秦红果果的无视后,水暗影俏脸攸地涨红,银牙一咬双手紧攥着树枝就要刺向他的咽喉。 手刚动,却又缩回去,把树枝扔掉,双膝一软:“求求你,放她走!” “别下跪,我不希望践踏你最后的尊严。” 郭易秦左手伸出,及时搀住了水暗影时,高举着的右手猛地落了下来。 咻! 狙击步枪子弹破空时发出的尖啸声,就像恶鬼在笑。 第701章 :你不是九幽王 陈世华,现年二十四岁,民族汉。 陈世华十八岁应召入伍,已经在部队服役六年。 如果他不是最优秀的狙击手,肯定早就在三年前复员回家了。 他的教官,曾经当着很多人的面这样夸赞他:假如现在是战争年代,我相信陈世华会成为让敌人最最头疼王牌狙击手,会称他为生命收割者。 教官并没有夸大其词。 陈世华,仿佛天生就是个狙击手,无论在多么恶劣的环境下,他都能精准测试出现场的风度、潮湿度甚至回音时对子弹破空飞行时的干扰,并保持着长达十一个小时一动不动、却能一枪打中七百米外突然飞起的飞碟记录。 让这种天生的狙击手,埋伏在河对面,击毙区区数十米外的某个大活人--更何况,还是让他跟其他两个战友一起,这对陈世华来说,算是一种羞辱。 不过羞辱在命令面前,就啥也算不上了。 无条件的服从命令,才是军人的天职。 所以当陈世华看到郭易秦右手猛地落下后,立即就扣下了扳机。 狙击步枪撞针狠狠撞在子弹上时,那种熟悉的震感,过电般的从陈世华肩膀上,用最快的速度传到了他每一条神经,最后汇集到大脑皮层,让细胞开始欢快的呐喊:任务,结束了。 是的,在陈世华扣下扳机的瞬间,不等子弹出膛,他的任务就结束了。 没有谁,能在这么短的距离,这么清晰的视线中,能躲过陈世华那颗注定要打爆目标脑袋的子弹。 子弹出膛,带着骇人的破空声,以秒速超过八百米的极速,在空气中穿行。 目标--是夜空。 就是夜空,陈世华那双视力绝佳的眼,确保他能看到那颗摇曳着幽兰弹道的子弹,直直的飞向了旷阔无垠的夜空。 他的目标,是那个穿着保安制服的女孩子,怎么可能换成了夜空? 陈世华一呆的瞬间,全身都战栗了起来。 昔日那么敏锐的感觉神经,这时候才给他传回了正确的判断消息:就在他扣下扳机的瞬间,有股子外力托了一下他的枪管。 很轻,就像花儿般的小媳妇,拿春葱般的小手指,在撩拨儿子的小雀雀那样,带着无法形容的温柔。 只是让枪管向上抬了那么一点点。 但这一点点,就已经让陈世华懂得了什么叫差之毫厘,谬以千里了。 怎么回事!? 心中巨骇的陈世华,本能的要抬头时,后脖子却像被一扇铁门给狠狠砍了下那样,意识攸地消失,昏迷在了地上。 可他的眼睛却还没有闭上,所以才能看到一个白色的影子,就像鬼魅那样,踩着果露出河面的石头,向河对面飘去。 接着,枪声大作--这是埋伏在这边的数十名武警战士在开枪,没有安装消音器的制式微冲,在夜色中是那样的嘹亮。 子弹也仿佛借助了枪声的威势,变得犀利异常,且又无比的精准,全部打在了那个白影后背上。 狂风暴雨都无法形容的子弹,狠狠击打在白影身上后,他却没有惨叫着扑倒,更没有殷红色的血花,在月光下迸溅,反而借助子弹强大的推进力,化成了一道白色残影‘抢在’陈世华眼睛闭上之前,扑到了郭易秦面前。 枪声停止。 郭易秦在那边,没有哪一个战士敢再次扣下扳机。 战士们,也已经深陷说不出的恐惧中:打不死的,是人还是鬼? 又是在什么时候,潜伏在我们身边的? 当人们遭遇无法科学无法解释的诡异现象时,总能情不自禁联想到小时候听奶奶讲过的那些传说--这是人之常情。 郭易秦不会这样想,他只有震惊。 当然还有害怕。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谁在面对九幽王时,不会害怕,哪怕是神秘的龙太太。 所以在看到白影出现,视狂风暴雨般的子弹为无物后,郭易秦本能的就以为九幽王来了。 电光火石间,一股子彻骨的凉气,就从他的脚底,迅速传遍全身了:那个女人,还是让她逃了出来! 郭易秦害怕,也很正常,因为他实在没有任何的把握,能逃过九幽王的魔掌。 “你、你终于还是来了!” 跟如坠冰窟的郭易秦不同,看到白影出现后,水暗影却是狂喜:昆仑,终于不用死了! 刚才她可是要下跪,要拿自己全部来哀求郭易秦,为昆仑换一条生路了。 昆仑没说话,依旧站在河堤公路边上,静静的看着九幽王。 站在高处面对河面,所以她比谁都看的清楚。 却没有谁能看到,九幽王出现后,昆仑也松了口气--这是人类在免遭被杀厄运后的本能反应,跟贪生怕死没有丝毫关系。 白影站在郭易秦对面,就像昆仑看着他那样,看着郭易秦慢慢推开水暗影,缓缓亮出了一把长刀。 郭易秦,终究是被龙头选定的接班人,短暂的恐慌过后,就迅速恢复了冷静,哪怕明知道今晚无论怎么努力,都是个死的结果。 其实,他完全可以抢在九幽王动手之前,挟持水暗影,来为自己争取逃生的机会。 不过他没这样做。 有些人,不管他的品行、处世态度怎么样,他都是个骄傲的人。 真正骄傲的人,是绝不会用威胁一个女人,来为自己争取活路的。 郭易秦不知道,正是他反手推开水暗影的这个本能动作,让白影那双闪着荧光的眼里,杀气攸地消失了很多。 “我不是你的对手。连天狼星都不是你的对手,我自然更不是。” 郭易秦深吸了一口气后,彻底恢复了冷静,手中长刀斜斜的放在右肩上,握着刀柄的双手,几乎把刀柄攥扁,语速很慢的说道:“但我还是希望,能给你决一死战。” “呵,呵呵。” 白影笑了,笑声空洞,木呐,就跟传说中的九幽王笑声一个样。 郭易秦双眼眯起时,腮帮子用力鼓了下,嘎声问道:“怎么,不给我机会?” “让你的人,都撤了吧,我不想杀那些战士。” 白影语气木然的回答。 郭易秦没有丝毫的犹豫,立即举起长刀,在空中挥舞了下,嘶声吼道:“撤退!” 军令如山。 郭易秦吼出的‘退’字还在夜空中飘荡,河对岸、河的东西两个方向,以及河堤公路北面的野地里,包括那两个跟他一起引昆仑来这儿的女人,就像退潮的潮水那样,哗的一声向远处撤离。 郭易秦毫不犹豫的让那些战士撤退,那是因为他很清楚在刀枪不入的九幽王面前,那些战士的留下,除了亲眼看到他是怎么惨死之外,没有丝毫的作用。 像他这么骄傲的人,就算是死,也不想让太多的人看到。 他还希望,水暗影,昆仑也能离开。 所以他看向了水暗影。 这娘们却像瞎子那样,视他带有些许哀求的目光,视而不见。 反倒是昆仑,在郭易秦抬头看向她时,就转身快步走向她的长刀那边。 郭易秦给了她尊重,她没理由不给予他应得到的。 “你也走吧。” 就在郭易秦冲背影点头致谢时,却听到九幽王淡淡的说道。 他怀疑自己耳朵出毛病了,有些诧异的回头看向了九幽王。 白影眼眸中的荧光忽闪了下,就像灯那样熄灭了,语气却依旧木呐的没有丝毫波动:“龙头没有提拔铁辽做他的接班人,是正确的。也唯有你,有资格继承他的一切。” “我本来就是那个最有资格的人!” 郭易秦用力咬了下嘴唇,声音有些沙哑的回答。 “我这次放你走,不是因为龙头的眼光有多高。我要你活着离开,是要你告诉燕春来,楼宇湘他们,做好迎接我冷酷报复的准备。” 白影好像呵呵笑了下时,郭易秦忽然大喝一声:“你、你不是九幽王!” “我啥时候跟你说,我就是九幽王了?” 白影轻飘飘的回答。 即将走到长刀那边的昆仑,霍然转身看向了这边。 水暗影,也满脸惊讶的抬手,捂住了她好看的小嘴。 “你不是九幽王,你不是九幽王……” 郭易秦死死盯着白影的眼睛,傻了般的喃喃重复了几遍,才问道:“你、你不是九幽王,怎么可以打不死?” “九幽王打不死,打不死的人,却不一定就是九幽王。” 白影悠悠的回答。 “那,你是谁?” 郭易秦的语气中,带有了明显的兴奋之色。 “你以后会知道的,这一点我可以保证。” 白影格格怪笑了一声,回答。 “什么时候?” 郭易秦追问道。 “当我教训完那些不知死活的人,找你算账时。” 白影刚刚有了些灵动的声音,再次木然了起来:“你虽然比铁辽更适合坐在这个位置上,有一点你却永远也比不上他。我想,泉下有知的龙头,当初在选择你为接班人时,也肯定是反复权衡过才做出的无奈选择。” “蜀中无大将,廖化作先锋,大概就是这个意思了。” 白影说着,抬头看着天上越来越亮的月亮:“天狼星葬身西北后,就再也没有谁,有资格来让龙头死而无憾了。” “我,要跟你决斗。” 郭易秦从牙缝中挤出这句话后,长刀再次慢慢举了起来。 他圆可死,也不愿意被白影看不起。 白影才没有丝毫跟他动手的意思,依旧看着那轮皓月,淡淡的说:“郭易秦,你觉得龙头要是还活着的话,他会跟九幽夫人合作,一起来对付背叛他的九幽王吗?” 郭易秦愣住。 “他不会的。” 白影说着,摇了摇头,木呐的语气低沉了下来:“他圆可像天狼星那样,淌干身上最后一滴血的死去,也不会跟那个邪恶的女人合作的。” “可他--” 郭易秦张嘴刚说出这两个字,却又闭上,慢慢放下刀,低头看着白影的双脚,哑声说:“是,你说的不错,我没资格接替他的位置--我,会等你来找我算账,随时随地。但你要小心,我已经知道你刀枪不入的弱点了。” 第702章 :你喜欢听我说什么? 郭易秦走了。 走的很干脆,毫不拖泥带水,没有回头,昂首挺胸, 昆仑就站在十数米外,静静的看着这边,动也不动的就像月光下的一尊雕塑。 看了她一眼,水暗影才小心翼翼的问白影:“你、你到底是谁?” 白影没说话,就像古代那些临河而站、心中正酝酿一首千古绝句的大诗人那样,在夜风吹起白色袍角时,大有他要御风而去的装比。 水暗影不甘心:“你为什么要帮我们?你到底是谁?” “你真想知道我是谁?” 白影忽然发出桀桀笑声,低头看向了水暗影时,双眼中有荧光闪动。 “我、我想。” 水暗影下意识的后退一步,咽了口吐沫。 “那你来揭下我的面巾,看个清楚吧。” 白影说出这句话时,语气森寒的让水水姐打了个冷颤。 “我、我又不想了,反正只要你不伤害我们就行。” 可怜的水水姐哦,在这一年多的时间内,昔日的嚣张狂傲,已经被挫折给磨了个干净,蜕变成了一个怕事的小女人。 嗯,这是一种好现象。 女人嘛,就该在家相夫教子洗衣做饭,把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的,整天满脑子的不健康,琢磨穿什么衣服,化什么样的妆,才能吸引丈夫之外的男人苍蝇般的围上来才是正事,干嘛要拿着刀子砍人脑袋? “不伤害你们?格格,这可不一定,今晚老子心情不错,才会放过你这个胸大无脑的笨蛋。” 白影再次桀然一笑,看似不耐烦的挥挥手:“赶紧滚蛋吧。记住,以后绝不能再向任何男人屈膝求饶,无论是为了谁。要不然,我打断你这双腿子。” “特么的,你还有完没完了!” 水水姐终于怒了,下巴昂起正要逼过去,撕下这个白影看看他那张臭脸到底是谁时,一只手忽然掐住了她的脖子。 手冰凉,就像一条毒蛇。 白影的手。 他刚才明明距离水水姐还有至少三米的距离,现在却已经站在了她面前,绝对是面对面的,鼻子对着鼻子,眼睛对着眼睛,浑身都散发出浓郁的死亡气息,就像他从牙缝中挤出来的话:“记住我今晚说过的话,明白了吗?” 彻底傻掉的水暗影,茫然点了点头。 白影抬手--身高超过一米七,体重五十五公斤的水暗影,就像一条黑色的大鲶鱼那样,被他轻松抛了出去。 “啊!” 水暗影失声尖叫时,却发现自己已经稳稳落在了河堤上,就仿佛是她一步步走上来的那样。 “水暗影,你,先走。” 不远处的昆仑,终于说话了。 声音中带有明显的颤音,还有无法压抑的狂喜。 她已经认出白影是谁了,也猜到他为什么要这样对待水暗影--那个男人啊,以往总是彪炳自己最喜欢天然的东西,包括女人。 他不希望昆仑为他杀人,只希望她能按照她最喜欢的生活而生活。 昆仑,其实最该像个整天就知道坐在窗前绣花,累了后,就用手托着腮看书的女孩子才对--而不是手持当世最犀利的长刀,闯出诺大的凶名。 他也不希望水暗影,从昔日的嚣张狂傲,蜕变成当前的小女人样,为了挽救昆仑,想跪地求饶。 水暗影不再嚣张跋扈了,那她还是水暗影吗? 就在刚才,水暗影应该仰天哈哈浪笑着,拍着傲人的胸膛对郭易秦说:想杀昆仑可以,但得从姑奶奶的尸体上踏过去才行! 他喜欢一切最天然的东西,包括这些在乎他的女人们。 这个世界,之所以精彩到无法形容,那就是因为事物的多样性。 恶人就是恶人,装啥的假惺惺? 好人就是好人,装啥的穷凶极恶? 水暗影就该是水暗影,在看出再留下来只能徒增羞辱后,就像现在这样,拿捏出一副很不甘心的嘴脸,狠狠一跺脚,头也不回的扬长而去。 至于昆仑的死活--姐们,自求多福吧。 唯有这样,水暗影才能保持她最好的状态,才不会做出自己主动去北朝寻死的破事,才能释放出她本身所具备的独特魅力。 难道,这个娘们不知道男人有时候就爱犯贱,喜欢野蛮女友吗? 昆仑再变一万年,也不会变成野蛮女友。 野蛮这个词在文化程度不高的昆仑看来,就是刀子再锋利一些,砍人脑袋的速度再快一些-- 这个最喜欢坐在窗前绣花看书的女孩子呀,哪怕已经激动的不能自己,很想扑到方圆怀中,畅快淋漓的大哭一场,可她骨子里残存的淑女矜持,却只会让她久久的看着他,站在原地。 方圆也站在那儿,动也不动的看着昆仑。 他多么希望,昆仑能像九岁那年被恶狗追咬时,能扑在他怀中哭着喊哥哥救我? 到底是从哪一天开始,昆仑不是昆仑的了? 嗯,是在他九岁那年的除夕夜,土豆老让方圆跪在地上,让他发誓以后绝不能杀一个人,他就反问别人要是杀他,他该怎么办时--昆仑站了出来:我,来替你杀人。 是的,就是从那一天开始,昆仑再被恶狗追咬时,就不会再哭着扑到方圆怀中求救了,她只会死死咬着嘴唇,在恶狗掐住她左臂时,右手手指,却狠狠刺进恶狗的双眼中。 没有谁知道,土豆老为了训练昆仑杀人,让一个最喜欢绣花看书的女孩子,在短短五年内,徒手杀了多少只恶狗。 直到后来每当有饿了一个星期的恶狗,扑向背对着它的昆仑,她头都不会的向后打出一拳,就能精准打碎它的咽喉后,土豆老才满意的点了点头,终于不再满县城的收狗了。 时至今天,方圆都无法想象土豆老怎么会那么残酷的对待亲孙女,就为昆仑说了句她会替他杀人。 就像,方圆到现在都知道,昆仑最想过的生活,就是坐在窗前绣花,看书那样。 她,终究无法突破土豆老给她戴上的禁锢,哪怕方圆死而复生站在她面前,也只会呆站在原地,全身打颤的看着他。 她就不能鼓足勇气,挣开土豆老为她戴上的枷锁吗? 方圆看着她,眼神越来越热烈,迫切时,却听她说:“我、我是不是,该,从你眼前,消失?” 方圆忽然很想哭。 六年了,足足六年了。 六年前,办理完土豆老的丧事后,方圆对跪在他面前、用不发一眼的沉默,来哀求他别离开她时,说道:我永远,都不想再看到你。 六年了,昆仑依旧牢牢记着这句话,全然忘记了六年的时间,已经足够改变一个人了。 她为什么,还没有丝毫的改变,只是牢牢记住了这句话? 就仿佛,她的生命,在六年前就已经停止了。 方圆木木的看着女孩子,缓缓的点了点头。 “我、我就知道,会,是这样。” 昆仑身子猛地踉跄了下,接着转身,顺手拔、出长刀,用最快的速度向前狂奔,很快就消失在了方圆的视线中。 砰! 方圆单膝跪地,一拳打在了水暗影曾经做过的石头上。 碎屑迸溅,三个人头大的石头,变成了数十瓣。 手指关节发白,却没有丝毫鲜血淌出,压在方圆心中那口郁闷,让他忍不住的张嘴--发出了一烦躁异常的怒吼:“啊!” 他无比的痛恨,刚才自己为什么要点头。 难道,他真不打算结纳昆仑,一辈子都不要他的影子了吗? 不是这样的,绝不是。 他圆可什么人也不要,也希望能有昆仑跟随身边,再加上毛驴,兄弟三人像以往那样,组成一个江洋大盗。 那是因为他永远无法忘记,一个九岁的小女孩,在说出那句话时的样子。 可他为什么要点头呢? 就像昆仑明明想扑过来趴在他怀里,哭着说她有多么的想他,却非得问出她是不是得消失那样。 方圆不知道这是为什么,只是仰面朝天,死鱼般的大张着嘴巴,艰难的呼吸着。 他的样子很吓人。 真得很吓人,尤其是双眼完全变成莹白色后,吓得格林德都不敢过来了。 直等到方圆疲倦的闭上双眼时,格林德才小心翼翼的说:“老大,我已经把那个小姑娘送回去--” “昆仑呢?” 方圆猛地睁开眼,打断了格林德的话。 “昆仑?” 格林德满脸的茫然,摇了摇头:“我没看到她啊。” “带我去找她,现在,马上,立即!” 方圆右手一撑碎石,一跃而起。 眼看老大情绪很不正常,格林德连屁都不敢放一个,马上就跳上车子,用最快的速度向市区方向狂奔。 这边距离市区也就是三十公里,昆仑跑路的功夫就算再变态,她也比不上时速超过一百五的车子。 几乎就是在眨眼间,车子已经飞驰进了市区内。 就在格林德想问问坐在后面的方圆,该去哪儿找昆仑时,却听他声音嘶哑的说:“别、别开这样快了。找不到她了,她已经离开了唐王。” 格林德马上就松开了油门,汽车就像垂死的老牛那样,大喘着粗气缓缓靠边停了下来。 昆仑问方圆:是不是让我消失? 方圆点了点头--那么,昆仑就会用最快的速度,逃离唐王! 以后,只要有方圆所在的地方,她都不会出现。 或许,这才是她已经熟悉了六年的生活吧? 一辈子注定,只能躲在黑暗中,怀念九岁那年她扑在方圆喊哥哥的感觉。 “我其实,是个混蛋,不折不扣的混蛋。” 方圆看着车窗外,默默的吸了四颗烟后,才忽而笑了笑,轻声问:“死老外,你现在有没有后悔,跟着一个混蛋混?” 听老大喊自己死老外后,格林德立马精神抖擞了:这才是正常的老大。 赶紧落下车窗,深吸了一口清新的空气,拍着胸脯正要说些他死是老大的人、死是老大的鬼时,却听老大又说:“把那些屁话咽下去吧,我不喜欢听。” 那你喜欢听我说什么? 望着重新启动远去的车子,躲在树荫下的昆仑,抬手捂着嘴慢慢顺着树干坐在了地上。 第703章 :夜色下的白狐 车子停在了小桥的东面路边,格林德坐在车上看着方圆缓步走了过去。 他现在已经知道了,小桥那边就是老大的家,不过现在却有一个女孩子住在里面,听说也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就很蛮横的大肆装修了一遍,以女主人自居了。 那个女孩子就是夏小韵了,格林德知道,明里暗里的也见过她几次,更知道自己原先的主子花小妖,其实很羡慕她。 原主子为什么会羡慕夏小韵,格林德一直都没搞明白,现在也不想知道跟原主子有关的一切信息了。 他本以为,他一辈子就会呆在花小妖身边,为她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只是谁能想到,花小妖会逼着他自己去寻死,要不然就会把他妻儿给干掉。 格林德有些茫然:他早就在上帝面前发誓,这辈子都效忠花小妖了,怎么还会落到这个下场? 看来,任何年代,任何老大,也不会无条件相信心腹的,一旦觉得他的存在对自己形成了威胁,就会立马翻脸无情。 无论给谁当小弟,都要尽可能的不去参与老大私事--这是格林德当初被花小妖逼着去自杀时,参悟出来的真理,所以他在换了东家后,就始终谨慎的远离这条红线。 可有一点他很不明白:方圆跟花小妖不怎么相似。 高兴时,方圆会踹他的屁股。 烦躁时,也会拿脚踹他的屁股,还会点着他鼻子大骂他死老外--看上去,方圆对他,就像对毛驴那样随便。 千万不要以为,被方圆当做毛驴就是尊严受到了伤害,其实格林德很清楚毛驴在老大心中,那是兄弟般的存在。 老大会对对他忠心耿耿的兄弟翻脸吗? 貌似不会。 尤其是上个月,格林德接到妻子的电话后,才知道方圆在点着他鼻子大骂他死老外时,就已经通过他不知道的途径,把他的妻儿从英国移民到瑞士了,还给了老大一笔钱,足够娘儿三人在那边幸福的生活了。 “特么的,擦干你脸上的猫尿,收回你那些感谢的屁话,真要是觉得我这个老大还算称职的话,以后少跟秦大川这狗东西背后骂我没人性就好了。” 这些话,是格林德扣掉妻子电话后,跑去方圆面前,正要以欧洲最最崇敬的单膝跪地骑士礼,表示致谢时,方圆点着他鼻子骂出来的。 骂完后,方圆又在他光脑门上抽了一巴掌,一脚踹在了他屁股上,让他下山挑水浇土豆,并威胁说如果渴死一棵土豆,就会把死老外倒栽种在地里当肥料。 这样的老大,会因为小弟知道他太多的秘密,像花小妖那样在某个时间段就会翻脸逼着他自杀吗? 还是那句话:貌似不会。 并不是所有的老大,会像花小妖那样翻脸无情。 也不是随便一个人,就能有资格成为方圆的小弟。 我跟秦大川,只是在最恰当的时候,很凑巧的出现在了老大面前,命运才有了质的改变--望着方圆消失的方向,格林德情不自禁的笑了笑,伸手从西服内里口袋中,拿出了一张照片。 照片上,是他贤惠美丽的妻子,跟他一双可爱的儿女,母子三人依偎在一起,脸上都带着幸福甜蜜的笑容。 照片上母子三人的背后,是一栋崭新的小别墅。 那是他们的家,也是格林德能够感觉到幸福的希望所在,更是方圆一手安排的,没有‘征求’他的意见。 “宝贝,记得每天要快乐,我会好好工作的。希望有一天,你们也能来这个充满了人情味的美丽国度。” 格林德低头,在照片上轻吻了一下,才把照片装进口袋里,吹着口哨向外随便看去时,就从后视镜内看到有个人拖着拉杆箱,沿着路边袅袅婷婷的走了过来。 方圆右拐,走进了方家胡同内。 胡同还是那条胡同,狭窄,幽深,不过路面不再是以前半截拉块的红砖了,而是平整的水泥地,这样就算是下雨,也不会踩一脚的泥水。 方圆家前邻的屋山上,还安了路灯。 以往那两扇‘古色古香’的门板大门,也已经换成了白铁皮的,上面还盘着两条张牙舞爪的龙,龙头冲着充当门环的吞金兽--猛地一看挺威风,多看几眼就会想到‘不伦不类’这个词了。 谁家门板上有盘龙的大门前,不都会蹲放着两尊石狮啊,一雌一雄,雌狮脚踩自己孩子尽显它母性温柔,雄狮则是脚踏绣球,威风凛凛的二货样子。 没有了两尊石狮后,大门上这两条龙就会显得很搞笑了。 唯有会搞笑的女人,才会搞出这么搞笑的大门来。 方圆额头贴在门前,从门缝里往里瞅--他能看到,客厅、卧室里都亮着灯,由此就能判断出夏小韵在家,只不过还没有休息。 方圆还看到,卧室窗前原先空荡荡的地方,还多了一棵树。 也看不出那是什么树,只能看出被一个大玻璃盒子罩着,搞得很像一个竖着的水晶棺那样,要多么的晦气,就有多么的晦气。 反倒是西墙根下那棵小柳树,一年多不见,竟然长这么高了,随着徐徐的春风吹来,嫩嫩的枝条上已经泛起连黑夜都遮不住的绿色,轻轻摇摆时,特像女孩子的发丝。 石桌没有动,依旧像一尊洪荒猛兽那样,默默蹲坐在黑夜里,葡萄架下。 除了那棵被水晶棺罩着的不知道啥树外,庭院的布局没有丝毫改变,也就是门窗都换成了现代化的塑钢产品,屋子里也应该被装修了一遍--只有不到三十平米的客厅内,安装那么大一个吸顶灯,就不怕浪费电? 既然都来我家住了,干嘛不把我的房子翻盖一下,顺便再养上一只小花狗,蹲在屋门口,爱吃肉骨头--方圆笑着摇了摇头,在心里说:没有孩子跟毛驴的家,还真不像个家,死气沉沉的。 吱呀一声响,就在方圆笑了下转身要走时(他今晚只是来看看,还没有打算见小夏妹妹),他家客厅的房门开了。 一个走路晃着膀子的人走了出来。 走路晃膀子,是年轻男人的习惯,在雄性荷尔蒙分泌过量的刺激下,总觉得路不够宽--方圆眉头皱了起来:这个男人是谁? 小夏很蛮横的占据了方圆家,圆哥在不能回来时才不会生气。 但她搞个男人回来一起住……方圆想不生气都不行。 只是他眉头刚皱起,接着就松开了,再次摇头暗笑:才一年多不见,劳拉变得更加强壮了。 这个走路好像男人一样的人影,正是夏小韵的绝对心腹,劳拉。 对这个重情义的小黑妹,方圆还是很有几分好感的,总觉得小夏运气比他要好许多:大家同样有个死老外跟随,格林德啥时候能像劳拉这样,成为老大在遭遇暴风雨时的避风港? 当然了,就算方圆在遭遇暴风雨时,格林德想把他揽在怀中,就像劳拉那样轻拍着夏小韵的后背安慰她时--方圆敢肯定,他绝对会一拳把这死老外的满嘴牙打掉。 看,这就是老大,想怎么对小弟,就怎么对小弟。 “我是一只修行千年的狐,千年修行,千年孤独,夜深人静时,可有人听见我在哭,灯火阑珊处,可有人看见我跳舞……” 就在方圆想到格林德满嘴牙都被打掉后,会是一副怎样的可怜样时,忽然有歌声从客厅门口传来。 歌声响起后,劳拉就快步走进了西厢房,也就是林舞儿曾经住过的房间内,关上了门。 歌曲还在响,是方圆很喜欢的那首《白狐》。 当一个男人喜欢《白狐》这种绵软且又哀伤忧郁的歌曲时,应该是在幻想他自己就是那个没良心的书生,偶尔救了一只白狐后,好运就大爆发了,最后娶了个公主做老婆。 至于那只帮书生金榜题名的小狐狸--喏,野外旷阔无垠,清风徐徐,星光璀璨,你就去那儿跳一支舞吧,别来打搅我跟公主的洞房花烛夜。 然后,男人想象中的白狐,就会穿上一身白色轻纱长裙,在夜空下随着曲调翩翩起舞,边舞边唱,抒发她心中的忧伤。 尽情时,还会来几个胡旋。 隋唐之前,西域胡人带来中原的舞蹈,主要动作有两个,一个是像吃错药那样总甩头发,大又不把自己脖子拧断不罢休的狠劲;另外一个动作就是胡旋了,就是原地转圈圈,让裙摆旋成伞的样子,露出一双白花花的腿子,还有一只--绣花鞋。 方圆想到胡人女儿在隋唐贵族前大跳胡旋时,真看到了一只绣花鞋。 不是一双,就是一只。 左脚的那一只。 鞋面上绣着彼岸花的大红绣花鞋,就被夏小韵穿在左脚上,当白色轻纱睡袍伞一般的旋起时,就像一把带血的利刃,狠狠刺在了方圆的眼珠子里。 根本不需要任何理由,方圆在看到这只绣花鞋的一瞬间,就万分确定,这是他跟九幽王在北朝地下扶余古城王宫龙椅上看到的那只。 这,才是梦魇一般把他紧紧缠绕的那双绣花鞋之一,本身具备让他万分忌惮的神奇魔力:女人在穿上这只鞋子后,就会让男人变为无法控制的精、虫,哪怕刀架在脖子上,也得不顾一切的把那个女人占有。 方圆记得很清楚,这只鞋子是被九幽王拿走的,现在怎么会出现在了夏小韵的脚上? 很明显,夏小韵在穿上这只鞋子在黑夜中翩翩起舞后,她一下子就变了。 不再是夏小韵,而是一只迷死人不偿命的白狐。 白狐在跳,白狐在笑,白狐在向方圆勾着小手指,媚媚的笑着说你来呀,来呀…… 白狐的每一个动作,都对方圆造成了无法抗拒的诱惑,让他嗓子里猛地发出一声低低的咆哮,抬手刚要推开大门,扑进去把那个女人‘干掉’时,却听背后有个怯怯的女孩子声响起:“谁、你是干嘛的?” 第704章 :当头棒喝 只要脑子清醒,身体上遭受任何的外界干扰,都不会是问题。 问题是,绝对算‘重生’过的方圆,本以为依着他现在的本事,肯定能压制人类灵魂深处那个恶魔的。 可是,在看到夏小韵穿着一只绣花鞋(另外一只白生生的小脚是光着的,踩在地上也不嫌凉),模仿哀伤的白狐大跳胡旋舞时,他压根无法控制灵魂深处最迫切的需要。 这个瞬间,老天爷都敢保证方圆彻底失去了理智,低低咆哮一声后,准备大力推开大门,扑进去把明显变邪恶了的小夏妹妹就地正法。 有当头棒喝声,从背后传来。 声音不高,还带着明显的颤音--说白了,就是害怕。 如果你是秦小冰这样的单纯女孩儿,凌晨回家时却在长长的胡同里看到个黑影,趴在后邻家大门口一动不动后,你会不会被吓一跳? 接着,你就应该赶紧跑进自家,关上大门落插,然后再跑进卧室扯过被子蒙在头上,做到‘两耳不闻窗外事’。 再或者,你会扯着嗓子大喊孩子他爸、他二爸、他三爸四爸五爹都赶紧滚起来,外面来歹人了,出去看看咋回事! 胆儿肥、或者干脆说有些脑残的秦小冰,则在跑进自家片刻后,又拿了根棍子,悄悄的走了出来。 女孩子胆小,却是正义感爆棚,哪怕跟后邻夏总相处的不咋愉快,却也不能放任有歹人半夜趴在她大门前偷看,决定以大无畏的态度,去赶走歹人。 秦小冰搞不懂,那个趴在后邻大门上的歹人,究竟是看啥看的这样出神,竟然连她拉杆箱在地上滚动的声音都听不到,好像自挂人大门前的吊死鬼那样。 这歹人可能是个聋子吧? 秦小冰双手紧攥着木棍,不断吞咽着吐沫,心中高唱着《义勇军进行曲》给自己壮胆,微侧着身子,好像小螃蟹的那样的横跨着,一步一步的走到了歹人背后。 是敲他后脑勺呢,还是揍他的腿子? 我这一棍子砸下去,会不会把他给敲死? 如果是砸在腿子上,再把他砸残废的话,人家不会以‘狗拿耗子多管闲事’的理由来告我上法庭,要求我陪他一个轮椅吧? 我要是败诉了,必须得給他买个轮椅,那得买什么品牌的? 淘宝网上的轮椅,啥时候才能搞活动,打三折--老天爷也搞不懂,他造出来的秦小冰,怎么会在这种情况下,想了这么多。 想的头都疼了,也没想通,只能点头夸一句:嗯,小冰是个好孩子。 就在好孩子手里举着棍子,对着歹人后脑跟腿子部位,来回比划着拿不定主意该砸哪儿时,就听到歹人嗓子里发出一声野兽般的低低咆哮声。 秦小冰怕了,张嘴就问:“谁、你是干嘛的?” 灵台已经彻底被灵魂深处恶魔给左右了的方圆,受精、哦,不,是受惊(终于被惊动了)后猛地转身,双眼发这骇人的荧光,嘴巴大张开露出了白森森的牙齿,死人最后咽气般的,发出了一声轻嘶时,双手抬起,十指张开。 厉鬼。 方圆当前的样子,就是厉鬼。 他已经被灵魂深处那头厉鬼,彻底的所控制。 没有谁不怕厉鬼的,尤其是秦小冰这样的单纯女孩儿,在方圆猛地转身,看到他双眼发着荧光张嘴抬爪作势要扑过来时--张嘴,就发出了一声高达一百二十分贝的尖叫:“啊!!” 这高分贝的尖叫声,就像大力水手吃菠菜那样:赐予我力量吧! 然后秦小冰浑身就充满了力量,就连最最专业的棒球运动员,也打不出她在本能下打出的这记本垒打。 尖叫的音波,还在黑暗中迅速扩散,秦小冰手中的木棍,就狠狠打在了厉鬼的额头上:砰--咔! 砰的一声,是木棍砸在方圆额头上的声音。 咔的一声,则是木棍被震成两截的断裂声。 这才是真正的当头棒喝。 又咋呼又有大木棒的,一下子就把方圆灵魂中那头恶魔,给震了个屁滚尿流,赶紧抱头鼠窜,狼牙滚滚的跑回它的栖息地去了。 云雾拨开,皓月展现,方圆眼中的荧光攸地灭了,张开的嘴巴也闭上,抬起的两只魔爪,也下意识的去揉额头。 刀枪不入的方先生,当然不会被小北妹妹一棍子把脑袋砸破。 他抬手去揉额头,只是人类挨揍后的本能反应罢了,跟疼不疼没啥关系。 “靠,你敢打我?” 方圆张嘴就骂了句时,就猛地醒悟过来了:刚才,他在看到夏小韵穿着一只绣花鞋跳舞时,心中生起了魔障。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拿着断了的木棍发呆的女孩儿,把他惊醒后,又給他来了个当头棒喝,算是把他从魔障中解救了出来。 他,真该感谢秦小冰才对,要不然被灵魂恶魔彻底左右的他,指不定会做出啥后悔终生的破事来呢。 秦小冰可不知道,她的脑残行为,能把某人从邪恶的悬崖边上拽了回来,更没有听出厉鬼在愤怒的质问她时,声音是那样的熟悉。 她只是,在呆愣瞬间后,就再次举起棍子,对着方先生的脑袋,狠狠砸了下去。 秦小冰真被方圆刚才的样子吓坏了。 同时,歹人的恐怖样子,也激发了女孩儿‘誓死不向邪恶低头’的彪悍:就算给你买八百个轮椅,我也得打断你的腿! 方圆的腿子,是长在脑袋上的吗? 当然不是。 不过这时候的小冰妹妹,才不管这么多,一心只想‘为民除害’,下手更狠,尖叫声更响亮:呔,孽障受死吧! 没有谁在清醒时,还喜欢被人拿棍子砸脑袋的。 哪怕拿棍子的是个小空姐--特么的,谁规定漂亮的小空姐,就能随便拿棍子砸爷们脑袋了? 方圆抬手,一把就抓住了木棍,稍稍用力一震,秦小冰的双手手腕,就像被电击了一下那样,赶紧松开了手。 “秦--” 方圆正要说啥时,却听门后院子里,传来劳拉的暴喝声:“谁在外面!?” 秦小冰刚才那声尖叫声,绝对是响彻四野,肯定能压过正在唱《白狐》的手机,惊醒已经化身为白狐的夏小韵,以及躲在西厢房内心事重重的劳拉。 夏小韵也不跳舞了,抓起手机就兔子般的跳进客厅内,脱下绣花鞋开始四处藏。 劳拉则单手握枪,好像一只黑豹那样,用最快的速度扑向了大门。 方圆当然不怕见到劳拉。 不过他现在还不想让劳拉看到自己,所以当前最正确的做法,就是赶紧溜之大吉,等以后再堂堂正正的出现在她面前,欣赏小黑妹大白天见到鬼的可笑表情。 “啊--” 劳拉的暴喝声,也惊醒了发呆的秦小冰,张嘴就要再发出一声尖叫时,方圆毫不客气的一把把她扯到怀里,抱着她的小蛮腰低头,对着她张开的小嘴就狠狠亲了下去。 太感谢这小丫头了,要不是她及时给方圆当头棒喝的话,方先生苦心制订的计划,就会从此付之东流了。 嗯,得好好感谢一下,那就给她个甜蜜的吻吧,顺便把她的惊叫声给堵回去。 小嘴被一张大嘴给彻底堵住后,秦小冰彻底的傻掉。 话说,这可是女孩子的初吻。 就这么被一个眼里能冒出荧光的厉鬼,给蛮横的夺走了? 临了,还在她在耳边轻声说了句:“好香!” 啥东西好香啊? 秦小冰半张着小嘴发懵时,方圆已经抢在劳拉打开大门前,拍马疾驰而去,狼烟滚滚的。 “你是--秦小冰?” 劳拉打开大门后,左手拿着的手电,就照在了秦小冰的脸上。 “啊,我是、是秦小冰。” 小冰妹妹眨巴了下眼睛,很认真或者说很痴呆的回答。 “你鬼叫、叫什么呢,大半夜的。” 劳拉眉头紧皱着,拿手电在胡同里晃来晃去的,除了秦小冰之外,就连个鬼影也看不到了。 “我、我看到--” 受强光手电的惊扰后,秦小冰不知道飘哪儿的灵魂才攸然归位,刚要解释自己刚才看到有个人,趴在你家大门口往里偷看,被我一棍子打跑时,就被劳拉毫不客气的低声打断:“秦小冰,无论你刚才看到了什么,最好是赶紧忘记,一辈子都不要向任何人提起。要不然,你就会大难临头。” 劳拉这是在警告秦小冰,声音虽低,却带着不容反抗的森冷。 她这是为秦小冰好。 劳拉可是夏总的绝对心腹,已经知道她太多的秘密,以后的结果肯定好不了哪儿去--话说,没有哪个老大喜欢别人知道自己太多秘密不是? 更何况,劳拉今晚可是看到夏小韵是经过一番多么痛苦的抵抗后,才一败涂地的穿上了那只充满邪恶的绣花鞋。 遭受那么多磨难淬炼的夏小韵,竟然无法抗拒那只鞋子的魔力。 这对她,对劳拉来说,都是一个无法避免的灾难。 是灾难,就会死人的。 劳拉决定再次回到夏小韵身边时,就做好了随时‘牺牲’的充分准备,所以她才没有劝夏小韵千万不要穿那只鞋子,最好是一把火少了拉倒,只按照她的吩咐,用手机下载了那首《白狐》,然后就躲在西厢房内欣赏舞蹈了。 劳拉已经不在意自己的生死,却不想秦小冰会卷进这件事中,才这样厉声警告她:“如果以后夏总问你今晚的事,你就说下班回家后,发现大门口盘了一条蛇。” 说着,劳拉抬脚在地上重重跺了几脚,然后大声说:“别怕,只是一条没有毒牙的蛇儿罢了,脑袋都被我跺碎了。赶紧回家吧,好好睡一觉就没事了,我去把它扔进垃圾箱。” 劳拉说着,抬手扯过发呆的秦小冰,低声说:“记住我跟你说的话,牢牢记住,一辈子都别忘记--现在,你对我说谢谢。” “谢谢你,劳拉--这条蛇,可吓死我了。” 秦小冰真不懂劳拉为什么要这样吩咐自己,却能从她脸上的恐惧中,意识到了什么,这才乖乖的照办。 第705章 :他亲了我的嘴儿? 劳拉关好大门,再次走回客厅里时,夏小韵已经换上了一双棉拖,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了。 “夏总,时候不早了,也该休息了。” 劳拉反手掩上房门,就像往常提醒夏小韵早点上炕休息那样,神色坦然。 “嗯。” 穿着一身白色轻纱睡袍的夏小韵,低低嗯了声后看似很随意的问道:“刚才,是谁在外面大喊大叫的?” “住在前面的秦小冰。” 劳拉不置可否的笑了笑,解释道:“她刚下班回家,拿钥匙开门时,才发现门前竟然盘着一条蛇。呵呵,女孩子嘛,除了我这样的,很少有不怕蛇的。那条蛇的命也不怎么样,刚刚熬过冬眠期才多久啊,就跑出来招惹杀身之祸。” “哦,原来是这样啊。要是换上我大半夜的看到一条蛇,也会被吓个半死的。” 夏小韵轻吸了下小鼻子,把右脚抬在了沙发上,伸手从纸抽盒里揪出一张纸,擦起了脚丫下的泥土,动作自然,神色平静。 劳拉的嘴角,却紧紧抿了下。 她能看得出,夏小韵才没有相信她为秦小冰开脱的那些话。 她有些失望,还有些伤心--夏小韵,不是应该无条件相信她,在怀疑她在替秦小冰开脱时,就该毫不掩饰的质疑她吗? 夏小韵没有这样做,而是本能的反应,把某些不满藏在了心底,这就代表着她对劳拉,有了她自己也没察觉到的隔阂。 “夏总,我先去休息了。” 看着夏小韵一张纸一张纸的擦她自己的脚丫,劳拉低低说了句后,走向了对面卧室门口。 “劳拉,我控制不住自己。” 夏小韵忽然说话了,擦脚的动作却没有停止,语气更是平静的吓人:“其实我自己也在抵抗,抗拒那只鞋子给我的诱惑。我很努力,最终还是失败了。就像--有着三十年吸毒毒龄的瘾君子,哪怕把家里搞得家破人亡,也得去做不想做的事。” 夏小韵把那只绣花鞋,看做是毒品,又把自己形容成三十年毒龄的瘾君子,这个比喻是无比形象的。 劳拉嘴巴动了下,刚要说什么时,夏小韵就抬起头看着她:“而且,我还有一种更可怕的直觉。” “什么,什么直觉?” 劳拉语气生涩的问道。 夏小韵低头,看向了自己的左脚,轻声说:“那只鞋,已经苦苦等了我一万年。很像白狐那首歌里所唱的那样,我就是书生,它就是白狐,耐心等我轮回转世多少次后,才在今生等到了我。” “夏、夏总。” 劳拉深吸了一口气,沉声说道:“可你该很清楚,那双鞋子对你来说,有着多么不一般的意义。以前,我还对你穿上那双鞋,就会让彼岸花开,灾难外出的说法,持怀疑态度。” 但现在,当劳拉亲眼见识到夏小韵在穿上绣花鞋,浑身散发出的妖魅魅力,让她这个女人都无法抵抗后,她才相信那些传说,并不仅仅是传说。 更何况,夏小韵现在只穿了一只鞋。 如果,她要是把两只鞋都穿上,那么她会变成什么样子? 劳拉不敢想象。 只能确定夏总再也不是现在的夏小韵了,某些科学无法解释的灾难,或许就会在某个清晨,就毫无征兆的降临,毁灭整个世界。 “我能看得出,夏总你刚才两个比喻,都很贴切。或许,它真苦苦等待了你一万年。” 顿了顿,劳拉才缓缓的说:“如果您能把那只鞋子交给我,让我去把它彻底的销毁,我肯定不会让您失望。” 这是劳拉再次返回夏小韵身边后,第一次跟她谈话时,用上了敬语:“至于九幽王、昆仑还有水暗影她们的命运,我们不会再管。我还能保证,无论您以后遭受多么大暴风雨,我都会忠诚的守在您身边。” 劳拉说完这些后,就目不转睛的看着夏小韵,等她反应。 夏小韵依旧低垂着头,看着自己白生生的左脚,沉默了足有三分钟后,才轻声说:“劳拉,时候不早了,该休息了。” 失望,潮水般迅速覆盖了劳拉的双眸。 夏小韵没有看她,起身快步走进了卧室内。 劳拉站在原地,呆望着卧室门口。 一声很轻的开关时声传来后,夏小韵卧室内的等熄灭了。 劳拉无声的叹了口气,走到门后把吸顶灯关掉,脚步沉重的走进了自己房间内,鞋子也没脱,就平躺在了炕上,望着黑黝黝的天花板。 总是在黑夜中盯着天花板看,眼前就会浮现上一些虚无的幻象。 尤其是一个人,在午夜的绝对静谧气氛中,这种幻觉出现的几率更大。 更何况,秦小冰又亲眼看到了那个厉鬼。 嗯,那就是个厉鬼,或者说是个恶魔。 如果不是厉鬼的话,眼睛怎么会是骇人的莹白色? 还会张开嘴巴,露出森白的牙齿,张开两个鬼爪子仿佛要把秦小冰给吃掉那样? 厉鬼--想到这儿时,厉鬼的样子,就慢慢出现在了天花板上,俯视着平躺着的秦小冰,异常诡异的笑着,好像随时都会扑下来那样。 吓得秦小冰动也不敢动,赶紧闭眼在心中大喊三声:姜太公在此! 姜太公在此,百无禁忌,任何的邪魔鬼祟,统统滚蛋--那可是个能封神的主,尘世间的万神,都是受他管辖、封赏的,敢不听他老人家的话? 姜太公他老人家,很称职的履行了他的本职工作,驱走了那个依附在天花板上的厉鬼。 当然了,肯定会把小冰妹妹给吓出一身冷汗来的。 冷汗会让人难受,却也能让人脑子迅速清醒。 秦小冰再次慢慢睁开眼时,已经想到了一些什么:那个厉鬼,会不会是早就死了的方圆呢? 后邻就是方圆的家,他死后在外游荡累了,完全可以回家看看嘛。 可能是因为方家的大门上,忽然多了两条张牙舞爪的辟邪银龙,搞得他有家不能回,只能趴在门上怀念他曾经的岁月-- 秦小冰继续脑补:肯定是那个家伙,要不然,身为无恶不作的厉鬼,也不会在被我狠狠砸了一棍子后,没有伤害我。 他这是在念旧情啊。 奇怪,我跟方圆有啥子旧情嘛,以往帮这个败家子,只是看他顺眼罢了。 那他,干嘛要抱着我,狠狠亲了个嘴儿呢? 可能,这是错觉吧? 其实没谁来亲我的嘴儿,只是我被吓坏了后的幻觉。 但那种感觉,确实很真实啊。 嗯,就当你亲了我吧,反正我也没损失什么,可你以后绝不能再出来吓唬我,要不然我就在门口挂上一面镜子--想到这儿时,秦小冰翻身从黑暗中坐了起来,双手抱住双膝,下巴搁在膝盖上,继续胡思乱想。 她记得小时候,奶奶给她讲过很多古老的故事,除了‘姜太公在此’外,大门口上方悬挂一面镜子,也是有效的辟邪手段。 (乡下很多冲着荒地,或者路口的大门上方,都会挂着一面镜子,寓意照妖镜,就跟过年时贴门神那样,用来挡煞用的。 但这玩意一定要慎用,镜子是阴寒之物,搞不好还会坏自家的风水--郑重说明,不是兄弟在宣扬封建迷信,而是在讲述一些小时候听到的传说。 跟人讲传说,应该不会被打击吧? 还得心里老揪着,不敢细说。) 秦小冰觉得,如果那样的话,方圆的鬼魂,应该不敢再半夜跑回来‘探家’了。 至于那个吓人的鬼魂,怎么没追到秦小冰家里,来继续索吻--吓唬她,那是因为奶奶曾经说过:每一家都有自己的守护神,阻挡那些邪魔鬼祟的入侵。 明天,要不要买两张门神来贴门上? 想到这儿时,秦小冰张嘴打了个哈欠。 她零点后才下了飞机,早就困得不行了,要不是遇到个鬼魂,她早就去梦乡内找哥哥了:该死的秦大川,也不知道现在跑哪儿去了,是死是活,害得每次给家里打电话,都得帮你找各种理由。 “哥,你在哪儿,就不知道给我来个电话吗?” 秦小冰闭着眼喃喃的说着,歪倒在了被子上时,又变成念叨方圆了:“你个逞英雄的败家子,放心吧,我是不会在门口挂镜子的。可你以后也不能吓唬我,要不然我跟你没完……” 喃喃声,就像窗外的夜风掠过树梢后,悠悠消失在了黑暗中。 整个世界,恢复了它该有的平静。 不过,站在窗外云端里的老天爷,肯定在竖着大拇指的赞叹小冰妹妹:你得有多么的没心没肺,才能被狠狠惊吓了一番后,仍能甜甜的睡着,都不去考虑劳拉干嘛要帮你撒谎。 怪不得老人们常说‘脑残烦恼少,弱智快乐多’,看来,这句话果然是有着它一定的道理。 不过当很有弱智嫌疑的格林德,睡得正香被惊醒后,却没有得到快乐,反而因为本能的骂了句谁没事来打搅洒家的美梦,被方圆在脑门上抽了一巴掌。 “老大,你回来了?” 格林德来不及擦嘴角的口水,赶紧坐直了身子,嘿嘿笑道:“我还以为,你会在今晚来个艳遇--咳,跟你说的,你刚走不久,就有个下夜班的小空姐,顺着你走过的路哒哒的走过去了。” “小空姐走路时扭的小腰肢可好看了,高跟鞋敲打路面的声音啊,也很悦耳。” 格林德帮老大点上香烟后,继续说:“老大,你是不知道啊,我可是差一点就下车搭讪她,想做点--” 方圆一口烟雾,喷在了他脸上:“草,那你怎么不去做啊?我敢保证,你个死老外要是动了那心思,就等着秦大川拿刀子跟你拼命吧!” “啊?他凭什--啊,我知道了,那个小空姐,就是他小妹!” 格林德总算搞清楚了,满脸遗憾的摇了摇头:“唉,真是可惜了。不过,我觉得老大你可以、咳,那个什么,我保证不会说出去的。” “滚蛋,老子会是那样的人?” 方圆骂了句时,吧嗒了嘴,想:那个小丫头的嘴儿,倒是很香。 第706章 :那可能就是爱 看到老大吧嗒了下嘴巴,脸上就浮现上向往的神色后,格林德就神经兮兮的笑了:“嘿,嘿嘿。” 方圆很奇怪,问他:“你呲着大板牙的笑啥,笑得跟母驴似的。” “老大,你在回味某个销、魂的时刻。而且我能看出来,是你刚亲身经历的。” 格林德转投方圆、尤其是得知老大在悄无声息的把他家人安排好后,就觉得跟老大在一起的每一刻,都是那样的幸福、甜蜜-- 更重要的是轻松,心里咋想的就咋说:“老大,你别瞪眼,更别否认,我可是个过来人了。” “好吧,我承认你是个过来人,毕竟你老婆都替你生儿育女了。” 方圆懒得跟这死老外夸耀,他已经碰过多少女人,更要马上当一对双胞胎的爹了,只是蛮横的说:“我有个问题,你这个过来人得我解释清楚。要是解释不到位,哼哼。” 格林德马上就缩了缩脖子,抬手抱住脑袋,有些后悔的说:“老大,你就尽情的不耻下问吧,我尽力给你最满意的答复。” “嗯,你这段时间没白学习,最起码懂得用成语了。” 方圆赞了一个,沉吟片刻后才说:“有一个男孩子,其实很喜欢一个女孩子。只是他们两个,都跟一个不怎么靠谱的传说有关,身上有奇怪的标记,还有一双绣花--” “老大,你就直接说是你跟夏小韵好了。” 格林德实在无法忍受方某人腆着脸的自称男孩子,刚打断他的话,方圆抬手就在脑门上用力抽了一巴掌,骂骂咧咧的教训了他足足三分钟。 直到让这家伙懂得了不能随便打断老大说话的简单道理后,才继续讲述一个男孩子,跟一个男孩子的故事。 方圆觉得,无论是他死了,还是他仍活着,他都是夏小韵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并不需要任何的理由,天生注定的。 在方圆‘死后’,形单影只的夏小韵,就该团结在跟他有关系的人身边,跟昆仑、韩斌、水暗影还有林舞儿抱成团。 毕竟老人们常说:人多力量大,马虎来了不害怕(所谓的马虎,应该是民间对狼的老称呼)。 就算她们抱团也敌不过燕春来、楼宇湘还有郭易秦等人,可只要能跟痴心想留在这个美丽世界上,称王称霸的九幽王达成同盟,相信还是能支撑很久的。 那样做,不但能利用强大的九幽王,来对抗尘世间的恶俗力量,还能策反来自九幽世界的阴谋。 方圆更觉得,总是被他笑话脑残的夏小韵,其实有时候也不是太脑残,再说水暗影也不是蠢货,三个臭皮匠还是能抵一个诸葛亮了。 简单的来说呢,就是文有夏小韵、水暗影、林舞儿;武有九幽王跟昆仑,这股子力量如果拧成一根绳,就算最终还是败了,也不是没有一站之力。 夏小韵却没有像方圆所想象的那样去做,反而跟楼宇湘狼狈为奸,去算计林舞儿。 这让方圆很不高兴。 幸亏山羊給他分析说,夏小韵可能是受到了楼宇湘的胁迫,不得已而为之的。 好吧,就算事实就是这样,那么为什么在九幽王出事后,昆仑遇险时,夏小韵却无动于衷? 九幽王出事,这确实大大出乎了方圆的意料,算是彻底打乱了他的计划,使他不得不火速赶来唐王‘救场’,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方圆承认,依着夏小韵当前的能量,就是个小蚂蚁般的存在,比林舞儿强不了多少,楼宇湘只需一根春葱般的小手指,就能把她硬生生的碾死。 她屈服于人参果的淫威,一起算计林舞儿,方圆可以不怪她。 但她为什么,却在九幽王、昆仑最需要她的帮助时,拿走那只绣花鞋后就躲在家里跳舞呢? 她,根本不在意九幽王,昆仑,还有水暗影等人的死活! 方圆不是傻子,在亲眼看到夏小韵穿上那只绣花鞋后,就能凭此来推断出很多事了:那只鞋子,是九幽王保命的根本所在,她是通过隐蔽方式,才让夏小韵得到的。 依着九幽王的本意,夏小韵在拿到那只鞋子后,就该跟昆仑在一起,找到那些人:谁敢动她一根汗毛,永世都别想再看到那只绣花鞋了! 那只鞋子,对暂时跟郭易秦等人联手的九幽夫人来说,有着无法描述的重要性。 鞋子在,那个世界就有希望。 鞋子毁了,那个世界就毁了。 所以只要夏小韵牢牢抓住那只鞋子,不但能成功救下昆仑,或许还能把九幽王收为己用,成为她最得力的打手。 方圆才不相信,依着夏小韵的智商,她会看不出九幽王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才把保命的东西交给她,给她制造了‘一鸣冲天’的绝佳机会。 夏小韵没有要这个机会,而是眼睁睁看着昆仑、九幽王等人去死。 “她到底是啥意思?” 方圆把心中的疑惑,简单叙说了一遍,末了看着格林德:“你给我说说呢。” 格林德大张着嘴巴,一脸弱智样子摇了摇头:“不知道。” “你不是自吹是过来人吗,咋搞不懂女人是怎么想的?” 方圆满脸狞笑,抬手说:“把你脑袋伸过来,像乌龟那样!” “再给我十分钟的时间,我仔细想想!” 格林德连忙喊道。 “一分钟!” “三分钟!” “两分钟,多一秒都不行了!” “好吧,等我喊可以后,你再倒计时。” 格林德哭丧着脸,暗中发誓:以后就是打死,也不吹嘘自己是过来人了。 方圆把烟头弹出车窗后,冷冷的说:“到点了。” “再给我--我想出来了!” 抢在方圆抬手之前,格林德连忙说:“夏小韵拿到那只鞋子后,就对昆仑她们的安危无动于衷,只能有一个可能!” “说。” 方圆抬起的右手五指,来回的屈伸着。 “那只鞋子,有着老大你不知道的超能力!” 格林德眼角瞅着方圆的右手,语气很肯定的说:“比方,任何女人在穿上它后,就会变身为超人,双脚一跺,就能上天入地,唯我独尊,再也不怕任何人--哎哟。” “你说的话,比毛驴放得屁还臭。” 方圆抽了格林德的光头后,接着又说:“不过,你说的好像很有道理,那只二手货,确实有点邪门,就在刚才--满脸委屈的样子干啥,是不是觉得说对了挨揍,就愤愤不平了?” “哪敢,就是用目光反抗你一小下下罢了。” 格林德讪笑着,回头启动了车子,问:“老大,我们现在去哪儿?” “找个小酒店好好休息一上午,下午返回明珠。” 方圆抬头,目光复杂的看了小桥那边一眼,有些自言自语的说:“希望,我们的猜测都是错的。毕竟,我真不愿意跟她做对,更不想她变成一个自私自利的人。” 格林德启动了车子,又问道:“那,被挟持走的九幽王呢,就这样任由她自生自灭?” “她暂时不会有生命危险的,其实就算是被干掉,那又关我屁--” 方圆随口说到这儿时,脑海中却又猛地浮上了一副画面:就在他抱着那个小核弹,纵身投下火山岩浆爆发出的坑洞时,曾经亲眼看到那个妖邪,嘶声吼叫扑过来。 要不是铁辽俩人死死拉住她,她肯定会追随他跳下去。 九幽王当时要纵身跳下去,不是因为方圆的死,跟她的使命有多重的关系,只是因为她--在那个瞬间,她看着他的目光,就像《泰坦尼克号》里的露丝,最后坐在橡皮艇上,看着杰克慢慢沉下水下时的那个样子。 方圆觉得,那可能就是爱。 爱,是天下间最伟大,也是最最纯净的没有一丝杂质的东西了。 那时候的九幽王,就是用这种眼神看方圆的。 一个妖邪之物,怎么能有那种眸光? 哪怕只是短短的一瞬间,但也足够证明她已经改变了。 就像她平时出现在方圆面前时,是以漠北北的样子。 漠北北,才是九幽王的真正面目吗? 我,是不是真得可以忽略她的生死? 方圆侧脸看着车窗外向后退去的夜景,沉默很久后闭上眼睛时,漠北北的样子,却攸地浮上了他的眼前。 她还是那样的美,单纯,干净的让人不忍对她产生亵渎之意。 尤其是她在跟方圆对视时,那双深邃的眸子里,总是带有怯怯的懦弱。 如果不是已经确定漠北北,就是当初打自己一拳、害得自己身中尸毒、又异常残忍冷酷且又强大的九幽王,假如格林德敢说她就是个妖邪的话,就算方圆心胸哉宽阔,也肯定会把这死老外的满嘴牙打碎。 漠北北,你怎么会是九幽王呢? 方圆心中低低叹了口气:唉,你是死了好,还是活着才好? 漠北北不想死。 在见识过这个世界的美丽后,她就不想死了,只想永远生活在蓝天白云下,再也不回那个寒冷潮湿的黑暗世界中。 她知道,她这样想是错误的。 九幽夫人把她悉心养大,并传授给她强大的武力值,就是希望她能涉足中原,来促成并蒂彼岸花开的。 事实上,漠北北刚来到华夏后,也是抱着‘杀身成仁’的想法,来报答夫人的。 只是,她从没想到,尘世间还有一种可以毁掉她的东西:贪婪。 龙头判断的没错,贪婪可以改变九幽王。 贪婪,促使她长出了很大的野心,竟然敢跟九幽夫人对抗,为此还跟昆仑联手,接连斩杀了七个来给她‘传旨’的艳阴使。 漠北北笃定,夫人就算再怎么不甘,也无法把她怎么样。 漠北北很清楚:在九幽世界内,九幽夫人就是个无敌的存在,想杀她的话,绝对不会费吹灰之力。 可夫人在并蒂彼岸花开之前,就算能涉足外界,她那身恐怖的本事就会自动消失,充其量只能算是个美的不行不行的贵妇。 在外界,绝对是天下无敌的漠北北,会害怕一个娇嗲嗲的贵妇吗? 第707章 :让你在幸福中死去 贪婪能促生人的野心,也能蒙蔽漠北北那颗七窍玲珑的心,让她忽视了一件最重要的东西。 她离开九幽世界后,九幽夫人诚然拿她无可奈何,哪怕亲自涉足外世也只能变成没有任何武力值的贵妇人,对她没有任何伤害力。 漠北北却忘记了:她既然能通过跟昆仑合作,斩杀那些来‘宣旨’的艳阴使,那么九幽夫人为什么不能跟外界人合作,一起来对付她呢? 要说最了解漠北北的人是谁--除了九幽夫人外,还能有谁? 九幽夫人养大了漠北北,传授给了她一身恐怖的功夫,除了没有算到她的贪婪心这么强烈外,对她的每一个强项,每一个缺点,都是了如指掌。 比方,漠北北刀枪不入的命门,就在脚底:只要能刺伤她的脚底流血,她就会变成一个最脆弱的女孩子,任人处置。 那块钉板,彻底击残了漠北北。 如此强大不可战胜的漠北北,最终会折在一块钉板下,如果铁辽等人听说这个消息后,肯定会觉得匪夷所思--偏偏,这就是现实。 都说现实是残酷的,漠北北现在终于品尝到了这句话的真正含义。 她双手双脚,都被特制的镣铐锁住,拴在墙上的粗铁环上。 这些镣铐,对她来说算不了什么,只是为了折磨她的道具罢了。 对她真正的威胁,是刺在她耳后风池穴、脚底涌泉穴的四根金针。 她当前的样子,就像一个被严刑拷打的义士那样,整个人被四根绷紧的铁链,固定在了离地半尺的低空中,身子微微后仰,呈现一个‘大’字形,背后还有数十根钢针。 锋利的针尖,在灯光下闪着幽森的寒芒,紧贴着漠北北的后心衣服。 她必须得绷紧全身的肌肉,努力太高身子,才能避免针尖刺疼她的后背。 在足底涌泉穴、耳后风池穴受制后,漠北北就成了最普通的女孩子,再也不会刀枪不入,钢针刺进后背时,照样会疼。 不但疼,还痒的要命--针尖上,涂抹了美洲大红蚁的毒液。 疼痛可以忍受,但那种无论怎么努力,都无法抓到的奇痒,才是最折磨人的。 漠北北很清楚后背这些钢针有多么的吓人,所以才努力绷紧身子,尽力不让针尖扎到。 只是,一个被倾斜吊在空中的人,就算有着超长的意志力,她能支撑多久? 汗水,已经湿透了漠北北的衣服,银牙即将咬碎,那张单纯干净的脸,狰狞的好像一个女鬼--倾尽所有的努力,也只能让她最多支撑两个小时。 当她再也忍不住的,全身肌肉放松身子下压时,闪着幽兰锋芒的钢针,就毫不客气的刺进了她后背。 “啊--呃!” 就像是被电击了一下那样,漠北北身子猛地一哆嗦,再次挺直,黄豆大的冷汗从额头滚滚落下,针尖刺体的疼痛还没有消失,想让她把自己舌头咬断的奇痒,就像一万只蚂蚁钻进身体里那样,顺着血管噬咬着她的每一根神经。 她真得很想一口咬断自己的舌头,就此喷血而亡。 只是刺进她耳后风池穴的那两根钢针,只能让她发出凄厉的惨叫,却没有让她咬舌自尽的力气。 她也很想昏过去。 哪怕她曾经真昏过去一次,那些比恶魔还要恐怖一万倍的蚁酸,就迅速把她弄醒,迫使她的身子不断的扭,打摆子似的哆嗦。 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这八个字,就是漠北北当前处境的真实写照。 漠北北不怕死,真得不怕死,她只怕一辈子就这样不死不活下去。 她现在还年轻,就像刚绽放的花儿,还没有品尝到她所奢望的幸福,就已经开始备受磨难了。 就像没有谁比九幽夫人了解漠北北那样,她比任何人都了解九幽夫人,知道那是一个多么心狠的存在。 在把漠北北带进这间屋子时,九幽夫人就语气温柔的跟她说:“小北,我保证你能至少能活到四十八岁,更保证你能比任何人,充分享受每一天,每一个小时每一分钟。” 让今年才二十出头的漠北北,活到四十八岁--就意味着,九幽夫人要让她受苦小三十年,这一万个日夜,她都得遭受生不如死的煎熬。 漠北北哀求、大骂,诅咒夫人,不求夫人放过自己,只求能赶紧杀掉她。 夫人只是笑,笑容像以往那样温柔,甚至还带有母性的光辉。 漠北北却怕这种笑,她更希望夫人能撕下这虚伪的面皮,用烧红了的烙铁,把她一寸寸的烧熟;用锋利刀子,把她一片片的凌迟。 夫人的笑,比大蚂蚁的蚁酸,还要让漠北北感觉可怕十万倍。 恶魔这个词,都无法来形容夫人。 那该用什么词呢? 漠北北不知道,只知道当自己筋疲力尽身子落下时,钢针又刺进了自己后背,那种每次至少得痒十分钟的奇痒,第若干次顺着她的血管,传遍她的每一根神经。 就像死人诈尸了那样,漠北北身子猛地一挺,嘴里发出呜咽的哀嚎时,又落了下来--她实在没有力气,能让身子挺起避开这些毒针了。 她唯一能做的,就是‘享受’,用她仅存的意志力,来逼迫自己身子不再扭,忽视这种比死还要难过的奇痒,紧咬着牙关,瞪大眼睛看向上方。 这不是阴暗潮湿的地下室,而是一座--海景房。 有谁能想到,关押漠北北的地方会在海边,只要她抬起头,就能看到湛蓝的天空上,有朵朵被风吹着的白云,就能看到大海深处,那些影影绰绰的桅杆。 海景房的前面,还有一个小花园。 出了小花园再向前行数百米,就是金子般的沙滩。 哪怕海上吹来的风还有些冷,却有很多游人出现,更有一些牵着手的小情侣,肩膀挨着肩膀的信步前行。 一只白色的猫儿,借着冬青的掩护,猛地扑向一只站在花梢上唱歌的小麻雀,眼看锋利的猫爪就要捕到它了,它却啾啾的大叫着,一下子扑向了地面,接着就扑棱着翅膀飞走了。 猫儿有些扫兴的收回爪子时,一个小皮球砸了过来,吓得它像刚才那只麻雀那样,脑袋一缩就消失在了冬青丛后。 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清脆的咯咯笑着跑过来,拣起小皮球,转身冲他的妹妹喊道:“小雪,接球!” 小雪要比她哥哥小两岁,穿着一身白色小运动衣,两只眼睛就像黑葡萄那样水灵灵的,乌黑的头发披散在脑后就像传说中的白雪公主。 还有--还有很多东西,都能证明这栋海景房,是处于旅游区内的。 这个季节能来海边玩耍的,肯定是一些家庭条件宽松的人家。 幸福人家。 让漠北北睁眼就能看到幸福,看到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景色,却遭受没人能忍受的折磨,求死不能到四十八岁--就是九幽夫人对她背叛的惩罚。 奇痒,不知道什么时候消失了。 涂抹在钢针上的蚁酸再可怕,但用的次数多了,药效也会慢慢消失的。 漠北北全身的神经、肌肉才彻底放松了下来,长长吐出一口气,无比疲倦的闭上了眼。 她想睡一会。 钢针上的蚁酸,被她的血液给稀释了,不过针尖却刺进她身体足足寸许,无比的疼。 漠北北却觉得,疼痛跟奇痒相比起来,那就是需要歌唱来赞美的幸福享受。 吱呀一声,漠北北刚闭上眼,玻璃房门被推开了。 她没有睁眼,从沉重的脚步声中,她就能听出是谁来了--给她送饭的。 这个世界上最最冷酷的监狱内,狱卒在给犯人送饭时,最多只是把掺杂了口水、还有冰冷干硬的猪食扔在地上,让犯人狗一般的跪在那儿吃。 漠北北却没有那么好的待遇。 那种待遇,对于她来说,可能比挖到一座金山的老光棍乍富后去找女人,还要高级--沉重的脚步消失,那个比猪还要可恶的胖女人声音响起:“张嘴。” 漠北北赶紧张嘴。 只是那种痛苦的折磨,已经耗去了她所有的力气,所以哪怕她真得很想张开嘴,可也只是嘴角动了一下而已。 胖女人没有再说什么,抬手就掐住了漠北北的下巴。 漠北北有力气了,拼命挣扎着睁开了眼,然后就看到一张比脸盘小不了多少的胖脸。 在这个世界上,最恶毒的是什么? 除了贪婪之外,妒忌绝对算是其中的一种。 身高不到一米五,体重却足有两百斤的女人,最厌恶就是漠北北这种好身材的女孩子了。 她自己哪怕是死也无法拥有这样骄傲的身材,自然就希望能让所有具备傲人身材的女孩子,都变成跟她一个样。 那样,她就不会再自卑,不会再妒忌别人了。 胖女人无法让全世界所有身材好看的女孩儿变成她这样,只能左右漠北北--才不顾漠北北的挣扎,嘶哑的喊叫,胖女人狞笑着从背后拽回一根透明的胶皮管子,填鸭似的塞进了她嘴里。 然后,她就又抓住了一个黑色的手柄,开始上下压了起来,发出‘哐吃、哐吃’的声音。 这是一个款式老旧的喷雾器,里面装了至少半桶的流食。 如果小孩子吃到这些流食的话,肯定会拍着小手的大叫好吃--流食是由米粥、奶油、足够多的糖搅拌起来的甜食。 甜食对小孩子来说很有诱惑力,但对成年女孩儿来说,就是摧残美丽的恶魔了:用不了太久,无法动弹的漠北北,身材就会变胖。 “我要让你变的比她还要胖,还要丑陋。不但胖,还会换上糖尿病,高血压等病。我不会杀你,只会让你巨胖无比下,自身器、官再也无法承受来自你身体的压力,慢慢衰竭,直至幸福的死去。” 漠北北拼命挣扎着,也无法吐出已经插、进嗓子里的胶管时,眼前又浮上了夫人笑吟吟的样子:“瞧,我对你多好?” 第708章 :跑。马上跑! 晚上十一点之前睡觉,第二天早上六点半准时起来,洗漱完毕后喝上一杯温开水,在空气清新的地段慢跑半小时,再回住所之处洗澡,吃早饭。 工作到中午十一点半,略事休息后十二点吃午饭,散上十几分钟的步,午休二十分钟左右--这是一个好习惯。 任何女人在养成这个习惯,并坚持十数年后,都会变得越来越年轻,漂亮,皮肤像剥了壳的蛋白那样细腻,身体健康。 楼宇湘就是这样人。 现在年过三旬的她,皮肤还像十七八岁的花季少女那样水灵,眉梢眼角却又充满少妇才有的魅力风情。 今天天气不错,窗外回荡着徐徐清风,吹动窗帘,一卷一卷的打在玻璃上,发出的轻轻扑簌声,一点也不讨人厌,相反还很动听。 “呼!” 楼宇湘长长吐出一口气,双手上伸再缓缓落下来,放在了脑后。 午休醒来后,就地来三十个仰卧起坐运动,也是楼宇湘的好习惯之一。 正确的仰卧起坐运动,不但能瘦腰,还能有效防止颈椎、腰间盘突出等病,可谓是好处多多,路人皆知。 却没几个路人,在午休醒来后,能像楼宇湘这样做。 当然了,没有谁能有幸看到楼总在做仰卧起坐,哪怕是林林也无缘得见,因为她习惯在休息时,不穿任何衣服。 就好像,所有的美女都喜欢果睡,叶明媚是这样,水暗影是这样,楼宇湘,也是这样。 不穿衣服的美女,在做仰卧起坐时的样子,肯定很迷人。 楼宇湘就是这样认为的,更清楚她是个非常小气的人,从来不想任何人来分享属于她的幸福,就像当前她做完仰卧起坐时,只给自己看。 民间有个说法:镜子是不能对着床的。 镜子是阴寒之物,不但能辟邪,也能夺魄--而人在熟睡过去后,他(她)的元神(也就是魂魄),就会出窍四处放松游荡,却能被镜子的阴寒而夺走,继而吓得赶紧归位,让躯体迅速苏醒,冷汗直流。 所以,卧室内的镜子,在民间又被俗称为‘吓一跳’。 楼宇湘当然知道这个传说,但是她才不在乎。 她休息的卧室内,不但有镜子,而且还是很大很大的镜子,大到只要她睁开眼,无论从那个角度看过去,都能看到床上那个迷人的小尤物。 尤其是在做运动时,从镜子里欣赏着自己优美躯体的健康动作,这绝对是一种不能跟任何人分享的幸福。 “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五……” 楼宇湘微微拧着腰肢,第二十五次从床上抬起时,手机响了。 几乎所有大老板的手机(当然是只供最亲近人联系的那个),都是二十四小时开机的,楼宇湘也是。 不过每次休息时,她都是把手机放在床下的地毯上,这样就能有效避免辐射了。 楼宇湘黛眉微微皱了下,却看也没看那个手机。 能够拨响她这个手机的人,不会超过十个人。 可这十个人,都该很清楚楼总在这个时间段,在做健身运动--那,为什么还要打电话来呢? 天,又没塌下来,怎么着也得等楼总健身完毕后再说。 “三十。” 楼宇湘喊出最后一个数字时,刚停了一会儿的手机,再次叮叮当当的响了起来。 顺手拿过搭在床头上的毛巾,搭在脖子上后,楼宇湘才抬脚下地,就这样大刺刺的坐着--反正除了镜子里的那个自己外,又没别人能看到她这个不雅的样子。 弯腰拿起手机,楼宇湘点了接听键,淡淡的问道:“有事?” “没事,我是不会给你打电话的。” 一个比她声音更冷淡的男人声音,从手机那边传了过来。 “那就说。” 楼宇湘拿起毛巾,擦了擦额头上细细的汗珠,站起来在厚厚的地毯上,来回走动着。 男人问道:“凌晨两点、四点,早上六点,七点半、八点,八点半,十一点,这七个时间段,我都给你打过电话,你为什么不接?” “呵呵,有些抱歉了,你说的这七个时间段,恰好是我从来不接电话的时候。” 楼宇湘呵呵轻笑着,轻摆着腰肢袅袅婷婷的走到大镜子前,身子微侧,右脚脚后跟抬起,屈起的右膝叠放在了左膝盖上,摆出了一个让她自己都很满意的动作后,才骄傲的昂起了下巴。 男人的声音有些生硬:“那你在可以接电话时,为什么不给我回电?” “给你回电?” 楼宇湘轻蔑的笑了下,双膝相互调换了下位置后,左手掐腰摆出一个更加风情万种的动作,再说话时的语气,也冷了很多:“郭易秦,你以为你坐在龙头曾经的位置上,就能像他那样,让我对你俯首帖耳的尊敬有加?” 那边的郭易秦没说话。 楼宇湘再次笑了下,丝毫不掩饰语气中的轻蔑:“在人前,我能给那个蠢的不像话的郭易行好好说话,就已经算是很给你面子了。郭易秦,我现在都开始有些怀疑,你用这口气跟我说话,不会是真把自己当做龙头了吧?” “我永远也不会成为龙头。” 郭易秦淡淡的说:“如果我是龙头的话,最多给你拨打一次电话,就绝不会再管你的生死了。” “我的生死?” 楼宇湘那双水灵灵的眸子,攸地眯了起来。 郭易秦在那边轻笑了声后,有火机点烟的声音传来。 “那个鬼女人,跑了?” 楼宇湘低声问道。 她说的那个鬼女人,就是九幽王了。 她可是很清楚九幽王出现在叶明媚面前后,曾经把那个狂妄自大的女人,给吓得小便失禁了。 尽管楼宇湘的嚣张,相比起叶明媚来说绝对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但她要比一朵花更为聪明,也确定如果换上自己面对九幽王时,反应不会比叶明媚强到哪里去。 楼宇湘也怕九幽王。 甚至比无知者无畏的叶明媚,更加的怕! 所以在听郭易秦说出有关她生死的话后,楼宇湘马上就想到九幽王逃跑了。 九幽王逃走后,是绝不会放过敢跟她做对的任何一个人--楼宇湘,燕春来之流,绝对是首当其冲的。 “没有。” 郭易秦的回答很简单,却让楼宇湘长长松了口气,声音再次变得懒散不耐烦起来:“那么,还请郭大少跟我说,能威胁我生死的人是谁?咯咯,不会你在说你自己吧?” “一个比九幽王还要强大的人,昨晚深夜救走了昆仑。” 郭易秦懒得再跟楼宇湘绕圈子,很直白的说道:“当时,我以为我是死定了,他却放过了我--还委托我,向你转达他亲切的问候。” 郭易秦是个相当骄傲的人。 这一点,燕春来,楼宇湘都明白。 也正是看在他很骄傲,又占据着重要位置的份上,所以燕、楼两家,才屈尊跟他合作,共同对九幽王。 现在骄傲的郭易秦,却亲口跟楼宇湘说,他被人放过了,还遵照人家的意思,向她转达来自某人的亲切问候。 那个人,比九幽王还要可怕。 这也是郭易秦亲口说的--无论楼宇湘有多么的看不起他,却也知道他是从来都不屑撒谎的人。 当一个骄傲的,从来都不屑撒谎的人,亲口告诉楼宇湘,说有个比九幽王还要强大的人,要来问候她时,那么那个人就肯定会来。 “那、那个人,是--谁?” 楼宇湘说话的声音,再也没有了丝毫的镇定,脸上的血色,也攸地褪尽。 “不知道。” 郭易秦淡淡的回答。 “你、你认识的那个夫人,也不知道他是谁?” 楼宇湘再也不摆什么诱人的姿势了,双手紧抓着手机问道。 郭易秦很享受楼宇湘此时的惶恐,慢悠悠的说:“她在接到我的电话后,只跟我说了一句话,就扣掉了电话。再拨打,就打不通了。” 楼宇湘马上追问:“她说的什么话?” “跑,马上跑。” 郭易秦几乎是一字一顿的,说出了这四个字。 “跑,马上跑?” 平时那么聪明的楼宇湘,竟然没有领悟出这四个字所代表的含义,问道:“跑什么,谁跑,往哪儿跑?” 回答她的,是电话掐断时嘟的一声响。 “你敢扣我电话!” 楼宇湘怒了,对着手机低吼了一声后,接着回拨了回去。 “对不起,您拨打的用户已经关机,请稍后再拨--” 手机内,传来来很温柔的机械女声。 郭易秦,关机了。 楼宇湘当然没有再拨,只是死死盯着手机,过了足有半分钟后,才猛地转身,随手把手机扔在了床上,开始穿衣服。 她终于明白郭易秦那四个字是什么意思了:就是让她赶紧跑,跑回苏省大本营。 唯有苏省楼家的大本营,才能让楼宇湘有安全感。 三下五除二的,楼宇湘换上了自己运动时的衣服,秀发用一根白色丝带简单拢在脑后时,有人敲响了房门。 楼宇湘是住在圆耀酒店的贵宾层,外面走廊中,有四个忠心耿耿的保镖。 至于她的贴身心腹林林,已经在林舞儿被某死老外救走的第二天,带人满世界的调查是谁敢跟楼总做对去了,所以目前负责楼总生活、安全、工作的人,是一个叫庞贝的保镖。 庞贝这个名字很出名,跟西方古文明的庞贝古城同名。 庞贝本人,也有着厚实城墙般的强壮体格,随便往那儿一站,就能给人带来安全感。 暂时替代林林职位的庞贝,才有资格来敲楼总的房门。 嗯,肯定是提醒楼总:午休时间结束,该去工作了。 楼宇湘快步走到门口,抬手拉开了房门。 果然是庞贝站在门前。 “庞贝,取消今天下午的所有工作安排,我要用最快的速度离开明珠,返回苏省!” 不等庞贝说什么,楼宇湘就语速极快的吩咐道。 庞贝站在那儿,就像一尊铁塔那样,动也不动。 “你--” 楼宇湘黛眉竖起,正要冷叱他是不是聋了时,却看到有一条红色的小蛇,从他嘴角慢慢爬了出来。 第709章 :原来她也怕死 这不是一条真正的红色小蛇,而是鲜血。 眼神空洞的庞贝,可能是因为有鲜血从嘴角淌出来后觉得痒,忍不住轻咳了一声:“咳--噗!” 轻咳声刚响起,夹杂着细微碎肉的鲜血,就像喷雾剂那样猛地从他嘴里喷了出来,喷了楼宇湘满脸。 “啊!” 楼宇湘本能的发出一声尖叫时,庞贝终于缓缓瘫跪在了地上。 他的腰没有弯,头却先垂了下去。 额头抵在楼宇湘的白色网球鞋上后,整个人才缓缓歪倒在了地上。 他的背心处,有一个清晰的掌印。 清晰的意思呢,就是掌印的五根手指,就像用黑色签字笔画出来的那样。 楼宇湘在恐惧时发出的尖叫声,可能产生了能震碎某些腐朽东西的音波,所以才能让她看到庞贝后心处那个掌印下的衣服,竟然像草灰那样簌簌而下。 黑西装,白衬衣都变成了草灰。 庞贝强壮的身体,当然没有变成草灰,但那个清晰的掌印,却像烙铁那样深深印进他的皮肤内。 有人在庞贝背心拍了一掌,不但打碎了他的衣服,更打碎了他的内脏,让他在喷血时,把一些碎了的内脏喷了出来。 庞贝死了,其他三个保镖,也不会活着。 这是肯定的。 楼宇湘尖叫一声后,眼神呆滞的向走廊中看去。 只有两个保镖,都倚墙而立,嘴巴张的大大的,有得眼珠竟然凸了出来,晶体上还带着无法描述的恐惧。 第四名保镖去哪儿了? 现在的楼宇湘当然不会想到,也不会关心那个人的死活,只是亲眼看到负责她安全的三个保镖,在大白天的被人残杀了。 残杀他们的人--恶魔,却没有破门而入,干掉楼宇湘,仅仅很有礼貌的敲了敲门后,就离开了。 那个恶魔,是怎么在悄无声息间,连杀三名身手不俗的保镖的? 楼宇湘已经没空去考虑这些了。 她现在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用最快的速度离开明珠,跑回苏省,找个固若金汤的地方躲藏起来。 如果有可能,她圆愿一辈子都不出来! “杀人了啊,杀人了!” 楼宇湘艰难的咽了口吐沫后,再次发出一声尖叫,抬脚就冲向电梯那边。 嫉妒惶恐中,她忘记庞贝的尸体就在脚下,被绊倒在了走廊中,额头重重碰在了地上。 幸好,圆耀酒店贵宾层的走廊中,也铺了厚厚的地毯,才避免她光滑好看的额头,会被磕破,磕肿。 其实就算是磕破咯,磕肿了,楼宇湘也不会在意,也想不起在意,只是马上爬起来,脚步踉跄的向前狂奔。 她一直以为,老天爷给了她迷人的身材相貌,给了她超一流的智慧,还给了她视别人性命为草芥的狠辣,就是让她来这个世界上当女王的。 正是有着如此的‘良好心态’,楼宇湘才能忽视给林舞儿等人的毁灭性打击,尽情享受这个属于她的世界,她的精彩。 也正是这种心态,才能让她在跟郭易行之流寒暄客气时,享受他们白痴般得意的快乐。 当然了,相当无聊时,楼宇湘也会想到‘死’这个东西。 只要是活人,就没谁不怕死的。 楼宇湘不怕--她觉得,死对她来说,只是一个结束享受的符号,就像灯灭了那样,正常的很,实在没必要因此而担惊受怕的,还是趁着活着时,享受活着的乐趣,才是聪明人。 从来都以为自己不怕死的楼宇湘,此刻品尝到了死亡的味道。 原来,尘世间再也没有任何事,能比死亡更可怕了。 直接被干掉还好一些,怕就怕在她亲眼目睹保护她的人都死了,她还活着。 砰的一声,楼宇湘额头重重撞在电梯门上后,剧痛再次提醒她:你不但怕死,而且比任何人,都怕死! 一无所有的人,被疾病折磨的人,爱情被背叛的人--在死前,他们或许不会怕,因为他们对这个世界已经失望,厌恶,不再留恋。 极度留恋这个世界,最怕死的人,恰恰是幸福指数最高的那些人。 楼宇湘的幸福指数,绝对位列全球全人类前列,所以她真得不想死,真得很怕死,真有哪怕付出所有的一切,也得活下来的决心。 在坚决的决心下,额头在电梯门上碰肿了,不但会被直接忽略了,反而会让她清醒一些,想起电梯门是用脑袋撞不开的了,而是得用按键打开才行。 楼宇湘按下了按键。 电梯门徐徐打开,她抬脚要扑进去时,却又猛地抬手捂住了嘴--那名不在走廊中的保镖,就瘫坐在电梯内,脑袋低垂在胸前,嘴里有血丝淌出。 尸体靠着的电梯壁上,有一朵用鲜血画成的花儿。 那朵花儿画的一点也不好看,最多也就是四五岁孩子的绘画水平,却像个恶魔那样,张开满是獠牙的大嘴,冲站在电梯门口的楼宇湘,无声的大笑着。 “来人呀!” 楼宇湘用尽所有的力气,凄声喊出这句话后,双膝一软瘫倒在了地上。 砰,砰砰的脚步声响起,酒店的保安终于听到这边不正常的动静了,用最快的速度狂奔而来。 “快,救我,救我--打电话,报警!” 看到保安们出现后,楼宇湘紧绷着的神经,终于攸地放松,双眼一翻昏了过去。 被伤害、遇险后报警,这是一般人最直接的反应。 楼宇湘对此却是嗤之以鼻:身为群众保护神的警方,在她眼里跟一群跳梁小丑,貌似没什么区别。 别的不说,单说林舞儿吧,如果报警有用的话,那她为什么会被楼总逼到了去站街的份上? 警方、就跟律法那样,在楼总这种大人物眼里,也就是拿来吓唬小老百姓的工具罢了,对她们这种地位超群的人来说,就是个笑话。 可当楼总被说不出的恐惧击溃后,她才想到了报警。 其实,就算她不嘱咐保安报警,在看到死了好几个人后,酒店也会用最快的报警,并封锁现场的。 足有十数辆的警车,用最快的速度呼啸着驶进圆耀酒店大厅门前。 朗朗乾坤之下,竟然有人在圆耀酒店这种高级场合杀人行凶,一杀就是四个人--这还了得? 更何况,死者是在华夏商场跺跺脚,就能让地皮颤三颤的东海集团老总楼宇湘的保镖,明珠警方在接到报警电话后,如果不用最快的速度赶来,那纯粹是他们不想干这份工作了。 “老大,总共是十三辆车,三十七个警员,带队的是个局长。” 趴在窗口拿着望远镜向外看的秦大川,晃了晃有些发酸的脖子,回头向方圆说道。 “嗯,等会儿来的人更多。楼宇湘遭遇危险了,无论哪个城市的警方,都不敢有丝毫懈怠的。” 坐在沙发上的方圆,头也不抬的说着,缓缓翻动着右手。 格林德也看着他的右手,嘴角不时的抽一下。 尽管是他亲眼所见,可还是不敢相信,白磷这种被称为‘跗骨之蛆’的易燃品,竟然对老大右手没有丁点的杀伤力。 (白磷着火点很低,只有四十度左右,但很顽固,哪怕是在水中,不燃烧完也不罢休,需要用沙土来掩灭,燃烧完后会变成固体。越战时,美国人使用的白磷弹,让他们敌人吃够了苦头)。 楼宇湘在庞贝背心上看到的那个掌印,就是被方圆用燃烧着白磷的右手,给印上去的,很有武侠小说中那些内功高手的风采。 方圆好像很喜欢玩白磷烧手这个游戏,双手搓灭了后,又从一个小钢罐子里倒出了一点,均匀的涂在右手上,快速在空气中晃了十几下,就有绿油油的冷火燃烧了起来。 秦大川不喜欢玩这种游戏,反而还很厌恶这玩意,干咳了一声:“咳,老大,我觉得你对楼宇湘身边那些--咳,嗓子有些痒,感冒了?” “想问什么就问什么,别这么吞吞吐吐的,跟便秘似的。” 方圆慢慢挥舞着燃烧着冷火的右手,也没看秦大川。 “好吧,那我可就说了啊,说错了你别生气。” 秦大川吸了下鼻子,跟格林德对望了眼后,才说:“楼宇湘该死,无论你怎么惩罚她,我都是高举双手双脚的赞成。可我觉得,觉得她身边那些保镖不该死。” “你在责怪我滥杀无辜?” 方圆总算抬起头,面无表情的看着秦大川。 秦大川很想摇头,结果却是点了点头,艰难的回答:“是。” 坐在方圆身边沙发上的格林德,点烟的动作僵住,有些惊诧的看向了秦大川。 他还真没想到,秦大川竟然有胆子指责方圆。 “你呢,格林德。” 方圆回头,看向了他。 格林德真不想回答这个问题,可看老大眼里带有‘殷切的询问’意思,只能艰难的咽了口吐沫,喃喃说道:“我觉得,秦大川说的很有道理。作恶的,只是楼宇湘一个人,他们只是受她驱使的工具。” “你也这样想?” 方圆笑了,很轻蔑的样子。 格林德不敢再说什么了,只是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尖,心里埋怨秦大川吃错药了,才不满老大的滥杀无辜。 不过说实话,格林德的想法,跟秦大川相同--现在方圆的行为,貌似跟花小妖很相似啊。 格林德不说话了,秦大川也不说了,方圆也没再问,再次低头看着自己右手。 盘在那边沙发上睡觉的毛驴,敏锐察觉到了什么,睁眼扫了一圈后,跳了下来跑到方圆面前,长长的伸了个懒腰,目光中带着明显的询问之意:驴哥在睡觉时,这俩蠢货到底说错什么了? 方圆才不屑给它解释,依旧看着右手上的冷火,说话了:“问你俩一个问题。” 方圆说话后,房间内有些压抑的气氛,才悠忽不见,格林德俩人齐声回答:“老大,你问。” 方圆问:“楼宇湘那些保镖,为什么会帮她欺压别人?” “楼宇湘是他们的老大啊。” 秦大川抢先回答:“就像我跟格林德,是你小弟一样。” 第710章 :我的灵魂是非卖品 既然给人当小弟,那么就该有当小弟的觉悟,为大哥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这是秦大川在受‘专业小弟’格林德的点拨后,才领悟出来的道理。 方圆笑了,又问:“那我让你去死,你会不会从窗口跳下去?” “靠--咳,那个啥,好好的干嘛要让我跳楼?” 秦大川一脸的不愿意:“老大,我虽然把自己卖给了你,给你当小弟,也圆愿为你去做一些自己不愿意做的事,可我绝不会因为你一个愚蠢的命令,就去自杀。” “好吧,那我再换一个问法。” 方圆想了想,才又问道:“我现在特别讨厌某个人,你们不用管我为什么要讨厌他,只知道我要你们把他往死里逼,让他家破人亡最好,你们做不做?” “不做。” 秦大川想都没想,就摇头拒绝了。 方圆的笑容,多了些阴森:“为什么不做?我只是让你们去帮我欺负人,又没有让你们去跳楼自杀。” “我虽然是你的小弟,可我也有自己的想法,自己判断善恶的准则。” 秦大川侃侃而谈:“更能判断事情的对错,有自己无法动摇的底线。我可以不要脸的欺骗小妹,可以帮老大你对付那些敢对你呲牙的恶棍,但我绝不会因为你随意的一个命令,就把人逼的家破人亡--” 方圆打断了秦大川的侃侃而谈:“可林舞儿,就是被人这样欺负的。” 秦大川一下子愣住。 楼宇湘为什么要欺负林舞儿,不把她彻底毁掉,就决不罢休? 就因为林舞儿当初驳了楼总的颜面--她身边那些保镖,没理由不知道这件事,但他们还是忠心执行了楼宇湘的命令,把林舞儿往死了逼。 楼宇湘并没有逼这些人,必须得去那样对付林舞儿,要不然就把他们全干掉。 他们之所以‘助纣为虐’,那是因为他们不像秦大川这样,只是把身体‘卖给’了老大,却牢牢守候着自己本性善良的灵魂,懂得自己能做什么、又是不能做什么事。 楼宇湘身边那些人,是看在钱的份上,再以老大的命令当借口,去欺负老大要打击的那些人。 “林舞儿,绝不是那些人帮楼宇湘欺负的第一个人。” 方圆淡淡的说:“他们既然能为了钱,按照楼宇湘的意愿去欺负人,甚至去杀人,那么他们就该做好被杀的准备。所以,我在杀他们时,并没有太多的心理负担。” 看了眼面色发红的秦大川,方圆轻轻叹了口气,说:“唉,同样是小弟,我的小弟,为啥没有别人小弟那样愚忠呢?看来,你们反对我,是因为我给你们的钱,太少了,少到远远不能把你们的灵魂买下来。” “我、我的灵魂,是非卖品!” 秦大川猛地抬头,勇敢的跟方圆对视着,涨红的脸开始扭曲了起来。 方圆抬手,就抄起烟盒砸在了秦大川额头上,骂道:“你妹的,麻烦你别这么正义凛然的好不好?还真以为老子把你们当小弟了啊?草,你们也不拿镜子来照照自己,哪一点有当我小弟的资格。滚,都滚,老子得睡觉,懒得搭理你们。” “我、我--” 秦大川懵了,真搞不懂方圆到底想表达啥意思。 格林德跑过去,一把扯住他肩膀,先对方圆露了个谄媚的笑脸后,才低声骂道:“秦大川,你特么的脑子进水了啊,没看到老大是在跟你开玩笑?” “开玩笑,开啥子玩笑?” 秦大川愣了下,接着就跳着脚,拿手指着方圆的鼻子大骂:“草,你敢拿我当猴耍?” “滚蛋,滚蛋。” 方圆不耐烦的摆手,回骂道:“老子上辈子倒了血霉,才收了你们这俩混蛋小弟--你妹的,谁家小弟在指着老大鼻子骂时,还能活蹦乱跳的?” 现在只要是骂秦大川,方圆总是一口一个你妹的。 唯有骂这三个字时,方圆才会想到那个真正傻傻可爱的女孩子,才能看到自己越来越邪恶的灵台中,还有一方净土存在。 或者说是良心未泯。 秦大川,格林德俩人现在方圆面前,必定是开口闭口的说老大,仿佛一句话不说这俩字,就无法表达他们当小弟的幸福-- 方圆也很享受被人喊老大的感觉,却从没有把这俩傻鸟当做走狗来驱使,逼着他们去做不愿意做的事儿。 有哪个老大,在让小弟去做某件事时,还得先跟他们商量一下? 方圆就这样。 残杀楼宇湘身边四个保镖这件事除外--那是因为他觉得庞贝等人,确实有该死的理由。 如果庞贝能像秦大川这样,敢于对老大下达的错误命令说不,那么林舞儿也不会被逼到去站街的地步。 所以说,庞贝等人才是合格的小弟,才会让方圆对他们下毒手时,不会有丝毫的心理负担。 秦大川、格林德俩人的反抗,方圆在暗叹自己不是个合格的老大之余,其实还是很开心的。 那是因为他觉得,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不要出卖自己善良本性的灵魂。 这个世界是美好的。 方圆喜欢看到秦小冰那种带有白痴嫌疑的纯真笑容,喜欢看到秦大川梗着脖子说他才不出卖自己灵魂的沙比样,喜欢看到格林德谄媚的贱笑模样。 更喜欢看到毛驴愤怒的跑到秦大川面前,抬脚在他裤管上尿了一泡后就跑回来晃着尾巴邀功的得意样子,伸手抱住它脖子夸道:“嗯,这才是最合格的小弟,不问青红皂白,只知道一颗红心永远向太阳。” “靠,你个贱狗,我非得杀了你炖肉吃!” 秦大川怪叫着作势要扑过来时,却忽然立正,冲方圆恭恭敬敬的弯腰,深深鞠躬:“老大,我错了。” “滚。” 大川哥好不容易正经一次,换来了老大一个干脆利索的滚。 对此,他感到很郁闷。 呜啦,呜啦--又是一阵刺耳的警笛声,从敞开着的窗外传来。 格林德趴在窗前拿起望远镜,看了片刻,回头说:“老大,又来了四辆警车,还有几辆救护车。” “救护车是哪个医院的?” 方圆问道。 格林德再次举起望远镜,向下看了几眼才说:“车体上,写的是黄江中心医院。” 黄江医院,是明珠黄江区的中心医院,也是明珠最好的医院之一。 不过,就算黄江医院是全宇宙最好的医院,也无法让内脏被震裂的庞贝等人活过来了,最多只能派遣最好的心理医生,来安慰楼宇湘。 必须得让苏醒过来后就瑟瑟发抖的楼宇湘明白,她现在已经安全了。 是绝对的安全,不用再害怕任何的恶魔。 中心医院二十七楼特护病房前的走廊内,不但有火速从苏省赶来明珠的十数个精锐保镖(楼家派来的),还有四个持枪警员。 为了确保楼总的安全,明珠警方特意封锁了整个二十七层,在没有林林(楼宇湘出事后,林林火速赶了回来)的许可下,任何人都不能擅自出现在走廊内。 违者--杀无赦。 老牌家族在华夏的威力,这一刻被释放的淋漓尽致。 不但走廊内,就连三十三层的天台上,也有至少四个人在巡守。 楼宇湘或许可以死,但绝不能让她死在明珠--这是明珠说话最有分量的人,在暗中跟齐永锋局长说过的话。 三十三层的天台、二十七层的走廊、整个黄江医院内,到处都是黄江分局、明珠市局的便衣,用最专业的眼神,搜索着一切可疑的人物。 据说,在短短一个下午内,就逮捕了三十个混社会混出刀伤来医院包扎的小混混。 种种迹象表明,为了确保楼宇湘的安全,明珠警方可是下了死力气的。 幸好,齐永锋局长很清楚,最迟明天凌晨两点,楼宇湘就会离开明珠(她当前的情绪还不稳定,得借助药物才能安顿下来,所以暂时不适合长途跋涉)。 楼宇湘该怎么离开明珠,齐局是不需操心的:苏省楼家那边早就来电,感谢明珠警方后,才说将会出动私人直升飞机,前来医院把她‘空运’走。 那个杀人恶魔本事再大,总不能真能腾云驾雾,去拦截直升那话儿? “都把眼睛瞪大点,给我看好了!还有四个小时,我们的任务就结束了,到时候,我请大家去海边大排档吃夜宵。” 头戴钢盔、全副武装的齐永锋,来到二十二层拐角处时,训了一个打哈欠的手下几句。 别看齐永锋贵为局长,不过平时待人却很和善,他手下并不是太怕他,忽视了他的大黑脸,笑嘻嘻的小声问道:“老大,您也太紧张了吧?咱们这么多人保护一个人,要是再出事的话,那岂不是会让人笑下大牙来?” “你懂个屁。” 齐永锋抬手在小伙子后脑上抽了下,低声骂道:“你知道做案的是什么东西不?那可是来自--哼,跟你们说了也不懂,都给我记住,谁敢闭一下眼,我就让谁回家连睡三个月的大觉。” “老大,您就说说呗,做案的人不会是外星人吧?” 小伙仗着局长脾气好,依旧嬉皮笑脸的。 “李大明,你小子把我的话当放屁了?” 齐永锋的眼睛,微微眯了起来。 李大明马上就不敢乱说话了,赶紧闭上了嘴巴:齐局的脾气虽然好,可他在眯眼时,就证明他真生气了。 “再坚持几个小时,很快就熬过来了。有些事,远远比你想象的更复杂,也更可怕。” 齐永锋抬手拍了拍李大明的肩膀,轻声说:“如果,我是说如果啊。如果遇到什么无法抵抗的危险,就跑。千万不要彪呼呼的拼命--有些人,其实不值得我们这些拿死工资的公仆,替她卖命的。” “是,明白,老大!” 李大明几个警员,终于意识到事情很不一般了,齐刷刷的并腿挥手敬礼。 “嗯,安全第一。” 齐永锋回了个礼后,这才走下楼梯,左手扶着蓝牙耳麦:“全体注意,都给我打起精神来。” 第711章 :关于信仰 还有十分钟,就是午夜零点。 脸色苍白躺在床上紧闭着双眼的楼宇湘,就像在水里憋了三天三夜那样,张嘴长长的吐出了一口浊气。 “楼总。” 抱着膀子站在窗口向外看的林林,马上转身快步走到了床前,脸带欣喜的问道:“您感觉好些了没有?” 楼宇湘没有回答,只是定定的看着林林,就像不认识她那样,目光呆滞。 “楼总--” 林林被看的心里发怵,弯腰伸手放在了她额头上。 楼宇湘的额头有些烫,俏脸绯红。 “楼总,你在发烧,我去叫医生。” 林林转身刚要走,楼宇湘低低的说道:“不用了,扶我起来。” 林林赶紧坐在炕沿上,揽住她的肩膀,帮她坐起来后,塞在她背后两个枕头,又端过了一杯凉开水。 满满一杯水喝下去后,楼宇湘再次吐出了一口气,吸了下鼻子后,精神好了许多,还抬手在自己额头抚了片刻,才苦笑道:“确实在发烧,不过找医生也白搭的。” 林林有些不明白:“楼总,别担心,您的身体素质从来都是很不错的,偶尔感冒发烧,最多也就是喝点口服药就能退烧的。” “我发烧,不是生理上的,是精神上的。” 楼宇湘放下手后闭上了眼,满脸疲倦的问道:“林林,你听说过小孩掉魂这种事吗?” “小孩掉魂?” 林林愣了下,明白楼宇湘想说什么了:“嗯,小时候就听外婆说过。” 小孩掉魂这种事,放在乡下农村是很正常的事。 据老人们说,一两岁的小孩子都有天眼,他们能看到大人看不到的脏东西。 天眼,就是还没有长好的天灵盖那块,用手摸上去软塌塌的。 那是小孩子与生俱来的天眼,也是人类元神出窍的‘出入口’吧。 当小孩子的天眼看到不干净的东西后,就会被吓得元神出窍,无缘无故的哭闹,打激灵,体温忽高忽低,拉绿色的粑粑,需要身体强壮的男人抱着才会安静等等。 小孩掉魂后,医院是治不了的,就算暂时的药物降温,随后不长时间还会发作。 那些有经验的老大夫,就会偷偷跟孩子父母说,得找人‘叫魂’。 在乡下,小孩子叫魂的方式有很多种。 最常见的一种呢,就是在门外贴一张纸,上面写着:天惶惶,地惶惶,我家有个夜哭郎,过往君子念三遍,一觉睡到大天亮。 不过这种‘叫魂’方式,在现代社会所起到的效果并不是很大,毕竟‘君子’这玩意,比大熊猫还要罕见,绝大多数都是见钱眼开、认钱不认人的货色,别说是念三遍了,就是站在那儿念到天亮,元神没有归壳的孩子,该哭还是得哭,该闹还是得闹。 这时候呢,就得找上了年纪的老太太(也可以理解为‘巫婆’,她们信奉的是泰山娘娘,不是佛祖,更不是到现在为止都搞不懂究竟懂不懂汉语的上帝)。 老太太会拿一个茶碗,茶碗里装满了小米,再在茶碗上盖上一张烧纸,点上一颗烟,另外还得有个盛着清水的白色瓷碗。 茶碗,瓷碗,小米还有瓷碗,这些东西都可以是大方货,不用讲究。 不过盖着茶碗的烧纸,却非得是除夕夜当晚盖过生饺子、供奉过泰山娘娘的。 那样,烧纸就具备了一定的灵气。 掉了魂的孩子被母亲抱在老太太身边后,表面的惶恐不安现象就会消失,就会很认真的看着老太太--如果仔细观察孩子看着老太太的眼瞳,就能从中看出惊恐之色。 这不是孩子害怕老太太,而是侵占孩子肉身的邪魔鬼祟,在害怕,却又偏偏不敢动弹,只能眼睁睁看着老太太施法。 老太太会先吸一口烟,在孩子头顶喷几下,再从瓷碗中撩起一些清水,洒在盖住茶杯的烧纸上,嘴里念叨着回来吧,别害怕之类的话。 滴落在烧纸上的清水,不会像往常那样,以自然科学现象迅速渗透质量不咋样的烧纸,而是形成水珠,在烧纸上来回滚动。 如果只有一个水珠,那就说孩子掉了一个魂。 如果是两个或者三个呢,就是孩子掉了两三个魂。 水珠往东南西北四个方向中的哪个方向滚动,就代表着孩子在哪个方向掉的魂。 等水珠不再滚动,开始以正常的自然现象渗下烧纸后,老太太就会再往孩子头顶喷几口烟雾,拿手在天灵盖上轻轻扑拉着,轻声叫着孩子的名:二狗子,回来了没?好,回来了啊,那就好好睡一觉吧。 孩子就会很乖很乖的闭上眼,伏在母亲的怀中,香甜的睡去了。 老太太把烧纸从茶杯上拿下来后,茶杯内本来很平整的小米,就会在水珠停止滚动的下面,出现一个小窝--大概得有数十上百颗小米不见了。 老太太说,那是抢占二狗子身体的脏东西,在临走时拿走了,算是感谢它离开的酬金吧,毕竟它找个孩子折腾好多时候也怪累的,拿点沾了灵气的‘血食’享受也很正常。 (算是闲聊:兄弟老婆的老奶奶,以九十六岁高龄去世前,就是我们这边三里村五根里村的‘叫魂专家’,她学会给孩子叫魂后,经历过上世纪六七十年代那个破除封建迷信,破四旧的年代。 不过那时候无论闹得有多么欢,也没谁敢对她老人家怎么着。 理由很简单,乡下农村谁家小孩没有掉过魂? 无论是村长还是有头有脸的‘乡绅’,遇到这种事后,都会抱着孩子去求老奶奶,在医院看不好的孩子,从老奶奶那儿走一遭,睡一觉再醒来后,就会活蹦乱跳的了。 小儿子十个月时,掉魂掉了回狠的。 那次记得很清楚,把儿子抱在老奶奶面前时,孩子俩眼黑的深邃,黑的吓人,直勾勾的盯着老奶奶,满是说不出的邪恶恐惧。 老太太用手抚他头顶时,他身子就猛地一个激灵,嘴里发出了狼一般的嚎叫。 兄弟以前在钢厂高炉炼铁十几年,整天白班夜班的来回倒,孤身骑自行车在乡间公路上得猛蹬一个小时,更是去公墓偷过地瓜,河边摘过黄瓜--自问,胆子还不是一般的大,八字不是一般的全,几乎从来不知害怕为何物。 不过那次儿子的叫声,着实把我给吓了一跳。 当时在场的可不是我一个人,还有好几个:儿子在发出短促的嚎叫时,我们都明显感觉到一股子阴邪之气,犹如平地惊雷般那样凭空而起,全部下意识的打了个寒战。 事后很久回想起这件事,心里还会发怵。 兄弟知道,这段经历大又宣扬封建迷信的嫌疑,还是忍不住冒着大不韪的罪行说出来,就当是给大家讲个灵异类小故事吧,千万别拨打报警电话,赶来渥太华抓我回国受审。 渥太华在哪儿,有知道的跟我说一句,最好是带我免费旅游一圈。 好了,闲话少扯,书归正传。) “对,我就掉魂了。” 楼宇湘睁眼,苦笑着喃喃说道:“都说人的天眼封闭(就是天灵盖长好)后,就算受到再大的惊吓,也不会掉魂--可我就这样了。” “楼总,其实您的胆量已经很大了。如果换成是我,说不定当场就会被吓死。” 林林没有去过案发现场,不过却听警方详细说起过。 当然了,林林的胆量可比楼宇湘大多了,她这样说只是安慰楼总罢了。 “人在掉魂发烧后,吃药不会起到太大效果。” 楼宇湘又吸了下鼻子,沉默片刻后才问:“林林,你说我是不是得有个信仰了?” 不信佛不信道,不信上帝耶稣,只信天信地信自己的楼宇湘,终于觉得自己得有一个信仰了。 就像电影中那些勇敢的方战队员们那样,无论他们手中的武器有多么的精良,后方支援有多么的强大,在执行任务之前也会划几个十字,请上帝保佑他能平安归来。 上帝是存在的,美国大兵们坚信--谁见过? 信仰,只是为了寻求一种心理安慰,算做是精神上的支柱罢了。 这个道理很简单,林林自然很清楚:“楼总,有自己的信仰也是好事--您,打算信哪一种?” 楼宇湘就是楼宇湘,就算想找个信仰玩玩,也得厉害到她去挑选。 信谁,谁就会感到无比的荣耀。 林林觉得,楼总应该信道教。 家住东岳的碧霞元君(泰山娘娘),道教重要的大神之一,是姜太公所封,在民间有着相当大的影响力不说,更是跟民间‘叫魂’,有着最直接的关系。 楼总自己都说她掉魂了,那么信道也是很正常。 楼宇湘想了想,才说:“那我就信上帝耶稣吧。” “啊?哦,好,那就信上帝。” 林林明显愣了下,接着连连点头:“我现在就吩咐人,去给您找一个十字架来。” 十字架是上帝的招牌,信奉上帝的人,都得佩戴十字架才行。 “林林,你是不是很奇怪,我为什么要信奉上帝,而不信最该信的道教?” 就在林林从床上站起来时,楼宇湘问道。 林林犹豫了下,才笑了下说:“其实吧,无论信哪个信仰,只要心诚,心魔都会消失的。嗯,这就是所谓的信则有,不信则无了。” “其实,我还是比较相信华夏传统文化中那些神祗的。不过在我最该受到他们保护时,他们却没有谁站出来给予我帮助,那我为什么还要信奉他们?” 楼宇湘淡淡的说着,摆了摆手,示意林林去给她找十字架。 楼总自称相信传统道教神祗--林林却很清楚,以往她游览那么多道家名胜古迹,都没见她给众神磕头烧香的。 现在出事了,她就责怪那些受她好感的众神,干嘛不保护她了,所以才故意去信奉上帝。 只是,这种心态去信奉上帝耶稣,会管用吗? 林林不知道,也不敢再问,点了点头快步走出了房间。 第712章 :谁在吓唬我? “你们当中,有谁是上帝的信徒?” 林林走出特护病房,关上房门后,就对楼家那些保镖勾了勾手指。 林老大(楼家保镖对林林暗中的称呼)问这个问题干嘛? 快步走过来的保镖们,相互对望了一眼,一个五大三粗的家伙才低声说:“林秘书,我就信上帝的。” “信上帝,管用吗?” 林林很直接的问道。 信上帝,管不管用--如果是别人问五大(五大三粗的家伙的简称),他肯定会用一个凶狠的左勾拳,把问这个问题的人满嘴牙打掉。 这是对上帝的亵渎。 如果不管用,谁还会信呢,真以为五大兄是那种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货色,被耶和华的信徒一忽悠,就能买个十字架来戴在脖子上吗? “问你话呢,信上帝,管用吗?” 看到五大很犹豫的样子,林林不耐烦的又问了一句。 “管、管用。” 五大兄硬着头皮回答。 林林也没追问五大所说的管用,是在哪方面管用的,直接伸出右手:“你的十字架呢?” 五大连忙从脖子里摘下十字架,递给了林林。 “这上面,没有雕刻你,或者你老婆的名字吧?” 林林翻来覆去的看了几眼,随口问道。 有句话说得好:信仰这玩意,是不容亵渎的。 遥想当年,大唐帝国那会儿,大将军高仙芝率兵西征,遭遇哈里发那些狂热的信徒,一番鏖战后,那些不怕死的信徒,就让当时纵横天下的大唐府兵一败涂地,算是揭开了汉人对西域失去掌控的帷幕。 (其实,那时候如果不是大唐士兵翻阅帕米尔高原,去怛罗斯城远程作战,无论是后勤补给,还是士兵体力,都无法跟哈里发那些信徒相比,也不一定会大败的)。 由此可见,真正的信徒,是多么尊重自己的信仰。 当林林贵为楼总的第一心腹,在她反复亵渎五大的信仰后,五大这就怒了,鼻孔剧烈张合着,就像亲眼看到老婆在跟别的男人滚床单那样,双眼开始发红,就要不顾一切的发作了。 林林又说话了:“楼总要贴身佩戴。” 夹杂着冰雪的寒风,呼啸着冲过玉门关后,立即催暖了被羌笛埋怨的杨柳树,吐出了嫩绿色的小枝条,更让五大那张黑脸,瞬间冰雪融化,用颤抖的声音回答:“没、没有刻任何的名字,没有,没有!” 老天爷,楼总要戴我的十字架? 还带着我的体温的十字架,会贴在楼总那吹弹可破的雪肤玉肌之上? 荣耀,这可是十八代都求不来的荣耀! 相比起楼总赐予的荣耀,上帝,您还是先去旁边凉快凉快吧,别打搅我,我先晕会儿--五大激动的腿子发软,靠在墙上再抬起头时,林林却已经转身走进了病房内。 “嘿,嘿嘿!” 五大能明显感受到,周围兄弟们正用羡慕嫉妒恨的目光,狠狠盯着他,他无比享受这种感觉,憨厚的笑着,更是接连划着十字,感谢上帝保佑。 至于林林把十字架拿回去后,肯定会先消毒,再给楼总佩戴这种小事,当然得完全忽略了--上帝,也不能亵渎楼总的。 “很普通的,等您回家后,我再给您另外找一个戴。” 林林双手捧着清洗干净的十字架,很虔诚样子的递给了楼宇湘。 楼宇湘两根葱白样的手指,捏起十字架看了几眼,戴在了自己脖子里。 学着那些虔诚的上帝信徒,在眉心、心口认真划了两个十字后,楼宇湘才问:“我的动作规范吗?” “您的动作,就是所有信徒的标杆。” 林林昧着良心说道。 “别哄我高兴了。” 楼宇湘笑了:“不过说实在的,戴上这玩意后,我感觉精神好了许多。看来,华夏传统中那些邪魔鬼祟,对西方神祗的信物,也得退避三舍的--感谢上帝。” “上帝应该感谢您。” 林林凑趣道:“上帝应该很清楚,得到您的信奉后,他会增加多少信徒。” “你说的很有道理。” 楼宇湘坦然接受了林林的拍马,问道:“现在几点了?” “还有二十分钟,一点。” 林林抬手看了眼左腕上的坤表,说:“再有一个多小时,老爷子派来的直升机,就会飞抵医院天台了。用不了多久,我们就到家了--楼总,您要不要先洗个澡?” 昨晚楼宇湘开门后,曾经被庞贝吐了一脸的鲜血,随后更是被吓了个魂飞魄散,这种情况下,她自然顾不上去洗澡,最多也就是林林拿湿巾替她擦了擦脸。 现在看到楼总佩戴上十字架后,精神明显好了许多,林林就提议她最好是去洗个澡。 像楼总这样骄傲的美人儿,哪怕是被某些邪恶势利吓破了胆,必须狼狈鼠窜回老家猫着,但也得‘干干净净’的离开才行。 这就叫输人不输阵。 “嗯,是得去洗个澡了。” 楼宇湘抬手在胳膊上嗅了下后,黛眉皱起咽了口口水,想呕吐的样子。 “我去给您放水。” 林林连忙站起来,刚要去浴室那边走去,楼宇湘说话了:“你说,那个比九幽王更为强大的邪魔,为什么要找我?” 还不是因为您跟燕春来、郭易秦俩人联手,要干掉九幽王? 林林张嘴,刚要说出这句话,却又觉得不妥了。 从不撒谎的郭易秦曾说,那晚忽然出现的怪胎,貌似比九幽王还要强大,来自九幽世界的某夫人都害怕他,赶紧跑路了。 九幽王涉足外世后,刀枪不入就成了九幽世界邪物的代名词。 这样推断下来,那个救走昆仑的邪物,也该是来自九幽世界才对。 既然这样,同样来自那个世界的某夫人,怎么会害怕他呢? 而且更重要的是,那个邪物曾经‘委托’郭易秦给楼宇湘带话,让她做好被收拾的准备。 不知名邪物放过了郭易秦,没有去搭理燕春来,却独独对楼宇湘下手。 楼宇湘感到很奇怪,暗恨命运不公了:明明是我们合伙来对付昆仑她们的,干嘛要单独找我? 楼宇湘被吓破了胆,智商却没有受损,再加上刚刚装配上十字架,精神状态好了很多,就开始考虑这些问题了。 林林嘴巴再次动了动,还是没说什么。 她怕自己的推断,会影响到楼总--在动心眼这方面,林林自付一百个她,也比不上一个楼总的。 “那个吓唬我的鬼东西,跟我吞并东海集团有着很大的关系。” 楼宇湘不愧是楼宇湘,脑子稍微一清醒,就能找到最直接的问题了。 “跟林舞儿有关?” 林林迟疑了下,问:“楼总,您是说,那个鬼东西不忿您吞并了东海集团,才为林舞儿出头的?” “差不多就是这样了。” 楼宇湘吸了下小鼻子,眯着眼冷笑了声:“那你再想想,林舞儿身边,谁会有让郭易秦都忌惮的人物?” 林林仔细想了片刻,不确定的说:“如果方圆没死的话,他是最该值得怀疑的对象。” “绝不是他。” 楼宇湘语气肯定的说:“就算那家伙没死,他也没能力让郭易秦吓破胆。最重要的是--我相信我的眼光,那个家伙没有杀人的狠心。哪怕你把腿子砸断,他也不会用这种血腥的方式来报复你。” 林林很赞同的点了点头:“楼总,您说的很有道理。那么,是不是他昔日的那些狐朋狗友,看不惯您欺、吞并东海集团,才装神弄鬼的吓唬您?” “你会相信,那家伙有这么厉害的狐朋狗友?” 楼宇湘反问了句,又说:“如果他真有这么厉害的狐朋狗友,那么当初他也不会死在北朝了。” 林林苦笑:“那我想不出了。” “我也想不出。不过我能确定,无论他是谁,他都不会轻易放过我,还会继续用这种残忍血腥又卑鄙的手段。来吓唬我。” 楼宇湘紧紧抿了下嘴角,盯着窗外无声的冷笑:“楼宇湘,是不会这样被轻易吓倒的。我现在,无比渴望,他能再次出现。我发誓,不管他是谁,是不是刀枪不入,我都会用最最残酷的手段,让他明白装神弄鬼的吓唬我,有多么的愚蠢。” 楼宇湘有这么大的信心,来自于楼家隐藏在暗中的强大力量。 每一个传承久远的老牌家族,暗中都有一股子可怕的力量。 像受楼宇湘直接指派的九号(就是被漠北北干掉的那一个)等人,只是那股力量的边缘人罢了。 不到万不得已时,这些老牌家族是不会动用那股子力量的。 毫无疑问,当支撑楼家经济的‘摇钱树’楼宇湘遇险后的消息,传回苏省后,那股子神秘力量,就已经启动了。 这是楼家的绝密,林林还没有资格知道。 “我去洗澡。” 楼宇湘抬脚下地。 林林赶紧搀扶。 帮楼总放好热水后,林林正要出去就听她淡淡的说:“还有一个多小时的时间,足够你能找到一个身材像我的女人了。直升机来了后,你跟她乘坐飞机走。” 林林愣住,刚要问什么,楼宇湘就摆了摆手,示意她可以出去了。 为楼总关上浴室房门后,林林恍然大悟,楼总为什么要安排她这样做了。 疑兵之计。 现在被吓破胆的楼宇湘,肯定想用最快的速度赶回苏省老家。 只是她很清楚:她目前的一举一动,很可能就在别人的监视之中。 乘坐直升机从天上回家,并不一定是最保险的:只要一枚传说中的火箭弹,就能把直升机给揍下来的。 为了自己的安危,楼宇湘启动她聪明的小脑袋瓜,要安排几路疑兵去吸引敌人。 只要不动蛮力,单玩智慧--楼总自信还没有谁,能玩的过她。 “我不管你是谁,敢跟我做对,不但你死定了,你想保护的人,也死定了。” 接连打了个四五个电话,楼宇湘才长长的松了口气,身子往水里滑了下,侧脸看向了小窗口。 窗外的夜空内,仿佛有双邪恶的眼睛,正狞笑着死死盯着她。 第713章 :方圆的理想 黄江区中心医院住院部向北,直线距离八百米之外,是一栋海拔两百多米的高楼。 坐在高楼的平台上,用夜视望远镜观察脚下的中心医院住院部,那是轻而易举的,这才是头顶蓝天,脚踩白云,风力更是比地面大了好多倍,吹的衣角猎猎作响,大又只要展开双臂,就能御风归去的可能。 格林德很喜欢坐在天台边缘,晃荡着双脚问秦大川:“要不要在你腰里扎上一根绳子?那样,就算你坐不安稳一头扎下去时,我也能及时把你拉上来。” 放在以往,死老外敢跟大川哥这样说,早就被他喷一脸的口水,给骂的没有丝毫还嘴能力了。 格林德的汉语水平虽然很不错,不过相比起秦大川来说,还是差了最少十八条街,有时会被骂完后,还一脸口水满头雾水的,搞不懂他被问候自己老婆有什么不好。 秦大川没反唇相讥,只是死死掰着平台,身子尽量后仰,问道:“哪、哪儿有绳子啊?看在你的孝心份上,我可以答应你。” “没有,这平台光的就像我脑门,哪儿去找绳子?” 格林德回头,看了眼趴在后面打盹的毛驴,好心劝道:“秦大川,你别死要面子活受罪了。明明坐在这儿被吓得全身发抖,还硬撑什么呀?还是跟人家毛驴学点实用主义吧,反正恐高也不是太丢人,大不了以后我叫你胆小鬼。” “哥们是圆可被吓死,也绝不窝囊死。” 秦大川懒得再搭理格林德,问左边的方圆:“老大,如此良宵如此夜--咱们要不要谈谈理想?” 晃了下右脚,盯着黄江中心医院那边看的方圆,懒洋洋的问道:“就你这种人,能有啥伟大的理想?也就是祈祷在赌桌上抓到一副好牌,大杀四方罢了。” “老大,你错了,其实我才不爱赌博,更不在乎输赢的。” 秦大川摇了摇头,一脸的认真。 “嚓。” 格林德骂了声,满脸的鄙夷样子:“你不爱赌博?那是谁总鼓动我玩两把,却把我四年后的烟钱都赢走了?你不在乎输赢?好啊,从今晚开始,我欠你的那些就一笔勾销了吧。” “你想得美。” 秦大川马上回头,狠狠瞪着格林德:“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我要是还不上呢?” 格林德冷笑:“你能把我怎么着?” “钱不够,人来凑。” 秦大川狞笑着说:“话说,我看你媳妇长的还是很漂亮的,我也不嫌她生过孩子,只要能陪我四年就够了。四年后再还你时,说不定还会附送一小孩,这也算是连本带利息了。” “秦大川,你--” 格林德大怒,正要抬手作势要把秦大川推下平台时,方圆说话了:“行了,别演戏了。为了演戏不小心摔成肉饼,那岂不是亏了?” “演戏?” 秦大川看着方圆,一脸的茫然:“谁演戏了?演什么戏?” “再这副嘴脸,信不信我把你给推下去?” 方圆皱眉。 “嘿,不信。” 秦大川讪笑一声,赶紧抬腿从护栏平台上跳到了天台上。 所有给人当小弟的小弟,都希望自己老大够强大,钱够多,那样自己小日子才能过的滋润。 秦大川也是这样。 哪怕他当前除了跟着方圆外,就已经无路可走了,还是不习惯口袋总是瘪瘪的。 他当然知道格林德的妻儿,都被老大安排到了瑞士享福去了,这死老外心满意足下,就算以后总跟着老大吃糠咽菜,也不会有所怨言。 秦大川也不会有怨言,他只想当个最幸福的小弟。 大川哥以为,最幸福的小弟莫过于上了赌桌后,能拿出厚厚的叠票子,好像扔废纸那样,摔在那些土鳖面前,轻描淡写的说:输完这些,老子就走。 简单的来说呢,就是在老大面前是小弟,在外人面前上是老大,这就是秦大川所希望的生活。 可跟方圆‘隐姓埋名’几个月后,秦大川却有些失望:丝毫没有看出老大想创业的意思,貌似去做个副总啥的,就是他理想的最高境界了。 老大的不作为,就会直接影响到小弟的幸福指数,这可是秦大川不愿意看到的,就要挟格林德,跟他演戏来试探方圆,有没有独立创业的雄心壮志。 如果方圆有这想法,大川哥觉得他十数年的寒窗苦读,名牌大学毕业、外企几年中层管理的资历,应该是他成为老大左右手的最大依仗。 如果方圆没有--好吧,算是大川哥瞎了眼,啥也别说了。 格林德不愿意陪他演戏,秦大川就催债,各种催债,搞得死老外脑袋大了好几圈,减免了八个月的赌债后,才勉强答应会在最合适的时间,陪他演戏。 凌晨的此时,就是最合适的时间了,秦大川马上粉墨登场,以谈论理想为契机,来套方圆的话。 看在‘你妹’的面子上,方圆懒得跟这赌棍计较啥,笑了笑说:“我最大的理想,就是整天啥也不干,睡觉睡到自然醒。至于吃什么,住哪儿,出行时的交通工具等等,这些都不重要。嗯,当然最好是找个你妹那样的小媳妇,安安稳稳的过日子……懂了没?” “懂了。” 秦大川脸黑了下来:“简单的来说呢,你最大的理想就是混吃等死。” “对,对,你说的很对,就是混吃等死,你总算聪明了一次。” 方圆连连点头,还伸出大拇指来夸秦大川聪明。 秦大川鼻子有些歪:“我去,就你这样的,还想娶我妹那样的当媳妇?你以为我妹思想单纯,心地善良,就不羡慕那些成功人士了?” “你确定,你跟你妹是亲兄妹吗?” 抢在秦大川发脾气之前,方圆骂道:“不愿意跟着我混吃等死,那就滚蛋,没人会拦你。” “该我走时,我肯定会走的。” 秦大川毫不示弱的说:“不过,你最好做好心理准备。没有八百万以上的彩礼,我是不会让小妹嫁给你的。” 方圆冷笑:“卖妹求好生活的家伙,真是不可救药。” “我这是为我妹未来的幸福考虑!” 秦大川梗着脖子反驳。 格林德很羡慕秦大川,能这样跟方圆肆无忌惮。 他当然能看出,秦大川不找骂不舒服,方圆不骂人不舒服--这是两个没大没小的贱人。 他也想学秦大川,但无论他怎么努力,都无法彻底抛却花小妖給他留下的‘阴影’,让他总是能在刚要放松时,提醒自己不能跟老大没大没小。 “秦大川,你要是再敢跟我瞪眼,相不相信我--” 方圆刚说到这儿,格林德忽然指着西北的夜空:“老大,直升机来了!” 秦大川赶紧回头看去,就看到那边有几个红点,忽闪着向这边急速飞来。 “到底是事业有成的有钱人,跑路也用直升机。” 秦大川羡慕的嘟囔着,拿起望远镜密切关注着那架直升机,不断汇报着:“住院部天台上有人在晃手电--直升机开始降落了,有好多人走上了天台。” 八百米的直线距离,用望远镜居高临下的看下去,实在是清楚的不能再清楚了。 秦大川看到,直升机刚降落在天台停机坪上,那些人就急匆匆出现在了他视线中。 十数个彪形大汉,簇拥着两个女人,就像众星捧月那样,快步走向直升机。 最中间那个身材娇小,穿着黑色风衣戴着帽子的女人,自然就是被吓破胆的楼宇湘了。 穿着一身黑色劲装的林林,双手搀着她的胳膊时,边四处搜索有可能存在的危险,边跟身边保镖嘱咐着什么。 很快,在林林的搀扶下,楼宇湘,还有两名保镖,登上了直升机。 其他保镖立即散开,对直升机连连摆手,示意飞行员可以起飞。 螺旋桨没有停止的直升机,呼啸着平地腾空,好像超级大的蝙蝠那样,在空中盘旋了半圈,就向来时的方向飞去。 眨眼间,几个忽闪忽闪的红点,就消失在了夜色中。 紧接着,秦大川就从望远镜内看到,十数名全副武装的警员,还有从医院各个黑暗角落中出来的便衣,都纷纷跳上车子,也没拉响警笛,只打着爆闪,逐辆驶出了医院,向分局方向驶去。 再然后,才是楼宇湘那些从苏省赶来的保镖,晃着膀子在住院大厅门前的花坛前,比划着说了几分种,也上车走了。 黄江中心医院内的警戒解除,一切恢复了昔日才有的平静。 “老大,楼宇湘走了,驻守医院的警方,还有他那些保镖,也都走了。” 秦大川放下望远镜,眼神发亮的问方圆:“我们是不是也该走了?” “昂,是该走了。” 方圆跳下天台,抬手打了个响指。 趴在那儿打盹的毛驴站起来,冲大哥伸了个懒腰,无精打采的张嘴打了个哈欠。 “兄弟,精神点,马上就要去做大事了!” 秦大川抬脚,在毛驴腿子上踢了一脚。 走在前面的方圆转身,满脸奇怪的问道:“你要去做什么大事?” “当然是去教训楼宇湘那个臭女人了。” 秦大川脱口说出这句话后,接着愣了下,吃吃的问道:“老、老大,你不会没这个意思吧?” “有啊,教训楼宇湘为美女出气,对我来说自然是义不容辞的了。” 方圆没有掩藏自己内心的真是想法。 秦大川这才松了口气:“呼,刚才你问我去做什么大事,我还以为你不想去教训那个臭女人,只想回去睡大觉呢。” 方圆点头:“我就是这意思。” “什么?” 秦大川彻底懵了,就像听不懂方圆想说什么那样。 旁边格林德給他解释道:“老大的意思呢,就是现在回去睡觉。” “现在回去睡觉?” 秦大川盯着格林德傻了片刻,又看向了方圆:“老大……” “格林德没说错,就是回去睡觉。” 方圆转身就走。 秦大川急了,抢步上前一把扯住方圆:“你是在跟我开玩笑吧?” 第714章 :你不知道她有多可怕 秦大川对这个世界的要求,并不高。 他不用太有钱,也不用非得当个金领,只要每个月的薪水够他喝酒吃饭抽烟--剩下的够他去小赌时,不用再欺骗小妹、拿着她的血汗钱往水里扔就行了。 特别容易满足的人,一般都是善良的,不会去主动伤害别人,被别人伤害后,也能站在对方的角度上,来反思自己哪儿做错了。 就像以往他在输光了被人扔出来时,总能体贴的为赌场着想:是我错了,我错在没有太多的钱,让人家坑。 只要能始终保持这种良好的心态,秦大川就觉得在这个世界上,就没有他应付不了的事,大不了像上次那样被人砸断一根小手指。 反正有十根手指,砸断个一根半根的也没啥了不起的。 可楼宇湘的出现,彻底改变了这个心地善良、对未来生活(确切的来说,就是坚信他会在下一次赌局中大杀四方)的年轻人:仅为了小妹曾经违逆过她,就痛下毒手了。 秦大川可以原谅砸断自己手指的人,但别人--无论是谁,要是胆敢动小妹一手指头,他都会像疯狗那样露出獠牙,跟人拼个死活。 他就是这样做的,要不然也不会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刺伤司明达,沦落到给人当小弟的悲惨境地了。 这一切,都是拜楼宇湘所赐。 楼宇湘,毁掉了一个大好青年满是希望的一生,被他视为此生中唯一的敌人,也就很正常了。 让楼宇湘尝到生不如死的滋味,就是秦大川最大的心愿了。 放在以往,就算他跪在佛祖面前把脑袋磕烂了,也休想对楼宇湘造成一根汗毛的伤害--那个小女人,在华夏好像比佛祖的势利,还要大。 幸好,在秦大川苦苦哀求下,佛祖派方圆出现在了他面前。 楼宇湘得有多么的自找死路,才敢同时得罪我跟方圆啊? 秦大川总是这样这样想。 尤其在方圆一举干掉庞贝等人,把楼宇湘给吓了个半死后,秦大川更有信心让她生不如死了。 他很清楚,方圆是故意放楼宇湘离开的,就是要让她在回家的路上,不断遭受‘孤苦无依’的恐怖折磨。 至于方圆会以什么样的手段,能把那架直升机从天上拦截下来--秦大川对圆哥,可是充满信心的,才不会去多管。 他只需跟随老大,以最快的速度赶过去,看那个骄傲的小女人,跪在地上痛哭流涕的说她错了就好。 如果老大不介意,秦大川更不会介意用最男人的方式,狠狠惩罚她一顿。 可就在秦大川摩拳擦掌,迫不及待的要赶去教训楼宇湘时,方圆却说要回去睡觉。 “睡觉就是睡觉,这有啥好开玩笑的?” 方圆抬手抽了秦大川后脑一下:“走了,傻愣着干啥,就跟个傻鸟似的。” “等等!” 秦大川快走几步,抬手挡在了方圆面前,咬牙切齿的样子很吓人:“你真不去追那个臭女人?” “不去。” 方圆淡淡的回答。 “为什么?” 秦大川一字一顿的问。 旁边的格林德,看到秦大川真急了后,才赶紧说道:“因为楼宇湘不在那架飞机上。” “什么?老大,你说她不在那架飞机上?” 听齐永锋这样说后,李大明眼珠子瞪老大了,满脸不可思议的样子。 “我也是才得到消息的。” 齐永锋皱眉苦笑了下,低声骂道:“特么的,我还以为任务顺利结束,总算把那个麻烦精顺利送走了呢。” 带领数十个手下撤出医院后,齐永锋正要带大家去吃海鲜大排档时,却忽然接到了领导的电话。 楼宇湘并没有乘坐那座直升机离开。 乘坐直升机飞走的,只是林林跟她的替身。 替身在林林的保护下,乘坐直升机飞走,这还只是疑兵之计的第一步。 第二步呢,则是等直升机飞走一个小时,也就是凌晨三点左右,还会有三辆轿车,从中心医院离开,顺高速公路向苏省方向狂奔。 第三步,才是楼宇湘真正撤离明珠的行动:她将在数名苏省楼家最精锐保镖的保护下,也是乘坐三辆汽车,沿着国道向苏省进发。 这三辆车,都是最普通的车子。 领导明确指示:全体在场警员,兵分两路,穿警服的一路,护送第二拨离开的三辆车。 齐永锋本人,则要亲自带领十名便衣,护送真正有楼宇湘乘坐的那三辆车子到苏省省境,这才算真正完成任务。 苏省楼家为了楼宇湘能顺利逃离--就是逃离明珠回家,不惜动用高层力量,让明珠警方全力配合(唯有让警方按照他们的逃离方案来行动,才算是全力配合),总共策划了三条路线。 由此可见,苏省楼家是多么的重视楼宇湘的安全。 听完齐局的解释后,李大明等人真有些目瞪口呆,情不自禁的低声骂道:“靠,不就是一个人参果吗,有必要搞出这么大阵仗来啊,搞得比前年来访问的泰国总理还要--” 啪的一声,齐永锋抬手在李大明后脑上拍了一巴掌,厉声训斥道:“李大明,我警告你多少次了,你早晚会毁在这张嘴上!不知道祸从口出这个道理吗?” 看齐局生气后,李大明不敢再反驳什么了,只是不屑的撇了撇嘴。 他听说过楼宇湘人称人参果的外号,也知道这个外号的由来,更知道她是跟明珠一朵花齐名的女人,但却远远不知这个女人有多么的可怕。 在他看来,楼宇湘再厉害,也只是个小女人而已,有必要把自己搞得好像外国元首那样,从明珠去苏省这几步,还得布下三条路线? 这小女人,太特么的自以为是了,还真以为她的生死能关系到世界和平呢。 你自以为是也就罢了,可也别连累兄弟们都凌晨三点多了,还得跟着你团团转啊,什么玩意儿。 看出李大明心中不服后,齐永锋抬手正要再给他一下子,却又缩回来,叹了口气:“唉,李大明,你参加工作这么多年了,总该知道原东海集团吧?” “东海集团?” 李大明抬手擦了下鼻子,毫不在意的说:“当然知道,我媳妇原先就在那儿上班的,本来很不错的,就因为被楼宇湘吞并,才失去了工作。” 搞了半天,这家伙对楼宇湘不满,也不仅仅是觉得她太自以为是,其间还夹杂着私事呢。 齐永锋明白后,又好气又好笑:“好,我再问你,那你有没有听说原东海集团老总林舞儿,为什么被楼宇湘逼着去扛包吗?” “商场上那些弯弯绕,我可搞不懂。” 李大明满脸的无所谓。 “楼宇湘把她往死了逼,就是因为当初在签约时,她驳了楼宇湘的面子。” 齐永锋冷冷的说。 “什么?” 李大明有些呆,吃吃的问:“齐、齐局,你说楼宇湘把林舞儿往死里逼,就是因为当初被驳了面子?不是外界传说的那样,林舞儿不甘心就这样被吞并,总想煽风点火,所以才遭受无情的打击?” “李大明,你该知道你跟林舞儿相比起来,屁都算不上。她得罪楼宇湘,都被逼到那种地步了。如果让她听到你曾经在背后这样说他--哼哼,到时候倒霉的,不仅仅是你自己,还有你家人。” 齐永锋接连冷笑时,双眼又眯了起来。 李大明额头上,开始有冷汗滚落了。 “以后注意点。” 看到李大明真害怕后,齐永锋也有些也郁闷的叹了口气,拍了拍他肩膀低声说:“就按照领导所下达的指示去做,权当是送瘟神了。你负责跟随第二路苏省撤退人马,千万要注意自己的安全。还是那句话,必须保证自己的安全,有些人,不值得咱们去卖命。” “是!” 李大明神色凝重的抬手敬礼时,齐永锋的蓝牙耳麦传来了声音:“齐局,二号车已经上路。重复一遍,二号车已经上路。” “收到,我们的人会去春花路跟二号车汇合,完毕。” 齐永锋放下左手,对李大明点了点头。 李大明马上再次挥手敬礼,开门下车去了。 “这小子,终于知道害怕了。” 开车的司机老张,望着闪着爆闪而去的警车,有些无奈的摇了摇头。 “知道害怕还好些,最起码能活的更久。” 齐永锋抬手看了眼手表,才说:“老张,招呼其他兄弟,分批返回医院门口,静候出发命令。” 等齐永锋带人重新返回中心医院门口时,已经是凌晨四点多了。 凌晨四点,是人们最为困乏的时候,就连院门口保安室内的保安,都趴在桌子上睡了过去。 一阵带着寒意的春风刮来,刮起一张不知道谁丢的报纸,飘飘忽忽的飞了起来,向医院最后面的太平间那边飞去。 提到太平间--思想再顽固的,也得承认那不是啥好地方。 不过太平间里发生的那些事,也不全是吓人的,网上最近就流传着一个段子。 话说人称王大胆的老王,某晚喝了点小酒后,就晕到太平间来了,啪的一拍桌子,豪情万丈的喝道:睡你麻痹,起来一起嗨!、 话音刚落,一个幽幽的声音就从太平间一角传来:嗨你麻痹,躺下一起睡! 王大胆知道,这是医院那些实习小年轻故意糟蹋自己大胆的名声,才编了这么个段子,传网上被人笑。 他才不在意。 慢说太平间内不会有喊他一起睡的死尸了,就算真有--王大胆手里的酒瓶子,可不是吃素的。 “妹妹她不说话只看着我来笑,我知道她在等我来抱一抱,抱一抱那个抱一抱,抱着我的妹妹上花轿。” 王大胆哼着小曲,推开了太平间的铁门。 院子里有灯,灯照在王大胆身上映在地上,映出老长,就像个幽魂似的。 王大胆脚步踉跄的走了进来,也没开灯就吼了一嗓子:“睡你麻痹,起来一起嗨!” 他的话音未落,角落里就传来幽幽的女人声音:“让他去阴间去嗨吧。” 第715章 :她还会再回来吗? 工作之余,王大胆最大的乐趣就是喝口小酒,想到那些小年轻给自己编的笑话时,凌晨就会来太平间喊一嗓子,让那些死人起来跟他一起嗨。 他做这种事已经四次了。 或许,这个‘四’字确实不吉利。 就在他第四次喊出那句话时,黑黑的太平间角落中,就攸地出现一道幽兰闪电。 “什--” 王大胆只说出一个字,就重重摔倒在了地上。 手里的酒瓶子摔得粉碎,酒香瞬间弥漫在了太平间内,跟刺鼻的苏打水混合在一起,组成了一股子说不出的味道。 当王大胆的身子终于不再抽抽后,有手电光亮起,照在他身上晃了下,就灭掉了,有个男人的声音响起:“他死了。” 杀人者的语气从容,好像刚才只是踩死了一只蚂蚁。 王大胆这种人,在楼宇湘眼里就是蚂蚁般的存在。 “自己找死,谁也怪不着,走吧。” 楼宇湘紧了下捂在脸上的大口罩,从角落中走了出来。 她不怕深更半夜的来太平间,更不在意王大胆忽然跑来耍酒疯被一枪打死--只要能成功骗过那个威胁恐吓她的恶魔,无论让她做什么,她都会去做。 手电光再次亮起,接着就马上熄灭的瞬间,能让楼宇湘看到她身边六个男人。 这六个男人,最年轻的也得四十出头了,相貌平凡到属于扔在人群中就再也找不见的那种,就像混在黄沙中的金沙。 金沙--这就是苏省楼家这个老牌家族,隐藏在暗中的那股子强大势力的代号。 除了楼宇湘等寥寥几个人外,就再也没有谁知道他们的存在,更不会知道当今国际道上最大、最专业的杀手集团,就是由他们组成的了。 楼宇湘可以肯定,这六个金沙成员如果上了战场,在同等环境下跟一个成编制加强排对杀的话,最后得胜的肯定是他们。 这是一群有着最平凡相相貌,却有着恐怖杀伤力的职业杀手。 就好像,他们来到这个世界上就是为了杀人。 除了楼家的家主之外,就连楼宇湘也没权利调动他们,更不敢像训斥自己身边那些保镖那样的训斥他们。 现在楼宇湘跟他们的关系,就是单纯的合作伙伴:他们只负责把她安全带回家,她所做的就是无条件的遵从他们的安排。 有这样杀神般的六个人存在,楼宇湘实在没必要再害怕什么。 更何况,除了这六个金沙成员外,她还做了另外的安排? 太平间的西边,就是医院锅炉房。 因为太平间就在这儿的缘故,除了几个烧锅炉的临时工之外,大白天也没谁愿意来这儿,就别说是凌晨时分了。 锅炉房墙边停了三辆普通的车子。 这只是外形普通而已,可一旦放开速度全力疾驰,就连法拉利都别想追上--改装车,从来都是低调到流弊的存在。 砰,砰砰的数声开关车门声响起后,三辆车也没亮灯,在黑夜中逐一启动,缓缓向锅炉房后面的煤炭场驶去。 煤炭场的后墙上,有个能供卡车驶进的简陋大门。 大门那两扇铁门敞开着,外面就是一条坑坑洼洼的沥青公路,或者干脆说是一个死胡同。 出了胡同,就是医院的西侧街道。 顺着街道正直北疾驰,再左转前行几公里,就是通往苏省的国道了。 车子上了国道后,路上的车就多了起来,大部分都是夜晚才能出进市区的渣土车--这些年来,明珠始终都没有停止她建设的脚步。 三辆车跟在几辆渣土车后面,匀速前行。 回头看了眼来时的方向,楼宇湘轻轻吐出一口气,闭上了眼睛。 她压根没有打算,让明珠警方护送他们离开。 在她眼里,全世界所有的警务人员,只是一群穿着好看老虎皮的护院罢了,平时对一般犯罪分子、小混混小市民还有一定震慑力,却实在没资格能掺杂进她的安全防御中来。 齐永锋等人,只是楼宇湘悄悄撤出明珠的有一道‘幻影’罢了。 她才不会因为齐永锋带着十数个便衣在医院门口苦苦等待,就有丝毫的歉意,只会关心她在六名金沙成员的保护下,能否顺利返回苏省。 当车后又出现两辆渣土卡车时,楼宇湘微微笑了下,闭上了眼。 她终于可以放心的睡一觉了,希望一觉醒来后,天色已经大亮,车子已经停在她那栋秀气的白色小别墅院里。 楼宇湘清晰感受到自己紧绷着的神经,彻底放松下来后,香甜的睡去之前,心中喃喃的说道:我,还会再回来的。 就算给秦大川一百万,他也不愿意再回到太平间里去。 那种夹杂了死亡、苏打水还有鲜血的气息,还有王大胆脑袋上的那个血洞,对他的嗅觉、视觉形成了强烈刺激,足够让他把昨晚的那顿美餐,都毫无保留的吐了出来。 比他更‘见多识广’的毛驴,倒是不怎么在意当前的环境,静静的蹲坐在方圆身边,两只耳朵偶尔会动几下。 格林德把一瓶矿泉水,递给了秦大川,拍了拍他的肩膀,算是安慰。 鼓起腮帮子用力涮了下嘴后,秦大川用力把水喷在了地上,站起来用力吸了下鼻子,又擦了擦因为呕吐才流出来的眼泪,回头看着方圆,低声说:“老大,我……” “我第一次看到死人时,也吐了,这没啥丢人的。走吧,警方差不多也该过来了。” 方圆摆了摆手,抬脚快步走向锅炉房那边。 “我可不是第一次看到死人。” 秦大川很为自己呕吐而觉得没面子,就跟格林德低声说:“当年我在岭南时,就曾经看到九幽王活生生摘走了一个人的心脏。那次,我就没有吐。” “你是没有吐,可你吓尿了。” 格林德回答说:“吓尿了跟呕吐相比,差不多是一个样--啧,你别动手动脚好不好?这可是你自己跟我吹嘘的,说你绝对是华夏第一个见到九幽王的人。” “么的,那次九幽王杀人,我也没这样恶心过。” 秦大川再次狠狠吸了下鼻子,说:“况且,从我个人的角度来看,九幽王虽是杀人不眨眼的魔头,但她比楼宇湘那个臭女人要好多了,最起码她不会滥杀无辜。” 秦大川对九幽王有好感,是因为那个女魔头两次放过了他。 看到王大胆无辜中枪(这可是真正的中枪了)后,秦大川潜意识内就把楼宇湘跟九幽王相比,并得出她比九幽王还要残忍的结论了。 “秦大川,你知道九幽王是谁吗?” 已经走出煤炭场后院的方圆,回头问道。 秦大川吧嗒了下嘴,随口回答:“我怎么知道?我只是一个善良青年,可从没打算跟魔头当朋友。” 方圆笑了笑,说:“你认识她的。” “我认识她?哦,我当然认识她,见过她两次了嘛。” “我说的认识,不是你在那种情况下的认识,是在平静的现实生活中。而且,她的真面目,也不是你跟格林德所描述的那样,毫无特点。” “什么?” 秦大川愣了下。 已经走出胡同的方圆,顺势右转后加快了脚步:“你在岭南时,还起过要泡她的心思吧?” 两次见到九幽王,尚能安然活在这个世上呼吸自、由的新鲜空气,被秦大川誉为此生中最为自豪的两件事之一(另外一件就是他有个叫秦小冰的小妹)。 没有谁会忘掉最自豪的事,秦大川也是这样。 听方圆提到他斗胆敢泡九幽王后,秦大川立马忘记刚才好像拉稀那样的呕吐狼狈样了,挺起胸膛傲然道:“这是事实。当时,哥们看她长相虽然普通,可身材好呀。老大,你也算是色中老鬼了,应该明白女人最迷人的不是脸蛋,而是身材这个简单的道理吧?” 方圆脚步不停,自动过滤了他的自吹自擂,只是问:“那你还记得,她在岭南装服务生时,叫啥名字吗?” “她自称叫漠北北,很不错的名字。” 对方圆这个问题,秦大川是张嘴就来:“长的不咋样,可名字好的很,跟咱们公司公关部的漠北北,是一个……” 说到这儿时,秦大川猛地意识到了什么。 方圆不再问什么了,对走在最前面的毛驴打了个响指,横穿马路走进了一条小巷内。 秦大川觉得自己的腿肚子,又开始打哆嗦,紧走几步追上了方圆,声音沙哑的问道:“圆、圆哥,神通快递漠北北,就是、是九幽王?” “你被她骗过不丢人,我不也是被她给骗得一愣一愣的?” 方圆扯了下秦大川的胳膊,让他贴墙站好。 呜啦,呜啦--的刺耳警笛声,从后面街道上响起。 三辆不是警车的轿车,车顶上按着警灯,呼啸着向被疾驰而去。 “漠北北,就是那个爱吃人心的九幽王?” 秦大川双眼没焦距的看着小巷外,就像没看到那几辆车那样,脑子里乱哄哄的,更是头疼的要命。 他这才发现,他其实蠢的要命,竟然从没有把自称漠北北的九幽王,跟神通快递那个单纯干净的漠北北,联系到一起。 就在格林德拽了他一下,提醒他得走了时,秦大川才喘着粗气的问方圆:“老、老大,你没有骗我吧?” 方圆难得正经的回答:“没有。” “那她呢?” “被来自她那个世界更厉害的人给带走了。” “呼--这就好。” 秦大川松了口气,又问:“她不会再回来了吧?” 方圆反问:“你希望她还再回来?” “其实、其实如果她总是漠北北的话,还是很讨人喜欢的。” “是啊,她总是漠北北的话,确实很讨人喜欢。” 方圆重复了一遍,抬头看向了星空。 星空中群星璀璨,所有的星星都在眨着眼睛,俯视着大地。 方圆呆望着星空出了会神,无声的笑了下刚要低头时,却忽然发现有一颗星星,特别像某个女孩儿的眼睛。 怯怯的。 第716章 :这才是真正的绝望 清晨五点半,天刚蒙蒙亮。 三辆车全速向前疾驰了一个半小时,早就已经驶进了苏省境内。 再走两个半小时,楼宇湘就能看到她那栋坐落在不是风景区、环境却比大多数风景区还要优美的白色小楼了。 出了明珠市后,车子也下了国道开始走省道。 五点半时,省道也不走了,打头的车子左拐向西,驶上了一条有些坑洼的郊区公路。 归途尽量避开市区,转走郊区的野外偏僻之处,是楼宇湘精心策划的撤退路线。 到目前为止,直升机、三辆被警方护送的车子,都已经安然回到了苏省楼家。 一路上,他们没有遇到任何的意外,可以说是畅通无阻。 就好像,那个委托郭易秦传话要收拾她的恶魔,并没有打算在路上做手脚,只是躲在暗中嘲笑她被吓破了胆。 接到那两路平安返回的消息后,本想打算一觉睡到家的楼宇湘,没有了丝毫的困意,放松没多久的神经,再次绷紧。 超高的智商,让她绝不相信那个恶魔,会这样轻松的放她回家,从容坐镇大本营布置对策--林林等人的平安回家,只能证明那个恶魔,识破了她的疑兵之计,只要盯紧了她就行。 那个恶魔会在哪儿? 楼宇湘用力咬了下嘴唇,慢慢落下了车窗。 她希望,清冷出晨风,能驱走她蓦然升起的未知恐惧。 她敏锐的直觉,让她产生了一种错觉:自己就是一只在铁锅上被烘烤的蚂蚁,为了逃离险境,动用了大批人手,布下了数条虚假的撤退路线,但无论她有多么的狡猾,她都无法逃过那双邪恶的眼睛。 那双邪恶眼睛的主人,就站在铁锅前,带着欣赏的目光,看她徒劳的精彩表演,还没忘记时不时的往铁锅下添一把干柴,让温度匀速上升。 清冷的晨风,夹杂着青草还有泥土的清新气息,呼呼轻啸着吹进了车内。 确实吹走了一些未知的恐惧,坐在副驾驶上的一个金沙成员,却不满的回头,淡淡的说道:“小姐,你最好是关上窗户,才能避免别人会用狙击步枪对你形成的威--” 那个金沙成员最后一个威胁的‘胁’字,还在舌尖上打转,楼宇湘就看到一朵艳丽的血花,攸然绽放! 噗! 血花飞溅时,强悍的狙击子弹打爆脑袋时好像打碎烂西瓜的声音,才击响了楼宇湘的耳膜,促使她张嘴发出了一声尖叫:“啊!” 吱嘎--开车的那名金沙成员,在猛地跺脚踩下刹车的同时,脑袋已经趴在了方向盘上,猛地左打,车子原地来了个九十度的大转弯,低声吼道:“升上车窗玻璃!” 三辆改装过的汽车,车窗玻璃都是防弹的。 楼宇湘赶紧伸手,升上了玻璃。 “路边小树林内有杀手,快走,用最快的速度!” 当司机重新启动车子,调整好方向盘时,冲衣领的远程报话机嘶声吼叫。 这时候,没有谁去考虑狙击手藏在哪儿,又是为什么预算到楼宇湘会在这时候落下车窗,才能有机会一枪打爆人的脑袋。 杀手出现后,所有金沙成员的最先反应不是停车作战,而是要用最快的速度狂奔。 轰! 司机的话音未落,在车子急促启动下脑袋碰到前面靠椅上的楼宇湘,就听到一声闷响从前面传来,下意识的抬头看去--就看到前面那辆开道的车子,已经腾空而起,翻着个的。 “反坦克地雷!?” 再次猛地一脚跺下刹车的司机,嘎声叫道。 反坦克地雷? 饶是楼宇湘见多识广,可就算打死她,她都无法相信在盛世华夏境内的郊区公路上,会出现反坦克地雷。 那种能把数十吨坦克给炸翻的强大武器,却被用来炸一辆汽车,绝对是大材小用:改装再好的车子,能抵得上坦克吗? 看着那辆在十数米高空翻滚着下落的汽车,楼宇湘张大的小嘴里,足足能伸进一只拳头。 咣的一声大响中,那辆好像纸糊的汽车,重重落在地上的瞬间,车身已经彻底地分离,四个轮子在空中时就不知道飞哪儿去了。 唯有橘红色的火焰,呼的一声从车内冒了出来。 乘坐在里面的两名金沙成员--就好好的安息吧。 咕噔。 彻底傻呆呆的楼宇湘,被司机吞咽口水的声音惊醒,接着闭眼抱住脑袋,发出了一声刺耳的尖叫。 她以为,她就已经够狠了。 别说是杀王大胆那样的无辜者了,就是连杀三任丈夫时,她也不笑吟吟的在旁边观看? 可从庞贝等人被杀到现在,她才知道:她以往那些让人绝望的手段,跟真正的恶魔相比起来,是这样的幼稚可笑。 这,才是真正的绝望! “白鹰,你下车,让仓鼠后退。” 额头有冷汗滚滚落下的司机,死死盯着那辆燃烧的汽车,过了仿佛有一个世纪后,才哑声吩咐。 白鹰,仓鼠,是后面两辆车内的金沙成员。 司机让白鹰下车,仓鼠自己驾车后退,就是担心回撤的路上,也被布置了毁灭性的反坦克地雷。 在这种路上埋地雷,对于某些专业人士来说,并不是多难的事。 彻底傻掉的楼宇湘,缓缓回头看去。 就看到后面十数米处的那辆汽车车门,猛地打开,却没有人出来。 也没有任何的意外发生。 就仿佛躲在暗中的杀手,在开枪打死一个金沙成员,炸掉一辆汽车后就心满意足的走了。 十多秒钟后,朝北的汽车后门也被人快速打开--与此同时,朝南的驾驶座这边车门忽地被推开,一条矫健的身影迅速扑了出来,在地上接连几个翻滚后,消失在了路边麦地里。 前两个车门打开,只是为了吸引等人的狙击子弹。 无论有没有子弹打来,白鹰都会在第三次车门打开时扑出来。 依旧没有任何的动静。 趴在麦地里的白鹰,下巴紧贴着地面,从汽车下面向对面树林内看去。 半分钟后,他才慢慢地举起手,冲已经关门坐在驾驶座上的仓鼠,摆了一下,示意可以开车后退了。 仓鼠马上驱动车子--就看到一道暗红弹道,从眼前一闪而逝。 接着,摆手示意他后退的白鹰,就发出一声惨叫。 楼宇湘再次亲眼目睹了狙击子弹强大的杀伤力,不但能打爆人的脑袋,更能让白鹰举起的右手手腕,变得像石膏那样脆弱:腕骨被爆断,只有一丝皮肉相连。 楼宇湘痛苦的闭上了眼,司机嘶声吼道:“仓鼠,后退,走市区!” 当前敌暗我明,谁下车谁死,司机已经顾不得白鹰的死活了,只希望后退时的路上,没有杀伤性的武器,那样他们就能依仗改装车的优势,以最快的速度逃向市区了。 不走市区而绕着圈子的走郊区,才是一个大大的昏招。 无论那个发誓要折磨楼宇湘的恶魔有多残忍,都不会在人口密度的市区内,埋反坦克地雷,动用狙击步枪的,那样铁定会造成太大的人员伤亡。 在行人稀少的郊区,恶魔就能能肆无忌惮的摧残她了。 司机的反应很正确,仓鼠也很清楚,立马急速后退。 仓鼠还能从打头车子被炸、白鹰手腕被打断中,看出这是更加专业的同行所为。 但看出,知道这些又有什么用呢? 他们目前在明处,任务又是必须得保护楼宇湘的绝对安全,所以绝不能滞留原地跟敌人死拼,只奢望能迅速逃离绝地。 仓鼠还知道,来时很安全的路上,后退时就不一定安全了。 司机让白鹰下车,那是因为白鹰的枪法,要比他好一些,比他更适合在野外枪战。 仓鼠,当前承担的就是‘扫雷’任务,十之八、九会像打头那辆车上的两个同伴那样,随着轰地一声巨响,腾空而起。 不过他没有反抗、或者选择的余地,这就是他的命运。 呜,呜呜--听着车子急促后退时发出的响声,仓鼠脑子里却在‘企盼’着那声轰然巨响。 老太爷没有让他失望。 仓鼠驾车迅速后退出二十米时,终于听到了那声巨响,也在生命彻底结束之前,感觉到自己腾空而起了。 砰的一声大响,仓鼠驾驶的车子,重重砸在了路面上,火红的火苗,蛇儿般从碎了的车船内嘶嘶厉啸着窜出来时,手腕断了的白鹰,也昏厥了过去,郊区再次恢复了它本有的平静。 死一般的圆静,能让楼宇湘听到汗水滚落,心儿砰砰狂跳的声音。 前进,后退,都是死。 下车也是死--就呆在车上,等待救援? 不会有任何人来。 那个恶魔,既然能算到楼宇湘走这条路,提前在路上埋下了地雷,就不可能算不到她会拨打报警电话,并制定了应对方案。 “呕--” 楼宇湘呆愣了不知多久,刚有点意识,浓郁的血腥气息就钻进她的肺里,让她张嘴吐了出来。 她实在无法忍受这种折磨,圆愿去死,伸手就去开推车门。 “你要干什么?” 司机连忙伸手抓住了她手腕,厉声喝道:“你不要命了吗?” “松、松开我!” 楼宇湘猛地挣扎着,嘶声叫道:“让我下车!” “你冷静些,我先下车。” 司机从死尸同伴膝盖上拿起手枪,递向她,哑声说道:“拿着,关键时刻或许能起到作用。” 楼宇湘深吸了一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好。你先下车。你、你死后,我会好好照顾你的家人。” “我没有家人的,死了,也不会有人为我伤心。我死,只是履行我该尽的职责,所以你不用感谢我。” 司机看着她的眼里,闪过一抹讥讽,推开了车门。 没有意外发生。 司机甚至都没拿枪,就站在车前看着小树林那边看了几秒钟,。这才走向了昏迷过去的白鹰。 那个恶魔也觉得这样太残忍了,才要放弃猎杀我们? 看着缓步走到白鹰面前弯腰伸手的司机,楼宇湘刚想到这儿,就看到一团血雾,从他左膝盖上腾起。 第717章 :为什么要这样折磨我 人家到底没放过司机。 只是没杀他--只要他不像仓鼠那样的奢望驱车逃走,就不会死,最多也就像白鹰那样被打残,成了一个彻底地废人。 恶魔当前的目的不是杀人,可是让楼宇湘深陷无助的绝境内,尝到绝望的滋味。 恶魔的目的得逞了。 保护楼宇湘秘密回撤的六个金沙成员、楼家地下力量的精锐,在短短的几分钟内,就四死两伤,只剩下了她一个人。 眼睁睁看着司机惨嚎着,双手抱着被打碎的膝盖,在麦地里滚来滚去后,楼宇湘不再害怕了。 人在极度恐惧时,就会暂时忘记了害怕。 可那种跗骨之蛆般的无助绝望,却更加的清晰,让楼宇湘的灵魂都在打颤。 她打开了车门。 坐在车里,就能看到很远处有一条路,路上有汽车来回的穿梭,都很安全,不会有随时出现的狙击子弹,更不会有反坦克地雷。 同一片天空下,这条路跟那条路的距离,最多相隔不到两公里,却像处在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从黑暗走向光明的距离,是那样遥不可及。 楼宇湘扔掉了司机给她的手枪,缓步走下了汽车。 西南风吹来的空气,依旧那样清新,朝阳也从东方的天际冒出了头,正式代表着新的一天又开始了。 前后两辆汽车还在燃烧,冒出的滚滚浓烟随着风向倾斜,司机的惨嚎声也已经停止,跟白鹰那样的彻底昏迷了过去。 楼宇湘看向了对面的小树林。 那三颗打死、打残司机他们的狙击子弹,就是从小树林里飞来的。 树林里静悄悄的,几只被爆炸吓坏了的麻雀,再次叽叽喳喳的叫了起来。 没有人,楼宇湘瞪着那边看足足五分钟,也没看到人。 她松开了扶着车子的手,脚步有些踉跄的走向了小树林。 楼宇湘是个女人,当恐惧被绝望所淹没后,她就会像所有女人那样变得歇斯底里,圆肯去死,也得去看看那个折磨她的恶魔,到底是谁! 她咬着牙,脚步踉跄的走进了小树林。 没有子弹出现,她还能站着向树林里四处看--没有人,一个人都没有。 “你、你藏在哪儿?” 满脸是血的楼宇湘,狠狠咬了下嘴唇后,忽地嘶声叫道:“出来,你给我滚出来!让我看看,看看你是谁,为什么要这样折磨我!” 几只麻雀扑楞着翅膀飞走了,叽叽喳喳的。 “为什么啊?废物,混蛋,有本事你就给我站出来,把姑奶奶打死,强了啊!” 勇气,攸地从楼宇湘心底腾起,让她声音更加洪亮了。 还是没人出现,更没人搭理她。 “不出来吗?咯,咯咯,不出来那我可就走了。” 楼宇湘接连深吸了几口气后,忽而咯咯娇笑了起来,转身向外走时,还狠狠往地上吐了一口口水。 “她在向你吐口水。” 倚在一棵树后拿着单通望远镜的野兽,对低头擦拭狙击步枪的响尾蛇说。 响尾蛇头也不抬的回答:“其实,我更喜欢她能直接吐在我嘴里。” “你就别做这种美梦了。方圆说过,这个女人还不能死,更不能被你糟蹋。” 野兽也低头,看着脚下那个黑色的蛇皮袋子,一脸的索然无趣样子:“刚接到那个家伙电话时,我还以为是个大买卖,终于能在他的祖国好好干一票了--特么的,精心准备了这么多,结果只用了两个。” 没听到响尾蛇说话后,野兽只好继续说:“最让我心烦的是,接下来没咱们什么事了,只能看着别人尽情玩那个小女人。” 响尾蛇抬起头,阴笑了声:“这样轻松不好吗?反正除了不能动上那个女人外,我是对本次任务很满意的,只开了三枪,打残几个二流小人物,就能挣到不菲的佣金。” “你说的也是。” 野兽点了点头,又问:“你猜猜,方圆会让谁给我们付佣金?” “除了那个倒霉的小女人,还能有谁?” 响尾蛇望着楼宇湘远去的窈窕背影,很不甘的咽了口吐沫,喃喃的说:“我真想看看,她在拿出佣金来‘酬谢’我们残杀保护她的保镖时,小脸上会是一副什么样子。” 楼宇湘现在是一副木然的样子。 她走过还在燃烧着的汽车,走过昏迷不醒的白鹰俩人身边时,看都没看一眼。 就仿佛,燃烧的汽车,伤残的白鹰他们,跟她没有一丁点的关系那样。 她现在只想走到那条大路上,跟那些平时看不起的普通人在一起。 叮铃铃--口袋里的手机响了起来。 楼宇湘的身子猛地一颤,好像才发觉她还有电话那样,用最快的速度拿出电话,看都没看来电显示,就接通,嘎声问道:“林、林林吗?” 不是林林,是一个男人阴阳怪气的声音:“打死黄江区中心医院看守太平间工作人员的凶手,死了没有?” “你、你是谁!” 楼宇湘拿着手机的手,哆嗦了下,差点把手机扔掉。 “你不用管我是谁。” 男人在那边阴笑几声,说:“我只想知道,凶手死了没有?” “没有!” 楼宇湘忽然尖声回答。 “是谁杀了那个人?” “是我!” “不是你,你只是个被男人干的臭女人罢了--哎哟,老大……好吧,我知道不是你。楼宇湘,我警告你,你最好是说出是哪个手下杀了那个人。” “你、你是谁,你这个恶魔,猪猡,该杀一万刀的混蛋,到底是谁?” “你不说?” 男人才不会跟她说自己是谁,只是冷笑连连。 “不说,有本事你就给我滚出来!” 楼宇湘把牙咬得咯吱咯吱响。 “真是个害死人不偿命的蠢女人。” 男人在那边叹了口气,慢悠悠的说:“唉,你回头看看吧。” “看什么?” 楼宇湘下意识的回头看去。 “一,二,三--” 那个男人在读秒。 砰的一声轻响--数十米的距离,足够楼宇湘能清晰的看到,昏厥过去的白鹰,脑袋忽然就变成了烂西瓜。 红得白得,四处飞溅。 狙击手,一直都藏在树林中。 楼宇湘呆望着那边,看着白鹰飞溅的脑浆洒在麦地上时,男人又说话了:“现在,你想到是谁开枪打死无辜者了吗?” “我、我忘记了。” 楼宇湘喃喃的回答。 “她说她忘记了--好,那就都死了吧,反正他们手上早就占满了别人的鲜血,死不足惜。” 男人慢悠悠的说完这番话时,楼宇湘猛地醒悟过来,尖声叫道:“我想起来了,杀--” 司机的身子,忽然也猛地一挺,打断了她的尖叫。 “你的记性,真是很糟糕。” 手机那边的男人,嗤笑一声说:“楼宇湘,你要为他们的死负责。我敢肯定,当你晚上睡觉时,这两个脑袋被打碎的了人,会跑到你梦里找你算账的,哈,哈哈。” “你到底是谁?” 楼宇湘屈膝跪倒在了地上,放声痛哭:“为什么,要这样折磨我?” “我是谁,为什么要折磨你,你早晚会知道的。呵呵,楼宇湘,你以为这就算是折磨了吗?不是,真正的折磨还在后面。你呀,最好是一头撞死拉倒,那样才能免除被折磨的厄运。” 男人慢悠悠的说:“不过,我觉得你没有勇气去死--好了,祝你旅程愉快,再见。” “你是谁,你到底是谁?” 跪在麦地里的楼宇湘,慢慢瘫倒在了地上,蜷缩起了身子,呜咽着问道。 手机屏幕嘟地亮了下,通话结束了。 庞贝四个人、六个金沙成员加起来,已经有十个人死去。 楼宇湘亲眼见到了他们死后、死时的惨状。 尤其是本来不该死的白鹰俩人,被躲在小树林内的狙击手补枪死后,楼宇湘的精神彻底崩溃,像个最可怜的孩子那样,蜷缩在麦地里失声痛哭。 她的骄傲,在这一刻轰然倒塌,不敢再发恨,只会埋怨老天爷对她不公。 活该,你早就该受到这样的惩罚了--有个曾经很熟悉的声音,好像从天边传来,那是她的第一任丈夫,在她笑吟吟的观察下,被人从高楼天台上推了下去。 楼宇湘猛地睁开眼,翻身坐了起来,惊恐万分的向天上看去。 没有人,也没有鬼,她的第一任死鬼丈夫,没有出现在她面前。 “滚,滚--你个窝囊废也敢来吓唬我,敢来我就让你再死一次!” 楼宇湘闭眼尖叫过后,才听到手机铃声又响了起来。 她一把抓起地上的手机,接通放在耳边,嘶声叫道:“你到底是谁,为什么要这样折磨我!!” “楼总,楼总,我是林林!” 手机那边传来林林惊惶的声音:“您怎么了?” “林林?” 楼宇湘呆愣一下,随即哭着叫道:“林林,快来,快来救我,快来!” “楼总,您别怕,您现在哪儿?我马上赶过--” 林林急匆匆的问到这儿时,楼宇湘的手机没电了。 “林林,林林,你说话,你说话啊!” 楼宇湘却像没看到那样,捧着手机哑声嘶吼着。 “她很可怜。” 秦大川放下望远镜,回头跟蹲坐着地上吸烟的方圆说。 “她可怜?” 方圆嘴角动了下,淡淡的说:“王立民,外号王大胆,现年四十七岁,西省冠县人,十五年前去明珠打工,膝下有两个女儿,一个二十一岁,是个聋哑人,在家照顾身体多病的母亲。小女儿十三岁,学习成绩优秀,善良懂事,目前在黄江小学读书……” “圆哥,你不要说了。” 秦大川打断了方圆的话,闷闷的说:“我不该装什么滥好人,去同情蛇蝎般的女人。” “你不是装,你还勉强算个好人吧,除了坑骗你小妹外,你也没做过什么对不起人的事。” 方圆弹出手中的烟头,笑了笑说:“你以为,我就喜欢做这种事?我也不想,可他肯定希望,有人能站出来給他一个公道。” 秦大川没有问那个他是谁,只是抬头看向了天上。 天上,影影绰绰的好像有张男人的脸,在哭泣。 第718章 :认输了吧 苏省,剑锋山。 东西两个山头,山前有个方圆一公里左右的湖泊。 湖水清澈,游鱼不时跃出水面,却被横掠而过的水鸟及时叼走,瞬间就消失在了远处。 剑锋山海拔不高,山势也不险峻,不过景色却相当雅致,漫山遍野的都是松树,翠竹等象征骨气挺拔的植物。 这就是所谓的不是景区,景色却胜过景区的地方了。 “久闻剑锋山乃苏省真正的三大名山之一,却始终无缘得见,今天一看,果然是名不虚传,山峰为龙,龙尾高翘龙首蜿蜒而下,湖泊为珠,犹如天上皓月落凡间,珠在双龙嘴边,此乃双龙衔珠之势也。” 潘龙语拄着一根拐杖,站在东山的平台之上,远眺着山下那个湖泊,连连的点头赞叹。 李子竖着耳朵。倾听老潘的每一句话:“水为安享之源,龙为安享之干,主求历代会有一女性安家,两男官路亨通,又名一女旺两男之地。湖泊不干,双龙不枯--依老朽来看,剑锋山不仅仅是苏省三大名山之一,就在全国都能排的上号。” 干啥的吆喝啥,潘龙语是以风水学问,名闻天下,那么他所说的名山,肯定跟风水有关。 跟潘龙语并肩而立的,是个相貌清廉的老者,没留胡子,尽显其儒雅风度,很像一个博学多闻的教授,定定的站在那儿,浑身却能散发出一股子让李子不敢正视的威严。 听着潘龙语的点评,老者没说话,只是淡雅的微笑着。 没看到他说话后,李子就凑趣道:“潘老师,您能说说天下三大名山,都是那几座山吗?我想,号称龙脉之祖的昆仑山,应该占有一席之地吧?” 天下龙脉出昆仑,这可是世人皆知的,任何一个懂点风水的,都得把它拍在第一位。 潘龙语也是这样,微微点头:“不错,昆仑又称万山之祖,自然是首屈一指的名山。排名第二的,就是那五岳中的泰山了。” 李子有些奇怪:“哦?潘老师,五岳之首的泰山,虽然名气大些,也是历代君王禅天的首选之地,但它的海拔高度,以及险峻形成的风水格局,相比其秦岭、长白山还是稍逊一些的吧?” 儒雅的老人说话了:“呵呵,年轻人,潘老哥把东岳排在天下名山第二位,那是有原因的。我虽然不懂风水,不过我却能说出一二,老哥不会笑话我班门弄斧吧?” 潘龙语微微一笑,说道:“明功兄,在年轻人面前你何必自谦呢?如果你也不懂风水的话,那我今天也不会站在这剑锋山上了。剑锋、剑锋,独占苏省六分灵性,才能跟楼家的显著地位相得益彰。” “潘老哥,你太客气了。那我就在年轻人面前卖弄一次,博得我兄莞尔。” 楼明功微微欠身,虽说是在谦逊,但脸上却浮现出发自内心的得意之色。 根据最古老的阴阳五行学说,泰山位居东方,是太阳升起的地方,也是万物发祥之地,因此泰山神具有主生、主死的重要职能。 由此,更延伸出几项具体职能:新旧相代,固国安民;延年益寿,长命成仙;福禄官职,贵贱高下;生死之期,鬼魂之统。 世人或许知道秦始皇第一次登泰山时,天上忽降大雨,得遇五棵松树避雨,雨过后封五棵松为五大夫,从那之后泰山才被善男信女尊为圣地的传说。 其实早在周朝时期,姜子牙就已经很青睐泰山了。 相传周朝建立,天下大定后,奉元始天尊之命,姜太公手持打神鞭开始大肆封神,赐地,忙活了好几天才勉强把那些嚷着要神位的人打发走,却独独闪下泰山没有仙尊入住。 原来姜子牙见把东岳风水绝佳,仅次于万山之祖昆仑,就起了私心,要把泰山当做了自己永久的封地,名号都选好了,就叫东岳大帝。 可就在老姜准备给自己封神时,为周朝立下过大功的黄飞虎却忽然蹦了出来,连说封神怎么可以忘记他,竟然没有挑个好地方,简直是岂有此理--他已经细细盘算过了,天下好地方几乎都被人占了,只有一个泰山,勉强配得上他的身份了。 姜太公听黄飞虎这样说后,差点气昏过去:黄飞虎算定老姜会把最好的留给自己,所以一直在旁边等着,直到他要给自己封神时,才及时跳了出来。 黄飞虎怕姜子牙不封自己,就威胁说敢不满足我的要求,我就去元始天尊那儿告你黑状,说你假公济私,把最好的留给自己。 被威胁的老姜无奈之下,只好把泰山封给了黄飞虎,好人做到底,把想好的东岳大帝名号也给了他。 “姜太公最后为什么没被封神,暂且不说,单说黄飞虎跟他争抢昆仑之下的东岳,就足够证明泰山的重要性了。更何况,第一位皇帝秦始皇,也是推波助澜,所以搞得泰山比昆仑名头还要大了。呵呵,这可是真正的山不在高,有仙则灵了。” 简单讲完泰山的传说后,楼明功呵呵笑着抬手,摸了摸干净的下巴。 “受教了,楼老。” 李子赶紧弯腰道谢。 “没事,闲聊而已,也算不得数。” 楼明功无所谓的摆了摆手,看向了老潘,狭长的老眼中有光闪过:“老哥,刚才你评论剑锋山时,尽说好处了。呵呵,剑锋山不是东岳,更不是昆仑,不可能没有缺点吧?” “有缺点,而且缺点还不小。” 潘龙语来找楼明功,可不是跟他谈论这些野史传说的,顺势说道:“剑锋山名字太为刚硬,又是满山的翠竹松柏,硬度上去了,却无法逃脱过钢易折的宿命。” 楼明功双眼微微眯起,成了一条线:“愿闻其详。” “水,为天下至柔之物。” 潘龙语抬手,指着山下的湖泊:“这个能起到刚柔并济的湖泊,应该是后来才出现的吧?” “是的。” 楼明功沉吟了片刻,才说:“这是楼家先祖,早在数百年前挖掘出来的,这才形成了当今的双龙衔珠的格局。” “湖泊的方位,精准的让人赞叹,很可惜,水面大了些。” 潘龙语微微叹了口气,继续说:“这样就不可避免造成了双龙衔珠太吃力的格局,主楼家列代女性成就,要大过男性,未免会有母鸡司晨的缺陷,继而影响整个格局的运势。” “潘老哥,你是说宇湘?” 绕了老大一个圈子后,楼明功终于忍不住的率先戳破了那层窗户纸。 这让旁听的李子,心中终于长长松了口气。 “水为至柔之物,最该懂得变通才对。当水划成冰时,却能成为一等一的利器。如果总是为冰,还好说些,可春天终究回来到,冰面总是要花开的。” 就像没听出楼明功的意思那样,老潘还在这儿绕。 楼明功脸上的笑容,渐渐收敛:“冰化了,那又怎么样?等寒冬来临时,水还是冰,照样能化为冰刀,成为一等一的利器。” 潘龙语紧紧逼问:“如果等不到寒冬来临呢?” “我想不到,这个世界上谁敢伤我的宇湘。” 楼明功下巴昂起,傲然之色溢于言表,淡淡的说:“无论是谁,都该在想到伤害宇湘后的残酷打击,不是他们能挡得住的。” “这个世界上或许没有人,敢伤害楼宇湘。” 潘龙语正色道:“但如果那个人,乃是不该属于这个世界的人呢?或者干脆说,他就是个活着的死人呢?” “活着的死人?” 楼明功愣住,搞不懂潘龙语为什么要说这句话。 “让楼宇湘认输吧。” 潘龙语也不想再绕圈子了:“我知道,让宇湘那样骄傲的女孩子认输,是比杀了她还要难过的事。但毫无疑问的是,认输是她当前唯一的出路。如果再纠缠下去,至于她还能不能回到苏省,谁都不敢保证。” 楼明功没说话,只是眼里带有了冷笑的神色。 “明功,你可知道我为什么只收宇湘为记名弟子?” 潘龙语看到楼明功的神色后,微微叹了口气。 楼明功似笑非笑的问道:“你怕宇湘给你惹祸?” “是。” 潘龙语坦然承认。 楼明功脸上的讥讽消失了。 没有谁比他更清楚,潘龙语是个多么了不起的人,要不然当初他也不会让孙女去跟老潘学个‘一技之长’了。 潘龙语在华夏,绝对是不怕麻烦的那个人,不管是在政界商界,还是在民间,甚至在所谓的道上,他潘龙语的名头,就是一张刀枪不入的虎皮。 楼明功始终搞不懂潘龙语当年,为什么会佛了自己的面子,只肯收楼宇湘为记名弟子。 刚才他看似随意回答的问题,其实就是他早就想过的了。 没想到,潘龙语会坦言承认。 潘龙语,竟然也怕麻烦,还是楼宇湘给他惹来的麻烦! “我楼家,解不了?” 楼明功微微眯起的眼睛,慢慢恢复了自然。 潘龙语摇头:“解不了。” “再加上你呢?” 楼明功又问。 潘龙语还是摇头:“解不了。” “那是一个多么危险的存在?” 楼明功沉吟很久,才低声问。 “你无法想象。” 潘龙语淡淡的回答。 楼明功转身,走到竹林前的藤椅上坐了下来,端起凉了的茶水喝了口,才问:“怎么认输?” “我说了不算。” 潘龙语犹豫了下,才说:“不过,我能猜出其中的一个条件。” 楼明功看着他,没说话。 “老人们常说,男儿膝下有黄金的。” 潘龙语缓缓的说:“宇湘,性格再坚强,她只是个被你宠坏了女孩子。” 砰的一声,楼明功把手里的茶杯,狠狠砸在了地上。 “呵呵,算我没说。” 潘龙语就知道楼明功死都不会同意楼宇湘认输了,唯有苦笑。 “老爷。” 就在楼明功拿着茶杯的右手死死攥在一起时,一个年月六旬的老头,从花径小道上急匆匆的走了过来:“小姐的秘书林林求见。” 第719章 :楼宇湘的债主 楼明功知道林林是孙女的绝对心腹,比他这个当爷爷的都了解楼宇湘。 更知道林林作为楼宇湘撤退时的第一路疑兵,早在凌晨时分就已经来到剑锋山下,随时待命了。 说实在的,楼明功对楼宇湘回家搞出这么大的‘排场’,还是有些不悦的,觉得孙女过于小心了,那个杀掉庞贝的人,最多也就是个手段凶残的家伙罢了。 那家伙没敢在酒店内对孙女下手,也不是因为用那么血腥残忍的手段来让楼宇湘绝望,而是他真不敢对楼家的人下手。 不过楼明功已经习惯了支持孙女去做任何事,接到她的求援电话后,还是按照她的要求做出了详细的布置。 直到潘龙语大清早的来访,说他怕被楼宇湘连累,又说出‘男儿膝下有黄金’的话后,楼明功才猛地意识到事情不是他想的那样简单。 或许,有人真不惧怕楼家。 到底是什么人,敢这样蔑视楼家? 楼明功没心思去考虑老潘那番‘活着的死人’这些话,只想知道林林为什么要找自己,所以在管家说她求见后,立即点头让她过来。 “老爷。” 林林快步走上平台后,先对楼明功弯腰鞠躬后,又给潘龙语行礼问好。 潘龙语早就认识林林,微笑着轻轻点头算是回礼。 “老爷,刚才我接到了小姐的电话。” 林林没有绕圈子,开门见山的说明了来意。 “她现在到哪儿了?” 楼明功淡淡的问出这句话时,凝重的脸色轻松了很多。 在他看来,林林既然接到了孙女的电话,那么就证明楼宇湘已经快到家了,所谓的恐怖威胁,在六名金沙成员面前,或许真算不了什么的。 想到老潘刚才那番话,楼明功心中就冷笑:哼哼,说什么男儿膝下有黄金,不就是在委婉的提醒我,宇湘又不是男儿,没必要像男人那样在意膝下有什么,完全可以为躲过本次劫难,给人下跪求饶吗? 潘龙语啊潘龙语,我真不明白你既然看出剑锋山的风水格局,就该知道宇湘才是我楼家的颜面,你却仍劝她认输,还要给人下跪赔礼,还真以为我楼家好欺负--楼明功转瞬间想到这些时,就听林林低声说:“小姐,在电话中向我求、求救。” “什么?” 楼明功怀疑自己听错了。 “小姐在电话中,向我求救!” 事情紧急下,林林顾不上旁边有外人在了,提高声音重复了一遍。 有风从两座山中间刮来,成片的绿竹叶子,发出下雨般的莎莎声。 有些冷。 楼明功狭长的双眼,已经睁到最大限度了,全是不可思议的神色。 “咳。” 潘龙语在旁边干咳了一声,轻声问道:“林林,你能否说的详细一些?” 担心对楼总不利的人,会通过截听她电话的手段,来确定她的具体方位,故此林林在撤回苏省后,并没有着急跟她打电话联系。 等到天光彻底大亮后,林林算到楼总应该快到家了,才给她打了电话。 “小姐明显处于极度惶恐中,刚接通我的电话,就哭、哭着喊问我是谁。” 林林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尖,语气清晰的快速说道:“我回答说我是林林,小姐马上向我求救,让我赶紧赶去她身边--小姐还没有说完,电话就断了,我即刻重拨回去时,已经关机。据我推测,应该是手机没电了。” “宇湘,现在什么位置?” 楼明功此时已经恢复了他本该有的儒雅风度,只是说话的声音却有些沙哑。 林林抬头看着老爷,低声回答:“小姐关机后,无法再根据gps定位系统确定小姐的具体方位,但我能根据那个时间段的小姐行程,推断出她已经到了富华市境内。根据我们预先协商好,小姐应该是在富华市西北郊区方位。” 富华市,距离剑锋山也就是两百公里,如果走高速的话,用不了两个小时就能抵达。 “呵呵,在距离剑锋山只有区区两百公里的地段,那些人就敢肆意妄为恐吓宇湘,还真是够胆子啊。” 楼明功轻轻一笑,笑声中带着明显的森寒冷意,更多的则是极力掩盖的惊惶。 剑锋山方圆两百公里,绝对算得上是楼家势利存在的区域。 通俗的来说呢,就是楼家的地盘。 现在有人竟然敢在楼家的地盘上,要对楼大小姐不利,足够证明这个人有多么的无知,无畏了。 楼明功愤怒之余也惊惶:在楼家可控制的势力范围内,楼宇湘不顾她楼家大小姐的尊严,在电话内向林林求救,就足够说明对她提供铁身边保护的六个金沙成员,已经是凶多吉少了。 六个身手强悍的金沙成员凶多吉少,但楼宇湘还暂时‘安然无恙’,那么更能证明敌人不是不敢动她,而是故意用这种手段,来摧残她的精神,让她处于崩溃的绝望中。 越是在家门口绝望,才对人精神的打击力度越大。 这个道理很简单,自然瞒不过深谋老算的楼明功。 他的眼角在突突的跳。 他忽然发现,楼家并没有他以前所认为的那样强大。 以前楼家敢横着走,那是因为他们没遇到比他们更狠的人。 现在更狠的人蹦出来了,以这种独特的方式向楼家叫板--或许,潘龙语说得对,要想保证楼宇湘的绝对安全,必须得让她认输。 如果只是赔偿,无论是赔多少钱,只要能保住楼家的颜面,楼明功都不在意。 他在意的是认输:楼家商场上的旗帜,最出色第三代领军人物,得跪地认输,这才是他圆死,也不会答应的。 可不答应,孙女的安全就得不到保障。 问题就来了--楼家的颜面,跟楼宇湘的安全,哪一个最重要? 在普通人看来,面子这东西一不能当吃,二不能顶喝的,实在无法跟人的生命安全相比较,好汉不吃眼前亏的,暂时的忍让,只是为了日后的崛起。 但楼家的颜面,对于楼家这个百年家族来说,却是比生命更重要。 楼明功敢肯定,如果把孙女换成自己,他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去死。 楼宇湘--却不能死。 她不但是楼家第三代内最出色的领军人物,更是整个楼家经济来源的支柱。 她要是死了,庞大的帝皇集团,不说轰然倒塌的话,绝对算遭到近乎毁灭性的打击。 怎么办? “老爷,小姐现在情况很危急。” 就在楼明功心神已乱,抉择不定时,老管家在身边轻声提醒。 楼明功看向了老管家。 楼宇湘,从小就是被老管家看着长大的,只希望那孩子能平安回来,在跟老爷对视时,丝毫不掩饰脸上的哀求之色。 楼明功紧攥着的右手,慢慢松开时,终于拿定了主意,淡淡的说道:“楼福,你现在就向富华市警方报警,要求他们尽最大努力的,来保证宇湘的安全。” “老爷!” 听老爷这样说后,管家楼福身子一颤,随即屈膝跪在了地上,双手前伸额头触地,哀声求道:“老爷,您不能放弃小姐啊!” 林林愣了下,也跟着跪倒在了地上。 楼明功年龄比潘龙语小不了两岁,八十多岁的老家伙了,林林跪他一跪算不了什么。 “唉,明功兄,我看你还是三思而后行啊。” 潘龙语也在旁边低声劝道。 “我已经三思过了,老哥不用再劝。呵呵。” 楼明功轻笑着,从藤椅上站了起来:“老哥,我有点私事失陪一下,你先自己欣赏下我剑锋山的秀美风景,抱歉。” 不等潘龙语说什么,楼明功转身急匆匆的走下了花径小道。 “老爷,不能就这样放弃小姐啊!” 老管家从地上抬起头来时,已经是老泪纵横。 李子看了,微微感觉不忍。 潘龙语却是神色淡然,转身拄着拐杖,走向剑锋山最高处。 他才不会因为忠心的老管家哀求楼明功不要放弃小姐的样子,而感到不忍,只有心灰意冷的好笑:如果不是你们骄纵楼宇湘,她怎么又会变成当前这种人? 一切,都是咎由自取罢了。 楼宇湘不会这样想。 哪怕她现在被人一刀子捅死,她也不会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 做错的,只是那个毒蛇般隐藏在暗中吓唬她的恶魔。 人在极度恐惧中呆久了后,就像痛的时间长了那样,就会麻木。 楼宇湘现在就有些麻木了,她不再哭泣,不再害怕,就这样茫然的顺着路边,走进了富华市区内。 她依旧身穿华丽得体的衣服,在小河边吸掉了满脸的鲜血后,重新向这个世界展现出了她惊人的美丽,只是昔日灵动的双眸,呆滞了太多,就像失去了灵魂的行尸走肉。 富华市内的街道上,车流穿梭不惜,脚步匆匆的行人在经过她身边时,都会好奇的看她一眼。 或许,会有男人对她产生某种浪漫的想法,不过楼宇湘那种与生俱来的气质,却让他们退缩了。 叮铃铃--楼宇湘走过一个公用电话亭子时,清脆的电话铃声响了起来。 她下意识的停住脚步,缓缓抬头看去。 电话亭中没有人,亭子的门虚掩着,里面公用电话的来电显示屏幕,忽闪着绿色的光芒。 楼宇湘犹豫了下,迈步走了进去,接起了电话。 “楼总,你还好吧?” 电话一接通,阴阳怪气的男人声音,就从里面传了出来。 楼宇湘身子猛地一颤--她,到死都不会忘记这个男人的声音! 就是这个男人在电话中提醒她,亲眼看到白鹰俩人的脑袋,被狙击手打爆。 他就是个魔鬼。 阴魂不散的魔鬼,无论楼宇湘徒步走了多久,他都能知道她来到了哪儿,并及时拨通了公用电话。 “你、你究竟是谁?” 楼宇湘沉默片刻,问出这句话时才听出她的嗓音,竟然变得是那样沙哑,就像古墓中的石门门轴,带着死亡的气息。 “呵呵,你可以叫我债主。” 男人在电话内呵呵笑着:“向你讨债的人。” 第720章 :买个老头子当老公 “债主?” 楼宇湘呆滞的瞳孔,微微转动了下,轻声问道:“我到底是欠了你什么债?” “欠了我什么债?呵呵,楼总还真是贵人多忘啊。” 男人在那边再次阴阳怪气的笑了下,说:“不过也不能怪楼总想不到你欠我什么债了,那是因为你欠人债欠的太多了,多到想不起来了。” 楼宇湘没说话,只是听着,干涸的嘴唇紧紧抿了下。 男人问道:“还记得凌晨你在离开黄江区中心医院时,被你滥杀掉的看守太平间的人吗?” “那个冲满屋子死尸吼着一起嗨的人?” 楼宇湘想起了王大胆。 “对,就是他。” “你是他的家人,还是亲戚朋友?” “都不是。” “哦。” 楼宇湘吧嗒了下嘴巴,轻声问:“我还有什么债?” “东海集团的林舞儿,相信楼总你也不陌生吧?” 男人在那边冷笑道:“就因为当初她在签约时,对谋夺她财产的人态度不好了些,你就被她往死里逼,甚至还逼着她去站街--楼总,还记得吗?” “你是她的家人,还是亲戚朋友?” 楼宇湘又问出了同样的问题。 男人迟疑了下,才回答:“都不是。” “哦,也不是。” 楼宇湘深吸了一口气,声音更低:“既然,那不是这俩人的家人,又不是他们的亲朋好友,那你为什么要帮他们讨债?” “我--哼!” 秦大川可没想到楼宇湘,会恬不知耻的问他这个问题,一时间不好回答,只得冷哼一声看向了倚在窗台上向外看的方圆。 方圆看着不远处的那个电话亭,笑眯眯的说:“你告诉她,你替那两个人要债,是因为天下不平事,就该由天下人来管--简称,替天行道。” “对,我就是替天行道!” 得到圆哥的提醒后,秦大川才用力点了点头,拿开捂着话筒的手,把这句话重复了一遍。 “你是替天行道?” 楼宇湘嘴角抽了几下,不等秦大川说什么,忽然就尖声叫道:“替尼玛啊,行尼玛啊,道个尼玛啊!你算哪门子的狗屁东西,敢大言不惭的说要替天行道!好啊,姑奶奶我就在这儿,你滚出来吧,让我看看你是谁!” “卧槽,这娘们还有这么大力气吼。” 耳膜给震得嗡嗡响的秦大川,赶紧把手机从耳边拿开,接着挂断后对方圆愤愤的说:“老大,她一点都不像是精神要崩溃的样子。这小娘们,神经坚韧的很啊!” “才被吓了两次,就精神崩溃了,那她就不是楼宇湘了。” 看着依旧在电话亭内对着话筒滔滔大骂的楼宇湘,方圆笑得越发开心了。 “在郊外时,她本来是被吓坏了的。现在忽然还阳了,那是因为你给打电话时提醒了她,她已经来到了她家的势力控制范围内。” 格林德对秦大川解释道:“在自己家门口,她没必要再害怕的。她也确定不会再有反坦克地雷、狙击枪出现了,当然得重新恢复她的跋扈风采了。” 格林德不愧给花小妖当了那么久的贴身心腹,很快就从楼宇湘的态度变化中,猜到她当前是种什么心态了。 “这儿就是楼家的势力范围了?” 秦大川有些纳闷:“我怎么不知道?” 方圆说话了:“你不知道,那是因为别人在说这些事时,你正忙着喝酒。” “是吗?我不记得了。” 大川哥从来都不屑理睬自己不记得的那些琐事,只是问:“老大,接下来我们是不是真该下手了?毕竟这是人家的地盘了,再不下手,就来不及了。” 看着已经走出电话亭,正抬头四下里看的楼宇湘,方圆摇了摇头。 “还要折磨她啊?” 秦大川吸了下鼻子,担心的说:“就不怕夜长梦多?” 格林德走过来,拍了拍他肩膀,满脸的语重心长样子:“大川啊,你还是单纯了些,所以不懂像楼宇湘这样的狠人,才不会轻易被搞崩溃了。” “嚓,十个人惨死在她眼前这种事,还算是轻易?” 秦大川骂了句时,猛然醒悟了过来,满脸不信的问格林德:“死老外,你是说楼宇湘在野外的崩溃样子,都是装出来的?” “最起码,有一半是装出来的,要不然她的精神,不会恢复的这样快。” 格林德也看向了窗外,喃喃的说:“说实话,我现在都已经佩服她的隐忍了。如果她是个男人,又出生在乱世的话,绝对是个枭雄般的存在。最不济,也是不拿身下之辱当回事的韩信。” “可她不是男人,不是枭雄,更不会说是韩信。所以,她还是露马脚露的早了一些。” 秦大川冷笑着,凑到窗前看去。 站在电话亭前的楼宇湘,正在抬手指着四周叫骂着什么。 那样子,十足的一个骂街泼妇,吸引了很多人的注意。 “她就不怕嫌丢人吗?” 秦大川有些奇怪的问道。 “她比你聪明多了。” 方圆淡淡的说:“聪明人呢,总是能在任何场合下,迅速找到最有利于自己的办法。可惜,她的聪明劲用错地方,也找错对象了。” 楼宇湘没觉得自己的聪明,用错地方找错对象了。 她只是在蓦然惊醒自己已经来到富华市后,就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了。 放在以往,有人搬座金山放在她面前,再跪在地上恳求她客串一次骂街的泼妇,她只会笑吟吟的吩咐手下,把那个人的三条腿都打折再扔出去,根本不会有别的反应。 现在没人给她搬来金山,也没谁跪在地上求她,她就当起了泼妇。 嗯,她绝对是当世气质最高贵的泼妇,本来憔悴到不行的脸面,瞬间恢复了往昔的水灵,左手掐住腰跳着脚大骂时,小蛮腰扭得好像蛇儿那样。 如果忽略她恶毒的骂词,单说她的声音,也绝对比黄鹂鸟儿唱歌还要好听。 这样一个小尤物在大街上毫无风度的骂街,能不在最短的时间内,就吸引上百人围观吗? 围着的人越多,楼宇湘就会感觉越安全。 更重要的是,她在这儿骂街会惊动警方,会让已经满富华市搜寻她的楼家人,用最快的速度赶来她身边。 如果她在骂的累了时,还没有楼家的人出现,那么林林可以去死了。 现实比楼宇湘预测的还要好,维持社会治安的警员还没有赶来,就已经有两个身穿黑西装的彪形大汉,从人群中急匆匆挤了过来,弯腰低声说:“大小姐,老爷派我们来接您回家。” “你这个没有种傻叉,就知道乌龟般的藏头露尾,躲在暗中算计老娘!我呸,老娘我衷心祝愿你的子孙后代,都以借种的方式来传宗接代!” 又狠狠骂了一句后,楼宇湘才长长吐出一口浊气,对那俩黑西装冷冷的说:“就你们两个?” “我们来的是最早的了,最多再过半小时,就会超过三十个人赶过来,由福叔亲自带队。” 一个黑西装低声回答完毕后,才小心翼翼的说:“大小姐,我们是不是先去警局等?” “警局里,会有这么多挡箭牌吗?” 楼宇湘冷笑着,扫视了一眼看热闹的人。 “那,依您的意思?” “我饿了,也渴了。” “知道了,小姐,请。” 黑西装抬手,做了个请的姿势。 “没种的乌龟王八蛋,老娘我现在有些累了,要去吃饭。” 楼宇湘抬头,扫视着街道两侧的商铺,然后指着不远处的一个土菜馆,嚣张的骂道:“信不信老娘我会找个猥琐的老头子,当场给你戴上一顶大大的绿帽子?哈,你肯定不信,那你就在暗中看着啊,看我敢不敢!” 那俩黑西装,羞的面红耳赤,脑袋几乎要钻到怀里去。 他们当然都很清楚,楼大小姐虽说才不会像那些虚伪的大家闺秀那样爱惜羽毛,但也不会‘下贱’到当街说这种话的地步。 楼宇湘这样做,完全是因为这两个楼家保镖,根本没能力给她提供所需的保障,所以才被迫吸引更多的围观者,尾随她去那边免费欣赏,她怎么给男人戴绿帽子的同时,也被她利用当做挡箭牌。 果然,听楼美人要找个老头子,就在那边的小饭馆给某人戴绿帽子后,围观者的兴趣空前高涨,根本不用任何动员,就众星捧月般的簇拥着她走向土菜馆那边。 更有好多年轻人,第一次暗恨自己为啥这么年轻,又这么帅气--要不然,能给被小美人儿选中的,就不是那个在土菜馆门口领着猴儿要饭的老头子了。 猥琐,都无法形容这个老头。 只能说,这个长的比猴子还像猴子的老头子,还不如他身边那只黄毛猴儿看上去更顺眼。 正一手端着面破锣,一手拿着个小鞭子催促猴儿给过往行人行礼、翻跟头要钱的老头子,看到一个小美人儿带了那么多人来到他面前后,就相当然的呆了,实在搞不懂咋滴了。 回头看了眼‘粉丝们’,楼宇湘再看向老头子时,脸上已经浮上了妖媚的笑意:“半个小时,你能要到多少钱?” 老头子那只黄毛猴子也被吓坏了,赶紧钻到他裤裆下,抱着他腿子,两只眼滴溜溜的来回转。 老头子活这么大,可从没有这么漂亮的美女跟他主动说过话,紧张的不行,嘴唇哆嗦了老半天,才慢慢伸出三根手指:“三、三块钱吧?” “把你们的钱都给他。” 楼宇湘吩咐旁边那俩保镖。 俩保镖没有丝毫犹豫,立即翻出了所有的现金,足有五六千块的样子,扔在了老头那面破锣中。 老头可从没有见过这么多钱,不但嘴唇打电话,腿子都在打摆子,再也说不出一句话来。 “这些钱,我买你半小时,给我当老公。” 楼宇湘看着老头子,很认真的说:“我保证,在这半小时内,无论你想对我做什么,都不会有人阻拦你,哪怕你把我按在桌子上,做你最想做的事,我都会无条件满足你。” 第721章 :老头子的洞房花烛 咣当一声,耍猴老头子手中的破锣,掉在了地上。 满锣的钞票,也洒了一地,把抱住他腿子的那只猴子,被吓得吱的一声叫。 老头子却像没看到这些那样,只是傻呆呆望着楼宇湘,呼吸越来越急促,一张好像橘子皮般的老脸上,也慢慢浮上病态般的红色,两只混浊的老眼里,更是散出年轻人才有的亮光。 老头子动心了。 哪怕是个瞎子,也能看得出来。 他不能不动心。 围观群众都敢发誓,如果自己是这个老头子,也会动心。 当然了,大家都是聪明人,当然能看出小美人儿现在正跟丈夫赌气,才故意找个这样的邋遢老头子来糟蹋自己。 如果老头子真敢当面办了她--死,是老头子最终的不二结果。 能够有保镖随身陪同的小美人儿,会是一般人吗? 可这又怎么样? 只要能尝到这小美人儿的滋味,就算是死也是笑着死的,岂不闻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这句话? 更何况,这邋遢老头子也没几天好活头了,真要是在临死前得到小美人儿,绝对是老天爷对他悲惨一生的最大补偿了。 “真、真得?” 耍猴老头喉结剧烈活动着,死死盯着楼宇湘的俏脸,声音嘶哑的问道。 “真得,只要你敢。” 楼宇湘依旧认真的回答。 “他、他们,不会打断我的腿,再把我扔到野地里去喂狗吧?” 老头子指着给钱的那两个黑西装,身子哆嗦的更厉害了。 到底是常年混江湖的,年龄虽大,眼光却很老道,一眼就看出那俩黑西装是楼宇湘的保镖了。 “最起码,在半个小时内,他们不敢把你怎么着--” 楼宇湘刚说到这儿,耍猴老头忽然上前,弯腰伸手,就把她横抱在了怀中。 谁也没想到,这老家伙眼看半死不活的样子了,还能抱起楼宇湘。 “放肆!” 楼宇湘身边那俩黑西装,也没想到耍猴老头敢这样大胆,本能的就低喝一声,伸手去抓他的肩膀。 “退下,这是我自愿的!” 楼宇湘及时冷叱一声,喝退了两个保镖。 被老头子抱在怀中后,搁着衣服,她都能感觉到他排骨般的身子,那种男人老了后夹不尿的气息,混合着老头子常年不洗澡才有的独特汗臭味,差点把她给熏昏过去。 她发誓,事后,一定要砍断这个老头子的两只手。 得一段一段的砍,行刑之人要是在八十刀之内就把这老东西的两根胳膊砍下来,那么就把自己的两只手都剁掉吧。 “去,去哪儿?” 美人在怀后,老头子又回到了年轻时代,腰板笔直,一脚就把抱着他腿的猴子,给踢了出去,四处寻找适合办事的地方。 “就在这家土菜馆吧,里面有桌子,客人也不多。” 楼宇湘不愧是楼宇湘,一旦决定要做什么事后,就全力以赴的认真去做,尽管当前是场不折不扣的闹剧,她也演的相当到位,两只露出衣袖的小臂,比白藕还要嫩,搂住了老头的脖子,好像猫儿那样把脑袋伏在了他怀中。 老头子不再废话,迈开大步走上了土菜馆的台阶。 围观者们,彻底地傻掉:小美人儿,真要把她自己交给一个老头? 哗啦一声,跟过来看热闹的人,都涌进了土菜馆内。 “哟,今儿怎么来这么多人啊?” 老头子抱着楼宇湘刚走进土菜馆,一个穿着无袖大红旗袍的女人,就扭着浑圆的腰肢,从二楼楼梯上踩着银色细高跟小皮鞋,嘎巴嘎巴的走了下来。 这家土菜馆内,啥时候来了个漂亮娘们? 还是个高鼻子蓝眼睛的老外--几个以前光临过土菜馆的围观者,看到女人后,眼珠子立马就直立了:以后吃饭,就来这家了! 老外娘们虽说不如被老头子抱在怀里的小美人儿精致、漂亮,但长的也不赖,尤其是人家穿着风格大胆开放,瞧瞧那旗袍开的叉,几乎都到了胯上了,一双差不多得有一米一三的大白腿,迈动起来时,都能看到里面的黑色小蕾…… “六子,八哥,都死哪儿去了,还不赶紧出来招呼客人?” 旗袍女人站在楼梯上,就像封建社会丽春院的妈妈那样,挥舞着手里的彩手帕,一口相当正点的汉语,听上去是那样的悦耳。 “来了,来了,老板娘!” 后门被人推开,两个穿着白衬衣的小伙子跑了进来。 这俩人倒是华夏人,也很有福--给这么风骚漂亮的老板娘打工,就是不要钱也行啊。 “各位请坐,请坐,想吃什么?” 老板娘可能没看到老头子跟楼宇湘,扭着腰肢哒哒的走到了吧台后,开始招呼客人。 “有、有包厢吗?” 被人围住的耍猴老头,这时候吼了一嗓子。 这一嗓子中气十足,看来在怀的美女,严重刺激到了他即将干涸的雄性荷尔蒙,开始急促分泌了。 “有,就在您背后呢。” 一个伙计满脸惊讶的看着这对老少配,幸好没忘记自己的职业,赶紧殷勤的打开了小包厢房门。 包厢不大,也就是七八平米的样子,一张大圆桌,能供七八个人在里吃饭,还很挤。 老头子抱着楼宇湘,迫不及待的走了进去,抬脚踢开几张椅子,喘着粗气的说:“招、招牌菜!你家的招牌菜,给老子挨个上一遍!老子,老子要好好庆祝一下我的洞房花烛夜!” “这是大白天好吧,老爷子--” 伙计忍不住纠正他错误时,楼宇湘一个保镖抬手就采住了他衣领子,瞪着他眼睛恶狠狠的说:“让你做什么,就去做什么,废什么话!” “好,好,你松开,松开我!” 几乎被保镖单手提起来的伙计,赶紧点头。 一下把伙计推出去后,保镖狠狠瞪了所有围观者一眼,挽起了袖子,露出刺着青龙的胳膊,一看就知道不是个好惹的。 已经进了包厢的老头子才不管这些,抬脚把包厢房门关上,就把楼宇湘横放在了桌子上,双手张开嘿嘿淫、笑着:“美人儿,哥哥来了!” 他那只黄毛猴子,也吱吱的叫着,跳上了一张椅子,给主人助威。 秀美的小脚,抵在了老头子的下巴上。 看着双肘撑在桌面上,右膝屈起,抬起左脚的楼宇湘,老头子愣住,喘着气的问:“啥、啥意思?” 楼宇湘依旧满脸的媚笑,只是那双眼睛冷的吓人,咯咯娇笑:“急什么呀?就算要享受你的洞房花烛夜,也得喝点交杯酒的吧?” “可是,可是,半小时的时间,就根本不够喝酒的!” 老头子期期艾艾的回答。 “跟我保镖说,让他分出一个人去盯着厨房做菜。记住啊,要绝对卫生,要不然我吃不下去。” 楼宇湘说着,左脚划了个优美的半圆,就像《新龙门客栈》中的老板娘那样,荡起轻盈的魅力,盘膝坐在了桌子上,吃吃的娇笑道:“半小时的时间不够,我们可以延长嘛。总之,今儿绝对是你到死都不会忘记的好日子。” “好,好,这可是你说的,我这就去说!” 老头子望着抬手拢发丝时也那么风情万种的楼宇湘,无比艰难的咽了口吐沫,转身拉开了包厢房门。 在数十道羡慕嫉妒恨的目光注视下,他冲手臂上雕着青龙的保镖吼道:“我老婆说了,让你去厨房盯着做菜!记住,要卫生,一定要卫生,还要快,老子等不及跟新娘喝完交杯酒后入洞房了。” 保镖狠狠瞪着他时,就看到坐在包厢桌子上的楼宇湘,冲他点了点头,才冷哼一声,快步走向了后门。 老头子又冲吧台后门的老板娘吼道:“老板,来酒!” “哟。老爷子,想喝什么酒呢?” 老板娘这时候肯定看出不对劲来了,不过她才不想多管什么闲事,只需满足客人的需求就好了。 “啤酒,我要啤酒,啤酒不醉人,免得喝多了耽误好事!” 老头子叫道:“来一整箱,我要一整箱!” 到底是看透有今天没明天的江湖人,哪怕这时候也看出楼宇湘要买他当老公是居心不良、还有可能把命搭上,老头子依旧打了鸡血般的激动。 可能他对这个世界早就失望了,想以这种刺激的方式,对人生说再见吧? 当人们对生命不再留恋后,就敢做以往想都不敢想的事。 “八哥,死哪儿去了,赶紧给老爷子搬酒!” 老板娘马上娇声喊道。 八哥从人群后钻了出来,从吧台后面搬了一箱子啤酒,颠颠的送了过来。 “小子,知道你看不下去,可你敢进来咬我啊?” 把生死置之度外的老头子,对守在门前的那个保镖骂了一句,抬脚关上了房门。 保镖狠狠咬了下嘴唇,没反应:人们对快要死的人,总是会特别的大度。 看了眼越来越多的围观者,保镖拿出手机来到窗前,拨了一个手机号,恭声问道:“福叔,你们什么时候才能到?” 福叔在那边回答:“最多二十分钟,林林带着彪子几个,应该快到了。” “好,我知道了。” 保镖说着,就看到一辆黑色越野车,疯了般的从西边呼啸而来。 “林秘书到了!” 保镖眼睛一亮,意识到这辆车就是林林他们几个。 保镖没有猜错,这辆车正是林林跟三个手下。 他们一路上,冒着十数次发生交通事故的危险,以最快的速度赶来了富华市。 根本不用问,聚集在土菜馆门口的太多围观者,就标明了小姐的所在之处。 亲自开车的林林,猛地抬脚跺下了刹车。 吱嘎一声--随着瘆人的刹车声,不再转动的四个轮子,在地上搓出足足四五米远,才停了下来。 林林在解开安全带时,彪子已经率先跳下了车子,几个健步就冲到了土菜馆门前,抬手去推堵在门口的围观者,冷声骂道:“滚开--呃!” 他向里冲的身子,忽然猛地一僵,接着缓缓低头看去。 彪子小腹上,刺着一把刀子,鲜血随着刀柄向外流。 第722章 :恶魔的手下 小美人儿当街甩出数千块买个要饭老头子这种事,绝对是千年不遇的。 任何人在遇到这事后,哪怕天塌下来也得围观。 天塌下来都不怕了,还怕彪子的推搡? “推搡什么呢,怎么不去推别人?” 被彪子推了一把的那俩家伙,脾气也不小,马上就推还了回去,把他推进了土菜馆内的人群中。 那么大脾气,还又奢望好好在小姐面前表现一把的彪子,竟然没有反抗,只是像稻草人那样,在人群中被推来退去的。 不但彪子是这样,就连跟他一起冲过来的保镖,也是这样。 守在包厢门前的保镖很纳闷,快步走过去,随手推开人群走到彪子面前:“彪哥,你--你,你……” 他只来得及说出这几个字,就觉得后腰一疼,接着就迅速麻木,得费很大很大的力气,才能回过头,看到刺在自己身上的那把小刀。 趁乱刺他一刀的凶手,并没有打算要他的命,所以还有一半的刀刃没刺进去。 这一半的刀刃,蓝汪汪的,依着保镖的经验,一眼就能看得出这是淬了毒药的。 毒药运行的很快,连给保镖放声惨呼的机会都不给,哪怕他嘴巴已经张开,却说不出一个字来,只能像彪子他们几个人那样,木偶般的被人推搡到了角落里。 十二生肖内的蝮蛇,是个玩毒的大行家。 如果方圆愿意,他就能在几分钟内,就让整个土菜馆内的上百人,都变成彪子般的木偶,三天内得不到解药的话,那就等死吧。 林林可不知道彪子等人已经被变成了木偶,最后一个下车后,车门都没有关,就小跑着冲上了土菜馆的台阶,低声喝道:“闪开,请让一下!” 没人给她让路,却有人在她奋力挤进人群内后,在她耳边轻声说:“我们老大说了,看在你人还不错的份上,就不伤害你了,赶紧走你的。” 这个人的声音虽然低,可却很清晰。 “谁,谁!?” 林林触电般的回头看去,只看到一张张带着恶兴趣的脸,却没看出是谁在她耳边说话。 “闪开,都闪开!” 林林担心楼宇湘的安全,也顾不上谁在她耳边说话了,厉声大喝一声,反手去拿腰间的手枪。 她准备鸣枪示警。 她坚信,只要枪声一响,这些围观者肯定是能跑多快,就能跑多快。 “都闪开!” 林林掏出手枪,枪口朝天,扣下了扳机:咔嚓! 咔嚓声,是林林扣下扳机时,撞针碰撞的声音--但却没有子弹出膛时,该有的砰砰声。 枪怎么没响? 林林有些懵,接着又扣了两下扳机后,随即醒悟了过来。 她可是玩枪的行家了,从咔嚓咔嚓声响中,就能断定枪里根本没有子弹。 手枪里,怎么可能会没有子弹? 林林记得非常清楚,在她火速赶来富华市之前,曾经检查过手枪,确定里面弹药是满着的,足够击毙七个以上的恐怖分子。 可就在她需要用手枪来开道时,里面的子弹却没了。 有人偷走了手枪里的子弹,却没拿走手枪! 林林就觉得浑身血液一冷,当机立断松开了手枪:没有子弹的手枪,对人的威慑力不会强过一把扳手的。 没有枪,她还有刀。 开刃的军刀,就绑在她右脚脚腕上。 现场虽然人挤人的乱糟糟,站都站不稳,不过林林还是能提起右脚,伸手去拿刀--刀子,不见了,空余小牛皮精心缝制的刀鞘。 林林既然能成为楼宇湘的心腹保镖,除了办事杀伐果敢很合楼总的胃口之外,自身打架的本事当然也很出色了。 但她却没有察觉到手枪内的子弹、右腿上的刀子,是什么时候被人偷走的。 如果仅仅是贴身的军刀被偷也倒罢了,毕竟现在上百人挤在一起,趁乱拿走她的刀子也是很正常的,可问题是,手枪里的子弹被偷走,她也没有丝毫的查觉。 那个偷她东西的人,偷技得有多么的高超? 传说中的盗圣,恐怕也就是这样了吧? “呵呵,盗圣?秦大川,你也太小看盗圣了。” 眼角扫了眼站在窗前的方圆,格林德连声冷笑。 “咋,盗圣再牛,他也就是个偷儿罢了。” 秦大川不服气的说:“他还能把那孩子的手枪、刀子偷出一朵花儿来?” “当然偷不出花来,不过盗圣才不会偷这种可怜的女孩子。如果他决定要下手,保管让你站在他面前,小内、裤怎么丢的都不知道。” “你就可劲为他吹吧,搞得好像你认识盗圣似的。他要真那么厉害,我就是赌圣了。” “随便你什么圣。” 格林德懒得再跟秦大川斗嘴,就问方圆:“老大,混在人群中下手的人,应该是十二生肖中的那只老鼠吧?” “什么十二生肖?” 秦大川就像个好奇宝宝,不等方圆回答就插嘴问道:“我怎么没听说过?” 看在心情不错的份上,方圆就給他解释:“所谓的十二生肖,其实是国际道上的一群混蛋,坑蒙拐骗,杀人放火无所不干--不过有时候,他们也会干两件人事。” 秦大川探头向对面土菜馆里看了一眼,嘿嘿笑道:“现在,他们就在干人事吧?” “有时候,你也不是太笨,就像他们偶尔干两件人事那样,聪明那么一两次。” 方圆竖起大拇指,夸了秦大川一句。 秦大川撇了撇嘴,问道:“十二生肖,都混进土菜馆内了?那个风骚的老板娘,还有两个伙计,都是十二生肖内的人吧?” “十二生肖中最年轻的一个,也得五十岁了,你觉得水灵灵的老板娘,像五十岁的样子?” 方圆反问道。 “哦,不像,倒像十八的,要是不把小蛮腰扭得那样夸张的话。” 秦大川抬手挠了挠后脑勺,才说:“我知道了,那个抱着楼宇湘的老头子,应该是十二生肖中的那只猴子吧?” 钱猴王身边有只黄毛猴子,秦大川既然知道十二生肖中的人来这儿了,那么猜到是他也是很正常。 看到方圆点头后,很为自己高智商而高兴的秦大川,嘿嘿一笑后,又问:“圆哥,那里面,到底有几个十二生肖的人?” “要跟楼宇湘洞房花烛的钱猴王,下手偷东西的老鼠,专门拿刀子暗算人的是公鸡。还有个玩毒的大行家蝮蛇。” 方圆想了想,才说。 “哦,十二生肖内,有四个人在土菜馆。” 秦大川点了点头:“另外八个人呢,没来参加这场盛宴?” 方圆没必要隐瞒什么,回答说:“来了,他们正在对付楼家那些援兵。” 秦大川皱眉:“八个人,就能挡住楼家源源不断的援兵?” 格林德冷笑道:“哼哼,不死人,当然挡不住。只要死上那么七八个该死的,在自己地盘上更得注意影响的楼家,就不会彪乎乎的再派人来送死了。” “有道理--不说了,看戏,那只猴子开始表演了。” 秦大川趴在窗口,瞪大眼睛向土菜馆内看去。 格林德有些纳闷:“秦大川,你怎么不问问十二生肖,为什么要来帮老大呢?” 秦大川头也不回的反问道:“格林德,我记得你曾经跟我说过,你为什么被你原先的主子逼的上吊无绳、喝药五瓶的悲惨经历来着。你以为,我会像你那样傻,不懂知道的太多,就麻烦越多的简单道理吗?” 格林德愣住,随即苦笑:“靠,你确实比我聪明。” 聪明人不止秦大川一个,林林也不笨,把枪动刀子无效后,就知道围观者中有太多她应付不来的高手了,只能拼力向里挤去,嘶声尖叫:“小姐,楼总!” 楼总正在喝酒,一副胜券在握的样子,笑吟吟的拿着酒瓶子,跟钱猴王碰了一个后,昂首一口气就喝下了大半瓶。 放下瓶子后,她才发现钱猴王没有喝,也不再像刚才那样激动了,低头摆弄着桌子上的酒瓶子,不住的唉声叹气。 楼宇湘有些奇怪,媚笑不减的问道:“好端端的,你叹什么气,怎么不喝酒?” “唉,我也想喝,可我实在分不出哪一瓶酒喝下去,才不会感到浑身酸软无力。” 钱猴王犯愁的摇了摇头,抬手冲蹲坐在旁边椅子上的猴子打了个响指,说道:“小猴,你来帮我看看,那瓶酒没有被毒蛇那混蛋下了药。” 黄毛猴子马上就跳上桌子,拿过一瓶啤酒,直接用嘴咬开,用力嗅了几下后,随手扔在了门后,发出哐的一声爆响。 楼宇湘却像没听到那样,俩眼直勾勾的看着钱猴王,拿着的酒瓶子掉在了腿上,散发着啤酒花的酒水,湿透了她的衣服。 哐哐的,黄毛猴子把所有的啤酒都扔在了地上后,冲钱猴王胡乱摆了摆手后,腾身跳上了他肩膀上,转身看着楼宇湘,吱吱的叫了几声,抓耳挠腮,好像在笑。 “你、你不是要饭的。” 盘膝坐着的楼宇湘,很想跳下来躲在墙角,可全身却没有一点点的力气,烂泥那样的瘫倒在了桌子上。 “嘿嘿,我当然不是要饭的。谁家要饭的,敢有抱着帝皇集团楼总当众非礼的胆子?” 钱猴王嘿嘿一笑时,露出一口的大黄牙,五官都挤在了一起,活脱脱的像只老猴子,只是眼睛却无比的亮。 “是、是那个恶魔派你来的!” 楼宇湘明白了,全身发抖,颤声问道:“你、你想把我怎么样?” “不是我想把你怎么样,是你花钱把我买下来当老公的,我当然得尽到当老公的职责。” 钱猴王嘿嘿笑着,伸手把楼宇湘从桌子上抄了起来。 “别碰我,你个恶魔!” 楼宇湘尖叫。 “这不是你喜欢的吗?哦,你后悔了啊?很可惜啊,这世界上没有后悔药可卖,所以你今天无论如何,都得给我当新娘了,嘿,嘿嘿。” 钱猴王恋恋不舍的放开她,回头看着门口,喃喃问道:“饭店老板娘搞什么呢,特卫生的菜,怎么还没有端上来?” 第723章 :春天的味道 好死不如赖活着。 楼宇湘每当听到别人说这句话时,都会不屑的撇撇嘴,一副‘竖子不与为谋’的脱俗样子。 其实就像很多官员嘴里高喊抵制封建迷信、自己换个办公室都得暗中找风水先生来仔细看看那样,楼宇湘比那些贩夫走卒更信奉这句话。 唯有活下去,无论是坚强的活着,还是赖活着,才能保留希望,做想做的事。 人要是死了,不管死的有多么壮烈,让人仰慕--死了,就是死了,最终会变成一捧骨灰。 骨灰,除了能肥庄稼外,屁的作用都起不到。 楼家老头子楼明功,也不止一次的跟她说这个道理,所以楼宇湘更加坚信无论遇到多么大的危险,困难甚至生不如死的折磨,自己都该活下去。 现在她却想死了。 圆死,也不愿意钱猴王这样一个肮脏猥琐的老头子,玷污她。 尽管她的身子,早就不是清白的了。 现在她却希望自己去死--如果钱猴王真要跟她洞房花烛的话。 房门开了,那个不知道叫六子,还是叫八哥的服务生,端着一个大托盘走了进来,脸上洋溢着祝福的喜色:“老爷子,让您久等了。” “别特么的啰嗦,赶紧摆上,等我跟娘子把酒之后,就该言欢了。” 钱猴王抬手,在服务生后脑勺上抽了下,问:“几道菜?这些菜都是你家的招牌菜吧?如果拿路边货来糊弄我,我老人家可不给钱。” 看了眼脸色苍白的楼宇湘,服务生把盘子摆在了桌子上,笑嘻嘻的说:“瞧您说的,您点了本店的招牌菜,当然得跟您上本店特级大厨师最拿手的。您请看啊,这是黄瓜拌耳朵,爆炒腰子,九转大肠,糖汁藕瓜--” 服务生说一个菜名,就摆一道菜在桌子上。 就算是傻瓜,这时候也该看出钱猴王跟土菜馆这些人是一伙的了,楼宇湘自然也能看出。 只是她做梦也没想到,她随便找个要饭的老东西、随便找家饭馆,竟然都是那个恶魔安排好的。 由此可以看出,那个恶魔就躲在她身边不远处,严密监视着她的一举一动。 这还不是最让楼宇湘感到可怕的。 可怕的是:恶魔就像楼宇湘肚子里的蛔虫,知道她想做什么,就提前安排好了这些。 绝对是个恶魔! 如果那个人不是魔鬼的话,怎么可能猜到楼宇湘‘灵机一动’下的决定? 她想哭,想嚎啕大哭。 只是还没有等她哭出声来,就忍不住的呕吐起来--服务生端上来的六七道看似很平常的菜肴,竟然都是用、用人肉做成的! 黄瓜拌的不是猪耳朵,九转大肠也不是猪的肠子,糖汁藕瓜的藕瓜,原来是楼宇湘手下那个保镖半截胳膊,用高压锅蒸熟后,再浇上糖汁的。 如果不是看到藕瓜上面还刺着青龙刺青,那只同样是恶魔的猴子,趁钱猴王跟伙计说话时捞起来偷吃,楼宇湘也不会看到它撕开胳膊后露出的人骨头。 胳膊还没有完全被蒸熟,猴子撕下一块后,还有鲜血滴答下来。 “这、这是人、人的--” 楼宇湘很想抬手捂住嘴,只是所有的力气都用来说话了。 “当然是人的,就是你那个看起来很凶恶的保镖的。” 服务生看向了楼宇湘,原本很讨喜的笑容,变成了狞笑:“嘿嘿,其实我们饭店最拿手的就是烤全人。只是这位老爷子需要多道菜肴,一个人的材料不够,只能肢解那个倒霉蛋了。特么的,谁让他敢揪着我衣领子提起来,让我在人前丢脸的?” “你、你们这些畜生,恶魔,恶魔!” 楼宇湘吐出几口清水(从昨天早上到现在,她就没吃过饭,就算要吐也只能吐清水,好像怀孕了那样)来时,钱猴王拿起筷子,夹起一块薄薄的人耳朵,填进嘴里,咬着咯吱直响。 那张橘子皮般的老脸,满是享受的神色,格格怪笑道:“嚯嚯,你拿刀子拿枪是杀人,我们把他做成美味佳肴也是杀人。同样都是杀人,只是手段不同罢了。相比起你们杀人就抛尸野外,我们更加懂得废物利用。” “嗯,耳朵很不错,你尝尝,就是味精放多了点。吃饱了,老爷子我还得享受洞房花烛呢。” 钱猴王唧唧歪歪的说着,直接用他那只脏兮兮的手,拿起一块耳朵,递向楼宇湘的嘴上:“六子,你赶紧滚蛋,别打搅我们秀恩爱。” “好咧,老爷子,有什么需要您再喊我就是了。” 六子答应了声,转身走到了门口。 “滚、滚开--呕……滚开呀!” 楼宇湘尖声叫着,拼命晃得脑袋,不让钱猴王把那片人耳朵塞进她嘴里。 六子开门的瞬间,楼宇湘听到有个女孩子声音,在外面大叫:“小姐,楼总!” 林林。 是林林的叫声! 听到林林的叫声后,脑子开始有些昏沉沉的楼宇湘,精神大震,赶紧抬头向外看去。 她清楚的看到,林林正在奋力挤出围观人群,向这边冲来。 “林林,林林,快来救我,快来!” 楼宇湘狂喜,嘶声尖叫:“快来杀了这些恶魔,把他们挫骨扬--” 她最后一个字还没有说出口,就看到即将挤出人群的林林,忽然双眼一翻,身子软软的向后仰去。 她周围全是人,人挤人,人挨人的,哪怕她忽然失去了意识,也没有瘫倒在地上,而是被不断在原地拥挤的人群‘挤住’了。 更像一艘在怒海中上下起伏的小舟,很快就被淹没,那只扬起的右手,也消失在了人群中。 “林林!” 楼宇湘呆愣片刻,再次凄声大叫。 砰的一声,钱猴王把门关上了,隔断了楼宇湘的视线。 “恶魔,混蛋,把门我给我打开!” 楼宇湘神经质般的,哑声尖叫着。 现在除了尖叫外,她根本没有别的任何反抗动作了。 钱猴王阴笑了几声,缓步走到了她背后,抬手挑起她的下巴,让她的后脑勺倚在了自己小腹上,右手捏住了她衣服拉链(楼宇湘为了在逃亡中行动迅速,可是特意换上一身运动衣的),缓缓下拉:“老婆,别管外面那些俗人,我们夫妻恩爱才是正事。” 随着钱猴王手缓缓拉下,露出了黑蕾小片片,下面那两团白色的花朵傲然绽放,几乎要撑开似的。 “好、好本钱,果然是好本钱,不愧是人参果,还没品尝,就已经把我老人家给迷倒了。” 钱猴王那只肮脏的黑手,慢慢按向楼宇湘的好本钱。 “拿开你的脏手,别碰我,别碰我!” 楼宇湘用力晃着身子,沙哑的喊叫着。 可能看出她真不想被自己碰了,钱猴王那只即将覆盖在花朵上的手停住了。 楼宇湘能听到他的呼吸变粗,就像待宰的老牛那样,呼噜呼噜作响,更能听到有不住的吞咽口水声。 “别碰我,求求你杀了我吧,杀了我,也别碰我!” 楼宇湘终于放声大哭起来。 “你是我老婆,我怎么舍得杀你呢?好吧,我不碰你。” 钱猴王阴阴的一笑,缩回了手。 楼宇湘心中一松,哭声更大。 却没有压过钱猴王那恶心的声音:“不喜欢我碰你,那你来碰我总行了吧?喏,你该认识这是一些什么东西吧?” 泪如泉涌中,楼宇湘根本看不清什么东西,只能感觉到真有东西,从自己肩膀上爬了下来。 有好多东西--这是一群蚂蚁,头尾都是赤红色的,肚子却是透明的白色,个头只有芝麻粒那样大小,爬行速度却是非常的快。 蚂蚁,好像没什么可怕的。 可怕的是,这些蚂蚁的牙齿无比锋利,在楼宇湘那凝滞般的肌肤上咬一口,就能让她身子猛地颤一下:好疼,却又好痒。 “这、这是什么,混蛋,混蛋!” 楼宇湘哭着问。 钱猴王耐心的给她介绍:“这种蚂蚁来自撒哈拉沙漠,是一种快要绝迹的物种。它们喜欢叮咬生物的皮肤,同时也能给任何生物种下春天的味道。” “嘿嘿,楼总,我想你该知道什么叫作春天的味道吧?” 钱猴王弯腰低头,把那张丑陋猥琐的脸对着楼宇湘:“被这种蚂蚁叮咬过,哪怕是一头雄狮,也得在被叮咬半个小时后,去找母狮子秀恩爱--” 她明白了:这种号称‘春天的味道’的蚂蚁,能起到淫、媒的作用。 说直白些呢,就是这些蚂蚁是活着的春、药,它们叮咬人的同时,会分泌出一种特殊的蚁酸,能把人那股子特殊神经催醒,继而做出恬不知耻的事来。 就在她终于明白过来时,就觉得浑身猛地一热,好像跌进了一个大火炉那样,只想把全身的衣服撕光,扑进男人的怀抱中。 无论那个男人是谁,有多么的恶心! “小美人儿,你是不是忍得很苦?来吧,来吧,到哥哥怀里来,我帮你解脱。” 钱猴王的声音,从火炉外隐隐传来,带着楼宇湘无法抗拒的魔力。 “我--不!” 楼宇湘猛地张嘴,狠狠咬住了舌头。 剧痛在攸地压过那种奇痒时,她双眼一翻,昏了过去。 “钱猴王会不会趁机吃那臭娘们的豆腐?” 秦大川抓耳挠腮的,很为老大没有派自己去收拾楼宇湘,而感到不满。 方圆放下窗户上的百叶,扭头问他:“咋,你不愿意?” “不是不愿意,就是觉得,觉得有些暴殄天物。” 秦大川嘿嘿笑道:“虽说那个臭娘们无比可恶,可想到她被猴子般的老东西大吃豆腐后,我还是有种说不出的愤怒。” “你想替换钱猴王,去教训楼宇湘?” 方圆又问。 “是--咳,圆哥,我只是觉得,我比钱猴王更适合这个角色。” 秦大川干咳了声后,又趴在窗口往下看去。 “你可以去。” 方圆说。 “真得?” 秦大川大喜回头。 “真得。” 方圆认真的点了点头:“不过,事后你最好用最快的速度逃离华夏,一辈子都别再回来。” 第724章 :你都憔悴成这样子了 “通知所有人,五分钟内,必须都赶到土菜馆。” 福叔双拳紧攥,一双老眼中几乎有火焰冒出来,说话的声音却冷的向冰。 他最近一次跟最先赶到小姐身边的保镖通话时,还是在四十分钟之前。 那时候,由他率领的车队,距离富华市市区还有二十分钟的车程。 楼家的大小姐,利用她超人的智商,成功吸引了上百号围观者,来免费给她当挡箭牌,去了一家土菜馆。 福叔接到这个电话后,长长的松了口气,双手合十的感谢佛祖保佑。 二十多分钟的车程,说起来绝对是眨眼即到的--现在已经过去足足四十分钟了,福叔率领的数十号人,才刚刚驶进富华市区。 一路上,他们遭遇了九次堵车,四次街斗混战。 九次堵车、四次街头混战的原因,福叔不想费脑子去考虑。 因为就算他用脚丫子,也能判断出这是有人在故意阻挠他去市区营救大小姐。 街头混战,人数涉及到数十上百人,必须得让富华市值班警员,全部都赶去现场,才能解决治安,疏散拥挤的交通。 第九次遭遇堵车后,福叔就果断下令车队驶下公路,从油菜花地里向前狂奔。 福叔的命令是正确的:不管那些人安排了多少堵车,街头小混混打架斗殴,总无法把广垠的油菜花地也给堵住吧? 十几辆车组成的车队,在历经‘千辛万苦’后,终于杀进了市区。 市区内没有油菜花地,车辆、行人更多,那些要阻拦他们去营救楼宇湘的人,更能利用有利地形,来制造多起堵车。 不过福叔不在乎。 反正那些人又不敢把大小姐怎么样,早去会儿,晚去会儿的差别,并不是很大。 福叔坚信,依着大小姐的智商,哪怕是孤身落入狮群,最终的结果也是--大小姐会坐在狮王的背上,就像出行的女王那样,潇洒的一塌糊涂。 福叔对楼宇湘的坚信,直到他拨打给他打电话的保镖,还有林林、彪子他们的电话,都没有人接听后,才意识到他的想法,好像有些天真了。 福叔的脸真正阴沉下来后,坐在副驾驶上的手下,马上就拿起手机,给其他车子下令,必须在五分钟内,赶到土菜馆! 驶进市区后就兵分三路的车队,车速再次加快。 什么红灯绿灯人行道路边的小摊啊,只要不变成铜墙铁壁,就会直接被车队无视。 碰碰咔咔的撞碎东西的声音,还有摆摊小贩的怒骂声,就像红灯那样,丝毫无法挽留车队哪怕片刻的停留。 “尼玛,着急去投胎啊?” 看到车队呜呜叫着横冲直撞过来后,利用下班时间来街头练摊的小李,及时把自己的三轮车拽到了人行道的绿化带中,随即跳着脚的指着车子大骂:“老天爷保佑你们,闯红灯时碰到大卡车上!” 老天爷听到了小李的这句诅咒--小李亲眼看到,那辆擦着他鼻子冲过去的黑色轿车,刚要扑过红灯路口,一辆重型渣土车,就像一堵墙那样,忽然出现了。 咣--的一声巨响,那辆轿车狠狠撞在了渣土车上。 大响没有停止:后面紧随而至的两辆车子,司机都紧急刹车了,在强大的惯性下,依旧狠狠撞在了前面车尾上。 强大的冲击力,把最先撞到渣土车上的那辆汽车,给挤成了包子,鲜血从碎了的玻璃内溅了出来。 四周,死一般的寂静。 没有人去考虑。市区内怎么会出现一辆渣土车。 也没有谁,再去怒骂那些着急投胎的车子,大家都被这起惨重的车祸给镇住了。 及时刹车,只让车头稍稍受损的第四辆车的司机,掏出家伙扑向渣土车时,开车的那个男人,早就用更快的速度逃走了。 “福叔,小马他们已经--” 有人跑过来,低声跟坐在第七辆车里的福叔汇报。 “嗯,我知道了,让全体人员下车,步行赶去土菜馆,我就不信他们敢在闹市区持枪杀人。” 福叔并没有因为小马他们的‘殉职’,就停歇救援大小姐的脚步,淡淡的说着刚要推开车门,最先下车扑向重卡的手下,拿着一部手机跑了过来:“福叔,凶手打给我们的电话,在重卡驾驶室内发现的!” 福叔接过电话,看了眼来电号码后放在了耳边,低声说道:“我不管你是谁,还要杀我们多少人,我只想告诉你,以后你们铁定会付出百倍的惨重代价。楼家的人,够多,无论死多少,都能撑得住的。” “是吗?” 一个男人在手机那边,嘿嘿冷笑着:“我听说,富华市算是你们楼家的地盘了。这个城市最大的官方领导,也该跟你们楼家有关系吧?那麻烦你转告他,做好引咎辞职的准备。搞不好,他还得去蹲监狱。因为有人会在网上发布视频、我们的通话记录,向广大市民曝光楼家为了一己之私,拿市民性命不当回事的丑陋嘴脸。” 楼家是百年老牌家族,肯定有着普通人无法想象的强大实力,不管是明面上的,还是地下的。 死上三五十个人,对于他们来说,压根算不了啥,只要能成功救回楼宇湘,福叔就敢豁出更大的代价。 但问题是,这件事一旦曝光,楼家就完了。 福叔相信,如果他再不顾一切的下令去救大小姐,会死多少人先放在一边,对手铁定会把本次事件的来龙去脉,都在网上曝光。 如果只是楼宇湘利用卑鄙的商业手段,来吞并东海集团,再把林舞儿逼到去站街这些事,就算在网上曝光,也不会引起人们太多兴趣的:有钱人的战争,就像狗咬狗一嘴毛那样,实在不值得小老百姓操心劳神的。 事情牵扯到市民们自身的安全后,老百姓的反应就不会这样平淡了。 他们在痛骂那些混蛋为阻拦楼家不顾连累无辜后,会把所有的怒火发在楼家身上:你们玩你们的游戏,干嘛要连累我们受伤害? 福叔很清楚,在小老百姓的眼里,像楼家这种有钱有势力的老牌家族,比那些杀人不眨眼的恶魔,更让人们讨厌。 恶魔再可恶,也只是会伤害某一个人。 楼家这种豪门大族,却是靠吸太多老百姓的鲜血,来维护他们纸醉金迷的生活。 “怎么不说话了?” 手机中的男人,静候片刻后,冷笑道:“还要考虑多久,才能放马过来?” 福叔抬起头,看着那辆被撞成包子的汽车,艰难的咽了口吐沫,缓缓说道:“我们--回去。” “不送。” 手机那边的男人,再次冷笑一声,才说道:“你最好留下这部手机,方便及时联络我。” 福叔眼角猛地跳了下,缓声问道:“你以为,楼家会向恶势力低头,求饶?” “更正一下,不是低头求饶,是跪在地上求饶。” 男人慢悠悠的说:“当然了,你们或许碍于面子,圆可楼宇湘去死,也不想她跪地求饶,那么就做好替她收尸的准备吧。” “我们大小姐,现在还好吧?” 福叔眼角再次剧烈跳动了几下。 “她在跟一个沿街要饭的死老头子洞房花烛,估计现在美的不行,上百人观礼呢,哈,哈哈。” 男人恶魔般的狂笑几声后,扣掉了电话。 “回--去。” 福叔拿着屏幕早就黑下来的手机,愣愣呆望着土菜馆方向过了很久,才艰难的吐出了这两个字。 呜啦,呜啦的警笛声响起,今天傍晚忙的脚后跟磕打后脑勺的警方,接到报警听说这边发生重大车祸事故后,警局老大立即带人急吼吼的赶了过来。 “他们走了。” 秦大川又接了个电话后,才问方圆:“圆哥,他们不会表面上撤退,其实在暗地里留下人手吧?” “肯定会留下,但不会在市区留人。他们只要不蠢,就会这样做。” 方圆坐在了椅子上,拿起一只烧鸡,撕开一半递给了毛驴。 毛驴懒洋洋的张嘴接了过去--它很不喜欢这种躲在暗中算计人的日子。 格林德也坐了下来:“老大,那个林林他们呢,怎么处理?” “找个郊区的花园,把他们都送到那儿去就别管了,反正这儿也没什么野兽,就当是在野外睡一觉了。” 方圆用筷子夹了一口菜时,房门被人敲响了。 格林德迅速把手伸到了腰后,秦大川抬手抓起一张椅子时,方圆放下筷子,叹了口气:“唉,一看你们俩就不适合躲在暗中干坏事,有点风吹草动的就像惊弓之鸟,还不如毛驴呢。” 盘在椅子上吃鸡的毛驴,得到大哥的夸奖后,摆了摆尾巴算是谢过了。 “嘿嘿,老大,你知道是谁来了?” 秦大川讪笑着放下了椅子。 方圆没理睬他。 跟格林德对望了一眼后,秦大川才走过去打开了房门。 “哟,敲了这么久的门都没人开,我还以为人都死没了呢。” 门刚打开,一阵香风就扑了进来。 身穿大红旗袍,每走一步恨不得把小蛮腰都给扭断了的老板娘,迈着两条白花花的长腿走进了进来,伸手在秦大川脑门上点了一下,美眸有水在流的娇嗔道:“小伙子,你两只眼往哪儿看呢?” 秦大川觉得,风骚万种的老板娘看上去比他还要年轻,她实在不该叫他小伙子的,就像他从来都不喜欢被女人拿手指戳脑门。 不知道咋回事,他现在却晕乎乎的,还有些甜滋滋的,恨不得老板娘再戳他一下才好--唉,这又是个只用身子,就能驱使男人为她犯罪的祸水。 “小弟,你都憔悴成这样子了,还不许姐姐我教训那些傻叉。” 老板娘扭着腰胯走到方圆身边,挨着他坐了下来,右手搂住他脖子,左手食指挑起他下巴,脸上的媚意,已经换成了心疼。 “咳,那个啥,老姐,没必要这样夸张的关心我吧?还有人守着呢。” 方圆讪讪的笑着,拿住了老板娘开始在他身上游走的左手。 第725章 :爱脸红的男人没好东西 多年前,老板娘在被方圆从英国监狱内救出来后,就希望能得到他。 不同于华夏的文化教育,注定老板娘不会成为昆仑那样的女人,哪怕她在最绝望时,被方圆救了,也不会为了他这块小鲜肉,舍弃整个猪圈。 她只会在成为方圆的女人时,发自内心的去爱他,给予他想要的一切。 第二天起来后,她就该做什么,就做什么去了。 想跟一个男人困觉、为了他甘心去赴汤蹈火是一回事,陪伴他终生,却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老板娘有这种想法,那是因为她觉得,每个人都该过自己最喜欢的那种生活,实在没必要为了爱情,就委屈自己。 方圆也很欣赏老板娘这种想法--所以,他才不会跟老板娘发生那种负面交流的关系。 在他看来,当他主动去接受某个女人(身体还是次要的,主要是感情。这也是他跟叶明媚困了好多次觉后,却不会对她有任何好感的原因)后,就得为这个女人负责。 同样,这个女人也得为他的感情负责,那就是不能再去找别的男人,来践踏他们之间‘唯美’的爱情了。 方圆,始终都是受华夏传统文明荼毒最厉害的那群人之一。 尽管这家伙在跟山羊吹嘘时,总说他困过的女人,要比山羊见过的女人还要多。 他以往困过的那些女人,就像渴了就会喝水那样正常。 有谁,在喝完水后,还会留恋水源的? 老板娘搞清楚方圆的想法,还是在两年前的塔希科雪原上。 那次,方圆正儿八经的喊了她姐。 一般来说,成了小弟姐姐的女人,是不能再跟小弟困觉的了--老板娘很清楚这个道理,却不妨碍她故意拿捏出一副浪荡样子,光明正大的吃小弟豆腐。 “有人守着?哪有人啊,我怎么没有看到?” 吃豆腐被拒绝后,老板娘满心的不悦,把这股子邪火洒在了秦大川俩人身上,瞪大她水灵灵的桃花眼,瞎子般的四处看。 秦大川赶紧咳嗽了声,提醒老板娘他不就是个人吗? 老板娘才没理他,胳膊蛇儿般的又搂住了方圆的腰,更过分的除掉了右脚鞋子,白生生的腿子搁在了方圆膝盖上,吃吃娇笑着拿手捏起一块黄瓜,填进了男人嘴里:“像这种没眼力价的家伙,也算人吗?” 秦大川这才明白,人家装没看到他,是希望他别棍子般的竖在这儿碍事。 格林德摸了摸自己脑袋,也觉得自己是个不折不扣的大电灯泡了,给秦大川使了个眼色,赶紧灰溜溜的走出去了。 “就这智商的人,也能当你小弟?” 老板娘冲房门那边撇了撇嘴,转过脸时又甜甜的笑着:“弟呀,姐姐以后给你当小弟,好不好?我敢保证,我一个人就能做他俩加起来也做不成的事。” “唉。” 方圆叹了口气,问:“咱能不能正儿八经的吃点饭?” “行呀,怎么就不能正儿八经的吃饭了呢?你想吃什么,我给你拿。” 老板娘依旧吃吃的笑着,却放下了腿,松开了他的腰。 这是个聪明的女人,很清楚凡事过犹不及的道理--守着别人调戏方圆,诚然能满足这家伙的虚荣心,不过他更希望大家能保持这种轻松的关系,毕竟搂搂抱抱的会有擦枪走火的危险。 “楼宇湘现在啥情况?” 方圆拿出一颗烟,递给了老板娘。 “昏过去了。” 老板娘动作优雅的喷了个烟圈,说:“说实在的,我还真佩服那个小女人,神经确实坚韧到变态。如果换成是我,别说是看到公鸡用面捏成的假耳朵、假胳膊了,单单被钱猴王那个老东西抱在怀里,我也早就恶心的昏过去了。” “她确实不是一般人,做惯了不管别人死活的事,神经就会坚韧很多了。” 方圆又吃了口菜,问:“野兽、响尾蛇他们呢?” “没你的许可,他们可不好随意露面。” “希望他们能明白我的苦心吧。” “我知道,你是怕他们野性大发,会伤害到你的同胞。” 老板娘左手食中二指捏着香烟,姿势很优雅:“说实在的,我也得费很大的力气,才能压制住那股子想杀人的邪火。啧啧,我可搞不懂了,楼宇湘惹谁不好,偏偏得惹你啊?她能活到现在,确实是个奇迹。” 方圆笑了笑:“我可没你吹嘘的那么厉害,在她眼里,我比蚂蚁强不了多少。” “不过你的心也够狠的,一心要把那样一个绝代尤物,逼成神经病。” 老板娘轻佻的目光,在方圆脸上转了一圈,轻笑着说道:“你就没想过,要得到她?我可是早就听说过,她外号叫人参果的。男人吃一口,一辈子都不会忘记那种滋味。” “我还不想死。” 方圆认真的说:“你也该听说过,所有尝到人参果滋味的男人,都死光了吧?” “可你不是别的男人呀?” 老板娘说:“再说了,你现在的行为,相比起吃掉她,还要让她深恶痛绝的。” 方圆反问道:“你觉得,我要是真把她给吃了,那么我还会用这些手段来对付她吗?” 老板娘愣了下,才苦笑着摇头:“不会。你不是我。” 老板娘只要想杀一个人,才不管那个人曾经是她的入幕之宾。 方圆不一样,就算他对楼宇湘没有任何感情,可一旦吃了她,就会心软。 心软的人,总是无法做出绝情的事。 对楼宇湘这种外形娇小,内心、自身实力异常强大,还又心狠歹毒的女人心软,跟拿根绳子上吊,没什么区别的。 方圆知道自己的缺点,就不会奢望尝尝人参果的滋味。 端起酒杯,把满满一杯白酒喝干后,老板娘眼眸更像有水要滴出来,斜斜的看着方圆:“小弟,以后有什么想法没?你总不能老呆在暗中不露面吧?” “当然不会。” 方圆摇了摇头,说:“可也没啥太具体的想法。我这个人,这些年习惯了过懒散日子。至于以后会做啥,我也拿不准。” “开家公司吧,我们四个人合伙,在海外。” 老板娘说道:“野兽在美国,响尾蛇在英国,我现在又转到了法国--我现在忽然想通了,也就是跟你们三个人在一起时,才觉得有意思。” “你厌倦以往的生活了?” “嗯。不但是我,野兽他们俩也这样,要不然也不会把拥军兵团扔给别人来打理了。这个人啊,当钱多到只能算是个数字后,就对任何事都失去了兴趣,反而无比想念以往的苦日子了。” “把山狼雇佣军团抛掉吧,以后别再那行里挣扎了。” 方圆语气诚恳的说:“我觉得,你是时候该找个对你真心好的男人,组成一个家庭,相夫教子了。” 老板娘只是吃吃的笑,不说话。 方圆也没再说什么,拿起酒瓶子给她满上了酒。 老板娘笑着笑着,泪水就流了下来。 方圆犹豫了下,伸手把她揽在了怀中。 老板娘身子一颤,接着呜咽着问道:“你知道,我为什么会哭吗?” “不知道。” 方圆摇了摇头。 “你刚才说的这些话,是妈妈临死前跟我说过的。” 老板娘重重吸了下鼻子,从他怀里抬起头来,伸手摸着他的下巴,低声说:“我妈,在我九岁时,还在得克萨斯州的夜总会内出台--我从来都不知道我爸是谁,只记得我妈得了艾滋临死前,就像你刚才那样跟我说,她最大的希望,就是我能找到一个真心好的男人,能疼我爱我一辈子。” “那你就该去做了。” 方圆低头看着她:“你已经付出了太多,也得到了太多,已经有足够的资本,去过妈妈最希望你能过上的日子。” “好,我听你的,回去后就跟野兽他们说,我要撤回雇佣军团的股份,从此当一个干净的女人。” 老板娘挣开了方圆的胳膊,拿起餐纸擦了擦脸,笑着举起了酒杯:“来,为了我未来的新生活,干杯。” 当的一声轻响后,方圆举杯一饮而尽。 “小弟,你是个好男人,可惜我配不上你,要不然我会死皮赖脸的留在你身边的。” 当老板娘喝下足够一瓶白酒后,眼睛更亮,脸蛋更红,站起来时摇摇晃晃的差点摔倒,却抬手推开了方圆伸过来的手,笑嘻嘻的说:“我走啦,记住,等我找个合适的男人结婚时,无论你在哪儿,你都必须来参加我的婚礼。” “还带结婚礼物吗?” 方圆问。 “你能来,就是最好的结婚礼物。当然了,如果你能给我个孩子的话,那就更好了--咯,咯咯,看你脸又红了。唉,爱脸红的男人,其实没一个是好东西的。” 老板娘叹了口气,抬手在方圆脸上拍了下,转身踉踉跄跄的走出了屋子。 趴在窗台上,看到老板娘上了一辆车子,疾驰而去后,方圆才抬头看向了夜空。 今晚的空气质量,比昨晚更好,星星更亮,方圆却有了股子说不出的烦躁。 老板娘厌倦了当前的生活,方圆又何尝不是? 他当初跟秦大川说,他最大的梦想就是混吃等死,不是在撒谎,确实那样想的。 毫无疑问,现实不允许他过那种幸福生活。 从他出生那一天开始,命运就注定了。 除了他之外,还有一个女孩子,也像他这样在苦苦的挣扎。 方圆烦躁时,身边还有大批的人可用,夏小韵呢? 除了一个劳拉外,还有谁会真心帮她? 或许,这才是她拿到那双绣花鞋,却不管九幽王等人死活的真正原因吧? 想着,想着,方圆眼前又浮上了夏小韵踩着一只绣花鞋翩翩起舞的样子。 “圆哥,楼宇湘醒了。” 方圆盯着天上的星星发呆时,秦大川俩人走进了屋子。 就像没听到秦大川在说什么,方圆头也不回的问道:“说实话,喜欢我躲在背后算计人吗?” 秦大川跟格林德对望了一眼,齐声回答:“不喜欢。” 第726章 :谁在外面? 方圆也不喜欢。 他觉得,自从他恢复记忆回国后,他就完全变了一个人。 再也不像以前那样喜欢躺在阳光的草地上,翘着二郎腿叼着一根草梗唱十八摸了,而是喜欢呆在屋子里。 最好是躲在角落里,眼珠子好像变色龙那样缓慢的转动,却能敏锐捕捉到被轻风吹起的窗帘,波动了多少下。 他开始厌恶太阳,开始享受在夜空下看星星时,那种把自己隐藏在深暗处的悠然。 更让方圆感到害怕的是,他不但厌恶阳光,喜欢黑暗,甚至都从内心里排斥女人--女人越漂亮,他越排斥。 要不然的话,如果是放在以前,楼宇湘敢这样玩林二,方圆就能变着花的玩楼宇湘,就像秦大川所渴望的那样,用最男人的方式。 老板娘肯定也发现了他的变化,所以才在今晚临走时,特意来找他,当着秦大川俩人的面调戏他,跟他说那些话。 表面大咧咧的老板娘,心其实很细的,在发现方圆某些观点变了后,就用那种方式来刺激他,希望能激起他的烦躁,让他意识到当前有多么的不对劲。 老板娘的一番心血,并没有白费。 烦躁的方圆终于有所顿悟:躲在暗中折磨人,爽了是爽了些,可终究是拿不到桌面上来。 最重要的是,老板娘希望方圆能搞清楚:当一个人习惯了总是躲在阴暗中后,他就再也不愿意回到阳光下。 阴暗,不但能改变一个人的思想观,还能影响到他的性取向。 男人,天生就该站在太阳下顶天立地,笑傲一切困难,不是学楼宇湘那样的小女人,躲在暗中算计别人。 “我也不喜欢。” 看着秦大川俩人,方圆长长的吐出一口浊气:“那就做我们喜欢的事,希望能让好多人都大吃一惊。” 秦大川立即恶狠狠的说道:“谁敢特么的不吃惊,我就打掉他满嘴的牙!” 格林德满脸向往的恶心样子:“老大,你说贵国的女孩子,会不会喜欢一个光头绅士?” 明显感觉到大哥有了变化的毛驴,则兴奋的人立而起,伸出舌头努力去舔方圆的下巴,还没有忘记晃着身子,提醒大哥赶紧给它洗掉那层讨厌的颜色。 方圆弯腰,满足了毛驴的心愿后,才问秦大川俩人:“你们猜猜,当楼宇湘看到我活着出现在她面前后,会是啥反应?” “啊,鬼啊!” 秦大川怪叫一声。 格林德想了想,才说:“好吖,原来是你躲在暗中算计我,方圆!” 方圆又问:“我该怎么做,才能让她以后永远都不敢跟我为敌?” 格林德想都没想,就脱口说道:“死人。唯有死人,才无法产生任何的威胁。” “那样的美女,你也舍得杀?” 秦大川鄙夷的横了格林德一眼,表情严肃的说:“圆哥,我有一锦囊妙计。只要你能按照我所说的去做,那么我保证楼宇湘以后想到你,只会心里甜滋滋的。” “你的狗屁锦囊妙计,只能拿来对付你妹那样的单纯女孩。” 看在秦小冰的份上,方圆没好意思的抽他后脑勺,抬脚在他屁股上踹了下:“对付楼宇湘这种女人,唯有让她怕。” 方圆说着转身,拉起窗户上的百叶,看着对面空无一人的土菜馆,脸上带着哲学家的笑容:“让她以后想到我,就会情不自禁的打哆嗦。” “老大,女人打哆嗦,很多时候就是做那种事时。” 秦大川好心的提醒道。 楼宇湘现在就在打哆嗦,却不是在做那种事。 她不知道自己昏迷了多久,只知道哪怕是在昏迷中,浑身也在打哆嗦。 那个凶残的恶魔啊,竟然让人把她一个保镖,给肢解、炖熟了放在盘子里端了上来。 楼宇湘觉得,她就算是死,也无法忘记钱猴王吃人耳朵、那只猴子抱着一段胳膊啃的样子。 她现在不但怕的要命,还恶心。 像猴子的老东西,竟然利用一些邪恶的蚂蚁,来让她主动向他求欢,这是比杀了她,还要让她无法忍受的。 他,应该得手了吧? 楼宇湘缓缓从桌子上抬起头,立即嗅到了一种特殊的味道。 套用格林德的一句话来说就是:楼总是过来人了,实在没理由嗅不出这种特殊的味道,是怎么产生的。 尤其是她的腰很酸--裤子上那种味道,更加的浓郁。 楼宇湘呆望着桌子,眼角不住的跳动。 桌子上,还摆着六子端上来的那些菜,早就冷却了,肥腻的油脂凝固,就像为那些菜蒙上了一层白色的膜。 “呕!” 楼宇湘再次干呕起来。 这次她有了力气,能抬手捂着嘴,弯腰蹲在地上了。 清水,鼻涕,眼泪,一股脑的淌了下来,如果秦大川在场的话,肯定会摇着头的叹息:唉,再美的女人哭泣时,样子也会变丑。 老头子走了,做完他想做的事后,心满意足的走了,却没有带走那桌子人肉做出来的菜。 楼宇湘慢慢跪倒在了地上,双肩剧烈耸、动着,终于发出了低低的呜咽声,就像刚出生的小猫。 咣当--门外,有板凳摔倒在地上的声音传来,惊醒了楼宇湘,猛地抬头哑声问道:“谁?” 没人回答,就像她问出这句话时,并没有发出任何声音那样。 抬手用衣袖擦了擦嘴,楼宇湘扶着桌子站了起来,死死盯着房门,再次问道:“谁?” 还是没有人回答,她却听到了她的声音。 “谁在外面?” 楼宇湘又问。 外面死一般的寂静,就像从没有任何声音响起过。 楼宇湘眼睛盯着房门,右手慢慢伸了出去,抄起了一个酒瓶子。 砰的一声,楼宇湘把酒瓶子狠狠砸在了桌子上,啤酒花的香气四溢,瞬间就压过了那种难闻的味道。 酒瓶子的爆炸声,也彻底打破了死一般的寂静,让她因死寂而绷紧的神经攸地松缓,胆气生了上来。 她抬起了手中的酒瓶子,犬牙交错的玻璃碴看上去无比锋利,就像一把刀。 能杀人的刀,总能给人勇敢的力量,促使楼宇湘一步步的走向了包厢门口。 拉住门把,稍等片刻后,楼宇湘才猛地向后一拽,一股子难闻的气息,就忽地扑了进来。 土菜馆的包厢内亮着灯,大堂天花板上的灯是黑着的,倒是门后有两个低瓦数的壁灯,发着橘红色的微弱光芒,能让她影影绰绰看到一些东西。 那不是东西,而是几个人。 不是站在地上的人,是被绳子吊在大厅天花板上的人--简称吊死鬼。 楼宇湘右手拿着酒瓶子,左手扶着门框,泥塑般的站在门口,神色木然的看着那些吊死鬼。 土菜馆的大门敞开着。 不知道怎么回事,外面那么宽的街道上,竟然没有一辆车驶过,唯有比壁灯光还要黯淡的街灯,孤独的站在路边,低头俯视着这个充满了血腥的丑陋世界。 大厅的后门也开着,过堂风就能轻易吹过,吹动那些吊着的尸体,稍稍晃动着,慢慢转着圈子。 “瞧,她一点都不害怕死人。” 一个仿佛是从九幽地下传来的声音,在大厅最黑暗的角落里响起。 楼宇湘木木的侧脸看了过去,能看到那边有两个灰白色的人影。 两个人影也没站在地上,更不是被绳子吊在大厅天花板上的,而是好像--贴在墙壁上的。 是的,就是贴在墙壁上的,正抬着胳膊对这边点化着:“她可能也死了吧?嗯,是被那只老猴子给糟蹋死的。唉,这么漂亮的小女人,有钱有势的,干嘛不好好的活着,当她的大老板,非得去欺负一个可怜女孩子呢?” “这下好了,遭到报应了,临死前被老猴子糟蹋了不算,死后也是孤魂野鬼一只,不惹鬼喜欢。” “她还害死了很多人呢。说实话,我很喜欢她那个叫林林的小秘书。” “就是吊在最靠近门口的那个女孩吗?” “是啊,她就叫林林啊,啧啧,多好的女孩子啊,就因为瞎了眼的伺候了个混蛋主人,又不顾凶险的来救她,才被魔王手下给吊死在了这儿。” “林林他们都死了,她怎么不哭?” “她活着时不是人,死了后更不是人,当然没有一点点的人性,不会哭了。” “哟,她走过来了,我们走吧?” “走吧,走吧,公鸡快要打鸣了,鬼门关的门也快要关了,再迟了,就不能回家了。” 就在楼宇湘机械的迈着步伐,扶着墙壁一步步走向那个最黑暗的角落中时,那俩人说着说着,就凭空消失了。 楼宇湘脚步不停,一步步的走了过去。 两条白灰色影子出现的地方,原来是一个窗户。 窗户上,悬挂着跟墙壁一样颜色的窗帘。 老天爷可以保证,楼宇湘现在没有任何的恐惧--她以为,她已经死了。 一个死了的人,还会怕什么东西吗? 她走过来,就是想问问这两个人:知道那个恶魔是谁吗,知道那个糟蹋了她的老猴子,在哪儿吗? 那俩人走了,白色窗帘还在,随风扑簌扑簌的波动着。 楼宇湘伸手掀起了窗帘,就看到了一张脸。 这张脸是倒着的,头上脚下吊在窗外的一棵树上,后院中,随风飘来了很浓很浓的血腥气息,还能挺到鲜血滴滴答答的声音。 “瞧,她想进来。” 那两个声音,再次从黑暗中响起。 “她不会进来的,要不然,她就别想再回家看看疼爱她的亲人了。” 另外一个人说:“一进鬼门关,先走黄泉路,在过奈何桥时喝了孟婆汤后,就再也记不得以前的人了。” 听到这儿后,楼宇湘慢慢放下了窗帘,动作僵硬的转身走向了门口。 就像那两个躲在暗中议论她的小鬼,所说的那样:她虽然死了,可还想回家看看,看看那些疼她,爱她的人。 “小姐--楼总。” 楼宇湘动作木然的走到门口时,林林那熟悉的声音,从脑后上方传来:“你,就不看看我了么?” 第727章 :我们会成为盗圣的朋友 楼宇湘没有回头,就这样木然的走出了土菜馆。 她当然能听出叫自己的是林林,她最贴心的手下,说是情同姐妹有些虚,但林林绝对是她最信任的人。 她不回头,那是因为她总算有了一点十七岁以后就再也没有了的东西:愧疚。 楼宇湘在惨遭老猴子的糟蹋之前,就亲眼看到林林拼死也要赶来救她的一幕了。 只是那些混迹于围观者中的恶魔实力太强大了,无论林林怎么努力,最终也像怒海中的一叶小舟那样,很快就倾覆的无影无踪了。 楼宇湘对林林愧疚,那是因为当初她在下决心吞并林舞儿之前,林林曾经拐弯抹角的劝说过她,请她不要去跟燕家合作,去欺负一个可怜的女孩子。 就算非得吞并东海集团,最起码也要给林舞儿留下生存余地。 简单的来说呢,就是林林希望楼总的吃相,不要那样难看。 依着楼宇湘的智商,当然能听出林林的委婉相劝,更能看出她的不忍,不过却没有在意,甚至都有些不喜欢她这样心慈手软,一点都不明白‘不做就不做,做就得做绝’了的金科玉律。 绝对是这么多年来,从没有谁敢违逆过自己意思的缘故,让楼宇湘在骄傲自大的同时,心理也有了些许的变态--林林不劝、不可怜林舞儿也倒罢了,楼宇湘或许真会看在龙头的面子上,给她一条活路。 身为楼总的绝对心腹,林林劝了,也可怜了林舞儿,这才让楼宇湘很不爽,恰好林舞儿又不知好歹,敢在股权转会议上给楼总难看,如果不把她往死里整,怎么会咽下这口气? 于是,林舞儿惨了,被逼到了去站街的份上。 再接下来,楼宇湘得到了报应:临死前,还惨遭恶魔派来的一个老猴子糟蹋。 如果,当初我听林林的劝,那我现在肯定还坐在舒适的沙发上,想自己最开心的事,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成为一个孤魂野鬼,还害死了林林。 楼宇湘心里这样想着,顺着橘黄街灯下的人行道,缓步向西前行。 她知道这是富华市,沿着市中心这条长街一直向西,再右转无限度的前行,就能走到剑锋山。 至于得徒步走多久,才能走到剑锋山,路上又会出现那些她应付不来的危险--一个孤魂野鬼,有必要操心这些问题吗? “她走了,一个人,背影很孤独。” 楼宇湘的背影消失在空无一人的大街远处时,刚才说话的那两个小鬼走了出来。 街灯下,最先走出来的那个人,从头上摘下了白线帽子,露出了一张干巴巴的脸,下巴上有一嘬小胡子,如果耳朵后面再长上两只犄角的话,他就是活脱脱的一个山羊。 山羊旁边那个人,也摘下了白线帽子,灯光下却是一张很清秀的小脸。 “舞儿,这下你解恨了吧?” 山羊把白线帽子扔在台阶上,顺势坐在了上面。 林舞儿也学着他的样子,挨着他坐了下来,双手抱着屈起的双膝,抬头看向橘黄的街灯。 没有听到她回答,山羊扭头看去,就从她脸上看出了明显的茫然,心中一动,轻笑道:“怎么,你是不是对楼宇湘现在的下场有些不忍了?” 林舞儿嘴角轻轻抿了下,低声问:“我能说是吗?” “你当然能说。” 山羊稍稍愣了下,脸上的笑容越发的亲切了。 他发现,他越来越喜欢这个坚强的女孩子了。 当然不是那种男女之间的喜欢,而是长辈欣赏小辈的那种。 毕竟山羊的年龄,比林东海还要大几岁,也就是为了装嫩,才不高兴林舞儿喊他羊伯伯,非得喊大哥了。 女孩子坚强是她的大优点,但远远比不上善良。 一个女孩子,能可怜曾经深深伤害过她的敌人,这就是善良。 善良的女孩子,或许会有小性子,但绝不会伤害对她好的任何人。 跟这样真正善良的女孩子在一起,山羊心里就会特别轻松,连带着声音都温柔了起来:“舞儿,你到底是什么意思呢?尽管说。我知道,你不敢跟方圆那家伙说,你开始可怜楼宇湘了,想让他就此放过她,怕他会骂你好了伤疤忘了疼。别怕,我来转告他。” “哼,他要是敢不同意,我老人家肯定一巴掌抽掉他满嘴的牙!” 山羊冷哼了一声,眉头皱起:“本来好端端的一个人,阳光,积极向上,自身又拥有了能应付一切危险的能力,却偏偏爱像毒蛇那样躲在暗中,去算计别人。搞得他自己都阴骘了许多,身上冒阴气,却为此沾沾自喜的。” “大哥,这样不能怪方圆。” 听出山羊语气中的不满后,林舞儿赶紧替他开脱:“任何人在遭受他那样的离奇遭遇后,别说是喜欢躲在暗中算计人了,估计早就精神崩溃了--我觉得,他也很苦,也很想改变这种阴暗的心理状态,并为此在努力。” 两个人坐在台阶上说话时,悬挂在土菜馆大厅内的那数具‘尸体’,自个儿从绳子上跳了下来,纷纷用手搓着腮帮子,小声议论着装吊死鬼的感觉,真不怎么样。 依着十二生肖中那些老江湖的本领,化装成林林、彪子等人的模样,把自己悬吊在天花板上,学着别人的口气说话这种事,绝对是轻而易举的。 十二生肖,本来就是一伙鸡鸣狗盗之徒。 他们才没有昆仑那种刀锋起、头落地的本事,但在配合做案时,却能视刀山火海为平地。 “嗨,你们装装吊死鬼而已,哪有我老人家扮老色狼来的辛苦?” 肩膀上蹲着一只小猴子的钱猴王,哭丧着脸的坐在了壁灯下面,抬起胳膊嗅了嗅说:“谁不知道我老人家六十岁后,就再也不想那些男女之事,最讨厌的就是这种味道--那头装大厨的猪呢?给我老人家滚过来,干嘛要在我身上洒这么多巴氏消毒液?” “你个老东西,谁稀罕凑到你身边啊,不知道你自己好像从那里面泡过那样啊?” 一个明显在吃着东西的声音,从后堂门后传来。 有个阴恻恻的老女人声音,随即响起:“切,你们俩只不过一个在假装老色狼,一个在假装做死人大餐,姑奶奶我可是为了让那小娘们能真实相信她被老色鬼给糟蹋了,装了一回大男人,对她百般动作的--想想啊,姑奶奶就想吐呢。” “咯咯!” 有个明明是男人,却偏偏笑的跟女人似的男人声音,笑道:“狐媚子,你以为大家不知道你对女人最感兴趣的吗?跟我说说,趴在楼宇湘身上折腾的感觉,怎么样?” “臭长虫(十二生肖中的蝮蛇),你确定你是在叫虎妹?” 十二生肖中的虎妹,阴恻恻的声音里,全是威胁之意。 立马就响起了蝮蛇的求饶声:“虎妹,虎妹,别冲动。哥哥我虽然是玩毒的大行家,可实在对付不了你下毒的阴狠--啊,救命啊!” 林舞儿回头看去,就看到有人飞快的冲出了后门,背后有人紧追不舍。 “他们是十二生肖。” 山羊好像知道林舞儿想问什么,笑着解释道:“是一群靠团体配合做案的老不死,从四十年前出道到现在,却一个人都没折损,这在国际道上也算是奇迹了。” “他们,都是方圆的朋友吗?” 林舞儿问道。 “朋友?呵呵。” 山羊笑着摇了摇头,丝毫不忌讳十二生肖能听到自己在说什么:“他们还没有资格,能被盗圣视为朋友--” 林舞儿打断了他的话:“大哥,你呢,你就是十二生肖中的羊吗?” 山羊还没说什么呢,正踩着椅子从天花板上往下解绳子的一个人,就赶紧说道:“林总可不敢这样说,会折杀我黑羊的。” “看,连他们自己都说,不敢跟我老人家相提并论了。” 山羊抬手打了个响指,满脸瞎子都能看得出的得意。 “山羊,我们十二生肖虽然是一帮见不得人的宵小之徒,可也说不定会被盗圣视为朋友的。” 最黑暗的角落中,传来一个略带尖锐的男人声音。 “老鼠。” 山羊看着那边,无声的冷笑一声,说道:“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方圆两年前隐居唐王时,就是被钱猴王那老东西给逼出来的吧?” “山羊,我、我们也不想的。” 老鼠在沉默片刻后,再说话时的语气里,已经带有了明显的悲苦之意:“如果换成是你,你的家人都被那小妖精抓在手里逼着做事,不做就会死,你会怎么做?” 山羊淡淡的说:“我也会去找方圆。但事后会自己了断,給他一个交代。而不是像你们现在这样,依旧活蹦乱跳的,完全忘记当年方圆为了帮你们,都做了哪些事。” 沉默。 大厅内所有隐藏在暗中的人,都不再说话了,就像根本没有人在那样。 因为他们无话可说。 “大哥,你也不能怪他们的。” 林舞儿的善心又开始泛滥了,轻声说道:“而且我也相信,方圆当初帮他们,应该也不是为了他们报恩,他只是做了他以为该做的事。如果,方圆因为帮了他们,遭到他们无奈的背叛后,就必须让他们以死来相报,他心里也会不舒服,也会违逆了当初帮人的意愿。” 山羊看着林舞儿,没说话。 “我、我说错了?” 林舞儿被他看的心里有些发毛,抿了下嘴角后垂下了眼帘。 “唉。” 山羊长长叹了口气,抬手拍了拍林舞儿的肩膀:“你没说错,是我错了。我以前,并没有想到方圆帮他们,只是单纯的帮他们,才不在乎以后他们怎么报答他,还是背叛他--率性而为,做自己要做的事儿,对得起自己的善良本性,才是大境界。” “我,还是有些小气了。” 山羊苦笑一声时,老鼠又说话了:“山羊,你信不信,我们终有一天,会成为盗圣的朋友?” 第728章 :阴间里的熟人 “你们确定,你们能成为方圆的朋友?” 山羊说着,从台阶上站了起来。 看出他一脸的凝重后,林舞儿也意识到了什么,赶紧跟着站了起来。 “会。” 老鼠从最阴暗的角落中,走到了大厅中间。 这是个身高不超过一米五,体重最多八十斤的老头子,秃头,小眼睛,看上去比钱猴王还要猥琐。 不过那双滴溜溜的小眼睛里,却闪着他这个年龄不该有的精光。 随着老鼠走出来,十二生肖内的其他人,也纷纷从楼上,后门走到了大厅内,站在了他身后,人人都竭力昂起胸膛,眼睛眨也不眨的看着山羊。 这些人有男有女,有高有矮,有胖有瘦,唯一相同的地方,就是年龄都在六十左右了,可以称得上一群老朽。 怪不得山羊刚才说,他们已经出道四十年了。 这样一群靠着鸡鸣狗盗之术,在国际道上挣扎四十年而不死的老贼们,如果没有相当默契的配合,同舟共济的精神,是决不可能活到今天的。 山羊也昂起了胸膛,声音更淡:“那,你们能不能跟我说说,你们要怎么做,才能成为方圆的朋友,而不是像以往那样,为了你们群体的利益,就出卖恩人的小人?” “就是去年腊月初八那一天,我儿子带着我那双亲亲的宝贝孙女,已经移民到北欧某国。我送他们走时,曾经跟他们说,从那一刻起,我跟他们就再也没有任何的关系了。” 钱猴王向前踏出一步,无声的惨笑几下,说:“他们也答应了。可我知道,无论他们以后生活在哪儿,他们都是我的后人,我生命的延续。” 虎妹接着站出来,淡淡的说:“我没有自己的孩子,却有个已经成为华夏科学研究院院士的侄子。他已经是国家的栋梁之材,无论我做什么,都没有谁敢连累他。” “还有我。” 蝮蛇阴恻恻的笑了下,说:“我那个才二十七岁的女儿,上个月刚大婚--呵呵,她肯定不知道,那个被她帮过一次、就赐给她亿万家财的老东西,就会是她亲生老子。” 十二生肖,十二个人,逐一站了出来,向山羊讲述他们肯定能成为方圆朋友的原因。 没有谁,再有后顾之忧。 没谁会利用他们的家人,逼他们做自己不愿意做、却必须得去做的事。 他们,现在就是一群天地不收的老头、老太,却始终保持着国际道上‘出道时间最长,纵横数十年无一损伤’的骄人记录。 他们解决自己的后顾之忧后,已经完成了他们父母托付他们为本家传宗接代的大任务,从此终于能为自己活着了。 按照他们想要的那种生活,而活着。 能够成为方圆的朋友,就是找到了一座大靠山。 有了大靠山后,他们才能过上大多数老人的安康日子。 山羊看着他们,慢慢的笑了,却又说了句废话:“只是朋友,不是兄弟?” “山羊,你才被他当做兄弟多久?” 老鼠冷笑一声,接着低声说:“其实,他肯把我们当朋友,对我们来说就是一种奢望了。毕竟,我们都是土埋到脖子上的人了。方圆还年轻,怎么肯交我们这群没多大用处的老不死?” “我敢保证,他会把你们当朋友的!” 林舞儿一步走到门口,看着里面这些瞬间就泛起哀伤情绪的老人们,眼睛有些发红的大声说道:“只要你们能真心对他!” “真得!?” 老鼠等人,齐声问道:“你能保证,我们真心对他,就能成为他的、的朋友?” 林舞儿咬牙,抬手一拳,就打在了门玻璃上。 砰地一声大响,玻璃粉碎,林舞儿右手手背有鲜血迅速冒出。 山羊惊呼一声,赶紧凑过来要给她包扎伤口,却被林舞儿一把推下了台阶,对老鼠等人大声说:“我当然敢保证!他要是不答应,我就像打碎这块玻璃那样,打掉他满嘴的牙!” 林舞儿的话音未落,那群老朽就疯了似的冲到窗前,门后,挥舞着拳头砸玻璃,嘴里发出带有哭腔的嘶声叫唤:“只要他能把我们当朋友,我们如果不真心对他,必将会像这玻璃一样,粉身碎骨!” 站在门外的山羊,看着这群疯了的老东西,在土菜馆内打砸特砸,吼叫着发誓,狂笑,痛哭甚至高唱,就有些头疼的抬手抱住脑袋,一副实在受不了的痛苦样子。 可当他来到马路边,看向西边的长街尽头时,老脸上却浮上得意的笑容,喃喃的说:“小子,你该怎么感谢我给你收了十二个变态小弟?不过说实在的,我可没想到舞儿会这样投入。” “呼,其实也正是舞儿的投入,才彻底打消了那群老不死的疑虑之心,死心塌地的,哭着喊着的给你当走狗。” 山羊到背着双手,慢吞吞的向西信步前行:“小子,我知道你肯定以为前途艰险,不想连累太多人,才决定躲在暗中做事的。只是,你想过没有,早晚有一天,你会跳出来。” “既然是这样,那么就算你本事再大,可也得需要一帮出色的手下吧?” 山羊回头看向已经出现曙光的东方,笑得更加欢畅:“我老人家老了,怕死了,只想在有生之年多做一些好事,来抵消以前犯下的阴损,当然不会给你去当狗腿子了。幸好,有群脑袋不正常的老家伙能替代我,嘿嘿。老天爷,你对我也太好了些,我都感到不好意思了。” 不好意思的山羊,到背着双手信步前行时,楼宇湘已经来到了一个十字路口。 十字路口的四个方向,都看不到一辆车子,一个人,只有红绿灯不断转换着,提醒楼宇湘:你已经是个死人了,没必要再遵守阳世间的交通规则。 除了路上没有人,没有车之外,眼前这一切就跟楼宇湘平时走在大街上的样子,一模一样。 街道两侧的高楼上,有得窗户已经亮了,能隐隐看到人影,甚至还有人从里面探出头来,往下面看。 背后泛起曙光的天际,更是无比的熟悉。 原来,阴间跟阳世的世界,并没有任何的区别,除了看不到同路人--哦,同路鬼。 楼宇湘不知道自己走了多久。 潜意识内,她应该是走了至少三天三夜。 在这三天三夜内,她没看到一个人,一辆车,更没看到太阳,只能看到璀璨的星空,还有橘黄街灯下这条一望无际的长街。 楼宇湘觉得,这么大的城市无论是住人还是住着鬼,都该有至少数十万常住居民才对。 可为什么,三天三夜过去了,她却什么人也没看到? 她的鞋子,早就走丢了。 活着时白生生的小脚,就踩在冰凉的公路上,脚底不知道啥时候已经被啥东西给割破了,鲜血已经凝固,感觉不到一点点的疼。 她身上那种难闻的味道,也被阴风给吹散了,这让她心里多少舒服了很多。 深吸了一口带有潮气的清新空气,楼宇湘看向了十字路口右侧--那边,就是回家的方向。 她不知道得徒步走多久,才能见到她最熟悉的剑锋山。 不过她很清楚:无论路途有多么的遥远,只要脚步不停的走下去,终究能走到尽头的。 “你怎么还不回家?天就要亮了。” 一个男人的声音,从楼宇湘背后突兀的响起:“天亮了后,你就不能走在阳光下了,要不然魂魄就会散去,再也无法踏上轮回的黄泉路,欣赏道路两侧盛开的彼岸花,喝上孟婆精心熬制的孟婆汤了。” 男人声音响起时,楼宇湘眼角剧烈一跳,却忍住等他说完后,才慢慢转过了身。 她看到了一个男人--男人左边脑门上有个血洞,鲜血正小蛇般的顺着腮帮子往下淌,他的目光呆滞,嘴巴半张着,整个人都没有丁点的活力。 要是放在以前,楼宇湘在空无一人的黑夜街头上,看到这么个男人后,肯定会被直接吓昏死过去。 现在她不怕了。 因为,她也是个鬼,孤魂野鬼。 楼宇湘觉得,就像她活着是个人杰那样,她死了,也得做个鬼雄。 鬼雄会怕一个脑袋中枪惨死的小鬼吗? 开玩笑。 楼宇湘定定看着脑袋机械般微微转动的男人,轻声说道:“你--咳,你是谁?我看着你,怎么有些眼熟?” “我是秦大川,还记得吗?” 秦大川说着,抬手在脑门血洞上擦了把鲜血,就填进了嘴里用力吸了下手指头:“啧,自己的鲜血真好喝--我小妹,就是秦小冰。” 楼宇湘记起来了。 那还是她活着闲得无聊时,随口吩咐了司明达一句,让他去收拾秦小冰,结果秦大川得知后,就傻子般的跑到机场,当着那么多人的面,狠狠给了他一刀。 事后,在水暗影的干涉下,秦大川顺利逃离了唐王。 对于这种小人物,无论楼宇湘是活着,还是死了,她都不会在意的。 她只对在这儿遇到‘熟人’感兴趣:“你不是逃走了吗,怎么也死了?” “我逃到了岭南,结果却被警方发现了。在被追捕时,我只是稍稍反抗了一小下下,子弹就--” 秦大川说着,抬起右手比划出手枪的样子,顶在了还在淌血的脑门上,嘴里发出子弹的声音:“砰地一声,我脑袋就被打了个洞。哦,对了,我其实算是死在你手里的,对吧?” “是、是。” 楼宇湘后退了一步,双拳紧攥低声问道:“你要报复我吗?” “我为什么要报复你?” 秦大川有些奇怪的问她:“现在大家都是死人了,我再报复你,又能把你怎么样?” 楼宇湘这才松了口气,问道:“那你找我干嘛?” “我想请你尝尝我的鲜血味道。” 秦大川说着,伸过粘着鲜血的右手:“很甜,很好吃的,就像草莓酱。” “我、我才不吃!” 楼宇湘赶紧后退一步,问道:“阴间这么大,为什么我只看到了你自己?” 第729章 :一个叫方圆的孤魂野鬼 每一个坏人,都知道自己做过哪些坏事。 每一个人死人,好像也都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 最起码,楼宇湘就知道自己是被一个老猴子,给糟蹋后杀死的,秦大川,是在逃亡过程中,被警方一枪打穿了脑袋。 她还知道,林林,彪子他们,可能是被某个恶魔给吊死的。 不管是大家怎么死的,那么死人都该来到阴间,再相聚才对,所以楼宇湘有些不解,为什么到现在为止,她只看到了该憎恨她的秦大川,却没有看到林林等人。 “你不知道吗?” 秦大川眨巴了下眼睛,把粘着鲜血的手指头,在嘴里很恶心的搅和了下,才说:“人在死了后,在还没有走上黄泉路时,能看到的死人,只能是她生前的仇人。” 阴间的统治者阎王爷,本着人死债消的宗旨,会特意安排某些人在死后相见,让他们化干戈为玉帛,得到受害者的原谅后,才能去酆都城,争取投胎转世的机会。 至于对死人生前很好的那些人,在死后就没必要再相见了。 人跟人之间,不会有无缘无故的爱--就像懒汉娶了个大美女做老婆,那不是他命多好,只是阎王爷安排大美女这辈子来还账罢了。 那些对楼宇湘好的人,在她活着时是在还账。 等她死了后,所欠的债,就一笔勾销,实在没必要在死后找她叙旧,早就快快乐乐的去投胎了。 “说不定啊,这会儿林林他们当前正在望乡台上,回首眺望他们的家乡呢。” 秦大川简单解释了一遍,又说:“当然了,也许你还会再见到他们,我不敢确定--你。还有什么要问的吗?如果没有的话,我也该走了,我已经原谅了你活着时对我犯下的罪恶,阎王爷答应让我下辈子做个好人。” “那、那我呢,我会做什么?” 楼宇湘忽然紧张了起来。 “估计你会去当个站街女。” 秦大川想了想,才说。 “为什么?” 楼宇湘咽喉咕噔一声响:“你、你怎么知道我去当那样的人?” “你现在路上走了多久了?” 秦大川反问道。 楼宇湘回头,看了眼身后无尽的长街,茫然回答:“得有好几天了吧?” “三天了。” 秦大川抬手,打了个响指说:“这三天内,我一直跟在你身后,想跟你说,我已经原谅了你--” “那你为什么不说?” 楼宇湘打断了他的话。 秦大川苦笑:“我挨不上号--楼宇湘,你知道在这三天中,有多少被你害死的人,争着抢着的骂你,拿口水吐你,诅咒你吗?” “我、我不知道。” 楼宇湘更加茫然:“除了你之外,我一个人也没看到。” “你没看到,那是因为你当时好像个活着的梦游者。” 秦大川提醒道:“不信,你现在低头看看你的衣襟上,是不是有很多口水?” 楼宇湘低头--接着干呕出声,抬手捂住嘴的蹲在了地上。 她衣襟上太多口水,有些口水都干了,只留下了唾液蒸发后的盐分晶体。 “别恶心了,都成鬼了,还是被一个老猴子给糟蹋死的鬼,有什么好恶心的?” 秦大川不屑的笑了笑,才说:“我知道你下辈子要去当站街女,那是因为看到三个男人,手牵手的围着你,狞笑着跳着脚的诅咒你,说下辈子会去给你捧场。” 秦大川说着,好心的把从地上搀扶了起来,柔声说:“其中一个,好像在从很高的地方摔下来摔死的,都变成肉饼了。另外两个,一个是大肚子的淹死鬼,一个却是脑袋被车轮碾压碎的无头鬼。” 那三个可怜的鬼,就是楼宇湘生前的三任丈夫,都是死在她手里的。 三个可怜鬼死了那么久都没去投胎转世,就是在等楼宇湘,亲口跟她说,阎王爷看在他们似的悲惨的份上,已经答应了他们的请求,准许楼宇湘再投胎转世后,去做一个站街女。 到时候,他们会去捧场。 “我觉得,那三个可怜鬼一点风度也没有,不像是我,大人大量的。” 秦大川说完这些后,松开了楼宇湘:“好了,我的心事已了,也该走了。” “别、别走!” 楼宇湘一把揪住了秦大川的衣袖,全身发抖:“别扔下我一个人走。” “要我陪你?” “你刚才就说,你已经原谅了我。” “可你还得回家看看你家人,我要是陪你的话,会耽误我投胎转世的。” “除了你,我不知道还有谁,能原谅我活着时犯下的错。” 楼宇湘紧紧抓着秦大川的衣袖,低声哀求:“别,别走,我怕再遇到对我不好的人。” 秦大川看着她过了片刻,才叹了口气:“唉,三个昼夜的黑夜快过去了,三个昼夜的白天就要来到,我们要想步行去你老家,还不知道得走多久呢。一个不小心,魂魄就能彻底消散。” 跟故老相传的不一样,阴间的世界,是跟阳间同步建设的。 人口的增长、减损也是跟阳间成正比的。 唯一不同的是,阳间的一昼夜是十二个时辰,而阴间的一昼夜,却是七十二个时辰,所以秦大川才说三昼夜的黑夜已经过去,接下来就是三昼夜时间的白天了。 人死后,只要没能及时走进酆都城内,就会看到太阳,一个不小心,魂魄立即散去,永远的消失不见了。 楼宇湘听完后,紧张的问道:“那怎么办?” 秦大川又擦了擦脑门上的血洞,皱眉问:“你必须得回家吗?” 楼宇湘用力点头:“必须--有很多事,我得告诉爷爷,更得跟他说一声对不起。” “唉,好吧.” 秦大川再次叹了口气,才说:“希望,我们能碰到鬼车吧。” “什么鬼车?” 楼宇湘问。 “就是死人开的车,能穿梭在阴阳两世,接死人专用的。” 秦大川解释道:“他们隶属牛头马面的管辖--你是不知道啊,现在阴间也现代化了。” “鬼车,在哪儿?” 楼宇湘四下里看去时,就看到一辆车缓缓从南方行驶了过来,赶紧问道:“那、那就是鬼车?” “你的运气真好。” 秦大川说着,快步走到十字路口中间,张开了双臂:“不过,你得给开车的小鬼一些好处,他才能载你的。要不然,你就趁着你还保持着你活人时的美丽躯体,陪他睡一觉才行。” “我、我不陪他的,我有东西--这个,是白金的!” 楼宇湘慌忙摘下了脖子里的十字架。 秦大川立即冷叱道:“你真傻了,才会拿西方的鬼东西,来贿赂东方的小鬼。哼,这是对他们信仰的亵渎。丢掉,快丢掉!要是被他看到,铁铁一车撞死你,让你滚去西方抱死老外的大腿。” 就像被烙铁给烫了一下那样,楼宇湘赶紧把十字架远远丢在了路边, “快点,车快过来了,你要是拿不出让鬼车司机动心的好东西,就只能陪他睡觉了!” 看楼宇湘还在那儿犹豫,秦大川厉声低喝。 楼宇湘咬了咬牙,再次从脖子里拿下了一个东西。 这是一块墨绿色的玉佩,上面雕刻着一只精美的凤凰,栩栩如生。 尤其是两只眼睛,却是天然的红玉一点,就算用鼻子去看,也知道是个相当贵重的东西。 这是楼宇湘母亲临去世前留给她的。 玉佩也不仅仅只是一块玉佩,还有另外一层含义:女儿喜欢上一个男人后,会亲手把这个玉佩,戴在那个男人的脖子上。 楼宇湘先后给三个男人戴过,又先后三次拿了回来。 这次,她再次献了出来,却是拿来贿赂鬼车司机。 “这还真是个好东西!” 秦大川一把,就从楼宇湘手里夺过了玉佩,实在无法掩饰眼里的贪婪之色。 楼宇湘很想抢回来,可几次伸手,都没敢。 车子慢慢停在了十字路口中间,秦大川双手举着玉佩,满脸谄笑的走到了车窗前:“这个给你,搭个便车。” “去哪儿?” 一只手从车窗内伸了出来,拿走玉佩看了几眼后,一颗光光的脑袋才伸了出来,打量着楼宇湘。 光脑袋的咽喉上,刺着一根黑色的筷子,从脖子后面探了出来。 倒是没有鲜血淌出来,只是脸色惨白的吓人。 “他、他也是个外国人呢。” 楼宇湘被光头佬给看的心里发毛,赶紧躲在了秦大川背后,小声说道:“给他那个十字架,就可以的。” 秦大川还没说话了,死老外就把玉佩扔了出来。 “别乱说话!” 秦大川赶紧接住玉佩,回头厉声训了楼宇湘一句,才谄笑着又把玉佩献了上去:“老哥,她就是个没脑子的蠢女人,不知道您死前,就已经加入华夏国籍,成为一个地道华夏人了。请原谅,嘿嘿,原谅则个。” 在秦大川的一再哀求下,光头死老外才不情不愿的拿回玉佩,那双好像蒙了一层膜的眼,盯着楼宇湘狞笑了下,说:“这娘们个子虽然矮了些,不过很有味道。我还真不想要你东西--” 秦大川连忙说:“老哥,该要,该要。其实您不知道,这娘们是被人糟蹋死的,身子脏的很……” “那赶紧滚上来吧。” 听秦大川这样说后,死老外脸上立马浮上恶心的样子,摆手示意他们上车:“去哪儿?” “剑锋山。” 秦大川很绅士的替楼宇湘打开后车门,自己坐在了副驾驶上。 “哦,还不是太远。” 死老外回头看了眼楼宇湘,皱眉说:“往一边坐坐,等会儿还有个死人要上车的。还有啊,小心脚下,别踩了那些舌头,那可是刚从拔舌地狱中拿来的,味道好着呢。” 楼宇湘低头看去,全身的汗毛,刷地竖了起来。 她这才看到,脚下有一个长方形的盒子,里面放了至少一百个舌头。 有的,好像还在淌血。 秦大川倒是见怪不怪了,陪着笑脸的搭讪:“老哥,谁还要上车啊?” 死老外踩了下油门,随口回答:“一个叫方圆的孤魂野鬼。” 第730章 :你的狗在偷吃我的舌头 家住建设路中段的小方,是个菜贩子。 自己有个小厢式货车,平时凌晨三点半,就得跟媳妇一起去乡下市场收菜,早上八点多钟时再返回富华市区内,给各大超市、饭店送货。 贩菜这种起三更睡半夜的活虽然累了些,不过收入还是很可观的,再加上小方两口子年轻,趁着年轻多挣点钱,也好给儿子积攒点家产,以后能找个好媳妇-- 昨天上午时,小方就跟乡下菜市场那些菜农说好了的,今早要提前半小时去。 谁成想,昨天傍晚时,忽然接到街道大妈的通知,说是建设路、平安路等几条街道,要戒严到天亮。 据说,本市区来了一批在国际道上混生活的恐怖分子,昨天下午藏在了这几条街上--为确保市民们的安全,警方在全力以赴缉拿犯罪分子时,任何市民都不得擅自上街,要不然后果自负。 接到这消息后,让从小就长在红旗下的小方,有些懵:啥时候,盛世华夏也有这种电影中才会出现的狗血桥段了? 随后,自然就是对那些犯罪分子大骂,各种问候。 还得给乡下菜农们打电话,陪着笑脸的解释,说得天亮后才能出城。 既然今早不用早起了,小方两口子也算放假了,晚上可劲儿的折腾到好久,希望能给儿子再添一个小妹妹。 两口子本想睡到大天亮的,只是数年养成的习惯,让他们在早上四点时就醒了。 醒了也不能出门,实在没事干,就干那年轻人最爱干的事吧--又是一阵折腾,等到天蒙蒙亮后,小方才来到阳台上,吸一颗最喜欢的事后烟。 滴,滴滴! 一阵清脆的汽车喇叭声,从打开的纱窗外传了进来。 小方一愣,赶紧向下看去--不知道啥时候,大街上满是早行的车子了。 建设路的戒严,解除了。 “老婆,别仰着身子劈着腿的想好事了,赶紧滚起来穿衣服,咱们出发!” 小方掐灭香烟随手扔出窗外,招呼他老婆赶紧起来时,用手捂住嘴的楼宇湘,正在想一个人:方圆。 死老外说,他还要再接一个叫方圆的孤魂野鬼。 方圆,是一个相当大众化的名字,无论是阳世,还是阴间。 所以死老外要接的这个方圆,不一定是楼宇湘想到了那个方圆。 但也有可能是--秦大川刚才就说了,亲眼看到楼宇湘那三个死了好多年的丈夫,也没去投胎转世,就为了等她来,亲口诅咒她,朝她吐口水的。 那么,死老外要接的这个孤魂野鬼,或许就是方圆。 幸好,楼宇湘自问对她所认识的那个方圆,并没做过太出格的伤害,了不起也就是在他死后,欺负了下林舞儿罢了。 楼宇湘想问问死老外,只是刚张开嘴巴,却又赶紧闭上了--她有些怕这个垂涎她美色的死老外。 吱嘎一声轻响,就在楼宇湘想那个方圆,是不是她认识的方圆时,车子停下了。 下意识的,她抬头向车窗外看去,就看到一个人站在路边,嘴里叼着一根香烟,脚下还蹲坐着一条狗。 此时恰是黎明前最黑暗的那一刻,楼宇湘在看向那个人时,那个人也看了过来。 隔着一层车窗玻璃,两人的目光也很‘有缘’的碰在了一起:那个人的眼睛,竟然是骇人的荧光色,就跟游戏中的那些大魔头那样。 “我靠,刚才我还寻思事儿不会这么巧,鬼车要接的孤魂野鬼就是你呢,原来果然是你个家伙,嚯,嚯嚯!” 那个人走到车前灯光下,楼宇湘刚看清他的脸,秦大川就怪叫一声推门跳楼了下去,一把抱住他,激动的大喊大叫:“真是阴间遇故知啊,这算不算是四大喜之一?” 他乡遇故知;久旱逢甘露;金榜题名时;洞房花烛夜,这可是阳间的人生四大喜,秦大川把他乡改为了阴间,听起来有些不伦不类,却很贴切。 果然是他! 看着被兴奋的秦大川拉着手的方圆,楼宇湘也是发自内心的高兴:真不容易,又碰到了个熟人,而且还是跟我矛盾最轻的一个。 “行了,别特么的啰嗦了,天快亮了,赶紧上车!” 死老外不耐烦的伸出脑袋瓜,冲秦大川吼了一嗓子。 秦大川赶紧回头,陪着笑脸的讪笑了下。 就像楼宇湘搭车得贿赂死老外那样,方圆也拿出一个东西,直接抛给了他。 楼宇湘看的很清楚,那是一块名表。 “值不了几个钱,你还带着一条贱狗,让你们搭车还真是亏了。好吧,我就发发慈悲,都上车吧。” 死老外嘟囔着,抬手打了个响指。 “方圆,赶紧上车呗。” 秦大川这才殷勤打开了后车门,笑道:“你肯定想不到,车上还有你的一个熟人。” “谁?” 方圆眼中荧光一闪,淡淡的问道:“不会是三天前那个晚上,被老猴子给糟蹋死的楼宇湘吧?” “靠,我就知道你够聪明,一猜一个准!” 秦大川竖起大拇指挑赞了个,方圆语气森然的笑了:“如果不是为了等她的话,老子又怎么可能在荒郊野外的转悠这么久?” “啊,你也是为了等她,才不去投胎转世啊?” 秦大川愣了下时,楼宇湘的心,却攸地沉到了谷底。 “她敢欺负我兄弟,我要是能放过她才奇怪。” 方圆桀桀的笑着,冲脚下的毛驴吹了下口哨。 毛驴马上就跳上了车子,吓得楼宇湘赶紧把身子贴在了另一侧的车门上。 “楼宇湘,你还记得我么?” 方圆上车,砰地关上了车门,眼光莹白的看着楼宇湘,一笑时露出满嘴的森寒白牙。 “我、我当然记得、得你。” 楼宇湘牙齿打颤的点头时,一双冰冷的还带着鲜血的手,猛地掐在了她脖子上。 “啊--秦大川,救我!” 楼宇湘凄声惨叫时,方圆已经张嘴咬向了她的咽喉。 啪的一声,就在方圆已经咬住楼宇湘的脖子,正要掐断她的大动脉时,死老外用力拍在了仪表盘上,厉声喝道:“都给我老实点!有什么恩怨,去阎王爷那儿解决!再敢乱来,给我下车吧!” “看什么看?不服气是吧,信不信我把你扔在太阳下面,让你彻底的灰飞烟灭?” 方圆霍然抬头看向死老外时,他更加怒了,抬手就要下车。 “冷静些,哥们,冷静!” 秦大川连忙劝方圆:“人家说的没错,就算你想收拾这女人,也别在人家车上闹事,那样会害死我的,我可不想彻底的消失。” “哼,那就先放过你。” 方圆这才冷哼了一声,松开楼宇湘,把毛驴抱在了怀中。 “都特么的给我老实点!” 死老外又恶狠狠骂了句后,才拿出几幅墨镜,扔给了秦大川:“把车帘放下来,戴上墨镜。被阳光刺瞎眼,可别怪我没有提醒你们。” “可不敢变成个瞎鬼。” 秦大川说着,赶紧戴上一副墨镜,又把另外两幅递了过来。 方圆也拿过一副,戴在了脸上,拉上了右边的窗帘。 浑身发抖的楼宇湘,看方圆没有半点绅士风度的样子,只好慢慢伸手,用最快的速度抓过那副眼睛,戴在了脸上。 墨镜很黑,黑的啥都看不到,镜片就像是黑石头做的。 不过楼宇湘却很喜欢--当人们在害怕看到身边的某人时,能戴上这么一副啥也看不见的墨镜,心里就会轻松些。 车子重新启动了。 滴,滴滴--对面传来了汽车喇叭声。 楼宇湘下意识抬手摘下墨镜时,就听死老外骂道:“嚓,今天怎么这么多死人?还有肠子露在外面的,脑袋被砸到脖腔里去的,真是恶心。” 楼宇湘马上就缩回了手,尽量蜷缩起了身子,不敢发出一点点的声音。 就坐在她身边的方圆,也没说话,倒是有狗舔水的声音,从脚下传来。 开车的死老外也听到了,厉声问道:“你家的狗,在偷吃我的舌头?” 方圆淡淡的说:“几条破舌头,你也好意思的稀罕。等到了剑锋山楼家,我让他们再多给你一些好东西就是了。” 方圆说话的声音不高,听在楼宇湘耳朵里,却像惊雷那样的响,再也忍不住的尖声叫道:“你、你也要去我家!?” “是啊,我就是去你家。” 方圆森然的声音响起时,楼宇湘觉得他趴在了自己身上,鼻子对着自己鼻子的,墨镜挨着墨镜,嘴唇已经碰着嘴唇了,能清晰嗅到他嘴里喷出的血腥气息。 “你、你去我家做什么?” 楼宇湘心中呻、吟着,实在是无处可退,只能拼命往下缩身子。 方圆好像很享受给她这种压迫感,嘿嘿阴笑着又向前凑了下,才说:“楼总,你死了后也该记得,当初你吞并林舞儿的企业时,逼着她签下了一份股份转让合同吧?” 楼宇湘明白了。 方圆去楼家,就是要拿回那份合同,再交给林舞儿。 对于这种事,楼宇湘倒是不在意,无非是一些财产罢了。 只要她能再活过来,就算付出再大的代价,又能怎么样? 很可惜,她已经死了,这次回家就是看看疼爱她的爷爷,然后就投胎转世去-- “就、就为了这点小事,你在这边苦苦等了我那么久?” 楼宇湘的语气里,全是不信。 方圆好像咬了咬牙:“在你看来,或许是微不足道的小事,但对我兄弟,却是毁灭性的。更何况,你还逼着她去站街。” 楼宇湘没说话,慢慢的坐直了身子。 “任何人做错事,都得付出惨重代价的,我希望楼家能给予我兄弟足够的补偿,要不然我会让他们永世不得安圆,哼哼。” 听到方圆冷哼两声时,楼宇湘就觉得怀里忽然多了一只脚。 她还嗅到了血腥气息都压不住的臭脚丫子味道,是方圆把脱了鞋的臭脚,毫不客气的蹬在了她怀里。 “拿开!” 楼宇湘本能的抬手要打时,就听方圆淡淡的说:“伺候老子舒服了,我或许会对你家人宽宏大量些。” 第731章 :别回头看后面 抛却不管楼宇湘有多么的阴狠歹毒,视别人生命如草芥等特点不算,单以女性的魅力方面来说,她都是华夏最美的女人之一。 这一点,就连老天爷都得捏着鼻子的承认。 毕竟人参果这个外号的光环,可不是随便一个女人就能佩戴的。 说实话,方圆刚见楼宇湘的第一面,就被这女人特有的成熟魅力给吸引了。 不过那时候他已经自觉浑身麻烦,可不敢再招惹这种数百年才会出现一次的阴狠女人。 本来,看在她很知情知趣的份上,方圆还有心想把她当朋友来处--就是那种能相互利用的朋友,至于抵足夜谈之类的桥段,就免了。 谁成想楼宇湘的胃口,冷酷,比他想象中的还要出色,单单让亿万小富婆林舞儿变成穷光蛋也就罢了,最终还要逼着她去站街。 这就让方圆无法忍受了,这才发狠要用最冷酷的手段对付她。 到目前为止,楼宇湘已经被折磨的崩溃了,算是到了守宫的阶段:方圆决定从今天起,就站在阳光个下,堂堂正正的跟楼家算账,让他们把吃掉林舞儿的东西,加上利息再吐出来。 以让楼宇湘无法接受的个人羞辱,也算是索要利息中的一分子吧。 方圆很清楚,当他把臭脚丫子毫不客气的蹬在楼宇湘怀中时,这个女人哪怕误以为她已经变成鬼了,现在被吓得每一个细胞都在发抖,可也肯定会感到愤怒。 彻底把她最后一丝愤怒,或者说是自尊打压下去,就是方圆对她最后一次打击。 方圆敢拍着胸膛的保证,他只是想给她最后的打击,才不会想占有这个女人,尽管当他脚丫子碰到小女人鼓囊囊的那个啥时,他的灵魂就在瞬间,催促他身体某部位开始急促分泌荷尔蒙了。 楼宇湘强忍着干呕,抬头‘看着’方圆,声音沙哑的问道:“如果、如果我非得拒绝呢,你会把我家人怎么样?” “你家老爷子,今年八十有二了吧?” 方圆答非所问。 “是,那又怎么样?” 楼家老爷子岁数多么大,这也不是啥秘密,楼宇湘没必要否认。 方圆脚趾头上下抠了抠,慢悠悠的回答:“八十多岁的人了,就没有厌世的想法?尤其是像他那样的,可以说是生活在无聊的尔虞我诈,勾心斗角中。” “你--” 楼宇湘愣了下,猛地醒悟方圆要说什么了,全身肌肉猛地绷紧:“你、你想伤害我爷爷!” 方圆阴恻恻的笑了笑:“他既然能纵容,或者说是支持你去伤害别人,那么我觉得他老人家应该早就做好了被人伤害的准备。” 你敢! 你要是敢动他老人家一根毫毛,我就扒了你的皮,抽了你的筋,喝了你的血,再把你颅骨制成酒器,月明之夜对影成三人--楼宇湘张嘴就想喊出这些话,只是话刚到嘴边,就意识到自己当前啥情况了。 她用力抿了几下嘴角,冷哼道:“哼,死人,能伤得了活人?方圆,你应该知道,像我爷爷他老人家所居住的地方,绝对是养生补气的绝佳之地,任何的邪魔鬼祟,都别想踏进剑锋山草庐一步。” 方圆笑了笑,轻飘飘的说:“是,你说的不错,像我们一般的死鬼,是无法接近那种地方的,可你却忘记了,有一个人能去。” 楼宇湘本能的问道:“谁?” “他说的就是我了。” 开车的死老外,替方圆回答了这个问题:“也唯有我,才能带阴魂去阳世任何地方,见到任何人--当然了,没有一定的好处,我是不会去的。” 死老外的话音未落,方圆就接着说:“我在阴间野外也晃荡一年多了,偶然的机会发现了一块商周时期的帝王玉,那可是个好东西。” 帝王玉,顾名思义就是帝王佩戴过的玉佩,年代越久远,灵性就越大。 故老相传,阴间小鬼如果能拥有一块帝王玉,那么就相当于阳世间有人花了十块钱就中了福彩特等奖,再也不愁吃喝,没老婆了。 “真得?” 死老外问出这俩字时,楼宇湘明显感觉的车子晃了下,由此就能判断出他现在有多么的激动。 方圆反问道:“我骗你,能有什么好处?” “嘿嘿,说的也是,如果你敢骗我,就等着魂飞魄散吧。” 死老外阴阴一笑,说道:“我把你带进楼明功居住的草庐中,事后那块帝王玉给我!” “不!” 楼宇湘怒了,尖声叫道:“你这是在以权谋私,是在亵渎,是在犯罪--” 方圆伸手,一根手指挑起了楼宇湘圆润的下巴,低低叹了口气:“唉,大妹子啊,你活着时,我怎么没听你说过这些话?现在我都开始严重怀疑你的智商了,难道你没听说过有钱能使鬼推磨这句话吗?” 跟人间那些工作体面,生活轻松的公务员一样,阴世界的小鬼,也同样能会利用手中的权利,给自己谋取灰色福利,这也不是啥稀奇的事儿。 楼宇湘在听到有钱能使鬼推磨这句话后,马上就醒悟过来了。 接着就是全身冰凉:方圆有啥子帝王玉贿赂死老外,她一个刚死没几天的新鬼,拿什么来贿赂人家? 见钱眼开,不仅仅只用于人世间的那些人,阴世界的鬼们也同样会这样的。 “所以啊,你还是乖乖伺候伺候我吧,反正尊严这东西在阴间也不是太值钱,何必这样认真的呢?” 方圆缩回手,双手抱着后脑勺倚在了车窗上,慢悠悠的说:“去你家的这一个时辰内,只要你能让我满意了--呵呵,其实我对欺负老头子这种事,也没太大的兴趣。” “你还是拒绝吧,唯有那样,我才能得到那块帝王玉!” 开车的死老外,回头恶狠狠的说道。 “你--想得美。” 忽然间,楼宇湘不再恨想方设法践踏她尊严的方圆了,而是无比痛恨能穿梭在阴阳间的死老外,尽管脸上戴着啥也看不见的墨镜,可还是冲那边,从牙缝里挤出了这几个字。 说完后,她不再犹豫,问方圆:“我怎么伺候你,你才会满意?” 方圆好像打了个哈欠,懒洋洋的回答:“早就听说楼总号称人参果,一旦让男人尝过就终生无法忘怀你的滋味。该怎么把男人伺候的满意这种事,还用我来教?” 楼宇湘觉得脸儿有些发烫,赶紧低头,再次狠狠咬了咬牙,颤声说:“好、好,希望你别反悔,要不然我拼着形神俱毁,也要杀了你。” “切,不就是做你女人该做的事吗?说的好像比上刀山下还要悲壮。” 方圆不屑的撇了撇嘴,喃喃的说:“赶紧地,别啰嗦了。” “秦大川?” 楼宇湘咬着嘴唇,轻声叫道。 没听到秦大川回答。 楼宇湘又叫了一声,才听到他有些迷糊的问道:“嗯,我在--在睡觉,有事?” “没事,你休息吧。” 楼宇湘深吸了一口气,心想:估计你也说不动方混蛋欺负我,你睡着了更好,这样就看不到我的丑态了。呵呵,其实也没什么,反正大家都戴着墨镜不是? 楼宇湘很奇怪自己现在竟然能笑出声来,就像她忽然觉得遭到方混蛋的羞辱,其实也算不了什么那样,心情放松的把那条腿抬起,放在了车后玻璃旁,慢慢伏下了身子。 老大还真会折磨这娘们。 嘿嘿,我是不是该用手机把这一幕给录下来,让全世界的人都看看,在他们心目中那么高高在上的楼宇湘,竟然会像个小丫头那样,抱着老大的臭脚丫子給他捶腿? 秦大川摘下脸上的墨镜,冲格林德挤眉弄眼的做了个鬼脸,指了指膝盖上的手机。 作为欺骗楼宇湘计划中一个重要的环节,大川哥现在有种说不出的成就感,第一次觉得那些高高在上的人,其实也很蠢。 死老外拿出的三幅眼镜中,方圆跟秦大川戴的都是真正的墨镜。 楼宇湘戴着的那副,就算她把眼珠子瞪暴了,也别想看到任何东西。 而且三个人都能确定,精神被折磨的快要崩溃的人参果,现在压根不敢摘下墨镜--她只要摘下墨镜,掀开车窗帘,就能看到车窗外那红彤彤的朝阳,看到来来往往的汽车。 这辆车的前后,至少得有十五辆车,是苏省楼家派出来‘护送’他们剑锋山的。 楼宇湘只要看到这一切,就会明白她被欺骗了,她根本没有死,她会立即‘复活’,精神抖擞的命令楼家那些人:把这三个混蛋都给我抓起来,切成碎片去喂狗! 很可惜的是,她不敢。 就像一头被蒙着眼拉磨的驴子,以为只要不停的走下去,就能走到终点,却不知道是它只是在围着磨盘绕圈子。 能够把楼宇湘当做驴子那样的耍,秦大川就觉得现在哪怕立即死了(最好是能像圆哥那样,再活过来),也肯定是笑着死的。 秦大川有多得意,格林德就有多得意:话说,车后面那箱子舌头,还是我找人用豆腐皮,腐乳做的,肯定有些咸,也不知道会不会齁着毛驴。 靠,毛驴这家伙真想齁死啊,还吃,还发出‘啧啧’的声音,好像东洋电影中那些女人在吃香蕉,声音这么销魂,也真成了精了。 格林德心中骂着,侧脸正要对秦大川眨巴下眼睛,算是支持他给楼总的拍照行为时,却被他抬手捂住了眼睛。 靠,搞什么呢你,不知道我在开车啊,还捂我眼! 差一点,格林德就骂出这句话时,秦大川的嘴巴就飞快的在耳边说了句:“别回头看后面!” 其实男人跟女人一样,好奇心都很强烈的。 你越是不让他看什么,他越想看。 就像现在的格林德一样,躲开秦大川的手就向后看去--只看了一眼,向前疾驰的车子,就犯病了的疯牛那样,猛地冲向了路边。 第732章 :老大你真牛 农历三月初一,阳历四月三号,星期天,宜祭祀,求财,签约,嫁娶,订盟;忌开市,安床,安葬,入宅,破土。 天气晴,西南方三到四级,吹动了翠竹的竹叶,发出莎莎的声响。 这个季节,是一年四季中最让人舒服的时候,没有苍蝇蚊子,也没有叫起来没完没了的知了,唯有放眼望去一片养眼的青黛之色,偶尔还有从高处俯冲而下叼走一条鱼的水鸟。 楼明功到背着双手,站在平台的木质护栏后面,遥望着山下那个清澈的湖泊,久久都没动弹一下。 老管家福叔,双手贴在腿上,本来就有些佝偻的身子,此时弯的更加厉害了。 老爷凭栏站在那儿足有半小时了,他也在半小时内,保持着这个动作一动不动。 又一只水鸟从高空俯冲而下,叼起一条浮上水面觅食的鱼儿时,荡起层层的水波涟漪,晃碎了金色的朝阳,反射上了高处的天台,让福叔那双眯着的老眼,再次眯了下。 他没有看脚下的湖泊,只是盯着老爷的脚后跟。 福叔能清晰感觉到,至少保持了十年平淡心态的老爷,现在的心情估计跟被水鸟荡碎了的湖面更加的乱--堂堂华夏的百年老牌大族,苏省楼家,在跟某股子势利的敌对中,竟然败下阵来了。 还是在楼家的家门口。 这对整个楼家、哪怕是一草一木来说,都是个无法原谅的羞辱。 福叔不知道潘龙语在昨天傍晚离开剑锋山时,曾经跟老爷说了什么话。 他没资格去打听,也不想多嘴去问。 他只知道,潘龙语走后,老爷就給他打电话,让他带领所有前往富华市的人,立即撤回剑锋山,绝不许再动用武力,去迎接大小姐回家。 楼明功不但撤回了福叔等人,还召见了楼家在官场上的几位官员。 老爷召见那几个晚辈时,福叔倒是陪在他身边的,所以才知道老爷吩咐那些晚辈去做什么事--竟然是配合伤害大小姐的人,动用官方的力量,来戒严富华市几条主要街道,造成长达一整夜的无人街区。 福叔还知道,老爷做出这个决定,跟潘龙语没关系的。 很可能,跟福叔从富华市拿回的那部手机有关--那个要伤害小姐的人,在电话中要求楼家跟他配合。 苏省楼家,什么时候沦落到得对敌人俯首帖耳的地步了? 这可是绝对大损颜面的,依着圆可牺牲大小姐也誓不低头的老爷的倔强性格,怎么可能会服软? 看来,归根结底还是跟潘龙语跟老爷说的那番话有关。 潘龙语,究竟跟老爷说了些什么,才让楼家不得不放下骄傲的身段? 就在福叔想到这儿时,就听到老爷低低的叹了口气:“唉,宇湘,现在快到峰山县城了吧?” 峰山县城,以剑锋山为名,也是苏省楼家几代人用百年时间经营出来的大本营。 “老爷,要不要打个电话,问问林林?” 福叔微微抬起头,小声问道。 楼明功没有再回答。 福叔却知道他该做什么了,悄无声息的后退几步后,才拿出手机拨通了林林的电话。 林林带着彪子几个人,是最先赶到富华市土菜馆的。 很遗憾,他们并没有起到任何的作用,明明看到大小姐近在咫尺,却被混在围观者中的那些坏人,给暗算了。 幸好,林林只是被人在胳膊上扎了一针,就失去了意识,不像彪子他们那样,人人都挨了一刀子,虽说不致命,可也得乖乖在炕上躺几天才行。 福叔是接到那个男人的电话,才在深夜赶去郊区的某个公园,找到了林林他们。 林林醒来后,拒绝跟福叔回剑锋山,而是带人待在富华市郊外,随时等候楼宇湘的出现。 黎明前的黑暗过去后,林林就打电话回来时,大小姐已经坐上了一辆车,正在向剑锋山这边疾驰而来,她率领至少三十个手下,乘坐十数辆车,跟那辆车一步不落的同行,做好了随时救人的充分准备。 别轻举妄动,带挟持宇湘的那个人来剑锋山。 这是楼明功给林林的命令,福叔一字不漏的转告给了她。 没有谁敢违逆老爷的话,林林当然也不敢,所以只能跟如影随形的跟在那辆车后,瞪大眼睛死死盯着看。 她很想看看楼总怎么样了,到底是谁绑架了大小姐。 不过那辆黑色奥迪车的车窗上,却挂着黑色的窗帘,只能看到开车的是个光头死老外,坐在副驾驶的家伙,则是满脸的血污,根本看不清他的样子。 福叔打来电话时,前面那辆正常行驶的车子,忽然猛地向右边排水沟冲去。 他们要逃离我们的‘押送’! 下意识的,林林想到了这一点,抬手正要喝令手下注意时,那辆车却又迅速回到了正常轨道上。 刚才的动作,好像只是打了个摆子那样。 “追上去,跟那辆车同行!” 林林来不及接听福叔的电话,给司机下令。 她想搞清楚,那辆车干嘛好好的就忽然冲向路边呢? 难道说,开车的那个死老外犯病了? 死老外当然没犯病,他刚才差点把车子开到排水沟里去,那是因为他看到了无法相信的一幕。 哪怕只是看了一眼,就意识到再多看一眼很可能就有被老大灭口的危险了。 但他也能确定到死也不会忘记:骄傲的、不可一世的、心狠手辣的蛇蝎美女楼宇湘,正在客串东洋电影中那些女主的角色,用她迷人的小嘴,给圆哥进行特殊的服务。 她竟然无视我跟秦大川的存在,用这种方式来讨好老大? 我靠,这也太刺激了吧? 不是说好只让她给捶腿砸背的吗,怎么换成来真格的了? 老大,你真牛! 第733章 :游戏结束了 方圆承认,他确实很牛。 一个抱着核弹头纵身跃下有火山岩浆喷发的坑洞,事后只是失忆了的家伙,如果还配不上很牛,那么谁还有脸说自己是个地道牛人? 只是方圆再牛,也没想到楼宇湘,为了她老爷子的安危,竟然会曲解了他所说的‘伺候舒服了’的意思,給他提供让他无法抗拒的特殊服务。 本来,方圆已经跟两个、哦,加上毛驴的话,就是三只走狗说好了,会在去剑锋山的路上,把楼宇湘最后的一丝愤怒(或直说是尊严)给打击殆尽。 最好是让她那些俯首帖耳的手下,亲眼看到他们伟大的楼总,是怎么变成一个小丫鬟,给方大老爷捶腿的。 方圆没觉得以楼明功的安危,来迫使楼宇湘給他捶腿有啥不对--如果九幽夫人答应放过他,改变他注定的苦比命运,这五十年内不再冲出九幽世界,让方先生过上他最向往的混吃等死的小日子,就算每个月都得去九幽世界给她捶腿砸背,方圆也会答应的。 既然他这么厉害的人,为了切身利益都能拉下脸来愿意给九幽夫人当小厮了,那么最该遭到惨重惩罚的楼宇湘,给他客串一次伺候大老爷的小丫鬟,又有啥不可以? 老天爷敢拍着胸膛的给方圆担保:他希望楼宇湘把他伺候舒服了的那种舒服,真得只是把他的臭脚丫子抱在怀里,給他捶捶腿罢了,才不是拉开他的裤链,像东洋电影女主那样,以很是生涩的动作,来让他舒服的翻白眼。 唉,由此看来,这个女人啊,无论平时有多么的聪明,在某一刻也会变得愚蠢无比。 当然了,方圆在楼总抬起他的脚丫子放到后车窗上,俯身用她颤抖的小手,给丫的拉开裤链时,还是有机会,也有能力拿捏出一副‘姿色不能淫’的嘴脸,警告她:少来这一套,老子不吃! 他也这样想这样做--前提得建立在天下的猫儿都不鱼的基础上,方圆这个大男人,才能有坚韧的毅力,来抗拒来自人参果的魅力。 再精明的女人,有时候会变得无比愚蠢。 同样,再正派的男人,哪怕是柳下惠转世,也无法抗拒来自人参果的吸引。 有句话不是这样说的嘛:既然无法反抗,那为什么不闭着眼的享受呢? 方圆觉得,他就是这句话的忠诚执行者。 肯定是因为我左肩下那朵破花的缘故,才让我在美色面前没有丁点的反抗力,我不想这样的,真不想这样-- 方圆心里喃喃的说着,摘下墨镜看着格林德那光光的后脑勺,语气阴森的说:“如果再敢随便拐弯,把东西掰断了,你、你就别想再捞到半点好处。” 毛驴可就比死老外俩人强多了,在看到不该看到的一幕后,立即从前面两个座椅中间钻了过去,坐在了秦大川的腿上。 格林德不在乎要啥好处,他现在恨不得自己是瞎子,是聋子,最好是傻瓜。 唯有傻瓜,在看到老大像无力反抗的羔羊那样被女人肆虐时,才不会被怪罪。 “你这鬼车上没有音乐?” 要是论起人情世故来,独身闯荡江湖那么久的秦大川,到底比格林德脑子活泛了很多,知道这时候该做点什么才是最正确的:“最好是那种特别劲爆的,我喜欢摇滚。哦,还有就是,你这车上没有能隔开前后的窗帘吗?那样,会给我一种坐在家里窗前看星星的惬意。” “啊,有,有!” 格林德这才如梦初醒,赶紧伸手咔咔的点了几下。 很凑巧,车厢里立即响起了《她是小鸡》的摇滚,碰碰卡卡中,深蓝色的布帘从座椅后方徐徐出现,把车厢隔成了两个小空间。 “我是小鸡,我是小鸡,我是一只幸福的小鸡,每天吃饱了就是下蛋,咯咯达,咯咯达--” 在劲爆的摇滚音乐声中,格林德长长的松了口气,抬手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很认真的对秦大川低声说:“哥们这次欠你一个情。” “可别以身相许,只要能还我一部分赌债就行了,这个要求不高吧?” 秦大川马上回答。 “能不能别提钱?提钱,伤感情的。” “不跟欠我债的人提钱,我更伤心。” “靠,算你狠,等这件事了了后,我就给老婆打电话,让她先给转来几万美金。” “切,你欠债,却让你老婆还,你还是个男人吗?” “我不是男人,能有一双可爱的儿女吗?” 格林德一瞪眼:“再说了,你能闭上每天至少要跟我讨八十次债的嘴吗?” “我记得,你收了那娘们一块玉佩不是?” 秦大川开始打那块玉佩的主意了:“老大给的破表我不稀罕,你也不敢拿它来还债,就给我那块玉佩吧,抵一半的赌债。” 格林德冷笑:“哼哼,我敢给你,可你敢要?” 只要方圆敢给楼宇湘,她就不敢不要--满嘴的那种滋味,让她恨不得把心肝肺都吐出来。 可那个恶魔却死死抓着她头发,迫使她无法抬头吐出来,只能把那些肮脏的东西,都咽了下去。 然后,两个不知道是鬼还是人的,就停止了所有的动作。 劲爆的摇滚还在歇斯底里的爆响着,方圆终于松开手时,楼宇湘才艰难的抬起头,屈辱的泪水哗哗的往下掉。 人参果之所以叫人参果,是因为她能让男人尝到无法想象的美味--她却从来都不屑去‘品尝’男人那玩意的滋味。 楼宇湘的前后三任死鬼丈夫,也不敢用这种方式对她,所以她在吃香蕉时的动作,才会那样生涩,甚至都把方某人给咬得很疼。 看在她确实很尽心的份上,大人大量的方先生原谅了她:唉,再聪明的女人,也有不会做的事儿不是? 楼宇湘没有把他的给咬断,就已经很给面子了,还求啥啊? “这下,这下你满意了吧?” 楼宇湘死死咬了下嘴唇,哑声问道。 摇滚的声音虽然大,不过俩人在这么近的距离说话,还是能听到的。 “说实在的,不怎么满意,比我想象中的要糟糕一些,不过我可以原谅你。” 方圆吸了下鼻子,懒洋洋的坐起来,稍稍收拾了下,才认真的说:“不过,我只是想让你给我捶捶腿来着。没想到--哦,对了,你跟男人在一起时,是不是把做这种事叫做捶腿?我知道,很多小夫妻之间来性趣时,都会说些别人听不懂的暗号,比方说吃果子啊,洗衣服啥的。你的暗号很特别,是捶腿。” 方圆说的没错,现在随着人们文化素质的提高,两口子想办事时,才不会像以前那些没文化的大老粗那样,红果果说啥办一气之类的。 而是会用洗衣服啊,做饭啊,看花啊等诸如此类的话,来表达他们想困觉的意思。 “你、你说什么?” 楼宇湘本来浮上一抹嫣红的小脸,刷的苍白,没有一丝的血色了。 方圆轻飘飘的重复道:“我本来只想让骄傲的楼总,给我捶捶腿来着啊,像伺候大老爷的小丫鬟那样。谁想到,你会误以为我让你做这么恶心的事。看来,你的思想一点也不纯洁……” “我、我杀了你!” 楼宇湘实在无法忍受方圆占了便宜还卖乖的不要脸了,登时怒从心头起,再也顾不上老爷子的安全了,尖叫着抬手摘下墨镜,接着狠狠扑在了他身上,纤纤十指上尖利的手指甲,挖向他的脸上。 看在她刚才很认真工作的份上,内心对她多少有些愧意的方圆,虽说才不担心自己这张英俊的小白领会被挠花(话说,方某人的脸皮,可是真正的刀枪不入)。 但男人的脸,就跟下面那玩意是大还是小一样,都关系着男人的尊严。 怎么可能随便被女人拿手指甲乱挖呢? 想都没想,方圆抬手就对那张小脸,狠狠来了一记响亮的耳光。 这个女人要是在发疯时,不被男人抽,无论是哪种抽--她是绝不会清醒的。 再说了,方圆也打心眼里厌恶楼宇湘,看她脸色狰狞的要挖花自己脸后,刚才装傻卖呆享受完后的那一点点愧疚,也被他扔到俄罗斯去了,才不会给她留情。 一巴掌,抽的她鼻子嘴里淌出血来这算啥? 她还想逼着林二去站街呢! 都特么的啥时候了,整个人都变成菜板子上的咸鱼,任人宰割了,还特么的为了她那点可怜的女人自尊,跟方先生张牙舞爪的,这不是自己找抽吗? 没有一巴掌把她满嘴的小白牙抽掉,已经是方先生手下留情了。 嗡啊嗡啊,好像一万只小蜜蜂在飞的楼宇湘,喝醉了般的微微转着脑袋,等双眸瞳孔总算对焦了后,方圆才伸手采住她的衣领子,稍微用力,就把她扯到了自己眼前,眼睛盯着眼睛的冷笑道:“你信不信我现在就尝尝你人参果的滋味?” “你、你个畜生,你个恶魔!” 楼宇湘嘴角噙着血沫,嘎声叫道:“来吧,你有本事就来!我发誓,我会让阎王爷--” 方圆打断了楼宇湘的话:“你真以为,你死了?” “你个……你、你说什么?” 楼宇湘浑身打了个激灵后,呆住了。 方圆懒得再跟这蠢娘们叨叨什么,抬手扯下隔开车厢的窗帘,冲死老外喊道:“行了,把音乐关掉吧。” “草,你算老几啊,敢跟我这样说话!” 格林德头也不回的骂了句。 他牢记现在自己是开鬼车接死人的阴差角色,得像圆哥嘱咐的那样表现。 “游戏结束了。” 方圆毫不客气的抬手,在格林德脑门上抽了巴掌,顺手拿走粘在他后脖子上的筷子。 有些人啊,就是贱,连毛驴也不如,非得等老大在后脑勺抽一巴掌后,才清醒过来。 格林德就是这样,呆愣一下后才恍然大悟,赶紧伸手关掉了音乐。 接着,他就又说了句让他终于意识到他确实蠢的话:“圆哥,刚才我可什么都没看到哇。” 第734章 :最可怕的生物是女人 老祖宗有句话说得好:有些事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解释的再通俗一点呢就是:在看到某些事后,你不但得当瞎子,还得当哑巴,更得当傻瓜,把这件事彻底的忘掉。 格林德的汉语说的很遛,只是对汉文化的理解,还远远谈不上懂,所以才会说出这么没脑子的一句话来。 正在努力让自己忘记自己有时候就是个卑鄙小人的方先生,听他说出这句话后,得费很大力气才能压制住生起的灭口心思,皮笑肉不笑的问道:“你没看到啥?” 格林德腮帮子上的横肉,接连哆嗦了几下,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 幸好,秦大川看在这厮还欠自己好多赌债的份上,赶紧挺身而出为他解围:“老大,是不是可以把窗帘放下来了?” “最好是把车窗也打开,透透气。” 方圆抬手在脸前扇了几下,皱眉问:“老格,这车子你是从哪儿找来的,味道这么难闻。” “都是小的得错,小的该死。” 格林德连忙展开自我批评,落下了车窗。 清新的风,忽地从车窗外刮了进来。 刺眼的阳光,也随着洒了进来,让楼宇湘不得不闭上眼。 她在闭上眼的瞬间,看到了林林。 林林,就在跟这辆车并驱行驶的那辆车上,正瞪大眼睛向这边看。 楼宇湘忽然很想死,真得去死。 如果她现在还看不出,她此前所以为的‘死了、阴世界、鬼车’啥的,都是恶魔为了折磨她的手段,那么她早在刚入商场的那一年,就被人连骨头都吞下去了。 假的。 一切,都是假的。 一切,都是人家给她精心布置的游戏,把她当猴儿似的耍了个不亦乐乎。 她更在刚才,用了足足一个小时,给那个恶魔提供了特殊服务-- 方圆原来没有死。 他怎么会没有死呢? 抱着核弹跳进火山岩浆内,都死不了,这算什么呢? 恶魔。 方圆就是那个隐藏在暗中对付她的恶魔。 也唯有恶魔这个词,才能形容这个混蛋! 想到恶魔这个词后,楼宇湘又想到了庞贝,想到了白鹰等人惨死的样子。 发自内心的恐惧,其实是扑灭怒火时最好的灭火剂。 楼宇湘不再发怒了,只是害怕。 她实在无法想象,方圆得有多么的能忍,才能在她把林舞儿逼到去站街的份上后,做到跟她面对面相处这么久,没有伸手直接掐死她。 最多,只是占了她一点点的‘小便宜’,还是她自己‘理解’错误的。 现在,人家已经不屑跟她继续玩下去了--稍稍有点傲气的人,就会觉得总是欺负一个神经崩溃的女人,其实很没面子的。 方圆,现在要跟她摊牌了。 他将以方圆的身份,堂而皇之的出现在剑锋山,像一个贪婪而丑陋的貔貅那样,从楼家身上,恶狠狠咬下好大一块肉! 至于楼总刚才给这厮提供特殊服务的事儿--谁还会在意,她更没脸说出来,当做谈判的筹码。 这个该死一万次的恶魔,肯定早就躲在暗中算计她了。 很可笑的是,那时候她还洋洋得意的,都不怎么在意林舞儿是被谁救走的,只想跟燕春来、郭易秦合作,来达到帝皇集团在明珠站稳脚跟的战略目的。 怪不得郭易秦会给她打电话,转达恶魔的话,原来他也在方圆手里吃了大亏。 从方圆这个可怕的游戏中,楼宇湘从一环扣着一环的步骤中,能断定他在暗中隐藏了已经很久,就像一条相当有耐心的毒蛇,等到利益最大化时,才露出锋利的獠牙。 更让楼宇湘感到可怕的是,方圆能在楼家的地盘上,布置出了‘阴间’,这就足够他有迫使楼家必须低头,按照他的意思来配合他欺骗她的本钱。 以楼宇湘为代表的楼家,在跟方圆的这场战争中,可谓是一败涂地。 他一个人,竟然打败了众多豪门百年来都没做到的事情。 按说,输给这样的人,应该不丢人。 可楼宇湘,为什么会这样痛苦,不甘,唯有缺少悔恨? “楼总,楼总!” 林林从那边车窗内探出头,高声喊叫。 楼宇湘缓缓回头看了她一眼,接着抬手捂着了脸,低声呜咽着哀求道:“能不能落下窗帘,别让他们看到我当前这副丑陋的模样?” “你就是精神不怎么样,别的很正常啊。” 方圆笑眯眯的,抬手向林林打了个招呼。 对于这个面冷心热的女孩子,方圆还是有些许好感的,要不然也不会吩咐老鼠,别伤害她了。 林林看着方圆,呆了。 方圆知道得给她一点相信‘奇迹’的时间,笑了笑后又对楼宇湘说:“就这样吧,开着车窗,也能让你手下人放心。” “恶魔,混蛋,你、你为什么不杀了我,却总是这样没完没了的折磨我?” 低低的哭泣声中,楼宇湘尽可能的蜷缩起身子,努力想让自己变成能藏在角落中的一只猫。 方圆很讨厌她这副样子:“这时候知道丢人了,当初在逼着林舞儿去站街时,你心里怎么没有想过这些?给我坐直了身子,别逼我动手,让你在你爪牙面前丢大人。” 楼宇湘马上停止了哭泣,用力咬了下嘴唇,挺直了腰板。 她能确定,无论自己如何哀求这个恶魔,他都不会答应她的要求,只会更加感兴趣的折磨她,甚至还会当着林林他们的面,抱住她。 “别哭丧着个脸的好吧?终于要回到你老窝了,不该高兴点?” 方圆又说:“如果你不想回家,那我现在就可以让格林德调转车头--以后,你也别再出现在公众视野中了,给我做个捶腿的丫鬟也不错。” 楼宇湘马上就露出了甜甜的笑容,按照方圆的要求,昂起下巴一副‘吾虽落魔窟,但汝能把吾怎么样’的傲然。 “对嘛,这才是我所熟悉的楼宇湘。” 方圆满意的点了点头,说:“我这个人还是很善良的,从来都不会把人往死里得罪。正所谓做人留一线,以后好相见。说不准,咱们以后就会成为老相好呢?话说,你嘴上的功夫可不咋样,得需要经验丰富的人好好调教。” “您,就是那个经验丰富的人吧?” 楼宇湘妩媚的笑着,看向了方圆。 “你想学的话,我可以免掉你的学费。” 方圆跟楼宇湘那双满载刻骨仇恨的眸子对视着,也是笑眯眯的说:“我这个人吧,不管走到哪儿,都希望能受主人欢迎的坐上嘉宾,尤其是去楼总你家作客。” 楼宇湘眼里的冰雪,攸然消散,咯咯娇笑一声:“好呀,无论您什么时候去我家,我都会让您感受到宾至如归。” 跟奥迪车并驾齐驱的林林,看到楼总跟方圆相谈甚欢的样子,总觉得自己是在做梦。 如果不是做梦的话,怎么会看到早就死了一年多的方圆? 相比起楼宇湘来说,林林的脑子也不是太笨,看到方圆现身眼前的震惊过后,也马上想到那个躲在暗中伤害楼总的人就是他了。 只是她真得搞不懂,依着方圆给楼总造成的伤害,他们怎么会上演一副‘相敬如宾’的狗血桥段? 看来,楼总已经跟方圆达成了某种协议。 这就好,本来很多事的最好解决办法,就是大家坐下来心平气和的谈谈才对,干嘛要为了面子、利益啥的搞出血雨腥风呢? 看出林林明显松了口气长气后,方圆就知道这孩子把某些事想的太过美好了,可没打算跟她解释什么,毕竟在小人物眼里,大人物本身就是美好的代名词。 方圆不想破坏自己在小人物心中的光辉形象,很体贴的拿出一包早就准备好的湿巾,递给了楼宇湘。 楼宇湘从来都是个杀伐果敢的角色,一旦确定该怎么做才能对自己最有利后,就会坚定不移的按照既定方案执行下去。 “谢谢。” 很淑女的向方圆道谢后,楼宇湘接过湿巾,开始擦脸:“这些舌头,是什么东西制成的?” “豆制品,很好吃的,要不要来一块尝尝?” 方圆伸手,捏起了一根舌头,很关心的说:“楼总你好像很久没有吃东西了吧,这时候吃点可以增加体力。” “刚喝过一些据说能让女人美容的胶原蛋白,所以还不是太想吃东西。” 楼宇湘随手把用过的湿巾扔出窗外,笑眯眯的回答。 听她这样说后,方圆叹了口气:“唉。” “怎么了,好端端的,干嘛要唉声叹气的?你可是大赢家,该叹气啊,哭闹着喝药上吊的人,应该是我才对。” 楼宇湘咯的一声娇笑:“喏,你看我现在都把喝了你的脏东西,当作是一种享受了,你真该感到骄傲才对。” “我有些后悔。” 方圆摇了摇头,回答。 楼宇湘眼波流转,轻声问:“后悔那样对我?” “不。” 方圆淡淡的说:“后悔没有把你彻底地逼疯。你是个美丽的女人,也是个可怕的女人。我现在给你的伤害,以后有机会,你会讨回去的。” 楼宇湘笑吟吟的问道:“那你怎么不杀了我?现在可是你最后的机会。” “我不杀你,等你自己来找死。” “你确定,我受过这次惨痛的教训后,还会给你伤害我的机会?” “只要是机会,总会有的。” 方圆张嘴打了个哈欠,闭上了眼,喃喃的说:“只是下次,你就再也没有这样的好运气了。你根本不知道我有多可怕。我可怕起来,连我自己都害怕的。” 楼宇湘轻声回答:“你好像说错了。” 方圆没吭声,就像睡着了。 楼宇湘自顾自的说道:“在这个世界上,女人,才是最可怕的生物。” 她这句话的话音未落,开车的格林德就停下了车子,回头说道:“圆哥,可能是到地方了。” “这么快?刚想睡一会儿呢。” 方圆睁开眼,看着车窗外问:“这就是你家?” “方圆,欢迎来到剑锋山。” 楼宇湘语气温柔的说道。 第735章 :不死不休 苏省剑锋山,不是景区,景色却胜过景区。 很多人都想登山一游,只是无论他们从哪个方向接近剑锋山,都会有人忽然出现,用很客气的语气跟他们说:这是私人领地,还请止步。 如果有人不听,非得上山,那么这些说话很客气的人,就会用最不客气的手段,让他们后悔实在不该为了登山游玩,就把腿子给连累到折。 剑锋山不但对那些无知游客,当地土著居民拒绝敞开她迷人的胸怀,就连彪子这种地位的保镖,也没资格驱车踏上那条笔直的小公路。 唯有楼宇湘的贴身心腹林林,独自驾驶着一辆车子在前面开路。 “这边的景色真不错,格林德,你那儿有这么美的山吗?” 秦大川看着车窗外,开始向死老外卖弄他名牌大学高材生的文采:“虽然没有泰山之雄伟,华山之险峻,衡山之烟云,庐山之飞瀑,雁荡山之巧石,峨眉山之清凉--山也不高,却集雄伟险峻,灵气巧妙于一身,让人身临其境,误以为来到了古神话中的仙境。” 男人都有个贱毛病,那就是总在守着漂亮女人时,显摆他的与众不同。 直到楼宇湘咯咯轻声娇笑着,拍着手儿大赞大川哥文化底子很深厚时,才意识这娘们可不是一般的美女,而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蛇蝎。 他表现的越出彩,就会给她留下的印象最深刻,以后找机会要报复方圆时,说不定会率先拿他开刀。 尤其是楼宇湘娇滴滴的说,既然喜欢那就有机会永远住在这儿吧时,秦大川立即就像被踩断脖子的鸡那样,默不作声了。 看,都不敢看楼宇湘一眼,只是琢磨着该怎么巧舌如簧,鼓动老大最好晚上来把她给干掉,那样才能睡个安稳觉吧? “你别吓唬他了,他虽然不怎么成器,但怎么着也算个合格的兄长,能够为了小妹不受欺负,就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对人动刀子。” 方圆用眼角扫了眼楼宇湘,语气平淡的说:“我不想说那些谁敢动我手下,我就会让谁怎么样的屁话。可有时候,很多事的发生,都是以屁话为出发点的。楼宇湘,你是个聪明人,这么简单的道理不用我多说了吧?” 楼宇湘扭头,也看向车窗外时笑容收敛,以比方圆更加平淡的语气说道:“我这个人看起来聪明,有时候却是一根筋。从来,都相信只要是敌人,就只能有一个结果。” “不死不休?” “不死不休。” “你还不够格。” 方圆抬手,在楼宇湘肩膀上轻轻的拍了拍,笑道:“我希望你能想清楚这一点。” “人,都会在不断成长的。再说了,我楼宇湘选择的敌人,自然是越强大越好。这样,我的生活才会越来越精彩。像你手下那群走狗的死活,还真没被我放在眼里。” 车子缓缓停下了,楼宇湘开始整理自己的衣服。 她不想让站在上山台阶口的爷爷,看到自己太狼狈的样子。 林林快步走了过来,为楼宇湘打开了车门。 “方圆,我如果是你的话,就会永远躲在黑暗中,当一条毒龙。那样,才是最符合你利益的。但很可惜,你却自以为很强大了,就迫不及待的跳了出来。毒龙,也就变成一条只能钻山缝的毒蛇了。” 楼宇湘在下车前,还一脸惋惜的摇了摇头。 “所以我是方圆,你只能是楼宇湘。” 对于楼宇湘这些实话,方圆并不是太在意,上下打量了她几眼,才轻声说:“你放心,你在土菜馆中时,并没有被任何人糟蹋过。你身上,只是被洒了巴氏消毒液,可以很简单就能化验出来的。” 已经下了车的楼宇湘,身子一颤,整个人的精神都好了很多。 转身弯腰低头,看着他的脸上,浮上了真挚的笑意:“以后等你落在我手里时,我会让你尝到真正的人参果滋味,再去死。” “希望能快点。” 方圆笑眯眯的点了点头。 “不会太久的,我从来都是个急性子。” 楼宇湘说完,转身快步走向了楼明功。 楼明功看着浑身脏兮兮,精神面貌却不错的楼宇湘,欣慰的笑了下:“回来了。” “回来了,爷爷。” 楼宇湘微微躬身,低声说道:“这次,我给楼家丢人了。” “没几个人知道的。” 楼明功抬头,看向走下车的方圆,淡淡的说:“再说了,如果不是有人给我说了什么,我原本打算是把你牺牲掉的。所以,你跟楼家,谁也不欠谁的,没必要内疚。” 亲祖孙俩人在谈论这个问题时,丝毫不介意流露出的‘商贾之气’。 楼明功,代表整个楼家。 楼宇湘,只代表她自己。 她让楼家丧失了颜面,楼家却打算牺牲她来保住颜面。 所以从双方来说,都不用再觉得欠了谁,大家还是快快乐乐的一家人。 听楼明功这样说后,楼宇湘才真正的松了口气,再次弯腰躬身行礼:“爷爷,我先去洗漱一下,麻烦您替我接待好客人。” 拍了拍孙女的肩膀,等她在林林的陪同下走上台阶后,楼明功才转身看着方圆,笑着问:“你就是方圆?” “老爷子,我就是方圆。” 就像楼宇湘在老头面前那样,方圆也微微弯腰躬身,給他见礼。 方先生这样有礼貌,可不是因为楼明功是楼家的家主,属于跺跺脚整个华夏就能引发地震的大人物。 他敬仰的,只是楼明功的年龄。 无论楼明功是个什么样的人,单凭他八十多岁的高龄,还能坐在家主的位置上,为亲人谋福利,就已经足够所有年轻人,对他肃然起敬了。 “你可知道,这次你绑架宇湘,让整个楼家都颜面尽失,可是犯下了多大的错误?” 楼明功又问。 方圆抬起头,跟老头子对视着,摇了摇头:“老爷子,我不觉得这是犯错。” 楼明功来兴趣了,问道:“说说你的观点呢。” 方圆解释道:“我绑架楼宇湘,楼家非常生气,就算暂时的隐忍不发,也只是为了把我琢磨透了后再动手,这是人之常情。那你有没有想过,明珠东海集团的林舞儿,跟我的关系就跟你和楼总的关系差不多呢?” 不等楼明功回答,方圆就淡淡的说:“有人要是敢把我兄弟往死里逼,我就把谁往死里整。” “呵呵,你倒是说的很有道理,也很有原则。” 楼明功晒笑一声,才缓缓的说:“只是你好像忘记了,世上芸芸众生,人跟人的价值是大不相同的。你能说,一个叫花子跟一个亿万富翁,对社会创造的利润是相等的吗?” “毛驴,过来。” 方圆回头,冲又开始在路边撒尿抢地盘的毛驴,打了个招呼。 毛驴马上开心的小跑了过来,人立而起,伸出长长的舌头舔了下大哥的下巴。 “老爷子,就算你花眼,我觉得你也该看出这是一条狗子。” 方圆拍了拍毛驴脑门,示意它继续去抢地盘后,说道:“可它是我的兄弟。在我眼里,众生相的命,都是相同的。唯一的区别,就是在投胎转世时,有的中了大奖成为了楼家的大小姐,而毛驴呢,则只能是一条狗。两者,更有谁都无法否认的相同之处,那就在死了后,都不会再喘气了。” “小子,你敢把楼家的大小姐,跟你的一条狗子相比较?” 楼明功的双眼,攸地眯了起来,有寒光闪出。 方圆毫不客气的说:“在我心里,拿楼宇湘来跟它相比较,是对它的羞辱。” “我听说你死过一次?” 楼明功右手缓缓攥成了拳。 “我希望再死了时,就别再活过来了,活着,其实很无聊的,烦心事太多。” 方圆抬头,扫了眼剑锋山高处的某些地方,轻笑道:“可你安排下的那些狙击手,他们还杀不了我。” “嗯?” 楼明功雪白的眉头皱起,明显搞不懂方圆这番话是什么意思。 方圆笑了笑,没有说话。 楼明功稍稍犹豫了下,转身看向了背后站着的福叔。 福叔现在的样子,跟他率领大批保镖,杀气腾腾赶往富华市营救楼宇湘时,绝对是两个人:一个是戴上墨镜就能变成黑道大佬的老匹夫;一个却是在主子面前低眉顺眼的老奴才。 福叔没有抬头,却能感觉的主子正在回头看着他,当即低声说:“老爷,上面--有人。” 饶是福叔是老姜一个,微微佝偻的腰身动都没动一下,可他内心却泛起了滔天波浪:我安排的两个狙击手藏的是那样隐蔽,方圆是怎么一眼就发现的? “唉,阿福,如果我想现在就杀方圆的话,你觉得我会亲自下山迎接他么?” 楼明功轻轻叹了口气,说:“你呀,跟了我这么多年,还是不明白我楼明功的为人。明天,去老家守坟去吧。” 福叔跟随楼明功,从青春年少到如今的花甲之年,足足数十年的时间,两者之间的关系,早已不再是单纯的主仆,更像一对老兄弟。 事实上,就算楼宇湘,在看到福叔时,也不敢把他当下人看,而是会恭敬的喊他一声福叔。 对主子忠心耿耿的福叔,就因为不忿方圆敢绑架小姐,才擅自安排狙击手要干掉他--结果,楼明功就毫不犹豫的把他打发回老家,去看守楼家列代先祖陵墓去了。 由此可见,楼明功能够维持诺大的楼家在近代长盛不衰,跟他赏罚分明有着相当大的关系,绝对是该出手时就出手,一切都以楼家的利益为原则。 福叔也很清楚主子的雷厉风行,听到自己被发配到老家守灵后,心中无比的苦楚,表面还是恭声说道:“是,老爷,明天一早我就走。” 楼明功盯着福叔的老眼中,明显闪过一抹不忍,但还是点了点头,转身看着方圆:“年轻人,让你看笑话了。” “没有。” 方圆摇了摇头,收起了脸上的懒散神色。 第736章 :大哥跟小弟 楼明功把福叔发配不是在演戏,是必须这么做。 方圆再看向他时的眼神里,再也没有了丁点的不屑。 不管是谁,在面对为了大局利益就敢做出任何牺牲的人时,都得提起十二分的精神来对待。 这种人,才是最可怕的。 也是可敬的。 仅凭楼明功一个人,方圆就再也没任何理由敢再轻视楼家,正色道:“老爷子,我不想让你误以为我是滥好人,收买人心啥的,我只是想说说我的真实感受。” 楼明功没说话,只是到背着双手看着方圆。 方圆想了想,才说:“毛驴是我兄弟,无论它犯了啥错误,我最多只会踹它两脚,却不会赶它走。我舍不得。或许,这就是你能成为大人物,而我只是个混混的原因吧。” 毛驴今天在楼家老爷子面前,算是大放异彩了,被大哥拿出来接连做了两次比喻。 第一次,是把它比喻成了楼宇湘,楼明功满心的不高兴。 第二次,毛驴又跟老管家做搭档了,楼明功眉梢眼角中,却慢慢浮上了感兴趣的神色,就像方圆开始正视他那样,也开始仔细打量这个年轻人了。 方圆跟楼明功的地位,不说差着从地球到月亮上的距离,但最起码得有十七八条街那么远,一个是百年老牌豪门的大家长,一个是在江湖上混得‘大哥’。 小孩子也知道,混江湖的大哥之所以能成为大哥,那是因为他讲义气:有我一口吃的,就饿不着兄弟。只有咱兄弟欺负别人的份儿,谁要是敢踹我家毛驴一脚,我把他满嘴牙都踢下来! 百年老牌豪门的大家长,则是无论做什么,都得以整个家族的大利益出发,设定了严格的规矩,任何人触犯了规矩,无论他是谁,都得遭受应有的惩罚。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唯有严格按照规矩来,才能让整个家族的人俯首帖耳,江湖上那些所谓的义气,在楼明功眼里那就是笑话。 别说是为了确保他大家长的威严,把不经他同意就安排狙击手藏在山上的福叔给发配去当个守墓人了,就是他自己亲生孙女的危险,跟整个家族的利益相逆时,他不也是咬牙狠心要牺牲楼宇湘的? 规矩,就是百年老牌豪门不倒的根本。 义气,则是混江湖大哥能有小弟供鞍前马后驱使的原因。 两者不可混为一谈,却又有着一定的共同性。 方圆看到福叔因为忠于主子擅自做事要受到惩罚后,他本能的反应就是:嗯,这是个一心为老大的忠心小弟,无论犯了啥错误,都该被原谅--本来,这也不是啥错误,最多也就是当着人的面训斥一顿,事后再給他一颗甜枣吃才对。 鉴于自己必须讲义气的原则,方圆想当然的就给福叔求情了。 其实,如果让方圆仔细想想的话,就会觉得楼明功该当场把这老东西的腿子打断才行:让你敢对我不怀好意,活该! 看到楼明功用很玩味的眼神,总是盯着自己看却不说话后,方圆有些别扭,讪笑一声说:“老爷子,如果你觉得我说错了,就当我是在放、说胡话好了。” 楼明功笑了笑,问道:“打个比方。如果你是我,你还会用这种方式来处理此事?” 方圆眉头微微皱起,没说话。 楼明功缓缓的说:“别着急回答,想好了再说。” “不用想太久,我现在就可以告诉你。” 方圆摇了摇头,认真的说:“如果我是你,我才不会因为忠于我的兄弟背着我做了错事,就得惩罚他。最多也就是踹他一脚,让他以后再做事时,得用用脑子。不过,事后得給他奖励,奖励他做错事也是站在我的立场上出发。” 楼明功接着说道:“你这样处理的话,那么他有可能还会背着你做事。这次犯的错可以原谅,但下一次就有可能犯下让你无法接受的错误。所以,为了杜绝未来的大隐患,必须现在严格处理,才能起到表率作用,让其他人不敢擅自行动。” 看了福叔一眼,方圆摇了摇头回答:“人都是从错误中吸取经验的。我觉得,只要給他阐明擅自行动的厉害之处,让他知道自己做错了后,就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了。” 楼明功又问:“如果他还会犯这样的错误呢?” 方圆笑了,淡淡的说:“没有谁天生就给别人当小弟的小弟,也没有谁天生就是大哥的大哥。小弟犯错后,大哥就该想方设法的保护小弟,为他解决麻烦,才能让小弟觉得给大哥当小弟当的值,他才会更加忠心。” 顿了顿,方圆又说:“如果小弟因为帮大哥而犯下错误,就遭到大哥的惩罚,那么给不给这种大哥当小弟,也就无所谓了。大哥之所以是大哥,就是庇护小弟的。” 方圆这番大哥小弟的,听上去好像在绕口令,现场所有人,却都听明白了他想表达的是什么意思。 阐述完自己的观点后,方圆有些羞涩的笑了下:“老爷子,在你跟前说这些,算是班门弄斧了,别笑啊。” 楼明功偏偏笑了,看着方圆的眼神越来越怪异,还连连摇头的说可惜。 可惜啥呢? 方圆有些不解,抬手挠了挠后脑勺有心想问,却又从老头那古怪的笑容中看出一丝不怀好意,就觉得还是以沉默应付好了,免得被这个老狐狸画个圈子围进去。 楼明功越看方圆越有趣,那是因为他当大家长这么多年来,终于有人敢当面质疑他的决定,并把他说的动心了。 大家族那冷冰冰的族规,诚然是让豪门屹立不倒的重要保障,却在同时也失去了人跟人之间,最最重要的感情。 楼明功不但想让楼家屹立不倒,更想让整个家族,都享受到贩夫走卒间那种温馨的亲情,只是出于必须确保家族的整体利益,始终不敢打破祖规。 现在方圆从他混江湖的角度,说出这番‘大哥跟小弟’的理论后,藏在楼明功心中那团纠结的浓雾,一下子散了开去。 混江湖的大哥,都能在小弟犯错时--无论犯下什么错误,都能站出来为小弟遮风挡雨承担责任了,那么足可以称为庞然大物的楼家,为什么就不能原谅因忠心而犯错的福叔呢? 冷冰冰的大家族,说白了也是一群人在共同讨生活,干嘛无论做什么都要站在家族的大利益角度上,无视人跟人之间最重要的感情呢? 人活着,不就是为了幸福? 幸福的含义,绝不是吃香的喝辣的,出则宝马香车,住则别墅豪宅,而是想到身边人时嘴角就会翘起,哪怕深处穷乡僻壤、吃糠咽菜,也觉得那是在仙境才对。 至于因为小弟犯错没得到该有的惩罚,下次就有可能犯下让整个家族崩溃的错误--试问从古至今数千年来,又有哪一个豪门大族,总是屹立不倒的? 花有谢时,昼有暮色,潮起潮落,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旦夕祸福,本来就是这个世界的规律,是任何人穷极毕生精力,都无法改变的。 既然无法改变楼家这座高楼大厦终究会在某一天轰然倒塌,那又何必惩罚犯错的阿福,让他来为冷冰冰的楼家族规犯错? “阿福,谢谢方先生吧。” 楼明功依旧望着方圆,淡淡的说道。 他这次没叫方圆的名字,也没喊他年轻人,而是喊他方先生。 方先生,还有他的三个走狗小弟,都没觉得楼明功这样说有啥不对,可福叔心中却霍然一惊:老爷,可是从没有对任何一个年轻人,正儿八经的称呼为先生。 福叔快步走到方圆面前,深深弯腰鞠躬:“谢谢方先生讲情。” 方圆毫不在意的轻笑道:“呵呵,如果你知道我其实很想踢你一脚,做为你敢派人暗杀我的惩罚,或许你就不会谢我了。” “是我的错。任何人做错事,都该受到惩罚的。” 福叔说着,抬起左手伸出小指,右手攥住猛地一掰--咔嚓一声响,那根小手指就贴在了他干瘪的手背上,他却连眉头都没皱一下。 “卧槽,看不出这老东西对自己这么狠。” 秦大川被吓了一跳,脱口骂了一句。 方圆却像没看到那样,始终笑眯眯的看着福叔,只是眼神冷了很多:“早知道这样,我该跟你要个万儿八千的。” 福叔掰断自己的手指,就是在告诉方圆:我欠你的情分已经还了,楼家再也不用因为你为我求情的缘故,就原谅你犯下的不可饶恕。 “总站在这儿说话也不是个事,上山找个地方坐下聊。” 楼明功倒是很欣慰的对福叔点了点头,对于他自折手指来为楼家‘增颜面’的行为很欣赏,还有几分得意。 方圆走了一步,回头问秦大川:“如果你犯了跟这老头子一样的错误,会不会为我着想把自己手指头掰断?” “休想!” 秦大川想都没想,就恶狠狠的回答。 “嗯,不错,这才是有自己灵魂的小弟。” 方圆抬脚狠狠踢了秦大川一脚,满脸欣慰的点了点头。 走上台阶的楼明功,脸上的得意刷地不见,双眼中的惋惜之色,却更加的浓了。 他,在惋惜什么? 站在潘龙语曾经站过的地方,方圆远眺着剑锋山下的那个湖泊,也看出这地方的风水格局相当出色了。 他倒是很想像老潘那样,下巴上贴上一缕胡子装神棍,发一番诸如‘此地乃双龙衔珠格局,主管主家兴旺’的感慨。 不过想了老半天,他也没想出个所以然来,只能妙手偶得一首诗,来抒发自己的情怀:“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老爷子,你说我这首诗做的好不好?” 啪,啪的清脆掌声,娇媚的嗓音从背后传来:“方先生这首诗,区区二十个字,就把剑锋山三十里的景色全部概括进去,端地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也。” 第737章 :你能有多厉害? 方圆回头看去,就看到楼宇湘从竹林小径内袅袅走了出来。 她已经换上了一身素白长袖拽地连衣裙,刚被清水洗涤过的乌黑秀发,用一根白色丝带拢在脑后,小巧的左耳耳垂下戴了一个珍珠吊坠,白里透红的小脸,就像冬天七八点钟的太阳。 一扫此前的颓丧之气,整个人就像误入凡尘的幽谷仙子,眼眸微微流转,就能荡起春的风情,让关外的羌笛幽幽作响,催动了细细的杨柳枝。 就是女人干粮太大了些,总是让人忽略她仙子般的气质形象,从而专注于她的胸膛--未免,有些大煞风景。 幸亏秦大川、格林德还有毛驴三兄弟,被福叔带到别处去喝茶了,要不然依着那三个半吊子的定力,这会儿铁定得盯着人参果流口水了。 那样,方圆唯有掩面翻过栏杆,一头扎下湖泊中。 坐在白色藤椅背靠成片翠竹的楼明功,倒是很喜欢自己孙女这副样子,笑眯眯的点了点头后,又看了眼方圆,接着无声的叹了口气。 “怎么,爷爷您叹气,是不是觉得宇湘此前不该嫁给那三个贪婪的男人,而自毁清白,导致今天你有中意的青年才俊后,唯有叹息孙女的残花败柳之躯,实在配不上方先生而惋惜?” 楼宇湘甜甜的笑着,走到藤椅前端起木桌上的茶壶,给楼明功的茶碗里添了一点水。 楼明功只是笑,没说话。 “这是我的命。老天爷既然给了我绝大多数女人都得不到的先天性优秀资源,那么让我找不到匹配我的青年才俊,也是很正常的了。毕竟凡事都不能完美无缺的,就像当年唐太宗在贞观之治时,唯恐太完美会遭到老天嫉妒,故而把吃饭的碗打上一个豁口那样。” 楼宇湘抬头再看向方圆时,黛眉已然微微皱起,充满了幽怨之色。 “嗯,太完美的事物,老天爷是不许凡人能拥有的,很快就会收回,这也是自古红颜多薄命的主要原因。” 楼明功端起茶杯,慢慢抿了一口后才说:“不过宇湘你也别太沮丧了,说起来老天爷对你还是不薄的。只要你想成为相夫教子的好女子,而方圆又不是太在意你不幸的从前,那么爷爷我还是可以成全你们的。” 楼宇湘后退一步,双手放在腰间,微微弯腰屈膝,低声说:“宇湘早就厌倦了当前尔虞我诈的生活,只想陪我喜欢的、的人,給他洗衣做饭,跟他生儿育女,朝起送他出门工作,暮落陪他漫步晚霞,平平淡淡的生活,才是真正的幸福。” 楼明功放下茶杯,正色问道:“宇湘,你真这样想的?” “但凭爷爷为宇湘做主。” 楼宇湘再次屈膝来了个古代仕女的蹲礼后,又俏生生的回头,飞快的瞥了方圆一眼时,依然是红霞满面,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像白莲花般不胜娇羞模样。 甚至双眸中还浮上了薄薄的水雾:“就怕,就怕方郎嫌弃宇湘是残花败柳。” 方郎兴致勃勃,看着这对演戏演的非常投入的祖孙,忍不住的说道:“记得去年时,我在泰晤士河边吟诵这首妙手偶得的佳句时,也有个残花败柳着实夸赞了我一番,结果后来我们就秉烛畅谈人生了。” “我这个人吧,从小就是吃苦受挫惯了的,只要掀起裙子来看看是个母的,能给我洗衣做饭,生儿育女,就很心满意足了,哪会在意这朵花被谁,被多少人采过?” 方圆也来了演戏的兴趣,甚至都有了想开家影视公司的想法,自己当导演兼主演,找一大帮娇滴滴的小娘们,到时候想潜规则谁,就潜规则谁。 岂不美哉? 楼宇湘忽略了方圆那番‘掀起裙子来看看是个母的就行’的话,俏脸上攸地散发出了幸福的光辉,左手拎起裙裾,露出半截大红色的细高跟性感小皮鞋,咔咔的扭着腰肢快步走到他面前,泫然欲泣的样子:“真、真得?” “我这个人在不撒谎时,从来都是说真心话的。” 方圆认真的回答。 “方郎,那、那你这次来了,就别再走了。” 楼宇湘慢慢靠在了方圆怀中,脸蛋贴在他心口,倾听着他有力健康的心跳,双手环抱住了他的腰,长长的眼睫毛覆住了如水双眸,喃喃的说:“我等这一天,已经等很久了。” “我也是,我觉得我是从出生后,就在等你的出现。” 方郎从来都鄙视美女在怀时却啥动作也没有的柳下惠,老实不客气的揽住了她的小蛮腰,低头在她光洁的额头轻吻了下,问道:“你洗澡时,没有刷牙吗?搞得张嘴就能散出一股子胶原蛋白的味道。” 狠狠地,狠狠地,楼宇湘在方郎的腰间软肉上掐了一下。 直到方郎开始呲牙咧嘴后,才心满意足的放开手,幽幽的说:“方郎,择日不如撞日,我们今天就结为夫妻好不好?” “好啊。” 方圆一口答应后,看向了楼明功:“不过,在我们洞房花烛夜之前,我得先办点事。唯有办完这件事后,精神才会彻底的放松,倾心享受属于我们两个人的世界。” “什么事?” 楼宇湘问道。 方圆依旧看着楼明功,缓缓的说:“楼家撤出明珠,把东海集团还给我的兄弟。” 楼宇湘嘴角抿了下,抬头看着方圆,轻声问:“区区一个东海集团,就成为我们夫妻一体的最大隔阂,你觉得值吗?” 方圆没理睬她,只是用最简单的话,来表达自己的立场:“帝皇集团吞并东海集团后,规模扩大了接近两倍还多,就算是你们贪婪的代价吧。” “我要是不给呢?” 楼宇湘离开了方圆的怀抱。 方圆这才低头看着她,笑道:“区区一个东海集团,会是我们夫妻一体的最大障碍吗?” 楼明功没说话。 始终没说话,就是端着小茶杯不断的喝茶,好像一点也不关心这对狗男女在打机锋,寸土不让的谈判。 “我不会给的。” 楼宇湘脸上的娇媚笑意,更胜:“方圆,你不知道为了成功进军明珠,我耗费了多少心血。” 方圆毫不客气的回驳:“你那是在抢劫。” “我,跟明珠一朵花齐名的楼宇湘,难道还比不上一个东海集团?” 楼宇湘后退两步,双手拎起裙裾,露出那双曲线玲珑的小白腿,脚踩细高跟好像白色精灵那样,原地缓缓转了两圈,面对方圆正色道:“只要你得到我,就等于替林舞儿拿回了东海集团,还会跟我一起,拥有帝皇集团21%的股份--美色、权利,财产三收,还不足以让你动心?” “我只要东海集团。” 方圆笑着伸出舌尖,舔了舔嘴角:“如果我真答应你,我不认为我会比你前三任丈夫,能活的更长一些。” 楼宇湘脸上的媚笑,终于消失了,语气阴森的问道:“你非得跟楼家做对?” “楼家,能为了区区一个东海集团,就跟我做对吗?” 方圆说着走向楼明功,经过楼宇湘身边时,随手把她拨拉到了一旁。 哎呀一声娇呼中,楼宇湘摔坐在了地上,白生生的膝盖,被青石板给擦掉了一块油皮,疼的她黛眉紧皱额头有细汗珠冒出的样子,让坐在很远处小亭子里向这边眺望的秦大川,恨不得跑过来给老大来一脚,再狗腿的扶起人参果,问问她哪儿摔伤了,要不要替她揉揉。 楼明功看也没看孙女一眼,只对方圆说:“年轻人,坐。” 方圆坐在了木桌旁边的另一张藤椅上,腰板笔直,态度恭敬。 还是那句话,任何年轻人在楼明功这么大年龄的老头子面前,都得正襟危坐,才能显示出对生命的尊重。 楼明功拿起茶壶,亲自给方圆斟了一杯水:“喝水。” “谢谢。” 方圆双手接过茶杯,低头抿了一口赞道:“好茶。” “这是正宗大红袍。你要是能娶宇湘为妻的话,每天都可以喝到。” 楼明功淡淡的说:“她想嫁给你,是认真的,无论出于哪种目的。” 方圆回答:“我也是认真的,无论她出于哪种目的想嫁给我,都不能改变我得替我兄弟收回东海集团的此行目的。” 楼明功没有再跟方圆就这个话题打撕咬,说:“你绑架宇湘的那天,我听人说过你的过去,知道你是个活着的死人。” “实不相瞒,我可能还肩负着拯救世界的重任。” 方圆自嘲的笑了下,说:“除了我的兄弟、朋友外,没有谁愿意接近我。我就是个瘟疫,随时都能让我身边人送命的。” “楼家,并不是是你想的那样软弱。” 楼明功说:“如果不是那个人跟我说了你的事,你觉得你有十二生肖那些鸡鸣狗盗之徒帮助,就能跟楼家相抗衡?” “我很厉害的。” 方圆无比认真的回答:“那个跟你说的人,也不知道我很厉害。” 楼明功笑了。 依着他的年纪,在方圆面前实在没必要掩饰笑容中的讥讽:“在想让你成为我的孙女婿时,我就已经考虑过了。罗布泊那个黑暗世界虽然可怕,楼家毕竟是很有深度底蕴的百年大族,配合国家的强大部门,也不是不能跟那边的不明生物一战。” 方圆有些纳闷:“既然你知道这些,那你有必要为让我成为你的孙女婿,就跟那些可怕的邪物做对?楼家,从来都是以大局利益为主的大家族。我只是一个混社会的,能跟你家大局利益相比?” 方圆纳闷,那是因为他终于看出,楼明功想撮合他跟楼宇湘结合,绝不是为了贪图林二的东海集团。 区区市值数十亿的东海集团,还没有资格让楼明功对他生出招揽之心,让人参果这种特别现实的小女人,当着爷爷的面跟他打情骂俏的。 其中,定然有方圆不知道的原因。 楼明功却没打算解开方圆的疑惑,回到了刚才的话题:“你能有多厉害?” 第738章 :知道我有多厉害了吧 没有谁愿意跟苏省楼家做对。 如果不是为了林二,方圆也不愿意。 以为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的楼宇湘,只是这个百年老牌家族在外界的代言人罢了,正如楼明功刚才‘自夸’的那样:楼家有着除了他这个大家长之外,谁都不知道的深厚底蕴。 或者说是势利。 方圆也不知道楼家百年积攒的底蕴有多深,只知道楼明功没收手的话,他肯定能逃生,但林舞儿、秦大川甚至山羊等人,都将遭到楼家无情的毁灭性打击。 面对这种不知底细的庞然大物,方圆只能拿出他压箱底的本事,来证明他真得很厉害,希望楼明功能看在他确实很厉害的份上,能跟他以最文明的方式,喝着大茶来谈判。 “楼宇湘,你过来。” 方圆回头,冲站在栏杆那边正在检查自己膝盖伤势的楼宇湘,勾了勾右手中指,语气一点也不客气,就像暴发户跟他小秘书困觉时说的那样:坐上去,自己来。 楼宇湘很反感方圆用这种口气跟她说话,可是楼明功在场,还没有她发飙的资格,只能甜甜的笑着,眼神冰冷的一瘸一拐的走了过来。 “抬起右脚。” 方圆又吩咐。 楼宇湘眼角瞥了眼满脸兴趣的楼明功,乖乖的抬起了右脚。 方圆伸手,抓住了她的脚腕,猛地向上一抬。 “啊!” 楼宇湘本能的惊叫一声时,右脚已经被举过头顶,赶紧伸手抓住了他的肩膀,才没有摔倒在地上。 虽说大家族中的人,并不怎么在意私人的‘脸皮’这东西,可在爷爷面前,人参果被方圆猛地抬腿露出她里面的小黑蕾,还是羞怒异常,正要发火,就觉得有只魔爪,在自己腿上掐了一把。 “方圆,你--” 楼宇湘暴怒,正要蹄之时,一把枪却对准了她的眉心,把她要骂人的话给堵了回去。 其实方圆想要拿到楼宇湘绑在腿上的手枪,压根不需搞出这么大动静,绝对能在对她飞个媚眼时,就能在她极速思考‘这小子干嘛对我发嗲’时,悄无声息的得手。 方圆盗圣的噱头,可不像东洋电影中那些男主那样,是用嘴吹出来的。 任何人在被黑洞洞的枪口给指着时,都会迅速冷静下来,就像楼宇湘,无论她有多大的把握,确定方圆不敢对她开枪,也不敢有丁点的乱动。 她很清楚,这把安装了消音器的小巧勃朗圆,威力还是很大的,很轻松就能把脑袋打穿,而且保险已经打开了。 这小子要是手指头一哆嗦,楼总就得香消玉损了。 特么的,本来是宇湘姐用来对付方郎的,谁知道这家伙怎么发现她不怀好意的,又用来对付她了? 剑锋山方圆一公里之内,都是彪子那种级别走狗的禁地了,更何况这是楼明功最喜欢呆的平台上? 距离平台最近的福叔(在陪伴秦大川兄弟三个),距离这边的直线距离也得有一百多米,方圆真要开枪的干掉楼明功祖孙的话,鬼都挡不住。 楼明功却没有丝毫的担心,就像瞎子那样没看到孙女脸上甜甜的笑容,已经越来越僵硬,依旧端着小茶杯,吸留吸留的喝水。 只是楼宇湘能感觉出爷爷现在对她相当的不满:任何人,都不能带武器来平台上,哪怕是一把餐刀。 不用潘龙语说,楼明功也知道剑锋山的这个平台,就是双龙衔珠的灵气所聚之地,见不到刀兵。 方圆却不在乎这些,只是拿枪指着楼宇湘,似笑非笑。 楼宇湘水灵灵的眸子,慢慢变成了斗鸡眼--细细的香汗,更是从额头冒了出来。 她圆愿方圆开枪一枪把她打死,也不想遭受这种无声威胁的压力:特么的,总是拿枪对着姑奶奶,却毫无动作,算什么事呢? “这是美国造的口径九毫米,单发子弹秒速超过三百米的‘燕式’勃朗圆,后座力度小,是专为女人设计谋杀亲夫的居家必备之凶器。” 方圆左手在楼宇湘眼前挥了下,打乱了她的斗鸡眼,重新坐了下来,端起了茶杯。 楼宇湘这才用力眨巴了下眼睛,鼓着腮帮子长长吐出一口气,正准备抬手去擦汗时,就听楼明功淡淡的说:“用左手吧。” 楼宇湘一愣,下意识的低头看去时,才发现她右手中,不知道咋就握着那把枪了。 勃朗圆的保险已经打开,楼总在毫无察觉的情况下,抬手去擦汗--很可能,会走火,把她这颗美丽的小脑袋给打上一个血洞。 冷汗,又从楼宇湘后背上冒了出来,也激起了她的狂傲,也不擦汗了,银牙一咬,双手攥枪霍然抬起,枪口就抵在了方圆脑门上,哑声说道:“姓方的,你真以为我不敢杀你?” “你当然敢。” 方圆看都没看她一眼,就说:“要不然,你也不会拿把手枪绑在大腿上了。” “那你说,我现在要不要扣下扳机?” 楼宇湘不敢去看楼明功。 反正她已经犯了忌讳,那就索性犯个利索吧。 “你当然敢。” 方圆又把这句话给重复了一遍,才说:“要不然,我也不会让你过来了。” 楼宇湘愣住,吃吃的问道:“你让我过来,就、就是让我拿枪打死你的?” “我刚才就跟老爷子一再强调,我很厉害,是你们暂时惹不起的了。” 方圆还是看都不看她一眼的,说:“为了让你们相信我没有撒谎,才想让你给我来一枪--看看,能不能打死我。” “你、你真是把郭易秦吓跑的那个恶魔?” 楼宇湘忽地明白了。 郭易秦给楼宇湘转达方圆的话时,就说过某人比九幽王还要厉害,各种刀枪不入,厉害的一塌糊涂-- 楼宇湘或许信九幽王是刀枪不入的,也相信郭易秦没有欺骗她,但就是不信这个厉害到一塌糊涂的家伙,就是变着法折磨她的方圆。 “安装了消音器的勃朗圆,开枪时分贝不会比你放屁时响多少,惊动不了别人的,开枪吧。” 方圆懒得跟楼宇湘解释更多,有些不耐烦了,好不容易拿捏出的青年才俊风度,因为让屁这个字眼,跟楼大美人牵扯到一起后,瞬间就荡然无存了。 “你、你这个下流的混蛋!” 楼宇湘小脸攸地绯红,很不喜欢方圆这样说,却忘记她曾经主动喝过人家的胶原蛋白那件事儿,比这家伙现在所说的这个字眼,其实更该让她恶心的。 如果不是在平台上,如果楼明功没有在眼前,楼宇湘根本不用方圆催促,就干脆利索的扣下扳机了:真以为姑奶奶是吃素的啊,本宫有时候也很喜欢吃荤! “真啰嗦。” 方圆骂了句时,忽地抬手,右手四指掰住楼宇湘握着枪的手背,拇指却在她扣着扳机的食指上轻轻一碰。 砰地一声轻响,子弹出膛,以秒速超过三百米的速度,击打在了方圆的脑门上时,楼宇湘猛地张嘴,发出一声无声的尖叫,正在喝茶的楼明功,端着茶杯的手也猛地一哆嗦。 楼宇湘做梦也没想到,方圆这个疯子会主动替她扣下扳机,打他自己的脑袋。 楼明功手哆嗦,也只是在即将看到方先生鲜血迸溅时,人类本能的恐惧反应。 子弹,着实的打在了方圆的脑门上,却顺着发丝滑落了下来,没有给皮肤留下一丝伤痕,最多只是让几根头发打卷。 当然了,虽说因为子弹飞行距离超短,无法把子弹的强大惯性发挥出来,可实打实的瞧在方圆脑门上时,还是让他感觉到了一点疼,抬手揉了揉后,才感觉好了许多。 亲眼见证了啥叫刀枪不入后,楼宇湘张大的小嘴很像再吃个香蕉,楼明功也不再喝茶了。 一旦传说中的某些现象,很真实的出现在人们眼前时,所造成的视觉冲击力,总是会被无限度的扩大。 “根据世界上最权威的外科专家,以专业手段用碳十四对我研究过后,才确定我的骨骼密度,要比大象还要强。” 方圆拿起茶壶,给自己满了下水,语气平淡的说:“医学上那些太专业的术语,我也没记住,只能笼统给你们解释一下。经过他们的研究证明,我能忽然拥有这么特殊的身体素质,除了我先天性体质跟人不同外,最重要的还是我中过一种很邪恶的毒,又受到零距离的核辐射--嗯,怎么说呢?” 想了想,方圆才说:“你们可以理解为以毒攻毒后,两种毒性中和,就让我的身体,发生了不可思议的现象,骨骼密度巨幅增大,看似轻薄的皮肤坚韧性,其实比野猪皮还要坚韧。” 为了让楼家确信自己真得很可怕,方圆只好费口舌来解释一遍。 抬手把楼宇湘手里的手枪夺回来,扔出了护栏外面,动作轻佻的在小美人儿屁股上拍了下,抱怨道:“我都说的口干舌燥了,不知道添水?” 楼宇湘赶紧拿起茶壶,给他满上水,正要放下时才想到还没有给爷爷满。 楼明功抬手,示意孙女别献殷勤了,老眼放光的看着方圆,很久后才缓缓的说:“除了我跟宇湘外,还有谁知道你这个秘密?” 潘龙语不知道,要不然早就告诉楼明功了。 要不然,他也不会像现在这样吃惊。 “如果你们告诉郭易秦,在唐王时就是我把昆仑救下来的话,那么他就是第三个知道我这个秘密的外人了。” 方圆数算了一下,才这样回答。 “就算我不说,他也会猜到。” 楼宇湘的大脑,总算开始正常运转了。 “但他也不会告诉任何人。” 楼明功说道:“他虽然对你没什么好感,可却是个相当有原则的人,知道帮你守护这个秘密,对将来对付那个世界的人,能起到一定的作用。” 方圆笑了笑,端起茶杯喝茶。 楼明功屈起左手中指,在木桌上轻轻敲打着,很有韵律,片刻后说道:“我答应你所有的要求。只是,你最好也考虑一下我的建议。” 第739章 :无事献殷勤 方圆还没有显摆他的刀枪不入时,楼明功就真心想撮合他跟楼宇湘在一起。 为此,还不惜动用楼家的百年底蕴,来配合国家强力部门,来帮方圆对抗来自九幽世界的至邪之物。 现在看到这家伙真打不死后,老头子更加动心了。 楼宇湘却不明白,老爷子干嘛非得真心撮合他们俩。 依着她的聪明,当然能察觉出楼明功‘讨好’方圆,不惜牺牲她的色相,肯定是为了整个楼家的全局利益了。 只是这小子,撑破天也只是个后天变异的怪胎,打不死,还会几手偷儿的本领,除此之外还能有什么资格,能让楼家忽视他是瘟疫的本性? 楼宇湘不明白,也不能守着方圆问老爷子,只能再次拿捏出了脉脉含情的嘴脸,幽幽望着方郎,希望今晚小两口就能洞房花烛夜,缠缠绵绵的到天明。 方圆摇头,很坚决。 楼明功老眼中,浮上了明显的失望,轻声问道:“就因为你特别讨厌宇湘的性子?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我可以担保,收回給她的一切权利,让她做一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贤惠妻子。” 楼宇湘眉梢,猛地挑了好几下。 她实在无法想象,她成为爷爷所说的那种贤惠妻子后,还能活多久。 你可以尽情的欺负楼宇湘,不管欺负她的是不是人-- 但你不能剥夺她人斗的无穷乐趣:看着那些卑贱的生命,在她魔爪下徒劳的挣扎;无论走到哪儿,都会受到女王般的待遇等等,才是她所渴望的生活。 有些人,天生就是不安份的。 安份,就会死。 不过就算楼宇湘有一万个不愿意,也不敢违逆老头子的意思,只能在心里默默祈祷方圆拒绝。 楼明功接下来的话,却让她差点晕倒过去:“真正的大丈夫,所渴望的生活就是醒握杀人剑,醉卧美人膝,宇湘一个人或许无法让你享受到这种乐趣,不过她还有一对在英国留学的姨娘表妹,双胞胎。方圆,只要你答应,宇湘三姐妹……” 楼明功接下来说了些什么,楼宇湘没听到。 她已经被老头子开出来的这些条件,彻底的给震醉了:为了留住方圆,老头子不但要牺牲她的幸福,还要把她那对姨娘双胞胎姐妹,都锁进那个囚笼。 耐心听楼明功说完后,方圆又看了眼目光呆滞的楼宇湘,才笑着问道:“老爷子,是不是把东海集团的股权转让合同给我呢?时候不早了,我也该走了。” 楼明功为了招揽方圆,开出来的条件可谓是天花乱坠。 方圆却理都不理一下。 他或许是个愤青,听到东洋鬼子又跑去某岛上钓鱼后,会跟无数网友大喊马踏东京,再随口骂当局几句窝囊废之类的话,完事后就拿着卫生纸看东洋小电影了。 他却不是傻瓜:依楼明功在华夏的尊崇身份,竟然不惜做出这么大的牺牲来‘讨好’他,那么只能证明他对楼家有着相当重要的意义。 方圆得费很大的力气,才能忍住问问他对楼家到底有多重要,只知道别人越是没命的给好处,就越该像不吃嗟来之食的廉者那样:草,侮辱我人格呢,信不信老子拿巴掌抽掉你满嘴的牙?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这句话能自古流传下来,就证明它是相当对的。 “唉,宇湘,你跟方先生交涉吧。” 楼明功盯着方圆,过了很久,才低低叹了口气。 “是,爷爷。” 楼宇湘低头答应一声,走向竹林小径。 方圆跟了上去,在走到小径前时,转身对老楼说:“以后如果有啥需要我帮忙的地方,只要报酬合适,我会乐意效劳的。” 楼明功理都没理他,让方先生觉得很丢脸,发誓以后再也不可怜年过八十的老家伙了。 楼家称得上重要的档案文件啊,合同啥的,都在剑锋山草庐中。 草庐就是草庐,一个用木头扎起来的房子,茅草为瓦,竹竿为梁,雕刻着龙凤的窗户上都是用纸糊的,除了占地面积大一点之外,实在没啥特别之处。 方圆觉得,一根火柴就能把草庐从山上抹去。 一只脚已经踏过门槛的楼宇湘回头,语气讥讽的问道:“你是不是在想,一把火把这儿烧掉?” 方圆看着她说:“我在想,要是能敞开心扉的在这儿把你给干了,那肯定会很过瘾。说实话,我还从没有在这种地方睡过女人。” 楼宇湘嘴角又开始跳--接着媚笑道:“你喜欢的话,随时随地,各种姿势,坐上去自己来也行。” “别勾引我,我现在对美色的抵抗力实在太低。” 方圆摇了摇头,说:“我得时刻提醒你是条美女蛇,才能压住火气。好了,办正事吧。” “窝囊废。” 楼宇湘冷哼一声,扭着小蛮腰走进了草庐。 是穿过草庐--这座草庐有后门,还有厢房(楼明功,就是住在东厢房的,照顾他的福叔,则住在西厢房),后面还是个简陋的草庐。 里面有很多钢化玻璃盒子。 楼宇湘谋夺林舞儿家产的那份股权转让合同,就在这些玻璃盒子里面。 除了楼明功跟楼宇湘还有她的两个堂哥之外,别人都没资格打开玻璃盒子。 “得有十五年了吧,有些不长心眼的对家,趁黑潜上了剑锋山,来草庐盗取这些文件。” 楼宇湘说着,在编着‘十七号’的玻璃盒子下面的指纹锁上按下时,随口说道:“结果呢,你猜猜。” “他们都变成了你家饲养的恶狼美餐。” 方圆看着玻璃盒子里的东西,想都没想的回答。 楼宇湘拿文件的手,僵了下回头问道:“你怎么知道山上有狼?知道这个的人,不会超过十个人。” “我家毛驴告诉我的。” 方圆吸了下鼻子,说:“有空你可以看看,你家饲养的那些恶狼,会在毛驴撒尿的地方驻足,不断的嗅,然后就发出愤怒的咆哮,来抗议它的领土被侵占。” “真得?” 楼宇湘歪着下巴,问道:“你家那条贱狗敢向恶狼挑衅,它比狼还厉害?” “毛驴在遇到狼时,它总能活下来。” 方圆傲然说道。 “吹吧,就那贱狗的样子,能杀的死恶狼?” 楼宇湘来兴趣了:“要不,现在安排你兄弟跟恶狼斗一个?如果它能打败恶狼,我输给你十万美金。你要是输了,答应我一个微不足道的小条件就好了。” 方圆才不会上楼宇湘的圈套,冷笑一声说:“我家毛驴能活下来,那是因为它在嗅到恶狼即将出现的气息后,就会用最快的速度夹着尾巴绝尘而去。” “你、你还真不是一般的不要脸。” 楼宇湘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说了,把那份股权转让合同拿了出来,重重摔在了他怀里:“拿走,不需找律师、去公证处公证了,东海集团就是你的了。别忘了,让林舞儿开个员工大会,让我的人都回来,免得再次被架空后,还傻乎乎的夸我的人工作能力强。” 方圆随意翻了几页合同,就踹在了怀里:“楼宇湘,看在你还算爽快的份上,给你个忠告。” “小女子洗耳恭听。” 楼宇湘冷笑着,关上玻璃盒子说:“是不是劝我找个好男人嫁了,以后别再外面兴风作浪了,免得再遇到你这样的狠角色,结果赔了夫人又折兵?” “除了我之外,我想不到还有谁能给你如此沉重的失败感。” 方圆先自夸了一个后,才说:“以后,少跟燕家来往。” 楼宇湘黛眉微微一挑:“哦,接下来,你要对燕家动手了吗?” “水暗影,是我法律上的老婆,尽管她有些脑残嫌疑,可谁也不能趁我死着玩时,就想给我戴个绿帽子。” 方圆说:“我不像你,把名节看的那样淡,只要符合自身利益,哪怕是魔鬼跟你睡觉,你也会娇笑着自己宽衣解带,还得问人家是不是你自己坐上去,自己来--草,这句话是我跟你学的,你能说我为啥不能说,还动手动脚的,信不信我在这儿真把你就地正法?” 楼宇湘忽然发现自己斗嘴不是这家伙的对手,索性紧咬着嘴唇,红影一闪,尖尖的细高跟小皮鞋,狠狠撩向某人那地方。 “跟我动手,还真是关二爷门前耍大刀,跟毛驴抢骨头,不知死活!” 方圆抬手在楼宇湘白生生的小腿上,啪地抽了一巴掌。 疼的她轻声尖叫时,方圆已经转身哈哈大笑着走出了草庐。 “站住!” 楼宇湘屈膝揉了揉被抽的有些红得腿子,蹦着追了上来。 方圆脚步不停,头也不回的说:“有话就说,有屁就放。” “两件事。” 楼宇湘说:“你就不看看那份合同的最后签名,还有夏小韵?嚯嚯,跟你有着不同关系的小夏,可也参加了吞并林舞儿之战了哦。” “她是被你逼的。” 方圆停步,转身:“别奢望用这脑残的话来挑拨我对她生气,我这人的心胸有多么的宽阔,我自己都不知道。” “随便你了。” 楼宇湘冷笑一声,左手抱着香肩走过来,伸出白生生的小手说道:“把东西还我。” “啥东西?” 方圆有些莫名其妙。 “我的玉佩。” 楼宇湘说:“你也可以不给我。反正我娘临死前就跟我说过,无论哪个男人戴上那块玉佩,都将会成为我丈夫--方圆啊,问你个事,死老外在床上的功夫怎么样,有你好吗?” “痴呆。” 方圆轻蔑的笑了笑,转身走了。 “我就是个痴呆。你以为,我不知道你们这些臭男人在美色面前,无论表现的有多么假正经?可在看到勾引你失败的美女,却跟你一条走狗谈情说爱时,就会心里异常不爽吗?唉,真希望那个死老外,在拒绝我时,态度能坚定些。要不然,就不好玩了。” 望着方圆走远的背影,楼宇湘阴恻恻的笑了下,低头看向玉佩曾经存在的部位时,就看到那块玉佩,不知何时挂在她的脖子上了。 第740章 :夏小韵越来越会演戏了 像往常那样,夏小韵午饭后休息了半小时。 起来后洗漱完毕后,精神明显好了很多,坐在办公桌后面随手打开电脑,拿起了公司中高层干部名单,盯着上面一个个的人名,手里的签字笔不断打着叉叉。 她在选择新一任霓裳会所的老总。 漠北北被人掳走后的第二天,夏小韵就发了文件,说莫总要去国外进修,会所工作由张欣副总暂时全权接管。 霓裳会所中,除了漠北北的秘书小李,张欣还有保安队的叶云芳、林盼盼几个人外,谁都不知道她已经出事了,永远都回不来了。 大家在看到文件后,除了羡慕漠北北的命好外,也没谁当回事。 早在韩斌被驱逐出神通快递后,张欣接手了张良华的第三副总职务,负责国际物流方面的后勤工作,她又是公关部的部长,再管理霓裳会所,就是身兼多职了。 张欣的工作能力很出众,也很受夏小韵的信任。 只是她一个人担任这么多重要职务,精力不逮还在其次,关键是‘位高权重’后,会引起老板的猜忌--说起来有些可笑,事实上确实如此。 张欣也很清楚这一点,所以早就给夏小韵递了报告,说她能力有限,请总部尽快物色会所老总,她才能有精力主抓物流后勤、公关部这一块。 二十一世纪最重要的是人才,最不缺少的也是人才。 纸上的这些人名,个个都算得上‘才高八斗’,有两个更是国外名校毕业的,只是他们出众的能力,在大老板眼中却不是最重要的。 最重要的是,得忠于夏小韵,值得大老板信任才行。 夏小韵,能信任谁? 当前除了劳拉,张欣还有公司元老王副总外,她谁都不信任。 她看着一个个的人名时,人名的主人就会浮现在她眼前,都是一副精明强干的模样,随时恭候夏总的召唤。 只是夏小韵却觉得这些人,都有问题。 她知道,这是她的心里某种东西在作怪,导致她思想变得晦暗,无论看谁都觉得人家可能是第二个漠北北,或者是楼宇湘的人。 楼宇湘吞并东海集团的全过程,依着夏小韵的聪明,没理由想不到。 话说林二在商场上的智商,跟小夏妹妹相比起来,得被甩下十七八条街。 夏小韵只需凭空想象,也能推断出楼宇湘是怎么一步步的把林二架空的。 楼宇湘在出任帝皇集团的老总后,能够在短短十年内,让集团规模有了大幅度提高--吞并合作伙伴,就是她的一个主要手段。 夏小韵当初跟帝皇集团合作时,也不是没想到这一点。 不过那时候她不在意:老虎可以为了吃羊狂奔一万米,才不会对飞过眼前的一只麻雀感兴趣。 林舞儿,就是楼宇湘这只老虎眼中的一头小羊。 市值才三两亿的神通快递,就是那只麻雀。 所以夏小韵当初在选择跟楼宇湘合作时,就不担心自己会被吞并。 更何况,双方合作创建霓裳会所后,夏小韵也做了精心布置:会所的主要管理人员,都来自神通快递,楼宇湘只负责‘技术指导’而已。 这一年多来,国际物流,会所业务开始蹭蹭的发展后,夏小韵越来越担心自己会入了楼总的‘法眼’,最后落得跟林舞儿相同的下场,一番努力却是为他人做嫁衣。 正是籍于这样的心态,夏小韵才会有当前的心理状态,不敢轻易相信任何人,看谁,都觉得像楼宇湘安插、收买的间谍。 “唉。” 把数十个人名看了一遍后,夏小韵有些烦躁的轻轻叹了口气。 不知道为什么,化名漠北北的九幽王,这个被夏小韵誉为最大的后患被人带走后,她并没有感到太多的轻松。 相反,还有些兔死狐悲的伤感。 这种感觉更奇怪:明明漠北北潜伏在她身边的意图不轨,但俩人从一年前的东北相见后,就行成了一种奇怪的合作方式。 漠北北是夏小韵的心腹大敌,又是最能保护她的那个人。 夏小韵敢发誓,如果她真遭遇什么危险,方圆的影子昆仑或许不会理睬,但九幽王肯定会全力以赴,帮她度过难关。 现在九幽王走了,夏小韵潜意识内的最大依仗算是轰然倒塌了。 更更让夏小韵有些绝望的是:九幽王被人带走的当晚,化名方圆的昆仑,也没再回到霓裳会所,也像凭空消失了。 问林盼盼,那孩子只说她跟昆仑追到半路,就被独自打发回来了。 这样一来,夏小韵当前一旦遭遇危险,除了有个不怎么靠谱的水暗影,或许还能帮她一下,就再也没有谁了。 现在‘无官一身轻’的水暗影,能够自保就很不错了。 帮、帮帮,几声轻轻的敲门声,打断了夏小韵的沉思。 “进来。” 她长长吐出一口气后,腰板微微抬起,看向了门口。 敲门进来的人是劳拉,也是夏小韵当前唯一的依仗了。 “夏总,这是国际物流上个季度的业绩表。” 劳拉把几张报表放在了桌子上:“统计科已经存档的。” 国际物流、霓裳会所等神通快递旗下分公司的季度、上月报表,都会第一时间送来夏总办公室,等她审核过后才会交给统计科入账存档的。 刚要拿起报表看的夏小韵,听劳拉这样说后,黛眉微微皱起看向了劳拉,搞不懂她干嘛要拿自己看过的报表,给自己。 “这是李星送来的季度报表。” 劳拉从肋下的公文夹内,又拿出两张报表放在了桌子上。 两张报表是刚打印出来的,还散发着油墨的清新味道。 夏小韵拿起了这两张报表,粗粗看了几眼后,又拿起了已经存档的报表。 两份报表都是国际物流的上季度报表,一份是私人发送来的,一份是张良华签字并亲自送来的‘官方’报表。 两份报表上的内容大同小异-- 问题,就出在这个大同小异上:按照私人传送来的上季度业绩报表来算,国际物流方面的业绩、业务量,要多过官方报表。 尽管数额不是太大,却足够引起夏小韵的重视。 用了足足十分钟的时间,夏小韵才对比完了两份报表,抬头看着劳拉轻声问:“李星,能确保这些不同的业绩,都是真实的?” 劳拉点了点头:“我觉得,可以信得过他--张良华,终于忍不住要露出狐狸尾巴了。” 李星,是国际物流原老总韩斌提拔上去的人。 韩斌、罗小玉接连离开神通快递后,夏小韵马上就召见了李星,向他表示了亲切的慰问:小伙子,好好干,我看好你啊,你的前途是光明的! 正值血气方刚的李星,蒙夏总青睐有加后,当即就拍着胸膛发誓:别说去做‘卧底’了,就算赴汤蹈火,也是在所不辞! 额外还有一份补助的李星,没有让夏小韵失望:张良华赴任成为国际物流的老总后,每个月,李星都会把当月物流实际的业绩报表,发给劳拉。 看到夏总又皱眉沉思后,劳拉替她倒了一杯水,就坐在了旁边的沙发上。 等她端起杯子喝了口水后,劳拉才说:“夏总,我现在马上就找张良华,问问他--” 夏小韵抬手,打断了劳拉的话:“不用,再等等看。” “还要再等等?” 劳拉皱眉。 “收拾张良华并不难。难的是,躲在背后給他撑腰的那些人。” 夏小韵无声的冷笑一声,说:“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里面会有楼宇湘的影子。呵呵,楼总,你终于还是把我的当做第二个林舞儿了。” 劳拉不解的问道:“既然这样,那我们干嘛还要让他再在公司呆下去?” 夏小韵反问道:“劳拉,你没发现现在国际物流方面的业务,越来越好,给公司带来的利润越来越大了么?” 说实在的,历经磨难的夏小韵以为,要想收拾张良华还是很轻松的。 她现在不动手,则是因为张良华的存在,能让国际物流方面的业务越来越出色。 既然这样,已经知道他心存不轨的夏小韵,为什么不也利用他(他背后的势利),给自己捞取更大的好处呢? 还是那句话:夏小韵,才不是傻乎乎的林舞儿! 任何人要想把她给吞掉,都得冒着张大嘴却被打掉满嘴牙的危险。 而且夏小韵有绝对的信心,能把张良华(他背后的势利)的利用价值,压榨到极致后,再及时拿刀子把这颗毒瘤给挖掉。 夏小韵知道,她做出这个决定,无异于在高空走钢丝,一个不小心就会摔下去,粉身碎骨。 不过正所谓富贵险中求--现在对死活都不怎么在意的夏小韵,就跟那些人玩玩,又能咋样? “夏总,你也早就看出来了,张良华背后不止一股子势利,一个搞不好,就有可能……” 劳拉刚说到这儿,房门又被人敲响,她立马就闭上嘴,站起来走向门口时,夏小韵已经把那两份报表,都收在了抽屉里。 还真是说着王八就来了鳖,敲门的人是张良华,昨晚刚从国外赶回来,脸上还带着‘以厂为家’的风尘仆仆。 “劳拉,给张副总泡茶,要一号茶罐的。” 夏小韵对张良华的热情,让劳拉在心中叹息一声:唉,原先思想那么单纯的夏总,越来越会演戏了。 “谢谢。” 张良华不卑不亢的向劳拉道谢后,就开始向夏小韵汇报本次出国的工作收获。 夏小韵左手托着下巴,双眸‘直勾勾’的看着张良华,螓首不时的轻点一下,表示她正在用心听。 “很好,张副总,你辛苦了。” 听完他的汇报后,夏小韵关心的说:“你这段时间在外面奔波的也太累了,要不在家休息几天吧。” “多谢夏总的关怀。为了工作累点没什么,怕的就是不累,呵呵。” 张良华眼角看了眼旁边的劳拉,话题一转:“夏总,今晚,您有空吗?” 第741章 :楼总的好消息 坐在旁边沙发上玩手机的劳拉,手上的动作顿了下。 夏小韵却连眼睛都没眨一下,轻笑着问道:“怎么,张副总,你要请我吃饭?” 张良华也没遮掩什么,点了点头:“还请夏总赏脸。” “呵呵,张副总你为神通快递的逐步壮大,可算是立下了汗马功劳,我早就该单独请你吃饭,以示感谢才对。” 夏小韵托着下巴的手放在桌子上,笑吟吟的看着他:“去顺河路的西餐厅吧,晚上七点半。” 大家都算有钱人,谁花钱请吃饭无所谓,重要的是夏小韵答应跟张良华共进晚餐,这就让他很开心。 “好,那就晚上七点半在顺河街的西餐厅见。夏总,我先回去了。” 张良华从沙发上站起来时,出于对他汗马功劳的感谢,夏小韵也站了起来:“劳拉,替我送送张副总。” “劳拉,请留步,不用客气的。” 张良华笑着婉拒了劳拉的相送后,开门迈着轻快的步伐去了。 他的步伐确实轻快--任谁,在心头最大的阴影被驱散后,也会感觉浑身轻松的。 化名漠北北的九幽王,被龙太太掳走到现在下落不明后,最该欢呼雀跃的人,就是张良华了。 本来,依着他的地位身份,还远远没有知道这些大秘密的资格。 可谁让人家认识京华郭二少呢? 九幽王出事不久,郭二少就来唐王找了张良华,要求他加快行动的步伐。 郭二少当然不知道张良华已经蒙九幽王召见过了,他只是在酒后随意提了一句,说他大哥多么英明神武,只是略施小计,就解决了一个的祸害。 那个祸害,可是来自黑暗世界的女魔头。 正所谓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智商颇高的张良华,立即就想到了九幽王,然后就拐弯抹角的,开始套郭易行的话。 自以为很聪明的郭易行,在天生阴谋家张良华面前,就是个三岁小儿般的存在,在一火车滚滚的马屁驶来,跟酒精的催动下,自然得把他十二岁就偷看女人洗澡的事都说出来,更何况他大哥确实立了大功劳呢? 说,必须得说! 不说,不足以证明郭家当前正在努力崛起,总有一天会成为楼家、燕家那样的豪门大族。 于是他就说了,于是张良华就知道了,于是--张副总现在就浑身轻松,终于可以抖擞精神,为自己的幸福拼搏奋斗了。 “夏总,我总是觉得张良华,应该能察觉到,你已经察觉到什么了。” 倾听张良华轻快的脚步声远去后,劳拉才从门后走到了办公桌前。 夏小韵笑了,轻声说:“你这个不怎么喜欢阴谋诡计的人,都察觉出了,他怎么会察觉不出来?” 劳拉问:“那他为什么没有任何反应?” “那是因为他像我一样,自以为足可以火中取栗。” 夏小韵慢慢抬起双手,伸了个风情万种的小懒腰,喃喃的说:“就跟我一样,他也很喜欢挑战,很喜欢玩。” “我不喜欢。” 劳拉皱眉,劝道:“夏总,要我说,没必要为了过多的利益,就把自己置身尔虞我诈的勾心斗角中。我个人觉得,只要能维持当前的稳定就行,平淡才是福。” 夏小韵一脸的似笑非笑:“劳拉,我们能平淡下来吗?” 她的话音未落,桌子上的手机响了起来。 看了眼来电显示,夏小韵笑的更加开心了:“喏,不让我们平淡的因素来了。” 楼宇湘,无论是从她的身份地位,做事的手段还是相貌风度,以及她名满商场大江南北的人参果称号,都无法跟‘平淡’这个词联系在一起。 任何人在接到楼总的电话后,都得做好两种准备:一种是好的,一种是坏的。 不会有第三种,也就是平淡的--楼总可谓是日理万机,才没空跟人闲扯淡。 “希望她能给我带来好消息。” 夏小韵在点下接听键之前,还这样喃喃的说。 果然是个好消息。 消息好到让夏小韵脑海中嗡地一声响:“夏总,告诉你一个石破天惊的好消息。方圆,真的还活着。” 方圆还活着? 他真活着? 夏小韵拿着手机,嘴角、眼角不住地跳动着。 哪怕是脑子里轰轰的响,她也能确定楼宇湘没有任何的理由,来欺骗她。 楼宇湘既然说方圆还活着,那么方圆就算死了,也得再活过来! “夏总,你怎么了?” 看到夏小韵脸色巨变后,劳拉有些担心的低声问道。 夏小韵木然的摇了摇头,又眨巴了下眼睛,脑子里轰轰的声音才慢慢消失,声音苦涩的问道:“楼、楼总,您不会是在骗我吧?” 很清楚夏小韵听到这个消息后,会是一种什么反应的楼宇湘,自然不会因为她胆敢质疑自己的话就生气,只是吃吃的笑:“咯咯,夏总,我没有骗你的。方圆确实还活着。就在我给你打电话之前,他刚从我家离开。” 一手捧着手机,楼宇湘踩着小高跟鞋,哒哒的穿过草庐,走上了竹林的小径,微微叹了口气:“唉,只是这小子变了,变得年轻了,眼光也高了。高到什么地步呢?夏总,你猜猜。” “我、我猜不到。” 夏小韵现在脑汁真不够用的了,只是木然的摇头。 “今天早上,他陪我从明珠回家后,我家老爷子亲自接待了他。老爷子今年八十有二了,那双眼绝对能洞穿人心,第一眼看到他后,就看出他是那样的与众不同,觉得他就是老天爷给楼家派来的女婿。” 楼宇湘白里透红的面皮,明明是吹弹可破的,鬼才知道她说这番话时,为什么没有浮上哪怕一丁点的羞愧之意。 “他、他是老天爷派去楼家的女婿?” 夏小韵紧紧咬了下嘴唇,强迫自己的分析思维神经迅速运转起来:“楼总,您这样说是什么意思?” “很好理解呀。” 楼宇湘停住了脚步,昂起下巴看着天,脸上没有一丝的笑意,声音却在笑,还带着聋子都能听得出的羞涩:“我当前不是个没男人要的小寡妇么?我爷爷很欣赏方圆,就想撮合我们两个在一起。” 如果是放在平时,夏小韵听楼宇湘说出这件事后,肯定会被震的不行不行的。 是,方圆确实很牛。 不过他的牛,也只是局限于见不得人的江湖、很普通的底层社会罢了,无论是从身份还是地位,都跟楼宇湘差着地球到月亮上的距离呢。 楼家的老爷子,唯有脑袋被驴子给踢了,才会撮合方圆跟楼宇湘在一起。 楼宇湘,也唯有脑子忽然短路了,才会提到这事儿时,表现出她小女人特有的羞涩--就好像,世人都是五十岁的老光棍,唯有方圆是个十八岁的小黄花,然后大家就各种争斗,各种抢。 唯有地球倒转,才会出现这样的事。 现在地球还是按照它特有的轨迹,正常运转,那么楼宇湘说出这件事,能不把夏楚给震傻? 幸好,还有‘方圆真得还活着’这个前提在,才能让夏小韵听到这个消息后,能保持不该有的安静:死了一年多的方圆既然还活着,那么高高在上的人参女王想找他为枕边人,也就很正常了。 夏小韵拿着手机,倾听着里面传来的鸟儿叫声(剑锋山有很多鸟儿的),轻轻的笑了:“楼总,我相信你说方圆还活着。不过我觉得,他陪你回家的旅程中,应该不怎么愉快才对。” 特么的,何止是不愉快啊? 姑奶奶被吓了个半死不说,还给那个混蛋提供了特殊服务,吞了他的--想到这儿后,楼宇湘就想呕吐,赶紧用手捂住嘴,娇笑着说:“知我者,夏小韵也。嗯,我那样说就是给自己脸上贴金罢了,那小子是用非常肮脏的手段,把我挟持回家的。路上,更是对我各种折磨,还玷污了我的清白,拿走了我的第一次。” 夏小韵想破脑袋,也想不到楼总所说的第一次是什么:一个先后整死三任丈夫的小寡妇,哪儿还有第一次? 不过这个问题不是重点,哪怕楼宇湘还是十七八的小姑娘,被方圆玷污夺走第一次后,也不是重点。 重点是:楼家,为什么想把一个收拾楼总的家伙,收为女婿。 阴谋,这里面肯定有着夏小韵想象不到的阴谋。 其实何止是她想不到,就连当事人楼宇湘也搞不懂,叹了口气:“唉,我做梦也没想到,那小子为了帮林舞儿夺回东海集团,竟然在暗中隐藏了那么久。等我费心费力的让集团发展壮大、终于走上正轨,成为我的又一台印钞机后,他才跳出来摘走了桃子。” 说不出的幸灾乐祸--哦,是高兴,让夏小韵小脸上露出真心的笑容,本能的说:“那家伙就是个眼里揉不进沙子的主,从来都不吃亏的。楼总,您大人大量,千万别跟他一般见识。至于您在明珠所受的损失--呵呵,我是赔偿不起的,但我能劝劝他,不能让您在明珠的心血都白白废掉。我觉得,他还是会给我几分颜面的。” “他都能当面拒绝我家老爷子让他成为楼家女婿的好意了,这点损失算什么?” 楼宇湘淡淡的说:“我只是纳闷,你跟他的关系,不是才很不一般的吗?他能为了一个林舞儿在暗中躲那么久,为什么却不通知你呢?” 夏小韵脸上的笑容,一下子就僵住了。 楼宇湘说的没错,无论从哪一方面来说,夏小韵跟方圆的关系,都要比他跟别的任何女人都不一般。 方圆却好像没这么认为。 要不然,他在复活后,怎么没来找小夏,而是去明珠帮林舞儿了? 这就有力证明了,在方圆心中,林舞儿要比夏小韵重太多。 好像知道夏小韵现在想什么,楼宇湘有叹了口气:“唉,这也不能怪你。要怪,就怪我当初拉着你,一起吞并东海集团。方圆在拿走股权转让合同时,看到了你的亲笔签名了。” 第742章 :阴盛阳衰,活死人现 吞并东海集团一案,在楼宇湘的商场生涯中,算不上最出彩的。 要是让她自己来打分的话,也就是勉强及格,毕竟时间太长了,足足一年工,这让习惯了吃东西干脆利索的楼总很不满。 不过却算是意义重大,是苏省楼家正式进军明珠的桥头堡。 楼宇湘有十分的把握,最多再给她两年的时间,她就能成为明珠商场上的一头吞金貔貅--在苏省楼家强有力的支持下,明珠那些二三流小企业,实在没有多少抗衡力。 再等两年,帝皇集团就能跟霸占明珠商场的燕家,势均力敌。 楼宇湘不觉得,算是地头蛇的燕春来,会是她的对手。 但很可惜啊,一个方圆的出现,以不走寻常路的龌龊手段,就轻易摘走了楼总辛苦栽种出来的桃子,还又给予了她精神上、身体上的沉痛打击。 偏偏,楼家老爷子的奇怪态度,让楼宇湘无法反抗,只能眼睁睁看着那个家伙,带着他的三条走狗,仰天狂笑着离开。 耻辱,至死不忘的耻辱! 方圆既然不让楼宇湘好过,她当然也得让别人不好过,才会觉得心里平衡些。 于是,她就找上了夏小韵。 唉,没办法,谁让小夏妹妹跟那个混蛋的关系很不一般呢? 不找她,还能去找正对着东洋小电影辛苦学习的那些芸芸学子? 楼宇湘比谁都懂得,该怎么把那根刺,种在夏小韵心中。 擅于玩弄阴谋诡计的楼总,再一次成功了。 夏小韵不想跟她说什么,当初咱们合伙吞并东海集团,那是受你胁迫。 此类的话都是屁话。 夏小韵也没打算在将来跟方圆解释什么--事实,胜于雄辩的。 她只能死死咬着嘴唇,品尝到鲜血甜滋滋的味道后,才说:“多谢楼总,能告诉我这些。” “谢什么呢,咱们可是盟友,也算是好姐妹了。嘿嘿,毕竟这次受损失的,不仅仅是我自己,还有神通快递。可我觉得吧,你不用担心,就算方圆对你有什么看法,依着你们两个人以前的交情,他或许还是会把你那部分还给你的。唉,我就别想要了啊。没办法,谁让我没有迷住那家伙的魅力呢。” 接连叹了几声后,楼宇湘才说:“好了,夏总,我就不打搅了,得找个没人地方蹲着哭一会儿去。” 扣掉手机后,楼宇湘感觉舒服了很多,对站在小径远处的福叔笑问:“福叔,找我有什么事吗?” “大小姐,老爷请你去过去说话。” 一只手上包着白色绷带的福叔,微微躬身回答。 “好的,谢谢福叔。” 楼宇湘点头道谢后,整理了一下束腰长裙上的褶皱,快步走向了平台那边。 楼明功到背着双手,站在护栏前向远处眺望。 这是他用来消耗生命时最喜欢的方式。 听到背后传来细高跟鞋跟踢跶青石板的声音后,楼明功头也不回的说道:“去小亭子那边坐坐吧。” 剑锋山的最高处,有一座精致的观景小亭子。 楼明功唯有在决定什么大事件时,才会那边谈:最高处的冷风,总能让脑子处于最清醒的状态。 八十多岁的老人了,竟然不需要人搀扶,就稳稳当当的来到了小亭子里。 往更远处眺望了片刻后,楼明功才说:“宇湘,你是不是特别想知道,我为什么要招揽方圆,还不惜让你牺牲色相?” “爷爷,您能说,就说。” 楼宇湘走到老爷子身边,也看着远处说道:“就算您不说,我也会按照您的意思,全力把那个混、那个家伙拿下。您孙女别的本事没有,但论起吸引男人的魅力,我说是天下第二,就没谁敢说是第一的。” 别家祖孙再谈话时,孙女绝不会跟爷爷当面说这些。 楼宇湘却能说,楼明功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淡淡的说:“你出事时,潘龙语来过。” “他跟您说了什么?” 楼宇湘接着笑道:“呵呵,以前我可是几次三番的请他来剑锋山,他都摆着老师的大架子不来的。这次来,肯定是为了方圆而来,提醒您千万别招惹那个家伙。” 楼明功对孙女满意,除了她在商场上有着别人难以比及的天赋外,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相当聪明,总能在任何环境下,做出最正确的判断。 楼明功侧脸,看了孙女一眼:“你对方圆,知道多少?” 楼宇湘想了想,才回答:“我对他的了解,全部来自官方,还有他今天所说的那些。” “他对楼家很重要。” “重要到哪种地步?” “如果他能成为楼家的女婿,在百年内,楼家还会保持当前的长盛不衰。” “呵呵,爷爷,这是潘老师跟您说的吧?” 楼宇湘笑了,抬手指着下面的远山近水:“他肯定能从剑锋山的风水格局上,看出什么--不过,我还真不怎么相信,他说方圆对整个楼家的兴衰,有着太直接的关系。” “你知道,你父母是怎么去世的吗?” 楼明功忽然问道。 “不是患癌--” 楼宇湘脱口说到这儿时,闭上了嘴。 楼明功,在当前绝不会问她一个众所周知的问题。 楼明功既然问出这个问题,就证明他要把这个问题的真是答案,来告诉楼宇湘了:“他们如果还活着,楼家早在二十多年前,就会落败了。宇湘,不管你承认不承认,有些事总是科学无法解释的。你只需知道,你父母的死,是为了楼家的大局利益而死。就像你的美貌,只是从你三岁后,才发生了质的改变。” 楼宇湘没说话,只是咬住了嘴唇。 楼明功也没再说什么,到背着的双手拇指,却在不断相互按压着。 他唯有在心事重重、或者说要做出什么重大决策时,才会有这个动作。 一只白色的水鸟,从小亭子上方头下脚上的迅速扎向湖面时,楼宇湘打破了祖孙俩之间的沉寂:“您、您是说,我跟方圆有着、有着天生注定的某层关系?” 楼明功还是没说话,却微微点了点头。 楼宇湘紧紧抿了下嘴唇,继续问道:“那么,您此前为什么不跟我说?” “我也不知道。” 楼明功的回答,有些没头没脑。 “我老师告诉您后,您才知道的?” 楼宇湘又问。 楼明功的回答,还是那样云里雾里:“他也不知道。” 饶是楼宇湘聪明异常,还是被搞得晕头转向了,黛眉皱起,俏脸茫然。 “潘龙语看过剑锋山的风水格局后,看出湖泊过大,压过吸水的两条青龙,暗点你的光芒,压过了你的两个堂哥,从而让楼家有些阴盛阳衰。” 楼明功不再绕圈子了,直接说道:“他还说,如果任由楼家按照当前继续下去,或许用不了多久,就要走下坡路了。” 楼宇湘笑了:“呵呵,我就是让楼家走下坡路的罪魁祸首。” 楼明功看着她:“那是因为你的光芒太亮了。” 正所谓孤阴不长,独阳不生,世间万物都得遵守‘阴阳协调’的定律,就连天都分昼夜,那么人的生命,运数,同样离不开这个规律。 很明显,因为楼宇湘的大放异彩,彻底压过了她那两个在官场上行走的堂哥,就造成阴盛阳衰了。 孤阴不长。 这时候,就得需要阳刚来调和。 简单的来说呢,就是楼宇湘那两个在官场上的哥们,得连跳c级,或许才能跟她在商场上的锋芒并驾齐驱。 在勾心斗角更加磨人、激烈的官场,官升c级就是个笑话。 楼家这种大家族,才不会为了笑话就付出任何的努力。 那么,该怎么打压楼家还在源源不断扩大的阴柔,让它跟阳刚同步呢? 潘龙语说的很直接:得有人打击楼宇湘。 放眼华夏,谁能把做任何事都得披着法律外皮的人参果,彻底打压下去? 楼明功在听潘龙语说出这句话时,还不屑的笑了笑。 这个人,就是方圆。 方圆凭什么,能把骄傲的楼宇湘踩在脚下? 因为他是个活着的死人。 活着的死人,听起来会让人不寒而栗,却真实存在着,就连潘龙语在提到这句话时,都得神色凝重。 事出反常必为妖。 一个明明死的不能再死的人,却又活了,那么他就不再是个单纯的人,而是妖。 楼宇湘堪称是人中龙凤,仗着自己超高的智商,跟楼家的庞大势利,纵横天下,手下从没有过三合之将--更有着男人也比不上的杀伐果敢,狠辣,要不然也不会接连干掉三任丈夫了。 人中龙凤再牛,也牛不过超脱人类范畴的妖。 所以说呢,当潘龙语说这个活着的死人,就是对华夏、甚至对整个世界都有着相当重要意义的方圆时,早就知道他是彼岸花使者的楼明功,立即想到了父亲的遗言。 “这个刻有甲骨文的龟壳,你以前就见过的,也知道上面写了什么字,却从来没想到,它会跟你有关系,是不是很诡异?” 楼明功说着,冲楼宇湘伸出了右手。 掌心中,一块年代久远的龟壳,上面刻着模糊不清的甲骨文。 楼宇湘早就见过这个龟壳,更知道它来自哪儿。 这不是楼家历代老祖藏在夹墙壁缝里传下来的,是百年前楼明功的爷爷,在挖剑锋山下那个湖泊时,从泉眼里泛出来的。 在山脚下挖湖时挖出一口清泉,这不是啥怪事。 有一个刻有甲骨文的龟壳,被泉水泛出来,也是有迹可循,毕竟很多古物,都藏在地下,随着地震所产生的地壳运动,龟壳落在地下泉中很正常。 但龟壳上刻着的那行甲骨文,却不怎么寻常了。 阴盛阳衰,活死人现,安之。 这十个字,就是刻在龟壳上的甲骨文内容。 楼家的先祖,当初决定在山下造湖时,肯定得请非常有名的大师指点,就像他们发现这个龟壳后,还是会拿去给大师看,求指点。 十个字,一个字代表十年。 十字一百年,百年后,楼家将会迎来昌盛的转折点。 第743章 :百年前的命运 百年前,楼家先祖如果没有在剑锋山人造湖泊,就不会得到龟壳。 这风水绝佳之地,很可能就会变成别家的大本营了。 无论是谁,占据剑锋山后改造风水格局,都会昌盛一百年整。 百年后,随着湖泊的水域面积越来越大,水所代表的这个家族中的女人,就会光芒四射,从而导致家族阴盛阳衰,继而结束昌盛百年的光辉历史。 要想继续维持这个家族的长盛不衰,那么就得出现个活着的死人,来改变这一切--至于活死人先生是怎么做,才能形成刚柔并济的,这个不重要。 重要的是,随着活死人的出现,本该开始从昌盛转为衰退的大家族,就会平安下去。 以上,就是百年前那位大师,在看到龟壳后,给楼家先祖的忠告。 大师的话,可不敢不听,楼家先祖在决定把龟壳当传家宝传下去时,也肯定得问:要是该死的活死人不出现,咋办? 大师微微一笑,神棍风采十足的抬手,指了指西边。 那时候,恰是个夕阳西下,晚霞满天的傍晚。 正所谓夕阳无限好,却是尽黄昏。 如果楼家找不到活死人先生来调济一下的话,就等着日落西山把家还吧。 楼家先祖当场傻掉,又问:怎么确定是阴盛阳衰呢? 任何事在要发生之前,都会有些预兆的,比方你跟你老婆的小妹幽会时,得先撒谎说是今晚要在公司加班--撒谎就是预兆。 再比方,楼家阴气大盛之前的预兆,就是某女的老爸老妈,会英年早逝……等等。 既然知道楼家百年后要发生哪些事了,楼家先祖,能不把这事当做最大的事儿,来代代相传吗? 抢在楼家日落西山前,必须得找到活死人! 这是楼明功爷爷驾鹤西归时留下的遗言,然后他老爸在追随老爸的脚步去之前,又郑重嘱咐了楼明功。 楼明功不敢忘怀,尽管他非常怀疑,这个世界上怎么可能会有活死人的存在。 顾名思义,活死人就是活着的死人,死人怎么可能会活着呢? 直到楼宇湘的老爸老妈意外去世后,楼明功才开始注意楼宇湘。 说实在的,当看到百年预言在楼宇湘身上应了后,楼明功还真想把她掐死:我让你盛! 可他不敢啊,只能眼睁睁看着小宇湘出落的越来越迷人。 她的阴狠毒辣性子,也跟她的迷人成正比。 到哪儿去找该死的活死人,来压制楼宇湘呢? 这就成了楼明功心头最大的问题。 直到有一天,当世名气最盛的神棍潘龙语,拄着拐杖半死半活的来了,劝他别跟某个姓方的家伙做对,因为那家伙肩挑着拯救世界的重任呢。 楼明功才不管方先生肩挑着拯救世界的重担,只是满脸不屑的,要把那个敢欺负乖孙女的家伙搞死:哥们找活死人找的那样辛苦,要是找不到我楼家就会日落西山了,到时候谁还管世界和平不和平啊? 这时候敢闹事的人,一概打死,话不多说! 眼看说不服老楼,潘龙语只能继续爆料:楼弟,老哥我可警告你啊,那个家伙可是个打不死的活死人。当初在地下古城时-- 老潘随后说了些啥子,老楼没有听到,他已经被那句‘打不死的活死人’给深深吸引住了:拯救楼家日落西山的活死人,终于姗姗出现了。 留住他,必须得留住他,谁管他是怎么死的,又是怎么活过来的? 满心激动得费老大力气,才能压制自己不高歌一曲的楼明功,在装模作样的沉吟老半天后,才勉强点头,卖了老潘一个面子。 但却说要好好会会那不长眼的小子。 其实,他就是想看看,姓方的家伙,到底是是不是个活着的死人。 是,还到罢了。 不是,嚯嚯,真以为楼家的好孩子能被随便欺负啊? 潘龙语可不知道老楼心中的算盘,还自以为干了一件很有意义的事呢,兴高采烈的走了:大家都是快死的老头子了,就像不可能再去泡妞那样,不会撒谎的。 于是,楼明功这才亲自现身,来考校方圆。 本来么,楼明功还在犯愁,该怎么才能证明方圆就是那个活着的死人时,方先生就自己显摆起来了:逼着楼宇湘,在他脑门上开了一枪。 嘿嘿,毫发无伤。 咋,吓坏你这俩自大的土鳖了吧? 哥们,可是个活着的死人! 就在方先生这样得意时,却不知道老楼恨不得化身一千年妖狐,使出浑身解数来迷住这厮,把他留在楼家:想吃啥就吃啥,随便挑;喜欢哪个女人就睡哪个,随便挑-- 可是碍于百年(这儿所说的百年,可不是整整一百年的意思,或许也是八十年,八百年)老牌家族的面子,楼明功只能拿捏出一副风清云淡不在乎的嘴脸,目送方先生狂笑着离去。 心急,是吃不了热豆腐的。 这事,得好好合计一下。 最起码,得争得楼宇湘的同意才行。 唉,看这孩子一脸傻乎乎的样子,肯定早就忘记龟壳这件事了。 年轻轻的,就知道爱美玩爷们算计别人了,一点干正事的脑子也没有--楼明功单手托着那块龟壳,心中渭然一声长叹。 楼明功心中长叹时,却不知道楼宇湘脑海中正有阵阵滚雷,驱赶着一万头草泥马,呼啸而过:早知道这样的话,我干嘛非要跟那家伙做对啊,直接关灯上炕不就一切欧克了? 年轻人嘛,除了感激老祖是她生命的源头之外,才不会相信他们留下来的某些传说。 楼宇湘也是这样。 当初她在听楼明功跟她讲述这个楼家的传说时,还是刚刚高中毕业。 那个年龄段的孩子,恰恰是叛逆思想最严重,也是最容易忘事的年代:谁稀罕费脑子去记这种充斥着腐朽气息的传说啊,没看到前面那个帅哥在对我抛媚眼? 楼宇湘不知道,楼明功那次跟她说,就为了今天才打的预防针。 等家族的传说,忽然由真人开始演绎后,楼宇湘在电光火石间,就全部回忆起来了。 无比艰难的咽了好几口吐沫,楼宇湘才慢慢伸手,把那片龟壳拿在了手中,抬头看着老爷子,露出比哭还难看的笑脸,哑声道:“还,要不要給他生个孩子?” 楼明功摇头:“老祖宗没说。” “哦。” 楼宇湘吸了下鼻子,又问:“是不是得必须采用一切手段,赢取他的好感--包括,主动去犯贱?” “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不怕牺牲,这也是一种美德。” 楼明功这句话,可谓是对‘不要脸’一刀见血的深刻剖析。 “那样,我会让楼家没面子的。” 楼宇湘又说。 楼明功淡淡回答:“面子,跟整个家族的兴亡,根本没有任何的可比性。” “可是,就在不久前,您还想牺牲我,来保存楼家的颜面。” 楼宇湘笑了,很轻松的样子,也没丝毫掩饰对老头子的讥讽。 楼明功也没隐藏内心的真实想法:“以前,我总是希望你能死去。或许,你的死,会改变楼家的衰退。” 既然把这些都摆在桌面上了,那么楼宇湘再说话时,也就没丝毫的忌讳了:“我去牺牲。但也不能让我白白牺牲吧?爷爷,您也知道,没有好处的事,我一向是能有多远,就躲多远的。” “我死后,你就是楼家的家主--这不可能。在楼家的历史上,还从没有女家主出现过。更何况,家主的传承,只能限于男人。” 楼明功想了想,才给出甜头:“但我可以在经济、地位上给予你最大的补偿。简单的来说呢就是,只要你不当家主,你想要什么,我都能满足。” 楼宇湘认真的想了想,才说:“金钱在我眼里,就是粪土般的存在。我最渴望的权利,你又不能给我,那么我就只好白白牺牲了,希望以后等我有了孩子后,能不被楼家人鄙视。” “谁敢鄙视你们,谁就会被驱逐出楼家。” 楼明功开始做保证:“这一点,我会跟你的堂哥说清楚,相信他们都能分得清好歹。” “其实也无所谓,毕竟我也不一定成功,成功了也不一定能生孩子。一个死人,不管是死了的还是活着的,能让我给他生孩子--啧啧,这种事想想,就会觉得不可思议。” 楼宇湘啧啧了两下后,转移了话题:“爷爷,您说,我该怎么接近他?” 楼明功最欣赏乖孙女的一点,就是她在明确自己的目标后,马上就会全身心的投入。 老谋深算般的笑了下后,他看向了明珠方向,缓缓的说:“他帮林舞儿夺回了东海集团,当然得大肆庆祝一番。” “爷爷,您跟我想到一块了。” 楼宇湘把那块龟壳,放在了木凳上,说道:“那一天,林舞儿肯定会广撒请柬,邀请明珠有头有脸的人物去观礼,庆祝她的东山再起--我,也得去捧场。” “你去捧场,肯定会让很多人大吃一惊的。” 楼明功笑道。 “我喜欢让人受惊的感觉。” 楼宇湘落寞的笑了下,低声说:“可我无论多么努力,都不如他一个早就死了的人,忽然出现在大庭广众之前,给燕春来他们的震惊大。” “燕家在震惊时,也是方圆对他们展开打击报复的时候。” 楼明功侧脸,看着楼宇湘,似笑非笑的模样:“水混了,就可以逮鱼了。而且,能有你的帮助,方圆做任何事,都会快捷很多。” “呵呵,那我去收拾一下,争取今晚就赶回明珠。” 楼宇湘说完,微微弯腰给老楼弯腰行礼后,转身走出了小亭子。 望着孙女那逐渐远去的背影,楼明功微微叹了口气时,有歌声随风飘了过来,是那首满是苍凉的《白狐》。 啥时候,现代女孩子都喜欢哼唧这首歌了? 方圆走到孤儿院后院的那排房子前时,就看到林舞儿就坐在窗前,双手托着下巴抬头仰望着星空,看来正在想象她变成一只白狐的样子。 第744章 :她要得不是兄弟 林舞儿才不喜欢唱这种曲调委婉悲凉的歌。 一个因为老爸娶了个小老婆,对不起死去老妈就闹腾却被揍了一巴掌后就愤而离家出走,在江湖上混了两年,干过小偷,吃过霸王餐送过快递,敢孤身去罗布泊还能回来后去码头扛大包的女孩子--或许会混得很悲惨。 但她绝对会在被人扎了一刀子时,还能咬着牙的昂首狂笑,呼唤这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也不会唱这种歌。 要唱,也得唱‘大河向东流哇,天上的星星参北斗--该出手时就出手’。 《白狐》此类歌曲,就该那些花儿凋谢了就会扛着锄头葬花、被蚊子盯了一口就会泪水涟涟的黛玉般女孩子所唱的。 林舞儿本身不是那种抬脚踏在椅子上,敞开怀痛饮一杯后把杯子一摔,就大骂某些人有眼无珠竟然敢说她是女汉子的泼辣妹子。 可是她骨子里的傲气,跟倔强,却让她比女汉子更像女汉子。 所以当她仰望星空,哼唱起这首《白狐》时,只能说明当前她的心里很苦。 苦啥呢? 方圆不知道,只是听她哼唱这首歌后,觉得别扭,还能从她的歌声中,听出带着无边的落寞之意。 林舞儿扛了几个月大包,又被人逼着去站街的苦比命运结束后,她不该像获得新生那样,就连做菜切着手都会笑着说侥幸、没把整只手都砍下来吗? 方圆以为他已经很了解林二了。 现在却忽然发现,他对林舞儿的了解,始终局限于她的坚强,她的倔强,她的傲气她的不畏艰险她的脑残--却从来没有真正了解过她的内心。 听到婉转悲凉的歌声后,本想回来孤儿院就痛饮几杯的格林德俩人,相互对望了一眼,就会意的转身带着毛驴走了。 方圆站在孤儿院后院围墙的阴影处,双手抱着膀子倚在墙上,默默的看着她。 林舞儿唱歌唱的入神,没察觉出有人躲在暗中看着她,只是翻来覆去的哼唱了足足三遍后,才兴趣缺缺的幽幽叹了口气。 “舞儿,你怎么不给方圆打个电话,问问他怎么还没有回来?” 已经成功被山羊招聘为孤儿院‘首席’特护的沈玉如,从套间内走了出来。 林舞儿摇了摇头:“妈,不用打的,他差不多快回来了。” “他这次去苏省楼家,可--” 沈玉如有些担心的说到这儿,被林舞儿打断了:“妈,你别担心他会出事。” “楼家,是相当强大的。” 沈玉如不想说那些‘不吉利’的话,走到林舞儿旁边,牵起她的右手,开始解缠在上面的绷带,准备给她换药。 林舞儿右手上的伤,是山羊蛊惑十二生肖时,她听得心潮澎湃,一拳打碎玻璃留下的,回来后把沈玉如吓了一跳,连声埋怨她一个女孩子,干嘛要拿拳头砸玻璃啊? 本来因为这段时间下大力的缘故,手就不怎么好看了,现在又在手背上留下疤痕--男人,可都是些红果果的视觉动物。 一个女孩子,哪怕她拥有圣母玛丽亚那样一颗伟大的心,可只要模样长的很对不起社会,男人最多也就是夸她个善良,然后就会绅士般的点头示意后转身走了。 只要女人长的好看,就算她是心如蛇蝎的楼宇湘、叶明媚,谁碰谁死,可还不是又很多男人前仆后继的--在梦中跟她们畅谈人生? 所以啊,沈玉如就觉得女人不管是何种性格,都该把自己的脸蛋、身材、气质保养的好好的,那样才能吸引男人。 除了这些外,手,跟脚这两个部位,更是能否成功调到金龟婿的关键所在。 暂且不说被称为‘女人第二张脸’的脚了,单说双手吧。 天下男人,哪个不喜欢一双柔弱无骨、皮肤滑腻如凝脂般微凉的小手? 又有哪个男人,喜欢扯过一双手指关节粗大、手背上满是伤疤的手,压在自己的心口,真心的说俺爱你? 毫无疑问,方圆是东海集团走向前途无量的罪魁祸首,要不是受他牵连,楼宇湘怎么有机会渗透,最终成功谋夺? 更无法否认的是,方圆又是林舞儿东山再起的绝对希望。 只要能拢住那家伙,估计再也没有谁敢不长眼的,来欺负林舞儿了。 要想把一个身边有数个美女围绕的家伙牢牢抓住--沈玉如觉得,首要条件是林舞儿必须漂亮,有着吸引男人的本钱。 而一双毫无瑕疵的小手,就是吸引男人的本钱之一。 被楼宇湘轰出东海集团的这段日子,沈玉如怕极了。 她倒不是留恋以往的贵妇人生活,她只想能做个专心照顾丈夫的小女人,别受人欺负,能平平淡淡、平平安安的活下去就好。 没有经历过磨难的人,永远都不知道当前的生活有多么幸福,该用生命来捍卫。 沈玉如懂了,这才在漫天云雾散开,曙光乍现时,希望舞儿能牢牢抓住给她们拨开迷雾的方圆。 “妈,我知道你在担心什么。” 看着沈玉如小心的在手背上吹气,林舞儿有些好笑:“放心吧,他不会负我的。” 沈玉如头也不抬的问道:“你有什么资格这样说?” 林舞儿有些奇怪:“这还需要什么资格吗?” “舞儿,你还不了解男人,怎么样才能真正接受一个女人。” 沈玉如抬头,伸手在林舞儿脸颊上轻抚着:“一个身边总是有其他优秀女孩子围绕的男人,或许会被你的痴情,你的勇敢所打动,甘心为你赴汤蹈火。可事后他就会让你明白,你不是他最终唯一的女人。” “我、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 林舞儿有些茫然。 她是真听不懂沈玉如在说什么。 “舞儿,你要好好保护自己,无论在任何时候,千万不要再像以前那样率性而为了。别忘了,你还有个爸爸,他需要你健康平安的活着。” 沈玉如就差跟林舞儿直说:等这次过后,可千万别再为了某人,就脑袋瓜子一热做出孤身前往罗布泊、拿拳头砸玻璃这样的蠢事了。 你死了不打紧--你爸呢,我自己可照顾不来。 林舞儿总算是回过味来了,嘴角微微抽了几下,强笑道:“妈,你想多了。方圆帮我,才不是因为我有多漂亮,就像我孤身去罗布泊找他,也只是因为、因为我们是兄弟呀。” “唉,傻孩子。” 沈玉如真有些无语了,抬手在林舞儿额头上点了下,轻声说:“女人,永远都无法跟男人成兄弟的。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走在一起,一种是分道扬镳。” 林舞儿不说话了。 因为她终于醒悟,沈玉如要说什么了。 “方圆是有妻子的男人。” 沈玉如想了想,轻声说:“舞儿,我是过来人,很清楚男人是怎么对待跟女孩子这种兄弟感情的。男人,从来都是喜新厌旧的,才不会因为娶了老婆,就为一朵鲜花而放弃外面的整片森林。他们所渴望的生活,是那种所谓的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 “其实不用我说,你也该知道方圆除了他妻子之外,在外面还有别的女人。他跟这些女人交往,或许是出于爱情,或者只是单纯的身体要求。” 沈玉如声音更低:“男人,总是能找到各种各样的理由,来得到更多的漂亮女人。但有一种女人,男人不会碰,永远都不会碰,不在意她漂亮与否。” 林舞儿受伤的右手,用力攥起了拳头,嘎声道:“那种、那种女人,就是我这样的。” “是的。” 沈玉如点了点头:“男人都是混蛋,却又骄傲的一塌糊涂。他们总以为,他们能征服整个世界--征服世界的最重要因素,就是义气,也可以说是兄弟义气。” 林舞儿声音有些沙哑:“所以,方圆能为我做任何事,但却绝不会跟我有那种关系。甚至,他会去找站街女,也不会找我。” 沈玉如叹了口气,说:“唉,这就是我最担心的地方了。所以你得懂得让他发现你自身的魅力,慢慢转变对你的感情。” 林舞儿傻楞良久,才缓缓摇了摇头:“他--不会转变的。如果我像你所说的这样去跟他相处,哪怕是用某些手段跟他在一起了,等他清醒过来后要做的,就是能逃多远,就能逃多远。或许,还会像现在这样保护我,却仅限于暗中。” “舞儿,很多事,都不是一成不变的,关键是看你用哪种态度去面对。” 点拨醒了林舞儿后,沈玉如也没必要再多说什么,动作轻柔的在她肩膀上拍了拍,转身走进了套间。 “我用哪种态度去面对?呵呵,方圆,我该用哪种态度去面对你?” 林舞儿背靠着窗户,望着关闭的套间房门,喃喃的说着,一脸的茫然。 何止只有她茫然? 听觉异常灵敏的方圆,把她们母女的谈话一字不漏的都听到了。 刚开始听沈玉如说那些话时,方圆还是很有些好笑的,觉得她就是看瞎琢磨,拿她看待男女感情的眼光,来衡量别人的感情。 听到后来,方圆才知道沈玉如并没有说错。 人家所说的那些,对他跟林舞儿之间的关系,可谓是一针见血。 他该怎么对舞儿? 没听到这番对话之前,他始终以为林二就是他的兄弟,跟昆仑、毛驴那样,可以为了对方付出任何的牺牲。 可那只是单纯的兄弟之间的交往。 不是沈玉如、或者干脆说是林舞儿所希望的。 林舞儿希望,她能永远陪在他身边,就像梁山伯跟祝英台。 方圆,能接受兄弟变成自己女人的现实吗? 他从没有想过这件事。 他始终以为,自己能负责让舞儿幸福、谁敢欺负她就把谁两条腿打断就足够了。 事实却不是这样。 林舞儿最终想要的,不是兄弟。 我跟她,该何去何从? 方圆低头想了很久,再抬起头来时才发现,舞儿那双亮晶晶的眸子,正看着他。 第745章 :借你的肩膀靠一下 “什么时候回来的?” 林舞儿隔着窗户,问他。 方圆从阴影中走了出来,笑道:“刚来--看到你好像在发呆,就没打搅你。” “哦。” 林舞儿心中松了一口气。 她还真怕方圆早就来了,听到她跟沈玉如的那番对话。 那样,会让她觉得相当没有脸--谁家的女孩儿,跟母亲在谈论自己的私人感情时,是全心全意的想跟那个男人当小三? 嗯,也只能是小三了啦。 方圆已经有了个明媒正娶的水暗影,那娘们论身材相貌,风度气质,还是身份地位以及过往的人生阅历,可都不是林舞儿能比得了的。 打个简单的比喻呢,就是如果把水暗影换成是林舞儿,楼宇湘就算胆子再大,胃口再好,或许仍能成功谋夺东海集团,却绝不敢把水水姐往死里逼。 那个嚣张到其实比叶明媚更狠的女人,可曾经亲手拿砍刀砍掉十余颗脑袋的。 如果不是方圆睡了叶明媚,让燕春来异常愤怒,他也绝不敢派蜥蜴浩克兄弟去伤害她。 水暗影不再担任国家任何要职,庇护她的龙头也与世长辞了,但她本身就是个心狠手辣的存在--说是疯狗一条也不为过。 有谁,会为了区区金钱利益,就去招惹一条疯狗的? 那么优秀的女人,不管是林舞儿,还是沈玉如,实在没信心,也不敢挥舞着锄头去挖她的墙角,只能‘退而求其次’,希望能当个小三就心满意足了。 跟自己母亲商量来商量去的,却是想方设法的给自己兄弟去当小三--这种事要是被方圆听到了,林舞儿觉得她可以去跳河了。 所以听方圆刚来一会儿,说话的语气又很正常后,林舞儿才本能的松了口气。 却又有一股子失望,从内心最深处腾起:如果他能听到多好啊? 林舞儿觉得,方圆要是能听到她跟沈玉如刚才那番谈话,就算不答应把兄弟当小三,而是满脸义正词严的训斥她一顿,说些诸如‘你这是在践踏我们之间纯洁的兄弟感情’的屁话,再甩袖滚蛋--也是好的。 正所谓话不说不透,挨草跑不出高粱地,反正早晚都是那么一回事,早翻脸早解脱不是? “你的手咋了?” 方圆走到窗前,左肘靠在了窗台上,看着林舞儿的右手问道:“咋这样不小心呢。” “没啥。” 受他影响,林舞儿说了句老土的话,把右手藏在了背后,转移了话题:“你去过苏省了?” “昂,这不是刚回来吗?” 方圆吸了下鼻子,看向套间那边:“他们都休息了?” 俩人交谈的这些,都是废话。 不过有时候废话,也能起到一定的作用,比方调整心态啊,化解尴尬啊等等。 没有谁认真对待废话,就像林舞儿点了点头就说:“去河边坐坐吧。” 今晚没有星星。 不是天气不好,是空气质量相当差劲,看远处那些高楼的轮廓灯,都模模糊糊的看不清,河面也漂浮着一层淡青色的水雾,好像你不小心咳嗽一声,就会有个水怪从水下忽然蹦出来,嚷叫着何人胆敢惊扰它在配对。 “这是当初楼宇湘谋夺东海集团时,逼着你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书。” 方圆把一个信封递给了林舞儿,说:“她说了,你现在就是东海集团的大老板,她此前所投的那些项目、资金啥的,都当做利息给你了。只是,你得开个员工大会,给点面子让帝皇集团那些人风光的滚蛋。不用公证处,也不用去找那些吃人不吐骨头的律师,她说这些都是你的了,那么就都是你的了。” 林舞儿用力咬着嘴唇,手有些颤抖的接过了那个信封,却迟迟的没有打开,只是身子轻轻发抖。 方圆不需要问她现在是啥感受,也知道她是啥感受,就轻声问:“这会儿,是不是想捂着脸的大哭一场,用泪水把心底那些恐惧啊,屈辱啊啥的都冲刷出来?” 林舞儿低着头,没说话。 “想哭就哭呗,反正高兴了就哭也没啥丢人的。” 方圆又劝道:“就跟把苦难憋在心里会有损身体健康那样,高兴时不发泄发泄,也同样会留下后遗症的。” “借你肩膀用用?” 林舞儿说话了。 “最多十分钟。” 方圆想了想,才说:“还得注意,不能把鼻涕留在我身上,回来时刚买的新衣服呢。” 林舞儿抬手,用力在他肩膀上砸了一拳,接着就伏在他的怀里,双肩剧烈抽、动了起来。 没有哭声,只有滚烫的泪水,很快就渗透了方圆的衣服,粘在他的心口皮肤上--刀子都割不伤的皮肤,是那样的疼。 无声的哽咽,才是最让人心疼的。 方圆抬头看着远处不断忽闪的大楼轮廓灯,右手在女孩子很是单薄的背上,轻轻拍打着,嘴巴动了好几下,都没说出一个字来。 几分钟后,他终于说:“十分钟的时间到了。你把我衣服也弄脏了,得赔我。不过我觉得这对你来说是小意思啦,毕竟是大老板了嘛。” “再、再哭几分钟。你真刻薄呢,不知道有‘批发’这个词?” 林舞儿接连用力抽了几下鼻子,又在他衣服上狠狠蹭了几下。 “哎,对了,你说我能不能向外批发我的肩膀供美女去靠?” 方圆低头问:“我觉得,这生意肯定很有前途。” “行呀,只要你开这样的公司,我第一个申请最高级的会员。” 林舞儿慢慢地抬起头,梨花带雨般的笑着问道:“不知道你会收我多少的年费?” 方圆想了想,才认真的说:“咱们是兄弟,就给你打八折吧。” 林舞儿的眸光,攸地黯淡了下来。 她知道了,方圆听到了她跟沈玉如的谈话。 方圆不敢跟她的对视,笑着看向了河面:“那个啥,要是不满意的话,打七折也行。反正就是不能白送,就是--” “就是兄弟也不行,对不对?” 林舞儿打断了他的话。 “账目清,好弟兄的。嘿,嘿嘿,我就是这么一现实的人。” 方圆讪笑几声时,林舞儿猛地抬起右手。 她实在无法忍受,再跟他做兄弟了。 她也看出,方圆在极力躲避正面面对他们间的那种感情。 正如她向沈玉如所说的那样,无论她为他做过什么,受过多大的伤害,她都无怨无悔,因为他们是--兄弟。 兄弟,这个词在以往所代表的含义,是那样的让女儿身的林舞儿向往,只要一提起来,就会想到‘大口吃肉,大碗喝酒’等豪迈事儿。 现在她却无比痛恨这个词,导致她蓦地丧失理智,猛地抬手要狠狠抽这个兄弟一耳光。 就算林舞儿的抽耳光的速度再快十倍,方圆闭着眼也能躲过去。 他没有躲--如果,挨抽能抵消他对兄弟那种复杂的歉意,他不介意被林舞儿抽到天亮。 林舞儿的巴掌落在了方圆脸上,却很轻。 轻的,就向今晚徐徐刮来的春风。 春风吹拂在脸上,就像情人的手。 这是谁说过的一句话? 夏小韵已经忘记了。 只记得上学时,在古龙大侠的武侠小说中,常看到这句话,就立即心神激荡,想象情人那手好像春风般轻抚自己脸颊的心悸感。 如果情人真是春风,那该多好? 劳拉把车子听在顺河街的卡西亚西餐厅时,夏小韵还痴痴的望着窗外,想这些。 春风如果是情人,最起码能在它刚一出现时,就能让夏小韵感觉到,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方圆为了林舞儿在暗中躲了很久,都没跟她说一声。 方圆不会忘记这个世界上,还有个跟他关系很纠结的夏小韵。 他在死而复活后,没有在第一时间出现在她面前--不管是任何原因,夏小韵都无法原谅他。 只是,她又凭什么不原谅他,人家又凭什么非要让她原谅呢? 难道凭她跟楼宇湘一起,是算计林舞儿,还是凭她把韩斌、秦大川等人踢出快递公司? 甚至--如果方圆要是知道的话,还是凭她在拿到那只绣花鞋后,就无视跟九幽王暂时联手的昆仑生死? 夏小韵想来想去,都想不出方圆必须让她原谅的理由。 他们之间的关系,也仅仅局限于大家肩膀下都有一朵讨厌的彼岸花罢了。 他是他。 我是我。 他有他的世界,我有我的选择。 这个世界上,没有谁必须得保护谁,更没有谁必须得要求别人来照顾自己。 “夏总,到了。” 劳拉低低的声音,打断了春风给夏小韵带来的感悟。 眨巴了下眼,夏小韵看向了卡西亚西餐厅门口,就看到身穿银灰色西装,扎着蓝色领带,左手还拿着一朵花,面带微笑站在餐厅门口的绅士风度,吸引了很多女孩子的目光。 “劳拉,你有没有发现,张副总其实很有魅力?” 夏小韵笑了下,忽然问要开门下车的劳拉。 劳拉愣了下,脱口问道:“夏总,你不会是想跟他,跟他合作吧?” 夏小韵若有所思的说:“他很有能力。” “可他心术不正。” “心术不正的人,往往都是能力出众的人。而且我觉得,这样的人其实更好控制,只要给他足够的好处,他就能做出让你吃惊的成绩。” “他是贪得无厌的。” 劳拉赶紧提醒。 “呵呵,你说现在什么东西,才是我的?包括我这具皮囊。” 夏小韵轻笑一声,推门下了车。 劳拉没下去。 她不想看到夏总跟张良华在一起,更不想看到两个人笑面相对却暗中动刀子的虚伪。 劳拉只是不明白,夏总就算被方圆‘抛弃、甚至被仇视了’,非得找个盟友的话,干嘛要找张良华呢? 那只是别人控制下的一条狗而已,而且还是以撕咬神通快递为己任的。 上帝给了劳拉健壮的身子,自然不能再给她一颗七窍玲珑的心了。 所以她不明白夏小韵要做什么,更没看懂张良华,不仅仅是一条被人控制的走狗。 夏总希望能为己所用的人,是个魔鬼。 第746章 :谁在打谁的脸 每次来西餐厅吃饭,水暗影都会想到一个黑色笑话。 话说非洲某国难民营中的孩子,听说有人去西餐厅吃顿饭的消费,就能供他们全家十几口人吃半年后,这就怒了:那些人是沙比吗? 没谁规定有钱人得把来西餐厅吃饭的花费,捐赠给那些为吃饭、上学而苦苦挣扎的穷孩子,就像那些穷孩子也没任何的理由,仇恨有钱人来这地方装‘沙比’那样。 不同的环境,总是造就不同的命运。 只是水暗影却在听过这个冷笑话后,就很少来西餐厅了。 今晚,要不是韩斌、罗小玉俩人邀请她来,庆祝他们俩人今天去民政局扯证成功,水暗影肯定会找各种理由来婉拒。 她现在最想做的,就是抱膝坐在阳台上,仰望着无比神秘的夜空,好像放电影那般把那个晚上的一幕幕,不断重复的放映。 她想知道那个刀枪不入,让郭易秦怕到滚蛋的人是谁。 也想知道昆仑从那晚上后,去了哪儿。 还想九幽王,现在是生还是死。 那晚忽然出现的怪物,肯定跟罗布泊内那个黑暗世界有关系,是个让她绞尽脑汁也想不出的他的出现,能改变什么。 好多好多的疑点,就像只披着一层白色轻纱的美人儿那样,等着水水姐去揭开,哪儿有心思来西餐厅,吃半生不熟的牛排啊? 不来不行。 韩斌小两口,可都是水暗影最信得过的手下。 再说了,韩斌可是她丈夫的哥们,她这个做弟妹的,要是婉拒不来的话,那可就太不通情理了。 来就来吧。 来了后,水暗影就后悔了。 她发现她是个超级大的电灯泡,照耀的韩斌小两口说话都有些不自在了。 嚯嚯,你们是不是也后悔,不该把姐姐请来,糟蹋你们今晚的浪漫气氛? 水暗影心里怪笑了声,觉得是时候找个理由走人了,反正人家请她来,也只是因为她是老大,又是方圆的老婆罢了,面子事。 她要是不懂风情的在这儿墨迹个没完,受人家小两口的恩爱刺激,在西餐厅这种优雅、浪漫的环境下喝个酩酊大醉,再哭个稀里哗啦,埋怨自己还没有尝到男人滋味,就特么的当了望门寡--那,岂不是会让别人笑下大牙来啊? 端起酒杯浅浅抿了一口后,水暗影轻咳一声,正要说什么时,就看到一对相当般配的男女,从门外缓步走了进来。 玉树临风的先生是谁--水水姐这么高傲的人,会在意张良华是哪根葱? 最多也就是轻飘飘的扫他一眼,就落在了夏小韵的脸上。 夏小韵笑的很雅致。 嗯,就是雅致。 水暗影觉得,唯有这个词,才能形容夏小韵当前脸上的笑容。 不管是以前,还是现在,水暗影对夏小韵的印象还是不错的,哪怕她跟楼宇湘狼狈为奸,吞并了林舞儿的东海集团。 水暗影也能猜出,夏小韵是被迫的。 更是在秦大川发疯去机场拿刀子砍人时,及时给水暗影打电话,这才帮他争取到了难得的逃亡机会。 至于大川哥现在是死是活--那种没脑子的家伙,水水姐懒得为他浪费脑细胞。 可夏小韵挽着别的男人胳膊闯进她的眼帘后,她就必须得费脑子,才能感受到不舒服的感觉了。 潜意识内,水暗影始终觉得夏小韵就是方圆的。 至于夏小韵真跟方圆走到一起,她又何去何从--谁管呢? 所以当她亲眼看到夏小韵很幸福样子的,挽着别的男人胳膊走进来后,就像喝粥喝出个苍蝇来那么恶心。 如果换成是别人,看到跟自家丈夫有着不清不白关系的女人,跟别的男人不清不白后,会很开心,说不定还会真心的祝福他们。 水暗影不会。 只会轻咦一声,站起来打招呼:“咦,夏总,你也来这儿吃饭了?” 正在眉目传情的韩斌小两口,闻言顺着她的目光看去,接着就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夏小韵可是他们曾经的大老板,虽说现在不会再给他们发薪水了,但她的淫威--却始终笼罩着他们脑门上,让他们本能的站起来,表示对夏总大驾光临的恭迎。 优雅笑着的夏小韵,抬头向这边看来后,笑容明显的一僵,下意识的刚要缩回挽着张良华胳膊的手,神色又立马恢复正常了,咯咯笑道:“水总,没想到你也在这儿,真是幸会,幸会。哟,韩副总、小玉也在啊。” “夏总好。” 韩斌俩人连忙微微弯腰点头打招呼。 无论他们现在那儿混日子,混得有多好,但当初如果没有夏小韵的话,俩人肯定没有今天。 “来,来,坐下。” 水暗影热情的打着招呼:“早就想跟你一起吃个饭好好聊聊了,却一直没找到机会,今晚可凑巧了。” “水总,我就不打搅你们了。” 夏小韵微笑着摇头婉拒。 水暗影这才像刚看到张良华在她身边那样,有些疑惑的问道:“这位是--” 打死张良华,他也不相信水暗影会不认识他。 这娘们现在拿捏出这副嘴脸,无非是故意奚落他罢了。 不过张良华却很清楚,依着他现在的地位,还远远没有资格对水暗影表示出丝毫的不满,只能微笑着主动伸出手,自我介绍:“水总您好,我是神通快递的张良华。” “夏总,真不一起坐坐了?” 水暗影刚才还满脸求知欲的问张良华是谁,现在人家主动伸手自我介绍了,她就开始装又瞎又聋的残疾人了。 打脸。 这就是所谓的打脸了,红果果的猛抽,那叫一个响亮:丫的,你算啥玩意啊,有资格跟我握手寒暄的。 张良华伸出去的右手,僵硬了那么一小会,就儒雅的笑着伸向了韩斌:“韩副总,罗副总,看你们满脸的喜气,不会是正式喜结良缘了吧?” 张良华还是很聪明的,一眼就从罗小玉的眉梢眼角,看出所谓的喜气了。 韩斌俩人可不敢像水暗影那样,无视张副总的存在,再说还有夏小韵在跟前呢,当然得握手,再用力晃几下,说些‘张副总的眼光好犀利’此类的废话。 水暗影为什么要故意无视张良华,夏小韵心里很清楚。 更知道她是用这种无礼动作,来表示对自己跟张良华情侣般在一起的不满。 喝喝,如果你知道我在他心里,连林舞儿都比不上,你以为我愿意跟张良华在一起? 水暗影,你还真是饱汉子不知道赖汉子饥,凭什么利用无视张良华,来对我不满啊,就因为你是他明媒正娶的妻子? 夏小韵心中冷笑着,表面却洋溢着热情,跟水暗影约定有空坐坐后,转身要走时,却忽然想到了什么似的:“哦,对了,水总,方圆什么时候回唐王呢?回来后,别忘了跟我说一句。那个啥,我对他怎么没死很感兴趣呢。” “什么?” 水暗影呆了。 韩斌两口子,愣住了。 张良华全身的神经,攸地绷紧。 “水总,你不会知道方圆没有死吧?” 夏小韵那双瞪大的双眸中,全是不解之色。 咕噔一声,水暗影艰难的咽了口吐沫,才哑声说:“夏总,你、你是在开玩笑吧?” “没,我怎么可能跟你开玩笑呢。” 夏小韵无声笑了下,缓缓的说:“方圆没死,他早就回来了,只是一直守在林舞儿身边替她排忧解难来着,估计现在楼宇湘得被收拾惨了。呵呵,那个家伙,从来都是个吃不得亏的小心眼,有人敢趁着他假死时,谋夺他心爱女人的财产,就等着遭受无情打击吧。” “他,早就回来了?” 水暗影微微歪着下巴,喃喃说道:“那、那我怎么不知道?” 夏小韵一脸恰到好处的惊讶:“啊,水总,你真不知道?” 水暗影摇了摇头,声音枯涩的回答:“不知道。” “可能,在他心里,你还远远没有林舞儿重要吧?水总,他这样做可不对,再怎么说,你也是他的合法妻子啊。我真搞不懂,他得有多么的没良心,才能撇下你这么水灵灵的大美女,在外流浪那么久。” 夏小韵微微皱起的黛眉松开,轻叹一声:“唉,又是怎么在回来后,不来安慰你,却跟别的女人鬼混--水总啊,我觉得你挑选男人的眼光,还有待提高啊。” “好了,不打搅几位了,有空再聊。” 夏小韵莞尔笑了下,白生生的小手抬起,招财猫那般的冲水暗影等人晃了晃,主动挽住张良华的胳膊,转身走向了另外一个角落。 水暗影没听出夏小韵那番话中的真实意思,甚至都没听清她后来又说了些什么,只是傻了般的呆愣良久后,放下手中的杯子,缓步走向了餐厅门口那边。 “水总,您要去哪儿?” 韩斌正要追上来时,罗小玉及时扯住了他,轻声说:“水总现在需要静静。” 水暗影确实需要静静。 坐在公园草地旁边的长椅上,昂首仰望着灰蒙蒙的夜空,希望自己乱成一团的脑子,能够快点恢复正常。 只是她越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脑子里就越乱,偏偏能想到莫名其妙的问题:今晚,为什么看不到星星? 小孩子都知道,都市晚上看不到星星,那是因为空气被污染了。 要不就是阴天-- 属于塔克拉玛干沙漠一部分的罗布泊这边,既没有阴天,空气也没受到污染,夜空墨兰的让人心悸,星星亮的仿佛你一眨眼,就能自己掉下来。 故老相传,天上的每一颗星,都跟俗世间的人有关。 这种说法当然不科学,但秦摘花却觉得,故老相传的那些说法,才是最富有想像力的,能让月亮上有桂花,有兔子,还有美女嫦娥。 不像现代高倍天文望远镜观察到的那样,月球只是一颗冷冰冰的球体,既没有嫦娥,也没有兔子。 看着星星想月亮,是秦摘花在无聊时最喜欢做的事。 当夜风吹来隐隐的驼铃声后,秦摘花总算结束了他的无聊。 第747章 :为什么要杀我的骆驼 农历三月初八,宜开光,出行,动土;忌作灶,安葬,祭祀,入殓;煞星西北-- 这段话,秦摘花至少背诵了一千遍,真正的倒背如流。 这段话是写在一张纸上的,字迹潦草,苍劲却无力,因为那是由一个油尽灯枯的老头子,在还能拿得起笔时写下来,并单独交给他的。 牢记住这些,看完后把纸烧掉。 至于你会不会按照我写的这些去做,并不重要。 重要的我,除了你之外,我想不到更好的人选了--秦摘花很难想象,油尽灯枯的龙头在说这番话时,那双混浊的老眼中,为什么会含有丝丝不舍,跟说不出的忧伤。 秦摘花逼着自己不去琢磨龙头的眼神,只是当着他的面,把那张纸上的数百字,只看了两遍,就揉巴了揉巴,填进嘴里吃了下去。 他觉得,唯有把这张纸吃下去,才能确保不会泄露一个字。 数百字,秦摘花只看了两遍,就牢记在心,这好到变态的记性,正是龙头所需要的,因为唯有记忆这么好的人,才能牢记住罗布泊内的那条生命之路。 这条横穿罗布泊最中心后,还能顺利返回的路线,是龙头二十多年前,以让人无法想象的牺牲换取来的。 龙头做梦都想,在他有生之年重返那个地方。 只是所中尸毒的逐渐发作,使他完全丧失了应付那个恶劣环境的抵抗力。 重返那个地方的人,只能是一个人--九幽世界的出入口往南数百米处,有根从来都没被黄沙掩埋过的石柱内里,只容得下一个人。 如果再多一个……对不起,数千年来死在九幽世界出入口的所有孤魂,就会有新的伙伴了。 龙头去世后的第十三天,被郭易秦逐出七杀手的秦摘花,就找到了这个石柱,藏了起来。 石柱是中空的,抬头能从被风沙侵蚀的小洞中,看到天上的星星。 秦摘花敢发誓:当世最具备想像力的人,也绝对想不到中空的石柱下面,就是一口水平面永远都保持同样高度的清泉。 大自然确实鬼斧神工,能让脚下三米深处就是一片盐碱死海的罗布泊最低处,通过一个不知道跟扎在多么深处的石柱,把清水送到地面。 很明显,石柱的材质是上水石,能过滤盐碱死海中那些有害成分的渗入。 秦摘花却觉得,上水石很像一根华表,最多也就是上面没有蹲着一尊望天吼罢了。 (望天吼,就是犼,号称是汉民族的第一大国兽,能够替供奉它的主人避妖邪、挡煞气、驱除群凶、拔除不祥、聚财、守财、镇宅,护身之兽是世间人心目中至关重要的图腾圣兽。 就因为这,望天吼才能高踞于有云朵及盘龙衬托的华表上端,与天地神灵、列祖列宗一同享受人们世世代代的顶礼膜拜。) 只要有水,在罗布泊这种气候异常干燥的环境下,保存能吃数月的食物,并不是问题。 至于拉撒--太阳正午,阳气最盛时,就是秦摘花外出散步、放风的时候了。 兴趣所致了,还能变蹲坑,边吸烟,完事后再埋上,用不了多久就会被那些生活在沙漠中的小动物们,当作美餐带走了。 目前为止,秦摘花已经在这个石柱内,蹲守了数月。 每天,他最大的工作就是逼着自己睡觉,这样才能在晚上有精神,来看星星,倾听西北沙丘后面传来的奇怪声音。 千万不要去那边偷看。 这句话,龙头在纸上一连写了三遍,很符合当前网络上盛传的那样:重要的事,得连说三遍。 你这次主要的任务,就是在三月初八那天的晚上,杀一个人。 那个人,是个女人。 那个女人,会在我死的那个晚上来看我。 她来看我时,你不能动她,要不然就会发生让你后悔十辈子都得无比痛苦的灾难。 她是谁,跟我又是什么关系,这些你不用管。 你要做的,就是在我死后,被郭易秦驱逐出七杀手后,赶去罗布泊某处,躲在那个石柱内,等候三月初八这天的晚上,那个女人的出现。 记住,你千万不能让她走过那根石柱。 必须得在那根石柱以南杀掉她。 更不要跟她说一句话,或者是正眼看她一眼。 你要做的,就是当她走到石柱前时,用你的毕生所学全力拼出一刀,把她斩成两半! 至于秦摘花任务完成后,还能不能顺利逃出罗布泊,跟任务失败后,他将又遇到什么意外,龙头没有说。 秦摘花也没有问。 他根本不用问,就能从龙头的眼神中,看出自己失败后的命运。 他也不在乎。 从成为七杀手中一员的那一天开始,他就做好了随时去死的充分准备。 唯一的遗憾,就是不能再看到陈断玉了,不能装出游戏风尘的高人,吃无知小姑娘的豆腐了。 今晚三月初八,有驼铃声从东南方向随风飘来。 一切,都像龙头所写的那样,精准的让夜风,都忽然温柔了起来。 蜷缩在石柱中间的秦摘花,等驼铃声走过一千八百三十八步远处的沙丘沙梁后,才深深吸了口气,拿起旁边的水葫芦,拧开。 那里面,是一整瓶的高度茅台酒。 秦摘花已经守了它一百多个昼夜,都没舍得喝。 今晚的此时,正是痛饮美酒,血染大漠之吉时。 一整瓶的高度白酒,总能让男人浑身的血液,用最快的速度燃烧起来。 秦摘花很想一口气喝干,最后还是留了一口:长刀、美酒、佳人这三样物体,才是尘世间最完美的配合。 当前佳人随着驼铃自东南来,秦摘花这个貌似多余的人,有什么理由不让长刀喝一口美酒? 狭长的陌刀锋刃,在点点星光下闪着幽森的光芒。 那一口美酒就像不穿衣服的美女,在刀刃上轻、吟着缓缓爬动--最后一滴酒刚来到刀尖上,干燥的空气就蒸发走了最后一丝水分。 陌刀更亮。 就像秦摘花的双眼中,有两团火在燃烧。 陌刀昆仑,秦摘花的昆仑。 谁能想到,龙头去世那晚,郭易秦把秦摘花逐出七杀手,收回陌刀,只是龙头临死前安排好的一个计划? 龙头临死前耗费这么大的心血,安排这个计划,就是为了让秦摘花一刀诛杀那个女人。 秦摘花觉得,他肯定能完成这个任务。 每次有昆仑陌刀陪伴时,他都会说不出的信心。 更何况,龙头还告诉他--那个神秘的女人,在石柱以南,是没有半点武力值的。 或许,这地方有着特殊的磁场,或者科学都无法解释的异象,才能让那个女人变成普通的贵妇人吧? 如果秦摘花连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贵妇人都杀不掉,他还有脸去见陈断玉,死后有脸去见龙头? 驼铃声,越来越近。 每晃荡一下子,就代表着距秦摘花的距离,又近三米:四根腿子走路的骆驼,总是比人走的要快很多。 风还在吹,带着隐隐的血腥气息。 秦摘花知道,这是幻觉,是昆仑陌刀即将饮血时的渴望。 他闭上了眼,双手紧攥陌刀刀柄,倾听着驼铃的声响,忘记了呼吸。 秦摘花并没有让龙头失望,在最最关键的时刻来临时,他达到了从没有过的人、刀合一。 他再也不用眼睛去观察什么,只需用他身体看不见的磁场,就能感应出石柱以北二十七厘米处,有一只蜥蜴悄悄的爬过。 近了,近了。 驼铃声越来越近了,就像骆驼也看过骆驼的诛杀计划那样,按照秦摘花诛杀上面女人的最佳出刀路线,精准的出现了。 呜--忽然加大的风,从石柱被侵蚀出的小孔中穿过时,就像鬼在哭。 哭声响,驼铃止,秦摘花动了。 那仿佛在这瞬间集天地之精华的迎风一刀,在星光下是那样的璀璨,杀气直冲云霄,仿佛是怒龙再吼。 噗-- 刀光一闪而过的电光火石间,新鲜的血腥气息,就迅速在空气中弥漫开来。 “成了!” 秦摘花暴喝一声,蓦然睁眼时,身子灵巧的来了个后空翻,稳稳当当的落在了地上。 “哞!” 一声短促却又痛苦的哞叫,从骆驼的嘴里响起。 骆驼的脑袋,却是掉在地上足有四秒钟后,无头的身躯才山一般的轰然倒塌。 血一般的雨水,从空中落下。 在月光下,闪现出绚丽的妖异色彩。 秦摘花人刀合一,居高临下劈出他人生中最最得意的一刀,却只是斩杀了一头骆驼。 按照龙头所说应该骑在驼背上的女人,却站在距离秦摘花足有十八米的地方,满脸惊讶的问道:“为什么,要杀我的骆驼?” 为什么要杀你的骆驼? 满身都是鲜血的秦摘花,在声音响起后呆若木鸡般的抬起头,看向了那个女人。 他也很想问问女人:你为什么没有骑在骆驼上? 他没有问出哪怕是一个字--没有哪一个男人,在九幽夫人一丝衣服不穿时,还能说出话来。 星光下,那个女人的身子,就像用尘世间最最罕见的汉白玉雕刻出来的,要不然也不会散发出一圈肉眼可见的光晕,就像忽然现世的观世音菩萨。 只是没穿衣服罢了。 秦摘花很纳闷:星光下,距离又是十数米远,他怎么会看清女人的模样,那双有萤火在闪动的眸子? “他,还是想杀我,无论我为他做过什么。” 没穿任何衣服的九幽夫人,就像凌波仙子那样,扭着丰满的腰肢,款款走了过来,说话时的语气中,带着明显的哀伤,还有不屑的讥讽:“只是他好像忘记了,像我这样的人,是绝不会在同一个地方,犯下同一个错误的。哪怕,现在距离那个错误,已经过了足足二十多年。” 秦摘花狠狠咬了下舌尖。 剧痛,还有自己鲜血的滋味,让他终于摆脱了那双散着荧光的眸子,立即意识到自己接下来该怎么做了。 “他是不是还告诉你,千万别让我走过石柱以北?” 九幽夫人脚步不停的走过来,悠悠问道。 第748章 :你会怕一个怕你的人么? 石柱以南跟石柱以北都是黄沙,沙粒还有颜色甚至海平面都是一样的,秦摘花看不出有什么不同。 但龙头既然那样说了,就肯定有他那样说的理由。 对于龙头所说的每一个字,秦摘花都是坚定不移的相信:他说这妖魅女人在石柱以南没有武力,就肯定没有武力;他说她过了石柱,哪怕是一步,也会立马变成一根手指就能干掉秦摘花的恶魔,就肯定会那样。 秦摘花这些天来的冥思苦想,顿悟出这根石柱,很可能是一个‘界碑’般的存在。 冥冥之中老天爷树立的界碑,就是为了防止这些可怕的魔头涉足人间。 当他在一击失败后,接下来所做的,就是不遗余力的九幽夫人格杀在石柱以南。 狠狠咬紧了牙关,秦摘花根本不看九幽夫人,微微低着头腰身半拧,双手紧攥的昆仑陌刀斜斜举过右肩,迈着飞快的碎步,整个人呈现出一个斜三角的样式,低吼一声冲向了那个女人。 秦摘花不认为这个女人能挡得住他的第二次致命一击--前提,自然是得建立在龙头所说的那些,都无比准确的基础上。 “嗨!” 当嗅到一个异常好闻的成熟幽香(他无比的纳闷,一个女人的身体,怎么可能会发出这么迷人的香气;那香气,才不是任何人造香水能散出来的,而是她本身的体香)气息时,秦摘花吐气开声的瞬间,寒芒再次爆闪! 又是无与伦比的一刀,相比起刚才那一刀,毫不逊色。 当年王羲之醉酒后书写《兰亭集序》,酒醒后再也没能写出同样高水平的作品,故而被奉为经典--秦摘花刚才的那一刀,就是王羲之醉酒后狂写《兰亭集序》。 他以为,那一刀过后,他这辈子都再也劈不出同样的一刀了。 但当此刻寒芒乍起时,秦摘花就是狂喜:他,竟然接连劈出了两记让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的快刀,就好比王羲之又写了一篇完全相同的《兰亭集序》,甚至比刚才做的还要好。 超水平发挥。 秦摘花再次超水平发挥斩出这一刀时,九幽夫人明显惊咦了声--不等惊咦声在空气中完全扩散,犀利无比的昆仑陌刀,已经狠狠斩在九幽夫人脖子左边。 整个世界,随即静止,风都不在吹了,秦摘花的心也暂停了跳动。 只是,他的双眼却猛地瞪大。 这一刀,多么犀利凶狠的一刀,斩在九幽夫人脖子上后,并没有出现秦摘花最希望看到的那一幕。 九幽夫人依旧站在那儿,一双散着荧光的眸子看着他。 被秦摘花全力劈出的陌刀,就搁在她脖子的左边--就像,秦摘花只是把刀子很小心的放上去那样,没有丁点的伤痕。 龙头,说的不对。 秦摘花呆望着九幽夫人,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后,脑海中才浮上这六个字。 龙头说的不对,九幽夫人在石柱以南,也仍然刀枪不入。 他,为什么要欺骗我? 秦摘花想到这儿时,闭眼轻轻叹了口气,把陌刀收回,顺势刺在脚下的黄沙中,盘膝坐了下来。 古人云:高手一击不中,必远遁。 无论别人怎么看秦摘花,他都是个外表猥琐、内心则极度骄傲的人,从来不说自己是高手,也从来没把那些所谓的高手放在眼里。 他,是一个比高手还要高的高手。 要不然,也不会在短短几分钟内,就劈出两记自己都满意的快刀。 高手一击不中,必远遁,那么接连两击不中呢? 秦摘花觉得他第二刀,其实就是斩断了自己远遁的机会。 老天爷给了他两次超水平发挥的机会,既然仍旧没能把魔头力斩刀下,那么肯定得有一刀反噬,把他杀死。 “你怎么不逃?” 九幽夫人饶有兴趣的看着秦摘花,身子微微前倾时,胸前那对孩子干粮,更加的大,更加的迷人。 秦摘花闭着眼,淡淡的反问:“我能往哪儿逃?” “或许,我不会杀你呢。” 九幽夫人又说。 秦摘花笑了,第一次觉得自己笑的是这般具备宗师风采:“我知道,你希望能看到我像狗那样,夹着尾巴狼狈逃窜。你肯定会给我一点点的时间,让我以为已经脱离了死神。但就在我全身心终于要放松下来时,你的魔手,就会从我胸前洞穿而出。” “他调教出来的人,果然都是些聪明的。这一点,我实在不如他。” 九幽夫人呵呵轻笑道:“我给你一点点的逃跑时间,等你全身心放松下来后再杀你,那是因为唯有人在放松时,拿走你的心脏时,里面的鲜血才是饱满的……喝起来,才会可口,有味道。” 秦摘花嘴角猛地抽了几下,淡淡的说:“我现在就已经全身心的放松了。” “那就好,你做好准备,我要动手了。” 九幽夫人迈着两条长长的白腿,款款走到秦摘花背后,屈膝缓缓蹲了下来,一只滑腻到让人心悸的右手,在他后背上轻轻爬动着,很像陈断玉的手。 “你知道,从背后摘走的人的心脏,要比从前面摘走的味道,更加鲜美些吗?” 九幽夫人右手在秦摘花后心位置,缓缓轻抚着问道。 秦摘花睁开眼,昂起下巴看着满天的星斗,喃喃的说:“小时候,我听奶奶说,每当有人死去后,天上就会多一颗星星,俯视着大地,关注着他所爱的人。” “还有一种说法,那就是当有人死去后,天上就会有星星陨落。” 九幽夫人的右手,不曾停止轻抚:“前年春风的那个晚上,天狼星就曾经在这边陨落。” “我只是一个无名小卒,我的死活还远远谈不上让巨星陨落,所以只会让天上多一颗星。” 秦摘花确定,他现在的心态是无比平和。 这让他很奇怪,自己的思想境界,什么时候升华到能坦然面对死亡了? 甚至还有兴趣问道:“天狼星以前坐镇黑暗世界的数十年中,你怎么没有出来?” “那时候我走出九幽世界一步,就会丧失武力,只能任人宰割。” 九幽夫人解释道:“我现在能在石柱以北拥有武力,那是因为漠北北,已经替我斩杀了天狼星,破了他为压制我们苦苦布下的局--你可以把漠北北当做我们的先锋,也唯有她,才能在两个世界,都拥有让你们惊骇的武力。” “哦,原来是这样。” 秦摘花又问:“她死了?” “没有。” 九幽夫人好像轻笑了一声,低声说:“九幽世界培养一个先锋,得花费许多的心血,哪怕她最终背叛了我,我也不忍心杀她。最多,只会毁灭她的信心,让她慢慢变成一个真正的魔头,在你们的世界上兴风作浪。” 秦摘花微微侧脸,问道:“这话怎么说?她的信心是什么?” “漂亮。” 九幽夫人说:“我相信,当被你们称呼的九幽王去了唐王后,你们肯定在暗中调查过漠北北,知道她是一个多么漂亮的女孩儿。无论是身材、相貌还是气质,她都是这两个世界上最出色的。” 秦摘花保持着用眼角瞥见九幽夫人半个肩膀的姿势,继续问:“你毁了她的容颜?” “没有。” 九幽夫人轻轻叹了口气时,右手已经无骨的蛇儿那样,爬到了秦摘花的咽喉上:“唉,那么漂亮的一张脸蛋,谁忍心要毁掉呢?” 秦摘花没有再问什么。 在他看来,既然一个女孩子把自己的美貌当做最大的信心,别人要彻底地毁灭她的信心时,拿刀子、用硫酸毁掉她的脸,才是最正确的。 可九幽夫人却说舍不得那样做,那么她是用的什么手段? 九幽夫人解开了秦摘花的疑惑:“呵呵,我只是配制出了一种特殊的药材,添加在她的饮食中--如果用那种东西喂猪的话,一头不足百斤的猪,就能在短短一个月内,长到三百斤。” 肥胖,才是扼杀一个女孩子美丽的最顶级杀手。 抛却做事的立场,秦摘花绝对算得上一个心狠手辣之人。 只是他再狠辣,自问也做不到用特殊的食材,把一个漠北北那样的美女当猪来饲养,让她在短短一个月内,肥胖到三百斤。 这样的毁灭手段,已经不再是‘暴殄天物’这种词能形容的了。 “唉,你果然够狠。” 秦摘花长叹一声,又看向了星空。 “我从来都够狠的。” 九幽夫人得意的笑了下,说:“而且,她在肥胖起来后,就再也没有瘦下去的可能,这才是我那份药材的最特殊之处。当然了,她在肥胖起来后,也不是没有一点点的好处。” 秦摘花问:“什么好处?” “当她体重超过三百斤后,封锁她风池、涌泉穴的几根金针,就会失去效用。” 九幽夫人说:“她在逐渐肥胖过程中,她的头、双足,都会变大,脂肪变粗,克制她几处学位的金针,就会很自然的外移,失去效果,那么她那身可怕的武功,就会重新恢复了。” 秦摘花的胃部,忽然有了强烈的不舒适感。 他能听出九幽夫人说的都是真话:一个像漠北北那样外表单纯、干净的女孩儿,一个月后就变成三百多斤的胖女人,而且无法减肥后,那么她的心态肯定会发生质的变化。 简称变态。 更可怕的是,这个胖女人还有着相当高的武力值。 她本身的不幸,会促使她唯有用更加血腥、残忍的手段去伤害更多的人,才能让她感觉好受一些--想到一个重达三百斤的女人,狂笑着杀人时的样子,秦摘花不想恶心都不行。 艰难的咽了口吐沫,秦摘花哑声问:“你、你就不怕她在恢复功力后,再来找你报仇?” “不怕。” “为什么?” “因为她现在无比的怕我。” 九幽夫人咯咯轻笑:“你,会害怕一个怕你的人么?” 秦摘花呆愣片刻,摇了摇头:“我,想不出怕的理由。” 第749章 :小子,算你命大 “那你还有什么想问的么?只要不是特别重要的,我都可以告诉你。” 屈膝蹲着的九幽夫人,慢慢站了起来。 她要动手了。 尽管她觉得跟秦摘花谈话很有趣,就像二十多年前她跟那个男人那样。 只是她再也不会升起要把他带回家,给他生个孩子后再苦苦哀求他留下的心思了。 秦摘花知道大限已到,深吸了一口气:“没--没有了。” 其实他还有个问题想问。 只是他不敢问。 他怕问出来后,到了地下没脸去见龙头。 “你还有个疑问。” 已经缓缓举起右手,五指张开,双眸中荧光爆盛的九幽夫人,听出了秦摘花在回答问题时的犹豫,马上就知道他想问什么了:“你是不是想知道,你的龙头为什么要骗你,说我在石柱以南,就能轻易被杀死,但事实情况却不是这样。” 秦摘花嘴唇动了动,没说话。 “他没有骗你的。” 九幽夫人的语气中,忽然夹杂了太多的哀伤,幽幽的说:“哪怕我为他付出了那么大的牺牲,他还是希望你能杀了我。” “可、可我没成功,还要死在你的手中!” 秦摘花艰难的回答。 “那是因为你太蠢了。” 九幽夫人淡淡的说:“你根本没有发现,石柱的位置已经挪动了。向九幽世界那边足足挪动了二十米--二十米,是我能做到的极限,却是至关重要的。” “石柱,石柱也能挪动!?” 秦摘花有些犯傻:“它、它不是扎根很深的死物吗?” “谁告诉你这是死物的?” 九幽夫人冷笑:“哼哼,它只是那些恶魔为禁锢我们的行动,才立下的界碑。界碑埋的很深,下面体积也很大,我们在下面用了足足二十年的时间,再让它向北挪了二十米。” 秦摘花恍然醒悟了。 龙头没有骗他。 就像从前那样,永远不会骗他。 九幽夫人在石柱以南,却是没有丁点的武力,只是石柱现在已经向九幽世界那边靠了足足二十米--也就是说,秦摘花在一刀斩杀骆驼时,九幽夫人就已经恢复了她恐怖的武力值。 当初秦摘花也曾经问龙头:既然她在石柱以南是能轻松斩杀的,那么为什么不再她刚走进罗布泊时,就动手呢? 在罗布泊内动手,跟在中原内地动手,结果都是一样的,诚然能杀掉她,却要付出让人十辈子都后悔的祸事,比方数个城市客流量最多的火车站,就会发生大爆炸…… 龙头还说,九幽夫人唯有走到石柱三米之内后,这些恐怖行动才会取消,秦摘花才有希望抢在她走过石柱之北,一刀把她击杀。 石柱以南三米,就是龙头跟九幽夫人‘商定’的死亡区域。 九幽夫人如果在这个区域内被杀,死了也就死了,绝不能连累数百上千的无辜者。 任谁都无法否认的是,九幽夫人哪怕再是个恶魔,可她却始终遵守诺言,就像当初她答应龙头,等他死的那一刻,她会出现在他面前。 龙头想到了很多,也为秦摘花斩杀她的行动计划,熬尽了最后一丝生机,却万万没有想到,九幽夫人会在石柱上做手脚。 “你、你跟他,到底是什么关系?” 秦摘花伸手,抓了一把沙子填进了嘴里。 这样,等九幽夫人猛地摘走他心脏时,他就不会因为剧痛而惨叫出声了。 高手,当然得有高手的尊严,哪怕很快就要死了。 “这是我的私人问题,你没资格知道的。” 九幽夫人毫不客气的拒绝后,又问:“做好被杀的准备了?” 秦摘花点了点头,慢慢伸手拿回了插在沙地里的陌刀,低头看着一泓秋水般的锋刃,目光变得温柔了起来。 镜子般的锋刃上,照映出了满天的星斗,也有秦摘花模糊的脸。 那张脸,逐渐变幻成了陈断玉的样子。 能够在临死前,再看心爱的女人一眼,秦摘花觉得他肯定是笑着死的。 “那,我祝你一路平安。” 九幽夫人缓缓说完这句话,右手迅速插向了秦摘花的后心位置。 秦摘花当前没有丁点反抗的意思,完全就是待宰的绵羊,九幽夫人实在没必要像跟人对掐那样,用快到恐怖的速度了。 生活,唯有慢慢地享受,才有滋味。 “秦摘花,刺她脚底!” 眼看九幽夫人右手五指,即将刺到秦摘花后心位置时,忽然有个女人的声音,在不远处尖声厉叫。 想都没想,捧着陌刀正在想陈断玉的秦摘花,在他毕生中最快的一次反应支配下,刀光一闪掠起星斗的残光,从右肋下向后狠狠刺向九幽夫人的右脚。 可以肯定的是,不管秦摘花出刀的速度有多快,角度又是多刁钻,但他不可能用从上刺下的陌刀,刺到九幽夫人的脚底。 最多,只会刺在她的脚面上。 他这样做,只是出于对那个蓦然响起的女人声,一个本能的反应罢了。 同样,在那个女人声音响起后,九幽夫人也有本能的反应动作,那就是用最快的速度,向后猛地一个空翻。 这么短的瞬间,她跟秦摘花,都没想到那把刀,从那个角度刺下来,怎么可能会刺到她脚底。 她来不及击杀秦摘花就仓促后退,也只是出于一种自保的本能。 等她身子好像蝙蝠那样的向后翻出数米后,才猛然醒悟过来--后翻的身子竟然硬生生停住,就像高速奔驰的汽车那样,重重落在了黄沙上。 妖魅迷人的面孔,攸地狰狞了起来,厉喝一声腾身跳起,扑向已经迅速向前贴地翻滚的秦摘花。 生死一线的瞬间,随着女人厉喝声九幽夫人蓦然后翻,秦摘花如果不趁此机会赶紧跑路,那么他就是死有余辜了。 九幽夫人刚才说过,石柱已经向北挪了二十米。 二十米,就是秦摘花的死亡之旅。 只要他能成功逃出这二十米,那么九幽夫人就再也不能把他怎么样了,只能站在命运圈定的区域内,对他咆哮。 二十米的距离,对于任何人来说,都算不上太远。 尤其秦摘花这种以功夫灵巧而著称的家伙,这么短的距离可以说是眨眼就到。 他很快,九幽夫人却是比他更快。 还有仅仅三四米,秦摘花就要扑出他的死亡之域了,脑后却传来九幽夫人阴恻恻的长笑:“咯咯,你还是太慢了。” 是啊,我还是太慢了! 秦摘花望着数米外的双眼里,满是绝望:人唯有在看到生机就在眼前,却抓不住时才会品尝到什么叫绝望,什么是痛苦。 “喂,这边!” 那个提醒秦摘花的女人声音,再次清晰响起时,秦摘花还听到了弩箭破空的厉啸声。 百忙中,秦摘花回头看去,就看到已经扑到他背后的九幽夫人,白生生的小脚接连踢了两下,两根淬着蓝汪汪剧毒的弩箭,就被她踢飞了。 她踢飞弩箭,不是担心会被弩箭伤到,仍旧只是一种风吹到眼里就眨眼的本能反应罢了。 虽说她在踢飞弩箭时的动作,看起来是那样的行云流水,但扑向秦摘花的身形,却得想当然的凝滞了下。 就这一小下下。 对于秦摘花来说,已经足够,张嘴猛地喷出了嘴里的黄沙:“嗨!” 暴喝一声中,秦摘花已经狠狠砸在三米外的黄沙上,又接连向前滚了两米后,才霍然翻身,单膝跪地,双手紧攥陌刀,斜斜的放在右肩上,双眼看着不远处的九幽夫人,双眼血红的犹如恶狼般吓人。 “小子,算你命大!” 九幽夫人才不在意秦摘花流露出的冲天杀气,甚至都不在乎他能成功逃脱,阴恻恻的话音未落,身形就陡然冲天而起。 璀璨的星光下,九幽夫人就像一只白色的大蝙蝠,展开双翅露出锋利的獠牙,恶狠狠扑向关键时刻接连救下秦摘花两次的那个女人。 岳婉晨。 这个在瞬间就救了秦摘花两次的女人,正是原名陈婉约的岳婉晨。 岳婉晨娇笑着发出两支弩箭后,才没有等着看九幽夫人有没有被射中,扔掉精钢弩弓转身就向南方狂奔。 “贱人,你还以为你能跑得了吗?” 在九幽夫人可以活动的范围内,她不认为岳婉晨能逃出她的魔掌,狞笑几声中,已经横掠到出了十数米。 岳婉晨当然不敢说话。 话说,说话是要费力气,影响奔跑速度的。 就跟秦摘花那样,只要成功扑出二十米之外,就能脱离危险,岳婉晨只求能在一只手洞穿她心口之前,冲过前面那个人形小沙丘。 就是一个人形小沙丘,仔细看的话,就像一个人躺在地上,只是身上被盖了一层黄沙。 黄沙是一样的黄沙,人形小沙丘的体积又太小,再加上九幽夫人此时的注意力,已经全部集中在了岳婉晨身上,当然不可能会发现地上有什么不同。 成了! 当岳婉晨用最快的速度,荡起一阵香风的从人形小沙丘上腾空跨过时,心中狂喜,正要吼出这两个字,就觉得后背猛地一疼,好像被大铁锤给狠狠砸了一下那样,身子断了线的风筝那样向前飞去,张嘴喷出了一口鲜血:“哇!” 因为距离的原因,尽管这一拳对岳婉晨来说,还远远算不上是致命伤,但足够让她丧失逃亡的力量,趴在那儿等死了。 九幽夫人凶残的笑了笑,左脚一点沙地,身子再次腾空而起,从人形小沙丘上越过--一道好像来自地狱中的冷光,攸地从沙丘下爆闪而出! 森冷的刀尖,精准刺向九幽夫人腾空的右脚脚底。 速度,更是快到她无法躲闪。 既然无法躲闪,那么九幽夫人只能被刺中,惨叫一声:“啊!” 血滴,还没有从刀尖上迸溅而出时,九幽夫人却像一条跃出水面的大白鲢,纤细的腰肢猛地一拧,向后疾飞。 星空下,秦摘花看的很清楚:终究是魔头,在短短的一瞬间,就用肉眼无法捕捉的速度,化成一道残影,消失在了星空下。 第750章 :方三夫人要开业 原来,刀枪不入的九幽夫人,命门是她的脚底。 秦摘花呆望着九幽夫人消失的方向,眨了下眼睛时,听到一阵剧烈的咳嗽声响起。 是两次救了他的岳婉晨。 秦摘花赶紧站起来时,那个人形小沙丘下也有人坐了起来,他这才意识到刺伤九幽夫人的那一刀,是这个人做的。 可惜,他还是没有得手。 在这么好的机会下。 没办法,九幽夫人太强大了,强大到她能在命门被刺、恐怖武力值即将消失前,仍能用秦摘花拍马也赶不上的速度,迅速逃匿了。 秦摘花藏在石柱内,静候九幽夫人到来后,展开了雷霆一击--他失败后,九幽夫人跟他聊了老大会儿的天,胜券在握下放松了警惕,岳婉晨及时出现,喝令秦摘花刺她脚底。 岳婉晨连发两只弩箭,成功帮秦摘花逃过劫难,再把九幽夫人引到人形小沙丘前,趁她腾空露出致命破绽后,藏在下面的人,才给予她真正的致命一击! 秦摘花三人的先后出现,就像一个最完美的诛魔计划。 哪怕最终功亏一篑,却完美的无懈可击。 秦摘花却很清楚,这才不是事前精心订制好的计划。 如果是,龙头肯定告诉他。 那么就只能说明,那两个人早就发现了他隐藏在石柱中,才利用他来制定了刺杀九幽夫人的计划。 岳婉晨,不可能是这个计划的策划者。 唯有那个从黄沙下站起来的黑衣人。 星空下,他一身黑衣,从头到脚,还有脸都被黑色的纱布蒙着,只露出一双眼睛。 他手里拿的刀子,只是一把很普通的刀子。 再普通的刀子,也能刺伤九幽夫人的脚底板。 他是谁? 秦摘花看着黑衣人,很想问问他是谁,嘴巴动了动却没问出来:如果人家想让他知道自己是谁,就没必要把自己包裹的这样掩饰了。 秦摘花只能确定这是个男人,身材修长,细腰乍背,轻飘飘的向这边看了一眼后,又看向了咳嗽着从地上爬起来的岳婉晨。 黑衣男依旧没说话,但秦摘花却觉得他在用目光询问岳婉晨(秦摘花当然不认识岳婉晨),问她伤的怎么样。 岳婉晨抬手捂着心口,再次咳嗽了几声后,才说:“咳,我、我没事的,就是五脏六腑有些移位。她那一拳,差点就把我活生生打死了。” 黑衣男右脚脚尖一挑,一个皮囊就被他从黄沙下挑了出来,扔给了岳婉晨。 岳婉晨现在不想喝水,不过却不敢违逆黑衣男,只能拿起皮囊喝了几口。 刚要放下,她就发现黑衣男目光中有不悦的神色,貌似在埋怨她喝水喝的太少。 我已经喝饱了,真得,现在一点也不渴,就是难受--岳婉晨强笑了下,刚要说出这句话时,秦摘花说话了:“你五脏六腑移位,最好的治疗方案就是喝水。能喝多少就喝多少,只要把胃撑起来,就能把其他器、官逼回原来位置的。” 岳婉晨这才明白,也顾不上渴不渴了,昂首对着皮囊嘴,咕噔咕噔的就是一阵狂饮,直到再也喝不下去,一张嘴水就能从嗓子里冒出来后,才放下了皮囊。 黑衣男没有再要岳婉晨递过来的皮囊,只是点了点头就向正南方向走去。 他走的很慢,也很悠闲,丝毫没有因为刚才差一点就干掉九幽夫人的惋惜,就像早就料到会是这样的结果那样。 秦摘花也不惋惜了:人家才是真正做大事的人,不以得手为喜,不以失手为憾。 五六分钟后,黑衣男的背影才消失在了星空下。 秦摘花看着他时,岳婉晨也在看着他。 “他走了。” 就在岳婉晨好像幽幽叹了口气时,秦摘花才问道:“你们不是一伙的。” “当然不是,我都不知道他是谁。” 岳婉晨从沙子上站了起来,身子踉跄了好几下后才站稳:“十天前我才遇到他,昨天中午,你蹲在那边吸烟想美事时,我们才赶到这儿。然后我就按照他的要求,把自己埋在了黄沙中,等你这个蠢驴对九幽夫人发动攻击。” 秦摘花的老脸,一下子红了。 他脸红,可不是被岳婉晨骂为蠢驴,而是因为他蹲在那儿吸烟时,被人看到了。 话说,他蹲着吸烟可不只是为了拉屎,有时候还会做点年轻人看东洋小电影,浪费卫生纸的那种事。 唉,没办法,任何一个血气方刚的男人,在这地方独自苦呆一百多天,最多的乐趣就是看星星时,总会积攒太多的精力,需要用那种方式来缓解一下的。 “咳,你既然都不知道他是谁,怎么还能跟他来这儿?” 秦摘花觉得女人,正用那种看蠢驴的眼神看自己,赶紧干咳了声,岔开了话题。 “我不来不行,他会揍人。” 岳婉晨苦笑着,脚步有些蹒跚的走了过来,说:“自我介绍下,我姓岳,叫岳婉晨。” “好名字。” 任何男人,天生就有在漂亮娘们面前拍马的习惯,秦摘花也是这样:“我姓秦,叫--” 岳婉晨打断了他的话:“你以为我在暗中观察你那么久,会不知道你是秦摘花?” 秦摘花有些无语。 “走吧,看在你还算是方圆朋友的份上,咱们结伴一起走吧。” 岳婉晨抬手,打了个风情万种的哈欠,秀美的小鼻子皱了下,说:“这地方血腥气太浓--不过,你以后得小心了,我敢说从现在开始,你就已经被九幽夫人列为必杀对象了。” “今晚能够活下来,对我来说就已经是老天爷的恩赐了,有必要为将来费脑子么?” 秦摘花晒笑了声,转身拎着长刀走向南方,死里逃生下感慨的说:“今夜星光璀璨,明天肯定是个好天气。” 今天是好天气。 明珠上空的天空,罕见的湛蓝,还有几朵白云飘在天际。 阳春三月,总是一年中最好的季节。 最好的季节里,有这么好的天气,美女们如果不换上最最迷人的衣裙,踩着最尖最高的小皮鞋,咔咔的在大街上走来走去,岂不是会辜负了秦大川这副流口水的狗才样? 坐在秦大川身边的格林德,拍了拍他肩膀:“秦大川,我觉得你就该变成毛驴,那样躺在台阶旁,就能欣赏美女们的裙下风光了,保管,没有谁会因为你偷看,就把你以为是个色狼。” “死老外,我倒是不希望你能变成毛驴,只需脸朝下的趴在地上,让你的光头当镜子用就行了。” 秦大川翻了个白眼,反唇相讥:“最好是再在耳朵上再放上个微型照相机,看到真空美女过来后,拍下来晚上仔细欣赏。” 就像打架格林德会把秦大川虐的他爹妈也认不出来那样,论起斗嘴,死老外永远不会拿着鸡蛋去碰石头,嘿嘿干笑一声后,岔开了话题:“你说,今天都会有哪些商场大佬,来给方三夫人捧场?” 方三夫人,是格林德俩人在私下里对林舞儿的称呼。 老大有个叫水暗影的大老婆,在俄罗斯还有个小老婆,那么林舞儿就只能被成为三老婆,也就是方三夫人了。 无论秦大川有多么羡慕嫉妒恨死了老大,一个人就拱到了三个花儿般的美女,不过身为人之小弟,是没权利在这种事上指手画脚的,反正老大又没去祸害秦小冰。 “估计没几个人吧?” 秦大川懒洋洋的说:“人参果虽然败了,可她的淫、威尚在,只要是有点脑子的人,就不会冒着得罪她的危险,跑来给方三夫人捧场的。” “其实老大也不是太在意,必须得有很多人来捧场。” 格林德回头,看了眼重新更名为东海集团总部的大楼:“不过我觉得吧,场面太冷清了,会有些对不起咱老大的闪亮登场--哎,对了,你说现在还来不来得及,花钱找一些群众演员来捧场呢?” “还是算了吧。” 秦大川抬手,指着大厅门口的彩虹门,说:“气球,鲜花彩虹门都已经准备好了,距离剪裁开业还有不到三个小时,你到哪儿去找那么多人?” “也是。” 格林德从口袋里拿出一张大红请柬(上面被他郑重填上了自己名字,这是预防冷场,必要时他跟秦大川都得客串嘉宾的),说:“这样的请柬足足上百个,都是明珠有头有脸的人,尤其是燕春来--猜猜,他会来吗?” 敬的某某先生(女士),您好: 首先感谢您在过去对东海集团的关注,跟大力的支持支,感谢您对我们的理解和肯定! 在此,再次东海集团总裁林舞儿,携公司全体员工为您送上最真挚的问候,最衷心的祝福! 我公司将某年某月某天某一刻,举行开业庆典,诚挚邀请您的莅临。 这就是请柬上的主要内容,是林舞儿特意要求的。 她就是让被邀请嘉宾们都注意到‘开业庆典’这四个字,来想象她是如何狂笑着,说‘我胡汉三又回来了’的嚣张样子。 同时,还有警告:楼宇湘都被把吃了我的都乖乖吐出来了,我倒要看看今后还有哪个孙子,敢拿姐姐当盘菜! 燕春来可以想象到,林舞儿在写请柬时,肯定就是这种心态。 他才不在乎林舞儿当前有多么的得意。 如果是放在以前,他这个明珠商会的会长,在收到这样的请柬后,看都不会正眼看一眼,就会随手扔进垃圾筐里,忘了。 现在他却用无比认真的姿态,一遍遍的看:谁在帮她,才能让属貔貅的人参果,乖乖吐出吃进嘴里的东西,而且还那样的大方? 身为明珠最大的地头蛇,地方上稍稍有些风吹草动,燕春来就能在第一时间得知。 楼宇湘派兵,从黄江区中心医院太平间跑人的撤退步骤,就连燕春来都为之拍案叫绝。 很可惜,她在楼家的家门口,被人伏击并生擒活捉了。 活捉楼宇湘人到底是谁,又有什么资格,让楼家老爷子配合等事,燕春来很想知道。 第751章 :再开业大吉 楼宇湘撤回苏省之前,在明珠都是做了些什么,燕春来知道的一清二楚。 齐永锋等人,或许会隐瞒他们的上级领导,也不敢隐瞒燕春来。 除非,他们以后不想在明珠混了。 可当楼宇湘回到苏省后,燕春来能知道的,也就是比峰山县城的菜贩子小方多一点罢了。 照样搞不懂从来都以楼家大族利益为主的楼家老爷子,怎么就答应对他孙女不利的人,配合演戏,戒严数条街道,搞出鬼街的效果来欺骗楼宇湘。 那个人,究竟是谁? 燕春来现在无比渴望,想知道那个能让郭易秦销声匿迹、苏省楼家甘拜下风的人,到底是谁。 只是郭易秦已经联系不上了,这时候谁要是敢给楼家打电话询问,肯定是在红果果的打人脸--燕春来脑袋就算被人夹了,也不会打电话的。 哒、哒哒的脚步声响,从红木楼梯那边传来。 燕春来不用回头,也知道来的人是他老婆叶明媚。 他也没回头。 以前,叶明媚穿着高跟小拖鞋走下楼梯的声音,听在他耳朵里就是天籁般的听不够。 可当得知她竟然背着自己,跟方圆有了肮脏关系后……如果不是必须得保持该有的家庭稳定,要不是叶明媚在明珠的影响力(她可是明珠第一美女,出门遛个狗都能引起人们的注意)很大,不管他有多么喜欢她,都会让她以正常死亡的方式,慢慢消失在人们的视野中。 这就是大人物的悲哀吧,有时候不能做自己想做的事,还得在人前秀出无比恩爱的样子。 现在诺大的别墅客厅内,没有其他人,只有他们俩,燕春来就没必要那样拿捏了。 太累。 “春来,还在看这请柬呢。” 叶明媚走下楼梯没有看到燕春来回头后,眼神就黯淡了下来,再走路时就蹑手蹑脚的了,尤其是在说话时的声音,更是无比的温柔。 这在燕春来没有发现她跟方圆有一腿时,从没有过的事儿。 他已经习惯了这个女人,在他面前嚣张到好像不要脸的小泼妇样子了:那样的叶明媚,才是属于她一个人的。 她现在温柔,那是因为她做了对不起丈夫的事,想用女性的温柔,来弥补自己的过失。 到底是长了一副好皮囊却没多少脑子的蠢女人,难道不知道你越温柔,男人就越不把你当回事,还会因此轻易想到你给他的羞辱,从而更加厌恶你吗? “嗯。” 燕春来依旧没看她,只是懒懒的点了点头。 叶明媚犹豫了下,才慢慢坐在了他身边。 燕春来立即不露痕迹的借着去拿香烟,向旁边挪动了下。 春来,你难道不爱我了吗,真得不爱我的了吗? 叶明媚很想发自内心的问出这句话,只是看到燕春来眉头微微皱了下后,就咽了下去:这句话,就是个不要脸的笑话。 “那我就不打搅了,你慢慢看。” 叶明媚等了片刻,强笑着低声说了句,站了起来。 燕春来说话了:“坐下,我有话要问你。” 叶明媚眉宇间立即闪过一抹喜色,赶紧坐了下来:“你问--” 她刚说出两个字,燕春来就甩手一耳光,把她给抽的眼前金星直冒,脑子里嗡嗡直响,嘴角更有血丝淌了出来。 叶明媚双眸眯起,狠狠咬住了嘴唇,又接着松开了。 “知道我为什么要打你吗?” 燕春来淡淡的问道。 叶明媚抬手擦了擦嘴角,没有回答。 她不想再在燕春来面前,提到方圆的名字。 燕春来揍她,却不是因为方圆:“以后,再敢在晚上八点以后给随意打电话,我会把你切碎了喂狗。” 挨了一巴掌的叶明媚,顿时面如死灰。 燕春来或许不在意她被方圆玷污,但绝不允许她利用燕随意,来达到她某种龌龊的目的。 不但他不会同意,就连燕家老爷子也不想看到。 一旦她不知道收敛,到时候用不着燕春来动手,就会有人让她消失在这个世界上。 燕春来这时候狠狠给她一巴掌,不仅仅是在警告她,还证明他还舍不得这女人--最起码,当前舍不得她。 叶明媚没有解释,双手放在双膝间,低着头就像等待审判的罪犯。 “去换上衣服,我们去给林舞儿捧场。” 燕春来甩了下右手,收起请柬,没事人那样的说道。 叶明媚虽然没多少脑子(干正事的脑子),却不是太笨,在看到这张请柬时,就知道燕春来铁定要去参加东海集团的再次开业大吉。 他得去看看,到底是何方神圣,能让他的两个盟友,一个销声匿迹,一个甘愿认输。 “给我十分钟的时间。” 叶明媚马上站起来,转身快步走向了楼梯。 望着叶明媚窈窕的背影,燕春来若有所思的点上了一颗烟。 烟雾弥漫。 放鞭炮时,总是会充斥着硫磺气息的烟雾,可劲儿的污染空气。 说起来也奇怪,现在越来越注意环境保护的都市人,从来都不排斥这种气息,反而会有人用力的嗅,一副醉了的恶心样子。 没办法,像明珠这种大都市内,多少年都没有过鞭炮的气息了。 那是至少两代人儿时最美好的回忆之一。 今儿东海集团再开业,能够违章大放鞭炮,也肯定争得了地方上的同意。 或者干脆说,早就缴纳了足够的罚款。 高调,必须得高调,最好是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林舞儿又回来了。 林舞儿穿着白色小西装,红色衬衣领口,系了个蓝色蝴蝶结,配上她的一头短发,看上去特别的精明强干。 十点整,林舞儿在李杰等数名公司元老的簇拥下,缓步走出了总部大厅门口。 看着意气风发的林总,李杰是感慨无限。 当初李杰在告辞林舞儿时,确实说过‘我等你东山再起,再给鞍前马后伺候你’的话。 不过那时候俩人都很清楚,那是面子话。 面子话,有谁会认真对待? 就像李杰从没有想到,林舞儿竟然再次杀了回来。 如果这算是一场赌博的话,那么李杰这个昔日只配给林舞儿当保镖的大老粗,现在被委任为公司副总,占据3%的股份分红,绝对是祖坟上冒青烟才行的大收获。 从昨天到现在,李杰都像在做梦。 幸好,做梦也能看到外面的停车场内,彩色气球飘飘,很大的拱形门就像彩虹那样,能够三辆卡车并驾齐驱而过,满地的红色鞭炮纸屑,看上去就透着说不出的喜庆。 现场足有上百个记者--这些来自各大媒体的记者,可都是东海集团重金‘聘用’来的。 其实林舞儿不花钱,这些记者也会像嗅到肉骨头的小狗那样,屁颠屁颠的跑过来:倒给钱,也得采访到林总是在怎么让楼宇湘,乖乖吐出咽下去的肉。 不过除了这些记者外,手持请柬来到开业现场的嘉宾,却仅仅小猫两三只,还是跟林东海有着老关系的朋友。 就连最该到来的明珠商会,也只有一个副会长驾临,却高傲的昂着鼻孔,一副‘吾随时都会御风而去’的洒脱。 林舞儿很不明白:我把楼宇湘这只大老虎赶出了明珠,不该是捍卫了明珠商场全体同仁的利益,大家该鼓掌相庆的么,怎么这么不给面子? 呵呵,都怕遭到楼宇湘的报复吧? 不过随便你们了,反正我也没打算今儿有多少人来捧场。 走到铺了红地毯的台前,林舞儿看了眼秦大川。 有着一张利嘴的大川哥,今儿被委托为开业大典的主持人。 戴着一副平面眼镜,充当文化人的秦大川,整理了整理身上笔挺的黑色西装,走到小台子上,用手指弹了下话筒,说道:“各位先生们,女士们,大家好。” 受大红包的鼓励,众多记者们立即鼓掌,算是回报大川哥的问好。 商会的那位副会长,却依旧满脸的淡然,动都没动。 其实他,还有几个来捧场的小猫,是没必要站在这儿的,完全可以坐在小台西边的嘉宾席上,品着大茶,叼着烟卷,一脸有子万事足的满意。 他们都没过去--可能是因为他们今儿来捧场时,都没带啥子贺礼,才不好意思的吧? 负责记录、收贺礼的,是沈玉如。 她真得很想借助这个机会,帮舞儿跟各位老总说几句‘以后请多照顾与’。 可没有谁过去,哪怕只给一块钱,也算能给沈玉如遮遮羞啊。 滴,滴滴。 就在秦大川很有主持人范儿的抬手,往下压了压掌声,准备再大放厥、祝贺、感谢各位的捧场时,有车喇叭声从众记者背后响起。 大家本能的回头去看,就看到几辆黑色的轿车,缓缓驶进了停车场内。 中间那辆车的车门打开,一个银白头发高鼻子的老外,在秘书的殷勤伺候下,迈步下车。 “哟,那不是圆耀酒店明珠分店的老总卡尔先生吗?” “是啊,就是他,他怎么会来给东海集团捧场呢?” “现在还不敢说是来捧场的,或许是来砸场子的呢,对吧?” “哈,是来捧场,还是来砸场子的,看看他有没有送贺礼,基本就能猜得出了。” “咦,还真是来捧场的,你看他都去收礼台那边了。” 众记者的小声议论中,林舞儿已经带着李杰等人,快步迎了过去,老远就伸出右手,感激的笑道:“卡尔先生,没想到您真得会来。” “如果不是有人让我晚点来,我可能早就过来了。” 卡尔先生很绅士的在林舞儿手背上轻轻吻了下,微笑着说。 “有人让你晚点来?” 林舞儿愣了下,秀眉攸地一挑,回头看向了背后二楼的某个窗口。 窗户玻璃后面,站着个身穿藏青色立领中山装的家伙,看到林舞儿回头看来后,有些得意的抬手摆了摆,示意她先接待客人。 忽然间,林舞儿想到两年前,她在罗布泊内看到的那场篝火晚会了。 在那种鬼地方,方圆都能召集那么多人,怎么可能会让今天这个大好日子没有嘉宾而冷场呢? 第752章 :重量级人物到场 方圆算是跟花小妖彻底翻脸了,毕竟没谁喜欢被利用。 不过翻脸归翻脸,方先生恢复记忆后,当然还记得小妖精把他这些年来的存货,都搜刮一空的事儿。 这种感觉对走路拾不到钱就害腰疼的方圆来说,当然很不爽,只是当前破事太多,实在没空去找她算账,却不妨碍扯着她的虎皮给卡尔先生下通知,要求他今天来捧场。 林舞儿向整个明珠宣布她回来的开业大典上,因为苏省楼家的关系,肯定会冷场这事,早就在方圆意料之中。 既然他无法把跟林舞儿的兄弟感情,转换为那种卿卿我我的男女私情,那么就只能想方设法的在别处,给予她足够的回报。 会有很多很多人,今天来给林舞儿捧场,这就是方圆给她的回报之一。 圆耀酒店的卡尔先生到来,就是惊喜的开头--方圆要让明珠商场上那些没见识的土鳖们都看看:没有你们的捧场,舞儿也是今天绝对的女王。 世界这么大,不是谁都忌惮楼宇湘的。 卡尔先生的出现,让林舞儿心中大定。 或许,她也不在乎有没有人来給她的开业大典捧场,只是有人来,总比没人理睬要好得多。 当卡尔先生把一张填有‘十万美金’字样的支票,递给沈玉如时,后者开心的样子--估计,要不是因为现场人太多,肯定会抱住老外狠狠亲一下。 十万美金不是太多,卡尔先生代表的却是圆耀集团。 圆耀集团这种国际商场大鳄,能亲自来给舞儿捧场,谁还在乎站在那边摆着个臭架子的某副会长,那些躲在暗中瞭望风向的本地商场名人们? 在林舞儿的谦让下,卡尔先生坐在了观礼台上。 只是他没有坐在最中间,很谦虚的选择了后面最不起眼的位置。 唉,终究是有风度的绅士,无论在哪种环境下,都会保持着该有的低调,可你不知道今儿我们就指望你来救场了吗,你躲在后面算咋回事呢? 沈玉如对卡尔先生低调态度佩服之余,也有些遗憾,连连给林舞儿使眼色,示意她请老外坐在最显眼的位置,最好是脑门上再贴上一张纸条,上写‘我是圆耀集团明珠分店的总经理,今儿来就是给东海集团开业大典观礼的’的字样。 林舞儿却微微一笑,也没说话,很是胸有成竹的样子。 滴滴--就是沈玉如纳闷时,又有汽车喇叭声响起。 站在小平台上的秦大川,抬头看去,就看到一辆银灰色的劳斯莱斯,在几辆黑色越野车的簇拥下,缓缓驶进了停车场内。 “这次来的又是谁呢?” 众记者中,有脑子活泛的就隐隐猜到,随着卡尔先生到场后的低调表现,东海集团的开业大典,才不会冷场,很可能会有一些大人物前来捧场,圆耀酒店总经理的到来,只是一个先锋官而已。 “哇哦,那不是深省常为集团的老总,童亦夫先生吗,他怎么会来了?” 一个眼神很好用的记者,看到缓步下车的那个老人后,立即惊讶的低声叫道。 深省常为集团,那可是世界五百强企业。 据说市值已经超过了四千亿,总裁童亦夫更是以低调而闻名,几乎从不接受采访,最多在前段时间,曾经跟俄总统把酒言欢过。 可他今天,却很突兀的出现在林舞儿的开业典礼上了。 只是,依着他老人家的无上地位,今儿怎么跑来给林舞儿捧场了? 采访,必须得采访,谁敢阻拦我,我就跟谁玩命! 呼啦一声,上百记者扛着长枪短炮,就涌向了童亦夫先生。 看着下面被众多记者围住的童亦夫,站在方圆身边的山羊,眼角接连跳了好几下,淡淡的说:“小方,你面子还真够大的,连他都能请来。看来,咱们兄弟相交那么多年,我还是低估你在江湖上的人脉了。” “不是我面子大,是您老人家的面子大。” 方圆点上一颗烟,慢悠悠的说:“如果老先生不是你一奶同胞的亲哥哥,会理睬我这个偷儿吗?” “你!” 山羊身子一颤时,方圆转身,似笑非笑的看着他。 “好吧,算你小子狠,什么时候看出我跟他这层关系来的?” 既然童亦夫已经亲临现场,方圆又一口道破他们俩的关系,山羊也就懒得狡辩什么了。 “得有十年了吧?那时候,我还是个毛头小伙。” 方圆想了想,才说:“那年,我跟昆仑去了美国的得克萨斯州,想照顾一下某收藏大亨,凌晨两点跑去他家时,就看到老先生坐在他家,手里端着一尊唐三彩。” 当时方圆俩人还不认识童亦夫是谁,不过却认识他手中那个堪称稀世珍宝的唐三彩--就是山羊费时数月,才从秦岭某大唐王侯古墓中盗出来的。 山羊是职业盗墓贼,他在得到好东西后,肯定会以最快的速度出手。 不过那时候他却留下了那尊唐三彩,说是要当做传家宝,给子孙后代传下去。 山羊的‘传家宝’,却忽然出现在异国他乡后,方圆俩人肯定会奇怪:那晚他们没有出手,悄悄遁走的第二天凌晨,就去童亦夫下榻的酒店‘拜访’了他。 “跟老先生聊过后,我才知道他是你的亲大哥。你听到他创业遇到资金困难,四处求贷无门后,把那尊唐三彩送给了他,还替他介绍去认识那位收藏大亨。” 方圆吸了口烟,继续说:“如果不是老先生说起这些,恐怕没有谁知道常为集团能够有今天,那都是你靠盗墓来提供运转资金呢。” “我跟我大哥不一样,他从小就特别爱钻营新事物,希望有一天能创建一个大大的财团,为国为民谋福利。” 山羊苦笑了一声,才说:“我呢,却对正道没什么兴趣--” 方圆打断了他的话:“你不是对正道没兴趣,那是因为你很清楚,老先生要想实现他的梦想,必须得有充足的资金。而盗墓、倒卖走私古董,绝对是最挣钱的行业之一。你为了老先生的梦想,才走上了这条路。” 山羊没说话,只是苦笑着摇了摇头。 方圆又说:“老先生自己也说,常为集团能够有今天,你在其中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可我纳闷的是,老先生成功之后,你为啥不金盆洗手,非得还在江湖漂呢?” “就跟你一样,一天为贼,终身为贼。从我在古墓中拿到第一件殉葬品时,我就是个再也见不得光的盗墓贼了。” 山羊淡淡的说:“如果让别人知道我的存在,就能猜出我大哥在资金困难时,咬牙卖出的那些‘传家宝’,其实是我这个当兄弟的从坟里偷来的了。那对他、对集团的名声,会是一个什么样的影响,不用我说,你自己也能猜得出。” 为了大哥,为了整个童家能够出人头地,山羊在童亦夫奋斗成功之前,靠盗墓所获得的钱财支持他,却在大哥成功后,主动断绝关系,老死不往来,这得需要多大的牺牲精神? 方圆觉得,如果把他换成山羊的话,他做不到。 递给山羊一颗烟,方圆拍了拍他肩膀,语气沉重的说:“你做出的牺牲太大了,真苦了你。” “滚蛋,谁稀罕你的安慰?老子现在过的无比好。” 山羊翻了个白眼,骂道:“你早知道我们的关系,为什么不早说?” “是老先生不让说的,他说他明白你的苦心。” “他明白个屁。他要是明白的话,今天就不该来!” “是我让他来的。” “废话,我当然知道是你让他来的。” 山羊更加生气:“既然你很清楚我不想再跟他有所来往,那你为什么还要去请他?” “今天是三月十一吧?” 方圆忽然问道。 “是,那又怎么样?” 山羊回答。 方圆悠悠的说:“十年前的那个凌晨,我去拜访老先生时,他说他最大的希望有两个,一个是让常为集团成为大企业,一个就是希望能在某个特殊的日子里,郑重跟你说一声谢。山羊,你生日这天,算不算是特殊的日子?” 山羊的老脸,一下子涨的通红。 自从当了盗墓贼后,他改名换姓,不但不再把自己当做童家的人,更是把自己的生日也刻意忘记了。 童亦夫却记得。 方圆听说后,也记住了。 “你以为,舞儿着急前天开业,我有病才惹她不高兴,非得把时间推迟到今天来吗?” 方圆又拍了拍山羊的肩膀,说:“等会儿,换上一身像样的衣服,收起你早就习惯了的谄媚笑脸,以阳光孤儿院胡院长的身份,去找老先生好好聊聊吧。我想,他等今天,也已经等很久了。” 山羊还是没说话,涨红的老脸把眼珠子也给感染了。 风一吹,就会落泪。 方圆打开了窗户,清新的风吹进来时,山羊转身快步走了出去。 真正的男人,才不会守着任何人落泪。 “这老东西,总是在陌生人面前不要脸,却在自己兄弟跟前把面子看的比天还要重,真是不可理喻,本来哥们都准备好借你肩膀用用,顺便再昧下他内里口袋中那个古琉璃珠当报酬--” 方圆喃喃的说着,趴在窗口向下看去。 他跟山羊说话的工夫,又有几个在华夏商场有着举足轻重地位的大老板到场了。 这些人,方圆一点也不熟悉。 可他只要能认识童亦夫就够了。 依着老先生在华夏商场的地位,实在没任何理由,不请几个重量级的朋友,来陪他给林舞儿捧场的。 童亦夫等商场大佬的驾临,已经让林舞儿连话都说不利索了,一个劲的说谢谢。 至于沈玉如,早就拿纸巾擦过几次眼泪了,却怎么擦都擦不干净。 傻瓜也能看得出,东海集团以后的发展,绝对会高歌猛进。 再看明珠商会的那个副会长,哪敢再鼻孔朝天,正满脸堆笑的陪在林舞儿身边,充当助手接待客人。 第753章 :老鼠拉木锨 如果搁在以往,林舞儿早就对这位连副会长前倨后恭的态度嗤之以鼻了,就算不出言讽刺他,也得扳起冰箱脸无视他。 现在她不会这样做了。 她已经懂得了‘给人面子,就是给自己面子’的道理,不管连副会长再怎么势利,他终究都是在华夏商场有着一定影响力的。 人家看到童亦夫老先生驾临后,迅速摆正姿态,拿出半个主人公的嘴脸,帮林舞儿应酬来宾,就在帮她抬轿子。 这个情,林舞儿得领。 这个面子,她得给。 几句话的时间,林舞儿已经开始亲热的称呼连叔了,把个连叔给高兴的不行,立即端出副会长的架子,指派最先来的那三两只小猫,帮忙照顾童老先生等人。 没有谁有怨言。 并不是所有的商人,都有机会能在给童老先生满茶倒水时,趁机混个脸熟的。 林舞儿亲热的称呼,让连叔很开心:嚯嚯,会长大人现在应该得到消息了吧,应该后悔了吧,后悔他看着我不顺眼,才打发我来参加开业典礼。 连叔拿出手帕,擦了擦脑门上的汗水时,就听有人说道:“又有嘉宾来了!” 他连忙抬头看去,就看到两辆宝马出租车驶进了停车场。 这肯定又是来参加东海集团开业大典的嘉宾,乘坐出租车到场,只能证明他们来的有些匆忙,还来不及安排这边的人接机。 商场重量级大人物的逐一到来,让记者们都养成了习惯:每当有车子驶来后,大家都会闪开一条路,把镜头对准那边,争先相看来者是谁。 两辆出租车停下后,先跳下四个彪形大汉,个个身穿黑西装,大皮鞋,脸上戴着大墨镜,耳朵上还塞着蓝牙耳麦,来到车前迅速分列两旁,双腿微微岔开,到背着双手审视着两侧的记者们。 一看,就让人知道他们是相当专业的保镖。 而且还都是好像北极熊般的东欧人种。 “嚯,这又是哪个大人物啊?” 这几个保镖如临大敌的样子,肯定让自问是良民的众记者们心中不爽,都在暗中发誓:如来者只是那种爱显摆的土财主,瞧哥们那支笔,是怎么让你求生不生,求死不死的! 四个保镖各就各位后,一个身穿黑色职业套装的东欧美女,才下车打开了前面车的后门。 大家都瞪大了眼珠子,甚至连童亦夫老先生,都饶有兴趣的望向了这边。 一只黑色的细高跟小皮鞋,从车门内伸了出来。 看到这只性感十足的小皮鞋后,众记者的眼珠子就瞪大了:今儿总算上甜品了,童老先生等人身份虽然尊贵,来头够大,但终究不如美女养眼。 但愿,这美女别让大家失望。 足踏红底细高跟黑色小皮鞋的美女,并没有让众记者们失望--本来,随后闯入大家视线中的黑丝长腿,就已经让一众经验丰富之士确定非美女莫属了,但当它的主人从车上款款下车后,还是让大家愣了下,随即哗然:“啊,是她!” 站在二楼窗口向下看的方圆,看到身穿白色小套装、黑色小皮裙,红唇一点点还抹着眼影,手里拎着小包包的楚楠楠,无比性感十足的样子后,有些郁闷的抬手拍了下脑门:“这娘们变了,变得越来越不要脸了,穿成这样给人发福利呢。卡秋莎也是太胡闹了,怎么派她来了呢?” 楚楠楠不是商场中人,可她现在各界都算是小名人一枚了。 专走‘飒爽路线’的国际影星嘛,本来穿着帆布工作服,都无法遮掩她那傲人的身躯了,现在穿上细高跟、黑丝、小皮裙还有化妆后,就把她的野性,跟她女性的妩媚,完美糅合在了一起,随便抬手拢了下发丝的动作,都能秒杀现场所有的男士。 商大影星的性感闪亮登场,确实亮瞎了好多人的钛合金狗眼。 没办法,那闪光灯几乎不间断的闪烁,能不刺眼吗? 楚楠楠早就习惯了这种场面,甜甜的,还又妩媚的笑着,左手手背放在腰间,右手拎着小包贴在黑丝长腿上,左膝微微屈起,摆了个非常专业的剖四,以方便记者们拍照。 直到有人喊出楚楠楠的名字后,林舞儿才恍然醒悟:这,这就是当年那个不要脸的小女警,才两年多的时间,就先出落成这样了? 楚楠楠的出现,让林舞儿在惊讶、欣喜(也算是老熟人了)之余,也有些黯然神伤:遥想当年,大家都在方家混日子时,她还只是个月薪几千的小女警,拍马也赶不上离家出走的林大少爷。 但短短两年多的工夫,楚楠楠就成功晋级为国际影星了,把她自身长处全部挖掘了出来,变得这样闪亮动人。 再看看林舞儿--她下意识抬起那双布满老茧的手时,想当然的会生出自卑感,觉得自己在人家面前,就是一只丑小鸭。 当然了,商大影星再光耀万丈,论起家底的厚度,她远远比不上重新入主东海集团的林舞儿。 林舞儿不注重这些,她只是因女性对某些方面特殊的敏感性,能断定楚楠楠跟她哥们方圆之间的关系,已经突破了那条被单了。 要不然,她才不会打扮的这样风骚迷人的,跑来明珠给林舞儿捧场。 林舞儿心中苦涩归苦涩,当前唯有让自己看起来更加的自信--这就是打掉牙齿和血吞了,输人不输阵,怎么着也得赶紧向前,恭迎商大影星的到来。 楚楠楠摘下墨镜,招财猫那般的抬手,冲走过来的林舞儿甜甜笑着摆了摆手,却没有迎上去去,而是后退了一步。 车里还有人没下来。 秉着‘老鼠拉木锨,大头在后面’的理论,这个没下车的人,才是本次前来捧场的主要人物。 不会又是一个国际大影星吧? 众目睽睽下,一个头发花白、身材好像大猩猩般的半截老头子,从车里走了下来。 见多识广的众记者们愣住:“这是谁啊?” “不认识。” “不像在商场混得,倒像是拍电影的--很有施瓦辛格的几分风采,可不是他啊。” 众说纷纭中,林舞儿已经脚步轻快的走了过来,先对楚楠楠伸出了手:“商、楠楠姐,您来,为什么也不提前跟我说一声,我也好去接您。” 楚楠楠没有跟林舞儿握手,张开双臂抱住了她。 林舞儿嗅着楠楠姐身上那迷人的女性气息,忽然很想哭。 “舞儿,一切都过去了,我们都会好起来的。” 楚楠楠轻轻拍了拍林舞儿的后背,松开手笑道:“来,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俄罗斯西伯集团的常务副董,瓦尔特先生。” 下面人声噪杂,方圆藏在窗帘后面,却听得很清楚:老瓦啥时候成为西伯集团的常务副董了? 哦,肯定是临时的,是卡秋莎为了给我长脸,才特意让他客串一下。 方圆没有猜错。 卡秋莎本想亲自驾临的,只是波斯塔夫不愿意:俺孙女肚子里还怀着俩宝宝呢,现在哪儿也不许去。就在家呆着,装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大家闺秀好了。 西伯集团真正的常务副董等高管,恰好又在跟丹麦那边洽谈很重要的业务,无法赶来明珠,生性天真烂漫的卡秋莎,就灵机一动,封瓦尔特为常务副董了。 无论是谁,哪怕是一头驴--只要能脑袋上戴着‘西伯集团常务副董’的光环,拿出一张一千万的美金支票当做开业贺礼,都会受到华夏人民的热情招待,这是毋庸置疑的。 “哇,西伯集团的常务副董,也来给林舞儿捧场,这、这怎么可能呢?” 听楚楠楠吐字清晰的介绍出瓦尔特的身份后,现场人群中就像刮过一阵龙卷风那样,哗哗作响。 人们可以质疑就瓦尔特这狗熊模样怎么能当常务副董,但一千万美金的现金支票,却是杠杠的真实,这就足够了。 西伯集团在世界上的影响力,比童老先生的常为还要响亮些,哪怕今儿来的是个常务副董,不过人家是万里迢迢赶来的老外,这份情谊就足够深厚了。 学着楚楠楠的样子,瓦尔特也跟林舞儿轻轻拥抱了下:“孩子,我听说过你的坚强,很佩服你,我家小姐让让我代她向你问好。” 老头子足可以给林舞儿当爷爷了,没谁以为他拥抱她是在占便宜。 他家小姐是谁,林舞儿暂时不方便问。 最多,她也就是能感觉出:他家小姐貌似跟方圆也有着不清不白的关系。 常为集团的掌门人,西伯集团的常务副董这两尊大神的名头,已经足够响亮,更在无形中成为了东海集团大门上的两张门神:任何人,再敢打林舞儿的注意,都得好好考虑考虑这两大国家集团,跟她到底是啥关系。 这就是方圆请他们来捧场的主要原因。 明珠,是林舞儿的家,东海集团的大本营,她以后必须得这儿发展,壮大,有这两个强势集团的帮衬,就算苏省楼家,跟燕春来再次联手,也不敢轻易挑起战争了。 只要这两家不敢对林舞儿动歪歪心思,余者--不足为虑。 这样,方圆就能彻底安下心来,去做他要做的那些事了。 众人震惊感慨时,秦大川却兴奋的浑身在发抖:乖乖,老大的背景原来是这么深厚啊。 格林德脑门更亮:怪不得老大不怎么买花家的账,如果我有这么强有力的后盾,我也不会在乎。 等林舞儿把楚楠楠俩人也恭送上观礼台后,沈玉如已经在那儿接连拍心口,双眸中满是幽怨的总看二楼某个窗口,琢磨着该怎么做,才能留住某个家伙了。 “哟,现场这么热闹呢。” 众记者把长枪短炮都对准观礼台上,拍的不亦乐乎时,一声娇笑竟然压过了所有的噪杂声,让大家本能的回头看去。 一个身穿黑丝短袖旗袍,足踏黑色细高跟小皮鞋的小女人,在数名身材魁梧的西装大汉簇拥下,众星捧月般的走了过来。 第754章 :姑奶奶是来看戏的 谁,才是明珠商场最近最‘光彩夺目’的那个人? 如果让一百个人回答这个问题,抛除那个处在弥留之际再也说不出话来的人之外,其他九十九个人,肯定会马上说道:除了苏省楼宇湘,还能有谁? 以往苏省楼宇湘出名,那是因为她总能给大家演绎什么才是经典的吞并;什么才是真正的心狠手辣;什么才是迷死人不偿命的人参果-- 但这次大家都能想到她,却不是因为她这些‘优点’,而是她被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林舞儿,给狠狠摆了一道。 据说,早在一年多之前,楼宇湘为进军明珠,就已经在暗中布局,最终在数月前,成功把东海集团连皮带骨的吞了下去,还把败家子林舞儿逼到了上吊都找不到绳的地步。 就在很多人偶尔想到这可怜孩子,会幸福的叹口气(唉,幸亏我不是她),算是为她默哀一下,随后就忘了时,她却异军突起,逼走了楼宇湘。 不但收回了本该属于她的东海集团,还把楼宇湘接管后数月投入的庞大财力物力,也都一并‘笑纳’了,这才在今天召开盛大的开业庆典。 所有听说过这件事的人,都知道林舞儿在楼宇湘面前,那绝对是小蝴蝶跟大灰狼的差距,双方没有任何的可比性。 小蝴蝶却偏偏逆袭了大灰狼--个中原因,没有谁能搞清楚,只能把极度的震撼压在心底,站在远处翘首观望。 就连最最愚蠢的人,也都认为楼宇湘不管因何种原因吃了这个大亏,她都不会咽下这口气,特定会展开更加犀利的反击行动,把小舞儿给打垮。 没有谁愿意卷进这场不公平的战争中,这也是东海集团开业,明珠商场没人来捧场的主要原因。 果不其然,就在林舞儿迎来童亦夫、瓦尔特两大门神时,苏省楼宇湘脚踩七彩祥云--在被数名彪形大汉的簇拥下,出现在了林舞儿的视线中。 这才是高手。 唯有真正的高手,才会在扭转败局时,选择敌人最强大的那一刻出手! 看到楼宇湘忽然现身后,现场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是这样想的,也包括林舞儿自己:她要用现场谁都想不到的手段,来证明她楼宇湘才不会就此败退。 或许是林舞儿被楼宇湘打击狠了,每次想到这个小女人时,心里就会本能的冒冷气。 所以看到她出现后,林舞儿小脸攸地苍白,死死盯着她,用力咬住了嘴唇。 楼宇湘得有多大的把握,才敢在童亦夫、瓦尔特两大势利来助阵时,还敢嚣张的前来踢场子? 这是林舞儿等好多人的自然反应。 就连童亦夫也皱起了花白的眉头,心里开始盘算等矛盾冲突发生后,他该怎么做。 相比起童亦夫来说,同样坐在观礼台上的楚楠楠,大眼睛眨巴了几下,离座快步走到林舞儿身边,挽起她的胳膊,看着走到面前的楼宇湘,淡淡的说:“舞儿,别担心,现在谁都不能再像以前那样欺负你了。” 林舞儿对楚楠楠的好感,火山爆发般的提高,本来有些发抖的身子,也攸地平静了下来:是啊,有方圆在,我还怕谁再敢欺负我么? “哟,这位小妹是谁呀,看起来很眼熟的样子哦。” 旁若无人的楼宇湘,那双仿佛有水在流动的眸子,上下打量着敢当面向她说狠话的楚楠楠,尽管在妩媚的笑着,只是眉梢眼角却透出了丝丝寒意。 “我叫楚楠楠,就是主演《光速杀手》二号女主的那个。” 楚楠楠这样介绍自己,可没啥显摆的意思,就是实话实说罢了:“你就是楼宇湘么,以前欺负我舞儿妹子,被崩掉满嘴牙后还不甘心,又来自找不利索了吧?” 楚楠楠就是楚楠楠,没多少脑子--向来都是恩怨分明,才不会对自己看不顺眼的人,有啥好脸色。 哪怕是像楼总那样,虚情假意的去装呢。 “楚楠楠?嚯嚯,想起来了,一个偶尔走运红起来的小演员。” 楼宇湘甜甜的笑着,语气温柔的对楠楠姐表示无视后,就不再理睬她了,看向了林舞儿:“林总,虽然我没有收到请柬,可我真是专门赶来,为你再开业大吉捧场的,你不会就这样让我站在这儿观礼吧?” 察觉出被楼宇湘刻意无视的楚楠楠,有暴走趋势后,林舞儿连忙紧了紧挽着她的胳膊,语气平静的说道:“楼总今天能够大驾光临,林舞儿自然深感荣幸,东海集团也会因楼总的到来而蓬荜生辉,怎么会怠慢楼总--请。” “林总你说话太客气了,别多心,我今儿真是来捧场的,连贺礼都带了,区区小意思,还请林总笑纳。” 楼宇湘说着,嫩白的小手后仰,跟在她身边的林林,连忙从包里拿出了一张支票,放在了她手心里。 三百万的贺礼,无论放在哪家公司开业庆典上,都是让人眼前一亮的数字。 林舞儿看着支票犹豫了下,伸手接了过来:“谢谢楼总。” 林二不认为楼宇湘给贺礼是发自真心的祝贺,却也不怕她玩什么妖蛾子,反正有方圆在,既然已经搞了她一次,那么再搞她第二次,也没啥出奇的。 “哟,那不是童老先生嘛,您也来了。” 楼宇湘跟着林舞儿走向观礼台时,才看到了童亦夫,黛眉微微皱起,接着松缓了开来,娇笑着快步走过去寒暄。 她可真没想到,童亦夫会出现在林舞儿的开业典礼上。 她倒不是忌惮老童,只是童亦夫无论是年龄、资历还是人品,都胜过她太多。 无形中,就把她想成为本次开业典礼上的最大亮点心思,给破灭了。 这让她很是有些不爽的同时,也在心里幽幽叹了口气:唉,那个不在场的混蛋,连童亦夫也能请得动,真不知道他还有多少姑奶奶搞不懂的后台,手段。 很多人都知道,大人物做事,不管是做任何事,都有着一定的目的性。 他们,绝不会干那些无聊的事儿,尤其是在当前这种场合下,所说的每一句话,甚至每一个动作,每一个眼神,都值得让人反复去琢磨。 楼宇湘,无疑就是华夏商场上的大人物,背靠楼家这个庞然大物,有足够资格能跟童老先生平起平坐了。 所以呢,当她在几乎所有人都以为她的出现,就是来踢场子的,却拿出不菲的贺礼,脸上带着让瞎子都能看得出的诚意,恭贺林舞儿再开业大吉时,大家伙就想当然的懵逼了。 没有谁能看出,楼宇湘‘很不要脸’的跑来献殷勤的目的是什么。 就连方圆都猜不出。 这正是楼宇湘所希望的。 如果那家伙问她的话,她会说实话:姐姐我来这儿有两个目的,一来是让你受惊--巴结你去楼家当东床快婿;二来嘛,则是要看好戏的。至于给林舞儿捧场,则是顺手而为罢了。 楼宇湘来看戏,那是因为她笃定燕春来会到场。 燕春来,没理由不到场:就算砍了他脑袋,他也得看看是谁在帮林舞儿,竟然逼的郭易秦销声匿迹,楼宇湘惨败鼠窜。 三家盟友,有两家大败而归了,燕春来凭什么能躲在暗中嘲笑他们? 能亲眼看到燕春来大吃一惊的样子--楼宇湘就觉得,这可算是最快乐的事了。 她还知道,方圆没在场,那是因为他在等燕春来。 燕春来没来,那是因为骄傲的燕大少爷,要做被老鼠拉走的木锨大头。 自古以来,最重要的人物,不都是最后一个压轴出场吗? 楼宇湘为了能抢个好座位看戏,都舍下身价来给燕春来当陪衬的绿叶了,当然希望等会儿的戏份,能比她想象的还要精彩才行。 楼宇湘猜的没错,最该来的燕春来却迟迟不到场,那是因为他在拿捏他明珠商场老大的架子,哪怕明知道林舞儿的触底反弹很诡异,可他认为在自己的主场,没有谁能让他服软。 车子行驶到距离东海集团总部大厦三百米处后,燕春来就看到了大厅门前站满了人,稍稍落下车窗,还能听到一个男人的声音,抑扬顿挫的感谢各位来宾,各位女士-- “很热闹嘛。” 燕春来微微笑了下,把手里的雪茄放在了烟灰缸内,问坐在旁边的叶明媚:“你猜猜,除了那些记者,还有商会派去的几个人外,还有谁会来给她捧场?” 有外人(司机,还有坐在副驾驶上的保镖,就是外人)在时,燕春来对叶明媚的态度,就跟从前那样,看上去夫妻俩相敬如宾的。 “不会有多少人吧?” 叶明媚也向那边看了一眼,轻笑道:“最多,也就是林东海以前交下的几个朋友。不过我觉得,商场上可没有真正的朋友。反倒是那个帮林舞儿打败楼宇湘的人,才是最该让我们关注的。” “是啊,那个人能让楼宇湘把吃进去的东西,再吐出来,也算个了不起的人物了。” 燕随意赞许的点了点头。 叶明媚马上就送上了一记马屁:“咯咯,就算那个人能让楼宇湘吞咽苦果,但在明珠,谁都得对您俯首称臣的。” “呵呵。” 燕春来笑了笑,没说话。 他很不喜欢叶明媚拍他的马,这不是他所珍惜的那个女人。 看来,以后是得找机会,让她消失了。 她虽然是独一无二的,但大丈夫何患无妻? 燕春来温文尔雅的笑着,眼角轻飘飘从她脸上扫过,看向了车窗外:“停车!” 正要跟着前面的车子拐进停车场的司机,听大老板这样吩咐后,赶紧踩下了刹车,徐徐靠着人行道停住了。 这地方本能乱停车,那边就有交警在执勤。 不过他只看了一眼车牌,就很聪明的扭过了头。 燕春来落下右边的车窗后,叶明媚看向了外面。 一个穿着银灰西装的年轻人,就站在街灯杆子旁边,满脸茫然的痛苦之色,眺望着东海集团总部大楼门前那边。 马经天。 第755章 :所有的黑锅我来背 “经天,你怎么会在这儿?” 听燕春来问出这句话后,叶明媚忽然发现,她现在刻意讨好的丈夫,或许是个小人。 马经天为什么会在这儿? 只要认识他的人,都能看出他今天站在这儿,就是为了偷看‘浴火重生’的林舞儿。 马经天喜欢林舞儿,不是那种爱的死去活来的那种,是像润物细无声的春雨那样,也像当下徐徐的春风,很平淡,不夸张,却又很真实。 从他们两个定亲后,马经天就把林舞儿视为了他此生中唯一的妻子了。 无论她有多么的不愿意跟他在一起,又喜欢上了哪个男人--马经天都觉得,只要他能一如既往的关心、爱护她,总能等到她回心转意的时候。 残酷的现实,却不想给马经天的任何机会。 从一年多之前到现在,林舞儿至少有两到三次,需要他像个男人那样站出来,保护他--他都站了出来,却又被整个马家的大局利益,给狠狠拽了回去。 你是马家第三代唯一成器的人物,你无论做什么,都必须站在马家利益的立场上,去考虑,面对。 林舞儿或许是个不错的女孩子,但她也是麻烦的代名词,不适合你。 大丈夫,何患无妻? 一个林舞儿,忘了,也就忘了。 以上这些话,都是马家老爷子,在马经天决定豁出性命不要,也得站出来帮林舞儿时说出来的。 这些话,就像一记记凶狠的铁锤,把马经天鼓起的勇气,给砸了个稀巴烂。 古人云: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最后一次在老爷子那炯炯有神的目光注视下退缩后,马经天就爱上了酒。 酒精,在迷惑人的大脑神经跟双眼时,也总给人看清某些事物真像的机会。 比方,在得知林舞儿竟然打败楼宇湘,重新入主东海集团的消息后,马老爷子的那声叹息,就被马经天看在眼里,在心中狂笑:爷爷,你也有看走眼的时候! 更让马经天感到很可笑的是,马老爷子竟然冒着得罪苏省楼家的风险,撵着马经天今儿来给林舞儿捧场。 老狐狸终究是老狐狸,从楼宇湘的败退中,敏锐察觉出了什么。 马经天不想来。 他圆可去死,也不想来。 可他不能不来,因为他是马家第三代中,唯一能撑起门面的人。 为了门面,他已经犯过太多的错误,亵渎过他最看重的爱情,今天跑来受辱,又算得了什么? 马经天很早就来了,就在秦大川跟死老外瞪着女孩子美腿流口水时,他就站在这儿向那边看了。 好几次,他想过去--也很清楚,他的出现肯定会让林舞儿开心(那时候的林舞儿,是无比期盼能有人去捧场的),只是每次抬起脚,都会觉得有千金之重。 慢慢地,林舞儿再也不需要人捧场了:连童亦夫、西伯集团的常务副董、楼宇湘这种大人物都来了,谁还会再在意他马经天? 远眺着意气风发的林舞儿,马经天就知道他们之间,其实早就结束了。 远眺伊人,来瓶美酒,尽兴而去,算是为爱情画上一个不完美的句号吧。 马经天喝完最后一滴,古怪的笑了笑时,听到了燕春来的声音。 “燕会长(燕春来在明珠最官方的身份,是明珠商会的副会长。真正聪明的人,总是喜欢干说了算的副手),你该知道我怎么会在这儿的。” 马经天慢慢地转身,看着车窗内的燕春来,足足五秒钟后,才吐着酒气的回答。 他喝了足足一瓶白酒,有七八分醉意了,但脑子却很清醒,马上就从燕春来这句话中,听出披着关怀外衣的幸灾乐祸了。 放在以前,马经天绝不敢这样跟燕春来说话,双方根本不在一个档次上,马家能够在近些年走上坡路,还是走了叶明媚的关系呢。 叶明媚,只是燕春来的老婆而已。 马经天现在敢这样跟燕春来说话,就是那句‘酒壮怂人胆’的缘故了。 燕春来的目光,冷了下来,表面却呵呵笑道:“一起过去,给林舞儿捧场?” “行、行,怎么不行?” 马经天身子摇晃着,伸手拉开了副驾驶的门,看似喃喃自语道:“反正、反正我现在就是个家族利益的牺牲品,早在一年多之前沈玉海谋算舞儿时,就已经做出了最错误的选择--今天丢脸,又算得了什么呢?” 别以为我不知道,一年多之前,沈玉海敢对林舞儿下手时老头子把我喊回去,那是你在暗中操作的! 马经天,在向燕春来传达这层意思。 也是警告:谁说小人物,就得让你随便玩来着? 燕春来脸色明显变了下时,叶明媚眉梢也是一挑。 再蠢的女人,也有聪明的时候。 从马经天的这句话中,叶明媚立即意识到早就在燕春来抓住她跟方圆苟合之前,就对她产生怀疑,并布局出手,通过利用沈玉海来打击林舞儿,来报复方圆了。 只是,他隐藏的太好了。 叶明媚默默眨了下眼睫毛时,坐在副驾驶上的保镖,已经把马经天搀扶到了座椅上,替他关上了车门。 燕春来对回头用目光请示他的司机,点了点头。 车子右拐,驶进了停车场内。 “燕会长,你知道今天都是些什么人来给林舞儿捧场吗?” 司机轻轻点了下汽车喇叭时,马经天忽然回头问道,眼神清澈,没有几分醉意,只有数不清的讥讽。 “呵呵,会是谁呢?” 燕春来很不爽被马经天这样看着,呵呵轻笑着看向了车窗外。 “有常为集团的童亦夫老先生,有俄罗斯西伯集团的常务副董,还有--” 马经天说到这儿时,车子已经停下,他推门下车前,轻笑着说:“苏省的,楼宇湘。燕会长,你来的太晚了,错过了太多好戏。” 砰地一声,马经天不等眼睛猛地瞪大的燕春来有所反应,就关上车门下了车。 童亦夫老先生,西伯集团的常务副总,苏省楼宇湘! 这三个人,或者说是三股势利,一个比一个让燕春来感到震惊。 也有了说不出的恐惧。 如果楼宇湘没有到场的话,那么燕春来还会以为,帮林舞儿抵抗苏省楼家的人,就是常为集团、西伯集团两家联手。 暂且不提他们跟林舞儿是啥关系,单说这两大集团联手,或许真能说服楼宇湘吐出吞下去的东西。 可楼宇湘,这个最要面子,最不该来到这儿的人,怎么会来给林舞儿捧场呢? 燕春来发誓,无论马经天有多么的恨他(如果不是他横加干涉,他早就跟林舞儿走进结婚礼堂了,说不定现在连宝贝都有了,能不恨他吗),也都不会欺骗他,把有可能是来找麻烦的楼宇湘,说成是来捧场的。 那么这样一来,真像就像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了:那个敢跟楼宇湘对着干,救走林舞儿的人,不但能让她俯首称臣,还能请动常为集团、西伯集团这样的大财团,今天眼巴巴的跑来捧场。 人家,早就算好了他今天会来,而且还会是最后一个来。 最后一个出场的,是压轴的,也是那个让郭易秦销声匿迹,苏省楼家折服的人,摆好架势要好好揍一顿的。 那个人,是谁!? 第无数次,燕春来脑海中浮上了这个问题时,再次清晰感受到了某种恐惧。 说不出的恐惧,来自直觉。 “你怕了。” 旁边的叶明媚,悠悠的说道。 燕春来猛地回头,眼神凶狠的盯着她,腮帮子鼓了起来。 开车的司机,立即推门下车。 “我也很怕。” 叶明媚没有退缩,勇敢的跟燕春来对视着:“因为林东海能有今天,都是我一手造成的。那个帮林舞儿的人,早晚会查出这件事,给予我最最残酷的报复。” “你,只怕他的报复?” 燕春来从牙缝里挤出了这句话。 “但我更怕你。” 叶明媚轻咬了下嘴唇,轻声说:“那个人报复我,最多把我也搞成植物人。你不同,你刚才就想杀了我--别否认,我跟你同床共枕那么多年了,在被人祸害之前,我心里只有你一个。所以,无论你心里在想什么,我都能感觉的到。” 燕春来脸上的狰狞之色,减缓了许多:“你能感觉得出,那又怎么样?” “我可以把所有的罪过,都背下来,让你完全的置身事外。” 叶明媚说:“但你得看在我以前心里只有一个你的份上,不要再对我起杀心。春来,唯有你好好的,我才能好好的。只要你不受牵扯,就没有谁,敢光明正大做掉你的妻子。最多,也就是像楼宇湘那样,破点财而已。” 燕春来的脸色,彻底恢复了平静:“这算是交易?” “是交易。为了我能继续活下去,为了你的名声,不受任何的负面影响。” 叶明媚点了点头:“我想,你该答应我提出的交易。” 燕春来双眼微微眯起,沉默了片刻:“你有把握能替我挡住那个人?” “我叶明媚,被人称为明珠一朵花,跟苏省人参果齐名--楼宇湘,能让那个人放过她,我为什么就不能?” 叶明媚昂起胸膛,骄傲的说道:“只要你能装看不见,不在意我为了活下去,做哪些事,就行。作为交易,我也不会再干涉你的任何私生活,包括你在外面生养的小孩。” 燕春来定定的看着她,过了很久才轻笑道:“明媚,我现在才发现,你比我想象的要聪明太多。” “人总是会变得。” 叶明媚也笑了,风情万种。 “好,成交。” 燕春来吐出这两个字后,推门下了车。 车子停下后,早就习惯了会闪开一条路的记者们,看到燕春来也亲临现场后,再次发出了一声声的惊诧。 至于已经走向林舞儿的马经天,立即没谁去注意了。 马经天不在乎。 这两年,他已经习惯了被人无视,脚步踉跄的走到林舞儿面前,身子晃了晃才站住,轻声道:“舞儿,祝贺你。” 第756章 :你不是我的王子 看着精神气色明显不佳的马经天,林舞儿心中五味杂陈。 她又不是傻瓜,在经过这么多年的交往后,她都不得不承认:他是真心在意她。 每个女孩子在情窦初开时,都会幻想自己的白马王子是个什么样的存在。 林舞儿也是。 她希望她未来的的王子,长相不用太英俊,只需儒雅有素质;脾气不用太好,但得懂得体贴关心她;可以不怎么幽默,却要懂得浪漫…… 毫无疑问,马经天绝对符合林舞儿心中白马王子的所有条件,甚至还更加的优秀。 但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林舞儿在明明各方面都符合自己所需条件的马经天面前,无论做什么,都有种俩人是第一次见面的错觉:对他有好感,欣赏他,也能看出他的真诚,但就是没有那种她最想要的吸引力。 所谓的吸引力,就是林舞儿在离开马经天三天之后,就会情不自禁的想他。 事实上呢,别说是三天了,就是三十天,三百天……如果有人偶尔提到马经天的名字后,她才会呆愣一下:马经天?哦,我认识他,他就是我爸为我找的未婚夫啊。 这就是林舞儿对马经天的印象,或者说是感情。 还真是应了一句古话:君子之交淡如水。 可女孩子需要的白马王子,不是君子。 林舞儿在有些时候,就会特别的痛恨自己为什么会遇到方圆。 如果两年前没有认识方圆,或许她早就跟马经天走到一起了。 他虽然不是她最希望的白马王子,却无疑能体贴、保护她一辈子。 女孩子能够找这样一个男人陪伴终生,不也很好吗? 为什么偏偏会遇到方圆? 无数次,林舞儿都会把方圆跟马经天作比较,从举止言谈,生活习惯,以及对人生的态度。 林舞儿无数次的比较结果,都是相同的:不管从哪方面来说,方圆拍马都赶不上马经天,这家伙举止粗俗,小心眼,财迷精,习惯一手掰着脚丫子吸烟-- 只是他却像林舞儿生命中的那块磁铁,当她在某个醒来后忽然想到他就情不自禁笑出声的午夜,她才怵然发现:她,已经喜欢上了他。 她,喜欢上了他,他,却始终把她当兄弟--方圆的这种态度,让林舞儿几乎要抓狂,恨不得马上找个男人嫁了,看看这厮到底会不会痛苦! 要嫁,当然得嫁马经天……这是林舞儿最近频繁想到马经天的唯一原因。 却没想过,马家第三代中的佼佼者,却是被她当备胎来对待的。 等公司开业后,我就跟马经天认真交往! 就在今天早上,林舞儿还是这样想的。 但当马经天出现在她面前,满脸真挚神色的冲她伸出手,恭贺她开业大吉后,那种该死的‘陌生’感,再次清晰的从她心底升起,支配着她很大方的握住那只手,脸上带着最正式的热情,微笑着点头:“谢谢。” 马经天闭着眼,也能感觉出林舞儿对他是什么态度。 如果是放在以前,他内心深处会无比的痛苦,现在心头却是坦然的很,更没有拿出自己的贺礼,松开手后笑了下,说:“本来给你准备了还算丰厚的贺礼,不过来时的路上有些渴,买酒喝了。” “等会儿,还能喝酒吗?” 林舞儿也笑着问。 她当然能看出马经天在认真的开玩笑:马经天既然要来参加她的再开业典礼,礼金数目肯定会是不菲的,喝什么样的酒、喝多少酒才能喝没? 他不想拿出来,他觉得他能够来到这儿,就已经足够了。 马经天的这种态度,让林舞儿感到无比的轻松:第一次觉得跟他交往很自然。 “呵,呵呵,当然能喝,喜酒不醉人的。” 马经天呵呵一笑抬手,动作很自然的拍了拍林舞儿肩膀,看向观礼台那边说:“我先过去了,你去招呼尊贵的客人吧。” 林舞儿微笑着抬头看去,就看到身穿一身白色拽地露肩礼服的叶明媚,就像一朵光彩照人的花儿那样,轻挽着燕春来的胳膊,缓步走了过来。 林舞儿当然不知道林东海变成植物人,都是拜叶明媚所赐,更不知道早在一年多之前,就是燕春来支持沈玉海、威胁马经天不许帮她的。 她只记得方圆说过好几次,燕春来跟楼宇湘等人联手对付他。 任何处心积虑对付方圆的人,不管是出自何种原因,林舞儿都不会再把他当朋友,最多也就是在众记者的镜头前,把燕春来夫妻俩当做前来捧场的客人,态度拿捏的恰到好处。 燕春来夫妇来恭贺林舞儿再开业大吉,也没有准备什么礼金,甚至连花篮都没有带--他以为,凭借他‘燕春来’这块金字招牌,已经足够让林舞儿深感荣幸的了。 所以当他们从旁边的红色横幅上,明确表明常为集团、西伯集团还有楼宇湘等人,恭贺东海集团再开业时的贺礼后,脸上就有了明显的尴尬。 这条写有贺客贺礼的横幅,是方圆让秦大川故意挂在这儿的。 他早就算准燕春来会空手而来,自以为是的--那么,为什么不先打击一下他的自信心:你的面子,比外人(明珠商场之外的人)还要大吗? “林总,很抱歉,我们夫妇来的匆忙,没能准备贺礼,还请海涵。” 就在燕春来略感难看时,叶明媚说话了。 这娘们,确实是个睁着大眼说瞎话的好手,任何人从她精致的妆扮上,都看不出她有丝毫匆忙的意思。 “燕会长、燕夫人,你们太客气了。贤伉俪能够大驾光临我东海集团,就已经让我们顿感蓬荜生辉了。请。” 林舞儿微笑着,抬手做了个虚请的手势。 燕春来夫妇挽着胳膊走向观礼台时,出于礼貌,董老先生带头站了起来。 到底是有素质、有教养的大人物,燕春来无论心中装着什么事,都能在公众场合拿捏出恰到好处的态度,谦恭却又坦然的跟董老先生等人,一一握手寒暄。 来到楼宇湘面前时,小女人抬手掩嘴,咯咯娇笑一声说:“四哥,四嫂,你们身为东道主,可是来晚了哟。” “是四哥的错。呵呵,最近总是有些忙。” 燕春来轻笑着,携叶明媚坐在了楼宇湘的左手边。 无论是论年龄,还是影响力,从深省专门赶来的童老先生,都会当仁不让的坐在观礼台最中间的位子上。 秉着‘远来是客’的原则,代表西伯集团前来的瓦尔特、楚楠楠俩人,就坐在老先生右手边。 先燕春来夫妻赶来的楼宇湘,按说该坐在童老先生的左手边,紧挨着他才对。 她却故意空出了两个位子--这就摆明了她早就算到燕春来夫妻会来,才特意给他们提前留下了位子,免得待会儿再谦让。 毕竟燕春来年龄要比楼宇湘大,又是明珠商场当仁不让的‘大哥’,绝对的东道主,自然得作息‘主陪’的位子。 随着燕春来夫妻的到来,该来参加开业典礼的人,都已经到场了。 至于那些听说这边‘明显云集荟萃’急匆匆往这边赶来的其他老板总裁的,还没有资格,更没有胆子让燕春来等他们,所以就算来了,也只能躲在远处观望。 回头看了一眼二楼的窗口,林舞儿对主持开业庆典的秦大川,点头示意他可以卖弄嘴皮子了。 看着满脸兴奋的秦大川,站在那儿吐沫星子的乱飞--燕春来一个字都没听进去,只是满脸含笑的用眼角扫视周围所有人。 他在寻找那个让他有些惧意的人。 看谁,谁都不像。 这让他有些烦躁,嘴角抿了抿时,就听叶明媚轻声说:“那个人就算要出来,也得等到典礼仪式的最后。” 到底是同床共枕多年的人,从他手里茶杯始终在缓缓转圈的小动作上,叶明媚就知道他现在是什么状态了,这才劝他别自乱阵脚。 燕春来愣了下,随即闭了下眼,内心轻轻叹了口气:无论怎么样,叶明媚还是最能了解他内心变化的人,这让他开始后悔,不该跟她做交易,把她给推出去了。 古人云,知错就改善莫大焉,只要她能清醒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改正,燕春来鬼迷了心窍,才会把她给推出去。 不,不是我想抛弃她,是因为必须得抛弃她! 这个女人,都已经开始向随意伸出魔掌了--忽然间,燕春来想到了这些,心中刚有的不忍,再次别刚硬所替代。 “下面,有请东海集团的林舞儿林总,代表集团所有员工,向各位来宾表示衷心的感谢!” 秦大川说出这番话后,算是圆满完成了他的任务。 掌声响起,很有力度--东海集团数百名员工,这时候要不好好表示一下对林总的爱戴,更待何时? 雷鸣般的掌声中,林舞儿快步走上了小平台。 站在高处,林舞儿先缓缓扫视下面的人群片刻,才抬手往下压了压。 很有组织有纪律的员工们,立即停止了鼓掌,个个昂首挺胸一副忠于林总的样子,屏声静气恭听老大发言。 林舞儿微微转身,对观礼台那边深深鞠了一躬。 童老先生、燕春来夫妻等身份超然的人,都微微欠身算是回礼,楚楠楠、马经天等人却站了起来,点头致意。 林舞儿依旧没说话,面向小平台前的众记者,再次弯腰鞠躬,感谢他们的到来。 记者们以不停闪烁的镁光灯,算是回礼。 林舞儿第三次鞠躬,则是对以李杰为首的员工。 李杰等人,也都不约而同的弯腰,深度更大。 三鞠躬后,林舞儿才用手扶着话筒,轻咳一声说道:“各位尊敬的来宾,我代表东海集团全体员工,再次对你们的到来,表示衷心的感谢。” 掌声,再起。 燕春来也在拍掌。 等掌声落下后,他微微侧脸看着左手边的楼宇湘,轻声说道:“宇湘,现在能告诉我,那个人是谁吗?” 第757章 :林舞儿要感谢的人 燕春来自问,他跟楼宇湘的私人感情还是不错的。 因为燕、楼两家长辈的某些交情,他跟楼宇湘是以兄妹相称的,平时见面后,也都会先问候双方老人的身体健康。 至于由燕春来领衔的明珠商场,极力狙击帝皇集团涉足明珠一事,那是公事,跟私人感情没有任何的牵扯。 更何况早在前段时间,他们就跟郭易秦结成了暂时盟友--现在,郭易秦销声匿迹、楼宇湘被迫吐出东海集团,三股势利中唯有燕春来还没有被波及。 毫无疑问的是,那个躲在暗中帮林舞儿夺回东海集团,又在唐王惊走郭易秦的人,肯定不会放过燕春来了。 所以燕春来特想知道那个人是谁,也好提前做出迎敌准备,而昔日的盟友楼宇湘,是有责任也有义务,跟他说敌人是谁。 但直到楼宇湘不顾颜面亲临现场来给林舞儿捧场,都没联系过燕春来--这,就是摆明了要看热闹了。 燕春来不甘心,希望楼宇湘能看在大家私交不错的份上,能跟他说敌人是谁,这才问她。 楼宇湘眼睛盯着发言的林舞儿,微笑着轻声说:“四哥,着什么急呢?我保证,林舞儿讲话完毕后,那个人就会出现的。” 燕春来的笑意,有些发冷:“呵呵,是,我是有些急了。” 楼宇湘当然感觉到燕春来对她的气场变化,却不为意,只是轻笑:“四哥,等他出现后,你肯定会大吃一惊的。” 叶明媚马上插嘴问道:“我们认识那个人?” “昂,认识。” 楼宇湘看着叶明媚,笑的很神秘:“四嫂,你还曾经跟他发生过矛盾。” “我跟他发生过矛盾?” 叶明媚很是不解。 楼宇湘却没有再说话,只是笑吟吟的看了楚楠楠一眼。 燕春来也随即看向了楚楠楠--只是他对楚楠楠的了解,只限于知道她是个国际小影星,双方今天是第一次见面。 既然楼宇湘执意要卖关子,燕春来也不想再问了,抬头看向了林舞儿。 林舞儿好像也向这边看了眼,才对着话筒说:“我想各位,肯定会很纳闷,我是怎么又回归东海集团的--在此,我要特别感谢两个人。第一个呢,自然就是苏省帝皇集团的楼总。” 林舞儿一抬手,李杰等人开始鼓掌,众记者也都想当然的把镜头,对准了楼宇湘。 楼宇湘就是一只习惯了光吃不拉的貔貅,被她装到肚子里的东西,要想再要回来,那比拿刀子割她的肉,还要让她愤怒。 尤其是她用一年多的时间,在东海集团倾注了大量心血后--除非她脑袋被驴子接连踢了八百次,才会把规模已经扩大两倍的东海集团,完璧归赵。 可她真这样做了,更在今天又亲临现场,恭贺林舞儿再开业大吉,这就足够说明她遭遇了某种不可抗拒的力量,不但得把东海集团还给林舞儿,还得捏着鼻子的来捧场。 所有人都觉得,这绝对是楼宇湘此生中最大的耻辱,尤其是在林舞儿在当前这种场合下,郑重其事的向她‘感谢’时,不次于拿鞋底子咣咣的抽她脸。 楼宇湘坦然受之。 娇笑着站起来,双手合十冲可劲鼓掌‘感谢’她的东海集团员工们,连连点头。 楼宇湘终究是楼宇湘,仅凭这种唾面自干的本事,就是很多人无法比及的。 其实林舞儿也不想当众挖苦她的,可不来这么一下,心里就不得劲。 直到她看到楼宇湘无视她的挖苦,反而连连感谢后,林舞儿才猛地想到了‘适可而止’这个成语:为了逞一时之快,惹急了楼宇湘可是大大的不妙。 抬手让众员工息掌后,林舞儿又看了眼燕春来。 到现在她都不明白,方圆每当提到燕春来时,眼里都会露出淡淡的杀意。 在林舞儿看来,燕春来比谋夺她家当的楼宇湘,可要好一万倍了,就算他做了什么错事,也不该让方圆对他生出杀心。 楼宇湘那么欺负她,方圆还不是也放过她了? 燕春来在明珠,可是个比楼宇湘还要强大的存在,方圆干嘛要那么对他? 林舞儿不知道的是,在方圆心中,燕春来要比楼宇湘更加可恶一万倍。 是,是方圆先糟蹋了叶明媚,但这能怪他吗? 老人们都说了,一个巴掌拍不响,当初要不是叶明媚想把他置于死地,他懒得跟这女人发生任何牵扯。 退一步来说,就算他对叶明媚犯下了不可饶恕的错误,燕春来也不能在他‘死后’,以那种卑鄙手段去欺负水暗影。 正所谓人死账消,方圆人都死了,燕春来干嘛要对水暗影不依不饶的? 当初要不是昆仑及时现身相救,估计这会儿水暗影肯定在阴间痛哭流涕,大骂苍天干嘛要把方圆犯下的错误,强加在她身上。 每当想到蜥蜴浩克兄弟,方圆就会一阵阵的后怕,对燕春来的不满,也是呈几何形式的上涨。 林舞儿不知道这些,燕春来倒是知道,却不知道是方圆要对付他。 可在林舞儿再次不经意的看过来时,燕春来内心深处那股子心惊肉跳的感觉,就蓦然增大,下意识的挪开目光时,又看到楼宇湘脸上带着古怪的笑意了。 那个人,到底是谁!? 不知道多少次自问的这个声音,再次从燕春来脑海中响起时,就听林舞儿吐字清晰的说道:“我要感谢的第二个人,就是--他。” 林舞儿转身,抬手指向了背后总部大厅的门口。 现场众人所有的目光,都随着她的指引看了过去。 早就已经跑到门边的李杰,还有另外一个副总,伸手拉开了玻璃门。 一个身穿藏青色立领中山装的年轻人,脸上带着淡淡的微笑,缓步走了出来。 这时候,停车场四角的音响内,忽然响起了《上海滩》的主题曲--就是那‘浪奔,浪涌,万里涛涛江水永不休’的歌曲。 不管你是否喜欢那个时代的电影,可有一点你必须承认,这首歌已经成为了不可逾越的经典。 每逢歌曲响起,人们的脑海中都会浮上一组慢镜头:身披黑色呢子大衣的大哥,头戴黑色礼帽,嘴里叼着牙签,满脸傲视人间的笑容,带着他的众多走狗,缓步走了过来--气场十足,有粉丝在尖叫:某某哥,我爱你! 方圆当然没有发哥(周润发主演的许文强)的风采,他既没戴礼帽,也没叼牙签,只有格林德、秦大川还有毛驴三个走狗跟随--最最关键的是,现场除了林舞儿、观礼台的数名嘉宾外,其他人都不认识他。 谁会对一个不认识的家伙,发出看到强哥那样的尖叫? 最多,大家只是在脸上写上几个字:这厮,是谁呢,这么能装比。 方圆也不想装比--他最后一个出场,只是为了给燕春来一个惊喜罢了。 只是他可没想到,在他闪亮登场时,四周会响起《上海滩》的主题曲,衬托的他好像强哥那样。 这肯定是秦大川捣鼓的,这家伙就不知道低调才是最厉害的炫耀吗? 方圆回头狠狠瞪了眼满脸得意的秦大川,加快了前行的脚步:唉,没办法,他真怕走的再慢一点,就会有臭鸭蛋横空飞来。 臭鸭蛋没有横空飞来,燕春来却像比被八百个人,拿臭鸭蛋狠狠砸了八百遍那样,以往任何时候都能保持着他豪门世家大少风范的儒雅,早就被见了鬼的震惊给吓飞了。 估计这时候就算有人把一个臭鸭蛋砸进他嘴里,他也不会知道。 见到早就死了一年多的死人,活生生的出现在眼前,这不是见了鬼,又是什么? 相比起燕春来脸上的精彩表情来说,叶明媚就显得平淡多了--人家在看到方圆出场后,竟然双眼翻白,一下子昏了过去。 幸好楼宇湘就坐在她身边,这才能及时把她揽在怀中,把自己的小香肩借给她来靠时,还在心里冷笑:喝喝,你表演的太过了吧? 燕春来夫妻俩的反应,正是方圆想要的。 为了能够让这对夫妻能够在第一眼就确定自己是谁,方圆可是特意用药水,把自己越来越细腻白净的皮肤,给擦洗了一遍,才重新恢复他昔日男人的阳刚风采。 相比起燕春来夫妻来说,马经天嘴巴倒没有睁那么大,但老天爷也能保证,他进场前喝下的那瓶酒,在瞬间就被震惊给蒸发了。 接着涌起的,就是满嘴、满心的苦涩:怪不得舞儿能从夺回东海集团,原来是他在暗中帮衬着。呵呵,也唯有他,才能让楼宇湘乖乖吐出吃下去的东西吧? 方圆‘生前’,马经天对他还不是特了解。 可他‘死后’,马经天才知道这家伙从来都是不走寻常路的不寻常人。 “他是谁呀?” “不认识。” “怎么还带着一条土狗?” 现场那些不认识方圆是谁的众记者们,开始交头接耳:“他能最后一个出场,看来也不是一般人。或许,是来自京华的公子哥。” 方圆上台后,就看向观礼台那边,冲燕春来很礼貌的笑了笑,才面对众记者,开门见山的说:“自我介绍一下,我叫方圆。方是大方的方,圆是圆静的圆。相信各位很少有人听说过我的名字。” “啊,你就是方圆?” 方圆的话音未落,一个记者就跳着脚的问道。 “是,我就是方圆。” 方圆有些纳闷:这哥们耳朵不好使吗,我刚才可是说的很清楚了。 那个记者继续问道:“就是一年多之前,牺牲在北朝地下古城的那个方圆?” 一年多之前差点死在北朝地下古城,是方先生一个永远的恶梦,但也是骄傲:那一刻,他真做了川南县城的救世主。如果不是他及时抱着核弹扎下坑洞,后果将不堪设想。 任何人,在别人提到自己骄傲的过往时,心情都会一下好起来,就像立马在脸上推起一个大大笑容的方先生:“呵呵,些许往事,不足挂齿。” 第758章 :我们会白头偕老 当记者的,绝对是全世界腿子最勤快的一群人了。 只要是有值得被采访的事儿,不管是好事还是坏事,不管是天灾还是人为,不管是近在咫尺还是远在天边,只要能去,他们都会以最快的速度赶去,抢先挖掘第一手材料。 一年多之前东北鹦鹉川水库的火山爆发、川南县数十万军民的大撤退,绝对是值得全世界都关注的大事,记者们怎么能放弃前往探个究竟的机会? 时隔一年多,很多记者仍然能清晰回想起飘扬的红旗、嘹亮的军号、成千上万的子弟兵就像一把尖刀那样,剖开十数万大撤退居民组成的洪流,扑向川南县城,力图拯救每一个同胞。 那是一个让人热血沸腾的时刻,所有曾经亲身经历过那次事件的人,都无法忘记人类在天灾面前的渺小,以及那些悍不畏死的子弟兵,是用什么样的实际行动,向世人演绎他们当代军人的风采。 很多记者,都是在大撤退结束后才赶去的。 不过所有记者,都能从现场数十万‘难民’中,获悉火山爆发的真像,会听到一个人(其实是很多人)的名字:方圆。 正是方圆等数十名华夏最优秀的军人,以他们的牺牲,换来了数十万同胞的成功撤退,彻底粉碎了那个国家的疯狂行为。 任何时代,为了广大同胞而献出生命的勇士,都会被人们牢记,感激,尊重。 方圆,就是这些勇士中的一员。 当初在川南县时,龙头特意‘放任’手下,把所有勇士的照片,都印发在了宣传单上,让人们牢牢记住这些为国牺牲的勇士,明白无论到什么时候,国家都会不计牺牲的来保护每一个公民。 所以当方圆今天站在小平台上后,有个曾经在去年去过东北的记者,立马就从他的名字上,联想到那些宣传单上的勇士照片,才问他是不是那个方圆。 对于自己曾经做过的事,尤其是这种值得骄傲、受人尊敬的勇敢行为,方先生从来都不懂得什么叫谦虚。 他也没必要谦虚什么。 因为在这一刻,他所代表的不是他自己,还有牺牲在地下古城的数十名华夏军人。 他有责任,也有必要代表他们,面对记者们的提问,神色庄重的抬手敬礼,大声说:“是,我就是从那次行动中侥幸活下来的方圆!” “他真是那个方圆!” “他没有死!” “他,还有那些军人,才是真正的勇士!” 人们,哪怕是思想再龌龊人,在真正为国敢于牺牲的勇士面前,也会给予他最崇高的敬意。 更没有谁。去想方圆敢不敢冒充勇士这个愚蠢的问题,只会迅速扣下快门,疯狂拍摄着他代表数十名军魂向大家敬礼的这一刻。 方圆有资格接受人们的尊敬,毫无愧色。 他更能从记者们疯狂的呐喊,甚至还有好多女记者瞬间泪流满面的激动中,深深体会到了华夏军人的骄傲。 任何时候,军人们都配得上最可爱的人这个称号。 掌声如雷,经久不息、 这是方圆(还有那些牺牲的勇士)早就该享受到的尊重,只是人们欠他太久了。 毛驴很不适应这种气氛,夹着尾巴躲在了格林德腿子中间。 死老外深情的望着圆哥,脸上的青春痘都开始发光。 秦大川更是兴奋的手舞足蹈,双手高高的举起,拼力拍着巴掌--他觉得,能够有幸成为老大的小弟,沾光接受人们的疯狂爱戴,貌似比他在赌桌上拿到一手好牌,要让他激动太多了。 林舞儿则是连连抬手擦拭眼角。 从这些号称‘为了金钱就敢颠倒黑白’的记者们的狂热反应来看,她才知道方圆等人当初的牺牲,要远远重过她所理解的。 观礼台上,童亦夫老先生也站了起来,望着方圆欣慰的点头,鼓掌。 老先生都站起来了,哪怕此时已经被如雷掌声惊醒了的燕春来夫妻,心中有一万个不愿意,也得乖乖站起拍掌。 因为他们很清楚:在这一刻,方圆不是他们的仇家,就是最该接受他们尊敬的勇士。 他们更清楚,方圆接下来要做什么:他会当着所有记者的面,说他是如何死里逃生的,其间受到了多么非人的折磨--他甘心为国牺牲,却不甘心有些卑鄙小人,在他牺牲后,趁机欺负他的妻子。 燕春来无比的绝望:利用人们的正义感,来撕下他丑陋的虚伪面具,不但是对他最最残酷的报复,还能给燕家的名声,造成沉重的致命打击。 偏偏,面对方圆的打击,燕春来没有丝毫的还手之力。 这种从没有过的绝望,促生出了恐惧到骨子里的更大仇恨。 只是,他不再仇恨方圆,而是仇恨叶明媚! 如果不是叶明媚招惹方圆,燕春来吃饱了撑的,才在方圆为国捐躯后,对他遗留在尘世间的妻子水暗影下手。 完了,完了。 燕春来心中痛苦异常的哀嚎着:就为了个狂妄的臭女人,我就把整个燕家给搭进去了--她,怎么还不死!? 燕春来忽然侧脸,看向叶明媚。 如果可以,他现在就要用手把她活活掐死,然后再自杀。 唯有那样,他才能逃避整个燕家没落后的罪恶。 叶明媚醒来后,只是眼光呆滞的望着那个男人。 感受到燕春来恶魔般的凶狠目光后,她慢慢扭头看向了他,忽而一笑。 她觉得有趣极了,那么庞大不可战胜的燕家,竟然是毁在她一个女人手里的。 看来人们说得不错:男人生来就是为了征服世界,而女人则是可劲来毁灭男人的。 叶明媚的明媚一笑,让燕春来腮帮子猛地鼓起:他能从这女人貌似得意的一笑中,看出所包含的意思。 她不在乎死,只享受由燕家这个豪门世家陪着一起轰然倒塌的骄傲。 任何一个女人,能以自己的死,来换取一个像燕家这么牛的豪门大族没落,都将是死的‘重于泰山’。 这个女人,疯了! 不知道为什么,现在就想把她给掐死的燕春来,竟然不敢面对她了,咬紧牙关转过了脸,却又看到了楼宇湘。 楼宇湘依旧满脸古怪的笑容,只有古怪,没有恐惧。 燕春来知道,她已经跟方圆做好交易了,所以今天才会有心情跑来这儿看戏。 他没有羡慕这小女人:楼宇湘,只是欺负方圆的兄弟而已,撑破天就想逼着她去站街,而他燕春来,则想把烈士的遗孀,逼成自己的地下情人,或者被蜥蜴浩克兄弟糟蹋后干掉。 同样是盟友,同样都跟方圆接下了梁子,郭易秦只付出销声匿迹的代价,人家压根没有对方圆的妻子、兄弟做什么,只想干掉九幽王,昆仑而已(铲除大盗跟邪恶,是国家赋予他的职责,谁都说不出个错字来)。 楼宇湘,只要能拿出足够方圆满意的好处,损失点颜面,不但能逃过这一劫,看样子还跟方圆化干戈为玉帛了。 唯有他燕春来,实在想不出他有什么理由,能让方圆放过他--慢来,理由……理由? 想到这这两个字后,燕春来烦躁惶恐的心,攸地平静了下来:是啊,郭易秦、楼宇湘俩人能躲过异变(方圆也杀不死了啊)的方圆,是因为他们方圆放过他们的理由,可我也有为什么要这样做的理由啊。 燕春来的理由,自然就是叶明媚了:当初,如果你没欺负我媳妇,我怎么会那样痛恨你,做出那些事? 要想逃过这一劫,必须得打出叶明媚这张牌来,堵住方圆的嘴。 就是现在! 那样诚然会让燕春来颜面丧失--但他一个人面子,跟整个燕家的兴亡来说,又算得了什么? 我刚才真是被吓坏了头脑,竟然向叶明媚释放出要当场干死她的信号。 燕春来长吸了一口气后,脸色恢复了平静,自信的儒雅气质,重新散发了出来,笑吟吟的看向了叶明媚。 此时掌声已经停止,众记者们已经蜂拥到小平台前,高举着话筒采访方圆,请他说说前年在地下古城所遭遇的那些,以及他怎么死里逃生的真像。 人们,总是对这种事,怀着无比的浓厚的兴趣,这也是媒体记者最喜欢看到的。 燕春来很感激这些记者:不管方圆敢不敢说出那些能影响双边关系的话,他都得先让记者们满意了。 而他‘答记者问’的这段时间,就是燕春来能否说服叶明媚的唯一机会。 短短数个小时内,就历经几次‘生死’的叶明媚,思想一下子成熟了太多,所以在看到燕春来忽然温柔的笑着看向她时,先是愣了下,接着就明白他要做什么了。 他在求我,呵呵。 叶明媚也长长吐出一口浊气。 这是她在被燕春来抓、奸后就压在心底的浊气,还有这一年多来的忍气吞声、担惊受怕,终于在这一刻释放干净,整个人的精神状态,一下子好了很多。 端起茶杯,很仔细的品了一小口后,才微微歪着下巴看着很陌生很遥远的丈夫,轻声说道:“我想在我们定好的交易上,再加上一条。” “别说十条了,就是一百条,我也会无条件答应的。” 燕春来微笑着点了点头。 “高兴了,我会把他带回家,无论我们做什么,你都不能管。” 叶明媚淡淡的说出了她的条件。 燕春来脸色没有丝毫的变化,就点头答应:“我保证。还可以再主动给你个好处,那就是你要是跟他生了孩子,我会承认孩子姓燕。” “你真好,春来。” 叶明媚眼神迷离的抬手,在燕春来脸颊上轻抚着,喃喃说道:“我会尽可能维护你燕家的名声;也保证在我忽然死去后,会有我们很快就签订的交易合同,立即在媒体曝光。请相信我,不是在吓唬你。” “明媚,我们会白头偕老。” 燕春来依旧笑着,拿起叶明媚小手,在手背上轻轻抚摸着。 夫妻恩爱的样子,让人羡慕。 第759章 :来自叶明媚的承诺 任何人面对上百记者的提问,都得三思而后回答。 有些问题,可不方圆随便能回答的。 他虽然早就不再是军人,也清楚特工人员那近乎到冷酷的保密条例,事关国家的名声跟利益,他没任何权利私下曝光,当前只能采用春秋笔法、避重就轻,含含糊糊打着哈哈的蒙混过去。 现场记者们,也都是精通此道的人,看出方圆在有些事上不好回答后,就把问题转移到了他的私人感情问题上。 比方他老婆是谁啊,今天有没有来啊? 他跟东海集团的林总又是啥关系啊,俩人有没有拉过小手、亲过小嘴,在郊外车里做过对不起糟糠之妻的事儿啊等等。 总之,方圆为了应付这些记者,忙的满头大汗,真正的手足无措。 这可不是他想看到的。 他今天光明正大的站出来,只是为自己在‘牺牲’后遭到的不公正讨个公道,顺便告诉所有人,他方圆又回来了。 “各位,各位,因为时间的关系,对方先生的采访就到这儿吧。还请各位把名片交给我,以后有机会我会安排方先生接受某位的专访。” 关键时刻,秦大川再次发挥了他聪明机灵的长处,把自己当做方圆的经纪人,来帮他对付这些难缠的记者们。 记者们也很知趣,知道每当有经纪人跳出来后,他们的采访也就宣告结束了。 还没有挖到方先生的私人感情,委实有些遗憾,不过能亲眼见证勇士的‘王者归来’,这也足够大家好好咬一下笔杆子,把他塑造出最正面的英雄人物,让十数亿同胞去深受感动了。 对,就是用《王者归来》这个题目! 等众记者们都恋恋不舍的后退后,方圆才抬手擦了擦脸上的汗水,低声对前来解围的秦大川说:“这个月的薪水,比格林德多一半。” 秦大川眼睛一亮:“能不能现在就给?” “滚。” 方圆毫不客气的骂了句,再转身面向大众时,脸上已经戴上了和气的笑容。 他看向了燕春来。 燕春来没有躲避他的目光,让方圆有些惊讶:做了亏心事的家伙,在看到债主时,不都是目光闪烁的吗,他怎么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好像根本不怕我的报复。 就在方圆看着燕春的眼神开始变冷时,叶明媚站了起来。 今天到场的人,算是开了眼界了:在华夏齐名的一朵花、人参果全部到场,还有楚楠楠这个正在走红国际影坛的小影星,三个大美女往那儿一座,啧啧,看着就养眼。 当然了,东海集团的林舞儿,也是万里挑一的美女。 不过她的美是一种饱经沧桑后硬朗而倔强的美,跟另外三个浑身洋溢着雌性荷尔蒙魅力的女人,没有任何可比性,被人忽略也就很正常了。 三大美女中,楼宇湘跟楚楠楠所穿的,都算是正装--人们,有时候总是讨厌正经的东西,所以才觉得身穿白色露肩长裙的叶明媚,更加养眼一些。 再说了,叶明媚号称是明珠一朵花,现场的人们基本都在明珠混生活,当然就把她视为自己人了。 自己人忽然站起来,双手拎着裙裾摆着迷人的小腰肢,款款走向小平台上时,肯定会吸引大家的注意力:“咦,燕太太要代替整个观礼嘉宾发言吗?” “嘿,也该由她来代表才对,她可是咱们明珠的一朵花。” “别嘀咕了,免得分散我的注意力,让我听不到燕太太在说什么。” 议论纷纷中,方圆的冷眼旁观下,叶明媚踩着细高跟小皮鞋,咔咔的走上了小平台上。 林舞儿也不知道叶明媚为什么忽然登台,跟方圆对望了一眼后,出于礼貌迎了上去:“燕太太,您--” “我有几句话要跟方圆说。” 叶明媚看都没看林舞儿,只是盯着方圆轻声说道。 “等会儿--” 林舞儿刚说到这儿,就被叶明媚第二次打断:“等不得,再等,就会有人会死。林总,你也不希望在你开业的好日子里,看到死人吧?” 林舞儿听不懂叶明媚在说什么,只知道今天不能死人--就算要死,也得给我死的远远的。 众记者,包括童亦夫等人,搞不懂叶明媚怎么就忽然登台了,倒是楼宇湘好像看出了什么,眼神古怪的看了眼燕春来。 燕春来端着茶杯,慢慢品着香茗,满脸的平静。 方圆也一脸的平静,等叶明媚走过来后,才笑着问候:“燕太太,你有啥话要对大家说吗?” 叶明媚伸手,关掉了话筒上的开关,低声说:“我有话要对你说。” “就在这儿?” 方圆皱了下眉头。 叶明媚回答:“就在这儿。” “那你说,我听着。” 方圆从叶明媚下意识吞咽口水的动作中,猜到她为什么挑这个时候上台来说话了,肯定是来谈条件,要求他闭嘴别祸害燕家名声的。 “放过燕家,放过燕春来!” 叶明媚得费很大的力气,才能在提出自己的要求时,保持神色看上去很自然。 “你觉得,我该放过他?” 方圆脸上依旧在笑,只是眼神很冷。 “你该。” 叶明媚又咽了口吐沫,强迫自己笑着轻声说:“以后,我不会让燕春来动我一下,我只属于你一个人。只要你喜欢,随时随地,哪怕是守着燕春来,我都保证他连个屁都不敢放。” “这算啥,美人计?牺牲你自己,来保全燕春来,还有整个燕家的名声?” 方圆说着,看向了叶明媚的胸前。 叶明媚马上就挺了下胸膛,好让方圆看清楚她有足够改变他决定的本钱:“我还可以给你生个孩子,由燕家来抚养。” 听她说出这句话后,方圆就知道燕春来为了维护他跟燕家的名声,不惜拿出一切能拿出的代价了:把自己老婆推到别人身边还不算,还能‘宽宏大量’的替人抚养孩子。 方圆笑了笑,没说话。 看来,他在权衡答不答应叶明媚的条件。 或者说,在考虑叶明媚的魅力,有没有值得他放弃报复的资格。 叶明媚一咬牙,声音更低:“当然了,为赔偿你的精神受损,我会拿出一大笔钱。还有,我会、会把让林东海变成了植物人的凶手,交给你!” 她的最后一个条件,打动了方圆。 替林舞儿找出暗算林东海的凶手,始终都是方圆所希望的。 虽说找到凶手,也无法改变老林成为植物人的现实,但总能解开林舞儿最大的一个心结。 “好,我答应你。” 方圆再次沉吟片刻,才笑着说:“叶明媚,我这次死里逃生后,感触颇深。我觉得吧,我能重新站在阳光下,那是因为我以往做了个太多的善事,老天爷舍不得我死。所以我在活过来后呢,就琢磨着更得积善行得了。” “这不是问题。” 听方圆终于松口后,叶明媚提着的那颗心儿,噗通一声落了下来,瞬间就笑面如花:“你想让我拿出多少钱,帮你做哪些善事?” “第一次来明珠时,我就认识了阳光孤儿院的胡院长。从他身上,我看到了人性最闪亮的一面,那时候就答应他如果有机会,我会像他那样,在唐王开一家具备国际先进水平的孤儿院。” 方圆想了想,才说:“唐王有个地方不错,叫梨花山。就是距离市区有些远,得修一条长达二十多公里的公路。” “这些事情交给我来做。我承诺,半年内我就会让你在梨花山,看到一座拥有国际水准的孤儿院,还有一条整齐的公路。” 叶明媚没有丝毫的犹豫,马上承诺:“如果可以,我每年还可以再投资一千万,更进一步来完善孤儿院的设施。” “好的。” 方圆点了点头,转身打开打开了话筒,拿手指敲了敲,提醒在下面窃窃私语的人们注意后,才说:“各位来宾,在东海集团林总再开业的好日子里,我向大家宣布一个好消息。这个好消息呢,是关于燕春来燕先生的。” 他不会耍着我玩儿,假装答应我,再跟大家说出事情吧? 叶明媚刚落下没多久的心,腾地又提了起来。 本来已经胸有成竹的燕春来,也再次缓缓转动起了水杯。 楼宇湘偷偷的笑了,很得意:嚯嚯,你们以为这小子那么容易满足啊,如果他这么好搞定的话,当初姑奶奶也不会那么狼狈了。 把大家的好奇心都调动起来后,方圆才继续说道:“刚才燕太太亲口告诉我说,为恭贺东海集团开业大吉,燕春来燕先生特意在此郑重承诺,将会在半年内,在某地创建一所具备国际化先进水准的孤儿院。” 什么,我承诺要在某地创建孤儿院? 神经紧绷着的燕春来,呆愣一瞬后,马上就明白了:方圆跟叶明媚的达成协议了,他没有索要经济上的赔偿,而是拿出这笔钱来创建孤儿院。 只是,他干嘛要打着我的旗号,来当众宣布我做慈善事业呢,这不是往我脸上贴金吗? 燕春来脑子飞快转动着想到这儿时,方圆开始鼓掌。 就像恨不得所有有钱人都吃饭被噎死那样,人们也很喜欢他们能拿出大笔的真金白银来做善事--好像唯有这样,才能获取自己对为富不仁的谅解。 于是,在方圆的带头鼓掌下,所有人都面向燕春来,脸上带着发自内心的敬意,鼓掌! 掌声如雷。 燕春来浑身轻飘飘的,感觉到了从没有过的舒坦,站起来含笑抱拳,对现场众人,尤其是方圆,很认真的表示了谢意。 心里却在想:这小子被叶明媚这贱人给彻底迷住了,为了能长久的霸占她,担心我会出妖蛾子,所以才把这些钱能挣到的名声,还给了我。呵呵,这样也好,燕家是从来不拒绝好名声的。 抛出一个颇有姿色的贱人,就能让笼罩在燕家头顶的浓雾散开,还挣到了慈善家的好名声,这个结果对于燕春来来说,绝对是意外之喜。 第760章 :未来的未来孤儿院 锦上添花,从来都是国人最爱做的事。 看到本该被吓得尿裤子的燕春来,却被方圆宣扬成了大慈善家,楼宇湘在呆懵之余,忽然也意识到这是个为楼家挣取好名声的机会。 等掌声稍稍稀落一点,楼宇湘当机立断站起来,快步走上了小高台。 “怎么,宇湘你也要做个大善人么?” 彻底放下心事的叶明媚,巧笑嫣然间重新焕发出了她原本的贵妇气质。 “四嫂,小妹虽然不是明珠人,可恰逢此慈善盛举,怎么可能会让四嫂专美于前?” 楼宇湘抬手掩嘴咯咯一笑,问道:“四嫂要不要给我向众记者做个简介?” “既然宇湘你要发善心了,我可不方便争抢你的风头。” 叶明媚瞟了方圆一眼,右手拎着裙裾款款走下了小高台。 “方圆,我给你未来的孤儿院捐款,这可是看你的面子哦。” 楼宇湘眼眸流动,走向方圆时低声问道:“有没有被感动呢?” 方圆后退了一步。 他忽然发现楼宇湘左脚脚后跟已经稍稍提出了鞋子,再往前走一步,就会假装崴脚哎哟一声扑倒在他身上。 只要他伸手去搀扶,这女人铁定会趁机抱住他,当着数百人做出某些暧昧动作--这样,有利于她以后跟方圆交往时,人们不会感到惊讶。 只会以为方圆趁着今天这个机会,才开始追求她。 话说楼宇湘虽然是死过三任丈夫的小寡妇,可无论是身材相貌,还是身份地位,都是尘世间顶儿尖儿的祸水,没有哪个男人在有机会把她泡上炕时,不会心动。 却没有谁知道,方圆才不稀罕对她心动。 楼明功郑重其事的要收他做孙女婿时,方圆不明白自己为啥这样抢手,只是很清楚这些人都是无利不起早的,没有数十上百倍的利益回报,楼家会主动招他做女婿吗? 楼宇湘今天以失败者的身份,自降身价的跑来恭贺林舞儿,除了来看戏外,就是来讨好方圆,这也是让他更加小心的主要原因:究竟楼家想从我身上得到哪些好处,才让她不顾颜面的出现在这儿? 方圆暂时还想不通,也不想把心思浪费在这件事上,就觉得他以后对楼宇湘,采取敬而远之的策略就可以了。 所以在看出小楼要演戏,在众目睽睽下要扑倒在他怀中大玩暧昧,为以后光明正大的接近他做铺衬时,方圆及时后退了一步。 不给她任何机会。 楼宇湘的笑容,稍稍冷了下,随即恢复了正常,收起了要玩暧昧的心。 “楼总能够赞助未来的孤儿院,这是孩子们的造化,我当然很感动,相信在场的所有人都会被感动的。” 方圆笑着转身,拿起桌子上的话筒,朗声道:“各位,我相信大家都认识这位漂亮的女士,就是苏省帝皇集团的总裁楼女士--” “楼总,你也要为孤儿院捐款吗?” 有个心急的记者,高叫着打断了方圆的话。 方圆趁机闪到一旁,抬手冲楼宇湘做了个请的姿势。 当前这种场面,楼宇湘绝对是见惯了的,拿起话筒时依然在笑着,只是这笑容相比起对方圆笑时,少了妩媚的暧昧,算是很官方的样子吧。 “我这次应东海集团林总邀请,前来参加东海集团的再开业大典,深感荣幸。” 楼宇湘矜持的笑了下时,回头冲站在一旁的林舞儿,微微点头示意。 林舞儿笑着点头回礼,心中冷哼:哼,哪个邀请你来的呢? 这娘们虽说心狠手辣脸皮厚,不过舞儿跟她相比起来,无论从哪方面来讲,还都是差了不止一个档次。 看着面对众记者侃侃而谈,借此机会大肆宣扬帝皇集团的楼宇湘,方圆都能感觉到自己看着她的目光中,肯定带有了欣赏的神色。 同时也有些不解:为啥越漂亮的女人,就越不是东西呢? 不是东西的楼宇湘,用她自身的魅力、出色的口才,很快就掌控了场面局势,把东海集团的开业典礼,变成了她宣扬帝皇集团文化的推广会。 甚至还接受了几个记者的询问,只要不是私人感情问题,她都能面带最亲切的笑容回答,末了更是小手一挥,当场宣布捐款三千万。 自然,又获得了大家雷鸣般的掌声。 楼宇湘微微弯腰,对台下众人接连鞠躬致谢后,才转身走下了小平台。 她在回身后才发现,方圆已经不在现场了。 今天是帝皇集团再开业大吉的好日子,林舞儿才是今天的绝对主角,方圆不想包括自己在内的任何人,抢走了她的风头。 却不妨碍他站在二楼窗帘后面,看着童亦夫老先生也走上了台。 常为集团,将会为明珠阳光孤儿院捐款三千万。 老先生上台后,只说了这句话,就双手合十冲大家点头致意,在掌声中回到了观礼台。 他选择对明珠阳光孤儿院捐款,除了方圆跟山羊知道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外,其他人也都以为他这是在支持明珠建设了。 “这才是最有风度的,献爱心就是献爱心,才不会借此机会给自己脸上贴金。楼宇湘精明倒是精明了,不过相比起童老先生来说,气度上还是差了一些。” 方圆拿起一瓶矿泉水时,作为身负大小姐要给方姑爷捧场重任的瓦尔特,自然也不甘人后,在楚楠楠的陪同下登台,张嘴就宣布给未来孤儿院捐款五千万美金。 就连远道而来的俄罗斯客人,都慷慨解囊了,其他人又怎么好意思的自甘人后? 当然得‘你方唱罢,我又登场’,或多或少的献出了爱心(大家效仿童亦夫支持阳光孤儿院)。 一场开业大典,最后却演变成了一场慈善募捐,这确实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 不过却是个好的意外。 最后,东道主林舞儿才来到台前,首先再次感谢各位到场的嘉宾,才宣布本次开业所收的贺礼,东海集团将一个子也不剩的,都捐给方圆未来的孤儿院。 没有谁觉得林舞儿这个明珠‘当地佬’,没有在本地做慈善有什么不对,因为大家现在或多或少,都已经领悟出她能重新入主东海集团,跟方圆有着直接关系了。 更有人在掌声刚落时,就起哄道:“林总,既然您也支持方先生未来的孤儿院,那么您干脆就在这儿为孤儿院起个响亮的名字吧!” 林舞儿低头看去,却是李杰在下面,冲她伸出了双手大拇指,满脸的兴奋。 “对,林总您就给孤儿院起个名字吧,以后我们集团可以把孤儿院定位重点援助对象,员工们休假的时候,完全可以去做义工嘛。” 其他员工在李杰的鼓动下,纷纷叫嚷了起来。 “好吧,那我就托大一次,在给孤儿院起个名字吧。” 林舞儿在这样说之前,曾经看过童亦夫,意思想请他来为未来孤儿院命名,老先生却含笑摇头,她只好羞涩的笑了下,说道:“既然大家在提到那个孤儿院时,总是会在前面加上‘未来’两个字,那么就叫未来孤儿院吧。” “好,未来孤儿院,好名字!” 李杰等人,瞬间就马屁如潮-- 开业就跟结婚那样,各方宾客到场参加完庆典后,那么接下来自然是大吃大喝的时间了。 林舞儿没有请大家去酒店,而是请大家去总部大楼大厅内。 有性子急的记者,跟在一众嘉宾后面走进大厅内后,才发现现场早就布置成了酒会的格局,东海集团公关部那些漂亮妹子,临时客串服务生,穿着统一的黑色小西装,双手捧着托盘,穿花蝴蝶般的人群中走来走去。 记者们最喜欢参加这种场合了,尤其现场名人荟萃--只是没有看到某位勇士的影子,未免有些遗憾。 九楼的总裁办公室内。 方圆亲自为瓦尔特、楚楠楠俩人泡上一杯茶后,才问道:“老波斯塔夫的身体还好吧?” 已经坐在沙发上的瓦尔特,听方姑爷提到老爷后,马上就站了起来,双手贴在腿上微微弯腰正色回答:“老爷身体状况良好。” “那就好,他得争取多活个二三十年的才行。” 方圆笑着请瓦尔特坐下后,才问起了卡秋莎。 卡秋莎在瓦尔特心中,就跟他的女儿差不多,在方圆问起时,当然不必再那样郑重其事的了,端起茶杯说道:“大小姐前两个月吐的厉害,不过现在稳住了,再有三个多月,孩子就要出世了。” “这么快?” 方圆愣了下。 “你已经跟我们分开五个多月了。” 楚楠楠接口回答。 瓦尔特可是老人精,从卡秋莎派楚楠楠跟随自己前来明珠时,就猜到她跟方圆的关系不一般,卡秋莎也知道,并结纳了她的存在。 如果这事要是放在华夏,忠于大小姐的瓦尔特心里肯定不会舒服,不过在俄罗斯嘛--尤其是对西伯文化也很了解后,瓦尔特才没觉得楚楠楠跟大小姐都是方圆的女人,感到有啥不妥。 “到时候,希望我能回到她身边,陪她一起迎接那两个小生命吧。” 想到自己竟然会有两个混血小儿子要出世,方圆就对那一天无比向往,看着窗外开始想象那些幸福的未来了。 “我也想要个孩子。” 楚楠楠抬腿,坐在了方圆的膝盖上,双手抱住他脖子,低头看着他的眼眸里,燃烧着要融化一切的火焰。 “靠,守着人呢,你咋就这样不要--瓦尔特呢?” 被从想象美好未来中惊醒的方圆,抬手刚要把楚楠楠推开,才发现瓦尔特不知道啥时候已经走了。 “我也要个孩子,我自己的孩子!” 楚楠楠不管不顾的,用力抱住方圆的后脑勺,把他脑袋塞到了自己心口上。 方圆深吸了一口气--这就受不了了。 才短短五个多月没见,这小泼妇的身材变得更加迷人了,如果不来个饿虎扑食把她扑倒在地毯上,最后让她哭泣着求饶,又怎么对得起很有眼里价的瓦尔特? 第761章 :漠北北的必杀名单 酒会上的大多数食物,都是甜品。 女人从来都很喜欢吃甜品,如果不是为了保持优美动人的身材,鬼才愿意吃那些夹着生菜叶子的糕点。 漠北北哪怕是做鬼,也想吃那种糕点,而不是每天得被灌那种甜到骨子里的米浆。 她不但得总是‘吃’甜米浆,每天还得至少吃五顿。 每一次,她都被那个重达两百多斤的胖女人,用最最粗鲁的方式,把足足小半桶的甜米浆,用管子灌到肚子里。 不把胃囊撑到最大限度,咳嗽一声都会有米浆淌出来,是决不罢休的。 胖女人的行为,直接导致原本只有五十公斤的漠北北,在短短半个月内,就迅速‘膨胀’到了八十多公斤。 谁能想象一个身材苗条的女孩子,体重八十公斤后,会是一副什么样子? 玲珑的曲线不见了,胳膊变得比原先的腿还要粗,原本的小瓜子脸,已经变成了了小脸盆那样,风一吹就恨不得哆嗦起来的肥肉,更是把她昔日那双含有羞涩的眸子,挤压成了一条缝。 就这样了,胖女人还不满意,正在考虑着要不要每天给漠北北吃六顿饭。 因为夫人说过:漠北北得变成体重三百斤的胖女人后,她的任务才算完成,才能带着她毁灭美丽的骄傲,离开这个枯燥的海景房,去过她自己的美好生活。 “哭,还哭,哭什么呀哭?” 看到有泪水从漠北北眼角淌下后,胖女人把小木桶随手扔了出去,抬手在她脸上狠狠抽了一记耳光:“你特么的还有脸哭啊?要不是你的话,姑奶奶怎么会留在这鬼地方--足足半个月了啊,害得我都没碰过一个男人,你可知道这都是你犯下的错误!” 胖胖的脸,抽起来特别的有手感。 就像一巴掌拍在水面上那样,竟然能荡漾起层层的涟漪。 “小婊砸啊,我知道你恨死了我,恨不得把我生啃了。” 胖女人狰狞的笑着,用力拧着漠北北脸上的肥肉骂道:“可你也只是叫花子咬牙,穷发狠罢了!等你胖到三百斤,像头猪那样走路都费劲时,就算你想杀我,可你也得追上我呀?哈,哈哈!” 想到昔日被誉为九幽世界护花使者的漠北北,会变成一头走两步就得坐下来喘口气的肥猪,胖女人就无比的开心,狂笑。 狂笑声中,却也有热泪滚滚的落下。 她在怀念多年前那个拥有窈窕身材的女人,虽然放荡不堪,除了那一周之外,每晚都要有两个以上的男人相陪--但那时候的她,绝对是幸福的,觉得能够成为一个艳阴使,哪怕随时都能死去,这辈子也活的值了。 可就因为她犯了一个不该犯的错误,遭到了九幽夫人的惩罚。 她多么希望,多年前的她跪在九幽夫人脚下,把头都磕的鲜血淋漓时,夫人能够一刀砍掉她的脑袋,或者抓走她的心脏。 那样,也比每天被人灌这种甜到让她呕吐的甜米浆,接连灌了十七天就变成这副鬼样子,也好太多了。 这种甜米浆不但能让她迅速变胖,而且还有着无论她用什么办法,都无法减掉肥肉的邪恶特点。 到死,她都得保持当前的样子,再也回不到她的从前。 对于爱美的女人来说,剥夺她的美丽,是个比杀了她还要残忍的事。 肥胖的丑陋,不但扼杀了她的美丽,更扭曲了她的思想,让她无比渴望天底下所有的女人,都变成肥猪的样子! 尤其是像漠北北这种能让女人都心动的女孩儿。 明明是她自己犯了醋,遭受了惩罚,她却偏偏把所有的怨气,都撒在了漠北北身上。 每次用最粗鲁的方式给漠北北灌食,看着她无力的哭泣着挣扎,窈窕的身材一天天的被催胖,漂亮的脸蛋变成猪头--她就无比的开心。 她越开心,就会越喜欢折磨漠北北:抽耳光,拿皮鞭狠狠鞭打,用钳子死掐女孩子傲人的部位……如果不是九幽夫人严令,不许玩残漠北北,她铁定会让女孩子变成尘世间最丑的怪物。 看到漠北北每次被灌食完后,都会流下泪水,就以为是在像她那样,哀伤美丽的从前。 却忘记任何人在被填鸭式灌食后,都会无比的难受,泪腺就会分泌出泪水,来稀释这种难受。 她总是以自己的想法,去推测漠北北此时的感受。 真不知道漠北北不是在哭,只是疼--在身体有了明显的肥胖变化后,漠北北的泪水就已经流干了。 她发誓,从此之后她不会再因为悲伤等情绪流眼泪,只会用无比残酷的手段,来报复每一个被她早就列为必杀名单中的人。 这个变着法来折磨她的胖女人,自然是第一个。 夏小韵,会是那份名单上的第二个。 漠北北把夏小韵拍在第二的位置上,那是因为她很清楚:夏小韵肯定看到了她写下的那两个字(救我),从她办公室内找到了那只绣花鞋。 夏小韵只需拿着那双绣花鞋,去圆耀酒店的1707号客房,就能找到龙太太。 龙太太肯定在那边留下人的。 漠北北已经跟龙太太明说了,她有个东西要交出来,希望能换取最后一线生机。 可龙太太的人,在圆耀酒店蛰伏了好几天,都没等到夏小韵,漠北北这才知道小夏彻底抛弃了她,独吞了唯一能救她的那只绣花鞋。 漠北北没有把绣花鞋的事儿告诉龙太太,因为她很清楚,就算说出来,龙太太也只会笑着拍手称赞,说那东西本来就属于夏小韵的。 漠北北企图染指、并独霸绣花鞋,继而把夏小韵取而代之,只是个不切实际的梦罢了。 现在梦醒了。 夏小韵拿到了那只绣花鞋--漠北北甚至都能想象出,在无人的深夜,夏小韵肯定会穿上那只绣花鞋,在夜色中翩翩起舞,才不会想到自己会遭受龙太太何种的折磨。 夏小韵该死,被漠北北拍在必杀名单的第二位,确是‘够资格’的。 漠北北的必杀名单上,排名第三的人是昆仑:她空负‘刀锋起、头落地’的美名,却连自己的下落都找不到,这样的人还活着做什么? 水暗影,排在第四:那也是个蠢女人,就不知道必须得极力拯救漠北北,才能解决她当前的困境? 龙头的继任者、明珠的燕春来夫妇、苏省楼宇湘的三角组合,自然得都在漠北北的必杀名单中,占有一席之地了。 漠北北并没有觉得,她在遭受残酷异常的惩罚时,还排出这么个一个必杀名单是什么笑话。 这是她未来的计划。 最多,在等十几天,我就能恢复自、由了。 漠北北任由胖女人拿起带刺的皮鞭,狠狠抽在她身上、疼的她本能的一颤一颤时,被肥肉挤成一条线的眼睛里,却散出了疯狂的笑意。 随着身子以肉眼看得见的速度肥胖起来,漠北北能清晰感觉的,封锁她耳后风池穴、双脚足心涌泉穴的那四根钢针,正随着她身体脂肪的增厚,一点点的向外退。 等她体重达到三百斤左右时,这四根银针就会在某一刻,忽然失去制约她的功效,让她恐怖的武力值,在瞬间就能复原如初。 三百斤的体重诚然胖了些,但对本身具备强大武力值的漠北北来说,一点都无法制约她用最最残酷的手段,去杀人。 依着漠北北的智商,她当然能推断出这是九幽夫人故意而为之的,就是利用她报复所有人的狠戾,在尘世间掀起一场腥风血雨。 她都变成这样了,还要被九幽夫人所利用--漠北北不在乎。 她现在只在乎能活下来,等到那一天来临后,出世杀个痛快! 至于夫人会用什么手段,来保护绝不能死去的夏小韵,漠北北不去想。 “嗨,呵,哈,哼!” 胖女人在休息了十数分钟后,再次挥起了皮鞭,狠狠抽打着漠北北。 那啪啊啪啊的声音,真得很像男人跟女人在恩爱时那种响声。 漠北北倒是没经历过这种响声,不过却能想象出女人在这种响声下,会有多么的舒服。 就像这个再次奋力抽了漠北北足足三百鞭子的胖女人,终于累的扔掉鞭子,蹲坐在地上随后躺下,张大嘴巴好像死鱼那样,翻着白眼的回着气。 一看,就知道她从中享受到了无法形容的舒服。 漠北北眼角瞥着胖女人,嘴角艰难的勾勒出一个古怪的笑意:有一天,我让你永远留在这种在天上飞的舒服里。 楚楠楠终于从天上飞落了下来,回到了现实中。 看着抱着她脖子,趴在她背上那个家伙的手,楚楠楠幸福的长长吐了口气,才喃喃说道:“你、你刚才,是不是想杀了我,用男人的方式。” 方圆闭着眼,问道:“不是你自己这样要求的吗?” “那我为什么还活着?” “你能不能别这么不要脸?” “我怎么就不要脸了?有本事,你把我杀了啊。” “你是不想站着走出去吧?” “滚蛋,姐姐我现在高挂免战牌,来日方长,以后较量!” 察觉出背上的男人又开始不老实后,楚楠楠慌忙翻身把他推到了一旁。 真不能再爱了。 再下去,她就别想站着走出去了,今晚还得坐飞机飞回莫斯科呢。 楚楠楠从地上爬起来,靠在沙发上,那只涂着艳红色指甲油的右脚,搁在了方圆的下巴上,吃吃笑道:“哎,跟你说啊,我现在可是在危险期呢,说不定年初就能当妈妈了啦。” “那我提前恭喜你。” 方圆抬手把那只脚丫子打开,也坐了起来问道:“你要真怀孕了,就没法演戏了。这对你的发展,可是没有半点好处的。” “我演戏是为了谋生,帮父母抚养兄弟姐妹。现在给大老板当情人了,还有必要再去考虑挣钱?” 楚楠楠撇撇嘴,岔开话题问道:“你会怎么对待楚词?” 正要点烟的方圆,动作顿了下反问:“你觉得呢?” 第762章 :灯火阑珊处为你祈福 在美国时,楚楠楠就给夏小韵打电话,说她遇到了方圆,并相谈甚欢。 她觉得夏小韵肯定会大吃一惊,说不定还会激动哭了。 但小夏妹妹的反应,却冷淡的让楚楠楠差点就把他们已经滚过被单的事说出来:她才不相信方圆还活着,还很认真的警告好友,小心这是个陷阱云云。 如果不是亲眼看到方圆跟陈婉约做那事,如果不是已经成为了他的女人,楚楠楠会立即飞回华夏,当面跟她说清楚:方圆,没有死。 那两个如果,制约了楚楠楠不能回来,只能尽可能委婉的表示方圆还活着。 相比起夏小韵来说,头脑很有简单嫌疑的楚楠楠,对方圆的了解真不怎么多。 而且不管是方圆,还是夏小韵,都不想让她知道太多,以免被卷进这个漩涡里来,到时候咋死的都不知道。 俩人的沉默,促使楚楠楠想到了太多:看来,楚词已经知道方圆跟她母亲的破事了,所以才不关心他的死活。 正所谓以己度人,楚楠楠觉得如果她是夏小韵的话,也不能再跟方圆来往了。 方圆回国那么久后,也没跟夏小韵联系,很可能也是这个原因。 自以为想通了的楚楠楠,因此对小夏生出了愧疚(喏,我跟陈阿姨争男人呢),就再也没有跟她联系过。 就当,大家从来都没成为过闺蜜好了。 直到现在她忽然问方圆,以后该怎么对待小夏时,才知道自己始终没有忘记那份姐妹深情。 方圆反问:“你觉得呢?” “你们,会成为好朋友吧?” 楚楠楠想了想,才轻声回答。 “我跟她会成为好朋友?呵呵。” 方圆笑了笑,吸了口烟问:“你是怎么看待我跟她的关系?” “她喜欢你。” 楚楠楠想都没想:“我很了解楚词,就算不问她,我也知道她很喜欢你。” “她为啥会喜欢我?” “你帮过她,在夏天问卷款潜逃后。而且,你们还在罗布泊内同生共死过。那时候,我要是知道这些事,我绝不会去你家,看到你跟陈阿姨--哼,我楚楠楠的脸皮再厚,也不会挥舞着锄头去挖自家姐妹墙角的。” “很多事,你都不知道。以后呢,你也别打听这些。” 方圆抬手,替楚楠楠拢了下凌乱的长发,认真的说:“好好演你的戏,等你彻底厌倦了这种生活后,就可以要个孩子了。” “我这次,不会怀孕?” 楚楠楠黛眉皱起:“你怎么能确定?” “我有很多秘密,说出来会吓你一大跳。不让你怀孕,只是这些秘密中最平常的一个罢了。” 方圆拿手拍了拍她脸颊,满脸的得意。 “起开!” 楚楠楠打开他的手,问:“我能不能知道那些秘密?” 方圆摇了摇头,认真的说:“不能。” “真不能?” “真不能。” “那就算了,姑奶奶懒得去听。” 楚楠楠从地上爬了起来,拿起沙发上的衣服走向浴室:“闲着没事,打扫一下战场吧。哼,也就是你这种不要脸的,才在别人办公室内干这种恶心事。” 方圆很想知道,楚楠楠在说这番话时有没有脸红。 明明是她采取主动,享受过后却把罪过都推在了男人头上,显得她多正经似的。 望着关上的浴室门,方圆笑了。 楚楠楠,再也不是以往那个除了破案之外,做任何事都不怎么动脑的小泼妇了。 她不但能忍着不问方圆的那些秘密,还练就了一副睁着眼说瞎话的厚脸皮--这让方圆有些怀念两年前的那个商警官。 也仅仅是怀念而已,毕竟当前的生活,才是最适合她的。 如果有一天,楚楠楠忽然告诉方圆,说她要嫁给别的男人了,他也不会感到奇怪,更不会愤怒的说不行。 他能看得出,楚楠楠是个相当自主的人,她现在愿意给方圆当情人,却不代表着她会给他当一辈子情人。 要不然的话,她刚才就不该问夏小韵,而是该关心方圆法律上的老婆水暗影。 或许,楠楠姐从没有奢望,有一天她会独霸身边有着太多美女围绕的方圆。 这个女人跳出警界后,不但相貌气质有了质的改变,人生观也成熟了,懂得自己想要什么,又必须得舍弃什么。 这,也是楚楠楠没有追问方圆那些秘密的唯一原因:她不想被牵扯到某个漩涡中,只想像卡秋莎那样,有一个跟方圆生的孩子,过着自己喜欢的生活。 爱一个男人,并不非得跟他永远在一起。 方圆打开办公室的窗口,让夹杂着些许海腥气息的风吹进来时,就听浴室内隐隐传来楚楠楠的歌声:“我对你的爱,或许就是看你在阳光下灿烂的笑,我却在灯火阑珊处为你祈福--” 方圆从没有听过这首歌。 可能是楚楠楠在拍电影时跟某外国人学的,歌曲婉转动听,满满的异域风情。 “刚才你唱的,是哪国的民歌?” 等楚楠楠穿戴整齐从浴室内出来,已经打扫完外面卫生的方圆说:“很好听。” “拉脱维亚的吧,跟一个小龙套学的。” 楚楠楠抱着膀子,看着方圆问:“怎么,你想学?” “不想。” 方圆摇了摇头,说:“我一个大男人,唱这种歌,会被人笑下大牙来的。” “切,不懂风情的蠢货。” 楚楠楠撇撇嘴,忽然张开了双手:“我得走了。” 方圆说:“我送你。” 楚楠楠摇头:“别,我不喜欢离别。” “那好吧,祝你一路平安。” 方圆走到她面前,跟她轻轻拥抱了下时,就听她在耳边低声说道:“你答应过我的,等我演戏演腻了时,会给我一个孩子。” “到时候,你或许就不想要了。” 方圆笑着回答。 “可能真会这样。” 楚楠楠松开他,后退一步歪着下巴问:“你会不会吃醋?” “或许会吧?” 方圆不确定的回答。 “那你就做好成为醋坛子的准备吧,小子,哈,哈哈!” 楚楠楠抬手重重拍了拍来方圆的肩膀,洒脱异常的转身,狂笑着离去。 “她走的很洒脱,不让我去送,执意要乘坐出租车去机场。” 这是林舞儿走进办公室后,跟方圆说的话。 方圆点头:“她以前只是假装洒脱,现在是真洒脱。” “我很羡慕她。” 林舞儿缓步走到窗前,望着外面逐渐黑下来的天,幽幽的说道。 方圆知道她为啥羡慕楚楠楠,无非就是从他们单独处在办公室内那么久,就猜到他们俩人现在是什么关系罢了。 林舞儿羡慕楚楠楠,除了她能被方圆所接受外,主要是因为人家离开时毫不留恋的洒脱样子--哪怕是装出来的,她也装不出。 方圆想了想,才说:“我跟她在一起时,还是失忆的。那时候我要是清醒着,我不会那样不负责任的对她。” “她没有责怪你。” 林舞儿头也不回的回答。 “可我会责怪自己。” 方圆走到她身边,跟她看着外面的世界,轻声说:“舞儿,我已经跟你说过了,我现在就是麻烦的代名词。我不在意麻烦,但你--” 林舞儿打断了他的话:“我知道,你故意疏远我,就是怕我受到连累。只是你想过没有,我已经被连累了。” “我不想说,你现在被我连累,相比起我要面对那些破事来说,只是个微不足道的小游戏,参与的也只是楼宇湘、叶明媚之流。他们这些人加起来,也比不上那些真正的麻烦的一根小手指。” 方圆转身,抬手扳着她的肩膀,看着她认真的说:“我希望你能平安,永远都别掺和进来。马经天,还算是个不错的男人,我相信你能看得出。” “你是不是也相信,我能嫁给他,当马太太?” 林舞儿笑着问。 “差、差不多吧。” 方圆躲开了林舞儿的眼睛。 “好吧,我会认真考虑你的建议。” 林舞儿轻笑一声,说:“我知道,等我真嫁给他时,你心头就会放下一个包袱的。” 方圆皱眉:“就不能不说这种话?” 林舞儿追问:“那你跟我说,我该怎么说啊?” 不等方圆回答,她就冷笑着抢先说:“无论我怎么对你表达爱慕,你都只把我当兄弟看待。你或许以为,你这样做的想法是伟大的,因为唯有这样才能让我不受你的连累。当我真嫁给马经天时,你还会真心的祝福我们白头偕老。” 方圆皱着的眉头,越来越紧。 林舞儿才不管,只想说个高兴:“方圆,你知不知道,你这样的做法很虚伪。你明明不喜欢我,你帮我只是因为我为你付出过,那你为什么不干脆的说,你对我没有一点点感情,却总是拿着‘兄弟’这个词来当借口呢?” “别说了。” 方圆低低的劝道。 林舞儿充耳不闻:“你可知道,想到你跟楚楠楠在我办公室里做那种事,我心里是什么滋味?明知道你对我没丁点那意思,还偏偏痴心不改、哦,不,是死不要脸的来纠缠你,却不知道你每次看到我,你就会恶心--” 啪的一声,方圆用一记耳光,打断了林舞儿的话。 林舞儿抬手捂着有血丝渗出来的嘴角,呆愣片刻后才喃喃问道:“你、你打我?” 方圆点头,还没有说话呢,林舞儿也忽然抬手,在他左脸颊上狠狠抽了一巴掌。 接着,她就像一只受伤的小母兽那样,低吼着一头撞在了他怀里。 使出了全身的力气,想把他撞倒在地上。 更是伸出十指,向他脸上狠狠挖去。 方圆也没客气,侧身闪开抬手一把采住她短发,稍稍用力就把她扔在了地毯上。 林舞儿默不作声,翻身刚要爬起,一只脚就踩在了她后脖子上。 很有力,带着绝情。 无论她怎么挣扎,都无法再抬起头来,只能用力抠着地毯,死死咬住嘴唇,才能强迫自己别哭出声。 方圆没有丝毫感情的声音,从她脑后传来:“你刚才说的那些话,一点也不错。” 第763章 :知道我有多讨厌你? 林舞儿如果真是林武,那个有些娘炮的林二就好了。 方圆就会把她当做兄弟,只要她愿意,随时都能带着她,迎接普通人无法想象的狂风暴雨--既然大家是兄弟,凭什么我遭磨难,你却搬着个小马扎,坐在旁边看热闹呢? 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才行。 偏偏她是个女的,还是个很有点小背景的。 本来她该过她那种无忧无虑的大小姐生活,就因为受到方圆的连累,结果搞得娘老子变成了植物人,又差点被楼宇湘给逼到万劫不复之地。 林舞儿为了寻找方圆做出的那些蠢事,诚然很让他受感动,但感动这种感情,从来都不代表爱情。 你会因为在炎热夏季晒的差点中暑了,帮某美女换好轮胎,就奢望人家在感动之余,会对你以身相许吗? 当然不能。 最多,人家也就是真诚的道谢,或许再给你一笔报酬罢了。 了不起,以后有机会能成为朋友。 方圆在下落不明后,就是那个坏了轮胎的美女。 林舞儿,就是冒着中暑危险,帮他无偿换轮胎的男人。 所以方圆感激林舞儿,也对她为了他不计后果的某些行为,被感动。 再所以,他才帮林舞儿夺回东海集团,收拾楼宇湘。 但无论林舞儿为他做了什么,他又拿什么来报答她,他都希望俩人能是兄弟。 感情很纯洁的兄弟。 他不喜欢兄弟真情被所谓的爱情所亵渎,就一再婉拒舞儿的示爱。 可她呢? 却以为凭着她的付出,足够能跟方圆走在一起,成为她的新娘。 她是真心爱他的,只是不知道她每次向方圆释放她的温柔,他都会感到无比的烦躁,一再忍让--这些话,就是方圆拿脚踩着林舞儿的脖子,居高临下的,用无比冷静的语气说出来的。 林舞儿抠着地毯的手,早就舒展开了,用力咬破的嘴唇,鲜血也已经凝固,整个人就像一个没有生命迹象的标本那样,动也不动。 方圆的脚还没有拿开,依旧在冷冷的说:“知不知道,你每次用那种眼神看我时,我都会感到胃口不好。林舞儿,你或许是一个还算合格的兄弟,在别人眼中,更是一个值得追求的好女孩。但你跟我想要的女人相比,你差了太多。” 方圆这才缩回脚,坐在沙发上翘起二郎腿,拿出手机拨打了个电话。 林舞儿没有动,还是趴在那儿,目光呆滞。 方圆给谁打电话,又是说了些什么,她才不关心。 “起来吧,等会儿就会有人来了,你不怕被别人看到你死狗般的样子,我还担心别人会误会我把你怎么着了呢。” 方圆走过来,伸手抓住她肩膀,很轻松就把她放在了沙发上。 还很体贴的拿起餐纸,替她擦了擦嘴角的血丝。 林舞儿眼睛,始终盯着地面的某处,不声不响也不动。 方圆也不在意,继续在那儿搅动着毒舌:“林舞儿,我真得已经忍耐你很久了。是,你这个人是不错,特别看重跟我的感情,为了我不顾生死,我也很感激你。可当你趴在我怀里,抱着我说喜欢我时,我全身都在起鸡皮疙瘩啊,知道吧?” “那种感觉,就像被一个男人抱住要求寻欢那样,让我特别的反胃。甚至,我都有些后悔帮你了--就算是帮你,也该让你被楼宇湘逼着跳下火坑后。” 方圆自顾自的说着,还不断挥手来加重他的语气。 方圆该在林舞儿被逼着去站街接客以后,他再出来把她救出苦海。 那样,林舞儿在他面前就会有浓浓的自卑感,觉得再也配不上他了,就不会像现在这样缠着他了。 “唉,那时候吧,我就是脑子一热,才没沉住气。” 方圆叹了口气,轻拍着林舞儿的胳膊,柔声说:“兄弟,别怪我有这种想法。真得,我圆愿你拿刀子来对付我,也别贱兮兮的企图用女色来折服我。” “你的姿色对我来说,真没有丁点的吸引力。” 方圆点上一颗烟,慢悠悠的说:“我现在对女人的要求,无比的高。这种心态,可能跟我死里逃生有关系,不是绝色美女,我不会稀罕的。你看看你--” 方圆说着,牵起林舞儿的手,在掌心翻腾着,还不时的捏一下她有些粗大的手指关节:“哪一点像女人?每次被你这双手碰到时,我得费好大力气,才能忍着不推开你,不对你表现出厌恶之情。你看看人家楚楠楠,现在多性感?皮肤雪白粉嫩的,一掐就能有水,那才是女人啊。” 林舞儿慢慢地缩回了手,抬起头看着他。 方圆跟她对视片刻,笑着说:“这些话,憋在我心中很久了,今儿终于能说出来,心里无比放松。别以为我在骗你,我是认真的。等会儿,你就知道了。” “好、好。” 林舞儿嘴里终于发出了两个音节,就像木偶那样,没有丝毫感情。 “你知道我为啥要放过楼宇湘吗?除了我不想因为你得罪苏省楼家外,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她已经是我女人了。” 方圆得意的砸吧了下嘴巴:“其实,你该看的出,她在上台跟我说话时,那双看着我的眸子里,全是水一般的温柔。啧啧。人参果,果然不愧是人参果,确是够味。” 林舞儿嘴角哆嗦了下,眼神终于有了一丝灵动。 无论她对楼宇湘是什么看法,她都不得不承认:那个女人,才是真正的女人。 “你是不是想问,我放过燕春来,也是因为垂涎他老婆叶明媚的美貌?” 看出林舞儿嘴唇动了几下,却没说出一个字后,方圆就替她说了出来。 林舞儿点了点头。 “高,兄弟,你果然是高,一下就能猜出我的追求了。” 方圆赞叹的竖起右手大拇指,接连晃动了几下才说:“明珠叶明媚,苏省楼宇湘,被人称为一朵花,人参果,艳名红遍大江南北,堪称是所有男人的梦中情人。” 林舞儿脑子现在有些僵硬,仍能判断出方圆说的是实话。 以前她就曾经听人说起过,明珠一朵花,苏省人参果两个女人,得其一就能享尽天下艳福,死而无憾了。 只是那俩女人的身份太不一般了,而且个个骄奢跋扈心狠手辣的,更是背靠大树,除非不想活的人,才敢打她们的注意。 可听可说,却不可及。 这句话,就是男人们私下里谈起那俩女人时,经常说的一句话。 方圆自然也听说过。 他也是男人,肯定会在精力充沛的没事干时,也会跟其他男人那样,仰着身子想好事--而且更重要的是,他有这个能力,唯独缺少下手的借口。 机会终于来了:方圆假死后,这俩女人就连同郭易秦,开始报复他以往的亲朋好友了。 方圆回归后,立即还以颜色,先对楼宇湘下手。 楼宇湘为活命,不惜利用她的美色,成功迷住了方圆。 方圆也承诺,只要她能变乖,成为他永远的情人,再帮他把叶明媚也搞到手,让他享尽齐人之福,那么他就彻底饶恕她。 说到这儿,方圆得意的笑问:“现在该知道楼宇湘为啥要来给你捧场了吧?知道她燕家的关系那么好,为啥没把我还活着的事告诉叶明媚了吧?” 林舞儿艰难的咽了口吐沫,哑声回答:“她、她希望叶明媚,能跟她一起受辱。” “受辱?” 方圆点了点头:“对,对,就是受辱,这俩字用得好!” 人们一旦遭遇某种不幸,就会希望别人也像她那样倒霉,那样,她心里就会好受许多--这是人之常情,跟素质高低没啥关系。 伸出舌尖舔了舔嘴角,林舞儿再说话时的声音,流畅了很多:“叶明媚会答应?” 她的话音未落,就有人敲响了房门。 “进来。” 方圆抬头说道。 林舞儿回头看去,就看到穿着白色露肩拽地长裙的叶明媚,出现在了门口。 看到安坐在沙发上的林舞儿后,叶明媚明显愣了下。 在接到方圆的电话时,叶明媚正陪在燕春来身边,跟童亦夫老先生等人,把酒言欢。 “他让我去九楼,单独去。” 叶明媚脸上依旧带着她贵妇人才有的矜持笑容,轻声说道。 “那就去吧。呵呵,玩的开心些。” 燕春来看都没看她一眼,就像听她说要去洗手间那样正常,还祝她玩的开心些,挣开她挽着自己胳膊的手,端着酒杯走向了楼宇湘。 我会玩的很开心,很开心的。 那种很开心很开心的感觉,已经一年多没有尝到了。 叶明媚甜甜的笑着,独自来到九楼的总裁办公室门口前,还特意拿出小包里的镜子,补了下妆,这才敲响了房门。 不知道为什么,她明明知道这次来是受辱的,但偏偏有种无法压抑的兴奋,身子都有些发抖,就像唐三藏终于看到了真经那样。 只是她没想到,林舞儿会在房间里。 哦,我知道了,方圆喊我上来,是让我当着林舞儿的面,说出是谁暗算了林东海。 希望,林舞儿能保持理智,不要把我抓花我的脸--叶明媚有些紧张的咬了下嘴唇时,就听方圆淡淡的说道:“把门关上。” 叶明媚关上门,方圆抬起右手冲她勾了勾右手食指,示意她过去。 叶明媚垂下眼帘,盯着猩红色的地毯,轻轻摆动着腰肢,刚走到方圆面前,就听他说:“就跪地上吧,先帮我捶捶腿。” 叶明媚眉梢猛地挑了好几下。 这是本能的反应。 自打她成为一朵花之后,还没有哪一个男人,敢这样跟她说过话。 方圆脸色阴沉了下来,语气阴森的问道:“咋,不愿意?不愿意那就走,没谁会拦着你。” “我、我--” 叶明媚身子微微颤了下,接着咬牙,双手拎起裙裾,缓缓跪在了沙发上,就像古代那些伺候主子的小丫鬟那样,抬起一双粉拳,在方圆腿上轻轻捶打了起来。 坐在旁边的林舞儿,此时眼珠子瞪的跟嘴巴一样大了。 第764章 :一个坚强的女孩子 在林舞儿心中,叶明媚跟楼宇湘一样,都是那种高高在上的女王级人物。 可望不可即这句话,都无法形容她跟人家之间的差距。 但后来因为方圆的关系,林舞儿很有幸的结识了楼宇湘,并被她大姐姐般的关怀,给感动的一塌糊涂,直到小楼露出狰狞的獠牙,才知道自己在人家眼里,始终是个小蚂蚁般的存在。 哪怕方圆回归后,把楼宇湘给打击的欲、仙欲、死,林舞儿对她的惧意,也是发自骨子里的。 昨晚午夜梦回时,还梦到自己成了站街女被吓醒。 楼宇湘明明已经被方圆狠狠踩到了地上,还能在林舞儿心理上留下这么大的阴影,那么跟她齐名的叶明媚呢? 相比起来自苏省的楼宇湘来说,身为地头蛇的叶明媚,对林舞儿更有着不一般的震慑力--以前,她可是听说过这女人太多的心狠手辣事迹。 所以当叶明媚忽然出现在门口后,林舞儿本能的愣了下,苍白的脸上堆起笑脸,抬手正要站起来打招呼时,方圆就冲这女人勾了勾手指,示意她过来。 看到方圆这动作后,哪怕林舞儿当前心中无比的难受,依旧被吓了一大跳,刚欠起的身子又落了下去。 接着,她就听到方圆命令叶明媚,跪下給他捶腿。 你脑子进水了,敢这样对她! 听方圆这样说后,林舞儿怵然一惊,张嘴刚要说出这句话时,忽然想到了他刚才那番话:我就是因为叶明媚美貌,才放过打击报复她的。 接下来,林舞儿就亲眼看到叶明媚,真像古代那些伺候大老爷的小丫鬟那样,乖乖跪在沙发前,抬起一双小粉拳,开始给方圆捶腿。 再然后,她就看到方圆非常非常得意的看了她一眼,右手顺着叶明媚的露肩礼服伸了下去。 而叶明媚,只是猛地咬住嘴唇,身子轻颤了下,就把头垂的更低了。 高高在上好像女王般那样的叶明媚,当着林舞儿的面,不但像一个丫鬟那样伺候主子,还被方圆当做一个玩物来亵渎,本身却没有丝毫的反抗。 事实,铁一般的事实。 就像一把大铁锤,狠狠砸在了林舞儿的心上,把她最后一丝倔强的骄傲,也击打成了粉碎:他说的那些都是真的,他最多只是把我当兄弟,从来没有把我当做女人。 他就算是要女人,也会要楼宇湘,叶明媚这样的极品美女,有权有势。 我跟叶明媚相比起来,就是个不堪入目的丑小鸭。 可笑的是,我还以为在他心里很重要,还--不要脸的想成为他的女人。 林舞儿呆坐在旁边的沙发上,亲眼看到方圆那只肮脏的右手,慢慢把叶明媚的露肩礼服褪了下去,露出整个好像白玉凝脂般的大半个身子。 叶明媚好像也想反抗,却只是微微挣扎了下来,鼻子里就发出猫儿般的轻轻呜咽,头吹的更低,随着方圆掐捏的动作越来越粗暴,玉面攸地浮上红云,小嘴半张着好像没了骨头那样,软软的瘫倒在了他膝盖上。 随便他亵渎,把玩。 方圆看向了林舞儿,满脸邪恶的笑意,声音中却带着明显的不耐烦:“咋,兄弟,你想现场观看我跟她秀恩爱?” “不……” 林舞儿艰难的咽了口吐沫,从牙缝中挤出了这个字。 “那你还坐在这儿干啥?” 方圆冷冷问出这句话后,忽然抬手一把采住叶明媚的头发,强迫她的脸仰起,接着蛮横的低头吻了下去。 叶明媚抬手想推开他--手刚抬起就落了下来,身子颤栗着,闭上眼任由他把她最后一丝骄傲女人的尊严,用嘴巴咬了个粉碎。 忽然间,林舞儿就觉得她成了叶明媚,被一个恶魔当着别人的面,可劲的羞辱。 她想反抗。 只是这恶魔太强大了,只需随便踏出一只脚,就能踩住她后脖子,让她无法动弹一下。 幸好,现在恶魔折磨的人是叶明媚,不是真的林舞儿。 所以她能用力咬着嘴唇,从沙发上站了起来,用最快的速度冲向房门。 砰地一声,她在开门时,额头撞在了门板上,疼的她眼前金星直冒。 她身子晃荡半圈,回头看去时,方圆已经把叶明媚抱了起来,放在了他的腿上,手上动作越加粗暴,一下就扯开了她的礼服,随手扔到了旁边。 叶明媚现在全身上下就穿着三块黑色的小蕾布片,娇媚迷人的身躯一览无余,整个人都像被抽了骨头那样,瘫倒在他身上,却没忘记伸手搂住了他的脖子。 百忙之中的方圆,再次抬头看了眼林舞儿,邪魅的笑容是那样恶心。 甚至,还冲她伸出舌尖--真像毒蛇吐出信子那样,在上唇上飞快的舔了下时,手指在叶明媚后背上一划,她上身最后一块小黑蕾布片,就落了下来。 林舞儿不敢再看下去,她圆愿去死,也不愿意再看! 转身冲出门外,门也没关就冲向电梯那边。 跑的有些急了,右脚好像崴了下,鞋跟好像发出咔吧一声响--她都没管,只想用最快的速度,逃离这儿,找一个没人的地方,蹲坐在角落立,双手抱膝的埋头痛哭一场。 向她曾经自以为是那么美好的爱情,告别。 砰地一声,右脚鞋跟断了的林舞儿,快要跑到电梯门口时,重重摔倒在了地上。 走廊中没有铺地毯,是很硬的大理石面,额头重重砸在上面后,砸起满天的金星。 她没抬头,顺势趴在哪儿,肩膀剧烈的抖动着,泪水就像决堤的洪水那样,哗哗的淌了出来时,好像听到有啪啊啪的声音,从后面传来。 那是两个人的皮肉相撞时,才会发出的声音。 是从林舞儿的办公室内传出来的,她在冲出来时,没有关门。 “呕!” 无声痛哭的林舞儿,张嘴干呕了声,双手撑地爬了起来。 右脚脚尖刚一点地,剧痛就让她身子猛地一哆嗦--她的右脚崴了,疼的根本站不起来。 站不起来就没法跑,就得留在这儿。 可林舞儿圆愿被人把脑袋砍了去,也不想留在这儿,听到那恶心的啪啊啪。 她向电梯门爬去,就像倒在冲锋路上的战士,被炸断一条腿后,都没忘记自己要炸掉敌人暗堡的任务。 她爬到了电梯门口时,那阵啪啊啪的频率,开始了狂风暴雨般的急促,还夹杂着叶明媚啊啊的尖叫,充满了邪恶、不要脸的媚意。 林舞儿抬手捂住耳朵时,电梯门缓缓开了,一双穿着千层底布鞋的脚,出现在了她眼前。 泪眼模糊中,她抬头向上看去,就看到了一袭青色的长袍,还有那张满是不忍的老脸。 “唉。” 山羊轻轻叹了口气,弯腰伸手把林舞儿从地上搀了起来。 林舞儿没拒绝。 山羊是方圆的兄弟,可他是山羊,一个以单人之力就创建阳光孤儿院的慈善家。 林舞儿能看出,山羊在看那些可怜的孤儿时,老眼里满是浓浓的爱怜,就像爷爷看着他孙子在那儿追狗撵鸡,很幸福。 这是个好人。 他跟方圆相比起来,就是一片拿不上席面的狗肉,其实却比那个人要好太多。 “舞儿,你要坚强,有些事不是你想--不是,你能改变的。” 山羊把林舞儿搀扶进电梯内,关上了门。 林舞儿顺着电梯墙壁,慢慢蹲坐在了地上,嘴唇剧烈哆嗦着,目光呆滞。 山羊脸上的不忍之色更浓,腮帮子也一再鼓动,腾地转身嘎声说:“我去找他。他这样对你,简直是太过分了!” “别!” 林舞儿伸手,抓住了山羊的长袍袍脚,哑声说:“别去。” “舞儿,你--唉。” 山羊低头看着她,嘴巴动了好几下,才重重叹了口气,蹲下来抬手托起了她右脚。 她右脚脚腕,这会儿肿的厉害,钻心的疼。 也正是这疼痛,才让林舞儿恢复了该有的清醒,抬手狠狠擦了把泪水,竟然笑着说:“呵呵,其实说起来,他对我已经很不错了。我的付出,他成倍的还给了我--这都怪我,我该安心把他当兄弟来看才对。” 她在说这些话时,山羊右手猛地一抖。 咔吧一声响,林舞儿脱臼的右脚脚腕复位了。 脱臼的脚腕复位,尽管只是一瞬间,可也足够让人感觉的‘分筋错骨’的剧痛。 林舞儿,却好像没有感觉到,最多也就是声音有过停顿,额头猛地有细汗冒出来罢了。 山羊帮她揉了几下,又抬起她的左脚,冲地上猛地一磕,那个鞋跟也很干脆的掉了下来,这样两只鞋子就一般高了。 从长袍中拿出一叠纸巾,递给了她。 林舞儿接过来,轻吸了下鼻子,开始擦脸。 “放心,我没事的。我从来,都是一个坚强的人,不是吗?” 林舞儿擦干脸上的泪痕后,扶着电梯站了起来。 “是,舞儿你是我见过的女孩子中,最坚强的一个了。” 山羊点了点头,说道:“说实在的,你能远离那些心如蛇蝎的小人,安心打理的公司,到时候找个好男人嫁了,也是很不错的。” “我会的。” 林舞儿笑着伸手,点了下电梯键。 她说的没错,她从来都是个坚强的女孩子,在遭受来自楼宇湘全方位的沉重打击时,她不也是咬牙坚持过来了? 爱情上的打击--呵呵,能有什么呀,尘世间本来就没有值得让人抛弃一切的爱情。 最多就像一场梦,恶梦,醒来也就过去了。 她还得面对现实,不能忘记下面大厅内,还有很多尊贵的客人,需要她去招呼。 电梯落在一楼大厅内后,发出了一声叮的轻响。 电梯门刚缓缓打开,满脸都是矜持优雅笑容的林舞儿,就看到了燕春来。 燕春来可能多喝了几杯,脸庞有些发红,笑容却始终那样儒雅,可亲。 林舞儿才不相信,燕春来不知道他老婆叶明媚去做什么了。 他却始终保持着不该有的神态自若--这,才是真正的修养。 第765章 :方圆的苦心 林舞儿压抑的哭声,从门外走廊中消失后,方圆停下了手。 叶明媚就像一根面条那样,瘫倒在他怀里,死死搂住他脖子,嘴里依旧发着带有颤音的叫声。 她两片好像圆月般的臀,已经被方圆用手抽的通红,手指印层层叠加,就像顽童拿红色画笔,在上面信手涂鸦那样。 晶莹的汗珠,顺着叶明媚白玉凝脂般的后背淌下。 整间屋子里,都弥漫着她急促分泌出来的某种物质的淫、靡气息。 疼,并快乐着,这句话就是对叶明媚当前感觉的真实写照。 无可否认的是,当方圆守着林舞儿的面,像跋扈的奴隶主那样,指使着她走过来跪下給他捶腿时,那一刻叶明媚恨不得掏出一把刀子,把这个混蛋刺成一个筛子底。 她不介意被方圆践踏,各种手段--除了这是她能活下来的根本所在之外,还有一点就是,她极度渴望品尝到狂风暴雨般的打击。 一年多了,身体、思想等都处于最佳状态的叶明媚,却从没有被燕春来临幸过--那种来自生理上的正常需求,把她折磨的几乎发疯。 现在方圆出现了,她又从丈夫那儿‘争取’到了跟方圆可以光明正大的机会,那么为什么不让敞开心扉的,迎接一场暴雨,来浇灌这块即将干枯的土地呢? 她不在乎被方圆怎么着、却在乎有林舞儿在旁边。 她终究是跟苏省楼宇湘齐名的明珠一朵花,自然有着自己的尊严,就算是死--也不想守着外人丢丑。 方圆故意践踏她的尊严,蛮横粗暴的动作,就像用脚狠狠踏在林舞儿的脖子上,不允许她有丝毫的反抗。 当礼服被剥掉,当她像个玩物那样被抱在膝盖上,当那只邪恶的手解开她最后一丝屏障--叶明媚的自尊心,瞬间轰然倒塌,继而腾起了不管不顾的歇斯底里,彻底的堕落。 尤其是当方圆狠狠一巴掌,抽在她圆月般的臀上时,疼痛、从没有过的刺激,还有疯狂的欢愉,促使她的灵魂,发出了一声天鹅般的婉转尖鸣。 方圆好像很喜欢她这样叫,右手不停,力气更大,速度更快。 几乎疼到麻木的疼,让叶明媚彻底的放开,猛地仰首--黑色的秀发,瀑布般的散开,落在凝脂般的后背上,全身颤抖着,下巴高高的昂起,腰身更是疯狂扭着,配合着一声声的欢愉尖叫。 她渴望疼痛中的无比快乐,是真得需要:方圆的力气越大,她就越激动,越兴奋,也越发的渴望。 当方圆终于停止给她的身体惩罚,把她推到旁边沙发上后,叶明媚想都没想,就翻身爬起,叫着笑着也哭着,张开双臂扑向男人:她最最渴望的渴望,还没有发生呢,只是抽一顿屁股就这样无法控制了,真无法想象被他野蛮践踏时的感觉,得有多么的愉快。 方圆马上就让她品尝到了最渴望的愉快:一记耳光,就抽在了她脸上。 一下子,就把她抽的鼻子、嘴里都是出了血,耳朵里更是打雷般的炸响,炸起满天的金星,飞啊飞的好漂亮。 叶明媚立即变成了木偶,跪坐在沙发上,仍旧保持着张开双臂要扑过去的动作。 琼鼻里淌出的血,流进了嘴里后,她才吧嗒了下嘴巴,呆滞的眸子动了下。 她活转了过来。 就看到方圆已经从洗手间内走出来了,拿着毛巾正在擦手。 擦干净后,随时就把毛巾扔在了她脸上,淡淡的说:“去洗个澡,再走吧。” 叶明媚就像最听话的乖宝宝那样,机械般的走下沙发,拿着毛巾走进了浴室内。 冰凉的水,劈头盖脸的洒下来后,叶明媚猛地打了个激灵,僵硬的大脑,迅速运转了起来:原来,他根本没打算要了我。 他守着林舞儿,故意来羞辱我,践踏我的尊严,让我变成个无法控制的表杂,只是演戏给那个傻孩子看。 他是用这种方式,来拒绝林舞儿对他的‘纠缠’,让她对他彻底的死心,彻底的失望,以后再也不想看到他一眼。 他这样做,只是担心那傻孩子,被卷进足够让她丧生的大漩涡中。 为了拯救林舞儿,他不惜把他自己塑造成一个恶棍。 他伤林舞儿的心越重,林舞儿就越安全。 为了能彻保林舞儿的安全,他不惜自污,我就是配合他自污的最好道具。 他,怎么可以这样在意林舞儿? 老天爷,你为什么不给我这样一个男人? 叶明媚靠在冰凉的墙壁瓷砖上,无声傻笑了几声,抬手擦了擦嘴角。 嘴角的鲜血,早就被凉水冲走了。 被方圆用手掌拍的毫无知觉的那两轮圆月上,也开始有了疼的感觉。 她抬手,把湿漉漉的秀发拢在脑后,让冰凉的水直接砸在张开的嘴里,就像泉水那样再冒出来时,脑子越发的清醒。 她,还有燕春来,在得知某个强大的神秘人,把郭易秦吓得销声匿迹、让楼宇湘使出浑身解数都逃无可逃后,就意识到那个人下一个目标,就是燕家了。 当看到方圆现身后,震惊莫名的燕春来就跟叶明媚达成了协议:只要能确保燕家利益不受损,叶明媚可以做出任何牺牲。 同样是男人,而且燕春来还是那种无论从哪方面来看,都是比方圆优秀太多的男人--他们俩人在遇事后的反应,却立即颠覆了。 燕春来为了自保,保护燕家,不惜把还爱着他的老婆,亲手推到方圆怀中,甚至还很大度的承诺,会把他们两个人的孩子,当做亲生孩子来抚养。 更在得知方圆有召后,祝她玩的开心些。 这,也彻底地让叶明媚对他失望了:是,我是做了对不起你的事,但我控制不住自己才深深被方圆迷住,只是出自身体上的,没有一丝感情,我爱的还是你;只要你能彻底地原谅我,我还是一个好妻子的。 对丈夫彻底失望的女人,就再也不会在意任何事,只会发疯的利用她身体上的优势,来报复丈夫,玩弄方圆。 只是方圆的反应,大大出乎了叶明媚的意料。 人家根本没有因为她有多么的心甘情愿,就趁机把她‘收入囊中’。 人家召她过来,就是为了让她演戏,来拒绝林舞儿受伤害。 或许,方圆在现身后,从没有打算要把燕春来怎么样。 我们害怕,不惜付出任何代价,只是因为心虚罢了。 要不然,曾经那么迷恋我的方圆,也不会在林舞儿离开后,用好像看一只母狗那样的目光,看着我。 呵呵,我只是一只没人在意的母狗而已,空负绝世容颜。 叶明媚张嘴接着冷水,呵呵傻笑着,吹出了一串串的水泡,从她嘴角,眼角淌着过。 叶明媚其实并不傻。 她此前给方圆留下‘胸大无脑’的脑残印象,只是因为她已经习惯了骄奢淫逸的跋扈,无论做什么事,都不用动脑子,只需率性而为就是了。 一旦遭遇最为沉痛的打击后,那些浮华就会被击碎,机体本能就会迅速启动她该有的智商,来想象,解析这些事。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当她白玉般雕刻的身子,被冻得发青后,这才用力甩了下发丝,关上了凉水。 裹着一条白色浴巾走出来后,叶明媚就看到方圆坐在落地窗前的椅子上,看着外面吸烟。 “我知道,你为什么这样做了。” 叶明媚雪白的小脚,踩着厚厚的地毯走到了他身边。 方圆没有理她,就好像觉得外面的夜景,要比一个活脱脱的大美女要好看太多。 “你是怕林舞儿,会因为跟你保持太亲近的关系,以后会遭遇危险。” 叶明媚站在他身边,也看向了外面。 明珠的夜景,还是很美的。 九楼的高度不是太高,但足够看到在很远的地方,有星星渔火在闪烁了,那么神秘,就像后面藏在一尊来自远古的神兽。 “你比我想象中的还要聪明些。” 方圆回头看了她一眼,淡淡的说:“希望舞儿不会像你这样聪明。” “她不会的,永远都不会。” 叶明媚很惊讶,自己竟然笑了笑,而且还是发自内心的,更神态自若的坐在了他身边的另外一张椅子上,伸手拿起一支烟叼在了嘴上。 方圆右手伸了过来,有火机。 叶明媚凑过去,点燃香烟后,用力吸了一口后抬头,闭上了眼。 烟雾从肺内转了个圈,她才张嘴慢慢吐了出来。 睁眼看着袅袅的烟雾,叶明媚笑着说:“你在讨好我。” 方圆没说话。 “如果你不讨好我的话,你刚才就会把我办了。” 叶明媚斜着眼看着他,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我能感觉到,你刚才是极力控制自己,才能没办了我。我更知道,你讨好我,是因为林舞儿以后要在明珠混。你担心办了我之后,会把怒气发在她身上。” 不等方圆说什么,叶明媚白藕一样的左手,就缠绕在了他脖子上,微凉的脸颊,也贴在了他脸上,把自己吸着的香烟,放在了他嘴上。 方圆没拒绝,吸了一口。 叶明媚拿回来,自己也吸了一口后,才幽幽的说:“其实,你该办了我的。因为我喜欢,也渴望。就算你办了我,我也不会对林舞儿怎么样的。” 方圆笑了笑,仍旧没说话,抬手把她推开了。 “唉,现在我才知道,你收拾完楼宇湘后,决定要站出来后,就没打算报复燕春来企图伤害水暗影的事。” 叶明媚低低叹了口气:“你放过我们,不是你心胸有多宽阔,你在为林舞儿着想。你很清楚,你只是明珠一个过客。你很快就要离开这儿,去解决真正的麻烦。” 打死方圆,也不想让林舞儿再卷在那些麻烦中。 他真希望林舞儿能在明珠好好过她的日子。 林舞儿要想在明珠混下去,那么就绕不开燕家。 必须得保证燕家不找她的麻烦,那么方圆就不能对燕春来做什么。 这依然是一笔交易。 第766章 :男人喜欢笨女人 叶明媚没有说错,方圆决定从黑暗中站出来后,就打算放过燕春来,跟他做一笔交易了。 他不再打击报复燕家,燕春来也不能再伤害林舞儿,或许还得保护她不被任何人伤害。 这个要求,对于燕春来来说很轻松。 方圆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却不会直接把自己的意思,跟燕春来挑明。 那样,燕春来就会误以为方圆不敢动他,说不定还会利用林舞儿,来做某些不利于方圆的色。 这不是方圆想看到的,他只希望燕春来能从他大度放过燕家的举动中,能推断出他的真意,再形成默契。 在开业典礼上,方圆当众为燕家宣布慈善之心,就是对他们释放和解信号。 方圆千算万算,唯独没有算到燕春来跟叶明媚之间,早在他现身之前,就已经达成了某种协议。 直到叶明媚在小高台上,低声跟他谈条件后,方圆才知道自己实在高估了豪门大族的大少,在整个家族利益有危险时的自私反应。 不过无所谓,这样更能帮助方圆对燕春来形成一定的威慑力,让他更加讨好自己,继而对林舞儿有利。 燕春来肯定以为,方圆那样大度,是已经答应了叶明媚的条件。 方圆可没打算跟他解释什么,反而在林舞儿‘不知死活’说啥也得要缠着他时,顺便把叶明媚拉过来陪着演了一场戏。 戏,演的非常成功。 林舞儿伤心欲绝的走了,燕春来看到他笑纳了自己老婆后,也终于把那颗始终提着的心,款款放在肚子里了。 叶明媚倒是变聪明了,竟然能猜到了方圆的真实想法。 但这也没什么--她今晚既然单独来到了办公室内,那么无论她说什么,燕春来都不会相信了:谁,会相信一根肉骨头自动去了狗窝内后,却没有被吃掉? 至于这根获悉真像的肉骨头,会有什么反应,方圆不觉得她敢脑残到去对付林舞儿:她,只能以是方圆女人的身份自居,利用他来要挟燕春来,过她自己舍不掉的幸福生活。 还有一点,叶明媚说得很对:就算他真办了她,对他想要的结果,也不会造成任何影响。 方圆强行保持冷静,没有办了她,只是希望她能明白:我既然能在办了你屁事也没有的情况下放过你,就是希望你以后别再招惹,别给我添麻烦,要不然你不会有啥好果子吃的。 本来,方圆想等叶明媚出来后,把这些话说给她听呢。 现在人家既然已经自己顿悟了,他也不想浪费口舌了,抬手冲门口指了指:“你可以走了。” “那,我什么时候能去找你?” 叶明媚站了起来,柔声问道。 方圆淡淡的反问:“你找我干啥?” “我现在已经是你的女人了,燕春来不但不管,还大力支持我。呵呵,像我这样一个能把自己都能迷倒的女人,怎么能没有男人滋润呢,那样我会枯萎的。我还想再盛开好多年,当然得找你--我唯一的男人,求索雨露了。” 叶明媚的语气轻松,更轻佻,说的却是实话:“方圆,别拒绝。我除了你之外,要是去找别的男人,无论是去找谁,都是害他的。” “随便你。” 方圆微微皱了下眉,说道:“但我警告你,你最好不要玩火。一旦让人知道--” “我知道,一旦我跟你的奸情泄露,你,还有我,都会遭到来自燕家的无情打击。” 叶明媚咯咯娇笑着,打断了方圆的话:“这一点,你放心好了啦,我还是个很爱惜自己生命的人。而且我也知道,就算我想歇斯底里,你也不会给我跟你同归于尽的机会。我敢保证,只要我稍稍有那么一点点的想法,你就会立即干掉我。” 方圆也笑了:“叶明媚,你果真忽然变聪明了很多。” “我本来就很聪明,只是以前我自己都没发现罢了。” 叶明媚伸出一根手指,去挑方圆的下巴。 方圆抬手,屈起的右手食指关节,毒蛇捕猎般的那样快,在叶明媚右肋下击了一下。 “呃!” 叶明媚脸上的娇媚,立即疼的狰狞起来,保持着伸出手的动作,慢慢跪倒在了地上,光洁的额头上冷汗只冒,脸色蜡黄。 “在你还没有决定成为一个真正的表杂之前,就别再我面前装表杂。这样,只会在自讨苦吃。” 方圆抬脚,脚尖在她后背某处踢了一下。 就像溺水之人,终于从水底浮上水面那样,叶明媚张嘴深吸了一口气:“哇--哈!” “我、我记住你说的这句话了。” 闭眼休息片刻,等那种疼到钻心的疼逐渐过去后,叶明媚才扶着椅子慢慢站了起来。 方圆看也没看她,盯着窗外,神色木然,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叶明媚咬了下嘴唇,低声问:“你、你也是这样对待楼宇湘的?” “你觉得呢?” 方圆侧脸看着她。 “我觉得就是这样。呵呵,要不然,传说每晚必须得有至少三个男人才能安眠的人参果,是不可能低声下气的跑来讨好你的。方圆,无论你的人怎么样,但你在折服女人的本事上,却是独一无二的。” 可能是觉得楼宇湘也跟自己这样,被方圆拿着不当人看后,叶明媚低落的情绪又好了起来,还说:“获许,有一天我跟她,能一起伺候你呢。你可真是--” “你的话,实在太多了。” 方圆打断了她的话。 叶明媚立即后退几步,觉得安全后才说:“最后一个问题,你就不担心林舞儿会看破你的用心?” “我想不出一个被我伤透了心的女孩子,在想到跟我有关的那些事时,还能冷静理智去分析的任何理由。” 方圆想都没想,就给出了答案。 “唉,你果然是最了解女人的家伙。也不愧我叶明媚能为你犯贱了。不过,我可警告你啊,你这样对燕春来宽容,反而--好,我走,我走还不行?” 看到方圆回头看过来后,叶明媚不敢再说什么,弯腰拣起地上的礼服,手忙脚乱的穿好,又去洗手间整理了下仪容后,这才踩着小高跟鞋,哒哒的快步去了。 方圆获许真心迷恋叶明媚那具特女人的身体,却不喜欢她在忽然聪明后,在他面前显摆这些,不但不会受到他的欣赏,还会引起他的反感。 男人,不都是喜欢笨女人吗? 越笨,又迷人的女人,才是最好的。 看来,叶明媚还不够太聪明。 拿出手机看了眼时间,现在已经是晚上八点半多了。 林舞儿精心准备的酒会,也该接近尾声了。 方圆也该走了。 拨通秦大川的电话,问道:“你现在哪儿?” “老大,我就在大厅内喝酒啊。” 秦大川说话的声音很清醒,看来他牢记住方圆的嘱咐了:今晚绝不能喝多了,要不然就试着吧。 “你跟格林德带着毛驴,去找家酒店住下,不回孤儿院了。” 方圆想了想,才说:“明天一早,我们就要回唐王了,别再惹事。” 他不让秦大川回孤儿院,就是不想暴露山羊。 秦大川又不傻,当然一下就明白了:“好,我们马上走。老大,你呢?” “不用管我,找好酒店后给我发个信息就好了。” 方圆说:“哦,对了,回到酒店后,别忘了看看今晚的新闻。我想,我今天会是新闻中的主角。” “那是肯定的,独一无二的主角!” 秦大川随口拍了个马屁后,扣掉了电话,冲坐在角落沙发上的格林德,打了个响指。 大晚上还戴着个墨镜装比的格林德,正为一晚上都没几个美女跟他搭讪而郁闷呢,看到秦大川抬手指了指门外后,就带着盘在沙发上睡觉的毛驴,快步追了过去。 “哟,他要走了吗?” “唉,干嘛要带着一条狗啊,那么吓人。” 听到有两个美女这样小声议论后,格林德才知道秦大川干嘛要让毛驴跟着他了,气得咬牙低声骂道:“你妹,怪不得你身边美女不断,我却没人理睬呢!” 格林德加快脚步走出大厅后,看到林舞儿正在李杰等人的陪同下送客,正握着楼宇湘的小手,相谈甚欢呢。 他本想跟林舞儿打个招呼的,不过看她很忙的样子,就带着毛驴从旁边台阶上走了下去。 陪着林舞儿送走楼宇湘后,燕春来才微笑着说:“林总,今天多多打搅了,还请海涵。” “燕会长,您太客气了。贤伉俪能够在百忙之中来捧场,我感激还感激不过来呢。” 林舞儿笑容灿烂,连声谦虚着。 “呵呵,那就再见。林总,希望以后有机会能合作。” 说了几句客气话后,燕春来才挽着叶明媚的胳膊,转身走向了汽车。 司机刚打开车门,就听燕春来笑道:“今天很开心,想享受一下自己开车的感觉。” 司机,还有那些保镖,当然不敢剥掉燕春来的享受了,齐声答应了声,快步走上了另外一辆车。 “呃……” 燕春来亲自开车,叶明媚就得坐在副驾驶上了,刚坐下,就发出一声轻吟,黛眉皱起来时,伸手去揉臀部。 “很疼?” 燕春来随口问了句,启动了车子。 “那个混蛋,力气很大,都肿了。” 叶明媚靠在座椅上,侧脸看向外面,语气平淡的回答。 “呵呵,开心就好。” 燕春来腮帮子鼓了下,笑着拿起了手机。 “我劝你,现在最好不要再招惹他了。” 叶明媚看着他飞快编辑短信的左手,皱眉说:“真要惹那个恶魔翻脸,恐怕我就是給他连生两个孩子,也帮不了你了。” 放下手机,燕春来冷冷的说:“你不觉得,你的魅力太大了点?” 叶明媚看着他,声音里不带有丝毫感情:“燕春来,你这样说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就是看到他那两条走狗匆忙离开时,忽然想到了什么。” 燕春来不屑的笑了下:“趁着你刚給他服务过,我想他就算是愤怒,也会原谅我的。” 第767章 :如此星辰如此夜 豪门世家中出来的人,就没有傻瓜。 更何况燕春来能够为燕家,驻守明珠这座华夏最大的经济重地呢,智商稍稍有些低下,早就被当地人给生啃了。 燕春来最近的惊惶,只因为猜不到躲在暗中的敌人是谁,竟然能让郭易秦、楼宇湘都甘拜下风,他可没觉得自己比那两家加起来还要厉害。 尤其是亲眼看到方圆死而复生后,燕春来更是被吓得不行不行。 他暗中对水暗影做的那些事,一旦被方圆当场捅出来,他除了上吊喝药以死谢罪外,就再也没别的路可走了。 也正是这种惊恐,彻底搅乱了燕春来那颗聪明的脑袋瓜,忽略了很多事。 幸好,叶明媚这颗糖衣炮弹,起到了扭转乾坤的作用,把笼罩在他头顶的阴霾一下子吹跑,让他很快就恢复了该有的精明。 尽管燕春来已经决定牺牲自己男人的尊严,把自己老婆主动献给方圆了,事后也收到了超乎意料的好效果,很为自己走出这步棋而得意。 但他也从被方圆释放出的好意中,敏锐捕捉到了什么。 叶明媚诚然有着无双的魅力,尤其是他还大度的承诺,可以抚养她跟方圆生的孩子,可毫无疑问的是:方圆绝不会因为得到一个叶明媚,就彻底宽恕他曾经犯下的错误。 那么,方圆在得到叶明媚后,还有哪些值得放过燕春来的理由呢? 林舞儿。 燕春来没有说错,在看到秦大川俩人急匆匆的离开后,他猛然顿悟了:方圆大度的放过他,就是因为担心他会伤害林舞儿。 方圆的麻烦一大堆,不可能整天待在明珠保护林舞儿的安危。 要想林舞儿不受伤害,那么他就不能再打击燕春来。 完全得到一个姿色无双的叶明媚,足够他能退后一步为林舞儿的安全考虑了。 正所谓敌退我进--方圆的退缩,在很大程度上助长了燕春来的反击野心。 他觉得,他得试试。 试试能不能干掉方圆。 唯有悄悄的干掉方圆,燕春来才算彻底安全了。 今晚,就是个好机会啊。 那个家伙,刚刚从叶明媚身上得到了大满足,更会为燕春来主动献上老婆而得意--任何人,在满足、得意时,总是会忽略一些本该能应付的危险。 俗称,阴沟里翻船。 燕春来希望,方圆就能阴沟里翻船。 “燕春来,你千万被妄动,那个混蛋的--” 看燕春来不顾自己警告要做掉方圆,叶明媚本能的(她还是以燕太太自居的)就要劝他,只是话刚说到这儿,就被采住头发,猛地砸向了仪表盘。 砰地一声,叶明媚额头重重撞在了仪表盘上,虽说没有被当场碰破,可也疼地尖叫一声,双手抱着脑袋出溜到了座椅下面。 燕春来抬脚,皮鞋踩在了她脸上,把她踩在了车门上,狞笑着轻声骂道:“呵呵,臭表杂,你以为你现在还是燕太太么?还能再像以前那样,把我当懦夫那样呼来喝去的?” “燕春来,你、你会后悔的,我发誓你肯定会后悔的!” 叶明媚那张妩媚的脸,被皮鞋踩的变形,依旧咬着牙的劝道:“收回你的命令吧。反正,我们丢人已经丢到家了,才摆平了他,何必再--呃!” 燕春来右脚一用力,把她的嘴堵住了。 车子拐了个路口后,他才停车,收回了右脚,点上了一棵雪茄。 叶明媚慢慢地从下面爬了起来,抬手擦着脸上的鞋印子,深吸了一口气,用无比认真的语气说:“春来,请相信我,我还是爱你的--啊!” 燕春来一个黑虎掏心,打在了她的胃部,让她惨叫出生,接着就是干呕。 “贱人,刚跟你奸、夫恩爱过,就说还爱我,你怎么没有被他办死?” 燕春来抬手采住她的头发,猛地拉到了自己怀中,拿手轻拍着她的脸蛋,一脸温柔的笑意。 疼的叶明媚有泪水在流,却不曾放弃她最后一丝希望:“春来,我、我知道是我对不起你在先,我也甘心接受你的任何惩罚,但请你相信我,我今晚没有跟他做任何事!他放过我们,只是担心我们会对付林舞儿。” “你说,今晚你没跟他做任何事?” 燕春来笑吟吟的问道:“那,你那儿怎么肿了,你跟他单独在一起那么久,就喝茶聊天了?” “他让我过去,只是为了演戏骗林舞儿--当然,他、他也冒犯了我。” 叶明媚低声辩解时,看到燕春来脸上的笑容越来越盛,就知道无论自己怎么解释,他都不会信了,轻轻叹了口气,哀声道:“春来,别再招惹那个恶魔了。我虽然不知道他有多大的本事,我却能在某个瞬间,感受到他的可怕。” “噗。” 燕春来张嘴,一口口水吐进了叶明媚的嘴里。 她彻底地失望了。 心里却无比的平静,慢慢推开燕春来的手,做在座椅上淡淡的说:“燕春来,你真会后悔的。” 注定要后悔的人,可不止燕春来一个。 还有夏小韵。 她在接到楼宇湘那隐含幸灾乐祸的电话后,就确信方圆真得没死。 她就开始后悔,后悔为什么当初没有听楚楠楠的话,相信方圆还活着。 更后悔,漠北北在被龙太太掳走后,没有拿出那只绣花鞋,去换取她的安全,来间接保护昆仑、水暗影。 只是这个世界上后悔的事儿太多了,却从没有听说有谁能重新来过。 有些路,一旦踏上去,就是跪着,也得走完才对。 方圆回来后,会怎么对付我? 夏小韵斜斜的倚在沙发上,目光盯着电视屏幕,很久都没动一下了。 劳拉坐在另外一张沙发上,陪着她看电视。 自从夏小韵跟张良华在西餐厅约会过后,就察觉出劳拉的话少了很多。 她知道,劳拉不喜欢她跟张良华来往,尤其是方圆又活过来了后。 可劳拉懂不懂,夏小韵在昧下那只绣花鞋时,就已经无法回头了? “夏总,你看!” 就在夏小韵眸光凝滞的盯着电视屏幕,却不知道里面播放的是什么时,劳拉忽然抬手指着屏幕,让她看。 夏小韵眼睛一眨,开始聚焦--就看到了方圆。 方圆正在站在一个小高台上,背景是明珠东海集团总部大楼,林舞儿就站在他身后,含情脉脉的看着他。 下面,是无数的记者,正在高举着话筒问话。 小高台的旁边观礼台上,有夏小韵认识的几个人:常为集团的童老先生,楼宇湘,还有一个,竟然是好像从来都没穿过礼服的楚楠楠。 这是东海集团的再开业现场。 楚楠楠也只是在镜头中一闪而过,却被夏小韵牢牢捕捉到了。 常为集团的童老先生,可谓是华夏商场上泰山北斗式的大人物了,他竟然会亲临林舞儿那个小集团的开业现场,这要是放在平时,肯定会让夏小韵吓一跳。 只是在楼宇湘身边,童老先生的光彩就被‘遮掩’了:楼宇湘,可是专心收拾林舞儿的,双方绝对是生死大敌(站在林舞儿的角度上),现在她却以一副嘉宾嘴脸,笑眯眯的坐在观礼台上。 夏小韵能不因为她的出现,而忽略童老先生吗? 但楼宇湘给夏小韵造成的视觉冲击力,还远远不如楚楠楠的出现。 女人,在某些方面,都有着让老天爷都惊讶的直觉。 哪怕仅仅是瞬间,夏小韵也能从楚楠楠的精神面貌、穿着打扮上,看出她跟方圆之间,发生了自己以前那种无比渴望的关系。 背叛。 这算是背叛吗? 夏小韵忽然很想笑时,手机响了。 来电显示,正是楚楠楠的号。 看来,她也是专门挑了这个新闻播出的时间段,才给夏小韵打来了电话。 夏小韵不想接,只想把手机狠狠摔烂。 结果她接了,语气还是让她自己都感到惊讶的平静:“喂,楠楠,怎么有空给我打电话了?” “楚词。” 楚楠楠说出夏小韵的名字后,就开始沉默。 “怎么了,想说什么?” 夏小韵脸上的笑容慢慢散去,抬腿穿上小拖鞋,走出了客厅。 今晚唐王的空气质量不错,天上有好多星星在眨眼间,也像是在嘲笑某个女孩子:你呀,很快就众叛亲离了啊。 “对不起。” 楚楠楠在那边憋了很久后,才低声道谦。 “什么对不起?” 夏小韵问道。 “我跟方圆已经发生了关系,就在美国时。” 楚楠楠深吸了一口气,语气极快的说出了这句话。 “呵呵,你们俩发生那种关系,关我什么事呢?” 夏小韵脸上没有丝毫笑容的,轻笑出声:“我又不是他的什么人。” “我知道,你跟他暂时没有太亲密的关系。” 楚楠楠在那边轻吸了下鼻子,说:“我只是觉得,我必须得给你打个电话,说一声对不起。” “没这个必要了啦,楠楠,你真没必要跟我说这个,我跟他的关系,纯洁的就像天上的星辰。任何女人在喜欢上他后,都没必要经过我的同意后,再跟他交往。” 夏小韵抬头看着星星,说:“就算你非得要跟人说这些,也该跟水暗影去说。她,才是人家的合法妻子,我算个--屁?” “对不起。” 楚楠楠又沉默片刻,重复这三个字后,就扣掉了电话。 夏小韵慢慢放下手机,闭眼深深吸了一口气,缓步走向了大门口。 劳拉跟了出来:“夏总,你要去哪儿?” “去外面走走。” 夏小韵抬手指着天,轻笑着说:“如此星辰如此夜,还是憋在家里,岂不是一种对美丽的浪费?” 今晚的星辰,确实很美。 张翼也是这样认为的,能够在公园中散散步,肯定能让开了一天会的脑子,放轻松好多。 她清楚的记得,当初她说要来唐王工作后,小秘书可是很欣喜的,说这是一座美丽的城市。 小秘书没说错,唐王很美丽。 如果没有那些对谁都不能说的秘密,总是压在心底,张翼肯定会觉得她就是老天爷的宠儿。 第768章 :张翼的苦恼 张翼能有今天,跟戚光宗是分不开的。 上学时,是戚家把她当女儿那样资助她,再加上她本人又努力,考上了一所跟国防有关的学校。 其实张翼最向往的还是毕业后去当个小白领,为了不给资助她上学的戚家增加负担,才选择了专业性非常强的大学。 大学毕业后,她就去了某部队服役两年(算是实习吧),后来调到了某军工研究所,在那儿认识了丈夫,并喜结良缘。 如果丈夫没有在一起试验中落下残疾,张翼夫妻这辈子肯定会在军工方面呆着了,不转业,那么就不会受到照顾调任到了政府部门。 张翼在军方养成的雷厉风行作风,受到了领导赏识,逐渐被提拔,最终爬到了川南县二把手的宝座上。 以三十四岁的年龄,成为手握实权的处级干部,在外人看来,张翼绝对是人生得意,只要脚踏实地的干上两年,高升那是指日可待。 人们看好张翼能高升,除了她具备相当不错的工作能力外,还有一点不可忽视的是;出于男女平等的某些条令,官方领导班子中,基本得有至少一名以上的女性成员。 像张翼这种不靠姿色、凭借工作能力就能升官的女官员,在官场可着实算凤毛麟角了,很早就被纳入了后被选拔的高级干部名单中,只等她再被打磨两年,就会有一个质的飞跃。 可就在张翼最重要的这两年内,她的恩人戚家表哥戚光宗,犯下了致命性的错误,稀里糊涂就成北方那个国家的间谍了。 没多少工作能力的戚光宗,能走上那个位置,跟张翼有着相当直接的关系。 戚光宗在出事后,张翼后悔的要死一万次。 她以为把能力不咋样的表哥,安排在那个清水衙门内,在她的保护下只要不犯原则性的错误,应该就能过一辈子的好日子,算是她对戚家的报答。 谁能想到,戚光宗在那个位置上,还能犯下那么严重的原则性错误,不但连累了张翼,还把他自己的小命给搭上了。 早知道这样,真该把他安排在税务、国土等油水丰厚的部门--最不济,也该把他安排在自己眼皮子底下。 世上什么药都有,就是没有后悔药。 戚光宗犯事、鹦鹉川水库火山爆发、亲眼看到二十万居民仓皇大撤退时,张翼觉得唯有她葬身火山岩浆中,才能赎回她犯下的致命错误。 天可怜见,鹦鹉川水库下的火山,在即将喷发时,竟然停喷了。 老天爷怜悯张翼的不容易,出手救了她一次。 事后张翼才知道,救她的人不一定是老天爷,很可能是那些英勇的华夏特种军人,尤其是那个叫方圆的家伙--据说,就是他在火山岩浆即将喷出地面时,抱着一枚小核弹,纵身跃下了全是水的坑洞。 结果,核弹爆炸,促动了地壳运动,出现在了一条‘心胸’无比宽阔的地下河,引导那些即将喷发出地面的岩浆分流。 张翼在听到这些时,就觉得是扯淡--尘世间,怎么会有那么厉害的人,能抱着核弹做出了根本做不到的事啊,又不是超人。 张翼以为,这就是所谓的传说的来源,根本没有任何的可能性,但又能激励着人们,对英雄发自内心的崇拜。 不管是真事也好,传说也罢,反正张翼是不怎么在意的:有哪个即将被一撸到底、还有可能要去坐牢赎罪的官员,有心思去琢磨这些? 最多,张翼也就是在听说‘方圆’这个名字后,着实愣了下:传说中牺牲的勇士名字,跟拿刀子把我表哥劈成两半的凶手,都叫来方圆啊。 华夏这么多人,同名同姓的人多了去了,张翼可没认为,不按法律程序就擅自杀人的那个方圆,就是抱着核弹跳坑的方圆。 就算是--她一个马上就要因‘任人唯亲’的罪名,遭到处罚的干部,以后又有什么能力去管这些呢? 她能做的,就是遭受处罚过后,好好照顾丈夫、替戚光宗孝顺双亲罢了。 正所谓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川南县大撤退后的某夜,张翼被暂时接管边城事物的龙头召见了。 结果是喜人的,不但没被一撸到底去坐牢,还平调到了内地唐王,依旧是实权二把手。 用小秘书韩妙的话就是:唐王跟川南县算是同级的(唐王是县级市),可论起地理、经济等条件,川南县就算拍马,也赶不上唐王的。 张翼能被调来唐王,这是高升,绝对的高升! 时刻紧随领导步伐的韩妙,却好像忽略了一句话:天上不会无缘无故的掉馅饼。 犯了错的张翼,没有遭到处罚却高升了,那么肯定会付出一定的代价。 张翼要付出的代价是什么--她不会告诉任何人。 这是她最多的秘密,也是最不愿意去想的。 她知道,龙头交给她的秘密任务,就不会因为他的去世就结束。 她更纳闷:龙头,怎么就这么相信她,相信唯有她才能完成那个任务? 难道说,老头子会看相,就像唐朝袁天罡在看到童年武媚娘时,就看出这是未来的一代女皇了? 呵呵,我有何德何能,敢跟一代女皇相比,我最多也就是运气不错的小女子罢了,老天爷能够在我最危险时拉我一把,也肯定是因为我看似幸福的生活,其实确实残缺不全的。 信步前行的张翼,想到这儿时心中苦笑。 她早就听人在背后议论过她,说她能够调离军方来地方,并坐到当前的位置,都是沾了她丈夫的光。 张翼刚听到这个传闻后,就把自己关在房间内,蒙上被子无声痛哭了一场:你们就知道这样说! 你们可知道,我男人的残疾是落在何处吗? 可知道,一个没有那种私生活的女人,唯有拼命工作,才能把多余的精力稀释掉吗? 可知道,我圆愿当一个普通的打工族,也想拥有自己的幸福私生活,有一个自己的孩子吗? 你们可知道,我今年才三十出头,为了减轻那方面的煎熬,就把自己往朴素、苍老里打扮,让自己变成一个古板的老修女,每当自己照镜子时,就能对自己厌恶吗? 我还年轻,我长的也很漂亮,我的身材还像二十多岁的女孩子,我的皮肤还像缎子般那样柔滑细腻,我也希望能像所有正常女人那样,接受男人的爱抚,我更希望在我无声哭泣着午夜梦回时,不要再看到他用古怪的目光看着我…… “翼姐,时候不早了,我们是不是该回家了?” 小秘书韩妙的声音,惊醒了站在河边盯着河面出神、不知发呆了多久的张翼。 “啊,几点了?” 张翼抬头时,觉得脸上有些凉,下意识的抬手擦了擦脸颊。 有水渍。 韩妙已经给张翼当了三年的秘书,跟这位工作上雷厉风行、私下里对她却很照顾的领导,建立了相当深厚的感情,算是对领导的私生活最为了解的一个人了。 看到领导盯着河面流泪后,就知道她回想到了那些不幸,这才轻声提醒她该回去了。 “快十点了呢,我给老王(张翼的专车司机)打电话,让她来接您回家吧。” 韩妙拿出了手机。 “算了,都这样晚了,就不用麻烦老王了,我自己打车回去就行。” 张翼轻轻吸了下鼻子,笑道:“今晚你没约会吧?” 韩妙现在正跟一青年才俊谈恋爱,男孩子家庭条件、自身修养等方面都不错,张翼是持支持态度的。 “没、没有--” 韩妙回头向远处看了眼,连忙摇头。 张翼也回头看去,接着笑了:“呵呵,都怪我占用了你的私人时间啊,快去吧,再不去啊,你那位就会化身为望夫石,该暗中咒骂我不懂风情了。” “他敢、敢说一个字,我撕烂他的嘴!” 在工作单位有着淑女风采的韩妙,其实是个相当泼辣的野蛮女友,据说不开心时最喜欢做的事,就是把刚结交半年多的男朋友,当傻小子耍。 “行了啊,你也得改改你欺负人的坏习惯,要不然他真被你玩傻了,玩跑了,到时候你哭都拿不准调啦。” 张翼开了个小玩笑,摆手让她先走。 “翼姐,那您小心些,我走了啦。” 韩妙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才迈着轻快的脚步走了。 她很清楚张翼的行事作风,颇有几分军人风采,做事向来是干脆麻利的,对她才不会玩虚的,说不让她送,就不让她送。 还有就是,张翼也不怎么喜欢别人去她家。 跟上任不同,张翼来到唐王后,并没有把家安置在机关大院内,自己在唐王近郊花钱租了个小院落。 唯有这样,她那个身体还有心里都有残疾的丈夫,才会感觉轻松些。 目送韩妙跟她男朋友手挽着手的离开后,张翼脸上的笑容慢慢消失,望着那边羡慕的幽幽叹了口气,抬手摆住了一辆出租车。 唐王市区不大,新城区跟老城区加起来,呈东西长南北窄的格局。 张翼从顺河街打的回家,也就是不到十公里。 十几分钟,出租车顺利停在了她家门口。 付账下车时,张翼从大门缝里还能看到院子里亮着灯,就知道她家那位还没有睡,在等她回家。 “小巩,我回来了。” 张翼推开客厅房门时,像往常那样说了一句后,才发现屋里沙发上,坐着两个男人。 那个穿着条纹睡衣、脸色有些苍白的,就是她丈夫小巩。 另外一个,却是个身穿深黑色立领中山装、坐在沙发上腰板都笔直的年轻人。 他有着一张英俊的面庞,浑身散发着说不出的高高在上气质,给人莫名的压抑。 尤其是他的眼神,带着让人看一眼就感到发冷的阴骘。 就是这一丝丝的阴骘,破坏了他整个人那种高傲的气场,使他看上去就像一条盘踞着的毒蛇。 “你是--” 张翼愣了下,皱眉问道。 第769章 :你认识几个方圆? 小巩自从落下残疾后,整个人带有了很大的变化。 再也不像以往那样爱说爱笑了,如果张翼不跟他说话,他会在窗前坐一整天,很少动一下。 他不上班,也不愿意跟人交往,平时跟张翼交谈时,总是拐弯抹角的试探她,能不能忍受得了当前的生活,外面有没有看得上眼的男人。 如果小巩是健康的,要是问这些话,依着张翼的火爆性子,早就一记耳光抽过去了。 现在她不会。 她很清楚丈夫总是怀疑她,就是怕失去他。 他无法在履行男人的职责后,每当看到妻子在家卸下老气横秋的伪装、展露出她成熟、女人的特有风情后,就会自卑,越来越害怕,害怕有一天她会撇下他不管了。 张翼很了解小巩的苦衷,生怕他多想,会让本来就有些不健康的心态,变得更坏,这才远离喧闹的都市,跑这儿来租房住,算是对他的一种保护吧。 在这儿住了一年多了,小巩就像古代秀女,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从来都不跟外人交往,今晚怎么会有个陌生男人,忽然出现在她家里了? 天这么晚了。 刚进门看到丈夫的第一眼,张翼心中就是一疼:小巩在这个年轻人面前,很是紧张,拘束,仿佛人家才是这个家的主人,坐在那儿后双手插在双膝中,低着头好像一待审的罪犯。 张翼能肯定,自己夫妻在这儿住了一年多,为了减少对小巩的压力,除了韩妙外,她从不让任何人来家里,左邻右舍的也没谁她就是唐王市的二把手。 如果别人有事找她家,也是跟她交涉。 年轻人忽然来她家,让小巩很紧张,这让张翼很生气,态度就有些不善了。 就像没听到张翼问话,没看到她很不高兴那样,年轻人上下打量了她几眼,淡淡的问道:“你就是张翼?” “我是,你是谁?” 张翼快步走到小巩面前,刚把小包放下,丈夫就像个受惊的孩子那样,抱住她腰身把头埋在了她怀里,身子微微发抖。 丈夫的反应,让张翼更加生气,抬手就指着门外,不客气的说道:“我不管你是谁,又是来找我做什么的,现在请你出去!” 年轻人无声的笑了下,从沙发上站起来缓步走向门口:“安置好你丈夫后,你到院子里来,我有话要跟你说。” 慢说张翼是唐王市的二把手了,就是一般人家的女主人,忽然来个陌生人摆这副臭脸,都会不乐意的,脾气不好的说不定马上就拿出扫帚,再不就报警。 为了不惊吓到丈夫,张翼冷哼了一声,忍住了,轻拍了小巩后背几下,柔声说:“乖,别怕,先去卧室等我,我很快就把他赶走的。” 小巩点了点头,站起身走到卧室门口时,却忽然转身认真的问道:“张翼,他是来追求你的吗?” “怎么可能!” 张翼有些哭笑不得,解释道:“我都不认识他呢。好了啦,别胡思乱想了,赶紧回去睡觉,我很快就回来。” 唉。 关上客厅房门时,张翼在心中重重叹了口气。 这半年来,丈夫的心理疾病越来越厉害了,倒是不拐弯抹角问她在外面有没有交男朋友了,却像极度没有安全感的孩子那样,越来越怕陌生人,胆子也越来越小,唯有她午夜梦回时,才能从他好像总是醒着的眼里,看到以前那个意气风发的男人样子。 “你到底是谁,没有我的许可,是谁让你擅自来我家,接触我丈夫的!” 张翼走到院子里,摘下了脸上的黑框平面眼镜,语气更冷。 长久的身居高位,早就让张翼养出了一定的威严,再说她也是军人出身,现在就算面对不明来历的陌生人,也没有丝毫的忌惮。 “我不知道你丈夫是这样子的,龙头没有跟我说起过。” 背对着张翼抬头看星星的年轻人,转身右手一仰,丢过来一个红色小本本。 “龙头?” 张翼抬手接住小本本,打开只看了一眼,脸上的怒意就潮水般的退下去了。 如果有一天我不在了,会有人拿着它去找你。 那个人,就是我的继任者,你要做的就是无条件服从他的命令--这些话,是一年多之前的那个晚上,龙头对张翼说的。 时隔一年多,张翼仍然牢记红色小本内,只有一张龙头的本人照片,他的名字,还有他的职务:十三局。 十三,在西方那些信封上帝耶稣的教徒眼里,是个特别不吉利的数字。 在张翼眼里也是这样,因为身为十三局老大的龙头,要想把她打入凡尘,那绝对是翻手之间就能搞定的。 十三局,就是传说中华夏最最神秘的部门。 也是权利最大的一个部门,龙头在川南县的表现,很形象的诠释了什么叫‘上马管军,下马安民’。 据说,一个小兵就能让唐王警界一把手小心恭候的原‘风声’部门,就是十三局的一个分部门。 除了龙头之外,谁都不知道十三局到底有多么大的势利,更不知道这个特殊强力部门存在的根本是什么。 张翼没资格,也没胆量去打探这些事,能做的就是牢记龙头那些话。 现在,这个小本本出现了。 小本本上的照片,就是这个打搅张翼平静生活的年轻人,他的名字叫郭易秦。 唉,平静的幸福生活终于要结束了吗? 张翼心中再次轻轻叹了口气,合上小本本,双手递给了郭易秦。 “今晚我来找你,主要是为了认识你一下。很抱歉,惊吓到了你的丈夫。” 郭易秦收起证件,看着张翼说:“从现在起,你就要做好充分的准备,等待具体任务的下达。好了,夜深了,我就不打搅了,晚安。” 彬彬有礼的冲张翼点了下头,郭易秦走向门口。 “等--请等一下。” 张翼向前追了两步:“我想问问,我要为你们做什么,做多久,你才、才能不再来找我?” “这是你该问的?” 郭易秦回头,皱眉:“你不知道,你真正的档案关系已经调进了十三局?” “啊,我的档案,已经调进十三局了?” 张翼愣住。 “如果不是这样,你犯下那么大的错误,龙头凭什么还能把你调来唐王?” 郭易秦淡淡的说:“你现在的身份,只是在明面上的掩护。” 张翼更加懵了:“那么,我在十三局,是什么角色?” “完成任务后,你还想过当前这种生活,我会满足你。” 郭易秦没有回答张翼的问题,倒是给了她个承诺。 “谢,谢谢。” 张翼只觉得嘴里发苦。 郭易秦说的没错,依着她在川南县犯下的原则性错误,是不可能被饶恕的。 她能在犯错后来到唐王过好日子,势必会付出一定的代价。 我只是个会几手军体拳,整天研究经济数据的小处级干部而已,能为号称锦衣卫(这是张翼自己对十三局的称呼)的十三局做什么呀? 张翼看着走到门口的郭易秦背影,头很疼。 “我可以稍稍给你透露一下。” 伸手去开门的郭易秦,觉得还是稍稍安慰下张翼最好,免得她胡思乱想:“方圆,在你的任务中,占据绝对重要的位置。” “方、方圆?” 张翼再次愣住:“哪个方圆?” 郭易秦反问:“你认识几个方圆?” “我不认识,可我听说过两个。” 张翼抿了下嘴角,低声说:“一个,自然是牺牲在北朝地下古城的方圆。另外一个,就是杀、杀我表哥戚光宗的方圆,他也是你们的人。” “杀戚光宗的方圆?” 郭易秦眼光一闪,笑了:“不错,我要你关注的,自然是那个杀戚光宗的方圆。很快,他就要回到唐王了。到时候,他会是你辖下的市民。” “还有,他已经不再是十三局的人了。他跟某个很大的阴谋有关。我现在能跟你说的,就是这些了。我实在看不出,你怎么会被龙头当做一枚重要棋子,提前一年多安排在了这儿。就你--能起到关键性的作用?呵呵。” 郭易秦看着重要,很是不屑的摇了摇头后,开门走了。 被郭易秦当面蔑视后,张翼没觉得的不舒服。 她只是被‘方圆很快就要回到唐王,成为受她管辖的子民’这句话给扰乱了心态,眼前浮上姨妈在得知表哥被杀后,那一晚上就白发的傻呆样子。 “方圆,我已经找你很久了,你终于要来了么?” 张翼站在门后仰望着星空,默立良久后才喃喃说道:“你,现在哪儿呢?” 方圆在明珠。 零点的钟声敲响时,方圆正顺着天河路的人行道信步前行。 送走叶明媚后,方圆在浴室内放了一缸热水,躺在里面吸烟琢磨事。 他不用看电视,就知道他的现身会引起很多人的关注:郭易秦、水暗影--自然,还有那个跟他有着说不清关系的夏小韵。 想到夏小韵,方圆就头疼:她得有多么脑残,才能把那只能救漠北北的绣花鞋昧下? 难道她不知道,让她得到绣花鞋,是九幽世界那些邪恶之物最愿意看到的? 还是不知道,那样会间接害了昆仑跟水暗影? 一年多的时间,足可以改变很多人。 夏小韵变了,变得让方圆觉得很陌生。 再也不是以往那个爱耍小性子、有些跋扈却很善良的女孩子了,变得自私自利,甚至都有些自暴自弃了。 夏小韵的改变,本来就够方圆心烦了,还不是最头疼的。 方圆有种强烈的预感:背叛了九幽夫人的九幽王,在被擒获后,不会被干掉,很可能会被‘改造成’一个滥杀无辜的真正魔头。 至于九幽夫人为什么会这样安排--依着她的智商,在听说郭易秦在唐王遇到打不死的神秘人后,应该能判断出这个人就是方圆,这才急吼吼的逃离中原。 她走后,漠北北就会在一个合适的时间被放出来。 魔头一旦出世,首先要杀的人,除了背叛她的夏小韵,还能是谁? 第770章 :精心布置的圈套 碍于那些烦人的说法,谁都不能杀夏小韵,不管是正义世界,还是九幽世界。 九幽王就敢。 她在遭到九幽夫人无法想象的惩罚后,恨不得整个世界都大乱呢。 九幽夫人正是要利用她,来逼着方圆重新返回夏小韵身边,去保护她。 那个邪恶的女人,从郭易秦那儿判断出方圆还活着,并且拥有了跟她一样邪恶的体质后,就不会再怕漠北北了。 不管从哪种角度来看,也不管方圆现在是不是有夫之妇,他都得去保护夏小韵。 方圆还觉得,九幽夫人应该也知道夏小韵得到了一只绣花鞋。 在暗中狂喜之余,她还会极力寻找另外一只绣花鞋,送给夏小韵当礼物,来勾搭方圆,让彼岸花盛开。 夏小韵只要能拥有两只绣花鞋了,方圆又在无法彻底杀死漠北北之前,必须得呆在她身边--天知道,方圆能不能抗拒宿命的安排? 除了这些破事外,土豆老留下的黑色白睛石鱼,又是咋回事? 这些破事就像十七八根小棍子,在方圆脑浆子里来回的搅和,让他无比的心烦意乱,甚至都忘记他是啥时候离开东海集团的,只记得是李杰送的他。 林总今天很开心,喝醉了,已经休息去了。 这是李杰在送方圆离开时,跟他说的话。 李杰没撒谎,林舞儿确实喝醉了。 受伤的女孩子,就跟失恋的男人那样,总想用酒精来麻痹自己痛苦的神经。 方圆很清楚这些,除了心中稍稍有些内疚外,也没觉得哪儿不对。 这就是他所希望的,最好林舞儿一辈子都在恨他,不见他,那样她就安全了。 夹杂着海腥味的夜风,吹动了道边梧桐树的树叶,发出哗啦啦的响声,就像方圆已经开了锅的脑浆,让他得费很大的力气,才能忍住拿出刀来,好像疯子那样把树枝都砍掉。 “最好,别有人来惹我。” 弹掉手里的烟头后,方圆眼角向后扫了眼,右转走进了一条小巷内。 穿过这条小巷,左转向前八百多米,就是秦大川入驻的酒店了。 这是距离东海集团总部最近的一家酒店,四星级。 方圆右拐走进小巷内没有半分钟,一个黑影就贴着墙根,快步追了过来,来到拐角处先探头向里看了眼,接着就缩回头,等了片刻后才走了进去。 他在往里探头时,明明看到方圆就在前面数十米处前行,为了不被发现,他故意等了十数秒才贴着墙根走进小巷内--就在这短短十数秒内,方圆竟然不见了。 “咦,他去哪儿了呢?” 盯梢方圆的人,轻咦了声后,加快了脚步。 刚走了没几步--一只冰凉的手,忽然从背后掐住了他的咽喉。 本能的,他就抬手去掰那只手。 手刚抬起,就觉得脖子一疼,眼前发黑,方圆冷冷的声音响起:“再敢乱动一下,我掐碎你咽喉。” “别、别--是、是我!” 这个人赶紧说道。 “李杰?” 方圆探头一看,马上松开了手,奇怪的问道:“你怎么会跟着我?” “咳,咳!” 李杰先咳嗽了几声,才咽了口吐沫说:“是、是林总吩咐我这样做的,她怕你回酒店的路上,会遇到麻烦,咳!” 舞儿,我伤的你还不够吗? 方圆眼角急促的跳了下,皱眉说道:“她真是咸吃萝卜淡操心,我是那种怕麻烦的人吗?李杰,你回去后告诉她,以后别再缠着我了,很烦。” 也不等李杰说什么,方圆抬手把他推到一旁,快步向前走去。 走出十几米后,就听李杰声音嘶哑的喊道:“方先生,我们小姐真得很在乎你!” “那是她误解我对她的感情了。” 方圆头也不回的冷冷说着,加快了脚步。 走出小巷来到大路上后,方圆才重重吐出一口气,低声自言自语:“方圆,你这样做是对,还是错?” 当一个人对自己的某种行为感到茫然时,就会神不守舍,忽略一些不正常的现象。 比方,秦大川他们下榻的酒店门口,几个巡夜的保安看到方圆走过来后,就从两个方向围了过来,相互使了个眼色。 站在台阶下面的保安,则像交警那样抬手挡住了方圆,很客气的问道:“先生,请问你是来做什么的?” “这时候来酒店当然是住店的了,还能是来洗澡的?” 方圆抬头随口回了一句时,有铁棍破空的声音,从身后呜呜的响起。 四条棍子,分别狠狠砸向他后脑,左右肋下,右腿膝弯处。 一看,就知道这四个人打人闷棍的经验很丰富,不但狠,而且准。 把他打残,每人奖励一百万,如果打死,每人五百万--这是雇主跟他们说的话。 他们甚至不知道即将被收拾的人是谁,只是权衡打残某人,跟打死他哪一个结果更好。 在接到目标出现的提醒前,五个人还在为这件事争辩不休。 当一个人负责吸引方圆注意,另外四个人趁机出手的瞬间,他们极为默契的达成了协议:打死他,要五百万! 打死一个人所用的力气,所选的受创部位,肯定比打伤一个人要大,抗击性要脆弱。 暂且不管左右肋下、右腿膝盖(那是防备一棍子打不死,目标会逃跑)的打击怎么样,单说狠狠砸向方圆后脑勺的这一下,要是夯实了,铁铁的就会出现千树万树梨花开的血腥一幕。 砰--砰砰! 四根铁棍,都狠狠砸在四个人所希望的部位。 可能是用力过大,四个打闷棍的假保安,都震的虎口生疼。 擀面杖一般粗,足有十五斤的实心铁棍,狠狠砸在一个人后脑勺后,还震的虎口疼--如果这个人还不死的话,那么只能证明他不是个人。 谁敢说方圆不是人,方死鬼就会问候他妹。 可他真没死,甚至都没有丁点的创伤,就站在那儿冲抬手挡住他道路的保安,眨巴了下眼问:“是燕春来让你们来的吧?” 那个假保安的嘴巴,现在足足能伸进一只脚丫子去。 就是給他伸进一只脚丫子去,他也不相信能有人,受的了刚才那四根铁棍的猛击--话说黄江五霸的名头,可不是娘们在爽呆了时喊出来的,而是兄弟五个拿拳头拼出来的。 哪怕是一只狗熊,也受不了这四根铁棍的猛击,他凭什么屁事也没有的,还能问自己是谁派来的? “谁、谁是燕春来?” 假保安咕噔一声咽了口吐沫后,才傻乎乎的问道。 在明珠混的各路好汉,自然都听说过燕春来的名字,假保安这样问,是因为他真没想到,那个指派他们来杀人的人,会跟燕春来有关系。 砰地一声,方圆用抬脚在他身下狠狠踢了一下的动作,回答了他这个愚蠢的问题:连自己真正的雇主是谁都不知道,还有脸在道上混啊,去泰国登台献艺,也比被灭口强得多。 “啊!” 假保安嘎声惨叫着屈膝猛地跪倒在地上时,黄江五霸的其他四霸,已经再次抡起铁棍,用全身的力气,再次狠狠砸向方圆。 这次,他们都选择了方圆的脑袋。 到底是在道上混的,刚才狠击没有干掉方圆后,他们最多只被震惊了几秒钟就反应了过来,随即做出了最错误的选择。 方圆敢发誓:这四个沙比在发现他打不死,马上调头鼠窜、或直干脆跪地求饶,他都会大人大量的放过他们。 几个在道上混的小鱼小虾,哪怕在金钱的刺激下要谋财害命,还远远不值得方圆把怒气撒在他们身上的。 只是他们太没脑子了,自己找残废找的还这样铁,方圆想不满足他们都不行。 “来人啊,杀人了!” 其实早就躲在酒店大厅内的两个保安,亲眼看到方圆用脚把四个人的双膝、双手手腕都狠狠踩碎后,再也无法控制心中的恐惧,死了娘老子那样的凄声惨叫着,向吧台那狂奔:“快,报警,报警!” 呜啦--呜啦的警笛声,隐隐从门外远处的街道上传来,让捧着一本杂志在看的燕春来,双手没来由的哆嗦了下。 就好像,他是做案潜逃的通缉犯,偶尔听到救护车的叫声,也会心惊肉跳。 斜斜躺在他对面沙发上,盯着天花板发呆的叶明媚,也听到了警笛的叫声,眼眸忽地流动一下时,恰好看到燕春来的手在哆嗦。 她就笑了:“呵呵,春来,你是不是怕了?” “我怕什么?” 燕春来看都没看她一眼,淡淡的问道。 “你应该很清楚,你找的那些人,是绝对伤不了方圆的。如果他能这样轻易被除掉,那么他早就死在北朝的地下古城内了。” 叶明媚翻身从沙发上坐了起来。 回家后,她又好好洗了一个澡,换上了最漂亮那件白色真丝睡衣。 只要在自己家里,她从来都习惯了真空穿睡衣,所以在坐起来抬脚去穿拖鞋时,刚好抬头的燕春来,就能看到裙下那绝美的风光。 以往看到这一幕后,他都会有种说不出的自豪感:这是我的。 现在,他却很反胃--那地方,已经被污染了。 “呵呵,我当然知道,那几个小混混伤不了方圆。” 燕春来呵呵轻笑着,合上了杂志,慢悠悠的说:“实际上,我也没奢望那几个短命鬼,能做到让我满意。” “那你干嘛还要派他们去送死?钱多的,没处花了?” 叶明媚懒洋洋的说着,右脚抬起,搁在了左膝盖上,涂抹了墨绿色性感指甲油的小脚脚尖,挑着精致的小水晶拖鞋,一晃一晃间荡起的风情,让燕春来不敢再看。 他怕会忍不住的扑上去,用最最粗暴的动作,让这个女人意识到她不管再烂--也能让他无法控制生理上的冲动。 看到燕春来笑了笑看向门外后,叶明媚忽然明白了:“你真正的用意,是要把方圆引家里来!而你,早就在院子里,精心布置好了圈套!” 燕春来悠悠的回答:“你说,他能躲得过捕猎夹、火枪的打击吗?” 第771章 :现场采访 “什么?” 叶明媚呆了。 她的反应让燕春来很满意,拿起杂志指着前面,又指了下后墙笑道:“早在你跟他在东海集团快活时,我就吩咐五子(他的新保镖头子)在家里布置好陷阱了。难道,你没发觉我在挽着你回家时,是跟在五子后面走的吗?” “在咱们的别墅前后院内,总共埋下了两百九十八个捕猎夹,都是那种特制精钢打造的,能夹住野猪,老虎。” 燕春来说着站了起来,到背着双手在叶明媚面前来回走动着:“呵呵,这样高的密度,我实在想不到他一旦潜入还能躲开的理由,更不相信他的力气,比野猪,比老虎的力气还要大。” “好吧,就算他的力气比老虎还要大,可能抗得住十把火焰枪的喷射吗?五子告诉我说,火焰枪的燃料中,可是加了黄磷的,就算用水都扑不灭。啧啧,明媚,你小嘴半张的样子,是在吃惊我的毒辣呢,还是在为他担心?” 燕春来走到叶明媚面前,伸出右手食指,挑起了她的下巴,笑眯眯的说:“肯定是担心他,那么你最好是祈祷他不要来自己找死。话说,我也不忍心看到一个人,要被活活的烧死。” 叶明媚没说话,长长的眼睫毛垂了下来。 她能看得出,得意的燕春来没有骗她,就像她也想不到方圆一旦来了,还有什么机会活着回去。 这么晚了,燕春来不睡觉,还把客厅的灯都打开,就是为了让很有可能赶来的方圆,看到他,继而怒火填膺,冲进来要教训他。 那就是燕春来所希望的。 出身豪门大家的燕春来,不管他平时在人前表现的有多儒雅,但当他决定要杀一个人时,心就会比钢铁还要硬。 杀掉方圆,不计后果。 “怎么不说话,心疼了?” 燕春来抬手,在叶明媚的脸颊上轻轻拍着,笑问:“还是在琢磨,方圆死后你已经失去了利用价值,担心我会对你下毒手,正绞尽脑汁的怎么求我,给你一条生路?” “春来--最起码,我们曾经真心相爱过,对不对?” 叶明媚轻咬了下嘴唇,抬眼看着燕春来。 “呵呵,想用旧情打动我?” 燕春来的笑容,依旧那样可亲。 “你,就不怕我死后,我们签订的那份协约曝光?” 叶明媚又问。 “我怎么会舍得杀你呢,最多让你生不如死。” 燕春来又拍了拍她的脸,笑得更加开心:“刚才我看杂志上说,女人,越是在生不如死时,才会越怕死,哪怕遭受无法忍受的痛苦。你自己也说了,你不死,那份协约就不会曝光,所以我不会杀你的。” 叶明媚脸上的血色,全部消失,苍白的吓人。 “五子告诉我说,他早年在金三角那边混时,就看到一个毒枭用这种捕猎夹来对付一个女人--那个女人的四肢,都被夹断了,却死不了,只能整天像块烂肉那样的活着。” 燕春来松开了手,认真的问:“你能想象一下,你变成那副样子时,会是什么感觉吗?” 叶明媚没说话,抬手就去抓案几上的水果刀。 水果刀没开刃,但绝对能一刀刺穿自己的心脏。 这时候去死,也比那样悲惨的活着,要好许多倍。 砰地一声,就在叶明媚伸手抓住那把水果刀时,燕春来及时一脚,踩在了她手腕上。 燕春来今晚可谓是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包括计划失败后迅速撤离别墅,所以穿的不是拖鞋,是那种硬邦邦的黑头皮鞋。 “啊!” 被踩住脚腕的叶明媚,发出一声惨叫,从沙发上滚落在了地上,睡衣翻在了后背上,那么迷人的下半身就暴露在了灯光下。 “想死?臭表杂,想得倒是美!” 燕春来脸色狰狞,伸手抢过那把水果刀后,接着抬脚狠狠踢在叶明媚的半轮明月上时,就听有人问:“这算不算是家庭暴力?” “滚!” 燕春来想都没想,张嘴就恶狠狠吼了一嗓子。 潜意识内,他以为忽然问话的人,是他的保镖。 除了他的保镖外,谁能随便踏过埋了近三百个捕兽夹的前后院,来客厅看他玩家庭暴力? 可他没有想到,有哪一个保镖,敢在没有他的允许下,跑来客厅问他这句话。 燕春来到底是聪明人,话刚出口就意识到了不好,猛地抬头看去,就看到方圆倚在门框上,双手抱着膀子,饶有兴趣的看着他。 “你、你怎么能走过来,五子他们呢?” 燕春来呆住,又傻傻的问。 人们在好像见了鬼似的时候,说话就成了一种本能,不会经过大脑。 “五子是你的保镖头子吗?” 方圆嘴上好像噙着半片树叶,来回翻动着走了过来:“就是他负责别墅院子里埋下了那么多捕兽夹吧?嗯,从布置陷阱的手法中,可以看出那家伙还算有些心得,尤其是还准备了火焰枪。不过,他还是有个缺点。” 燕春来额头有冷汗淌下,哑声问道:“什么缺点?” “真正的陷阱布置好后,是绝不能留下供你从门口安全走进客厅的生路的。你该乘坐直升机回家的,那才是真正的死亡陷阱。” 方圆走过来,坐在燕春来刚坐过的沙发上,看似很随意的拿过他手里的刀子,才说:“还有啊,你那个保镖头子在准备火焰枪时,为啥搞得汽油逆风十里地都能闻到?我想不注意都不行啊。” 格,格格。 燕春来听到了自己牙齿打颤的声音,冷汗已经淌进了眼里。 他没有去擦。 他怕他只要一动手,那把水果刀就会刺进他身体里。 方圆出现后,如果是很愤怒的样子,燕春来获许还不会害怕:表面愤怒的人,是不会杀人的。 因为他在愤怒时,心中的怒火就已经释放了出来,最多做事过激了些,却能保持该有的理智。 唯有脸色、语气甚至都眼神平静的人,才是真可怕的,这是火山爆发前的前兆,一旦爆发就会失去所有理智,任何疯狂举动都能做出来。 燕春来是这样认为的。 他就是一个这样的人。 方圆用刀子拍了拍沙发旁边,语气真诚的说:“能不能坐下来,我不习惯跟人说话时抬着头。” 木偶那样,燕春来缓缓坐在了方圆身边。 “还有你,就不能穿好衣服?再怎么说,这也是在你家,我是个外人,守着你丈夫时,你得给予他应有的尊严,撅着个屁股一副欠收拾的样子,算咋回事?” 方圆又看向了叶明媚,眉头皱了起来。 “啊,哦,哦!” 叶明媚这才如梦初醒,赶紧跪坐在地上,伸手把睡衣背上放了下来。 她看着方圆的眼睛很亮。 她不知道方圆是怎么躲过那些捕兽夹的,也不想知道五子他们是怎么在悄无声息间被制服的,只为自己能躲过燕春来的‘家庭暴力’而狂喜。 燕春来跟她说了那么多后,她才知道此前无论她施展什么手段,她都没能让他对她真有忌惮,想怎么玩她,就怎么玩。 在这场家庭暴力中,叶明媚已经一败涂地了,方圆的出现又给了她从新来过是、甚至掌控主动的机会。 第一次,她守着燕春来在场时,想跟别的男人秀恩爱。 唯有那样,才能让她相信她还好好的活着。 于是她就拿起手机,打开了录像,对不解她为啥这样做的方圆说:“我、我只想能健康的活下去,你不会连这点要求都不答应吧?” 叶明媚健康的活下去,比她被燕春来搞个求死不能要好太多,方圆当然没意见. 至于叶明媚怎么利用她录制下来的这些,来要挟燕春来,方圆懒得去多想。 “冷静一下,别怕。” 看到燕春来还在打摆子似的发抖后,方圆拍了拍他肩膀,又对叶明媚说:“就不知道去倒杯水来,以防我们谈话时口干吗?” “哦,哦,我马上去,马上去!” 叶明媚把手机横着放在沙发上后,小跑着跑进了餐厅内。 “看,你老婆还是很不错的一个女人,尽管有时候总做傻事,不过你得懂得这样一个道理,那就是越漂亮的女人,就越傻。” 方圆唧唧歪歪的说着,看到叶明媚放下的手机歪倒后,还很体贴的走过去,重新放好,对准燕春来。 “你也喜欢吸大中华吗?这点兴趣,咱们倒是很相似。” 方圆从案几上拿起烟,先递给燕春来一棵。 燕春来哆嗦着,叼在了嘴里。 方圆很有礼貌的为他点燃,叶明媚端着两个打开了易拉罐,脚步匆匆的走了过来:“先、先喝点啤酒吧,温度刚好。” “谢了。” 方圆接过啤酒,仰首喝了一口,打了个酒隔:“呃,还算不错--你怎么不喝?” “我、我不渴,不渴。” 燕春来连连摇头,嘴上的烟卷掉下来,都没注意到。 看到人家吓成这样了,方圆也不好再勉强他,替他把落在衣服上的烟卷掐灭,又拿过那个啤酒,一口气喝干后,才说:“我好像觉得咱们俩在电视台的现场采访,你老婆是摄影师,我是主持人,你是被我采访的嘉宾。” 叶明媚赶紧甜甜的笑了下,表示赞同。 燕春来也很配合的连连点头。 “那好,尊敬的燕先生,我们就开始吧,希望你能对电视机前的观众,说出你的心里话。” 感觉很好玩的方先生,又喝了一口啤酒后,就觉得拿着这玩意来主持节目,貌似有些不认真,随手放在案几下,干咳了声说道:“咳,那个啥,在正式提问题之前,我首先向燕先生道歉,当初冒犯燕太太,是我的不对。” “没、没事,没事!” 燕春来慌忙摇头,深吸了口气,希望自己能尽快冷静下来,才能对付这个要命的恶魔。 “能够获得你的原谅,我心甚慰。” 先拽了一句,方圆才无比严肃的样子:“我这次来明珠帮林舞儿,真没打算要对你不利的。因为我很清楚,她要在明珠安康的发展,就不能得罪你。” 第772章 :得罪女人的后果很严重 燕春来暗中长长的松了口气,脸上的惊骇神色消失了,整个人也重新变得儒雅,有自信了起来。 喏,在某层窗户纸戳破后,这家伙都说他不会对我不利了,那我干嘛还要害怕? “你不再害怕了,对吧?” 方圆又不是瞎子,当然能从燕春来的精神一震中,看出他心里是怎么想的。 “方圆,既然你担心我去对付林舞儿,那我为什么还要害怕呢?” 燕春来说着,拿起案几上那根被掐灭了的烟卷,慢悠悠的点上时,翘起了二郎腿。 “是,你实在没理由怕我。” 方圆笑了笑,实话实说:“你其实早就该看出,无论我对你有多么的不满,为了林舞儿我都不敢把你怎么样,再说你也是燕家的重要人物,为了舞儿我就伤害你,肯定会遭到燕家无情的打击。” “你本来有机会让我怕你,对你唯命是从的。” 燕春来吐了个烟圈,胸有成竹的样子:“就是昨天下午(现在已经是凌晨了),你我都知道,只要你能当众宣布在你假死后,我是怎么对付水暗影的,那么我、甚至整个燕家都会名誉受损的。” “是啊,但我没把握住。” 方圆坦然承认:“当时我天真的以为,当众曝光你那些不男人行为,诚然会打击你,甚至能逼的你以死谢罪,来保全整个燕家。可我却不想因为这件事,就跟整个燕家为敌,毕竟燕家就算会遭受沉重打击,依然能有让我后悔终身的实力。” 方圆昨天下午如果真那样做,燕随意除了以死谢罪,来尽可能保护燕家的名声外,确实没有任何的办法。 那样方圆就达成了目的。 只是无可否认的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当这件事尘埃落定后,无论燕家在本次事件中遭受了多大的打击,这个庞大家族所拥有的实力,都能给方圆最为残酷的报复。 方圆仗着他的个人本事,或许能躲过燕家的打击。 他身边那些人呢? 林舞儿,水暗影,秦大川还有韩斌等人,能活下来的希望很小。 所以无论方圆有多么想报复燕随意,为太多人的着想,他都只能高抬贵手,主动释放善意,最多也就是勉强‘笑纳’了叶明媚。 受林舞儿等人的拖累,方圆失去了惩罚燕随意的打击机会。 同时更让他明白了,就算他用再卑鄙的手段招惹方圆,方圆也能像现在这样,躲过那些捕兽夹坐在他面前,也不敢把他怎么着的。 从方圆释放善意的那一刻起,燕随意就处在了不败之地。 既然这样,他为什么还要害怕? 他都开始为自己刚才的惊恐,感到羞愧了。 “唉,燕春来先生,我再问你一个问题。” 方圆叹了口气时,满脸都是无奈的样子。 燕春来双手十指交叉,放在胯间,身子微微后仰,就像平时他在接待那些来拜访的客人那样,矜持的笑着:“希望我的回答,能让方先生感到满意。” “你是不是十分确定,我不敢把你怎么样?” 方圆问。 燕春来依旧笑着,回答:“我想,方先生你应该比我更加清楚这个问题才对。” “好吧,你赢了。” 方圆再次叹了口气,喃喃的说:“看来,我要是对付你这种人,永远都没有任何的胜算。” 燕春来更加的得意:“我不是楼宇湘。” 楼宇湘能被你个人的武勇、野蛮给吓破胆子,我不会。 我是男人,她只是个女人而已。 这就是燕春来说他不是楼宇湘的意思,方圆能听得出。 “最后一个问题。” 方圆吸了下鼻子,说:“如果你还能像现在这样胜券在握,我马上就拍拍屁股滚蛋。” “方先生以后再来明珠时,还请别忘了来我家作客。” 燕春来很为自己充满哲理性的回答,而感到自得。 他有权利,更有资格自得。 方圆再怎么可怕,终究是个受人(林舞儿等人)拖累的江湖混混而已,压根无法跟他这种含着金钥匙出生的世界公子相比。 方圆抬头,看向了坐在对面沙发上的叶明媚。 叶明媚马上冲他眯了下眼睛,媚态十足。 方圆这才问燕春来:“燕先生,有人说,男人不管有多么的强大,都不要去得罪女人--请问,你是怎么看待这个问题的?” 得罪女人的后果,很严重。 很早很早之前,燕春来就听说过这句话,知道它是来源于网络上,寓意女人被男人彻底得罪后,就会大脑短路,不择手段的来报复男人。 这句话有些像笑话。 燕春来觉得更像无聊之人,说出的笑话。 他从来没有认真考虑过这个问题,本心内只以为再怎么牛的女人,哪怕是楼宇湘,都只是男人的附属品。 有谁,会在意附属品被得罪过的感受? 燕春来没想到方圆会问出这么个无厘头的问题,稍稍楞了下,语气中带有发自本心的轻蔑回答:“得罪女人后果很严重这个问题,不但是笑话,更是扯淡。” “是吗?” 方圆笑了,抬头问叶明媚:“叶小姐,你是我们中的唯一女性,你是怎么看待燕先生的回答?” 叶明媚抬手,轻轻撩起垂在耳边的长发后,才咯咯娇笑一声,喃喃的说:“所有觉得这句话是笑话、是扯淡的男人,都是不折不扣的傻帽。” “他会后悔,会哭泣,会拿头撞脑袋,会纳闷为什么在得罪女人后,没能及时去死。” 叶明媚说着,从沙发上站起来,摆着腰肢袅袅走了过来。 “你说,我的回答对不对?” 叶明媚走到方圆面前,甩掉了脚上的水晶小拖鞋,抬起右脚坐在了他腿上,左手勾住他的脖子,上身微微后倾,低头看着他的眼睛时,右手已经开始解方圆的腰带了。 从决定把叶明媚推出去牺牲的那一刻起,她在燕春来眼里就是只母狗般的存在,无论她怎么哀求他,请他原谅她,除了得到他近乎变态的打击外,什么都改变不了。 只是从法律,在外人眼里还有以往的数年恩爱生活中,叶明媚都是燕春来的妻子,在他心里占据着暂时无人替代的位置。 所以当看到叶明媚竟然当着自己的面,就要对方圆发嗲后,怒火噌地一声就从心头冒起,站起来抬手就去采这女人的头发:“臭表杂,你敢--呃!” 燕春来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觉得左肋下剧痛,眼前发黑,咣的一声摔倒在了沙发帮上,得用很大的力气要紧牙关,才能逼着自己别疼昏过去。 他想站起来,剧痛就让他张嘴大声咳嗽了起来。 方圆那看似随意的一脚,踢断了他左肋下第六根肋骨。 断了的肋骨内插,刺进了他的肺叶。 方圆这一脚的力气,拿捏得相当到位,不会給他造成任何生命危险,却剥夺了他想站起来动手的资本,只能拼尽全身的力气,来跟剧痛作斗争。 剧烈咳嗽中,燕春来疼的泪水都淌出来了,艰难的抬起头,就看到了墙角蹲放着的那座大笨钟。 这是一尊很有些年代的大笨钟,是燕春来花了数十万英镑,从某拍卖会上拍回来的。 大笨钟年代久远,无论是用料,做工还是款式,都带着十九世纪的独特特色。 座钟四周镶嵌了一圈那个年代还是很稀罕的镜子,所以燕春来能通过这些,看到背后沙发上的那对男女,在做什么。 叶明媚全身上下,只穿着一件白色真丝随意,只需骑坐在方圆腿上,解开他的腰带--两个人,就能像一对很有情调的夫妻那样,在燕春来面前,做很有情调的事儿。 这次,方圆没拒绝。 他在叶明媚去拿饮料,替她扶正歪倒的手机时,就知道她要做什么了。 她在利用放在沙发上的手机,现场直播燕家客厅内三个人的精彩表演,每一句话,每一个动作。 她这样做,是为了自保。 她对燕春来已经彻底地失望了,清晰的认识到有身份的男人,有时候说话也是放屁,她想不像一摊烂肉那样的活下去,就必须得反击。 用她本人的身体,用她是燕太太的身份,用她当着燕春来的面,跟别的男人恩爱,来确保她自己的生命安全。 就像方圆这次没有拒绝她的求爱那样,她也没有丝毫的愧意,只会在再次得到某个男人后,幸福的猛地昂起头,秀发如丝般垂下,修长的脖子好像天鹅那样,发出一声高亢的婉鸣。 女人,才是最可怕的。 得罪女人,绝对是任何时候最最愚蠢的事,后果很严重。 无比的严重。 燕春来傻呆呆望着镜子里的那对男女,终于领悟出了这个道理。 高高在上的燕家四公子,在他自家的客厅内,他那个美的不行不行的妻子,就像当世最为出色的妓、女--更像一个纵马狂奔的骑手,双手死死抱住方圆,拼命的筛动她那两轮被白色真丝睡袍掩盖着的圆月,更用她上身最骄傲的部位,堵住了男人的嘴。 燕春来想死。 也恨自己为什么无法去死。 确定叶明媚在背叛自己后,燕春来就不再在意她了。 能够容忍她在自己身边一年多,那是因为这个女人总是拐弯抹角的,用水暗影来说事,最终成功打动了他。 在燕春来的心中,叶明媚就一条不值钱的母狗,最多也就是漂亮些罢了--在得知楼宇湘把林舞儿逼着去站街时,他甚至都觉得这才是彻底毁灭女人的好办法。 当然了,那时候的叶明媚,是绝不能跟燕春来,跟燕家有着一丝关系了。 跟自己没有任何关系的女人,无论跟哪个男人恩爱,关自己屁事? 可现在,她还是燕太太。 燕太太,目前正在燕家别墅客厅内,守着燕先生,跟别的男人恬不知耻的恩爱,那样的放肆,开心,尖叫。 燕春来只能看着。 事后,他也不敢放半个屁,不敢动叶明媚一根汗毛。 要不然,这份现场直播,就会红遍大江南北。 第773章 :叶明媚的自保手段 方圆从没打算用这种卑鄙的手段,来要挟燕春来乖乖的听话。 不过当他偷听到燕春来两口子的对话,又看到叶明媚现场直播的真正用意后,就觉得这办法貌似才是最好的。 他只需享受美色就行,不用动燕春来一根汗毛,就能起到比他所想的要好一百倍的效果。 这都是燕春来逼的。 是他逼着已经放过他的方圆,连夜赶来燕家自投罗网。 是他逼着叶明媚,失去了最后一丝能安稳活下去的希望。 方圆说的没错,得罪女人的后果很严重,尤其是男人要想用最残酷的手段,来折磨女人求生不能时,女人就会在瞬间,找到最能给予他致命打击的报复办法。 这怪谁? 不能怪方圆,他已经对燕春来释放了足够的善意,只想他兄弟在明珠,能够安稳的生活下去。 更不能怪叶明媚,在方圆活生生的蹦出来后,她就已经跟燕春来定好协议,来保护她的安全,燕家的颜面了。 要怪,只能怪燕春来。 他以为自己够强大,只要能躲过方圆在最恰当时才最有力的致命一击后,就能迅速扭转乾坤,靠他的实力让这对男女后悔来到这个世界上。 他小看了方圆:他精心布置的陷阱,人家是如履平地。 他更小看了叶明媚:这个女人为了活命,把她女人最后一丝尊严,都用高跟鞋狠狠践踏在了脚下。 有燕春来亲笔签字的某协议,也许还有被抵赖的可能。 当前的现场直播呢? 无比痛苦中的燕春来,甚至都能想象到燕家老爷子在看到这些后,会被直接气死,燕家这栋艰难航行在大海中的航母,会被随后掀起的惊涛骇浪,给彻底掀翻。 本来,他不用遭受这么无敌的羞辱,他完全可以把叶明媚当做一个透明人,从此后再彻底忘记报复方圆,就能过他想过的那种日子。 甚至,他都能利用这对狗男女,从中为燕家博取一些可观的利益-- 晚了。 一切都晚了。 燕春来最不愿意看到的事实,正精彩上演。 他纳闷自己为什么没有死去,竟然能艰难的转身瘫倒在沙发上,看到他的妻子就像狗那样,跪趴在沙发上,任由某个恶魔男人的疯狂轰炸。 时间过的很慢,仿佛又是很快。 当燕家别墅后山树林中,有一只雄性野鸡给给给的打鸣后,天已经蒙蒙亮了。 方圆也从浴室内走了出来。 一个多小时的征伐,这个混蛋竟然没有丁点的倦意,反倒是昔日让燕春来又爱又怕的叶明媚,死狗那样的趴在沙发上,一动不动。 “你的伤势不要紧,只需安心休养半个月,就能恢复如初的,这一点我能保证。” 方圆来到燕春来面前,伸手抬起他的左臂,右手攥拳在他受伤肋骨下,稍稍用力打了一拳。 “呃!” 燕春来发出一声惨叫,接着用力咬住了牙关。 还是很疼,但那种总是要忍不住咳嗽的难受,烈阳下的薄雪那样不见了,浑身也充满了力气,右手捂着左肋,坐直了身子。 “很抱歉,我不想用这种方式来逼你的,是你自己想的太毒辣了。” 方圆态度真诚的道歉。 燕春来没说话,只是用力咬着牙关,看向了对面沙发上的手机。 方圆也回头看了眼,才说:“已经晚了--贵太太是个网络高手,这次她没有把本次的现场直播交给任何人,而是压缩到了一个木马病毒内,直接上传到了网络中。” 叶明媚制作的那个木马病毒,上传网络后,就像一滴水滴落浩瀚的海洋中,除了她之外,任何人都别想找到。 那个病毒的发作,是有固定时间的,可能半个月,也可能是一个月。 期限将到时,叶明媚会重新设定病毒爆发时间,确保它不会随着各种下载器,流进千家万户的电脑内。 一旦叶明媚‘忘记’重新设定日期,那么病毒就会爆发,网络上就会发现刚才超长现场直播,让燕春来,整个燕家,都遭到唯死才能逃避的侮辱。 “真得很抱歉,我没理由制止她这样做。她这样做,对我,对她自己来说,都有着说不出的好处。这次,你是真得失去她了,是该好好反省一下了。好了,多余的话,我就不说了。等我走后,你们两口子再详谈吧。” 替燕春来整理了下衣服领子,方圆又说:“哦,对了,借你一辆车子用。呵呵,我现在去机场已经来不及了,只能开车回唐王了。” “开我的吧。” 跪趴在沙发上的叶明媚,懒洋洋的抬起了右手,拇指食指间捏着一把钥匙:“我的车,坐上去舒服。” “谢了,以后有机会去唐王的话,再把车还你吧。” 方圆接过钥匙,笑了笑转身要走时,叶明媚问:“你就这样走了?” 方圆低头:“还有事?” “吻我一下,算我祝你一路顺风。” 叶明媚费力的坐在了沙发上,闭眼嘟起了唇儿。 “不好吧,你丈夫在呢。” 方圆假惺惺的说着,低头在叶明媚唇上轻吻了下,转身快步走出了客厅。 燕春来看向了外面。 当他看到方圆脚尖一挑,一个恐怖的捕兽夹就咔咔的咬紧,被他当做趟雷器扔出去,引发其它捕兽夹都紧紧合上嘴后,才无力的闭上了眼睛。 在他,还有五子等人眼里看上去威力十足的陷阱,却被方圆当做小游戏中的闯关,根本不需要太费力,就走到叶明媚那辆白色玛莎拉蒂面前,上了车。 跑车发出的低沉有力咆哮声,很快就消失在了清晨的曙光内。 “春来,今早想吃什么?” 叶明媚缓缓站了起来,身子踉跄了几下,满面羞红柔声问话的样子,就像世间最贤惠的妻子。 “我想喝苦菜粥,最好是再加上点黄莲,最近火气有些大,想去去火。” 燕春来轻吸了一口气,缓缓回答。 “好的,我先去洗个澡,再给你做。” 叶明媚点了点头,走向浴室门口。 “哦,对了,五子他们的能力还是很不错的。” 伸手推开浴室房门时,叶明媚转身看着燕春来,脸上的笑意已经不见,只有说不出的阴狠:“我希望,他们能留下来,帮我做点开车门,提包的小活。你放心,我不会让你为他们支付薪水的。” “你这是在收买人心。” 燕春来眼角突突跳了几下,声音沙哑的说道。 “算是吧。他们都该很清楚,栽在方圆手里让你丢尽颜面后,将会得到什么样的惩罚。依着你在华夏的实力,他们变成孙猴子也别想再逃出去。” 叶明媚又笑了,声音甜甜的说:“他们现在肯定无比的渴望,能够有人站出来保护他们。我觉得,我就很适合担任这个角色。” “我好像无法拒绝。” 燕春来说。 叶明媚摇了摇头:“你无法拒绝的。” “那我就不拒绝了。” 燕春来右手捂着右肋,轻咳了几声问:“能不能,让他们先把我送到医院?我这儿,疼的厉害。” “这不是问题,等我洗完澡后,我亲自送你去吧。丈夫下楼梯时不小心栽倒受伤,我这个做妻子的,要是不管不问,别人肯定会说我不合格的。” 叶明媚抬手,掩嘴轻笑着推开了浴室。 她没有关门,就站在水龙头下面,打开了水。 水像细雨那样,嘶嘶的飘落了下来,又清越委婉的歌声传来,是《南飞雁》,叶明媚最喜欢的一首歌:“有情人多羡慕鸳鸯飞,可我却想把你来追随,悠悠的岁月,慢慢回味,有你有我还能有谁,虽然只有平淡的滋味--” 方圆不喜欢这首歌。 可能是他不喜欢演唱这首歌的人,是个男人。 在方圆看来,男人就该是阳刚的,像大山,像大树那样,无论遭到了多么沉重的打击,都不该像女人这样,发出委婉忧伤的雌声。 非要唱歌的话,也该唱诸如《精忠报国》之类的,再不济也得对天嘶吼我是一只来自北方的狼,咬着冷冷的牙齿四处游荡,寻找那只穿真空睡衣的花姑娘-- 不过叶明媚这辆车内的cd,基本都是此类的歌曲。 倒是有他还算喜欢的《白狐》《焚心似火》之类的,就是没有《卡秋莎》。 他现在很想念卡秋莎,想念那个出世仅仅两年多,就从一萝卜头转变为白天鹅的女孩子,尤其是想到她那么有气质的女孩子,挺起的大肚子里装着他一对儿子后,委婉忧伤歌声带给他的些许惆怅,也就很快消失在了细雨中。 昨晚,明珠还是满天星辰看上去很浪漫的,黎明前那阵黑暗过后,却有细雨洒了下来,就像--就像燕春来的眼泪。 方圆搞不懂,自己怎么能从细雨联想到这是燕春来的眼泪。 细雨,好像从来都跟男人不怎么搭调的,只适合女人才对。 不过现在方圆既然想到了燕春来的眼泪,那么细雨就只能是那个男人的泪水了。 这种莫名的错觉,让方圆觉得很不舒服。 无论燕春来是个多么阴险的男人,方圆都不希望他在遭到跟叶明媚联手狠狠一击后,就像女人那样无声的哭泣。 方圆希望,天底下所有的男人,都能像他的性别那样,只能让人联想到坚强、豁达,最不济也得像毒蛇那样,嘶嘶的吐着信子,却永远都不会流泪。 其实方圆更清楚,燕春来能落到如此下场,确实是他咎由自取的。 他实在不该小看叶明媚--当一个很漂亮很漂亮的女人,丢掉所有的羞耻后,就会变成最可怕的恶魔。 占了很大便宜的方圆,也是叶明媚自保中的一枚棋子。 如果不是觉得自己的处理方式,远远不如叶明媚制订的差了太多,又能借机释放回国小半年积攒的某些精力,方圆今晚真不会跟她配合,来打击自己的男同胞。 “希望,她以后不要把这种歹毒心思用在我身上。” 方圆抬头望着灰蒙蒙的天,低声祈祷一句时,猛地踩下了刹车。 第774章 :绝望的燕四道长 这人不要命了吗,敢站在路中间拦车? 看到有个人忽然出现在车前十数米外,张开双臂拦车后,方圆一脚就跺在了刹车上。 时速已经超过一百六的玛莎拉蒂,立即发出瘆人的尖叫声,在路面上擦出两道冒烟的黑线,狠狠撞向路中间的拦车人。 方圆及时跺了刹车,玛莎拉蒂的制动性能也格外出色,只是当前是下雨天,路滑不说,那个人距离车子距离太近了些,所以就算他能及时刹车,强大的惯性依旧催动车子,像一个钢铁猛兽那样,狠狠撞了过去。 幸好方圆的车技超级变态,能在玛莎拉蒂擦着地向前扑去时,猛地一打方向盘。 车子横在路上,又向前搓了至少三米后才终于停下,外侧车门已经挨着那个人的衣服了。 侥幸! 方圆心中大呼一声侥幸,向后看了眼:当前是清晨,车辆最少,又下着细雨,距离他最近的一辆车,也得有数百米远,这也避免了追尾事件的发生。 “你不想活了你!?” 冲车外那个人吼了一嗓子,方圆重新启动车子,后退几米后贴边停下。 那个人好像终于意识到了危险,在方圆停下车子时,也跟着来到了路边。 一辆厢式货车呼啸着驶过去时,方圆开门跳下了车子。 他发誓,这个人如果不给他个在高速路上拦车的正当理由--哼哼,真以为圆哥是宽宏大量的人啊? 真以为,你戴着个斗笠,我就不能给采住你头发狠狠给你一耳光,再抬膝对你肚子上重重来一下,让你记住以后千万别这么冲动,撞死你不要紧,把我车子上溅一身血咋办? 方圆心里想着,抬手就摘下了那个人戴着的斗笠,张嘴呵斥:“你特--你、你是燕道长?” 这时候天已经亮了,就算没有太阳升起,也能让方圆看清这张清秀的脸,竟然会是燕四道长的。 燕四道长怎么会跑来高速路上,拦我的车子? 燕四道长--真是燕四道长吗,不会再是九幽王那个魔头假扮得了吧? 看到燕四道长后,方圆很自然的就想到了漠北北,想到那个女魔头曾经在北朝地下古城中,帮他对付那些烦人的僵尸战士。 记得尤为清晰的是,方圆在抱着小核弹纵身跃下坑洞时,曾经亲眼看到她不顾一切的要跟着跳下去,幸亏铁辽俩人拼死拦住了她。 我欠你的,这下都还清了。 方圆还记得,他在看到九幽王站在铁桥上,伸手冲他嘶声喊叫啥时,自己好像对她喊过这样的话。 九幽王--奇怪,我怎么在看到燕四道长时,会想到那个魔头? 方圆腮帮子抽了几下后,讪笑着把斗笠还给了燕四道长:“嘿,嘿嘿,那个啥,我没想到是你拦车,咳,你、你咋会在这儿?” “上车再说。” 燕四道长接过斗笠,绕过车头开门坐在了副驾驶座椅上。 方圆挠了挠后脑勺,只好听从她的吩咐,上车后问道:“道长,你要去哪儿?” “向前开。” 燕四道长满脸的疲惫,低声说出这三个字后,闭上了眼。 从她微微发抖的身子,方圆能确定她在雨中等了很久了。 这时候天气虽然暖和了,不过在清晨的雨天里衣服被淋透后,被小南风一吹,还是很冷的。 她是在专门等我。 方圆又看了她一眼时,明白了。 燕四道长在方圆心中,远比她美貌小道姑的身份要神秘太多,背影像极了母亲范颖颖,在获悉他现身明珠后,马上就出现在这边,还能精准知道他回家的路线,提前在这儿等。 如果她没有很大势利帮助,就能做到这一切--打死方圆,他都不会信。 每次看到燕四道长,方圆都有着奇怪的错觉,就觉得俩人应该认识很久不说,哪怕天塌下来,她也不会伤害他。 她就像一个最受孩子尊敬的母亲,哪怕外表冷冰冰的,可身上散出的那种母爱气息,总让方圆感到茫然,无法确定她到底是谁,跟自己啥关系。 车子重新启动后,方圆可不能那么没命狂奔了,时速控制在八十迈左右。 燕四不睁眼,也不说话,就靠在那儿闭目养神,好像冒着生命危险拦截方圆的车子,只为跑上来美美睡一觉那样。 她不说话,方圆也没问。 直到又一辆重卡狂按着喇叭,飞快的超越玛莎拉蒂后,燕四道长才忽然问道:“你那几个手下呢,怎么没有跟你一起走?” 秦大川,格林德,还有毛驴,就是方圆的几个手下了,昨天就在林舞儿的开业典礼上现身过的。 燕四既然能从这儿拦住方圆,那么知道他们的存在也是很正常。 “他们早就驾车向唐王返回了吧?” 方圆说:“本来我想让他们乘航班回去的,毛驴不方便登机。” “你为什么没有跟他们一起走?” 燕四睁开了眼睛,问道。 “我办了点小事。” 方圆看了她一眼,乖乖的回答:“要不是时间晚了,我也就乘坐航班回去了。” 燕四没理睬方圆解释怎么回唐王,只是追问:“你去找燕春来了?” 方圆有些不喜欢总被燕四追着问了,这样会让他觉得自己是在受审的犯人,也没说话,只点了点头,心想:你既然能从这儿拦住我,那么就该知道我去找燕春来了,开的车子是叶明媚的--还问,真是絮叨。 燕四可能也察觉出方圆有些不耐烦,还是问:“你为什么要找他?” “他趁着我出事时,欺负水暗影,这算不算我得找他问个明白的借口?” 方圆眉头微微皱了下,回答。 燕四说道:“这些我都知道,也能从林舞儿的开业典礼上,看出你们已经化干戈为玉帛了。你们既然已经协商好了,干嘛还要在临走前,去找他呢?” “你说得不错,在东海集团的开业典礼上,我是跟他达成了一致协议,互不招惹的。” 方圆淡淡的说:“可他不该在我们的协议达成后,还派了几个小混混,去打我的闷棍--不对,不是打闷棍,是真想杀了我,这一点我能保证。” 不等燕四说什么,方圆侧脸看着她继续说道:“道长,我能从你一再质问我的语气中,听出你跟燕春来有着某种关系,你的道号中又带了个燕字,那么--” “我是我,燕家是燕家,没任何关系的。” 燕四道长有些烦躁,打断了方圆的话。 方圆无声的笑了下,没说话。 好像觉得自己刚才的态度有些不正常,燕四道长侧脸看向车外,沉默片刻再说话时,语气好听了许多:“能跟我说,你去找燕春来后,都是做了些什么?” “就是略施小计,让他坐下来,心平气和的跟他谈了谈。” 方圆当然不会跟燕四说,他不但跟燕春来谈了谈,更跟叶明媚发生过灵与肉的交谈,用大大的绿帽子,把燕春来压了个半死。 方圆可以鄙视燕春来的不自量力,也可以用最残酷的手段打击他,却绝不会跟人说,当着他的面上了他老婆--哪怕是叶明媚主动的也不行。 他比谁都清楚,如果这件事一旦曝光的结果,有多么的可怕。 “只是心平气和的谈了谈?” 燕四道长的语气,又变冷了,还夹杂着许多愤怒。 甚至,方圆都能听出一丝丝的哀伤。 “也不全是--那个啥。” 方圆吧嗒了下嘴巴,故作轻松的说:“还打断了他的一根肋骨。不过我觉得,跟他设置致命陷阱要想干掉我相比起来,实在算不了啥。” “叶明媚呢,你对她做了什么?” 燕四道长没有在意燕春来的肋骨被打断,话锋一转,提到了叶明媚。 听她提到叶明媚后,方圆把着方向盘的右手拇指,跟食指迅速搓了下,接着笑道:“我能对她做啥呢,也就是警告她以后给我放老实点。为了惩罚她的自大,我还抢来了她这辆车子。” “你撒谎。” 燕四道长缓缓的说。 “我撒谎?我撒啥慌了?” 方圆心中一惊,右手拇指、食指再次搓动了几下。 每当他撒谎骗人,或者心里紧张时,就会下意识的去搓手指。 只是这个小秘密,可是连山羊都不知道的。 如果让那老东西知道了,以后再骗他时,可就得费力气了。 燕四道长好像咬了咬牙,声音有些沙哑的问:“你实话告诉我,你跟、跟叶明媚之间,有没有发生过那种肮脏的关系?” 方圆眼角剧烈跳了下,看也没看她:“有,咋样,没有,又咋样?” “那、那就是有了!” 燕四道长的声音,更是颤动的厉害,已经伸出道袍的右手五指,更是不住的曲张,仿佛只要方圆脑袋点一下,就会猛地在他脸上抓一把那样。 燕四无意中的动作,让方圆更加心烦,不管不顾的脱口回答:“是,那又咋样?” 他话音未落,燕四猛地抬手,冲着他左脸就狠狠抽了过来。 方圆能躲开,就算闭着眼,也能躲开。 他没躲--在脱口说出这句话后,他就有些后悔了。 说错话后悔的人,被人狠抽一巴掌,心里就会好受些吧? 当清脆的耳光声响起之前,方圆还是这样想的。 可当他敏锐察觉到燕四抽他的这一耳光,竟然是用上全力后,心中的愤怒,狂傲,邪气,就像挣开牢笼的猛虎那样,促使他猛地踩下刹车,大声喊道:“凭啥揍我?我就把她祸祸了,还是当着燕春来的面!他连个屁都没放,你算啥东西,也来管教--” 啪的一声,又是一记耳光,抽在方圆脸上相同的部位上。 这次,燕四竟然超水平发挥,使出了十二分的力气。 方圆狂怒,抬手一把就掐住了她脖子,把她按在了车窗上,破口大骂:“你特么的有病啊,信不信我的掐死你!” 燕四没挣扎,只是昂首(不这样不行)看着他,泪水滚滚淌了下来。 眼眸中的怒意消散了,只有深深的绝望。 正要继续大骂的方圆愣住,松开了手。 第775章 :前方的路太凄迷 你这个畜生。 这是燕四在能说话后,说出的第一句话。 也是她在失魂落魄般下车前,说出的最后一句话。 方圆看着她脚步有些踉跄的跨过高速公路跨栏,一下子就擦倒在了地上,顺着斜坡滑了下去,就像坐滑梯那样。 方圆没管,依旧呆鸟般的坐在车上,看着她艰难的爬起来,慢慢消失在了视线中。 她既然能在高速公路上精准的拦住他车子,就证明有人送她到这儿的,这会儿肯定是在下面暗中追随她,倒是不用担心她的安全。 方圆只是纳闷,燕四为什么在听她亲口说祸祸掉了叶明媚后,会那样的绝望。 这给了他一种错觉:那个处心积虑要活下来的女人,好像跟他有着某种关系,他祸祸了她,就是犯下了不可饶恕的错误那样。 有些神秘的燕四,肯定知道这些错误,却不说。 她不说,方圆怎么能知道? 看来,除了燕春来、水暗影之外,已经有人知道方圆跟叶明媚之间,有着肮脏关系了,就告诉了燕四,她才专门跑来这儿当面质问他。 她一个出家人,管这么多干嘛? 吃饱了撑的? 就算我祸祸叶明媚不对,很可能招来燕家的疯狂报复,但这也不能怪我啊,我那样做是为了配合叶明媚自保罢了。 除了这样做外,好像就没有任何办法,能比这个更能保证叶明媚的安全了。 望着燕四道长消失的方向,方圆想的脑门子都疼了,都没想出个所以然来。 索性不想。 祸祸叶明媚诚然不对,不过方圆相信就算燕家知道这些,也不敢把他怎么样的,那个彻底堕落的女人,有足够的办法,让燕家闭嘴。 方圆当前这么忙--哪儿有太多的精力,用在这种小事上? 至于燕四道长为什么会有那种奇怪的反应,方圆也不愿意去多想,反正她又不是他亲妈,能心甘情愿的被她连抽两记耳光,就已经很对得起对她的那种莫名亲近感了。 前方的路,总是太凄迷,更遥远,实在没必要把有限的精力,浪费在这种无谓的胡思乱想中,真男儿就该拍拍腮帮子,启动车子,重新踏上未知的征程。 “前方的路,总是太凄迷,请在笑容里为我祝福,虽然迎著风虽然下著雨,我在风雨之中念着你--” 顺着路边脚步蹒跚前行的燕四,听到有《大约在冬季》的歌曲传来后,才停下脚步,缓缓回头看了过去。 一辆黑色的越野轿车,停在她身边,车窗落下,燕随意那张很有几分燕春来式儒雅的脸露了出来,轻声说道:“燕四道长,上车吧。” 燕四默不作声的开门,上了车子,整个人就像脱力了那样,斜斜瘫倒在了座椅上,俩眼无神的看着窗外。 燕随意关上了音乐,把车窗都落了下来,这样能方便她看清外面如丝的细雨。 车窗落下后,燕四却闭上了眼。 燕随意只好再把车窗升上去,从后视镜内静静的看着她,拿了一根烟叼在了嘴上。 他没点燃。 嘴上叼着一根烟,是他在考虑问题时的习惯。 他想到了爷爷的话:任何人,任何时候,都不要追问燕四道长的身份;你这次陪她去明珠,唯一能做的,就是无条件的听候她的安排,哪怕是让你驱车冲下大河内。 整个燕家,没有谁敢抗拒老爷子的话,燕随意也不敢。 燕家第三代中的佼佼者,给燕四当了马夫,还得替她搜索方圆露面后的情报。 方圆死而复生,光明正大出现在东海集团的开业典礼上后,燕随意可是被吓了老大一跳的,首先想到的就是去告诉老爷子。 因为他很清楚,所有人在方圆、龙头先后谢世后,燕春来对水暗影做了什么。 方圆现在回来了,依着他睚眦必报的性子,铁定会对四叔不利--幸亏,方圆在公众场合下,对燕家释放了足够的善意,这才能让燕家从容面对他的归来。 不管是方圆,还是叶明媚,都以为方圆在释放善意后,燕春来就会就此罢休。 燕随意却比他们更清楚,四叔才不会满足现状,铁定会闹出一些什么事,继而激怒方圆。 他找老爷子,就是希望爷爷能赶紧给四叔打电话,训斥四叔必须收敛。 让燕随意没想到的是,爷爷没有这样做,只是在沉默许久后,才让他去某个小荒山的小道观内,找燕四道长,把所知道的一切,都原原本本的告诉她,再按照她的意思去做事。 燕随意不明白,老爷子干嘛要让自己去那儿找燕四道长。 他去了小荒山才发现,燕四道长也早有准备,还没等他有说明来意,就说来明珠。 一路上,燕随意始终按照老爷子的吩咐去做。 燕四道长,也没因为把堂堂的燕家大少当做马夫使唤,就有丝毫的骄傲,始终都是冷淡的样子,除了吩咐他干这干那外,从没跟他说一句别的话题。 燕四道长跟燕家,是什么关系? 要不然,老爷子也不会这样看重她,把燕随意派去随便她使唤。 而且燕随意更能敏锐察觉到:燕四道长不但跟燕家有关系,跟方圆也有某种他不知道的关系,不然她不会来明珠找他。 燕随意的办事能力还是很出色的,燕四道长这才能在高速公路某段,截住了方圆。 她跟方圆在车上说了些什么,又是为什么在下来时,是那样的连滚带爬、失魂落魄--她不主动说,燕随意永远都不会主动去问。 “燕随意。” 燕四道长终于主动说话了:“方圆跟叶明媚之间的关系很不正常这件事,是你告诉老爷子的?” “道长,我不能不说。” 燕随意实话实说:“四婶在跟我说了那些后(燕春来跟楼宇湘、郭易秦形成同盟时,叶明媚在泳池边,跟燕随意说的那些话),我本想谁都不告诉的。可她、她几次晚上给我打电话,用词有些……” 燕随意不愿再说下去了。 他是发自内心的看不起叶明媚。 觉得四婶除了漂亮点之外,其他的根本没有任何可取之处。 跟她齐名的楼宇湘也很漂亮,但那个小女人的智商,能把叶明媚卖了,还能让她帮着点钱。 不过她终究是燕随意的嫡亲四婶,而且嫁给燕春来的这些年来,除了脾气、做事风格不咋样外,还是严守妇道的。 这一点,才是让燕春来痴情于她的,更是能让老爷子接受她的主要原因。 所以无论燕随意有多么看不起这个花瓶,但无论是人前人后,都给予了她应有的尊重。 谁成想,燕随意的给她的尊重,却被她视为了要解决困境的稻草,竟然对他产生了某种非分之想。 燕随意胆子再大,也不敢隐瞒了,马上就告诉了爷爷。 他跟爷爷在私下里说起这件事时,当然没有丝毫忌惮。 可守着燕四道长,有些不该是晚辈能说的话,就不能说出来了。 “呵呵,她还真是愚蠢透顶,自找死路。” 燕四当然能从燕随意的吞吞吐吐中,听出叶明媚在给他打电话时,用词暧昧,奢望利用他来解决她所面临的困境。 “我倒是觉得,她、她也很可怜的。” 燕随意为叶明媚说了句公道话:“当初,如果不是方圆强迫了她,她也不会--” 燕四冷冷打断他的话:“你能确定,方圆是贪图她的美色,用强玷污了她?” 听出燕四话语中很有维护方圆的意思后,燕随意愣了下,摇头回答:“不能,是四婶亲口告诉我的,还说方圆为了达到长久霸占她的目的,拍了些不堪入目的照片。” “哼,到底是怎么回事,以后会有个水落石出的。” 燕四冷哼一声,坐直了身子,看着燕随意改变了话题:“我听说,你从小就立下宏愿,长大后会娶一个右肩下带有彼岸花的女孩子为妻?” 这件事,燕随意可没有满世界的去到处嚷嚷,所以奇怪燕四怎么知道。 好像知道燕随意要问什么,燕四直接給他堵了回去:“我就是知道。你们燕家,欠我一个天大的人情。大到只要燕家不败落,你们就还不完这个情分。所以只要我想知道的事,就能知道。” 她都这样说了,燕随意除了点头承认外,还能说什么? “我知道,你这样说是为了燕家能够长盛不衰。毕竟每一个大家族要想屹立不倒,总得有人做出大牺牲。” 燕四看向了车窗外,淡淡的说:“你是个好孩子。不过有些事,不是你有牺牲精神,就能做到的。你还是忘掉这件事吧,你掺和不起。” 燕随意笑了:“呵呵,燕四道长,我怎么就掺和不起了,就因为我身上没有那多彼岸花?” “你明明知道那朵花的重要性,还有这样的志向,是不是--” 燕四道长停顿了下,语气中有些紧张的问:“知道有两条鱼,可以弥补你先天性的缺陷?” 燕随意的脸色,终于变了,嘎声问道:“你、你也知道那两条鱼?” 那两条鱼的秘密,在燕家除了老爷子跟燕随意外,谁都不知道。 燕四道长却轻描淡写的说了出来。 燕四难得的笑了下,轻声说:“我刚才就说过了,燕家对于我来说,没有任何秘密可言。你大学毕业后组建了‘寻找失落’工作室,就是奢望能找到那两条鱼。” “只要我能努力下去,我会找到那两条鱼的!” 燕随意的语气,很坚定。 燕四黛眉一皱,反问道:“你都找了九年,到现在都毫无下落,还要找多久?或许,我相信你能找到那两条鱼,可你觉得那些人能再给你四十八年的时间?九幽王涉足中原两年了,黑暗世界中那些邪恶之物,已经等太久了。” “走吧。” 不等燕随意说什么,燕四抬手摆了摆,重新闭上眼:“你现在最需要考虑的,就是该接替燕春来,在他留下的基础上,力争把明珠这个燕家的大本营,打造的更加牢靠。” 第776章 :野蛮从来都是智慧的傀儡 在普通人眼里,豪门大家内的公子哥都是备受羡慕的。 出则有香车美女相陪,住则高楼广厦下人伺候着,无论到哪儿,跟任何人在一起,举止言行中都透着贵族气质,就像高高在上的王子-- 其实人们只看到了他们风光的一面,却不知道他们为此所付出的代价有多高,尤其是犯了威胁整个家族利益的原则性错误后,就会遭到普通人难以想象的惩罚。 比方燕春来,就因为没有处理好叶明媚出轨这件事,燕家就打算要让燕随意取代他,坐镇他苦心经营多年的明珠。 至于燕春来‘下岗’后,会去哪儿,又要做什么事,没有人在意。 大家族中核心成员的竞争,就像古代皇家那些皇子争皇位,一样的冷血无情,胜者王侯败者寇。 燕随意很清楚这些,更知道只要他正式答复爷爷,燕春来就会立马收拾铺盖,灰溜溜的离开明珠。 他不愿意这样做。 一来是他跟四叔的感情确实不错。 第二则是因为,他现在不想把精力用在尔虞我诈的明珠商场,能够找到某个传说中的东西,成为让燕家辉煌继续下去的关键人物,才是他的追求。 所以,当燕四很直白的说,让他做好接替燕春来的准备时,他没有吭声。 “怎么,你不打算接替燕春来,入主明珠?” 燕四没听到燕随意回话后,黛眉皱起睁开了眼。 她此时说话的口气,就像燕家说一不二的老爷子,完全把燕随意当做了需要时刻教诲的晚辈。 有老爷子那番话在前,燕随意也没觉得她这样说话有哪儿不对,想了想才认真回答:“至少在两年内,我还没有去官、商场混的打算。” “你想在两年内,找到能改变你命运的那两条鱼?” 燕四眉头皱的更紧。 燕随意答非所问:“两年的时间,还算不上太久吧?” “算不上,唉。” 看出燕随意眼里的决心后,燕四轻轻叹了口气,才说:“燕随意,你是燕家第三代十数人中的佼佼者,你能有这样大的决心,为燕家未来操劳,说起来是燕家的幸运--可有些事,不是你有决心,有毅力就能做到的。” 燕随意马上低头行礼,恭敬的说道:“还请燕道长教我。” 燕四犹豫片刻,问道:“你现在对那个黑暗世界,了解多少?” 燕随意想了想,才回答说:“我自以为,我对那个世界的了解,相比起方圆、郭易秦他们来说,可能还要多一些。甚至……” “甚至什么?” 燕四追问。 “甚至,比过世的龙头,也有过之而无不及。” 燕随意在说这句话时的样子,也是无比的认真,不是在吹嘘,更没有丝毫的自得,完全就是在实事求是。 他这么自信,可不是没有原因的。 方圆不知道龙头生前所创建的神秘部门叫十三局,燕随意知道。 郭易秦不知道九幽夫人跟龙头是什么关系,燕随意也知道。 简单的来说呢就是:只要十三局所知道的那些(仅限于九幽世界),燕随意都知道。 这得益于早在九年前燕随意组建‘寻找失落’工作室之前,燕家就已经有专人参与了对九幽世界的特殊行动,并单独总结出一套更全面的信息。 燕随意受老爷子指示,组建‘寻找失落’工作室后,在强大的物质后盾支持下,他通过考古、探险等途径,又获悉了很多十三局都不知道的线索。 随着对那个世界的逐步了解,燕随意是越来越感兴趣,把全部精力都投入了进去。 他以为,无论是官场上运筹帷幄,还是在商场上兴风作浪,相比起探知那个未知的神秘世界,都是一些无聊游戏,纯粹是浪费生命罢了。 正因为这个想法,燕随意才在老爷子露出让他接替燕春来工作时,迟迟没有答复。 他觉得,他之所以来到这个世界上,就是为了探索、阻止并彻底销毁那个世界而来的--这不是他自大,是信心。 燕四道长笑了。 笑声很冷,带有浓浓的讥讽,更多却是悲哀。 燕随意坚定的眼神,开始变得动摇,茫然。 他能从燕四的笑声中,听出两个字:无知。 燕四接着说出来的话,更像一盆冷水浇在了他头上:“还真是无知者无畏。” 如果换做是其他年轻人,遭到燕四道长当面不留情的训斥后,就算再尊敬她,恐怕也得新生不快。 燕随意没有,只是轻声重复他刚才的那句话:“还请道长教我。” “我承认,相比起方、方圆他们来说,仅仅从你能知道两条鱼这一点,就比他们知道的更多。你知道雌雄并蒂彼岸花的传说,知道九幽夫人跟外界某些人的关系,知道艳阴使只是一群靠装神弄鬼来唬人的傀儡,还知道天狼星在那个世界内,苦苦守候了多少年,见到了哪些不可思议的不明生物。” 一口气说了那么多后,燕四稍稍顿了下,才说:“但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你知道的这些,对那个世界来说,只是一点皮毛,甚至连皮毛也算不上。” 燕随意始终镇定的脸色,终于有所改变:“难道,前段时间外出的九幽夫人,不是九幽世界的真正王者?还是,九幽世界内,还有比她更加高级的魔头存在?” “论起打架,没有谁能敌得过九幽夫人,她是独一无二的。无论从哪方面说起来,在外界强大无比的九幽王跟她相比,就是个单纯的小孩子。” 燕四轻声说:“如果,我是说如果。如果世间没有‘智慧’这个词,只有野蛮当道,就算九幽夫人再厉害一万倍……很远的就不说了,就说早在上世纪六十年代,她,还有她所率领的那个世界,也早就灰飞烟灭了。” 燕四先大大盛赞了九幽夫人的强大(包括武力值,智商),承认她是当世独一无二的大魔头,却又接着话锋一转,提到了‘智慧’这个词,更提到了五十多年前。 五十多年前,是上世纪的六十年代,华夏曾经在罗布泊那边接连投放了几颗原子弹。 一般老百姓,只会为华夏拥有自保的核武器试验成功而欣喜雀跃,燕随意却很清楚那时候华夏接连向罗布泊内投放原子弹,是被迫的。 就是被迫的。 五十多年前,并蒂彼岸花成功盛开,数不清的那个世界的人,蜂涌冲出黑暗,嗷嗷兴奋的狂笑着,扑向中原世界。 如果华夏不是极为凑巧(或许是天意)的研制核武器成功,在大局失控下当机立断,接连投放几颗原子弹,让绝大部分企图染指人世间的邪魔鬼祟灰飞烟灭--后果,绝对是不堪设想的。 这些堪称国家绝密的绝密,燕随意当然也知道。 猛然间,他就觉得手足冰冷,双眼瞳孔更是骤然一缩。 燕四道长看着他的眼睛,缓缓问道:“你领悟了?” 格,格格--燕随意张嘴想说什么,听到了自己牙齿打颤的声音。 “开车吧。” 燕四道长说着,回头看向不远处的高速公路。 “她,是谁的--傀儡?” 燕随意启动了车子,前行数百米后,才问了这么一句。 “我也不知道。” “你也不知道?” “嗯,我也不知道。” 燕四道长脸上浮现清晰的茫然,喃喃的说:“我只知道,野蛮从来都是智慧谋取更大利益的手段,武器。” 野蛮。 无论是野蛮的话语,还是野蛮的动作,都是让人相当讨厌的。 方圆就对这个字眼没啥好印象。 他觉得,人可以低级,下流点,也千万不要野蛮。 六百多年前,靠铁骑征服大半个世界的蒙古人,如果只是低级下流而不野蛮的话,那么就不会有‘崖山之后无中华’的说法。 蒙古人根本不懂的什么叫文明,不信奉任何的科技。 他们最大的梦想,就是把所有农田变成牧场,坚决取消一切可以污染大自然的现代企业,把人口控制在地球能接受的范围内(他们把蒙古之外的人,都看做会说话的牲口),让天更蓝,水更清,草更绿。 很多地球环保专家都说,蒙古人才是最有资格称为‘地球卫士’的,他们才是真正合格的地球主人。 很可惜,尘世间绝大多数愚蠢的人们,都很讨厌,恐惧野蛮,并推出数个代表来抗击野蛮。 以华夏中原为例,代表人就是朱重八朱元璋先生。 朱先生以更加野蛮的方式,驱走了蒙古人,创建了大明帝国,让地球重新走上逐渐毁灭的道路,这才迎来了全面发展的工业革、命,搞得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上,人员严重超载、数万物种灭绝、水土、空气都遭到污染,癌症肿瘤横行。 人们要想在数百年前那种‘千里无人烟’的优越自然环境下生活,只能午夜梦回蒙元时代。 (咳,有些扯淡了,不知道咋回事脑子短路,就写了这些,请谅解)。 不管那些向往野蛮的人,有多么憎恨当下这个精彩的世界,方圆都不会跟他们同流合污,最多只会欣赏有人、或者干脆亲自操刀,做点用小下流的手段,来占漂亮女孩子便宜的混蛋事。 所以在唐王火车站附近看到两个小混混,嬉皮笑脸缠着一个美女,不断动手动脚好心的请她去喝一杯时,就停下车来很众多围观者一起,津津有味的看戏。 下流嘛,只要不是太过了,其实也是很有情调。 不过,当下流升级到了野蛮时,方圆就觉得不爽了。 都说他讨厌野蛮了不是? 不顾人家的强烈反抗,试图把鬼爪子伸进人家裙子里去的行为,不是野蛮是啥? 现场那么多围观者,都只是敢怒不敢言,就证明这俩光头小混混在火车站附近很有名,一般两般的人根本不敢惹他们。 甚至,方圆都发现有穿警服的人曾经来过。 也只是曾经。 探头向这边看了眼,就转身走了。 第777章 :很好听的女人声音 围观者中,有很多都是在火车站附近摆摊的小老板,就是当地土著人了。 这些人在看到两个光头好汉当众欺负一女孩后,都气得不行不行的,觉得这俩人纯粹就是在给唐王这座文明城市抹黑--却没谁敢站出来。 包括前来探查究竟的两个警员,探头看了一眼,二话不说就转身走了。 这就足以说明,两个光头好汉的来历非常大,大到火车站警方、认识他们的围观群众不敢惹的地步。 方圆最喜欢做的事,就是招惹这种不敢惹的人了。 他甚至都觉得,以后自己得在脑门上贴张纸,上书‘专搞各种流弊’的几个字。 当众调戏一漂亮妹子不说,还敢拿鬼瓜子往人家裙子里乱伸,这要不算牛的话,那啥才算? “李小宝,你太过分了!” 方圆推门下车,刚走上人行道,就看到一个五十多岁的大叔,手拿一把菜刀,分开围观人群,冲那俩光头好汉大声喝道:“光天化日之下,就敢当街强抢民女,不怕遭报应去把牢底坐穿吗!” 终于有见义勇为的英雄出现,围观者赶紧闪避两侧,对老大叔投以崇拜的目光。 “哟,银行他爸,你特么的睁着眼也不会说瞎话啊,现在都黑天两个小时了,怎么还能叫光天化日之下?” 正帮着同伴欺负女孩子的李小宝,回头打量着银行他爸,嬉皮笑脸的骂道:“草,你还敢那把破菜刀出来。怎么着,是不是想把爷们剁巴剁巴当馅包了包子啊?来,来来,朝爷们这儿砍。今儿你要是不砍,爷们明天就把银行那小子揍残了!” “李小宝,你、你真不怕遭报应吗你!” 看到李小宝拿手比划着自己脖子走过来后,银行他爸赶紧后退--没退几步就退不动了:背后,是全力支持他跟恶势力作斗争的勇敢群众。 “尼玛,真以为生了个儿子取名叫银行,你就成银行家的老子,能在唐王横着走了?” 李小宝狞笑着,抬手一把抓住银行他爸拿菜刀的右手,猛地用力。 银行他爸就被拧成半架飞机的样子,连声惨叫了起来:“哎,哎,疼,疼!” “滚蛋,不让你儿子跟爷们混也倒罢了,还特么的敢来管爷们找乐子!” 李小宝拿菜刀,在银行他爸腮帮子上拍了拍,冷笑道:“哼哼,爷们,知道爷们身边那人是谁吧?知道警方过来后都不敢管不?说出来,特么的吓死你!” 抬脚,把银行他爸踢倒在围观群众脚下后,李小宝顺手把菜刀也扔在地上,拍了拍手掐起腰,横扫所有围观者,骄傲的问道:“还有谁,看爷们找乐子不顺眼,赶紧站出来让爷们见识一下!” 哗--脚步声响,围观者齐刷刷的后退了一步。 车站附近最敢‘除暴安良’的银行他爸还坐在地上哎哟呢,没谁敢再站出来面对恶势力,只能用更加愤怒的眼神瞪着李小宝的脚,用眼角余光看着那个小绵羊般的女孩子,被另外一个混混搂在怀中,上下其手。 后退的人中,也包括方圆。 专搞各种牛比的方先生,选择跟围观群众同进共退,是有原因的。 如果那个遭恶霸调戏的女孩子,不是他曾经在莫斯科彼得山遇到的那个南昭雪,那么他会让李小宝俩人明白,啥才叫真正的英雄。 既然认出那个女孩子就是南昭雪了,方圆觉得再站在旁边看会儿热闹,才是最正确的。 南昭雪很漂亮,名字也很好听,任何有上进心的男人都会她有好感。 当时已经失忆了的方圆,在彼得山偶遇她时,也是这样的。 那时候,他只要拿着南昭雪送他的那枚戒指,趁着卡秋莎去市区办理公务时半夜跑去她的度假别墅内,俩人肯定能发生一些浪漫的事儿。 只是后来方圆急于去追赶前往英国的卡秋莎,才半夜离开了彼得山。 从那之后,他就忘记了南昭雪。 方先生太忙了,哪儿有闲心去记挂一个偶遇的女孩子? 可能老天爷看不惯方先生这种转身无情的行为,就施展金手指,把南昭雪给运作到唐王,让他时隔一年多后重返唐王的当晚,就在火车站这边巧遇,并给他安排了英雄救美的好机会。 方圆不稀罕。 最起码,在还没有搞清楚南昭雪故意接近他的真实用意之前,他只愿意当个合格的围观者。 “救、救命--你、你闪开,闪开!” 南昭雪拼命抵抗着,几次差点挣开光头好汉那双有力的胳膊,却都被立即拽了回去,只能低声哭泣着,哀求围观者帮她。 “放开她!” 就在方圆退回车前,倚在车头上吸烟时,继银行他爸之后的第二个英雄出现了。 相比起银行他爸来说,这次挺身而出的英雄,无论是自身条件,还是身边的追随者,都有足够救美的实力。 “你特--虎子?” 抱着膀子撇着嘴,双眼朝天傲视人群的李小宝,听到有人又跳出来后,张嘴刚要骂,却在看到来者是谁后,又把脏话硬生生的咽了下去。 只要是在唐王混的大侠,都得认识两年前就晋级为唐王大哥的虎子。 据说,当年虎子哥最为嚣张时,可是大白天带着数十名兄弟,把很有些小背景的某药业公司,给砸了个稀巴烂。 事后扬长而去,屁事也没有。 李小宝,以前就是跟着虎子混得。 只是在半年多之前,他改弦易辙,成了苗金利的左右手。 苗金利是外来户,以前在东北那块混来着--他过往的履历,李小宝并不关心。 如果苗金利没有足够的后台,脑子很灵泛的李小宝,也不会离开虎子跟他混,在短短半年内,就成了能在唐王横着走的好汉。 看来,人们能不能过好的关键,就是你跟谁在一起。 当然了,就算李小宝抱住了苗金利这尊大神的大腿,敢于无视唐王‘道上’的众好汉,在虎子这种老牌好汉面前,还是很有些忌惮的。 他知道虎子是个狠人,自己还惹不起。 虎子没有理睬李小宝,在两个兄弟的簇拥下来到了苗金利面前,强压着怒气的说:“利哥,给我一个薄面,放这妹子一马。” 唐王地下的老牌大哥出现,还是很有几分面子的,最起码苗金利不再旁若无人的,继续对南昭雪动手动脚了。 他上下打量着虎子,呵呵笑道:“虎子哥,我能说不吗?” 这就是红果果的不给面子了。 虎子身后那来小弟,立即瞪眼,从背后拿出了一米长的不锈钢钢管。 这就是要开打的节奏了,脑子很灵活的围观者们,立即呼啦一声再次后退。 “利哥,依着你的身份,当街强抢民女,就不怕给--惹麻烦,造成恶劣影响吗?” 虎子摆手,阻止两个要站出来的小弟,好言好语的说道:“再说了,你也该知道,自从你在火车站这边开混后,我已经让步很大了。” “呵呵,你能不让步吗?” 苗金利笑了,右手已经紧抓着南昭雪的胳膊,慢悠悠的说:“蹲局子的滋味,恐怕不咋滴吧,哈,哈哈!” 虎子身边的一个小弟,再也忍不住了,举起钢管指着他骂道:“苗金利,你别特么的太嚣张!要不是你用卑鄙手段,陷害虎子哥被抓,你能在这儿站住脚?” “草,这话说的,还真有些弱智嫌疑。” 苗金利冷笑着,说道:“不服气,你们也可以用卑鄙手段来陷害我,让我去蹲局子啊?真要那样,老子二话不说,马上乖乖的滚出唐王,有生之年再也不回来。” “你特么的不就是仗着新来的张--” 小弟狂怒,刚骂到这儿,苗金利就瞋目大喝:“滚!” 接着,他对虎子冷笑道:“虎子,你要是非得帮这妹子出头也行,跟我打一架,咱们单挑。如果你要是能赢了我,我就放了她,绝不食言,咋样?” 虎子张嘴,又闭上了。 李小宝说话了,阴阳怪气的:“嘿嘿,虎子哥,你该知道上次利哥对你手下留情了,要不然你现在差不多得坐轮椅了。” 李小宝说的没错,别看虎子身高体壮,街头打架凶恶无比,但终究比不过据说从八岁起就上了武校的苗金利。 苗金利来到唐王后打的第一场架,就是跟虎子打的。 虎子被人家揍的没脾气。 “虎子,我也不为难你,你就装看不见我在找乐子多好啊,反正她也不是你妹子,对吧?” 看到虎子不断鼓起的腮帮子,苗金利很有成就感。 只是他这句话的话音未落,就听到有个很好听的女人声音,冷冷的说道:“放开她,再给她跪地上磕两个头,今晚我就饶了你。” 女人的声音,相比起太多公鸭嗓子的男人,要好听许多。 好听的声音更是分好多种,有清脆如银铃的,有娇嗲嗲勾人魂的,还有哪怕是冷着脸说话时,也能带着让男人恨不得把她剥光了的内、媚的。 如果这个声音的主人,就跟她的声音那样漂亮,更是利哥的最爱。 声音的主人没有让利哥失望--水暗影,好像从来都不会让垂涎她美色的男人失望,这可能跟她长了一双大长腿、细蜂腰还有俩超大孩子干粮,以及那张不去拍东洋小电影确实可惜了的小脸蛋很有关吧? 看到马上就农历四月了,还穿着一条黑色紧身皮裤的水水姐,双手抱着膀子袅袅婷婷的走进人群内后,方圆就皱了下眉头。 他是真想利用野蛮的苗金利,来试探南昭雪的反应,希望能从中看出什么。 水暗影的到来,就代表着好戏要结束了。 无论苗金利有多么能打,在水暗影面前都只是一个满地找牙的结果。 这娘们还会在救下南昭雪后,装模作样的双手拱拳,感谢各位围观者的捧场--真是个爱慕虚荣的女人。 就在方圆暗中撇嘴时,就听到南昭雪激动的叫道:“水总!” 卧槽。 方圆脑海中立即浮上了这俩字。 第778章 :廉颇老矣,尚能饭否 听南昭雪喊出‘水总’这俩字后,方圆就确定她是冲着自己来的了。 方圆对南昭雪一点印象也没有。 看她的年龄也就是二十挂零左右,这就证明方圆五年前就金盆洗手退隐之前,没有把她给祸祸了。 方先生在那方面的取向还是很正常的,对不满二十岁的女孩子,没有任何兴趣。 更不可能是南昭雪的老娘--五六年前,才二十二三岁的方先生,对年龄超过三十的娘们,也是敬而远之的:没办法,干巴巴的经验,实在不是她们的对手,只能让人家当小鲜肉来猛虐,纯属自找没脸。 这样推算下来,问题就来了。 方圆既然没祸祸南昭雪,更没祸祸她那个很可能也很漂亮的老娘,那么她干嘛从万里迢迢之外莫斯科,忽然跑来唐王,成为圆美人集团的一名优秀员工呢? 只有一个解释:接近方圆,才是南昭雪这样做的目的。 至于南昭雪的最终目的是什么……据方先生准确的直觉来判断,应该不是啥好事。 水水姐可不知道她法律上的老公,现在就躲在人群外看热闹呢。 她只为今晚能偶尔路过这边,恰好看到自己职员被欺负而庆幸。 南昭雪,可是她数月前亲自招聘的职员,是当做公司后背优秀人员来培养的,高学历,高颜值还特别听话能做事的女孩子,总是大老板们的最爱。 水暗影的出现,不但让围观者觉得眼前一亮,更让在女人方面有着相当心得的苗金利,心情顿时澎湃起来:欧野马儿嘎达,没想到唐王这小地方,还蛰伏着如此美女,来半年了都没遇到,真该把眼珠子抠了去啊! 其实南昭雪也很漂亮的,要不然苗金利也不会冒着给领导惹麻烦的危险,胆敢在光天化夜之下,就敢当街强抢民女。 只是南昭雪跟水暗影相比起来--喝喝,不好意思,还真没有太多的可比性。 南昭雪除了脸蛋漂亮些,模样清纯点之外,其它地方简直是没法跟水水姐相比。 尤其水水姐扭着腰肢,两轮被黑色紧身皮裤紧裹着的圆月左右筛动,款款走来时浑身散发出的那种‘桃子熟了’的放荡气质,更是南昭雪拍马也赶不上的。 极品。 就算被人拿刀子把脑袋砍掉,也想跟她困觉的极品。 苗金利傻呆呆的瞪着水暗影,口水都流了下来,才不管南昭雪挣开他的手,喜极而泣的跑了过去。 “别怕,躲远点,免得等会儿会溅你一身血。” 水暗影抬手,拍了拍抹眼泪的南昭雪肩膀,继续迈开长腿,踩着细高跟半筒小马靴,咔咔的走到了苗金利面前,忽而嫣然一笑:“好汉,你叫什么名字?” 切,在听她说那些狠话(放开她再给她磕头赔罪,这就是水暗影的开场白)时,我还以为她有多了不起,最起码得有三五个凶狠爪牙跟着呢,原来就是想利用自己的美色,给那孩子解围啊。 很多围观者,看到水暗影甜甜的媚笑着,请教苗金利的尊姓大名时,都在不屑的撇了撇嘴的同时,心中暗叹:唉,我为啥不是利哥这样的流氓呢? 好多人都在暗中羡慕利哥,很快就能跟水水姐发生点不得不说的故事了,唯有方圆知道这家伙要倒霉了。 水暗影笑得越甜,越风骚时,就证明她等会儿出手越狠。 不过方圆不打算管。 苗金利这种人,哪怕被人当街揍成太监,也是罪有应得的。 方圆从来都不会去可怜太监,只是有些不爽:看来,今晚不能找小水水秉烛夜谈了。 他本想在回到唐王后,就去找水暗影的。 南昭雪的意外出现,算是打乱了方圆的计划。 他倒不是怕南昭雪,就是想在搞清楚她到底是啥来历之前,先别跟她碰面才是最好的选择。 方圆可不认为苗金利能把水水姐怎么着了,更对他等会儿满地找牙的惨状不屑一看,弹掉手里的烟头,开门上了车。 白色玛莎拉蒂缓缓驶过围观人群时,落下的车窗外,传来一声让人心跳的惨叫,还有围观者们的惊呼:“啊,我靠!” 水暗影动手了。 今晚对于苗金利来说,注定是个无眠的夜晚。 方圆没空去考虑一个混混的悲惨下场,车子拐弯后就拿出手机,拨打了一个号。 “老大,你回唐王了?” 一个声音有些尖锐的老人声音,从手机那边传来,带着明显的激动。 对于十二生肖坚持叫自己老大的行为,很有些小虚荣心的方先生,也就听之任之了,最多也就是跟人说话时,会摆出几分老大的嘴脸,很和蔼的笑了下,问道:“对住的地方还满意吧?” 十二生肖在帮方圆折腾完楼宇湘后,就‘组团’来到了唐王,不过没有在市区住,而是去了梨花山。 没办法,十几个一看就知道不是啥好东西的老家伙,真要是组团来市区住酒店旅馆的,肯定会受人注意,继而引发警方的关注:咦,那个肩膀上蹲着一只猴子的老家伙,很像在国际道上臭名昭著的十二生肖中的钱猴王啊。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方圆就嘱咐他们来唐王后,先去梨花山那边住下,等他回来再作打算。 梨花山,自从老刘遇害后,当地就传说每逢月圆之夜,会出现一个身穿白衣的影子,飘飘忽忽的从梨树枝子上飞来飞去,还会说:吕蒙(三国演义中斩杀关云长的刽子手)小儿,还我头来,还我头来! 跟鬼怪有关的传说,在民间是最有市场的了,传播速度也是最快的。 就像九幽王曾经在沈潭镇残杀三个无辜青年的无名小山头,方圆五百米内都没谁敢在天黑后经过,被当地人称之为无心山。 梨花山现在也是这样,天一黑下来,就没谁敢靠近了。 这地方对于一般正常人来说,住一晚上差不多就会吓出心脏病来,确实是大凶之地,可对十二生肖来说,则是最理想的栖息点。 没房子? 这不要紧,反正漫山遍野的到处都是树,只需砍些树枝来搭在小道观的断壁残桓(被方圆一把大火烧的)上面,不就欧克了吗? 最让十二生肖感到满意的是,小道观后面有一口小清泉,水质无任何污染,各种矿物质丰富,喝一口顶水厂的五口,一口气上十八楼不喘气--哦,坐着电梯呢。 这群人在江湖上飘惯了,睡觉都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提心吊胆的,再加上年纪大了,性格变古怪了,远离人群的生活环境,才是他们所向往的。 当他们按照方圆的吩咐,跑来梨花山之后,第一眼就深深爱上了这个地方,全体都高竖起大拇指,称赞这才是他们退休后养老的好地方。 打着灯笼都找不着啊。 所以当方老大很谦虚的问老鼠,对这地方满意不时,老鼠想都不想,就是一连串的满意,把脑袋都点酸了。 “满意就行,反正那地方不会总那样荒凉的,很快就会有人去投资创建孤儿院。到时候,你们都是孤儿院的工作人员,还是终身制的。” 方圆笑道:“别说谢谢,这算是对你们终于隐退江湖、不再去为非作歹的褒奖吧。” 越是性格怪僻、见识过大场面的孤寡老头老太,最讨厌的就是那些穿着韩版服装的红男绿女、脖子上戴着能拴狗的大金链子的暴发户,还有那些整天腆着个比脸装成功人士的白领了。 他们,只喜欢跟孩子们在一起。 孩子,永远都是这个世界的希望,未来。 他们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长成潘安还是无盐,甚至不管他们是否身有残疾,他们都有着万金难求的朝气。 跟孩子们朝夕相处,就会变得年轻。 孩子们那不曾受到污染的心灵,哪怕是孤儿的自卑,彷徨,都是能洗涤罪恶灵魂的清泉。 这种生活,是十二生肖做梦也求不来的。 方圆很清楚这个道理,所以才决定让十二生肖都留在孤儿院,当到死都拿不到一分工钱的护工。 果然,当老鼠听方圆这样说后,先是傻楞了片刻,尖细的嗓音中就带有哭腔的,嚎了一嗓子:“老大让我们当未来孤儿院的终身护工了!哈,哈哈,呜呜!” 我总是这样伟大,一个看似漫不经心的决定,就能拯救好多罪恶的灵魂--听着手机内传来又哭又笑、仿佛是十万在乱舞的声音,伟大的方先生欣慰的叹了口气,就开始琢磨,再说些啥,才能让这些老不死的,把棺材本钱拿出来。 给孩子们买两本金瓶梅、玉蒲团之类的书刊,购置一块能写上方叔叔真伟大的小黑板,也是好的。 等老鼠他们激动完了后,方圆才拽了一句:“廉颇老矣,尚能饭否?” 你们这些老东西都退休了,还愿不愿意给我这个老大出来卖命啊? 这就是方圆拽了这么一句,想表达的意思了。 老鼠也是个很有些文学功底的妙人儿,尽管着实愣了下,还是很快反应了过来,抬手拍着自己干巴巴的胸膛,豪情万丈的说:“廉颇虽老,但依旧能顿餐饭八斗,肉十斤,赴汤蹈火如履平地。” 昂,这就好,只要愿意给哥们扛活就是好同志--方圆满意的点了点头:“替我去唐王圆美人集团,追查一个叫南昭雪的女人。我要她祖辈三代的详细资料,以及这两年的生活履历,社会关系等。” 十二生肖能在江湖上组团纵横那么久,到现在都无一折损,除了他们本身运气够好,够机灵外,最重要的一点,还是他们早在数十年前,就组建了一条势利遍及五大洲的情报线。 为了彻查南昭雪的来历,方圆就动用十二生肖的情报线,确实有些大材小用。 意义却是重大的:老鼠他们答应,就代表着方圆能接手这条情报线。 不答应呢? 好吧,那就在未来孤儿院,老老实实的喂猪吧。 圆哥,从来都不喜欢养闲人。 第779章 :忍一时海阔天空 最多一个星期。 这就是老鼠在稍稍沉默了下后,给出的答案。 方圆很满意。 如果老鼠张嘴就说欧克,那就证明他的心不诚,想敷衍了事。 如果他说不欧克,方圆也会满足他们余生跟小孩子在一起厮混的希望,不过以后少在圆哥面前提朋友两个字:有好东西不给朋友,算啥子狗屁朋友? 扣掉老鼠的电话后,方先生罕见的有些愧疚,还有些茫然:啥时候,号称一根肠子通到底的圆哥,也学会跟人说话时拐弯抹角了? 这都是被生活给逼的,要想彻底相信某些人,得先来点小小的考验。 再不就是,方圆真希望能把十二生肖的情报线据为己用:情报,从来都是最重要的,早知道一步,就能避免摔倒,犯错。 就像你在黑夜的荒郊野外走路,有信得过的人跟你说,前方八百米右转穿过小树林后往西八十米,就会看到一个小湖泊,有美女在果身独浴--那么,你就很可能摆脱单身狗阶级了。 要是不知道呢,你走过去也就走过去了,还是一只快乐的单身狗。 所以呢,方圆在着手安排十二生肖时,就对他们数十年创建的情报系统很感兴趣了,觉得有必要好好商量下,再据为己有。 反正又不是让那些人去送死,跟谁干不是干啊? 大不了,圆哥给他们的薪水,比十二生肖给的更多点就是了。 能用银子搞定的事儿,就不算事,更没必要因为以小人之心去试探老鼠,而愧疚太长时间,君不闻:近乡情怯啊乎? 把车子停在方家胡同口对过的河边,从车窗内望着那两棵小龙槐,方圆点上了一颗烟,忧伤的吸了起来。 他一直觉得,忧伤这个东西,这辈子都别想跟他扯拉上关系,真男儿头可断,血可流,但绝不会因花开花谢、月圆月缺而伤春悲秋。 男人懂得忧伤了,说好听点是感情变得细腻了。 难听点呢,就是矫情,装比。 可以痛苦,绝不忧伤。 这就是方圆对‘忧伤’这个词的定义。 现在他开启了装比模式,不但忧伤,还有些近乡情怯的紧张。 这都是拜强住在他家的那个女孩子所赐。 方圆是真不知道,他该怎么面对夏小韵。 如果没有亲眼看到小夏妹妹,身穿一袭白色睡袍,单脚踩着绣花鞋来一曲‘我是一只美丽的小狐狸精’,方圆肯定会提前给她打电话,让她乐和乐和,再趁着她激动的不行不行的,商量下租金的问题。 夏小韵让方圆很失望。 她不再是以往那个有些脑残,心地还算善良的女孩子。 她变贪婪了,自私自利,为了一只旧鞋子,就忽视了昆仑、水暗影韩斌等人的安全。 可以肯定的是,如果方圆真死了,那么水暗影她们也早就脚踩七彩祥云,去找阎王爷报道了。 对于让自己失望的人,方圆很少有好感,在没有理由搞得她生活不能自理时,就会有多远,就躲多远。 这就是所谓的好鞋不搭理臭牛粪了。 不能不搭理夏小韵。 理由只有一个,也很简单:从某种关系上来讲,他们就是一根绳子上的蚂蚱,天生就注定这辈子得搅和在一起,谁也离不开谁。 想到‘谁也离不开谁’后,方圆忽然想到了一首歌:捏一个你,捏一个我,一个妹妹一个哥哥,打碎了你,也打碎了我,加些水儿把泥重和和,再捏一个你,再捏一个我,哥哥身上有妹妹,妹妹身上有哥哥。 (没有谁能相信,方圆能记住那么多‘妙手偶得’的佳句,都是被土豆老给逼出来的;而他能会唱那么多经典歌曲,则是因为昆仑以前最爱唱歌。那个有口疾的丫头,唯有在唱歌时,才会口才流利)。 方圆还能记得,这首‘泥人哥哥妹妹’的歌曲,是从元朝管道升(女,据说是美女)那首《我侬词》内翻译过来的。 据说,管美女听说丈夫要纳妾,心中凄惶下写就的,最终凭借这首词,说服了花心的老公,成了家里唯一的花魁。 昆仑总在方圆耳边唱这首歌,其心可诛--看在她不怎么懂世故人情的份上,方圆原谅了她,假装听不懂这首歌的含义,却把这首歌牢牢记了下来。 现在从内心哼唱起来后,他才猛地感受到昆仑总是看似无意的在他身边唱这首歌时,那种怯怯的紧张。 一个变得自私自利了的夏小韵,怎么可能会跟昆仑对方圆的感情相比? 所以方圆有些茫然,在心中反复哼唱几变后,缓缓摇上了车窗。 无论他有多么不喜欢跟夏小韵在一起,他都得呆在她身边。 这是老天爷安排好的,他没有任何的选择。 只希望,能尽快完成老天爷交代的任务,也好去过属于自己的生活。 方圆开门下车,望着胡同口深吸一口气,就像要上刑场的勇士那样,刚走到路中间,就听到右侧有人说话:“咦,你是方圆?” 方圆抬头看去,笑了:“四哥,这么晚了才回家,干啥去了?” 来的人,正是曾经在雪夜中遇到陈婉约的四叔,就是爱赌的那位。 “嘿,嘿嘿,在朋友家小小怡情的了一把。” 老四不好意思的抬手,挠了挠最近因为总输才愁的掉很多头发的脑门,接着说:“得有好几年没看到你小子了吧,这是去哪儿发财了?” “哪有好几年,我总共才外出一年半不到。嗨,啥发财不发财的,就是跟一外地哥们合伙跑生意--” 方圆拿出香烟,刚递过去一根,就听老四说:“赔本了吧?” 方圆愣怔了下,随口问:“你咋知道?” “挣大钱的人回家时,谁会选择大晚上的回家啊,这不是锦衣夜行嘛。” 四叔想当然的回答。 方圆竖起右手拇指,赞道:“四哥,你眼光真毒,这话说的,真有道理。” “小菜小菜,走的路多了,就会遇到鬼,积攒点经验也是很正常的。” 四哥谦虚了两句,吸了下鼻子:“哟,大中华的香烟啊?” 方圆懒得解释啥,笑着点头:“是。” “唉,还真是倒驴不倒架啊,就算赔本了,也得买盒好烟来懵乡亲们,说在外面挣大钱了。” 四哥想当然的说着,探头冲胡同里瞅了一眼:“你家,卖了多少钱?” “没卖啊。” 方圆皱眉:“咋,四哥你听谁说我家卖了?” “嘿嘿,你如果没有把家宅卖掉,你一个原先送快递的,哪儿有钱外出干生意?” 四哥很为自己的慧眼如炬而自豪,尤其是喝了点小酒输了不少钱后,总算找到个比自己更倒霉的家伙了,顿时就觉得心里平衡了很多。 “哦,啊,呵呵,四哥这下你可说错了,我只是把宅子租给别人住--” 方圆刚说到这儿,就被老四打断:“你是拿租金去做生意的。” “对,对。” 方圆点头。 “这样还好些,还好些。” 老四也点头,又问:“你这次回来,人家租房子的还没有到期吧?” 这家伙一副幸灾乐祸的样子,让方圆有些不耐烦。 看到方圆繁衍着嗯了声后,四哥又好心的劝道:“本来这是你家,可你租出去了,还没有到期你就做生意陪了回家住。别看这是你的家,但实际上租客才是主人,哪怕是临时的,也是主人。所以你想回家住,就得摆正心态,把租客当主人,自己当租客,注意人家的生活习惯,免得不高兴了发怒把你轰出来。” 方圆被他叨叨的有些头疼,只好一个劲的点头。 打了个酒隔后,老四才兴犹未尽的说:“我先回家了,明天抽空聊。记住啊,千万别招惹租客生气,免得来外面睡街头。这叫忍一时海阔天空--这么有内涵的话,以前没听说过吧?” “记住了,忍一时海阔天空,四哥,您走好,小心脚下。” 目送四哥脚步踉跄的走远后,方圆才低低骂了句什么。 接着又笑了:老四的话,貌似也很有道理啊,嗯,忍一时海阔天空。 路过前面邻居家大门前时,方圆停了下脚步。 大门上挂着锁头,证明秦小冰不在家。 按照方圆的吩咐,秦大川跟格林德秘密返回唐王后,暂时去住酒店了,不会回家。 看着大门,方圆眼前浮现出了秦小冰的样子,情不自禁的笑了,低声说:“那丫头还好吧?” 对着大门想念了秦小冰几秒钟后,方圆走到了他家大门口。 就像上次那样,他趴在门缝上往里看去。 院子里,几个房间里,都是黑漆漆的,夏小韵跟劳拉休息了。 拿起熟铜打造的门环,方圆在门上轻轻拍了几下。 咣! 一声炸雷从头顶炸响,准确无误的击打在了夏小韵头上。 “啊!” 皱眉深睡中的夏小韵,惊呼一声猛地翻身坐起。 冷汗顺着额头淌下,心儿咚咚跳得厉害,好像要从胸腔内蹦出来似的,得拿手赶紧捂着。 很可怕的梦。 在梦中,夏小韵梦到自己穿上了两只绣花鞋,穿着一件白色轻纱长袍,小半个肩头露出来,那朵彼岸花已经完全盛开,随着不知从哪儿传来的古怪旋律,在一望无际的荒漠中翩翩起舞。 天上明明挂着明晃晃的太阳,远处的天际更有绵羊般的白云朵朵,暖暖的风从沙丘那边吹来--正是标准的光天化日之下,怎么就在夏小韵为自己的舞蹈而陶醉时,忽然一个炸雷,把她当头劈成了一具骷髅呢? 被炸雷当头劈成一具骷髅也还罢了。 为什么,在她被恶梦惊醒的瞬间,她又‘看到’被劈死的自己,穿着那双绣花鞋站了起来,黑洞洞的嘴里有朵花儿,在缓缓的长出来? “夏总,你怎么了?” 晚上从来都是和衣睡觉的劳拉,在夏小韵凄声惨叫时,来不及开灯就从炕上一跃而下,开门冲了过来。 “没,没什么,就是做了个恶梦,梦到天上打雷,声音很响--” 夏小韵抬手开灯,刚说到这儿,就听到外面传来大门被拍响的声音:咣,咣。 第780章 :最毒妇人心 “原、原来,是有人在外面敲大门。” 夏小韵看着窗户,喃喃的说。 她明明做了个恶梦,梦到来了个晴天霹雳把她给劈成一堆红粉骷髅了,实际上梦中的惊雷,只是有人在外面敲大门而已。 如果没人在外面砸门,那么夏小韵可能还穿着一双漂亮的绣花鞋,在沙漠上孤独的曼舞,就不会打雷,她就不会在被惊醒的瞬间,看到自己变成骷髅后,还能从嘴里吐出一朵花来。 梦是最易变的了,总能因为外界的干扰,就能把美梦做成骇人的恶梦。 就像很多小朋友熟睡时感到尿急,恰好有人端来了尿盆,就痛痛快快的撒尿了,结果醒来后才发现尿炕了那样。 夏小韵对这个半夜砸她家大门的来人很愤怒,有种抄起刀子跑出去,把砸门人捅个稀巴烂的冲动--于是,她就开始找刀子。 “我去看看。” 看出夏老板的小模样很不对劲,劳拉也有些恼怒,转身就走:“最好不是喝醉了酒的人,走错了家门,要不然我会让他醉的三天醒不来来。” “等,等等。” 劳拉刚快步走出卧室,夏小韵就喊住了她。 她不解的回头,就看到夏小韵下炕,去穿她那双水晶小拖鞋,低声说:“我、我去开门。” “我去就行了,天都这样晚了。” 劳拉随口说了句时,才发现夏小韵本来就被恶梦惊醒的苍白小脸,愈发的苍白,蒙上了一层死灰色,眼角不住的跳动,穿鞋的动作都变形了,几次竟然没有把脚伸进去,踩在了地上。 “夏总,你--” 劳拉有些吃惊,刚问到这儿猛地明白了过来,嘎声说道:“是、是他?” 他是谁? 劳拉没说出名字,夏小韵却知道她没有猜错。 这个他,除了死了一年多又复活的方圆外,还能有谁? 方圆回来华夏后,前两天现身明珠新闻后,算是在国内很多人心中,掀起了惊涛骇浪,没有谁能想到他是怎么在那种环境下活下来的,这比猴子用键盘敲打出一篇世界名著,还要让人吃惊。 不,是震惊。 不过让人感到诡异的是,方圆现身都好几天了,却没有谁主动找到他,问问他怎么没死呢-- 夏小韵也想问问,可又不敢问。 甚至在那么一刻,她都盼着方圆在出现在她面前之前,忽然遭遇意外死了。 是真死,不是这种明明死了一年多又活过来,让好多人都大吃一惊的假死。 曾几何时,方圆是夏小韵精神上的唯一依靠,她无比渴望那个家伙能永远陪在她身边,俩人一起面对未知的神秘危险。 不用去求证任何人,夏小韵也知道唯有方圆,才能陪她一起面对危险。 但后来--也就是现在,夏小韵怎么暗中渴望方圆忽然遭遇意外(不管是车祸也好,还是喝水噎死也罢)死了呢? 她是心虚。 是怕。 她做了对不起方圆的事,就不敢面对他,又无处逃避,所以才希望他忽然出意外死了,那样她就会在心里长长的松一口气,再像死了老公后、还得拉巴两个孩子的小寡妇,擦干泪水,继续她艰难的人生。 夏小韵有这种想法,是很正常的,勉强算是人之常情吧。 就好比那些欠人债务还不起的家伙,就盼着债主全家都被外星人抓走,那样他就不用还债了那样。 但这也只是想想而已。 核弹、火山岩浆都没能把方圆送到阎王爷那儿去喝茶,还有什么才能让他挂掉? 夏小韵很清楚,她有那种恶毒的想法,就是在心虚惊惶下,想到的最好办法,同时也证明了一句话:最毒妇人心。 小女人的心,毒是毒了些,老天爷却没有理睬,就让方圆回家了。 夏小韵无处可逃,只能在心里安慰自己:怕什么呀,反正他又不知道我已经把那只绣花鞋拿到手了。而且他在前年出事死了后,我也是在第一时间赶去了东北,还哭的死去活来的--看到他后,只要能表现出适当的惊讶,或者是惊喜就好了。 夏小韵走到大门后时,脑子里还这样浑浑噩噩的想着,连一只小拖鞋走丢了都不知道,就这样踩着一只鞋,光着一只脚来到了门后。 跟在她背后的劳拉,看她脚步蹒跚的来到门后,也不问外面是谁就开门,在心里重重叹了口气:唉,如果方圆只是责怪夏总,不动手,我就装傻卖呆看不见。他要是动手的话--大不了,我以死相拼,也得为保护夏总尽最后一点力气。 吱呀一声响,夏小韵打开了两扇铁门时,劳拉也及时打开了门外的照明开关。 灯光下,夏小韵看到了方圆。 明明是回自己的家,方圆却穿的很正式,就像登门看望老相好的姘头那样,脸上带着温和亲切的笑容,就差手里拎着一个礼盒了。 看着近在咫尺的夏小韵,方圆觉得她的个头,比一年多之前好像高了点(那晚他在门缝中偷看小夏跳舞时,因为光线、距离等原因,当然看不出她在这一年多内有的变化),虽说脸面有些憔悴,不过从她圆润的下巴上,却能看出一点婴儿肥。 面向有点婴儿肥的女孩子,是最可爱的了。 也是最纯洁的--按说。 就在方圆打量夏小韵时,后者也在打量他,眼神清澈,既没有她想表现出的震惊,也没有惊喜,只有让她自己都无法解释的平静。 就好像,方圆在外面‘死了’一年多,只是外出游玩了三两天就回家那样,没有一丁点的陌生感,在上下打量了他片刻后,甚至还柔柔的笑了下:“回来了?” “嗯,回来了。” 方圆点了点头时,下意识的抬手,整理了下很板正的衣服。 时隔一年多,夏小韵第一次看到他后,却是无比的平静,其实方圆又何尝不是这样? 话说方先生坐在据叶明媚说她那辆坐着很舒服的玛莎拉蒂内,盯着胡同口发呆时,也曾经仔细想过见到夏小韵后,第一句话说啥,说完诸如‘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屁话后,接下来又该做啥。 是跟她直接翻脸,让她乖乖拿出那只绣花鞋,再撵着她滚蛋呢,还是满脸的悲痛,咬牙切齿的指着她鼻子,说你特么的太让我失望了啊啊啊! 方圆想了很多种俩人‘正式会晤’后的场景,却独独没想到‘平静’。 就是平静。 平静到没有半点的波澜,没有愤怒的咆哮,也没有歇斯底里的尖叫,更没有二话不说抬手就抽的野蛮动作。 “进来吧,外面风大。” 看到方圆下意识的整理衣服后,夏小韵眼眸攸地一亮,嘴角浮上了笑意,强压着蓦然跳起欢快的舞蹈,纵身高歌‘嚓,这家伙还是佷在意我的,亏我担了好几天的心’的冲动,就像修养最深的贵妇那样,矜持的微微欠身,抬手请客人进门。 今晚哪有风? 站在不远处的劳拉,有些茫然的抬头看向了夜空。 点点星光下,风平浪静,漂浮着梦幻般的祥和,连一丝风都没有的。 劳拉忽然很头疼。 因为她实在搞不懂,眼前这对男女的初次见面,怎么可以这样平静。 尤其是夏总,更没有丁点该有的愧疚。 诡异的平静,让不擅揣摩男女感情的劳拉,意识到自己就是个多才,赶紧快步走进了客厅内去泡茶了。 方圆走进了他家院子,又停住了脚步,前后左右的打量了起来。 娘老子没有失踪前栽种下的葡萄架、蹲放在那儿的石桌都在,倒是他在离家前就已经出现在西墙根下的那棵小柳树,长高了不少,吐出的长长纸条上的嫩芽,在灯光下看上去分外好看。 最大的变化,当然是因为方圆卧室窗前多了一棵石榴树。 开春后,为石榴树挡寒的玻璃盒子就去掉了,碧绿的叶子,正在努力的向四周扩张着,跟西墙根下的杨柳相互辉映,散发出勃勃生机。 “那是一棵石榴树,是我栽的,才一年多,就长这么高了。” 看到方圆目光落在石榴树后,夏小韵轻轻的解释道。 “嗯,很不错。院子里多了这两棵树后,显得活泼生动了许多。” 方圆点了点头时,才发现小夏是光着一只脚的。 她却没有发现,依旧像穿着舞鞋的灰姑娘那样,骄傲的昂着胸膛,接待方圆这个深夜来访的‘不速之客’。 “去屋里坐坐?” 夏小韵发出了邀请,再次拿不存在的风说话:“外面风大,有些冷。” “还是去葡萄架下吧。” 方圆笑了笑,抬脚走向了石桌。 俩女人在这儿住了一年多了,肯定早就把这儿当做了她们自己的家,平时又没谁来--想想那些女生宿舍,就知道‘邋遢’这个词,可不是专为男人发明的。 说不定,方先生坐在沙发上,随手划拉一下,就能找到一只黑蕾丝啥的,那岂不是很尴尬? 所以还是坐在外面好,没看到早就该端着茶杯出来的劳拉,已经在屋子里手忙脚乱的开始大扫除了? “你、你稍等,我去端茶。” 夏小韵走了两步后,才发现自己原来是赤着一只脚的,俏脸攸地通红,赶紧裹了下睡袍,小跑着跑进了屋子里。 “夏总,这些零嘴--” 正在收拾屋子的劳拉,拿起半袋子没吃完的薯片,刚说出一半,夏总就不耐烦的说:“扔掉,扔掉,都扔掉!” 劳拉赶紧把案几上那些零嘴,都往垃圾筐里扔。 夏小韵跑进卧室,刚要关门时,就听劳拉又问:“夏总,这东西呢?” “扔掉!” 夏小韵想都没想的说出这俩字后,才回头看去。 劳拉的手里,拿着一个红色的首饰盒。 里面一根镶嵌着钻石的白金项链,是张良华请她去顺河街西餐厅吃饭时,送给她的。 张良华说,他在国外闲逛时,偶然看到了这条链子,立即就觉得它是专门为夏总才存在的,就毫不犹豫的买了下来,足足花了三十几万。 第781章 :暴风雨来临前的平静 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相互馈赠礼物很正常的。 不过在年轻男女之间,像白金项链,钻戒或者小黑蕾这些东西,可不是随便能赠送的,意义非凡啊。 就连大街上的乞丐,应该也清楚当一个青年俊才,拿出一条白金钻石项链送给某个女孩子时,代表的是啥意义。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女孩子要是接受男人的礼物,那就像卖菜的接下了菜贩子的订金,意味着接受了他的追求。 夏小韵收下了这条据张良华说专门为她而存的项链,就代表着接受了他的追求,成为了被他预订下的女朋友。 张良华当时肯定很高兴,却不知道夏总回家后,就把这条项链随手放在了案几上,跟零嘴混在一起,再也没打开过了。 今晚劳拉要是不收拾的话,夏总可能还真忘了有这么一条链子了。 听夏小韵毫不犹豫的说把链子扔掉后,劳拉很开心。 她是发自内心的不喜欢夏总跟张良华在一起,因为她很清楚俩人都是在演戏,为谋取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不惜把最珍贵的感情也拿来演戏。 像夏总这种娇滴滴的小娘们、咳,是女孩子,就算无法嫁给最适合她的方圆,可也得找个真心爱她、在乎她的男人才行不是? 接受张良华的追求,跟明珠暗投,鲜花插在牛粪上有啥子区别呢? 幸亏夏总还保持着该有的理智,才没有把这条破链子当回事,在方圆忽然回家后,要毫不犹豫的要把它丢掉。 “等等!” 就在劳拉准备把首饰盒扔进垃圾筐内,暗中为某个捡垃圾的老家伙祝福时,夏小韵又喊住了她。 看了眼门外,夏小韵快步走到劳拉面前,伸手拿过了首饰盒:“好几十万呢,可不能就这样丢了,得戴上。” 说着,她就打开首饰盒,取出项链戴在了自己脖子上,拍了拍胸前的钻石,笑着问劳拉:“好看不,有没有感觉到,我整个人忽然雍容华贵了许多?” “好看,雍容华贵了。” 劳拉有些失望的赞了一个,又低头开始收拾卫生。 “我得找件跟这条项链匹配的衣服换上。” 夏小韵才不在意劳拉的失望,自言自语的说着,转身走进了卧室内。 关上房门后,她脸上的得意就悠忽不见了,接着用双手捂住,靠在门板上缓缓蹲在了地上,得很用力咬住嘴唇,才能逼着自己的哭泣时,不发出一点点的声响。 某一天,她曾经郑重的跟劳拉说,她这辈子都不会再哭泣。 为什么,现在她却一个人躲在屋里,无论怎么擦,泪水都擦不干。 劳拉很轻易的,就擦干了眼角的湿润,端着茶杯来到了石桌前。 “谢谢。” 方圆站起来,双手去接茶杯。 “自从罗布泊回来后,我就把你当朋友对待了。” 劳拉把茶杯往自己怀中挪了下,盯着方圆的眼睛,很认真的说。 “我也是。” 方圆脸上的笑容收敛。 劳拉又说:“那你就不该对我说谢谢,我现在给你泡茶,不是因为我是夏总的手下,而是恭贺你能活着回来。你还活着,我很高兴。” “我也很高兴。” 方圆轻声说:“我对你说谢谢,就是感谢你能为朋友活着回来而高兴。” 听他这样说后,劳拉才笑了笑,把茶杯递了过去。 “以后有时间,我再给你聊聊,我是咋逃过死神的魔爪的。” 方圆端起茶杯,喝了一口。 “只要你能活着回来,我对你曾经历经了哪些磨难,就不怎么重视了。” 劳拉也跟着坐了下来。 “嗯。” 方圆点头,笑道:“劳拉,你现在汉语说的越来越流利了,说话深度也有了。” 劳拉回答:“我喜欢这个国家,喜欢跟你,跟夏总在一起。早在去年时,我就已经办理了移民手续,现在我也可以理直气壮的说,华夏是我伟大的祖国母亲了。” “嘿,那我可真的恭喜你了。” 方圆很开心。 夏小韵在出来之前,俩人始终都没有停止交谈,不过说的都是一些‘风花雪月’的事儿,根本没有牵涉到任何主题。 直到夏小韵的一声轻咳从客厅内响起后,劳拉才站起来,低声说:“在你死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夏总都是非常痛苦,甚至都自暴自弃的--方圆,我觉得,无论她做了哪些对不起你的事,都请你能原谅她。” 劳拉当然不知道,方圆已经看到夏小韵得到那只绣花鞋了。 她担心方圆知道后,就会愤怒夏小韵的自私,所以才说出这番话,算是提前打个预防针吧。 方圆笑了笑,没说话。 劳拉轻叹一声,转身走向了西厢房内。 西厢房原先是林舞儿住着的,后来小夏装修房子时,把里面的家具电器都换了,装饰成了客房。 劳拉去西厢房,就是因为这边距离石桌近,方圆要是万一要对夏小韵不利,她也能及时冲出来制止。 她跟方圆是朋友,跟夏小韵说是情同姐妹也不为过--朋友之间的关系,能跟姐妹关系相比嘛,所以毫无疑问的是,假如朋友欺负自己小妹时,劳拉会毫不犹豫的站在姐妹这一边。 方圆能看出劳拉的小心思,却没有怪她,最多在心里笑了笑后,就看向了走到石桌前的夏小韵。 大半夜的,夏小韵换上了一件黑色的露肩礼服,同颜色的细高跟小皮鞋,如丝秀发挽在脑后,露出左耳下,吊着一个闪闪发光的银环,脖子里戴着的白金钻石项链,跟右肩下露出的半截红色彼岸花,行成了绝美的默契。 此时的夏小韵还是云英(就是小处)之身,偏偏打扮的如此性感,少了几分青年女郎该有的青涩,多了一种贵太太的雍容性感。 看着盛装而下的夏小韵,方圆明显察觉出自己灵魂深处的那条恶龙,正在逐渐苏醒:跟叶明媚的几番恩爱,总算让它消停了许多,现在却又被夏小韵给吸引了。 幸好,也只是有这种想法,但却没有任何的身体部位来配合,这才能让方圆看着她的眼神,清澈的好像一口波澜不惊的古井。 “你对我,还是没有那种反应。” 夏小韵静静的站在方圆面前,始终牢牢注视着他双眼里的神色,过了很久后才这样轻声说道。 “希望,以后一辈子都不会有那种反应。” 方圆端起茶杯笑道:“你今晚,穿的格外漂亮。” “我也是这样认为的。” 夏小韵没有坐在方圆的对面,款款矮身坐在了他旁边的石凳上,单手揪住礼服裙摆,动作优雅的翘起了二郎腿。 “呵呵,没必要穿的这样隆重吧,我就是回家而已,又不是去参加啥舞会。” 方圆有些不习惯夏小韵的脚尖,有意无意的挨着他腿子,还轻轻的哆嗦着,挑逗性动作十足,就借着放茶杯的动作,向外挪了一点。 夏小韵问:“你怕我?” “我怕你啥呢?” 方圆反问。 “那你干嘛要躲开我。” “我刚买的衣服,被你鞋子弄脏了咋办?” “那我脱了鞋子呢?” 夏小韵说着,足心一弯,鞋子就掉在了地上。 秀美的玉足,在石桌的阴影中看上去,更加的白,好看,性感--毛驴要是在的话,肯定会伸长舌头跑过来,贼兮兮的舔上几下。 感受着夏小韵那蚕宝宝似的脚趾,在自己腿子上轻轻抓着,方圆微微皱眉:“就不能好好的坐着?” “我心虚,想讨好你。” 夏小韵不但不听,反而把整只脚搁在了方圆腿上,脚尖灵敏的擦着他小腹,好像一条要钻进他衣服里的小蛇。 方圆不管她了,饶有兴趣的问道:“你咋心虚了?” “我拿到了漠北北从北朝带回来的那只绣花鞋。” 夏小韵吐字清晰的说完这句话后,就凝神看方圆的反应。 实话实说,毫不隐瞒。 这是夏小韵在卧室内考虑良久,才下定的决心。 她发现,除了这样做外,她就没有任何办法,来应付俩人之间那不该有的平静了。 平静,才是酝酿狂风暴雨的必需前提。 夏小韵特别害怕这种平静。 她觉得,依着她对方圆的了解,她能应付他在任何暴怒下的状态,哪怕被惨无人道的打残--也比这种看似屁事也没有的平静好许多。 狂风暴雨跟平静,就好比快刀砍脑袋,跟慢刀子割肉。 反正都是死,为啥不死的痛快点呢? 为了彻底引发狂风暴雨,夏小韵主动说出了绣花鞋的事。 她以为,在她看似轻飘飘的说出这句话后,依着方圆的智商,肯定能从她私自‘截留’绣花鞋的愚蠢动作中,推断出她当时是怎么想的,继而确定她就是个自私自利的狠辣女人,然后再给她各种打击。 方圆没任何生气的反应。 就连眼睫毛也没眨一下,仿佛在听她说:look,今晚的星星好多呀。 有谁会为天上好多星星,而大惊小怪的? 方圆的‘呆比’行为,让夏小韵心里开始发慌了,问道:“你、你有没有听到我说什么呢?” “听到了。” 方圆又喝了口水,把茶杯放在了石桌上,复述她刚才的话:“你说,你拿到了漠北北的那只绣花鞋。” “对,我拿到了那只鞋子。” 夏小韵用力点头,声音急促的说:“当时她给我留下线索,本意是让我找到鞋子后,再拿着去救她,间接保护昆仑、水暗影她们不受伤害的。” 方圆拿出香烟,点上了一颗。 夏小韵更加迷惑了:“你、你没听懂我说的话?” “你说的又不是非洲食人部落的土语,我咋就听不懂了?” 方圆说话时,青色的烟雾从鼻子里徐徐冒了出来。 “那你为什么没感到震惊?” 夏小韵问:“不感到生?!” 方圆看着她,目光中带着不解:“我一定要震惊,要生气吗?” “你、你该这样才对。” 夏小韵咬了咬牙,忽然站起来,抬脚就骑在了方圆的腿上。 这一刻,叶明媚附体了,她黑色礼服下,是真空的。 第782章 :哪管他洪水滔天 夏小韵把自己关在卧室内考虑良久,最终发现唯有引发平静中的暴风雨,无论方圆给予她多么沉重的打击,她心里才好受些,才不会有那种平静下的害怕。 为此,她直截了当的跟方圆说,她截留了那只能改变漠北北等人命运的绣花鞋,不管那些人的死活。 她很清楚,方圆也不在乎漠北北的死活,但对昆仑、对水暗影等人的安危,却肯定会看的无比重要。 所以在得知她贪婪的愚蠢行为后,就会撕掉脸上虚伪的平静,采住她头发抽上十七八个耳光,把她揍成猪头后再一脚踹在她肚子上--都算是轻的。 或许,他还会直接把她的腿子打断,不许她医治,只能躺在炕上疼的哼哼。 无论哪一种结果想起来都很可怕,夏小韵却会觉得好受些:那样,她就可以咬牙发狠,说她就是留下那只鞋,就是不给他,有本事把她杀了拉倒。 在拿到那只鞋子的瞬间,夏小韵就认定那是自己的,也只能是自己的,谁都夺不了去,就算是杀了她,也休想改变她的信念。 至于她在穿上那双鞋子后,会给尘世间招来多么大的灾难--喝喝,法国一位皇帝说得好啊:哥们死后,哪管他洪水滔天? 这个世界对不起自己太多,那些看似无辜的人,在夏小韵没落时是怎么欺负她的,她一点都没有忘记。 何必为了那些看似无辜、实则灵魂丑陋的人的死活,操心呢? 只要能让她自己这短暂的一生,像夏花那样绚烂的绽放就好了。 女人有时候很奇怪,就像现在的夏小韵,总是固执的以为,只要能被方圆狠狠收拾一顿,她就能心安理得的留下那只绣花鞋了。 可让她很愤怒的是,她明明告诉方圆,说那只鞋子在她手里,她也不算拿出来了,这家伙却无动于衷,那张破脸上,依旧保持着最最虚伪的平静。 就好像,他早就知道事情的结果就是这样。 夏小韵很不喜欢他这种态度,一心只想让他家伙发怒,狠狠折磨她-- 方圆可不知道,自己的平和心态,已经彻底改变了夏小韵的思想,直到她忽然坐在自己腿上,拿起他的手,毫不犹豫的从裙下伸了进去时,才猛地明白她要做什么。 “别动!” 察觉出方圆要缩回手后,夏小韵两条长腿抬起,大白蛇那样的缠住了他的腰,死死右手死死搂住他脖子,左手用力按着礼服下的那只手,剧烈的喘着粗气,脸色赤红,有熊熊的火焰在她双眸中烈烈燃烧。 方圆是个好孩子--当美女缠在他身上,牵引着他的手做某些动作,又不许他乱动时,他就不会乱动。 他抬起头,看着情绪已经明显失控的她,脸上浮上了明显的讥讽笑容:“你想激怒我,让我狠狠揍你一顿,那样你就有借口留下那只鞋子了。” “那是我的,只能是我的,谁都抢不走,你也不能!” 夏小韵咬牙切齿时,俊俏的脸色有些狰狞。 方圆稍稍垂下眼帘,看着她已经露出大半个的雪白胸膛,淡淡的说:“你也该很清楚,你用这种很香艳的手段,对我来说没有丝毫用处。你该穿上那只破鞋试试,或许一只就能解除我对你的无力现象。” “我是不会穿上那只鞋子给你的看的,给谁看,都不会给你。” 夏小韵的呼吸,越来越急促,情绪也越来越暴躁,就觉的身体里那股子熊熊燃烧的烈火,几乎要把她给焚烧干净,让她全身都在打摆子似的发抖,猛地张大嘴。 她想吐出在身体里燃烧的火焰,只是无论她张的嘴巴有多大,都只能发出近乎于哭泣的嘶哑叫声。 西厢房的房门,传来了一声轻响。 躲在门缝里偷看的劳拉,很是为夏总当前的古怪,诡异样子而担心。 方圆闲着的左手,冲那边晃了晃,示意她不用担心时,夏小韵猛地低头,一口咬住了他的肩膀。 女孩子的小白牙很锋利,无论是啃西瓜皮还是还是红萝卜,那都是咔咔的相当干脆了。 不过咬在方圆那子弹、陌刀都伤不了的皮肉上后,就当是在给他挠痒痒了。 方先生忽然想到自从他重生后,就再也不怕蚊虫叮咬了。 看来,刀枪不入的好处简直是多不胜数,也有些小遗憾:被蚊虫叮咬了后,能痛快的挠痒,也是人生大乐趣之一。 今后可能再也品尝不到这种乐趣了,岂不是遗憾? 唯有心情很放松的人,才会想到这种无聊的事。 所以方圆很奇怪,怎么在夏小韵化身一只小狗,死命摆着脑袋想咬破他肩膀时,心情会这样轻松。 就像小两口玩耍那样,无比的悠然自得。 要不是担心自己的皮肉,会把夏小韵好看的小白牙给拽下来,方圆还真不想跟她说:“行了,别费这力气了,我自己拿刀子都割不破,你能用牙咬开?” 小狗马上就停止了撕咬,盯着他肩膀缓缓问道:“为什么?” “我也不知道,从昏迷中后醒来就这样了。” 方圆看着自己满是口水的肩膀,有些心疼的皱眉:“这可是我刚买的新衣服,被你弄得这么脏。” “你、你变成另外一个漠北北了?” 夏小韵才不管自己的口水,弄脏了方圆的衣服,一下就想到最关键的地方。 “就是这样。” 方圆也没否认。 夏小韵眼角剧烈跳了几下,哑声问:“为什么?” “我也想知道,可找不到能回答这个问题的人。” “你,其实早就是跟漠北北一样的人。” “可能是这样吧,如果我早就知道我这么牛的话,以前真不该那么小心。” 方圆很些遗憾的叹了口气,问:“那个啥,你是不是该下来了?女人在满脑子不健康想法时,不都该去找根黄瓜啊,茄子啥的吗,坐在一块无法帮你解决问题的石头上面,算咋回事呢?” 夏小韵咬了下嘴唇,很不要脸的说:“我就是要让你无距离的接触,却得不到。” 方圆摇了摇头:“我不会生气的,更不会把你怎么样。说实话,我还没有把那只破鞋看在眼里,你愿意穿着它跳舞,那就留着好了。” 夏小韵身子一哆嗦:“你、你怎么知道这些?” “好多天前,我就看到你在穿着那只破鞋跳舞了,还播放着《白狐》的曲调。说实话,那首歌跟你的舞蹈很匹配,很是赏心悦目。” 方圆随手,在她结实的屁股上拍了一巴掌:“现在,再给我跳一次看看?” “在找到另外一只鞋子之前,我是不会给你跳的。” 夏小韵深吸了一口气,很认真的回答。 方圆也严肃的说道:“你放心,我就算再去死一次,我也不会让你得到那只鞋子了。” “可我非得找到。” “那一天,就是你的死期了。” “你就这么在乎别人的死活?” “世间活着的万物,都有他存在的使命。” 方圆说:“就像乡下茅厕里的蛆,我觉得它们活着就是为了恶心人。” “你在讽刺我,就是茅厕里的蛆?” 夏小韵双眼又眯了起来。 方圆被按在衣服里的右手,动了动说:“我现在圆愿抱着一大群的蛆。” 夏小韵那张满是红晕的俏脸,刷的一下苍白。 怪不得方圆早就知道她截留了那只绣花鞋后,一点也不生气,原来他把她看的比茅厕里的蛆还要不如。 蛆虫,最起码还能让他倒胃口。 夏小韵,却让他倒胃口的兴趣都没有。 她,却像尘世间最最不要脸的女人那样,缠在人家身上,牢牢按着那只手,企图用变态的疯狂,来激起他的怒气。 有谁,会因为那些恶心的小东西爬在自己身上,就生气呢? 一下子,夏小韵放开了方圆的手,松开了缠着他腰的双腿,坐回到了刚做过的石凳上,开始整理自己凌乱的衣服。 她故意戴上张良华送给她的项链,就是想告诉他,她已经接受了张良华的追求。 她明知道现在方圆对她的放荡无动于衷,还故意发疯,却是要告诉他:我身子好吧?可不给你,我要交给你看不起的那个人! 夏小韵自以为,她对男人很了解了,知道这些总是习惯靠下半身来思考问题的东西,占有欲、自私心是相当强的,圆愿脑袋不要了,也不允许自己在意的女人背叛自己。 方圆在意她吗? 答案很清楚:不。 他看到她后,还能保持这样的平静,那是因为他觉得实在没必要跟她生气。 就算她拿截留了那只绣花鞋,又怎么样? 除了让漠北北被龙太太掳走后,昆仑,水暗影都好好的不是? 只要别让她得到另外一只就行了。 在方圆看来,当九幽王被铲除(方圆以为,漠北北死了只是存在于理论上)的大好局势下,要想阻止她穿上另外一双绣花鞋,简直是太简单了。 至于她以后跟谁来往--就算变成艳阴使那样的人,跟方圆啥子关系? 现在华夏,他有个法律上的老婆水暗影,在俄罗斯有卡秋莎,还有小野蛮楚楠楠。 任何男人,这辈子能拥有这样的三个女人,如果还不知足的话,真以为老天爷打雷总是放空炮啊? 是,无论怎么样,方圆都得承认深深的爱过夏小韵,就像她深深的爱过他。 那是以前。 就在夏小韵不顾昆仑、水暗影等人安危,截留下那只绣花鞋后,她就被方圆从心里连根抹掉了。 说实话,刚才被她牵引着左手,在她礼服内来回游走的感觉,还不如细细品茶呢。 夏小韵的人不怎么样,茶叶倒是很不错,喝一口口齿留香的。 看着吸留吸留喝茶的方圆,终于想明白了这些的夏小韵,体会到了什么才叫绝望。 人生中最大的绝望不是走投无路,而是美女全脱了衣服玩不要脸后,被男人直接无视掉。 “那,你为什么还要来见我?” 等方圆第三次给自己添水时,夏小韵满嘴苦涩的问道。 第783章 :骄傲的人活的都很苦 “这好像是我的家吧?” 方圆抬头打量着屋子,满脸奇怪的说道:“我可不记得,我把房子卖给你了。” 老人们常说,金窝银窝,不如咱的狗窝。 除了大街上那些走南闯北乐逍遥的乞丐外,人人都有自己的一个家。 方圆在外面流浪了那么久才回来,不回他自己家,还能回哪儿? 夏小韵有些苍白的脸色,变得更白了下:“原来,你回来不是找我的。” 方圆觉得,他刚才已经把话说的很明白了,实在没必要再解释这个问题,站起来拍了拍她肩膀,说:“明天,啊,不,那就到后天吧。最迟后天傍晚,我希望你能从我家搬出去。” “我不走!” 夏小韵想都没想,语气坚决的回答。 “这样不太好吧?” 方圆淡淡的说:“我没跟你要这一年多的房租,就已经算是仁至义尽了。你再玩死皮赖脸,可就没多大意思了。你也知道,我这人在占理时,最喜欢用蛮力来解决问题了。” “方圆,你不能赶我们走!” 夏小韵还没说话,西厢房的门开了,劳拉从里面走了出来。 “你可以留下,想住多久,就住多久,咱们是朋友,房租打八折好了。” 方圆看向劳拉时,冷漠的脸色才生动了起来。 劳拉没理睬他的玩笑,走过来站在夏小韵后头:“夏总要是离开这儿,会遭遇不幸。” “有人会杀了她?” 方圆摇了摇头:“以前可能会有这样的危险,但现在不会了,因为我回来了。对那些人来说,事情总算是走上了正轨,他们只会围绕我们俩个,做撮合、分开的斗争。” “夏总唯有在你家,晚上才能休息好。” 劳拉一点废话都不愿意多说。 “她能不能休息好,管我毛事。” 方圆轻蔑的笑了下时,看向了夏小韵,好像很希望她能很有骨气的站起来,对劳拉说:此地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劳拉,咱们走着! 夏小韵没吭声,只是低头用双手手指用力拧着礼服裙角,很是楚楚可怜的样子。 方圆有些失望:“唉,夏小韵,你以前是多么骄傲的一个人啊,现在咋变得这样不要脸了呢?” “骄傲的人,都活的很苦。” 夏小韵这才抬起头,说:“我不想再受苦了,这种想法错了?” “没错。” 方圆想了想,才说:“可我真不喜欢有外人住在我家。” “我会交租金。” 夏小韵说:“价格随便你开,无论开多少,让你满意为止。” 好像是看在钱的面子上,方圆终于动心了:“好吧,我也不说你给多少钱了,就凭你自己的良心给吧。不过,我不喜欢你还是睡在我房间里。” 劳拉马上说:“夏总可以住西边的套房,我搬到西厢房就可以了,都装修好了,随便拿条毛毯就能入住了!” 劳拉生怕方圆反悔,说完后就快步走向了客厅,准备收拾她的房间。 “我还想跟她聊聊关于伙食问题呢,这么急性子。” 方圆吸了下鼻子,喃喃的说道。 “劳拉现在的做饭手艺很不错的,到时候多做一个人的饭,也不算事。” 夏小韵端起茶杯喝了口水时,动作又重新恢复了她该有的优雅:“你刚回来,如果想找份工作的话,可以去神通快递上班。” “什么职务?” 方圆马上问道。 “还是助理吧,你觉得怎么样?” 夏小韵放下被子,昂首看着他悠悠回答。 “薪水福利能跟以前相比吗?” 方圆又问。 “还是像以前那样,享受副总的待遇,怎么样?” “再加一个条件。” “尽管说。” “我得主管保安部,有两个人得安排下。” “从现在起,你就是主管保安部的领导了。” “那我可得谢谢夏总了。” 方圆满脸都是感恩戴德的样子。 “其实,你本心就打算要缠着我,阴魂不散的缠着我,就为了制止我得到另外一只绣花鞋,才故意要赶走我,让我来求你。” 夏小韵说着说着,就笑了。 笑的很好看,像盛开在午夜中的昙花。 就是眼神比较冷,更陌生。 “你智商比以前高了不是一点半点,很不错。” 方圆才不会在意夏小韵看他时,是什么样的眼神。 因为她根本不懂得,他缠在她身边的主要原因,并不只是为了阻止她拿到另外一只绣花鞋,而是为了漠北北。 在从明珠返回的路上,距离唐王越近,方圆那种危机感更浓。 每当看向唐王方向的上空时,他总是觉得有黑云笼罩,无论风怎么吹,都吹不散。 黑云中,隐藏着一只可怕的魔鬼,双眼血红,獠牙外露的在哀嚎,哭泣。 这个隐藏在黑云中的恶魔,就是夏小韵背叛了的漠北北。 方圆那种强烈的危机感,在提醒他:她,很快就要出来了。 毫无疑问,被夏小韵背叛后,漠北北被所谓的龙太太掳走,铁定要遭受方圆无法想象的折磨--心态跟人本来就不一样的恶魔,在遭受折磨后,她的心理就会彻底改变,把她这段时间入世以来‘修炼’出的人性,折磨殆尽,彻底引发她的魔性。 关键问题是,漠北北很清楚夏小韵对两个世界的关键性作用,知道一旦干掉她,雌性彼岸花凋谢后,九幽世界中的九幽夫人,就会遭到某种沉重的打击。 与此同时,九幽夫人也会被解除禁锢,冲出世界开始大肆作恶。 那种结果,就是漠北北最想看到的了:既干掉了背叛她的夏小韵,又报复了九幽夫人,还能让这个丑陋的世界掀起腥风血雨。 堪称是一箭三雕的。 方圆坚信,漠北北所起到的毁灭性后果,就是九幽夫人安排好的。 这是一个局,置她自己到死地而后生的局。 也是在赌,赌方圆不会放任漠北北去杀夏小韵,那么就得乖乖的陪在这脑残孩子身边,她再找机会促成两朵彼岸花开。 赌赢了,她就会带着九幽世界的那些儿郎们,哈哈狂笑着冲出来,在人世间掀起一阵阵的血雨腥风。 如果赌输了呢? 九幽夫人就会在彻底疯狂滥杀一阵后,灰飞烟灭--九幽世界要想重返阳世间,又得再等五十年。 方圆无法确定自己这样想,到底是对,还是不对。 他真希望自己能想错了,漠北北已经死了,只要他远离夏小韵,那么九幽世界中那些至邪之物,就得乖乖的趴在里面,等待下一个五十年。 但那种危险的直觉,始终在提醒他:你想的这些,基本都是正确的。 九幽夫人敢赌,方圆不敢赌。 他虽然无数次都自嘲,他就是个自私自利、脸皮厚的小人,可在有机会成为‘救世主’时,就会痛骂毛驴,干嘛不把他最后一点点的良心吃掉? 如果没有良心,他会带着水暗影远走高飞,夏小韵等人死活,干他何事? 有良心的人,总得承担一些莫名其妙的责任。 还得容忍夏小韵自作聪明的以为猜出他心思时,给予他鄙视的眼神。 “来一颗烟,提提神。” 断定方圆的真实意图后,夏小韵全身放松,伸出右手冲他打了个响指。 “女人吸烟有害健康的。” 方圆说。 夏小韵悠悠的更正道:“你说错了,我不是女人,我还是个货真价实的女孩子。” 方圆不想跟她讨论女人,跟女孩子之间的区别。 现在跟一个彻底堕落了的女性,谈论牵扯到性的话题,实在没啥意思。 既然她想吸烟,给她就是了。 嗯,最好是吸完这颗烟后,就马上得肺癌。 真要那样,方圆就会燃着鞭炮的送她去火葬场,哀悼她去地狱的路上一路顺风后,再跟秦大川他们痛饮三天。 至于夏小韵死后,九幽世界那些邪恶之物会出来做那些伤天害理的事,就跟方圆关系不大了,他相信郭易秦等人,能在付出沉重的代价后,成功狙击那些邪物。 “你是不是希望,我在吸完这颗烟后,就忽然得病全身抽抽着挂掉?” 夏小韵姿势优雅的喷了口烟雾,慢悠悠的问。 方圆说:“希望,跟现实总是相差太多。” 夏小韵无声笑了下,又吸了口烟,缓缓吐了出来。 望着在灯光下缓缓上飘的烟雾,夏小韵忽然问:“如果有一天,我真死了,你会不会因为我以前真心爱过你,为我掉几滴眼泪?” 方圆没说话,抬头看向了夜空。 不知道从啥时候开始,天上的点点星光已经不见了,整个夜空都变得黑沉沉的,风也大了起来,西墙根下的那棵小杨柳的枝条,就像一个刚从坟里爬出来的女鬼那样,摆动着两条长袖,看似要御风而行。 夏小韵也看向了夜空,手指间的烟头,被风吹出点点火星,很快就就燃烧殆尽,彻底黑了下来。 劳拉从客厅内走了出来,手里抱着一床铺盖。 她本想告诉俩人,说已经把夏总的铺盖,都搬到西套间内了,方圆可以回他原先住的卧室内休息--嘴巴动了动,又闭上了,默不作声的快步走进了西厢房。 呼--一阵带着潮湿雨气的风吹来,刮起了夏小韵的黑色礼服。 质料很不错的黑色礼服,瞬间像个活了的黑色魔鬼那样,跟西墙根那个艳鬼(小杨柳)遥相呼应,从下到上倒卷过来,兜住了她的头,也露出了她整个白璧无瑕的身子。 她没有动,好像很喜欢把自己全部暴露在方圆眼前。 从来,方圆好像都不懂得放弃欣赏美的机会,低头看向了她。 被礼服兜住头的夏小韵,很像一个无头鬼,就是身子白了些,散发出最原始的邪恶。 “夜深了,该休息了。” 看了几眼,方圆站了起来。 “我美吗?” 夏小韵也说话了。 方圆很想说不美,话到嘴边却变成了:“堪称完美。” “那,你想不想看一辈子,一辈子都拥有我?” 夏小韵又问。 “困了,晚安。” 方圆不想回答她这个无聊的问题。 在夏小韵学着叶明媚坐在他身上时,他就已经给过她明确答复了。 第784章 :淡淡幽香的早上 在方圆的印象中,夏小韵还算是那种说话办事利索的人。 今晚她却啰嗦的烦人,让方圆感到很不适应。 “等等,我还有话没说完!” 夏小韵却像啰嗦到底的长舌妇,不让他回屋休息。 方圆没理睬她。 话说一个人开车从明珠返回唐王,长达十几个小时的车程,真是让他感到累了,只想赶紧砸在炕上,鞋子也不脱的就此沉沉睡去。 卧室内有股子淡淡的幽香,很好闻。 夏小韵在这屋里住了一年多,完全是按照她自己的喜好来装饰的,方圆熟悉的木板床、老式床头柜,包括他曾经用过的一些东西,都已经不见了。 取而代之的,都是一些很女性化的东西,劳拉收拾了老长时间,也就是把夏小韵穿戴的衣物、盖过的毯子啥的拿走,衣柜里,梳妆台还有很多,看来是打算明天继续收拾的。 方圆粗粗看了几眼,也没管,就像他刚才所想的那样,鞋子也没脱就砸倒在了舒服的炕上,沉沉的睡了过去。 他是真睡着了,还拿胳膊挡住了眼,啥东西都看不到,只是却能感觉到空气中,到处弥漫着夏小韵的味道。 很好闻,也很安神。 这可能就是家的味道吧? 沉睡中的方圆,潜意识内这样想到。 家的味道,总是能给人无比的安心感。 人们也唯有在家里,才能放下在外面时那些虚伪、坚强、焦虑等负面情绪,尽情享受家才会有的安定,温馨,以及说不出的平静。 如果没有好像猫儿进来的声音,没有某人坐在炕沿上定定的看着他,还有忍不住伸手在他脸颊上春风般的轻抚过,就更好了。 这一觉,是方圆一年多来睡得最香的一次。 睡觉睡的香,跟睡眠时间长短没有关系,就像今天是个好日子,不一定非得有太阳那样。 阳春三月底的细雨,打在窗户玻璃上后,发出轻轻的笃笃声,就像有无数的小精灵都趴在窗口向里看,有的还忍不住呼唤他:嗨,大懒猫,该起来了,天亮了。 方圆非常喜欢这些小精灵,因为他从某集探索发现的电影中看到过,地球上能有生命,就是有雨水带来的。 人类也是这样,从来到地球上后,只用了短短数万年的时间,就成了这个星球的霸主,大肆浪费、开发者珍贵资源的同时,还没有忘记勾心斗角,相互伤害。 一阵小米粥特有的香气,悠悠钻进了方圆的鼻子里,促使他拿开脸的胳膊,睁开了眼睛。 按照古人所说的,人在醒着、睡觉时,就是身临两个不同的世界。 每一个世界,都有一个相同的自己,做一些不相同的事。 大人在醒来后,大脑在短短一点三秒之内,就能把人带到醒来的这个世界内,让他想到某某某欠他多少钱还没有还,今天傍晚还得给新来的上司接风,隔壁老王媳妇的腿子,力气竟然那样大,缠的腰到现在都疼等等。 小孩子醒来后适应这个世界的时间,却需要至少四秒钟以上,小傻瓜那样的木鸡片刻,才会想到昨晚娘老子许下哪种承诺,才把自己哄睡着的。 方圆不是小孩子,所以才能在醒来一秒多之后,就想到他昨晚已经回家了,目前正睡在他自己的炕上,西套间内住着个不要脸的女孩子,枕头上方的墙壁上,还用塑料夹子夹着个黑色的小布片-- 这是啥? 方圆抬手,摘下了那个黑色小布片。 小布片上,绣着一只蓝白色的小蝴蝶,栩栩如生的。 这不是女孩子才穿的那个啥吗? 方圆很奇怪:夏脑残昨晚把她的小内挂这儿,算咋回事? 难道说,昨晚睡梦中嗅到的香气,就是这玩意发出来的? 心里这样想着,方圆就把小内放在了鼻子上。 老天爷可以担保,方圆做出这个动作时,心思是纯洁的,干净的,无暇的,只是想确定一下,昨晚睡着时萦绕着他的幽香,是不是这玩意散发出来的。 才不会像那些不要脸的变态狂那样,超级喜欢美女用过的贴身衣物,嗅一下就像酒鬼喝了杯美酒那样享受呢。 “味道好闻吗?” 方先生刚把黑色小内放在鼻子上,就听夏小韵笑嘻嘻的声音,从门口传来。 该死的,刚才怎么没注意的房门没关? 大早上的,你在家里光着个脚丫子走路,让我听不到你走路的声音,算咋回事呢? 方圆心里骂了两句,也没辩解什么,随手把小内撇向了门口,淡淡的说:“以后少拿这些不正经的东西,来试探我对你的免疫力。” 小内很轻,方圆力气很大,所以倚在门框上好像卖笑大姐那样的夏小韵,只需一伸手就抓在了手中,翻来覆去的看了几眼才说:“不正经的东西?呵呵,那怎么会藏在床垫下面?” “我藏在床垫下面?我啥时候把你的东西,藏在床垫下面了--喂,你能不能先出去呢,不知道男人早上起来,那方面最旺盛,会忍不住的把你给祸祸了?” 方圆坐起来,向上靠了下,倚在了炕头上,随手拿起了柜子上的香烟。 血气方刚的小伙子早上醒来后,下面都会有石更起来的现象,这没啥丢人的,反而是功能正常的一种骄傲,不过只该对自己媳妇显摆,而不是让老王媳妇之类的女性看到。 夏小韵,无疑就是老王媳妇那一类人。 “你有本事就把我祸祸了,我求之不得呢。” 用无比幽怨的眼神,看了眼方圆那个高高的部位,夏小韵两根纤美的手指,捏着那个黑色小内,晃了晃问道:“你真记不得这东西了?” “能让我牢牢记住的,只有别人欠我多少钱,我给别人帮了多少忙。” 方圆啪哒一声,点燃了香烟。 “这是我们刚认识不久时穿过的,那时候还是我跟楚楠楠在梦柳公馆合租时,你送快递去我们家,误以为某个女贼就是我,还帮她修了水龙头。” 夏小韵晃着黑色小布片,耐心的解释道:“我回家时,在单元门口看你坐在三轮车上,捏着它在翻来覆去的看--仔细想想的,有没有印象?” 夏小韵提醒的都这样到位了,方圆的记忆力恰好又很不错,马上就想到了。 夏小韵没说错,早在两年多之前他们刚认识那会儿,方圆还以为她叫楚楠楠呢,一次去梦柳公馆去送快递,碰到了一个假冒她的女贼在翻箱倒柜的找东西。 当时女贼为了脱身,就把洗手间内的水龙头给掰断了,可怜巴巴的请方圆去修。 方圆在修完穿体恤衫时,不经意间把一个小内卷进去,穿在身上了--直到他跟楚楠楠解释完出来骑上三轮车后,该死的毛驴就从他背后把这东西揪了出来。 他还记得,他确实骑在车上拎着这玩意看来着。 当时他还以为这是小泼妇楚楠楠的,有心想随手扔在路边,又担心会遭到她的误会而追杀,所以只好装在口袋中带回家了。 带回家后,他也没把这玩意当回事,更不像那些超喜欢这东西的变态那样,每晚都拿出来亲近几次,又担心乱放会被毛驴给找出来乱穿--就把它放在床垫下,事后也就忘的干干净净了。 谁都知道,单身男人的床垫下,总有些陈年不洗的臭袜子之类的东西,来默默陪伴主人度过一个一个又一个的无聊夜晚,除非有女主人入住后,才会长松一口气的跑到垃圾箱内,泪流满面的庆祝重见天日。 方圆的卧室内,从没有女主人入住过,直到他跑去北朝找死,夏小韵的到来。 装修时,夏小韵担心方圆卧室内会藏有一些对他有特殊意义的东西,她自己就亲自动手收拾,这才发现了被他拿走的小内。 物是人非。 该不该用这个形容词,来形容夏小韵在方圆的床垫下,发现自己小内时的哀伤心情? 她把小内重新浆洗干净后,就郑重其事的收藏了起来--赋予了它某种特殊的意义。 昨晚方圆睡着后,小夏就把这玩意挂在床头墙壁上了,希望他早上醒来后,睁眼就能看到它,能想到过去那些美好的回忆。 方圆确实一睁眼就看到了它,还很让人反胃的拿下来,放在鼻子上嗅。 这让幽魂般出现在门口的夏小韵看到后,心里很高兴。 “你高兴啥,我早就忘记这玩意了。” 看到小夏明亮的双眸中,闪现着轻佻的喜悦之色,方圆就知道她误以为自己也是那种不要脸的变态了,咳嗽一声就往地上吐了口口水,又后悔了。 地上可是铺了精致的地毯,虽说这都是夏小韵花的钱,但在他这个主人回家后,方家所有带不走的东西,都已经姓方了。 糟蹋自己的好东西,方圆从来都没这习惯。 “是吗?那为什么我在拿出来时,从上面发现了好多白色污渍?” 夏小韵踮着脚尖,款款走到炕前,黑色的小内在他眼前晃啊晃的,脸上还故意带着恶心的笑容。 方圆一把抓过那玩意,拿起了打火机。 他要用实际行动,来证明他才不是那么不要脸的变态人。 “你就这样讨厌我穿过的东西吗?” 夏小韵抬手,刚要去阻止,却又缩了回来,转身走向门口:“唉,烧了也好……就当是跟过去的那些幸福告别了。” “我以前也没觉得有多幸福,哼。” 方圆轻哼了一声时,已经走出卧室的夏小韵,飞快的用眼角往后看了一眼,恰好看到这家伙掀起床垫,把那个小内放了进去。 全身的细胞,攸地欢快的唱起了歌儿:方圆,你连我穿过的一个小裤裤都不舍得毁掉,凭什么敢说不在乎我呢? 如果方圆知道她有这想法,马上就会把小裤裤拿出来,烧成灰烬。 更为了证明自己不在乎她,无视她殷勤递上牙缸牙刷的讨好行为。 “我起来后第一件事,是要撒尿的,你替我去?” 方圆问故意整出一脸羞涩的夏小韵。 第785章 :一点也不疼 外面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凉凉的风吹起西墙根下那棵小杨柳的枝条,很优雅的飘动着,就像夏小韵跑起来时荡起的秀发。 方圆很想知道,夏小韵昨晚都是想了些什么。 自己已经明确告诉她,她连让他倒胃口的资格都没有了,那她咋还要在听他起来后第一件事就是去撒尿时,穿着水晶小拖鞋,像一头小鹿那样在青石板小路上跳跃着,跑到洗手间门口,替他打开门? 站在门口,也不打伞,任由细雨温柔的撒在她身上,还回头甜甜的笑着,一副‘请大老爷进去放水’的奴才样。 这不是方圆所熟悉的夏小韵。 很陌生,那甜甜的讨好笑容,就像是戴着诡异的面具,让方圆看了情不自禁的打了个激灵。 “都怪我,该给你打伞的,冷吗?” 夏小韵关心的问道。 方圆又哆嗦了下,双手抱着膀子上下打量着她,头疼的说:“小夏,你到底想跟哥们玩啥花样,干脆的说出来,千万别这样,让我连撒尿的欲、望都没有了。” “我在讨好你。” 夏小韵抬手,擦了擦额头的细雨,认真的说:“也可以说是投资,希望以后我做错什么,你要对我痛下杀手时,能想到我曾经丫鬟般的伺候过你,就心软就放过我一马。” “好吧,那你跟着进去,给我解腰带,拿着放水?” 方圆问她。 夏小韵笑了,格格地:“那是我的荣幸。” 砰地一声,方圆用大力关门的动作,拒绝了小夏的荣幸。 痛快的放水时,他有些痛苦的发现:他一点也看不懂小夏了,她却知道该用哪种方式,来对付她。 好人,总是能轻易的被坏人对付。 幸好家里除了方圆外,还有一个好人。 劳拉绝对是个好人--像小夏这样的坏女人,就算每天采住她头发给她八百个耳光,她也做不出色香味俱全的早餐。 小夏没撒谎,劳拉做饭的手艺相当不错,估计都能跟林舞儿不相上下了。 一锅金黄的小米粥,一碟色泽清新的三丝,一盘子手工小花卷,外加几个剥开后能淌油的咸鸭蛋,绝对是最好的早餐。 石桌上面,蓬了一个玻璃顶子,这样就算下雨也能坐在这儿吃饭了。 倾听着细雨洒落在玻璃上的沙沙声,嗅着小米粥散出的香气,吃一口酸辣小咸菜,咬一块绊有五香面的小画卷,腿上再感觉着一只小脚丫的偷偷骚扰--守着劳拉就玩暧昧,能不能要点脸啊,没得破坏了当前的美好意境。 拿起一个鸡蛋剥皮时,方圆左脚大拇指张开,在那只光滑的小腿上狠狠扭了下。 “啊哦!” 低头喝粥的小夏,疼的浑身一哆嗦,张嘴发出了一声短促的吟叫,让劳拉伸出去拿花卷的动作一僵,刚要抬头看向老板时,却又猛地明白了什么,也不吃花卷了,端起饭碗稀里呼噜的喝完,抹了抹嘴站起来转身走进了西厢房。 “你就不能轻点吗,都我给扭青了呢。” 把筷子往石桌上一放,小夏抬起右脚搁在膝盖上,右手在被拧的地方急促搓动着。 方圆没搭理她,低头喝粥时眼角余光扫了一眼,就有些后悔了:真不该用那么大力气。 “心疼了吧?” 方圆偷看小夏腿子的动作,没有瞒过她,趁机把俏生生的右足搁在他膝盖上,撒娇的样子很迷人:“给我吹吹吧,就不疼了。” 方圆的回答很干脆:“滚。” 他没多大兴趣,跟一个故作矫情的女孩子玩小孩子游戏。 还给她吹吹--喝喝,看着膝盖上的那只腿子那么性感迷人,他得费很大力气,才能忍住假装没拿好碗,让还很热的米粥倒下来。 “哼。” 被野蛮拒绝的小夏,轻哼一声放弃了矫情,开始认真吃饭。 方圆在拿第六个花卷时,小夏站了起来:“快点喂猪啊,七点半就要去公司了。” “我能--” 方圆刚说出这俩字,就被小夏冷冷的打断:“今天不去上班的话,以后都别去了。” 好吧,看在能拿副总待遇的福利上,方圆不跟她一般见识,加快了吃饭速度。 “为什么每次看你吃饭,都会联想到猪呢?” 换了一套黑色职业套裙的劳拉,一点也不懂的挖苦房东会造成卷铺盖走人的危险,只是为方圆一顿饭能吃掉她跟夏总俩人一天的饭食,而感到惊讶。 “因为我--” 看在小黑妹人很不错的份上,方圆可不会跟她翻脸,刚要解释自己吃这么多,都是因为她做的饭太好吃了,籍此来鼓励她更加苦练做饭手艺来享受时,就听夏小韵的声音,从客厅门口那边传来:“因为他本来就是一头猪。” “那你还在猪圈里住了一年多呢,怪不得身上那么臭。” 方圆毫不客气的反唇相讥,抬头看向门口时,眉头皱了下:“你就穿这一身去上班?” 夏小韵穿着太惹人了。 脚踩一双足够十公分的细高跟红色小皮鞋,两条曲线玲珑的腿子被渔网黑丝紧裹着,黑色小短裙快要提到大腿跟也就罢了,干嘛穿上一件很板正的白色小西装时,领口露的那样大,连那根白金项链吊着的钻石都遮不住,小半个鼓囊囊都快跳出来了。 “咋,不行吗?” 夏小韵低头看了一眼,笑吟吟的问。 “行,咋不行,知道的还以为你是去上班,不知道的就会误以为你是去站街了。” 方圆开始鼓动他的毒舌,尽可能去打击她:“劝你一句啊,上班后就呆在办公室内,别到处乱跑,免得被人在你怀里塞两百块钱,就把你拽走。” 等他话音未落,夏小韵马上问道:“林舞儿去站街时,没我穿的这样有品位吧?” 方圆的目光,一下子阴冷了下来。 对林二,他总有种说不出的愧疚感。 如果不是他的话,林舞儿可能早就嫁给马经天,享受她小富太的幸福生活了,断断不会被逼到父亲变成植物人,自己又去被站街的份上。 叶明媚当初在跟他谈条件时,曾说会告诉他,是谁把林东海搞成植物人的。 方圆后来没有问。 他不用问,也知道除了叶明媚外,没有谁会对林东海下的了这种黑手。 方圆没有把这些告诉林舞儿,就是怕她脑子一热,会跑去找叶明媚算账--现在,她刚重返东海集团,最需要的是稳定,绝不能跟燕家发生大冲突,那样他就被卷进去,留在明珠不能回唐王了。 也正是想通了这一点,方圆才在燕家别墅内,叶明媚主动求欢时没有拒绝。 那,可能是他暂时能用的最佳惩罚办法吧? 林舞儿,现在就是方圆心头最大的痛,任何人拿着她来说事,都会让他感到极度不爽:“夏小韵,你是不是很为跟楼宇湘一起,能把林舞儿逼到那种地步而自得?” “方圆,事实不是你想得那个样子。夏总一只都在关注着林--” 看到方圆伤疤被揭,有翻脸的趋势后,劳拉连忙解释。 夏小韵打断了她的话,依旧甜甜的笑着:“是啊,我很自得,也迫切希望能有人能把我逼到那份上,我都有些向往呢。就是……” 夏小韵说着,拿起胸前的白金项链,满眼都是柔情蜜意的样子:“我男朋友不一定同意,我去做那种无本万利的工作哦。” “哦,对了,你还不知道我男朋友是谁吧?” 夏小韵走到方圆面前,举着项链说:“喏,这就是他给我买的呢,价值好几十万呢,可比某人当年帮我时斤斤计较强多了。” 方圆看着那条链子,也笑了:“夏小韵,你在试图激怒我。” “你会抽我耳光吗?” 夏小韵很向往的样子:“我这个人可能有些心里不正常了,特别喜欢被男人折磨,越折磨,我就越欢喜。你嘴角抽抽啥呢,想扇就扇我一耳光,最好是把我满嘴牙都打掉,那样我肯定会觉得过瘾--” 噗的一声,方圆张嘴冲那张很干净的小脸上,吐了口口水。 “一点也不疼。” 夏小韵呆愣片刻,笑着抬手擦了擦脸,转身踩着小高跟咔咔走向了门口。 细高跟敲打在青石板上的声音,很清脆,也很有韵律,更悦耳。 “我真看不懂你们两个了,明明相互那么在意,却变着法的去打击对方。这,就是爱情吗?如果真是的话,那我以后可不敢要了。唉。” 小黑妹叹了口气,拎着小夏的包,快步追了过去。 “你懂得啥叫爱情?” 方圆坐了下来,有些茫然的抬头看着玻璃顶子,喃喃的说:“爱情,究竟是啥东西?” 爱情就是心仪的女孩子出现后,赶紧跑过去送上一枝鲜花,再不吝夸赞她今天好漂亮,就像张良华这样:“楚词,我说的没错吧,这根项链就是专门为你存在的,也唯有你戴上它,它的身价才会成倍的增长。” “呵呵,你觉得今天我穿的漂亮吗?” 刚下车的夏小韵,轻笑着在车门前转了个圈,风采迷人。 “漂亮,绝对漂亮。漂亮这个词,都无法形容你当前的风采了。” 张良华立即用力点头,嘴里还发出啧啧的赞叹声响:“啧啧,楚词,你简直就是上帝的杰作啊。” “可有人就觉得我穿成这样,就是个卖的。” 夏小韵脸上的笑容一收,淡淡的说道。 “谁?” 张良华一楞。 “方圆。” 夏小韵轻轻吐出这个名字后,随手把花儿扔在脚下,走上台阶时吩咐劳拉:“通知所有中高层人员,九点召开重要会议,那些出差在外的不算,任何人都不许请假。实在来不了的,就让他明天去人事处解除合同好了。” “好的,夏总,上去后我就下通知。” 劳拉点头说着,看都没看张良华一眼,快步追了上去。 张良华站在原地,片刻后慢慢低头,看向了递上。 他精心为夏小韵挑选的那朵蓝色妖姬,被高跟鞋碾压过一脚后,变得无比丑陋,就像一个死尸那样。 还是死不瞑目的那种。 第786章 :会所的非礼事件 接到劳拉打来的电话时,张欣正在犯愁。 能够让欣姐这种工作能力出众,作风泼辣的人犯愁,要是放在别人身上,差不多就该被愁哭了。 谁能想到,昨晚十点多钟时,从来不允许任何男人出现的霓裳会所的按摩室内,竟然发现了男人? 铁定是男人,受惊吓的苗太太等人,根本不用撒谎,更不用颠倒黑白的把女人说成男人,从会所走廊中的监控录像内,就能看的清清楚楚。 那两个男人是趁黑翻过围墙,顺着会所大楼外面的空调外机,爬到二楼厕所内,又换上女人衣服,戴上假发,拎着小包堂而皇之的乘坐电梯上了六楼按摩区域的。 昨晚是叶云芳值班,她在监控室内的屏幕上看的很清楚,只是没想到那俩女人会是男人,更没想到那两个流氓在闯进按摩室后,就怪笑着扑向了身无寸缕趴在按摩床上享受推拿的苗太太。 才三十多岁正当年的少妇,立即吓得尖声大叫。 给她服务的女服务生,刚要阻止那俩男人,就被一脚踹到角落里去,翻着白眼的昏了过去。 为保证会员的绝对隐私,按摩室内可没有啥监控录像,幸好某服务生恰好经过那个按摩室门口,听到苗太太拼死抵抗时发出的尖声大叫后,马上就推门去看-- 也幸亏那个服务生相当聪明,在发现按摩室内忽然出现两个大男人,正要非礼苗太太时,没有傻乎乎的跑进去阻止,而是立即大喊来人,才惊动了其他人。 叶云芳得知消息后,就像被棍子在脑袋上狠狠砸了一下那样,嗷的一声叫,带着两个手下,用最快的速度冲向按摩区域。 她来的很快,那俩男人的反应也不慢,抢在她们出现在走廊内之前,竟然从六楼窗口翻了出去,顺着下水管道逃走了。 六楼,距离地面有多高,相信不用描述,谁都能想象得出。 一般人,可没有这个胆子,更没有这个本事,能从六楼顺着下水管道,在半分钟内就能逃之夭夭。 绝不是一般人。 不是一般人的人,也不会跑来女子会所,做这种没品的事,更不会直接找到苗太太去非礼。 苗太太的丈夫姓苗--苗先生不是啥有钱的大老板,他就是在唐王本市国土局上班的一个小科长。 他媳妇能有年费不能低于百万的霓裳女子会所会员卡,都因为他有个在唐王跺跺脚,地皮就能颤几下的老子:本市官场的一把手。 还是历经数十年基层磨练才坐到这个位置的当地人,有能力,有人脉,更有一声令下众儿郎奋勇向前的威信。 女子会所开业时,本着官场上那些谁都明白的规矩,会所特意邀请了苗太太前来捧场,赠送了一张‘试运营体验卡’。 苗太太是个好女子,很低调,很少占人便宜,昨晚是本月第三次来免费体验按摩--顺便说一句,明天就是五四青年节了。 谁能想到,苗太太本月才来三次,就遇到这种事了呢? 如果她只是一般会员的话,顶多也就是多花点钱,再万分诚挚道歉,差不多就能摆平了。 可这人是小苗太太啊,虽说叶云芳等人赶来的及时,没有让她遭到‘实质性’的伤害,对让小苗着迷的孩子干粮,却被那俩男人给掐的又青又肿,惨不忍睹。 这还了得? 事件发生半小时后,小苗就急吼吼的跑来了,送媳妇上医院之前,还没忘记指着会所值班经理的鼻子,让会所做好关门的准备吧。 救护车完啦完啦的完啦声,还在夜色中游荡,本来准备洗洗睡的张欣,就急匆匆的拍马赶来了现场,听值班经理简单说了几句后,马上就赶去了医院。 她没有给夏小韵打电话汇报这事儿。 唉,没办法,小夏总裁现在每晚八点就关机,一关就关十二个小时呢,打电话又能咋样? 张欣感到医院后,话还没说一句呢,暴怒的小苗就拿起一个枕头,狠狠砸在了她脑袋上,还又四处找刀子,叫嚣着给她放放血,用来洗涤媳妇所受的屈辱。 实在无法跟失去理智的人讲道理,张欣只好狼狈的退出医院,回到会所详细了解事发经过。 欣姐智商还是蛮高的,很快就从监控录像、目击证人的补充中,确定这是一起‘非得搞黄会所’的阴谋了。 不一般的两个男人,谁的房间都不进,就去非礼小苗太太,摆着是惹她背后的老苗大发雷霆,讨要个说法。 服务这行业的漏洞太多了,哪怕你使出吃奶的力气,把上帝伺候的像上帝他爹--受到所有消费者的好评,相关部门要想鸡蛋里挑骨头让你停业整顿,也是很轻松的。 更何况,小苗太太遭非礼事件,怎么说都算不上鸡蛋里挑骨头,所有过错都得由会所承担。 如果赔钱能摆平也行,无论陪多少,反正钱是王八蛋,没了咱再赚就是了,关键是小苗太太的特殊身份,会所敢拿出大笔银子来赔偿,她敢要吗? 甚至,她都不会承认自己是霓裳会所的会员。 要是让苦比的市民们知道,一把手的儿媳妇,竟然是年费至少百万的女子会所会员,那些泥腿子铁铁的会拨打反腐倡廉举报电话。 所以啊,小苗太太孩子干粮被抓了,也就白白被抓了,钱是一分钱都不敢要的。 受伤害后得不到赔偿,苗家又不会就此罢休,那么该怎么处理? 让这种安全防御漏洞太多的会所,关门停业整顿大吉,就是唯一的惩罚了。 整整一个晚上,张欣都忙的焦头烂额,撒出所有能撒出的人手,去找那两个不一般人(万万不能报案的,还得严防消息泄露,要不然小苗真急。) 到底是谁在整老娘? 俏脸憔悴还戴着俩黑眼圈的欣姐,一晚上就用香烟把满口小白牙都熏黄了,脑子里有很多嫌疑人在走马灯似的转。 张良华,被她列为了首要怀疑对象。 张良华有着足够这样做的动机:他跟张欣在五百年前可能是一家,现在却是见面笑呵呵、背后拿刀子的大仇家。 去神通快递总部打听打听,谁不知道张副总刚来上班时,就被欣姐狠狠摆了一道? 怀疑归怀疑,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张欣可不敢露出半点口风。 如果仅仅是有人真对张欣耍阴谋,事情还能控制在能控制的范围内。 怕,就怕是人家针对会所,针对神通快递集团来的。 张欣真的很头疼,更无比怀念漠北北:小莫要是还在,这种倒霉事怎么会砸到欣姐脑袋上? 事件牵扯到苗家,瞒是瞒不住的,张欣也不敢瞒,正准备收拾下去公司总部呢,就接到了劳拉的电话通知。 这可能是我最后一次以会所老总身份,走出会所了吧? 开门上车后,张欣望着会所大楼,幽幽叹了口气:“唉,韩斌走了,罗小玉走了,秦大川走了,漠北北也--跟方圆亲近的人都走了,这次,终于挨到我了。” 人在心情恨不环境很不好时,就会无精打采,开车速度很慢。 车速慢了,就会引发后面车子的不满,总是在那儿滴滴的按喇叭。 “着急去投胎呢?算你命好,姑奶奶是善人,可见不得你年轻轻就一命呜呼,就在后面陪着姑奶奶当龟爬吧。” 看了眼后视镜,张欣不屑的撇嘴冷笑:“哟,还是限量版的玛莎拉蒂呢,这样更好,只要是女司机,姑奶奶还没怕过谁呢。叫唤,叫唤个鸟啊,有本事你从我右边超过去啊,姑奶奶肯定给你点个赞!” 姑奶奶自言自语的话还没有说完,那辆很不耐烦的玛莎拉蒂,再次滴滴叫了一声,忽然加速冲向张欣车子左边。 公路是六车道的,张欣右边是那两条道也是车挨车的,根本没法超车。 她左边就是公路中间的水泥墩子护栏,距离她车子也就一米半宽,那辆玛莎拉蒂就奢望从她左边超车,摆明了是不怕车被刮了,还得把张欣车子也连累着。 特么的,到底是有钱人! 张欣大惊,心中怒骂,本能的向右猛打方向盘--呜的一声,那辆玛莎拉蒂几乎是擦着她后视镜飞了过去。 “你特么的想找死啊!” 被吓出一身冷汗的张欣,把头探出车窗,对那辆车破口大骂时,就看到一只手从玛莎拉蒂的车窗内伸出来,竖起一根中指冲她比划了下后,朝下一戳。 这是在回骂张欣:干了你! 原来,开车的是个臭男人。 真尼玛的矫情,大男人开娘们才开的白色玛莎,就不怕裤裆里那玩意会蜕化了吗? 欣姐恨恨的骂着,有心追上去拽出那流氓,反手点着自己鼻子跟他说,有种在这儿把姑奶奶办了……那混蛋肯定会被吓死,要不然也不会把车子开的更快,赶去投胎了。 小事,这绝对是小事一桩,比起欣姐心里揣着的那件事,差不多是可以忽略不计的,最多骂到车子停在神通快递总部大楼前时,就拉倒了。 “咦,那个混蛋也来神通快递了?” 张欣刚下车,就看到了停在不远处的那辆白色玛莎拉蒂。 限量版的玛莎拉蒂,可不像东洋车那样满大街的都是,无论停在哪个停车场,都能散发出一股子高高在上的贵妇气质,嚣张的双手掐腰,对每个关注它的人得瑟:有本事,来上我呀。 张欣没那本事,尽管她觉得依着她的风姿,才是最适合开这种车的。 “幸好姑奶奶戴着墨镜,你在超车的仓促间,不会看到我的样子。” 欣慰的嘟囔了句,张欣才关上车门,扭着两轮圆月,哒哒的疾步走向了大厅。 有心事的人,才不在意那些保安为啥像吃了喜鹊屎那样,围着老刘在这儿傻笑。 客服前台小妹在那儿交头接耳,也会被张欣以为在谈论昨晚小苗太太遭非礼事件。 这是张欣最不愿意看到的,低头快步走进电梯后,才长长的松了口气。 第787章 :有没有人敢站出来? 现在刚八点半,距离夏总规定的时间,还有半个小时。 半小时,差不多够张欣向夏总汇报昨晚的事了,顺便再委婉的规劝一下:当老板的,能不能二十四小时都开机,能不能允许属下在遭遇类似的突发事件后,去你家找你啊? “张总,早上好。” 张欣刚走出九楼电梯,劳拉恰好从总裁办公室内走出来,主动打了个招呼。 “早上好。” 张欣快步走过去,低声问道:“夏总办公室内有人吗?” 如果有人在里面汇报工作,张欣就想请劳拉先进去知会一声,先让她单独向夏总汇报昨晚的非礼事件,十万火急啊,可耽误不得。 “没有。” 劳拉摇了摇头,随口问:“张总你有急事?” “大急事,稍后你就知道了。” 张欣苦笑一声,走到办公室门前抬手敲了敲门。 听到夏小韵的‘请进’声传来,张欣推门走了进去。 刚抬头,张欣就觉得眼前一亮:哟,夏总啥时候也敢穿这么性感的衣服来上班了? “怎么,看我穿着很奇怪吧?” 夏小韵得意的笑了笑,绕过桌子坐在了老板椅上。 说实话,夏小韵也很别扭自己穿成这样,尤其是这领口、裙子都低了、短了些,搞得她在昂首走过那些目瞪口呆的员工身边时,都有些要捂着疾奔的冲动:一群没见过世面的土鳖,本总给你们免费发福利时,就不知道故作淡然些? 她就是堵着一口气,想看看某个混蛋,在发现好多男人眼珠子总在她身上乱转悠时,会不会在意。 啥,不在意? 好吧,看来裙子还是长了点,领口还是高了些啊,明天换上那身买来只敢半夜穿给自己看的衣服,气死那个混蛋! “是、是有些奇怪,主要是夏总您以前穿衣服,习惯于严谨干练的作风,这一忽然改变穿衣风格,真给人眼前一亮,惊为天人的震撼。” 张欣口才相当不错,在稍稍惊愕片刻后,就把大帽子往夏总脑袋上扣去。 没谁不喜欢被人夸的,尤其这个夸人的,还是公司公认了的一枝花,可以说是最会穿着打扮的宗师级人物。 “呵呵,张总请坐。” 夏总高兴下,用了个请字。 张总不敢坐。 在还没有把昨晚发生的那个大事件说出来之前,她是不会坐下的,更做好了华丽转身滚蛋的充分心理准备。 “夏总,我辜负您的厚望了。” 张欣就站在办公桌前三米处,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尖,用最简练的语言文字、把昨晚那件事从头至尾讲述了一遍。 夏小韵脸上的笑容,在她开讲后就慢慢地消失了。 阴谋,针对张欣、神通快递的大阴谋。 事情牵扯到唐王苗家的儿媳妇,无论霓裳女子会所做出怎样的让步,都无法摆脱关门的命运,甚至还会波及到神通快递总部。 这样一来,是否针对张欣,反而不重要了。 张欣在说完后,就木鸡般的站在那儿,等待夏总大发雷霆。 夏总说话了:“事情发生后,你有没有通知帝皇集团那边?” 霓裳女子会所,可是合资的,苏省帝皇集团在其间占据了半壁江山。 还是很重要的半壁江山:会所内那些高档次的紫金会员,基本都是楼宇湘介绍来的。 现在有人针对会所耍阴谋,就不考虑帝皇集团在其间的利益吗? 至于苦主唐王苗家--夏小韵坚信,根本不用楼宇湘亲自出马,只需她的秘书林林,给苗家打个电话,就能彻底摆平这件事了。 唐王苗家跟苏省楼宇湘相比,实在没啥可比性,在这儿就不多说了。 “通知过。” 张欣这才抬起头,低声说:“李总(楼宇湘手下一员干将,负责跟夏小韵开会所诸事)接的电话--” 夏小韵打断了她的话:“结果呢?” “帝皇集团不会插手这件事。” 张欣在说出这句话时,又低下了头。 这才是最让她绝望的。 傻瓜也知道,官场上的诸生,可都是打断腿子连着筋的,唐王苗家在苏省楼家面前,诚然是不起眼的存在,可苗家要是没有一定的背景,老苗能爬到这位置吗? 华夏官场上,从来都不缺廉明能干的官员,只是这些官员都缺少发掘他们的伯乐。 诚然,苏省楼宇湘秘书的一个电话,就能让唐王苗家闭上嘴,但无形中会欠人家一个情。 官场上,最贵的不是金钱美女,而是情谊。 大家,都是特重感情的性情中人啊。 “嗯,也是。” 夏小韵好像轻笑了声,淡淡的说:“区区一个女子会所的死活,还没资格让楼家动用官场关系来摆平这件事。他们置身事外,也是很正常的,毕竟不是别人来找茬--看来,设计这个阴谋的人,是充分考虑到了苏省楼家的影响力。” “夏总,这件事都怪我。追究起来,还是会所安全有问题,我、我愿意承担全部责任。” 张欣深吸了一口气,再次抬起头来时,从肋下公文包内拿出一张纸,放在了办公桌上。 这是一张请辞书。 内容很感人--张欣以自我批评的态度,以请辞来主动担负所有责任。 纸上还有几滴水渍,也不知道是张欣书写时滴下的泪水,还是骂人时喷上的口水。 “你要辞职?” 夏小韵拿过来,粗粗看了眼问道。 张欣咬了下嘴唇,没说话,心说:姐姐不想。现在神通快递多好啊,月薪福利加巴加巴十数万,偶尔还能搞个奖金,发点意外小财,来妆点我那枯燥的闺房。可不这样,还能咋办,非得等你把我赶走,像韩斌、秦大川他们那样,多没面子啊。 刺啦一声,夏小韵把那张请辞书撕成几片,揉巴揉巴随手抛进了垃圾筐内:“不许。” “夏总!” 张欣的眼圈,攸地红了,抬起来的脸上,带着‘我以后会为你赴汤蹈火’的感恩戴德,还没忘记替老板分忧:“那,您怎么处理这件事?” “我没闲工夫去处理。” 夏小韵站起身,拿起一摞文件在桌子上惯了下,说:“有人会去处理的。你呢,以后就不要管会所那边的事了,干好你在公关部,国际物流后勤工作就好了。” “夏总,那个人是、是谁?” 看夏总丝毫不慌的说有人能搞定,自己终于从那个烂泥潭中脱身后,张欣大大松了口气时,也特想知道谁这么大本事,能在帝皇集团袖手旁观时,摆平这件事。 夏小韵肋下夹着那些文件,走向门口时问了一句:“你平时,不看电视新闻吗?” 我看不看电视新闻,跟这件事有啥子关系呢? 张欣有些懵,搞不懂夏小韵为什么这样说。 她还真对电视新闻没啥兴趣。 这也是现代都市女性的一个特点:有时间上网跟帅哥打情骂俏,谁稀罕看那些十句话有九句半是假话的新闻啊? 从今天起,我要学会看新闻,关心国家大事,民生工程,某球员小姨子的屁股有多大--坐在会议室内的椅子上时,张欣还这样想。 夏总都说了,九点整她会召开重要会议,任何没出差的中高层领导都不许请假,要不然后果自负。 夏总很少跟人开玩笑的,所以只要在家的中高层领导,都在九点之前来到了会议室,数十号人坐了几排椅子,显得不是太大的会议室内,乌央乌央的净脑袋。 会议室长条桌的最中间位置,自然是大家的衣食父母夏总的。 身为她的左右手,张良华坐在她右手边,左边是老资格的王副总。 中高层会议上,能坐在会议桌上的,都是像张良华、张欣、财务处白处长这类的个公司高层,大概有十几个人。 其他那些没资格坐在桌子前的中层,就坐在会议桌两侧的椅子上,望着还有空闲的位子,双眼冒光,暗中发誓:鄙人,早晚在那边占有一席之地! 那些自觉始料不济的小领导,则在猜测今天会议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啊,夏总的领口能不能再低点啊,张副总怎么好像一副吃了大便的样子啊等等。 会议正点开始后,老生常谈,夏总先说了说本季度的业绩等杂事,几个主要部门的领导,也都用抑扬顿挫的声音,向祖国人民汇报了他们这段时间的努力:看,努力喝酒喝的,小肚子都起来了。 抬手看了下腕表,夏小韵轻咳一声,说道:“下面,由张欣副总来向大家,汇报一下昨晚霓裳女子会所的一个大事件。” 有消息灵通人士,开会之前就已经听说了。 能够来参加本次会议的,都没一个省油的灯,只需稍稍动动脑子,就能看出这件事相当棘手,搞不好会影响整个蒸蒸日上的总公司。 所以当张欣以低沉的声音,把事件经过详细汇报出来后,会议室内静悄悄的,就连咳嗽声也没有,都怕会被夏总误以为自己要主动请缨,站出来解决这件事。 泥潭啊,还是烂泥潭! 谁敢往跟前凑? 就是夏总亲自出马,估计也是螳臂当车,等着被收拾。 张欣在做详细汇报时,目光就不时的从张良华脸上扫过,想观察他的反应,看看到底是是不是他在捣鬼。 张良华脸色阴沉,没有任何反应,就像跟他屁关系也没有那样。 看来,还真跟他没关系--自信不会看错的张欣,在坐下时心里这样想到。 “这件事很棘手,更诡异,就是个别人为打击会所才设定的专项阴谋。到目前为止,我没有找到任何的处理方式。我估计在座的,肯定跟我一样的感觉吧?” 夏小韵问出这句话后,几十个脑袋,都纷纷点动。 “不过,事情既然发生了,那么就得努力去解决。” 夏小韵说着,缓缓扫视了一遭,问道:“谁愿意站出来,接替张总处理此事?” 鬼才愿意去。 包括张良华在内的所有人,都低头做出了沉思状。 夏小韵秀眉微微皱了下,又问:“就没有人站出来,或者想到一个好的办法吗?” 第788章 :女子会所的老大 夏总就是偏爱张欣! 很多人听夏小韵询问有谁能站出来,或者想个好办法来解决霓裳女子会所遭非礼事件时,心中都这样嘀咕。 在大家看来,谁捅的篓子,谁去解决,干嘛要‘连累’大家伙啊,真以为唐王苗家好欺负啊,随便站出一个人来,就能摆平。 有人下意识的抬头,看向了张欣。 张欣的脸很红。 她能从大家的目光中,看出人家是怎么想得,却没责怪他们的意思,因为如果换位思考的话,她也会是这种想法的。 一时间,会议室内的气氛有些压抑,连咳嗽的都没有。 “就没谁能想到好办法,站出来帮公司解决当前的困境吗?” 夏小韵再次问了一句,打破了当前的沉寂。 大家伙心里松了口气--有的低头喝水,有的拿手捂着嘴咳嗽,就是没谁站出来。 夏小韵黛眉紧皱,正要再说什么时,张欣噌地站了起来:“夏总,我、我--” “你坐下。” 夏小韵抬手,打断了张欣的话,扫视了在座众人一眼,缓缓说道:“看来大家都很清楚这件事的严重性,都对此一筹莫展。说实话,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能把这件会连累整个集团利益的事件处理好。” 好多人都抬起了头,一副‘为你上刀山下火海在所不辞’的忠心,心中却在想:喏,大老板都承认她也玩不转这件事了,那么就别怪我们能力不济了。 就像张欣没有责怪大家伙目光中含有的‘推诿’那样,夏小韵也没觉得众手下躲避这件事有什么不对。 事件已经不再是单纯的‘商战’了,而是牵扯到了官场,在座的都是打工仔,如果在官场上有深厚背景,谁会来这儿? 她故意的再三‘难为’大家,只想为她请出某位‘大咖’来,委以重任时,希望大家都闭上嘴别叨叨她任人唯亲,毕竟某人死了的这一年多来,集团可算是有了很大发展。 假如她一上来就请出某人,担任重要角色,就算她是集团说一不二的大老板,大家伙心里也会不爽,会产生一定的违逆心,那未免不美了。 现在好了,霓裳女子会所遭非礼事件的出现,给了夏小韵任命某人为高层的绝佳机会,这也算是他回归后的‘投名状’吧。 至于某人能不能搞定这回事,夏小韵觉得不会有太大的难度。 话说那个家伙能把苏省楼宇湘给逼的要死要活的,应付区区一个唐王苗家,岂不是张飞吃豆芽,小菜一碟乎? “竟然我们都没能力处理好此事,又无法逃避,那么唯一的解决办法呢,就是得请一个有能力摆平这件事的人,来担任霓裳女子会所的总经理。” 为某人的即将出场,做好足够的铺垫后,夏小韵才问道:“各位,谁还有不同的意见?” “我没有。” 身为公司的绝对老资格,王副总率先表态:“无论是谁,只要能帮集团解决当前的燃眉之急,我都会高举双手去赞成。” “我也是。” 财务处的白处长,看了眼默不作声的张良华,举手同意王副总的说法。 张欣没说话,却举起了右手。 这三人表态后,其他人当然不会甘于人后,纷纷举手表示赞同。 “张副总,你的意思呢?” 等大家都举起手后,夏小韵看向了张良华。 脸色一直阴沉的张良华,缓缓吐出一口气,笑了:“大家伙的意见,从来都代表着我的立场。” “好,既然这样--劳拉。” 夏小韵扭头,冲坐在窗前椅子上的劳拉,点了点头。 劳拉会意,立即站起身快步走出了会议室。 劳拉这是要请能救场的人了。 这个人会是谁呢? 他(她)有什么本事,能帮夏总搞定唐王苗家? 下意识的,大家伙都看向了会议室门口,可谓是翘首以盼。 唯独已经展露笑颜的张良华,端着杯子慢吞吞的喝水,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让很多人都在心中赞叹:张副总不愧是夏总的左右手,工作能力超强还在其次,关键是这份‘荣辱不惊’的气度,就是我等难以比及的啊。 咔,咔咔。 这是秒针在跳动时发出的声音。 会议室内没有钟表,秒针的跳动声来自大家伙的心里--这都过去五分钟了吧,劳拉怎么还没有请那位特离婚的人过来啊? 随着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夏小韵脸上也有了不安之色。 她开始担心劳拉把‘使命’给那家伙说清楚后,会遭到拒绝。 不用去助理办公室去看,夏小韵也能猜到那家伙听说让他去女子会所当老大后,会是什么样的反应,肯定是土鳖似的蹦起来:啥,让我一个大男人,去管那些娘们洗澡、按摩泡桑拿的破事,有没有搞错啊,不是说好让我当助理的,还享受副总待遇的吗? 然后,劳拉就是各种劝。 无论咋劝,那家伙都会把脑袋摇的像拨浪鼓那样,说不行,就算劳拉是他朋友也不行,要是再逼他为一群娘们服务,他马上就走。 劳拉就会用激将法,说他没啥能耐,胆小怕事啥的。 那家伙才不为所动,连连点头承认他就是个胆小鬼,接着拍拍屁股就走了,劳拉拉都拉不住--想象到这儿后,夏小韵有些生气,决定亲自出马。 论起摆道理,耍嘴皮子,劳拉跟那家伙相比起来,终究还是嫩了些。 要想把那家伙吃得死死的,唯有--不要脸。 比他更不要脸。 眼角余光看到夏小韵越来越坐立不安后,张良华心中轻笑:呵呵,小夏,你终究还是年轻了些啊。就算那小子死而复生了,你也不该用踩烂我鲜花的方式,来向他示好的。你以为,他一个靠个人武力来挣到小小名头的武夫,有资格跟苗家做对? “那个人是谁呀,怎么还没有来呢?” “还真想玩一手‘千呼万唤始出来’的桥段,来增加他登场的亮度?” 十分钟都过去了,会议室的门却始终没有被推开,大家伙就忍不住的开始低声嚼舌头了。 张欣更是用期盼的目光,频频询问夏小韵。 咔,咔咔。 咔咔声再次响起,不再是大家伙心中的秒针在跳动,是门外走廊中传来的脚步声响,很急促,有力,应该是劳拉那双穿着的半高跟皮鞋发出来的。 她走的这样急,难道那小子已经不顾她的劝说,抱头鼠窜了? 夏小韵双眸微微眯起,开始后悔让劳拉去叫他了,真该自己去才对! 吱呀一声轻响,劳拉推开了会议室的房门。 就像知道夏总此时肯定焦虑万分那样,劳拉开门后,目光还没有投到夏总脸上,就用力点了点头。 一下子,夏小韵那颗提起的心,就咣当一声的落了下来,寻思:这个月,得给劳拉多发点奖金了。 “人呢?” 大家伙看到劳拉出现在门口后,都伸长脖子向她背后看去。 “没有人啊。” 看到门外空空如也后,有人这样低声说道。 劳拉进屋,向门后斜跨出一步,做了个让大家莫名其妙的动作:鼓掌。 啥意思呢? 大家伙眨巴了下无辜的大眼睛时,夏小韵站了起来,姿势优雅的拍起了两只小手。 犯病了这是,好端端的鼓掌。 人们更加不明所以了。 不过既然夏总都一脸超级粉丝迎接偶像状的冲着门口鼓掌了,那么大家当然不能继续坐着了,得都站起来,脸上带着‘哦,原来是这样啊’的恍然,鼓掌。 用力的鼓掌,怎么着也得比夏总的掌声更响,才能证明我啥也知道。 哗--掌声雷鸣,对着空空如也的会议室门口。 这个混蛋,明知道我们在给予他足够的尊重,就是不出来。 夏小韵两只小手都拍红了,该出现的某混蛋,却始终没现身。 这让她开始怀疑,那家伙糊弄了劳拉,就是被缠的没办法了,表面上答应了下来,可当劳拉率先走进会议室后,他却立马转身,脚底下抹油绝尘而去。 搞得会议室内数十人,都像傻瓜那样,对着空空如也的门口鼓掌。 方圆,不是干不出这种事! 而且他还非常喜欢干,要不然怎么说他就是个不折不扣的混蛋呢? 混蛋做事,从来都是出人意料的。 劳拉,咋回事? 夏小韵咬了下小白牙,坚持拍着巴掌看向劳拉时--一个异常高大、伟岸、浑身散发着绝世风姿的大、大混蛋,终于姗姗出现在了她的视线中。 藏青色的笔挺立领中山装,下巴下面的风纪扣(两个细钢丝弯成的)都扣着,铮亮的黑色大头皮鞋,简直能照出他那张酷似《精武英雄》中独闯虹口道场的陈真、满是大无畏精神的英俊面庞。 干净利索,像标枪那样挺拔,舍我其谁的霸气回荡在天地间--这,就是方圆时隔一年多后,重新出现在神通快递众高层视线中时,给大家的第一眼印象。 “啊哦!” 恰到好处的,有女人的尖叫声响起。 是张欣发出来的。 她竟然看到了方圆。 早就该死的连渣渣都不剩的圆哥,此时竟然脚踩黑色大皮鞋的出现了,瞬间让她回想起俩人以前那点点滴滴的暧昧,心情激动下要是不来一声尖叫,又怎么能代表她此时异常激动的心情? 该戴副大墨镜,披着个黑披风,让秦大川他们跟在背后一起进场的,那样才能凸显出方某人即将成为妇女头子的无双风采。 看到大家如此期盼的鼓掌后,方圆就开始后悔没有带着他几个走狗一起来了。 英俊的面孔上,带着极度淡然的微笑,坚决无视掉了某少妇在狂喜之下,接连用双手向他狂扔的飞吻,方圆缓步走进会议室内,姿势优雅的抬起右手,向大家挥手示意。 这一刻,他是光,他是神,他是永恒的存在--看着一脸矜持淡然微笑的方先生,夏小韵已经把小银牙咬碎:咱能不能别这么烧包啊,要不是我带头鼓掌,你有这么受欢迎吗? 第789章 :高调担任会所总经理 这一年多来,方圆去哪儿了,是生还是死? 包括王副总、白处长在内的很多人,都不怎么关心这个问题。 毕竟这儿距离川南县那边太遥远了,就算在电视里、报纸上看到个那边荡气回肠的大撤退,也没谁会把这种大事件跟方圆联系在一起。 方圆是啥人啊? 在王副总等人的印象中,就是个好运气的愣头青,仗着夏总的青睐,在公司内嚣张不可一世,把张良华副总给欺负的很惨。 说直白点呢,方先生在集团那些老谋深算的老狐狸眼里,就是一堆能避开就避开的牛粪。 有谁会愿意理睬一堆牛粪啊,大不了看在夏总的面子上,走个照面时客气的点头打个招呼罢了。 当然了,也有很多人在川南县大撤退的现场报道中,会听到方圆的名字。 只是那个英雄的方圆,跟神通快递这堆牛粪有啥干系啊? 也就是同名同姓罢了,大家伙所认识的方圆,如果真像英雄的方圆那样牛叉,当初也不会被楼宇湘的保镖,给架起来扔出去了。 所以没谁会把方圆跟方英雄联想到一起,就像大家伙也不怎么关心这一年多来,他到底死到哪儿去了。 今天又怎么回来了,夏总还亲自带头鼓掌,给予了他超乎所有人想象的欢迎,尊重? 不过却没有人羡慕嫉妒方圆能享受到‘英雄回归’般的待遇:享受这种待遇的感觉固然很爽,可问题是得解决女子会所的遭非礼事件啊。 只要有人能站出来,摆平会所遭非礼事件,别说让大家鼓掌了,就是让所有人都跟因狂喜而失态的张欣那样,拉开椅子跑过去抱住他,当众给了他一二三四五六七个重吻--也不是不行。 “咳,那个啥,注意点影响。” 方圆很喜欢被漂亮娘们当众狂吻,更能从欣姐喜极而泣的万分激动中,看出她是为自己的归来,发自由衷的喜悦。 “这一年多来,你死哪儿去了?” 张欣抬手抹了把泪水,伸手刚要在他胸膛上砸一粉拳(女人嘛,见到分别太久的心仪爷们后,都会有这动作的),才猛地醒悟现在可是众目睽睽之下的会议室,夏总他们都看着呢。 我不要活了! 张欣心中哀嚎一声,饶是她平时野蛮泼辣不要脸--也赶紧抬手捂住脸,从手指缝里看着路,跑回了她的座位上后,就重重趴在桌子上,一副‘开完会后我就去上吊,谁也不许拦着我’的决绝。 表面淡然,实则心中不爽的夏小韵,嘴角微微抽了下,抬手往下接连虚空按了两下,示意那些为欣赏到欣姐狂吻某男的精彩表演、而更加用力鼓掌的众手下:都特么的别呱唧了,一对狗男女现场直播不要脸有什么好激动的,又不是你们被吻! 雷鸣般的掌声,终于消停了下来。 会议室内的气氛,也无比的轻快,仿佛女子会所遭非礼事件,随着方先生的出现,就变成只适合让大家打着个伞、沿着河堤漫步欣赏雨景的惬意事了。 看了眼满脸红嘴唇(欣姐从来都喜欢把嘴唇涂抹的红艳艳的,让男人生出一股子想用啥给她塞住的邪恶感)方圆,夏小韵淡淡的说:“我想,在座的诸位都认识他是谁吧?那我就不用再费口舌给大家专门介绍了。” “方圆,你坐下吧。” 夏小韵抬手,指着王副总下首边的座位。 这个椅子,原先就是空着的没人坐,是夏小韵提前给方圆准备的。 她有些后悔--方圆下首就是张欣,该把他安排在张良华下首的。 “谢谢。” 一年多不见的方先生,当前表现像极了传说中的绅士,温文尔雅的道谢后,坐在了王副总的下首,正襟危坐的很有公司高层领导的派头,就是满脸的红嘴唇印,破坏了他苦心营造出的严肃认真。 这让偷眼看着他的张欣,在心中懊悔之余,又有些窃喜:话说,男人脸上的女人口红印,就像收猪的屠夫在猪屁股上盖上了章,证明这是他的货,别的屠夫可不能来抢了,要不然老子就拿着杀猪刀跟你们拼了。 夏小韵能断定,当前正在装模作样的方先生,不知道他满脸都是红嘴唇的样子,看起来特滑稽。 她没打算提醒这小子:就这样出丑,岂不是更好? 没见王副总他们都极力忍着笑,故作一本正经的样子啊? 强忍着在这张丑陋的脸上抽到天荒地老的冲动,夏小韵轻咳一声说道:“方圆,在此,我先代表整个神通快递,以最最郑重的态度,欢迎你的归来。” 鼓掌。 不鼓掌,还叫啥子欢迎? 当然了,这次鼓掌只是礼仪性的,拍打两三下就拉倒了,可不能影响夏总接下来的讲话。 夏总放下有些生疼的小手,问道:“方圆,你在来会议室之前,相信劳拉已经对你说清楚了吧?” 说着,她看向了劳拉。 劳拉点头,示意自己已经把方英雄给搞定了,夏总你就大胆的把他当牛马使唤好了。 “都说清楚了。” 方圆稍稍沉吟片刻,才说:“我想守着各位同仁,最后问夏总一句。你确定,我适合去当女子会所的总经理?” “你不适合?” 夏小韵不答反问。 方圆说:“我是男人啊,这本来说就是女性的工作。” “张副总也是男人。女子会所能够有今天,他在其间付出了很大的心血。” 夏小韵黛眉微皱,先狠狠夸了张副总一番,又开始鼓励他去上吊:“我相信,张副总能做到的事情,你也能做到的。” “好吧,那我试试干着。” 方圆只好这样说。 夏小韵马上加重语气:“不是试着干,是必须打起精神来干,确保女子会所遭非礼事件,能平稳过渡,不能给公司留下任何一点的后遗症。” 她明知道我现在摆平那件事是轻而易举的,还非得当众宣布任命我为会所老总,这是摆明了为难我,想看我的笑话--方圆点了点头后,不愿意再多说了。 “各位,谁还有不同的意见,来证明方圆不适合担任女子会所总经理?” 夏小韵开始征求大家的意见。 太适合,除了方总之外,整个神通快递都找不出第二个人选了! 众高层纷纷点头同意的动作,表示坚决拥护夏总的新任命。 “那好,从现在起,方总将负责霓裳女子会所的一切工作。任命文件会议结束后,就会下达到各科室、各分厂分公司。” 夏小韵顿了顿,又说:“鉴于女子会所的特殊性,方总还会在总部拥有一间副总办公室。办公室的位置,就用他此前用过的助理办公室吧。秦处长(后勤处),这件事你亲自负责,立正满足方总对办公室安排的一切要求。” 秦处长马上站起来,铿锵有力的保证,一定会竭尽全力的,力争方总的满意。 在方家时,方圆可是要求他最好掌管保安部的,以方便他往里面安插人手。 这是小事一桩,再让他兼任保安部的副部长就行了。 反正保安工作现在是由王副总兼管的,他老人家年纪大了,除了喝酒点钱跟美女谈话时能精神抖擞的,实在也没多少精力来操那么多心了。 王副总对夏总的安排,连连点头同意,还笑眯眯的跟方总说,会全力支持他的工作,请放心云云。 本次紧急会议开的很成功,除了张良华副总多了个有力竞争者(各方面的),心里肯定不爽外,别人心里都无比的轻松。 夏总宣布会议结束后,大家伙就三三两两的,低声笑谈着什么,方续走出了会议室。 张欣有很多话儿想跟方圆说,不过看到夏总没这方面的意思后,也就扭起她的小蛮腰,踩着细高跟小皮鞋哒哒的走了。 至于张良华副总,这会儿当然得赶紧跑回办公室,关上房门开始给楼宇湘、郭易行打电话,通知他们狼来了-- “方圆,你这就去会所那边的,估计苗太太家会有人去讨要个说法了。” 收拾了下桌子上的文件夹,夏小韵说:“我不管你用什么办法去解决这件事,都不能影响到总公司,更不能让会所停业整顿。” 方圆问:“你不陪我走一遭?跟那边的工作人员说说,以后让她们最好都乖乖听我的话,要不然后果很严重。” 看了眼他脸上的那些红嘴唇,夏小韵冷冷的说:“让张欣陪你去就好了。这点小事,还不足以麻烦我亲自出场。你也知道,现在我不参与到遭非礼事件中,才是最合适的。免得你搞不定时,还能有我最后站出来镇场子。” 很多告状户聚集在机关门口,讨要啥说法时,最先出面安抚大家的,都是些副手之类的。 机关老大,唯有在所有副手都搞不定那些刁民时,才会姗姗出现,起到定海神针的效果,许下几个承诺,就把事给搞定了,凸显出他超高的威信。 这在官场不是啥秘密,现在夏小韵要拿来用用,也不会有人反对。 最多,也就是新出炉的方总,在目送夏总款款走出会议室后,轻蔑的笑了笑:“切,还真能装。” 一个合格的手下,不管心中有多么鄙视领导,都不会在同事前表现出来的。 哪怕走向公关部时的路上,很多职员看到方总后,都会先愣一下,再抬手捂着嘴吃吃笑着,也不请安就疾步去了。 这些人有病呢,看着我傻兮兮的笑啥呢? 目不斜视的方圆,抬手敲响了公关部敞开着的房门:咱现在可是方总了,有身份,有地位,自然得有领导范儿,可不能再像以前那样,去哪儿都是抬脚就进了。 公关部的一众娘子军,早就听参加会议的欣姐,还有副部长军哥(韩军)说,前部长方圆又杀回来了,高升成为了女子会所的老总。 大家伙正在为这事热烈讨论呢,方总就出现在了门前。 一个少妇抬头,看着方总愣了下,脱口问道:“你谁啊--搞什么鬼?” 第790章 :阴谋的最终目的 任谁看到方圆这鬼样子后,都会在呆愣下问他是谁,打扮成这样装鬼来吓人呢? “你是李恩芳吧?” 小李少妇竟然没认出自己是谁,宽宏大量的方总,没有丝毫责怪她的意思。 唉,谁让哥们外出一年多后,变得更加英俊了呢? “你知道我是谁?” 小李少妇更加懵了,正要再说什么呢,就看到老大欣姐,也不怕她穿着十几厘米高的高跟鞋会崴了脚,用近乎于百米冲刺的速度,冲到门口一把抄起那家伙,二话不说拉着他就跑进了里间办公室。 砰地一声,关上了房门。 望着紧闭的房门,合上的百叶窗,小李少妇等人都瞪大眼睛,搞不懂欣姐在玩儿啥:众目睽睽之下就拉男人去她办公室幽会,这也太大胆了些吧,还要不要脸,要不要成功女性该有的尊严? “大家别懵逼了,那个人是圆哥,咱们公关部之前的老大方圆,夏总新任命的女子会所老总。” 韩军幽幽的说出这番话片刻后,公关部内就响起了好多尖叫声,就像忽然有八百个男人冲进来,对她们展开了惨不忍睹的祸祸那样。 “我知道你很想念我,你也得注意点影响啊,外面还那么多人呢!再说了,我对你可是只有姐弟之情,才没有丝毫想非礼你的意思。” 方圆俩眼珠子直勾勾盯着欣姐因为紧张、羞愤而导致动作变形牵动衣领后露出的大半个鼓囊囊,觉得有必要重申一下他‘姿色不能淫’的崇高情操。 当然了,熟到极致的少妇,对方圆的诱惑力也不是一般的大。 他甚至都在张欣伸手搂向他的脖子时,给自己找了个适当的理由:郎情妾意下的恩爱,算不得犯错误吧?唉,就是我对她的冲动,确实只有无法抗拒的肉、欲,跟感情无关。 咦,不搂我脖子,拿抹布擦我脸干啥? 这么不讲卫生! 发现张欣竟然随手抄起桌子上的抹布,要给自己擦脸后,方圆有些不愿意了,抬手就抓住了她手腕。 “别、别动,你脸上有--太轻浮的东西呢!” 张欣被抓住手腕后,才意识到自己手里拿着的不是湿巾,而是擦桌子的抹布。 俏脸更红,赶紧挣开方圆的手,扯过挂在椅子上的小包,开始找湿巾。 怎么就拿不出来呢,手还哆嗦,怕,羞,还是--张欣没功夫体验当前啥滋味了,索性把小包倒过来,把里面的东西都控了出来。 钱包啊,钥匙啊,没事躲在洗手间内照照自己脸的小镜子啊啥的,都倒在了桌子上。 方圆从小镜子里。看到了自己的脸。 一下子,他就想通咋回事了:怪不得一路走来,那些人好像沙比似的看沙比呢;怪不得李恩芳不认识圆哥是谁了呢;怪不得张欣好像恶女强抢民男那样拉我进来,还想拿抹布给我擦脸呢! 丢人啊,丢大人了啊! 想到自己在会议室数十号人面前,满脸红嘴唇还做出的装比样子,方圆就想杀人。 最起码,也得用杀人般的目光,恶狠狠的瞪着始作俑者,淡淡的忧伤:没事,你在嘴上涂抹那么多口红干啥? 张欣很怕方圆看着她的眼神,递过来的湿巾包,竟然吧嗒一声掉在了地上,下意识的向后退了几步,双手抱住了膀子。 不知道咋回事,张欣就觉得在被方圆盯着看时,不像是被人在盯着看,而是被一个、一个死神盯着看,好像只要她稍稍一动弹,一只鬼爪就会掐住她粉嫩修长的小脖子,喀嚓一声掐碎,再张开大嘴露出獠牙,把她的血给喝光。 方圆,不再是以前的方圆了! 当这个念头,从张欣灵魂深处攸地腾起时,就听他叹了口气:“唉,这次就放过你了,下次再亲我时,不许涂这么红的口红。” 从张欣惊恐的眼神中,方圆意识到了什么。 尽管他没有丝毫想伤害这娘们的意思,可他身上本能的一些东西,却在无意识流露出来后,吓坏了她。 这让他有些后悔。 他还是很欣赏张欣的,觉得跟她在一起很放松。 这次无意中吓坏她后,以后就别想人家跟他自然亲近了。 为了弥补自己的过失,留住跟张欣在一块时那相当自然随意的感情,方先生觉得他得做点啥。 他就做了--抬手在张欣鼓囊囊上用力抓了把后,接着弯腰去拿湿巾:“又大了些啊,吃啥吃的?” 男人不要脸时,女人就会犯贱--随着方圆做出这个相当轻佻的动作,张欣对他某种未知的恐惧,一扫而光:原来这家伙刚才是跟我开玩笑,故意整出这鬼样子来吓唬我呢。哼,敢光明正大的吃姑奶奶豆腐,你以为我没看出你借着捡东西时,来偷看我裙下的风光啊? 可不能让这家伙再占我便宜了。 张欣娇嗔的想着,身子后仰,双手后伸按在了桌沿上,本想并紧的两天腿子,鬼使神差般的张的更大了。 真尼玛的丢人哇--张欣狠狠掐了自己肋下一把,才赶紧屈膝,就像模特那样摆了个风情万种的剖四,长长的眼睫毛垂下轻声说:“下次,下次不许再这么用力,有些疼。” “互诉分别之苦桥段结束,现在开始说正事。” 彻底掌控着谈话走向的方圆,擦着脸轻飘飘转移了话题:“正事没有见不得人的,所以你最好打开窗帘,免得让外面那些家伙,思想龌龊的琢磨咱们孤男寡女的在干啥。” 张欣赶紧打开百叶窗,又打开了房门,领导架势十足的,狠狠瞪了外面那群笑得腰都弯下的家伙。 本想来神通快递当助理的方圆,被小夏赶鸭子上架般的赶到女子会所老总位置上,当救火队员处理遭非礼事件,那么当然得把事件本身搞清楚。 张欣这个原会所主要负责人,肯定很清楚整个事件的发展经过,用比向夏总汇报时还要认真的态度,向坐在她椅子上两只脚搁在桌角上的方总,详细叙述了一遍。 这是个阴谋。 这句话,也是句废话。 方圆从来都不屑说废话,只对躲在幕后玩阴谋的某人感兴趣。 他比夏小韵想的还要深:玩阴谋的那个人,不仅仅是为了想让霓裳女子会所停业整顿,更不满意总部会被连累,而是针对他来的。 那个人,早就算到方圆要回唐王,要像最忠诚的保镖那样呆在小夏身边,像猎狗那样四处搜寻未知的危险,所以才搞出这件事,来占用他的时间,精力,让他暂时无暇去寻找危险。 那个人还知道,方圆要想搞定这件事,还是很简单的,才没有奢望区区一个唐王苗家,就能让他焦头烂额。 那个人,只想拖延时间而已。 这也证明了未知的危险,已经一步步的要从幕后走到前台来了。 方圆吸烟琢磨事时,张欣已经乖巧的拿来了烟灰缸。 把烟头掐灭在烟灰缸内,方圆抬脚下地站起身:“走,带我去女子会所。” 方圆猜到了什么,但也仅仅是猜到而已,他接下来所做的,除了按照人家的阴谋,先应付唐王苗家的发难之外,就没有第二路可走了。 幸好,再大的阴谋,在绝对实力面前也是白搭的。 方圆现在就拥有神挡杀神,魔挡杀魔的大实力--他自己是这样认为的。 “哎。” 张欣甜甜的答应了一声,扭着小腰肢快步走出办公室,单手掐腰冲那些满脸龌龊笑容的手下,又狠狠瞪了一遍,才笑面如花的回头:“方总,您是不是跟昔日的兄弟姐妹,说几句?” “当然得说,都是一个战壕内的战友呢。” 方圆笑呵呵,双手拱拳祝福大家:“在此,我衷心的祝愿大家身体健康,万事如意,睡觉睡到自然醒,数钱数到手抽筋,男的天天当新郎,女的晚晚入洞房。” “讨厌,圆哥,你好坏哦你!” 如果是小李少妇这么说,方圆还会笑呵呵的再耍会儿嘴皮子,不过这样说的人既然是韩军--还是早点撤了吧,实在不忍心浪费劳拉今早用心做出的早餐。 “来,坐我的车。” 来到停车场内后,看到张欣从小包里翻钥匙,方圆就抢先拿出自己的车钥匙摁了下。 滴滴的一声蜂鸣,白色玛莎拉蒂开始忽闪起来。 “啊,原来这是你的车子?” 张欣望着玛莎拉蒂,瞪大眼脱口问出了这句话。 方圆明白了:“是你在路上总别着我,不许超车的吧?” “你还对我伸中指--让我来开开这种限量版的豪车。” 张欣一把抢过方圆手里的钥匙,满脸上又浮上激动神色,快步走向了车子。 “豪车,就是豪车,真不是盖的!” 匀速行驶在道路上的玛莎拉蒂内,张欣满脸都是陶醉的痴迷样子,估计都分不清红绿灯了。 玛莎拉蒂一类的豪车,其实在霓裳女子会所前的停车场内,也不缺少。 不过‘限量版’这三个字,一下子就让这辆车跟那些‘大方货’给区分开了,就像风情万种的叶明媚,跟街边卖报纸的大姐那样,让人一看就知道谁更带劲。 想想也是,依着叶明媚那骄奢淫逸的嚣张性子,如果不搞一辆限量版的车子来开,怎么彰显她明珠一朵花的傲人身份? “也就这样吧,再高级的车子,还不是跟我那辆长安一样,都是让人坐的?” 想到自己那辆不知道去哪儿的那辆车的同时,方圆也很佩服自己这句话的深度:这辆限量版的玛莎拉蒂,就跟叶明媚的人一样,看上去高高在上的很诱人,其实也就那么回事而已。 “话可不是你说的这样,好东西就是好东西,享用起时的感觉,就是与众不同的。” “嗯,你说的也对,最起码她在那方面--” 差一点就说漏嘴的方先生,连忙岔开了话题,从专家角度来给张欣介绍这款车的优越性能了。 很快,车子就来到了女子会所。 远远的,就看到几辆警车停在停车场内,好多人在门口比划着什么。 第791章 :打死打残算我的 无可否认的是,小苗太太在女子会所惨遭非礼,会所都得负全部责任。 这跟她是什么身份没关系,哪怕她是个叫花子,在这儿遭非礼后,会所也得给个说法,再给予她一定的精神损失赔偿。 暂且不提总部那边,单说会所方面,上到老总张欣,下到打扫卫生的乡下大婶,中到负责安全的保安们,都很清楚责任完全在本方,受害人不管提出再出格的要求,也得尽可能的让人家满意。 还得乖乖接受相关部门的调查。 所以在市局(市局可是主管所有坐落在本市的公司的消防、安保等问题的)某科长带队到来要展开调查后,张欣走后负责会所工作的程经理,绝对得百分百的配合。 只是那些光着膀子,身上描龙刺虎的好汉,拎着棍子要进会所,算咋回事? 真以为大家没看出,混在众好汉之间的某人,就是小苗太太的丈夫啊? 他这是很清楚自己老婆受伤后,苦于无法采取正大光明的法律手段,索要该有的巨额精神赔偿,才一肚子怨气无处发泄,找了一帮好汉要把会所砸烂。 好吧,既然你以好汉身份来砸场子,那么就别怪我们把你当好汉拒之门外了--程经理能够担任欣姐的副手,自然也是工作能力出众之辈,在猜出小苗的真实意图后,马上就招呼会所所有保安人员,把他们挡在了大厅门外。 会所可是有十数名女保安的,个个都是不让须眉之辈。 更何况她们要为本次遭非礼事件,担负首要责任,说啥也得为保护会所不被砸烂,而拼死效力了。 一群混混而已,还远远没有被叶云芳放在眼里。 就连林盼盼这么乖巧的孩子,都觉得小苗有些过分了,紧握着胶皮棍虎视眈眈的盯着众好汉的腿子,这是在琢磨等会儿开打后,该砸哪根腿呢。 “特么的,都给老子滚开,要不然别怪我不客气了!” 胳膊吊在脖子上的李小宝,虽然蹦着脚的跳时会牵动骨折处,很疼,可还是站在同样吊着一根胳膊的利哥身边,虎目圆睁的怒骂叶云芳等人。 叶云芳她们可不会跟一群爷们对着骂,只是紧紧抿着嘴唇,一声不吭的列队站在台阶上,手里的棍子微微晃动着。 要是放在平常,这群小混混敢冲击会所,程经理早就一声令,叶云芳等人虎入羊群般的,嘁哩喀喳把他们干翻在地上了。 真以为江湖上混的,就是这些练过的、特种部队退役的巾帼对手? 程经理不敢下令,就是因为小苗在假扮混混呢。 小苗可以不要脸的装混混,来发泄他老婆遭非礼的愤怒,但程经理能做的,也只能把他们挡在外面,万万不敢动手的。 要是再伤了小苗--事情就彻底闹大发了。 更何况,前来执行公务的那些警员,就躲在车子里看热闹呢。 他们明着是来调查遭非礼事件,实际上是给小苗他们‘保驾护航’的。 程经理有些悲哀:这就是特权啊,可以让维护治安稳定的警方,跟这些小混混站在一条战壕里。 “苗金利,你到底是干,还是不干?” 站在苗金利后面的小苗,现在烦躁异常:“不干就走人,我另外找人!” “老头子知道这件事吗?” 苗金利目视前方,轻声问道。 小苗马上反问:“你说呢?” “老头子不知道吧?” 苗金利回头看了他一眼,劝道:“我觉得吧,最好是冷静处理这件事,要是闹大了,对老头子不--” 小苗冷冷打断了苗金利的话:“苗金利,你忘了谁帮你在十五年前,犯错后逃到外地的了?” 苗金利腮帮子鼓了下,没说话。 小苗冷笑一声,又说:“哼哼,再说了,你这次重返唐王,可是那个贱人的关系,跟老头子没任何牵扯的。唯有你不断的犯错,那个贱人才能在跟老头子争权夺利的斗争中,被抓住痛脚的。” 小苗嘴里的那个贱人是谁,苗金利当然知道。 但他绝不会在任何情况下,说出这俩字:官场上从来都是勾心斗角的所在之地,为争夺利益,阳谋、阴谋是层出不穷。 可大家不管斗的再怎么惨烈,也都会表面一团和气,更不会用恶毒的语言来攻击对方:狠话谁都会说,问题是鸟用不管,只会让人看轻的。 从‘官宦世家’中成长起来的小苗,竟然能说出这种话,足够看出他有多么的脑残。 “那就退了吧,祝你以后跟着你的新主子飞黄腾达。” 小苗冷冷的说着,转身作势要走。 苗金利心里叹了口气,对李小宝说:“小宝,让兄弟们上。” 李小宝早就等着利哥说这句话呢。 自从昨晚被一个娇滴滴的娘们给掰断胳膊后,他心里就憋着一股子火,看哪个女人都生气:特么的,啥时候一群蹲着撒尿的女人,也敢拿棍子挡住爷们的前进之路了? “兄弟们,给我上!谁敢阻拦,打死、打残算我的!” 李小宝高举起钢管,冲数十个好汉意气风发的吼了一嗓子。 磨刀霍霍的众好汉们,立即齐刷刷发一声喊,高举着棍子冲了上去。 砰砰啪啪! 棍子跟棍子相撞时的声音,爆豆般的响了起来。 哟,没想到这群贱人还真有两下子。 混在好汉中的小苗,看到叶云芳她们十数人,就能挡住来自三面围攻的好汉,也在心里由衷的赞了一个。 接着,他就有了新的发现:这群女保安虽说很厉害,可她们都是采取的守势,只为阻拦好汉进攻,尽可能保护自己不受伤,却没有反击的意思。 他没有看错。 冲突一发生后,程经理就尖叫着下令:任何人不许伤人,只能自保! 唯有委屈自己人,才能压制事件的矛盾上升。 “她们不敢还手,大家伙上啊,下狠手!” 窥破天机的小苗,眼睛一亮,立即高举着棍子吆喝了起来。 真可谓是一语惊醒梦中人--那些跟众保安在械斗的好汉们,立即就意识到这是占便宜的好机会了,个个不顾生死的,像惊涛骇浪那样,扑向了叶云芳等人。 这样一来,场面形势顿时转变,本来就勉强自保的女保安们,在好汉们的强烈冲击下,马上连连后退,更有几个人的额头挂了彩。 “住手!” 就在程经理眼看场面要失控,不知道该咋办时,有人娇声冷叱一声。 “啊--张总!” 程经理心中大喜,慌忙向左边看去。 “怎么办?” 张欣顾不得招呼程经理,回头问坐在车里的方圆。 “揍,下狠手,打残,打死算我的。” 方圆淡淡的语气,重复了一遍李小宝刚才喊过的话。 其实方先生最喜欢当前的场面了。 能够痛痛快快的跟好汉们打一架,绝对能起到舒筋活血、心情愉悦的效果,比跟叶明媚鬼混还要让他向往。 很可惜的是,方先生现在可是成功人士了--有谁听说过,某老总亲自下场,跟小混混们当街打架斗殴的? 那样,会受到全体成功人士的鄙视。 有圆哥这句话,张欣就放心了。 再说那些好汉们,貌似也无视了她刚才那声娇滴滴的住手:真是一群不知死活的蠢货,非得打断腿子才知道有些事不是你们能掺和的! 张欣心中恨恨骂了句,娇声喝道:“叶云芳,给我揍,狠狠的揍,打死、打残算我的!” 叶云芳等人,早就憋了一肚子的气。 碍于大局,还有程经理在那儿不时嚷着‘千万别还手’,可是好几个姐妹都受伤了呢。 现在好了,既然张总亲自下令猛揍了,那么还客气啥啊? “姐妹们,给我揍,打死,打残算我的!” 叶云芳吼了一嗓子,双眼通红的就像母老虎那样,高举着胶皮棍扑向了李小宝。 很多年后,在唐王混得那些好汉们,在开干时都会喊这么一嗓子。 已经坐着轮椅晒太阳的李小宝,每每听到这句话后,都会泪流满面:我才是这句话的创始人啊! 女汉子一旦放开手脚后,场上形势随着叶云芳一棍子狠狠砸在李小宝左腿膝盖上,直接来了个粉碎性骨折后,彻底地多云转晴了。 苗金利手下好汉虽然众多,个个也都是街头打架的好手,只是他们在这群大部分都是从特种部队退役的女汉子们面前,实在是显得脆弱了太多。 一时间,鬼哭狼嚎声不绝于耳,只见制式胶皮棍上下翻飞,好汉们满地乱滚。 “卧槽,你特么的敢打--啊!” 场上形势大变后,小苗顿时就惊慌失措,刚对一个扑上来的妹子吼出这句话,林盼盼手里的胶皮棍,就重重击打在了他左臂上。 喀嚓一声,骨折。 凄惨的哀嚎声,响彻全场时,警笛的叫声也呜啦呜啦了起来,十数个警员纷纷跳下车,大喊着缴枪不杀冲了过来。 看到警方出动后,叶云芳她们尽管气愤于刚才他们的壁上观、偏袒小苗的卑劣行为,但能做到的也只是敢怒不敢言,都很清楚跟警方发生冲突后,是一种怎么样的严重后果。 张欣自然也知道,正要喝令叶云芳她们退后,方圆又说话了:“开揍。” “什么?” 张欣一楞,低头看向了车里。 方圆只好重复道:“揍那些穿虎皮的。” “圆哥,这样、这样不好吧?” 张欣觉得方圆脑子进水了,才会下这个命令。 “如果不揍他们一顿,这些人事后都会被解职开除的,我是在帮他们。” 方圆不耐烦跟张欣解释什么,大手一挥:“听我的,没错。” 张欣咬了咬牙,也豁出去了,马上就冲叶云芳下令,干那些穿虎皮的,出事了她兜着! 既然有张总做后盾,那群此时已经打红了眼的女汉子们,也就趁机一转风向,对跑过来要摆官架子的警员们,举起了罪恶的棍子。 “都放下武器,双手抱头蹲下--啊!” 带队警官看到那群母老虎冲过来后,刚吼出这句话,就被一棍子给狠狠撂倒在了地上。 第792章 :你还真得感谢我 老虎不发威,你当我是病猫啊? 尽管叶云芳等人是母老虎,可母老虎也是老虎,在发威时不是苗金利这帮混混抵挡的,往常那些只要冲上来就会把互殴双方给吓得鸟兽散的警员们,也遭到了她们的疯狂袭击。 “袭警,你们这是在袭警!是要犯法的--啊!” 带队的某科长满脸是血,刚吼到这儿,一棍子就再次狠狠砸在了他后背上,疼的惨叫一声,双眼翻白,咣当一声趴倒在了地上。 警员也是人,渴了得喝水,饿了得吃饭,被人接连砸两棍子也会流血也会疼,更会抱住脑袋头拱地的惨叫。 以往他们能够震慑那些不法分子,不是因为他们多厉害,那是因为他们身上都穿着一身虎皮,代表着国家强力机关。 任何势利,不管多流弊,哪怕把祖宗十八代都搬出来,也无法跟国家强力机关相抗衡,所以当他们出现后,气势上就先弱了一大半,能不抱头鼠窜吗? 可如果不法分子忽视他们所穿的那身衣服,把他们当做该揍的普通人来对待,他们就会被叶云芳等专业打架人员给揍的满地乱滚,这也是很正常的了。 相比起苗金利等人,这些警员更是‘不堪一击’。 更不是刑警队的,要不然早就掏出枪来了。 看似失去理智的叶云芳等人,当然不会把警员们当做众好汉,往‘打残里’收拾,只是把他们揍的满地乱滚,事后稍稍包扎一下躺在炕上回回神,也就好了。 再怎么说,他们脑袋上还戴着‘国家公务人员’这块大牌子,要不是屁股歪歪的太厉害,就算再给叶云芳她们一百个胆子,也不敢在众目睽睽之下袭警的。 眨眼间的工夫,十数个警员都横七竖八的躺在了地上,哀嚎的声音比那些小混混还要大,还要凄惨。 把最后一个站着的警员给撂倒在了地上后,母老虎们才回过神来。 看着满地的警员,终于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了:刚才是谁叫唤着让我们揍人的,等会儿被很可能会迅速赶来的武警给包围时,得先把她推出去顶缸-- 混战还没有开始之前,就有很多没啥要紧事的路人,站在路边围观了。 能够碰到传说中的街头火并,这可是三生有幸了,说啥也得捧场看看,最好是能赶紧干起来,打个头破血流、脑浆乱飞--很多围观者,都抱有这种‘看丧的就嫌场面不大’的心态。 等到群殴开始后,大家更加兴奋,有胆子大的还会鼓掌叫好,好多人都拿出手机,来个现场直播。 直到叶云芳等人高举着棍子扑向那些警员时,大家才意识到事儿闹大了,呼啦向更远处退去:这些女保安疯了,光天化日之下连警员都敢揍,围观者在她们眼里,岂不是更好的出气筒啊? 尘埃落定后,不但叶云芳她们开始后怕的发呆,就连这些围观者,也都个个紧闭着嘴巴,屏住了呼吸。 除了路上经过的车辆响声外,被数百人围观的诺大停车场内,竟然没一个人说话。 程经理脸色惨白,得靠在柱子上才能站稳。 方才还霸气十足娇声吼叫把这些人给干挺的张欣,情况比程经理好不了多少,两根腿子过电般的抖着,每当有警员发出一声痛苦的哼哼,她都会剧烈哆嗦一下子。 惹祸了。 惹大祸了。 当众袭警,还是一揍就是十好几个人,就算他们屁股歪歪着办事不公,得遭受该有的惩罚,可也不能被个人给殴打啊。 咋办? 张欣呆滞的眼珠子转了下,玛莎拉蒂的车门开了,方圆从上面慢吞吞的走了下来。 他满脸都是淡定的神色,仿佛纵容张欣下令袭警这事,就是困了睡觉那样正常,实在没必要为此大惊小怪的。 “谁是带队的领导?” 方圆走到众警员中间,点上一颗烟问道。 脑袋上,后背上被狠揍了两下子的某科长,艰难的从地上站了起来。 “看来你就是了。” 方圆递过去一颗烟,笑问:“怎么称呼?” “你、你是谁?” 某科长没有接烟:满脸是血还吸烟的样子,很好看吗? 方圆回答说:“我是方圆。” “方圆?” 某科长没听说过这个名字--就算听说过,这会儿也忘了,只是拽起衣襟,随手擦了擦脸上的血。 “我是霓裳女子会所的总经理。” 方圆又说:“刚才就是我下令,让保安们揍你们的。” 霍地一声,某科长抬起了头,脸色狰狞,咬牙切齿的低声问道:“是你下令袭警的?” “对,就是我。有什么事直接冲我来就行,现在你们可以走了。不怕丢人,就在这儿站着,等着你们领导到场,解释下那些社会渣渣围攻合法企业时,你们是怎么袖手旁观的。傻瓜也能看出,你们跟那些混混有牵扯。简单的来说,就是合伙上演了警匪一家亲的好戏。” 对于这种把人民赋予的权利当做福利,来以权谋私的家伙,方圆从来都没多少好感,没有当场狠狠抽掉他满嘴的牙齿,就多亏他现在的修养上升一个档次了。 方圆坦亮明身份,说他就是女子会所的总经理,刚才就是他下令让女保安们袭警后,某科长立即咬牙切齿--随后,他就闭上了嘴。 能够爬到这个位置上的人,或许骄横了些,以权谋私时心安理得了些,却没有哪一个是傻瓜。 方圆既然这样说,那就证明会所已经记录了刚才所发生的一幕,根本不怕所谓的袭警不袭警:警员也是人,做错事后也得遭到惩罚的。 现场那么多围观群众,估计没一个是盲人,只要脑子还正常,就能看出方圆没说错:警匪一家亲了。 “说起来,你还得感谢我。” 看着脸色阴晴不定的某科长,方圆又说:“要不是我让保安们揍了你们,就凭你们纵容社会渣渣当街闹事却无动于衷这一点,你们就跑不了受处分。现在好了--等你们领导赶来调查现场情况时,我会跟他们说,是你们极力维护治安,被那些混混误伤的。” 某科长的脸色,平静了下来,歪着下巴低声问道:“你真会这样说?” “女子会所上百员工都亲眼所见呢,你们是称职的。” 方圆很认真的回答。 “好、好吧,希望你别出尔反尔,要不然我--” 某科长沉默片刻,正要说几句狠话来威胁方圆时,就看到他盯着自己的目光森冷,像有两把刀子藏在里面,很吓人。 方圆也没多大兴趣来恐吓国家公务人员,低头无声的笑了下说:“你们差不多得行动了,把带头闹事的两个小混混给我留下,其他的随便你们抓。” 帮小苗科长、苗金利他们来会所闹事,被狠狠揍了一顿后,还得抓自己‘伙伴’,这实在是有些不可理喻。 可要是不这样做的话,自己就得担负责任,屁股下的椅子就得让位了--这是某科长最不愿意看到的。 正所谓死道友不死贫道,为确保自己的职务,某科长悲哀的发现,除了按照方圆所说的去做,还真没有别的办法可行。 咬了咬牙,某科长转身冲手下吼叫:“都起来,把那些当街闹事的社会渣渣带回去!” 其实没受多大打击的众警员们,立即爬起来去抓好汉们。 围攻会所的数十个好汉,在激烈械斗发生后,聪明点的早就扔掉棍子提前撤了,现场闪下的就是一些腿断胳膊折的,还有二十多个人。 众警员恨这些混蛋连累自己丢大人挨揍,现在领导发话了,顺势就把怒火撒在这些人身上,捡着受伤轻的就从地上托起来,咔吧一声戴上了铐子。 “这个人给我留下。” 就在某科长弯腰刚搀扶起断了一根胳膊的小苗时,站在他背后的方圆说话了:“看这哥们眉清目秀的,身上也没描龙绣虎,很有几分领导范儿,应该是这个闹事社会团伙中的狗头军师之类的,说不定就是他策划了这起事件,不能走。” “是,就是我带人来的,你敢把我怎么样?” 疼的冷汗直冒的小苗,恶狠狠的瞪着方圆。 “方、方圆。” 意识到自己犯了大蠢事的某科长,很清楚一个处理不好,不但会被撤职,还有可能会去蹲几天,可不敢再强横了,转身低声下气的说了几句什么。 “哦,原来是苦主她老公啊,看在老婆被人看光了的份上,可以原谅他的不理智。” 方圆摆了摆手,不再理睬小苗,更没打算留下苗金利他们了。 得知小苗就是苦主后,方圆觉得他好像也没做错什么。 男人嘛,要是得知自己老婆受伤害后,却乌龟似的闷在家里,等着要个说法,那还不如干脆撒泡尿把自己淹死拉倒。 方圆觉得要是换成他的话,他肯定会把整栋会所都放火烧了。 聚众闹事,这算个狗屁。 看出方圆转身就走后,某科长就看出他不想再追究了,赶紧冲那些正在教训好汉们的手下摆摆手,示意都撤了吧。 “张总!” 等腿子发软的张欣,艰难的走上台阶后,程经理美眸含泪的迎了上来。 “别、别怕,让叶云芳她们都进去。” 张欣拍了拍程经理肩膀,吩咐说:“通知所有员工,来大厅开会。” 这时候还开会? 应该是先解决眼前这烂摊子吧? 打伤了那么多人,还袭警,就不怕--程经理张嘴要说什么,方圆说话了:“别担心,没看到这么久了,连声警笛都没听到?” “啊?” 程经理愣了下,接着恍然大悟。 殴斗过去那么久了,路上还没有丝毫动静,这很蹊跷,摆明了警方不想把这事闹大。 被遭非礼事件给搞得焦头烂额的会所,更不愿意闹大。 所以这时候假装啥事也没发生的,赶紧把人撤进去,才是最正确的。 至于那些围观者,没热闹可看了,又没人发薪水,傻瓜才会站在那儿晒太阳呢。 第793章 :我老婆就是圆美人的老总 “盼盼,你这是要去哪儿?程经理让大家进去呢。” 左肩挨了某混混一记狠的的叶云芳,走路时也有些瘸,走上台阶后随意回头看去,看到林盼盼正贴着大楼墙根,悄悄的往西边走,很奇怪,就喊住了她。 “我、我有点事……” 林盼盼停住脚步,双手十指拧着衣襟,满脸都是不安的神色。 “怎么了?” 叶云芳左手扶着腿,快步走到了她面前,关心的问道:“是不是哪儿受伤了?” 整个会所中的女保安人数,在昆仑走后,还有十二个人。 毫无疑问,林盼盼是这些人中年龄最小的一个了。 都说保安是粗人,不管男女--粗人之间,却没有聪明人之间那些惯见的勾心斗角,大家更在意的是姐妹深情,毕竟能够齐聚女子会所成为专职女保安,说起来也是一种缘分。 再加上林盼盼乖巧会来事,嘴巴又甜,跟去国外‘进修’的莫总认识,大家伙把她当小妹妹似的关心爱护,也是很正常的了。 “没。没受伤,我就是有点事,想回家一趟。” 林盼盼说着,转身就要走。 叶云芳一把拉住了她:“等等,盼盼,跟芳姐说,你到底有什么事!” 叶云芳是队长,平时又特别照顾林盼盼,现在认真起来了,她实在不好再隐瞒,指的小声说:“芳姐,我认识跟张总在一起的那个、那个人。” 苗金利率众攻击会所时,叶云芳就看到有辆白色豪车驶进了停车场内。 平时会所门前,才不缺少这种豪车,哪怕亲眼看到张欣总经理从车上下来,叶云芳等人也没觉得奇怪:出于业务上的需要,张总刻意会跟那些小富婆混在一起,坐坐她们的豪车也很正常的。 只是让她有些奇怪的是,跟张总同车的人,竟然个面皮很不错的小青年。 张总没男人,跟比她年轻些的小帅哥交往也不出奇。 随后叶云芳等人又发现,张总对那小白脸很尊重:谁家女朋友,会像对待上司那样尊重自己男朋友呢? 再然后,大家就看到小白脸跟某科长在那儿嘀咕了老大会儿--警方,还有那些闹事的小混混,就相互搀扶着迅速撤退了。 阴转晴。 要不是地上还有迸溅出来的血迹,十数只鞋子,数不清的棍子啥的,谁能想到这儿刚才会发生一场大拼斗,就连警方都吃了大亏,还得乖乖走人。 那家伙,绝对是很有背景的公子哥儿,要不然警方不会买他的账,在有警员被袭后到现在也没动静。 他,是张总(或者是总部老总)请来专门处理遭非礼事件的大人物。 这就是叶云芳等人心中对方圆的认识,张总吩咐程经理召开员工大会,就是要向大家伙介绍那小子是何方神圣了。 没想到林盼盼说,她竟然认识这个大人物,叶云芳一下子就来兴趣了:“盼盼,快说,他是谁呢?” “他叫方圆。” 林盼盼向大厅门口看了一眼,低声说:“跟小北姐的关系不错,就是他资助我学习,给我妈妈看病的。我还听说,他跟咱们总部老总,曾经是男女朋友关系,小北姐能来公司,就是他介绍的。” “哇靠,总部老总曾经的男朋友?” 叶云芳眼里燃起熊熊八卦之火,急急的问道:“那他到底有多深厚的毕竟呀?是那个世家豪门的公子哥儿?” “什么豪门世家的公子哥啊?” 林盼盼奇怪的说:“圆哥以前就是在公司送快递的快递员,家就住在老城区。” “啊?” 叶云芳楞了,满脸的不信:“他、他以前是公司的快递员,就敢--” 程经理在大厅门口,打断了叶云芳的话:“叶云芳,你们在干嘛呢,还不赶紧过来!” “哦,马上!” 叶云芳回头答应了一声,扯起林盼盼的手腕转身就走:“既然他曾经资助过你,那你怕什么呀?躲又躲不过,早晚会知道你在这儿的--对了,以前我怎么没有见过他?” 整个会所的上百员工,除了张欣和林盼盼外,其他人都不知道这号人的存在。 不过看到张欣总经理对他毕恭毕敬的样子,再联想到他刚才在外面的霸气表现,就知道他非一般人了。 非一般人的领导,又是个标准的小白脸模样,岂不是最受大姑娘小媳妇所欢迎的? 顾名思义,霓裳女子会所就是女人的天下,哪怕是再矜持、再害羞的女人,跟上百的姐妹们围观小帅哥时,也会瞪大妩媚的桃花眼,在他脸上、身上嗖嗖嗖的嗖个不停。 就像小孩子第一次去动物园看猴子那样,让站在主席台(在会所大厅东墙根下)上的方总,感觉特别扭,就小声问紧张调试话筒的张欣:“欣姐,你说我该不该收费呢?看一眼十块,摸一下二十,怎么着也得挣个万儿八千的吧?” “啊?” 张欣愕然,随即醒悟过来,始终紧绷着的神经,攸地松懈了,抬手捂着嘴娇笑道:“要是睡一觉呢,给你一百块钱行不行?” 好吧,看在这娘们终于被自己逗的不再紧张的份上,方圆决定装没听到她这句每大没小的话。 都说一个女人顶五百只鸭子,那么上百个女人齐聚大厅内时,又得顶多少只鸭子? 更何况,刚才发生的那件事,可是值得大说特说的。 所以除了那些瞪着方先生想好事的花痴女人外,其他人都在‘乌央乌央’的,眉飞色舞的讨论着刚才那番大战,更是不断冲女保安们竖起大拇指:保护神啊,这么彪悍的姐妹! 啪,啪,张欣用手指在话筒上敲了敲,说道:“静一静,大家都静一静!” 要是放在神通快递集团总部的大会场,夏小韵往台上一站,下面那些人就会立马闭嘴,个个拿捏出‘洗耳恭听’的嘴脸,聆听夏总的教诲。 不过在女子会所,哪怕张欣把她那双桃花眼瞪裂了,脱下高跟鞋砸下去--大家也得说完还没说完的话再说。 没办法,兴奋啊,要是不叨叨几句,谁能安下心来听领导讲话? 这群不知好歹的臭娘们! 接连冲话筒喊了好几次的张欣,看着依旧有鸭子声此起彼伏的大厅内,很头痛,更是暗中咬牙:要不是姑奶奶我只是会所的临时老总,不想得罪人,肯定早就把你们给调教的服服帖帖的了! 方圆也没想到,这帮女同胞的谈性这么浓厚,还敢无视领导的存在。 这让他的脑袋也很疼:以后,哥们就跟她们朝夕相处了? 看到张欣有暴走的趋势后,方圆暗中叹了口气,从她手里拿过话筒,先轻咳了一声,才说话:“各位,先静一静。” 可就奇了怪了,刚才张欣几乎把嗓子喊哑了也没人听的中娘们,在方圆说话后,就像被一只抠过大脚丫子的臭手捂住嘴后,议论声嘎然而止,甚至都死一般的寂静。 只是大家伙望着他的眼神,却更加的热烈了。 这群欠棍子的贱人,能不能给女同胞长点脸啊? 我吼的嗓子都哑了,你们理都不理,换个男的说话,你们马上就乖宝宝的模样了--俏脸发黑的张欣,深为众手下的表现而倍感羞耻。 方圆很懂得体贴女人,马上把话筒递给了张欣。 张欣稍稍谦让了下,接过话筒后,重新笑得花儿那样,娇声说道:“各位,今天我要在这儿,郑重介绍一下我身边的这位先生。” 她的话音未落,忽然有个女人声音在下面人群中叫道:“小帅哥,你叫啥名字,有媳妇了没有?” 轰的一声,刚刚平静下来的大厅内,再次乱成了一锅粥。 我是不行了,这群贱人今儿都吃错药了,太兴奋了,无法控制--抬手拍了拍额头,张欣又把话筒递给了方圆。 其实她很清楚,上百手下这样兴奋,那是受到刚才那番‘大战’的严重刺激,导致脑子有些短路,自己都不一定知道在胡咧咧啥了。 女人嘛,别看平时婉约如水、胆小怕事温柔的不行,其实比男人更加崇尚暴力,要不然你女朋友跟你在一起那个啥时,也不会骂你没吃饭啊,就跟死熊那样的没劲了。 “我叫方圆。方是大方的方,圆是圆静的圆。” 方圆当然不会跟女人一般见识(其实也得分谁的),相反还很享受这种气氛(男人嘛,基本都会有跟众多妇女打成一片的其乐融融想法),笑眯眯的拿着话筒说道:“刚才是哪个妹子问我有媳妇了没有啊?请站出来好吧。” 傻瓜才会站出来。 方圆也没期望她会站出来,这样说就是为自己下面的话做铺衬:“不站出来啊?也行。看在你这么关心我的私人生活份上,我必须得认真的回答你。我啊,有媳妇了。不怕大家笑话,我媳妇还是个大美人儿,很有钱的那种。” 为了避免以后当会所老总时,那些没必要的麻烦,方圆必须得‘显摆’一下,让在场众人、以及日后有可能会对他有非分之想的会员们,都死了那颗不安的心吧。 “你媳妇是谁?她有多有钱?” 又有人问话了。 这次问话的人没躲起来,是叶云芳。 女汉子最喜欢直来直去的了,敢作敢当,哪像某个怀春小少妇那样,趁乱喊了一嗓子后,就去当缩头乌龟了。 “大家都听说过圆美人集团吧?” 方圆看着叶云芳,反问道。 圆美人集团,在成立后的短短一年内,就成为了美容界的一颗新星,产品远销国内外,总部更是设在唐王。 现场所有爱美的女士,实在没理由不听说过圆美人集团的名头。 看到叶云芳点头后,方圆又问:“那你知道圆美人集团的老总是谁吗?” “是水暗影!” 方圆温文尔雅的绅士样子,激励着其他女人纷纷踊跃回答问题。 “对,圆美人集团的老总,就是水暗影。” 方圆笑着点了点头,才说:“水暗影,就是我老婆了。” 现场,顿时安静了下来。 第794章 :天塌下来又能怎么样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当看到长相不错的小帅哥后,女人们对他产生非分之想,也是很正常的。 不过当方圆说出他已经有媳妇了,还是圆美人集团的老总水暗影后,这些趁乱想活跃一下的大姑娘小媳妇的,顿时安静了下来。 现场上百人,没谁知道水暗影就是个笑面蛇蝎,曾经亲手用大砍刀,接连砍掉十一个人脑袋,还是带着笑的那些辉煌过去。 但大家却都知道,圆美人集团在短短一年多时间内,能够取得这么大的成就,就足够说明老总水暗影是相当不一般的了。 更有好多人见识过那娘们--无论女人们有多看不惯有人比自己更性感风骚漂亮,却不得不承认,自己跟水暗影相比起来,就是丑小鸭跟白天鹅的差距,没有任何可比性。 有的女人,之所以来到这个世界上,就是被同性羡慕嫉妒恨的。 水暗影,无疑就是这样的一个存在。 她就像天上那轮独一无二的皓月,俯视着田野间这些扇着翅膀嗡嗡飞啊飞的萤火虫。 除了出国进修的莫总,能跟她一比高低外,就连张总(张欣)在水暗影面前,也得甘拜下风……这,是个大家伙不得不承认的现实。 所以呢,当方圆坦言他媳妇就是圆美人的水暗影后,现场众娘们一下子闭嘴了,心中更在叹息:唉,好白菜又被猪拱了。 当然了,这儿所说的好白菜是方圆。 至于水暗影--哼哼,就是那头很幸运的猪了。 鬼才知道,这些女人啥想法,才能把水灵灵的水水姐,想象成一头猪的。 不过这不重要。 重要的是,方圆让大家伙安静了下来,可以凝神细听张欣讲话了:“各位,在此我代表神通快递集团老总夏总,向大家郑重宣布,方圆从即日起,担任霓裳女子会所总经理一职,希望大家能给给予方总最大的支持,谢谢!” 被这些娘们给闹的,张欣也没了讲话的兴趣,索性干脆利索的直接说出了重点。 说完后,她马上就带头鼓掌。 哗--掌声雷鸣。 不管小白脸、哦,是方总,有多么的和蔼可亲,但大家都坚信,他一个大男人家的,既然能够被大老板委任为女子会所的头头,那么就证明这家伙才不会像他表面这样好‘欺负’,铁定是笑面虎一般的存在,罚人钱时是不会心软的。 同时姐妹们也都醒悟了过来:怪不得叶云芳她们敢还手,还敢袭警,原来就是方总下的命令啊。 靠,一个在光天化日之下连警员都敢揍、事后还有心情在这儿跟姐妹们打情骂俏的小子,还能是什么好鸟啊? 惹不起啊,这时候用力鼓掌,向他表示姐姐对他由衷的敬佩之情、甘心为他赴汤蹈火的决心,才是最正确的方式。 看着下面拼命鼓掌的娘子军团,方总是感慨万千:某何德何能,在短短一个上午的时间内,就受到人们两次发自内心的疯狂爱戴? 看来,不给她们当冤大头,老天爷都不会同意啊。 很清楚自己来当这劳什子老总是啥职责的方圆,并没有因为备受娘子军团的热烈欢迎就飘飘然,很有礼貌的向大家接连躬身算是感谢,抬手往下压了压。 掌声慢慢地停歇,由此证明方圆在最短的时间内,就树立起了他在女子会所的威信。 这跟他有个相当拉风的老婆,还有刚才下令袭警的蒙古行为,有着最直接的关系。 女人们希望跟着男领导干--也占了一定的因素。 “大家都知道,会所是由总部张良华张副总一手创建的,在走上正轨后,就由漠北北、张欣两位老总来负责这边的工作。女子会所嘛,自然得有出色的女性来担任领导,我这个大男人来当老总,确实会让人误以为,我就是传说中的妇女之友。” 方圆在耍嘴皮子时,从来都不需要打草稿,绝对是张嘴就说,懂得该怎么说才能活跃气氛。 让众手下忌惮、尊重自己是肯定的。 可也得让她们看到自己的男领导,是那样的与众不同--给她们留下好感,才是最重要的。 单纯的严厉、严肃等手段,从来都无法给员工们‘以厂为家’的荣誉感。 得让她们受领导和蔼的亲切嘴脸所蛊惑,不用拿鞭子驱赶就拼命奉献,才是王道。 这也是企业管理的一部分,方圆刚给夏小韵当助理时,可是翻阅了大量的此类书籍,总结出了最适合自己的某些经验。 今天拿出来算是牛刀小试,结果成绩斐然,刚刚有些凝重的气氛,再次热烈起来,娇笑声不断,证明大家已经在不知不觉中,就接受了妇女之友同志。 等大家笑的差不多了后,方圆又说:“说实话,我是不愿意来的,我也是有老婆的人了,整天在红粉堆里混,睁眼闭眼的到处是风姿万千的美女,保不准就会犯错误,回家被老婆惩罚跪搓板,顶脸盆--” “方总,别怕,我们帮你去顶!” 有性子活脱的女人,混在人群中尖声叫道:“你就放心大胆地犯错误吧!” 轰! 笑声再次爆场。 “谢谢,谢谢姐妹们的大力支持,方圆感激不已。” 方圆双手拱拳,对大家连连作揖后,才接着说:“可我不来不行,因为总部夏总找我老婆了,说除了我之外,任何人都没能力在现在这个时候担任会所老总。呵呵,大家可能还不知道吧,总部夏总跟我老婆,可是关系很不错的姐妹。既然姐妹有事相求的,我老婆就算再满意,可也得全力支持我的工作。” 这家伙在胡说八道时,脸都不红一下。 不过这番话在这时候说出来,还是很有效果的--看着侃侃而谈的方圆,旁边的张欣是大发感慨。 “我在来之前,就准备了两顶大帽子,准备分别在上面写上字,一个呢,自然是妇女之友了。另外一顶帽子上,则书写了‘救火队员’四个大字。” 方圆在说到‘救火队员’时,现场没有谁再哄笑了。 昨晚发生的遭非礼事件,还有刚才众多江湖好汉冲击会所的吓人一幕,可都是好说不好玩儿的,要不是方圆及时赶到,下令保安们反进,天知道那些社会渣渣冲进来后,会不会趁机非礼众姐妹。 女人骨子里崇尚暴力不假,可问题是得看是谁在向她们施暴力。 一群社会渣渣的暴力,绝对是最让姐妹们恶心的了。 幸亏方总能及时赶到,以非常手段,摆平了非常的事。 这不,战争结束都一个多小时了,也没听到警笛声响。 这就足够说明,方总做事方式无比正确,或者说他背景够足,那些人不敢惹他。 跟着这种为了姐妹安危敢向‘警匪两界’宣战、还有懂幽默的小白脸上司工作,绝对是幸甚幸甚再幸甚的,谁不拥护谁都不是好妇女! “遭非礼事件,我会处理,并保证一定能取得最好结果。霓裳女子会所不会停业整顿,更不会关门大吉,仍旧一如既往的营业,给姐妹们挣钱买小包,好看的衣服。” 方圆笑道:“所以呢,就请大家安心工作,没必要提心吊胆。用一句自大的话来说呢,就是天塌下来又能怎么样,有我呢。” 天塌下来又能怎么样? 有我呢! 这是唯有真男人才会说出来的话,带着不可一世的自信,狂傲,更能让上百妇女,瞬间热血沸腾,尖叫连连着疯狂鼓掌。 有人还大喊:“方圆,我爱你!” 方圆双手合十,感谢姐妹们的厚爱。 跟霓裳女子会所大厅内火火的开会气氛完全不同,唐王某栋大楼的小会议室内,气氛阴沉的几乎要滴出水来。 除了下乡视察工作,去外地开会的几位领导外,其他八个在唐王算是最有势利的人,都坐在桌前,没有谁说话,只有偶尔的咳嗽声,袅袅腾起的淡青色烟雾。 唐王官方权利最大的一把手老苗,照例坐在长条形会议桌的中间位置,背后墙上挂着一面红彤彤的国旗,为他烘托出了威严的气势。 一年多之前,老苗还没有资格坐在这个位置上的。 同样,能坐在他左手边的唐王二把手,也不是张翼这个看上去婉约如水、很有几分少妇姿色、实则杀伐果敢的女人。 老苗敢肯定,没有哪一个县级市的领导班子,会在短短一年内,几乎换了个变。 除了他这个本地人外,其他人都是从上面空降而来的。 他记得很清楚,就在两年前,刚从外地调来的一把手,经过半年多的蛰伏后,终于要挽起袖子,以改造老城区为契机,大干一场的。 不过却遭到了几个重量级人物的反对,堂堂一把手的计划,连常委会都没拿上去,就那样胎死腹中了。 原一把手对此非常生气,采取了‘暂时的忍让,只为以后更有力爆发’的手段,等到绝佳机会时,才悍然出手,强行通过了他早就酝酿已久的老城区改造计划。 他成功了。 却又失败了,败得还很彻底:就在他准备雄心勃勃大干一场时,上级领导忽然调整了领导班子。 足足十三个人啊。除了老苗这个本地人之外,其他人都被迅速调离了唐王。 毫无疑问,老城区改造计划再次失败,更是那届班子被瓦解的罪魁祸首。 绝不会再提老城区改造的任何一个字! 这是老苗在日记里郑重写下的。 新的领导班子,新的磨合,新的斗争。 有人的地方,就是江湖。 有江湖的地方,就有斗争。 每当老苗想到这两句话时,都会在心中暗叹:唉,天知道领导是怎么搞的,让张翼这个硬茬来跟我搭班子。 很多人都相信:老苗要不是本土势利的代表,拥有崇高的威信(也正是他的出色表现,避免了唐王官场的大地震),还真不一定是张翼的对手。 张翼,你的底气,到底来自哪儿? 老苗端起茶杯,默默喝了一口时心里这样想。 第795章 :谁是会所老总? 很多事的缘由,都是在无意间促成的。 就像去年吃橘子时,随口把种子吐在花盆里,今年就有一棵小橘子树长了出来,会让人欣喜不已。 十五年前,老苗还是唐王某办事处主任,抓住了一个趁夜翻墙去机关偷东西的小贼--苗金利。 苗金利跟老苗都姓苗,俩人之间可没丝毫关系。 当年老苗发善心放过苗金利,只为可怜这家伙无父无母孤儿一个,不想把他送少管所,那样他的人生就彻底毁掉了。 看在大家都姓苗的份上,老苗放过了他,给他指点了一条正道:去东北那块干个挖煤工人,老苗的一个本家兄弟,在那边煤矿上当个小领导,安排个把人进矿,还是能做到的。 带着老苗给的三百块钱,苗金利千恩万谢的踏上了北去的列车。 把苗金利带回正道上来,就是老苗随手做过的一件事,过后不久就忘了。 直到一年多之前,十数年未见的苗金利,忽然找到了他。 说实话,苗金利辜负了老苗的希望,去东北没两年,就厌倦了矿上的工作,跑社会上去混了。 老苗现在啥身份啊,怎么可能会跟一混社会的来往呢? 苗金利接下来的一番话,改变了老苗把他拒之门外的想法:他竟然认识唐王的二把手张翼,关系还很是有些不一般。 很是不一般的意思呢,倒不是说苗金利跟张翼之间有啥暧昧。 是他跟张翼的丈夫有交情:多年前,一个偶然的机会,苗金利在川南大街上,救下了因郁闷外出、遭到一群地痞欺负的小孙(张翼的丈夫)。 看,这又是一件吃橘子把仔吐在花盆里发芽的事,苗金利在帮小孙时,可没想到他是张翼的老公,当时只是看不顺眼他被人欺负,才打抱不平的。 这一帮忙,就帮出感情来了(苗金利跟小孙),尽管张翼不喜欢丈夫跟社会上的人来往,但也心疼他连个朋友都没有,也就听之任之了。 苗金利是个聪明人,在得知小孙媳妇原来那么牛叉后,自然得想方设法的抱住她大腿,打着她招牌干了几件很有利于他自己的色。 这些,张翼都知道。 不过区区仨核桃俩枣的利益,只要不像戚光宗那样触动她的底线,她还是懒得去管。 川南县大撤退后,本以为会遭到发配的张翼,让好多人都跌破眼镜,成了唐王市的二把手。 她在离开川南县后,苗金利也就没了虎皮可扯,再加上那边越来越不好混了,索性也就‘衣锦还乡’了。 回来唐王后,苗金利才知道张翼竟然是这座城市的二把手,跟他昔日的恩人老苗搭班子,唱对台戏。 江湖经验很丰富的苗金利,马上就看出机会来了,主动找到了老苗,递上了投名状-- 官场斗争中,几乎没谁敢涉黑的,这是红线,谁踩谁特么的倒霉。 不过苗金利距离黑老大还差了十七八条街,又存着报恩的想法,压根不需老苗给予他任何的承诺,老苗要是不利用一下--真亏了老天爷的一番好心。 在苗金利看来,张翼跟老苗没有任何的可比性:一个是他的恩人,一个是受过他的恩惠。 受过他恩惠的人,始终对他不理不睬的,甚至在得知他回到唐王后,都不许他去看望自己的丈夫,这无疑大大挫伤了苗金利的尊严,决定要让她明白一个道理:小人物,有时候也能改写历史的! 苗金利改写唐王历史的手法很简单,就是仿照在川南县混社会时的办法,扯着张翼的大旗,给她招惹些不痛不痒的小麻烦,也好让苗金利从中找到打击她的破绽。 到目前为止,除了老苗父子外,谁也不知道苗金利跟老苗的关系。 张翼呢? 只以为苗金利阴魂不散的追到唐王来,只是像在川南县时那样,扯着她虎皮谋点蝇头小利罢了--算不得啥事儿,看在他曾经帮过自己丈夫的份上,再睁只眼闭只眼,只要别跟他直接打交道就是了。 就这样,在唐王一二把手的‘默许’下,苗金利才能迅速崛起,把唐王的老牌大哥虎子,都给挤出了油水最足的火车站。 苗金利也很聪明,知道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 像昨晚在火车站欺负南昭雪,算是他这些年来做的最出头的了,结果还遇到了水暗影,把胳膊给掰断了。 如果不是恩人的儿媳妇,在霓裳女子会所遭到了非礼,有苦难言,苗金利也不会答应小苗,今儿去会所砸场子。 那么,就不会遭到会所女保安们的反弹,事情闹成这样大,把警方都给卷进来了。 警方被卷进来,跟苗金利没关系,那纯粹是小苗扯着他老子大旗来胡作非为的。 事情败露后,铁定会有不良影响,成为张翼趁机从中谋取好处的良机。 现在的紧急会议,就是处理这事:有人当众袭警,还是揍了十几个人,这可是大事故啊,瞒是瞒不过去的。 有始终企图染指警方的张翼在,更别想瞒住了。 君不见,自从她坐下后,就一脸淡然的喝茶,微微闭着那双水灵灵的桃花眼,就在盘算能捞到多大的好处呢。 想从我身上撕下太多的肉,你还没有这么好的牙口! 老苗心中冷笑了下,放下杯子干咳一声,打破了会议室内的趁机:“张局,你来说说吧。” 昨晚到现在,接连两起事件,都跟市局离不开关系,率先发言的也只能是张局了。 张局很清楚,自己夹在一二把手之间,是种啥滋味,却又躲不掉,只好拿起早就准备好的报告,以客观的语气,简单叙述了一遍刚发生的事件。 最后,自然是诚恳的自我批评,辜负了领导的厚爱,才在短短十数个小时内,接连出现了遭非礼、袭警事件。 “这两起事件,市局是有责任的,但张局你来唐王时间最短,还没有彻底搞清本地情况就遇到这些事,也不能全怪你的。” 老苗轻飘飘的说:“赵通海(某科长)他们遇袭,也是为了制止双方武力冲突,说起来还是很尽职的嘛。关键问题呢,是已经擒获了街头斗殴的始作俑者苗金利。” 提到苗金利时,老苗看似无意的扫了张翼一眼,才说:“我提议,按照相关法规,来严惩无故冲击霓裳女子会所的苗金利……诸位,有什么不同的意见吗?” 在座的都是人精。 听老苗这样说后,就知道他想做什么了:严惩苗金利,还不是因为他跟张翼有些说不清的关系? 大家又不是傻瓜,当然都知道事情的真像:赵通海他们,才不是被苗金利等人打伤的,是人家会所保安干的,现场数百围观者呢,能骗得了谁呢? 会所保安敢袭警,还不是因为小苗媳妇在会所遭非礼后,不想等老苗出手,就擅自勾结江湖好汉,又扯着他老子大旗,让赵通海帮忙? 苗金利,是张翼的人,却跟老苗的儿子扯在一起--乱,乱啊乱,看来老苗就想拿出苗金利来祭刀,却忽略赵通海的违规、小苗的狐假虎威了。 他这样想没有错,张翼会答应吗? 肯定不会。 那么,老苗就得拿出足够的好处,来堵住她的嘴,别把事儿闹大了。 大家伙心里这样想着,都看向了张翼。 张翼依旧端着茶杯喝水,脸色平淡,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样子。 大家伙心里明白了:这肯定是开会之前,两个领导私下里达成了某种协议,在会议上说说这事,也就是走个过场罢了。 搞清楚俩领导的真实态度后,大家伙心里都松了口气,负责纪律工作的老王,马上就点头附和,同意。 老王带头表态后,其他人也都纷纷配合,一致通过了老苗的建议:拘留聚众闹事的苗金利(鉴于他身受重伤,得等半年后再说),赵通海办事不力,导致国家机关形象受损,调离本职岗位去档案室‘面壁思过’,其他警员都得到了警告处分。 最后一点,也是老苗再三强调的一点:霓裳女子会所遭非礼事件,必须得通过正轨流程,来严格调查。 为杜绝再有类似事件发生,张局决定即日起,就对女子会所下发停业整顿通知书,警方全力追查遭非礼事件的两名犯罪嫌疑人。 老苗举起的板子,最终还是狠狠砸在了会所身上。 至于苗金利,小苗、赵通海等人所犯的过错,小事而已,实在不值得的一提。 老苗的提议,一致通过后,张翼终于发言了,看似轻飘飘的说:“为确保彻底杜绝类似事件发生,我想应该在会所所属的顺河区局,成立一个专案小组。鉴于顺河区局的大意,我建议局领导上调市局,担任赵通海的职务。新的区局局长,就有常务副接替吧。” 老苗的脸,一下子黑了下来。 他真没想到,张翼的胃口会这样大,不满足于他开出的条件,竟然要趁机捏住他痛脚时,一举拿下顺河区局。 谁不知道,顺河区局老大是老苗的老部下,常务副则是备受张翼看好的? 老苗想都没想的要反对,却听张翼又说:“据我所掌握的消息,苗金利等人之所以敢冲击会所,是受人蛊惑的--咳,呵呵,大家少吸点烟吧,我嗓子有些不舒服。” 老苗铁青着脸沉默很久,才说:“好,我赞成张翼市长(处级干部,这是在网文允许之内的职务)的建议。” 张翼马上笑面如花,趁机卖好:“各位,为表示政府对此事件的重视性,我会亲自挂帅,担任调查小组的组长,力争为受害人讨回失去的尊严。” 堂堂二把手,亲自挂帅要抓犯罪分子,在座诸位当然是齐齐点头赞同。 端起茶杯,张翼慢悠悠喝了口水,问张局:“女子会所的老总是谁?” “刚得到的消息,是一个叫方圆的。” 张局马上回答:“就是他到场后,会所保安才对苗金利他们大打出手的。” 第796章 :只是在演戏而已 街头上看到数十人手持棍子互殴的场面,就已经让围观者大呼过瘾了。 叶云芳等人悍然袭警、导致十数个警员人仰马翻的一幕,自然更被围观者‘惊为天人’,如果不上传网络上,跟亿万网友一起分享,那可就太自私了。 于是乎,互殴结束几分钟后,网上就出现了不次于港台电影中的古惑仔级镜头,跟帖之人呈几何形式直线上升。 更有甚者留言说要从外地来唐王,缅怀一下这场‘世纪之战’的战场,顺便参观一下霓裳女子会所,给老婆办个会员卡。 不就是年费不能低于百万吗? 这个不要紧,哥们有的是钱,只要能找到让人生充满动力的源泉,别说是百万了,就是五百万那又如何? 还有从事旅游的专业人员,脑子灵光一闪,迅速制定了‘唐王女子会所三日游’,来满足外地人的浓厚兴趣…… 当然了,以上所说的这些有些夸张,不过毫无疑问的是,霓裳女子会所出名了,就因为这场在最短时间内,就红遍整个网络的战争,看看那些敢在光天化日之下袭警、事后拍拍屁股没事人回家喝茶的女保安们。 网络上把这件事给炒的乌烟瘴气,肯定对警方、政府造成一定的恶劣影响。 根据那些官场小说的书迷来判断,最迟今天下午,就会有大批政府工作人员,出现在女子会所,详细调查此事。 书迷们都能想到的事,记者们没理由想不到。 他们立即用最快的速度赶来会所,寻找现场目击证人采访,准备写一篇(王法何在?)的连载稿子,来披露本次殴斗中一些备受人民群众感兴趣的黑幕。 下午一点半。 就在众记者对政府大楼方向望眼欲穿时,好戏终于拉开了帷幕。 十数辆由面包车(这玩意可是很罕见了)、商务车、二手桑塔纳组成的车队,呼啸着冲进了会所停车场内,狂按着喇叭,一副‘撞死活该’的野蛮,吓得围观者慌忙退后。 砰,砰砰,随着一连串的开关车门声响,足有上百号身穿奇装异服、各式发型的江湖好汉,提留着一水的棒球棍,在一个大光头的老大带领下,饿虎那样扑向会所大厅。 会所也早有准备,不等好汉们迈上台阶,十几个好像母豹那样敏捷、凶悍的女汉子,高举着胶皮棍冲了出来。 这些女汉子个个身穿迷彩服,好像方战队员那样脸上涂抹着油彩,高举着棍子呈扇面形势,居高临下的站在台阶上,齐声大吼着来人止步,胆敢擅自冲击会所,将遭受到无法想象的恶惩。 上,上,上! 别怕她们,她们人少,有道是猛虎架不住狼多,好汉双拳难敌四手,千万别被她们给吓住,上! 那些错过上午那场精彩战斗的众记者、围观者们,都在不远处为好汉们打气。 更有热心市民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隔壁狗子他姐姐说,上午那场战争可是有警方参加的,这次要是没警方出面,整场戏可就逊色多了不是? 仿佛听到了围观者们的心声,众好汉的头头,就是那个光头大汉,猛地脱掉黑色背心,露出刺着九条盘龙的健壮上身,瞋目大吼一声:“兄弟们,给我上,往死里揍,打死,打残算我的!” “上,上,上!” 上百小弟,就像纵横天下的古代秦军,在战争即将爆发时吼叫着‘大风、大风、大风!’那样,整齐划一的接连三声怒吼。 大风起,将士死! 好汉们的怒吼,让数百上千围观者都打了个激灵,热血沸腾的要命,就连最胆小的孩子他小姨,也不顾中午刚被姐夫哥给收拾的腿子打软,紧攥着粉拳,跟随围观者用力挥舞着,娇声尖叫:“上,上,上!” 三声怒吼过后,光头老大高举着的棍子,猛地往下一砸! 火星撞地球般的街头大战,就这样开始了。 哗--砰! 打头的数十名好汉,犹如惊涛骇浪那样,恶狠狠扑向高处的十数名女汉子。 瞬间,就是棍影上下翻飞,叮叮当当的棍子大力相撞声中,夹杂着一声声的惨叫,有一蓬蓬的鲜血,天女散花般腾起、落下。 街头互殴一开始,没有丝毫的前奏准备,直接升级到了白热化。 此时,任何语言都是苍白的,唯有用手里的棍子,狠命的向敌人身上招呼,让一蓬蓬的血花盛开,才是他们最想看到的。 血腥的气息,就像一条看不到的狂龙那样,以最快的速度,摇头摆尾的顺风远飘三千里-- 好多平时胆小怕事的小妇女,亲眼看到那些女汉子以一敌十、却丝毫不落下风的雄姿后,兴奋高喊加油的嗓子,都已经沙哑了。 呜啦,呜啦! 终于,众人所期待的第三主角,警方出现了。 凄厉的警笛叫声,把人们骨子深处最后一丝残暴,也激发了出来。 七八个半大孩子,在看到十数个警员跳下车,高举着警棍大喊不许动后,竟然高喊着:“打,打,打!” 疯了啊,疯了。 现场上百人的混战大场面,十数个警员根本控制不来,哪怕他们开始向天鸣枪了,可彻底疯狂的互殴双方,不但没谁去理会,反而有人把棍子砸向了警员。 三方恶战,不分彼此。 会所对面某商厦的窗口,张翼在韩妙、张局,还有顺河区区局新任老大的陪同下,凝神向这边关注着。 “好了,差不多就行了,再演下去就有些过了。” 张翼淡淡的说着,转身走向了电梯口。 顺河区区局老大,立即拿出手机,飞快的拨打了一个手机号,低声说了句啥,就扣掉电话,重新看向街对面的女子会所。 女子会所大厅台阶上的二楼平台上,忽然出现了几个梳着马尾辫,穿着花衬衫,一看就让人想到那些最爱‘潜规则’的拍电影的人。 嚓,这是哪家的记者啊,抢占如此有利于拍摄整个大场面的地形? 有记者看到这几个人后,很是懊恼,后悔自己怎么没想到去那儿。 “卡!” 一个花衬衫,举起小喇叭放在自己嘴边,吆喝了一嗓子。 就像灯光辉煌的迪厅内,数百青年男女正魔障了般的高举着双手疯狂乱舞、忽然停电、现场一片寂静那样--乱糟糟的场面,一下子停止了。 所有高举着棍子互殴的人们,也包括那些被淹没在斗争海洋中的那些警员,全部放下了棍子,嘻嘻哈哈的捶打身边人肩膀一下。 有的人,还从后脑勺、肩膀上扯下一个东西,一攥,嘴里发出‘砰’声,红颜色的液体,就迸溅而出,溅了满脸。 咋回事? 咋回事,谁能告诉我,这是咋回事? 足足数百上千兴奋到浑身发抖、尖叫到嗓子发哑的记者、围观者们,此时脸上的精彩表情,把‘懵逼’这个词,给诠释的是淋漓尽致。 拿着小喇叭站在二楼平台上的马尾辫男人,这时候又说话了:“好了,方导对大家上演的大混战场面很满意,已经远超港台那些古惑仔街头混战的水平。在此,方导委托我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另外,还要感谢那些尽职尽责的群众演员们,正是他们的存在,才让本次的大混战,更加真实。谢谢!” 马尾辫说着,弯腰向三个方向的数百上千围观者,接连三鞠躬、 卧槽。 人家是在拍电影? 有脑子反应快的围观者,这会儿终于明白过来了。 更是亲眼看到,那些在混战中好像断了胳膊、折了腿满脸鲜血的人,自己从地上爬了起来,嘻嘻哈哈的腆着脸,向马尾辫要报酬。 马上,大厅内就走出三个身穿同款大红旗袍的美女,好像散花的仙女那般,晃着软软的腰肢,挎着竹篮子走了出来。 围观人群中眼神好的人,就看出那是一篮子的红包了。 “虎子,虎子,来,这是你们的演戏红包,总共一百零四个,每个红包内三百块钱,你的格外另算,现在就把红包拿走,带你的人撤了吧,免得真把警方吸引来了!” 一个美女,把篮子递给了那个光头好汉时,声音说的很大,好多围观者都听到了。 另外两个美女,也把竹篮分别递给了那些女汉子、警员。 “刘三,拜托你告诉方导,下次再有这样的好事,记得找我!我们可是最专业的了,别说一天演两次了,就是演三十次,也不在话下,哈,哈哈!兄弟们,走了!” 虎子哈哈笑着提起篮子,冲二楼平台上的马尾辫喊了一句,转身一挥手,走向了那些汽车。 与此同时,分别扮演女汉子、警员的演员们,也都拿到了自己的红包,嘿嘿的笑着,相互约定今晚在哪儿喝一杯:两次戏,就挣了六百块,都跟上中等档次小姐的出台费了。 望着七八分钟内鸟兽散的‘演员’们,数百上千的围观者们,才知道自己有多么的沙比:就刚才,咱还兴奋的好像被八百个大汉给办了一圈似的,喊的嗓子都哑了,结果--俺草,人家原来是演戏啊! 感觉智商等方面严重受到侮辱的围观者,包括那些傻眼了的记者们,都恶狠狠瞪了眼马尾辫他们,把已经拍摄好的那些大场面,全部删除:啥子狗屁警匪一家大战女保安啊,都特么的在演电影! 可笑上午那些毫不知情的沙比,还特么的在网上大肆宣传,压根就没看出这是会所在借机向全世界推广自己啊。 对于无辜的人们来说,最大的愤怒莫过于智商被侮辱了。 看穿这场大戏的真像后,人们发誓以后再提跟这儿有关的一个字,名字就特么的倒过来写! 站在窗前的方圆,看着围观者们方续散去后,得意的笑了下,转身走到办公桌后面,坐在了椅子上,顺势把双脚搁在了上面。 他很为自己导的这场戏而骄傲。 话说,张欣在其间也立了很大的功劳,要不然唐王官方也不会如此配合了。 第797章 :你喊我方叔叔? 上午在光天化日之下,叶云芳等人当众痛扁赵通海等警员的野蛮行为,确实很让张欣等人担忧的要命。 方总却是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按部就班的召开了他的‘就职演讲’会议。 会议结束后,他让给张欣亲自去政府机关跑了一趟。 方圆面授机宜后,尽管张欣眼前一亮,还是担心官方不配合--毕竟,公务人员在众目睽睽下遭到痛扁这事件,可不是单纯的某些人被教训,关系到了国家强力部门的尊严,不容践踏。 心怀忐忑的张欣在去政府大楼时,还担心主要领导不会见她呢,没想到委托传达向领导一说霓裳女子会所的人,有紧急要事求见领导后,马上就被招到了张翼的办公室内。 同样是女人,而且张欣自问不管是穿着还是长相,都要比看不出多大年龄的张翼,要出色太多,可为啥在她面前,会感受到一股子从没有过的压力? 其实张欣知道,这种看不到的压力,就是官威了。 夏小韵这个公司老总在开会时,都能让数百员工感受到她的不怒自威,不敢随意大声说话,更何况张翼是唐王这座数十万人的县级市父母官呢? 张翼正襟危坐面带淡淡微笑的样子,看上去就像邻家大姐那样平和,张欣在说话时,却紧张的几次结巴。 直到张翼点头,淡淡的说知道了,让她先回去,就按照‘方导’的计划进行,张欣走出机关大院后,才意识自己后背衣服已经被冷汗湿透了。 张欣回来后,又兴奋、又紧张的样子,方圆很理解。 就像他笃定官方会给予他大力支持那样,因为唯有这样,才能把上午混战产生的不良影响,给彻底地消除。 只是在拍电影而已,谁要是认真对待,铁定会遭到高智商人们的鄙视。 一场极有可能会引发全国注意的大事件,就这样被‘拍电影’的幌子,轻易掩盖住了,不得不说方导、张翼等人在处理这件事的态度上,都有着惊人的一致。 至于事后,官方还会不会秋后算帐--方圆安慰张欣:别担心,只要咱们的父母官脑子没进水,就绝不会再旧话重提,你还是赶紧回总部去吧,我估计夏总那儿也在提心吊胆着,食不知味呢。 整场戏的进展,完全是按照方导所希望的那样进行,尤其是虎子等人的精彩演出,一点都不逊色于那些专业演员。 大幕落下,好戏收场。 接下来,方圆要做的,就是该怎么消除会所遭非礼事件的影响了。 毫无疑问,小苗太太遭非礼事件所产生的恶劣影响,虽然被张欣及时封锁消息给压制住了,可那晚还有许多尊贵的会员,都亲眼目睹了这件事。 暂且不管遭到无情打击的小苗(主要是老苗),接下来还会有哪些报复的后手,单说那些亲眼目睹此事的贵太太们,应该会在暗中,把这件事给传扬出去。 没有谁愿意来这种有恶狼横行的会所消遣,就连方圆自己都觉得,他如果是女人,是会员的话,以后也不会来这儿了。 这样一来,昔日红红火火的女子会所,业绩就会越来越惨淡,最终关门大吉。 方圆还觉得,他如果是小苗,两口子吃了这么大亏后,也会在暗中规劝别人千万别来这儿。 只要宣扬到位,同样能起到封停会所的效果。 这种慢刀子割肉的手段,可是官场那些老狐狸最拿手的了。 不过,这些人没想到哥们的人脉,会是无比的强大,要想救活一个会所,那简直是易如反掌--望着袅袅腾起的青烟,方圆再次得意的笑了下。 可在想到其他事后,他就笑不出来了。 到底是谁非礼小苗太太,这件事不重要。 唯有不让自己被卷进这件事内,集中精力应付越来越近的危险,才是最让方圆上心的。 “漠北北,你现在哪儿呢?” 想到未知的危险,方圆情不自禁的喃喃出声。 十二生肖的‘情报局’遍布全世界,按说方圆要想找到被掳走的漠北北,吩咐他们去做是最好的了。 不过方圆却以为:漠北北真要被十二生肖的线人找到,那么九幽夫人在偷偷涉足外界后,早就死了七八十次了。 找不到漠北北,方圆只能苦等,就像坐在炕沿上,脑袋上还蒙着红盖头,等待新郎到来的新娘那样,心神不安。 这是漠北北曾经用过的办公室,曾经坐过的椅子。 办公桌的抽屉里,放着她翻阅的书刊,套间卧室内,她的一些私人物件、衣服鞋子甚至贴身小内等东西,都在里面。 空气中,也仿佛弥漫着她的身体气息。 就好像,她没有被掳走,而是真去国外学习女子会所的先进管理经验去了,随时都会推门进来。 张欣应该也有这种明显的错觉,才在临时主管会所的这些天内,没有用这间办公室,也不许任何人擅自来这儿,动里面的任何东西。 任何人中,当然不包括方圆了。 方圆来了后,就看到办公室、卧室内被翻的乱七八糟,好像遭了贼那样。 他知道,这是漠北北被掳走后,夏小韵前来搜寻那只绣花鞋时留下的‘现场’,被张欣保留了下来。 方圆也没收拾,只是拣着女孩子所用的那些私人衣物,专门放进了一个柜子里。 在漠北北曾经存在过的办公室内,琢磨她到底被九幽夫人藏在了哪儿--方圆明显感觉出,脑子转的比平时快多了。 帮、帮帮,几声轻轻的敲门声响起,打断了方圆的沉思。 双脚从桌脚拿了下来,脚尖一拨地,拨正大班椅,方圆双手放在桌子上:“进来吧,门没锁。” 门开了,一个身穿迷彩服,满脸涂着油彩,浑身都是红墨水的女孩子,低着头怯生生的走了进来。 来者如果是程经理,方总这会儿肯定会模仿夏总接见手下时的嘴脸,不苟言笑的样子,用那双睿智的眸子,盯着程经理,让她感受到自己是如何的高高在上,需要她仰止--等等。 不过看样子,来者只是个小保安而已,方圆要是再跟人家摆架子,那就纯粹是装比了。 就连号称千古一帝的唐太宗,在跟种地老农谈话时,都能放下真龙天子的架子,跟他的子民相谈甚欢,方圆实在搞不懂,某些在人民群众面前作威作福的官员,得有多自大,多沙比,才能摆出那副高高在上的嘴脸,显摆他高人一等的超然地位。 “你是--” 方圆刚拿捏出的领导嘴脸,立即变成了最亲切的笑容,站起身抬手说:“坐,别站着,坐下说话,想喝点啥,自己去冰箱里拿,不跟你要钱的。” 这个样子,够亲民了吧? “我、我是、是……” 女孩子仍旧低着头,双手十指紧张的拧着衣襟,无视方总的亲民样子,这让他很有一些挫败感。 方总只好亲自去冰箱那边,给她拿了一罐果汁,递给她:“来,拿着,坐下说话。你是保安处的吧,叫啥名字?” 女孩子接过了果汁,蚊子哼哼似的回答:“我、我就叫林盼盼。” “林盼盼?嚯嚯,很好听的名字啊,今年多大了,有婆家了--咳,都说让你坐下了,咋还站着?” 林盼盼一再无视方总亲民举动的木鸡反应,让他有了种‘对牛弹琴’的无奈。 他压根没意识到,他该听说过‘林盼盼’的名字,想到她就是两年前那个被救济的小女孩。 这也不怪方圆没想到林盼盼是谁。 人家从来都是做好事不求回报的,才不会因为当初帮了林盼盼母女,就得把这事给牢牢记住,时刻关注着被马副院长关注的女孩子,在营养跟上去后,会不会出落成花儿那样。 而且那时候在酒店聚餐,看到林盼盼不好好学习去那儿卖花后,还是很生气的。 他可不知道,正是那次不满林盼盼‘不务正业’,才让女孩子不敢来见他。 要不是叶云芳听她讲述完过去的那些事后,鼓励她主动来找方圆‘坦白从宽’,林盼盼也不敢来的。 叶云芳说的不错:盼盼啊,既然你都走上这条路,在会所干了这么久了,那就坚持走下去好了。方总就算生气你辜负了他对你的期望,相信也不会把你开除出去的。 在叶云芳的一再鼓励下,林盼盼总算是鼓起勇气,跑来办公室给方圆认错了。 没来之前,林盼盼肯定反复演练过,等见到方圆后该怎么说,才能获得他的原谅,支持她继续在这儿挣大钱。 但当她面对亲民的方总时,又紧张的不行不行的了,哼唧半天才说出了自己的名字。 方圆竟然忘记林盼盼是谁了。 林盼盼心里一松后,失望就像一万头草泥马在草原上呼啸而过那样:他,怎么能忘记我是谁呢? 方圆再三请林盼盼坐下,她都无动于衷,眉头微微皱了下,觉得还是给程经理打个电话,让她到场,这孩子就不会这样紧张了:唉,我有那么怕人吗? 方圆刚拿起桌子上的内部电话,林盼盼抬头说道:“方、方叔叔,对不起。” “你喊我方叔叔?” 方圆稍稍愣了下,放下话筒回头看着她,笑着问道:“我们,以前认识?” 林盼盼打开果汁,倒在手里在脸上搓了几下,又用胳膊擦掉那些油彩,这才抬头看向方圆。 望着这张清秀、以后肯定会升级为祸国殃民美女级的小脸,方圆只是觉得有些眼熟,还是没能把她跟两年前的卖花小女孩联想起来。 “我妈妈叫张翠花,我叫林盼盼。两年前,您跟小北姐,在崔家区区中心医院门口,遇到没钱看病的我妈妈被赶出来,就出手相救,把我们送到了市中心--” 既然方叔叔实在想不起自己是谁了,林盼盼只好从两年前说起。 “哦,我记起来了。” 方圆恍然大悟,连连点了几下脑袋后,淡淡的问:“你咋在这儿上班?” 噗通一声,林盼盼跪在了地上。 第798章 :傻瓜才会对自己狠一点 在林盼盼小心的提醒下,方圆终于想起她是谁了。 在他的印象中,林盼盼就是个发育不良的小女孩,上小学的那种,看上去有十三四岁,样子也就跟十一二的无异。 方圆既然出手管了那件事,那么林盼盼就得按照他所想象的,好好读书,争取长大后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才才行。 唯有对社会有用的人,才能挣钱养家不是吗? 方圆又想到在某次宴请老刘(神通快递的保安队长)时,看到林盼盼不在家好好学习,而是去酒店卖花,就很生气。 他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帮林盼盼拥有所有健康孩子才有的少年时代,也没打算让她必须得还债--如果她长大后就忘了方圆的恩情,也无所谓,反正他只要做到让自己心安就成了。 所以今天在看到林盼盼,以会所保安的身份,出现在他面前后,就生气了。 很生气:你辜负了我对你的期望啊,早知道你不喜欢学习,当初干嘛还要帮你啊? 不过说实话,方圆很惊讶林盼盼在短短两年时间内,就有了华丽丽的转变。 这让他想到了卡秋莎。 卡秋莎不就是这样的吗? 被老波斯塔夫带回俄罗斯后,猛吃营养大餐两年后,就从丑小鸭变成白天鹅,最后成为他双胞胎儿子的母亲了。 想到卡秋莎,方圆就得意。 看到林盼盼,方圆就生气:我只想你好好读书而已,又没打算让你当第二个卡秋莎。 “不喜欢读书,对吧?” 方圆无视林盼盼噗通跪倒在地上的举动,皱眉说:“就在刚才,看你在下面抡起棍子揍人时的动作很专业,我还在心里暗赞你很有成为顶级打手的潜力呢,只是没想到会是你。” “对、对不起--方叔叔,我让您失望了,您骂我吧,打我也行,只要您能消了气,随便您把我、把我怎么样。” 跪在地上的林盼盼,垂着头小声说道。 “你嘴巴倒是很甜,懂得咋哄人。” 方圆笑了,走到沙发前坐下了下来,说:“起来说话。” 林盼盼没动作,依旧低着头跪在那儿,好像古代那些受审的犯罪嫌疑人似的。 方圆皱眉:“咋,听不懂我说的话?” “听、听懂了呢。” 林盼盼赶紧站了起来,面对方圆低下了头。 “坐那儿说话,抬起头来。” 方圆指了指对面沙发。 这次林盼盼没敢犹豫,马上走过去坐了下来,双手放在并紧的双膝间,抬起了清秀的小脸看向方圆,就是眼神闪烁的厉害,很心虚。 “唉,是漠北北让你来当保安的吧?” 方圆叹了口气,心想:她让林盼盼来,这是当做心腹来培养的,只是没想到她出事了。 “是、是我自己来的,小北姐在看到我来面试后,当时也很生气,要赶我走。我一再苦苦哀求,她才勉强同意我留下的。” 林盼盼说到后来时,语速终于恢复了正常,流畅了起来。 “哦,这样就好。” 方圆的心里,没理由的轻松了些。 “方叔叔,我不是不想好好读书,我就是觉得吧,我在做学问方面没有太高的天赋,哪怕我尽最大努力的去学,还是跟不上班。我怕考不上好的学校,会让您、小北姐失望,就报名去了武校。” 林盼盼那双黑蝴蝶般的长长眼睫毛,微微垂下,轻声说:“在武校,老师说我是最有天赋的一个了。一年的时间,我就比学了几年的同龄人还要出色。尤其是来这儿当保安,认识芳姐她们后,过的很开心,自以为找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 并不是所有渴望上学的孩子,都在努力学习后成为优等生,考上好学校,毕业后能去赚大钱。 学习,就跟学武一样,都需要天赋的。 这就好比鱼儿只能生活在水中,猴子只能在森林里爬树玩那样。 有些事,强求不来的,哪怕是再努力,也无法让一只猴子在水里变得像鱼儿那样。 林盼盼既然说她尽最大努力的去学过,还是跟不上班,那么她就肯定努力过了。 她在读书这方面的失败,跟她从小就没好的学习环境(总是在家照顾母亲,琢磨着挣钱养家,哪儿有心思去学习啊)很有关。 幸运的是,她在学武这方面的天赋很不错。 这不,她那些同龄人还在老爸老妈血汗钱的支持下,花前月下的谈恋爱吹牛皮呢,人家林盼盼已经是月收入上万了。 这也是成功的人生不是? 就像方先生,小学毕业证还没有拿到呢,现在不也是身边美女环绕,手握大把金钱,成为高高在上的女子会所老总,被人羡慕的要死要活? 想通了这一点后,方圆就不生林盼盼的气了,脸上露出真正的笑容:“嗯,既然你已经选择了这条路,那就好好干下去吧。你还年轻,就算想换工作,也有的是时间。哦,对了,你今年多大了?” “会所的员工档案里,我是十、十八岁了。” 林盼盼又开始结巴了。 “说实话,到底多大了?” “差一年零八个月,十八岁!” “你才是个十五岁的小毛孩?” 方圆有些惊讶:“个头得一米七了吧?” 自以为已经是大人了的女孩子,都不愿意被人称为小毛孩,林盼盼也是这样,马上就挺起腰板,昂起了胸膛,脆生生的说:“方叔叔,我现在一米七一了呢,体重五十八公斤,绝对的健康,发育良好……” “咋不说了?” 方圆问又低下头的林盼盼:“你是不是想跟我说,别看你年龄小,可你已经能像大姑娘那样,挣钱养家,得让我把你当大人来看了,对吧?” 林盼盼没说话,从她紧紧抿了下嘴角的动作中,就能看出她想回答什么。 方圆没有再追问下去,想了想才说:“从明天起,你就别来会所上班了,我会安排--”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呢,林盼盼噗通一声又跪在了地上,嘎声叫道:“方叔叔,求求您,别赶我走!最多再过半年,我就能还上您给我妈看病的钱了!” 方圆让她走人,跟她还钱没关系的。 他预感到来自漠北北的危险,越来越近后,恨不得把跟他有关的所有人,都轰出唐王,就留下夏小韵,那样他才能安心化解危险。 为此,中午时他就做了一系列的安排。 却没想到这会儿又出来个林盼盼。 方圆可以发誓,他跟林盼盼一点也不熟,也就是好心人与被救济者的关系罢了。 可漠北北呢? 她不一定会这样认为。 她只会,在遭受九幽夫人某种残酷的惩罚后,把所有怨气,都发在跟夏小韵(方圆)有关的人身上。 两年间就出落成大姑娘的林盼盼,可是漠北北亲自招进会所,知道她跟方圆是啥关系(其实啥关系也没有,真像白纸那样纯洁的),当然不会放过她了。 方圆安排林盼盼离开会所,是好心:你不是喜欢当保安嘛,那就去圆美人那边吧。 他还没有说完呢,林盼盼又跪下了,连声哀求别赶她走。 方圆脸沉了下来:“你喜欢当磕头虫?” “不、不,我才不喜欢!除了我妈妈、您,小北姐能让我跪下,别人就算打断我的腿,我也不会弯一下的!” 林盼盼双拳紧攥,哑声说:“我要留下来,这儿挣钱多。要走,我也得等小北姐回来再走。方叔叔,我知道您肯定知道小北姐出事了。那晚,我跟方圆--也是一个保安,对我很好的姐姐,去追小北姐的……” 方圆这才知道,那晚他跟格林德去救昆仑时,在路上遇到的那个小保安,原来就是林盼盼。 希望她看在林盼盼曾经想救她的份上,别伤害这孩子。 方圆点上一颗烟,吸了口后点头:“好吧,我答应你。” “谢谢,谢谢方叔叔,谢谢方叔叔!” 林盼盼连声道谢,这次没等方圆吩咐,就赶紧爬了起来。 方圆没打算告诉她,她心目中的恩人小北姐,其实是个大魔头,与她关系不错的那个方圆,就是昆仑。 那些感觉生活很美好的人们,往往是看不到这个世界上那些黑暗的。 “不过你得答应我一件事。” 方圆又说。 “方叔叔,您说。只要能让我留下,别说是一件了,就是十件、百件,我也乖乖听您的,绝不违抗。” 林盼盼连忙这样说。 “以后如果看到莫总后,千万不要走进她身边几米之内。她没看到你最好了,立即躲起来,通知我。” 方圆看着林盼盼,满脸的严肃:“你不用问我为啥吩咐你这样做,你只需按照我所说的去做,明白吗?” “好、好的,我记住了。” 到底是早当家的穷孩子,林盼盼能从方圆的严肃中,领悟出不寻常的东西,稍稍犹豫了下,就用力点了点头。 “那就去吧。” 方圆摆了摆手,示意她可以走了。 他倒是想关心一下张翠花,不过看到林盼盼面色红润,说她在这儿工作很开心后,就知道她母亲过的也差不了。 “方叔叔,那我走了。” 林盼盼弯腰给方圆深深鞠躬后,才转身走向了门口。 她真得只有十五岁? 望着林盼盼急匆匆走出办公室的背影,方圆潜意识内的某些细胞,就开始分析了:细腰翘臀大长腿,走路时微微摆动的姿势相当迷人-- 从后面看上去,林盼盼竟然很有几分花小妖的风采。 那个小妖精,在十三岁时,就已经拥有三十多岁少妇的完美身材了。 可能是感觉到方叔叔的目光,落在自己身上某部位上,已经走出办公室的林盼盼,下意识的回头看了眼,随即小脸攸地绯红,连门都没来得及关,就急匆匆的跑了。 “嚓,你胡思乱想些啥呢?” 方圆抬手,就给自己来了一嘴巴。 当然,他是不会用力的。 男人嘛,无论犯下了多严重的错误,也不能狠抽自己的嘴巴。 男人,就该对自己狠一点! 想到这句广告词后,方圆笑了:“沙比。” 第799章 :圆美人产品出问题了 方圆没死,他还活着。 方圆出现在了明珠东海集团的再开业庆典上,被当地媒体当作重要新闻发布。 方圆回到了唐王,以霓裳女子会所老总的身份,指派会所那些母老虎,把一群社会小混混,还有十数个警员,给揍的满地找牙。 自从夏小韵在西餐厅,亲口告诉水暗影,说方圆没死,只是隐藏在暗中帮林舞儿后,水水姐就没有一天不在想这个家伙。 如果是放在以前,这小子死而复生后,竟然没有率先向水水姐报道,她铁定会杀到明珠去,大闹林舞儿的再开业典礼。 现在她不敢了。 从一年多之前,赌气任性差点害死方圆后,水暗影就不敢对他任性了。 哪怕是心里再难受:圆圆,再怎么说,我也是你法律上的老婆吧?就算你还生我当初任性的气,可也得给我来个电话吧?就不知道我多少次午夜梦回,枕头都湿半截了? 谁在说水水姐睡觉流口水? 还想不想活了! 水暗影抬手,擦了擦嘴角,神色黯然的拿出了一面小镜子。 镜子里面的美女是谁啊? 生的这样风情万种的,皮肤嫩的仿佛来阵风就能吹破,眉梢满含着空虚寂寞冷,幽怨的眸子微微一转,整个世界都被迷倒了。 为什么,没有迷倒那个家伙? 难道说,我不主动去找他,跪在他面前亲吻他脚丫子,他就永远不再理睬我,让我当个可怜兮兮的望门小寡,独守空房白头到老? 老天爷,你既然创造了水水姐这样的美女,干啥非得给她这样多的磨难,让她本来就很脆弱的心肝儿,变成碎了的玻璃那样,手指一碰--就碎了。 啪的一声,小镜子落在地上后,镜面马上就裂成了好几瓣,让本来对着镜子自怨自哀的水暗影勃然大怒,拍案而起:哪个孙子这时候给我打电话,害得我把魂儿都摔碎了! 抬手就抄起手机,看都没看来电显示,就冲着电话娇声冷叱:“你谁!?” “请问,您是华夏圆美人集团的水总吗?” 手机那边的人,肯定会纳闷水暗影在接电话时,怎么这么没礼貌,害得他都一哆嗦,好像丢了似的,幸亏还能保持着大公司高层领导的出众修养,才能彬彬有礼的回答。 “啊?哦,对,对,我就是圆美人集团的水暗影,请问您是哪位?” 水暗影这才如梦初醒,赶紧让脸上堆满风骚的笑意,开始装淑女。 “我是俄罗斯某某公司的某某某,今年年初时,我们就跟贵公司签订了圆美人化妆品在俄罗斯的代销合同。” 俄罗斯的某某某,说完这些后,才疑惑的问道:“水总,您没有储存下我的联系方式吗?” “啊,原来是某某某先生啊,您好,您好,我当然储存下您的联系方式了,您可是我们公司在东欧地区最大的代理商。” 水暗影连忙又让声音多了几分腻腻的娇媚,连声道歉后后才解释,说她刚才养的那只波斯猫儿,竟然划破了她吹弹可破的小脸蛋,愤怒异常下才有些失态,没有来得及看来电显示,就把被会毁容的怒气,都撒在某某某身上了。 这简直就是大罪过,是对圣母玛丽亚的严重不敬,得惩罚,等以后有机会见面,非得让某某某先生,连灌她三百杯高度伏特加,喝不死为止。 “呵呵,水总开玩笑了。” 某某某先生大度原谅了水暗影的无礼后,声音严肃了起来。 他给水暗影打电话,可不是对她心怀不轨,故意骚扰她,很清楚自己敢跟正处于虎狼年代的水水姐乱来,绝对是被玩死的命。 圆美人集团的产品,出事了。 俄罗斯某位身份尊贵的贵太太,在用了单张高达八百美金的圆美人面膜后,不但没变漂亮了,满脸还长了红色疙瘩,密密麻麻的很吓人,就像刚从蚊子窝里拖出来那样,还流脓水。 人家已经在俄罗斯当地专业化验室化验过了,漂亮的大脸蛋能变成这样子,纯粹都是面膜惹得祸。 那位悲伤美丽不再的贵太太,一怒之下,就把圆美人集团告上了法院,要求索赔的金额,让见惯大场面的水水姐,都能一口吞下个大鸭蛋。 “水总,出现这种事,我也很遗憾,必须得给您通知,希望您能尽快赶来俄罗斯,把这件事调查、解释清楚。” 某某某先生简单说了一遍事情的发生经过,最后又说:“我可是使出浑身的解数,才为您争取到二十四小时的解释、调查时间,希望您能尽快赶来,要不然--后果将会不堪设想。” 水暗影拿着手机,沉默。 如果这件事是发生在她主管启新集团时,她才不会亲自屁颠颠的跑那么远,去调查,解释呢,随便派小狗小猫三两只,就欧克了。 水水姐,可不是谁都能肆意指派的。 圆美人集团不行,这是她的心血,其中意义更是重大,哪怕是天塌下来,她也必须得用最快的速度,最认真的态度,赶去俄罗斯处理此事。 她已经被方圆所讨厌了,怎么做都不能失去‘圆美人’这个产品。 或许,我暂时外出,能为我跟他当前尴尬见面留下一定的缓冲余地吧。 水暗影心里这样想着,轻轻叹了口气:“好吧,我现在就动身,赶往俄罗斯。” “水总,最好您的副手,就是韩斌先生也能过来一趟,因为当初签订合同时,就是他出面的。” 某某某先生,再次提出了自己的要求。 让韩斌跟着走一趟,这对水暗影来说没啥难度,当即一口答应了下来。 扣掉电话后,水暗影就给韩斌等人打电话,要求他们火速赶来办公室,有要事相商。 短短几分钟内,圆美人集团所有在家的高层,都急匆匆的来到了总裁办公室。 水暗影从来都是个办事干脆麻利的性子,不等大家出声询问,就用最简洁的话语,把某某某先生的电话内容说了一遍。 韩斌等人听后,自然是大吃一惊。 三言两语的,水暗影就做好了安排:张宏源副总在家,要严查生产线可能存在的纰漏,保证产品质量的绝对过关。 韩斌,罗小玉,还有几个精明强干的手下,都会随水总立即动身前去机场,连夜赶赴俄罗斯某城市。 很凑巧,傍晚就有一架直达俄罗斯某城市的航班,罗小玉很顺利的就定好了机票。 金红色的夕阳,被一只看不见的打手,拽着一点点沉到火红的云海中时,水暗影等人乘坐的航班,也呼啸着昂首飞到了天上。 望着很快就消失在天际边的飞机,方圆长长的松了口气:总算把这娘们给骗走了,希望卡秋莎能有办法,在圆美人品牌不受损的前提下,能尽可能的拖延她回国的时间,最好是长达半年六个月的。 水暗影,韩斌等人的离开,确实让方圆放下了一块大石头。 就是那个叫南昭雪的跟着她,这让方圆有些不爽。 也不知道老鼠他们查的怎么样了,希望她是个小良家,千万不要怀着某种龌龊心思来接近方圆,要不然她会后悔的。 方圆是好人,最不愿意做的事,就是让美女去后悔。 他躲在暗中护送水暗影来机场时,没有开叶明媚的玛莎拉蒂,是他一辆长城汽车。 真没想到,能在女子会所的停车场一角,找到这辆车。 很明显,这辆车不是方圆买的那辆,而是漠北北的。 想当年,方先生带领公关部一众手下发了个小财后,买车时可是站在支持国货的原则上,购置了长城汽车。 漠北北为了讨好方圆,也买了一部同款、但颜色不同的车子。 现在,物是人非啊--车子里,仿佛还弥漫着漠北北的气息,副驾驶的座椅上,遗留了个圆美人公司出品的水晶唇彩。 拿着唇彩看了片刻,就像蒙娜丽莎那样,方圆神秘的笑了笑,把唇彩装进了口袋中,启动了车子。 无论你是不是真心支持国货,都得承认一个现实:价值四五万的长城汽车,实在没法跟叶明媚那辆限量版玛莎拉蒂相比。 这就好比趴在一头瘦驴身上,能比得上抱着叶明媚舒服吗? 不过有驴骑着,也比步行回家要好很多。 徐徐的风,从新城区吹过青石板小桥,荡起河边那一条条的柳枝,肆意轻舞的样子,就像一只温柔的小手,安抚着方圆那颗忽然间有些失落的心。 也不知道咋回事,短短一天内,物是人非这个词被方圆想到了两次。 想到这个词后,他眼前就会出现一个穿着碎花白色束腰连衣裙、脚踩白底黑面帆布鞋、风吹起秀发时含羞带怯的女孩。 那是漠北北。 方圆第一次看到她时的样子。 鬼才知道,方圆为什么会把他跟漠北北第一次见面时的样子,记得这样清楚。 难道说,就因为她曾经亲口对他说:从此后,我会试着去爱你? 还是,他在抱着小核弹跳下坑洞时,漠北北不顾铁辽俩人阻拦,要跟着他一起跳下去? 都不是。 那是因为啥原因,才让我总是莫名其妙的想到那个女魔头? 方圆盯着河边的柳条发呆时,就听到背后传来了汽车喇叭的滴滴声。 回头一看,一辆白色宝马叉七,就停在长城车的后面,劳拉伸出手,连连挥动着示意他往前提提车,才能方便她把车子也停在方家胡同口对面的河边。 看到从车里走下来的夏小韵后,方圆心里那些惆怅啊,莫名其妙的忧伤啊啥的,攸地不翼而飞,只剩下无聊的头疼。 唉,唯有在看到无聊的人时,才会有这种心烦的感觉。 方圆向前提了一下车子,灭火后也没下车,就坐在那儿看向了河面上。 他不想这么早回家:跟一个思想变质了的女孩子,躲在家里太没劲了。 帮,帮帮的敲玻璃声响起。 方圆回头看去,小夏拉开了车门,歪着下巴问:“干嘛了啦,怎么不下车回家?” 第800章 :我很希望自己能死 天为什么这样黑? 因为有牛在天上飞。 牛为什么天上飞? 因为你在地上吹。 当夏小韵拉开车门,拿捏出一副很关心的嘴脸,问他为什么不回家时,方圆忽然想到了这四句话,笑了。 夏小韵有些纳闷,低头看了眼自己的衣服,下意识的抬手遮掩了下胸口,娇嗔的低声骂道:“小子,你笑什么呢笑?” 她以为,方圆盯着她笑,是在笑她故意假扮风骚,小脸有些发红。 “别遮掩了,就你这点小规模,还没有让我对你产生不良思想的念头。” 方圆嗤笑着低头去拿香烟时,感觉受到严重羞辱的夏小韵大怒,攥拳抬手就冲他脑袋砸来,咬牙切齿的样子:“我让你笑话我,让你笑话我!我哪儿小了,你说我哪儿--小了?” 方圆懒得躲闪这种连挠痒痒也比不上的打砸,只是趁机伸进她衣领内,在她左边那个啥上狠狠抓了一把,女孩子就过电般的猛地一颤,顺势瘫坐在了副驾驶座椅上,低低的骂道:“臭混蛋,你敢欺负我,我饶不了你。” 看着小不要脸的很想就势依偎过来,方圆心中叹了口气,开门下了车子。 放在以前,无论他跟哪个女孩子玩这种暧昧游戏,都是很喜欢的,也相信她能在假装生气中,找到某种快乐。 夏小韵现在的样子很正常,却又不正常。 依着她现在跟方圆的关系,是不该有这种反应的。 有了不该有的反应,就证明她是在装。 假装娇嗔,假装很享受跟男人打情骂俏的夏小韵,就会让方圆觉得别扭。 他讨厌一切虚伪的东西,尤其是本该让人心动的打情骂俏。 看到方圆开门下车后,身子已经斜斜歪过去的夏小韵,全身肌肉僵了下,看着他背影的双眸中,浮上了痛苦之色,还有极力掩饰都无法遮掩的悔意。 更多的,却是阴森的恨意。 她知道,当她决定不顾漠北北等人的死活,昧下那只绣花鞋,把它据为己有时,她就已经失去了方圆。 可那时候,有谁告诉她,方圆还活着呢? 她要是知道方圆还活着,就算漠北北等人主动把绣花鞋给她,她也不会要的。 从跟随方圆前往塔希科雪原后,她就已经把这个男人当做了自己的唯一,不管俩人是不是亲兄妹关系--那时候,她可是要决心违反人伦,跟他在一起的。 她是那么的爱他,不能没有他,老天爷可以作证。 鬼才知道,就像方圆才是她的唯一那样,她也该是方圆唯一的大好局势,怎么就会演变成这个样子? 陈婉约、漠北北、楼宇湘还有死去的龙头,以及水暗影韩斌等人,都在其间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如果没有这些人掺和,只要她跟方圆不是那恶心的亲兄妹关系,就算他跟陈婉约有了那事,那又怎么样? 夏小韵敢发誓,她仍然能跟方圆走到一起。 就是这些该死的人,总是以各种手段,来给他们俩人之间制造重重矛盾--结果,终于演变成了现在这样子。 夏小韵又不是傻瓜,能看出她越矫情,方圆就越厌烦她。 甚至她都能肯定:如果老天爷告诉方圆,只需他跑的远远的,一辈子都不要再见夏小韵,所有的麻烦就会全部解决,那么他铁定会马不停蹄的远蹿天涯,带着他那些姐姐妹妹。 不该是这样的。 夏小韵觉得,她跟方圆之间不该是当前这种样子,他们该像刚从塔希科雪原走出来时那样恩爱,一辈子。 他只看到了她的自私,却忽视了她处在那种情况下必须那样做的苦衷,不知道她暗中做的那些事,比方她在方圆死后的情绪反常,比方为了帮助林舞儿所做的那些。 夏小韵相信,只要她说出那些事,方圆对她的态度就会好一些。 她不想说。 她为什么要说? 她做那些事,不是为了讨好谁才做的,就是觉得她该那样做,凭着她的良心。 良心,也是夏小韵当前唯一的自尊。 她干嘛要拿自己最后的一点自尊,去博取那个混蛋的好感? 看着方圆信步走下河堤的背影,夏小韵忽然有了种强烈的冲动:去死。 她死后,方圆就会知道她曾经做过的那些事,就会后悔,后悔不该用这种态度来对待她--却再也没机会跟她说一声对不起了。 让这个家伙在悔恨中过一辈子,才是对他最好的惩罚! 夏小韵听到了自己咬牙的声音,还能从后视镜内看到自己得意的冷笑。 她并不知道,她当前这种想法,比水暗影心灰意冷后主动去北朝寻死,更为的极端。 所有感情专一的女孩子,在爱情严重受挫后,基本都会想到这个愚蠢的办法,以自身生命为代价,来换取负心汉的悔恨。 我会找个合适的机会,在你面前死去的。 希望,等我双眼闭上之前,能看到你悔恨不已的样子,那样我就会含笑九泉了。 “夏小韵,笑一笑,无论怎么样,你都该笑着面对这个灰色世界,别忘记你是唯一的女主。” 夏小韵喃喃的说着,抬手在自己有些僵硬的脸颊上拍了拍,两根手指按住自己嘴角,向上拽去,拽到合适的角度,露出八颗小白牙,才满意的点了点头:“对,就是这样,这叫圆可笑着死,才不跪着活。我就是我,不一样的夏小韵。” 世界唯一的女主,踩着九寸高的高跟鞋,晃着双手(维持身子的平衡)走下河堤,来到坐在河岸边看着河面的方圆身边,很淑女的蹲了下来。 “你想什么呢?” “没想啥。”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 “不嫌会口渴,你就说说呢。” 方圆满脸的无所谓,拿起一颗小石子打在河面上,荡起一圈圈的涟漪。 远处,恰好有条小鱼跃出水面,接着就没入了水中。 “水暗影,韩斌他们,今天傍晚去了机场,他们去哪儿了?” 夏小韵也拣起一颗小石子,扔在了水面上,看似很随意的问道。 方圆皱眉:“你始终在暗中盯梢她?” 夏小韵脸上笑容收敛,淡淡的说:“盯梢她?我可没那闲工夫。” “那你咋知道他们今天傍晚去机场了?” “小车班的司机送老王副总去机场,恰好碰到他们一行人,脚步匆匆的,那是要去哪儿?” “不知道,我到现在还没有见过他们。” “我知道你为什么不去见水暗影。” “你好像是个天下知。” 方圆撇撇嘴,有些不耐烦再跟她说话的样子。 “你是怕她受你连累。” 夏小韵无视了方圆的恶劣态度,抬手拢了下垂下来的鬓角发丝,看向了河对面的新城区,淡淡的说:“你意识到有危险要降临了,不去见她,还在暗中运作,把她,韩斌等人都调出了唐王,那样你才能心无旁骛的去对付危险。” 方圆又拿起一颗小石子,打在了水面上,漂出老远。 “你怎么不说话?” 夏小韵问。 方圆看也没看她,依旧盯着河面:“你说的就像我已经做过的那样准确,我再说啥就是废话了。说废话,很没劲的。” “也是。” 夏小韵愣了半晌,才缓缓点了点头,双手抱住屈起的双膝,呆望着河面上都市上的倒影,发呆。 方圆更不想说话。 俩人好像很享受傍晚后的这种圆静,河对面车来车往的,老城区这边只有吃过晚饭的人,三三两两的遛弯。 明明只隔着一条数十米宽的河流,却像是两个不同的世界。 “我喜欢当前的生活,能够对着河面发呆,什么事也不用想。”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夏小韵才轻声说。 “你不去想那些事,是心虚。” 方圆随口回答。 “我心虚?呵呵,你说的不错,我是心虚。” 夏小韵轻笑两声,抬起隔在膝盖上的下巴,侧脸看着他忽然问道:“你在暗中运作水暗影他们离开唐王时,有没有想过我?” “想你?” 方圆有些不解。 夏小韵没回话,就这样静静的望着他,目光闪烁不定。 方圆明白她问的是什么了,犹豫了下,还是摇了摇头。 “我就猜到你才不会这样想,让我也离开唐王,躲开即将到来的危险。” 夏小韵揉着一缕发丝,轻声说:“而且,就算我想离开,你也会千方百计的拖住我,不许我离开。”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方圆也不想再跟她绕圈子:“你是她的首要目标,无论你在哪儿,她都会找到你--天下虽大,却没有你的藏身之处。既然是这样,那你也没必要满世界的躲藏,倒不如留在唐王,这边毕竟算是你的主场。主场,就像踢足球那也,总能给人一些好运气,还有底气。” “你说的貌似很有道理。” 夏小韵赞许的点了点头,又问:“你确定她很快就会出现,没有死?” 方圆反问道:“你知道她是谁?” 夏小韵淡淡的说:“除了爱慕你的漠北北外,还能有谁能让你这样紧张,提前把你在乎的人调出唐王,免受她的伤害?” “你倒是越来越聪明了。” “再脑残的人,历经那么多磨难后,也会变聪明的。” “只是你却总是在做脑残才做的事。” “比方?” “比方,你不该截留那只绣花鞋的。” 方圆看着她,认真的说:“你有没有想过,就算你不截留下,那些人也会想方设法的,把两只鞋子都送到你手里的。又何必非得用贪婪,来招惹那个女魔头的恨意。” 夏小韵嘴巴动了动,没说话。 方圆拿出香烟,正要点上一颗时,她才忽然说道:“傻的是你们,不是我。” “啥?” 方圆一楞。 “当初,如果我把绣花鞋交出去,漠北北才会死定了。” 夏小韵左手撑地,站了起来:“还有啊,别以为我怕死。实话告诉你,我现在特别想死,好多次都想自杀,想躲在阴间看看我死后的乱世。只是我太胆小了,总是下不去手。” 第801章 :秦小冰是我的专职秘书 她说傻的是我们? 方圆望着夏小韵走上河岸公路的背影,眉头皱了起来。 她说她早就想死了的那些话,被方圆直接无视掉了:没谁不怕死的,再胆小的人,实在不愿意活下去后,也能去死的。 啥叫下不去手啊? 自杀有那么费力气吗? 传统的喝药上吊拿刀抹脖子这些自杀方式,早就被现代文明给抛弃了,那些想不开的傻瓜蛋,也觉得那样自杀实在没意思,远不如跳楼、卧轨来的痛快。 如果嫌跳楼、卧轨太血腥的话,可以吞食安眠药啊。 那可是现代傻瓜蛋们想不开时,无痛苦死亡的必备之良药。 夏小韵,最多像吃崩豆那样的吃下百十粒,就能结束她没意思的人生了--有必要说想死却下不去手这类矫情的话吗? 前面就说过了,方圆讨厌矫情,所以才会无视她说想死的话,去琢磨夏小韵为啥说傻的是他们。 方圆前段时间回唐王,无意中看到夏小韵脚踩那只绣花鞋跳舞后,就知道她的贪婪导致漠北北生路断绝,燕春来等人就可以肆无忌惮打击水暗影她们了。 事实上确实如此。 如果不是方圆及时赶回唐王,现在昆仑、水暗影她们估计早就排队去投胎转世了。 那么,她凭什么要说把绣花鞋拿出去,才是傻瓜行为? 方圆的脑袋有些疼。 他明明可以反驳夏小韵的这些话,不知道为什么又觉得她说的有一定道理。 想不通的事,就不要去想。 当前好多事,都等着方圆去解决呢。 霓裳女子会所的遭非礼事件中,那两个逃之夭夭的男人,到底是谁主使的,真正的目的何在? 吃了大亏的老苗家,接下来会以什么样的手段,来找会所的麻烦? 张欣曾说,她去见那个叫张翼的市长时,无意中发现她说出方圆的名字时,张市长眼里就闪过一抹奇怪的光芒--这就给了她一种错觉,好像张翼认识他,并对他有什么成见。 方圆自问跟那个张市长没啥矛盾,听都没听说过这名字,更没跟任何一个女性高层有过牵扯,她凭啥对自己有成见? 就算有,估计也是他指派女保安打了某科长一事,让政府失了面子,她这个主管唐王治安(每个城市一把手,基本都是主管人事,二把手负责管财政,这就是所谓的官帽子,钱袋子了。除了人事、财政之外,治安部门也是一二把手都想控制的。按规定,城市二把手主管公安口的)的二把手,当然不会高兴了。 张翼暂时答应跟会所合作,只是想消除不良影响罢了。 事后,她也会给会所小鞋穿,这是铁板钉钉的。 想到唐王的一二把手,都会躲在暗中对付会所--方总想想就觉得好笑。 真得好笑。 老苗家,还有姓张的女高层,肯定也从某些渠道得知,入股会所的苏省楼宇湘,看不上这点蚊子肉,很果断的抛弃了这边,让他们可以肆无忌惮的找借口打压会所。 但他们却不知道,方总金口一开,现在很想把方圆娶回家的楼宇湘,就会屁颠屁颠的跑来,只需小手轻轻一挥,不管是老苗家还是张高层,都得乖乖退却的。 会所的事儿,真不是事。 真正让方圆担心的,还是漠北北。 想到要跟那个曾经发誓要认真爱上自己的女魔头,拼死对决,方圆的心情就有些低落。 舍不得吗? 好像不是。 无论她的外表有多清纯,她真想好好爱上一个人,过上这种让太多世人不满、她却很向往的普通日子,她都是女魔头,骨子里残暴邪恶的魔性,是不会改变的。 尤其她在遭遇九幽夫人那让人想象不到的折磨时,她涉世一年多好不容易积攒起来的人性,也该被摧残殆尽,唯有用杀戮来发泄她所受痛苦了。 “哦,对了,还有一件事忘记告诉你了。” 就在方圆呆望着河岸上发呆时,已经走上公路的夏小韵忽然转身,说道。 方圆下意识的问:“啥事?” “秦小冰,已经成为我的专职秘书了。” 夏小韵慢悠悠的回答。 “啥?” 方圆怀疑自己的耳朵听错了。 他满脸不信的样子,让夏小韵看了非常开心,再次把重复了一遍:“我说啊,你那位当小空姐的妹子,已经成为我的专职秘书了,顶替漠北北曾经的角色。” “秦小冰成为你的专职秘书了?” 方圆用力眨巴了下眼睛,刚要再问什么,夏小韵却已经转身,迈着轻快的脚步回家了。 夏小韵走很久了,方圆的脑子还没有转过弯来,实在搞不懂秦小冰怎么就成为夏小韵的专职秘书了,却能从中嗅出阴谋的味道。 说实话,方圆在回到华夏后,也没多想秦小冰。 每当想到秦小冰,方圆都自诩那是他心中最后一块净土。 净土,是不容污染的。 这就让他在实施某些行动时,下意识的会自动屏蔽秦小冰的存在--直白的来说就是:他不希望真正单纯善良的秦小冰,被卷进任何的阴谋诡计中。 秦小冰的世界,本该总是充满积极向上的阳光,单纯的快乐才对。 正是这种潜意识在搞怪,所以方圆在感受到危险即将来临时,才没有把秦小冰算在其间,只想让水暗影、昆仑还有韩斌他们,都离开唐王。 那个女孩子,从来没有掺和进方圆的任何事,就是个单纯的净土存在而已,就算漠北北复出后要大肆报复,好像也不该把她考虑在内。 现在不行了。 秦小冰已经成为了夏小韵的专职秘书,这就代表着她会被漠北北视为残酷打击的目标之一。 方圆嗅到了阴谋的味道:夏小韵在发觉他暗中运作水暗影等人离开时,却耍手段把秦小冰拉在了身边,让她陪着她一起迎接邪恶的暴风雨,来报复方圆对她的冷漠。 “这个混蛋!” 方圆第一次,想到夏小韵时咬牙说出了‘混蛋’这个词。 夏小韵发现他不把她拿着当回事时,无论对他采取什么样的混账报复,他都不以为意,会打起精神当做最好玩的游戏,来陪她玩下去。 可她真不该把秦小冰也拉进这谭浑水中,连累一个无辜的女孩子。 她这个行为,彻底触动了方圆容忍她的底线。 本来还算平静的心,一下子狂躁了起来。 心情狂躁的人,就不愿意再动脑子了,只想用最直接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就像方圆快步走进他家客厅时,满脸都是阴森的寒意。 夏小韵刚换好一身宽松的家居服,正慢条斯理的给自己泡茶。 回头看到方圆走进来后,还很随意的笑了笑:“你来的倒是正好,我刚泡好一杯茶,就便宜你了,你可千万别为我对你的关心,而感动的痛哭流涕,跪下来亲吻我的脚尖,说一辈子都要给我当牛做马--” 方圆抬手,就把夏小韵转身递过来的茶杯,一巴掌抽了出去。 茶杯直直飞在了东墙上,咣的一声碎成几瓣,四溢的茶香瞬间在房间里弥漫,打断了夏小韵的唧唧歪歪。 “你、你干嘛--” 夏小韵一呆,刚问出这句话,又是啪的一声脆响。 这次,却是方圆狠狠抽了她一耳光。 用的力气非常大,抽的夏小韵原地转了好几个圈,好不容易站稳身子,恰好面对方圆,左脸颊以肉眼看得见的速度肿起,嘴角有血丝蛇儿般的溢出。 “方圆,你干嘛呢你!?” 回家后就去厨房忙活的劳拉,看到方圆脸色不对的快步进屋后,就意识到不妙,赶紧擦了把手追过来时,夏总的小脸蛋已经挨抽了。 “劳拉,你别管,这是我跟她的事!” 方圆没回头,依旧死死盯着眼前金星乱冒的夏小韵,语气阴森的说道。 如果敢对夏小韵搞人身伤害的人是别人,哪怕是天王老子,劳拉也会立即掏出家伙冲过来。 不过这个人既然是方圆--劳拉犹豫了下,觉得自己别掺和进来最好。 她知道,无论夏总犯了多大的错误,方圆最多也就是抽个耳光拉倒,是万万不会下死手的。 既然这样,劳拉就没必要再多管了,有道是清官难断家务事不是? 她唯有轻轻叹了口气,转身去厨房做饭了。 刚走进厨房,劳拉就听到夏小韵尖声叫骂着:“混蛋,你凭什么要打我?” 接着,又是一记响亮的耳光声响起--劳拉眼角哆嗦了下,关上了厨房门:眼不见为净,耳不听不烦,随便他们俩折腾去吧。 再次甩手一耳光,把张开双手尖叫着扑上来的小夏,给干脆利索的抽倒在沙发上后,方圆心中的怒气丝毫不减,不等她爬起来就冲过去,一把采住她衣领子,猛地一拧。 棉质家居服的衣领子,变成了绞索,死死绞住了夏小韵的脖子,让她无法呼吸,更没心思去伸手抓方圆的脸,只是拿手掰着他手腕,嘴巴长大,满脸憋得通红。 她想掰开方圆的手,可就凭她那点比小母鸡大不了多少的力气,又怎么能掰开愤怒的男人? 方圆脸色扭曲,双眼暴睁,一副凶神恶煞样子的死死盯着她,嘴角不住的抽抽。 “放、放开我--我、我快要憋死了。” 夏小韵艰难的说着,终于意识到自己掰不开那只手,开始抬手来挠方圆的脸。 方圆没有管,任由她的手指在自己脸上滑下,一点力气也没有。 当女孩子挠他脸的右手无力的垂下,小舌头已经从嘴里伸出来,双眼开始翻白,缺氧导致身子抽抽个不停,即将昏死过去了,方圆忽然觉得这一幕很熟悉。 那是他刚认识漠北北不久,在她租下的房子里,就曾经伸手掐住她脖子,差点把她掐死--事后,他就各种赔礼道歉。 他不喜欢在对女孩子动粗后,再低声下气的赔礼道歉。 手刚松开,夏小韵就一滩烂泥那样的跌倒在沙发上,双手捂住脖子,张大嘴巴深吸了口气:“嘶--哈!” 接着,就一阵撕心裂肺的咳嗽。 剧咳中泪流满面。 第802章 :家庭暴力会上瘾 边咳嗽边流泪的感觉,一点也不好。 尤其是个漂亮的女孩子,在臭男人面前死狗那样的趴在沙发帮上时。 唯有用无助的哭泣,来掩饰这种自尊、身体被深深伤害的痛苦。 接连两记重重的耳光抽下去,夏小韵鼻涕泪水横流的狼狈样子,就像温柔女神的小手,轻抚着方圆那颗暴躁的心,让他感觉好了很多。 不再烦躁了,还有些说不出的享受。 男人对女人施暴会上瘾的。 这就是家庭暴力频发的主要原因,跟男人其实深爱着女人没有一毛钱的关系--这是某位研究家庭暴力的专家,在总结数百个家庭暴力案例后,才得出的结论。 方圆以前刚看到这个结论时,还是嗤之以鼻的,现在却发现人家说得很有道理。 他跟夏小韵不是两口子,他抽她耳光就算不上啥家庭暴力了,只因为她做了欠揍的事。 “你、你凭什么要打我?” 趴在沙发帮上哭泣许久后,夏小韵狠狠吸了下鼻子,慢慢抬起头,丝毫不掩饰眸光中对方圆的‘深沉’恨意,声音嘶哑的问道:“就因为,因为秦小冰来到我身边,成了我的专职秘书?” “这个理由就足够了。” 方圆站在沙发上,居高临下的看着她,冷冷的说:“夏小韵,我警告你,我可以原谅你以前做过的那些傻事,却绝不允许你拖累无辜的秦小冰。” “你是说,我是发现你暗中运作,你在乎的那些人远离唐王,却不在乎我的死活,我在羞恼成怒下,就耍手段把秦小冰拉在身边当秘书,报复你对我的无情?” 夏小韵坐了起来,拿起几张纸巾擦拭着生疼脸颊上的泪痕。 “不是这样?” 方圆冷笑一声,走到她对面沙发前坐了下来,大咧咧翘起二郎腿,拿手点着她说:“我不管你用什么手段,在短时间内能让秦小冰离开航空公司,跑到你身边成为你的专职秘书。我只希望你最好今晚就给秦小冰打电话,把她辞退。” 方圆放下腿,身子前趴看着她眼睛,认真的说:“夏小韵,你跟我,就是拴在一条绳子上的蚂蚱,无论咋蹦达,在某些事没有解决之前,我们都只能呆在一起。这,也算是命运的安排吧,我没有能力改变,会跟你一起面对未来灾难的,希望我们能精诚团结,成为最后的胜者。” 夏小韵没说话,就无声的冷笑。 方圆强忍着再次一巴掌抽过去的冲动,语气变得越发真诚:“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我跟秦小冰之间没有任何暧昧的关系。我只是把她当做最好的朋友--每当我想到她时,就会感觉这个世界无比美好,这都是因为有她这样善良,单纯的女孩儿存在。夏小韵,请你能理解一个男人,有多么在乎他心中最后一方净土的那种感觉。” “说的真感人。” 夏小韵放下褶皱了的纸巾,又用手指轻擦了下嘴角:“以前你在乎我时,我怎么没发现你的感情原来是这样丰富呢?看来,我确实瞎了眼。” “我不是在矫情,我是说真心话。” 方圆眉头皱起,有些不耐烦。 “我说的也是真心话。” 夏小韵冷笑:“方圆,你口口声声我们才是一根绳子上的蚂蚱,谁也离不了谁,只能携手共同抵抗未来灾难,却为了你朋友来我身边工作,就对我大打出手--你啊,还真是个男人。” 方圆脸色阴沉了下来:“咋,你是不是非得把秦小冰拖进这谭浑水中?” 他以为,生性骄傲倔强的夏小韵,肯定会用力点头,再说些‘就算你把我打死,我也得拉着你心中最后一方净土来垫背’的话。 然后,他就会再次享受‘家庭暴力’的美好感觉。 “你想我怎么做?” 好像感受到方圆的蠢蠢欲动,夏小韵向沙发里窝了下身子,开始示弱了。 这让方圆有些失望--攥起张开的右手,干咳一声说:“很简单,现在就给她打电话,通知她被辞退了。至于你是咋蛊惑她来给你当秘书的,我不追究了。” 秦小冰从航空公司辞职,来给夏小韵当专职秘书,再被辞退后就会失业。 方圆可没秦小冰找工作当回事:他只需一个电话,就能让秦小冰重返航空公司的,相信楼宇湘会把她安排妥当的。 夏小韵没有再说什么,拿过沙发上的手机,开始拨打秦小冰的手机号。 为了能让方先生满意,夏小韵特意打开了手机免提功能。 嘟啊嘟啊嘟嘟了几声,电话就接通了,一个女孩儿的声音响起,带着明显的尊敬,还有小心翼翼:“夏总?” 这就是秦小冰的声音,方圆能确定。 同时心里也稍稍疼了下:唉,夏小韵究竟对她使了哪些手段,才能让小冰这样怕她? 很可怕的夏小韵,看了眼方圆后才对手机说:“是,我是夏小韵。” 那边的秦小冰马上说道:“夏总,您找我有什么事吗?” 夏小韵很干脆的问道:“秦小冰,你现在哪儿,又做什么呢?” “我在平原老家,正在陪妈妈说话呢。” 秦小冰不知道夏小韵为什么问她这个问题,只是实话实说。 “哦,你母亲的身体好些了没有?” 夏小韵犹豫了下,问道。 “已经稳定下来了,医生说只要在家好好安歇一段时间,就能康复的,多谢夏总的关心。” 秦小冰的语气中,带着明显开心的轻快意思。 “那就好。” 夏小韵抿了抿有些肿胀的嘴角,抬头看着方圆淡淡的说:“秦小冰,现在我正式通知你,你已经被神通快递辞退了。” “什么?” 那边的秦小冰,明显呆愣片刻后,才低低的惊问道:“夏、夏总,您说什么?” “我说,从现在起,你就已经被辞退了。至于神通快递违反用人合同上的条约,给你造成的不必要损失,财务处会在清算后,打到你的工资卡上。好了,就这样吧,祝你家老人身体早点康复,再见。” 夏小韵说出最后一个字后,掐断了通话。 “夏总,夏总--” 明明已经听到手机内传来掐断电话时发出的嘟声,秦小冰还是不甘心的又喊了两句后,才慢慢放下了手机,一脸茫然的不知所措。 坐在藤椅上,身上还盖着毛毯的秦母,看到女儿接了个电话后,就脸色大变失魂落魄的样子,心里一疼,慢慢抬手牵起了闺女右手,柔声问道:“小冰,咋了?” 老人身体不好。 用老百姓的话来说,就是个‘病秧子’,秦父这些年来辛苦打拼还混成村里最穷的,就是被她所‘拖累’的。 秦小冰小时候就知道,她家日子过的很苦,多亏了四邻八舍的帮衬,他们家才能熬到兄妹俩长大成、人。 都说穷人家的孩子早慧,这个倒是一点也不假。 深知自家条件不咋样,父母省吃俭用还供自己上学的秦家兄妹,学习成绩相当不错,秦大川更是成为村里第一个名牌大学的大学生。 当年接到通知书时,村里老少爷们都觉得脸上有光。 秦小冰去航空公司工作后,家里生活条件才算有了质的改变。 秦母自己受了大半辈子苦,随着年龄增加,身子骨一年不如一年,不过她却很欣慰,觉得这辈子都没白活:无论谁有秦大川、秦小冰这对乖巧、争气的儿女,就算吃再多的苦,也是值得的。 儿女就是秦母的骄傲,尽管儿子这两年做生意好像有些不顺,听说还得靠小妹接济,不过男人嘛,有哪个做大事的,年轻轻的就一帆风顺的? 秦母相信,儿子在社会上好好摔打几年后,肯定能迅速成长起来,就像他那个没啥文化、却辛苦种地最终培养一对好儿女的父亲那样,成为一个成功的男人。 儿子的挫折,就像女儿的工作有所调动那样,很正常。 秦母知道,女儿离开航空公司,都是受自己所拖累的--航空公司嘛,那可是全世界纪律最最正规、严肃的地方,才不会因为哪个小职员,总是三天两头的请假回老家照顾母亲,就影响整个公司的运转,势必会把她辞退回家的。 这就是秦母对女儿前些天回家,说她已经辞退空姐职务的理解。 老人心里很清楚,却没说啥:女儿为了母亲,无论做出多大的牺牲,都是应该的,就像母亲为了抚养女儿平安的健康长大,受再多苦也是心甘情愿那样。 秦母只是高兴。 高兴女儿在被航空公司辞退后,马上就成为了城里某家大公司老总的专职秘书。 到底是她的女儿,聪慧机灵,心地善良,刚被辞退出航空公司,就被某女老总给招揽过去,开出的薪水福利比当空姐时还要高。 明天女儿就要返回城里上班了,秦母刚才还劝她别为自己担心,病怏怏的都过这么多年了,不也是熬过来了? 苦日子都过来了,实在没理由在幸福日子来临后,就老早的回去了。 可让秦母很不安的是:女儿在接了个电话后,咋就一下子掉了魂那样? 秦母身子骨不好用,耳朵却很机敏,能隐隐听到电话那边的某总,好像说是辞退了小冰。 唉,看来还是我拖累小冰,让她总回家看我,惹人家老总不满了--秦母心中幽幽叹了口气时,忽然觉得自己实在不该再活着了。 “妈,你、你可别胡思乱想,没事的。” 明显感觉到母亲身上散发出浓浓的哀伤后,秦小冰被吓了一跳,赶紧蹲在母亲膝前,故作淡然的强笑着。 “小冰,你被老总辞退了?” 秦母低声问道。 秦小冰犹豫了下,点了点头。 秦母再次叹了口气,没说话。 秦小冰知道母亲误会什么了,赶紧解释道:“妈,我被辞退跟回家来看你没关系的,可能是夏总觉得我不适合给她当秘书吧?不过你放心,就凭你女儿的本事,想找份工作还不是轻而易举的?” “我累了。” 秦母笑了笑。 第803章 :那是个臭男人 夜很深了,山村皎洁的月光透过窗户玻璃照在了地上,就像下了一层洁白的霜雪。 各种虫儿叫声,在院子里此起彼伏,歌唱着属于它们的幸福生活。 本来,秦小冰也该过着幸福生活的,如果没有得罪那个楼宇湘的话。 秦小冰不得罪楼宇湘,司明达就不会对她使坏,大哥就不会跑去公司,众目睽睽下拿刀子刺伤他。 每当想到大哥为了自己去拿刀子刺杀司明达,秦小冰就想哭。 她会哭着大骂秦大川是个笨蛋:了不起不在那儿上班就是了,干嘛要对那个败类动刀子,把你自己逼上逃亡之路啊? 你可知道,在你逃亡的这半年中,我得跟爸妈撒多少谎,才能替你遮掩为什么不回家来看看? 你可知道,自从你刺杀司明达后,我虽然没被公司开除,可别人都在逐渐远离我? 有谁,喜欢跟一个有个愚昧暴力倾向的哥哥的人交往啊? 昔日姐妹、同事都像避瘟疫那样的避开我,无论我怎么努力,人家只是对我客气的笑--我还在那地方干个什么劲呢? 到现在为止,无论我说什么,爸妈都不相信我是主动辞职的,都把我离开航空公司强加在了我经常回家看他们的行为上,哥,你可知道当我说不再那儿干空姐后,爸妈眼里的浓浓失望,让我想捂着脸的哭,说对不起他们? 你就怎么那么混呢,为了个垃圾,毁了你一辈子不说,还害我丢了工作--想到这儿后,秦小冰抬手擦了擦脸上的泪水,又笑了:“其实,这一切都不怪你,你是个好哥哥。要怪,就只能怪我当初不该帮着方圆,去得罪楼宇湘。” 就像秦大川就站在炕前,倾听她在喃喃自语那样,秦小冰幽幽叹了口气:“唉,看来,我们兄妹俩这些年积攒的好运气,都已经用光了啊。” 秦小冰发出这样的感慨,是有道理的。 她意识到在航空公司无法正常工作下去后,就在方圆偷偷回家的第二天上午,递交了请辞书。 航空公司的领导,也很希望她能赶紧离开--要不然,才不会那样麻利的签字,又按照相关规定上的最高条件,给予了她一定的经济补偿。 三万的经济补偿,不是太多,也不是太少。 秦小冰觉得,她完全可以凭借这些钱,再加上自己这些年的积蓄,在唐王开家小蛋糕店、鲜花店什么的,只要肯吃苦,相信会获得相应回报的。 就在秦小冰雄心勃勃的想自己创业时,不测风云来了--两周前,母亲被送进了医院(老秦本来不想告诉女儿的,直到实在拿不出钱来后,才给她打了电话)。 这次是心脏问题,得动手术,搭桥。 心脏搭桥手术,貌似没有个七八万下不来。 这样一来,秦小冰就得把她的创业资金,乖乖送到医院去,还不够。 她得筹款。 早知道这样的话,秦小冰说啥也不会辞职,最起码她能从公司申请到一定的救济补助,或者内部贷款。 说什么也晚了,她已经跟航空公司没有任何牵扯,唯一能做的,就是找认识人借钱,给母亲支付高昂的医疗费用。 找谁? 秦小冰昔日那些同事--还是算了吧,大家都不在一口锅里混饭吃了,凭啥还要借给她钱啊? 走投无路下的秦小冰,想到了夏小韵。 话说后邻小夏,可是个身价过亿的小富婆啊,区区七八万对她来说应该算不了啥,尽管俩人关系一直不咋样,可看在大家是前后邻居的面子上,希望她能发发慈悲,帮秦小冰一把吧。 硬着头皮,秦小冰在家门口拦住了夏小韵,小脸涨红的说出了自己的难处。 这不是事儿。 听完秦小冰的讲述后,夏小韵云淡风轻的笑了下,问清楚她需要多少钱后,拿出支票就在上面蹭蹭地写了下二十万。 看到支票上的数额后,秦小冰慌忙说她用不了这么多,暂时借给她五万块就行了。 夏小韵让她把钱拿着,还说她啥时候有钱啥时候还,没钱就算了,谁让大家是邻居,她哥秦大川以前也是神通快递的员工,这也算是不小的香火情了。 危难之际显身手的夏总,把小冰妹妹给感动的泪水哗哗地:夏总的大恩大德,今生无以为报,希望来生--希望能去神通快递集团,用努力工作来报答夏总。 看出她想‘卖自己身体还债’后,夏小韵想了想也就同意了。 前面早就说过,漠北北在夏总身边干了那么久的专职秘书后,夏小韵对她产生了一定依赖性,早就想找个不错的女孩子,来接替她留下的位置。 秦小冰貌似就很适合这个职务,而且相比起居心叵测的漠北北来说,她的单纯、善良,无疑更让夏小韵放心。 听夏总说要让自己给她当专职秘书,福利待遇比当小空姐时还要强,秦小冰差点幸福的晕过去,马上就拍着胸脯像夏总宣誓,说她一定不会辜负领导的期望,会以最最热情的态度,来感谢夏总的厚爱。 解决了工作问题后,秦小冰立即返回了平原老家,骄傲的跟对母亲说,她遇到了好人,运气真不是一般的好。 好运气,随着夏小韵这个莫名其妙的电话,全部用完了。 秦小冰连公司大门都没进,就被老总给辞退了。 到底是咋回事? 秦小冰盯着地上霜雪一样的月光,思来想去后决定,她必须得给夏小韵打个电话,问个清楚:事关二十万呢,夏总打电话来时虽说没催债,可秦小冰不想背负这个大包袱。 如果夏总不给我个理由,那么我就是砸锅卖铁,去给村里刘富贵家当儿媳妇,也得马上还上她的债! 秦小冰这样想着,不再犹豫,拿起手机下地,穿着塑料小拖鞋,悄悄的出了屋子。 晚上十点半,在山村里就算夜很深了,站在村口那棵大槐树下面向路上看去,连点灯光都看不到。 山村不是城市,秦小冰相信这个时间段,夏小韵应该还没有休息。 秦小冰没猜错,夏小韵的手机叮叮当当响起来时,她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 方圆也在看电视,俩人一人一个沙发,都把腿子搁在沙发帮上,像所有吵架了的居家小夫妻那样,谁也不理谁的看同一个频道。 也幸亏张欣的建议(建议夏总晚上八点后,能不能别关机),秦小冰才能在这时候拨通她的手机。 叮叮当当乍起的手机铃声,打断了正全神贯注观看晚间新闻的方圆,不满的抬头看了眼小夏,又开始看电视。 夏小韵拿过手机,接着扣掉放下了。 就好像,天大的事儿,也比不上她关注叙利亚难民的悲哀命运重要。 话说,她可是从来不关注境外人民命运的,能在这儿看电视,就是因为方圆在看。 她相信方圆也不喜欢看这类节目,聚精会神的样子完全是装出来的,就是在等她回房睡觉。 她偏偏不回去睡觉,就腆着个还有手指印的脸,呆在这儿恶心他。 不知不觉中,俩人都把‘必须把对方熬走’当做了某种争斗后的胜利来对待了,所以哪怕再无聊的电视节目,他们也会看的津津有味。 谁给你打的电话,你咋不接? 差一点,方圆在看到夏小韵扣掉电话后,随口问出了这句话。 幸好能及时闭嘴,这才没有泄露出‘我其实很关注你’对方内心活动,要不然肯定会受到她的冷嘲热讽:哟,谁给我打电话,关你什么是事,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叮叮当当,刚被扣掉的手机,再次爆响了起来。 夏小韵拿起来,又挂掉了。 没等她重新躺在那个舒适的位置上,手机第三次响起来,大又‘你不接,我就打到天荒地老’的样子。 方圆烦了:“为啥不接电话?” 夏小韵看都不看他,淡淡的回答:“我接不接电话,关你什么事,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果然是这句话。 方圆郁闷了下,坐起来振振有词的说:“能不管我啥事吗,打搅到我看电视了!” “切。” 夏小韵不屑的撇了撇嘴,懒得跟他说啥的样子,拿起手机按下了接听键。 老天爷可以保证,小夏看到是秦小冰打来的电话后,心情愉悦的几乎想歌唱,得费老大的力气,才鼓起勇气接连两次扣掉他电话。 第三次,是万万不敢扣掉的,得接,还得打开免提,让某个冤枉自己了的混蛋,听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才行! “喂。” 夏小韵懒洋洋的喂了一声,秦小冰那着急的声音,就从手机内传来:“夏总,请您别掐断电话。” “哦,你说。” 夏小韵继续懒洋洋的样子,眼角余光看到姓方的耳朵都支起来后,心中冷笑着暗暗咬了下银牙。 “夏总,我不知道我究竟做错了什么,才让您对我关上了去公司上班的大门。” 事关秦小冰的终身幸福,她索性开门见山,希望能问个清楚。 “你没做错什么。你还没有来公司上班,又能做什么错事?” “那,为什么要辞退我?” “那是因为有人不喜欢你在我身边工作,为此,那个人刚才还狠狠抽了我两耳光,把我打的鼻子嘴里是血的。我如果不赶紧辞退你,他就会掐死我的。” “啊?” 听夏小韵这样说后,秦小冰呆了,吃吃的问道:“那、那个人是谁,怎么可以这样蛮横不讲理,是、是楼宇湘吗?” 秦小冰以为,除了‘神通广大’的楼宇湘外,可没谁为了阻挡她的生路,就敢拿巴掌抽夏总了。 秦小冰无比的气愤:“她凭什么这样对您?夏总,请您转告她,有什么本事对我来用就是了,干嘛要连累你?哼哼,我倒要看看,她能把我逼到哪种地步,还真以为她在盛世华夏能一手遮天了?” “那个人不是楼宇湘,是个臭男人。” 夏小韵看了眼方圆,轻飘飘的说:“他以为,让你来我身边工作,是我对你居心叵测。” 第804章 :虱子多了不痒 “什么?” 那边的秦小冰懵了:“是个臭男人?他、他以为我去您身边工作,是您对我不怀好意?” “对。” 夏小韵点了点头,声音中带有了哭腔:“秦小冰,让你来我身边工作,确实我的错,是我对你不怀好意,故意连累你被卷进一桩大阴谋。你没发觉,可人家看出来了啊,狠狠把我收拾了一顿,到现在我的脸还没有消肿,火辣辣的疼。” 看着翻身坐起,双手捧着电话哽咽着给秦小冰赔礼道歉的夏小韵,方圆忽然意识到有些事,应该不是他想象的那样。 秦小冰更懵,等夏小韵说完过了片刻后,才小心的问道:“夏总,到底是怎么回事,我怎么没听懂呢?” “你不用听懂。” 夏小韵伤心的吸了下鼻子,说:“秦小冰,你如果还感激我是真心的帮你,那你现在就把当初怎么找到我,我们之间又说了些什么,原原本本的说一遍,好吧?” 这件事对秦小冰来说,一点都算不上问题。 夏总当初的慷慨态度,更是她一辈子也忘不了,需要铭记终生的。 所以尽管她搞不懂现在是什么情况,可夏总既然这样说了,那么她就得把当初借钱的过程,详细叙述一遍。 为确定自己永远不会忘记夏总的大恩大德,秦小冰在叙述事情经过时,就连俩人当时交谈的口气,都学得惟妙惟肖,真实再现了那天的一幕。 越听,方圆的脸色越来越尴尬。 他当然清楚夏小韵为啥让秦小冰来亲口叙述这件事,也能听出秦小冰并没有撒谎:人家小夏,确实在诚心诚意的帮秦小冰,才不像他所认为的那样,临死前也找个无辜女孩来垫背。 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在夏小韵面前,方圆第一次觉得自己是个小人。 尤其是秦小冰接下来的话:“夏总,我不知道是谁在威胁你,必须得把我开除,我也相信您为我遭受到了委屈--我很惭愧,只能在这儿跟您说声对不起,没脸再见您了。” “没什么,大不了以后我对任何人都不发善心就是了。” 夏小韵拿起一张纸巾,擦了擦眼角的泪水,毫不在意的说。 她越是这样说,秦小冰那边就越难受:“夏总,我会把用掉的钱,尽快打回工资卡的,到时候,我会把工资卡邮寄到公司财务处的。” 夏小韵摇了摇头:“区区二十万,还算不了什么。” “我不想用了您的钱,引起那个臭男人的不快。” “那,你去哪儿给我凑钱?” “这个--” “说说吧,看在我替你挨揍的份上。” 夏小韵说的有些可怜。 秦小冰当然无法拒绝,只好压低声音说:“我们村的首富,他儿子早就在追求我,说我只要答应嫁给他,就给我家三十万彩礼。” 夏小韵眉梢一挑:“怎么,你想答应嫁给他?” 秦小冰在那边沉默了片刻,才语气有些沙哑的说:“我哥出事后,我不想父母再遭遇任何意外了。” “不能这样,绝不能!” 夏小韵马上摇头,说道:“秦小冰,你应该是后天来公司正式报到吧?” “是--夏总,您?” 秦小冰的语气中,充满了希望的颤音。 “你后天来上班,不用管我会不会遭到那个臭男人的威胁,大不了,我跟他玩命就是了,也不能葬送你美好的人生。好了,小冰,你不要再说什么了,后天早上七点四十,去我办公室。” 满脸都是‘为了你,我不惜跟恶势力玉石俱焚’的夏总,正气凛然的说完这番话后,就扣掉了电话。 无视眨巴着眼睛想跟自己说啥的方先生,夏小韵站起来伸了个小懒腰,走向西套间:“唉,真累了,希望今晚能睡个好觉,不会做恶梦吧。” “夏小韵,你等等。” 方圆说话了。 “方先生,有事?” 伸手开门的夏小韵,停步转身回头,笑吟吟看着方圆装傻卖呆的样子虽说很丑陋--不过,看在自己错怪人家的份上,方圆也就忍了,站起身说道:“我想跟你说一声对不起?” “吓!” 夏小韵一副见了鬼的样子,嘴巴张的老大,还把手放在嘴边,学着他说话时的语气:“啥,啥,你要跟我说声对不起?” “对不起,是我错怪了你,请你原谅。” 方圆微微弯腰低头,算是给夏小韵赔礼道歉了,还很自得的想:我这算不算是知错就改,善莫大焉? “方先生,您可别这么说,我承受不起的。” 夏小韵向旁边斜跨出一步,表示不受他的赔礼道歉:“您做错啥了,我咋不知道呢?” 她一再装傻卖呆的态度,让方圆有些不爽。 不过却能理解受委屈之人,为找回面子的虚伪表现,就觉得必须得端正态度,达到人家满意才对:“我不该在听秦小冰来你身边工作后,误以为你想连累无辜--是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冒犯了你,还请你能原谅我的不理智行为。” “你终于知道你抽我耳光时的行为,是不理智的了?” 夏小韵脸上的虚伪表情,攸地消失,继而浮上无比的恨意。 “我向你道歉。” 方圆躲开了夏小韵的眼睛。 “道歉,就能抚平被你抽肿的脸,就能抵消你赐予我的痛苦?” 夏小韵抬手指着自己的嘴角:“喏,看到了没有,这儿还有残血,我的脖子还在疼。” “你想怎么样?” 方圆不想在自己不占理时,总被人指责,就像干脆利索的解决问题,去睡觉。 “你觉得呢?” 夏小韵反问:“我该怎么着,才能原谅你犯下的罪恶。” “就是抽了你俩耳光而已,没你说的那样严重吧,还罪恶。” 方圆讪笑着,想了想说:“要不这样吧,你也抽我俩耳光,把我掐个半死好了。要是觉得你力气没有我的大,那就翻倍,当做利息。咋样?” “呵呵,你想得美。” 夏小韵呵呵轻笑。 “啥意思?” 方圆搞不懂夏小韵为什么要这样说了。 “在塔希科雪原时,我傻乎乎的企图用自己的清白之躯,换取某个没良心的混蛋脱险时,就说他需要这辈子,下辈子,下下辈子来偿还。” 夏小韵说着,双眸中渐渐浮上水雾,声音哽咽了起来:“方圆,你知道吗,那时候我在做出那个愚蠢的决定时,还天真的以为,以后无论我做错什么事,你都会像个真正的男人那样,原谅我,肯为为救你不惜牺牲自己清白的我,做任何事。” “可是,我失望了。” 夏小韵慢慢转过身,看着西套间内哑声说道:“你没有像我所渴望的那样,来报答我对你的一番痴情。你只会用跟我妈妈上炕的肮脏,来刺激我,伤害我--我不知道做错了什么,这辈子才受这么多的伤害,我越在乎的人,伤我越深。” “你死后,我以为你欠我的,就已经一笔勾销了,所以今晚这是我最后一次提那些事,我们之间所有的恩怨,会在你死而复活后重新算起。” 夏小韵走进了西套间内,掩上房门时,给了方圆一个流泪的恶毒笑容:“今晚这俩耳光,就是我们重新开始后,你欠我的第一笔债。我才不会还回来,我要让你以后看到我,就想到你曾经愚蠢的误会过我--我听说,像你这种自诩恩怨分明的臭男人,最在乎的就是欠人情分,尤其是欠女人的。” 欠债不还,还洋洋得意,那是沙比男人才会有的心思。 像方圆这种恩怨分明的真男儿,在欠人债,尤其是欠女人债时,就算割下一块肉来也得还清,这是他为人处事的底线。 可人家不需要他还,哪怕是他跪在地上,抱住她的腿子,哭着喊着的请人家狠揍她一顿,人家也不会动他一根指头。 他当然不会那样犯贱。 只会头疼,还有中说不出的失落。 他,真忘记塔希科雪原上,夏小韵被东洋人抱出去的那一幕了? 没忘记,方圆死都不会忘记。 可为什么,今晚在他愤怒的抬手抽她耳光时,没想到那件事? 难道真像夏小韵所说的那样,在他‘死后’,那笔账就一笔勾销了,谁也不再欠谁的,包括他理直气壮的,跟陈婉约发生那种关系? 不是的。 绝不是这样的。 他欠她的,从她被东洋人抱在怀里那一刻起,他就欠下了债,这辈子下辈子下下辈子都还不清。 今晚,他误会她抽她耳光,只是在原来的债务基础上,又平添了一笔罢了。 旧债未还,新债又添。 那又怎么样? 她肯定没听说过那句在江湖上流传甚广的话:虱子多了不痒。 既然旧债都还不清了,何必又为新债而耿耿于怀呢? 如此良宵如此夜,不去睡个好觉,却在这儿为还债而耿耿于怀,实在不是大丈夫所为--彻底放下心理包袱的方先生,抬手啪的打了个响指后,转身回房,睡觉。 夏小韵知道我有这样想法后,会不会被气死? 早上一睁眼,方圆就莫名其妙的想到了这个问题。 小夏当然不会被气死。 死人,是无法坐在石桌前,淑女样子十足用早餐的。 看到方圆打哈欠流泪的走出来后,还笑眯眯的主动打招呼:“早啊。” “早。” 方圆揉着眼睛,趿拉着拖鞋走向洗手间那边时,问劳拉:“今早做得啥好吃的?” “煎鸡蛋,豆浆,果汁,烙馒头干。” 劳拉据实回答。 “嘿,不错啊,一看就能让我食指大动。” 扫了桌子上的早餐一眼,方圆加快脚步:“小夏,别都吃没了,给我留点。” “方先生,您太高抬我了,我又不像您那样比猪还能吃。” 夏小韵依旧笑吟吟的,俊俏的小脸上,看不出一点被狠抽两下的痕迹。 望着这对若无其事的男女,劳拉越来越觉得自己智商不够用了。 可能,这就是方圆能死而复生,夏总总能逢凶化吉的关键所在吧? 劳拉刚升起这念头,又否定了:不对,这好像是不要脸。 第805章 :谁才是我妈妈? “有两件事,我得跟你说。” 方圆吃饱喝足,等劳拉端着残羹剩饭去厨房后,才对拿着个小镜子呲着小白牙满嘴里找菠菜叶子的夏小韵说。 “啥事啊,昨晚咋不说,马上就要上班了。” 小夏又恢复了以往跟方圆在一起时,贱声贱气学他说话的贱毛病。 “今早起来之前,还没打算说。” 方圆伸手摸了下口袋,没发现装着烟,琢磨着是不是忍忍时,拿过夏小韵放在旁边石凳上的小包,打开一看,里面果然装着一盒香烟。 虽说是女士专用的,味道不够冲,不过也聊胜于无了。 “以后少抽烟,最好是戒掉算了,娘们家的学男人吸烟算啥,纯粹是在糟蹋自己身体健康的同时,也在浪费钱。” 方圆嘴里说着,刚要放下小包,去发现里面好像有个几片自己不认识的东西,就拿出来瞅--只看了一眼,就赶紧放进去,拉上拉链了。 方先生虽然没用过这个叫‘舒服美’的东西,不过却能想象得到它是干啥用的。 很奇怪,他在随便翻夏小韵小包时,很自然,就像怀疑自己老公在外有艳遇的媳妇,会把老公脱下来的衬衣拿鼻子上嗅嗅那样自然。 夏小韵呢,明明知道她小包里装有男人不宜的东西,也没阻拦他乱扒翻。 看来劳拉的感觉没错:这俩人在一起时,就是不要脸的。 夏小韵就像没听到方圆的忠告,没看到他在翻自己小包那样,依旧照着小镜子,慢悠悠的说:“第一件事,就是想让我找个借口,把秦小冰辞退了,免得她会受牵连?” 方圆点了点头:“昂,就凭你的智商,应该很轻松想到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 “我要是不答应,你是不是又要把巴掌扇我脸了?” 夏小韵问道。 “不会。” 方圆摇了摇头,说:“都说有仇不过夜,现在天亮了,昨晚那些不快就该忘记,抖擞精神迎接新的生活才对,唯有想不开的人,才会总记得昨天的不开心。” “有仇不过夜?呵呵,你说的倒是挺轻巧。” 夏小韵冷笑一声,终于放下了小镜子,说:“你跟秦小冰认识那么久了,该知道在她的单纯、善良下,掩埋着多么强大的自尊。除非我跟她说真像,要不然无论找什么借口让她离开,她都会把那二十万还给我,然后再去给她村首富当儿媳妇去。” 方圆皱眉想了想,叹了口气:“唉,你说的还真对。” “那,还告诉她真像吗?” “算了。” “你是担心她知道你的事后,以后就再也不搭理你了?” “我欺骗她太多,太久了。” “你是太在意她了。” “如果你也有这样一个朋友,你也会全心全意去在意她的。” “我没有你这么好的命。” 夏小韵无所谓的笑了下,问:“那你打算怎么掩饰你的死而复生?” “在准备露面之前,我就已经跟秦大川商量好了,就说我一年多前失踪,是被债主逼的逃到国外去了,为一劳永逸,索性动用以前的人脉,骗人说去了北朝,死在了外面。” 方圆想了想,才说出他早就准备好拿来对付秦小冰的谎言。 “她会相信你说的这些?” 夏小韵觉得有些奇怪:“秦小冰就算再单纯,可终究不是傻瓜。” “她会信的,因为秦大川是她亲哥。” 方圆胸有成竹的说。 “你们俩大男人合伙来欺骗一个女孩子,就不觉得自己不是东西吗?” 夏小韵脸上,浮上了明显的讥讽之意,让方圆也有了想再抽一耳光的冲动。 “我本来就不是东西,我是人。” 方圆辩解道:“只要能让朋友无忧无虑的,无论做啥,我都能做得出。” 夏小韵马上问:“那你为啥不这样对我?” “我们不是朋友。” “是啥?” “是蚂蚱。” 方圆抬手,比划了一下:“是拴在一根绳子上的蚂蚱,跑不了你,也跑不了我,所以我们不管对彼此的伤害有多深,都得乖乖的呆在一起,直到其中一方死亡。” “我更希望,我们两个能一起死,而不是单独去死,那样留下的那一个,会感觉很孤单。只能每天都盯着--” 夏小韵看向了卧室窗前的那棵石榴树,淡淡的说:“在你死后的很多天内,我都对这棵树很感兴趣,甚至觉得的它就是你。” 方圆也看了过去,笑道:“我真人,可比那棵石榴树好看多了。” “好看又有什么用处?” 夏小韵嘴角撇了撇,幽幽的说:“最起码,我想把它怎么着,就怎么着,高兴了就算是把它倒着栽种都行--哪像是你,仅仅凭借怀疑,就舍得把我往死了收拾。” “昨晚我就说算我错了,还在这事儿上揪扯,没意思。” 方圆抬手擦了擦嘴角,说道:“第二件事,跟你有着很重要的关系。所以,你最好是收起你一脸的不屑,也算是我昨晚误会你的补偿吧。” 夏小韵马上正襟危坐,摆出她在公司开会时的老总样子,用眸光询问方圆:这样子,你可满意? “陈婉约还活着。” 方圆说话了。 夏小韵的眉梢眼角,猛地跳了几下,张嘴想说什么,却又闭上了。 “你是不是想说,她活着其实不如死了好?” 方圆问她。 “呵呵,你还真成了我肚子里的蛔虫,知道我在想什么。” 夏小韵强笑了下时的样子,带有想哭、想骂想发疯的复杂。 “你不该这样想她的,你没资格。” “是啊,我是没资格。唉,无论她做错什么,我这个当女儿的,都没资格去诅咒她去死的。” “你不是她女儿。” “我当然不是--” 夏小韵说到这儿,嘎然而止,望着方圆抬手掏了下耳朵,怀疑自己听错了。 “你没听错,陈婉约,不是你的亲生母亲。” 方圆说这句话时,语气中带有不容置疑的郑重:“你不用管我从哪儿得到这个消息的,你只需相信,我并没有骗你就行。” “那、那谁才是我母亲?” 夏小韵嘴唇哆嗦了很久,才喃喃问出这句话。 就像所有人自从记事起,就牢牢记住了母亲的样子,母亲的声音,并固执的以为,母亲才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人。 夏小韵也是这样对待陈婉约的,所以才在夏天问卷款潜逃时,她不惜做出任何牺牲,试图来挽救即将倒塌的神通快递,确保给母亲一个像平常那样的温馨生活。 更甚至,当白玉雯把陈婉约刺激到精神崩溃(现在她当然知道那是假的了)时,她不惜放下老总的架子,苦苦哀求方圆来冒充夏天问,必要时她会‘母女共侍一夫’。 种种迹象表明,夏小韵绝对够资格成为天底下最好的女儿。 但再好的女儿,也无法忍受母亲跟自己所爱的男人,发生了那种肮脏的关系,哪怕陈婉约那样做,就是为了她的幸福。 后来,陈婉约走了,给夏小韵留下了一封信。 有时候,走了就代表死了的意思。 夏小韵很清楚,更在无数个午夜醒来时,为可怜的母亲默默流泪。 她不知道去哪儿找陈婉约,正如她很清楚母亲不愿意她去找,只想就这样让她慢慢地忘掉。 夏小韵也忘掉了她。 她觉得,任何一个当女儿的,遭遇她这种情况后,都会把对母亲的思念,失去母亲的痛苦,深深藏在心底,坚强的活下去。 她是母亲生命的延续,唯有她好好的活下去,才能对得起母亲。 她在坚强的活着--可在听方圆忽然说,陈婉约也活着时,心底某根心弦就铮然拨响,不等她刚把虚伪的鄙夷布在脸上,他却又告诉她说,她不是陈婉约的女儿。 如果是别人,敢对夏小韵说这句话,无论他是谁,她都会立即抬手,把他满嘴的牙打碎:这是对她最大的羞辱。 没有谁,比她更清楚母亲是多么的疼爱自己,就像她是那么的爱着陈婉约那样。 可说这句话的人是方圆,是跟她,跟陈婉约都有着非同寻常关系的方圆,那么夏小韵就必须得相信他说的是真话。 这一刻,她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只想知道:既然陈婉约不是她母亲,那么谁才是? “我也不知道。” 方圆摇了摇头,实话实说。 他知道这些,都是化名岳婉晨的陈婉约告诉他的。 方圆不觉得岳婉晨在骗他,因为从他们恩爱时,她疯狂举止中就能感受出来。 假如岳婉晨在撒谎,她就会像以前那样,不管有多么享受他的爱,都会有所保留--那是抢走女儿男朋友的羞耻心在作怪。 一旦这种羞耻心没有了,岳婉晨就让方圆彻底见识到了她最女人的那一面。 也不知道她父母到底是谁--想到岳婉晨留下的那封信,方圆下意识的摇了摇头时,夏小韵忽然抓起石桌上的小镜子,狠狠砸了过来。 方圆抬手,接住小镜子的同时,右脚脚尖在她膝盖处轻轻点了一下,刚要站起身扑过来的夏小韵,马上就左腿发麻,坐了下来。 “冷静些,你该看出我没有在骗你的。” 方圆把小镜子放在桌子上,看着夏小韵的眼睛:“你最好来几个深呼吸。” 人在冲动时,接连来几个深呼吸,就能起到恢复理智的效果。 马上,她张嘴大口大口的呼吸了起来。 看着她略显苍白的脸,方圆又拿起小包,拿出一颗香烟递了过去,帮她点燃。 夏小韵接连狠狠吸了两口,然后剧烈咳嗽了起来。 劳拉从厨房内走了出来,就像没看到这对男女那样,快步走出了门外,准备去车上等。 足足咳嗽了半分钟后,夏小韵才用力吸了下鼻子,止住了咳声,小脸涨红,有泪水从眼角滴落。 “我没有哭,我是咳嗽咳出来的。” 夏小韵抬手擦了擦眼角,又吸了一口烟才说。 “我知道。” 方圆点点头表示理解,才说:“就算你哭,我也不会笑话你的。” 第806章 :真正的爱情 “我是不会哭的,在你--在你面前,我永远都不会再哭泣。我很清楚,别看你表面说不会笑话我,我一旦像以前那样哭起来,你就会幸灾乐祸的不得了。方圆,以后少在我面前玩这种小把戏。” 再次用力擦了下小鼻子,夏小韵抬头看着方圆,非常认真的说道。 “你爱哭就哭,不哭拉倒,关我毛的事,我只是告诉你一个事实而已!” 一片好心被误会后,方圆说不出的烦躁,抬手在石桌上拍了一巴掌,起身快步走向了客厅门口。 他真是烦死了夏小韵,在心里发誓以后谁要是再可怜她,谁就是乌龟王八蛋。 她这种脑残女,就该承受世间所有的不幸。 如果可以的话,他真想一巴掌抽死她拉倒,就像拿来一瓶枪手喷洒在屋子里后,讨厌的蚊子嗡嗡声终于听不到了。 其实方圆不知道,夏小韵在犹豫之前,本想说‘在你死后,我就发誓不再哭泣了’,话到嘴边就变成了那样。 就连她自己豆搞不懂,为什么要说这番无情的话,来拒绝他的关心。 只是看他暴走后,心中更加悲苦的同时,又有了歇斯底里的开心:我就是要伤害你,最好是能让你遍体鳞伤! 方圆穿好衣服再走出来时,夏小韵的情绪已经彻底平静下来,正翘着右脚,姿势优雅的在那儿吸烟。 看都不看她一眼,方圆快步走出了家门,出门后还重重带上了铁门,发出了咣的一声大响,惊起前邻院中那棵梧桐树的几只乌鸦,嘎嘎的叫着飞向了院方。 乌鸦,又号称阴兵,传说能穿梭阴阳两界,是阴间那些大人物派到阳世来守护他的祠堂,坟墓,所以不被人喜欢。 尤其是它沙哑的叫声,圆溜溜的小眼睛里,都带着阴森的邪恶。 很奇怪,这玩意不在坟地、祠堂大树上看护,跑户下院子里来干甚? 看着那几只嘎嘎叫着飞走的乌鸦,方圆烦躁的注意力被转移了些,走出胡同口后,心态终于放平和了下来,还有心情对正拿着鹿皮擦车的劳拉打了个招呼,才走向自己那辆白色的长城小轿车。 “方圆。” 方圆伸手刚要开车门,劳拉叫他了。 “咋,有事?” 方圆回头看去。 劳拉回头看了眼胡同内,把鹿皮放在车头上走了过来,很没头没脑的说:“在我们家乡流传着一句俗话,真正相爱的人,在表达他们的爱意时,总是会不约而同的选择伤害。” 方圆嘴巴动了下,没说什么。 劳拉继续说道:“我刚听说这句话时,还是在十五岁那年,觉得这句话毫无道理。既然两个人真心相爱了,怎么可能会相互伤害呢?毕竟伤害是痛苦的,而爱情是甜蜜的--直到我十九岁那年,爱上一个街舞男孩后,才知道这句话简直是真理。” 人世间的爱情,双方爱的太在乎,就会患得患失,害怕失去,想对方也能够和自己一样永远爱对方。 患得患失下,很少有人能总是保持清醒,就会在不知不觉用错了方法,然后把爱变成了彼此伤害。 两个人明明相爱,却假装毫不在乎,只是害怕自己受到伤害,用来保护自己的一种表现方式。 “我跟她,不是爱--最起码,这不是我想要的爱,我从来没有打算去伤害她。所有的矛盾,痛苦,都是她自找的。” 方圆沉默了片刻,才假装无所谓的笑了下。 “你错了。” “我怎么就错了?” “你有一点说的很对,那就是夏总当前的痛苦,矛盾,都是自找的。” 劳拉说:“那你有没有想过,夏总一个古灵精怪的女孩儿,为什么要这样做?” “除了她脑子不正常外,还能为啥?” 方圆嘿嘿笑着,说:“劳拉,看不出啊,你对爱的认识还真够深的。” 劳拉没理睬方圆无恶意的嘲笑,依旧认真的说:“如果你身边没有水暗影、没有林舞儿没有秦小冰等人,夏总就不会有这种状态。方圆,你身边的女人太多了,夏总又是那么的在乎你,那么的骄傲。骄傲的女孩子,在无可救药的爱上一个花心男人那一刻起,就注定她会痛苦。” 夏小韵越爱方圆,就越对他四处‘招蜂引蝶’而不满。 她的骄傲,让她不能像那些发现丈夫有外遇的女人那样,为捍卫自己的爱情、家庭而撒泼,只会假装毫不在乎方圆跟那些女人来往。 这是一种痛苦的压抑,压抑的时间越久,她就越痛苦,最终导致她唯有去伤害方圆,才能找到心灵解脱的办法。 听劳拉这样解释自己跟夏小韵之间的‘爱情’后,方圆只是毫不在意的笑:“劳拉,我跟她之间的事儿,不是你所说的这样--咳,你爱上的那个街舞男孩呢,现在生活的怎么样?” 看方圆顾左右而言他后,竭力促使他去体谅夏小韵的劳拉,心中轻轻叹了口气,摇了摇头回答:“我不知道。” “分手了?” “他死了。” “死、死了?” 方圆愣了下时,就看劳拉淡淡的说:“是我杀了他--所以,我现在不知道他在那边,过的好不好,还是不是像在这边一样,当面说爱我爱的要死,暗地里却背着我去跟太多女人来往。” “方圆,你真该庆幸你跟夏总相比,你是强大的,要不然你至少死了八百次。你到死,都不会懂得女人在真爱上一个花心男人后,有多么的痛苦。” 劳拉很有些没大没小的,抬手拍了拍方圆的肩膀,转身走了。 我哪有你说的那样花心? 望着劳拉的背影,方圆撇了撇嘴角后,却又觉得人家好像说的很有道理。 不过,就算劳拉说的很有道理,是他的花心让夏小韵心理变得不怎么正常了,可也不是她不顾水暗影等人死活的理由吧? 更何况--方圆看到劳拉开门要上车后,大声喊道:“劳拉,我已经结婚了!” 劳拉上车的动作僵了下,回头看了他一眼,却没说什么。 劳拉砰地一声关上车门后,方圆才喃喃的说:“我已经结婚了,水暗影就是我老婆。她都不在意我跟哪些女人来往了,夏小韵凭啥会为此吃醋,发神经?真是不可理喻,难道她就没看出,她在我心里充其量也就是跟舞儿一样的位置吗?” 这样想后,方圆心里舒服了很多,甚至还有些小小的骄傲。 他承认,他身边的女人确实多了那么一点点,足够一般男人,尤其是那些老光棍羡慕的要死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方圆到现在为止,也就是祸祸了卡秋莎、楚楠楠、叶明媚还有岳婉晨罢了(以前那些为钱跟他上过炕的女人不算),就连他明媒正娶的老婆水暗影,碰都没碰一下呢。 连自己老婆都没碰的男人,算啥子花心男啊,劳拉真会睁着大眼说瞎话! 方圆忽然为没有祸祸掉水暗影、林舞儿她们而感到自豪,费了老大的力气,都没忍住给自己点了一个赞:“小方,你才是真正的有责任心的男人。” 真正有责任心的男人,驱车经过他家胡同口时,就看到夏小韵踩着她的细高跟小皮鞋,哒哒的从里面走了出来,那腰肢扭得很是风情万种的样子,让人很纳闷她是不是故意的,在显摆她腰肢的良好柔韧性。 张翼没有装。 无论她穿什么样的衣服,在什么样的场合,都是这个样子走路的,已经追随她两年多的小秘书韩妙,能确定这一点。 也很羡慕:翼姐今年都三十四了,结婚七八年了,还能保持这样标准的身材,老天爷确实太钟爱她了。 只是,既然赐予了她近乎完美的身材,其实很妩媚的容颜,又给予了她高高在上的地位,为什么却又偏偏剥夺她该享受女人才有的幸福权利? 看来,老天爷从来都不喜欢太完美的一切。 怪不得史书上总说,唐太宗李世民在贞观盛世来临后,怕引起老天爷的嫉妒,收走那完美盛世,才刻意追求残缺,把他吃饭的家伙都打上一个豁 跟在张翼背后的韩妙,盯着领导那身黑西装下左右摇摆、荡起万种风情的腰肢,心中幽幽叹了口气:唉,都说三十多岁的女人,正处于虎狼年代,翼姐是怎么忍受没有爱的每一个夜晚的。 想到‘爱’这个词后,韩妙小脸就忍不住的红了,下意识的伸手,速度极快的某个部位擦了一把,心里恨恨的骂道:混蛋,昨晚都跟他说我今天得陪领导下乡视察,不能太累了,他就是不听,到现在还有些疼…… 张翼可不知道,在她凝神倾听下面领导汇报工作时,自己的小秘书会盯着她背影,想到了这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 位于唐王市最东北边的这个镇子,叫渔场镇。 顾名思义,渔场镇之所以叫这个名字,就是因为镇上有很多大大小小的池塘,全镇六万多口人,一大半是靠养鱼来创收的。 据说,唐王李世民率兵北伐高句丽时,渔场镇还是汪洋一片,是个面积超过十数平方公里的大湖,水波荡漾,水鸟乱飞的。 上千年来,沧海变桑田,这个大湖逐渐干涸,行成了多达数百个大大小小的池塘。 有了池塘,就有了养鱼的人--不知道从哪一年开始,这边就有居民常住此地,行成了靠养鱼为生的小镇了,建国后正式起名为渔场镇。 渔场镇几个四十来岁的领导,才不会因为张翼是个还算年轻的女性官员,就小看了她,在她下乡视察时,排出的阵仗甚至比老苗下来时还要隆重。 都是些官场老油子了,没理由不懂得一个能爬到实权正处位置上的年轻女人,得有让他们羡慕的要死的背景,可不敢慢待,得像伺候祖宗那样的好好伺候。 话说,不管多大本事的女人,都是小心眼,特记仇的。 有谁,敢得罪身居高位还爱记仇的女人? 第807章 :都是黄瓜惹得祸 嗡,嗡嗡! 跟在张翼背后亦步亦趋的韩妙,左手里的手机震动了起来。 能够打通这部手机的,除了韩妙跟司机老王外,就不会再超过五个人了。 看了眼走下鱼塘的张翼,韩妙来到一棵树下,把手机放在左耳边用手捂着嘴巴,小声问:“孙哥,有事吗?” 孙哥,就是张翼的丈夫小孙了,比她小了足足三岁。 老百姓常说,女大三,抱金砖,大丈夫三岁的媳妇,也特别疼爱男人的,这可能跟她本身具备的母爱有关。 “张、张翼在哪儿?” 小孙的声音从手机那边刚响起,韩妙就吓了一跳:带着明显的愤怒。 对于小孙,韩妙的印象--怎么说呢,没出事之前,肯定是个好男人,要不然也不会追到曾经号称‘军旅一朵花’的张翼。 那时候的张翼,铁铁是心高气傲的,小孙没有三两三,就别想能攀登上她这座梁山。 韩妙觉得小孙没出事之前是个好男人的意思呢,就是他在出事后,就算不上好男人了。 有哪个好男人,在得知自己身在官场的媳妇,因为工作原因跟某男下属接触的次数多了点后,就会发脾气,甚至还闹到了机关单位,让张翼欲哭无泪? 任何人都能看得出,失去了男人功能的小孙,是担心媳妇受不了独守空房的苦,想在外面招蜂引蝶--所以,没谁因此笑话张翼,还都用实际行动来安慰她,包括那位背了黑锅调走的男下属。 无论哪个行业,好人总比坏人多,这一点谁都无法否认。 经过那件事后,张翼‘收敛’了许多,在没有第三人的陪同下,她绝不会跟任何一个男人独处。 她以为,丈夫能看出她的一片诚意,苦心,并被打动,会像以前那样信任她,跟她好好的过日子--哪怕没有性。 毕竟性这玩意,可不是人活着的全部,有时候咬咬牙也就熬过去了。 但让她没想到的是,她母爱般的宽容,却被小孙误以为是心虚。 不但没有被感动,反而更加变本加厉了,最后甚至还使出了盯梢手段,苗金利可没少被孙哥委派,替他去盯梢张翼外出时都是做了些啥,跟哪些人在一起。 川南县大撤退后,张翼‘因祸得福’调任唐王来工作,最高兴的不是她本人,更不是欢呼雀跃的韩妙,是小孙:终于远离那个有无数恶狼四伏的地方,来一个陌生环境了。 他觉得,就算张翼‘贼心不死’,想在唐王寻找把他替代的男人,最快也得两年之后吧? 这两年,他完全可以过最舒服的日子,那就是……每天呆在家里,怀念他以前的幸福生活。 韩妙承认小孙是可怜的,但同时也是可恨的。 对于这种可怜又可恨的男人,韩妙唯有小心翼翼的应付才行,就像现在听他语气很不对劲后,被吓一跳后赶紧回答:“翼姐(其实她不能喊姐的,得喊张翼的职务,只是那些官场职务在网文小说中都有些刺眼,为避免没必要的麻烦,也就这样写了)正在渔场镇视察工作呢,孙哥,您有事?” “让她赶紧回家,我特么的被人给揍了!” 小孙咆哮着吼道。 “啊?你、您被人给揍了?” 韩妙更是大吃一惊,接着又说:“可翼姐刚来这边,这次视察对她来说很重要,是--” “是我重要,还是她的工作重要?你去问问她!” 小孙吼完这句话后,就掐断了电话。 可能是因为那方面的功能丧失,引起了内分泌失调,小孙在怒吼时的嗓音很尖,让韩妙下意识想到了伺候娘娘的那群男人。 那群男人在身体残缺后,心理也会受损,变得行事阴毒,思想极端,最大的希望就是,恨不得天塌下来,整个世界都毁灭了才好。 对于这种男人,韩妙自问是惹不起的,只好快步走下鱼塘,来到正倾听下属指着鱼塘列举一系列数据的张翼身边,低声说:“孙哥刚才打电话来,说他被人欺负了,让您立即回去。” 韩妙可不敢说,小孙曾经喊过是工作重要、还是他重要的那些话。 饶是这样,领导的娇躯也是微微一振,扭头看了她一眼,没说话。 韩妙明白了:领导这是让自己代替她回去,看看小孙那儿怎么了。 不动声色的点了点头,韩妙走上鱼塘,找到了镇上的一个干部,说她有点急事要办,麻烦给派辆车送她去。 张翼也有专车的,老王就在那边车里等着呢,只是去处理小孙这件事,可不敢用领导专车,那样会泄露一些领导极力掩盖的事实。 大领导秘书要车,镇领导自然得赶紧找车,还关心的问,要不要派两个人跟着。 韩妙当然得婉言拒绝:除非我不想干了,才会把不相干的人带去翼姐家里。 很奇怪啊,孙哥来到唐王后,可一直都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怎么可能跟人发生矛盾呢? 韩妙关上车门后,心里还在这样想:也不知道那个惹孙哥生气的人是谁,但愿他不要太过分了,要不然可没啥直立黄瓜可吃。 直立黄瓜,其实跟弯弯黄瓜是一个样的,都是黄瓜,不塞牙,更不会因为长弯弯了就会失去它该有的美味。 相反,弯弯黄瓜的营养成分,还要比直立黄瓜要高一些。 直立黄瓜之所以直立,那是因为它是在架子上成长的,受地心引力的影响,才长直立了。 弯弯黄瓜却是在地上成长的,没有地心引力的作用,它在成长过程中就会肆无忌惮,想怎么长就怎么长,又因为它紧贴着地面,自然能接受地气,拥有很多直立黄瓜没有的养分。 “所以呢,如果你未来老婆没有用黄瓜来那个啥的习惯,那么你最好买弯弯黄瓜--别想龌龊了,我说的是把黄瓜切成片,贴在脸上搞美容。” 咔吧一声,方圆咬了口弯弯黄瓜,满脸鄙夷的瞥了秦大川一眼。 对于这个总是从打击自己中寻找快乐的老大,大川哥觉得看在丰厚月薪的份上,最好还是原谅他。 网上有些话说的好啊:这年头,拖延手下员工薪水已经成为一个新潮流了,能按时发薪的老板就是好老板,能按时发薪水还能给点奖金的老板,你得紧紧抱住他大腿才行。 毫无疑问,圆哥就是能按时发薪水,还经常能给点小奖金的好老板,大川哥要是因为不满他讽刺自己就发脾气走人,除非脑子有毛病。 秦大川确定自己很正常,脑子有毛病的,是对面这个脸色苍白、打电话咆哮着叫人时嗓音发尖、好像太监似的家伙。 特么的,就为给山上那些老不死的下山来买菜,就碰到这么个欠揍的东西,大川哥非常的郁闷,更埋怨老大不该很凑巧的来到这儿。 要不然,他会让这个打电话叫人的家伙,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说起来,秦大川跟这个人产生争执,还真不是为了啥了不起的大事。 近郊公路边,不是有很多菜农在这儿卖菜吗? 昨天就已经从这儿买过一次菜的秦大川,今天又轻车熟路的跑来了,看到昨天那个卖黄瓜的小媳妇后,就俩眼贼亮的直接奔去了。 话说卖黄瓜的小媳妇能引起大川哥的兴趣,还不是她穿的有毛病啊,低头时,能让人顺着她的领口,看到她那两座山的迷人风光? 怪不得小媳妇摊子前的顾客多呢,还都是大老爷么,看来都是奔着这一点来的,人家应该也很清楚咋回事,就充分利用了自己资源--她黄瓜卖的比别人贵五毛钱不说,还卖的特别快。 像大川哥这种男人,会在乎个三无毛的吗? 买十斤,不过才多花五块钱。 五块钱,就能享受到那种当贼的快、感,超值! 都说是超值了,眼看资源有限(小媳妇的黄瓜快卖完了),秦大川能不着急去买吗? 能不故作很有钱的样子,趾高气扬的扔下五十块钱,说剩下的黄瓜他都包圆了吗? 小事,确实是小事一桩,大川哥就是没想到他的霸气,会惹怒了一个人。 就是跟他发生矛盾的家伙。 看他小脸发白,说话声音像太监的样子,大川哥就看着不爽:敢尼玛跟大爷我争抢资源,就你这样子,实在嫩了点! 更让大川哥感到好笑是,这家伙说他买黄瓜,是为了去医院看病人。 嚓,你那个住院的病人,是没男人要的女人吗? 大川哥没想到就说了这么句玩笑话,小白脸就不愿意了,张嘴就骂出了一串很恶毒的话。 男人,怎么能骂出这种恶毒话啊,啥叫我把黄瓜包圆是为了嗓子里面起了个大水泡,得拿很多黄瓜来回的捅-- 简直是太丢男人的的脸了。 不行,得教训教训他。 于是乎,就在小白脸骂的正起劲时,大川哥一拳就砸在了他鼻子上,顿时鼻血嗤嗤的窜,好美啊好美。 吃了大亏的小白脸,马上就开始打电话,先叫一个叫啥苗金利的家伙,派三十个小弟来这儿把大川哥砍死。 又给一个叫张翼的好汉打电话,让他赶紧回家。 卧槽,来再多的人,大川哥会怕? 尤其是正准备去梨花山的圆哥,恰好遇到他在跟人对骂后,就停车过来了。 圆哥既然来了,小白脸喊再多人,也只是招来一群人形沙袋罢了。 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圆哥的嘴有些缺德,吃着弯弯黄瓜都堵不住他的嘴--真是没劲。 最没劲的还是吃亏了的小白脸,方圆都让大川哥給他赔礼道歉,又留下五百块当包扎鼻子的医疗费,把卖黄瓜的小媳妇给羡慕的一个劲弯腰低头了-- 小白脸却把那五百块给撕了,随手扔给了小媳妇,又趴在秦大川的车头上,嚷嚷着除非压死他,要不然别想走! 好吧,既然人家不让走,方圆跟秦大川只好在这儿等,等他那些援兵到来。 秦大川觉得,等老大把那些援兵鼻子都打歪了后,小白脸就会同意让他们走了。 第808章 :谁敢欺负我丈夫? 方圆倒没打算打歪谁的鼻子。 他在女子会所转了一圈就驱车来梨花山,是找老鼠等人聊聊情报的事,可没打算要打歪谁的鼻子,尽管他在听劳拉说了那些跟爱有关的话后,心情不咋样。 不过,有人如果主动凑上来,哭着喊着的求他把鼻子给打歪了,方圆肯定会满足他愿望的。 满足别人的愿望,就是做好事。 嗯,方圆是个好人,最爱做好事了。 “这个人是谁啊,听口音不像本地人。” 把黄瓜把子随手扔在路边排水沟内,方圆看着又开始打电话的小白脸,问秦大川。 秦大川马上就冲小白脸打了个响指,吸引他注意后问道:“喂,你叫什么名字,哪儿人?” 小白脸抬起头,眼神阴骘的看着秦大川,阴阴的一笑:“小子,这时候知道怕了,想攀关系了是吧?” “你特么的,真以为自己算根葱了。” 秦大川嗤笑一声,左手抱着膀子右手点着他,轻蔑的笑道:“要不是看你一副苍白太监的样子份上,老子刚才一拳就能把你鼻子揍成粉碎性骨折!” 正所谓打人不打脸,无法再向正常男人那样过日子,就是孙刚永远的痛。 无论是谁,敢在他面前提到此类的话,都会被他视为不死不休的生死大敌。 “怎么,你好像很想咬我的样子啊,那就来呗,看老子不把你揍成太监!” 秦大川真不知道,他接连把‘太监’这个词用在孙刚身上,所产生的后果有多么严重,犹自一脸轻蔑的叫板。 “你,死定了。” 脸色狰狞的很吓人的孙刚,出乎大川哥意料的没有暴怒,反而冷静了下来。 “先别叨叨了。” 方圆看出有些不对劲了,认真打量了孙刚一眼,用很诚恳的语气说:“哥们,其实你跟我同伴也没啥太大的矛盾,左右不过是为了买菜,才产生了一点小误会。我也让他给你赔礼道歉,给予你赔偿了。你拒绝,那是你的事,但好像没必要非得用这种恶毒眼神来看人吧?这样吧,你再说个数,我尽量满足你,矛盾就此揭过,欧克?” 心情不咋样时,主动向人服软,就连方圆都觉得自己修养功夫又深了一层,并为此沾沾自喜,那么孙刚更该承情,双手抱拳说看在他的面子上,就不跟秦大川一般见识了才对。 方先生想的倒是挺美,可惜把媚眼抛给了瞎子看。 “你是谁?” 孙刚无视方圆那番诚恳的话语,语气阴森的问道。 看来我得报上我的大名,来震慑一下他了。 唉,我本来不是这么浅浮的人,为了秦大川这货就破例一次吧,相信这家伙(孙刚),肯定听说过哥们昨天在女子会所那边大展神威来者--方圆心中幽幽叹了口气,昂首挺胸淡淡说道:“行不更名,坐不改姓,我就是方圆。” “方圆,呵呵,好名字。” 孙刚阴恻恻的笑了下,就不再说什么了。 “老大,人家没听过你名字呢。” 秦大川凑过来,满脸讥讽的笑容。 正为报出自己大名却被孙刚无视掉心情不爽的方圆,抬手就在他后脑勺抽了一巴掌:“滚!把这癞皮狗给拖到一边,老子没空陪他在这儿玩耍!” 秦大川等的就是这句话呢,也顾不得后脑勺有多疼了,走到坐在他车头上的孙刚前面,抬手采住他衣领子,猛地向自己怀里一拉,狞笑道:“你个死太监,还真是敬酒不吃吃罚酒,滚蛋!” 不顾孙刚的挣扎,秦大川抬手就把他给摔了出去。 要说孙刚个头也不矮,体格也不错,连几手三脚猫本领都没有的秦大川,本不该这样轻易把他摔出去的,这都‘多亏了’他这几年总是藏在家里,四肢不勤导致了身体虚弱。 一下子,就让孙刚来了个狗吃屎,重重呛在了路边地上。 幸亏路边是泥土地,没有让他呛个头破血流的,却吃了一嘴的土,这比杀了他还要更愤怒,人还没有爬起来,就是一连串阴狠恶毒的叫骂。 让那个卖黄瓜的小媳妇,都听着不顺耳,赶紧拿着卖菜时坐着的小马扎,躲到一旁去了。 “痴呆!” 秦大川轻蔑的骂了一句时,就听到背后响起了一片汽车喇叭声。 他回头看去,就看到七八辆车子,好像脱缰野马那样,呼啸着冲市区方向疾驰而来。 孙刚的援兵来了。 看到这阵势后,不想欺负人的方圆,眉头微微皱了起来。 却又无可奈何,看来不把三两个人的鼻子打歪,是别想走了。 吱嘎--随着一连串刺耳的刹车声响起,十数个一看就知道不是啥好孩子的棒小伙,纷纷从车里跳了下来。 为首的,是一个剃着大光头(现在社会上混的好汉,要是不剃个大光头,就仿佛生怕别人看不出他是混社会的)的年轻人,下车后就叫道:“哪个是孙刚孙哥?” “我就是孙刚!” 孙刚翻身爬了起来,抬手狠狠擦了擦嘴上的泥,看着方圆俩人的眼里,燃烧着骇人的兴奋(这几年,他的生活太单调了,无比渴望热血能再次沸腾起来),声音嘶哑的说:“就是他们--我要他们的四根腿!” “卧槽,你也太狠了吧?” 秦大川终于发现孙刚眼神中那些不正常的阴狠了,立即确定自己这次招惹了个疯子。 还是那种很有点能量的疯子,要不然不可能一个电话,就召集这么多江湖好汉赶来,这让他有些后悔,实在不该为了那么点小事,就招惹这种疯子的。 大光头可没觉得孙刚的话有啥不对劲。 他在召集兄弟们赶来时,就已经听老大苗金利说过了:尽最大可能的,去满足孙刚的任何要求。 记住,是尽最大可能! 能够让很有背景的大哥反复这样强调,大光头当然意识到那个孙哥不一般了--果然不一般,自己刚带人赶来,孙哥就下令把那两个可怜人的四根腿打断了。 特么的,孙哥都发话了,你们还愣着干嘛,还不给我上! 大光头根本不给方圆俩人解释的机会,大手一挥就高声叫道:“给我上,四根腿,少打断一根,就拿你们的来补吧!” 一个小混混挥舞着棍子,扑向方圆去时,还没忘记凑趣:“光哥,我的腿子这么性感,可舍不得让你打断!” 看着自己那双倒映在水面上的腿,张翼有些出神。 女人从来都是自恋的生灵--哪怕豁子嘴巴瘸巴腿,只要有一点比普通人强的优点,也会让她着迷,不放过任何一次欣赏自己美的机会。 当官的女人也是女人,就像她们也离不开男人,也希望能在春天里受到甘露的滋润,所以当张翼无意中看到水面上那双腿后,公事公办时特有严肃眼神,立马生动了起来,眉梢眼角荡起了别人没发现的活泼。 那时候,孙刚还是很正常,开朗,爱笑,风趣幽默,比尘世间所有男人加起来都要优秀一万倍。 张翼特喜欢跟他恩爱时的样子,用她两条长长的腿,蟒蛇般的死死缠在他腰间,双手搂住他脖子,下巴向后仰起,乌黑的秀发瀑布似洒下,修长的脖子好像天鹅那样,能随着他的每一次动作,用灵魂发出一声声的婉转鸣叫。 那种感觉,就像拥有了整个世界,无比的充实,让人着迷,只想在那一刻死去。 “市长,韩妙有急事找您。” 司机老王的谦恭声,惊醒了盯着水面上自己倒影出神的张翼,本能的发出一声轻‘啊’,豁然抬起头时,才发觉某个数年没有下过雨水的角落里,已然有了泥泞的感觉。 (不知道这样的描写手段,会不会挨批,下次不敢了。其实,这也是人之常情,就像没谁规定,老光棍不能空想那种好事)。 “市长,您、您没事吧?” 忠厚的老王,看到领导气色很不对后,赶紧关心的问道。 “啊,没,没事,就是刚才想问题想得出神,在考虑是不是学沿海搞渔家乐旅游项目,来带动渔场镇的经济发展呢。想到以后可能会有很多游客蜂拥而来,老韩会笑的合不拢嘴的样子,就、就为他开心。” 张翼不愧是见过大世面的人,抢在老韩(渔场镇的主要领导)等人发现她的异常表现之前,马上说出了这番话,把老韩等人高兴的不行不行的,连说真那样的话,到时候非得好好请领导撮一顿。 大家都是聪明人,看到领导司机拿着电话走过来后,就知道他们最好是暂避一下,给领导留出打电话的私人空间。 “怎么了?” 等老韩等人走远后,张翼才接过老王的手机,放在耳边淡淡的问道。 “翼姐,孙哥被人打了!” 韩妙在那边惊慌失措的叫道。 小姑娘,真不敢相信会有人,敢把市长男人揍的这样惨:满脸是血还不算,嘴里更是满嘴的泥土,一看就知道曾经做过狗吃屎的不雅动作。 “什么!?” 张翼刚才的‘柔情’,攸地消散,整个人一下子就凌厉了起来,就像一把宝剑出鞘那样,寒芒四射的,让老王都觉得冷,下意识的后退了几步。 虽说对丈夫这些年来总是怀疑自己在外面乱来的想法很不满,甚至--随着孙刚这种心态越来越强烈,张翼都开始有些讨厌他了(她可以对满天的神佛发誓,她从没对丈夫之外的任何男人,有过那种想法),但仍旧深深的爱着他。 并像大姐姐、像母亲那样的保护着他。 现在,他竟然被人打了,揍的还那样惨。 这谁啊--张翼刚想到这儿,手机内就传来丈夫带着哭腔的吼叫声:“张翼,你快回来,有人要打断我的腿!” “小刚,别怕,我马上回去。” 张翼能从丈夫的吼叫声中,听出浓浓的恐惧,心中一疼,再也顾不上别的了,连声安慰道:“那个人是谁,你把电话給他,我跟他说!” “他叫方圆!” “他叫方、方圆?” 张翼一下子愣住了。 第809章 :我揍了皇亲国戚? 方圆。 张翼从没有想到,从她听到这个名字后,就成了她最最讨厌的名字。 就是方圆,杀了戚光宗,还是用异常残忍的方式,几乎都把他给劈成两半了--戚光宗死那么久了,张翼都无法面对姨娘。 忠厚善良的姨娘啊,在独生子遇害后,整个人一下子老了至少十岁,一个晚上头发就变成了雪白,到现在得需要保姆来照顾。 每当想到中年丧夫、老年丧子的姨娘,张翼都会心如刀割。 她比谁都清楚,姨娘为了拉扯自己跟表弟,攻自己上大学,得付出多少一想到就会泪流满面的牺牲。 张翼曾经发誓,要把姨娘当亲娘来赡养,让她成为尘世间最幸福的母亲,过最好的日子--可这一切,都随着表弟的死,化为了藏在张翼心中的一把刀,时时戳着她的心尖。 都是那个叫方圆的混蛋! 张翼觉得,就算表弟犯下不可饶恕的大罪,可也不该那样悲惨的死去。 那个混蛋,是龙头特别看重的人,要不然张翼也不会在失职后没有被撸,还能被调来内地城市唐王,说起来还真得感谢他。 只是不等张翼好好‘感谢’他,他就在昨天指使人殴打国家公务人员,今天更跑去近郊欺负她丈夫。 什么? 要打断孙刚的腿? 好,那就给我打一个试试! 张翼咬牙,扣掉了电话,深吸了一口气,让自己表面情绪稳定下来后,才快步走向了渔场镇领导。 我有急事,暂时停止调查,以后有机会再来。 张翼提前结束视察工作,根本不需要任何理由,只需轻飘飘的说出这句话,老韩等人就会马上连连点头,簇拥着她走上了池塘岸边。 谢绝了渔场镇领导们的相送,张翼吩咐老王,用最快的速度赶回唐王西南近郊。 她所租住的地方,隶属唐王顺河区管辖。 以前,张翼不想让任何人知道自己跟丈夫住在那边的。 现在不行了,孙刚被人欺负了,于公于私,她都得以公民的身份报警,让区分局速速赶到现场,保护丈夫不受伤害。 张翼很清楚,在没有自己的许可下,韩妙是不会轻易报警的。 果然,昨天刚上任的顺河区区分局老大刘卫亮,接到张翼亲自打去的报警电话后,第一反应就是大吃一惊,立马给那边派出所领导下令,要求他们用最快的速度赶去现场,力保某位姓孙的先生不受伤。 姓孙的先生跟张领导是什么关系,张翼没说。 刘卫亮却知道,绝不是一般关系,要不然领导秘书韩妙不会在场,领导也不会正在火速赶往现场。 扣掉刘卫亮的电话后,张翼慢慢冷静了下来,开始琢磨那些不正常的现象了。 来到唐王任职一年多了,丈夫很少离开租住区域,了不起就是上街买点东西,晚上在张翼的陪同下,走在郊区的田野中散散步。 除了韩妙,还有接替龙头的郭易秦,就连司机老王都不知道丈夫住在那儿。 那么,他是怎么跟方圆发生争执的呢? 对此,方圆也很无奈。 他真没打算跟任何人发生任何的不愉快,只想去梨花山找老鼠他们聊聊罢了,谁想到会在半路上遇到秦大川,在跟人动手。 为了争着买小媳妇的黄瓜,秦大川打破了人家的鼻子,这混蛋是得该负主要责任,接受正义的惩罚--五百块钱,外加秦大川的诚恳道歉,还不够让孙先生暂息雷霆之怒,化干戈为玉帛的吗? 孙先生不愿意,也就算了。 方圆也没打算跟这种死不要脸的泥腿(泥腿是唐王方言,就是无赖加泼皮的意思)怄气,就让秦大川把他弄一边,准备走人来着。 谁能想到,孙先生还真是个神通广大的,一个电话就招来了十数个混混,叫嚣着要打断俩人的四根腿子。 开啥子国际玩笑啊? 就因为秦大川打破了你鼻子,骂了你几个死太监,让你吃了一嘴泥,你就无视我真诚的谢意,要打断我们的腿……这也太嚣张了吧? 嚣张是种病,得治。 要不然早晚都得惹出大、麻烦。 秉着治病救人的崇高思想,方圆发挥出了‘医者眼中没人性’的职业精神,在大光头高吼着‘兄弟们上啊,打死、打残算我的’的叫声中,很干脆的对他们实施了小手术。 就是揍的他们臂膀脱臼,再由‘主治医师助理’秦大川大夫跟随而上,在他们鼻子上狠狠揍一拳,他们就不嚣张了,病好了。 看到这俩人好像虎入羊群那样,几乎是在眨眼间的功夫,就把大光头十数个人干趴下后,孙刚才知道今儿惹到硬茬了。 不过他不在乎,最多也就是有些害怕罢了:他怕在老婆赶来之前,会遭到这俩人的痛扁,那是他不愿意看到的。 他不在乎,那是因为他比好多人都清楚,敢跟国家对抗的人,都没有好下场,无论有多厉害。 他老婆张翼,就代表着国家。 “你们别过来,想造反吗?” 就在孙刚看到秦大川狞笑着,晃着拳头走过来后,虽说额头上冷汗直冒,可还是厉声喝问:“你、你知道我是谁吗?” “我特么的管你是谁,就知道你确实欠揍!” 有方圆撑腰的秦大川,抬手就采住孙刚的衣领子,右拳正要砸出去时,就听有人娇喝一声:“住手!” 揍趴下一地人的方圆,回头一看,就看到一个身穿职业套裙的都市女郎,踩着平底小皮鞋,从一辆车上跳了下来,三步并作两步的疾走过来。 哟,看这妹子,好像是体制中人啊。 可不敢惹--方圆正要提醒秦大川别动手时,这方面比他更有眼里价的大川哥,早就松开孙刚,一脸忠心的狗腿样子,跑到了他身后,突出了卓尔不群的老大。 有这种有便宜就占,有麻烦就躲的小弟,不得不说是方老大的一个悲哀。 看在他妹的份上,方圆宽恕了他。 “孙哥,你、你没事吧?” 疾步走过来的韩妙,看到躺了一地的好汉、孙哥也满脸是血的样子,吓了老大一跳。 “还死不了!” 看到韩妙出现后,孙哥马上就来底气了,抬手擦了擦嘴角,目光阴沉的看向了那辆车,问:“你自己来的?” “翼姐在下乡视察--” 韩妙刚小声说到这儿,就被孙哥粗暴的打断:“我都快被人打死了,她还在视察,视察!哈,她是盼着我被人打死,也好去找个男人行乐去吧?” “孙、孙哥,可别这样说,我马上给翼姐打电话。” 听孙哥这样说后,韩妙心中叹了口气,知道他不满只有自己来到,只能给司机老王打电话,让他转告领导。 张翼在那边刚接通电话,孙哥一把抢过了手机。 亲眼看到刚才还蛮横无比的孙哥,在给翼姐打电话时的声音里,竟然带着明显的恐惧、哭腔,韩妙就痛苦的闭了下眼睛,很为张翼有这样的丈夫而不值。 她当然知道孙刚为什么故意用这口气,给张翼打电话,无非是让她放弃公事,极速赶来帮他出气罢了。 翼姐是那样的在乎你,你就这样对她吗? 是,你遭遇不幸,失去男人的尊严,确实很值得人可怜,但这跟翼姐没关系啊,更不是你拿来依仗约束、干扰她正常工作的借口。 你可知道,这两年翼姐忍你忍的有多辛苦? 好多次,我都看到她在办公室内独自发呆,流泪,回家后还是强装笑颜的伺候你,像呵护孩子那样的呵护你,你怎么就不知足,反而越来越变本加厉了呢? 如果我是翼姐,我就算不当这官了,也得跟你分手。 这简直不是人过的日子。 看着打完电话后,就拿手点着方圆俩人,用最最恶毒语言大骂的孙刚,韩妙下意识的摇了摇头时,就觉得眼前一晃,接着就听到啪的一声脆响。 方圆抬手,狠狠抽了孙刚一个大嘴巴。 孙刚可以骂他、骂秦大川,不管骂的再怎么恶毒,他都会当做某种气体无视掉。 只是,他实在不该指名道姓的辱骂方圆的母亲。 母亲在每一个人男人心目中的地位,那绝对是无可代替的,不管谁敢当着方圆的面辱骂范颖颖,满嘴牙被抽掉,就是唯一结果了。 方圆很自信,这一巴掌抽在孙刚腮帮子上后,如果还能闪下一颗牙,他就会把自己满嘴牙也抽掉。 老天爷也觉得,方先生满嘴的牙还得留着吃饭,啃骨头--想了想后,就让孙刚满嘴牙,一颗不剩的都吐了出来。 恶毒的辱骂声,自然也就销声匿迹了。 一巴掌被抽出老远的孙刚,也不骂了:翻着白眼疼昏过去的人,是不会骂人的。 韩妙倒是清醒着,不过跟傻了差不多。 她可是亲眼看到孙刚满嘴牙,是怎么被人抽掉的。 身为翼姐派来保护孙刚的保护神,竟然没起到丝毫的作用,这就是相当严重的失职了。 “你、你--你怎么这么野蛮?” 韩妙眨巴了下眼睛后,才慢慢清醒过来,满脸不信样子的问方圆。 看着昏死过去的孙刚,方圆冷笑着双眼一翻,淡淡的说:“这就算野蛮了?妹子,你想见识真正的野蛮,那就让他醒来,再重复一遍刚才的骂人话语。” 咕噔一声,韩妙艰难的咽了口涂抹,问道:“你知道,知道他是谁吗?” “天王老子?” 站在方圆背后的秦大川,嚯嚯冷笑着反问。 “他是唐王市,张翼张市长的丈夫!” 事到如今,韩妙不敢有丝毫隐瞒了,几乎是一字一顿的,抬出了张翼的大招牌。 然后,她就听到秦大川发出一声惊呼:“卧槽--哥们的运气,不会这样差吧,揍了皇亲国戚?” “他是张翼的丈夫?” 方圆也是满脸不信的样子:“堂堂的大市长,会找个这么没品位的丈夫?妹子,开这种玩笑有意思吗?” “我有没有开玩笑,等会儿你就知道了。” 心中惊惶的韩妙,没心思跟方圆在这斗嘴,扔下这句话就跑过去看孙刚了。 第810章 :让他闭嘴! 在方圆的印象中,很多贵族学校里的孩子,也不是以成绩来区分‘阶级’的,而是以谁老子的官大,谁就会成为老大。 学校里的孩子都这样了,更何况社会上? 机关单位的一个实权科长,在那些土财主面前就能昂着鼻孔说话,充分显示出当官的优越。 由此来推断,那么这个叫孙刚的小白脸,很可能真是、真是皇亲国戚啊。 惹祸了,特么的。 想清楚这一点后,方圆心中骂了一句,又把怒气撒在了秦大川身上:如果不是你小子为了买几根黄瓜,就跟人发生争执,老子有必要被卷进这谭浑水中吗? 尤其看到秦大川此时好像也想通了、震惊到傻呆呆的样子,方圆心中更气,抬手就在他后脑勺抽了一下,就踹了他屁股一脚。 搁在往昔,方圆这个当老大的这样对大川哥,他早就哇哇怪叫着拿出人、权那一套来反抗了。 现在不但像个呆比似的,动也不动,任由方圆欺负,还在挨揍后,松了一口气,好像终于解脱了似的。 这混蛋以为被我揍两下,就能毫无愧色的把麻烦扔给我了! 方圆更怒,抬手正要再给他一下狠的,却又笑着缩回了手。 秦大川在发觉自己惹祸后,甘心被老大惩罚后的反应没有错,谁让他是当小弟的呢? 当小弟的惹祸后,不缩起脑袋当乌龟,让老大顶上来替他分忧解难,那他有病才去给人当老大。 所有的老大之所以能成为老大,还不是因为他有能罩着小弟的本事? 如果小弟惹祸后,老大怕事就把小弟果断的推出去来免灾--这样的老大,方圆是不屑做的。 就算孙刚是张翼的老公咋样? 当大官的是他老婆,而不是他! 他凭什么仗着有个当大官的老婆,就在外面嚣张跋扈啊? 秦大川还是方圆的小弟呢,有这么厉害的老大,他要是不嚣张一些,岂不是会被人看不起? 所以呢,秦大川嚣张是对的,孙刚嚣张也是对的,两个自以为很厉害的嚣张沙比产生矛盾后,接下来就该拼谁的‘老大’更厉害了。 怕被惹上麻烦而迁怒于小弟的老大,绝不是个好老大。 方圆刚才动手教训秦大川,还是以前某些‘职业习惯心理’在作怪。 潜意识内,他还以为自己是纵横江湖的大盗,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是绝不能跟当官的明面做对。 现在他不是了。 最起码,他能让比张翼更牛很多倍的楼宇湘、燕春来甚至郭易秦都能乖乖服软,一个张翼--实在不足挂齿尔。 “老、圆哥,那家伙真是市长老公?” 眼睛盯着正拿着手帕给孙刚擦脸的韩妙,有所还阳的秦大川,小声的问道。 “看这妹子的穿着,那股子情不自禁间散发出的气质,这件事百分之九十九是真得。” 方圆双手抱着膀子,斜着眼看着他冷笑道:“哼哼,秦大川,这次你可惹祸了,敢揍市长大人的老公,最轻也得去把牢底坐穿了。” 秦大川张着嘴期期艾艾了片刻,才说:“你也揍了,揍的比我还很,人家满嘴牙还在地上躺着呢,这可是个无法掩盖的事实--老大,你说等警方审讯我时,我能不能当污点证人,来证明你才是真凶,我只是个不入流的小蚂蚁?” 听他这样说后,方圆很后悔刚才心善还为他着想了,正要抬手追悔时,秦大川及时后退几步,指着远处:“警方来了!” 方圆回头看去,就看到七八辆警车,从远处呼啸而来。 阵势庞大,好像发生了什么要案那样。 秦大川又欠揍的说:“圆哥,你先顶着,我回去!” 方圆此前就注意到,秦大川有时候好喊他老大,有时候喊圆哥,一直没弄明白他为什么不固定一个称呼。 现在才搞清楚:秦大川用着他时就会喊圆哥,敷衍他时才会喊老大。 在这家伙眼里,估计老大跟阿猫阿狗没啥区别。 有这样的小弟,也是方圆的不幸,要不是看在他妹的份上--方圆强忍着抽他的冲动,问:“你回去是找救兵吧?” 秦大川摇头,很确定的回答:“不,在专、政铁拳面前,任何救兵都是徒劳的。我只想回去筹钱,有道是有钱能使鬼推磨,只要咱们肯舍得扔钱,应该能把那小白脸砸昏,让他撤销对你的指控--哎哟!” 方圆实在忍不住了,抬脚就把这家伙给踢到了一边。 “给我看好现场,不得放任何人离开!” 俩人说话工夫,数辆警车已经停在路边,一个身材魁梧的二级警督,从车上跳下来,看到眼前躺了一地人后,嘴皮子猛地哆嗦着,抬手冲众手下吼了一嗓子,才跑向了韩妙那边:“韩秘书,张、张--没事吧?” 刚接到张翼电话时,新出炉的顺河区分局老大,还是很高兴的。 他高兴,那是没想到向领导效忠、报答领导提携厚爱的机会来的这样快。 保护张领导丈夫不受伤,这是小事(警方的职责就是维护治安,除暴安良的,别说是张翼老公被人欺负了,就是换上阿猫阿狗,他们也会迅速赶到现场的,最多用不着区分局就是了)。 关键是,恰好通过这个公正执法的机会,来向领导表明‘我就是您的一杆枪,您指向哪儿,我就打向哪儿,赴汤蹈火,在所不辞’的忠心。 可当刘卫亮看到躺了满地的人,张翼的小秘书韩妙又跪坐在地上,照顾某个昏迷不醒的家伙后,他的心儿就凉了:乖乖,不用问,这个能让韩秘书屈尊照顾的人,铁定就是领导家里那位了,怎么可以被揍成这样啊,满脸是血不说,还变成了猪头。 看到孙刚的惨样后,刘卫亮一点也不兴奋了,开始觉得浑身发冷:奶奶,谁这么猛啊,在我管辖的地盘上,把张领导丈夫揍成这样,这不是把我往死里坑吗? 心思电转间,刘卫亮转身指着地上那些混混,又厉声大吼:“那个谁谁谁,把这些闹事的混蛋都给我铐起来!” 他以为,是大光头他们,把领导老公揍成那样的。 至于大光头他们又是被谁揍成死狗躺在地上瞎哼哼,刘卫亮才不管,更没意识到站在那边车前的两个家伙,才是痛扁领导丈夫的真凶。 “刘局,不是他--算了,你还是再给急救中心打一次电话,摧他们快点来吧。” 看到刘卫亮误会了后,韩妙正要提醒他‘抓错’了人,话到嘴边又改口了。 无论从韩妙的角度,还是从刘卫亮的经验来判断,大光头他们都不是好人。 偏偏,他们就是孙刚的‘救兵’。 堂堂的领导丈夫,唐王市数得着的皇亲国戚,在跟人发生冲突后,第一时间没有通过正当途径报警,让警方协调处理此事,反而打电话招来一批社会混混助拳--这事要是传出去,张翼以后也别想在唐王混了。 没有当众(现在可是有很多围观者了)说出大光头跟孙刚的关系,也算韩妙够机警,反应速度够快了。 “好,好,我这就打电话。” 刘卫亮赶紧拿出手机,再次拨打急救中心的电话。 就在他打电话时,其他警员已经拖死狗那样的把大光头他们从地上拖起来,也不管他们多么惨叫连天(都脱臼了不是),干脆麻利的戴上了手铐,往他们开来的车子里塞。 “卧槽,卧--槽,放开我,我跟孙哥的一伙的,是孙哥打电话叫我们来收拾那两个家伙的,我们都是受害人,真凶是他们!” 大光头强忍着疼痛,在被即将塞进车里时,抬脚就蹬在了车门上,可劲儿的嚷嚷了起来。 老天爷作证,大光头可没有撒谎,他们确实是来帮孙刚教训人的,老大(苗金利)说了,来了后得无条件听从孙哥的安排。 孙哥是谁? 这个问题对大光头等人来说,并不是太重要。 重要的是,大光头看到韩妙、警方都很关心孙刚后,凭啥要把自己这帮受到沉重打击的‘盟军’戴上铐子抓起来啊? 要不是帮那个姓孙的孙子,哥们用得着这么惨吗? 你们不去对付正主,却对自己人下手,这算啥子嘛! “让他闭嘴!” 正在给孙刚擦脸的韩妙,听大光头这样喊后,小脸一变,立即抬头恶狠狠盯着他,厉声对刘卫亮喝道。 “啊?哦,知道了!” 刘卫亮也是一呆,瞬间明白了过来,立即纵身扑上去,帮着那俩扭着大光头的手下,狠狠掐住他后脖子,塞进车里后又低声命令:“让所有混混都闭嘴,赶紧带他们离开!” “好的,刘局--那边有人在录像。” 某警员答应了声,又赶紧提醒刘卫亮。 刘卫亮抬头看去,就看到两个穿的人模狗样儿的家伙,正笑嘻嘻的拿着手机,对着现场录像,还不时得意的交谈着什么。 “还真是不做死,就不会死。唉,老大啊,现在我总算充分理解这句话的含义了。你说咱们的领导老公,得有多么的愚蠢,才会在喊了这帮混混来帮忙后,又调动官方力量啊?” 此时从容镇定的秦大川,嘿嘿奸笑着问:“嘿嘿,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吗?” “少歪曲老人家的名言!” 听这家伙又开始像跟阿猫阿狗似的称呼自己后,方圆忍不住抬脚踹了他一下,看着韩妙那边,也奸笑连连:“嘿嘿,不过你说的也不错,这下,咱们不用怕麻烦了--秦大川,你猜猜,那个警员跑过来要干啥?” “想让咱把录像删除了,毁掉官匪一家亲的证据呗。” 秦大川倒是很聪明,一下子就猜到了刘卫亮的来意。 方圆又问:“那你的意思呢?” “圆死不屈!” 秦大川满脸大义凛然的样子:“圆哥,你去跟他说,我给你当坚实的后盾!” 方圆抬脚,很想再给这混蛋来一脚时,刘卫亮已经走了过来,厉声问道:“你们是干什么的?” 第811章 :你会是良民? 方圆还是江洋大盗时,在跟警员面对面谈话时,早就满脸谄媚笑容的奴才样子了。 现在他不会了。 在某个曾经穿过警服的小泼妇,跟卡秋莎一起跟他滚被单后,因‘职业关系’而对警方生出的忌惮,已经灰飞烟灭了。 完全可以摆出一副‘我是良民’的样子,从容回答:“就是我们把那些混混给揍趴下的。” 刘卫亮一愣:“也是你打伤了孙先生?” “他欠揍。” 方圆笑着回答说。 刘卫亮又问:“那,你知道他是谁吗?” “揍他时不知道,现在知道了,咱们张大市长的老公嘛,一个很了不起的存在。” 为证明自己对孙刚的敬仰之情,方圆还特意竖起大拇指,真心称赞道:“不但能把警方当他家的下人使唤,还能一个电话招来大帮的混混,肆意殴打合法公民,了不起,必须得说一声了不起。” 刘卫亮从警那么多年了,什么样的人没见过? 他在快步走过来后,本意是端起警员的架子,威慑这这俩家伙把手机录像删除的,可在看到方圆俩人都毫不在乎的样子,坦然承认是他们揍了孙刚,又大肆讥讽孙刚了不起后,就知道这家伙不是一般人了。 一般的良民,在刘卫亮面前可没这么大的胆子。 就算占理,也不敢拿捏出这副‘有持无恐’的嘴脸,只会抱着请‘青天大老爷为民做主’的想法,乖乖听从他的吩咐。 刘卫亮更清楚,领导的事诚然重要,一个应付不好屁股下面还没坐稳的椅子,就会被别人坐上去;可要是真把老百姓惹毛了,他不但会丢了椅子,还有可能去蹲局子。 所以,这事得小心处理,万万不可鲁莽。 “警官,我知道你想让我们删除录像,然后再根据领导的意思,来颠倒黑白,用足够的‘证据’来证明我们违反了法律,理应来接受法律制裁。” 看到刘卫亮额头上冒出冷汗后,方圆冷笑一声,继续说:“不过我劝你,最好是小心处理这事。反正也不是啥大不了的,就是那位孙先生跟那些混混发生冲突,结果被揍掉满嘴牙罢了。” “咱们的市长大人快来了吧?” 方圆抬头,看了眼市区方向,慢悠悠的问道:“你猜猜,她老人家赶来后,会怎么做?” 本能的,刘卫亮就按照方圆所说的去推断--张翼到场,看到她老公竟然动用社会混混来打击别人失败,才让她调动警方力量后,第一反应就是掩盖。 把这件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官位越高,越得注意处理事件的手段,老百姓的态度。 刘卫亮很后悔:干嘛要亲自来呢? 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刘卫亮低声问:“那些人,都是你打伤的?” 方圆的回答,很简洁:“我不打伤他们,就会被他们打伤。警官,我相信肩负除暴安良使命的你,也不会看到良民被欺负吧?” 你会是良民? 哪个良民,敢把市长老公揍掉满嘴的牙,能把十数个凶悍的小混混放倒在地,自己却毫发无伤? 刘卫亮心中苦笑一声时,更觉得镇定自若的方圆,不是他一个小警督能惹得起了。 心思电转间,刘卫亮也不再提让方圆删除录像的事了,转身对众手下吼道:“动作都快点,把这些当街打架斗殴的家伙,都押送回局里,好好改造一下!” “卧槽,我们跟姓孙的是一伙--哎哟!” 一个智商欠发达的小混混,刚嚷到这儿,就被警员一耳光给抽断了。 “你说的不错,我们领导马上就要来了。” 刘卫亮饶有深意的看了方圆一眼,转身快步走向了韩妙。 他希望韩妙能看清当前的局势,千万别拿出大秘书的架子,当众来指挥他干蠢事。 幸亏韩妙看上去比他更清楚此间的厉害,在他走过去后,只是对他微微点了点头,表示理解他当前的做法,这让刘卫亮心中大大松了口气。 “更、更差来了木有!” 满嘴牙齿被抽掉的孙刚,这时候苏醒了过来,一把就推开韩妙給他擦脸的手,翻身坐了起来,张开没了牙的嘴,漏风的喊道。 “孙哥,你冷静一下。” 韩妙连忙劝他。 孙哥吃了这么大的亏,能冷静得下来吗? 看到刘卫亮等人已经到场,方圆俩人却毫发无伤的站在不远处,抱着膀子冲他奸笑着,登时就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了。 他没功夫去想,刘卫亮等人来了后,那两个胆敢痛扁他的家伙,怎么还能站在那儿,满脸轻松看好戏的样子。 他只是觉得方圆该死--也必须得死! 孙哥受伤之前,可是一直都在部队混的,对于枪械不算陌生。 坐起来后,恰好看到刘卫亮腰间佩着手枪了,抬手就摘下了枪,动作娴熟的打开保险,对方圆就扣下了扳机。 刘卫亮的脸,鬼一般的苍白,惊呼一声猛地抬手,踢在了孙刚手腕上时,砰地一声枪响,咻咻厉叫着的子弹,擦着他额头飞上了天空。 谁都没想到,孙刚醒来后,就敢抢枪伤人。 也幸亏刘卫亮的反应速度够快,能及时一脚踢在他手腕上--虽说子弹擦着他额头飞过去的一幕,吓得他差点尿了裤子,但总算没惹出更大的乱子。 “你疯了!?” 孙刚抢自己手枪、差点把自己给‘就地枪决’的愚蠢动作,彻底把刘卫亮给惹毛了,伸手抢过手枪的同时,右脚已经狠狠踢在了他肋下。 这一刻,刘卫亮可不管孙刚是不是市长老公了,只知道他已经疯了,必须得用暴力制止他的疯狂行为,要不然自己哭都找不到调。 至于韩妙,亲眼看到孙刚抢枪、开枪、子弹擦着刘卫亮额头飞过的一幕后,已经被吓瘫倒在了地上,瞎子般的看不到刘卫亮一脚踢到孙刚后,又愤怒的拿出手铐,很干脆的把他铐上了。 “look,圆哥,那小子差点女干杀、啊,差点枪杀了你,幸亏有我在,冥冥之中有股子神奇的力量,支配着警官先生能大发神威,及时制止了一起惨剧的发生。” 刚才还得意洋洋的秦大川,看到孙刚疯子般的敢抢枪后,吓得小脸也是煞白,赶紧藏到了圆哥那如山的背后。 如果刘卫亮没能及时制服孙刚,方圆敢肯定这小子绝对转身用最快的速度,抱头鼠窜而去。 至于圆哥--自求多福吧。 对这种不要脸的小弟,方圆都懒得拿脚踹他了,只是看着被刘卫亮拿脚硬硬踩在脚下的孙刚,不住的无声冷笑。 他真有些搞不懂了,张翼的老公,怎么可能这样没脑子? 张翼是有苦难言。 急匆匆赶到现场后,还没有下车呢,就看到自己小秘书瘫坐在地上,小脸煞白的浑身打摆子,自己老公被自己是提拔的手下,死狗般的踩在地上,满脸是血的脸朝下,含糊不清的骂出一连串让泼妇听了都甘拜下风的恶毒话。 “老王,你先回去吧。” 张翼开门下车前,回头吩咐了一声。 老王也是个有眼里价的,尽管他在看到韩妙好像是被吓坏了,很想留下来帮领导排忧解难--不过领导既然这样说了,那么就证明不想他知道某些事。 领导的事儿,最好是少掺和,知道的越多,当前的位置就越不保险。 “市长,您小心点,有事给我打电话。” 老王点了点头,马上驱动车子,调头飞一般的去了。 “翼、翼姐!” 当张翼快步走过来后,韩妙才如梦初醒,眼泪哗的一声就淌了出来,想站起来,却没有了力气。 刚才孙刚那一枪,确实吓坏了这个曾经在川南县大撤退中有着上佳表现的女孩子。 或者说,她实在接受不了孙哥的疯狂。 “别慌。” 张翼来不及安慰自己的小秘书,看着已经缩回脚,满脸愧色、更多确实后怕神色的刘卫亮,低声吩咐道:“刘局,让你的人,把那些人都带走,快点。” “是。” 刘卫亮也来不及解释什么了,赶紧跑到众手下那边,连声催促他们快点走,还不许拉警笛的,最好是从小路回市区。 从张翼无视他踩着她丈夫的不礼貌行为中,刘卫亮嗅到了清晰的阴谋气息。 能够入的了张翼的法眼,坐在顺河区分局老大的位置上,刘卫亮的官场智慧、遭遇突发事件后的反应速度,那绝对是相当出色。 数辆警车,马上就带着大光头他们疾驰而去。 只留下刘卫亮跟两个心腹,和颜悦色的跟那些围观者解释着什么。 这时候,必须得欺骗百姓了:孙刚可能是潜逃犯,无意中来到这儿后跟人发生冲突,调动他那些狐朋狗友,却被早就有所警惕、布置下天罗地网的警方,趁机一网打尽。 至于那个疯子有没有狂喊过他是市长大人的老公--喝喝,敢当众抢枪行凶的疯子,又是潜逃犯嫌疑人的话,有多少可信度? 刘卫亮等人没费太大的力气,那些围观者在枪响过后,就已经吓得腿肚子打软了,卖黄瓜的那小媳妇,一斤能称出一斤三两的电子秤都不要了,只是左手紧抓着钱包,右手捂着衣领,随同大部队迅速鸟兽散了。 现场,只留下方圆等人。 张翼这才长长的松了口气,心有余悸的回头向来路看去,想到:那些记者们,应该快来了吧? 记者还没有来,急救中心的救护车,高喊着‘晚啦晚啦’的出现在了大家视线中。 “小刘,你们两个陪孙先生去医院。记住,任何人询问这件事,你们都说不清楚,明白了吗?” 刘卫亮一脸严肃的,低声问道。 小刘俩人自然是连连点头,走过去把孙刚从地上架了起来。 “放开我,放开我!你们敢特么的对我动粗,我饶不了你们!” 孙刚极力挣扎着,整张脸异常恐怖的看着张翼,吼道:“张翼,你就看着--” 他刚说出这句话,张翼忽然弯腰伸手从地上拣起一根棒球棍,狠狠砸在了他后脑勺上。 第812章 :这才是真正狠的女人 这个女人够狠。 亲眼看到张翼拿起一根棒球棍(大光头等人遗留下来的),一棍子就把她老公揍昏过去后,方圆脸上的轻蔑笑容,收敛了。 一个为了大局,敢拿棍子对自己老公下手的女人,绝对是个狠角色。 有权,还又真正心狠的女人,才是最可怕的。 方圆所认识的女人中,不乏心狠手辣之辈。 花小妖是这样,必要时连忠心耿耿的格林德都得逼死。 叶明媚是这样,就为间接打击报复方圆,就悍然对沈玉如下手,结果导致林东海到现在还躺在炕上当植物人。 楼宇湘还是这样,就为谋夺林舞儿的东海集团时,人家不尊重她,就把林舞儿逼到了去站街的悲惨地步。 还有水暗影,更是在当年手持大砍刀,接连砍掉了十余个人的脑袋瓜。 可这些女人的狠辣,在方圆眼里无非都是为了本身利益,爱情,暂时的冲动罢了,绝不会像张翼这样,短短的瞬间内,就能做出最正确的决断。 一棍子,就打散了迅速笼罩在她身上的阴谋,让她处在了不败之地。 方圆或许是狂傲的,不是狂妄,更不是自大。 当他意识到张翼是个杀伐果敢的狠人后,立即就收起了对她的轻蔑之心,开始郑重审视她的存在了。 更得在最短时间内,推断跟她为敌后,得遭遇她何种的打击。 方圆不觉得,把张翼逼到拿棍子敲昏自己老公后,这事就这么算了。 不过他不怎么在乎:张翼再狠,可她的身份在这儿摆着,就算要报复方圆,也得通过‘阳谋’,决不可能像楼宇湘啊、叶明媚之流的那样,只要能达成目的,啥手段管用就用啥手段。 再说了,方圆打掉孙刚满嘴的牙,也不能全怪他。 谁让那个疯子,敢辱骂他最最尊敬的母亲了? 孙刚,真该庆幸这是在光天化日之下,还有很多人围观。 如果是放在很适合‘毁尸灭迹’的环境下,早就大开杀戒的方圆,肯定会让他去阎王爷那边哭诉时,再反悔嘴巴是不是太臭了。 方圆看着张翼的目光又平静下来时,刘卫亮才从她的狠辣中清醒过来,狠狠瞪了那俩被吓呆了的手下。 小刘俩人这才如梦初醒,赶紧把孙刚抬死猪那样的抬上了救护车,才拿出钥匙帮他打开了手铐。 救护车上那些医护人员,自然也看到张翼‘行凶’的一幕了,不过现场几个警员都没吱声,她们唯有脑子进水了,才会多管闲事,只要做好本职工作就欧克了。 晚啦,晚啦的救护车笛声,很快就消失在了院方。 直等到再也看不见后,张翼才缓缓吐出一口气,转过了身。 接下来,韩妙就低声把她到场后,孙刚的‘精彩表现’简单叙述了一遍。 听到孙刚因为辱骂方圆的老娘,就被打掉满嘴的牙齿时,张翼看着他的眼神中,攸地闪过一抹森寒之色。 可当她听说,孙刚醒来后就抢枪,要把方圆就地枪决时,嘴角就突突了好几下,看着还在擦冷汗的刘卫亮,微微点头表示感谢。 说实话,张翼刚来时,刘卫亮正像训地主那样,拿大脚丫子把他踩在地上呢。 看到那一幕后,张翼在惊诧之余,当然满心的不高兴:我让你来,是保护我丈夫的,你就这样个保护法啊? 现在她才知道,如果刘卫亮反应稍稍迟钝一点--后果将不堪设想,不愧是张翼大力提拔的干将,能在最危急时刻,做出正确的反应。 至于本次事件的引子,来的最早的韩妙也不知道。 “我是张翼,孙刚的妻子。对他刚才不理智的危险行为,我感到很遗憾,在此给你赔礼道歉了。” 听完韩妙俩人的叙述过程后,张翼缓步走到了方圆面前,微微弯腰躬身,以表示自己真诚歉意。 她从没有见过方圆,却能一眼认出他就是方圆。 没办法,这会儿跟圆哥并肩而立的大川哥,无论再怎么趾高气扬,也无法掩盖他欺软怕硬的轻浮神色。 对于这种人,就被张翼当做路人甲无视了。 “张市长,您太--” 既然张翼‘礼贤下士’的给自己赔礼道歉了,方圆再怎么着也得客气的还礼。 只是他刚说出这几个字,就被张翼打断了:“找个僻静的地方,仔细聊聊,好吧?” 方圆愣了下,还没说啥呢,张翼就回头对刘卫亮说:“刘局,麻烦你留下来处理一下现场,我跟韩妙不方便在这儿的。” “我明白,领导您放心。” 刘卫亮马上点头,拿出手机呼叫手下时,心里还有些纳闷:领导好像很忌惮这个家伙(方圆)啊,更是小心翼翼的,把本次事件当做阴谋来对待了。 直等到张翼、韩妙上了方圆的车子,向梨花山方向驶去,有大批记者从市区那边急匆匆赶来后,刘卫亮才恍然大悟。 更加佩服张翼的杀伐果敢,以及在最短时间内,做出的最正确反应。 那些记者,就算再闲的没事干,可也不会跑来近郊,采访一场街头斗殴的。 刘卫亮可以肯定,已经散去的那些围观者,会打电话报警,却绝不会给记者打电话的。 现在记者们来了,那么就证明有只黑手在幕后推动这件事。 在唐王,除了那个人之外,还有谁敢躲在暗中算计张领导? 那个苗金利,看来也不简单啊。 想到苗金利后,刘卫亮心中冷笑一声,皱眉问那些快步走过来的记者:“你们是干什么的?没有警方的允许,是谁让你们随便走进现场的--什么,你们是来调查这边的打架斗殴案的?那就去区分局,人都在那儿呢!” 上车后就一直回头看着后面的张翼,在车子拐过一个弯后,才无声的笑了下,回过了头。 刚才她说要找个僻静地方详谈时,方圆提出去梨花山那边。 韩妙不知道梨花山在哪儿,更为自己俩妇道人家坐上‘黑车’而担心,刚要提醒领导时,张翼就开门上车了。 她也只好跟上,坐在张翼身边,警惕的目光一直盯着方圆,不敢有丝毫懈怠。 韩妙的目光,让专心开车的方圆如坐针毡,忍不住的说道:“妹子,你放心,就算我胆子再大,我也不敢把两位领导拐卖了的。我是个好人,这一点可以用我的人格来保证。” “你是好人?我怎么--” 韩妙冷笑着,刚说到这儿,就听张翼说:“韩妙,别担心,就凭方先生当年在川南县城一刀把人劈成两半的无双霸气,要想对我们不利的话,根本不会在乎时间地点的。” “啥?” 方圆愣了,回头看着张翼:“我在川南县一刀把人劈成两半?你也知道川南县?” “废话呢你!” 很清楚领导有多么愧对姨娘的韩妙,听方圆啥啊啥的土鳖般的说话后,底气大增。 真搞不懂好多人,为啥凭借某些人说话啊、穿着啊气质啥的像土鳖,就会生出‘我得从门缝里看你’的优越感,从而忽略了他的危险性。 野猪更丑,但在森林中连老虎都不敢随便招惹。 “我们领导就是从川南县调来唐王的。你不会贵人多忘事,忘记当初在川南县,怎么用刀子,残忍劈死两个人这件事吧?” 快人快语的韩妙,气鼓鼓的问道。 “我在川南县拿刀子劈死了两个人?” 方圆真懵了。 他在恢复记忆后。连六岁那年很没出息的尿炕这事都能回忆起来了,可就没想到自己在川南县杀过谁? 他倒是知道川南县在这儿,因为当初他在北朝地下古城内时,就听铁辽他们说起过,火山要是爆发的话,很可能会殃及到川南县等几个边境县城。 现在也听说了,在他抱着小核弹纵身跃下坑洞之前,川南县就已经在龙头的指挥下,数十万军民,上演了一场可歌可泣的大撤退。 可他真没有拿刀子,在川南县杀过谁啊。 原来从那时候起,就已经有人冒充他的样子,在外面兴风作浪了。 黑锅,却得由他来背。 方圆不在意,反正他也不是没让别人替他背过黑锅。 韩妙还想再说什么,张翼抬手挡住了她,微微歪着下巴看着方圆,认真的问道:“你是不是方圆?方是大方的方,圆是圆静的圆,跟牺牲在北朝的那个勇士同名同姓,是龙头的心腹手下?” 听她这样问后,方圆好像明白了一些,点了点头说道:“不错,我就是你知道的方圆。” “好,既然你承认你就是那个方圆,那你为什么不敢承认,当初就是你用异常残忍的手段,劈杀了戚光宗,还有那个北朝间谍呢?” 张翼嘴角紧紧抿了下,双眸死死盯着方圆的后脑勺,缓缓说道:“我知道,戚光宗被北朝间谍迷惑,做出了有损国家利益的事,该死一万遍也不多。你们这些人,是为维护国家利益才存在的。铲除他,我无话可说。但你确实不该用把他几乎劈成两半的残忍手段,来杀他的!你根本没有意识到,你在杀人时,会伤害一个老人--” 方圆冷笑一声,打断了张翼的话:“如果时间允许的话,我会把那个姓戚的拿刀子斩成碎片,去喂狗。一个说着华语、吃着华夏饭的,却做出勾结外国人来出卖祖国利益的汉奸,无论遭到多残忍的残杀,都是理所当然的。老人?那个老人是他父母吧?他(她)心疼儿子的惨死时,有没有想过他差点害死了数十万人?” 回头看着张翼,方圆毫不掩饰对她的厌恶:“你为那个沙比的惨死,来质问我杀他时手段残忍了些,他应该是你的亲朋好友,老情人之类的吧?” “方圆,你放肆!” 在座椅上拍了一巴掌,韩妙尖声叫道:“戚光宗,是翼姐的表弟。翼姐能够有今天,就是多亏他老人抚养,攻她上学的!” “死丫头,再敢对我乱吼乱叫的,我现在就办了你。” 方圆看着韩妙,语气阴森的说道。 第813章 :除非你们都死了 方圆不在意为谁背黑锅。 只要他乐意,哪怕有人说隔壁老王家的母驴怀孕了,就是他干的,他也会笑眯眯的承认,甚至还会吹嘘当时他得费多大力气,才让那头母驴变温柔的。 所以呢,当陈断玉(现在他当然不知道)让他背黑锅时,方圆欣然从命。 他恨不得所有诛杀汉奸的事儿,都算到他脑袋上。 自从懂事,知道自己是炎黄子孙后,方圆就为自己是华夏人自傲。 拥有五千年光辉历史的华夏,足够每一个子民能为成为她的孩子而骄傲。 诚然,强大的祖国母亲,曾经遭遇过很多创伤,被异族统治过,遭到过让人神共愤的侵略--但那又怎么样? 无论华夏民族遭受多么致命的重创,现在她依然傲立在世界的东方。 以后还会永远存在下去,提醒全世界她就是她,无论多少狂风暴雨都无法压垮。 盛世华夏,已经来临。 谁也阻挡不住。 如果没有那些跑去东洋买马桶盖,整天喊叫着要嫁给棒子小鲜肉、鼓吹西方国家多好多好的那些沙比,总是像苍蝇似的飞来飞去,方圆觉得这个祖国更加完美了。 华夏,是他的母亲他的家,任何胆敢害他家破人亡的恶棍,敢露出獠牙--方圆觉得,他除了用拳头、刀子来说‘滚尼玛比’的之外,实在想不到更好的办法了。 方圆很清楚,他有这种想法,就是被某些自称‘理智者’所形容的愤青。 他更承认,浴火重生的华夏相比起那些发达国家来说,还要落后太多,不但马桶盖子不行、汽车不行、电子不行--所有比不上人家的东西都不行,这才让很多人振振有词的说:有本事,国产的能比得上外国的,我就支持国货。 这样说的人没错。 错的是,他们好像不知道他们崇拜的半岛某民族,在最最困难时也坚决抵制洋货。 他们更不一定知道,汉太后遭到匈奴王调戏时(大意是我刚死了老婆,你也刚成了小寡妇,倒不如咱们俩搭伙过日子吧),忍气吞声数年,等卫青、霍去病等人横空出世后,把那个民族赶到了西方,成就了今天的土耳其。 唐太宗在跟突厥王签了互不侵犯条约后不久,就把人家的王给抓到长安城里,給他跳舞谋生了。 那些祖先曾经软弱过,忍气吞声过,却没有像现代人这般,从精神、灵魂上去崇拜异族。 自己的娘再丑,也会在刮风下雨时,用她满是疮痕的身子,为孩子挡风遮雨。 人家的娘再光鲜、再强大,可终究是人家的娘,就算你再崇拜人家的物质、信仰,舔人家的脚趾头,羡慕人家小姨子屁股大,小鲜肉功夫高,那又关你鸟事? 一个不爽把你满嘴臭脚丫子味道的牙齿踢碎,就跟踢一只哈巴狗没啥区别的。 无论祖国母亲再穷,再不如人,每一个炎黄子孙,都得为捍卫她的尊严、强大,做出任何的牺牲。 所以,有着太多愤青精神的方圆,才对韩妙的尖声大叫很不满,更纳闷她既然是官场中人,为啥就不明白祖国的利益,才是大于一切的这个简单道理呢? 她只看到了戚光宗被干掉后,张翼她姨娘有多么的伤心绝望了,为啥就不考虑一下,当初川南县火山一旦爆发,会有多少母亲,眼睁睁看着自己孩子跟自己一起死亡后,连伤心绝望的机会都没有? “就你这种沙比女青年,能走上官场,能活下来,都是老天爷的一个错误。当初,你爸真该把你尿到墙上去的。” 威胁要办了她的方圆,并没有因为她吃惊(这人怎么这么粗鲁野蛮)就放过她,说出了更恶毒的话。 “你、你--哇!” 韩妙小脸惨白,呆愣半晌后,才一下子扑倒在张翼腿上,失声痛哭了起来。 自小到大,尤其是她来到张翼身边后,就没谁用这么恶毒的话来攻击她。 她其实很想告诉方圆,说她当初在川南县大撤退时,也曾经跟那些可爱的军人一起,不顾自己的危险,来组织民众大撤退的。 她对自己祖国的感情,不输给任何人,也是以自己是炎黄子孙而自豪,更看不起那些看到崇洋媚外的现代都市新人类。 可是,她现在却说不出一个字,来反驳方圆的恶毒话语攻击。 难道她说错了吗? 她只是站在张翼的角度上,看到姨娘一晚白头的可怜,才质问方圆不该用那么残忍的方式,来残杀戚光宗的。 她从没有想过,戚光宗不该死。 她就是觉得,方圆不该用那种手段,来折磨一个老人而已。 “你不该用这种话来--” 张翼抱着趴在自己腿上失声痛哭的韩妙,刚说到这儿,方圆就猛地一踩刹车,低声喝道:“滚!” 张翼也呆了。 方圆太野蛮,粗俗了,简直不是人。 韩妙的哭声,也嘎然而止。 她感觉到了一股子明显的戾气,杀意。 仿佛她只要再哭一声,就会有把雪亮的刀子,当头劈下,把她给劈成两半。 韩妙是无辜的,又是挺倒霉的。 她根本不知道,肩膀上担着太多重任的方圆,压力已经大到了她无法想象的地步。 这些压力,被他强行压在心底最深处,慢慢转化成了戾气。 戾气就像一条看不见的毒龙,总是左冲右突的在寻找突破口,随时都会爆发出来,让方圆暂时丧失该有的冷静,理智。 方圆能感觉到自己心中这股子烦人,也希望能找个特平和的方法,把它释放出来。 确实没想到,韩妙几句其实并没有太大错误的话,成为了他戾气释放的导火索。 这一刻,方圆只想烦躁的杀人。 如果韩妙敢再哭一声,张翼敢摆着她的高层架子来训斥他,方圆会毫不犹豫的抽刀,让她们变成四截。 至于事后会怎么后悔--炕都尿了,再把小雀雀拿绳子绑住,还有什么用? 韩妙不敢再哭,张翼也不敢再说一个字。 看着脸色都有些狰狞的方圆,张翼忽然无比的后悔。 后悔不该上他的车子,不该当面面对这条残忍的毒蛇。 她只是想问问方圆,当初杀戚光宗时,干嘛要用那么残忍的手段。 结果--结果却变成了这样子。 方圆也不想变成这样,在心中那股子压抑太久的戾气,终于缓缓散去,全身无比轻松后。 “咳,对不起啊,我刚才有些失态了,吓着两位了,尤其是这位妹子,哥们现在正式跟你道歉,不该用那种话来骂你,你毕竟是个女孩子么。” 方圆干咳了一声,从前面拿过一盒抽纸,递了过来。 方圆说话后,张翼俩人都明显察觉出,那股子压得她们无法呼吸的森寒之意,攸地不见了。 外面,阳光明媚,清风徐徐,草绿花红,虫儿在啾啾的歌唱着,跟树上的鸟儿相呼应和,很悦耳。 整个世界,都充斥着该让人放声歌唱的生机。 就连刚才这个变脸的恶魔,看起来也顺眼了许多。 “没、没事的。” 张翼嗓音沙哑的犹豫了下,伸手接过了抽纸,拿出一张替韩妙擦泪。 方圆升上了车窗,轻轻点了下喇叭,示意前面等候自己的秦大川,继续走着。 “今天这事,我得跟你们说清楚,免得你误会我是在专门跟你做对。” 方圆拿出一颗烟叼在嘴上后,却又放了下来。 他这个很不起眼的动作,让张翼更加茫然:这小子,是看到车里坐着两个女人,才不吸烟的。一个连这点小节都能替人着想的人,怎么可能会那样残忍,这么可怕? “你说。” 张翼把韩妙扶起来,说道:“就说韩妙没来之前那些事就好了。” “这事儿啊,还得从黄瓜说起。” 提到黄瓜后,方圆心中叹了口气。 他实在不愿意说,秦大川那货色跟孙刚杠上,就是为了买黄瓜。 不说又不行,他可不想让张翼以为,自己是个靠蛮力来为非作歹的恶霸。 方先生却不知道,他在张翼心里,可不仅仅是个恶霸了。 恶霸这个词用在方圆身上后,都显得那么纯洁了。 相比起用恶毒的语言来攻击韩妙,方圆在叙说某件事时,更是吐字清晰、条理分明,站在还算比较客观的角度上,把矛盾的开始娓娓叙说了一遍。 “我抽颗烟好吧?” 说了小半天的方圆,实在忍不住想抽烟,就征求人家的意见。 “这是你的车子,你是主人,随便你做什么,我们都没意见的。” 张翼嘴角动了下,这样回答。 “谢了。” 方圆道谢后,落下车窗点上一颗烟,深吸一口后很恶心(韩妙是这样认为的)的闭了下眼睛,说:“我可以保证我没有撒谎。我同伴,虽说嘴不值钱了些,却也不是爱惹事的人,真搞不懂咋就让你丈夫那么愤怒了。” “我丈夫在数年前的一次事故中,丧失了男人功能。” 张翼淡淡的说。 方圆一下子就明白了。 特么的,这事说起来还真不怪孙刚,要怪就怪秦大川这混蛋,接连骂了人家几句太监。 只是话又说回来了,秦大川可不知道孙刚身体上有缺陷的,骂他死太监,跟骂草泥马有啥区别? “嘿,嘿嘿,回头,我肯定会抽他嘴巴,算是给你家那口子赔礼道歉了。” 方圆讪笑了几声,这样说道。 “除非你们都死了,他才会消消气。” 张翼冷冷的声音,说了句实话。 “那可不行。” 方圆摇了摇头,说:“你回去后告诉他,以后千万别在我面前,辱骂我母亲,要不然我会把他镶好的牙,再打掉的。” “呵呵,你都把他揍成那样子了,还敢威胁我们?” 张翼冷笑:“方圆,你真以为就凭你满腔的爱国思想,就能随便伤害别人吗?” “我从没有这样想过。” 方圆回头看了她一眼,慢悠悠的说:“不过你应该会让他明白,我才不是你们最大的敌人。” “你这样说,是什么意思?” 张翼微微眯起双眸,沉声问道。 第814章 :偷得浮生半日闲 “我不当官,并不代表着我看不出官场那些勾心斗角的破事。” 方圆收敛笑容,淡淡说了一句后,就转过头专心开车,不再说话了。 张翼也没有再问什么,靠在座椅上微微眯着眼,用眼角余光盯着方圆,脸色平静看起来好像要睡了那样,只是不时颤动一下的眼睫毛,证明她内心远不是表面这样。 方圆俩人不说话了,遭受沉重打击的韩妙,实在没必要再说什么,甚至看都不敢看前面那个男人一眼,眼巴巴望着车窗外的双眸中,全是渴望立即逃走的神色。 没有哪个平时被父母家人娇惯、被同事奉承被上官欣赏的女孩子,喜欢跟一个用恶毒话语深深打击她自尊的臭男人呆在一起。 韩妙现在只是无比的讨厌方圆,却从没像某些被他得罪了的女人那样,渴望他能从世界上消失。 这是个有些小骄傲,工作能力强还很善良的女孩子,从没有想过要伤害过谁,无论到哪儿都会让人对她心生好感,真搞不懂前面的臭男人,得有多么可恶,才能那样骂她。 梨花山距离孙刚受伤的地方,不是太远,也就是十几公里左右,处在连绵起伏的泰山余脉之中,地处偏僻,除了能看到承包山头种果树的果农外,几乎看不到任何的行人。 梨花山距离唐王市区,只有二十多公里,环境如此优美,却几乎没有任何自驾游的游客来游玩,一来是因为附近没什么著名的名胜古迹,最主要的还是道路状况很糟糕。 短短十余公里的道路,方圆得走了大半个小时。 就这,还是最快的车速,把坐在后面的张翼俩人,给颠簸的很想吐。 这条路,还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修建的。 那时候,华夏跟前苏的哥们关系降到了冰点,那哥们整天吆喝着要给华夏来几颗原子弹尝尝,华夏立即动员全国人民,深挖洞,广积粮。 全国各地的山区内,就有了这些公路,有了公路尽头那些深藏地下的防空洞、军火库等等。 只是到了后来,随着前苏叫嚣停止,尤其是在它解散、华夏国力蒸蒸日上后,这些设施就逐渐被废弃。 某处一旦失去它最重要的作用后,就会被人们渐渐遗忘,成为了见证某个时代的‘古董’,就像这条无论你车技再高,你也避不开路上那些坑坑洼洼那样。 在这种路上坐车,就好像在坐碰碰车那样,底盘不怎么高的长城汽车,不时发出一两声痛苦的叫唤:特么的,又碰到我下巴了啊! 车子都这样了,何况坐车的人? 尤其坐惯了在平缓路上行驶的奥迪,没有被颠簸的当场吐出来,就已经算张翼俩人都很坚强了。 好几次,张翼都想让方圆停车,送她回市区。 她跟方圆想找个僻静的地方聊聊,除了想搞清楚孙刚挨打这件事,就是想用自己的智慧,来暗中‘考察’这个残杀自己表弟的家伙,为什么会让龙头那样重视。 除此之外,她可没打算非得跟方圆来梨花山,欣赏当前的仙境风光。 净事呢,毕竟是唐王堂堂的二把手,抛却工作上那些事暂时不谈,单说孙刚那件事,就得让她着实得费费脑筋了。 “既来之,则安之。” 就在张翼张嘴刚要说什么时,方圆从后视镜内看了她一眼,回头笑道:“古人云,偷得浮生半日闲。张领导你平时日理万机的,借着这个机会好好放松一下也是好的。” 偷得浮生半日闲,日理万机这些词汇,本来是很有品位、很受公务员自豪的话,只是这家伙为啥在说这些话时,笑容中干嘛要带着讥讽之色? 还古人云--切,就他这种毒舌比妇人还要过甚的家伙,有甚资格说? “看,前面就是梨花山了,终点已经到了,现在再说回去,岂不是浪费了所受的颠簸之苦?” 车子拐过一个山角,方圆抬手指着前面,再次把张翼刚要说没空半日闲的话给堵了回去。 张翼抬头看去,就觉得眼前豁然一亮。 漫山遍野的白色梨花,就像雪海那样,就这样突兀的从前方涌来,被风吹拂下,荡起阵阵的波涛,更像一个大写的仙子,身穿洁白的轻纱长袍,胳膊上挎着竹篮,纤手挥洒中,无数散发着清香的花瓣,随风飘飘洒洒的落了下来。 美景。 仙境。 山这边的风景已经足够人们前来‘半日闲’,那边的仙境,则足够给旅途劳累的旅人惊喜,所有的疲倦顿时一扫而光,只想赶紧跳下车,张开双臂跑向那片雪海,高声欢笑着肆意畅游。 “如果早来个三五天的,风景还要更漂亮些。” 方圆把车子停在梨花山的山脚下,开门下车绕过车头,替张翼打开了车门。 看着方圆那张笑容很‘单纯’的脸,张翼心神恍惚了下,有了种错觉,就仿佛这家伙才没用那么恶毒的话骂过小妙,揍过孙刚,他就是一彬彬有礼的绅士,还是出身那种顶级豪门中的。 他身上带有淡淡的烟草气息,牙齿却整齐,洁白,没有一点点让人恶心的烟渍。 若有若无的烟草味,反而像女人们最喜欢的香水那样,帮他多了某种气质。 “哇,真得好美啊!” 韩妙在下车后,身处雪海的绝美环境下,竟然忘记了她刚才还曾经痛哭、惊骇过,只是惊叹于当前的美胜不可方物。 “梨花山的梨花,可能知道今天会有两位贵客到来,今年开的比往年要晚了十数天吧?” 方圆笑呵呵的说道。 梨花盛开时的季节,在寒食前后,也就是农历三月份。 现在已经是农历四月初了,山外的梨花早就凋谢,绿叶葱郁了。 可梨花山的梨花,正处于凋谢前的最盛开时刻,这才有风吹过,缤纷花雨漫天散落的奇景。 至于他忽然文雅起来,说什么梨花还在盛开,就为了恭候两位贵客来临的那些酸话,纯粹是因为梨花山深处群山中,这边气温要比平原地区低了足足三四度,再加上今年的春天,比往年要来的晚了一些,出现当前梨花还在盛开的美景,也就不足为奇了。 韩妙笑着看向了他。 方圆连忙堆起更温和、亲切的笑容,点头回了过去--人家女孩子脸上的笑容却攸地收敛,扭过头不再理他了:这什么人啊,我是对满山的梨花笑,你傻乎乎的跟我笑算什么,真以为讨好的对我笑,我就能原谅你对我的冒犯了? 真是天真的可爱--哦,不,是天真到傻! 讨了个没趣的方先生,讪笑着抬手擦了擦鼻子时,就听下车后始终昂首看山的张翼,喃喃说道:“来到唐王已经一年多了,我竟然不知道辖区内还有如此美景,没有被开发,被更多的人看到,这是我的失职。” 方圆不愿意了:“美景是天然的才好,为啥非得要开发,让下饺子般的游人,来破坏当前这种美?怪不得人们总是说,你们当官的跟那些昧着良心的秃驴没啥区别,满眼里就剩下铜板了。” 张翼一愣,脸色沉了下来:“你什么意思?” 大自然的美景,是留给她的孩子们来享受的,不仅仅是人类,还有那些飞鸟走兽啥的。 早在景区这个观念没有形成之前,人们游玩天下的明川大山,名胜古迹时,谁拿钱去买门票? 现在倒好,所有被老祖宗盛赞过的美景胜地,都被圈了起来,弄两个门,派两个人站在那儿,恬不知耻的对每一个要进门的人大喊: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去里面,留下门票钱! 这钱挣的多容易? 更让人气愤的是,所有有名气的风景区,总是不缺秃驴的存在。 他们只需剃光脑袋,穿上或黄、或青的袍子,盘腿坐在香炉前,拿着个棒槌敲打着木鱼,小声唱着《弟妹十八摸》,每当有善男信女的走过来,向佛祖他老人家磕头时,就会劝人家给佛祖烧一炷香,心诚就会灵了。 某善男信女,看在佛祖(或者是三清)的面子上,就会怀着虔诚的心态烧香许愿。 完事后,慈眉善目的秃驴就会跟他们说,佛祖已经听到你许下的愿了,这就安排人去蛊惑你小姨子,下个月初三下午四点半去你家--不过呢,你也不能让佛祖白白帮你跑腿办事吧? 啥? 你没钱孝敬佛祖啊? 哦,好吧,佛祖是不会强求任何信徒非得給他香火钱的,但你总得把刚烧的这一炷香钱给接了吧? 这一炷香可不是佛祖无偿送你的,是老子、哦,是贫僧自己花钱买的,价格也不是太贵,看在你心很诚的份上,就给六百六十块钱吧。 喏,六百六,两个六,多吉利啊。 啥? 嫌贵,没钱? 善了个哉的,悟空、哦,徒儿们,都给为师跳出来,带这位施主去后面,給他讲讲‘运香正当午,汗滴脚下土’的辛苦,让他反省一下。 记住啊,只要六百六,只要六百六,只要六百六,重要的话说三遍,咱们是佛门弟子,可不敢做那些坑人的事,会遭报应的-- “别笑,我说的都是真事。” 看到韩妙忍不住拿手掩嘴咯咯娇笑起来,张翼也忍得很辛苦回头看向远方后,方圆瞪了小秘书一眼,说:“自从那之后,我对每个收费的景点,都有着深恶痛绝的恨意。尤其对那些白天当和尚坑人,晚上就开着宝马去夜总会的秃驴们,更没有一点好感。” 娇笑声中,韩妙全然忘记这厮毒舌怎么向她喷溅毒液的事了,笑问:“那你,有没有给那些秃、那些和尚烧香钱?” 这孩子真好哄,哥们略施小计,她就忘记那些不快了。 心中暗赞了自己一个后,方圆认真的说:“当然得给了,人家都说运香好辛苦,汗滴脚下土了,我能不给吗?我可是特尊重别人劳动的好人。” “不会吧,就你,会尊重别人?” 韩妙瞪大眼睛问道。 第815章 :温香软玉抱个满怀 懂得去尊重别人的人,都是好人。 不过张翼亲眼见识到方先生是怎么辱骂韩妙那一幕后,就算打死她,也不信这家伙是个好人,不信他在被某秃、某僧人坑了后,还会乖乖拿出六百六去买香。 鉴于自己的不寻常身份,张翼是不会对方圆提出质疑的。 有好奇心更强的韩妙在,她也不用问,只需看方圆怎么回答就是了。 韩妙的不信任态度,大大刺伤了方圆的自尊,有些愤怒的回答:“我真给他们了,六百六,六张百元的,三张二十的纸币。” “无法想象,就你还会任人宰割。” 韩妙有些失望的摇了摇头。 小秘书失望,不是替方圆心疼被宰了六百六,而是在心里埋怨那些假和尚:怎么就只要六百六呢,最少也得要六千六,六万六,惹这混蛋发怒,继而动粗,然后就被抓起来,判上个三五十年的,那样他就没机会在今天骂我了啦。 连这点小事都做不到,还真是一些无用的秃驴--就在韩妙心里这样想时,方圆已经换上了一副得意的嘴脸,说道:“我给了他们六百六的当天傍晚,就偷光了他们金库内的三十几万。你能想象这三十几万,只是秃驴们一天卖香的钱吗?我就琢磨着,以后不好混了,我也剃个大光头,去当和尚去。” “啊,你、你偷了人家三十几万,就为你被讹了六百六?” 韩妙瞪大的双眸中,全是不可思议的神色,还有惋惜:那些秃驴还真没用,怎么就没在他偷钱时,把他抓住呢? “妹子啊,我知道你心里在想啥,肯定遗憾我偷钱时,为啥没被抓住。说不定现在还琢磨着,是不是向警方报案,把我给逮起来呢。不过我可不怕,凡事都需要个证据的。” 方圆就像韩妙肚子里的蛔虫那样,更加得意的涂抹星子乱飞了老半天后,才对张翼说:“张领导,你要真打算开发梨花山景区,那得答应我一个条件?” “这风情区又不是你的,我凭什么要答应你的条件?” 这会儿身心还真放松下来的张翼,不屑的撇了撇说:“你是不是想说,你要在风景区建一座庙,你会剃光脑袋来当和尚坑游客的钱?” “阿弥陀佛,善哉,善哉,张施主,你拥有一双如炬慧眼,看来很跟我佛门有缘啊,倒不如脱下这身世俗的皮囊,剪掉这三千烦恼丝,来我佛面前吃斋念经,必将得大自在,有大造化。” 方圆双手合十,面对张翼微微弯腰低头,语气沧桑且又诚恳的说道。 “噗--切!” 张翼终于忍不住的一声笑,随即就察觉出这样有损她领导的威严,赶紧闭嘴冷切一了声,抬头看着山上:“方圆,你少跟我在这儿油嘴滑舌的。有什么目的就直接说吧,干嘛要带我来这儿。你别再说,就是想让我偷得浮生半日闲,咱们俩人现在连朋友都不是,我也没空,更没心思跟你当朋友,一起游山玩水。” 既然领导大人题归正传了,方圆也不再插科打诨,抬手做了个请的手势后,率先走上了上山的羊肠小道:“张领导,你觉得来这儿的路况,咋样?” “糟糕,无比的糟糕。” 张翼跟在他身后,黛眉微微皱起,实话实说:“怪不得这边美景如画,却没人前来,就是路况太糟糕了。” “如果这边开发的话,这边会修路吧?” 方圆又问。 提到这个问题后,张翼马上就回到了她原本的领导状态,停步转身再次扫了四周几圈,摇了摇头后失望的叹了口气:“唉,这边风景虽然美不胜收,可却没有像样的开发价值。” 先后在川南县、唐王市专搞经济的二把手,张翼在这方面的目光,不是一般的毒辣。 就像她现在所说的那样,梨花山周围风景美则美了,但远远没有达到让政府拿钱大力开发的条件。 众所周知,所有风景区,尤其是山区,如果没有古代文人骚客遗留的名胜古迹,也得占住山势奇险、或灵秀、或磅礴等特点。 梨花山是泰山余脉,从此向南山脉连绵,梨花盛开时风景美到了极致,但也仅仅是在梨花盛开的季节罢了。 梨花开罢后,就只剩下满目葱郁了,山上没有瀑布,没有古迹,最多也就适合当做防空洞的落脚点,被果农承包种果树。 除此之外,就再也没有啥旅游价值了。 怪不得这儿距离唐王市区只有二十多公里,可始终没有被纳入开发计划,甚至连路都没必要修建,就当这是能给唐王市区提供清新空气的后花园了。 听她解释的这样有条有据,方圆点了点头:“嗯,这地方说白了就个鸡肋,不是食之无味,弃之可惜,是不开发可惜了,开发却收不到任何价值,就连承包这些山头的果农,都收不到想象中的效益,才让很多山都荒着。” 张翼从他的话中,听出了什么:“怎么,你想在这儿搞承包?” 方圆停步,指着上面说:“我要这座山。不是承包,是购买。” “购买?” 张翼明白了:“呵呵,方圆,你带我来这儿,就是想说服我,把这座山卖给你吧?” 方圆也没否认,很坦率的点了点头。 张翼冷笑:“方圆,你把我想的太强大了,我只是主抓唐王的经济发展,可没权利向私人卖山。我看你啊,是烧香找错庙门了。” “这个你不用管,我会从上面拿到批文的。” 方圆转身,居高临下指着来路:“而且,我还要重修这条公路。四车道的公路,估计也就够用了。” 对于方圆说他能拿到购买梨花山的批文这一点,张翼不会感到惊讶。 凭这小子跟龙头的关系,想在这地方买座小山,还是能办到的。 更何况,他也说要修一条四车道的公路了呢? 张翼只是不明白,他为什么要买这没太多经济效益的梨花山,是为了效仿陶渊明搞个世外梨源,还是想在这儿种梨子? 再或者,把这儿开发成度假山庄? “都不是。” 方圆摇了摇头,说道:“我要在这山上,创建一座孤儿院。名字都起好了,就叫未来孤儿院。” 张翼,韩妙俩人彻底愣住。 谁都知道,孤儿院是慈善事业,就算再奸的商人,也不会投巨资跑这儿来做慈善的。 说是投巨资,可不是开玩笑。 别的不说,单说他说要修到市区的这条公路吧,长达二十多公里,又是在山区,虽说有以前的老道路打底子,可没有个几千万是搞不定的。 再加上修建孤儿院,孤儿院里的配套设施,护工人员等等--老天真的商人,也不会以为那些孤儿们,能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 倒是能博得个好名声。 问题是,像方圆这种货色,会在意名声的好坏吗? 事出反常必为妖! 他不像是开玩笑,很认真的样子,那么他到底是想要做什么? “我就想在这儿创建个孤儿院,没有别的任何想法,张领导你别想歪了。” 方圆转身,继续向上走。 如果是那些德高望重的大企业家,想在这儿搞慈善,我还相信,可你--哼哼,我怎么能不想歪了? 张翼低头,看着脚下崎岖的羊肠小道,脑海中忽然灵光一闪:“这梨花山下,埋藏着世人不知的大宝藏!” 唐王地区在春秋战国时期,曾有过某小诸侯国的存在,这可是在书本的,被记录在《唐王县志》中的。 县志(以前叫唐王县的)中还明确记载,秦始皇帝一统天下后,小诸侯国灭亡,王室后人在某座山下,埋藏了大批的宝藏,试图东山再起。 虽说只是个传说,可也引很多人来这边寻宝的。 据张翼所知,在华夏很有名气的‘寻找失落’工作室,就曾经来这边详细勘察过,还发现了一些古钱币,证明县志记载上的那些,不完全是空穴来风。 现在方圆忽然打着做慈善的幌子,说要投巨资跑这儿来创建孤儿院,还又修路--那么,他除了借此机会来挖掘传说中的宝藏,还能有什么更加合理的解释? “吓!” 张翼一闪的灵光还没有消失,方圆忽然转身大叫一声:“你咋知道这些!?” “我……哎!” 被方圆的忽然一声大叫,给吓得本能向后退去的张翼,一脚踩空,惊呼声中就向后摔倒,双手上扬回头看去,双眸满是绝望。 都说这是崎岖的羊肠小道了,斜坡度至少得有四十度左右,幸亏张翼穿着半高跟皮鞋,平时又勤于健身,所以跟着方圆一路走来时,才没有像昨晚休息不好的小秘书那样,被远远的拉在了后面。 这也代表着,在她受惊一脚踩空,发出绝望的惊叫声向后摔下去时,韩妙不能及时抱住她彻底失去平衡的身子,只能眼睁睁摔倒后,再像滚地葫芦那样,滚下已经有上百米高的山脚下。 “啊,翼姐!” 韩妙也发现了,也张开双臂做出拥抱状了,只是双方距离足足十几米,她除了被吓得尖声惊叫外,还能做什么? 我命休矣! 很有几分古文功底的张翼,本能闭眼时在心里这样哀嚎。 许多年后,在她秀发染霜般发白时,都没忘记这一天,有一双那么温暖有力的手,能抢在她即将倒栽葱着滚下山时,牢牢抱住了她纤细有力的小蛮腰。 时隔数年后,她再次真切感受到了真正男人,才会拥有的宽厚胸怀,听到了健壮有力的砰砰心跳声,嗅到了迷人的淡淡烟草气息。 等她仰面朝天找到平衡,缓缓睁开眼后,就看到了一张--讨厌的脸,还有那双有愧疚一闪即逝的眼睛。 这是方圆的脸。 他眼里一闪即逝的愧疚,是因为他故意夸张的惊叫,惊吓到了张翼,差点酿成大货。 是他,及时抱住了张翼,以那种温香软玉抱个满怀的方式。 张翼呆呆的望着他,像看数年前的孙刚那样。 茫然中,带有痴情。 第816章 :那个混蛋就是我 这一刻,魂飞魄散后的张翼,错把方圆当做了孙刚。 她慢慢地抬手,伸向那张脸,低声的喃喃:“小刚,你终于能用心抱住我了么?你可知道,我等这一天,等多久了?” “这我可不知道。咳,那个啥,张领导,你站稳了--还有第三人在场呢,这要是传出去,对你影响不好的。” 方圆干咳了声,右手很自然的沿着张翼后背滑到脖子上,稍稍用力,就把她后倾的身子竖了起来,左手依然抱着她的小蛮腰,不松开。 老天爷可以保证,方圆没打算吃领导的豆腐。 唯有那些傻到不行不行的人,才会奢望跟漂亮的美女领导,发生点不得不说的故事呢。 方圆可不是傻瓜,就算有人在他后脑勺上狠狠来一棍子,他也不会忘记是‘他’残杀了张翼的表弟戚光宗,估计人家不会放过任何能打击他的机会。 这时候,跟美女领导玩暧昧,吃她的小豆腐,跟自己撒尿自己喝,有啥区别? 方圆抱着她,是担心一松开手,领导大人会变成滚地葫芦,咕噜噜的滚下山去,那岂不是罪过? 阿弥陀佛,善哉,善哉。 只是,女领导那张看上去很古板,实则很俏媚的小脸攸地变红后,就代表着她要羞恼成怒,差不多会用抬手抽别人嘴巴子来掩盖她刚才的意乱愚蠢行为了……要不要松开手,任由她变成滚地葫芦? 算了吧,看在刚才让人家受惊的份上,就被她抽一巴掌吧,反正也不是太疼。 靠,就算哥们心甘情愿的被你抽啊被你揍,你也别使出吃奶的力气来啊,真以为哥们是毛驴那样的犯贱呢,越被美女虐就越开心! 白生生的小手,夹着梨花山初夏特有的清凉气息,狠狠抽向方圆腮帮子时,他果断的向后仰头,松开了左手。 “啊--哎哟!” 一巴掌抽空的张翼,再次惊叫着身子后倾,向后摔去。 也不知道她有没有后悔,以这种粗俗的行为,来报答哥们援手之恩。 算了,土豆老那老东西总是说,真正的男人,才不会跟女人一般见识,姑且就原谅她一次吧。 唉,不知道这算不算是犯贱。 方圆心中叹息着,再次及时伸手,抱住了张翼。 担心她会故伎重演,接二连三的来考验方先生的耐心,方圆脚后跟一拧,身子半转,就像在舞池里搂着美女舞伴跳探戈的--老流氓那样,把张翼直接抱在了自己上方。 这样,就算张翼再摔下来,他只需闭眼用大山般的身子,当树桩子用挡住她就是了。 可不想再对她搂搂抱抱了,哪怕这娘们的腰肢很有弹性,美臀就像圆月般的浑圆。 阿弥陀佛,善哉善哉,空即是色,色即是空,美女就是红粉骷髅,红粉骷髅就是张领导罢了,不可信,不可信。 身子刚站稳,就再次举手要扇过去的张翼,看到方圆一脸慈悲状的摇头叹息后,愣了下,瞬间醒悟过来,赶紧向后踏出一步,站稳身子后就低声冷叱:“滚开!” “山这么高,我有病才滚开。” 方圆回头看了眼山下,不屑的撇撇嘴后,又忍不住的开始鼓动毒舌了:“张领导,我说你能不能理智些?我是看你要摔下去了,才及时出手相救的,你怎么就能误以为我要趁机吃你豆腐啊。就你这种半老徐娘,要比水桶粗,屁股比磨盘还大,奶、那个啥就像两个架下的大葫芦,还有一张刻板的呆脸,哥们除非有病,才会对你产生那种非分之想,真是莫名其妙。” 指鹿为马这个成语,都无法形容方圆此时睁着眼睛说瞎话的卑鄙嘴脸。 是,张翼是比方圆大几岁,因为工作原因,也只能把自己往老相里妆扮。 可她敢发誓,一旦解开盘在脑后的青丝,换上一身都市女郎才穿的新潮衣裳,她就会让丈夫之外的所有人,惊叹于她修长的腿子,纤细的腰肢,梨花山一般的胸,妲己般的妩媚脸蛋。 就算她不那样妆扮,就当前这样子,瞎子也能看出在古板的外衣下,隐藏在一具多么曼妙而完美恶毒躯体。 这混蛋,明明不瞎子,怎么就好意思说出这番话呢? 老天爷知道。 方圆第一次抱住张翼,被骂滚开时,本着是自己让人家受惊才造成的原因,他只会大度的笑笑,就会转身继续前行。 自己做错事了嘛,被人骂一句也是应该的。 可她干嘛在自己第二次及时援救她时,还烈女般的辱骂自己,又是何道理啊? 真以为哥们是那种对女人下不去手,还不了嘴的窝囊男人呢? 领导,哥们没说你有一张刻板的呆比脸,就已经对你嘴下留情了,别以为咱小老百姓就好欺负! “你、你--你!” 张翼想吐血。 这会儿,啥子修养啊,官威啊,在这种拿着女人不当女人的混蛋面前,一点用也没有。 方圆看她很有暴走的趋势,赶紧后退几步,站在旁边指着山下说:“想不开的话,你就自己滚下去,这次我绝不会再阻拦。” 如果自己滚下去,能让老天爷把这个混蛋给劈死,张翼绝不会有丝毫犹豫。 不过现在天晴的杠杠的,半点也不像是要打雷的样子,张翼只能狠狠咬了下嘴唇,转身快步上山。 韩妙的名字中,不愧带了个妙字,也算是个妙人儿了,在张翼被方圆第一次抱在怀中时,就已经知趣的转身,看着漫山遍野的梨花,心中赞叹:啊,梨花盛开的季节,好美哦。 心情一点也不美的张翼,在被狠狠讽刺一顿后,还没有暴走,那就是她想看看,方混蛋到底想干啥! 方混蛋没啥目的,趁机把张领导带来梨花山,只有两个原因。 第一个呢,就是他觉得在揍孙刚时,下手好像重了点。 有这想法,主要是因为张翼跟他说,孙刚丧失了男人功能。 任何男人,在丧失男人功能后,心理就会扭曲,就会愤世嫉俗,就会不正常。 早知道他不正常的话,方圆就没必要在他辱骂自己母亲时,出手那么狠了,最多也就是鼓动毒舌,把他给骂的更加不正常就好了。 多大点事儿啊,舌头能解决的问题,有必要动手吗? 对孙刚心存些许愧疚的方先生,就想弥补:你老婆不是唐王主抓经济的二把手嘛,那我就送她个大大的政绩,让她出点风头,算是弥补你满嘴牙的失落了。 不用当地政府掏一分钱,就修建一条年久失修的老公路,在梨花山创建个孤儿院,这绝对是张翼的福音,谁都无法否认的大政绩。 方圆请张翼来梨花山的第二个原因呢,就因为她是唐王的二把手。 别看很多领导正事不干,给人伸腿下绊子这种活却玩的很溜。 所以呢,虽说方圆能轻易搞到批文(包括创建未来孤儿院的所有必须程序),不用理睬唐王这边的领导,就能开工干活,可老祖宗说得好啊:县官不如现管。 孤儿院既然要建在唐王,那么就绕不过这边领导的大力支持,哪怕仅仅是态度,口头上的,也很重要。 至于张翼说他购买梨花山,就是为了某些传说中的宝藏--靠,傻瓜相信,方圆也不会相信在这穷山下面,有啥子宝藏。 还真以为山羊金盆洗手后,就没盗墓贼了啊? 真以为来这片山里折腾好久的‘寻找失落’工作组,是吃白饭的啊? 方先生那样惊诧的反应,就是恶作剧,来哄领导玩儿罢了。 没想到,却差点把领导给吓成滚地葫芦。 嗯,这是哥们的错,为了孤儿院的顺利建成,以后可不能再犯这种低级错误了。 不过话说领导的身材,还真不错,孙刚那个傻鸟,守着这么个大美女却没福享用,还真是怪可怜的。 更可惜--眼睁睁看着美人孤苦伶仃的渐渐老去,容颜不在,身材变粗,屁股松弛,大地干裂,还真是全天下男人的罪过啊。 “汪,汪汪!” 毛驴的吆喝声,打断了方圆心中的些许惆怅,抬头看去,不知不觉间已经走上了梨花山。 看到一条黄毛土狗,打了鸡血那样的活蹦乱跳着扑过来后,走在前面的张翼,吓得赶紧后退。 “别怕,这是我兄弟,只要你别打它的主意,它是不会伤害你的。” 可不敢吓着领导,方圆连忙紧走两步,挡在了张翼面前。 “胡说八道,一条狗子,我怎么可能会打它的主意?” 张翼盯着人立而起扑在方圆身上的毛驴腹部,脸儿攸地通红,咬牙切齿的低声骂道:“混蛋,你这样羞辱我,就不怕遭雷劈吗?” “我羞辱你?我咋又羞辱你了?” 方圆很纳闷的回头看着张翼,正要再说啥,猛地明白了过来,失声骂道:“卧槽,张领导,你的思想也太肮脏了吧?我说你别打我兄弟的主意,是别奢望宰了它吃肉的意思,你却想到--唉,怪不得都说当官的想像力、创造力是最丰富的呢,果然是这样!” “方圆,你是不是想要我死?” 张翼几乎是哭着问道。 “不想,不想。” 看出领导大又纵身要跳下旁边山崖下的意思,方圆赶紧摇头,指着前面岔开了话题:“张领导,其实梨花山还是有一处名胜古迹的。就是这座小道观,据说也有一千多年的历史了,不过前年时遭遇了一场大火,烧死承包梨花山的某老头后,就毁了。” “哪个混蛋放得火?” 为掩饰自己的窘态,张翼连忙出声应和:“要是让我知道,哼哼,我非得把他抓起来,让他把牢底坐穿,敢破坏名胜古迹!” 那个混蛋就是我。 看在张领导精神即将崩溃的份上,方圆只好忍住反击,说:“谁知道呢,或许这是老天爷的意思吧?有些东西存世太久了,就该归去了。小道观不毁,老头子不死,我也没法在这儿行善。” “你明明说着要做善事,可说出来的话,怎么听着这么别扭?” 张翼问。 第817章 :未来孤儿院的护工们 做善事时说出来的话,让人听着别扭,这也是一种境界。 听方圆这样回答后,张翼彻底丧失了跟他谈话的兴趣,转身要下山时,看到韩妙才大口大口喘着粗气的爬上来。 总不能让累个半死的小秘书,好不容易爬上来就接着下山吧? 那样也太残忍了。 生性残忍的领导,可不是好领导--张翼只好跟在方圆身后,缓步走向那座小道观遗址。 “来贵客了,大家都出来列队欢迎吧!” 方圆冲小道观那扇树枝编成的门,喊了一嗓子。 篱笆门马上被抬开,张翼看到了让丈夫受伤的始作俑者,秦大川。 大川哥知道自己已经被领导密切关注了,心里很苦,满脸谄媚的笑容,却让毛驴看了都觉得别扭。 第二个出来的,是个大光头,在午后的阳光下,显得更亮,晃得人睁不开眼。 再然后,十几个穿着寒酸的老头老太,鱼贯从小道观内走了出来,让张翼无比的惊讶:这小道观难道内有乾坤? 要不然,怎么可能藏这么多人呀。 这些人,就跟方圆一样,看上去没一个好东西。 不管是老头还是老太,在跟张领导笑着点头打招呼时,满脸的讨好,都无法遮掩他们身上散发出的某种邪恶之气。 就仿佛,这十几个老东西,都是来自见不得人的阴间。 “他们是干什么的?” 张翼问。 “他们啊,就是未来孤儿院的护工了。” 方圆据实回答。 “什么?” 张翼很不信:“你、你就找这群人,来照顾那些孤儿?” 只要是个正常人,在听说这群好像随时被大风吹走的老头老太,竟然是要照顾孩子们的护工后,都会怀疑他们是来照顾孩子的,还是让孩子们来照顾他们的。 “老狗,老牛,你们几个站出来,给前来咱们未来孤儿院视察的张领导表演几手绝活,也好让领导确认你们还能不能照顾孩子们。” 用事实来说话,是方圆为数不多的好习惯。 切,一群土都要埋到脖子里的老朽,能有什么绝活? 张翼下意识的撇了撇嘴,没说什么,俩手抱着膀子,做好了等会儿嘲笑方圆的准备:这就是你说的绝活啊,几个老东西总耍嘴皮子,好像说相声似的,不知道看孩子才是最累的工作吗? 老狗等人嘿嘿笑着,走到了西边山谷前的那块大石头旁。 据张翼目测,那块大石头少说也得有一百五十斤左右,换个棒小伙来搬起来,也得很费力,更别说这几个走过去就摩拳擦掌,深呼吸搞得跟真事似的老头子了。 “哟,四个人要把那块石头搬起来啊?行吗?别把腰给闪了,这儿穷乡僻壤的可没医院,道路又不好走,耽误治疗,那就是你犯罪了。” 张翼无声的嗤笑一声,饶有兴趣的看着老狗他们。 她自己也没意识到,她在讽刺老狗等人时,跟她平时严格要求自己一定得尊老爱幼的思想完全相反。 造成她在不知不觉中有这想法的主要原因,还是方圆惹得祸。 张翼更不知道,她在轻飘飘说出这些话时,终于喘匀和气的韩妙,看着她瞪大的双眸中,全是不可思议:翼姐今天怎么了,话多了不说,眉梢眼角的还净轻松,就像我跟小李(她男朋友)在一起那样。 与心细的韩妙相比,方圆自然看不出张翼的变化,只是用淡然的微笑风度,来回应她的冷嘲热讽。 讽刺别人没人搭腔,就跟一个人唱戏那样没意思,张翼也闭上嘴,看向了西边。 她就看到,老狗(她当然不认识十二生肖中的这些人是谁)轻轻吐出一口气后,弯腰伸手抱住了那块石头,咬牙大吼一声:“起!” 老狗喊的声音挺大,惊起了远处梨花丛中小鸟三两只,大骂着‘草泥马,吓老子一跳’的飞走了,那块石头却没动弹丝毫,倒是他那张老脸憋的通红。 看老狗这样子,方圆先是皱了下眉头,又好笑的摇了摇头。 刚才还对方圆冷嘲热讽,盼着老狗等人出丑的张翼,看到老东西哇呀呀的怪叫着,就是般不起石头的可怜样子后,于心不忍了:“方圆,你别让他们显摆多有力气了,免得伤了自己,都这么大年纪了,没--” 她的话还没说完呢,就看到老狗很轻松的站了起来,抱着那块重达七八十公斤的大石头,举重若轻的样子,就像叫花子手里拿着的破碗。 “嘿嘿。” 老狗抬头,冲小嘴张开,好像见了鬼似的张翼贱笑几声,随手把石头抛了出去,呼呼生风的砸向了老牛。 “小心!” 张翼忍不住的失声叫道。 老牛抬手,只用左手顺着大石头底部一拨拉,那块大石头就旋转的破碗那样,飞向了另外一个人。 四个老东西,把一块大石头,当做击鼓传花中的花儿那样,无比轻松的玩耍了起来。 他们都懂得借力打力,就是类似于武侠小说中的‘沾衣十八跌’,只需在出手时掌控住大石头旋转的力道,角度,根本不用太费力,就能把石头推出去的。 好比用吊车吊起一块上千斤的铁疙瘩,站在地上的人,用力一推,就能转变它的方向,落到想让它落下的位置上。 那个搬石头的老东西,刚才是假装搬不起来的,应该是看出我看不起他们,才故意出洋相的--可恶,跟方圆一个德性,这都是哪儿钻出来的老不死,这么大年纪了,还这么大力气! 张翼醒悟过来后,目光幽幽的看了眼方圆。 轰地一声,大石头被老牛抬脚压在地上后,十二生肖向张领导显摆他们有足够的力气、来照顾孩子们的节目结束了。 接下来出场的,是黑蛇。 不起眼的小老头,出场后看向了毛驴。 驴哥马上呲牙,向后退了两步,藏在了大哥身后。 黑蛇又看向了他那些老兄弟姐妹们,却没谁搭理他。 无奈之下,他只好坐在那块大石头上,从腰里摘下一根棍子,抬手就砸在了自己左腿上,喀嚓一声那根棍子就断了,伴随着张翼再次忍不住的惊呼:“咦!” 好像擀面杖般的棍子,狠狠砸在黑蛇麻杆般的腿上后断了,那么他的腿子得被打断了吧? 自己把自己腿子打断的人,得有多变态? 张翼无法想象,也来不及想象,就看到黑蛇镇定自若的拿出急救包(钱猴王扔过来的),开始给自己裹扎腿子。 张翼的小嘴,再次张大。 要不是亲眼所见,无论谁赌咒发誓的跟她说,有人能用如此专业、快速的包扎手法,来给自己包扎伤口,她也不会信。 最出色的外科医生,也比不上黑蛇,动作不但快,还相当到位。 完事后,黑蛇站起来,跺了下那根被张翼误以为被砸断了的左脚(还是腿?),施施然的回到了同伴中去。 黑蛇这是在告诉张翼:我就是孤儿院的医生. 再然后,有个门牙缺了一块的小老太站出来,用英语抑扬顿挫的朗诵了一段‘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又用俄语说了一段莎士比亚的名著。 这个,则是孩子们的外语启蒙老师了。 十二生肖,逐一站出来,表演了烹饪、游泳,唱歌、健身操等等特长。 总之,只要幼儿园里能用得到的,这十二个人就能做得出来。 那个大光头,等最后一个信天游唱的比黄鹂鸟还好听的小老太下场后,才嘿的一声,原地扎了个马步。 哦,这是孩子们的武术教练吗? 张翼被彻底吸引了,饶有兴趣的看着格林德,很想问问他会迷踪拳,会九阴白骨爪吗? 格林德让张领导失望了--双手做出虚握方向盘的样子,嘴里发出法拉利的引擎响声:“呜,呜呜--嗷,嗷!” 切,这个原来是以防遇到啥急事时,驱车跑市区的马夫。 张翼又撇嘴,很为老格白白长了副魁梧的身材,却只会开车的不学无术而惋惜。 十二生肖,还有格林德都表演完了,张翼下意识的看向了秦大川,很想知道他能不能拿出与众不同的本事,来证明他对孤儿院也有用。 秦大川走向了韩妙。 快到人家跟前时,脸上已经浮现出死了老婆的悲伤。 “你、你想干嘛?” 韩妙下意识的后退了两步,对这个让孙刚受伤的家伙,没有丁点好感。 “尊敬的,美丽的小姐,我是未来孤儿院的护工。” 秦大川说话了,声音低沉,带着让铁石人都心动的悲伤:“我们孤儿院有个像您这样漂亮的小女孩,三个月时遭遇了车祸,父母双亡,本人也受伤--现在,孩子旧疾发作,正在炕上疼的不停抽抽。可她很坚强,只有在黑夜来临时,才会小声的喊妈妈,说她很疼,很希望妈妈能把她带走,带到那个没有伤痛的世界中。” “她、她会好起来的!” 不知道咋回事,韩妙眼前就浮现出一副‘小女孩小虾米般的蜷缩在小小的炕上,紧咬着嘴唇,浑身轻颤着低声喃喃的样子’,再也忍不住的眼圈发红,想都没想就拿出钱包,把里面的钱都拿出来,拍在了秦大川手里,大声说:“拿去,给孩子看病。不够,我会寻求更多的人来帮助她!” “谢谢您,尊敬而善良的小姐,我代小姑娘祝您身体健康,爱情满意,工作顺利。” 秦大川拿着那些钱,给韩妙深深鞠躬后,转身刚要走,就被方圆在腿上踢了一脚:“搞甚啊,把钱还人家,这是在演戏呢。” 韩妙这才如梦初醒,轻轻啊的一声叫,小脸红了。 张翼却在心中轻轻叹了口气:唉,真不知道他从哪儿找来这些人的,看上去毫不起眼,可如果把他们的长处用在社会上,就会让好多人震惊。 “张领导,你觉得我找的这些护工,还算称职吗?” 方圆走到张翼面前,笑着问道。 张翼看着他,想了很久才问:“这,算是你殴打我丈夫的弥补吗?” 方圆也想了想,才点头:“算是吧。” 第818章 :我是你最坚强的后盾 任何人犯错后,都得付出一定的代价,这是老天爷给人类定下的铁律。 就为买黄瓜那么点小事,方圆就把领导老公满嘴牙都打碎,不管主要责任在不在孙刚,如果想在唐王无忧的混下去,就得想办法化解开这个梁子。 除了身上那朵破彼岸花之外,方圆没觉得他与别人相比,有什么特殊之处,在‘犯错’后,拿出相当的好处来征求张翼的‘原谅’,这也是很正常的。 方圆明白这个道理,张翼同样很明白。 她更能确定方圆不知道,她当初在川南县犯下大错后,为什么还能高升来到唐王--这才主动提出,要找个僻静地方好好聊聊。 要不然,张翼绝不会无视丈夫被揍成那个惨样后,还能跟‘仇人’相谈甚欢。 方圆却不知道。 他只按照他所理解的处事态度,希望在献出孤儿院这个大蛋糕后,能让张翼看在政绩的份上,原谅他的冒犯。 方圆把这层意思表示出来后,张翼的第一反应就是想笑。 得意的大笑。 她得费很大的力气,才能忍住,让自己看起来在认真考虑方圆的建议。 对于任何一个当官的来说,只要能取得大政绩,能继续往上爬,就敢付出能付出的代价,包括家人的利益。 这与亲情不容亵渎没啥关系,任何事物的改变,都建立在利益的基础上。 况且孙刚也确实有‘取死之道’,被打碎满嘴牙的惩罚,也不是太重。 “好。” 张翼抬头,看着方圆的眼睛,淡淡的说道:“只要你能拿到批文,在唐王这边我就是你最坚强的后盾。你要给我个日期,需要多久,我才能顺着修好的公路,来梨花山的孤儿院?” 张翼的问题,方圆已经翻来覆去想好多次了,张嘴就能回答:“三个月。” “三个月?” 张翼黛眉微微皱起,沉声问:“三个月的时间,你就能修好那条公路,在这儿创建一所孤儿院?” “最多也就是三个月的时间。” 方圆很有底气的说:“主要是用在修路上,至于修建孤儿院,我不觉得要占用太多时间,张领导应该很清楚,现在盖房子可不用像以前那样麻烦了,恰好钢铁又便宜的很。”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只要不是盖那种摩天大楼,完全可以采用钢结构主体,用最短时间内把建筑框架搭建完成后,剩下的只要填空心砖就行了。 钢结构的房子,在各方面尤其是抗震的功能,都要大大强过钢筋混凝土结构。 如果不是为了修路,要想在梨花山上修建孤儿院,或许连一个月的时间都用不了,就能出现一大片的建筑。 张翼身为主管经济建设的城市二把手,怎么不懂得钢结构建筑? 稍稍一琢磨,就能判断出方圆不是在吹大话。 只是,这家伙钱真多的花不了,才投巨资做慈善? 看这家伙,可不是啥好人。 不是个好人、脑子明显没有被驴子踢过的家伙,却哭着喊着的做慈善,不能不让人心生疑惑,继而琢磨他这样做到底有什么阴谋。 方圆看出了张翼心中的疑惑,却不想跟她说,他修建孤儿院,只是为了惩罚燕春来,给十二生肖找个有意义的事做,顺便再博取一个慈善人家的美誉。 “行,我保证给你当唐王最坚实的后盾,在你修建孤儿院的时候,不会有任何来自官方的力量阻挠你。” 短时间内,张翼还想不到方圆为啥要装好人的根本原因,只能点头表明了自己的支持态度。 “说起来,唐王那些当官的只要智商不受损,就没谁会来为难我做慈善。” 方圆转身,看着市区方向再说话时,语气就有些阴阳怪气了:“我现在当心的就是,有些人不希望张领导你做出这么大的政绩,会在暗中使坏,把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给搞砸了。” 方圆这样说是有道理的。 当他看到有记者急吼吼跑去打架现场后,就知道老百姓才不关心的唐王官场,就像表面看上去风平浪静,实则水下暗流汹涌的黄河河面。 对于官场那些破事,方圆不会理睬。 就算他们咬得满嘴毛,也跟他没有毛的关系,只要别来破坏他干慈善就行。 如果有谁不长眼,敢利用他给只要送政绩来做事,他就会让那人知道啥叫‘不做死,就不会死’这个道理。 张领导那个心理不怎么正常的老公,或许就会成为那样的人--所以方圆觉得,有必要得提前跟张领导打个招呼,免得到时候发生不愉快的事,影响到俩人间的‘合作’。 “孙刚那儿你放心,我会做通他工作的。” 张翼听出了方圆说这番话的意思,很干脆的表明了态度后,又淡淡的说:“你的批文什么时候下来,通知我一声。为避免某些没必要的麻烦,我会在这项慈善工程中,担任一个虚职。我想,你不会误以为我想从中捞好处吧?” 方圆笑了:“张领导,你如果要好处,跟我说一声,三五百万的我还是眉头都不眨的拿出来。” “哼。” 张翼轻哼了一声,转身走向下山的羊肠小道:“走了,我会等你好消息。” 方圆紧走两步,看着抬着双手(维持身子平衡)的张翼背影,好心提醒道:“张领导,下山时要小心,可别再踩空摔倒了。” 就像被针扎了一下那样,张翼身子猛地轻颤了下,霍然回头狠狠瞪了他一眼,接着加快脚步,带着韩妙下山去了。 “老大,领导貌似对你的关心很不满哦,不会在来时的路上,你趁机非礼人家了吧?” 酷爱赌博的人,基本都是察言观色的好手,大川哥就能从张翼不该有的反应中,嗅到某些不该说处来的味道。 “滚!你小子买个黄瓜都能给老子惹出事来,害我得主动把大政绩白白送她,却捞不到半点好处,你还有脸在这儿叨叨个比的。” 方圆毫不客气的抬脚,在他腿子上踢了一脚,骂道:“有这闲工夫,还不去给我整理建院方案?” 秦大川终究是名牌大学毕业的毕业生,哪怕混到给人当小弟的份上,他还是有些在正道上混得风生水起的同学啊,校友啥的,应该会有建筑业的精英人士。 方圆要想在梨花山建造具备国际水准的孤儿院,就得需要先进的建筑图纸。 让秦大川找他昔日那些同学,先搞出个建筑草图来,再在草图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最终交给专业建筑师拍板,具体设计,就是方圆交给他的任务。 这个任务对于秦大川来说,难度并不是很大,马上就拿出手机,噼里啪啦的点了几下,放大一张效果图,开始吹嘘这是他在大学时的某个校友、当下已经是在法国小有名气的建筑师,给无偿提供的草图--请圆哥过目。 圆哥过目后,很满意。 其实就算秦大川在网上随便搞个效果图,对建筑业没啥研究的方圆,也不会看出个所以然来,只要效果图能起到让他赏心悦目的效果就行了。 “很凑巧,我那同学后天就要回国,我已经跟她约好了,专门来咱们这儿呆几天,算是实地考察后,再做出更符合这边的方案。” 秦大川满脸的热情,看似很随意的说:“不过,人家可是在世界上都算小有名气的建筑师了,这次为了孤儿院的事专门来咱这儿,咱们是不是得稍微意思一下?” 这就是在要好处了,打着招待同学的幌子。 大川哥觉得,能够有个视金钱如粪土的老大,确实老天爷的青睐,如果在有机会时不趁机捞点好处,那也太对不起自己寒窗苦读十数年、才从书上学到的生存之道了。 方圆没说话,只歪着下巴看着他。 秦大川被他看的发毛,下意识的后退几步,不自然的干笑两声:“圆哥,我脸上长花了?” “没有,就是长的有些欠揍。” 方圆摇了摇头,才说:“以后想要活动经费,就去女子会所找程经理支取,我会吩咐好她的。另外,拿到钱后,由格林德主管,你负责安排人干活。” 秦大川拉长了脸,低头小声嘟囔:“我负责干活,管钱的却是死老外。老大,你也太偏心了。” “这有啥偏心的?你该知道刚走的张领导,就是管钱袋子的吧?可她只是二把手。一把手呢,就是主管人事安排的,现在我让你当一把手,你还不满?嚓了,不想干就滚蛋。” 方圆冷笑两声,不再理睬他,转身走向了西边山谷平台那边。 “兄弟,以后想花钱,跟我说一声,我会尽可能满足你的。嘿嘿,老大也说了,你就相当于唐王的一把手,那我以后是不是该尊称你一句秦书记了?” 格林德走过来,抬手拍了拍秦大川的肩膀,满脸都是幸灾乐祸的样子。 恨得秦大川牙痒,抬手做出饿虎扑食状,正打算跟他拼个你死我活时,方圆在那边喊道:“秦大川,你先过来一下。” “啥事啊,刚才不说。” 秦大川暂时放过奸笑连连的格林德,无精打采的走了过去。 “是秦小冰的事。” 方圆坐在一块石头上,拿出香烟,扔给了秦大川一颗。 毛驴就趴在方圆身边,脑袋钻在他屈起的膝盖下,舌头伸出老长,哈达哈达的。 可能是过去两年内,毛驴总是不在大哥身边,所以现在只要能跟他在一起,就会跟在他身边,寸步不离的。 “小冰的事?” 提到小妹后,秦大川一下子精神起来:“她怎么了?” 方圆吸了口烟,说:“她不在航空公司当空姐了。” “啊?” 秦大川愣了下,接着骂道:“草,是谁还敢欺负她,想吃刀子啊!” “别动不动的就喊打喊杀的,显得你多厉害似的。你除了会干拿刀子砍人这种没大脑的事,还能做啥?” 方圆毫不客气的打击了他一下,才说:“是她自己辞职的。” 第819章 :用商业模式来炒作慈善 有个秦小冰那样的小妹,是秦大川最大的骄傲。 别看他在过去几年内,总是打着创业的招牌,在赌桌上大肆挥霍秦小冰的血汗钱,很是狼心狗肺的样子,事实证明谁要是敢欺负小妹,大川哥就会给予他最最严厉的打击。 秦小冰喜欢当空姐,也有出色的先天性条件,秦大川毫不怀疑,小妹最终能成为最好的空姐,嫁给一个同样优秀的成功人士。 那么他以后再要钱去赌博,就更容易了…… 所以他觉得,圆可自己受苦受累被警方当做兔子那样满世界的追捕,也得保住小妹的空姐工作。 可现在方圆却告诉他说,小妹不再是空姐了,还是自己辞职的。 呆了半晌后,秦大川噌地一声,就从石头上蹦起来,神经病似的动作,吓了眯着眼打盹的毛驴一跳。 秦家兄妹,通过自己的努力,一个上了全国有名的大学,一个成了空姐,这在某个小山村内,已经是父老乡亲们教训自己孩子时,必须得拿出来说事的标杆了:你看看人家秦家兄妹俩,那种生活条件下都能取得大成就,再看看你--我揍死你个不争气的! 可他们不知道的是,大川哥已经自甘堕落,混到给人当小弟的份上了,当前只能靠小妹这个空姐来撑着秦家的门面。 要是让了老家的人知道大川哥在给人当小弟,秦小冰又不干空姐了--秦大川不敢想象,他这辈子还有没有脸回老家。 所以在听来方圆说秦小冰竟然主动辞职后,秦大川的第一反应就是去找她,痛心疾首的问问她,还是不是老秦家的孩子,在辞职时有没有为父母考虑一下! “你想干啥去?” 方圆冷冷的问道。 “我去找小冰,问问她为什么要辞职!” 秦大川气得腮帮子鼓啊鼓的,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她怎么可以辞职,征求我的意见了嘛,我--” “你就算再没脑子,你也该想到她为啥要辞职。” 方圆打断了他的话。 “我怎么能想到?” 秦大川烦躁的低吼出这句话后,猛地想到了什么。 他终于想出,秦小冰为什么要主动辞职,离开她从小就梦想的空姐岗位了。 还是他的原因。 如果当初他没有脑袋瓜子发热,拿刀子去捅人,那么秦小冰就不会在公司面临‘敬而远之’的处境,更不会在觉得被孤立后,黯然辞职。 深知小命比啥都重要的现代人,傻了才会跟有个‘恐怖分子’哥哥的女孩子交朋友。 秦大川不但害秦小冰丢了工作,还有可能会误了她的终身。 这是他无法忍受的,想通后就蹲在了地上,双手抱着脑袋,用力揪着自己头发,一副痛不欲生的样子。 “不想活的话,就从这儿跳下去。” 方圆又说话了。 秦大川没搭理他:哪有这么当老大的? 看到小弟痛不欲生后,不安慰也就算了,还出言打击,真是不可理喻--咦,圆哥可不是这么肤浅的人,他这时候还说这种话,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他给小妹安排了比空姐更好的工作。 秦大川眼睛开始发亮,慢慢抬起头来看着方圆,嘴唇动了好几下,欲言又止。 “秦小冰现在是夏小韵的专职秘书。唉,你小子还不算太傻,能想到就凭她是我朋友这一点,就不会让她受委屈的。” 方圆叹了口气,伸手为毛驴挠痒。 毛驴舒服的仰面躺在地上,四爪子朝天。 “圆哥,你怎么会把她安排在夏小韵身边?” 秦大川眉头又皱了起来。 别人不知道夏小韵当前面临啥情况,秦大川知道一些:夏总目前就是一火药库,指不定哪会儿就会轰地一声炸响,把她自己,连同身边的人,都炸个粉身碎骨。 “是她自己找的夏小韵。” 方圆就把夏小韵对他说的那些,跟秦大川简单叙述了一遍。 秦大川沉默很久,才低声说:“圆哥,让小冰离开神通快递吧。我不想她遭到任何的危险。” “这件事你不用管,我会安排的。” 方圆说:“你把心思放在创建孤儿院上就行--秦大川,你说我们投巨资在梨花山,只修建一所孤儿院,是不是有些太亏了?” 既然老大说他会安排小妹的事,秦大川就用不着瞎操心了。 话说,他还是知道老大有多大能耐的,让小妹安安全全的找个好工作这件事,对方圆来说根本不算事。 没有了后顾之忧的秦大川,马上就精神了起来,再次坐在那块石头上,满脸都是强烈的求知欲:“老大,你这样说是什么意思?我靠,你不会后悔了吧?” “我后悔个屁。” 方圆骂着,抬头看向了半山腰处。 秦大川顺着他目光看过去,双眼微微眯起:“老大,你想在这儿搞一个度假村?” 方圆笑道:“我想打造一个特色旅游区。” “就像泰山那些著名景点那样,咱们都去当和尚?” 真可谓‘英雄之见略同’,听方圆提到旅游区后,秦大川也马上想到那些坑蒙游客不眨眼的假和尚了。 方圆冷笑:“哼哼,我有你说的那样不要脸吗?” 秦大川很奇怪的问:“老大,你有脸--哎哟。” 把烟头直接砸在这家伙脸上后,方圆有些郁闷:谁家小弟,这样跟老大没大没小的啊,也就是看你妹的面子罢了,要不然,哼哼。 在跟张翼深谈一番后,方圆脑洞大开。 他要把这片穷山打造成一个特色旅游区,不会建寺庙啥的,会搞一个上档次的度假村,通过媒体的卖力鼓吹,让全国各地、甚至外国人也来这儿--寻宝。 既然《唐王县志》上明确记载,在这片荒山下有古代某小诸侯国留下的宝藏,而且燕随意的‘寻找失落’工作室,也曾经来这边仔细考察过,那么为什么不利用一下这个噱头呢? 寻宝啊,这可是人们最爱谈论的话题。 方圆觉得,只要运作得当--比方江湖上忽然出现几张碎羊皮纸,上面标上梨花山,搞出一些神秘路线,机关,再配合一些古老的传说,相信肯定会吸引人们的乐趣。 为了让人们保持长久乐趣,吸引更多人赶来,方圆会在某处埋上一些不是太值钱的古董,隔上一段时间,就会让那些寻宝者惊喜若狂。 想要不一样的生活吗? 那就来唐王梨花山吧! 媒体宣传的广告词,方圆都已经想好了。 越来越多的寻宝者来到梨花山区域后,他们得吃喝拉撒睡吧? 没钱人去下面的小饭店,小旅馆,有钱人就去半山腰的度假村。 一边寻宝,一边享受度假,岂不是那些有钱人最喜欢的生活? 假如觉得这样还空虚……那好吧,就会有些模样单纯,身穿统一红色广告衫(上面印有‘给孩子们一个希望,还自己一份充实’的字样)的漂亮妹子,出现在您面前,递上精美的宣传资料,柔声细语的跟您说:那边不远处,就有一家渴望得到您关怀的孤儿院。 孤儿院的孩子们,就会对您献上尘世间最最干净的笑脸,最最纯洁的心灵,来安抚您那颗烦躁的心,让您恍然见找到了您活着的价值。 这个时候呢,媒体上的广告词又变了:度假、寻宝献爱心,请来唐王梨花山。 “卧槽,老大、啊,不,圆哥,我现在才发现,你还真具备一定的商业头脑啊,以寻宝为皮,以度假为骨,以享受为血,以慈善来武装灵魂,来蛊惑那些钱多人傻的人来这儿砸钱,比那些秃驴以信仰为幌子来蒙骗游客的手段,不知道厉害了几个境界!” 听完方圆的设想后,秦大川唯有竖起双手大拇指,接连点头表示佩服。 “过奖了,过奖,只是商场上常见的炒作小手段而已。话说老子当初在神通快递苦读圣贤书时,可是用了心的。人家假和尚们出卖信仰,来为自己谋福利,咱们就用慈善来挣钱,不过所有钱都会用在孩子们身上,这确实是境界的差别。” 看在秦大川是发自内心的佩服自己后,方先生忽视了他开头说出的那俩字。 “圆哥,你把我说的是热血沸腾,现在就恨不得马上开工干活,明天就把孤儿院给创建起来才好!” 秦大川晃着膀子弯起胳膊,来表示他现在满身都是干劲。 “你瞎激动个啥,八字还没有一撇呢。” 方圆故作高深的笑了笑时,格林德快步走了过来:“老大,他们让你去小道观里一趟。” 他们,就是十二生肖了。 “啥事,不能来外面说,还得劳烦我老人家亲自走路?” 方老人家说着,拍拍毛驴的肚皮,站起来走向小道观。 “死老外,你别走,我有话要跟你说!” 此时满心兴奋的秦大川,一把扯住想跟方圆走的格林德。 毛驴可没兴趣留下来,听大川哥向死老外吹牛(他肯定会把方圆給他说的那些话,说成是他的想法),站起来抖擞了下身上的草叶,溜溜的追大哥去了。 “方圆,你有没有看过《唐王县志》?” 方圆刚走进小道观的篱笆门,老鼠就神秘兮兮的凑过来,低声问道。 “《唐王县志》?看过几眼,怎么了?” 方圆不解的反问道。 老鼠嘿嘿轻笑时,那双小绿豆眼眨巴了下,声音更低:“我也看过。” “山羊肯定也看过。只要是你们这些在地下讨生活的,估计最关注县志这种文献资料了。” 方圆明白了什么,笑道:“你是不是也想跟我说,在这片不起眼的荒山野岭下面,会隐藏着一个年代久远的大宝藏?” “说不准。” 老鼠含糊不清的说着,给旁边的钱猴王使了个眼色。 钱猴王等人,马上就快步走出了篱笆门。 方圆能看出,他们十一个人出去后,立即分散开来,从不同的方向下山,这就是严防外人别来打搅的阵势了。 方圆来兴趣了:“老鼠,你可别告诉我,你无意间发现了县志中记载的那个大宝藏了。” 第820章 :泉眼深处有只鸡在叫 “翼姐,要停车吃点饭吗?” 开着方圆那辆长城小汽车的韩妙,终于驶上通往市区的大公路后,长长的松了口气后,才小心翼翼的问闭眼坐在后排,不知道琢磨啥事的张翼。 孙刚挨揍时是上午十点多,现在却是傍晚了。 那个混蛋把领导骗去梨花山后,竟然没说要管饭,害得韩妙到现在饿得都前心贴着后背了,握着方向盘的手都开始打哆嗦了。 没办法,车技再好的司机,开着几万块的低底盘小轿车跑完那段路后,也得耗费极大的体力。 “还不怎么饿,先去医院--好吧,随便找个小饭馆就行。” 张翼睁开眼后,才发现自己小秘书都饿得小脸发黄了,马上就改变了主意。 “买包火腿肠先凑合一下也行的。” 韩妙知道领导心系住院的丈夫,想快点赶过去。 “没事的,早去会儿,晚去会儿,都那样。” 想到孙刚后,张翼苦笑了下,又闭上了眼。 到现在为止,张翼已经确定丈夫摊上事,是有人在背后推动了。 孙刚买黄瓜去看病人,这不是笑话,是事实:苗金利那个家伙,对黄瓜情有独钟,每天不咔嚓几根黄瓜,他就会掉了魂似的。 他在前两天,先后被人痛扁两顿,住院治疗的消息,张翼自然不会告诉丈夫得知。 孙刚却知道了。 谁把这个消息告诉孙刚的,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孙刚已经把苗金利看做唯一的朋友了,俩人的关系,甚至比张翼跟他还要亲近--一年多没见的好朋友来到了唐王,又受伤住院了,孙刚能不去看望他吗? 他在买黄瓜时,跟秦大川发生冲突,导致他被方圆揍掉满嘴牙,这不是那个人策划的。 方圆的出现,就跟秦大川、孙刚为买黄瓜产生冲突那样,绝对是巧合。 那个希望利用孙刚来不对付张翼的人,布下的圈套会在市区:市区人口密度大,出点啥事也能在最快时间内蔓延开来,不知道的记者都能迅速赶去的。 结果秦大川的出现,破坏了那个人的计划。 这算是张翼走好运了,对孙刚来说却是不幸的:那个人就算要利于孙刚来做事,也不敢伤害他的人身安全的。 唉,这就是官场斗争啊,无所不用其极,只是这次你太过分了些,把主意打到我丈夫身上来了,真以为我张翼没有还手之力,能任由你欺负? 张翼心中轻轻叹了口气时,眼前浮上了老苗的样子。 老苗是标准的地头蛇,上一届领导班子被全面瓦解,他却在不声不响中摘到了最大的桃子,这就足够证明他的老谋深算本事有多高强了。 只是,这么具备丰富斗争经验的老狐狸,怎么可能会在我抢走顺河区分局长职位后,就用对付我家人这种卑鄙的手段,来展开反击呢? 张翼想到这儿时,黛眉又微微皱了起来。 她就觉得,这好像不符合老苗的做事手段,应该是他身边人,背着他做得这件事。 但无论是老苗亲自出手,还是他身边人做得,他跟张翼之间的斗争,就算是彻底撕破脸皮了,这不是她想看到的。 “翼姐,就在这儿吧。” 车子停下,韩妙回头征求张翼的意见。 这是一家连锁快餐店,就是那种单人十几块钱就能吃饱的。 “好。” 张翼这时候自然不会再挑挑拣拣了,推门下车。 傍晚时分,快餐店内的人不少,不过角落中还有位置。 韩妙拿出纸巾擦了擦本来就很干净的椅子,请张翼坐下,就去那边点菜了。 张翼刚坐下,手机响了起来。 看了眼来电显示,张翼双手捂着话筒,放在耳边接通后,淡淡的说:“沈工,有什么事吗?” 沈工,是唐王城建的总工程师,也是本市启动地铁项目的主要推动人。 早在数年前,沈工就提议唐王得有地铁,跟已经破土动工的省城地铁线联网,那样会大大有利于城市的发展。 不过鉴于唐王特殊的地质(唐王多泉水,跟省城地质一个样。地下丰富的水道,是约束地铁的唯一原因),沈工的心愿一直没实现。 直到去年张翼担任二把手后,给予了他大力支持,找无数地质专家长达半年的实地勘察,反复论证施工方案、路线后,最终敲定了一条最安全的地铁线路。 工程开工后,还算顺利,沈工更是白天黑夜的泡在工地上。 前几天,张翼才到施工现场视察过,嘱咐沈工一定要严抓质量关。 “市长,三号工程点中午时分出现了不明漏水,应该是南部山区的某山泉……” 沈工是典型的实干家,不会拍啥马屁,接通电话后就开门见山的谈起了工作。 在地下下水道丰富的唐王搞地铁工程,不管再小心,也会遇到这种事。 张翼早就有了充分的心理准备,不会感到吃惊,在他汇报完毕后问道:“影响施工路线吗?” “有一定的影响,但不是太严重,我们有信心能把那股山泉水引开,但得需要停工三到五天。” 沈工回答问题的口气,很肯定。 “嗯,延长施工时间不要紧,只要能确保安全就好了。” 又嘱咐了沈工几句,张翼扣掉电话,抬头看着远处窗外残血般的夕阳,低声呢喃道:“也不知道哪口泉要干了,用水的人现在应该在跺着脚的骂娘吧?” 梨花山的山阴处,就有一口清泉。 水量不大,胜在一年四季都不会干涸,供十几个人饮用还是绰绰有余的,当初老刘在小道观内住着时,就是靠这口清泉来喝水,喂鸡的。 清泉就在小道观背面下方十数米外,估计正是这口小泉的存在,才有了小道观。 方圆没有见过这口小泉子,今天是在老刘死后,第一次来梨花山。 在老鼠的带领下,方圆来到了小泉前。 小泉是从一个长约十厘米左右的山缝中流淌出来的,下面有个用青石板砌成的简陋小池子,用来储存清水,也不知道是老刘,还是创建小道观的道士砌成的。 小池子里还有水,不过泉眼却不再向外淌水了。 清泉断流,这也不是啥奇怪的事,方圆很纳闷老鼠干嘛要这样郑重其事的,还撒出老狗他们,全方位的去防范不速之客。 “方圆,你听,仔细听。” 老鼠并没有多解释什么,指着山缝说道。 方圆坐在小池子上,双手撑着山体,慢慢把耳朵贴在了山缝上。 呼噜、呼噜--有沉闷却又清晰的呼噜声,从山缝内隐隐传来。 这是水流动时发出的声音。 而且水量还不小,看来这口小泉子,应该跟某条地下河贯通。 当初在北朝地下古城时,方圆就是靠一条宽阔的地下河才逃生的。 那地方都有地下河,那么在以泉多而闻名的唐王地区地下,有地下河就很正常了。 小泉忽然干枯后,从泉眼处听到地下河流淌的声音,好像实在没啥奇怪的。 方圆凝神倾听了片刻,刚要坐起身子问问老鼠时,忽然有‘给给给’的鸡叫声,震响了他的耳膜。 荒山野岭间不缺野鸡,雄鸡没事就朝天喊着玩也不稀奇,但如果这鸡叫声,是从泉眼内传来的,那就不同寻常了。 泉眼深处,有只鸡在叫。 方圆怀疑自己耳朵是不是出现幻听了,下意识的抬手拨拉了一下时,鸡叫声又从里面传了出来,还有阵阵凉风。 就好像,那只正在地下给给给鸣叫的雄鸡,是在阎王爷院子里叫唤似的,却没想到小泉断流后,声音顺着地缝传到了人世间。 “下面,有只鸡。” 方圆缓缓抬起头来,看着老鼠,脸色很郑重的说道。 他这才明白,老鼠刚才为啥问他有没有读过《唐王县志》了。 老鼠怀疑,这个泉水忽然干涸、内里却有鸡叫声传来的地下,跟县志中记载的那个藏宝处,有着一定的关系。 好吧,就算县志上记载的那个藏宝处,就在地下,那么鸡叫声又怎么解释? 总不能在某小诸侯国藏宝时,把一只鸡给也藏了进去,这只鸡还又在里面活了两千多年吧? 也许,是放进了一群鸡,让它们在下面繁衍子孙,就靠捕食地下河内的鱼啥的为生,才熬到了现在。 这两个理由,都不怎么现实,下面是黑咕隆咚的,没有阳光怎么生活? 难道说,那只鸡是神鸡,不吃不喝也不死? 还是,下面根本没有鸡,鸡叫声只是水在流过那些石灰岩(石灰岩地质,是地下水丰富的根本所在)小孔时,发出了鸡叫声,就像号称魔鬼城的某处遗址,风吹过那些被风化出小孔的石头后,就会发出呜呜的鬼哭声。 想到这儿时,方圆忽然想到了九幽世界。 那个世界,不也是没有阳光的? 有很多吓人的不明生物在里面生活,更‘出产’了漠北北这种极品美女。 既然有九幽世界这个前车之鉴,那么内地梨花山下,或许真有一个从没有被人发现的地下世界。 这又是一个九幽世界吗? 老鼠没回答方圆的话,伸手抠住山缝,稍稍用力就掰下了块石头。 不是老鼠的手劲奇大,能徒手裂石,是他早就用铁撬等工具,把这块石头撬下来,又按上的。 老鼠把那块拳头大的石头,递给了方圆:“你再仔细看看这块石头。” 方圆低头看去。 不用太仔细看,他就能看出这块被硬生生撬下的石头,本该紧贴着山体的那一面上,长满了青苔。 这就足够证明,这块石头早就跟山体割裂开了,是被人硬生生按在泉眼位置上的。 老鼠掰下这块石头后,又拿起下面的撬棍,渗进山缝中,用力一撬--又有一块差不多大小的石头,被撬了下来。 接连十几块,都很轻松的被撬下。 山缝样式的泉眼,原来是由一般大小的石头砌成的。 老鼠放下撬棍,看着方圆认真的说:“用不了多久,我们就能从这里面钻进去,找到那只在地下鸣叫的鸡。” 第821章 :你可别被车撞死 放在武侠小说中,十二生肖就是一些邪派人物,鸡鸣狗盗之徒,精通旁门杂技。 这些人中,有跟山羊是同行的盗墓贼,有在骗人时能让国际影星自叹不如的演技,有夜盗百户的大盗,更有玩毒的,靠出卖情报来谋利的等等。 总之,这十二个不起眼的老头老太拧成一股绳后,几乎没有他们做不来的事,没有他们搞不懂的问题。 老鼠,就精通‘鉴宝’,根本不需要现代仪器,拿起一块石头,在长满青苔的那一面用舌头舔舔,用鼻子嗅嗅,再用他见礼的牙齿咬咬,基本就能得出最专业的结论了。 这些规格差不多大小的石头,是被人用米浆(能起到水泥灰的作用,古代土豪盖房子时,就会用这玩意,甚至比水泥灰更结实)粘起来,一块一块的封住了泉眼。 当泉水淌出来后,就会长青苔,把所有的人工痕迹遮掩住,变成纯天然的山缝。 哪怕是水干了,如果老鼠没有听到里面传来鸡叫声,想撬下石头去看看,就凭他在土木方面的研究,也想不到泉眼是由碎石粘起来的。 “这些石头成为当前这个样子,至少得有一千八百年的历史了。” 老鼠说完这句话后,就扔掉石头看着方圆,闭上了嘴。 泉眼,甚至包括小泉子,都是人造出来的,早在一千八百多年之前,就出现了。 这就是老鼠给方圆的结论,无需质疑他这番话的权威性。 老鼠本人,就是这方面的专家。 方圆不会质疑,只是看着泉眼沉默很久。 西方最后一丝天光,也慢慢被黑夜所覆盖后,老鼠轻声说道:“《唐王县志》内记载,早在春秋战国前期,这地方就有过一个小诸侯国。后来诸侯国遭到别的国家进攻,即将国灭城破时,末代君王下令,把整个王国的珍宝,全部藏在地下某处,作为以后东山再起的资本。” “但后来,这个国家随着春秋五霸,尤其是大秦统一天下后,就算彻底灭亡了。王室的人不知所踪,唯有故国下面有宝藏的传说流传了下来。千百年来,人们始终根据县志上的记载,来这片区域寻找传说中的宝藏。” 听着老鼠那近乎于梦呓的声音,方圆拿起一块石头,轻轻放在了原处。 老鼠也弯腰,伸手拿起一块石头,递给了他:“前两年,我就听说在国际上也有些小名气的‘寻找失落’工作组,也来这地方仔细勘察过一段时间,没任何收获。” “是的,燕随意两年前来过这儿,我知道。” 方圆点了点头,看着‘支离破碎’的泉眼,笑道:“老鼠,你肯定不知道,就在你喊我过来时,我就跟秦大川商量着,拿出‘寻宝’这个噱头,来吸引更多人来这儿,帮咱们来抚养那些孤儿们的。实在没想到,会真有这回事。” 生性谨慎的老鼠,摇了摇头说:“这里面,不一定就是那个传说中的藏宝处。” “但最起码,古人是不会无缘无故搞个小泉子出来的。” 方圆放上最后一块石头,拍了拍说道:“要不是水忽然枯竭,你也不会想到这里面会有玄那话儿?” 老鼠没说话,苦笑着摇了摇头。 方圆抬头看着上方的小道观,喃喃的说:“或许,梨花山区域只有这么座小道观,还有老刘也在这儿居住,都跟这口小泉下的世界有关。” 小道观具体存在多少年了,没谁知道,就像此前没谁能理解,为什么会有这么一座小道观,孤零零的盖在梨花山上。 附近没有其他道观、寺庙,人家的,可能也跟小泉下的秘密有关:从古代起,建造小道观的人,就不希望这边有太多人聚拢。 老刘是谁,老鼠不知道。 其实,方圆现在也忽然发现,他看不懂老刘了。 还有龙头。 早在两年多之前,那时候方圆还没有认识老刘呢,那个老神棍就奉龙头的命令,入住梨花山上了,恐怕也是为了寻找地下的秘密。 只是老刘到死也不知道,他苦苦寻找的秘密,就在他每天取水的泉眼内。 方圆可没天真的以为,龙头派老刘来梨花山,就是看了《唐王县志》里的记载,想来碰碰运气找到宝藏。 全国那么多县志里,几乎都会记载跟宝藏有关的传说,龙头要是信这些传说,得派多少人分驻各地? 那么,龙头是怎么确定《唐王县志》中的传说,是有根有据的呢? 方圆很想知道,可惜龙头,老刘都已经仙逝了,不可能给答案了。 还有泉眼内传来的鸡叫声。 鸡叫声,鸡叫声--方圆忽然想到,老刘曾经养过五只大的出奇的五行鸡。 要不是方圆把其中一只鸡搞废了,老刘也不会死在漠北北手中。 难道,老刘苦心饲养五行鸡的主要原因,不是为了抵御漠北北,而是为了寻找县志中所记载的宝藏? 老刘死后,五行鸡散去,其中一只鸡,却自行找到了宝藏的所在之处,并在里面生活的很愉快,泉水忽然干涸后,老鼠才听到了它的叫声? 那只鸡,是怎么跑进泉眼内那个世界中去的? 那只鸡,是无法顺着还在淌水的泉眼跑进去的,只能从别处进去。 那么这个‘别处’,又在哪儿呢? 方圆定定望着原处发呆时,老鼠就像彻底融化进夜色中那样,动都没动一下。 叮铃铃-- 悦耳的手机铃声,蓦然响起,惊醒了沉思中的方圆。 是夏小韵打来的,懒洋洋的声音,让人很难想象就在昨天晚上,她曾经被方圆抽过两耳光,带着不该有娇媚:“死人儿,你现在哪呢,还不回家吃饭。” 看了眼老鼠,方圆语气不正常的说:“那个啥,在会所开会呢。” “你就骗我吧,我刚从会所回来。” 夏小韵在那边打了个哈欠,喃喃问道:“今晚还回家吗?” “回,我不回家,还能去哪儿?” 方圆回答。 “还回家吃晚饭吗?” “免了。” “哦,那我等你,早点回家啊。现在路上车特别多,注意安全,别被那些超载的渣土车给撞死,到时候害我为你哭泣,每年这时候还得去给你上坟,烧纸。” “就凭你这些屁话,老子也不会死。再说了,就算老子死了,给我上坟的也只能是我老婆,儿子,你有啥资格去孝顺我?” 方圆骂了几句,直接掐断了电话。 没来由的,刚才想事想得有些昏沉的脑袋,一下子清醒了,很有些豁然开朗的感觉--这让方圆开始怀疑,夏小韵的诅咒,会不会是让他保持清醒的良药? “咳,那个啥,一个神经病打电话来诅咒我的。” 方圆干咳一声,对眨巴着小眼睛的老鼠说:“先别动这地方,等我解决完快要来的麻烦后再说。” 其实方圆还是很想连夜挖开泉眼,看看下面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世界。 可他又担心这时候动工,会分散他应付即将到来危险的精力。 隐隐中,他更觉得这地方能备受龙头关注,那么它很可能跟九幽世界有关系,这时候一旦挖开,天知道会发生哪些稀奇古怪的事? 当前,先按下强烈的好奇心,专心对付危险才是正道。 对方圆的吩咐,老鼠没有丝毫的意见,又找了块大石头,盖住了泉眼:“今晚,我会连夜把这边处理好,在你决定开挖之前,不会有人发现它的。” “泉眼内的鸡叫声--唉,这可是一大卖点。要是能印在梨花山的宣传画上,绝对能吸引太多人关注的。” 望着被大石头盖住的泉眼,方圆有些遗憾的叹了口气。 “最好,边向外淌水,边有鸡叫声,那样卖点就更大了。” 老鼠抿了抿嘴角,轻声说:“我能做到这一点。” “以后,会有机会的。” 方圆拍了拍老鼠的肩膀,抬脚走向了小道观时,毛驴从旁边的草丛中跳了出来,为就要去吃饭而兴奋的狂摇尾巴。 毛驴真懂事,看到大哥跟老鼠干正事时,就乖乖的趴在一旁,不声不响的。 可比楼宇湘怀里抱着的那只贵妇犬强多了,明明刚吃过可口的香肠,还是盯着楼明功面前案几上的面包干,不断的吧嗒嘴。 楼明功拿起一片面包干,递了过来。 贵妇犬马上张嘴,一口叼住后,从楼宇湘怀里跳下来,溜溜的跑到了远处。 “小五越来越馋嘴了,只要是您吃得东西,它都得尝尝。” 楼宇湘看着在远处吃面包干的贵妇犬,淡然的笑了笑。 楼宇湘,绝对是世界级的贵妇,但她却对贵妇犬没有丁点的好感:特么的,一只破狗就是长的漂亮了点,就叫什么贵妇犬了? 还不如那个混蛋身边的土狗名字好听,毛驴啊毛驴,听起来就厚道。 她很纳闷,爷爷为什么要养这么一只很具‘女性化’的贵妇犬。 也幸亏是楼明功养的,要是别人养的,还想让楼宇湘抱抱--哼哼,最终结果,就会变成一小碗的红烧狗肉。 贵妇吃贵妇犬,才是最合适的,不是拿来当贵妇般养着玩儿的。 “嘴馋呗,小五就这毛病。” 楼明功慢条斯理的喝了口牛奶,把嘴里的面包干咽下去时,楼宇湘已经乖巧的递过了茶杯。 “明珠燕春来,现在有什么动静?” 楼明功喝了口茶水后,缓缓的问道。 他知道孙女这时候来找他,才不是陪他吃饭的。 “李行长那边今天下午传来消息说,叶明媚动用了整整一个亿的资产,看来,燕家确实要帮方圆,在唐王修改一所孤儿院了。” 楼宇湘又拿个一张纸巾,递给了老头子。 李行长,是明珠那边某银行的行长,跟楼家算是世交,答应楼宇湘盯着燕家在明珠的资金流动,这点小事还不算问题的。 “嗯,燕家做事,从来都很大度的。” 楼明功用纸巾擦了擦嘴角,又问:“又有什么新的发现?” “无意中,四号救了燕春来的保镖头子五子。” 楼宇湘笑吟吟的回答。 第822章 :贵族不能没落 四号,是楼宇湘身边那群见不得光的人。 当初她刚认识方圆被冒犯后,就曾经派九号去做事,结果却被漠北北给干掉了。 五子,则是燕春来的贴身保镖头子,大名叫卫东。 前年燕春来过生日时,就是这个卫东帮老大捉奸的。 这两个人在普通老百姓眼里,都是很厉害的人物,一个是隐藏在暗中的毒蛇,一个是能在燕家别墅院里布下近三百个捕兽夹,想把方圆干掉的猛人。 但他们在楼家祖孙俩的眼里,却只是两个能做事的小人物。 楼宇湘在林舞儿的再开业大吉典礼上,发现方圆跟燕家夫妻之间,好像有着不可告人的秘密--这怎么可以? 楼宇湘现在要啥有啥,穷极无聊中发现他们有秘密后,如果搞不清楚就会睡不着的……立即安排了大批的精干手下,暗中监视明珠燕家,还有回到唐王的方圆动静。 每天,这两个地方的人,都会把目标的最新情况(就是当时在干什么)汇报上来,供楼宇湘分析。 正所谓功夫不负有心人,暗中监察明珠燕家的人手,无意中救了燕春来的保镖五子。 “当时四号正在黄江边上散步放风,发现有人被追杀,从大桥上跳下了江里,他善心偶尔发作,把那个人救了上来后,才发现是燕春来的保镖头子。呵呵,我敢打赌,这绝对是四号生平中第一次做好事,没想到就收到了天大的报酬。” 想到五子说的那些话,楼宇湘就忍不住的要笑:“爷爷,你肯定不敢相信,燕春来的那朵花儿,早在两年多之前,就已经跟方圆那个混蛋,狼狈为奸的勾搭了一起。” 谁家老婆偷人了,谁家汉子吃错药不举了这种破事,对于女人有着无法抗拒的兴趣,听说后肯定得赶紧鼓动长舌,加上自己的推测、判断,添油加醋的渲染出去,搞得满城风雨时,再怜悯的叹口气:唉,好好的日子不过,咋就搞成这样了呢? 楼宇湘也是女人,再加上她本来就特‘关心’燕家夫妻,所以听五子说出那些大秘密后,就算不能像普通长舌妇那样在街上叨叨,可也得赶紧跑来找老爷子。 今天要是不把听到的这些说出来,楼宇湘晚上就别想睡觉了。 与眉飞色舞,吐沫星子乱飞说着那些大秘密的楼宇湘相比,楼明功除了偶尔挑动几下白眉后,始终都没说什么。 就仿佛,他只是在听孙女讲述一件很平常的小事。 “爷爷,你能想象,叶明媚想勾搭她自己的亲侄子吗?咯咯,这个女人啊,真是--” 说的口干舌燥的楼宇湘,端起杯子想喝水时,终于发现老爷子脸色平淡,就像以往听她讲述帝皇集团的发展规划那样,貌似一点都不上心。 她闭上了嘴,总算意识到自己得知燕家的大秘密后,不该这样幸灾乐祸了。 “宇湘,你有没有读过《史记》?” 当楼宇湘的脸色也恢复平静后,楼明功才缓缓的问道。 除了那些做学问的,好像很少有女人读《史记》这种太浩瀚、且又无聊的书籍。 楼宇湘读过,轻轻点了点头。 楼明功屈起的右手中指,在桌子上轻轻敲了几下,说道:“史书记载,古代封建社会分士农工商,历代君王都以士农为本,皇族为主,贵族为辅。就是这三方,撑起了那些朝代。” 三方代表着三股子势利,唯有三股势利都处在同一个高度时,天下才会安定。 一旦有哪股子力量高调崛起,威胁到了另外两股力量的利益,那么天下就会发生波动,比方皇族可劲儿的欺负士农,百姓就会起来造反。 这三股力量是泾渭分明的,相互对抗的。 无论哪一股力量,想要抵抗另外两拨势利,都必须得抱起图来,一旦发生内讧,那么就会很快被另外两股势利给打垮。 “封建社会灭亡了,昔日三分天下的皇族也没有了,被商人所替代,与贵族、士农行成了新的三股力量。很幸运,我们楼家是三股力量中的贵族。燕家,也同样是贵族。” 楼明功端起茶杯,喝了口水,才继续说道:“平时,贵族之间是不缺少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这是受利益驱使,也是必然,能让我们时刻保持着足够的警惕性,锻炼我们的斗争经验,这才能在危险来临时,从容应付。” 说完这些话后,楼明功就不再说什么了,端着茶杯吸留吸留的喝了起来。 楼宇湘长长的眼睫毛垂下,左手五根手指好像在倒计时那样,逐一弯曲,再逐一伸开。 这是她的一个习惯,无意中的动作,每当用心考虑某个问题时,才会这样。 楼明功刚才所说的这些,貌似跟《史记》没有任何的关系。 史记嘛,当然是历史记载了,就是以流水账的行事,把此前列朝列代的兴亡、大事件记录下来而已,里面没写脑残的宫斗,更没有让人向往的风花雪月。 那么,楼明功为什么要在提起《史记》后,才又说那三股力量呢? 冰雪聪明的楼宇湘,并没有思考太久,就想通了爷爷这样说的真正用意:“爷爷,我知道了。我会让那个五子彻底地消失,忘记他说的每一个字。” “保护燕家的名声不受损,就是在变相的保护楼家,保护所有像楼家这样的家族。我们,是一个不能自相残杀的整体,绝不能给别人把我们取而代之的任何机会。” 楼明功欣慰的笑了笑,放下茶杯说道:“别人看《史记》,只注意记载的那些王朝,所发生的那些大事件,却独独忽略了,史记里记载了多个朝代。每一个朝代的灭亡,都是由贵族的没落为导火索,导致士农势利暴涨,推倒了皇族。” “贵族,不能没落。” 楼宇湘轻声说道。 “贵族,不能没落,呵呵。” 楼明功把这句话重复了一遍后,忽然问道:“那个五子在说这些话时,除了你之外,还有谁在场?” 楼宇湘黛眉皱了下,随即恢复了自然,看似随意的说:“最迟午夜过后,就只有我一个人听过他说的那些话了。” 楼明功低低的叹了口气,喃喃的说:“唉,老了,心肠就会软一些,听到有人要死,心里空落落的不是滋味。” “人活着,总是要死的。” 楼宇湘无所谓的淡然笑笑,转移了话题:“方圆那个混蛋,今天下午打人了。” “他打人不奇怪,他被人打才奇怪。” 楼明功也不喜欢想到有人会死后升起的悲伤感,顺着孙女的话问道:“他又去招惹谁了?” “唐王市张翼的丈夫,一个很可怜、可悲的男人。” 楼宇湘为老爷子添了些水后,笑道:“这次他欺负人的原因,说起来更加可笑,竟然会是为了几根黄瓜。” 楼明功静静的听着,不断颔首,老脸上露出轻松的笑意。 当楼宇湘讲到,方圆揍完孙刚后,就把张翼接到了梨花山上时,楼明功插嘴道:“看来,他要给那个女领导一个大政绩,算是弥补他欺负人的孟浪了。” “呵呵,就算他不欺负人,也会这样做的。不过不一定就是张翼了。那个女人,说起来还是因祸得福了。” 楼宇湘抿了下嘴角,轻声说:“爷爷,您既然把方圆看做楼家的女婿,叶明媚都开始启动承诺的慈善资金,那么我们是不是也得做点什么来帮他呢?” “当然得做。” 楼明功端起茶杯,低头在水面上吹了一口气,说:“至于该做什么,你应该早就有计较了,就不用爷爷多嘴了。不过,你还得注意一件事,那就是去了唐王后,不可跟他表现的太亲近了。” 楼宇湘问:“您是担心,那个不知所踪的九幽王?” 楼明功不答反问:“郭易秦销声匿迹很久了吧?” 楼宇湘皱了下眉头:“您能确定那个女魔头还活着,很快就会跳出来兴风作浪了?” “郭易秦比你年轻,可他所站的高度却比你高太多,目光也就想当然的远了。他都藏着躲着的,你就更不能大意了。” 楼明功淡淡的说:“你昨天好像就跟我说过,水暗影他们忽然去了俄罗斯。” “您是说,水暗影他们去俄罗斯,是方圆暗中运作的?” 楼宇湘还真没有用心考虑水暗影去俄罗斯的事。 楼明功摩挲着杯子,语气平静的说:“水暗影有一年多没见方圆了。如果不是他的意思,她怎么舍得离开唐王?” 楼宇湘缓缓点了点头:“嗯,我知道了。等去唐王后,不但不会跟他表示亲近,还要拿出不待见他的样--” “你最好别去。” 楼明功打断了楼宇湘的话。 “叶明媚都要去了,我不去,不好吧?” 楼宇湘抿嘴一笑,轻声说:“爷爷,在很早之前,您就曾经告诉过我,危险越大,机遇就越大,一旦成功,所获得的报酬,会是很惊人的。” 楼明功嘴巴张开,接着闭上了。 他知道,他无法说服楼宇湘,暗中轻叹一声抬起了头。 楼宇湘也慢慢抬起头,看向了山尖上的月亮。 月亮就像一个银色的盘子,挂在天上,洒出清冷的光辉。 这一年多来,只要是有月亮的夜晚,夏小韵都会坐在石桌前,双手托着下巴盯着月亮出神,想象自己能不能变成广寒宫内的嫦娥。 石桌上,摆着几个精美的菜肴,还有一瓶红酒。 劳拉吃过晚饭后,就回西厢房休息了。 她知道夏总在‘赏月’时,不喜欢被人打搅。 偏偏就在她不知道想到什么,嘴角浮上笑意时,铁门发出咣咣的响声,打碎了静谧的月色。 夏小韵噌地一声就站了起来,满脸的怒容。 听到动静的劳拉,开门正要走出来时,小夏笑了,慢悠悠的问道:“谁啊?” “我。” 方圆的声音从外面传来。 “你是谁呀?” 夏小韵明知故问。 “我是你爹!” 方圆随口就骂。 第823章 :菜里有芥末油 明明是自己的家,晚回家竟然被关在外面,任谁都会一肚子火的。 还故意贱声贱气的问自己是谁,这就是故意找骂,方圆张嘴就说了句我是你爹。 这句话,还是跟山羊学的。 那个老东西,总是不教年轻人一点好。 “嚯嚯,你是我爹?” 夏小韵一怔,俏脸涨红冷笑着回骂:“我还是你、妈呢!” 看在今晚心情不错的份上,方圆原谅了她不学好的愚蠢行为,拿脚再次踢了一下门:“开门。” 回头看了眼又关上门的西厢房,夏小韵才故意慢吞吞的走了过去,拿掉了挂着的锁头。 “你爬过来的啊,这么慢。” 方圆开门进来,皱眉说道:“以后我没回家时,不许插门。别忘了,我才是这个家的主人。” “你要是死在外面,我一辈子都不插门了?” 夏小韵笑嘻嘻的说:“要是有坏人进来,怎么办?” “切,再坏的坏人在你面前,都是好人。” 方圆撇了撇嘴,擦着她肩膀走过去时,故意把她扛了个趔趄。 看着夏小韵轻叫着,一只雪白的小脚从鞋子里脱落,踩在地上后,方圆心情就好了许多,接着看到了石桌上摆着的酒菜了,笑了:“嘿嘿,还给我留着晚饭呢?乖,得表扬一下。” 方圆是真没吃饭。 看完那个有鸡叫声传来的泉眼回到前面后,秦大川等人正在做饭。 本想吃完饭再回来的,不过无意中看到拌凉菜的秦大川,把掉在地上的一块黄瓜,拿起来吹了口气又若无其事的放在盘子里后,方圆就没留下吃饭的欲、望了。 他倒是没有啥洁癖,以前还在大沙漠中生吃过蜥蜴啥的呢,大男人家的没那些瞎干净的酸气毛病--不过,有干净饭菜可吃时,却非得留下来吃沾了秦大川吐沫的饭,那就有些变态了。 方圆拒绝了毛驴的‘盛情挽留’,在它近乎于哀求的锥锥叫声中,开着秦大川那辆越野车,返回了市区。 他很清楚毛驴有多么的想跟他回家,可在危险还没有被解决之前,它留在梨花山才是最安全的,有十二生肖在山上,就算遇到再大的凶险,他们也能安然逃生的。 方圆才不会怀疑这一点,要不然十二生肖也不会纵横江湖数十年,到现在还能毫发无伤的活着了。 他原打算在回家路上吃点饭的,只是路上想事想得有些出神,直到车子驶过青石板小桥时,才听到肚子里咕噜噜的叫。 有心回去找个小饭馆吃饭,想了想又算了,觉得回家找点零嘴啊,水果啥的凑合一下就行了,早上出来时就看到客厅内有好多这玩意。 唉,女人就是嘴馋,不过这是个好习惯,得继续保持。 方圆坐在夏小韵刚才坐过的石凳上,把桌上的一瓶风油精随手拨拉到了一旁。 风油精瓶子没盖,散出极大的薄荷味道。 现在已经有蚊子了。 书上说,只要把一瓶风油精打开,就能让蚊子怕,不敢飞过来瞎嗡嗡。 方圆夹起一筷子冻粉里脊--说是一筷子,这一筷子至少夹起了盘子里的小半,恶狠狠的填进嘴里,撑的腮帮子鼓起,晃着红酒瓶子说话都不清楚了:“这玩意又苦又涩的,有啤酒没有?最好是冰镇的,帮忙拿两瓶。” 冰箱里要是没有啤酒,那就该把冰箱砸了:不盛啤酒,放些瓜果李桃的算咋回事? 夏小韵很乖,很快就拿来了两瓶啤酒,还殷勤的的打开,放在了方圆面前。 也没用杯子,方圆抓起酒瓶子昂首咕咚咕咚的,把整整一瓶酒都喝干后,才舒服的打了个酒隔,这才想到自己大半天没有喝一口水了,怪不得火气这么大。 夏小韵又把另外一瓶推了过来,还殷勤的问:“家里就这两瓶了,够不够啊?不够的话,我让劳拉去外面给你买。” “凑合吧,两瓶正好。” 方圆伸手去拿酒瓶子时,忽然问道:“你又做啥对不起我的事了?” 夏小韵愣了下,反问道:“为什么这样说?” “你要是没做亏心事,就不会这样讨好我。说吧,我今晚心情不错,不会责怪--” 方圆刚说到这儿,夏小韵右手向后一仰,那个酒瓶子就在灯光下划出一条优美的弧线,砸在了地上,发出咣的一身爆响。 她在用这个动作告诉方圆:我可没做啥对不起你的事。 “好,我知道了,你没做亏心事--都说没做了,给我放下盘子!” 看到夏小韵又去拿盘子,要随手撇出去时,方圆拿筷子在她手腕上敲了一下,夺过来揽在自己怀中,向护食的猪那样,筷子也不用了,直接端起一盘酸辣土豆丝,就往嘴里倒。 刚吃了几口,动作就停住了,整个人也僵在了那儿。 坐在他对面,饶有兴趣看他湖吃海塞的夏小韵,关心的问道:“怎么了?” “嘶,哈!” 方圆把嘴里的土豆丝吐出来后,就张大嘴巴皱着鼻子,紧闭着的眼角有泪水淌出,老脸却憋得通红。 “吓,你怎么哭了?” 夏小韵赶紧把纸巾盒子,推了过去:“乖啊,有什么委屈事跟我说说,别哭啊,这世上就没有过不去的火焰山。” “水--水,水!” 泪流满面的方圆,根本看不到,只是用力吸着鼻子,抬手擦着泪水的低吼道。 没办法,任何人在大口吃下倒了海量芥末油的土豆丝后,都会变成这样子的。 “哦,哦,你稍等啊,我马上就给你倒水。” 夏小韵弯腰伸手,就从下面拿出个暖瓶来,往杯子里倒水,还嘴碎的叨叨着:“我就知道你会这样子,幸亏我早有准备--哎,你满点喝,很烫的!” 水杯在被急不可耐的方圆一把抢走时,夏小韵伸手又从下面拿出把小花伞,刚撑开挡在脸前,比下雨更急的热水,就被方圆从嘴里喷出来,打在了伞上。 吃了海量芥末油到现在已经泪流满面的方圆,觉得自己嘴里肯定烫满了燎泡,抬手一拳就砸在了桌子上,闭着眼的怒吼道:“我要凉水!” “傍晚时刚接到通知,供水管道坏了,得两个小时后恢复供水。” 夏小韵小声的说道:“刚才,我都提醒你,说水热的,可你就不停。” “给我拿、拿啤酒去。” 方圆接连吼了两嗓子后,那种把他呛的要死的辛辣,高、潮总算过去了,只是泪水还不住的哗哗往下淌。 “刚才就说了,啤酒就这两瓶了。矿泉水,也没了……停水后,我跟劳拉也得喝水的。” 夏小韵怯生生的回答。 用力搓着脸,又狠狠吸了下鼻子后,方圆右手食指点着小夏,咬着牙的点了点头,没说话。 这是被气到极致了。 如果这时候方圆还没看出,小夏是故意在整他,那么他就白活这么大了。 桌子上四菜一汤,很精致的样子,酸辣土豆丝,冻粉里脊,西红柿炒鸡蛋,清炒竹笋,紫菜汤。 四个菜里,唯有冻粉里脊带着肉丝。 方圆从来都是肉食动物,先吃的话就是冻粉里脊。 这道彩里没啥古怪,有问题的是其它三菜一汤。 夏小韵算准他会先吃冻粉里脊--无论是谁,在吃到还算可口的菜后,都不会怀疑其它菜有啥问题。 这时候,夏小韵假装生气,扔掉那瓶啤酒后,再做出抢盘子要摔了的假象,方先生就会赶紧夺过去,大口小口的吃菜。 然后就中招了。 除了那道冻粉里脊之外,其它三道菜一个汤里,都有海量芥末油,再用风油精的味道,辣椒等调料遮掩,满心都在琢磨小夏干嘛要无事献殷勤的方圆,要是能发觉才怪。 用芥末油来暗算方圆也就算了,夏小韵还很体贴的准备了热水。 以及保护自己不受伤的小花伞。 “说、咳,你打算咋死?” 拿手指点了夏小韵至少三十下后,被气得浑身哆嗦的方圆,才咳嗽着问出了这句话。 “人家现在还是小处、女一个,没尝尝男人啥滋味呢,可不想死。” 夏小韵低着头,有些羞涩的样子:“我承认,我是往菜里倒了很多芥末油,可我没有请你吃啊,是你自己要吃的。我也提醒你,水很烫的,你不听,非得喝,那能怪谁呀?” 方圆抄起那瓶子红酒,晃了晃后凑在鼻子下闻了闻。 果然,酒香中也夹杂着芥末油的独特味道。 “好,我不怪你,我真得不怪你。” 方圆拿起纸巾刚要擦脸,夏小韵又说话了:“慢!” “这里面也有芥末油?” 方圆瞪大眼睛,恶狠狠的看着小夏。 夏小韵小声说:“没有芥末油,只有风油精--你鼻子不管用了吗,连风油精的味道都嗅不到。” 怪不得她提前放一瓶风油精放在石桌上呢,原来就是为了遮掩纸巾里的味道。 “给你五秒钟的时间,给我拿条干净的毛巾来。” 方圆站起来,双手撑着石桌,身子前倾盯着她眼眸,从牙缝里挤出了这句话。 “很抱歉,毛巾都打了香皂,泡在盆子里了,就等着恢复供水后再浆洗干净呢。” 说着很抱歉的小夏,抱歉的笑着摊开双手,做出个无奈的动作时,方圆忽然抬手捏住了她下巴,迫使她张嘴的同时,右手端起那碗紫菜汤,没头没脸的倒了下去。 反正汤也不热,不怕汤坏了她。 “啊--噗!” 方圆刚松开手,夏小韵就张嘴吐出了一口菜汤,接着就是一连声的咳嗽,猛地站起身跑向了杂物室。 这个该死的臭丫头,把矿泉水都藏在杂物室里了。 夏小韵跌跌撞撞的冲进杂物室内,边擦泪水边伸手去拿水,却被方圆抢先一步,把盛着矿泉水的箱子搬走了。 “给、给我留下一瓶,咳!” 夏小韵痛苦的尖叫着。 给你留一瓶? 开玩笑呢。 方圆冷笑几声,抬手把她推了个趔趄,大力关上了房门。 夏小韵在里面边咳嗽,边大力踢门。 伸手拽着门把的方圆无动于衷,打开一瓶水时,劳拉从西厢房内走了出来。 第824章 :极端尽头就是疯狂 喝了整整一瓶子水后,方圆才问劳拉:“你是不是想说,我是男人。男人就该大度点,让着女人?” 劳拉想说的话,都被他说完了,愣了下点头,刚张嘴,方圆就抢先说:“你还想说,她故意作弄我,就是因为太在乎我了?” “是。” 劳拉轻轻叹了口气,说:“方圆,你身边有那么多女人,应该很清楚一个女孩子,在被你讨厌后,就只能用另类的方式,来引起你的注意。我们女人,其实--” 方圆打断了劳拉的话:“其实,你只需用一句话,就能说出你想表达的意思。” “哪句话?” “既然无法让他爱我,那么就让他恨我吧,这样他才能记住我。” “不错,我这就是我想说的意思。” 劳拉沉默了片刻,转身走向屋子里。 方圆问:“你咋不劝我了?” “你比我,还要明白这些道理,我还能拿什么来劝你?随你们折腾吧,以后我是不会再多管了。” 劳拉在说这些话时,语气里满是萧索的意思。 看来,她对这对男女的交往方式真失望,也厌烦了。 方圆心中有些惭愧,开始反省自己是不是太不男人了,让小黑妹都有些看不起自己了。 劳拉在关上房门时说道:“打开厨房的供水开关,就能恢复供水的。” “哦,谢了啊。” 方圆道了声谢,松开房把走向了厨房。 他在拧开供水开关走出来后,也没看到夏小韵,看来那死丫头这时候正蹲在杂物室内泪流满面呢。 活该,谁让你惹我了? 劳拉说的好没道理,凭啥要让我被她捉弄时,不但得忍气吞声,还得想成是她在乎我,我不该那么小气,得做出一副受宠若惊的样子,盛赞她的聪明--草,那我岂不是犯贱了? 方圆冲了个舒服的凉水澡后,胡乱擦了几下,就穿着短裤,背心搭在肩膀上,刚打开浴室门,早就侯在旁边等候的夏小韵,扯住他肩膀把他拽了出来,冲进去去就砰地关上房门后,才尖声叫道:“混蛋,你最好去死!” “痴呆。” 方圆轻蔑的骂了句,趿拉着鞋子走进了卧室。 喝了一瓶啤酒,灌了一肚子凉水后,方圆也不觉得饿了,僵尸般的咣当躺在炕上,把胳膊挡在脸上,开始琢磨梨花山上的那个小泉子。 如果是放在以前,方圆在发现小泉子的秘密后,会在第一时间告诉山羊。 那个老家伙,就是一本百科全书,好像天底下就没有不知道的事。 总是自诩地下王者(盗墓宗师)的山羊,在知道梨花山下的秘密后,绝对会用最快的速度赶来唐王。 不过现在可不是告诉他这些的时候,他最好还是留在明珠。 唉,如果没有那些破事,该多好? 方圆心中叹了口气,觉得眼皮子有些沉,不知不觉的睡了过去。 睡梦中,他听到了轻轻的脚步声,还能嗅到花露水的味道。 他不愿意醒来,是因为他知道夏小韵又来到了他卧室内,像个午夜游魂那样的站在炕前,傻傻的望着他,还会伸手摸他的脸。 她的手没骨头似的软,还有些凉。 顺着方圆的脸慢慢滑到他胸膛上时,就像外面徐徐的夜风,很舒服。 啪哒一声轻响,卧室内的灯灭了。 漆黑就像一个从地狱里逃出来的魔鬼,无声的狞笑着,从四面八方的角落中,黑烟般的弥漫开来,瞬间就站满了整个世界,也隔断了那股子幽幽的清香味道。 “搓的这样香干什么,庆祝我被人揍的这样惨?” 说话不清楚的孙刚,得费很大的力气,才能向张翼表达出他想说的话。 满脸疲倦,手里还拎着个饭盒的张翼,听丈夫这样说后,愣住了。 “不认识我了吧?格格。” 看到妻子直愣愣的望着自己不说话,孙刚格格怪笑时,脸色扭曲的有些吓人。 “小刚,你怎么这样说呢?” 张翼嘴角抽了下,把饭盒放在了柜子上,拉过椅子坐下,牵起孙刚的输液的右手,柔声说:“你该知道,我有多么的心疼你,我--” 孙刚用力把手缩了回去,依旧格格的笑着:“是啊,你可心疼我了。我上午十点多被人狂虐至昏,你这个做妻子的,到了晚上才来医院看我,如果这还不算心疼我,那什么才算?” “我、我--唉,小刚,你也该知道,我现在是身不由己的。” 张翼想解释什么,最终叹了口气。 她确实身不由己的。 在发觉有人躲在幕后利用孙刚来做事后,张翼当机立断,用最快的速度清理好打架现场,又抢在记者赶来的前面,坐上方圆的车子去了梨花山。 那时候,她也想去医院看望、陪伴丈夫的。 只是她不能那样做。 她只要一去医院,那些记者们马上就会苍蝇般的围上去,用最大的热情,来了解事情的始末。 那种情况下,张翼多说就多错,少说,就少错,不说--还不行,索性不去医院,才是最正确的办法。 等她从梨花山回来,在路边快餐店用餐后,接到了刘卫亮的电话:医院里,还有记者在转悠。 那些人在等张翼去医院,贼心不死的。 既然知道这些了,张翼当然不会去医院了,索性直接驱车赶回了租住房(让韩妙自己打车走了),等到晚上十点后,才一个人悄悄来到了医院。 张翼不想跟孙刚说这些。 她觉得丈夫已经够可怜的了,要是再知道他被人利用了,得有多么的痛苦? 痛苦,对于一个身心不健全的人来说,有时候就是疯狂的促成品。 张翼圆可自己被丈夫误会,受些委屈,也不想他再受伤害。 孙刚不理解妻子的苦衷,只是看似很坚强的笑着:“呵呵,是啊,你现在身不由己,官越来越大了,地位越来越高,一天到晚的净事,哪有工夫来顾得上我啊,何况我还是个残疾人,无法给你该有的幸福生活。” 看着孙刚那张不断翻动着的嘴,张翼忽然觉得他很陌生:这还是那个郭易秦来时,躲在我怀里寻求庇护的小刚吗? 这才短短几天工,他就好像变了个人。 变得不再胆怯、懦弱了。 是极端。 极端也是一种力量,能像勇气、怒火那样,能改变一个人,让他在做任何事时,都不会有太多的考虑。 极端到尽头,就是疯狂。 看着孙刚那双好像有火焰在燃烧的眼睛,越来越刻薄的话,张翼就知道他快疯了:“呵呵,傍晚来看我的老苗(苗金利)说,你坐上那个打掉我满嘴牙的混蛋的车子,跟他去了荒山野岭,天快黑了还没有回来。” “苗金利来过?” 张翼不想解释自己为什么跟方圆走的原因,只是听说苗金利来过后,黛眉一下子皱起,终于明白丈夫为什么变成这样子了。 “老苗没来过的话,我怎么知道我亲爱的妻子,会跟揍我的强壮男人同车钻进荒山野岭中,足足过了十几个小时,才来医院看我呢?” 孙刚说着,从炕上坐了起来,上下打量着张翼,很有兴趣的样子:“那个混蛋男人,在那方面的功夫很厉害吧,有没有让你快活的死去活来,有没有咬着你奶--” “孙刚!” 张翼尖叫一声,忽地抬起了右手。 她做梦也没想到,她的丈夫会跟说这种话! 第一反应,就是狠狠抽他一个耳光,打断他的胡说八道。 手刚举起,孙刚的惨样就让她心中一疼,动作僵住了。 张翼忽地抬手时,孙刚眼神更亮,更疯狂,抬起下巴,鸭子般的嘎嘎笑着:“打呀,你怎么不打呀?被我知道在外面玩男人后,恼羞成怒了是吧?” “我、我没有,没有做任何对不起你的事!” 张翼痛苦的闭上眼时,泪水哗地一下淌了下来,手也无力的垂了下来。 “那你跟他去做什么了啊!你可别说,你们在一起那么久,就是在谈工作!” 孙刚尖声咆哮着,双手抓住张翼的肩膀,剧烈的摇晃着:“我现在已经知道了,那个混蛋只是神通快递的一破经理,不是官场上的人!” 张翼本来还想解释一下,她跟方圆在一起那么久,就是为了工作。 可孙刚都这样说了,她除了低声抽泣着用力摇头外,还能说什么? “你个表面正经,实则内心下贱的贱人!” 张翼的不解释,让孙刚更加愤怒,尖声喝骂声中,抡起右手,使出全身的力气,狠狠扇在了她脸上。 一下子,就把张翼从椅子上扇了出去,额头重重撞在了柜子角上,鲜血一下子冒了出来。 幸亏孙刚是张领导的丈夫,领导丈夫来‘咱家’住院,这可是看得起咱,必须得提供最好的病房,最好的服务。 鉴于领导夫妻之间的谈话,不能随便被人听到,所以张翼刚一出现在走廊里,那些护士就躲得远远的了。 任由这边闹个天翻地覆,只要没按铃,就没谁敢擅自进来看看咋回事。 张翼眼前金星乱冒,几乎要昏过去,抬手捂着额头,艰难的从地上跪了起来。 一巴掌扇出去后,孙刚心中的怒火,也像爆仗那样,随着咣的巨响,瞬间释放完毕,望着跪在地上的妻子,傻了。 接着,他就清醒过来,也不顾左手手背上还插着针头,抬脚下地抱住了她,连声喊道:“对不起,张翼,对不起,我不该打你!” “没、没事。” 张翼用力眨巴了下眼睛,让涣散的瞳孔重新聚焦后,抬手捂着额角,艰难的笑着:“小刚,我跟那个人,真没做什么的。” “我相信。我刚才打你,是太害怕失去你了!你不知道,苗金利跟我说那些后,我心里有多么的难受,我--” 张翼摇头打断了他:“别说了。我知道你打我,是因为你太爱我了,我不会怪你的。” “你能理解我的心思,太好了。” 孙刚欣喜的用力点了下头,又问:“你跟他,真没做那种事?” 张翼刚升起的满腔柔情,一下子消散。 第825章 :我不是不要脸 如果能让孙刚像以前那样,坚信他妻子不会做对不起他的事,别说是被抽一耳光了,就算被他拿刀子捅一下,张翼也心甘情愿。 现实,冰雪一般的残酷。 她坚信孙刚抽她耳光,是太爱她所导致。 那么,他为什么就不信任她呢? “你说呀,怎么不说话?” 孙刚没注意到妻子的眼神忽然呆滞,只是把她抱在了怀里,像俩人刚成亲那会儿,轻轻拍着她后背。 真难为他在没有牙的情况下,能说出这么清晰的话:“不想说呢,就不用说了。有些事既然已经发生了,那就再也无法避免了。就像我满嘴的牙被人抽掉后,无论再镶多高级的假牙,也不比不上原先的好了,你说对不对?” 鬼使神差般的,张翼点了点头。 然后,她就听到丈夫低低的叹了口气,低头在她左耳耳垂上轻轻吻了下,说:“人都有糊涂,做错事时,谁也不能例外,对吧?” 张翼再次点了点头。 她点头,不是因为丈夫说的很对,是因为他最后那个问号。 “古人说,知错就改,善莫大焉。” 孙刚抬起头,轻拍着她后背:“无论犯了多大的错误,只要能认识到,及时改正,还是可以的,对吧?” 张翼点头。 孙刚很满意自己妻子认识到错误的态度,继续说:“从今晚开始,咱们谁也不要再提这件事了,好吧?” 张翼点头。 孙刚想了想,压低声音说:“我以前就听说,在网上能买到一种外国进口的短裤。男人的,女人的都有。那种短裤,名字叫保贞裤……我给你买一件,好不好?” 张翼--点头。 这个所谓的进口保贞裤,是东洋研制出来的,软钢打造,戴有暗锁,设计合理,穿上后不妨碍正常的拉撒,经常出现在东洋小电影中。 看妻子连这一条也答应自己后,孙刚‘龙颜大悦’,长长松了口气后,声音更加温柔:“但我不会放过那个混蛋,你会帮我的,对不对?” 张翼点头。 孙刚这才搀扶起张翼,走到沙发前,动作温柔的搀扶着她坐下:“好了,时候也不早了,我们也该休息了。你先在这上面凑合一宿,好吧?” 张翼点头。 “晚安,宝贝。” 孙刚低头,在女人额头上轻轻吻了下,这才回到炕上,幸福的叹了口气,闭上了眼睛。 受伤后他强撑到现在,太累了。 现在总算搞定了所有的问题,是该好好睡一觉了。 哦,应该先帮她包扎下额头的。 算了,只是撞破了一点皮肉,不碍事的,明早就能消肿的--孙刚在心里,这样对自己说着,很快就沉浸了美好的梦乡中。 张翼端坐在沙发上,双手防灾膝盖上,动也不动的望着门口,就像一尊雕像,在黑夜中苦苦的守候黎明。 无论黑暗能统治这个世界多久,总有天亮的时候。 有时候,方圆在睁眼看到窗外的阳光时,就会想到某个玛雅预言:2012年的12月31号前夕,太阳落下后,就永远不会再升起,黑暗笼罩着整个世界,所有靠阳光来生存的生物,都会灭绝。 事实证明,这个曾经在世界上掀起轩然大、波的预言,就是个笑话。 笑话,最大的作用就是让人想到它后,心情会很不错。 方圆现在的心情就很不错,翻身下炕后,就觉得浑身都充满了阳刚的活力,仿佛只要展开双臂,朝天大吼一嗓子变身,他就会变成一北极熊那样。 就是肚子有些饿,咕噜咕噜的叫唤。 外面院子里,劳拉在扫地。 今儿换上一身白色碎花长裙,外套一个镂空草绿小马甲的夏小韵,正坐在石桌前,捧着个青花小瓷碗,很淑女样子的一小口,一小口的喝米粥。 看到方圆趿拉着拖鞋、光着膀子走出来后,劳拉稍稍愣了下,张嘴刚要说什么,却又低下了头,背对着他扫地。 唉,脸红时看不出来,这可能是小黑妹唯一的缺点了。 “早啊。” 听到脚步声响后,夏小韵回头笑吟吟的请安。 这孩子跟以前相比起来,修养功夫有了明显的进步,不管昨晚是挨过抽,还是被强灌过芥末水,第二天早上起来后,总能用最最干净的笑容,来跟方圆主动打招呼。 “早。” 既然夏小韵都忘记昨晚的不快了,嘴里好像还有几个燎泡的方先生,又怎么会对她甩脸子看呢,那样会被人笑话的。 可她为什么在笑? 还满脸羞红的掩着小嘴,一副很暧昧很龌龊、想看又不敢看、不敢看还又偏偏在看的虚伪。 方圆被小夏给笑着看的有些发毛,下意识的低头看去--嚓,这就不能活了! 大男人早上起来后,那玩意像标枪般的竖着,这没啥丢人的。 相反,还得骄傲,证明肾功能正常,身体绝对健康。 可问题是,不管你挑起来也好,还是竖起来也罢,你干啥要从一边钻出来,用很好奇的样子,来打量着这个生机盎然的早晨? “卧槽,闭眼!” 方圆双手猛地一招‘夜叉探海’,挡在下面时怪叫一声。 他总算明白劳拉在看到他后,为啥稍稍愣了下了。 “切,又不是没见过,没动过,没尝过--有什么好闭眼的?” 完了。 今儿打扮这么干净的小夏,能说出这种话来,就证明她已经自甘堕落了,没有丁点的羞耻之心,这绝对是广大女同胞的羞耻。 方圆有心替广大女同胞教训一下这死丫头,可在看到背对着自己,双肩剧烈哆嗦的劳拉后,他就在再也没脸说一句话了,转身兔子般的跑进了屋子里。 “很奇怪,你还知道害臊?” 方圆刚跑回卧室内,某个不要脸的就跟了过来,抱着膀子倚在了门框上,看似无辜的大眼睛,叽里咕噜的转着,看他手忙脚乱的穿衣服。 “最起码,我比你要懂得要脸!” 方圆着急之下,两根腿都伸进了一条裤腿内,把个小夏给笑得抱着肚子,弯腰蹲在了地上。 “唉,都说树不要皮必死无疑,人不要脸却天下无敌,果然是这样。” 方圆抬头看着天花板,满脸悲凉的幽幽叹了口气。 “我说我见过,动过,也尝过,这是实话,不是不要脸。” 夏小韵慢慢止住笑容,站了起来。 “那、那也不能守着劳拉说出来的。” 方圆的眼前,攸地浮上了一副画面:那是他们在俄罗斯时,她说她要做他的女人,现在就給他时。 莫名其妙的,方圆心头一疼,看着她的眼神中,浮上了明显的温柔。 “做都做了,又有什么不敢说的?” 夏小韵却转身,向门外走去:“别装君子了,还是赶紧穿衣吃去总公司吧。七点半,秦小冰就会去那边报道的。” “等等。” 方圆这才想到今天秦小冰会去总部报道,连忙问道:“你都安排好了?” “安排好了,保管你露不出马脚。不过我可得提醒你,就算公司没谁跟她说你的以前,可我不敢保证所有人都会听我的话。” 夏小韵头也不回的说着,踩着小皮鞋咔咔的走了。 方圆明白她最后这句话是啥意思。 不管是副总老王,还是财务处的老白,在被夏小韵嘱咐过后,都会无条件的配合他。 张良华不会。 他有的是办法,能让秦小冰知道,方圆一直都在骗他。 “你今天再次警告姓张的,他敢给老子惹麻烦,我就会拿大耳光揍他!” 方圆大声从卧室门喊道。 “你区区一个看大门的小保安,就敢在公司抽总裁男朋友,这岂不是活的不耐烦了?” 夏小韵的声音,从客厅门口飘了进来。 方圆愣住,许久后才低低的骂道:“特么的。” 等他穿好衣服走出来时,夏小韵已经去上班了。 抬头看了眼东方的太阳,方圆忽然想到了一句话:好天气,跟有没有太阳没啥关系。 秦小冰也是这样认为的。 哪怕今天阴云密布,对她来说也是个好日子。 因为从今天开始,她就正式成为夏总的专职秘书了。 毫无疑问,薪水福利要比空姐高太多的总裁专职秘书,责任也要比空姐大很多。 为了给夏总,还有同事们留下最好的印象,秦小冰今天的穿着可是下了苦功的:首先,不能穿的太性感,太花哨,那样会给人留下轻浮、浅薄的印象。 其次,还不能穿的太古板。 没有哪个老板,会喜欢带一个老修女似的秘书外出晃荡。 漂亮女老总身边的小秘书,必须得精干,简练,一看就是那种古灵精怪的乖乖女才行。 该怎么做,才能成为乖乖女般的小秘书呢? 秦小冰认为,穿着还在其次,主要是精神面貌。 为此,她昨晚不到九点,就上炕睡觉,今早五点就起来,对着镜子一件件的换衣服,终于确定当前的形象,才是最适合夏总秘书的。 一身乳白的小西装,七寸高的水晶镶钻小皮鞋,蓝色大尖领衬衣,脖子里佩戴一条珍珠项链(几百块钱一条的那种),亚麻色的长发,从双耳拢起一缕拢在脑后,用蓝色发卡固定住,既飘逸又不古板。 做过空姐的女孩子,穿衣走路可都是受过严格训练的。 立志成为一名优秀空姐的秦小冰,更是在这些方面下过苦功,所以当她迈着轻盈而好看的步伐,面带微笑着的出现在神通快递总部大楼内后,就引起了好多人的注意。 更有几个青年才俊,殷勤的跑过来,请问小姐有什么需要他们帮忙的没有。 夏小韵来到大厅内时,还有两个家伙,苍蝇般的围在秦小冰身边,也不知道在叨叨什么。 “对不起,请让一下。” 秦小冰对两个绅士,微笑点头表示抱歉后,快步迎向了夏小韵:“夏总,早上好。” “早上好。” 看着穿着干净利索,正面气质形象十足的秦小冰,夏小韵满意的点了点头,轻飘飘的扫了那俩才俊一眼。 那俩才俊,马上低头脚步匆匆的上了楼梯。 “劳拉,把包给秦秘书吧。” 夏小韵淡淡的说道。 第826章 :我这个人很好伺候 从劳拉递过小包的那一刻起,秦小冰这个总裁秘书就正式走马上任了。 小丫头确实很聪明,低声对看了电梯那边一眼的劳拉说了声谢谢,就快步走过去,帮夏总打开了电梯门。 原来这个小美女是夏总的新秘书啊,一个不次于漠北北般的存在。 看到这一幕后,那些对秦小冰有想法的才俊们,荡漾的心情一下子平静了,就像秦小冰的心情。 在还没有接过劳拉的包包之前,表面镇定的秦小冰,内心其实很紧张的,生怕自己担任不了这个职务,会让夏总不满,把她给打发到别的岗位上去。 如果刚开始就在别的岗位上工作,哪怕是干保洁员,对秦小冰来说都无所谓,只要能用辛勤工作来偿还那二十万的欠款就行。 现在要是干一阵子小秘书后再被打发到别的岗位,那么就证明秦小冰的工作能力不行,会很丢人的--她能不紧张吗? 我一定能干好这份工作,不会让夏总失望的。 秦小冰心中这样想着时,电梯已经到了总裁办公室楼层,叮当一声轻响,门开了。 这次,不等劳拉用目光提醒,秦小冰就率先走出电梯门,站在了一旁,微微弯腰伸手,做出了请的姿势。 “小冰,我们怎么说都是前后邻居,就算你给我当秘书,也不用这样正规的,放松些,我这个人很好伺候的。” 夏大老板明明很享受秦小冰的恭敬,却笑得很虚伪的客气。 秦小冰自然能看出老板的态度,嫣然笑笑也没说什么,站在了她身后。 老板跟你客气,那是想让你知道她很平易近人,但如果你觉得老板很随意,就不在乎那些细节让自己也随意起来时,那么你距离卷铺盖走人的日子,就不远了。 这是在职场混过几年的秦大川,以往跟小妹闲聊时说过的话,秦小冰记得很清楚,还真没想到有一天,她能用上这些商场规则。 进了总裁办公室后,在劳拉的轻声提醒下,秦小冰给老板泡茶,整理资料等工作,干的很专业,很是一丝不苟,让用眼角余光观察她的老板,暗中点头:行,还真是个能干事的料子。 夏小韵很奇怪,方圆‘身边的人’,为什么都这样优秀? 张欣是这样,韩斌是这样,漠北北是这样,从没干过秘书工作的秦小冰,仍然是这样。 这让她有些嫉妒。 因为早在认识方圆之前,她可几次试用专职秘书了,周倩就是其中的一个,结果却让她很是不满,不是太古板,就是太轻浮,没用几天就找借口打发走了。 “小冰,先别忙活了,坐下,我有话要跟你说。” 简单看了遍今天的工作日程安排后,夏小韵对拿着抹布擦拭电话柜子的秦小冰说道。 “好的,夏总。” 秦小冰连忙放下手头工作,走到了办公桌前面两米处,十指交叉的站在那儿,微微低头,目光放在老板的下巴处。 “坐下说话就行。” 夏小韵又说了句。 “我站着也可以的,夏总。” 秦小冰微笑着低声回答。 夏小韵也没再勉强,从文档里拿出一张表格,递给了她:“这是总部众高层的名单,以及他们的联系方式,排名前十上司的联系方式,你最好记在心里,以方便日后随时都能联系到。” “我会记住的,夏总。” 秦小冰双手接过那张名单,也没看就放在了小腹前,继续洗耳恭听老板的教诲。 如果是别人来当秘书,夏小韵没心思跟她叨叨这些的,只要让劳拉給她说几遍就成。 不过这个人既然是秦小冰,某人很在意的女孩子,夏小韵就得另眼相看了,亲自跟她说了一些身为领导秘书,平时该注意的一些事项,以及工作上的小窍门。 在她说到后来时,秦小冰已经从小西装口袋里拿出一个小本本,蹭蹭的记了起来。 没有哪一个领导,不喜欢能把自己‘金玉良言’当场记下来的下属,尽管很多时候下属这样做,可能只是拿捏出拍马屁的态度,说不定在本本上画的是一只乌龟,再在龟壳上写下‘多嘴驴’几个字。 秦小冰的谦恭态度,让夏大老板很满意,叨叨了足有十几分钟,最后才对劳拉说:“劳拉,你带小冰去办公室吧。” 秘书办公室,就在总裁办公室对面。 房间不是太大,内里装潢的却不错,也是红木家具大沙发的。 “办公室的房门呢,最好始终半敞着,这样就能看到有谁来找夏总了。” 劳拉带秦小冰来到办公室内,转了一圈笑道:“以后呢,这就是我们两个人的办公室了。秦小冰,你可别嫌弃我这个当保镖的粗人,跟你在一个屋子里。” 秦小冰赶紧说:“劳拉姐,您可别这样说。能有您陪我在办公室,帮我提高工作能力,我高兴还来不及呢,怎么可能会嫌弃您?” “呵呵,你别您啊您的,听着别扭。我比你大几岁,以后就叫你小冰了。” “好的,劳拉姐。” “那你在这儿仔细看看名单,我得去审车,最后几天了。” 劳拉摆摆手,示意秦小冰不用送自己,转身快步走出了办公室。 等劳拉的脚步声消失在外面走廊中后,秦小冰缓步走到自己办公桌后面,坐在了大班椅上,脚尖轻轻一点,椅子就悠悠的转了个圈。 舒服。 椅子舒服,桌子舒服,办公室内的所有一切,看上去、用上去的都这样舒服。 舒服到秦小冰都有些不真实的错觉:我不是在做梦吧,辞职后就轻松得到了这份求之不得的好工作? 想到用工合同上那些让自己每看一次就心动的条款,秦小冰就想闭上眼,发出惬意的哼哼声:生活,还真是美好啊。 她以前干小空姐时,虽说穿着漂亮的空姐制服,打扮的清爽性感,备受别人的关注,总是收到别人的求爱信息--可她很清楚,空姐其实就是身材长相出色、穿着不错的服务生罢了。 没有自己的办公室,无论遇到多么粗俗浅薄的乘客,都得以微笑来面对,像伺候大爷般的伺候他们,就这还总是被投诉,被领导训斥。 以后啊,再也不用受那些鸟气了,只要跟着夏总好好干几年,用心学习商场上的生存之道,应该会被外放出下面的部门,以总裁心腹身份,担任个小领导吧? 想到自己以后很可能会成为公司某部门的小领导,有自己的下属可以指派,被他们拍马……啧啧,秦小冰幸福的叹了口气时,忽然想到了秦大川。 好心情,一下变为了浓浓的惆怅:哥,你现在哪儿呢你?如果你没有为我去杀人,仍旧留在公司干保安,你肯定也会为我能成为夏总秘书而高兴的。只要咱们兄妹都好好干工作,攒点钱在唐王买个房子,就能为你找个媳妇了。 帮大川哥娶个媳妇,是秦小冰最大的心愿。 她早就决定了,在大川哥没有结婚之前,是不会考虑自己的终身问题的。 秦大川,才是秦家的希望所在,唯有让他成婚生子,才能对得起父母的辛苦养育之恩。 很可惜,就为了一个人渣司明达,他就走上了不归路。 心情沉重起来的秦小冰,默默的坐直了身子,拿过了那张中号层领导名单表。 无论她怎么惦记大川哥,当前都必须得做好总裁秘书这个角色,用自己的辛苦工作获得的报酬,来赡养吃苦受累一辈子的爹娘。 既然哥不在,那就让我来挑起本该由他来挑起的重担吧。 秦小冰轻轻摇头,甩出那些沉重,开始仔细看领导的名单表。 名单表上排名第一的,自然是老总夏小韵了。 老总当前的住址,联系电话,早就被秦小冰深深烙在脑海中,不需再浪费精力了。 排名第二的,是公司元老王副总,家住唐王高档别墅区唐王人家,联系电话也很好记,尾数是三个七。 排名第三的,则是主管国际物流的张良华张副总,住在某小资高档小区。 排名第四位的,是张欣,目前担任国际物流第二副总,兼任公关部部长,一个很有几分姿色,能力超强的商场女强人。 第五位的白处长-- 一般来说,思想单纯的女孩子,记忆力都很好。 秦小冰就是这样的,挨个领导名单仔细看三遍后,基本就能记住他们的住址、联系方式了。 夏总说过了,只需记住排名前十的那些领导就行了,余者不足论也,还没有资格让秦大秘书费脑子,去记住他们的联系方式。 不过看几眼也是好的,反正多记几个电话号码,对有着海量内存的大脑来说,也不是啥负担,以后夏总问起某位中层干部,秦小冰张嘴就能说出他的联系方式,那岂不是很出彩么? 秦小冰闭上眼,从王副总开始默默背诵下来,一直背到排名第十八位的唐王大区域经理李圣,才稍稍凝滞了下,需要睁眼看看下一个领导是谁。 又看了几遍后,她忽然发现了一件事:霓裳女子会所的总经理,不在这张名单上。 怎么回事呀? 秦小冰黛眉微微皱起,觉得夏总在让人打印这份名单时,不可能会把会所领导给遗漏了。 这可是唐王地区唯一一家女子会所,早就听说那边生意好的不得了,注册个像样点的会员,也得数十万的。 那么,会所老总的名字,为什么没出现在名单上呢? 叮铃铃,桌子上的固话响了起来,打断了秦小冰的思绪。 是内线电话。 秦小冰迅速抄起,放在耳边,用她当空姐时说惯了的温柔语气:“您好,这儿是总裁秘书办公室,我是总裁秘书秦小冰,请问您是哪位?” “秦秘书,我是客服前台的小黎。” 公司早在昨天,就已经下发了夏总亲笔签名的文件,宣布秦小冰担任总裁秘书的,所以前台客服小妹都知道,语气也很恭敬:“是这样的,有人要见夏总。” 第827章 :你小冰妹子要被人欺负了 “谁要见夏总呢?” 秦小冰问了句,接着说:“是跟公司业务有关的客户吗?” “不是,是、是来闹事的。” 小黎在那边压低声音说:“秦秘书,来的是个贵太太,她带了好几个人,态度非常嚣张,指名道姓的说要见夏总,说要讨还个公道--应该是会所那边遭非礼事件的后遗症,安保处的梁处长、刘队长正在调节,可她偏偏不说,只是嚷着要见夏总。” 会所遭非礼事件发生时,秦小冰正在老家陪父母,根本不知道。 她却能从小黎的汇报中,听出保安摆不平某个贵太太,必须得向夏总汇报。 “好的,我知道了,我马上就向夏总汇报。” 秦小冰说完扣掉电话,快步走出办公室来到夏小韵门前,轻轻敲了几下房门。 “进来。” 等夏小韵的声音传来后,秦小冰才开门走了进去。 夏小韵正在审阅公司季度业绩表,抬头看了她一眼,又低下头淡淡的问:“有事?” “夏总,刚才前台客服打来电话,说是有位贵太太来闹事,指名道姓的要见您。” 秦小冰口齿清晰的,把小黎跟她说的那些,一字不漏的汇报了一遍。 “遭非礼事件的后遗症?呵呵。” 夏小韵听完,笑了下后想了想,才说:“小冰,你出面调解一下,就说我不在公司内。告诉那位贵太太,有什么事去会所好了。” 明明在公司却告诉人不在,这就是传说中的推诿吗? 夏总玩这一手玩的非常地道啊,以后得好好学着点。 秦小冰在心中赞了一个,点头答应了一声,转身走出了办公室。 等她掩上房门后,夏小韵拿出手机,拨打了个手机号。 嘟啊嘟的响了七八声,即将自动挂断时,方圆那懒洋洋的声音才传来:“喂,哪头?” 这家伙肯定是故意的,明知道是夏总给他打电话,还哪头哪头的,这不是把夏总当牲口对待了么,真是岂有此理。 “我是你、妈。” 心中有气的夏大老板,张嘴就回答。 方圆毫不示弱,马上反唇相讥:“我还是你爹呢!” “滚。” 夏总骂了句,抢在他又要胡说八道之前,问道:“你现在死哪儿去了,怎么还没有来总公司,扮演你卑小的保安角色,来哄骗你的小冰妹子?” “我在老陈这儿呢,跟他叙叙旧。” “老陈是谁?” “老陈就是以前我送快递时,那位把我视为千里马,给予我很多帮助的伯乐。” “切,就是个小区域的快递加盟商罢了,还伯乐,千里马的,你这不是自己把自己形容为牲口么,怪不得打电话时,会称呼别人为哪头。” 夏小韵马上抓住方圆这句话的漏洞,开始鼓动小香舌对他展开了人身攻击。 “我是千里马不假,你就是百里驴了,还是那种抽一鞭子不走,倒退的蠢驴。” 方圆在跟女人斗嘴时,从来都不懂的啥叫谦让。 “好了,你赶紧滚回公司总部,有人来闹事了。” 夏小韵不想给这小子鼓动毒舌的机会,赶紧把秦小冰刚说的那些话,又给他重复了一遍,末了说:“你才是会所的老大,现在人家不敢去那边闹事,找到公司总部来了,这件事就得由你来出面解决。” “我出个狗屁的面啊?咱们不是说好了,我在总部就是一小保安,跟别的保安没啥两样。他们完不成的任务,我也没辙。” 听说来闹事的是个贵太太,从不稀罕跟贵太太打交道的方圆,躲还来不及呢,才不会傻到因为夏总一个电话,他就屁颠屁颠的跑来表忠心。 “不来?” “不去。” “真不来?” “真不去,我正跟老陈商量着晚上去哪儿喝酒呢。故人多日不见,得好好叙旧,哪有空去管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坐在老陈椅子上的方圆,双脚搁在桌子上,眼角余光看到老陈满脸崇拜表情的看着他(哇噻,方圆敢用这态度跟公司大老板说话,确实流弊到不行,看来男人脸蛋长的帅了,底气就是足),心中更加自得,双脚摇晃的幅度更大了。 “哼,好吧,不来就算了。反正我已经委派秦小冰下去处理这件事了,你小冰妹妹要是吃亏了,你可别怪我。” 夏小韵在那边冷哼一声,再也不给方圆说话的机会,掐断了电话。 啥,让秦小冰去处理这事了,嚓! 方圆一听急了,赶紧放下双脚站起来,对老陈说:“老陈啊,咱就这么说定了,晚上七点在圆耀酒店门口见。到时候,我会带总部那些看大门的一起去,大家伙好好喝个痛快。” “行,行,方助理(方圆来找老陈,还是打着方助理幌子来的),您工作忙,管的事儿多,可不像我这种混吃等死的。傍晚七点,不见不散,您先去忙着,我会通知大老张他们几个的。呵呵,大家都好久不见你了,特想你啊。” 老陈谦恭的笑着,丝毫不介意拍一个曾经下属的马屁,有啥难为情的。 方圆也很享受老陈的谦恭,嘿嘿笑着拍了拍他肩膀,端起人家茶缸子大大喝了一口后,晃着膀子走了出去。 在后面跟随的老陈,抢先几步来到车前,替他打开了车门:“方助理,您请。” “老陈,都是自家人,干啥这样客气?” 方圆客气了一句,抬腿上车,招财猫那样的摆了摆手,等老陈替他关上车门后,才驱动车子向总部那边赶去。 老陈的快递网点,距离总部不是太远,此时又早过了上班高峰,道路畅通,除了那几个总是及时亮起的红灯,让方总想砸掉之外,基本上算是一路顺风,没用多久就驶进了总部停车场。 驱车左拐驶进停车场时,方圆就看到大厅门前围了一些人,伸长脖子往大厅里看。 方圆停好车子,刚要推门下车,又缩回了手。 车子停在这个位置上,恰好可以从敞开着的大厅门口,看到里面是啥情况。 一眼,方圆就看到了秦小冰。 一年多没见这丫头了,她还是这么漂亮,穿着更加得体,就是稍稍憔悴了些,看来秦大川出事、母亲身体不好,再加上她辞职这些麻烦,让小丫头操碎了心。 方圆赶来后不下车,是想趁机看看秦小冰是怎么应付当前麻烦的。 在他心里,已经把秦小冰列入了‘考察对象’,可没打算总让她给小夏当秘书:那个小变态就是个火药库,指不定啥时候就会爆炸,连累方先生也还罢了,可不能再牵扯到小冰妹子。 稍稍落下车窗玻璃,方圆就能听到某个贵太太嚣张的声音:“你谁呀你?区区一个小秘书,还真把自己当根葱了!起开,给我把你们老总叫来。哼,不在?骗鬼呢吧,这是躲起来不敢见我。小丫头,最后给你一句忠告,快让夏小韵来见我,要不然别怪我不客气!” “文太太,请您冷静一下。” 面对姓文这位贵太太满天乱飞的吐沫星子,秦小冰脸上的笑意没有丝毫减弱,依旧用最最客气、温和的声音解释道:“我们夏总确实不在公司内的,还请您把您的不满,详细说给我听即可,等夏总回来,我一定会如实相告的。” 秦小冰干空姐好多年了,啥样的跋扈顾客没遇到过? 最倒霉的一个月内,她曾经被九次投诉。 结果呢,公司领导严格审查了当时的监控录像后,一致认为秦小冰应对得当,没有丝毫不尊敬顾客的意思,不但没有给予她处分,反而在会议室表扬了她,夸赞她才是新一代的空姐楷模,号召全公司小空姐,都向她学习。 对有人来闹事这种情况,秦小冰处理起来可谓是驾轻就熟:就算你的怒火能把整座大厦都点燃了,我依旧用最温和、最尊敬的态度来对待你。 你还有啥本事,尽管用。 遇到这么个接受专业刁难训练的女孩子,也是文太太的悲哀。 如果是别的事,文太太铁定会在众多人围观下,可劲儿的臭神通快递的名声。 问题是这件事不能咋呼啊,总不能嚷着自家侄女去女子会所推拿时,被俩大男人给看光了,侄女的女婿小苗去闹事,结果被人家保安给狠狠揍了一顿,现在还躺在医院内画圈圈诅咒呢吧? 文太太来之前就想好了,干脆跟夏小韵面对面的提出要赔偿,大批的赔偿--老苗家的儿媳妇,可不能被人白看了。 谁想到夏小韵竟然不出面,就派来这么个唾面自干的小秘书,无论她咋发火,就笑面相对,让她几次想挥手,让自家几个子侄动用武力,把夏小韵给逼出来。 不过看到七八个保安,都虎视眈眈的围在旁边,就等着她下令动手闹事,然后就能名正言顺的把他们给痛扁一顿了,文太太忍住了。 “夏小韵不在啊?那好,我明天再来。我就不信了,她能躲得过初一,还能躲得过十五去?走,我们走!” 文太太冷笑几声,转身推开一个保安,踩着高跟鞋扭腰肢的咔咔走了出去。 跟她一起来的那几个子侄晚辈,也学着她的样子,每个人都狠狠瞪了秦小冰一眼,跟着走了。 看到文太太他们上车,狂按着喇叭驶离停车场后,大厅内那些围观职员,都为秦小冰鼓掌。 保安队长刘佩立还高声叫道:“秦秘书,好样的!您春风化雨般的态度,彻底泼灭了她的嚣张气焰,这就是标准的以柔克刚啊!” 梁处长也是微笑着对秦小冰连连点头,赞赏有加,把她给恭维的飘飘然,小脸羞红的连连摇手说着客气话。 “好了,大家都散开吧。” 梁处长见大厅内还有其它公司的几个业务员,就让刘佩立等人散开,跟秦秘书一起,低声说笑着走进了电梯内。 “么的,刚才看那娘们那样嚣张,老子差点就忍不住要教训她了。” 老刘骂咧咧的走出大厅,跟手下这样吹着,听到有人喊他:“老刘!” 第828章 :英文版的保安条例 “谁叫我呢?” 老刘抬头,向不远处那辆越野车看去。 只看了一眼,就喜上眉梢,张嘴刚要喊什么时,却又闭上了嘴,转身对两个手下说:“你们先去后面转转,那儿总有人在扔垃圾--我来了个熟人。” 那俩保安向车子那边看了眼,也没说啥,转身走了。 “哎哟喂,兄弟,你这一年多来跑哪儿去了啊,可想死老哥哥我了。前几天你回来时,我正好在家休班,没看到你。” 按照方圆的意思,老刘坐在副驾驶上关上车门后,老脸上就浮上老鼠爱大米的样子,夸张的恨不得要抱住他狠狠亲几口。 “少来,真要想我的话,也不会比我离开公司前胖了。” 方圆叼上一颗烟,把剩下的大半盒中华都扔给了老刘。 老刘马上接住,先拿出火机给方圆点上,自己也叼上一颗后,才动作娴熟的把烟盒装进了口袋内。 早在一年多之前,老刘就知道方圆不是一般人了--一般人,能给夏总当助理吗? 虽说方圆这个助理,随着张良华的强力反扑,变得岌岌可危起来,后来更莫名其妙的不见了一年多(他可是找很多人打探过,方圆去哪儿的,没谁知道),现在忽然从眼皮子下面冒了出来,当然更不是张副总的竞争对手了,但仍旧够他老刘好生巴结的。 话说,方圆要是在外面混惨了,会抽这种七八十块钱一盒的香烟,会开这种十几万的越野车吗? 对他客气点,没亏吃。 反正客气又不花钱,干嘛学那些狗眼看人低的家伙,来得罪人呢? 等老刘惬意的吐出一口烟后,方圆才看着那俩保安离开的地方,问道:“那俩是新来的?我怎么不认识。” 神通快递总部保安处,加上老刘这个保安队长,总共十六个保安人员,方圆当保安时就知道了。 这些保安分成两组,每一组执勤二十四小时,两天一倒。 凭良心说,不管是夏天问在时,还是夏小韵执掌公司后,对这些保安还是很不错的:他们可不是从专业保安公司派来的,是神通快递自己招募的,薪水待遇都要比那些保安公司出来的人,高很多。 “呵呵,自从你,还有秦大川都走后,短短几个月内,除了我之外,其他人都被排挤走了。” 老刘吸了口烟,苦笑道:“现在这些人,都是张副总关系进来的人,包括梁处长,也成了张副总的心腹手下。如果不是因为我是老人,夏总看我鞍前马后为公司效力那么多年的份上,我这个保安队长也早就被轰走了。” “不会吧?” 方圆皱眉:“张良华现在这么狂了,公司成他说了算得了?” 方圆回归后,除了参加那次被任命为女子会所老大的会议外,今天这是第二次来公司,上一次可没注意到保安都变成新面孔了,更没想到张良华现在这般强势。 “是啊,人家有狂的资本。” 老刘回头,看了眼大厅门口,低声说:“现在全公司的人,都知道夏总已经答应了张副总的追求,成为他正牌男朋友,神通快递未来的‘老板娘’了,换几个保安,还不是上嘴皮子一碰下嘴皮子的事?” “再说了,人家是文化人啊,就算把老牛(一个保安)他们排挤走时,也不会无缘无故的,是通过考试。” 老刘说到这儿,恨恨的骂了声:“特么的,就是秦大川走后的第二个月,张副总就让我们考试。方圆啊,你都猜不出他考我们什么。” 每隔半年六个月的,在岗保安就会考一次试,这也是很正常的,不管是保安公司,还是自己招募的职员,基本都有这流程。 方圆很清楚。 只是看到老刘满脸都是悲愤的样子后,就意识到张良华的考试,绝不是保安们所熟悉的那种考试了,饶有兴趣的问道:“考啥呢,总不会考你们会不会企业管理吧?” “企业管理?” 老刘冷笑:“如果真要是考企业管理就好了,兄弟们看在月薪福利很丰富的份上,哪怕是不吃饭不睡觉,也得把那本书倒背如流。” “那考你们啥?” “考《保安条例》。” “你们是当保安的,没有考你们企业管理、给牲口看病那些,考你们《保安条例》,这很正常啊,你有啥悲愤的?” 方圆愣了下,说完拿起杯子喝了口水。 老刘冷冷的说:“是英语版的《保安条例》。” “啊--噗!” 刚喝了一口水的方圆,张嘴就把水喷在了挡风玻璃上,接着就连声咳嗽了起来。 实在忍不住了。 张良华还真是个人才,用英语来考校老刘这些连abcd都认不全的粗人,这不是摆着让他们卷铺盖滚蛋? “特么的,我们这些粗人,哪儿能看得懂英文啊?” 老刘一脸想嚎啕大哭的样子:“我也去找过夏总,反映个这件事,可夏总却说,随着公司的逐渐壮大,员工素质、文化水平也得有相应的提高,那样才能跟国际化接、接--” 方圆擦了擦嘴,补充道:“咳,是接轨吧?” “对,对,就是接轨。” 老刘连连点头,继续说:“夏总还说了,提高保安素质、文化修养,那是因为我们公司现在的国际物流业务,越来越占据主导位置了,得做好跟外国友人打交道的准备,最起码得懂得日常用语怎么说。” “扯特么的淡,就因为有了个国际物流,就得让保安也会英语?” 方圆拍着方向盘,骂了一句,又问:“那个啥,张良华介绍来的这些新保安,都懂英语?” “懂他们个法科有!” 老刘骂了句不伦不类的话,老脸抽抽着:“老牛他们被赶走后,这都三四个月了,也没见张良华给我们考过试。” “不但是保安队伍,就连公司餐厅内那些老人,基本也都卷铺盖走人了。” 老刘狠狠吸了一口烟,说:“他们倒是不用考英语,只是从卫生角度插手。嘿嘿,每隔七天就是大检查一次,张胖子这个最牛比的大厨,就因为衣服上挂了根头发,就被直接性的辞退了,连找夏总诉苦的机会都不给。” 方圆这才知道,秦大川走后的这几个月内,公司的保安、餐厅、客服前台,甚至包括清洁员,都被张良华给换了个遍。 这就是所谓的‘釜底抽薪’了,他准备从最底层开始,由下向上慢慢培植他的势利,来实现逐渐架空夏小韵,掌控整个神通快递的最终目的。 这一手,一点都不高明,就连老刘都能看得出来,夏小韵没理由看不出的。 可她却听之任之,还帮他安抚老刘。 这说明了什么? 方圆当然不会像老刘以为的那样,夏小韵这是绝对新任张良华,把他当做未来老公,心甘情愿的把神通快递当嫁妆陪送給他了。 只要张副总开心,在不影响公司利益的前提下,夏总就会听之任之了。 方圆能看出:夏小韵敢这样放纵张良华坐大,很可能是利用他,就像她总是口口声声说张良华是她男朋友那样。 “前几天,听说你回来后,我可高兴了,以为总算能有个靠山诉诉苦了。” 老刘叹了口气,说:“唉,谁知道你却被打发到女子会所当老总了--方圆啊,你那边还要保安不,把我调过去吧。不当队长,就干个小保安,也比在这边提心吊胆的好。” “你去不合适,那边的保安都是女的。” 方圆摇了摇头,笑道:“再说了,我今天来,也是回来当保安的。” “什、什么?” 老刘有些懵逼:“你今天来,是来当保安的?” “是啊,衣服都带来了呢。” 方圆抬手,冲车子后座指了指。 “那你不在女子会所干老总了?那可是个好地方,啧啧。” 老刘说到这儿时,老脸上又习惯性的浮上了猥琐。 “在那边是老总,来这边是保安。” 方圆慢悠悠的说着,拍了拍老刘肩膀:“以后啊,我们又能在一个战壕里战斗了。” “嚓,太好了!” 老刘兴奋的挥拳,自己腿上砸了下,接着神秘兮兮的问道:“你这样做,是要跟张良华开战吧?” 他以为,方圆是要跟张良华,再次争夺夏小韵了。 “跟他开个狗屁的战,他啥人啊,还值得老子费尽心机的当个小保安,来跟他做对?老子看他不顺眼了,直接拿大耳光抽他就是了。” 方圆撇撇嘴,满脸不屑的说道。 “那你这是--” 老刘话猛然醒悟,抬手指了指九楼走廊窗口,笑得无比猥琐:“是为了新来的秦秘书吧?” 方圆也笑了,知己相逢的样子:“你该知道,我还没有离开之前,她就守着大家伙说是我女朋友了。现在她来神通快递工作了,我这个男朋友还不得赶紧追过来,好好的看着?” “那是,那是!” 老刘连连点头:“秦秘书那么漂亮,公司里又到处是狼,当然得好好看着,要不然--” “谁特么的敢打我媳妇的主意,我抽死他!” “我帮你--还是像那时候那样,玩扮猪吃老虎?” “好玩不?” “好玩是好玩,只是新来的这些人不配合,别看表面上对我恭恭敬敬的,其实都盼着我赶紧滚蛋呢。” “只要你配合就成了,反正他们也没谁认识我。” “那,公司高层呢?比方张欣副总他们。” “他们都希望我能追上秦小冰啊。” “那就好,那就好。” 老刘连连措手,小眼睛里带着惋惜:“方圆,你真舍得,让张良华去追夏总?” 方圆反问道:“人不能太贪心了不是?” “昂,鱼跟熊掌不能都要,要不然会撑死的。” 老刘再次点头,心里琢磨:夏总配合方圆追求秦秘书,估计也是弥补她移情别恋的愧意吧。 “行了,走,下车,先去值班室换衣服。” 方圆拿起后座的衣服,开门下了车。 李广海,方圆回来了,希望你还能那样牛气哄哄--下车时,老刘心里阴阴的想到。 第829章 :新任保安队长 方圆刚回家时,夏小韵就曾经答应他继续担任总裁助理一职。 为了安排秦大川、格林德俩人,方圆又主动索要安保处领导的职务。 只是人算不如天算,就在方圆准备以总裁助理进驻神通快递时,女子会所那边却发生了遭非礼事件,被逼无奈下的夏小韵,只好把他当做了救火队员,让他去管理会所了。 这样一来,方圆再把秦大川他们安排来总部当保安,就不怎么合适了,索性让他们呆在梨花山,帮忙创建未来孤儿院了。 方圆还没想到的是,为了不伤害秦小冰,他又不得不跑来总部当保安了。 在老陈那边时,方圆还打算晚上请请那些保安,用美酒佳肴堵上他们那张不唠点啥就难受的嘴呢,结果老刘却说,那些老人都被张良华给找借口排挤走了。 这样正好,张良华阴差阳错间,算是帮了方圆的忙了,他完全可以‘新人’身份来当保安,先糊弄下秦小冰,等到合适的机会,再伙同秦大川一起,把以前撒下的弥天大谎给圆上。 唉,就为了不让女孩子伤心,就得费这么大力气,当男人难啊,当个好男人更难--方圆心里叹了口气时,也看到老刘嘴角那阴阴的笑意了。 知道这家伙想利用自己,来打击那些瞅着他屁股下面椅子的人。 方圆没生气,更没觉得这是被利用。 如果非得说是被利用的话,他也心甘情愿:人家老刘帮他,就是被利用了。 看来,老刘这些天真被排挤惨了。 方圆没想错。 保安处总共十六个人,其中十五个都是张良华的关系,人家不抱着团的排挤他,还能排挤谁啊? 如果不是夏总为老刘说话,他早就滚蛋了,李广海这个保安副队长,就是正职队长了。 不过不要紧,夏总能保他一次,两次,总不能老保他吧? 李广海觉得,自己有足够信心等下去,还得是沉住气的,就像当前这样,端坐在沙发上,翘着二郎腿,脚尖微微一颤一颤的,闭着眼听手下拍马。 一个人笑道:“李队,刚才你是没看到,老刘那鳖孙被一娘们给点着鼻子骂的惨样,要不是秦秘书及时出面应付,嘿嘿,梁处长肯定会把怒气撒在他头上。” “那样他就灰溜溜的滚蛋了,李队就能坐上那把椅子了。” 第二个人附和道。 第三个人端过来一杯茶,殷勤的放在李队旁边的案几上,低声笑着岔开了话题:“李队,我看那个漂亮的秦秘书,跟你很般配啊。” 李队终于睁开了眼,淡淡的问:“宗贵,你哪知眼看出我跟秦秘书很般配了?” 宗贵是个拍马的高手,马上回答:“我哪知眼都没看出,可我就是有这种直觉。秦秘书早上刚来时,好多自以为是的家伙都围在人家身边献殷勤,李队你就没过去。我琢磨着吧,当时你就看出秦秘书的身份不一般了。果然,夏总来了后,后勤处那俩傻蛋就懵逼了。” “李队这是有先见之明。” “什么先见之明啊,是未卜先知。” “得了吧,要我说啊,就凭李队跟张副总的表亲关系,可以像张副总追求夏总那样,去追求秦秘书。大家同样的郎才女貌,两桩好事真要成了,绝对是我们公司的一大佳话,一段爱情传奇--” 砰地一声,值班室的门被推开,打断了如潮的马屁。 李广海听得正惬意,下意识的幻想已经追上秦小冰了呢,忽然被惊醒后,当然不爽,马上睁眼,虎目含煞的看向门口。 就看到老刘从外面走了进来。 “都躲在值班室内干什么呢,不出去巡逻?” 老刘一进来,就摆起了队长架子,开始训斥保安们。 没人听他的。 就算人想听他吩咐,可守着李广海在场,也不会乱动弹,只是纳闷:咦,老刘胆子肥了啊,敢守着李队耍威风。 “他是干什么的?” 李广海心里也惊诧老刘的态度变化,刚要冷笑着说什么时,就看到了方圆。 轻飘飘的一句话,就把老刘刚才的命令给化解了。 老刘也没指望有谁能听他的话,刚才只是故意做个样子,向方圆‘诉苦’罢了:喏,你看这些人多么无视我的存在。 李广海用轻蔑的眼神审视方圆,更遂了老刘的意思,嘿嘿笑了下,才说:“这是新来的保安,叫方圆,大家伙认识下吧。” “新来的保安?” 李广海从沙发上直起身子,看到方圆怀里确实抱着一套保安制服后,才相信他是新来的了,有些疑惑的问道:“我怎么不知道?” 你算啥狗屁东西,我来当保安还得先让你知道! 既然已经打定主意,要为老刘狠狠出口气了,自然不会跟这无视领导(老刘)的家伙客气,无声笑了下刚要说出这句话,就听到背后门外传来清脆的脚步声。 这是细高跟才会发出的响声,很悦耳,咔咔的,能让男人听到这声音后,脑海中立即浮上一丰盈美女,扭着小蛮腰左摇右晃风骚的样子。 果然是美女:号称神通快递总部三大美女之一的公关部部长,张欣(她,还有漠北北、夏小韵,被人合称为三大美女的。) 怪不得走路时的声音那么好听呢。 保安处这些土鳖,就不能看到美女,就连老刘、李广海俩人,也赶紧露出最殷勤的笑脸,齐声打招呼:“张部长。” 张欣在公司内的最高职务,是国际物流的副总,更是管理过一段时间的女子会所,实权仅次于夏小韵、张良华,也算是响当当的人物了。 不过大家都很清楚,因为张良华也姓张的原因,张欣不喜欢被人称她的最高‘官职’,所以人们基本都喊她张部长的。 实权三号人物,又是三大美女之一,张部长今儿忽然驾临保安队的值班室,这可是让老刘等人顿感蓬荜生辉的好事,能不笑面相应? 看到张欣出现后,方圆就知道她是来干啥的了,笑了笑也没说话。 张欣那双桃花眼,在方圆脸上扫了一眼,还没说什么呢,李广海忽然说道:“各位,大家用热烈的掌声,欢迎张部长亲临保安队视察工作!” 啪、啪,李广海开始鼓掌。 他都鼓掌了,他那几个心腹手下,自然会立即拍手鼓掌,一个个满脸激动的样子,好像纳粹军人看到希特勒那样。 李广海他们都鼓掌了,老刘能不跟着鼓掌吗? 方圆能无动于衷吗? 张欣可没想到李广海会来这一套,连忙抬手往下压了压,娇笑道:“哎哟,刘队,李副队,你们这是在向外轰我呢?” “不敢,不敢,张部长能大驾光临,我们保安队全体成员,都很激动的。” 老刘看似漫不经心的斜跨一步,把李广海挡在了后面。 “呵呵,老刘你的嘴巴越来越甜了。” 张欣抬手掩嘴娇笑一声,说明了来意:“我这次来呢,就是受夏总委托,来宣布一个任命的。” 听她说出‘任命’这俩字后,老刘还有李广海俩人,神色都有些紧张。 老刘是怕张部长小嘴一张,说让他卷铺盖滚蛋。 李广海则盼着张欣这样说,再宣布他成为保安队长。 俩人紧张下,都没想到张欣这个公关部部长,怎么就代替安保处梁处长,跑来保安队来传达夏总的圣旨了。 除了方圆外,其他人也都闭上了嘴巴,目光炯炯的看着张欣,满脸的欣慰神色。 张欣没有让李广海失望,看着老刘笑道:“老刘,从现在起,你就不要再担任保安队的队长了,是一名普通保安,正式任命文件很快就会下达的。” 老刘的老脸,立即蜡黄,额头更有汗水刷地冒了出来,喉结艰难的动了几下,想说话,却一个字都没说出来。 该来的,终于来了。 方圆的出现,也没挽救老刘注定苦比的命运。 虽然他没有像老牛等人那样,直接被扫地出门,可‘堂堂’的保安队长,一下子成了个保安队员,绝对是一撸到底的。 没有直接让他滚蛋,很可能就是看在他是老人的份上,給他留点面子了。 用不了多久,他就会被新任队长找借口,一脚踢出去。 想到刚才自己还跟李广海争抢,老刘心中就后悔的要死,只想哭。 老刘想哭,李广海却想笑,狂笑,昂着下巴像鸭子那样伸长脖子的狂笑:哇哈哈,我可是等这一天等很久了啊! 不过张部长在场,就算李广海再怎么想狂笑,也得强忍着喜悦,连连吩咐手下,给她搬椅子,泡茶,泡好茶! “不用了,我说完就走的,还有工作没做完呢。” 满脸桃花般的笑着,瞥了李广海一眼后,张欣看向了方圆,淡淡的说:“方圆,从即日起,就由你来担任保安队的队长一职。” 正忙着拿水杯的李广海,动作一下子僵住。 他那些心腹手下,也都傻楞当场。 如丧考妣的老刘,小眼睛却猛地一亮。 到底是圆哥,被美女部长亲口宣布为保安队长后,方圆没有丝毫的惊喜,最多也就是点了点头:“谢谢张部长。” 我擦,没搞错吧,老刘被撸下后,保安队长不是我,却是这个新来的家伙? 李广海艰难的抬头,看向了方圆,眼里闪过一抹阴寒的目光,接着就消失了。 张欣走到方圆面前,假装跟他不熟的样子,脸色严肃的说:“方圆,我坚信神通快递总部的保安队伍,能够在你的领导下,凝聚成一团,发挥出更大的战斗力!” “请张部长放心,我不会让你,让夏总失望的,一定会用最优异的成绩,来回报领导的厚爱!” 既然这娘们假装严肃认真,看在她给夏小韵当腿子眼巴巴跑来的份上,方圆觉得他得这么说两句,给她个面子。 果然,张欣脸上立即挂上和蔼亲切的笑容,以领导的姿态,抬手轻轻拍了下方圆的肩膀,大有‘你就是我的玫瑰你是我的花’的彻底信任之意。 第830章 :说透了伤感情 “谢谢张部长的鼓励!” 既然是在演戏,那就索性演到底,方圆索性啪的立正,抬手来了个标准的军礼。 接着后退两步,双手紧贴在大腿外侧,下巴微微仰着,目不斜视一副忠心耿耿敢为张部长赴汤蹈火的嘴脸。 张部长龙颜大悦,看着方圆的眼眸里,全是瞎子都能看得出的柔情,要不是守着好多人在场,她估计真会抱住这男人,狠狠的亲一口再说。 卧槽,这家伙还真特么的会拍马,一个敬礼,三两句忠心,就把美女部长给搞得貌似有些神魂颠倒了--宗贵等人,彻底被方圆‘精湛’的不要脸给惊倒了。 砸给方圆一个妩媚的小媚眼后,张欣看向了这时候还傻懵傻懵的李广海。 她当然知道李广海跟张良华,是表兄弟的关系,平时仗着自己表兄,在公司里耀武扬威的,一点当看门狗的觉悟都没有,把自己整的好像副总似的,看人都是用鼻孔看。 张欣早就看不惯李广海的嚣张了,不过一直没机会(实际上是没胆量,也不值得,毕竟张良华貌似跟夏总的关系不一般,不到万不得已时,也不想跟他彻底翻脸的),现在方圆来了,夏总的态度有了明显转变,她当然得抓住机会,狠狠教训一下这沙比了。 看向李广海后,张欣脸上的笑容消,公事公办的样子,淡淡的说:“你们都给我听着,夏总说了,不管你们是通过谁的关系进来的,以后必须得坚决拥护方圆队长的工作,任何人敢对他阳奉阴违,就算方队长不忍心把你们怎么着,夏总也决不会手软,明白了吗?” 还阳了的老刘,率先点头:“明白了,张部长。” 其他人则相互对视了眼,没人说话。 张欣冷笑:“呵呵,都聋了,还是都哑巴了?” 宗贵等人这才连忙说:“知道了,张部长。” “嗯,知道了就行。” 耍完威风后,张欣脸上再次浮上亲切的笑容,看向方圆:“方队长,保安队就交给你了。你办事,我放心。” 等方圆再次表示不会让张部长失望后,张欣才满意点了点头,转身扭着小蛮腰,咔咔的走出了保安值班室。 方队长自然得亲自相送。 向右走了几步,张欣回头小声说:“自从你回来后,张良华就一直没任何动作,估计是在蛰伏,暗中观察你,找机会要打击你呢。” “没事,一只蟑螂而已。” 方圆还真没把张良华放在眼里,晒笑着摇了摇头。 “什么时候有空,我请你喝一杯。” 张欣犹豫了下,又低声问道。 “有空我会告诉你的,我回了。” 方圆随口说了句,转身走进了值班室内。 他能感觉到,美女部长看着他背影的眸光内,带着浓浓的失落。 看来,张欣没有因为他身份的不寻常,就像方圆所希望的那样远离他,对他仍然保有一定的想法。 方圆重新走进值班室内时,李广海的神色已经恢复了正常,坐在沙发上拿着杯子喝水,眼珠子叽里咕噜的转着。 张良华都没有被方圆放在眼里,就算放任李广海使坏,他能蹦达出啥花样来? 心中笑了下,方圆关上房门站在门后,打量着这些人。 老刘自然是立即呲牙一笑,满脸都是讨好的笑容,从办公桌抽屉里拿出一个杯子,泡上茶:“方、方队,你喝水。” “都是自己人,别太客气了。” 方圆嘴里客气着走过去,老刘马上就把椅子拉开了。 这张椅子,这张桌子,都是老刘用的,也是值班室内唯一的办公桌。 李广海在架空老刘后,碍于明面上的那些规矩,他始终没敢把这套办公设备距为己用。 今天张部长来宣布新的任命,把老刘撸成普通队员后,他还以为自己以后就能名正言顺的坐在那张椅子上了呢。 可--最终大模大样坐在这张椅子上的,却是今天刚来的这个家伙。 老刘更是一脸忠诚的狗腿样,站在椅子后面,满脸的得意,仿佛比他被提拔成了安保处长似的。 方圆坐下后,一屋子人都没说话,只有他,还有李广海吸留吸留的喝水声。 李广海仗着自己表哥是张良华,哪怕没能坐上队长的宝座,也没觉得新来的这小子,敢把他怎么样。 其他人可不这样想。 他们是通过张良华的关系来的,可跟张副总并不是很熟,只是跟他妈很熟--他们每人,都给了张良华老妈五千块钱的好处费,才能干上这份工作的。 大家都知道李副队跟张副总的关系,也看出老刘在公司内没啥背景,再加上大家都是‘张妈妈’介绍来的,那么围着李广海转,一起来排挤老刘,也是很正常的了。 不过,当方队长横空出世,美女部长亲自来给他站台后,宗贵等人就得好好琢磨琢磨了:继续巴结李副队是肯定的,可也不能得罪有美女部长撑腰的方队长啊. 很明显,方队长,李副队俩人以后少不了明争暗斗,那么大家伙该站在谁那一边呢? 唉,还真是一个让人头疼的问题。 老子讨厌站队。 砰地一声轻响,方圆放下水杯时发出的响声,打破了屋子里的寂静,让好几个人暗中都是一哆嗦,齐刷刷的抬头看向了他。 方圆站了起来,到背着双手缓步走到门后,转身看着众手下,淡淡的说:“我知道,佷多人不服气我坐在这个位置上,因为我不是大家当中身体最强壮的,虽然是长相最英俊的。佷多人都以为我刚才的表现,就是对领导大拍马屁,觉得我能成为你们的队长,就是靠拍马溜须。” 说出大家的心声后,方圆无声笑了下,继续说:“但无论怎么样,我都是你们的队长,从此之后你们在上班期间,都得听从我的吩咐,这是不可争议的。我相信大家也听张部长怎么说了,谁要是敢对我阳奉阴违,耽误工作--呵呵,后果你们自己去想象,我不想多说,说透了伤感情。” 从宗贵开始,方圆一个个的看了过去。 宗贵下意识的殷勤笑笑,接着低下了头。 其他几个人也是这样,唯有李广海,就像什么也没听到那样,依旧端着杯子喝水。 方圆也没理睬他,抬手冲老刘打了个响指,又指了指椅子。 老刘会意,立即把椅子般了过来,放在他身后时,还有拿袖子擦了擦。 方圆坐下,翘起二郎腿,再说话时语气,就温和了许多:“好了,该说的我都说了,大家也不是智商有问题的人,相信你们懂得该怎么做。大家互相认识一下吧,我先正式介绍一下自己,我叫方圆。” 按说,在方圆自我介绍完之后,最先站出来的应该是他副手李广海。 李广海没动,装聋作哑的样子。 他不动,别人就不敢动,都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尖,心里盘算着什么。 “咋,都哑巴了?” 等了片刻,方队长眉头皱起,问出一个张部长刚才问过的问题。 一个保安咬了咬牙,快步走了出来:“方队长,我叫张威。” 张威说着,从口袋里拿出一盒好烟,递给方圆一颗后,犹豫了下把烟放在了旁边桌子上。 “嗯,张威,好好干,我看好你。” 对第一个投效自己的人,方圆不介意多给他点信任的笑容。 张威立马双眼放光,长长松了口气后,站在了老刘旁边,立即就以方队的心腹自居了。 正所谓鸟无头不飞,有了张威率先投诚后,马上又有两个人走了过来。 一个姓牛,叫牛星,体格健壮,一看就是干保安的料。 一个叫王杰,名字文绉绉的,长相也很斯文,还戴着一副近视眼镜,好像落榜的高中生,应该是保安队年龄最小的一个了。 这俩人学张威学的是有模有样,过来给方队自我介绍时,也都掏出香烟,放在了桌子上。 其他人都没过来。 宗贵等人很看好李广海,才是保安队的最后赢家。 “方队。” 看到方圆那边有四个手下,比自己这边多一个后,李广海脸色更加深沉,挤出一丝笑容站了起来:“从今天起,大家就成了在一个锅里吃饭的兄弟,什么时候有空,咱们再好好坐坐。嗯,我得出去巡逻了。” 不等方圆回答,李广海就快步走出了值班室。 他一走,宗贵等人也跟了出去。 “方队,李广海肯定去外面给其他在家休班的人打电话去了。” 李广海一走,老刘就低声说道。 “随他的便,不管。” 方圆无所谓的笑了下,指着桌子上的几盒烟:“谁的,谁拿走。今天中午,我请几位吃饭--” “方队,怎么是你请我们呢,该我们请你才对。” 老刘马上提出了反对意见。 张威,王杰俩人也连声附和,牛星只是嘴唇动了动,没说话。 “算了,还是别请了,公司餐厅内也没啥好东西吃,晚上我请大家去酒店搓一顿,今天中午就自己吃自己的吧。” 方圆站起来:“就这样说定了。老刘,吃饭的点到了没?” 每天中午十一点四十,就是总部餐厅开饭的时间。 在老刘的陪伴下,方圆拿着个不锈钢饭盒(老刘特意为方队长新买来的),随着吃饭大部队走进了餐厅中。 一路上,他看到了很多熟人,像唐王大区域经理李圣。 李圣等人明显收到了夏总的某个通知,假装不认识他,最多只是很神秘的笑笑。 看人家这么知趣,想到曾经拿酒瓶子打爆过人家的脑袋,方圆就有些小惭愧。 不过,这点小惭愧,很快就被红烧肉的香味给冲淡了。 “唉,这才是家的味道。” 方圆忽然发现,他竟然很享受当前这种气氛,拿着饭盒刚要挤向餐厅窗口,又停住了脚步。 身为一名基层领导,自然得起个带头作用,绝不能向挤公交那样,破坏排队的秩序横冲直撞的,那样会给整个领导阶层都丢脸的。 第831章 :要我亲自喂你吃饭? “老刘,吃红烧肘子?” 方圆问跟在背后的老刘。 老刘手里拿着四个饭盒,他得为正在值班的张威三人买饭回去。 听方圆问话后,老刘摇了摇头,笑着低声说:“方队你晚上请客,傻瓜才会在中午吃一肚子肉呢。” 时隔一年多了,老刘还没忘记方圆请客时的大方,早就打定主意中午少吃点,留着肚子等晚上后再胡吃海塞。 “特么的,你小子倒是有几分鬼主意。” 方圆笑着骂了句,问:“那个牛星,好像当过兵吧?” “嗯,听说还是炮兵。块头不小,就是人有些傻,可能在放炮时被震坏了脑子,明明是通过张良华的关系来的,第二天就跟李广海发生矛盾,要不是我拦着,差不多得揍起来。” “那张威,王杰俩人呢?” “都是走的张良华的路子,不过不受李广海待见,要不然也不会反水了。” “呵呵,知道了。想吃什么就去买,你说的不错,少吃点,留着点肚子,晚上狠塞一通。” 看到老刘拿着抱着一摞饭盒,直接走向盖浇饭那边后,方圆低低骂了句:“娘的,老子是不是改变主意,明晚再请客?” 方队长只是说说而已,这种不要脸的事,还是做不出来的。 餐厅里有十数个卖饭窗口。 每个窗口前,都排了一长串的队伍,中午来餐厅吃饭的人,明显比方圆一年多前离开时,多了一倍不止,看来这段时间神通快递人员扩张的厉害。 这么多人乱腾腾的,要想找到秦小冰还真不容易。 不过方圆相信,最迟今天下午就能看到她了:张欣都亲自跑保安队值班室传达夏总新的任命了,秦小冰这个当秘书的,当然也听说了。 就是不知道,她在听说我的名字时,会有多么的震惊,有没有守着夏小韵大骂我没人性--估计小夏,会按照我们商量好的,跟她好好解释一下。 唉,但愿她能理解哥们这样做的苦衷啊。 方圆胡思乱想着,来到七号窗口前,排在队伍后面,慢慢向前移动。 看来大家都对红烧肘子情有独钟,前面已经排了好多人了,后面还有人不断跟上来。 当然了,这边窗口还卖一些清口的菜,比方清炒山药之类的,价格跟红烧肉一样,也是五块钱一份(员工都有午餐补贴的)。 方圆觉得唯有脑子秀逗了的,才会花跟红烧肘子一样的钱,来吃个清炒山药。 “咳。” 就在方圆心里咒骂着卖菜的是不是手残了,打饭才这么慢时,背后传来一声轻咳。 方圆本能的回头看去,然后就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 秦小冰。 秦小冰,肯定就是那批脑子秀逗了花五块钱来吃清炒山药的人其中一个,当然也是方圆的好朋友。 在好朋友面前,方圆从来不摆领导架子的……立即满脸含笑,语气自然的就像今天之前大家始终在一起工作那样:“哟,这不是秦、秦秘书嘛,您也来亲自打饭呀?” 秦小冰就排到方圆身后时,刚开始还没有注意到是他,直到快要挨近窗口时才认出,立即就觉得嗓子痒,情不自禁的轻咳了一声。 看着方圆,秦小冰的眼圈,攸地红了下,但接着就恢复了正常,低声冷笑:“呵呵。瞧你这话说的,我又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人物,来餐厅亲自打饭有什么奇怪的?” “在我心里,秦秘书你就是个大人物!” 方圆表情严肃,认真的说:“秦秘书有爱心,正义,善良,还有漂亮端庄,就算当前是个秘书,可以后的发展前途也肯定会光明,不可限量的。” 方圆觉得,没有哪一个女孩子,能忍心在男人恭维自己漂亮端庄,正义还善良时,还扳着个脸。 偏偏秦小冰就这样,而且看着他的眼神更冷,双眸一翻,朝天看着天花板冷冷的说:“别嘴上抹了蜜似的说好话了,该你打饭了。” 三言两语的,还不够她消除对我的怨念啊,唉。 方圆心里叹了口气,讪笑了下回头,才发现前面三个打饭的,都已经端着托盘走开了。 窗口内卖菜的师傅,正对着他一脸谄媚的笑。 咦,老刘不是说餐厅卖饭的都换人了吗,怎么这小子还认识我? 方圆心里有些奇怪,不过也没多想,马上回给卖饭师傅一个甜甜的笑容后,站到了一旁,抬手对秦小冰说:“秦秘书,你先请。” 方圆不知道,人家卖饭师傅脸上的谄媚笑容,可不是给他的,而是给他身后的秦小冰。 别看秦小冰是第一天上班,但她在应付文太太刁难时的‘英雄事迹’,可是在最短时间内,就传遍了公司,让人们都知道夏总身边来了位美女小秘书,工作能力比她的前任(漠北北),貌似还要高。 卖饭的大师傅,恰好现场观摩了秦小冰跟文太太‘斗法’的那一幕,自然认识这个漂亮女孩,并固执的以为,她今后在公司的发展前途不可限量。 底层员工,看到前途不可限量的秦秘书来打饭后,能不笑脸相迎? 秦小冰可没想这些乱七八糟的,更是用冷冰冰的话,拒绝了方圆的好意:“不用,你排在前面,你先打就是了。” 真不给面子。 方圆心里嘀咕了句,也没再勉强,把手里早就准备好的十块钱递进了窗口:“来两份红烧肘子。” 卖菜师傅脸上的笑容,马上消失了,粗声粗气的说:“对不起,不卖。” “啥?不卖?为啥不卖?” 方圆愣了,有些搞不懂卖菜师傅刚才还对他笑面相迎的,现在却胆敢脸饭都不卖给他了。 尼玛,真以为你是张良华招进来的,就敢不卖给我饭? 方圆心头火噌地冒上来时,一只纤纤玉手从背后伸过来,拿着个饭卡,秦小冰的声音脆生生响起:“师傅,他今天刚来上班,不知道餐厅意见拒收现金了。用我的卡,给他打上一份吧。” 对秦秘书的的解释,卖菜师傅是没有半点犹豫,立即乖乖的‘哎’了一声,拿起勺子给方圆狠狠盛了一份香喷喷的红烧肘子。 在秦小冰刷卡时,卖菜师傅心里多少有些小后悔:我明明看到他跟秦秘书小声的亲切交谈来着,就该猜到他们关系不一般的,就算他没有饭卡,我也该先用我的饭卡给他打上一份的。唉,也不知道我得罪了秦秘书没? 秦小冰可不知道,她这个没控制住的本能动作,会让卖菜师傅心里想了这么多。 她只是后悔:我干嘛要给这混蛋买单啊,不是发誓以后看到他后,再也不理睬他的吗? 没有谁能想到,当秦小冰听夏小韵提到让方圆担任保安队长时,是一种什么反应了。 刚开始时她还以为,这个备受夏总关注的方圆(区区一个保安小队长,被夏总亲自任命,除了备受关注之外,还能有什么解释),只是跟她所认识的那个方圆同名同姓罢了。 但夏小韵随后就告诉她:这个方圆,就是她所熟悉的那个方圆。 当时秦小冰一下子懵了:方圆,不是已经死在北朝地下古城,还被追赠为烈士了吗,怎么又活了? 方圆算啥子烈士啊,他只是个为躲债才动用以前人脉的骗子而已! 夏小韵马上就按照跟方圆商量好的那些话,吐字清晰的给秦小冰解释了一遍,末了还假惺惺的劝她别介意,因为方圆被逼的实在没办法了,只能出此下策,现在外面鬼混了一年多后,才偷偷跑回唐王的。 看在这家伙确实凄惨的样子,善良的夏总不计前嫌,再次对他伸出援助之手,赏赐给了他一个保安队长干,希望他能从此走上正道,别再让关心他的人失望了。 严格的说起来,方圆的谎言还是破绽百出的,最起码堂堂华夏的烈士荣誉是不容亵渎的,江湖上那些老油子听完就能意识到这是在扯淡。 不过拿来欺骗善良单纯的秦小冰,成功性还是很高。 事实上,秦小冰也不在乎方圆为躲债,使出什么样的手段,她只是愤怒于这个混蛋,为什么不提前跟她说一声。 那样,她就不会在川南县听到方圆牺牲的噩耗后,哭的伤心欲绝了。 好像看出秦小冰是啥感受,小夏再次鼓动三寸不烂小香舌:唉,何止是你被他骗了啊,我这个当老总的,那时候不也是颠颠跑到川南,为他流下了几滴清泪? 小冰啊,看在大骗子活的也不容易的份上,你就再原谅他一次吧,大不了以后别再理睬他就是了--想到善良的夏总,语重心长是说出的这番话后,秦小冰心里才好受了些,尽管在跟方圆说话时,还是皱着眉头,语气却稍稍温暖了些:“都给你打上饭了,还不赶紧走开,挡在窗口干嘛呢?” “呃,这就走,这就走。” 方圆恋恋不舍的看了眼窗口里面,端着饭盒快步走向了远处的餐桌:我明明说了要打两份,你没听到啊? 本来方先生就像猪那样能吃,以前来餐厅打饭,也得最少两份红烧肉,再加上三两个馒头,一碗汤的。 现在餐厅拒收现金,方先生又没饭卡,一份红烧肉怎么吃得饱? 只能多喝点水充饥了,都怪老刘这厮,不跟我说这些。 心里埋怨着老刘,方圆端着饭盒来到角落中一张餐桌前闷头吃饭,快要吃完时,就听到高跟鞋的清脆咔咔声从背后响起,回头看去,就看到秦小冰走了过来。 她手里端着的托盘上,放着两份米饭,一份清炒山药,一份红烧肉,还有两份紫菜汤。 方先生是个饭桶,秦小冰早就知道。 刚才看他恋恋不舍的瞅了眼窗口内后,秦小冰才想到一份红烧肉不够他吃的,又没有饭卡--该死的善心又发作了。 “看,看什么呀看,还想让我给你端到眼前去呀,要我亲自喂你吃呢?” 看到方圆盯着托盘上的饭菜,一脸的不好意思样,秦小冰瞪大双眸训斥道。 第832章 :比我这个总裁秘书还忙 “亲自喂我吃饭?嘿,这么多人,我可不好意思的。” 方圆讪笑一声,赶紧伸手端过盘子。 “这份红烧肉也是给你打的,都端走。” 看到方圆还留下那份红烧肉后,秦小冰冷冷的说:“我才不吃这种喂猪的菜。” “我不是猪。” 方圆闷闷的回了句,把红烧肉也端了过去。 “你比猪还要可恶。我要是对一头猪好的话,它心里最起码还能想着我。” 秦小冰拿起叉子,恶狠狠插在了一块山药上,填进嘴里后咬着咯吱咯吱响,好像在啃某人的骨头,吃他的肉那样。 人家都这样了,方圆还能说什么,只能承认自己就是猪,发挥出猪吃饭时的本色,风卷残云般的,把秦小冰給他打来的这些饭,都倒进了嘴里。 吃饱喝足,方圆拿起自己饭盒,对小口小口斯文吃饭的秦小冰说:“咳,那个啥,我先回去了,我--” “坐下,我还有话要问你。” 秦小冰头也不抬的,淡淡说道。 方圆只好又放下饭盒,拿出一颗烟点燃,等秦小冰吃饱。 秦小冰的饭量不大,不过吃一个米饭,一份清炒山药还是没问题的,可方圆就在对面‘虎视眈眈’的盯着她,她没心思吃了:奇怪,我怎么会咬到舌头啊? 哼,是他对不起我好不好,我干嘛要心虚! 死骗子,我让你等着,也没让你直勾勾的看着我呀。 秦小冰吸了口凉气,索性不吃了,拿出餐纸擦了擦嘴角,抬起了头。 本来盯着她吃饭的方队长,马上就挪开了目光,看向了别处。 人多的地方,美女总是备受瞩目的,所以很多吃饭的都在偷偷向这边看,有得还点点划划的,也不知道在瞎几把叨叨啥。 “你就没话对我说吗?” 秦小冰放下餐纸,问目光躲闪的方圆。 “唉,我有罪。” 方圆叹了口气,一脸沉痛样子的低头,说道:“甘愿接受人民群众的严惩……” “少来给我说这些没用的。” 秦小冰冷笑着打断了方先生的表演:“我就想知道两件事。第一,当初你在离开时,为什么就不跟我说一句,你心里还有我这个朋友吗?” “想跟你说来着。” 方圆抬头看着她:“不过来不及了。我的几个大债主,已经对我还债彻底失去了信心,一致决定砍掉我两根胳膊两条腿子,为此不惜从境外请来了职业杀手--我不像变成一个人球,更担心他们会知道咱俩关系不一般,会把你连累了,所以我在得到消息的当天,就跟夏总请假说是去明珠,就逃到那南边的十万大山中,就是缅甸那一块。” 方圆越说越顺溜,甚至连他自己,都觉得这些谎言是真实的了。 山羊说的没错:你要想骗一个人相信你说的话,那么你得先把自己骗过才行。 方先生,就已经达到了这个境界。 因为他能明确感受到,自己满脸沉痛的表情有多么真实,秦小冰更加‘陶醉’其中,无法自拔了。 等他刚说完,女孩子就愤怒的低声说:“那些人也太目无王法了。你赖债是不对,可他们该通过法律途径,让你去坐牢啊,怎么可以动私刑?” “律法在那些人的眼里,啥也不是。小冰,你永远不知道,在我们这个美好的世界表面下,掩藏着多少肮脏的黑暗。” 方圆心想:我这句话可不是在撒谎,楼宇湘、叶明媚她们就是这样的人。 “那、那你那个开法拉利的老婆呢?” 秦小冰说:“秦大川跟我说,她很有钱的,就不能替你还债?” 随口提到自己哥们后,秦小冰心里就疼的厉害。 “她替我还债?” 方圆悲凉的笑了下,说:“嘿嘿,她要是真替我还债,那么我也不会被逼的亡命天涯了。唉,都说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时各自飞。” “她应该也做不了她家里的主吧?” 受那些宫斗戏的荼毒,秦小冰马上自动脑补出方圆那个开法拉利的老婆,为啥有钱却不帮他还债了。 这也省下方圆再浪费口舌,依旧满脸悲痛的点了点头:“如果,她能像你对我这样多好啊,全世界,只有你对我是真心的好。” 秦小冰的小脸,刷的红了下,轻哼一声:“哼,我对你好,那是因为我们是朋友。” “对,对,我们是朋友,好朋友。” 方圆小鸡啄米似的连连点头,问道:“赶紧问你的第二个问题--我很忙的。” 秦小冰翻了个白眼,怒气冲冲的问道:“比我这个总裁秘书还忙?” 堂堂的秦大秘书,在众目睽睽下能陪着个小保安队长说话,这对他来说已经是天大的恩赐了,这小子却满脸的不耐烦。 真是个没良心的家伙。 方圆讪笑:“差不多,嘿嘿,我们差不多的。” 秦小冰还以为他现在如坐针毡,恨不得立即抱头鼠窜而去,一辈子都不出现在自己眼前,也懒得跟他计较:“看你可怜巴巴的,我也不怪罪你当初没良心的欺骗我了。我就想问问,你回来后有什么打算的?” “在这儿干保安不好吗?” 方圆反问。 “好啊,我没说不好,也就是人家夏总大人不计小人过,赏你一碗饭吃了--我想问的是,你回来后,怎么没有回家去住?” 秦小冰所说的家,自然是方圆的前邻了。 她可是满心的以为,那是方圆、秦大川以前租下的房子,现在这小子回来了,却没回家去住,估计是在外面重新租房了。 善良的女孩子,刚被他那番鬼话骗倒,就开始为他着想了,想让他回家住,那样也能省下房租不是? “我、我都是住在公司的,就是保安值班室。” 方圆对这个问题没啥准备,支支吾吾的回答。 “晚上回家去住吧。” 秦小冰垂下长长的眼睫毛,轻声说:“秦大川出事了,我自己一个人住在那儿,晚上有些,有些怕。” “秦大川他--” 方圆刚想按照原先的计划,说秦大川也已经回到了唐王,秦小冰却摆了摆手,收拾了下残羹剩饭,端起盘子转身走了。 看着女孩子窈窕且又孤单的背影,方圆忽然很想抽自己一大嘴巴。 每次对秦小冰撒谎后,方圆都会有这种想法。 不过每次举起手来时--还是算了吧,抽自己那么疼,明明能用话来解释清楚的事,干嘛要抽自己耳光呢? 方圆回到保安值班室内时,就老刘几个人在,李广海他们也不知道干嘛去了。 他也没管,更没心思去考虑那些小人物,跟老刘等人打了个招呼后,就躺在沙发上,把大檐帽盖在了脸上。 正所谓春困秋乏夏打盹,午饭后总是想眯一觉,那样下午才会有精神。 不过方圆眯这一觉的时间有些长,等他睁开眼时,公司都已经下班了。 从今晚开始倒班的另一拨保安,也已经来上班了。 正如老刘所说的那样,李广海肯定跟这些人都联系过,要不然他们在看到方队长后,也不会就像不认识那样无动于衷,连几句马屁都懒得拍,更别说给敬烟了。 “现在几点了?” 方圆坐起来,抬手揉了揉眼睛,打着哈欠的问老刘。 “方队,现在是傍晚六点半。” 老刘说:“张威几个人在外面等着呢,要不我去跟他们说一句,等以后找机会再聚聚?” “就今晚吧,说好今晚就今晚的,你出去跟他们说一句,我打电话订房间。” 方圆摆了摆手,拿出手机时随口问道:“我睡着时,没有谁来找我吧?” “没有--不过,我可是看出张部长,还有秦秘书,下班时都向这边看了好几眼的。” 老刘嘿嘿的笑着,问:“方队,今晚去哪儿快活?” “还是去圆耀酒店吧,我在那边有熟人。” “好咧,我这就是告诉张威他们,让他做好见见大世面的准备!” “哈,啥大世面啊,吃顿饭而已。” 方圆订好了房间,才说:“老刘,你带张威他们先去,等会儿我得去接几个人,说好今晚聚聚的,就凑一起吧。” 上午时,方圆就跟老陈约好了,今晚要聚聚的。 估计那些家伙这时候正等电话等的望眼欲穿呢,方圆驱车去酒店,恰好从那边顺路经过,车子也拉不了太多人,这才让老刘他们几个先走着。 对方队的话,老刘当然没有任何异议,点头快步走了出去。 方圆给秦大川打了个电话,跟他详细‘汇报’了下中午跟秦小冰的交谈内容,再次统一了细微处的口径后,这才扣掉电话,换下了保安制服。 傍晚的空气质量不错,外面清风徐徐的,吹在脸上很舒服。 也吹走了方圆满脸的倦意(睡觉睡的),张开双臂深吸了一口气,向越野车那边走去。 经过总部大厅门口时,就看到李广海在七八个保安的簇拥下,众星捧月似的,一个破队长有啥好嚣张的? 还是个副职! “李副队,今晚我在酒店请客,一起去喝两杯啊?” 本着‘当面笑呵呵,背后递刀子’的处事原则,方圆主动跟李广海打招呼,只是那个‘李副队’,听起来很刺耳。 李广海眼角突突跳了几下,阴笑道:“呵呵,多谢方队好意了,我今晚还有事,改天吧,改天。” “好,那就改天。” 方圆也没再寒暄些啥没用的,笑着点头走向车子。 走到车前时,方圆回头看了眼,就看到那个叫宗贵的,正冲着他这边竖中指。 看到方圆回头后,宗贵立即放下手,跟李广海说起了什么。 李副队都没被方队看在眼里了,更何况宗贵这种小人物? 大人大量的方先生才不会跟他一般见识--驱车经过大厅门口时,车头忽然猛地一拐,像疯牛那样呜的一声怒吼,猛地撞向了宗贵。 “啊!” 在好几个人的惊叫声中,宗贵被重重撞倒在了台阶上。 方圆从车窗内探出脑袋,看着满脸煞白的宗贵,微笑着说:“今天多亏我心情好,要不然你就残废了。” 第833章 :秦小冰学坏了 光天化日的,众目睽睽之下,方圆竟然驱车故意撞人。 这还了得? 是个有血性的男人,就会为受害者挺身而出,讨要公道。 李广海就这样,心还在砰砰的狂跳,就踏前一步嘶声吼道:“方圆,你疯了吗你!?” “老子有时候会疯,疯起来时连我自己都害怕,所以你们以后可千万别惹我发疯。” 面对十数道愤怒的目光,方圆依旧从容面对,看着李广海淡淡的说:“李广海,实话告诉你,你的靠山张良华在我眼里,连个屁都算不上,老子不高兴了照样抽他耳光,你又算个啥东西,还想跟老子做对,真是不可理喻。” 懒得跟李广海再说什么,方圆松开刹车,车子就忽地一声窜了出去。 欺负李广海这样的小人物,不会让方先生得到丁点的快乐,希望他能在问过张良华后,懂得啥叫夹着尾巴做人吧。 这个做人啊,有时候不但得夹着尾巴,有时候还得装瞎子。 比方方圆在驱车驶出停车场,右拐时忽然看到秦大秘书就俏生生站在路边,小手向他摆啊摆的--就装没看到,一踩油门就呼啸着跑了。 从后视镜内,方圆能看到秦小冰正用手指戳他,好像还是中指。 唉,这女孩子才来神通快递上了一天班,就先学坏了,真是让人心痛欲绝。 幸好治疗心痛的方式有很多种,老陈的如潮马屁,算是今晚最有效的一种了吧? 时隔一年,再次看到方助理后,大老张等几个当初的同行,都激动的一脸通红,老大的汉子了,眼里还有水雾。 真夸张,估计是饿得,就像中午只吃了一份盖浇饭的老刘那样。 “方助理啊,我记得上次去圆耀酒店吃饭时,还曾经跟鬼子干过一架呢。” 去酒店的路上,老陈提到了这件事,老脸发光,还不时的拿手向后梳一下他那几根可怜的头发。 从他这个自豪的动作中,方圆就能看出他平时没少拿这件事跟人吹牛。 跟朋友一起怀念过去那些光辉岁月这种事,方圆还是很喜欢的。 为了报答老陈当日的厚爱,方圆特别强调了老陈当初一拳,就把东洋鬼子鼻子打歪的辉煌事迹,把他给高兴的哈哈大笑,还拽了句文化词:“现在不是当年了,廉颇老矣!” “看你还行,喝多了后差不多能打死一头牛。” 方圆随口拍了句马屁时,心想:老陈就算喝死了,也打不死一头牛,不过我能保证秦小冰现在差不多能一拳打死我。 “上次我还记得,咱们总公司老总也在场呢。” 旁边的大老张凑趣:“那可是我唯一一次看到公司老总,真没想到她会那样年轻,漂亮,啧啧,就跟电视里演的那些明星一样俊。” 听大老张这没文化的土鳖称赞夏小韵,方圆当然没啥意见,毕竟小夏长的确实很俊俏,就是脾气臭了些。 可这土鳖干嘛说着,说着就下道呢? 啥叫‘也不知道夏总会喜欢哪个短命鬼’? 老子像短命鬼的样子吗? 方圆很生气,尽管他也知道大老张这么说,就是一种吃不葡萄就说葡萄酸的嫉妒,人之常情,可也不能把话说的这么狠,哪怕是说她是好白菜被猪拱了也行。 等会儿,得把这家伙灌个死去活来才行--方圆心里这样想着,呵呵笑道:“说不准呢,今晚又能在那儿碰到夏总。有钱人吗,晚上没事去酒店、夜总会潇洒,也是很正常的。” 几个人说说笑笑间,就来到了圆耀酒店停车场外面。 方圆刚拐弯,坐在副驾驶上的老陈就说:“咦,那边好多人啊。” 酒店左侧大厅门前,围了一圈人,还有女人的叫骂声隐隐传来。 “谁吃饱了撑的没事干,跑这儿来打架了?” 方圆也没在意,停好车子抬头向里看了一眼,就张嘴骂道:“草,怎么会是他们?” “谁啊,方圆?” 刚要开门的老陈问道。 “老刘,刘佩立,总部的保安队长。今晚,也是我请喝酒的。” 方圆皱眉,推开车门时嘱咐道:“你们先别露面,我看看再说。” 方圆给秦大川打电话,开车去接老陈等人时,老刘就已经带着张威三人来到了圆耀酒店。 张威三个人,此前都是在工地上打工的,每天所接触的人群,都是性情憨厚朴实的民工,挣钱不多,充其量也就是去发薪水后去小摊上吃个烧烤,这就算是打牙祭了,啥时候来过圆耀酒店这种高档场所? 相比起他们三个人,来过一次的老刘,就成场面人了,在礼仪小姐娇滴滴欢迎声中,带着他们来到了方圆提前预订好的包厢。 坐在装潢豪华的包厢内,张威他们都感到很紧张,坐了不到五分钟,就找了个借口,想去酒店门口外面透透气。 圆耀酒店当前正举办‘提前预定包厢抽奖活动’,老刘代表大家抽奖时,抽到了包厢同等人数的冰激凌,每人一个。 事情就坏在这个冰激凌上。 张威可能从小都没吃过这么好吃的冰激凌,被幸福冲撞的有些脑子晕,走出酒店门口下台阶时,竟然迈空了,身子一个趔趄--很不巧,刚好撞在一个贵妇人身上,手里的冰激凌,都抹在了人家旗袍下摆上了。 也活该张威倒霉,他所碰到的这个贵妇,正是今天带人去神通快递总部讨要公道的文太太。 文太太率人离开后,下午接到了夏小韵的电话。 电话里,夏小韵很客气的邀请她,今晚来圆耀酒店坐坐,想当面澄清一些误会,还请文太太赏脸。 文太太是聪明人,接到夏小韵的电话后,就知道她想破财免灾了。 确实如此。 不管是以前还是现在,夏小韵都不想得罪唐王一把手,花钱免灾这种事对于生意人来说,就是最好的处理方式了。 上午她拒绝见文太太,只是不想在公司内处理这事,那样会有‘公事公办’的冷硬,远不如大家伙坐在酒店包厢内,把酒言欢中就把矛盾给解决掉了。 对此文太太当然没意见,故作矜持的沉吟片刻后,才答应了下来。 为了能够让夏小韵知道自己不好惹,文太太今晚来圆耀酒店时,特意把丈夫的私人保镖给带来撑场子(她那几个子侄,简直是太不给力了)。 看到穿着老土的张威,竟然把冰激凌都蹭到老板娘身上后,陪她一起来的保镖顿时勃然大怒,不等主子发话,就扑上来一把采住他衣领,抬手就狠狠给了他个耳光。 张威被打懵了,耳朵里嗡啊嗡的响了很久,才慢慢清醒过来。 恰好,方圆订的这个包厢,能从窗口看到下面停车场内。 牛星正在窗前往下随便看呢,就看到张威被人抽嘴巴了,立即告诉了老刘,几个人呼啦啦的冲了下来。 老刘带人冲下来后,文太太没有一点害怕的意思:在整个唐王市,谁敢随意招惹我? 这时候,她也从张威傻乎乎的样子中,看出他不是吃她豆腐的了。 要是放在平时,文太太遇到这件事后,最多也就是让张威拿个千儿八百的算了--只是当老刘冲下来后,她立即改变了态度:哟,这不是夏小韵公司的保安吗? 上午文太太去神通快递总部时,老刘可是拿出一副‘谁敢犯我神通快递,虽远必诛’的忠心,给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嚯嚯,几个当保安的泥腿子,也来这地方消费,看来很有钱啊。 好吧,既然神通快递的保安很有钱,那么文太太就得说道说到了:她穿的这件旗袍,可是专门订制的,花了好几万呢,今晚第一次穿就被张威蹭上冰激凌了,那就卖给他好了。 蹭上一点冰激凌,就要赔几万块? 老刘等人彻底懵逼。 懵逼过后,老刘认出文太太了,也琢磨过味儿了,赶紧低眉顺眼的说好话:尊敬的女士,非常扫瑞啊,我们只是一群干保安的苦哈哈,月薪几千块,实在拿不出几万块来买件衣服啊。 “赔不起?哈!” 文太太单手掐腰,哈的一声笑,摆出个大茶壶的造型,手指头点着老刘,满脸轻蔑的说道:“一群狗屁不是的泥腿子,吃饭去路边小摊不好嘛,偏偏来这种地方消费,这不是打肿脸充胖子吗?” “文太太,请您不要随意侮辱我们劳动人民,我们--” 老刘抬手,擦了擦脸上被喷上去的吐沫星子,硬着头皮的刚说到这这儿,就被文太太打断:“我就随意侮辱你们了,咋滴吧!” 抽了张威一大嘴巴的保镖,这时候站了过来,双手抱着膀子冲老刘冷笑连连。 “我说你也太过分了吧,我……” 牛星不愿意了,凑过来刚说了一句话,就被老刘抬手拨拉到了后面。 他担心牛星的强横,会让文太太更怒,那样事情就不好办了,还是等到方圆来处理最好了。 酒店的保安跑了过来,只是不等说什么,就被文太太的保镖拿眼睛瞪了回去:“还想在唐王开店的话,就滚远些!” 听他说的这样蛮横,保安就知道碰到大人物了,连忙后退开始呼叫值班经理。 方圆怎么还没有来? 打定主意拖延时间的老刘,老脸上再次堆满笑容:“文太太,别说是让他自己陪您几万块了,就是把我们所有人都加起来,我们也拿不出这么多钱的。” “拿不出就算了?” 文太太双眼朝天,贵妇不可侵犯的架势十足。 老刘陪着小心:“这是事实情况,请文太太高抬贵手,放他一马。” 其实文太太也看出,老刘他们不可能拿出几万块来赔她了,只是想趁机羞辱他们罢了,低头看了眼旗袍下摆上的冰激凌,淡淡的说:“行,让我高抬贵手放他一马也行,但他得给我弄干净衣服。” 老刘:“多谢女士了--张威,快去饭店拿清水,餐纸,给这位女士擦干净!” “哦!” 张威连忙点头,转身就要跑上台阶,文太太发话了:“慢点。” 第834章 :给我跪下舔干净 张威停步转身,喃喃的说:“你、您还有什么吩咐?” “我不要你拿清水给我擦。” 文太太眼里浮上戏弄蝼蚁的残忍兴奋,尖声说道:“我要你跪在地上,用舌头给我把衣服上的冰激凌舔干净,这事儿就算了。呵,呵呵,我算是高抬贵手了吧?” 张威呆了,老刘等人呆了,看热闹的人也呆了:嚓,这还算是高抬贵手?这是把人往死里侮辱啊,仗着有几个臭钱,就这样欺负穷苦人吗? “怎么,不愿意?” 看着发呆的张威,文太太脸上露出不耐烦的神色,抬手挥了一下:“不愿意也行,那就赔钱。多了我也不要,给三万块就饶你了。” “臭、女士,你这样也太过份了吧!” 牛星实在忍不住了,瞪眼说道:“杀人不过头点地,你……” “我不听你那些狗屁,舔干净,还是赔钱,你们自己选一条!” 文太太才不会跟他讲理,冷笑着说:“当然了,你们也可以报警。不过我先告诉你们,就算打官司,你们也输定了!” 老刘当然知道文太太这么说,不是威胁他们,人家是真有这个实力。 方圆啊,方圆,你咋还没有来呢? 老刘拿着手机,心中后悔不已:我怎么就忘记记下方圆的手机号了呢? 就在老刘琢磨着派王杰打车火速有请方圆时,却看到张威忽然一咬牙,声音嘶哑的说:“我、我给你舔!” 文太太笑了,山花绽放般那么烂漫,轻启朱唇:“那就跪下。” 老刘大惊,一把挽住张威的胳膊:“张威,别这样!” 噗的一声,文太太冲老刘吐了口口水,不耐烦的说:“不想花钱那就快点,我时间宝贵着呢,没时间陪你墨迹!” “刘哥,你就别管了。” 张威推开老刘,双膝一软跪了下去。 围在旁边看热闹的人,忽然间鸦雀无声。 张威双膝就要跪到地上时,胳膊却被人抓住了,有人在他身边说:“男儿膝下有黄金,跪天跪地跪祖宗,最差也就是跪老婆,给个骚娘们下跪算什么鸟事?” 张威被人提了起来,扭头看去,就看到了方圆。 马上,张威眼里就泛起了水雾,哽咽的叫道:“方队!” “站一边。” 方圆把张威刚推到一旁,听他敢骂自己是个骚娘们的文太太,这时候已经勃然大怒,指着他对保镖尖声叫道:“刚子,给我打碎他满嘴的牙!” 正所谓君辱臣死,自己主子在光天化、化夜之下,竟然被方圆骂的那么难听,刚子更加愤怒,低吼一声伸出左手就去采方圆衣领子的同时,右拳也闪电般的大力砸向他嘴巴! 主子说了,要把他满嘴牙齿打碎,自然得砸嘴巴了。 方圆一直觉得,保镖的主要责任就是负责目标的安全,为她解决任何危险,可却不是帮着主子去欺负别人,尤其是张威这种社会底层人士。 可刚子这样做了,就算是标准的助纣为虐了,属于为了钱就出卖良心的人,该揍。 所以在刚子动手后,方圆就没打算给他留情--左手电闪般抬起,一把抓住了刚子砸过来的右拳,右手一晃隔开刚子抓他衣领的左手,顺势一把采住了他头发,猛地向怀中一拉的同时,脚下急促后退两步,弯腰左手狠狠往地上按了下去! 砰的一声,刚子脑袋被方圆重重砸在了地上。 停车场的地面可是水泥地。 水泥地可比刚子脑袋硬太多了,两者狠狠相撞的结果就是--刚子鼻梁骨断裂,额头撞破,鲜血呲的一声冒了出来。 遭受猝然重击的刚子,哼都没来得及哼一声,直接就昏了过去。 方圆撞昏刚子脑袋的过程,说起来简单,其实也就是一眨眼的事。 眼神不好用的,也就是刚看到刚子扑向方圆,就被他采住脑袋当球用的砸地上了。 一下子,全场皆惊,所有人看着方圆的眼神中,都带上了恐惧的色彩:我靠,这家伙打仗也太狠了点吧,那么恶狠狠的拿人脑袋往地上撞,就不怕闹出人命? 方圆的凶残,彻底镇住了在场绝大部分人。 有人却没觉得哪儿不对劲,盯着刚子额头狠狠碰在地上的全过程,连眼睛都没眨一下,就仿佛在欣赏茶师那行云流水般的泡茶动作那样,透着欣赏。 这个人,正是邀请文太太来酒店小坐的夏小韵。 本来,作为邀请人,夏小韵本该提前来到酒店,站在门前笑面如花的恭候文太太的光临,只是来到半路上时,偶遇了一个业务上的伙伴,就停车在路边畅谈了十几分钟。 等夏小韵带着张良华,劳拉俩人急匆匆赶来圆耀酒店时,提前来到的文太太,已经跟老刘他们发生整治了,正逼着张威下跪,拿舌头给她舔旗袍上的冰激凌。 夏小韵不认识张威,却认识帮他说话的老刘,这才知道他是自己公司的保安。 如果是别人,夏小韵或许只是站出来对文太太好言相劝,说些‘大人不计小人过’的话,替他讲讲情也就过去了,毕竟文太太的嚣张做法,实在是让夏总看不惯。 但这个人既然是自己公司的保安,夏小韵这个老总--却不打算管了。 理由很简单:月薪只有数千块钱的公司保安人员,会来圆耀酒店这种高消费场所,铁定是被人请客来吃请的。 这个人除了是方圆外,夏小韵还想不起有谁,会有那个烧包的家伙,请公司保安来这儿吃饭。 方圆今天刚去总部上班,担任了保安队的队长,依着那小子喜欢跟同事打成一片的做事风格,请老刘他们来圆耀酒店开开洋荤,再也正常不过了。 既然张威是被方圆请来的吃饭的,那么他遭到文太太的过分刁难,出面解决问题的,当然是那小子了,关夏总何事啊,还是双手抱着膀子站在旁边看热闹吧。 夏总都抱起膀子了,劳拉,还有张良华,也都明白了什么,就像哼哈二将那样站在她背后,欣赏好戏的精彩上演。 果不其然,就在张威即将跪下时,主角出现了。 一个照面,就把刚子给搞昏了过去。 唉,这小子总是得理不饶人啊--想到来时的路上,同车而来的张良华接了个电话,说方圆驱车差点把一个叫宗贵的保安队员撞残那事儿,夏小韵心里就轻轻叹了口气。 却没有责怪他的意思。 要不然的话,在张良华接到李广海的‘诉苦告状’电话,马上就向夏总汇报,有些生气的说方圆也太欺负人时,夏小韵想都没想,就淡淡的告诉张副总:通知那个差点被方圆撞残的保安员,以后就别来上班了。 张良华当时就懵逼了。 饶是他奸诈聪明,可也想不到夏小韵干嘛要这么偏袒方圆:是方圆差点撞残宗贵好不好,不是宗贵差点撞残他,你怎么就问也不问事情经过,就把宗贵开除出公司呢? “方圆是个什么人,我比谁都清楚。他从来都不屑欺负下苦力的人,他一旦这样做了,那么就证明那个人有足够被欺负的理由。这种人,不适合在神通快递工作。” 这段话,就是夏小韵对张副总疑惑的解答。 张副总愣了老半晌,即将来到圆耀酒店时,才给李广海打了电话,用极为严厉的语气,让他把宗贵被方圆欺负的真像,真实说一遍。 李广海听出表哥语气很不好,可不敢再隐瞒什么了,就宗贵为了讨好自己,就对方圆偷偷竖起中指,却不小心被看到,结果方圆就疯狗般的驱车撞过来,差点把宗贵给撞残的经过,如实说了一遍。 听完李广海的叙述后,张良华微微叹了口气,随即语气平淡的传达了夏总的旨义,连给表弟解释的机会都不给,直接扣掉了电话。 张良华打电话时,夏小韵就坐在后座,在笔记本上处理公司业务,貌似很不关心的样子。 但张良华却对夏小韵跟方圆的关系,又有了一个新的认识。 信任。 无比的信任。 这就是夏小韵对方圆的态度,是张良华拍马都赶不上的。 自己的‘女朋友’,却无比信任另外一个男人,这对任何一个男人来说,都是一个不怎么开心的感觉。 张良华没隐藏这种不满--心机深沉的人,比谁都懂得遇到不同事情时,该用什么样的态度,来跟‘女朋友’相处才是最好的。 就像现在,张良华亲眼看到方圆闪亮登场,一个瞬间就把刚子打成重伤(肯定得脑震荡,说不定还会变成痴呆)后,温文尔雅的脸上,立马就流露出了幸灾乐祸的意思:嘿嘿,你敢招惹文太太,这下麻烦大了! 在夏小韵面前,心里想什么,就让她从自己表面上看出来,才会让她以为,她能把他看清楚,随时都能捏在手心里,想怎么玩儿就怎么玩儿。 女人,不都是喜欢去掌控一个在她面前没啥秘密的男人吗? 张良华眼角瞥向了夏小韵。 刚才还用眼角余光看他的夏小韵,马上就缩回了目光,嘴角露出了淡淡的笑容。 暂且不提这对假装不明白对方在干什么、只是相互利用的男女,镜头再切换到方圆身上。 一个照面把刚子揍成重伤后,方先生收获了太多的震惊,甚至恐惧。 他却像没事人那样,反正这个动作又不像跆拳道那样花里胡哨,最多也就是速度快了点,力道狠了点,拿捏的时机巧了点。 人们最多把他当成一个打架不要命的亡命徒,而不是会想到其它。 松开刚子的头发,方圆缓步走到了文太太面前,动作很轻佻的在她脸上拍了拍,笑眯眯的说:“还要把我的满嘴牙齿打碎吗?” 说句良心话,今年三十刚出头的文太太,还是很有熟了的女人风情,皮肤保持的很好,身材前突后翘的惹人眼馋,颜值更属于上等,要是不这样跋扈,再懂点礼貌的话,就是个标准的贵妇了。 这也是方圆为什么对她动手动脚的原因-- 第835章 :他又在占女人便宜了 方先生有个坏习惯,在跟很漂亮性感的女士发生误会时,总会忍不住要动手动脚。 这个混蛋,又在占女人便宜了! 看到方圆在众目睽睽下敢对文太太动手动脚后,夏小韵黛眉皱了起来,还轻轻哼了声:知道你现在了不起,不会把唐王任何一个人放在眼里,可文太太终究跟官面上有着很大关系啊,你这样轻薄她,除了给自己招惹没必要的麻烦外,还能得到什么呢? 哦,还能让你感到爽,文太太也算美女了--夏小韵心里忽然酸溜溜的,差点就让劳拉冲上去,把那混蛋的手指头给掰折了。 方圆可不知道在被夏总关注着,见文太太木鸡般的不动一下,再次轻拍了拍她腮帮子:“喂,醒醒,问你话呢。” “啊--啊!” 文太太这才如梦初醒,尖叫声中本能的抬起右手,去拨打方圆的手,一道油绿色的光影,从她雪白的手腕上急滑而下,吸引了某人目光。 这是一个颜色碧绿的手镯。 文太太随便穿出来的一身旗袍,都价值好几万了,更何况她常年佩戴的这个玉镯? 玉镯要是不值个几十万,她可没脸带出来被人笑。 “文太太小心,地上滑。” 文太太拨打开方圆的动作有些大,身子后倾脚下踉跄了下时,方圆很好心的搀住了她右臂。 “你滚、闪开!” 皮肤再次与方圆的手接触后,文太太就像被蝎子蛰了一下那样,全身猛地一紧,把他推了开来。 方圆好心被当做驴肝肺,也没着急,仍旧笑眯眯一副大兄弟的憨厚样子:“文太太,你觉得,还需要我这位兄弟给你下跪,舔去旗袍上的冰激凌吗?” 方圆虽说是在笑着,可那笑容看在文太太眼中,却像魔鬼那样可怕:这人得有多厉害,才能把我老公重金聘来的保镖一招干趴下? 文太太可是好几次看到刚子揍人了,那些所谓的江湖道上的好汉,在他手里就跟稻草人那样,不堪一击--今晚,刚子却连人家方圆的衣角都没碰到,就趴地上当死人了。 她能不害怕,丰盈的身子能不筛糠般的哆嗦吗? 尤其方圆在冲着她笑时,眼底闪过的诡异邪恶,更是让她觉得背后发冷,仿佛被一条毒蛇缠住那样,再也不敢随便动弹分毫。 方圆也不是那种得理不饶人的,该揍的人也揍了,实在没必要再得寸进尺了,温和的笑了下,看向了旁边。 方圆转头后,文太太那种被毒蛇缠上的恐慌感,才蓦然消失,整个人活了过来,嘎声喊道:“不、不了,不用他给我任何补偿了!” “这还差不多。” 方圆拿出香烟点上一颗,再抬起头来时,脸上已经带有了悲天悯人的模样。 这混蛋要演戏,来博取人们的同情了。 躲在人群中的夏小韵,心里低低的骂了句。 轻轻叹了口气,方圆再说话时的声音,已经满是落寞:“唉,尊敬的贵太太,您知道吗,我们这些人跟你相比起来,都是些微不足道的小人物,最大的梦想就是希望能找个收入稳定的工作,养家糊口之余,偶尔来这种高档酒店打一下牙祭,就已经很心满意足,甘心被资本家们可劲儿的剥削了。” 听方圆这样说,夏小韵又想发火:睁着大眼说瞎话的混蛋,我剥削过我的员工吗? “今天,是我刚成为他们中一员的大好日子。” 方圆抬手,用烟卷指着张威等人,继续说道:“这些为多发一百块钱奖金,就能雀跃欢呼的小人物,兄弟们,为迎接我成为他们中的一员,这才咬紧牙关破费凑钱,来圆耀酒店消费。” 方圆的神色,变得更加黯然,还带有空谷幽幽的忧伤:“这是我们第一次来这种场合,也许是最后一次--所以,我们多想今晚的聚餐,会成为我们生命中最幸福的一个晚上?” 就像欢乐一样,忧伤也会传染的。 现场围观的那么多人,都随着方圆那极富磁性的忧伤话语,脑海中下意识的浮上了这么一幕:多少年后,一个老头躺在阴暗潮湿而狭小的房间里,快要咽气时,努力想象他这辈子最快乐的事时,才发现值得回忆的,竟然是多少年前去圆耀酒店的那个夜晚。 就这么一群弱小的可怜人,好不容易鼓足勇气凑钱来圆耀酒店消费了,却不料遇到了一个凶恶的贵妇,被迫要跪在地上,伸出舌头给她舔衣服。 这,已经不再是美好的回忆,而是每次回忆起来时,好像有刀子在扎! 她,文太太怎么可以这样残忍? 在方圆低沉的叙述中,好多人看向了文太太,眼神里带着燃烧的怒火。 甚至,有人已经攥紧了拳头,向前缓步走了过来。 感受到众怒的文太太,这时候也非常后悔,及时喊道:“慢点,我有话要说!” 方圆抬手,擦了擦眼角,声音略略哽咽,低沉:“太太,您请说。” 文太太也不是那种只会嚣张,没啥智商的蠢女人。 在发觉自己犯了众怒后,立即就做出了最正确的反应,声音里含有的哽咽程度,比方圆还要高,完全是自我批评到痛心疾首:“是我不对,我不该残忍葬送了别人多年后的最美好回忆,我错了!” 这娘们有一套啊,是个人物--文太太的表现,让方圆稍稍有些惊讶,顺势说道:“太太,犯错不要紧,要紧的是知错就改就好了。” 文太太用力点了下头,看向张威的双眸中,浮上了悔恨的泪花:“这位兄弟,你看这样行不行,你们今晚在圆耀酒店的消费,全部算在我的头上,算是给你赔罪了,好吧?” “啊,那个啥……” 张威做梦也想不到,文太太前后态度会发生这么大的变化,一时间有些傻了,不知道该说什么。 关键时刻还是方圆,一把扯他过来,满脸感动的样子:“傻愣着干嘛呢,还不赶紧谢谢这位尊敬的太太?” 彻底懵逼的张威,按照方圆的吩咐,木偶般的连连给文太太鞠躬:“谢谢,谢谢!” “不要客气,这是我应该做的。” 文太太拿出手帕,擦了擦眼角,对已经赶来的酒店大堂经理(她胸前挂着小牌牌呢)说:“张、张经理,你都听到了吧?这些兄弟今晚的消费,都记在我帐上,明天可以去富豪集团结算。” 张经理连忙说:“文太太,我记住了。” “那就好。” 文太太嘴角抽了下,看向方圆轻声说:“这位兄弟,这下你可满意了?” 方圆没说话,只是给文太太深深鞠了一躬。 “不用这样客气。” 文太太再次擦了擦眼角,也没管地上的刚子,转身就走。 知错就改的人,总能轻易获取那些心地善良的围观者的原谅,马上就默默的为她闪开道路,十里长街送总理般的,目送她走上了一辆黑色轿车。 文太太上车带上车门时,又深深看了方圆一眼,这才启动车子缓缓驶出了停车场:她算是记住了方圆,今晚被迫服软,却相信以后肯定能找回今晚的面子。 “方队,谢……” 一场关系到男人尊严的祸事,就这样烟消云散,还赚到一场酒宴,张威真像在做梦那样,拉着方圆的手,眼神里透出了痴情神色…… 方圆赶紧甩开他,对老刘等人说:“都还愣着干嘛呢,还不进去坐?咱先说好了,绝不能辜负那位女士的好意,今晚得敞开了消费!” “好!” 老刘用力点了下脑袋,接着高喊:“方队长威武!” “感谢各位的大力支持,正是因为你们强大的正义气场,才迫使恶势力低头服软,在此兄弟衷心感谢各位,谢谢!” 方圆双手抱拳,对围观群众来了个罗圈揖。 老刘几个人,连忙也学着他的样子,不但拱手作揖,还外带鞠躬的。 那些围观者呢,全然忘记了在方圆没出现之前,自己怎么只是敢怒不敢言的了,这会儿被感谢,人人脸上都浮上骄傲的神色,连连大度的摆手示意:别客气,这是我们应该做得。 方圆没笑话这些人--人民群众,才是正义的源泉,拥有让所有邪恶势利低头的庞大威力,所欠缺的,只是需要有人站出来,把源泉的盖子掀开罢了。 今晚,方圆就是那个掀开盖子,放出正义的人。 文太太呢,确实真实感受了这股力量的可怕,再加上有方圆这个下手狠毒的存在,她才很聪明的选择了低头,化解了一场危及。 那个女人不会罢休。 方圆很清楚,却不在意:你再厉害,还能厉害过楼宇湘? 心中晒笑着,方圆刚要放下手,目光就是一凝,眉头皱了起来:还真让大老张那乌鸦嘴给说对了,又碰到她了。 俩人目光一接触后,夏小韵就给予了他一个甜甜的笑容,接着转身对张良华低语了几句什么。 张良华点了点头,也没看方圆,马上拿出手机走到了一旁。 夏总吩咐他打电话呼叫救护车,把趴在地上装死的刚子送医院,再通知文太太,算是送她个人情--反正张良华是不愿意跟方圆呆在一起的,安排他去做事,也算給他个离开的理由了。 “方圆,你高,实在是高!” 围观群众在酒店张经理的好言劝说下散开时,满脸麻子窝都在闪光的老陈,带着大老张几个人来到了方圆面前,发自内心的冲他竖起了大拇指。 “区区小事,何足挂齿?再说了,就算我不站出来,老陈你们几个满腔正义的,就能眼睁睁看着自己兄弟被欺负?” 方圆在被人奉承时,从来都不忘记投桃报李的。 “哈,哈哈,那是自然,刚才我可是做好挑战恶势力的充分准备了。” 老陈下巴抬起,爽朗异常的大笑三声,接着低声问道:“这几个哥们,怎么都喊你方队长?” “受夏总的信任委托,我现在还兼职公司的保安队长。” 方圆故作神秘的,在老陈耳边说道:“这可是秘密。” 第836章 :把那个镯子给我 既然是秘密,老陈就不方便多问了。 “来,给你介绍几个人。” 方圆转身扯过老刘:“老刘,给你们介绍下,这是我的一个老大哥,老陈,以前很照顾我的--这是老刘,我去公司总部上班后,也给予了我很大的照顾,你们认识下。” 老陈,老刘俩人,同时打着哈哈,说着幸会幸会,一起伸出了手……两只有力的打手,紧紧握在了一起,带着狐朋狗友的伟大友谊。 “你们去酒店包厢里客气,我还有点事得处理。” 方圆拍了拍老陈俩人的肩膀,示意他们别站在这儿碍眼了。 无论是老陈还是老刘,都是心慈手软见不得别人受苦受难的人,现在刚子还趴在地上--他们只能在心中叹息几声后,就手拉着手的,带着各自几个兄弟走上了台阶。 “方先生,请问您还需通知老总吗?” 酒店大堂张经理,是个当初韩经理那样的花信少妇,可早就听说过方先生是酒店超一等的贵客了,并牢牢记住了他的样子(资料图片)。 “不用了,张经理。” 看了她胸牌一眼,方圆温和的笑道:“我今晚就是来随便吃点饭,也没别的啥事,有贵太太帮忙买单,你就吩咐厨房捡着好菜上就是了。” “好,那我这就去安排。方先生,有什么事,您随时找我。” 张经理微微弯腰点头行礼后,也没管地上的刚子,踩着小高跟咔咔的快步去了:早就听人说了,只要伺候到这位方贵客满意,指日高升不在话下。 区区一个受伤的刚子,还挡不住张经理渴望高升的脚步。 救护车来的很快。 张良华帮着医护人员,把刚子抬上车,又对夏总说了句什么,就以刚子‘监护人’身份一起上车,去医院了。 打发走张良华后,夏小韵双手抱着个小膀子的,咔咔的缓步走了过来,斜斜看着方圆的眼眸里,满是似笑非笑的暧昧。 方圆很不习惯夏小韵拿捏出这副贱贱的样子,皱眉问道:“夏总,你不去陪你的男朋友,跑我跟前拿眼珠子瞪着我干啥?” “哟,方队长,刚才你的演技还是蛮过硬的嘛,连我都被感动了。” 夏小韵走到方圆面前一米处,才停住脚步,压低声音笑嘻嘻的问道:“文太太的小脸蛋,光滑有弹性没有呢?” “也就是一般般吧,不过比你的要强一些。” 方圆言不由衷的说了句,转身就走:“我还得请老刘他们吃饭,夏总要是没别的吩咐,那我就失陪了。” “等等。” 夏小韵追上来:“你请别人吃饭,就不请我?你个没良心的,你可知道李广海给张良华告状,说是你差点撞残宗贵时,是我替你摆平了这件事?” “你把宗贵给开除了?” “咦,你小子怎么知道?” “你会放过这个故意加深张良华对我不的满机会?” “哼,那又怎么样,反正你现在麻烦一大堆,再加个张良华对你来说,也算不了什么。” “你别跟着我了。” 方圆走到大厅门口,一脸头疼样的看着夏小韵:“我是真心想请他们几个吃顿饭而已,你跟着算咋回事啊?” 夏小韵可是老刘、老陈他们的大老板。 平时这些人别说是跟夏总在一张桌上吃饭了,就是连见到她说话的资格都没有,绝对是一个浑身放光芒让人不敢看的大神。 有大神在的场合,他们还能快快乐乐的吃饭吗? 方圆可不想让老陈等人的快乐,因为夏小韵的出现而变质,所以才希望她走人。 “让我走呀,也行,不过你得给我一件东西。” 夏小韵没有因为方圆不给面子就生气,依旧笑眯眯的,伸出了小手,手指头勾啊勾的,好像叫花子在要饭那样。 方圆满脸的警惕,还有不解:“啥东西?我有啥东西能让你挂念的?” “镯子。” 夏小韵轻飘飘的说。 “镯子?” 方圆愣住:“啥镯子?” “文太太手腕上戴着的那个碧玉镯子。” 夏小韵笑嘻嘻的样子,特别像只小狐狸精。 方圆更加茫然:“啥文太太的镯子--小夏,你发烧了还是魔障了,好好的跟我要啥镯子?” 夏小韵脸上的笑容收敛,轻哼一声:“哼,小方,少在我面前装模作样的啊。你以为,我没看到文太太在打开你手后,她手腕上戴着碧玉镯子就不见了吗?切,堂堂的盗圣,连女人戴的镯子都不放过,真让我替你感到羞耻。” “少用这副正经嘴脸跟我说话。” 方圆不装了,只有奇怪,上下打量着小夏:“就你这无神的大眼睛,能看到我顺她镯子?” “还顺,是偷好不好?” 夏小韵得意的昂起下巴,说:“我没看到你是怎么偷走她镯子的,我只是注意到她在抬手时,某人盯着她手腕的眼神亮了下,等文太太放下手,镯子就已经不见了。小方,你可千万别告诉我说,那镯子是文太太主动送到你口袋里的,你不想要都不行。” “我从来都不会拒绝别人的好意。” 方圆问道:“我只是很好奇,那镯子又不是你的,你凭啥要拿走?” “就凭文太太今晚来这儿,是我约来的。” 夏小韵蛮横的说道:“我要是不约她来这儿,你能偷到她的东西,能混到一顿免费酒宴,能趁机吃人家贵太太的豆腐?哼哼,我给你创造了这么多机会,你却小气的连顿晚餐都不管,真是让我伤心啊。你不给是吧?那好,我马上打电话告诉文太太,就说……” “行行行,老子算是服你了,请你一起吃饭还不行?” 对夏小韵的死缠烂打,方圆有些头疼。 “老娘吃请,是你们这群腿子的荣幸。” 夏小韵现在斗嘴的功夫,跟以往是不可同日而语,犀利的很。 方圆懒得再跟她叨叨啥,回头问站在台阶下的劳拉:“走吧,一起。” “我就不去了,还是喜欢回家自己做饭。” 劳拉摇了摇头,抬手把宝马车的钥匙扔了过来,转身就去路边打车了。 小黑妹,最喜欢看到小夏不要脸的缠着方圆了。 她固执的以为,夏总与方圆,才是天造地设的一双,没事在一起秀秀恩爱不好吗,干嘛整天闹别扭啊,烦不烦? “我有车的。” 方圆抬手接住了钥匙。 “哼,像我这种身份高贵的人,会坐你那辆十几万的破车?” 身份无比高贵的小夏,轻哼一声扭了个花,踩着小皮鞋咔咔的率先走进了大厅内。 “你身份高贵个毛。” 方圆小声骂了句,低着脑袋跟了进去。 某包厢内,老陈等人团团而坐,不断相互奉承者,举着茶杯相碰,大又相逢恨晚的意思。 方圆刚推开门,老刘他们就哗啦站了起来,用力鼓掌,以表示对圆哥的尊重。 “都是自家人,别客气。” 方圆笑着摆了摆手,说:“今晚除了我们外,我还叫来了一位陪酒的小妹。大家再次热烈欢迎吧!” 哟,陪酒的小妹? 嚯嚯,我最喜欢了,方队(方助理)还真是同道中人啊,就是有些小气,才叫一个陪酒小妹,这么多大老爷们儿,不得把她给忙死啊? 不过有,总比没有要好多了。 鼓掌欢迎,必须得用力。 哗哗--老刘他们才六七个人,用力拍巴掌时,竟然能拍出数十人的效果,由此可见这些家伙有多么喜欢小妹来陪酒了。 可是当陪酒小妹,一脸羞涩的微笑着,从门外走进来后,不管是老刘几个,还是老陈几个,鼓掌声就像被刀子割断那样,鸦雀无声。 两只手倒是还做出鼓掌状,就是额头有冷汗噌地冒了出来,脸色也变蜡黄了。 老刘等人,只要是在岗值班,可是每天都能看到夏总的(得给夏总开车门)。 老陈他们几个呢,严格说起来算不上神通快递集团的员工(只是加盟网点),本来没机会见到夏总的,只是就像来时路上大老张所说的那样:前年他们在看到夏总一面后,都说她比电影明星还漂亮了,依着男人对美女的德性,怎么可能会忘记小夏的样子? 乖乖,方圆所说的陪酒小妹,原来是夏大老板啊! 谁家的陪酒小妹,会穿的这样有品位,有气质啊? 方圆啊方圆,你这是把大家伙往火坑里推呢吧? 还让我们鼓掌,鼓个毛的掌啊,你哪来这么大的胆子,把夏总说成是陪酒小妹哦--老陈、老刘他们木鸡般呆愣当场,嘴皮子眼角的都在不住哆嗦。 更夸张的是,老刘腿子一软,竟然出溜到椅子下面去了。 这是个聪明的,想用他的狼狈,来获取夏总的原谅--方圆摇了摇头,觉得老刘聪明的有些过了:哥们敢这样说,自然有这样说的道理,怕啥呢? 带着死皮赖脸的小夏来到包厢的路上,方圆就知道他无法瞒住老陈他们了。 好吧,既然这样,方圆也不想再瞒了,索性让这些土鳖,见识一下他跟夏总之间不比寻常的关系,以后还不得更乖乖听他的话,紧密团结在他身边,唯他马首是瞻? 方圆越是不尊重夏小韵,把她说成是陪酒小妹,就越能证明来人之间那不寻常的关系,老刘等人就越该高兴才对:跟着圆哥走,没亏吃。 至于圆哥跟小夏之间的关系,到底不寻常到了哪种地步--谁敢问啊,除非不想在神通快递混了。 “哟,大家都愣着干嘛呢,还不坐下。” 夏总娇怯怯的笑着,晃着小腰肢穿花蝴蝶般的走过去,拿起桌子上的红酒,就开始给老陈倒酒,还没忘记嘱咐张威:“你叫张威来着吧?快把老刘扶起来,好好的椅子不做,坐地下算咋回事呢?” “啊,哦!” 张威傻楞傻楞的,赶紧跟王杰、牛星俩人一起,把身子比面条一样软的老刘,从桌子底下‘抄’了起来,蹲放在了椅子上。 至于下意识双手端着酒杯的老陈,只是全身筛糠般的哆嗦着。 夏小韵这哪是在给人满酒啊,纯粹是在折磨人。 第837章 :夏总客串陪酒小妹 把堂堂的公司大老板,说出陪酒小妹给她最底层的下属满酒,这是方圆的恶作剧。 不过,当他看到老陈面如土色、浑身都在打摆子的可怜样后,就有些后悔了。 后悔不该在想显摆啥的冲动下,把小夏说成陪酒小妹,看到老陈手哆嗦的不成样子,大半红酒都撒在桌子上后,才意识到自己高估了这些家伙。 没办法,不管是老刘,还是老陈,可都是靠夏小韵吃饭混日子的,他们圆愿被大老板拿鞭子抽一顿,也不想让她来给自己满酒,还是以陪酒小妹的身份。 夏小韵呢,则没有一点的不快,仿佛无比享受当陪酒小妹的样子,睁眼瞎一般看不到大半的红酒洒在桌子上,又娇笑着去给大老张满酒。 接近一米九的庞大魁梧的大老爷们儿,却连酒杯都端不住了,噗通一声蹲坐在了椅子上,汗如雨下。 跟老刘(保安们)、小老板老陈不同,大老张等几个干快递的,其实没必要这样怕夏小韵,反正大家又不是神通快递的正式员工。 只是他们那颗小市民的小心肝儿,实在承受不住像夏总这样尊贵,还又漂亮的小美女,来给他们满酒,底层人士骨子里的卑贱,这时候就像一只恶魔那样,夺走了他们正常思考的思维能力,以及力气。 “唉,你还是别折磨他们了。” 方圆叹了口气,把酒瓶子夺了过来。 小夏却很享受老刘等人这种无法承受她尊贵之重下爆发出的恐惧,娇嗔着去夺酒瓶子:“给我呢,人家喜欢给人满酒呢。” “好好说话,说人话。” 方圆抬手,在夏小韵后脑勺轻抽了一巴掌,抓着她手腕走到了主位上,把她按在了旁边椅子上,拿酒瓶子底在桌子上砸了一下。 砰地一声响,惊醒了木鸡们,齐刷刷的抬头看向了他。 “嘿,嘿嘿,那个啥,我请夏总来,本想给大家一个惊喜的,没想到却变成了惊吓,这是我的错,我给大家说声对不起了。” 方圆干咳了声,接着说:“那个啥,相信大家都看出来了。我也没必要再隐瞒我跟夏总的关系了,不过我希望大家不要说出去。至于平时在公司里,我跟夏总一般的上下级关系,也是因为夏总,夏总--” 就在方圆绞尽脑汁的,想找个合理的借口,来圆谎时,夏小韵补充道:“因为我在下一盘很大的棋。成功了呢,咱们公司的实力就会更上一层楼。失败了呢,可能就会遭到别人的沉重打击。为了确保成功,我在两年前,就与方圆商定了一个计划--到目前为止,计划很顺利。” 夏小韵美目流转,看了眼方圆,俏脸稍稍绯红时,长长的眼睫毛已经垂了下来,轻声说:“其实我跟方圆才是男女朋友,早就已经、已经同居了。那个张良华,也只是配合我们来演戏,糊弄对手的。” 看着侃侃而谈的夏小韵,方圆由衷的佩服:她撒谎的本事,比我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啊。 “现在那个计划已经到了最关键的深刻,所以我希望各位,能保守这个秘密。在此,我敬大家一杯酒。” 夏小韵说着,拿过酒瓶子给自己倒了半杯,双手端着酒杯站了起来。 哗啦一声,桌椅的碰撞声传来,老刘等人都端起了杯子。 有端酒杯的,有端茶杯的,还有端着空酒杯的。 不管他们手里端的是什么,他们的脸色都在迅速恢复正常,双眼也开始幽幽发光。 靠来,得有多大的荣幸,才能知道夏总的大计划啊? 奶奶,这次哥们是发达了,我就说跟着方圆走,保准没亏吃嘛,看来我眼光还是很不错的咧。 啥啥啥,我会泄露出夏总的秘密? 滚犊子,就是把刀架在我脖子上,威胁我不说就砍死我,我也、也得考虑考虑--老刘等人,看到夏总姿势优雅的端着酒杯,一饮而尽的豪迈样子,顿时就热血沸腾了,低吼一声:“喝了!” 有喝酒的,有喝茶的,还有喝空气的。 无论他们喝下了什么,可以肯定的是,紧绷着的神经,随着这个动作霍然松开,人人一副‘士为知己者死’死的忠心样子,目光灼灼的看着方圆。 方圆本来就是活跃酒桌气氛的高手,再有对这种事更能手到擒来的小夏配合,几分钟后包厢内的气氛,就彻底恢复了人间该有的正常。 要说这里面最高兴的人,当属老刘莫属了:方圆都已经跟夏总同居了,这小子以后就是铁铁的‘老板娘’,哪能会干个保安队长呢? 只要紧跟着他的脚步走,别说是恢复队长职务了,以后捞取个安保处处长也是很有可能的。 敢为手下人出头,护犊子,不畏强权,哪怕是吃亏--这种人不受爱戴,那只能证明老天爷瞎了眼。 老刘可没瞎眼,相反脑子还异常活跃,拿胳膊肘碰了下张威,低声说:“还不去给方队敬酒?记住啊,只给方队敬酒,夏总--咱还没资格。” 张威用力点头,拿过白酒瓶子,给自己倒满了红酒杯子,足足有小半斤的样子,端着走到方圆面前,大声说:“方、方队,张威是个粗人,不会说话,你也别怪,一切尽在酒中,我敬你!” 说完,张威就一饮而尽,喝完后又去拿酒瓶子。 方圆夺过酒瓶子,给自己也倒了一杯,一口干后笑着骂道:“靠,是不是眼馋这酒好了,才喝的这么猛?大家都别愣着了啊,喝,往死里喝,不醉不归,反正有人买单。” “喝,往死里喝!” “方队说得是,不醉不归!” 老刘等人轰然响应,平时不喝酒的,也都举起酒杯一饮而尽:这可是八百块钱一瓶的茅台,平时哪有机会喝这种酒? 所有人都找方圆敬酒,没谁敢找夏小韵。 夏小韵也很清楚,现在就是他们男人的天下,她只要坐在旁边看着就是了。 大老板贤妻良母似的温柔婉约,彻底让大家伙放开了,都瞪大眼睛,好像斗鸡那样脖子上青筋绷起老筋,端着酒杯对准了方圆。 方圆酒量诚然很大,可也架不住这群人的群殴啊,喝到第七杯时(一杯就是小半斤)时,就站不稳了。 夏小韵一看,连忙劝道:“方圆,别喝了,再喝就醉了。” “醉了,就、就醉了,不要娘们管!” 方圆翻着白眼,抬手把她拨拉到了一旁,端起酒杯叫道:“来,继续!” “唉,你们先喝着,我去给大家要醒酒汤。” 就像世间最最贤惠的妻子那样,夏大老板幽幽叹了口气,拿起小包咔咔的走出了房间。 她一走,老刘等人更加放开了,不要命似的把酒往嘴里灌。 方圆也是这样。 多久,他没有大醉一次了? 他记不起了。 只是知道自己需要大醉一场,来缓解这两年来积攒在心中的压力,以及烦躁的戾气。 都说酒是忘忧水了,谁不喜欢无忧无虑的啊? 唯有跟老陈这些小市民在一起,方圆才能放下任何的警惕,开心畅饮。 这样的结果很简单,就不到十点,一屋子七八个人,都喝大了。 “喝,喝--继续喝,今晚,不醉不归!” 老陈都出溜到桌子底下了,还双手捧着一只脚,脱下鞋子来往嘴里送。 “谁、谁特么的啃我脚丫子啊?” 方圆抬脚,把老陈脑袋踹出去后,弯腰看看是谁来着,就觉得天旋地转,噗通一声栽倒在了地上。 十点半,在贵宾楼层经理韩经理的陪同下,夏小韵走进了包厢内。 看到满屋子横七竖八的人,地上还有吐出来的污渍,她没皱眉头嫌脏,只是轻轻叹了口气,对韩经理笑着说:“他们男人啊,就这么个德性,只要对眼的凑到一起,不喝成死狗,那是誓不罢休的。” 韩经理抬手掩嘴娇笑:“夏总您说的可对了,我家那口子就这样,为此我都不许他圆耀酒店喝酒呢。” “看来啊,以后我也得约束着方圆了,不能惯着他疯。” 夏小韵再次幽幽叹了口气,说:“唉,这些人是回不了家了。韩经理,麻烦你派人安排下他们的住处,我带方圆走就行了。” “这个没问题。” 韩经理看了眼四仰八叉躺在地上呼呼大睡的方圆,问道:“要不,让他也留下?我去安排最好的房间。” “不用了,帮我把他扶到下面的车子里就行,他喝多了后,总会半夜口渴的。” 夏小韵蜿蜒谢绝了韩经理的好意时,言语中透着傻瓜都能看出她跟方圆的不同关系意思。 韩经理当然也能看出来,没有再勉强,亲自跟两个保安,几乎是把方圆架到了楼下车上。 醉成死猪一样的方圆,毫无察觉。 谢过韩经理派人相送,夏小韵启动了车子,缓缓驶出了停车场。 “酒--酒呢?再、再喝。” 后座上的方圆,不时的会喃喃着要酒喝。 “还喝,再喝就醉死你小子了。” 夏小韵低低的骂了句,把车子停在了方家胡同对面,拿出手机呼唤劳拉出来,一起把方圆给接进去。 很快,穿着大裤头、白背心好像男人婆那样的劳拉,就来到了车前。 到底是干保镖的,小黑妹一个人侍弄喝大了方圆,就跟玩儿那样:左手抓住他肩膀,右手拎起他一根腿子,猛地用力就把他翻在了自己背上,迈开大步走回了家。 当两扇白铁皮们关上后,一个窈窕的倩影,从河边大柳树后面转了出来。 昏黄的街灯照在她脸上,明明就是秦小冰。 现在已经是夏天了,晚上十一点左右时,仍然有不少人在沿着巨野河的河岸散步,甚至还能听到孩子的打闹声,也不知道谁家小子这么晚了,还不回家睡觉。 秦小冰也穿了一件能遮住翘臀的白色宽松背心,只是劳拉会给人一种‘哇,好彪悍’的感觉,而小冰妹妹却有轻纱仙子随时御风而去的飘逸。 第838章 :你妹看我不像好人 轻柔的晚风,吹起秦小冰的白色大背心,帮她营造出了仙子般的飘逸,仿佛只要双手一扬,就会飘啊飘的飘走了。 秦小冰才不想御风而去,只是黛眉紧皱的看着胡同口,想不通方圆这小子,怎么就跟夏总一起回来了呢? 还喝的那么大,劳拉那么‘拾掇’他,都没见他反抗一下。 夏总今晚约了文太太,一起去圆耀酒店商谈问题的事,秦小冰知道。 方圆驱车驶出神通快递停车场时假装看不到他,扬长而去,她也记得。 这小子怎么跟夏总在一起,喝了多少酒都不算事儿,最让秦小冰感到惊诧的是,就算夏总再体贴下属,可也不能把他直接抗家里去啊? 夏总应该知道,方圆就住在她家前院,只需敲敲门,秦小冰就能出来把他接进去的。 夏总没那样做,就像劳拉在经过前邻时,脚步也没有丝毫停顿,这就足够证明她潜意识内,把方圆背回家是很正常的。 “有意思,还真是有意思啊,方圆,你跟夏总到底是什么关系呢?” 秦小冰倚在树上,自以为是笑眯眯说出这句话的,却不知道,她现在有多么的愤怒。 只是愤怒,可不是吃醋。 秦小冰发怒,是因为从某一刻起,她就把方圆当做了好朋友,啥事也跟他说还不算,更是不住的接济这小子。 就连老天爷都得作证,秦小冰对方圆够朋友! 但那个家伙呢,又是怎么对待小冰妹妹的? 一年多之前为了躲债逃出唐王,假装死在北朝,却不通知秦小冰,她认了。 一年多之后,这小子悄悄回到唐王,又跑去神通快递当保安,还是不跟秦小冰说,问他咋回事,他支支吾吾的说不出个所以然来,秦小冰也认了。 秦小冰这样宽宏大量的对他,够朋友了吧? 可这个小子,为啥从没有告诉她说,跟夏总有着她不知道的关系。 从刚才劳拉把方圆甩在肩膀上,夏小韵关心的让她小心点的本能反应中,秦小冰就能断定他们的关系不一般。 再善良的女孩子,真心对待一个朋友,得到的回报却是隐瞒……叫谁,谁不生气啊? “呵呵,我气个什么呢,人家跟夏总什么关系,好像也没必要告诉我吧,他们爱什么样的关系,就什么样的关系,大不了以后不再跟他来往就好了。” 秦小冰站在树下,不知呆立多久后,才自嘲的笑了笑,张开双臂伸了个大大的懒腰,又重重的吐出一口气,拍着自己的心口说:“好了,方圆,咱们就此别过。” 为证明自己以后绝不会再在意方圆,秦小冰回家时还学着男孩子那样,双手抄在牛仔短裤口袋里,吹着口哨。 明明很轻、很婉转的口哨声,听在秦小冰的耳朵里却非常刺耳,更有种说不出的难受,很想哭。 女孩子就是水做的。 尤其像秦小冰这么干净单纯的,忽然有了想哭的意思后,泪水就噼里啪啦的落了下来。 她努力抬起头,看着还算墨兰的星空--泪水,却不会因为角度的转变,自己收回去。 来到门口,拿钥匙开了锁后,秦小冰再也忍不住的抬手伏在门上,无声的抽噎了起来。 原先,这个家里住着两个男人,让秦小冰从中享受到了被呵护的甜蜜,不高兴了,还能摆出她小领导的架子,来训训某人。 一年多之前,方圆不告而别后不久,就从北朝传来了他牺牲的噩耗。 数月前,秦大川又为保护小妹,拿刀子捅了人渣司明达,从而亡命天涯。 再随后,秦小冰辞职,母亲生病--没有谁能知道,那段时间秦小冰过的有多么难,多么渴望能有个真心对她好的人,能陪在她身边,鼓励她,说她是最棒的。 老天垂怜,今天她看到了‘死而复生’的方圆。 在获悉方圆还活着,就跟她一样都在神通快递后,秦小冰震惊之余,都能听到她的灵魂,在欢快的歌唱,百灵鸟那样。 只要方圆给她一个还算合理的借口,来解释当初的不辞而别,我就会原谅他,仍旧把他当做唯一的好朋友--秉着这种想法,秦小冰原谅了方圆,更不顾女孩子在男人面前,该保持清高的矜持,主动对他说,以后回家去住。 她今晚出去乘凉,就是在等方圆回来,想跟他好好聊聊,帮他做个东山再起的详细计划。 她果然等到了方圆--可人家却去了夏小韵家。 秦小冰无比的委屈。 在泪水落下时,她能清晰听到自己心碎的声音,再也无法忍耐,伏在门板上无声抽噎了起来。 无声的哭泣,才是最伤心的。 忽然,一只手放在了她的肩膀上。 就像是过电那样,正在哭泣的秦小冰全身肌肉猛地一僵,本能的刚要发出一声尖叫时,哥哥那熟悉的声音,在背后响起:“小冰,你怎么了?” 霍地一声,秦小冰转身看去。 哪怕是黑夜,她也能看清楚这个人就是秦大川,她一奶同胞、从小就疼她爱她把她当公主来呵护的亲哥哥。 “哥--” 秦小冰嗓子里含糊不清的呜咽着,猛地纵身扑进了秦大川怀中,双手用力搂着他脖子,两条腿也死死缠住了他的腰,小脑袋埋在他怀里,张大嘴巴想大声的哭泣。 却像有个什么东西那样,堵在她嗓子里,让她的泪水流淌更急。 她清晰感受到了如父般兄长的怀抱,有多么的温暖,多么的结实,就像一座大山那样,矗立在那儿万世不倒,为她挡风遮雨,供她安圆。 秦大川也在流泪。 以前,他可没少欺骗小妹,以后还会--他或许是天底下最没良心的哥哥,可谁要是敢欺负他的公主他的小妹,他还会拿起刀子,去找那个人拼命。 从小妹死死抱着他,缠着他,生怕松开他就不见了的本能动作中,秦大川能感觉她有多么的怕,多么的孤单多么的苦。 都是我不好,是我的不正干,才让小妹遭受这么多的苦。 就像小时候她遇到一条蛇被吓了个半死那样,秦大川一只手托着她的腰,一手轻拍着她后背,低头在她发丝里轻轻吻了几下,推门走进了家。 院子里,还是像秦大川离开时那样干净。 只是少了他在这儿住时的某股子生气,显得死气沉沉的。 还好,一切都不是太晚。 秦大川有足够的信心,能让小妹过上最幸福的生活,用他任何能付出的代价。 啪嗒一声,秦大川打开了客厅的灯,反手关上门,抬手拍了拍小妹的后脑,柔声说:“你现在大姑娘了,可不能再像小时候那样,动不动就八爪鱼那样缠在哥身上了。” 秦小冰马上就跳了下来。 女孩子嘛,到底是长大了,激动欣喜过后,就会为自己刚才的动作感到害羞的。 当然了,害羞过后就有可能愤怒--秦小冰抬脚,就踢在了秦大川的腿子上,用上了所有的力气,恨声骂道:“我让你胡说!” “哎哟,哎哟,腿子断了,哎哟!” 秦大川立即瘫坐在了地上,两只手抱着左腿,疼的他只拿脑袋猛砸膝盖。 “滚起来,我数一二三,一,二--” 秦小冰还没有喊出最后那个数,大川哥就刺溜一声爬了起来,抬手狠狠擦了把脸后,嬉皮笑脸的问道:“要不,你再给哥来一脚?” 小时候被秦大川给惹哭了后,秦小冰就会狠狠踢他一脚,大川哥立即喊腿断了,却总能再她喊出‘三’之前蹦起来,腆着脸的请她再来一脚。 秦小冰就会再次抬脚,秦大川就会麻利的躲过去,然后兄妹俩人就会和好如初了。 这是他们兄妹之间玩熟了的游戏,秦小冰觉得就算她牙齿掉光了,她也不会忘记。 事实上她也没忘记,马上就抬脚踢向秦大川。 秦大川灵敏的一拧身,哈哈笑着跌坐在了沙发上:“哈,没踢着。” “哼哼,这次就放过你,下次你给我小心点!” 秦小冰单手掐腰,摆出大茶壶的造型,指着他鼻子恶狠狠说了句,顺势坐在了他对面沙发上,左手手肘撑在膝盖上,手掌托着下巴望着他,笑了,轻声说:“秦大川,你胖了。” “我是大川,瘦了不行,得给你当靠山呢。” 秦大川吸了下鼻子,也看着妹妹:“秦小冰,你可瘦了。” “我是小冰,可不能胖了,要不然会没人要得。” 秦小冰也嘻嘻一笑,就像闲聊天那样,问道:“天亮之前就走么?要多少钱?以后,我能不能随时联络你?” 秦大川是外逃通缉犯,秦小冰一直这样认为的。 他这次回来,又挑选了个黑夜回来,自然是因为见不得人了。 “这次回来,就不走了。” 秦大川摇了摇头。 “不走了?” 秦小冰黛眉皱了起来,压低声音:“秦大川,你不怕被警方缉捕?” “不怕。” 秦大川点头,笑道:“缉捕我的通缉令,早就撤销了呢。你大哥我现在就是良民,大白天的想上哪儿就上哪儿,哪怕是去见那个司明达,警方也不会管的。” “胡说!” 秦小冰愣了下,接着问:“既然你不怕,那你为什么这么晚才回家?” “一来是回家的路不好走,二来是我得忙完工作才行。” 秦大川看小妹一点也不相信他说的,连忙抬手打了个响指,冲门外喊道:“死老外,你还藏在外面干啥呢?滚进来,我给你介绍个大美女。” “谁、谁?” 秦小冰抬头向门口看去。 门开了,一个大光头死老外,憨笑着站在了门口。 怔怔的看着格林德,老大会儿后,秦小冰才问:“秦大川,你加入黑帮了?” “我加入什么黑帮啊?” 秦大川有些莫名其妙时,格林德悲伤的说道:“秦大川,你妹看我不像好人。” 格林德穿着黑色体恤,两条胳膊上刺龙刻虎的,一看就不是个好东西,哪怕笑得再憨厚,也不像。 秦大川嘴角咧了咧,喃喃地说:“我妹,没看错。” 第839章 :恶人善意的谎言 面对秦小冰略带厌恶、警惕性十足的审视目光,格林德很尴尬。 话说老格以前给花小妖当打手时,也很帅气的,整天西装革履扎着领带戴着个墨镜的,就像间谍片中那些风流倜傥的帅哥,也倾倒了很多他老婆之外的女性。 不过自从跟了圆哥后,最让格林德自豪的一头飘逸长发没了,变成一个铮亮的大光头,美名其曰代替老大为土豆老守孝。 守孝‘期满’后,格林德忽然发现光头也不错,最起码洗澡时,速度比以往要快了许多,而且他也习惯了自己的光头恶人形象。 相比起那些老实人,恶人在某些时候还是很吃香的,比方在排队时,格林德只需双手抱着膀子、鼻孔朝天咧着个比嘴的往那儿一站,老实人就会乖乖的給他让道。 你是恶人,你该自豪。 这是圆哥送给格林德的八字箴言,并嘱咐他必须得牢记在心。 啥,你想改变形象? 好吧,一个看上去比老大还要帅气些的小弟,圆哥是用不起的,那你滚蛋。 为了自己的饭碗,格林德只好每天早上醒来,晚上睡觉之前,就像祈祷感谢主那样,得把那八字箴言念上几遍,久而久之也就习惯自己是恶人了。 拿着他不是好人的外形来说事,也是秦大川用来攻击他的主要手段。 没想到秦小冰也是这样看他的。 唉,到底是亲兄妹啊--格林德心里叹了口气,耸耸肩倚在门框上,双手摊开做出无可奈何的样子,示意秦大川来解释,他最好是装哑巴。 “小冰,你别误会,虽说他不是个好东西,可对咱们来说,他还是个不错的好东西的,就是长的丑了点,吓人了点。” 秦大川嘿嘿笑着,先把格林德的尊严狠狠践踏了一番,才正色道:“我跟他,现在是最好的朋友,说是兄弟也不为过的。” 秦小冰知道,自己老哥从小就不是啥正经东西,不过却从来没在交朋友这一方面懈怠过,既然他说格林德是他最好的朋友,是兄弟,那么这个表面凶恶的死老外,就肯定不会对他们兄妹俩不轨的。 聪明的小冰妹子,还自己脑补了一些:哥在外面亡命天涯那么久,未免要跟这种人打交道。虽说外国人没几个好人,但只要他能对秦大川当兄弟朋友,就行了。 “你好,格林德,我是秦小冰,秦大川的妹妹。” 秦小冰站起来,脸上浮上了亲切温和的笑容(就是做小空姐时的职业笑容),让整间屋子都随即亮了下,快步走到格林德面前,大大方方的伸出了右手:“希望我们,以后也能成为最好的朋友。” 本来吊儿郎当的格林德,可没想到秦小冰这样大方,稍楞了下连忙站直了身子,刚伸出右手却又缩回去,在自己衣襟上擦了擦,才重新伸出,握着柔弱无骨的小手轻轻晃了下,随即松开,咧开大嘴露出一空白牙,谄媚的笑道:“我相信,我会成为你最好的朋友,会像秦大川那样,把你当做小妹来对待的。” 秦小冰笑了。 这次是发自内心的真心笑容。 从格林德伸手又缩回手,在衣襟上擦手的动作中,秦小冰就能断定表面凶恶的格林德,或许不是啥好人,但对她却给予了足够的尊敬。 一个懂得尊敬朋友小妹的家伙,再坏,也坏不到哪儿去的。 “格林德,请进来坐。” 秦小冰抬手,很有礼貌的请死老外进屋。 特么的,这小子发呆啊,擦手啊,笑得跟狗尾巴花似的讨好啊,都是装出来欺骗小妹,来瓦解小妹对他的防范心的,可惜小妹太纯真了,没能看出来,幸好有我这个当大哥的是火眼金睛,能识破他的阴谋诡计,更能保证她不被这厮给骗了。 看到小妹热情的请格林德坐下,又给他端茶倒水后,大川哥撇着嘴的在心里嘟囔。 其实,秦大川还真误会了格林德。 格林德刚才的动作,可不是装出来的,确实是自然反应。 平时在跟秦大川相互吹牛时(男人不都这样吗,跟狐朋狗友吹嘘自己老婆多漂亮,孩子多可爱,小姨子屁股--像秦大川这种没老婆却有个小妹的,能不没命的吹嘘小妹,有多么多么明媚四射?),格林德听他夸秦小冰的次数,都把他耳朵里磨出茧子来了。 很清楚秦大川是啥货色的人,有谁会信他说的话? 格林德才不信秦小冰像秦大川说的那样优秀,更何况圆哥每次在提到小丫头时,脸上也总会露出发自内心的龌龊笑意--被老大祸害了的女孩儿,能好到哪儿去呢? 可当他亲眼看到秦小冰后,才知道秦大川这厮并没有吹牛:女孩子,确实像出水莲花般那样不胜娇羞(秦大川自吹时,常用的一句形容词),让他情不自禁的正经起来。 更气愤秦大川得有多么的狼心狗肺,才能总是欺骗小妹的血汗钱,供他去赌博。 两个贱人在秦小冰转身倒水时,迅速交换了下目光,都不约而同的无声奸笑了声。 “老格,还是你来说说,咱们是怎么认识的吧。” 秦大川接过小妹递过来的茶杯,翘起二郎腿拿脚尖点了点死老外。 大多数人都有个毛病,那就是不怎么相信自己人说的话(主要总被自己人骗),反而相信别人说的那些谎言。 秦小冰也是这样的人,所以马上就睁大双眸,看向了格林德。 “好吧,那我就来说说。” 格林德拿着茶杯,故作沉吟状的过了片刻,才目光平静的看着秦小冰的眼睛,娓娓道来:“正所谓小孩没娘,说来话长--” 没娘的小孩格林德,原先是美国某职业保镖公司的教官,凭借自己的努力,过上了童话中的幸福生活,妻贤子孝,每天早上一睁眼,就会感谢上帝赐予了他这些。 可惜好景不长,在一次很轻松的任务中,他不慎得罪了当地黑帮老大,被追杀。 于是,幸福生活破灭了,他为活命不得已抛妻弃子,满世界的狼狈鼠窜。 但那个黑帮老大,发誓一定要他的狗命,大批职业杀手对他紧追不舍,猎狗追兔子那样,从南美一直追到欧洲,再从欧洲追到亚洲--最后,把他逼到了金三角(缅甸那边)。 就在格林德逃无可逃,无比绝望的准备认命,豁出去要跟敌人同归于尽时,一个大救星脚踩七彩祥云的飘然出场。 格林德说到这儿时,秦大川坐直了身子,下巴微微抬起,力争让自己看上去跟电影中那些顶天立地的大英雄形象相符。 秦小冰也听出来了,看了眼自己哥哥,问道:“救你的人,是我哥吗?” “是,就是秦大川。” 格林德认真的说:“当时我已经遍体鳞伤,连走路的力气都没有了,眼看就要被至少三百、啊,不,可能是三十个杀手追上,你哥忽然从天而降,背起我用刘易斯百米冲刺时的速度,在那些人惊骇的目光注视下,扬尘而去。” 秦小冰看向了她哥。 她很怀疑,就自己哥们这副小身板,是怎么背着体重超过一百公斤的格林德,在众多杀手的追杀下,扬尘而去的。 不过男人能把被蚊子叮了一口,说成是被人拿刀子捅了一下的吹嘘习惯,她还是很清楚的,所以也没在意,继续听格林德讲述没娘小孩的逃亡生活。 秦大川的仗义相救,让格林德感激不尽,俩人暂时摆脱追兵后,肯定得找个地方--比方草窝里啊,墙旮旯里啥的叙叙、认识一下,相互了解一下。 秦大川说,他是华夏人,在国内拿刀子捅了个敢欺负小妹的人渣后,就立即远遁三万里,沿途依靠他的智计百出、过人的智慧,终于偷越国境来到了金三角。 可能是老天爷特意安排两个苦比人成为好朋友吧,所以才指使秦大川在格林德最危急时刻,脑子发热的蹦出去救了他。 同是天涯沦落人,岂不痛饮一杯无? 就在俩人不胜唏嘘的举杯小饮时,亡我之心不死的杀手们,再次如约而至,这次人数更多,更凶残,势必要把俩人弄成肉酱。 “我们奋勇相抗,大呼小叫,高喝酣斗,拳打脚踢,每一拳出去,必定会把一个杀手脑袋打碎,每一脚踢出,必定--” 就在格林德眉飞色舞,双手不住挥舞的说到这儿时,秦小冰打断了他的话:“格林德,能不能说点实话?” “实话?” 格林德愣了下,才说:“好吧。我们要被人打死时,被诈死、躲债躲到金三角那边的方圆救了,然后潜回华夏躲藏起来,等他动用以往的老关系,查明债主不再找他要账,又帮秦大川取消通缉令后,才回到了唐王。” “这就是实话?” “这就是实话。” “方圆,他、他一个败落二代,会有那么厉害,能在国外把你们从杀手手中救出来?” 秦小冰瞪大的双眸里,全是不信的神色,其实内心却已经认可这个解释了。 面对秦小冰的质疑,格林德只说了四个字:“他有关系。” 通天的关系,总能摆平普通人看似无法摆平的事。 秦小冰很清楚这个道理,同时也想到中午在公司餐厅时,方圆也提到了秦大川,可她当时没心情去听,估计方圆是想跟她说这些话的。 “好吧,我相信你说的话。” 听秦小冰这样说后,格林德心里松了口气,看着秦大川心想‘你小妹果然好骗’时,就听她问她哥:“那么,方圆跟我们公司老总夏小韵,又是什么关系?” “啥关系啊,就是老板跟下属的关系。” 秦大川愣了下,嘿嘿笑道:“你也知道,方圆以前就在神通快递干过的,夏总照顾他,让他回来干老本行,也是很正常的。” “正常么?” 秦小冰无声冷笑了下,缓缓问道:“谁家老总,会把一个喝醉了的普通员工,大晚上的背到自己家里去?” 第840章 :喜欢看你穿着绣花鞋跳舞 “啥,夏总把老、老方背回她家去了?” 秦大川彻底地愣住。 下午接到方圆的电话后,秦大川就开始跟格林德一遍一遍的排练,力争拿出最好的演技,来一下子骗过小妹。 到目前为止,凭借格林德的出色发挥,眼看就要完美收工了,秦小冰却又忽然问出了这个问题。 “是的,就在你们来之前,我亲眼看到夏总的保镖劳拉,把喝大了的方圆,背进了她家。她明明知道方圆是住在咱们家的,可经过家门口时,连停步的意思都没有。” 秦小冰大眼睛眨也不眨的盯着秦大川,几乎是一字一顿的问:“哥,既然你们这些天来,都呆在一起,那么你就该知道夏总跟方圆之间,是什么关系吧?” “他们、他们除了老板和员工的关系,还能是什么关系啊?唉,唉!” 秦大川满脸的头疼样子,接连重重叹了两口气,一个劲的挠着后脑勺,看向了格林德。 格林德在喝水,双手捧着水杯,目不斜视的盯着案几上的烟灰缸,就像老僧入定那样,眼观鼻,鼻观心的不问世事。 俩人都很清楚,秦小冰忽然问出这个问题,绝不是在诈问他们,肯定是亲眼所见。 可问题是,方老大精心编织的谎言中,可从没提到他会被夏总背回家啊。 俩人身为方老大的忠心小弟,现在或多或少的都知道方圆、夏小韵俩人之间是啥关系了。 只需他们不管三七二十八的说出来,就能回答秦小冰的问题。 他们不敢啊。 真说出来,暂且不提会破坏方老大精心编织的谎言,更是对他们刚才那番精彩的演出,是一种拿鞋底子抽脸的狠虐。 这些还不是最重要的。 最重要的是,方圆绝不允许秦小冰,知道那些邪恶的破事。 绝不能说出真像。 但怎么回答秦小妹的这个问题呢? 格林德觉得,还是把这个重任交给秦大川比较好,他只要在这儿装入定的秃驴就好了,毕竟他才是小冰妹子的亲哥哥,从小看大的,知道该怎么骗她-- “哥,别看格林德,也别撒谎。” 秦小冰脸上冷笑神色更浓,轻声说:“你以为我不知道,每当你这样子时,就是在挖空心思的要骗我么?” “唉,唉!” 再次接连重重叹了两口气后,秦大川猛地抬头,看着天花板,满脸都是悲愤的神色,哑声道:“小妹,你得保证听完我说的那些后,要严守秘密--要不然,会出人命的。” “好吧,我发誓,无论你说了什么,我都不会说给第二个人听!” 秦小冰懒得跟秦大川解释什么,直接抬起左手发誓。 “那我就豁出去了,方圆啊方圆,你可别怪我!” 狠狠咬了下牙,秦大川又双手猛地搓了下腮帮子,下了大决心的样子:“小妹,方圆苦啊,他是真得好苦,好苦,苦到脑袋长疮,脚底板流脓,睡觉时也得忽然吐个稀里哗啦啊!” “呕--噗!” 就像诈尸那样,平躺在炕上的方圆,忽然坐起来,明明是闭着眼的,却能张嘴把呕吐物,都准确喷在站在炕前拿湿毛巾給他擦脸的夏小韵怀里。 一点都没浪费,绝对是安装了瞄准镜的。 呕吐物的气息有多么难闻,在这儿就不多说了,总之夏总登时傻楞当场,嘴角不住的抽抽。 把今晚吃下的满肚子山珍海味,在几秒钟内都像拉稀那样畅快淋漓的喷在小夏怀里后,方圆明显舒服了许多,眼睛依旧紧绷着,咕噔一声躺在了炕上,嘴里还喃喃的说着:“水--水,我要喝水。” “你、你喝个茄子。” 夏小韵低头,看了看满怀的呕吐物,恨恨的低声骂了句后,抬手就捂着嘴巴,转身跑了出去。 实在没法活了。 如果把方圆换做第二个人,敢嚣张的喷夏总一身,她铁定会跑进厨房,拿出菜刀,把他给斩成十七八段,再埋在石榴树下当花费。 用了足足四十分钟,几乎把自己给蜕了一层皮的夏总,才穿着白色轻纱睡袍,脚步轻浮无力的走出了浴室。 唉,没办法,她可是很用力的坚忍了,可还是没忍住也吐了个稀里哗啦。 看来,一心想拥有个男人的女孩子,洁癖是要不得的。 想到还得为那个醉成死狗般的家伙擦洗,夏小韵就浑身乏力,真想任由他那样睡他自己的去吧,脏不脏的关她毛事? 可又想到要是不管他,那么屋子里就会充斥着呕吐物那难闻的味道,夏小韵还有什么心情去睡觉啊? 好吧,就当夏总立地成佛做慈善了,捏着鼻子端着脸盆,再次走进了方圆的房间--伟大的方先生哦,趁着她洗澡的这段时间,已经滚落到了地上,满身都是脏兮兮啊,睡得还很香。 特么的,这混蛋这是要折磨死我啊。 从来都不喜欢骂人的小夏,在心中哀嚎一声,抬手就把半盆子清水,狠狠泼在了他脑袋上:“我让你喝这么多,喝死你!” “啊,下,下雨了,还是发、发大水了?” 扑棱一声,方先生从地上做了起来,赶紧抬手擦脸。 再大醉的人,在被半盆子凉水猛激后,也会迅速清醒过来。 “靠,你、你拿啥东西泼我了?” 方圆嗅到了难闻的味道,半睁着眼的拿手在鼻子上闻了下,这就怒了。 “是你自己吐的,滚起来,去洗澡!” 夏小韵见这厮还不怎么清醒,就把塑料盆子砸向了他脑袋。 本能的,方圆抬手,一拳就把盆子砸了个稀巴烂,嘿嘿怪笑:“嚯嚯,还想拿东西砸我,不想、不想活了?” “你给我滚起来洗澡去!” 小夏也怒了,向前踏出一步,抬起踩着红色小拖鞋的右脚,就向他肩膀上踢去。 夏总踏前一步时,左脚踩在了那些粘粘糊糊的东西上,右脚飞起势必会影响到身子后倾,得靠左脚用力才能维持平衡--结果呢,那些呕吐物就起到了香蕉皮的作用,让她哎呀呀的失声叫着,向后摔去。 幸亏方圆喝大了,或者是被夏总撩腿时露出的裙下风光而吸引了,要不然善良如他者,在看到小美女向后摔倒时,肯定会像尘世间最最高贵的王子那样,一个虎扑趴在地上,甘心做她的肉垫子了。 满脸痴呆样子的方圆,没变成王子,那么身穿白色轻纱睡袍的公主,就得乖乖摔倒在地上,砸的木地板咣的一声响,眼前金星乱冒,疼的尖声惨叫。 已经回自己房间的劳拉,听到夏总的惨叫声后,即刻从炕上一跃而起,扑出了西厢房。 不过,等她用最快的速度跑到方圆卧室门口,看到地上那对男女后,马上就乖巧的转身,如飞一般的去了。 并发誓:哪怕那对男女闹出火星撞地球的动静,她都会巍然不动,装聋作哑。 “混蛋,混蛋,你混蛋。” 眼前小星星终于不再飞舞后,疼的泪水纵横的夏总,恨恨的骂着坐起来(现在的泪流满面,可不是哭泣,是身体受疼的本能反应,就像被灌下半盆子夹杂着芥末油的紫菜汤那样),抬起一双脏兮兮的小粉拳,就在方圆心口擂鼓般的砸了起来。 任他地震高岗山崩地裂,我自轻风吹山岗的睡大觉。 这就是对眼睁睁看着夏总摔倒,却无动于衷的诡异笑了笑后,就沉沉睡去的方圆的真实写照。 擂了至少三百下后,把小夏给累出了一身香汗,可那家伙却睡的越发香甜了。 不管了,这次是真不管了,你爱当猪在这儿睡觉,关我什么事啊? 可你凭什么摔了我一记狠的啊? 不行,此仇不报,誓不为人。 抬手狠狠擦了把泪水后,小夏踢掉两只鞋子,弯腰躬身把全身力气都用在两只手上,虎爪、鹰爪般那样抓住他肩膀,老鼠拖木锨那样向外面拖去。 要说抛光木地板的好处,那还真是多不胜数。 如果是放在以前方家没装修的那会儿,就算夏小韵使出吃奶的力气,也休想把醉成一头死猪的方圆拖到外面。 现在就行了:在呕吐物起到的润滑作用下,木地板就像光滑的镜子,娇怯怯的夏总拖着个大男人,压根没费太大的力气,就把他拖到了院子里。 还不解恨,又使出吃奶的力气,把他死拉硬拽到了院中间。 这下好了,你不是喜欢睡觉吗,那就在院子里露天睡个够吧。 啥? 是谁在说,这样睡觉会感冒的? 切,感冒就感冒,得病就看病呗,反正夏总有的是钱,啥好医院住不起啊? “猪,好好睡吧啊,睡死了拉倒!” 就干了这么点活,夏小韵就觉得腰酸背疼,左手撑着后腰,抬起小脚丫子在他身上,连续踢了几脚,发泄完被摔倒的恨意后,才扭着小腰肢去了浴室。 洗完澡后,又戴着口罩拿着拖把,把地上那些脏东西擦干净,喷了足足一瓶子空气清新剂后,才觉得味道正常了些。 大半夜的不睡觉,却在这儿干苦力--不这样做不行啊,夏总必须得在空气清新的环境下,才能安然入睡好吧? 可咋就睡不着呢? 躺在炕上翻来覆去的都快一个小时了,夏小韵还俩眼大睁着,没有丝毫困意。 难道说,是关心院子里那个正在扮猪的家伙? 切,谁管他呢? 好吧,看在夏总对他还有几分小感情的份上,任由他露宿在外面确实有些小残忍,那就給他盖上一条毯子吧,想让夏总再把他拖回屋子里,那是老猫嗅咸鱼,休想啊休想。 拿着一条毯子,夏小韵又悄悄的走出了屋子。 “你穿上绣花鞋跳舞的样子,真得好看--婉约。” 她刚走到方圆身边,就听他喃喃的梦呓道。 夏小韵身子猛地一僵,咬紧了牙关:他做梦,都在想着我曾经的妈,穿着绣花鞋給他跳舞的样子! 把手里的毯子狠狠扔在地上,夏小韵抬头看向了厨房:那里面,有菜刀,很锋利的,趁着某个男人醉死梦生是把他变成太监,应该是不费吹灰之力。 第841章 :也得喝老娘的洗脚水 一阵风吹来,带着野外的寒意。 微凉的夜风并不知道,它的到来,算是及时把一心要不把方圆变成太监的夏总,拉回了正道上。 凉风总能起到让人清醒的功效,夏小韵下意识的打了个冷颤后,愤怒之火渐渐熄灭,俊俏的小脸上,却慢慢浮上了邪恶的笑容。 你想看陈婉约穿上绣花鞋,给你跳舞? 她不在啊,谁知道她死哪儿去了。 她曾经的女儿夏小韵,穿上绣花鞋给你跳舞,好吧? 尽管只有一只鞋子--哪个家伙说过,女孩子穿着一只鞋,赤着一只雪白的小脚丫,随着《白狐》的忧伤曲调,在午夜中翩翩起舞才是最最动人的? 老天爷也忘记是谁说过那么一句话了,只是瞪大混浊的老眼,催促小夏去换鞋子,跳舞。 夏小韵没让大家失望,等她再次从房间里走出来时,左脚已经穿上了那只绣花鞋。 午夜后的月光,随着弥漫在低空中的尘埃浅浅落下,变得更加明亮,也清冷,所以根本不用开灯,就能让老天爷看清夏小韵接下来所做的每一个动作。 白色的轻纱长裙,总是女孩子的最爱,就连卖火柴的小姑娘都有一件,身价万贯的夏总,实在没理由不拥有这玩意。 就像来自九天之外的仙子那样,夏小韵衣袂飘飘的走到石桌面前,把手机放在了上面,葱白般的手指在上面点点戳戳了几下,白狐那凄婉的忧伤旋律,就在慢慢弥漫在了午夜的夜色下。 “我是一只修行千年的狐,千年修行,千年孤独,夜深人静时可有人听见我在哭,灯火阑珊处可有人看见我跳舞--” 已经安睡的秦小冰,恍恍惚惚间听到了白狐的歌声。 歌声很轻,只是午夜太静,所以哪怕有堵后墙隔着,她也能听得到。 歌声,来自后邻,夏小韵的院子里。 秦小冰慢慢睁开了眼,望着小夜灯柔和光芒照射下的天花板,无声的喃喃说道:“大半夜的,放什么歌儿呀,还让不让人睡觉啊?” 幸亏后面住的人,是秦小冰的衣食父母,要是换做别人,她说不定真得爬起来给人敲门,提醒小夏这半夜搞噪音的行为,是不道德的。 “其实说起来也怪我,心里装着事睡不踏实,唉。” 幽幽叹了口气后,秦小冰翻身面对着炕里,扯起毯子蒙在了自己头上。 这下就听不到夜半歌声了,秦大川的那番话,却又无声的在她耳边回荡起来。 方圆苦啊,是真苦! 秦大川在决定说出实话之前,说出了这句话。 真苦的小方,假死潜逃在国外后,自以为能用‘人死债消’的传统方式,躲过债主的索债--只是谁也没想到,那个没良心的债主,还没放过他,就去骚扰他法律上的妻子水暗影。 水暗影倒是很想帮老公还账,可她说了不算啊,她能支配亿万资金不假,但那些钱却是她整个家族的,水家除非脑子秀逗了,才允许她拿家族的债,给某死鬼还债。 据方圆猜测,债主也想到他是以‘诈死’来躲债的聪明手段了,所以才可劲儿的欺压水暗影--无奈之下,水暗影只好通知了他:你还是赶紧活过来吧,自己擦干净满屁股的屎,我是不管了,也管不了。 但可怜的方圆,去哪儿找钱啊? 无奈之下,方圆想到了夏小韵,通过水暗影,跟她做了一笔交易。 交易如下:夏小韵替方圆偿还巨额债务,而方圆呢,则像《唐伯虎点秋香》里的华安那样,出卖自己身体去华府为奴-- 简单的来说呢,就是方圆把自己卖给了夏小韵,用来偿还巨额债务。 足足三千万的债务啊,要是换成现金,能把方圆活生生的压死,真搞不懂夏小韵怎么就鬼迷心窍,竟然答应替他还债了。 不愧是有钱人,拿出三千万时,眼睛都没眨一下。 据秦大川推断,夏小韵之所以甘心为方圆还债,可能是喜欢这家伙了,要不然就是钱多的没处花了,才买个奴才回家玩儿-- “小妹,如果你是夏总,你会拿三千万买方圆当奴才玩吗?” 秦小冰清晰的记得,秦大川在问出这个问题时,眼圈都红了:他是在为男人的尊严而悲哀。 “会!” 秦小冰记得,当时她想都没想,就说出了这个字。 秦大川立即一脸的惊讶,问道:“你喜欢方圆?” “我、鬼才喜欢他呢!” 想到自己回答哥哥这个问题时,心儿忽然砰地大跳的奇异感觉,秦小冰现在都觉得脸儿又开始发烫了,情不自禁小声重复她曾经说过的话:“我只是不忍心看他就这样被毁掉,想救赎他罢了……哼哼,反正我是夏总,身价十数个亿,拿出三千万来帮自己朋友,有什么了不起的呀?” “这就是了。” “什么这就是了?” “这就是方圆在喝醉后,夏总为什么让劳拉把他背回家的原因了。唉,方圆已经把自己卖给夏总了,那么就成了人家的人。不管人家把他当人,还是当奴才养着玩儿,都是人家的自由啊。” 想到哥哥满脸悲痛说出的这番话后,秦小冰才深刻理解到方圆心里有多苦了:男人,都是爱面子的东西,他当然不会跟关心自己的朋友说,他已经把自己卖给了有钱人。 如果不是我把哥逼的紧了,他是绝不会告诉我的。 看来,我得听哥的话,以后装作不知道这件事,要不然方圆肯定会羞愧的去自杀。 唉,如果我现在能挣老多钱,就能把他再买回来,救他脱离苦海了,但愿夏总能好好对他,别把他真当奴才耍着玩儿。 方圆,你等我,我发誓一定会好好工作,希望在十年内能挣够三千万,把你再买回来,当奴才养--善良的小冰妹妹,想到这儿时沉沉睡了过去。 只是,她耳边仿佛又传来了白狐的凄婉旋律,恍恍惚惚中,也看到那只白狐,身穿白色轻纱长裙,在月光下翩翩起舞。 这是一个美到凄艳,还又诡异的画面。 夏小韵完全陶醉在了独舞中,随着旋律翩然起舞,还跟着手机一起,轻哼着重复播放的歌词:“我是一只修行千年的白狐,千年修行千年孤独--啊!” 一只手,就像从地狱中冒出来的毒蛇那样,忽然就缠住了夏小韵的左脚脚腕,把她吓得轻叫一声,本能的抬脚时,一股子大力逆向大力袭来,让她瘫坐在了地上。 接着,她那只左脚就被高高的抬起,轻纱般的裙裾,丝一把的滑落腰间,曲线玲珑的腿子尽显在月光下,看的无比真切。 “放--” 夏小韵惊叫着刚喊出一个字,一只臭手就捂住了她嘴巴。 再接着,她就觉得左脚一轻,那只鞋子被脱了下来。 再再接着,小夏就看到了一双眼睛。 方圆的眼睛。 方圆的眼睛里,没有丝毫的醉意,反倒是亮的吓人,甚至还有荧光闪烁,真像逃离地狱的幽魂那样。 这个混蛋压根没有喝醉。 他装作喝醉的样子,让我带他回家,吐我一身,激怒我把他拖出来后,又故意说想看陈婉约穿着绣花鞋跳舞給他看的话,就是为了让我穿上绣花鞋,他好夺回去! 混蛋,为了拿回这只鞋子,他竟然费尽如此心机,真是其心可诛! 瞬间想通了这些的夏小韵暴怒,抬起右脚就踢向了方圆的脸。 “嘿嘿,这就是驴不盛怒,蹄之么?” 方圆冷笑声中,攥着夏小韵左脚脚腕的右手一用力--就像唐僧忽然间念起紧箍咒那样,疼的夏小韵眼前攸地发黑,哪儿还顾得去踢他的脸? 只是疼的想大声尖叫,方圆那只臭手却死死捂着她的嘴。 “老实点,不怕惊扰了四邻八舍的,有本事你就叫!” 方圆得意的狞笑着低声说了句,松开了她。 “你个混蛋,该挨千刀的混蛋,把鞋子还我!” 夏小韵声音虽然低,动作却不慢,屈膝跪在地上,双手张开就扑向方圆,要抢回那只被他扔在他背后地上的鞋子。 “真是做梦,梦到天真。你要是能从我手里抢回东西,那我也没脸在世上活了。” 方圆依旧狞笑着,再次抬手,掐住了她的脖子,稍稍用力低声喝道:“别逼我动粗,你该知道我愤怒时,是自己管不住自己的,到时候把你揍成猪头,可别怪我!” 夏小韵果然不敢妄动,只是用力咬着牙,哑声道:“还我鞋子,还我鞋子,你不能就这样拿走它!你可知道,它对我有多重要?” “我当然知道它对你有多重要,所以才必须拿走。” 方圆冷冷的回答。 “你个混、方圆,求求你,把鞋子还给我吧!只要你把鞋子还给我,无论你让我做什么,我都会答应的。” 夏小韵来硬的不行,又软声哀求:“求你了,它已经成了我精神的寄托。” “你还是找个东西,来寄托你肮脏的精神吧。” 方圆拿起鞋子,装进了口袋中。 他发誓,今晚他必须得毁了这只鞋子! 好像感受到方圆不可动摇的决心了,夏小韵呆滞了下,喃喃的说:“除了、除了这只鞋子外,我不知道还有什么东西,能取代它,成为我精神的寄托。” “看你说的怪可怜的,那我就无偿送你个东西,来当做你精神的寄托品吧。” 方圆说完最后一个字时,夏小韵就觉得右手腕上多了个东西。 低头看去,却是一个碧绿的镯子。 正是方圆昨天傍晚(现在已经是午夜过了)在圆耀酒店门口,从文太太身上偷来的那个碧玉镯子。 “女孩子嘛,还是戴这样的收视才应景,穿只破绣花鞋算咋回事?” 方圆嘿嘿笑道:“这镯子就送你了。它可是价值好几百万呢,要不是看你可怜,还真舍不得送给你。” “那我可得好好谢谢你了。” 夏小韵忽然冷静了下来,翻身爬起来,有些瘸的走向浴室时,问道:“方圆,你有没有听过‘饶你奸似鬼,也得喝老娘的洗脚水’这句话?” 第842章 :我不喜欢替人背黑锅 没有谁喜欢喝女人洗脚水的。 不过方圆现在却觉得,他圆愿去喝夏小韵的洗脚水,只要能把那个碧玉镯子要回来,也行。 话说,那玩意真得价值数百万呢。 可这么一大笔钱,却被自以为阴谋得逞的方圆,洋洋自得的白白送了出去。 那只他费尽心机,才从小夏左脚上脱下来的那只鞋子,是假的。 他在处心积虑的算计人家时,夏小韵也在防着他。 看着仰面做出狂笑(没发出声音)的夏小韵,高举着戴着碧玉镯子的右手,一瘸一拐(左脚脚腕还是很疼的)的走向浴室时,那嚣张异常的样子,方圆就想拿脑袋撞墙。 可舍不得那么做,那是失败者才会做出的傻瓜行为。 要想发泄愤怒的方式,除了拿脑袋撞墙外,还有很多嘛,比方可以把那只不值几块钱的鞋子撕个稀巴烂。 刺啦--午夜中,绣花鞋被撕烂的声音,一点也不好听,还很刺耳。 这么容易就被撕烂了的绣花鞋,除了假的,也只能是假的了。 把那只破鞋远远扔出去后,方圆觉得他变成了那只盛怒的驴子,翻身爬了起来,快步走向了浴室。 小夏就站在浴缸旁,放着温水,雪白的脚丫踩在缸沿上,满脸的得意,看到方圆脸色铁青的走进来后,连忙把右手藏在了背后,警惕的说道:“小方,你不会想出尔反尔,再把镯子抢回去吧?” “当然--不会。说话算话的操守,方某人任何时候都会坚持下去的。” 方圆重重吐出一口浊气,抬手指着门外:“我数一二三,三个数内你必须在我眼前消失,要不然我会让你喝一肚子的洗脚水。” “一,二……” 方圆闭眼,开始数数。 他希望,夏小韵最好别出去,以为他是在吓唬她,那么他就能心安理得的让她喝洗脚水了。 美女喝洗脚水的画面,应该对任何男人都有着无法抗拒的诱惑力吧? “哈,哈哈。” 夏小韵却再次小声狂笑着,在他刚喊出第一个数时,就擦着他肩膀走了出去,临出门时,更是动作轻佻的抬手,在他腮帮子上蹭了一把:“哥哥,你自己在这儿喝吧,妹妹先去厨房凑合着洗洗睡了,哈,哈哈!” “三。” 浴室门被关上的声音传来后,满脸沮丧的方圆,喊出了最后一个数,睁开了眼。 水还在哗哗的放着,看上去就有些温热。 不过现在方圆无比的讨厌热水,抬手拧开了浴头的凉水。 呲,呲呲声响中,灯光下闪凉的数十条细微水线,直直的洒了下来。 落在张翼丰盈的身子上,让她猛地打了个寒战,下意识的抬手撑住了墙壁。 现在虽说是夏天了,不过早上刚起来后就洗凉水澡,还是会感觉冷,不舒服的。 张翼没管,任由凉水从天而降,洒在她秀发上,沿着她丰盈的身躯淌下,又迅速流进下水道中。 凉水带来的战栗,随着身体逐渐适应当前温度,很快就消失了。 垂着头的张翼,慢慢地睁开了眼,就看到了丈夫为自己精心购买的短裤。 软钢打造,精致的让人心悸,也无比的邪恶--没有孙刚手里的钥匙,谁都别想把它脱下来。 在医院时,孙刚还说在网上买这种短裤。 可回家后,他却马上从床下暗格中,拿出了这东西。 张翼这才知道,他原来早就想用这东西,来确保妻子对他的忠诚了。 怪不得,他嘴巴还肿着,就着急出院回家呢,原来是怕张翼反悔。 张翼还知道,孙刚亲手锁上锁头后,就会把钥匙销毁--他希望,张翼到死都能穿着他为她精心挑选的短裤,来象征着他们的爱情,能到海枯石烂。 张翼慢慢伸手,屈指在上面弹了几下,没有发出金属特有的响声,看来这东西是经过特殊处理的,就像穿上它后,不会感到哪儿不舒服那样。 “东洋人,还真是这方面的大师。” 忽然间,张翼无比的佩服设计出这玩意的那些大师,甚至是笑着说出这句话的。 她笑着,缓缓地抬起头,看到了镜子中那个女人。 那个女人虽说早就年过三旬,可因为没有生过孩子、这些年始终保持着良好健身习惯的原因,无论是身材,还是皮肤,都像没结婚的小姑娘。 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毕竟小姑娘不会有成熟、女人那种特有的风韵。 “孙刚,我也很为你丧失男人功能而痛心,我比你更希望你能像个正常男人那样,给予我该有的欢乐。这些年来,你知道我是怎么熬过没有男人的夜晚吗--可是,我这样忠诚于你,你都给了我什么?” 张翼笑着,喃喃的说着,凉水夹杂着泪水,从脸上哗哗的淌下:“我承认,我是你媳妇,可我也有自尊啊,你凭什么要给我穿上这玩意?你可知道,当你满脸陶醉的,看着我穿上它时,你就已经彻底失去了我,也毁灭了我。” “有一天,它会被脱下来的,但那个人肯定不是你。” 张翼用力吸了下鼻子,凝视着镜子里的女人,沉默很久后,才淡淡的说道。 话音未落,浴室门开了。 腰间系着白围裙的孙刚,笑容满面的出现在了门口,就像所有疼爱妻子的丈夫那样,柔声说:“张翼,现在快七点了,太阳都很高了,你该吃饭去上班了。” 张翼抬头,看向了浴室上方的小天窗。 红彤彤的阳光,带着蓬勃的朝气,洒在了大地上的每一个角落。 新的一天,新的开始。 至于昨晚那些不快,就随着金灿灿的阳光铺洒开来,彻底的忘记吧! 不就是一个破镯子吗? 有什么好显摆的啊,只要老子想要,随时都能拿过来,神不知鬼不觉的,你只能算是我的一个活动储藏柜罢了,切。 看着吃饭吃了半小时,就欣赏手腕上碧玉镯子半小时的夏小韵,方圆不屑的撇了撇嘴,推开空碗刚要站起来时,就看她低低的叹了口气,把镯子摘了下来。 她这是要还给我吗? 方圆满怀希望的想到这儿时,就听小夏问:“你是不是在想,我要把它还给你?” 方圆也没否认:“咋,你不是这样想得?毕竟,用卑鄙手段骗人财物,稍稍有点良心的人,就会心有不安的,完璧归方也是很正常。” “小子,你想得倒美,还完璧归方,这是你的东西吗?” 夏小韵晃着镯子,一脸挑衅的神色。 “哼。” 方圆不屑的冷哼一声。 “我脱下来,是因为我不能把这玩意戴着出去,要是被文太太看到,就会以为是我偷走了她的镯子。我只是喜欢镯子,却不喜欢替人背黑锅。” 夏小韵说着,把镯子递给拿着小包走过来的劳拉:“放好……算了,随便放我房间里就行,反正无论我藏在哪儿,某人想偷走,都能找得到的。” 方圆忽然问道:“那你把那只鞋子藏在哪儿了?” 依着堂堂盗圣的本事,还是在自己家里,方圆竟然没有找到夏小韵藏起来的那只绣花鞋,这对他来说,确实是个羞辱。 他能肯定,夏小韵只能把鞋子藏在自己家了。 但到底藏在哪儿呢? 方圆希望,在他这么猛不丁的一问后,这死孩子能说漏嘴。 果然,夏小韵想都没想,就脱口回答:“我藏在--” 在她说出这三个字,就嘎然停顿后,方圆得费很大的力气,才能忍住没有扑上去,掐住她脖子恶狠狠的喊:说,说,你给我说,哇呀呀! “咯咯,小子,你想诈问我呀,差点就让你得逞,真是个阴险狡诈的家伙,幸亏本总反应及时,才没能落进你的圈套。” 得意的咯咯娇笑几声后,夏小韵才抬手,对放好镯子走出来的劳拉,啪的打了个响指,站起来说:“走了--小子,你在家慢慢找。但最好别弄得跟遭了贼那样乱七八糟的,要不然我回家后会报警的。” “等等!” “干嘛?” “一起走。” “凭啥?” “就凭我的车子,昨晚没开回来。” “那又关我毛事?” 夏小韵微微冷笑:“哼哼,昨晚我能把你带回家,就已经很对得起你了。就别想再妄想搭我的顺风车了。另外,我可告诉你哦,身为保安队长,是不在一天一倒班之列的,你就是长白班,迟到了照样扣奖金的。” “当然了,我知道方先生现在财大气粗的,不在乎区区几个奖金,可别忘了我会把你从保安队长的位子上撸下来,被李广海领导,嚯嚯。” 表面清纯的小夏,连连奸笑着,故意爷们儿那样的晃着膀子,带着她的心腹手下劳拉,一步三摇的出门走了。 “笑吧,笑吧,等漠北北出来后,你还能笑得这样得意,老子圆愿喝你的洗脚水。” 方圆低低骂了句,慢条斯理的点了颗烟,才迈步走出了家门。 “得给张翼打个电话,把我的爱车要回来了。” 走出胡同口后,方圆自言自语的说着,拿出手机开始查找张翼的电话号码。 刚找到她号码,背后就传来电动车的滴滴哨子声响。 路这么宽,哥们又是贴边走的,还能碍着你经过? 方圆有些不满的回头看去--一辆粉红色的小踏板电动车上,坐着个身穿亚麻小西装的女孩子,还戴着半盔,放下半截的面罩,都无法遮掩她清秀的小俏脸。 不是善良还又单纯的秦大秘书,又是哪一个? 我靠,就顾着跟那死丫头斗心眼了,怎么就忘记秦小冰也住在这儿了呢? 完了,完了,她肯定看到我是从夏小韵‘家’走出来的了,那我该怎么解释? 方圆望着双眸中满是幽怨神色的秦小冰,飞快转动脑筋的同时,也干笑着说废话:“嚯嚯,这不是秦秘书吗,咋这么巧呢,能在这儿碰到你。” 秦小冰稍稍加了下电门,来到他身边停下,小皮鞋踩在地上,抬起拍了拍车子后座:“上来,我带你去上班。” 方圆没动,他觉得秦小冰很不正常。 第843章 :你太让我失望了 秦小冰肯定看到方圆是从夏小韵家出来的了,说不定昨晚就知道了。 今早,刚上班才一天的她,比夏小韵这个老板走的还晚,就是在等他出来。 方圆觉得,秦小冰等到他后,该满脸都是愤怒的表情,以每秒钟八个骗子的语速来咒骂他。 再或者,按了下车喇叭吸引他的注意后,就装作不认识他那样,满脸冰霜的骑车擦着他扬长而去。 或许还有别的反应--无论是哪种反应,方圆都能在最短时间内,找到应对女孩子的办法,鼓动他的如簧巧舍来狡辩。 万万不该这样平静,看着他的眼眸中,更带着怜悯的神色,还拍着车子后座让他上车,柔声细语的说要带他去上班。 咋回事,这小丫头要玩啥花儿? 不会是发觉我骗了她后,就伤心欲绝,这才假装镇定的说要带我上班,上路后却故意找个大型车辆撞上去啊,骑车直接一头扎进河里,拉着我同归于尽吧? “你墨迹什么呢,快迟到了呢,上车!” 看到方圆脸色阴晴不定,犹犹豫豫的上下打量着自己,随时一副拔脚闪人的样子,秦小冰有些不耐烦了,也不再假装温柔了,用命令的语气说道:“快点,难道要我抱你上车?” “啊,不敢,不敢。” 随着秦小冰拍车座的动作,方圆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寒战(典型是心虚的反应),再也不敢墨迹,只好讪笑着抬脚上车,坐在了后座上。 要是搁在以往,骑着电动车的女孩子说要载着方圆时,他肯定会要求他骑车载着女孩子,堂堂大男人家的被女孩子载着,那多没面子啊? 这次他没敢,心虚的不行,很乖的样子上了车后,双手后伸抓住了后座钢架,身子尽可能的后仰,跟女孩子保持着一定的距离。 秦小冰启动了车子,还点了下小喇叭,就跟火车要出站那样,呜呜的驶上青石板小桥。 这座小桥的桥面不是平的,是半圆拱形的,远远的望去,就像一道彩虹横在河面上那样,最高处的海拔得高出地平面两米左右。 人们骑自行车上桥时,都得躬身向前,双脚用力才行。 骑电动车的不需这样,相反还会把身子微微后仰,来适应车子前轮抬高的角度,就像秦小冰,起到小桥最高点时,自然的向后仰身。 她都向后仰身了,坐在后座本来就后仰着身子的方圆,为保持跟她娇躯一定的距离,只能再次后仰。 这样一来,车上两个人的重心,随着车轮爬高迅速后倾--快要爬上小桥最高处时,前面车轮忽然离地飘了起来。 “哎呀呀。” 也不知道在想啥的秦小冰,根本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只能发出哎呀呀的惊声轻叫,潜意识内做出了车翻人趴下的狼狈准备。 车子没后翻。 车子要是真后翻了,老天爷都得立即打个霹雳,把方圆直接劈死拉倒--就在车轮刚抬起,方圆已经双脚落地,抬手抱住了秦小冰的小蛮腰。 “哎呀--没翻,呼!” 秦小冰双手用力攥着车把,长长吐出一口气时,才发觉有人抱着自己,低头一看,想都没想的低声呵斥:“谁的手,拿开!” “我、我的。” 方圆赶紧缩了回去,讪笑着说:“刚才情况很危险,就抱住你了,那个啥,我不是故意的。” “哼,谅你也不敢故意。” 方圆说话后,秦小冰才意识自己刚才错怪了人家,轻哼一声也没看他,双脚岔地向前走了两步,来到小桥最高点,随即淡淡说道:“上来吧。” 女孩子错怪男人时,不一定得給他赔礼道歉。 要是哪个男人非得让女孩子給他赔礼道歉,估计老天爷会打雷--方圆还不想英年早逝,当然不敢有半分责怪之意,最多也就是吧嗒一下嘴巴,陪着笑脸的说:“那个啥,还是我来载你吧。” “嫌我骑车技术不好呢,是吧?” 秦小冰回头黛眉微皱的看着他,拍了拍车把,说:“这是我前天刚买的车子呢。” 你车技好不好的,跟你啥时候买的车子有啥关系吗? 方圆心里郁闷了一个,依旧贱贱的笑着:“我不是那意思。你看,我一个大男人家的,被你一个女孩子载着,那得多--” “没面子,是吧?” 秦小冰不乐意了:“觉得被我骑车带着,有损你大男人的尊严了?” 方圆摇头,刚想辩解啥,秦小冰又抢先说道:“这时候想到你还有男人尊严了,当初你几次接受我的‘赞助’时,怎么没想到?” “我、我……” 方圆无话可说了。 “别啰嗦,赶紧上来,要是迟到了扣我奖金你赔啊?” 秦小冰双眸一瞪,明显不耐烦了。 方圆不敢再跟她顶嘴,只好再次乖乖坐上车子。 车子再次启动,顺利下了小桥,沿着路边向前疾驶。 也不知道秦小冰心里在想什么,始终没有再说话,只是把电门加到了底,用最快的速度向神通快递总部杀去。 她都不说话了,方圆当然更不会说话,只是时刻关注着身边的机动车辆,每逢有机动车紧贴着他们经过时,都会做出化解任何意外的充分准备。 滴滴--有一辆运送家具的白色厢式货车,滴滴轻叫了两声,从左后方呼啸而来。 方圆下意识的回头看去时,就觉得车子猛地向左一晃。 不好! 方圆心中大叫一声,抬手就再次抱住秦小冰腰肢的同时,左脚已经抬起,足心精准的抵在了电动车车把上,猛地用力--向左拐的车子,立即被拨转回了正确方向。 根本不用仔细去推算,方圆只用瞬间的直觉,就能判断出秦小冰忽然左拐车把,让电动车迅速并入左边快车道时,那辆厢式货车就会刚好驶过来,然后就咣当一声‘车毁人亡’了。 方圆倒是不怕,可秦小冰没有他那么厉害啊。 这孩子也太任性了,就算我欺骗了你,可你也不能为了惩罚报复我,就拿着你自己的小命开玩笑啊,真是不可理喻--方圆在用左脚迅速拨正电动车车把时,还是很生气的。 就在他准备跳下来,像老鹰抓小鸡那样,把秦小冰从车上拎下来,点着她鼻子好好训她一顿,让她明白‘孝子不立危墙之下’的大道理时,就觉得车子猛地一震,秦小冰的惊叫声,伴随着砰地一声大响,同时击响了他耳膜。 咋回事? 察觉出车子要向旁歪倒时,方圆已经双脚落地,稍微用力,就凭两条腿子的力气,把要歪倒的电动车给生生‘固定’在了当地,抬头向前看去。 车子前面,有两个身穿黄马甲的清洁工,正用诧异的眼神望着他怀里的女孩子,摆明了是在质问她:姑娘,看你眼睛不小,也挺有神的,咋就眼睁睁往俺拉着的垃圾箱上撞呢? 原来,一路上都在关注身边情况的方先生,在发现那辆厢式货车过来时,并没有看到前面正有两个清洁工,拉着一个绿色垃圾箱在前面走(不远处,就停着一辆清洁车)。 方圆没看到,骑车的秦小冰看到了,当然得车把左拐,越过垃圾箱才能继续前行。 谁知道啊,她刚左拐车把,反映堪称光速的方先生,就用脚丫子替她拨正了方向,让电动车的前轮,义无反顾的撞在了垃圾箱上,把人家俩清洁工给吓了一大跳。 好好的正常行驶,正常躲避前面的障碍物,却被方圆神经质般的动作给干扰,撞在垃圾箱上被清洁工拿眼光质问--秦小冰的肺都气炸了,抬手就狠狠拍在了他手上(抱着她腰呢),尖声叫道:“你搞什么呢搞?给我滚下来!” 短短十几分钟内,这厮竟然在光天化日下两次强行搂住她小腰肢,真是可恶,吃女孩子豆腐,也没你这个吃法的啊。 方圆腮帮子哆嗦了下,松开了手。 至于从车上滚下来,那倒不必了,车子刚停住时,方圆就已经双脚叉地了。 “我没想到你会这样无聊,下,下流!” 秦小冰霍然回头,狠狠瞪着他的双眸中,竟然有水雾浮了上来,看来对方圆的一再非礼行为,失望到了极点。 方圆张嘴,想解释。 刚张开,又闭上了:咋说? 难道说我刚才拿脚丫子替你拨正车把,是担心你要故意去撞车? 方圆要是真说出来,秦小冰估计会更加愤怒,估计会直接摘下头盔来砸死他:我让你胡说八道,你才故意找车撞死呢! 男人的苦心,女孩子永远都不会懂得,正如方圆做了好事被误会后,不会腆着脸的为自己解释那样。 “你、你真是太让我失望了!” 方圆的不辨解,被秦小冰看做了是无地自容的心虚,更加伤心,就像什么最珍贵的东西,在这一刻摔了个粉碎那样,心里很疼,疼的得必须掉泪。 然后骑上车子,用最快的速度疾驰而去。 望着女孩子远去的背影,方圆幽幽叹了口气,满脸都是落寞,双手抄在口袋中上了人行道,连打车去上班的心思也没有了,垂头丧气的向前走去。 叮铃铃,口袋里的手机响了起来。 是女子会所程经理打来的。 漠北北主持女子会所工作时,程经理就是她的副手。 莫总‘外出学习’那段时间内,张欣也没随意调整会所管理人员的职务,那么就证明会所现任领导层的工作能力还是很不错的,方圆更没必要调整,只需萧规曹随就是了。 绝不能把生活中的不快,带到工作中来。 这是方圆早在拜读那些企业管理学时,就牢记住的一句话。 所以当看到跟自己只有工作关系的程经理打来电话后,方圆在接起电话时,就已经调整好了心态,微笑着问道:“程经理,我是方圆。” “方总。” 程经理是个做事干脆的性子,打通方圆的电话后,也没寒暄什么,直接谈起了工作。 从前天下午开始,就有大批的会员,前往会所要求退费,解除会员合同。 第844章 :想干就得听我的 霓裳女子会所遭非礼事件发生后,肯定对会所声誉造成不好的影响。 这是傻瓜也知道的。 方圆又不是傻瓜,当然也很清楚这些,所以才在第一天的走马上任时,借着狠狠教训小苗的机会,向广大会员同志们传送了一个信息:我们会所的保安能力,是相当强悍的,偶尔的意外,并不能影响各位大婶大妈姐姐妹妹来会所寻求放松的心情。 但是从程经理打这个电话来汇报的内容中来看,并没有起到方圆想收到的效果。 大批的会员赶去会所要求退费,这不正常。 看来,会员退费的背后,有股子力量在推波助澜啊。 这股藏在幕后的力量,肯定跟小苗有关。 不过,方圆能分析出,小苗还没有资格,成为这股力量的主要推手:因为他老子老苗的原因,小苗在唐王地区有着一定的影响力,可他能影响的,也只能是唐王地区那些会员罢了。 霓裳女子会所的那些顶级会员,大部分都是来自外城市。 小苗如果有能力连这些人也都操纵了,那么老苗也不会只是一个正处级干部了。 皱眉听程经理简单说完后,方圆点了点头说:“好,我知道了。程经理,无论哪个会员去退费,你都要尽可能的满足她们的要求。记住,态度要好一些。别担心会所业绩下滑,我会想办法的。” 方总都这样说了,程经理当然没有任何意见,答应了一声就扣掉了电话。 方圆抬头看了眼太阳,转身走到路边一个商铺的窗户下,坐在台阶上,在电话簿里扒翻了会儿,点了一个手机号。 嘟啊嘟啊嘟了几声后,电话就接通了,一个带着明显惺忪睡意的慵懒声音传来:“小子,这么早给姐姐打电话做什么呢,想姐姐了?” 如果这世界真有狐狸精幻成人形留在人间的话,那么楼宇湘肯定就是其中的一只。 这个娘们根本不需惺惺作态,早上刚醒来时说话的声音里,就带着某种挑逗,能迅速拨响男人心中的某根心弦,导致心跳加快,眼前攸地浮上她娇媚的样子。 方圆无视掉了楼宇湘自称姐姐的贱称,问道:“还没睡醒呢,这都几点了?” “漂亮女人都是睡出来的,你没听说过这句话?” 楼宇湘在那边咯咯轻笑一声,再说话时语气已经清晰了许多。 方圆喉结动了下,犯贱的问道:“现在有几个男人陪你睡呢?” “七八个,有亚洲的,欧美的,白人黑人黄种人,现在都瞪大眼睛瞅着姐姐这完美娇躯呢。唉,可惜啊,他们都是被贴在墙上的。” 楼宇湘幽幽叹了口气,喃喃的说:“小方,在你打电话来之前,我还跟你在梦里幽会呢--是你坏了我的好事,我要让你赔。” “行,等我有空,给你拍上八百个不同造型的照片,让你贴满墙。” 方圆脸上没有丁点笑容,嘿嘿笑着说了一句,话锋一转:“你肯定知道,现在有很多会所的顶级会员,都组团要求退费吧?” 楼宇湘问:“什么顶级会员?退哪个会所的费?” 方圆没理睬她的装傻卖呆,淡淡的说:“我给你打电话,就是想请你替我向这些贵太太说一句,等她们在会所退出后,是圆美人集团顶级会员的女士们,顺便去一趟那边。从即日起,圆美人集团将取消对她们的私人定制业务。” 圆美人集团的私人定制业务,是针对高端客户开通的贵宾服务。 也采用最被熟悉的会员制,圆美人集团的顶级会员,可享受集团重金聘请的专业美容师,针对她们每个人不同的各自体质,来配出仅适用她们的美容产品。 私人定制业务刚一推出市场,就获得了贵太太的好评。 水暗影刚推出这个业务时,还需要她四处奔波寻找客户。 但等圆美人产品远销欧美,成为那边美容界的新贵后,就再也不用去求谁了,那些有钱的贵太太,为成为圆美人集团的顶级会员,还得反过来巴结水水姐。 楼宇湘,也是圆美人的高级会员之一,方圆早就听她说起过。 而她介绍到霓裳女子会所的那些贵太太,基本也都是圆美人那边的顶级会员。 现在她们闹着要退出会所,那么方圆索性连她们在圆美人的顶级会员资格也给取消了。 “什么?” 听方圆这样说后,楼宇湘的语气明显提高了:“方圆,你想用取消她们在圆美人的私人定制业务,来报复她们在霓裳女子会所退费的行为?” “楼宇湘,别以为我不知道,这些人退会,是受到你在暗中指使,目的就是想为难我这个会所老总。其实跟你说实话,我还真不稀罕这些人。” 方圆笑着说:“你把眼珠子给我睁大,好好看着我是怎么在没有你的影响下,把会所业务做上去的。哦,对了,你在圆美人集团那边的会员资格,从现在起也被取消了,祝贺你。” “你敢!” 楼宇湘大怒,在电话那边骂道:“混蛋,你以为水暗影会像你这样蠢,得罪我这个大金主,我--” “狗屁的大金主。” 方圆轻蔑的笑着,打断楼宇湘的话:“楼宇湘,你还真把你自己当成大人物了?你以为圆美人没了你,公司就开不下去了?嘿嘿,你得有多痴呆,才能这样自大?” 说出最后这个字后,方圆掐断了电话,抬起头来看向路上时,心情好了许多。 霓裳女子会所的那些顶级会员,基本都是楼宇湘介绍来的关系。 现在她们忽然集体退费,就是打死方圆,他也不相信楼宇湘没有在里面扮演不光彩的角色。 楼宇湘现在明明需要‘讨好’方圆,为什么又在他成为会所老总后,暗中操作那些顶级会员退费呢? 只有一个可能:她要籍着会所遭非礼事件,来拿方圆一把,对她有所求。 要不然的话,那些从不把百万年费看在眼里的贵太太们,才不会为了这点钱,就眼巴巴的集体来到会所,嚷着退费呢。 退给她们年费,这也算不了啥,毕竟她们都是外地人,能来唐王的次数屈指可数,会所的主要业务,还是得靠唐王地区这边的小富婆支撑。 可她们集体退会时,所造成的恶劣影响,对于会所来说则是致命性的。 唐王本地那些小富婆在得知这个消息后,肯定会想:吆,人家都退了,这说明霓裳会所确实一般啊,我还呆在那里干嘛呢,还是也退了吧。 再加上小苗又在暗中煽风点火的--方圆乐观的估计,最迟明天,本来业务红火的女子会所,就没几个会员存在了。 不要紧,这些都是小事。 楼宇湘还真以为没了她这个屠夫,大家伙就不能吃拔毛猪了? 女人,越漂亮的女人,就越自大,以为没了她后地球都不再转动了。 方圆低头发了一条短信后,才站起来拍了拍屁股站了起来:“唉,看样子今天必须得迟到了。” 他倒是很有先见之明,等他打车赶到神通快递总部时,已经是八点半了,迟到了足足五十分钟。 夏小韵肯定会幸灾乐祸,差不多会把他这个月的薪水都扣光了。 方圆不在乎--方先生有着崇高的无私奉献精神,就算夏大老板一分钱也不给他开,他还会来公司上班的。 当然了,等方圆解决那些烦心事后,就算夏总拿海量现金把他砸死,也拖不住他追求自、由的脚步。 原先的保安队长老刘,昨天已经被夏小韵撸成普通保安了,他昨天值班,那么今天白天,他会跟张威等人再加休息,傍晚时才会来接班。 所以当方圆推开保安值班室的门后,除了李广海(副队长也是长白班的)后,其他人都不认识。 他不认识别人,别人却都认识他:昨天傍晚,就是这小子开车狠狠撞向宗贵的,差点把他给撞残。 故意驱车撞人,这已经是犯罪行为了,结果--却是宗贵被开除了,起因就是他对方队偷偷伸中指时被看到了。 听说,让宗贵卷铺盖走人,还是公司大老板的意思。 我擦,大家伙为了来神通快递干保安,可都是花了五千块钱给‘张妈妈’的,是来挣钱的,可没谁愿意才上了几个月的班,就被踢出去。 这小子惹不起啊,就连李广海都惹不起,我们有啥资格給他甩脸子看啊? 所以当晚来五十分钟的方队长,吊儿郎当的推门进来后,除了李广海之外,其他人都赶紧站了起来,脸上都带着讨好的笑容:“方队。” “嗯。” 方圆笑着点了点头,看向了李广海。 李广海被表哥厉声警告一番后,虽说必须得咽下那口窝囊气,但也没必要像众手下那样,在方队出现后,就乖乖的站起来问好,假装没看到他那样,端起杯子喝水。 刚喝了一口呢,方圆就发话了:“李副队,现在都快九点了,怎么还没有上岗去巡逻?都呆在屋子里喝大茶,真以为这份工资就这样好挣?” 草,你也知道现在快九点了啊? 你迟到那么久,来了就摆领导架子,训斥我们不外出巡逻,什么玩意啊,没看到外面太阳明晃晃的,那么热? 李广海喝水的动作僵了下,慢慢抬头看向了方圆。 不等他说什么,已经坐在椅子上,把双脚搁在桌子上的方圆又说话了:“谁不愿意干的话就早吱声,我会马上给张欣部长打报告,请他卷铺盖走人--包括你,李副队长,别以为张良华是你表哥,你就高人一等。我既然是队长,那么你得听我的。” 李广海没说话,只是用阴沉的目光盯着他。 方圆回头,看着他笑问:“咋,不服气?” “没,没有。” 李广海深吸了一口气,站起来拿起案几上的帽子,戴在头上快步走了出去。 别惹方圆,除非你不想干了。 这是表哥张良华,昨天训斥李广海时,一再重复过的话。 他记得很清楚。 第845章 :我想把他买回来 早晚我会把你踢出去的。 李广海走出保安值班室后,抬头看着明晃晃的太阳在心里这样发狠时,却不知道方圆也在晒笑着说:“老子早晚会把你踢走的。仗着张良华是你表哥,就在公司内耀武扬威的,啥东西。” 把满屋子人都撵出去晒太阳后,方圆觉得空间大了许多,心情也好了。 心情一好,困意就如山般的压了上来。 唉,昨晚跟小夏折腾了那么久,严重的睡眠不足啊,必须得补个好觉,那样才能保持时刻都有旺盛的精神,来应付随时都有可能出现的危险。 方圆打了个哈欠后,闭上眼正准备舒舒服服的睡一觉时,手机又不适时宜的响了起来。 “这日子,还真是没法过了,睡觉都睡不安稳。” 方圆皱眉伸手,拿过放在桌子上的手机,看了眼来电显示,接通了电话;“我是方圆,你是哪位?” 手机内,传来一个沉稳的男人声音,带着些许的尊敬:“方先生,您好,我是圆美人集团的副总张宏源。” “哦,张副总,你好,你好。” 方圆笑着把双脚拿下来时,心里还琢磨:姓张的人,尤其是副总,好像也太多了点吧? 张宏源是圆美人集团的副总,张良华是国际物流的第一副总,张欣这个公关部部长,还在神通快递内兼职第三副总--就连昨晚圆耀酒店的大堂经理,也是姓张。 还有唐王市的二把手,张翼。 这么多姓张的,不愧是天下第一大姓,听说老天爷也是姓张的,叫张坚。 民间传说,很久以前有一个叫光严妙乐的国家,国王净德和王后宝月光老来无子,十分烦恼,於是邀集道士们举行祈祷活动。 有一天晚上,王后就梦见太上老君和诸多神明抱著一个红色婴儿从天而降,就恳求老君赐给她这名婴儿。 老君微笑应允,王后满心喜欢收下婴儿,醒来后便觉身怀有孕,来年正月初九那一天时,孩子诞生,满室生光--孩子长大后仁爱慈悲,经常将宫中仓库中所存的财宝,送给贫苦的民众。 后来张坚净继承王位后不久,就把王位让给大臣,深居山中,虔心修行,经过一亿三千二百劫,成为玉皇大帝,号称老天爷。 历代皇帝,不管有多么的牛气,也得把张姓排在首位,毕竟是老天爷他老人家的姓氏嘛,当然得尊重些。 不过有个叫赵匡胤的家伙,在当了皇帝后就觉得天上地下,惟他独尊了,下旨重新编排天下姓氏,就把赵姓排在了首位。 这就是《百家姓》第一句‘赵钱孙李’的由来了(夏朝皇帝的赵氏、吴越国国王钱氏、吴越国王钱淑正妃孙氏,以及南唐国主李氏成为百家姓前四位)。 老天爷得知后大怒,就派赵匡胤的兄弟赵光义,在某个大雪纷飞的冬夜,拿斧子砍死了老赵,这就是著名的烛光里的妈妈--烛光斧影事件的由来了。 方圆很清楚张姓有多么的尊贵,所以哪怕张良华再不是东西,他也不敢骂姓张的怎么着怎么着的,以免被老天爷听到后,派个人来把他干掉。 为了口舌之利,就把自己小命搭上,那也太亏了。 更何况,姓张的人里,还是有很多好同志的,比方现在打电话来的张宏源,在打电话来后,就很得方先生的欣赏:张宏源要是不打电话来,才不负责任,没有‘以厂为家’奉献精神。 “方先生,我刚接到水总的电话,要取消包括帝皇集团的楼总十七名顶级会员,在集团的私人定制的会员资格。” 张宏源在那边顿了顿,继续说道:“方先生,你别怪我。是我再三追问水总后,她才把您的手机号告诉了我,所以我想问问您,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不会怪你的,张副总,至于取消楼宇湘她们的私人定制资格,是我深思熟虑过后的结果。现在还不方便给你解释,可是我能保证没有了她们,很快就会有更多顶级会员的加入。所以,张副总你大可不必为暂时清除这些人,就担心有什么不好的后果。” 方圆想了想,又笑着说:“一切,尽在掌握中的。” “好,方先生您既然这样说,那我就按照您的意思去做了。再见。” “再见。” 看着黑下来的手机屏幕,方圆已经想象出楼宇湘在接到圆美人集团的通知后,会是一副多么气急败坏的样子了。 “一个自以为是的臭女人罢了,还真把自己当个人物了。” 方圆撇了撇嘴时,忽然意识到自己现在的底蕴,在不知不觉间,竟然深到了敢在商场上跟楼宇湘正面叫板的地步。 而他,好像从没做过什么。 目前最大的希望,就是能把梨花山孤儿院搞好。 “原来,我这么厉害了。” 脑子里回想了一遍自己在商场上可动用的人脉后,方圆点着头的喃喃夸了自己一句。 不过再厉害的人,昨晚没有休息好的话,还是会困得不得了。 很快,再次把双脚搁在桌子上的方圆,就沉沉睡了过去。 恍恍惚惚中,桌子上的内线电话、还有手机好像都响过。 不管它,天塌下来也不能打搅方先生补觉的。 喀嚓一声,秦小冰放下了话筒,抬头看着夏小韵低声说:“夏总,保安室内的电话没人接,打他手机也是这样。” 夏小韵回头看了眼窗外,淡淡的说:“他不接电话,很可能在睡觉。” 夏总也很困,也很想去里间好好睡一觉,不过还有大量工作要做呢,就算再困,也得撑到午后,反正很快就要吃午饭了。 方圆不接电话,那是因为他在睡觉,夏总敢肯定,跟秦小冰说这句话时,也没别的意思,就是随口那么一说罢了。 秦小冰却紧张起来,咬了下嘴唇轻声说:“夏总,您、您别怪方圆,他、他已经够可怜的了。” “他可怜?” 夏小韵愣了下,接着哈的一声笑:“小冰,你怎么就觉得这家伙可怜呢?” 他为了还债,都把自己卖给你当奴才了,连最起码的人身自、由都没了,这还不可怜吗? 秦小冰心里这样想着,双手十指用力搅着衣襟,沉默片刻后才鼓起勇气,抬头看着夏小韵:“夏总,我知道您是个好人。您花三千万把方圆买下来,只是想帮他罢了,并不是真想把他当奴才来使唤。” “啥?” 夏小韵双眸圆睁,脱口说出了一个土鳖才说的字。 夏小韵震惊后的茫然,被秦小冰误以为她不敢承认:买卖人口可是非法的--尤其像夏总这样的漂亮女总裁,斥巨资买了个男人带回家的事,要是传出去,那影响力绝对坏到让她求死不能的地步,所以就算去死,她也不能承认的。 “夏总,您放心,我是不会把这件事说出去的,我可以发誓。” 秦小冰说着,举起左手要发个毒誓,来确保她会守口如瓶时,夏小韵用力眨巴了下眼,抢先说话了:“秦小冰,你刚才说什么,你说我花了三千万,把方圆给买下来,当奴才使唤了?” 无端背负了个大黑锅的夏总,此时双眸铮亮,还闪着兴奋的光芒。 孩子,你搞不懂咋回事是吧,那就让秦小冰给你解释一下吧--老天爷用‘千里传音’的神通,偷偷的告诉夏小韵,凝神细听秦小冰在说什么:“夏总,我知道这件事对您来说,是一件不怎么、不怎么光彩的事,我这样的小人物,是没资格知道,更没资格规劝您……” “别这样说,你有资格,绝对有资格,你是我的专职秘书嘛。” 夏小韵再次眨巴了下眼睛,脸色又恢复了平静:“老板做错事,随时提醒,不管是公事还是私事,这都是你这个专职秘书的责任。劳拉,来给小冰泡上一杯茶。” 坐在旁边沙发上玩手机的劳拉,这时候也是满脸不明所以的样子,听闻主子吩咐后,赶紧站起来给秦秘书泡茶去了。 人家大老板都拿捏出一副‘不耻下问’的架势来了,秦小冰也只能乖乖的,把昨晚她‘无意中’看到夏总把方圆带回家,外逃的秦大川出现,并给她说的那些话,原原本本的说了一遍。 最后,小冰妹子心虚的低下头,再次鼓了下勇气后,才说:“夏总,我希望您能给我十年的时间。十年内,只要我能努力,差不多能凑够三千万给您。我想、想把他买回来。” 叽里咕噜,夏总眼珠子转来转去,内心在狂笑:哇哈哈,秦大川啊秦大川,我这才发现你还真是个人才,不枉在你拿刀子刺杀司明达时,我帮你找关系及时逃走,只是你的回报,来的也太猛烈了些! 秦小冰说完最后一句话后,就不敢再说什么了。 她怕夏总会问她:你跟方圆啥关系啊,凭啥要用十年的努力,来换他恢复自、由身啊,难道你爱上他了? 我才没有爱上他,我就是不忍心他给人当奴才,我只是把他当做最好的朋友罢了,虽然这家伙今早还敢吃我豆腐--秦小冰想到方圆今早竟然两次借机非礼她,心儿就没理由的狂跳起来,小脸也越发的红了。 夏总冷冰冰的话,就像一盆凉水,一下子浇灭了秦小冰这些乱七八糟的心思:“你想把他买回去?呵呵。当初,方圆假死躲债失败后,他在无路可走的情况下找到我,对我百般哀求后,我才同意拿出三千万,买断了他的终身。” 秦小冰微微抬起头,看着夏总好看的小嘴,轻飘飘的向外吐字:“说实话,我在花钱买下他时,就是想把他当奴才来使唤的,毕竟三千万可以请好多专职保姆来伺候我了。只是我没想到,你会这样在意那家伙。” “对不起,夏总,我跟方圆是朋友。” 秦小冰低声回答:“作为朋友,我、我不能眼睁睁看着他处在水深火热之中,却无动于衷,必须得竭尽全力的帮他。” 第846章 :买断终身的契约 “你和他,只是朋友关系?” 夏小韵微微歪着下巴,语气有些阴森的问道。 “是的,我和他就是朋友关系。” 秦小冰听出大老板语气不对劲,知道她现在对自己极度不满,说不定还会指着门口让她走人‘啥人啊,敢抢我买到手的货’,却勇敢的抬起头,跟夏小韵对视着,语气中全是骄傲:“他是我唯一的朋友,我必须在他落难时,伸出手去拉他一把,尽自己最大的努力。” 这一刻,秦小冰差点被自己给感动的哭了:喏,这应该就是传说中的为朋友两肋插刀,在所不辞了吧? 这要是放在古代,我就是一标准的女侠啊。 啪、啪,夏小韵双手鼓掌,为秦女侠贺。 小冰妹子大喜:“夏总,您答应了?” “秦小冰,你根本不知道,方圆此前曾经得罪我很多次,我终于找到机会把他买到手,本想把他给玩死的!” 夏小韵咬牙切齿的模样,有些吓人,但随后就轻轻叹了口气:“唉,可我终究本性善良,见不得我看重的下属为难……也罢,我就答应你了吧。” “谢谢,谢谢夏总的高抬贵手!” 被夸赞为夏总最看重下属的秦小冰,赶紧弯腰接连鞠躬:“我一定会努力工作,不负夏总您对我的殷切期望!” “先别忙着道谢。” 夏小韵缓缓站了起来,在办公室内来回的走动着,淡淡说道:“我诚然心地善良,舍不得你为难,可我的钱,也不是大风从天上刮来的,而是我辛苦努力挣到的。秦小冰,你说是不是?” 这就是在要钱了。 夏总不能因为心地善良,就把三千万买来的家伙,白白送给别人的。 秦小冰可没打算白要--赶紧说:“夏总,我说过,我会努力在十年内--” “你确定,你能在十年内,挣到三千万?每年三百万的年薪?” 夏小韵打断了她的话,一脸的似笑非笑。 “我、我会努力的,尽最大努力。” 秦小冰的脸,有些发白。 她刚才冲动之下说出那番话,被夏小韵提醒后,才猛地想起三千万,可不是三百万,更别是三十万三万块。 三千万要是换成现钞,能把她埋了。 她一个月薪只有两万块(这还得出了试用期)的小秘书,要想挣够这三千万,也得不吃不喝一百多年…… “算了,你也别害怕,我刚才也说过,几千万对于我夏小韵来说,还真算不了什么--这样吧,秦小冰,我们两个签订一份合同。” 夏大老板开始发善心了。 秦小冰眨巴着大眼的问:“什么合同?” “你给我干三年的专职秘书。嗯,我也不要你干十年,只需三年就行。” 夏小韵轻飘飘的说:“这三年,我每年都给你一千万的年薪,外加每个月两万块钱的生活费。三年期满后,方圆就算你的了。怎么样?” 年薪千万? 每个月还有两万块钱的生活费? 从来都不说脏话的小冰妹子,听夏总说出这番话后,彻底被震傻之余,忍不住在心里骂道:我靠,这、这就是白送给我三千万啊,我只是正常工作三年而已! 看秦小冰傻傻的很久都不说话,夏小韵明知道她是欢喜傻了,还是皱眉问道:“怎么,你不满意么?” “啊,哦!夏总,我太满意了,是欢喜傻……谢谢夏总,谢谢!” 秦小冰这才霍然清醒,再次连连给夏总鞠躬时,心中赞道:到底是有钱人呢,三千万就这样轻飘飘的扔水里了。 “先别忙着感谢我。” 夏小韵又说话了:“但三年中,方圆还是属于我的,这一点你不会反对吧?” “不会,绝不会!” 秦小冰要是再反对,那她就是傻子了,连连摇头后,才不放心的说:“不过、不过……” 夏小韵替她说:“不过,这三年内,我不会做任何侮辱他人格的事。问你啊,让他给我打扫卫生啊,开车啊,帮忙在宴席上挡酒啊,这些工作他该干吧?” “该,该,当然该干!” 秦小冰用力点头。 “那就行。” 夏小韵阴谋得逞后,转身看着窗外阴险的笑了下,说道:“咱们空口无凭,还是签订一份合同吧。你来打字,我口述。” 夏总办公室内,就有连接打印机的台式电脑,秦小冰马上就坐在前面,平心静气侧耳倾听大老板所说的每一个字。 《买卖方圆终身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自甲乙双方(甲方是夏小韵,乙方是秦小冰)协商签订本合约即日起,原合同作废(就是夏小韵出资三千万,买断方圆终身的那份合约)。 第二,乙方承诺,以甲方专职秘书的身份,为甲方工作三年整,算是偿还甲方买断方圆终身的三千万,其间甲方还要给乙方每个月,支付两万元的生活费。 第三,乙方为甲方工作三年后,方圆在获得自、由的同时,乙方可以选择继续是否够给甲方担任专职秘书一职。 第四,从甲乙双方签订本合约即日起,本合约就会产生法律效应,如乙方违约、方圆违约(在三年内不听甲方不伤及人格的安排),都算乙方中途擅自撕毁合约,将被诉诸于法庭,甲方会用法律手段,来向乙方追缴三千万。 第五,三年内,就算乙方筹够了三千万,也无权在合约期满之前,撕毁合同。 “第六--好了,咱们都是自己人,没必要搞那么多太苛刻的条条杠杠,那样会显得我也太小气了,就这五条吧。” 夏小韵问秦小冰:“怎么样,小冰,你觉得还满意吗?” “满意,满意,简直是太满意了,多谢夏总的宽宏大量!” 秦小冰赶紧从椅子上站起来,又是一连串的称赞。 生怕夏小韵会反悔,秦小冰委婉的催促道:“夏总,咱们现在就签字画押吗?” “唉,好吧。” 夏小韵叹了口气,眼珠一转:“不过--” “不过什么?” 秦小冰紧张的问道。 “不过,除了我们俩人之外,还得让方圆也在上面签字画押,那样才具备完整的法律效应,对不对?” 夏小韵黛眉皱了下,有些为难的说:“可当初,我答应方圆不会把买断他终身这件事,告诉任何人的,他要是看到这份合约--嘿嘿,你也该知道,那小子其实还是很骄傲的,绝不会让你一个女孩子替他还账赎身,指不定会把合约给撕掉。” “他不敢的,我也不会让他看到这份合约,哼哼。” 秦小冰很有把握的轻哼一声,又催促:“夏总,咱们签约?” 看在秦小冰可怜巴巴的份上,夏小韵只好点了点头:“放心,我说话从来都算话,绝不会反悔的。” 你口口声声的说不反悔,那你干嘛总拿着笔犹豫不决,还唉声叹气的? 看着夏总拿笔在合同上比比划划,就是不签字后,秦小冰就低声咳嗽了下,意思是说:夏总,咱可不带这么玩的。 “唉,好吧,那我就签约了。” 夏小韵抬头,目光幽怨的看了看秦小冰,又微微摇头后,才蹭蹭地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取过印泥,按上了手印。 抬起手,看着合同上那个纤巧的手印,夏总一脸心痛的喃喃说道:“我,终究还是太善良了些。” 始终站在旁边,一言不发的劳拉,听夏总说出这句话后,饶是打定主意一辈子就跟着她混了,可还是在心里嘟囔:你该说,你终究还是太无耻了些才对。 不过,劳拉最大的心愿,就是希望夏总能跟方圆在一起了,现在既然有这么个大好机会,把那家伙拴在身边,当然不能放过了。 只是,夏总干嘛不签十年的长约呢? 十年的长约,也足够把孩子生出来了,三年终究短了点。 秦小冰可不知道自己的脑袋,在夏小韵、劳拉俩人的眼里,足有整栋大楼这么大了(冤大头嘛),还在为自己的仗义而自豪,嘴里恭维着‘夏总,您就是太善良了’,手下却没有丝毫的停顿,嚓嚓嚓的签上了自己名字。 老天爷,小妹我现在也是年薪千万的高级金领了啊! 可惜,只能跟秦大川去显摆,却不能让方圆这混蛋知道,未免美中不足。 心中多少有些遗憾的秦小冰,放下笔后就拿起印泥:“夏总,我现在就去找方圆签字。您放心,我不会让他看到合同内容的。” 夏小韵没说话,只是抬手拍了拍她肩膀,又满脸懊丧的挥挥手,示意她赶紧去,别等我改变主意反悔了。 咔,咔咔,秦小冰急促走路、鞋跟敲打着地面就像爆豆的脚步声,消失在门外走廊中后,忍得很辛苦很辛苦的夏小韵,才抱着肚子瘫倒在了沙发上,狂笑着泪水都淌出来了。 劳拉赶紧关紧了门,转身冲夏总竖起了双手大拇指。 “这小丫头,简直是太太可爱,天真善良了,怪不得那么轻易被方圆给骗了,方圆圆可当保安,也不忍心去伤害她。” 好不容易止住笑声后,夏小韵坐起来,抬手擦了擦眼角,对劳拉说。 劳拉这次却没附和,只是认真的说:“如果,我是方圆的话,我也会这样珍惜跟秦小冰这份友情的。” “是啊。她看起来很傻很天真,这份友情却是无比珍贵的。” 夏小韵脸上的笑容,慢慢地消失,喃喃的说:“那个混蛋能交到秦小冰这样的朋友,上辈子得敲烂多少个大木鱼,才能修来这样的福分?” 叮铃铃--爆响起来的公司外线电话,回答了夏小韵这个很深奥的问题。 吸了下小鼻子,夏小韵站起来快步走到办公桌前,伸手抄起了话筒,脸上带着矜持的微笑:“楼总,您好。” 楼宇湘的声音,从电话内传来:“打搅了,夏总,我想问问,你能不能联系到方圆。” “您要找方圆?有什么事吗?” 夏小韵眸光一闪,脱口问出这句话后,赶紧道歉:“对不起,楼总,我没别的意思。就在您打电话来之前,我也给他打过电话,没人接。” 第847章 :不受女人气的男人 谁都知道,没有楼宇湘就没有唐王会所。 她给会所带来了全套的经营方式,开业后动用人脉,招揽好多贵太太前来捧场,成为顶级会员--总结成一句话:会所倾注了她大量心血。 但为了没必要的麻烦(前面已经说过),遭非礼事件发生后,有能力解决此事的楼宇湘,却采取了不管不问的态度,任由夏小韵一个人应付,让会所自生自灭。 在别人眼里,霓裳女子会所业绩这样好,如果因为这件事而倒毙了,都会心疼的,不过对楼宇湘来说,却没什么大不了的。 会所在帝皇集团旗下,委实算不上什么赢利单位,说是她高兴时玩的挣钱游戏也不过为。 她实在没必要为了一个游戏,就跟站在老苗背后那些大人物交涉,欠人家情分的。 当然了,不管楼宇湘有多么不在意会所的死活,可会所中终究有她的股份,闲来无事时,她还是很关注遭非礼事件的发展。 感觉被羞辱了的小苗,竟然傻瓜般的动用‘道上’人士,去冲击会所,结果却被会所女保安们给揍了个满地找牙,甚至还包括一些警员,唐王官方却对此没有任何反应等事,都没有逃过数千里之外的楼宇湘。 至于后来,会所女保安袭警等事,原来是演电影--这种小手段,能骗得了广大记者,人民群众,却骗不过楼宇湘那双慧眼。 说实话,当得知会所对‘受害人’手段之所以这样强硬,完全是方圆在幕后主导后,楼宇湘还是发自真心的給他点了一个赞:这小子,还有点小聪明的,用这办法来警告唐王苗家,让他们只能被打掉牙齿和血吞。 楼宇湘还能断定,方圆采取非常手段,临时‘压制’住了小苗后,唐王苗家绝不会这样善罢甘休,肯定会躲在暗中算计会所。 算计会所的主要手段,就是搞臭会所名声,鼓动那些会员退会。 这时候,楼宇湘要是站出来,以和事佬的身份,为苗家、会所说和,是解决问题的最佳办法。 她没有这样做,选择了推波助澜,暗中‘配合’苗家,鼓动那些顶级会员退会。 唉,谁让方圆是会所的老总呢? 如果不给这小子找点麻烦,让他意识到只有找宇湘姐,才能力挽狂澜拯救会所,楼宇湘就恰好趁机跟他拉近关系--对方圆有所求的楼宇湘来说,如果把这个机会白白浪费掉,那岂不是太可惜了? 于是乎,从前天下午开始,那些顶级会员在楼宇湘的暗中授意下,组团来到了唐王,要求退会,还刻意把声势闹的很大。 楼宇湘呢,则躲在暗中,胸有成竹的等候方圆的电话。 那样,她就会立即飞赴唐王,以救世主的姿态出现在小方面前,往会所一站--顷刻间,就海晏河清,风平浪静了。 正如楼宇湘所希望的那样,今天早上她接到了方圆的电话。 只是电话的内容,就像方圆的态度那样,大大出乎了她的意料。 那个小子不但没有求她,反而以让所有在女子会所退会的顶级会员,都将不再享受圆美人集团的私人定制,来威胁她。 真是岂有此理,这小子凭什么这样强横啊,真以为水暗影为了他跟人怄气,就敢主动退却那么多大生意? 听完方圆的威胁后,楼宇湘只是晒笑,冷笑,得意的笑。 她才不信圆美人集团,会听从方圆的话,敢不再为那些顶级会员服务,只当他是羞恼成怒下,学叫花子咬牙穷发狠而已。 不过很快,楼宇湘就笑不出来了。 那些得到她授意后去女子会所退会的贵太太们,很快就接到了来自圆美人集团的正式通知,通知她们被取消了私人定制权利。 楼宇湘这才意识到,水暗影对方圆的‘不理智’要求,已经达到了一个盲目听从的地步,丝毫不顾忌单方面无条件撕毁那些合约后,会给圆美人集团带来多大的经济、名誉损失。 水暗影有什么损失,楼宇湘不管。 她也没心情去管,因为那些忽然被通知已经被取消圆美人集团的贵太太们,都给她打电话,追问这到底是咋回事:不是说好只在霓裳女子会所退会的吗,怎么就被圆美人给轰了出来? 如果一两个贵太太,楼宇湘还是不在意的。 那些贵太太,要是‘拆分’了开来,哪一个都得好好巴结着宇湘姐才行。 但她们是一群人,来自社会各界,都是有背景的人物,组合起来形成的力量,任谁都不敢小视,楼宇湘也不行。 她马上给方圆打电话,准备跟这小子聊聊:有色好好说嘛,没必要这么小气,搞得姐姐下不来台,让姐姐没法做人的。 很可惜,方圆的电话没人接,她打了个至少十几遍,那家伙就死了那样,对她满含诚意的求和,不理不睬。 依着楼宇湘的聪明,她当然能看出方圆不接她电话,就是故意的,报复她在暗中煽风点火,授意那些贵太太前往女子会所退费。 为此,不惜牺牲会所,还有圆美人集团的天大利润,来跟她赌这口气。 这小子,真不是个做大事的人物,唉--对方圆恨得直咬牙的楼宇湘,无奈下才给夏小韵打电话,想通过她来说服方圆,给自己找个台阶下。 当然了,在给夏小韵打电话时,楼总是绝不会说那些贵太太退会,是她在暗中授意,更不会提那帮子娘们被取消圆美人集团的私人定制资格。 依旧拿捏出一副高高在上的嘴脸,只说那些贵太太要求集体退会后,看在跟方圆深受楼家老头子喜欢的份上,这才主动站出来,替会所解决问题等等。 楼宇湘智商高,夏小韵也不是傻瓜。 夏小韵还不知道有大批会员退会的事,却能从楼宇湘闪烁的言辞中,听出了什么,眼眸一转正色道:“楼总,您放心,我马上派人去找方圆,让他给您立即打电话。” “嗯,好的,那可就多谢夏总了,就这样,我等他来电,再见。” 楼宇湘满意的嗯了一声,扣掉了电话。 “呵呵,真搞不懂这些大人物,是哪里来的信心,以为唯有她才能胡作非为,一旦遭受挫折就觉得自尊受创,马上指派别人帮她做这做那的,还偏偏不肯说实话,真是无聊透顶。” 看着屏幕黑下来的手机,夏小韵轻蔑的笑了下,坐在在大班椅上。 劳拉就站在桌前,从夏总跟楼宇湘的交谈中,听了个差不多,小声问道:“夏总,还要去通知方圆吗?” 在劳拉心中,楼宇湘是不可得罪的大人物。 时至今天,劳拉也没有忘记楼宇湘刚来唐王时,给她视觉上留下的强烈冲击力,绝对是惊艳的存在,需要让天下绝大部分男人、女人对她膜拜,万万不敢能丝毫违逆的。 “不用。” 夏小韵想都没想,就摇头拒绝了。 劳拉有些担心:“这、这不好吧,楼总会生气的。” “她生气那又怎么样?” 夏小韵问出这句话后,才看到劳拉满脸的担忧,稍稍一楞,就明白她是怎么想的了,展颜笑道:“劳拉,不要紧的,无论怎么样,楼宇湘都不会怪罪在我头上。就算她有气撒,也只能是由方圆来承受。呵呵,那小子是个什么脾气,你还不知道?” 说到这儿,夏小韵想到方圆才回来不几天,就揍了她一顿,吐了她一身--下意识的咬牙:“那小子,从来都不是个懂得吃女人气的小气鬼。不管那个女人是谁,有多么的漂亮!” 夏小韵说错了。 方圆确实从来都不屑吃女人的气,谁要是仗着自己多漂亮,多尊贵,就敢对他横眉立目的,他绝对会用更粗鲁的态度来反驳。 但就有这么一个女孩子,哪怕在方先生睡得正香时,伸手拧住他耳朵,把他从椅子上拎起来,他也不敢把人怎么滴。 “哎哟,我、我那个啥,这是谁啊,打搅别人约会周公,就不怕遭雷劈吗?” 肯定早就听到秦小冰进来、喊他名字却假装没听到仍旧呼呼大睡的方圆,耳朵被揪住后,就像诈尸那样,猛地从椅子上弹跳了起来,须发皆张的抬起手,很吓人的样子。 “好,你让老天爷打雷劈我一个试试。” 秦小冰满面寒霜,瞪大双眸恶狠狠的看着方圆,一副‘粉身碎骨浑不怕’的无谓样子,更多的还是愤怒:你知道不知道,为了救赎你,我跟夏总签订了长达三年的‘丧权辱国’条约啊? 你算我什么人啊,有什么资格值得我为你做出这么大的牺牲? 三千万啊,奶奶,那可是三千万啊,要是换成一块钱的钞票,我得点多久啊? 那可是三千万啊,要是换成一百的钞票,我也可以组合成一张席梦思形状,在上面打着滚的睡觉,能给秦大川找个最漂亮的小媳妇,能让我爸妈过上神仙般的日子! 可是,你却拿走了这三千万,谢谢都不说一个,还敢对我吹胡子瞪眼的,简直是太欺负人了啊。 你凭什么欺负我呀,秦大川那么不要脸,他都不敢欺负我一根小指头的,你又凭啥啊,还敢说要老天爷打雷劈了我! 哟,你还敢瞪我,我让你瞪,我让你瞪个够! 越想越愤怒的小冰妹子,不知道是心疼那三千万,还是被方圆恶劣态度给气得,刚瞪眼问出这句话,双眸中就攸地浮上水雾,再次抬手去揪他耳朵。 方圆当然能躲开,就算小冰妹子忽然变成蜘蛛精,长了八只手,来揪他耳朵,他也能躲开的。 只是他刚要歪头,却看到女孩子眼里忽地就有泪花闪烁,心中愕然:我去,还为今早来时我两次抱住她而生气呢,都气哭了。 别哭啊,我又不是故意的。 唉,哥们也不知道咋给她解释了。 算了,不解释了,就让她拧几下吧,反正也不是太疼。 方圆心里叹了口气,乖乖的任由秦小冰拧住了耳朵。 第848章 :我保证不躲 拿走我三千万,让我揪你耳朵几下都不愿意,什么人啊你? 看出方圆做出躲闪的动作后,秦小冰心中更加气苦,也更愤怒,手速加快,一把揪住了他耳朵,毫不客气的向右旋拧。 “哎,哎,轻点,轻点,再拧就掉下来了!” 方圆呲牙咧嘴,歪着脑袋塌着身子,一副痛不欲生的样子。 “躲呀,你怎么不躲呀,你躲一个给我试试呀你!” 秦小冰才不管他的装模作样,恨恨地骂道:“混蛋,你以为我看不出你是装出来的吗,我还没有用力呢!” 最后这个字说出口,右手又一用力--方先生真感觉到疼了。 方先生现在变成一个刀枪不入的怪物是不假,可那也仅仅是他的皮肤、骨骼密度变态强悍罢了,却不代表着被女孩子狠力拧耳朵时,也不会感到疼。 不但疼,还很疼。 这就烦了:我又不是真心抱着你的,不是担心你想不开嘛,为了让你消气,我做出痛不欲生的样子后,已经算是给了你很好的台阶了,顺着走下来不好吗,凭啥得寸进尺的呢,真以为哥们珍惜你,就愿意犯贱被你收拾啊,切。 心中冷笑一声,方圆就要拨拉脑袋,准备挣开她凶狠的小手,再淡淡的跟她说:秦小冰,你该懂得啥叫‘适可而止’,意思意思就行了。如果你觉得还不解气,那就拿刀子来把我耳朵割下来吧。 方圆刚要有所动作,秦小冰双眸中的泪水,哗地就淌了下来,泣不成声的骂道:“我上辈子欠你什么了啊,这辈子才为了你,都顾不上自己哥哥,自己父母的来帮你了?说,你给我说,今天说不清楚,咱们没完!” 我不就是欠了不到两万块钱吗,还是你主动送给我的,我不要都不行。 唉,虽说两万块钱对哥们来说跟两块钱没啥区别,不过对于你这种出身贫寒的女孩子来说,也不是个小数目了。 最起码,秦大川那厮要是有了这两万块,就能在赌场内潇洒好多天了。 好吧,看在两万块钱的份上,我再忍--不过,得把这笔账算在那小子身上,等回头我就得把他揍的让你们爹妈都认不出来,才能让我出这口恶气! 想到今天被秦小冰收拾的疼痛,将加大十倍的报应在秦大川身上后,方圆心情就好了许多,暗赞自己真是个转移痛苦的高手。 当然了,也有犯贱的嫌疑:哪个大老爷们儿,被女人收拾后屁都不敢放一个,却只想去报应人家大哥啊? 就在想得美的方先生,嘴角本能浮上得意的微笑时,秦小冰看在眼里,咬牙再次用力:“笑,你就给我笑,看来还是不疼啊!” “疼,很疼,我没笑。” 方圆连忙举起双手,做出投降的样子,哭丧着脸说:“姑奶奶,我承认今早来上班时,冒犯了您,可我真不是故意的啊,我只是误会了你的意思,才--” “打住。” 秦小冰听出不一样来了,瞪大眼看着他问:“你以为我收拾你,是因为早上你抱着我耍流氓?” “姑奶奶,谁家男人耍流氓,只是抱抱你的小腰肢啊?” 看秦小冰脸上浮上不解神色,方圆趁机一晃脑袋,挣开了女孩子的九阴白骨爪,接着就用力捂住耳朵,嘴里嘶哈着抽冷气。 “那你还想怎么样?” 秦小冰下意识的问道:“才算是耍流氓?” “真正的耍流氓,最少得摸你--” 方圆说着,抬头看向了小冰妹子不大不小正怒放的部位。 秦小冰低头,看了一眼就俏脸攸地羞红,伸手挡在胸前,抬脚在方圆腿子上狠狠踢了下,低声尖叫:“不许看,臭流氓!” “你穿着衣服呢,我想看也看到啥啊--哎,那个啥,你手里拿的啥啊,都掉上泪水湿、了。” 方圆右膝盖微微向里,以侧面接下了秦小冰的第二脚(小冰妹子虽说没有穿细高跟,可鞋间也很尖,踢一下也很疼的,他又不是真正的贱人,真不喜欢被女孩子踢的)后,赶紧转移了话题。 “什么--啊?” 被方圆提醒后,秦小冰才发现手里拿着的那份合同,真被泪水打湿、了点,刚才还在愤怒中,貌似还合同砸了这混蛋几下。 可不能损坏了合同,这可是小冰妹子求爷爷,告奶奶,才勉强打动夏总那颗仁慈的心,才争取到的。 “是重要文件吧?” 成功转移秦小妹的注意力后,对她很头疼的方圆,还不赶紧借题发挥啊,一副关心国家大事的样子:“秦小冰,咱们的事再大也是私事。对于一名合格的总裁专职秘书来说,是绝不能占用大量的工作时间,来处理私事的。趁着夏总还没有打电话找你,你还是快点把文件送到相关部门去吧。” “哦,哦。” 把文件放在桌子上,用手努力抚平上面褶皱的秦小冰,下意识的连连点头答应。 “后转,大步走四步出门右拐,前行二十米,就是公司大厅。” 方圆好心的提示道。 “哦,哦。” 秦小冰抱起文件,按照方圆的吩咐,转身大步走。 总算把这小丫头片子给哄走了,以后就算她哭着喊着的求我,我也不坐她电动车了--方圆心中松了口气时,秦小冰却又停步转身,黛眉皱起的看向了他。 方圆陪着笑脸:“小冰,又咋了?” “我没咋,你差点就把我给哄走了。” 秦小冰恨恨的说。 这丫头貌似变聪明了些,哥们讨厌女人变聪明--方圆吧嗒了下嘴,笑的更加和蔼,亲切:“小冰,瞧你这话说的,我啥时候哄过你啊?” “闭嘴,从现在起,你必须给我闭嘴,我让你干什么,你就得干什么。哼哼,如果不听话,那咱们就、就绝交,以后别跟任何人说,你认识我!” 秦小冰恨恨的说着,再次走过来,把那份合约放在了桌子上,拿出笔掀到最后一页,点着下面冷冰冰的说:“签字。” “签--” 方圆刚要问,秦小冰就抬脚,作势欲踢:“都说让你不许说一个字了,怎么还说!” 方圆闭上了嘴,眼珠子看向合同。 秦小冰当然不会让他看到合同内容,拿手捂着,不耐烦的催促道:“快点,劳驾你的贵爪,签上字后我马上就走,你求我多呆一秒钟,我都不屑。” 错,应该是你求我求你在这儿多呆一秒钟,我都不屑。 不就是在合同上签字吗,看来这又是夏小韵搞出来的花招,想用区区一份合同,就把大爷我永久留在神通快递。 呵呵,小夏,你简直是太天真了,真以为一份合同就能拴得住我? 为此,还不惜动心眼的让秦小冰来找我。 好吧,不就是签字嘛,签字后反悔对于大爷我来说,简直比吃萝卜还干脆的,嘿嘿--方先生不屑的撇撇嘴,拿起笔在秦小冰小手指的指引下,刷刷刷,龙飞凤舞般更像屎壳郎在爬的,在三份合约的同一位置,签上了他的大名。 有关买断方圆终身的合约,一式三份,夏小韵、秦小冰俩人各拿一份,第三份备档。 当方圆签字画押这一刻起,这份合约就具备了正规的法律效应。 正规的法律效应? 切,对方大爷来说,算毛啊,别说签一份合约了,就算签十份,一百份,只要能把小冰妹子赶紧打发走,别耽误他去餐厅吃午饭,他也会酣畅淋漓的眉头都不皱一下。 “呼。” 看到方圆乖乖的签字画押,这三千万总算是‘倒手’后,秦小冰才长长松了口气,把合同贴身抱在怀中,大眼睛盯着方圆,缓缓的说:“方圆,你欠我的。就凭你现在的收入,这辈子都还不起了,下辈子,下下辈子也还不起!” 方圆现在是保安队长,月薪七八千的说,一年下来弄好了能拿十万块。 三千万,得有多少个十万块组成? 一百年才一千万而已,三百年才能挣够三千万,这还得是在不吃不喝的情况下。 所以秦小冰才说,方圆这辈子,下辈子,下下辈子,也还不起她对他的恩情。 她只是说出了心里话,没别的意思,方圆却是明显愣了下,双眼眯起,眼光中有寒芒闪过,语气阴森的低声问道:“你这样说,是啥意思?” 方圆,你欠我的,这辈子,下辈子,下下辈子,都还不起! 秦小冰说出的这句话,是如此的耳熟,让方圆一下子就回想到了塔希科雪原,想到一个女孩子为了给他争取自救的时间,甘心脱了衣服,被一个早就变成孤魂野鬼的东洋人抱在怀中。 那一幕,就像一根刺,万年不朽的刺,狠狠扎在方圆心尖儿上,平时只要一想到,就会疼。 疼的要命,必须得使出很大的毅力,才能强迫自己忘记那些,以冷血姿态来对付那个女孩子。 可现在,秦小冰却在无意中,触动了那根刺。 让方圆呆愣一下后,心口深处就重重疼了下,让他说话时的语气变阴森,眼中有诡异的寒芒闪烁,脸色也狰狞了起来。 秦小冰被方圆这副样子给吓坏了,就像孤身走在大草原上的旅客,忽然碰到一只雄狮从荒草中钻出来那样,下意识的后退几步,小脸苍白,却又猛地昂起下巴,大声说:“我说你欠我的,这辈子,下辈子,下下辈子都还不起!” “放屁,你算啥东西,也有资格跟我说这句话?” 方圆一个大步,抬手作势要去抓秦小冰肩膀时,她也倔强的向前走了一步,依旧骄傲的昂着下巴,双眸中又开始有泪光在闪烁:“方圆,你要动手打我吗?” “我--” 男人刚硬的心,总能被女孩子的泪水,轻易的泡软,就像方圆这样,抬起的右手僵在空中,眼里的诡异寒芒也攸地消失,黯然神色代替了狰狞。 “你动手呀,你怎么不动手呢,我保证不躲!” 女孩子用力咬着嘴唇,竭力不让泪水淌下来,却不管用。 方圆不敢动手,还在秦小冰的步步紧逼下,不断后退。 第849章 :方圆是被我罩着的 “你骂我啥东西,骂我没资格跟你说这句话。” 方圆不断后退,秦小冰步步紧逼,就像脸上的泪水,不曾停止跌落,无比的伤心:“是,我不是啥东西,充其量也就是个走投无路,寻求夏总庇护的小空姐而已。” 直到把方圆逼到值班室角落中,退无可退后,秦小冰才哭着笑道:“呵呵,我知道,无论我有多么的努力,拿出所有的诚意来帮你,我都无法掩盖我出身贫寒的本质,没资格跟你方大少说这种话。方大少,你就算落魄了,为还债把自己卖给别人,成为人家的奴才,你骨子里也是高高在上的,看不起我这种小人物。” “啥?” 方圆愣住,问道:“我为还债,把自己卖给了别人当奴才?秦小冰,你跟我说,我把自己卖给谁了?” “不说,打死我,我也不会跟你说,这叫闷,死,驴!” 秦小冰抬手擦了擦泪水,又得意起来:“方大少,我劝你最好是醒醒吧,你已经不再是那个开着兰博基尼,随便冲陌生女孩子来个飞吻,就让她再也无法忘记你,甘心拿出所有一切来帮你的方大少了!充其量,你只是个小小的保安罢了,这么小。” 秦小冰说着,还抬起左手,葱白也似的拇指、中指比划出了一个最短的距离。 方圆忽然觉得,他开始就误会秦小冰来找他的本意了。 才不是为了今早来时两次抱住她的小蛮腰--依着小丫头大大咧咧的性子,应该不会在意那些无心冒犯的。 她生气,这么大的反应,很可能是又为他做出了很大的牺牲。 跟那份合同有关。 方圆想着,低头看向了那份合同:“给我看看,上面写得啥。” “不给,打死我都不给的。” “真不给?” “你敢用强?” 秦小冰警惕的向后退了一步。 方圆冷笑着逼进,狞笑道:“你不知道,我最喜欢对你这样的美女用强么?” “你用用试试!” “不用试,我正在做呢。” “救命啊,来人呀,非礼啦!” 老天爷可以保证,方圆伸出去的手,距离小冰妹子至少还有三十厘米左右,她就用最大的声音,尖叫起来了。 现在已经是十一点五十了,餐厅早在十分钟之前就开饭了。 李广海等人,早就想进来拿饭盒去餐厅打饭,不过却不敢擅自进来,话说秦大秘书在值班室内,正在跟某混蛋队长相会呢。 这种事,可不能随便打搅,要是大家看到了不该看到的一幕,鬼知道,敢在众目睽睽之下就敢开车要撞死宗贵的方圆,会是什么反应啊? 所以呢,饿得肚子咕咕叫的众保安们,只能躲在门外,暗骂某人不要脸,大白天就在公司乱搞,盼着秦大秘书能快点出来。 正盼着呢,忽然就听到秦小冰大喊救命,非礼了。 大家伙一愣神时,从昨天就无精打采的李广海,霍地抬头,双眼冒光的一个健步,就扑到了保安值班室门前,心中狂笑:哇哈哈,姓方的,你还真敢嚣张啊,敢在公司非礼秦秘书,这真是不做死,就不会死啊! “秦秘书别慌!” 身手迅捷如同猎豹的李广海,抬脚就踹开门板,正气凛然的大声喝道:“方圆,休要猖狂,有我李广海在,就断断不许你在光天化日之下,做出伤天害理的事!” 秦小冰大喊救命,非礼的声音,不但让李广海找到了反击的机会,更让方圆吓了一跳:姑奶奶,我真要非礼你的话,你还有机会喊救命? 草,李广海这沙比,是听评书听多了吧,说的这样押韵。 方圆赶紧缩回手,迅速后退了两步。 “秦秘书,你先出去,待我把这恶人制服,扭送到公安机关,让他接受法律的严惩!” 李广海冲进来后,其他保安也跟着扑了进来。 人多,李广海底气更壮,闪身挡在秦小冰面前,英雄般的伸出左手护住她,右手食指指着方圆,大声喝道:“你这个人烦鬼憎的人渣,还不束手就缚,更待何时!?” 尼玛,还真进入角色了。 方圆很想笑,更想抄起桌子上的水杯,把李广海那张正义的脸庞,给砸个满脸开花。 只是他刚伸出手,就看到秦小冰皱眉冷冷的问李广海:“你谁呀你?” “我是李广海,是保安队的队、副队长。” 李广海正死盯着阶级敌人呢,可没看到秦大秘书脸上的表情,依旧豪情万丈的说:“秦秘书,你先出去,用不了多久,我就会把这人渣给抓起来的!” “你说谁是人渣呢?” 秦小冰更不愿意了,抬手在他肩膀上拍了下:“人渣也是你叫的吗?” “啊?” 李广海这才察觉出不对劲,慌忙回头看向了秦小冰。 秦小冰刚才可真是被方圆给气坏了,女孩子的自尊心,更随着他的几句粗话,给践踏了个体无完肤,让她恨不得把某混蛋给咬死,用她那口整齐的小白牙。 但有句话是怎么说来着? 好像是娶来的媳妇买来的马,任我骑来任我打,别人要是敢掺合进来--特么的,你算啥玩意啊,也敢管我的家里事! 所以呢,不管秦小冰在这一刻多么憎恨方圆,那都是她的‘家事’。 老人们常说,清官还难断家务事呢,李广海这个不是清官的傻瓜,有啥资格蹦出来,嚷嚷着要为秦大秘书出头啊,难道他不知道女孩子在跟在意的男人闹别扭时,什么话也敢说,什么也敢做,喊喊救命啊,非礼啊,就是玩儿罢了。 就算真被方圆给非礼了,那也是姑奶奶我愿意! 还敢叫方圆人渣,我看你就是个最大的人渣! “啊什么呀啊?” 秦小冰瞪着李广海,黛眉紧皱:“是谁让你蹦出来的?” “你、你刚才喊救命,喊非礼了啊。” 李广海喃喃的回答。 “你哪知耳朵听到我喊救命,喊非礼了啊?” 秦小冰冷笑着,走到方圆面前,抬手搂住他脖子(不顾他反抗),脸颊贴在他心口,傲慢的说道:“他是我男朋友啊,你不知道?我男朋友非礼我,还要你这个外人来管?” 李广海懵了。 那些保安,也懵了。 就连方圆,都懵的不能再懵了。 谁也没想到,秦小冰变脸变得这样快,快到让他们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我知道,我男朋友刚来公司,就成了保安队长,肯定会引起很多人的羡慕嫉妒恨,巴不得他出点事,卷着铺盖滚蛋呢。” 秦小冰说的越发顺溜,反手指着自己的小鼻子,无比跋扈的说:“都看清楚了,我是总裁秘书秦小冰,是总裁的心腹红人!方圆能成为保安队长,都是因为我的关系。谁要是想跟他争抢这个位置,谁就是跟我过不去;谁要是跟我过不去,谁就是跟夏总过不去;谁要是跟夏总过不去,谁就--哼哼,自己想想后果吧!” 一个女人,能顶的上五百只鸭子。 方圆脑海中浮上这句话时,又想到了《武林外传》中,李大嘴说的那段经典台词了:秀才,谁跟你过不去,就是跟我过不去,跟我过不去,就是跟我姑父(他姑父是知县大老爷)过不去,跟我姑父过不去就是跟朝廷过不去,谁敢跟朝廷过不去? 秦小冰说这么多,就是要让李广海等保安明白一个道理:方圆是被我罩着的! 看着秦大秘书那张叭啦叭的小嘴,李广海听得眼前金星直冒,就知道自己踢石头上了。 哦,不,是踢在铁板上了,还是很厚的那种,痛彻心扉啊。 怪不得美女部长(张欣)亲自来给方圆站队啊,怪不得他差点撞残宗贵,屁事都没有,宗贵却被开除了,连张副总都不好言语啊,原来都是因为秦小冰啊。 秦小冰不是副总,可人家是总裁的心腹红人,正所谓宰相门房还是七品官呢,谁敢得罪总裁心腹红人啊,除非不想干了。 众保安心里这样想着,再看向方圆的眼神中,就更加羡慕嫉妒恨了:这小子何德何能啊,被秦大秘书罩着。 “我、我们去打饭吧,嘿嘿,饿了。” 被秦大秘书给训的好像孙子那样的李广海,直觉的疼痛欲裂,赶紧讪笑着找了个借口,拿起旁边案几上的饭盒,逃出了值班室。 其他保安,也速速的跟上,没谁能受的了秦大秘书那威严的目光,除非不想干了。 李广海刚跑出值班室,就听到啪的一声耳光声响,秦大秘书再次尖叫道:“来人啊,救命啊,非礼了!” 非吧,非吧,打死我也不管了! 李广海咬牙抬手捂住耳朵,飞一般的冲向了总部大厅门前。 看着得意洋洋的秦小冰,方圆茫然不知所措:你咋呼就咋呼吧,干啥还要在我胳膊上抽一巴掌?你以为,人家还会来帮你吗? “被感动了吧?唉,你那样伤害我,可我还是不忍心抛弃你,看来我上辈子确实欠你的,这辈子来偿还你了。” 秦小冰幽幽的说着,小手在方圆胳膊上轻抚着,低头柔声问:“疼吗?” “不疼,一点也不--啊!” 方圆一句话还没有说完,秦小冰忽然抬脚,半高跟小皮鞋的鞋跟,就在他脚面上狠狠跺了下,疼的他长声惨叫,双手抱着右脚,好像猴子般的在地上蹦了起来。 “活该,疼死你!” 秦小冰恨恨地骂了句,转身抱着合同,扭着小蛮腰哒哒的走了。 等她背影消失在门外后,方圆放下屁事也没有的右脚,坐在了椅子上,皱眉开始回想秦小冰说的那些话。 吱呀一声,门又开了。 秦小冰取而复返,看着方圆的右脚冷笑道:“哟,一点也不疼是吧?” “疼,很疼,不信你看看。” 方圆可不想再被她踩一脚,赶紧脱下右脚的鞋子,伸出脚丫子:“你看,都被你给踩胖了不是?” 秦小冰看不出方圆的脚丫子哪儿胖了,但漠北北能肯定,她的脚现在比那个女人的脚,还要胖,厚重,看上去就像一双大象脚。 第850章 :美女最怕什么? 九幽夫人曾经告诉漠北北,说她在九幽世界生活了整整二十年。 现在两年又过去了,她已经二十二岁了。 漠北北刚来到这个世界上时,曾经仔细观察过很多同龄女孩子,模仿她们在说话时的语气,做事时的动作等等。 通过模仿那些女孩子,漠北北就觉得自己比她们更成熟些,不仅仅是思想上的,还有身体上的。 简单的来说就是,那时候才二十岁的漠北北,觉得自己更像二十三四岁的女青年,必须得时刻提醒自己,才能装出二十岁女孩特有的单纯样子。 二十二年了,七千多个日夜,能让漠北北回想到的最美好时刻,绝对是屈指可数,再仔细过滤一下,她才发现刚认识方圆时,那段日子最美好了。 其它的,都是黑暗,血腥,肮脏以及邪恶。 包括现在,这就是以后每当她回想起来,都得呕吐的肮脏的邪恶。 看着自己好像大象脚一般的双足,漠北北眼神呆滞的动也不动一下,唯有脑思维在缓缓运转:就在二十多天前,她还是个让男人看一眼,就会牢记很长时间的美女。 绝对的美女:窈窕的身材,白嫩的肌肤,花儿般的面容,干净到让人心悸的气质。 谁都无法否认的是,无论是神,是魔,是鬼还是人,都希望自己能有一副美丽的皮囊。 漠北北对自己这具掩盖住魔的皮囊,就很满意,也很珍惜。 她以为,她会美丽一辈子,当同龄人都牙齿掉光,满脸都是褶子时,她还会保持着迷人的容颜,最多也就是像九幽夫人那样,成熟了,却多了女孩子没有的迷人魅力。 可是,仅仅二十多天的时间,肥胖就残忍剥夺了她的美丽。 铐着她双足双手的精钢镣铐,已经深深陷进肥肉中,几乎看不到了。 她现在的体重,最少也得一百三十公斤。 两百六十斤的女人,会是一副什么样子? 漠北北不敢想,也不敢看自己那身肥肉,只想老天爷忽然打个霹雳,把她烧为灰烬。 那样,她就能再次恢复清纯的,梦幻般的美丽模样了。 老天爷会打雷,可要想把这栋海景别墅房给劈成灰烬的可能性,比漠北北在十分钟内恢复美丽还要小。 所以从被铐在这儿的哪一天起,漠北北就已经死了。 现在活着的这具肥胖、丑陋的身体,不再是漠北北,只是一个潜心等待恢复自、由的恶魔。 当恶魔冲出禁锢,所到之处,尘世间就会是一片血雨腥风。 漠北北无比渴望看到那一幕。 她觉得,唯有用血雨才能祭奠早就死去的漠北北。 她知道,这一天很快就要来到了,因为刺在她双脚足心的几根钢针,随着她肌肉的快速‘膨胀’,已经渐渐远离了涌泉穴。 等涌泉穴内那股子酸麻的感觉消失后,漠北北就会挣开镣铐,拔、出脑后风池穴中的银针,让纵声狂笑来告诉世人:魔王,出世了。 为了这一天早点来临,漠北北很配合那个胖女人:无论什么时候来给她喂食,她都会乖乖的张开嘴,直到流食撑满了整个胃囊,沿着嘴角淌下才罢休。 漠北北开始配合后,那个胖女人就不再拿鞭子折磨她了:折磨一个甘心胖死的母猪,实在没啥乐趣,倒不如省点时间,跟刚认识的那两个男人鬼混。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 既有习惯赵飞燕那样的男人,自然也不缺少痴迷杨贵妃那样的男人,尽管胖女人能有两个杨贵妃重,不过这有什么呢? 只要男人能爬上她身子,就能享受到从没有过的快乐:艳阴使在那方面的功夫,可是尘世间那些女人到死都学不来的。 所以胖女人现在给漠北北喂食,不再当作是乐子了,是看做工作。 有几个人,不厌恶当前工作的? 吱呀一声门响,下午三点整,胖女人又拎着个饭桶(真正的饭桶)走了进来,开始给漠北北第四次喂食。 就像往常那样,胖女人领着饭桶来到漠北北面前,砰地蹲放在了地上后,直接伸手从桶里捞出一根管子。 饭桶里的流食,随着胖女人折磨漠北北的兴趣渐渐消失,也变得半生不熟起来,甚至每次用完后,都不刷洗,上面能飘着苍蝇。 胖女人拿起管子,在漠北北眼前晃了晃,她就条件反射般的张开了嘴,任由管子好像蛇那样,顺着她的喉管爬进了她的胃囊中。 现在,每当胖女人做这个动作时,漠北北都不会再恶心了。 她的会厌(就是你拿手指扣嗓子眼,会产生恶心的那个部位),已经失去了该有的功能。 一手扭着漏勺,一手拿着舀子,胖女人打哈欠流泪的,一舀子一舀子的把流食灌了进去,直到流食从漠北北嘴角淌出来,她才满意的抬手,在漠北北肥胖的肚皮上,拍打几下,顺势擦了擦手。 “你什么时候才能胖死啊?夫人说得需要一个月的时间。现在才过去二十多天呢,还有好多天,好像一万年那样漫长。唉,你怎么就不死呢?” 胖女人收回管子,随手扔在饭桶里,提起来转身走了几步时,忽然想到了什么,慢慢回头看着漠北北,笑了起来。 胖女人的笑容,无比的可憎,丑陋,还诡异,凶恶。 她想做什么? 表面目光呆滞的漠北北,脑思维叙述运转起来,思考胖女人诡异笑容中的含义。 胖女人也在想。 想她昨晚问男人的那个问题:“漂亮女人,最怕什么?” “最怕不再漂亮了。” 男人回轻抚着她满身的肥肉,柔声回答:“漂亮对于女人来说,比生命还要重要,她们圆可去死,也不想变丑--幸好,你是这世界上最迷人的女人,我简直是无法想象你忽然像很多蠢女人,把自己变成麻杆还洋洋自得时的样子。” “可有这么一个女人,她曾经是尘世间数得着的美人儿,现在变得肥、丑陋无比了,那她自己为什么没有死去?” “可能是因为,她没意识到自己已经变丑了,还陶醉在自己以往的漂亮中,来苟活残喘吧?” “那,怎么才能让那个女人,意识到她已经不再漂亮了?” 胖女人想到这个男人无法回答的样子时,看到了门玻璃。 玻璃上,淡淡映出了她肥胖的身躯。 于是,胖女人就笑了,慢慢回头看着漠北北。 跟漠北北呆滞的眼神对视了片刻后,胖女人知道自己怎么做,才能把她给彻底打垮了:就算让她自己死不了,可看她伤心欲绝也是好的--这日子,简直是太平静了。 任何平静的东西,都是索然无味的。 胖女人就不明白了,在海滩上玩的那个小女孩,怎么就一遍遍做着无聊的事,拣起一个个贝壳,把它们费力的投进大海中呢? 它们都是贝壳了好吧,早就没有生命了,又不是搁浅的小鱼,被你投进大海里后还能活,很快就会被浪头再卷到沙滩上的。 “真是无聊。” 看着那个孩子,胖女人不解的摇了摇头,心想:不过,她也很快就不会无聊了。 死人是最无聊的,也是最不无聊的--年仅五岁的小女孩,患上了一种罕见的败血病(去年夏天时,她在跟随父母野营时,被树林中的蚊子咬了。谁也不知道那只蚊子来自何方,为什么能让小女孩患上这种血毒怪病)。 一个月前,小女孩的父母带着她来到了海边上,奢望能满足她成为海的女儿的美好幻想。 小女孩还有一个哥哥,现在已经跟着父亲回到了内地。 现在,小女孩就跟母亲,住在旁边那个海边别墅内,默默的静候死神把女儿带走的同时,也在祈祷老天爷能够开眼,救救孩子,她圆愿付出包括生命在内的任何代价。 “没谁能救你的,除非夫人。” 看着小女孩又徒劳的,把一只贝壳投进大海内后,胖女人笑了笑,转身走进了别墅西边的杂物室。 胖女人,小女孩,都是租住在这片海景房内的,二十多天下来,也勉强处成了邻居,所以才能听小女孩的妈妈,讲述过孩子的病情。 根本不用化验,胖女人就知道小女孩被什么病毒感染了:尸毒。 那只咬了孩子的蚊子,肯定是饱食过动物腐烂尸体,才携带了这种病毒,在叮咬孩子时,把病毒传给了她。 就像好多人都在买彩票,可很多人都没中奖那样,携带尸毒病毒的蚊子,并不是叮咬一个人,就能感染这个人,也得需要‘机缘巧合’才行。 小女孩就是买彩票中大奖的那个人:她在被蚊子叮咬时,恰好处在她自身免疫能力最最虚弱--也就是身体机能转换的瞬间。 人是个小宇宙,也有白天黑夜,也在按照五行方式不住的转换,总有那么一个瞬间,是人身体最最虚弱时,邪气,病毒就会趁虚而入。 小女孩被蚊子叮咬了一口,就让全世界的医生都束手无策,这是她的悲哀,也是生命的悲哀,却不是胖女人的悲哀。 要不然,她就会告诉小女孩的妈妈:有一个地方,有一个人,能救你女儿。 至于小女孩的妈妈能不能找到夫人,夫人会不会救小女孩,那就看她的造化了。 很可惜,胖女人压根就没把小女孩的造化放在心上,满心希望漠北北能早点死去,她也好完成任务,去安心享受她美好的生活。 “阿姨,你拿镜子出来,是要做彩虹吗?” 当胖女人从杂物室内搬着一面大镜子(房东留下的)出来时,小女孩已经站在铁阑珊前,睁着深陷眼窝中的大眼睛,声音稚嫩的问道:“我们,可以一起玩吗?” 在阳光下,只要把镜子泡在水中,把阳光折射到墙上,墙上就会出现五颜六色的彩虹,这是很简单的物理现象。 胖女人可没心思跟小女孩玩啥彩虹游戏,在没看到小女孩母亲陪伴时,都懒得理睬她,只是笑了笑,就搬着镜子走向了客厅。 第851章 :镜子里的女人 胖女人走后,漠北北就长吸了一口气,就像鲸吞那样。 幸亏夫人没有剥夺她呼吸的权利,任由她想吸多少就吸多少。 一张几乎跟脸盆大小的脸,随着她悠长的不断吸气后憋住,慢慢红了起来。 这是度红了的,她想再试试,看看能不能催动身体里那股子若有若无的气息,驱赶它们去足心,把那几根钢针逼出去。 全身的肥肉,就像波浪那般颤动起来,所有的力气就迅速向足心集中。 “嗨!” 脸色赤红的漠北北,猛地一声低喝,双足颤了下,钢针没有丝毫的动静。 无论她怎么努力,还是无法用内息逼出足心那几根钢针。 胖的已经变成一根线的双眼中,并没有浮上太多的失望,这个结果早就在她意料之中的,就像她能确定最多再等四五天,钢针就能自己失去它的作用。 胖人做任何体力劳动,都要比瘦子感到格外的累,需要休息。 不过漠北北现在除了吃饭之外,所有的时间都用来休息了,休息已经被她看做是一种工作,比尘世间任何工作都要难熬,无聊。 像往常那样,漠北北的思维,也像心跳那样,随着她的呼吸变匀,渐渐变缓,又处在那种似睡非睡的境界,直等胖女人下次来喂饭。 门开了,胖女人来了。 漠北北有些奇怪:她刚走没多久,怎么就回来了? 奇怪归奇怪,漠北北没有管,甚至连眼睛都没睁开:胖女人无论做什么,都跟她没有丁点的关系,现在她只想睡觉。 嗯,也只能睡觉,像待出栏的肥猪那样,等待‘重生’那一刻的来临。 咔的一声轻响,有什么东西被胖女人放在了她面前的地上,还有她有些急促的呼吸声。 漠北北还是没睁眼--刚才那次运气,好像连她睁眼的力气,都耗费干净了。 她不睁眼不行,因为胖女人说话了,用从没有过的柔声:“尊敬的使者(护花使者),请您睁开眼看看,这是什么。” 漠北北没睁眼。 她不认为胖女人会给她看什么好东西,就像前些次那样,她就拎了两只活着的老鼠过来,喊她睁眼后,逼着她吞了下去。 不过漠北北圆愿吃老鼠,也不愿意喝那些让她已经不会再呕吐的甜粥。 所以她不睁眼,只是做好了嘴巴被捏开,填进老鼠的思想准备。 “睁眼看看吧,我保管你睁开眼后,浑身就会充满力气,快乐的高声尖叫。” 胖女人的声音还是那样温热,充满了狼外婆哄骗小红帽时的蛊惑。 漠北北睁开了眼。 她不是被蛊惑了,只是出于好奇,胖女人究竟要让她看什么东西,才能耐着性子的对她柔声细语。 然后,漠北北就看到了一堆白花花的肉山。 只是这座肉山,有着一头淡金色的长发,柔滑如丝,瀑布般的垂下。 淡金色的长发,才是漠北北发丝的本来颜色。 她不喜欢自己头发的颜色,所以在出世之前,就用九幽世界内的特殊药物,染成了黑色,每当淡金色颜色刚一出现,她就再染。 她觉得,一头飘逸的黑色秀发,确实要比任何颜色还要好看。 尽管华夏国内的很多美女,都喜欢把头发染成五颜六色,漠北北就不喜欢。 因为在她的潜意识内,唯有黑发才是中原汉人的正宗颜色,就像她明明长了一副中原面孔,血脉中也流淌着正宗汉人鲜血那样。 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大量的甜食在迅速催肥了她的同时,也催生她的头发疯长,投出了本来的颜色。 这是什么东西? 哦,是个人。 一个女人。 这个女人是谁? 比猪还要更像猪,比胖女人还要胖,让她恶心。 只是也很可怜--像现在的她那样,也是四肢被精钢镣铐铐着,呈出大字型的躺在地上,后脑搁在墙上,足足有脸盆大的脸上,没有一丝丝的表情。 这个比胖女人更胖的女人,什么时候来到我面前的? 为什么,我没有听到她来,她被锁在这儿的声音? 她,是谁? 就在漠北北努力睁大眼,看着眼前那个让她终于感到一点点恶心感觉的女人,心中一片茫然时,就听喂她吃饭的胖女人说话了:“使者,你是不是不认识她是谁了?” 漠北北本能的,缓缓点了点头。 胖女人笑了,一张银盘大的脸,贴在镜子边上,看上去就是那座肉山的双胞胎姐妹那样,只是足足小了两圈罢了,所以脸上的笑容才更真切一些,也更恶毒:“要不要我告诉你,她是谁?” 漠北北又点了点头时,心中忽然没来由升起刺骨的恐惧。 “她是你。” 胖女人脸上恶毒的笑容更盛,一字一顿的说:“使者,这个比肥猪还要肥的女人,就是你。” “不、不是,她才不是我!你、你骗我!” 漠北北呆愣片刻,忽地霍然抬头,张嘴厉声叫道:“你骗我!” 漠北北霍然抬头的动作,把胖女人吓了一跳,下意识的后退两步后,才想起她是被镣铐锁着的,无论怎么挣扎,除了让镣铐越来越紧外,根本威胁不到她。 “呵呵,使者,我真得没骗你,这个肥猪般的女人,就是昔日让花失色的你。” 胖女人抬手,把落地镜缓缓后翻--漠北北看到对面那个女人,也慢慢变矮,胖女人的声音像锥子那样,狞笑着钻进她耳朵里:“格格,这只是一面镜子,你就是镜子里的那个女人。” 这是一面镜子。 我刚才看到的那个让我恶心的女人,就是镜子里的我。 哗啦! 当胖女人再次得意的把镜子放平时,漠北北全身肥肉猛地波动起来,嗓子里发出野兽濒死前的嘶吼,目呲欲裂的猛地昂头,尖声嘶叫着:“她不是我,不是我!你骗我,她不是我,我要杀了你!” 糟糕,我这样刺激她,她在发狂时,会不会趁机积攒力气,把钢针逼出来? 看到漠北北把四根镣铐顿的哗哗直响后,胖女人有些怕了,赶紧转身快步跑到门口,双手掰住房门,只探出脑袋往屋子里看。 她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只要看到有一根链子被挣断,她就会用最快的速度逃之夭夭。 哗,哗哗! 一座肉山般的漠北北,在发狂时的动作,无比的骇人。 只是无论她多么疯狂的挣扎,都无法挣断那四根铁链,足心上的几根钢针,也跗骨之蛆般的刺在那儿,纹丝不动。 随着漠北北的嘶声尖叫,动作越来越大,精钢镣铐仿佛已经深深勒进她的肉里。 看她无论怎么挣扎,都无法挣开禁锢后,胖女人这才松了口气,很是嫣然的格格笑道:“使者,我劝你别浪费力气了,这是徒劳的。” 胖女人的声音,就像带有某股子魔音那样,漠北北听后真停住了挣扎,只是望着镜子里的自己,嘶哑的喃喃说道:“这不是、不是我,绝不是我。” “是你的,这就是一面镜子,你就是镜子里的女人。” 胖女人说着,幽幽叹了口气:“唉,你可知道,我以前也曾经像你那样美丽?就因为我做错了事,夫人就把让人把我锁起来,每天要灌食好多次,没用多久,我就变成了这副模样。” 漠北北脸上的肥肉,不断的抽着,看向了胖女人。 胖女人微微眯起的双眼中,满是恐惧之色。 唯有恐惧,没有哪怕是丁点的怨恨。 就算夫人把她变成了这副样子,可她也不敢对夫人有丁点仇恨,只有恐惧。 “我很理解你现在的心情,因为那时候我在看到镜子里的自己后,也这样发疯过,更下定决心要减肥,减回原来身材曲线玲珑的时候。但,很可惜--” 胖女人苦笑了声,梦呓般的说道:“不管我多么努力,我都无法少吃一顿饭。你知道吗?我们在变胖的过程中,对饭食的渴望,比染上毒瘾还要可怕,让人无法抗拒。必要时,甚至连人都吃--只要能喂饱被彻底撑开的胃。” “现在你那的胃部,比拥有四个胃的牛还要大。一旦在该进食的时间内没有吃饭,你对食物的渴望,比快要饿死的狼看到小羊还要迫切,难熬。” 胖女人说着说着,笑了,语气轻飘飘起来:“这就是为什么每天要喂你那么多次的原因,你所服用的甜食中,掺杂了我不知道的药材,药材的作用就是让你无法抗拒食物,这也是夫人所说的,不管你怎么努力,都无法减肥的原因。、” “没有谁,能在被那种甜食催肥后,还能瘦下来,除非……” 胖女人说到这儿时,停顿了下。 漠北北哑声问道:“除非、除非什么?” “除非你死了。” 胖女人淡淡的说:“唯有死人,不用理睬那种无法抗拒的饥饿感。” “我、我圆可去死!” 漠北北咬牙,低低的哭泣着回答。 不管她有多么凶残,也不管她有多么变态(功夫厉害),她终究是个二十多岁的女孩子,还是本来面目都顶级漂亮的那种。 胖女人的那个男人说的没错:女人最怕的不是死,而是怕自己再也不美丽了。 绝望中,从没有过的恐惧,让漠北北显露了她实际年龄才有的懦弱:“求、求求你,帮帮我!” 胖女人很喜欢,昔日高高在上的护花使者,能像个无助的孩子那样,哭泣着哀求她。 她张大嘴,刚要放声狂笑,口袋里的手机响了起来。 是她新找的一个帅哥打来的,说已经到了阳光沙滩。 俩人昨晚就约好今天下午四点半见面的,一起泛舟海上,享受这美好的生活。 “好的,亲爱的,你稍等,我马上就会赶去的。” 胖女人给情郎打电话时,语气甜腻温柔的,能让人头皮发麻。 胖女人可不管漠北北会不会头皮发麻,更没心情再跟她说什么,扣掉电话后用力带上房门,急匆匆的下楼赴约去了。 临走前,她当然得把铁阑珊锁好。 她的身影刚消失在门口,一个小女孩,从西墙边的绿化带中,缓缓站了起来。 第852章 :我带你去找仙女 漠北北看着镜子里的女人。 镜子里的女人,也在直勾勾的看着她。 ‘两个人’都已经不再哭泣,不再疯狂,就这样愣愣对视良久,都没有动一下。 漠北北脸颊上的泪水已经干了,难道人在胖了后,肌肉也有了吸水的功能? 原来这就是我,我就是她,我已经变成了这副样子。 呵呵,其实我早该想到,我已经胖的不成样子了--漠北北胖脸上的肥肉,扯出个笑的动作后,目光又落在了自己双脚上。 这是典型的大象脚啊。 男人们总是说,脚是女人的第二张脸,漠北北对此深以为然,昔日也无比爱惜自己这双玉足,不仅仅是因为她的致命命门就在足心。 秀足已经变成了大象脚,那么她本人,又怎么不变成当前这座肉山的样子呢? 漠北北又笑了下时,闭上了眼睛。 刚才的挣扎,嘶吼,已经耗费了她所有的力气,现在就像脱力了那样,一点也不愿意动弹。 她无法改变事实,就像胖女人跟她说的那些话,不全是为了恶毒的打击她信心,而是在陈述无比的残酷现实。 胖女人成功了。 她只用一面镜子,让漠北北看到了自己的样子,再配上一些实话,就彻底打垮了漠北北活下去的希望。 女孩子美丽不再,变成让她自己都恶心的肥猪,而且到死都这样,只能继续胖下去后,那么她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呢? 复仇? 呵呵,那只是刚被囚禁时的,生出的正常怨毒罢了。 漠北北不想复仇,不想去恨任何一个人,不想睁眼--只想就这样永远的睡下去,祈祷自己不得不再次睁开眼时,她已经死了。 胖女人曾经说过,唯有死了后,她才能减肥成功,变回原来的样子。 吱呀一声轻响,这是房门被推开的声音。 胖女人,又回来了么,她是想亲眼看到我是怎么死去的吧? 好吧,我能满足她的心愿,也是我的心愿。 漠北北嘴角再次动了下时,缓缓睁开了眼。 她被九幽夫人囚禁在这儿后,已经暂时失去了恐怖的杀人功夫,也变得奇丑无比,会厌更被折磨的失去了功能,但她的嗅觉,听觉却没有丧失。 胖人,听觉都很灵敏的,所以漠北北能从开门进来的这个人的脚步声中,听出不是那个胖女人。 是个小女孩。 五六岁的样子,穿着一身淡蓝色的小连衣裙,赤着一双粉嫩的小脚丫,有着一头让漠北北很羡慕的黑发,那双眼睛更是如点漆那样灵动,就是瘦了些,一看就知道身体不怎么好。 可正因为憔悴,小女孩看上去才更楚楚可怜,就像一个误入人间的小精灵那样。 小女孩进来后,就愣愣的看着漠北北,大眼睛里没有震惊,没有恐惧,只有她这个年龄段带有的好奇。 小女孩,还没有区分美丑的能力,她只是觉得这个阿姨很奇怪,没穿衣服、长的那么胖也就罢了,怎么会被四根铁链子给拴着呢? 不是唯有不听话的小狗狗,才会被顽皮的小主人,用绳子拴在桌腿上,看它着急的锥锥叫着,哀求小主人放开它吗? 还有啊,胖阿姨的双脚脚心,为什么要刺着几根钢针啊,她不疼吗? 她肯定疼,钢针刺的那样深! 小女孩不解的看着漠北北时,漠北北也在看着她:这是天使吗,终于要把我接到天堂里去了,真好。 但接着,漠北北就哭了。 她不相信,她以前做出的那些事,能让传说中的天使,来把她接到天堂中去。 不止一次的,漠北北曾经想过,她死后肯定会去地狱,被阎罗王可劲儿的收拾,唯有用世人无法描述的痛苦,才能惩罚她所犯下的累累罪行,洗涤她肮脏的灵魂吧? “阿姨,你是不是也生病了,很疼,才疼的哭了?” 小女孩说话了,犹豫了下走了过去。 看到那面落地镜后,小女孩才恍然大悟:“哦,那个阿姨,原来不是做彩虹的。” 漠北北流下泪水时,小女孩‘恍然大悟’,她在得病后,父母带她看过好多医生,有西医,中医,拍片,针炙。 她知道,父母在努力拯救她,试图治好她在咳嗽时,就会咳出的黑血症状。 她很乖,不管父母让她做什么,她都会乖乖的去做。 她还小,却已经深深迷恋上了这个世界,想像哥哥那样,不用咳嗽,不用咳血,也不用去死--那样,就能永远陪伴在爸爸妈妈身边了。 父母在带她满世界的治病时,看过中医,被针炙过。 被针扎很疼的,小女孩那时候也想哭,却没哭。 爸妈说过,她是最勇敢的小公主,无论受多么大的疼痛,都不会哭泣,只会骄傲的昂着头,无视那些痛苦。 所以当她看到漠北北哭了后,小女孩猛地想到了自己的看病经历,才很天真的以为漠北北像她那样,患了一种奇怪的病,得被针扎,疼的哭了。 “阿姨,妈妈说过,好孩子看病时,是不能哭泣的,得勇敢,因为这是老天爷在赐予我们美好生活之前,给予我们的磨练。” 小女孩走到漠北北面前,犹豫了下,抬起粉嫩的小手,慢慢放在了漠北北的腿上。 隔着那么厚的肥肉,漠北北的神经竟然随着小女孩的手放在腿上,攸地绷紧,浑身哆嗦了下。 她这个本能的动作,把小女孩吓了一跳,赶紧拿开了手:“对不起,阿姨,我不知道你被碰一下,就会疼的。” “没、没事。” 漠北北吸了下鼻子,强笑着问道:“小家伙,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跃跃,是跃进的跃。” 跃跃认真的回答:“妈妈说,爸爸当初在给我起这个名字时,就希望我在遇到困难时,能鼓足勇气飞跃过去。阿姨,你呢?” “我呀?我、我叫漠北北。大沙漠的漠,北边的北。” 漠北北再次吸了下鼻子后,精神好了许多,又问道:“你刚才提到过老天爷--像你这么大的孩子,不都该说是上帝的吗?老天爷这名字,有些土呢。” 不知道为什么,在小女孩出现后,对世界,对生命都充满厌恶,绝望的漠北北,心态无比的平和。 “我爸爸妈妈以前就是信奉上帝的。” 小女孩的小手,在铐着漠北北的镣铐上轻抚着,犹豫了下才说:“可自从我被一只奇怪的蚊子咬了,得了一种奇怪的病后,他们就不再信奉上帝了。因为有人告诉他们说,上帝是西方人的神祗。西方人的神,是听不懂我们华夏人的祈祷的。” 漠北北又笑了。 很开心。 她觉得这小女孩子很有趣,父母也很有趣,还真相信某个人说的那样,西方的上帝,听不懂华夏人的祈祷,才改信华夏传统的大神老天爷。 “阿姨,你别笑呢。” 看到漠北北又笑了后,小女孩误以为她在笑话自己父母改变信仰错了呢,连忙认真的说:“我爸妈告诉我说,只要他们心诚,让听懂我们说话的老天爷,知道我得了怪病,就会派个仙女来给我治好的。” “阿姨笑,不是笑话你爸妈的意思。” 漠北北连忙摇了摇头,问道:“那你父母改信老天爷多久了?” “半年了。” “老天爷听到他们的祈祷了吗?” “不知道。我没见过老天爷。” 小女孩认真的摇了摇头问:“阿姨,你见过吗?” “阿姨也没有。” 漠北北觉得这孩子简直是太可爱了,也摇了摇头说:“我觉得,老天爷是不存在的。” “爸爸妈妈说了,只要信,他就会存在,会派仙女来治好我的病。” “那你见过仙女吗?” “没有。” 小女孩回答:“不过从电视里见过,仙女很漂亮的。” “嗯,是啊,仙女很漂亮的。” 漠北北的眼神,一下子黯淡了下来。 她不愿意听到‘漂亮’这个词,因为她已经彻底的失去了,无论怎么努力,都无法找回来。 “阿姨,你会看到仙女的,只要你信老天爷。” 小女孩看向漠北北的双足,低声说:“我知道,你现在也像我一样,得了不好治的怪病,所以才被扎针。扎针很疼--我没哭过。妈妈告诉我,仙女不喜欢爱哭的孩子。” “呵呵。” 漠北北笑了笑,随口问:“你得了什么病啊,被蚊子传染的?” “昂,就是被蚊子在这儿叮了一口。” 小女孩说着,抬手在自己左肩上点了一下:“就在这儿。那些医生爷爷说,叮咬我的蚊子,携带着一种奇怪的病毒,应该是从腐烂了的动物尸体上传染的,所以叫尸毒--阿姨,你有没有听到过尸毒这种病毒?” 漠北北的眼睛,亮了起来。 “阿姨,你也听说过尸体这种病菌吗?” 患了绝症的小女孩,在一年的满世界看病过程中,懂得了很多十几岁孩子都不懂的话,察言观色的本事更是不次于大人,所以在看到漠北北眼睛发亮后,马上就问出了这个问题。 “听说过。” 漠北北看着小女孩,轻轻的说:“你爸爸妈妈说的没错,自从他们改信老天爷后,老天爷听到他们的祈祷后很满意,就派来了仙、仙女,要为你治病了。” “真得?” 小女孩就算懂再多,可终究是个六岁的孩子,轻易就能相信漠北北说的话了,连忙问道:“仙女,她在哪儿?” “我带你去找,找仙女。” 漠北北紧紧抿了下嘴巴,低声说:“不过,我现在没法走路,脚心还刺着几根钢针呢。” “还有这些链子呢。” 小女孩晃了晃手里的链子,想了想说:“我去找妈妈,让她来帮你解开这些链子--” 漠北北打断了她的话:“不用去找妈妈,也不用去管这些链子。跃跃,只要你能帮我把脚心的钢针拔下来,我自己就能解开铁链的。” “是吗?” 小女孩很不信,摇了摇头说:“妈妈说了,医生爷爷在给扎针后,是不可以随便拔、出来的。” “跃跃,你还想让我带你去找仙女吗?” 漠北北问。 “想。” 妈妈的话,终究没有胜过跃跃要去找仙女的迫切心情。 第853章 :谁是谁的仙女? 从前有一座山,名字叫五指山。 五指山下面,压着个猴子,叫孙悟空。 孙猴子学艺归来后,大闹东海龙宫,夺走了东海的定海神针如意金箍棒,被老天爷召到天上后官封弼马温。 后来得知自己神通广大的美猴王,竟然被玉帝老儿给封了个养马的官儿后,孙猴子大怒,大闹蟠桃宴,单挑十万天兵天将,被二郎神等大神捉住后,放在太上老君的炼丹炉内,练就了火眼金睛、铜筋铁骨。 受尽磨难后武功大盛的孙猴子,得脱炼丹炉后,再次大闹天宫。 老天爷无奈之下,只好有请如来佛祖,单掌化为五指山,把孙猴子压在了山下五百年,上帖一道咒符,曰:谁特么的多事敢揭了这张咒符,就试着被收拾吧。 从东土大唐而来的唐滥好人,西天取经路过五指山时,耐不住猴子的一再恳求,就爬山揭下了那张咒符。 从此,绝代妖猴重新入世,在妖怪圈里掀起了一阵血雨腥风。 小女孩也听说过《西游记》的故事,也很喜欢那个不畏强暴的孙猴子,却不知道在胖阿姨的蛊惑下,她费力拔、出几根钢针的同时,也释放出了一个魔王。 魔王不是妖猴。 妖猴皈依唐大好人后,只在妖怪圈里兴风作浪,魔王却是在小女孩所热爱的尘世间--只是,她自己不知道罢了。 小女孩只想去找传说中的仙女。 叮当一声,最后一根钢针被小女孩取出,扔在地上时,漠北北长长松了口气,脑袋后仰闭上了眼睛。 “阿姨,你、你疼吗?” 小女孩看着地上的那几根钢针,有些担心的问。 钢针上带着血迹,胖阿姨足心的针孔上,也有几滴血珠。 “有些疼,但不要紧。” 漠北北没睁开眼,喃喃的问道:“跃跃,你有没有看过动画片的西游记呢?” 跃跃不知道胖阿姨为什么要问她这个问题,只是开心的回答:“当然看过。我可喜欢里面的孙悟空了,就是不喜欢胖胖的老猪,他又懒又馋。” 听到‘胖胖的老猪’这个词后,漠北北嘴角接连抽了好几下,才睁眼问道:“那你还记得,唐僧是怎么救出被压在五指山下的孙悟空的吗?” “记得呀,他上山揭了那张咒符。” “接了咒符后,孙悟空又让他做什么了?” “做什么了?” 跃跃想了想,才学着动画片中唐僧说话的声音,很滑稽的说:“师傅,你走远些,对,走远些,再走远些,再走!” 漠北北慢慢地抬起头,看着跃跃,认真的说:“那你走远些。” 跃跃茫然;“我、我去哪儿?” “去门外就好了,我什么时候让你进来,你再进来。” 漠北北说:“无论你听到什么动静,都不要惊慌--因为,那是仙女来的声音。” “好的。” 一心想见到仙女的跃跃,眨着眼睛想了想,很乖的按照漠北北的吩咐,走出了屋子。 “把门关上,不要偷看,要不然仙女就会被惊走的。” 看到跃跃趴在门边向里看后,漠北北笑着说道。 “哦,我知道了啦。” 跃跃哦了一声,缩回脑袋关好了门。 “咯,咯咯,咯咯咯!” 漠北北再次后仰下头,脑后淡金色的长发,飘洒了地上时,嘴里发出一连串压抑的笑声,无比的得意,无比的--邪恶。 胖女人企图用一面镜子来杀死她,也确实给予了她最沉重的打击,让她生机顿绝。 可跃跃的出现,就像自、由的召唤,把漠北北的邪恶魔性给唤醒,打跑了死神。 能不用再受罪的活着时,就没谁愿意去死。 漠北北也是这样,所以她得意的笑,眼前更浮上了一片猩红的颜色。 那是鲜血,有胖女人的,有夏小韵的,有水暗影的,有昆仑的! 甚至,还有九幽夫人的! 她笑了很久。 她得需要一点时间,来‘修补’足心的创伤,让强大的内息从丹田内浮出(丹田,又称气海,乃人体气息所藏之处),化成一条长龙,咆哮着,摇头摆尾的,用最快的速度,贯通她所有即将被麻痹的经脉,找回原先的力量! “阿姨,仙女来了么?” 门外,传来跃跃怯怯的问话声。 “来了,马上就来了,你再稍等片刻,就片刻。” 漠北北温柔的说着,缓缓抬头看向了双脚脚腕上的镣铐。 那可是精钢打造的镣铐啊,随着漠北北脸上的笑容越来越邪恶,脸色越来越涨红,竟然慢慢的被撑裂,没有一丝声响,仿佛是被自然风化的石头那样。 “阿姨,仙女来了么?” 跃跃的声音,又从门外传来。 “来了。” 漠北北左手扶着墙,慢慢地站了起来。 “那我可以进去了吗?” 听说仙女来了后,小跃跃无比的激动,声音都开始发颤了。 “可以进来了。” 漠北北回答。 门被慢慢地推开,跃跃的小脑袋瓜探了进来,左右的看,寻找仙女。 屋子里,就只有胖阿姨,没有仙女。 跃跃有些失望,刚要说什么,就听胖阿姨说:“过来看,仙女就在窗外。” “啊,我都忘记仙女是会驾云的了。” 跃跃这才恍然大悟,连忙蹦跳着跑到窗口,双手攀着窗台向外看去:“仙女在哪儿,仙女在哪--” 一根胖胖的手指,温柔的点在了跃跃的右肋下。 她的声音嘎然而止,长长的眼睫毛垂下来事,双膝一软瘫坐在了地上,背靠在墙上,就像忽然间睡着了那样。 “仙女,就在你面前,你怎么就看不到呢?” 漠北北也坐了下来,费力的盘起了腿,看着跃跃清秀的小脸,喃喃的说着,伸手从地上拣起了一根钢针。 胖女人都能看出跃跃得了啥症状,漠北北实在没理由看不出来,更没理由在被小女孩救了后,不帮她实现被仙女救了的心愿。 钢针一点点的刺进漠北北的足心,她脸上的肥肉不断的哆嗦着,足心有鲜血慢慢地滴落时,她已经把跃跃平放在了地板上,左手捏着她下巴,稍稍用力,让昏迷中的小女孩张开嘴时,殷红的鲜血,准确滴落在了她的嘴里。 孩子年龄还小,不像昆仑那样,得需要至少五十毫升以上的鲜血,才能化解尸毒,只需三分之一左右,小跃跃就能在几天后,彻底恢复她本有的健康,体质更胜从前。 十几毫升的鲜血,只能让漠北北脸色苍白一些,倒不用太‘伤筋动骨’,但最好是能有新鲜的血液来补充一下,就像缺水的人希望喝水那样。 轻轻合上小跃跃的嘴,漠北北看着她的目光,无比的温柔。 忽然间,她很想要个孩子,自己的孩子,像跃跃这样的小女孩。 昏迷过去的跃跃,在被合上嘴巴后,嘴角翘起一抹开心的笑容。 漠北北也笑了,轻声问:“你,终于看到仙女了吧?” 仙女有很多种,像胖女人这样的人,只要找到迷恋她的男人,也会被视为仙女的。 与仙女一起,泛舟海上,笑看夕阳西下,绝对是人生一大乐事。 尤其是回想到,今晚可以跟仙女在海滩上,篝火边上,再次享受那种永生难忘的欢愉,男人的心情就更加好,划船的力量更大。 仙女也很高兴,咯咯的娇笑声就像天籁,要不是顾忌海面上还有别的游船,男人差不多会直接在上面大秀恩爱了。 不过别的游船,不妨碍他那只手慢慢爬进仙女的裙子下面。 仙女轻轻哼了起来,水桶般粗的腰肢轻扭着,眼波流动。 男人更加得意,自豪,正准备进一步动作时,仙女就觉得心--忽然,就这么毫无征兆的狂跳了下,满腔的柔情蜜意,瞬间被没来由的烦躁所代替。 “怎么了?” 男人看到仙女脸色忽然大变,连忙关心的问道。 “我、我得回家看看,我忘记煤气炉上还坐着水壶的,现在就回去,要不然就会出人命的!” 仙女说着,一把抄起木浆,向岸边划去。 男人很想说,其实也不一定会出事的,只是看到仙女貌似很紧张后,就改口说陪她一起回家。 仙女拒绝了,毫不犹豫。 可能是看出男人对她的恋恋不舍,仙女临走前,搂着他脖子,在他额头上轻轻吻了下后,才跳上了车子。 看着疾驰而去的车子,有些失望的男人喃喃说道:“这么着急干嘛,好像鬼催着似的。” 任何人,在被鬼催着去哪儿去时,一般都不会得到什么好结果。 胖女人也是这样。 尽管她在冲进她所熟悉的海边别墅院子里时,没发现有什么异常,完全可以闲庭信步似的走上三楼,去看漠北北--鬼催的力量,却让她无法安定下来,气喘吁吁的跑上三楼,抬脚就踢开了房门。 还好,漠北北还瘫坐在墙角,四肢被镣铐拴着,足心的几根钢针,也依旧刺在那儿。 就是,屋子里有点血腥气息。 漠北北是不会受伤流血的,那么这一抹淡淡的血腥气息,来自哪儿呢? 胖女人有些奇怪,缓步走进来四处张望时,闭眼睡觉的漠北北,忽然说话了:“你,见过仙女吗?” 胖女人愣了下。 这还是漠北北第一次主动跟她说话(哀求除外),随即笑着反问:“你,见过仙女?” “嗯,我见过。” “哦?仙女在哪儿?” “就在窗外。” “窗外?” 胖女人说着,下意识的走到窗前,推开窗户向外看去。 窗外当然没什么仙女,却有个小女孩,正躺在二楼阳台的棚顶上,安享的睡着。 这不是那个叫跃跃的孩子吗,她怎么会在这儿? 胖女人心中下意识的浮上这个问题上,就听漠北北在背后问道:“你看到仙女了吗?” “扯淡的仙女,只是一个调皮的小女孩--” 胖女人不屑的笑着,说到这儿时,就觉得浑身的血液,攸地冰冷,凝固。 仅存的热量,却促使她霍然回头。 然后,她就看到了漠北北。 站起来的漠北北。 漠北北也看着窗外,淡淡的说:“她,就是仙女。” 第854章 :妖星升于东南方 秦小冰这傻孩子,到底被夏小韵糊弄着签了一份啥合约啊? 吃过午饭后,方圆心里还在想着这个问题。 他也曾经给夏小韵打过电话,问她咋回事。 可那个死丫头,就是不跟他说,这让方圆很生气,威胁她说要去大闹总裁办公室,当着很多员工的面,撕烂她的衣服,让她颜面尽失,哭都找不到调。 夏小韵的回答很干脆:欢迎方队长来撕烂我的衣服,最好是守着全世界的人,再把我的就地正法了,那样才配得上你风流倜傥的形象。 这就是不要脸了。 任何不要脸的女人,都是无敌的。 方圆本事再大,也拿她没办法,只希望秦小冰别傻到家了,被她卖了还帮着数钱。 还不是盛夏,不过五点半时的太阳还是老高了,明晃晃的挂在天上,就像个大火球那样,晒的人昏昏欲睡。 李广海他们就是贱,圆可在外面晒太阳,也不知道来屋子里休息下,啥时候神通快递的保安素质这么高的,搞得方队长独自呆在空荡荡的值班室内,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老孤独了。 孤独的人是可耻的。 方圆觉得这句话说的无比正确,因为他很清楚自己为啥孤独,还不是因为他一个堂堂大男人家的,却被一个女孩子给罩着? 唯有无耻的男人,才会依赖女孩子的保护呢。 这种感觉让方圆很不爽,睡觉都睡不踏实,躺在沙发上玩手机,玩了足足两个小时后,才在接近五点时,沉沉的睡了过去。 最多,也就是睡了十几分钟吧,熟睡中的方圆,忽然诈尸般的从沙发上翻身坐起,抬手捂住了右脚脚腕。 额头上,黄豆大小的冷汗,刷刷的落了下来。 他刚睡着没多久,就梦到了一个人:漠北北。 漠北北还是那个样子,只是面部表情太可怕了些,昔日单纯干净的脸上,泛着妖异的红光,双眸莹白,有尖尖的白色獠牙,从两侧嘴角翻起,还带着血滴--活脱脱的,就像一个逃离幽冥世界的魔头。 方圆不怕魔头,他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哪怕漠北北摇身变成天上地下最可怕的魔头,他也不怕。 他忽然被吓醒,脸色蜡黄,冷汗直流,那是因为他在梦到漠北北时,听到了饕餮的铃声。 饕餮小银铃发出的声音,不是来自梦中,是在现实。 可现实中的那两个小饕餮银铃,却是被方圆用红布带捆在腿上的,不解开就不会发出任何的声响--刚才,银铃却响了,方圆还能清晰感受到了它的振动。 好像,唯有‘无风自动’这个词,才能形容被布带捆紧的银铃忽然响起吧? 哪怕是在沉睡中,方圆也能肯定,他的右腿并没有乱动。 可银铃偏偏就响了,响声那样清脆,还带着唯有他能感受到的欢愉。 邪恶的欢愉,就像是恶魔在歌唱。 先梦到漠北北变成了魔头,小银铃又‘无风自动’的震响,这种诡异到科学无法解释的事,要是发生在别人身上,估计后果就不像方圆这样,只被吓得冷汗直流了。 “呼!” 方圆盯着脚腕上的红布带,长长吐出一口浊气后,抬手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缓缓解开了布带,用手指在一个小银铃上挑了下。 叮铃铃,小银铃的声音很脆,悦耳。 “你,终于要出来了吗?” 方圆紧紧抿了下嘴角,看着小银铃缓缓问道。 小银铃当然不会说话,只是上面刻着的那只饕餮,张大的嘴巴却像是在笑着回答:是的,我终于要出来了。你们呢,有没有做好迎接血雨腥风的准备? “我已经做好了。” 方圆笑了,轻咳一声说道:“欢迎你的随时到来。” “欢迎谁的到来呢,方队?” 老刘的声音,从门口传来。 他来接班了,推门进来时,恰好听到方队说这句话,就随口问了句。 方圆扭头看去,翻了个白眼说道:“欢迎您老人家的到来啊,行不行?” “可不敢,嘿嘿。” 老刘连忙谄媚的笑了笑,凑过来递给方队一颗烟,反手指着门外刚要说什么时,就看到了他脚腕上的小银铃,本能的愣了下。 男人很少有戴脚链的,就算要戴,也是那些把头发搞成五颜六色的非主流小青年,整天穿着棒子那边流行的小脚裤,好像沙比似的还觉得自己挺美,在大街上晃来晃去的,估计忘记他祖宗是谁了。 没想到,方队也爱这个调调。 老刘心里这样想时,方圆开始拿红布裹起了小银铃,淡淡的说:“这是我一个死去的女朋友,给我留下的遗物。她临死前,就希望我能长年佩戴着它,就像是她在陪伴着我。” 方圆为啥戴着个小银铃的原因,实在没必要跟老刘解释的。 他说,是因为实在受不了这厮那种看沙比似的目光--被一个不如自己的人看成沙比,这对方圆来说是无法忍受的耻辱,必须得解释一下。 “啊,哦,原来这里面还藏着如此动人的故事。” 老刘本想打个哈哈,下巴刚抬起,又放了下来:方队的女朋友都死翘翘了,这时候再笑的话,纯粹是找虐啊。 方圆放下裤管时,老刘终于想到他想问啥了:“方队,李广海他们怎么都站在外面,一副吃了屎的样子?” “我又没吃过屎,我怎么知道?” 方圆站起来,拍了拍老刘的肩膀:“好好干你的活吧,没事操那么多心干啥啊,不嫌累吗?” “也不是很累,嘿嘿。” 老刘讨好的笑着,说:“方队,路上注意安全。” “闭着眼走路也没事的。” 方圆吸了下鼻子时,才看到老刘衣襟被撕了一道口子,裤子上也有泥浆,立即拿捏出领导的嘴脸,皱眉说:“保安这工作虽然不怎么上档次,但毕竟代表着公司形象,你也是干过队长的人了,搞成这样就不怕抹黑公司光辉的形象?” “嗨,这事也不怪我啊。” 老刘伸手抬脚,在裤管上拍打了下,骂道:“特么的,要不是有人拦着,我非得把那个老神棍的满嘴牙打碎了!” 老刘下午来上班时,才出了小区门(租住房),就碰到了个鹤发童颜的老家伙,自称姓潘。 老潘忽然拦住了老刘,说他印堂发黑,天庭塌陷,这是近期有血光之灾的征兆,劝他最近别去上班了,还是在家好好躲灾避难。 男人虽说不像女人那样,是只能听好话的听觉动物,可谁也不喜欢无端端的被人咒,老刘当然不愿意了,立即就抓住老神棍,质问他干嘛要诅咒他。 老神棍赌咒发誓的说,才没有诅咒老刘,就是看出他要有祸事了,好心提醒他一下罢了,还是免费的。 老刘也给了他免费--的一拳头,没想到拳头还没碰到老潘,忽然有个年轻人从旁边蹿了出来拦住他,一下就采住他衣服,把他摔倒在了路边水洼中。 老刘当然更加愤怒了,爬起来后--看了看年轻人的体格,觉得还是别动手了,只能恨恨的咒骂了几声,撂下了几句狠话,这才悻悻的来上班了。 “方队,你说我找谁惹谁了,那老东西凭什么诅咒我啊,该不该欠揍--哎,方队,你干嘛呢?” 老刘话还没说完,就被方圆双手掰住脑袋,仔细看了起来。 那眼神,就像诅咒老刘的老神棍那样。 老刘敢呵斥老神棍,可不敢对方队有啥不敬之处。 “老刘,给你个建议,你最好是采纳。” 方圆放开了老刘,认真的说:“明天下班后,去找那个老神棍,给人赔礼道歉,再买点东西,请人家给你好好指点指点。” 老刘有些傻眼,吃吃的问:“方队,你、你也相信那些鬼话?还是,你也会相面,算卦?” “谈不上会,不过有人曾经跟我说过这方面的知识,所以还略懂一二的,你的印堂的确发黑,带着晦气。” 方圆皱眉,端详着老刘的脸:“看这个,不需要懂太多,你自己去照照镜子,就能发现气色不如以往好的。” “啊,不会吧,那我去看看。” 感觉到方圆不是跟自己开玩笑后,老刘才慌张起来,赶紧跑到水盆边照镜子去了,嘴里还嘟囔着:“那个老神、老潘还说,他昨晚夜观天象,有妖星升于东南方,为邪魅出世之兆呢!” 妖星升于东南? 方圆下意识的抬头,看向了东南方向。 从唐王往东南方向看去,那边是沿海地区。 难道说,漠北北一直藏在东南沿海某处? 那个为老刘免费看相的老神棍,又是谁? 方圆想到这儿时,就听老刘在那边嘟囔:“我怎么看不出来啊?” “老刘,你认识那个老神棍吗?” “不认识,从没有见过,他只说他姓潘。” “姓潘?” “昂,就是姓潘。” 老刘没发现方圆在重复‘姓潘’这两个字后,好像忽然想到了什么,只是继续嘟囔:“姓潘的,就没几个好人、潘仁美姓潘,潘金莲也姓潘。” “别胡说,潘仁美是被仇家污蔑的,才变成大奸臣的,潘金莲是武大郎不成器,才有外心的。” 方圆随口为姓潘的辩解了几句,问道:“你现在还能找到那个老潘吗?” 老刘有些奇怪:“方队,你也想找那老神棍算一卦?” “想--算了,记住我跟你说的话啊,反正在家多休息几天,也损失不了多少银子。” 方圆笑了笑,转身走出了值班室。 看到他快步走进总部大厅内后,躲在远处的李广海等人,才小声骂骂咧咧的走向值班室。 方圆刚进门,就跟两个人走了个迎面。 很巧,俩人都认识,一个是自称总裁最红心腹的秦小冰,一个是把方圆当做‘情敌’的张良华,俩人正低声谈笑着什么,一起出门。 “方队,还没有下班?” 看到方圆后,张良华眉梢微微挑了下,接着恢复了正常,温文尔雅的笑着主动打招呼。 方圆没说话,只是盯着他的脸看。 目光深邃,古怪。 第855章 :观你命犯桃花 秦小冰刚来公司,跟张良华一点也不熟,仅知道当初就是他把秦大川给开除了。 不过人家在神通快递,可是除夏总之外最有权力的副总,秦小冰可不敢因秦大川被开除一事,就给他甩脸子看,俩人乘坐电梯时碰到一起,也就顺势闲聊着走向门口。 没想到方圆刚好进门,秦小冰本能的展颜刚要笑着说什么,却又飞快的扳起了脸,装作不认识这小子的模样。 她还在生气:方圆中午偶然间凶恶的模样,真把她给吓坏了。 女孩子在生某个男人的气时,当然不愿意理睬他了。 更让她生气的是,她不理睬方圆,那个混蛋也像没看到她那样,只是盯着跟他打招呼的张良华看。 混蛋,有本事以后看到我,都不跟我说话--秦小冰暗中咬了咬牙,正要轻哼一声擦着他肩膀走出去,发誓以后再也不跟他说话时,才发现他看着张副总的目光很古怪,就像在男澡堂子看到个女人那样。 一下子,秦小冰就忘记生气了,也不走了,就站在那儿,准备看看这小子到底要跟张副总说什么。 “怎么,方队,我脸上长花了?” 张良华依旧微笑着,下意识的抬手擦了擦脸,心思电转间开始琢磨方圆又要出什么妖蛾子。 碍于夏总的嘱咐,张良华守着秦小冰在场时,还是不能称呼方圆为方总的(女子会所老总),尽管他很想拆穿这家伙的阴谋。 “唉,张副总,有些话不吐不快啊,希望你听了后不要生气。” 方圆叹了口气,眼神这才恢复了正常。 “呵呵,方队,但说无妨,不管是工作上的,还是生活中的。” 自从把秦大川给踢走后,张良华在公司员工面前,始终都是一副亲民的面孔。 “张副总,我观你面相,印堂发黑,天庭塌陷,这是近期要有血光之灾的征兆。” 方圆很认真的说:“所以我规劝张副总,这段时间还是别来上班了,最好在家里躲藏一段时间--话说,妖星升于东南,即将兴风作浪于唐王,危险,危险啊。” 方圆把老潘警告老刘的话,原封不动的送给张良华后,后面又擅自加了两句,显得更加神棍十足了。 同样,就像老刘不喜欢听人跟他这样说话那样,张良华自然也不喜欢方圆当面诅咒他,眉梢微微挑了下,却没发怒,依旧呵呵笑问:“方队,你什么时候转行做先生(算命先生)了?” “张副总不信我的话,我也没办法,言尽于此,也算尽到我的责任了。” 方圆没回答张良华的问题,嘻嘻一笑后才看向了秦小冰,张嘴刚要说话,眉头又皱了起来,用刚才看张良华那样的同样眼神,在她脸上扫来扫去。 “怎么,方队长,你不是想告诉我,我现在印堂发黑,天庭塌陷,近期有血光之灾,这段时间最好还是别来上班了?” 秦小冰本来就不怎么好看的小脸,更加阴沉了。 “非也,非也。” 方圆连连摇头,拽出酸秀才的样子,双手抱拳拱了拱:“秦秘书,我看你印堂发亮,眉梢含情,这是近期要命犯桃花劫的征兆啊。衷心的劝你,以后可别随便跟不熟悉的男人接触,以免受到小人的伤害--” 命犯桃花,从来都是男人们最喜欢的事。 不过并不是所有的‘命犯桃花’都是好事,桃花分为桃花运、桃花劫两种,这得看犯命的人在前世咸池旁,种下了什么因。 咸池,传说是太阳安寝的大池子,也是西王母娘娘身边那群美貌侍女洗澡的地方,咸池旁边栽种许多桃花,香气逆风十里,吸引好多男人前来探幽寻秘。 男人来到咸池边后,就会看到西王母娘娘在池子里戏水的那些美貌侍女,肯定会被惊的呆若木鸡--这时候,假如他被某个、甚至几个美女看中谁,那么大家就会发生那种你情我愿的事儿。 这就是桃花运了,主管男人转世后,还会遇到这些美貌侍女,在人世间继续他们的浪漫之旅(西王母娘娘身边那些美貌侍女,可不能像前七仙女那样跟董勇结婚的,只能给人当情人。) 如果这个男人在咸池边非礼一个不喜欢他的侍女,强行得到后就演变成桃花劫了,主管男人转世后,那个被他非礼的侍女,就会变成小狐狸精,下凡来勾搭他,直到把他给搞得妻离子散后,才会心满意足的拍拍手的闪人,徒留他一个人在尘世间昼夜哀嚎,后悔不迭。 本来命犯桃花是专指男人,现在方圆却把这个词安在秦小冰身上,这就是摆明了胡说八道,暗喻不满她跟张良华走在一起,还这样‘亲热’了。 方圆承认,他在看到秦、张俩人一起低声谈笑的样子后,心里不爽了--俗称吃醋,脑袋瓜子一热就开始胡说八道了。 秦小冰或许不懂得啥叫桃花劫,可却能从方圆最后那几句话中,听出啥意思,也能看出他在指着和尚骂秃子,暗喻张良华是小人,警告她少跟张副总亲近啥的了。 “呵呵,方队还真是多才多艺,看来以后无论落魄到哪种地步,都能想办法混碗饭吃的。” 聪明如张副总者,实在没理由听不出方圆这番话中的意思,强忍着要翻脸的冲动,轻笑着恭维(暗喻方圆以后要饭也饿不死,这就是所谓的多才多艺了)几句后,回头对秦小冰点了点头,抬脚走了。 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张良华是不会跟方圆彻底撕破脸的。 惹不起,他还躲不起吗? 秦小冰根本没在意张良华的去留,只是双手抱着膀子冷着脸的看着方圆,也不说话。 “咋了,秦秘书,我脸上长花了?” 张良华灰溜溜的走人后,方圆心情好了许多。 “方圆,你很无聊的,真得很无聊,不但行为无聊,思想更无聊,还龌龊,我现在都后悔认识你了,哼。” 冷冰冰的扔下这几句话后,不等方圆回答,秦小冰就冷哼一声,特意向旁边走了两步后,才踩着小高跟鞋咔咔的走出了大厅。 望着秦小冰骑上电动车驶出停车场后,方圆满脸若有所思的样子摇了摇头,转身快步走向了客服前台。 “方队,请问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 前台正收拾东西准备下班的客服妹子,看到他走过来后,连忙站起来客气的笑问。 “哦,我就想问问,夏总下班了没有。” 方队胳膊肘压在前台上,嬉皮笑脸的问道,一副跟人家很熟的样子。 “夏总午后就离开了公司,到现在还没有回来。” 客服妹子回答说。 “中午就走了,一直没回来?” 方圆眉头皱了下,问:“知道她干嘛去了吗,咋没有带秦秘书一起去?” 客服妹子摇了摇头:“对不起,方队,我不知道。” “没啥,谢谢了,再见--啥时候有空,我请你去喝咖啡,别推辞啊。” 道谢后转身走出了两步,方圆又扔了给人家妹子一张空头支票。 我现在就有空啊,这就下班要走呢! 看着方队急匆匆离开的背影,客服妹子心中骂了句:口是心非的虚伪男人,祝愿你在回家路上被车撞断腿子吧。 方圆睡醒了后来总部大楼,本想问问夏小韵,究竟给秦小冰下了啥圈套的,没想到她中午就出去了,到现在还没有回来。 看来她外出,是办私事,如果是公事的话,应该会带着秦小冰这个秘书的。 夏小韵究竟给秦小冰下了啥圈套,当前对方圆来说也不是太重要。 他现在满脑子都是梦到漠北北、小银铃无故响起,还有老潘对老刘说的那些话了。 老刘不知道老潘是哪儿跑来的老神棍,方圆却猜到老潘是谁了:除了铁辽的祖师爷、以故龙头的老师潘龙语外,还能有谁? 自古以来,历代朝廷的君主,基本都会封一个老神棍为护国法师,每逢出征等大事时,都会征求老神棍的意见。 不但华夏历朝历代这样,其他三个文明古国中,也有大法师这样的人物存在。 甚至,在其他三大文明古国中的大法师,权利大到仅次于君王。 现代社会,华夏早就没有了护国法师这一说,但方圆很清楚,就像古代太医院更名为现代的‘最高保健局’那样,护国法师也一直存在着,只是碍于某些原因,普通人不知道罢了。 潘龙语,当前就担任这样的角色,明面上是‘周易协会’的会长,隐形权利却比诸如‘保健局’那些部门要大很多。 国运--任何事物一旦牵扯到这个‘运’子,就注定无法脱离最古老的华夏传统文化了。 方圆以前还不怎么相信此类‘学说’,可他这两年的亲身遭遇,除了用那方面的知识来解惑,他不觉得还有哪种科学,能解开心中的疑惑。 潘龙语说妖星升于东南方,那么漠北北肯定会从东南方而来。 至于该怎么阻止妖星兴风作浪,方圆相信潘龙语比他更着急,他当前能做的,唯有时刻呆在夏小韵身边。 漠北北这次出世,会以什么形象出现? 该用什么样的手段,才能把她彻底铲除掉? 九幽夫人,会不会趁着她兴风作浪时,躲在暗中推波助澜? 方圆出了停车场后,也没叫车,低头皱眉沿着人行道,信步向家的方向走去,旁边的车水马龙就像不存在那样,无法惊扰他的沉思。 直到轻微、却又清晰的银铃声,忽然从右脚下传来后,他才蓦然抬头--却已经晚了,随着一阵刺耳的刹车声,一辆黑色的奥迪轿车,在强大的惯性驱使下狠狠撞了过来。 不等方圆做出任何的反应,就觉得身子攸地飘了起来,向展翅飞翔的小鸟那样,掠过低空,能从各栋高楼间隙中,看到夕阳金线般洒开,刺的眼睛有些疼,就像那些要刺破人耳膜的尖叫声。 方圆好像很享受这种短暂飞翔的感觉,展开了双臂。 第856章 :我们下辈子…… 张翼调来唐王后,为人本分不善言辞的老王,就被她选为了专车司机。 老王很珍惜当前这个职务,别看只是一个司机,可下面那些乡镇头头看到他后,都会热情的跟他称兄道弟。 他知道,人家跟他这样热情,就是看在他为领导开车的份上。 假如他不再担任二号车的专车司机了,就算他腆着脸的主动打招呼,人家也不会理睬他的。 所以为了保住当前的‘地位’,老王每次出车时,都会加倍小心,力争做到让领导十分满意,成为她的真正心腹。 官场上,司机、秘书这两类人,才是领导的绝对心腹。 对文化方面并没有太高要求的司机,一般比秘书更受领导青睐,盖因他们会送领导去某些别人不方便去的地方。 可老王给张翼做司机做了一年多了,却始终没有获得领导的绝对信赖,要不然他也不会在前些天,才知道领导住在哪儿。 张翼的心腹,只有她的小秘书韩妙。 到现在为止,老王都很感激一个叫方圆的家伙:如果不是他痛扁了孙刚,老王又怎么有机会去领导的租住房那边? 也正是从那天之后,张翼对老王的态度,有了明显的转变,昨天出车时竟然还夸了他一句:老王,好好干,我看好你。 这句话,对于任何下属来说都是福音,领导一旦对你说出这句话,就证明她对你近期的工作很满意,有机会就要提拔你了。 张翼的这句鼓励,让老王兴奋了一个晚上,昨天下班后就和媳妇在家小饮了几杯,完事后又像刚结婚那会儿,着实恩爱了大半夜,搞得早上差点起不来了。 如果可以,以后真得对方圆当面说声谢谢--这是今天傍晚,张翼心急火燎的上车让他用最快的速度赶回家时,浮上老王脑海中的一句话。 别忘了,平时领导回家时,是从来不用他的,都是打车回去、 现在却叫他送领导回家,这就是老王进一步巩固自己位置的好信号啊。 他能不感激方圆吗? 很快,老天爷就给了他感激方圆的机会。 超速行驶的老王,在发现有人闯红灯后,即使及时踩下了刹车,但强大的惯性还是让车子在地上向前‘吱吱’的搓出四五米,狠狠撞在了那个人身上。 然后,那个人就韩妙闭眼的尖声大叫中,鸟儿般的飞了起来。 完了,我撞死人了! 老王全身的血液,一下子僵冷,断流,傻了般的看着那个人,在半空中展开双臂,向前飞翔。 急刹车导致坐在后排的张翼,额头重重撞在了前面座椅上,接着反弹回来时,也恰好看到了这‘优美’的一幕。 心跳,蓦然漏了一个节拍,随即痛苦的闭上了眼。 仅凭着直观上的正常反应,张翼就能确定那个被撞飞的家伙,这次活下来的希望不大了,因为就在车子即将驶过路口时,她还又催促老王再快点,看到车速已经提到了一百二。 她当然知道这个车速在市区行驶是很危险的,可她顾不上了:十几分钟前,孙刚忽然给她打电话来说,下辈子还要跟她做夫妻。 下辈子再跟你做夫妻--在很多时候,这句话就代表着永远的离别。 不等她说什么,孙刚就扣掉了电话。 等张翼明白过味儿来,慌忙回拨电话时,他已经关机了。 尽管张翼对孙刚已经完全失望,但终究俩人真心相爱过,也能理解他现在的变态心理,潜意识内还是渴望他能恢复正常,像往常那样恩爱过日子的。 她不想丈夫死,也想不通她已经对孙刚‘千依百顺’了,他为什么还要去死,只希望能用最快的速度赶回家,希望一切还能来得及。 来不及了。 当被张翼一个劲的催促快点快点再快点的老王,在超速行驶时撞飞一个人后,张翼就确定再也来不及阻止丈夫做傻事了。 无论她是不是这座城市的二把手,不管是不是她亲自开的车,也不管那个该死的有没有违反交通规则,仅凭借超速行驶,张翼是唐王二把手的身份,她都不能再离开现场了。 我真不该催促老王的,那样他就不会撞到人--张翼痛苦的闭上双眼时,心中腾起从没有过的后悔。 方圆也后悔。 后悔过路口时干嘛不看着点,最起码得注意是不是红绿灯啊。 不过他也仅仅是后悔罢了,后悔丢了个大人:话说,在好多人的关注下,像稻草人那样被撞飞,再土鳖般的吧嗒砸在地上,那多没面子啊? 为了让自己显得有面子一些,在半空中先前飞翔的方先生,展开了双臂,力争做到让自己飞行的动作,看起来无比的潇洒。 双臂展开时,方圆忽然很享受这种飞翔的感觉。 就仿佛,被车狠狠撞飞的同时,也把刚才那些烦心事也撞没了。 如果我只是一般人,这次肯定会被直接撞死个比的了,就算有再多放不下的人,放不下的事,那又怎么样啊? 正所谓人死如灯灭,当鬼的不管活人是否在吃苦受罪,一切都是天意使然--就是老天爷爱怎么玩你,就怎么玩你,你能做得就是受着,实在没必要为此心烦,大不了水来土掩,兵到将迎也就是了。 在被撞飞后展开双臂像鸟儿那样装比的飞行时,方先生的思想境界,霍然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无比的轻松,都轻松到懒得来个后空翻,稳稳的站在地上了。 就任由身体受地心引力强大的吸引,土鳖般吧嗒狠狠砸在了地上,又向前滚出好几米,才长长的松了口气,妙手偶得了一句好诗:我欲醉眠君且去,有情明日抱琴来。 事实证明,当人们思想上承受很大的压力时,被人狠狠的虐一顿,或者狠狠虐人一顿,这都是解压的好办法。 这段时间内,承受很大思想压力的方圆,除了一拳打掉了敢辱骂他母亲的孙刚满嘴牙齿后,无论是对楼宇湘,对燕春来,还是对夏小韵,都强忍着没用他最喜欢的暴力方式来解决。 这就不可避免的,那些发不出来的火气,在心中越积攒越多,让他越来越烦躁,尤其妖星升于东南方后,这种烦躁的压抑,使他必须得用睡眠来克制。 方圆很清楚,现在他就是个即将膨胀的气球,被针扎一下后,就会砰地一声炸响,理智丧失--或许会在今晚,随着夏小韵一个小小的挑衅动作,就会做出后悔终生的错事来。 这下好了,方圆被车子撞飞后,那些由压抑而产生的暴躁戾气,随着他在瞬间的恍然醒悟,攸地消失,只剩下在云海间飘浮的安然。 就像那些得到高僧,不都是在某个瞬间,才恍然顿悟,立地成佛的吗? 方圆也是这样。 他很享受当前的感觉,如果可以,他希望能躺在这儿,静静不动的躺上一万年。 “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 脸色阴沉的孙刚,说这句话时嘴巴还是漏风的,苗金利却能听出他有多么的迫切,迫切希望那个敢打掉他满嘴牙的方圆,被碎尸万段。 为了说服孙刚耐心等待机会,苗金利说的都口干舌燥了,他还是不听。 在孙刚看来,他官场上既有当领导的妻子,道上还有苗金利这样的豪杰,实在没必要等啥子机会,再收拾那个姓方的:就算直接带人找上门,把他揍个生活不能自理,那又怎么样? 苗金利文化程度没孙刚高,处世经验却能把他拉下十七八条街,就耐心的劝他说,正因为张领导是领导,所以才不能胡来。 自己老婆是这座城市的二把手,胡来又能怎么样? 更何况,张翼是那样的在乎他,甚至都乖乖穿上了他给买的保贞裤--碍于尚存的最后一丝理智,孙刚没有把这件事告诉苗金利,只是催促他赶紧弄残姓方的,为他出气。 为了证明张翼有多么的在意自己,不会违逆自己的意思,孙刚就当着苗金利的面,给妻子打电话说希望来世再做夫妻。 张翼会用最快的速度赶回来--如果她能在孙刚‘规定’的时间内赶回来,那么苗金利就得替他去弄残方圆。 苗金利很吃惊:孙刚得有多么的痴呆,才能用这种事去哄骗自己老婆,当做某种证明来催促利哥为他报仇雪恨? 尤其是听他说出‘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这句话后,苗金利就深刻意识到孙刚疯了。 他要是再跟这疯子纠缠下去--还能活着躺在医院内养伤,都是烧高香了。 得走,立刻就走,最好是远离唐王,在这个疯子自我毁灭之前都不回来了。 苗金利打定主意后,缓缓点头:“刚哥,我也不用亲眼见证你一个电话能召回张领导了。既然你无比渴望姓方的能尽快残废,那我今晚就行动,不计一切代价,你等我好消息。” “金利,你真是我的好兄弟,希望我们下辈子还能做兄弟!” 孙刚顿时龙颜大悦,用力拍了拍苗金利的肩膀,问道:“需要什么,你尽管跟我说。” “钱,我要钱。” 既然已经打定主意要远离孙刚,那么苗金利不介意在临走之前,从他身上好好捞一笔。 雇人行凶就得给钱,这么浅显的道理,孙刚还是很清楚的:“要多少钱?” “一百万吧。” 苗金利脸上浮上狰狞的凶残样子,低声说:“一百万,我让人把姓方的两根腿子都砍掉!” “好!” 孙刚大喜,再次用力拍了拍苗金利的肩膀后,又为难的说:“可我没有一百万,最多也就是几十万,你也知道我家张翼不怎么爱财的--金银首饰行不行?” 既然决定要远离孙刚这疯子了,无论他给多少,给银行卡还是金银首饰,苗金利都会‘欣然笑纳’的。 “金利,祝你马到成功!” 送拎着个布袋的苗金利出门后,孙刚抬起了右手。 “肯定会!” 苗金利也抬手,跟他用力碰了下拳头,转身决然的跳上车子,扬长而去。 第857章 :诈尸了! 尖叫声过后,就是死一般的沉寂。 所有的车辆,行人都停在远处,看着静静躺在路口的那个家伙。 亲眼看到方圆被车子撞飞足足十余米的人们,没谁以为他还能再活下去。 同样,当平时最热衷于街头围观的人们,看到一条生命就这样轻易陨落后,都升起了兔死狐悲的伤感,以肃立静默的方式,来为他送行。 老王已经吓呆,韩妙已经吓傻,痛苦后悔过的张翼,不愧是见过世面的大领导,很快就清醒过来,开门下车。 无论怎么样,她都得去看看那个人。 她思想上的清醒,却不代表着她身体本能也能接受当前的剧变,刚下车,脚腕就是一软,赶紧抬手抓住了车门,这才避免瘫坐在地上。 她开门的声音,总算惊醒了前面的两个手下,韩妙接着推门跳下车,把她搀扶了起来。还没说话就听张翼低声说:“快,快去看看那个人。” “我怕--” 小脸煞白的韩妙,说话时的声音都带有哭腔了。 车祸后的现场,是血腥的,这个观念已经深深种植在了韩妙脑海中,从那个被撞飞的人落地后,她就没敢向那边看一眼,现在听张翼让她独自过去看看,想都没想就说出了实话。 “扶我过去。” 张翼还是很通情达理的,也没责怪韩妙,马上就改变了命令。 韩妙那俩字脱口说出去后,才意识自己说错了话,脑袋一下清醒了,连忙低声劝道:“翼姐,您不能过去。” 张翼在唐王的身份非同寻常,本来她的专车在撞人后,就会在当地引起不好影响了。 假如她再出现在现场,那么就算再愚蠢的政敌,也能看出这是打压她的绝好机会:如果不是你让司机开快车,他敢玩了命的在闹市狂奔? 到底你有多十万火急的大事,才能置市民生死不顾啊? 所以这时候张翼该在现场人们发现她之前,迅速遁走--所有的后果,都由老王来承担,这就是所谓的丢车保帅了。 专车司机闹市开快车撞死人,诚然会引起不好影响,但只要不牵扯到张翼,事情就有了很大的回旋余地,依着她的政治智慧,肯定能迅速找到最合适的应对方案,来化解那些对她不利的因素。 “不,扶我过去。” 张翼犹豫了下,还是坚持要过去。 韩妙的提议诚然正确,而老王肯定也有为领导背黑锅的觉悟,不过张翼还不想逃避自己犯下的错误。 她觉得,这是她应该承担的责任。 身为一个合格的领导,敢于承担责任也是最大的魅力之一。 见张翼决心已下,韩妙不再相劝,搀扶着她胳膊缓步走向那个人,眼睛盯着自己脚尖,心里祈祷:千万别被撞出脑浆子来啊,我最怕那玩意了。 韩妙劝说张翼闪人时,脸色苍白的老王已经走到了方圆面前。 领导可以脚底抹油的闪人,可他不能,也做好了承担所有责任的心理准备。 很好,这个人没被撞的头破血流,嘴里出血脑浆飞出来--最起码,死相比较好看一些,四仰八叉的躺在路面上,秀气的眼睫毛覆盖住了水灵灵的大眼睛,嘴角还带着淡然的微笑,就像睡在母亲怀抱中的婴儿那样,安享。 猛地一看,就像没死那样。 老王嘴唇不住的哆嗦着,膝盖一软单膝跪地,就像求婚那样,慢慢伸手伸向了方圆口鼻,他想看看这死鬼还有没有呼吸。 老王的手,即将碰到死鬼的鼻子时,死鬼却忽然睁开了眼睛,冲着他桀然一笑,问道:“你撒尿过后没洗手吧,有股子骚味儿。” 方圆没猜错,老王的手机响起,接到张翼的电话时,刚在洗手间尿了一半。 领导没说着急用车的原因,但老王能从她几乎变了声的命令中,迅速推断出发生了十万火急的大事儿,需要他马上出车。 可不敢在领导遭遇十万火急的大事时,还呆在厕所内慢条斯理的撒尿,撒完尿后再洗手,甚至都顾不得淋在了手上,老王就用最快的速度,跑到了专车前。 现在,他企图用这只手去试探方圆的呼吸,嗅觉异常灵敏的方先生,当然不愿意了,只能放弃戏弄、教训(就算老子过马路不看红绿灯,可你也不能在闹市开这么快车啊,不吓你个屁滚尿流,能对得起你吗)他的心思,睁开了眼。 噗通一声,老王瘫坐在了地上,嗷的就是一嗓子:“诈尸了!” 明明已经被撞死的人,忽然睁眼说话,这不是诈尸还能是什么? “啊!” 刚扶着张翼走过来的韩妙,听老王嚎出这一嗓子后,立即配合的尖叫一声,噌地躲在了领导背后。 “你才诈尸,你们全家都诈尸了。” 方圆满脸不悦的翻身坐起时,看到了张翼,心中忽然一动。 然后,现场所有人都看到,刚才被撞死的那个家伙,忽然坐起后膝盖也没打弯,就像被一根绳子吊着那样,直不楞挺的站了起来,双手平身向前,双眼翻着白眼,一蹦一蹦的蹦向了张领导。 “诈尸了!” 这次失声尖叫的人,可不是老王一个人了,至少得有三十几个,喊完后就抱着脑袋,不是往车里钻,就是转身就跑。 此时夕阳刚要西下,还是白天,大街上又满是活人,东南西北的路口加起来,足足数百个之多--能够吓倒这么多人,方圆很有成就感。 尤其是看到张翼双眼一翻,软软的瘫倒在地上后,心情更是好的不得了,也懒得再去吓唬那个早就双手抱住脑袋大声尖叫的小秘书了,仰天哈哈鬼笑几声,身子一转,向回家路口的方向蹦了过去。 他所到之处,神鬼皆避。 不过也有胆大的,躲在汽车后面拿手机一通狂拍。 话说这可是大新闻啊,刚被撞死的人就诈尸了,吓坏肇事者后就施施然的走了,对围观者都秋毫无犯,这不算大新闻,那啥才能算是大新闻? 方僵尸蹦的很快,眨眼间就消失在人们的视线中,路口的监控录像,忠实记录下了这一幕。 “翼姐,翼姐,醒醒,醒醒!” 在韩妙的连声呼唤下,张翼悠悠睁开了双眸。 老王到底是男人,哪怕他蹲坐过的地方有黄颜色水渍了,还是鼓起勇气,帮韩妙把领导搀扶了起来。 张翼眨巴着眼,四下里看了好几圈,才有气无力的问道:“他呢?” “他?啊,您是说那个僵尸吗?” 身子还在发颤的韩妙,用力摇了摇头,声音中带着哭腔的回答:“我、我睁开眼后,他就走了。可能是向那个方向走了,大家伙都在向那边看。” 张翼这才注意到,所有路口的围观者,都在冲着西边指指点点的。 苦笑了下,张翼说:“他不是什么僵尸。” “啊?” 韩妙不明所以。 “他是方圆。” 张翼很为自己刚才竟然被吓昏了而惭愧,深吸了口气反过来搀住韩妙,低声说:“那个小子压根没事,他刚才是吓唬我们呢。走,先离开现场再说。” “他、他是方圆?” 刚才没看到被撞飞人是啥模样的韩妙,愣了下脱口问道:“他怎么就没被撞死呢?翼姐,您怎么知道他不是诈尸?” 张翼当然不会告诉自己小秘书,说她在很没出息的被吓昏过去之前,从某僵尸的眼里看出了明显的戏弄神色。 更懒得给她解释,只需调看一下西边沿路的监控录像,就能看出那个混蛋在离开现场后,就不会再蹦达着走路了。 她只是无比的奇怪:这小子怎么没有被撞死呢? “走,先上车。” 张翼搀着韩妙快步走向车子。 等她把韩妙塞进车里时,终于清醒过来的老王,已经坐在了驾驶座上,等她上车后,才满脸羞愧的自我批评:“老板(现在很多学生,都喊自己班主任为老板了),对不起--” “都是我的错,不该催促你开快车。” 张翼摇了摇头,拿出手机:“放心,没出任何事故,也不会有人追究我们的责任,慢点开车就好了。” 听说不会有人追究自己的责任后,老王心中大定,迅速启动车子驶过路口时,就听领导在后面,冷冷的问道:“方圆,你这样做有意思吗?” 老王抬头一看(从上方后视镜内),才发现老板在打电话。 然后,他就清晰听到有男人的声音,从老板手机内传来,懒洋洋的:“张领导,你这样说就没劲了啊。你的车子把我撞了个半死,我都没有追究你们的责任,最多也就是跟你们开了个玩笑。我这么宽宏大量的,你不承情就算了,咋还打电话来兴师问罪呢?唉,我都开始后悔刚才为啥不一直躺在--” 张翼掐掉了电话。 她在发觉方圆在捣鬼后,故意打这个电话,还是用了免提功能,就是想让两个被吓掉魂的手下,知道某混蛋没有死,屁事也没有,刚才就是恶作剧罢了。 果然,听完方圆的回答后,老王俩人齐齐的吐出一口气,又做了个抬手拍自己心口的动作,异口同声的喃喃道:“他怎么就没被撞死呢?” 有了这次的教训,张翼不再催促老王开快车了,尽管她还是很心急自己丈夫的安危。 “老王,你先别走,在这儿等我电话。” 等车子停在张翼的租住小院门前时,张翼犹豫了下又对韩妙说:“小妙,你陪我进去。” “好。” 不知道究竟发生啥十万火急大事的老王俩人,齐齐点头答应。 但愿还能来得及--张翼在伸手推开小院院门时,在心里这样祈祷了一句。 开门的瞬间,她甚至都想闭上眼,怕看到孙刚吊在院子那棵苹果树下的一幕出现。 孙刚确实在那棵很适合人上吊的苹果树下面,不过没有上吊,而是满脸轻松的坐在藤椅上,翘着二郎腿的看报纸,就像很多领导干部在上班那样。 看到他悠闲的样子后,张翼嘴角猛地一哆嗦,头也不回的说:“小妙,你跟老王回吧。” 第858章 :求求你,别打脸 张翼开门后没看到她最担心的一幕,却看到了让她心儿彻底冷透的孙刚,正安然无恙的端坐在藤椅上,悠闲的看报纸。 既然这样,张翼就不想再让韩妙跟着进来了。 韩妙虽说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不过她养成了对张翼唯命是从的习惯,点点头后转身要走,却又听领导轻声说道:“等等,把行车记录仪给我拿来。” “好的。” 韩妙再次点头,快步去了。 张翼就站在院门口,目光中满是失望的看着孙刚,也不说话。 孙刚也没说话,只是站起来走到窗前,打开了院子里的灯。 天,很快就要黑了。 孙刚倒是很喜欢躲在黑暗中,可他知道妻子最讨厌黑暗了,身为一个无比在乎老婆的男人,当然得在任何时候,都得为她着想。 很快,韩妙拿来了行车记录仪。 嘱咐她在回去的路上注意安全后,张翼才关上院门,缓步走向了孙刚。 “你怎么才回家,手里拿的什么?” 等她走到藤椅前后,孙刚才放下手里的报纸,抬起头来看着她,语气虽然很平静,目光中却带着明显的不满。 张翼坐在了他对面,就像平时夫妻俩人晚饭后对坐闲聊那样,把记录仪,手机都放在白色小圆桌上,不答反问:“为什么,要在电话中说那句话?” “你先回答我的问题。” 孙刚淡淡的说。 “你先回答我的问题。” 张翼在孙刚出事后,第一次用这么‘强硬的态度’对他。 这让孙刚很不习惯,愣怔一下才说:“好,我先回答你的问题。我给你打电话,说咱们来世还做夫妻,那是因为我忽然发现,我无比的爱你,这辈子,下辈子都不能没有你,就给你打电话说了。” “就、就为这?” 张翼听丈夫轻飘飘的,说出他说那句话的原因后,坐在椅子上的身子,踉跄了下,要不是及时抓住了扶手,估计会一头栽倒在地上。 别说是张翼了,就算换上智商比她还要低的人,忽然接到丈夫的电话,听他说出这句话,再打他电话却关机后,都会想到不好的那一面去。 张翼也相信,孙刚也该懂得他忽然打那个电话后,会给她造成多大的心里震动。 可他,却没有定点的愧疚感,反而在她回家晚了后,对她不满。 “就为这?” 张翼用力抓着扶手,再次问道:“那,你为什么要关机?” 孙刚端起茶杯,慢条斯理的喝了口水后,才回答说:“我就想看看你能用多快的速度赶回来。结果--令我失望,看来我在你心里的地位,越来越低了。” 孙刚很清楚,从他们的居所到张欣的工作地点有多远。 如果张翼在接到他电话后,就马不停蹄的赶来,那么就会在半小时之前,出现在他面前。 由此他就推断出,他在妻子心中的地位降低了,圆可忙于工作,也不关心他的死活。 孙刚是怎么想的,跟他同床共枕数年的张欣,当然清楚。 正因为清楚,所以才会绝望。 不是生气,就是绝望。 她很想泪流满面的,嘶声喊着问他:你可知道,我在接到你电话后,有多么的担心你,一个劲的催促老王,都出了车祸! 你只想试试你在我心里有多重要,却不顾我的安全。 你,真不是那个孙刚了-- 望着那张熟悉却又陌生的脸,很想痛哭一场的张翼,却没有点滴泪水淌下,甚至连鼻子都没有发酸,只有让她也感到惶恐的冷静,淡淡的说:“我来的这样晚,那是因为在路上遭遇了车祸。这是行车记录仪,你可以看看。” 张翼说着,把行车记录仪跟手机连接起来,找到那个时间段的录像,放在桌子上給他看了起来。 “哦?你遭遇了车祸?真的吗?” 孙刚来兴趣了,身子前趴看向了手机屏幕。 “自己慢慢地看吧,我累了,要休息了。” 张翼说完就从椅子上站起来,走向了客厅。 “等等。” 孙刚喊住了她。 张翼停步转身,顺势倚在门框上,双手抱着膀子看着他,却没说话。 “这个人有些眼熟。” 孙刚按下了下回拨键,然后截屏,慢慢地放大。 方先生那张英俊的小脸,就出现在了屏幕上,这是他听到刹车声时本能抬头的画面,很清晰。 看到方圆后,孙刚的脸一下子狰狞了起来,霍然回头看向张翼:“是他!” “是的,就是他。” 张翼淡淡的说:“心急回家,让老王开的车子快了一些,撞到了他。” “把他撞死了没有?” 孙刚急急的问出这句话后,不等张翼回答就回过头,点击了播放。 屏幕上,方圆就像稻草人那样,被车子狠狠撞飞了出去。 “哈,哈哈!” 看到方圆直挺挺的躺在地上,寂然不动后,孙刚呆愣片刻,忽而仰天狂笑起来,声音尖细,钢针般的刺耳,让张翼恨不得抬手捂住耳朵。 她没有抬手,因为她很清楚孙刚马上就笑不出来了。 忽然间,她很期盼看到孙刚发现方圆没被撞死,还假装僵尸蹦达着离开后的,那种极度震惊的面部表情。 果然,一通酣畅淋漓狂笑的孙刚,好不容易止住笑声,抬手擦了下泪水(笑出来的)低头又看向屏幕时,马上就像见了鬼那样,眼珠子瞪的好像嘴巴一般大了。 看到自己想看到的这一幕后,张翼无比的解气,比热的大汗淋漓是吃了个冰激凌还要爽。 “他、他没死?” 孙刚‘目送’屏幕上的方僵尸,蹦达着消失后,才慢慢地回头看着张翼问道。 “我也很奇怪,他怎么没有被撞死。” 心情忽然很好的张翼,耸肩做出个很欧式化的摊开双手动作后,接着迈步走进了屋子里。 如果张翼没有回家,孙刚在看到这些后,肯定也会惊诧方圆会变成僵尸--但张翼既然回家了,那么就证明方圆根本没事,是故作僵尸来吓唬人的。 这点推理上的智商,孙刚还是具备的。 “他怎么会没死呢,那么撞,都没死--” 孙刚反复看着方圆被撞飞的那个镜头,喃喃说到这儿时,忽然听到张翼在门口厉声问道:“是谁,动了我的首饰盒!?” 孙刚头都没有回,淡淡的回答:“除了我之外,还有谁能动你的首饰盒?” “里、里面的东西呢?” 张翼的声音在发颤,扶着门框走了出来。 自从结婚那天开始,他们家的存款,现金,还有张翼结婚时买的那些钻戒啥的,都是放在首饰盒内的。 首饰盒,已经成了他们家的财宝箱。 数十万的存折,数千元的现金,甚至包括孙刚向她求婚时送的钻戒,对张翼来说,都丢了也没啥打紧的。 只要能给她留下那个样式古朴的白银镯子就行。 那个镯子,是张翼八岁那年,母亲去世时给她留下的唯一遗物。 这些年来,一直都被她当做对亡母的寄托,小心收藏着。 现在却不见了,连同首饰盒内的其它东西。 孙刚还是没有回头,盯着手机屏幕随口说:“哦,都送人了。” “送、送人?” 走到孙刚背后的张翼,身子一个踉跄,赶紧抬手扶住了椅子,哑声问:“我的、我那个镯子呢,妈妈给我留下的那个镯子呢?” “也送人了,一个破镯子罢了,也不是太值钱,苗金利还看不上眼--” 孙刚随口说到这儿时,才意识到自己做错事了,赶紧回头笑道:“呵呵,我差点忘了,那个镯子对你来说意义非凡了,实在不该送给他的。不过你放心,我马上就給他打电话,让他把镯子送回来。” 居高临下看着丈夫那一张一合的嘴,张翼右拳慢慢地攥紧,声音更加嘶哑:“苗金利?你把那些东西都送给了苗金利。你,你为什么要送给他?” “我要他找人弄残姓方的。他说,要找专业的人去做这件事,得需要百万佣金。家里钱不够,加上那些首饰,也就是五十万左右的样--” 孙刚轻飘飘的说到这儿时,张翼忽然抬手,狠狠一拳打在了他鼻子上。 就像孙刚会开枪那样,出身部队的张翼,也练过几天军体拳,虽说转业后养尊处优的惯了,可是含恨打出的这一拳,还是很有几分专业水准的。 一下子,就把孙刚从椅子上打在了地上。 “你凭什么把我妈妈的镯子送给他!你知不知道你跟苗金利来往,是被人受之以柄的阴谋诡计,你是真傻还是假傻,敢跟那些不三不四的人勾结--” 张翼一拳打出去后,这些年积攒的怨气,就像决堤那样轰地一声溃败,再也无法保持冷静,拼命的抬脚踢向孙刚,没头没脑的。 如果孙刚心有愧疚的话,他这时候肯定只会抱着头,任由妻子揍他出去。 但他才没有丝毫的愧疚,当张翼再次踢向他时,就猛地伸手抱住她的腿,往旁边拼命一扯,咣当一声把她摔倒在了地上。 张翼虽然会几下军体拳,可她终究是女人,而孙刚也是军人转业,哪怕是那方面不行了,抡起打架来,收拾她是没问题的。 不等她反应过来,就一个虎扑骑在她身上,一手采住她头发,右手攥拳,就像张翼刚才踢他那样,劈头盖脸的砸了下去,受伤野兽般的嘶声吼叫着:“臭表杂,你敢打我,你个看到男人就直了眼的贱人,真以为我不知道你早就嫌弃我了吗?” 张翼被扑倒在地上,反抗几下没成功后,就双手捂住了脸,凄声哭泣道:“别、别打脸,我明天还要上班的,求求你,别打脸!” 孙刚才不管这些,拳头雨点般的砸落下去,足足半分钟后,高举起的拳头才顿在了空中--他清醒过来了。 张翼仍然双手捂着脸,低低的哀求:“别打脸,我明天还要上班的。” “对、对不起,我不该打你的,刚才我失去理智了,是我不好,请你原谅。” 孙刚喃喃说着,抱起张翼,掰开她捂着脸的手,低头用力吻了下去。 第859章 :咱们俩可是清白的 张翼没有拒绝,任由孙刚疯狂的吻她,却像个稻草人那样,没有丝毫反应。 她脸色平静,目光呆滞,就像本人正在梦游那样。 她的样子让孙刚无比的害怕,能真切感受到她正迅速的远离他,终于有了后悔,觉得不该动手揍她的,不就是为了个银镯子吗,完全可以给苗金利打电话,让他用最快的速度送回来。 张翼对于孙刚来说,已经不仅仅只是妻子的身份了。 还是他能站在天地间活下去的全部希望,每当看到妻子下班换上家居服,尽显她玲珑曲线,成熟的女人的风采,他就有种说不出的骄傲:她在外面威风八面的,可却是我的,甘心为我做任何事。 就因为这种骄傲,才让孙刚更加彷徨,怕失去她,从而导致了心理上的不正常。 “你不该动手打我的,我们是夫妻,注定要恩爱一辈子的,有什么话不能好好说,非得动手来招惹我的怒火呢?难道,我们夫妻数年的感情,还比不上一个破镯子吗?是,那是岳母给你留下的唯一遗物,但终究是个死物啊,比不上我这个昼夜陪伴在你身边的活生生的人啊。” 捧着张翼的脸,狂吻了足足半分钟,孙刚才抬起头,满目的爱怜,拿手擦着她嘴角的血渍,喃喃的说:“我错了,原谅我,请你原谅我,好吧,好不好?” 张翼被他双手捧着下巴,明明跟他双眼对视着,那双昔日颇为灵动的眸子里,依旧呆滞的吓人,就像没有灵魂的木偶。 “你说话,你说话呀你!” 孙刚不敢跟张翼这种眼神对视,双手用力摇晃着她的脑袋,让她说话:“说你原谅了我,不会在意我对你动粗!只要你说这些话,我以后会好好爱你,做天底下最好的丈夫!” 张翼凌乱的如丝秀发,被晃得来回甩动,就像一块在天上流动的云,只是仍旧没说话,就这样直勾勾的看着他。 “特么的,你怎么就不说话呢?” 孙刚耐心消失殆尽,抬手就在那张脸上狠狠抽了一耳光。 耳光声,在夜幕下显得格外清脆,张翼刚被擦干净的嘴角,再次淌出血来。 她还是一动不动,就像孙刚这一巴掌,是抽的别人那样。 “你、你--这是你逼我的!” 孙刚干瘪的嘴狠狠抿了下,抬手采住张翼的衣服,猛地向两旁一分。 刺啦一声响,张翼的衣服被撕开,从里到外。 孙刚暴怒之下的手劲,大的出奇。 灯光下,还没生过孩子的张翼的身子,如果忽视那些青瘀伤痕,看上去格外的迷人,白的雪白,红得粉红,高的压抑,低的深邃,皮肤更像剥了壳的熟鸡蛋白,像缎子那样温润顺滑。 孙刚停住了动作,眼神痴迷的看着自己的妻子,喃喃说道:“我的,你是我的,你是我的,除了我之外,谁都不能碰你,碰你一下。” 有风吹来,本来很暖的风,吹在张翼胸膛上后,她却打了个冷颤,羊脂白玉般的肌肤上,攸地翻起一层红色的小疙瘩。 孙刚低头吻了下去,双手继续粗暴的撕扯着女人的衣服。 女人还是动也不动,双眼看着有些灰蒙蒙的天空。 夜空中,有颗星星在眨眼间,还带着讥讽的笑意。 那确实像一个人的眼睛哎,哪怕夜空灰蒙蒙的,看的不是很清楚,张翼却忽然觉得那颗眼睛在讥笑自己--这份讥笑,她很熟悉:那个假扮僵尸的家伙,在她即将被吓昏过去的瞬间,就曾经用这样的眼神看着她。 不知道怎么回事,想到那个被车子狠狠撞出去,却没撞死,还能假装僵尸来吓昏她的家伙,张翼忽然笑了。 她觉得很有趣,这个人生。 她想到了龙头调任她来唐王时,曾经跟她说过的那些话。 那个已经不在世的老人,给她说过的每一句话,她都记得很清楚,哪怕孙刚现在正像个男人那样,趴在她身上用力动着身子,她也能回想到每一个字。 她不会把龙头告诉她的那些话,告诉任何人,她对老人发过誓。 疼痛,忽然打断了张翼的会想,呆滞的眼神微微下翻,就看到徒劳半晌的孙刚,张嘴一口狠狠咬在了她的左边。 很疼,又很舒服。 她无比渴望另外一个部位,也有这种感觉。 很可惜啊,无论孙刚怎么努力,那个地方都寂寞的像一潭死水,没有升起丝毫的波澜。 叮铃铃--桌子上的手机响了起来,惊醒了徒劳发疯的孙刚,霍然抬头看向案几。 案几上的手机屏幕亮了起来,显示着来电人的名字:方圆。 “你、你储存了他的手机号?” 孙刚低头,脸色狰狞的看着张翼,全身都在剧烈哆嗦,包括声音:“你、你明明知道,我跟他有不共戴天之仇,怎么还保存他的手机号?” 张翼说话了。 她终于说话了,带着让孙刚心悸的平静:“你怕我会跟他,做对不起你的事?” 孙刚不说话了,只是满脸抽抽着,更加吓人。 “我就是这个打算的,我现在处心积虑的想勾引他,想做他的地下情友。” 张翼淡淡的说:“别看那个混蛋的身体看上去很单薄,其实很强壮,被那么快车速的车子撞飞,都能毫发无伤,只能证明他异常的强壮。我就想,他跟我在一起时,是不是也那样厉害?” 霍地一声,孙刚高抬起了右手,攥成了拳头。 张翼眼睛眨都没眨一下,就这样看着他,继续说道:“你最好把我打死,要不然我会给你戴上绿帽子的--或许,我高兴了,还会把我跟他恩爱的过程拍下来,请你看,让你亲眼看看,你妻子被别的男人骑着时,是多么的快乐。” 孙刚的身子,猛地哆嗦了下,就像被人用大锤在心口狠狠砸了一拳那样,全身的力气都攸地消失,拳头慢慢地落了下来,翻身从张翼身上滚了下去,趴在她身上低声抽噎了起来;“别、别那样,你不可以那样的。” “你要不要打死我?不敢的话那就起来,我要接电话了,他该等的不耐烦了。” 张翼抬手,轻抚着孙刚的后脑勺,动作温柔的喃喃说道。 孙刚抱住了她,用全身的力气,勒的她几乎喘不过气来。 手机铃声不再响了,屏幕也黑了下来。 “你骗我,你是故意用这种话,来报复我,对不对?” 孙刚抬起头,满脸都是眼泪鼻涕。 他抬手擦了一把,顺势抹在了张翼身上。 张翼没反抗,只是认真的摇了摇头:“我没有骗你,所以你最好打死我。” “我、我--” 孙刚干瘪的嘴再次咬紧,猛地抬手,在张翼胃部狠狠砸了一拳。 无比压抑的惨叫声中,张翼双手抱住胃部,双腿蜷缩膝盖顶在自己小肚子上,整个人变成了一只大虾米,泪水哗哗的淌了下来。 就像小溪水那样,唱着欢快的歌声。 就是欢快。 泪水并不只代表着痛苦,有时候还是高兴,解脱。 张翼终于解脱了,在无法忍受的剧痛中,品尝到了窒息的滋味。 她刚才说那番话,算是给孙刚的最后一次机会吧。 只要孙刚哭泣着哀求,继续给她赔礼道歉,她或许会原谅他--两个人,毕竟真心爱过,她的潜意识内,也早就做好了跟他白头偕老的准备。 她可能不在意孙刚刚才的粗暴:男人嘛,哪个男人没有脾气啊,不犯错、不打老婆的男人,还算是男人吗? 可孙刚万万不该在他辛苦好久、即将成功打动张翼时,再次动手打她。 更不该不顾她疼的要窒息,哭都哭不出声音时,强行再次给她穿上了守卫爱情的短裤,咔吧一声落锁(没想到,他没有把钥匙丢掉,而是随身携带着)后,再喘着粗气,恶狠狠的骂道:“臭表杂,我警告你,别逼我杀人!” 张翼坚强的笑了下时,又听丈夫说了句尘世间最可笑的话:“我就不明白了,为什么就不能跟我一辈子的幸福生活呢?” 说完这句话,孙刚站起来,抬脚在女人的肋下,再次踢了一脚后,拍拍手走向了浴室。 刚才又打又闹,又哭又笑的,出了一身大汗,浑身粘糊糊的难受,是得好好洗个澡才行。 说起来也很奇怪,在把张翼狠狠狂殴了一顿后,孙刚心情好了许多,心中积压多年的某股子压抑,随着他重重吐出一口气,整个人都变得无比轻松起来。 就像刚刚偷吃了禁果的毛头小伙子那样,带有些许彷徨,更多的却是骄傲。 走进浴室之前,他回头看了眼张翼。 张翼还在那儿蜷缩着,发出低低的哼声,丰满窈窕蜷缩在一起好像虾米似的身子,还不时的抽一下。 孙刚得意的笑了笑,走进了浴室。 叮铃铃,随着悦耳的铃声,手机屏幕再次亮了起来。 方圆的名字,就像一个小精灵那样,在上面不断跳跃着。 张翼曾经在童话书上看过,精灵总能给人带来欢乐,让痛苦消失。 嘿,还真是这样--身心无比痛苦的张翼,看到那个在手机屏幕上跳动的精灵后,整个人都好了起来,就像被扎了一针麻药那样,再也感觉不到痛苦,抬手捂住嘴轻咳几声,翻身跪坐了起来,倚在藤椅上,接通了电话。 电话一接通,方圆那带着不耐烦的讨厌声音响起:“张领导很忙啊,架子大,不想自降身份,跟我这种小市民通话?” “有什么事就说,少来这些疯言疯语。” 张翼脱口说出这句话后,呆愣了下:她自己都能听得出,她的声音竟然如此平静,就像往常跟下属通话那样,带着淡淡的矜持,傲然,没有一丝丝的痛苦。 就仿佛,她从没有被谁狂殴一顿,身体没有丝毫的不适。 “风言风语?” 自动转换概念后,方圆嘿嘿笑道:“张领导,你这个词用的可不好。一般来说呢,风言风语专指男女之间那些不正常的关系--咱们俩可是很清白的。” 第860章 :你想要什么好处 在方圆心中,官场上所有女性领导,基本都是从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古板,是她们唯一的特点,跟她们是否美丽没关系。 为了权利,为了爬得更高一些,她们就只能放弃该有的女性风情,成为一个让人又怕又敬的中性人。 做事时像男人那样雷厉风行,杀伐果敢,好像唯有整天板着个脸的,才能让下属忽视她的女人性别,对她乖乖的俯首帖耳。 方圆就不明白了:女性官员难道非得古板些,才能算是为人民服务吗? 这样推断下去,那些女乞丐,就不该捧着个破碗的,哀求过往行人可怜可怜她,往她碗里扔点钱,没有现金她可以提供刷卡机--她们该高高的昂着下巴,双眼朝天的拦住某个有钱人,抬手打个潇洒的响指,再点点自己的空碗,示意有钱人赶紧放钱才对。 女人嘛,就该跟男人一样,别以为自己当官了,就忘记自己是水一般的女人,应该像所有的爱美女士那样,穿自己喜欢的衣服,尽情展现自己的美丽,给男人们眼珠子发福利。 难道,所有的女性官员,就因为打扮成古板的样子,她们的工作能力就会提高,就不会看到钞票时心动,不会看到帅哥时想入非非? 唉,所有在官场当领导的女人们,其实才是最最虚伪的。 方圆特看不惯那些虚伪的人,要不是他找张翼确实有事,才懒得给她打电话,更不会在听她说出‘风言风语’后,就顺势疯言疯语了。 根据方圆的判断,在他开始胡说八道后,古板的张翼肯定会以沉默啊,轻哼啊,或者干脆用冷淡的语气来提醒他,说话注意点后,再追问他打电话的用意, 很奇怪,张翼没有沉默没有轻哼,更没有装模作样的训斥他,而是轻飘飘的问道:“是嘛,你确定咱们两个,永远都会是清白的?” 方先生的听觉很灵敏,尤其是察言观色的本事,也比一般人高很多,马上就从张翼这句话内,听出了‘游戏风尘’的意思,呆愣了下脱口问道:“张领导,你这样说是啥意思?” 张翼在那边,好像轻笑了一声才说:“没啥意思,说不定以后咱们俩的关系,会发展到那种地步。” 男人都是犯贱的,这一点方先生可以确定。 他们从来都特烦困难,不过在追女人的过程中,却无比享受困难。 简单的来说呢就是:越是高高在上,对他们不屑的女人,就越会成为他们征服的对象,为此能忽视任何的困难,能浮出一切能浮出的代价。 就像方圆,在听出张领导话中带有聋子都能听得出的暧昧后,骨子深处的那股子‘贱意’,立马就蠢蠢欲动了:“哪种关系?” 张翼回答:“你现在能想到哪种关系?” “跟滚被单有关吗?” 方圆的贱意越来越大了,再加上又隔着电话,他就更敢肆无忌惮了。 “你有这个胆子吗?” 电话那边的张翼,鬼知道哪根神经出问题了,一点生气的声音也没有。 方圆咽了口吐沫,不答反问:“你说呢?” “男人嘛,基本都是敢说不敢练的主,我看你差不多也是那种人,嘴上敢说能把我泡上炕,其实真正见面后,却会吓得四肢、哦,不,是五肢都发抖。” 张翼说话,越来越不像官员的样子了。 这让方圆怀疑自己是不是打错电话了,对面那个女人不是张翼。 他看了眼手机屏幕,上面确实标有‘张领导’三个字,没打错电话,他敏锐的听觉,也能听出对面跟他通话的,就是张翼。 只是,那个古板的老女人,怎么说话这样大胆了呢,就不担心他会把双方的通话记录给录下来,然后再拿此来要挟她啊? “小子,怎么不说话了?” 张翼轻笑着,说:“我就说你们这些臭男人,最厉害的就是舌头了--” 方圆打断了她的话:“我那方面比舌头得厉害一万倍。不过,就算再厉害,我也不会让你这种古板老娘们品尝到的。” 张翼没因为被他称为‘古板老娘们’就生气,问道:“你怎么就知道我是古板老娘们?方圆啊,实话告诉你,我现在的皮肤,身材要比很多二十岁的小姑娘都要好,那方面的经验,更不是她们能比得了的。如果你有本事把我泡上,我会让你懂得什么才是真正的私生活。” 这女人吃错药了,才敢跟我胡说八道--方圆心里这样想着,嘴上说:“打住这个话题!” “怎么,你怕了?” 张翼在那边问道。 “我是怕了。” 方圆晒笑了声,说道:“我现在浑身都起鸡皮疙瘩了,只要一想到您那副古板的老女人样子。我圆可去找头母猪,去跟它聊聊怎么扯淡更精彩,也强过跟你这种刷了绿漆的老黄瓜打情骂俏。” 不等张翼再说什么,方圆就赶紧说:“两件事。第一呢,就是批文下来了,有空我会去机关找你,还请张领导到时候给大开方便之门。至于想要啥好处,你现在就可以提。只要别狮子大张口,我尽量满足你。” 装完僵尸回到家后,方圆就接到了叶明媚的电话,说她很快就会抵达唐王,跟方先生共襄慈善盛举,批文下来了,资金也随时都能到位。 这是好事,对那些孤儿们来说是福音。 只要叶明媚真心帮忙做慈善,方圆觉得他可以再原谅燕春来一次。 他是个善良的人--哪怕危险已经笼罩在脑袋上方,可他绝不会因为这个原因,就放弃该做的善事。 人活着,最好是能做些力所能及的善事。 善事,总能抹平人们在错事时心中的愧疚。 方圆开始说正事了,张翼也认真的说:“如果你非得给我好处,那就泡上我吧。” “你特么的是不是有病啊?” 方圆这就怒了,搞不懂张翼怎么就变成这样了。 “嗯,我有病,病得还很厉害,必须得被男人治疗。” 张翼在那边淡淡的说。 “你如果还这样说,那我就去找别人,我不喜欢跟有病的女人打交道。” 方圆冷冷的回答。 张翼在那边沉默了片刻,再说话时的语气,终于恢复了正常:“第二件事是什么?” “我借给你的车子呢?你得还我,我得上下班用。” 方圆提到那辆白色的长城汽车时,眼前忽然浮上漠北北的样子:那辆车,可是她的。 同时,他心里也怵然一惊:我之所以非得要回那辆车,是不是就因为那是她的车子? 区区一辆几万块的车子,方圆按说是没必要在乎的,更不会郑重其事的,把它当做跟做慈善来相提并论。 事实上他却这样做了,在怵然一惊后才意识到:他放不下的不是那辆车子,而是那辆车的主人。 什么时候,代表着邪恶、危险血腥的女魔头,竟然不知不觉的走进了方圆的内心深处? 难道,就因为他们曾经相处那么长时间,他一直把她当妹妹对待,还是因为她曾经陪他去给北朝地下古城,跟他同生共死过? 想到这儿时,方圆下意识的低头,看向了右脚脚腕。 那儿缠着一圈红色布带,里面包裹着两个小银铃。 每只小银铃上,都雕刻着一只代表贪婪的饕餮。 上古神话传说中,所有跟饕餮打交道的人,都被它吃进了肚子里。 贪婪成性的饕餮,从来都不区分敌我的,只要它喜欢,就会张开嘴大嘴。 “你怎么不说话了?” 张翼的声音,从方圆耳边攸地响了起来,打断了他的发呆。 “啊,我说了啊,你把车子还我,我上下班要用。” 方圆吸了下鼻子,回答说。 “我刚才就说两遍了,你的车子在机关大院内,你什么时候去找我,顺便开回来就是了。” 张翼接着追问:“你刚才没听到,是在发呆吧?” “我发呆不发呆的,关你个老女人屁事!” 心情忽然不好的方圆,很不礼貌的说了句后,就扣掉了电话,抬头看向了东南方向,呆愣良久,才喃喃说道:“你现在,来到哪儿了?” 夏小韵来到了大门口,从门缝里看到院子里亮着灯后,推门就走了进来。 小脸红扑扑的,脚步有些轻浮,一看就知道喝了不少的酒。 劳拉跟在她身后,手里拎着几个食品袋,进来后就去了厨房,再出来时,已经用托盘端出了几个菜,还有两瓶啤酒,来到石桌前放下,也没跟方圆说什么,就走进了西厢房内。 夏小韵坐在方圆的对面,双手手肘支在石桌上,双手十指交叉用手背托着下巴,直勾勾的盯着小方,脸上带着白痴的笑容。 “今晚灌了多少马尿,才能喝成这样?” 方圆可没因为夏总回家,还没有忘记給他带晚饭就承情,拿起筷子抄起一块红烧肉填进嘴里后,又拿过一瓶啤酒,攥住瓶口拇指指甲顶在瓶盖上,稍微用力就打开了盖子。 夏小韵撇撇嘴,反问:“你喝酒时,就是在喝马尿?” “好吧,算我说错了,该说你喝了多少马尿做成的红酒,才喝成这样子?” 知错就改的方圆,撕下一根烤鸭腿塞嘴里一晃,再拿出来时,就只剩下一根骨头了,随手放在石桌时叹了口气,喃喃说道:“唉,可惜毛驴不在,它最喜欢吃鸭子腿了。” 夏小韵抬手,揉了揉小鼻子,有些囔囔(喝酒了的人,鼻子基本都不会再透气了)的说:“那你代替毛驴,把这跟骨头吃了呗。” “我从来都不抢兄弟爱吃的东西。” 方圆也懒得再问夏小韵跟谁喝酒,又在哪儿喝酒了。 毕竟人家是大老板嘛,平常应酬不断,喝成这样子也是很正常,就像他吃饭时的样子,总能让人联想到猪那样。 等他风卷残云的吃完饭后,始终直勾勾看着他的夏小韵,才伸了个小懒腰,刚要站起来去洗澡,方圆说话了:“你给秦小冰,下了个啥圈套?” “什么圈套?” 小夏满脸不明所以的样子。 第861章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你越来越虚伪了。” 方圆很反感夏小韵在他面前,做出这股无辜的样子。 这会让他觉得,自己被这臭丫头当傻瓜来看待了。 小夏眨巴着大眼睛,低头看了眼自己的身上,才抬起头来问:“我怎么看不出我哪儿虚伪?哇,小方,你不会现在变成那些‘空即是色,色即是空’的得道高僧了吧,能通过我美丽的外表,看透我善良的本质。” 方圆想给她一耳光。 那样,夏小韵就不会这样装傻卖呆了。 不过动手打女人的行为,从来都是被方圆看不起的,尽管他也没少抽女人耳光。 “好了,好了,别用这种饿狼般的眼神看着我,看的人家心里毛毛的。” 夏小韵嘻嘻一笑,说道:“我可以发誓,秦小冰找你签字画押的合约,是她苦苦哀求我,我才勉为其难答应她的。” 方圆皱眉:“我问的是,合同上的条款是啥。” 小夏耸耸肩,很老外的样子:“对不起,关于这一点,请恕我无可奉告。” 方圆烦了,右手五指伸曲了几下,缓缓问道:“想逼我动粗?” “你什么时候跟我细过?” 看出方圆有动粗的趋势后,夏小韵警惕的站起来,抬脚就要跑。 方圆身子前趴,抬手就抓住她胳膊,稍微用力就把她拉了回来。 夏小韵哎呀呀的轻叫着,擦着石桌被他拽到了面前,却顺势矮身,坐在了他腿上,左手搂住他脖子的同时,右脚优雅的翘起,动作自然,不像是在受侵犯,倒像是在跟心爱的男人缠绵。 尤其是脸若桃花,媚眼如丝,朱唇轻启,说话时喷出带有酒气的幽香:“非得对我动粗吗?” 摊上这么个死不要脸的女孩子,方圆还真办法动粗。 他现在总算看出来了,小夏就是当地人嘴里所说的泥腿(寓意软硬不吃),你越是对她动粗,她反而会越倔强,哪怕你把她打死,她也不会如你的意。 但反过来,你好言好语的跟她说话,她就开始装傻卖呆。 这种人是最让人头疼的了,真可谓是打又打不得,说又说不听,所谓的老虎吃刺猬,没处下嘴就是这样了。 鬼才知道,本来相当傲气的夏小韵,怎么会变成这样子。 看着那张无辜的脸,方圆只能败下阵来,也懒得再推开她了,叹了口气:“唉,就不能跟我说,秦小冰有啥值得你算计的?” 如果夏小韵只是算计方圆,他不在意。 可下午在被秦小冰逼着签合同时,他明明看到上面有她,还有夏小韵签下的名字,就以为小冰妹子被卷进掺和不起的漩涡中了,这才非要知道合同内容。 “我都说了,我没算计她,你怎么就不信我说的话呢?” “好,我信,那你告诉我,合同上都有哪些条款。” “秦小冰在找你签字时,你为什么不看看?” 夏小韵反问。 方圆回答:“她不许我看。” “她不许你看,你就不看了?” 夏小韵的语气变冷,淡淡的说:“原来,你就只敢对我动粗,觉得我好欺负。在你的小冰妹子前,你就成软蛋了。” “我--” 方圆张嘴,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 人家夏小韵说的没错,明明是秦小冰逼着他在那份合同上签字的。 在签字时,只要他想看合同内容,一百个秦小冰也挡不住他,可他却没有看,只会在回家后,企图用霸道的手段,来欺负人家夏小韵。 这不是欺负人,还能算什么? “呵呵,看来,我就是长了一张被欺负的脸。” 夏小韵从方圆身上站了起来,斜着眼的瞅着方圆,不住的冷笑。 “不愿说就算了,有必要这么阴阳怪气的,让人看了不舒服?” 方圆跟她对视了眼,忽然有些心虚。 “方圆,总有一天,我不会再受你欺负,你给我记住这句话,一辈子都不要忘记。” 夏小韵缓缓说出这段话后,抬脚走向客厅门口。 就在她走到门口时,方圆说话了:“那你也得能活到你以为的一辈子。” “什么意思?” 夏小韵身子僵了下,慢慢回头看着他。 方圆没说话,拿出烟点上了一颗。 夏小韵眼角微微跳动了几下,低声问道:“她,要来了么?” 她,就是漠北北了。 方圆抬头,看向东南方向:“今天下午时,有人通过老刘向我传达了一个信息。他说,妖星升于东南方。” 夏小韵本能的抬头,也看向东南方,盯着那边沉默很久后,才轻声说:“原来,她一直藏在沿海地区。” 方圆想了想,才说:“最近别出门了,如果有必要的话,连公司也不要去了,反正你不去,公司也能正常运转的。” 夏小韵问:“你呢,你在家陪我?” “尽可能吧。” “你能挡住她?” “没有绝对的把握。” “那你能陪我多久?” 夏小韵又问:“一辈子?” 方圆没说话。 夏小韵也没再追问这个话题,只是笑了笑说:“早死晚死,病死横死都是死,也没必要为了晚死,就藏在家里连累你也失去了自由。” “你要出去?” 方圆皱眉问道。 “今天下午,一直跟岭南那边的几个老总洽谈业务,他们准备跟我们合作,开通东南亚地区的路上物流业务,我仔细看过他们的计划,非常可行,一旦合作成功,以后你想吃南越的芒果、泰国的香蕉,就很轻松了。” 夏小韵抿了抿嘴角,神色又恢复了自然:“已经跟他们签订好草约了,随时都有可能去那边。” 方圆歪着下巴,问:“不能不去?” 夏小韵反问:“人能不死吗?” “为啥要找死呢?” “不去找死,就不死了吗?” “既然你这样看得开,那就随你吧,反正我是不会去跟你去岭南的,我最近在做大善事--” 方圆刚说到这儿,就被夏小韵冷笑着打断:“呵呵,方圆,你太天真了。就算你做天大的善事,就能救赎以前所犯下的血腥罪行?你可是亲口跟我说过,至少有七个女人,因为你而被花小妖杀害。” “那,依着你的意思,我得继续为恶了?” “继续为恶到不至于。可我有个想法,已经想很久了。” “说说。” “我们是一根绳子上的蚂蚱,跑不了你,也跑不了我,我要是死了,鬼知道会对你产生什么样的影响,这是你说的,是事实,我也相信。” 夏小韵返身走了回来,满脸都是热切的神色:“既然这样,那我们为什么不齐心协力,一起走出去?” 方圆明白了她的意思:“你想让我陪你,去找另外一只绣花鞋?” 夏小韵缓缓点了点头,低声说:“只要我穿上那双绣花鞋,我就能成为你的女人,还有可能给你生个孩子。至于尘世间会不会因此发生什么大灾难,我们无需担心。因为老祖宗早就说过一句话,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很多人都以为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这句话,就跟法国某位皇帝留下的著名遗言(我死之后,哪管它洪水滔天)是一个意思:人如果不为自己谋利、谋权,是要招到天地诛杀的。 其实不然,大众所理解的这句话,跟这句话的本意恰好相反。 这句话源自《佛说十善业道经》的第二十四集:人生为己,天经地义,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佛家的意思是:不为自己制造新的恶果,不为自己造成新的灾祸,这才是为自己,只有这样才不会天诛地灭,是要求人要遵循道德法则。 本朝建国后,某大元帅也曾经说过这句话,以它真正的含义。 方圆看着夏小韵,没说话。 夏小韵说的热切,忽略了方圆看着她的眼神,变得越来越冷,犹自说道:“我相信,凭着你连火山岩浆、核弹都能躲过的本事,肯定能好好保护我。到时候,我们只要隐姓埋名,世界那么大,我们藏在哪儿不可以?想过什么样的生活,就过什么样的生活。对不对?” “你身上有股子臭气,该去洗洗睡了。” 方圆抬手,看似很随意的在夏小韵脑门上揉了揉,站起来快步走进了屋子里。 夏小韵脸上的笑容已经僵硬,目光依旧落在方圆坐过的地方,很久都没有动一下,直到劳拉在西厢房内看似无意的咳嗽了一声后,才眨巴了下眼睛,回过了神。 她转身看向方圆的卧室,里面的灯已经灭了。 “方圆,我那样说,错了吗?” 夏小韵缓缓坐在石凳上,缓缓问出这句话时,东南方向忽然有白光猛地一闪。 变天了。 本来就有些灰蒙蒙的夜空,随着夜风忽然增大,变的越发黑了。 今夜有雷阵雨。 轰隆隆的雷声,从东南方向传来,越来越近,夜风中已经带有了充足的水气。 夏小韵仍然坐在那儿,呆望着那边,看着一道道的闪电慢慢逼近,终于在狂风驾驭下,抵临了唐王上空。 咔嚓! 随着一道耀眼的白光闪过,震耳欲聋的雷声炸响,黄豆大小的雨点,噼里啪啦的砸了下来,落在了夏小韵身上。 她就像没感觉到那样,任由雨点急促的敲打,扑进院子里就失去方向感的狂风,卷起她的发丝,狠狠打在她脸上,很疼。 啪,啪的雨点声,忽然无比响亮了起来,却不再有水滴落下。 夏小韵抬头,就看到了一把伞。 大半个身子都被淋透的劳拉,右手举着伞看着老板,低声说:“夏总,回屋吧。” “劳拉,你说明天会是个好天气吗?” 夏小韵忽然问出了这个无聊的问题。 “应该是吧?我没看天气预报。” 劳拉摇了摇头,不确定的语气回答。 今天肯定是个好天气。 谁要是敢反驳,说这都早上八点半了,还没有太阳出来,这算啥子好天气的话,郑晓虎就会用他的拳头,让他明白一个道理:好天气,跟有没有太阳没任何关系。 就像没有谁规定,那个长相猥琐的老杂毛,不许在街头上卖艺乞讨那样。 第862章 :碰瓷的老杂毛 从小时候起,郑晓虎最大的梦想,就是当个仗剑行走江湖,除暴安良的侠客。 最好像古龙大侠小说中的西门吹雪那样,一言不和就跑上紫禁城的屋脊上,右手持剑左手并指,大叫一声:“来者何人,你虎爷剑下不死无名之辈!” 侠客梦做了十数年,直到他十七岁那年,在大街上看到一个男人欺负女人,暴怒着扑出去把女人她丈夫左腿打断,又被他身为富豪集团老总的老子拖回家,狠狠教训一顿后,才恍然醒悟:江湖很复杂。 郑晓虎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特别讨厌复杂的东西。 所以这些年来,他都没离开德城。 德城虽说像唐王那样,只是个县级市,但小地方才简单不是? 简单的城市简单的人,简单的虎爷--看到有个老头子站在街边卖艺后,马上就凑了过去,老远就吆喝:“都给虎爷闪开,闪开!” 德城很多人都听说过虎爷的大名,就算没听说过的,在看到他胳膊上刺着的海绵宝宝后,也能猜出他不是好惹的,当然得赶紧让开了。 街头卖艺的老杂毛(在年仅二十一岁的虎爷心中,老杂毛不仅仅专指道士,一切头发白了的老男人,都适用于这个词的),得有七十多岁了。 老杂毛穿着破破烂烂的衣服,都看不出啥颜色来了,还偏偏敞开怀,露出瘦骨嶙峋的胸膛,拿手拍的砰砰响,倒是一嘴的好牙,声音洪亮:“走过的路过的老少爷们看过来了,佛山无影脚黄飞鸿的第八代传人小飞鸿,今儿来贵地卖艺了,各位有眼福了啊!” 听老杂毛吼叫着自称是佛山无影脚的传人,小飞鸿的名字,郑晓虎差点乐趴下,要不是看他吼的挺带劲,早就扑过去給他狠狠一记无影脚,让他有生之年再也别来德城了。 卖艺老头扫了眼双手抱着膀子的郑晓虎,继续咋呼。 无非就是说些在家靠父母,在外靠朋友,请大家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捧个人场,那些老掉牙的江湖套话了。 喊完后,老头子抬手又在干巴巴的胸脯上擂了起来,干嚎道:“建国之后,佛山无影脚改练铁布衫。铁布衫,与少林寺的金刚不坏身、昆仑派的金钟罩一起,号称当今武林三大防身硬功夫。现在,我就为大家表演一下铁布衫!” 老头子说完,猛地吐出一口气,双膝下弯,双手前伸,先扎了个还算标准的马步,接着嘿嘿嘿嘿的打了一套拳法。 还别说,老头子这套拳打的倒是有模有样,很有武林高手的风范。 看的很专注的郑晓虎,下意识的跟着比划了起来。 老头子‘终于’注意到了他,架势一收,问道:“小伙子,想不想学?” 郑晓虎问道:“你真有你吹的那样厉害?” 砰,砰砰,老头子又再自己胸膛上砸了几下,豪情万丈的说:“不信,你来砸我一拳试试,用你最大的力气!” “真的?” 郑晓虎走了过去。 老头子没说话,再次重重吐出一口气,扎出了马步的架势,对郑晓虎点了点头。 郑晓虎兴奋的举起拳头,晃了晃手腕,猛地一拳打在了老头的胸膛上。 砰地一声响,老头就像断了的木桩子那样,直挺挺的摔倒在地上,双眼都翻白了,还没有忘记伸手抱住郑晓虎的左腿,嘶声嚎叫:“打死人了,救命啊,打死人了!” 卧槽,这是个碰瓷的? 自诩江湖经验非常丰富的郑晓虎傻眼了,随即怒火直冲斗牛(你特么的敢耍虎爷),抬脚要狠狠给他来一下时,老头子叫上越发的凄厉,引来了两个巡警。 “哟,郑晓虎,又是你啊。” 俩巡警急匆匆赶来现场,看到郑晓虎后乐了:“小子,你才老实了几天啊,又出来闹事,还学会欺负老头子了。这次我不逮你了,赶紧回家通知你老子去医院,别忘了拿上钱。” 县城小了也有小的好处,最起码所有巡警就没有不认识郑家这惹祸精的,也懒得当场把他缉拿归案了,直接搀扶起老头子就要去医院。 “等、等等,我得拿着我吃饭的家伙。” 俩巡警赶到后,就双眼翻白一副随时死了的老头子,挣扎着指了指路边的一个破包。 随着那个包脏兮兮的,更破的不像话,不过老头子既然说这是他吃饭的家伙,一个巡警就走了过去,弯腰伸手拎起了破包。 包很沉,里面装满了东西。 出于好奇,巡警打开包看了看,发现里面装了满满一包的土豆,还有两个是黑糊糊的,烤熟没多久的样子。 这老人家就是靠吃土豆来裹腹的,真可怜--看着包里的土豆,巡警鼻子有些发酸,回头冲傻楞当场的郑晓虎骂道:“小兔崽子,还不回家告诉你爸,送钱去医院?” “他、他是碰瓷的,这老东西是碰瓷的。现场好多人都看到,是他勾引我去打他的。” 郑晓虎喃喃的反驳着,希望能有好心人站出来,能够帮他作证洗清身上的冤屈,只是他看到谁,那些围观者就会走开,一副不屑为伍的清高样子。 方圆才不介意。 才不会因为跟前来吃饭的夏总主动打招呼却被无视,就心生什么不满,他照样哼着小曲端着饭盒,施施然的排在了七号窗口面前。 “方队,夏总对你好像很不满的样子啊。” 排在方圆后面的老刘,低声说道。 “那又怎么样?” 方圆扭头看了眼三号窗口那边,夏小韵正在那边排队。 老刘笑了笑,没再说什么,却忽然拿着饭盒走开了。 他看到秦秘书走了过来,眼睛一直盯着方圆,就知道自己这时候闪人是最正确的反应了。 ”老刘,我跟你说啊,尘世间最让人觉得不齿的人,不是贼偷,也不是采花大盗,其实是那些最虚伪的人,明明可以每天吃馆子,却偏偏来餐厅跟我们这些泥腿子挤着打饭,这就是--” 方圆碎碎叨叨着回头,才看到老刘早就走了,秦小冰站在他背后,稍稍愣了下,随即改口笑道:“秦秘书,您亲自来吃饭呢?” 秦小冰黛眉皱了下,淡淡的说:“换句开场白。” 就在前天,方圆也用这句话来跟秦小冰打招呼的。 方圆马上从善如流:“昨天你逼着我签字的合同内容,都是有哪些?” “忘了。” 秦小冰的回答倒是很干脆。 不过也没出乎方圆的意料,沉默了片刻才问:“想不想换个工作环境?” “想啊。” 秦小冰笑了:“我早就想去政府机关当个办公室主任了,那就麻烦方队给运作一下,让我明天去上班好吧?” 方圆昨晚就想过了,必须得让秦小冰离开神通快递。 他不敢保证漠北北不会对秦小冰下手--魔性大发的魔头,就算把整个神通快递的人都干掉,那也是在情理之中的。 想让秦小冰离开的借口,方圆有很多。 不过鉴于这孩子的独、立性格比较强,如果不征求她的同意,就想让她离开,很难,会被她视为一种背信弃义的耻辱。 现在方圆问她这个问题,就是想探探她的口风。 正如他所料的那样,秦小冰才不会把他的建议当回事。 方圆笑了笑,不再说什么,转身继续排队。 卖菜的大师傅,这次看到方队跟秦秘书又排在一起后,自以为看懂了什么,献上一个殷勤的笑容后,就给他窑上了满满一缸子红烧肉。 “谢了。” 方圆笑眯眯的点头道谢后,端着饭盒走了。 “唉,你还没刷卡……” 大师傅喊出这句话后,才想到秦秘书就在窗外,赶紧话锋一转:“秦秘书,想吃点什么。” “我先给他刷卡。” 秦小冰举起卡片,解释道:“他刚才想事想的出神,忘记刷卡了,师傅您别怪他。” 大师傅怪不怪自己的,方圆才不在乎,又去别的窗口买了四个馒头,三个放在红烧肉上,一个叼在嘴里,拿筷子敲打着饭盒,走向餐厅东南角落。 他刚坐下,就看到夏小韵也端着个托盘,跟张良华低声谈笑着工作的样子,看似无意的向这边走来。 劳拉很有眼里价,独自走到了别的餐桌前。 看到夏总路过第一张空着的餐桌没有停,还继续向角落中走后,张良华就猜到她想做什么了,嘴角慢慢翘起一抹讥讽之色。 “张副总,你明天去趟德城吧,早就来女子会所参观过的富豪集团郑总,上午给我打电话来说,他们公司已经决定答应我们的要求,以加盟女子会所的方式,在德城创建一所分会了。你可算是我们会所的创建人了,所以我觉得你过去,应该是最合适的了。” 夏小韵低声说出这番话时,来到了方圆坐着的餐桌面前,坐在了另外一张餐桌前,就挨着他,却装没看到他。 “好的,没问题。” 张良华笑着点了点头,坐在了夏小韵对面,放下手中托盘后,才拿出一副刚看到方圆的样子:“哟,这不是方队吗?” “谁在说话?咦,咋没有人呢,难道是鬼在说话?看来,角落里确实不是人呆的地方。” 埋头吃饭的方圆,抬起头皱眉左右看了两眼,瞎子般的喃喃说着,端起饭盒走向不远处的地方。 夏小韵能假装看不到方圆,故意带着张良华过来挨着他气他,他就能假装没听到张良华的‘请安’,趁机骂他们是鬼这种事,不是小气到极点的人,是做不出来的。 张良华的脸抽抽了下,没再说什么。 夏小韵却像没事人那样,拿起叉子开始吃饭。 “我在这边。” 刚打饭找了个张椅子坐下的秦小冰,看到方圆端着饭盒四处找什么后,就抬手对她挥了挥。 方圆走了过去,挨着她坐下,背对着夏小韵那边,探头看了眼秦小冰的饭盒内:“哟,你也爱吃红烧肉啊,不怕长胖了?” 秦小冰飞了他个白眼,刚想说什么,方圆就开始拿手机:“对不起,先接个电话。” 第863章 :秦秘书的小心思 就算有人给秦小冰五百块钱,求她吃一口红烧肉,她都不屑搭理的。 有着苗条身材的美女,哪个爱吃红烧肉啊? 据说那玩意可是让美女变胖的毒药,还特别让人上瘾,一旦迷恋上整个人生就毁了。 秦小冰打了一份红烧肉,那是因为她知道某个比猪还能吃的家伙爱吃,上次可是亲眼看到他把两份红烧肉风卷残云般吞下去的,这次他只打了一份,肯定不够吃的。 他够吃不够吃的关我什么事啊,我干嘛还要給他再打一份伺候着? 他算我什么人啊,我已经为他花了三千万了,就已经足够对得起他了,怎么还在为他吃饱吃不饱操心呢? 本来已经打好饭,却又折身回转给方圆买红烧肉的女孩子,看到大师傅殷勤的替她狠狠打了一份时,心里就这样想。 要不是大师傅舀菜的速度太快,秦小冰可能就会反悔,说不打了。 但既然已经打上了,那她只能微笑着跟人道谢后,端着走人。 就在转身时,她清楚的听到有小声的议论,从窗口内传来:“哟,没想到秦秘书也爱吃红烧肉啊?” 我才不爱吃,我是给别人打的! 秦小冰很想转身,大声告诉那些人。 但也仅仅是很想而已。 如果她真那样做了,那些无聊的人,肯定会更加关心她,继而制造出多个版本,好像发现新大方那样侃侃而谈:知道不,咱们新来的秦秘书,倒追保安队的方圆呢,唉,那么漂亮有前途的女孩子,怎么去追一个粗人呢,难道她眼睛近视吗? 不得不说,女孩子的联想能力确实丰富,就因为听到餐厅员工说了句秦秘书爱吃红烧肉,她就联想到很多事,觉得自己很没面子:我会倒追那个家伙?开玩笑! 只是她却没处解释,只能把怒气闷在心里,快步走向方圆。 想好了,她会把红烧肉重重的放在那家伙面前,说‘喏,猪,给你吃的’,然后就骄傲的仰着下巴,转身去别处自己吃饭。 她要让所有人看看,她不爱吃红烧肉,也不是倒追方圆,就是喜欢打了菜送给别人,就为喊那家伙一声猪-- 只是刚走没几步,秦小冰就看到夏总,还有张副总也走了过去,坐在了挨着方圆的餐桌前,小声谈论着什么。 这一下,秦小冰不好过去了。 守着公司老总、副总,她还不能那样对待方圆,要不然会被大老板以为她相当浅浮的,只能停步顺势坐在了一张空桌上,望着那份红烧肉发愁。 送又送不出去,吃又吃不下,总不能直接倒掉吧? 浪费食物是可耻的,是要遭雷劈的--就在秦秘书低着头的发愁时,方圆走了过来。 第一次,秦小冰觉得这小子很可爱,还是很有眼里价的,知道秦秘书不好处置这份红烧肉,就主动跑来帮助消化了。 只是这家伙的嘴很缺德,竟然误以为秦秘书也爱吃红烧肉,还笑话她不怕长胖,真是岂有此理。 秦小冰双眸一瞪,正要反驳说她打这份菜,是担心某头猪吃不饱时,方圆的手机响了。 这年代,还真是日新月异呢,连猪都配上手机了--秦秘书闷闷的想着,也没理睬他,假装才不关心的样子,却本能的竖起耳朵,倾听是谁在給他打电话。 猪可真小气,好像知道秦小冰在偷听他打电话那样,故意用左耳听电话。 谁打电话用左耳啊,不愧是猪--秦小冰愤愤的想着,拿叉子狠狠叉起一根油菜填进嘴里,狠狠嚼了起来,就像在吃猪耳朵。 秦秘书还真误会方圆了,他右手拿着筷子呢,用左手接电话也很正常的。 “哦,你来唐王了,啥时候来的,现在哪儿呢?” 可能是觉出左手打电话不方便了,方圆换成了右手。 这样一来,竖着耳朵的秦小冰,就能听到一些什么了:给方圆打电话的,是个女人,声音很嗲,还带着明显的讨好意思。 不过餐厅内人声嘈杂,秦小冰只能听出是个声音娇嗲嗲的女人给方圆打电话,却听不清她在里面说了些什么。 “啥,你来神通快递总部了?就在一楼大厅的客服前台?” 方圆眉头皱了下,接着站起来说:“我现在餐厅吃饭……好吧,你先稍等,我马上就下去。” 说完,方圆就掐断电话,拉开椅子站了起来,拿着饭盒就急匆匆走向餐厅门口。 秦小冰拿着叉子的右手,无比的用力,有淡淡的青色脉络,从手背上崩起:那个来公司找他的女人是谁? 方圆跟她的关系,亲密到哪种地步了,才能让他接到电话后,就无视我的存在,连招呼都不打一个,就急匆匆的去见她? 亏我給他花了三千万,他就用这态度来报答的我吗? 秦小冰眼角余光看着方圆急匆匆走出餐厅门口,心里忽然很疼。 不是那种被针扎了一下那样的疼,是一种被大石头压的喘不过气来的疼,让她必须得咬紧嘴唇,才能克制住猛地站起来,冲那个混蛋大声吼道:你给我回来--先把这份红烧肉吃了! 什么,不吃? 哼,不吃不行,我既然给你打了,你要不吃就是浪费,就会遭雷劈。 你必须得吃了,哪怕被八百个女人缠着你--脑子已经短路的秦小冰,想到这儿时忽地站了起来,端着餐厅提供的托盘,就快步走向门口。 前来餐厅用餐的人,无论是自己拿饭盒的,还是用公司餐厅提供的一次性饭盒的,都不曾有人端着餐厅托盘离开过的。 秦秘书忽然这样做了,肯定会引起一些人的注意。 然后,诸如夏总那些眼神比较好的,就看到秦秘书小脸紧绷着,还有些涨红,洁白的小门牙用力咬着下唇,脚步奇快,还重,高跟鞋鞋跟踏在地板上,发出很急促的咔咔声。 秦秘书怎么了? 端着餐厅托盘这是要干什么去啊? “我吃饱了,张副总你慢慢用。” 夏小韵从小包内拿出餐纸,动作优雅的擦了擦嘴角,又对张良华笑了下后,才脚步从容的走向餐厅门口。 在旁边餐桌上才吃了个半饱的劳拉,看到夏总忽然要离开,当然不能再墨迹什么,赶紧端起饭盒大吃了几口,扣上盖子起身追了上去。 方圆可不知道,他一个很正常的反应,会引秦小冰那么生气。 天可怜见,他只是听说那个女人来到神通快递总部找他后,就忽然想到了漠北北:漠北北前晚已经脱困了,说不定这时候已经赶来了唐王。 依着那个魔头千变万化的易容术(漠北北变成的燕四道长,水暗影,跟她们真人一个模样的),变成公司某个员工躲在暗中伺机害人,也是很正常的。 所以方圆不想他所熟悉的人,这时候来到总部找他,以免会引起女魔头的注意(这也是他给秦大川打电话,严令他不许再擅自来市区的主要原因)。 他只为那个女人的安全考虑了,却忽略了秦小冰的存在,这才引起了误会。 午饭过后,除了保安外,其他部门都可以午休一个半小时,也被员工们戏称为放风时间。 不想在公司午休的人,就可以去外面逛街,只要一点半之前赶回来就是了,所以很多吃饭快的员工,已经三三两两的来到大厅内了。 不过大家都没有像往常那样去逛街,尤其是那些男性员工们,都站着大厅内,假装小声谈论着今天的工作,却偷偷看向客服前台那边--那边,有个女人。 任何一家能拥有自己总部大楼的公司内,都不缺少女人,或者说美女。 神通快递也是这样,而且还有夏小韵等三大美女,一直被员工们在在背后津津乐道--在大厅内看到一个不认识的美女,这也没什么奇怪的,按说不该引起这么多人的驻足观望。 主要是这美女太美了,或者干脆直接说太性感妖艳了:长长的大波浪黑色秀发,流动的瀑布般披散在肩头,一件黑色的无袖旗袍,脚踩九寸高的镶钻黑色小皮鞋,小皮鞋的鞋底,却是大红色的。 大街上穿旗袍的女人也不少,端庄典雅,略带一些小性感,但很多员工长这么大了,可是第一次看到能把旗袍穿出这种韵味的女人。 暂且不提女人长相怎么样,也不说她脸上戴着的大墨镜,好像刚吸完血似那样红的唇,比鸡蛋白还要粉嫩吹弹可破的双臂,单说她旗袍的开叉高度,已经能看到黑色小丁字的蕾丝带子了-- 女人上下一身黑,皮肤却又惊人的雪白,樱唇上的那点红,以及高跟鞋的红色鞋底,在黑白两色的衬托下,凸显出一股子让人心悸的妖艳。 哪怕女人就这样站在那儿,双手拎着小包一动不动的,浑身也能散发出一股子能让男人心脏骤停一下,随即热血涌头的躁动。 恨不得,一下子就扑上去,把女人身上的衣服扯烂--至于会是什么后果,就不去考虑了。 神通快递总部的男员工们,素质还是很高的,没有谁不顾一切的扑上去,只是站在旁边,漫不经心的聊着无聊的话题,眼角余光频频扫向她的同时,心里在也在嘀咕:她是谁啊,比夏总、张部长,秦秘书都要勾人。 如果是来找我的,那该多好啊,真可惜--就在男人们心中叹气大叫可惜时,就看到一个身穿保安制服的家伙,出来电梯后,脚步没有丝毫停顿就急匆匆走向了美女。 大家伙基本都认识方圆,那些老员工也知道他在公司内的真实地位,不过却搞不懂他怎么直接走向美女。 吓,这美女不会就是来找他的吧? 有人心里腾起这个念头时,方圆已经快步走到了女人面前。 “方圆。” 女人抬手,摘下了脸上的大墨镜,冲方圆嫣然一笑时,大家伙都觉得眼前一亮,再次由衷的赞道:好一个狐媚的女人,她要能对我这样笑笑,我肯定会直接昏过去! 第864章 :不吃,也得吃 方圆刚走出电梯,一眼就看到了叶明媚。 没办法,这女人打扮的实在太妖艳了,站在大厅中就像传说中的埃及艳后,想不被人一眼就看到,都很难。 叶明媚用心打扮过,包括耳朵上戴什么样的耳环,穿几寸的高跟鞋,旗袍开叉开到什么样的位置,能不能恰好露出小蕾丝的横带--总之,她想把自己打扮成一个让男人看一眼,就再也无法忘记的绝代尤物。 叶明媚有这个先天性条件,再加上她做了那么多年的燕家少奶奶,本身颐指气使惯了,自然就具备了超级贵太太才会有的雍容气质。 可以想象一下,当一个让普通大众必须仰视的贵太太,故意打扮成性感尤物的样子后,能给男人们造成多么大的视觉冲击? 没人能说的清,就连已经跟她鬼混很多次的方圆,都在看到她的第一眼,有了短暂的失神,但接着就怒了,守着那么多人,张嘴就问:“是谁让你穿成这样子,来公司找我的?” 满心以为会给方圆‘争脸’的叶明媚,妩媚俏脸上的笑容一下子僵住,半张着小嘴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她以为,她打扮成这样来找方圆,肯定会给这小子长脸的,让他身边人都羡慕他--男人嘛,不都是一种爱显摆的东西嘛? 相比起女人来说,男人的虚荣心更强,没看到谁要是找了漂亮媳妇,哎呀呀,你瞧瞧他,三天两头的在朋友圈晒图,刺激那些单身狗恨不得晚上去敲他闷棍,霸占了他老婆。 自以为很了解男人的叶明媚,在反复思量后,才打扮成这样的,满心以为方圆在出现后,自己只要冲他嫣然一笑,故作亲密的挽住他胳膊,就能让这厮获得无上虚荣的快、感,就会矜持的笑着,带她出去找个西餐厅坐下,开始--聊正事。 可她万万没想到,方圆看到她后说的第一句话,就带有极大的不满。 这要是搁在以前,谁敢用这口气来跟一朵花说话,她铁定会冷笑着:尼玛,活的不耐烦了是吧,来人啊,把这家伙拖出去剁成十七八段,喂狗去! 现在除非威胁要把她剁成十七八块去喂狗,她或许才敢说出这种话。 她很清楚,现在她还能如此魅力四射的站在这儿,都因为方圆。 如果没有了方圆,她或许连明天的太阳都看不到了--燕春来,竟然重金雇佣了美国的一个天才黑客,通过她的手机号,好像大海捞针那样的,从网络上找到了那份隐藏在木马病毒中的视频! 只是,他暂时还不敢动叶明媚,还是因为方圆。 所以方圆是当前唯一能保护叶明媚安全的人,她必须不顾一切代价,来寻求他的保护。 叶明媚当前,除了能拿出大批的资金,借着燕家少奶奶的噱头来找找官商两场的关系外,就只剩下她美丽的躯体了。 相比起随时都会失去的资金,关系,唯有这副绝美的皮囊,才是叶明媚唯一能牢牢握在手里的最后资本。 所以,她才不顾自己燕家少奶奶的崇高身份,打扮成这样来讨好方圆。 方圆却不买账,她一下子就懵了,手足无措,不知道该怎么办,唯有用双手十指,紧紧搅着旗袍,卷动着拉起了裙摆,露出右边整根浑圆修长的腿子,还连带半截小丁字布片。 她不知道,大厅内那些男人们,却都眼神发亮,攸地浮上饿狼般的神色。 “放下手!” 方圆也看到了,有些羞恼成怒,抬手就打在了叶明媚的胳膊上。 尽管他很讨厌这个没多大本事,还异常嚣张心狠的花瓶。 但无可否认的是,她终究算是他的女人了,有哪个男人,喜欢自己女人最让人着迷的隐私部位,被很多人无偿围观啊? 给钱也不行,这关系到男人的尊严。 “啊,哦!” 叶明媚胳膊被打的生疼,低低轻叫一声赶紧松开了手,不知道自己做错什么时就看到方圆脱下了外衣,披在了她身上。 他不喜欢别的男人看到我这样子! 再蠢的女人,也有聪明的时候,就像叶明媚从方圆给她披衣服的动作中,才猛然察觉到这家伙为啥发怒了,心中一甜,赶紧伸手把衣服裹在了身上。 方圆本来就比叶明媚个子高,保安制服又大了一号(好像所有的工作服,都要比人们正常穿的衣服大一号),披在叶明媚身上后,衣服下摆一下子裹住了她的屁股,却又瞬即显现出另外一种美(制服、控的人都明白)。 但总比刚才那样子要好多了。 此处人多眼杂的,可不是互诉‘离别之苦’的好场所,方圆左手拿着饭盒,右手扯着叶明媚右手就向大厅门口走去:“走,跟我去值班室。” “哦。” 叶明媚乖乖的答应了声,贤惠小媳妇那样的被他牵着手,低着头跟了上去。 刚走了没几步,她就听到有个含有明显怒意的女孩子声,脆生生的从电梯那边传来:“方圆,你给我等一下!” 她下意识的回头看去,就看到一个身穿职业套裙的女孩子,双手端着个托盘快步走了过来。 女孩子长相很清秀,单纯,依着叶明媚的眼光,一看就知道她还是个没被男人祸祸掉的原装货,要不然等她青涩褪尽,女人才有的容光焕发后,再大胆打扮一下,女性魅力不比自己差多少。 秦小冰乘坐的是另外一部电梯,刚走来恰好看到方圆脱下外衣,给叶明媚披上的那一幕了,女孩子全身肌肉都僵了下,双眸浮上了水雾。 她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有这种反应,甚至她都不知道自己有这种反应,只是亲眼看到方圆那样‘殷勤’的照顾某个妖艳女人后,心疼的要命,想都没想就追了出来。 叶明媚回头的同时,方圆也回过了头,看到秦小冰端着个托盘走出来后,就有些纳闷:“秦秘书,你找我有啥事吗?” 秦秘书没说话,踩着小高跟咔咔的快步走到了方圆面前,看都不带看叶明媚一眼(老天爷可以担保,她只看了叶明媚一眼,就牢牢记住了一朵花的样子,被人家浑身散发出的不可抵挡的女性成熟美丽,给深深折服,继而本能的升起了自卑感),只是看着方圆,假装镇定的说:“你的饭,还没有吃完。” “我的饭?” 方圆低头,看了眼自己手里的饭盒后,脸色更加茫然了:“我知道啊,我准备拿回值班室再去吃啊。” “我说的,是我给你打的这份红烧肉,你还没有吃呢。” 秦小冰紧紧抿了下嘴角,垂下眼帘看向了托盘上的那份红烧肉。 “你给我打的红烧肉?我没有让你--啊,嘿嘿,秦秘书,多谢你的好意了,我今儿胃口不好,不想吃太多,要不然我早就自己打两份了。” 方圆这才明白咋回事:我就说嘛,小冰怎么可能爱吃红烧肉呢,原来她是怕我吃不饱,才给我打的。只是,你有必要端着个托盘,追我来大厅,当着这么多人面给我嘛,这样会让别人误以为你倒追我,你会失自尊的。 “我给你打了,你就得吃,不吃,也得吃。” 秦小冰右手端起那份盛在一次性饭盒内的红烧肉,几乎是一字一顿的说道。 “好吧,倒在我饭盒里吧。” 方圆早就知道表面温柔的秦小冰,其实内心很倔强的,不想当众拒绝她的好意,赶紧松开叶明媚的手,打开了饭盒盖子。 “我喂你吃吧。” 说到最后一个‘吧’字时,秦小冰右手忽然扬起--满满一份温热的红烧肉,噗地一声都泼在了方圆的脸上,怀里。 方圆傻了。 叶明媚傻了。 旁观众人(就在刚才,还有好多人羡慕某头猪能被秦秘书如此关心的)傻了,秦小冰自己也傻了。 把红烧肉当水都泼在方圆脸上后,秦秘书才蓦然惊醒:我这是在干嘛呀,怎么可以端着托盘跑来大厅,守着这么多人泼他一脸呢,这不是摆明了我在生气,吃醋? 我、我怎么可能会为他吃醋! “对、对不起啊,刚才失手了,你慢慢吃,我走了。” 假装镇定的秦小妹,嘴角眼角的使劲抽抽了几下,然后没事人似的优雅转身,双手平端着托盘,咔咔的走了。 只留下一个窈窕的背影,满大厅惊呆了的人,迅速弥漫在空气中的红烧肉味,还有木鸡般呆立当场的方先生。 叶明媚率先清醒了过来,嚣张跋扈惯了的她,冲秦小冰背影娇声断喝:“你给我站住!” 秦小冰才不站住--唯有傻瓜,这时候才会站住等着丢人呢。 叶明媚抬脚就去追,一只滑腻的大手,抓住了她手腕,方圆那木木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别去。” 方圆都说别去了,叶明媚当然不会再去追,赶紧手忙脚乱的开始扒翻包,给他拿纸巾。 翻包时,披在她肩膀上的制服落在了地上,她又连忙弯腰伸手去拿--小半个雪白的圆月,就从旗袍开叉处露了出来,有低低的惊叹声响起:“哇!” 哇你麻痹--叶明媚心中恨恨的骂着,无比后悔自己怎么就鬼迷心窍的穿这件衣服来呢,赶紧把外衣围在腰间,顺势把两只袖子系住了:这样,就算再弯腰撅腚的,也不会走光了。 美女就是美女,哪怕把保安制服系在腰间,看上去很不伦不类的,可却有徒然生出另类风情,显得她更加让人按耐不住了。 “来,方圆,赶紧擦擦脸。” 叶明媚忙活完自己后,才把纸巾递给方圆。 “哇!” 方圆抬手刚要拿纸巾,旁观人再次哇的一声惊呼,接着就哄笑出声。 “奶奶,我怎么不去死啊。” 叶明媚一呆,也发出一声低低的呻、吟,恨不得抬手给自己狠狠一耳光:怎么就把卫生巾,当做纸巾拿出来了呢! “都没事干了,还是觉得公司制订的午休时间太宽松了?” 就在叶明媚满脸通红,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时,有个清冷的女孩子声传来. 第865章 :没有谁愿意去死 严格说起来,现在是‘法定’午休时间,员工们站在一楼大厅内集体围观,并没有任何的不妥之处。 不过公司大老板轻飘飘的一句话,就有可能剥夺大家这宝贵的午休时间,所以没有谁敢反驳夏总,迅速做鸟兽散了。 反正今天中午看的热闹也够多了:秦秘书请方队长吃红烧肉啦,美女的旗袍开叉到能露出小布片的黑蕾丝了,美女给方队长拿纸巾擦脸拿成卫生巾--哎呀呀,就这三个话题,就足够大家伙私下里津津乐道好多天了。 至于夏总出面解围,剥夺大家伙看热闹的权利,这也是很正常的,谁让人家才是大老板呢? 知足常乐啊,赶紧撤了吧。 一句话惊跑那些鸟兽后,夏总才缓步走了过来。 她没看方队长,实在是不忍心看他当前的狼狈样子啊。 她只是盯着叶明媚,微微眯起的双眸中,带着隐藏不住的敌意。 相比起懵懵懂懂不知啥叫少女情怀的秦小冰来说,夏小韵更有资格来维护自己领土的完整(在她内心深处,方圆就是她的领土,是不许任何人占领的,至于秦小冰、水暗影之流,都不在话下,夏总有把握能成为最后的胜者)。 只是叶明媚的出现,让夏大老板心中警钟长鸣起来:这个风骚绝代的女人,论起对男人的吸引力,不但是秦小冰无法比及的,就连水暗影也得甘拜下风(倒不是说水水姐不如明珠一朵花,盖因她还是个原装货,本身所具备的女人魅力,还没有被开发出来),现在忽然出现在方圆身边,还敢堂堂皇皇的拿着卫生巾--不能不防啊。 夏小韵在紧盯着叶明媚时,后者也在看着她。 女人有种天生的直觉,根本不需别人说什么,叶明媚就能从夏小韵看着她的眼神中,察觉出了浓浓的敌意,就像一头领地被侵犯的豹子,在下一刻就会扑过来,把她咬死。 她就是夏小韵了--从小夏看着自己的眼神中,叶明媚确定了她的身份。 方圆跟夏小韵那些破事,双方的关系,叶明媚或多或少的都听说过。 不过她不打算退却。 包括夏小韵在内的所有人,都有自己的路可走,唯有她叶明媚,只能死死抱住方圆的大腿,一松手就是万劫不复的下场。 两个人就这样对视着,谁也不肯退缩,脸色看上去很平静,但藏在前台后面的客服小妹,还有劳拉,却能感觉到有光电组成的大剑,在嘁哩喀喳的拼死搏斗。 方圆看不见--话说,满脸粘糊糊的红烧肉不擦还好些,一擦,就把眼睛也糊住了,赶紧凭借刚才勉强睁开眼留下的印象,伸手从叶明媚手里拿过‘纸巾’,用力在脸上擦了起来。 “别、别,那不是纸巾!” 手里的东西被夺走后,叶明媚也顾不上跟夏小韵‘目战’了,赶紧抬手想抢回来,方圆却已经擦脸上了,唯有心中苦笑一声,闭上了嘴。 胡乱擦了几下,方圆睁开眼,正要拿着再擦擦嘴时,才忽然发现这纸巾貌似不对头,很像卡秋莎怀孕后不用了的那玩意,手就是一哆嗦时,身边女人喃喃的说道:“我、我拿错了,这才是纸巾……” 以后我得发明个包,里面有三个口袋,一个装现金,一个装纸巾,一个装、装这玩意--方圆不动声色的心里发了誓后,随手把那玩意装进了裤子口袋里。 可不能随便扔,要不然有人看到后就会问:“是谁把娘们用过的东西,扔在这儿了啊,简直是太不道德了!” 有人就会解惑:“老兄,你看错了,这是女人用的那东西不假,可不是被用过的,上面那些红色的东西,是咱们公司方圆擦脸留下的。” 如果真那样,方圆觉得除了以死来洗刷自己的清白之外,就再也没有第二个办法了。 目光冷冷的看了眼方圆左边口袋,夏小韵黛眉紧皱,淡淡问道:“方圆,我不希望下次还看到你在上班期间(刚才就说了,保安是没有午休的,保安队长可能有,但夏总说没有,就肯定没有了),做出有损公司形象的事儿。我无权干涉你跟社会上那些不三不四的女人来往,但请你们去外面。” 你特么的说谁不三不四啊? 叶明媚怒了,双眸一瞪,左手掐腰,右手抬起指着夏小韵,朱唇半张刚要冒出一连串恶毒话语来反击(夏小韵敢跟叶明媚单挑对骂,纯属开玩笑,能被骂个体无完肤,这就是娘们跟女孩子之间最大的区别了),方圆抬手打在了她的手上,也把已经到了她嗓子眼的话,给堵了回去。 “好的,我会注意的,还请夏总原谅。” 方圆用衬衣袖子擦了擦脸,没事人似的笑问:“夏总,还有啥要吩咐的没?” “鉴于你给公司形象造成了无法弥补的损伤,这个月的薪水就全部扣掉了。另外,等下午上班后,来我办公室一趟。” 夏小韵淡淡的说完,也没看叶明媚,转身带着她的腿子劳拉,咔咔的走了。 “方圆,她简直是太欺负人了,我只是--” 叶明媚赶紧解释,被方圆打断:“先别叨叨了,拿着,跟我来。” 看出方圆脸色不好后,叶明媚不敢再说什么,赶紧哦了一声,接过他递过来的饭盒,跟在他后面摆着腰肢,脚步匆匆的走出了大厅。 左拐二十米,就是保安队的值班室。 今天是老刘等人值班,他们中有人在大厅内见证了方队丢人的那一幕,夏总现身后,就赶紧拍马赶回,手舞足蹈的叨叨一遍,末了才说方队快来了,大家伙还是赶紧去巡逻吧,给方队留下单独空间,免得他难看。 话说,方队真特么的好有艳福哦,也不知道从哪儿找了个那么性感风骚的娘们,都主动找公司来了。 “进来吧,站在门口算啥事,嫌屋子里的味道不好闻啊?” 方圆抬脚,把不知道是谁换下来的皮鞋,踢到了沙发下面,才对站在门口的叶明媚说。 叶明媚讪笑了下,才慢慢走了进来,打量着屋子里:“这就是你上班的地方啊?这么、条件这么艰苦。” 要不是方圆让她进来,就算有人拿八抬大轿来,叶明媚也不会进来的。 她现在虽然落魄了,可毕竟在长年的贵太太生活中,养成了某种习惯,站在门口,就嗅到了那种几乎能把她熏个跟头的臭脚丫子味,很想呕吐,幸好忍住了。 “也没啥艰苦的,男人呆着的地方,要是像大家闺秀绣楼那样干净才奇怪。” 方圆走到水盆前,打开水龙头开始洗脸。 不但满脸的油汤子,就连怀里也全是了,在他解开腰带时,好几块红烧肉就从衬衣里掉了出来。 当着叶明媚的面,方圆只穿着个短裤,拿湿毛巾匆匆擦了一遍后,才走进里屋,换上了他下班时穿的衣服。 他在擦身子时,叶明媚就直勾勾的看着,还不时的伸出小舌头,在嘴唇上舔一下,看来这娘们的思想,在某一刻是相当龌龊的。 换好衣服的方圆走出来,拿出烟盒自己叼上一颗后,随手扔给了叶明媚。 坐在沙发上的叶明媚,赶紧抬手接住,放在了案几上,讨好的笑道:“谢谢,我不吸烟--” “别装了,我知道你很想吸的。” 方圆坐在办公桌前,习惯性的把双脚搁在桌角上后,又端起老刘早就给泡好的茶杯,开始喝水。 叶明媚没有再说什么,低头叼上了一颗烟,用力吸了起来,也不说话。 屈指弹了弹烟灰,方圆看着她问道:“怎么,燕春来拿回了你牵制他的把柄?” 叶明媚抬头,脱口问道:“你怎么知道?” “如果不是那样,你也不会穿成这样,直接来公司找我了。你就想让别人,尤其是燕春来知道,你已经光明正大的跟我在一起了,他要想对你下黑手的话,就得顾忌一些了。” 方圆淡淡的回答。 叶明媚嘴角紧紧抿了下,垂下眼帘低声说:“你、你很聪明。” “你也很聪明,心也够狠的。” 方圆冷笑一声,才说:“其实你比谁都清楚,无论谁收留你,都会成为燕春来,甚至燕家暗中全力打击报复的对象,你就是个瘟疫,接触谁,谁死。” “可、可我除了你之外,我不知道谁还能保护我。” 叶明媚再抬起头时,眼圈已经发红,哑声说:“我还年轻,我还很留恋这个世界,我还还不想这么早的就死去。” “没有谁愿意去死。” 方圆稍稍沉默片刻,又问:“你跟燕春来离婚了?” “还没有,不过也快了。” 叶明媚摇了摇头,低声说:“他有太多的办法,来让我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还会大度的分给我很多财产,并承诺不伤害我、以及我在明珠的家人。” 方圆吐了个烟圈,想了想说:“他倒是没啥理由去伤害你的家人。” 叶明媚马上说:“但他绝不会让我苟活在尘世间!” 方圆冷笑一声:“呵呵,一切都是你咎由自取的。” 叶明媚脱口反驳:“都是你害了我!当初如果你没有对我动粗,我怎么会走到这一步!” 说出这句话后,叶明媚才蓦然惊醒:她不该用这种口气跟方圆说话的,他是她能活下去的唯一希望,要是引起他的反感,那她就死定了。 “对不起,对不起,我不该这样说,我错了,我--” 叶明媚彷徨中,抬手就给自己狠狠来了一嘴巴。 无比的悔意,让她力气很大,一下子就抽的自己嘴角出血了。 看着女人蜷缩着身子,低垂着头,泪水噼里啪啦的往下掉后,方圆轻轻叹了口气:“唉,你说的没错,是我害了你。” 听出方圆语气中的可怜意味后,叶明媚眼神亮了起来,却没说什么,连嘴角的血丝也没擦,只是呆望着手里的烟卷,一动不动。 方圆问:“你能舍弃以往那种一呼百应的贵太太生活,甘心过普通日子吗?” 第866章 :筛子 一般人落到叶明媚当前的处境,肯定只企盼能活下来就好,过什么日子都无所谓,谁还敢奢望再过以前那种贵太太生活? 叶明媚就是叶明媚,想都没想就摇了摇头:“不甘心,也舍弃不了--如果不能再像以往那样,只做个整天围着厨房转的家庭妇女,对我来说跟死没太大的区别。” 叶明媚的回答,没有出乎方圆的意料。 他也没责怪她。 如果叶明媚不这样说,那么她就不是叶明媚了。 这个嚣张到愚蠢的女人,其实有时候也很单纯,可爱的。 “你有办法,能让燕春来不敢把我怎么样,对不对?” 叶明媚轻吸了下鼻子,这才抬手擦了擦嘴角的血渍,抬头看着方圆的双眸中,全是狂热的希望。 “你还是想当你的燕太太,明珠一朵花?” 方圆轻声问道。 “我喜欢这两个身份,更喜欢那种被人围绕,高高在上的感觉。” 叶明媚如实回答。 方圆眉头皱了起来:“我可以让燕春来不敢再打你的主意,你们离婚后分得的巨额财产,也能保证你过一辈子的贵太太生活。只是,我实在没办法让你永远做你的燕太太,我跟燕春来的关系,还没有好到共用一个老婆的地步。” 叶明媚无视了方圆暗讽她贪心的这番话,只是一个劲的说他有办法,肯定能满足她的心愿,只要能帮她实现心愿,她现在就可以发誓,下半辈子只给他当情友。 看着叶明媚越说越红的脸,越来越亮的眼神,方圆很想拿刀子劈开她脑袋,看看里面包着的是脑浆,还是一坨屎。 他都把话说的这样明了了,她怎么就还痴心妄想,以为只要能给方圆做一辈子情友,就能重新变回燕太太呢? 她真以为,凭借方圆那些江湖上的招式,能跟燕家这个大门阀单挑还能获胜啊? 方圆真不知道,她对自己的强大信心,是来自哪儿。 他只知道好死不如赖活着,早失望要比晚失望好很多,所以就摇了摇头,缓缓的说:“我做不到。燕春来是个男人,他就算是死,也不会听从我的安排。” “你会的,你一定能做到,我相信你!” 叶明媚脸色开始苍白,说出来的每一个字,都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 方圆这才发现,这女人不但蠢的可爱,还特么的特自私,贪婪。 她怎么就不知道动动脑筋,分析一下双方的实力呢? 为啥就不满足能继续活下去,非得去做她的燕太太呢? 方圆心里叹了口气,语气变冷:“叶明媚,实话跟你说,我现在也是麻烦一大堆。还记得你们合伙欺负水暗影时,要干掉的那个九幽王吗?她已经出来了,说不定下一刻就会出现在你面前,摘走你的心脏。” 叶明媚愣住,本来就已经苍白的脸色,瞬间变成了死灰色。 燕家、楼家,还有郭易秦,三家跟龙太太合伙算计九幽王的事,叶明媚都知道。 在得知化名为漠北北的九幽王,被龙太太带走后,她就不再去考虑那个人了--有谁,会去记挂一个死人? 尤其这个死人生前,还那样的可怕,爱吃人心啊,想想就浑身发冷。 可现在,方圆却告诉她说,九幽王又回来了。 叶明媚没以为方圆在骗她,以这个借口来拒绝帮她重新成为燕太太,他既然说九幽王还活着,又回来了,那么那个女魔头肯定就是这样。 再傻的人,也能推算出女魔头重新涉世后,最先报复的人是谁。 燕春来(或者说是燕家)就是必须得被她报复的一个人。 这时候,她要是再呆在他身边,跟自寻死路有啥区别? 方圆告诉她这些,就是希望她能改变主意,接受他为她安排的下半辈子。 谁料,叶明媚却在呆愣很久后,才摇了摇头,声音干涩的说道:“我圆可死,也要以燕家媳妇的身份去死。” 刚才她自己还说,她还年轻,她还不想死,现在却圆愿为了富贵,虚名,不在意自己的死活了。 富贵虚名,也是叶明媚毕生追求的唯一目标。 人家决心都这样大了,方圆还能再劝啥? 他只能端起杯子,咕噔喝了口凉茶后,尽可能压制心中的烦躁,让声音平静:“仔细说说,燕春来是怎么在网络上,找到那份隐藏在木马病毒中的视频的。” 有一个斯拉夫籍的美国人,叫楠博斯基。 早在十七年前,楠博斯基还是个高中生时,就曾经用一部简单的手机,攻破了美国国防部号称铜墙铁壁万无一失的防火墙,编纂了唯有他能解开的程序。 谁也不会想到,楠博斯基入侵美国国防部,就为了动用天上的军事卫星,来为他拍摄好看的星云图--他被缉捕归案说出自己的真实目的后,美国好多人都差点哭了。 然后,楠博斯基就被投进了大牢中,判了个终生监禁。 美国中情局的人,在把楠博斯基投放大牢中时,曾经严肃告诉狱方:无论如何,都不能让这小子接触到手机之类的东西,要不然整座大牢就会漏洞百出,任由他出入了。 自以为比那些沙比探员要牛的狱警,没把那些警告当回事。 结果,两个月后,楠博斯基就从那座号称美国最坚固大牢的监狱中,神秘消失了,墙上只留下了两个字:筛子。 筛子的意思呢,就是在他眼里,这所监狱就像筛子那样,任由他随便从筛子眼里出入。 这俩字,也成了楠博斯基的外号。 随后的十七年内,无论美国警方有多么的努力,都没有再抓捕到他。 原因很简单,筛子总能利用他的特长,抢先一步从筛子眼里逃走。 不过筛子也是个很有原则的人,这些年来没做啥伤天害理的事,最多也就是受重金聘请,来为顾客解决‘网络问题’,信誉良好。 十七年来,没有谁再见过筛子,也没谁知道他躲在哪儿,如果想有人求他办点事的话,那么只要在任何一个论坛上,留下筛子这俩字,最迟二十四小时,就会跟他在往上联络到了。 一切交易,都是在网上进行,包括付款。 筛子帮人做事,从来不收取订金,也不跟人要账户,只会在完成任务后,从你都快忘记密码的账户中,划走他开出的资金,手续费都没有…… 在浩瀚的网络上,筛子就是个精灵,无所不能,想帮燕春来从网上找到叶明媚隐藏的东西,对他来说是小菜一碟。 “靠,那时候我咋没想到那个沙比?” 听叶明媚说完后,方圆在心里骂了一句。 “燕春来跟我说这些时,我正在京华为你活动创建孤儿院的批文,我知道,他没有骗我,我现在特别后悔,当时为什么不复制一份,保存在优盘里。” 双眼无神的叶明媚,又点上一颗烟狠狠吸了一口,才说:“我更后悔,当初怎么就没想到筛子。我早就听说过他的‘事迹’,知道他是个相当有原则的人,帮人做完事后,就会抹掉所有的记录,谁都无法恢复--这样,燕春来就能确定,尘世间再也没有那份视频了。” “你还没吃午饭吧?” 方圆拿起饭盒,伸手放在了她面前的案几上:“先吃点饭。” “我没心情吃。” 叶明媚摇了摇头时,眼里带着明显的失望:方圆故意岔开话题,就证明他实在满足不了她的愿望了。 果然,方圆从椅子上站起来后,就说:“我下午还得上班,嗯,值夜班,有啥事,等明天再说。等会儿,我会派人来把你接到一个安全的地方。虽说你没法做燕太太了,不过我觉得能活下来就很不错了。” “这个做人啊,别太贪心,会遭报应的。” 方圆说着话,走到了门口,回头说:“不愿意吃饭,那就好好睡一觉,或许等你醒了,你就发现这是一场梦,你还是尊贵的燕太太了。” 也不等叶明媚说什么,方圆就替她关上了房门。 “睡一觉醒来后,我就成燕太太了?呵呵。” 叶明媚轻笑几声,站起身向门口走去,刚走了几步却又回来坐了下来。 忽然间,她有了种说不出的危机感,仿佛只要一离开这间屋子,就会有颗子弹飞过来,把她漂亮的脑袋瓜打碎那样。 一心只想继续做燕太太的叶明媚,是绝不会允许自己处在危险中的,反正也确实乏累了,倒不如好好睡一觉,哪怕屋子里臭的要命。 “他,充其量也就是个有两下子的小流氓罢了,我把所有希望都寄托在他身上,可也真够傻的。” 叶明媚缓缓躺在平时她圆可站着也不会坐下的沙发上,左手挡住眼睛,很快就沉沉睡了过去。 黑色旗袍的裙摆耷拉到了地上,露出她完美的侧身,可惜没有谁看到,也没谁敢进来看。 能看到这让人心跳一幕的那个家伙,却又不屑看,在门外打了个电话后,就左手抄在口袋里,吹着口哨走进了大厅内。 夏大老板曾经说过,下午上班时,让方队长去一趟她办公室。 立志拿到今年的‘优秀员工’荣誉的方队长,当然得如约前去拜见大老板了。 方圆走进大厅内后,前台的几个客服妹子,还偷笑着对他指指点点的。 方圆知道她们在笑啥,大大方方的走过去,左手手肘支在前台上,右脚脚后跟抬起,摆出一个自认为很倜傥的造型,笑眯眯的看着人家,也不说话。 几个妹子被他看的心里发毛,领班赶紧陪着笑问道:“方、方队长,您有什么指示吗?” “没啥指示,就是想告诉你们一个心得。” “什么心得?” “我忽然发现,拿卫生巾擦脸,比用纸巾好用多了。” 方圆笑嘻嘻的问:“以后我要是出汗了,想擦脸时,能不能来找你们借啊?放心,我不会白要的,我会付钱--靠,你敢蓄意损坏公司财务!” “流氓,滚!” 几个客服妹子,都抄起能拿到的东西,没头没脸的砸向方队。 第867章 :你是我妈还是我老婆 方圆来到总裁办公室门前,微笑着,冲半敞着的门的秘书办公室内的秦小冰俩人点了点头。 面带冰霜的秦小冰,理都没理他,这让方圆觉得很没面子,幸好劳拉給他点头回礼,才算给了他一点颜面。 明明是她当众对我动粗,拿红烧肉泼了我一脸,怎么就搞得好像我欠她三百万不还给她那样--方圆摇了摇头,用脚尖推开总裁办公室的房门。走了进去。 夏总坐在宽大的办公桌后面,正低着头的看一份合作方案,黛眉微微的皱着,右手手肘支在桌子上,手里的签字笔穿花蝴蝶般,在五根手指中飞快穿梭,看上去很艺术,也很优雅的样子。 生活环境优越,工作轻松的人,就会玩这些虚头巴脑的东西,浅薄。 在心里诽谤了小夏一句,方圆用脚后跟关上房门,嬉皮笑脸的说:“夏总,小的奉命前来拜见,不知道您老人家有何嘱咐?” 人在心虚时,总会收敛一些以前的坏习惯。 方圆以前来了,才不会像现在这样脸上挂笑的先打招呼,早就一屁股坐在待客区的沙发上上,丝毫不顾铮明瓦亮的案几,把脚丫子搁上去,脚尖晃啊晃啊的时,已经叼上一颗烟开始吞云吐雾,等候夏总先开口了。 咱就是那种没素质的人,实在没必要学那些虚伪的人,做出有素质的人才做出的事,任何时候都展现自我率真的一面,何必管别人怎么看我? 他知道自己为啥心虚,还不是因为叶明媚穿成好像在高级场所卖笑的姑娘们那样,来公司找他了? 就是傻瓜,也能从那娘们的穿着,跟他的态度中,看出他们俩之间的关系很有深度了,夏小韵当然也能看出。 “你心虚?” 夏小韵头也不抬的问出这个问题时,拿笔在方案上蹭蹭划了几下,写了几个字后,黛眉皱的更紧了。 “我心虚?” 方圆愣了下,接着晒笑:“切,我有啥心虚的?” 夏小韵还是没看他,回答说:“因为那个女人来找你了。” “她来找我又咋了,我又为啥心虚?” 方圆狡辩着反驳道:“谁规定,我在午休时间,我的朋友不能来公司找我?好多人,都结伴去逛街呢。” 夏小韵又问:“她是你朋友?” “不像吗?” 方圆有些不愿意了:“夏总,你是不是觉得,像我这种肚子里没几两墨水的人,看不该认识她那种优秀的朋友?” “你如果不心虚,又怎么会站在那儿跟我说话?” 夏小韵终于抬起头,看着站在门后的方圆,面无表情的,又把话题绕了回来。 “刚吃饱有些撑得慌,站着消化消化食不行啊?” 方圆这才注意到自己是站着的,没像往常那样比夏总更像办公室老总的,坐在沙发上享受他该享受的待遇。 这让他觉得很丢人:就算我跟叶明媚之间有不纯洁的关系,可这关别人屁事啊,我干嘛要心虚。 看着施施然的坐在沙发上,像往常那样叼着香烟搁着脚摆出一副大爷样子的方圆,夏小韵淡淡的问:“那个女人是谁?” “你说的哪个女人?” 方圆装傻卖呆的明知故问。 夏小韵没说话,只是用她那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像看猴子那样的看着他表演。 “好吧--你有没有听说过明珠一朵花?” 面对夏总如炬的慧眼,方圆很快就败下阵来。 反正有些事早晚得说,尽管他不想说,小夏好像也没权利逼着他说,更没有威胁他说的本事。 明珠一朵花,苏省人参果,这可是在华夏商场上最有名的两个女人了。 这俩女人有名,除了她们是放眼全国都数得着的美女之外,主要是她们都心狠手辣,嚣张跋扈,属于那种能躲多远就躲多远的惹不起。 一年多之前,夏小韵就结交了楼宇湘,相信她到头发白了(如果她能活那么久的话),也不会忘记初次见到人家时,心中曾生起过什么样的自卑。 叶明媚,楼宇湘,都是让夏小韵必须仰视的高高存在。 当初楼宇湘一个电话,夏总就得眼巴巴的跑去明珠,帮她去欺负林舞儿。 由此可以看出,夏总跟人家之间存在多大的差距,用句当前流行的话来说就是,双方之间差着境界呢。 夏小韵,当然听说过叶明媚的大名。 现在,跟楼宇湘齐名的叶明媚,忽然驾临唐王,以‘高级姑娘’的样子,出现在了神通快递总部,在方圆面前乖巧的就像个小媳妇--这,怎么可能呢? 看到夏总一副惊诧到木鸡的样子后,方圆很得意,这才抬起脚搁在案几上,脚尖晃悠着吞云吐雾。 “她、她就是明珠商会会长燕春来的夫人,号称明珠一朵花的叶明媚?” 夏总用力眨巴了下眼睛,才沉声缓缓的问道。 “传说中的美人儿,千里迢迢跑来公司找我,夏总您是不是很吃惊?” 方圆嘿嘿一笑,傲然问道:“现在你总该知道我有多么厉害了吧?” “你是很厉害,确实很厉害,厉害到我想对你五体投地。” 夏小韵抬手,用力搓了搓脸颊,希望被震的有些发懵的脑子,能迅速恢复清醒,来分析一下这个家伙,怎么就跟明珠一朵花扯上了呢? 而且更重要的是,瞎子都能看出这对狗男女之间的关系很不一般,夏小韵没理由看不出来的。 甚至比别人的感悟更深:叶明媚穿的那样性感来找方圆,就是想讨好他。 江湖传言,明珠叶明媚比苏省楼宇湘更加残暴,无脑--她怎么就跑来巴结方圆了呢? 哦,哦,我想起来了,林舞儿的东海集团再开业典礼上,叶明媚就曾经代表燕家像媒体宣布,说她会拿出一笔专项资金,来帮方圆创建一个孤儿院的。 但这也不该是她穿成这样来巴结方圆的理由啊,她是燕家的媳妇好不好? 燕家,那可是个夏小韵这种‘事业有成’的人,都得仰视的存在。 燕家的媳妇,就算遇到天大的困难,也不可能穿成高级姑娘的样子,跑来唐王找方圆求救,除非燕家的男人都死光了。 唉,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夏小韵心烦的重重叹了口气,又用力搓了搓脸,才看向方圆,强迫自己镇定下来:“你,就不怕被燕家收拾?” “我为啥要怕?” 方圆反问。 “你敢勾引燕家的媳妇!” 夏小韵的脑子,终于慢慢清醒了过来。 方圆眉头皱了下,有些不愿意了:“你还真是睁着大眼说瞎话,明明是我在上班,她自己跑来找我,咋就成了我勾引她呢?” “如果你没勾引她,她脑袋进水了,才会来找你。” 夏小韵振振有词的说道。 “好吧,夏总不愧是慧眼如炬,竟然能看出叶明媚这个豪门贵妇,已经被风流倜傥、玉树临风的我,给迷的找不到北了,受不了看不到我的煎熬,才毅然决然的抛弃结发丈夫,视豪门如破旧鞋子的,跑来找我准备跟我私奔,希望从今之后能跟我白头偕老,漫步夕阳下的海滩上了。” 方圆拿下搁在案几上的双脚,摆出一副正襟危坐的样子,看着夏小韵认真的说道:“既然夏总已经看出我跟她的关系了,那我也就不隐瞒了,我希望夏总能成全我们两个。” 看着胡说八道的方圆,夏小韵右手中的签字笔笔尖,慢慢刺进了坚实的红木桌面,得费老大的力气,才能压制自己抄起杯子,狠狠砸向他的冲动,淡淡问道:“怎么,要让我给你们当证婚人吗?还是,你想把我,把劳拉赶出你家,免得打搅你们的幸福生活?” 方圆点头,长松了一口气,老怀大慰的样子。 夏小韵终于无法忍受了,抬手抄起水杯,狠狠砸了过去。 啪的一声,不锈钢水杯被方圆牢牢抓在手上,拧开盖子闭着眼,慢慢晃着脑袋,鼻子凑在杯子口,就跟品茶大师在喝茶前那样,曼声赞道:“好茶,好茶。敢问夏总,这杯子里所泡的,可是采自上古传说中周文王后院种的那棵铁观音树上?” “好你个头,姓方的--” 夏小韵一拍桌子就跳了起来,抬手指着他正要发狠话时,姓方的也猛地一拍桌子,咣当一声,可比她拍的响亮多了,吓得她浑身一哆嗦。 幸亏总裁办公室的隔音效果不错,方圆进来时关好了房门,要不然俩人对着拍桌子时的声音,肯定会惊动对面屋子里的秦小冰俩人。 “姓夏的,就算我跟叶明媚的关系,被你猜了个底掉,那又关你屁事?” 方圆阴沉着个脸,一副翻脸不认人的样子:“你是我妈,还是我老婆啊,我跟哪个女人来往还要你来管?” 我是你妈! 差一点,夏小韵就习惯性的脱口说出这句话。 话刚到嘴边,就被无比的茫然给压了下去:是啊,姓方的说的没错,我是他什么人啊,有什么权利管他跟谁来往?他现在神通快递干活,只是别有用心罢了。 看到夏小韵被自己震住后,方圆有些窃喜:这死丫头就是吃硬不吃软的货色,简称犯贱,以后绝不能给她好脸色看。 一口气,把夏总杯子里泡好的香茗喝干,嚼了嚼咽了下去,方圆才站起来,语气平静的问:“夏总,还有别的事吗?” 夏总摇了摇头,失魂落魄般的。 “我有事。” 方圆想了想,说:“我想请半天假,希望你能批准。” 方先生现在是保安队长,就算请假也该去找安保处的梁处长,夏大老板哪有精力,去管一个破队长的事儿? 再说了,方队想翘班时,又曾经跟谁请过假? 神通快递对他来说,比呆在自己家里还要随意。 此时装模作样的向夏小韵请假,只是觉得刚才吓坏了人家,想给点尊重算是安抚罢了。 夏小韵木然的点了点头,算是准假了。 “其实,我真不喜欢跟叶明媚有牵扯。” 方圆走出办公室之前,忍不住的这样说。 第868章 :她是我姐 “夏总,您别送了,请留步。” 方圆后退着走出总裁办公室时,还点头哈腰的一副受宠若惊样子,关上了房门。 就仿佛,呆坐在办公桌后面不知道想什么的夏总,真会亲自送他这个小保安队长出门那样。 关门转身后,方先生又像刚来那样,微笑着冲秘书办公室内的秦小冰俩人点头,接着转身抬脚就走。 反正秦大秘书现在满脑子火,这时候还是别在她眼前晃悠为好,免得再被她拿东西砸过来,岂不是自找不利索? 方圆敢在夏总对她砸东西时,勇于反抗,可秦小冰把一整份红烧肉都泼在他脸上后,他却连个屁都不敢放,还得去讨好人家。 这没啥丢人的。 更不是犯贱。 男人,无论多么强大、凶狠残暴没人性,也得保留心中有一份不可玷污的友情。 这份干净的友情,才是他心灵感到疲倦时,受到打击时,孤枕无眠时的最终归宿,就像一个温泉,再乏累只要泡进去,就会觉得通体舒泰,全身心的放松。 当然了,如果不是欠秦小冰那么多情分,就算老天爷求着他在小冰妹子面前服软,他也会不屑一顾,大脚丫子把那老东西踹走的…… “站住。” 方圆刚走了两步,秦小冰那清冷的声音,就从秘书办公室内传了出来。 唉,就不能别在关心我了吗,我真不愿意再撒谎了,你根本不理解,像我这么诚实的人整天生活在谎言中,有多么的痛苦--方圆心中叹了口气,转身时脸上又浮上温文尔雅的笑容,迈步走进了办公室内。 “秦秘书,你找我?” 方圆进门后,很客气的问道。 秦小冰正在批阅文件,就像夏小韵那样,黛眉微皱着,整齐的小白牙轻咬着签字笔,貌似正在为华夏何时踏平东京,而操心劳神--姑奶奶,你一个小秘书操那么多心干啥啊? 就算非得拿捏出一副辛勤的工作样子,可你也别倒着看文件啊。 蹭蹭噌,秦小冰手中的签字笔,在那份废了的文件上写了一行字,才眼皮子都不抬起的淡淡说道:“坐下。” 方圆乖乖的坐在她办公桌前的椅子上,双手放在双膝上,腰板挺的笔直,一副聆听领导教诲的样子。 如果夏小韵看到这一幕,铁定会被气得鼻子里冒烟,再把秦小冰的办公桌搬进总裁办公室内,以后方圆再去见她时,看他还敢不敢非礼领导。 劳拉坐在另外一张桌子后面玩手机--小黑妹真没眼里价,没看出秦秘书故意装模作样的,就是想跟方圆单独聊聊啊,你咋就不知道暂且回避一下呢? 让方圆坐下后,秦小冰又不说话了,只是用眼角瞥着劳拉,希望小黑妹能知趣点,赶紧找个借口闪人,给他们俩留下单独空间来谈心。 “秦秘书,您要是没事的话,那我先走了。刚才夏总召见我,是委派我出一趟远门,现在时间不早了,我得收拾下动身了。” 方圆欠了欠身子,脸上全是为公司赴汤蹈火,在所不辞的忠心。 听他这样说后,秦小冰也顾不得劳拉这个没眼里价的在场了,抬头皱眉问道:“你要去哪儿?又是做什么?什么时候回来?” “我要去--” 方圆犹豫着,飞快的扫了眼劳拉,陪着笑脸的说:“秦秘书,这是公司商业机密,夏总嘱咐过不许告诉任何人的。” 秦小冰冷哼一声:“哼,你一个小保安,能跟公司高级商业机密扯上什么关系,骗鬼呢是吧?” 面对秦小冰当面红果果的打击,方圆有些尴尬,抬手擦了擦脑门子,小声说:“好吧,那我就告诉秦秘书。夏总派我去……” “停!” 秦小冰赶紧喊停。 劳拉要是不在场,依着秦秘书的好奇心理,还真得听听方圆这个小保安,能被公司委以什么重任。 不过既然劳拉在,秦小冰要是再逼着方圆说出来的话,那就太脑残了。 夏总听说后肯定会大发雷霆,单手叉腰的抬手指着她鼻子猛训:哟哟哟,你一个小秘书还想翻天咧,敢随意刺探公司商业机密,还想不想干了哎! 方圆就像傻子那样,继续说:“夏总让我去南方,找--” 啪的一声,被方圆的装傻卖呆给气得不行的秦秘书,抬手狠狠拍了下桌子,厉声道:“我都让你闭嘴了,你怎么还说?你懂不懂什么叫商业机密啊,昂?你知道泄露商业机密,会给公司造成多大的损失吗,昂?” “好,我不说,打死我,我也不说。” 方圆赶紧点头哈腰的承认错误,心里却在想:嗯,以后再被这小丫头刁难时,我就把夏小韵这张虎皮扯出来,吓唬她。 “这就对了嘛,必须得树立起良好的工作态度,一切以公司利益着想。” 打着官腔说了一句,秦小冰话锋一转,终于问出了她想问的话:“咳,中午那个来找你的女人是谁啊,你朋友?” “她啊?” 方圆的脸色,一下子黯淡了下来,低声说:“她不是我朋友。” “你、你恋人?” 秦小冰又问出这个问题时,心里忽然紧张了起来。 她才不相信方圆会有那样一个恋人。 无他,因为那个女人打眼一看,无论是身材相貌还是气质,都不是一般人,哪怕她穿的非常露,可根据秦小冰的满世界飞了几年的眼光来看,那可不是带有某种颜色的露。 是一种贵族到骨子里的高雅。 就像在奥斯卡盛典上,那些知名的国际女影星们,在走红地毯时,穿着打扮的更露骨,可人们只是欣赏她们的风采,没谁会把她们跟街边那些看到民工过来后,就会掀起裙子说‘八十块钱一次,包你舒服满意,干不干’的站街女联系到一起。 尽管上过她们的男人,比站街女见过的男人都多,可那丝毫不影响她们在展现自己身体魅力时,流露出的那种雍容高雅。 今天中午来找方圆的那个女人,绝对是出身豪门贵胄家,这一点秦小冰可以肯定,她此前可是见过多位那样的贵太太了。 比方苏省楼宇湘,就是其中一个,别说穿成那样了,就算啥也不穿--也没谁会觉得她下贱,低速,只会称赞她超然脱俗,不为世间虚名所累,率真到一塌糊涂。 那个女人,就是楼宇湘那样的存在。 方圆一个小保安,有何德何能被贵妇人青睐啊? 能有姐姐我这个小空姐出身的在乎,就已经是方家祖坟冒青烟了啦。 秦秘书心里这样想着,又紧张,那是因为她真怕叶明媚是方圆的恋人,毕竟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也有狼爱上羊的时候。 紧张之下,秦秘书却没考虑到,她为什么会紧张方圆跟那个女人是什么关系。 方圆摇了摇头,苦笑着双手一摊:“呵呵,就我这样,怎么有资格能成为人家的恋人呢,话说她脖子里戴着的那根钻石项链,就价值好几千万呢。” 随口说出这句话后,方圆心中暗叫糟糕:叶明媚穿的旗袍虽然露了些,不过没露脖子啊,那他怎么知道人家戴的啥项链? 有些东西,是不脱衣服看不到的。 幸好,秦小妹并没有想到这一点,只是再次干咳一声,假装无所谓的样子,淡淡的问:“她既不是朋友,又不是你恋人,那她到底是你的什么人,那么亲热。” “两个看上去关系很熟的男女,不是朋友不是恋人,还有可能是另外一种关系。” 方圆温和的笑着回答:“比方,她会是我的一个姐姐。” 据方队长说,早在几年前,他还没有落魄,开着兰博基尼四处狼窜时,就认识了这位姓叶名明媚的贵太太。 俩人一见钟情--就是很欣赏对方,成为了传说中的蓝颜知己,后来又发展成了纯洁的姐弟关系。 方圆落魄后,他姐可想帮他了--很可惜,世间不如意事常八、九,叶明媚也像方队那个身在豪门的老婆水暗影那样,只能给予他精神上的无私支持,要钱--对不起,没有,姐姐做不了主啊。 而方先生又是个情操高傲的人,才不会为了自己就连累他姐,所以这两年来,不管过的再苦,再累,他也没去打搅叶明媚。 后来,他诈死躲债,重返唐王后,还是没联系叶明媚,只想把那段感人的姐弟深情,牢牢封锁在记忆深处,直至死亡来临的那一刻,再翻腾出来细细品味。 “唉,但我万万没想到,我姐为了她家庭的和睦幸福,都狠心袖手旁观了,可还是引起了我姐夫的猜疑,非得说我姐背叛了他们的纯洁爱情,总是籍此借口来对她施展家庭暴力。” 方圆满脸痛心疾首的样子:“就在前天,我姐夫喝醉酒后,又对我姐施暴,她实在无法忍受了,这才离家出走,前来唐王投奔我--她又怕我会以为她没帮过我,而不收留她,这才……唉。” 论起骗女孩子,方先生绝对是此中高手,一番谎话说下来后,就连他自己都被感动了,就别说秦小冰了。 “你那个姐夫,怎么这样呢!” 心中常怀‘仗义情节’的秦小冰,也怒了,轻拍了桌子:“他还是不是男人啊?这么出色的女人都不知道珍惜,把她逼到来投奔你的地步,真该遭雷劈!” “可不是嘛,我也是这样认为的。” 方圆依旧脸色黯然,低声说:“我虽然混得惨了点,可我却是我姐唯一的退路了。我希望,我能为她提供一个避风港吧,尽可能的。” “你打算把你姐安排在哪儿?” 秦小冰的好人心又开始泛滥了。 方圆摇了摇头:“我还没想到,暂时先把她安排在旅店吧。” “别。像她这么出色的女人,单身住旅店是很危险的。” 秦小冰摇了摇头。 方圆抬头,眼神茫然:“那,咋办?” 想了想,秦小冰说:“要不这样吧,先让她跟我住在一起,反正你跟秦大川也不回去,我自己住在那儿恰好有些孤单,就当找个作伴的吧。” 第869章 :方圆就是我的上帝 “那,那多不好意思?” 方圆愣了下,貌似没想到秦小冰会这样热心。 旁边的劳拉,有些看不下去了,心中冷哼一声:哼,你嘴里说着不好意思,其实这才是你撒谎讲故事的真正目的吧? 劳拉同样不认识叶明媚是谁,不过也能从她的穿着打扮中,看出她出身不一般。 要不是早就很清楚方先生的为人,劳拉也会被他那些连篇谎话给骗倒。 至于叶明媚到底是谁,劳拉不怎么关心。 她只是很讨厌那个女人--所有试图跟夏总抢方圆的女人,她都讨厌。 劳拉固执的以为,唯有方圆跟夏总在一起,才是最般配的。 正因为怀着这份私心,所以方圆欺骗秦小冰时,劳拉才没有点破。 她又不傻,当然能从小冰妹子对方圆的态度中看出什么,也承认小姑娘是个心地善良的好人。 眼睁睁看着好人被骗却无动于衷,那是因为劳拉很清楚:男人骗女人骗的越深,就伤她伤的越厉害。 到时候,只要找个适当的机会,把真像都告诉秦小冰……嘿嘿,劳拉敢跟人打赌:那样了,他们要是还能走到一起,那她就把自己眼珠子抠出来,当球踩! 劳拉没有看错,方圆在被秦小冰叫进来时,就忽然灵机一动,要把叶明媚先安排在她家里了,这才临场发挥,编造了一个故事。 这个故事感动了秦小冰,按照方圆所预想的那样,乖乖把好看的脖子,伸进了套子里。 不过方圆没有丝毫得意感,不像往常那样骗人成功后,就开心的不得了,只有说不出的内疚:唉,有良心的男人,为什么总是会比别人更痛苦一些? “什么好意思不好意思的?宅子那么大,我自己一个人住在里面也发慌,下班后能有个人陪着说话也不错,就这样定了,回去告诉你姐,让她在保安值班室等我,下班后我带她回家,就这样定了,你还是赶紧忙你的去吧,别耽误夏总交代下来的任务。” 秦小冰豪情万丈的摆了摆小手,示意方圆可以走人了,别总坐在她办公室内,没看到秦秘书还得忙着研究国家大事吗? 满脸感恩戴德样子的方圆,走出秘书办公室后,长长吐出一口气,自赞曰:“我真聪明,机智,可惜--没走上正道。” 为自己没走上正道而遗憾万分的方先生,走到电梯门口时,就忘记了啥叫遗憾了,抬手刚要按下电梯键,脚步声传来。 他回头看去,就看到小黑妹咔咔的快步走了过来。 不用打招呼,方圆也知道她是来找自己的。 果然,劳拉走到他面前,上下打量了他几眼,才缓缓的说:“方圆,我虽然只是个没多大本事的小保镖,可从罗布泊回来后,我就把你当朋友了。” 方圆点头:“我也是。” “朋友之间,是不是可以心里有什么,就能说什么?” “当然可以。” “我衷心的希望,你能跟夏总走在一起,远离你那些姐姐妹妹。” 劳拉认真的说:“这是我的心里话,因为我知道夏总有多么的爱你。” 方圆笑了笑,没说话。 劳拉也没介意他笑容中的讥讽,继续说:“但我还是不希望,你能伤害秦秘书,她是个善良的姑娘,又真心的关心你。” “劳拉,这一点不用你提醒,我自己知道该怎么做的。” 方圆淡淡的说:“谁都不知道,秦小冰在我心里,占有多么重要的地位。她,是我心中最后一块净土,任何人都无法替代她。要不然,我也不会费尽心血的去骗她,来公司做一个保安了。” “好,你自己明白就行。” 劳拉定定的看着方圆,片刻后才点了点头,转身刚要走时,却听他轻声问道:“你,有没有想过我的合法妻子,水暗影?” 劳拉身子僵了下,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等她慢慢转过身时,方圆已经走进了电梯内。 “水暗影?” 劳拉看向走廊尽头窗口外面的天空,喃喃的说:“水暗影,如果我是你的话,我就会主动放开方圆,给予他自、由。有时候,死抓着一个人不放,结果却是什么也没留下。” 就像沙子,无论你攥的多紧,它都能从你手指缝里溜走。 当你张开手,把手掌放平时,它就乖乖的躺在你掌心了。 已经来到临盆状态的卡秋莎,站在沙滩上,慢慢地把手掌倾斜,任由掌心的沙子缓缓洒落,对旁边的水暗影说:“当初,我就是这样放开方圆的。你该知道,我有把握,也有能力能留住他。他呢,也会像尘世间最优秀的丈夫那样,好好疼爱呵护我一辈子。我这样说,你信吗?” 身穿白色大体恤,牛仔短裤的水暗影,抬手扶了下脸上的太阳镜,低头看着自己那双完美无瑕的大长腿,沉默很久后才说:“我信。” 拍了拍手掌,卡秋莎笑道:“说实话,当时我真不想放他走的,可我爷爷告诉我说,他就是天上的雄鹰,理应展翅翱翔在蓝天下,过他最喜欢过的生活。像他那种人,不是我们女人用痴迷的柔情,固执的真爱能留住的。就算能留住,哪怕是一辈子,他也不会开心。” 最爱的人不开心,爱他的人能开心吗? 答案是肯定的:不会。 为了让最爱的人开心,卡秋莎选择了松手,就像刚才从她手掌心洒下的沙子那样,从她手掌心溜走时,在让她感到轻松的同时,也给她留下了--一对双胞胎儿子。 看着满脸幸福,用手在大肚子轻抚的卡秋莎,水暗影丝毫不掩饰脸上的羡慕嫉妒之色,抬手摘下墨镜看着大海:“我跟他离婚,就正确吗?” “我也不知道。” 卡秋莎想了想,坦然道:“我只是向你提出我自己的建议。” “卡秋莎,我现在一点也不相信,你就是两年前的那个孩子。” 水暗影看着卡秋莎,下意识的摇头:“那时候,你更像个小野兽,粗鲁,吓人,没有丁点女孩子的模样。但现在,你却蜕变成了尘世间最美丽的女人之一,拥有谁都得羡慕的权势。更重要的是,你是整个即将灭绝的西伯种族的希望。你,就是你们上帝特意派来,拯救西伯人种族的女神。” “我的上帝,就是方圆,我孩子的爸爸。” 卡秋莎温柔的笑着,低头看着自己肚子,喃喃的说:“你刚才说错了一个词。我不是蜕变成了这样,是进化。在俄语中,蜕变是落后的意思,进化才代表着升级。” “蛇儿、蝉等生物,在长大过程,都是以蜕变为代价的。” 水暗影按照她的理解,反驳卡秋莎。 卡秋莎忽然问:“那你来到俄罗斯,是蜕变,还是进化?” “我--我也不知道。” 水暗影愣了下,低头的瞬间,卡秋莎能看到她眼神中的痛苦。 现在水暗影已经知道了,所谓的圆美人产品在俄罗斯出现质量问题,都是方圆在暗中操纵,目的是为了让她带着韩斌等人,来这边避难。 九幽王,要重出江湖了。 水暗影,会是她报复这个世界的主要目标之一。 她刚到俄罗斯,就被卡秋莎派去的雅克斯基,接来了海边,跟她坦白了事实真相。 并不是所有人,都有资格能受到西伯小公主的接待。 除了水暗影,韩斌罗小玉外,南昭雪他们等人,都留在了莫斯科,借机来推广一下产品,反正来了也来了,万里迢迢的。 看到卡秋莎,听她说出真像后,水暗影心中是五味据杂。 卡秋莎是个直性子--就差跟她明说:水水姐,你就是方圆的一个累赘啊,你如果总缠在他身边,除了給他添麻烦,让他费心保护你之外,你是毛的作用也起不到啊。 为了让水暗影相信,方圆不是她霸占的,卡秋莎更给她透露了一些绝密消息(被俄罗斯当局视为的绝密消息),希望她能识时务者为俊杰,早撒手早轻松。 要是实在舍不得那家伙,可以学卡秋莎妹妹啊,反正深爱一个男人,并不一定非得嫁给他做老婆,跟他生二三四五个属于俩人的孩子,也是爱他的意思嘛。 “我只是把你当最好的朋友,才跟你说这些心里话,你别介意。” 卡秋莎抬手拍了拍望着大海发呆的胳膊,转身走向别墅那边。 其实,她还有很多话儿要跟水水姐说的,只是忽然觉得肚子有些不得劲,可能是沿着沙滩散步时间久了,有些累,动了胎气。 还有一个多星期,才是预产期呢,可得小心着点,波斯塔夫还有瓦尔特那俩老东西,能不能活的更长久一些,这俩孩子起着关键性的作用。 “难道,我真该放开方圆,让他在蓝天下像、像水鸟那样找它自己喜欢的鱼儿吃?” 望着一只猛地从海面上掠过,就叼起一条鱼飞向远处的水鸟,水水姐有些茫然的喃喃自语时,就听到背后忽然传来卡秋莎那夹杂着痛苦的轻哼声。 赶紧回头看去,就看到大肚婆小公主,已经双手抱着肚子,缓缓瘫倒在了沙滩上,浅蓝色孕妇裙下,有血迹出现。 水水姐没生过孩子,但她却知道卡秋莎怎么了,一呆之下,就尖声叫道:“快来人呀,卡秋莎要生了!” 不远处的沙滩上,有十数只海鸥,被水暗影超过八十分贝的尖叫声所惊,慌忙振翅起飞,嘴里还咕咕的叫着:你们人类生孩子,关我们屁事。 卡秋莎生孩子不关水鸟们的事,却关波斯塔夫等人的事,还是大事! 大到一天二十四小时,都会有一只由十数个妇科大夫精英组成的医疗小组,不离开她身边一百米之外。 所以当水暗影尖声大叫时,坐在椰林下晒太阳--的妇科专家们,就兔子般的蹦起,以最快的速度冲了过来。 负责全面保护小公主工作的雅克斯基,本能的也向这边跑了过来。 刚跑没几步,却又折身冲向别墅,嘶声喊道:“老爷,生了,老爷,生了!” 第870章 :安神计划 午餐后小睡半小时,是波斯塔夫数十年来养成的习惯,几乎算是雷打不动了。 波斯塔夫是大人物。 大人物之所以是大人物,总得有些跟小人物不同的特点。 自从十八岁那年读了《三国演义》后,波斯塔夫就开始效仿曹孟德了:在他睡觉时,任何人都不许去他房间打搅他,哪怕是天塌下来。 如有违抗者--嚯嚯,莫以为老夫的刀子不快? 刚开始时,波斯塔夫还真是装比,把喊他起来去上学的瓦尔特揍了几顿。 没谁喜欢挨揍的,哪怕是最忠心的手下,除非是犯贱的。 瓦尔特只忠心,不犯贱,在鼻梁骨第三次被波斯塔夫打歪了后,就再也不敢擅自打搅他休息了,哪怕是天塌下来。 久而久之的,老家伙就养成了这个习惯。 比华夏要晚黑天好几个小时的海边,今儿的天晴的杠杠的,丝毫看不出有塌下来的迹象,不过坐在老爷门前藤椅上打盹的瓦尔特,听到雅克斯基死了爹那样的嚎叫后,呆愣瞬间就兔子般跳起来,一脚踹开了卧室房门。 他知道,老爷等这一刻等的有多辛苦。 每天至少三百次,算计卡秋莎预产期的日子,度日如年这个词,都无法形容波斯塔夫当前的不耐烦。 按说,像老波这样的大人物,修养镇定功夫早就练到家了,天真塌下来,他也会面不改色心不跳的--那时候,早就砸死了。 像孙女生孩子这种事,他实在没必要这样烦躁,紧张。 就像世间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波斯塔夫也不是无缘无故的紧张。 别的女人生孩子,遭遇难产后,妇科专家直接抄刀子上就是了:我侧切,横切,竖着切--不管咋切。只要把孩子拿出来,保证母子平安就欧克。 啥,孩子妈流血不止? 好办,别慌,那个黄着个比脸好像老婆要死的家伙是谁啊,赶紧拨拉到一边,别挡着护士去拿对号血浆的生命之路。 哦,原来还真是孩子妈的老公,别哭丧脸,你老婆又死不了,赶紧去准备红包,我要大显身手了--这是一般人家孕妇难产时,实习医生都能想到的安全流程。 自从人类发明能拿刀子切开母体肚子,力保母子平安的手段后,就很少再像古代那样,医生征求老公意见‘保大人呢,还是保孩子?’了。 但这一套的安全流程,放在卡秋莎身上却不管用。 孩子顺产,剖腹产都行,但就是别流血不止。 卡秋莎之所以能被誉为最后一个西伯人,那就是西伯家族的灭亡,跟女人很难怀孕,怀孕后很难平安生下孩子来有关。 西伯家族的血统是尊贵的,罕见的,毕竟物以希为贵对吧? 可问题是,当某个西伯人需要输液时,却找不到相应的血型,只能眼巴巴的看着他(她)被上帝圣母玛丽亚给带走。 卡秋莎呢? 如果她在生孩子时,一旦发生流血不止的事儿,谁来为她输血? 波斯塔夫不行--不行就是不行,谁也别问,总之上帝他老人家,特别讨厌美女生孩子时,能平平安安风调雨顺的,那样他会被人遗忘的。 就因为这些破事,随着卡秋莎的预产期临近,波斯塔夫能不暴躁吗? 尽管他在卡秋莎面前,总能拿捏出一副‘我是尘世间最慈祥和蔼的爷爷,我从来不杀人,都是被别人杀死后,我再吃他的肉,剥他的皮’的样子,但内心还是无比恐惧的。 很凑巧,当瓦尔特毛毛躁躁的大脚踹开老波房门时,他正在做美梦,梦到两个粉妆玉琢般的小孙子,就偎在他怀里,揪着他胡子玩儿,边揪还边问:你这鸟毛咋这么硬? 本来血糖就低(血糖低的人,睡眠不足被惊醒后脾气可火爆了,恨不得把别人老婆都抢来)的波斯塔夫,被蓦然惊醒后,想都没想,伸手抄起枕头边的左轮手枪,喀嚓一声打开保险,对着瓦尔特就要扣下扳机:草,欺我枪法不准吗? “老爷,小姐要生了,小姐要生了,呜,呜呜!” 也不知道是被吓得,还是激动的,拉碴胡子一大把的瓦尔特,双膝一曲,噗通一声跪倒在地上,以额触地,放声痛哭。 欧野买嘎的,我那乖乖孙女终于要给西伯家族添砖加瓦了吗? 波斯塔夫眼前一眩,手里的左轮啪哒一声掉在了地上,瞬间就被无比的幸福感包围起来,就像他刚结婚那年,跟老婆洗鸳鸯浴那般,只想就此沉沉的睡去,但前提是任何人都别打他老婆的主意,要不然他就会及时醒来,再大杀四方。 现在当然不能睡,哪怕是眼皮子好像被一坨屎糊住那样的沉重,波斯塔夫还是勉强坐起来,攥拳抬手狠狠砸向记忆中的柜子,厉声喝道:“快,快扶我去看!” 卧槽,肯定是不小心砸碎水杯了,玻璃碴都扎手里了,真疼--波斯塔夫一咧嘴时,剧痛刺激他霍然睁眼,看到了通往罗马的金光大道,也看到了他忠心的瓦尔特,正擦着脸的蹦起来,伸手搀扶住了他。 “老爷,你的手破了。” 瓦尔特扶着老波快步走出卧室时,担心的提醒道。 “卡秋莎还在沙滩上吗?” 波斯塔夫这样回答。 “是,应该是--老爷,你的手破了。” “玛丽医生(重金聘请的妇科专家,美国货)他们都在?” “肯定在--老爷,你的手破了。” “雅克斯基那个混蛋在哪儿,有没有去下令启动‘安神计划’?” “我已经听到了直升机的螺旋桨声--老爷,你的手破了。” “你怎么这么爱叨叨了?” “不敢--老爷,你的手,止住血了。” 瓦尔特搀扶着波斯塔夫小跑着冲出别墅时,椰林那边的五架直升机已经轰鸣起来,雅克斯基亲自充当最中间那辆涂有‘安神’字样的直升机飞行员,做好了随时载乘小姐前往市区医院的准备。 安神计划,是波斯塔夫早在卡秋莎一怀孕后,就制订好的计划。 计划如下:不管小公主身在何方,都会有一个十数名妇科专家组成的医疗小组;五架随时升空的直升机(四架飞机为‘安神’直升机护航);十四辆防弹吉利轿车、哦,是防弹奔驰轿车,外加七十名专业保镖组成。 安神计划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力保卡秋莎母子三人平安。 在此之前,雅克斯基等人按照老波的要求,每个月至少操练四次,以确保万无一失。 可以说,波斯塔夫为了孙女能安全生产,排出的阵容比英国王妃生孩子都高级。 没办法,英国王妃生孩子出事了,大不了再让王子找个老婆就是了。 但卡秋莎的死活,却关系到一个种族的存亡,财大气粗富可敌国的波斯塔夫,为此都委托老朋友铁腕总统,必要时出动俄罗斯军方战斗机了--牛吧? 你就慢慢在旁边羡慕着吧,先说为大家上演一幕好戏的主人公们。 波斯塔夫在瓦尔特搀扶下跑到沙滩边上时,由十一个青春美少女侍女组成的人墙,已经团团围成了一个圈子:大小姐在生孩子,非工作人员不经许可,任何人都不得免费参观,包括不要脸的海风。 无论侍女们挨的有多紧,海风总能轻易从缝隙中钻过去,看到了已经被放在担架上的卡秋莎,接着就大惊小怪起来:不得了了,不得了了,难产,难产,大出血! 汗水,从玛丽医生刚跑过来后,就哗哗的从她额头、后背冒了出来。 依着她行医多年的丰富经验,根本不需要看第二眼,就能从卡秋莎被鲜血染红的孕妇裙上,精准判断出大事不好了。 总有一些不让人省心的年轻妈妈,在生产时不但会让孩子站生,还会在羊水破掉后,导致大出血现象发生。 这是因为她们特殊的自身身体技能造成的,肌肉‘抗撕裂’的功能严重不足,站着要出世的孩子一跺脚,就会造成肌肉撕裂,发生血流不止事故。 如果是别的孕妇,只要有充足的血浆供应,医生们完全可以摇着羽扇,笑谈间在心里盘算这个月收入能有几何。 可血统珍贵且稀少的卡秋莎,去哪儿找血浆? 西伯人有大把大把的美钞,英镑,任由玛丽医生等人随便拿的前提,就是建立在卡秋莎能顺利生产,母子平安的基础上。 如果不能--好吧,站在人群外围的波斯塔夫老爷,闻听孙女真出现他最最害怕的危险后,别看俩腿子一软就瘫坐在了沙滩上,任由瓦尔特怎么拽都拽不起来,都半死半活的样子了,却能发出清晰的命令:卡秋莎要是有个三长两短的,就让医疗小组的全体妇科专家们,陪伴她永恒吧。 啥,是谁说杀人犯法的? 是,老夫也知道杀人是犯法的。 可犯法那又怎么样啊,大不了老夫被正义给裁决了,就是脖子上套一套子,再把下面的凳子一脚踹飞--卡秋莎都没了,我还活着干个甚啊? 还有那谁,那个叫水暗影的小娘们,那些人也别想活了,让雅克斯基把他们给围起来,他们几个不是卡秋莎的好朋友吗,去那边时路上也有个熟人好说话。 “你、你们要干什么?” 本来在远处戏水的韩斌,看到这边忽然大乱后,就拽着相好的跑过来,本想看看热闹来着,没想到却被那些保镖拿枪口点住了脑袋,顿时就吓得魂飞魄散,嘶声反抗。 至于罗小玉,这时候就吓得光知道腿子发软的突突了,吊在韩斌胳膊上脸色惨白,随时都有可能会昏过去。 “韩斌,别慌,没事的!” 关键时刻,还是水暗影站了出来,给两个手下撑腰,心里却在大骂某人:混蛋,你把姑奶奶等人骗来俄罗斯,是来避难的呢,还是来为你小情人殉葬的啊? “水总,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看到大老板也被好几支枪盯着脑门子后,韩斌心里平衡了许多。 “卡秋莎在生孩子,情况不大妙。” 水暗影低声回答。 第871章 :凶悍的叶明媚 叶明媚是被开门声给惊醒的。 自以为很有把握,能把燕春来捏在手中的叶明媚,以燕太太身份跑去京华,为方圆要在梨花山创建孤儿院申办批文的过程,很顺利。 毕竟这是做慈善,而且唐王官方也早就向上级领导出示了梨花山的具体资料,那就是一座毫无开发价值的荒山,根本不是啥良田,现在有人要在那边做慈善,上级领导是巴不得多出几个这样的大善人才好,当然会顺水推舟的满足她一切要求了。 七十年的产权,就跟住民小区年限一样长。 批文一到手,就代表着方圆成为了方圆十公里之内的主人。 叶明媚为此很得意,又在京华逗留了几天,广撒‘英雄帖’,邀请那些世家豪门贵妇,共襄慈善盛举。 燕太太的名头不是盖的,只要接到请帖的人,都会或多或少的贡献一份爱心。 叶明媚没玩那些虚头巴脑的东西,搞什么慈善拍卖会,就是明确告诉大家:直接给现金支票,一分钱不嫌多,一百万不嫌少,任何捐款人的名字,都将被挂在孤儿院慈善大厅的墙上,接受香火供奉…… 那些整天闲的打麻将、逛街养小白脸的贵妇人们,谁不想被人称呼一声大善人啊,反正三五十万的小钱也看不了眼里,既能赚个好名声,还能交好燕太太,可谓是一举两得。 短短几天工,叶明媚就募集到了数千万,还有一大批生活用品,这才拿着现金支票得意洋洋的离开了京华。 她在天京时又滞留了几天,找了几个燕家的世家好友,想再募捐一批慈善金。 前天晚上,原本陪伴在叶明媚身边的几个保镖,在她早上醒来后,却忽然凭空消失了--然后,她就接到了丈夫的电话。 燕春来在给她打电话时的语气,还是那样温柔,问她什么时候回明珠,办理离婚手续,又很坦率的告诉她,她当初传到网上的那份视频,已经被他重金雇佣的筛子,给找到了。 依着筛子在这此界的名誉,他在找到那份视频后,是不会私自备份的,这就证明燕春来只要毁掉那段视频后,就再也没有谁能看到视频中,堂堂燕家大少爷的老婆,当着他的面跟别的男人秀恩爱了。 没有了顾忌的燕春来,会怎么折腾叶明媚,她不敢想。 她只知道,在接到燕春来的电话后,她就成了随时会被乞丐非礼、也没人敢管的破落户,唯有立刻找到方圆,寻求保护。 身边没有保镖追随的叶明媚,意识到危险随时都会出现后,她总算知道把昔日一部分的骄横狠辣,转化成了智商,用来逃离天京。 直到坐着大巴车赶来唐王,悉心打扮见到方圆后,叶明媚还无法想象她是怎么熬过这三十个小时的:几乎是不眠不休,短短三百公里竟然倒了十四辆大巴。 心力交瘁,身心疲惫,就是叶明媚强颜欢笑下的真实写照。 等看到方圆的那一刻起,压在身上的那座山,才总算是放了下来。 她知道,只要有方圆,就再也没有谁能伤害她了。 总算,她能好好睡一觉了,尽管保安值班室内味道非常难闻,不管好像潮水般的困意霍然涌上后,就把她带进了香甜的梦乡。 让她在睡梦中也觉得,这是她有生以来睡得最香甜的一次。 在梦中,她又回到了刚结婚的那段幸福时光,白天穿着最最好看的衣服,跟随丈夫活跃在社会名流之间,接受人们的祝福,享受他们好像见到仙子后的夸张惊讶表情;晚上则依偎在丈夫怀中,跟他卿卿我我。 她还清晰的梦到,刚结婚那会儿的丈夫,看她的眼神中,带着浓到几乎化不开的爱怜,把她拥入怀中时,会给她慈父长兄般的温暖。 叶明媚无比享受那种感觉,只想一辈子呆在丈夫怀中,被他骄纵被他宠。 可就在这时候,有人推开了房门。 还是大力推开的,发出咣的一声大响。 叶明媚就像晴天漫步在绿茵茵的草地上,闭眼展开双臂享受轻风时,忽然有个霹雳在头顶三尺之处砰然炸响那样,吓得她尖叫着浑身一哆嗦,从沙发上摔了下来。 沙发能有多高啊? 但毫无防备之下的叶明媚,后脑重重磕在了水泥地上,疼的她再次尖叫,身子猛地一挺,一整只修长白腻到毫无瑕疵的美腿,攸地抬起时的风姿--让刚走进门的李广海,呆若木鸡:值班室内怎么会有个女人,还是个这样性感绝伦的美女? 不怪李广海擅自闯进来,他真不知道有个活色生香的大美女,就在值班室内沙发上睡觉。 人家只是到点来接班(为避免跟方圆总在一起,李广海申请随另外一个班走),又没谁提醒他,所以算不上擅自闯入。 最多,也就是这两天气儿不顺,开门的力气大了些,搞出点小动静来罢了。 也不能怪老刘他们。 大家伙都知道方队带了个大美女,进了值班室内后就一直没出来,都很聪明的一个下午都没靠过来,躲在后勤处闲聊,直到接班时间到了后,他们才谈性未尽的,说笑着走了过来。 老刘等人根本没想到,方圆在下班时,没有带走叶明媚。 只在即将来到保安值班室门口,看到李广海没好气的推开门,听到叶明媚接连发出两声惊声尖叫后,才意识到事情不对劲:草,这孙子不会惊扰到了方队跟美女在里面那个啥吧? 值班室内忽然多了个性感绝伦的美女,让李广海一下子呆愣在门口,不知所措间,看着美女腿子的眼神中,本能的浮上恶狼神色。 没办法,叶明媚也太勾人了,任何男人看到她当前这样子后,如果不起那种心思没有那种反应,那么他就不能再称之为男人了。 她是谁? 怎么会在这儿? 不会是传说中的狐狸精吧? 就在李广海本能的想到这些问题时,忽然听到了一声极为清脆的炸响,从耳边响起,绝对是近在咫尺。 接着,火烧一般的疼痛,才能左脸上攸然传来,身子一个踉跄,脑袋碰在了门框上。 很多书上都形容女人在暴怒时,就会变成一只母豹。 豹子虽然没有野牛、狗熊那么大的力气,可在捕食猎物时的凶狠力道,也是很骇人的,所以暴怒下的叶明媚爬起来冲到李广海面前,狠狠抽、出的一耳光,还是很有杀伤力的,一点也不次于男人。 一耳光,就把李广海给抽的嘴角出血。 这还不算完,叶明媚就抬起堪比钉子的高跟鞋鞋跟,狠狠跺在了李广海的左脚脚面上。 “啊!” 被钉子般的高跟鞋鞋跟,狠狠跺在脚面上后,谁不疼的惨声大叫啊,李广海又不是神,他左脚也不是假肢。 “你去死吧!” 抽了人家一耳光,又狠狠跺了他一脚的叶明媚,还不罢休,抬脚--踢在了李广海最为脆弱的部位, 就像拿刀切下去那样,李广海的惨叫声嘎然而止,屈膝,双手抱着裆部,翻着白眼的缓缓瘫倒在地上。 哇噻,这女人好凶悍哦! 听到叶明媚接连两声尖叫,就快步跑来的老刘,亲眼目睹了她是怎么收拾李广海的全过程,都被她凶悍的打击力给震住了。 老天爷说:切,这算什么呀,要是搁在以往,敢有人这样冒犯叶明媚,早就被她下令把那个人拖出去剁成十七八段,去喂狗,或者当花肥埋在牡丹下了。 在老刘等人看来,李广海无意冒犯美女后,被狠狠抽一耳光,裆部再被狠踢一脚这样的惩罚,已经足够,甚至都有些过分了。 毕竟李广海是不知者不罪,他也不是诚心要冒犯美女的。 严格说起来,叶明媚(方圆)还得承担主要责任:谁让她在人家值班室内睡大觉来着? 可叶明媚都这么下手狠辣了,她还不罢休,竟然咬牙切齿的眼露凶光,双手撑住门框,再次抬起了右脚。 白花花的长腿下,是九寸高的高跟鞋。 高跟鞋的鞋跟,就像钉子那样尖锐。 如果用鞋跟狠狠跺在李广海的脸上,差不多就会是个血窟窿,就算他不死,但破相是不可避免的了。 “哎,别--” 老刘等人大骇,齐声大叫阻拦。 李广海诚然跟大家不对眼,但总的来说他也没犯下啥十恶不赦的大罪,被抽一巴掌踢一脚算是給他个教训(记住啊,以后无论去哪间屋子里,也别忘了敲门,哪怕下班回家后去卧室,以免惊扰到了你老婆跟那个谁)也就是了,实在没必要往死里搞他,大家伙这才齐声大叫。 叶明媚会听老刘等人的? 开啥子国际玩笑呢? 大名鼎鼎的一朵花,在暴怒时要是不杀两个人--这天下能太平吗? 叶明媚抬脚下跺的动作,才没有因为老刘等人的阻拦就有丝毫停顿,反而对着李广海的左眼踹了下去,这就是诚心要废掉他的招子了:我让你看,姑奶奶清白的好像雪莲花般的身子,也是你能随便看的? “叶明媚,你给我住手!” 眼看李广海的左眼不保,老刘等人抢救不及,忽然有人娇喝一声。 这个人如果不喊叶明媚的名字,一朵花是绝不会听的。 蓦然听到有人毫不客气的厉声断喝自己名字后,处在暴怒中的叶明媚,本能的停止动作,抬头看去--就看到几个人从不远处快步走了过来。 有男有女,众星捧月般的簇拥着一青春无敌美少女,就是神通快递集团的大老板夏小韵了。 那个当着叶明媚的面,就敢拿红烧肉泼方圆一脸的小妹子,也在她身边。 她就是夏小韵,天注定要在这辈子跟方圆纠缠不清的那个人。 看到夏小韵后,叶明媚双眸中的凶光,一下子烟消云散了,悻悻的轻哼一声,放下脚转身快步走进了值班室内,顺手掩上了房门。 话说,美女刚醒来时的样子,不怎么庄重,最起码得洗把脸才好意思见人的。 第872章 :我很无辜 “夏总。” 看到夏总大驾光临后,老刘抬手擦了擦额头冷汗,赶紧凑了上去,脸上带着明显的惊悸。 刚才还真把老刘给吓坏了,要不是夏总出现的及时,这会儿李广海的眼珠子是废定了。 想到那么性感无比的美少妇,原来是那样凶残可怕后,老刘等人一下午都在暗中对她的某种幻想,一下子都破灭了:美女虽美,自古也有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的说法,不过为了美女就变成残废的生意,还是很不划算的。 “嗯,老刘,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夏小韵黛眉紧皱着,看着躺在门前,依旧捂着裤裆在打哆嗦的李广海,问道。 要说李广海运气还是不错的,夏总刚下班走出大厅,就看到老刘等人急吼吼跑向保安值班室,这才觉得纳闷,也跟着快步走了过来。 正准备各上各车,各回各家,各找各妈的张良华、秦小冰等人,见状也自然尾随过来,恰好看到叶明媚凶性大发的那一幕,这才由夏总及时断喝阻止了。 “具体的,我、我也不是太清楚。” 看了眼快步走上去,弯腰蹲身要搀扶李广海的张良华,老刘再次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才低声说:“可能是李副队刚接班,不知道那位女士在值班室内,惊、惊扰到了她,让她很生气,所以才、才--” 老刘说话虽说吞吞吐吐的,不过说的却跟事实情况差不多。 只是他没想到,方圆没在值班室内:一个下午了,都没看到方队,大家还以为他跟美少妇躲在值班室内,翻来覆去的秀恩爱呢。 老刘在陈述他所见的一切时,剧痛过去的李广海,也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跟表哥诉苦。 我很无辜。 这就是李广海要表达的意思,也是事实。 张良华听完后,脸色阴沉的有些可怕,等旁边两个保安把李广海搀扶到一旁后,才站起身对夏小韵说:“夏总,屋子里的那位女士,简直是太过分了。李广海今晚要值夜班,刚来,当然不知道她在屋子里。这是保安的值班室,保安推门进去有什么错误,竟然会遭受这样的暴力侵犯?” “我知道,我会处理的。” 夏小韵皱眉点了点头时,眼角余光发现秦小冰欲言又止的,就看向了她。 秦小冰硬着头皮,小声说:“夏总,我曾经答应方圆,要把她、她带回我家暂住的。估计,她还不知道方圆已经奉了您的命令,去外地出差了。” 秦小冰这样说,就是在为委婉的告诉夏小韵:里面那位大美人儿,是方圆委托我照顾的,你就看在方圆的面子上,大人不计小人过吧。 哼,他奉我的命令去外地出差? 鬼才知道,他去做什么勾当了。 这混蛋,还真是异想天开,竟然委托你来照顾明珠一朵花,他就不怕你被这女人给害死? 他在外面勾引女人,让你照顾她,唉,秦小冰啊秦小冰,你知道她是谁吗,你知道她丈夫是谁吗,你知道如果她亮出燕太太的大招牌,咱们唐王的一把手,也得颠颠的跑来请安吗? 让你照顾她,这就好比让小绵羊去照顾一头大灰狼啊--夏小韵心里这样想着,看着秦小冰的眼神里,浮上了明显的不忍之色。 秦小冰发现了夏总眼神中的异样,有些不解的张嘴刚要问,夏小韵就摇了摇头轻声说:“秦秘书,你先站在旁边,等着。” 夏总既然这样说了,秦小冰当然不会反驳,乖乖点头退到了后面。 这是公司下班的时间段,不断走出大厅的员工们,看到这边站了很多人后,都想过来凑凑热闹,不过看到夏总站在那儿后,也就不敢过去了,只是站在远处,小声议论着那边到底发生了啥事。 吱呀一声,用凉水洗过脸,稍稍化了下妆,上身穿着保安制服的叶明媚,开门走了出来。 还别说,当叶明媚这个级别的美女,穿上方圆的保安制服后,立即吸引了所有制服控男人的热切目光,喉头不住的翻动着,咽口水。 夏小韵才不会这样,就算也为叶明媚这‘端庄的妖艳’给惊了下,表面却始终淡淡然的样子,就像她的声音:“叶小姐(为不引起没必要的麻烦,她还是选择了这个称呼,而不是燕太太),我想请你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我的员工,到底犯了什么错,才被你那样惩罚?” 哟,你好大的胆子啊,敢当众质问我,借着给下属出头的机会,来收买人心。 叶明媚心中冷笑,微微昂起下巴,正要像以往那样轻蔑的冷笑一声,问出‘你算个什么东西,也敢用这种口气跟我说话’时,才猛地意识到,她现在已经不再是燕太太了,而是一条需要人保护的丧家之犬。 不过正所谓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刚变成破落户的叶明媚,还没有从她以往尊贵的身份中挣扎出来,所以哪怕现在毫无底气来嚣张跋扈,却依然用‘威武不能屈’的淡然语气回答:“刚才我在里面休息,他擅自推门,看到了不该看到的。” 有些话,不用说的太明了,大家都能理解:无非是李广海推门,看到正在睡大觉的燕太太不雅睡姿了,这才激怒了她,盛怒,蹄之。 夏小韵还没有说话,旁边的张良华抢先问道:“我想请问这位女士,你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吗?” “你算哪个?” 叶明媚斜着眼,看着张良华,不屑之情溢于言表。 堂堂的公司实权副总,当众被一女人蔑视,还是在占理的情况下,张良华当然受不了了,冷笑一声:“我是神通快递的副总张良华。” 说着,张良华看向了老刘,语气更冷:“老刘,她是我们公司的员工吗?” 老刘本能的摇头,回答:“啊,不是。” 张良华步步紧逼:“那,是谁让她擅自占据本公司的值班室来睡觉的?” “是、是--” 老刘清醒过来了,张良华这样追问,是要把毛头对准方圆,借此机会来发难。 不但他明白了,夏小韵等人也明白了。 老刘不知道该怎么回答,犹豫着看向夏总,希望她能出面为自己化解张副总的质问时,秦小冰忽然说话了:“是我。” “是你?” 张良华一楞,看向了秦小冰。 “是的,就是我。” 秦小冰从夏小韵背后走了出来,扫了眼叶明媚,随即满脸愧色的对夏总说:“夏总,对不起,是我一时大意,才造成这个误会的--这位、她是我的一个姐姐,午后来公司找我,我暂时没地方安置她,就委托方队长把她带来了保安值班室,让她暂时休息下,没想到却引发了误会。” 唉,这孩子是被方圆给荼毒坏了,现在撒谎时都不带脸红的了,谁不知道中午时,你还因为叶明媚的到来,拿红烧肉泼了方圆满脸,又怒冲冲的走了啊? 夏小韵心中叹了口气时,就听张良华冷笑着问:“呵呵,秦秘书,你这话说的还真有意思。就在中午时,很多人还亲眼看到你因为她出现,对方圆……” “张副总,我知道你想说什么。” 秦小冰打断了张良华的话,一狠心咬牙说道:“大家伙应该都能看得出,我跟方圆是男女朋友关系。但谁也没有规定,我的某个姐姐,不会垂涎我的男朋友,变着法的想勾引他,甚至还、还恬不知耻的穿成那样,跑来公司找他,当做是挑战我。碍于姐妹情深,我不好对她发火,可我好像能对我男朋友发怒吧?” 听秦小冰这样说后,张良华张口结舌的没话说了。 夏小韵也眼角一个劲的抽抽:秦小冰,你还真是傻到冒泡,为了帮那个混蛋,竟然敢把叶明媚说成是来跟你争风吃醋的第三人。唉,你要是知道她是谁,估计会被你刚才这番话给吓尿裤子吧? 夏小韵为秦小冰的‘敢说敢当’而震住了,可叶明媚却被气得怒火蹭蹭冒:哟,你个死丫头片子,不想活了是吧,敢说姑奶奶来此,是为了跟你争风吃醋! 叶明媚黛眉一竖时,刚要发火,夏小韵及时说话了:“叶小姐,秦秘书说的对吗?” 把叶明媚的目光吸引来后,夏小韵对她使了个眼神,毫不客气的流露出讥讽的神色:燕太太,你都虎落平阳,不顾自身形象的跑来找方圆求救了,还特么的装啥子大头蒜嘛?秦小冰能为你出头,引开张良华攻击方圆的毛头,就已经很不错了。 夏小韵又不是傻瓜,在方圆离开办公室后,很快就搞清楚叶明媚当前的状况了:昔日尊贵嚣张无比的燕太太,要不是走投无路,会用这种不要脸的手段来找方圆? 看到夏小韵眼神中的强烈讥讽后,叶明媚才意识自己当前的处境,唯有把怒火(好,早晚有一天,我会让你们这两个臭女人好看,敢特么的羞辱我清誉)压下,强笑着点了点头:“嗯,是的,就是这样。对不起,夏总,我刚才发脾气是我不对,给你们添麻烦了。” 有些女人像影星,明明每天晚上都换枕边人,可还是把‘正经女人’的名誉看的比天还要高,这就是所谓的既想当表杂,又想立贞、洁牌坊了。 为了表示对李广海的歉意,叶明媚又主动提出拿出一万块来,算是給他的医疗费,以及深深的歉意。 叶明媚态度都放得这样低了,夏小韵又在现场‘维和’,再加上张良华还不想为了表弟,就得罪秦小冰,只能在征求他的意见后,接受了某娘们的歉意。 “好了,大家都散了吧。” 事情处理完毕,夏小韵懒得再跟叶明媚这种嚣张不要脸啰嗦什么,小手一摆,轰苍蝇似的轰走那些围观者,转身带着老刘咔咔的走了。 “明媚姐,我们也回家吧。” 秦小冰走到叶明媚身边,神态亲热的挽起了她的胳膊。 她喊叶明媚的这声姐姐,倒是发自内心的,还带有聋子都能听得出的尊敬。 第873章 :谁敢欺负我妹? 叶明媚听出了秦小冰在喊她姐时,声音里带出的尊重。 如果是别人,肯定会纳闷:咱们素不相识的,姐们又打扮的这么妖艳放荡的来跟你抢男人,你怎么还尊重我呢? 叶明媚不会。 被所有人尊重,敬畏,才是一朵花的正常生活。 这就好比一个破落户,早就吃惯了山珍海味,所以某个始终混迹于底层的小人物,咬牙豁出血本请他去星级酒店吃大餐时,他才不会被那些‘大餐’而感到吃惊。 叶明媚却不知道,人家秦小冰尊重她,并不是因为她是燕太太,而是因为她以前曾经帮过方圆,是为那家伙所累、遭受家庭暴力后走投无路的姐姐罢了。 “嗯。” 叶明媚用鼻音淡淡的回了句,四处张望:“方圆呢,怎么没看到他呢?” 秦小冰虽说有些纳闷,自己帮了叶明媚后她连声谢都没说的不正常行为,不过随即以为这是高级人士的特征(类似于大恩不言谢,实在报答不了就一刀砍死你),所以也没在意,笑着回答:“他下午出差去外地了。” “什么?” 叶明媚愣住:“他出差去外地了?” “是啊,他走之前,委托我来照顾你的。” 秦小冰点了点头回答:“他没有跟你说一句吗?” “他去哪儿了?” 叶明媚根本不理睬秦小冰的问题,抬手就抓住了她胳膊,厉声问道。 方圆,可是叶明媚当前唯一的保护神了。 暂且不提他能不能为叶明媚实现重新成为燕太太的梦想,但最起码能保证她当前的安全。 叶明媚的直觉告诉她:就在人来人往的公路上,就有很多双罪恶的眼睛,在注视着她的一举一动。 前天,燕春来就曾经给她打电话,让她回明珠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然后再用谁也想不到的手段,让她就此从人间蒸发掉。 叶明媚当然不愿意去死,她只想继续做她能欺男霸女的燕太太,这才使出浑身解数,逃到了唐王。 她坚信,那些遍寻不见她的人,肯定早就向燕春来汇报了。 依着叶明媚对燕春来的了解,那个人会暴怒,不难猜到她会逃来唐王找方圆,然后就派人赶来这儿,索性直接在这边干掉她拉倒。 叶明媚的不知死活,实在让燕春来失望了。 所以,当危在旦夕感十足的叶明媚,听说她唯一的保护神,在她最需要保护时,竟然去外地出差了,怵然大惊之下,就涌起了浓浓的哀伤:他,也不管我了! 在叶明媚看来,方圆这时候出差,完全是不管她的借口。 就算他要出差,可也得跟叶明媚说一句吧? 就这样不声不响的走了,只派个小丫头片子来带她回家,那一路上跟去阎王殿有啥区别? 哀伤过后,叶明媚就是无比的愤怒:男人,就没有一个好东西,燕春来是这样,姓方的也是这样,都是该死一万次的混蛋! 人在愤怒时,不管做什么事,动作都会变形,力气就会增大,所以叶明媚一把抓住秦小冰的胳膊时,力气很大,长长的指甲,更是掐的人家女孩子生疼。 “你、你干嘛呀你,弄疼我了呢!” 秦小冰吃痛下,也顾不上尊重明媚姐了。 现在明媚姐的眼神老吓人了,全是愤怒的凶光,没有一点点姐妹情深的样子,她当然不愿意,得反抗了。 “我问你,方圆那个混蛋,到底去哪儿了!?” 秦小冰刚挣开叶明媚的手,就被她一把采住衣领子,猛地用力揪到了眼前。 想当初,叶明媚可是发疯时就拿着手枪打死保镖的狠人,更在刚才还想用鞋跟废掉李广海的招子,小冰妹妹在她面前,压根没有丝毫的还手之力。 “你、你松、松开我!” 秦小冰被紧采住的领口,勒的喘不过气来,更不会啥有效的反击动作(比方抬膝,狠狠撞在叶明媚裆部。这娘们虽说没有男人那俩啥,不过来一下子后,还是会把她疼的死去活来的),只是本能的去掰她手。 叶明媚能松手吗? 她现在几乎要被吓疯了,才不介意在临死之前,勒死个敢玷污她的清誉的小丫头,大家一起唱着‘说走咱就走,天上的星星参北斗’,快快乐乐的去阴间呢。 “说,方圆那个杂--” 狂怒之下,叶明媚骂方圆的用词更加狠毒,手上力气更大,来回晃着可怜的小冰妹妹的脖子时,眼角就看到好像有个人扑了过来。 接着,不等她有啥反应,就觉得头发一疼,脑袋本能的后仰,一记老拳,狠狠砸在了她右边脸颊上,不等她吃痛出声,又是一记佛山无影脚,重重踹在她肚子上,疼的她长声惨叫着,松开秦小冰摔倒在了地上。 谁敢欺负我妹,虽牛,我必杀之! 这句话,就能形象说明秦大川有多么的疼爱小妹了。 事实上,他也是这样做的。 君不见,航空公司那个司明达先生,到现在看到姓秦的年轻人,都会绕道走吗? 姓秦的都是疯子,好人惹不起啊。 当初秦小冰被司明达欺负,秦大川就敢抄刀子找上门发疯了,更何况亲眼看到小妹被人揪着衣领子快勒死了? 如果不不顾一切的扑上来,给予她最为残酷,最为沉重的打击,又怎么对得起秦小冰--当初拿自己的血汗钱,来大力支援大川哥在赌场上笑傲风云? “草泥马的,你敢欺负我妹,我打死你个臭女人!” 秦大川眼睛发红,才没有因为这个女人是叶明媚,就对她有丝毫的客气,嘴里低声咒骂着,势如猛虎般的扑上来,抬脚就踢。 夏总临走前,可是让大家都散了的,老刘等人也去了值班室,去跟接班人员交接班了,所以在叶明媚威胁秦小冰时,没人看到。 不过当她被秦大川给揍的凄声大喊后,老刘等人才拍马杀了出来。 哟,那不是伤人后潜逃的秦大川吗? 他怎么回来了,还敢痛扁方队的老相好? 而且秦秘书,也在那儿捂着心口的哭泣,好像被非礼的样子。 咋回事啊--满肚子疑问的老刘,身为神通快递最优秀的保安人员,当然不会坐视不理方队的老相好,被秦大川给狂扁了,赶紧高声吆喝着‘刀下留人’,率领张威、牛星他们几个冲了过来。 叶明媚被秦大川大脚踢得满地打滚,凄声惨叫的样子,也让被吓坏了秦小冰清醒了,赶紧伸手抱住他的腰,死命的向后拖:“哥,哥,别打了,别打了!” “小妹,你闪开,让我弄死这臭娘们!” 好像有些失去理智的秦大川,晃着膀子挣扎着,要把秦小冰给甩出去。 幸亏老刘等人及时拍马赶到。 身材魁梧的牛星,可不认识秦大川是谁,只知道叶明媚是方队的老相好,现在他当然有责任,也有义务挺身而出,以他狗熊一般强壮的身体,挡在了秦大川面前。 牛星人长的高大,却不蠢,耳朵也很好用,听秦小冰一个劲的喊哥,就知道他是谁了(老刘可是跟他们讲述过他的辉煌历史),所以知道这算个猛人,也没打算伸脚要把他撂倒在地上,只是双手用力扳住他肩膀,粗声粗气的说:“朋友,请冷静一下!” 秦大川不能不冷静,随后赶来的张威、王杰等人,也牢牢抓住他胳膊了。 “哥,你怎么--唉。” 看到牛星等人阻止自己大哥发疯揍人后,秦小冰这才擦了擦脸颊上的泪水,赶紧跑到叶明媚那边,蹲下来想去搀扶她。 “你给我滚开!” 叶明媚还真是输人不输阵,刚才被痛扁时叫的很凄惨,瞬间就忘记疼痛了,唯有用更阴狠的歹毒目光,恶狠狠的盯着秦大川,看都不看秦小冰的,抬手把她推倒在了地上。 她认识秦大川,就像秦大川也认识她,双方在东海集团的再开业典礼上见过。 秦大川在叶明媚眼里,最多就是方圆麾下的一条狗子。 叶明媚在秦大川眼里,最多也就是被老大骑过的一个表杂。 谁也不在乎睡,不怕谁。 而且秦大川的底气更壮:假如老大因此而责怪他,那么他马上就会翻脸。 大丈夫生于尘世间,有所为有所不为,如果在看到自己小妹被欺负,却因为忌惮叶明媚是老大的女人,就忍气吞声--秦大川觉得,那样还不如让他去死呢。 “你特么的,还敢对我妹动手--都给我闪开,我非得打死她不可!” 秦大川怒极,开始奋力挣扎,右脚抬的老高,要去踢叶明媚。 要说叶明媚也真够牙硬,或者说有个性的,看到秦大川挣扎着要扑过来揍她,不但没怕,反而顺手从老刘腰间摘下脚皮棍,狠狠一下砸在了他伸出来的右脚脚面上。 突遭重击的秦大川,疼地嗷的一声叫。 叶明媚得势不饶人,返身爬起双手论起脚皮棍,就要冲秦大川砸过去。 “拦住她!” 老刘惊叫一声。 牛星猛回手,一把攥住了狠狠砸下来的棍子。 “滚开!” 叶明媚眼珠子都红了,抬脚就去踢牛星,想挣回棍子。 “都别闹了!” 忽然,秦小冰用超过八十分贝的声音,尖叫一声。 一下子,大家伙都被吓得一个激灵,本能的看向了她。 “都别动手了,我现在就给方圆打电话。” 秦小冰用力吸了下鼻子,拿出了手机。 叶明媚没动,这是她最想看到的,必须得找到方圆。 秦大川也没动,再怎么说,叶明媚都是老大的相好,这件事还是交给方圆来处理比较好。 反正他打定主意了:方圆如果偏袒叶明媚,他马上就会翻脸。 很快,电话打通了。 秦小冰可以点开了免提,让在场大家都能听到方圆在说什么:“嗨,秦秘书,找我有啥事啊?我现在高速上开车呢,可不能通话太久了。” “方圆,我哥,刚才打了个你姐叶明媚。” 秦小冰不想跟方圆啰嗦,开门见山的说道。 方圆在那边明显愣了下,没吭声。 接着,秦小冰就把事情经过,简单说了一遍。 第874章 :让她滚 无比性感绝伦的明媚姐,原来是这样的彪悍。 尤其是她眼眸中阴狠歹毒的神色,更让秦小冰意识到她不是一般人,想用善心是无法化解开这次冲突了,必须得方圆说清楚,再表明自己的立场。 为了让方圆搞清楚咋回事,秦小冰就从李广海惊吓叶明媚说起,包括夏小韵的态度,随后秦大川的辣手摧花,简单而全面的叙说了一遍。 末了,她神色平静的看了眼叶明媚,才说:“方圆,我为我哥对你姐动粗,说一声对不起。希望你别太责怪我哥了,有什么意见,直接冲我来就是了。另外,我还要告诉你,我没法帮你安置你姐的住处了,你自己想办法吧。” 听电话时始终保持沉默的方圆,马上淡淡的说道:“让她滚。” “什么?” 秦小冰怀疑自己的耳朵听错了。 方圆可是亲口告诉她,他这个明媚姐有多么的伟大,多么的可怜,多么的需要他尽心尽力的帮助--刚决定给方圆打电话时,秦小冰还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如果方圆因此而责怪他们兄妹的话,她会毫不犹豫的把他‘拉黑’。 她可以受委屈,但绝不能让哥哥跟着一起受委屈。 哥哥出手,是因为亲眼看到叶明媚在对她动粗。 至于秦小冰为了‘救赎’方圆,才跟夏小韵签下三年合同那件事,她也不会告诉他:大丈夫、哦,不,小女子从来都是说话算话,恩怨分明的,无偿帮你归帮你,拉黑你归拉黑你,不能混为一谈的。 只是她没想到,方圆在听完她说的来龙去脉后,想都没想就说出了这三个字。 “我说,让她滚。” 那边的方圆,再次口齿清晰的说道。 秦大川稍稍有些紧张的脸色(毕竟现代社会找个满意的老大跟着混,绝对是可遇不可求的),立马放轻松了下来,冷哼一声看向了叶明媚,满脸都是得意的轻蔑:嚓,听到了没有,圆哥让你滚! 叶明媚当然听到了。 可就是因为听到方圆接连两声让她滚,心中那愤怒的火焰,才好像被盆子冷水浇下来那样,攸地扑灭,继而就觉得浑身发冷,面色苍白。 她这才知道,在方圆的心目中,无论她有多么的努力去讨好他,任由他肆意践踏所有男人都垂涎的身子--都无法跟秦小冰相比。 她明明只是抓着秦小冰的衣领子摇晃了几下,就被秦大川给暴揍一顿,她才是可怜人,需要被方圆关怀的,怎么就换来一声‘让她滚’呢? 表杂。 忽然间,叶明媚想到了秦大川刚才骂她时,所用的一个词。 她在方圆的心目中,就是个不需关注太多的表杂。 全身加起来,也比不上秦小冰一根头发丝! 已经变成破落户还高高在上的叶明媚,终于‘醍醐灌顶’的清醒了过来,意识到秦小冰就是受方圆委托,前来保护她的那个人。 表面上,秦小冰手无缚鸡之力,动手的话能被她虐的找不到北,但方圆肯定还会有暗中的安排,来确保她的平安。 “方圆,这、这样不好吧?” 就在叶明媚彻底傻掉时,秦小冰看了她一眼,心中甜滋滋的问道。 小冰妹子当然得甜滋滋的了,方圆他姐只是抓住她衣领子摇晃了几下,就被秦大川很不男人的痛扁一顿,事后他都没有丝毫犹豫的,就让他尊敬的明媚姐滚蛋。 这代表了什么呀? 除了代表他明媚姐在他心中,连小冰妹子一根头发丝都比不上,还能代表什么呀? “没啥不好的,你以为她还真是--” 方圆冷笑一声,刚要说出一些‘惊人’真像时,幸福的脑子有些发晕的秦小冰,就低声劝道:“方圆,我能看出你姐她刚才失去理智,是因为你没通知她就去了外地出差,可能情绪有些波动所导致。” 看到叶明媚鼻青脸肿,衣衫不整的狼狈样子后,小冰妹子的善心又开始泛滥了,正在劝说方圆别把事儿做得太绝了,她又很凑巧的具备‘大人不计小人过’的高尚情操,就原谅他姐一次时,他姐凑了过来,颤声问:“我、我能跟他通话吗?” “好的--方圆,你姐要跟你说话。” 秦小冰犹豫了下,把手机递给了叶明媚。 “谢、谢谢。” 叶明媚接过手机,抬手擦了擦嘴角的鲜血,一瘸一拐的向旁边走了两步,才双手捂着话筒,低声说道:“方圆,我就问你一句话。” “你说。” 方圆的声音,还是那样冷淡。 “在你心里,这个秦秘书,是不是要比我重要很多?” 叶明媚紧紧抿了下嘴角,低声问道。 “为了她,我能去做任何事。” 方圆淡淡的回答。 叶明媚全身的肌肉,猛地一僵,眼神涣散开来,喃喃的说:“好,好,我知道了。” 为了她,我能去做任何事。 精神、地位都要比在场所有人高出几个档次的叶明媚,当然能理解方圆这句话中,所代表着的意思。 她不想再追问方圆,问他跟秦小冰到底是什么关系。 更不想,以她会全资帮方圆创建未来孤儿院,来要挟他。 因为她很清楚,依着方圆的本事,要想创建一所孤儿院,并不是太费力。 燕家之所以出资,那是燕家跟方圆之间的一笔交易罢了,跟情谊没有丝毫的关系,就像无论她有多么垂涎方先生炕上的功夫,哪怕现在遭受燕春来的威胁,她也只想做她的燕太太一个样。 叶明媚拿着手机,转身失魂落魄的走到了秦小冰面前,递给了她。 她真得很想,像以前那样冷笑着咬牙离去。 她只是很想,却不敢:活着,像以前那样的高贵的活着,像磁铁一样死死吸引着她,逼着她把所有的恶毒,都深深藏在心底,再也不敢轻易泄露。 秦小冰刚接过手机,穿着性感黑色旗袍的叶明媚,就屈膝--噗通一声跪倒在了她面前,雪白的膝盖,跪在水泥地上后,都磕青了。 秦小冰大惊,连忙伸手去搀扶她:“你、你这是干嘛?” “请你原谅我的无知。” 叶明媚低着头,哑声说道:“我现在,除了依附方圆外,再也无路可走了。” 没有谁看到,叶明媚在说出这番话时,双手是紧攥着的。 因为太过用力的原因,长长的手指甲都折断了,掌心被刺出了鲜血。 暂时的隐忍,才能换取以后的扬眉吐气。 这句话,叶明媚是第一次品味到它的真正含义,也在心中疯狂的大笑:哈,哈哈,你们这些人,可千万不要让我得势,要不然我会把你们挫骨扬灰! 不知道叶明媚心中怎么想的秦小冰,可承受不起她双膝下跪的道歉,连忙用力搀扶她:“起来,快起来啊!” 叶明媚依旧低着头,倔强的跪在那儿。 滥好人之所以总是吃亏,最大的缺点就是耳朵特别软,别人说几句服软的好话,就能轻易获得原谅。 历史上,最有名的软耳朵,当属隋炀帝杨广了。 那时候,杨老大发三十万府兵,雄赳赳气昂昂跨过鸭绿江,要把平壤给夷为平地时,就因为高句丽老大,在都城即将被攻破时,服软说好话,杨老大龙颜大悦,就原谅了他,下令停止进攻,等待高句丽老大出来投降。 结果呢,人家趁机修补城墙,继续顽抗。 最终的结果呢,就是高句丽人把反复无常不要脸这一招使得炉火纯青,导致大隋三十万精锐府兵,全军覆没,脑袋被砍了下来,垒成了京观。 直到大唐年间,唐太宗几次东征失败后,苏定方才大展神威,把高句丽从地图上彻底的抹掉,成就了现在的半岛。 单凭软耳朵这方面,就能跟杨老大有一拼的秦大秘书,自然得原谅明媚姐了。 为了让明媚姐安心,秦秘书又摆出老大嘴脸,用电话训斥方圆,怎么就这么冷血无情,难道忘记明媚姐当初是怎么帮你的了吗? 方圆最怕秦小冰给她上政治课了,头大如斗下,只好投降:“好,好,是我没良心,我错了,一切按照你说的去做好吧?” “这还差不多。” 秦秘书这才得意的,把手机递给明媚姐:“喏,别怕他,我会帮你的。” “谢谢。” 叶明媚抬起了头,笑了。 有些女人,哪怕被人揍成猪头,可她在展开笑容时,还是会让天地间恍惚一亮。 她们不是用脸来笑的,而是用全身,用精神,用她自己所具备的强大气场。 叶明媚就是这样的女人,展颜一笑时,都让大川哥后悔刚才--刚才,怎么就没再用点力,把她鼻子打歪呢,那样她就不会笑得这样迷人了。 “我已经获得了秦秘书的原谅,你就在外安心出差吧。” 叶明媚对电话那边的方圆,温柔的说道。 “唉。” 方圆叹了口气,手指敲打着方向盘,低声说:“叶明媚,别以为我不知道你现在心里是怎么想的。你只要给我记住,任何人敢伤害秦小冰,我都会以更加凶残十倍的手段,还给她。” “方圆,在外注意安全,我等你回来。” 那边的叶明媚,才不会跟方圆在这个问题上纠缠什么,柔柔的说了句,就扣掉了电话。 看着黑下来的屏幕,方圆摇了摇头,自言自语的说:“希望你能听懂,我不只是在威胁你。” 方圆刚才接到秦小冰打来的电话时,恰好来到了一个高速公路休息站,就把车开来进来。 车子,是放在圆耀酒店门口的那辆越野车。 点上一颗烟,方圆稍事休息片刻,正要启动车子时,手机又响了。 这次来电显示,是水暗影。 水暗影去俄罗斯后,就没给方圆打过电话。 不过方圆不担心她的安危:东道主卡秋莎,肯定能保护好她的。 这时候她打电话来,估计是闲的没事干了,问问她法律上的老公,这些天有没有想过他。 还真没有--方圆吧嗒了一下嘴,接通了电话,笑着刚要说什么,水暗影就抢先说道:“卡秋莎,要生了!” 第875章 :保大人还是保孩子 本来应邀前来作客的水暗影三人,却被老波当做孙女的殉葬品给伺候着,这不能不说是个讽刺。 卡秋莎难产,关水水姐什么事啊? 又不是她让孩子生不出来! 更让她欲哭无泪的是,她才是方圆的正牌老婆,卡秋莎只是个不怎么道德的小三,放在以前就是个妾,哪怕她背后的西伯家族很牛叉。 她这个大妇能在妾没有经过她的允许下,先怀孕,又万里迢迢的跑来陪卡秋莎生孩子,西伯人该对她感恩戴德才对,干嘛还要对她举起屠刀,把她当殉葬品? 波斯塔夫,哪儿来的这么大胆子? 当冷冰冰的枪口抵在水暗影脑门上时,她才猛地想到一句话: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不过就算她再怎么埋怨方圆,暗骂老波混蛋加八级,觉得这事儿让人啼笑皆非,却也能从人群中卡秋莎那越来越嘶哑,越来越微弱的惨叫声中,听出这一切不是在开玩笑了。 还有那些被老波重金聘来的妇科专家们,脸色比她还要难看,汗水擦都擦不干净,一个年老点的专家,竟然软软的吓瘫在了地上。 却马上被粗暴的老毛子从地上拽起来,伸手就是一个大嘴巴,让她保持有必要的清醒,赶紧开动脑筋,寻找挽救小姐的办法。 波斯塔夫什么也没说,可他那些保镖们却都知道,西伯小公主一旦有个三长两短,别说水暗影、这些妇科专家会死了,还会死更多的人。 当一个拥有恐怖实力、却又对这个世界无比失望的老东西在发疯后,那绝对是人类的不幸。 站在众多侍女围成的人墙外,倾听着孙女那越来越微弱的声音,波斯塔夫竟然慢慢地镇定下来,到背着双手昂首看着天,就像一个正在沉思人生的智者,可是眼里的绝望恨意,却越来越浓。 负责安神计划的雅克斯基,已经飞快的跑到了瓦尔特身边,却不敢说话,只是用眼神询问老管家:大小姐快生了,怎么还不赶紧把她抬上飞机,送去市区医院啊? 瓦尔特看出雅克斯基想问什么,痛苦的闭了下眼,接着摇了摇头。 雅克斯基一愣,随即明白了,就觉得全身的血液骤冷,几乎挺直了流动:被老波精心策划的安神计划,其实是一个他躲避恐惧,来安慰自己的产物。 无论卡秋莎顺产,还是难产,安神计划都起不到丝毫的作用。 现场由十数名妇科专家组成的医疗小队,可以‘横扫’全世界各大医院的妇科医生;海边别墅的三楼上,就有比标准还要高上几个档次的手术室;所有的医疗设备,也都是最先进的。 可以说:如果卡秋莎在这儿得不到救护,那么无论她去哪儿,都是死路一条。 导致卡秋莎这种厄运的理由只有一个:尘世间,没有一个人的血型,跟她是相匹配的,当流血不止时,她就已经踏上了死亡之路。 “瓦、瓦尔特先生,请您过来一下,我有话要跟您说!” 身为医疗队长,玛丽医生当然不能白拿那么多薪水了,还得在所有同行都被枪口给吓瘫时,必须得挺身而出,跟东家交涉。 瓦尔特看了眼老爷,波斯塔夫依旧昂首看着西南方,面无表情。 他这才快步走到人墙外围,一双混浊黯然的老眼看着玛丽医生,低声问:“没办法止血?” “没、没办法,孩子挣扎的厉害,大小姐那、那方面的身体构造又太特殊--” 双手都是鲜血的玛丽医生,脸色苍白的摇了摇头,低声说:“情况,情况已经到了相当危及的时刻,现在您只有一个选择。” “保大人,还是保孩子!?” 瓦尔特魁梧的身子,猛地晃动了下,忽然想到了这句早就成为‘传说’的话。 自从剖腹产手术广泛用于临床之后,这句话确实就变成了传说。 只是他万万没想到,时隔那么多年,饱受命运打击的老爷,又要面临这个异常残酷的选择。 保大人,好办--只需隔着肚皮,在那两个不断挣扎(缺了羊水)的小兔崽子身上,扎上一两针毒药,让他们彻底安静下来,医生们就能让卡秋莎止血。 保孩子,更好办,那就是不顾卡秋莎的死活,直接拿刀子刺啦一声划开卡秋莎的的肚皮,把孩子拿出来,任由她因失血过多挂掉就是了。 玛丽医生艰难的点了点头。 “我、我得去请问老爷的意思。” 瓦尔特抬手,在自己老脸上狠狠抽了一巴掌(由此可以看出,他有多么的痛苦),这才转身就走向波斯塔夫那边。 “瓦尔特先生,请等一等!” 玛丽医生又喊住了瓦尔特,等他回头看来时,才快速说道:“时间,紧迫。” 她只说了这四个字,就匆忙回身去照顾卡秋莎了。 时间紧迫,必须得让波斯塔夫快点做出抉择,她才能根据东家的意思,选择是保大人,还是保孩子。 如果晚了,卡秋莎保不住,孩子也会因缺氧窒息而死,这就是所谓的鸡飞蛋打了。 瓦尔特重重点了点头,快步走到波斯塔夫身边,轻声说了几句什么。 波斯塔夫马上霍然转身,快步走了过来。 站在沙滩上围成一圈的侍女们,连忙让开了一条路:这时候,谁也顾不得当爷爷的不能在孙女生孩子时、呆在她身边的那些世俗了。 而玛丽医生更是早就用一块大白布,盖住了卡秋莎腰际以下的部位,下面还有两个经验老道的妇产科医生,跪趴在沙滩上‘密切’注视着母子三人的最新情况。 卡秋莎脸色煞白,比盖着她的白布还要白,昔日那双水光流动的眸子,也变得黯然呆滞,嘴巴半张着,就像一条濒死的鱼那样,剧烈喘着气息,喘出微弱的哼声。 波斯塔夫走过来,单膝跪地的跪在沙滩上,把孙女的头抱在自己臂弯中,左手轻抚着她脸上的汗水,脸上全是最最慈祥的笑容,轻声说:“卡秋莎,别怕,爷爷在。你,还有两个宝宝,都会没事的。” “爷、爷爷--我、我怕是不行了,我、我能感觉到生命,生命正在离我而去,我、我抓不住它……还、还有两条新的生命,正、正在努力的突破。” 感受到来自爷爷的安抚后,卡秋莎精神微微一振,趁着还没有陷进再也无法醒来的昏暗中时,她艰难的抬起手,抓住波斯塔夫的左手,用尽全身的力气,哑声道:“保住,保住宝宝!让、让他们成为我生命的延续!” 卡秋莎并没有听到玛丽医生说保大人还是保护孩子的话,不过母性的天性,使她在即将昏死过去之前,敏锐意识到了这一点。 她担心爷爷舍不得她去死,会因为她而舍弃两个宝宝,泪水重新迸溅出来时,嘶声大喊:“爷爷,求求您!” 求求您,保住宝宝,让我去死。 波斯塔夫的泪水,哗的一下淌了出来。却依旧温和的笑着,就像孙女在撒娇求他,给她买下那只她喜欢的那只小马驹一样,根本不需要丝毫的考虑,就点了点头:“好,爷爷答应你。” “谢、谢谢!” 卡秋莎欣慰的笑了下,嘴唇又动了动,看似欲言又止的样子,最终却什么也没说,缓缓的闭上了眼睛。 她今年才刚满十九岁,正是女孩子最美好的年龄段,像那娇艳的花儿,刚刚绽放开花蕾,向这个世界展示她迷人的风采,却又要接着凋谢了。 这,绝对是尘世间最最残忍的事儿。 在此之前的十七年中,她始终生活在那个非人的世界中,过着生不如死的日子,这才刚刚享受到人类该有的幸福,就要被重新拉回那永恒的黑暗中,不是残忍,是什么? 她在闭眼前的欲言又止,那是因为她想跟爷爷说一句话。 一句仅次于牺牲自己保住孩子的话:爷爷,我好想方圆。 但她没办法说出来。 这时候,她说出这句话,不但对改变厄运没有丝毫作用,反而会加重波斯塔夫的痛苦,让他清晰意识到什么叫‘他再有钱有势,也不是万能的’,他保不住孙女的性命,就连让那个男人此刻陪在她身边的能力,都没有。 也许,我很快就会看到他了--卡秋莎闭上眼后,嘴角慢慢浮上一抹笑容。 她仿佛回到了那个冰冷潮湿的黑暗世界,她跟母亲燕子蜷缩在那个洞穴中,就像两只被关押的野兽,哪怕是睡觉时,神经都不断向她大脑传输着恐惧。 直到有一天,一个男人忽然出现在她眼前,她的生命,就霍然改变了,从一个半人半兽,变成了西伯家族的小公主,又跟他怀上了一对双胞胎。 本来,受尽恐惧磨难的卡秋莎,该从此过上永远的幸福生活才对,可为什么--或许,这就是我存在的使命吧? 十九年间,有十七年在受苦,属于我的人生,只有短短两年。 但这两年,却比别人的一辈子还要精彩,我是该知足了--正在感觉自己缓缓向黑暗深渊下落去的卡秋莎,心里这样想到。 “是爷爷该谢谢你,我的卡秋莎--你放心的去吧,路上不会寂寞的,呵呵。” 泪流满面的波斯塔夫,把孙女用力抱在怀中,低头在她额头、眼帘上不住轻吻着,左手却慢慢的抬起,对着玛丽医生,稍稍停顿了下,接着猛力挥了下来,带着无比痛苦的决然。 保孩子! 玛丽医生心中长长松了口气,也不忍卡秋莎这么年轻漂亮的女孩子,就此香消玉损,但她的体质,决定她必须得做出这样大的牺牲。 玛丽医生深吸了一口气,抬手戴上口罩,镇定的伸出了右手。 马上就有锋利的手术刀,递在了她掌心。 玛丽医生跪在沙滩上时,两个医生把盖着卡秋莎的白布,缓缓蒙在了她、波斯塔夫头上--开始手术了。 “让我进去,都闪开!” 就在玛丽医生的刀子,伸向卡秋莎时,有女人的厉声喝骂声传来。 第876章 :加油! 玛丽医生刚让心情平和,准备凝神给卡秋莎动手术时,忽然听到有女人的厉喝声从人墙外传来,动作本能的停顿,愕然抬头看去。 透过人墙,玛丽医生看到昔日那个总跟卡秋莎呆在一起瞎嘀咕的华夏女孩子,这时候就像一头小母豹那样,抬手抓住一个老毛子的枪管,右脚飞起狠狠踢在了另外一个老毛子下巴上,左手却高高举着一个手机。 特么的,就不能让我的卡秋莎,平平静静的离开吗? 波斯塔夫抬手,霍然掀开白布,猛回头时,一双老眼却已经充血,哑声喝道:“把她给我,就地格杀!” 这时候,别说是水暗影前来打搅他送孙女上路了,就是他的挚友铁腕总统,他也不会毫不犹豫的翻脸。 至于翻脸后,该怎么处理,那是以后的事儿。 反正现在,谁敢打搅他拥抱孙女的最后一刻,谁就会死。 得到老爷的命令后,至少有八个保镖,饿虎扑食般的扑向水暗影。 现在可不能开枪,会误伤别人的。 大家伙只希望用传统的摔跤功夫,把她这女人撂倒在地上,然后锁住她咽喉,看着她那张美丽的小脸,慢慢地变青,舌头伸出来,再也缩不回去。 水暗影可不是那种束手就擒的主,从来都不是。 任何人想要干掉她,都得浮出一定的代价。 我腰肢半拧,右脚高抬,娇喝一声,咣咣咣的接连踹飞三个老毛子--尼玛,真以为姑奶奶的吃素的,生来就是给人陪葬的啊? 愤怒中的水暗影,毫不客气,拳打脚踢,就像疯了的母兽那样,还张嘴咬住了一个保镖的胳膊,疼的他张大嘴刚要惨叫,却又赶紧闭上了:这时候发出大动静,惊扰了小公主远赴极乐世界,事后差不多会被殉葬,去那边给她当牛做马的。 据说,西伯人还有个传统,那就是每当有大人物挂掉后,都会拉一批人去殉葬,这也是他们种族人数越来越少,最终导致几近灭绝的原因之一。 看到那么多保镖都搞不定一个水暗影,波斯塔夫更怒了,也顾不得惊扰不惊扰孙女上路了,再次暴喝一声:“瓦尔特!” 瓦尔特早就想过来,却被保镖们挡住了。 此时听到老爷在那儿歇斯底里的吆喝他后,登时须发皆张,抬手就抓住两个挡在他眼前的保镖,怒吼一声扔了出去。 每个保镖至少有八十多公斤重啊,却被老瓦尔特当稻草人那样的甩出去,这就足够证明老东西有多厉害了,怪不得波斯塔夫吆喝他来拿人。 其他数名要扑向水暗影的保镖,还有那些围成一圈的侍女,也都本能的仓皇逃开,给老瓦尔特让路。 “爷、爷爷,千万不要伤害水水姐,不要!” 正在缓缓向黑暗深渊中下坠的卡秋莎,被老头子的、水暗影等人的暴喝声拉了回来,让她猛然想到依着爷爷的脾性,在她死后,肯定会伤及无辜,来发泄他痛失爱孙女的痛苦。 这才鼓起最后的力气,嘎声相劝:“不要,不要伤害水水姐,不要伤害玛丽医生,她们,她们--” 说到这儿时,又是一阵剧痛传来,迫使她声音嘎然而止,眼前发黑。 可她不敢昏过去,不敢闭上眼,只是用力抓着爷爷的手,不断摇晃着,乞求他别因为她的死,去伤害无辜者。 “卡秋莎,我可怜的卡秋莎!” 老波斯塔夫再也受不了,凄声喊出孙女的名字后,放声痛哭。 他才哭了两声,就觉得脑袋被个硬东西顶住,水暗影那充斥着暴虐的吼声,在耳边清晰传来:“都特么的不许动,要不然我打碎这个老东西的脑袋!” 抢在老变态(瓦尔特)扑过来之前,依着水水姐的本事,从那些吓毛了的保镖手中夺过一支枪,点住波斯塔夫的脑袋,威胁所有人都别乱来,对她来说好像并不是太难的事。 已经扑过来的瓦尔特,马上就来了个急刹车,双脚在沙滩上搓出老远,距离水暗影就不足半米,须发皆张的样子像头狮子,恶狠狠的瞪着水暗影。 不用他吩咐啥,其他保镖也已经把韩斌、罗小玉给按住肩膀,迫使他们跪在了沙滩上,每个脑袋上都顶了好几支枪。 相比起水暗影来说,韩斌俩人可没她这本事,只会被吓得瑟瑟发抖。 这也不能怪他们,他们只是普通人,或者说崇尚‘君子动口不动手’的君子,从来都不习惯用暴力手段来解决问题的。 瓦尔特眼神凶狠的瞪着水暗影。 水暗影毫无惧色,只是不住冷笑,压着扳机的右手食指,微微用力。 水水姐才不吃威胁那一套,这都是她玩腻了的小游戏而已。 而且她相信,通过这些天的交往,无论是老波还是老瓦,都该看出她是个什么样的人:绝对的视死如归啊--但能不死,还是不愿意去死的。 “放下枪,我让你们走。” 事到如今,瓦尔特还能保持该有的理智,不得不说他绝对是尘世间最称职的腿子。 水暗影冷笑,张嘴刚说什么,却听卡秋莎用微弱的声音,喃喃说道:“水、水水姐,不、不要伤害我爷爷,他、他很可怜的。” 你爷们可怜,姐姐我的就不可怜了,我招谁惹谁了啊? 水暗影在心里不满的嘟囔了句,低头看着卡秋莎那苍白的小脸,尽可能让自己笑得像个人畜无害的大姐姐,柔声说:“卡秋莎,你不想听方圆说点什么吗?” “方圆?” 卡秋莎晦暗的双眸,攸地一亮,急促的问道:“他、他在哪儿!?” 水暗影没说话,只是把左手高举着的手机,放在了她耳边。 看到手机后,无声哭泣中的波斯塔夫,忽然很想给自己来十七八个大耳光:我这么聪明的老人家,怎么会忘记这时候,唯有那个混蛋,才能给卡秋莎无穷的力量呢? 水暗影把手机放在卡秋莎耳边时,所有的声音,包括大海的波浪声,忽然一下子都消失了,唯有一个低沉的男人声音,从手机中缓缓响起:“卡秋莎,我是方圆。” 方圆的声音,真切的在卡秋莎耳边响起后,就像一针鸡血打在了她身上,所有要罢工的细胞,立马欢快的歌唱起来,生命的迹象,就像某只被海浪卷上沙滩的小螃蟹,不管回家的路途有多么遥远,都在固执的,不屈的前行。 “我是卡秋莎,方圆。” 卡秋莎笑了,双眸中有泪花闪烁。 方圆在那边问道:“还记得,你最喜欢跟我说的那句话吗?” “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卡秋莎语气无比的流畅,大声说道:“你答应过我,要跟我相依为命的!” “是的,我答应过你,要跟你相依为命。” 方圆的声音,也高了起来:“所以,你不能放弃,不能食言,不能在我没赶到你身边之前,就先闭上你的眼!” “我等你。” 卡秋莎深吸了一口气时,已经蓄满双眼的泪水,终于淌了下来。 “你必须等我,就像我们两个人,必须得听到我们的儿子,那嘹亮的哭声。从此之后。就不再是我们两个人相依为命,是我们四个,我们四个。” 方圆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具备蛊惑性,让水水姐听后心里酸溜溜的:靠,你们在这儿卿卿我我的,旁若无人,可知道姐姐我现在正被好多枪给顶着啊,幸亏都是铁家伙…… “好,好,是我们四个,我们四个相依为命。” 卡秋莎重重吸了下鼻子,哽咽着问道:“我、我现在该怎么办?” “闭上眼。” 方圆说。 卡秋莎闭上了眼。 “放松所有的肌肉,神经,深呼吸。” 方圆又说。 卡秋莎慢慢地吸了口气,缓缓吐了出来。 “想象一下,我们曾经在一起的那些日子。” 方圆继续说道:“还有以后,等我们年龄大了,我们的儿子长成半大小子,他们要跟我们玩儿拔河游戏。他们俩人一伙,我们两口子一伙,都在拼命拽那根绳子!他们输了,他们就得喊我老爸。我们要是输了,就得喊他们老爸--你希望,我喊我们的儿子老爸吗?” 听方圆这样胡说八道后,水暗影只想狠狠給他一耳光:卧槽,你说的什么呢,哪有这么荒唐的儿子,这么荒唐的老爸? 卡秋莎却大声说:“当然不希望,他们力气再大,也只是我们的儿子!” 不知不觉中,卡秋莎的思维,被方圆的话所左右,眼前浮现出这样一幅画面:她正跟方圆一起,死死拽着绳子,跟那两个期望当自己两口子老爸的小兔崽子,拼命的僵持着。 方圆虽然很有力气,可那俩小兔崽子正年轻啊,她又是个妇道人家,在力气这方面,又处于先天性的弱势,无论怎么努力,两口子都被儿子拽的一点点向那边靠。 “我们绝不能输,哪怕他们是我们的儿子!” 彻底沉浸于未来幸福幻想中的卡秋莎,大声喊道:“我知道,你是个多么骄傲的人,从来都不会像困难低头!” “可我们,马上就要输了啊。” 方圆的语气中,充满了无奈。 “用力啊!” 卡秋莎不再哭泣了,只是闭着眼,竟然抬起拳头,挥舞了起来:“加油,加油!” “加油。” 方圆也轻轻吐出这两个字时,水暗影率先醒悟过来,也举起拳头,高声叫道:“加油,加油!” “加油,加油!” 瓦尔特马上响应。 随后是雅克斯基,那些医生,保镖,侍女,纷纷加入了进来。 刚开始时,大家怕惊扰到卡秋莎,还不敢高声喊。 但当波斯塔夫也用力挥着老拳,猛地狂呼起来时,加油的声音,就像那忽然有飓风卷过的海面,掀起了惊涛骇浪,狠狠撞在了海岸的崖壁上。 加油的声音,越来越整齐,越来越响亮。 卡秋莎的生命之火,也越燃烧越旺,整个人都沉浸在了跟自己俩儿子拔河的幻象中。 终于,在一浪高过一浪的加油声中,她跟方圆,猛地把两个儿子拽过了红线。 第877章 :灰孙子 “哇!” 新生儿诞生时,总是用他嘹亮的啼哭声,宣布他已经来到了这个世界上。 也像舍不得那个孕育了他十个月的暖房,大声抗议母亲怎么狠心舍得,把他轰出家门,让他接受尘世间的风雨。 还像在呼唤兄弟:你也赶紧出来吧,我们并肩作战,挑战这充满邪恶的尘世间! 又是一声嘹亮的啼哭,卡秋莎的第二个孩子,也挥舞着小拳头,抗议他们兄弟俩在跟父母的拔河过程中,他们那个老爹竟然耍不要脸:先猛地一松绳子,借着他们失去重心仓促后退时,又忽然发力把他们拽过了红线。 “快,棉纱!” 一直跪在沙滩上的玛丽医生,狂喜着吼叫:“针线!” 用棉纱来暂时止血,针线缝合伤口,这是医生们当前唯一能做到的抢救方式了,在没有任何血浆的提供前提下。 上百人(那些保镖都已经围了过来)的加油声,还在抑扬顿挫的叫喊着,逼着很想昏死过去的卡秋莎,也只能用沙哑的嗓音,被动的喊叫着。 她已经完全沉浸在胜利的喜悦中,压根不知道快要把她折磨死的两个小兔崽子,已经顺利来到了人世间。 “加油,加油!” 当最后一声加油响过后,现场所有人就像听到冥冥之中的某个‘别特么叫唤了’的命令那样,都闭上了嘴。 唯有两个新生儿的啼哭声,嘹亮的想着。 “我、我听到了儿子在喊我爸,他们输了。” 方圆的声音,已经带有了明显的哭腔。 这是卡秋莎从没有听到过的,本能的愕然了下,睁开眼笑着问道:“他们,输了?” “他们输了,我们赢了。” 方圆在那边吸了下鼻子,哑声问道:“卡秋莎,我们胜利后,是不是该去好好喝一杯,庆祝庆祝,再香甜的睡一觉?” “好,我听你的,无论你说什么,我都听你的。” 卡秋莎笑着回答,目光缓缓看向了两个医生的怀里。 医生的怀里,抱着两个浑身是血污的婴儿,他们张牙舞爪的挥动着四肢,动作很有力。 “波斯塔夫先生,卡秋莎小姐,恭喜你们,是两个儿子,无比的健康。” 满脑门是汗都没擦的玛丽医生,脸色红扑扑的开始请功了:“卡秋莎小姐,你,要不要亲亲他们?” “当然,他们是我的骨肉,我跟方圆的儿子。” 卡秋莎骄傲的回答。 两个抱着婴儿的医生,很小心的跪在地上,把孩子放在了卡秋莎面前。 波斯塔夫盯着两个小孙子的的双眼,在冒光。 那是喜悦在燃烧。 他其实也很想夺过来,抱在怀里狠狠亲上一辈子--这下,就算他马上死去,他也肯定是昂首挺胸的,去见列代先祖,告诉他们这个大喜讯了。 不过他不敢,只能眼巴巴看着孙女,在两个小生命的脸蛋上,逐一轻吻了下。 “方圆,我有些累呢。” 亲完儿子后,卡秋莎笑着说到。 “那就休息吧,我会喊你起来的。” 方圆在那边柔声说道。 “好--我想听你给我唱歌。” 当手机中传来《卡秋莎》的委婉旋律后,卡秋莎慢慢闭上了眼睛,放在儿子身上的左手,也无力的垂了下去。 她太累了,得好好休息。 现场的喜悦气氛,一下子凝固,包括方圆的歌声,婴儿的哭泣声,也向远行的旅人那样,背影消失在了树林的那一边。 波斯塔夫的嘴唇,又开始哆嗦,脸色发青。 一个身材单薄的老专家,快步走过来,拿起卡秋莎的右手手腕,手指放在了她脉门上,闭眼过了片刻,就笑着轻声说:“波斯塔夫先生,卡秋莎小姐只是睡着了。” “她、她只是,只是睡着了?” 波斯塔夫的老眼,猛地瞪大,又开始发光,就像千年野鬼那样。 医生回答:“我可以用我的生命作担保。” “那、那接下来,该怎么办?” 波斯塔夫声音发颤。 玛丽医生抬手,指着海边别墅:“那边,就有最好的休息场所--等卡秋莎小姐醒来时,她最先做的是,就是跟您要吃的,因为她会很饿。这两位小少爷的诞生,耗尽了她所有的体力。” “哈--” 波斯塔夫刚要很装比的开怀大笑,却又猛地想到孙女睡着了,可不敢惊扰到她,赶紧抬手及时捂住了嘴巴,低声说:“她想吃天上的月亮,我也会满足她的!” 吹吧你就,老不死的! 水暗影在心里恶狠狠的骂道。 奇迹。 这就是个奇迹。 本来必死无疑的卡秋莎,就因为被方姑爷隔着电话,花言巧语了一番后,就安然闯过了生死观,如果这还不算奇迹--谁要是不承认,那就让水水姐一刀砍掉老波的脑袋后,他还能活个三五年,才视为是奇迹吧? 水水姐,乐意效劳。 当在瓦尔特的带领下,众医生、侍女把卡秋莎小心翼翼的抬向别墅时,水暗影拿着电话走到了海边,看着微微起伏的海面,淡淡的说:“方圆,你欠我的,这辈子,都还不清。” 方圆最最讨厌的,就是别人跟他说这句话了。 夏小韵这样说,秦小冰这样说,水暗影现在也这样说。 奶奶,凭什么都是我欠你们的,而不是你们欠我的? 方圆心里嘟囔着,抬头看向车外时,抬手擦了擦眼睛,没说话。 那边的水暗影说话了:“怎么,不服气?” “服气,我欠你的,这辈子,下辈子,下下辈子都还不清,唯有世世代代的给你当牛做马,才能报答你如山般的恩情,这下子你该满意了吧?” “切,我才不稀罕你给我当牛做马。” “咋,为啥不稀罕?” 方圆有些奇怪。 水暗影冷哼一声:“哼,你肯定听说过那个笑话。” “啥笑话啊?” 方圆越来越糊涂了。 “没听过?” “没,真没。你给说说呢。” “好办。咳,话说,有一帅哥向美女求婚,说他没有别墅没有豪宅也没有钻戒,但却能给她当一辈子的牛马。美女就轻蔑的嗤笑骂道,靠,给我当牛做马,还不是为了‘草’?” “我--草!” 方圆傻楞片刻,随即醒悟过来,噗嗤一声笑了。 “你的笑声像放屁。” 水暗影撇了撇嘴,说道:“好了,手机发烫了,我要挂掉了。你就在那边放心的折腾吧,我会帮你把你的小老婆,照顾好的。拜。” 水暗影即将扣掉电话时,听到方圆发自真心的说:“水水,谢谢你。” “光谢我管个屁用,我也想要个儿子!” 水暗影忽然发疯,一下子把手机狠狠砸向了海面,接着双手捂住脸,一屁股蹲坐着沙滩上,放声痛哭起来。 我才是你正牌老婆,好不好? 谁家的正牌老婆,结婚那么久后,还没尝过男人的滋味啊? 如果这样说的话是不要脸,那好吧,你为什么让你小老婆先给你产卵,还得让我来伺候她,差点把小命也搭上啊? 卧槽,这算啥事儿吗! 就在水暗影满心的悲苦,自怨自哀哭的稀里哗啦时,就听有人在她背后重重咳嗽了一声。 本能的,她赶紧抬起头,开始擦泪(水水姐可不想被某些灰孙子看到她哭)时,就看到一个保镖从海面上浮了上来,手里高举着个手机,很得意的向她摇晃着。 这是水暗影刚扔进海里的手机,那灰孙子的水里功夫愣是要得,竟然能给捞了上来,怎么没有被鲨鱼拖走呢? 水暗影爬起来,俩手拍了拍屁股上的沙子,这才回头,就看到波斯塔夫在瓦尔特的陪同下,站在那儿看着她的两张老脸上,都带着有些谄媚的恶心笑容。 能让波斯塔夫露出这笑容,还真不是一件容易事。 不过水水姐不稀罕,黛眉微皱淡淡的问道:“波斯塔夫先生,您有什么要对我说的吗?” “水、水小姐,对不起,我为卡秋莎难产时,曾经对您做出的不理智粗暴行为,像您表示衷心的歉意,还请您能看在一个老人,眼睁睁看着孙女即将死去,却无可奈何时的狂躁份上,原谅我。” 老家伙的认错态度,无比的诚恳。 水水姐却不为所动,只是轻飘飘的说了三个字,就转身沿着海滩漫步走向了远处的韩斌俩人。 波斯塔夫望着水水姐那窈窕的背影,抬手掏了掏耳朵,问瓦尔特:“水小姐,刚才说的什么?” 老瓦的嘴角,抽抽了几下,才低声回答:“她说,灰孙子。” “她,她竟然骂我是灰孙子!” 老波勃然大怒,但接着就笑了,遥望着东南方得意的说道:“老头子才不是灰孙子,真正的灰孙子,现在华夏呢。” 孙女婿,也算老岳丈的半个孙子了,要不然方圆也不会喊老波一个爷爷了。 所以,他这个灰孙子是当定了。 不过他不在乎,更不知道,当前只想下车去休息站餐厅,要上一打的啤酒,喝个痛快:这次,老子才是名副其实的老子,老子也当爹了! 刚当爹的老子,这时候要不大醉一场,怎么对得起当初趴在老婆身上的努力奋战? 不过有时候,不是你想做什么,就能做什么的。 正所谓不如意事常八、九,叶明媚那个疯娘们的事儿,就像一条疯狗那样,死追着方圆不放,逼着他必须得赶紧解决问题。 这样一来,就万万不能喝酒的了。 那就以水代酒吧,敬天敬地敬祖宗,感谢他们的保佑,仁慈,才让卡秋莎躲过一劫。 喝的肚子里咣当响的方圆,启动车子上路时,天,终于黑了下来。 路上来往的车辆,都打开了远近灯光,照的秦小冰眼睛睁不开。 尤其是那些素质欠缺的家伙,打开雪亮的远光,这是显摆他车灯有多亮吗? 如果秦秘书骑的不是电动车,而是开着大卡车,肯定会毫不犹豫的撞上去:我让你嚣张! 对自己的车技,秦小冰还是很自信的。 所以她才纳闷,坐在车后座的叶明媚,怎么这么紧张呢,双手死死抱着她的腰,摆明了没有安全感啊。 这,算不算是对秦秘书的羞辱? 第878章 :路边的杀手 打掉牙齿和血吞的叶明媚,在取得秦小冰的原谅后,表面就始终很平静。 她只是把所有的歹毒,都深深压在了心底。 毒蛇被冻僵时,不介意被愚蠢的农夫揣在怀里取暖,但当它恢复生命力后,就会立即在给它提供温暖的农夫身上,狠狠咬一口。 严格的说起来,叶明媚被迫下跪求饶,求的不是秦小冰,而是方圆。 是方圆让她滚蛋的,秦小冰只是个提线木偶,按照他的意思做事罢了。 叶明媚不敢恨方圆--这个女人,在燕春来这座大山死死压在头上时,还得靠方圆来帮忙减压,所以她只能去恨秦小冰。 世界上,总有那么一群人,无缘无故的去恨善良的人。 叶明媚就是其中的一个,能把秦小冰的任何善意,都曲解成是对她的羞辱。 比方,当秦小冰说带她回家时,所用的交通工具竟然不是汽车,而是一辆几百块钱的电动车。 老天爷,你竟然让明媚姐坐电动车? 你还是直接来个霹雳,把明媚姐给劈死拉倒,也省的再遭受这种羞辱。 “对不起啊,我还没有买车,平时上下班都是骑这车子的,你先凑合点,反正我车技很不错的。再说了,相比起汽车来说,电动车更环保,安全。” 秦小冰看出叶明媚满脸的惊诧样子后,也有些不好意思,抬手挠了挠后脑勺,看向停车场外的公路,心里叹了口气。 她哥秦大川,倒是开车来的。 如果刚才双方没发生那些不愉快的事,相信依着秦大川看到美女就俩眼珠子放光芒的德性,铁定会请明媚姐上车的,像奴才那样的伺候的人家特周到。 但谁让叶明媚刚才欺负秦小冰,恰好被秦大川碰到,还又给了她一顿惨痛的教训呢? 大川哥再不要脸,也不会主动提出,要用汽车把叶明媚送回家的,眼瞅着小妹很没骨气的原谅她后,就冷哼一声跳上车子,呼啸着远去了。 无奈之下,秦小冰只好自己用电动车,驮着叶明媚这位超级大美女,在大街上往家返。 叶明媚呢,也没别的办法--这时候任何的羞辱,对她来说都算不得啥事了,反正连给小死丫头片子下跪都下过了,坐个电动车又算得了什么呢? 倒是秦小冰误会了叶明媚的意思:她紧张,不是担心秦秘书会忽然间骑着电动车,径直撞向某辆汽车,而是她能敏锐感觉到,经过身边的车辆、行人中,有燕春来的人! 她就坐在时速不到三十的电动车上,前面除了秦小冰之外,左右还有后方都空门大开,没有丝毫的防御措施,人家想干掉她的话,无论是用刀子,还是拿子弹,都能轻而易举的灭了她。 她想提醒秦小冰,可嘴巴张开后,却又释然了:姑奶奶能想到的,方圆那个混蛋也肯定能想得到。他不在乎姑奶奶的生死,但绝不会让这死丫头受半点伤害。 他既然能放心我跟她在一起,那我又有什么可担心的呢? 倒不如趁这机会,好好欣赏一下沿途的风景啊。 嗯,唐王这小破地方还是不错的,最起码空气质量要比明珠好太多,还真有些醉氧的感觉哦--双手死死抱着秦小冰的叶明媚,深吸了一口气时,随意向右侧人行道上看了一眼,就看到一个人忽然从树后闪身出来,对她迅速抬起了右手。 “啊!” 本能的,叶明媚就发出一声尖叫。 她太熟悉这动作了,电视里,电影里都演过杀手促出杀人时,甩手一枪……目标那颗好看的小脑袋上,就多了个血洞,接着死狗般的从电动车上栽倒在地上,失去生命迹象的双眼,呆滞的望着夜空,死不瞑目的样子。 “啊,怎么了?” 正在专心‘驾驶’电动车的秦小冰,被叶明媚蓦然发出的尖叫声,给吓得浑身一哆嗦,赶紧捏住刹车,双脚叉地的回头看来。 死了,死了! 叶明媚脑海里嗡嗡的想着这俩字,直到秦小冰再次出声询问后,她才蓦然清醒,再看向那个对她抬起手的人时,却发现他已经不见了,反倒是一个佝偻着身子的老头子,从那边咳嗽着走了过来,一副随时都会找辆豪车撞上去讹诈的恶心样子。 “咦,那个人呢?” 叶明媚眨巴了下眼睛,喃喃的问道。 “什么人呀?” 秦小冰莫名其妙的,顺着她目光看去,也看到了那个老头子,就关心的问道:“明媚姐,你认识那个老人家吗?” 我特么的会认识这么个老东西? 叶明媚张嘴要骂出这句话时,幸亏及时醒悟,赶紧摇了摇头。 “那你--” 秦小冰更加不解了,皱眉看着脸色惨白的叶明媚,实在搞不懂她一惊一乍的想干啥。 这时候,那个佝偻着身子的小老头,走到了车前,冲她们抬起手,咧开没几颗牙齿的嘴,用无比土鳖的土话说:“两位大小姐,行行好,赏俩小钱花花吧。” 秦小冰并没有注意到,这老头子虽说长的很对不起这座城市,穿的衣服也破破烂烂的,就是个‘现代乞丐’,可他身上,却没有乞丐该散出的汗臭味,反而有种难闻的血腥气息。 秦秘书又爱心泛滥了,马上就从小包里掏出十块钱,放在了老乞丐手里,还关心的问人家:“够吗,不够的话,我再给你十块钱。” “那敢情好。” 老头子再次咧嘴笑道,眼珠子直勾勾的盯着秦小冰的小包,好像随时都能伸手抢过来,然后飞一般的逃去。 秦小冰虽然善良,单纯,人却不傻,看出老乞丐来意不善后,也不给钱了,直接把小包挎在肩膀上,双脚一蹬地,呼呼的向前跑了。 “唉,这小丫头,还真是小气,我都替你杀了一个人,你才给十块钱的佣金,这对我钱猴王来说,绝对是一种耻辱啊,还不够给我宝宝买桃子吃的。” 老乞丐望着远去的电动车,摇头叹息一声,脚步蹒跚的走回了人行道。 一只小猴子,吱的一声轻叫,从树上扑下来,准确的落在了他肩膀上。 他刚走远,一辆人力三轮车就停在了小猴子跳下来的那棵树下,两个身穿黄马甲的清洁工,走到绿化带后面的阴影中,墨迹了片刻,才抬着一个破麻袋走到车前,咣当一声的扔在了车厢里。 车厢里面,已经有两个这样的麻袋了。 一个身材魁梧的老家伙,骑上了三轮车,另外一个则坐在了车厢一侧,脚尖点着地面,好像唱黄梅戏那般的哼哼着:“老虎,有没有发现猴子他们今天下手特别狠啊?” “换上我,我也会狠,反正被杀的都是外国人。燕春来还算清楚他自己是什么身份,没有让他那些保镖来做这些恶心事。死多少外国人,对于他,对于我们来说,都没什么心理负担,最多也就是多花点钱。” 低头向前蹬车的老虎,闷声闷气的回答。 路上的行人,可听不到他们在说什么,更不知道他们的三轮车里,放着的是三具尸体,只是觉得他们很不容易,也该受尊敬:天都黑了,还没有下班,我们的城市如此整洁,美丽,也有他们的一分辛苦在内啊。 整洁干净的城市,有着能影响人心情变好的魅力。 不过并不是所有人,都受城市魅力的影响,他们心中只有怒气,只想把某个戴着眼镜的外国鬼子,揍成生活不能自理:尼玛,该死的外国佬,敢特么的撬我马子,这不是找残的节奏吗? 外号大饭桶的金街(这条街上,汇集了本城所有卖金银首饰的店铺,所以被称为金街,在全省都很有名气的)老大,在两个小弟的帮衬下,抬脚狠狠踢在了死老外的肋下。 只一脚,就把他给踢成了滚地葫芦,眼镜也掉了,嘴里还用很流利的汉语抗议道:“我是来自美利坚的国际友人,你们,不可以这样对我动粗的,我会通过我们的驻华大使馆,向贵国提出严重的控诉!” “抗你麻痹,就算奥黑子来了,老子照样踢死他!” 大饭桶再次抬脚,把刚爬起来四处找眼镜的死老外踢倒在了地上,恶狠狠的骂道。 眼看抗议无效,还得挨揍,身体单薄的死老外,只好转变话题:“我跟你马子是一见钟情,两厢情愿的,不存在谁勾引谁,我们的爱情是纯洁的,不该受到暴力的侵犯!” “弄死这沙比养的!” 死老外不这样说还不要紧,他的狡辩不但彻底激怒了大饭桶,就连围观看热闹的人都愤怒了,齐声叫骂起来。 正所谓众怒难犯,死老外一看大势不妙,也顾不得身上骨头折了般的疼痛了,抱头爬起来就顺着人行道,向南狂奔。 还别说,死老外体格不咋样,跑路的本事却相当了得,几个呼吸间,就已经甩开了大饭桶,接着腾身而起,正准备跨过那丛冬青,再翻墙逃进某大院内时,一根腿却很不道德的,横在了他脚下。 就像凭空被人狠狠砸了一拳那样,死老外惨叫着重重扑倒在了地上,嘴里啃了一嘴的泥巴。 “哎哟,摔死老子了!” 死老外长声惨呼着,艰难的抬起头,就看到有个人抱着膀子倚在树上,正笑眯眯的低头看着他,那根把他绊了狗吃屎的腿子,还在他眼前晃了晃。 看到这个人后,死老外脸色大变,立即闭嘴,双手撑地爬起来就要顺势来个懒驴十八滚,滚进绿化带内。 一只脚却及时踏在了他屁股上,稍微用力,就把他牢牢踩在了地上。 死老外双手拼命向前扒着,嘶声叫骂:“法科有,方圆你个混蛋,这是要眼睁睁看着我被人打死吗?” “就你这种四处播种的种狗,被人打死好像也没啥不应该的吧?” 方圆依旧笑眯眯的,脚下再次用力。 “哎哟,杀人了啊,不法之徒残杀国际友人了啊!” 死老外叫声更加凄惨,却趁机从绿化带内抓了一把泥土,扬手砸向方圆的脸上。 第879章 :不挨揍不舒服的筛子 打架时被人踹到在地上,抓起一把灰土就向敌人脸上撒去,这是街头小痞子才会用的招数,虽然卑鄙不磊落,不过作用却相当大。 由此看来,死老外也是个街头打架的高手,嘴里大骂着,手下动作却相当麻利,到位。 当然了,方圆趁人不备伸腿把人家重重绊个狗吃屎的动作,也很有流氓嫌疑。 不过这没什么,从死老外张嘴就能喊出方圆的名字,就能看出他是熟人。 对于收拾熟人,方先生是从来都没啥心理负担的. 更算到死老外被踩在地上后,接下来就会做什么了,冷笑着把脑袋一偏,躲过那些灰土的同时,左脚已经踏出,准确踩在了死老外又要抓灰土的右手上,稍稍用力,就疼的他再次长声惨叫,接着就是一连串不重复的问候。 当别人问候自己老婆时,方圆从来都不拿着当回事,也不生气,最多只是把踩着他屁股的右脚,踩在他后脖子上。 死老外就像被踩住脖子的鸭子,整张脸都趴在绿化带边缘的灰土中,再也骂不出一个字了。 方圆耳朵根子刚清净了一点,追杀死老外的金街老大大饭桶,已经率领两个小弟拍马赶到。 早就看到死老外被方圆踩在脚下了,大饭桶非常高兴,跑过来后就喊道:“哥们,谢了,等会请你去夜晚天上喝酒!” 大饭桶嘴里说着,就要弯腰伸手去采死老外的肩膀,准备把他从地上拽起来,先对着那张斯文败类的小白脸,来一整套的组合拳:尼玛,我让你仗着自己长的娘炮,去勾引我马子,看我不把你揍成永远的猪头! 方圆抬手挡住了他:“哥们,慢点。” “怎么了?” 大饭桶一愣抬头,看向了方圆。 方圆没说话,只是笑着抬手,指了指他拍马杀来的方向,示意他带着他的人滚蛋。 大饭桶明白过来了,友好表情攸地消失,换成了狞笑:“嘿嘿,哥们,你想为这死老外出头?” “唉,我其实更喜欢站在旁边,看你把他揍成生活不能自理。” 方圆叹了口气,低头看了眼死老外,继续说:“不过现在不行,我有事要找他。” 大饭桶虽说亲眼看到方圆只是一抬脚,就把疾驰而去的死老外绊倒在地上,又干脆利索的踏上一只脚,踩土鳖似的把他踩在这儿,貌似很有两下子的样子。 不过大饭桶不在意:谁不会躲在旁边暗算人啊,不就是伸腿把毫无防备的绊倒在地上吗,哥们也会,而且做得还比你顺溜。所以你以为凭这点三脚猫的本事,就想插手我的事,嘿嘿,那可就休怪我对你不客气了。 “知道我是谁不?” 大饭桶斜着眼,反手用拇指点着自己的鼻子,一副舍我其谁的霸气。 方圆笑问:“敢问阁下何人?” “我是金街老大大饭桶!” 大饭桶报出自己的字号,接着就习惯性的开始显摆他昔日的辉煌:“想当年,我两把菜刀从南天门杀到蓬莱东路,所向披靡,罕有对手。只要在道上走路的,谁没听说过我大饭桶的威名?小子,看在你替我截住死老外的份上,今儿我原谅你对我的冒犯。识相的赶紧滚蛋,休要等我发怒,到时候把你满嘴的牙--” 砰地一声,拳头走在脸上的闷响,打断了大饭桶的自吹,也让他像那被风吹断的木桩子样,向后咣当一声摔倒在了地上。 他自己都说他是大饭桶了,方圆实在找不到除了用拳头之外的办法,才能让他识相点,赶紧带着他立两个小弟滚蛋。 “卧槽,你敢偷袭我们老大!” 正在侧耳倾听老大的辉煌,听的如醉如痴的那俩小弟,看到方圆只用了一拳,就把大饭桶扁倒在地上后,稍稍一楞,就勃然大怒,齐齐发一声喊,霍地摆出万马奔腾、白鹤亮翅的架势,分左右扑向方圆。 俩小弟凶神恶煞般扑上来后,方圆稍稍后退一步,右脚抬起接连踢出两脚,重重踢在他们肩膀上,让他们哎呀痛叫着摔了出去。 俩小弟刚摆开架势,还没有让方圆见识到他们最正宗的某派功夫,就像被大铁锤砸了一下那样摔倒后,立即一个鲤鱼打挺蹦了起来,再次齐齐发出哇呀呀一声大叫,扑上来搀起地上眼珠子还在发白的大饭桶,转身就跑。 见事不好,撒腿就跑,这可是大饭桶平时一再嘱咐小弟,必须牢牢记在心中的金科玉律,因为他就是凭借这一招,才把包括四大天王,八大仙,十二星宿,二十四天罡等列代金街老大,都熬进局子里去,成为新的老大,并逍遥至今的。 现在遇到硬点子了,此时不走,更待何时? 在俩小弟怒吼着扑上来时,方圆再次后退一步,正准备给这俩不知好歹的家伙来两记狠的,把他们彻底打怕时,却没想到他们竟然搀起大饭桶转身就跑,稍楞一下,随即哑然失笑:“嚓,你们倒是很识相的。” 方圆接连后退两步对付那俩小弟时,被踩在地上的死老外及时抓住了机会,飞快的一个翻滚,接着弹身而起,纵身扑上某大院不到一人高的围墙,一个潇洒的鹞子翻身,就轻飘飘的落了进去。 双脚刚一落地,他看都没有向后看一眼,拧身弯腰冲向西北角的东南角的厕所,抬脚就踢开了女卫生间--话说,死老外对这个大院地形如此熟悉,那都多亏了他此前曾经交过在大院内工作的妹子,来过几次。 “啊,谁呀!” 死老外刚踹开女厕所的门,一个体重至少得七十五公斤、身高最多一米半的四旬女人,刚提着裤子从蹲坑里站起来,就被忽然破门而入的男人吓得尖声大叫,裤子一松又落了下去。 这女人这么晚了还在这儿蹲坑,那是因为她丈夫(机关大院的头头)今晚值夜班,她担心会有不要脸的小狐狸精趁此机会来撬她墙角,所以才紧随不舍的也跟来了。 局长太太真没想到,她跑来厕所解个手,也会有男人破门而入,气势汹汹的样子,摆明了要趁此机会非礼了她,吓得尖声大叫时,却又忽然发现来人竟然是个死老外,脸上脏是脏了点,不过长的还很斯文。 那心儿,就莫名的轻颤了下,所有的惶恐都烟消云散,一抹迷人的红霞攸地浮上脸庞,娇声责怪道:“你就不能敲门后再进来--哎哟!” 啪的一声响,死老外抬手在局长太太那颤巍巍的臀上拍了一巴掌,接着纵身抬手攀住厕所天窗,好像狸猫那样的一揉身子,用肩膀硬硬的抗开窗户,一个倒栽葱就跳了下去。 双脚稳稳落在地上时,死老外心中不无得意的想:华夏故老传说中的飞檐走壁,也不过如此了吧? 大院后面是条臭水沟,得有四米多宽,水不是很深,但很臭--臭水沟嘛,要是不臭的话,那就叫小溪了。 死老外犹豫了下,真不想下水,话说这水里面,就掺杂着局长太太刚才排出的一些东西,想想就恶心啊。 不过恶心跟被方圆捉到相比,那就算不了啥了。 死老外一咬牙,纵身跳进了臭水沟,双手接连拍打臭烘烘的水面,闭眼屏蔽呼吸,只是用了两个呼吸间,就跑到了对岸,爬上去顺着沟对岸的建筑后墙,向北疾驰而去。 “总算是逃过那混蛋的魔爪了!” 死老外躺在自己租住房的浴缸内后,长长吐出一口气,闭上了眼睛,喃喃说道:“真可惜了大饭桶的马子,长的虽然不咋样,不过胜在一个白白嫩嫩,尤其是叫炕的功夫,更是哥们平生未见,那叫一个销魂夺魄--” 帮、帮帮,几声敲门声,打断了死老外的喃喃自语。 霍地一声,死老外从浴缸内翻身坐起,双手紧抓着缸沿,厉声喝问:“谁?” 方圆懒洋洋的声音,从外面传来:“给你十分钟,赶紧洗,晚了老子可就关掉凉水了。” “卧槽,你特么的就不能放过我吗?” 死老外哀嚎一声,身子往下一出溜,躺在了浴缸内。 为逃过方圆的魔爪,他可是不惜硬闯女厕所,淌过臭水沟,又充分利用他绝对专业的反追踪技术,狂奔大半个金街,后门进前门出的,在外面折腾了足足半小时,确定连警犬都无法找到他后,才顺着下水管爬到三楼,从自家阳台上翻回家的。 历尽千辛万苦,到头来还是没能躲过方圆,这对死老外来说,不能不说是个沉重的打击,更丧失了继续逃亡的信心,索性破罐子破摔,再也不逃了。 还不到十分钟,就打了至少八遍肥皂的死老外,趿拉着拖鞋,穿着个大裤衩,满脸悲愤的走出了浴室。 他知道,方圆绝对是那种说话算数的人,说十分钟后就断了凉水,就肯定会断了,所以他必须得抢在凉水被断之前洗干抹净。 “别动我的书--别动我的酒!” 死老外刚出来,就看到方圆正翘着二郎腿的坐在沙发上,左手端着一个酒杯,右手翻着放在膝盖上的彩色画刊。 酒杯里盛着的,是正宗古西域葡萄酿,据说到现在足有八百多年了,存世只有三瓶,是死老外用一百万拍卖回来收藏的。 可被他奉为天下至宝,自己发狠百十次都没舍得喝的美酒,却被方圆毫不客气的打开,好像喝饮料的那样的牛饮。 这还不算。 最让死老外无法接受的是,方圆竟然敢私自翻阅他那些圣典:绝版《龙虎豹》! 看他每翻一页,就往指头上吐口吐沫的动作,死老外再也无法控制冲天的杀意,低吼一声猛地扑了上去。 这就不活了,非得跟他同归于尽不可! 眼看就要扑到方圆面前,死老外就像腾云驾雾那样,用比扑过去还要快的速度,嗖地后飞,重重砸在旁边沙发上时,就听方圆叹了口气:“唉,筛子,你这个每次看到我,不挨揍不舒服的贱毛病,啥时候才能改正?” 第880章 :我们是熟人啊 被方圆一脚踹倒在沙发上,感觉浑身骨头都要断了的筛子,正如他放弃了逃跑那样,身子刚抬起又落下去,也放弃了挣扎。 满脸的悲愤中,带着深恶痛绝的绝望,他抬手指着方圆,嘶声叫道:“姓方的,我们之间早在多年前就已经恩断义绝了,井水不犯河水,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凭什么今晚又跑来欺负我?” “仗着你能打,还是仗着你玩过的女人没有我多,还算是纯洁一些?” 筛子嚷着,蹦起来咬牙切齿的问道:“你今晚必须给我的一个答案,要不然我就把你跟那娘们守着她丈夫鬼混的视频,发到网上去,让全世界人民都鄙视你--卧槽,我知道了,你来找我,就是为了那段视频!” “你还不是太傻。” 方圆一口喝干杯中酒,吧嗒了下嘴巴,喃喃的说:“八百年的葡萄酿,滋味也不过如此。” 筛子猛地探身,伸手抢过那个精致的小橡木桶,用力摇晃了下,接着随手把空桶扔到了墙角,失魂落魄的喃喃的说道:“一百万啊,一百万,举世仅存的三分之一桶葡萄酿,就这样被你喝干了?” 刺啦一声,方圆用撕下一张铜版纸的声音,回答了筛子。 筛子接着蹦起来,一下就扑到方圆面前,劈手夺过那本《龙虎豹》,仰面凄声喊道:“我的书,我的书--方圆,你、你会遭到上帝惩罚的,死后必被打进十八层地狱!” “少扯这些没用的。” 方圆才没被筛子那如丧考妣的样子给哄骗,冷笑一声说道:“哼哼,赶紧把那段视频交出来,老子马上就走。如若不然,我特么的一把火少了这破地方,把你藏在厨房油烟机里的那些破书,全部烧个干净。” 能够把一些男人最爱的绝版书,藏在油烟机内(不用的油烟机),也没有筛子这种网络变态才能想得出来。 不过对于夜盗百户的方圆来说,只要是在这所房子里的东西,就没有他找不到的。 “你敢!” 筛子猛地一耿脖子,嘶声叫道。 方圆冷笑着,拿出打火机站起来,走向厨房。 他早就看不惯筛子这个‘收藏绝版圣典’的贱毛病了。 这死老外,凭借这些书,可是坏了不少女人的清白(黑市上,一本九七年的《龙虎豹》,价格被抬到了二十万,还是美元。只要给筛子当情人,就能得到这样一本书,很多女人都很愿意的),现在能有机会烧掉那些书,他不会心慈手软。 焚烧淫、秽读物,人人有责。 “别,别!” 筛子一把抱住方圆的腰,脸贴在他后背上,就像死活不让自己爱人上战场的未来小寡妇那样,泣声哀求:“那些书籍,可是我的全部,你还是杀了我吧。” “把视频交出来,再把所有备份删除,我就给你留下那些书,让你继续为祸妇女界。” 方圆看着打火机冒着的红色火苗,轻飘飘的说。 “不行,我不能把视频交给你,那关系到我的信誉。” 筛子一口拒绝:“我圆可去死,也不能让信誉受损。” “我没兴趣杀你,我只会烧掉那些肮脏玩意儿。” 方圆也不顾筛子好像狼狈为奸中的狈那样,双手猛地搂住他脖子,整个人都趴在他背上,拼力想把他给扳倒,脑袋向前一伸,背着他继续向厨房那边走。 “三千万,美金!” 筛子开始喊价。 他希望,方圆能拿出三千万美金,从他手里买断那份视频。 看在熟人的份上,筛子勉强能接受以三千万美金的价格,把自己的信誉卖出去:他不管接下谁的生意,都不会违约的,信誉是他辛苦十七年来,才积攒起来的,现在三千万美金卖出去,绝对是含泪亏本大甩卖了。 方圆继续向前走。 “两千八百万,美金!” 筛子连忙又降低两百万,还劝道:“依着那个娘们的家底,三千万美金对她来说就是毛毛雨了啦,又不用花你的钱。等倒手后,我分你三百万,怎么样?” 方圆继续向前走,还是不说话。 “好吧,分你五百万,八百万--草,你不会是想要一千万吧?” 筛子猛地从方圆肋下钻过去,抬手撑住了厨房门框,胸口剧烈起伏着,脸色就像刚喝了三斤高度白酒那样,红的厉害。 “你个沙比。” 方圆总算是说话了,斜着眼不屑一顾的样子骂道:“老子既然已经办了那个娘们,就证明她勉强算是我的人了,你现在竟然想说动我,去坑害我的女人。筛子,我现在怀疑,你现在满脑子里都是屎吧?” “一千万美金,不能再少了!” 筛子才不会跟方圆谈论这个话题,只是狠心说出来了最低价。 从这家伙那双开始燃烧疯狂火焰的眼睛里,方圆就知道一千万就是他的底线了,别说是烧掉那些书了,就算把他给咔嚓了,他也不会再降低一分钱了。 不过要是让方先生拿出一千万美金,来买回跟叶明媚鬼混的视频,这比拿刀子把他阉割掉还要困难。 两个都有着绝对底线的人,为了一千万在这儿大眼瞪小眼的对峙着,谁都不退缩,不闪避。 “我会给你一千万美金。” 看到筛子脸色红得开始发黑后,方圆率先退让。 阳光般明媚的笑容,马上就从筛子脸上展现,让他变得无比热情起来,抬手挽住方圆的胳膊,嘴里打着哈哈走向沙发:“啊,哈哈,我们虽然不是兄弟,不是朋友,但终究是熟人嘛。为了区区一千万美金,就破坏这熟人关系,那也太不值当的了。对吧,小方。” 抬手打开筛子拍打自己肩膀的手,方圆重新坐回了沙发上,屈指敲了敲桌子,示意他赶紧上酒,酒孬了都不行。 筛子嘴角抽抽了好几下,但想到那一千万美金后,还是马上露出一个大大的笑脸,跑到酒柜前,挑选了两瓶最廉价的白酒,又拿了一个杯子走了回来。 很殷勤的替方圆倒满后,筛子举起杯,满脸诚挚的样子:“来,为了我们的熟人友情,这次生意的顺利成交,干杯!” 方圆跟他干了下,喝了一口问道:“一千万卖给我,你就不怕信誉受损了?” “切,信誉算个狗屁,能吃能喝啊,还是能当美女办?” 刚才还把信誉看的比命还重要的筛子,现在就像变了一个人那样,轻蔑的撇撇嘴,笑道:“再说了,为了你小方,我圆可拼着信誉受损,也是物有所值啊。唉,谁让我们是熟人呐,对吧?” “你今年四十几岁了?” 方圆忽然岔开了话题,问起了他的年龄:“十七年前你被关进大牢时,是十八岁岁,还是十九岁?” “我多大,关你屁事?” 筛子脸上笑容消失,继而浮上了警惕的神色。 “我认识一个姓郭的人,年龄应该比你小两岁。” 方圆现在谈话说时的跳跃幅度非长大,从筛子的信誉跳到了他的年龄,还没等他搞清楚咋回事,又提到了一个姓郭的人。 在没有搞清楚对方啥居心之前,尽量少说话,或者干脆不说话,就是筛子最为自傲的处事原则了。 方圆也没希望他能跟自己说什么,端着酒杯若有所思的说:“本来,我跟那个姓郭的素不相识,后来他却把我视为了最大的仇人。起因呢,就是我惩罚过他的一个女人。很凑巧,他那个女人怀了他的孩子,让我给搞得流产了。” 筛子并不知道,方圆提到的姓郭是接替龙头之位的郭易秦,那个被他给搞得(是吓的,可不是那个不正经的搞)流产的女人,就是曾经欺负夏小韵的白玉雯。 筛子只知道,方圆绝不会无缘无故的提到这件事,慢慢地放下酒杯,凝神听他继续说道:“姓郭出身豪门,身边女人无数,可他却因为我搞得那个女人流产就痛恨我,想把我除之而后快,唯一的原因就是--” 顿了顿,方圆抬头看向筛子,淡淡的说:“只有那个女人,怀了他的孩子。” 猛地,筛子身子哆嗦了下,脸色变得煞白,眼珠子却急促充血,张嘴想说什么,却又不敢说,只是用更加期盼的眼神,死死瞪着方圆,听他继续说。 方圆却拿起了酒瓶子,给自己满了点:“喝酒,喝酒,喝完后,你就能从我在瑞士的账户划走一千万了。虽说那笔钱被花小妖贪墨了,不过我觉得依着你的本事,要拿走一千万还是很轻松的。” “你、你继续往下说!” 筛子用力晃了下脑袋,咬牙切齿的看着方圆,从牙缝里挤出来的声音,就像毒蛇在吐信子。 “继续说啥啊,咱们只是熟人,充其量是正在做交易的熟人,有些话点到即止,是不能说很深的。” 方圆笑着,在筛子放在案几上的杯子上碰了下,接着仰首喝干。 “一千万,美金--你给我说清楚!” 筛子死死盯着方圆,几乎是一字一顿的说。 方圆没理他,自顾自的倒酒。 “两千万!” 筛子继续开价。 “好酒,好酒。” 方圆闭着眼,吧嗒着嘴巴喃喃说道。 “三千万美金,不能再多了!” 筛子尖声叫着,抬手在案几上狠狠拍了下桌子。 方圆掏了掏耳朵,皱眉问道:“哪儿有狗在叫唤?” “五、五千万!” 筛子全身都在发抖,伸出右手五根手指,脸色灰白:“这可是我全部的家产了--你也知道,我挣钱快,花钱也快,能存下这五千万就已经是极限了。” 方圆看着他,发现他好像不是在撒谎后,才嗤笑一声:“切,五千万,确实便宜了一些。不过,看在我们是熟人的份上,我就给你打个折扣。你先别高兴,我还有附加条件。” “快说,快说!” 筛子迫不及待的催问。 “我现在要在唐王创建个孤儿……” 方圆还没说完,就被筛子打断:“我知道,我还知道你现在正面临危险,还要保护你身边那些女人,但这关我屁事?” 第881章 :美少女山口向西 “我想保护我身边那些女人,所以我必须得搞清楚危险藏在哪儿,随时随地。” 方圆脸上的笑容收敛,缓缓的回答。 “嚓,我都说的很清楚了,你那些破事关我屁--” 筛子不耐烦的脱口骂到这儿时,猛地刹住了声音。 他明白方圆想表达的意思了:借着他精通网络的本事,来随时注意、跟踪危险的动向。 方圆没有催促他说话,又拿起杯子,悠然自得的自斟自饮起来。 当叶明媚告诉他说,燕春来竟然请来传说中的筛子,在网络海洋中找到她‘赖以生存’的那份隐藏在木马病毒中的视频后,方圆在瞬间就想到了很多。 筛子,号称网络出世以来最牛叉的黑客,十七年前就曾经攻破美国国防部,那么如果让他来注意漠北北、还有罗布泊那边的动向,随时根据对方的行动,来做出响应的对策,绝对是处于百战不败的地位。 问题是,筛子这家伙不会乖乖听从任何人的话,熟人也不行。 要想用金钱来打动他,更是个笑话--只要筛子想,他只要动动手指,美联储银行中有海量的美金,他想用多少就用多少,没有谁能拦得住他。 筛子就是个游荡在网络世界中的精灵。 精灵,从来都不受任何人,任何力量的约束,他们习惯了自、由自在,快快乐乐的生活,并固执的以为,这才是上帝派他们来到人间的初衷。 所以要想打动(也可以说是威胁)他,就必须另辟捷径。 很凑巧,在网络上无所不能的筛子,在现实中却相当的苦比:他特别喜欢小孩子--当然了,前提是那个小孩子,必须是他的亲骨肉。 好多人都说,上帝在赐给某人啥东西时,就会拿走他另外一个东西。 上帝给了筛子绝对天才的黑客本领,却让他把有个自己的孩子,成为了他生命中最大的奢望:他那些小蝌蚪,基本都是死的,无论他找多少女人,都无法让人家怀孕。 所以方圆才提到郭易秦。 筛子,跟郭易秦一样,都是命苦的天阉。 这个人啊,越是得不到的东西,就越想得到,尤其是像郭易秦、筛子这种大有本事的人。 天阉让女人受孕的几率,只有十万分之一。 郭易秦很幸运,也很不幸。 偶然的机会,让白玉雯怀上了他的孩子,结果却又被方圆给吓流产了,从而算是彻底地失去了当爸爸的机会,所以他才那样的恨方圆。 相比起郭易秦来说,筛子的运气要好了很多:方圆在被花小妖撵兔子般撵的满世界逃窜时,偶然的机会在东洋,发现了一个美少女。 美少女的名字叫山口向西。 山口向西是个孤儿,刚出生没多久,在也总会上班的母亲,就因车祸而去世了,临死前只给女儿留下了一个项链。 项链也不值钱,就是满大街五块钱就能买到的那种,上面吊着个心形的塑料吊坠,里面镶嵌着一张照片,是美少女母亲跟筛子的合影。 美少女母亲临死前,曾经告诉女儿,说那个来自西方的男人,就是她的亲身父亲。 很遗憾,女人并不知道筛子叫什么名字,只知道他是来自西方某国,花了一百美金跟她睡了一觉,结果就生下了女儿。 在夜总会干那种工作的女人,按说在发现自己怀孕后,应该把孩子打掉。 不过女人却没有那样做,这可能是冥冥之中的安排吧。 春风一度怀了筛子的孩子后,女人就希望他能再回来,每天都站在山口向西看--孩子出生后,就为她取名为山口向西,寓意孩子能盼到父亲的意思。 方圆确定美少女是‘熟人之子’后,本想把她带走的。 不过当时山口向西已经被人领养了,而且领养她的干爹干妈对她特别好,还是知识分子家庭,不比跟着筛子这个家伙要强很多倍啊? 方圆也觉得自己没必要为筛子操心--双方只是合作过几次的熟人而已,又不是朋友更不是兄弟,有必要为他操心吗? 事实证明方圆没管是正确的,因为筛子被燕春来聘请,找到叶明媚藏在木马病毒中的视频,发现男主竟然是他的熟人后,立即就违反了他对燕春来的承诺(找到后,绝不能私自备份),想利用这东西,来狠狠讹诈一下姓方的。 反正大家充其量只是熟人,不是朋友更不是兄弟的,讹诈起来没有丝毫的心理负担。 筛子在把视频备份后,就算到方圆很快就会找到他。 别人找筛子,哪怕是把眼珠子瞪瞎了,也不知道筛子到底是谁。 方圆却很容易,大家算是熟人嘛--筛子只要来到华夏,就会躲在东北这座小城内:气温寒冷的地方,才有助于小蝌蚪的成活。 果不其然,方圆从叶明媚那儿听完那些后,马上就驱车赶来了小城。 要说筛子也有些大意,既然早就算到方圆会来找他了,怎么就因为迷恋大饭桶的马子,而忘记做出充分‘迎接他’的准备呢? 这才导致他被大饭桶狂追,又被方圆逼到了这一步。 唉,造孽啊。 造孽的筛子,刚才还为成功把那段视频成功卖给方圆而窃喜呢,姓方的就抛出了大杀器,使他猛地想到了什么。 网络天才的智商,最少得有二百五之上--筛子只要稍稍开动脑筋,就能从方圆那番看似驴唇不对马嘴的问题中,分析出了让他死都不敢相信的事情。 只在短短几秒内,筛子的脸就从茫然变为震惊,再从震惊变成了死灰,最后却又打了鸡血那样的通红,嘴巴半张着看着方圆,呆愣半晌后忽然猛地反手,把背心脱了下来,露出有些毛茸茸的胸膛,嘎声道:“那个、那个孩子,叫什么名字?” 不等方圆说什么,筛子又毫不犹豫的说:“如果你敢骗我,我发誓会让你九族全灭,你该相信我有这个实力!” 筛子不是在威胁方圆。 他说他有这个实力,就铁定有这个实力,他能通过他变态的黑客技术,来攻击任何国家的军方防火墙,篡改程序得到某些绝密口令,下令让正在飞行的空军、地面火箭部队,向他要毁灭的目标发射。 这也是筛子在逃出大牢后,美国警方不敢追他太紧的主要原因:真怕把他给逼急了,胡乱‘指派’军方,向某些目标发动攻击。 幸好,绝对是当世最危险人物之一的筛子,并不是邪恶的恐怖分子,逃出大牢后的这十七年中,他也就是挣点小钱罢了,说起来也算是美国幸甚,世界幸甚了。 方圆当然也知道这些。 不过,他却不喜欢被筛子威胁,就像从来都不希望被任何人威胁。 方圆就像没听到筛子的威胁那样,笑着喝干杯中酒,站起身就走。 “你、你干什么去?” 看到方圆站起来就走后,筛子愣住了。 方圆转身,指着他的鼻子,淡淡的说:“看在我们是熟人的份上,我这次就原谅你对我的威胁。下次,你再敢这样,别怪我对你不客气。” “我--” 筛子再次愣住,接着扎起来,毕恭毕敬的给方圆深施一礼:“我错了,请原谅。” “真心话?” “真心话。” “你确定?” “我们是熟人--” 筛子顿了顿,抬起头看着方圆,缓缓的说:“你是我唯一的熟人。也唯有你,才能像欺负地痞那样的,欺负当今的网络皇帝。” “草,你还真有自信。” 方圆骂了句时,脸色好了许多,重新坐在了沙发上,习惯性的挑起了二郎腿。 筛子马上就殷勤的给他倒上酒,低声说:“看在我们是熟人的份上,我无偿帮你三年。但前提时,你必须得告诉我,那、那个孩子--” “她叫山口向西,东洋人。” 方圆打断了他的话,说:“我见她时,还是在五六年前。至于她现在哪儿,我不知道。” 东洋北海道,山口向西。 仅仅凭借这两个信息,筛子就能找到那个孩子。 方圆话音未落,筛子就从沙发上一跃而起,冲进了卧室内。 等他再出来时,手里已经多了个笔记本电脑。 有笔记本电脑可用时,筛子就不会用手机了,毕竟电脑要比手机运行速度快很多。 筛子好像手抽筋那样,噼里啪啦的敲打键盘后,方圆就不再说话了,只是看着他操作。 十七年前,筛子都能靠一部手机入侵美国国防重地,更何况现在他入侵的,只是东洋的户籍部门? 刚才还吊儿郎当的筛子,在打开笔记本电脑的那一刻起,整个人就忽然变了。 就像好多痴情的女人,在形容男人时说的那样:男人在认真工作时,是最有魅力的了。 事实确实这样,现在的筛子就像一个宗师,十根手指演化成了精灵,在键盘上欢快的飞舞着,在短短数分钟内,就抛出了数不清的诱饵,来吸引入侵网站的防火墙,本人‘真身’则趁机从瞬间即逝的漏洞中,成功登方。 山口向西。 当筛子敲打了下回车键后,屏幕上就显示出了北海道所有叫山口向西的女孩资料。 北海道姓山口的有多少,这不重要。 重要的是,山口向西这个名字本来就很独特,而且年龄还是十七岁(虚岁十八),所以筛子想找到他的目标,很简单。 简单的令人有些发指--就连方圆都觉得,他也能像筛子这样,轻松找到那个女孩子。 山口向西,现年十八岁,二月三号的生日,孤儿,六年前被早稻田大学的南昭教授收养,更名为南诏樱花。 一个清秀的女孩照片,随着屏幕被拉动,慢慢出现在了方圆的视线中,让他呆愣一下脱口叫道:“咦,是她?” 筛子眉梢一挑,缓缓抬头看着方圆:“为什么要这样问?你不是早就见过她吗?” “我希望那个美少女,不是我后来认识的那个人。” 方圆仔细看着屏幕上的照片,片刻后才苦笑道:“很遗憾,这个南诏樱花,就是我认识的那个女孩子,她现在名叫南昭雪。” 第882章 :燕太太又回来了 一个孤儿在孤儿院长到十一二岁时,才被好心人领养走,并给她取了新的名字,这是很正常的事。 不过,当熟人这个女儿,忽然又更名为南昭雪,很凑巧的跑去俄罗斯彼得山,偶遇方圆就一见钟情,还把祖传戒指送给他,后来又出现在水暗影身边--这事就有些蹊跷了。 东洋民政部门‘提供’的资料很详细:南诏樱花的养父南诏博士,是早稻田大学的核动力研究的首席专家,大约两年前(方圆诈死的那个时候),在北海道晨练时的沙滩上,被人杀害不久,她就离开了东洋,至今未归。 “她去了哪儿?” 筛子没有继续在网上搜索,而是问方圆。 因为刚才方圆惊讶时说出的那句‘咦,是她’,已经足够证明他见过南诏樱花了,既然这样,筛子就没必要再彻查什么了。 “我在俄罗斯见过她。” 方圆也没再隐瞒筛子,想了想后,就把他怎么在彼得山认识南昭雪的事,详细说了一遍,最后才说:“如果你想见这个孩子,得去俄罗斯。我刚回唐王不久,她就追随我老婆水暗影,去俄罗斯那边避祸了。” 筛子没有管方圆最后说的这些话,只是盯着他:“你怀疑,我女儿接近你,有阴谋?” “你现在能确定她是你女儿?” 方圆皱眉问道。 “不确定,因为我已经忘记她母亲的样子了。” 筛子淡淡的说:“但我很快就能从她在东洋的基因部门,能查到她的dnd,所以她是不是我女儿,你很快就知道了。” “她要不是你女儿呢?” 方圆盯着表面镇定,其实心脏砰砰大跳的筛子问道。 “那就证明你的眼珠子,应该被抠出来,当球踩了。” 筛子咽了口吐沫,声音有些嘶哑的说:“从此之后,我也不会再相信上帝!” 祈祷上帝能给自己的一个孩子,这是筛子每天早上睁眼,晚上闭眼时必须要做得祷告。 现在上帝给了他能实现愿望的机会,假如再残忍夺走的话,那么这样的上帝不信奉也罢了。 入侵东洋的基因部门,对筛子来说,比入侵户籍部门难不了多少,很快就找到了南诏樱花的基因资料,点开。 筛子点开资料后,就始终直愣愣的望着屏幕,很久都没动一下,就像忽然石化了那样。 方圆没有去看资料,仅仅从筛子瞳孔骤然一缩时,就知道了答案。 叹了口气,方圆站起身抬手拍了拍筛子肩膀,点上一颗烟走上了阳台。 刚把阳台门关上,他就听到筛子啊的一声尖叫,接着就是嚎啕大哭,然后就是摔砸声传来,有酒香从门缝中传出,看来目前处于疯狂状态的筛子,把空酒瓶子砸在了酒柜上。 真是可惜了那些被打碎了的美酒,不就是忽然发现有了个亲生女儿吗,这又不是啥大不了的事,你知道不知道,她都是那样。 不过这家伙挺牛的,这还没有四十呢,就有了个十八岁的漂亮闺女。 草,早知道这样的话,当初在彼得山时,真该跟那小丫头春风一度来着,那样筛子就成老子的老丈人了,有哪个老丈人不尽心尽力的帮女婿做事? 方先生叼着烟卷,趴在三楼窗台上,欣赏着外面迷人的夜色,脑子里转着龌龊地方想法,更有些奇怪老天爷怎么就没打雷,把尘世间一切思想龌龊者劈死拉倒。 当然了,在劈死方先生之前,老天爷最好别忘了告诉他:筛子他闺女,处心积虑的接近方先生,究竟是为了啥。 再当然了,随着筛子跟方先生签订了三年的‘口头协议服务’,无论南诏樱花对他有什么非分之想,这都不用再担心了。 筛子如果连他亲生女儿都搞不定的话,还有脸活个毛? 诅咒自己熟人忽然间挂了这种事,又不是方圆一个人做过。 吱呀一声,当方圆把烟头弹出阳台窗口时,背后门开了,筛子已经平静下来的声音响起:“今晚,我就要去俄罗斯了。” “你其实去唐王也行,你闺女随时都会回去的。” 方圆转身,看着眼睛已经哭的红肿的筛子,想了想这样说道。 “好,那我就去唐王。反正十七年都过去了,也不在乎这几天了。” 筛子也想了想,接着说:“不过我警告你,无论我女儿接近你有什么目的,你都不许伤害她。要不然,我会让你--” 方圆又拿出烟盒,淡淡的问:“怎么不说了?” “我不敢。” 筛子说出了实话:“你是个狠人,我真要惹恼了你,说不定今晚就会让我从人间蒸发,再让我在阴间当你的便宜丈人。” “嘿,嘿嘿,我怎么可能那样无耻?” 方圆可没想到,筛子会这般的‘快人快语’,讪笑着递给他一颗烟:“不管怎么说,咱们都是熟人。我这个人呢,从来都舍不得对熟人下死手的,你多虑了啊。” “要不是当年你曾经救过我,你就算趴在地上给磕八百个响头,我也不稀罕做你的熟人!” 筛子在说这番话时,丝毫没掩饰脸上的鄙夷神色。 “区区小事,何足挂齿呢,反正你也帮我做过几次大买卖,咱们之间谁也不欠谁的了。” 有些虚伪的方先生,说到这儿后赶紧又说:“当然了,我说的是三年后,咱们都是一诺千金的大丈夫不是?” “哼。” 筛子冷哼一声,转身走进了里屋。 方圆跟进来时,筛子指着笔记本屏幕说:“告诉你那个女人,我已经把她的视频复原、并做了更加严密的措施了。除了我之外,任何人都别想再找到它。” “那就多谢了。” 方圆低头看着屏幕,很不信任的问道:“你没再备份吧?话说,老子跟叶明媚恩爱的视频,可是堪比东洋大片的。” “你再说一遍呢,我没听清楚。” “说啥啊,我刚才在放屁,你很喜欢闻屁味?” “姓方的,你给我记住,以后可别惹急了我。” “死瘟鸡,你也给我记住,惹急了我,会让你做便宜外公。” “卧槽。” “卧槽。” 方圆俩人齐声骂了句后,又不约而同的对对方竖起了中指,表示对对方的极度鄙视。 被人鄙视的滋味,真不好受。 尽管秦小冰真没有鄙视叶明媚的意思,可在她看来,小冰妹子一个关怀的问候,都是别有用心的:特么的,我又不是传说中的碗豆公主,怎么就能睡不了这炕呢? (碗豆公主来自某童话,主要形容某公主身子有多么的娇嫩,屁股下惦了十七八条锦被,放最下面个豌豆,某公主都觉得隔得慌,睡不着,真有些怀疑她大姨妈来了,要是垫上安尔乐之类的宝宝,会不会磨肿了?) 夜已经很深了,叶明媚还在炕上翻来覆去的烙饼。 这间屋子,是秦小冰当初为方圆收拾出来的。 房间内没几样家具,炕也是那种老式的木头床(每当打字打到这个‘床’字时,脑海中就会闪过‘和谐’二字,情不自禁的用‘炕’来代替,只是炕这个字眼再怎么形象,也不如床看起来顺眼,说起来顺嘴,睡起来舒服,叫起来好听)。 好多年的木头床,闲置多年,被人压在上面又翻来覆去后,总会发出吱嘎、吱嘎的声响,就像当年曾经有一对刚结婚的年轻人,在上面打滚秀恩爱那样。 “难道说,是我预感出现错误,燕春来并没有因为我逃到唐王,就派人来追杀我?” 叶明媚拿起手机,看了眼时间时,嘴里喃喃自语。 现在已经是凌晨两点多了,再有两个多小时,东方的天际就会发亮。 想到燕春来后,叶明媚很自然的想到,很多时候,当落地钟敲过两点的钟声后,他就会起来,坐在阳台上的藤椅上‘秉烛夜读’。 那是个很奇怪的人,一个月内,得有十几天这样,然后等天光大亮后(大约六点左右),再睡到上午十点。 叶明媚很讨厌他这种习惯,搞得她也睡不着,不过自从分床后,就不怎么在意了。 “现在,他是不是又在阳台上看书?” 叶明媚放下手机,闭上了眼。 忽然间,她觉得燕春来那个习惯很好,她无比渴望睁开眼看向阳台后,能看到他在凝神读书的样子--那样,证明她还是燕太太。 “唉,可惜,这辈子或许都见不得他凌晨的读书样子了。” 闭着眼的叶明媚低低叹了口气时,手机忽然发出了叮咚一声轻响。 这是来了彩信的提示声。 丁点的声音,马上就让刚闭上眼的叶明媚睁眼,抄起了手机。 彩信,方圆发来彩信。 彩信只有两个字(打开),还有一个连接网址。 忽然间,叶明媚的心就狂跳了起来,意识到了什么,翻身从炕上盘膝坐起,深吸了一口气后,点开了网址。 熟悉的木马病毒,熟悉的登方密码,熟悉的--恩爱视频。 看着视频中,好像母狗那样跪在沙发上被方圆狠力狂撞的自己,叶明媚很想仰天狂笑,用最大的声音,来让全世界都知道:从这一刻起,她又是燕太太了! 方圆,竟然满足了她最大的愿望,就像满足她对身体要求的满足那样。 那个混蛋,总能做出一些别人做不到的事情! 原来,他去外地出差,只是为了替她找回被筛子破解、并销毁的视频,来成全她。 至于方圆是怎么做到这一切的,叶明媚没心思去考虑,也不关心。 当有一个眼看就要跌下山崖,摔个粉身碎骨的人被救后,还会在意救她的人,用了哪些手段? 燕太太,回来了! 昔日的身份、地位,都被这条短信送了回来。 “咯,咯咯,方圆啊方圆,你对我这样好,我该怎么报答你呢?秦大川,秦小冰,希望你们在地狱中受苦时,不要责怪我。要怪,就怪他太厉害了。” 得费很大的力气,叶明媚才能逼着自己笑时不出声。 抬手拍了拍丰满的胸膛,叶明媚笑容诡异的喃喃道:“春来,我也想你了。” 第883章 :长夜漫漫 还有两个多小时,天就亮了。 燕春来坐在阳台的那张藤椅上,手里捧着一本《史记》,左腿搁在右膝盖上,脸色平静,非常认真的读书,一个字一个字的读。 这本《史记》,他已经看过上百遍了,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都深深印在他脑海中,说是倒背如流也不为过。 但他每读一次,都会有跟上次读时不一样的领悟。 这本书,就像一个能千变万化的美女,每次出现在他面前,再换上一身不同的衣服,强烈吸引着他去欣赏,动手动脚,最终把美女剥光,细细品尝她的滋味,闭上眼。 两年前的那些日子里凌晨两点起来,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他都会回头向卧室那边看一眼,眼色温柔:那里面有一个绝世美女,是他的野蛮小妻子,更像被他娇惯坏了的女儿,睡觉时不但不穿任何衣服,姿势也不雅观。 仿佛在酣睡中,也没忘记向她的丈夫,展露她迷人的魅力,蛊惑着他嗓子发干。 那时候的他,觉得自己很幸运,绝对是尘世间最最幸福的人。 出身豪门,不愁吃穿,走到哪儿都会受到尊敬,再有这么个仙女般的小妻子,虽然野蛮跋扈了点,可却只深深爱着他一个人--大丈夫既如此,夫复何求? 可自从有个姓方的混蛋出现后,燕春来的幸福生活就一去不回返了。 你可以抽一个男人的耳光,坑他的钱,口头上问候他家所有的女性,包括十八代老祖宗,但你万万不要送给他一顶绿帽子。 戴上绿帽子后却能‘看得开’的男人,绝对算不上男人。 燕春来是真正的男人,尽管自从结婚这些年来,他都没满足过妻子在那方面的要求,可他尽力了,也用宽容、骄纵来做了弥补,所以他从来不认为自己不是男人。 既然是男人,那么在被人戴上绿帽子后,无论谁想让他装瞎子看不到,那都是不可能的,他必须得把编织师(給他戴绿帽子的那个人)干掉。 燕春来就是这样做的。 结果呢? 静心看完一句话,细细琢磨这句话中的意思后,燕春来闭眼轻轻吐出一口气,下意识的回头看去--目光在落到卧室内时,眼神就黯淡了下来。 那个女人已经不在了。 曾经被他拿在手里怕摔着,含在嘴里怕化了的女人,现在千里之外的唐王,这个时间段也躺在炕上,浑身一丝不挂的,摆着相当不雅观的姿势,香甜的睡着。 睡梦中,她嘴角还浮上一抹满足的笑容,额头有隐隐的汗渍,如云的秀发凌乱,掩盖住了一小半的如花娇颜,白玉凝脂般雕刻而成的身子上,还有一些淡淡的青瘀--这是叶明媚在跟男人疯狂鏖战过后,才筋疲力尽沉沉睡去时的样子。 叶明媚的旁边,还有一个年轻的男人,死狗般的躺在她身边,一根腿搭在她圆月般的臀上,一只手从她肋下伸过,紧紧捂着一个弹性十足,嘴里发出猪那样的呼噜声。 根本不用刻意的去想象,燕春来只需回头看着那张空荡荡的席梦思,就能看到这一幕。 这一幕,就像刀子,狠狠刺在他心头,疼地他嘴角猛地一抽,痛苦的闭上了眼。 其实,就算她控制不住对年轻男人的渴望,做了对不起我的事,她也是真心爱我的,我不该那样对她,该像一个宽容的父亲那样,原谅自己犯错的女儿,更加小心的呵护她,让她明白唯有跟我在一起,才是幸福的。 燕春来无比痛苦、后悔的这样想到。 不过不等他忍不住抬手,狠狠抽自己一耳光,眼前再次浮现上她跟姓方的,当着他的面,就像一条不要脸的母狗那样,肆意筛动两轮圆月,娇声大喊着用力,汗水顺着她晶莹的皮肤淌下的那一幕。 这一幕不像刀子,像一盆冷水,猛地泼在他身上,使他浑身冰凉,所有悔恨的火焰被泼灭,愤怒的火焰却像爆炸了的油库那样,轰然炸响。 “我为什么要原谅她?她已经从灵魂上背叛了我,她舍不得离开我,肯陪在我身边,只是为了‘燕太太’这个身份!那个表杂,只想过她已经习惯了的生活!当了表杂还想拿到贞、洁牌坊,简直是开玩笑,呵呵,开玩笑!” 燕春来呵呵冷笑着,霍然睁眼,脸色开始扭曲。 尤其是想到夜晚刚来临时,唐王那边传来消息,说是他重金聘来的境外几个职业杀手,竟然毫无任何挣扎的蒸发后,他就知道那些人凶多吉少了。 在刚听到这个消息时,他很庆幸。 庆幸自己只是扔了点小钱,找了些命不值钱的外国人去送死--那些来自境外的杀手们,就算成批成批的死在华夏街头,也不会引起华夏警方不遗余力的追查。 肯定是方圆做的,也唯有他才有这个实力,要不然当初也不可能穿过五子(卫东)布下的数百捕猎夹,在他眼前与叶明媚上演了一番好戏。 每当想到方圆,燕春来都有种深深的无力感。 在华夏,几乎就没有燕春来办不到的事,可干掉方圆,却是比让他盼着燕家败落还要艰难。 幸好,他能对付叶明媚。 燕春来坚信,依着叶明媚在炕上的放荡,没有哪个男人舍得放开她,说不定还会深深的爱上她--那个女人,对男人来说就是毒药(吸毒的那种毒),一旦着迷,这辈子都别想再离开她。 所以燕春来觉得,只要干掉叶明媚,方圆就会痛苦。 他无比渴望姓方的能痛苦,想到他失去叶明媚时,那副失魂落魄的样子,燕春来就忽然剧烈兴奋起来,马上抬手从旁边小圆桌上,拿起了一个遥控器。 按了下上面的绿色按钮,燕春来又在藤椅扶手上拍了一下。 这款看上去是由手工编织的藤椅,随着燕春来的手抬起,椅背开始慢慢向后倾倒,发出了轻微的嗡嗡声,他坐着的地方,也开始向上拱起,接着落下。 安乐椅。 这是一款安乐椅,是叶明媚为追求情、趣才购置的安乐椅,以往燕春来只需仰面躺着,女人骑坐在他身上,就能随着椅子一上一下的动作,让他尽可能保留体力的,做人们最喜欢做得事。 当燕春来的身子,第九次从高出缓缓落下时,有轻微的脚步声从卧室内传来,伴随着年轻女孩子特有的迷人体香。 这个赤脚,浑身只穿着一袭黑色轻纱睡袍的女孩子,是一个刚出道的小明星,还没有来得及被导演潜规则掉,就被送来了燕春来的豪宅。 那个一心要巴结燕会长的导演,肯定请人专门调教过女孩子,所以她才能生涩的做出那些放荡动作,竭力来让燕春来满意。 女孩子走过来,先慢慢替燕春来解开睡袍,嘴里低低呢喃着什么,媚眼如丝的抬手,把垂下来的长发拢在耳后,露出青春、清纯且又漂亮的脸蛋,缓缓骑坐在了他身上。 慢慢地,女孩子发出了类似于哭泣的轻哼。 燕春来闭着眼,能听出女孩子不是在故作娇柔不堪,她是真醉心于他的雄武了,本能的发出猫儿般的哼声,带着疼,带着不舍的欢愉。 这让燕春来信心大增,热情无比的高涨,一把拖住了女孩子的臀,动作加速。 微微睁开眼,看到女孩子乱摆的长发,燕春来忽然醒悟了。 他想到了一段话。 一段很科学的话:四十岁的男人,就该跟二十出头的女孩子在一起,因为这时候的男人体力不足,但那方面的经验却很多,而女孩子就像一朵刚刚绽放的花儿,需要的是呵护,而不是狂风暴雨的催打。 相反,处于如狼似虎年代的女人,更适合跟十七八岁的毛头小伙子在一起,小伙子满血的活力值,野蛮单调且又好像永不疲倦,恰好能满足已经成熟的女人。 燕春来迎娶叶明媚时,已经三十七八了,那时候他正处于男人各方面的黄金年龄段,跟二十三四岁的叶明媚可谓是琴瑟相合,配合绝佳。 不过,随着他年龄的逐渐增大,一朵花盛开的越加娇艳,他就开始江河日下,一天不如一天,最终变成了他因为无法满足娇妻而愧疚,继而用纵容来弥补。 其实,我早就不该答应叶明媚,等她三十二岁之后再要孩子。 该让她早早为我生两个孩子,那样我无法满足她的充沛精力,就会转移到孩子身上,就能像我们刚结婚那会儿,夫妻恩爱。 没有孩子,我的体力不支,太优越的生活环境,才让她变得无比空虚,喜欢走极端,反复无常--这,都是我的错,我该让她早点生孩子的! 想到这儿时,骑在燕春来身上那个‘自己来’的女孩子,逐渐变成了叶明媚的样子,让他猛地抬手,采住她的头发,把她的脑袋狠狠拉在自己胸膛上,嘶声喊道:“我要让你给我生个孩子,给我生个孩子!” 女孩子懵了,随即狂喜。 像她这种小影星,无论将来走到哪一步,都异常渴望能嫁入豪门,成为贵太太。 而成为明珠燕会长的太太--女孩子不敢想,却无比渴望能给他生个孩子,那样一辈子都会衣食无忧,再也不用被那些吃饭还要抠鼻孔的各种导演给潜规则了。 “我答应你,我会给你生个孩子的!” 女孩子低低的尖声叫着,忽然疯狂起来。 就在这时,燕春来放在小圆桌上的手机屏幕,忽然亮了。 如果燕春来还年轻,正在跟女人恩爱,别说是有人发短信来了,就算跑来把门板砸的山响,他也会置之不理,干完该干的事再说。 可他现在已经不再年轻,还又心事重重,更是在手机屏幕忽然亮起时,攸地腾起了一股子不好的感觉,抬手就把要疯狂亲吻她的女孩子推开,拿起了手机。 “春来,我想你了。” 叶明媚凌晨发来的短信中,包含着浓浓的爱意。 只是,还附带着一个网址。 第884章 :大丈夫何患无妻 燕春来打开了那个链接。 手机屏幕一下子不动了,这是中毒的表现。 因为这个网址,本来就携带着木马病毒,燕春来在看到屏幕上弹出的小窗口后,就知道了。 当初叶明媚在跟姓方的恩爱过后,就曾经直言不讳的告诉他,那段视频已经被她藏在一个病毒包内,每个月她得登方一次做点什么,才能防止病毒扩散的。 叶明媚走投无路下,果断把她的阴狠歹毒,用在了以往疼她爱她的丈夫身上,不惜以他(燕家)的身败名裂,来保护她自己的平安。 如鲠在喉,这个成语都无法形容燕春来当时的感觉。 这也促使燕春来找到传说中的筛子,重金聘请他找到那段视频,彻底从网络上抹掉。 筛子没有让燕春来失望,替他拔掉了心头刺,才能他‘好整以暇’的收拾叶明媚。 派去唐王的境外杀手,全部蒸发掉,这早就在燕春来的意料之中,毕竟他也很清楚,方圆可不是吃醋的,所以他没感到任何的惊讶,只有说不出的舒服。 打击一个人最最残酷的手段,不是干掉她,而是让她永远都生活在恐惧中,在她最最绝望时,却又放她一马,等她长松一口气时,才施展最后雷霆一击,让她无比痛苦的死去。 现在燕春来对付叶明媚,只是刚施展开他的手段而已。 他就像蜘蛛网上的蜘蛛,趴在网上冷冷看着被粘住的蚊子。 蚊子当然不会束手就擒,会挣扎,就像叶明媚这时候发来携带病毒的链接。 燕春来看着慢慢缓冲的播放器,嘴角浮上了更加轻蔑的冷笑,抬手在担心惊扰他而停止动作的女孩子腿上,重重拍了一巴掌,示意她继续动。 女孩子马上动了起来,只是动作却小心了很多。 燕春来却没有发觉,在想他自己的事:叶明媚,你为了活下去,可谓是无所不用其极了。呵呵,我不用看,也知道这是你跟姓方的鬼混的视频,籍此来威胁我,放过你。 但可能吗? 同样是鬼混,同样是一对不知廉耻的狗男女,可是这段视频内,缺少了我这个‘旁观者’,就没有任何威胁力了。 最多,人家也就是笑话我家教不严,娶妻不淑,让我灰头土脸,却不会影响到燕家,反而会激起老爷子的愤慨,亲自下令除掉你,为了安抚我,让我继续留在明珠。 大丈夫,何患无妻? 燕春来越想越得意,忍不住笑了起来。 自己动的女孩子,看到老板开心笑起来后,还误以为自己的努力,终于讨得了他的欢喜,精神大振,开始疯狂,甚至还大着胆子的尖叫起来:“啊--” 第七声欢愉的尖叫声未落,燕春来忽然猛地一拳,狠狠击打在了她下巴上,把她轰然打在了地上,后脑勺重重磕在了墙上,双眼翻白的昏死了过去。 燕春来才没有管她的死活,翻身坐起时,感觉到椅子还在动后,下地抬脚,把椅子踹翻,又掀起桌子,狠狠砸在了上面。 如果女孩子是清醒着的呢,那么就会看到燕会长脸色狰狞的,就像一个魔鬼,胸膛起伏着的,更像在下一个瞬间,就会爆裂开来,有个长了角的异形,剖腹而出,张大嘴巴发出细细的呜咽声。 燕春来举起手机,刚要狠狠摔在地上,却又强压着心头怒火,换成用右脚狠踹桌子。 砰,砰砰的大响声,在凌晨时格外刺耳,早就被惊动了的保镖们,都站的远远的,躲在黑暗中,不敢发出一丝生息。 最近大老板的情绪相当不稳定,特别爱暴怒,据说尸体从黄江内发现的五子,就是被大老板暗中名人做掉的。 把桌面狠狠踹出七八道裂缝,自己脚底板也被刺伤后,燕春来才剧烈喘着粗气,踉跄着走进了卧室内。 他不敢相信,他看到的视频,竟然是他最怕的那段视频。 筛子,被传为网络皇帝的筛子,不是已经把这段视频给彻底抹掉了吗,怎么又出现了? 难道说,叶明媚早就算到他不会甘心,会找人找到那段视频,才特意复制藏在优盘内,以做不时之需? 假如真这样的,这娘们在天京逃亡唐王时,为什么表现的那样的惶恐? 她是装出来的,是在‘逗你玩’,在我自以为已经随时可以把她干掉时,才发给我这段视频,提醒我别乱来,要不然她就会跟我鱼死网破。 嗯,是这样,肯定是这样,我不能暴怒,我得恢复理智,才能化解她的后手。 我深呼吸,深呼吸,再次深呼吸--虽处在暴怒中,却始终保持着该有的理智的燕春来,接连十几个深呼吸后,慢慢恢复了平静。 遇事狂怒,绝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 又过几分钟后,燕春来的情绪终于彻底安静下来,坐在炕沿上,拨通了叶明媚的电话。 手机内,传来嘟啊嘟啊的嘟嘟声,一直到自动挂线,都没人接。 燕春来不相信叶明媚不在手机旁,更不信她已经睡着了。 她只是故意不接电话,以胜利者的姿态,看着手机屏幕上的燕春来名字,得意的媚笑罢了。 第二遍铃声即将落下时,盘膝坐在炕头的叶明媚,才‘及时’接起了电话,带有惺忪睡意、慵懒且又娇媚的声音,在黑夜中就像舞动的精灵那样:“喂,谁呀?” “明媚,是我,我是燕春来。” 燕春来的声音,就像他们刚结婚那会儿,充满了体贴的温柔:“在陌生的环境内,睡得还好吗?你呀,晚上睡觉总是不老实。临睡前还行,醒来后就横着睡了,也会蹬了被子,小心着凉--” 倾听着丈夫的关怀,叶明媚脸上的得意之色更浓,懒洋洋的说:“还行吧,我不怕蹬了被子,有他在我身边呢……春来,你相信吗,我现在看着方圆睡觉的样子,有了种错觉,就仿佛他是咱们的儿子,还在吃奶呢。” 那边的燕春来没说话,很久都没吱声。 “唉。” 幽幽叹了口气后,叶明媚说:“时间不早了,天都快亮了,你也该休息了。晚安,春来,想你。” 燕春来说话了:“明媚,外面再好,也不如家里好,办完正事,早点回家吧,家里没有你这个女主人,总是感觉空荡荡的。” 听他这样说后,叶明媚忽然很想唱歌。 她忍住了,轻笑一声:“呵呵,好的,等我忙完,晚安。” 不等燕春来说什么,她就果断的掐断了电话。 燕春来打来电话后,俩人交谈时谁也没提到那段视频,不过叶明媚却得到了她想要的结果。 如果现在不是寄人篱下,不是凌晨时分,叶明媚肯定会在地上跳着蹦着,闭着眼的大声尖叫。 人们总是特别珍惜失而复得的东西。 无法大声尖叫不要紧,那么在自己房间内跳舞,总是可以的吧? 叶明媚反手脱下睡袍(这玩意让她感到无比的拘束),赤脚下了地,左脚脚尖点地抬起双手,心中默哼着慢四的旋律,就像她刚结婚时经常跟燕春来在卧室内跳舞那样,双手虚扶着不存在的男人,腰肢缓缓摇摆了起来。 她跳的很忘形,闭着眼,心中哼着最喜欢的旋律,也不知道跳了多久,额头细细的汗珠冒出来时,才停止了动作,轻轻吐出一口气,睁眼看向了窗户。 天光,不知何时已经驱走了黎明前的黑暗,洒遍了人间。 天亮了。 叶明媚却精神百倍,踮着脚尖走到窗前时,左手无意识的轻抚在胸口时,心儿一跳,有股子无法控制的邪火,轰地一声窜起。 忽然间,她无比渴望看到方圆。 她觉得,方圆假如现在她身边,她肯定会让那个混蛋大声求饶,哀求她放过他,因为他快要精尽人亡了。 方圆没有精尽人亡,自从他被山羊蛊惑,练就了高原密宗不传之秘的阴阳合后,别说一个叶明媚了,就算再加上一个人参果楼宇湘,俩人合力折腾--他也是最后的胜者。 再说了,他现在没心情去考虑跟女人恩爱那些事。 叶明媚幻想着让他跪地求饶时,他正在飞机上,透过舷窗欣赏太阳从彩霞中慢慢挣出来,就像蝴蝶挣出蛹那样,很困难,却始终不放弃努力。 终于,随着最后一次挣扎,红彤彤的太阳冲破彩霞织就的禁锢,向尘世间散发出了它耀眼的金光。 蚕蛹化蝶后,再看下去就没啥意思了。 很多时候,人们只是希望能从化蝶的过程中,感悟一些人生道理。 当然了,感悟完了后,该怎么讨生活还是怎么讨生活,实在没必要向那位曾经说过‘冬天已经来了,春天还会远吗’的老兄那样,非得把他的感悟著书立说,结果却被上帝派来的斗士,给干掉了。 这个人啊,要想活的长久一些,中庸、随大流才是王道。 就像小老婆生孩子了,还在产子过程中差点死掉,那么当时不在她身边的男人,说啥也得赶去看看她,用花言巧语来哄小老婆,心甘情愿的为他抚养孩子。 他呢,在完事后该干嘛就干嘛去了。 本来,方圆是打算连夜返回唐王的,带着筛子。 在筛子的帮助下,他抵抗九幽王反击的胜算,又大了不少。 可刚走出筛子的租住房,方圆却改变了主意:他看到猫儿在搬家。 据说,猫儿生了小猫后,如果被人抱走一个,它就会马上搬家,把孩子藏在谁也找不到的地方。 猫儿为了孩子的安全,都不顾辛苦的连夜干活了,方圆有什么理由,在卡秋莎刚闯过鬼门关时,不赶去慰问她,顺便--看看自己的儿子? 人,总是要比猫儿更懂事,重感情才行。 至于九幽王会不会趁着他赶去俄罗斯时,会在唐王兴风作浪,方圆暂时不想去考虑。 这不是自私,为了卡秋莎而不顾夏小韵的安全。 关键问题是,卡秋莎是他儿子的母亲,夏小韵,则只是个不断给她添麻烦的,两相比较,谁更重要些,也就一目了然了。 第885章 :一根莹白色头发丝 对方圆临时改变主意,不回唐王而是直接飞往俄罗斯的举动,筛子是举双手赞同的。 本来他就想连夜去俄罗斯,还是方圆建议先回唐王的。 筛子不知道方圆为什么改变注意,只知道俩人要想乘坐凌晨前往俄罗斯的航班,必须得由他来施展一点点的小手段。 比方查阅到即将起飞去俄罗斯的某航班后,筛子就控制了机场的信息部门,让网络短路,直等他跟方圆急吼吼驱车赶到后,才在乘客们的低声埋怨中,一起登上了北上的客机。 太阳升起时,已经转机一次的航班,很快就要抵达目的地了,方圆这才感到了一丝倦意,闭上了眼睛。 临时改变主意前来俄罗斯,方圆没有通知水暗影,更没有通知波斯塔夫,他想给卡秋莎一个惊喜,让那个女孩子、哦,不,现在是小少妇看出他有多么的在意她。 坐上航班后,筛子都没有说话,只是低头拨楞着他的笔记本电脑。 他在利用他变态的网络技术,来彻查女儿的资料,想搞清楚她怎么就在南诏博士死后,忽然更名南昭雪离开了东洋。 他肯定已经查出来了。 在网络信息大爆炸的当代社会,尤其是像科技发达的东洋,别说是一件杀人案了,就是很普通的盗窃案,官方也会把犯罪嫌疑人的详细资料,记录在案的。 方圆没有问他查出了什么。 毕竟南昭雪是人家女儿,父亲偷查女儿过往的一切,就已经算是对孩子的不尊重了,方圆这个外人,自然没权利知道那些。 当然了,筛子主动跟方圆说,那又是另外一回事。 方圆等他主动跟自己说,也相信他会这样做,因为他比任何人都关心,南昭雪为什么要‘紧缠着’方圆? 飞机平安降落在跑道上,乘客们纷纷站起来。 凌晨乘坐航班来到这座美丽的海滨城市的乘客们,大部分都是来观光旅游的,所以哪怕晚上没休息好,刚走下舷梯,就有人双手拢着嘴边,大声喊某某某他来了,他看到,他要征服这些屁话。 对此,见多识广的方圆俩人,自然是不屑一顾,相互对望了一眼,不约而同拿出墨镜戴上,并肩走出了候机大厅。 飞机场距离卡秋莎居住的海边别墅,还有足足一个小时的车程,这不是问题。 外面路边有很多出租车,还有几个身材很棒的俄罗斯辣妹司机,不住向人们抛着媚眼,希望能被照顾。 “先找个地方吃点饭再说,肚子都饿瘪了。” 筛子提议。 “不如到地道再说,美酒佳肴鹅肝酱的,不比路边小摊上做出来的好吃?” 方圆看了眼人行道上的小吃摊,摇了摇头。 “行,那就听你的。” 筛子没反对,抬手对一个冲他抛了七八次媚眼的美女司机,打了个响指。 本来就个头高挑,又踩着一双鞋跟高达十几厘米高跟鞋的美女司机,马上就摆着腰肢咔咔的走了过来,用尽可能让人满意的语气,柔声请问两位帅哥要去哪儿。 如果想欣赏一下本城风光的话,她可以兼职做导游,还是免费的。 当然了,她的车子得按天包下来,无论跑多少公里,客人都得付给她两百美金(就要美金,不要卢布)。 假如客人很大方的话,还可以请她共进早、中、晚餐,她都不会拒绝--如果客人想见识一下俄罗斯女郎的真实魅力,俩人只需八百美元,就能达成心愿,保证客人满意,下次来到此地,还会再找她。 “你以前做过模特吧?” 听完美女的直率介绍后,筛子上下打量着她问道。 这家伙看女人的眼神很毒,从她刚才款款走来的那几步时,左右摇摆的腰肢动作中,就看出她受过很专业的走台训练了。 “欧野,买嘎的,帅哥你是怎么看出来的?我不是以前做过模特,现在就是模特的,这是我的证书,你可以看一下。” 美女说着,从兜里拿出一个证书,递给筛子。 筛子摆了摆手,笑道:“我只是随口问一句罢了。很抱歉,美丽的小姐,我们不会包你的车子,更不会请你吃饭,一个小时的路程,呵呵,没必要这样麻烦的。但我保证,等我下次来时,肯定会找你的。” “哦,那好啊,我时刻等待你的再次光临。” 美女司机有些失望的哦了声,但很快就恢复了正常,抬手对俩人做了个请的手势问道:“两位,要去哪儿?” 筛子看向了方圆。 在他跟美女搭讪时,方圆一直没说话:有别动男人向美女献殷勤时,他从来都不屑插嘴的。 故作清高的说出了目的地(美女司机可是看到,这家伙在盯着她看时,眼光多次从她呼之欲出的胸膛上扫过了。明明想看却又不敢像他同伴那样光明正大的看,这不是故作清高是什么呢),方圆走到车前开门上车。 “吓,两位要去那儿啊?” 美女司机听方圆说出地址后,眼神猛地一亮,接着就黯淡了下来。 那个地方,可是有钱人才会呆的地方。 两位客人能去那儿,肯定也不是一般人。 好不容易碰到两个有钱人,却没有把自己‘推销出去’,她当然失望了。 美女司机上车,把高跟鞋脱下来,换上了平底布鞋,启动车子时,筛子忍不住的问道:“你既然是模特,为什么不去t型台上走步,却来干出租司机呢?” “呵呵,现在谁还请我这种不出名的模特?能够开出租车挣点钱,就已经比我那些同行要幸运多了。” 美女司机轻笑一声,脸上浮上向往的幸福色彩,看来是在回忆她走秀时的迷人姿态。 “这话怎么说?” 筛子有些奇怪。 美女司机还没说什么,看车窗外风景的方圆插嘴了:“俄罗斯最近几年,经济萧条。” 方圆说的没错。 俄罗斯在铁腕总统上台后,靠着石油迎来了经济快速发展的十年。 但在前年石油价格一落千丈后,看似繁华的俄罗斯,马上就像被霜打了的茄子,迅速蔫了下来。 对那些真正有钱人来说,经济萧条还只是财富缩水多少的问题,可对那些小企业、普通市民来说,却几乎是致命性的。 别看某些公知,整天在吹嘘俄罗斯福利有多好,什么房子不要钱,看病不拿钱,上学不要钱,开车烧的汽油比烧水还便宜--半岛上的北朝也有这福利,但去年有十数万人饿死,却是不争的事实。 好的政策,必须得建立在经济过硬的基础上,要不然一切都是扯淡,昔日在t型台上摇摆的美女,拉下架子来当出租车司机,看到上眼的客人就极力推销自己,本身就说明了什么。 对俄罗斯的经济发展,筛子没啥兴趣,只是觉得这么出色的美女却来干出租车司机,实在是有些‘暴殄天物’,为了安抚她那颗受伤的心,上车时就坐在前面副驾驶上的善良人,右手就慢慢放在了人家腿上,最后钻进了短裙下面去了。 美女司机当然不会反抗,相反还咯咯轻笑着,鼓励筛子动作再大一点。 “唉,好好开车,我不想在看到我小老婆之前,遭遇车祸啥的。” 方圆叹了口气,右手甩出一叠美钞甩了过去,足足得有二十多张,都是一百的。 美女司机眼睛马上一亮,抬手就把裙下筛子那只手给打开,正色道:“先生,请注意点影响,我当前正在工作。” “靠,拆我的台。” 筛子回头狠狠瞪了方圆一眼,又给了美女司机一个抱歉的讪笑时,忽然想到了什么,赶紧把挎着的小背包打开,接着就再次回头,厉声喝骂:“法科有,讨好美女却偷我的钱,这算什么?” 方圆很奇怪:“哟,筛子,你啥时候的警惕性这样高了?” “你在国内出门会带美钞吗?” 筛子低声咆哮着时,美女司机已经麻利的把那些钱都收起来了。 “反正你钱多,帮你花花也算做好事了。嘿嘿,你跟这位美丽的小姐也相谈甚欢,多给人家点小费有啥啊?你这么小气,会被美女看不起的。” 向来花别人钱来讨好美女时都很大方的方圆,被筛子看的有些不好意思了,讪笑着抬手挠了挠后脑勺,立马转移了话题:“咦,别动。” “怎么了?” 愤怒中的筛子,稍楞一下时,方圆从他后脑勺上拽下了一根头发。 这是一根莹白中带有淡淡金黄的长发,一看就是女人的,跟美女司机那头栗色长发完全不一样。 “小子,我昨晚咋没发现你跟哪个引发美女鬼混过呢?老实交代,那女的漂亮不?” 方圆拿手屡着那根发丝,在鼻子下面嗅了下,随即闭眼装出了一副恶心的陶醉样子。 “滚!” 筛子这才明白,方圆是在故意转移话题。 看在那些美钞的份上,美女司机就对方圆说:“先生,您误会了,这根头发肯定是一位女乘客留下的。在你们上车之前,我刚送那位女士……呵呵,很凑巧啊,她也是去那边的。” 美女司机轻笑了一声时,褐色的眼神中,浮现上了反胃的神色。 俄罗斯人民的体型,很像他们国家的领土面积,被誉为胖人之国。 美女司机也早就习惯了,但想到天刚亮时,接的那位女乘客,她还是忍不住有些反胃:俄罗斯女人胖成那样也倒罢了,毕竟白人皮肤不咋样,胖起来的同时,汗毛孔也会增大,很容易让人联想到野猪之类的。 从小就生活在‘野猪’四处跑的国度里,美女司机也就见怪不怪了。 偏偏清晨时接的那位女乘客,比绝大多数俄罗斯女人还要胖,更有着让女司机也羡慕的莹白中透着淡金的长发,可她的皮肤偏偏无比的白腻。 但当白腻的皮肤上没有粗大的汗毛孔点缀时,看上去就会像一坨白花花的肥肉,好像拿指头一碰,就会有油冒出来。 美女看到白花花的肥肉时,是不是会觉得反胃? 第886章 :胖女人算美女吗 “前面那位女士很漂亮吗,有没有你漂亮?” 提到女人后,筛子马上就逼着自己忘记方圆偷自己钱的事了。 反正钱已经被美女司机藏起来了,依着他网络皇帝的身份,要是再抢回来,那也太丢人了,最好抱紧自己的包,避免再次被偷才是正事。 “呵呵,那位客人呀,她要是再轻八十多公斤的话,或许还真可能是个美女。” 美女司机呵呵轻笑着回答。 “特么的,原来是头肥猪。” 听说是个体重接近三百斤的胖女人后,筛子马上就失去了追问的兴趣。 他倒是很喜欢提醒丰满些的女人,那样的抱起来才有肉,像那些身高超过一米七,体重却只有四十多公斤的女孩子,跟麻杆有啥区别? 不过当女人肥胖到一定程度后,女性魅力也就消失了,鼓捣半天连门都进不去,啥意思呢? 想到自己趴在一团白花花的肉上样子,筛子心中就一阵恶寒,连忙把那根漂亮的头发丝,扔出了车窗外。 那根莹白中还带有淡金色的头发丝,被风一吹,竟然像有了生命的细蛇那样,随风盘旋了几下,竟然抢在被车子抛下之前,忽地从敞开着的后车窗钻了进来,拦在了方圆的嘴上,就像給他戴上了马嚼子那样。 方圆揪住那根头发丝,随意无声轻笑了下,放在手里捻了起来。 当那根长有差不多一米的头发丝,被无聊中的方圆编成一个细细的戒指,戴在手指上‘欣赏’时,车子停下了,美女司机的声音响起:“两位先生,前面就是海边度假别墅区了,很抱歉,我没有特别通行证,无法送你们入内。” 方圆抬头看去,就看到前面数十米处的路上,横着一道醒目的红色栏杆。 栏杆旁边,有个不大的岗楼,四个身材魁梧的别墅保安,昂首站着岗楼前,就像忠诚的军人,在守护军队的司令部那样。 方圆知道,海边别墅区的这些保安,都是从俄罗斯特战部队退役的,各人、团体战斗力相当强悍,一旦发生战争,让他们拿起武器走上战场,绝对不逊色于那些伟大的海军方战队队员。 只是俄罗斯糟糕的经济环境,才导致这些军中精锐来给看大门,但已经算他们的运气很不错了,有好多人都去混黑道,或者去码头当扛包工了。 “稍等一下,我去跟那些人去交涉。” 方圆说着开门下车,快步走了过去。 他刚被两个老毛子从湖里救上来,醒来后就在这儿养伤疗养的,卡秋莎陪着他散步时,也曾经出过别墅区去远处,所以方圆觉得这些保安记忆力没出问题的话,还是能认出他来的。 当然了,前提是这些保安没有换人。 “咦,这不是方先生吗?” 听到那个身材最魁梧的保安喊出这句话后,方圆笑了:哥们的运气,貌似从来都不错。 “方先生,很久没有见您了,您这段时间去哪儿了?” 身材魁梧的保安,腆着笑脸走了过来。 其实他不需要这样讨好方先生的,毕竟当年他在部队时,也是超级精英之类的人物,但残酷的现实却让他明白了一个道理:遇到总会因为他一个殷勤的动作,就随手甩给他一张小费的年轻人时,最好是能永远保持这种友好的关系。 当肚子填不饱时,尊严就成了奢侈品。 方圆没有让他失望,在笑着拿出了几张百元钞票(还是从筛子包里拿来的),连同一盒香烟递给了他:“舍济科夫,你太太为你生了个男孩,还是女孩?” 方圆去年跟随卡秋莎离开海景别墅区时,舍济科夫的太太快要生了。 “谢谢,谢谢方先生,您还能记得我太太。” 舍济科夫那么大一条汉子,也不知道是因为方圆的关心,还是几张钞票,竟然激动的眼圈发红,连忙回答说:“是一个小女儿,现在已经六个多月大了。” “哦,这么大了,眨眼间的工夫。” 方圆有些感慨的抬手,在他肩膀上拍了下,转身指着走过来的筛子说:“那是我一个熟人,想在西伯集团谋份工作,我带他去面试--不用通知卡秋莎了,这么多天不见,我想给她一个惊喜。” “好!” 舍济科夫马上点头答应,却用警惕的眼神,在筛子身上扫了几眼,确定他不具备任何危险性后,才后退了两步。 从这儿去卡秋莎的海边别墅,还得步行至少二十分钟,方圆倒是很想让出租车进来,不过在筛子下车后,那个今天发达了的美女司机,就迅速掉转车头离去了。 方圆知道,女司机是担心筛子反悔,要回那两千多美金。 两千多美金,已经是出租车司机两个月的劳动成果,足够她去迪厅潇洒几次了。 “方先生,您慢走。” 舍济科夫微微弯腰,冲方圆笑着点头。 “有机会的话,想不想成为西伯集团的职业保镖?” 看在舍济科夫对待工作很认真的态度上,方圆不介意随手提拔他一下。 别墅区保安,跟西伯集团那些专业保镖相比起来,收入可谓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听方圆这样说后,舍济科夫竟然欢喜傻了,张大嘴巴说不出一个字来。 他那三个同伴,都用极其羡慕嫉妒的眼神看着他,嘴巴动着,也不知道在嘟囔什么。 “多谢方先生了,多谢您的提拔!” 方圆走很远了,舍济科夫才醒悟过来,高声道谢。 “你不会是只给人开空头支票,让人狗咬尿泡空欢喜吧?” 筛子会说狗咬尿泡空欢喜这句话,还是跟方圆学的,俩人这么多年都没见面,还真亏了他没有忘记。 方圆低声骂道:“靠,我是那种言而无信的人吗?哄骗一个苦哈哈,有啥意思?想骗人,还是骗你这样的,人傻,还钱多。” “哼,总有一天我会让你知道谁才是真正的人傻。” 筛子冷哼一声,抬脚踢起路边一个贝壳,遥遥飞了出去。 对于这种动手他不行,动嘴他也不行,还偏偏有着强烈自尊心的家伙,方圆从来都是懒得搭理,双手抄在口袋里,边走,边欣赏着海岸风景。 无比的感慨:“正所谓物是人非,我走了那么久,眼看都要一年了,大海还是这样广阔,沙滩还是这样柔软--” “就算你死上个五百年,大海也不会变得。” 筛子讨厌的声音,打断了方先生的感慨。 方圆大怒,回头看去时,筛子及时说道:“我知道我女儿,为什么要接近你了。” 方圆马上问道:“为啥?在我的印象中,我从来都没有做过对不起她的涩--别瞪眼,你也该知道我对不满十八岁的女孩子,从来都不感兴趣,花小妖除外。” “是你杀了她的养父南昭教授。” 筛子攥紧了拳头,一副仇视的样子:“站在我的立场上来说,你杀害我女儿的养父,就是伤害我。我决定,从这一刻起,要跟你势不两立。” “放狗屁,我啥时候杀过狗屁教授了?” 方圆冷冷的骂道。 “你死在北朝地下古城时,又去了东洋北海道,用刀子把南诏博士的脑袋,给劈成了两半。据相关资料表明,你用的是昆仑陌刀,杀人动机更简单,就因为南诏博士是东洋为北朝提供核技术的有力支持者,也可以说是最终促成人。” 筛子说着,把平板电脑递了过来。 上面有十数丈图片,从不同的角度,拍摄一个脑袋被劈成两半的死人,图片下还有死者的详细档案,以及推测出的死亡原因。 这些图片资料汇成一句话,就是:南诏博士因赞成支援北朝,遭到了华夏七杀手特工的凶残报复。 筛子既然知道南诏博士死亡时,方圆已经死在了北朝地下城内,他还这样大义凛然的指责方圆,就是饿极了闲的无聊。 方圆当然不会跟这傻人一般见识,边走边放大刀口仔细看了几眼,笑了:“原来是他出手了。” “他是谁?” 筛子马上问道。 方圆想都没想,就一口拒绝:“这是我华夏的机密,任何鬼子都无权知道的。” “草。” 筛子用汉语骂了个脏字,字正腔圆。 不管他用哪国语言骂,方圆都不会告诉他,一刀斩杀南诏博士的这个人,是七杀中的佛手张翼。 龙头创七杀,分别以妖魔鬼怪佛龙狼七字命名,方圆就是其中的鬼手。 妖手夜搜魂,魔手铁辽,怪手陈断玉,狼手秦摘花。 现在他们几个因为各种原因,被逐出了七杀手。 七杀手只剩其三,算是彻底葬送了龙头创建七杀手时,对他们寄于的厚望。 想到‘出师未捷身先死’的龙头,想到还自己等被逐出七杀手的几个人,方圆心中真有些凄凄然,忍不住的喃喃道:“张翼,希望你能坚持下去。” 筛子在旁边问:“谁是张翼?” “张翼是--唐王市的市长,从网上就能查到的,你问这个干嘛,狗拿耗子。” 方圆用刻薄的话,把筛子的求知欲给打碎后,才霍然想到七杀手中的佛手,竟然跟唐王市那个女市长同名同姓,这确实很有意思。 “还有一段新闻,继续看。” 筛子拒绝了方圆递过去的平板电脑,吹着口哨走下了公路,去了沙滩上。 南诏博士被惨杀在北海道海边后,他女儿南诏樱花,曾经对采访的记者,满是仇恨的发表过一段宣言,说是要让姓方的血债血偿! 看着镜头内的南昭雪,哦,不,应该是南诏樱花了,那张脸上的森寒杀意,方圆轻轻叹了口气。 他就算是再傻,也知道依着南诏樱花的见识,不可能知道他的名字。 南诏樱花既然这样发狠,肯定是因为丰田秀敏在其间推波助澜。 想到自己熟人的女儿,为报复自己煞费苦心的潜伏在水暗影身边,方圆就有些头疼,幸好跟她亲老子是熟人,要不然这事还真不好说。 砰,砰砰! 就在方圆想到这儿时,忽然听到几声枪响,从前面传来。 第887章 :姐妹情深 根据波斯塔夫的意思,卡秋莎是要回市区生孩子的。 只是谁也没想到,就在她海边沙滩上跟水暗影谈话时,那俩孩子就憋不住的非得出来看世界,把他们的妈给折磨的死去活来,差点把小命扔在这儿。 刚生完孩子,卡秋莎的身体非常虚弱,波斯塔夫当然不敢现在就把她折腾到市区,急调更多的保镖过来,在海景别墅区周围布下重兵,可谓是固若金汤。 在水暗影看来,老波这样做纯属矫情:不就是你孙女给你生了俩小四代嘛,又不是外星人入侵,有必要搞出这么大的排场? 波斯塔夫却不这样想。 在他心里,卡秋莎能为几近灭亡的西伯种族生下两个小四代,意义绝对是重大的,能够改变历史的,保证他们的绝对安全,比抵御外星人入侵还要重大,自然得全力以赴了。 从昨晚开始到现在,老波最多只睡了半个小时,还是坐在椅子上睡得。 在他面前,就是两个婴儿床,两个小四代喝饱奶粉后,就开始呼呼大睡(刚出生的孩子在前几天,都很乖的,吃饱了就睡,等他们逐渐适应这个世界后,就开始闹腾了,可劲儿的闹腾,让人头大),睡相相当可爱。 欢喜的老波眼珠子都发光,尤其是他在看到两个重孙子,左肩后背那个清晰的黑色骷髅头胎记后,老眼就开始湿润,颤抖的老手就在上面轻轻的噌啊噌的,比抚摸尘世间最最珍贵的瓷器还要小心。 黑色骷髅头胎记,是西伯人在远古时就具备的身体独特特征,历经数千上万年,都不曾改变过,一代传一代的,传到现在差点传没了-- 因为某些特殊的原因,西部人种几近灭绝,但上帝在大肆收割他们的小命时,也给予了他们极其强大的传承基因。 西伯种族中,无论男女都可以传承他们祖先的强大基因,绝不会因为族人嫁给(或者是娶了)外族人,所生的后代就会血脉不纯,西伯种族最明显的黑色骷髅头胎记消失。 从这一方面看来,这俩小四代的老子方圆还真是亏了:孩子没有随他嘛。 这也是当初老波总是催促卡秋莎随便找哪个壮小伙生个孩子的主要原因。 在华夏,有着人生四大喜之说(洞房花烛、金榜题名、久旱下雨、他乡遇债主),不过也有人以为,人生真正的四大喜则是:老来得子、发财、升官、死老婆-- 年逾六旬的波斯塔夫,倒是没有老来得子,可是两个纯种小四代的降临,让他真实感受到了活着真好,无论瓦尔特怎么劝(说,老爷,你得去休息了,反正你不看着孩子,他们也丢不了),他也不听,就固执的坐在婴儿床前,叫花子捡到个鸡腿那样的,无声傻笑。 老头子开心的一个晚上,几乎都没睡觉,卡秋莎可不知道。 她在生完孩子被抬回别墅内后,昏睡了足足十几个小时,才在早上慢悠悠的醒来:要不是记挂着她那两个刚出世的小宝宝,她真想睡个三天三夜。 一睁眼,就看到了水暗影。 要问整个占地面积大约有三千平米的豪华海边别墅区内,谁最冷静了,当属水暗影了。 暂且不说老波、老瓦有多高兴了,单说那些保护西伯小公主的保镖们:尽管两个小四代跟他们没有丁点血缘关系,可人家是老波雇佣保镖啊,谁不知道老爷心情好时,最爱做的事儿就是撒钱玩儿? 大家伙放弃尊严,抛妻弃子的跑来给西伯人当保镖图的啥? 当然是钞票了。 在大环境相当严峻的俄罗斯,唯有钞票才能鼓舞人们对未来充满信心。 既然大小姐成功生下一对小四代,还历尽千辛万苦的母子平安,就算再蠢的人也能看出,老波得有多高兴,得撒多少钞票,才能抒发他心中的狂喜之情。 舍家撇业的保镖们,在获得老波大手笔的赏赐后,能不高兴吗? 人在高兴时,理智性就会差点事。 反过来说呢,不高兴的人,就会理智些。 水暗影不高兴。 相当不高兴--卡秋莎难产时,她还把能想到的神仙都求了个遍,祈求各位大神,能保佑卡秋莎母子平安。 大神们满足了水水姐的愿望,果然让卡秋莎母子三人平安了,水暗影又开始后悔了,恨不得这娘子三人,都一起快快乐乐的踏上极乐世界。 水暗影也知道,她有这想法是错误的,自私的,不可有的。 她有这想法,就因为卡秋莎生的这俩小四代,是她丈夫播下的种子-- 试问天下,就算再大度的女人,结婚那么久了,自身还是个原装货,别说肚子被搞大了,连男人是啥滋味都没尝到,结果丈夫的小老婆却一口气給他生下俩儿子,她能不羡慕嫉妒恨吗? 当然了,就算水暗影心中再苦,可也不会说别的,更不敢把这种心思流露出来。 别忘记,波斯塔夫可是个在全世界都具备一定影响力的老流氓--水暗影到死,都不会忘记他孙女难产时,老东西那极其恐怖的样子,竟然要把她(还有韩斌、罗小玉)当殉葬品来给卡秋莎陪葬。 现在如果让老东西知道水水姐在暗中‘祈祷’卡秋莎母子三人齐赴极乐世界,子弹肯定是管饱的。 惹急了水水姐,绝对能笑傲死神,临刑烈士般那样昂首以对,但韩斌,罗小玉呢? 那俩怂货,昨天傍晚可是被吓尿了的。 为了两个心腹手下的安危,水暗影也得小心着,昨晚在卡秋莎成功打退死神没多久,她就跟老波说,希望能把韩斌俩人送回莫斯科。 理由很简单:海边妖风大啊,指不定啥时候就会有个长满黑毛的海怪,从海里蹦出来吃人…… 波斯塔夫知道,水暗影那样说,就是气愤他在卡秋莎难产时的翻脸不认人,这是拐弯抹角的骂他呢。 喜得爱孙的波斯塔夫,当然不会在意,笑呵呵的一口答应了下来,命令雅克斯基派了一架直升飞机,送韩斌俩人前往莫斯科。 韩斌俩人临走时,老波为略表歉意,偷偷塞给俩人一张支票:前面是个二,后面排了六个蛋,还是美金,算是给他们的压惊费。 被吓个半死后,却获得了两百万美金的安慰金,韩斌俩人对此很满意,对老东西的不快立马烟消云散,千恩万谢的跳上飞机跑了。 只留下水水姐一个人,满肚子不情愿的留下来,以好朋友兼大姐的身份,来照顾卡秋莎。 水暗影才不像波斯塔夫那样傻,十几个小时都瞪大眼珠子看着那俩小四代,舍不得去睡觉,还没到半夜零点,人家嘴角就流下了晶莹的哈喇子,一口气睡到玛丽医生早上来为卡秋莎检查身体。 玛丽医生临走前,水暗影就悄悄的问人家,卡秋莎啥时候才能醒来. 玛丽医生回答说,最多俩小时,或者是三四个小时,再不就是五六个小时--小公主就会打哈欠流泪的回到现实了。 水水姐问这个问题,一来是出于关心卡秋莎,二来则是她得让卡秋莎一醒来,就看到满脸疲惫的她,从而意识到她这个大姐有多么的关心小妹。 水水姐的‘阴谋’得逞了。 卡秋莎一睁眼就看到了她,盯着她憔悴的脸儿,久久的痴痴不语。 卡秋莎的不说话,让水暗影有些心虚:这傻丫头、哦,不,这刚晋级为小娘们的小娘们,不会看出姐姐我一脸的疲倦,是化出来了的吧? “水、水水姐,谢谢。” 卡秋莎终于说话了,声音虽低还嘶哑(生孩子时拼命叫唤时叫唤的),却充斥着极大的生命力。 过关--水暗影心中长长松了口气,款款坐在卡秋莎面前的椅子上,满脸姐妹深情的样子,捧起她左手合隆在掌心,柔声问道:“怎么样,感觉好些了吗?” “好多了,就是有些累。” 失血过多导致脸色依旧苍白的卡秋莎,展颜一笑时,尽显她西伯小公主才有的雍容娇媚,让水暗影心中暗叹:唉,早知道你这么可人儿,当初在黑暗世界内时,就该一刀把你给劈死拉倒。 “那就好,那就好。玛丽医生刚才来过了,说你现在只适合喝点稀粥。来,我喂你。” 水暗影松开卡秋莎的手,掀开放在旁边柜子上的保温桶盖子,拿起勺子舀了几舀稀粥,盛在了小碗中。 接连再次道谢的卡秋莎,在大姐的温柔伺候下,接连喝了两小碗米粥,才问:“水水姐,我、我爷爷呢?” 其实她想问:我那两个差点要了我小命的小宝宝呢? 话到嘴边,又改成问波斯塔夫了。 “你家老爷子就在旁边,跟老瓦在一起,目不转睛盯着那俩小子,都一晚上没合眼了。玛丽医生说的,劝他注意休息都不听。” 水暗影叹了口气,说:“唉,现在我真是怀疑,那个老东、咳,嗓子有些痒。” “我知道,你想骂他老东西的。” 卡秋莎笑了:“不过我不在意,如果是把我换成你,昨晚被人拿枪盯着脑门,骂他糊涂老东西还是客气的,就该拿耳光抽他,教训他看到小孙子后,就连孙女也不管不问了。” “嘿,嘿嘿,卡秋莎,我现在才发现,你原来是这样可爱。” 听卡秋莎这样说后,水暗影大喜,立即觉得姐妹间的深情,又浓了好几分,更有种跃跃欲试的冲动:要不真给那老东西几耳光? 还没等水暗影这个念头消散呢,几声‘砰、砰砰’的枪响,忽然从窗口传了进来。 接着,就是男人临死前才会发出的凄厉惨叫声:“啊!” “有情况,保护老爷,保护大小姐!” 雅克斯基好像被人狠狠踩了一脚的声音,随即嘶哑着响起。 下一刻,就是枪声大作。 但很快,枪声就消失了,惨叫声却此起彼伏。 “不好,敌人冲进来了!” 水暗影脸色剧变,噌地一声从椅子上跳了起来,双手搬起柜子,就向门口推去。 第888章 :三脸海怪 占地数千平米的海边别墅区,东西北三个方向,都是高达两米的铁栅栏。 为确保安全,铁栅栏上都安装了电网:这是私人领地,任何人擅自闯入,电死活该。 更有数十名保镖组成的三队巡逻队,二十四时牵着猛犬,不间断的巡逻。 别墅四楼天台上,有可以供直升机起落的停机坪,有至少四名直升机飞行员兼保镖守在上面,如果遇到突发事件,随时都能起飞。 别墅南边,则是一望无际的海面,出了别墅就是私人沙滩,椰树林。 海水里,当然不能搞什么电网的,却有一艘白鲨级别的游艇、七八艘武装冲锋舟,上面也有人看守。 加上侍女在内,当前保护波斯塔夫祖孙三代的保安力量,足足有一百五十人之多,估计铁腕总统的防御级别,也就这样了。 所以当一个庞大的黑影,忽然从海面上浮上时,马上就被在沙滩上巡逻的保镖发现,立即抬枪对准那边,开枪示警。 没有谁能看出这个从海底潜来的东西,是个什么东西,因为它浑身都长满了水草,绿油油的,看块头足足得有一百五十公斤左右。 就跟人那样,它有两条粗短(其实它的腿也不短,只是因为过粗的原因,显得短了)的腿,宽大厚重的双脚,更有比雅克斯基腿子还要粗壮的胳膊,冲出海面扑向沙滩时,左右挥动着,覆盖在身上、胳膊上的水草,竟然能现出波浪般的起伏。 海怪! 这个长有双脚、双手、浑身都是水草的庞然大物,就是个海怪! 如果它是个人的话,那么它怎么没有脖子,唯有一个脸盆大小的脑袋,直接蹲放在身上,看不出啥样子,唯有水草在它扑向沙滩时,左右前后的飘洒,发出好像人类在怪笑时才会发出的声音:“嘎、嘎嘎!” 海怪刚从海面上出现,就被巡逻的保镖发现,当机立断短枪点射了过去。 负责警戒海面的那七八名保镖,在同伴示警的同一时间,也从它后面扣下了扳机。 枪声大作中,数十名保镖从三个方向,向别墅门前疾扑而来。 大家伙都亲眼看到,那个海怪至少被十八颗之上的子弹打中,它却像什么事都没发生那样,怪笑着扑向别墅大门。 子弹呼啸中,海怪身上的水草,被打的七零八落,身上有些地方,露出肥腻的白色,就像鱼儿的鳞片被刮走后,露出的鱼肉那样。 保镖们吓坏了。 当地传说中,这片海域下有一个深邃的海底大峡谷,那是海怪的乐园,是魔鬼撒旦的留在海底的魔兵魔将,时刻等待着首领的呼唤,入世作恶。 千百年来,当地人多次看到这种海怪--海怪有着像人那样的身体,四肢健全,全身长满了水草,身材庞大,最可怕的是,它们都有着三张脸。 模样不同的三张脸,所以又被称为三脸海怪。 三脸海怪是任何武器也杀不死的,就算世上最凶猛的狮子遇到它,也会被它轻易的撕成碎片,吃掉狮子的心脏。 尘世间,绝大部分传说都是不真实的,是经过好多人口头的艺术加工,代代相传至今,能把一只普通的带鱼,说出一条长翅膀的蛟龙。 不过毫无疑问的是,传说并不是空穴来风的,哪怕被夸大一万倍,但总的来说都是有个原型。 就因为三脸海怪在当地源远流传,每年都吸引成千上万的游客,期望一睹海怪真容,从而促进了当地旅游业的发展。 这让当地政府看到了三脸海怪的利用价值,早在前苏时代就曾经组织过海下探险,希望能从那条海下大峡谷中,找到符合三脸海怪传说的东西,哪怕是一颗不知道什么鱼的牙齿,也可以用来大做文章,说是发现了三脸海怪。 不过,海底或许真有三脸海怪的存在。 那支被被寄予厚望的海底探险队,下海后就再也没上来。 为了救人,前苏出动了部队潜艇,前往海底大峡谷搜救--很更奇怪的事发生了,那艘就算是放在现代也不怎么落伍的潜艇,下潜到大峡谷的四百米时,忽然发生了故障。 天啊! 这两个字,就是那艘乘有四十个官兵的潜艇,在彻底杳无音信之前,传回地面的两个字,也是唯一的信息。 具备超级杀伤力的潜艇,都在探索海底大峡谷时失事了,当局再也不敢擅自派人下去探索了,谁还敢不相信三脸海怪的存在? 再加上那些年的荧屏上,异形之类的科幻片火遍全世界,所以就有‘专家’猜测:海底大峡谷内,确实有那么一个人类无法想象的世界;人类在科技力量还没有抵达顶峰时,最好先别挂着那儿了。 从那之后,当局就再也不组织人手,去海底大峡谷探险了,任由那支探险队、那艘潜艇,永远留在了那个世界。 随着前苏解体、这边经济一落千丈,当地政府更没能力组织人手去海底探险了,三脸海怪的传说,却越传越真实。 不知不觉间,三十多年过去了,三脸海怪的可怕,也被慢慢稀释在了时间长河中,慢慢地有人发现这边景色绝美,就开始修房子盖屋,搞度假村。 三脸海怪的传说,虽然依旧在,但仅仅是一种吸引人前来游玩的噱头,却没谁相信真有那玩意,直到今天的此刻。 哒、哒哒的枪声,爆豆般响起,子弹呼啸着射向海怪。 海怪纵身跃起,双手张开发出一声瘆人的怪叫,向地面急落时,因地心引力的作用,海怪身子下降极速,水草却向上飘起。 哪怕只是短短的半秒钟,从别墅内狂奔而出的雅克斯基,就看到了它的脸:三张脸。 每张脸,都是苍白的水汪汪的,像溺死之人在水里泡了一个礼拜发了后,那样虚肿,可怕。 “三脸海怪!” 雅克斯基猛地想到了传说中的东西,惨叫一声霍然停住了脚步。 传说中,三脸海怪是打不死的。 传说并没有错,所有人都看到狂风暴雨般的子弹,击打在海怪身上后,没能给它造成丝毫伤害,怪笑声中已经扑到保镖们中间,伸手抓起一个保镖--刺啦一声裂帛般的响声,那个可怜的保镖,竟然被它活生生撕成了两半。 “啊--呕!” 亲眼看到同伴被活生生撕成两半后,雅克斯基等人亡魂皆冒的惨叫声中,还夹杂着无法忍受的呕吐。 枪声,也随即停止。 不停不行,三脸海怪已经扑进了保镖们中间,把他们当稻草人那样肆意虐杀,这时候要是再开枪,除了能误伤自己人外,还能起到什么效果? “拦住它,拦住它!” 雅克斯基到底是保镖头子,厉喝着手下去阻拦三脸海怪时,他本人则飞快的转身,扑进了别墅内。 保镖都死光了,也不能让老爷、大小姐还有两个小少爷受到伤害! 雅克斯基有这想法,不是为了保住自己的保镖头子地位,而是他的使命。 哪怕是死,他也得去完成。 背后传来的保镖惨叫声此起彼伏时,雅克斯基已经扑进了别墅客厅内抬头对已经走出房间站在走廊中的波斯塔夫,嘶声大叫:“老爷,快走,弟兄们挡不住--啊!”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就听到背后传来咣的一声大响,接着就像被大锤狠狠砸在后背上的剧痛,身子急速向前飞去时,眼前已经发黑,知觉飞速流逝,仅仅听到砰地一声大响,就啥也不知道了。 站在二楼走廊中的波斯塔夫、瓦尔特俩人,亲眼看到了雅克斯基被一扇疾飞而来的门板,打羽毛球那样的狠狠砸在地上,口头鲜血再也不动的全过程。 接着,他们就看到一个浑身白绿相见的庞然怪物,以让他们不敢相信的速度,从外面疾扑进来,半截身子撞在塑钢门框上,发出哗啦一声巨响,大半堵墙连带那一侧的窗口,就被撞成了一堆垃圾。 霍地一声,波斯塔夫举起早就握在手中的左轮,对着怪物扣下扳机的同时,撕声喝道:“瓦尔特,带着两个小少爷,去楼顶坐飞机离开!” “老爷,我留下,你去!” 瓦尔特咆哮着,就要抬脚从栏杆上一跃而下,去阻击海怪。 “快去!” 波斯塔夫大喝声中,带着决然的不可置疑。 相比起前两年来说,波斯塔夫的身体强壮了很多,可肯定比不上人熊般的瓦尔特。 强壮的瓦尔特,绝对比他更合适抱着两个孩子,用最快的速度逃上楼顶,乘坐直升机逃离。 只要西伯人的两个后代能逃走,今天波斯塔夫、卡秋莎甚至所有人都被海怪干掉,他也会含笑九泉的。 人类之所以能统治这个世界,就是因为他们很懂得取舍。 其实波斯塔夫也很想让瓦尔特带走卡秋莎,但很明显,现在已经来不及了。 卡秋莎当前的身体状况,不允许她被大动作的转移,真要硬来的话,肯定会让创口迸发,继而流血不止而死亡。 所以当机立断下,波斯塔夫这才让瓦尔特护送两个小孙子逃离,其他人的生死,相比起西伯家族能否继续延续下去,已经算不了什么了。 “老爷!” 看到波斯塔夫一枪一枪打在海怪身上,海怪却毫发无伤,格格怪笑着缓步走来,瓦尔特就知道他没有别的选择了,只能嘶声大叫了一声,转身扑进了卧室内。 三脸海怪闯进来后,并没有急于对波斯塔夫发难,它好像在等待什么。 它在等瓦尔特抱着两个新生儿从屋子里跑出来,那样它就没必要再费力气,一间屋子一间屋子的去找了。 正如它所希望的那样,急于把孩子带走的瓦尔特,抱着两个孩子刚跑出门口,三脸海怪就怪笑着,庞大的身子攸地飞起,直直扑向了二楼。 砰,砰砰! 波斯塔夫的左轮手枪,接连颤动了几下。 每一颗子弹,都准确打在三脸海怪身上,却没起到它该起到的效果。 三脸海怪已经扑到了二楼。 第889章 :卡秋莎,快跑 咔嚓! 三脸海怪扑向来时,明明看到子弹对它没有丝毫作用了,波斯塔夫还是本能的继续扣着扳机:除了这把老式左轮外,他想不到更好的依靠。 只是扳机再次扣下时,却传来了放空枪的响声。 波斯塔夫没听到,依旧狂扣着扳机,嘶声催促瓦尔特:“快点走啊,快点--” 在扑上来时,眼睛就盯着瓦尔特怀里孩子的三脸海怪,根本不去理会他,看似很随意的飞起一脚,重重踢在了栏杆上。 那红木制成的栏杆,在它脚下就像细细的枯枝,一下子就断了,残屑飞扬间,重重击打在了波斯塔夫的左肩,让他惨叫一声向后摔去,顺着楼梯叽里咕噜的往下滚。 “老爷!” 怀里抱着两个孩子的瓦尔特,目呲欲裂,狂吼一声猛地弯腰,躲开三脸海怪横扫过去的右脚,顺势一个前滚翻,从卡秋莎门口滚过,接着弹身纵起,向楼梯那边狂奔。 现在他谁也顾不上了,一心要带着两个小少爷,用最快的速度扑上楼顶,乘坐直升机远离这栋海边别墅。 瓦尔特已经听到了直升机启动时,螺旋桨发出的轰鸣声。 更听到背后海怪传来的刺耳怪笑声--他不知道,他还有没有机会抱着孩子,逃上通往生门的楼梯,只知道他绝不能回头,只能像受伤的恶狼那样,仰天狂吼一声,拼命前扑。 “留下来吧!” 就在瓦尔特觉得他马上被海怪抓住,一声冷叱声响起,接着他眼角余光,就看到一团黑影,从卡秋莎房中扑出,狠狠撞在了对他紧追不舍的海怪身上。 哗啦一声大响中,夹杂着女人的闷哼声,那个对瓦尔特紧追不舍的海怪,竟然被那团黑影狠狠撞向了楼下。 瓦尔特不敢回头看,也管不了是谁这么勇猛,能在千钧一发之际,会海怪撞到了楼下,他必须得抓住这个别人用生命来创造的机会,用最快的速度逃亡。 上帝很青睐瓦尔特,赐给了他这辈子最快的速度,让他疯了的老虎那样,抱着孩子扑上了三楼楼梯上。 一个大步,就腾身纵到了楼梯拐角处,百忙中向后回头,急匆匆的瞥了一眼,就看到客厅内有个女人,正死死抱着海怪的左腿,还仰面发出了好似银铃般的狂笑。 水暗影。 这个在关键时刻,把海怪从二楼上撞到下面客厅里的人,就是在屋子里陪伴卡秋莎的水暗影。 枪声响起后,水暗影的反应速度相当快,马上就扳起窗前的柜子,推到了门后,抵住了房门。 话说别墅内的门板也是红木打制的,沉重,耐操、哦,不,是耐撞,子弹也无法轻易打穿,只要用柜子顶住,不速之客要想破门而入的几率,又小了很多。 水暗影,卡秋莎俩人的安全系数,又高了几分。 水暗影觉得,波斯塔夫那群保镖,个个都人高马大,牛的不行不行的,她不认为在上百号专业保镖的保护下,有什么敌人能闯进来,伤害卡秋莎。 她搬起柜子挡住门,只是为了更加保险罢了。 只是事情的发生,极大出乎了水暗影的意料。 她从门板上的猫眼中看去,就看到一个浑身长满水草的庞然怪物,很轻松就把雅克斯基干趴下,顺带把半堵墙也给撞倒了。 马儿最喜欢的草啊,那是个啥玩意? 水暗影被亲眼所见的这一幕给震懵了,不过她毕竟曾经做过风声的老大,也曾经手持大砍刀,一口气砍掉了十余个恐怖分子的脑袋--这胆子,可是绝大多数男人都比不了的。 她只是被震懵了,有了点点小恐惧,但接着就清醒了过来,立即意识到自己再躲在屋子里,除了被那个怪物仔细收拾外,别的作用啥也起不到。 得走,抱着卡秋莎从楼梯跑到楼顶,那儿有直升飞机。 至于西伯家族那两个小四代,现在水暗影已经顾不上了:只要卡秋莎还在,世界上还有男人,还怕生不出孩子来? 赶紧搬开沉重的柜子,水暗影打开了房门,回头准备跟卡秋莎说什么时,怪物已经扑上了栏杆。 再接着,她就看到忠心的瓦尔特,抱着那俩小四代,狼狈异常的扑向三楼楼梯口,却有阴森的怪笑声,从他背后响起。 水暗影一看,那个怪物竟然对瓦尔特紧追不舍。 它的目标,是两个孩子! 猛然间,水暗影意识到了什么,却来不及多想,女汉子才有的勇敢,促使她猛地抱起柜子,恶狠狠的扑了出去。 水暗影在扑出去时的时机,绝对拿捏的恰到好处:她刚扑出去,三脸海怪也恰好扑到门前,大家都是急速前扑,毫无疑问的,就狠狠撞在了一起。 如果仅凭水暗影六十公斤的体重,就算她力气再大,也休想把三脸海怪给撞下搂,但人家怀里还抱着个实木柜子呢,里面又盛着好多水果啥的,加起来也得有数十斤重。 在重量、速度、时机都牢牢把握住的情况下,能把三脸海怪撞下二楼,也就很正常了。 凌空摔下一楼客厅时,疼的水暗影眼前发黑,嗓子发甜(那么伟岸的胸啊,差不多得撞扁了吧,中间还搁着个柜子,隔的肾疼),无比的痛苦。 痛苦却迅速激发出了水暗影骨子里的傲气,全身骨头都几乎撞断、摔碎了,她却及时伸手,抱住了三脸海怪的左腿,张嘴发出一声银铃般的狂笑:“哈,哈哈,好--特么的疼啊!” 反正已经出手了,那就光棍点吧,半途而废可不是水暗影的风格。 疼痛激发了她很久没有爆发过的倔强戾气,导致她不管死活的抱住了三脸海怪:你不是想去追杀那两个小兔崽子吗,姑奶奶我偏偏不让你如意! 眼看即将得手的三脸海怪,竟然被水水姐及时撞下一楼,还被抱住屋梁般的左腿,自然暴怒异常,猛地怪叫着拧身,抬起大象一般的右脚,就狠狠跺向她的脑袋。 依着三脸海怪一脚能把红木栏杆踹碎的威力,这一脚要是跺在水水姐脑袋上,估计会脑浆迸裂,变成一张厚饼。 三脸海怪低头看来时,水暗影才看到它是三张脸--三张脸的怪物啊,想想就觉得可怕,更别说亲眼所见了,她心中猛地一哆嗦,狂笑声却没停止。 这时候,别说是来个三张脸的怪物了,就算是来个三十张脸的,那又怎么样? 反正人死后,屁也不知道了。 眼看三脸海怪的右脚,就要把水水姐那颗漂亮的脑袋瓜踩扁,它却忽然停顿了下,脚后跟向后抬起,改跺为踢,重重踢在了她左肋下。 骨裂时才会发出的咔嚓声,清晰的响起,遭受重创的水暗影惨叫声中,被踢的皮球那样狠狠砸向对面墙上。 那么宽大的墙是跑不了的,也不会跑,只能眼睁睁看着水水姐狠狠砸在它身上,再啪哒一声,掉在了墙下沙发上。 本能的,水暗影就要爬起来。 只是她刚一有所动作,左肋至少有三根骨折的肋骨,就让她疼的眼前发黑,再次瘫倒在了沙发上时,嘶声高叫:“卡秋莎,快跑!” 这时候,无论卡秋莎能不能动,都得跑。 至于往哪儿跑,是上天还是入地,水暗影就管不了那么多了。 一脚飞踹开水暗影后,三脸海怪怪叫一声,身子腾空而起,就像跃出海面的海豚那样,直直扑向了二楼。 足足有四米的高度,三脸海怪就一蹴而就,水草翻飞中,白花花的肉波浪般哆嗦开来,就像一块块肥油,看着就反胃。 等三脸海怪重新扑上二楼走廊中时,瓦尔特早就消失在了楼梯口。 前有老爷,后有水暗影奋不顾身的阻挡海怪,他要是还无法抱着俩小四代逃之夭夭,那么他可以撒泡尿淹死自己谢罪了。 三脸海怪很愤怒,嘴里发出咆哮声,庞大的身子一晃,就扑向三楼楼梯口。 但愿瓦尔特能及时坐上飞机--看到怪物根本没打算去房间里的意思后(那里面,可是有个娇滴滴的小娘们),水暗影稍稍松了口气,接着又为瓦尔特开始担心了。 她多么希望,此时直升机已经升空了啊! 直升机只要升空,怪物再怎么厉害,貌似也无法纵身扑向数十米的高度吧? 本能的,水暗影就抬头向别墅外看去。 然后,她就看到一个年轻人,从别墅大门口向这边扑来。 刹那间,水暗影的心跳,就漏掉了一个节拍,浑身所有的鲜血,全部忽地一声涌上了头顶:方圆,来了。 方--圆! 水暗影张嘴,很想喊出这个名字。 只是她嘴巴刚张开,泪水就哗哗的掉了下来,淹没了她的声音,继而泛起无比的委屈,当然也不缺少劫后余生的轻松。 只要他来了,一切问题都不是问题。 不知道为什么,水暗影在看到方圆忽然闯进她视线内后,心里就本能的这样想到,仿佛整个世界,就只有那一个男人了,再也看不到扑向楼梯口的三脸海怪,忽然猛地回撤,一下子退回了卡秋莎的房门口。 庞大的身子再次一晃时,已经站在了卡秋莎的床前。 水暗影抱着柜子狠狠扑出去时,卡秋莎就看到了她做梦都梦不到的一幕:尘世间,原来真有三脸海怪的存在。 三脸海怪在被水暗影撞下楼时,卡秋莎比她更早一步看到了它有三张脸。 两张脸无比的死板,唯有正面那张脸很像人类,就是眼睛鼻子都分不出了,好像顽童用刀子在一块肥肉上割出来那样。 再然后,卡秋莎就看到三脸海怪重新扑上走廊,庞大的身子只是微微一晃,就消失在了门口。 它去追我的孩子了。 卡秋莎心里这样想着,狠狠咬着嘴唇坐起来时,在心里祈祷:上帝,让这个恶魔放过我的孩子们吧,让它来找我好了。 上帝听到了卡秋莎的祈祷,满足了她的心愿--她在掀开盖在身上的毛毯,准备不顾一切的下地时,就觉得眼前光线一暗,随即传来海洋生物特有的腥味。 第890章 :原来你也怕方圆 卡秋莎放下了掀毯子的手,缓缓抬起了头。 刚才她能在三脸海怪被撞下走廊时,看到它有三张脸(水草,几乎覆盖了三脸海怪的全身,头上当然也有了,就像头发那样垂下),现在它所有的脸,都被散发着海腥气息的水草所覆盖。 但卡秋莎能感觉到,海草后面有一双异常冷森的眼睛,在死死盯着她。 如果把卡秋莎换成是一般女孩子,这会儿估计早就吓昏过去了。 卡秋莎却是在九幽世界出生,长大的。 那个世界里太多的不明生物,早就把她的胆子,给磨练的‘见怪不怪’了,尽管她现在很害怕,也能感觉出三脸海怪忽然出现在她面前,是为了干掉她,却能保持着些许的从容。 只要她的孩子们不受伤,无论她遭遇什么样的伤害,都不是问题。 脸色苍白的卡秋莎,抬头看着三脸海怪,眼神平静的问道:“你,为什么要杀我的孩子?” 都死到临头了,她还关心这个问题,无视自己的生死--母爱,确实很伟大。 三脸海怪自然不会说话,嗓子里却发出了轻微的呼呼声,就像恶狼挡住一个人,脊背上的毛发竖起缓缓走向猎物那样,忽闪忽闪的眼神里透着非人的凶残。 “就不能告诉我,为什么要追杀我的孩子吗?” 卡秋莎再次傻傻的问了句,闭上了眼睛。 如果是放在以前,卡秋莎自己就是个吃人的小母兽,无论遇到多么可怕的生物,她也会亮出森白的牙齿,用野兽才具备的凶狠速度,狠狠的扑上去。 再不济,也能转身,撞破后窗逃走。 但现在她不会--生子时的失血过多,让她坐起来都倍觉困难,又怎么能做出那些暴力动作。 倒不如省点心,闭着眼的等死。 就是有些遗憾:传说中的三脸海怪,怎么就要追杀我孩子呢? “你不用问它,因为它不会说话的。” 卡秋莎刚闭上眼,忽然就听到一个男人的声音,从门口传来:很平淡,异常冷静,就像看到龟兔赛跑后,说兔子不偷懒就能夺得冠军那样,透着理智。 这个声音,驱走了笼罩在卡秋莎的乌云,让尘世间的万物,都蓦然欢唱了起来。 卡秋莎睁开了眼。 那双明亮的瞳孔内,仿佛有水在流淌,流淌着满满的幸福。 没有泪水流出,因为水暗影早就嘱咐过卡秋莎:女人在坐月子时,是不能哭泣的,要不然等上了年纪后,就会变成睁眼瞎子。 卡秋莎生活在黑暗世界内那么多年,好不容易脱困来到了尘世间,找到了亲人,又给她深爱的人生了俩小兔崽子……如此美丽的世界,她到死都看不够的,怎么愿意变成一个睁眼瞎呢? 她要好好保护自己的眼睛,好好看这个世界,好好看看门口说话的那个人。 卡秋莎看不到方圆。 因为三脸海怪庞大的身躯,挡住了她的视线。 她看不到方圆,却能看到三脸海怪身子猛地一抖,全身覆盖着的水草,呈波浪形晃动了下,这是被吓了一大跳才会有的本能反应。 原来你也怕方圆。 卡秋莎笑了。 苍白的小脸上,攸地浮上一抹迷人的红色,让小少妇看起来无比的妩媚。 三脸海怪不懂的欣赏人类女子的妩媚,它也没工夫去欣赏,只是缓缓转身,看向了门口--方圆就站在门外的走廊中,脸色平静的看着它。 方圆不能不平静. 他在扑上的一路中,可是看到了那些惨死、重伤,还有被打成一只瘟鸡般的水暗影,老狗般昏迷过去的波斯塔夫了。 还有那,满地的子弹壳。 而那个浑身都被水草覆盖的怪物,却毫发无伤,这就证明它的子弹打不死的。 遭遇从没有遭遇过的敌手时,必须得保持必要的冷静,这是方圆在十四岁那年,被一只狗给追着咬时,土豆老拧着他耳朵,給他灌输的道理。 方圆牢牢的记在了心里,并始终严格遵守。 咔吧,咔吧,好像有爆豆般的声响,从水草下传来,这是怪物全身的骨骼在热身。 刚才那番争斗,死伤那么多人,都没资格让三脸海怪正面相对,脸色平静的方圆,却让它极度重视,嗓子里呼呼的声音,也无法的响亮了。 当怪物慢慢低下头(猛兽在捕猎时,都会放低脑袋的),缓缓抬起大象般的肥厚右脚时,方圆右手一翻--寒芒闪过,昆仑陌刀就像斩破黑暗的闪电,发出被振动时的轻微龙吟,横在了面前。 咣! 昆仑陌刀的森寒刀刃,并没有让三脸海怪害怕,相反它嗓子发出的呼呼声,变成了沙哑的呵呵,像人在哭泣时,大象般的右脚落在了木地板上,发出一声沉闷的大响。 整座海浪都难以摧垮的别墅,仿佛都颤动了几下。 由此可以看出,三脸海怪的力气有多大。 同理,它是多么重视方圆,还没开战,就已经拿出了足够的‘诚意’。 方圆慢慢地后退了一步,眼睛死死盯着三脸海怪的肩膀:它若要扑过来时,平衡的肩膀就会发生变好,方圆就能在瞬间,根据这变化判断出它要向那个方向扑来。 咣! 三脸海怪没有扑过来,就像一座活动的山那样,再次缓缓逼近了方圆一步,发出的呵呵声更加响亮,还沙哑,难听。 方圆继续后退,眼睛依旧盯着三脸海怪的双肩,手中的昆仑陌刀纹丝不动,就像被电焊焊在了铁石上那样。 咣! 三脸海怪踏出第三步时的频率,要比第一步快了两个节拍,比第二步快了一个节拍,动静更加响亮,下面客厅内破碎了的玻璃,都被震得哗啦啦发响。 方圆再次后退一步时,背后传来水暗影的尖声警告:“方圆,小心踏空!” 卡秋莎房间门口的栏杆,已经被水暗影抱着柜子扑出来、狠狠把三脸海怪撞下去时,撞碎了,所以方圆全神贯注盯着怪物肩膀不住后退时,很可能会一脚踏空。 水暗影这才及时出声示警。 她的示警声未落,三脸海怪已经踏下了第四步! 这一步,绝对是它用了全身的力气,整个木质走廊都轰然发出一声承受不住的大响时,后退的方圆已经踏空,身子平平后仰,向客厅下摔了下来。 “小心!” 水暗影再次尖声高叫。 她没有看到,方圆在平平向后摔下来时,横在胸前的昆仑陌刀,却依旧纹丝不动。 方圆身子后仰摔下的同时,长达十数米的木质走廊,也轰然倒塌。 三脸海怪却接着走廊倒塌前产生的极大弹性,庞大的身躯猛地纵起,张开双手就像一座山那样,狠狠扑向已经在下坠的方圆。 “方圆!” 眼看凭空摔下的方圆,在空中根本无法改变方向,只能任由大了他足足两倍有余的三脸海怪,全方位的笼罩着砸在地上,被砸成一张肉饼,水暗影凄声大叫。 只是,当男人遇到危险时,女人的叫声再凄厉,除了刺人耳膜发痒外,也无法改变残酷的现实,所以水暗影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那座山,以雷霆万钧之势,狠狠砸向方圆。 凄声惨叫出那一声后,水暗影就张大嘴巴--灵魂想趁机从她嘴里溜走时,就看到方圆右手中的陌刀,忽然从他左肋下探出,抢先一步刺在了木地板上。 不等锋利的刀尖刺进木地板,狭长的刀刃已经迅速弯曲,弯成了几近两百七十度,降降就要折断时,方圆身子却已经打着旋儿的,攸地向西边飞去。 压在陌刀上的身体重量,攸地消失,继而转变为强大的反弹力道,随着方圆手腕猛地一晃,垂死的毒龙那般,猛地昂首! 寒芒一闪而过,从急速扑向来的三脸海怪脖子上。 方圆借助昆仑陌刀刀尖刺进木地板瞬间,所产生的力道为支点,不但在电光火石间扑到了一边,尚能利用刀刃最后一丝反弹力,准确抹在了三脸海怪的脖子上。 整套动作一气呵成,没有丝毫的凝滞,就仿佛他自从二楼走廊摔下来的这一刻,是他跟三脸海怪演练无数次,才形成的超级默契。 这才是方圆近身格斗的真实水平,在面对三脸海怪这种超级怪物时,他无法再藏私,只希望能借助昆仑陌刀的犀利,能把它一击毙命。 “好!” 已经飞到水暗影嗓子眼的灵魂,被她这声本能中的喝彩,给硬生生压了回去,眼眸更是在瞬间,散发出了崇拜的疯狂热切。 方圆也觉得他这一刀,绝对是他有生以来,发挥出来的最高水平,就像王羲之醉酒后写出的《兰亭集序》那样,过后就再也写不出来了。 绝响--哦,不,是绝杀! 超水平的绝杀,理应受到水水姐的崇拜。 砰! 水水姐发出的娇呼还没在空气中扩散开来,三脸海怪已经重重砸在了地上,用它硕大的脑袋,把两块木地板直接砸裂。 但接着,它双腿就像风车那样一转,踏在地上的同时,已经重新站在了方圆面前。 方圆那异常犀利的一刀,只是斩断了十数根水草,露出它脖子下白花花的肉--它的脑袋,却牢牢的安在身上,连一点点的伤口都没有。 水暗影的心,攸地沉了下去:方圆这样一刀,都无法伤害它,那么该怎么才能干掉它? 相比起惊骇的水暗影,方圆却保持着不该有的冷静:在看到院子里一地的子弹壳后,他就没奢望一刀能劈死这怪物。 刀枪不入。 该死的刀枪不入! 方圆刀光一闪,趁着怪物刚站起身子,低喝一声重新扑了上去。 三脸海怪没有躲。 如果你是到刀枪不入的,你也不会在意别人拿刀子来扎你,只会趁着对手刺中你时,及时踢出一脚。 水暗影真不敢相信,这个看起来无比臃肿的怪物,动作竟然这样灵敏,就像带鱼在摆动它的尾巴那样,堪比大象脚的右脚,对着方圆肚子狠狠踹了过去。 疾扑而来的方圆,已经无处可躲,只能提起了左膝,挡住了这一脚。 第891章 :帮我拉,勒死它 当人跟一个怪物以命相搏时,只要手里拿着刀枪,哪怕屁的用处也没有,也不会放弃,这是一种本能。 人类毕竟是相当依赖工具来解决问题了,躺在楼梯口的波斯塔夫是这样,现在方圆也是这样,明明已经斩出犀利的一刀,对三脸海怪没有任何杀伤力了,他在第二次扑上来时,仍然陌刀在前。 昆仑陌刀毫无悬念的刺中了三脸海怪的胸膛,刀尖深深刺进去足有小半截,好像下一刻就会从它后心刺出,欢喜的水暗影娇声大叫:“好!” 方圆却没有丁点高兴的意思:刀子确实刺进了怪物的身体老大一截,只是却没有利刃刺破皮肤、肌肉特有的锋利感,反倒是像拿木棍捅进了海绵内,软绵绵的没有一丝受力之处。 更重要的是,就在方圆豁然省悟刀子没啥用处,要迅速缩回来时,刀刃却被‘伤口’给死死夹住了。 与此同时,不躲不闪的海怪,已经飞起大象般的右脚,对着他肚子狠狠踹了过去。 方圆当然不愿意被它给跺的‘肝肠寸断’,及时提起左膝,挡住了这一脚。 砰地一声闷响,三脸海怪的大象脚,跟方圆左膝盖狠狠撞在一起,没有骨折断裂的声音,更没有惨叫声,只有木桩击打在土墙上时,才会发出的闷响。 “嗷!” 三脸海怪一脚跺出去后,猛地发出一声怪叫,那叫声就像科幻电影中的深海海妖,叫起来时那样恐怖,叫声未落,方圆就像被弹簧绷出去那样,重重撞在了别墅西墙上。 三脸海怪踢在方圆膝盖上的那一脚,虽说没有对他造成伤害,可却产生出一股强大弹性,让他再也抓不住陌刀,只能松手倒飞了出去。 “啊!” 看到方圆倒飞而出,狠狠撞在墙上,连天花板上的吊灯,都震得哗哗直响后,水暗影大惊失色,尖声大叫。 方圆没来之前,她就是这样撞在墙上的,结果断了至少三根肋骨。 她不知道,她的几根肋骨断裂是被三脸海怪用脚踢的,而不是撞在墙上撞的,所以看到方圆也像她那样撞在墙上后,顿时就大惊失色,尖叫声中再也顾不得肋下有多疼了,翻身就从沙发上滚下来,抢过一把枪(雅克斯基的),抬手对着小山般的三脸海怪就扣下了扳机。 正所谓夫妻同心,其利断金,自己男人被人家搞得那样惨,水水姐又怎么可以袖手旁观? 砰砰的枪响声中,数发子弹准确命中三脸海怪后心。 它却头也不回,理都不理,嘴里发着类似于人类的怪笑,就像一个相扑运动员那样,张开双手猛地一跺地,活动的小山那样,狠狠砸向了方圆。 从墙上摔下来后,方圆仰面躺在地上,脑袋冲着三脸海怪,眼睛却盯着天花板上的琉璃吊灯。 这个琉璃吊灯来自意大利,集照明、艺术还有装比为一体,价值不菲,猛地一看就像倒挂在天花板上的一座小冰川,用手指粗细的细钢丝绳固定住。 “嚯嚯!” 怪叫声中,三脸海怪已经从天狠狠砸了下来。 方圆屈起的两条腿,猛用力重重跺在墙根上,身子擦着光滑明亮的红木地板,滑冰那样的迅速前行。 砰! 方圆降降滑出两米,三脸海怪就重重砸在了地板上,整座别墅好像又晃了晃,琉璃吊灯发出哗啦啦的脆响。 咔嚓的木地板断裂声,还没有消失在空气中,贴地后滑的方圆弹身而起,纵身跃上三脸海怪的后背,右脚狠狠踢向了她右边那张脸。 砰,砰砰! 全力接连踢出的几脚,都重重踢在三脸海怪的那张脸上,但除了发出砰砰的闷响声之外,根本没能起到任何作用。 方圆也没打算能起到任何效果,他只是想用这种动作来激怒怪物。 果然,接连挨了几脚的怪物,怪叫着猛地翻身--那么庞大的身子,在纵身跃起时,没有丝毫的臃肿感,怒吼着猛地一晃身子时,方圆却已经借机踩着它还没有直起的后背,就像跑步上山那样,右脚脚尖在它头顶大力一点。 借着三脸海怪被踩得往下一低头、随即本能的霍然抬起时产生的力道,方圆再次被弹了出去。 这次却是直直飞向足足七八米高的琉璃吊灯,伸手就抓住吊灯中间的金属棍,低吼一声中猛力下拽--饶是吊灯被固定的相当牢靠,但在方圆自身重量、全力往下拉拽的两股大力下,吊灯还是发出咔的一声大响。 被钢丝绳、螺丝固定在天花板的吊灯,随着这声大响被方圆大力拽了下来。 哗啦啦(各种琉璃灯炮碰撞时发出的声音)的脆响声中,方圆就像从半山间抓着藤条游荡而下的猴子那样,在空中划出一道弧线,径直扑向了此时已经纵身扑向他的三脸海怪。 三脸海怪扑向方圆,是感觉到被耍后腾起的怒火支配,想都没想就纵身扑向他,看样子是想抓住他双脚,把他拖回地面,再对他进行各种打击。 只是它没想到方圆会像猴子那样,抓着吊灯向它扑来,本能的怪叫着伸手,要去抓他时,方圆却顺势用右脚脚尖点在它伸出的右肘上,悬空的身子猛地一个半旋,绕在了它背后。 三脸海怪迅速回头的同时,右脚也已经向后撩出。 它快,方圆更快,在它向后撩起右脚时,双脚已经跺在了墙上,灵巧的拧身再次半旋,就像蝙蝠那样躲开了它右脚,擦着它身子左侧荡了过去。 真像拽着藤条打秋千的猴子那样,方圆双脚躲在墙上时,惯性已经形成,根本不需要任何外力,就紧贴着身子开始下降的海怪,再次盘旋了一圈。 重达上百斤的吊灯,始终被他炕在肩膀上。 当三脸海怪重重落在地板上时,方圆已经围着它急速转了三次,手指头粗细的钢丝绳,也已经在它脖子上缠了三圈。 “水暗影,接住吊灯!” 方圆大吼声,拼着用后心硬挨了怪物重重一拳,双手抡起系着钢丝绳的吊灯,大力向别墅门外抛去。 看到方圆狠力把吊灯拽下来,猴子荡秋千般的围着三脸海怪不断旋转后,水暗影就知道他要做什么了,立即抛下手中枪,不顾一切的扑向门口。 方圆大喝声中,水暗影也在招呼外面那些保镖,厉声喝道:“都过来--呃!” 重达百斤的吊灯,带着呼呼的风声扑来,她下意识的双手去接时,牵动了左肋下的伤处,疼的她闷哼一声,接着猛地咬紧牙关,抱着吊灯一个后翻,落在别墅客厅门前的台阶下:“帮我拉,勒死它!” 那些魂魄都已经吓飞了的保镖们,根本不敢擅自进屋,却不失去听从水暗影命令、帮她拉着吊灯迅速后撤的本能。 十数个保镖,七手八脚的抓住吊灯(吊灯的钢丝绳),齐齐发一声喊,就像拔河那样向外冲去。 再说别墅内。 三脸海怪一拳打在方圆的左肩,直接把他砸出七八米远后,才意识他要做什么。 海怪的反应也不慢,立即双手抓住缠在脖子上的钢丝绳,企图解下来。 只是它刚解开一圈,绳子就猛地绷紧--话说,十数个保镖,全都吃奶那样猛拽绳子时的力道,也是相当恐怖的了。 更何况,还有更多的保镖扑过来,加入其中。 而钢丝绳的另外一头,却牢牢固定在了整座别墅的钢梁上,就算这些人力气再大,也休想把一栋别墅拉倒。 三脸海怪的力气肯定很大,说是力拔山兮气盖世也不为过。 只是它再厉害,能比得上数十名已经拼了命的保镖吗? 几乎就在眨眼间,手指粗细的钢丝绳,就狠狠勒紧了它的脖子。 方圆这时候才从地上爬了起来,抬手擦了擦嘴角。 他现在虽说已经具备了刀枪不入的恶心功能,但只是骨骼密度、皮肤坚韧出奇强大罢了,可内脏却不会像外表这样能抗击打,拼命硬挨了三脸海怪一拳后,还是把他给震的五脏六腑移位,更有鲜血从嘴角溢出。 不过这不要紧,等会儿只要能喝足够的水(喝很多水后,会把胃囊撑大,迫使移位的五脏六腑回位)就能搞定,相比起他来说,三脸海怪才是掉进了致命的圈套中。 是,三脸海怪能刀枪不入,力大无比,凶悍异常,水淹不死等等--但它只要是个活动的生物体,方圆不觉得它能在离开氧气。 而这两道死死缠住它脖子的钢丝绳,恰恰是隔断氧气的阀门,就像勇士被送上绞刑架那样,再厉害,舌头伸出来也会被憋死的。 就像现在的三脸海怪,被水草覆盖住的嘴巴已经大张开,鲜红的舌尖穿出水草,这是即将被勒死的前奏。 这是个什么东西,真可怕。 方圆倚在墙上,轻轻咳嗽着,双眼却死死盯着怪物。 “喝、喝喝!” 三脸海怪嗓子里发出绝望的呼喝声,拼命挣扎着,双手抓着钢丝绳,拼力回拽,试图能让绳子松开。 但外面那些保镖,这时候都瞧出有便宜可占了,越来越多的手,都拽住绳子,喊着号子的向后猛拉硬拽。 人们希望,能忽然感觉到绳子猛地一松,再次绷紧的感觉。 因为那样就代表着,他们已经用钢丝绳,把三脸海怪的脖子给勒断了。 只是包括水暗影在内的人,也都没想到:只有手指粗细的钢丝绳,能受的了大家这样的死拉硬拽吗? 方圆却看出了不好,大声喝道:“别用全力!” 此时,最正确的做法,是别奢望用绳子勒死三脸海怪,只要保证它挣不开套子,就能从容对付它了。 比方,完全可以用高压电线,往它身上戳的。 方圆就不信了,刀枪不入的怪物,能抗得住几万伏的高压电流。 只是他的话音未落,就看到三脸海怪猛地转身,本来拼力跟众保镖‘拔河’的双手,反向抓住绳子,跟大家伙合力猛地向后一顿。 咔蹦一声响,固定在别墅钢梁上的钢丝绳,从中绷断。 第892章 :海怪竟然会说人话 只有手指粗细的钢丝绳,本来就禁不住那么多人的拼力死拽。 现在再加上三脸海怪也忽然‘倒戈’,跟众保镖往一个方向使劲,钢丝绳固定在别墅钢梁上的那一头,再也承受不住巨力猛顿,咔蹦一声的断裂。 “哇!” 猛地失去重心的数十名保镖,齐刷刷的惊叫一声,被重重诓倒在了地上,变成了一群滚地葫芦。 被他们拼力死拽的钢丝绳,就像一条破空长蛇那样,发出嗖嗖的厉啸,电闪般滑过三脸海怪的脖子,飞到了别墅外。 “快去找带电的高压电线,用电来对付它!” 方圆大吼声中,一个侧扑贴地滚过,再站起身已经把昆仑陌刀拿在手中,对着三脸海怪扑了过去。 他希望,那些保镖能趁着他跟怪物缠斗时,能及时找来带电的高压电线,用那玩意来对付它。 方圆想得倒是挺美,主意也很正确,可三脸海怪也不傻,在意识到再滞留下去没有丁点便宜可占时,根本不敢跟他缠斗,抢在昆仑陌刀劈斩下来之前,双脚一跺。 砰地一声的大响声中,几块木地板断裂,三脸海怪庞大的身子,就像一枚炮弹那样,直接撞碎别墅门东边的伤口,哗啦啦的疾飞而去。 “啊,快跑,海怪出来了!” 外面那些刚要爬起来的保镖,大惊失色,纷纷抱头贴地向远处滚去。 水暗影倒没有逃走,野蛮性子发作的她,丝毫不顾肋骨断了有多疼,娇喝一声扑向三脸海怪,试图帮紧随其后的方圆,能把它稍微阻拦一下。 “废物,滚开!” 水暗影刚扑到三脸海怪面前,就听它竟然冷笑着说出一句人话,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人家一脚蹬在左肩,废物般的撞向已经扑出别墅门口的方圆。 看到水水姐炮弹般的砸来,方圆自然顾不上去追海怪,只能仓促间把陌刀甩向它后心,张开双手接住了水暗影。 温香软玉,报个满怀,这对法律上的两口子,重重撞在一起。 三脸海怪的力气,实在是太大了。 也幸亏方圆能及时接住水水姐,要是撞在墙上,估计骨头有得断几根才行。 “呃!” 方圆被水暗影飞来的这股子大力,给撞的急促后退,后背重重撞在墙上,发出一声夹杂着痛苦的闷哼声。 水暗影这一撞,竟然把他刚才被海一拳打移位的五脏六腑,给撞复位了,可以说很巧。 “方圆,你、你没事吧?” 有姓方的这个肉垫子接着,水水姐当然不会再撞个胳膊断腿子折的,只是她清晰听到了方圆被她撞的闷哼一声,赶紧关心的慰问起来。 “我--没事。” 方圆沈吸了口气,抬起头来时,就看到三脸海怪如飞般的向海滩那边疾驰而去,半路上遇到了个长相斯文的死老外,随时就一巴掌就抽了过去。 号称网络皇帝的筛子,紧随方圆跑来后,就躲在远处看热闹,找谁惹谁来着了啊,看到大家伙在拔河后,还以为已经搞定了呢,这才屁颠屁颠的跑来,准备近距离观赏好戏来着,却不料刚好碰到疾奔而逃的三脸海怪。 严重受挫的三脸海怪,满肚子怒气正没处撒呢,就到筛子好死不死的跑来,没丁点犹豫的一巴掌抽在他脸上,好像打羽毛球那样,把他抽出老远,重重砸在了沙滩上。 幸亏三脸海怪只是‘率性而为’,心急逃命没有使力气,但已经足够让筛子张嘴喷出两颗带血的后槽牙,惨叫着砸在沙滩上了。 等他捂着腮帮子霍然抬头,眼神凶狠的要跟敢无辜抽他耳光的怪物拼命时,三脸海怪却已经飞一般纵身跃上一艘冲锋舟,接着再次腾身跃起,炮弹般直直扑向了海面上。 哗的一声大响,浪花飞溅起老高,接着落下,迅速向四周荡起层层细浪。 三脸海怪,彻底消失在了人们的视线中。 那些被吓破胆子的保镖们,也没谁敢追过去,都傻呆呆的望着那边,一动不动。 “以后别让我看到你,要不然我弄死你全家!” 无缘无故被抽掉两颗后槽牙的筛子,暴怒着在沙滩上蹦了几个高后,才悻悻的转身走来,看到几具被硬生生撕成两半的保镖尸体后,他马上就跪倒在了地上,剧烈呕吐起来。 “都去收拾一下现场吧。” 水暗影左手搂着方圆的腰,对站在跟前的几个保镖们说道:“不用报警了,警方处理不了这种事。” 那些保镖也没说话,相互打了个招呼后,急匆匆的跑去处理现场了。 三脸海怪虽说凶悍残忍异常,不过除了那几个特倒霉、特忠心的保镖遭到它毒手后,其他人还都算是很有眼里价,能及时四散抱头鼠窜,躲过了劫难。 这也不能怪他们渎职,实在是因为大家伙都是知冷知热的人类,乍一遇到刀枪不入的凶悍残忍不明生物后,转身就跑也是人的本能了。 如果把三脸海怪换成是人,哪怕它再厉害,这些保镖保镖也不会退缩,会前仆后继的上去送死的--这是他们能拿到高薪的代价。 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波斯塔夫也不会无缘无故给他们开高薪的。 轰轰轰--几架武装直升机,从椰林后面腾空而起,站在地上就能看到舱口都坐着人,怀里抱着冲锋枪,急速向海面飞去。 这是负责为安神号直升机护航的,三脸海怪逃走后,他们马上起飞追杀了过去:不管能不能找到海怪的踪迹,他们都得做出个样子来。 至于载有抱着孩子的瓦尔特的那架直升机,在危险远离后,也缓缓落在了别墅楼顶停机坪上,在两个保镖的搀扶下,老瓦正抱着孩子走下飞机。 俄罗斯人的素质就是高,没有华夏国民爱看热闹的陋习,这边枪声如此剧烈,好几个保镖都惨死殉职,旁边邻居竟然连个捧场的都没有。 “医生过来了,让她们帮你检查一下伤势,我先去看看卡秋莎。” 等腿脚发软的玛丽医生,从旁边屋子里走出来时,方圆拍了拍水暗影的肩膀,接着低头在她额头上吻了下,轻声说:“谢谢。” 嗯哼,姐姐我为了保护你的小老婆,差点被海怪给干掉,肋骨都断了几根,你不来安慰我,却要着急去看你小老婆,算什么东西呢--刚听方圆那样说后,水水姐心里还是相当不爽的。 不过当擅于哄骗女人的方某人,低头在她额头上吻了一下,诚心道谢后,水暗影满腔的不快,刷地一声就烟消云散了。 由此看来,真正的痴心娘们,对于男人的要求也不高,只要来个轻吻,说几句肉麻的情话,她就能得到满足,下次再遇到危险时,就会摩拳擦掌的说:嚓,给老娘闪开,我先上! 更何况水暗影也不是那种不懂事的人,知道现在卡秋莎比她更需要受到方圆的安抚,轻笑声中抬起抓住了他手腕,低声说:“等等。” 已经转身要走进客厅内的方圆,回头看着她。 “那个海怪,是个人。” 水暗影轻声说。 “啥?” 方圆愣了:“那是个人?你咋知道?” “它刚才骂了我一声废物,滚开,声音虽低,我听得去很清楚。” 要不是必须得搞清楚三脸海怪是啥东西,被它骂废物、滚开这种话,水水姐才不屑告诉别人。 方圆当然能确定,水暗影没必要骗他,眉头稍稍皱起,继续问道:“是男人,还是女人?” 水暗影摇了摇头:“听不出,那声音很嘶哑,还很生涩,就像生锈了那样。” 不等方圆再问什么,水暗影轻笑着推了他一下:“先去看你的小老婆吧,这事以后再说--其实,会说话的不一定非得是人,海妖也会说话的。我在这儿住了这么久,也曾经听说过三脸海怪的传说。” 听水暗影提到‘小老婆’后,方圆老脸难得的红了下,不再说什么,转身快步走进了客厅内。 客厅内,早就有医生在保镖的帮助下,救助昏迷过去的波斯塔夫,雅克斯基了。 雅克斯基到底是年轻的壮汉,受伤比波斯塔夫要重,却最先醒了过来,睁眼就看到了方圆,双眼中露出狂喜,张嘴刚要打招呼,却又牵动了内伤,疼的双眼翻白,又昏了过去。 方圆没兴趣跟一个装死的人叨叨啥,脚步不停的快步走上了楼梯,来到卡秋莎的房门口时,瓦尔特恰好抱着两个孩子走下了楼梯。 “姑爷!” 老瓦满脸激动的望着方圆,嘴唇不住的哆嗦,很激动的样子。 他虽然没有看到方圆大战三脸海怪的那一幕,却知道海妖能仓皇跳海逃走,方姑爷是功不可没的。 点头向瓦尔特示意后,方圆看向了他怀里的两个婴儿。 才刚出生两天的小四代,是没心情理睬外界这些破事的,只要不饿、没尿,他们就闭着眼睡大觉。 “姑爷。” 瓦尔特走到方圆面前,把怀中的孩子凑了过来。 方圆却摇了摇头,轻声说:“我先去看卡秋莎。” 方圆觉得,这时候他去安慰小老婆,可比看俩小崽子要重要多了。 那些能把女人哄得上吊的男人们,不都是这样做的吗? 瓦尔特笑了下,没有再坚持,抱着孩子急匆匆的走向了楼梯。 卡秋莎静静的坐在炕上,背靠着床头,脸色还是有些苍白,不过眼神却相当的平静,看到方圆走进来后,没有露出啥狂喜之类的神色。 她不会是被那个海妖给吓傻了吧? 看到卡秋莎木偶般的盯着自己,不哭也不笑后,方圆心里有些发毛:依着卡秋莎对他的痴迷,尤其是在劫后余生看到他后,不该欢喜的泪流满面才对吗? 担心卡秋莎被吓坏的方圆,刚走到床前伸出右手,准确去拍打着她的小脸,问问她还认不认识方某人时,十九岁的新晋小少妇,却轻声叫道:“哥哥。” 她真被吓傻了,都开始喊哥哥了。 方圆鼻子一酸,轻抚着她的小脸低声说:“卡秋莎,我是你叔叔。” 第893章 :你是我的小老婆 方圆刚见到卡秋莎时,她十七岁。 十七岁的女孩子,恰是最最美丽的花样年华,花骨朵含苞待放,向全世界展现她迷人风姿之时。 尤其是从十六岁时就身体成熟的俄罗斯人种,那时候的卡秋莎要是生活在外界,早就是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了。 但那时候的卡秋莎,严重营养不良的情况下,佝偻着个身子就像十来岁的小女孩,没有丁点她那个年龄段东欧美女该具备的美丽。 卡秋莎的母亲燕子,临死前也曾经委托方圆照顾她,更嘱咐女儿喊他叔叔。 卡秋莎没有忘记母亲的话,在以后的日子里,哪怕她摇身变为西伯小公主,明媚照人,主动把他泡上了炕,过起了正常夫妻的小生活,也习惯性的喊他叔叔。 方圆听着特别扭:谁家的叔叔这么禽兽,把自己侄女儿给抱上床啊? 看出方圆不喜欢自己称他为叔叔后,卡秋莎就很乖巧的喊他名字了。 方圆能接受被她直接含名字,这样能消除心中的罪恶感。 他已经习惯了卡秋莎喊方圆,现在卡秋莎却偏偏喊他哥哥了。 哥哥是什么? 最近一段时间,方圆每当想到这个称呼后,都会想到秦大川、秦小冰兄妹俩。 别看那方老大总是一副不把大川哥当回事的样子,其实他无比羡慕人家,能有个秦小冰那样的妹子,也承认秦大川是个合格的哥哥,在小妹受委屈时,能不顾生死的抄刀子就上。 那,才是一个哥哥该做的。 哥哥,从来都是替父母保护小妹的,却不是让妹妹为他生两个--所以当卡秋莎忽然喊他哥哥后,方圆就毛了,以为她被吓坏了,赶紧轻抚着她的小脸,说是人家的叔叔。 叔叔祸害侄女这种事,也是该天打雷劈的,可是总比哥哥祸害妹妹要好得多。 “你不是我叔叔。” 卡秋莎摇了摇头,低低的声音固执的说道:“你就是我哥哥--宝宝还没有出生时,我经常听那些民歌。民歌中,都是哥哥妹妹是一对的,非常恩爱。叔叔,则不可以的。” 原来是这个哥哥啊,情哥哥,你倒是说清楚啊,吓我一跳。 方圆心中长长松了口气时,卡秋莎微凉的小手,学着他的样子,在他脸颊上轻抚了起来,低低的说:“哥哥,你黑了,瘦了。” 方圆能不瘦吗? 他在跟卡秋莎过那种妇唱夫随的小日子时,多悠闲啊,整天吃饱了不是看电影,就是跟小老婆说情话,睡大觉……任何人过上半年那样的生活,想不白不胖都很难。 离开卡秋莎,恢复记忆回国后,方圆可是为土豆老守了好几个月的坟头,风吹日晒的,还休息不好,黑了瘦了也很正常的。 相反,方圆讨厌自己白白胖胖的,就像一坨豆腐那样,被人轻轻一脚就能踩个粉碎,哪像现在又黑又瘦好啊,就像茅坑里的石头,无论遭受多少打击,依然是那样骄傲的坚实着。 “你倒是胖了不少,比以前更漂亮,更迷人了。” 方圆坐在了炕沿上,习惯性的伸出右手,把卡秋莎揽在了怀中:“卡秋莎,对不起,我该早几天来的,我……” 卡秋莎抬起右手,纤纤玉指挡住了他的嘴,眯着眼喃喃说道:“哥哥,你是做大事的人,本来就不该被我拴在身边。你能送给我一对可爱的小宝宝,我已经心满意足了,不能奢望太多,要不然上帝会嫉妒的。” 小少妇都这样说了,方圆还能说啥? 凭良心来说,方圆对卡秋莎并没有太多的那种男女感情。 要不是说实话会担心遭雷劈,这段时间内他想叶明媚的次数,比想卡秋莎的时候都多。 相比起‘无私奉献’的卡秋莎来说,性格泼辣野蛮的叶明媚,更能获得男人的青睐,这就是成熟跟青涩之间的区别,本质上的。 或许,卡秋莎再过十年后,才能跟得上叶明媚。 男人嘛,基本都是一些靠下半身来衡量哪些女人在他心中出于啥地位的,青涩的卡秋莎,现在无论怎么努力,都无法让方圆忽视那些更成熟的女人。 至于有男人会瞪眼,反手点着自己鼻子,叫嚣着说老子最看重的是爱情这种屁话,方圆是不信的:男人哪怕娶个天仙般的美女,照样会记挂大街上那些性感女人的。 在男人的感情世界内,迷恋一个女人的身体,从来都被他们视为无法忘记的爱情。 如果再给方圆一个选择的机会,他绝对不会对卡秋莎下手。 因为那时候,他是诚心把卡秋莎当做侄女来对待的。 但现在,已经升级为妹妹的卡秋莎,却为他生了两个小崽子,所以无论他有多么的愧疚,都得‘勇敢’面对这个现实,从此后发自真心的把她当做自己女人,去爱她,呵护她。 紧了紧揽着卡秋莎的右臂,方圆低头看着怀中小少妇那渴望啥的眼眸,笑着刮了刮她的小鼻子,轻声说:“小老婆,你是我的小老婆。” 红晕,攸地一下,从卡秋莎苍白的脸上布满,展颜一笑间,让整个世界都蓦然一亮,声音有些沙哑的说道:“哥哥,你终于真正接受了我。” 小老婆这个称呼,带有一定的调侃、贬义,暗指不负责任插足别人婚宴的第三人,以图钱为主线,图感情为辅,施展女性魅力,发生不要脸的行为。 要不然,水水姐在发恨时,也不会暗骂卡秋莎是‘小老婆’了。 不过卡秋莎听方圆亲口说出这个称呼后,却激动的差点昏过去。 因为她能看出,方圆不是在跟她打情骂俏,而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呵护。 嗯,我是小老婆,你的小老婆--当上帝听到卡秋莎的心生时,很想替她颜面泣哭:孩子啊,你可知道在你重生后,依着你的身份地位、身材相貌,想要什么样的臭男人没有?何必为成为人家的小老婆,而感动的不行不行的? 毛事太多的上帝根本不知道,当方圆出现在卡秋莎视线中的那一刻开始,她的心里就再也盛不下别的任何男人了。 十七年的非人恐惧生活,足够让一个女孩子的内心感情,无比的单纯。 就像现在的卡秋莎,依偎在方圆怀中时的幸福感觉,仿佛拥有了整个世界。 只要能让她永远都依偎在方圆怀中,她可以抛弃一切,包括老波斯塔夫,还有那两个刚出世的小四代。 跟你慢慢一起白头,漫步夕阳下,才是爱你的女人,最大的心愿。 因为她们后很清楚,爱自己的长辈会去世,自己抚养大的孩子会展翅飞走,唯有深爱着她的男人,才会在她牙齿掉光时,还能跟她说出最肉麻的情话,夸她是不老的天仙;能在她即将离开这个世界时,握着她的手轻声说:下辈子,我还要娶你。 “下辈子,你还是我的小老婆。” 方圆低头,在卡秋莎额头轻轻吻了一下时,却没有得到该有的回应。 她睡着了。 嘴角弯起一抹甜甜的笑,长长的眼睫毛覆盖住了剪水双瞳,发出轻微的呼吸声,左手却抓着方圆左手的中指。 方圆的左手中指上,有一个由莹白发丝编成的‘指环’,这是他在坐车来时的路上,无聊时才编织的,没想到却被卡秋莎误以为了什么。 就好像,她只要留下这个指环,就能永远把方圆留在身边那样。 怎么可能? 男儿志在四方的! 一个破头发指环而已,她喜欢就送她好了--方姑爷微微苦笑着,把指环摘下来,动作温柔的戴在了她的手上,又吻了她额头一下后,才把她轻轻放倒在了床上,替她盖上了毯子。 他以为,卡秋莎在昨晚历尽磨难,今天又遭受大惊吓后,躺在他怀里才找到了安全感,全身心的放松后就睡着了。 其实不然--方圆蹑手蹑脚走出房间,刚刚关上房门后,才没有他所想象的那样脆弱的卡秋莎,就慢慢睁开了眼,缓缓抬手看着那个发丝指环,低低的呢喃:“你,又是哪一位,能让哥哥这样牵挂你?” 哥哥可不知道,他路上随意拣来的一根发丝,能让卡秋莎的感情世界变得那样复杂,最多只是觉得有些好笑,摇着脑袋的来到了走廊内。 波斯塔夫已经醒来了。 老东西一醒来,就让瓦尔特把俩小四代抱在他面前。 看着两个粉妆玉琢般的小婴儿,波斯塔夫一点疼痛也觉不出来了,大有关云长夜读春秋、华佗在旁給他刮骨疗毒的风采。 “看看你儿子吧,虽说你是个不怎么称职的父亲,但总算不是太糟糕。” 波斯塔夫抬头看着方圆,缓缓说道。 方圆不想跟这‘怎么就没被怪物干掉呢’的老东西解释啥,闻言弯腰从婴儿床里抱起了一个孩子。 刚得知卡秋莎给自己生了两个孩子时,方圆曾经掉下几滴英雄泪--那可不是全为了成功当爹而骄傲,自豪,更多的则是因为卡秋莎的死里逃生。 如果可以,他选择不要这俩小崽子,也不想让卡秋莎遭遇那番磨难。 对于男人来说,孩子嘛,好像也没啥稀奇的,说败坏点也就是跟媳妇舒服过后的副产品罢了--方圆也是这样以为的。 但当他把婴儿抱在怀里后,灵魂却猛地惊悸了下,能听到心底最深处有个声音在嚎叫:孩子,这是我的孩子,谁敢动他一指头,我特么的砍死他全家! 有一种感情,当身体接触后,才会释放出它无与伦比的能量,让人在瞬间感受到骄傲、自豪,甘心为保护他圆可毁灭整个世界! 这,就是父子深情。 父爱如山。 绝大多数父亲,都不会跟孩子直言表达,说我有多爱你。 但他们能为孩子吃最大的苦,哪怕浑身疮痕累累,孩子来关心他时,也会假装屁事也没有的,抬手在儿子后脑勺抽一下,不屑的骂道:滚蛋,老子还要你小子来献殷勤? 父爱从来都不会挂在嘴边,像哄女人的那些情话那样,被风一吹,就跑了。 第894章 :又见一根莹白色的发丝 孩子有些饿了,开始小蛆那般的扭了几下,紧闭着眼要哭泣。 小嘴刚张开时,方圆有些发颤的右手食指,恰好轻点在他嘴唇上。 孩子马上张嘴吸住了他的手指。 方圆赶紧缩回来:讲卫生,要从娃、娃抓起才行。 “哇,哇--” 孩子哭着,小嘴到处试探着,这是所有哺乳动物的本能,没谁告诉他得吃奶,他就能做出吃奶的动作。 方圆刚要问孩子是不是饿了时,一个三十多岁的奶妈,就赶紧把奶瓶递了过来,轻声说:“大小姐还没有下奶,我来喂孩子吧。” 第一次当母亲的女人们,刚生完孩子前两天时,身体机能好像还没适应如此快速转变的角色,总得在孩子出生三几天后,才会下奶。 有那些顽固不下的,还得麻烦医生用器、械给吸出来,更鼓动孩子他爸亲自嘬嘴上阵。 相信大多数男人都愿干这种活,并期望为更多的孩子无偿效劳。 方圆当然没脸干这种活,在守着人时--赶紧把孩子递给了奶妈,连声道谢。 受这孩子的哭声影响,另外一个小四代也饿了,挥舞着小手乱蹬踏起来。 方圆下意识的弯腰伸手,要把他抱起来时,却又忽然抬头,问波斯塔夫:“我、我可以抱抱这个吗?” “你是他们的亲生父亲,你想抱谁,就抱谁,别人没权利阻拦的。” 听方圆这样说后,波斯塔夫笑了。 人生阅历相当丰富的老家伙,当然能从方圆这句看似废话、实则就是废话中,看出他有多么的在意两个孩子。 本身是世界有名的大财阀老大,要钱有钱要人有人要势有势,足够给孩子提供尘世间最好的生活环境,再加上有方圆这样一个变态老子的存在,波斯塔夫用脚丫子去想,也能断定没谁能伤害他这俩宝贝孙子了。 老怀大慰,却不想死--得努力的活着,好生活才刚开始呢,怎么着也得把俩小四代培养成在大街上横着走、欺男霸女的恶棍后,才能含笑撒手人寰的不是? 方圆在抱着儿子时,就像抱着世界上最珍贵的瓷器,竟然觉得手脚没处放,却又偏偏舍不得松开,直到一声轻微却相当刺耳的轻哼声,从门口那边传来后,他才霍然惊醒:守着原装货的正牌老婆,最好少玩这些让她反胃的矫情。 赶紧把儿子交给另外一个奶妈后,方圆才讪笑着看向了水暗影。 水水姐,却已经骄傲的扭过了头,目视前方。 给俩奶妈使了个颜色,示意她们把孩子抱上楼后,波斯塔夫指了指沙发:“方圆,坐下说话。” 方圆跟卡秋莎哥哥妹妹的玩儿肉麻时,那些保镖、侍女已经飞快的把客厅简单收拾了一遍,虽然仍旧糟了灾似的乱糟糟,不过坐着谈话是一点问题也没有的。 方圆坐在了他对面沙发上时,波斯塔夫又看向了门口,意思是想请水暗影过来,一起坐下,大家就某些问题一起探讨下。 不过看不惯方圆那番嘴脸的水暗影,却已经不顾医生的劝说‘你受伤了,这时候最好别乱走动’,自个儿走向了沙滩那边,摆明了不愿意跟这俩男人叨叨啥。 “我得跟你说声抱歉,卡秋莎难产时,我曾经有过不理智的想法,给水总造成了一定的心理阴影。” 波斯塔夫倒是个爽快人,开门见山的展开了自我批评,末了又说:“我是真心感谢,水总能不计前嫌,能在最危急的时刻,舍身拦住那个怪物。” 水暗影抱着床头柜,以必死的英雄气概把三脸海怪撞下二楼时,左肩骨裂的波斯塔夫,那时候还没有昏过去。 他又不是瞎子,当然能看出水暗影的出现,对于整个西伯种族来说,有多么的重要。 可以毫不夸张的说,要是没有水暗影那舍身一扑,三脸海怪肯定能追上瓦尔特--海怪,对孩子更感兴趣。 这跟传说中完全吻合:三脸海怪最爱吃的,就是刚出生的婴儿了,像波斯塔夫这种老骨头,就算自个儿把自己蒸熟了,人家都不一定会理睬。 如果没有水暗影的死命一扑,孩子肯定会遭到毒手的。 所以相比起随后及时杀到的方圆,水暗影更有资格被波斯塔夫感谢。 自己小老婆在难产时,她亲爷爷迁怒别人,要把大老婆当殉葬品干掉这种破事,你让方圆怎么说? 难道他发怒,抬手抽波斯塔夫几个耳光,骂他没人性? 还是轻飘飘的说,那是水暗影应该做得? 问题是,人家凭什么应该做啊? 所以方圆不知道该怎么说,只是故作高深的笑了笑,心里却在发誓:以后,我得好好疼那傻娘们。 波斯塔夫也很理解方圆的难处,自然不会再在这个问题上多纠缠什么,很快就转移了话题,说他今晚之前,就要率领一众儿郎返回某个秘密庄园。 他不回莫斯科。 三脸海怪的出现,让堪称老狐狸的波斯塔夫,嗅到了异样的味道,决定先把孩子藏起来,等搞清楚某些问题,确保不会再出现今天的情况后,再搬到莫斯科也不迟。 他跟方圆说这些,就是征求方姑爷的意见:“你要是不忙的话,能不能跟着去,多陪陪卡秋莎?” 波斯塔夫的这个问题,让方圆再次品尝到了愧疚的滋味。 小老婆为了給他生孩子,连小命都差点搭上,更在刚才历经了相当可怕的怪物袭击,他这个小四代的爹地,按说必须得陪在卡秋莎身边的。 方圆也很想这样做。 在抱起孩子的瞬间,他就觉得尘世间没啥比抱着孩子哄老婆开心更重要的事了。 可问题时,他能离开这个世界,这个世界却离不开他。 这不是矫情,而是事实。 波斯塔夫没有等方圆回答,因为在问出这个问题时,就已经知道答案了,很是沧桑的叹了口气:“唉,等以后有空了,常来看看卡秋莎吧。其实,我无比希望,她能忽视掉你的存在,反正很多男人都比你优秀多了。” 对波斯塔夫这种睁着大眼说出来的瞎话,方圆以淡然一笑回应。 波斯塔夫也没觉得尊严受到了挑战,点上一根大雪茄后问:“今晚,你就要回国吗?” “今晚去莫斯科,帮我一个熟人找女儿。” 方圆说着,看了眼顿在外面捂着腮帮子骂什么的筛子,说:“我那边现在的局势非常的复杂,随时都会有大事发生,我最迟明天下午,就得返回国内的。” “那,水总呢?” 波斯塔夫说道:“她现在跟卡秋莎相处的很不错,就让她多呆几天吧。” “那样最好,她跟卡秋莎在一起,才是最安全的。” 对波斯塔夫这个正确的提议,方圆欣然接受。 “你对那个三脸海怪,有什么看法?” 波斯塔夫拥有所有大人物的臭毛病,那就是在跟人谈话时,转移话题时的跳跃性幅度比较大。 方圆此前就在这栋别墅中,住了老长一段时间了,当然听说过三脸海怪的传说,比方它最爱吃小孩啊,子弹打不死啊,是魔王撒旦的小喽啰等等。 “可能是,真有某些传说中的东西存在吧?这个我说不准。” 方圆沉吟了片刻,问道:“老爷子,在你听过的三脸海怪传说中,它会说人话吗?” 波斯塔夫的眉梢一挑,问道:“怎么,你听它说话了?” “我没有。” 方圆摇了摇头,说:“我就是随便问问。” 他不想告诉波斯塔夫,三脸海怪在跑路时,曾经对水暗影说废物,滚开的那件事,因为这不但牵扯到水水姐的尊严,还有可能会连累很多无辜者。 依着波斯塔夫在的智商、势利,一旦知道三脸海怪会说人话后,肯定会想到这是某些人针对西伯人的阴谋,目的是让西伯人彻底的消失,那么他会无比愤怒,发动能发动的所有力量,来彻查此事,势必会殃及一些无辜。 方圆是个心地善良的好人--尽管发善念时的次数,比花两块钱去买彩票就中了大奖的几率还低,不过两个儿子的出生,让他深刻认识到‘少做点坏事,就当给孩子积德了’这句话的深刻含义。 波斯塔夫可不知道孙女婿心里咋想的,在问出了要问的几个关键问题后,就被瓦尔特搀扶着回到了卧室内,稍事休息后就拔锚起营。 抬头看了眼卡秋莎房门口,方圆缓步走出了别墅客厅。 在出门时,他无意中看到一根莹白色中透着淡金色的长发,挂在残破的门框上,随着海风轻轻飞舞。 方圆盯着这跟发丝,双眼瞳孔微微缩了下,抬手捏在了手中,四下里看去。 波斯塔夫身边的女性成员,包括玛丽医生、侍女在内的,大约有三十个人左右。 但没有一个女人,有着这种颜色的发丝,不是黑色就是金色,或者是栗色。 根本不用拿去化验dna,仅仅通过手感,方圆就能肯定,这根挂在墅门框上的头发,与美女司机出租车里的那一根,是来自一个人。 能来到这座别墅内的某个女人,也有可能乘坐过美女司机的出租车--问题是,所有女人,都没有这种‘材质特殊’的头发。 这头发不是染出来的,是真实长出来的。 依着方圆的见多识广,好像还从来没见过这种莹白色透着金光的发丝,这摆明了是有些基因变异。 那么,这根发丝怎么会出现在这儿? 别墅内那么多佣人,整天打扫卫生,地面都搞得好像狗舔了似的那么干净,不可能会任由一根头发,挂在门上。 方圆慢慢抬起头,看向了不远处的海面上时,筛子走了过来,左边腮帮子肿的老高,含糊不清的骂道:“草,跟你在一起就是倒霉,没招谁惹谁,就被抽掉两颗后槽牙……” “你真该庆幸,你只是被抽掉了两颗牙齿。” 方圆打断了筛子的抱怨,抬脚快步走向了海滩那边。 那边还有个女人需要他安慰,谁有空听熟人叨叨? 第895章 :我们离婚吧 愧疚这玩意,最近总是缠着方圆,这让他很不得劲。 别忘了,此前的二十多年中,他从来都不知道啥是愧疚,自以为从来没做过对不起任何人的事。 现在看来不是那么回事,或许以前他脸皮太厚,就算做了对不起谁的事,也没觉得有啥不对,自从记忆恢复后,本人倒是刀枪不入了,可脸皮却变薄了。 走向水暗影时,方圆故意咳嗽了几声。 水暗影却像聋子那样没听到,双手抱着膀子望着大海,动也不动的就像一尊望夫石,海风吹起她长长的发丝,还有裙裾,搞得她好像随时都御风飞去,再也不回人间那样。 会装的不仅仅是男人,女人装傻卖呆时的演技虽然拙劣,却比男人更认真。 “咳,那个啥,你就不怕那个三脸海怪从海里蹦出来,把你抓走?” 方圆走到她身边,抬手挠了挠后脑勺,讪笑着说道。 水暗影眼珠子动都没动,就直勾勾望着海面,淡淡的说:“把我抓走不更好吗?那样也随了你的意思,省的看着我碍事,妨碍你跟你的卡秋莎郎情妾意。” “啊哈哈,话可不能这样说。” 方圆打了个哈哈,不想再跟她提卡秋莎,话锋一转关心的问道:“你肋骨不是受伤了吗,就别抱着膀子跟真事似的装淡定了--唉,你瞧瞧我这张嘴,怎么就不知道说点好听的话来哄你呢?” “疼的是我,又不是你,关你什么事?” 水暗影依旧淡淡的样子,说:“你还是留着那些好听的话,去哄你的妹妹们去吧,我水暗影粗手大脚麻袋神经的,就算你给我说一火车皮的好话,也是对牛弹琴的。” 这就是水火不进,软硬不吃的意思了。 依着方圆以前的脾气,早就冷哼一声,拂袖而去了。 不过貌似现在不是耍大丈夫气概的时候,毕竟水水姐现在满肚子委屈,如果方圆再刺激到了她,野蛮性子一发,想不开再投海自尽,到时候捞上来时,老大一美女的肚子鼓成蛤蟆那样瘆人,拿脚丫子往脸上踩一下啥反应也没有,算咋回事? “你说,那个海妖会不会是人装出来的?” 对付女人,有着十数年花丛经验的方圆,很清楚这时候接连碰钉子后,该用什么样的话题,找到最合适俩人的共同语言。 “不知道,我又不是海妖,我怎么知道它是不是装出来的?” 水暗影说话时的声音,还是那样的冷冰冰的,看来方圆这个方法没奏效。 这让方先生真有些羞恼成怒了,决定使出绝招,来让这个假装冷酷的臭娘们服软。 老人们早就说过这样一句话:办法总比困难多。 既然好说歹说的,水暗影都不领情,方圆只能低低的叹了口气,盘腿坐在沙滩上,拿出烟盒右手食指一敲,一颗烟蹦了出来,落在一米开外的沙滩上。 方圆弯腰伸手去拿--手指刚碰着烟卷,身子忽然一僵,左手捂住胸口,咳嗽了起来。 水暗影依旧仰面看着海面,大又泰山崩于眼前而无视的潇洒。 方圆的咳嗽声,越来越剧烈,就像临死前的痨病鬼要把肺叶咳出来那样,脑袋还一顿一顿,身子一抽一抽的。 水水姐终于忍不住的用眼角,扫了方圆一眼,正要黛眉微皱冷冷的说要咳嗽去一边,免得打搅姐姐我对着大海怀念我曾经的青春时,才发现他脸色通红,还泛上了青紫色,甚至都开始扭曲起来,目光涣散。 “啊,你、你怎么了?” 水水姐再也不敢装了,赶紧屈膝跪坐在了沙滩上,双手扳住了方圆的肩膀,急切的问道:“哪儿不舒服?是不是,你被那个海妖踢在墙上时,受了内伤?” 方圆在跟三脸海怪搏杀时,曾经用膝盖挡过它的大力一脚,炮弹般的撞在西墙上,这可是水暗影亲眼所见的。 依着她的眼力,当然能看出方圆撞在墙上的那一下,要比她被一脚踢飞时,所承受的力道更大,就好像三脸海怪在踢她那一脚时,是脚下留情的,可对方圆却没有丝毫的客气,估计是用了全力的。 方圆虽说比水暗影要厉害很多,又是打不死的小强--不过,在狠狠挨了那么一下,差不多就会受伤的。 方圆只是咳嗽,剧烈的咳嗽,不说话。 脸色越来越红,双眼都开始翻白,身子也开始抽抽,一副随时都死过去的样子。 “来人呀,快来人呀!” 水暗影彻底地慌了,赶紧回头向别墅那边喊叫。 波斯塔夫那些保镖,正在忙碌着搬家,楼顶上的直升机螺旋桨还在轰鸣,人喊马嘶的根本听不到水暗影的咋呼。 水水姐急了,伸手把方圆抄在怀中,刚想把他抱起来跑回别墅内找医生,却牵动了左肋下的伤口,痛哼一声眼前发黑,软软的又坐了下来。 方圆的咳嗽声停止了,躺在她怀中睁开眼,大口大口的喘息着,慢慢抬起手,手指都发颤,伸向水水姐那吹弹可破的小脸蛋。 “你、你怎么了,可别、可吓我!” 水暗影用力咬了下牙关,一双眸子里攸地浮上水雾,冲走了剧痛引起的黑暗,看到方圆艰难伸手要抚摸他脸的动作后,赶紧伸手帮他完成了心愿,低低的泣声:“你怎么了么,怎么了么?我刚才不该那样子对你的,我是故意气你的--” “水、水……” 方圆嘴唇一张一合的,说水的样子,总能让人轻易想到沙漠中三四天没喝一滴水的旅人。 当然了,他现在不渴,他是想说水暗影的名字,只是剧痛让他无法把话说完整。 水水姐想当然得为他补充,紧紧抱了他一下时,晶莹的泪滴滑落,恰好滴进了他的嘴里:“我在这儿,你有什么要说的吗?” “水、水暗影,以后别、别用刚才那样子对我,好不好?我的心,我的心好疼,疼的都喘不过气来了,你也知道有些事,不是我想咋滴就咋滴,我也是被迫的。” 可能是那滴泪水,带给了方圆些许的生命活力,让他说话的声音开始变流畅了。 水暗影没注意到,只是用力点头,哑声说:“好,好,我答应你,我以后再也不会对你乱发脾气了。其实,你该知道,女人对男人发脾气时,是因为太在乎他了……我太在乎你了,我从来都没有因为你跟卡秋莎在一起就生气,我只是太羡慕她,能为你生两个儿子。” “那,你以后也给我生两个、哦,不,你给我生三个孩子,好不好?” 方圆脸上的痛苦神色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向往。 “好,好,我们就生三个,生四个五个六个!” 水水姐连连点着头,吸了下鼻子,左手在方圆身上轻抚着,动作无比的温柔。 “生那么多,你会变成猪的。” 方圆好心提醒道。 “变成猪也行啊,因为我本来就是个猪啊。” 水水姐突地桀然一笑。 方圆立即察觉出不好,刚要翻身从她怀里挣开时,就觉得有老虎钳子狠狠拧住了他大腿里子--那叫一个疼,疼的方先生身子猛地一挺,张嘴刚要惨叫,一把沙子就洒进了他嘴里。 “混蛋,你敢拿着受伤来骗我,看我不掐死你!” 水暗影咬牙切齿,绝美的女人在脸色狰狞时,样子也是很吓人的。 “卧槽,你松开我!” 噗的一声,喷了水暗影满嘴沙子后,方圆大骂着,伸手就要推开她。 右手刚发力,就看到水暗影黛眉猛地锁紧,痛苦之色溢于言表。 方圆这才发现,他受疼下推出去的右手,刚好按在水暗影受伤的左肋下,慌忙松了回来,长长叹了口气,闭上了眼,一副任凭宰割的无畏。 大腿里子被女人狠劲扭掐时虽然疼,不过相比起水暗影拼死救卡秋莎时所受的创伤,貌似还轻了很多。 身为一个骄傲的男人,可不能跟娘们一般见识。 方圆闭上眼后,腿上的疼痛也消失了。 方圆有些奇怪,睁开眼问道:“你咋不扭了?” 水暗影低头,看着怀中的男人,神色复杂的过了片刻,忽然淡淡的说:“方圆,我们离婚吧。” “啥?” 方圆呆愣了下,翻身坐在了沙滩上,皱眉看着她。 “我说,我们离婚吧。” 水暗影再次淡淡地说道。 方圆跟水暗影扯证,纯粹就是一场闹剧。 可《婚姻法》是不会开玩笑的,只要有那一纸‘合同’在,他们就是两口子,谁要是再在外面乱勾搭人,就叫出轨,谁要是再跟别人结婚,就会犯下重婚罪。 从扯证的那一刻开始,方圆就没把这场婚姻当回事,更没把水暗影当做能跟他相濡以沫终生的伴侣。 水暗影负气去北朝自己找死,仅仅是一厢情愿的负气罢了。 方圆不顾死活的去救她,也只是单纯的不想她就这样傻乎乎的死掉,可没有把她当做自己老婆来对待的。 直到方圆死而复生,记忆恢复,看透了很多事情之后,才觉得人家水水姐給他当老婆,貌似配他是绰绰有余的:要模样有模样,要身材有身材,要钱有钱,腚大腰圆,生孩子不难…… 关键是两口子以后闹矛盾,可以想揍就揍,才不会像夏小韵、林舞儿之流的,一个大嘴巴子抽过去,就知道哭。 水暗影会还手的--这样的娘们,揍起来才带劲不是? 绝对是这些龌龊的想法在作怪,才导致方圆接受了这个老婆的存在。 也正是把她当做了自己老婆,方圆才会在抱起儿子时,对人家心有愧疚。 只是方圆却没想到,就在他已经接受水暗影当老婆时,她却提出了离婚。 方圆能看出,水暗影没有开玩笑,是相当认真的。 “为啥忽然要跟我离婚?” 方圆呆愣半晌后,低声问道。 “为啥?” 水暗影抬起手拢了下耳边发丝,看向了海面,语气平静的说:“自从你死而复生后,我就有这想法了,只是始终在犹豫。今天这些事的发生,我才知道我没有想错。” 第896章 :最后的尊严也给了你 再大度的男人,获悉自己老婆跟别的男人不清不白后,也会愤怒异常,发誓要把那对狗男女剁成肉酱,拿去喂狗。 男人却很少想过,女人对于这种事的看法,其实跟他是一个样的。 如果方圆能把水暗影当做老婆看,像所有称职的丈夫那样,在跟别的女人来往时,顾忌她的感受,那么就不会跟那么多女人不清不楚的。 方圆让卡秋莎怀孕这件事,水暗影没有理由责怪他。 因为那时候的方圆,连他自己是谁都不知道,又怎么能记起他还有个大他两岁的老婆,在国内为他守望门寡,替他保护韩斌等人? 但方圆在恢复记忆回国后,却没有通知水暗影,躲在某旮旯里数月之久,就为了帮林舞儿夺回被楼宇湘抢走的财产。 方圆回到唐王后,也没通知水暗影,反而屁颠屁颠的跟夏小韵鬼混到了一起。 当然了,方圆瞒着水暗影,直到今天才来见她,确实有他的难言之隐。 不过女人是种心思相当古怪的精灵,她不管男人某些做法的目的是什么,就固执的以为:既然大家是两口子,无论遇到什么事,俩人都得商量着去做,哪怕是天塌下来,也一起抗住就是了。 “我就觉得,我在你心里是可有可无的。” 水暗影侧脸,看着方圆低声说道:“无论我有多么努力,我都没法在你心里占有最重要的位置--你不用辩解什么,我只问你一个问题。” “你问。” 方圆抬手擦了擦嘴角的沙子,点上了一颗烟。 “我跟夏小韵,林舞儿俩人相比起来,谁更重要?” 水暗影缓缓问道。 当然是你更重要,你是我老婆嘛! 如果是放在以前,方圆肯定会想都不想,就脱口说出这句话,然后就是连篇的比较,外带发誓,来证明水水姐是他最最爱的人。 现在,他嘴巴张了张,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他能看得出,水暗影现在问他这个问题,是相当认真的,就算他良心都被毛驴吃掉了,他也没法说出这些话。 只能沉默。 沉默,有时候就是最好的回答。 水暗影明白了,没歇斯底里的骂他没人性,更没有泼妇般的劈头盖脸的扑上去痛扁他,只是微微笑了下,从沙滩上慢慢站了起来:“有人说,一旦分手就是最熟悉的陌生人,连朋友都做不成。我不相信这句话。以后,你如果有什么需要我帮助的,尽管说,要人有人,要钱有钱,只要我能拿得出来。” “我只要你,行吗?” 方圆抬头,看着她问道。 “你可以要我的命,但你不能拿走我的身体。” 水暗影这样回答。 方圆没再说话,只是看着她的眼睛。 水暗影也看着他,眼神清澈,平静。 一分钟后,方圆还是看着她,动也不动。 水暗影的眼神却开始飘忽起来,躲闪开看向海面:“你去忙你的,这段日子里,我会替你照顾卡秋莎的。” 方圆忽然问道:“你说的这些,都是借口。因为你该知道,我为啥要帮林舞儿,我为啥又跟夏小韵呆在一起,甚至你还清楚,我对叶明媚也--” “我不知道!” 水暗影烦躁起来,恨恨一跺脚,打断了方圆的话,却牵动了伤口,疼的她脸色猛地苍白了下,用力咬住了嘴唇。 方圆没管这些,只是继续说道:“我不是在求你别离开我,我也不会强迫你必须在我身边,我就想知道,你究竟是为啥要这样做。” “方圆!” 水暗影低头,声音里带着哭腔的低低喊着他的名字。 “我在。” 方圆轻声回答。 “能不能,给我留下点尊严,让我走的洒脱些?” 水暗影说着,抬手擦了擦眼角。 方圆摇头;“我不明白你的意--” 水暗影猛地吸了下鼻子,霍然转身背对着她,嘎声打断了他的话:“我怕!” “你怕?” 方圆更加奇怪了:“你怕啥?怕我不会好好对你?” 风,徐徐从海面上吹来,吹散了水暗影说话的声音,听起来有些模糊:“自从义父去世后,我就像没人管的野孩子,彻底失去了游戏人间的资格,从云彩上摔到地上,燕春来、郭易秦之流想要欺负我,根本不会有丝毫顾忌。” 不管你多么讨厌这个世界上的某些规则,你都必须得承认一个事实:有背景,没背景完全是两码事。 有龙头罩着时,水暗影能坐在风声老大的位置上,在众多男人面前嚣张跋扈,谈笑间羽扇轻挥--就能决定别人的生死,命运。 她后来被解除风声老大的职务,赌气离开龙头交给她的启新集团,独自创建了圆美人集团后,也是一帆风顺,那都是因为龙头的原因。 但龙头却已经仙逝了。 再也没有谁站在她背后,替她挡风遮雨,撑腰。 然后燕春来他们,就不把她当回事了,想怎么收拾,就怎么玩儿。 人的想法,心态,会随着自身所处的地位,环境而改变。 没有了保护伞的水暗影,懂得了在求人办事时,给人家陪最殷勤的笑脸了。 “我已经不再是以前那个水暗影了,当然也没有了以前的担当。我很清楚,你为什么要让我来俄罗斯,就是为了躲开那些危险。你是好心,我承认。可你想过没有,依着我的脾气,在得知你这样做的真正原因后,为什么没有回去,而是乖乖的躲在俄罗斯,接受卡秋莎保护呢?” 水暗影说着,抬手擦了擦脸,微微侧脸低声说:“我怕了。我已经失去了当初跟你一起孤身挺进罗布泊的资格,更失去了跟你并肩面对邪恶的勇气。我只想--找个我爱的男人,平平淡淡的过完这辈子。” “方圆,你是我最爱的,却不是能为我提供平静生活的男人,你现在,就是个瘟疫,我怕会被你传染,把自己的小命丢上。这些话,我不想说出来的,事关我最后的尊严。现在,我把我最后的尊严也给了你,我已经一无所有了,你就放我一条生路吧,求你。” 用最低的声音,说出最后这两个字后,水暗影快步走向了别墅,就像逃跑那样。 方圆盘膝坐在沙滩上,望着水暗影消失的方向,很久都没动一下。 被水暗影掐过的地方,还很疼。 就像那娘们,依旧在用她春葱般的手指,狠狠拧在上面那样。 她说,她怕了。 她怕受到我连累,把小命都赔上。 水暗影,会怕被连累? 呵呵。 方圆心中呵呵轻笑一声,低下了头。 他手里,还拿着那根莹白色中闪着淡淡金光的发丝。 很奇怪,俩人刚才又打又闹的,方圆竟然没有丢掉它--就像,无论水暗影拿出什么样的借口,来跟他离婚,他都不信。 但这确实事实,他纵有一万个不愿意,也得在水暗影送来的离婚协议书上签字。 为了能离开他,那个骄傲的娘们不惜把最后的尊严拿出来,让他可劲儿的践踏,他还有什么理由,不答应她? 或许,就像他们当初扯证那样,他们的相识、相处到现在的分手,都只是一场闹剧罢了。 让人心情很沉重的闹剧,必须得有人来打破这份沉重,把方圆彻底解放出来。 勇敢的筛子,担任了这个角色,踢踏着沙子走到方圆面前,一屁股坐了下来,左手捂着已经被医生治疗过的腮帮子,盯着在他手里慢慢变成一个指环的莹白发丝,发出鸭子般的笑声:“嘎嘎,被人踹了?” 方圆低着头,把发丝指环套在左手中指上后,才问道:“你怎么知道?” 筛子得意的反问:“我是什么人啊?” “你是筛子。” “筛子的真正含义,并不仅仅只是把世界上最坚实的监狱,当做筛子般的可以随意进出,还特制我这颗超级大脑,这双如炬慧眼,这种只需看你愁眉苦脸,就能知道--” “那你猜猜,接下来我要做啥?” 方圆打断了筛子的自吹自擂。 “我猜啊,你要--” 刚说出这几个字,筛子脸色霍然大变,爬起来转身就跑。 方圆伸脚,用脚尖勾住了他脚腕,筛子马上就来了个饿狗吃屎,噗通一声的扑倒在了地上。 不等他叫骂出声,方圆就扑上去拳打脚踢,丝毫不顾他杀猪般的惨叫声。 直到有听见他惨叫声的保镖,从别墅内跑出来看后,方圆才停手,展开双臂仰面朝天重重吐出一口浊气:“呼,总算是舒服了很多。” 人在舒服时,心情就会好。 心情好时,就会看什么都顺眼。 哪怕是直升机起飞时,螺旋桨高分贝的轰鸣声,听在耳朵里也宛如天籁般动听。 更何况,还有个娇滴滴的小老婆,泪流满面的躺在舱口的担架上,正冲下面连连挥手呢? 安神号直升机起飞时,比磨盘还要大的夕阳,正要慢慢沉下海面。 直升机从夕阳中间掠过,全身都被镀上了一层金光,看起来是那样的耀眼,迷人。 方圆站在别墅四楼的天台上,冲卡秋莎用力挥手大喊着什么时,水暗影那张俏脸,好像从舱口闪现了下,不等他看清楚脸上的神色,就迅速消失了。 轰隆隆的螺旋桨声音,随着直升机的远去,慢慢被海面上那群海鸥此起彼伏的叫声所代替。 卡秋莎走了,水暗影走了,两个西伯家族的小四代也走了。 跟随卡秋莎一起走的,还有海景别墅区的保安舍济科夫。 方圆曾经答应过人家,想不想成为西伯人的专职保镖--人家无比的激动,方圆当然不会让他失望。 方姑爷的面子,瓦尔特还是要给的,当然会调查舍济科夫的社会关系,一旦发现他有什么不良居心,老瓦铁定会毫不客气的痛下杀手。 那就不是方圆的事了,他只是完成了对一个小人物的承诺。 “还不走,站在这儿当木桩子呢?” 听筛子用这种阴阳怪气的语气说话,方圆就有些后悔,下午揍他时,怎么就没多用点力气? 这次就放过他了,看在他还有用的份上。 第897章 :画报上的美女 很多年前,有一部电影曾经风靡华夏,名字叫《这里的黎明静悄悄》,说的就是这个国家的事。 方圆很早之前就看过这部电影,也拜读过原著。 这部电影中,没有宏大的战争场面,只是讲述了一场小规模的冲突。 故事的结局,会让人悲伤,因为那些迷人的俄罗斯姑娘,一个个的都牺牲在了德军士兵手中,最后只剩下个男的,手还没了一只,竟然大发神威,独自马踏德军,俘虏了四个德军士兵,唱着欢快的歌儿在凯旋的路上,昏过去了。 无法否认的是,这部电影、这部小说都堪称经典,情节也很扣人心弦,跌宕起伏的,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不像懂得抓人心的美国佬那样,好人死到最后,怎么着也得留下个漂亮妹子才行。 这要是写成网文,肯定是个扑街货。 现在人们无论是看书,还是看电影,都不喜欢看到悲剧。 曾经风魔全世界的悲剧(类似于罗密欧安的朱丽叶的那种悲剧故事),现在早就被精神肤浅的现代人狠狠踩在脚下了。 也就是方圆这么有深度的人,在重温这部电影后,会发出‘生不逢时’的感慨:“唉,我如果是那个幸存者的话,就不会让那些姑娘们挂掉了。” 帮、帮帮的敲门声,打搅了莫斯科的黎明,让方圆有些不爽。 要不是看在筛子还有点用的份上,方圆绝不会去给他开门。 “起的挺早啊,还是一宿没睡?” 筛子蓬头垢面的,打着哈欠揉掉了眼角的眼屎,进来后看蹲坐在了沙发上,双脚搁在了案几上,把手里的一份彩板画报盖在了肚子上。 俩人昨晚九点多,就已经来到了莫斯科,下榻在了这家帝国酒店中。 方圆懒得回答筛子的这个问题,坐在他对面沙发上,抬脚把他的脚踢下去后,搁在了上面。 “草,桌子这么大,就非得跟我抢这一角?” 筛子骂了句,又把双脚搁在另外一角,看向了还开着的电视,只看了一眼,就撇了撇嘴:“什么年代了,还看这种老掉牙的片子?看来你很喜欢看电影啊,我给你推荐一部美国享誉世界的大片,那才是享受,名字叫--” “我看到美国鬼子就心烦。” 方圆打断了他的话,问道:“说说吧,你准备怎么去见你闺女,又怎么让她相信,你一个臭名昭著的网络黑客,竟然是她亲生父亲。” 筛子嘴角动了下,没说话。 “咋,你是不是感到自卑了?” 方圆看出他心里怎么想的了,冷笑着挖苦道:“哼哼,想想也是,人家南诏小姐这些年,可是被东洋某知名教授当亲闺女来养的。你没看她在新闻中,为她养父之死有多么的肝肠寸断啊?还为了给养父报仇,处心积虑的要杀我,足够证明他们父女感情不一般的好。” 筛子还是没说话,低头看着手里的画报。 看到筛子拿着精致的画报,方圆是特别生气:有好玩意,也不给我看! 怒气,促使方圆的口舌越发刻薄:“就在人家无限怀念养父的恩情时,你一个满世界播种的野驴忽然跑出来,说是她亲爹,她能接受……” “不能。” 筛子抬起了头,看着方圆认真的说道:“你说的不错。如果我是她的话,我也不能接受我这样的一个亲生父亲。” “你小子,这次是认真的?” 看出筛子眼里蕴含着的很多痛苦后,从来都以打击别人为乐的方圆,总算良心闪现了一次,不好再继续说那些刻薄话了。 筛子没有理睬方圆的问题,只是说:“你说的不错,我就是个满世界播种的野驴,一心想希望能拥有自己的亲生孩子。现在,上帝已经满足了我的心愿,赐给我那样一个优秀的女儿,我要是再去伤害她的话,对她,对我,对上帝,都不公平。” 方圆有些听不懂筛子为啥这样说了,不耐烦的摆摆手:“说人话。” “我不会让她知道,我是她的亲生父亲。已经被杀的南诏博士,才最合适给她当父亲的。” 筛子总算表达出了他想说的话,却是满脸的落寞,还有不是虚伪的茫然。 方圆拿起遥控器,关掉了电视,沉默片刻后才问:“你不想见她了?” 筛子摇了摇头。 方圆明白了:“你想见她,却不想让她知道,是你给予了她生命,才让她来到了这个世界上。” 筛子点了点头。 方圆想了想,说:“这个好办,等会儿我就给韩斌打电话,约他出来吃饭。到时候,你作陪,我再特意嘱咐他,带着圆美人集团的那些人过来,大家伙一起聚聚。” 筛子再次点头。 方圆有些担心:“傻了?” 筛子还是点头。 “那,你还记得,你得无偿为我效劳三年的事不?” 方圆更加担心了--这种人,就该遭雷劈,一个晚上都没睡,翻来覆去才做出痛苦决定(父女相见不相识)的筛子,此时最需要的,就是熟人发自内心的关怀,可他却一心牵挂着自己的利益。 “记得。” 筛子总算说话了。 方圆松了口气:“呼,这就好。” 筛子马上说:“不过,我想反悔,改变帮你的年限。” 方圆这就怒了,猛地一拍沙发帮,骂道:“草,你说话是放屁啊?” 筛子歪着下巴,看着方圆的眼神,就像在盯着他的情人:“我要在你身边,呆一辈子。” “啥?” 方圆猛地打了个激灵,起了一层小鸡皮疙瘩。 如果筛子是个美女,跟他说这句话,他肯定会虚情假意的劝说,世界上好男人多的是,何必非得在他这一颗树上吊死呢? 可筛子不是美女,方圆也特恶心男人当着自己的面弯腰撅腚的捡东西,当然得一口拒绝了:“靠,我就当你这句话是在放屁,下不为例,再敢乱放,小心我把你给阉掉!” 不畏暴力的筛子,淡淡说道:“昨晚我想了一个晚上,才发现我已经很累了。这些年来,我真像一头野驴那样,满世界的播种,始终生活在未知的惶恐中,看不到自己的未来,不敢想象等我临死时,会有多么的悲惨,我--” 方圆双手拱拳,求道:“拜托,说人话啊。” “我想去你未来的孤儿院,给孩子们当一个网络老师,称职吗?” 筛子问。 “认真的?” “我可以像圣母玛丽亚发誓。” “我不相信女人,全世界的任何一个女人。” 方圆摇了摇头,说:“月薪,最低开多少?” 筛子脸色阴沉了下来:“你在侮辱我。” “啥意思?” 方圆有些不明白了。 “我是实心实意的想教孩子们知识,谈钱就会亵渎我的纯洁的思想。” “啊,我明白了,你是要在孤儿院,当一辈子义工。” “上帝给了我一个女儿,就是最好的报酬。” “对,对,你这句话,是我认识你这么多年来,说出的最正确的一句了,得喝两杯庆祝一下,必须得喝。” 方圆说着,爬起来跑到酒柜那边,拿过两瓶白酒,递给了筛子一瓶。 “不喝了,等见到樱花时再喝,现在喝醉了会耽误事的。” 筛子接过酒瓶子,放在了案几上。 方先生心情愉悦下,接连点头:“昂,你说的很有道理。那个啥,咱们是不是签订一份合同,内容就按照你刚才所说的那样?” 筛子回答:“我忽然想改变主意了。” “算了,算我没说。” 方圆连忙转移话题,指着筛子肚子上那本杂志:“给我看看呢,封面美女的腿子很迷人啊,匆匆一瞥就能看出特健康,解释。” 如果让脑子短路发神经,才去梨花山做一辈子义工的筛子跑了,不但方圆不会原谅自己,就连老天爷也得打雷劈死他。 方圆根本不知道,他现在有这种心态,是因为他像筛子那样,有了很大的转变,把做慈善当做一份事业来看待了,一心想做好。 这不怎么符合他儿时的梦想。 成为世界上最有钱的男人,每天沉溺在美女堆里,花天酒地的,这不是很多男人儿时的梦想吗? 不过对于方圆来说,他想实现这个梦想,绝对是轻而易举的。 他现在就是身边美女如云,俩儿子是西伯集团的未来掌门人,水暗影、叶明媚、夏小韵,还有花小妖,甚至再加上叶明媚,都算是他的提款机。 钱,对他来说,早就没有了意义。 当一个男人,真正的视金钱如粪土、身边美女如云时,他就会觉得异常空虚,必须得找点有意义的事儿来做,才能证明他还活着。 不提彼岸花、九幽世界那些破事,最有意义的莫过于做慈善了。 成为一个大善人,被后人永远的牢记在心,就是方圆当前的奋斗目标了。 其实,筛子之所以无偿给他当一辈子的义工,又何尝没有这种想法? 只是筛子要实现这个目标,比方圆要轻松太多,还有大把的时间,能抱着膀子躲在旁边看好戏,就像现在,听他说要看看封面美女后,马上就递给了他。 筛子还用一副过来人的语气,点评封面美女的那双腿子:“啧啧,我也自认走南闯北很多年,上过的女人比你见过的都多了,其中也不缺乏明星、贵太太之类的。可我从没有见过这样一双腿。你看看,多结实啊,健康啊,修长啊,迷人啊--有些口渴,我先去喝水。” 筛子这些年来把所有精力都放在了女人身上,可谓是色中恶狼,顶级专家了。 所以呢,只要能被他大肆称赞的一双腿,绝对是顶级货色。 不过方圆的脸色却很难看,刚才还眉飞色舞色迷迷的脸上,阴沉的几乎要滴出水来。 无他,画报封面上的这位美腿女郎,竟然是前两年才从草窝里飞到梧桐树上的楚楠楠。 如果不是确定自己这双眼没有瞎,就算打死方圆,他也不相信,在他印象中的那个小破警察,兼小泼妇,竟然是这样的性感,妖媚,野性十足。 第898章 :我现在能配上你了吗 在方圆的印象中,楚楠楠充其量就是个胸大无脑的存在。 论起相貌,她远远不如夏小韵精致,粗眉大眼的倒像个男人婆。 提到起身材,细腰翘臀的水水姐,估计能拉她九条街。 谈起风骚,无论是叶明媚还是楼宇湘,都能把她给骚的晕头转向,找不到北。 说起冷漠,有哪一个美女,能拥有花小妖那种与生俱来的女王气质? 再聊聊清冷--如果清冷也是一种魅力的话,楚楠楠站在林舞儿面前,就像个故作矫情的小丑。 啥,单纯? 嚓,开沙子玩笑呢,单纯的秦小冰,能把楠楠姐给搞得死去活来又活来死去的。 最后再拿同样是从草窝里飞出来的卡秋莎,跟楚楠楠相比吧,就算是瞎子,也该看出西伯小公主只需一根小手指,就能让她羞愧的无地自容。 楚楠楠,在方圆的印象中,就是个智商不超过八十的低能儿,就仗着有股子彪劲儿,才歪打正着的成了一名警察。 那就是一扔在墙旮旯里三十年,都想不起来的傻大姐。 对,就是傻大姐,跟啥子风度啊,优雅啊,雍容惊艳妖媚迷人等等所有形容女性美的词,都不搭边。 傻乎乎的傻大姐,才是方圆给楚楠楠的最终定律。 但现在,当他看到楠楠姐身穿白色短袖吊带裙,下面黑色超短小皮草,脚踩十三厘米高的红色细高跟,单手掐腰,小嘴微微半张,眼神冷漠的盯着远方的样子后,方圆才知道自己对他的以往的印象评价,错的有多么离谱。 野性! 从小过惯了苦日子,从东北某旮旯大山中走出来的楚楠楠,骨子里有一种野生金钱豹才有的野性。 这种野性,不是叶明媚、也不是岳婉晨在炕上时的那种野(那是肆无忌惮的发嗲),而是一种让男人看一眼,就会联想到奔驰的胭脂马,无论付出多大的代价,都得去把它骑上,征服它野性的冲动。 画报封面上的楚楠楠,向世人展示了她独特的女性气质。 尤其是那双腿,结实健康的,仿佛只要拿锤子狠狠砸上一下--锤子就反弹回来,砸在自己的额头上,晕过去了。 “特么的,怪不得她没有在卡秋莎身边,非得跑去北欧拍电影,原来是去丢人现眼了!” 莫名其妙的嫉火,烧的方圆浑身忍不住要破口大骂,抬手就把那张封面给撕了,刺啦刺啦的撕成了碎屑,抬手洒在了半空中。 画报是最新的,上面有日期,就是昨天才出来的。 当时在海景别墅区时,方圆还问卡秋莎,说怎么没看到楚楠楠呢。 卡秋莎告诉他说,楚楠楠现在档期比较紧,不但得拍电影,还要做广告,现在是她旗下影视公司的摇钱树,当然得可劲儿的摇了。 卡秋莎这样说,自然是开玩笑了。 其实方圆也知道,卡秋莎把楚楠楠送到北欧去,就是为了让她避免跟水暗影见面。 毕竟水水姐是方圆的正牌老婆。 水暗影不敢把西伯小公主咋地,可对付一个演戏的,依着她以前从无数实战中总结出的经验,绝对能在神不知鬼不觉间,就能把楚楠楠玩残,玩蒸发的。 同样是女人的卡秋莎,自然很清楚女人的自私心有多可怕,这才抢在水暗影抵临俄罗斯之前,就把楚楠楠给派出去了。 楚楠楠远赴北欧,不但能避免跟水暗影见面,更能有效躲开危险,对她来说可谓是一举两得。 方圆也很赞同卡秋莎这样安排楚楠楠,却不代表着在没有经过他的允许下,这傻娘们就把自己的‘玉照’刊登在画报上,露出一双大长腿的让天下男人尽情的抚摸--抚摸画刊。 自私不是女人的专利。 男人才是最自私的:他能满世界的祸祸女人,却受不了自己老婆给别人飞一个小媚眼,这就是最有利的证明了。 从楚楠楠把她的第一次,交给方圆后,她就成了方圆的私有品。 现在,他的‘东西’,却在接受全世界的男人围观,当然会无比的愤怒了。 “唉,你撕了也白搭。我在网上已经查阅过了,这一期的《猛汉帮》,是卖的最火的一期,就因为这野美人在封面上。网上说,现在这一期的《猛汉帮》,已经从五美元的原价,上涨到五十美元了。让我惊喜的是,我会在我住的房间里,看到了这本杂志,看来是前面客人留下的,我--” 筛子抬头,看着蝴蝶般纷纷扬扬洒落的纸屑,唧唧歪歪到这儿时,才发现方圆正用杀人的眼神,死死盯着他。 他赶紧改口,耸耸肩双手摊开:“我发誓,我没有对着她照片做什么恶心事,这要得益于我早就知道她是你女人了。你该知道,我这人从来都很尊重熟人的女人。” 方圆没理睬他,低头拿出了手机。 看他在那儿拨号,筛子忍不住的又说:“方圆,劝你一句,自信而独、立的女人。才是有魅力,迷人的。我们男人,没有任何权利,以爱她为借口,就阻止她向这个世界,展现她该展现的惊人美丽。” 听着手机内传来的嘟嘟声,方圆冷冷的反问:“如果我非得这样做呢?” 筛子低声回答否:“你会让她失去信心。” 方圆还没有来得及品位筛子这句话的意思,手机接通了,楚楠楠那带有明显惊喜的欢快声音,从那边传来:“嗨,小子,你终于肯主动给姐姐打电话了。不错,值得表扬,亲你一个--嗯,波!” 方圆却冷着脸,淡淡地问:“是谁让你穿成那样,摆出那样的姿势拍照,放在、放在--” 他说着,看向了筛子。 怒火,干扰了方圆的思维能力,竟然忘掉杂志的名字叫什么了。 “《猛汉帮》。” 筛子轻声提醒。 “是谁让穿成那样,摆出那样的姿势拍照,放在《猛汉帮》封面的?” 方圆重复问道,声音依旧冷的要把东边升起的朝阳给冻住。 楚楠楠沉默,没有回答。 “你哑巴了?” 方圆冷笑:“嘿嘿,还是春心泛滥,在见识过太多世面后,终于发现这个世界很精彩,比我好的男人大批大批的存在,要主动诱捕让你舒心的猎物了?” 楚楠楠仍旧沉默,没说话。 方圆却能听出她在咬嘴唇时,才会发出的砸吧声。 咳嗽了声,方圆拿着手机站起来,走到窗前看着东方,淡淡的说:“楚楠楠,如果你真有这想法,那就跟我明说好了,我是绝不会阻止你去寻找你自己的幸福。但是,我不喜欢你脚踩两只船,更没兴趣跟其他男人一起,来成为你的裙下之臣。” “方圆,我配不上你。” 楚楠楠终于说话了。 方圆笑了。 傻瓜也知道,女人在移情别恋,决定蹬开一个男人时,就会说此类的屁话,什么我配不上你啊,比我好的女人多的是啊,我祝你幸福啊,早点找到最合适你的公主啊等等。 至于男人找到,还是找不到,女人才不会在乎。 她们在乎的,只是得找个能说得过去的借口,来离开男人。 楚楠楠,现在也开始给方圆玩这一手了。 方圆才觉得好笑,却没吭声,只是侧耳倾听她接下来会说什么。 “你还是个送快递的时候,我从没把你放在眼里。但后来……” 顿了顿,楚楠楠声音变低:“自从知道卡秋莎、水暗影她们的存在后,我才知道我错的有多离谱。从一开始,我就配不上你。” “商大明星,你太高看我了,我就是个小无赖罢了。该说配不上的,是我,不是你。” 方圆随口说出这句话后,忽然很后悔。 他不该这样跟楚楠楠说这种话的。 因为楚楠楠从没有做错什么。 对于一个从山窝子里飞出来的女孩子来说,在见识到自己喜欢的男人身边,竟然围绕着卡秋莎、水暗影、夏小韵等极品女孩子后,自卑,就会像魔鬼那样死死纠缠着她,勒的她喘不过气来。 唯有离开,才是她最正确的选择。 她,没有丁点的资本,跟那些极品女人,来争抢一个男人。 方圆忽然醒悟了:他要是楚楠楠的话,他也会做出这样的选择。 楚楠楠没有错,错的是方圆,他无法像大多数男人那样,去专心的爱一个女孩子,给她必需的安全感,让她不用自卑。 这样想后,方圆心中的怒火,一下子烟消云散了,只是有些舍不得的疼。 “唉,方圆,你能不能先听我把话说明白,再决定说不说这种话,好不好?” 幽幽叹了口气,再用这样语气说出这些话,一点都不是楚楠楠的说话风格。 看来,搁着电话,她也能感受到方圆此时是什么心态了。 “你说,我在听。” 方圆的语气,温和了起来。 楚楠楠没有注意到,说出了她的心里话:“我从小,就很笨,也很倔,认准了的无论付出多大代价,都要去争取。当年,我就是这样考上警校的。就像当初,我发现我无可救药的爱上你之后,就始终在琢磨,该怎么做才能让我自己,变成卡秋莎那样的人。” “我没有卡秋莎那样的爷爷,没有水暗影丰富多彩的过去,更不会像楚词那样,命中注定要跟你纠缠不清,我只是个傻大姐。如果有人告诉我,能从我身上发掘出不同于她们的魅力,来吸引你,哪怕是把眼睛抠掉,我也会毫不犹豫。” 楚楠楠继续说:“老天爷很青睐我,让我在北欧遇到了一个老人。这个老人,几年中就发掘了七八位世界名模,眼光相当毒辣。偶然的机会,他在酒会上遇到了我,告诉我说,我不该像那些人云亦云的浅薄女人那样,穿着让自以为是的礼服--我,应该像一片奔驰在彩云间的野马,让全世界的男人,都为我倾倒。” “我相信了他,按照他说的去做。” 楚楠楠一口气说了那么多后,才长长吐出一口浊气,轻声问道:“方圆,我现在的样子,能配上你了吗?” 第899章 :我迷倒你了没有 哪怕楚楠楠现在国际影坛,已经暂露头角,让人见识到了她独特迷人的风采,但毫无疑问的是,她就像很多出身贫困的女孩子那样,不管爬得有多高,跟卡秋莎相比起来,骨子里都会有种浓浓的自卑感。 其实卡秋莎从小生活的环境,还不如楚楠楠的,只是人家身上却流淌着西伯人的高贵血统,这不是楚楠楠都比的了的。 如果把楚楠楠换成别的女孩子,差不多就会因为心中这份自卑,放弃跟卡秋莎等人‘争宠’,另外寻找属于她的心上人。 不过楚楠楠不想放弃。 她说她笨,她倔,她是个没多少素质的傻大姐,可她却有着‘不见棺材不掉泪’的执着,遇到天大的困难时,不是逃避,而是努力去改变,提升自己,正面寻找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 功夫不负有心人。 就在楚楠楠最需要帮助时,一个纵横模特界的老头子出现了。 老头子就像尘世间最高名的画师,只是寥寥几笔,就化腐朽为神奇,彻底挖掘出了楚楠楠不同于别人的自身美丽。 “他说,我身上有股子来自于大自然的野性,这是那些豪门贵妇打破头都无法拥有的,只要我能按照他说的去做,他保证我能迷倒世界上所有的男人。” 电话那边的楚楠楠,这会儿说话时的语气中,带有了明显的忐忑:“我告诉他说,我不想迷倒全世界的男人,我只想迷倒一个姓方的小子就行了--我知道,我这个想法在你看来,肯定会特愚蠢,你在看到我的照片出现在画刊上后,肯定会特生气。” 听着楚楠楠在那边低声说着这些,方圆嘴巴动了动,想说什么,却什么都没说出来,就仿佛有什么东西堵在嗓子眼,让他发不出一个音节。 楚楠楠穿成那样,摆出那样的姿势出现在《猛汉帮》封面上,不是只想让世人看到她那股子来自大自然的野性魅力,她只是想用这种方式来告诉方圆什么。 “我不在乎,就算你狠狠揍我一顿,我也不在乎。” 楚楠楠在那边深深吸了口气,才问道:“我现在只想问你一句话,我迷倒你了没有?” 我迷倒你了没有? 这句话,就像世界上最厉害的武器,当头就劈在方圆脑袋上,把他给劈的死去活来,很疼却又感觉特舒服,想笑鼻子又特么的很酸,最终只能喃喃的说:“傻大姐,你,你是不是诚心想用陈年老陈醋,把我给淹死?” 那边的楚楠楠,呆愣了下,随即狂喜,低低的叫道:“老头子教给我的办法,管用了?” “昂,管用了,我现在非常非常非常的吃醋,只想现在就把你抱回家,找条铁链子锁起来,以后都别想再被别的男人看一眼!” 方圆恶狠狠的回答。 “靠,你小子这么狠,想把姐姐当、当禁、脔!” 楚楠楠开心的骂道,所有的忐忑啊什么的,全都不翼而飞,整个世界仿佛都随着她这声‘靠’,还有那个带有明显某种意义的‘禁、脔’,一下子亮了起来。 粉红的颜色。 就像冬季傍晚的彩霞,娇艳迷人不可方物。 方圆笑了,倚在窗台上,看着东方冉冉升起的太阳,忽然很想喝酒。 没听到方圆回答的楚楠楠,又有些小忐忑了,赶紧说:“小方,我发誓,我以后再也不穿那样的衣服,拍那样的照片了,好吧?” “不用。” 方圆摇了摇头,笑着说:“那才是真正的楚楠楠,能迷倒我的楚楠楠,我喜欢你那个样子。” 方圆知道,如果他说不许楚楠楠再打扮成那样,对面那个傻大姐,铁定会按照他所说的去做,哪怕挖掘出她美丽的老头子,跪在地上哭着喊着的求她,她也会神色黯淡的说不。 她绝对会神色黯淡。 因为任何女人,在发现自己与众不同的魅力后,都不想在抛弃,这就好比你让一个美女,拿刀子在她自己脸上横七竖八的来几道那样。 方圆不想因为自己的私心,就剥夺掉楚楠楠的独特魅力。 那样太残忍了,不但所有被这张照片所着迷的男人不会放过他,就连他自己,也无法原谅自己扼杀美丽的愚蠢行为。 “耶!” 就像个小女孩那样,傻大姐在那边轻叫了声,接着问:“真的?” “真的。” “你、你就不怕我扛不住那些帅哥的追求,给你戴上一摞的大帽子?” “哼哼,那些人不怕变成太监,尽管给老子编帽子就是了!” 方圆冷笑几声,晃了晃膀子,摆出了一个霸气测漏的样子,恶心的旁边的筛子,赶紧抬手捂住了嘴。 “可我怕他们用强啊,你也知道我这人很傻,禁不住别人三五句好话,七八杯美酒,就会乖乖的任人摆布了,咯咯。” 楚楠楠在那边咯咯娇笑几声,忽然压低声音说:“哎,小方,要不我去买一条软钢打造的保贞裤穿上,到时候咔嚓一落锁,把钥匙给你邮寄回去,除了你之外,任何人都别想再脱下姐姐的裤子--你看这样好不好?” 小方的眼珠子,一下子瞪大了。 他可真没想到,胸大无脑的楚楠楠,现在连保贞裤那东西都知道了,从她神秘兮兮说话的口气中,应该能听出她真有这想法。 啥叫保贞裤? 思想纯洁的人或许不知道,幸亏方先生的思想,从来都不曾纯洁过,所以才在此前祸祸江湖的那些年中,‘有幸’见识过几次这玩意。 这玩意,就是情、趣用品的一种,算是顶级配置了吧,集钢铁、野性、柔媚、放荡为一体,就算身材还过得去、长相一般的女人穿上那玩意,也会在瞬间为她平增千万倍的魅力,让男人无法把持。 如果大自然野性十足的楚楠楠,穿上那样一条裤子--方圆再也忍不住,咕噔一声咽了口吐沫,鼻子里热乎乎的,有流鼻血的趋势。 更后悔刚才不该撕掉那张画面封面,拿来幻想一下楚楠楠穿上那种裤子后的模样,也好啊。 “嘿嘿,怎么样,小方,姐姐这就去买一条啊,北欧这边可不缺少这东西。” 好像知道方圆现在是怎么想得,楚楠楠更加得意,嘿嘿娇笑着问道。 “去买吧!” 方圆脱口说出这句话后,就觉得自己没脸再活了,连忙接着骂道:“给老子滚,你个腐女!” 等楠楠姐那放荡十足的娇笑声,从手机里传来后,方圆慌忙掐断了电话。 “呼!这个世界到底是咋了?” 长舒了一口气后,方圆不解的摇了摇头。 “这个世界一直在变,变得让你无法捕捉它改变的规律,下一刻就会给你个惊喜,或者有个灾难藏在前面拐角处,这就是活着的魅力。” 筛子晃着酒瓶子,慢悠悠的说到,一副哲学家的嘴脸。 方圆得费老大的力气,才能控制住自己扑上去,劈头盖脸的狠扁这家伙一顿。 昨天下午,方圆就已经痛扁过人家一顿了,现在刚消肿,中午还得跟女儿共进午餐,实在不好意思让他腆着个猪头脸的,出现在南诏樱花面前。 这家伙得感激方先生的宽宏大量才行。 只是有些人啊,天生就是贱胚子,就像筛子,好不容易逃过方圆的摧残,却偏偏去招惹别人,貌似不被狠揍一顿,他就不舒服似的。 其实说起来,也不怪筛子,谁让那个女人穿的那样招摇性感的? 大夏天的,还穿着一身黑色紧身皮衣,足有十五厘米的细高跟高跟鞋。 穿成这样也还罢了,偏偏皮裤的前面,又时丝网状的,露出白花花的肉,踩着高跟鞋咔咔的从筛子跟前走过去时,他如果不沙比般的张大嘴巴流着口水,下意识的伸手,在人家圆月般的臀上狠狠抓一把,怎么配得上方圆形容他的‘四处播种的野驴’称号? 筛子没看到女人长什么样子。 任何男人,在看到这么一具火辣性感的躯体,晃着比磨盘还要大的屁股从眼前经过时,一般都会忽视她长什么样。 这才是真正的,一流的男人。 狼界有云:三流男人看脸蛋,二流男人看胸,一流男人才会看腰肢以下的部位。 筛子就盯着女人腰肢以下的部位看,忽视人家长啥样子了,自然也没注意到她背后,好像还跟着七八个身材魁梧的保镖。 更没注意到当这群人走来时,好多路人老远就躲在旁边了。 筛子就是做了任何一个正常男人该做的事,心思却很纯洁,没有一丁点的猥琐意思,纯粹就是欣赏--嗯,就是欣赏,顺便用手拧一把,试试那磨盘般的屁股里,有没有像恶心的南韩人那样,在里面填充塑胶之类的撑门面。 很好,手感滑腻,弹性十足,结实而自然,绝对是原装正品。 很好,这要是把她按在沙发上,从后面扮演赶车的老汉,再拿巴掌猛拍几下--那滋味,岂是一个爽字了得? 上帝可以给筛子作保证:他早上对方圆说,他要痛改前非,一改四处播种的野驴形象,此后专心做一个情操高尚的义工后,就决心那样做了,再也不会像以前那样,靠着他变态的网络本事,来把女人泡上他的床,尝尝他‘拼命挣扎小三郎’的厉害了。 上帝听知道了筛子改过作新的决心,但女人却不知道,她那些保镖,更不知道。 阿蓝黛娃只知道,任何人敢动当众对她无力,她都会让那个人懂得什么叫悔不当初。 霍然停步,腰肢半拧,修长的好像大洋马般的左腿,蓦然暴起,鞋跟高达十五厘米的高跟鞋,放大数十倍的鞭子那样,狠狠就鞭打在了筛子的左脸上。 “啊!” 筛子惨叫声中,就像断了线的风筝那样,狠狠砸向路边小超市的玻璃门窗上。 哗啦一声大响,筛子撞碎了正面大玻璃,余势未衰,又把一排货架给砸倒。 在女服务员的惊叫声中,阿蓝黛娃手下的两个黑西装,已经黑熊般的怒吼着,从窗口扑了进去。 第900章 :吸血蝙蝠 方圆很高兴。 发自内心的,由衷的高兴,就因为楚楠楠找到了自我,找到了她来到这个世界上时,老天爷赋予她与众不同的魅力,让她从此之后,再也不用为配不上方圆而自卑。 男人在高兴时,基本都会痛饮三杯的。 不过中午已经跟韩斌约好(韩斌他们现在正为业务忙碌),还得费心应付南诏樱花,方圆觉得他有必要保持该有的清醒。 一来是为了尊重自己哥们,二来则是男人唯有在清醒时,才能敏锐捕捉到女人的某些细微变化。 既然不能痛饮,就只能吸烟了。 如果世界上没有香烟这个披着华丽外衣、在飘飘欲、仙中磨损人健康的恶魔,世界就会变没趣很多--在此,请允许方圆向那些发现、并尝试出烟草效果的南美洲古印第安人,表示衷心的感谢, 很遗憾,就在方圆最想吸烟时,烟盒空了。 不过这不要紧。 现在他可是行走在莫斯科最著名的商业街上,只要口袋里有俄罗斯人民喜欢的钞票,想买到什么牌子的烟,就能买到什么样的。 方圆从来都青睐于大中华。 啧啧,大中华,仅仅这名字就带着无与伦比的霸气,抽着带劲啊。 近些年经济外贸很注重跟华夏合作的俄罗斯,小超市内当然不会缺少方圆的最爱了。 尤其是当脸上有着几个小雀斑的女服务生,看到方圆拿出红彤彤的华夏币后,眼神越发的亮了,赶紧轻摇着腰肢快步迎来,娇滴滴的问这位先生,有什么需要她帮助的没有。 相比起在全球流通的美钞来说,近几年华夏币异军突起,走俏到不行。 尤其是在铁腕总统频频访华后,更让广大俄罗斯人民义识到,他们跟华夏人是唇齿相依的,必需得全力以赴的支持华夏币。 很有趣的现象,就是国内的一些紧俏商品,在国外的价格反而低一些,这算是国家的经济外侵吧,让俄罗斯人民习惯、并接受物美价廉的华夏商品,把他们变成忠实的消费者后,到时候再涨价-- 哼哼,想涨多少就涨多少。 不愿意? 好吧,那就不给你们提供了,还是去用那些天价欧美商品,或者用你本国的劣质产品吧(俄罗斯的军工、重工业相当发达,但包括制造香烟的轻工业,却糟糕的不行)。 凭良心说,这些现钞,也是方圆在很关切的在筛子肩膀上拍了拍,让他在外面等自己时,顺手从他紧捂着的包里拿出来的。 话说,筛子可是个数千万富翁,只要他愿意,只需敲打几下键盘,美联储内那些钞票,就会任由他可劲儿的花,哪怕用来擦屁股都算不上是浪费。 不帮这个隐形的天下首富花点钱,方圆就会觉得他特别不够熟人。 点都没点,方圆把一叠华夏币(至少得有三十张吧),动作轻佻的放在女服务生的衣领内,傲然指了指大中华,曰,来一条。 至于其他顾客,像看败家子那样的看着方圆--嚓,老子有钱,就愿这样花法,谁能管得着啊,有本事你们也昂着个奶牛般的胸膛,走到爷们面前弯腰低头啊。 昨晚做梦梦到财富之神的女服务生,赶紧一手捂住心口,一手拿过一条大中华,正要殷勤的问问方先生,晚上会不会感到孤枕难眠、想找佳人作陪时,就听哗啦一声大响,有人伴随着惨叫声,炮弹般的从窗外飞了进来。 “啊!” 吓得女服务生尖声大叫时,方圆及时伸手,一把抱住她的小蛮腰,就像跳探戈那样,潇洒的半转身,任由那个‘炮弹’,直直砸在了货架子上。 看到炮弹是谁后,方圆就有些后悔了:怀里的女服务生虽然肉肉的很有味,可终究不是熟人啊,本该让她给筛子当肉垫子的。 还没有等方圆品尝到后悔的绝妙滋味呢,两个黑熊般的彪形大汉,就怒吼着从窗外扑了进来,双眼冒着凶光,齐齐抬起熊掌般的大脚,狠狠跺向筛子。 草,这就过分了啊,都说打狗还得看主人呢,更何况筛子不是狗,是方先生的熟人,是未来孤儿院未来的网络终身义工呢? 如果方圆任由他被两个黑狗熊欺负,却在旁边拍着手的叫好,那还算是个人吗? 方圆特别反感别人不把他拿着当人,这就怒了,反手把那个趁机抱住他腰肢的女服务生,一下拨拉到身后的同时,迅速踢起右脚。 啪、啪两下,就像八十岁的老汉,效仿某位古人来个一树梨花压海棠、只啪、啪了两下就完事了那样,方圆这两脚都精准无比的,踢在了那两个黑狗熊跺下的膝弯处。 正所谓打蛇打七寸,揍人就揍眼珠子…… 膝盖弯虽说不是眼珠子,可在这地方狠狠来一脚,还是让那俩黑狗熊张嘴大叫一声,身子斜斜飞了出去,重重撞在了另外一排货架上。 哗啦的大响声中,方圆弯腰伸手,一把抄起了俩眼还在金星直冒的筛子,皱眉问道:“咋回事?” “不赖我,不赖我,我只是忍不住拧了把那个娘们的屁股,她就把我给踢进来了。” 筛子捂着迅速肿起的腮帮子,含糊不清的回答。 “哪个娘们?” 方圆对筛子的如实回答,有些无语,抬头看向了窗外。 自身身高就高达一米八三的阿蓝黛娃,穿上十五厘米的高跟鞋,又是一身紧身黑色皮衣,看去时就是一匹黑色大洋马。 还是那种特别健壮的,浑身都充斥着让男人咽口水的爆发力。 尤其是那双长达至少一米一三的腿子,浑圆修长且又野蛮有力,这要是缠在男人身上,不次于被一条蟒蛇缠住,只需狠力一搅,骨头碎裂都是轻的。 仅仅有这么一双让全世界人民倾倒的腿子也倒罢了,关键是她磨盘般大小的臀,就算是静止不动的,也能让人感受到其中所蕴含的疯狂力道。 更何况,还有两个能压下来能把人给憋死,貌似稍稍用力就能把皮衣撑破的东东,比起那些夹手机啥的沙比女青年,不知道要骄傲多少倍。 总之,就因为有这种躯体的存在,某国狼专家才发明了‘魔鬼身材’这个词语。 如果阿蓝黛娃只有一副魔鬼身材,还没有资格让方先生为她彻底倾倒,那么刀削斧子刻的另类脸庞,则让他懂得了什么叫真正的女人暴力美。 阿蓝黛娃的美,是硬朗的,跟楚楠楠那种充斥着大自然的野性美完全不同,她更像一座冷峻险峭的大雪山,透着来自远古的神奇魅力。 左耳下,垂钓着一个大大的耳环,看上去好像不锈钢制造,跟她本人那样体积很大,中间还有一个展翅飞翔的蝙蝠。 有人说,阿蓝黛娃之所以被人称之为莫斯科第一美女,绝不是因为她是俄罗斯最大黑势力老大的独生女,还因为她整个人就是一座活跃的火山,随时都能爆发。 爆发时喷出的岩浆,足够熔化尘世间所有的男人,让他们在无比痛苦、却又无比舒畅内死去。 性。 这是任何看到阿蓝黛娃的男人们,都会情不自禁想到的一个字。 就仿佛,她来到这个世界上,就是为了诠释什么叫做‘性’。 单论这具身体所蕴含着的暴力美,是叶明媚、水暗影、楚楠楠等人加起来,都比不上的,这不是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而是事实。 事实证明方圆在看到阿蓝黛娃的第一眼,就想到了这么多,很理解的抬手,拍了拍筛子的肩膀,低声劝慰:“我觉得,你掐了人家屁股一下,被人家侧踢一脚,你并没有吃亏。” 从来都喜欢跟方圆唱反调的筛子,这次很通情达理的点了点头,示意他说的完全正确,更有再去掐一把、再被踢飞的跃跃欲试。 幸亏方圆拦着他。 “啊,吸血蝙蝠!” 就在筛子恶狼般的盯着阿蓝黛娃,不住的使劲咽口水,搞得方圆也考虑是不是要效仿他时,旁观众人中,有见多识广之辈,低声惊叫了一声。 卧槽,这次麻烦大了。 方圆这才霍然清醒,在心里低低的骂了句。 旁观者说出‘吸血蝙蝠’这个名词,可不是因为阿蓝黛娃耳环上,有个展翅飞翔的蝙蝠造型,而是因为那俩被方圆踹飞的黑狗熊西装袖口上,都绣着一只栩栩如生的蝙蝠。 蝙蝠的嘴角,还有血滴两三滴。 吸血蝙蝠,是哺乳动物中特有的吸血种类,主要分布在美洲中部和南部,体型小,最大的体重不超过三四十克,头骨和牙齿已高度特化,颊齿在数量和大小上趋于减少,是最特化的种类。 此类蝙蝠的上犬齿特大,且呈刀状,均有异常锐利的刀口,臼齿小无机能,拇指特长而强,后肢强大,能在地上迅速跑动,甚至能短距离跳跃。 吸血蝙蝠的飞行力强,无尾,具鼻叶,平均寿命为12年,一只吸血蝙蝠一生所吸的血达100升左右,是个相当恐怖的数字。 它们能够发出高频声波,而这种高频声波,已经超出人类的听觉能力范围(人类只有当这些声波被放慢到原频率的八分之一时才能听到)。 本身,吸血蝙蝠就是这个世界中,一个特别邪恶的物种。 后来经过欧美那些传说的塑造,它们更成了恶魔的化身,跟狼人一起,并称为西方恐怖传说中的两大主角。 至于那些传说(被吸血蝙蝠咬上一口,就会成为吸血鬼),方圆是不相信的,更不会惧怕,却很忌惮某个以它名字命名的俄罗斯帮派。 俄罗斯的吸血蝙蝠组织,据说在亚历山大时期,就已经存在,并在国土扩张中,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算是俄罗斯最高当局默许而存在的地下王国。 俄罗斯的吸血蝙蝠,与起源于意大利的黑手党、东洋的山口组,德国的三k党一起,并称为四大黑帮。 吸血蝙蝠在四大黑帮中的实力,仅次于黑手党,但其残暴的做事手段,却是其他三大帮派无法比及的。 第901章 :剁掉他们的两只手 吸血蝙蝠的大名,方圆以前浪迹天涯时,就曾经听闻过。 那时候他就跟昆仑一起,在国际道上闯下了诺大的名头,不过却从没有跟这四大黑帮发生任何牵扯。 倒不是说方圆、昆仑合伙,就怕了这些混黑的专业人士,实在是因为他们惹不起:生命,对于他们来说,就是喘气跟不喘气的区别,任何人只要招惹了他们,都只能有一个不再喘气的后果,别无选择。 为了这个目标,他们不惜让最多自己人,变成不喘气的,也得去极力实现。 这就好像方圆在两年前,在九幽世界发现卡秋莎母女,要带她们离开时,从甬道内纷纷扬扬扑上来的那群吸血蝙蝠一样。 前仆后继的不惧生死,燕子唯有牺牲自己,用她自己的身体来吸引那些邪恶物种,才为方圆三人创造了逃命的机会。 所以呢,方圆当年在纵横国际道时,从来都不招惹这四大帮派。 确实是不敢--方先生只想凭借他妙手空空的神偷本事,在江湖上潇洒而已,可没打算,更没有那个实力,跟这几个帮派中的任何一个火拼。 不死不休的结果,唯有正道沙比才会去挑衅。 哪怕是现在,方圆身在俄罗斯,有西伯集团这个强大的后援,他也不敢惹吸血蝙蝠。 处在明面上的波斯塔夫,跟吸血蝙蝠完全是两码事。 老波只是在商场上大展淫威,佛挡杀神的,可不敢投进太大的人力物力,跟这些只在乎喘气、不喘气的真正亡命徒犯啥子牵扯。 方圆还知道,就算俄罗斯当局的老大,哪怕手中掌管上百万精锐部队,也不想轻率招惹吸血蝙蝠的。 理由很简单:传承数百上千年的吸血蝙蝠,早就不再仅仅是个黑帮了,他们可以说是无处不在,上到道貌岸然的国家领导者,中到掌控军队的高层军官,下到贩夫走卒,都有可能是他们的人。 他们,就像一张庞大的蜘蛛网,整个俄罗斯都在他们的控制之下。 不过吸血蝙蝠能存世这么多年,还只是个地下王者,那是因为他们有一条永世都不得违反的帮规:任何人,都不能用组织的力量,来企图‘逐鹿中原’,违者将遭受万千吸血蝙蝠的生噬! 也正是这条让俄罗斯列代当权者都放心的帮规,所以吸血蝙蝠才能源远流长,直到今天,始终跟列代当局,共同遵守着‘井水不犯河水’的默契。 吸血蝙蝠,是西伯集团、乃至铁腕总统都惹不起的存在。 筛子这个该被万千头野驴践踏一万遍的蠢货,却在今天招惹了这群惹不起的人! 方圆开始后悔了:刚才老子不该乱插脚的,该装作不认识他才对,唉,悔之晚矣。 方圆后悔时,筛子却已经脸色死灰,全身都打摆子似的哆嗦起来。 相比起浪迹天涯十数年的方圆来说,筛子的江湖经验并不逊色多少。 网络皇帝,实在没理由不知道‘吸血蝙蝠’这个名词,一旦成为某个帮派的名字后,就会变得有多么的可怕。 更可怕的是,他今天竟然招惹了吸血蝙蝠的人。 如果能得到那位母豹般的美女谅解,筛子圆愿把自己那只拧过人家屁股的右手,用刀子剁了去,反正这是在超市里,差不多会有犀利的斧头卖吧? 当然了,要是方圆也肯把他那只踢飞俩黑狗熊的右脚,也跺下来的话,就更能保证得到母豹女士的原谅了。 只是,方圆肯吗? 这家伙可从来都是很自私的。 方圆无比后悔的看向筛子时,后者也在看向他,脸色死灰的颤声说:“救、救救我。” 特么的,我老方的熟人,不就是在潜意识的促使下,拧了那娘们屁股一把吗? 那娘们长这么大的屁股,又穿成这样跑大街上来招摇,不就是为了让男人拧的吗? 老子啥时候这么胆小如鼠了,怕的竟然连跟他们对峙的勇气都没有,害得筛子看出我心里咋想的后,以这种态度这种语气这种精神面貌的来求我? 这是耻辱啊,死都洗刷不来的耻辱。 反正老子现在麻烦已经够多的了,就算再加上一个吸血蝙蝠,又何足道哉? 方圆桀然一笑,拍了拍筛子红肿的脸颊:“能不能打起精神,给哥们来点精神上的支持?” “好。” 筛子昂首,猛地抬手指着站在门口的阿蓝黛娃,尖声叫道:“我支持你,草了她!” 方圆又开始后悔。 后悔没有在筛子喊完就迅速后退之前,一巴掌把他牙齿抽掉。 总面积也就是两百平米的小超市内,七八个黑狗熊般的保镖,簇拥着阿蓝黛娃走进来后,形成的无形压力,竟然覆盖了超市的每一寸土地。 这些人,全都用森冷的目光,盯着方圆。 方圆多么希望,母豹般柔美的女士,听不懂筛子用汉语喊出来的、啊,不,是放出来的臭屁啊。 很可惜,阿蓝黛娃说出的第一句话,就打碎了他这个愿望。 阿蓝黛娃用比筛子还要流利的汉语,对那些躲在旁边的围观者,淡淡的说:“无关者,都走吧。” 围观者(还有超市的女服务生)们,或许听不懂阿蓝黛娃说的什么,不过在看到她背后那些黑狗熊,闪开半边门口,拿手指头向外指了指后,都如蒙大赦般的松了口气,赶紧排队快步走出了超市。 小超市的女服务生,走在倒数第二个,望着阿蓝黛娃的脸上,都是哀求的神色:能不能出去打架啊,今天是我值班,损坏超市里的东西,我得赔啊! 阿蓝黛娃没理睬她,只是右脚尖细的高跟鞋鞋跟,在地板上轻轻碾压了下,微微眯起双眼,看着女服务生后面那个人--方圆,方先生。 方先生觉得,他也是无关者。 他可没有像不要脸的筛子那样,用肮脏的手,去拧阿蓝黛娃小姐的屁股,充其量也就是感觉不舒服,蹬了两下右脚,不小心把两个黑狗熊给踢飞罢了。 这个人活在世上,谁还没有不小心做错事的时候啊? 古人都说知错就改善莫大焉了,方先生从此改掉这个乱蹬腿的坏毛病,还不行吗? 至于被闪在超市中的筛子死活,在他喊出那句愚蠢的话后,方圆就决定跟这种思想龌龊的家伙,划清界限了。 他是死活,实在跟方先生没多大的关系,反正就算没有他去未来孤儿院当网络老师,方先生只要有大把的金钱,想找个温柔俊美的小娘们去,还不是手到擒来? 一只手,横在了方圆的眼前时,他就知道自己这个小小的愿望落空了。 心里低低的叹了口气,方圆抬头看着那只手,凝神欣赏片刻后,才欣然赞曰:“纤纤玉手,凝脂白玉雕就,浑然天成,不带有一丝人间烟火气息--此手唯有天上有,人间哪有几回见?” 方圆觉得,依着母豹小姐在汉语上的深厚造诣,应该能听出他这几句赞美,绝对是发自肺腑、搜肠刮肚才想到的。 那么,她看在方圆并没有睁着大眼说瞎话(方圆确实没说瞎话,本该拥有一张野猪皮般皮囊的阿蓝黛娃小姐,皮肤细白的要命,看来平时没少吃胶原蛋白之类的美肤品,绝对能跟卡秋莎有的一拼了)的份上,是不是该花颜大悦,放他离开呢? 很遗憾,阿蓝黛娃并没有因为方先生几句发自肺腑的马屁,就因此放过他。 那只手,确实好像凝脂白玉般雕刻而成的手,忽然五指并拢呈为拳状,在最短的距离内,竟然幻出一道残影,狠狠揍向了方先生的腮帮子。 身高一米七十八、体重七十一公斤的方圆,站在穿上高跟鞋接近两米、体重也在七十公斤左右的阿蓝黛娃面前,就像个小瘦猴那样,单凭块头,俩人实在没有任何可比性。 就好像,他被虐待一万遍,也是很正常的事。 大洋马般的母豹小姐,爆发力确实骇人。 有这样一副魔鬼躯体,难道不该穿上开裆皮衣,双手撑在桌子上,回着头筛动着两轮圆月,来取悦男人吗? 忽然间对方先生动手,算咋回事? 好吧,看在方先生不想跟这群亡命徒拼命的份上,方圆决定成全她。 不就是被她狠狠揍一拳吗,刀枪不入的方先生有何畏惧? 当然了,被一女人狠狠揍一拳,是会很伤男人面子的。 不过面子这东西,相比起如跗骨之蛆的麻烦相比,吊毛都算不上了。 金庸大师在《倚天屠龙记》中的一段话说得好:他强任他强,清风拂山冈;他横由他横,明月照大江。 被揍一拳,就能免掉许多麻烦,这笔生意对方圆来说,还是很划算的。 方先生心中默念着那两句话,微微垂着眼帘,像一个十足贱人那样,眼睁睁看在那只凝脂白玉般雕刻的拳头,大锤般狠狠砸在了左腮帮子上。 拳头刚刚接触到他腮帮子时,方圆的腮帮子已经鼓起。 砰! 一声闷响声中,方圆‘单薄’的身子,就像风筝那样,嗖的飞过高山,越飞过大河,飞过好像在看沙比那样的沙比筛子头顶,狠狠撞在了一排货架上。 咣当一声的大响中,货架歪倒,方圆心里叹了口气:唉,刚才怎么就没注意到,这排货架上摆着的都是化妆品呢,确实该找一个全是方便面的货架,那样就能尽可能少的给人造成损失了。 不过也没啥,反正沙比筛子有的是钱,等会儿让他加倍赔偿人家也就是了。 我真善良,懂得怜悯劳动人民的心血--善良的方圆,心里这样想着时嘴里发出一声闷哼,双眼翻白昏了过去。 筛子傻了。 做梦也没想到,阿蓝黛娃一拳,就把方圆给放昏过去了。 不过筛子也不是真傻,马上就从方圆的‘表演’中,看出他打的是啥主意了,立即双膝一软瘫倒在了地上,翻起白眼昏过去的样子,比方圆还要像。 “老规矩,剁掉他们两只手,就算了。” 阿蓝黛娃晃了晃有些疼的手,淡淡说了句,转身就走。 第902章 :你不该惹我的 方圆抬脚,把两个手下踹飞出去的那一幕,阿蓝黛娃当然看到了。 她也很惊讶,没想到这个瘦猴(在她眼里,个头不如她高的方圆,就是个瘦猴)般的家伙,竟然会是个打架高手。 不过她没放在心上。 在围观者中有人失声叫出‘吸血蝙蝠’这四个字后,她就已经知道了答案:无论瘦猴是谁,来自哪儿,有啥背景,都不敢跟她正面做对。 事实证明阿蓝黛娃没想错,方圆在看出不小心招惹了吸血蝙蝠后,就立即委曲求全,以示弱来寻求和平了。 也唯有最伟大的和平,才能让方圆甘心变成个贱人,被阿蓝黛娃狠狠一拳揍飞后,躺在那儿装死狗。 就是不知道诺贝尔颁奖委员会的委员们,在获悉他为和平做出的贡献时,会不会給他颁发诺贝尔和平奖? 高达几百万英镑的奖金,又该怎么花? 事实再次证明了,方先生想多了。 他的委曲求全,并没有打动阿蓝黛娃那颗冷酷的心儿,明明看出他是以这种方式,来为筛子得罪她而赔罪了,却不依不饶的,吩咐手下把他们俩人的双手都剁下来。 这就有些不厚道了。 嗯,不是有些,就是相当的不厚道了。 老人们常说:得饶人处且饶人。 又说: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不管是怎么个‘日’法,阿蓝黛娃都不该这样得寸进尺,无视方先生甘心为和平弯腰撅腚的伟大情操。 “是,小姐。” 两个黑狗熊马上点头答应,反手从后腰徐徐拿出了两把刀子。 看这刀子--无论是宽度,厚度,还是长度,刀刃的锋利度,都很适合拿来剁手啊,由此可以推断:筛子不是第一个忍不住去拧阿蓝黛娃屁股的人,也不会是最后一个一时把持不住手贱,就被剁掉双手的可怜人儿。 剁手相当专业的刀子,都准备好了不是? 如果俩黑狗熊,只想剁掉筛子的双手,方圆也就装死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了,反正只要吃饭的脑袋还在脖子上蹲着,总是爱惹祸的那双脏手没了就没了吧,大不了以后让筛子用脚丫子来敲打键盘。 好多没有手的残疾人,不都是用脚丫子来吃饭的? 可问题是,那俩黑狗熊却兵分两路,一个竟然狞笑着走向方圆。 这就没法再忍了。 方先生再怎么犯贱,也不想被人把双手剁掉(当然了,就算方圆任由他们来剁手,他们也剁不掉的,反而会把他们给吓个半死,那可不是善良的方先生想看到的,无量天尊,我佛慈悲不是?),只好爬了起来,皱眉对阿蓝黛娃的背影说:“喂,小姐,你这样不依不饶的,也太过了点吧?” 阿蓝黛娃停步,转身看着方圆,那么俊俏且又很有个性的脸上,浮上了木然的残忍之色,淡淡的回答:“你该是个聪明人,应该能从我当前的穿着打扮中,看出我有多无聊。” 我就是因为无聊,才穿的这样性感,跑来大街上勾引男人冒犯我,再给予他们残酷惩罚,来获取一丝乐趣的! 这,就是阿蓝黛娃要表达的意思。 也是她的真实想法。 这番话如果是别人说出来的,方圆肯定会认为她是个脑残,唯有夏小韵才能做得出。 很明显,阿蓝黛娃不是小夏那样的脑残妞,因为她那双迷人的褐色眸子里,洋溢着残忍的兴奋,就像一个三岁的小男孩,不觉得他把蚂蚁丢进热水里有什么不对。 阿蓝黛娃仗着她男人无法抗拒的性感,把冒犯她的男人,当做了蚂蚁。 三岁小男孩是不懂事。 那么她呢? 屁股,奶、子都这样大了,谁要是说她不懂事,那就相当于在骂他自己十八代祖宗都是沙比那样。 阿蓝黛娃,就是个被宠坏了女人,根本不会觉得,斩掉别人双手,有什么不对。 这是发自内心的罪恶,也可以称之为原罪。 方圆愣了下,随即明白,开始为自己白白挨了这疯子一拳而不甘。 接着,就对这个拥有魔鬼身材的女人,有了说不出的厌恶:既然你家大人不懂得教育孩子,那就让我来替他们教训你吧。 草,不就是吸血蝙蝠吗,有啥了不起,一刀剁掉脑袋后也会死,被男人干了后,也会爽。 “尊敬的小姐,你不该惹我的,希望你能终生记住这句话。” 方圆很有礼貌的笑了笑,翻身从货架上爬起来时,黑狗熊已经走到了他面前,屁都不放一个的,抬手就抓住了他左手手腕,右手中的刀子举过头顶,呼地一下就剁了下来。 黑狗熊剁手的这个动作,就像他拿着的刀子那样,都是非常专业的。 专业到他至少得干七八次这样的事,才能在剁下刀子时,脸上没有丝毫不忍的神色,只有嗜血的疯狂。 好吧,既然他喜欢剁手,并颇有心得的样子,方先生不介意成全他。 不过方圆不敢保证,这个黑狗熊在砍掉他自己的手时,还会不会有那种嗜血的疯狂,那就拭目以待吧。 刀子划出一刀电闪般的森芒,狠狠剁下时,方圆抬头看向了阿蓝黛娃,脚下也没闲着,一脚踢起一瓶化妆品。 既然无论怎么示弱,都无法获得阿蓝黛娃小姐的原谅,那么再任由她的手下,剁掉筛子的双手,就有些说不过去了。 毕竟筛子双脚再灵活,也不如用双手来敲打键盘的。 那瓶子化妆品,抢在无力挣脱的筛子,正要尖声大叫‘方圆救我’之前,就像高速飞去的子弹那样,狠狠砸在了要举起刀子的黑狗熊左眼上。 几乎是在方圆看到阿蓝黛娃小姐眼神猛地一亮(嗜血的疯狂所导致)的同时,刀子砍断手腕的‘噗’声,以及化妆品子弹般打进黑狗熊左眼里发出的‘砰’声,同时响起。 鲜血,就像从地狱里腾起的恶魔那样,在最短时间内就飞溅起来,血腥气息充斥在了空气中。 一只手,也随着刀光跌落。 然后,才是眼珠子被化妆品给‘挤出’眼眶后,黑狗熊发出的凄声惨叫。 就仿佛,惨叫声会传染那样,一心要用最干脆的动作,剁掉方圆左手的黑狗熊,也长声惨呼,扔掉手中刀子,去抱他的左手。 此时才跌落在地上的那只手,竟然是黑狗熊自己的。 他真搞不懂,明明是剁的方圆的手,怎么到头来却是自己的手被剁掉了? 方圆不希望他能明白过来,只想让他永远记住‘总吃屎,嘴里就会有屎臭味’的道理,并因此诫勉后人:玩火者自焚。 被黑狗熊抛掉的刀子还没有落地,就已经变戏法般的出现在了方圆手中。 寒芒一闪,黑狗熊捧着左手断腕的右手,也跟它的主子分了家。 一不做,二不休,方圆看都没看那两只被剁掉的手,右手一扬--锋利的刀子,风扇般的旋转着,发出呼呼的声响,变成一团白光,自眼珠子被换掉的黑狗熊面前一闪而过,再次回到了他手中。 地上,赫然又多了两只断手。 再牙硬的男人,两只手被硬生生剁掉后,都会疼昏过去的。 至于该为他们及时止血,拣起断手去医院,要不然就会有生命危险这种小事,方圆是不屑操心的,只是让刀子在手里飞快的旋着花儿,动作就像夏小韵在玩儿签字笔那样,走向了目瞪口呆的阿蓝黛娃。 看向了她那双凝脂白玉般雕刻的手,很温柔的笑了笑,伸手牵起了她的左手,无比绅士的,低头用嘴唇,在手背上轻轻吻了下,然后叹息:“唉,多好看的一只手啊,剁掉真可惜。” 阿蓝黛娃,还有那些保镖,此时都被吓傻了,竟然没谁做出该作出的动作。 方圆拿刀子在那只白皙的手腕上,比划了下后抬头,就看到人家那红艳艳的嘴唇了,色心大起,也顾不上丢人不丢人了,踮起脚尖在那张红唇上轻轻吻了下。 确实很丢人,男人吻女人还得踮起脚尖,这不是武大郎吗? “杀,杀了他,给我杀了他!” 方圆的轻吻,终于惊醒了阿蓝黛娃,触电般的缩回手,后退两步,尖声大叫起来。 受她尖叫声的刺激,余下的五个保镖,这才蓦然清醒,齐齐大吼一声扑了上来。 方圆看都不看他们。 要是正眼看一下这些五大三粗的黑狗熊,才能把他们放倒在地上,那对方圆来说绝对是一种耻辱。 他只需抬脚,就像小女孩在踢沙包那样,接连踢出五脚,那五个保镖,就在筛子大喊‘一二三四五,上山打老虎’的助威声中,让他们变成了低空飞人,重重撞在门框上,或者是货架上了。 “放开我,你个恶魔!” 阿蓝黛娃尖声大叫时,反应速度也不慢,抬起膝盖狠狠顶向再次抓住局她手腕的方圆,绝对是用了全力,这就是要把他给顶成太监了。 只是她的右膝刚抬起,方圆攥刀的右手一翻,以刀柄重重砸在了她膝盖上。 “啊!” 阿蓝黛娃长声惨叫着,疼的额头冷汗攸地冒出,黄豆般大小。 “剁掉这臭表杂的手!” 筛子在旁边,跳着脚的大声助威。 大家是熟人嘛,筛子当然很清楚方圆为人处事的习惯了:不做就不做,既然做了,那就做绝,反正无论剁不剁掉阿蓝黛娃的手,结果都是一个样的。 吸血蝙蝠的数十万‘会员’,会如跗骨之蛆般的追杀他们,不死不休! 既然左右都是这样,那又何必给这女人留情? 只是筛子没想到,他要是不喊的话,方圆还真有可能残忍的剁下阿蓝黛娃那双好看的手。 可他偏偏喊了。 如果方圆再动手,那岂不是变成听从他的命令,给他当小弟了? 区区一个满世界播种的野驴,有甚资格,来命令骄傲的方先生? 真是特么的不可理喻,马不知脸长! 方圆冷哼一声,手中刀花一闪--尖刀顺着阿蓝黛娃的右腿就撩了上去。 刀尖划破黑色紧身皮衣,却不会伤到她一根毫毛,这可是个技术活。 第903章 :慢慢凋零的花儿 把自己打扮的超级性感走上大街,欣赏那些偷看她的那些男人们恶心的垂涎。 这就是阿蓝黛娃当前唯一的乐趣。 那种感觉让她相当爽,就仿佛把整个世界都掌握在了手中,她就是独一无二的女王,高兴了可以给子民发点福利,不高兴了一刀子下去,世界上就会多一个残废。 极度无聊。 这就是阿蓝黛娃当前的生活。 话说,她也是有梦想的人啊。 她也希望有英俊帅气的男生,跑到她面前献上一朵花儿,希望被邀请共进烛光晚餐,吃她最爱吃的土豆烧牛肉,希望能怀着忐忑的心情,跟男人去酒店开个房间--那样的生活,才是骄傲的,漂亮的女孩子的正常生活,不是吗? 可为什么,就在她终于被父亲允许能交男朋友了,却没有一个男人,肯捧着花儿跑过来,对她说好喜欢她,好想跟她困觉呢? 哪怕是丑一些也行! 为什么? 阿蓝黛娃不知道。 她只知道那些男人对她的态度,很符合她最喜欢的汉语中一句特别粗俗的话:撑死眼珠子,饿死吊头子。 他们不是不想,是不敢。 胆子再大的男人--就拿方圆来说吧,当看出她跟吸血蝙蝠有关,无论到哪儿身边都带着七八个黑狗熊后,如果仍然对她生出那种非分之想,纯粹是不想活了。 阿蓝黛娃性感漂亮是性感漂亮了,却是一朵有毒的蘑菇啊,只适合在旁边偷偷瞅着几眼,可不敢乱张嘴,要不然会死人的。 所有年轻的、英俊的帅哥,爹妈好不容易把他们带到这个五彩缤纷的世界中,谁想因为一时控制不住吃个毒蘑菇,就傻呆呆的挂掉? 更何况,就算有着‘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抱负的猛人,真想舍弃卑微的生命,发恨也得尝尝毒蘑菇的滋味,问题是得有‘采蘑菇’的本事啊。 就像真正的奇花异草方圆三米内,必有剧毒之物守护那样,阿蓝黛娃身边那些剁别人手、砍别人脑袋都不眨眼的黑狗熊,就是这朵性感之花身边的守护毒物。 所以这些年来,就算偶尔遇到一两个胆大包天的,不顾生死的凑到阿蓝黛娃身边,还没有等他张开嘴巴,向梦中女神深情的说出那些动听的话,不等阿蓝黛娃反应过来,眼前的男人就已经变成死人,或者残废了。 任何人胆敢冒犯大小姐,杀无赦。 这是所有陪伴在阿蓝黛娃身边的保镖们,必需得牢牢记住的一条铁规。 这些年中,阿蓝黛娃总共遇到了四个敢不顾生死向她示爱的男人。 据说,其中一个还是某州议员的独生子。 议员公子追求阿蓝黛娃的结果,跟其他三名才俊一个样:尸体,第二天出现在了下水道中。 阿蓝黛娃情窦没开时,讨厌所有除了她父亲之外的任何男人。 等她全方位的傲然绽放,喜欢所有男人都来追求她之后,却再也没有哪一个,敢来招惹她了,只会像偷看握刀屠夫案板上的肉骨头的野狗那样,躲在远处垂涎她。 当一个花儿傲然绽放后,却没有蜜蜂来采蜜,那么它会是一种什么样的结果? 慢慢的凋零。 当这朵花儿其实是个美女,在最渴望爱情时却得不到,如此数年后,她的心态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 她会痛恨全世界所有的男人:胆小,懦弱,没骨头,该死! 其中,也包括那个全方位疼爱她的父亲。 一个备受父亲疼爱的女儿,如果也遭到了女儿痛恨,那么就证明女孩子的心理已经不正常了--简称变态。 人只要变态了,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思想、做事都会走极端。 于是,阿蓝黛娃穿着无比性感的衣服走在大街上,故意招蜂引蝶然后再把男人的手剁掉,并从中尝到快乐,就变得很正常了。 最起码,在她看来这是很正常的。 终于,在今天,她遇到了不正常的事:在她准备像以往那样,惩罚胆敢冒犯她的臭男人时,臭男人的同伴竟然跳出来,把她两个手下双手斩断,又把其他手下踢飞,最后拿刀子割开了她的皮裤! 怎么会这样? 当阿蓝黛娃清晰感受到森寒的刀尖,蚂蚁般的顺着她修长的左腿,迅速向上攀爬,所过之处皮裤裂开,露出整条浑圆白腻的腿子,直到黑色丁字内的丝带都露出来时,她才蓦然清醒。 接着,就是从没有过的愤怒,还有惶恐。 “放开我!” 阿蓝黛娃娇声厉喝着,因不敢相信方圆胆敢侵犯她而震惊到‘肌无力’的四肢,重新充满了活力,左臂霍然抬起,一个肘击狠狠捣向方圆的下巴。 与此同时,她的右手也已攥拳,就像刚才一拳把方圆打飞那样的,重重击向他面门。 凭良心说,阿蓝黛娃的动手功夫还是不错的,没有学那些中看不中用的跆拳道,而是被至少七位之上的军中高手,教授了十数年的格杀之术。 她父亲很担心,在他死后,阿蓝黛娃会被受欺负,所以哪怕在她的衣食住行上宠她,唯独在她学功夫时,是铁了心来打磨她,希望她能成为一位近身格斗好手。 本身条件相当优越(尤其是出色的爆发力,能让她跻身当前世界女子前十名)的阿蓝黛娃,也很喜欢学这些打打杀杀的本领,下了苦功的,所以没让父亲失望。 她在全力打出一拳时的力道,足可以把两块板砖打成粉碎。 她自身的格斗功夫,要比她身边那些保镖,还要厉害,而且走的是硬功夫路线,这在女人中算是比较另类了,很适合去泰国打黑拳。 刚才她一拳把方圆打飞时,只用了三分力道。 现在却是全力--她从没有如此迫切的想打死一个人,从没有! 不过,她注定会失望了,因为她遇到了方圆。 眼看左肘、右拳,都将把这个黄皮肤的男人那张脸,给打个稀巴烂了,阿蓝黛娃却感觉到了双臂脱臼时,才会出现的剧痛。 那个男人,明明用双腿夹着她的左脚脚腕,左手按着她的右膝盖,右手拿着刀子,低着头的在‘用心’割她的皮裤,绝对的近在咫尺,怎么可能会忽然让她双臂脱臼了呢? 疼痛从能让人拥有从没有过的清醒。 阿蓝黛娃就这样,从从没有过的愤怒,忽而就变成了从没有过的恐惧。 这种恐惧,让她声音都变调了:“恶棍,放开我,放开我!” 阿蓝黛娃嘶声尖叫时,那几个被方圆踢出去的黑狗熊,这时候已经重整旗鼓的杀了回来,有的还亮出了手枪。 当然了,他肯定不敢擅自开枪的,因为恶棍正跟小姐纠缠在一起,要是误伤了小姐一根汗毛,他全家都别想再活了。 “快,给我杀死他,杀死他!” 就在方圆用刀尖,把被割成两半的皮裤,挑起放在她肩膀上时,阿蓝黛娃再次嘶声尖叫。 其实不用她咋呼,那些保镖也知道该怎么做,齐声怒吼着扑向了方圆。 方圆松开了阿蓝黛娃。 没办法,就算他本事再大,要想在用双腿夹着阿蓝黛娃一只腿、还又抓着她皮裤时,都不方便对付五个拼了命的保镖。 挣开禁锢的阿蓝黛娃,急促的踉跄后退几步,重重撞在门框上时,恰好看到筛子正偷偷藏到一排货架后。 想跑? 我会剥掉你的皮! 阿蓝黛娃狠狠咬着牙,左肩往下一沉的同时,光溜溜的左腿已经抬起,膝盖重重顶在了左肘上,咔吧一声轻响,脱臼的左臂复位。 到底是下过苦功夫的,自己能让脱臼的胳膊复位,就证明了这一点。 稍稍活动了下左臂,左手拖住右肘,猛地一用力,又是喀嚓一声,右臂也复位了。 好了,自身格斗实力相当强悍的阿蓝黛娃,满血复活。 她没有去管跟几个保镖厮打在一起的方圆,只想先把那个让她丢人的罪魁祸首‘筛子’干掉,用最野蛮,最直接的办法。 用拳头,硬生生轰烂一个人的脑袋,像打烂一个西瓜那样,这算不算野蛮,直接? 筛子觉得算。 “方圆,救我!” 看到阿蓝黛娃双眸中闪着野兽的凶残光泽,紧咬着牙冲过来后,筛子大叫一声中,转身就跑。 超市总共才两百多平米,就算有好多货架,可筛子能跑到哪儿去啊? 阿蓝黛娃丝毫不顾在迈开大步时,她那条粉光滑腻的左腿,一直到肋下都没有了衣服的遮掩,春光四射的,只是狞笑着扑向了筛子。 “草,快来救我啊!” 筛子用力推到一个货架,最多只能阻挡了阿蓝黛娃一小下下,就钻到了一排文具用品后面。 阿蓝黛娃抬脚,砰地一声把那排货架踹倒在了墙上。 哗啦啦的大响声中,本子啊,铅笔盒啊等文具,都洒落在了地上。 不过因为墙壁的原因,货架不能平铺在地上,这就为筛子提供了暂时的藏身之处,让他能像老鼠那样,躲在货架后面。 咚咚的再次在货架上踹了两脚后,阿蓝黛娃见起不到任何效果,只好弯腰抓住货架,硬生生的把它竖了起来:依着她的身份,可不会像筛子那样变成老鼠乱钻。 筛子打架功夫很扯淡,腿脚倒是很麻利,靠着货架跟阿蓝黛娃绕起了圈子。 “你个恶棍,给我站住!” 转到第三圈时,阿蓝黛娃彻底暴走,纵身扑向即将绕到货架另外一端的筛子。 “卧槽,救命!” 可能是上帝再次青睐了阿蓝黛娃,竟然让筛子被货架上的一个钉子挂住了裤脚,阻力不是太大,可足够把他一下子绊倒在了地上,吓得他惨叫出声。 “你去死吧!” 阿蓝黛娃狂喜,已经纵身腾起的她,双膝弯曲,双手高举,大喝声中狠狠‘跪’向了筛子。 这就是泰拳中的几大杀招之一,类似于华夏传统武术中的泰山压顶,这要是跪在筛子身上,绝对能让他肝肠寸断,屎尿齐流。 砰地一声闷响,如约而来,却是阿蓝黛娃肚子剧痛,前扑的身子,以更快的速度向后飞去。 第904章 :你就是犯贱 方圆有些吃惊。 他不但小看了那些保镖,更小看了阿蓝黛娃。 那些全力扑上来的保镖,完全是不要命的打法,就是仗着他们身材魁梧,耐操、哦,错了,是耐揍,只进攻,不防守,哪怕几个人被打碎满嘴牙,断了几根肋骨,甚至手腕都被硬生生的掰断了,可依旧野兽般的怒吼着,用牙齿来撕咬敌人。 俄罗斯民族号称是天生好斗的民族,方圆算是从这些保镖身上深深体会到了这句话的意思。 这让他有些头疼,毕竟他现在不想杀人。 有时候,杀人可是比把人彻底走趴下,还要困难一些的。 他小看了这些保镖对主子的忠心度,更小看了阿蓝黛娃,作风会那样的硬朗,竟然自己结上了被拽脱臼的双臂,更懂得利用他被众保镖缠着时,去‘欺负’弱小对手筛子。 这个神经女人还是很聪明的,不过方圆觉得他也不傻,绝不能眼睁睁看着筛子被她干掉。 反正服软失败后,方圆已经决心去得罪吸血蝙蝠了,那就没必要再留情了,既然那些保镖不知好歹,他要是再客气的话,反倒是矫情了。 方圆觉得,模样凶恶诚然让人心怵,却不是能左右战局胜负的根本所在。 对掐双方中,唯有实力强大的人,才能成为最后的胜者。 方圆就是那个天注定的胜者,在发现筛子当前情况不妙后,马上收敛了那些没必要的仁慈(阿蓝黛娃手下这些保镖,谁手上没粘过别人的鲜血),无声冷笑中使出了辣手。 鬼知道,土豆老怎么会武侠小说中才有的‘分筋错骨手’,又毫无保留的传给了方圆,让他在本次的近身缠斗中施展了出来。 “啊--哦!” 好像高、潮了那样才会发出的叫声,伴随着一连串骨头错位的咔吧声,那五个刚才还疯狗般缠着他撕咬的黑狗熊,纷纷惨叫着萎顿在了地上。 把最后一个黑狗熊的左腿给卸下来时,方圆眼角就瞥见筛子狂喊着救命,沙比般的来了个狗吃屎,重重扑倒在了地上。 在他背后阿蓝黛娃,此时已经双膝弯曲,好像一座山那样恶狠狠砸向他身上。 这要是被她给砸中,方圆不觉得筛子还能活过五秒钟。 五秒钟的时间,貌似无法让筛子站在孤儿院的讲台上,给孩子们显摆他变态的网络本事,这可是方圆不愿意看到的。 想都没想,抢在阿蓝黛娃重重砸死筛子之前的那一刹,方圆腾身而起,后发先至,一脚就跺在了她的小肚子上。 砰地一声闷响,阿蓝黛娃后背重重撞在贴着墙的货架上,依旧保持着双膝弯曲的姿势,跌落在了地上。 哗啦啦,这排货架上的一些饭盒啊,脸盆啥的,都被震的落了下来,鼓噪的人耳朵疼。 阿蓝黛娃听不到这些声音,她跪在地上,双手抱着小肚子,满脸痛苦的以额触地,弯起的后背,就像一座弧线优美的彩虹桥,发出轻轻的鼻音。 “卧槽,这女的好吓人,咱们还是赶紧走吧。” 筛子站了起来,满脸心悸的抬手,擦了擦额头的冷汗,心中后悔万分,也骇怕到了极点,下意识的伸手扯住方圆衣襟,想拉着他抢在阿蓝黛娃还没打电话喊救兵之前,逃之夭夭。 当然了,筛子很清楚,就算他们能及时逃离莫斯科,但只要他们还活着,无论逃到哪儿,都将遭到吸血蝙蝠不遗余力、不计任何牺牲的追杀。 可留在这儿更危险啊,还是赶紧闪人,找个地方躲起来,仔细研究一下该怎么应付那些亡命之徒的追杀吧。 “惹祸了,就想一走了之,哪有这么容易?” 方圆冷笑一声,甩开了筛子的手。 筛子不服气的问道:“除了这样,你还有什么办法吗?” “你能走,我也能走,韩斌,你女儿他们呢?也能走?” 方圆看着筛子,继续冷笑:“你不会天真的以为,依着吸血蝙蝠在黑道上的势利,查不出我们的来历,不知道韩斌等人跟我们的关系吧?” “我--那你说,该怎么办?” 筛子愣了下,脸上浮上极度懊悔神色,双手抱住了脑袋。 筛子有把握能躲开吸血蝙蝠的追杀。 他在十七年前越狱后,美国啥中情局啊,艾芙比爱澳(fbl)的,不都是乖乖跟在他后面吃屁,连他一根毛都没抓住? 吸血蝙蝠再厉害,好像也比不过那些人吧? 可问题是,方圆说的没错啊,他们能躲开,但韩斌、南诏樱花等人呢? 就算方圆能带着他们一起逃走--又有哪个当老子的,愿意闺女跟着自己逃亡一辈子? 筛子现在特想狠抽自己几个耳光,不过又怕疼,所以只能把解决问题的希望,都寄托在了方圆身上。 “嘿嘿,好办,反正已经这样了,就算现在逃走人家也不会放过我们,那我们为啥不收点利息再走?” 方圆狞笑着,晃着膀子走向了阿蓝黛娃。 “方、方圆,你不会要干掉她吧?” 筛子的脸色,更加苍白。 就算他无比痛恨阿蓝黛娃的不讲理,可从不敢想要干掉她。 一旦干掉阿蓝黛娃,他们跟吸血蝙蝠的仇恨,就再也没有了丁点回旋的可能。 只是他没意识到,事情发展到这一步,他们就已经没有任何获得吸血蝙蝠谅解的机会了。 方圆没理睬筛子,走到阿蓝黛娃面前,弯腰伸手就采住了她的头发,把她脑袋拎了起来。 阿蓝黛娃此时眼前金星已经消散,刚好清醒过来,就感觉到自己被人采住头发,逼着昂起了下巴,然后就看到了方圆,自然也看到了她那些在地上哼哼的手下了。 方圆冷冷盯着阿蓝黛娃的眼睛,神色萧杀。 他多么希望,这个腚大腰圆的女人,能哭着哀求他,求他放过他啊? 那样,他就可以趁势提出唯一的条件:冤有头,债有主,想算账找我,别殃及他人。 吸血蝙蝠虽然凶残冷酷,不过还是很讲究‘江湖道义’的,只要方圆逼着阿蓝黛娃答应他的条件,不去祸祸韩斌等人,无论派多少人去对付他,他都自信能应付得了。 看到方圆毫不客气的,采住阿蓝黛娃头发后,筛子才猛地想到了这一点,脸上的痛苦啊,懊悔啥的,攸地消失了。 只要不祸及他那个宝贝女儿,筛子还是不在乎自己生死的。 被人收拾的这样惨了,又以极其狼狈的样子跪在地上,被人揪着头发,阿蓝黛娃却一点服输的意思也没有,眼神凶狠的跟方圆对视着。 “求我饶了你,我就放过你。” 方圆淡淡的说道。 “做梦!” 阿蓝黛娃想都没想,从牙齿里挤出了这俩字。 方圆抬手从货架上拿起一个饭盒,狠狠抽向了那张硬朗间带有另类野性粗狂魅力的脸:咣! 一声薄金属,跟娇嫩皮肤狠狠抽在一起的大响,让筛子猛地打了个哆嗦。 卧槽,你得有多狠心,才能这样对付一个美女? 看到方圆手里的饭盒,一下子扁了(是合金铝制品)后,从来都很懂得惜香怜玉的筛子,本能的在心中骂道。 鲜血,一下子从阿蓝黛娃嘴角淌出,双眼瞳孔涣散开来。 就像拿刀子割破女人皮裤那样,揍人耳光也是一门技术活。 要是换上那些不懂行的村野莽夫,这一下肯定会把阿蓝黛娃满嘴小白牙给揍掉一半,但换上方圆,却绝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别看他揍的挺狠,实际上手下很有分寸,更懂得所有漂亮女人,都把容颜看的比她们的命还要重要(有一口整洁的白牙,也是迷人容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他只想让无聊到脑残的阿蓝黛娃服输告饶,却不想要她的命(也就是毁掉她的容颜)。 “求我饶了你,我就放过你。” 等阿蓝黛娃双瞳慢慢聚焦后,方圆再次淡淡说道。 “你、你去死。” 阿蓝黛娃艰难咽了口吐沫,哑声回答。 咣! 又是一记饭盒,算是方圆对阿蓝黛娃的回答。 筛子不忍的背转身,走到收银台前,拿过键盘噼里啪啦的敲打起来时,喃喃的说:“你这样糟蹋她,还不如杀了她呢,唉。” 第三次,方圆问出了同样的话。 阿蓝黛娃用她的愚蠢回答,换来了第三记凶狠的耳光。 “看来你是圆死也不服软了,行,那我就成全你。” 阿蓝黛娃的倔强,消磨了方圆最后一丝耐心,无声的桀然一笑,弯腰伸手抓住了她碎了的皮裤,稍微用力--大半的皮裤,就刺啦一声被撕了下来,露出大半个凝脂白玉般(此时方先生,还没有忘记用贴实的形容词,来形容她的身体)的身子。 “你要干什么!?” 阿蓝黛娃仓皇大叫时,才意识到自己双手并没有被捆着,弯曲可以反抗的。 只是她刚要反抗,却被方圆狠狠一脚踢在了肚子上,疼的她惨叫一声,双手抱着肚子,虾米般的侧身躺在地上。 光光的半轮圆月,就这样突兀的暴露在方圆视线中。 让他情不自禁的咽了口吐沫,回头看了眼筛子--如果他不在,方先生在做某些牲口才会做得事儿时,就不会有廉耻心了。 没办法,阿蓝黛娃这具成熟到了极致的身子,本来就是对付男人最有效的武器,尤其现在方圆抗拒女人的诱惑力相当低下之时。 既然没法做最爱做的事,又不能毁掉上帝赐予她的另类容颜,方圆只能另辟捷径了,看那儿最顺眼,就对付哪儿好了。 论起扁了的饭盒,方圆不再惜力,就像打铁那样,一下一下狠狠抽在那轮圆月上:这女人长了个磨盘大的屁股,皮不糙但肉肯定很厚,无论怎么抽,也不会伤到骨头的,但却很疼。 “啊--别打了,别打了,求求你,放过我,放过我!” 当方圆狠劲抽了二十几下时,阿蓝黛娃的心理防线,终于溃败了,痛哭着求饶。 “早这样,多好?你就是犯贱。” 方先生兴犹未尽的,再次狠狠来了下,才扔掉了已经发热的饭盒。 第905章 :我只管杀不管埋 “是,是,我就是犯……贱,求求你放过我吧,呜呜!” 阿蓝黛娃拼命点着头,双手抱在胸前失声痛哭。 她不是那种被动一手指头,就哭泣老半天的弱女孩. 当年学功夫时,她老爸为了把她训练成一个真正的高手,也曾经狠心把她跟饿狗、恶狼关在一起过。 她从没有过让父亲失望过,每次活着出来的都是她。 而且随着恶狼的体格逐步增大,她再出来时的时间却越短了。 这就足够证明,阿蓝黛娃学会了在最短时间内、残杀敌人的手段。 她也有信心:就算把她跟一只饿虎关在一起,她依旧能活下来! 连饿虎都能干掉的女人,绝对是强大的女人--只是,这个身高体重都不如她的亚洲男人,却比所有惨死在她手里的饿狗、恶狼加起来还要可怕。 她昔日那些能‘猎虎杀豹’的功夫,在他面前起不到丝毫作用。 她的骄傲,她的野蛮,她的凶残,表现的越强大,遭到的折磨就越狠。 阿蓝黛娃能从方圆的眼神中看出,他对她曾经有过的垂涎,完全消失不见了,只剩下木然的冷漠。 她敢肯定,自己不服软,方圆就会用饭盒,就这样活生生的把她抽死! 并不是她身上所有的肉,都像屁股上那样耐揍的。 这个男人,得有多么的残忍,才能无视她浑身散发出的无敌性感,只要她不服输,就能把她活活打死? 阿蓝黛娃不知道。 她只知道,她还不想死。 不想死,就得求饶,就得答应人家的条件。 吸血蝙蝠能存世那么多年,靠的就是个‘信’字,阿蓝黛娃一旦答应方圆的条件,不再找他秋后算帐,那么别说是报复他身边人了,就算这厮把脖子伸长了,任人拿刀去砍,也不能动他一根毫毛。 被方圆扔掉的饭盒,从地上弹起打在了阿蓝黛娃的脸上,让她的哭声越加的大,满满的都是伤心,悔恨,觉得自己圆可死,也不该向这个恶棍求饶的。 遭受如此大的耻辱,事后却不能去报复,这是比死还要让她无法接受的现实。 只是,她不想死--她的潜意识内,忽然无比留恋这个极度无聊的世界,才让她哀声求饶,放弃了所有的骄傲,尊严。 “我希望你能明白,并不是所有男人,在看到你这种性感尤物时,都会变成软骨头。我让你求饶,也只是替我身边的人安全着想。假如我只是一个人的话,我会活生生的把你打死。你这种作恶多端的贱女人,实在不该活在这个世界上的。” 方圆能彻底把别人自尊摧残的体无完肤的毒舌,貌似比他打架的功夫还要高。 尤其他在说话时,还毫不客气的抬脚,踩在阿蓝黛娃的脸上,冷冷的说:“我来自华夏,我叫方圆。方是大方的方,圆是圆静的圆。我随时欢迎你们来找我报仇,但请你们自备棺材,安葬工,因为我从来都是管杀不管埋的。” 为了能把仇恨吸引到自己脑袋上来,方圆只能按照‘江湖规矩’亮出自己的名字。 这样一来,就算吸血蝙蝠反悔,无视阿蓝黛娃的求饶,非得报复他的话,那么就只能先找他,而不是先去报复他身边的人。 吸血蝙蝠要是那样做了,会被全世界混黑道的人看不起:人家都给你们留下字号,欢迎前去寻仇了,却不敢直接面对他,先对他身边人下手,还有什么资格,说吸血蝙蝠是当世四大黑帮之一啊? “记住我说的话了吗?” 方圆弯腰低头,淡淡的问。 阿蓝黛娃只是哭,伤心的哭。 方圆最反感这种输了就知道哭的很可怜的人了,连夏脑残都比不上,最起码你也得心服口不服,表现的光棍一点,那样才对得起你昔日残忍祸害别人的愚蠢行为。 砰地一声,方圆抬脚又狠狠踢在了阿蓝黛娃肚子上。 “啊--咳,我、我记住了,记住了!” 阿蓝黛娃惨叫着,咳嗽着,干呕着,也没忘了用力点头。 “不揍不说话,你还真是犯贱。” 方圆轻蔑的骂着,张嘴在阿蓝黛娃脸上吐了口口水后,这才骂骂咧咧的转身,走向了筛子。 筛子目瞪口呆的看着他,嘴角不住的抽抽,意思是问:这样也行? “看你瞪着俩眼珠子发傻的呆比样,知道你刚才已经入侵了当地警方的出警系统,又让这个片区的交通瘫痪,这才没人来干涉我替人管教孩子,想夸功。问题是,你特么的有啥资格夸工啊,要不是你管不住自己的爪子乱摸索,能把老子逼的绅士架子也丢掉,去欺负一个犯贱女人?” 心中有些恼火的方圆抬手,想抽筛子后脑勺一下,算是回收一点让自己失去绅士风度的回报,可看到他鼻青脸肿的可怜样后,又忍住了。 唉,筛子诚然可恨,但怎么说也是孤儿院的终身义工啊,还得指望他来搜寻漠北北的下落呢,看在他还有用的份上,这次就放过他吧,如有再犯,绝不轻饶。 方圆心里叹了口气,摇着脑袋的走出了超市。 “卧槽,我哪有夸功的意思?” 被骂的一愣一愣的筛子,等方圆走出去后才清醒过来,立即跳着脚的大骂起来,还不解恨,转身跑到刚跪爬起来的阿蓝黛娃面前,抬脚就冲她劈头盖脸的乱踢一通:“贱、货,都是你害老子被骂!” 筛子在受委屈,不敢找方圆算账时,把怒火撒在让他挨骂的始作俑者身上,也是一种很正常的反应了。 阿蓝黛娃现在只需一伸手,就能把筛子抓住,拖到在地上,掐死他的,可她的自信心、自尊心,已经被方圆彻底被摧毁了,只能惨叫着仰面跌倒在地上,虾米般的蜷缩起身子哭泣。 方圆没管在里面大展淫威的筛子,在走出超市后,左右看了眼,对站在人群前的那个女服务生摆了摆手:“你,过来。” 女服务生可是亲眼看到方圆有多么凶残的了,要不是职责所在(今天她在超市值班),早就有多远就跑多远了,现在哪敢过来? 女孩子不敢过来,方圆也没办法,又不能用强,只好把从筛子包里顺来的一叠美金,放在了窗台上,又指了指里面,示意她这些钱,是赔偿超市被损坏物品损失的。 厚厚一叠美元,都是大面额的,肯定能包赔超市的损失。 方圆不想一个无辜女孩子,被自己连累的丢工作,担责任。 他不是啥好人,但无论做什么事,都不想连累无辜者。 这也算是他为人处事的一个原则吧,也可以说是他不知道的良心。 皮特奈斯不需要良心。 他在二十一年前成为吸血蝙蝠的‘会员’后,就把自己的良心,连同自己的整个人,都打包送给了吸血蝙蝠。 对于这种忠心耿耿的手下,吸血蝙蝠的老大,从来都不吝啬对他的褒奖。 经过二十多年的打拼,现年才四十的皮特奈斯,已经成为了莫斯科这片区域的负责人。 吸血蝙蝠的总部,就是设在莫斯科。 皮特奈斯现在的身份,就像是封建王朝君主的御林军,负责保护总部的安全,及时获悉一切不利于帮派的任何消息。 任何人坐在这个位置上后,都能配得上‘成功人士’这个名词。 貌似,大部分的成功人士,尤其是男人,在四十岁左右时,身体都会发福--所以,当皮特奈斯上个月的体重超过三百斤后,就没谁觉得奇怪了。 就在十五分钟之前,皮特奈斯还在某西餐厅内,在两个漂亮女模特的陪伴下,享受他早就习惯了的幸福生活,电话忽然啾啾的响了起来。 皮特奈斯很不满自己的幸福生活被打搅,不过看到来电显示,是阿蓝黛娃小姐身边人打来的后,所有的不满,立即就烟消云散了。 他要是敢对这个电话不满,大小姐就会对他不满。 让大小姐不满的人,最近一个还是在半年前,被分解成了十七八断,扔进历史悠久的伏尔加河里去喂鱼了。 皮特奈斯赶紧接通了电话,然后就看到了打死他都敢相信的一幕:高高在上的大小姐,衣衫半露的躺在地上,被一个人拿个铁片子,在那丰满到让月亮也害羞的屁股上,大力狠抽。 她那些保镖,死狗般的躺了一地。 有两个的手,都已经被人剁了下来,躺在血泊中不知死活。 拨通他电话的这个保镖,也是死狗中的一员,是用下巴点开了手机,向他要求视频通话的。 广场大街288号,小粉丝超市。 这是保镖冒着被发现的生命危险,低声给皮特奈斯指出的确切位置。 广场大街,在前苏时期就是莫斯科最著名的一条大街,距离皮特奈斯这边不到五公里,他绝对能在五分钟内赶到。 大小姐有难,自当全力以赴去支援,把那个敢冒犯她的人,碎尸万段! 皮特奈斯一脚一个,把那俩为了金钱就出卖青春的不要脸嫩模,从酒店床上踹下来后,裤子拉链都没拉好,拿着手机狂奔出门。 上了车后,他就给手下兄弟打电话,要求他们哪怕是死了娘老子,也得在最短时间内,赶到广场大街288号。 然后,他才再给顶头上司打电话,请上司委婉的转告老大,说他正用最快的速度赶到现场。 最快的速度有多快? 如果广场大街的交通没忽然瘫痪(红绿灯突然抽风),皮特奈斯绝对能在五分钟内,让他山一般强壮的身体,出现在大小姐的视线中。 “特么的,混蛋,这些交通警都是吃屎的吗?” 望着前面堵的满满的车子,皮特奈斯恨恨的骂着,推门刚要下车,准备徒步跑过去时,手机又响了。 还是那个保镖打来的,給他传送了最新消息。 “方圆?好,我记住这个名字了,他敢冒犯大小姐,就等死吧!” 皮特奈斯听完电话后,脸上的肥肉狰狞起来时,却没注意到旁边的车子里,有个胖胖的女人,正饶有兴趣的盯着他。 第906章 :死了个胖子 皮特奈斯赶到广场大街288号的小超市门前时,方圆刚走了没有五分钟。 不过五分钟的时间,足够他消失在车子的海洋中,像一滴水,无处可寻。 十分钟前,大街上的红绿灯才恢复了正常,皮特奈斯能在五分钟内赶来,就已经是用最快的速度了。 他刚跑到小超市门口,就听到了一阵阵凄哀的女人哭声传来。 不用问,这肯定是阿蓝黛娃大小姐的,因为他刚才在通话视频内,就看到她被人拿东西狂扁了,这时候还在哭泣,也是很正常的。 “皮特奈斯,快、快带走大小姐,绝不能让那些记者拍到她在场的这一幕,要不然会死很多人的!” 皮特奈斯刚走进门口,大小姐身边的保镖头子,躺在地上好像死狗般的保镖头子,就嘶声命令他。 皮特奈斯虽说是莫斯科的安全负责人,不过大小姐的保镖头子却是她的心腹,正所谓宰相门前七品官,扯着主子大旗狐假虎威也是很正常的。 皮特奈斯还得听:“哦,哦,我明白,明白!” 保镖头子让他先带走大小姐的做法,是正确的。 阿蓝黛娃被人收拾的这样惨,衣衫不整、全身都是大脚印子也就罢了,关键是她最傲人的部位,还有脸蛋被人摧残的不像话,这要是被那些记者给拍到了,大小姐还有什么脸面活下去? 大小姐要是有个三长两短,那么在场所有没被方圆打死的人,都得死。 皮特奈斯也明白这个道理,自然再也顾不上照顾受伤的同伴了,赶紧跑到阿蓝黛娃身边时,手里已经多了一条蓝色被单(小超市内,也卖这种简单的床上用品)。 “大小姐,我是皮特奈斯,现在我们必须得赶紧离开这儿,要不然等记者来了,就来不及了!” 皮特奈斯把被单盖在了阿蓝黛娃身上,低声说道。 阿蓝黛娃只是哭,没答应,也没拒绝。 她还沉浸在受虐的痛苦中,无法自拔。 “得罪了。” 皮特奈斯无奈,只好把被单盖在她头上,把她全身都裹起来,横抱在了怀中,转身脚步匆匆的跑出了超市。 望着迅速疾驰而去的那辆奔驰轿车,保镖头子这才长长松了口气,闭上眼时喃喃说道:“看这家伙胖的像猪,没想到做事时一点都不笨重。不过,他好像比上个月见他时,瘦了很多。” 其实皮特奈斯的体重,比上个月还胖了三公斤。 但是这已经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他从此再也不会胖下去,只会越来越瘦,用最快的速度,瘦到再也让人看不到他。 人死后,一般都会变成一捧灰的,再不就是变成一具骷髅。 负责疏通交通的交警们,累出一身大汗后,才总算让交通勉强恢复了正常。 只是,那辆银灰色的伏尔加小轿车,怎么还停在那儿? 特么的,没听到后面车子在狂按喇叭吗? 一个交警心里骂着,快步走到车前,抬手在车门上敲了敲。 没人理睬他。 一般来说,死人,就算你敲它的棺材盖,也不会搭理你的。 “啊,啊,来、来人啊!” 不耐烦的交警,拉开车门后,才发现司机是横躺在车座上的。 这是个胖子,足足有三百多斤,满是恐惧的眼珠子,几乎瞪出了眼眶,舌头也伸了出来,脖子里有着明显的掐痕。 胖子,是被人活生生掐死在车里的。 凶手,趁着刚才交通瘫痪,四周行人都在骂娘时,掐死了胖子。 可是这个被吓了一大跳的交警搞不懂,胖子的外衣怎么都被扒走了? 难道说,凶手杀他,就是为了胖子的衣服? 这个胖子是谁--交警很快就搞清楚他的身份了。 由此可以看出,莫斯科的警方工作效率还是很高的了。 当然了,凶手遗落在车里的身份证(皮特奈斯的),也给警方帮了不小的忙,方便他们给胖子家人打电话,通知了这一噩耗。 警方正在忙活皮特奈斯的被杀案时,方圆和筛子俩人,已经来到了某中餐饭店停车场内。 这儿,是方圆跟韩斌打电话约定好的,大家都是华夏人,当然得吃中餐了。 至于筛子会不会喜欢--对不起,方圆不会考虑这个无聊的问题。 老远的,筛子就看到南诏樱花。 南诏樱花身穿黑色的职业套裙,脸上戴着黑色的粗框眼镜,梳着干脆利索的马尾巴,双手抱着一个文件夹,静静站在罗小玉身后,一点都不显眼。 就像她故意把自己打扮的这样老成,让人忽视了她的真实年龄那样。 本来,南诏樱花就是个学生,如果南诏博士没有遇害的话,她现在还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内,为一加一等于几这种无聊的问题费脑筋呢。 那是我的女儿,我的亲生女儿,唯一的亲生女儿,她不该叫南诏樱花,她该叫山口向西的--望着那个安静、又低调到仿佛不存在的女孩子,筛子停住了脚步,眼角一个劲的跳。 方圆回头,淡淡的说:“如果你不敢面对她,现在可以走。” “我不会走的,我等这一刻,等了一辈子。” 筛子霍然抬头,眼神凶狠的看着方圆:“我警告你,绝不能伤害她一根汗毛,要不然我会跟你拼命!” 看在这句话真情流露的份上,方圆没有跟他计较,皱眉问道:“草,难道我就任由她来算计我?” “只要你按照我们早就商量好的去说,让她醒悟南诏博士被杀时,你根本不在现场,她怎么可能还会恨你,算计你?方圆,你是个大男人,就算被我女儿伤一下,又能怎么样?” 筛子说这番话时,相当的理直气壮:“更何况,我已经把我的下半辈子都无偿送给你了,为熟人受点委屈,就这么难吗?” 筛子都把话说到这份上了,方圆还能说啥? “好吧,看在你们父女情深的份上,我就不跟这种小屁孩计较啥了。走吧,别在这儿嘀嘀咕咕的了,以免被我哥们误以为,我跟你有那关系。” 方圆撇了撇嘴,快步迎向了走过来的韩斌。 “方圆,你--” 韩斌来到方圆面前,张嘴说出这三个字后,就再也说不出话来了,只是张开了双手。 通过方圆的关系,韩斌才能坐上神通快递集团的海外物流第一副总的位子。 结果呢,随着方圆远赴北朝,韩斌的命运也发生了变化,被夏小韵一脚踢出了神通快递,幸亏有水暗影接盘,才保住了他的荣华富贵-- 他没觉得靠着方圆走到今天,就必须万分感激方圆。 就像方圆从来没觉得,他为韩斌做这些,就该被感激。 他们是兄弟、 早在十五年前,方圆父母离奇失踪后(那时候单位给的答案是死亡,后来才改为失踪,跟范颖颖那样,忽然间就蒸发了),就是韩斌陪着他到处找妈……更为了支持他满世界的去找妈,偷出了娘老子多年的存款。 方圆到死也不会忘记,在他坐上南下的火车时,看到韩斌被暴怒的娘老子一脚踹翻在地上,咆哮着连踢带打,冲要跳下车还钱的方圆,哭骂着让他滚的那一幕。 尘世间,有种男人跟男人之间的感情,不用遭遇生离死别,不论年龄大小,甚至当事人做出牺牲后就会后悔--却能让人牢记一辈子。 无论漂泊在何方,混得怎么样,每当想到他时,心里就会有暖意腾起:那,是我兄弟。 方圆笑着,跟兄弟抱在了一起。 下巴放在彼此的肩膀上,闭眼沉默片刻后,不约而同的抬手在他后背用力擂了一拳,接着用最快的速度分开,笑骂:“草,明知道哥们不喜欢男人,还这样惺惺作态,恶心死了!” 韩斌没有问方圆在这两年内,历经了多少磨难。 方圆也没问他,这段时间内受过多少委屈,惊吓。 只要兄弟俩人,现在能站在阳光下,看到对方全须全影的一点也不少,以前的那些--又算个鸟? “来,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 韩斌笑着,扯过了罗小玉。 方圆叹了口气:“唉,你小子是不是在笑话我老了,痴呆了,不认人了?我,慧眼如炬,能不认识曾经的罗小玉罗副总?” “就是,就是,我跟方圆认识的,可比你还要早呢。” 罗小玉抬手掩着小嘴,娇笑着白了韩斌一眼。 “我知道你们早就认识,我只想告诉你小子,以后见到小玉后,得喊嫂子才行。” 韩斌得意洋洋的说着,下巴骄傲的昂了起来。 “去,谁答应给你当嫂子了?啊,不对,谁答应给你当媳妇了?” 罗小玉小脸攸地通红,抬手在韩斌心口轻轻捶了一拳。 其实方圆早就从夏小韵、水暗影她们那儿得知,这对男女已经擦枪走火的滚在一起了。 可是现在既然自己哥们在显摆‘抱得美人归’,他当然得拿捏出一副惊讶、后悔到心痛的样子:“哇,韩斌啊韩斌,我要跟你决斗!你可知道,当初我是想追小玉当老婆的,没想到却被你抢先一步!” 我就算再修行十辈子,也没资格给你做老婆呀。 看着跟韩斌大闹的方圆,罗小玉心中轻笑一声:哼哼,不过幸好有人,不需要我去修行十辈子,就能乖乖拜倒在我的石榴裙下了。 给自己兄弟介绍完自己老婆后,韩斌又开始給他介绍圆美人集团的其他同事。 整个圆美人集团的所有员工,早就知道方圆就是大老板的男人了,就连集团的名字,都带着让人心烦的意思:圆美人、圆美人,老板这是在自诩方圆的美人啊。 现在‘老板娘’驾到了,大家伙能不把最真挚的笑,摊在脸上? “这位是水总的秘书,南昭雪。” 韩斌笑呵呵的,为方圆介绍道。 “您好,方先生,以后还请您多多关照。” 南昭雪就像从来没见过方圆那样,大大方方的伸出了手。 “我会尽心尽力关照你的,南诏--雪小姐。” 方圆握住南昭雪微凉的小手,稍稍用力握了下,盯着她眼睛笑着回答。 第907章 :大人物最爱玩的游戏 除了最亲近的家人之外,世界上有两种人,能让人终生不会忘记。 一种是夺妻之恨的男人,一种就是杀父之仇的仇人。 南诏樱花是个女孩子,还没有结婚,甚至为了学业连男朋友都没有交,当然不会跟任何人有‘夺妻之恨’。 她有杀父的仇人:方圆。 自从丰田秀敏那儿看到方圆的资料照片后,南诏樱花就把他的模样牢牢记在心中,就是拿仇恨的火钳子硬生生烙上去那样,到死都无法忘记他的样子。 所以当方圆出现在她视线中后,她浑身的血液,攸地沸腾起来,灵魂深处有个声音在狂喊:我,终于又看到你了! 南诏樱花不知道得用多大的力气,才能忍住没有尖声大叫着,扑向方圆,用双手把他活生生的掐死--而是像没事人那样,静静的站在这儿,看着方圆跟韩斌等人亲热,寒暄。 没有谁知道,表面镇定的南诏樱花,在这一年多中,很多次都梦到父亲脑袋被劈成两半的血腥场面,然后她就会被吓得尖叫着翻身坐起。 冷汗就像下雨那样,淋透了她的全身,需要很长时间,那颗砰砰大跳的心,才会慢慢平静下去。 方圆,我要杀了你,也一定能杀了你! 这句话,是南诏樱花早上起来,晚上睡下,午夜梦回时,必须得念叨的一句话,就像那些得道高僧念阿弥陀佛那样,成为了一种习惯。 当然了,要杀方圆,并不是踩死一只蚂蚁那样简单。 随着南诏樱花在水暗影身边呆的时间越久,她越加了解方圆有多么的可怕,清晰的意识到,要想干掉他为父亲报仇,对她来说是比创建一座罗马城还要难的事。 不过她不会放弃。 华夏有句老话说得好:工夫不负有心人。 只要工夫到了,一切目标都有可能实现。 忍。 这些天来,南诏樱花始终在默默的参悟这个字,并从中获得了许多感悟。 她觉得,她只要成功潜伏在方圆身边,只要能付出所有代价,一直忍下去,总有一天会找到机会,送杀父仇人去地狱! 南诏樱花还知道,在这个网络信息相当发达的现代社会,方圆要想彻查她的来历,知道她是南诏博士的女儿,潜伏到他身边来就是为父报仇,也是很简单的事。 不过她不怕。 这一年多来,她读过太多的传记,知道像方圆这样的‘大人物’,都有一个毛病:他们,总以为他们才是这个世界的主宰,能左右、玩弄别人的命运。 就算明知道别人接近他是要杀他,该有的反应不是杀掉她,而是像玩老鼠的猫儿那样,饶有兴趣的看她要玩出什么花样。 尤其这个老鼠,是个年轻漂亮的女孩子时,猫儿玩下去的兴趣,就会更大。 甚至,猫儿都能猜出老鼠为了杀他,所计划好的步骤。 而以身相许,是处于弱势的老鼠,为达到目最该、也是唯一用的办法。 想到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孩子,为了杀自己,却必须‘尽心尽力’的伺候自己,身为猫儿的方圆,是不是肯定会有一种变态的兴奋,拭目以待南诏樱花玩出什么花? 这是大人物的通病,总以为一切尽在他们的掌握中。 却有很多大人物,死在了这个游戏中,临死之前才会怅然叹息,说什么悔不该当初--南诏樱花无比渴望那一天的到来,因此也更加小心,自信。 她自信,是因为算准方圆这个大人物,会把这个游戏玩下去。 她小心,则是因为方圆身边那些人。 比方水暗影。 大人物方圆可以为了寻求刺激,允许她像一条美女蛇那样缠在他身边,給他带来无穷的乐趣,水暗影则不会。 一旦发现南诏樱花想对方圆不利,依着那个女人的杀伐果敢,绝对会在第一时间内,把她干掉。 所以当前南诏樱花所小心的,只是大人物身边那些近人。 方圆,她不怕。 一点都不怕,因为她觉得,她已经参透了大人物的心理。 事实上,正如南诏樱花所预料的那样,方圆在看到她后,眼光只是闪过一抹诡异的色彩,就微笑着握住了她的小手。 南诏樱花能听得出,方圆在跟她打招呼,说‘南昭雪小姐’时,其实是要说‘南诏樱花’,借此来告诉她:我知道你是谁,更知道你出现在这儿是为了杀我,可我不在乎,我会陪你把这场复仇游戏玩下去。 尽管这是南诏樱花早就意料到的结果,可在方圆‘表达’出这个意思后,她那颗其实总在提着的心儿,才咚的一声落了下来:很好,我会陪你玩下去的! “多谢方先生,我会努力的。” 方圆没有缩回手,南诏樱花也没有挣回来,就任由他握着,很大方得体的回答。 俩人都没有说起‘我们好像从哪儿见到过’此类的话。 聪明人,是没必要说那些废话的。 就算要表示--方圆也只是用小手指,在南诏樱花手心里勾了勾。 痒、痒的,麻麻的,让女孩子的心儿咚的一跳,小脸攸地飞红,鬼使神差般的也做出了同样的动作。 老天爷可以作证,方圆小手指动了动,纯粹是在跟美女握手时的本能反应,纯洁的就像初冬的第一场白雪,不带有丝毫的龌龊--仅仅是本能反应,而已。 直到南诏樱花‘回礼’后,方先生才猛地醒悟过来时,就听到旁边有人干咳了声。 干咳的声音很大,还带着不满。 不用回头,方圆也能听出这是筛子在咳嗽,在警告他:特么的,总握着我女儿的小手不松,成何体统? 你懂个屁,老子是想警告你闺女,别以为我装作不认识她,就是想跟她玩‘猫玩老鼠’的游戏--方圆在心里骂着,呵呵讪笑了下刚要松手,却又忽然想到了什么,眯着眼歪着下巴,仔细端详起了南诏樱花。 大老板在跟年轻漂亮的女孩子握手时,总会找各种各样的借口,不松手。 这种卑劣的行径,算是所有好色大老板的习惯了,所以韩斌那些手下,并没有觉得方圆端详南诏樱花有啥奇怪,知趣的还马上低头,装作没看到的样子,跟同伴低声说笑起了什么。 韩斌却是眉头微微一皱,张嘴刚要说什么,罗小玉及时拿高跟鞋踩了她一下。 筛子都不满意方圆总握着他女儿的小手不松了,那么韩斌当然也能看得到。 说实话,韩副总还为自己兄弟身边美女如云而自豪,也不在意他对自己手下有啥非分之想,但你的吃相别这么难看好吧,咱们都是成功人士,得文雅一些,某些心思啊,只适合在没人的地方表达出来。 身为方圆的发小、南诏樱花的上司,韩斌觉得自己有责任、也有义务来提醒他。 罗小玉却不是这样认为的:是,你和方圆确实是发小,但关系再好,也不能在这种小事上,当着这么多人来驳他的面子,完全可以等没人时,再委婉相劝嘛。 罗小玉才不在意方圆会不会泡上南诏樱花,更不在意南诏樱花施展女性魅力来引诱方圆,她只在意:必须的,得维护好老公跟方圆的哥们关系。 韩斌下意识的看向罗小玉,后者笑容不变的,微微摇了摇头。 唉--韩斌明白小媳妇心里是咋想的了,心中轻轻叹了口气,不再说话。 他想整什么妖蛾子? 南诏樱花被方圆端详的心里发毛,下意识的咽了口吐沫后,长长的眼睫毛垂了下来,一副‘任君采摘、我无力挣扎’的羞涩样子。 “咳!” 筛子在旁边不愿意了,更加用力的咳嗽了声,眼神凶狠的瞪着方圆后脑勺。 方圆就像聋子般的没听到,又仔细端详了南诏樱花足足十秒钟后,才点了点头:“南昭小姐,你祖籍是东洋吧?” 南诏樱花祖籍是东洋这件事,在圆美人集团中不是啥秘密,水暗影、韩斌他们都知道。 因为某些历史原因,大家伙虽说很讨厌东洋人,可也知道并不是所有东洋人,都该挨千刀,生个儿子没有小丁丁的,大部分普通群众还是好的嘛,所以没谁因为南诏樱花是东洋人,就鄙视她,排挤她。 当然了,这也跟南诏樱花来到圆美人后,就展现出了她出色的工作能力很有关。 怎么,你这就要忍不住的,要结束游戏? 南诏樱花眼角猛地轻跳了下,点头坦然回答:“是的,我祖籍就在东洋的北海道,那是个美丽的地方。方先生以后有机会的话,可以去那边旅游度假,我会为您当免费导游的。” “呵呵,那感情好,以后有机会我会去的,到时候少不得麻烦南昭小姐。” 方圆笑着,继续问道:“我想知道你父母,都是地道的东洋人吗?” “是的。” 南诏樱花轻声回答时,心里做好了充分的准备:他要是问我父母是做什么的,我该怎么回答。问我为什么远渡重洋来华夏发展,我该怎么回答。 如果可以,我不介意明确透露出,我来这儿就我为了找他,给父亲大人报仇的,相信他更会觉得刺激。 就在她心里盘算这些时,方圆松开了她的小手,后退一步说道:“可是据我仔细观察,南昭小姐你的眼眸微微发蓝,发丝是天然的淡金色,尤其是你的身材--呵呵,请恕我无礼,我觉得纯正的东洋女孩子,不可能具备像你这样的出色身材。” 原来他是要问我这个问题啊。 南诏樱花心里莫名其妙松了口气,绷紧的神经放松了下来,嫣然笑道:“方先生,您的眼光好厉害呢。不错,我是个混血儿--” 方圆打断了她的话:“可你刚才还说,你的父母,都是地道的东洋人。” 南诏樱花的眼神,一下子黯淡了下来,轻声说:“我是个孤儿,从小就不知道生那个不负责任的生父是谁。母亲死后,被送进了孤儿院,后来才被父母收养的……养父母也过世后,我就来华夏发展了。” 第908章 :死神的样子 “哦,原来是这样.,对不起,请恕我冒昧,让你想到了那些伤心的过往。” 方圆抱歉的点了点头,接着转身,抬手指着筛子笑着对韩斌说:“来,我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位是我的私人助理,来自美国的楠博斯基先生。” 韩斌等人早就看到了筛子。 也很惊讶:这家伙怎么这么狼狈,好像被野猪群给拱倒狠狠践踏了一番那样,鼻青脸肿的。 不过碍于该有的礼貌,大家不但不会主动去问,就连看,都不忍心去看他。 你的私人助理? 韩斌愣了下,实在搞不懂方圆有什么需要私人助理的理由,可心里再纳闷,这时候也得洋溢起热情的笑容,主动伸出手:“您好,楠博斯基先生,认识您很高兴。” “彼此,彼此,呵呵。” 筛子漫不经心的笑着,在韩斌的再次引荐(刚才,他已经给方圆,引荐过众手下了)下,逐一跟罗小玉等人握手寒暄。 筛子模样虽说狼狈,不过礼仪却拿捏得极好,让人误以为他是出身豪门大族的公子哥儿,对他的印象感官改变了不少。 在场的众人,或许都听说过筛子的大名,不过除了方圆之外,却没谁知道他叫楠博斯基,要不然肯定会吓一跳:吓,这就是传说中的网络皇帝啊,原来是这个鸟样! “您好,楠博斯基先生,今天认识您,是我的荣幸。” 南诏樱花对筛子没有啥好感,也没啥恶感,就像罗小玉跟他握手那样,说了一句客气话,就要缩手--却没缩回来。 能够有个自己的孩子,是筛子此生中最大的梦想,这些年来祈祷的次数,都快跟上他撒下的种子数量了。 现在,上帝瞎了眼的实现了他愿望,赐给了他一个如此娇俏、要强的女儿,筛子恨不得脱光了围着莫斯科城转上三圈,边跑边大喊他有女儿了,他的生命得以延续了! 筛子还知道,方圆刚才那番故意问南诏樱花血统的话,其实就是为了以后他们父女相认时,提前打的预防针。 尽管筛子早就决定,这辈子都不会告诉女儿,说他就是他那个不成器的生父,可还是很感激方圆,对这丫的些许不快(总是握着他女儿的手不松,算咋回事),刷的烟消云散了。 求变漫天的各路神佛,终于见到了自己的亲生女儿,筛子能不激动吗? 能不在握住她的手时,像每一个疼爱女儿的父亲那样,全身都在发抖的紧握不松吗? 有谁能知道,筛子得费多大的力气,才能克制住自己,没有一把抱住女儿,泪如雨下的说我就是你爹? 这人怎么回事啊? 你以为你是方圆啊,只要能让我干掉他,别说是被他握住手不松了,就算給他生个孩子,我也不会有丝毫怨言的! 不知道在跟自己生父握手的南诏樱花,缩手没缩回来后,本能的皱起眉头,刚要用力甩开时,一种奇异的感觉,却从筛子那双发抖(现在他已经双手握着女儿的手了)的手上,过电般的传了过来。 父女天性,这种血浓于水的基因传承,不是十八年的岁月这把刀,就能切得断的。 当这对十八年未见的父女,手握在一起后,他们身上的基因细胞,就会迅速感受到来自对方的天然亲近,产生一种科学无法结实的神秘气场,让南诏樱花对筛子‘无礼’的排斥,瞬间消散。 只剩下,奇怪的茫然。 “好了,好了,大家站这么久了,相信也都累了,有什么话,我看还是先回酒店内再畅所欲言吧。” 就在筛子眼睛开始变红时,方圆打着哈哈抬手,在他肩膀上拍了下。 筛子马上就松开了手:不松手不行啊,方圆拍在他肩膀上那一些,就像拿电棒电了他一下那样。 筛子这才猛然醒悟,意识到自己情绪有些失控了,连忙干笑了几声,对南诏樱花赔礼道歉:“呵呵,南昭小姐,对不起啊,我刚才有些、有些失礼了。实不相瞒,我年轻时曾经有个女朋友,长的跟你很相似,所以才--请原谅。” 小姐,我们是不是在哪儿见过? 小姐,你长的跟我那个患了白血病挂掉的前女友,很相似哦。 这些理由,都是男人在搭讪女孩子时常用的借口,都烂大街了,所以韩斌等人听筛子这样说后,齐刷刷的在心里鄙视了他一下,却没有谁会说出来。 “没、没事的。” 南诏樱花当然也知道这些,却没有丁点责怪筛子无礼的意思。 因为她从筛子颤抖的双手中,敏锐察觉到这个男人,对她并没有那些龌龊的想法,只有一种--一种什么呢? 如果方圆没有及时拍打筛子,让他松开手,相信南诏樱花差不多会想到什么,就不会只留下那种奇怪的感觉,在心中茫然的品位了。 “走吧,走吧,时间也不早了。” 韩斌笑着,冲大家摆了摆手,陪在方圆身边一起走上了台阶。 时间确实不早了。 原本方圆跟韩斌约定的中午十二点,现在都已经接近两点了,好多人的肚子都饿得咕咕叫了,还得陪着笑脸说没事。 谁让方先生是大家的‘老板娘’呢,要是得罪了这厮,肯定会被水总给开除的。 来到包厢后,又是为了谁坐在主位上,一番推让。 韩斌让方圆坐在主位上,后者却让他坐下。 后来方圆索性把韩斌拽过来,按在了上面,瞪眼说要是再谦让,就是不把他拿兄弟看了,这才作罢。 对方先生的‘尊老爱幼’,罗小玉很高兴。 当然了,现场最高兴的人,莫过于楠博斯基先生了。 他多想能跟女儿坐在一起,哪怕是一句话也不说,也不能看一眼,但只要嗅到‘亲情’的味道,就算吃泥巴蘸酱,他也会觉得是在吃龙肉。 心情,从来都能左右人的任何观点。 不过很遗憾,筛子身为方先生的私人助理,自然得坐在他身边,而南诏樱花则坐在了罗小玉身边,俩人之间搁着一张大圆桌--这对筛子来说,就是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了。 其实,最远的距离,不是一张圆桌,也不是生与死,而是真正恐惧来临时,那种看不到生机的绝望。 被方圆拿饭盒狠抽屁股时,从没有过的疼痛,还有这厮眼里露出的杀机,让阿蓝黛娃被迫选择了屈服。 那时候,她也不是太怕,屈服算是遵从‘好汉不吃眼前亏’的大众法则罢了。 现在,她却看到了狞笑着的死神。 原来,死神就是皮特奈斯的样子! 皮特奈斯身为吸血蝙蝠在莫斯科总部的‘御林军总管’,阿蓝黛娃这个大小姐,实在没理由不认识他。 平时,她也把这个胖成猪一般的男人,当做是狗来驱使的。 皮特奈斯,也很有当狗的觉悟,无论大小姐要求他做任何事,哪怕是命令他把自己老婆给蒸熟了吃掉--皮特奈斯也会笑呵呵的点头,按照她的吩咐去做,还得一丝不苟。 可他现在不是那样子了,化身成了狞笑着的死神。 在被皮特奈斯抱着逃出小粉丝超市后,从没有遭受过如此打击的阿蓝黛娃,是无比痛苦的,失魂落魄般,只想马上见到爹地,向他哭诉,寻求安慰。 皮特奈斯也知道大小姐是啥心情,车子开的飞快。 为了避免别人能从车窗外,看到阿蓝黛娃的狼狈样,他更体贴的放下了窗帘,在车子没停止之前,一句话都没有说。 车子走了多久? 从上车后就木鸡般呆愣的阿蓝黛娃,根本没有去想这些,眼前总是方圆狞笑着,拿饭盒狠抽她的凶恶样子。 皮特奈斯下车,替她打开了车门,低声说:“小姐,下车吧。” 阿蓝黛娃这才眨巴了下眼睛,本能的伸出左手,被皮特奈斯搀扶着下了车。 吸血蝙蝠的总部,在莫斯科城外的一座山下。 占地面积足有十平方公里的蝙蝠山(因吸血蝙蝠总部设在此地,故称蝙蝠山),是吸血蝙蝠的私人领地,没有主人的允许,就连俄罗斯总统都不能擅自进来。 要不然,就会被那些手持m系列冲锋枪的护院,给打成筛子底。 总部不但有足够的护院,有最好的豪车,有直升机,还有坦克、装甲车此类的大杀器存在,半山腰的山洞里,更藏有据说从美国走私来的‘大力神’型号导弹。 虽说不是洲际导弹,可把城内的克里姆林宫轰炸成渣,还是很轻松的。 阿蓝黛娃就住在蝙蝠山山脚下的别墅内,只要一推开窗户,就能看到足有五个足球场大小的草坪,看到一手牵着狼狗,一手抱着枪托的护院,看到乖巧的菲佣,看到身穿黑西装燕尾服的绅士-- 那才是阿蓝黛娃所熟悉的家园。 皮特奈斯说,她到家了--但,这是哪儿? 满山的荒草野树,脚下是隔脚的沙砾,有一只野兔逃走的方向,能隐隐看到小石屋露出的一角。 荒郊野外,这不是荒郊野外吗? 充其量,这是个早就被废弃了农家小庄园,有大片的乌鸦,从树梢上方掠过,嗓音沙哑的嘎嘎飞远。 抬头看去,四周全是遮掩了现代都市影子的树林(莫斯科,绝对是世界上森林覆盖率最高的地域之一)。 “这、这是哪儿?” 阿蓝黛娃呆望着四周,猛地打了个寒战,霍然回头看向了旁边的皮特奈斯。 “这是你的家,尊敬的阿蓝黛娃小姐。” 皮特奈斯微笑着,微微躬身回答。 “你特么的疯了啊,把我带这种地方来!” 阿蓝黛娃狂怒,抬脚狠狠踢向皮特奈斯的下巴。 她就不明白了,昔日纵横全世界的大小姐,怎么就会在今天被人狠狠虐了一顿,被迫求饶认输,这还不算,猪一样的走狗,又把她带到荒郊野外,说这是她的家。 这个世界,难道疯了吗? 什么时候,连猪狗一样的皮特奈斯,也敢在阿蓝黛娃抬脚狠踢他下巴时,没呆在原地挨虐,而是抬手就抓住她脚腕,一脚就踢在她了左腿膝弯处? 第909章 :罗小玉现在我手里 前面早就说过了,论起爆发力来说,身材相当要得的阿蓝黛娃,绝对能排进世界前十。 她要是去打网球,估计冠军也没那啥莎拉波娃的事儿了。 只是她不怎么喜欢那项运动,而她父亲也不想让女儿去打球给那么多人表演,所以就让她专心苦学近身格斗功夫。 事实证明阿蓝黛娃的格斗功夫也很牛叉,如果不是遇到方圆这种级别的‘选手’,换成水暗影那样的,双方差不多能拼个旗鼓相当。 世界上,才有几个方圆啊? 最起码当前他不在眼下,只有一个被阿蓝黛娃视为猪狗的皮特奈斯。 就算皮特奈斯受不了阿蓝黛娃的暴躁脾气,趁着荒郊野外的要冒犯她,可他也得有那个本事才行。 阿蓝黛娃在一脚侧踢狠狠鞭出去时,从没想过他会是自己的对手,敢还手,更忘记就是人家,及时把她从小粉丝超市内抱出来,逃离难看现场的。 她被皮特奈斯的睁眼说瞎话行为,给惹怒了,只想一脚把他踢死,借此来释放从方圆那儿受到的不公正待遇。 心情不好时,杀一个猪狗般的属下玩玩,貌似才是释放疯狂的最佳行为。 可打死阿蓝黛娃都不相信的是,皮特奈斯不但轻松躲开了她这异常凌厉的一脚,还又以牙还牙,抬脚踢在了她左腿膝盖弯处。 “啊!” 就像被枣木棍子狠狠砸了一下那样,阿蓝黛娃惨叫一声,单膝跪倒在了地上,不等她有下一个动作,又是一脚飞来,重重踢在她下巴上。 砰地一声,阿蓝黛娃重达七十公斤的身子,剑鱼般的腾身翻了个筋斗,趴在了地上。 皮特奈斯的这一脚,就好比方圆拿巴掌抽阿蓝黛娃腮帮子时那样,看上去很厉害,其实没伤到她丁点的筋骨,只是让她感到疼,感到晕,有小星星在眼前飞舞。 等漫天的小星星逐渐消散后,阿蓝黛娃才发觉自己是被拖着走的:皮特奈斯一只手采着她头发,就像拖死狗那样在荒草遍地的羊肠小径上,走到了石屋前,推开了那扇沉重的木板门。 吱呀一声刺耳的开门声响起时,一个字浓浓的,混合着死老鼠腐臭气息的霉味,从石屋内扑面而来,让身处剧痛中的阿蓝黛娃,都差点恶心吐了。 皮特奈斯却没有丝毫的不适,更没在意阿蓝黛娃能不能受的了这个问道,依旧采着她头发,走进屋子里后向后抬脚,关上了房门。 散发出腐臭气息的霉味,跟黑暗一起,瞬间把阿蓝黛娃笼罩了起来。 “放开我,你、你这个猪狗,放开我!” 阿蓝黛娃拼命挣扎着,企图站起来时,又是一脚踢来,重重踢在了她胃部、 “啊--呕!” 阿蓝黛娃再也忍不住,张嘴就吐了出来。 “不想受罪的话,就闭上你的臭嘴。” 冷冷的声音,从阿蓝黛娃上方抬起,但不再是皮特奈斯的了,而是、是方圆的! 阿蓝黛娃觉得,她到死也不会忘记那个恶棍的声音。 就是他,用最粗鲁,最野蛮的方式,把她的骄傲践踏的一塌糊涂,让她不得不痛哭着哀求,像一条丧家之犬那样的。 可是,那个恶棍的声音,怎么会从皮特奈斯的嘴里发出来? 阿蓝黛娃挣扎着,慢慢抬起头,然后就看到了两点荧光。 多么骇人的荧光啊,就像两团鬼火那样,忽明忽灭的。 这不是鬼火,这是死神的眼睛,狞笑着的死神! 他不是皮特奈斯。 他只是假扮成皮特奈斯的恶棍,方圆。 阿蓝黛娃不想去考虑,瘦猴般的方圆,怎么就变成庞大魁梧的皮特奈斯了,她只是悲愤异常的尖声叫道:“你是方圆!” “咯咯,是的,我就是方圆。阿蓝黛娃,你的记忆力非常好。” 方圆格格的怪笑着,回答。 所有反抗的勇气,都在瞬间消失,阿蓝黛娃做梦都不敢,再跟这个恶棍来硬的了,只是叫道:“我、我已经向你求饶,已经不再追查你冒犯我的行为了,你怎么还要私下里挟持我来这儿!?” “因为--” 两团鬼火忽明忽暗着,距离阿蓝黛娃进了,这是方圆蹲了下来,两根手指轻抚过她的脸颊,就像鬼瓜那样恶心,让人心悸,犹如他飘忽的声音:“你太性感了。论起女性身材,你绝对是世界上最优秀的女人,没有之一。我真搞不懂,你爸是怎么把你养成这样的。” 方圆说着话,那只鬼爪已经慢慢伸进了阿蓝黛娃的衣领内,覆盖住了其中一团十足弹性的温柔,稍稍用力在上面掐了下。 疼的阿蓝黛娃身子猛地一颤,想反抗,却又不敢。 仅仅是方圆那双忽闪着荧光的眼睛,已经把她所有敢反抗的勇气给摧残殆尽了,只能像待宰的羔羊那样,任由宰割。 “如果我得不到你,就这样走了,那我会后悔一辈子的。” 方圆再次格格怪笑了声后,语气却更加的阴森:“你除了拥有全世界最傲人的身材之外,还有你的身份。世界四大黑帮之一的吸血蝙蝠老大的独生女,仅仅是这个名头,就已经足够男人们为骑上你而疯狂了。你说,我说的对吗?” 阿蓝黛娃打颤的身子,慢慢平静了下来,哑声问道:“你、你不杀我?” 只要方圆不杀她,仅仅是想得到她傲人的身子,对于阿蓝黛娃来说,算不了什么。 俄罗斯女人对待性的问题,是相当随意的。 就在今天中午之前,阿蓝黛娃还希望能有个男人,给她献花,约她去酒店滚被单呢。 早知道方圆假扮成皮特奈斯,把她掳到这儿来,就是为了得到她,阿蓝黛娃才不会反抗,自找苦吃。 “咯咯,我为什么要杀你?你这样的女人,可是世间罕见的,没有哪一个男人忍心杀你,最多--” 方圆顿了顿,幽幽说道:“把你永远关在这间屋子里,当一个性、奴养着。” 什么是星奴(鉴于某些原因,这儿使用谐音字,以表率我们大家都是思想纯洁的好青年),阿蓝黛娃早就听说过,知道那是欧洲中世纪贵族才喜欢的玩物。 所谓的星奴,就是把绝涩女人,当做狗来养,脖子上拴着项圈,皮带固定在墙上的铁环内,唯一的作用就是为主人稀释邪火,等她的魅力失去后,才会被驱赶出来,或者干脆杀死,免得她去外面到处去败坏贵族的清誉。 “不,不!我、我不要给你当星奴,我不要!” 想到自己以后永远都会被关在这间屋子里,直到青春不再、或者死了后才能离开,比死还要可怕的恐惧,赐予了阿蓝黛娃强大的力量,尖叫声中猛地翻身跳起,向门口扑去。 “想跑?咯咯,我方圆看上的女人,能跑到哪儿去?” 这句话,是阿蓝黛娃后脑遭受重击,彻底昏迷过去之前,听方圆说出的最后一句话。 然后,就是无边无际的黑暗。 当距离天黑还有一个小时时,明显喝大了的方圆,摇摇晃晃的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拍着勉强睁着眼的韩斌肩膀,喃喃的说:“好、好了。今天就、就到此为止吧。天下,终究没有不散的宴席,我得回、回国了。” 最迟今晚返回华夏,是方圆早就安排好的,机票都定好了。 韩斌也知道,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好,好,那你、你就走吧。等我忙完这边的业务,回去后,咱们在不醉不休。” “行,那我等你回、回去。” 方圆打了个酒隔,看了看早就趴在桌子上睡着的筛子,对韩斌低声说:“斌子,要小心,但别怕。” 韩斌这时候也已经知道,水暗影为什么带他们来俄罗斯了。 他更清楚方圆会为他的安全安排好的,自己只要照做就是了,没必要追问什么,更没必要害怕。 韩斌也站起来,抬手拍了拍方圆的肩膀,吐着酒气的点了点头,拿起手机说:“我、我知道,话不多说了,我让小玉来,一起送你。” 方圆他们今天喝的很开心,大有喝到天荒地久的意思。 别人可没他俩这种雅兴,南诏樱花等人早就退场了,只留下韩斌、罗小玉,方圆和筛子四人。 筛子看到自己的亲生女儿后,高兴下很快把自己灌醉了,罗小玉也在半小时前离开了房间,说是去下面停车场透透气。 韩斌刚拿起手机,手机就震动了起来。 是罗小玉打来的电话。 “瞧,什么叫心有灵犀一点通啊?这就、就是,我刚想给你嫂子打电话,她就打、打来了。” 韩斌得意的笑着,接通了手机,刚放在耳边还没有说话,就有个男人森冷的传来:“你是韩斌吗?” “是,我是韩斌,你是、是谁?” 韩斌愣了下,眨巴着问:“你怎么会有小玉--” “罗小玉,现在我手里。” 手机那边的男人,打断了韩斌的话。 “什么?” 韩斌下意识的问了句时,全身的神经,都蓦然绷紧,酒劲就像被倾盆大雨浇灭的野火那样,额头有冷汗噌地冒了出来。 “罗小玉,现在我手里。你想她死,还是想她活?” 那个男人,淡淡的问道。 韩斌打电话时,方圆是跟他勾肩搭背的,这么近的距离,当然能听到手机里传来的声音。 就像韩斌一样,方圆才没认为,这个用罗小玉手机打来电话的人,是在开玩笑。 是真得。 罗小玉去下面停车场透气时,被人给绑架了。 这个人,很可能跟吸血蝙蝠有关。 因为除了吸血蝙蝠外,方圆实在想不到,韩斌、罗小玉在俄罗斯能有什么仇人。 吸血蝙蝠,啥时候也说话不算数了? 方圆腮帮子鼓了下,从发呆的韩斌手中,拿过了手机,低声说:“我们想她活。” 方圆的声音很轻,手机那边的人,却敏锐听出他不是韩斌了,马上就冷冷的问:“你,就是冒犯我们大小姐的方圆吧?” 果然是吸血蝙蝠! 方圆点头:“是,我就是方圆。你们抓走罗小玉,就是为了对付我吧?” 第910章 :阿蓝黛娃被人绑架了 “你以为,任谁冒犯了大小姐,都能没事人似的?” 手机那边的男人,也没否认他就是吸血蝙蝠的的人。 方圆看了眼发呆的韩斌,淡淡的问:“原来,吸血蝙蝠也可以言而无信。” 就跟韩斌一个样,在听到罗小玉被绑架后,方圆的酒也醒了。 他如果还像筛子那样醉的不省人事,估计韩斌会马上跟他绝交。 “少说这些废话。想让她活下去,还有你身边那些人都安稳离开莫斯科,那就拿着手机赶紧下来,去停车场找一辆深灰色别克轿车,至于去哪儿,我会通知你的。记住,不要四处咋呼,就你一个人来!” 男人语气阴森的说完后,也没等方圆再说什么,就掐断了电话。 方圆相信,依着吸血蝙蝠的势利,尤其是在大本营莫斯科,要想干掉韩斌等人简直是太简单了,根本不需要费啥力气。 “斌子,先别声张,就连水暗影都别通知,我会把小玉安全带回来的,相信我。” 方圆看着韩斌的眼睛,低声说道。 惶恐过后,韩斌脸色平静了下来,张开双臂,跟方圆用力抱了下,在他耳边低声说:“你,还有小玉,都要安然无恙的回来。” “我有多厉害,你还不知道吗?嘿嘿,我觉得,吸血蝙蝠的人,现在也该知道我以往那些事迹了,绝不会因为一点小冲突,就跟我彻底地撕破脸皮,更不敢动小玉一根汗毛。” 方圆嘿嘿一笑,转身就走时,看着趴在桌子上睡觉的筛子,低低骂了句后,才叹了口气:“唉,就让他先睡着吧。等他睡醒后,你再让他去找我,他有办法的。” 本来,依着筛子的本事,要想根据罗小玉的手机,追踪到绑架者,拿绝对是轻而易举的。 但现在这家伙都快罪成死猪了,又不是他女儿被绑架,估计拿刀子割他的肉,也别想让他清醒过来。 再说还没有到吸血蝙蝠彻底翻脸的地步,方圆也不想让别人知道筛子的存在。 这可是他以后用来对付漠北北,甚至九幽夫人的一大利器,不到关键时刻,是不会暴露的。 韩斌点了点头,表示理解。 方圆这才拿着他的手机,快步走出了房间。 就像电话中那个男人说的那样,停车场一角停着一辆深灰色颜色的别克汽车。 这是一辆偷来的车子,驾驶室这边的车玻璃都碎了,撒在了车内。 方圆开门上车,刚启动车子,韩斌的手机又响了。 还是那个男人,吩咐他出了停车场后,一路向西,车速不许超过一百二。 这就证明那个男人,会在方圆背后的某辆车内,密切跟踪着他。 对此,方圆毫不在意:这种走狗级别的小人物,还没有资格值得他去重视,他只琢磨在看到吸血蝙蝠那些主事人后,该怎么质问他们的不讲信用。 本杰夫,绝对是蝙蝠山庄园中出了老大之外,第二号主事人。 也就是大管家。 本杰夫负责老大一家的日常生活,以及指挥数百护院、勤杂工等,维系庄园的安全、卫生等正常运转。 除了这些工作之外,他还负责大小姐阿蓝黛娃一切:今天去哪儿玩啊,派谁跟她出去啊,她惹事后该怎么帮她摆平啊等等。 这两年,阿蓝黛娃惹事太多,仅仅剁掉别人手的次数,本杰夫用两只手的手指头都数不过来了,处理这种事可谓是炉火纯青。 正所谓见怪不怪,阿蓝黛娃每个月要是不砍断谁的两只手,本杰夫反倒是觉得奇怪了--从来,他都不会把这种事,告诉老爷。 老爷得负责整个吸血蝙蝠在全世界八十几个国家,数百个城市的会员工作运转,精力有限下,哪有闲工夫去操心这种小事? 所以到目前为止,老爷还不知道他那个宝贝女儿,在外面是一副什么德性。 阿蓝黛娃对于父亲来说,永远都像妻子当年那样活力四射,野蛮泼辣,却又心地善良,懂得体贴长辈--这是阿蓝黛娃给她爸留下的印象。 事实上,不管她在外面做了多大的坏事,本杰夫都不会告诉老爷,只会动用手中权限帮她摆平,所以她在老爷心目中,始终都是十几岁时的样子。 这也是很多富贵家庭才有的通病,为家庭忙碌的父亲,压根不知道自己孩子,道德败坏到了何种地步,在外面做过多少恶事。 直到某一天,纸再也包不住火的时候,他才蓦然惊醒:原来,他(她)已经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本杰夫却不会这样想。 在他看来,哪怕大小姐有一天把克里姆林宫给放火烧了,他也能摆平的,不用老爷出头,无非是多花几个钱而已。 这不是狂傲,是自信。 但现在,在他刚接了个电话后,就不得不急匆匆走向了老爷的书房,脸色凝重。 早在快中午时,本杰夫就接到消息,说阿蓝黛娃又在外面惹事来着,结果碰到了硬茬,不但没有把人家双手给剁掉,反而被人家给痛扁了一顿。 敢问世间,谁有这么大的胆子,竟然敢殴打吸血蝙蝠老大的掌上千金,这是全家都要找死的节奏啊! 听到皮特奈斯的汇报后,本杰夫本能的就这样想。 但他没有派更得力的人手,赶往广场大街小粉丝超市,去调查那俩胆大包天者,再给予最最残酷的惩罚。 因为,皮特奈斯在电话中,已经委婉的告诉他说:大小姐,服输了,哀求人家放过她,并承诺不会报复人家。 这样一来,纵然吸血蝙蝠比现在强大一万倍,本杰夫更想把打人凶手十族都灭掉,可也只能忍气吞声,咽下这个哑巴亏。 吸血蝙蝠能存世那么多年,而不倒,靠的就是比钻石还硬的信誉。 阿蓝黛娃既然熬不住苦,哀求人家放过她,又给了承诺,那么吸血蝙蝠就不能再去报复人家,一辈子都不能。 不管本杰夫有多么疼爱大小姐,也不敢给吸血蝙蝠的信誉抹黑。 其实,吃一次亏也好,省的黛娃总是觉得空虚无聊,她已经二十四岁了,是该收敛一下,帮着老爷处理公务,为她以后接替老爷成为新一代老大做准备了--本杰夫在心里,这样安慰自己。 华夏有句老话说得好啊:叫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本杰夫想到这句话时,很是为自己心胸开阔而高兴了好长时间。 但很快,他就高兴不起来了:阿蓝黛娃被皮特奈斯带走后不久,皮特奈斯的尸体,就在一辆小伏尔加轿车内被发现了,衣服、电话都被人带走了。 大小姐,也不知所踪。 有人杀死了皮特奈斯,劫走了阿蓝黛娃! 就算再蠢的人,也能想到这一点。 皮特奈斯被杀,阿蓝黛娃被劫走的消息传来后,本杰夫没有害怕:他实在想不到,有谁敢伤害吸血蝙蝠的大小姐。 他只有说不出的愤怒,发誓要把那个胆敢绑架大小姐的人,碎尸万段。 立即,本杰夫就派出了大批人手,开始调查阿蓝黛娃的下落。 并特意嘱咐:为避免歹徒狗急跳墙,伤害黛娃,所有人都要效仿东洋鬼子,偷偷地进村,打枪的不要。 随着本杰夫的这道命令下达,数以上千的吸血蝙蝠会员,呼啦一声铺在了以小粉丝超市为辐射点的方圆十公里内。 首当其冲的,最大嫌疑人当属痛扁阿蓝黛娃的那俩亚洲人。 依着吸血蝙蝠的势利,要想彻查到方圆的下落,那绝对是轻而易举的。 更何况,方圆也没打算隐藏自己行踪,就跟韩斌等人在某中菜酒楼用餐。 很快,关于方圆的消息,就反馈了回来。 本杰夫不需费太多的脑汁,就能从方圆的‘从容’中,判断出他没有绑架阿蓝黛娃--那么,会是谁,敢吃了熊心豹子胆,在俄罗斯招惹吸血蝙蝠呢? 答案很快就出来了。 本杰夫接到了皮特奈斯的电话,却不是他本人打来的,是一个女人,就说了一句话:“想阿蓝黛娃活着,那就停止一切鸡飞狗跳的行动,等我电话。” 然后,电话就挂断了。 本杰夫毛了,知道绝不能再瞒着老爷了。 事情到了这一步,已经脱离了他能掌控的范畴。 帮,帮帮的几声敲门声过后,房间里传来一个略带苍老的声音:“进来。” 本杰夫走了进去,没掩饰脸上的垂头丧气。 正在跟别人通话的休戈维奇,看到老管家这样子后,花白的眉梢微微皱了下,松开捂着话筒的手,继续打电话。 休戈维奇很清楚,如果没发生大事,本杰夫不会这个样子的,冒然来打搅他工作。 不过,就算真有天大的事儿发生了,休戈维奇也得打完这个电话。 进来后就站在屋子中间,低头盯着自己脚尖的本杰夫,听老爷几次提到‘罗布泊、九幽世界’这两个字眼。 罗布泊在哪儿,熟悉世界历史的本杰夫,当然很清楚那是华夏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的地方,号称死亡之海,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任何国家、团体、各人,徒步横穿过罗布泊。 九幽世界--那是个什么样的世界,本杰夫从没听说过。 现在就算听到了,他也很快就会忘记,这也是他能成为休戈维奇绝对心腹的主要原因。 喀嚓一声,休戈维奇终于扣下了电话。 坐在椅子上,他晃了晃有些发酸的脖子,轻轻吐出一口气后,才抬头看向了本杰夫,微笑着问道:“本杰夫,什么风,把你给吹到我办公的地方来了?” 传说中的吸血蝙蝠老大,是杀人不眨眼的大魔头,三头六臂血盆大口,一个筋斗能翻十万八千里-- 这都是谣传。 跟谣传恰恰相反,休戈维奇绝对是最正宗的绅士,外形儒雅,慈眉善目的,走在大街上,很容易让人把他当做知识渊博的大学教授。 真让人搞不懂,他怎么会有阿蓝黛娃那样一个性感到不行的女儿。 “老爷,黛娃,她被人绑架了。” 本杰夫抬起头,盯着老爷的下巴,轻声说道。 第911章 :撞死的兔子 本杰夫比谁都明白,表面儒雅,绅士风度的老爷,其实有多可怕。 想想也是,真搞一个满怀爱心的人来当吸血蝙蝠老大,能行吗? 休戈维奇表面上的儒雅,绝对是尘世间最最冷酷无情,视他人生命为草芥的人,只要是牵扯到吸血蝙蝠的大利益,无论死多少人,他都会毫不犹豫的下令杀人。 早在十数年前,休戈维奇就曾经亲手杀掉一家满门:一对夫妻,四个孩子,最大的才十一岁,最小的刚出满月,照样一枪毙命,擦擦手后捧着一捧鲜花,去约会情人。 最可怕的人,不一定非得长成皮特奈斯那样。 千万别招惹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人生气,绞尽脑汁的,就是本杰夫能在管家位置上一坐三十年的最大心得。 从三年前开始,休戈维奇就从没生过气,甚至连一个杯子都没摔过,哪怕他最欣赏的一个远房表侄,在被墨西哥警方击毙后,他都没生气-- 甚至,都没有派人去墨西哥寻仇,死了就死了,就仿佛那个被他欣赏的侄儿,就是一只蟑螂。 表侄被杀,休戈维奇不生气的原因很简单:那个年轻人醉酒后糟蹋了一对母女,被母女亲人围住后,又搬出吸血蝙蝠的字号,承诺给人家一笔钱,被原谅后的当晚,却带人奸杀了那对母女。 对于表侄来说,这就是一件小的不能再小的事,却没想到会栽倒这上面,休戈维奇得知他的死讯后,只是笑了笑,连表侄的尸体都没要,那件事就这样掀过去了。 就仿佛,尘世间再也没有任何事,能让休戈维奇生气了。 但今天,本杰夫觉得老爷要生气了。 必须生气。 他唯一的女儿,生命的传承,精神的支柱,被人绑架了,就在吸血蝙蝠的总部眼皮子底下,如果他再不生气的话,那么本杰夫打算走出这间办公室后,就马上用最快的速度,带着家人远走他乡,再也不露面。 看来,我得马上给维娜(本杰夫的老妻)打电话了。 本杰夫说出阿蓝黛娃被绑架的消息后,就低下头,等着这个世上最可怕的人咆哮,把办公桌上的东西都用手扫到地上,再喝令让所有人,去追查女儿的下落,势必要把那个胆大妄为者,碎尸万段等等--等了足有三分钟,本杰夫没听到他想象中的那一切,只听到了轻轻的喝水声。 休戈维奇,在端着茶杯喝水。 身为俄罗斯人却精通华夏茶文化的老爷,在端着他那个据说是夏朝真宗年间的景德镇出产茶杯,慢悠悠的品着极品铁观音。 在本杰夫仿佛都凝固的世界中,只有喝茶的响声,以及茶叶的清香味道。 本杰夫额头上,开始有细细的汗水冒出。 等细汗变成黄豆大的冷汗,顺着脸颊淌在嘴角时,本杰夫觉得自己再也无法承受这种诡异的寂静了,下意识的刚要转身,用最快的速度逃出办公室,哪怕是被老爷一枪打在后心时,终于听到了一声叹息:“唉。” 休戈维奇的这声叹息,就像特大号的冰激凌那样,一下子把本杰夫包在了里面,让他的冷汗,强烈不安而跳动的心,火烧一般的仓皇,迅速恢复了正常。 “今天,是谁跟小姐外出的?” 休戈维奇放下杯子,淡淡的问道。 “是巴结叶甫他们七个人。” 本杰夫低声回答。 “黛娃,又砍了谁的手?” 休戈维奇依旧不温不火的问道。 “小姐,并、并没有砍掉谁的手。” 本杰夫眼角猛地一跳,低声回答。 他从老爷这个‘又’字上,听懂了什么:老爷,其实很清楚黛娃这些年来,在外面做了些什么,却从来都不曾过问过,选择了相信本杰夫(他总是在老爷面前,说大小姐有多优秀之类的话),相信阿蓝黛娃在他面前时,才会假装出的乖乖女样子。 他在等。 等本杰夫主动告诉他,阿蓝黛娃在博得莫斯科第一美女的同时,也成了莫斯科最大的祸害。 还在等女儿亲口告诉他,说她辜负了他多年来的教诲,从此后就改过作新,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他人。 很可惜,他没有等到本杰夫来跟他说实话,也没等到阿蓝黛娃来忏悔,却等到了女儿被绑架的消息。 这让休戈维奇相当失望,才会轻轻叹了口气。 “哦,她没有砍谁的手?” 休戈维奇有些惊讶的哦了声,笑了:“呵呵,既然黛娃没砍别人的手,她身边还跟着巴结叶甫等人,依旧被绑架,那么就证明她做了比砍人双手,还要更恶劣的事了--本杰夫,我觉得,你该跟我仔细说说了。” 到底是吸血蝙蝠的老大,三言两语中,就点出了阿蓝黛娃被绑架中的最不寻常之处。 正所谓知子莫若父,自己女儿的女性魅力有多大,休戈维奇比谁都清楚,也很理解她穿成那样在大街上走时,会招惹男人的‘好逑’。 但更相信那些君子们,能从莫斯科的‘断手’传说、巴结叶甫等人西装袖口那个小蝙蝠中,知道她是谁(什么身份)。 如果有人在知道阿蓝黛娃是什么人后,还敢招惹她,那么被砍断双手后,还敢不服气,被干掉将是唯一的结果,休戈维奇也不会去关心那个人的死活。 没有谁,敢伤害黛娃。 尤其是在莫斯科。 但是现在,她却在砍人双手失败后,还被人绑架,这就足够证明做这事的人,不惧怕吸血蝙蝠。 这个世界上,有谁会、或者说敢不怕吸血蝙蝠? 就连黑手党、山口组、3k党的老大来到莫斯科,也不敢招惹吸血蝙蝠的。 休戈维奇相信,那个人既然能把本身就是硬功夫格斗高手的阿蓝黛娃绑走(更何况,还有巴结叶甫等人保镖呢),绝对不怕吸血蝙蝠。 这个人是谁? 休戈维奇很感兴趣,就像被困在孤岛上数十年的生存者,看到一艘大船出现在视线中那样。 对那个人的兴趣,甚至都高过了对女儿的关心(他潜意识内,没觉得有谁敢伤害女儿。既然女儿不会被伤害,那就何必担心呢?) 马上,本杰夫就把他所知道的一切,原原本本的详细说了一遍。 “方圆?” 休戈维奇提到方圆的名字时,本杰夫明显听出了惊讶之意,下意识的抬头看去,就看到老爷花白的眉头皱起,喃喃的说:“不会是那个人吧?” 本杰夫的心,又颤了下。 他知道自己犯错了,这小半天内,竟然只顾着派人搜寻大小姐,却忘记彻查那个方圆的来历了。 “那个方圆,哪国人,今年多大,长什么样子?” 休戈维奇眉梢一展,看向了本杰夫。 “他自称是华夏人,方是大方的方,圆是圆静的圆,今年大约在二十六七岁左右,至于长相--” 本杰夫极力回忆了下巴结叶甫对方圆的外貌描写,说道:“应该是谈不上太英俊,属于那种让你误以为很普通,还特别没骨气的那种年轻人。可在有所为时,却又相当的可怕,心狠。要不然,他也不会在小超市,用那种极端方式来欺负黛娃,事后又从容离去了。” “看来就是他了,算算时间,他也刚好在俄罗斯。” 休戈维奇点了点头,轻声说道。 “老爷,这个方圆的来历,很大吗?” 本杰夫忍不住的问道。 “在没有必要的情况下,千万不要跟他成为敌人。” 休戈维奇端起茶杯,顿了顿又说:“我早就听人说过,他是个活着的死人。” “活着的死人?” 本杰夫有些茫然,搞不懂老爷为什么要这样说。 “就是他本来是个死人,却像活人那样活着。” 休戈维奇耐心给忠心的老管家解释了下,花白的眉梢又挑了下,喃喃说道:“如果真是他的话,他不会绑架黛娃。他是个聪明人,那么,到底是谁冒充皮特奈斯,绑架了黛娃?” 他的话音未落,本杰夫的手机响了起来。 “老爷,就是那个人。” 本杰夫拿出手机看了眼,快步走到了办公桌前,递向休戈维奇。 休戈维奇没接电话,摇头示意他接。 “听好了,我只说一遍。” 本杰夫听过的那个女人声音,从电话中响起:“一辆车,最多三个人,现在马上赶往库尼塔公园,到了后给我回电,我会通知你们下一步该做什么。如果你们想阿蓝黛娃死,那么可也派四个人,或者派人暗中跟踪,通过警方搜查我现在的方位,在没有到公园之前,主动拨打这个手机。” 还没有等本杰夫来得及消化这些话,那个女人就掐断了电话。 “库尼塔公园?” 休戈维奇放下了杯子,皱眉在脑海中搜寻这个公园的名字。 “库尼塔公园,在城南大约四公里处,左侧就是二战纪念馆。” 本杰夫小声提醒道:“不过现在恰好是下班高峰,赶过去后天就黑了。” 天刚黑下来时,方圆来到了莫斯科的城西的荒郊野外,按照电话中那个男人的‘指示’,驶上了一条坑洼不平的石子路,继续缓缓前行。 雪亮的灯光亮起,让两侧半人高的荒草,密密的桦树林,显得更加幽深,神秘诡异,仿佛在下一刻,就会有个从没见过的不知名生物,从草丛中蹦出来。 车子剧烈颠簸了下时,一只野兔,从半人高的荒草中跳出来,顺着灯光急速向前奔逃。 没人的野外路上,当车辆驶过时,总会有受惊的野兔蹦出来,沿着灯光奔逃,这是很正常的现象,方圆以前就遇到过很多次了。 但从没有看到过,野兔在即将消失在他视线中时,忽然一下蹦起,就像撞到看不见的东西上那样,蹦起一人多高,接着重重落在地上,身子急促抽了几下,就再也不动弹了。 很明显,这只兔子不像成语‘守株待兔’中的那只兔子般的命苦,并没有在逃跑时撞在树上。 那么它怎么就会忽然像撞上东西上那样,撞死了呢? 第912章 :老子是个大活人 如果把方圆换做是胆小之人,看到一只兔子忽然撞鬼那样的撞死在前面,就算必须得前行,也得被吓一跳。 方圆眼睛都没眨巴一下,依旧保持当前的车速,不紧不慢的开了过去。 来到那只兔子前面三米处后,方圆停车推门走了下来。 他没着急去看那只兔子,而是倚在车门上,拿出香烟点上了一颗,开始打量四周的环境。 下车时,他就从汽车导航仪上,知道自己已经出城向西行驶了足足三十多公里了,这儿已经算是莫斯科的远郊,植被绿化没得说,道路也又宽又平--那是主干道。 现在他已经脱离主干道,沿着这条废弃的石子路,来到了这片森林中。 这条坑洼不平、最多也就是四米宽的石子路,蜿蜒伸向了森林深处,就像通往地狱那样看不到头,自然也看不到一辆车,一个人,甚至连鸟叫声都没有,却有淡淡的迷雾,从两侧的树林中缓缓涌出来,在灯光的照耀下,折射出隐隐的斑斓色彩。 荒郊野外,森林古路,寂静无声,迷雾弥漫,莫名撞死的兔子,唯有听到自己心跳的孤独声音--这地方,确实是个拍鬼片的天然场景。 只是俄罗斯人不喜欢鬼片,如果放在东洋的话,差不多又有上百部《贞子》问世了。 夜风,忽然就从来时的方向,顺着石子路刮来,吹动道路两侧的荒草,树叶,发出了好像有听人在走路的莎莎声,竟然还有隐隐的哭嚎声传来,时断时续,忽左忽右,仿佛在天边,又像是在眼前。 方圆竖起耳朵,去捕捉那个仿佛不存在的哭嚎声。 哭嚎声确实存在,不是幻听。 那是一个女人的声音,像是在哭,却又像是在笑,还在叫,凄厉的叫,就像她被蜘蛛精给困在蛛网里,拼命的撕扯喊救命,只喊了几声,被撕开的蛛网就迅速包裹起来那样。 只是,她为什么要笑呢? 那笑声中,充斥着清晰的兴奋,就像叶明媚第一次主动爬到方圆身上,因极度兴奋而控制不住的狂笑那样,带着痛苦的愉悦,还有明显的呜咽,好像精神割裂了似的。 这不是罗小玉的声音。 那个断断续续的哭嚎声,不是罗小玉发出来的,这一点方圆可以肯定。 既然不是罗小玉,卡秋莎、水暗影又在波斯塔夫的保护下,方圆不觉得他还有啥闲心去关心别的女人。 当然了,也许这个女人,是个女鬼呢? 鬼,这种始终存在于传说中的东西,也可能在心血来潮时,跑来现实吓唬人。 幸亏方圆不害怕,悠然自得的吸完这颗烟时,哭嚎声停止了。 就像被夜风吹走了,也像女鬼觉得吓不倒方圆,就觉得没意思,就回到传说中去了。 没东西来惊扰心神,方圆就能好好研究一下那只兔子,是怎么撞死的了。 这是一只毛发发黄、体重大约在两公斤左右的一只成、年野兔,毛发光泽,两只后腿相当粗壮,证明它生前的生活条件不错,遭遇野狼野狗之类的东西时,也能迅速逃走。 兔子刚死没多久,眼睛还是睁着的,带着无比的怨毒,仿佛在跟方圆说:死不瞑目这个词,也不仅仅适合于你们人类。 死人,都无法让方圆害怕了,就别说是一只死兔子了,哪怕它睁着的双眼上,浮上了一层灰白色的膜,遮住了它的瞳孔,却又偏偏能浮出怨毒神色。 很明显,这只兔子在为它的不明死亡,怨恨方圆惊扰到了它,才导致它蹦出安全的草丛,顺着石子路狂奔向死亡。 兔子除了双眼有不正常的灰白色外,全身上下没有任何创伤,刚死后身子软软的,被方圆拎着两只耳朵拎起来时,软塌塌的就像中了煤气的人。 方圆有些奇怪它的死亡,正准备拎到车灯前,仔细观察它身上有没有致命伤时,兔子忽然自己缓缓往下滑,伴随着恶臭的气息升起。 方圆明明拎着它的耳朵,还没有松手,它怎么就自己往下出溜呢? 吧嗒一声,兔子的尸体,落在了方圆的脚下。 它的两只耳朵,却依旧被方圆攥在手中。 兔子自身两公斤的重量,竟然被地心引力给吸引的,耳朵断开,就仿佛它是很有韧性的烂泥做成的。 烂泥做成的兔子,能跑的那样快吗? 看着脚下的兔子,方圆眼神中终于出现了恐惧的色彩。 兔子不是烂泥做成的,忽然死亡是因为中了毒。 这是一种相当可怕的毒,中毒后短短几分钟内,尸体就会失去韧劲,成为一碰就坏的腐尸,好像夏天的死老鼠,在没有苍蝇的水里泡了一个月那样。 “呕--” 以前边吃饭,边听山羊故意说腐尸味道的方圆,发出了本能的干呕声,右手快速一甩,两只兔子耳朵就飞了出去。 一只恰好砸在车灯上,被粘住了。 然后,方圆就看到它慢慢变成了一滩粘糊糊的东西,缓缓淌了下来,散发出无比恶臭的味道,甚至被车灯烤得有蒸汽冒出,整个世界里顿时都充斥了这种味道。 女人时断时续的哭嚎声,又从森林深处的某个地方传了出来。 方圆觉得,他可能真遇到鬼了。 根据他丰富的江湖经验,他从没有见识、听说过尘世间,会有让兔子在短短几分钟内,尸体就变成这样子的毒。 除了来着阴间的鬼之外,还能有什么东西,能让兔子变成这样? 那个鬼,可能就是躲在森林深处某处嚎哭的女人。 方圆抬头向天上看去,黑漆漆的什么都看不到,只能看到高大的桦树林树枝,彼此交错在一起,遮住了他最渴望看到的夜空。 一种没莫名其妙的恐惧,孤独,从两侧,前方,来时的路上,以黑幕的形式,慢慢向方圆包围了过来。 让他很想跳上车子,调头飞快的向来路逃去--作为一个人,他非常不适应呆在这种环境下。 只是罗小玉--想到韩斌,想到嫂子,方圆就算再恐惧,也得留下来,等候那个男人的电话。 那个打通韩斌电话的男人,也许就是嚎哭的女鬼,他冒充是吸血蝙蝠的人,把方圆引来了这儿的。 就说嘛,吸血蝙蝠能源远流传这么久,靠的就是一个信誉,不管那个阿蓝黛娃有多么想把方圆碎尸万段,可也绝不会拿吸血蝙蝠的信誉来做事的。 那么,除了吸血蝙蝠外,还能有谁利用绑架罗小玉,把方圆引来这儿? 又有谁,能让一只活蹦乱跳的野兔,眨眼间就变成一具腐尸? 除了鬼,方圆想不到有谁能做到这一切。 恐惧的感觉,越来越浓,让方圆不住的咽口水。 他倒是不怕自己忽然会变成一具腐尸--腐尸就是死了的尸体,不管是兔子,还是人,在死后,都感觉不到痛苦了。 他只是害怕,罗小玉也变成野兔这样的。 下意识的,方圆看向了那只两只耳朵自然脱落的野兔尸体,接着全身就猛地一震,十万八千根汗毛,都刷的竖了起来,一层鸡皮疙瘩,过电般的覆盖了他整个身体。 让方圆这样惊恐的,不是野兔尸体也像被车灯烘烤下的耳朵那样,变成一滩糊状,而是因为它、它竟然动了起来! 已经死的不能再死的野兔,耳朵都被拽下来了,尸体却慢慢地从地上爬了起来,两只覆盖了一层灰白薄膜般的眼睛看着前方,向前爬去。 咕噔一声,方圆听到自己咽吐沫的声音很响,更感觉出自己本能的在向后退。 他,一个现在连杀人都不怕的人,竟然会害怕一只野兔(或者是尸体),亲眼看到它慢慢地向前走,边走,它的身体边分解,就像刚才被方圆拎着耳朵掉在地上那样。 先是两条粗壮有力的后腿,因为要承受整个身体前行的重量,率先变软,被拉长--有腐尸恶臭气息更浓时,被一根枯枝刮了下来。 兔子还在前行,知道两根前腿也变成那样后,才无奈的侧握在地上,缓缓回头看向了方圆,嘴里发出了痛苦的吱吱叫声。 原来野兔没死。 最起码,在它发出诡异而痛苦的吱吱叫声时,它还没死。 它刚才死了,只是像--像中了某种很可怕的剧毒那样,躯体死亡,但大脑却还活着,被麻醉了片刻后,又清醒了过来,然后感觉(也可能是看到了)方圆后,本能的要逃走时,却把它自己的身体,给拖垮了。 是真正的拖垮。 听着兔子痛苦的叫声中,含有隐隐的哀求之意,方圆闭上了眼,弯腰拣起地上一颗小孩拳头大的石头,砸了过去。 噗的一声,就像气球被针扎破那样的声音响起,脑袋被石头打碎的兔子,拼尽全身的力气,发出了最后一声响亮的,带有解脱、感激的尖锐叫声。 兔子中了毒。 这种毒,不属于人世间,只能来自阴间,就像那个又开始嚎哭的女人声音。 叮铃铃的手机铃声,从车内传来,带着方圆最渴望的现代社会气息。 铃声是那样的悦耳,就像撕开乌云的阳光,瞬间就把笼罩住方圆的恐惧,给驱散了好多,使他猛地睁开眼,快步走到车前,伸手拿出了副驾驶座位上的手机。 这是韩斌的手机。 手机屏幕上跳跃着的号码,正是罗小玉被绑走后给韩斌打电话的那个男人的号码。 感谢俄罗斯优质的通讯信号,在这种鬼地方,也能打通电话。 方圆刚接起手机,就听有人问道:“你怕吗?” “你觉得,老子会怕你这些旁门左道?” 正所谓输人不输阵,不管方圆有多么害怕,他都不会在口头上认输。 “真不怕?” 那个人又问。 “怕。” 方圆沉默了片刻,才低声说:“老子,是个大活人。” 只要是个正常人,在这种环境下,遇到这么诡异的事儿后,都会害怕。 不怕的,只能是死人,或者说是个鬼。 像敌人承认自己怕了,并不是多丢人的事。 恐惧,本来就是正常人才会有本来就是正常人才会有 第913章 :可怕的七秒钟 害怕,是人类一种很正常的本能情绪。 方圆承认他被野兔给吓倒了,却不代表着他会像野兔那样,在灾难的恐惧来临时,只会本能的逃走,等死。 “你既然很害怕,那你为什么不逃走?” 手机那边的男人,嗤笑了声问道:“就因为罗小玉?” 方圆深吸了一口气,淡淡的说:“我只是承认我现在很怕,可你还远远没有让我怕到,能扔下罗小玉不管,就夹着尾巴抱头鼠窜。” “你该害怕的,嘿嘿。” 男人嘿嘿笑起来时的声音,好像有些熟悉,在哪儿听过那样。 不过方圆没有去想,只是说:“我偏偏不怕,你出来咬我吧。” “方圆,你闭上眼,再仔细想想呢。” “想什么?” “闭上眼。” “我闭上了。” “很好,仔细想想,你究竟还遗落了哪些东西。” “那些东西是什么?” “那是一些让你真正害怕的东西。” “老子想不到--” 方圆也嗤笑了声时,脑海中忽然灵光一闪,手里的手机啪哒一声掉在了车头上。 他,总算想到了,那个人该让他害怕的东西,是什么了。 声音。 最让方圆害怕的东西,就是給他打电话的那个男人的声音。 男人的声音,有什么可怕的? 但如果,当你在当前环境下,跟人通话时,却听出对面那个人说话的口气、声音,甚至得意时发出的笑声,跟你自己一模一样--你,会不会怕? 方圆,刚才在跟自己打电话。 一个人,怎么会给自己打电话呢? 除非,他已经死了,或者说,他来到了身边的某个平行世界里。 咔,咔咔,方圆终于从脑子里发出的嗡嗡巨响声中,挣扎了出来,然后就听到了自己牙齿打颤的声音。 摔在车头上的手机,一动不动,屏幕已经黑了,但却没有挂断,仍旧保持着正在通话中状态。 不用看,方圆也知道,因为他听到了牙齿咔咔的打颤声,从手机内传来。 他在这边打颤,手机里也有人的牙齿在咔咔直响。 牙齿打颤的频率,完全一样,却又慢了足足六七秒钟。 手机那边的人,在学他的样子。 那个人肯定很开心,毕竟能把圆哥这么厉害的家伙,吓到牙齿打颤,还是很有成就感的。 “沙、沙比。” 方圆骂了句,伸手拿起了手机,对那边人咆哮道:“有本事,滚出来,跟老子决一死战!” 没动静。 一秒钟后,手机内,才传来方圆的声音:“沙、沙比。” 依旧那样惟妙惟肖--不,是完全一样。 方圆冷笑,张嘴刚要说什么,就听里面的人咆哮:“有本事,滚出来,跟老子决一死战!” 方圆一呆,骂道:“特么的,鹦鹉学舌?” 接着,他就闭上了嘴。 手机内没动静,连呼吸声都听不到。 老子现在胆子越来越小了,差点被一个鹦鹉学舌的家伙,给吓倒,真特么的丢人--方圆无声的自嘲笑了下时,手机中有声音传来:“特么的,鹦鹉学舌?” “卧槽!” 方圆再次被迟来的自己声音,给吓了一跳。 紧接着,潜意识内就开始本能的期待,自己的声音响起。 果然,数秒钟后,方圆的声音响起:“卧槽!” 鹦鹉学舌的那个人,除了略微晚上数秒钟外,其它地方都学得惟妙惟肖。 “你特么的到底想玩儿啥呢?” 方圆骂出这句话时,森林深处传来的飘忽女人哭嚎声,忽然大了,就像在旁边十几米处那样:“啊--” 但紧接着,就攸地消失,速度比风还要快。 方圆霍然回头看去。 黑压压的森林中,什么都看不到。 就在他琢磨着是不是想过去看看时,手机内的方圆声音,再次响起:“你特么的到底想玩儿啥呢?” “啊--” 同样女人哭嚎声,从手机内清晰传来。 方圆最坚韧的那根神经,终于被拨响了,促使他猛地想到了什么。 手指按了下手机音量键,屏幕亮了起来。 方圆望着那个号码,轻声问:“几秒钟?” 他在问出这个问题时,右脚脚尖在车子轮胎上用力踢了一脚,发出砰地一声闷响。 手机处于通话状态时,就会显示正在通话多少秒的数字,一秒一秒的跳动。 七秒钟。 果然是七秒钟! 七秒钟后,方圆从手机内听到了自己的问话,还有他在踢车子轮胎时,发出的闷响声。 电话那边的‘方圆’,在效仿方圆发出任何声音时,都是延缓七秒钟。 七秒钟,本来是个很普通,很正常的三个字,代表着男人在攀上最高处释放能量时的快、感时间,也代表着女人在看到一件中意的衣服后、并迅速做出正确抉择时所用的时间:买,或者不买。 更代表着--那个没人证明是真实的传说:双鱼玉佩。 网络传言,在华夏大西北的罗布泊内,隐藏在一个神秘的世界(同现实世界一样的平行世界)。 现实世界中的人,在发现这个世界的最大依据,就是双鱼玉佩。 (现实中传说的双鱼玉佩,并不是说是那种真实的由某种玉石雕刻而成的玉佩,而是一种谁也无法搞清楚的神秘设备,用一条鱼来做实验时,很快就会出现一条相同模样的鱼在水里游,所以称之为双鱼玉佩。 只是那条忽然出现的鱼,在游动时方向,动作,是跟现实中这条鱼完全相反,但动作却又相同的。 据无法考证,真实性很稀罕的网络记载,在罗布泊深处,确实有那么个神秘的世界。 那是一个跟现实世界完全一样的平行世界,只是生命的运动特征,是跟现实世界的自己,是完全相反的,得靠罗布泊内某种神秘的设备,才能启动那个‘平行世界之门’,召唤出另外一个生命。 还说,当时科学家在用设备‘召唤’出另外那个世界中的鱼后,做了个试验。 就是在现实世界中的那条鱼身上,注射了能让它很快死亡的毒素。 想当然的,鱼儿马上就死了。 那条来自平行世界的鱼,却依然活着。 但七秒钟后,那条鱼儿也死了,无缘无故的,死前症状跟现实世界中这条鱼是完全相同的。 事后,科学家解剖了那条鱼的尸体,发现它死于为现实世界鱼儿注射的剧毒毒素。 明明那条鱼没有被注射毒素,结果却是跟现实世界中那条鱼的死亡原因一个样,只是相隔七秒钟。 连续数次试验后,都是这样。 科学家就由此断定:现实世界跟那个平行世界之间的距离,通过某种设备来传送时的速度,所需七秒钟。 那么,这样推算下来的话,是不是在那个无法确定的平行世界中,有鱼(或者是人类)遭到意外,生病而死时,现实世界中的鱼儿(或者是相同的人),是不是也会在七秒钟后,也步其后尘呢? 很可能是这样。 据西北某些民间传说,华夏建国后,曾有一队前朝败军(骑兵),逃进了罗布泊内,就次再也杳无音信数十年,仿佛被热度给蒸发了那样,死后连人带马的尸骨都没留下。 可在某年的某月,当塔克拉玛干沙漠上方有黑风暴卷起时,密切关注风暴的科研人员,某些正在穿越塔克拉玛干沙漠的旅人,却发现有一队骑兵,高举着马刀,从黑沙中穿过,人喊马嘶的。 那队骑兵,正是当年神秘蒸发的那些人。 更有人说,建国后某位科学家深入罗布泊,才不是搞什么科研研究,而是去寻找那个平行世界的路口。 他成功了--最终,却出现了两个相同的科学家。 科学家看出了他那个自己,所包含的祸心,为维护现实世界中自己祖国的利益,毅然决然的杀死了自己,跟那个自己同归于尽。 如果他当初没有那么果断,死前关上了那道世界之门,现实世界中,到处都是同样的两个生命,来争夺有限的资源,最终把整个世界都祸祸掉。 就在那段时间内,早就对罗布泊那边关注的美利坚,前苏等国的超物质研究部门,也发现了蛛丝马迹,为保护现实世界,就决意要破坏某些事的行进,派出了超能力者偷偷潜伏过来调查。 那些肩负重任的超能力者,企图在罗布泊地区寻找能传送生命的虫洞,找到那个平行世界之门。 不过,来自于那个世界的智慧体,也想这样做。 双方,都在寻找那扇世界之门。 但最终,现实世界的人们,终于意识到这样下去回毁灭整个人类,就果断采取暴力手段,毁掉了那边的一切。 这,或许才是双鱼玉佩所代表的真正含义。 -- (第一次,用分割线。) 以上所述,跟本文无关。 现实,总是跟幻想型的小说完全不一样的,自然也不会本着‘探索就是’的精神,去详细查找那些秘密资料了,以免会惹来没必要的麻烦。 小说嘛,就该像小说那样,具备趣味、神秘可欣赏性,跟现实无关的,所以还请大家不要对号入座。 本文,只是以这个为主线,展开属于自己‘版权’的更富联想,跟现实无关。 最后,再次郑重声明(摘自网络):有些东西,知道大概就好了;不然,会惹祸上身的,这不是威胁,而是--现实。 -- 七秒钟,一个很普通的时间,很普通的三个字,却给方圆精神上,造成了从没有过的震撼。 让他很轻易就想到:他是在跟平行世界中的那个自己通话,现实世界中所发出的任何声音,都会在七秒钟后,才能传到另外那个世界中。 方圆想到了岳婉晨跟他说过的那些话。 那些话,是九幽夫人告诉岳婉晨的:九幽世界内,生活着一批人。 这些人,才是在这个星球上创造出伟大发明的‘土著人’,后来却在五胡乱华时,被来自九幽世界内的至邪之物,给替代,囚禁在那个地方。 岳婉晨在转达九幽夫人(九幽夫人算定她会把这些告诉方圆,所以才说的那样详细)的话时,不止一次的提到‘相同的自己’这个词。 第914章 :你不是这个世界上的方圆 对九幽夫人委托岳婉晨告诉自己的那些话,方圆果断采取了不信任态度。 他相信在罗布泊深处的那个黑暗世界内,确实生活着一些生命体。 因为他跟水暗影、夏小韵亲自到过那儿,并把卡秋莎带了出来。 更是在那儿看到了惊鸿一刀(天狼星斩杀蚯蚓时),方圆本人也在卡秋莎带领下,前往黑暗世界深处,搜寻夏小韵时,曾经遇到过很多不明生物的偷袭。 而且漠北北--也是来自那个地方。 他相信这些,却不信这些人,是在五胡乱华时被原生活在九幽世界内的至邪之物,代替了的‘土著居民’。 岳婉晨还曾经替九幽夫人转述过:这个世界上很多古老的神奇建筑物,像华夏的万里长城、阿房宫;埃及、墨西哥的金字塔;古巴比伦的空中花园;英国的巨石阵等等,都是九幽夫人的祖先所造。 从他们被囚禁到那个世界中后,地球上就再也没有任何的伟大的建筑了。 因为现实世界中的那些智者,都被替换囚禁,或者杀掉了。 那些来自九幽世界的不明生物,成了统治这个世界的一部分后,很快就因为没有子嗣而灭亡了,可他们却带来了能毁灭整个地球的技术。 比方,核武器。 核武器,不该出现在地球上。 它的出现,只是那些人在死亡前,刻意留下的神秘代码,供后世科学家研究,并帮他们实现最终毁掉这个星球的夙愿。 九幽夫人等人的使命,就是冲出九幽世界,夺回本该属于他们的权利,地位,领导全世界的子民们,回归到人类该有的正常社会。 在人类最正常的社会中,不但没有核武器,也没有飞机,没有大炮,没有火车没有电视没有手机没有--没有封建社会所没有的一切东西。 人们就该回归古代,抛弃一切现代文明产物,出行乘坐木轮马车,两军对垒是高举着长矛盾牌,人们穿自己织就的粗布衣服,每天两顿饭,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笑看风云淡。 频发的战争,会让人类数量,始终保持在一个不对地球造成任何威胁的地步,就像非洲大草原上的狮子、羚羊那样,遵从‘优胜劣汰’的自然法则,就是唯有身体强壮者,才能活下来。 那样,人们就不会用买不起房子而犯愁,因为随处都可以搭个窝棚,圈上篱笆,过上悠然见南山的幸福生活。 更不要在意看病难、上学难、找工作难、死都死不起--人们的寿命,普遍只有四五十岁,不等疾病上身,就已经幸福的死去,为下辈子投胎转世做准备了。 我们的世界,该是天蓝水绿,没有任何的污染,没有任何的高楼大厦,机器轰鸣声,现代人跑去后可以一觉睡到自然醒,来到外面吸一口后就会醉氧…… 那,才是人类该有的世界。 恢复世界秩序的正常,是九幽夫人等人的使命。 只是,方圆没记得岳婉晨在转述九幽夫人这些话时,提到另外一个平行世界。 更没有说到他们是怎么在九幽世界内生活下去的。 如果九幽世界就是所谓的平行世界,那么那边也该有个太阳,有个方圆,有个可怕的七秒钟……为什么,九幽夫人从没有说起过? 看来,九幽世界只是九幽世界,并不是能拥有‘可怕七秒钟’的平行世界。 现在方圆很有幸的,见识到了七秒钟,自然更不信九幽夫人所说的那些话了。 “你想到了什么?” 手机中,再次有个声音响起,却已经不是方圆自己的声音了,是那个给韩斌打电话通知说罗小玉被绑架的男人。 方圆沉默片刻,才缓缓的说:“我,想到了七秒钟。” “平行世界的七秒钟?” “是的。” “恭喜你,你是第一个能活在当前,亲身感受到另外一个你自己的人。” 那个男人呵呵轻笑。 方圆问:“那么,别人呢?” “他们都在苦苦的期盼,能在这个世界内跟自己见面。只是,我不会給他这个机会的。” “你怎么能左右他们?” “因为,我掌握着两个平行世界来往的世界之门。” 男人淡淡的说着,语气一遍:“方圆,你就没听出我的声音吗?” “你是--” 方圆皱眉。 “仔细想想呢,哥们。” 男人在那边深吸了一口气时,方圆想到了一个人:“你是铁、铁辽!” “我就是铁辽。” 铁辽的声音,更加的熟悉,还带着一丝伤感:“我是你在这个世界上,最最熟悉,也是唯一熟悉的人,铁辽。” 方圆嘴角紧紧的闭了下缓缓说道:“老子,听不懂你在说啥。” “这个世界中的铁辽,早就在你五年的四月二十八号下午两点三十一分,就死在中东了。” 铁辽在那边吸了下鼻子,依旧淡淡的说:“本来,我也该死的,在他死后七秒钟后,就该死去,但阴差阳错的,我没有死,而是来到了这个世界上,苦苦等候你的到来。” 方圆忽然头疼的要命。 他自问自己智商也相当不错了,但就是想不通这个铁辽这番话,到底是啥意思。 五年前的四月二十八号,铁辽确实去过中东。 因为那时候,方圆也在,那是刚开始逃亡(被花小妖给追得)。 下午两点左右时,躲到中东沙漠中的方圆,遇到了被人追杀的铁辽。 当时铁辽已经浑身是血,奄奄一息个比的了--如果没有方圆及时相救,他就死定了(不过当时铁辽是处在深度昏迷中的,醒来后才知道被方圆给救了,要不然依着他要替龙头清理门户的暴躁性子,差不多会跟方圆拼个死活的)。 方圆的记忆力,向来都不错,所以在对面铁辽提到这件事时,马上就想到了。 可是他却说,那时候的铁辽就已经死了,那么现在这个铁辽是谁? 干嘛,还说他是方圆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熟人? “不管你是不是铁辽,老子都想问你一句。” 方圆用力抓了把头发,几乎是咆哮着问:“老子,跟你很熟吗?” “我们是来自那个世界,唯一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两个人,为什么不熟?” 那个铁辽,并没有方圆的发怒,情绪有丝毫的波动,依旧是那样的淡然,沉稳。 “啊……” 那个隐隐女人嚎哭声,又清晰的传来,但很快就消失了。 方圆暴怒,蹄之,一脚踢在了车门上,吼道:“说清楚些!” “这个世界上的我,这个世界上的你,都已经死了。别人看到的我们,是来自另外一个平行世界,机缘巧合的机会,我们没有随着这个世界上的我们而死去,活了下来,继续以我们在这个世界的身份,活下去。” 铁辽的语气,低沉,而有力,带着不容置疑的沉重。 “我、本来的我,已经死了?” 方圆觉得,他应该听到了尘世间最可笑的笑话,却偏偏笑不出来。 铁辽冷冷的说:“你以为,当初在北朝地下古城,你抱着核弹纵身跃下深坑,火山岩浆正在爆发时,你会躲过那些灾难不死?” 刷地一声,方圆全身冰冷。 到现在为止,他都经常庆幸:老子的命,还真大,那么折腾都没死。 “你其实你已经死了。” 铁辽继续淡淡的说道:“只是在你死后,跟这个世界上一样的你,遇到了跟我一样的机会,没有在你死后七秒钟后死亡,而是在嘎巴尔湖内替代了你。” “你可以不信,但你终究会信的,反正你现在就在俄罗斯,在回国时,完全可以取道嘎巴尔湖,打捞你在这个世界的尸体--本来,你该像我一样,能记得这些事。” 顿了顿,铁辽才说:“你在被穿越这个世界中时,脑袋受了重伤,导致了失忆。后来,在你恢复记忆后,你就只能记得你在这个世界上所经历过的一切,却全然忘记,是你怎么穿越世界之门的。” 方圆没说话,也没愤怒,只是把拳头攥紧,盯着手机的眼神茫然。 “方圆,你在醒来后,是不是有很长一段时间,都是没有任何生命迹象的?” 铁辽又问。 “是。” 方圆声音干涩的回答。 “我也是这样,这是穿越平行世界时留下的后遗症,我们都是活着的死人,得在这个世界上呆够足够的时间后,才能恢复正常人的生命迹象。” 铁辽说着,轻轻叹了口气:“唉,这对我来说,是个秘密,唯有龙头知道,可他却死了。” 你其实早就死了,你现在还活着,只因为这不是现实世界的你,而是来自平行世界的那个你! 这个声音,就像滚雷那样,轰隆隆的从方圆脑海中滚过,震得他茫然不知所措。 很久之后,他才听到铁辽说:“这些话,我只说一遍。说过之后,我就不会再提一个字,无论你以后怎么逼问我,我都会毫不知情的样子。方圆,这是我们两个的使命。” “我们两个,有啥使命?” 方圆呆呆的问。 铁辽轻声回答:“我们原先生活的世界,不及这个世界美好的万分之一。” “我们的使命,就是让那个世界中的人,来到这个世界?” 方圆再次呆呆的问道。 “是的。” “具体怎么做?” “绣花鞋现,彼岸花开!” 铁辽沉声说:“九幽世界,就是两个平行世界的穿越所在。方圆,希望你能相信我,按照我说的去做。这个世界很美好,却不是我们的。” 滴的一声响,手机屏幕亮起,电话挂断了。 “这个世界很美好,却不是我们的?” 呆望着手机,方圆动也不动的过了很久时,森林深处的女人哭嚎声,又传了过来。 这次,并没有嘎然而止,很清晰,就是方圆左手边森林深处的百米开外。 “无论怎么样,我都得把罗小玉带回去,不是吗?” 方圆嘴角接连抽了几下,把手机装在口袋里,缓步走向了左边森林。 走近后,他才发现这儿还有一条羊肠小径,直通森林深处。 第915章 :第三次看到莹白发丝 如果是放在两年多之前,别说是铁辽跟方圆说这番话了,就算他老子方天明跟他说,他最多也就是当个科幻故事听,绝不会茫然失措外带惶恐的。 但两年前的那次罗布泊之行,忽然出现在左肩下的那朵彼岸花,死而复生后生命没有迹象,刀枪不入等现象,让方圆相信这个世界上,原来一点也不单纯。 确实,有些科学都无法解释的事情。 既然他能死而复生,活了后没有生命迹象,那么就真可能像铁辽所说的那样,当前的他是来自另外一个平行世界。 这个世界上的那个方圆,早就死在北朝地下古城了,尸体可能也早就被火山岩浆焚烧不剩丁点了。 现在的他,只是‘继承’了原来的他,做原来的他未完成的事。 方圆很想反驳,找到各种理由,来证明他就是那个独一无二的方圆。 可无论他想到什么理由,最终都只能发展到铁辽所说的那样。 正所谓,无知者无畏。 方圆就是知道的太多了,所以现在才会害怕。 不过话说回来了,就算他害怕那又怎么样? 该做的事,还得去做,韩斌依旧是他的兄弟,西伯人那俩小四代,就是他亲生儿子,当前他最该做得事情,就是救出罗小玉。 好吧,我就是来自那个世界的方圆,可我没有改变,一点都没改变,我还是我--方圆走近森林的羊肠小径时,昂首深吸了一口气时,觉得有根东西随风蹭在了他脸上,像一根蜘蛛丝。 在森林中被蛛丝蹭在脸上是很正常的事,心事重重下的方圆也没在意,抬手抓了一把,就像平时那样想扯断蛛丝继续前行时,却停住了脚步。 这不是一根蛛丝,而是一根头发。 莹白色的长发,一米多长,在不远处的车灯灯光照耀下,泛起淡金色光泽,非常的迷人,让人看到这根发丝的第一眼,就会情不自禁的联想到它的主人,绝对是个气质高傲的绝品美女。 方圆抬起了自己左手。 左手中指上,戴着个发丝编织的‘指环’,跟这根头发丝是一模一样的。 这是方圆在这几天第三次看到这种头发丝了。 第一次是无意中,在美女出租车内看到的,闲来无聊编了个指环,送给了卡秋莎当‘纪念’。 第二次看到它,则是在三脸海怪被打跑后,方圆在海边别墅的门框上。 今晚是第三次。 三根绝对是来自一个主人的头发丝,在三个不同的地方,被方圆发现--那么,这代表了什么? 代表有个绝美的银发美女,在偷偷的跟踪方圆? 不对,应该说是方圆总是在无意中,追随银发美女的脚步,来到她曾经来过的地方。 “啊--” 百米处的森林中,又传来女人的嚎哭声,打断了他欣赏发丝。 这次的哭嚎声更加清楚,声音虽然还是有些飘忽,方圆却迅速定准了方位。 此前女人的哭嚎声飘忽,是因为受森林中树木、树杈还有树叶的影响,声音在空气中传播时,受到这些东西的干扰,所以才让声音显得飘忽异常,捉摸不定。 现在方圆走上了荒草半人高的羊肠小径,就能从这条极窄的‘空气通道’中,捕捉到女人哭嚎声的确定方位了。 这次女人的哭嚎声很短,又是嘎然而止,好像被刀子切断那样。 方圆不再犹豫,把手中那根发丝团起,装在了口袋中,快步前行。 蹭、蹭蹭,方圆快步淌过荒草时,发出的声音,惊动了一些野兔、毒蛇之类的森林小动物,甚至还有一只刺猬,急匆匆自他眼前爬过。 但这几只小动物在出现后的几秒钟内,就会猝然躺在地上,浑身抽了起来。 就跟方圆看到的第一只野兔那样,症状完全是相同的。 就仿佛,方圆是个无法抗衡的瘟疫,任何小动物碰到他后,都会以极其恶心、残忍的方式死去。 方圆抬脚,踢了下那个刺猬。 果不其然,刺猬身上有块带刺的皮,就像没有任何韧性的腐物那样,脱落了一块。 方圆慢慢地回头,望着来路轻轻叹了口气。 他实在搞不懂,得有多么歹毒的剧毒,才能让生命体在极短时间内,就变成这个样子。 很明显,他不是瘟疫,不会让所有看到他的小动物,瞬间中毒。 他自己,除了胃部感觉不怎么样之外,也没有任何的不适。 这就足够证明,有人、或者说是有股子神秘的力量,在他驱车赶来森林中后,就潜伏在了他看不到的地方,以极其隐蔽、歹毒的手段,来猎杀这些无辜小动物。 目的,仅仅是为了吓唬他。 啪嗒一声响,就在方圆回头时,一只乌鸦般大小的飞鸟,从天而降,跌落在了他脚下。 看着夜鸟那双好像蒙上一层白色薄膜的眼,方圆紧紧攥了下双拳,慢慢伸手掰断了一根树枝,左手顺着树枝轻轻撸过,把小枝杈、树叶都撸了下来,手腕一抖,被折成刺尖的树枝,精准刺进了夜鸟的脑袋。 方圆不是啥善男信女,饿了时别说会打兔子、飞鸟毒蛇吃了,老鼠蜥蜴的也是吃过很多次的,而且大部分还是活着生吞的(那样,可以有效保持猎物自身所携带的水分,为他解渴)。 但那种情况下,也只是为了求生,就像非洲大草原上的狮子,为了活下去,就必须得捕杀跑不快的羚羊、野牛那样,算不得杀戮。 可现在,隐藏在暗中的可怕邪恶,只是为了吓唬他,就让这么多小动物以极其残忍的方式死去,这是对生命的亵渎。 人神,共弃之! “我不管你是谁,是人,还是鬼。我发誓,以后你要是落在我手中,我就会让你尝到它们惨死时的痛苦滋味,如果你还让更多小东西死在我眼前的话。” 方圆侧脸,对左边黑压压的森林中,缓缓说道。 他不知道那个邪恶的力量,是否就躲在黑暗深处,只是随意找了方向,说出个最严肃的誓言后,也不管会不会起到效果,转身快步前行。 边走,方圆手中的木剑不停的戳下,每一下,都精准刺中那些中毒小东西的脑部,帮它们彻底的解脱,不用像第一只野兔那样,身体被拖垮后,再用向他求救,求他帮忙杀了它。 那只野兔在临死前的反应,让方圆恍然想通了一件事:当年,土豆老为什么让他承诺,这辈子都不得杀害一个人。 任何动物的生命,都该掌握在他(它)自己手中,别人(动物)都没权利左右他(它)的命运。 尊重生命。 尊重所有动物的生命,这就是土豆老逼着方圆发誓的最终目的。 很可惜的是,前年在塔希科雪原上时,方圆被花小妖逼的破了誓。 不过他现在不会责怪花小妖了。 因为他在历经北朝地下古城后,就对土豆老给他灌输的思想,有了明确的理由来反驳了:并不是所有的生命,都值得他去尊重。 但毫无疑问的是,当前这些小动物的生命,是该让任何人尊重的。 它们世代生活在这片森林中,起源甚至比人类还要早,并没有做任何伤害人类利益的事,始终按照它们祖先流传下来的生活方式,在自己的家园内安定的生活,招谁惹谁了,要遭受这样的残忍杀戮? 方圆的誓言,起到了明显的效果。 在他走到一间忽然出现的小石屋面前的这段路上,至少又惊起了四只野兔,三只刺猬两条毒蛇一只飞鸟--这些小东西,都仓皇逃窜,没有任何的停留。 也没有中毒。 看来,那个隐藏在暗中的邪恶力量,还是很忌惮方圆的。 或者说,它实在不愿意为了这点小事,就惹方圆发狠。 这是一座占地面积大约有二十个平米的小石屋,高约三米,屋顶是用松木搭建,上面铺着厚厚的荒草。 每一块石头的大小、形状都差不多的,由此可以推断出,当初建造这座小石屋的用料,都是从采石场拉来的。 小石屋除了门口外,还有四个窗口。 每个窗口,也就是十厘米见方大小,说是窗口,倒不如说是瞭望口,分部在小石屋的四面墙上。 根据石头缝隙中长满的青苔来判断,小石屋存在的年限已经很长了,搞不好就是上世纪二战时期的产物。 据说前苏荒郊野外的白桦树林内,就有很多这样的小石屋。 自从方圆走过来后,女人的哭嚎声就消失了,仿佛从没有响起过那样,更像她的哭嚎,只是为了把他引来小石屋前。 正如某个邪物所希望的那样,方圆确实来到了石屋前,围着屋子缓缓转了两圈。 转到屋子后墙时,方圆抬手在小窗口上晃了晃,能感受到微弱的空气对流。 把鼻子凑到小窗口附近,方圆能清晰嗅到里面散发出的霉味,还夹杂着腐尸的恶臭气息,但不是那种野兔中毒后发出的恶臭,应该是有自然死亡的小动物尸体,在阴暗潮湿的石屋内慢慢腐烂,形成的‘尸瘴’。 就像华夏岭南荒山中,有很多长满了野桃树的山谷内,每当花开季节遇到下雨天后,就会生出桃花瘴。 那玩意可是能要人命的。 花儿所产生的瘴气都能要人命了,更何况是腐烂尸体的尸瘴? 不过这间小石屋内所形成的尸瘴,对人的安危,还远远造不成威胁,气息太微弱了,最多也就是让人闻之欲呕。 女人的哭嚎声把方圆引来小石屋前,当然不是让他在外面围着屋子兜圈子,还得让他进去。 按照别人的意思,钻进圈套--对方圆来说,那是相当沙比的事儿。 可是现在他不这样做,又不行,因为罗小玉被人绑走了,如果他现在拍拍屁股就走,也相信谁都拦不住他。 但回去后,他该怎么向韩斌交代? “呵--呵……” 就在方圆皱眉要转到前面时,就听到极其轻微的喘声,从小窗口内飘了出来。 小石屋内确实有人,还是个活人。 死人,是不会喘气的。 第916章 :遭受痛苦煎熬的阿蓝黛娃 看来,方圆在外面听到的女人哭嚎声,就是小石屋内这个人发出来的了。 她已经不再哭嚎,但喘气的声音,却越来越急促,就像人之将死时,拼命的呼吸,希望能把生命挽留住那样,可以说是歇斯底里了。 小石屋只有三米来高,小窗口在接近两米的高度上,方圆需要踮起脚尖,才能感受到屋子里散出的霉味。 但那个女人发出的呼吸声,却像是在方圆脚下,至少四五米的地方。 如果不是方圆的听力相当变态,肯定听不到她的呼吸声。 石屋只有三米高,女人却在方圆脚下四五米的地方,除了证明小石屋内的下方,别有空间外,就再也没有更合理的解释了。 “呵--啊,呵,啊!” 就在方圆根据女人的呼吸声,来判断里面到底有几个人,会是一种什么样的地形,有可能存在某种危险时,哭嚎声再次蓦然响起。 就像钢针那样,狠狠刺进方圆的耳膜中,让他本能的打了个激灵,迅速后腿了几步,霍然转身,向前、左右三个方向看去。 他在走进羊肠小径后,双眼已经开始泛起莹白色的光芒,根本不需要任何的光源,就能看清常人在白天时所看到的一切。 刀枪不入,眼眸泛白能夜视,或许也是唯有来自那个世界中的人,才会拥有的功能吧? 三个方面的树林内,都静悄悄的,仿佛所有的小动物,都感受到距离小石屋近了,就会遭遇某种厄运从而提前逃走了那样。 没有任何东西,唯有女人断断续续的哭嚎声,从小窗口内传来。 方圆刚听到这哭嚎声时,就分辨出了其间夹杂着的恐惧、痛苦,还有让人无法理解的兴奋,渴望等,相当的复杂,也相当的诡异。 既像是在受罪,又像是在享受着痛苦。 方圆缓步转到了小石屋门前,稍稍沉默片刻,抬手推在了厚重的木板门上。 木板门被推开时,发出沉重的吱呀声,惊醒了处在半睡半醒、一半海水一半火焰中的阿蓝黛娃。 那个在黑夜中眼睛能泛光的恶魔走后不久,阿蓝黛娃就从昏迷中醒来了。 阴冷的潮湿,是她感官神经中的嗅觉,最先感受到的。 接着,是她的听觉:有很多她看不到的小动物(老鼠,蛇儿,甚至还有蝙蝠),就像开会似的,在距离她不远的角落、上方吱吱的轻叫着。 却没有哪一个不长眼的敢过来冒犯她:毕竟是吸血蝙蝠老大的独生爱女,人类招惹她都会被轻则砍掉双手,重则小命丢掉了,更何况诸位见不得人的小动物? (当然了,这些家园被侵犯的小动物,不敢冒犯尊贵的阿蓝黛娃小姐,才不是因为她是吸血蝙蝠老大的独生爱女呢,而是因为她身上散发出一股子让大家伙害怕的气味,想逃走,却又舍不得祖辈所居住的家园。 蛇儿,老鼠本来就是自然界中的世仇,有蛇儿出没的地方,老鼠是闻风远避三十米,现如今却能安然生活在一间小石屋的地下室内,充分证明‘狼爱上羊’不是传说)。 阿蓝黛娃醒来后,除了能嗅到、听到某些东西后,就跟睁眼瞎子一个样,除了黑暗之外啥都看不到。 但是这些‘土著居民’,却能看到周围的环境、入侵者的样子,以及她当前的状况。 这间小石屋,早在前苏没有成立之前,就已经存在了。 这是一个当地武装的前沿阵地指挥所,别看地面建筑不大,也很不起眼,地下室却足足有两百平米的空间,有一些腐烂了木头盒子,稻草,生了锈的砍刀,墙上用来审问不同理想敌人的镣铐等等。 总之,小石屋下面就是个集办公、休息、吃饭,审讯室为一体的综合办公点。 在幅员辽阔、人口不足的俄罗斯广垠森林中,到处都有这种小石屋的存在,以前没人当着当回事,没兴趣来研究它存在的意义,现在也没有,注定以后也不会有。 小石屋就像森林中最普通的一颗白桦树那样,实在没什么研究的价值,这才为土著居民们,提供了安享的生活环境。 相比起阿蓝黛娃来说,土著居民们始终在饶有兴趣的盯着她看,并交流着各自的意见:“哎,我说鼠弟,你说这全身衣服被剥光,又被镣铐锁住四肢固定在墙上的女人,身上到底是抹了些啥东西啊,油光铮亮的,就像传说中的推拿了那样,让她身材看上去更加的性感动人,却又让咱们大家伙闻而却步?” 鼠弟回答:“蛇三哥,据小弟看来,这应该是他们人类发明的某种草药药水,绝对是纯天然,不带有丝毫化学性质的,不但有让我们难以靠近的‘驱虫逐狼’效果,还能对他们人类本身,产生相当大的影响。” “啥影响?鼠弟快说说。” 蛇三哥的话音未落,角落上方蝙蝠二哥的声音响起:“根据二哥我敏锐的听觉判断,这个女人此前正处于痛苦且又渴望的兴奋中。” 鼠弟连忙追问:“啥叫痛苦,且又渴望的兴奋中?” “嘿嘿。” 蛇三哥阴笑一声,得意的说:“这一点,我想除了我们蛇类,谁都无法解释清楚这种结果的。” “为啥?” 鼠弟莫名其妙。 蝙蝠二哥淡淡的说:“蛇性本淫。” 鼠弟恍然大悟。 蛇性本淫这四个字,可是很有深度的:蛇儿从出生那一天开始,只要是跟同类纠缠在一起,就会不断秀恩爱。 这是它们的天性,就像人们渴了得喝水那样正常,谈不上素质低下,道德败坏。 蝙蝠二哥用‘蛇性本淫’这个词,来形容当前阿蓝黛娃的感受,就是告诉鼠弟:这无比性感妖艳的女人,全身在被涂抹上的那层纯天然中草药药水后,不但能起到驱虫的作用,产生推油的效果,对她本身皮肤有着绝佳好处。 药水更3通过她的汗毛孔,渗进她血液中,激发出了她雌性的本能,渴望得到雄性的鞭打,才能扑灭丹田内旺盛的欲、火。 但很可惜,当前小石屋地下室内倒是有土著居民成百上千的,但谁都无法给予她最渴望的感觉。 随着时间的推移,药性越来越大,她丹田内的那股子邪火,已经蔓延到她全身的四肢百骸,把她给烧的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神经时而清醒,时而混沌。 清醒时,她就会感受到无比的痛苦,会忍不住的发出变了声的哀嚎声。 昏迷时,就会停止嚎哭,像待死的老黄牛那样,拼命的喘着粗气,浑身打颤。 “其实,涂抹在她全身的纯天然药水,就是人类目前没有发现的催、情草药,效果要比江湖上传言的‘我爱一根柴’,还要强大一百倍。” 蛇三哥摇头晃脑的,解释道:“据我爷爷的爷爷的爷爷的爷爷说,这种威力强大的草药,来自华夏西北塔克拉玛干沙漠的一个神秘世界内。那儿,有着我们无法想象的动植物,相当的可怕。当初,他老人家就费尽千辛万苦,才逃离那个地方,来到了这儿定居下来的。” “哦,原来是那种不入流的东西啊。他们人类道德真特么的败坏,对自己同类都用这种东西。” 鼠弟很为自己不是人类而自豪的昂了下胸膛,接着就谦虚的请教道:“蛇三哥,该怎么才能解除这女子的痛苦呢?” 谈性甚浓的蛇三哥,吐了信子心中遗憾‘没酒助兴’后,才说:“只有两种办法。” 蝙蝠二哥插嘴问道:“哪两种?” “第一,就是找个强壮的雄性人类,来跟她狠狠恩爱一番,到时候药性自然会被化解,让她恢复正常,不过大病一场是免不了的,毕竟她中毒时间太长了,可依着人类当前的医术来说,也不是太大的事儿,服上几粒破皮鞋造的毒胶囊,输上几瓶能伤害人类肾脏的药水,俗称挂吊瓶,休息几天就会好的。” 蛇三哥摇头晃脑的说道:“记住,必须得是个那方面功能强壮的雄性人类,还得跟她恩爱至少七次以上,才能化解女人所中的药效。” 鼠弟问道:“如果只是一般男人呢?” “那就等着跟她一起被烧死吧。” 蛇三哥冷冷的说着,看向了那个身子筛糠般哆嗦起来,又开始嚎哭的女人,目光中带着‘我好心疼,也很无奈’的怜悯,淡淡的说:“当她跟男人结合在一起时,她身体里那些火焰,就会传送到男人身上,使他欲罢不能,唯有尽力尔--同死,可能是他们唯一的结局了。因为根据我爷爷的……爷爷说,除了华夏边疆地区那些密宗大喇叭之外,尘世间没有谁能拥有那么强大的性、功能。” 边疆地区那些密宗大喇叭,之所以修行那种让中原人不齿的邪门功夫,可不是单纯的为了快乐而快乐。 而是因为他们想通过修炼这种功夫,来充分挖掘边疆人民的生育能力。 特殊的环境,注定边疆女性人们的‘沸点’太低,就像水在六十度就能沸腾那样,无法受孕,所以密宗大喇叭们,就创建了这门绝学,来提高女人的受孕力。 顿了顿,蛇三哥才又说:“但数百年过去后,那些密宗绝学早就已经失传了。” “哦,原来是这样。” 鼠弟满脸都是‘朝闻道,夕死可矣’的陶醉样子,问道:“那么,第二种结果呢?” “第二种结果,就是死。” 蛇三哥残忍的笑了笑,不再说话了。 能力不强大的男人,来为她‘解毒’,结果都可能被一起烧死了,更何况没人来救她呢,那么除了死之外,还能有什么结果? 地下室内的居民们,都沉默了下来,看着在痛苦中煎熬的阿蓝黛娃,很久都没有谁在说话。都在琢磨:幸亏,我不是人类。 “有人来了,是男人!” 听觉、嗅觉都相当强大的蝙蝠二哥,忽然说道。 “会是能救她的人吗?” 鼠弟说着,向角落中缩了下身子。 第917章 :那是一场世纪之战 时而清醒,时而昏迷的阿蓝黛娃,嚎哭着睁开了眼睛。 黑漆漆的,什么都看不到。 她却能感受到自己马上就要自燃了,全身皮肤都油光发亮,泛着妖异的红光,或许在下一刻,就会有耀眼的火焰,忽地一下从她身上燃起。 清醒时才会有的这种痛苦,让她忍不住的大声哀嚎,带着绝望。 只是哀嚎的时间太久,她的嗓音早就变的嘶哑,唯有在某一刻,嗓子才会发出尖锐的嚎叫,接着就是粗重的呼吸。 我要死了。 以这种极端痛苦的死亡方式,死在一个叫方圆的男人手中。 这,绝对是上帝给我的惩罚,惩罚我在这些年内,所犯下的不可饶恕罪恶。 那个方圆,就是上帝派来的恶魔,要不然他的双眼,不会在黑暗中泛起吓人出荧光,更不会给予我这种无法忍受的痛苦。 方圆,我发誓,我死后我也不会放你,我会变成最可怕的恶魔,把你生吞活啃了--浑浑噩噩中的阿蓝黛娃,脑子暂时清醒的想到这儿时,忽然看到了两点荧光,就像恶魔的眼睛,从上方六七米处出现。 那个自称叫方圆的恶魔,又来了。 他是来看看阿蓝黛娃有没有死吗? “我、我还没有死,我还没有死!” 阿蓝黛娃重重吸了口气,忽然拼命挣扎起来,用尽全身的力气,顿的铁链哗哗直响,嘶声喊道:“你、你快来,杀了我,杀了我,我实在受不了了,受不了了!” 固定在墙上的铁环铁厥,因为年代久远,被潮湿气息严重腐蚀,哪受的了拥有一声横练功夫的阿蓝黛娃拼力挣扎? 铁环,随着阿蓝黛娃拼力的向前狂扑,一点点被拽离墙壁。 听到阿蓝黛娃那歇斯底里的吼叫后,方圆愣了下:咦,怎么会是她? 早在石屋外面时,方圆就从女人断断续续哭嚎声中,听出不是罗小玉发出来的了,不过还是推门走了进来。 既然躲藏在暗中的某股力量,以绑架罗小玉来要挟他来到这儿,那么无论如何他都得进来看看那个女人,是谁。 只是他万万没想到,发出哭嚎声的女人,竟然是那个相当嚣张到随便就会剁人双手的性美女。 而且还是全身光光的,被人用镣铐锁在了下面。 他能像鼠弟蛇三哥它们那样,清晰的看到阿蓝黛娃全身,就像是被推拿了那样闪闪发光,闪现着无法抗拒的性的颜色。 就连充斥着霉味、腐臭的空气中,都满满的全是雌性荷尔蒙的味道。 她在发--情。 以一种纵横花丛好多年的方圆都没见识过的样子,渴望能被男人鞭打。 相比起从爷爷的爷爷的爷爷的爷爷那儿流传下来的蛇三哥,方圆对阿蓝黛娃当前的处境,判断的更加准确。 只是他搞不懂,阿蓝黛娃到底是被人灌了何种药物,才会这样疯狂。 方圆见识虽多,对那种药物也不陌生,可确实没想到能让阿蓝黛娃发疯的药物,不是他所熟悉的那些,而是通过推拿的方式,来通过她皮肤上的汗毛孔,来全方位的激发她疯狂的需求。 那种药不是毒药。 但得不到救治,中药之人的后果,相比起中毒来说一点也不逊色。 甚至,更厉害。 因为方圆已经看到,有鼻血从阿蓝黛娃的鼻子里淌出来了。 她没有受伤,这些鼻血是她自身血液极度沸腾后,热胀冷缩无法容纳,才会自己溢出来的。 如果不及时救助,血液就会熬干--说不定真会激发骨头里所含有的磷,从而发生诡异的自焚现象。 要救她,只有两个可能。 第一个可能,方圆不想去考虑--他是个纯洁的男人,不是看到某个女人因为她性感无敌,就非得把她霸占了。 第二个呢,则是及时把她送到大医院,给她输水,来稀释已经渗进血液中的药性。 不过很明显,那个绑架罗小玉,指引方圆跑来这儿的某个人,当然不想让他把阿蓝黛娃送到医院。 那个人,只想让他,以他的本能,来救她。 这,可是有违方先生纯洁的,不到万不得已,他是不会对这个当世最性感的女人,动一根手指头的。 是谁在耳边,哦--深情的呼唤,说方圆这样想是在装比? 好吧,方先生承认他这样想就是在装比。 他不敢动阿蓝黛娃一手指头,那是他不想跟吸血蝙蝠发生哪怕一点点的纠缠。 有些人能碰,有些人,却是打死也不能碰的,要不然就会层出不穷的麻烦,接踵而来,跗骨之驱那样的,哪怕你死了,也不会让你在地下安生。 很明显,阿蓝黛娃(当然了,现在方圆还不知道她的名字)小姐,就是那种圆死也不能碰的人。 不过,也不能眼睁睁看着她死去。 见死不救的行为,比直接杀人还要可恶,卑劣。 方圆想来想去,都没想到更好的办法,所以唯有在心里轻轻叹了口气,沿着长满青苔的台阶,一步步的走了下来。 遭受生不如死煎熬的阿蓝黛娃,狠狠咬着舌头,强迫自己别再处于昏迷状态中,不断的嘶声吼叫:“方--圆,方圆,杀了我,求求你,杀了我!” 方圆愣住:“咦,你咋知道我是方圆?” 方圆能看清楚阿蓝黛娃,这是因为他‘变异’了,拥有了一双能夜视的睿智媚眼、哦,不是,是眼睛。 可他现在又没说话,黑漆漆的环境下,阿蓝黛娃是怎么知道他来了? 痛苦中的阿蓝黛娃,根本听不到方圆在说什么,只是更加奋力的挣扎着,像被拴着的藏獒那样,把铁链子顿的哗哗直响,惊涛骇浪拍打沿岸那样,一次次的扑向他,只是高声嘶叫着哀求:“方圆,杀了我,求你,杀了我--” 她最后这个字刚说出口,实在受不了她猛力大拽的铁环,终于从墙上脱落。 “嗷--呕!” 就像终于挣开牢笼的猛兽那样,阿蓝黛娃发出一声极其骇人的疯狂吼叫,纵身扑向了方圆。 方圆刚走到她面前,还真没想到她会挣开铁环,在她扑来时还因为她会马上被顿回去呢,等他恍然明白时,却已经晚了。 身高一米八一,体重七十公斤,有着当世最出色的爆发力的阿蓝黛娃,像个发疯的母猩猩那样,狠狠扑在了他身上。 饶是方圆身体素质硬是要得,可也承受不住她这拼力一击,只能被她扑倒在地上。 还是本能,方圆刚被扑倒在地上,就开始伸手推她。 只是右手刚伸出,一股子迷人的气息,就攸地传进他鼻子里,像过电那样,迅速拨响了他那根男人的神经,促使大脑以最快的速度,分泌出了雄性荷尔蒙。 当一对男女,金丝腾那样紧紧缠在一起,本身最原始的某种功能被蓦然激发后,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再写下去,纯粹就是浪费笔墨了。 (没办法,现在是个要求思想纯洁的社会,任何能让祖国花朵学坏,污眼的行为,都不能通过文字语言来形容出来,要不然大刑伺候。) 总之,就是方圆的男人世界,在彻底丧失理智的阿蓝黛娃的疯狂攻击下,彻底沦陷了。 无数的观众,亲眼目睹了这场人类间的男女厮杀。 很多年后,这间小石屋土著居民的后代们,在闲聊时,还会说起这场‘世纪之战’。 嗯,就是世纪之战。 因为除了这个名字外,它们实在想不通还有什么名字,能配得上让蛇三哥族群都甘拜下风的较量。 蛇三哥固执的以为,这对男女不是在秀恩爱,而是在厮杀。 不遗余力的,以生命为代价的厮杀。 不死不休。 蛇三哥的第十八代后人们,在提及这场世纪之战时,就会拿出祖辈口述流传下来的那些词汇,来向别的物种显摆:那是一双能拍一巴掌,就会反弹回来把自己撞昏的腿。 那是两座能夹住至少四部手机的高山,遭到某魔爪的大力侵犯时,被践踏的不成样子,但只要松开,就会傲然恢复自然。 那是两瓣比磨盘还要大的臀,无论什么东西大力撞在上面时,都会发出打雷时才会有的咣咣声响。 那是一声声能惊醒整片森林的尖叫,夹杂着痛苦,不甘,悔恨,更多却是被禁锢八百万年的灵魂骤然解脱时的愉悦。 那是一个男人,一个身材不怎么强壮,却骑上最疯狂的野马,无论她怎么尥蹶子,摆头张嘴撕咬,都无法把他甩下来,反倒是被他抓住机会,从后面展开了更加狂风暴雨般的猛烈进攻。 直到,野马被折磨的没有一丝力气,只能低低的悲鸣着趴在地上,变成一滩烂泥动也不动,他还继续穷追猛打。 那是一个唯有出现在神话中的天神般的男人,只是年代太久远了,当初祖辈为他刻在墙上的画像,已经模糊不清。 但毫不妨碍,从那时候起,他就成了整座森林所有雄性居民的偶像,被膜拜,香火数十代都不曾断绝。 一首歌,在森林中传唱开来: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孤寂的走在旷野中,咬着冷冷的牙齿,寻找属于我生命传承的沃土--嗷,嗷,我们歌唱他,歌唱他,嗷,嗷嗷,我只想像他那样,寻找属于我生命传承的沃土,播下生命的种子,让它在春暖花开后的金秋,结满累累的果实! 一枚果子掉了下来,在受惊的野鸟飞走时。 野果落下时,发出的破空声,让铁辽下意识的半拧身,后退两步抬手,接在了手中。 这是一枚大小类似于银杏的野果,黎明前的黑暗中,实在分辨不出它是什么的果实,看来这片以白桦树林为主的森林中,也不缺乏植物的自然多样性,其间不时点缀数棵不知名的野果。 铁辽倚在树上,把野果放在鼻子下嗅了嗅。 他能嗅到野果的清香,还能隐隐看出有鸟琢过的痕迹。 既然野鸟都吃的果子,那么人也能吃,恰好铁辽又渴了,在衣服上擦了擦,就填进了嘴里。 野果有些青涩,还苦,却能起到解渴的效果。 第918章 :漠北北的下落 听过老鼠偷吃东西的声音吗? 铁辽现在吃野果的声音,就跟老鼠偷吃东西时一个样的,甚至更小心。 他不能不小心。 因为他比谁都清楚,在这片任何正常人都看不到两米之外的森林中,隐藏着一个可怕的恶魔。 那个恶魔有着他无法想象的夜视功能,视黑夜如白昼,他稍稍有些不小心,就会被发现。 被那个恶魔发现的结果,只有一个,那就是死。 自从跟方圆,秦摘花一起,在华夏唐王南部山区内,联手跟漠北北对阵,接连几刀斩在她脖子上,她却毫发无伤后,铁辽就知道凭着他的本事,要想单独干掉漠北北的可能性,连零都没有。 更何况,前年在北朝地下古城时,铁辽更是亲眼见识到了漠北北的厉害。 那个恶魔,本来不该走上这一步的。 如果方圆当初没有出事,说不定真会像龙头所推算的那样,利用她渴望成为正常女孩子的贪婪私心,爱上方圆,最终成为反抗邪恶的超级斗士。 很可惜的是,这一切都是建筑在‘如果’上面。 方圆出事了,死亡时间长达一年。 在这一年中,本来漠北北可以消停下来,给大家足够的时间去感化她。 可惜--又是可惜:郭易秦头脑发昏下,跟燕家、楼家一起,与来自九幽世界的全人类宿敌联手,一举铲除了九幽王。 如果真是铲除的话,也到好了。 阴险狡诈的九幽夫人,却没有那样做,而是把她囚禁了某处,用谁都不知道的酷刑折磨她,却又给她留下了能逃生的希望。 九幽夫人希望,漠北北能逃生,然后把她所受的折磨,全部报复给这个世界,掀起一片腥风血雨,来搅乱世界,为隐藏在九幽世界中的邪物复出,尽可能创造有力的条件。 九幽夫人的阴谋得逞了。 就是数天之前,销声匿迹几近一个月之久的九幽王,漠北北再次入世。 原来,她就藏在唐王东南方千里之外的海滨城市,一个海景别墅区内。 铁辽把野果的核也嚼碎,咽下去时,脑海中又浮上了相当血腥的一幕。 那是他亲眼所见。 在得到这个消息后,就跟陈断玉一起,用最快的速度赶了过去。 那栋海景别墅区的顶层房间内,还残留着当初锁着漠北北的精钢镣铐,以及一面大镜子,一个死人。 死者为女性,身份不祥,根据尸检后的结果,确定她是三十五八岁左右。 女尸最大的特征,就是肥胖,而且皮肤还相当不错,比那些常年搞保养的贵太太,都水灵很多倍。 就是死相太惨了些:是被活生生咬死的,差不多得有一大脸盘的鲜血,得消失了一小半,心脏也被利爪抓了出来,用脚践踏的不成样子。 铁辽知道,胖女人消失的小半血液,是被漠北北给喝掉的。 他只是搞不懂,案发时就在现场的那个小女孩,为什么没有受到伤害? 那个叫跃跃的小女孩不但没被伤害,她即将凋谢的生命,也再次焕发了勃勃生机。 据那座海滨城市最权威的病毒专家说,跃跃被感染的病毒,属于不治之症,当前的医术无法挽救她的生命--所以呢,大家实在搞不懂,她怎么就忽然好了。 铁辽知道。 方圆曾经跟他说起过,昆仑在被漠北北打伤,中了尸毒时,就是方圆跟她谈好了条件,让她献出了十数毫升的鲜血。 漠北北的鲜血,就是治愈尸毒的最佳解药。 漠北北,在脱困后不但没有伤害跃跃,反而大发慈悲的救了她--铁辽在看到现场遗落的那数跟银针时,终于推断出了结果:跃跃,无意中来到了囚禁漠北北的屋子里,被她花言巧语的哄骗着,接触了禁锢,这才恢复了自、由。 作为回报,漠北北救了小女孩。 跃跃莫名其妙的身中尸毒后,鬼使神差的跑来海边,希望在死后能做海的女儿,却在无意中遇到漠北北,帮她脱困后得到了继续幸福生活下去的回报--这,绝对是因果报应,一饮一啄是天注定。 当然了,也不排除一只看不到的大手,在暗中推动这一切。 这对铁辽来说,并不是重点。 重点是,他在征求跃跃母亲的同意后,像小女孩询问漠北北的行踪时,当然会一问三不知的跃跃,却为他提供了一个可能是虚假的线索:她没看到很美丽的,好像高中生那样的大姐姐,她只看到了一个比胖阿姨还要胖的胖姐姐。 胖姐姐? 铁辽有些懵。 因为他比陈断玉更清楚,漠北北有多么的漂亮,身材苗条。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这句话并不仅仅适用于人类,对漠北北同样有着约束的力道:漂亮如她者,圆可死,也不会变的那样胖(据跃跃用手比划,漠北北至少得两百八十斤左右)。 这就不符合常情了:被囚禁遭折磨的人,唯有变憔悴的,哪有变胖的? 跃跃说,她有几次看到胖阿姨(她还不知道胖阿姨已经死了),提着个大饭桶,去别墅内,里面装者热腾腾的稀粥,味道可好闻了,胖姐姐应该是喝那种稀粥,才变胖的。 铁辽等人马上就返回别墅,寻找跃跃所说的那个大饭桶,希望能找到那种味道很香的稀粥。 不过他们找遍了整座别墅,都没找到那个大饭桶,自然也没有啥味道奇香的稀粥了,甚至厨房内连做饭的素材都没有。 经过他们在现场的仔细勘察,心细如发的陈断玉,终于发现了一点蛛丝马迹,并得出了合理的结论:漠北北在残杀胖女人逃走后,就有人来到别墅内,抹掉了铁辽等人想找的证据。 没有了这些证据,那么跃跃说胖姐姐的话,就无法笃定了。 六七岁的小孩子嘛,表达能力跟大人相比起来,还是有所欠缺的,只要能通过她所中尸毒被化解、确定就是漠北北所为就可以了。 还是先缉拿--错了,还是先追踪漠北北的下落,才是正事。 听说,郭易秦已经研究出能干掉漠北北的办法了。 其实说起来也很简单:漠北北不是刀枪不入吗?不是百毒不侵(自身就携带最厉害的尸毒,却不死就是最好的证明)?那么她能承受多大的重力呢? 比方,用钢丝绳套,套出她脖子后,估计也能把她硬生生的勒死吧? 更何况,漠北北的刀枪不入命门,就在脚底,也不是啥秘密了,只要策划得当,完全可以像九幽夫人当初绑走她那样,把她活捉,然后再扔进火炉中。 那样她还不死,大家伙就承认她是悟空二世了(孙悟空,不就是在太上老君的炼丹炉内,练就了火眼金睛)。 找到漠北北的命门后,再想干掉她,仿佛就简单多了。 寻找她的踪迹,就是成了铁辽等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 包括郭易秦在内的人,从囚禁漠北北的那个海边别墅出发,以各自小组得出来的‘魔头逃亡路线结论’,兵分十七路沿线搜寻她的下落。 铁辽带着四个人,是第十一路(郭易秦率领第一到十路,亲自坐镇唐王,因为大家都算到,那是漠北北的必去之地)。 当他带人出了那座海滨城市后,就彻底失去了追踪线索。 就在他考虑着是不是也像唐王赶去时,有了新的线索:有陌生人給他打了电话,指点他该去哪儿,才能找到漠北北,但最好是他一个人去,别带手下,免得多伤无辜。 铁辽不知道那个人是谁,也没理由相信那个男人。 但除此之外,他没有别的办法,权衡很久后,最终选择了相信。 一路寻来,翻山涉水,来到了俄罗斯,来到了莫斯科,来到了城西远郊的这片森林中--那个通过电话指点他来这儿的男人,給他说了最后一次:漠北北,就在这片森林中。 她,究竟藏在哪儿呢? 铁辽把牙缝中的那一点野果也咽下去后,慢慢从贴身口袋里拿出了手机。 手机信号很正常,功能很正常,就是没有铁辽最希望的来电,或者短信。 生怕那个打电话指引他的人,把他带来这儿,就是为了借漠北北之手来铲除自己的圈套,铁辽来到森林中后就很小心,力争让自己的行踪,不被任何人发现。 “啊--哦!” 忽然间,有隐隐的女人叫声,从很远很远的森林深处,随着黎明前的晨风传来。 突兀传来的叫声,让铁辽全身的神经,蓦然绷紧,右手一翻时,昆仑陌刀已经在手。 女人的叫声虽然短暂,模糊,但铁辽绝佳的听觉,还是分析出了叫声中所包含的意义:痛快,满足,舒服。 总结成一个字,就是爽。 一个字太少的话,那么就是:女人在攀登最高处时,才会控制不住,由灵魂发出的尖声呐喊。 这种情况,只会在女人跟男人恩爱时,爽到极点时才会出现。 近乎于原始的森林中,怎么可能会有女人的‘享乐’? 难道说,漠北北真在这里面,像那些传说中的艳阴使那样,在糟蹋无辜的俄罗斯帅小伙? 铁辽嘴角接连抽抽的好几下,不再犹豫,微微矮身,就像一只黑豹那样,向森林更深处扑去。 身为华夏最优秀的特工人员,处于当前环境中,铁辽当然不会大意,向前疾奔数百米后,就迅速躲在了一棵大树后,闭眼,徐徐的吐出一口气,调息着因为疾奔而有些紊乱的气息,同时竖起了耳朵,希望能再次捕捉到女人的叫声。 很遗憾,刚才那声女人的叫声,就像幻听过后,再也不会出现那样,杳无音讯。 不过这没什么,因为铁辽在刚听到女人叫声时,本能的就已经锁定了声音传来的方向,以及大概距离。 这儿,距离叫声传来的地方,直线距离应该还在两百米开外。 如果不是晨风强劲,铁辽在那么远的距离外,不可能听到女人叫声的。 “啊--唉。” 就在铁辽再次徐徐吸了一口气时,女人的声音再次传来。 果然就在那个方向,那个距离。 第919章 :发现了方圆的车子 铁辽能够在数百米之外,精准捕捉到女人发出的声音,晨风起了很大的作用。 第一次听到女人叫声时,是一种她随波逐浪攀登到最高处的无法控制。 这次听到的--用老杜那首《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中的两句,来形容是最恰当不过了: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 本来那叫声第二次传来的前半部分,还能让人联想到雷霆霹雳之类的疯狂,但随后那声叹息,却像怒浪滔天的大浪,一下子都被冻住了那样,忽然间就不动了,唯有清冷的月光照在海面上,静止到了永恒。 铁辽也不是啥纯洁哥儿,对于男女之间那些破事也算是此中老手,跟好多各国肤色的美女都有过畅谈人生的丰富经验,但从来没有哪一个女人,仅仅是通过叫声,就能给予他如此丰富的联想。 眼前更是攸地浮上一个女人形象:一个身材超级魔鬼、强壮、爆发力强悍的美女,一动不动的跪伏在草丛中(这时候,唯有草丛才能跟野性美女相配),古铜色的皮肤上,有晶莹的汗滴冒出,顺着闪着绸缎般的光滑皮肤缓缓滑落。 她发丝凌乱,遮住了半截面颊,紧闭着双眼,黛眉微微皱起,正像‘侍儿扶起娇无力,始是新承恩泽时’的样子,任由一个看不清模样的男人,跟那狼狈为奸中的狈那样,两根前肢抱着她的腰,下巴搁在她后背上,也是一动不动的,细细回味刚才那番惊涛骇浪的滋味。 铁辽不知道,他怎么就从最后这次尖叫、随后的叹息声中,联想到这么多乱七八糟的场面,就像亲临其境那样,竟然能看到那个女人当前的样子。 这让他有些惭愧,抬手轻轻抽了自己嘴巴一下。 啪哒一声轻响,打碎了铁辽那些胡思乱想,使他身子猛地一激灵,意识到了当前的处境,顿时就感觉到隐藏在四周监控着他的未知危险,就像眼睛闪着绿色荧光的恶魔那样,正对着他得意的狞笑。 伸手,在自己大腿里子上狠狠掐了一把。 很疼,剧痛的感觉,让铁辽更加清醒,握着昆仑陌刀的右手五指缓缓松开,再慢慢攥紧,侧着身子猫着腰,借着黎明前的黑暗过后乍现的曙光,就像一只狸猫那样悄悄向前走去。 铁辽走的很慢,两百米的距离,足足走了十几分钟。 黎明熬过黑暗后,曙光更加的亮,好像从地上反射起来那样,能让铁辽看清前方十数米外,多了一间小石屋。 年代久远的小石屋,石墙上的青苔,就足矣证明这一切。 毫无疑问,那个女人的叫声,就是从这栋小石屋内传出来的。 人迹罕至的森林中,怎么会有一个女人在晚上跑来这儿,放肆的享受呢? 这好像跟被大众津津乐道好多年的私奔,不怎么搭边。 铁辽觉得,就算胆子再大,再不要脸的女人,跟男人私奔来到当前环境下,无论她有多么的兴奋,都不可能喊出那么‘丰富多彩’的声音。 因为此间的本身环境,就带着一股子极度的压抑,好像咳嗽一声都能有个野鬼蹦出来,冲你嘿嘿阴笑说要带你走那样,更何况那么歇斯底里的叫呢? 除非这个女人,就是漠北北。 来自九幽世界中的漠北北,无论到了尘世间的任何地方,她都能率性而为,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想怎么叫,就怎么叫。 可是,依着漠北北的样子,又不该这样放肆--魔头,也有要脸,不要脸之分的。 但除了漠北北,铁辽实在想不到还有哪个女人,敢在这种环境下这么放肆了。 难道说,漠北北被囚禁近一个月后,她的思想、心理都发生了明显变化,才能跑到这儿来跟男人做那种事--就在铁辽紧攥着陌刀,死死盯着那间小石屋想到这儿时,忽然听到有汽车的马达声,从左侧百米远的地方传来:呜,呜呜! 有人来了! 铁辽心思电转间,右手一晃,陌刀藏在右肘后面时,左手已经抓住一根枝杈,真像一只狸猫那样,轻飘飘的翻了上去。 确实有车子来了,而且还不止是一辆汽车,足足有七八辆,全是一水的正宗军用悍马,从莫斯科城方向,顺着坑洼不平的石子路,呼啸着驶来。 坐在第二辆车副驾驶上的是个花白头发老头,正是本杰夫。 吸血蝙蝠的老大休戈维奇,坐在后排,双手十指交叉的放在小腹前,后脑靠在靠背上,闭着双眼,就像睡着了那样,满脸平静的从容,就像一个去外地旅游途中的游客累了,休息那样。 相比起休戈维奇的从容,本杰夫则是双眼血丝,鼻孔剧烈的一张一合,不时的用力咽口吐沫,右手举过头顶,用力抓着把柄,放在膝盖上的左手中,死死攥着一把杀伤力相当强大的沙漠之鹰(手枪)。 由此可以看出,本杰夫现在有多么的愤怒。 无论是谁,被人指派着好像傻瓜那样,整整一个晚上,都围着莫斯科城外围狂转,心情都不会怎么好的。 本杰夫虽说是休戈维奇的管家,貌似不怎么起眼,但他就像西伯集团的瓦尔特、剑锋山的福伯,在主子面前一副狗奴才的样子,但到了外面,却连本地官场的一把手,也得腆着笑脸的主动过来打招呼的。 大人物。 他们虽然是老爷的管家,在外人面前却是不折不扣的大人物。 有哪个大人物,能像本杰夫这样,被人指挥的团团转,转了一个晚上,都没有找到大小姐的下落? 最后一次接到女人的电话,要求他来这边时,本杰夫得费很大的力气,才能忍住没把手机摔掉。 他敢发誓:如果那个指挥他跑了一整个晚上的女人,就在他眼前的话,无论她是谁,他都会扑上去,用牙齿把她撕成碎片,一片一片的吃进肚子里。 零点过后就找到他的休戈维奇,倒是很平静的样子,在本杰夫低低咆哮着问对方究竟想玩什么时,他只是无声的笑了下,就闭上了眼。 不过本杰夫知道,别看老爷现在满脸平静的样子,可他心中绝对有十几座火山要爆发了:要不是担心阿蓝黛娃的安全,试问天下,有谁敢把老爷耍的滴滴转,又有谁有资格,能让他坐在车上转悠四五个小时? 曾经有维护治安的莫斯科警方,某个不长眼的小探长,发现这列车队动作异常后,就设下了路障准备拦截他们停下。 结果呢? 在警车面前堪称庞然大物的悍马车,没有丝毫的停留,就在本杰夫的指挥下狠狠撞了过去--在撞飞两辆临时充当路障的警车时,本杰夫举枪。 那个小探长的脑袋,就像烂西瓜那样,被威力强大的沙漠之鹰,给轰烂了。 随后,车队片刻不停的呼啸而去。 忠于职守的小探长,在正常工作时却被人打烂了脑袋这种事,放在哪一个国家也是性质相当恶劣的,当地政府绝不会善罢甘休,说不定会动用军方的力量,来缉拿凶手。 不过到目前为止,距离小探长脑袋被轰烂,已经过去四个多小时了,本杰夫还没有看到官方做出任何反应。 在得知这列车队来自蝙蝠山后,虽说搞不清他们到底发什么疯,但官方还是选择了沉默,最多也就是派人暗中小心的监控,避免有什么大事件发生。 正如本杰夫所理解的那样,表面淡定的休戈维奇,这时候已经决定在事后让多少人去死,才能安抚他这颗暴躁的心了。 只是他修养镇定的功夫相当到家,绝不会像本杰夫那样,把自己的真实想法,都在脸上表现出来的罢了。 吱嘎一声,前面那辆颠簸狂奔的车子,忽然停下。 本杰夫这辆车子,也马上一个急刹车,车头降降碰到前面车子的后尾。 坐在后排座椅上闭目养神的休戈维奇,猝不及防下额头猛地向前撞去。 幸好是靠椅,而不是墙,要不然他老人家差不多会撞个头破血流。 “怎么回事!?” 身子也猛地向前一倾的本杰夫,坐稳了后大怒,低声喝问。 “前面好像发现了什么。” 司机连忙解释道。 休戈维奇抬头向前看去,就看到四五个身穿迷彩服的手下,拎着制式微冲从车子上纷纷跳下,迅速抢占了道路两侧的有利地形,枪口对准了前方。 后面的车子,也随即停下,足有二十个手下,飞快的跑过来,把休戈维奇乘坐的这辆车,团团包围了起来。 所有人都背对车子脸朝外,枪口有对着森林中的,还有对着高处的,自然也有对着脚下草丛中的。 这些经过残酷专业训练的护卫,反应相当快,在最短时间内,就为休戈维奇设起了铜墙铁壁般的防护。 人群一闪,一个迷彩服快步跑了过来,对落下车窗看着他的本杰夫,低低说了几句什么。 本杰夫听候,没有丝毫犹豫,握着枪的右手一摆:“留下四个人,其他人仔细搜索!” “是。” 那个人答应了一声,马上转身跑开,接连挥动右手,指挥数十名手下,以休戈维奇的车子为点,向四周迅速辐射开来。 “老爷,前面发现了一辆车子,正是跟大小姐发生争执的那个华夏人,就是叫方圆的。” 本杰夫推门下车,快步走到后面,给休戈维奇拉开车门,低声汇报。 接到绑架阿蓝黛娃的那个女人电话后,本杰夫立即派人再次去调查方圆,结果却发现他已经离开了酒店。 在莫斯科,吸血蝙蝠就是主人。 他们很轻松就获悉罗小玉也被绑架,方圆单独驱车离开,不知所踪的事儿了。 现在,方圆离开酒店时所开的那辆车子,忽然出现在这儿--不管怎么说,都只能证明大小姐的失踪,跟他有着一定的关系。 休戈维奇点了点头,刚要说什么,忽然就听到右侧搜索的一个手下,厉声喝问:“什么人?站住!” 第920章 :老子也不行了 在森林深处小石屋内,看到明显不正常的阿蓝黛娃后,方圆就知道他已经掉进了一个圈套。 那个绑走罗小玉的人,以这种独特的方式,来‘害他’跟吸血蝙蝠扯上关系。 可他没办法,只能以他强大的男人功能,来解救即将被烧死的阿蓝黛娃,除此之外没有第二路可走。 如果他拿捏出一副君子嘴脸,效仿坐怀不乱的柳下惠,来拒绝阿蓝黛娃的话,那么他很快就能看到罗小玉的尸体。 没办法,他只能按照那个躲在暗中的邪恶意思,在被阿蓝黛娃扑倒在地上时,心里默念了三声‘我是被迫的’后,就全身心的投进对付疯女人的战斗中去了。 不能不全身心的投入。 那时候的阿蓝黛娃,已经不再是个女人了,而是长了一副女人模样的母猩猩,正处于无法阻挡的发、情期,如果他要是认输了,估计会被撕成碎片--假如他还是以前那个方圆的话。 事实证明,唯有用最男人的原始行为,才能解救阿蓝黛娃,间接换取罗小玉的平安,更证明了不管这个女人有多么疯狂,强壮,野蛮,在对上方圆后,被搞的好像死狗般那样跪伏在地上一动不动,就是她唯一的结果了。 阿蓝黛娃烂泥般的沉沉睡去(实在是筋疲力尽了)后,方圆在升起男人本能的自豪同时,也是心有余悸:这女人到底被下了什么药,反应这样强烈,要是她再来一次,我肯定无法再应付她的反扑。 方圆心悸,是他忽视了阿蓝黛娃本身的强悍体质。 假如把她换成小夏妹妹、小冰妹妹,哪怕是水暗影她们中的任何一个人,在中了那种可怕的药后,也不会像阿蓝黛娃这样如此的疯狂,让身怀‘阴阳合’绝技的方圆,都差点应付不来。 这个女人所拥有的足够跻身当世前十的爆发力(女子),自身强壮的体质,都是小夏她们没法相比的。 不管怎么说,一切都已经结束了,阿蓝黛娃累的沉沉昏睡过去。 方圆也想睡着,就这样趴在人家背上,好好睡一觉。 他现在有种错觉,仿佛只要去照镜子,就能从中看到好像被吸血鬼吸干了后的模样,就剩一副瘪瘪的皮囊了,更是腰疼的厉害,这可是从没有过的事情,也充分证明了阿蓝黛娃这个晚上的疯狂指数,有多么的高了。 得让方圆豁出老本来,才行。 天不遂人愿。 就在方圆也想不管不顾的就此沉沉睡去时,听到了汽车马达声,吱嘎的刹车声,从很远的地方蓦然传来。 有人来了! 肯定是来搜寻阿蓝黛娃的。 方圆心中疲惫万分,不过累的是他身体,脑子却没受多大的影响,立即分析出了最正确的结果。 也顾不上累了,方圆双手一撑阿蓝黛娃后背,站了起来。 “嗯--哼,放过我吧,我不行了,我要死了……” 阿蓝黛娃被推倒在地上后,眼睛都没睁开,更没动一下身子,只是轻声求饶。 她确实不行了。 哪怕她拥有强壮的体魄,超级爆发力,但她在此之前终究是个从没有经历过人事的女孩子,遇到这方面功能异常强大到变态的方圆后,鏖战整整一个晚上,就已经很不错了,哪儿还敢再继续厮杀下去? 老子也不行了。 方圆飞快的穿着衣服,在心里骂道:特么的,你舒服过了还能呼呼大睡,可老子却不能,得赶紧跑人,免得跟吸血蝙蝠发生正面冲突,连累韩斌他们。 就算用脚丫子去想,方圆也能猜到吸血蝙蝠最终会把他,跟被掳走的阿蓝黛娃联系到一起,在没看到她之前,就已经派人盯住了韩斌等人。 方圆一旦跟他们发生正面冲突,首当其冲遭难的,就是韩斌他们。 虽说及时逃走,也无法改变吸血蝙蝠去报复韩斌他们的主意,但别忘了一个事实:吸血蝙蝠在没有抓到他之前,肯定会又有忌惮,不敢轻易对韩斌他们下手的。 再说了,方圆也希望阿蓝黛娃看在他‘救了’她的份上,能为他说几句好话,最好是大家化干戈为玉帛,岂不美哉? 主意打定后,方圆飞快的穿好衣服,临走前低头看了眼沉沉睡去的阿蓝黛娃,忍不住的弯腰伸手,在她磨盘般的臀上重重拍了一巴掌。 这副躯体,简直特么的太有手感了,眼瞅着这次离去后,就再也没机会跟她那个啥,心中还是多少有些遗憾啊,失落感啥的,拍一巴掌再走,算是聊胜于无吧。 “嗯--” 昏睡中的阿蓝黛娃,本能的轻哼一声,身子扭了几下,就不再动了。 两条腿子很是发软的方先生,沿着石阶飞快的跑到门口时,已经用撕下来的一块毛毯,蒙住了脸(毛毯,是皮特奈斯抱着阿蓝黛娃离开小超市时用的那一条)。 方圆蒙住脸,是担心在跑路过程中,会被人看到他是啥样子。 开门闪身刚走出外面,方圆就被三个以上的迷彩服给发现了。 昨晚假扮皮特奈斯的人,在拖着阿蓝黛娃的头发,沿着羊肠小径走向石屋时,就已经拖到了小径上的荒草。 方圆随后又走了一遍,此时已经天光大亮了,那些发现他车子后就奉命搜索的护卫们,又不是瞎子,当然能看到这条小径了,并迅速向这边跑来。 恰好,看到有个人从小石屋内闪身出来,为首的护卫马上大喝一声:“什么人,站住!” 那个人又不是他爹,更不是他儿子,当然不肯听他的话了,转身就贴着墙根向右边跑去。 “站住,再不站住就开枪了!” 护卫厉喝着,已经跟两名同伴扣下了扳机。 这个人胆敢不听爷们儿的招呼,脸上还蒙着一块天蓝色的布片看不清模样,转身就要跑,摆着就是做贼心虚啊,还用得着对他客气? 直接开枪就是了。 至于再不站住才开枪的警告,对于他们来说就是放屁,只是随口说说罢了。 哒、哒哒! 威力强劲的制式微冲,发出的枪声无比清脆悦耳,把三里地之外的小动物们都惊到了,纷纷大骂着‘是哪个欠搞的龟孙子来扰大爷美梦’,仓皇向森林更深处逃窜而去。 整个大森林,都随着枪声复活,无数的鸟儿嘎嘎的叫着,扑扇着翅膀飞向了远方,迎来了美好的一天。 护卫首领却觉得不好。 无他,他跟两个手下同时开枪,向数十米外那个蒙面人开枪,子弹犹如狂风暴雨的扫射过去后,竟然没把他打倒在地上,眼睁睁看着他兔子般的接连几个纵身,消失在石屋后面。 特么的,大白天的遇到鬼了? 护卫首领心中骂了句,带着更多的手下,用最快的速度扑到了石屋后面。 石屋后面,树涛阵阵,丛林层层叠叠的最多只能看到不足百米处,连个鬼影子都没看到。 看来,真特么的遇到鬼了,要不然他不可能逃得这样快--望着森林深处发呆的护卫首领想到这儿时,就听本杰夫的声音,从背后响起:“舍甫琴科,什么事?” 跟乌克兰国家足球队队员、号称‘核弹头’的巨星舍甫琴科同名的护卫首领,赶紧转身,把枪口垂下,快步走了过去。 本杰夫,还有四五名护卫,众星捧月般的簇拥着休戈维奇,来到了小石屋面前。 “老爷,刚才有个蒙面人,从这间小石屋内走出来,看到我们后就率先逃跑了。” 舍甫琴科可没敢说,他们几个及时开枪,都没能把蒙面人留下的事,那样显得众好汉也太无能了,所以就开始含糊其辞了:“我马上派人去追--” 他的话还没说完,就被休戈维奇抬手打断:“算了,先不要去追了。” “是,老爷。” 舍甫琴科赶紧低头答应,看到老爷到背着双手,昂首看着小石屋,貌似很感兴趣的样子后,随即就明白他是怎么想的了,赶紧低声说:“那个人逃走的很匆忙,没带走任何东西,我带人去里面看看。” “好。” 休戈维奇点头,淡淡说了个好字时,却又接着摇头:“不。” 舍甫琴科有些懵逼,搞不懂老爷到底是啥意思。 幸亏休戈维奇很快就让他醒悟了:“本杰夫,你跟我两个人,进去看看。” 休戈维奇能成为吸血蝙蝠的老大,除了必要时心狠手辣、六亲不认视人命为草芥之外,智商也比舍甫琴科这些腿子要高很多。 大家伙被那个神秘的女人,给指使着围着莫斯科城转了整整一个晚上,才来到这儿,此时已经天亮,又有蒙面人刚绝尘逃走,那么这个游戏自然就到了尾声了。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他那个宝贝女儿,很可能就在这个小石屋内。 只是阿蓝黛娃受到了某些约束(比方嘴巴被堵住了),才没能发出声音求救。 号称莫斯科第一美女,全世界最性的阿蓝黛娃,被人绑架了一个晚上,估计她的清白,早就被某个、甚至是某些男人,给染成五颜六色的了。 这时候,肯定像个待宰的羔羊那样,被人捆在里面苦苦等候救星呢。 虽说俄罗斯人民对于女孩子的第一次给谁这件事,看的并不重要,但总的来说被迫跟自己愿意是两码事。 遭受践踏的阿蓝黛娃,这会儿的样子肯定很狼狈,岂能是舍甫琴科之流,能随便看到的? 这对她以后掌管吸血蝙蝠,成为新一代老大,有着致命影响的。 甚至,休戈维奇都已经决定:事后会把所有看过女儿狼狈样子的护卫们,都送到天堂去享乐。 为了女儿,休戈维奇不会考虑这些蝼蚁般存在的人们死活。 幸好,再笨的人,有时候也会忽然间聪明起来的。 比方舍甫琴科。 在休戈维奇想到要牺牲他们来保全阿蓝黛娃的威信时,他也迅速反省了过来,马上就对手下一挥手,低头急匆匆的向森林外跑去。 “这是个聪明人,值得为黛娃继续效力。” 休戈维奇淡淡的说着,伸手推开了木板门。 第921章 :她不再适合当接班人了 舍甫琴科开枪时,距离小石屋只有不到二十米的铁辽,趁着枪声再次向高出迅速爬了一下,让自己完全被浓密的树叶遮掩。 但他看向下面的视线,却因为高度的原因,看的更加清楚了。 铁辽亲眼看到,一个脸上蒙着天蓝色布片的家伙,几个纵身就从小石屋右侧跳了出来,一颗子弹却却穷追不舍,精准击中了他的后心。 舍甫琴科等人,既然能成为吸血蝙蝠的大本营护卫,枪法当然很出色,实在没理由在这么近的距离,三把枪瞬间扫出的子弹,打不中那个一心要逃跑的家伙。 只是那个子弹被击中后心的家伙,却像被蚊子叮了一口那样,屁事也没有的,用最快速度继续前冲。 跑出数十米后,就用比猴子还要麻利的动作,飞快的爬上了一棵树。 等舍甫琴科他们扑到小石屋后面时,那个人已经藏好了身形,就像一段树枝那样,纹丝不动,没露出丝毫破绽。 好高明的藏身术! 舍甫琴科等人没看到那个人,铁辽却看的很清楚,由衷的心中赞了一个时,霍然醒悟:咦,刚才这人在逃走时的动作,看上去怎么那样眼熟呢,而且,子弹打中他之后,竟然没事人那样! 盯着那棵树,铁辽笑了。 他已经知道那个人是谁了。 那个能把某个女人,给折腾出那种叫法,又不惧子弹看着还眼熟的家伙,除了方圆之外,还能有谁? 没想到,方圆也在俄罗斯。 铁辽慢慢咽了口吐沫时,眉头又皱了起来。 他在被那个电话指引到莫斯科时,并不知道方圆也在这儿。 相信,方圆也不知道他已经来到了这边,更不会是那个給他打电话指引他的人。 现在,他却在莫斯科远郊的森林中,碰到了方圆。 那么这一切足够说明:打电话‘指引’他的那个人,是特意安排他们俩,在这边见面的。 只是,那个人有必要,用这种方式来安排俩人在这儿见面吗? 那个人为什么要这样做? 就在铁辽目光闪烁,脑海中飞快的琢磨着这些事时,就看到了休戈维奇。 铁辽不认识休戈维奇。 吸血蝙蝠老大的崇高身份,还不是别国一个特工轻易就能知道,并见到他的。 不过铁辽却能从休戈维奇出现时的排场、以及方圆‘仓皇逃命’时的举动中看出,这不是一般人。 那个被方圆折磨的要死要活的女人,很可能跟他有着直接关系。 要不然,他也不会排出这么大阵仗,跑到这儿来。 女人,是他的老婆,还是他的女儿? 铁辽想到这儿时,休戈维奇已经开门走进了小石屋内。 跟他进去的,只有他身边那个头发花白的半截老头子,名叫本杰夫(这么近的的距离,铁辽还是能听到他们对话的)。 本杰夫刚走到门口,就嗅到了一股子很不好闻的味道,抢先一步走了进去,打开了手电。 小石屋内虽然黑暗,不过现在终究是大白天了,而且本杰夫拿的又是强光手电,所以一打开,就看清楚里面是啥情况了。 石屋门内半米,就是往下去台阶。 距离地面四五米深处,就是一个比小石屋大十倍的空间,破破烂烂的样子,一看年代就很久远了,角落里还有老鼠、蛇儿的在跑。 一个女人--昨晚之前,她还是个原装女孩子的,没了骨头那样的瘫倒在地上,手腕、脚腕上都戴着镣铐,浑身上下没有一缕衣服,健康的皮肤上,到处都是暴力过后的淤青,还有汗渍。 不用去看这个女人趴着的脸,仅仅从她举世无双的傲人身材上,休戈维奇就能确定她就是自己的宝贝闺女,阿蓝黛娃。 饶是他身为吸血蝙蝠的老大,活了五十多年见过好多大场面,可在看到被自己寄予厚望的独生女,这副样子的躺在脚下后,还是痛苦的闭了下眼睛,缓缓的说:“本杰夫,去拿条毯子来。” 本杰夫没说话。马上就把手电递给了他,转身急匆匆的走了。 沿着湿滑的石阶,休戈维奇一步步的走了下来,先拿手电照了下几个角落,警告那些蛇鼠之辈都特么的老实点后,才慢慢蹲了下来,右手发抖的伸向女儿。 他不在乎阿蓝黛娃有没有被男人践踏过,他只希望她还活着。 唯有好好的活着,以后才能接替他的位子,做那些该做、想做的事。 休戈维奇的右手指尖,还没有碰到阿蓝黛娃,紧绷着的神经就攸地松缓了下来。 因为他听到了女儿在熟睡时,才会发出的轻鼾声。 她只是在被人折磨过后,睡着了。 休戈维奇欣慰的想着,手指撩起女儿凌乱的发丝,轻声唤道:“黛娃,黛娃,醒醒,爸爸来了。” 正处于昏睡中的阿蓝黛娃,本能上感受到有人碰她后,马上就哆嗦了下,近乎于哭泣的声音低低哀求:“求求你,放过我,求求你,方圆--求求你了,方圆。” 嘎崩一声,休戈维奇听到了自己咬牙的声音。 没有谁比他更了解女儿有多么的‘牙硬’,有多么坚强了。 可是现在,特意培养她狂傲、残忍冷血的休戈维奇,却听到昏迷中的女儿,在向一个男人哀求,放过她。 方圆,得有多么的可怕,才能让阿蓝黛娃昏睡中也哀求他? 这是一种怕到骨子里的表现。 无论方圆是用那种方式,来折磨她的。 休戈维奇咬牙,不是心疼,是--失望。 是的,就是失望。 阿蓝黛娃昏睡中还在求饶的现实,让他无比的失望。 一个遭受到沉痛打击后,就想求饶的阿蓝黛娃,明显没有资格,来接替他的位子,成为吸血蝙蝠未来的新任老大。 这让他在失望之余,又相当的沮丧。 他为了培养阿蓝黛娃,能成为一个合格的吸血蝙蝠大首领,可是付出了相当大的心血。 本杰夫一直以为,他是瞒着老爷‘纵容’阿蓝黛娃在外面横行霸道的。 他全然已经忘记,在莫斯科能有什么事,能瞒得住吸血蝙蝠的老大? 休戈维奇假装不知道,是因为这是他‘培养’阿蓝黛娃的手段而已。 但可惜的是,在外横行霸道数年,堪称心狠手辣的阿蓝黛娃,还是被人给从精神上给打垮了,这代表着休戈维奇这些年的心血,都白白浪费了。 在得知她在小粉丝超市,被人拿饭盒痛扁时求饶的事后,休戈维奇没有在意:明知道干不过别人,还特么的死倔着不认输,不是有骨气,而是不识时务。 好汉不吃眼前亏的,吃过事后再把场子找回来就是了。 但阿蓝黛娃万万不该,在灵魂上被别人彻底地摧毁。 休戈维奇再看向自己女儿的目光,已经恢复了从容镇定,还有一些冷。 地上这个女人,还是他的女儿。 可也仅仅只是他的女儿了,却不是他期望的接班人。 “唉,黛娃,以后好好做个富家女吧--有空时,可以想想父亲,但最好是忘记。” 休戈维奇怔怔的望着阿蓝黛娃,在小石屋木板门被推开时,毅然转身走上了台阶,再也不看女儿一眼。 趴伏在地上的阿蓝黛娃,也不知道梦到了什么,嘴角露出了一丝甜蜜的笑容。 她根本不知道,从此后她就彻底地失去了在蝙蝠山居住的权利,更没机会再见父亲一面了。 失败者,是没资格成为休戈维奇接班人的。 充其量,他们之间只剩下父女上的血统关系了。 手里抱着个毯子,正要走下来的本杰夫,看到老爷快步走上来后,当然得闪到一旁,用不解的目光看着他,轻声叫道:“老爷--” “把她直接送到彼得山那边吧,以后不要再去蝙蝠山了。” 休戈维奇走上地面,淡淡的说道。 “什么!?” 本杰夫大吃一惊。 彼得山那边有栋私人庄园,算是老爷的祖宅了,本杰夫当然很清楚。 他更清楚,老爷不许大小姐去蝙蝠山,而是去彼得山庄园,这意味着什么:阿蓝黛娃,不再适合被当做吸血蝙蝠的未来接班人培养了。 “本杰夫,黛娃,不合适的。” 看着满脸震惊的本杰夫,休戈维奇无奈的摇了摇头。 “老爷,能不能再给大小姐一次机会?” 本杰夫赶紧劝说:“大小姐这次遭遇意外,是因为遇到了--” 休戈维奇抬手,打断了本杰夫的话,淡淡说道:“找到那个叫方圆的人后,连同他在俄罗斯的所有同伴,一起杀掉吧。” “是,老爷。” 本杰夫不敢再说什么,低头向门后闪开一步。 休戈维奇迈步出门。 在出门时,他的右脚停顿了下,脑袋微微转动,看样子很想再看阿蓝黛娃一眼。 本杰夫的双眼中,马上就腾起了希望:“老爷!” 休戈维奇却没回头,更没理睬本杰夫,快步走出小石屋,顺着羊肠小径来到外面。 舍甫琴科赶紧为他拉开了车门。 休戈维奇上车前,淡淡说道:“留下一辆车给本杰夫,其他人都随我回蝙蝠山。” 舍甫琴科可不敢像本杰夫那样多嘴,连忙点头低低答应了声,替他关上了车门。 半分钟后,数辆悍马车一一调头,向来路呼啸而去。 听到汽车马达声消失在远处后,怀里抱着毯子的本杰夫,才低低叹了口气,走下了台阶。 可能是潜意识内,有了相当不好的感觉,本杰夫走下最后一个石阶时,深陷昏睡中的阿蓝黛娃,竟然缓缓睁开了眼睛,发出了一声带有明显媚意的鼻音:“嗯哼--” “黛娃,你醒了?” 本杰夫微笑着,双手展开毯子覆盖在了阿蓝黛娃身上,关心的问道:“现在,感觉怎么样?” “疼,下面--浑身疼,没有一点力气。” 阿蓝黛娃说出这句话后,才意识到当前自己是啥样子,怵然一惊时,神经、肌肉绷紧,让她瞬间有了力量,翻身坐起,拿毯子裹在了自己身上。 看到阿蓝黛娃做出的这个本能动作后,本杰夫心情黯然:也许,老爷说的没错。 第922章 :会死很多人 本杰夫并不知道,休戈维奇是在故意放纵他‘纵容’阿蓝黛娃在外横行霸道。 他只是出于对老爷的忠诚,对大小姐的爱护,为阿蓝黛娃的以后着想:仅仅是性格强硬,能打敢拼,成为全世界最性的女人还不行。 要想成为吸血蝙蝠的未来接班人,最主要的一点就是心狠手辣。 为了替老爷培养大小姐,成为吸血蝙蝠合格的接班人,本杰夫这些年故意替她隐瞒,每当听说她有剁掉谁的手时,心里就会高兴:距离合格的接班人,又进了一步。 吸血蝙蝠的合格接班人,不仅仅要冷血无情,翻脸不认人,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得脸皮厚,厚到子弹打不透的地步,才能在做那些见不得人的卑鄙事时,自在从容。 为此,阿蓝黛娃在本杰夫的‘潜移默化’下,才能在大街上穿上无比性感的衣服,面对世人垂涎的目光视而不见,修炼‘厚脸皮神功’。 本杰夫本以为,阿蓝黛娃的厚脸皮神功,这几年下来得有小成了,是时候给她增加点难度的时候了,比方当街做个淫、荡的娇、娃。 等阿蓝黛娃能在大街上祸祸男人时,厚脸皮神功也就成了。 只是不等本杰夫安排这一切,阿蓝黛娃就出事了,被方圆挟持到这边来祸祸了。 祸祸就祸祸了吧,反正上帝赐予阿蓝黛娃这具无比性的躯体,就是让她来当做致命武器,来对付那些自以为是的强大男人的。 现在被祸祸是祸祸,将来被祸祸也是祸祸,反正早晚都是这么回事,就算现在不被方圆祸祸,阿蓝黛娃早晚也得主动去祸祸别的男人--无所谓了,就是她登上新任吸血蝙蝠老大位子上时,必须经历的一次。 但阿蓝黛娃不该在醒来后,看到本杰夫在场,就本能的拿毯子把她自己裹起来。 阿蓝黛娃的这个动作,证明了什么? 只能证明她还有普通女人才该有的羞耻心! 一个普通女人,是没资格成为吸血蝙蝠新任老大,更没资格被继续培养下去的,怪不得休戈维奇,会安排她去彼得山私人庄园,安心去做一个富家女。 老爷的眼光,还是那样的锐利,精准。 本杰夫笑容僵硬的看着阿蓝黛娃,痛苦的闭上了眼睛,心里在呼唤:孩子啊,你不该在我面前把自己藏起来的,你该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甚至还会问我想不想得到你……那样,我就有把握说服老爷,让他重新把你列为吸血蝙蝠的继承人,来培养的! 很可惜,你没这样做。 我跟老爷多年的心血,都付之东流了啊,唉。 本杰夫心中轻轻叹了口气,睁开眼笑道:“黛娃,我们走吧?” “好,好的。” 阿蓝黛娃低头,轻咬着嘴唇,也没让本杰夫搀扶自己,强行站了起来。 本杰夫在闭眼时的那一幕,被她看在了眼里,并迅速意识到了什么。 未知的恐惧,攸地从四面八方卷来,把她深深包围了起来。 她不敢再奢望本杰夫来搀扶自己,只想让他看到,她是有多么的坚强,遭受这么重的打击后,仍能自己解开四肢上的铐子,坚强的一步步走上了地面。 阿蓝黛娃走出小石屋时,太阳刚刚升起。 金灿灿的阳光,金针般的透过树叶缝隙,洒在她脸上,让她不得不闭上了眼,深吸了一口气后,才再次睁开。 眼前空荡荡的。 不过小石屋前面的荒草,被踩踏的不成样子了,这就证明曾经有很多人来过。 现在本杰夫就在她身后,那么来的那些人,肯定是吸血蝙蝠的人了。 可他们,怎么都不在了? 阿蓝黛娃嘴角轻抽了下,回头问道:“本杰夫,他们去追方、那个恶棍了吗?” 很清楚她心中在想什么的本杰夫,垂下眼帘,低声说:“不,他们都很老爷回蝙蝠山了。” “回、回蝙蝠山了!?” 阿蓝黛娃的身子,猛地一颤,晃了下将要摔倒时,本杰夫及时伸手搀扶住了她。 休戈维奇来过,却又走了,带着那些人,没有带她,只留下了本杰夫。 依着阿蓝黛娃对父亲的了解,当然能从他这个没父女感情的行为中,意识到她最怕、最担心的事,真的发生了。 阿蓝黛娃却不甘心,一把推开搀扶着她的本杰夫,嘶声问道:“我、我接下来,要去哪儿?” 正如她不敢想象的那样,本杰夫说出了答案:“彼得山。” 阿蓝黛娃身子再次一个踉跄,倚在了小石屋上,双眼无神的问道:“为、为什么?” 本杰夫不忍心再把阿蓝黛娃很清楚的那些原因,再说一遍了,再次伸手搀起她胳膊,劝道:“黛娃,其实做个一辈子平安的富家女,过平凡的生活,也是不错--” “不!” 阿蓝黛娃疯了那样,撕声打断本杰夫的话:“我不要做浑浑噩噩一辈子的富家女,我只想继承我爸,成为吸血蝙蝠的新一任大首领!” 成为吸血蝙蝠的下一任大首领,是阿蓝黛娃自懂事那一天开始,就认定的使命:像男人那样,手握十数万男人的命运,随便一句话就能让他们死去活来,想要什么东西,只需一个眼神,就会有人乖乖送来。 那,才是阿蓝黛娃幻想的生活。 所以她才会甘心接受残酷训练,并按照本杰夫的纵容,来锻炼自己的冷血无情。 她以为,她做得已经够好了,每次见到父亲时,都能从他眼里看出欣赏的目光。 本来一切都好好的,怎么就忽然被取消了继承权? 阿蓝黛娃相当不甘,从骨子里都是不甘。 可本杰夫轻飘飘的一句话,就让她从暴怒中,清醒过来:“黛娃,你该知道我为什么支持老爷这个决定。” “你、你也支持?” 听吸血蝙蝠的二号人物(绝对的二号人物),那么疼爱自己的本杰夫,这样说后,阿蓝黛娃脸色瞬间死灰,眼角急促的跳动几下后,低头看向了裹在身上的毛毯。 她终于明白,本杰夫为什么要支持父亲,剥夺她成为吸血蝙蝠接班人的权利了。 她,竟然还有羞耻之心。 “老爷单独跟你在一起时,你也许在昏迷中,暴露了你其实很脆弱的内心。” 本杰夫继续低声说道。 “我、我在昏睡中,哀求过那个恶魔,放过我。” 阿蓝黛娃更加明白了,随即泪如雨下,一把抓住本杰夫的胳膊,拼命的摇晃着:“本杰夫,你根本不知道那个恶棍有多可怕!我如果不求饶,他会把我折磨死的。我无法控制自己的恐惧,所以才哀求他!本杰夫,求求你,替我向父亲说清楚,我……” 说到这儿后,阿蓝黛娃闭上了嘴。 她又在求人。 尽管这个人,是除了父亲之外,最让她信任的本杰夫。 可吸血蝙蝠的老大,在让人为他做事时,又曾经求过谁? 她怕了。 确实怕了。 她所有的信心,都被那个恶棍给彻底的摧毁,再也没资格,成为吸血蝙蝠的老大的继承人。 “方圆,你毁了我,你这个恶棍。我不会放过你的,做鬼,都不会。” 阿蓝黛娃茫然呆愣良久,才喃喃的说着,松开本杰夫,脚步踉跄的走向了羊肠小径。 本杰夫跟上,走了几步后,好像有什么察觉那样,回头向森林高处看了眼,嘴巴动了几下,却没发出任何的声音。 根本不用本杰夫发出什么声音,藏在某棵树上的方圆,也能从他的口型中,读懂他在说什么:会死,很多人。 会死很多人。 这些人中,包括陪伴阿蓝黛娃上大街上横行霸道的巴结叶甫他们,包括方圆,也包括韩斌他们,甚至还包括跟方圆有关的所有人。 吸血蝙蝠培养一个合格的继承人,需要付出多大的心血,这是外人想象不到的。 眼看等阿蓝黛娃迈过最后关头(厚脸皮神功),就能坐等心愿得逞的休戈维奇退休让位了,方圆的横空出世,却把她从云层中,一棍子抽到了凡尘的泥浆中。 是他毁了吸血蝙蝠这么多年的心血,自然得付出无法估算的代价。 方圆不知道休戈维奇在看到阿蓝黛娃时,下了啥样的决定。 却能从本杰夫刚才所说的那番话中,听出了一些什么,更从他临走前无声说出的这句话中,确定自己没有想错。 我靠,老子是为了救那个臭女人,才不得不那样做的。 又不是我绑架了她,你们觉得她不够坚强,要废除她的‘储君’位置,关老子屁事,干嘛要把这一切都算在我头上? 方圆很委屈,也很愤怒,当然不会坐视韩斌等人就这样被害了。 幸亏他把筛子留在了韩斌等人身边,依着那家伙的本事,要想躲开吸血蝙蝠的追杀,不说是轻而易举了,但最起码不会太狼狈。 方圆马上就拿出了电话,正准备翻阅电话簿,找出韩斌某个手下的电话号码打过去(现在用的是韩斌的手机,要想联系他,当然得找他那些手下了。给韩斌打电话,那是方圆不确定筛子现在清醒了没有)时,罗小玉的名字,在屏幕上跳跃了起来。 他赶紧接通:“小玉,你回来了?” “我是韩斌,方圆。小玉刚回到,安然无恙!” 爱人的无恙归来,让韩斌狂喜,第一时间给方圆打来了电话。 “那就好。” 方圆也很高兴,随即严肃的说:“斌子,你听我说,现在你立即带上所有人,跟着筛子离开所住的酒店,用最快的速度回国--吸血蝙蝠的人,要追杀你们。别多问,告诉筛子,他会知道怎么做的!” 韩斌最大的优点,就是现在盲目信任方圆,听他说的这样严肃,立即干脆的回答:“好的,筛子就在我身边--方圆,你自己也小心。” “我没事的,很快就会找到你的。” 方圆笑了下,掐断电话,遥望着莫斯科城方向呆愣片刻,才从树上飞快的滑了下来。 刚要走向小石屋,他却又停住脚步,缓缓抬头看向了数十米外的某棵大树。 第923章 :满是杀机的清晨 那边树上有人。 那是个高手。 如果不是方圆的第六感(俗称危机感)特别敏锐,还真就察觉不出来。 你是谁? 假扮吸血蝙蝠的人绑架阿蓝黛娃,给我布下圈套的那个人? 还是,你就是来自‘那个世界’的铁辽? 方圆静静的望着那边的白桦树,转身时藏在背后的右手中,已经握住了昆仑陌刀的刀柄,看似动也不动的站在那儿,实则用他的目光、他的杀意,把那边方圆三十多米的地方,全都笼罩了起来。 这个人在这儿很久了,应该看到方圆狼狈逃窜,听到阿蓝黛娃等人交谈的那些话了,现在却依然动也不动的藏在某棵树上,摆明了想在暗中继续监视他。 方圆特别反感有人躲在暗中,监控自己,适当时给自己下几个小套,逼着他去钻。 方圆决定给这个人一个惩罚,如果能干掉他的话,那就更好了。 方圆站在这儿看向那边时,树上那个人也没动,就像屏住呼吸的一条毒蛇,发现被‘猎物’发现,并引起方圆强烈的杀意后,铁辽不敢有丝毫的动作。 他能明确感觉出,别说自己张嘴了,哪怕是自己眨一下眼睛,方圆都能用他无法想象的手段,在他表明自己身份之前,把他一击致命。 铁辽也不知道,距离自己数十米远的方圆,怎么会给自己这么极端的压迫、恐惧感,更搞不懂这家伙在察觉到他的存在后,怎么就不搞清楚,就冒然生出如此强大的杀意。 自从经历过北朝地下古城那些事后,方圆仿佛就已经不再是以前的方圆了。 以前的方圆,从来都不会这样的极端,在没搞清楚对手是谁时,就腾起必杀之心。 铁辽很清楚,方圆此时散发出的杀气,其实是一种魔性。 人类不该有的,更不该出现在理智本来相当冷静的方圆身上。 铁辽并不知道,昨晚方圆来到森林中后,被打电话的那个‘铁辽’,已经彻底搅乱了他对这个世界的认识,心态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简单的来说呢,就是方圆内心深处,其实相信了‘铁辽’所说的那些话:这个世界上的方圆已经死了,现在的他,只是来自另外那个空间,继承了这个世界上的他,做他没完成的事。 也唯有这样,才能解释方圆在抱着核弹扑向坑中翻起的火山岩浆后不死、醒来后却又没有生命迹象的事实。 他本来就不属于这个世界,怎么可能会有这个世界才认可的生命迹象? 至于现在他变成了‘正常人’,与土豆老給他留下的黑色白睛石鱼,有着最直接的关系。 那条黑色白睛石鱼内,蕴藏着古老(比周朝时期还要早,堪称古老),却又神秘的力量,才能让方圆从活着的死人,变成了活着的活人,变成了真正的方圆。 今晚之前,方圆始终对他在那种情况怎么会不死、醒来后大半年没有生命迹象而疑惑,直到‘铁辽’在昨晚給他说了那些话后,一下子就解开了他心中的疑惑。 那个铁辽说,这是一个秘密,比天还要大的秘密,当世只有他跟方圆知道。 既然是天大的秘密,而且关系到自己的生命起源--方圆希望,他能成为当世唯一能掌握这个秘密的人。 除了他之外,包括那个铁辽在内的任何人,都没权利知道。 没有谁能理解,当一个人基本确定自己不属于这个世界,却爱极了这个世界,生怕有人会在某一天站出来说他是个异类时,会有多么的恐惧。 为彻底消除这个恐惧,只能让这个秘密,变成绝对属于自己的秘密。 方圆知道,原先的自己,很欣赏原先的铁辽--可原先的铁辽,已经在数年前死在了中东。 现在的铁辽,只是跟他一样来自那个平行世界,算是个熟悉、却又一点都不了解的陌生人。 杀一个自己不了解的陌生人,来死保自己的知名秘密,对于方圆来说是必须的,除非他听从铁辽的意思,通过让彼岸花开,来彻底改变这个世界。 方圆从没打算,让九幽世界中那些邪物,跑到尘世间来祸害这个美丽的世界。 这是他的家园,有为了帮他寻找父母把娘老子存款偷出来帮他的兄弟,有为了搜寻他下落就不顾死活孤身挺进罗布泊的兄弟,有为了他东山再起,就一再接济他的小冰妹子,有圆可为他当一辈子影子的昆仑,有-- 有很多很多方圆衷心希望能长命百岁的人,生活在这个美丽的家园中,无论他是哪个世界的方圆,都希望能跟他们一起慢慢变老,怎么可能任由那些至邪之物,来主宰这个世界呢? 他爱这个世界,爱他的家园,爱他的家人。 圆死,也要保护他们。 而守护他们的前提,就是先解决自身的致命麻烦。 所以当方圆发现那边树上藏着人,并迅速判断出这个人,很可能就是绑架阿蓝黛娃、把他引来这儿并说出那个大秘密的那个铁辽后,方圆动了从没有动过的杀机。 很明显,那个铁辽感受到了他浑身散发出的骇人杀意,本能的选择了继续潜伏下去(唯有这样才是最安全的),希望不被方圆发现他的确定方位。 铁辽确实是这样想得。 更搞不懂方圆怎么会变成这样,在敏锐意识到自己哪怕眨一下眼,都能引来无法抗拒的杀身之祸后,他只能像个化石那样,藏在树上动都不敢动。 方圆此时散发出的强烈杀意,形成了一个看不到的气场,把他死死笼罩其间,有冷汗从额头、背上冒了出来。 铁辽不敢擦--连眼睛都不敢眨一下了,又怎么敢抬手擦汗? 他虽说搞不懂方圆怎么在忽然间,就爆发出了如此骇人的杀气,却能断定方圆还没有发现他藏身的具体方位。 铁辽只希望,在方圆杀气消失之前,都别发现他藏在这儿。 方圆,已经一步一步的走了过来。 他依旧昂着头,眼睛有些‘涣散’的盯着铁辽藏身的区域,好像一具没有生命的僵尸,只是路过这儿。 不该铁辽却能从他微微抬起的右肩,能看出他把所有的力气,都集中在了右手上,只要自己稍稍发出一点声响,就会招来无法抗拒的杀招。 铁辽现在多么希望,自己能变成一根树枝? 那样,方圆就永远发现不了他。 铁辽没有变成树枝,他没那个本事,他是人。 是人,在全身心的紧张时,额头就会冒出冷汗,冷汗会顺着脸颊慢慢滑落。 一滴晶莹的汗滴,从十数米高处的树上,受地心引力的吸引滴落了下来。 早晨的阳光,散发出金子般的光芒,照在那滴汗珠上,反射出极其绚烂的光芒。 仅仅是一闪而过。 但这已经足够泄露铁辽的藏身所在。 恰在此时,被枪声惊起的一只飞鸟,扑扇着翅膀从远处飞回,收敛双翅扎向了铁辽--刀光,就这样突兀的出现,像是一道撕破乌云的闪电,不等你捕捉到它的来处,就已经刺向你的瞳孔! “嗨!” 铁辽暴喝声中,身子猛地后仰的同时,陌刀拼力迎了上去。 铁辽身子后仰时,并没有用腿勾住树干,就任由自己像失去重心的石头那样,从十数米的高空自由落下。 当的一声炸响,双刀互击时有电弧闪过,更有一蓬鲜血,骤雨般的洒落。 是那只要回家的鸟,被两把陌刀硬生生斩成了四瓣。 鸟儿肯定感觉不到痛苦,因为不等它搞清楚咋回事,它就已经变成四块,生命嘎然而止了。 可惜了! 那滴汗水还未砸落在地上,陌刀就已经全力斩向那棵树十数米出的方圆,看到陌刀被铁辽击开后,现在大叫一声可惜。 为了严守那个秘密,方圆承认拼尽全力去斩杀铁辽,无论时机、角度都拿捏的异常好,可唯独力道不够。 整整一个晚上,阿蓝黛娃折损了他至少八成的体力。 女人就是温柔乡的代名词,温柔乡就是一切英雄、流氓还有恶魔的坟墓,无论你有多么牛,强大,在跟女人折腾一个晚上后,你都会有力不从心感,这是肯定的。 如果不是躲在树上休息那么久,方圆连现在的六分力气也使不出来。 要不是这样,铁辽绝躲不过他这全力的雷霆一击。 铁辽从高空坠落,头下脚上,双手依旧牢牢握着昆仑陌刀,用力咬紧了牙关:方圆方才带给他的超强杀意,那不遗余力的一刀,确实惹怒了他。 他没打算跟这小子解释什么(你特么的疯了,看都没看到我是谁,就想干掉我),只想在接下来,用毫不客气的拼杀,来出口气。 距离地面还有不到两米时,铁辽左脚脚尖急促在树身上点了下,垂直急速下坠的身子,就像蝙蝠那样横飞出去,再一个干脆的前空翻,双脚稳稳的落在了地上。 他双脚刚落地,就感觉背后有利器破空的嘶嘶声传来,直冲他后新要害处。 根本不用回头去看,铁辽也知道方圆这是在趁着他立足未稳时,又对他展开了雷霆一击。 特么的,你还没完了你! 刚才你给来一刀,那是你没看到我是谁,还有情可原,但老子在树上掉下来时,你会看不出我是谁? 还敢对我下狠手,这就是要灭口啊,就为了我看到你把吸血蝙蝠老大的闺女,给干了半死? 铁辽本来就是霹雳火的性子,被龙头逼着‘修身养性’那么多年后,才好不容易取得了一点成绩。 现在方圆的不依不饶,彻底激发了他的本性,暴喝一声身子半拧,在间不容发之间躲开刺来的利器,陌刀攸地荡起一个森芒的半圆,狠狠斩向方圆腰间。 刀枪不入的方圆,并不想被暴怒的铁辽拿刀子在腰间狠砸一下,腾身而起时,右手中的树枝一点,点出几朵幻影,迅疾刺向他的左眼。 方圆拼力甩出陌刀后,就顺手从旁边树上掰下了一段枯枝,当做军刺来用了。 第924章 :尘世第一刀 武侠小说中,那些真正的高手可以把‘树叶、飞花’当做暗器,取敌性命。 方圆没有那么变态的本事,不过給他一段枯枝,让他来把人给刺个透心凉,还是能做到的。 不但是他,铁辽同样能做到。 所以铁辽在看到他拿着枯枝时,才没小看他,再次暴喝一声,陌刀接连飞舞,蹭蹭的几声轻响声中,方圆拿来刺他左眼的枯枝,已经被他从一米的长度,削成了十几厘米。 枯枝再厉害,也不如特殊材料打制的昆仑陌刀。 兵器占优的铁辽,得势不饶人,虎吼连连中趁势挺刀向前猛扑,招招不离方圆的双眼,这叫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方圆虽说除了脚底板之外,其它地方都是刀枪不入的,但从没有试过拿锥子来刺自己双眼,试验眼珠子能否也那样变态。 所以他自然不愿意铁辽的陌刀刀尖,来刺他眼珠子了,只能接连两个后翻,向后退出老远。 “你别想再逃!” 铁辽大吼声中,双手持刀竖在右肩,如影随形般扑了上去。 方圆弯腰伸手上,疾扑而来的铁辽,已经狠狠一刀斩下,没有丝毫的留情,力劈华山那样的威猛。 当! 一声兵器相撞的大响,惊奇方圆数百米内的飞鸟。 那些枪声消失后才回来的飞鸟,再次怒骂着纷纷展翅,逃向了远处。 方圆刚才撇出去的昆仑陌刀,在他扑向铁辽拿枯枝扎人家眼珠子时,已经掉下来刺在了地上。 他被发疯般的铁辽,给逼的接连后退时,顺手抄起了陌刀,挡住了老铁那招力劈华山。 早在两年前时,方圆就在箭扣长城下,跟铁辽好好打过一架。 不过那时候俩人别看拼的厉害,厮杀的模样也很狼狈,可做戏的成分居多,都没使出全力。 这次却不一样,怀着必杀铁辽来保护自己大秘密的方圆也好,满肚子郁闷跟怒火的铁辽也罢,这次都拿出了看家本领,拼出了真火,没有丁点的留情。 俩人的真实水准,本来就在伯仲之间,方圆胜在走位飘忽、以巧来弥补力气上的不足,而铁辽则是胜在每一次出手,都是威猛绝伦,大开大合带着舍我其谁的霸气。 现在呢,方圆昨晚被阿蓝黛娃折腾一晚上后,本来走位时颇有几分潇洒的飘忽不定,变成了腿子发软,真正踉跄起来。 铁辽却是连续数天的不停歇追踪,吃喝睡眠不足,肯定会导致体力有所下降。 所以现在俩人玩命拼杀时,双方实力依旧是半斤八两--如果方圆没有刀枪不入的金手指,就算俩人拼个三天三夜,也不一定分出个胜负来。 可谁让人家方圆有金手指呢? 刀枪不入的变态金手指,弥补了他所有的不足,在全力跟铁辽接连举刀狠拼几下后,脖子一梗,就彻底舍弃了防守,双手持刀以标准的倒三角形进攻姿势,狠狠撞向铁辽怀中。 铁辽没有刀枪不入的金手指,这一点方圆可以肯定。 因为老铁从树上掉下来时,左腮帮子被树枝划了一道,有鲜血溢出来呢。 看来,同样是来自那个世界的铁辽,却没拥有刀枪不入的变态本事。 这,就足够方圆把他给干掉了。 一个不惧刀枪的家伙,在抄刀子跟人拼命时,本身就处在了有胜无败的优势上,方圆实在没理由不用的。 再说铁辽。 看到方圆不管不顾的向怀中撞来后,刚要顺势劈向他左肩,迫使他不得不回防的电光火石间,猛地想到这家伙已经变异的事实了。 完全是本能的,铁辽就大吼一声,迅速后退接着一个侧滚,接连滚出七八米后,才单膝跪地,双手扶着陌刀稳住了身形,双眼通红的狠狠瞪着他。 有血,从铁辽怀中滴落。 哪怕他醒悟及时,用最快的速度后撤,可也没避免被方圆锋利的陌刀刀尖,刺破了胸膛,差一点会給他开膛剖腹了。 方圆一击得手后,并没有顺势追击,站在那儿微微垂首,看着铁辽,目光森冷,却又有些复杂。 “你特么的,疯了?” 铁辽咕噔一声,咽了口吐沫,声音嘶哑的慢慢站了起来,双手依旧牢牢攥着昆仑陌刀。 在他看来,方圆就是疯了。 不管不问的要把他斩杀刀下。 “你不知道我为啥要杀你?” 方圆冷冷的问道。 不知道--这三个字,刚要从铁辽嘴里冒出来,却又桀然一笑,缓缓的说:“老子知道,那又怎么样?” 老天爷可以保证,铁辽确实不知道方圆为啥发疯。 他本来可以实话实说的,但男人的尊严,却让他无法说出那三个字(说实话,有时候就是害怕,怯懦的表现)。 其实,就算他实话实说,方圆也不会信的。 因为昨晚铁辽在給他打电话时,曾经说过:从现在起,我不会再说有关你是来自那个世界的任何一个字。 先入为主的方圆,当然不会信铁辽的解释。 他只是从内心深处,已经认可他已经死了,现在的他,来自那个未知世界,要想不被视为异类,唯有把知道这些的铁辽,斩杀。 “那你今天可以去死了,来年的今天,我会替你烧几张纸的,也不知道你那边有没有这个风俗习惯。” 听铁辽这样说后,方圆阴笑着深吸一口气,持刀扑了上来。 叮叮当当的陌刀相撞声,再次伴随着铁辽的吼声响起时,距离他们足有数百米的一棵树上,有一双眼睛正得意的盯着这边。 相当的得意。、 她只是把一些当世科学无法解释的现象,精心加工了一下告诉了方圆,就骗得那个比猴子还精明的家伙,向他的生死朋友举起了屠刀。 招招致命。 她已经盘算好了,等铁辽死不瞑目后,她就会想办法让方圆知道,那一切只是她精心编织的谎言,目的就是蛊惑他残杀自己人。 就算用大象一般的脚丫子去想,她也能想到方圆在获悉真相后,会有多么的痛苦--他,是她来到这个世界上,拼命尝试着去爱的人,理应跟她一起同甘共苦才对。 凭什么,她自己在深陷痛苦中时,方圆却不痛苦,只逍遥自在的被他那些姐姐妹妹围绕身边,浪费她渴望而不得的爱情? 她拼命去爱他,那么他就得陪她一起去痛苦! 如果还能再忍耐下去,她觉得最好是鼓动方圆,再做几件让他更加痛苦的事。 比方,被他视为兄弟的林舞儿会意外死在他手中啊,那个好傻好天真的秦小冰,也会步林舞儿的后尘,还有韩斌,罗小玉,水暗影等等。 等方圆身边这些真正对他好的人,都因他而死去后,他会变成什么样子? 可以肯定的是,他会无比痛恨她,会把她挫骨扬灰。 但那有什么呢? 反正她现在已经变成这样子了,活着实在不如死了好。 如果能在临死前,把自己的痛苦,都‘转嫁’到方圆身上去,让他在无法承受这些痛苦而彻底丧心病狂后,那么就会像她这样,开始疯狂的毁灭所有看得见的幸福。 唯有那样,方圆心里才会好受些。 唯有那样,他才会变成一个真正的恶魔,不再顾惜任何人,只想让全世界的人,都像他那样痛苦。 他只是一个人,仅仅是华夏,就有接近十四亿人口,大部分都是一些安于现状的蠢货……要想这些蠢货都痛苦,那么想方设法的让彼岸花开,让九幽世界中那些至邪之物冲出来,才能达到他让全世界都痛苦的目的。 她还知道,她有当前这个心态,就是九幽夫人能‘放她一马’的主要原因。 九幽夫人,早就算准了她在脱困后,会做些什么,才间接来利用她达到自己的目的。 她知道自己被九幽夫人利用了,却不在乎。 她只在乎,在她无比痛苦时,她竭力尝试着去爱的那个男人,也得像她这样痛苦才行。 为此,她圆愿付出生命的代价,也在所不辞。 如果这也是个计划的话,那么就叫痛苦计划吧。 当前,她的痛苦计划,已经开始了第一步,很顺利。 等计划到中途时,就不需她再费脑子去安排什么了,已经彻底堕落的方圆,会按照她早就安排好的,自个儿去做她所希望的事。 呵呵,这个姓铁的倒是很能抗的嘛,都被割了七八刀了,现在还撑着死拼。 看到一道刀光闪过后,铁辽左肩有鲜血迸溅而出后,她得意的无声笑了下时,笑容随即凝固,缓缓低头,向树下看去。 她看到了一个人。 一个浑身上下被灰色麻布包着,只露出一双眼睛的人,从森林深处缓缓走了过来。 这个人每走一步,左肩就会下沉一下,左脚擦着地面跟上去时,右脚才会抬起。 这是个瘸子,把自己用灰白麻布包起来的瘸子,走路姿势很慢,速度却不慢,眨眼间就从她脚下走过。 瘸子在走过她所在的树下时,脚步停留了一下。 她心里一紧,以为自己被发现了,心里低低骂了句什么,正要有所动作时,却又安静了下来:她并没有发现我,她停住脚步,只是感觉到了我不一样的气场。 正如她所判断的那样,走过她脚下的那个人,确实没有发现她,只是第六感感受到了她的气场,这才本能的停住脚步,攥紧了藏杂右手肘后的锋利陌刀。 昆仑。 当一个全身都被麻布包裹的瘸子,忽然出现在一般人不该出现的地方时,那么她只能是昆仑。 有人说,昆仑的刀,在天狼星陨落后,已经成为了当世最快的刀。 没有谁能挡得住她的惊鸿一刀,方圆也不行。 昆仑存在这个世界上,就是为了这把刀,以堪称杀戮艺术的刀法,来杀人的。 她本人,就是一把犀利异常无敌的刀! 只是,这把刀只属于尘世间,却对来自九幽世界的护花使者,造不成任何的威胁。 她却不想在这个时候,招惹昆仑。 就像昆仑也不想在铁辽危在旦夕时,留在这儿寻找莫名的诡异气场来源。 第925章 :闪开! 刺啦一声响起的同时,又有鲜血从铁辽左肩迸溅而出。 如果不是铁辽及时闪避,方圆快速斩来的这一刀,铁定会把他脑袋给削掉半截。 到目前为止,铁辽已经身受十余处刀伤了,每一处都在他要害四周,这是他及时闪避的最好结果。 在方圆连斩中他十余刀时,他也在这个混蛋身上,砍了不下三十刀。 每一刀,都能致人死命,对方圆却没有任何的影响,只是把他那身合体的衣服,几乎割成碎片罢了。 铁辽现在也知道,刀枪不入的方圆命门,很可能像九幽王漠北北那样,就在他双脚足心。 只是知道,并不代表着能做到,就像你知道拉脱维亚美女漂亮,却只能瞪着照片咽吐沫,拿手来安抚你兄弟罢了,别的啥也得不到。 更何况双方之间的真实功夫,都在伯仲之间,铁辽要想专门刺伤方圆脚底板,希望不说的渺茫的话,可也差不多了。 铁辽再厉害,跟一个砍不死的敌人死拼,最终被人干掉,就是他唯一的结局了。 现在他不想再问方圆为什么发疯,必须要杀他。 他只是双眼血红,不时发出濒死野兽才会发出的低低咆哮,用全身的力气劈出每一刀,希望能起到一些作用。 铁辽注定要失望,就好比他已经坚持不了多久,注定要被方圆把脑袋劈成两瓣那样。 砰地一声,铁辽再次拼力一刀,砍在方圆脖子上时,左肋下也被狠狠踹了一脚,登时就像稻草人那样,向后直飞而去。 他唯有拼力劈出每一刀,才能拦住方圆,结果就是他体力耗费极大,一刀不如一刀,就连躲闪的速度,也明显慢了下来。 而仗着不怕刀砍的方圆,则趁势一步步的紧逼过来,紧抿着嘴角,眼神木然且又邪性十足的,下手毫不留情。 被踹飞的铁辽,重重躺在了地上,呈大字型。 他右手还紧握着昆仑陌刀,却没有再起来,望着被树梢蓬住的点点天空的双眼中,血丝迅速消退,被不甘的平静所代替。 他不想再继续拼杀下去了,因为他很清楚,就算他现在体力充沛,最终结果也只能是被方圆慢慢逼死。 他也不想再追问什么了,因为他能从方圆冷漠的态度中,看出无论他说什么都不会放过他的必杀之心。 铁辽只是有些茫然的不甘:按照别人的指点,他万里迢迢跑来莫斯科,就是为了被方圆劈死? 如果不是亲眼看到,方圆跟阿蓝黛娃在一起后,铁辽都怀疑他就是漠北北了--那个魔头,可是千变万化的,当初就变成水暗影的样子,跟他们一起在北朝地下古城内大开杀戮。 或许,那个指点铁辽来这儿的人,才是漠北北吧。 铁辽终于想到了这一点,只是他不明白:如果真这样,那么她有什么把握,能让方圆要杀之而后快? 很多问题,铁辽都想知道。 缓步走来的方圆,却不会再给他任何机会,眼神森然的举起陌刀,猛地向他劈了下来。 铁辽没有闭眼等死。 但也仅仅是没闭上眼罢了,可不是又做出了什么躲闪,就是睁大了双眼,准备看看昔日并肩作战的战友,是怎么一刀把他脑袋劈成两半的。 刀光闪过,犹如一瞥的惊鸿,以铁辽这辈子都无法使出的速度,从他眼前一闪即逝时,有兵器相撞时发出的叮当声响传来。 接着,铁辽就看到方圆踉跄着接连后退,手中的陌刀嗖地飞走,后背重重撞在了一棵树上,霍然抬头看向了一个人。 这是个全身上下,都被灰白色麻布包裹着的人,只露出一双眼睛,右手中一把陌刀,刀尖刺在地上,刀把上有一块黑红色的红绸,在晨风中猎猎飞舞。 她静静的站在那儿,就像森林中的精灵,从薄雾中悠忽闪出,抢在方圆要把铁辽脑袋劈成两半时,一刀格飞了他的刀。 本来就有些体力不支的方圆,压根无法跟她所抗衡,双刀互击的瞬间,就感觉好像被电电了一下那样,只能被迫撒手,踉跄着后退。 我,不用再死了。 看到这个人后,仰面躺在地上的铁辽,长长吐出一口气,闭上了眼。 方圆却没闭眼,跟昆仑对视很久后,才淡淡的说:“好刀法。” 他没有埋怨昆仑及时格开了他的刀,也没问她怎么忽然来到这儿了,却发自内心的赞她好刀法--昆仑望着他的双眸瞳孔,就骤然一缩。 她听出了生分的愤怒。 这是她最最不愿意看到的,低头望着手中的陌刀,哑声问道:“你、你为什么要、要杀他?” 方圆晃了晃有些发麻的右手,不答反问:“我再杀他,你还会阻拦我,对不对?” 昆仑看向了胸膛急剧起伏的铁辽,喃喃的回答:“有、有什么话,不、不能好好说,非得要杀他?” “不想说,也不能说。” 方圆的回答很干脆,缓步走到她面前,伸手去拿她的手中刀。 他的刀,已经深深扎进树干内,他现在累的要死,不想再去拿自己的刀子,就来拿昆仑的刀。 他的手,碰到了她的握住刀柄的手背。 她的身子,猛地颤了下,攥着刀柄的右手五指,本能的紧了下。 “把刀给我。” 方圆淡淡的说。 昆仑低着头,不说话,也没松手。 “给我!” 实在累的不行的方圆,忽然猛地一声低吼。 吓得昆仑身子再次一哆嗦,赶紧松开了手。 “以后,你会明白我为啥要杀他的。” 看在昆仑还算听话的份上,方圆多说了一句话,语气也不再那样冰冷了。 以前,如果有一头鹿从眼前跑过,方圆说那是马,昆仑就会大点其头,谁要敢说那是一头鹿,她就会用刀子让人改口。 千依百顺、盲目遵从这八个字,都无法形容昆仑在方圆面前有多乖。 所以方圆就觉得,他已经放下架子的,用好听的语气来给昆仑说这句话了,那么她就该像以前那样,乖乖的点头站在一旁,看他把来自那个世界中的铁辽,一刀劈死才对。 昆仑却斜斜的跨出了一步,挡在了他面前。 昆仑依旧低着头,不敢看他的眼睛,可挡住他去杀铁辽的动作,却很坚定。 “闪开。” 方圆皱起了眉头。 “能不、能别杀他?” 昆仑低低的说道:“要、要不然你、你会后悔的。” “闪开。” 方圆又重复了一遍,语气变冷。 “你、你仔细想清楚,再、再决定,好不好?” 昆仑说话的语气中,已经带有了明显的哀求, “闪开!” 方圆突然瞋目大喝。 昆仑第三次一哆嗦,不敢再说什么,却没有闪开,大又想杀铁辽,必须得先从我尸体上踏过去的坚决。 方圆没有再废话,举刀搁在了昆仑脖子上,语气森然的说道:“我数一二三,别怪我心很无情!” 微微垂着头的昆仑,没说话,甚至连呼吸声都停止了,也没闪开。 “一,二,三!” 方圆语速极快的读出三个字后,双手猛地往下按,作势向回拉。 只要他向回一拉,依着昆仑陌刀的锋利,绝对能轻松割断她的脖子。 昆仑的刀有多快,她当然也知道,更能从方圆有些发颤的读数声中,听出他现在有多么的暴躁,愤怒,还有让她更加害怕的杀意。 她没躲。 如果能死在他手里,才是最好的结局吧? 昆仑脑子里攸地浮上这个念头时,心一下子平静了下来,竟然有了异样的渴望。 渴望幸福,渴望方圆双手往回一拉,把她的脖子割断。 这种渴望,让她出现从没有过的晕眩,仿佛置身于云层中,飘飘忽忽的好轻松,好舒服,只想躺在上面,美美的睡一觉。 她睡着了。 但很快就醒来了。 睁开眼后,就看到了她那把刀,被扎在地上,刀把上的红绸,随风猎猎飞扬。 方圆的人,却已经不见了。 他那把陌刀,依旧刺在那边树上,没有带走。 清晨的阳光洒在刀刃上,闪出的寒芒让人情不自禁的战栗,就像方圆对她的态度。 “他走了。” 就在昆仑痴痴盯着那把陌刀发呆时,铁辽说话了:“他不会杀你的。” 昆仑很慢很慢的低头,看着他轻声问道:“那,他为什么,要,杀你?” 铁辽坐了起来,摇头:“我也不知道,他根本不给我问什么的机会,上来就疯了般的拼命--” “我,不喜欢,你这样,说他。” 昆仑的声音,钢铁一般的冷:“他想杀你,就有必须要,要杀你的,理由。” “你相信?” “我,当然,相信。” “那你,为什么要救我?” “我--也不知道。但,我能救你,也能,杀你。” “都说你是他的影子,你之所以存在,就是为了他杀人。” 铁辽微微眯起眼睛,伸手扶着树,摇摇晃晃的站了起来,淡淡的说:“你想杀我的话,最好现在就动手。不想,就别耽误我离开。” 铁辽说完,不再看昆仑,咳嗽了几声后慢慢地转身,走向小石屋那边的羊肠小径。 他不用回头,也能感觉到在他转身时,昆仑的目光就落在了他后脖子上。 传言说,刀锋起,人头落。 铁辽甚至有种清晰的错觉:在下一刻,他的脑袋就会飞起来,转着圈的看这个世界最后一眼,看遍所有的美丽。 他脑袋没有飞起来。 脑袋飞起来的人,是不会走到外面那条坑坑洼洼的路上,目光复杂的回头看过去的。 透过树木跟树木之间的空隙,铁辽能看到昆仑依旧呆站在原地,动也不动,就仿佛是一尊雕像,已经存在了一万年,跟整片森林都融合在了一起。 昆仑不担心铁辽会出事。 只要方圆不杀他,别人就更不会杀他。 事实证明昆仑没有判断失误,现在已经是强弩之末的铁辽,安全走到了主干道上,略微分辨了一下方向,就沿着路边向东走去。 那是莫斯科城的方向,距离这儿还有三十多公里远,铁辽要是步行过去,差不多得流血过多而死。 第926章 :今晚去拜山 只要来到主干道上,铁辽还是不用担心步行三十公里回市区的。 俄罗斯民族可是个非常热情好客的民族,就像东洋人那样唯有在脑子发热时,才会在历史上用武力侵占我大清的土地,签订多条不平等条约,把雅克萨在内的数万华人杀的杀,驱逐的驱逐。 都是些陈年旧事了,不值得一提。 现在俄罗斯帝国貌似混得还不如华夏,很多俄罗斯姑娘为了养家糊口,都跑去华夏当小姐了,人高马大颜值又高,又耐、耐那个啥,只要钱到位,才不管你来多少人,来的是人还不是人,为此很受欢迎。 再说了,当前正值世界‘春秋战国’时期,要想防止一家独大,俄罗斯只能选择跟华夏强强联手,共同来抗衡无敌的美利坚。 先把以前的恩怨放放,火烧眉毛且顾眼前,哪怕事后两国再揍个头破血流,那也得美老大没落后再说。 身为华夏最精锐特工的铁辽,当然很清楚这些。 更知道热情好客的俄罗斯人民,其实从骨子里一直都仇视华夏的,他们对华夏暂时的好,也只是因为你手里有块能让他裹腹的肉骨头。 就像铁辽站在路边,拿出一叠钞票,随意对某辆按着喇叭,疾驰而过的车子挥了挥手后,正在大骂他找死的司机,马上就来了个急刹车,满腔的怒气顿时烟消云散,布满了俄罗斯人民热情好客的本色,赶紧把脑袋探出车窗,挂上倒档向回驶来。 只是这位老兄的运气实在不咋样,他刚向后退了十数米,就看到一辆银白色的伏尔加轿车,抢先停在了那个亚洲人面前。 接着,亚洲人就把手里的钞票,从窗口递了进去。 “主啊,祝愿开车的,还有那个黄皮猴子,都发生车祸去伺候你吧。” 后悔不迭,更加愤怒的司机,虔诚的额头、心口划了个十字架后,才悻悻的启动车子,走他该走的路去了。 主,当然不会听从一个自私者的话,去惩罚他的另外一名子民。 更何况他这位子民,是个专做善事的修女,四十多岁,胖乎乎的猪那样,天知道她是怎么坐在驾驶座上的。 修女长的不咋样,白花花的脸上满是雀斑,鼻子也是那种恶心的鹰钩鼻,厚嘴唇,不过一双快被肥肉遮掩住的眼睛里,却闪着仁慈的光芒。 “孩子,把你的钱收起来,主是不会让我接受你的报酬后,再帮助你的。” 修女抬手,在黑色帽檐下的额头划了个十字,婉拒了铁辽的钞票。 铁辽也没矫情,收回钞票开门上了车:“愿主保佑修女能长命百岁。” “那我就能做更多的善事了,呵呵。” 修女呵呵轻笑着,启动了车子:“孩子,你这是怎么了?后面有急救箱,先自己粗粗包扎下吧,我马上就送你去医院。 铁辽好多天都没好好休息过了,又被方圆拿刀子在身上横七竖八的劈了老多刀口,看上去就像个血人那样,也幸亏修女不是一般人,才没有把他想象成是在逃的通缉犯等不正干人士。 “不用送我去医院了,我没事,多谢修女。” 铁辽说着,抬手拿过急救箱,打开后随口解释道:“我去那边森林游玩,没想到却碰到一头觅食的狗熊--幸亏命大,才能逃出来。” 只要是个长眼的人,就能看出铁辽所受的伤,才不是被狗熊抓的。 修女自然也能看得出,他这样说是在撒谎。 不过她跟铁辽都不在意,这番话的真假。 铁辽只是想找个借口敷衍一下真实情况,修女则肩负遇到有困难的人,就得尽量帮他的神圣使命,哪怕他是个恶魔,也会给予他该有的帮助。 “呵呵,你的运气还真不错。” 修女笑了笑,不再纠缠这个问题,随口问:“你的车子呢?” “急于逃命下,忘记放在哪儿了。” 铁辽这样回答,倒是没有撒谎。 他万里迢迢的从华夏跑来俄罗斯后,在接到某人指示去那片森林中时,确实偷了一辆汽车,不过在去了森林中后,连他自己也不知道放哪儿了。 要不然,他也不用在公路上拦车了。 “来莫斯科几天了?” 详细地点个不休,好像嘴碎老太婆那样,可能是所有修女的通病。 “前天刚到的。” 铁辽随口回答着,开始包扎肩膀上的伤口。 “都去玩过哪些地方了?” “除了红场之外,还有哪些地方好玩?” “风景还是历史文化?” “风景吧,历史文化总是会给人一种沉重感。” “嗯,孩子,你说的不错。” 面目可憎实则很善良的修女,回头看到铁辽在包扎伤口后,就很体贴的放缓车速,給他介绍道:“莫斯科城内没什么好风景,不过城南的蝙蝠山,城北的彼得山,还是很不错的,那些地方,都被开发成了旅游度假的好去处。” “蝙蝠山?” 铁辽包扎伤口的动作顿了下,抬头说道:“蝙蝠山,也能让人随便去游玩吗?” 彼得山在哪儿,风景又有多美,铁辽不在意。 可他知道蝙蝠山,是俄罗斯吸血蝙蝠的大本营所在。 吸血蝙蝠存世数百年,在俄罗斯可谓是根深蒂厚,不缺钱,不缺人,甚至都能影响俄罗斯当局,那么他们要选择大本营,自然得找风景最美的地方了。 铁辽早就知道蝙蝠山,是吸血蝙蝠的大本营。 俄罗斯历代当局,当然也知道。 不过这么多年来,吸血蝙蝠一直存在,人们一提到蝙蝠山时,就会想到这个可怕的帮派,哪敢随便去那边游玩啊,这不是自找不利索? 所以他有些纳闷,修女怎么会提到那地方。 “当然不能,我只是说那边的风景很优美。” 修女回头看了眼铁辽,神秘的笑了下时,说道:“或许,你以后有机会会去哪儿游玩,也说不定。” 铁辽苦笑了下,低下头继续包扎伤口:“我可没那个想法。” 他没有去蝙蝠山游玩的想法,方圆却有。 他想找休戈维奇好好聊聊,希望能解开那些没必要的误会。 方圆觉得,依着他现在的能力,已经很有资格去拜山了。 嗯,就是去拜山的,而不是去打架。 方圆再狂妄,还没有狂到想以一人之力,就踢翻吸血蝙蝠的大本营。 之所以说是去拜山,那也是因为韩斌在及时接到他的电话通知后,抢先一步坐上了直达华夏京华的飞机。 有筛子在,无论什么时候,乘坐飞往何方的航班,都变得简单了起来。 也正是因为韩斌等人安然撤离俄罗斯,才让方圆没有了后顾之忧,决定去蝙蝠山拜山,以堂堂正正的身份,去跟休戈维奇解释清楚,希望能避免没必要的麻烦。 方圆相信,依着休戈维奇的智慧,差不多该接见他,听他说个三四五六七的。 只是方圆现在太累了--昨晚跟阿蓝黛娃鏖战一整晚,早上又跟铁辽狠拼了三百合,再加上昆仑的‘不听话’导致心情极度不好,在驱车回到城里后,就随便找了个酒店,吃饱喝足一抹嘴,澡也没洗,就摔倒在床上沉沉睡了过去。 就像筛子想坐那趟航班,就坐哪趟航班那样,方圆在进城时不被别人主意,也是相当简单的,这才能在没有人的打搅下,一觉睡到了晚上八点。 先在浴缸内泡了个舒服的热水澡,随后有饱餐了一顿土豆烧牛肉。 这儿做的土豆烧牛肉,味道才是最正宗的,自然也会让方先生撇嘴:这么大个国家,就这道菜还能拿出手,说起来也够可怜的。 其实俄罗斯的鹅肝啊,鱼子酱啥的,也是闻名世界,只是那些东西貌似不是老百姓能吃得起的,不像在国内,就是捡破烂的高兴了,也能去饭馆拍着桌子,吆喝着来几个爆炒腰花、大肠炖豆腐等美味,爷们几个今天要好好喝一杯啥的。 花钱不多,还能享受到当大爷的滋味,估计也就是华夏老百姓有这个福气了,因为爆炒腰花、大肠豆腐这些家常菜,过去可都是宫廷御宴上的才有的,就跟俄罗斯的鹅肝、鱼子酱那样。 把小盆里倒上开水,等温良后端起来一口气的来个鲸吸,盛过土豆牛肉的小盆,就变得比狗舔的还干净了,这让方先生很有成就感。 睡足后泡个热水澡,再饱餐一顿后,是个人就会精神百倍,状态奇佳。 良好的状态,让方圆为深夜造访蝙蝠山的成功,平添了几分信心。 深夜去蝙蝠山拜访尊敬的休戈维奇,是方圆在做梦时,深思熟虑过的。 这还不是为了波斯塔夫着想? 那个老东西虽说不是啥好玩意,可终究是他小老婆的亲爷爷,两个小四代还得指望他来抚养呢,方圆可不能随便給他惹麻烦。 波斯塔夫是玩商场的,又跟铁腕总统关系不一般,如果让人看到他孙女女婿,成为了臭名昭著的吸血蝙蝠座上宾,那未免会对他的清誉产生不好的影响。 别忘了,去年方圆可是在莫斯科城内生活过一段时间的,保不准就会有人认出他来。 所以深夜前去,是最佳时机了,再加上黑夜对于方圆来说,有着得天独厚(拥有开外挂的夜视功能)的条件,真要谈不拢翻脸了,他也能从容离开。 主意打定后,方圆吃过晚饭后也没外出遛达散步,就盘膝坐在沙发上,闭上眼想‘铁辽’給他说过的那些话。 越想,方圆越觉得有道理。 “以后,再看到他,直接下死手就是了,谁拦,杀谁!”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方圆才缓缓的睁开眼,穿上鞋子站了起来。 现在已经是深夜十一点了。 这时候去蝙蝠山,到了那边差不多就零点了。 方圆站起来后,忽然有了种莫名的失落,右手翻动间,才想到夜搜魂送给他的那把昆仑陌刀,没有从森林中带回来。 “难道,我把陌刀留给她,就代表着想要跟她正式一刀两断了?” 方圆无声的笑了下,走到窗前,刺啦一声拉开了窗帘。 第927章 :蝙蝠山剧变 莫斯科的夜晚,就像她的黎明那样,无比的迷人。 污染指数相当低的夜空,就像墨蓝色的墨水画就那样,透着来自远古的清纯,神秘,星辰好像夜光棋子那样,此起彼伏的眨着眼睛,静静俯视着人间,欲语还休的。 如果没有打着爆闪的警车,不时的疾驰而去,此时此景,很像传说中的世外桃源,看来俄罗斯人还是很注重环境保护的。 这一点值得华夏虚心学习,别总把自己当做天、朝上国,动不动就说治安多好多好,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的,小媳妇深夜只穿着裙子去外面买根黄瓜,也不会有啥事发生--唉,那样的日子才是很无聊的。 人活着就是折腾的过程不是? 没看到平安回家的小媳妇,总是满脸的幽怨,暗骂华夏男人都死光了? 倒是那些从小就习惯晚上九点之后,就紧闭大门,猎枪上膛的死老外,跑到华夏待一阵子后,就会大呼小叫的说那才是真正的生活……真是一群没见识的土鳖。 方圆也不知道,他怎么会在莫斯科的夜里,会生出这些想法,反正很怀念十三岁之前,还有干快递时的那段日子,平淡无聊的让人温馨。 方圆从来都不是一个喜欢折腾的人,他更向往那种只要去下力就能饿不死的平淡,运气好的话,能碰到一两个瞎了眼的大款把他当做叫花子,拿出一张大钞摔在他脸上,傲慢的说:喏,去买点吃的! 不过有些人命中注定,他这辈子都必须不断的折腾,历经很多别人无法想象的破事,方圆觉得自己就是这样一个人。 就拿今晚来说吧,他真得很喜欢坐在窗前,静静望着莫斯科的夜,想象一些能让他嘴角翘起的趣事,而不是把自己收拾利索后,嘴里咒骂着阿蓝黛娃的十八代女性,驱车向蝙蝠山方向疾驰而去。 俄罗斯才是真正的地大物博,人口稀少,这一点从城外十六车道的公路上就能看得出,还没有到零点呢,就没几辆车了,就更别说会遇到不穿小内只穿裙子外出买黄瓜的漂亮妹子了。 呜啦,呜啦! 又是几辆警车,凄厉的叫唤着从后面追了上来。 这已经是方圆来到郊区后,碰到的第四批警车了。 前三批,最少的一批是三辆车,最多的一批是七八辆,也不知前面发生什么了不起的事了,能让莫斯科警方这么兴师动众的。 还是赶紧把车子溜边,尽管道路宽的不像话,就算方圆把车子横着走,也不会妨碍交通,不过从警笛的凄厉叫唤声中,方圆听出了暴躁的意思,实在没必要在这时候显摆他国际友人的身份,找些没必要的麻烦。 别忘了,自古以来俄罗斯人民就仇华的。 尤其是在前苏散伙那会儿,卑鄙的华夏人可是用方便面、秋衣秋裤这种不值钱的东西,换走了人家很多硬家伙的,挣钱挣的放屁油裤裆,毫无天理。 任谁,把北极熊当做绵羊来剪毛,都不会受到它的尊重。 拐了一个大弯,经过一片树林后,方圆就觉得眼前豁然开朗。 不是前面忽然出现个大广场,也不是伏尔加河忽然改道横在了前面,更不是睡懵了的太阳蹦起来上班了,而是前面数公里之处,有大火燃烧。 就像火山爆发那样,距离老远就能看到红彤彤的火苗子,恶魔般的在夜空中狞笑着,俯视着凑到面前的人们。 方圆车子要是没有顶篷,道路两侧没有那些茂密的大树来当绿化带,可能早就看到这地方的熊熊大火了,那就不会拐过弯道后,才发现不对劲。 确实不对劲。 根据手机导航提供的信息,着火的地方,应该就是蝙蝠山,也是吸血蝙蝠的大本营。 吸血蝙蝠的大本营那是啥地方啊? 源远流传数百年,戒备森严,人间禁地,据说防御等级比克里姆林宫还要夸张,从没有哪一个人,斗胆想过要去那儿放火,看烟花。 可是现在,那边明明有大火燃起,距离还有数公里,就能听到一阵阵的闷响声传来,接着真有烟花从火光中腾起,幽蓝色的就像战场上来回飞驰的子弹弹道。 方圆怀疑自己是不是走错方向,或者手机导航出现错误了,前面可能是莫斯科远郊的一个电影拍摄基地,就像国内的横店那样,如果你看到潘金莲敢在光天化日下跟西门庆勾肩搭背的走出来,也不用吃惊。 方向没错,手机导航更没有出现故障,蝙蝠山确实着火了,那些不断腾起的幽蓝色弹道,可能是山上的小弹药库爆炸,才能产生的绝美烟花。 滴滴,呜呜! 就在方圆看着那边的大火,车速却不曾减慢的向前疾驰时,一辆警车,却忽然从前方数百米的小路口右侧闪身而出,按着喇叭的横在了前面。 这是摆明了不许方圆的车子过去了。 果然,等方圆的车子减速,徐徐停在路边时,一个拿着强光手电的警察,就快步走了过来,接连晃着灯光,示意他下车接受检查。 表现的一点都不友好,真给俄罗斯警方抹黑。 要不是看在警车前还有两名全副武装的防暴警,正拿枪口对着这边,方圆觉得他也许会像国内那些死老外那样,遇事后马上就拿出护照,撇着异国强调的吆喝他是国际友人了。 然后,警方的态度就会立马温和起来,柔声细语的跟他解释为啥拦车,说不定还会连连抬手敬礼,请求他的谅解。 不过这是在莫斯科,仇外情节相当严重,才不管来人是哪国友人,谁敢不听话,马上就会大嘴巴伺候,接着就拿枪点在脑门上,戴上铐子了。 世界上,总共有两个国家,从来都不把国际友人当回事。 一个就是俄罗斯,他们总以为他们才是这个地球的主人。 另外一个就北朝,从来都把外国人当做肥猪,早就盼着你犯错,来搜刮你东西呢。 粗粗看了眼方圆的护照,知道他是华夏人后,警察先生的态度更加恶劣了,伸手采住方圆的肩膀,把他推搡到一边去后,就像鸵鸟那样,撅起肥大的屁股钻进车里,检查一番并没有发现哪儿不对劲后,才冷冰冰的问:“这么晚了,要去做什么?” “去那边接我女朋友。” 方圆指着蝙蝠山方向回答。 过了蝙蝠山,再往前走十余公里,就是一座度假小镇,以温泉而闻名于俄罗斯。 “此路不通,从别处走吧。” 警察先生把护照扔给方圆,指挥动作一点都不规范的向路对面指了下,示意他从此左拐。 方圆也没多问,大度的笑了笑后拿起护照,上车左拐时,才发现右侧路口不远处,停了好多车子,还有好多防暴警察,正拿枪点着一群蹲在地上的人,看到有不老实的,抬脚就会踹了过去。 接着,被踹者就会破口大骂,大意是:草泥马的,你敢拿脚踢我,知道洒家是谁不,我乃是吸血蝙蝠第三侦查处的处长波罗柰子,我家老大就是休戈维奇先生,你们这些鹰犬敢对我无礼,就是对蝙蝠山的不敬,我们会把你们给趟平了怎么着怎么着的。 洒家以往跟警方说出这番话后,警方差不多会腆着笑脸的解释。 现在却没那个耐心,倒是不用脚了,直接抡起手里的警棍,狠狠砸在了洒家的脑袋上。 洒家马上就翻着白眼躺在地上,直抽抽开了。 “看什么呢,你也想过去?快走!” 就在方圆饶有兴趣的向那边看时,警察先生不耐烦了,抬脚就踢在了车门上,作势伸手去摘腰间的铐子。 “啊,这就走,这就走!” 方圆实在没必要跟这群大半夜不搂着娘们睡大觉、却来这儿出勤的苦哈哈一般见识,陪着笑脸的点点头,赶紧启动了车子。 着火的地方就是蝙蝠山,这没有错。 那群被警方严密看管,稍有反抗就会遭到暴打的人,应该是得知这边出事后,就迅速赶来的各方‘勤王’小弟。 只是方圆很不明白,莫斯科警方啥时候胆子这么大了,敢阻拦众小弟前往蝙蝠山不说,还敢对他们大打出手,一副‘老子已经忍你们很久了’的解恨嘴脸。 难道说,俄罗斯终于看不惯吸血蝙蝠的跋扈,这才铁了心的要把这块存在数百年的毒瘤给挖掉,就在今晚猝然行动,派死士卧底一把火烧了蝙蝠山? 如果吸血蝙蝠是一般帮派的存在,警方肯定真敢这样做。 但吸血蝙蝠可不是一般的帮派,它有着十数万会员散布世界各地,本土势利更是强大到铁腕总统都不敢招惹,春雨润无声的掺杂军政两界,冒然发起行动,只能会引起本国大乱,这是傻瓜也能推算出来的。 蝙蝠山是吸血蝙蝠的大本营不假,可这地方只是它的一个权利象征,就像克里姆林宫在俄罗斯的地位那样,就算被人炸掉,很快就会有大批军队赶到,把胆大妄为者绳之以法的。 俄罗斯某些大人物,肯定很清这个道理。 但事实却证明,莫斯科警方真这样做了,在这儿布下重兵,严防各路勤王小弟支援蝙蝠山。 内讧,夺权。 方圆忽然想到了这两个词,心中的疑问霍然开解。 莫斯科警方再厉害,也不敢擅自招惹吸血蝙蝠的,除非吸血蝙蝠内的某重要人士,要把休戈维奇取而代之,又给警方许下天大的好处,要求配合阻挡终于老首领的小弟们支援。 那样,某人就能在忽然发动‘政、变’后,从容收拾休戈维奇那些,事后成为新的王者,继续带领吸血蝙蝠为国家某利益,为帮众谋利益。 这个把休戈维奇取而代之的新任老大,跟官方关系肯定很亲近,并甘心当官方的小弟,大家伙以后会亲密合作,一起发财。 这是俄罗斯高层梦寐以求的,他们忍休戈维奇太久了,任何不遵从国家首领的势利,都将遭到俄罗斯人民铁拳的无情打击! 第928章 :敌人的敌人是朋友 从目前形势来看,吸血蝙蝠的造反派形式占优,从隐隐传来的枪声来判断,这应该是造反派,在清洗忠于休戈维奇的保皇派。 这个结果,是俄罗斯官方高层喜欢看到的,更是方圆喜欢看到的。 吸血蝙蝠的‘保皇派’被清洗干净后,俄罗斯官方找到了肯听话、合作的小弟来继续担任新的大首领,方圆担心自己身边人会遭到报复的担忧,也就灰飞烟灭了。 方圆得罪的只是休戈维奇父女,可从没打算拿着勺子去分吸血蝙蝠的大奶酪。 如果休戈维奇父女就此挂掉,忠于他们的那些小弟被清洗干净,有谁还会继承他们的遗愿,兴师动众的跑去华夏报复方先生? 老人们有句话说得好啊:敌人的敌人是朋友。 把阿蓝黛娃祸祸的差点不会走路的方圆,是休戈维奇的敌人;胆敢造休戈维奇反的那位好汉,也是他的敌人,那么,方圆跟好汉就是站在同一战线上的朋友了。 就算人家不屑跟方先生做朋友,可肯定也不会无缘无故的找他麻烦了。 当前,先把吸血蝙蝠内部稳定住,进一步清洗那些隐藏在深处的愚蠢保皇派,才是那位仁兄急需要做的。 会死好多人。 方圆又想到了本杰夫在带着阿蓝黛娃离开森林时,跟方圆‘说过’的那句话。 没想到这老家伙很有当神棍的潜质啊,他说会死很多人,今晚就真有很多人死去了:隐隐传来的每一枪,估计都会有一条鲜活的生命就此挂掉吧? 吸血蝙蝠起了内讧,相当关注休戈维奇苦比命运的方圆,却不能亲临现场观摩,这绝对是不可饶恕的罪过。 要是让方先生就这样打道回府,估计他到天命之前,都别想睡觉了。 失眠的人,是可耻的。 方先生从来都不觉得他是个可耻的人,遂决定今晚就算天塌下来,也得去蝙蝠山上看看,唯有看到休戈维奇脑袋上真多了几个弹孔,他才能真正的高枕无忧,再也不用担心会遭到邪恶帮派的报复了。 该怎么去呢? 站在路边劈拉开腿子做出要撒尿状的方圆,回头看着蝙蝠山方向,琢磨着还有那么远的距离,步行前往肯定很辛苦,当然得开车去才行。 只是道路已经被莫斯科警方给封闭了,说不定绿色的田野里,也布满了造反派人士,开车从地里过去这条路,行不通。 如果假扮成一个警察呢? 方圆想到这儿时,那个检查他护照的警察先生,挥舞着手电小跑了过来,边跑边大声喝骂:“罗唆什么呢,不想走是吧?” “先生,我只是想撒尿,浇灌一下这丛可爱的小草。” 方圆连忙解释。 “跟我走,看你贼头贼脑的肯定不是好东西!” 警察叔叔才不管方圆撒尿不撒尿,只是看到他驱车前行数十米后,就下车瞪着蝙蝠山方向若有所思的,立即认定这个可恶的华夏人,应该也是保皇派了,现在正琢磨着该怎么突破警方的封锁,前往蝙蝠山勤王呢。 (小小的解释下,勤王是指君主制国家中君王有难,臣下起兵救援君王的意思)。 每拦截抓获一名保皇派,就会得到一千美金的悬赏--警察叔叔可是牢记上司这句话了,恨不得满城都是勤王保皇派,自然不会甘心放这一千美元就这样溜走。 呜啦,呜啦! 就在那两名防暴警察也想跑过来分一杯羹时,又有数辆汽车丛莫斯科城方向疾驰而来,打头的是一辆威武霸气的伏尔加8.0小汽车,正是莫斯科警方老大的坐骑。 那两名防暴警察,马上就停住脚步,侯在路边,满脸庄严肃穆表情的抬手敬礼,等候领导指示。 领导没空跟这些虾兵蟹将费啥嘴皮子,下车后傲慢的看了眼押解保皇派那边方向一眼,用发音无比优雅的俄语,的波的波了几句,大意是还不把那些渣渣投进大牢,难道等老子亲自押送他们吗? 还有你们两个,别举着个比手的装敬业,赶紧滚过去帮忙! 两个防暴警赶紧再次挥手敬礼,心中咒骂着领导那十八岁的女人,咔咔的踩着大皮鞋跑了过去。 局长先生再回头时,胖胖的脸上已经堆满了笑容,对那个刚下车的中老年男人。 梅耶卡夫,官方身份是俄罗斯商业部的一名实权领导,相当于华夏国内的副部级大员,肯定是个相当了不起的大人物了。 他的第二重身份呢,则是吸血蝙蝠的二号实权人物,主管欧美地区的军火业务。 梅耶卡夫,就是今晚造反派政、变的直接人物,也是吸血蝙蝠即将上任的新一任老大。 为了把休戈维奇取而代之,梅耶卡夫可是隐忍十数年了。 没有谁能想象到,满腔正义的梅耶卡夫先生,为实现他的宏伟愿望,忍辱负重了多少年,更是冒着生命危险,跟铁腕总统眉来眼去的,讨价还价--在付出好多代价后,双方才达成了共赢的协议。 任何的利益,都是建筑在别人的痛苦上。 梅耶卡夫名梦寐以求的利益,也是这样,那就是得需要休戈维奇(还有所有忠心的保皇派)的鲜血,来铺满他走上王座的道路。 他等了很久,堪称太久,终于在昨天等到了机会:休戈维奇那个胸大无脑的闺女,在闹市被人摁着屁股狂扁一顿后,又把她给绑架了。 从来都是学乌龟,总是缩在蝙蝠山的休戈维奇,昨晚深夜下山,天光大亮后才回去。 虽然休戈维奇只是离开蝙蝠山不到十个小时,但这已经足够终于等来机会的梅耶卡夫,立即暗中安排一切,准备突然发动政、变了。 更让梅耶卡夫以后做梦也笑醒的是,他还担心守护蝙蝠山的那数百名精锐护卫,肯定会给他在政、变过程中,造成强有力的阻力呢,结果休戈维奇在回到蝙蝠山后,竟然立即派出一大半的人,去追杀某个华夏人的亲友团! 嚓,这还真是刚想困觉,就有个小媳妇自己钻进被窝里来了呢。 提到身材丰满,性感十足的小媳妇,那就不得不说说休戈维奇那个胸大无脑的女儿阿蓝黛娃了。 虽说梅耶卡夫真没把那女人看在眼里,不过她是相当泼辣能打不要命的。 智商欠佳的女人,不都是这德行吗? 鬼知道休戈维奇脑子怎么就进水了,不但派出大量心腹,远赴华夏去追杀某人亲友团,还把他最得力的住手,就是本杰夫那条老狗,也派在了阿蓝黛娃身边,一起去彼得山了。 大部分心腹手下被派出蝙蝠山,强有力的助手本杰夫、次有力的无脑女都不在休戈维奇身边,梅耶卡夫要是再不成功的话,上帝都不会原谅他的。 望着有熊熊大火燃起的蝙蝠山,满心狂喜、表面却如丧考妣的梅耶卡夫,眉头微微皱了起来。 他不是在担心忠于自己的七十名心腹手下,猝然发动政、变后,干不掉蝙蝠山上那五十个忠于休戈维奇的手下。 而是在回忆不久前接到的那个电话内容。 眼看胜券在握,大局已定下,梅耶卡夫当然得小心小心再小心了,决定等凌晨一点半后,再猝然发动行动。 可负责行动的依布答意(俄罗斯、东洋混血儿,梅耶卡夫第一心腹),却忽然打电话来说:休戈维奇死了! 依布答意没有擅自行动,他可没胆子去破坏老大的计划。 休戈维奇是被别人干掉的,追随他一起死的,还有他的贴身十二警卫。 率先发现休戈维奇被杀的,是负责給他送夜宵的佣人,所发出的尖叫声,立即打破了蝙蝠山上的圆静,瞬间大乱,人喊马嘶的。 听到动静的依布答意还以为行踪暴露了,当然不甘心束手就擒,马上就带着他的人,丛黑暗中杀了出来,见人就杀,神挡杀神,佛挡杀佛,很快就占领了蝙蝠山的中枢位置。 然后,依布答意就看到了休戈维奇--昔日让他连仰视都不敢看的吸血蝙蝠老大,就坐在他那张宽大的办公桌后面,很安详的样子。 可能也谈不上安详--脑袋被人劈成两半的人,貌似跟安详搭不上边。 贴身保护休戈维奇安全的十二警卫,也是个个死样惨不忍睹,都是被那把扎在办公桌上刀子给活生生劈死的。 他们,连开枪的机会都没有,就这样英年早逝了。 雪白的墙壁上,凶手用鲜血画了一朵花。 那朵看起来无比娇艳的花儿下面,留下了一行字:方圆,杀休戈维奇于此! 方圆是谁? 依布答意不知道。 梅耶卡夫倒是略有耳闻:昨天据说就是此人,在小粉丝超市,用饭盒盖子狠狠痛扁了一顿阿蓝黛娃。 至于方圆是不是绑架阿蓝黛娃的那个人,这一点对梅耶卡夫来说,半点也不重要。 重要的是休戈维奇死了,梅耶卡夫的心腹手下,现在已经抢占了蝙蝠山最重要的档案机密室:那里面,藏有吸血蝙蝠十数万会员的详细资料,唯有得到那些资料后,才能算是彻底掌控了吸血蝙蝠。 那个方圆,还真是我的贵人呢,希望以后能遇到他--梅耶卡夫想到这儿时,一个警员从路对面走了过来。 “梅耶卡夫先生,我们是不是去那边?” 局长大人凑过来,低声请示道。 “暂且不去。” 向来都信奉‘孝子不立危墙之下’的梅耶卡夫,摇了摇头,看着走过来的那个警员,轻飘飘的笑道:“我觉得,警方应该先出现在案发现场,随后我再去收拾乱局,那样就合理多了。” “好,我明白!” 局长大人可不是傻瓜,马上就听懂了梅耶卡夫这番话的意思,抬手冲走到车前的手下说道:“你,还有你们两个,都去蝙蝠山上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情况,及时打电话回来汇报!” “是!” 那个警员、局长大人的两个心腹手下,马上挥手敬礼答应。 警员在打开车子后门时,就听梅耶卡夫说:“局长先生,彼得山那边情况怎么样?” 第929章 :今晚好戏连连 斩草不除根,必然会后患无穷。 这个无比简单的道理,梅耶卡夫没理由不知道。 更何况,本杰夫可是蝙蝠山上的实权二号人物,休戈维奇的贴身大管家,替老大掌管着机密室内保险柜的钥匙。 遍布世界的那些吸血蝙蝠分部首领,可都是跟本杰夫这老东西关系很不错的。 再加上阿蓝黛娃本身就是休戈维奇的独生女,早就被大家伙视为了新一代吸血蝙蝠的继承人。 他们俩人,任何一个都在吸血蝙蝠中,有着很崇高的号召力。 所以仅仅干掉休戈维奇还不行,必须得把这两个人也干掉,梅耶卡夫的政、变,才会彻底成功,从此后可以安心坐在吸血蝙蝠老大的位子上,享受十数万帮众的香火。 为了专门对付本杰夫俩人,梅耶卡夫特意派出了自己的二号心腹,在警方的配合下前往彼得山,伺机行动的。 到目前为止,那边还没有传来动静,打二号心腹的电话又关机了,这让梅耶卡夫有些担忧。 但也仅仅是担忧而已,就算二号心腹行动失败,他只要抢先占领蝙蝠山,一样可以成为新老大,只是以后在铲草除根时,就会麻烦很多了。 所以他才询问局长大人,那边情况怎么样,暗指:你再多派一些人去,争取把本杰夫俩人及时消灭在莫斯科,千万别让他们逃走。 “暂时还没有消息传来。” 局长大人抬手,擦了擦有些冒汗的额头,低声说:“梅耶卡夫先生,我已经把所有精力都用在蝙蝠山这边了--你不提醒的话,我还真忘记那边还有行动了。” 望着疾驰而去的那辆警车,梅耶卡夫笑了笑,没有说什么。 “我这就打电话,询问那边的情况,应该不会出事的,区区一个女人,外加一个糟老头子罢了。” 局长大人说着,开始拨打带队小头目的电话。 电话很快就通了,传来安东诺夫的声音:“局长--” 不等他再说什么,局长大人就打断了他的电话:“彼得山那边的情况怎么样?” “这边的情况,一、一切正常。” 被一把手枪顶着脑门的安东诺夫,脸色惨白,用眼角余光看了眼阿蓝黛娃,咽了口吐沫回答。 局长大人在那边松了口气,随后问:“两个目标呢?” “都已经被我们的人,杀、杀死在了彼得山三号度假别墅中。还有别墅内的两个佣人。” 按照阿蓝黛娃的意思,安东诺夫低声回答。 “嗯,这样就好,你在那边负责看护现场,没有我的命令,任何人都不得擅自进入!” 局长大人官威十足的说完,才掐断了电话。 安东诺夫慢慢放下手机,刚要说什么,就听阿蓝黛娃哑声喝道:“再打电话问问,我爸怎么样了!” “我--” 安东诺夫刚张嘴,就看到眼前白光一闪。 惨叫声中,安东诺夫脖子上的大动脉,被刀法精湛的本杰夫,一刀就割断了。 他不甘的瞪大眼睛,张大嘴,双手捂着伤口瘫倒在地上,愣愣望着不远处一地的死人,身子抽抽了几分钟后,才猛地一挺身,追赶他那些同伴去了。 三名警员,十一名梅耶卡夫的精锐,总共十四具尸体,都躺在别墅院子里,个个死不瞑目的仰望着星空,黯然神伤的问为什么? 安东诺夫脖子里喷出来的血,溅了阿蓝黛娃满脸。 如果换做是别的女人,这会儿肯定早就吓得大声尖叫着,双手抱着脑袋筛糠般的哆嗦了。 阿蓝黛娃没有。 其实,别看她平时剁掉了别人很多手,也是见了血的猛人了,不过那时候终究没死人,鲜血更不会迸她满脸。 现在她没有害怕,那是因为她变了。 从昨天(现在是凌晨时分了)早上被本杰夫带来彼得山后,阿蓝黛娃就终于挣破蚕茧的蝴蝶那样,在展现自己美丽的同时,也认识到这个世界有多残酷了。 尤其听到惨叫声,她从躺在床上的木然发呆状态中迅速清醒,翻身下地冲出别墅客厅门口,却发现一地的死人,唯有一个警员被铐子铐子门窗防盗网上,嘴巴也被破布塞住后,就立即意识到出大事了。 她父亲,肯定出大事了。 说不定,这会儿已经死了。 要不然这些人、尤其是警员绝不敢跑来这儿,蓄意要暗杀她。 受命好好陪伴她两天、比她抢先一步冲出来的本杰夫,在检查那些尸体后,冲她摇了摇头,低声说:“都是一些外国人,四个黑人,其他人都是亚洲面孔。” 亚洲面孔? 阿蓝黛娃听到这四个字后,眼前马上就浮上一张脸。 就是这张脸的主人,在小粉丝超市狠狠践踏了她,把她绑到森林里,让她懂得了男人这玩意原来是那样可怕,最终导致她彻底丧失了继承吸血蝙蝠的资格。 完全是本能的,阿蓝黛娃咬牙切齿的说道:“又是你!你把我害到这个地步还不算,还要把我彻底斩杀才行!” 本杰夫没有回答阿蓝黛娃的话,从地上拣起一把枪递给她,示意她亲自审讯还活着的那个警员。 正是从安东诺夫嘴里,阿蓝黛娃确定父亲已经遭到了毒手。 满脸是血,呆立当场的阿蓝黛娃,遥望着山下远处的街灯,很想痛哭,更想找到那个混蛋,用牙齿把他撕成碎片,吃下去后再问他:我只是想砍掉你的双手,你就毁了我一辈子不算,还联合警方来残害我父亲!方圆,我一定会杀了你,一定! “黛娃,我们现在还是马上赶回蝙蝠山吧,希望还能挽回一些什么。” 相比起被仇恨染红了全身的阿蓝黛娃,本杰夫要冷静很多。 他当然能从这一地的死人尸体上,看出暗中有人在帮他们。 至于这个人是谁,本杰夫现在没心情去考虑这些,只想用最快的速度赶回蝙蝠山,看看能不能挽回一些颓势。 “好,我们现在就走!” 阿蓝黛娃抬手抹了把脸上的鲜血,拎着手枪快步走向院门口。 早上被送回彼得山后,遭受伤害颇深,心灰意冷的阿蓝黛娃,整整睡了一整天,不吃不喝的,凌晨时才醒来,回忆那些惨痛的回忆。 如果不是突发意外,她会呆愣愣的盯着天花板,直到天亮。 从昨天中午到现在,她都没吃一点东西,却不感觉到丝毫的饥饿。 仇恨,已经填满了她整个身体。 等本杰夫开着那辆奔驰防弹轿车,风驰电掣般远去后,一个庞大的黑影,从路边暗处闪了出来,望着蝙蝠山方向,咯咯一声娇笑后,自言自语的说:“方圆,希望你能喜欢我送你的这份大礼。不过我觉得,你肯定不会在意,因为你麻烦已经够多了,再多个吸血蝙蝠也算不了什么。” “唉,今晚可是好戏连连啊,我要不去现场亲眼看看,岂不是很遗憾?” 庞大的黑影喃喃说着,忽然猛回头,像彼得山高处看去。 她有种预感:那边藏着一双眼睛。 不过这双眼睛,应该没有发现她的存在。 她不想让人发现时,就没有谁会发现她的存在,哪怕是九幽夫人也不行! 她没有猜错,铁辽就在她上方数十米处的树林中。 在回莫斯科城的路上,听善良的修女提到蝙蝠山、彼得山后,他心里就有了计较。 他当然不会去蝙蝠山,一是没必要,第二还是没必要。 他觉得,自己有必要来一趟彼得山,或许能从阿蓝黛娃周边,找到方圆为什么要发疯杀他的原因。 方圆发疯,不就是在祸祸了阿蓝黛娃之后吗? 祸祸一个女人,还是个外国黑帮女人,不管是对方圆,还是对铁辽,好像都算不了什么,可他怎么就会有这么大的反应? 铁辽思来想去,都搞不明白,只能采取笨法子,跑来彼得山暗中监视阿蓝黛娃。 是人就得睡觉。 铁辽偷偷来到彼得山后,在树林中找了个绝佳位置,瞪大眼睛直到深夜十一点时,不知不觉的睡了过去。 他是被安东诺夫那声惨叫声给惊醒的。 通过红外线望眼镜,居高临下的铁辽看到阿蓝黛娃所住的别墅门前,躺了一地死人后,立即就懊悔他错过了最精彩的一刻。 他不认为本杰夫、阿蓝黛娃俩人,能在无声无息间干掉这么多人。 铁辽能明确感受到,在彼得山的黑夜中,隐藏着一个相当可怕的黑影,说不定就是他苦苦搜寻的漠北北。 白天时,铁辽就仔细分析过:方圆发疯要杀他,如果不是阿蓝黛娃的原因,那么就只能是漠北北了。 相比起残忍可怕,且又神出鬼没的漠北北来说,铁辽选择了暗中监控阿蓝黛娃。 直到被惨叫声惊醒,看到这一地的死人后,他又迅速想到了漠北北。 能够在悄无声息间,干掉这么多人的人,只能是漠北北,或者是昆仑。 很明显,昆仑不稀罕掺和阿蓝黛娃的事。 那个可怜而又骄傲的女孩子,眼里只有一个方圆。 既然这个人不是昆仑,那么就只能是漠北北了。 想到漠北北也在彼得山上,就在他眼皮子下面杀人,他却毫无所知,铁辽后背上就噌地冒出了冷汗,赶紧举起望眼镜,搜索她的影子。 他当然没看到漠北北,却看到阿蓝黛娃的车子,已经快要消失在视线中了。 我得跟上去! 忽然间,铁辽有了个大胆的决定,也顾不上暴露身形了,扔掉望眼镜冲出树林,沿着公路向山下狂奔。 山脚下的停车场内,停着一辆跑车,那是铁辽‘借来’的。 铁辽冲过阿蓝黛娃的三号别墅上方时,却接着猛地停住,回头向路边某棵树上看去。 那是一颗垂柳,树冠很大,遮住了上方洒下来的街灯光芒,却不曾都遮住。 铁辽冲过这棵垂柳时,眼角无意中被一丝闪光刺了下。 那是一根长达一米多的发丝,呈莹白色,还夹杂着淡金。 被刮在树枝上的发丝,随风飘舞时,被透过柳叶缝隙的街灯光线照到后,瞬间反射出一抹‘刺眼’的光泽。 第930章 :那个地方很可怕 对这种微弱却又极为清晰、独特的光泽,铁辽似曾见过。 他想起来了,在跟方圆拼死相杀时,就看到他左手中指上戴着一个很奇怪的指环,就是用发丝编织的。 那是一种特别奇怪的发丝,好像本身就带有某种生命(科学家早就说过,人类发丝长出来后,就已经失去了生命,只是一种类似于角质类的死物,所以你拿剪子剪头发时,才不会感到疼痛),让人看一眼,就无法忘记。 指环,就像戒指啊,项链之类的东西,本身都具备一定的特殊意义。 对年轻的男女来说,绝不会无缘无故的戴上这玩意,尤其是用发丝编织而成的。 方圆却戴着这样一个指环,那么就证明他跟这根发丝的主人,关系很不一般。 铁辽可不知道,方圆用这种发丝编成指环戴在手上,最初只是因为无聊,后来才是有心‘收藏’,想通过这种发丝,来发掘出某个秘密。 “这个女人,会是谁?” 铁辽看着手指中的发丝,稍稍沉吟了下,装在口袋里转身快步冲下山。 现在他没时间去考虑这根发丝的主人是谁,又跟方圆是什么关系,只想快点追上阿蓝黛娃,坦言告诉她:我们合作吧! 是的,就是合作。 在发现方圆很不正常后,没头苍蝇且又感觉到被人耍的团团转的铁辽,决定从暗中跳出来,争取跟阿蓝黛娃合作,利用吸血蝙蝠的庞大势利,来寻找那些答案。 阿蓝黛娃也很想知道答案:她父亲,是不是真出事了。 跳上车子后,阿蓝黛娃就开始给父亲打电话。 休戈维奇的手机从来都不关机,办公室内也有固话,阿蓝黛娃也能听到传来的嘟嘟声,可就是没人接。 “本杰夫,快点,再快点!” 阿蓝黛娃烦躁的挥舞着手机,对开车的本杰夫低声吼道。 “好!” 本杰夫用力点了点头,却没有做出踩油门的动作。 阿蓝黛娃张嘴,刚要再说什么,才发现仪表盘上的脉速表,已经达到了两百二。 这是这辆车的最高速度了,无论本杰夫怎么努力,都无法把它开出跑车的速度。 嗡! 就在阿蓝黛娃想到‘跑车’时,一辆深蓝色的跑车呼啸着超过了奔驰车。 她,还有开车的本杰夫,在如此快的车速下,只顾着看前面了,都没有注意到这辆跑车从后面追了过来。 而且跑车超过奔驰车一个车头后,速度就放慢了,跟他们的车子并驾齐驱,一个人从车窗内伸出了手。 “黛娃,别落下车窗!” 看到阿蓝黛娃咬牙切齿的拿起枪,要落下车窗把那个嚣张的家伙一枪干掉(她还以为这是个飙车党,伸出手就是为了挑衅她呢),本杰夫赶紧厉喝一声。 他真怕阿蓝黛娃刚落下车窗,不等开枪,就有一颗子弹把她那颗漂亮的脑袋打爆。 得到本杰夫的提醒后,阿蓝黛娃才豁然省悟,挥舞着枪的恨恨骂了句什么。 本杰夫方向盘猛地一摆,高速奔驰的车子,忽地一个飘逸,横向撞向那辆跑车。 他想利用防弹奔驰车的自身重量,把那辆跑车撞翻。 只是奔驰车刚摆出飘逸的动作,那辆跑车就迅疾做出了反应,猛地加速,就像离弦之箭那样,嗖地向前冲去。 紧接着,跑车就来了个原地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车速稍稍减慢的倒退着,跟本杰夫的奔驰车面对面的,向前疾奔。 “特么的,果然是来炫耀车技的!” 借着雪亮的灯光,阿蓝黛娃能看清那辆车内,只有一个人,这下再也不用顾忌,马上落下车窗,伸出了握枪的右手。 跑车再次飘忽了下,车头迅速倒转,改为正常驾驶,却贴在了本杰夫这边,伸出车窗的手,接连比划着手势。 就像男女不分国界那样,手语也不分国界,所以本杰夫这才看到对方接连在表达:我不是敌人,我有话要跟你们说! “看看他要说什么,做好准备。” 本杰夫低声吩咐了阿蓝黛娃一声,放慢了车速。 等两辆车的车速,都降到六十多脉车时,铁辽无视掉随时开枪的阿蓝黛娃,大声说道:“我,了解方圆!” 本杰夫眉梢微微一挑,沉声回答:“你是谁?” “他曾经的战友!” 铁辽实话实说。 “那你现在就是我的敌人!” 副驾驶上的阿蓝黛娃,尖声叫道。 “他要杀了我!” 铁辽抢在她举枪之前,大声喊道。 “你到底是谁?” 本杰夫松开了车子油门。 “我叫铁辽。” 铁辽随即轻轻一踩刹车,回答说:“就在昨天早上,我曾经跟他在森林中拼了个你死我活。” 车子吱嘎一声停了下来,本杰夫淡淡的问:“那又关我们什么事?” “我觉得方圆没有绑架阿蓝黛娃小姐,这一切都是别人在栽赃陷害他。那个布局的人,非常可怕,怕到你们无法想象。” 铁辽说着,开门下车,两只手举起示意自己没有带枪,走到奔驰车前,认真的说道:“那个非常可怕的人,安排这一切,绝不只是为了让方圆冒犯阿蓝黛娃小姐,应该还有更大的阴谋,很快就会展开--” 阿蓝黛娃尖声,打断了铁辽的话:“蝙蝠山那边,已经出事了,我联系不到我爸!” “那就请相信我,跟我合作。” 铁辽伸手拉开了车门,坐在了奔驰车后座上,很自然的样子:“如果不相信我,你就开枪,或者让我走。” “就因为你认识方圆,我们就要相信你?” 本杰夫回头,淡淡的问道。 “就凭我曾经是跟他关系最好的战友,我了解他。” 铁辽望着本杰夫的眼睛,沉声回答。 “希望你别骗我们。” 本杰夫跟铁辽对视着,过了片刻后才扭回头,重新启动了车子。 “我还没有蠢到拿自己性命来骗人的地步。” 铁辽笑了下,接着问:“我看到你们居住的别墅院子里,死了很多人,其中还有穿警服的?” “你在暗中监视我?” 阿蓝黛娃拿着手枪的右手手背上,青筋再次崩起时,本杰夫却问道:“那又怎么样?” “有警方参与暗杀阿蓝黛娃小姐的行动,这本身就说明我们要去蝙蝠山的路上,会遇到警方的拦截。” 铁辽没有看阿蓝黛娃,只是对本杰夫说:“说不定,现在警方也已经知道他们的人失败了,正在调兵遣将,布好口袋,专等我们去钻呢。” 本杰夫花白的眉梢,飞快的挑了下,沉默片刻才说:“去蝙蝠山的路,也不止是警方能拦截的那两条。忠于老爷的兄弟们,也不止是别人能看到的那些人。” 狡兔三窟。 兔子为了确保自己的安全,都能挖三个藏身之所了,更何况吸血蝙蝠的老大? 传承数百年之久的吸血蝙蝠,既然能把大本营‘堂而皇之’的设在蝙蝠山,那么肯定做好了应付任何意外的充分准备。 这些充分准备中,自然就包括只有吸血蝙蝠老大,及其绝对心腹才有资格知道的上下山暗道;从来都没曝光过的真正精锐力量等等,以防不时之需。 看到警方参与暗杀自己、担心老爷安危的本杰夫,心已经乱了,幸亏能有铁辽来提醒,让他这才猛地意识到:他们就这样开车去蝙蝠山,得有多么的愚蠢。 本杰夫明白过来时,阿蓝黛娃也想通了,因后怕而打了个激灵后,再看向铁辽时的眼神中,寒意减弱了很多,语气却不曾改变:“无论我合作不合作,我都会誓杀方圆的!” “只要你能杀得了他,就算你把他切成碎片,我也不会出手帮他的。” 铁辽淡淡的说:“我刚才就告诉过你了,昨天早上在森林中,他就差点杀了我。” “你看到他对我--” 阿蓝黛娃嘴角猛地抿紧时,铁辽抬手打断了她的话:“阿蓝黛娃小姐,你有没有见过这东西?” 阿蓝黛娃看向了铁辽的右手,本能的愣了下,说:“一根头发,有什么好看的?” “这不是一根普通的头发。” 铁辽想了想,又说:“方圆的手上,就戴着用这种发丝编织的指环。” 阿蓝黛娃一下子明白了:“你--是在鼓动我,去杀这个女人,来替你出气?” 铁辽摇了摇头:“方圆身边,没有长这种头发的女人。” 阿蓝黛娃被铁辽绕的有些晕,不耐烦的说:“你到底想说什么!”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就是这根头发的主人,绑架了你,又把方圆骗到森林中的--” 铁辽还没说完,阿蓝黛娃就厉声说:“就是方圆绑架了我,他假扮成了皮特奈斯!” 铁辽冷笑,问道:“如果是他绑架你,为什么非得把你弄到那地方去,又告诉你父亲,让他们去找你?” “我……” 阿蓝黛娃张口结舌,无言以对。 本杰夫及时说话,化解了阿蓝黛娃的尴尬:“铁先生,你怀疑是这根头发的主人,暗中操纵了这一切?” “是的。” “从这根头发丝看来,它的主人应该是个女人吧?” “应该是。” “那你觉得,世界上有哪个女人,会这么厉害,能把我们老爷、小姐,还有警方都算计进去,并杀了那么多人?” 本杰夫在问出这个问题是,脸上明显浮上了不屑的神色。 铁辽淡淡的说:“最起码,我知道有一个女人,能做到这一切。” “她是谁?” 阿蓝黛娃插嘴问道:“又来自哪儿?” 铁辽抬头,遥望着罗布泊的方向,低声说:“她来自罗布泊的九幽世界,” 他的话音未落,本杰夫就惊声问道:“罗布泊的九幽世界!?” 铁辽霍然低头,看着他:“你也知道那地方?” 本杰夫实话实说:“前天下午,小姐被绑架后,我去老爷办公室,听他在跟人打电话时,就曾经提到过这个地方。” “是吗?” 铁辽嘴角微微动了下,喃喃的说:“看来,关心那地方的人,不仅仅只有我们。不过我劝你们,别试图对此了解太多,因为那个地方很可怕。” 第931章 :方圆的昆仑陌刀 一地的死人。 这是假扮警员的方圆,跟局长大人那俩心腹来到蝙蝠山庄园内后的第一眼印象。 那俩警员虽说也是见过血,手里说不定还有几条人命的主,不过在看到这么多死人后,还是被吓得够呛,腿肚子都开始发软,双手紧握着警枪,战战兢兢的向里走。 边走,还边喊:“我是警察,我是警察!” 他们是担心,被已经抢占蝙蝠山的梅耶卡夫那些手下,当做敌人给拿枪突突了。 相比起他们来说,方圆看起来更害怕,躲在俩人身后,牙齿不住的格格打颤。 他可不想表现的比这两位老兄坚强很多,那样会引起别人怀疑,稍稍一质问,就会穿帮。 虽说方圆不在乎这些警员,还有梅耶卡夫那些心腹死士,不过能不惹麻烦就不惹麻烦,他可是个不喜欢折腾的人。 边走,方圆边向四周打量。 如果没有满地的尸体,这地方绝对是个休闲度假的好来处,依山靠水的景色优美,经过吸血蝙蝠数百年来的开发,已经形成了集养生、工作、休闲娱乐以及练兵为一体的综合性场所。 根据地势,以及周围高高的防御电网来判断,如果吸血蝙蝠没有起内讧的话,就算俄罗斯方军来攻占庄园(前提是没有空中打击力量),也得付出相当大的代价。 庄园门口两侧,那两栋有厚钢板焊接而成的碉堡中,就有班用重机枪的存在。 这地方可谓是铜墙铁壁,现在却变成了筛子底,不得不说内讧的力量确实大。 那俩警员的高声示警,起到了明显效果,有人从别墅四楼窗口大声吆喝,示意三人高举起双手,等候搜身后再谈别的。 方圆三人没丝毫犹豫,把手枪扔在地上,站成一排高举起了双手,灯光把他们的影子斜映在草地上,看上去就像三只要摘香蕉吃的大猩猩。 四个头上戴着黑色头套,手持m系列制式微冲的彪形大汉,迅速从别墅内冲了出来,其中一个单膝跪地,双手平端着冲锋枪对准了他们,另外三人则走到他们背后,很专业的开始搜身。 其实他们也知道,这三个警员是老大派来的,搜身也就是按规矩走走程序罢了,只需找到他们的证件,大约比划一下就拉倒了,没谁会认真对照。 现在大家伙心情激动,有谁会注意到三个警员中,会夹杂着一张亚洲面孔? 搜身完毕后,其中一个抬手对四楼窗口打了个‘安全’的手势,得到指示后才冲方圆三人点了点头,示意他们可以进去了。 相比起外面的战场来说,宽大的好像大教堂似的别墅内,死的人不多,也就是十几个,大部分是身穿高档黑西装的帅哥。 也有几名穿着佣人服饰的年轻女性,二九年华正当年的,看来是专门伺候休戈维奇的。 这些人都是被人用利刃杀死的,全部都是一击致命,喉管被割断,鲜血狂喷而死,看上去相当的恐怖。 方圆一路走过来时,稍稍留意了死者们的伤口,眉头慢慢皱了起来。 喉管被割断的死者,瞪大双眼张大嘴巴,满脸都是不可思议的恐惧,他们脖子上的创口,仅仅只把喉管连带大动脉完全割断,无论是角度还是力道,都把握的恰到好处,伤口的深度、甚至长度,几乎都是完全一致的。 就像流水线上生产出来的产品那样。 高手,杀人者才是真正的高手,没想到吸血蝙蝠内还有这种人的存在--方圆用力抿了下嘴角,来时吊儿郎当的轻松一扫而空,被谨慎所代替。 昨天,方圆在森林中察觉出铁辽的存在时,也曾经有过这种感觉:那边,藏着一个高手。 不过铁辽那个高手,跟杀害这些人的那个人相比起来,明显要逊色了很多。 如果让铁辽拿着卡尺量,他或许能像此间的杀人者这样,给他们留下几乎完全相同的致命创口。 但那明显是不可能的,就算被杀者不反抗,他们在临死前时,无论是身体,还是肌肉,都会有所变化:人在被针扎一下时,肌肉会本能的猛缩,改变针尖的进度,角度等,这是很正常的现象。 可那个杀人的人,在用利刃斩杀他们时,却让他们根本来不及有任何的反应,就捂着脖子倒在了地上。 杀人者的本事得有多高? 方圆自问是做不到的,再修炼十年,也做不到。 得走。 搞清楚咋回事后,立即就走,片刻不留,马不停蹄--方圆看着从楼梯上走下来的十数个彪形大汉,半眯起双眼迅速扫视着他们。 以方圆当前的眼光,很快就能判断出:杀人者,不在这些人中间。 这让他心里稍稍安稳了点。 如果杀人者在这群人中,肯定能察觉出他跟其他两个警员的不一样之处。 最先走下楼梯的那个人,伸手摘掉了头上的黑色头套。 这是个有别于俄罗斯人种的混血儿,黑头发黄皮肤,高鼻梁眼窝深陷,个头在一米七五左右,倒三角的体型,眼神犀利,精明强干且又男性魅力十足的样子,如果去拍电影的话,说不定很快就能成为一偶像巨星。 这个人就梅耶卡夫的头号心腹手下,依布答意了。 一个警员认识他,看到他摘下头套后,就长长松了口气,快步走了过去,面带笑容的说明了来意。 还是那句话:如果是放在平时,凭借依布答意的谨慎,眼光,肯定会察觉出方圆的不同之处,哪怕他往自己脸上搓了些灰,又把帽檐压的很低。 不过当前他也沉浸在政、变成功的狂喜、紧张且又有些恐惧中,只跟认识的那名警员,握手稍稍寒暄几句后,就带着他们走上了楼梯。 二楼,就是休戈维奇的办公所在,三楼是供他休息的,四楼则是健身处,还通着外面一个大平台,上面有楼顶网球场,直升飞机停机坪,一架卡52武装直升机停在上面,整装待发的。 可惜,休戈维奇再也用不到了。 他现在最需要的,就是能有个医生来把他被劈成两半的脑袋给缝起来,再抹上厚厚的扑粉画个威严的妆,然后被放在棺材里,埋进生他养他的祖国大地里。 没有谁能想象,一个脑袋被劈成两半的老男人,还做出双手摁着桌面作势要站起来的姿势时,会给亲眼目睹者一种什么样的震撼。 尤其是在他背后的墙壁上,用鲜血绘了一朵比人还高的妖艳花儿,跟吸血蝙蝠的标志(一只展翅飞翔的蝙蝠,嘴角还滴着几滴鲜血)左右辉映,就仿佛蝙蝠嘴里滴出来的血,化成这朵花儿那样,相当的诡异。 也震撼。 就仿佛,脑袋被劈成两半的休戈维奇,是从地狱内走来的恶魔,背后墙壁上那只蝙蝠、那朵花儿,都是来衬托他无不可怕的。 暂且不说方圆,单说那俩奉命前来勘察现场的警员,看到休戈维奇的尸体后,双膝就开始打软,很想跪在地上膜拜的样子。 “他都是休戈维奇,我们的人正在大范围的仔细搜索,目前还没有发现任何的抵抗者。” 依布答意很会做人,看到那名警员很害怕的样子后,马上就故作亲热的挽住他胳膊,在他耳边低声说道。 “现在、现在山上有多少、多少我们的人?” 那个警员抬手,擦了擦额头冷汗低声问道。 “大概还有四十多个人吧,其他人在清洗敌人时,都折了。” 依布答意并没有隐瞒己方的伤亡人数,如实回答。 “好,那就好。” 警员艰难的咽了口吐沫,指着休戈维奇办公桌上的那把刀,低声问:“他、他就是被这把刀给斩杀的?” 在警员看来,这就是一把模样稍微怪异点的长刀,大约一米左右,比东洋武士刀要短一些,但刀刃却要宽一些,刀身的弧度相比起武士刀,要直了几分,好像并不符合力学原理,在斩杀某些东西时会稍费些力气。 一把上等的东洋武士刀,出鞘后无论是被人握在手中,还是放在某处,刀刃都会散发出骇人的森寒,就像一个张大嘴巴随时都会吞人的魔鬼。 这把刀要是放在武士刀面前,就像一个贩夫走卒跟贵族子弟的区别,看上去有些土,可它哪怕在静止不动时,刀刃上也仿佛有股子模糊不清的冷芒在缓缓流动。 让人终于看到它的第一眼,就会产生错觉:这把刀,是有生命的! 不管那些武士刀有多么华丽,高贵,都只是一些呆板的死物。 这把刀,却仿佛在你眨眼的一瞬间,就会化成一条游龙,轻吟着破空而去。 也正是因为这把刀的存在,所以才让脑袋被劈成两半的休戈维奇、身后墙上那朵由鲜血画就的妖艳花儿,以及嘴角滴血的吸血蝙蝠,这三者该营造出的诡异恐惧气场,消弱了很多。 就仿佛,这把刀就是迷雾中的一颗晨星,无论迷雾有多大,都无法遮掩它的存在,它都能给迷路之人带来回家的希望。 “好刀!” 不怎么懂刀的警员,眼睛一亮,情不自禁的失声轻叫。 当然是好刀! 方圆双拳慢慢地攥了起来。 包括依布答意在内的任何人,都只感觉到了这把刀静静散发出的王者之气,或者说是光明的力量而为它折服,却没有谁认识这把刀,就是昆仑。 方圆的昆仑陌刀。 昨天早晨,方圆还拿着这把陌刀,跟铁辽大战过一场,眼看就要把斩杀时,昆仑却忽然出现,阻挡了他。 那时候,无论方圆有没有筋疲力尽,但只要昆仑伸长了脖子,以死来阻止他斩杀铁辽,他都只能是愤而离去。 为表明自己对昆仑的怒意,方圆临走时并没有带走这把刀。 就像数年前,因昆仑醉酒误事导致土豆老挂掉后,他不顾她的跪地苦苦哀求,只给她留下陌刀,就转身头也不回的离去那样。 方圆两次决心离开昆仑,给她留下了两把陌刀。 他以为,这样他就能彻底忘记昆仑。 第932章 :可怕的漠北北 刀,就是你的生命。 这句话,是龙头把七把昆仑陌刀,交给他所创建的七杀手成员时,郑重说过的一句话。 他没有说‘刀在人在,刀失人亡’的话,却能让方圆等人,深刻感受到自己拿到的这把刀,比自己的生命还要宝贵。 事实证明,当世仅存的这七把陌刀,是科技技术相当发达的东洋人,费尽心血都无法仿制的,更担负着继天狼星陨落、彼岸花开后阻击邪魔入世的唯一依仗。 不过到现在为止,包括方圆在内的七个人,都搞不懂这七把陌刀,怎么会成为阻挡九幽世界邪魔入世的依仗,唯一知道这个秘密的龙头,临死前也没任何的交代。 但这并不妨碍方圆等人,把自己的陌刀看的比自己生命还重要。 当初在北朝地下古城中,秦摘花在发觉即将失去保护陌刀的能力后,就毫不犹豫的抱着它跳下了百丈深渊。 没有谁愿意,把自己的命轻易的交给别人。 方圆愿意。 他在被以莫须有的罪名被龙头逐出七杀手后,就把陌刀交给了昆仑。 从那之后,昆仑成就了昆仑,在国际道上闯出了‘刀锋起,人头落’的赫赫凶名。 昆仑犯错后,方圆在离开她时,没有收回他的陌刀。 这就寓意着,他把自己的生命,交给了昆仑,一辈子--却不想再见到她。 有些人虽然犯下了致命的错误,却依旧不妨碍你能把生命交给她,就像她圆死,也会保护你的生命。 方圆愿意,夜搜魂也愿意:在方圆前往北朝时,她把自己的陌刀送给了他,很有些请他来继续延续她生命的意思。 方圆当然知道昆仑陌刀所代表的深刻含义,所以在从夜搜魂手中接过陌刀的那一刻起,就知道该怎么对待这把刀了。 他以为,只要他不死,就绝不会让陌刀再离开自己片刻:这是夜搜魂的生命。 可是该死的冲动,还是让他在昨天早上离开昆仑时,把陌刀留给了她,籍此来表示对她的绝望,以及再不相见的决绝态度。 谁能想到啊,方圆给她留下的陌刀,会出现在了吸血蝙蝠的大本营内,把休戈维奇的脑袋劈成了两半! 所以在看到这把刀的第一眼,方圆就把斩杀休戈维奇的凶手,锁定为昆仑了(陌刀的出现吸引了他全部精力,让他忽视了墙上的那行字)。 好像也唯有昆仑,才能在斩杀休戈维奇那些精锐护卫时,就像艺术家那样优雅自如。 昆仑,也有着斩杀休戈维奇的理由:为方圆扫清后患。 被再一次抛弃后彻底绝望的昆仑,以这种方式,正式向方圆告别。 昆仑有能力,趁着吸血蝙蝠起了内讧时,以雷厉风行的铁血手段,在极短的时间内,就让包括休戈维奇在内的十数个人斩杀殆尽。 做完这一切后,昆仑才把陌刀留在现场,翩然离去。 她留下这把陌刀,只是要告诉方圆:我已经得到过你的一条命,这次就不要了。 唯有这样解释,才能解释方圆的陌刀,怎么会出现在休戈维奇的办公室内。 可是,那朵彼岸花,又是怎么回事? 昆仑在斩杀休戈维奇、留下陌刀翩然离去时,有必要留下这朵彼岸花吗? 她,从来都不会画画的。 就算会画,她也没必要留下这样一朵花在现场的--看着那朵用鲜血画就的彼岸花,方圆心中轻轻叹了口气。 他总算明白了:人,是昆仑杀的;画,却是漠北北画的。 就像方圆‘死后’,昆仑在唐王跟漠北北联手,来保护水暗影她们那样,她们现在再次联手杀上了蝙蝠山。 就是漠北北。 也只有她才能说服昆仑,借着为方圆扫清后患的幌子,俩人再次联手跑来蝙蝠山斩杀休戈维奇。 也唯有她,才能说服昆仑,杀人后把陌刀留在这儿,籍此来告诉方圆:以后,我不会再缠着你,我们之间,一刀两断。 如果不是漠北北,尘世间没有谁能从昆仑手中,拿到这把陌刀,再跑来蝙蝠山杀人。 原来,漠北北来到了俄罗斯。 都说是一点通,路路通。 想通这一点后,方圆此前那些所有的疑问,都豁然开朗。 在海滨度假别墅,差点伤害卡秋莎母子的那个三脸海怪,绑架罗小玉的人,绑架阿蓝黛娃的人,谎称是铁辽给他打电话,引他差点走火入魔斩杀铁辽的人,都是漠北北! 除了她之外,还有谁能那样了解方圆,利用他死而复生后的某些怪异现象,充分发挥想像力,給他杜撰了一个不存在的平行世界? 暗中操纵着,让方圆强占阿蓝黛娃、蛊惑他去斩杀铁辽,就是漠北北对他展开报复的开始。 她要让方圆深陷麻烦,痛苦之中。 怪不得,在卡秋莎的别墅门框上,在森林中,都发现了相同质地的发丝。 那是漠北北无意中留下来的--方圆想到这儿时,低头看向了自己左手中指上的那个发丝指环,心中升起一阵阵的寒意。 更多的,则是后悔。 为了报复他,漠北北不惜对卡秋莎母子下手,蛊惑他去杀铁辽。 幸亏在海边别墅时,方圆能及时赶到,这才救了卡秋莎母子。 想到自己稍微晚一步,就有可能痛苦终生,方圆是无比的后怕。 他后悔,则是因为愚蠢的相信了漠北北那些蛊惑,对铁辽痛下杀手,要不是昆仑出现--昆仑明明做了最正确的事,却第二次被抛弃。 再一次被抛弃的昆仑,不会再像第一次那样,总是躲在暗中偷偷关注他了。 昆仑彻底心灰意冷下时,漠北北及时出现,一通蛊惑后,俩人跑来了蝙蝠山。 休戈维奇那些手下虽然精锐,可在联手的漠北北俩人面前,比蝼蚁强不了多少,很轻松就让他们老大的脑袋,变成了两半截。 根据方圆对昆仑的了解,她在斩杀休戈维奇,为她最爱的男人消除隐患后,就会--就会被漠北北继续蛊惑,去做一些别人无法想象的事情。 方圆甚至能想象出,漠北北在游说昆仑时,说了哪些话:反正你已经被彻底抛弃,也不想再继续纠缠他,活着也没意思了,那为什么在临死之前,不为他多做点有用的事呢? 已经不在意自己死活(她如果在意自己的死活,就不会跟漠北北联手)的昆仑,会问:还有什么事? 漠北北就会告诉她:你该知道九幽世界是方圆的心腹大患,为什么不去哪儿,把那些邪魔外道给干掉呢?你不认识路,不要紧啊,我告诉你啊。 然后昆仑就会想都不想的点头,说好。 再然后,漠北北就把她所知道的九幽世界,详细告诉了昆仑。 昆仑听后转身就走,毫不犹豫。 对她来说,无论死在哪儿,都已经不再重要了。 漠北北呢,就会盯着昆仑的背影,得意的,阴森的笑。 因为她可能比好多人都清楚,昆仑在方圆心中的地位,到底有多重! 昆仑一旦为方圆自寻死路,那么就算他能活一万年,也会始终遭受悔恨的鞭打,无比的痛苦。 啪哒一声轻响,打断了眼角不住抽抽的方圆,盯着那朵彼岸花的联想。 是跟方圆一起来的那个警员,在拿出香烟来吸烟时,因为恐惧把火机掉在了地上。 很自然的,满屋子被当前诡异、恐惧气氛给搞得神经紧绷的人们,都下意识的低头看向了那个打火机时,站在门后的方圆刚要趁机抬手关上照明,趁黑拿走那把陌刀,然后转身冲出去,不顾一切的去追昆仑时,外面大厅门口有人喊道:“梅耶卡夫先生来了!” “走吧,我们大家都出去吧。” 听说老大来了后,依布答意明显松了口气,抬手挥舞的动作、说话的声音都有力了很多。 尽管他也是厮杀惯了的好汉,可在昔日最大老大的尸体前,还是感受到了相当大的压力,有种只要一闭眼,休戈维奇就会复活,拿枪把他崩了的错觉。 包括那两个警员在内的所有人,也都有这种感觉,立即响应他的号召,转身快步走向门外。 方圆这时候要想拿走陌刀,没有谁能拦得住他。 他却没有去拿,也没有了去追赶昆仑的心思:昆仑既然决定离开他,那么就不会让他再找到。 他现在不顾一切去追昆仑,才是漠北北最希望的。 也是她故意把陌刀留在这儿的主要原因:只要方圆一走,那么她就能肆无忌惮的,收拾韩斌、夏小韵等人了。 更有可能,她会变着法的利用吸血蝙蝠,来帮她达成某些心愿。 所以方圆现在还不能走,哪怕他现在非常自责,也不能为了昆仑,视那么多人的危险于不顾。 漠北北,你什么时候变得这样心机深沉了? 心中有些茫然的方圆,跟在两个‘同事’身后,缓步走出了办公室时,眼前又浮上了漠北北的样子:她是那样的单纯,就像冰山上的一朵雪莲,不带有一丝丝的瑕疵。 眨眼间,漠北北忽然又变成一个狞笑着的妖怪:这,才是真正的我! 短短半分钟内,出现在方圆眼前的漠北北幻影,翻来覆去转变了七八次,让他头疼欲裂,紧闭双眼用力晃了晃脑袋,信手推开了一楼大厅内左侧的洗手间,走了进去。 没谁注意方圆走进了洗手间。 就算有人看到,也不会觉得有啥奇怪的,吃喝拉撒本来就是很正常的,大家伙还是去迎接梅耶卡夫先生,在他面前露个脸,为以后谋个好职务做准备。 在十数名手下的簇拥下,梅耶卡夫大踏步的走了过来。 没有警方人员跟随,这时候,本来就不适合有警务人员出现。 “梅耶卡夫先生。” 依布答意快步走过去,抬手擦了擦额头上的血渍,刚要再说什么时,梅耶卡夫却沉声问道:“确定都清洗干净了?” “除了我们自己兄弟外,就没一个活人了。” 依布答意非常肯定的回答。 “那就好。” 梅耶卡夫点了点头:“带我去看看休戈维奇先生。” 第933章 :谁才有资格看戏? 脑袋被斩成两半的休戈维奇先生不会跑,就坐在椅子上等着梅耶卡夫到来。 两个‘人’相见后,会交谈些什么,方圆不想去考虑。 他现在很头疼,急需要彻底冷静下来,分析漠北北下一步的有可能动作。 大厅内的洗手间,无疑是当前庄园内最适合冷静的地方,蹲坐在镶嵌着金箔的马桶上,双手抱住脑袋闭上眼,方圆接连做了几个深呼吸。 有钱就是好,洗手间内也没啥异味,深呼吸后还能嗅到一股子薄荷的清香。 很不错。 几个深呼吸后,方圆烦躁而纷乱的心情,渐渐平静了下来,用意识来眼观鼻,鼻观心,就像入定的老僧那样,一动不动。 自从察觉到漠北北会卷土重来后,方圆就做了一系列的准备,像死皮赖脸的缠在夏小韵身边啊,委托卡秋莎把水暗影他们骗来俄罗斯啊,让十二生肖藏在梨花山啊,以南诏樱花当引子骗筛子追随等等。 方圆也能推断出,实际上的幕后黑手九幽夫人,也该算到他会做出这一系列准备,差不多会搬个小马扎,躲在暗中看好戏,等到最适当的时机,再出手也不迟。 方圆明知道自己跟漠北北死磕,都是按照九幽夫人早就设定好的‘剧本’演下去,心里再不甘,他也得尽力当一个好演员。 看戏的人中,说不定还会再加上个郭易秦。 没办法,遭受任何人无法想象惩罚的漠北北,现在肯定没有一丝理智,逼着他动用全部的力量去抗御。 但现在方圆却意识到,九幽夫人的如意算盘打错了。 漠北北不是个好演员,在卷土重来后完全违背了‘导演’的意思,很任性的随意改变剧本不说,自己还客串起了导演,把方圆、九幽夫人、昆仑、铁辽等人,指挥的团团转。 就在所有人都以为,她会去唐王找夏小韵时(背叛她的小夏妹妹,才是最该得到她惩罚的,不是吗),却直接带着铁辽赶来了俄罗斯。 那是因为她也算到卡秋莎快生了,水暗影等人又跑来这儿避难,决定把‘主战场’放在俄罗斯。 漠北北去找卡秋莎,不是想杀她,甚至都没打算杀那俩孩子。 她只想用那俩孩子,来要挟方圆做什么。 方圆的忽然出现,打乱了漠北北的计划。 但紧接着,筛子无意中招惹阿蓝黛娃的愚蠢行为,让暗中窥视他们的漠北北,再次找到了机会,然后把那个女人绑架,再绑架罗小玉,逼的方圆去救人时,又演了一场好戏,让他相信铁辽该杀-- 这还不算完,漠北北又说服昆仑,跑来蝙蝠山干掉了休戈维奇,留下了那把陌刀。 如果方圆能拿走那把陌刀,就能洗清他干掉休戈维奇的嫌疑,他肯定会拿走。 方圆没拿,那是因为他很清楚就算拿走,漠北北也有后手让别人相信,就是他杀了休戈维奇。 她会让谁相信,是方圆残杀了休戈维奇? 阿蓝黛娃。 想到那个胸大无脑的女人时,闭着眼的方圆无声苦笑了一声。 他根本不用太费脑筋,就能猜到梅耶卡夫先生派去彼得山斩草除根的那些人,都已经死光了,阿蓝黛娃很快就会出现蝙蝠山,在漠北北的暗中帮助下,上演一幕精彩的反弹好戏。 诛杀梅耶卡夫,重新夺回蝙蝠山,成为吸血蝙蝠的新一任老大。 如果漠北北把当世四大帮派之一、拥有十数万帮众会员的吸血蝙蝠握在手中,这就好比为一头猛虎插上了翅膀,再也没有谁能阻挡她成为最可怕的恶魔。 九幽夫人也不行。 那个传说中的女人,这时候已经得知漠北北出现在俄罗斯了吧? 她会很惊讶,说不定这会儿已经派人火速赶来,希望能让漠北北重回她设定好的轨道上去。 九幽夫人不会如愿的,因为昆仑已经赶去了罗布泊。 岳婉晨曾经跟方圆说过,九幽世界内,除了夫人、九幽王外拥有刀枪不入的本事外,其他存在者都是一枪能把脑袋崩碎的,凭什么能抵挡‘视死如归’的昆仑? 有昆仑拖住九幽夫人,漠北北就能实现她的愿望,从容布局。 等她羽翼丰满后,方圆、九幽夫人、郭易秦等人,都将仰视她。 她就是这个世界黑道史上从没有过的真正王者,想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 “九幽夫人,你现在是不是也后悔了?” 依旧闭着眼的方圆,喃喃的说出这句话时,脸上浮上了解脱的轻松笑意。 那是因为他忽然发现,当前最该着急的不是他,而是那位自以为是的九幽夫人。 彻底挣开她掌控的漠北北,最想干掉的人,不是夏小韵,不是水暗影更不是方圆,恰恰是悉心抚养她长大的九幽夫人。 为了抵抗漠北北的反噬,九幽夫人必须得动用她所有的力量,包括隐藏在尘世间的那些人。 毫无疑问,九幽夫人的势利是相当强悍,不是漠北北轻易打垮的。 漠北北要想把九幽夫人这把悬在脑门上那把啥剑去掉,说不定还会主动跟方圆、郭易秦等人联手。 等把威胁世界的这股子邪恶势利彻底铲除后,大家接下来再拼个你死我活,岂不美哉? 既然这样,那么方先生干嘛要着急呢? 方圆都能想到这些了,那么九幽夫人同样能想到这些,所以她现在不敢伤害昆仑,还有可能像漠北北那样,争取得到方圆、郭易秦的支持:先把漠北北干掉,咱们再拼个你死我活,可否? 九幽夫人的昏招(九幽夫人逮住漠北北后,没能铲除她,反而想利用她报复来搅乱这个世界的希望,随着漠北北的不安份,就变成正道昏招了),把她自己逼上了擂台,接受漠北北的挑战。 而原选手方圆先生,则成了双方都努力争取的香饽饽,喜滋滋的坐在旁边看好戏,待价而沽的同时,也不能忘了给两名选手煽风点火,预防她们俩达成一致,反过来对付他自己。 方圆越想,越高兴,很想像那曲颈的天鹅那样,梗着脖子高歌一曲《达坂城的姑娘》,来庆祝自己咋就这么聪明? 咔嚓一声轻响,从左边位置传来。 洗手间内,总共有三个马桶,是用红木打制的屏风隔开的,方圆进来后,就坐在了正冲着门的这个马桶上(虚掩着门,能方便他能看到外面有没有进来)。 方圆进来这么久了,也没看到谁进来过,旁边却发出轻响--这是咋回事? 方圆慢慢把耳朵,贴在了红木屏风上,然后就听到了压抑的呼吸声。 不是一个人的呼吸声,是好多人。 阿蓝黛娃,你总算没让我失望,终于来了。 方圆无声的笑了下,抬头看向了上方的天花板。 天花板是特殊塑料制成的,很轻,防尘防潮,上面还印着看淡淡的美丽花纹,不仔细看的话,是看不出来的。 阿蓝黛娃对上面这些花纹很熟悉,因为别墅中所有洗手间的上方,都安装了这种新型材料制成的天花板。 只是,她真不知道会有一条暗道,能从蝙蝠山的后山,能通到这个洗手间内。 幸亏有本杰夫追随,要不然阿蓝黛娃要想来到这儿,得付出相当大的代价才行。 接连遭受惨痛打击的阿蓝黛娃,现在一下成熟了很多,这从她抢先闪身走出暗道口,却没率先冲出去,而是贴在旁边等候同伴方续上来的沉稳动作中,就能看得出。 第二个走出来的是本杰夫,第三个,却是他们的临时盟友铁辽,然后就是那些忠于休戈维奇的保皇派小弟,个个全副武装杀气腾腾的。 这次接到本杰夫的‘勤王令’后,赶来的小弟,足足两百个,洗手间这么小的空间,当然盛不开这么多人。 当第十七个小弟走出暗道后,后面的人就得侯在里面了。 “出去后,只要看到活着的人,一概杀掉,不用任何的留情。” 阿蓝黛娃攥了下手中的枪,声音沙哑的冷声说道:“我不希望看到一个叛徒逃走,明白了吗?” 除了铁辽,本杰夫等人都用力点了下头。 希望,父亲还活着! 阿蓝黛娃闭眼,在额头、心口接连画了两个十字后,这才慢慢拉开洗手间的房门,接着迅速闪身扑了出去。 本杰夫紧随其后。 铁辽排在第三,随后就是一连串脸色通红(愤怒的,激动的)的小弟,用最快的速度,源源不断的冲了出去。 很快,就有人大喊:“什--” 那个人只喊出一个字,就被枪声打断了。 接着,狂风暴雨的枪声,迅速从大厅内向四周蔓延,伴随着一声声的惨叫。 天花板的上方,有大约半米的高度,勉强能让方圆坐在上面,沿着天花板的龙骨(就是架梁,很结实的工字型铝合金架梁,能承重两百斤而不变形)慢慢向墙边挪动。 那边有个扁扁的长方形天窗(主要是用来排潮、异味的),贴在上面,可以看到外面有好多人,正在忘情的厮杀。 混战开始后,枪械的作用就不大了,所有勇敢的俄罗斯人,都亮出了尖刀、匕首之类的,瞪大眼珠子发出野兽般的怒吼,拼死招呼对手。 不愧世人把俄罗斯民族,称之为好斗的民族。 正所谓喊声哭声哀求声,声声入耳;男人女人所有人,人人拼命--这才是真正的武打场面,电影里那些相比起当前来说,简直是弱爆了。 方圆心中赞叹的望着窗外,拿出烟盒叼上了一颗烟。 阿蓝黛娃的带来的小弟,还在源源不断从暗道中扑出来,好像滔滔不绝的黄河之水那样,却没有谁注意到自己脑袋上方有人在吸烟,大家伙都被外面的厮杀声所吸引。 方圆在看好戏的同时,也没忘记通过天花板上的小孔,来数算下面的小弟人数。 到目前为止,已经有大概一百七八十人冲了出来,还没完事。 阿蓝黛娃,会是本次大火并的绝对胜者。 只是,肯定会到场的漠北北,会躲藏在哪儿呢? 第934章 :请上帝能宽恕我 行动之前,梅耶卡夫担心手下在黑灯瞎火的情况下会误伤到自己人,所以让依布答意等人,都穿了一水的黑色运动装。 跟随阿蓝黛娃前来翻盘的这些小弟们,则是穿什么衣服的都有。 因为双方衣服上的明显差距,在混战开始后,也倒是不怕误伤同伙,只管抄起家伙向对方猛干。 这是一场毫无悬念的混战,就像依布答意率人突袭庄园护卫那样,把他们打了个措手不及那样,这次轮到他们在刚开始,就遭到了严重打击。 等他们终于搞清楚咋回事时,己方这边人数已经损失过半了。 逃! 梅耶卡夫那些手下,在敌众我寡损伤惨重时,最先想到了这个字。 除了依布答意等七八个铁杆心腹,依据办公室对抗阿蓝黛娃时,其他在第一时间没被干掉的,都拼命向外冲去,希望能夺得一条生路。 但很可惜的是,阿蓝黛娃对此早就有所准备,神兵天将般的出现后,就立即兵分两路,一路由她和本杰夫率领,冲向了楼梯,另外一路则委托铁辽代劳,封锁了庄园所有的出口。 对于斩杀这些历史上曾经欺负过华夏的俄罗斯人后代,铁辽并没有任何的恻隐之心,如果有人想从他这儿突破一个豁口夺路而逃,结果就是被他一刀劈死。 “我们投降,我们投降!” 突围无望、反抗灭亡的造反派,眼见大势已去,就有人扔掉刀子,举起了双手。 在欧洲大地的所有战争中,打不过就举手投降,对于战士们来说算不得啥耻辱,正所谓好汉不吃眼前亏,等重获自、由后,大家再抄家伙干就是了。 只是这些人低估了阿蓝黛娃对他们的仇恨指数,刚放下刀子呢,就有人扑上来,一刀刺进了他心口,厉声喝道:“大小姐有令,杀,一个不留的,全杀光!” 对于这种毫无反抗的屠杀,铁辽并没有多大兴趣,手腕一翻收好陌刀,快步走向了别墅门口。 看到投降也是死后,梅耶卡夫残存的那几个小弟,彻底地绝望,马上就变成圆死不降的勇士了,个个以一敌三的猛拼,疯虎那样。 铁辽快要走到门口时,就看到己方一个大胖子,暂时躲避敌人的凶狠扑杀时仓皇后退,却被一具尸体给绊倒在了地上。 “你去死吧!” 那个人大吼着,高举着刀子恶狠狠扑向大胖子。 “啊,救命!” 大胖子在猝不及防下摔倒后,不慎把手中刀子也摔丢了,再加上身材笨重,要想躲开敌人这倾力一击的可能性很小,本能抬手挡在眼前,尖声大喊救命。 一道刀光闪过,那个即将扑下来的敌人,身子猛地一僵,缓缓低头,就看到一截森寒的刀尖,从心口捅了出来。 刀尖上的那滴鲜血,吧嗒一声滴落在草地上时,这个人嗓子里发出最后一丝对这个世界很留恋的叹息声,软软瘫倒在了地上。 “谢,谢谢啊!” 反戴着一顶棒球帽的大胖子,爬起来后对铁辽连声道谢。 “没事,小心些。” 铁辽懒得跟这人说什么,随口淡淡说了句,转身走进了客厅内。 他没有看到,弯腰抬手擦汗的大胖子,曾经盯着他后脖子阴森的笑了下。 随着外面草坪上最后一个叛军被干掉,整栋占地数百亩庄园里的喊杀声,也彻底销声匿迹,血腥的气息,却愈发的浓郁。 虽说不怎么在意这些人的死活,不过看到满大厅都是死人后,铁辽还是有些不忍,低头看了眼自己的双手,转身走向了洗手间。 就是隐藏有暗道的那个洗手间。 他不喜欢自己双手粘满鲜血,也不想再去楼上参与阿蓝黛娃对反贼头子的最后围剿,只想洗把脸。 那样,心里可能会好受一些吧? 铁辽随手把陌刀放在洗手盆旁边,打开了水龙头。 洗了两把脸,铁辽甩着手的抬起头,看着镜子中的自己,神色平静。 他很清楚,在他跟阿蓝黛娃一起出现在蝙蝠山上后,不管是方圆,还是漠北北,很快就会得到消息,并猜测他这样做的用意。 那两个人就没有一个是傻瓜,肯定能从他当前的做法中,判断出他这样做是为了什么。 如果是方圆先找上门来,铁辽这样做的苦心就不算白费了。 如果先来的是漠北北--铁辽觉得,他就彻底失去回到华夏的机会:那个不知道用什么办法让方圆不正常的女魔头,当然不愿意他不按照她所安排的那样,节外生枝,为避免没必要的麻烦,会在暗中干掉他。 希望方圆能最先来吧,死在他手里貌似也比被漠北北干掉要强很多,最起码等他以后发现他错杀了我后,心里会内疚。 想到自己盼着方圆最先出现的原因,竟然只是为了让他内疚时,铁辽无奈的苦笑了声,再次捧起水,泼在了脸上。 冰凉的水能提神,铁辽深吸一口气时,有沉重的脚步声从门外传来。 他回头看去,就看到刚被他救了的那个大胖子,神色疲惫的走了进来。 “你也在啊。” 满脸络腮胡子的大胖子,看到铁辽在里面后,稍稍愣了下,接着笑着走了过来。 铁辽点了点头,伸手从抽纸盒里拽出一块纸巾,擦了擦脸。 “认识一下,我叫伊万诺夫。” 大胖子在自己身上擦了擦手,满眼都是感激神色的伸出了右手。 “你还没洗手。” 铁辽淡淡的说了句,拿起洗脸盆上的陌刀,擦着他肩膀向外走去。 “喂,等等!” 大胖子抬手,拍向了铁辽:“我有话要问你。” -- “该说的,我都说了,你不信那是你的事!” 梅耶卡夫脸色苍白的站在桌前,尽可能让自己腰板挺直。 在他背后的办公桌后面,就是脑袋被劈成两半的休戈维奇,在他脚下,则横七竖八的躺着六七具尸体,身中数颗子弹的依布答意,竟然还没有死,就倚在办公桌上,眼神绝望的望着阿蓝黛娃。 一败涂地。 这个成语,用来形容当前的梅耶卡夫,是再也恰当不过了。 就在十几分钟前,梅耶卡夫还站在桌子前,以胜利者的姿态,来欣赏休戈维奇的尸体,并虔诚的为他做了祷告,希望上帝能原谅他活着时犯下的累累罪行。 可谁知道他刚替老大哥祈祷完,阿蓝黛娃就神兵天将般的出现,用狂风暴雨般的打击,很快就让他变成了孤家寡人。 阿蓝黛娃没有直接干掉梅耶卡夫,是想问清楚他为什么要背叛父亲。 这个女人从女孩子变成真正的女人后,心态也变了,竟然能守着父亲的尸体,能克制住让她发疯的悲痛,沉着冷静的审问梅耶卡夫。 梅耶卡夫的回答很简单:我背叛你爸,是因为我为组织做出了仅次于他的贡献,结果他只想培养对吸血蝙蝠毫无贡献的你来当接班人,让我继续充当千年老二,这对我来说很不公平。 就为了寻求公平,梅耶卡夫忍无可忍下,终于走上了谋反的不归路。 华夏有句成语是这样说的:成王败寇。 “我要是成功了,我就是新任吸血蝙蝠的大首领,全世界十数万帮众会员,都将供我所驱使,让我品尝到再也没有人约束的愉悦。” 梅耶卡夫淡然笑了下,重复了一遍刚才说过的话:“在下定决心后,我就做好了失败的准备,所以是杀是剐,都任由你来处置。呵呵,没办法,谁让我失败了呢?” 回头看了眼休戈维奇,梅耶卡夫才继续说道:“可他,并不是我杀的。依布答意在带人冲进办公室时,他就这样了。” “你、你胡说!” 在进来后,只看了一眼父亲的尸体,就眼睛充血不敢再看的阿蓝黛娃,伸手从旁边一个小弟手中,夺过了刀子,双手紧攥着,微微侧着身子,一步步的走向了梅耶卡夫:“不是你,又是谁!?” 梅耶卡夫半转身,向旁边跨出一步,让开了被遮住的那把刀,抬手指着墙上那朵妖艳花儿的旁边,低声说道:“黛娃,你该认识这行汉字吧?” 阿蓝黛娃在刚进来时,就看到墙上多了这么一朵花,却没注意到旁边还有一行字,此时被梅耶卡夫提醒后,才凝神看去。 阿蓝黛娃的汉语说的很流利,当然也认识这行汉字写的是什么:方圆,杀休戈维奇于此! “方圆!” 阿蓝黛娃脑子一阵晕眩,身子晃了两晃时,幸亏跟随她走过来的本杰夫,及时伸手搀扶住了她的胳膊,才没有摔倒在地上。 慢慢推开老奴才的手,阿蓝黛娃深吸了一口气,哑声问道:“是、是方圆杀了我爸?” “还有你爸身边的十二警卫,要不然依布答意没这么容易得手。” 梅耶卡夫咽了口吐沫,惨笑一声:“呵呵,黛娃,反正我马上就要死了,还有必要跟你撒谎吗?” “我、我可以作证,梅耶卡夫先生并没有杀--” 瘫坐在办公桌前的依布答意,强忍着剧痛抬手,刚说到这儿,阿蓝黛娃手中尖刀就风一般的吹过他咽喉,割断了他接下来要说的话。 噗的一声轻响声,一股子血箭从依布答意喉间喷出,喷了阿蓝黛娃一身,脑袋缓缓垂了下来。 一颗潜在的影视巨星,就此陨落。 “梅耶卡夫,我相信你,你没有欺骗黛娃。” 本杰夫看都没看依布答意一眼,盯着梅耶卡夫缓缓说道。 “多谢。” 梅耶卡夫长长松了口气,说道:“放过我的家人吧,他们不知道我做了些什么,看在我没有杀害休戈维奇的份上。” “好,我答应你,你好好的去吧。” 本杰夫稍稍沉默片刻,从阿蓝黛娃手中拿过尖刀,倒转刀柄递给了他。 “我忽然发现,我很凑巧的为人背了黑锅,很不甘心。” 梅耶卡夫接过尖刀,笑着说完这句话后,刀尖冲着心脏位置,全力猛刺了下去。 “别忘了,替我祈祷,请上帝能宽恕我。” 梅耶卡夫倚着桌子,缓缓瘫倒在地上时,提出了最后一个要求。 第935章 :将相王侯,圆有种乎 梅耶卡夫暗中筹划十数年,今朝突然行动后,距离吸血蝙蝠中那把代表权利的椅子,只有一步之遥。 只需把休戈维奇的尸体拨拉到一边去,梅耶卡夫就能坐在上面,像老大生前那样对十数万帮众会员发号施令,享受权利至高无上的愉悦感。 可是最终,他却倒在了那把早就望眼欲穿的椅子面前。 梅耶卡夫慢慢松开手,本杰夫等人都能看到那把尖刀深没至柄,由此可以看出,他自杀的决心有多大,脸上都浮上满意的笑容。 难道,他暗中筹划那么多年,忽然行动造成这么多人死亡后,就只为了寻死? 呆望着梅耶卡夫那张脸,阿蓝黛娃沉默很久,才慢慢地抬起了头,看向了昔日那个宠她爱她呵护她的父亲。 任何人的脑袋,在被刀子劈成两半后,都会变得异常恐怖,不管他生前拥有多大的权利,有多么的威严,现在都只是一具骇人的尸体。 阿蓝黛娃双膝慢慢弯曲,跪倒在了地上。 为梅耶卡夫祷告几句的本杰夫,缓步走了过去,嘴里依旧念着圣经,从办公桌下面某个抽屉里,找出一个透明胶带,撕下来一圈一圈的缠在老爷的脑袋上。 用透明胶带缠住的视觉效果,当然不如用针线缝住的好,不过目前能够把休戈维奇的脑袋合在一起,接受阿蓝黛娃的跪祭才是最重要的。 做好这一切后,本杰夫像往常有人来到办公室觐见老大那样,站在了尸体后面,表情严肃的说道:“阿蓝黛娃,现在我代表老爷,有几句话要问你。” 阿蓝黛娃嘴角紧紧抿了句,抬起满是泪水的脸,哑声回答:“您请问。” “你,有信心,成为吸血蝙蝠这艘大船的新一任舰长,带领十数万帮众,劈棘斩浪,像祖辈那样走向辉煌吗?” 本杰夫这样说,就是要代表休戈维奇要把吸血蝙蝠老大位置,传给阿蓝黛娃了。 老话说的有道理:国,不可一天无主。 吸血蝙蝠虽说不是一个国家,可它的人力物力综合起来,却比很多贫困小国还要强大,如果本杰夫不及时立下‘新君’,那么帮派内肯定人心不稳。 十数万帮众中,可不仅仅只有梅耶卡夫一个人,想坐在这一言九鼎的位子上。 所以当前‘停尸不顾’,也要先确认新的大首领,确实是吸血蝙蝠的当务之急。 借着斩杀梅耶卡夫的机会,本杰夫出面顺利让阿蓝黛娃成为新的大首领后,就算那些人再怎么不甘,要想闹腾的话,也得想想反叛者的下场。 短短一两天内就迅速成熟起来的阿蓝黛娃,自然也明白这个道理,马上张嘴--却说不出来了。 自从休戈维奇开始刻意把她当继承人培养后,阿蓝黛娃就理所当然的以为,她将会是组织的下一任大首领了。 直到昨天早上,休戈维奇让本杰夫把她送到彼得山后,她才无比的失落、痛苦,绝望。 人活着,最无法承受的痛苦莫过于此了。 要不是有仇恨支撑(要干掉某人)着阿蓝黛娃,说不定回到彼得山后,阿蓝黛娃就会投缳上吊,一代绝世性感美女就此香消玉损了。 同样,已经被绝望所笼罩的人,忽然发现漫天云雾霍然散去,阳光明媚,失而复得的东西就在眼前,唾手可得后,心中会有多么的激动,也是文字无法形容的。 只是,当这份激动是以父亲惨死换来的后,含金量就少了太多,张嘴刚要说‘我有信心’的阿蓝黛娃,忽然觉得成为组织的大首领,其实并不是她以前所想象的那样好。 如果可以,她圆愿选择在彼得山平淡一辈子,只要父亲能活过来。 “你,有信心吗?” 看到阿蓝黛娃忽然不说话后,本杰夫有些着急,声音提高了几分。 当前的办公室内,可不仅仅只有他们两个人,还有十数个跟来‘勤王’的大小头目,大家伙看到老大惨死后,惊骇过后,脸色就变得丰富多彩起来。 更有甚者,都开始相互打眼色,窃窃私语了。 比财帛更动人心的,就是权利。 面对高高在上的权利之位,就连最胆小、最忠诚的手下,都可能有别的想法,毕竟早在两千多年前,华夏的陈胜吴广,就曾经说过‘将相王侯,圆有种乎’的话了。 所以本杰夫看到阿蓝黛娃忽然‘失声’,其他头目都表情‘丰富’后,立即就意识到事情要糟糕,赶紧提高声音再次问道。 阿蓝黛娃的嘴巴张合了一下,仍然没有发出丝毫声音,泪水却淌的更急。 “阿蓝黛娃,难道你没信心,成为吸血蝙蝠的新一任大首领!?” 本杰夫心中更急,眼看已经有人要偷偷退出门口,他舌绽春雷般的大喝一声,抓起桌子上的一把手枪,对着天花板就扣下了扳机。 砰地一声枪响,惊醒了茫然中的阿蓝黛娃,也震住了要偷偷退出办公室的几个人。 “你还是老爷的女儿吗!” 本杰夫高举着手枪,嘎声喝道:“如果你没信心继承老爷的事业,现在就可以走了,以后都不要踏上蝙蝠山一步!” “我、我有信心!” 阿蓝黛娃终于清醒过来,抬手飞快的擦了把脸,高声回答:“我有信心带领我的兄弟姐妹们,勇敢面对,解决所有的困难!” “好!” 本杰夫提着的心这才落了下来,快步绕过桌子上,伸手从脖子上摘下一个十字架形的钥匙,缓缓戴在了阿蓝黛娃的脖子上,沉声说道:“这把钥匙,就是吸血蝙蝠最高权力的象征。现在我奉已故大首领的遗命,把它传给你,希望你别忘记你刚才的誓言,能带领我们所有人,去勇敢面对,解决所有的困难。” 就像华夏封建社会相传历代的传国玉玺、英国女王那顶镶嵌着光明之山(钻石)的王冠那样,这把看似不起眼的钥匙,就是吸血蝙蝠老大身份的象征。 谁拥有了它,谁就是正统的老大。 这个十字架,也是蝙蝠山最高机密室内保险柜的钥匙,里面藏有吸血蝙蝠所有十数万帮众的详细资料,唯有老大才能根据这些资料,在芸芸众生中知晓谁才是吸血蝙蝠的人。 阿蓝黛娃慢慢拿起那个十字架,放在额头上印了下,又用嘴唇轻吻一下,才缓缓站起身来,转身面对那些小弟,沉声说:“从此之后,我就是你们新的大首领。” 众人面面相觑,没有谁说话。 大家伙不顾生死的,追随阿蓝黛娃来勤王,只是因为他们忠于休戈维奇。 掌管吸血蝙蝠大权长达二十多年的休戈维奇,早就在人们心中留下了深深烙印:我,就是你们的王,我会赐给你们泼天大的富贵,也能动动手指,让你们家破人亡。所以,你们要誓死效忠于我,听我的话,记着我的好。我有危险时,你们就算不要命也得来保护我。我想宰谁时,他最好洗白白了伸长脖子等着,要不然-- 大家伙尊敬(或者说是惧怕)的,也仅仅是休戈维奇,这才响应本杰夫的召唤,跑来蝙蝠山保护大首领,铲除背叛者。 可是现在老大已经死了,压在大家伙心头的那座大山忽然不见了,从没有过的轻松,让他们忽然有了很多想法,并跃跃欲试。 就像没听到阿蓝黛娃在说什么那样,最少得有七八双眼睛带着贪婪神色,死盯着阿蓝黛娃脖子里的那个十字架。 “怎么,你、你们不信服我吗!?” 阿蓝黛娃脸色大变,厉声喝问时,右手向回一抄,拿起了扎在桌子上的那把刀。 她身后的本杰夫,脸色也有些发白,霍然举起手枪对准了那些人。 本杰夫是休戈维奇的绝对心腹,蝙蝠山的二号人物,相当于华夏封建社会为皇帝掌印的心腹太监,以往所有前来总部拜见老大的各路头目,都对他尊重有加。 但不管他昔日再怎么威风凛凛,可终究只是一个管家,是靠休戈维奇来狐假虎威的,大家尊重他,也只是看在他是老大心腹的份上罢了。 现在老大的脑袋被人劈成两半,本杰夫唯一能依仗的大山轰然倒塌--那么,凭什么由他来决定,谁才是吸血蝙蝠下一任老大? 阿蓝黛娃? 嚓,开玩笑啊开玩笑,这女人也就是仗着是老大的闺女,有着一具能迷倒世间所有男人的性感身躯罢了,除此之外还有什么长处? 一个只供爷们儿骑在上面驰骋的大洋马,又有什么资格骑在大家伙脖子上,吆五喝六的装模作样? 信服? 特么的,谁要是信服你一个胸大无脑的女人,才是智障儿! 现在老大死了,最有实力争夺老大位置的梅耶卡夫,也很苦比的自杀身亡,此时不争夺一下大首领的位子,更待何时? 大首领的位子只有一个,我们却有十几号人,谁来当? 这不是问题! 当前问题是,先把本杰夫,跟这浪荡臭女人干掉,然后大家再各显神通争抢老大位置也不迟! 十数个人,相互看了半分钟,忽然间就分成了三拨。 这是三股势利,每一股都有自己的老大。 本来,休戈维奇、梅耶卡夫挂掉后,最有希望能成为新任老大的,应该是‘御林军统领’皮特奈斯。 毕竟他掌管着保卫吸血蝙蝠大本营的重任,这三股势利的老大,也是出自他的手下。 只是那家伙命不怎么好,抢在老首领挂掉之前挂掉了,那么大家伙的机会就来了(也正是因为皮特奈斯的提前挂掉,休戈维奇还没有来得及安排新首领,导致御林军群龙无首,所以才让依布答意等人,能顺利潜上蝙蝠山)。 看到这一切后,本杰夫的心,攸地沉下了谷底,握枪的手都开始哆嗦了,嘎声厉喝:“你、你们要干什么?退后,退后!再不退后,我开枪--” 他这个‘枪’字刚说出口,枪声就响了。 却不是他开的枪。 一颗子弹精准击打在他手腕上,鲜血迸溅! 第936章 :嗜血后的疯狂 “啊!” 中枪后的本杰夫,惨叫出声时手枪落地。 大势已去。 本杰夫脑海中猛地划过这个成语时,凄声厉喝:“黛娃,快跑!” 本杰夫人老成精,在他想趁着大家伙还没明白过来,就独断担纲的要把吸血蝙蝠老大位置传给阿蓝黛娃,后者却愚蠢的犹豫时,就知道事情要糟了。 不过他可没想到,事情会糟到这种地步。 尤其是在有人敢开枪,打中他手腕后,本杰夫再想到的,已经不再是扶持阿蓝黛娃成为老大,更不是极力斩杀这些背叛者,而是提醒阿蓝黛娃赶紧跑人。 鲜血,从来都有鼓动人信心的神奇魅力,本杰夫手腕受伤,枪支落地后,大家伙唯一的威胁也宣告结束,那么接下来要做的,当然是把他们俩人给彻底干掉了。 他的吼声未落,十数个刚才还忠心耿耿的属下,就齐齐的发一声喊,挥舞着刀子扑了上来。 有人在开枪击中本杰夫手腕后,大家伙没有再用枪--这可能是休戈维奇生前的最后一点威信起到了作用,让他们潜意识内不敢开枪击毙阿蓝黛娃。 直到他们高举着刀子扑上来时,才想到该用枪来解决问题的,把阿蓝黛娃俩人打成筛子底。 不过既然已经动了,这么近的距离瞬间就到,再用枪已经来不及了,索性就用刀吧。 刀子也能杀人,不是吗? 当然是。 在大家伙狂喊着扑上来时,双眸已经灌血的阿蓝黛娃,已经娇叱一声,昆仑陌刀在灯光下划出一道冷森的半圆,犹如热汤泼雪那样,从最‘勇敢’的两个人身上掠过,把他们斩成了四半。 本来嘛,昆仑陌刀就是尘世间的绝顶利刃,再加上阿蓝黛娃的爆发力惊人,这些年来一只苦练‘外家功夫’,狂怒之下挥出的一刀,把两个人劈成四半也是很正常的。 “敢反叛者,死!” 阿蓝黛娃凄声大喝声中,虎入羊群般的扑进人群,手起刀落,一股势利的头目脑袋瓜子,就被削掉了半截。 如果是放在平时,阿蓝黛娃接连力斩三人后,肯定会起到相当残酷的震慑作用。 但现在不会。 毕竟大家伙都明白,如果不把阿蓝黛娃俩人灭口,在场的人都别想活了。 转身逃走后,也会面临被吸血蝙蝠全力追杀的厄运,被刀子削死也是个死--左右都是个死,为什么就不拼一下呢? 当前局势敌众我寡,大家伙都是文化人,敌我双方人数多少还是数的过来的。 “关门,关门!” 有人厉声喝叫着:“她刀子快,用家具来阻挡!” 此时能喊出这句话的人,无疑是个心理素质相当不错,头脑冷静的主。 确实这样。 此人曾是皮特奈斯最得力的副手,名叫维拉斯夫,被视为是御林军首领的接班人。 听到维拉斯夫的吆喝声后,他手下的四个小头目,马上就转身关上了房门,高声吆喝着拿家具来对抗阿蓝黛娃。 其他两股势利的首领,相比起维拉斯夫来说,智商可就差一些了,只觉得他的提议很正确,马上就抄起那些沉重的红木家具,高举着砸向阿蓝黛娃。 他们却没有发现,维拉斯夫五个人,都已经站在了他们身后,咋呼的声音比谁都响,只是蛊惑他们上前跟阿蓝黛娃血拼,他们坐收渔翁之利。 昆仑陌刀再锋利、神奇,那也得看看是在谁手中。 阿蓝黛娃爆发力再好,横练功夫再出色,也得看看她面对的都是些什么人。 更何况人家换成粗重的红木家具后,就像举着盾牌压过来那样,她犀利的攻势马上就被遏制住了,唯有疯了那样,拿刀乱劈。 战斗一开始,本杰夫左腿、右肩又挨了两刀,被人一脚踹到了办公室下面,要是再敢露头的话,铁定会一刀下来,把他脑袋剁掉。 这样一来,阿蓝黛娃就成了孤军奋战了,手舞陌刀,大呼小叫,势若猛虎,竟然又被她斩杀了两个反叛者。 “老爷啊老爷,您就显显灵吧,把这些反叛者都带走!” 本杰夫在桌子下面,哀声哭泣,满脸的绝望。 只是休戈维奇没有显灵,依旧静静的端坐在大班椅上,目视前方,笑看风云淡的-- “啊!” 势如疯虎的阿蓝黛娃,又把一个反驳者两条腿给齐刷刷斩断后,一把刀也狠狠刺在了她左肩下,差一点就刺中心脏了。 我要死了。 后背被衣架狠狠砸的单膝跪地的阿蓝黛娃,张嘴吐出一口鲜血时,右手手腕一疼,陌刀脱手飞出--很巧,笃的一声插、进了房门门缝中。 三个手下全部殉职的头目,此时已经双眼血红,一脚踢飞了阿蓝黛娃的陌刀后,伸手就采住她头发,猛地踢起膝盖,狠狠撞在了她下巴上。 眼前发黑,金星直冒,就是阿蓝黛娃此时真实的写照。 这重重一击,让她彻底失去了反抗力,双眼翻白再次吐出一口鲜血。 崩的一声,那个头目扯断了她脖子上的十字架。 “哈,哈哈,哇哈哈!” 那个头目望着手里的十字架,狂笑几声时,眼珠子一直立,落在了阿蓝黛娃的胸上:他在扯下十字架时,也把阿蓝黛娃的衣服给扯开了,那两座比喜马拉雅山还要更加壮硕的圆月,就这样突兀出现在他视线中。 男人之所以能嗜血疯狂,那都是因为雄性荷尔蒙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直白的来说呢就是,现在所有拼死相杀的男人,雄性荷尔蒙都在剧烈分泌,一旦看到如此诱人的异性身体后,能不感觉嗓子发干,心跳再次加速,野兽般的低吼一声,伸手采住她衣服,猛地向两边一撕吗? 嗜血中的男人,对性的要求空前高涨,尤其是遇到阿蓝黛娃这样的绝代性尤物时,只想用最原始的方式,把她狠狠践踏一番,才能平息身体里急速奔腾的热血。 “哈,哈哈!” 男人以前铁定早就垂涎阿蓝黛娃的无双性感,只是深埋在心底不敢表露,现在休戈维奇以死,代表权利的十字架已经得手,可谓是大局已定,那为什么不做他早就渴望想做的事儿呢? 狂笑声中,男人用力采着阿蓝黛娃的头发,使劲往上提起的同时,右肘已经狠狠撞在了她的胃部。 “啊!” 晕乎乎的阿蓝黛娃嘎声惨叫声未落,已经被人摔倒在了桌子上,刚下意识的伸手抠出住桌沿,腰带就被刀子挑断,一只大手揪住她的裤子,野蛮粗鲁异常的往下褪-- 除了恰好昏迷过去的本杰夫、还有那些死人外,其他男人脑子里都轰的一声叫:真美。 阿蓝黛娃有着尘世间最魔鬼的身材,维拉斯夫等人都见过。 但大家伙,也只是看到阿蓝黛娃穿着衣服时的样子,却从没有如此直观的‘欣赏’,暂且不说别的,仅仅是由那两轮圆月组成的肉磨盘,就让他们在瞬间丧失了思维能力。 一群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 如果方圆在场的话,肯定会这样嗤笑维拉斯夫等人:想当初,老子在小粉丝超市内时,可是用饭盒痛扁过这个大磨盘的,也没像你们这样表现的没出息。 “咕咚!” 那个头目呆愣片刻后,狠狠咽了口吐沫,伸出毛茸茸的大手,在丝绸般顺滑的磨盘上轻轻擦拭起来。 阿蓝黛娃死了般那样,伏在办公桌上动也不动。 她确实无力反抗了,刚才接连斩杀七八个人,已经是她能力的极限,在接连遭受沉重打击后,她除了像菜板上的鱼那样任人宰割,还能做什么? “我的,她是我的!” 那个头目再次狠狠咽了口吐沫后,忽然猛地转身,恶狠狠瞪着维拉斯夫几个人,神色如魔鬼般那样可怕:“谁敢跟我抢,我杀他全家!” 维拉斯夫发直的眼珠子,转动了下,接着低头小声说:“我们,不敢。” “我就知道你们不敢,哈,哈哈!” 嗜血男人在绝美性尤物面前,彻底丧失了理智,哈哈狂笑着转身,撕下了阿蓝黛娃的上衣,抬脚把那双腿之间的裤子,踩在了脚下,随即就开始急不可耐的解腰带。 他只想用最快的速度,享受到阿蓝黛娃这绝代性尤物。 那种感觉,肯定比在天上飞翔还要好吧? 男人想到这儿时,灵魂就真得从透胸而出的刀尖飞出,在天花板下的半空中,自由自在的飞翔了。 维拉斯夫慢慢把死不瞑目的这哥们的尸体,给拨拉到一边去后,左手代替了他在阿蓝黛娃的身上来回游走着,还笑眯眯的问他:“看你张大嘴欲语还休的样子,是不是有什么话要跟我说?” -- “说什么?” 正走向洗手间门口的铁辽,在被大胖子拍了下肩膀后,右手手背上的青筋猛地崩起,接着恢复正常,缓缓回头看向了他。 络腮胡的大胖子,满眼都是感激神色:“我只想问问你,叫什么名字。感谢你,刚才救了我。” “我叫什么名字,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都活着。” 铁辽笑着摇了摇头,快步走出了洗手间。 他不想让阿蓝黛娃、本杰夫之外的吸血蝙蝠帮众,知道他叫什么名字。 对他来说,身为华夏最精锐、也最该骄傲的特工,帮阿蓝黛娃来铲除反叛者,这已经违反了当初龙头制订下的某条规矩:任何时候,都不许与黑帮掺和在一起。 铁辽帮阿蓝黛娃,只为找出方圆发疯的真正原因,可没打算跟谁交朋友。 出了洗手间后,铁辽才发现大厅内已经空荡荡的了,那些尸体也被人搬运了出去,参加此次勤王行动的小弟们,都很自觉的去了外面,搜寻还有可能幸存的反叛者。 隐隐的,有本杰夫的声音从二楼传来。 铁辽走向楼梯,刚迈上一个台阶却又缩回脚,快步走出了大厅门口。 他知道,强力反弹成功的阿蓝黛娃,这时候肯定在审问背叛者,他一个外人,没必要,也没那份闲心,去参与这些。 等阿蓝黛娃处理完内部事后,自然会请他上去的。 第937章 :最高绝密报告 别墅外的院子里,保皇派人士分成两拨,一拨去搜寻漏网之鱼,另外一拨在清扫战场。 死了这么多人,还都是昔日的‘战友’,铁辽觉得他们作为胜利者,也不会有太多的欢欣喜悦之情。 他更没什么值得高兴的地方,也不想看到这遍地狼藉的一幕,于是就直接穿过草坪走出了庄园。 庄园门口,也有十数个持枪小弟把手,以防造反派的残余势力,再卷土重来。 就像大胖子那样,大家伙也不知道铁辽是谁,来自哪儿,不过可都亲眼看到他在刚才的战斗中,表现的有多么出彩了,至少有七八个穷凶极恶的背叛者,就死在他手下。 勇士啊,这是个真正的勇士! 俄罗斯人民,是个崇敬勇士的民族,所以看到铁辽要出庄园后,没有谁阻拦他,还都微笑着冲他打招呼。 铁辽点头回礼出门后,点上一颗烟沿着下山公路缓步前行,走了百十米后看到路边有上山的台阶,随即信步走了上去。 婉转走了一段台阶后,铁辽眼前豁然开朗,前面竟然是个占地面积足有三四亩地的小公园,载满了花树,还有一个小池塘,一条栈道穿过水面,有两个建在水面上的小亭子,颇有几分铁辽所熟悉的华夏江南风采。 来到池塘边的那个小亭子里,铁辽坐在了长条椅上,面对水面出神片刻后,从口袋里拿出了那根莹白色的发丝。 此时东方已经乍现曙光,接近黎明,不需要任何的照明设备,铁辽就能看清楚这根发丝。 他从没想到过,一根头发丝竟然也会有这么大的魅力,能让他本来随意看几眼时,能从中看出某些东西。 这根发丝,就像一件精致的艺术品,几近透明的莹白(请注意,是莹白,而不是白种人那种常见的银白色)中,隐隐有金泽蕴含其中。 就像,一个被薄薄迷雾笼罩起来的绝色美女,你看不清她的样子,却偏偏能想象出她得有多么的美丽,使你忍不住的想走进迷雾,去探个究竟。 “这根头发的主人,会是谁呢?跟方圆,又有什么样的关系?我怎么想不起,他身边的那些女人,有谁会拥有这样一头魅力长发?” 也不知看了多久,铁辽才喃喃的苦笑着,摇了摇头后,正准备把发丝收好,是时候回庄园内,找阿蓝黛娃谈条件时,全身的肌肉,忽然就毫无征兆的绷紧。 铁辽相当敏锐的第六感告诉他:在你背后,有一双阴森邪恶的眼睛,在盯着你。如果你擅自回头,哪怕是动一下,就会有你无法想象的血光之灾发生。 铁辽能在以往无数次的危险任务中生存下来,敏锐的第六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既然现在已经对他发出了危险信号,那么他就再也不敢动一下了。 “你手里,拿的是什么?” 一个很熟悉的声音,从铁辽背后的花树丛中响起。 确实很熟悉,因为这是方圆的声音。 只是跟以往铁辽所熟悉的方圆声音不同,带有了极其邪恶的阴森感。 方圆变了,确实变了。 他不再是以前那个方圆了。 铁辽慢慢咽了口吐沫,缓缓举起了右手:“是一根头发丝--方圆,我觉得你该认识这根发丝的主人。能告诉我,她是谁吗?” 背后的方圆没有说话,看来他在仔细观察铁辽手中的那跟发丝。 方圆沉默片刻后,才淡淡问道:“你怎么看得出,我会认识这根头发丝的主人?” “因为你的左手中指上,戴着用这种发丝编成的指环。” 铁辽如实回答。 “不错,我是认识发丝的主人。” 方圆再次沉默片刻后,回答。 铁辽又问:“能告诉我,发丝的主人是谁吗?” 方圆反问:“你为什么要关心这个问题。” “那是因为,我觉得你变得跟以前不一样了,很可能是受到了这根发丝主人的影响。” 铁辽在回答问题时,并没有注意到从来都把‘什么’,说成‘啥’的方圆,说话习惯有了改变,只是说:“这根头发丝,是我昨晚在彼得山三号别墅路边,也就是阿蓝黛娃所住的那儿发现的。” 等了片刻,没听到方圆回答后,铁辽又说:“这就证明了,你认识的那个女人,是昨晚帮阿蓝黛娃杀掉那些暗杀者的人。” “那又怎么样?” 方圆又含糊不清的反问。 “我觉得,是它的主人影响了你。” 铁辽说道:“我希望,你能告诉我它的主人是谁,让我来帮你,找回本来那个我所熟悉的方圆。” 方圆笑了,笑声中依旧透着明显的邪意,缓缓回答:“呵呵,铁辽,你可能还不知道,现在的我,才是真正的我。” “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这样说。” 铁辽眉头皱了下,缓缓摇头。 “我觉得,依着你的智商,应该能猜出这根发丝的主人是谁。” 方圆慢悠悠的语速,提醒道:“又有谁,能在你铁辽的眼皮子底下,悄无声息的干掉那么多人,还没有被你发现。” “漠--北北!” 铁辽身子忽然剧烈一震,嘎声叫道。 他终于猜到这根头发丝的主人是谁了。 方圆说得不错,除了神鬼莫测的漠北北外,还能有谁在他眼皮子底下,残杀那么多人却没被他发觉? 可是打死铁辽,他也不想承认,方圆会跟漠北北串通一气。 是个有点情商的人,就能从方圆左手中指戴着漠北北发丝指环的行为中,猜出俩人已经是什么关系了。 方圆变了,在森林中遇到他后,不问青红皂白的就要杀掉他,都是漠北北的原因。 “唉。” 方圆幽幽的叹息声,从背后传来:“你说的不错,就是漠北北。” “原来,她在脱困后,就跟你狼狈为奸了。” 铁辽慢慢回头,盯着花树丛那边,几乎是一字一顿的问道:“可我不明白,你怎么会跟她在一起了!” “很简单,因为我跟他,才是一路人。” 方圆的声音,从花木丛中传来,带着冷漠:“这就是我刚才为什么要跟你说,这才是真正的我的原因。” 铁辽攥紧了陌刀刀柄,声音有些发颤的问道:“你,你也是来自九幽世界中的人?” “彼岸花,本来就属于九幽世界。” 方圆貌似不屑的嗤笑一声。 铁辽深吸了一口气,又问:“那你以前跟漠北北对抗,都是演戏,来欺骗我们的?” “那是真得,那时候,我做梦都想干掉漠北北。” “这话,是什么意思?” “很简单,以前我有那种想法,是因为我不知道自己是什么人,以为我就是跟你一样,肩负着阻挡来自九幽世界邪恶的重担,所以才会那样做。” “你现在,才知道你是什么人?” “是--总算,还不是太晚。” 方圆淡淡的回答。 铁辽腮帮子鼓了下,再说话时的声音,已经恢复了平静,还很有礼貌:“还请你告诉我,你是怎么知道,你也是九幽世界中的人的。你,坚信你跟漠北北,是一丘之貉?” “我跟漠北北,都是来自九幽世界,却又不是那个世界中的人。” 方圆的回答,让铁辽有些茫然:“这样说,是什么意思?” 方圆想了想,才问:“你应该听说双鱼玉佩的传说吧?” “双鱼玉佩?” 铁辽随口把这四个字重复一遍后,心底蓦然升起了寒意,刚恢复平静的声音,再次带有了颤音:“平、平行世界?” 双鱼玉佩的传说,早就在上世纪六十年代出,就在世界上流传了开来。 尤其是它来自罗布泊,那么从被龙头选拔成为七杀手之一的铁辽,自然没理由没听说过这个传说了。 铁辽不但听说过,还知道很多普通人无法知道的高度机密。 比方,在我们所熟悉的这个世界中,可能真存在一个平行空间。 在那个平行世界内,有跟我们当前所熟悉的一切人,和物体。 说是平行,也许不完全对,双鱼玉佩的试验,就已经有力证明两个世界相差七秒钟了。 至于在试验中,那条忽然来自另外一个世界的鱼,是从哪儿出来的这个问题,早就成为了本项研究学家关注的问题了。 经过长达十数年的研究后,才形成了一份很有权威性的报告。 铁辽曾经有幸见识过那份报告,大意是说:可以肯定,在我们身边还存在着一个间隔七秒钟的,同样的平行世界(或者说是平行空间),那个世界的物体,要想出现在我们的世界中,可能是通过罗布泊深处的黑暗世界。 黑暗世界内,隐藏着一个可以穿越两个平行世界的隧道。 当两个相同的物体,必须面对面在一起时(以鱼儿做举例),所需时间仅仅为七秒钟。 更奇怪的是,来自两个不同世界中的生命(还是以鱼儿举例),行为举止一模一样,但思想却截然不同。 如果打开那个隧道,两个世界同样的生物相遇后,拥有绝高智慧的两个‘自我’,就会生出消灭对方、成为唯一的心思(人类都希望自己是独一无二的,没谁喜欢有一个相同的‘自己’,来跟自己分享属于自己的世界。) 根据双鱼玉佩目前的试验,当其中一个世界中的生命结束后七秒钟,另外一个世界的相同生命,也会结束(还是以鱼儿为例)。 不过拥有超高智商的人类,却有可能克服这个困难,在残杀另外一个自己后,依旧能正常活下来。 至于这个人是怎么不受‘双鱼玉佩试验’得出来的结论所影响,单独活下来,很可能跟罗布泊深处那个黑暗世界内,有着唯一的重要关系。 那个黑暗世界内,应该存在着我们当前无法获悉的神秘力量--可怕的是,那个世界上的我们,可能已经找到了答案,目前他们正在克服最后的困难。 最后的困难,就是该怎么利用黑暗世界内的隧道,让他们那个世界中的大批人,成功穿越到我们的世界上,代替我们,成为地球的主人。 第938章 :拯救我们的世界 那份最高绝密报告中,洋洋洒洒几万言,从各个方面,以论证、推测等形式,最终基本确定出了这样的结果。 罗布泊深处那个黑暗世界中的不明生物,不是来自那个世界中的人。 他们(或者说是它们),只是处于两个平行世界夹缝中生存的第三股力量。 他们(它们)存在的使命,也许就是严防死守两个平行世界的隧道,拒绝任何人随意出入。 只是他们(它们)不甘心,数千年的只起到这个作用,所以就想成为两个世界中的某个世界上的最高生物,来享受人类才拥有的世界霸权。 当他们(它们)有了这个想法后,就开始选择到底去哪个世界中,实现他们(它们)的愿望。 很明显的是,所有生物都具备‘欺负弱小’的特点。 这句话放在这儿的意思,就是说:两个完全相等的平行世界,哪一个世界的科技更落后,人心更复杂、自私,就会更容易欺负些。 超遗憾,我们这个世界,成为了那些不明生物的选择目标,这才在千百年来,总是想被他们(它们)取而代之。 幸运的是,每当那些不明生物涉足世间时,总能有人挺身而出,让他们(它们)乖乖回到该属于他们(它们)的世界中,继续看守隧道。 以后,我们或许能通过更加先进的武器,像上世纪六十年代那样,用几颗原子弹,就能干掉那些冲出黑暗世界的异类,并长久保持这种优势。 可是,仅仅遏制黑暗世界那些不明生物,却不是我们高枕无忧的根本所在。 他们(它们),只是真正危险来临前的开路先锋。 当我们满足于一次一次又一次的打退这些不明生物,在为贩毒、走私、美元汇率而勾心斗角,在为买房难、看病难上学难而犯愁时…… 那个世界的人,却在全力研究该怎么大批通过罗布泊深处那个时光隧道,来到我们的世界,把我们赶尽杀绝,成为主人了。 报告中最后提议,国家高层最好把这份报告,交给世界上的其他国家,尤其是科技力量相当发展的英美等国,让他们深刻认识到当前我们人类所面临的危险处境,别再为了各自利益而相互争斗了,是时候该联合起来,齐心协力共同对付未来危险。 拯救我们的世界! 铁辽记得很清楚,那份绝密报告的主题,就是‘拯救我们的世界’这七个字。 他不知道这份报告,有没有引起国家高层的高度重视,有没有交给那些科技发展国家的首脑,呼吁全人类联合起来,为我们的世界而奋战。 他只知道,世界上的那些勾心斗角的破事,还在继续发生。 国内那些花儿般的年轻人们,还在俩眼冒星星的对用刀子修整过的南韩偶巴,狂呼‘小鲜肉,我爱你’。 还在为美国梨子7首发没有华夏而愤怒,为买到手机不惜割腰子卖肾的,连夜去排队,让美国佬在躺着点钞票的同时,也在毫不客气的大骂沙比-- 铁辽,只是个‘匹夫一怒,血溅五尺’的莽夫,他没资格,更没本事,让所有人都联合起来,一起抗衡未知的危险! 他只能随波逐流,竭力去为他的祖国,贡献出包括他生命在内的一切。 大事情,自然有大人物来劳神。 铁辽以为他只是个小人物,那么就该塌下身子来,做好他该做的事情就行--这,就是他在看完那份名为《拯救我们的世界》为题的绝密档案后,真实的想法。 他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内心深处更不相信报告中的可怕现象,会发生在他活着的这辈子中。 可就在他已经忘记那份绝密报告时,方圆却变了,要杀他。 可能是看在昔日的某些情分上,也很可能自信铁辽活不到天亮,才提到了双鱼玉佩,让他猛地想到了这些。 “是的,就是平行世界。” 方圆的声音,忽然有了点尖锐,让铁辽听上去,也显得更加邪恶了:“在漠北北脱困后,我才知道我,原来是来自那个世界。我穿越时光隧道,历经罗布泊内九幽世界那些不明生物的磨难,最终来到了这个世界中。” “我、我不信。” 铁辽只觉得嘴里发苦,依旧倔强的反驳道。 “呵呵,你信不信的,这并不重要。因为你信,我是来自那个世界,你不信,我也是来自那个世界。我跟漠北北,本来就属于那个世界,我们来你们的世界,只是起到打探消息的‘哨探’作用。” 方圆阴森森的一笑:“事实告诉我们,你们这个世界相当的丑陋,人心道德败坏,人与人,家族跟家族,国与国之间,能为利益生死相搏,不计代价……很好,这正是我们所希望看到的。唯有你们不团结,我们才有机会消灭你们,占领你们的花花世界。” 铁辽嘴里说他不相信方圆所说的这些,却又问道:“你们,为什么不好好活在你们的世界中,非得试图霸占我们这个丑陋的世界?” “人口,资源。” 方圆解释道:“当世界和平,科技高度发展,没有战争,大家相亲相爱一家人后,人口就会呈爆炸性增长,资源就会越来越不够用,最终枯竭,让我们无法继续生存。在那种情况下,寻找新的,适合于我们的生存环境,就成了我们必须解决的问题。” “幸运的是,我们的科学家,在经过长时间的努力后,终于找到了解决问题的办法。” 方圆顿了顿,放低的声音中,带着欣慰:“那就是我们总算找到了能来到你们这个世界的时间隧道,只需七秒钟,就能出现在你面前。” “你们,能对付黑暗世界中那些未知生物?” 铁辽忍不住的问道。 “哼!” 方圆冷哼一声再说话时,语气中已经夹杂了聋子都能听出的恨意:“总有一天,我们会找到对付那些未知生物的办法!或者,干脆驱使它们我们的先锋官,来为我们先把你们的世界搅乱!” 铁辽松了口气:“呼,这样说来的话,你们面前还没有找到对付它们的办法--第一次,我觉得九幽世界中的邪物,原来这样重要。现在我总算是明白,我们人类既然拥有了能一举把它们铲除的武器,却为什么还容忍它们继续存在下去的原因了。” 到目前为止,除了华夏之外,还有英美俄等国,也知道罗布泊深处那个黑暗世界的存在。 人们,也有了能让那个黑暗世界中不明生物一举灭绝的强有力武器(核弹),但却没有动用,那是因为人类已经知道它们存在的意义了,就是希望在找到对抗平行世界那些‘我们自己’的办法之前,依仗它们来为本世界看守门户。 “哼!” 方圆再次冷哼一声,语气阴森的问道:“还有什么要说的没有?如果没有,你也该上路了。” “有,两个。” 铁辽从长条椅子上站起来,问道:“第一个,明明是九幽夫人抚养长大的漠北北,怎么可能是你们那个世界中的人?” 方圆想都没想,就反问道:“你们的人,不也是派了个天狼星,守候在九幽世界许多年?” “哦,我明白了。” 铁辽这才恍然大悟:“漠北北,其实就是你们为对付九幽世界那些未知生物,才特意安排在哪儿的卧底。” “可以这样说吧。” 方圆说道:“只是她从小就被九幽夫人所抚养长大,在此之前并不知道这些,还被改变了体质,变成了刀枪不入,甘心供她所驱使。” “现在她知道,她是来自平行世界中的人了?” “这是你的第二个问题吗?” “不是。” “那就是废话了。” “第二个问题。” 铁辽抿了下嘴角,缓缓问道:“你,又是什么时候,才来到我们的世界的?” “方圆死后。” 方圆的回答,相当的简洁干练。 “方圆死后?” 铁辽听不懂方圆为什么这样说。 “接近两年前,你,还有秦摘花、漠北北三人,跟方圆一起去过北朝地下古城吧?” 方圆淡淡的反问道:“你觉得,依着人类的血肉之躯,能在那种情况还继续生存下来?” 铁辽豁然省悟了:“那时候,真正的方圆,已经牺牲了!他后来死而复生,只是因为你从那个世界过来,把他取而代之!” 方圆坦率的回答:“就是这样。” “可你为什么没有在他牺牲后的七秒钟后,跟他一起死去?” 铁辽的提问,早就在方圆的预料之中,依旧脱口回答:“很凑巧,也许是天意。在他死去的瞬间,我正在时光隧道中。生命力虽然强悍,但远远影响不到距离不知道有多远的时光隧道内的生物体。” 顿了顿,他才接着说:“不过,他的死,对我来说还是有了一定的影响,让我昏迷大半年,更丧失了以前的记忆。” “所以你才在来到我们的世界后,蛰伏这么久才有所动作。” “我得需要一段时间,来策划我下一步的具体计划。” “那,你为什么非要杀我呢?” 铁辽又问。 “这算第几个问题了?” 方圆有些不耐烦,花树枝子动了动。 “最后一个吧。” 铁辽语气诚恳的说道。 “因为,你知道的太多了。” 方圆的回答,就像某人在杀人灭口时,最惯用的方式。 “是啊,我知道的确实太多了。可有一点,你却不知道。” 铁辽说着,慢慢举起了昆仑陌刀。 花树枝子再次摇晃了下,方圆问:“哪一点?” “有时候,我不一定为了我男人的尊严,来跟打不过的对手拼死相杀,我也会逃!” 说到最后这个‘逃’字时,铁辽忽然腾身而起,斜斜的扑向池塘水面。 噗通一声大响中,冰凉的水迅速包围了铁辽。 还没有等他神经适应当前凉水的温度,后心却猛地一疼。 疼的他张嘴,要发出惨叫声时,凉水却迅速涌进了他嘴里,眼前发黑。 第939章 :必须坚强的活下去 如果是放在昨天,心事重重的铁辽走进洗手间,在洗手盆前洗脸时,方圆绝对会从天而降,给予他致命一击。 现在却不会了。 在休戈维奇尸体前看到自己那把陌刀后,方圆才恍然大悟,自己原来是那样愚蠢,被漠北北那个女魔头蛊惑后,要不是昆仑拼死阻止,他绝对会酿成大错。 虽然他不会像《倚天屠龙记》中的张老五那样,因为老婆作恶多端伤害兄弟,而羞愧的自杀,但肯定会没脸再见所有的熟人,会捂着脸跑到一个谁也找不到的地方,了此一生。 想想就怕啊。 看到铁辽竟然跟随阿蓝黛娃一起,从暗道中钻出来后,方圆并没有感到吃惊。 如果铁辽不这样做,他才会觉得不正常。 铁辽为什么要帮阿蓝黛娃的原因,方圆基本能猜个差不多,所以心中才更加愧疚:如果不是我发昏被人当做沙比耍,依着老铁的狂傲,又怎么会帮那胸大无脑的女人? 透过天花板的小孔,方圆默默看着铁辽,心中琢磨是不是该跟他见面时,一个长了满脸络腮胡的大胖子走了进来。 这大胖子是来向铁辽道谢的,感谢刚才救了他。 在大胖子抬手去拍铁辽肩膀时,方圆就在心里劝他:别对老铁动手动脚的,他最讨厌男人对他‘动手动脚’的了,圆可被毒蛇咬一口,也不会让你碰到他的。 几乎每个人,都有一点不同于别人的小怪僻。 就像方圆从来都不抽半截烟那样,铁辽就不喜欢男人碰他,尤其是不熟悉,还又满身羊骚味的俄罗斯人。 就在方圆以为铁辽会轻巧的躲开大胖子这一拍时,没想到他却成功了。 这让方圆很是有些小惊讶,不过很快就释然了:铁辽现在因为哥们表现不正常,才心事重重的,反应慢上半拍也就很正常了。 大胖子叫住铁辽,是为了问他名字,感谢他。 老铁才不屑接受你的感谢--方圆心中这样想着时,铁辽果然淡淡拒绝了大胖子,快步走出了洗手间。 感谢别人却遭到不热情的拒绝,任谁都有些尴尬的。 大胖子也是这样。 躲在天花板上的方圆,看到大胖子盯着门口发了会儿呆,苦笑着低声嘟囔了句‘他还真是个怪人’,接着走到洗手盆前开始洗脸。 大胖子洗了几把脸后,双手捧起一拱水喝在嘴里,随即抬头闭眼开始吐‘呼噜’,几下后张嘴,猛地一口喷向了上方。 洗脸时含口水在嘴里,呼噜几下后再喷出去,这是很多人都有的习惯。 只是很少有人向大胖子这样朝天喷,搞得跟喷水的鲸鱼那样,不但把他自己也淋了一脑袋,喷出去的水更是穿过天花板上的小孔,喷在了方圆的脸上。 如果不是看到他是闭着眼的,方圆差点就以为大胖子发现了自己,才故意拿脏水来喷自己了,抬手擦了把脸,心中骂道:特么的,你敢不敢再来一下?老子肯定在你向上喷水时,往下撒尿。 “呼!” 用力喷了一口水的大胖子,长长吐出一口浊气后,用力摇晃了几下脑袋。 那脸上的肥肉,就像有风刮过的海面上那样,抖起层层的涟漪--俄罗斯男人胖很正常,可肥肉‘虚’到这种地步就有些不正常了。 不过很明显,方圆现在没心思去替大胖子考虑这事,抬头透过天窗向外看去,就看到铁辽一个人信步走出了庄园。 方圆知道他自己这时候出去,是不想过多参与吸血蝙蝠的事儿。 “那小子的肌肉,真得很结实,爆发力十足,我喜欢,嘿嘿。” 一声低低的淫笑,从下面传来。 方圆低头看去,才看到大胖子正看着他那只肥肥的右手,嘴里发出了咽口水的声音。 么的,这沙比原来是个背背山,怪不得他对老铁动手动脚呢! 方圆一下子明白了过来,觉得特别好笑。 方圆能从大胖子‘暧昧’的语气中,听出他舍不得就此‘放过’铁辽,说不定还会跟出去,继续找机会表达他对老铁的一番爱心。 果然,正如方圆所想象的那样,大胖子又咽了口口水后,再次喃喃自语:“我得去找他,我还从没有尝试过被亚洲男人爱抚的味道,希望、希望他不要让我失望。” 你肯定不会失望的。 哥们鼓励你,赶紧去追老铁,向他表达你深沉的爱意,撅起你那比阿蓝黛娃还要庞大的臀,上演拣肥皂的好戏吧。 不过老子能肯定,你真敢对老铁卖骚的话,估计会变成太监,这对你来说也是好事,毕竟你早就厌倦了做男人。 好像是听到了方圆的祈祷,大胖子犹豫了片刻,深吸一口气快步走出了洗手间。 方圆又从天窗向外看去,果然看到大胖子出门后,随便拦住两个搬运尸体的保皇派战友,问了几句什么,才快步走向庄园大门口,找铁辽求爱抚去了。 一个无聊的人,要去做无聊的事,注定会得到一个无聊的结局,这对方圆来说,实在没资格让他关注最后结果是什么,正准备再点上一颗烟时,却听到有枪声隐隐传来。 枪声来自庄园别墅的二楼,休戈维奇的办公室方向,看来阿蓝黛娃已经干掉了梅耶卡夫,为她苦比的父亲报仇雪恨了。 “唉,其实我留下来也没意思,还是趁着老铁不在,拿着我的陌刀闪人吧,俄罗斯人这些破事,老子没兴趣掺和。” 方圆低低叹了口气,掀起一块天花板,狸猫般那样灵敏的溜了下来。 别墅大厅内那些死尸,早就被保皇派给搬走了,地板上也胡乱擦拭了几遍,不过满屋子破损的家具,空气中弥漫着的浓郁血腥气息,都证明就在不久前这儿死了很多人。 勇敢的俄罗斯人民都自相残杀光了,方圆也不会有丁点难过,最多也就是有些舍不得--阿蓝黛娃那具无比性感的身子。 论起女人的‘媚功’,方圆觉得能跟阿蓝黛娃相提并论的,好像也唯有叶明媚了。 明媚姐是内媚,她的媚力来自骨子深处,好像每一根发丝,每一个细胞,都充斥着浓浓的媚力。 阿蓝黛娃则是外媚,就好比那些庸俗的暴发户,无论去哪儿,都恨不得把全部财产换成一座金山背在背上,让人们一眼就看出他是亿万富翁。 叶明媚的内媚是天性,放荡的外表,只是她游戏人间的面具,唯有真正尝过她滋味的男人,才能理解‘狐狸精’这个称呼的真正含义。 阿蓝黛娃的外媚也是天性,根本不需刻意去显摆,只要左手掐腰穿着高跟鞋的随便走两步,就能让所有看到她的正常男人,对她‘抬手敬礼’。 单以男人的本性需要来说,历经花丛那么久的方圆,迄今为止也就遇到了叶明媚、阿蓝黛娃这两个‘风格’完全不同的极品女人而已。 水水姐虽然也美的不行不行的,故意发嗲时也很动人,可她肯定内媚不如叶明媚,外媚不如阿蓝黛娃,倒是跟明珠一朵花齐名的人参果…… 方圆也搞不懂,他这时候的思想怎么这么龌龊,竟然想了这么多,还想到了楼宇湘。 想到那个身材娇小的女人时,方先生心中开始有邪火升起,正要伸手掐大腿里子一下,提醒自己是个正人君子时,忽然有女人的惨叫声,从二楼休戈维奇的办公室内传来。 接着就是男人愤怒的吼声,好像在喊什么‘她是我的’之类。 忽地一声,方圆心中的邪火被不知道哪儿生出来的冷风,一下子吹灭了,眼睛发亮的瞬间,好像猜到了什么,立即纵身扑向了楼梯口。 休戈维奇的办公室内。 原吸血蝙蝠的老大,俩眼已经死不瞑目的瞪着,却也只能干看着自己的独生爱女,遭受昔日手下的手下的凌辱。 彻底心灰意冷的阿蓝黛娃,慢慢抬起头,看向了父亲。 父女俩‘目光相对’时,阿蓝黛娃心中默默祈祷:爸,您要保佑女儿,能坚强的活下去,以后找机会用这些人肮脏的鲜血,来洗刷今天的耻辱。 好的,孩子,我会保佑你的。 休戈维奇没有丝毫生机的双眼里,竟然流露出了这样的意思。 这当然是阿蓝黛娃的幻想。 不过也足够她精神一震,如死灰的心攸地复活,有个声音在狂喊:我要活下去,无论遭受什么样的折磨,我都要坚强的活下去! “你是不是在想,你一定要坚强的活下去,以后才能用我们的献血,来洗刷你今天所受的耻辱?” 维拉斯夫就像阿蓝黛娃肚子里的蛔虫,竟然知道她是怎么想得。 阿蓝黛娃赤果的雪白丰满娇躯,猛地一颤。 刚腾起的生机,瞬间消灭,唯有恐惧,以及从没有过的绝望,以过电般的速度,传遍了四肢百骸:他,怎么能猜出我的想法?我以前,怎么从没关注过这个人! 维拉斯夫才不管阿蓝黛娃有多么的恐惧,绝望,右手游到她前面左边高山上猛地用力掐了下,让她本能的发出一声痛苦的吟唱时,才得意的嘿嘿笑道:“尊敬的阿蓝黛娃小姐,我承认你是全世界最迷人的女人。拥有你一辈子是所有男人的梦想,我也是这样想的。” “那、那求求你,不要杀我,我发誓会好好伺候你一辈子。” 阿蓝黛娃,用带着哭腔的声音,低低的哀求。 “好啊,那现在就好好伺候我,还有我这四个兄弟吧,当着尊敬的休戈维奇先生的面。只要能伺候我们爽了,我会考虑放过你的。” 维拉斯夫更加得意,淫笑着回头,对四个手下眯了下左眼。 他那四个属下会意,齐声格格怪笑着,晃着膀子走了过来。 边走,边解腰带。 他们非常清楚老大刚才那个眼色的意义:大家伙享受完这个女人的服务后,就送她去天堂,跟休戈维奇相见去吧。 啪的一声,维拉斯夫抬手在阿蓝黛娃结实的臀上,用力拍了一巴掌,低声吼道:“跪下!” 第940章 :谁才是最后的胜利者 真正能做大事的人,都有一个共同点:低调。 维拉斯夫就是这样一个人。 与擅于拍马溜须的皮特奈斯不同,维拉斯夫是个有真本事的,十数年自俄某特战部队退役后,就加入的吸血蝙蝠,从小弟开始做起,一步一步的爬到了当今位置,成为‘御林军’中的三股势利之一。 几年前,休戈维奇在跟本杰夫的某次闲聊中,就曾经谈论过这样一个话题:谁会是皮特奈斯的接班人? 任何组织大本营的防卫力量,都被当权者视为重中之重,在发现皮特奈斯随着年龄增长,醉心于享受后,休戈维奇就有了想把他换掉的心思。 那时候,本杰夫就提到了维拉斯夫。 事实证明,维拉斯夫确实不是一般人,要不然也不会成为今天最大的赢家,踩着梅耶卡夫的尸体,够到了吸血蝙蝠老大这把金交椅。 红颜祸水,这句成语可不是红口白牙说说,就能道明其中意思的。 阿蓝黛娃如果没有这么无比性感,依着头脑冷静的维拉斯夫,这时候绝对不会想享受她之后,再开枪把她崩掉。 他舍不得。 是真舍不得--更何况,现在他已经大局在握,阿蓝黛娃除了施展她动人的女性魅力,极力来讨好他以求活命之外,外面清扫战场的大部分人,都是他的直属手下。 他完全可以美美享受完阿蓝黛娃后,再高举着吸血蝙蝠最高权力象征的十字架,闪亮登场,昭告天下:从此后,我,维拉斯夫,就是你们的王! 至于跟随阿蓝黛娃一起来的那个华夏人……开玩笑,啥时候华夏人也能在俄罗斯兴风作浪了? 姓铁的如果知趣还好,到时候給他一笔银子,打发他走人。 如果他不知趣--对不起,吸血蝙蝠杀人,从来都不需要任何理由的。 既然左想右想前想后想,无论怎么想,维拉斯夫都铁铁的成为吸血蝙蝠的老大,那为什么不在‘登基’之前,与四个心腹手下一起,享受下莫斯科第一美女的倾情服务呢? 华夏有句老话说得好啊:一起扛过枪,一起嫖过娼的战友,才是大锤子砸不烂的铁关系。 维拉斯夫以后要想执掌吸血蝙蝠,还得依仗这四个心腹手下大力支持呢,现在大家伙一起嫖阿蓝黛娃,岂不是加深兄弟感情的最佳机会? 千万别担心尊敬的黛娃小姐,能否受得了五个狗熊般健壮的男人--单看她健壮的体型,估计没什么问题的,说不定最后败下阵来的,还是己方五个人。 要玩,那就玩的愉快些。 先让尊敬的黛娃小姐,展露一下她的嘴上功夫,这才是男人赤膊上阵厮杀前最好的热身运动。 阿蓝黛娃就像一个没有灵魂的木偶,嘴里喃喃哀求着,顺从的转身,慢慢跪倒在了满是鲜血的地上。 她从没有为哪个男人做过这种事,却不代表着她不懂的,不会,要不然在跪下后,就不会闭上眼,慢慢张开了她的嘴。 “我,我先来!” 一个心腹手下,俩眼珠子冒着红光的看着维拉斯夫,满脸的乞求神色,就像乞求主人给口吃的走狗。 维拉斯夫才不会责怪他想抢得‘头筹’,反而很欣慰心腹当前的这种迫不及待,故作深沉的考虑片刻,才傲慢的点了点头,说:“别着急,慢慢来,都有份。其实,她除了一张嘴之外,还有两只手。” “嘿,嘿嘿。” “喝,喝喝!” 听老大这样说后,其他几个争抢慢了正后悔的心腹,立即高兴了起来,马上就争相凑过来,从裤子里向外掏家伙。 网络上,有人从小说,电影,电视剧里总结出了数十条定律。 定律之一,就是在男主的女人,即将遭到反派男配的践踏时,男主就会神兵天将般出现--出现的时机不早也不晚,恰好在好事即将行动时。 此条定律的总结,是这样说的:男主早来会儿,晚来会儿,要么不给反派男配机会,要么让女人被反派男配干完……哪怕是干个开头也好啊,不这样发展,男主会死吗? 事实证明,男主不会死,更不愿意属于他的女人,被反派角色给实际性的侮辱,他们只是习惯了在最关键时刻才会出现的狗血剧情。 方圆就是一个这样的男主,眼看维拉斯夫那三个心腹手下,就要跟当世最无比性感的阿蓝黛娃小姐,发生点零距离的关系了,他就出现在了门口,幽幽的叹了口气:“唉,五个大男人欺负一个女人,就不怕、不怕得病吗?” 按照剧本上的发展,方圆这时候该说‘五个大男人欺负一女人,就不怕脸红吗’才对。 不过方先生觉得,维拉斯夫他们,还真不一定脸红,于是就及时改口,说他们不怕得病了。 已经准备好接受践踏的阿蓝黛娃,听到方圆的身子后,全身都猛地一颤,霍然睁开了眼。 上帝曾经问过黛娃小姐一个问题:你最想把他杀掉后再煮煮吃了的人,是谁? 是方圆。 就算有人拿大锤子,在阿蓝黛娃那漂亮的脑袋上狠狠砸八百下,她也不会说出第二个人选。 就是方圆,在小粉丝超市,用饭盒痛扁了她一顿后,再把她绑到森林某件小石屋内,以无比卑鄙的方式给她下药(现在她已经知道自己在小石屋内时,已经被下了发、情的药)后,狠干了她整整一个晚上,结果才导致休戈维奇下山,让梅耶卡夫抓住机会,及时发动了叛乱。 父亲死了。 死后的样子无比残忍,是被方圆用刀子把脑袋劈成了两半。 休戈维奇如果不死,就算再给维拉斯夫一百个胆子,他也不敢生出反心,更不敢像当前这样,给予她死不瞑目的羞辱。 (说实在的,思想开放的阿蓝黛娃,或许还真不在乎独战五大老爷们儿这种事,就像霸占欲超强的男人,恨不得同时跟八百个美女一起滚被单那样。 她感到羞辱,那是因为她老子的尸体,还在身后椅子上坐着,静静的‘看着’她,这才是让她无法接受的。 如果不是奢望要坚强活下去,她圆死,也不会顺从维拉斯夫的。) 黛娃小姐,从三天前高高在上的女王,落到当前家破人亡、还得奢望以自己身体来换取活命的地步,都是败方圆所赐。 现在,他却在阿蓝黛娃最无助的时候,出现了。 阿蓝黛娃不认为方圆出现,就是为了帮她铲除维拉斯夫的,更不会打算扶持她当上吸血蝙蝠的老大位置。 要不然,他也不会一刀把休戈维奇的脑袋,劈成两半后,还嚣张异常的在墙上留下字了。 其实一直隐藏在蝙蝠山上的方圆,这时候出现,仅仅是不想‘他的女人’,被维拉斯夫五个狗熊糟蹋而已。 男人,不都是这种自私德性吗? 尤其是对‘性’这东西看的最真的华夏人,天真的以为谁敢上他上过的女人,就是对他最大的羞辱,是绝对无法忍受的。 阿蓝黛娃眼睛猛地发亮,就是想到了这个问题。 这个总是会给人留下‘胸大无脑’印象的女人,其实也不是太蠢,在遭到家破人亡的剧变后,她的智商一下子就从75,上升到跟爱因斯坦并驾齐驱的地步了。 于是,她马上就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了,同时也无比希望姓方的,能有真本事(能干掉维拉斯夫等人),抬手一把推开站在她面前拿着家伙的男人,嘶声叫道:“方圆,救我!” “臭表杂,敢推我!” 方圆还没搭腔呢,被推开的男人狂怒,抬脚就狠狠踢向阿蓝黛娃的肩膀。 眼看满鞋底子都是污血的鞋子,就要提到阿蓝黛娃了,一道雪亮的闪电,忽然就刺痛了维拉斯夫几个人的眼睛。 不等他们搞清楚这道闪电来自何方,又有红色液体,以猝发状的迸溅而起。 再然后,那个抬起右脚狠狠踢向阿蓝黛娃的男人,才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 他抬起的右脚,竟然齐着脚腕处,跌落在了地上。 那道在瞬间削断男人脚腕的闪电,擦着阿蓝黛娃的右耳掠过,发出了一声笃的轻响--她感受到了来自地狱中的寒意,听到了轻微的龙吟唱。 那不是闪电。 那只是一把刀。 那把将休戈维奇脑袋劈成两半,被阿蓝黛娃拿着接连力斩数人,筋疲力尽时被踢飞,恰好刺在门缝中的陌刀。 也是一把嗜血的恶魔之刀! 现在,这把魔刀回到了它的原主人手中,再次张大嘴巴时,就轻易斩断了一个人的右脚。 “杀了他!” 被砍断右脚的属下,惨叫着身子后仰,重重栽倒在地上时,维拉斯夫率先从震惊中清醒过来,低吼一声抄起桌子上的手枪,甩手就向方圆扣下了扳机。 其实根本不用他下达命令,他那三个心腹手下也知道该怎么做,竟然一手提着裤子,怒吼着扑了过去。 没有谁再搭理阿蓝黛娃。 在大家心中,她就是个让男人着迷,泻火的最佳容、器而已,信心早就被摧残干净,根本不值的被人关注。 这正是阿蓝黛娃最希望的,在维拉斯夫等人都去对付方圆时,她一缩身后退,钻进了办公桌下面。 来不及照顾已经昏迷过去的本杰夫了,阿蓝黛娃爬过桌子,拉开了左边中间的一个抽屉。 她记得很清楚,父亲办公桌这个抽屉内,永远都会放着一把上了膛的手枪,就为应付突发意外。 手枪还在! 阿蓝黛娃抄起手枪时,心中狂喜,狠狠咬了下牙,单膝跪地半转身,倚在父亲尸体的怀中,举起手枪对准了门口。 她可没打算现在就开枪,得等到狗咬狗--就是方圆跟维拉斯夫等人拼出胜负后,再把最后胜利者的脑袋一枪轰烂。 她,才是最后的胜利者,父亲在天之灵保佑着她。 最后的胜利者,都得历经常人无法想象的磨难,不是吗? 看着瞬间打成一团的几个男人,阿蓝黛娃忽然想:谁,才有资格被我一枪轰烂脑袋? 第941章 :是谁在开枪? 维拉斯夫甩手一枪时,可没奢望能干掉方圆。 他是个识货的人,从方圆抛过一把刀,就能精准切断心腹右脚、却没伤及别人,险而又险的擦着阿蓝黛娃右耳,刺在办公桌上的动作中,就确定来者是个真正高手了。 不是他所能对付的高手,哪怕他们人多也不行。 真正能成大事的人,不是仗着自己有多能打,也不是有多聪明,而是他们永远都懂得审时度势,很识时务,才能成为最后的俊杰。 当遇到自己当前无法对付的危险,他们最先的反应往往就是,极力蛊惑手下去送死,纠缠危险,而他自己则会找机会夺路而逃。 正所谓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唯有继续活着--哪怕是活的很艰难,才能有东山再起的希望。 相比起今天才明白这个道理的阿蓝黛娃来说,维拉斯夫却是此中老手,跟三个心腹手下齐声怒吼着扑向方圆时,只是跟他打了个照面,就向窗台那边疾扑而去。 不过并没有马上破窗而出。 他稍稍犹豫了下,回头看过去--他希望,他那三个手下,能抵挡住方圆,甚至能斩其马下,那样他干嘛要放弃唾手而得的胜利,狼狈逃窜? 下一刻,维拉斯夫就为自己有这种想法后悔了,后悔自己太贪婪:明明已经从方圆那随手一刀中,看出他有多厉害,三个心腹扑出去跟挡车的螳螂没啥区别,怎么就奢望他们能挡住他,从而丧失了及时逃走的机会? 是谁在开枪? 枪声这样悦耳? 原来,被子弹打中心脏后,会是这样一种感觉:悔。 维拉斯夫身子猛地一颤后,抬手捂住了心口,瞪大眼睛看向了办公桌那边。 全身赤果(其实裤子还在脚腕处呢)的阿蓝黛娃,双手持枪单膝跪地,银牙紧咬俏脸狰狞的望着他。 手枪的枪口,还冒着缕缕的青烟。 我确实该死,不但贪婪,还忽视了这个花瓶般的女人--维拉斯夫对阿蓝黛娃艰难的笑了下后,倚着墙慢慢出溜在了木地板上。 他那双瞳孔迅速扩散的眼睛,依旧盯着休戈维奇尸体坐着的那把椅子。 曾几何时,他,梅耶卡夫俩人,距离那把椅子都那么近,绝对的唾手可得。 可最终的结果,却都倒在了椅子面前,心里满满的都是不甘啊。 维拉斯夫意识全部消失之前,还听到了喉骨被捏碎时特别的咔嚓声,眼珠一动,就看到他最后一个下属,双手捂着脖子,高抬着下巴,双膝弯曲缓缓跪在了方圆面前。 都死了,很好。 这下再也不用担心去地狱的路上,会寂寞了,很好。 这是维拉斯夫眼珠子定格的瞬间,最后一个想法。 由此看来,这位老兄也是位联想丰富的主,如果没走上黑道,而是去做一名网络写手的话,估计会成为唐家三少那样的大神,年收入上亿,被我辈膜拜。 方圆倒是不稀罕维拉斯夫最后这名心腹的膜拜,在捏碎他喉管后,看都没看一眼,任由他缓缓扑倒在自己腿上,就像小孩找到了母亲那般的依偎,只是淡淡望着阿蓝黛娃。 阿蓝黛娃的手枪枪口,对着他的脑袋。 她握枪的双手,就像磐石般那样坚定,没有丝毫的动摇。 那双水灵灵的眸子里,全是能杀人的刻骨仇恨。 难道,她不该感激方圆的及时出现,把她从水火中拯救出来,再念在‘一夜夫妻百日恩’的份上,就算再恨他,也该哗哗的泪如雨下的质问他:你,为什么要杀我爸? 你可知道,我心里有多疼啊! 你这个贱人,你夺走了我的身子,却又杀害我父亲,你让我怎么办? 冤家,我到底是杀,还是不杀你? 咳--不好意思,阿蓝黛娃没有这样说,方圆也没这样说,这样响的是画外音。 阿蓝黛娃不会在乎她的第一次,被哪个男人蛮横粗暴的夺走,就像她瞎了眼般没看到,要不是方圆,她可能早就被维拉斯夫他们给那个啥,再干掉了。 她唯一在意的,是在最绝望时,竟然实现了惊天大逆转! 她想狂笑,歇斯底里的狂笑:哇哈哈,哇哈哈,还真是老天爷、哦,不,是上帝有眼啊。我本来是想让你们狗咬狗,最好是拼个两败俱伤后再干掉胜利者的,还满心的以为得等上几分钟呢,没想到结果这么快就出来了,维拉斯夫那个蠢货,竟然要不战而逃,只是忽略了本小姐的存在,才送他去地狱了啊。 现在,又轮到你了! 姓方的,你可千万别拿‘一夜夫妻百日恩’这种借口,妄图打动我这颗已经被残酷致死的心,我会轰烂你的小脑袋瓜! 当然了,以后我也许会想到你,毕竟你是我阿蓝黛娃的第一个男人,也是改变我最终命运的那个人,有资格被我牢记一辈子的。 呵呵,我发誓,我真会牢记你一辈子,每年的今天,还会祭奠你--阿蓝黛娃想到这儿时,就听有人用奇怪的声音问她:“你在傻笑啥呢?” 扑棱一下,不知不觉间开始做美梦的阿蓝黛娃,打了个激灵后,一下子回归了现实。 方圆,这个有着一把魔刀的恶魔,竟然来到了桌前,微微低头看着她,脸上带着讥讽神色:“咋,看到我忽然出现后,是不是想到咱们在一起时那刻骨铭心的销魂滋味,现在就渴望再来一次了?” “你,去死吧!” 霍然清醒的阿蓝黛娃,尖叫声中用力扣下了扳机。 咔嚓! 她在扣下扳机后,没有听到最渴望听到的悦耳枪声,只听到了撞针相撞的咔嚓声。 空枪。 这是在扣下没有子弹的空枪时,才会发出的声音。 怎么会是空枪? 里面的子弹呢? 阿蓝黛娃一下子傻掉,下意识的再次对着方圆扣下扳机:咔嚓! 阿蓝黛娃比谁都清楚,父亲藏在抽屉里的这把左轮中,每次都是满满的六颗子弹,这是他的习惯,自从坐在吸血蝙蝠老大的这把金交椅上后,每天都会检查一遍的,十数年来从没改变过。 就在刚才,有着一手好枪法的阿蓝黛娃,只用了一颗子弹,就送维拉斯夫去地狱内了,那么手枪里还该有五颗子弹才对。 六减一等于五--这种最低级别的算术题,可难不倒拥有莫斯科硕士结业证书的阿蓝黛娃。 可是,那些子弹呢? 阿蓝黛娃怀疑自己在做梦,做一个相当诡异的梦,赶紧用力眨了下眼睛时,就看到方圆抬起右手,很和气的问道:“你在找它们吗?” 方圆的右手松开,几粒金黄颜色的子弹,就像跳伞队员那样,从他指间跌落,噼里啪啦的砸在了桌子上,又迅速弹跳起来。 恶魔! 他肯定是个恶魔! 唯有恶魔,才能使出那样一手骇人的刀法,才能在我跟他面对面的情况下,悄无声息的拿走我手枪里的子弹! 清晰的恐惧,再次笼罩了可怜的黛娃小姐,让她神志再次混沌,嘶声尖叫着站起身,把手枪当锤子用的,狠狠砸向方圆的脸。 这个刚从女孩子新晋为少妇的性感小娘们,肯定没听说过华夏那句‘打人别打脸’这句老话,更不知道方圆最讨厌别人试图毁掉他这张英俊小白脸的愚蠢行为。 对于这种愚蠢至极的人,尤其是不懂得欣赏男人美的女人,方圆从来都不会客气。 话说,方圆跟夏小韵都是那么纠结至死的关系了,她在试图攻击他的脸蛋时,都会遭到他野蛮粗鲁的反击,更何况满心要干掉她的阿蓝黛娃呢? 嗯,这种人该揍,该被狠狠的揍。 不把她揍的哭爹喊娘,跪地求饶,都无法表达方先生此时的愤怒。 抬手一把抓住阿蓝黛娃的手腕,稍微用力,逼迫她松开手枪,不等她因疼痛而喊出声,方圆右手就捂在了她嘴上。 方圆真要把她揍的哭爹喊娘,跪地求饶的,可在要动手时却又觉得自己那样做,跟那几个合起火来欺负女人的死人有啥区别? 就算要惩罚她,替她已经死去的老子教训她,方先生也不想再用最简单直接的手段了(就像在小粉丝超市中那样),当然也不会像勇敢的骑士那样,当着她死不瞑目的老子的面,把她折腾个半死。 那样,是对死人的不尊重。 尽管死人从来都不需要任何的尊重,方先生也不会那样做。 最多也就是捂着黛娃小姐的嘴,抓着她手腕,任由她尽情施展她的‘无敌鸳鸯腿’对自己猛轰,像拖死狗那样的,把她拖进了洗手间内。 厚厚的红木门关上后,方圆才松开了捂着她嘴巴的手:好了,你可以尽情的大声叫了,依着这儿绝佳的隔音设施,别墅外面的小弟们应该听不到。 听到,又能咋样? 枪声肯定比阿蓝黛娃的叫声更有穿透力,外面小弟早就听到了,到目前为止却没谁跑来看看,这就充分证明了大家伙都是聪明人,深暗‘不该看的别看’这条至理名言的精髓。 很奇怪啊,阿蓝黛娃在获得可以尽情歌唱的权利后,竟然没有大喊大叫,只是倚在浴缸上,用力咬着嘴唇,抬头死死盯着方圆,慢慢弯腰伸手,解开了运动鞋的鞋带,脱下了被褪到脚腕上的裤子。 咬自己嘴唇,咬的这么用力干啥? 都流血了呢,不怕疼? 方圆双手抱着膀子,饶有兴趣的看着阿蓝黛娃,把她自己剥成了一条真正的大白蛇,望着他眼里的刻骨仇恨已经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浓浓的春情。 嗯,这女人变聪明了,很清楚在当前环境下,该咋做才是最正确的。 她在利用她性感无比的身体,来对付方圆,来隐忍--唯有成功迷住方圆,才能在以后杀他满门,大仇得报! 方圆最讨厌别人动不动就想灭他满门了。 尽管他十三岁后,就再也没有见过父母,但双亲二老的和蔼样子,却被他深深烙在心底,从来都不曾模糊过。 看穿阿蓝黛娃接下来要做什么后,很少真生气的方先生,终于怒了。 第942章 :在水中飞翔 方圆真生气时,从来都不会摆出一副凶神恶煞的恶棍形象。 土豆老曾经说过:那是没啥水平的莽夫,才会做出来的事,像咱们这种高档次的精英人士,得像咬人的狗从不叫唤那般,不但不会怒容满面,还要笑得像暖人的春风般那样。 方圆表面上跟土豆老没大没小的,其实早就把那老家伙,视为最可敬的人了。 他的教诲,方圆是没齿难忘啊。 所以方圆现在笑了。 笑眯眯的看着阿蓝黛娃,慢慢抬起她结实、修长的腿子,欲拒还迎的展现了下她最迷人之处,轻轻伸进了浴缸内。 浴缸很大,足有三四个平米。 这是供休戈维奇工作累了时来放松的,全天候二十四小时内,浴缸内都会有清洁、温度适中的水,全部是自动化的。 自动放水,自动排水,自动调温,产自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唐王镇崔家村167号,总经理刘--草,谁吐了我一口吐沫? 哦,嫌我开始叨叨废话了。 是兄弟的错,好吧,书归正传。 阿蓝黛娃刚脱完时,修长白嫩的身子还像一条大白蛇。 入水后,她就摇身变成美人鱼了。 绝对正典的美人鱼,要模样有模样,要身材有身材,要骚不啦唧的味道,就有--很可惜,星爷在拍电影《美人鱼》时,没来聘请阿蓝黛娃。 要不然,绝对会倾倒全世界的所有男人,三十亿的票房,绝对是洒洒水,毛毛雨了啦。 阿蓝黛娃很清楚,她当前唯一所剩的武器,就是她自己本身。 尽管她的身子,早在前晚上时就被方圆给夺走了,不过她觉得男人都是视觉动物,当时黑灯瞎火的,这个挨千刀的可看不到她身体,原来是这样的迷人。 再说那时候她在大半夜里也是神志不清--神志不清的女人,哪有神志清醒的荡、妇,更有魅力? 她现在满脸,满身都是鲜血,无形中自身魅力就被减弱了很多,只要洗白白了,她不信方圆能抗得住,她身上散发出的无敌魅力。 她半闭着双眸,天鹅般扬起修长的脖子,发出了一声销魂的轻吟,让好像卧蚕般聚拢在一起的右脚脚尖,很调皮的从水中探出来时,整个人徐徐没到了水下。 这是我能否报仇雪恨的唯一机会。 我要把握住,再也不能错过! 我要让这个混蛋,彻底拜服在我的石榴裙下,就像吸毒的瘾君子那样,再也离不开我,那样我才能找机会报仇。 所以,我一定得释放出我女人的全被魅力,这是我最后的武器--阿蓝黛娃想到这儿时,觉得一只手伸到了水中,像尘世间最最温柔的情人那样,在她发丝间轻抚着,为她洗涤发丝间的残血。 呵呵,很好,方圆,你这就拜倒在我裙下了吗? 很没挑战性啊。 不过,我不会埋怨你的,因为你本来就是个色中恶魔,是个该死的混蛋! 水下的阿蓝黛娃,再也无法克制的,从嘴角绽放出一丝得意的笑容,开始鱼儿那样,随着方圆那只手的力道,在水中缓缓扭动着身躯,尽显她身体的独特魅力。 忽然间,她有了种莫名其妙的渴望--渴望那个恶魔,这时候能扑到水里,尽情的恩爱她。 他是个死定了的活着的死人,阿蓝黛娃还是希望他在临死前,能让她最后一次品尝到那种飞翔的滋味。 在水中飞翔。 想想就浪漫,让人心中激动啊。 不过,挨千刀的恶魔,怎么还没有动作,就摁着我脑袋转来转去的? 方圆久久的没有作为,让阿蓝黛娃有些生气,吐出憋在肺里的最后一口气后,梗着脖子的想把脑袋伸出水面,那只该死的魔爪,却抓住了她头发,死死往下按去。 特么的,这是怎么回事? 急需新鲜空气的阿蓝黛娃,再也顾不上在水中飞翔了,赶紧伸手抓住缸沿,要从水里站出来。 她那个好像由两轮圆月组成,不次于磨盘的、的磨盘,都已经撅出了水面,还有整张皮肤光滑如丝的后背,也都从水中浮出来了,怎么脑袋还被按在水下呢? 姓方的那个混蛋,还真以为黛娃小姐,能用嘴巴鼻子之外的身体部位,来为肺叶提供氧气? 这真是个蠢货啊! 蠢货,快放开黛娃小姐,要不然她就会被淹死的--站在窗外云端上的上帝,义正词严的高声断喝。 不过方先生这一刻可能聋了,也可能是听不懂外国话,还可能是浴缸内那条美人鱼,在憋得受不了从而本能四肢拍打水面的声音,遮过了上帝的那声断喝。 总之,就是方圆没听到有谁让他住手,放开黛娃小姐,那么他就可以继续做他自己要做的事儿了。 原来,他看穿了我是绝不会放过他、暂时服软只是为了以后报仇的心思,这才要把我活生生淹死在浴缸内! 脑袋被牢牢按在水中,其他部位都在极力挣扎的阿蓝黛娃,总算想到方圆要做什么了。 愤怒,那是肯定的。 不过愤怒跟一口空气相比,貌似就不怎么值钱了。 还有绝望的恐惧,导致阿蓝黛娃接下来的动作,越来越激烈。 给我一口空气,我还你一个柔情蜜意的美女! 死亡的方式,有很多种。 啥子跳楼啊,卧轨啊,喝药上吊精尽而亡等等,但无论哪种死法,也没有脑子无比清晰感受到被死亡慢慢掐死更痛苦,更可怕。 当前阿蓝黛娃这种窒息的痛苦,绝对是笔墨难以形容的--那就不说了,反正她在张嘴开始喝水、意识渐渐模糊之前,是没做过‘窒息到死’试验的人,无法想象的。 慢慢地,阿蓝黛娃的意识模糊,挣扎的动作也渐渐软弱无力,无边的黑暗,从四面八方笼罩而来,彻底包围了她。 伟大的李二陛下,唐太宗李世民曾经说过: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伟大的--风中的阳光东施效颦,曰:水能救人,也能死人。 死在水中,从来都不曾成为过铁辽的心愿。 真正的战士在谈到死亡方式时,最先想到的一个场景,肯定是倒在冲锋的路上,身中数弹,血流满面,肢体不全,最后马革裹尸还。 可老天爷却偏偏安排铁辽要死在水中。 在后心剧痛,眼前发黑,张嘴想发出惨叫,就有冰凉的水顺势灌进嘴里时,铁辽还是很后悔的:就算是死,我也该死在他的刀下,而不是被淹死! 铁辽在走过池塘上的木板栈道时,曾经随意观察过周围的环境(这是他的本能,像方圆那样,每到一个地方,都会习惯性的察看周围环境,设想自己进攻、以及撤退的路线等等)。 他看出这个池塘的水是活水,西边进,东边出(水面上的树叶,在缓缓向东流淌,等积攒到一定数量时,就会被人拿抄网捞走),由此就能判断出:东边山坡上有泉水,水流到池塘里后,再从西边水下的下水口流出。 至于水最终流到了哪儿,铁辽当然不会去想。 更没想到,他在昏过去后,得随着下水道来一次水下旅游。 方圆用什么东西,刺中了我的后心? 他的功夫,怎么会变得这样厉害了? 这俩问题,是铁辽彻底失去意识之前想到的。 池塘的水面上,浮着一层的浮萍。 也正是这些浮萍的存在,所以才被铁辽选为逃走路线:他从小就是在河边长大,水性相当不错,完全可以借着浮萍,来躲过方圆的杀手。说不定,还能找到反败为胜的机会。 刀枪不入的人,未必就淹不死吧? 只是铁辽再也没机会去验证这个可能了,随着匀速流淌的活水,慢慢被冲进了出水管内。 出水管有汽油桶那样粗细,呈竖着的u形,这样可以让池塘水面,始终保持在同一高度。 当前算是莫斯科地区的雨季吧,水流量充沛,所以才能把铁辽冲进下水管后,没有把他卡在那地方,而是慢慢浮上最高处,接着就哗的一声,被冲进了下水道内。 一条看上去很是庞大黑影,残缺不全(水面太多浮萍,映不出完整的人影),手里拿着半截树枝,沿着栈道、西边的岸边,已经来来回回好几趟了。 如果铁辽这时候还清醒的藏在水下,那么就会大吃一惊:这个人,不就是被我救过的大胖子吗? 长了络腮胡的大胖子,此时双眼闪着骇人的荧光,密切关注着水面。 如果在铁辽落水之后,他就跳下去的话,肯定能用手中的树枝,好像叉鱼那样,把老铁干个透心凉(刺中铁辽后心的东西,就是一段树枝)。 不过他没有那样做。 那是因为他在甩手刺中铁辽后心后,忽然想到:其实,让他活着也不错。 来回搜索了好几趟后,大胖子才扔掉树枝,冲水面诡异的笑了下后,施施然的走向了庄园方向。 阿蓝黛娃还在‘等’他,等着为他效力,甘做犬马效劳。 大胖子可不能因为区区一个铁辽,就让阿蓝黛娃苦苦守候他:这样,会让下属齿冷的。 蝙蝠山往西七公里之处,有一条宽约十数米的小河。 据说,这条小河还是在二战时期,俄罗斯人为抵抗德国人的坦克而挖掘的。 本来河堤是直上直下的,但后来经过风吹雨淋的,河堤才慢慢变缓,成了四十五度角的斜坡。 太阳已经升起,金光万张的,又是一个艳阳天。 小河岸边的公路上,车来车往,人们像以往那样为了生计而奔波,没谁知道昨晚蝙蝠山发生了啥大事件。 就算那些人死光了,又跟我辈贩夫走卒有毛的关系? 啥? 坐在河边对着水面发呆的女孩子又是谁? 草,你问我,我问谁去? 没谁来问南诏樱花,为什么好像死了丈夫的小寡妇那样,大清早的就坐在河边,缅怀丈夫生前那龙威虎猛的样子。 她也没想那些破事。 她在想方圆。 也在为他祈祷,祈祷他不要死在吸血蝙蝠的手里。 方圆要死,也只能死在她手里。 南诏樱花低头看了眼右手的鬼婴戒指,心里这样想。 第943章 :上流漂来一个人 接到方圆要求迅速撤离俄罗斯的电话后,韩斌、筛子他们就用最快的速度赶往机场。 不最快不行,在莫斯科得罪了吸血蝙蝠,就好比把脑袋伸向绞刑架自己再蹬倒凳子那样危险,随时都会死翘翘了。 大家伙都是年轻有为的青年才俊,韩斌罗小玉俩人更是初尝爱的滋味,可不想就这样英年早逝,自然得走的那样毅然决然了。 至于不知在哪儿做什么的方圆,无论是韩斌还是筛子,都不会担心他的安全:一个从北朝地下古城都能活着出来的家伙,吸血蝙蝠能奈他何? 其实韩斌等人,在接到方圆要求火速离开俄罗斯的电话不久,吸血蝙蝠的人,就收到了要让他们长眠在莫斯科的任务,随后整队杀向他们下榻的酒店,在扑了个空后,又哇呀呀怪叫着扑向机场。 本来吸血蝙蝠的人要追上韩斌等人,是很简单的,毕竟人家是地头蛇,一个电话过去,就有数百上千的响应,对他们行成了围追堵截之势,他们貌似插翅也难逃的。 不过有筛子这个逃命专家在,这些问题就不再是问题了,不管屁股后面有多少追兵,他都能利用一步手机,把整个莫斯科城内所有能调动的东西,都调动到了街道上。 筛子就像是瘟疫,走过哪儿后,哪儿的红绿灯就会失灵,哪儿的警局就会接到上峰命令,阻击、缉拿车牌号为某某某的重大逃亡犯,甚至还出动了驻守莫斯科城的军队。 与此同时,莫斯科国际机场的领导,也接到来自国家某强力部门的命令,让他们特派一架专机,护送一批神秘客人前往华夏-- 吸血蝙蝠的势利虽然大,不过相比起巨无霸般的俄罗斯国家力量来说,那简直是渺小的微不足道再微不足道的了,绝大部分的追兵,都被抓进了警局,仅剩几个运气好的,火速赶到机场后,护送韩斌等人返回华夏的飞机,也已经起飞了。 大批的目标,竟然在吸血蝙蝠大本营莫斯科城成功逃脱,这是吸血蝙蝠成立以来,还从没有遇到过的事。 更让他们搞不懂的是,莫斯科军警双方好像吃错药那样,专门跟他们做对,拦住他们后,才不管他们解释什么,直接采用暴力把他们抓走,胆敢反抗者,就会招来杀身之祸了。 这种事,当然得上报蝙蝠山总部,休戈维奇一听也是震惊莫名,赶紧亲自拜会了某大人物,询问个究竟。 对方却是嗔目结舌,不知以对,连他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等休戈维奇搞清楚,这一切很可能是有黑客入侵莫斯科城的防御系统,假传圣旨调动军警双方来对付他们后,已经是傍晚时分了。 堂堂大国首都的防御系统,竟然被黑客入侵,搞了鸡飞狗跳,这对俄罗斯相关部门来说,无疑是拿大巴掌很抽他们的脸,自然不会满世界的宣扬了,只能‘将计就计’的对外宣称,这是一场早有计划的防恐演习。 相关部门的红客(跟黑客对掐的职业选手)精锐,很快就把让莫斯科城鸡飞狗跳的嫌疑目标,锁定了筛子。 不过这也属于国家绝密,更没必要满世界的咋呼,只能暗中咬牙穷发狠,发誓要抓到筛子后,就会把他怎么着怎么着。 等坐镇蝙蝠山的休戈维奇,得到这个消息后,已经是晚上九点了。 确定不是国家要对付自己后,休戈维奇这才长长松了口气,马上再次派遣大批精锐,连夜杀往华夏,用他们最擅长的‘跗骨之驱’手段,来追杀韩斌等人。 休戈维奇也知道,去当是治安最好的华夏杀人,肯定会遇到那边官方的强力狙击,就算最终成功诛杀目标,也会损伤惨重。 但损失再惨重,也必须得做,要不然吸血蝙蝠数百年来挣就的赫赫凶名,就会毁于一旦了。 只是那批精锐手下刚下山,就有一个魔头,一个杀神悄悄潜伏上了蝙蝠山,让休戈维奇先生永垂不朽后,就飘然离去了。 然后,等待了十数年的梅耶卡夫,就动手了。 于是一场大火并,就在蝙蝠山发生,直到阿蓝黛娃率领勤王兵马,通过暗道潜伏上山,一举扭转了败局-- 这些事,已经安然回到华夏的筛子,当然不知道。 他也没兴趣知道,只是烦躁异常:本来跟随他们一起逃离莫斯科的南诏樱花,却在逃进机场大厅后不见了。 仓皇逃窜中,大家伙可都没注意她什么时候离开大部队的。 最关心她的筛子,则一路上都在低头‘玩手机’,就算想照顾她,也得有时间。 按照筛子的意思,女儿既然不见了,那么就算天塌下来,他也不会离开俄罗斯了,得留下来搜寻他的下落。 可早就接到要火速把客人护送到华夏的莫斯科某部门人员,半劝半拉的,把他拽上了飞机,咣当一声关门,挥手祝他们一路平安。 筛子总不能说护送他们回华夏的命令,就是他下的吧? 就算人家相信了他的‘胡说八道’,让他如愿留下来,可韩斌等人呢? 那可是十几口子人,如果因一个自己走失的南昭雪滞留莫斯科,惨遭吸血蝙蝠毒手杀害的话,那么方圆会是一种什么样的反应,筛子不敢去想。 他倒是不怕死,就怕方圆会迁怒于他女儿,找到她后把她先奸后杀--那就不美了,所以他只能把担心深埋在肚子里,带着对莫斯科城的无限眷恋,惆怅的飞走了。 一路上,他自然会在心中为女儿默默的祈福,祈祷她能逢凶化吉,遇难呈祥,长命百岁寿与天齐…… 暂且不说筛子他们,单说走失了的南诏樱花。 她当然不是在仓皇撤退时走失了的,而是故意为之。 得知方圆得罪了凶名赫赫的吸血蝙蝠,目前还留在俄罗斯后,这妞儿不知道哪根神经短路了,竟然意识到这是一个报仇的好机会。 至于该怎么报仇--南诏樱花压根没有明确的计划,甚至都不知道去哪儿找方圆,仅仅能判断出,吸血蝙蝠的人不会注意她这种小虾米,她独自留下来不会遭到追杀,运气好的话,还能联系到方圆,成功接近他。 再不行,她也可以直接找吸血蝙蝠的负责人,说出她的真实身份,再鼓动三寸不烂小舌头,说服对方跟她联手(必要时,以自己为诱饵来吸引方圆来救她,自动钻进圈套)。 一般来说,思想单纯且又天真到傻的孩子,运气都是不错的:南诏樱花在蝙蝠山附近转悠了一个晚上,竟然没被梅耶卡夫的人发现,把她当做是要去蝙蝠山勤王的小弟抓起来,这也算是一个奇迹了吧? 天快亮了时,阿蓝黛娃已经勤王成功,保皇派的小弟遍布蝙蝠山四周方圆几公里内,搜寻造反派的漏网之鱼,南诏樱花更没机会了。 最多只能从昨晚蝙蝠山的大火,爆炸声中看出蝙蝠山有大变故,继而联想到那可能是方圆的反击(针对吸血蝙蝠的人追杀韩斌等人),趁夜大闹了吸血蝙蝠大本营。 “但愿那个混蛋,不要被俄国人杀死。最好是杀个半死半活,在逃命时跳到河里,深度昏迷后顺流而下,恰好飘到了我面前--然后,我就能轻而易举的,割断他的咽喉,为父亲报仇了。” 不得不说,女孩子最大的特点,就是爱幻想,南诏樱花也是,明明又愁又茫然的盯着河面不知道下一步该咋办,却又做起了这种不切实际的白日梦。 她自己也知道这种想法是做梦,很有白痴的嫌疑,自嘲的笑了下,又叹了口气抬起头,准备回市区内找家酒店住下,先好好休息一下再作打算时,目光忽然一凝。 难道,难道我梦想成真了!? 看着从远处河面上缓缓飘浮下来的一个人形物体,南诏樱花的心儿,猛地砰然大跳起来,更是激动的连呼吸也不会了,就像拿最后两块钱买了注彩票的叫花子,前面六个号都对了,就看最后那个号能否圆了他成为亿万富翁的美梦了。 顺流而下的人形物体,果然是个人。 这个人是趴在水面上的,后背上好像还刺着一根树枝,动也不动的就算没挂掉,估计也离死不远了。 他不是方圆。 等那个人悠悠飘来后,南诏樱花满腔的狂喜,瞬间被无法形容的失望所代替。 那个人虽然也是个男人,不过体型却要比南诏樱花最渴望看到的方圆,要粗壮了足足一套,典型的北方大汉体型。 “呵,我也太想当然了。上帝怎么可能会这样青睐于我,我想半死的方圆从河面上漂来,就会让那混蛋漂来?” 南诏樱花愣愣望着那个从她面前缓缓顺溜漂流而下的男人,喃喃自语的再次苦笑了下时,却忽然想到:就算他不是方圆,可也不能就这样任由他被河水飘走呀,或许他还能被及时抢救过来呢! 心念至此后,南诏樱花不再犹豫,赶紧拎起背包沿着河岸向前追去。 河道不宽,河中间的水位倒是不浅,足足得有三四米深的样子。 不过这难不倒在海边长大的南诏樱花,向前紧跑几步超过那个人后,把背包放在岸边,双手举起一个优雅的纵身,就扎进了冰凉的河水中。 等她从水中冒出来来时,那个人恰好飘到了她面前,抬手就抓住他肩膀,右手用力拍打着水面向岸边游去。 拖一个可能死了的人上岸,要比救一个落水后乱扑腾的人容易太多,不会给她造成任何的威胁,只能乖乖被她拉到岸边。 南诏樱花上岸后,顾不上从包里拿出毛巾擦脸,随手拢了下发丝,弯腰双手扯着那人胳膊,费力的把他拖了上来。 她没敢把他翻过来:男人后心往下一寸位置,刺着一根拇指粗细的树枝,也不知道有多深。 这让南诏樱花很惊讶:看上去很脆弱的树枝,怎么能像利器那样,刺进人身体里? 第944章 :这是我的初吻吗 因为这根树枝,南诏樱花无法让男人仰卧在地上,只能双膝跪地后,犹豫了下,才搬起了他的脑袋。 南诏樱花有犹豫的动作,这是很正常的。 她虽敢勇于下河捞人,但那只是一种‘见义勇为’的正常行为。 这个人要是活着还好,可如果他早就死了呢? 再搬起他的脑袋--想想搬着个‘水鬼’的脑袋,就很吓人啊。 幸好南诏樱花也算是见识过大场面的人了(也曾经亲手刺杀了清河燕子,为父了一小半的仇),胆量远比同龄女孩子要强大很多,在犹豫片刻后,果断的搬起了这个人的脑袋,搁在自己屈起的双膝上,右手放在了他脖子一侧的大动脉上。 他,竟然还有微弱的生命迹象! 清晰感受到这个人大动脉在微弱跳动后,南诏樱花对死人仅存的一点忌惮,也被狂喜(从她的这个心理反应来看,就能确定她其实是个心地善良的女孩子)所代替,再不犹豫,赶紧把他的身子,费力的放在自己双腿上,让他脑袋朝下,在他背上轻轻拍打起来。 在海边长大、精通水性的人都知道,人在溺水后,只要没有被水呛破肺器官,仅仅是灌饱了的话,只要抢救及时,完全能把人从鬼门关上拖回来的。 这个人竟然还有微弱的脉搏,那么就证明他后背所受的创伤,还不是致命的,更证明他在落水前就遭遇了重创,落水后迅速昏迷了过去,从而有效保护了他的呼吸系统没受伤。 避开刺着树枝的地方,南诏樱花一双小手半攥成拳,在这个人后背上匀力捶打着,由下至上,速度越来越快,力气也越来越大。 当她捶打到第三遍时,那个人嘴里开始向外冒水了。 但也仅仅是冒水而已,并没有出现南诏樱花最渴望看到的明确生命迹象(比方咳嗽啊,四肢动弹等等)。 她连忙再把手指放在他脖子动脉上--那一丝微弱的脉搏消失了。 南诏樱花辛辛苦苦的把他肚子里的水,给‘擀’了出来,当然不希望他就这样挂了,看来必须得对他采取最直接的抢救措施了。 只是他背上--看着这人后背上刺着的那跟树枝,南诏樱花忽然想到了什么,赶紧伸手抓过背包,从里面拿出一把锋利的手术刀。 自从决心要找方圆报仇后,这把锋利的手术刀就再也没离开过南诏樱花。 在早稻田大学学医的南诏樱花,用起手术刀来说也算是一个高手了。 用锋利的手术刀贴着这个人后背,割断树枝是很轻松的。 她没敢拔、出树枝,这样会造成流血不止,危及生命的。 把身体外面的树枝‘齐根割断’,再把他平放在地上,就不用担心什么了。 依旧双膝跪地,南诏樱花开始用双手挤压这个人的心口,当然不敢用力,怕背部树枝刺伤心脏,那他就彻底没戏了。 接连十数下后,她又左手捏住这个人下巴,迫使他张开嘴,右手捏住他鼻子,深吸一口气低下了头--这就是传说中的人工呼吸了。 “咳,咳!” 功夫不负有心人,就在南诏樱花第四次给这个人吹完气后,他生命的发动机终于被启动了,接连几口咳嗽,有水从嘴里冒了出来。 “太好了!” 南诏樱花娇呼一声,赶紧又把这个人搬到自己腿上,让他脑袋朝下,再次轻轻拍打他的后背。 南诏樱花在抢救这个人时,路上来往的车辆并没有注意到。 一来是车速过快,二来则是现在天色尚早,没有行人。 不过南诏樱花也不需要任何人帮忙,就能把这家伙从鬼门关拉回来了,巨大的成就感转变成了骄傲,最后化作了欣慰的欣喜。 看来,做好事就是比做坏事的感觉要好很多。 那个人剧烈咳嗽了一阵后,呼吸渐渐粗重了起来,睁开眼发现自己是趴在女孩子的腿上后,下意识的刚要抬头,却牵扯到了伤口,疼的轻哼一声。 “你别乱动,你后背上有伤的!” 南诏樱花赶紧用手托住他的下巴,避免他再次牵动伤口。 那个人愣了下,还是慢慢抬起了头。 “哎呀呀,你怎么就不听话呢?” 南诏樱花有些急,却又不敢再压下他的头,只能顺着他的动作,让他侧躺在了自己腿上,这才看到了他是什么样子。 刚才急于救人,南诏樱花哪有心思注意这人长啥模样,现在他抬起头来后,才发现这是一张很男人的脸。 所谓很男人的脸,就是那种棱角分明,犹如刀削斧刻般硬朗,哪怕是精神再萎靡,也透着一股子让女孩子动心的阳刚之气,让人联想到他就是传说中那种大碗喝酒,大块吃肉,为朋友两肋插刀豪情万丈不拘小节的伟男子。 双目对视片刻后,南诏樱花没理由的心中一跳,脸上攸地浮上一抹嫣红,赶紧低下了头问道:“你、你不要紧了吧?” “没、没事,还死不了。” 男人声音沙哑的摇了摇头,接着又问:“是你、你救了我?” “昂,就是我把你从水里捞出来的。幸亏你体质特别好,我又及时给你做了人工呼吸,所以你才能--” 南诏樱花说到这儿时,蓦然愣住,脑海中浮上一个念头:这,算不算是我的初吻? “多、多谢你了。” 那个人却不知道南诏樱花心中在想什么,只是很不习惯侧躺在女孩子腿上,额头就挨着她小腹,强自咬牙伸手触地,要爬下来。 “你别乱动啊,会触动伤口的!” 南诏樱花从胡思乱想中醒来,本能的伸手抱住了他的双肩。 男人没说话,依旧固执的慢慢坐在了地上。 看到他这样‘防范’自己后,南诏樱花也没再坚持,只是等他慢慢吸了口气后才问:“我送你去医院吧,估计得动手术,才能取出你身上的树枝。” “树枝?” 男人抬头看着南诏樱花,问道:“你是、是说我后背伤势,是被树枝给扎伤的?” “是啊,就是树枝。” 南诏樱花赶紧把用手术刀割断后,又扔在地上的树枝拿起来:“喏,就是这根,刚才给你做人工--咳,我怕会再给你造成第二次伤害,才用刀子给你削断的。很奇怪啊,这么细的树枝,怎么会给你造成这样重的伤害?幸亏你运气比较好,要是再向上一寸,就能伤到你心脏了啦。” 男人用力抿了下嘴角,没有回答她这个问题,只说:“谢谢你的救命之恩,能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吗?” “我叫、叫南诏樱花。” 南诏樱花犹豫了下,说出了自己的真名,接着补充道:“不过,我也有个华夏名字,叫南昭雪。” “南诏樱花,南诏--” 男人微微皱了下眉头,问道:“是东洋人?” “是啊,你是华夏人吧,叫什么名字?” 南诏樱花点了点头,随口问道。 “我叫铁辽,华夏人。” 铁辽淡淡的说。 “哦--有什么话先去医院再说吧,你受伤很厉害的。来,我搀扶你。” 南诏樱花说完这句话后,才发现他微微皱起的眉头,稍稍愣了下,随即明白怎么回事了:大多数华夏人,对东洋人都没什么好感。 “不用,我自己能起来的。” 铁辽摇了摇头,抬手挡住了南诏樱花要伸过来的手。 铁辽确实对东洋人没好感,但这不是他拒绝南诏樱花帮忙的原因。 他只是不习惯被一个看起来柔柔弱弱的女孩子搀扶罢了,这跟他具备一定的大男子主义有关,他圆死也不愿意在女人面前,表现的脆弱不堪。 南诏樱花的脸色,顿时冷了下来,心想:哟,这人还真是不可理喻,嫌弃我是东洋人,好像我竭力救你,对你也是羞辱似的。哼,那刚才我救你时,你怎么没有拒绝呢?早知道这样,鬼才稀罕救你! 铁辽慢慢的单膝跪地时,再次触动伤口,眼前发黑,身子晃了下向旁边摔去。 “哎,你小心些呢!” 南诏樱花下意识的伸手,赶紧搀扶住了他。 搀住他之后,却又后悔了:人家都嫌弃我是东洋人了,我干嘛还要厚着脸皮的帮他啊? 她心里虽然这样想,更是对铁辽一万个不满,可在看到他后背伤口有鲜血流出来后,心又软了下来,伸手半搂住他的腰,帮他慢慢站了起来。 铁辽刚站直了身子,就抬手轻轻推了下她。 “怎么,这么讨厌我们东洋人?” 南诏樱花彻底的恼了,松开他冷冷的问道。 “不是,我、我只是不习惯被--咳,咳。” 铁辽摇了摇头后,再次剧烈咳嗽了起来。 这次南诏樱花没有管他,就这样冷冷看着他,心中暗骂:你最好是咳死拉倒,我保证不会再救你! 铁辽咳嗽一阵后,右臂弯曲了下,没有感受到昆仑陌刀的存在,有心想问问南诏樱花,有没有看到他的刀子时,却又想到:刀子肯定是在我被方圆刺伤昏迷后,遗落在水底了。 或许,已经被方圆拿走了--铁辽看了眼河面,侧脸对南诏樱花低声说道:“以后有机会,我会报答你的救命之恩。” “不需要。” 南诏樱花冷冷的,一口拒绝。 “多谢了。” 铁辽也没再说什么,抱歉的笑了下后,转身沿着河岸向前走去。 他生怕方圆会顺着下水道(在看到这条河后,他就知道自己是怎么来到这儿的了)找到他,到时候看到南诏樱花后,说不定会把她也一起干掉。 铁辽虽然讨厌东洋人,却也不想连累自己的救命恩人,所以哪怕当前每走一步,就会心跳的厉害,眼前发黑,可还是在勉强向前走去。 “哼,这种无情无义不知好歹的人,最好是再摔进河里,淹死拉倒。” 再能包容别人的女孩子,遇到当前这种事后,也会很生气的,南诏樱花低声诅咒铁辽再摔进河里淹死,也就很正常了。 上帝显灵了。 南诏樱花的话音未落,才走出几米的铁辽,身子就是猛地一晃,斜斜摔倒了河水中。 溅起老大的水花。 第945章 :替你死去的爸管教你 随着阿蓝黛娃在水中挣扎的动作有停止迹象,方圆抬起了采着她头发的右手。 已经踏进鬼门关的黛娃小姐,顿时就看到了刺破黑暗的光明,张大嘴巴:“啊--” 阿蓝黛娃从没有想到,空气竟然是这样的宝贵,哪怕带有淡淡的血腥气息,只想就此大张着嘴巴呼吸个痛快。 很可惜,那个决心要折磨她的恶魔,却不会这样仁慈:她仅仅呼了一口气,就被重新摁进了水里面。 然后,她像一条翻浪的大白蛇那样,开始了新一轮的翻滚,水花四溅的哗哗有声,直到重新一步步走进鬼门关后,才再次被提了出来。 “恶魔,我要杀了你!” 这次,阿蓝黛娃接连呼吸了两口空气,就嘶声喊叫。 方圆懒得跟这种脑子肯定进水了的蠢女人说什么,只是猛地低头,跟她额头对着额头,眼睛对着眼睛的笑了下,就第三次把她摁到了水中。 这条大白蛇,开始了第三次翻滚。 毫无疑问的是,男人在折磨一个像阿蓝黛娃这样的美女时,会上瘾,就像她这次挣扎的力气,相比起前两次来说要小了很多。 让阿蓝黛娃又一次品尝到了死亡的味道后,方圆第四次把她提出了水面。 “混蛋,我跟你势不两--” 阿蓝黛娃嘶声叫到这儿后,再吐出来的话就变成了泡泡,从水里咕噜咕噜的翻了上来。 也不知道第几次后,阿蓝黛娃被提上水面后,已经不敢再骂了,换成了哭泣的哀求,就是我再也不敢骂你,威胁你了,你就放过我吧! 方圆真是个变态,阿蓝黛娃骂他,他会把人家摁在水下面;人家哀求他,他还是理也不理的,就像热衷于玩这种游戏的小孩子那样,仍旧把她按了下去。 如是者再三……不,是七八次后,阿蓝黛娃的倔强、勇气、愤怒,还有自信心都被折磨殆尽了,目光变得呆滞起来,被拎出水面后,只是大张着嘴巴呼吸。 本能的呼吸。 在她的潜意识内,以为方圆就是要弄死她。 之所以在她快被淹死时就把她提留出来,只是为了好玩。 嗯,就像猫儿抓住老鼠那样。 等猫儿玩够了后,老鼠就该被它一口咬死,大块朵颐了。 至于老鼠的抗拒,哀求,它统统一概不理睬。 既然这样,阿蓝黛娃除了痛苦的等死外,还有什么说的? 很出乎阿蓝黛娃的意料,就在她呆愣足足三分钟,因缺氧窒息而狂跳的心脏,慢慢地平静下来,双目中也有了丝丝生命的光泽后,方圆还没有动作,只是坐在浴缸缸沿上,一只脚也踏在上面,饶有兴趣的看着她吸烟。 “你、你到底想把、把我怎么样?” 阿蓝黛娃缓缓抬起头,看着方圆的眼睛哑声问道。 她以为,她在问出这句话时,还是像敢于跟恶势力作斗争的勇士那样,一副视死如归的模样,其实却不知道她现在每一个细胞,都在释放着唯一的信息:恐惧。 “你说呢?” 方圆身子后仰,脑袋倚在了墙上淡淡的反问道。 “我、我不知道。” 艰难的咽了口吐沫后,阿蓝黛娃猛地举起双手捂住了脸,呜咽着泣哭了起来:“我、我不知道你想让我做什么,我现在非常害怕--请你放过我吧,无论你让我为你做什么,我都会乖乖照办的。” 俄罗斯姑娘就这一点好,特诚实,心里是怎么想得就怎么说,才不像某些人那样,活了大半辈子了,还总是说着言不由衷的话。 方圆最不喜欢女人在他面前哭哭啼啼的了,这让他有些心烦,眉头皱起淡淡的说:“别哭了。” “我--哦。” 阿蓝黛娃马上就停止了哭泣。 方圆又说:“擦干泪。” 黛娃小姐赶紧双手在脸上抹划了起来,只是本身就跪坐在浴缸内,水珠总是从头发上往下淌,所以无论她怎么抹,也擦不干净脸上的水渍。 赶紧把滴水的长发,用双手拢在脑后,又抬手抓过旁边的浴巾,狠狠擦了几把脸后,才自觉地以为差不多达到方圆的要求了。 方圆拿出一颗烟,递了过来。 阿蓝黛娃刚要拒绝(我现在哪有心情吸烟啊),却又担心会惹怒这个恶魔,赶紧张嘴,叼住了烟卷。 那烟卷,还在不住的哆嗦。 啪哒一声,方圆点燃打火机,凑了过去。 她迟疑了下,慢慢抬手夹、住烟卷,点燃。 不得不说,香烟这害人的东西,有着一定的安神作用,接连深吸了几口后,阿蓝黛娃身子不再发颤了,眼眸中的光泽更亮了一些。 “这才是你该有的女孩子气质。像你这种大有本钱的女孩子嘛,应该穿上最有品位的衣服,像个高高在上的女王那样,做女王该做的事才对,哪能像你以前那样,穿的那样暴露,去大街上的卖骚?那样,人家会看轻你的。” 就像个数量晚辈该怎么做人的嘴碎老太婆那样,方圆喋喋不休的说:“就算不做那种高傲的女王,不喜欢当形象气质俱佳的大家闺秀,甚至懒得向小家碧玉看齐,可也该做个正经女子才行。你说,我说的对不对?” “对、对!” 阿蓝黛娃敢说不对吗,当然得用力点头,表示已经牢记住了方先生金玉良言般的苦劝。 方圆又说:“当然了,假如你喜欢走性感路线,那也随你。但你必须得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穿着太性感的女人,一般都太容易得到下属发自内心的敬畏。人家只会在看到你后,假装很惧怕你,实则眼珠子在你身上滚来滚去的,心里在琢磨跟你上床时的滋味,会不会像神仙那样了,对不对?” “对,对。” 阿蓝黛娃再次用力点头后,忽然听出方圆这番话中,貌似带有别的意思。 她没有猜错,方圆坐直了身子,伸手在她肩膀上拍了下,满脸仁慈的叹了口气:“唉,没爹没娘的孩子,就是缺乏正确的教导啊。也就是我心善,看你可怜,才跟你说这些做人的道理。换做是别人,我还懒得管。” “对,对。” 阿蓝黛娃本能的接连点头,满脸都是茫然之色,实在搞不懂方圆究竟想玩什么。 “好了,该说的呢,我都说的差不多了,至于能领悟多少,那可得看你的造化了。” 方圆站起身,也扯过一条浴巾在脸上随便擦了两下,转身走向了浴室门口。 “你、你要去做什么?” 阿蓝黛娃本能的脱口问道。 “该说的我都说完了,自然是要走了。” 方圆停步回头问道:“咋,你还有事?还是,舍不得我就这样走了?” “啊,没,没,舍得,舍得!” 阿蓝黛娃慌忙摇头。 “我们老祖宗说过这样一句话,忠言逆耳利于行,良药苦口利于病啊。咳,那个啥,我知道刚才教导你的动作,可能或许粗暴了那么一点点,不过我也是为你好。唯有让你品尝到死亡的味道,才能把你那些浅薄的幼稚缺陷打磨掉。” 方圆吸了下鼻子,说:“这样,你以后执掌吸血蝙蝠后,无论做什么才会懂得从各方面去考虑。须知道,你身居高位后,你看似很随意的一句话,一个动作甚至一个眼神,就能改变别人的命运。所以呢,我希望你以后无论做什么,都要慎重考虑过后,再下决断,免得再引发家破人亡的流血事件。” 懵了,阿蓝黛娃彻底地懵了。 尽管刚才,她也隐隐猜到方圆那番话中的意思,可真心不敢相信,这个恶魔会就此放过她不说,还会‘支持’她子承父业,成为吸血蝙蝠的新一任老大。 他该明白,阿蓝黛娃得有多么的恨他。 就算暂时的屈服,也正是迫于他无法抗拒的淫威。 他更该明白,吸血蝙蝠自身的实力得有多大,一旦消除内部隐患,拧成一股绳后,无论想做什么(或者干脆说想把方圆,以及他身边的人干掉),都会变得轻而易举。 毕竟吸血蝙蝠存世已经数百上千年,当前势利庞大到让俄罗斯政府最高层,都不敢轻易有铲除它的决心。 相信方圆也该明白吸血蝙蝠的可怕之处,可他怎么就没有趁机干掉阿蓝黛娃,以绝后患呢? 难道他天真的以为,方圆就此放过阿蓝黛娃,又代替休戈维奇传授给了她重要的一课后,她就会忘记杀父之仇,忘记他带给她的耻辱? “别胡思乱想了,跟你说一句实话,你爸不是我杀的,我也从没有升起过要杀你爸的心思。我自身麻烦就已经够多了,实在没必要招惹你们。” 方圆好像知道阿蓝黛娃此时心中在想什么,不屑的笑了下后,淡淡的说。 “你胡说!” 阿蓝黛娃哗的一声从浴缸内站起来,瞪眼脱口吼出这句话后,才意识到可千万不能再激怒方圆,赶紧低头,语气放缓,喃喃的说:“不、不是你杀了我爸,那是谁?你做了做了,为什么不承认?外面的墙上,还留有你的名字。” 方圆在拖着阿蓝黛娃走进浴室内后,才看到墙上那行字。 不过他没有在意,现在听阿蓝黛娃这样问后,才冷笑着回答:“呵呵,如果那行字真是我留下的,你觉得我会放过你?” “我--” 阿蓝黛娃其实不傻,相反智商还很高,以前跋扈惯了才很少动脑。 这两天接连遭遇打击后,不但她的心智迅速成熟了起来,智商也有了可喜的变化,稍楞片刻后,就意识到人家方圆没必要撒谎了。 要想掩盖事实真相的方式,有很多种。 最简单的一种呢,就是杀人灭口:只要干掉阿蓝黛娃,任由吸血蝙蝠内部各大势利为争取老大位置火并,变成一团乱麻,有谁还会在意休戈维奇父女是怎么死的? 说不定,后来登上老大位置的那个人,还要在心里感激杀人凶手呢。 “想明白了?” 看到阿蓝黛娃垂首久久的不语,方圆问道。 阿蓝黛娃用力抿了嘴角,抬头问道:“杀死我爸的,会是谁?” 第946章 :方圆是正经人 “你最好别知道,是谁杀死你了父亲。” 方圆想了想,才这样回答。 如果不是前晚跟阿蓝黛娃鬼混了一整个晚上,方先生对她的看法有了些许变化,他是不会这样为她着想的。 尽管这个女人的灵魂深处,还隐藏着对他的杀意,当前更像一条被农夫揣在怀里的蛇儿,只等有了噬人的本事后,马上就会对他张开大嘴巴,不过华夏有句老话是怎么说的来着? 你能不仁,我却不能不义。 再说男人都有一个臭毛病,那就是夺走女人的第一次后,就会想当然的把人家看做自己娘们了,不管有没有名份,她以后会找多少个男人,来给他戴上绿帽子--他都会为她着想,尽可能的帮她。 这,可能跟华夏男人骨子里严重的‘处、女情节’,有着一定的关系吧? 阿蓝黛娃想都没想,就哑声说道:“我必须要知道!” 方圆看着她的眼神,一下子冷了下来:“如果我不说,你就会杀我?” “我、我不敢。” 阿蓝黛娃慌忙摇头,接着用哀求的语气说:“请你告诉我,到底是谁杀死了我父亲!我是他的女儿,我觉得任何一个女儿,都有权利、更有义务来知道真凶是谁的。” “你说的好像也有些道理。” 听阿蓝黛娃这样说后,方圆的眼神才缓和了下来:“阿蓝黛娃,你给我听着,接下来我要说的这些话,不是骗你,更不是信口开河。当然了,信,还是不信,都随你。” 方圆觉得,任何从没听说过罗布泊深处那个可怕的黑暗世界的人,都不会相信他要说的那些话是真得,所以才提前向阿蓝黛娃阐明他不是在胡说八道。 “好,我记住了,你请说。” 阿蓝黛娃点了点头。 “知道塔克拉玛干沙漠吗?” “知道。” “那你知道沙漠的边缘地区,有个了罗布泊吗?” “知道--” 阿蓝黛娃说出这俩字后,猛地醒悟了过来,脱口问道:“九幽世界?” 罗布泊,全世界有名,从古至今都不曾被人类征服过(横穿),所以才被称之为生命的禁区,探险家的心中圣地。 她就像个躲在薄薄的迷雾远处,浑身上下只裹着一层黑色镂刻轻纱的绝世美女,吸引所有人去接近她,试图扒下她的衣服--哦,错了,是试图了解她的真相。 只是千百年来,从没有谁得逞过,反倒是她的神秘诡异的魅力,又增加了许多,所以才会出现在各国的科幻小说、甚至教科书内。 阿蓝黛娃知道罗布泊,很正常,就像她也知道月亮的存在那样。 可是,方圆没想到她会说出九幽世界来,眉梢就抖动了下,随即释然,淡淡的问:“是铁辽告诉你的吧?” 方圆可是亲眼看到铁辽,是跟阿蓝黛娃一起,从暗道中钻出来,并帮她‘卖力’铲除造反派的。 他更猜出铁辽是为什么,要帮助阿蓝黛娃翻盘,无非是想搞清楚方圆怎么就变得那样陌生,可怕了而已。 铁辽知道九幽世界的存在,所以当阿蓝黛娃说出这个名字后,方圆马上就以为是铁辽跟她说的了,心中有些不爽:老铁,就算你对哥们再有意见,想利用这胸大无脑的女人,可你也不能把这件事告诉他啊。 阿蓝黛娃的回答,却大大出乎了方圆的意料:“不,不是铁辽告诉我的。” “那是谁?” 方圆马上追问。 “是本杰夫!” “就你身边那条忠实的老狗?” “不许你侮辱--那天下午,我被你、被绑架后,本杰夫来向我父亲汇报时,爸爸在打电话。在无意中,他听到我爸提到罗布泊,也提到了这个九幽世界。” 阿蓝黛娃裹了下身上的毯子,低声说:“本杰夫陪我去彼得山后,为了开导我,特意跟我提到了这件事。当时、当时我没往心里去,直到昨晚我们赶来蝙蝠山的途中,遇到铁辽。” “哦?” 方圆眉头皱起时走了回来,重新坐在了缸沿上。 他早就知道俄罗斯当局最高层,早在上个世纪时,就已经派遣大批克格勃前往罗布泊,试图寻找某些秘密了。 结果呢,却相当的不如意,派了那么多精干人员过去,却都像从人间蒸发了那样,没有谁回来。 西伯集团老波的独生子,也在那批人当中,幸亏他给老波留下了卡秋莎。 那小丫头又厚着脸皮的,成功勾搭上了她叔叔,让她成为了两个小四代的母亲,更让波斯塔夫那老东西老怀大慰。 这些事,都是方圆要返回华夏,寻找他失去的记忆时,卡秋莎告诉他的。 只是他没想到,吸血蝙蝠的老大,竟然也知道九幽世界的存在。 这事儿,就变得相当有意思了,可不能就这样耍酷的走了,必须得听阿蓝黛娃好好说道说道才行。 哗啦一声,看到方圆回来后,阿蓝黛娃本能的后退,脚下却一滑,蹲坐在了浴缸内。 她是真怕再被方圆摁住脑袋泡在水里了,赶紧抬手抓住缸沿,迅速后退,倚在了浴缸最那边,双手抱住屈起的双膝,眼神恐惧的看着他,不断的摇头。 这是在哀求他:你可别再折磨我了,我是真怕了! 方圆笑了,人畜无害的样子:“别怕,放心,我不会再伤害你了。我只想听你说说,铁辽找到你之后,都跟你谈了些什么。” “没、也没谈太多,他就是说绑架我的人不可能是你,很可能是个女人。” 阿蓝黛娃这才松了口气,如实回答:“他说,那个女人很可怕,可能是来自罗布泊深处的九幽世界。当时我记得很清楚,本杰夫在说出这个地方时,铁辽也很吃惊,就追问他,是怎么知道的--最后,他才警告我们,别试图了解那地方太多。” 简单叙述了一遍跟铁辽联手时的情况后,阿蓝黛娃又想到了什么:“哦,对了,昨晚他还给我们看了一根头发。说那跟发丝的主人,很可能就是来自那个神秘世界。” 方圆眼角猛地一跳,急声追问:“铁辽给你们看了一根头发?啥样的头发?” “我从没有过见过那种发丝,是莹白色,其间还带着淡淡的金色,就仿佛,仿佛--” 就在阿蓝黛娃眼眸上转,竭力寻找描写那跟发丝的最合适形容词时,方圆却伸出左手:“是不是这种发丝?” 阿蓝黛娃低头,看到了方圆中指上戴着的‘指环’了,赶紧点头:“对,对,就是这样的发丝。” “那他有没有说,他是从哪儿得到这种发丝的?” 方圆缩回手,接着追问。 阿蓝黛娃摇了摇头:“没有。” “没有?” 方圆若有所思的说着,又拿出了烟盒。 看到他皱眉想事情后,阿蓝黛娃不敢再说话了,甚至连呼吸都放缓了,生怕会惹怒了这个恶魔,再把她给折腾一顿。 “你穿上衣服出来吧,在这儿都很久了,你外面那些下属,应该都等急了。” 方圆吸完一颗烟后,随手把烟头扔进了浴缸内,接着抱歉的说道:“对不起,忘记你还在水里泡着了,下不为例。” “没事,没事。” 阿蓝黛娃连连摇头后,小心的问道:“你、你刚才不是要走吗?” “我忽然暂时不想走了,有些事得需要你配合,等搞清楚再说。” “是关于我爸给人通电话时,提到了九幽世界?” “你变聪明了,黛娃。” 方圆语气诚恳的说。 阿蓝黛娃却觉得他在讽刺自己,轻轻咬了下嘴唇后,不再说话,从浴缸内站了起来,溅起脱在外面地上的裤子(运动裤),就着浴缸内的水,随意清洗了几下上面有好多污血的)才穿上,又拿起浴巾,围在了双肩上。 不得不说,美女就是美女,尤其是在穿上湿衣服时,她绝美的身材顿时显露无疑,昂起修长的脖子,随手把发丝拢在脑后的动作,更是风情无比。 阿蓝黛娃在浴缸内洗衣服时,可是撅着--咳,方圆差一点就控制不住,扑上去做点君子所不齿的破事,幸好忍住了,在心中默念三遍‘我是正经人’后,才能用纯粹欣赏的目光,看着她穿衣服。 其实他也能看得出,阿蓝黛娃在弯腰撅腚洗衣服的动作,也是故意夸张的,就是要勾引他犯错--这是她的潜意识表现,好像唯有被方圆再次那个啥一次后,她小命才有所保障。 方圆当然不会满足她的心愿…… 等她收拾利索后,才夸了句:“啧,啧啧,我就说嘛,真正有品位的女人,才不会以露肉来彰显自己的不同呢。好了,别再试图对我抛媚眼,想勾引我犯错误了。还有太多事得等你去做呢,毕竟你老爸现在尸骨未寒,你那条忠实的老狗,还重伤未醒,外面更有忠心的小弟,等待你的召见--哎,我划还没有说完呢,着急跑啥呀?” 心思被方圆拆穿后,羞愧的无地自容的阿蓝黛娃,才猛然想起这些事,惊呼一声跑出了洗手间(也是浴室)。 在镶嵌着金箔的马桶里,舒舒服服的洒了泡尿后,方圆才悠然自得的走了出来。 费了这么多的口舌后,方先生觉得阿蓝黛娃如果还不知道该怎么做后,那么她就确实蠢的无可救药了。 看在她拥有一副好皮囊的份上,方先生会把她带走。 不管是把她安置在哪儿,好像也比继续呆在蝙蝠山上,被那些下属给吃得连骨头都不剩要好得多。 阿蓝黛娃总算没有让方圆失望。 等他出来后,她已经把奄奄一息还处在深度昏迷中的本杰夫,放在了沙发上,正在給他包扎伤口。 方圆走到办公桌前,抬头望着墙上那朵大大的彼岸花,还有那行血淋淋的字,沉默片刻后伸手把昆仑陌刀从桌子上拔了出来。 右手一晃,刀光闪烁间,陌刀就像变魔术那样,忽然不见了。 他看向沙发那边时,阿蓝黛娃也抬头看向了他,俩人四目相对后,她低声说:“帮我。” 方圆看了她片刻,才点了点头。 第947章 :阿蓝黛娃的卧室内 阿蓝黛娃请方圆帮她,自然不是让他帮忙给本杰夫包扎伤口。 她在请他维持蝙蝠山的秩序,帮她能顺利登上吸血蝙蝠新一任老大的宝座。 相信有方圆,铁辽俩人帮忙后,就算再有人像维拉斯夫那样生出二心,估计结果也不会好到哪儿去。 就像俄罗斯从来不怎么在乎外国人的死活那样,外国人也只是把他们当做猪狗,杀起人来时,不会丁点的心理负担。 严格的说起来,方圆帮阿蓝黛娃坐上吸血蝙蝠宝座,几乎没有任何好处,因为没有谁能肯定,这个新晋小娘们恢复元气后,不会找他报仇。 别的不说,单说在小粉丝超市的那通暴打,以及刚才数次差点把她淹死的野蛮行为,就已经足够任何一个女人,把他恨到用牙齿咬碎了。 方圆当然很清楚这一点。 不过他不在乎:阿蓝黛娃以后要是真敢犯傻要动手,那么他不介意施展夜盗百户的手段,把她那颗美丽的脑袋割下来。 有句很脑残的广告词说得好啊,男人,必须对自己狠一点。 既然提倡男人对自己都狠一点了,那么对女人狠一点,也就变得理所当然了. 方圆答应阿蓝黛娃,暂时留下来帮她,无非是看在他得到人家第一次罢了。 至于他其实也很迷恋这具无比性感的身材--这种小龌龊的心思,方先生是不会承认的。 方圆用专业手段,给本杰夫包扎完伤口后,阿蓝黛娃已经用湿毛巾,把墙上那朵彼岸花,还有那行字给擦掉了,籍此来向男人示好。 她到是很想问问,这朵妖艳的花儿代表着啥意思,不过当前还有很多事要做,自然没心情关注这些了。 本杰夫醒了过来。 看到方先生就在眼前后,他当然很震惊,第一反应就是做出了拔枪的动作。 方圆就这样静静的看着他--装比。 有阿蓝黛娃在,他实在懒得再浪费口水,跟他解释什么了。 而且他也坚信,本杰夫既然能被休戈维奇当做大管家放在身边那么多年,无论是智商,还是分析事情的能力,都不该差了哪儿去。 果不其然,听完阿蓝黛娃的低声解释后,本杰夫再看向方圆的眼神中,杀意以经减弱了不少。 可也仅仅是减弱了而已,就证明还有。 这让方圆觉得很不爽,觉得必须得敲打敲打这个老家伙,让他搞清楚当前是啥情况才行:“本杰夫,我现在要杀你们俩,比踩死两只小蚂蚁还要简单,所以你别招惹我生气,那样对你,尤其是对未来的吸血蝙蝠老大,尊敬的黛娃小姐都没有一点好处。” 本杰夫能听出方圆在威胁他。 这要是放在以前,早就一声令下,让小弟们把这厮给拖出去斩成十七八块喂狗了。 不过现在他不敢,深知一个把握不好,就会鸡飞蛋打,他会死,阿蓝黛娃也会死,那样老爷可就真的白死了。 正所谓老汉报仇,十年不晚;又道是退一步海阔天空,忍一下风平浪静,何必在最苦比的时候,去招惹唯一能帮上自己的杀才呢? 看到本杰夫躲开自己的眼光后,方圆才满意的笑了笑,说:“我听黛娃说,你听到你老爷在打电话时,曾经提到过罗布泊的九幽世界。所以呢,我就觉得吧,你能帮我找到那些文件。” “可以,我会全力帮你的。” 本杰夫点了点头。 “我也会帮你。” 方圆说这句话时,已经看向了阿蓝黛娃:“现在你可以召唤你的人进来了,不过最好别让老铁,就是铁辽进来,我跟他之间暂时还有些误会没有搞清楚,实在没必要在这关键时刻节外生枝,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我明白。” 站在休戈维奇尸体前的阿蓝黛娃,又用力咬了下嘴唇后,拿起了桌子上的内线固话。 正如方圆所料的那样,当阿蓝黛娃带着维拉斯夫等人冲上二楼后,保皇派小弟就知道大功告成了,满心以为接下来就就是论功行赏了。 有心急点的,更开始盘算等拿到奖金后,该携着娇子美妻去哪儿度假了。 只是大家伙左等右等,始终没有等到老大(休戈维奇)出来,反而不断有枪声啊,惨叫声之类的传来。 再然后,就彻底的死寂了。 就仿佛阿蓝黛娃跟梅耶卡夫的人,在办公室内同归于尽了那样。 那些心急的人,就想进去看看,被同伴拦住了:你是不是嫌自己没死在刚才那场火并中,所以才这么急不可耐的找死去? 被提醒后,心急的才豁然省悟:奶奶,依着我们的人手,要想干掉大势已去的梅耶卡夫,那绝对是易如反掌的,万万不该有这么多的枪声,惨叫声连续不断的传出来。 估计--特么的,老大应该是凶多吉少,维拉斯夫等人看这是个好机会,想一举登上老大的宝座,却遭到了大小姐的极力反扑,所以就闹出了这么大动静。 你们闹就闹吧,反正无论谁笑到最后,咱也是功臣,只要不傻乎乎的跑过去站队,该得到的赏赐少不了。 但关键是,到底是鹿死谁手,你们倒是出来个活的,或者给打电话通知一声也行啊,总这样拖着鸡犬不闻的算咋回事? 随着天光大白,越来越多的保皇派齐聚庄园门口,大家都翘首以盼,希望能看到有人出来。 可以肯定的是,都这时候了,那些没有追随梅耶卡夫来蝙蝠山的小弟们,铁定知道大势不妙,担心会被清算,开始抓紧时间跑路了。 他们的跑路,更是闹的大家心里晃晃,情绪更加不安起来,终于有人提议:大家伙总这样干等着也不行,不如一起去别墅看看咋回事吧。 如果庄园别墅内的人都死光了,那么未来的吸血蝙蝠老大,就能从我们这伙人中产生了,这可是上天赐的好机会,谁特么的敢跟我抢,我拿刀子削谁的脑袋! 就在这时,庄园别墅大门口传达室的电话响了起来。 早就侯在这儿的某个头目,用最快的速度接起了电话。 所有人,都看向了传达室内,就看到头目对着电话点头哈腰的,孙子气质十足,就有些失望:看来里面的老大们还没死绝啊,那可不敢再流露出我想当老大的心思了。 “阿蓝黛娃小姐,让我们选出十个人去别墅办公室,说是有大事相商。” 那个头目放下电话后,走出传达室站在门口,扫视着众人说道:“就按照职务高低吧,大家有没有意见?” 大家伙当然没啥意见,很快就推举出九个人,连同那个头目一起,快步走向了别墅。 半个小时后,他们脸色凝重且又带着哀伤的走了出来,向大家宣布了几个消息。 一个是好消息,两个是坏消息。 第一个坏消息呢,就是休戈维奇先生,已经永垂不朽了,大家默哀三分钟。 默哀三分钟后,再说第二个坏消息。 无非是造反派最大头目梅耶卡夫已经死翘翘了,跟他一起死的,竟然还有混迹在保皇派中的维拉斯夫等人,这着实的让人遗憾。 说完两个坏消息后,头目精神明显一振,开始宣布好消息:阿蓝黛娃小姐,已经按照休戈维奇先生的临终遗言,继承他成为了吸血蝙蝠的新一任大首领。 为表彰各位好汉,在本次肃清叛乱行动中的出色表现,每个人都会得到一笔大大的封赏。 而且,鉴于某些本次行动中表现异常出色的勇士(小弟),还会破格提拔,一跃成为领导干部,从此紧跟黛娃小姐的步伐,稳步行走在纸醉金迷的小康大道上。 大川哥有些话说得对:如果没有好处,沙比才会去犯贱给人当小弟呢! 除了那些‘胸有大志’的人,大部分小弟愿意抄刀子追随老大脚步,还不就是为了钱啊? 就像追求女神的帅哥,愿意给女神当牛做马就是为了草那样。 只要有钱,大家伙才不在乎谁成为了最后的老大呢,顿时欢声雷动,要不是老首领仙逝的英灵不远,估计大家伙得朝天开枪,以抒发他们热爱生活的真挚之情了。 站在办公室门外走廊中的阿蓝黛娃,看到众小弟们这样高兴后,提着的心儿总算款款落了下来。 刚轻松出一口气,方圆的声音就在身边想响起:“哪个房间,是你的卧室?” “上楼后右拐第一间就是。” 阿蓝黛娃脱口回答问题后,马上意识到了什么,苍白的脸色竟然红了下。 “别胡思乱想,我只是暂时不想跟铁辽见面,等你跟他说清楚后,再让他去你卧室找我。另外,你老爸的后,还得需要你这个孝子操办,满屋子的死人,总摆在里面装睡觉,也不是那么回事。” 方圆瞥了她一眼,淡淡的说着转身快步走上了三楼。 听到房门关上的声音后,阿蓝黛娃才忽然想起:她卧室内,可是有很多不能让男看到的东西。 虽说没有一节电池就能满足一个晚上的那个啥,但皮鞭啊,手铐以及情、趣内衣之类的东西,可是不少,平时也没谁敢私自去她房间内,所以就大咧咧的摆在卧室里间呢。 性格野蛮开放的女孩子,基本都爱这些调调的,却又不想被人看到。 所以阿蓝黛娃想到这些后,本能的就要追上去,让方圆去别的房间,但随后就停住了脚步,低声苦笑着自言自语:“都这样了,我还在乎这个吗?” 阿蓝黛娃都不在乎了,方圆自然更不在乎。 最多呢,也就是看到那些玩意后,会啧啧称奇,发表一番‘有钱就是好’的感慨。 没有钱,怎么可能买得到这种造价数万美金的自动那个啥的椅子? 怎么可能有这些东西,多到能开一家夫妻情、趣用品商店了。 就像进了大观园的刘姥姥那样,方圆一边摇头赞叹着,一边欣赏着这些玩意。 眼睛忽然一亮,方圆快步走到了敞开着门的衣柜前。 里面,挂着一个明晃晃刺眼的短裤。 特殊的软钢打造,名为保贞裤。 第948章 :大树后面有蛇 气温,一天比一天要高。 尤其是几场大雨过后,明晃晃太阳一出来,地面上的水分大量蒸发,让空气湿度高到了一个让人呼吸都觉得困难的地步。 桑拿天。 在这种天气下,人们只恨不得整天蹲在空调前,能不出去就不出去。 必须要外出时,也得喝大量的水。 如果空气湿度没有这样高,仅仅是气温干燥的话,那么在车子抛锚时,躲到前往梨花山的路途中两侧小树林内,等候老王司机开车前来‘救援’,也是一种享受。 想想啊,满目郁葱的野外,路上看不到一个人,湛蓝镜子般的天空上,飘着一朵朵的白云,就像吃饱了撑的没事干到处找草吃的绵羊那样,感受着树林深处吹来的习习凉风,倾听鸟儿们叽叽喳喳的呱噪,再打开手机音乐,来一首《妹妹想哥泪花儿流》,微闭着双眼陶醉的轻声迎合的场景,该有多美? 可空气湿度偏偏这么大,哪怕是躲在树荫处不停地喝水,也像身处桑拿室内那样,汗珠子噼里啪啦的往下淌。 看到领导后背的衬衣,都被汗水侵透了后,抬起胳膊用袖子擦了把脸的韩妙,赶紧挥舞起手里的小包,希望能给领导带去一阵清凉的小风。 边扇,边低声抱怨:“这是什么鬼天气啊,才九点多钟就这样热,四周连个屋子都没有。这是什么破车子啊,还东洋产呢,却连这种路都跑不了,我看就是垃圾一个。这是什么破人啊,自己做慈善,还得麻烦翼姐你大老远的跑来,受罪!” 张翼今天去梨花山,是早在数天前,就跟方圆约定好了的了。 约定好今天张翼要去梨花山,进行最后一次实地考察后,接下来就会破土动工,其实就是走个形式。 说得再直白一点呢,就是张翼的政绩表演秀。 今天过后,梨花山、道路该怎么建设,她都不用管了,只需高兴了时来现场视察一下就欧克了,这绝对是送上门来的肥羊啊,张翼傻了才会拒绝。 本来,今天说好有老王开着这辆越野车,一起来梨花山的(张翼的坐骑是一辆奥迪,不过那种低底盘的车子,很明显不适合跑这种路,所以只能暂时换车),可今早他刚上班,就接到老婆的电话,说是丈母娘心脏病犯了。 张翼无疑是个很体贴下属的领导,听老王说出请假的原因后,立即就准许了,并亲自给丈母娘住院的市中心医院院长打了电话,请对方照顾一下。 老王感恩戴德的去了,司机就只能由韩妙来充当。 谁能想到,号称有路就有啥啥车的越野车,来到距离梨花山还有七八公里地方,却罢工抛锚了。 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破地方,这热的人几乎把舌头伸出来散热的破天气,去找谁帮忙啊? 韩妙唯有给老王打电话,让他(要是忙的走不开,找人也行,反正机关内很多小车司机的,能够赶来救张领导的架,那是他们的荣幸)火速前来。 趴窝的车子内,空调自然不能运转了,俩人只能拿着水杯,躲进了小树林内,静候救兵的到来。 “呵呵,别埋怨了,反正就是这样了,心静自然凉的。” 张翼大度笑了笑,把水杯递给了韩妙,回头看向树林深处,犹豫了下才说:“我、我去那边方便一下。” 喝了那么多水,不方便还真熬不到有厕所的地方。 “哦,翼姐,我陪你去吧?” 韩妙也看向树林深处,担心的说:“那边草长的很茂密,不会有蛇藏在其间吧?” “乌鸦嘴,你知道我最怕那东西了,故意吓唬我是吧?哼,就一会儿的工夫,哪有你说的那样巧?” 张翼嗔怪着拍了韩妙肩膀一下,转身向树林深处走去:“你就在这儿等着吧,我也不是小孩子,去解个手还得需要大人看着。” “嘿,嘿嘿。” 韩妙讪笑了几声,望着领导的背影,忽然想到:咦,以前翼姐可是很喜欢穿裙子的,怎么这些天她总是穿长裤了啊?还有啊,她在走路时,扭得也比以前好看了呢。 小秘书仅仅只是偶尔的胡思乱想罢了,可没放在心上,目送领导走到一棵大树后,就倚在树上拿出手机,再次拨打老王的电话,催他赶紧来救驾,要不然就会热死了! “啊!” 韩妙刚按下老王手机号码的拨通键,就听背后传来张翼一声惊悚的尖叫声,吓得她手一哆嗦,手机掉在了地上。 坏了,我还真是乌鸦嘴,那边不会真有蛇吧? 韩妙心思电转间,抬手在自己脑门上拍了一下,接着从地上拣起一根枯枝,飞身向那边冲去。 蛇这东西虽然长的老吓人了,可并不是所有女孩子都怕它们,就像并不是所有表面正经的女人,都能抗得住帅哥勾搭那样。 自小从东北乡下长大的韩妙,恰好不怕蛇。 相反,她还敢逮住这玩意,亲手扒了它的皮,做出一锅美味可口的蛇肉羹。 现在可能有蛇吓到了领导,真是嫌命长了。 说时迟,那时快,韩妙飞身跑到了那棵大树后面--果不其然,树后地上蜷着一条足有擀面杖粗细的菜花蛇,昂首吐着红信子,老吓人了。 菜花蛇没有毒,韩妙很清楚,这才松了口气,双手抡起枯枝,就像打高尔夫那样,啪哒一声就精准打在了它脑袋上,让它嗖地一声飞到远处,自求多福别被打死去了。 “翼姐,翼姐,你没事吧?” 韩妙扔掉枯枝,单膝跪地的跪了下来,开始察看张翼有没有被蛇咬到。 张翼没有应声,紧闭着双眼的寂然不动,被吓昏过去了。 她的右脚脚腕处,有几个细细的压痕,就是被菜花蛇给咬的了。 不要紧。 韩妙记得很清楚,小时候在乡下时,她也被菜花蛇咬过几次,就是疼一会儿罢了,不会有任何生命危险的。 “谢天谢地,佛祖保佑。” 韩妙低低祈祷着,这才伸手要为领导提上裤子时--呆住了:这、这是什么玩意? 望着穿在张翼身上的那件钢制品,韩妙傻楞很久后,才豁然省悟:原来是网上流传的那个啥裤啊,没想到翼姐私下里的穿衣作风这样大胆,怪不得本姑娘看她走路姿势好看了许多,也不穿裙子了呢。 孙刚是个太监般的存在,韩妙早就知道。 她可没想到,领导穿上这玩意,不是为了‘满足’孙刚的需要,是被逼着的。 但不管怎么说,韩妙在看到不该看到的东西后,心里就会发慌:知道的太多,是任何一个成功下属的大忌。 可是事情已经这样了,韩妙唯有装作没看到,赶紧替她穿好裤子,把她平放在草地上,开始掐人中。 折腾了没几分钟,张翼才幽幽的醒来。 等她有些涣散的眼神,慢慢聚焦后,一把就抓住韩妙的胳膊,翻身坐起,哑声问道:“蛇、那条蛇呢?” “翼姐,别担心,那条蛇已经被我打死了。是一条无毒蛇,不用害怕。” 韩妙目光闪烁的低头,看着张翼的右脚脚腕,低声说:“当然了,您要是觉得不保险的话,等老王来了后,我们马上返回市区,去医院--” “小妙,你是不是看到,看到我穿的那东西了?” 张翼打断了韩妙的话。 不愧是当领导的,神智稍微清醒,就意识到哪些问题才是最重要的了。 韩妙很想说她刚才眼睛瞎了,啥也没看到,可嘴角抽抽了几下,却是一个字也没说出来。 根本不用再问什么,张翼也知道韩妙肯定看到了。 屈膝伸手,轻抚着脚腕上开始向外渗血的细细压印,张翼叹了口气:“唉,小妙,有些事,我都没脸跟任何人说。憋在我心里好久了,很难受。” “翼姐,那您跟我说说吧。您放心,我不会跟别人说得。” 看张翼没有生气的意思后,韩妙心里这才松了口气。 “呵呵。” 张翼苦笑了下,抬头看着她:“小妙,其实我跟你一样,在第一次看到这个东西时,最先反应就是不要脸。” 这玩意,就是不要脸的人发明创造出来,给不要脸的女人穿的。 这几乎是所有知道这玩意的华夏女人,看到它后的第一反应。 不过对于思想开放的外国人来说,它就跟那个啥的棒棒一样,都是寻找快乐的工具,能给两口子在无形中增加很多情、趣。 也就是方圆这样的土包子,看到这玩意后会大感兴趣,甚至还想‘以身试法’,试试啥滋味,不过随即就想到:最好是阿蓝黛娃穿上,给老子看看。 这个想法刚升起,方圆又想到了一个人:楚楠楠。 前些天,还是在华夏时,方圆在杂志社封面看到楚楠楠的大胆写真后,可是大发雷霆的,马上打电话把她臭骂了一顿。 楠楠姐则轻描淡写的,就把他的怒火给扑灭了,最后又调皮的问他,要不要买个这玩意来穿上,再把钥匙邮寄给方圆,来确保他的安心。 当时方圆可是差一点就说出好字的,幸亏人家孩子听出楠楠姐那样说是在调戏他了,才没把丢人的把柄被那小泼妇给抓住。 不过方先生这些天来,总会在睡觉前幻想一下:要不要,网购一个,先仔细研究研究? 嘿,没想到还没等脸皮很薄的方先生做出决定呢,今儿就看到‘真品’了,这样算一个小小的惊喜了吧。 “特么的,老子胡思乱想些啥呢,难道心理有些小变态了,才对这玩意着迷?” 方圆砸吧了下嘴巴,恋恋不舍的把那玩意放回了原处,也懒得再‘鉴赏’别的东西了,坐在那张‘亲爱地,你慢慢摇’的椅子上,按下开关后,点上一颗烟盯着天花板,开始琢磨正事。 毫无疑问,那跟莹白色的发丝,就是漠北北的。 至于她一头乌黑秀发,怎么会变成这种颜色,方圆懒得去考虑。 他甚至都没心思去考虑漠北北下一步,要出哪些妖蛾子。 当前,他必须得先考虑铁辽。 第949章 :我是舍不得? 铁辽这次跟阿蓝黛娃暂时联手,是希望帮她铲除反叛者后,再利用吸血蝙蝠遍布世界的庞大势利,来追查方圆忽然改变了的原因。 铁辽这样做也是很无奈的,本来一个漠北北就很让人担心的了,如果方圆再发疯跟她联手,那么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对华夏就是一场浩劫。 他可没自大到以为,凭借他个人的武勇,就能帮阿蓝黛娃来个大翻盘。 真那样的话,吸血蝙蝠也不再是当世四大国际黑帮之一,只是一帮有组织的小混混,铁辽也不是铁辽,而是无所不能的超人了。 铁辽是算定阿蓝黛娃有翻盘的力量,所以才毅然追上她,说服了她,达成了暂时的同盟。 铁辽是怎么想的,方圆能猜个差不多,他来蝙蝠山上的表现,方圆也几乎都看在了眼里。 老铁帮助保皇派大战造反派时,方圆没有一点的担心:如果铁辽能在这种白刃战中受伤,那么他也没资格成为七杀手之一,能活到现在了。 事实证明方圆没有猜错,双方混战开始白刃战之后,很少有人能是铁辽的一合之将:早就享受热兵器才能带来大利益的白人们,近身格杀这一块相比起华夏人来说,始终都是无法逆转的短板。 外围战场结束后,铁辽很聪明的选择了暂时回避,这样就能避免会看到一些不该看到的东西,从而给自己招来麻烦。 “在阿蓝黛娃没有派人去找他之前,他是不会回来的。这样也好,哥们也忙里偷闲的小睡片刻--唉,躺在这慢慢摇的椅子上,还真是舒服啊,以后说啥也得买一个放在家里,不管花多少钱,能享受到最佳的睡眠质量,就是物有所值了。” 方圆嘴里喃喃的说着,闭上眼,把自己想象成当前正躺在漂浮在海面上的小船儿,身子随着缓缓起伏的波浪慢慢摇啊摇,更像在躺在母亲面前的摇篮中,倾听着她轻轻哼出的催眠曲,慢慢睡了过去。 也不知道睡了多久,方圆醒了过来。 是他那根对危险异常敏锐的神经,率先拉响了‘危险来了’的警报,让他全身的神经、细胞,都在短短的一个瞬间,就迅速调整到了‘逃跑,或者战斗’的模式。 就像大草原上的羚羊,提前感知危险,已经成为了它们的一种本性,更像人渴了就想喝水那样的自然,丝毫不用刻意去做。 这一瞬间,方圆的嗅觉,听力,感知度,都已经达到了最佳状态,可他的眼睛却依旧闭着,身子动也没动一下,睡着时所发出的轻鼾,更是平稳的没有一丝波动。 方圆在唐王那些日子里,不管是跟陈婉约同居,还是跟小夏妹妹合住,他在睡觉时也能感受到有人走进他的房间,来到床前目光幽幽的盯着他看,但身体的危险神经却没有丝毫的反应。 那是因为她们,都对方圆没有丝毫的敌意,就是睁大眼睛看着他,想她们自己的心事,更像你老婆午夜梦回,瞅着你发呆时,估计是在想她前男友啦。 这次不同于以往,在某个人刚一出现,方圆的危机神经就迅速活跃,给主人敲响了警钟。 沙,沙沙的脚步声,轻的就像猫儿在走路,慢慢靠近一只老鼠。 异常锋利的冷兵器,所散发出来的那种特殊气息,越来越近。 有人在光着脚丫,双手持刀,一步步走进方圆的同时,一股子彻底成熟的女人气息,也随着房间内空气的流动,钻进了方圆的鼻子里。 来人,除了阿蓝黛娃之外,还能有谁? 唉。 方圆心中轻轻叹了口气,脑袋有些疼。 他真对阿蓝黛娃无语了:我都三番两次的折磨你,每次都让你哭着求饶,发誓要痛改前非了,还以为你该知道我是你不可战胜的了,才为你坐上吸血蝙蝠老大的宝座,给你出谋划策,你怎么就贼心不死的,总想干掉我呢? 方圆在无语的同时,更愤怒:老祖宗说的真不错,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外国人除了个卡秋莎外,其他的都没人肠子,可怜不得,更无法让老子对他们推心置腹。 沙沙的脚步声,在走进方圆跟前一米处时,停住了。 方圆更能清晰感受到锋利刀刃,才发出的寒意,就在自己的脑袋上方。 对于阿蓝黛娃怎么会拿来一把长刀,方圆不觉得奇怪:休戈维奇的办公室内,不可能只有一把左轮手枪来自保,东墙下书柜内,藏着一把长刀也是很正常的。 看来,阿蓝黛娃发现方圆竟然睡着了后,才鼓起勇气,决定用这把长刀,砍下他的脑袋来雪耻。 来吧,哥们就让你砍、砍两刀三刀都行(就是别砍脖子),每砍一刀,就算是付给欺负你的酬劳了,那我再干掉你时,就没有丝毫心理负担了。 方圆心中这样冷笑着,依旧一动不动。 他没有睁眼,就能感觉到阿蓝黛娃正盯着他的脖子,也做好了全力一刀斩杀的充分准备。 只是,她为什么还没有斩杀下来呢? 就好像她拿把刀子猫儿般蹑手蹑脚的走到方圆面前,就爱极了一个男人的花痴女,只是盯着他看上半晌就会悄悄退出去那样。 时间,一秒一秒的过去,方圆能听出阿蓝黛娃的呼吸声,越来越急促,甚至还发出了轻轻的咬牙声,可刀子就是不斩下来,这让他等的有些心焦:要砍就快点,不敢砍就滚蛋,别耽误老子睡大觉! 方圆决定了:看在阿蓝黛娃那具让他有些迷恋的身子份上,他可以再给她最后一次机会,只要她能收回杀心,悄悄的退出去,他就会装作不知道,以后对她却会好一些。 只是阿蓝黛娃就像个不懂抉择的傻瓜那样,就这样高举着刀子站在方圆面前,墨迹了足足一分钟,都没做出第二个动作。 总是高举着个刀子,傻瓜似的不累吗? 方圆很想问问她时,左眼慢慢地睁开了一条缝。 正如他用某根神经感受到的那样,已经换上一身黑色西装,很有大姐大派头的阿蓝黛娃,双手高举着一把锋利的东洋武士刀,正对着他咬牙切齿,脸上神色复杂。 微微发抖的刀尖,暴露了她此时内心极为的不平静。 这是杀他的好机会! 匆匆处理完内部大事后,阿蓝黛娃就走上三楼,想问问方圆接下来该做什么时,却发现他竟然躺在摇摆椅上睡着了,心中登时狂喜。 加上森林中的那个晚上,阿蓝黛娃已经被这个男人狠狠收拾过三次。 尤其是今天这次,先后七八次让她品尝到了死亡的味道,说是把他恨得‘痛不欲生’,也一点不过。 只是碍于双方自身实力的明显差距,吸血蝙蝠内讧时,阿蓝黛娃实在没办法能把方圆怎么着,再说她也是真被折磨怕了,对他俯首帖耳的也就很正常了。 甚至,她还请方圆留下来帮她。 但这些都不代表着,自尊心相当强大,无比高傲的阿蓝黛娃,就能原谅方圆对她的再三冒犯,带给她不堪回首的耻辱。 只要有机会,她还是会把他杀之而后快的。 也唯有用这个混蛋肮脏的鲜血,才能洗清阿蓝黛娃所受的羞辱。 上帝忽然间就很青睐于阿蓝黛娃了,这才让她发现方圆竟然在她卧室内睡着了:看他身子一起一伏的‘淫、荡’样子,肯定是在做一个场面相当龌龊的美梦。 此时不下手,更待何时? 自以为抓住机会的阿蓝黛娃,马上就调头回去,找出了这把长刀。 她不想用杀人效果更为有效的手枪,那样会发出很大的响声,会让那些刚被安抚下来的小弟们一惊一乍,再发生啥意想不到的破事,岂不是很麻烦? 其实,用特别锋利的刀子,把人的脑袋直接剁下来,才是最好的。 无他,解恨啊不是? 就像当年水暗影在给她喜欢的男人报仇时,就是用大砍刀,接连砍下了十余个人的脑袋瓜。 血腥残忍的方式,才能更让人解气。 盯着方圆的喉结,阿蓝黛娃有十足的把握,在全力一刀下去后,能让他在来不及感受到丝毫痛苦的情况下,尸首分家。 干脆的斩首,不让他感受到痛苦,就算是他放过我的回报吧--阿蓝黛娃轻轻的,长长的吸了一口气后,紧握着长刀的双手,再次用力攥了下。 刀光闪过,人头落地! 这一幕,只是阿蓝黛娃幻想到的,她更有能力实现。 可是,她明明几次要挥刀下斩了,怎么就扔高举着刀子,在那儿发狠? 阿蓝黛娃也不知道。 她只知道,在几次决心要斩下时,总是会有一股子未知的力量,阻止她做出劈斩动作。 那股子未知力量是什么? 阿蓝黛娃有些茫然:恐惧,不敢,不忍,还是--舍不得? 不是恐惧,这一点阿蓝黛娃可以肯定,在亲眼看到自己老子脑袋被人劈成两半后,她就觉得自己变成了一个地道的冷血复仇者,要不然当初在点杀维拉斯夫时,也不会那样冷静到让她自己都吃惊了。 也不是不敢:尘世间,就没有阿蓝黛娃不敢做的事。 不忍? 呵呵,笑话,阿蓝黛娃怎么会不忍心杀一个三番两次折磨她的臭男人? 舍不得? 阿蓝黛娃心中想到这个字眼后,艰难的缓缓咽了口吐沫,却随后有了种说不出的茫然:我怎么会舍不得呢? 他虽然没有杀我爸,可我爸却是因他而死,更是用卑鄙手段几次折磨我--我怎么就舍不得,我又不爱他! 那,是为什么? 阿蓝黛娃用力咬住了嘴唇。 因为太用力,有咸滋滋的液体,顺着下巴流下。 好吧,我承认,我舍不得他。 可能是因为我跟他有过肌肤之亲,我对这个恶魔有了种那样的感情,但这并不是阻拦我杀他的原因,无论是什么原因,都别想阻拦我! 我,要杀了你! 阿蓝黛娃心中刚硬后,眼中凶光大盛,再不犹豫,当头呼的一刀,全力恶狠狠斩向了方圆的脖子! 第950章 :喊狼来了的孩子 锋利异常的武士刀,划过空气掠起一抹森寒的光泽,以雷霆万钧之势,狠狠斩向方圆的咽喉。 手起刀落,说的就是阿蓝黛娃当前这个动作了。 那么,接下来就是方圆的人头落地,像球那样的掉在地上,被她一脚踢到角落里去后,再扔掉刀子跪在地上,泪流满面的吐个稀里哗啦了。 用刀子把人脑袋砍下来,总是一件相当残忍的事,很少有女孩子能从中享受到快乐感,也就是唯有水水姐那种真正心狠手辣的女人,才能在连斩十余人后,依旧能昂首朝天,纵声高歌。 “啊!” 刀子斩下时,阿蓝黛娃忽然闭眼,发出了一声凄厉的尖叫。 这是她的一种本能反应,是想用这种动作,来抗御亲手拿刀子剁掉人脑袋时,所产生的无法形容的恐惧。 噗--这是长刀砍断方圆咽喉时,才会发出的声音。 只是,没有如约响起,更没有那种该有的手感(就是剁掉脑袋)沿着刀子传来,反倒是有种刀子无声的砍在大树上,刀刃被树身牢牢夹住,再也无法动弹时的凝固,让阿蓝黛娃的尖叫声嘎然而止,霍地睁开了眼。 然后,她就看到了方圆的眼睛。 方圆的眼睛很亮,也很冷,还带着木然的讥讽,就这样静静的望着她。 她全力斩的那把刀,就被方圆牢牢攥在右手中。 他,竟然赤手接住了我全力劈下去的一刀! 手不但没有被锋利的武士刀斩断,甚至连鲜血都没有溅起一点! 怎么可能会这样!? 阿蓝黛娃目瞪口呆的盯着方圆,大张开的嘴巴里,足足能放进一个臭鸭蛋,眼神里全是见了鬼的心悸。 如果方圆有漠北北那种强悍的横练功夫,绝对不会徒手来抓刀刃,而是会用脖子,来承受阿蓝黛娃这全力一斩。 那样,对阿蓝黛娃所造成的震惊,会比现在强大一百倍。 说不定,会把她当场震昏过去。 只是方圆实在比不上漠北北,尽管阿蓝黛娃这一刀斩下后,也给他造不成任何的伤害,可肯定会疼。 毕竟男人的喉结,是由很脆弱的骨头组成,比不得额头、膝盖,迎面骨(小腿前的骨头),在被威力强大的子弹打上后,可能也只是麻酥酥的罢了,但被刀子狠狠砸一下后,肯定会疼,说不定还会造成骨裂。 这才是方圆用右手来接住阿蓝黛娃全力一刀的主要原因。 由此可以看出,同样是刀枪不入,可方圆相比从小就被药水泡大的漠北北来说,还是要差了不少的,要不然当初他在阻击三脸海怪时,也不会被打的吐血了。 换成漠北北,断然不会出现那种情况。 不过,就算方圆没有漠北北那样变态,用手来接住阿蓝黛娃全力斩下的一刀,自己却毫发无伤的现实,还是把她给吓坏了。 吓呆了。 竟然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了,就这样傻乎乎的双手握着刀子,呆愣在那儿。 “还想不想杀我?” 方圆淡淡的说着,松开了刀子:“想的话,那就在你没死之前,再砍我几刀吧,这是你最后能杀掉我的机会。” 看在这个新晋小娘们刚死了老子的可怜份上,宽宏大量的方先生决定,再给她一个机会,算是让她死的心服口服吧。 一语惊醒梦中人--阿蓝黛娃再次发出一声凄厉的尖叫,猛地举起长刀,对着方圆狠狠剁了下去。 这次,她没有闭眼。 就是打死她,她也不信方圆能徒手接住她长刀的现实,总觉得这是不真实的,是出现了幻觉,这才睁大眼睛,要亲眼见证他是怎么被乱刀斩杀的。 刀光落下时,方圆抬起了右手,以手臂来抗住了长刀。 锋利的长刀,狠狠斩在他右臂上后,顺势往回一拉,方圆的衣服就纸一般的裂开。 但是他的皮肤,却像被树枝划拉几下的牛皮那样,最多只留下了几条白白的划痕,依旧没有阿蓝黛娃最渴望看到的红色迸溅而出。 “啊,啊,啊!” 阿蓝黛娃像愤怒的母豹那样,挥舞着刀子就像劈柴那样,一下一下接着一下的,全力猛剁着方圆的手臂。 她还就不信了,这么锋利的刀子,这么大的力气,就砍不断方圆的胳膊! 砰地一声闷响,疯了似狂斩的阿蓝黛娃,小腹就像被木桩狠狠撞了一下那样,让她情不自禁的向后飞去,弯腰弓背,屁股后撅,重重撞在了挂衣柜上,发出哗啦一声破碎的大响。 刀子,也不知道飞哪儿去了,她上半身仰面躺在被撞烂了的衣柜内,两条腿子倒是探在外面,眼前发黑,金星直冒,张嘴吐出了一口鲜血。 再然后,她就觉得自己右脚脚腕,被一根绳子拴了起来。 不等她生出挣扎的心思,就觉得绳套一紧,整个人被拽出了衣柜,头上脚下的掉在了半空中。 阿蓝黛娃的房间内,既然有那么多夫妻用品,怎么可能缺少玩捆绑时必须用的绳子呢? 而且天花板上的吊钩(看来当初也是为玩捆绑才设计上的),也足够承受她接近七十公斤的体重,让她在脑袋上挨了一脚后,能像钟摆那样的晃来晃去。 晃得她,看不清方圆的样子。 方圆没心情等她自己静止下来,抬手捏住她的下巴,单膝屈起蹲在那儿,张嘴往她嘴里吐了口吐沫--这个混蛋,最近喜欢上了这个不卫生的行为,老天爷肯定是瞎了眼,才没有打雷把他给劈死。 “说实在的,我都失去了折磨你的兴趣。” 方圆淡淡的说着,松开手点上一颗烟。 一口烟吐在了阿蓝黛娃脸上,又是个不卫生,且又不尊重别人的不礼貌行为。 阿蓝黛娃却没有任何的意见,因为她已经被死亡气息所笼罩。 她能看得出,方圆确实失去了折磨她,来惩罚她的兴趣,只想杀了她。 她不明智的报复,彻底惹恼了这个恶魔,也抵消了他霸占她身子时,出于大男人想法才对她的宽容。 “你,还有你老子,可能是吸血蝙蝠历代老大死亡历史上,最最有特色的两个人了。一个是被人把脑袋劈成了两半,一个是--你希望,你怎么死?这是我在你临死前,满足你的最后一个愿望。” 方圆又在她脸上喷了口烟,目光冷漠,语气淡然的问道。 “求、求求你,放过我!” 想都没想,阿蓝黛娃就开始哀求,声音沙哑的急促哀求:“我、我发誓,我以后再也不敢对比生出报仇心思了。我、我愿意给你当牛做马!” “你求我的次数太多了,不值钱了,也让我听腻了。” 方圆残忍的笑了笑,站起身向旁边那些夫妻用品上看去,在看到一盒东西后,心里有了主意,正常的笑了:“你也喜欢这个品牌吗?” 那是一盒深受广大男女喜爱的保险套,每盒三个,薄如蝉翼,却又无比的韧性十足,足够承受住数亿小蝌蚪的猛烈撞击,让它们铩羽而归。 强大的韧性,更能把阿蓝黛娃的脑袋套起来,任由她无论怎么挣扎,都弄不破。 当然了,得先用拇指铐子,把阿蓝黛娃那双手反铐在背后才行。 “求求你,放过我,我以后再也不敢了,我发誓--呜,呜呜,我发誓!” 阿蓝黛娃在被铐起双手拇指时,拼命的挣扎。 却无济于事,恶魔般的男人,用很温柔的声音问道:“你有没有听说过狼来了的故事?摇头?哦,那就是没听说过了。好吧,我给你讲讲,故事很优美的。” 方圆说着,盘膝坐在了地板上,取出一个保险套,开始向阿蓝黛娃脑袋上套:“话说有个放羊的小孩,总是闲的淡疼,就像你以前那样,没事会穿着很暴露的衣服,去大街上勾引男人对你犯罪,然后你就能从斩断他们双手的残忍中,享受到变态的乐趣了。” 虽说用保险套往长了一头长发的阿蓝黛娃脑袋上套,并不是一件太容易的事,尤其是她还在大声哭泣,拼力挣扎着。 但也不是太困难。 冷血的方圆,在讲到故事的后半部分时,已经成功把阿蓝黛娃的脑袋,全给装了进去。 就像欣赏自己刚完成的一件作品那样,方圆很满意的抬手,拍了拍阿蓝黛娃的腮帮子,继续讲述他没讲完的故事:“那个笨小孩,三番五次的喊狼来了后,被他耍的很生气的牧民们,就再也不相信他的话了。结果,这一天狼真得来了,他连忙又喊狼来了,狼来了!” “不远处的牧民们,却没有谁再跑过来,只是用像我现在盯着你的眼神那样,遥遥的看着他--狼,叼走了笨小孩的一只羊。没有把他叼走,是他的幸运,却是对那只羊的不公平。因为如果不是他总撒谎欺骗别人,那只羊本来不用死的。” “你就是那个总喊狼来了的笨小孩,我却不喜欢做那只被狼叼走的羊,所以呢,只能让你被狼叼走,这是你自找的。别埋怨别人,更别埋怨命运,因为命运已经给过你很多次机会,你都浪费了。” 方圆说完最后一个字,才长身而起,转身后看也没看挣扎接近停止的阿蓝黛娃,向门口走去。 他不想再给这个蠢女人任何活下去的机会。 哪怕,她拥有了当世最让男人着迷的完美身躯。 她一次次的‘言而无信,让方圆对她彻底失望了。 如果他再心慈手软,那么他以后就会平添很多麻烦。 “祝你一路顺风。” 方圆走到门口后,才回头含笑告别。 薄薄的保险套内,阿蓝黛娃的双眼依旧大睁着,全是哀求的痛苦。 方圆没有心动,回头对扶着楼梯走上来的本杰夫,淡淡的说:“你如果也想死的话,我会成全你。” 本杰夫喉结用力滚动了下,哑声说:“铁辽,出事了。” 方圆笑了,没有说话。 他以为,本杰夫是为了救阿蓝黛娃,才拿铁辽来说事的。 对于这种低劣的谎言,方圆实在没必要做出回应。 本杰夫也没再解释什么,只是抬起了右手。 第951章 :我的黛娃长大了 看到本杰夫手里的东西后,方圆双眼瞳孔骤然一缩,心中叹了口气的同时,右手一甩,一团雪亮的刀光,呼啸着疾飞向阿蓝黛娃。 刀光在阿蓝黛娃脸上呼啸闪过后,又迅速回飞,方圆一抄手,拿在了手中。 已经处于弥留之际的阿蓝黛娃,猛地吸到了她最迫切需要的空气,发出了一声尖锐的啊声。 应该没有任何一个女人,能像阿蓝黛娃这样,能在短短一天内,就多次品尝到窒息至死的滋味。 她应该去申请吉尼斯世界纪录了。 同时也可以写一本亲身感受过的回忆录,名字就叫《一个被上帝玩了的女人》,估计会变成本世纪最畅销的自传小说。 在呼吸到新鲜空气后,阿蓝黛娃的第一反应就是:从此后,我再也不会奢望去报复这个男人了,如果我还想继续活下去。 阿蓝黛娃现在是一种什么样的心理感受,方圆不会去管,也没心思去管,只是低头看着手上这把割破保险套的长刀,问道:“从哪儿,发现的这把刀?” 这是铁辽的昆仑陌刀。 龙头没说过‘刀在人在,刀亡人死’的话,可七杀手中的每个人,却都把陌刀看的比自己生命还要重。 如果铁辽没有遭遇他无法抗衡的危险,那么这把刀就不会出现在本杰夫手中。 这把刀既然出现在本杰夫手中,那么就证明铁辽现在已经凶多吉少了。 方圆没有问是谁让铁辽凶多吉少的,除了像毒蛇那样隐藏在暗中的漠北北外,还会有谁,能让这把刀离开铁辽? 所以他才只问本杰夫,从哪儿发现的这把刀。 就像他能为了铁辽的安危,放过所有该杀的任何人! 在本杰夫心目中重如泰山的阿蓝黛娃,在方圆眼里连铁辽的一根手指头都比不上,他已经冤枉了一次自己的兄弟,就绝不能再冤枉他第二次。 不知不觉间,铁辽在方圆心目中的重量,已经从战友升级为兄弟了,这是他自己当前还没有意识到的。 本杰夫也是个人精,看出方圆平静表面下,隐藏着一个随时都会吃人的恶魔,根本不敢有任何的犹豫,马上回答:“在庄园别墅向南百米处右拐的那个池塘内。” “派个人带我过去。” 方圆说着,抬脚走向楼梯口那边。 本杰夫没有派人,只是喊道:“出了庄园门口,你就能看到有很多人在池塘周围,正在全力搜寻他的下落!” “谢谢你,本杰夫,你是个称职的管家。希望,你能改变屋子里那个愚蠢的女人,让她变聪明些,搞清楚什么才叫真正的残忍。” 方圆说出最后这个字时,人已经纵身扑向了别墅客厅门外。 “好的,我会记住的!” 本杰夫不在乎方圆有没有听到,他只知道自己必须这样说,才能确保阿蓝黛娃以后的安全。 目送方圆飞一般出冲出别墅院门口后,本杰夫才低低叹了口气,转身扶着门框,缓步走进了屋子里。 “本杰夫,那个混蛋,那个混蛋根本不是人!他、他是个不折不扣的恶魔,一个杀不死的恶魔!” 阿蓝黛娃哭着大声尖叫道:“我用刀砍了他好多下,他却连一根汗毛都没受伤,我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真不知道!本杰夫,你现在马上派人,去山上调遣重兵器,我就不信他能抗得住--本杰夫,你要去哪儿?” “方圆说得不错,你确实是个蠢女人。” 走进来后又调头向回走的本杰夫,满脸都是失望的神色,声音却很慈祥:“黛娃,你成不了老爷那样的人,还是退下来,去做一个富家女吧--老爷的眼光没有错,错的是我,是我硬要把你推上那把椅子。我错了。” 阿蓝黛娃大张着嘴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她能从本杰夫的双眼中,清晰看出‘恨铁不成钢’的失望,获得‘重生’后腾起的怒火,瞬间消散,喃喃问道:“本、本杰夫,你错在哪儿了?” “我错在,不该带领你来到蝙蝠山。” 本杰夫缓缓的回答。 “什么?” 阿蓝黛娃愣了下,随即恍然大悟,吃吃的说道:“你、你是说,该让梅耶卡夫,来继承我爸的位子?” “是的。” 本杰夫也没隐瞒,淡淡的说:“梅耶卡夫是个人物,虽然他背叛了老爷,可我相信老爷的在天之灵,也会希望他能成为继承人。因为,他有能力能让吸血蝙蝠,继续在这个世界上存在下去。站在老爷的角度上,吸血蝙蝠的继续强大,才是他们的使命。这,也是当初老爷为什么忽然改变主意,送你回彼得山的主要原因。” “我、我没能力,继承父亲的事业?” 阿蓝黛娃呆愣良久,才喃喃的问道。 “如果你可以,那么你也不会在已经诛杀梅耶卡夫、维拉斯夫坐上那把椅子后,没有乘机继续整合随时会割裂的力量,而是被人倒吊在这儿了。” 比休戈维奇生前还要溺爱阿蓝黛娃的本杰夫,终于狠心说出了最理智的话了。 “我不该杀他?在自以为有机会的时候,来雪耻?” 阿蓝黛娃傻了般的,只是追问她那些不明白的事。 “你本来该有机会的,在你彻底坐稳了那把椅子后,现在,却没了。有些人男人,绝不会三番两次的容忍女人犯错--黛娃,你其实可以利用你跟他之间的那层关系,让他留在你身边,哪怕只有短短几天,也能让他帮你清除异己的。” 本杰夫再次轻轻叹了口气,才继续说:“唉,可你已经没机会了。你的鲁莽不冷静,算是彻底斩断了你跟他之间的那层关系。现在你在他心里,已经连被他正眼看一下的资格也没有了。” 格,格格,阿蓝黛娃的牙齿,发出急促的轻扣声。 从本杰夫这番话中,她终于意识到自己有多蠢了。 泪水,想从她眼里淌出来,却被依旧死死紧裹着她脑袋的保险套,给逼了回去。 她狠狠咬了下嘴唇,颤声说:“本杰夫,请、请松开我的手,我想痛痛快快的哭一场。然后,我们再离开蝙蝠山,离开莫斯科,离开俄罗斯,去一个谁也不认识咱们的国度里,找一个懂得体贴我的男人,生儿育女,为你养老送终。” 本杰夫泪如雨下的双眼中,攸地发亮,就像溺水者胡乱伸手时,竟然抓住了一根大木头那样! 从阿蓝黛娃这番心如死灰的话语中,老道成精的本杰夫,立即意识到她在这一瞬间就蜕变了,撇弃了那些愚蠢,变成了一个拥有正常智商的女人。 只需阿蓝黛娃变回正常,那么本杰夫就有希望凭借他从老爷身上学到的智慧,帮她成为新一任大首领。 “黛娃,你终于长大了。” 本杰夫一瘸一拐的,走到阿蓝黛娃身后,鼻涕泪水横流的,拣起地上那把武士刀,割断了铐着她双手拇指的铐子。 阿蓝黛娃双手恢复自由后,马上就扯下了头上的保险套,像她最渴望的那样,双手捂着脸无声痛哭起来。 休戈维奇遇害死后,本杰夫就成了八岁时就死了娘的阿蓝黛娃的唯一亲人。 唯有挚爱她的亲人,才会毫不客气说这番逆耳的忠言,站在一切为她考虑的基础上。 阿蓝黛娃再蠢,也很清楚这一点。 正因为这样,所以她在看到本杰夫对她如此失望后,才觉得愧对自己的亲人,没脸见他,退意退潮般的萌生,只想在大哭一场后,马上逃离这个所熟悉的环境,彻底忘记这一切! “本杰夫,我们走,现在就走。” 被从吊钩上放下来后,阿蓝黛娃翻身爬起来,双手搀住了本杰夫,流着眼泪的笑着说道:“以后,我们再也不会回来。我,会把你当父亲那样对待,给你一个幸福安享的晚年。” “我们--不走。” 本杰夫却笑着摇了摇头,抬手轻轻替阿蓝黛娃拢了下鬓角的发丝。 “为什么?” 阿蓝黛娃眉梢急促的跳动了几下,哑声问道。 “因为,我的黛娃忽然长大了。” 本杰夫挺了下胸膛,傲然说道:“老爷应该也能看得到,没有谁比长大了的黛娃,更适合继承他未完成的遗志!” 休戈维奇未完成的遗志是什么,方圆才不会去多管。 对他来说,现在铁辽的安危,重过了所有的事,甚至都超过了他本身。 本杰夫没有说错,方圆跑出庄园大门后,就看到很多吸血蝙蝠的小弟,手持武器在右侧山坡上蔓延开来,态度慎重的仔细搜索着每一寸脚下。 到底是流传数百上千年的大帮派,帮众在帮派突发太多大事件后的心理素质,那是相当要得,察觉出有未知的大危险就潜伏在自己身边后,根本不用别人提醒,马上就拿出最正确的认真态度,来试着解决问题了。 大家伙可是亲眼所见,跟大小姐(现在是老大了)一起来的华夏人,在凌晨那场血站中,表现的有多么勇敢,无法阻挡,备受大家伙的敬佩。 可就那样一个相当牛叉的人,现在却生死不知,下落不明,现场只留下他那把犀利异常的长刀。 铁辽那么厉害都这样了,大家伙能不更加小心,发誓必须得把潜伏在羊群中的那只恶狼给找出来,嘁哩喀喳的斩成十七八段吗? 很多人都看到方圆是从别墅内跑来的,虽说凌晨厮杀时,大家伙没有看到他,可既然他能从别墅内跑出来,那么他肯定就是自己人了。 方圆也不认识这些人,跑到池塘前左右看了几眼,正准备找个人问个清楚时,眼睛却是一亮:池塘那边尽头的小亭子内,有个大胖子刚从水里爬上来。 方圆认识这个大胖子:一个对铁辽有那种想法的男人。 方圆可是亲眼看到,铁辽出了庄园后不久,大胖子就跟上去的,那么找他问问是最恰当不过的了。 正用手拧着身上衣服水的大胖子,在被人拍了下肩膀后,肥胖的身躯就是一哆嗦,赶紧抬头:“啊,谁啊?” 第952章 :有个可怕的女孩子 “别怕,是我。” 方圆缩回了手,下意识的后退了两步时,心里还有些纳闷:躲在洗手间上方天花板上时,我怎么没闻到这家伙身上,竟然有这么一股子浓烈的狐臭味? 幸亏他刚从水里爬出来,如果是出汗,估计得把老子给直接熏个跟头。 就在方圆得费很大力气,才能阻止自己抬手捂住鼻子时,被他拍了下肩膀后吓了一大跳的大胖子,也向后退了两步,上下打量着他,很不高兴的样子问道:“你谁啊,好端端的吓了我一大跳!” “我是谁,你不用管。” 方圆懒得跟他解释什么,很直接的说道:“老铁怎么了?哦,老铁,就是你喜欢的那个男人。我可亲眼看到在他出了洗手间后,你就追了出来。更听到你自言自语的说,你很喜欢他了,想让他尝尝你迷人的滋--” “你特么的究竟是谁,怎么会知道这些?” 大胖子大吃一惊,伸手就掏出了腰间的手枪,霍然对准了方圆。 虽说现在这个世道,男人不喜欢女人却喜欢男人的反常行为,已经变得很正常了,听说有的国家还刻意立法保护他们,但总体来说,心理反常的这种人,还是很不愿意被人知道他不正常。 就像这个大胖子,听方圆说出他的秘密后,顿时又惊又怕,马上掏枪要威胁他了。 方圆一伸手,就抓住了他右手(手腕太粗了,实在是抓不过来),稍微用力,那把手枪就被他抢过来,枪口对准了他。 大胖子立马傻眼,下意识的举起双手,颤声说:“别、别杀我,好多人,好多人看着呢。” “我不会杀你的,我只是想问铁辽在哪儿,没有别的恶意。” 手枪在方圆手中转了个花儿,就回到了大胖子举起的右手中。 大胖子眨巴了下眼睛,这才相信方圆对他确实没有恶意,长长吐出一口气--这混蛋昨晚肯定吃大蒜来着,那股子‘胡拢’味,差点把方圆给熏倒在池塘里。 特么的,就你这味道,真敢去跟老铁亲嘴,估计你脑袋直接会被削掉。 方圆心里骂了句,再也顾不上别人自尊了,抬起左手捏住鼻子,右手食指点着长凳说:“坐下,别特么的大喘气,小心我去市政府告你污染空气!” 大胖子长的虽说很笨,不过智商却不低,察觉出方圆确实没有恶意后,讪笑了几声把手枪收起来,乖乖坐在了他对面的长椅上,却又在他身上打量了起来,还做出了咽口水的恶心动作。 “你敢对我有那种想法,我就把你当荷花倒着栽在这池塘里。” 方圆也坐了下来,冷冷的说道。 大胖子好像看出方圆不是在跟他开玩笑了,浑身打了个哆嗦后,赶紧低头问道:“你、你想知道那个、那个谁--” “他叫铁辽。” 方圆提示着,顿了顿后才说:“是我的一个兄弟。我想知道,你跟他出来后,他发生了什么事。” “我也不知道你那个兄弟,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 大胖子抬手,擦了擦胖脸上的水珠子,盯着池塘水面说道:“因为我本来想趁他独自来到这儿时,跟他表白我对他的爱慕之情的。” 大胖子偷偷跟着铁辽,来到这小山坡的池塘边上时,正在给自己鼓气要过去表白爱情时,一个人却从对面出现了。 那个人是谁,甚至是男还是女,大胖子都没有看清楚。 他只是隐隐看到,那个人好像是穿着一身白色衣服,身材很不错,个头高挑--如果必须得分辨出那个人的性别,大胖子倾向于那是个年轻的女孩子。 她就是个年轻的女孩子,身材高挑。 听大胖子说到这儿后,方圆眼前立马浮现上了漠北北的样子。 不知道咋回事,想到那个昔日那么纯真的小妹,原来是来自九幽世界的大魔头后,方圆在心悸的同时,却又了种莫名的忧伤。 就仿佛,在某一刻,他忽然失去了一个很重要的东西那样。 “喂,你有没有在听我说话?” 就在方圆盯着自己脚尖,想象漠北北的样子时,就听大胖子的声音问道:“看你满眼都是忧伤的样子。怎么,不会是在听我说到那个人好像是个身材不错的女孩子后,想到了你以前某个逝去的相好吧?” 大胖子的目光很毒,竟然能从方圆此时的眼神中,看出所包含的某些意义。 当然了,他看的也不是完全对。 因为漠北北没有死,但方圆却希望她已经死了。 那样,他或许会怀念她一辈子,并固执的以为,她才不是至邪可怕的九幽王,仅仅是个靠他成为小金领的幸运女孩儿。 “我在想谁没你的事,你继续说。” 方圆抬头看了他一眼,就看向了水面,淡淡的回答。 大胖子用模糊不清的声音说了句什么(方圆估计,这家伙在骂他)后,才干咳了一声,继续说道:“我发现有人出现,好像还是特意在这儿等那个铁、铁辽后,当然不方便再过去了,就怀着无比郁闷的心情,返回了庄园。” 返回庄园的大胖子,跟那些急切等待消息的小弟们,一起见证了阿蓝黛娃成为新任老大的,那激动人心的一刻后,就被某个头目给抓了壮工,去蝙蝠山四周巡逻,预防造反派再生出啥妖蛾子。 直到天光大亮之后,他才拖着疲倦的步伐,跟同伴一起重新返回了庄园。 他当然不会对铁辽死心,因为他--爱他,就向留守庄园的战友,打探铁辽的消息。 结果呢,却让他非常吃惊:铁辽在外出后,一直没有回来。 得到这个确定的消息后,大胖子就意识到不好了,赶紧跑来了小池塘这边,试图搜寻铁辽的下落。 “我围着池塘四周找了他很久,都没有看到他,刚要去禀告黛娃小姐时,池塘下面有个亮闪闪的东西,却刺了下我的眼睛,就在这个位置。” 大胖子说着,站起身指着小亭子右侧的池塘,说:“喏,你看到了没有?” “看到了。” 方圆也站起身,走到他身边向池塘里看去。 池塘水面上,长满了浮萍,如果不仔细看的话,就无法看出这块水域的浮萍,好像被什么重东西砸过。 “然后我就下了水。这里面的水不是太深,但也不是太浅,估计得有三四米深。” 大胖子说:“幸好,我的水性还是很不错的,发现下面有什么东西后,我就下了水,从水里捞出了一把刀。我能认出,那把刀是铁辽用过的。他有多么厉害,我也是亲眼所见。他那么厉害,刀子却遗落了池塘里,肯定是出事了。” 大胖子没敢自己在水下搜寻铁辽的下落,捞起被阳光反射后才发现的陌刀,马上急吼吼的跑回了庄园,报告了某位头头。 头头闻言大吃一惊(他比大胖子要懂得,铁辽跟黛娃小姐是啥子关系,现在老大的亲密战友出事了,在取得胜利之后,他能不立即意识到有危险就潜伏在身边吗),赶紧捧着刀子,飞一般的跑去了别墅,向本杰夫汇报了情况。 这个头目的工作能力很不错,在向本杰夫汇报完情况后,立即跑回来广撒人手,来池塘四周搜寻铁辽的下落。 “我们十几个水性不错的人,重返回来后就在池塘里搜寻铁辽,却没任何的发现。” 大胖子指着水面上那些被搅和的乱七八糟的浮萍,担心的说:“你看到那边了吗?” “那边有啥?” 方圆顺着他指点的方向看去。 大胖子回答:“在那边的水下,就是池塘的泄水孔,呈竖式u形,池水一刻不停的,从那个泄水孔排出,进入深埋在地下的下水管道,通往远方--” 方圆打断了他的话:“你是怀疑老铁遭遇、遭遇不幸后,尸体从排水口内,流向了别处?” “是的,如果他真遇害的话。” 大胖子点了点头,语气沉重的说:“我也估计他--要不然,我们这么多人搜寻池塘四周,既没有发现打斗的痕迹,更没有看到鲜血之类的线索,这就只能证明他在池塘内。我不甘心,刚才试图从那个泄水孔去搜寻他,可我太、太胖了,钻不进去。” “知道这儿的水,流向何方吗?” 方圆问道。 大胖子摇了摇头。 他又不是常住庄园别墅的,当然不知道这一片区域的地下管道流向。 不过方圆却觉得,本杰夫肯定得知道,因为他是蝙蝠山庄园别墅的大管家。 “哥们,谢谢你,如果老铁知道你这样关心他--不管你是出于什么目的,他都会感谢你的。” 方圆拍了拍大胖子那肥厚的肩膀,抬脚要返回别墅去找本杰夫时,却又停住脚步,盯着水面发出了一声轻咦:“咦?” “怎么了,有什么新的发现?” 大胖子赶紧凑了过来。 方圆没有理睬他,抬脚迈过长椅,一只手掰着小亭子立柱,蹲下后身子尽量前倾,胳膊伸长,从一片浮萍上拿起了一根发丝。 这是一根莹白色中,还透着淡淡金色的发丝,在阳光下显得很是耀眼,神秘。 虽说早就预料到能让铁辽把陌刀弄丢的人,就是漠北北那个大魔头,可在看到这根发丝后,方圆的心里还是往下沉了下:唉,果然是她。 “一根头发丝,这有什么好看的?” 大胖子的声音,从方圆背后响起。 “你不懂。” 方圆低头看着那跟发丝,过了片刻后才站起身,看着大胖子认真的说道:“给你个忠告,以后看到有这样一头头发的女、女孩子后,你能躲多远,就要躲多远。” 大胖子有些惊讶:“怎么,那个女孩子很可怕吗?” “比你能想到的任何可怕的东西,都要可怕。” 方圆不想跟他解释太多,收起头发丝刚要走,大胖子却像发现新大方那样,指着他左手中指:“哟,你手上,怎么还戴着用这种发丝编织的指环?让我来猜猜,你跟那个可怕的女孩子,会是一种什么关系呢--恋人?” 第953章 :人,都会变的 “恋人?” 方圆被大胖子的话,给问愣住了。 大胖子眼神闪烁了下,看了眼别处才嘿嘿笑道:“如果你们两个不是恋人的话,那你干嘛要把她的发丝编成指环戴在手上呢?在我们家乡啊,倒是也有这样的风俗,就是年轻的哥哥在出远门时,相爱的妹妹都会用自己的发丝,为他编织一个指环戴手上,寓意跟你们华夏的‘结发夫妻’差不多,所以我才觉得那个女孩子,可能是你的--” “扯淡。” 方圆打断了大胖子的话,满脸轻蔑的笑了下,转身就走:“老子怎么能跟那个杀人魔头是恋人?就算世界上的女人都死光了,我也不会要她的。老子戴着这玩意,就是要时刻提醒自己,必须要干掉她而已,你特么的想得太多了,该去当编剧。” 如果她真要改邪归正,不要再兴风作浪,而是呆在我身边当个乖乖女,我会不会像死胖子所说的那样,把她看做是恋人? 方圆嘴里说着那些‘冠冕堂皇’的话,心里却是波澜起伏,眼前又浮上漠北北那清纯的样子,一种怪怪的感觉从心中升起,让他觉得嘴里发苦。 对池塘内狠狠吐了口吐沫后,这种奇怪的感觉才好了很多,却又忽然觉得后背有些发凉,就像走在森林中时,有条毒蛇从背后树上垂下,正对着自己后背吐信子那样,方圆下意识的猛回头。 这儿不是森林,自然也没啥毒蛇从树上垂下来,冲着他后背吐信子。 倒是有个胡说八道的死胖子,正在低头拧自己衣服上的水,嘴里还哼哼着方圆从没有听过的歌谣,大意应该是哥哥妹妹相亲相爱的意思。 你一个喜欢男人的家伙,唱这种情歌不怕牙酸吗? 方圆又笑了下时,心中那种奇怪的感觉不见了,心情也从那种莫名其妙的惆怅中解脱了出来,开始为铁辽的生死担心了。 回别墅的路上,他走的很慢,眉头紧皱着。 铁辽这次应该是凶多吉少了,本来他不用出现在蝙蝠山上的,都是方圆被人蛊后发疯,才迫使他不得不跟阿蓝黛娃联手,来追查某些事情的根源。 方圆可以肯定,昨天清晨在森林中,他跟铁辽拼死相杀时,漠北北应该是躲在旁边看好戏。 她希望方圆能干掉铁辽--那样,就算方圆像现在这样,明白他只是受到了蛊惑,但大错也已经铸成了,她就会想办法把这个消息带回华夏。 铁辽可是国家某强力部门的‘在册职工’,因自身所肩负的某些责任,差不多应该被最高层领导知道了。 他却在俄罗斯命丧方圆之手,华夏高层领导会怎么处理这件事,相信只要有点智商的人,就能推断得出。 漠北北,是想用这种手段,把方圆推到华夏的对立面。 或者干脆说:漠北北希望,方圆能跟他一起,成为‘相依为命’的魔头。 两个拥有极大杀伤力、破坏力,又具备超高智商的魔头(魔头其实就是那种特大的恐怖分子),无论放在哪个国家,都会被当做必须铲除的毒瘤。 方圆现在才醒悟过来:只要铁辽一死,漠北北就有办法,逼着他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再也无法回头。 幸好昆仑的出现,以死相逼下,彻底破坏了漠北北的计划,才让铁辽逃过一劫。 但漠北北却不甘心,在发觉铁辽跟阿蓝黛娃联手来到蝙蝠山后,又心生毒计,找机会暗算了铁辽。 她为什么亲自出手,来暗算铁辽? 理由只有一个,那就是让方圆来背黑锅,想方设法把他逼到她那一方面去。 那么,铁辽的生死,对方圆的影响就更大了。 可这件事又急不得,方圆只是一个人,想在环境陌生的异国他乡,去搜寻铁辽,说是大海捞针也不为过,必须得依靠吸血蝙蝠的势利才行。 “漠北北啊漠北北,你到底躲在哪儿呢?你被九幽夫人掳走后,受了那么大的苦楚,不该在恢复自由后,马上跳出来大开杀戒,反而躲在暗中血毒蛇暗算人,你的心机啥时候这样阴沉了?唉。” 方圆低低叹了口气,喃喃自语时,就听有人在前面问道:“你回来了?” 方圆抬头,才发现自己已经不知不觉的来到了庄园别墅客厅门前,穿着整齐的阿蓝黛娃,就站在门口台阶上,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容看着她。 方圆微微歪着下巴,看着她过了足足半分钟都没有说话,仿佛是第一次见她那样。 刚开始时,阿蓝黛娃还能跟他坦然面对,后来却情不自禁的垂下眼帘,盯着自己的脚尖干咳一声问道:“咳,看什么呢,不认识我了?” “是真不认识你了。” 方圆实话实说:“我觉得,你该特别--” 阿蓝黛娃抬头,勇敢的跟他对视着抢先说道:“我该特别恨你,该召集所有人来对付你,杀掉你?” “不该是这样吗?” 方圆笑了笑,抬手捏着下巴淡淡的说:“对于你这种胸大无脑的女人来说,只能无限度的去欺负别人,却受不得别人的一点委屈。” “人,都会变的。” 阿蓝黛娃紧紧抿了下嘴唇,很认真的样子:“方圆,谢谢你。” “谢谢我?” 方圆这下是真愣住了:“谢我啥呢?谢我差点用保险套把你给憋死?” “谢谢你能跟让我的思想,身体都真正成熟起来,才能像父亲在天之灵所期望的那样,成为一个合格的领军人物。” 阿蓝黛娃轻声回答。 “你……嘿嘿,你能这样说,我很欣慰啊,还真是成熟了,嘿嘿。” 方圆盯着阿蓝黛娃,眼珠子叽里咕噜的在她脸上、胸上,腿上转来转去的。 以前阿蓝黛娃可是敢穿着相当暴露的衣服,走在莫斯科的大街上,被数百上千的男人‘垂涎’的,那时候只有说不出的骄傲,得意,才不会有丝毫的难为情。 可是现在她明明穿着很整齐(保守),在被方圆上下扫视时,却有种光着屁股被八百个男人一起围观的紧张,愤怒,下意识的攥了下双拳后,心中念叨:千万不要把自己真实的想法暴露出来,要不然本杰夫,我爸会失望的! “咳,你想看的话,等晚上我让你看个够。现在,还是先办正事吧。” 阿蓝黛娃轻咳一声,左脚脚后跟一旋,转身款款走进了客厅内。 “啥正事?” 方圆跟着走进客厅后,才发现里面那些破损了家具都已经被收拾出去了,空气中的血腥气息,也被清新的薄荷香气所代替,闻起来很是舒服。 原来,趁着方圆外出去找铁辽时,庄园别墅的护卫们,就在本杰夫的指挥下,彻底打扫了战场。 休戈维奇的尸体,也已经抬到后山冷库中去,暂时冰冻起来,等阿蓝黛娃彻底坐稳老大的位子后,再把他下葬也不迟。 阿蓝黛娃踩着九寸高的高跟鞋,咔咔的走到沙发前坐了下来、从下面拿出一盒烟,还有一个打火机,放在了案几上问道:“找到铁辽了吗?” “没有。” 方圆眼神黯淡了下,坐在她对面沙发上,拿过香烟点上了一颗。 “别担心,本杰夫已经给下面打电话了,要求所有在莫斯科的帮众,全力以赴搜寻铁辽的下落。一有消息,马上就会通知我的。” 阿蓝黛娃犹豫了下,也点上一颗烟,低声说道。 方圆抬头看着她,眼神很奇怪。 “怎么,我、我脸上长花了?” 阿蓝黛娃又有些不自然,抬手擦了擦脸颊。 “你确实变了,变得成熟了,懂得把对我的仇恨,用虚伪的关心,笑容,深深压在心底,强迫你自己来讨好我了。” 方圆缓缓的说道:“这对我来说,不是啥好事。跟你这样的女人当敌人,我更希望你能像以前那样,狂妄自大,无知跋扈。” “那样的我,其实很好对付的。” 阿蓝黛娃也没辩驳,算是默认方圆说的这些话(我不是不想干掉你,我只是现在能力不济,必须得懂得隐忍才行),棕褐色的双眸中,浮上明显的哀伤:“我如果早就像现在这样成熟,那么我父亲也不会死。” 顿了顿,她又说:“我,也不会被你再三折磨,却没有丝毫还手之力。” “你想让我帮你。” 方圆望着她沉默片刻,才笑着说道:“帮你铲除异己,毕竟你刚坐上老大的位子,依着你以往的德性,你压根无法服众的。” 阿蓝黛娃很坦率的回答:“我也不是让你白帮我,我也会帮你,帮你找到铁辽,给你看这份机密文件。” 说着,她伸手从案几下拿出一个牛皮信封,放在案几上推在了方圆面前:“这是上世纪三十年代末,俄罗斯军方付出很大的牺牲后,才从东南边境线上查到的一些东西,属于绝对的机密。当然了,这是复印件,但我能保证它的真实性。” 这份文件虽说只是复印件,也绝对算是俄罗斯的高级机密了。 至于它怎么会出现在蝙蝠山上,方圆没必要去刨根问底,只知道这份文件一旦公布于世,将会在科学界、八卦界引起很大的震惊,为那些升斗小民的茶余饭后,平添了特有趣的聊天话题。 方圆拿起纸袋,打开向里看了一眼,就放在了旁边:“给我整理出一份名单来,我在杀外国人时,不会有太大的心理负担。” “名单就在文件里,上面总共是十三个人。” “需要几天时间?” “没有时间限制。” “这些人都遍布世界各地?” “不,全在俄罗斯,最远的距离莫斯科也就是两百公里。” “好,我今晚就动身,给我提供一辆车子。” 方圆拿起纸袋从沙发上站起来,说道:“不过我希望,等我帮你做完这些事后,你也找到铁辽的下落了。记住,我要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阿蓝黛娃也站起来,点了点头:“我不敢保证一定能在你规定的时间内找到他,可我保证会全力以赴。” 第954章 :三九年的卡门小镇 “你也不用太着急去帮我杀人--我觉得,最好是明天晚上再有所行动。” 阿蓝黛娃又说。 “最好是明天晚上,再有所行动?” 方圆稍稍愣了下,随即明白了:“你这是,还想再给他们最后一次机会。” 毫无疑问,阿蓝黛娃拿出的这个名单的上人,都是梅耶卡夫那一边的佼佼者,虽说他们没有亲自赶来蝙蝠山犯上作乱,在阿蓝黛娃成为老大后,也会在表面上唯她马首是瞻。 可双方都知道,自从梅耶卡夫‘政变’失败后,大家就成了敌人。 要么拼个你死我活,要么跑路,除此之外没有第三条路可走。 本杰夫提议,给这些人两个白天的时间,让他们做出最后的选择。 再困难的抉择,两天外加一个晚上,都该足够那些人做出选择了。 跑了的呢,就跑了,阿蓝黛娃不会继续追究。 毕竟那些人也是组织的人,能跟爬到这一步,也肯定会吸血蝙蝠做过很大的贡献了,如果不是她刚坐在老大的位子上,急需平稳过渡至少半年的时间,才不会这样宽宏大量。 至于那些还没有跑路的,想在梅耶卡夫失败后改弦易辙,向新老大投诚的人--结果,就只是一个死。 他们今天既然能背叛梅耶卡夫(尽管他已经死了),那么明天就能背叛阿蓝黛娃。 吸血蝙蝠,从来都不会对这些人心慈手软。 阿蓝黛娃之所以请方圆帮她去做这些事,那是因为她也感受到了漠北北的危险(现在她已经相信,方圆说并不是他绑架了她),只想以此来当借口,让方圆在她还没有布置好完美的防御时,来抵挡那个可怕的人。 方圆很清楚这些,也没拒绝,欣然接受了她的建议:“好的,一切都听你的--对了,给我找个房间,我需要好好洗个澡,休息一下。” “你就住在我的房间好了,反正我房间里的床,足够大。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我已经让人整理出去了。” 阿蓝黛娃想都没想,就这样回答。 方圆笑了笑,没说什么,拿着那个纸袋走上了楼梯。 他已经明白阿蓝黛娃为什么要这样说了。 她可不是在品尝到男人的滋味后,只想跟方先生恩爱,她还是在防范那个绑架的她的人。 铁辽出事后,本杰夫就断定,那个一手导演、并残杀老爷的恶魔,就隐藏在那些‘勤王’小弟中。 当前乱糟糟的情况,阿蓝黛娃得需要至少一个晚上,才能筛选出绝对忠心于自己的人,把蝙蝠山庄园别墅,布置出一个安全之所。 这也是阿蓝黛娃当前必须得跟方圆联手的重要原因之一,刚才她没有说出来,可两个人心里都明白。 要不然,方圆也不会那么干脆的,就答应留下来给她当刽子手了。 他也希望,能借助阿蓝黛娃,把漠北北吸引出来。 至于那个魔头出来后,方圆有没有能力把她铲除--这反倒是次要的了。 正如阿蓝黛娃所说的那样,她卧室内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都已经都清扫出去了,显得很是有些空荡荡,不过总算像个女孩子居住的闺房了。 好像早就知道方圆会答应留下来,阿蓝黛娃在浴室内衣架上,摆上了整齐的男人衣服。 方圆猜测,这些没有商标都是手工缝制的衣服,应该是休戈维奇生前穿过的。 他们俩人的身材都差不多,阿蓝黛娃能长的这样高大健硕,很可能是受她早就去世的母亲影响。 放在国内,穿一个刚死了的人的衣服,会显得不吉利,但外国人不在乎这个,方圆也不怎么在乎,拿起那套休闲装比划了下,穿在了身上。 除了鞋子有些稍大外,别的都还算合适。 “等明天再买双新鞋子吧。” 方圆把鞋子踢掉,趿拉着拖鞋走出浴室,来到阳台上向那边眺望。 此时,太阳已经偏西,庄园别墅四周的树林内,还有大批吸血蝙蝠小弟在其中来回搜寻,一来是清除潜在的危险,二来是搜寻铁辽的下落。 方圆没有在这时候跑出去找人,那是因为他觉得漠北北正躲在暗中密切关注着他的一举一动,找到能‘栽赃嫁祸’他的机会,就会马上下手。 要想不被敌人找到算计自己的机会,那么暂时乖乖躲在别墅里,才是最正确的。 阳台乳白色的小桌子上,放着一盒绿茶,一包香烟,一盘水果,应该也是阿蓝黛娃为方圆准备的。 享受着夕阳斜斜洒下来的阳光,泡上一壶香茗,点上一颗烟翘着二郎腿坐在藤椅上,看无删节版的《金瓶梅》,感受着里面主人公的喜怒哀乐,这绝对是一种享受。 不过阿蓝黛娃没给方先生准备那样的书,所以他只能在有些遗憾的叹了口气后,收敛对铁辽的担心,打开了牛皮纸袋。 里面有张折叠的白纸,上面有十几个人名,详细的背景资料,社会关系、住址联系电话等等。 对那些奇啊夫啊(俄罗斯人名字的最后一个字,基本都是这样)的人,方圆兴趣不是太大,粗粗浏览一遍就放在一边,打开了那份绝密文件。 刚才打开牛皮纸袋时,方圆就嗅到了一股子明显的纸霉味道,由此可以看出这份文件的年代已经很久远了。 事实情况也是如此,十四开打印的纸张,也已经有些发黄了,幸好字迹还清晰可见。 文件上首,只写了两个字:绝密。 早在上世纪三十年代末期,前苏西南边境线附近,有个叫‘卡门’的小镇。 卡门小镇上的居民,大约有三百多口人,放在那个年代的边境线上,也算是人口不少的了。 那是上世纪三九年的冬天某个深夜,大雪纷飞,一队九个人的边防巡逻队伍,骑着高头大马(那时候骑兵还是军队一股子不可小觑的作战力量),零点左右来到了卡门小镇。 这是他们每隔三天(三天就轮岗一次)都会经过的地方,每次来到小镇时,也会去小镇上唯一的酒店内,喝几口烈酒,稍事休息一下再继续巡逻。 那晚他们向往常那样,来到了卡门小镇,被冻的总打响鼻的马儿们,也早就盼着能在这儿休息下了,所以也根本不用主人驱赶,就加快了脚步哒哒走上了青石板铺就的街道上。 纷飞的大雪,把整个小镇都铺成了白色,反光的积雪,能让人们从小镇不长的街道这头,一眼就能看到那头。 就像往常那样,街道上空旷的没有一个人,只有鹅毛大的雪花,不断飘洒下来,让积雪继续加深。 小镇上唯一的酒吧门口,长着嘎斯灯,随着寒风左右飘摆。 这也是小镇上唯一有亮光的地方,酒吧老板早就习惯了半夜来接待巡逻士兵,为他们准备好了最烈的白酒,炖下了喷香的土豆烧牛肉。 士兵们运气好一些的话呢,还能在酒吧内看到一两个来自内地的女人,浓妆艳抹的等待着他们。 带队的班长像往常那样,骑马来到酒吧门口,下来后拿马鞭挑起厚厚的皮毡门帘,大叫着老板的名字,让他滚出来接客时,却呆立当场。 酒吧老板就在屋子里,还很贴心的为他们准备了两个女人--但他们,都已经变成了死人。 他们不是被枪杀的,也不是被刀砍死、被绳子勒死的。 他们是被咬死,把鲜血喝光后才死的,因痛苦挣扎而瞪出眼眶的眼珠子里,全是死亡都无法掩盖的恐惧。 如果他们是被野兽咬死(边境往南,就是大草原,草原上有狼等猛兽的存在),的,巡逻官兵不会害怕,毕竟野兽咬死人也是很正常的。 可具备一定死亡鉴定本领的士兵们,却从他们的伤口上判断出,他们是被人的牙齿,给咬死的! 喝光了他们的鲜血,老板早就为士兵们炖好的土豆牛肉,也被吃得一干二净,现场有很多纷沓的脚印,证明杀人凶手有很多人。 巡逻官兵们,手持钢枪,个个都是热血澎湃的好青年,当然不会害怕几个惨死的尸体,只会怒火天鹰,马上向领导汇报后,开始在小镇上搜寻凶手。 搜寻凶手后,他们当然得砸开居民的民宅,向他们打听有没有听到酒吧老板惨遭杀害时发出的惨叫声--结果呢,当他们连续砸了七八家民宅房门,都没听到任何的动静。 带队班长马上意识到不妙了,强行踹开了一家民宅大门,然后就、就看到更惨的一幕:总共三百多口人的卡门小镇上,除了三十多个十岁以下的儿童不见了,其他人全被死亡。 死状也很惨,不是被咬死,就是被利爪抓死,每具尸体上的面部表情,都跟酒吧老板一个样子,仿佛他们在临死前,看到了死神撒旦。 整个小镇上三百多户居民,全被惨杀,这放在任何年代,任何国家,都是‘直达天听’的大案件,带队班长自然立即再次向上级汇报,请求支援。 一个小时后,巡逻军营驻地的十九名军人,倾巢而出最先跑来了卡门小镇。 他们二十七个人,分成三组,除了来时方向不用搜索外,每一组分别向其他三个方向搜索,最终搜索南下的那队士兵,发现了被大雪快要掩盖住的两具儿童尸体。 有人,残杀了卡门小镇除十岁之下儿童之外的所有居民后,携带这些儿童南下,踏上了茫茫雪原(也是草原)。 最高带队长官向上级领导汇报过后,就带人纵马向南追去。 全副武装的二十七名巡逻官兵,有没有追到那些残忍的杀人凶手? 没有谁知道,因为他们从那个晚上之后,就神秘蒸发在了大雪纷飞的夜里。 在跟他们失去联系的七个小时后,也就是第二天早上,前苏边防军的一队骑兵,连夜奔波两百多公里后,来到了卡门小镇。 但让他们骂娘的是,小镇街道上到处是小镇居民,都是活着的,也没有谁家丢失了孩子,酒吧的老板,还在向他们推销自己的烈酒。 第955章 :九幽世界石鱼星 没当过兵的人,也该明白军人‘谎报军情’是多大的错误。 带队赶来支援的少校,当然会很生气,就向酒吧老板打听:有没有见过那些巡逻军人啊,卡门小镇上昨晚深夜,有没有发生被杀惨案,或者儿童失踪等案件。 酒吧老板茫然过后,才连连摇头否认,说什么卡门小镇三十年来,都没出现过一次凶杀案件了,更别提儿童失踪案了。 少校确定卡门小镇没有发生巡逻官兵凌晨汇报的那些情况后,肯定会勃然大怒,马上派人找那些巡逻兵,准备把他们带回去送上军事法庭。 那二十七个巡逻官兵,在向上级求援时,就曾经明确表示他们已经纵马南下追查凶手了,暂且不管他们为什么要撒谎,少校也会带人往南追下去。 越往南走,越暖和,积雪越少,这是因为接近塔克拉玛干沙漠了,干枯的牧草稀疏了起来,能发现大群奔马狂奔过的蹄印。 这些蹄印证明,那些巡逻官兵确实南下了。 那时候,华夏国内战火纷飞,压根不可能会在这种恶劣的边境线上,派遣边防军,所以少校可以带着他的士兵们,光明正大的越过边界,来到了沙漠边缘。 就在沙漠边缘,他们发现了两具儿童尸体,死状就跟巡逻兵凌晨时向上级汇报的一模一样。 方圆两百公里内,只有一个卡门小镇,再往南就是死亡之海大沙漠了,那么这两具儿童的尸体,肯定就是小镇上的。 少校明明询问过那些居民,有谁家失踪孩子没有,没有谁承认--那么,这是怎么回事? 少校终于意识到了不对劲,立即派遣一队人马,火速赶回卡门小镇,带着那两具儿童尸体,必须得搞清楚咋回事。 很快,那队火速赶回卡门小镇的手下,传来了一个不可思议的消息:就在他们刚离开小镇时,那满街的居民,却一个都不见了,却在所有凌乱不堪的民宅中,发现了他们的尸体。 他们的尸体死亡样子,正像巡逻官兵凌晨时汇报的那样,都是被咬死的。 而他们的死亡时间,至少已经超过了八个小时。 也就是说,这批货真价实的小镇居民,早在少校带兵赶来时,就已经死了,其中就包括那个时向大家伙推销他烈酒的酒吧老板。 巡逻官兵,并没有撒谎,他们确实亲眼目睹了卡门小镇被灭镇的惨案,在向上级汇报后,立即南下追寻凶手。 但--那些明明已经死了至少八个小时的小镇居民们,怎么会复活来‘接待’少校他们呢? 从凌乱的民宅现场来看,那些复活的居民,不是凭空蒸发,而是趁着少校带人南下时,趁机向北,也就是向内地逃去了。 毫无疑问,少校所看到的那些居民,就是残杀小镇居民的凶手。 只是问题又来了:如果仅仅是酒吧老板几个人,是凶手们乔装改变的还有可能,那么其他居民呢? 杀人手段残忍的凶手们中间,怎么可能会有十岁以上的孩子,六十岁以上的老人,胖成狗熊那样的笨女人? 事情到了这一步,已经完全的,彻底脱离了少校能摆平的范围,唯有一面派人严守案发现场,一面派人向内地方向追踪那些居民,还得向上级立即如实汇报。 出现这么大的奇怪事后,前苏当地最高机关首脑,当然不敢懈怠,很快就派来了大批军人,还有一些刑侦经验丰富的警员,试图找出卡门小镇的惨案真相。 卡门小镇越是向北,气候就越冷,雪下的就越大。 那些从小镇向内地逃亡的居民们,不可能逃过骑兵小分队的追赶,下午四点半左右时,骑兵最先发现了一拨老迈之人。 那些人被追上后,并没有跪地求饶,而是在发现自己逃无可逃后,面色狰狞的率先扑向官兵们,嘴巴张的很大,喷着血腥的味道。 他们模样再凶狠,也不是全副武装的军人对手,很快就被突突大部分,活捉了一小部分。 带队上尉,又兵分两路,一路继续追杀那些居民,一路押送被打残的居民回卡门小镇。 等把他们押送回卡门小镇后,小镇上已经驻扎了数百军人,还有大地方来的大领导。 然后大家伙就亲眼见证了一个‘奇迹’,被押送回来的那几个居民,跟被残杀而死的居民,无论是相貌还是身体上的某些独特特征,竟然都是一模一样的。 就好像,他们中的一个人,是根据另外一个人复制出来的。 唯一的不同之处,这些被俘虏的居民,遇到危险后就会张开大嘴,像野兽那样试图袭击别人。 事情继续发展到这一步后,军人已经无法解释这种诡异现象了,开始有科学家、某神秘部门介入,驻扎小镇,试图解开真相。 被俘虏的那些居民,没有谁活过三天,他们全都是自杀身亡的,用尖锐的牙齿,很干脆的咬断了自己的舌根。 有人在濒死前的神志不清时,曾经不断呼喊三个语调古怪的词语,谁也听不懂。 那三个词语,以谐音方式被记录下来后,被送到了莫斯科。 国内最著名的语言学家们齐聚一堂,反复听这三个词汇,最终总结出了正确的答案:罗布泊、九幽世界、石鱼星。 那些居民临死前喊的语言,是古匈奴语。 确切的来说,是北匈奴语。 (匈奴是个历史悠久的北方民族,祖居在欧亚大方的西伯利亚地区,他们披发左衽。 我国古籍中的匈奴,是秦末汉初称雄中原以北的强大游牧民族,在前215年被蒙恬逐出黄河河套地区。 西汉前期时才强大起来,屡次进犯边境,对西汉造成了强大的威胁,并控制了西域。 后来被汉武大帝所败,退居漠北割裂为五部,又在汉元帝后,分为南北匈奴。 南匈奴投降了汉朝,一部分被汉化,一部分演化成了鲜卑族。 而北匈奴则是硬骨头,战败后圆死不屈,强悍西征,后来渐渐消失在了华夏的历史记载中,生死不知,很可能已经跟来自欧罗巴的俄罗斯人,就像被汉化那样,渐渐成为了一体)。 一群莫名其妙出现在这个世界上的人,临死前却喊出了古北匈奴语,这确实是怪事。 尤其是他们提到了罗布泊,差不多也该证明他们是从罗布泊而来。 只是那个时候的罗布泊,就从来没有人居住,他们是怎么生活在哪儿的? 九幽世界,又是个什么东东? 石鱼星呢? 天文学家好像从没有命名过这个星座吧? 就算是,他们怎么跟距离地球最少也得多少多少光年的外星体,有什么关系? 那些学富五车的专家们,除了能搞懂罗布泊之外,没有谁知道九幽世界、石鱼星是啥意思。 但他们相信,只要有一丝线索,就能找到这两个地方,而罗布泊,确是真实存在的。 也必须得全力去找到那俩地方,搞清楚咋回事,毕竟三百个居民忽然被他们自己所复制,无论是从哪方面来说,都是相当震撼世人的。 前苏高层,马上就派遣一支数十名各行业科学家组成的科研队伍,进驻案发点卡门小镇,开始了探幽寻秘之旅的同时,也下了严令:必须得把所有混进内地的那些卡门小镇居民,缉捕归案。 这个艰巨的任务,就交给了少校。 同时,也对所有人下达了封口令。 少校带领他的部队离开卡门小镇的第二天深夜,惨案再次发生:包括两百名驻扎军人、数十名科学研究者以及后勤工作人员在内的三百八十一人,忽然相互惨杀。 当附近驻扎军队赶过去时,再次惊呆:他们看到相互捉对撕杀的人,都是相同一个人,就这么很突兀的变成了两个人。 惨杀继续,还有像驻军蔓延的趋势。 那次负责带队的军官,立即当机立断,枪杀所有试图军队的所有人。 等卡门小镇上的惨杀结束后,只有三十几个人活着。 就在带兵长官犹豫着该不该把这三十几个人都干掉时,上级派来了更多的军人,把他那些惨杀幸存者带走后,用大炮把卡门小镇,轰炸成渣,又派重兵以小镇为中心,呈辐射状到三十公里外,团团包围了起来,列为了军事禁区。 如果没有后来的二战发生,相信在‘卡门惨案’投下了太多人力物力的前苏政府,说不定已经得出了某些结果。 但二战开始了,凶悍的德国人来势汹汹,把前苏军队给打的溃不成军,接连惨败,被迫回收防线到莫斯科城下。 正所谓国家有难,匹夫有责,那支驻扎在卡门小镇的重兵,自然也得抛弃当前任务,踏上了前线。 很奇怪,或许是冥冥之中注定,所有去过卡门小镇的军人们,全部牺牲在了二战战场上,自然也包括那名少校。 少校是怎么死的,又叫什么名字,有媳妇了没有,媳妇漂亮不漂亮,屁股大不大,能不能生娃--这些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少校有个非常厉害的遗腹子,叫休戈维奇。 他老人家真要泉下有知的话,那么还该知道他有个号称莫斯科第一美女,全世界最性感女王的胸大无脑孙女,阿蓝黛娃。 休戈维奇身为烈士的遗腹子,却跑来吸血蝙蝠当老大,这是前苏某部门一手催动的结果,希望能借助吸血蝙蝠在黑道上的势利,协助国家某神秘部门,继续调查卡门惨案的真相。 只是后来随着前苏的分解,那个神秘部门也宣告寿终正寝,大家忙于分割蛋糕,再也没谁关心卡门惨案了。 休戈维奇却没有忘记,甚至可能有了什么新的发现,才让本杰夫在向他汇报阿蓝黛娃被绑架时,听到他说出了罗布泊、九幽世界。 休戈维奇到底发现了什么? 方圆不想去问他--方先生,从来都不屑跟死人交谈问题的。 哒,哒哒的轻缓,而又清脆的脚步声,从后面传来,还夹杂着女孩子好闻的身体香气。 很迷人,也很醒神。 第956章 :今夜有暴风雨 “天都黑了,你怎么不开灯?” 阿蓝黛娃柔媚的声音响起时,还伴随着两声咔咔声。 看来,是她把脚下的高跟鞋甩到了旁边。 方圆这才抬起头,发现窗外的天,原来真的黑了。 他在反复看了几遍这份绝密文件后,就陷进了沉思,不知不觉间连天黑都没有发现,手指上还夹着一个熄灭了的烟头,旁边桌子上的香茶,早就凉凉的了。 这就足够证明,他已经完全沉浸在这份绝密文件所写的卡门惨案中了。 如果是别人看到这份文件后,肯定会觉得不可思议,但随后就放一边,该干啥干啥去了。 毕竟卡门惨案距离现在,足足有接近八十年了。 二战也结束七十多年,无论那时候发生过多么耸人听闻的诡异事,只要没继续发生,就能随着时间的流逝,当事人的群体战死,被人遗忘。 或者是,成为不可靠的传说。 可方圆看完后,却又不一般的感受。 在看到这份绝密文件之前的前两天,假扮成铁辽来蛊惑方圆的漠北北,还曾经跟他说过平行世界的事。 只是那时候,她没有提到石鱼星。 石鱼星,顾名思义,这如果是个星体的话,那么它的样子应该像条鱼,石头雕刻而成的鱼。 也有可能,是个人类当前从没有接触过的世界,也就是漠北北所说的那个平行空间。 再往前推,岳婉晨曾经替九幽夫人,向方圆转达她的某些话:早在五胡乱华时期,纷争的汉人自相残杀时,就有一群他们的自己忽然出现,最终把他们活着的赶进了罗布泊的九幽世界,代替了死者,去中原花花世界享受本该属于他们的生活。 只是,那时候九幽夫人却没‘告诉’方圆,罗布泊内除了有个九幽世界外,还很可能有个叫‘石鱼星’的空间所在。 九幽夫人是故意不说,还是她本来就不知道? 应该是故意不说的,要不然被她抚养长大的漠北北,怎么会知道那个平行世界的存在? 那么,九幽夫人为什么不告诉方圆,有这样一个世界存在呢? 石鱼星,是不是跟土豆老留给方圆的那个黑色白睛石鱼,有着很直接的关系? 山羊曾经见过那个石鱼,以他在‘鉴宝’方面的知识,都无法推断那个石鱼来自哪个朝代,只敢推到周朝。 如果黑色白睛石鱼,真跟绝密文件中的石鱼星有联系,那么它可能就是个来自外空间的东西--最起码,能拥有神秘的力量,来沟通两个、甚至更多的世界。 死而复生后,本来毫无生机的方圆,正是感受到黑色白睛鱼所具备的气息后,才成为正常人的。 再如果,漠北北没有假扮铁辽,跟方圆说那些话,他在看完这份绝密文件后,就会真得相信:我,就是来自另外一个世界,那个世界叫石鱼星,我能改变成正常人,都是从黑色白睛石鱼上,得到了某股神秘的力量。 不管是不是这样,土豆老留下的那个黑色白睛石鱼,应该跟石鱼星有着一定的关系。 只是,九幽夫人为什么不知道呢? 应该是不知道。 她要是知道了,就不会只让漠北北追寻两只绣花鞋的下落,促使两朵彼岸花开了,完全可以从黑色白睛石鱼上,参悟出方圆不知道的东西。 已经仙逝的龙头,会不会知道卡门惨案,知道石鱼的存在? 华夏那些最神秘的部门内,是不是也藏有类似于卡门惨案的绝密资料? 这么多问题,就像一团乱麻,让方圆越想越乱,也越头疼。 可又偏偏能看到麻绳的头:绣花鞋,彼岸花。 要想解开这团乱麻,那么就必须得从这两样东西查起。 九幽夫人,甚至龙头,估计也应该知道这些东西的存在,更知道解开根源真相的起点在哪儿,所以才把注意力,全部集中在了那双绣花鞋,那朵并蒂彼岸花上。 土豆老呢? 那个老不死的,又是从哪儿得到的黑色白睛石鱼,并在死后那么多年后,才留给方圆,就仿佛他早就算到小方有一天会用这东西那样。 土豆老,到底是什么来历? 他,是真死了吗? “我知道你看不起我,知道我现在对你温存,就是为了暂时利用你,指不定什么时候就会跟你翻脸。可我们现在既然没有翻脸,那你干嘛总是无视我呢?” 阿蓝黛娃柔柔的声音,再次从方圆耳边响起时,一双蛇儿般的手臂,轻柔的搂住了他的脖子,吐着幽兰香气的红唇,在他耳朵上轻吻了下,呼吸略略有些紊乱的说道:“但,但那都是以后的事。当前我们既然在一起,为什么不享受在一起的幸福时光呢?” “对不起,我在想事情,想的很入迷,才忽视了你。” 方圆抱歉的笑了笑,抬起膀子准备挣开阿蓝黛娃时,那个女子却借势一转身,坐在了藤椅扶手上,却仍旧搂着他的脖子,慢慢倾倒在了她的怀中,超大的胸膛一起一伏的,很是波澜壮阔,让人口干舌燥。 “我知道你在想这份绝密文件。” 阿蓝黛娃伸手,把那份文件从方圆手里拿走,随意向后一样,发黄的纸张就像蝴蝶那样,飘飘洒洒的飞起,落了一地。 伸出右手食指,轻轻挑起方圆的下巴,阿蓝黛娃微微眯着眼,呼吸更加急促的深处舌尖,在上唇上轻轻绕了下,呢喃道:“你们国家有句俗话,叫春宵一刻值千金。你现在美女在怀,还请你暂时不要去想那些头疼的事,让美女为你的凶猛而肆意尽情的呐喊,神志清醒的感受你的味道,不好么?” “不好。我现在没这个兴趣,我得--好吧。” 方圆摇了摇头说道这儿时,阿蓝黛娃的手,已经顺着他的腰带伸了进去,只好改口。 暂且不管这个女子,是出于何种目的,才来向方圆索爱,但有一点必须得承认,无论哪个男人在这样性感的美女在怀时,要是无动于衷,就该遭雷劈。 没看到,外面的夜空阴云密布,有闪电在很远的地方乱蛇般的闪耀吗? “天气预报里说,今晚会有暴风雨。” 阿蓝黛娃慢慢解开自己的黑色衬衣,喃喃的说:“我现在无比渴望,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些吧。” 暴风雨来的相当猛烈,完全没有丝毫的征兆,黄豆大的雨点就随着一阵狂风,狠狠击打在阳台窗户玻璃上,发出啪啊啪的声响。 尤其是一道闪电猛地亮起,震耳欲聋的雷声,就仿佛要把整个世界震碎时,也让阿蓝黛娃终于发出一声高分贝的尖叫声。 雨点仿佛听到了美女压抑不住的尖叫声,才想撞碎玻璃进来看看究竟是咋回事时,阿蓝黛娃的脸,猛地贴在了玻璃上。 她无法呼吸,却能尖叫,试图压过哗哗的暴雨狂风声。 看到美女整张贴在玻璃上的脸都变形了,暴雨更加急促,拼命敲打着玻璃,想救她出来,尽情的呼吸在雨夜中。 雨点做不到,方圆却能做到,伸手推开了窗户。 “啊!” 狂风夹杂着暴雨,速度凶狠的扑进阳台时,阿蓝黛娃再次一声尖叫,脑袋被一只手恶狠狠的推了出来,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冷颤时,后脑又一疼。 她的头发,被那个比拼命撞击玻璃的雨点更猛烈撞她的男人,一把抓在手中,就像策马高速疾驰的骑士那样,猛地一勒僵尸那样,迫使她的脑袋后仰,天鹅般的脖子扬起,再发出的尖叫声,已经开始嘶哑变形,却又充斥着狂风都无法掩盖的兴奋,愉悦。 咔嚓! 一声炸雷随着一道雪亮的闪电,从庄园别墅前面数十米处的那颗花树上炸响,还是很青涩的果子,竟然被震落了两个。 但趁着雨夜潜伏在上面的一个庞大的身躯,却巍然不动,仿佛跟花木成为了一体,随着狂风东西左右摇摆着,一双散着点点荧光的眸子,冷冷望着别墅三楼阿蓝黛娃的卧室窗口。 如果忙着征服东欧大洋马的方圆看到他,就会赶到惊讶:咦,这不是那个喜欢铁辽的死胖子吗? 如果铁辽知道死胖子对他有那意思,就会马上拿刀砍掉他的脑袋。 铁辽当然不知道,也不会去想,因为他从昏迷中醒过来后,就看到了南诏樱花。 南诏樱花很怕打雷,就坐在铁辽旁边,双手抱着屈起的双膝,脸色苍白的望着窗外,单薄而青涩的身体,微微发抖。 铁辽能看到她的侧面,她却看不到铁辽。 又是她救了我--铁辽盯着她极力回想了片刻后,被身受重伤几次落水而引发的高烧烧散了的记忆,慢慢拼成了一个整体。 毫无疑问,像铁辽这种身体素质强壮的男人,几乎从不感冒发烧。 但如果有病,病情来的也会气势汹汹,一下子就把他击倒。 这次很不幸,就在他被人用树枝刺成重伤、又被南诏樱花救上水后,病魔就趁机发威了,才让他昏迷了这么久。 昏迷中,他都不知道南诏樱花是怎么把他带到小旅馆(这一点,可以从房间内的布局看得出)的,更不知道女孩子,是怎么把刺在他后心的树枝取出来,再小心包扎好的。 那时候,他完全感不到疼。 醒来后,他的高烧也没退,只是他心里有事,负责提醒他危险的神经,迫使他清醒了过来。 受伤的人一清醒,就会立马感受到疼痛的滋味。 再疼,铁辽也不会像女孩子那样哭泣啊,哼哼啥的,最多只会喃喃的说道:“水,水,我想喝水,有吗?” “啊,你醒了!” 一双眼眨也不敢眨,生怕一眨眼就会有个恶魔从外面扑进来的南诏樱花,听到他的声音后,身子猛地一震,赶紧低头看过来,满脸都是真挚的惊喜。 铁辽勉强笑了笑,再次低声说:“我想喝水。” “好啊,好啊,我这就--” 南诏樱花抬脚下地,刚走了两步却又停住动作,转身看着他冷冷的说:“哼,我为什么要伺候你喝水?” 第957章 :求你闭上嘴 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 这是孔夫子说过的一句话,可以解释成好几层意思,但最贴实的就是这样解释:可千万别得罪女人跟小人,要不然有你好受的。 君子可以欺以其方,只要你站住道理,你怎么拨楞他,他都会像蔫了的鸟那样,随便你捣鼓。 女人、小人却是吃不得亏的主,他们习惯了睚眦必报,一旦让他们抓住你的短处--嘿嘿,对不起,看看现在的铁辽就知道了。 高烧下昏迷一整天的铁辽,迷迷糊糊醒来后就觉得嗓子里冒烟,当前急需喝水,南诏樱花当然知道,也很为他能醒来而欣喜。 只是刚要去拿水时,却又想到这家伙曾经因为她是东洋人,无视被她救命的恩情,反倒是冷冰冰的好像她欠他好多钱那样,让她相当难堪的事了。 马上,小女子那种睚眦必报的精神就腾起了,板着脸的冷冰冰的问他:凭什么要我伺候你喝水? 铁辽懵了。 他在醒来后,慢慢回想起昏迷前的那些事后,当然能推断出南诏樱花再一次的救了他,在把他弄到这小旅店中来时,还不知道得费了多大的力气呢。 既然那么多事都做了,那么在他身体不方便时,給他端杯水来喝,岂不是就顺理成章了,还要问凭什么吗? 是啊,凭什么呀? 人家一个女孩子,能两次把你从水里捞出来,就已经很不错了,凭什么再伺候你喝水啊,就凭你当时对人家的那种很冷淡的态度? “怎么,傻乎乎瞪着俩眼,你倒是说呀,凭什么让我伺候你喝水?” 看到老铁张着嘴巴吃吃了老半天,都说不出一句话来的窘迫样子,南诏樱花冷笑一声追问道。 “算了,我其实不喝水也行。” 铁辽很想自己爬起来去喝水,可咬着牙的挣扎了半天,却连抬起脑袋的力气都没有,高烧已经烧尽了他所有的力气,如果硬要下地,估计就会一头栽倒在地上爬不起来了。 当初铁辽在河边被南诏樱花酒醒后,之所以对人家态度冷淡,无非是他的大男人思想在作怪,觉得自己被一个柔弱女子救了就已经很丢人了,如果这时候再死狗般的栽倒在人家脚下,还不如直接死了舒服些呢。 “不喝水了?” 铁辽的回答,让南诏樱花有些惊讶。 在早稻田大学学医的南诏樱花,相比起普通人来说,当然更清楚高烧者急需水分补充的重要性,尤其是身受重伤的人。 就像老铁被大男子主义害了那样,南诏樱花也是很有自尊心的。 她觉得,只要老铁态度服软,最好是低声哀求她(反正房间里就他们俩人,就算他跪地求她赏点水喝,只要她不说,谁知道呀),让她消消气后,这事就算揭过去了。 她就会装作百般不情愿的样子,实则很专业的照顾他喝水,吃饭,再加上拉撒都行。 反正学医的嘛,对性别看的特别淡。 只是没想到铁辽比她想象中的要倔强很多,竟然在最需要喝水时,连句软话都不说,这让她在惊讶之余,也更生气了。 “不喝了。” 脸色发红,嘴唇都烧的有些干裂的铁辽,勉强笑了下后,闭上了眼睛。 他当然也能从南诏樱花的态度转变中,看出女孩子只是想迫使他服软,籍此来报复他在河边时对人家的冷淡,他只需鼓起腮帮子说出一些好听的话,这孩子就能像伺候老公的小媳妇那样,精心照顾他了。 大男人的自尊心,却不许他这样做。 “真不喝?” 南诏樱花语气中的冰冷,可是来真的了。 铁辽没说话:现在嘴里干的像要冒火,实在没必要再说废话来浪费水分了不是? “哼哼,姓铁的,看不出你还倒是很有骨气嘛!” 没有得逞心愿的南诏樱花,羞恼成怒下咬着牙的冷哼两声,说道:“如果你以为,我会被你的要硬所感动,就主动喂你喝水,那你可就大错特错了!” “我没这意思。” 铁辽觉得他必须得解释一下,他不再喝水,可真不是想以自己男人的牙硬来感动谁的,就是单纯的不想喝水了而已,反正不喝水也渴不死的,高烧退下后,咱仍旧是那条从来不求女人的好汉不是? “那你是什么意思啊?” 南诏樱花重重坐在床沿上,怒冲冲的问:“你为什么不喝水?难道,让你求个人,就这么难吗?” “好吧,我求求你--” 铁辽睁开了眼,目光中带着明显的不耐烦,心想:这女孩子怎么这样啊,我都说不喝水了,还在这儿唧唧歪歪的问我为什么不喝,想鼓动我为这点小事就求她,真是不可理喻。 南诏樱花却没发现他目光中所包含的神色,听他要求自己后,登时心花怒放,展颜笑道:“这就对了嘛,有所求时求人帮忙,也是很正常的嘛。说吧,求我为你做什么?” 铁辽淡淡的说:“求你闭上嘴,我想睡会觉。” 南诏樱花脸上的笑容,一下子僵住了,盯着他看的眸光,就像看鬼那样:他求我不是为了喝水,只是为了让我闭上嘴,他已经讨厌听到我的声音了! 混蛋,不折不扣的大混蛋,你凭什么这样对待你的两次救命恩人呀? 格吱吱--这次换做南诏樱花呆愣半晌后,才把银牙咬出了声音,不怎么波澜的胸儿剧烈起伏着,跟铁辽狠狠对视了足足十秒钟,才忽地站起身,快步走到窗前,哗的一下把窗户打开。 呼! 被狂风吹进来的雨点,急促打在南诏樱花脸上,身上,更有一道闪电很及时的掠过夜空,随即一声响彻整个宇宙的炸雷,喀嚓一声在头顶炸响。 南诏樱花打开窗户,本想指着窗外,厉声说那些你信不信我把你从窗户里扔出去的话,只是没想到一道惊雷恰好打下,顿时击破了她所有的怒气,让她惊声尖叫了声,兔子般的蹦起,跑到床前刺溜一下爬上来,躲在铁辽背后蜷缩在身子,瑟瑟发抖。 刚才那会儿打雷时,可是关着窗户的,南诏樱花就吓成那样了。 更何况这次她是站在窗前呢,就仿佛这个炸雷就是为了把她劈死才出现的,让她猛地回到了十多岁前的那个晚上:饱受疾病困扰的母亲,痛苦万分的死去时,就是一个电闪雷鸣之夜。 母亲张大嘴巴看着窗外惊雷不断的死不瞑目样子,给南诏樱花那脆弱的心灵,留下了无法形容的恐惧创伤,让她猛地意识到她已经失去了唯一的亲人,再也没有谁管她了。 那种无助而绝望的恐惧,到死她都不会忘记,所以她才会这样害怕打雷。 比所有怕晚上打雷的人,都怕。 铁辽现在虽说是个半死半活的家伙,可他终究是个大男人,身上散发出的那股子阳刚之气,恰恰是南诏樱花最最渴望的,被吓得兔子般藏在他背后,也是很正常了。 铁辽又有些懵。 他知道很多女孩子害怕打雷,可从没想到南诏樱花会怕到这种地步。 那紧贴着他后背(他不是后背受伤了吗,只能侧卧着)的身子,筛糠似的哆嗦,让他都怀疑刚才那道闪电,是不是已经击中她了,当前仍在过电中。 老铁的大男子主义又发作了,鼓起全身的力气抬起左手后身,轻轻拍打着南诏樱花的后背,低声说:“别怕,别怕,有我在,不用怕的--能不能只抱着我的手,别咬啊,很疼的。” 他刚把左手伸到后面,南诏樱花就像溺水之人抓住机一个稻草那样,猛地抱在了怀中,为寻求更多的安全感,她就张嘴咬住了他胳膊。 有句话说得好啊,唯有吃到嘴里的,才是自己的。 南诏樱花这是在吃安全了。 得到铁辽的提醒后,她才愣怔了下,豁然省悟:咦,我刚才开窗,不是要威胁把他扔出去的吗,怎么忽然跑到床上来抱住他寻求安慰了? 简直是太丢人呀! 南诏樱花心中痛苦的哼哼一声,就像被蝎子蛰了下那样,猛地抬手向外推去。 铁辽身高超过一米八,体重八十多公斤,绝对的彪形大汉,像山那样的巍峨无法撼动的,就算躺在这儿,又岂是她一个柔弱小女子能推得动的? 只是南诏樱花仓促中这猛地一推,恰好推在他后背伤口处,疼的他眼前发黑,金星直冒着啊了一声。 南诏樱花可不管,赶紧从床上溜下去,贴着墙根走到窗前,抬手把窗户关上后,才长长的松了口气,微微弯着腰,还轻拍着自己胸口,好像刚才做了啥了不起的大事那样。 等心儿终于不再跳的那么厉害后,她才心有余悸的回头向窗外看了眼,快步走到了床前,故意昂首挺胸表现出一副我才不怕的样子,用眼角瞅着满头大汗的铁辽,心中有些愧疚时,语气却冷淡的很:“喂,你还要不要喝水呢?” 看在这家伙刚才被她倚靠了下的份上,南诏樱花决定原谅他以往那些不尊重恩人的愚蠢行为。 只需他说喝,哪怕是点点头,她就会表现的百般不情愿的,給他端水来喝。 铁辽也有些恼怒南诏樱花刚才推了他那一下(疼的他叫唤出声了,在一个女孩子面前,这可是很丢人的),听她问话后,想都没想就冷冰冰的说:“不喝!” “哟,你还来脾气了你!” 南诏樱花眼角抽抽了下,左手掐腰抬手右手,刚要摆出大茶壶的造型,用犀利的语言形式,给予他劈头盖脸的攻击,却又气呼呼的转身,光着小脚丫快步走到饮水机前,用纸杯接了一杯温水。 “你、你要干嘛?” 看到南诏樱花端着杯子走过来,咬牙切齿模样的伸手来捏自己鼻子后,铁辽极力向后仰脑袋,大声拒绝:“我不喝水!” “哼哼,我不想喂你喝水时,你求也白搭,我想让你喝水时,你求也白搭!” 南诏樱花‘狞笑着’,左手捏住铁辽的鼻子,右手中的杯子送到了他嘴边,丝毫不顾他的反抗。 第958章 :我要杀一个人 女人发疯时,是没有任何理智可言的。 你也没法跟她讲道理,就像铁辽当前这样,接连被灌了三杯水后,都说八百个好了,南诏樱花还是继续給他灌水,看样子不給他灌上个八百杯,是决不罢休的。 渴了不是个滋味吧? 喝水喝太多了的感觉,其实也不怎么好受。 铁辽总算知道得罪女人是啥滋味了,直到剧烈咳嗽一声,水都从鼻子里喷出来后,才把仇恨满盈的南诏樱花给吓了一大跳,意识到自己有些过了,赶紧扔掉杯子,撩起自己裙摆替他擦脸。 “你还是,还是杀了我算了。” 铁辽有气无力的说道。 眼神里满身愧疚,嘴上却不服软的南诏樱花,冷笑一声说:“哼,你以为我不敢杀人?” 她可不是在吓唬老铁,她是真敢杀人的,清河燕子就被她暗杀在了彼得山。 尽管事后她觉得,圆可自己被杀,也不杀除了方圆之外的任何一个人了,甚至连小蚂蚁也不会踩死一只。 她舍不得踩死一只小蚂蚁,却必须得杀方圆,那是因为她觉得那个恶魔,根本不是人,生命卑微的连蚂蚁都不如,无论各种杀(枪杀、刀杀,毒杀,奸杀--等等),她都不会有丝毫的心理负担。 就你这被一个炸雷给吓个半死的小胆子,敢去杀人才奇怪。 铁辽在心里嘟囔着,却没说话。 他又不是傻瓜,当然能看出南诏樱花现在故意用‘折磨’他的方式,来掩盖她刚才被惊雷给吓坏了的尴尬,这时候再跟她斗嘴,无疑是一种很费体力、却又捞不到半点好处只找罪受的傻瓜行为。 君子不智也。 女人就这样,不管是十八岁的还是八十岁的,只要在争执中占据绝对上峰,尤其是能用‘武力’来折服一个大男人,就会相当的得意,更会摩拳擦掌的,继续把这个游戏玩下去,到天荒地老。 所以铁辽高挂免战牌的缩头乌龟行为,让南诏樱花有种一拳打在棉花上无处受力的空虚感,伸手拍了拍他腮帮子:“喂,你怎么又不说话了?” “好吧,你今年多大了?” 铁辽喝饱了水后,当前迫切最需要的,就是想好好睡一觉。 可他又能敏锐感受到南诏樱花的‘不安份’,知道自己装傻卖呆的不说话,只能让这女孩子变着法的来‘骚扰’他,无奈之下只好敷衍她。 “你问这个问题干嘛?” 南诏樱花黛眉微微一皱,说:“女孩子的年龄,是你们这些臭男人随便问的吗?” “那--你多高,三围多少?” 老铁迷迷糊糊的,又随口问了个问题。 “你……哼,我今年二十五了。” 南诏樱花听老铁很不礼貌的问她三围多高后,第一反应就是生气,不过看到他无精打采的样子,貌似不是故意轻薄她后,才冷哼一声,觉得还是回答他第一个问题最好。 张嘴打了个哈欠,铁辽有些奇怪的问:“你今年二十五了?” “怎么,不像?” “不像。” “那你看我像多大的?” “我看你好像三十五的。” “滚蛋吧啊,你。” 南诏樱花大怒,抬手刚要給他来一嘴巴,来惩罚的他的有眼无珠,手到铁辽脸上时,力道却攸地消失,轻风般的在他鼻子上刮了下,随即抬头看着窗外,低声说:“我今年,十八岁了已经。” “十八岁?嗯,这还差不多,嘴唇上的胎毛都没退干净呢,就敢自称是二十五,真以为我眼睛不管事呢。” 铁辽笑了下,终于看出南诏樱花恢复了正常,也就正儿八经的问:“才十八岁,正是上大学的年龄啊--是来俄罗斯的留学生吗?” “不是,我早就不上学了啦。” 南诏樱花摇了摇头。 铁辽又问:“那你现在来俄罗斯干嘛?” “工作。” “噢,什么公司?” “听说过圆美人集团吗?” “圆美人集团?” 铁辽眉梢轻抖了下:“知道,那是华夏的一家化妆品公司。” “嗯,我就是公司老总水暗影的秘书。” 南诏樱花轻轻吸了下鼻子,长长的眼睫毛垂了下来,看到铁辽嘴角还有一滴水珠后,就下意识的伸出一根手指,替他轻轻的擦拭掉了。 铁辽心中,忽然有了种从没有过的感觉,很莫名其妙,说不出的那种,只是很希望那只手,能永远在自己脸上轻抚最好。 “你是不是还想问我,既然是水总的秘书,那么为什么单独滞留莫斯科呢?” 南诏樱花不知道铁辽从没想过要问她这个问题(老铁跟她说话,就是担心她会骚扰自己,随口;聊聊罢了,可没打算对一个年轻女孩刨根问底的,更何况又是他的救命恩人呢),只是觉得现在自己谈性甚浓。 事实上也是这样。 自从疼爱她的南诏博士被人劈死在北海道沙滩上后,南诏樱花的幸福生活就此结束,不惜一切代价的为父报仇,就成了她唯一要做得事。 不管是任何年代,杀人都不是一种很好的感觉,尤其是她暗杀了清河燕子,又决定忍辱负重潜伏到水暗影身边,伺机干掉方圆后,这种感觉尤为强烈。 就像一块大石头,沉甸甸的压在她心里,压得她想发疯,做梦都想找个合适的机会,合适的人,向他(她)倾吐自己心中无尽的痛苦、茫然。 只是,她从来都找不到一个人,可以倾吐她心中这些压力,更担心一个不慎,就能被水暗影知道。 那样的话,可就惨了。 南诏樱花跟水暗影相处的时间,并不是太长,却能清晰看出她对方圆爱得有多深。 一旦她露出马脚--毫无疑问,谁都救不了她:不管她是出于哪种原因要干掉方圆,水暗影都能让她从尘世间‘自然蒸发’。 那个心狠手辣的女人,有这个实力,更有数不尽的手段。 跟在水暗影身边,对于南诏樱花来说就是伴虎,一个不慎就会死无葬身之地。 可那才是唯一能干掉方圆的机会,无论多么危险,南诏樱花都得试一试。 如此一来,她心中的压力就会更大,就连睡觉都得再三嘱咐,千万别说梦话。 没有谁能理解,一个心中压力山大的女孩子,有多希望找个人倾诉一下,减轻压力的渴望有多么迫切。 铁辽很荣幸,成为了来承受女孩子压力的垃圾箱--不等他说什么,南诏樱花就继续说道:“我留下来,是为了杀一个人。” “杀一个人?” 铁辽的眼睛,一下子眯了起来。 自古以来,杀人就不是啥好玩的事,更何况说要杀人的人,还是个仅有十八岁的娇弱女孩子呢? 他想不感到惊讶,都不行。 “嗯,我要杀一个人,一个能力很强大的人。” 南诏樱花郑重的点了点头。 铁辽犹豫了下,轻声问:“我能问问,你想杀的那个人,跟你有什么解不开的过节吗?” 就算南诏樱花没有救铁辽,他也不希望花儿般的女孩子,要去杀人。 所以他希望她只是任性,为了点‘鸡毛蒜皮’的小事,或者‘惨遭’男友背叛,这才冲动下要做傻事。 如果真是那样,看在她是救命恩人的份上,铁辽必须得开导她,把她拉回正路上来。 好像知道铁辽是怎么想的,南诏樱花不屑的撇了撇嘴,声音虽低语气却很犀利:“杀父之仇,算不算是过节?” “算!” 铁辽可没想到南诏樱花会这样说,赶紧点了点头,又说:“可是,你为什么不用法律方式,来为你父亲讨还--” “法律?” 南诏樱花冷笑:“呵呵,法律在那个恶魔眼里,就是儿戏,尤其是我们东洋的法律,对他来说连那种气体都比不上的。” “他是个俄罗斯人?” 铁辽很为自己跟女孩子谈法律而脸红,因为他本人就是把法律当做屁来看的。 “怎么,你想帮我杀他啊?” 南诏樱花听出了铁辽这样问的意思,微微歪着头,饶有兴趣的问他。 铁辽也没否认,想了想才说:“估计你也该看出来了,我就是那种双手沾满鲜血的人,杀个把人对我来说,也不是什么难事。” “这算是报答我救你的恩情?” 南诏樱花又问。 铁辽吸了下鼻子,说:“我不习惯欠人情分。” “那你知道我要杀的那个人是谁吗?” 南诏樱花的脸上,浮上了明显的讥讽之色:“我要杀的人,是你的同胞。我觉得吧,依着你对我们东洋人的偏见,就算杀了你,也不会帮我对付你同胞的。更何况,那个人相当可怕,你要真想替我杀他,估计你会先死。” “那,你能不能先告诉我,你要杀的人是谁?” 铁辽犹豫了下,才淡淡的说:“如果那个人真是个罪大恶极之人,就算他是我的同胞,我也会帮你的。” “你可能会听说过他的名字。” 南诏樱花也犹豫了下,才盯着铁辽的眼睛,低声说:“他叫方圆。” “什--么?” 铁辽怀疑自己耳朵听错了。 “他的名字,叫方圆。” 南诏樱花轻轻咬了下牙齿,声音就像从牙缝里挤出来似的:“叫这个名字的华夏人,没有一千也得有八百。可唯有他,才是圆美人集团水总的丈夫!” 铁辽盯着南诏樱花,很久都没说话。 “你是不是听说过他的名字?” 南诏樱花重重吸了下鼻子,低头看着铁辽,又笑了:“是不是,也怕了?” “我知道你是谁了。” 铁辽的回答,很有些驴唇不对马嘴的意思。 南诏樱花黛眉微微皱起:“切,我早就跟你说我是谁了。” 铁辽自顾自的说:“你父亲,是东洋首席核动力研究专家,前年是被人用刀,劈死在了北海道的沙滩上。” 南诏樱花一惊(这可是她的秘密了,要是传到水暗影耳朵里去,那还得了),伸手就从口袋里掏出手术刀,一下子就压在了铁辽脖子大动脉上,低声喝道:“你、你怎么知道!?” 看样子,铁辽要是一个说不着,南诏樱花就会一刀划过,給他来个鲜血迸溅。 第959章 :我们是战友了 曾几何时,方圆以及其他四十九名华夏军方精锐,牺牲在北朝地下古城后不久,在龙头的默许下,铁辽等人就对某些目标,展开了血腥报复。 毫无疑问,一力推动给予北朝核技术支援、身为东洋首席核技术专家的南诏博士,铁定会在那次被报复的黑名单中。 事实证明了,他为当初他那些见不得人的想法,付出了惨死的代价,可谓是罪有应得了。 南诏博士是被谁干掉的,铁辽很清楚,更知道随后清河燕子的死,就是东洋人展开的反扑。 清河燕子死后,华夏、东洋双方秘密特工,为此又拉开了相互厮杀的大幕,最终以东洋方面损兵折将而告终,事情才算是告一段落。 杀南诏博士的人,不是方圆,是另有其人。 不过铁辽也曾经听说过,南诏博士那个女儿,曾经在他惨死当天接受记者采访时,咬牙切齿的说一定会杀掉方圆来着。 当时他在听到这个消息后,还有些纳闷:方圆已经牺牲在北朝了,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儿,你怎么还怀疑是他杀了你爸? 别说是方圆已经牺牲了,就算他还活着,铁辽也不会认为南诏博士的女儿,能完成为父报仇的伟大愿望:开玩笑,想杀方圆的人排队时,能从南天门排到蓬莱东路,个个都是自以为很流弊的主,你一个弱女子,又有什么资格干掉他? 像铁辽这样的大忙人,是没心情关心这种玩笑的,听说过不久就忘记了。 谁成想,时隔接近两年后,他却在被方圆打成重伤后,被南诏博士的女儿给救了,并当着他的面,说要干掉方圆,为父报仇。 如果是放在数天前,南诏樱花敢在铁辽面前暴露身份,说她潜伏在水暗影身边就是为了杀方圆,为父报仇,铁辽肯定会告诉她:方圆不是杀你爸的凶手,我可以以人格担保,至于是谁,我也不会告诉你的,总之你这辈子是没希望报仇了,还是赶紧洗洗回东洋,过你的小日子去吧。 现在铁辽不会这样说了。 真正的方圆已经死了,现在活着的那个,是来自另外一个世界的复制品,相当的邪恶,也很可怕,为真实的方圆(包括干掉南诏博士的‘真凶’)背个黑锅,好像也没什么不行。 铁辽讲原则,但只针对这个世界上的人。 至于来自那个世界的邪恶复制品,只要能把他铲除,铁辽绝对能使出所有能使出的卑劣手段。 “说,你怎么不说话?” 就在铁辽脑海中翻腾着这些信息时,南诏樱花等得不耐烦了,低喝声中手腕一抖,锋利的手术刀稍稍动了下,老铁脖子上就有鲜血淌出来了。 铁辽没在意,只是笑了下,问:“你想让我说什么?” “我问你,你怎么知道我父亲是谁!” 南诏樱花厉声说道。 “因为我是方圆的战友。” 铁辽淡淡的回答。 “你、你是那个恶魔的战友?” 南诏樱花双眼瞳孔,骤然缩了下。 为了杀方圆,她在离开东洋时,可是着实请教过丰田秀敏的,知道这家伙曾经是华夏精锐特工组织‘七杀手’中的人物,一把刀子耍的神乎其神,绝对是那种杀人不眨眼的恶魔。 猪的队友是猪,恶魔的战友会是--一头猪吗? 肯定不是。 铁辽在身负重伤后表现出的强悍,已经深深折服了女孩子那颗七窍玲珑的心:这才是真正的男人啊,阿门! 南诏樱花做梦也没想到,辛辛苦苦救了个人,竟然是恶魔的战友。 敌人的朋友就是敌人,这么简单的道理,南诏樱花没理由不懂,双眼瞳孔骤然猛缩时,杀心顿起。 到底是见过血,有过杀人经验的,在意识到自己必须该怎么做时,就绝不会再拖泥带水。 铁辽跟她说这些,可不是为了让她用手术刀割断自己的脖子,他又没方圆那刀枪不入的本事,所以在感受到南诏樱花瞬间爆发出的强大杀意后,赶紧说:“你先听我说完,再决定是不是杀我好吧?” “你说,除非你能凭空说出一朵花儿来。” 南诏樱花有些痛苦的闭了下眼睛,心想:我也不愿意杀你的,可我不杀你,我就没法为父亲报仇。我一个弱女子,怎么可能是你这帮厮杀汉的对手? 唉,早知道你是他战友,当初我不该救你多好,那样就不会有亲手杀你的难受了--南诏樱花睁开眼时,就听铁辽轻声说:“其实,方圆已经死了。” “什么?” 南诏樱花愣住。 铁辽再次缓缓说道:“方圆,早在你父亲被杀时,就已经牺牲在了北朝地下古城,这一点我可以以生命来担--” “你撒谎!” 南诏樱花尖叫一声,打断了铁辽的话:“就在前两天,我还亲眼看到他的,你却说他早就死了,你这个骗子,拜托你在撒谎骗人上,动点脑子好不好?” 铁辽等她吼完了后,才叹了口气:“唉,你现在看到的方圆,不是真得方圆。” “你--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南诏樱花终于有了些许的冷静,不再尖声大叫了。 幸亏窗外暴雨不曾停止,彻底遮掩住了她的尖叫声,要不然肯定能惊醒别人。 “先去喝口水,我再跟你从头至尾的讲述一遍。” 铁辽好心的劝说道。 “不渴,现在你就跟我说。警告你,我分辨真假的能力很强的!” 南诏樱花冷笑着,嘴里这样说,手术刀却微微向后缩了下,看到割破人家脖子后,眼眸中还浮上了歉意。 铁辽双眼上翻,想了想后就从两年前开始说起。 方圆两年前牺牲在北朝,并不是啥秘密。 只是南诏樱花从没想过要去打探这些,她已经被仇恨蒙蔽了双眼,尤其是在彼得山上,她也曾经亲眼见到过方圆。 所以,当她听铁辽说,方圆抱着核弹纵身扑向有火山岩浆喷出的坑洞时,本能的就要反驳(你撒谎呢是吧)时,又忍住了:哼哼,我倒是看看你,怎么凭空说出一朵花来,让我相信那个恶魔早就死了。 捡着那些可以说的,铁辽从两年前说起,一起说到他来到莫斯科,在森林中差点被方圆灭口,幸亏高人相救后,这才得以逃脱大难,又跟吸血蝙蝠老大的女儿联手,从暗道中杀上蝙蝠山,帮她逆转大局。 最后,他才详细叙述了一遍,躲在池塘南边暗中的方圆,曾经跟他说过的那些话:“当时他肯定以为,我再也活不了了,所以才把所有的秘密,都一股脑的说出来。” 看着听得发呆的南诏樱花(不能不发呆,她从没想过在身边还会有另外一个平行世界),铁辽稍稍停顿了下(一口气说了这么多,还真是累了),才问:“你有没有看到我的手机?” “就在那,进水了,估计这会儿已经烤干了。” 南诏樱花下意识的回头,盯着窗口墙上。 墙上有个壁灯,壁灯底座上放着个手机。 那是铁辽的手机,南诏樱花把他弄到这儿来后,发现手机后本想找上面的联系人通知一声来着,却发现已经进水了,就放在灯下烘烤,结果打雷后她被吓忘了。 “那里面有录音。” 铁辽也看向壁灯那边,有些欣慰而得意的笑道:“他可没想到,我没有死。更没想到,他在得意洋洋跟我说那些时,我会用手机录下我们的对话--按说,这些都是绝密,你本该听的,但我可以破例一次。” 铁辽并不知道,就算坚守原则不破例,这会儿也由不得他了:南诏樱花只是害怕打雷而已,却不怕一个半死半活的大男人。 女孩子马上走过去,拿起手机开机。 化为手机的质量真得很不错,比那些梨子两星的国际货强多了,在水里浸泡那么久,烤干后马上就能正常工作了。 根本不用铁辽提示,比他更会玩手机的女孩子,很快就找到了那段录音。 方圆的声音从手机内传来,很清晰。 南诏樱花在打开录音文件时,曾经刻意关注过文件日期,就是昨天凌晨(现在又是凌晨时分了),那时候她跟铁辽还不认识,所以他不可能弄虚作假的。 再说了,他身上所受的重伤,貌似也不是弄虚作假者能狠心干得出来的。 噗通--铁辽纵身扑向池塘时的水响声过后,录音停止。 木鸡般的南诏樱花,拿着手机过了很久,都没动一下。 她已经彻底被方圆所说的那些话,给震惊呆了。 “你,会不会信他所说的那些话?” 等了片刻,铁辽忍不住的问道。 “我、我信。” 南诏樱花眨巴了下眼睛,这才清醒过来:“我在上学时,就知道早就有科学界提出过一个设想,我们身边还有一个,或者很多个平行世界。只是,我从没有想过,我会遇到这种事。” “那是科学家该研究的事,跟我们无关的。” 铁辽有些疲倦的闭上眼,轻声问道:“你现在还把我看做是敌人吗?” “不、不了吧?” 南诏樱花脑子里乱哄哄的,摇了摇头。 她可真没做好任何的准备,要跟来自另外一个空间的人放对,以前精心策划的那些计划,也都没有丁点用处了。 最重要的一点,那个方圆是杀不死的。 起码,是刀子杀不死的。 “能不能帮我做件事?” 铁辽又说话了:“我现在浑身一点力气也没有。” “啊,什么事?” 南诏樱花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暂且不去想那个空间后,很快就明白铁辽要请她做什么了:“你是想让我,帮你把这份文件发给你的其他战友?” “必须的。” 铁辽睁开眼,看着她说:“也是你的战友。从这一刻起,我们就会抛弃前嫌,全力对付一个异类生物了--你愿意加入我们吗?” “只要能杀掉方圆,无论让我做什么,我都愿意!” 南诏樱花想都没想,就重重点了点头,全身心的无比轻松,就像两军对战本方溃败后的逃兵,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大部队那样。 第960章 :方圆的忠告 大雨下到清晨四点时,才慢慢收敛了它的淫威。 早上七点时,湛蓝的天空上已经飘浮了朵朵白云,空气质量好的让人心醉,就是空气中的湿度比较大,到了中午时,也该会有些闷热。 躺在空调房间内的大床上,拥着一条薄薄锦被睡觉的方圆,是没心思去考虑这些的。 阿蓝黛娃说的没错,既然双方现在暂时是同盟,而且她又是个刚品尝到男人滋味的超级性感美女们,现在对美女诱惑抵抗力相当小的方圆,实在没理由在她清醒的情况下,不跟她抵死恩爱大半个晚上。 正所谓电助雷声,风助雨势,昨晚那场长达三个多小时的鏖战,在把阿蓝黛娃彻底干服气时,也把方先生给累了个半死。 幸亏他有阴阳合那种邪魔外道的功夫在身,要是换上别的男人,哪怕是再强壮,也敌不过‘身强体壮,横练功夫特别强’的阿蓝黛娃。 天刚亮时,方圆就曾经睁开过眼,那时候阿蓝黛娃已经不在身边了。 女人真是一种奇怪的生灵,明明晚上时快被摧残至死了,但稍事休息后,她马上就能生龙活虎的了,起早做她该做的那些事去了。 其中,自然也包括方圆最关心的铁辽下落。 相信阿蓝黛娃很清楚这件事,对方圆来说有多么重要。 吱呀呀的一声门响,方圆睁开了眼,就看到已经换上一身黑色的ol套裙,肉色丝袜,细高跟黑色红底小皮鞋的阿蓝黛娃,从外面咔咔的走了进来。 到底是被男人浇灌了个透的女人,浑身都散发出熟透了的风韵,还有一股子耀眼的勃勃生机,眉梢眼角绝对是神采飞扬,一看就是个很强势、又很有能力的女人。 我真伟大,能把一个无脑儿改造成女强人。 方圆在心里夸了自己一个时,阿蓝黛娃已经走过来,款款坐在了床沿上时,右手伸进了锦被下面,接着眉梢一挑,轻声惊叫:“欧野,买嘎的,你还是个人吗?” 如果是个人的话,昨晚被强悍的阿蓝黛娃折腾那么久后,早上实在不可能再出现这么‘坚强’的现象,这也不怪她大惊小怪的。 “我是不是人,你会不知道?” 方圆懒洋洋的说着,掀起了锦被,四仰八叉的姿势很迷人。 迷的阿蓝黛娃神魂颠倒下,情不自禁的低了下头,张嘴去--那个啥。 感受着女人稍稍有些生涩的服务,方圆问道:“有消息了吗?” 阿蓝黛娃摇了摇头,没空回答。 方圆伸手,一根手指挑起她的下巴,皱眉问道:“那么多人,在你的地盘上找个人,会这样难?” 恋恋不舍的咽了口口水,阿蓝黛娃才坐了起来,看着他低声说:“只是没找到他,但也不是没有消息。” 方圆翻身坐起,拉过锦被盖在了身上。 他觉得,在谈论自己哥们是死还是活这个严肃的问题时,最好是摆出严肃的态度,那才是对老铁的尊敬:“这话怎么说?” “昨天清晨时,有人曾经在距离这边足有七公里原处的一条河边,看到有个年轻的女孩子,从水里救起过一个男人。” 阿蓝黛娃拿出手机,打开电子地图放大后,指着一条代表河流的曲线,说:“就是这条河。本杰夫也说了,庄园门前那个池塘里的水,就是通过下水道,最终流进了那条河中。” “那个人,百分之八十的,就是我们要找的铁辽。” 阿蓝黛娃随手把手机放在炕沿上,才继续说道:“至于那个女孩子是谁,又把铁辽救到了哪儿,我的人现在紧密调查中。不过我觉得,只要铁辽不死,他肯定会给我打电话来的。” “都过去二十多个小时了,他如果要给你打电话的话,早就打了。” 方圆想了想,摇了摇头。 “他为什么不给我打电话?” 阿蓝黛娃有些奇怪:“别忘了,我可是他的盟友。他帮过我后,就该理直气壮的得到我帮助才对。” “你的智商还是有点低,以后少吃点丰胸的食物吧。” 方圆抬手,在人家那很大的一个上捏了把,才说:“他不敢给你打电话,那是因为他现在很清楚,那个残杀你父亲的魔头,就潜伏在你身边。你知道他在哪儿后,魔头也会知道。魔头,会比你用更快的速度,找到他。” “所以,你还是收回撒出去的人吧,只要他不死,就会有办法安然离开俄罗斯回国的。” 方圆说完,长长松了口气,终于不用再为铁辽的安全担心了。 但很快,另外一个身影,就攸地浮在了他眼前。 昆仑。 到目前为止,昆仑已经独自南下好几天了,目标是罗布泊内的九幽世界。 方圆很希望,她能在路上慢慢走,最好是边走边游山玩水--就算主动去找死,也没必要太着急不是? “你在担心什么?” 阿蓝黛娃看出了方圆眼里的担忧。 “没啥。” 方圆不想跟他说昆仑的事,岔开了话题:“你安排的防御怎么样了?有没有按照我说的那样,每一个驻守庄园别墅的人,都得严格审查一遍?” 现在方圆百分百的肯定,漠北北就潜伏在蝙蝠山那些保皇派小弟中,随时都会猝起发难,阿蓝黛娃要想不变成他老子那样,必须得掌控一支绝对忠心于她的保卫力量。 “本杰夫昨晚一个晚上都没睡,就是在做这件事。有他把关,我很放心。” 阿蓝黛娃随口回答。 方圆张嘴,本想指责她两句,说她怎么可以这样对待自己的安全工作不上心,想了想又算了,人家自己都不在乎了,他何必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啊? 再说了,阿蓝黛娃昨晚就说的明明白白了,俩人当前的同流合污,只是暂时的红果果身体需要关系罢了,可绝不会因为被他睡了两次,就甘心当他女人的,只要一缓过神来,就会找他报仇雪耻的。 最多,也就是只针对他个人,不会连累他身边人,这一点让方圆觉得很欣慰。 既然现在铁辽已经安然离去,方圆觉得他是时候该走了。 昆仑在等他。 掀开被子跳下床,方圆走向浴室那边时说道:“今晚,我会去帮你先杀附近的人,给我准备好一辆车子,要悍马最好。我走后就不回来了,可我保证替你把那份名单上的人,都从地球上抹掉。” “不用抹了。” 阿蓝黛娃却摇了摇头,这样说道。 方圆有些奇怪的转身,看着她。 “他们都是些聪明人,一个晚上的时间,就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了。” 阿蓝黛娃解释道:“十三个人中,有八个人连夜失踪,五个人自杀身亡,留下的遗书中,请我千万别连累他的家人们。” “噢,这样啊,那简直是太好了。” 方圆松了口气,笑道:“能不杀人,这是好事情。洗完澡后,我就走。” “你不多留几天?” “迷恋我?” “如果我这样说,你会相信吗?” “不信。再好的东西,吃多了也会厌倦,这是男女都有的通病。” “你既然知道,那你还这样说。” 阿蓝黛娃嗤笑一声,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尖:“我是希望,你能多留几天,帮我防御杀我爸的那个魔头。” “她是防不胜防的。” 方圆沉默了片刻,才说:“连我也不知道,她会以啥面目出现在你面前。我知道,如果我继续留在你身边,你才是真得危险。我走,她也会跟着走。我,才是她‘追随’的目标。” “真得?” 阿蓝黛娃眉梢一挑,带有明显的轻松。 “应该错不了。” 方圆笑了下,接着认真的说:“给你个忠告--” 阿蓝黛娃打断了他的话:“劝我,千万别再奢望给我爸报仇,满世界的寻找她?” “你如果觉得活着还算不错的话,最好是有这种想法。” 方圆淡淡的说:“再说了,你爸他手上沾满了太多人的鲜血,早晚都得去还债的,死了也就死了吧。你别生气,我只是说的真心话。” “那,那你呢?” 阿蓝黛娃左手慢慢攥成了拳头,盯着方圆低声问道:“我是不是也不该找你报仇雪耻,就任由你间接害死我爸后,再白白欺负我好多次,最终只换来两个晚上的缠绵,就为你彻底地倾倒,像个小怨妇那样,对你家乡的方向望眼欲穿,细细品位你给我的滋味?” “你倒是不用放过我,从我这次走下蝙蝠山后,随时都可以去杀我。” 方圆抬脚踢开浴室的门,在关门时说道:“可你最好是有绝对把握时,要不然我会杀了你--你该知道,男人其实很自私的,像你这么个性感大洋马,既然无法为我自己独自拥有,那为了我男人的自尊而干掉你,也许才是最好的结果。” “我不属于你,不属于任何人,我只属于蝙蝠山,只属于上帝!” 阿蓝黛娃望着虚掩着的浴室房门,呆愣很久后忽然呐喊一声,抬脚踢掉脚上的鞋子,像头凶恶的母老虎那样,猛地扑了进去。 就在一场没有感情的殊死搏斗结束一个半小时后,坐着轮椅的本杰夫,被人推到了庄园别墅的院子里,对新任护院首领(皮特奈斯的继承者)低声说了几句什么。 几分钟后,足足上百个膀大腰圆的黑西装,排成几排站在烈阳下,等候大管家的训话。 缓缓扫视了几遍这些精挑细选过的护卫后,本杰夫才沉声说:“我把大家集合起来,只有一件事,那就是希望你们能看清楚一个人,把他的样子牢牢记在心里。从他走下蝙蝠山的那一刻起,他就是整个吸血蝙蝠的敌人了。你们可以用任何的手段,把他给干掉。无论谁能干掉那个人,都将得到吸血蝙蝠创建以来,最高的奖赏!” 刷地一声,本杰夫的话音未落,这些精锐护卫们,就相互摆头对视了一眼,人人脸上都带着急不可耐的跃跃欲试。 有人却迟疑着问道:“本杰夫先生,那个人应该不是很容易被杀死的吧?” 第961章 :流血的无奈 风险越大,回报越大。 这八个字几乎是所有成功人士总结出来的心得,要么就失败后身败名裂,要么成功后成为腰缠万贯的大富翁。 放在当前这些人身上,则要改为:成功后会‘光宗耀祖’,失败后则小命玩完。 不过大家伙在决定成为吸血蝙蝠帮众的那一刻起,就随时做好了没命的充分准备,所以对于生死看的也不是太重,反倒是只关注拼死后得到的是什么。 吸血蝙蝠创建以来,最高的奖赏是什么? 没有谁能想象得到,但大家伙却都听说过,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出时,一位为吸血蝙蝠立过汗马功劳的帮众,洗白上岸,成为了当今圣彼得堡首屈一指的大富豪,他名下所有的财产,身边所有人,都被吸血蝙蝠列为永不侵犯对象。 没有谁喜欢混黑道,都希望成为活跃在上层社会的成功人士,过上香车美女纸醉金迷,又高枕无忧的好日子。 那,算不算是吸血蝙蝠创建以来,对帮众最高的奖赏? 没有谁确定,但最起码新任大首领开出的条件,绝对不会次于那位成功人士。 想到只要杀死一个人,就能获得前辈那样的终身幸福生活,很多护卫的双眼全都发光,摩拳擦掌的跃跃欲试。 有人却提出了不一样的看法,当众问本杰夫,那个人应该不会轻易被杀死吧? 谁呀这是,如此的弱智! 大家伙在顺着声音看去时,丝毫没掩饰脸上的鄙夷神色:如果那个人很轻易就被干掉,黛娃小姐又何必开出如此高的悬赏? 本杰夫也看了过去,这是个矬矬的挨着胖子,怕不得有小三百斤重,哪怕是穿着衣服,也能‘透过’衣服看到他身上一圈一圈、一坨一坨的肥肉,满脸的络腮胡子,酒糟鼻子小眼睛,还有浓烈的‘体香’,搞得挨着他的人,都捂着鼻子。 维斯塔。 本杰夫年龄不小,记忆力却很不错,再加上矮胖子相貌有些‘独特’,所以在看到他后,马上就想到他叫什么名字了。 维斯塔是第二波反叛者维拉斯夫下属的下属的下属,家住莫斯科城东,祖上六代都以宰猪为生,原本属于很地道的小老百姓,到了他这一代时,腻歪了祖传下来的行业,于七年前成为了吸血蝙蝠的一名帮众。 本次梅耶卡夫叛乱,维斯塔受维拉斯夫领导赶来勤王,在围剿造反派的战斗中,也有杀一人、伤俩人的不俗战绩。 虽说其老大的老大的老大鬼迷心窍,铸下大错后惨遭铲除,其家人也会得到残忍的打击,不过他带来的绝大多数下属,却没有直接参与叛乱,更不知道老大是死在阿蓝黛娃手里,而不是像‘官方’公布的那样,是跟造反派战死在休戈维奇办公室内的。 对于这些不知内情的小弟,本杰夫也好,还是阿蓝黛娃也罢,都给予了他们足够的信任,本次重新组建被梅耶卡夫打残了的庄园护卫队,在勤王一战中有着不俗表现的维斯塔,也就很有幸的入围了。 从底层小弟,一跃而成为老大的近卫军,前途无限光明。 看到本杰夫看向自己后,维斯塔脸上露出一个谦卑的笑容,张嘴无声的喃喃了句什么,应该是在解释他为什么要这样问。 这么多人,没想到还没有这个表面猥琐的家伙智商高--想到这儿,本杰夫看向了他身边那些人,又想到跟阿蓝黛娃反复商量后的那个计划,他心中低低叹了口气,表面上却依旧平淡:“维斯塔说的不错,如果那个人很轻易被杀死,那么黛娃小姐也不会开出这么高的奖赏。” 维斯塔轻咳了一声,又大着胆子问:“本杰夫先生,请问、请问那个人是谁?” “那个人是谁,等会儿你们就会看到,黛娃小姐会陪他一起出来的。” 本杰夫如实回答。 黛娃小姐会陪那个人出来? 这是怎么回事呢? 既然老大会陪着那个人出来,那么就证明她跟那个人的关系不一般啊,干嘛还要给我们下这样的号令,来鼓动我们杀掉他呢? 这,貌似很有些矛盾啊--大家伙心里这样想着,再次面面相觑了一眼,最后都看向了本杰夫,希望他能解释个清楚。 本杰夫微微垂下眼帘,盯着草皮缓缓说道:“这个人,就是导致老首领仙逝的间接凶手--” 他刚说到这儿,现场众人立即响起一片惊呼之声。 大家伙更加诧异:暂且不管这个人是谁,单说他是导致老首领仙逝这一点,就足够被诛杀九族的了,怎么可能会被黛娃小姐陪着出来? 陪着,并不是押着,现场众人智商都算可以,当然能分得清这两个词语,所代表的不同含义:押着,是敌视行为,陪着,则跟友情啊,尊重啊等有关系。 本杰夫抬手往下压了压,等低低的噪杂声落下后,才继续说道:“本来,这个人在导致老首领仙逝后,就是整个吸血蝙蝠的敌人,可他又在本次成功平叛中,立下了不可磨灭的功劳,所以黛娃小姐也无法决定,到底是该把他视为敌人,还是朋友。” 老首领的死,跟那个人有着间接的关系,却又在铲除梅耶卡夫的战斗中,立下了汗马功劳,所以黛娃小姐,才无法定性他是敌还是友。 大家伙这才明白本杰夫的意思,刚才那种跃跃欲试的热情,下降了好多。 “如果直接杀掉他,就与吸血蝙蝠的道义宗旨相违逆。可要是就这样放他安然离开,却又无法给仙逝的老首领一个交代,毕竟黛娃小姐是老首领的独生女,杀父之仇不得不报。” 本杰夫缓缓说道:“黛娃小姐思量再三后,才做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那就是任由他安然走出庄园,出了大门后,就是整个吸血蝙蝠的敌人,人人得而诛之,但仅限于门前那条路。如果他能活着下山,那么他跟吸血蝙蝠之间的恩怨,彻底一笔勾销。如果他死在你们中的某个人手中,这个人就会成为黛娃小姐的助手,或者从此彻离组织,自立门户成为一方大豪。” 听本杰夫这样说后,大家伙才慢慢明白过来:感情老大无法在道义与亲情之间做出选择,所以才想出了这个办法,把那个人的命运交给了我们。 那么,到底是杀,还是不杀那个人? 特么的,当然要杀了! 管他为新老大做出过哪些卓越贡献呢,老子只知道干掉他后,就会一步登天,成为组织中的第二实权派人物,要么像那位退隐江湖的前辈那样,从此后笑傲人间。 道义? 呵呵,开什么玩笑,吸血蝙蝠如果真讲道义的话,早在数百年前就消失了。 黛娃小姐之所以再三强调道义这玩意,无非是想给她自己找一个胆小怯懦的借口罢了。 到底是女人,当不得什么大事,怪不得梅耶卡夫要造反呢。 如果我成了第二号实权派人物,那么会不会--几乎就在短短几秒钟内,现场很大部分人都想到了这些,脸上浮上了诡异的阴森笑意,有的都开始挽袖子了。 本杰夫开始泼冷水:“如果有谁想代替等黛娃小姐完成为父报仇的心愿,那么请牢记我的话,那个人很厉害。” 他很厉害? 厉害到何种程度? 能是我们这么多人的对手吗? 心中有想法的人,都在暗中撇了撇嘴。 “好了,言尽于此,有想替黛娃小姐讨回杀父公道的,现在给你们十分钟的时间,去外面下山路上等候。十分钟后,那个人将独自出现在你们面前,是放他安然离开,还是把他永远留下来,那就看你们的表现了。” 本杰夫刚说完这番话,大部分人马上转身,跑向庄园门外。 “你们,怎么不去?” 本杰夫看着仍旧站在原地的二十来号人,木然的目光稍稍温暖了些。 这些人基本都是本杰夫的熟人,原先负责拱卫庄园别墅的后方安全工作,梅耶卡夫在叛乱后,他们也曾经赶来试图压制过,结果眼看敌方势大,蝙蝠山陷落已经不可避免,就聪明的选择了撤退,藏在了进山的暗道中。 他们坚信,老大遇难时不在他身边的黛娃小姐、本杰夫,会找到他们,并带领他们从暗道中杀上山,一举扭转乾坤。 事实证明,他们当时的做法相当正确。 这些人,也都是休戈维奇培养的,无论是做事能力,忠诚度,还是智商,都要比那些新晋护卫高很多。 为首者听本杰夫问话后,没有马上回答,先转头看了眼那些跑出庄园大门的人背影,才淡淡的说:“我们不去,是因为我们足够忠诚。” 本杰夫点了点头,双手扶着轮椅正要转向回别墅内时,却发现维斯塔也站在了原地,并没有跟随那些人去试图剿杀某人,心里就想:这个人长相一般,倒是有几分心机。 别墅客厅内。 方圆双手抱着膀子的站在窗前,望着庄园门口那条下山的道路,脸色平静的看不出任何喜怒之色。 重新换了一身白色职业套裙的阿蓝黛娃,就站在他背后,也学着他的模样,双手抱着膀子,左手中却夹着一颗香烟,姿势优雅,从容。 她也看着庄园门口外面,只是眼神有些发冷。 方圆回头,看着她的眼睛轻轻叹了口气:“唉,借刀杀人,借我的手,来铲除那些对你有想法的手下,有这个必要吗?他们,毕竟是你能坐上这个位子的功臣。” “有些事,无论怎么样,都得去做。” 阿蓝黛娃抬起手,狠狠吸了一口烟,微微冷笑:“也唯有让他们见识到你的厉害,流尽了鲜血,才能明白我无法杀你为父报仇,其实是一种多么的无奈。” “证明一件事的方法有很多种,有必要选择流血?” 方圆又问。 阿蓝黛娃却答非所问:“你说过,你在杀外国人时,从来都不会有任何心理负担的。” 方圆淡然笑了下:“这倒是。” 第962章 :相辅相成的敌视 “我发现,你现在舍不得我死了。” 方圆围着阿蓝黛娃,上下打量着这个身体迷人的女人,笑眯眯的说道。 阿蓝黛娃依旧站在那儿,望着窗外冷笑:“为什么要这样说?” “今天早上我刚醒来时,你还说等你彻底掌控吸血蝙蝠后,就会不择手段的要干掉我。可你现在却又让本杰夫告诉那些人,要想杀我的机会,唯有下山这条路了。” 方圆慢悠悠的解释道:“我相信,你在见识过我在各方面的厉害后,也该清楚哪怕你动用全部人手,我也有能力走完这段路的。这不就是不想杀我,只是借助我的手,来替你铲除、威慑那些对你有想法的人?” “错。” “咋就错了?” “我只说,他们只能在这条路上杀你,却没说我也只能在这条路上杀你。” 阿蓝黛娃微微侧身,看着方圆几乎是一字一顿的说:“除非是我死了,或者你一辈子都别给我机会,要不然我随时都能干掉你的。” “随时欢迎你来杀我。” 方圆满脸的不在乎,依旧笑眯眯的:“不过,我得先提醒你一句。” 阿蓝黛娃眉梢微微一挑:“你说。” “去杀我时,最好是把你自己洗白了。” 方圆抬手,在那特别勾人的翘臀上,用力拍了一巴掌:“我这个人虽说没有洁癖,可也喜欢特别干净的女人,那样干起来才带劲。” 阿蓝黛娃抬脚,狠狠撩向方圆身下。 方圆身形一晃,从容躲开这一脚的同时,右手顺势在她大腿根掐了一把。 当阿蓝黛娃受疼,情不自禁发出一声惊呼时,方圆已经哈哈大笑着走出了客厅门口。 “只要你还迷恋我的身子,那你终究是死定了!” 望着方圆的背影,阿蓝黛娃阴阴的笑了下,左手揉了揉被掐疼的地方,缓步跟了上去。 仿佛肯定阿蓝黛娃会跟在身后那样,方圆头也不回的问道:“我要得东西,都准备好了吗?” 一辆后备箱装满了桶装汽油、后座放满了野外生存物资的悍马车,就是方圆需要的东西。 他既然决定要去追独自前往罗布泊的昆仑,当然离不开这些东西。 “车子就在山脚下公路上,如果你能活着下山,肯定能看得到。” 阿蓝黛娃紧走了几步,跟他并肩前行。 “那把刀呢?” 方圆又问。 阿蓝黛娃回答:“按照你的意思,我已经派人送到了军方,将会通过他们的途径,把那把刀送到华夏你指定的部门。” 顿了顿,阿蓝黛娃又问:“不就是一把锋利些的刀吗,有必要这样郑重其事的?” “有人为了夺到这把刀,圆可付出牺牲数十人的代价,你说我能不郑重其事吗?” “就为了一把刀,不惜死那么多人?切,什么人会那么傻?” “东洋人。” “噢,原来是他们,怪不得。” “怎么,你很理解东洋人?” “一群欺软怕硬的小丑,就跟你--咳!” 阿蓝黛娃提到东洋人时,语气中满是不屑、讥讽。 就像她的国家,在跟东洋的外交、领土冲突中,从来都是用相当霸道的态度那样。 这是俄罗斯人从近百年的双方冲突中,俄罗斯上到总统,下到贩夫走卒,总结出的结论:那个国家,你越是把他们当人,他们就会把你当鸟;当你把他们当鸟时,他们就会把你当人看了。 事实证明俄方从前苏时代起,就制订的这个对东洋态度,有多么的准确。 二战结束,东洋投降后,同是战胜国的华夏、前苏,负责接受了大约近三百万的东洋投降士兵。 华夏本着礼仪之邦的大国风度,对两百多万东洋战俘算是好吃好喝伺候了,在遣返他们东归时,还敲锣打鼓放鞭炮,当局某人更是对他们发表了热情洋溢的欢送讲话,不计前嫌把他们当做日后友好相处的邻邦。 那些东洋战俘在回国时,都是痛哭流涕,满脸改过作新的感激、悔悟,仿佛他们真被以仁慈为怀的华夏给感动了,发誓有生之年,要把华夏当做老子来孝敬。 但结果呢? 这批历经过二战战火洗礼、有着相当高的军事素质、眼光的东洋军人,在回国后却成了东洋军方构成的主要部分,更是叫嚣着华夏不足惧,完全可以枕戈待旦,再次入侵,发展为他们的殖民地。 华夏的仁慈,被他们视为是懦弱,这也是他们迄今为止,都没因二战而向华夏赔礼道歉的主要原因。 反过来再看前苏,接受了东洋五十万关东军精锐后,人家是怎么做得? 说是把他们当做牛马来使唤,那还是高抬了他们,毕竟牛马干活,还得管饱不是? 前苏根本不把他们当人看! 五十万关东军精锐,都被拉到了寒冷苦寒的西比利亚地区,当做奴隶来修建工程,仅仅是一个冬天,就有五万人被虐死。 相关权威资料曝秘:前苏某排奉命押解一百五十个东洋人去西比利亚,结果却送来了六百五十个人--俘虏太多了,大大超出了前苏人的预测。 可这个排只有供应一百五十个战俘的物资,那么多出来的这五百人该怎么办呢? 排长(应该是少尉)先生就做了个大胆的决定:让原来被送来的一百五十名战俘坐在地上别动,驱赶着那后来被押送来的五百战俘去了树林边,然后架起机关枪,全部突突掉了--有效解决了战俘太多,物资不够的大难题。 等到东洋索要战俘时,五十万战俘只有不到三十万活着回国,而且个个伤痕累累,啥类风湿之类的疾病,一直陪伴他们到死。 无数次的午夜梦回,这些战俘都会在被吓醒,大声尖叫着,状若疯狂。 他们,委实被前苏人给折磨怕了,还是怕到了骨子里。 直到今天,他们四个岛屿还在俄罗斯手中,如果有谁敢举着膏药旗去示威,要求‘还我河山’,俄罗斯人的军舰就会毫不客气的开过来,把他们碾轧成渣。 据不完全统计,二战结束后到现在的数十年内,总共有一万多东洋爱国人士,前往四岛示威是被俄罗斯人抓获。 东洋政府当然得抗议了,可俄罗斯不管:赶来示威的沙比,死了的就死了,不死的也得在俄罗斯干上三个月的苦力,还得收取一大笔赎金,才能放他们回去。 不但如此,每当东洋人配合他美爹(美利坚)在东海威胁华夏时,俄罗斯人的战斗机、军舰就会从他们领空、海域呼啸而过,趁机看他们又研究出啥新玩意来了。 对此,不到亡种灭族不反抗、特别热爱和平的东洋人,就会抗议抗议再抗议,寻求国际上的支持,全然忘记他们在‘我大清’时代,曾经在东北干掉老毛子十余万人的辉煌历史了。 无他,就是被俄罗斯人给打怕了而已。 到现在为止,无论东洋人有多么的奋发图强,成为世界经济、军事的前三强国,可在俄罗斯人眼里,他们就是一群欺软怕硬的贱骨头而已,惹毛了大脚踢过去,就会夹着尾巴求饶了。 所以呢,当阿蓝黛娃说东洋人只是一群小丑,再给他们一万个胆子,也不敢来抢俄罗斯人的东西时,方圆没感到有丝毫的奇怪。 只有羡慕。 尽管在国人心中,东洋人跟俄罗斯人相比起来,更是该死绝了才合乎天理--但有一点你不得不承认:被希特勒差点玩残的老毛子也不是啥好鸟,他们对华夏人从来都没啥好感。 从历史上他们清洗雅克萨地区数万华人时,所犯下的残暴血腥行为开始,始终都在提醒你:他们从来都不是善良人家。 “盯着我这么久都不说话,心里想什么呢?” 阿蓝黛娃有些奇怪的歪着下巴,问若有所思的方圆。 “我在想我说过的一句话。” 方圆微微笑了下,回答。 阿蓝黛娃问道:“什么话?” “我杀外国人时,从来都不会有太大的心理负担。” “你早就说过几次了,还有什么好想的?” “以前这样想时,我还会想到他们的妻儿老妈,失去亲人后的悲苦。” 方圆吸了下鼻子,淡淡的说:“但现在,我不会去想了。” 阿蓝黛娃的双眸瞳孔,骤然一缩。 “你如果后悔的话,可以改变主意,让他们别阻拦我。要不然,就倾尽全力的来狙杀我。” 看出阿蓝黛娃明白自己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后,方圆转身快步走向了庄园门口,头也不回的说道:“如果我们还能见面的话,希望你已经消除了对我的敌意。” 望着方圆的背影,阿蓝黛娃高声喊道:“你,为什么会这样仇视我们!?” “仇视,跟爱一样,都是相辅相成的。” 方圆说完这句话时,右手一翻,陌刀出现。 刀光闪耀中,枪声响起。 下山的道路上,已经失去了方圆的影子,却有凄厉的惨叫声,不断从道路两侧的树林中响起。 阿蓝黛娃站在原地,好像望夫石那样的看着下山道路,很久都没动一下。 本杰夫自己推着轮椅,走到了她身边,花白的眉头皱的很紧。 阿蓝黛娃艰难的咽了口吐沫,低声说:“他、他在杀我们的人。” “没有丝毫的留情。” 本杰夫轻声说。 “七十多个人,会被他一个人杀光吗?” 阿蓝黛娃又问。 “不可能。” 本杰夫摇头,语气坚定的说:“那是七十多个人,不是七十多头猪。就算他们是猪,也是满山乱跑的猪,一个人,是无法追杀这么多目标的。” “那,为什么,我听不到惨叫声了,也没有看到有活着的人出现在道路上?” 阿蓝黛娃嘴角不住的抽抽着,哑声问道。 “可能、可能--” 本杰夫身子也颤了下时,接着抬手:“看,那不是有人来了吗?” 果然有人来了,是外出狙杀方圆的七十多人中的一个,身材魁梧,足有两米的个头,却是满身的鲜血,脚步踉跄的跑到庄园门口,一下子扑倒在了地上时,抬手嘶声喊道:“死了,死了,都--死了。” 第963章 :恶魔维斯塔 “都--死了。” 他说出最后一个字后,扬起的手重重落在路上,就此再也不动一下。 阿蓝黛娃感到了冷,下意识的抱着膀子裹了下衣服,抬头看向天上。 天上的太阳明晃晃的,本该晒得人昏昏欲睡才对,阿蓝黛娃却感到很冷,从骨子里向外冒凉气。 她虽然骄横跋扈、冷血无情了太多,哪怕方圆已经让她品尝到身为女人有多幸福的滋味了,却从没消失过要干掉他的想法。 更希望借助他来惩罚这些对她有想法的手下,可在听说他们都死了后,还是无法压制骨子里散发出的恐惧。 她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当前的情况,毕竟死这么多人,跟剁掉谁的两只手有着根本上的不同,她终究太年轻了些,也成熟的太晚了些。 “不可能,不可能!” 本杰夫却愤怒的凄声叫着,双手迅速推着轮椅车轮,向门外滑行:“他怎么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残杀那么多人!你撒谎,撒谎!” 他推动轮椅,来到那个已经死去的手下面前,顾不得右腿有伤,抬脚狠踢那个人的脑袋,厉声喝骂着:“你给我滚起来,带我去看看,他是怎么杀那么多人的!” 方圆当然不会杀那么多人。 足足七十多个呢,哪怕他在听阿蓝黛娃说东洋人是小丑,更从她的语气中听出对华夏人的不屑后,继而狂怒,决定用她给的这个机会,尽可能斩杀那些跟她有着相同思想的俄罗斯,让他们让搞清楚华夏人从来都不是欺软怕硬的小丑。 可是在厮杀开始后,方圆接连劈死三四个人后,心中的怒火就小了很多。 他终究是来自礼仪之邦,从小就接受类似于‘得饶人处且饶人’的思想观念,习惯了站在别人的角度上去考虑问题,所以想到他们家人得知他们死后会有多么的悲伤,再出手时就‘温和’了许多。 只要不主动来试图干掉他,他所到之处都退避三舍,方圆还是不愿意滥杀太多的。 可是那些鬼迷心窍的俄罗斯人,却前仆后继的向他扑来,一个个狗那样的呲着牙齿,把他看成了是肉骨头,这让他很是不爽,唯有继续手中的陌刀。 山脚下的公路边,果然停着一辆墩壮的悍马车。 车后十数米处的路上,画着一条白线。 白线是新画上的,在烈阳暴晒下还有些软,踏上一脚后就会粘在鞋底子上。 方圆知道,这就是阿蓝黛娃画好的‘禁杀线’,只要他能成功走过白线以东,那些人就不能再追杀他了。 至于越过这条白线后,还有没有人敢违抗阿蓝黛娃的命令,继续对他穷追猛打,方圆才不关心这些:敢来,他就敢杀。 方圆走过白线后,回头向来时的路上看去。 弯曲的下山公路上,没有人,也没有尸体。 他一路杀下来,是从道路两侧的树林中--他不想走在路上,让别人看到他根本不惧子弹。 刀枪不入对于方圆来说,任何时候都是很有利于他本身安全的秘密。 杀戮已经结束,方圆无法计算在这段长达是十几分钟的厮杀中,有多少人被他一刀毙命。 也懒得去计算,就像他才不在意仍旧有惨叫声,从道路两侧的树林中响起那样。 看来,阿蓝黛娃那些真正的心腹手下,正在打扫战场:对于敢对老大有想法的人,他们才不会管是不是同胞,曾经的兄弟。 低头看了看自己全身都是血的衣服,方圆打开了后车门。 悍马车空间足够大的后座上,放满了野外探险的必需品,其中自然也不会缺少衣服了。 拣了一身单薄的草绿色作训服,方圆走下了路边的排水沟。 昨晚一场大暴雨后,排水沟内积蓄了大约半米多深的水。 经过一个上午的沉淀后,水质很不错,水温更佳,完全可以脱掉衣服站在里面洗个澡,再换上干爽的作训服,开始他的罗布泊之旅。 十几分钟后,叼着一根烟卷的方圆,开门上车前,向下山道路左侧树林中挥了下手,这才跳上车子,呼呼的向前疾驰而去。 他知道,阿蓝黛娃肯定会在树林中,目送他的安然离去,就像十里送哥去战场的情妹妹那样,不过不会哭泣,只会愤怒。 阿蓝黛娃何止是愤怒? 还有说不出的恐惧。 七十七个人,足足七十七个人,抱着美好理想埋伏在了下山道路两侧,全方位的来狙杀方圆。 结果呢? 就像那个死在庄园门口的下属所说的那样,都死了。 十八个人,明显是死于刀下的。 方圆有把刀锋非常犀利的陌刀,阿蓝黛娃是知道的,砍在人身上后,创口就像切豆腐那样平整,会让人情不自禁的赞叹不已:这,才是杀人的艺术。 三十四个人,死在脖子被人扭断、喉结被掐碎。 死前瞪出眼眶的眼珠子里,全是无法形容的恐惧。 剩下二十五个人,则是好像被什么钢铁打造的利爪,一下就抓破了内脏,场面无比的血腥,让本杰夫看一眼都忍不住的作呕。 魔鬼。 方圆,真是个魔鬼。 他在短短十数分钟内,就残杀了七十七个人,用各种各样的手段! 阿蓝黛娃双手抱着肚子,双膝跪倒在一棵树下,已经把胆汁都吐出来后,喉头仍旧发出一声声的干呕,泪水横流。 本杰夫到底是老人了,看待死亡的态度比阿蓝黛娃冷漠太多,很快就打起精神,对追随过来的那些护卫,下令让他们清扫战场,最好是就地挖个大坑,把这些死尸都埋掉。 脸色煞白的护卫们,当然是唯唯诺诺,连声答应着,招呼人去做事。 本杰夫来到了阿蓝黛娃面前,伸手推开搀扶着他的那个护卫,等她急促喘着粗气慢慢抬起头时,才低声说道:“事情,就到此为止吧?” 以后,你就别再打方圆的主意了,他简直不是个人! 这就是本杰夫要说的话。 阿蓝黛娃抬手,擦了擦嘴刚要说什么,就听有人在那边喊道:“天啊,天啊,他、他还活着!” 阿蓝黛娃闻言猛地站起,脚步踉跄的跑向了那边。 正在打扫战场、把所有尸体都扔在一个洼处的护卫们,看到她过来后,赶紧纷纷让开。 阿蓝黛娃真得无法想象,那个内脏都被利爪掏到外面的手下,是怎么挺到现在都没死,还能在被扔进洼处之前及时醒过来的。 不过很明显,从这个人目前的状态来看,他活下去的可能很小。 “维、维--” 那个人的瞳孔已经开始涣散,认不出任何人了,只是全身抽抽着,嘴巴一动一动的,极力想说出他所看到的东西。 “你想说什么?” 本杰夫走过去,单膝在他身边,把耳朵贴在了他嘴边,声音慈祥的让那个人响起了他早就逝世多年的爷爷,精神顿时一振,嘎声叫道:“恶魔,恶魔是维斯、维斯塔!” 恶魔是维斯塔!? 本杰夫一楞后,赶紧再问:“你亲眼看到他帮着方圆杀人了?” “他好可怕,好可怕,子弹打在他身上,丝毫不管用……他就那样伸手,一把就洞穿了伊万的身体,手里拿着他的心--” 说到这儿时,这个人身子猛地一抖,生命终止。 “维斯塔!” 本杰夫双手慢慢攥紧了拳头,抬头看向护卫首领。 根本不用他吩咐,护卫首领就开始集结他的手下。 很快,追随阿蓝黛娃随后来到此处的所有护卫,都站在了本杰夫面前,却唯独没有维斯塔。 原来,让人不想看他第二眼的维斯塔,就是隐藏在暗中、杀掉休戈维奇的恶魔! 也是方圆要找的。 可是,子弹怎么打不死他? 本杰夫心思电转间,听到一声长长的吐气声。 是阿蓝黛娃发出来的,就像人们卸下了千斤重担,总算感到了从没有过的轻松那样。 本杰夫嘴角微微跳了下,明白阿蓝黛娃心里的想法了。 “回去吧。” 阿蓝黛娃跟本杰夫对视了一眼,低声说道。 本杰夫轻轻嗯了声,低头再看了眼刚死的那个人,眼里浮上了些许的感激之色:正是他坚强的活到现在,才拆穿了维斯塔的真正面目。 相信假扮维斯塔的恶魔,这时候也已经‘追随’方圆而去了。 他的目标,从来都是方圆,包括假扮皮特奈斯绑架阿蓝黛娃,残杀休戈维奇,都是围绕方圆来布置陷阱的。 在世人眼中无比强大,可怕的吸血蝙蝠,在恶魔眼中只是他对付方圆的一颗棋子,他根本不在乎会死多少人,只希望吸血蝙蝠能像跗骨之驱那样,不断的去找方圆麻烦,他则在暗中推波助澜,让双方的仇恨越结越深。 幸亏这个人坚强的活到现在,才让杀人恶魔泄露了行踪,吸血蝙蝠在付出相当惨遭的血腥代价后,终于跳出了无法预知的危险黑洞。 回去,就是彻底收手的意思。 阿蓝黛娃的选择很明智。 本杰夫却心中一动,强忍着伤痛快步追上她,低声问:“要不要通知方圆?” 阿蓝黛娃停步,抬头看着湛蓝的天空,过了很久才反问道:“为什么要通知他,让他有所准备?” 本杰夫不再说话。 “我们死了这么多人,确实需要更多的人来陪葬了。希望,维斯塔别让我失望。” 阿蓝黛娃轻轻咬了下嘴唇,快步走到了公路上。 公路很平整,没有任何的障碍,最多也就是有些坡度,阿蓝黛娃不需要费太大的力气,就能走到那把象征着权利的宝座面前。 夏小韵也希望,她未来的人生路,能像脚下那条正在修的路那样平坦,哪怕偶尔有些小障碍,只要能及时搬走就行。 当然了,从小就算大家闺秀的夏大老板,是不屑亲自动手搬走那些障碍的,幸亏她命中注定有个搬运工在身边。 只是那个家伙请假外出十多天了,到现在还没有回来,打他电话也打不通,也不知道死哪儿去了。 “夏总,天色不早了,我们是不是该回家了?” 默默坐在后面的劳拉,轻声提醒道。 第964章 :偷得浮生半日闲 偷得浮生半日闲。 夏小韵很喜欢这句话,不管是以前还是现在,除非在受到京华贵人威胁的那段日子里,没心思去考虑这些,其他时候倒是每个月都会单独拿出一个下午来,找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让全身心都彻底放松一下。 正所谓张弛有度,会工作的人,率先学会的就是要懂得会休息。 今天是周四。 如果是周末才来野外郊游,那还算什么偷得浮生半日闲? 要想偷懒,自然是不能占用周末时间。 周末嘛,本来就是休息的不是? “嗯,太阳落山还早呢,也不是太晚。” 坐在一块石头上,双手抱着屈起的双膝,下巴搁在膝盖上望着山下不声不响足有半小时的夏小韵,抬头看了眼西边的太阳,柔柔的笑了下。 夏小韵当前所处的位置,勉强算是梨花山的余脉吧,因为附近十几座小山除了梨花山外,都没有正式的‘在册’名字。 从这边向西南走大约三十多公里,才是梨花山,回市区倒是很近,撑破天也就是半个小时的车程。 说是很近,主要是道路好走,哪像是去梨花山仅仅三十多公里,不折腾一个半小时是别想到的? 不过道路问题很快就会解决了,山脚下那些忙碌的修路机器,正在轰隆隆的卖力工作着,修路工人们个个干的热火朝天的,也不怕中暑,看来挣钱不少。 铲车猛力铲动老路路基时,扬起的土黄灰尘足有七八米高,不过再高也不会飘到夏小韵坐着的地方来。 海拔一百多米高的小山上方,微凉的南风吹来,带着野花的独特香气,吹起夏小韵乌黑的秀发,轻轻打在她的脸颊上,痒痒的很舒服。 在劳拉看来,既然夏大老板要偷懒、噢,不,是偷得浮生半日闲,怎么着也得像以往那样,找个山清水秀的地方,躺在吊在树林中的吊床上,听着轻柔的音乐,捧着一本徐志摩之类的书,就像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那样,跟周围的环境慢慢融为一体,那才是享受不是? 可她却跑来这边工地上,一坐就是一个下午,好像这辈子都没看过修路似的。 幸亏她坐的地方有几棵大槐树,才能为她挡住烈阳,要不然肯定会把她晒成小黑妹,就像劳拉那样。 “劳拉,你说这条路的开工,跟方圆有关?” 就在劳拉无奈的摇摇头,重新坐在树下准备再眯一觉时,夏小韵说话了。 “我听秦秘书说的,秦秘书又是听秦大川说的,秦大川说这条路之所以动工,就是因为方圆要在梨花山创建一座孤儿院。” 劳拉为了方便自己的话,不会被山风吹走,只好来到夏小韵身边,挨着她坐了下来,顺手揪下一根草梗,叼在嘴上来回拨楞着。 方圆早在林舞儿的东海集团再开业典礼上,就曾经说过要创建一座孤儿院,冤大头就是明珠的燕春来这些事,夏小韵还是知道的。 不过那时候她可不信,小方能有像他所说的那样大发善心,真要搞什么孤儿院。 他当时逼着燕春来破财,只是为了拿着做慈善为幌子,大饱私囊而已。 试问一个把161块五的五毛钱都看在眼里的家伙,会花那么多钱,来做跟他八杆子拨拉不着的慈善吗? 可是等看到燕春来的老婆叶明媚,以很风骚形象出现在神通快递总部大楼内后,夏小韵才惊讶的发现,小方脑子还真是进水了,竟然要真干慈善了。 只是,他有那个时间吗? 就算是有,漠北北会允许这家伙做个伪善人? 不但夏小韵这样想,就连劳拉也是这样觉得。 尤其是在方圆忽然请假离开唐王,又不知所踪后,夏小韵就猜测他肯定是寻找对付漠北北的办法去了,所谓的慈善事业,就到此打住了。 想到自己当初贪心昧下了漠北北那只绣花鞋,算是对那女魔头落井下石,结果在她复出要报复自己时,却有别人挺身而出为自己充当保护伞--夏小韵每每想到这件事,就会觉得无比得意。 一个真正的人生赢家,不是你掌控了多少银子,也不是你有多少朋友,更不是你爬到了何种高度,而是在你危险时,会有些傻瓜主动跳出来,为你遮风挡雨。 毫无疑问,小方就是夏小韵心目中的那个大傻瓜。 无论有多么大的狂风暴雨,只要有他在,小夏就能安安稳稳的坐在这儿,笑看风云淡,顺便为那家伙的能力小小惊讶一下:那小子到底是给了叶明媚多大的好处,才能让她像包工头这样泡在工地上,甘心供他驱使? 燕春来也是,怎么就不来管管他老婆,戴着个绿帽子的滋味很好吗? “夏总,我们还是回吧。天真的不早了,这可是野外呢。” 坐在夏小韵身边的劳拉,在回答了她一个问题又被冷落后,忍不住的再一次提醒道。 劳拉催着夏小韵走,无非是担心回家太晚了,会在路上发生什么意外。 比方,会碰到漠北北。 当然了,就算是大白天碰到漠北北,夏小韵俩人也唯有随便人家折腾的份,没有丝毫反抗之力,可白天总能让人胆子大些不是? “唉,好吧,其实呆在这儿看别人干活,很有意思呢。” 夏小韵知道劳拉在担心什么,悠悠叹了口气,总算是站了起来。 劳拉连忙拣起旁边地上的一根枯枝,在草丛中胡乱敲打着,率先下山。 这叫打草惊蛇,免得有不长眼的蛇儿,会跑出来吓坏夏总。 夏小韵的车子,就停在施工现场往北数百米的地方,紧挨着施工队伍扎下的临时指挥所。 也就是两排简易木板房,不但安了空调,还有太阳能。 叶明媚就住在靠后的那排房子里,白天外出时会换上蓝色工作服,白色安全帽,再戴上一副大墨镜,走路时那屁股扭啊扭的,真不知道她不是来给施工队那些大老粗发福利的,反正只要她走过的地方,那边干劲就会凭空暴长。 到底是一群没见过世面的土鳖,如果叶明媚脱了给大家伙跳个肚皮舞傻点,估计他们连工资都顾不上要了,一个晚上就能把长达数十里的路给修完了。 能看不能动的美人,魅力才是最大的。 据说在抗倭时期,大人物带着夫人去黄埔军校视察工作,学员们列队相迎时,一个小伙子实在没忍住,就忽然出列牵起了夫人的手。 众人大惊,夫人更是花容失色,但大人物却始终从容淡定,微笑着视察完工作后,才打道回府。 校方马上就把那个冲动的年轻人,给带到了大人物面前,任由他处置。 大人物却依旧淡然一笑,把年轻人交给自己夫人,随便她来处理这件事。 美丽的夫人也当仁不让,立即就指着年轻人的鼻子,厉声叱责他没有礼貌,不懂得尊重领导,配不上当一名军人,真该被送上军事法庭,判个无期徒刑啥的。 夫人,您太美了。 始终保持沉默的年轻人,等夫人发完火后,才低低说出了这句话。 夫人愣住了。 她能从年轻人的这句话中,听出他冒犯她,只是惊诧于她的魅力,才忍不住动手动脚,却不曾包含着丝毫亵渎的心思,纯粹是惊艳后的崇拜。 夫人的心,被军人这句发自肺腑的话给说软了,开始像姐姐那样跟他谈话,还亲自下厨給他做了一餐饭,并请求丈夫给军校领导打电话,要求校方不许责怪年轻人。 从头至尾,大人物都没插手此事,表现出了对夫人的极度信任。 自然也有说不出的得意:任谁,娶这么一个漂亮的夫人,都是幸福的,实在没必要因愣头青崇拜夫人就生气。 结果呢,从那之后,年轻人就备受夫人关注,最终成为大人物手下干将之一,在抗倭战争中,数次都是身先士卒,把倭寇给打的哭爹喊娘,成为一名让敌人闻风丧胆的抗倭名将。 战争结束后,年轻人移民国外,终身未娶--这,也算是为那个让人回想起来,就会热血澎湃(恨不得早生百年,跟无数抗倭英雄一起,大刀向鬼子的头上砍去)的年代,留下了一段不算完美的佳话吧。 当然了,夏小韵从叶明媚亲临现场充当包工头的作秀上,联想到那个能鼓励热血男儿奋勇杀敌的夫人,可没把她们视为同一类人。 叶明媚,充其量也就在作秀罢了。 很奇怪,就在夏小韵想到这儿时,就看到了叶明媚。 叶明媚已经换上了一身宝蓝色的无袖旗袍,一头随意披散在肩头的秀发,还是湿漉漉的,应该是刚洗过澡。 她手里拿着个苹果,看样子是想在洗澡后外出散步,无意中看到了夏小韵。 “哟,那不是夏总吗?” 叶明媚稍稍愣了下,俏脸上绽放出迷人的媚笑,款款扭着小腰肢,哒哒的快步走了过来。 “燕太太。” 夏小韵还真不想跟叶明媚见面,不过既然大家已经见着了,人家又主动走过来打招呼了,她当然不能装看不见。 “夏总,你怎么会来荒郊野外的了?” 叶明媚笑盈盈的走过来,开玩笑道:“是来视察工作的吧?呵呵,那你可该提前通知一声,我也好让工人们拉上横幅,摆好鲜花欢迎你啊。” 叶明媚倒不是做作,她是真不知道夏小韵就在她头顶上方小山上呆半天了。 “呵呵,燕太太说笑了,我以前就习惯来这儿散心。” 夏小韵嫣然笑着,与叶明媚轻轻握了下手,就松开说:“燕太太,时候不早了,我也该回去了,咱们以后有空改天再聊,好吧?” 叶明媚秀眉微微挑了下,露出了明显的不悦神色:我放下架子来主动跟你说话,你倒是拿捏起来了,这要是放在以前,我会让你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当然了,此一时彼一时,现在叶明媚是虎落平阳,为了继续生存下去都给秦小冰下跪了,更别说敢对跟方圆有着更复杂关系的夏小韵有意见了。 第965章 :民工们心目中的女神 叶明媚主动跑过来给自己打招呼,自己还待理不理的,这要是放在以前,可是夏小韵想都不敢想的。 很干脆的婉拒叶明媚要‘套近乎’后,夏小韵心里当然有些小得意,不过也不是故意落她面子,实在是觉得自己跟她并没什么共同语言。 叶明媚当然能看出夏小韵现在是啥感觉,很是不忿,只是碍于某些原因,她还是不敢乱发脾气,只能强笑着说:“夏总,请等一下,我有件事要问你。” “哦,什么事?燕太太请说。” 夏小韵只好停住了脚步,说着话时又抬手看了下手表。 这是摆明了告诉叶明媚:我时间很紧啊,有啥事快点说。 夏小韵这个动作,可是比刚才婉拒叶明媚更家露骨,让她觉得没脸,眼神就冷了很多,但还是笑得很明媚的:“夏总,请问你知道方圆现在哪儿吗?” 叶明媚刚跑来唐王的当天傍晚,方圆就去东北某小城找到了筛子,替她解决了心腹大患,斩断了燕春来伸向她的魔爪。 叶明媚当晚收到那份视频后,可是开心的要死,激动的要哭。 也正是从那一刻起,叶明媚终于意识到方圆有多么牛了,她下半辈子要想过以前的那种幸福生活,必须得紧紧抱住这个男人的大腿,圆可付出任何能付出的代价。 当然了,让她去为方圆去死,她是不愿意的。 别说是方圆了,就算换成她亲生父母,如果遇到某种危险,需要她以死去相救的话,她也会有多远就跑多远。 感激一个人,并不代表着圆可为他(她)去死,人来到这个世界上,就该利用所有自身的优势,去享受这个世界最美好的东西。 这就是叶明媚的人生观,总结成一句话呢就是:人要是不为自己舒服的活着而活着,那么就该遭雷劈。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这句话的真正含义,前面已经说过了,这句话并不是自私的话,相反还是非常‘天下为公’的意思,自然不适合一朵花女士了)。 叶明媚不在乎别人在看出她是这样的人生观后,会骂她有多自私。 因为她早就想过了:假如她以后有了自己的儿子,也会这样教导他这样做的。 既然人的本性就是自私的,那么就自私个光明磊落好了。 所以在确定唯有抱紧方圆的大腿,才能继续过上她最喜欢的燕太太生活后,该怎么讨好那个家伙,就成了叶明媚在拿回那段视频后,一直考虑的问题。 叶明媚其实是个很聪明的娘们,知道自己要想总被方圆记挂着,总倚靠自己身体相貌的优势,那是万万不行的。 男人都是一些喜新厌旧的东西,哪怕是給他个仙女,时间长了后,他也会感到腻歪的。 女人牢牢抓住一个男人的手段,才不是有一手出色的厨艺(那些以为自己能烧一手好菜,就能彻底拴住一个男人的女人,在叶明媚看来就是个天真的傻瓜),更别提所谓的爱情(男人这玩意要是真有爱情,那才是怪事),而是--必须給他生个孩子。 叶明媚以为,只要女人能给男人生了孩子,才算彻底抓牢了这个男人。 以前,叶明媚最想跟燕春来生孩子,那时候她是真心爱着丈夫的。 现在她不再有那天真的想法了:哪怕她浪子回头,重新做人,无限度的去爱燕春来,給他生个孩子,她也不会得到好下场。 燕春来比任何人都自私,他实在无法接受叶明媚曾经背叛的现实,就算她給他生了孩子,也不会改变哪怕丝毫对她的心态。 说不定,还会送她母子俩一起上路--出身大豪门中的世家公子,从来都没有把亲情当回事,就跟封建社会中的那些皇族一样,在争权夺位成功后,先杀的不正是他那些兄弟吗? 方圆不同。 他或许没有燕春来那种迷人的男人绅士风度,只是个混迹江湖的小流氓,可他重感情,更重亲情。 这一点,从他为了叶明媚连夜去找筛子,就能看得出。 别忘了他对叶明媚可是没有丝毫好感的,这样卖力地为她解决问题,还不是因为是他睡了她? 俩人仅仅是发生了那种不正常的关系,双方之间几乎没有任何的感情,完全是‘性’上红果果的需要,都能这样帮她了,那么要是再给他生个孩子呢? 叶明媚觉得,假如她真给方圆生个孩子,那么以后不管遇到任何的难题,方圆都会付出包括他生命在内的任何代价,去替她排忧解难。 这,就足够让叶明媚满意了。 燕春来家燕太太这个身份,可以为叶明媚提供她习惯了的优越生活,方圆儿子母亲的事实,又能让方圆为保护她的绝对安全,而全力以赴--就是叶明媚当前最大的目标了。 像叶明媚这种女人,一旦有了明确的目标,那么她就会竭力去完成。 所以呢,叶明媚重新成为燕太太后,并没有马上回明珠,而是留在了唐王,做最让方圆欣赏的事:帮他实现他曾经承诺过的诺言。 不得不说,叶明媚这一步棋走的还是相当正确的。 尤其是为了表明自己很看重方圆的事业,她更是亲自住在工地上。 住在工地上一来是铁定会获得方圆的好感,二来则是不用跟秦小冰在一起。 昔日高高在上的燕太太,实在不习惯寄人篱下,看人眼色。 说实话,刚来到工地上时,叶明媚还是很烦的:烦着简陋的住宿,烦机器轰鸣所发出的噪音,更烦那些泥腿子大汗白流干活时散发出的汗臭味。 不过为了实现自己的目标,讨好方圆,叶明媚忍了。 忍过之后,叶明媚才忽然发现,她竟然慢慢喜欢上了当前这种生活。 尤其是那些只靠蛮力挣点小钱来养家糊口的泥腿子们,他们说话是土了些,身上是臭了些,也一点都不讲卫生,随地吐痰大小便的--但他们在看到她时,那带有明显谦卑、讨好的笑容,却是发自内心的。 叶明媚在这群筑路工人心中,就是女神的存在。 当她穿着工作服,装模作样的去工地上监督工程时,那些人的工作态度就会空前暴涨,明明这鬼天气要热死个人,他们却毫不在乎,只想让他们心目中的女神,能看到他们是多么的卖力工作。 仅仅是想让叶明媚看到他们在卖力干活罢了,不需要为他们涨工资,也不需要她对他们说一声谢谢--假如叶明媚冲某个人假惺惺的笑一下,点头鼓励,那么那个人一整天,都会像打了鸡血似的,玩命的干。 仿佛不玩命,就对配不上女神給他的笑容那样。 就在前两天中午,叶明媚像往常那样,穿着干净的工作服,假模假样的拿着工程进度记录本,经过一个年约五旬的中老年民工身边时,因为天气太热,他中暑双眼翻白的昏倒在了地上。 如果是放在以往,有泥腿子中暑躺在自己脚下,叶明媚只会厌恶的撇撇嘴,然后就踩着高跟鞋哒哒的快步走开,免得被传染上啥疾病。 可是现在她不能这样啊。 她正扮演大善人的角色呢:经过她有意无意的宣传,大家伙都知道这条路是她出资修的了,更要在梨花山创建个孤儿院,绝对的大善人。 为维护自己大善人的光辉形象,叶明媚只好强忍着恶心(民工身上的汗臭味,实在是让她作呕),赶紧蹲下来,用本子給他猛扇风,掐人中,又大声命令来人把他抬到树林通风处,給他灌服藿香正气水,绿豆汤-- 女神救了齐老五。 就像瘟疫那样,这个消息在最短的时间内,就传遍了整个工程队,数百人都知道了。 大家伙再看向叶明媚时,除了以前的尊敬,羡慕(自然也有不怀好意的猥琐)外,还多了真挚的感谢。 第二天上午十点,充分休息过的叶明媚刚走出办公室门,就看到齐老五两口子(他老婆就在工地食堂上)站在门前,手里拎着一篮子草鸡蛋。 这是齐老五为报答叶总的关怀,连夜打电话给家里已经七十五岁的老爸,让他今天一早坐公交车,颠簸了足足四个半小时,才送来工地上的。 这是自家养的当年小母鸡下的鸡蛋,给叶总尝尝鲜。 乡下人不会说话,齐老五扔下这句话后,不等叶明媚有啥反应,就拽着老婆的手急匆匆跑了。 望着那篮子擦洗干净的白皮鸡蛋,叶明媚沉默了很久。 第一次,她觉得她平时看不起的这些泥腿子,要远比她以往所接触的那些上流人士,更、更可爱。 老天爷没有给劳动人民出则香车,入则豪宅的优越物质生活,却给了他们最最纯朴,懂得感恩的心。 也正是从那之后,叶明媚再出现在工地上时,就不再是走过场了,而是发自内心的开始关心民工,他们的身体健康,家庭困境等等。 一个受群众爱戴的人,是骄傲的,自豪的,更是幸福的,内心充实的。 叶明媚很享受当前的生活,有时候还会盼着工程最好能永远进行下去。 当然了,她也很清楚这种想法是要不得的。 人民群众再可爱,他们再发自内心的尊重叶明媚,都无法给予她已经享受惯了的高素质,高品位生活。 所以在十数天没有方圆的消息后,叶明媚心里就有些发毛,总想找个人问问。 很凑巧,就在叶明媚决定等会儿就给秦小冰打电话时,看到了夏小韵,这才赶紧走过来,询问方圆的消息。 “方圆在哪儿?” 夏小韵黛眉眉梢微微扬了下,随即缓缓摇头:“我也不知道。” 她可没撒谎,她确实不知道那厮跑哪儿鬼混去了. 叶明媚却以为夏小韵不想跟她说,眼神更加阴冷:“呵呵,夏总,你会不知道方圆在哪儿?” “我该知道他在那哪儿吗?” 夏小韵的小脸,也冷了下来:“我只是他工作上的老总,又不是他的女人。他死哪儿去,有必要跟我说?” 第966章 :遭遇家庭暴力的女人 夏小韵这样说,就是对叶明媚红果果的讽刺了。 叶明媚这才意识到自己不经意间的态度,让夏小韵反感了,赶紧讪笑了下,再说话时的语气就柔和了很多:“夏总,别误会,我只是以为,你会知道他在哪儿呢。” 说着,叶明媚转身指着工地,继续解释道:“这儿都开工接近一个礼拜了,他都不来现场看一看,我心里没谱的,所以才想找你问问他的消息--我,并没有别的意思。” 既然叶明媚及时服软了,夏小韵当然也不想再拽着个脸的,毕竟燕太太这个身份,对于她来说还是相当高大上的。 回了个很友好的微笑后,夏小韵抱歉的说道:“对不起,燕太太,我确实不知道方圆去哪儿了。他走时,只给我请假说要去做点私事,最迟第二天中午就会回来的,谁知道他到现在都没消息,打他电话也打不通,还有一大堆工作要等着他做呢,我也很着急的。” 确实,方圆不但是神通快递总部的保安,更是霓裳女子会所的老总。 女子会所小苗太太遭非礼事件后,在‘有心人’的推动下,会所现在可谓是门可罗雀,无人问津。 上百工作职员都闲着,这还是小事。 关键是夏小韵确定苗家不会这样善罢甘休,包括那个在方圆手中吃过大亏的文太太。 人家指不定,就会在哪一刻把矛头对准夏小韵的。 这些麻烦,夏小韵可都是交给方圆来处理的。 现在那家伙音讯全无,工作越来越繁忙的夏总还要‘替他’应付那些事,肯定会力不从心的,所以她也无比希望那家伙赶紧现身。 到时候,她绝对会摆出老总的架子,狠狠训他一顿:不服气,滚蛋,姐们这儿不养无组织无纪律的闲人! 看出夏小韵在说心里话后,叶明媚有些失望,强笑道:“谢谢夏总了。他如果回来的话,还请你通知我一声--我,确实不知道工程进度,符合不符合他的心意。” “好的,我记住了。” 夏小韵懒得拆穿叶明媚盼着方圆的真实想法,点了点头后再次提出了告辞。 车子开车去很远了,夏小韵回头看去时,还看到叶明媚站在原地发呆。 虽说距离太远,看不到她脸上的表情,夏小韵却能感受到她的惆怅,幽怨,就像盼着丈夫能忽然活来,半夜爬在她身上说老子又回来了的小寡妇那样。 “她其实也很可怜。” 劳拉说话了:“表面上,她是无限风光的燕太太,却没多少人知道她现在如履、如履--” “如履薄冰。” 夏小韵替劳拉说道。 “对,就是如履薄冰。” 劳拉不好意思的笑了下,说:“虽说我们暂时不知道她跟燕春来发生了什么矛盾,可从她刚来唐王那天,在被秦大川痛扁一顿后还给秦小冰当面下跪赔礼道歉的动作上,应该是燕春来对她动了杀心。” 叶明媚那天下午给秦小冰当面下跪时,夏小韵已经走了,并没有看到。 不过这不代表着别人看不到,更不代表着别人不会当做饭后茶余的趣事来议论。 劳拉能知道,并告诉夏小韵也就很正常的了。 夏小韵却没觉得叶明媚有多可怜,闭上眼后脑靠在座椅背上,淡淡的说:“在这个世界上,可怜的人不止她一个。严格说起来,她还算不上可怜,最多算是自作自受。明明是豪门贵妇,该终生享受我们都无法想象的优越生活,却偏偏闲的没事干,非得去招惹那个混蛋,结果落到这一步,也算是咎由自取了。” 对夏小韵这样说,劳拉却不怎么认可。 当然了,她是不会傻到为了个叶明媚,就反驳大老板的,马上就转移了话题:“夏总,这两天我一直在想,方圆不回来,或许是他的理由。” “什么理由?” 夏小韵眼也不睁的问道。 “漠北北。” 劳拉的回答很简洁。 “漠北北?” 夏小韵长长的眼睫毛颤了下,睁开了眼:“你是说,方圆不回来,就是因为漠北北?” 不等劳拉回答,她继续说道:“换个角度来说,本该来唐王找我麻烦的漠北北,现在被方圆吸引了外面。他不回来,她也不会出现在我面前。” “我觉得差不多就该这样。” 劳拉点了点头。 夏小韵沉默片刻,轻声说:“可我觉得,漠北北最该找的是我,而不是任何人。” “我如果是漠北北,我肯定也会先找你。” 劳拉想了想,说道:“不过,我更清楚方圆为什么要在你身边。而且,因为我太恨你的原因,我也不满足于仅仅暗算掉你。要想惩罚一个人,不是直接干掉她,是要让她深刻品尝到绝望的滋味后,再在绝望中死去。所以呢,我要想让你无比绝望的死去,那么就必须得先铲除保护你的人。” 夏小韵可没想到这一点,听劳拉这样说后,双眸微微眯了起来。 几分钟内她都没有再说话。 她在分析劳拉这番话的对错。 貌似劳拉说的很对:漠北北就为了把她玩死,才要先把保护她的方圆铲除,再让劳拉消失(相比起方圆来说,劳拉对漠北北来说,绝对是不值一提),使夏总成为孤家寡人,细细品尝到无比绝望的滋味后,再把她干掉,岂不美哉? “劳拉,你说方圆能是她的敌手吗?” 夏小韵侧脸,向车船外看去。 车子已经驶上了一条街道,这儿距离叶明媚的工地,也就是四五公里左右。 此时天已经擦黑,大街两侧的路灯已经亮起,因为地处近郊边缘,路上行人不是很多,车速并没有减弱多少。 劳拉笑了下,回答说:“方圆不会有事的。” 夏小韵马上追问:“为什么?” “具体的,我说不出来。我只是凭借我的感觉去猜想,方圆几次遇险,别人都以为他无法躲过灾难时,他都活着回来了。不管是运气也好,还是能力也罢,总之他以往能活着回来,那么这次也能。” 劳拉语气中带有很足的信心:“更何况--” “更何况什么?” 夏小韵坐直了身子。 劳拉回头,说:“更何况,漠北北对他有那种感情。她在唐王时,方圆也特照顾--” 劳拉刚说到这儿,夏小韵忽然尖声叫道:“小心!” 回头说话的劳拉,想都没想,当即猛地跺下了刹车。 时速才刚刚超过六十公里的宝马车,急刹车下最多也就是车头猛地颤了几下,接着劳拉就感受到车身一震。 她连忙回头看去,就看到一个人从车头山滚落了下去。 原来,就是劳拉回头跟夏小韵说话时,车子刚开到临街一栋房子大门口,有人忽然从里面扑了出来。 幸亏夏小韵及时提醒,劳拉踩刹车又踩的相当及时,那个人只是撞在了车头上,从上面滚落到了前面。 “碰瓷的吧,还要不要命了?” 劳拉第一反应就是遇到碰瓷的了,这都是张良华老妈给她留下的后遗症,低低骂了句后解开安全带,开门下车时嘱咐夏小韵:“夏总,你先别下车!” 劳拉担心这是一起针对夏小韵而来的意外,所以才会这样说。 夏小韵点了点头:“好,你自己也小心些。” “没事。” 劳拉说着下车,大力关上车门时,右手顺势放在了腰间,走向车头前。 她腰间有手枪,如果发觉事情不对劲,马上就会拿出来的。 不过在看到撞在车头上的那个人后,劳拉的手放了下来。 这不是个碰瓷的,是个穿着粉色居家长裙,腰间还系着围裙的女人。 女人秀发挽在脑后,趿拉着的两只水晶小拖鞋已经甩到了旁边,比街灯光泽还要白嫩的右腿膝盖上,在磕到公路上时,被蹭破了一层皮。 她左腿盘起,双手抱着受伤的右膝,低着头发出了痛苦的轻哼声。 劳拉刹车虽说及时,就相当于女人撞过来时车子是静止不动的,可无论是谁自己撞在车头上,又滚落在地上擦破膝盖后,也会疼的要命。 “你不要紧吧?” 劳拉弯腰伸手搀住了女人。 劳拉没有责怪女人怎么就犯病似的扑出来,只是看她疼的浑身打哆嗦,站在关心角度上才这样问。 “我、我没事。” 女人摇了摇头,依旧低着头,还没有忘记道歉:“对、对不起,给你添麻烦了。” 听她这样说后,劳拉更能确定她不是碰瓷的了。 谁家碰瓷的,会给‘金主’道歉,说自己没事啊? “那你赶紧起来,我送你去医院包扎一下。” 劳拉稍稍用力,把她从地上搀扶了起来。 女人起来后顺势倚在车头上,翘起白生生的右脚(膝盖受伤后,都会本能的做出这动作),抬手拢了鬓角垂下来遮住半边脸的发丝,抬头看着劳拉强笑道:“没、没事的,不用去医院,我自己在家里包扎一下就好了--麻烦你,能不能把鞋子给我拿过来?” 女人撞在车上后,两只水晶小拖鞋飞出老远,幸亏大街上没啥行人,到没谁过来围观。 劳拉看了她一眼,内心有些小惊讶。 虽说这女人穿着一身家居服,腰间的围裙上还沾满了菜汤,嘴角有血丝,左脸脸颊貌似肿了起来,头发有些凌乱很是狼狈的样子,不过她却有种劳拉无法形容的气质。 就仿佛,女人是个啥大人物那样,不管穿的再随意,模样再狼狈,但骨子里那种一般人无法拥有的独特气质,却不会丢失。 女人长相端庄漂亮,五官精致还在其次,关键是让任何人看到她后,都会想到一个词:御姐。 身材愣是要得,腿子修长,相貌漂亮且又拥有一般女人没有的风度、年过三旬的女人,不就是传说中的御姐吗? 家庭暴力。 看清女人的样子,以及她再狼狈也会本能去维护她的风度后,劳拉马上就想到了这个词。 特么的,那个男人得有多混蛋,才舍得打这种女人? 劳拉心中骂了句时,却听夏总有些惊讶的声音响起:“啊,你是张、张--” 第967章 :你那个男人是谁 经商的,没几个不敢关注时事新闻的。 尤其是本地官场上的动态,那些主抓经济建设的领导,往往他们一句看似不经意的话,就能让大老板们思量再三,以求做出最为正确的应对方式。 既然关心这些,那么夏小韵自然认识唐王主抓经济的二把手张翼了。 就在前些天,夏总等本地商场佼佼者,还很荣幸的被张领导请到机关大礼堂内,参与了一个跟经济有关的座谈会。 当然了,以二把手形象坐在主席台上的张领导,那份身居高位者才能拥有的端庄雍容,是目前这个很可能是遭遇家庭暴力的妇女没法比得。 只是无论张翼模样再狼狈,她的样子也不会变。 所以当她被劳拉从地上搀起来,倚在车头上说话时,时刻关注着外面情况的夏小韵,马上就一眼认出她是谁了。 乖乖,姐们现在咋就这样走字啊? 得罪一把手老苗那件事还没有搞利索呢,现在又撞了二把手小张,老天爷你这是究竟要搞哪一出呢? 心中叫苦的夏小韵,在认出张翼后,哪敢再呆坐在车里装傻卖呆啊,当然得赶紧出来,准备向张领导表示她衷心的歉意时,却又忽然想到一件事:当领导的最看重的,是什么样呀? 当然是面子了。 面子这玩意对不要脸的男女来说算不得啥,可对官员来说却相当重要,就是她的威信,能否让下属官员雌伏于她的气质。 所以夏小韵下车后话刚说到一半,就猛地醒悟过来了,赶紧闭嘴了。 糟糕,会遇到熟人? 就在夏小韵及时醒悟闭嘴时,张翼心中也是暗叫一声苦。 不管是在机关大院、下属官员,还是电视报纸上,身为华夏官场新一代女性官员中佼佼者的张领导,形象那是相当正派,优雅中透着威严,端庄中带着雍容的。 无论在任何时候,只要是在外人面前,她都能给人留下了这种印象。 现在呢,她又是一副什么样子? 衣衫不整还倒是罢了,关键是腮帮子还肿着呢,辛苦多年才塑造出来的威严形象,在这一刻付之东流,让她恨不得找个地缝赶紧钻进去。 幸好夏小韵及时闭嘴,总算是给张翼留下了面子。 心思电转间,张翼就从小夏及时闭嘴的聪明做法中,猜出她要假装不认识自己了。 这倒是个聪明的人儿。 张翼心中大定,赞了一个时,已经瞅出啥来的劳拉,赶紧再次劝道:“我还是送你去医院包扎下吧,膝盖都破了老大一块呢。” “是啊,张……那个张姐,您确实得去医院包扎下,要不先回家换身衣服再去?” 夏小韵发现被撞的人是张翼后,能装傻卖呆的不认识她,但却万万不敢装傻卖呆的一走了之,那会惹上麻烦的,就算她不去,也得把态度做足了给她才行。 张翼抬手,刚要再次婉拒时,就听丈夫那阴森森的声音,在门口响起:“你们走你们的,别多管闲事!” “咦?这也算闲事吗?” 劳拉不悦的转身,上下打量着身材单薄,脸色苍白且又不好看的孙刚,冷声问道:“你是谁?” 话刚出口,劳拉才意识到自己问了句废话:站在门口的,除了是被打女人的丈夫外,还能有谁? “我是谁不用你管,赶紧滚蛋!” 孙刚懒得跟劳拉墨迹什么,紧走几步来到车前,伸手抓住张翼的手腕,就往大门内拖。 这时候,张翼还翘着受伤膝盖的右脚呢,猝不及防下被拉的哎呀惊叫一声,就向地上摔去。 劳拉及时伸手,一把抱住她肩膀的同时,抬起右脚就跺在了孙刚左大腿外侧,骂道:“你什么狗屁男人啊,打老婆还不算,也不看看她有没有受伤,真是欠揍!” 劳拉最看不惯的,就是欺负女人的男人了(当然了,方圆欺负夏大老板除外,如果她是方圆的话,可能早就把小夏给掐死拉倒了),这么出色的御姐老婆,不好好珍惜,简直是该死! 孙刚在家里宅了那么多年,身体早就糟透了,如果张翼敢狠心跟他放对,铁铁能把他打残的,更何况五大三粗的男人婆劳拉? 这一脚,又是劳拉含怒下踢出去的,力道自然小不了,疼地他哎呀一声惨叫,咣当一声的摔倒在了大门口。 郊区大门口的地面,基本都是水泥的,要么干脆是青石板铺就的。 张翼租住的这个小院,大门口地面就是用青石板铺成的,经过数十年的打磨,石板光滑发光,孙刚企图以后脑勺把青石板砸碎,那简直是痴心妄想。 砰地一声,他双眼就翻白了。 “啊,孙刚!” 刚站稳身子的张翼,低声尖叫一声。 她现在虽说对孙刚是又恨又怕更失望,但总的来说俩人还是两口子,有接近十年感情打底呢,就算对他再失望,可在看到他被摔得眼珠子翻白后,还是被吓了一大跳。 “劳拉,别冲动!” 夏小韵也吓了老大一跳,赶紧走过来出声呵斥。 劳拉也知道自己可能做得不对(人家两口子打架,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她一个外人可是管不着的,正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不是)了,嘴角紧紧抿了下,单膝跪地伸手在孙刚鼻息试探了下,开始掐他人中。 “他、他没事吧?” 张翼也顾不上膝盖疼了,连忙蹲下来问。 “没、没什么事,就是后脑遭遇突然重创后,发生短时间的昏迷现象,很快就会醒来的。” 劳拉看了眼张翼,很不自然的解释道。 他如果就此摔成植物人多好? 这个念头,电光火石间从张翼脑海中飘过,把她给吓了一跳,可那种隐隐的期盼,却不曾消失。 她确实受够了孙刚,不管以前有多么的爱他。 张翼自问:孙刚发生意外后,她这个当妻子的做得已经够好,工作之外的时间全部用来陪他,像姐姐那样的呵护他(她本来就比孙刚大一岁的),变着法的惹他开心,从没生出过去找别的男人,来满足自己女性身体需要的想法。 更为了孙刚男人残破的尊严,无论在哪儿工作,都是自己格外租住居民房,放弃那些自己本该享受的待遇。 她是那样的看重跟丈夫的感情,可孙刚又做了些什么? 就因为担心她跟别的男人有啥不正当关系,竟然给她‘订做’咯一条保贞裤! 这是对张翼的不信任,是对她无法形容的羞辱。 直到现在,张翼都无法忘记韩妙看到她穿着这玩意时,那不可思议的惊诧表情。 小秘书的表情,就像一把利剑,狠狠刺进张翼的心里,让她几近疯狂,恨不得一把火把这个世界都烧掉,所有人都同归于尽。 张翼忍了。 她不能不忍,因为她是个身体、思想都相当成熟的女人,知道自己爬到这一步,是多么的不容易,绝不能因为这些破事,来耽搁自己的大好前程。 张翼的忍让,并没有打动孙刚。 就在今天傍晚,张翼比平时晚回家了半小时(她可是唐王的主要领导之一,别说是晚回家了,就算连续几个晚上不回家,好像也很正常),孙刚就大发雷霆,逼问她下班后去做什么了。 张翼如实告诉他说,是跟下面来的同志,在办公室谈工作来着,就这还婉拒了下属请吃饭的好意,用最快速度赶回家的呢。 孙刚又问匆忙换上家居服,系上围裙开始做饭的张翼,那个下属是男还是女,今年有多大,看她的眼神中,有没有包含着不健康的神色等等。 就算个泥人,在遇到这种事后也会发脾气的,更何况张翼也不是泥人,她是工作能力得到上级领导认可的优秀女官员,自然会有该有的傲气,怒冲冲的回答说:那个下属是男的,今年还不到四十岁,身材魁梧,那方面的功夫更是一流,花样多,时间长,在办公室内做那种事特别刺激-- 张翼的气话,彻底惹疯了孙刚,抄起菜刀就要看她。 张翼当然得仓皇逃命了,也顾不得穿着啥衣服了就向外跑。 结果呢,刚跑出大门,就撞在了夏小韵的车子上了。 夏小韵在认出她时,张翼自然也认出了夏小韵,毕竟夏大老板是唐王的‘风流人物’,又跟方圆有着不清不白的关系,属于张翼必须得关注的对象。 幸好,小夏还算聪明,没有守着劳拉称呼她为领导,而是喊她张姐,这才是给她留了点面子。 由此可以看出,饱受丈夫欺负的张姐,忽然生出他变成植物人多好的想法,也是很正常的。 这要是换成小潘那种敢向世俗挑战的女人,岂能受孙刚的鸟气啊,早就伙同西门大官人,用包老鼠药把他给送阎王爷那儿喝茶去了。 “你、你这个贱人!” 这句话,是孙刚悠悠睁开眼后,说出的第一句话。 他眼神恶毒的盯着张翼,丝毫不在意把他搞昏过去的孙刚,只觉得他被他揍了,都是张翼惹得:如果这个贱人在他发疯时,只是抱住脑袋藏在门后哭泣着哀求,没有向外跑的话,他会被人一脚放晕? 他又不是真拿刀砍她,仅仅是吓唬她一下而已。 结果,就差点让他摔死,能不无比憎恨张翼? 张翼狠狠咬了下嘴唇,低声说:“有什么话,我们回家再说--” “说你麻痹!” 孙刚腾身坐起,一把揪住张翼的衣领子,脸色狰狞的问道:“要说,也得说你那个奸夫是谁!” 张翼痛苦的闭上了眼睛。 守着夏小韵俩人在,她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件事。 劳拉倒是无所谓,小夏却是惊讶的张大嘴巴,满脸不信的样子:乖乖,张领导会有奸夫?是谁这么大胆,敢跟她那个啥? 就像知道小夏心里怎么想的那样,孙刚又咆哮着问:“你那个下属,其实是方圆那个混蛋,是不是?” “是!我的奸夫就是方圆,那又怎么样?” 孙刚的一连串的无脑话,彻底激怒了张翼,闭着眼的嘶声回答。 第968章 :一份录音资料 修养再深的人,碰到孙刚这样的人后,也会被气疯。 被气疯了的张翼,闭眼嘶声喊出那句话后,就觉得心中忽然一松。 从没有过的轻松,就像放下了千斤重担,再也不用为啥事挂着了。 好吧,你既然非得逼我承认,我跟方圆有一腿,那我就承认了,又能咋样? 你敢杀了我,还是敢去找方圆算账? 张翼慢慢睁开眼,看着目瞪口呆的孙刚,忽然格格娇笑着,轻声说:“你猜的不错,方圆就是我的奸夫,我特别迷恋他,现在一天半不见他,就会觉得浑身痒,无法忍耐。就在今天下午,我们俩还在办公室内着实恩爱了一场。孙刚--” 张翼说着,伸手拍了拍孙刚那惨白的小脸,娇笑声变成了无声的冷笑,包含着太多的蔑视:“你跟方圆,根本无法相比,哪怕是放在刚结婚那会儿,你都无法想象他对女人的魅力有多大。” 心里不正常的孙刚,逼着张翼承认她跟别的男人来往,只是想籍此来抓住她的短处,以方便自己以后更能有效控制她,欺负她,约束她罢了。 只是他真没想到,他信口说出的话(其实他自己也不信张翼跟别的男人会有那种事的,毕竟他还算是当世最了解她的男人),张翼竟然承认了。 而且承认的是如此的光棍,一副破罐子破摔的无畏,全然不在意身边还有别人存在。 一下子,孙刚不知道该怎么做了。 茫然了。 看着他目瞪口呆的样子,张翼心里说不出的轻松,只想纵声高歌,来抒发积压在心中那些过多憋屈,咯咯再次娇笑:“咯咯,孙刚,我现在已经跟你坦白了,至于你要怎么做,那也随你。大不了,你去我单位去闹,我不干这个官员了。那样,也正好,我就可以光明正大的跟方圆来往,就算給他当一辈子情人,谁又能管得着?” “是去单位闹,还是去找方圆算账,再不就杀了我来维护你男人的尊严,都随你,反正我无所谓。跟你在一起,我还真是活够了。” 张翼说着站了起来,光着一双雪白的小脚,也没跟夏小韵俩人打招呼,一瘸一拐的走进了大门内时,还淡淡的说:“你如果还算是个男人,要竭力维护你尊严的话,那就在这三条中选一条吧。如果不敢,以后就别管我。除了夫妻名份外,别的我好像都不欠你的。” 不愧是当领导的,这理论水平就是高,压根不用打草稿,就能把想表达的意思,清晰的表达出来。 还有理有据的。 孙刚傻楞良久,才从地上慢慢爬起来,同样没有理睬小夏俩人,扶着门框走进大门,缓缓关上了大门,落锁婉拒一切别有用心的访客。 劳拉做梦也没想到,回家的途中,会遇到这么一档子事。 奇怪的是,竟然跟方圆扯上了牵扯。 那个混蛋,貌似跟所有的优秀女人,都有些牵扯啊。 “劳拉,回吧。” 望着紧闭的大门,夏小韵在没有听到有激烈的厮杀啊,惨叫啥的声音传出来后,嘴角才微微抽抽了下,转身开门上了车。 车子重新启动。 这时候街道上的车辆行人的更加少了,不过劳拉的车速却更慢了。 直到拐了一个弯,驶上通往市区的主干道后,劳拉才干咳了声,对上车后就闭眼不知道在琢磨什么的小夏说:“夏总,我觉得吧,那个女人在撒谎,她只是被丈夫气疯了,才那样说的。” 夏小韵睁开眼,笑了笑反问道:“这跟我有什么关系吗?” 劳拉一楞,嘴巴动了动,竟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 她说张翼是在‘胡说八道’,就是潜意识内在给方圆辩解的思想在作怪。 劳拉总以为,方圆只能是夏总的老公,就像她要嫁人,就必须嫁给方圆那样。 劳拉对方圆有着相当大的好感,夏小韵又是她赖以为生的主子,那么她盼着这对男女能结合在一起的想法,也就很正常了。 所以在遭遇不利于方圆的事时,劳拉就开始为他辩解了。 其实,夏小韵又何尝没看出张翼说的是气话,看出劳拉在维护方圆? 但那又怎么样? 夏小韵很清楚,自从得知方圆跟陈婉约滚在一起后,他们俩再走到一起的可能性就很小了:女孩子的自尊,绝不允许出现那啥‘母女共侍一夫’的局面。 尽管当初夏天问卷款潜逃、夏小韵备受京华郭家狗腿子欺负时,就曾经为获得方圆的陪伴(保护),想让他享受那种人间极品艳福来着。 不过此一时彼一时,京华郭家已经缩回了他们欺负人的黑手,小夏也在逐渐壮大,当然不会再考虑那些事了。 就像她不再考虑,会把方圆‘距为己有’。 想想就头疼啊,暂且不说忽然变成岳婉晨的陈婉约,单说水暗影、林舞儿,曾经的闺蜜好友楚楠楠,小秘书秦小冰,正在负责工程燕太太…… 这些人,那一个不跟方圆有着无法割舍的关系? 生性倔强的夏小韵,还没有大度到跟这么多人,去共享一个臭男人的。 哪怕,有那么一天,她也可能会成为他的女人之一,也只是命中注定罢了(两朵彼岸花),跟所有女孩子所幻想的小生活,没有半点关系。 劳拉为方圆的辩解,在夏小韵看来没有丁点意义,这才反问了一句。 对这种事脑子慢半拍的劳拉,又张了张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 夏小韵也不想劳拉难堪,垂下长长的眼睫毛低声说:“劳拉,我能活多久还是个问题,实在没心情去考虑他会跟哪个女人来往的这种破事。” “也是。” 劳拉苦笑了声,收敛了那些胡思乱想,开始专心开车。 公路两侧的橘红色路灯,就像两条长龙那样,蜿蜒伸向天边的尽头。 看不到首,也看不到尾,唯有默默守候着脚下这片和平的土地,也很像呵护自己孩子渐渐睡去的母亲。 急促的脚步声,从背后传来,到背着双手站在护栏前的潘龙语,没有回头更没有动一下,就仿佛任何事,都比不上他欣赏祖国这得之不易的和平夜色。 “潘老师,他们来了。” 李子走到潘龙语背后三四米处时,放缓了脚步,低声说道。 晚饭刚吃过,现在已经成为潘龙语生活秘书的李子,接到了某部门领导的电话,说是请潘老师能见两个人。 这两个人,是郭易秦派来的。 前段时间,郭易秦做的那些事(联合九幽夫人,苏省楼家,明珠燕春来一起,诛杀昆仑、漠北北),让潘龙语很是不满。 当然了,老潘不会明着说他不高兴的,但再也不插手某件事的态度,却让直接管辖郭易秦的那个领导,从中感受到了。 郭易秦利用龙头遗留下的‘关系资源’,竟然跟来自九幽世界的最大魔头联手一事,如果这位领导没有点头,他再大的胆子,也不敢擅自行动的。 郭易秦虽说坐上了龙头的位子,他的威信相比起龙头来说,却是差了不止一点半点。 龙头要是还活着,无论做什么,别人都无权干涉的。 也不会有谁管,毕竟他所负责的事,可是个大、麻烦。 换上郭易秦后,那位领导想不管,都不行,在得知老潘要袖手旁观后,也唯有苦笑,等闲之事也不好再麻烦他了。 今晚这件事,摆明了是不等闲的,必须得让老潘得知才行,所以才提前打了电话,先征求了下他的意见后,才让那俩人上山。 对于下面办事的这些人,潘龙语倒是从来不摆他某大师的架子,闻言转身点头吩咐:“嗯,就让他们过来吧。” 李子低低答应了声转身快步走去时,潘龙语缓步走到了草庐前。 就像电影里所演的那样,所有仙风道骨的大人物,都必须得居住在山清水秀的地方,结庐而居,左有清溪细细绕石流,右有松柏阵阵随风晃,前有仙鹤展翅曼舞,后有乌龟回爪缩头-- 总之,潘龙语所居住的这地方,从风水格局上来说,绝对是延年益寿的好所在。 “潘老师,您好。” 两个身穿黑色西装、外表精明强干的年轻人,来到草庐门口的树墩木桌前,齐齐的弯腰行礼,低声问好。 “坐,李子,泡茶。” 潘龙语微微一笑,左手中羽扇轻摇,右手虚指前面两个木凳子。 “谢谢潘老师,我们站着就好,很快就会走的。” 左边年轻人摇头,婉拒了老潘的好意后,从口袋里拿出一个东西,双手捧起,缓步走到木桌前,毕恭毕敬的放在了上面:“潘老师,这就是秦少、哦,就是郭易秦郭处长(秦少是京华纨绔子弟对郭易秦的称呼,处长则是他当前的职务),让我们交给您的东西--潘老师,打搅了。” 两个年轻人还真是够干脆,放下东西后马上就告辞了。 潘龙语也没挽留,只点了点头,就看向了那个东西。 这是个相当精巧的录音机。 潘龙语年龄虽说很大了,不过还是很清楚该怎么操作这玩意的,等李子送走俩年轻人回来站在自己身边后,才摁下了播放键。 自从接受了李子后,只要有机会,潘龙语就会不吝指点他一二。 录音机内,先是传来一声阴森的笑,才有一个男人的声音响起:“呵呵,铁辽,你可能还不知道,现在的我,才是真正的我。” 这个男人的话音未落,李子就失声叫道:“是方圆!” 鉴于那些众所周知的原因,李子当然很熟悉方圆,也刻意研究过他一切的详细资料了,所以才会对他的声音这样熟悉。 潘龙语倒是没说什么,雪白的眉梢稍稍动了下。 李子自知有些沉不住气了,无声讪笑了下,侧耳倾听,脑子里却在飞快的搜索着铁辽的资料。 对于铁辽,李子同样不陌生,知道他是七杀手之一,也算是潘龙语的徒孙了。 早在好几年前,铁辽就在香港跟潘老师的大徒弟,学习风水文化了。 第969章 :铁辽不会是假的 这段录音音频,正是铁辽委托南诏樱花从莫斯科传回国内的。 郭易秦在听到这份音频后,究竟会有哪些反应,李子当然没看到,却能推断出他肯定会极度震惊。 他现在就是大张着嘴巴,满脸都是不可思议的神态。 一直以来,随着对方圆的了解越来越多,李子对他的好感也是倍增,尤其是在听到他牺牲在北朝地下古城后,情绪低落了好多天;听他死而复生后,自己躲起来大醉了一场。 就像很多声名不显、却把国家利益看的高于一切的共和国卫士那样,李子也是无比钦佩那些为国奋战不惜牺牲的勇士,更何况方圆在他心里不仅仅是勇士,更是‘救世主’一般的存在。 所以当初听说郭易秦等人联手对付水暗影、昆仑时,李子第一反应就是愤怒。 如果不是潘龙语看似无意的提醒他要稍安勿躁,说不定他就会独身跑下山,去做他想做的事了。 由此看来,方圆在李子心中的地位,不是一般的高,所以在听完这段视频后,他很久都没说话,就像胸口压了一块大石头那样,压得他喘不过气来。 假如这段音频,不是铁辽冒死传回来的,而他对铁辽又很知根知底,无比信任(潘龙语的徒孙,也算跟他是一派中人了,肯定会有股天生的亲近感),就算打死他,也不会信这段音频是真得。 “李子,你在想什么?” 就在李子盯着木桌上那个录音机,腮帮子一鼓一鼓时,潘龙语轻声问道。 “假的,这段音频资料是假的!” 想都没想,李子就脱口回答。 潘龙语笑了下,没说话,笑容看上去很是神秘,甚至还带有一丝诡异。 李子可从没有见潘老师这样笑过,就仿佛眼前这个白胡子老头,不再是他所熟悉的潘老师,而是一个--来自深山中的山魅那样,让他在呆愣一下后,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寒战,哑声说道:“潘老师,您--” 潘龙语站起来,缓步走到护栏前,再次遥望着远处蜿蜒而去的街灯,有些苍老却带有更多空灵的声音,就像从天外传来那样:“你是说传回这段音频的铁辽是假的,还是方圆所说的那些话是假的,他只是在骗铁辽?” “铁辽--” 李子脱口说出铁辽的名字后,顿了顿才低声说:“铁辽不会是假的。” 他相信,某领导既然打电话来给潘老师,郭易秦既然能派人送这段音频来山上,那么就证明铁辽已经安然返回华夏。 如果不是这样,某领导、郭易秦都不会凭借区区一段音频,就敢擅自怀疑为华夏立下过汗马功劳的方圆,已经不再是原先的方圆,而是来自另外一个世界的人了。 郭易秦,甚至那位位高权重的领导,应该都跟铁辽当面聊过了。 既然铁辽,还有这段音频都不是假的,那么李子还说这是假的,自然是指那个说这番话的方圆是假的了。 只是,依着铁辽沉稳的性格,如果没有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把握,又怎么敢把这份如果曝光肯定会在全世界都引发轩然大、波的音频,传回国内? 潘龙语依旧看着山下,到背着双手很久都没说话。 夜风大了起来,吹动草庐西侧的那棵老槐树,树叶发出了沙沙的声音,好像还夹杂着几声阴恻恻的冷笑,让李子下意识的向那边看去。 那边除了望不到头的山峦,林海,还有更远处蜿蜒起伏的长城外,自然是什么也没有。 “潘老师,时候不早了了,您是不是该休息了?” 李子等了很久,都没等到潘龙语说话后,就悄声走到了他身边,低声劝他早点回去休息。 “你以前是做什么的?” 潘龙语忽然问了这么个问题。 李子在他身边,已经呆了两年多了,他却从没有问过李子以前的工作啊,家庭等问题。 李子却一直以为,潘龙语应该早就知道他是做什么的了,所以当他问出这个问题后,再次蓦然一呆,才赶紧回答:“潘老师,我以前在还没有来到您身边时,是在最高警备局工作,是龙头派我来到您身边的。” “今年,你多大了?” “三十七。” “三十七--这个年龄段在警备局,应该是领导了吧?” 潘龙语这样说是很在理的。 最高警备局就像部队那样,所有普通现役军人的年龄,都不会超过二十三四岁,服役三两年后,就会复员回家,超过这个年龄段还能留在部队继续发展直到转业的,怎么着也得二级士官以上的角色了。 相比起部队来说,最高警备局(也就是所谓的中南海保镖)的战士年龄则要放宽很多,基本都在三十岁左右,无论是智商、能力还是身体素质,都处于最佳状态。 一般来说,在超过三十三岁后,人的思想倒是越来越成熟了,可反应、动手、协调性等能力,却开始走下坡路,这就到了他们要转业的时候了。 两年前,来自最高警备局的李子,以三十五岁‘高龄’,被龙头派来潘龙语身边,贴身保护他的安全,这只能证明他最起码是警备局的底层领导了。 果然,李子如实回答:“我是团级。” 团级干部转业到地方,就相当于正处级干部了,如果仅仅是从级别来看,李子转业时运气够好,搞个地级市市局领导来干干,还是有可能的。 “哦,这么年轻就是正团级别了?” 潘龙语回头,看了眼李子笑道:“呵呵,你在我身边都两年多了,我都不知道你的大名叫什么,总是李子李子的叫你,看来真是老糊涂了。” “不敢,潘老师,我在警备局时,领导们基本也都这样称呼我的。” 李子赶紧摇了摇头,才说:“我的名字叫李文广。” “李文广?好名字啊,李子遍天下而达三江称为广,以文为骨,视为儒雅也,不错,不错,这名字端地不错。” 潘龙语放在胸腹见的左手几根手指,暗中飞快的掐算了几下,频频点头称赞。 “不敢,潘龙语过奖了。” 李文广赶紧微微弯腰,以表示谦逊,实则内心却很高兴。 毕竟潘龙语可是国内此道传统文化的泰山北斗,他既然说李文广是个好名字,那么这名字就必须得好。 “有没有兴趣转业到地方上,再展宏图?” 潘龙语话锋一转,忽然问出了这个问题。 “转业到地方上?” 李文广觉得自己还真根本上潘龙语的思维跳跃,刚才还在跟他讨论音频文件真假,接着就转到他年龄,名字上,现在又忽然问他想不想转业到地方上了。 理论上来讲,李文广要是转业,运气好的话能担任地级市的市局领导(当然得是副职),但这也仅仅是存在于理论上,实际操作起来,能够去县区一级别担任正科实权领导,就已经很不错了。 毕竟他今年才三十七岁,极强的专业性,注定他只能在公检法司等部门任职,如果非得进税务、工商等部门,还要再降级使用才行。 要知道,每年的军转干部那么多,不可能把他们都安排在级别对称的工作岗位上,就算是想,可也得有那么多岗位才行。 绝大部分军转干部回到地方上后,都只能在机关单位中,担任一些无足轻重的虚职,很多人在混的不怎么如意后,就会辞职下海经商,另外再拼一个前程。 当初龙头正是有感于当前军转干部安排太困难,所以才把李文广安排到潘龙语身边,希望能借助老潘来为他自己谋个好的前程。 潘龙语在华夏不担任任何要职,可他却能轻易成为封疆大吏都难拜见的高层座上宾,这就是他独特的身份能力了,如果他能为李子说一句话,李文广找个好工作是易如反掌。 龙头的一番苦心,李子当然很清楚,也肯定会很感激,但却没有抱住太大的希望,毕竟能博得潘龙语的好感,为他说话安排工作,可不是尽心伺候他就可以的。 可是今晚,潘龙语忽然提到了这件事。 李文广的心脏猛地一跳,赶紧说道:“潘老师,我现在不想去地方上,我只想在您身边多呆几年,学习一下那些传统文化。” 李子这样说倒不是在弄虚作假,随着他在潘龙语身边呆的时间越久,他对那些传统文化越来越着迷,只要是没事了,就会捧着相关方面的书籍苦读。 当然了,他也只是对传统文化很感兴趣罢了,可没打算能成为潘龙语这样的著名‘神棍’,就像很多人喜欢读穿越小说,却很少打算抛弃当前生活,跑到古代再大展宏图。 “文广,你天赋有限的。” 潘龙语微笑着,摇了摇头。 李文广老脸马上通红。 他何尝不知道自己在这方面的天赋相当差劲? 仅仅是天干十二支的运算,他就得掰着手指头吭哧老半天。 “去地方上吧,趁着我说话还有几分影响力。” 潘龙语的声音,忽然多了些苍凉的味道。 “去、去哪儿?” “唐王。” 第970章 :安排后事 “去唐王?” 李文广眉梢急促抖动了下,仿佛明白潘龙语为什么要安排他去唐王任职了。 在唐王的老百姓心里,他们的故乡就跟华夏其他城市那样,走在奔往小康的大道上,每天都有让人高兴的新变化,鼓励着大家伙努力工作,尽情享受本该属于他们的幸福生活。 李文广却知道,唐王这座人口只有百万的四线县级市,却有着其他城市没有的重要性,往大里说,这地方很可能都关系到国运、甚至整个世界的命运。 岁月的钟摆,已经跨过古玛雅人相传的世界末搞她?几年了,身处沿海省份、紧邻省城的唐王,绝对是现阶段国内唯一一座有老城区的县级市。 从改、革开放的春风吹遍华夏大地,各方城市建设早就如火如荼,直到当前城市市区发展的几近完美,还没有哪一座城市能像唐王这样,数十年来城市规划都没有大的扩展。 尤其是现有数万人居住的老城区,就像新媳妇婚纱上的一块补丁,看上去无比的别扭,数任一二把手跑来唐王后,率先要考虑的就是要改造老城区。 以老苗的前任领导最为上心,甚至都动用了京华那边的关系,铁了心要改变唐王城的现有格局。 但就在他多方奔走,好不容易说服各方反对势力,挽起袖子准备大干一场时,一纸调令--却把包括他在内的大半个常委班子,都调离了唐王。 华夏高层以这种不解释的‘奇怪举动’,制止了那位领导要大刀阔斧干一场的雄心壮志。 就算政治觉悟再低的人,也该看出事情不对劲来了,哪怕他们心中很是不忿高层竟然因为一些莫名的传说,就不择手段阻止了唐王发展现代化都市的脚步,可也得忍着,等着。 他们忍着,等着,就是要看一看,那些所谓的传说,能否成为现实;那些极力阻止他们改变唐王的人,会不会成为唐王百万市民的罪人。 自然也肯定暗中耻笑:现在都什么年代了,还信那些邪魔鬼祟的传闻? 李文广很理解这些官员的心思。 不管是他们真心是为了唐王的现代化发展也好,还是为了出政绩也罢,都希望在自己任期内,能把新娘婚纱上那块补丁去掉,让唐王成为彻底的现代化城市。 可他又觉得抱有这种想法的官员有些傻:怎么就看不出,来自高层的强大力量,不希望唐王有任何的改变,肯定有着不方便说的重大理由呢? 像现任唐王的一二把手,就是很聪明贯彻了高层意思,绝口不提城市发展工作,最多只是在原基础上费心思。 这一切,都是那条胡同内的小院,或许也包括它所处的老城区,都是绝对不能乱动的关键所在。 “前些时候,我就曾经跟人聊过了,唐王现任市局局长这些年的工作,虽说没什么大的失误,可也没有发挥出该有的作用,要不然也不会发生那么多事后,市局还茫然不知。” 潘龙语抬手轻抚着白色的胡须,看着李文广淡淡的说:“我相信,你应该知道我为什么建议你转业到唐王,个中含义我就不多说了。你现在仔细考虑下吧,给我的个明确的答案。无论你是去,还是不去,都随你的意。” “我去。” 李文广没有丝毫的犹豫,张嘴说道:“潘老师,我现在就可以回答您,我去。” 李文广到底是聪明人,能从老潘这番话中听出对自己的提携之意,知道要是错过这个机会,那么以后肯定会很后悔。 当然了,他也很清楚,潘龙语安排他去唐王,可不是看在他这两年的精心照顾份上,而是觉得他已经领悟了潘龙语的意思,去做他前任局长从没想到过的工作。 去唐王担任市局局长,这对李文广来说是个天大的机遇不假,其间却又隐藏着太多别人不知道的凶险。 搞不好,他就会成为唐王撤县设市以来,第一位牺牲在本职岗位的市局局长。 但这又怎么样? 大丈夫有所不为,而后可以有为,馅饼从来都不会自己从天上掉下来,风险越大回报越高这些道理很简单易懂,关键是看你有没有这个胆子、能力去做。 “那就好,你现在就可以下山去见一下家人了,最迟明天一早,你就去唐王走马上任吧。” 潘龙语从李文广坚毅的眼神中,看出了他的决心,欣慰的点了点头后,又嘱咐道:“记住,到了唐王后,你要全力支持张翼的工作。” “是,我会牢记在心的。” 李文广一口答应后,又犹豫了起来:“潘老师,不、不用这样着急吧?最起码,等天亮后我向组织打报告,申请别人来您身边后,再去唐王也不迟呀。” 此前,潘龙语从没有流露过要让李文广去唐王的意思,今晚在听完郭易秦送来的音频文件后,却马上做出了如此安排,还相当的急。 要不然,也不会让李文广连夜返回市区,准备一下后明天早上就启程去唐王了。 别说是正处级干部了,就算是副科级干部的调动,也得走一些必要的程序,像组织部门领导找你谈话啊,这就是不可或缺的程序之一。 哪怕依着潘龙语在华夏高层的影响力相当大,安插一个正处级干部很轻松,但也不该这样着急,就仿佛在--在安排后事那样。 这个念头猛地从李文广心中浮上后,他顿时怵然一惊,嘎声问道:“潘老师,您、您……” 潘龙语抬手,缓缓摆了摆打断他的话,指着木桌笑道:“文广,去那边坐坐吧,我们两个相处这么久了,好像还从没有面对面的坐着喝茶闲聊过。你很快就要走了,以后怕没机会了,那就现在坐坐吧。” “是,潘老师。” 听潘龙语这样说后,李文广心中的不祥感觉越来越浓,却又不敢擅自说出口,只能快步抢先走进草庐内,拿出了一套茶具。 看着李文广在那儿煮茶,潘龙语轻摇着扇子笑问:“说说,你现在对罗布泊的了解有多少了?” 罗布泊号称死亡之海、生命禁区,迄今为止从来没谁横穿而过,地貌外形像个大耳朵,所以又被称为地球之耳这些事,只需在网上搜索一下就能找到。 其中,也包括被传得神乎其神的双鱼玉佩等等。 至于九幽世界、彼岸花、绣花鞋,九幽王漠北北,九幽夫人跟龙头有着不清不楚关系等等这些事,却不是能在网上能查到的,算是绝密资料了。 不过李文广知道,潘龙语现在问他的,可不是这些东西。 他稍稍沉吟片刻,双手端起一杯香茗放在他面前后,低声说:“或许,就像那份音频资料中的方圆所说的那样,九幽世界深处,真有那么一扇能通过两个空间的隧道。九幽夫人等人,之所以着急出来,不仅仅是为他们的祖辈讨回公道,还有可能是怕抵御不住那个世界的人,这才希望能抢在灭顶之灾来临之前,逃离那儿。” 潘龙语端起杯子,轻轻抿了一小口,问道:“你信,真有那么个世界?” “不、不信。” 李文广有些艰难的摇了摇头。 他要是回答说信,那么就得承认现在的方圆是假的了。 “我也不信。” 潘龙语放下杯子,抬头看向了西北方向。 李文广下意识的跟随,也看向那边。 只要远离京华郊区,尤其是面向西北方向,就会发现那边的夜空,要比当下清晰很多,无数星星在不断的眨眼。 “呵呵,我就说嘛,怎么可能真有时光隧道的存在。” 李文广盯着那边看了片刻,没等到潘龙语说话后,故作轻松的松了口气,呵呵笑道:“那段音频文件中的方圆,应该是别人假扮的,再配合别的手段,才把铁辽给哄骗了。” “哦?” 潘龙语低头看着他,笑问:“那你觉得,假扮方圆来哄骗铁辽的人,会是谁?” 李文广想都没想,就脱口回答:“漠北北。我虽然不知道她究竟做了些什么,我却能肯定也唯有她,才能搞出很多假象,骗过铁辽。” “不错,你分析的很有道理。” 潘龙语点头称赞。 李文广笑着刚要再说什么时,潘龙语又说:“可你都能分析出来的,依着郭易秦的智商,不可能想不到这一点。” 李文广脸上的笑容,一下子就凝固了。 是啊,这个道理如此的简单,郭易秦不可能想象不到,但他为什么还要把音频资料送来给潘龙语听呢? 那只能说明,郭易秦从别的地方,能确定铁辽所带回的音频资料,很可能是真实的! 可是,潘老师刚才明明也说他是不信的,他本人又是传统文化中的泰山北斗,如果真有那个世界的存在,他实在没道理会有这种自相矛盾的表现。 “你是不是觉得,依着我当前在风水局方面的造诣,完全可以拨开眼前重重迷雾,还原事情真相?” 潘龙语轻声问道。 李文广下意识的点了点头:“潘老师,难道不是吗?” “我所掌握的,只是这方面的沧海一粟罢了,有很多很多事,我都看不到来由,也看不到归处。” 潘龙语无声的笑了下,缓缓说道:“我给你讲一些陈年旧事吧。” 第971章 :时间静止的空间 地大物博,有着说不尽的好处。 别的暂且不提,单说试验核武这方面吧,华夏有个千里无人烟的塔克拉玛干沙漠,就比某些国家只能在地下搞试验要方便很多。 不过有句老话说得好: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国土面积大了后,也会藏有很多现代人都无法知晓的秘密所在,尤其是在千里无人烟的地域,出现一些人类科学无法解释的神秘诡异现象,也就变得很正常了。 当然也不正常,毕竟那些现象已经脱离了人类科学所掌控的范畴。 比方英国的巨石阵,南极厚达数百米冰层下的不明生物等等。 相比起那些跟外星生物体有牵扯的事物,从古西域三十六国灭亡后,就频频有诡异事件发生的罗布泊,就变得更加让人无法猜测了。 相传,早在好多年前的某个凌晨,一艘邮船正在大西洋上正常行驶时,忽然就听到有救命声传来,听起来仿佛是从很远处传来,却又清晰可闻,船上所有人都听到了。 船长马上命令手下,清点船上人手,确定所有人都在后,再搜索邮船的所有地方,以防哪儿藏了偷渡的人。 让人不敢相信的是,在救命声响起时,狂风暴雨骤然袭来,海面上掀起数米高的惊涛骇浪,仿佛要把整艘邮船都掀翻,当时场景有多可怕,风声雨声海浪声所发出的声音有多大,就算傻瓜也能听得出,可竟然没把求救声遮掩住。 求救声,始终时断时续,告诉大家他的名字叫杰姆,来自英国伦敦,是某大学的野外探险专家,这次与八个同伴一起外出探险,目前为止其他人都已经神秘死亡,就剩下他自己了。 那个自称杰姆的探险家,并没有说出他当前的位置,就像濒死之人喃喃自语那样,一直喊到天亮才算消停了下来。 狂风暴雨也过去了,大海重新恢复了她温柔的一面。 被吓得不行不行的人们,再次全力搜索邮船,把整艘船都搜了个底掉,更派水手下海,潜到船底水域大面积的搜索,但始终没有任何的发现。 人们在惊讶茫然的之余,只好拔锚开船。 有了这个诡异事后,全船的人都特别小心,生怕会遭遇什么不测。 很幸运的是,邮轮顺利抵达了目的地,船长立即把所接受的求救信号,上报了当地国家某专门部门,开始分析并试着找出杰姆的位置。 没有任何的收获。 但就在邮船即将再次启航时,船长却无意中从报纸上看到了一则新闻。 英国某大学的野外探险专家杰姆教授,于数天前在罗布泊内遇难,根据现场勘察,杰姆教授是随行九个人当中,最后一个遇难的。 根据他死后的表情判断,他在临死前曾经不停的求救,但上帝并没有青睐于他,而是在黑夜来临后把他带走了。 看到这则报道后,船长先生顿时就冷汗淋漓:罗布泊的经纬度,与他在接到杰姆教授求救时的大西洋所在位置,是完全垂直的。 也就是说,在那个晚上,邮船所停的位置,如何下陷一万两千七百公里(地球的大约直径)的话,就能贯穿整个地球,让邮轮出现在浩瀚的大沙漠中! 杰姆教授距离邮轮有那么远的距离,是怎么把求救声传来大西洋上的呢? 没有谁知道,也没谁能解释,这件事只能被当做某种机密,被深锁在了柜子里。 如果非得找个答案的话,那只能说罗布泊、大西洋之间,存在着一条人类不知道的隧道,也就是所谓的时光隧道。 不过有些苦比的是,杰姆教授只是把他的求救声,通过这个隧道从罗布泊传到了大西洋上,本人却仍留在原地,接受烈阳的折磨,一点点的渴死。 杰姆教授求救事件发生不久,华夏寻找矿产资源的一队考察队(十三个人),在某个深夜驻扎在了距离罗布泊谷底直线距离大约三十公里之处。 这个距离相对而言是比较安全的,因为在此前数十年间,已经有很多探险者成功经过此处,纵穿罗布泊了,更何况这些颇有野外生存经验的考察队员呢? 是夜,谁也没想到,十三名考察队员全部遇难--是被制式马刀所斩杀的。 荒漠中有马贼的历史,距离这些队员遇难至少得五十年之久了,不可能再有那种马贼出现,可他们遇难营地上遗留的摄影机内,却清晰拍下了他们遇难的全过程。 当时是凌晨两点,前一刻的夜空内还是星光璀璨,夜空蓝的好像一面墨蓝色的镜子,星星仿佛触手可及。 几乎是眨眼间,就有黑风沙暴突起。 这种鬼天气在罗布泊来说,可以说是相当正常的,队员们也就是骂几声老天爷,然后爬起来揪好帐篷(避免被狂风吹跑),其中一位还心血来潮,举起摄影机拍摄这突如其来的风暴。 也正是这名队员心血来潮的动作,才让后人看到了不敢相信的一幕:一大群的骑兵,足有上百名的样子,身穿同款样式、颜色的军服,挥舞着犀利的马刀,驱赶着高声嘶鸣的战马,从狂风中掩杀了过来,手起刀落…… 现场发现这段珍贵的影视资料后,马上就被相关部门上呈最高层。 最终,却像杰姆教授遇难事件那样,被尘封在了国家的机密档案室内。 潘龙语有资格看过那段影视资料,更见过相关部门针对此案的详细报告:那群忽然出现在风暴中的骑兵,是前朝败退时仓皇逃进罗布泊内、就此失踪的。 时隔数十年后,他们能被认出来,这是因为他们的衣服,武器配置都跟那支失踪骑兵完全吻合。 可问题是,那么多年都过去了,他们到底是怎么从死亡之海内生存的呢? 又是怎么保持数十年前的模样,连战马也是那般生龙活虎呢? 就算人类再能活,战马好像也唯有三十年的寿命吧? “那份报告的最后,就大胆设想在罗布泊深处的某个神秘区域,很可能存在一个类似于虫洞的隧道,当包括时间、角度甚至磁场在内的各方面条件都成熟后,经过那个地方的人,就会被带到时光隧道内。” 潘龙语说了这么多,觉得有些口渴就端起杯子想喝口水时,才发现里面早就没水了。 李文广听得入迷,也早就忘记給他满水了,直到潘龙语放下杯子后,才如梦初醒,赶紧讪笑着替他满上了水。 等老潘慢悠悠喝完一杯水,李文广赶紧替他再次满上,迫不及待的问:“那,后来呢?” “后来?” 潘龙语笑着摇了摇头,说:“后来,就再也没有见到过那些人,他们是随着一阵风来,又随着那阵风去了,成了这个世界的过客。他们之所以在出现后,就不问青红皂白的杀人,那可能是他们始终都处于极度危险的临战状态。” 李文广犹豫了下,问:“您、您是说,在那个很可能存在的空间内,他们还在战斗?或者说,在我们过了数十年后,他们却一直停留在一场战争内,始终为逃命而肆意拼杀?” 潘龙语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报告上猜测,如果他们真是那批失踪的骑兵,那么应该是误入了一个时间永远静止的空间。就像你所说的,他们,包括他们的战马,身上所佩戴兵器,所穿的衣服,都已经固定在那一刻了,他们只能不断的寻找出路,渴望离开罗布泊。” “也就是说,他们永远都在‘正在进行时’内,做他们认为很想当然的事。” 李文广若有所思的说。 “好了,时间不早了,你该走了,我会为你打个电话,跟领导沟通一下的。” 今晚说了那么多话后,潘龙语脸上露出了明显的疲态。 李文广站了起来,恭恭敬敬的给潘龙语鞠了一躬,低声说:“潘老师,那我就先走了。等到了唐王后,我会跟您打个电话来的。我恳请您以后能允许我,工作之余能常来看您。” 潘龙语笑了笑,也没说什么,站起身缓步走向了草庐。 李文广有些失望,对着他背影再次深鞠一躬时,却听他悠悠的说:“记住,我今晚跟你说的这些话,最好是烂在心里,谁都不要说--其实,我是不想和你说这些的,你知道的太多,对你没有任何的好处。” “潘老师,您、您也相信那个空间的存在!” 李文广脑海中电光一闪,脱口说道。 “唉,佛曰:一花一世界,一木一浮生--我们的世界只是我们目前所知道的,至于还有没有其他空间,谁知道呢?” 潘龙语最后一个字说完时,已经关上了草庐的房门。 “潘老师从来都不信佛的,怎么会说出这些话?” 李文广站在木桌前,怅然半晌后,才意性阑珊的转身,踏上了下山的道路。 二十多分钟后,李文广来到了山下停车场。 停车场内有一辆老款的红旗轿车,这就是潘龙语的坐骑。 李文广心里想着潘龙语的那些话,打开车门时随意向夜空中看了眼,正准备上车时,眼角余光却看到天边猛地一亮。 他下意识的猛回头看去,就看到东南天际:那边很正常,只有星星在眨眼。 可他全身却像过电般那样,身子一哆嗦嘎声叫道:“不好!” 第972章 :我只是个傀儡 山不算高,上山的路也不是太难走,但李文广拼尽全力使出最快的速度,扑到草庐前时,还是用了七八分钟。 他的呼吸声,就像风箱那样响,心狂跳的几乎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两根腿肚子更是不断突突的打颤,这就是明显脱力的现象了。 用了三分之一的时间,狂奔八分钟跑上来,任谁也会累成这样子的。 李文广只想跪倒在地上,双手撑着地垂着头,吐着舌头的好好休息一下,哪怕是半分钟也行。 可他不敢。 他心里忽然腾起那种感觉后,猛地想通潘龙语为什么要安排他去唐王了。 李文广没有猜错,潘龙语那时候就是在安排后事。 他已经算到今晚就是他驾鹤西归之时--应该也是忽然才算到的,要不然他也不会安排的这样仓促。 潘龙语大限将至时,安排李文广去唐王,那是因为他在这两年内,给老头子留下了很不错的印象,所以才为他如此重任。 在华夏高层都有着很大影响力的潘龙语,既然是传统文化中的泰山北斗,那么没理由不提前(至少得几天吧)推算出他自己的大行之限。 可李文广却能肯定,就在今晚之前,潘龙语都没有这种意思。 这在李文广看来,这是相当不可思议的事情,就像我们普通正常人明明能端起杯子喝水,在伸手时才发现自己已经中风,手脚不听使唤了。 能够让潘龙语无法推算的意外发生,只能是空间! 时间都被扭曲了空间! 潘龙语忽然察觉到某个空间的时间扭曲,是因为听到了那份音频资料,这才醒悟过来,却已经晚了。 他当前唯一能做的,就是安排好李文广,并说出那些传说成分居多的高度机密。 他催着李文广连夜下山回市区,那是因为他不想李文广受他命运突变的连累。 等李文广明白过这一切,飞一般的冲上山来后,却已经晚了。 有浓郁的血腥气息,从草庐内飘荡了出来。 有人,在李文广刚下山后,就对潘龙语下了毒手。 潘龙语也肯定早就算到了,他没有躲,这是空间的安排。 此时李文广从没有这样清醒过,大张着嘴巴剧烈呼吸着,瞪大的双眼几乎要瞪出眼眶,双手紧攥成拳,就像看到红布的疯牛那样,一步一步的走向草庐。 每走一步,就会发出沉闷的咚咚声,这证明他已经把所有力量都催发了出来。 “站住。” 一个阴森冰冷的声音,从草庐中传了出来。 李文广站住了。 他不能不站住,在他的潜意识内,那个声音就仿佛是一堵看不见的墙,更像一把快刀,狠狠挑断了他的运动神经。 那是方圆的声音。 李文广在听到这个声音的刹那间,就做出了最为正确的判断。 “你、你是方圆!” 李文广艰难的咽了口吐沫,哑声问道。 “你走吧,我不想杀你,尽管你知道的太多了。” 方圆的声音,依旧平淡的可怕。 “你杀了、杀了潘老师!” 李文广没有后退,倔强的昂起可胸膛。 “应该说,早在我动手的七秒钟之前,他就已经死了。我杀他,只是为了履行两个空间的七秒定律。” 方圆淡淡的问道:“你在他身边那么久了,应该听说过七秒定律吧?” (所谓的七秒定律,来自双鱼玉佩所做的试验,寓意有个神秘空间跟我们所熟悉的空间,仅有七秒钟的距离,前面已经说过了,这儿就不再多言了。) 李文广当然听说过这个七秒定律。 不过,慢说他不怎么相信七秒定律(别类空间)了,就算是相信,他也不会在潘龙语遭害后,就这样灰溜溜的下山。 有些事,明知道是个死,也得去做的。 这才是男人。 李文广是个男人,他用力咬住嘴唇,不再说一个字,艰难的抬脚向前走去。 他停住脚步的地方,距离草庐门前最多也就是四米,要是搁在以往,只需一个健步就能跳过去,现在却仿佛比跨过银河还要艰难。 方圆没有再说话,就像忽然消失了那样,一丁点的动静都没有。 李文广却能感受到他阴冷的存在,就像一条从他背后树上倒垂下来的毒蛇那样,已经张大嘴巴露出了獠牙,在下一刻就能给予他致命一击。 李文广没有管。 现在他已经把生死置之度外了,哪怕是要死,他也得当面问问方圆,为什么要杀潘龙语? 要是能坚持久的话,他还会告诉方圆一个秘密:你父亲方天明,就是潘老师最得意的弟子,他还活在这个世界上。无论你来自哪个空间,你残杀潘老师,就是犯上做恶。你们父子俩人,都会遭受该有的惩罚! 他慢慢掀开了草庐的草帘。 屋子里没长灯,很黑,他什么东西都看不到。 就像是鬼门关,只需踏前一步,就是万劫不复之地。 李文广没犹豫,抬脚就走了进去--再然后,他就觉得肋下某个地方,好像被针扎了一下那样,攸地刺痛了下,但不等反应过来,就彻底陷进了无尽的黑暗中。 砰地一声闷响,李文广重达七十五公斤的身子,就像稻草人那样,被人一脚从草庐内踢飞了起来,砸落在木桌上,又滚落到了地上。 他都没有丝毫的反应,就像真的稻草人。 几分钟后,有人走出了草庐。 不是方圆,是一个女人。 夜色,都无法遮掩她高挑迷人的身材,缓步走起路来时,就像一条蛇在昂首摇摆,荡起无比自然的迷人风情。 又有一个人走了出来,这个是男人,却依旧不是方圆。 星光淡淡的洒在他脸上,假如夏小韵在场的话,肯定会失声尖叫:爸! 这个人,竟然是失踪两年多的夏天问。 相比起以前,夏天问模样要瘦削了许多,眼窝也深深陷了下去,就像大病初愈那样,浑身都散发出让人不舒服的阴冷。 李文广感受到的阴冷气息,就是来自夏天问身上的。 至于那个身材性感娇好的女人,却像趁夜轻轻吹过玉门关的春风那样,让人闭眼也能感受到她带来的温柔,祥和。 夏天问走到李文广面前,围着木桌转了一圈问:“要不要把他杀了?” 女人摇了摇头:“不。他活着,要比死了更有用。” 夏天问又问:“你觉得,他会信潘龙语所说的那些话?” “他为什么不信?” 女人反问道:“如果他不信的话,那么他就不会再跑回来了。” “你想靠他,来更进一步证明方圆不是这个世界上的人。” “咯咯,小北既然那样做,我实在没理由不帮她的。” “你们,什么时候才能放过小北?” “你为什么要说我们,而不是说我?” “你还没有资格,能指使我做这,做那的。” 夏天问淡淡的说。 女人没生气,只是幽幽的问:“那么,谁才有资格?” 夏天问冷哼一声,不再说话。 女人款步走到他身边,轻舒玉臂搂住了他脖子,嘴唇伏在他耳边喃喃说道:“夫人说了,只要你乖乖的听话,她就会满足你的要求,让漠北北恢复正常的。” 夏天问再次冷哼一声,还是没说话。 女人的手,却顺着夏天问的衣服下摆,慢慢伸了下去。 夏天问就像个木头人那样,身子没有丝毫的反应,只是淡淡的说:“我不习惯守着死人,做这种事。” “这有什么呢?” 女人咯咯的低声娇笑着,双手搂住夏天问的脖子,两条修长的腿从黑色裙摆下伸出,蛇儿般的慢慢盘在他腰间,梦呓似的说:“天问,潘龙语是油尽灯枯后的自然死亡,不是我们杀的--如果非得说我们杀了什么,那也只是我们宰了一只野兔,让脚下这个笨蛋,误以为我们杀了潘龙语,才会想到那么多。” “唉,说实话的,我到现在都无法理解,潘龙语是怎么忽然算到他今晚要死的?” 女人轻轻叹了口气,右脚慢慢向搞高处抬起,就像当前最流行的‘壁咚’那样,裙摆滑落下来,能让星星看到她里面原来是真空的。 当她的右脚,比蛇儿还要软的反勾在夏天问下巴上时,他终于动心了,开始有所动作,冰冷的语气也有了松动:“我们的文化,不是你一个浪荡女人能了解的。” “咯咯,我是个浪荡女人,那你是个什么?” 女人毫不在意被夏天问骂,咯咯娇笑低声问道。 “我是个傀儡。” 夏天问沉默了片刻,才回答。 “夫人说,你是来自那个世界--” 女人刚说到这儿,夏天问猛地把她扑倒在了木桌上,厉声吼道:“狗屁!我才不信还有另外一个世界,有另外一个我!” 女人任由夏天问无比野蛮的开始后,右手手指轻轻一弹,迅速喘着说:“你、你该信的,确实有那么个世界!” 轰地一声闷响,草庐随着女人屈指弹过去的东西落下,火焰突地腾起。 第973章 :我管你们是做什么的 就像往常那样,早上六点起来,洗漱完毕后在院子里做了两段广播体操,夏小韵才款款坐在石桌前,开始享受劳拉一早起来忙活的劳动成果。 明明是最该处于漩涡中心的人,却偏偏生活的如此安逸,这不能不说是个怪事。 夏小韵也知道自己的处境,这要是搁在别人身上,哪怕是男人也会食不知味的,可她却安然泰之,丝毫没有担心自己会在接下来的某一刻,就会发生致命性的意外。 到底是见过大场面的--依着小夏妹妹的说法就是:反正人早死是死,晚死也是个死,生病死也好,还是上吊被人拿刀子捅了也罢,总归都是个死。既然这样,那还有什么好担心的,干嘛不趁着自己没死时,好好享受一下当前的美好生活? 目前这种小日子,多活一天都是赚的,该有窃喜感才对,实在没必要苦着个脸的提心吊胆,那样才是真得生不如死呢。 对于小夏这种生活态度,劳拉倒是很欣赏。 受她乐观的影响,劳拉在下班后就琢磨着做什么饭好吃,这也算是用物质来点缀保镖单调的人生吧。 吃饱喝足一抹嘴,夏小韵拿起石凳上一本散文集,翘着二郎腿慢悠悠的翻阅了几页,等劳拉收拾好锅碗瓢盆后,这才拎起小包走出了大门。 经过秦小冰租住的家门口时,夏小韵照例扫了一眼,发现已经是铁将军把门后,就知道她已经去公司上班了。 刚开始把秦小冰收为自己的秘书时,夏小韵还是存着某种龌龊心思的,就像方圆所想到的那样,压根就没想到这小妹子能胜任这份工作。 不过这些秦小冰的表现,却让夏小韵对她刮目相看了:长得漂亮、外表形象出色还在其次,关键是她的工作态度,相当的端正。 一般来说,不管是工作还是学习,只要态度端正了肯用心去做,都能出成绩的。 不知不觉中,秦小冰竟然成了夏小韵最得力的助手,总能就某些事为老板提出一些创造性的意见,虽说有时候天马行空的很是有些可笑,却也不是没有任何道理,能让她受到很多启发。 看来,秦小冰能有这么灵泛的想法,跟她当过那么多年的空姐,在天上飞来飞去很有关系。 总之,夏小韵对秦小冰这个秘书很满意,这要是放在正常的‘太平’环境下,说什么也得好好培养她一番,磨练她几年后,就能担当个副总啥的了。 咔,咔咔,夏小韵宝蓝色的细高跟小皮鞋,踩在水泥地上发出的声音很清脆,悦耳,能让人仅仅通过这脚步声,就能幻想到这是一位走路时衣袂飘飘的妙龄女郎了。 夏小韵的坐骑就停在胡同对过的岸边垂柳下,就像往常那样,走出胡同后,劳拉加快脚步走到车前,伸手要为老板打开车门时,动作稍稍僵硬了下,抬头向前面看去。 宝马车东边七八米远的地方,停着一辆越野车,车头前站着两个身穿黑色体恤、黑色裤子黑皮鞋的男人,目光森冷的看着刚穿过公路的夏小韵。 劳拉眼角微微跳了下,开车门的手就缩回来放在了腰间。 夏小韵也看到了那俩人,脸色倒没有任何的改变,黛眉却是微微皱了下。 “你就是神通快递的夏小韵,夏总吧?” 那俩男人说着,缓步走了过来。 劳拉没有动,因为她能看出这俩男人虽说面目可憎了点,不过却没有敌意,很是公事公办的样子。 夏小韵上下打量着他们,淡淡的反问道:“你们是什么人?” “这是我们的工作证。” 左边那个男人说着,拿出一个红色小本本打开,在夏小韵眼前晃了下说道:“请跟我们走一趟吧。” “无聊。” 夏小韵嗤笑一声,不再理他们,伸手拉开车门抬脚坐进了车子里。 “夏小韵--” 那个男人脸色一变,抬手去拉车门时,劳拉手腕一翻,手枪抵了那人的左肋下,沉声喝道:“松手,要不然一枪打死你!” “你只管开枪试试.” 男人才没有因为自己被手枪抵住就害怕,给要伸手掏家伙的同伴使了个‘别冲动’的眼色,冷冷的对夏小韵说:“夏总,我们是奉命行事,还请你能配合我们的工作。” 坐在车里的夏小韵,从车窗内晒笑了声说道:“你说让我配合,我就配合啊?你是不是电影看多了,以为自己随便拿个小本本晃一下,别人就能看到上面写的什么,就得乖乖跟你们走?” 男人的脸一红,这才意识到刚才自己亮证件时的过程,好像短暂了些,别人还真看不清什么,只好再次拿出工作证,递向了车窗内,语气也软和了很多:“夏总,这是我的工作证,请过目。” 夏小韵接过证件打开,仔细看了几眼后,才把证件还了回来,淡淡的说:“对不起,我从没听说过这个部门,更不知道你们具体是做什么的。” “我们部门隶属华夏*****,专职防范、打击邪教犯罪分子,夏总,还请你能多多配合,别让我们为难!” 另外一个男人忍不住了,语气严厉的呵斥道。 以往,他们来地方上办事,只要一亮出工作证,别的不管,单说‘*****’这个金字招牌(就是所谓的国安局了),就能让被传讯之人心头发紧,乖乖配合了,可从来没遇到过夏小韵这种看过工作证后,还带答不理的主。 夏小韵双眼一翻,冷笑道:“呵呵,就因为本子上多了个*****门,就证明你们是国安的人啊?谁知道你们是不是专门拐骗妇女的职业盲流,随便花个十块八块的去造假证的那儿买个本子,就扯着虎皮装大尾巴狼了呢?” “你--” 那个男人眼珠子瞪起,张嘴正要训斥时,却被夏小韵抢先打断:“我怎么了我?我说得不对吗?切,就你们俩人长的这样,一看就不是什么正经人,我凭什么要相信你们?” “夏总,你说的很有道理。” 先前说话的男人,抬手阻止要发怒暴走的同伴,语气更加的温和:“那你请说,我们怎么做,才能让你相信我们不是坏人?” “无论你们怎么做,我都不会相信你们是好人。” 夏小韵升上车窗时,冷冷吩咐道:“劳拉,开车。谁要是敢无故阻拦你,直接正当防卫就是了,对于这种打着大招牌来拐骗妇女的坏人,没必要客气的。” “好的,夏总。” 劳拉答应了声,垂下枪口单手开门上车。 砰地一声关上车门后,就启动了车子,轻轻按了下喇叭,就像没看到挡在前面的那个人,就踩下了油门,车子马达发出一声低沉有力的轰鸣声。 那个人可不信她真敢撞自己,就冷笑着站在那儿。 幸亏同伴及时伸手,一把扯住他胳膊,把他拽了个趔趄,宝马车几乎是擦着他的裤子,左拐驶上了公路。 这个人的脸色马上变了:如果刚才同伴没有及时拽他一把,车子还真会把他撞出去。 气得他马上掏出手枪,低低骂了句就要追上去,同伴又拦住了他。 “就这样让她走了?” 这个人不甘的问道。 这还是他在这个部门工作数年后,第一次遇到夏小韵这种生死不怕的人,感觉很没面子,以往的优越、自豪感更是被碾轧的一塌糊涂。 “你冷静一下,她可不是我们能用强力请走的。” 望着已经驶上小桥的车子,这个人摇了摇头:“看来,这事得让秦少亲自出马才行。” 这个人还算是有自知之明的。 夏小韵在看过他的证件后,当然能看出他们不是拿着假证件来拐骗妇女的骗子了。 不过这又怎么样? 某个人还真把自己当个人物了,不管是因为什么来请夏总,就以为随便派俩小弟就能搞定了? 现在的夏小韵,可不是两年前的夏小韵了,哪怕京华郭家一只走狗,都能把她给逼上绝路,家破人亡的。 当下,别说是她敢不给这俩人面子了,就算他们的老大亲自来找夏小韵,态度不好了,照样会翻脸让劳拉把他赶出去。 这些人再牛,能牛过曾经的龙头? 龙头那么强势的大人物,可也不曾做出随便派个人就能把夏总带走的事儿。 他们不敢对夏小韵用强的。 越是来自上面的强力部门,就越该明白夏小韵的重要性:一旦惹怒了她,给你来个投环自尽,一朵彼岸花凋零后所引发的严重后果,谁都无法承担的起。 既然这样,夏小韵还有什么可恐惧的? 如果非得说她还有所惧,那么忌惮的也只是楼宇湘、叶明媚之流:这些从来都把家族利益置放在国家之上的豪门,无论做什么都以她们自己家族利益为前提,才不管夏小韵对于华夏来说有多重要,照样会在暗中下黑手的。 正如夏小韵所预料的那样,她在强硬拒绝了那两个人的‘邀请’后,一路上也没碰到有谁来阻拦她的车子,顺利来到了公司总部大楼门前。 一路上,夏小韵都没说话,只是侧脸看着窗外,神色淡然。 劳拉很清楚,表面淡定的夏总,心里肯定在琢磨那俩人为什么要请她,所以也没多嘴,就专心开车。 车子刚停下,今天值班的保安老刘,就抢在李广海面前快步走过来,脸上带着殷勤的笑容,为她打开了车门:“夏总,早。” “早,老刘。” 就像很多平时在中高层面前都板着个脸、却对普通职员不吝笑容的老大那样,夏小韵从来都不会在普通职员面前摆她的老板架子,很是和蔼可亲,让人心中温暖之余,就会升起‘士为知己者死’的傻瓜想法。 踩着性感细高跟小皮鞋,咔咔的走上大厅门前台阶后,夏小韵忽然转身:“老刘,瞪大眼睛瞧着点,等会儿如果有什么陌生人,只要不上来做业务的,无论他们是做什么的,都不要让他们进公司。” 第974章 :人的因素才最重要 因为出门就遇到那俩涉嫌拐骗妇女的家伙,夏小韵比往常要晚到公司十几分钟。 在劳拉的陪伴下,她刚走出电梯来到办公室楼层的走廊中,就看到秦小冰站在门口,正向这边眺望。 如同刚来公司报道那天时一样,秦小冰还是穿着那身黑色职业套裙,肉色丝袜,半高跟黑色小皮鞋,双手抱着一个文件夹站在门口时,身子微微前倾的样子,一看就知道是个伺候老板的。 眼神很不错的夏小韵,走到她面前四五米处时,就看出秦小冰穿的套裙下摆还有不干的水渍,应该是昨晚才浆洗过的,没想到今天早上上班时还没有干。 由此可以看出,秦小冰也就是这一身能拿得出门来的行头了。 当然了,她肯定还有一些款式时尚的空姐制服,不过要是穿上那样的衣服来上班,未免会给夏总造成轻浮不尊重的误会。 这孩子,自从老妈动过手术后,就更知道省吃俭用了,连最起码挡门面的衣服都舍不得多购置一套,以后肯定是个居家过日子的好媳妇。 “夏总,早。” 每次都是提前半小时来公司,在总裁办公室打扫卫生静候夏总大驾光临的秦小冰,微微欠身嫣然微笑着问好:“劳拉姐,早。” “早,小冰。” 夏小韵含笑回礼,劳拉却只是点了点头。 “刚才张副总已经来过了。” 秦小冰替夏小韵推开门,等她进去后才跟了上去,开始给她泡茶。 张副总,自然是张良华了。 自从方圆再次回到公司当保安后,张良华就更加低调了。 为了叶明媚,方圆驱车远去东北去找筛子的第二天,张良华也飞去了欧洲,洽谈一笔国际物流上的大生意了,这些天也不在公司。 看来他是昨晚刚回来的,一大早就来向夏小韵汇报工作。 “哦,我知道了。” 夏小韵坐在大班椅上,拿起桌子上的一叠文件。 这些文件中有需要夏总亲笔签名的报销单据、本季度的业绩表,以及后勤部门申请购置办公用品的申请书等等,都是各部门老大早上送来的。 被秦小冰挨着份整理过后,才放在办公桌上的。 毫无疑问,放在最上面的那一份,是秦小冰以为夏总最该看到的。 是张良华呈交上来的一份计划书。 国际物流业务开展近两年来后,所产生的效益,已经占了神通快递集团的半壁江山,还呈现出稳步上升的势头,这让夏小韵很欣慰。 虽说国内快递业务,是神通快递集团的根本所在,公司能够壮大到今天这个地步,也都是先前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不过随着更多的快递公司,像雨后竹笋那样蹭蹭冒出来,公司快递业务这一块的利润,肯定会受到相当大的冲击。 这时候,如果公司仍然一条腿走路,早晚都会遭遇瓶颈,搞不好就会就此一蹶不振。 所以必须多种经营,多面开花,就成了公司必须得考虑的色。 好在由方圆牵线,早在两年前就跟圆耀集团合作,创建了国际物流业务,并取得了长足发展,总算为公司有找到了一条生财之道。 至于后来跟苏省帝皇集团合作开女子会所,虽说刚开业那会儿利润惊人,不过终究变故性太大,一旦遭遇遭非礼事件,马上就会变成门可罗雀了。 这种情况下,夏小韵当然得更重视国际物流方面了。 当然了,夏总目前的前途一片灰暗,谁也无法确定她会在哪一刻就遭遇意外,从此撒手人寰--大好的公司就成了别人的,不过正所谓当一天和尚就得撞一天钟,只要她还是公司老总,那么就得为公司,为上千员工所考虑。 两年前的国际物流分公司成立,是神通快递、圆耀集团两家联手的,那边投资数千万美金,通过关系在希腊那边租用了一条邮轮,一架货机,来往于华夏与欧美之间。 不过今年农历三月份时,圆耀集团却忽然提出了退股要求,没有任何的理由,就是不想在这方面发展了。 圆耀集团提出退股时,态度也好的让人发指:他们当初投入了数千万资金,神通快递可以在十年内,分批返还给圆耀集团,连利息都不带要的。 瞎子都能看出,随着国际物流业务逐步走上正轨,每个季度都会创造出很大利润,这时候圆耀集团忽然无条件的退股,就跟白送给神通快递钱那样。 如果这件事放在别人身上,肯定得谨慎小心,再三明查暗访后才能做出回应,毕竟天上不会轻易掉馅饼的,谁知道这里面隐藏着啥玄机? 不过夏小韵却能隐隐猜出圆耀集团为什么要退股了,只是稍稍考虑了下,就答应了下来。 现在国际物流,已经完全属于自己盘子里的菜了,夏小韵肯定会对那方面加大投入,几乎对主管此业务的张良华是有求必应。 张良华这次交上来的报告,内容一目了然:提议公司全资购买那条希腊邮船、那架载货货机。 每月的租金,就占去了业务利润的一半之多,如果能把手续齐全的邮轮、货机买下来--诚然会花一大笔钱,但相信最多两年,就能挣出这笔钱的。 在回国之前,张良华已经跟希腊方面洽谈过了,对方也有所心动,只是本着要卖个好价钱的想法,还在顾左右而言他,这也是正常的商业手段。 张良华这次回来,主要就是为了这件事。 看过他写的详细报告后,夏小韵的眉头微微拧了起来,端起茶杯喝了口水,才抬手按了下桌角的按铃。 很快,秦小冰就敲门走了进来:“夏总。” “张副总交上来的这份计划书,你已经看过了吧?” 夏小韵直截了当的问道。 秦小冰当然看过了,要不然她也不会把这份计划书放在最上面,就点头坦然回答:“是的,夏总,我已经粗粗看过一遍。” “你再看看呢。” 夏小韵把文件递向她,说:“仔细看两遍,看完后,跟我说说你的真实想法。” 这种事,你不该找张副总他们开会协商吗,怎么会征求我的意见? 秦小冰愣了下,还是赶紧接过计划书,婉拒了夏总让她坐下看的好意,站在桌前仔细看了两遍,抬头说道:“夏总,那我就说了。如果有什么说得不对的地方,还请您也别介意。” “畅所欲言好了,又不是在开会。” “夏总,依着我自己的看法,我觉得张副总的提案很有可行性。” “具体的说说呢。” “第一个理由,就是邮轮、货机每个月所交的租金,就要占物流业务的一半。这就好比在闹市区租房子工作,既然决定要常年在那儿居住,倒不如直接咬牙买一套。” “第二个理由呢?” 夏小韵也没点头,更没摇头,让她继续往下说。 秦小冰想了想,才说:“第二呢,只要我们公司有了自己的邮船、货机后,会让委托我们送货的人放心,这就会让他们觉得,哪怕是出什么意外,反正有我们的邮船在就不用太担心了,这很是有些‘跑了和尚跑不了庙’的心理。” 夏小韵笑了,点头称赞:“说得有道理,还有吗?” “还有就是--” 秦小冰犹豫了下,才说:“就是要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毕竟我们的主要运输渠道,是从马六甲海峡通过。而新方从来都是以美国唯马首是瞻,好多次都刻意为难华夏商船,一旦发生冲突,我们首当其冲就会受到大损失。” 提起新加坡,很多国民率先想到的,就是那个国家是由绝大部分华人组成的,算得上是自己在外单独分家过日子的孩子。 其实完全不是这么回事,新加坡绝对是东南亚诸国中,对华夏最不友好的一个。 当年华夏闹非典,也就是它落井下石,来向它美爹示好。 更仗着它美爹的强大海上力量,以及它所处的天然优越地理环境,从来都不正眼瞅一下华夏,哪怕穿越马六甲海峡为它创造天大利润的船只,百分之八十都是华夏的,还叫嚣着说什么,有本事就别从这儿走。 以往华夏没少吃这个弹丸小国的亏,只是碍于自身经济正在飞速发展,暂时还不具备跟它美爹在南部海域争权夺利的资本,所以只能一忍再忍。 华夏的一再忍让,又被某些‘公知先生’视为窝囊,在网络上大肆叫嚣。 其实他们懂个狗屁。 就像那个弹丸小国一样,总以为能仗着它美爹,就能永远在华夏这头已经醒来的雄狮面前小丑般的蹦达,却不知道当时机成熟,华夏敢于向它美爹叫板了,它连个屁都算不上,只能在两个超级大国的矛盾冲突中,被挤成狗肉之酱。 最近随着华夏在南部海域的掌控力度逐渐增大,又跟大马国结为战略伙伴,准备开海深挖一条海峡,来抢夺马六甲海峡的生意后,这个小丑总算明白了一些什么,再也不叫嚣了,开始对华夏偷偷抛媚眼,像个表杂那样。 当然了,开海这种事,可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干完的。 总之,那边随时随地都有可能会爆发战争冲突,首当其中受损的,就是这些商业船只了,秦小冰能够想到这一点,也证明她平时也很关心国家大事。 听小秘书说出这番话后,夏小韵赞了一个:“好。小冰,看不出你还能分析出国际形势,说的很有道理。” “夏总,您过奖了。” 得到夏总的夸奖后,秦小冰俏脸一红。 夏小韵又问:“除了这些外,你还能看出哪些不安全的因素吗?” 秦小冰皱眉,想了想说:“我、我想不出来了。” “小冰,你考虑的倒是很全面,但却忽略了最重要的一点。” 夏小韵缓缓的说:“还有人的因素。” “人的因素?” 秦小冰不解的抬起头时,桌子上的固话响了起来。 夏小韵抬手就拿起了电话,就听里面有人叫道:“夏总,有人来公司闹事,打人了!” 第975章 :我自己愿意找揍 关飞很生气。 堂堂国家特殊强力部门人员,多大的人物没见过啊? 就连那处在国人心中特神秘的办公地点,他都进去过好多次,只要证件、手续齐全,也是畅通无阻的,更别说是来地方上了。 前些天他们跟随秦少来到唐王后,就代表秦少秘密去过市局一趟,市局杨局长快五十岁的人了,在看完他证件后,不也是马上就从椅子上站起来,满脸诚惶诚恐的挥手敬礼,待若上宾,随便他调阅所需材料了? 关飞真不明白,区区一个小公司,怎么就比市局还要牙硬了,他明明按照秦少的意思,很正规的亮出证件了,保安却仍然说不许他进。 还真以为这地方是龙潭虎穴,国家级的绝密重地了? 关飞实在想不出这个表面猥琐的保安,哪来这么大的胆子,愣是梗着脖子不让进,还说这是夏总安排的。 夏总是谁,关飞不想去考虑,只知道秦少就在后面看着自己,自己在亮出有效证件后还被拒绝,那么就完全可以以妨碍公务罪,来对付他。 这么大年纪了,还真是个智商低能儿,也不知道当初怎么能来当保安的,你同伴都在旁边看着不敢说句话,就你在这儿满脸忠心的恶心样子,实在是欠揍! 这个念头,是关飞一拳把老刘打了个满脸开花时,心里想到的。 老刘惨叫一声,双手捂着被打歪了的鼻子向后摔倒,重重摔倒在了台阶前,吓得李广海几个人(那几个人都是他的人),赶紧后退几步,脸上却带着幸灾乐祸:让你逞能,还敢阻拦国安的人,简直是不知死活! 至于跟老刘关系不错的牛星,张威几个,刚被借调到后勤处去装卸货物,没有在场,要不然他们说什么也得表现一下了。 “哟,是谁敢在这儿打人闹事?” 老刘捂着鼻子刚爬起来,泪眼模糊(被揍的流眼泪了)中就看到一辆车停在旁边,有人从上面跳了下来。 眼泪哗哗的老刘,看不清这个人是谁,却能听出他的声音:秦大川。 看到秦大川出现后,李广海等人相互使了个眼色,又悄悄后退了两步,压根没打算跟他说明关飞等人的身份,打定主意要躲在旁边看热闹了。 秦大川跑来神通快递,是找小妹暂时借点钱花花的--话说方老大最近不知道死哪儿去了,该发薪水时没给,最近他的赌运有不咋样,被格林德、钱猴王他们把来年此时的生活费都给赢走了,现在浑身上下连买盒烟的钱都没有了。 话说大丈夫不可一日无钱。 再说秦大川不甘心就这样被撸成光棍,自然得想办法重新筹策资金来翻本了。 方老大不在,格林德那伙人又是铁公鸡不肯借,秦大川除了跑来找小妹求援外,还能有啥别的办法? 没想到他刚来,恰好看到关飞一拳把老刘放倒在地上。 秦大川在神通快递当保安时,跟老刘的关系可是很不错的,哪怕现在不是公司员工了,也不会眼睁睁看着他被人揍,却无动于衷了。 “特么的,你哪儿来的啊,敢在这儿撒野!” 秦大川跑过来,还没看清关飞长什么模样,穿什么衣服呢,就伸手采住他肩膀衣服,右拳冲着人面目狠狠砸了过去。 大川哥闯荡江湖那么多年,也着实打过多次群架,更有差点被漠北北给弄死的‘宝贵’经历,所以勉强也算是街头斗殴的高手了。 这一拳砸出去时,无论是力道还是角度,都算得上是街痞好汉中的高等水平,这要是一家伙揍准了,关飞铁定会像老刘那样,被揍的满脸开花。 眼看秦大川一拳就揍在关飞脸上了,目标却忽然从眼前消失了。 哎呀,不好! 街头作战经验丰富的秦大川,心中暗叫一声不好,正要赶紧缩手重新寻找目标时,就觉得衣领子一紧,身子情不自禁向前趴去时,好像被大木桩子在肚子上狠撞了一下那样,疼地他眼前发黑,闷哼声还没发出来呢,就嗖地向前飞去。 啪哒一声重重砸在了水泥地上,磕碰了嘴唇。 还没有等秦大川明白过咋回事来,关飞右脚就踩在了他后脖子上,狞笑着伸手去抓他头发,要把他拎起来时,就听郭易秦淡淡的说:“算了,别跟他一般见识。” “便宜了你!” 关飞不甘心的抬脚,在秦大川肋下来了一脚,疼地他身子猛地一抽,差点昏过去。 “秦少,请。” 关飞晃了晃脖子,对郭易秦等人抬手,示意可以去大厅内了。 郭易秦却摇了摇头,淡淡说道:“再等等吧。” 自己手下在人公司门口揍了保安,肯定会有人及时汇报领导,不用等多久就会有管事的人出来。 果然,郭易秦没等多久,几个人急匆匆自大厅内走了出来。 却是接到前台电话的夏小韵,带着劳拉、秦小冰,还有保安处的梁处长,火速赶了下来,李广海连忙迎上去:“夏总……” “怎么回事?” 夏小韵打断了李广海的话,看着躺在地上的老刘俩人,语气很冷的问道。 “刘佩立非得阻拦那几个公务人员,发生了冲突,所以才--至于那个人,是帮刘佩立的,不是咱们公司的人。” 李广海低声汇报着真实情况,脸色凝重没有一点幸灾乐祸的意思。 “你们几个,怎么没有挨打?” 等他汇报完毕后,夏小韵才冷冷的问道:“本公司保安员工,在执行我的命令,阻拦任何陌生人擅入公司时遭遇殴打时,外人都看不下去了,你这个保安副队长,又凭什么毫发无伤的站在这儿?” “夏总,我--” 李广海立即瞋目结舌,不知以对。 “你们几个,现在可以去人事处解除用工合同了。梁处长,这件事你跟进一下。” 夏小韵根本不给李广海解释的机会,直接当众宣布把他们给辞退了。 既然不是从保安公司聘请来的保安,而是神通快递面向社会自己招聘的,享受着比正规保安要高很多的福利待遇,那么李广海就该对夏总,对公司绝对忠诚才对。 现在有人找上门来闹事了,仅仅老刘一个人执行夏总命令遭殴打,李广海等人却毫发无伤的竖在这儿,无论他有什么理由,都已经不再是理由了。 对于这种不忠于公司,不效忠于夏总的人,她实在没必要看在张良华的面子,就原谅他。 “夏总!” 李广海脸色大变,正要再说什么时,夏小韵却理也不理的快步走到了老刘面前。 劳拉抢先一步,把老刘从地上搀扶了起来。 “啊,哥,会是你?” 紧随夏小韵走下台阶的秦小冰,这时候也看到满嘴是血的家伙,原来是她那个宝贝哥哥后,失声惊叫着跑了过去。 “我们,走。此地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事到如今,李广海就知道哪怕他去找表哥,也白搭了:夏小韵既然当众宣布要辞退他,当然不会再看在张良华面子上再收回来,那岂不是成了自己抽自己嘴了? 眼神阴狠恶毒的盯了夏小韵一眼,李广海快步走上了台阶。 平时被他视为心腹的那几个人,却没有动:大家伙都希望夏总冷静下来后,能发发慈悲,看在他们不容易的份上,就再给他们一次机会。 夏小韵现在可没心思去考虑这些,皱眉看着被劳拉检查伤势的老刘,看都没看郭易秦他们一眼。 “不要紧,只是鼻梁被打歪了,忍着点,我给你回位。” 劳拉扔掉手上带血的湿巾,双手扶住老刘的鼻子,不等他反应过来,猛地用力--咔吧一声,老刘惨叫一声,鼻子复位了。 劳拉既然这样说了,那么就证明老刘真没啥大碍,夏小韵这才看向了秦大川。 相比起老刘来说,秦大川的受伤程度更严重,不过表面上他只是被磕破了嘴唇,更不想被小妹担心,所以强咬着牙装出没事的样子,被搀扶到台阶前坐了下来。 “秦大川,谢谢你了。” 于情于理,夏小韵都得向人家道谢。 秦大川却不怎么买账,还没忘记被夏小韵无故开除的耻辱呢,翻了个白眼冷哼一声:“哼,要你谢?我自己愿意找揍,关你屁事!” “哥,你怎么说话呢你!” 秦大川的不礼貌,让秦小冰很生气,也有些怕,赶紧替他解脱:“夏总,我哥这人就是浑,说话不着调,您可别跟他一般见识。” “我哪儿浑,哪儿说话不着调了?” 秦大川可不知道,他小妹已经跟夏小韵签订了高达三千万的用工合同,当然没必要说好话了,只是话刚出口,才想到小妹是给人当秘书的,要是得罪人家狠了,铁定会影响她前程,这才不情愿的嘟囔了几声啥,接过纸巾开始擦嘴上的血。 夏小韵当然不会生秦大川的气,更没打算为难秦小冰,笑了下后抬头看向了郭易秦。 她没见过郭易秦,却从早上遇到的那俩人站在他背后的架势上,看出他才是主事者了。 至于打人者关飞(从秦大川恶狠狠盯着他的眼神中,就能推断出来的),夏小韵也没在意:出头打架的,也就是个小弟罢了,实在没必要跟他啰嗦啥。 “你打了我的人?” 夏小韵看着郭易秦,神色冷淡的问道。 秦小冰出现后,就一直盯着她看的郭易秦,这才抬起头,微笑着回答:“好像是吧?” “有什么理由吗?” 夏小韵又问。 郭易秦依旧儒雅的笑着,实话实说:“他不让我们进去找--” 不等他说完,夏小韵就打断了他的话:“如果我非得带人闯进你家里,被你拦住后,是不是也可以动手打你?” 郭易秦可没想到夏小韵是这样的伶牙俐齿,眉头皱了下淡淡说道:“这不一样,我--” 夏小韵再次打断他的话:“没什么不一样的。这是我的公司,我说让谁进就让谁进。在没有我许可你们进去时打了我的人,那么就该承担全部责任。小冰,报警。” 第976章 :我对姓郭等人没好感 听夏小韵说要报警后,关飞笑了。 他是郭易秦的手下,去唐王市局都得被当做‘钦差’被好好伺候着了,更何况秦少本人呢? 也就是唐王警方(甚至包括官方领导)不知道秦少已经来到了神通快递集团总部,如果知道的话,肯定会立即放下手头工作,赶来作陪啊,汇报工作啥的。 任何时代,总会有那么一批很特殊的人:他不一定能提拔你升官,可他要想把你一撸到底,甚至当啷入狱,却是轻而易举的。 毫无疑问,郭易秦他们就是这种身份地位很特殊的人,由不得地方官员不好生伺候着。 现在关飞揍了老刘俩人后,夏小韵却一本正经的说了老大理论,还口口声声的说要报警,他想不笑都不行。 夏小韵看向了关飞,眼神阴森冰冷。 关飞身高超过一米八,又是格斗功夫好手,估计能力敌小夏这样的漂亮妹子至少一个排--当然不会惧她了:不就是斗眼吗,你以为你眼睛漂亮我就害怕啊? 关飞心中冷笑着,眼睛眨也不长眼的跟夏小韵针锋相对,毫不退缩。 一时半会的,他或许还没有觉出什么,但时间稍微一长,关飞就很不自在了,就好像对面这妞儿不是漂亮妹子,而是一条爬出草丛的眼镜蛇,目光阴森冰冷还在其次,关键是还带着一股子邪魅的意思。 这种邪魅让关飞很不得劲,下意识的刚要挪开,却又猛地醒悟这样就算输了。 输给一个娇滴滴的女孩子,可是很丢脸的事儿了。 可他不挪开,夏小韵眼眸中那股子邪魅意思,却越来越浓,让他额头竟然有冷汗冒了出来。 就在关飞实在受不了夏小韵的眼神,刚要烦躁的大吼一声扑过去,一把掐住她脖子撕碎她时,郭易秦及时咳嗽了声,看似很随意的斜跨一步,挡在了俩人中间,隔断了他们对视的视线。 看不到夏小韵的眼睛后,关飞如释重负般的长长松了口气,就像死里逃生般那样,背后衣服都湿透了,凉飕飕的,很不舒服,心中骂道:特么的,邪门了,就跟她斗个眼神,我怎么会有这种感觉? 郭易秦挡在关飞面前后,夏小韵很自然的看向了他。 俩人目光刚一接触才片刻,郭易秦就皱眉挪开了,淡淡的说:“夏总,你最近的精神状态还好吧?” “为什么要这样问?” 夏小韵眨巴了下眼睛,随口反问道。 “看来,我们推测的那些都是真得。” 郭易秦没头没脑的来了这么一句,不等夏小韵说什么,就岔开了话题:“夏总,刚才是一场误会,我的人冒昧了些,再次,我代他向你陪个不是。” 夏小韵冷笑:“呵呵,一个冒昧,一个陪个不是,就能抵得上我的人被打伤的事实?这位先生,如果这样也可以的话,那就让我的人把你的人再打回来,我也给你陪个不是,就这样算了如何?” “夏总,我们可是国--” 郭易秦脸色有些不好看了,刚要说出自己身份,夏小韵就嗤笑道:“切,就算是国安的人怎么样?我可不是公务员,我只是一个遵纪守法的纳税人。你们这些人,能够整天大老爷般的到处作威作福,不都是被我们纳税人养活的吗?吃着我们的,喝着我们的,还打我们,你真以为这个世道没有管不了你们的王法,任由你们作威作福了?” 不能跟她斗嘴。 看着夏小韵巴拉巴拉的小嘴,郭易秦做了个最正确的决定,儒雅的笑了笑说:“夏总,那依着你的意思,该怎么处理这件事呢?” “两个办法。” 夏小韵毫不客气的说:“第一,你们是怎么欺负我的人,那就让我的人再欺负回来。你放心,我们保证不会赚你便宜的。” “唉,这个办法不怎么好。” 如果是别人敢这样跟国安的人说话,可能早就被打碎满嘴的牙了,不过这个人既然是‘重点保护对象’,那么无论郭易秦有多么不爽,都得忍着,以和平方式来解决问题:“夏总,第二个解决办法呢?” “这个简单。” 夏小韵眉梢挑了下,轻飘飘的说:“十万块,算是对他们的精神、身体双重受伤的损失费。” 老实说,知道自己是官方惹不起的夏小韵,可没打算非得再痛扁打人者,倒不如为老刘俩人谋取点好处费,反正他们挨揍也挨过了,乘此机会捞点钞票才是最实惠的。 十万块,算得上是狮子大开口了,额头冷汗刚消失的关飞,顿时就急了,踏前一步刚要说啥,郭易秦抬手:“好,就十万块。老白(另外一个手下),给夏总开个十万块的现金支票。” 在郭易秦这种人看来,能用钱解决的问题,就从来都不叫问题。 区区十万块,他实在看不了眼里,只要能让夏小韵别再胡搅蛮缠就是了,免得耽误正事。 夏小韵却偏偏胡搅蛮缠,接过老白递过来的支票后,仔细看了眼上面的金额,才阴阳怪气的笑笑:“哟,不愧是有钱的大老爷,花我们纳税人的钱,来为你自己犯下的错买单时,就是痛快。” 郭易秦嘴角抽了抽,缓缓的说:“我可以保证这十万块,是我郭易秦自己的钱。” “郭易秦?” 夏小韵一楞,脱口问道:“你就是那个郭易秦,郭易行的哥哥?” 郭易秦的名字,夏小韵还是从方圆嘴里听说过的。 “是,我就是那个郭易秦。” 郭易秦笑着点了点头。 如果让夏小韵找一个最最讨厌的姓,郭姓无疑会是她的首选。 因为曾经把她们一家给羞辱的体无完肤的丁白康、白玉雯两口子,就是京华郭家的走狗。 现在,那两条走狗不知到哪儿去了,夏小韵也逐渐忘了他们,今天却忽然遇到了正主:丁白康就是奉了他的命令,才来唐王威胁夏天问,要收她为小老婆的。 当时要不是方圆帮忙,夏小韵会是啥情况,还真的很难说。 正所谓仇人相见,分外眼红,夏小韵死死盯着郭易秦过了片刻,把支票交给了劳拉:“老刘一半,给秦、秦小冰一半吧。” 鼻子、嘴巴生疼,正怒目瞪着关飞的老刘、秦大川俩人,顿时心花怒放:乖乖,今儿这顿揍没白挨啊,挨的值个! 尤其是秦大川,更是高兴的不得了:这下,可不用向小妹张嘴了--唉,到底是女人家家的,头发长见识短胆子还小,要是换上我的话,怎么着也得要五十万,正所谓漫天要价,就地还钱嘛。 “好了,大家都散了吧。” 夏小韵把支票递给劳拉后,不再理睬郭易秦,转身走上台阶时又说道:“刘佩立,从现在开始你就代替李广海,成为保安队的副队长了(她可没忘记方队才是一把手)。还是那句话,在没有我的许可下,任何跟公司业务无关的人,都不能擅自踏进公司半步。” “是!” 老刘中气十足的答应了一声,斜着眼的望着郭易秦,冷笑着心想:哼哼,你花了十万块那又怎么样,夏总照样不鸟你! 郭易秦也不爽了,皱眉说道:“夏总,请留步。” 夏小韵转身,居高临下的看着他冷冷的说:“你是不是以为你拿出十万块,我就得必须请你去上面坐坐,听你说明来意了?错,你这十万块,只是赔偿他们的医药费,跟我想不想请你上去坐坐没有任何关系。” “呵呵,夏总。” 郭易秦的修养功夫确实要得,小夏都这样说了,竟然还没有生气,依旧笑着说:“你这样做,是不是有些过了?” “没觉得,我对姓郭的人,从来都没任何好感,不管他是谁,又是多大的来头。” 夏小韵扔下这句话,再次转身就走。 郭易秦脸色终于变得不好看了,抬手挡住要说什么的老白,问道:“夏总,难道你不想知道他当前的处境,以及最新消息吗?” “他是谁?” 夏小韵问出这句话后,才猛然醒悟郭易秦所说的那个‘他’是谁了,沉默片刻才说:“你自己上来吧,让你那几个爪牙在外面等着,我家庙小,容不下这么多大神。” “你们在车上等着。” 郭易秦苦笑,吩咐了老白一声后,快步走上了台阶。 夏总既然已经进去了,这是摆明了要在办公室内接待这位文质彬彬的郭先生,秦小冰这个当秘书的,自然得跟随去泡茶了:“哥,你先在这儿等我,稍后我再来找你。” 她还以为大川哥找她,是有什么急事呢。 却不知道秦大川盼着她走呢,也好趁机拿着那五万块,重返梨花山跟秃驴(格林德)等人大战三百回合,连忙说:“小冰,你先去忙你的。我今天来找你也没别的事,就是来看看你,我就马上回去的--我很忙,咳。” 打发走小妹后,秦大川擦了擦嘴角的血,抬手把老刘拿着的现金支票夺了过去,笑得很猥琐的问道:“老刘,你要是信得过哥们,我现在就去银行提现金。你的五万块,保证不会少一分。怎么样,信得过我不?” 老刘也觉得拿着个支票,不如装着一把现金心里踏实,马上就很豪爽的说:“大川,咱哥们又不是一天半天了,我会信不过你吗?去吧,去吧--五分钟,能不能赶回来?” “你也太猴急了,五分钟哪儿够用,怎么着也得半小时吧。” 秦大川在手心里摔打着支票,斜着眼看着关飞三人,阴阳怪气的说:“以后再有这种好事,别忘了提前通知我。挨几下子就捞到五万块,比当老总挣钱都容易啊。” 看着大川哥那副洋洋得意的嘴脸,关飞真想再给他‘五万块钱’的,但也只是真想罢了,却是万万不敢做的,只能攥了下拳头后,转身上车生闷气去了。 他还真搞不懂,无比强势的秦少,怎么就这么害怕夏小韵呢? 其实郭易秦不但‘很怕’夏小韵,对秦小冰也很客气,甚至热情。 第977章 :方圆是双胞胎? 夏总转身走进大厅时,曾经说让郭易秦自己上去,他那些爪牙就留在外面晒太阳好了。 昔日在地方官员面前无比威风的关飞等人,在夏总面前不但沦落为了‘爪牙’,还因为动粗被搞走了十万块,更遭到夏小韵不断的冷嘲热讽,今天绝对是他们生涯中的一个污点。 秦小冰当然不在意这些,她只是夏小韵的秘书,只要帮夏总招待好客人就是了,哪怕郭易秦明显不被待见,还是暂时把秦大川放在一边,领着他走进了电梯。 女孩子要是漂亮了,无论走到哪儿都会引起男人的关注。 秦小冰对此也习以为常了,从来没觉得男人用那种包含好多深意的眼神看她,有什么不对。 她可不像那些穿的特别性感跑大街上招摇、却在被男人猛瞅时会假惺惺骂人家流氓的虚伪女人--不过,当她很客气的带着郭易秦走进电梯,被他总是肆无忌惮的盯着看后,心里还是觉得有些不得劲。 碍于郭易秦貌似来头很不一般的份上,秦小冰无视了他的不礼貌行为,脸上带着很职业的温柔笑意,目光落在电梯按键上,仿佛那些缓缓跳动的数字,可比秦少要有趣很多了。 “你叫秦小冰?” 电梯经过四楼时,郭易秦忽然说话了。 “咦,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秦小冰愣了下,抬头看向了郭易秦。 “呵呵,刚才我听夏小韵喊你这个名字来着。” 郭易秦笑着回答时,目光始终在她脸上扫落扫去,不过却没有那些不健康的意思,就是一种单纯的欣赏。 郭易秦落落大方的眼神,让秦小冰对他有了几分好感:“哦,刚才我没注意听--郭先生,对不起啊,我哥就是爱冲动的人,还请你原谅。” 正所谓知哥莫若妹,当看到秦大川很支持自己工作的态度(催着秦小冰去忙,别管他)后,秦小冰就知道他是着急要跟老刘分那十万块,然后拿着那笔钱迅速闪人了。 要不然,依着秦大川死都不吃亏的性子,被人当做死狗那样的打趴在地上,说啥也不能就这样算了。 虽说郭易秦的手下揍了自己哥哥,秦小冰心里很不爽,但想到夏总替他讹了人家五万块钱后,就觉得有些对不住人家了,这才替秦大川向人道歉。 心地单纯善良的女孩子,稍稍沾点光就会觉得不好意思了。 郭易秦可没想到,秦小冰竟然会替秦大川向他道歉,稍稍愣了下,看着她的眼神越发柔和了:“秦秘书,别这样客气。该抱歉的人是我,是我御下不严,才发生了不该发生的冲突。” 叮当一声,电梯停住了,郭易秦随即笑道:“呵呵,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事,这件事就这样过去了。” “好。不过,我还是得多谢郭先生你的大人大量。” 秦小冰微笑着点了点头,快步走出电梯,站在门口向总裁办公室方向那边抬手,做了个请的姿势:“郭先生,请随我来。” 郭易秦也笑着抬手:“秦秘书,请。” 就像往常秦小冰带着公司客人去总裁办公室走去那样,脸上带着让人看到后心里就会很舒服的笑意,当先在前面款款而行。 这时候,她当然很清楚跟在背后的客人,会盯着她的背影看(绝大部分,尤其是男人,都会这样做),不过她却从没在意过,只是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看吧--反正她就是这工作,以前当空姐时,也早就习惯了被人盯着看了。 只是这次她却有了跟往常不一般的感觉:郭易秦盯着她看的目光,就像一双手那样,在她的腰肢、臀上来回的游走着,像两只毛毛虫,让她相当不得劲,得费很大的力气,才能控制住自己回头看去。 幸好,很快就来到了总裁办公室门口,秦小冰停步测转身抬手敲门时,心里才长长松了口气:“夏总,郭先生来了。” “让他进来。” 已经坐在办公桌后面的夏小韵,连个‘请’字都没有用,语气更是平淡的要命,完全把郭易秦当下属看了。 夏总这样说,秦小冰却不能这样转达,微笑着看向郭易秦,轻声说:“郭先生,夏总请你进去。” “以后有机会,能不能请你喝杯咖啡?” 站在门侧的郭易秦,并没有着急进去,语气温柔的这样对秦小冰说道。 “啊,好啊,不胜荣幸。” 秦小冰愣怔了下,本能的点了点头。 郭易秦儒雅的笑了笑,没有再说什么,缓步走进了办公室内。 劳拉就在旁边的沙发上坐着,却像没看到郭易秦进来那样,捧着一份报纸,津津有味的看着,这可是一种对客人相当无礼的行为。 劳拉也没把郭易秦的当做客人。 郭易秦也像没看到劳拉那样,不等夏小韵有请落座,就坐在了待客区的沙发上上。 秦小冰看了眼夏小韵,并没有发现夏总有什么‘特别’指使后,这才低声询问郭易秦是喝咖啡,还是喝茶。 “白开水,谢谢。” 郭易秦微微欠身,表示感谢。 “郭先生,有什么话就请说吧。” 等秦小冰为郭易秦端上白开水,很知趣的马上走出办公室后,夏小韵手里玩着签字笔,居高临下的看着他,说:“我现在工作很忙,还希望你能长话短说。” “不会耽误夏总太久时间的。” 郭易秦的修养功夫,愣是要得,面对夏小韵毫不掩饰的厌恶,脸色依旧儒雅平静:“夏总,首先请允许我,就两年前丁白康给夏总带来的伤害,表示衷心的歉意,我--” “这些事都过去了,他,还有白玉雯他们也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就算你跪下来给我磕头赔罪,也无法让我再回到过去,所以还是不要再说那些没用、也让我心烦的事了。” 夏小韵抬手,很不耐烦的打断了郭易秦的话:“刚才我就说过了,我很忙,请你长话短说好了。” 别的暂且不说,单单夏小韵这句‘就算你跪下来给我磕头赔罪’,就让郭易秦满脸的笑容凝固了下,但接着就恢复了正常,就像没听到那样,呵呵笑道:“呵呵,夏总说的也是。好吧,那我就长话短说,是这样的,请问夏总知道方圆最近的消息吗?” 夏小韵反问:“我该知道吗?” “我觉得夏总该知道。毕竟他是你--” 郭易秦刚说到这儿,再次被夏小韵无礼的打断:“我不知道!” 夏小韵的一再无礼,实在无法让郭易秦再保持微笑了,眉头皱了下说:“好吧,那就让我来告诉夏总。不过,还请你能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因为我接下来说出来的事实,可能会让你大吃一惊。” “早在陈、我母亲遭到丁白康、白玉雯他们的羞辱后,就已经没有什么事,能让我吃惊了。” 夏小韵无声冷笑了下,盯着在手中飞快旋转的签字笔,说:“郭先生不会要告诉我说,亲眼看到方圆跟我母亲俩人,发生了让人不齿的关系吧?如果是这个话题,那郭先生你可以起立,向左转,向前走了。” 夏小韵的一再无礼,让郭易秦眼里的冷意更浓,轻飘飘的说道:“方圆,已经死了。” 啪哒一声,正在夏小韵五指间来回旋转的签字笔,掉在了桌子上。 坐在郭易秦对面东墙根下沙发上的劳拉,手里的报纸也扑簌了一下,抬头看向了他。 对俩人的吃惊反应,郭易秦很满意,端起杯子就像品茶那样,绅士风度十足的喝起了白开水。 他能确信,夏小韵(直接忽视了劳拉这个路人甲的存在)应该能从他这句话里,正确判断出他甘心一再‘忍辱负重’后,是绝不会拿谎言来吓唬她的了。 事实上就是这样,夏小韵拿捏出来的冷淡,瞬间消失,盯着桌子上的签字笔沉默片刻,才用正常的语气缓缓说道:“我,并不是第一次听说他已经死亡了的消息。” “但这次,他可能真得死了。” 郭易秦的话音未落,劳拉就插嘴问道:“可能,仅仅是可能,不是肯定!” “我能肯定,你们所熟悉的方圆,是真死了。” 郭易秦看都没看劳拉,就仿佛这个问题的夏小韵问的那样。 拿起签字笔,夏小韵抬手掩着嘴巴轻咳了声,才说:“郭先生,我不明白你这样说是什么意思。什么叫外面所熟悉的方圆真得死了?难道,现在活着的方圆是、是--” 猛地,夏小韵恍然醒悟,终于明白郭易秦这句话的真正含义了:“就、就像去年他在国外养伤时,某些人为了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装扮成他的样子晃来晃去的?” 郭易秦摇头:“不是假扮。” 夏小韵有些不耐烦了,啪的一摔签字笔,冷声说道:“郭易秦,你到底想说什么,能不能痛快点?别这样婆婆妈妈的,一点也不像个男人!” 正要放下水杯的郭易秦,听她说出最后这句话后,手背上的青筋明显崩了两下,就像一个嘴巴被堵着的人被烙铁烫了两下那样,很疼,却喊不出。 咔的一声轻响,郭易秦把水杯放在了案几上:“我说你们所熟悉的方圆死了,就说明还有一个方圆活着。但这个方圆,不再是你所熟悉的方圆,更不是别人假扮的方圆,他就是实实在在的方圆。” 郭易秦就像是在绕口令,绕的夏小韵有些头晕,却能迅速捕捉到重点,冷笑着问道:“呵呵,难道说,方圆有个长的一模一样的双胞胎兄弟?” 也唯有‘双胞胎兄弟’,才能解释郭易秦这番绕口令般的话。 “不是双胞胎。” 郭易秦摇了摇头,解释道:“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比双胞胎还要亲近一些。” 这下子,夏小韵实在搞不清了,有些烦躁的一拍桌子:“郭易秦,你到底想说什么呢?” 夏小韵越不耐烦,郭易秦却越好整以暇,轻声说:“我想说的是,现在活着的方圆,是来自另外一个世界。” 第978章 :追踪昆仑 夏小韵现在的表情,就像听到了世界上最大的冷笑话,想笑,却笑不出来,就拿她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盯着郭易秦。 好像在看一个长了三条胳膊的人,觉得他好有趣啊,也很恶心。 拜托,大家都是有文化的人,尤其是你郭大少,更该是那种吐一口吐沫就算个钉子的主,请别再讲这种无聊的笑话了,好不好? 如果郭易秦说,经过他们慎重的暗中调查、大量取证后,发现方圆原来还有个卵生的双胞胎兄弟(也唯有卵生的双胞胎才能长的完全一样,就是一个细胞分成了两个),现在夏小韵等人所接触的方圆,就是他那个兄弟的话,夏小韵还有可能会相信。 因为那种可能性虽然很小,却不是没有的,网络小说里可是有很多这样的狗血桥段的。 可郭易秦偏偏说,现在活着的方圆,是来自另外一个世界。 仙界? 还是阴界? 郭家这些人不但飞扬跋扈,还相当的幼稚可笑,真以为仗着他们出身豪门,就能指鹿为马还得让别人也跟着信了? 夏小韵(还有劳拉)当前的表情,早就在郭易秦的意料之中,他自然不会在意小夏那双桃花眼里的不礼貌神情,端起杯子又品起了白开水。 紧紧抿了下嘴角后,夏小韵才轻轻吐出一口气问道:“郭先生,你确定你现在的精神很正常,不惜花费十万块钱来找我,就为了跟我说现在的方圆,是来自另外一个世界?” “我很正常。我找你,就是为了要告诉你这个消息,希望你再跟方圆交往时,能做到心中有数。” 郭易秦总算失去了跟夏小韵玩下去的兴趣,拿出手机翻了几下,摆在了桌子上后,这才说:“我以整个郭家的名誉来担保,即将为夏总你播放的这份音频资料,真实性是百分百的。” 夏小韵虽说对郭家半点好感也欠奉,但还是能从郭易秦当前的郑重态度中,看出他是在说真心话,把即将脱口而出的冷嘲热讽(你们郭家也有信誉么)咽了下去,说:“好,我相信你。” 她是真感兴趣了,想听听这份音频资料怎么说,才能让人相信方圆是来自另外一个世界。 这世道,朗朗乾坤的,啥时候连鬼也能随便跑出来装人了? 郭易秦又问:“夏总,你认识,或者听说过铁辽的名字吗?” 夏小韵不认识铁辽,却听说过他的名字,知道他是方圆曾经的战友,两年前更是跟方圆一起前往北朝地下古城,历经九死一生做了件大事。 “只是听说过。” 夏小韵回答说:“据说那是个相当热血的好男儿。” “他确实是个好男儿。” 郭易秦说:“可夏总你肯定不知道,就在前几天,铁辽差点死在方圆手里。” 不等夏小韵再问什么,郭易秦手指在手机屏幕上轻点了下。 手机内,马上就传来铁辽跟方圆相当清晰的对话。 刚开始时,夏小韵脸上还带有似笑非笑的轻松。 可很快,她就轻松不起来了,只是用手紧紧攥着签字笔。 音频的时间并不长,也就是数分钟而已。 办公室内很静,铁辽跟方圆对话的声音,听的很清楚。 随着铁辽纵身投进水中的噗通声响起,所有声音都嘎然而止,仿佛整个世界都忽然陷进了让人窒息的死寂中。 就连夏小韵的呼吸,都好像已经停止了,直到大大的落地窗外上空,有一架银白色的客气从白云中轰隆隆的掠过,整个世界才一下子恢复了该有的正常。 望着那架很快就消失在云层中的客机,方圆抬手擦了擦额头上的汗,低声咒骂了句什么,拿着腰带的双手哆嗦了几下,提上了裤子。 别人只要一提到俄罗斯,肯定会想到一个地名:西比利亚地区。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西比利亚地区已经变成了‘冷’的代名词,只要想到这个地方后,哪怕是热的满头大汗,也会觉得有阵阵清凉之意出现。 其实,国土面积接近有华夏两个大的俄罗斯,不但有气温相对较低的东西西比利亚地区,也有着很长的沿海线,更有热腾腾的沙漠地区(主要分布在伏尔加河到里海沿岸的高加索附近地区)。 方圆是没兴趣去浏览俄罗斯的境内沙漠,他只想用最快的速度,从莫斯科一路向南,来到边境线(俄罗斯与外蒙)后,横穿成吉思汗家乡的一角,再辗转跑进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的罗布泊。 这无疑是一场道路极其复杂、艰难的旅程。 方圆很想坐飞机,直接从俄罗斯飞到外蒙最西南城市,然后再驱车去罗布泊,那样就轻松许多了。 不过他想到昆仑不可能坐飞机--那个心灰意冷的傻瓜女子哦,在自暴自弃后肯定会凭着她的一双脚,徒步上万里去罗布泊的。 方圆绝对是这个世界上最了解昆仑的人:有谁,连他自己的影子都不了解呢? 所以他才决定驱车赶往那边,并按照他对昆仑某些习惯的了解,一路上搜寻她走过的痕迹。 假如昆仑是正常人--正常人跑那么远的路,才不会徒步,更不会夜宿时不住酒店,而是露宿荒郊野外的。 方圆完全可以找筛子帮忙,让他通过远程操纵,来彻查莫斯科南下所有城市的酒店、宾馆的住客登记表,这样就能轻易查出她目前已经到了什么位置。 很遗憾,昆仑不是正常人。 她在单独行动时,不但不会下榻酒店,甚至都不会选择通过市区,只会从荒郊野外绕道而过。 荒郊野外的,哪有什么摄像头? 相比起‘人才济济’的华夏来说,拥有大片国土面积的俄罗斯、外蒙,总人数加起来还不到一点五亿(其中外蒙只有不到两百七十万人口),荒郊野外的哪有什么人? 所以要想通过筛子来查出昆仑的下落,不能说是很难,只能说是不可能。 更何况,方圆的手机早就在森林中跟阿蓝黛娃搏杀时丢失了,要想联系到筛子也很困难。 方圆倒是曾经想过,直接乘坐飞机率先跑到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像某位‘守株待兔’的农夫那样,耐心等候昆仑的到来。 可惜哦,塔克拉玛干沙漠貌似没有围墙,只要方圆守在所有人必须经过的大门口,就能等到昆仑--那可是长达数千里的大沙漠,估计鬼也不知道昆仑要从哪儿走进大沙漠的。 方圆还想过:不行就干脆跑到九幽世界的出入口,从那儿等昆仑。 但问题是,他得等多久,才能等到昆仑的出现? 思前想后的,方圆只能选择了从莫斯科驱车南下,一路上都在搜寻昆仑经过的踪迹。 每个人都有着她自己固有的习惯,比方昆仑露宿荒郊野外时,受不想被人发现的隐藏本能,总是会就近折一些树枝、荒草啥的编成帽子戴在头上,双手抱膝的坐在树下,或者山坡下坐睡。 以前俩人野外作业(就是蹲点)时,方圆从来都是怎么舒服怎么躺,偶尔在清晨时分醒来时,就能看到昆仑已经醒了,正扬起下巴望着月亮(没有月亮,她也能找到那个时间段月亮该呆的方位)发呆,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昆仑露宿时总是会戴一顶帽子、天亮后还会把帽子很认真放在休息处的习惯,就成了方圆唯一能追踪她踪迹的要点。 除了方圆外,也就山羊知道昆仑的这个习惯了。 一路上,为了找到昆仑曾经戴过的‘草帽’,方圆可是把眼睛几乎都瞪裂了。 总算工夫不负有心人,方圆离开莫斯科第三天时,终于在远离某城市足有二十公里的一片树林旁,发现了一顶草帽。 树林边有座已经没有了顶层的小破屋,就在简陋的砂石路旁--绝对是当地的上帝他老人家,可怜方先生瞪的眼珠子生疼了,才在暗中指点着他拐上了这条坑坑洼洼的砂石路,发现了昆仑曾经戴过的草帽。 看到那顶草帽后,方圆就像看到个绝世美女那样,车子还没停稳就开门扑了下来,一把抄起草帽放在鼻子上,闭上眼深深吸了一口气。 早就说过了,毛驴从来都不满大哥会有一个比它嗅觉还变态的鼻子,被他嗅过的味道,一辈子也不会忘记。 尤其是昆仑的味道。 方圆可以百分百的确定,草帽就是昆仑戴过的,这就证明她确实从这儿走过。 只要发现了昆仑的踪迹,对方圆来说就是一种极大的动力,鼓舞着他顺着那条路继续向前。 方圆根本不知道,他在走后没多久,一辆不起眼的越野车就停在了小破屋前。 一个让他看一次,就恶心一次的大胖子,拣起他郑重摆放好的草帽,也放在鼻子上仔细嗅了嗅,胖脸上就露出了神秘的笑容。 今天,已经是方圆发现昆仑戴过的草帽后的第五天了。 他明明开着拥有野马般速度的悍马,却得像腿脚不便的人那样,慢慢前行,每天最多走一百公里,这算不算是一种折磨? 没办法,当初他既然犯过错,那么就得接受该有的惩罚。 好像看出方圆心甘情愿接受惩罚了,上帝再次对他怜悯了起来,这才让他在已经过去的五天时间内,连续五次找到了昆仑曾经戴过的草帽。 如此精准的发现,让方圆有些怀疑:是不是暗中有人,在假冒昆仑故意留下草帽,指引着方圆走向一条不归路? 可问题是,方圆灵敏的嗅觉能告诉他:草帽上遗留的气息,确实是昆仑的。 而且他在昨晚发现的那个草帽面前,还发现了用脚搓地的痕迹。 昆仑为什么要用脚搓地? 因为她在地上写过一些字。 那是她的心里话。 这个数年前就被方圆抛弃了的女子,没有谁能有资格听她说说心里话,所以她只能告诉大地,以写字的方式。 写完后,再用脚搓掉。 昆仑这个新的习惯,还是山羊告诉方圆的:昆仑受伤时,他曾经在昆仑山上伺候过她一段时间。 第979章 :卡门,我来了 发现昆仑曾经写过的那些字的痕迹后,方圆才确定了没有谁在冒充她。 他确实在尾随昆仑走过的踪迹,一路南下。 九天的功夫,除了最后这五天走路就像爬那样,前几天方圆可是全速行驶的,幸亏莫斯科跟外蒙的距离,并不是太远。 更让他欣慰的是,俄罗斯与外蒙接壤的边境,距离塔克拉玛干沙漠也不是太远,说是横穿外蒙,倒不如说是仅仅是从外蒙最边缘的某区域穿过。 人口只有两百多万的外蒙,几乎没啥驻军在这边,有也是象征性的巡逻队,所以不经允许就穿越国境这种事对于方圆来说,几乎没有任何的难度。 只是他有些奇怪:本来径直前往东南的昆仑,从昨天开始忽然转向西南而行。 虽说从那边也能穿越外蒙国境,先走进大草原,再进戈壁滩最后跑去塔克拉玛干沙漠中,可无疑是舍近求远,至少远绕道数百公里,而且这边气温相对也比较高一些,方圆下来撒了一泡尿的工夫,就热的额头出现了汗珠。 手搭凉棚看了眼天上明晃晃的太阳,方圆从车里拿出一瓶矿泉水拧开盖子,一口气喝完,随手把空瓶子扔在路边草丛中,抬脚上了车。 在砰地一声关上车门时,方圆很随意的向后看了一眼。 其实他并不一定非得停车撒尿,之所以拐过一片小树林后就下来,那是因为他有种很清晰的被人追踪感。 这种感觉从他驱车狂奔几天、发现昆仑踪迹那天开始才有的。 鉴于职业的关系,方圆绝对算得上是追踪、反追踪的高手,尤其是特别灵光的第六感,已经帮他很多次躲过国际刑警的追捕了。 如果是放在以前,他只需耍几个小聪明,绕几个小圈子,再配上他出神入化的易容术,很快就能甩掉很可能存在的尾巴。 现在却不行,他怕把自己也饶晕了--就像最擅于撒谎的人,从来都是先把自己骗过了,才能让别人相信他的那样,方圆在躲藏起来时,就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会使出什么手段,会藏在哪儿。 说起来好像是个笑话,但实际上这才是真正的高手。 他唯有紧随捕捉到昆仑的蛛丝马迹,慢悠悠的向前走,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跟踪他的那个人,无疑是个高手,这么多天过去了,方圆始终没有发现那人的行踪,就好像人家跟在他屁股后面,只是因为大家是同路。 方圆猜测,跟踪他的人,很可能是俄罗斯的秘密特工,毕竟他是盗圣白展堂的身份,已经算不上什么大秘密了。 这次盗圣忽然出现在俄罗斯境内,不能不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这才派遣高手暗中跟随他,来监视他在境内的一举一动。 可能是那些人也知道盗圣不好惹吧,所以才没干脆露面亮出证件,请方先生他们走一趟--他们只希望,能平平安安的把这个瘟神送出境外就心满意足了,实在是没必要因为立功,就招惹那把最可怕的刀,把脑袋割下来。 没谁不珍惜自己的脑袋。 既然是这样,方圆也就抱着井水不犯河水的心思,好整以暇的南下:大家都是出来混得,确实没必要为了工作就闹出可能掉脑袋的误会。 大中午的公路上,来往的没多少车辆,而且大部分都是拉矿石的重卡,这儿距离边境线已经不远了,就算方圆沉住气的开车,天黑前也能赶到。 没发现有什么可疑的车辆后,方圆摆了摆脑袋,点上一颗烟驱动了车子。 到底是能适应任何复杂路况的悍马,虽说价格贵了点,不过却特别耐折腾,尤其是车子自身带有强大的探照功能,车载音箱质量更是好的没法说,坐在座椅上跟坐在高档真皮沙发上没啥区别。 折向西南方向后,通往边境的道路就只剩下了这一条,而且道路两侧都是难行的丘陵地带,荒草、树林遍布的无路可行,所以方圆倒不用担心会追岔了路,只要向前走就行了。 打开cd,听着宛转悠扬的钢琴曲,方圆又抬手往下一拉,九英寸的液晶显示器导航仪,从上方垂了下来,缓冲了几秒钟后,就开始报告车子当前的位置。 这车子拥有gps定位系统,阿蓝黛娃肯定能莫斯科查到他当前精准的位置。 不过方圆不担心行踪被暴露,更不在意阿蓝黛娃会趁机在边境线上把他干掉,如果她真敢豁出去的干掉他,压根不会让他安全离开莫斯科。 吸血蝙蝠的恐怖势力,还不是某个人能抵抗的。 方圆之所以确定阿蓝黛娃不会豁出去,那是因为很清楚她现在还没有腾出手来,刚接任老大的位置,内部还有很多事没理顺呢,这时候要是再下达对方圆的暗杀令,摆明了是自己找不利索。 “前方两百八十公里,卡门。” 戴着大墨镜的方圆,一只胳膊肘搁在落下的车窗上,吹着口哨不时向道路两侧乱看时,导航仪发出的温柔女音,从耳边响起。 卡门,很熟悉的名字啊。 听到这句话后,方圆眉梢微微皱了下,抬头看向显示器。 显示器上那个代表本车的红点,正在一点一点的向前缓缓移动。 距离接近三百公里,导航仪就报出了这个地名,那是因为前行三百公里内,只有这一个地方有地名,其它地方都是无名荒野。 “卡门,卡门,卡门--唉。” 方圆看着显示器,接连自言自语了三遍后,轻轻叹了口气。 这才离开莫斯科九天,就在十天前方圆还曾经看过吸血蝙蝠总部收藏的一份高级机密报告,当然不会忘记卡门是什么地方了。 上世纪三十年代末期,在俄罗斯跟外蒙接壤的边陲小镇,曾经发生过相当诡异的事件,三百多居民在某个晚上离奇遇害,杀害他们的凶手,是一伙跟他们相同样子的人。 这件事的最终结果,是连累数百的前苏军队,也成了那次世间的殉葬者,间接受牵连的人,更是不计其数,前苏被迫用重型武器,远距离把这地方轰炸成渣,并派重兵把守,直到二战发生后,那些军队才被撤走。 距离现在已经八十多年的卡门惨案,也就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地成为了传说。 相当真实、诡异还是无解的传说。 方圆做梦也没想到,他在十天前才拜读了卡门惨案的真相,今天竟然接近了这地方。 那是昆仑前去的地方,一个曾出现过两个相同人的诡异地方。 去塔克拉玛干沙漠的路有很多条,从卡门折向东南无疑是最远的,也是最难走、最荒无人烟的,昆仑却偏偏选择了走这条路--就是打死方圆,他也不相信这是昆仑自己的选择。 有人,在‘指点着’昆仑走这条路,去那个卡门小镇。 方圆还能肯定,昆仑也早就发现有人在‘指引’她,却没有抗拒,就这样一路赶来了。 本来,依着昆仑特别谨慎的性子,在发现不对劲后,只要跟她没啥关系,她就会做出最正确的反应,远远的避开。 她不是怕麻烦,更不是怕事,她只是没耐心去多管闲事而已。 现在她甘心被指引到这儿来,还不是因为她感觉被这个世界再次抛弃了,彻底丧失了活下去的信心,已经不在意任何危险了。 最勇敢的人,就是不想再活的人了。 昆仑不想活了,方圆却对这个世界很迷恋,还不想掺和跟他没关系的诡异事件中。 不过既然昆仑已经来了,别说是卡门小镇了,就算是正在喷发的火山口,他也会义无反顾的跳下去。 他已经伤过那个女子的心,圆死也得找到她,请她原谅他的愚蠢。 或许有这种想法的人,本身就是愚蠢的,但人这一辈子,不可能总聪明,那样老天爷会不满意的,偶尔犯傻一次找点苦头吃,那个老东西才会觉得爽。 方圆这次就是要让那个老东西去爽了--不让他爽不行啊,要不然他下半辈子都得遭受内疚的强烈谴责。 嗯,配合老天爷去爽,是每一个子民应尽的义务。 方圆只希望,他在把老天爷给伺候爽了时,能不能放过昆仑? 昆仑,只是一个受殃及的无辜者,那个‘指点’她一步步走向卡门小镇的人,主要目的是方圆。 昆仑只是诱饵,被一根看不见的线给拴着,吸引方圆这条大鱼跑去卡门小镇。 至于人家为什么要让他去那个鬼地方,方圆不想费脑子去猜--你今年才刚满十八岁,会去想你百年之后去干嘛吗? 方圆只是去分析是谁在暗中,吸引昆仑前往卡门小镇。 他想来想去,只想到了一个人,那就是漠北北。 至于早在昆仑从莫斯科南下时,漠北北还留在蝙蝠山上残害铁辽,貌似时间上有些不对劲--不过漠北北要想后发先至赶到昆仑前面,做套指点她去哪儿,还是很轻松就能办到的。 “唉,漠北北,你就不能少折腾点吗?” 方圆叹了口气,有些烦躁的把导航仪推了上去。 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尽管他早就做好跟漠北北拼死相搏的准备,可随着距离她现身越来越近时,心中却有股子莫名的烦躁。 他不想跟漠北北死拼。 在方圆内心深处,漠北北不是那个杀人不眨眼的冷血魔头,就是他所熟悉的漠北北,一脸单纯羞怯的模样,像个高中生那样的邻家小妹。 方圆也知道,他有这种想法是很危险的。 说不定,漠北北以单纯的形象出现在他身边,就是为了要搅乱他的心,让他无法拿出全部力量来跟她相拼,最终只能眼睁睁看着她狞笑着,杀光他身边所有亲近的人,再把他囚禁起来,用她的妖魅,她的阴毒狡诈,来胁迫他顺从,来达到她最终的目的。 他明明已经‘猜出’了漠北北为什么要这样做,却没有任何办法来调整好心态,只是猛地跺下油门,目视前方低声说:“卡门,我来了,你准备好了吗?” 第980章 :道路尽头是堵墙 两百八十公里的路程,要是放在高速公路上,根本算不上啥事儿,最多用两个来小时,方圆就能驱车赶到。 只是这边明显没有高速公路,而且越往南走,砂石路的路况也越来越糟糕,就算悍马车能耐折腾,可它终究不是无论在任何路况上都如履平地的坦克,深达半米的水洼随处可见,别说是全速前进了,能够保持四五十脉的车速就很不错了。 逐渐的,那些运送矿石、木头的重卡车也看不到一辆了,道路两侧的荒草、树林明显茂密了很多,甚至都长在了路中间。 道路上长草,只能说明一个问题,那就是很少有人来这儿。 不时的,有兔子等小动物出现,受惊后飞一般的腾挪跳跃着消失。 当车子左前轮砰地一声‘砸’下一个水洼时,方圆竟然发现有一头毛色灰白的狼,从路边草丛中出现,眼神森冷且又贪婪的盯着车子,很快就消失了。 道路上长草,有狼出现,前方的路在荒草遮掩下,越来越不明确,幸好路边两侧有早就废弃了电线杆不时出现,指引着方圆向前。 这些电线杆,都是水泥打制而成的,是最简单、最粗燥的哪一种,灰白色的颜色在满目葱郁中看上去特别显眼,有的已经断裂了,从半腰处垂了下来,露出的拇指般的钢筋,弯曲的地方锈成了八号铁丝粗细。 看样子,指不定啥时候来阵风,就能把钢筋‘吹断’了。 方圆没有再下车,去搜寻昆仑的踪迹。 实在没那个必要了,向南方圆三百公里内,就这一条路,就算昆仑习惯了不走寻常路,她也无法从道路两侧的密林中穿行。 道路两侧的树林,绝对称得上是密林,不但有各种种类的树木紧紧相连,而且还有许多说不出的藤条依附在树上,编织成了粗陋的蜘蛛网样,任谁从里面走,也得挥刀斩断它们才行。 在没有必要的情况下,昆仑犯傻也不会走树林的--哪怕道路也已经变成了树林。 谁能想象道路上长满小树的样子? 荒草从路面上长出来这倒是很正常,可擀面杖粗细的小树,拱破路面长出来,这景色--让方圆想到了华夏的箭扣长城。 万里长城的箭扣长城,长约二十多公里,蜿蜒在崇山峻岭之间,上百年罕有人至,生命力极强的植物,从砖缝里钻出来,嚣张的成长着,就像一个个逃出地狱的恶灵,昂首朝天呲牙狞笑着。 这条路的路面坚硬度,当然比不上大青砖垒成的长城,道路上没有太粗的树长出来,还是因为这些树木没有擅于‘克艰’的松柏枣槐之类的硬木料,道路两侧荒野土质松软,唯有那些被‘排挤’的没有落脚之处的树,才会选择从道路上生根发芽,增长速度缓慢也就很正常了。 也幸亏路面够坚硬,阻碍了树木的疯狂成长,这才能让方圆挂低档、加足油门好像推土机那样轰隆隆的开过去,让那些小树哀嚎着被碾轧在地上。 “嗷!” 有凄厉的野狼叫声,从车子左后侧不远的地方传来。 马上,方圆又听到前面不远处,也有野狼在回应:“嗷!” 随着野狼的嚎叫声响起,方圆就觉得周围气温骤然下降了至少十度以上,就连天边的太阳都变成了红彤彤的颜色。 原来已经是傍晚时分了,方圆在不知不觉间,已经驱车行驶了一个下午。 野狼此起彼伏的叫声,提醒了方圆:小子,你已经被狼群盯上了,赶紧自己洗白白了等着大爷们来美餐一顿吧! 看着不断随着车子碾轧而过时倾倒的小树,听着野狼的嚎叫声,方圆忽然又想起他以前看过的一段地理知识。 话说当年半岛战争结束之后,北朝、南韩以妇女线(三八线)为国境,各自后退二十公里,作为缓冲地段来防御随时爆发的冲突。 当时那地方还是有很多小村庄的,毕竟半岛上人口也很密集,宽约四十公里的缓冲区域内,至少得有上百个村庄。 不过随着那段区域被划为双方的缓冲区,只用了六十年就变成了森林,据说已经有早就灭迹了的东北虎出现了。 由此看来,地球的自我修复能力还是相当强悍的,只要人类别再为了自己的利益、生存而可劲儿糟蹋环境,地球就能还动物们一个蓝天绿水的天堂。 根据吸血蝙蝠保存的那份高级绝密报告,卡门惨案已经发生了八十多年,距离二战结束也已经七十年,那么这地方在人类因为某种原因不得不撤出去后,植物界率先苏醒,用最快的速度恢复被人类破坏的环境。 看那些被碾轧过的小树,方圆相信晚来五年的话,道路就会彻底的消失在森林中,哪怕导航仪能精准标出道路(这条道路从来没改变过),也别想驱车跑这儿来了。 一只体型犹如小牛犊般的野狼,从车子后方十数米的地方出现,鲜红的舌头伸出老长,就像有血在滴那样。 从这只狼的毛发来看,方圆能看出它的生活相当不错,水滑油光的,不缺吃喝。 特么的,动物学家不是早就说过,野狼是一种相当理智的动物吗? 它们在不缺食物时,很少主动攻击猎物,尤其是人类。 让猎物吃的更胖更大时些,再适度捕杀,才是狼群的天性,它们可比贪婪成性的人类强多了(我们在荒郊野外无意中发现一个水塘,里面有大批鱼儿后,不是只拿走足够自己吃的,而是得一网打尽),怎么现在就开始打方圆的主意了呢? 方圆倒是很想停车问问那只狼(用刀子),不过在看到不断增加的野狼,都只是默默跟在车后没有做出任何布局的意思后,才明白是怎么回事。 三只以上的狼,就能相互配合、分工明确的捕杀猎物,这是它们的天性,也被人类誉为动物界内除了人类之外,最懂得配合作战的天生军事家。 据说,当年蒙古铁骑之所以能横扫欧亚大方,其军事战术就是从狼群捕猎中演化出来的(当然了,相传那本在中原广为流传的《三国志》,也帮了蒙古人老大的忙了,尤其是‘围魏救赵’这一招,更是被他们运用的炉火纯青)。 这些野狼出现在方圆车后,不是要捕杀他,而是因为方圆‘入侵’了人家的领土,迫使它们迅速昭告领土子民,枕戈待旦准备驱赶入侵者。 只要方圆不打算在这儿定居,它们只会礼送他‘出境’,不会发生任何冲突的。 方圆万里迢迢赶来这儿,可不是为了定居,跟这些地头蛇作战的,他只想用最快的速度赶到卡门,找到那个傻女子,跟她说‘我错了,我可能有点混蛋’,在取得她原谅后,再纵穿外蒙回华夏内地而已。 幸好今天中午时,方圆刚给车子加了汽油(车子后面,还有数桶汽油的,那是预备着去大沙漠中的,轻易不能乱动),不用下车加油,被狼群误会,只需加大油门往前闯就是了。 慢慢地,血红色的太阳完全藏在了云霞中。 天边的红色渐渐褪去后,就代表着黑夜来临了。 方圆打开了车灯。 车顶上横着的那排强光探照灯,雪白的光柱扫出去后,能让方圆看到很多一闪即逝的光点,有蓝色的,红色的,也有绿油油的。 方圆知道,这些光点是小动物的眼睛。 从光点的密度来看,方圆倒是很替车后那十数只野狼而感到欣慰:它们,才是不缺吃喝的幸运儿。 当狼群数量增扩大到十只以上后,就连老虎、熊瞎子都不敢轻易招惹它们的。 既然这样,方圆也没必要再忌惮这些地头蛇了,再说就算没有车子的保护,狼群也没本事把他怎么样的。 不过为了避免没必要的冲突,他还是把车窗都升了起来,用尽可能快的速度,沿着水泥电线杆的指引,向前驶去。 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 已经算得上是原始森林的卡门地区,夜色要比都市中黑好多倍,真正的伸手不见五指,显得车灯越发的亮。 当然了,就算没有车灯来照明,方圆同样能看清前方的道路。 “您已经抵达目的地,您已经抵达目的地,您已经--” 本着重要事情说三遍的国际原则,配置先进的车载导航仪,接连三次提醒方圆已经来到了卡门小镇。 说起当今流行的‘重要事情说三遍’,那么就提一嘴德国著名的哲学家德里希·威廉·尼采,尼大爷,因为这句话就是他最先说出来的,相信很少有人知道。 他更没想到死后那么多年了,他说过的某句话才红起来。 这就是卡门? 方圆抬起了踩着油门的脚,抬手打开天窗,站起来伸出半截身子,满脸疑惑的向四周看去。 卡门小镇沉寂七八十年后,会杂草横生,到处长满了树木,这一点方圆早就想到,并亲身经历过了。 只是根据人类已经适应现代都市的固定思想模式,只要是被称为小镇的地方,就算是七八十年没人居住,可也得有城镇的影子吧? 话说处于塔克拉玛干沙漠中、破落了一千多年的楼兰古国,在被人们发现后,不也是看到了城市的废墟? 那还是在风沙过后一片金黄的大沙漠上呢,这边环境可比那边强多了,就算被轰炸过,也不可能连废墟的影子都看不到的。 就在方圆怀疑‘重要事情说三遍’的导航仪,可能是受环境影响造成短路而说胡话时,猛地发现了不该发现的东西:前方数十米外,竟然忽然多了一堵墙。 这是一堵高达七八米的土墙,上面长满了杂草树木。 方圆之所以能肯定这是一堵墙,那是因为没有那座忽然出现在道路前方的山,会是直上直下的,高度一般,就像一条蜿蜒的长蛇,就这样很突兀的横在了前面。 没有任何的征兆。 背后,也是死一般的安静,那些野狼更是不知啥时候已经不见了。 第981章 :墙两侧的毒域 道路尽头,是堵墙。 不过这也没啥奇怪的。 很多不方便市民参观的军事禁地,不也总是在公路的尽头吗? 这就像你半夜出门在路边忽然遇到个美女,浪兮兮的主动勾引你那样,正所谓穿李圆,一切皆有可能。 奇怪的是,这堵长满了杂草小树的墙出现在方圆视线中后,那些跟踪而至的狼群忽然不见了--如果这还算不上奇怪(这堵墙,也有可能就是那群狼领地的边境了,它们礼送方圆到这儿后,就撤退了),那么为什么别的小动物,甚至连虫儿的叫声都不见了? 貌似,虫儿就算拥有自己的领土,可也不会占据这么大的面积吧? 人在发现暂且还没搞清楚的情况时,能够冷静的考虑一番,这是一个能活更久的主要原因。 方圆就是这样的人,在发现周遭环境很不对劲后,也没着急下车,双手撑着天窗提起双腿,就坐在了车顶上。 先点上一颗烟。 都说吸烟有害健康,可各国都在造,都说吸烟有害健康,人们在遇到某些事时,只要能点上一颗烟,就能让心跳放缓,大脑运转速度加快,变得更冷静。 看来,任何有害的东西之所以能长久存在,就有着它无法代替的作用,这就叫存在即有理。 人处在冷静状态下,无论是嗅觉、视觉还是听觉,包括那种神秘的第六感,都会异常的活跃,能捕捉到任何不正常的东西。 比方方圆在第四次吐出烟圈时,已经能听到车后七八十米之外的地方,就有虫儿的叫声传来,但向前数十米直到那堵墙面前,都没有任何的虫儿叫声。 车下的荒草,也稀疏了很多。 随处可见的树木,也没有一颗是直立的,全都是曲里拐弯的,只有树头上面有叶子,下面却是光秃秃的枯枝。 就仿佛,这些树木都是用铁丝弯成的那样,大风一吹就无法保持它的直立性,随着东南西北风偏向了东南西北后,就保持被刮弯的样子,树头向上生长。 无论是脚下的荒草,还是上方的树木,都像一群营养不良不说,还是基因差劲的孩子,个个都呲牙咧嘴的瘦骨嶙峋,只有一个大脑壳,外加一个大肚子。 方圆抬手,随便摘下了一片树叶。 这是俄罗斯常见的白桦树,本来应该很是挺拔的树身,诡异的弯曲着,树叶也比方圆一路上所看到的白桦树树叶小、薄很多。 先用鼻子嗅了嗅,有种难闻的味道。 正常的白桦树树叶,应该会散出淡淡的木腥气息才对,绝不是这种顽童把尿撒在破锅里,再放在火堆上烤的那种骚腥味。 方圆能肯定没有谁会在这儿无聊的撒尿,又恰到好处的让他摘下了这片树叶,所以在放进嘴里轻轻嚼了几下时,倒没有任何的心理负担。 很苦,很涩。 这是大多数树叶的味道,不过接着就有腥甜味从味蕾上传来。 树叶有毒。 看来,车下那些‘营养不良’的荒草,也应该有这种能催人反胃的味道。 怪不得野狼在接近这堵墙后,就不再跟进,该随处安家的虫儿,也没谁跑来这儿过生活呢,原来这堵墙前的这片宽达上百米的区域内,所有很平常的植物,都变成了毒树,毒草。 让正常植物变成有毒体,可不像国内那些无良果农那样,拿着盛有膨胀剂、催化剂的小瓶子,挨个水果在里面泡那么简单。 树木本身,就携带了毒性,这也是它们为什么发育不良的主要原因。 让树木中毒的法子,最直接的方式就是浇灌毒水--问题是,树木承受不了后,就会逐渐枯萎,最终身亡的。 所以就算给它们浇灌有毒液体,也得把握好一个度,绝不能把它们毒死,还得让他们慢慢成长,哪怕是缓慢一些呢。 没有个三五十年的功夫,是做不到这一点的。 方圆挥手间,刀光一闪斩断了一颗碗口粗的白桦树。 被陌刀斩过的树身创口,就像用刀子割开豆腐那样,很是光滑平整,树木年轮清晰可见--从树干年轮上判断出这棵只有碗口粗细的白桦树,已经四十多岁这件事,对于任何人来说都不是一个难事。 谁能想到,四十多岁的白桦树,才有碗口粗细? 这是严重的营养不良啊,肯定是中毒所致,没有死去,能坚强的活下来就已经很不错了。 更让方圆感到恐惧的是:被陌刀斩过的树木切口处,竟然慢慢地冒出一层黑水。 如果现在手边有只兔子,请它拿舌头舔一下的话,估计马上就能蹬腿而死。 什么毒,这样可怕? 什么力量,能有这份大耐心,用数十年的时间,慢慢把这片区域培养成了毒树林? 方圆再次抬头向四周打量时,忽然有了胸闷气短的感觉。 这是中毒的表现。 毒气。 毒气来自于周围植物们的呼吸,形成了一条宽约上百米的毒气空域,以那堵墙为起点向外辐射。 幸亏周边植被茂密,空气流动性极差,所以这些植物呼出来的毒气,才只能呈半静止的状态,总是呆在这片区域内。 随着气温的降低,将会出现一层薄薄的雾。 任何人长时间滞留此处,毒气都能随着他的呼吸入侵,继而伤害他的神经系统,先出现呼吸不畅,继而神经错乱,然后休克,最后倒地挂掉。 方圆只知道自己是刀枪不入的,男人功能是强大的,脸皮是奇厚的--却没把握自己是百毒不侵的,滞留原地尽情呼吸一个晚上也会把毒气当做安神香的。 所以还是早早闪人才是王道。 后退? 耨(no)。 方圆从莫斯科千里迢迢的跑来这儿,就是为了寻找昆仑的。 就目前情况来看,昆仑也应该经过这片毒域:嗯,就是毒域。 她当然也能从毒域没有动物的生命迹象、呼吸不畅中看出什么,迅速离开。 她在被方圆第二次抛弃后,诚然是想去罗布泊送死,却不会想死在这儿。 生性倔强的昆仑,既然来到这儿,那么肯定会去那堵墙后面看看。 那堵墙后面,又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情况? 是不是毒物遍地,白骨嶙峋如同鬼域? 方圆不知道。 就算他站在悍马车的车顶上,也看不到那堵墙的后面。 而悍马车,当然也无法忽然长出翅膀来,飞跃那堵墙。 有车的时候却让方先生徒步前进,尤其是在当前路况最复杂的环境下,他当然更不愿意了,稍稍想了下后,就分身跳下了车子,在雪亮的车灯光柱下疾步向前。 他很快就来到了那堵墙前。 这是一面土墙,要不然不会长满杂草小树,墙角下也有厚达半米的夯土,这是风吹雨淋的结果。 方圆抓着那些小树,很轻松的就爬上了墙头,向后面看去。 墙后面就像前面那样,极目望去就是黑压压的森林,上百米开外后,树木才猛地长高,有夜鸟的呱噪声偶尔传来。 墙的这边,跟墙的那边一样,都是以这堵墙为中心点,向两侧辐射出宽达近百米的毒域,形成了一条两侧看不到尽头的隔离带,向前百米后才恢复了正常。 这给了方圆一种错觉:这堵墙才是毒源体,距离它越近,就中毒越深。 墙体不算厚实,应该在一米左右,夯土打就,如果不是上面长满了野草,估计早就被风吹日晒轰然倒塌个比的了。 墙体的厚度,还远远扛不住马力强劲的悍马车,就算撞不倒它,可给它撞个窟窿穿过去还是很轻松的。 荒无人烟的森林中、卡门惨案的所在地,怎么会忽然多了一堵墙? 方圆不用费太多的脑子,就能猜到这就是卡门惨案发生后,前苏当局在用重炮远程轰炸过,为确保那些无法解释的高度机密,才铸造了这堵墙,以防有没死的‘妖孽’,会跑出来危害世间。 不过很明显,前苏军方就算重兵把守在卡门小镇外围,不允许任何用两只脚站着走路的动物来往,也不会搞出宽达两百米左右的毒域。 这段毒域,到底是怎么出现的,好像并不是方圆当前能考虑的。 他胸闷气短的感觉,越来越严重了--可能是心理因素? 谁知道呢。 方圆只需知道他得尽快离开毒域才是正确的,转身踩着那些小树,双臂展开好像一只小燕子那样,轻飘飘的跑了下来。 重新启动车子后,方圆先按照缓慢速度向前行驶,把那些挡着路的小树都碾轧在地上,再迅速后退到原点,踩住离合器加大了油门。 车子马达发出低沉的怒吼声,在离合器猛地松开后,车轮在地上急促转动着,带花子把一些树叶、荒草狠狠甩了出去时,就像一头突然失控的公牛那样,猛地向前狂冲而去。 咣当一声闷响,急冲的悍马车车身猛地停顿了下,接着就像脱缰的野马那样,呼啸着飞了出去。 果然,这堵墙挡不住悍马车前进的脚步,墙体也没被撞崩塌,只撞出了一个大洞,这就已经足够了,就是不知道阿蓝黛娃有没有给车子买车险,没有的话可以联系兄弟一个朋友,他两口子都是做平安保险的,服务态度超好不说,还有惊喜哦-- 车子穿透墙体又在空中飞出七八米后,才轰然一声落在地上,猛地再跳起,死人诈尸那样,把开车的方先生给颠簸的不轻,却没有丝毫停留,吼吼叫着继续前行。 百米宽的毒域距离,只是眨眼之间就走完了,来到了有虫儿叫的森林中后,那些生长正常的树木,才迫使方圆不得不放缓车速。 车子再次变成了耕田的老牛,速度缓慢却片刻不停的,把一棵棵不怎么粗壮的树木碾轧倒在了地上,走向了森林深处。 哦,不,是卡门小镇的深处。 几十米后,方圆眼前忽地豁然开朗。 残破的砂石路上,只有荒草,却没有了树木,再也无法遮挡方圆看向道路远方的视线。 很远很远的道路尽头,有代表着文明社会才会有的灯光,像鬼火像星星更像眼睛,一眨一眨的。 第982章 :他看到了家乡 那不是鬼火,也不是星星,更不是眼睛。 那就是灯光。 就像你在任何一个边陲小城的街道上,看到的那种简陋的街灯,每隔数百米才有一根,灯光昏黄的只能让人觉得天更黑,夜更孤独,就算有飞机从上空飞过,也看不到。 墙那边是森林。 墙这边也是森林。 森林的深处,却有一条不宽却很平整的道路,有一座能够供数百人生活的建筑。 还有一条小河,围绕着那片建筑。 小河的东南角落(也就是方圆所处的位置),河面上架着一座石拱形的小桥。 走过小桥,就能看到一条不宽却还算直立的街道,右侧是建筑,左侧是河岸,岸边还栽种了一棵棵的垂柳,风吹来时柳条随意甩洒着。 街道上没有人,只有一条不知道谁家养的黄毛狗,看到方圆的车子开过来后,赶紧从墙根处爬起来,冲这边狂吠了几声。 那声音,让方圆想到了毛驴,心中腾起一股子暖意,把车子停在小桥前面熄了火,点上了一颗烟。 毫无疑问,这儿就是卡门小镇。 那个早在八十年前的某个晚上,镇上的所有居民,除了被带走的那数十个十岁以下的小孩之外,其他人都被一群跟他们相同样子的人斩杀殆尽的卡门小镇。 吸血蝙蝠收藏的那份绝密报告中写的很清楚:当两百多前苏军人,忽然变成四百开始自相残杀后,前苏当局就当机立断,调遣重型武器远距离把这边轰炸成渣,又派重兵把守在外。 至于那道长城般环绕小镇的墙,是不是前苏当局搞起来的,这好像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本该被前苏军方调遣重型武器轰炸成渣的卡门小镇,就算没有被夷为平地,也该变成一片废墟才对,实在没有理由会保持着如此整洁的‘镇容镇貌’,处处都透着一股子方圆熟悉的温馨。 慢慢地,方圆笑了。 没办法,太熟悉了。 自从三年前他遭到花小妖那个小妖精的‘追杀’,夹着尾巴狼狈逃窜回唐王后,可是乖乖干了大半年的快递员。 每天早上天刚亮,方圆就会骑着他那辆破三轮车,带着无精打采的毛驴,驶出胡同后左拐前行最多八十米,就会驶上一座青石板小桥,踏足新城区的地界,去崔家区三号网点老陈那儿清点快递。 那段时间,是方圆十三岁之后到现在,最最平淡无聊也最最温馨悠闲的日子,值得他去怀念一辈子。 自从认识夏小韵后,方圆就麻烦不断,总是在外‘出差’,包括这次。 可无论去哪儿出差,方圆无聊时都会想到青石板小桥,沿岸的垂柳,他所熟悉的老城区。 能想到,并不代表着能看到。 可如果在远离唐王万里之遥的卡门小镇,看到这熟悉的一幕呢? 方圆该不该笑? 当然该笑。 无论怎么样,能够在这儿看到原汁原味(建筑、格局)的老家,方圆都得欣慰的笑着,再次打开天窗爬起来,盘膝坐在车顶上,点上了一颗烟。 坐的高,看的就会远,就像视线开阔了,思维能力就会越加活跃那样。 这不是卡门小镇,这是唐王老城区,最起码也是东南一角。 这不是在做梦,因为再真实的梦境,在被燃尽的香烟烧到手指头火辣辣的疼后,也会醒来。 方圆看到的,都是真实的,就像他现在是无比清醒的,没有做梦,也不是出现了幻觉,他确实在本该看到一片废墟的卡门小镇时,看到了他的家乡。 远在俄罗斯西南边陲森林深处卡门小镇旧址的唐王老城区。 那条发现车子来到后,就冲这边狂吠了几声的黄狗,顺着河边溜溜的跑了过来,站在小桥上跟坐在车顶上的方圆,默默的对视着。 方圆屈指弹开烟头,试着冲那条狗叫道:“毛驴,过来!” 这条毛发土黄的狗,就是方圆记忆最深处的毛驴。 “锥,锥锥!” 站在小桥上的毛驴,听到大哥呼唤后,轻叫了几声马上就冲了过来,灵敏的蹦上车头,扑进了方圆怀中,尾巴疯狂的摇摆着,伸出长长的舌头去舔他的脸。 方圆没有拒绝。 相反他很享受这种被舔的感觉,如果这条狗真是毛驴的话。 要想鉴别毛驴的真假,方圆有很多办法,但最直接,也最有效的办法却有两个。 一个是检查毛驴的皮肤--在它脖子右侧的腿上方,有一个一分硬币大小的伤疤,那是被子弹洞穿过的,是某个大坏蛋躲在暗中拿手枪暗算方圆时,毛驴及时蹦起来为他挡住子弹留下的纪念。 也被方圆视为兄弟友情的见证。 这条狗的脖子左下方,真有一分硬币大小的伤疤--它,真是毛驴? 方圆笑眯眯的轻抚着它的脑袋,从口袋里掏出几张钞票,抬手撒了出去。 这几张钞票,是方圆中午吃饭时的找零,几百(卢布)块而已,也就够买一盘红烧牛肉的。 毛驴是个财迷,比大哥还要爱钱的财迷,从来都是杜绝浪费的,更对方圆当前这种随手撒钱的败家行为而不忿,马上就挣出他的怀抱,纵身扑向了那些随风飞扬的钞票。 看着去追赶钞票的毛驴,方圆脸上的笑容终于凝固了。 总共是七张钞票,毛驴费了老大的力气,才全部找回来,拿嘴叼着连蹦带跳的蹿上车顶,放在了方圆怀中,很不满的锥锥叫了几声。 “唉,毛、毛驴,暂且就叫你毛驴吧,你能告诉我这是咋回事吗?” 方圆抬手,在毛驴嘴巴上拍了拍时,看似随意的掰开它嘴巴,看了眼它最后那颗牙齿。 谁家的狗子不但会喝酒,还爱吃糖,结果吃出蛀牙来了? 好像也唯有毛驴那条贱狗。 哪怕只是在短短半秒钟内,方圆也能清晰的看到,毛驴嘴里最后面那棵牙齿是蛀牙。 他的心,再次沉了下去,荡起了无比的茫然。 从毛驴身上‘与众不同’的特点,以及它‘爱财如命’的好习惯,无论方圆心中有多么的不愿意,都得承认眼前这条狗就是毛驴。 眼前的建筑,就是他所熟悉的家乡。 难道说,我在森林中穿越回到了唐王? 可就算我穿越回到了唐王,新城区内那宽敞的马路、高耸的大楼、闪眼的霓虹灯、全天候都来往的车子、盛满保险套的垃圾箱--又在哪儿? 方圆回头看去,后面只有黑压压的森林,一条不宽的砂石路,从森林深处蛇一般的延伸过来,没有老孟两口子的混沌包子铺,没有灯红酒绿的酒吧,自然也没有半夜真空穿裙子压马路的小妹了。 只有青石板小桥,小桥后那条他很熟悉的路,以及注定会永远存在他脑海深处的老城区,东南角。 昆仑有没有来这儿? 方圆不知道,当下也没心思去考虑其他问题了,抬脚从车上跳了下来,冲毛驴(暂且就把它当做毛驴吧,也许可能它就是真得毛驴,被能复制唐王老城区一角的某位大神,给带来了这儿)打了下响指。 毛驴马上一跃而下,摇着尾巴抢先跑上了小桥。 小桥上的青石板,已经被磨得油光水滑了,就跟方圆所熟悉的完全一样,包括桥栏杆左边那个没了半截脑袋的小狮子。 方圆走在街道上,脚步声在夜里很静,哪怕他穿的是运动鞋。 在走向他家胡同口时,方圆的脚步停顿了下,他倒是很想在右边墙上砸下块水泥皮子来,鉴定一下它的年限。 从唐王老城区方家胡同出来后左拐,就是某食品加工厂的南墙,比方圆存在的时间还要早(老城区内是不能随便大兴土木的,能凑合就凑合,哪怕是再破烂),依着他跟山羊学到的鉴定古董知识,差不多能鉴定出这堵墙上的水泥皮子存在多久了。 不过他没这样做。 就算能从建筑物上鉴定出来此处存在多少年了,那又怎么样? 唐王的整个新城区都不见了,老城区也只能看到东南一角,大概够住数百口人的样子了,加工厂的围墙是啥时候起来的,也就无所谓了。 方圆脚步停顿了下时,听到有孩子的打闹声从加工厂的墙那边传来,很真实,不是幻听。 “锥,锥锥!” 已经走到方家小胡同口的毛驴,回头轻轻叫了几声,跑了进去。 方圆迈步走去。 他记得很清楚,夏小韵死皮赖脸的住进他家里后,曾经在胡同口栽种了两棵龙槐,张牙舞爪的让人看着很不顺眼。 这儿的方家小胡同口没有,很干净,就跟夏小韵没住进去之前那样。 胡同半道的邻家屋山上,有个瓦数不高的灯泡,散发着昏黄的灯光。 现在最晚也就是晚上十点多钟,方圆猜测着。 这个季节的这个时间段,唐王老城区的居民们,才不会憋在家里呢,早就三三两两的跑去河堤上遛狗、哦,不,是遛腿了,不可能一个人也没有。 这儿就是一个人也没有,好像过着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小日子。 方圆经过秦小冰租住的宅院前,特意看了一眼。 大门紧闭,没有挂锁。 方圆前邻姓崔,早在他四五岁时,人家就举家搬到了别的城市内,只把老宅当做根源所在保留了下来。 四五岁的孩子长到方圆这么大后,是记不清前邻的人啥模样,甚至连他们名字都已经不记得了。 方圆想抬手敲门,却又缩了回来--他怕,是真的怕,給他开门的人会是秦小冰。 他所熟悉的家乡、毛驴出现在这儿,就已经让他灵魂战栗不安了,要是再出来个秦小冰,方圆不知道自己该怎么面对现实。 缩回手,方圆艰难的咽了口吐沫,走到了自家大门口。 还得提到夏小韵--在方圆装死的那一年多内,她可是花大力气重新装修了方家的,大门也换成了白铁皮的,上面还有两条银龙。 他现在看到的大门,不是白铁皮的,是他最熟悉的木板门。 大门是虚掩着的,毛驴已经钻了进去。 方圆慢慢的抬手,推开了大门。 第983章 :他已婚三年 院子里有个葡萄架,葡萄架下有个石桌,石桌周围有四个石凳。 西墙根下,有棵比擀面杖粗不了多少的小柳树,但方圆卧室窗前却没有夏小韵栽下去的那棵石榴树。 西厢房,东边是厨房,进大门后左转就是南屋,充当浴室,洗手间。 门窗还是那种老式门窗--总之,方圆现在看到的家,就是夏小韵还没有装修过的那个家,绝对的一模一样,透过正厅门口挂着的芦苇帘子,隐隐能看到有电视机的闪烁光芒。 西厢房内的灯亮着,天蓝色的窗帘上,映出一个人影的上半身,看样子好像坐在窗前台灯下看书,暂时还分不清是男是女。 毛驴回家后,就跑进了东边厨房内。 刚跑进去,就听到锥的一声叫,夹着尾巴灰溜溜的逃了出来,好像被谁踢了一脚那样。 方圆这才发现,东边厨房内也亮着灯,还有饭菜的香气从里面传了出来。 这么晚了,是谁在厨房内做饭呢? 方圆再看了眼西厢房窗户上的那道人影,本能的想到了劳拉。 夏小韵死皮赖脸的住进方家后,劳拉跟着沾光了,就住在西厢房,从来都没提过要交房租的事--看在她长的那么黑,又做得一手好饭的份上,方圆也就原谅了她。 做饭,从来都是劳拉的事。 那么如果此时在厨房内做饭的是劳拉,西厢房内那个坐着好像在看书的人,又会是谁呢? 难道说,就夏小韵那种能把味精当做盐来炒菜的脑残货,学会做饭了,这是在鼓捣夜宵呢? 可就算是这样,劳拉也该在旁边盯着才对,免得她把厨房给点着了。 至于做饭的是劳拉,坐在西厢房窗前看书的是夏小韵--这比让小夏去做饭,还要无法让方圆相信。 因为夏小韵从来都不会去劳拉房间里,更别提会在人家屋里好整以暇的看书了。 方圆此时能想到夏小韵、劳拉俩人,完全是一种惯性思维,就像他在不知不觉间,已经接受这俩人住在他家了。 “死毛驴,每次都是来偷吃,也不怕撑死!” 就在方圆盯着西厢房那边窗口发呆,忽视了跑来他脚下求安慰的毛驴时,有个女人的声音自厨房内响起。 有没有正盯着在前面走路的美女左右摇摆的翘臀看的正入神时,被你称为哥们的家伙,却突然在你耳边大喊一声,把你给吓得一泄如注的‘惊悚’经历? 没有? 那就去想象吧,悲哀的你。 有? 好吧,那么你现在就能体会到方圆在听到这个女人声音后,心儿肝儿齐颤抖,眉毛嘴角乱哆嗦的真实感受了。 真像是过电那样,灵魂都快要出窍了。 哪个女人其实很普通的一句抱怨,能让方圆惊成这样? 因为她是范颖颖。 方圆的母亲范颖颖。 早就说过,母亲的声音,绝对是尘世间最最让人无法忘怀的声音了,这个一点都不假的。 方圆已经有足足十五年没有看到母亲了,却把她的音容笑貌,牢牢记在了心里,至死都不会忘记! (水暗影发疯自己去北朝找死,方圆被迫去救她的那个晚上,就曾经在神通快递总部接到过范颖颖的电话,那是他父母失以来,他第一次听到母亲的声音。 现在是第二次,反应却是比上一次还要强烈,因为那次是隔着电话呢,这次却是只要他走到厨房门口,就能看到她)。 母亲,怎么会在家里? 她,什么时候回来的? 既然她已经回来了,那么父亲呢? 短短一瞬间,方圆就想到了这些,却全然忘记了这不是在他的家乡,而是在距离唐王有万里之遥的俄罗斯卡门小镇遗址,一个诡异的复制老城区内。 厨房门口挂着同样的芦苇帘子,被人掀起,一个人从里面走了出来。 院子里是黑着灯的,视线不太好。 不过方圆根本不需要任何的灯光,也能清晰看出这个人,就是他母亲范颖颖。 端着一个传盘的范颖颖,年龄在五旬左右(就像所有普通的家庭妇女那样子),不过头发没有花白,身材更是保养的不错,看上去也就像三十许的妙龄小少妇那样,腰间系着个蓝围裙,刚走出厨房就看到了方圆。 她身子好像哆嗦了下(这是因为她忽然发现院子里多了个黑影后的本能反应),接着脱口问道:“谁、谁呀?” 她的话音未落,正厅门前上方的灯亮了。 灯光也是昏黄的,不过已经足够范颖颖能看清是方圆了。 娘俩十五年没见了,忽然看到儿子‘俏生生’的站在这儿后,范颖颖该不该在呆愣一下后,手里的传盘啪哒一声掉在地上,再颤声说:你、你是小圆? 电视里都是这样演的。 也是方圆潜意识内所想到的,只是却没成为现实--范颖颖看清是方圆后,眉头皱了下,嗔怪的语气无比自然:“站在哪儿干嘛呢,不声不响的装鬼吓唬老妈呢?赶紧进屋,你爸回来了,陪他喝一杯。你啊,这么大个人都结婚三年了,就不知道找份正经工作去做?整天就知道在外面鬼混,也就是小晨吧,要是换做别的女子,早就受不了你了……” 范颖颖叨叨着,端着传盘走向了北屋门口,抬脚挑起门帘,侧转身子小心翼翼的端着传盘走了进去。 她用这种口气跟我说话。 她说我爸回来了,让我去陪他喝一杯。 她说我已经结婚三年了,整天在外面鬼混,正经工作都不做。 她说小晨--那个在西厢房内的人,就是小晨,我的老婆吗? 方圆脖子仿佛生了锈那样,一点点的看向了西厢房。 西厢房窗下那个看书的人影,已经不在了,不过也没出来,看样子应该半躺在了床头上,这是摆明了听到方圆回来后不愿意搭理他的样。 没有几个已婚三年、不嫌弃自己老公整天在外鬼混的媳妇。 范颖颖说话的语气,那个小晨听到他回家后的反应,都证明了她们始终跟方圆生活在一起,今天他这时候回家,就跟往常那样没啥不同,当然不会有他现在的感受了。 方圆现在是什么样的感受? 他不想说--是说不出来,哪怕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文字大师,也描述不出他现在感受的万一。 我不是在做梦。 我确实在卡门小镇的遗址,看到了我的老家,看到了我的……母亲。 虽说这个骗局相当低劣(最起码,老城区是在森林中,也没有新城区),可却很有趣,有趣到我也必须得把自己想象成已婚三年、仍然不务正业的浪荡混子,在外鬼混一天后深夜回家,被父母点着额头的教训一顿。 方圆伸手,在自己大腿里子上狠狠掐了下,疼的呲牙咧嘴后,才深吸了一口气,吹着口哨走向了北屋门前。 北屋客厅内的家具、摆设,都是夏小韵没有住进来时的那个样子,老掉牙的款式,那台二十一英寸的彩电,笨重的可以去夯土。 简单的来说呢就是,这儿找不到夏小韵丁点的影子、气息。 一个穿着黑色衬衣的中老年男人,坐在款式老旧的布沙发上,正在帮范颖颖从传盘了往下端盘子。 他旁边的沙发上,还放着个满是灰尘的草绿色帆布包,有专业地质队员才会用的工具,从包里露出半截。 案几上,还放着几块黑色的小石头,在灯光下反射出璀璨的点点光泽。 男人五十来岁的样子,一张国字脸,刀削斧子劈出来的脸上,带着坚毅的沧桑神色,一看就是个不拘言笑的人。 不过他在看到方圆掀起门帘走进来,抬头看了他一眼时,那目光却包含着唯有‘父亲’这个词,才能展现出的神色,淡淡的问道:“怎么这么晚才回来?” 这就是方圆的亲生父亲方天明。 如果方圆能跟他一直生活在一起的话,那么他现在就该是这个样子。 方圆目光闪烁了下,语气平静的回答:“那个啥,在外面跟几个朋友喝酒来着。” 范颖颖拿起传盘,走向屋角的酒柜,随口问道:“又是跟韩家那小子混一起了的吧?” 韩家那小子,当然是方圆的发小韩斌了。 “昂,就是他。” 方圆吸了下鼻子,看着范颖颖从柜子里拿出一瓶白酒时,忽然有了种错觉:此前十数年没有父母的生活,其实是一场梦。 其实,他一直在跟父母生活在一起,没有所谓的新城区,没有夏小韵,没有昆仑,没有土豆老没有……没有在父母离奇失踪后的这十数年内,他遇到的任何人,任何事。 那些他亲身经历的过的酸甜苦辣,悲欢离合,都只是一场梦。 现在梦醒了,他又回到了现实中。 他已经结婚三年,娶了个叫小晨的女子当媳妇,不过还是跟父母住在一起的,像所有只能居住在老城区的年轻人们那样。 父亲还在单位上班,今天刚出差回来。 父亲虽然对儿子结婚三年始终游手好闲的不务正业,很是深恶痛绝,可仍旧像他小时候那样,很快就能原谅他,招呼他坐下来一起喝一杯。 “来吧,坐下来陪我喝一杯。” 方天明从盘子里抓起几粒油炸花生米,放在嘴里嚼着,一副很享受的样子。 “哦。” 方圆双手搓了下,看也没看,就用脚尖从门后挑出个小马扎来。 这个动作,他在十三岁之前经常做。 范颖颖呢,也习惯了儿子这样做,在他吃饱饭后,就会再把小马扎放在门后,就像所有的母亲,都知道自己儿子最爱吃什么菜那样。 果然有个小马扎在门后,方圆弯腰从脚尖上拿起小马扎,来到案几前坐了下来,跟父亲面对面,就跟以前他们一家三口围着案几吃饭那样。 “你少喝点,我再去炒个芹菜。” 范颖颖把一瓶白酒,两个玻璃酒杯放在案几上后,又随手在方圆后脑勺上揉了两下,又低声抱怨着他不务正业,却又颠颠的去给他们加菜了。 “以后,少惹你、妈生气。” 方天明说着,拿起了酒瓶子。 第984章 :卡门的世界 有不务正业的儿子,当妈的总是整天唠叨,当爸的表面上任其自流,实则只是把那份无奈压在心底深处罢了。 方圆不知道他怎么就不务正业了? 貌似现在他还很成功啊,手下有帮行或者不行的小弟,身边美女如云,从来都不会为挣钱而犯愁,当下就算躺在现金砌成的床上睡觉也是可以的。 不过父母既然这样数量他,他也没打算反驳。 既然上辈子投胎时决定当人儿子,那么就得有当人儿子的觉悟,父母说的再不对,也得嗯着哈的点头答应着。 尽管父母的出现,是这样的诡异,方圆暂时也没打算拆穿他们,就冷眼旁观看看他们究竟是什么人,到底想玩儿什么花样。 他自己呢,也趁机‘享受’一下父母都健在的天伦之乐。 方圆并没有意识到,当他用脚尖熟练的自门后挑出小马扎那一刻开始,内心深处就已经把他们当做了父母--并不仅仅是他们太像了,也知道他小时候的那些习惯,而是他潜意识内的直觉。 他的父母,就该是这个样子的。 方圆伸手,从方天明手里拿过酒瓶子,笑道:“我来,哪有让老子给儿子满酒的?” “我来吧,咱们是爷儿俩,谁满酒都是一个样。” 方天明微微笑着向回缩了下手,先给自己满了大半杯,又给方圆倒酒:“你虽然年轻些,不过以后喝酒时还是要注意不要贪杯,都说是酒是穿肠药,喝多了不但会伤身体,还能产生酒精依赖性,会影响你的神经。等你上了年纪后,你的手就会哆嗦,拿东西都拿不稳了。可别信电影里那些大碗喝酒的大侠,那都是经过艺术加工的……” 方天明絮絮叨叨着说不让方圆贪杯,却把那个能盛三两三的玻璃杯倒满了。 方圆脸上带着微笑,静静的听着也不说话,偶尔点一下头。 “我知道,你长大了,就跟所有年轻人那样,都不耐烦听老爸老妈叨叨,不过你能听完我叨叨,我就很满足了。来,咱们爷儿俩干杯。” 方天明说着,举起了酒杯。 “敬您,爸。” 方圆双手举杯,与方天明轻轻碰了下,昂首一口气喝下了整整一杯酒。 这是一瓶高度烈酒,三两多一口气喝下去后,饶是方圆酒量很大,可也感觉肚子里像是有火在烧那样,略微有些苍白的脸颊,立即浮上了一抹红色,忍不住的抬手捂着嘴,轻声咳嗽了起来。 在被俄罗斯当局列为高度机密(以诡异事件为主)的卡门小镇,看到了自己老家,又见到了失踪十五年的父母,任谁也会心生警惕,这是肯定的。 表面上跟‘父母’虚与委蛇,方圆是想从他们出色的表演中,品尝一下失去的亲情,为此不惜毫不犹豫的喊‘方天明’为爸,这都是很正常的。 自健康家庭成长起来的孩子,是永远无法感受到残缺家庭的孩子,思念父母的那份哀伤--方圆就不止一次的想,如果老天爷让父母重新回到他身边,哪怕仅仅是一天,让他再享受到父母的亲情,事后就打雷把他劈了,他也心甘情愿。 现在,老天爷给了他这次机会,竟然在这儿遇到了方天明夫妻,还很可笑的让他成家立业,成了个不务正业的混混青年。 如果方圆只是局外人,听别人说起这种事后,肯定会嗤之以鼻,问人家:你明明知道这一切都是假的,干嘛还要发自内心的喊人父母,又没有丝毫戒备的喝下满满一杯酒? 就不怕,酒水中有毒吗? 就算酒中有毒,我也认了--方圆抬手捂着嘴,低头轻轻咳嗽着。 绝对是喝的太急了,白酒度数又烈,忍不住咳嗽时竟然有泪水淌下了下来,这让他觉得很丢人,赶紧用手背擦了一把。 等咳嗽声终于停止后,方圆才抬头看向了方天明。 方天明没有喝酒--酒中有毒,他只是为了骗方圆喝? 肯定有毒。 因为方圆抬起头来时,视线竟然有些模糊,有了轻微的晕眩,用力摇了下脑袋时,身子竟然也晃了下,左手赶紧扶住了桌子,右手一抖-- 每当方圆有这个动作时,都会有一道寒芒闪过,昆仑陌刀随即出现在他手中,划出一道光的匹练劈斩过去。 方天明没有动,就举着酒杯看着他,满是风尘的脸上带着关心之色,微微拧着的眉头中,透着责怪。 他仿佛根本没有感受到方圆瞬间,就散发出的强大杀意,只是责怪他一口气喝光了杯中酒,到底是年轻人啊,刚才还说不要贪杯呢,就是不听。 盯着那张好像模糊了片刻,又清晰起来的脸庞,方圆右手五指又慢慢松开了,拿起了杯子强笑道:“咳,咳,是喝的有些急了些。” “以后改改这个毛躁毛病,凡事都要三思而后行,以免做出后悔不迭的错误。” 方天明眉头舒展开来,笑了下举起杯子轻轻抿了一口。 “嗯,记住了。” 方圆砸吧了下嘴巴,伸手捏起几个油炸花生米,扔进了嘴里。 油炸花生米很酥,带着一股子淡淡的胡椒面味道。 品尝到这胡椒的味道后,方圆心中又轻轻叹了口气:唉,足足十五年了。 方天明两口子没有离奇失踪以前,只要他不出差在家小饮两杯时,范颖颖肯定会給他炸一盘花生米,再洒上胡椒面。 方圆就会像现在这样端坐在方天明对面,坐在小马扎上,举着盛着果汁的杯子,跟他老子干杯,每喝一口都会装作不胜酒力的样子,嘶哈着说好辣,然后就抓起一大把的花生米,一股脑填进嘴里大嚼。 母亲做的菜,就跟母亲的声音那样,基本都是别无分号的。 如果说忽然出现的范颖颖,在相貌、说话的声音(她的身材,确实比方圆记忆中要好看了许多)等方面,都像的让人挑不出毛病来,那么她做的菜呢? 假冒范颖颖的女人,怎么可能会在油炸花生米这种小事上,也做的跟范颖颖完全相同? 这个问题只要两个解释:一,范颖颖真是范颖颖。 二,从十五年甚至更早之前,她就开始全力模仿范颖颖了,包括一些不被人注意的小习惯,比方在油炸花生米时,会洒上胡椒粉。 很明显,就像方天明不是方天明那样,范颖颖也不是范颖颖--她,只是个早在十数年之前,就开始观察范颖颖了。 “还喝吗?” 等方圆慢慢咽下嚼碎了的花生米后,方天明问道。 “再、再喝点?” 方圆尽管还是有些晕眩的感觉,却没有在意。 “就半杯吧,半斤白酒正好。” 方天明这次说半杯,就给方圆倒了半杯:“再喝时慢点,也没谁跟你抢。” 方圆笑了笑,没说话。 范颖颖抄了两个菜,一个油炸花生米,一个辣椒土豆丝。 在方圆的印象中,父亲只要喝酒,范颖颖就給他炒这两个菜。 方圆要是凑过来时,范颖颖就会去多炒一个:炒鸡蛋。 浅浅的抿了一口酒后,方圆放下杯子问道:“这次回来,啥时候再外出出差?” “还说不定,看上面的意思。” 方天明说着,拿筷子夹起了一个红红的辣椒。 “哦,这次出差去哪儿了?” 方圆也夹了一个小辣椒,放在嘴里慢慢嚼着。 辣椒很辣,不过炸的比花生米更酥,嚼起来很香。 “去了西北那边的沙漠。” 方天明看似很随意的回答。 方圆嚼的动作停顿了下,又问:“是塔克拉玛干沙漠,还是罗布泊?” 在看到父母时,方圆就知道他们的忽然出现,可不仅仅只给自己一个惊喜,肯定得说一些他不知道的事。 方圆还能肯定,他们之所以敢‘光明正大’的来假扮他父母,肯定是有持无恐,不怕他会突然亮出刀子来,喊一声‘老贼哪里走’,就把他们给咔嚓了。 傻瓜也能看出,唐王老城区出现在这儿,绝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做完的,毕竟这儿是俄罗斯边陲小镇,上世纪三十年代末曾经发生过特别诡异的事件,就算俄罗斯没找到答案,不敢擅入此地,可肯定会对这儿进行远程监视。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唐王老城区(只是东南角)是怎么叫建成的呢? 在这儿建造老城区的目的何在? 就为了让从森林那边走来的方圆,怀疑自己是穿越了? 肯定不是。 让人怀疑自己是穿越了的方法有很多种,最简洁省事的一种,无非是让方圆中了那种药性强大的迷、幻药,只需稍加引导,他的思维就会向那方面运转了。 方圆敢用自己的脑袋作担保,他现在并没有被迷幻了:变成傀儡的人,是不可能有这么多细腻想法的。 由此看来,那个复制唐王老城区的人,有着方圆想破脑袋也想不出的理由。 方圆希望能找到他这样做的答案,就得像方天明刚才所说的那样,凡事要三思而后行。 方圆想到这儿时,忽然想到了一部电影:《卡门的世界》。 那部电影中,就是说一个叫卡门的年轻人,从小就在某小镇上长大,像所有人那样有着自己的喜怒哀乐--他却不知道,从他出生那一天开始,他的人生就开始被直播了。 《卡门的世界》那部电影,后来主角推开了一扇门,成功脱离了别人的掌握。 这个地方叫卡门,地名跟电影中的男主同名,方圆所遇到的事,也跟那部电影中的故事情节有着异曲同工之妙,他甚至都怀疑现在有摄影机正对着他,向外直播他当前的一举一动了。 电影里的卡门,是努力挣脱那个别人給他设定好的世界。 方圆当前,却希望能走进这个复制的世界,从忽然出现的父母嘴里,知道一些他不知道的事情。 他相信,方天明会跟他说一些实话,看在他很配合演戏的份上。 最成功的谎言,往往就是由九分实话,一分谎言组成的。 果然,方天明沉吟了下,才说:“罗布泊。” 第985章 :九幽世界内有光 “你去过罗布泊深处吗?” 听方天明承认后,方圆就知道自己没猜错了,继续问道。 “你说的深处,是指着哪儿?” 方天明好像有些不明白方圆的意思:“是罗布泊的盆底,就是下面有死海的地方吗?” 罗布泊深处地势较低,像盆地的盆底,下挖一两米,就能挖到水。 不过那些水不能喝,含有超高的盐分,拿木棍在里面搅和一下再提上来,只要迎风一抖就能看到一层白花花的盐粒,是谓地下死海。 “不是。” 方圆想了想,才说:“我是说的是,九幽世界。” 他在说出‘九幽世界’这四个字时,语气相当缓慢,眼睛更是一眨也不眨的盯着方天明,有些担心他会反问:什么是九幽世界,我怎么没听说过? 如果方天明真要这么回答,方圆就觉得大家没必要再把戏演下去了,直接抄家伙干就是了:演戏嘛,一点都不敬业,没意思。 方天明没有给方圆抄家伙的机会,最多也就是皱了下眉头:“嗯,去过。” “那地方,是啥样子?” 方圆又拿起几粒花生米放在嘴里慢慢嚼时,范颖颖端着一盘菜掀开门帘走了进来。 果然是方圆小时候最爱吃的炒鸡蛋。 六个鸡蛋打碎了,放上细盐、葱花,倒上香油时再顺便点上一小撮虾皮,炒熟了后金灿灿的,味道喷香香的,看着就有食欲。 “小圆,你少喝点酒。” 看到方圆小脸红扑扑的后,范颖颖眉头皱了下,看上去很想数量他一顿,又忍住了,放下盘子后转身走了出去,就像所有说不听儿子的母亲那样,管不了就去旁边呆着假装没看到了。 “你对那地方很感兴趣?” 方天明举起酒杯,冲方圆比划了下,浅浅的抿了一口。 “还行吧,以后有机会,我会再去那地方一趟。” 方圆也端起杯子,语气平静的回答。 他说再去那地方一趟,就证明他已经去过一次了,方天明当然能听得出,却没说什么。 陪着他默默的吃了几口菜后,方圆才轻声说:“如果不想说,那就别说了,咱们聊点轻松的话题。” “小圆,你没去过九幽世界,从没去过。” 好像很不愿意提到九幽世界的方天明,忽然说话了。 “我去过。” 方圆吸了下鼻子,说:“早在两年多之前,我为了找夏小韵,就曾经跟水暗影一起,去过那地方。在那儿,我看到了手持斩马刀的天狼星,遇到了一些浑身滑腻的不明生物,还救出了出生在那儿的卡秋莎。” 方圆相信,他所说的这些,方天明都该知道,那就没必要当秘密来瞒着了。 “你去的那地方,不是九幽世界。” 方天明淡淡的说:“充其量,也就是快接近九幽世界的出入口了。” 他既然能说出这番话来,就证明他已经知道、或者干脆说当年方圆去黑暗世界救走夏小韵时,他就躲在暗中看着了。 方圆眉梢挑了下,问道:“能不能具体的说说?” “先喝酒。” 方天明笑了笑,再次端起了酒杯。 方天明明明看出方圆无比的迫切想知道九幽世界到底是咋回事,却偏偏让他喝酒,这是摆明了吊他胃口卖关子了。 方圆有些不耐烦,端起酒杯凑到嘴边时,方天明又说话了:“年轻人毛躁,是身体精力充沛的表现,更代表着思想不成熟。一个年轻人要想做大事,保持充沛的身体精力是必须的,可一定得学会三思而后行。” 三思而后行,这句意味深长的教导词,是方天明第二次说了。 方圆喝酒的动作稍稍僵了下,小小的抿了一口。 “吃菜,你从小就爱吃的炒鸡蛋。” 方天明把本来就在方圆面前的盘子,又往他跟前推了下,动作无比自然,透着无言的父爱,就像十数年前那样。 方圆拿起筷子,夹起了一块炒鸡蛋,放在嘴里慢慢品位。 “还记得那间有着一张石床、石床上方雕刻着一朵大大的彼岸花的屋子吗?” 方天明问道。 方圆当然记得那间屋子。 屋子外面有着长长的甬道,甬道两侧的壁上,刻画着一些线条简单的壁画,夏小韵就躺在那间房子的石床上,榻前放着一双绣有彼岸花的绣花鞋。 绣花鞋上的彼岸花,与屋子上方那朵大彼岸花遥相呼应,产生了能让人生命逐渐凋零的死气气场,当初方圆在找到夏小韵时,她已经受死气的感染,意识模糊,处在弥留状态了。 无论是谁,从黑暗世界内走一遭后,终生都不会忘记所经历的任何事。 方圆点了点头:“当然记得。那时候我跟卡秋莎走进甬道时,就听夏小韵在断断续续喊我的名字--” 方天明打断了方圆的话:“那不是夏小韵在叫你。” “啥?” 方圆愣了下。接着说:“就是她在叫我的名字,我在抱起她来时,她也叫过的。” 方天明笑了下,淡淡的说:“你在看到她后,确实是她在叫你的名字。” 方圆明白了:“你是说,我在甬道中听到有人叫我名字,不是夏小韵说的,而是别人?” “是。” “可那个声音,跟夏小韵一模一样的。” “很多东西表面上看上去都是一模一样的,本质上却不是。” 方天明端起盖杯,喝了口水。 他这话的意思不难被理解:方圆既然能在俄罗斯看到他的老家,看到失踪多年的父母,那么有人冒充夏小韵在黑暗世界内呼唤他的名字,这实在算不了什么。 “那,你们呢,本质上是不是?” 方圆看着方天明的眼睛,轻声问道。 “从那条甬道继续往下流走,大约再走一千米左右吧,依着你现在的视力,就能看到脚下的水忽然消失了。” 方天明没有回答方圆的问题,而是谈起了罗布泊深处。 那些水忽然消失,自然是流向的前方河床,忽然出现了断崖,水流到那儿后,受地心引力往下跌落,形成了瀑布。 大家所熟悉的瀑布,就像黄果树瀑布,落下来的水就会发出闷雷般的轰响,那瀑布却没任何的响声--水,在一直不停地向下跌落,跌落到你无法想象的深度,自然不会有落水声传来了。 水得落多久,才能让站在水面上的人,听不到落水的声音? 方圆无法想象,又夹起一筷子炒鸡蛋,问道:“水落下的地方,就是九幽世界?” “是的,水落下的地方,才是九幽世界。” 方天明淡淡的说:“你站在水面上,听不到水落的声音,却能看到一道道的彩虹,就像天梯那样,从极深的地方一步步的搭建起来。” “彩虹?” 方圆有些犯傻:“那地方,会有彩虹?” 稍稍懂点物理知识的人,就会知道彩虹是怎么形成的,无非是雨后的空气中含有大量水分子,太阳出来阳光照在这些水分子上,就会被分解成五颜六色的光,形成一道彩虹。 彩虹的出现,必须得有光。 可在那个伸手不见五指的世界里,哪来的光? 方天明就像为了考校方圆的耐心那样,岔开了话题:“你对彩虹,了解多少?” “所谓的彩虹,就是被水分分解后的阳光,在漫天中形成一座拱桥。” 方圆这次没着急催促方天明,中规中矩的回答(就像各位看官看到这几章后,也别嫌弃兄弟总是了啰嗦,实在是这几天没有灵感,不知道该怎么写才能表达出想表达的意思,这就是所谓的卡文、短路了,感觉很痛苦)。 方天明又问:“那你有没有听说过有关彩虹的传说?” “彩虹能有什么传说?” “民间传说中,有很多妖精,你知道哪些?” “狐妖,树精,海妖啊,还有蛇妖。” 方圆想了想,才问:“彩虹,也算妖精?” “如果把这十类妖精分个等级的话,那么流传最广的狐妖,排名第十。彩虹,仅次于蚁幻,鸟灵,屈居第三名为虹异。” 方天明说着,放下筷子从那个帆布背包内拿出一盒烟,递给了方圆一颗。 连酒菜都吃喝了,这时候再抽烟也算不了啥。 正如方天明所说的那样,华夏传统的十大妖怪中,狐妖只处末席排名第十,而看去时跟妖精没啥关系的彩虹,却是排名第三。 据传,很早之前有个姓马的商人,在行船时搭乘了一对母女,自称姓白。 年轻的女孩子很漂亮,就跟老马眉来眼去的,当妈的就看在了眼里,在跟老马分手时,送给了他一匹麻布,说他如果想找他女儿,只要在白天的雨后,打开麻布站在上面就行了。 老马回到家不久,就想人家女儿了,于是就按照那个老妪说的话,在某天雨后打开麻布站在了上面。 然后,老马的老婆孩子还有左邻右舍的,就看到他冉冉升起时,半空中忽然出现一座五颜六色的拱桥,有一个衣袂飘飘的仙子站在上面,眉梢含春的冲老马一个劲的勾手指。 老马走上了那座彩虹桥,跟仙子把手言欢,羡煞别人……正在得意时,彩虹慢慢变淡,他想回来却回不来了,就随着越来越淡、终于消失的彩虹,一起消失了。 这件事传出去后,立马引起了当朝大人物的关注,几经研究后才确定:那俩姓白的老妪母女,原来是彗星尾巴蜕变而成,名为白虹精。 因为白虹精跟古人最看重的天象有关,所以哪怕她只没有做出妲己那番轰轰烈烈大事(妲己是个九尾妖狐),只是勾搭了个老马,所以古人还是把她排在了天帝女儿(精卫鸟)的后面,算做是探花了。 听方天明讲完‘虹异’的传说后,方圆好像明白了:“呵呵,你是说,在看不到底的九幽世界内,就有白虹精的存在?” “没有。” 方天明摇了摇头:“我讲白虹精的故事,就是想告诉你,九幽世界内的彩虹不是妖精,它就是强光照在水汽上后分解出来的彩虹。” 方圆总算明白了:“九幽世界内,有光源体!” 第986章 :我有一条石鱼 万物生长靠太阳。 方圆刚听说罗布泊深处还有一个世界后,就有些纳闷:那些人没有太阳,是怎么活下来的呢,而且还能培养出漠北北那样的美女? 现在方天明解开了他的疑惑:九幽世界内,有万物生长离不开的光。 当然不是太阳,是火山。 火山在向外喷发岩浆时,岩浆温度越高,光芒越白,越耀眼,这可是方圆亲身体会过的了。 只是谁都知道,火山岩浆喷发时,会冒出大量的火山灰,热气把空气中的氧气迅速消耗掉,尤其是在深不可测的地下,哪怕九幽世界的空间再大,好像也不够被烧的,就更别提岩浆的温度,足够把方圆数十公里内都变成死地了。 西方那个曾经牛皮轰轰的不行不行的庞贝古城,不就是被火山给灭掉的吗? “并不是所有的活火山,都在向外喷发岩浆,也并不是所有的活火山在释放气体时,含有硫磺等致人死命的毒素,这与火山岩浆里有特殊的成分很有关系。” 方天明解释到这儿后,问方圆:“你该知道无烟煤吧?” “知道。” “无烟煤最大的特点是什么?” “无烟。” 方天明问了句废话,方圆也回了句废话。 “九幽世界内的火山岩浆,就类似于无烟煤,只会发光,没有火山灰出现。” 方天明抬头看着天花板,说:“你永远都无法想象,那座活火山火山口内不断沸腾的岩浆,发出的光亮有多么的耀眼,就跟太阳光一样。更凑巧的是,直径约有两百米的火山口上空,是一座天然的水晶矿。” 方圆一下子明白了,眼前浮现出一副动态图:直径两百米的火山口下方很深很深的地方,有永远都在翻腾的岩浆,拥有特殊成分的岩浆,能发出耀眼的白光,射出火山口后,照在那些天然水晶矿上。 水晶,本来就是镜子之类的矿物质,具备出色的反光能力。 不规则的水晶就开始乱反射岩浆的白光,把火山口附近的区域都照的白花花一片,亮如白昼。 这样一来,九幽世界就具备了光源体,水跌落的断崖半空,才能出现彩虹,下面才能有生命成长。 关于我们这个星球上的生命起源,说法有很多,其中就包括来源于火山灰。 法国一个科研小组,研究了在格陵兰岛西南部地区泥火山,这座火山于38亿年前爆发,致使一些物质到达了地球表面,而这些喷出的物质中,含有生命诞生的重要元素氨基酸。 氨基酸,是含有氨基和羧基的一类有机化合物的通称,是生物功能大分子蛋白质的基本组成单位,是构成动物营养所需蛋白质的基本物质。 那么,基于这个研究,深藏地下不知多深的九幽世界内,在有充足光源体的情况下,完全可以有不同于外界动植物的存在。 当然了,方天明说活火山内的火山岩浆,只是永远处于沸腾状态,却没有喷出来,更没有火山灰--那是因为在下面生命迹象之前,火山就已经不再喷岩浆,喷灰的了。 “深处九幽的深度,才为名九幽世界。跟我们世人所理解的‘九幽’,是完全不同的,那就是一个深藏在地下的世外桃源。” 方圆捏起几粒花生米,在手里慢慢搓着红衣,问道:“那地方,是不是很美?” “那儿,有你做梦也想不到的美景,有你想破脑袋也想不到奇花异草,珍禽异兽,还有巍峨的建筑物,知书达理的子民--被世人称为黄泉花的彼岸花,在那边随处可见,花朵如海碗碗口般那样大,很远就能嗅到迷人的香气。” 方天明在说这番话时,脸上全是回忆的向往之色。 方圆问:“你去过那地方?” 方天明也没否认:“去过。” “那就是一个世外桃源。” “那就是一个世外桃源。” “既然那地方是世外桃源,好像仙境一般,那她们为啥要着急出来,占领我们的世界?” 方圆淡淡的再次问道。 方天明的回答很简洁干练:“活火山,总有一天都要喷发的。” 给那个深藏在九幽世界带去光明的火山,是一座活火山--自凡是活火山,不管是身处九幽世界,还是在东洋(富士山也是活火山),只要还‘活着’,总有一天会再次喷发。 可以参考被火山给灭掉的庞贝古城:当火山爆发时,在地面上生活的庞贝人民都死翘翘了,更何况深藏地下的九幽世界? 火山一旦爆发,九幽居民们就会跟随那些珍禽异兽、奇花异草一起,化为灰烬。 那地方再美,也是处在鬼门关上的,所以要想活下去,就得冲出九幽世界,来到地面上生存,这也是上千年来,那些人总是闹腾的主要原因。 对此,方圆可以理解,要是换做是他生活在那个世界里,说不定闹腾的还要更厉害。 方天明把玻璃杯内的酒喝干,随手把酒杯放在一旁,继续说道:“九幽世界内生活着两个种族,一个叫白虹族,自诩是白虹精的后人,属于当地土著。一个是马族,据说是商人马的后代,算是外来人。” “哦,怪不得你刚才给我讲虹异的传说,原来是理由在这儿。” 方圆这才恍然大悟,点了点头又问:“那么当地土著,跟外来种族的人,都是有些哪些相同,哪些不同呢?” “相同点呢,他们都是人;最大的不同之处呢,白虹族是高高在上的贵族,马族则是得承受很重苛捐杂税的百姓。” 方天明的回答,很有几分冷幽默的味道:“所以相比起白虹族的人,马族的人更渴望能早一步逃离那个世界。” “他们怎么不出来?” 方圆想了想,才问:“事实情况,真像漠北北告诉我的那些一样,彼岸花不开,他们就无法解开封印?” 方天明坦率的回答:“她没有骗你。” “能给我解释一下,彼岸花盛开与否,跟他们能不能出来有啥牵扯吗?” 方圆问出了他早就想搞清楚的这个问题。 自打知道彼岸花的传说后,方圆就想知道,只是包括漠北北给的解释,玄幻的让人不相信不说,还很模糊,现在好不容易遇到个明白人了,他当然得问清楚。 方天明却摇了摇头。 方圆皱眉:“咋,不能说?” “不是不能。” 方天明垂下眼帘,缓缓的说:“是不知道。” 方圆失望了:“你也不知道。” “嗯,我也不知道。” “那你知道那双绣花鞋吧?” “我当然知道那双绣花鞋。” 方天明说:“知道夏小韵要是穿上后,就能让你们在一起,让彼岸花开。” “绣花鞋内,到底有啥鬼怪,能阻止我无法‘接近’她?” 那双神秘的绣花鞋,所具备某些特殊的能力这件事,同样很让方圆感兴趣。 方天明却再一次摇了摇头。 方圆想当然的再次失望,问:“你这次出现的主要目的,是不是就是专门跟我解释九幽世界的?” 这次,方天明点了点头。 “除此之外,别的事情,就算你知道,你也不会告诉我,对不对?” 方圆抬手用手背,擦了擦嘴角时,又在眉心用力掐了一下。 这会儿,他感觉晕眩的更厉害了,倒没有中毒后该有的恶心状况,就觉得心里暖烘烘的很舒服,更有种轻飘飘的感觉,就跟喝醉了酒一个样。 方圆却觉得自己没喝醉。 可以毫不夸张的说,依着他的酒量,就算喝最烈的白酒,也得至少喝七八两后,才会有些醉醺醺的感觉,要不然他就不会被山羊赞誉为‘酒囊’了。 到目前为止,他总共才喝了半斤酒,就比以往喝两瓶高度白酒还要晕的厉害--酒水没问题,打死他都不信的。 方天明把他自己用的水杯,推了过去:“有些事能告诉你,有些事,还不到时候。” “啥时候,才算是到时候了?” 方圆喝了一大口水后,呼吸有些急促的问道。 “到了能告诉你的时候,自然就会告诉你了。” 方天明的回答,很有几分哲理性。 方圆笑了:“呵呵,那好吧,我现在开始问问题了,你能回答的呢,就回答,不能回答的呢,就摇头。” 方天明点了点头。 暗中用手掐了自己大腿一下,迫使自己清醒些后,方圆才认真的问道:“我现在所看到的,听到的,正在做的,都不是幻觉,是真实的,对不对?” “对。” 方天明肯定的语气回答。 “你是谁?” “我是你的亲身父亲,方天明。” “那个是我妈范颖颖,对吧?” “对。” “好吧,算我没问这个问题。” 方圆重重吸了下鼻子,又问:“这地方,是俄罗斯的卡门小镇,早在八十年前,曾经发生过三百多居民死亡的惨案,是被他们‘自己’杀死的。那些他们的自己,是不是来自九幽世界?” 方天明迟疑了下,才说:“是。” “他们马族的人,还是白虹族的?” “都不是。” “那他们是从哪儿来的?” 方圆皱眉问出这句话时,方天明很果断的摇了摇头。 方圆叹了口气,再问:“唉,那他们是怎么复制别人的?” 方天明依旧摇头。 就像求知欲无比强烈的三岁小男孩那样,方圆大又打破沙锅问到底的样子:“跟双鱼玉佩有关--能用那玩意引导另外一个空间的自我出现?” “可能吧?” 方天明这次说话了,却是模棱两可的。 “什么是双鱼玉佩?” 眼皮子越来越沉重的方圆,开始说普通话了。 方天明摇头。 方圆笑了,轻声说:“那,你有没有听说过,或者见到过两条石鱼?” 方天明眼光一闪:“什么石鱼?” “我有一条黑色白睛的石鱼。” 方圆淡淡的说:“那条鱼身上,拥有一种能让人死亡、重生的奇怪力量--”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方天明忽然抬手,一把捂住了他的嘴巴,本来镇定自若的脸上,满是恐惧之色,迅速看向门口方向时低声喝道:“别说!” 第987章 :小晨媳妇 别人越不想方圆说的,他就越想说,这可是他活着的最大爱好之一。 幸好他不是搞地下工作的。 所以当始终保持镇定的方天明,听他说他有一条很神秘的石鱼、就脸色大变伸手捂住他嘴,还看向门外低声警告他别说时,方圆马上就挣开他的手,大声说:“我有一条黑色白睛的石鱼,它拥有奇怪的力量,能让人死亡,也能让人重生--” 能够让胆敢假冒他老子的家伙,吓成这副模样,方圆心中说不出的爽,根本不去考虑方天明为什么不让他说、说出来后又会是什么后果,他就想说个痛快。 只是他刚说到这儿,就发现方天明满脸的惊恐,迅速变成了绝望的痛苦。 还夹杂着方圆瞎了眼,也能看得出的自责。 当方圆执意要说出‘我有一条石鱼’时,方天明为什么会害怕,又是为啥痛苦,方圆才不会去管。 可他却无法忽视方天明眼里的自责。 他为什么要自责? 方圆说了他最怕的‘我有一条石鱼’后,他不该痛恨方圆么,干嘛要自责? 就像他做了啥对不起方圆的事那样:擅耍阴谋的人,怎么可能会有这表情呢? 方天明的自责表情,就像一把刀,狠很刺在方圆的小心肝儿上,让他脱口而出的话更加清朗,易懂,没有丝毫的滞留:“无数个夜晚,我都会靠那条鱼去一个神秘地方,那儿有个漂亮的姑娘,名字叫做耶利亚。相传,她的眼睛看了让人更年轻,能够获得她的拥抱,我就永远不会老--你听过童安格唱的这首《耶利亚女郎》吗?” 方天明木鸡般的呆望着方圆,一时半会的没搞清楚他在说什么。 方圆才不管,自顾自的说:“我听人说,当年童安格在创造这首歌时,就是根据双鱼玉佩的传说,来充分想象那个有耶利亚存在的世界,呃……喝多了,他所想象的那个世界,贴近你知道的九幽世界吗?” “好吧,总是摇头,没意思。” 方圆不等方天明说什么,嗤笑一声伸手扶着桌子,摇摇晃晃的站了起来,喃喃的说:“我欲醉眠君且去,明朝有情抱琴来。那个啥,你给我找的媳妇,漂亮不?” 他的话音未落,门帘被掀开,范颖颖从外面走了进来。 看他喝的醉马倒枪的样子后,范颖颖眉头皱起,赶紧伸手搀扶住他:“你怎么又喝多了?你也是,就不知道管着他点?” 他后面这句话,却是对方天明说的。 方天明尴尬的笑了下,低头端起被方圆喝空了的茶杯,放在嘴上‘喝’了起来。 “妈,你别埋怨我、我爸,是我自己高兴,才喝多了的。” 方圆傻兮兮的笑着,忽然抬手在范颖颖那张端正(端正,并不代表着妩媚漂亮啥的,就是端正)的脸上,动作轻薄的摸了一把,放在鼻子下面吸了下,格格怪笑:“好香啊!” 这是当儿子的,守着老子在公然吃亲娘豆腐了。 现在没打雷,算老天爷没长眼。 范颖颖的身子,猛地一颤,下意识的把他向外推去。 咣当一声,本来就脚下站立不稳的方圆,歪倒在了门板上,幸好及时伸手扶住,才没有摔倒在地上。 范颖颖抬手把方圆用力推出去后,接着就后悔了,赶紧伸手去搀扶他,颤声问:“小、小圆,你--” “别、别管我,我没事的,就是跟你开个玩笑罢了,可千万别认真。你、你这样平常,我还真看不了眼里去--呃!” 方圆打开范颖颖的手,打了个难闻的酒隔,身子向前歪去,撞开门帘扶着墙跌跌的走了出去。 范颖颖的用力咬了下嘴唇,双脚轻轻一跺,追了出去:“小圆,你要去哪儿?这么晚了,还不回房去陪小晨,又要出去,她会生气的!” 正准备走向门口的方圆,闻言停住脚步,晃着身子看向了西厢房,又格格怪笑了一声:“嗨,你、你不说,我都忘记那边还有个如花似玉的小娘子在等我了。可不能让她独守空房,孤枕难眠,要不然、呃,要不然老天爷真会打雷的。” 方圆脚下踉跄,总是打酒隔,就跟醉汉似的样子,可不是装出来的。 他现在除了脑子始终保持着正常清醒外,其它反应都是‘本色发挥’,根本不用装。 不过无论他是真醉了,还是假装醉了,他都很清楚今晚既然来到了‘老家’,见到了失踪多年的父母,那么就不可能这样轻松的离开。 再说他确实喝醉了,当先真想找个地方好好睡一觉。 至于死猪一般的睡着时,会发生哪些天崩地裂的破事,他才不会管:那些人,费尽心思的在这儿复制了唐王老城区,又‘找回’了他的父母,再利用昆仑把他引来这儿,那么当然不会是在让他‘喝醉’后,再干掉他了。 方圆不知道那些人为什么这样煞费心机的安排这一切,却能断定他会没事的。 既然是这样,那他有什么好怕的? 如果就这样装傻卖呆的走了,岂不是会浪费人家給他找了个媳妇的好意? 所以啊,就算要走,也得跟媳妇睡一觉再走。 方圆越想越高兴,踉踉跄跄走向厢房时,嘴里还唱着《耶利亚女郎》。 只是歌词给改了:“那边的屋里有个姑娘,名字叫做小媳妇。有人在传说她的眼睛,看了使我更年轻,如果我得到她的拥抱,我就永远不会老。为了这个神奇的媳妇,我也不能再出去……” 方圆走出客厅时,西厢房里的灯光已经灭掉了。 夜色更深,气温也下降了下来,冰凉的晨风(此时已经是凌晨时分了),吹散了聚集在森林上空的薄雾,让星辰看起来更加的璀璨。 范颖颖就站在原地,呆呆的望着方圆脚步踉跄的走到西厢房门口,也没用手开门,直接大脚踹去。 幸亏门没有被反锁,要不然肯定会被他这一脚给踹烂。 “灯、灯在哪儿?” 方圆扶着门框走进西厢房后,就在门后找灯。 他媳妇在他大脚踹开门时,也没理睬他,看来是对他的不务正业失望了,爱咋地就咋地吧。 方圆右手在门后乱摸了好一会,也没找到电灯开关。 最后也懒得找了,回头看了眼还呆站在客厅门口的范颖颖,有心想问问她是不是也进来时,忽然有些不忍了(她在扮演母亲时,还是很敬业的嘛,就冲这份敬业精神,也不能再非礼她了),嘿嘿干笑了几声,关上了房门。 关上房门后,屋子里的光线更暗,不过对方圆来说却没有丝毫的影响。 他刚才找灯,只是人类来到黑暗环境内后,就想寻找光明的本能罢了。 正如他所想象的那样,房间里的布局,就跟林舞儿当初在他家住着时的样子,一模一样的。 甚至,连侧躺在床上,蜷缩着身子背对着他的女人背影,都很像林舞儿。 想到林舞儿后,方圆有些迷糊的脑子,又变得清醒了些,没理由的叹了口气,缓步走到了床前,很自然的坐在了床沿上。 就像,床上这个女人,确实是他媳妇,他就是在外鬼混晚回家的丈夫那样。 方圆又点上了一颗烟,希望尼古丁能驱赶如山般压来的睡意,能把眼睛睁开。 香烟被点燃的味道,马上就弥漫在了屋子里,却让黑色显得越发静谧。 方圆能听到背后的女人,发出的轻微呼吸声。 她的呼吸虽说很轻微,却透着紧张。 如果她真是方圆的媳妇,在丈夫上炕后,又必要这样紧张吗? 方圆觉得很好笑,双手拇指、食指放在双眼上,把已经合上的眼皮撑开,回头看着她问道:“媳、媳妇儿,你别装睡了,我知道你没睡着,赶紧起来,伺候老公我安寝。” 他媳妇没动,却有吧嗒嘴的声音传来,看来刚刚咬了下嘴唇。 他媳妇身上盖着一条薄薄的毛毯,从肩膀当膝盖弯处都盖住了,只露出头,粉嫩的小腿,一双非常秀气的小脚丫。 毛毯下的他媳妇,可能也只是盖着一条毛毯,没有穿睡衣,所以才能把她惹人的身材,完美的勾勒了出来。 很熟悉的味道。 任何人都有自己独特的味道,你就别琢磨你会有啥麝香、薄荷香之类的好闻香气了,先把口臭狐臭脚丫子臭的治好再说--方圆媳妇的体香,能让人想到熟透了的桃子,又香又甜,咬一口治水顺着嘴角往下流。 “小晨,唉,小晨,怪不得,你叫小晨。” 方圆放下了撑着眼皮子的双手,轻轻叹了口气,仰面躺在了女人身边。 不用再看媳妇的脸,方圆也知道她是谁了:岳婉晨。 那些人为了找到合适的方天明夫妻扮演者,会费尽心机,但绝不会去找被人来假扮夏小韵曾经的老妈陈婉约。 岳婉晨,就是如假包换的岳婉晨。 这是个在本场游戏中命运相当苦比的女人,辛苦养大的、倾注了满腔爱意的女儿,不是她亲生的; 被她视为半边天的丈夫,在遭遇危险后理都不会理她,就独自拍马绝尘而去不说,还主动把她推倒了‘女婿’怀中。 现在,她又跟扮演方天明夫妻的实力派演员一起,成了他媳妇小晨,光光的躺在他身边,等候被他欺负。 男人嘛,在喝酒了后,不都是都对那种事特别感兴趣? 哪怕是眼皮子沉重的快被胶布粘住了,毕竟有些事不用眼睛也能做到。 就岳婉晨的命运,如果不算苦比的话,方圆实在想不到还有谁能‘配得上’这俩字了。 他不想再欺负一个命运如此的女人,尽管小晨媳妇能躺在这儿,肯定是带着要跟他‘恩爱’的艰巨任务。 方圆想好好的睡一觉。 希望等他再睁开眼时,他还能看到方天明夫妻,看他们接下来又会上演哪些出色桥段。 不过,肩负重担的小晨媳妇,却不会让他就此沉沉的睡去,等了片刻没等到动静后,就慢慢转过身,一只修长白嫩的长腿伸出毯子,放在了方圆的腰间。 第988章 :你不该来这儿的 “媳妇,我现在很困,也很累,不想跟你鬼混,你就安静点儿吧。” 方圆嘴里喃喃的说着,依旧闭着眼,抬手放在她媳妇那条腿上,本能的顺着向往摸了过去。 就像他媳妇跟他同居那会儿,已经习惯把一条腿搭在他腰间那样,方圆当下做出的这个动作,也已经成为习惯了。 当他稍稍用力抓住一个弹性十足时,他媳妇身子轻颤了下,发出一声颤抖的鼻音,抬起他的胳膊钻进了他的腋下,左手搂住他胸膛,就像一个攀附在树上的树袋熊那样。 方圆倒是很想跟岳婉晨说说话,希望她能看在大家以前曾经鬼混过的份上,能偷偷跟他说她所知道的那些。 只是他太困了,睡意就像潮水那样涌来,很快就把他彻底地的淹没,发出了均匀的轻鼾声,半张着的嘴角淌出一点哈喇子,看上去就像婴儿那样。 世界,彻底的静了下来,岳婉晨慢慢地睁开眼,抬起头伸手轻轻拉开了窗帘。 隔着窗帘,她就看到了那轮此时才升起的冷月。 随着淡蓝色的窗帘被拉开,月光轻柔的洒在了方圆脸上,为他镀上了一层淡银色的光泽,看上去很有些女性的恬静。 岳婉晨望着这张很熟悉的脸,呆愣了很久才幽幽叹了口气,用很低很低的声音说:“你,不该来这儿的。” “我想去哪儿,就去哪儿,谁也管不着,谁也管不了。” 漠北北站在一棵营养不良的弯树前,看着前面那个瘦小的黑影,因为肥胖而挤成一条线的眼睛稍稍张了下,有荧光飞快的闪现。 跟拥有好像大象般身材的漠北北相比起来,她对面那个也就是一米半高、三十来公斤重的黑影,显得越发的渺小。 不过漠北北才没有因为这个人很不起眼,就推土机似的碾轧过去,嘴里说的虽然轻松,可全身的神经都已经绷紧,暗中如临大敌的样子。 对面这个瘦小的身影是个女人,老女人。 鹤发童颜这个成语,就是形容年过七旬以上的老人,听上去很有几分洒脱的仙意。 不过对面这个老女人的长相,却配不上这个成语,鹤发倒是鹤发了,却没有相配的童颜,皮肤就像鸡皮那样,被岁月这把刀整成了一道道的褶皱。 女人老的不成样子,就是这样了。 这么大年龄的老人了,就该穿着粗布衣服,把稀疏的白发挽在脑后成个小纂,没了牙的嘴巴再紧紧抿着,坐在墙根下的小马扎上,脸上带着慈祥的笑容,看着围绕着她乱转的小孙子,回想她曾经的年少。 她已经活的足够久了,得感谢命运,感谢世界,把所有感谢都化为慈祥的目光,看待能看到的一切事物,静静等待眼睛永远闭上的那一刻到来。 这个老女人没有那样做。 她确实够老,皮肤上也长满了老人斑,嘴上却抹着好像鲜血般的口红,只有一层皮裹着的高颧骨上,涂着打了粉底的胭脂。 她更没有穿那种老粗布的褂子,是大红色的新娘嫁衣,稀疏白发挽成的小篹上,还插了一朵比口红更红的大红花。 你能想象一个瘦小、苍老的好像一阵风就能刮走的老太太,打扮成十八岁新娘的样子吗? 尤其是在凌晨一点的森林中,是不是会想到那种特别可怕的老妖婆? 漠北北就是这样想得。 不该她看着老妖婆的眼神里却没有厌恶,更谈不上什么爱意,只有连她自己也没想到的平静。 这是漠北北体重达到三百斤后,第一次看人时用这种心态的目光。 她从老太婆身上,找回了自信:终于有比她还要让人厌恶的女人,出现了。 “格,格格,小北,婆婆不让你去这堵墙后面,是为了你好。” 你肯定无法想象,一个老太婆的笑声会这样清脆,好像银铃般的悦耳。 最让你无法忍受的是,她在说话时的声音里,还带着林志玲般的娇嗲做作。 如果闭着眼听这个声音,可能算是一种享受,不过睁眼看到它的主人后,你就会感到恶心了。 漠北北倒没有恶心。 从她眼睁睁看着自己娇美的身材,逐渐变成胖猪后,就不知道恶心的什么东西了。 最多,她会在老太婆娇笑完毕后,会不屑的撇撇嘴:“白婆婆,你今年高寿啊?” “讨厌,女人的年龄岂是随便打听的?” 右手拄着一根黑色手杖的白婆婆,抬起左手捂着没牙的嘴巴,娇嗔了一个后又说:“幸亏咱们都是熟人了,我才不计较你的无礼--我呀,再过十七天,就是二十三岁了啦。” “哦,是吗?” 漠北北抬脚缓缓向前走了两步,又站住:“不过,你好像掉了一个一百哦?一百二十三岁的老妖婆,不躲在你的世界里享福,却跑这儿来装神弄鬼,这是要吓死人么?” 白婆婆脸上的笑容,攸地消失了。 就像所有不愿意被人说老了的女人那样,她现在生气了,声音虽说还是那样清脆,带有恶心的娇嗲,却很冷:“漠北北,我再说一次,我还差十七天,才二十、才一百二十三岁的!” “你闪开,应该能活到你生日那天。” 漠北北再次抬脚,走到白婆婆面前三米处后才停住脚步,微微低头看着她。 毫无疑问,本来就身高接近一米七,当前体重达到三百斤的漠北北,在瘦小的白婆婆面前,就像一座山。 一座肉山,只需跳起来扑下去,就能把白婆婆砸进地里去,来个粉碎性骨折。 白婆婆却丝毫不退,就双手拄着拐杖站在那儿,微微抬头看着她,再次笑道:“小北,你是我看着长大的。你在八岁到十一岁那三年的功夫,也是我传授的。虽说你现在很是了不起,可你有把握能打败我吗?” 不等漠北北说什么,白婆婆又淡淡的说:“你仗着一身刀枪不入的本领,在尘世间倒是能兴风作浪,所向披靡了。只是这些在我老人家眼里,却是不堪一击的。” 白婆婆说着,轻轻顿了下手杖。 那手杖发出嚓的一声轻响,上下两端攸地探出一截长约五厘米的弧形刀刃。 刀刃在升起来的月亮月光照耀下(森林中,本来月亮升起后也不会照到下面来的,只是这片毒域内的树冠都稀疏的要命),没有发出任何夺魄般的寒芒,反而黑黝黝的,看上去就像生锈了的镰刀。 看到手杖上这两把黑色镰刀后,漠北北脸上的肥肉一哆嗦,下意识的后退了两步。 她在畏惧时的本能动作,让白婆婆很满意,缓缓平端起手杖,鸡爪般的左手五指,在刀刃上轻轻抚摸着,神态像极了男人在安抚他十八岁的娇娘子:“小北,你该认识这种镰刀吧?” “这、这是死神镰刀。” 漠北北艰难的咽了口吐沫,说话时的声音里带着颤音。 在那个世界内,有一个活火山口。 活火山口内,有永远沸腾的岩浆,能发出太阳般的炙热光芒。 那些岩浆,是深处地下不知多少米才会有的特殊矿物质,而且仅仅存在于那个区域,到现在为止,也不知道已经被‘蒸煮’了多少年。 就像现代炼铁高炉中的铁水那样,只要达到沸点后长时间的沸腾,就会蒸发掉所有杂质,冶炼出纯度最纯的精铁。 这两把看上去毫不起眼的镰刀,就是用活火山口内不知沸腾了多少年后、没有丝毫杂质的独特‘精铁’所打造。 犀利,这两个字远远无法描述它的锋利。 当然了,这些精铁可不是被谁从深达千米的活火山口内‘捞’上来的,因为没有哪种东西,能在接近沸腾岩浆时还没有被熔化掉。 这些精铁,是在九幽世界内有生物存在之前,被喷发出来后冷却,才被重新被冶炼出来的。 冶炼过程中,也不知道耗费了多少心血,时间,才能让精铁变成了镰刀的形状。 黑黝黝的镰刀,好像没有锋刃那样,可白婆婆看似很随意的舞动了下拐杖,下面那把镰刀从某棵树下的一块板砖大小的石头上扫过,没有丝毫的凝滞--那块石头,就被剖成了两瓣。 削铁如泥算不得发本事,得把石头当豆腐那样的来切,才是真正的利刃。 黑色镰刀,足够配得上‘死亡镰刀’这个称呼,漠北北子弹都打不透的特殊肌体,在这两把镰刀面前,跟被刀割的败革没啥区别。 当依仗刀枪不入的不败再也起不到作用后,漠北北想不忌惮都不行。 白婆婆鸡爪般的五指缩回,语气平静的说:“二十五年前,那个负了白虹的孽障,自以为偷走九幽世界二十一斤精铁,打造出七把陌刀后,就能对付我们了--呵呵。” 白婆婆娇笑一声时,漠北北说话了:“他根本不知道,他所带走的那些精铁,只是一些残次品,是你们为了考验他对夫人的忠诚度,才故意被他偷走的。” “那是当然。” 白婆婆悠悠的说:“当年他在偷走精铁时,如果不是白虹跪在地上苦苦的哀求,又以肚子里的孩子来说事,我们怎么可能会允许他轻易离开?” 漠北北沉默了片刻,又说:“他离开的也不是太轻易。要不然,他现在也不会死了。” “但他终究还是多活了二十三年。” 白婆婆抿了下干瘪的嘴巴,笑道:“不过你说的也没错,他在那二十三年内,时刻都在饱受尸毒噬心的痛苦,也算是生不如死了。” “偶然的机会,我曾经听夫人自言自语过。” 漠北北吸了下鼻子,抬头看着月亮说道:“她是真得爱他,真想跟他白头偕老--” 她刚说到这儿,就被白婆婆冷冷的打断:“哼,白虹总是妇人之见。她明明知道那个孽障之所以跟她在一起,就是为了偷窥精铁,根本不爱她,她还是那样痴情。当初,如果不是我们暗中做手脚,那个孽障偷走的精铁,打造出的昆仑陌刀,应该早就把你脑袋给削下来了!” 第989章 :没有爱情的白虹一族 “他也很爱夫人的。” 漠北北沉默了片刻,才为龙头辩解道:“只是,他就像夫人那样,命中注定这辈子要担负太大的重任,必须得放弃儿女私情,以大局为重……总之,龙头是个真正的男人,唯有在临死前的那一刻,才表现出了他对夫人的真正爱恋。” 人鬼殊途。 龙头是人,九幽夫人虽说不是鬼,可在世人眼中,一心要把掌控尘世间的他们,是比鬼还要恐怖的。 所以肩负重任跑去九幽世界卧底的龙头,就算真爱上了九幽夫人,他也不会忘记他的使命是什么。 只是他所付出的二十三年不堪折磨(尸毒),包括生命,除了换取了七把残次品精铁打造的昆仑陌刀之外,好像就再也没有任何收获了。 龙头,命中注定他只能是个悲剧性的英雄。 想到夫人在以为无人时(她不知道当时漠北北正躲在草丛中捉虫子玩),喃喃自语时的那声叹息,满脸都是痛苦的思念模样,漠北北心里忽然一动,脱口问道:“白婆婆,其实你们那个世界里,也有被你们视为不堪的爱情,对不对?” 白婆婆老眼中有精光闪过,格格娇笑着问道:“小北,你也像白虹爱上那个孽障那样,爱上姓方的小子了?” “我,不能爱上他吗?” 漠北北反问道。 “你当然可以爱上他。” 白婆婆脸上的笑容消失,语气平淡的说:“无论你爱上谁,这都是很正常的。” “可你们曾经告诉过我,说爱情这玩意,是毁灭我们的无敌力量。当初,夫人如果没有对龙头产生感情,那么他就不可能活着出来,让尘世间对我们有所了解,结果导致了不该有的被动。” 漠北北顿了顿,又轻声问道:“所以我不明白,当年你们那样教导我,为什么现在又说我爱上、爱上姓方的,是很正常的了?” 白婆婆笑了笑,诡异的笑容中,还夹杂着明显的讥讽之色:“那时候我们不希望你有爱情,那是因为我们以为,经过我们这么多人、这么多年的悉心教导培养后,你会成为白虹族中的一员。不过很遗憾,无论我们付出多大的心血,你都无法摆脱你卑贱马族的身份。” 就在同一片区域,不久前方天明曾经告诉过方圆,说九幽世界内有两个种族,一个是贵族般的白虹族,一个是任由剥削的马族。 任何制度下的社会,被剥削的阶级要想成为剥削别人的贵族,都得付出相当大的代价,还不一定成功。 更关键的是,马族的人要想晋级为白虹族,得有华丽变身的机会后,才能全力以赴的去争取。 漠北北的运气不错,她被选中当护花使者后,从小就接受白虹族精英的残酷培训--只要她能顺利完成所担负的使命,哪怕是身死,也会成为光荣的白虹一族。 可就像白婆婆现在所说的这样:很遗憾,迄今为止漠北北没有完成任务,彻底失去了华丽变身的机会不说,还胆敢跟夫人做对,这是白虹族无法接受的。 漠北北听出白婆婆语气中的嘲讽,脸色再次变了下,哑声问道:“难道,我尝试着去爱一个人,也错了吗?” “不是也错了吗,应该说就是错了。” 白婆婆冷冷的说:“高贵的白虹族,只有男女必须延续后代的性,却不能拥有能腐蚀我们坚韧意志力的所谓爱情。漠北北,你从小就是在我们的教导中长大,就该知道白虹族之间任何一对男女的结合,都没有爱情。” 白婆婆说的没错。 在那个天生就是贵族的白虹族中,任何一对男女的结合,都是建立在以最优秀基因合作的唯一基础上。 白虹族的一对男女结合,年龄、俩人对眼不对眼,都不在专门负责‘生命繁衍’工作的长老们考虑之中。 他们只会通过长时间的观察、研究后,确定哪一个女人,在跟哪一个男人结合后,能生出智商更高、模样最俊美、体格更强壮的下一代后,才会引导这对男女结合成为夫妻。 当他们生出的孩子‘品质’,没有达到长老们的期望后,这对男女的夫妻生活就走到了头,他们会被拆散,重新被列为考察对象,为他们寻找新的‘合作伙伴’。 所以在白虹族中,会出现四十岁的男人,跟十七岁的少女结合、四十岁的女人,跟十八岁的少男结合的现象。 没有谁觉得他们年龄相差太多的结合有什么不对,因为大家只关心他们生出来的孩子,是不是最优秀的。 那种情况的男女结合,会有爱情吗? 肯定没有。 一对夫妻在过夫妻生活时,也只是出于动物繁衍后代的本性,跟感情没有任何关系,所以他们在离异时,不会有俗人那些烦恼,无非就是换个伙伴过日子罢了。 正因为有着这种极其严格的筛选配对制度,白虹族的后代才一代更比一代强--智商暂且不提,单说相貌身材,男人个个是玉树临风,女的个个是貌美如花。 白婆婆一百年前,也是身几达一米七的绝世美女,只是漫长的岁月让她‘缩水’,成了当前的模样而已。 相比起白虹族来说,只能生活在九幽世界黑暗处、一辈子都被当做牛马驱使的马族,从来都不在长老们的考虑之间。 他们可以谈情说爱,自由组合,生儿育女。 漠北北刚出生时,就已经注定她是当牛做马的命了。 但后来她长大后,才知道所谓马族中人,祖先或者是自身,原来也是白虹族中的一员:他们成为马族,是因为他们是白虹族男女结合后,生产出的‘残次品’。 他们出生后,因为各方面指标达不到长老们的预期水平,就会被驱逐出白虹族,成为当牛做马的马族一员。 多少年来,不知道有多少白虹族的‘残次品’被降为马族,繁衍后的人数,大大超过了他们的‘母族’,任劳任怨的为母族做贡献。 这就是九幽世界的分级制度,多少年来,没有任何人提出过异议,就像狗已经习惯了吃屎那样。 某对生产出‘残次品’的夫妻,在自己孩子被降为马族后,也不会有丝毫的怜悯--你会对自己费力捏出来的一个泥人被谁拿走,而痛不欲生吗? 不过,马族的人也不是没希望重新晋级白虹一族的。 某对马族的孩子出生后,无论是智商、还是身材相貌都达到白虹族对后代的要求后,只要做出足够大的贡献,就能暂时晋升为白虹一族的。 说是暂时,是有原因的:得看他们跟老牌白虹族族人结合后,生出的孩子怎么样。 如果生出的孩子合格,那么他(她)就会正式成为白虹一族。 如果不合格--对不起,长老们是不会考虑其间是不是老牌白虹族人的原因,只会毫不客气的把她(或者他)重新打入马族,永不录用。 马族最出色的人,在艰难的晋升白虹族过程中,暂且不说男人去做什么,单说女人:这些女人,一旦拥有升级为白虹族的机会后,就会接受残酷训练,训练期满后,成为艳阴使。 艳阴使,是白虹一族派在人世间的使者,出色完成她们的使命后,才能重返九幽世界,晋级为‘试用期’内的白虹族族人。 九幽世界内的阶级区分,漠北北在懂事后才知道,就像她知道她是马族的人,能有幸被长老们刻意培养,是因为刚出生不久,就被长老们给关注了。 相比起那些有望晋升白虹族的马族女人,漠北北的运气好到爆棚:她不用去当艳阴使,因为她是马族五十年来,最最出色的一个女孩子,所以才被当作护花使者来培养的。 根据九幽世界内严格的等级区分制度规定,白虹族所有的男女都姓白,首领永远都只能是女性,名为白虹;马族的人,不但没资格姓白,也不能姓马,甚至连名字也没有。 这也是在接受考验的漠北北,在离开九幽世界后斩杀天狼星时,请他为她取个名字的原因。 临死前的天狼星说,她来自漠北,就叫漠北吧。 只是天狼星在临死前,说话的气力不济,所以在说出‘漠北’这俩字时,断续着把‘北’字重复了一遍,这才变成了叠名:漠北北。 漠北北很喜欢天狼星为她起的这个名字,就像她做梦也想成为夫人那样的女人那样。 九幽世界内,唯有王者九幽夫人,才有资格、有权利拥有爱情,不受长老们的约束、安排,可以去爱她喜欢的男人。 任何一个男人,不管他是白虹族的,还是马族的,甚至说的来自尘世间的。 从小就受九幽夫人教导长大的漠北北,受到了她极大的影响,内心深处慢慢生出了贪婪的种子:出身卑贱的她,也想拥有爱情这个奢侈品。 龙头在九幽世界内时,漠北北就被送到了九幽夫人身边。 那时候漠北北还是一个在吃奶的孩子,当然不记得龙头多次偷偷对她说的那些话。 龙头希望:她能变成一个贪婪的人。 渴望爱情,也是贪婪。 事实证明,龙头当年的那番‘苦心’并没有白费,漠北北出世后的贪婪,导致她胆大妄为的抗拒九幽夫人,尝试着去爱方圆--结果,就变成了当前的样子。 这是九幽夫人对她的惩罚。 漠北北双拳紧攥,满是戾气的细长双眸,死死瞪着白婆婆:“我不屑再当狗屁的白虹一族,更不想再回到那个黑暗世界!我只想在遭受过该有的惩罚后,去追求我所爱的男人。你,凭什么还要阻拦我?” “自从你抗拒白虹命令的那一刻起,你就不再是九幽世界的人了。” 白婆婆轻笑着说:“所以,你想去爱谁,就去爱谁。我来阻拦你,是不想你破坏夫人的计划。另外,我想再问你个问题。” “你问!” 漠北北松开紧攥着的双拳。 “你确定,方圆会喜欢你当前的样子?” 白婆婆笑眯眯的问。 第990章 :什么才是意外 方圆会喜欢你当前的样子吗? 听笑眯眯的白婆婆问出这句话后,漠北北立即呆愣当场。 她终究不是没有任何感情、超凡脱俗的白虹一族,低贱的马族身份、涉足尘世间两年多、受龙头冥冥之中那些‘祝愿’的影响,漠北北根本不知道,她已经拥有了她始终苦苦寻找的爱情。 如果她是白婆婆那样的人,在脱困实施报复计划后,就算方圆本事再大,再能及时阻拦,也无法阻挡她在海边别墅干掉水暗影、卡秋莎。 漠北北根本不知道,她只是心中发狠,要报复所有人,可当她在实施报复计划时,潜意识内却放过了那些该死的人。 她去争抢卡秋莎的孩子,也不是要把孩子杀掉--只是一种愤怒。 就像深爱着丈夫却无子嗣的妻子,得知丈夫在外跟小三生儿育女后的本能反应,想把孩子抢过来,藏起来,让那个负心男人、不要脸的小狐狸精痛苦一辈子。 报复计划失败后,漠北北也没当回事,只是阴魂不散的缠在方圆身边,給他不断的出难题,逼着他走投无路时,她再闪亮登场--电视里,那些掳获男主的靓女们,不都是这样做的吗? 所以当漠北北尾随方圆,来到这片森林中发现毒域后,就开始为他的安全担心了,只想赶紧追上去时,白婆婆却幽魂般的出现,挡在了她的去路。 没有谁能比漠北北更清楚,这个看似腐朽的白婆婆,武力值有多么的厉害。 漠北北或许能借助拼命的狠力来压倒她,可她手中却有死亡镰刀! 那可是九幽世界的‘镇山之宝’,要不是担心白婆婆挡不住漠北北,九幽夫人也不会允许她拿着死亡镰刀涉足尘世间的。 很明显,手持死亡镰刀的白婆婆,其实也很忌惮漠北北的。 如果不是忌惮,她懒得跟漠北北说这些,利用她的高智商采取心理战,来搅乱、打击敌人的心态了。 白婆婆的应敌方案,相当的成功。 她这句话说出来后,漠北北呆愣当场很久了,都没有说一个字。 漠北北的脑海中,有凄厉而疯狂的笑声响起:哈,哈哈,漠北北呀漠北北,你在亲眼看到你变成胖猪的过程中,明明就已经心死了,再也不相信任何人,只该血腥报复这个世界才对,怎么现在又改变初衷,要去追那个臭男人了? 白婆婆说的不错! 漠北北呀漠北北,就算你此后全心全意的为那个臭男人做事,他会喜欢你吗? 肥猪一样的女人,有谁会喜欢? 你是那个臭男人,你会喜欢她么? 哈,哈哈--心中狂笑的漠北北,全身的肥肉忽地颤动起来,有比夜枭鸣叫还要难听的笑声,从她嗓子里慢慢响起。 “哈,哈哈,哈哈哈!” 漠北北抬起头,纵声狂笑,紧闭着的眼角有泪水滚滚滑落,笑声凄厉,还充斥着浓浓的戾气,就像钢板在被汽车托着在马路上狂奔,无法形容的难听。 以她为中心的方圆数十米外,营养不良的树叶瑟瑟发抖,继而蝴蝶般纷纷飘落。 所有的小虫子,都被这笑声吓坏了,齐齐的闭嘴。 夜鸟被惊醒,嘎嘎叫着扑扇着翅膀向远处飞去。 身后的狼群,也发出了不安的嚎叫:“噢--” 看着纵声狂笑了足足一分钟,笑声还没止歇、依旧中气十足的漠北北,白婆婆脸色终于变了,紧握着手杖慢慢向后退了几步。 “哈,哈--呼!” 就在白婆婆实在受不了漠北北的狂笑,要做点什么时,她的笑声就像被死亡镰刀切断那样,嘎然而止,继而长长吐出一口气,缓缓低下了抬起的头,看向了白婆婆。 白婆婆也看着她,俩人都没说话。 漠北北抬手,接住了一片缓缓飘落的树叶,语气平静的问道:“你是不是怕了?” 白婆婆娇笑一声,反问道:“我会怕你?别忘了,你所有本事,可都是我们传授的。当初,我们在分批传授你功夫时,本着‘教会徒弟就会饿死师傅’的宗旨,每个人都会留一手。留下的那一手,在死亡镰刀的配合下,就足够杀死你了。” 智商超高的白婆婆并没有意识到,她如果真有信心能阻拦、干掉漠北北的话,那么她就不会说这番话。 你几时见过,猫儿在抓老鼠之前,会先说:老子的爪子锋利无比,一爪就能抓破你丫的肚皮--早就直接扑过去,一爪子按住老鼠,让它后悔不该大半夜起来,跟猫儿一起偷看你跟你小姨子畅谈人生了。 白婆婆在漠北北狂笑之前,还是有把握干掉她的。 但在她狂笑时,却从她的笑声中,听出她具备了充足的体力--胖女人诚然不好看,可在打架这方面,却比那些身材苗条的女人,要厉害很多。 这是个不争的事实,更是被白婆婆忽视掉的致命危险。 “你能不能杀死我,这个问题稍后再说。” 就在白婆婆心思电转时,漠北北又说话了。 她的语气温柔,就像在请教一个长者:“白婆婆,你刚才说的不错,就算我为那个男人做再多,他也不会喜欢我这个样子的。所以我想请教一下,有没有办法,能让我恢复到从前?” 不等白婆婆回答,漠北北又认真的说:“我希望,能听到实话。” 白婆婆答应了漠北北的要求,在皱眉沉思片刻后,才缓缓的摇头:“理论上来说,你是没希望变回从前的。因为你被喂食的那些稀粥中,掺杂了九幽世界的‘河马草’。” 顾名思义,河马草代表着无论那个物种,长时间服用这玩意后,都会迅速变胖,像圆溜溜的河马那样。 更神奇的是,服食了河马草后,就再也无法减肥了,哪怕只是每天喝水,被改造成超级变态的肠胃,也能从中吸取所有的养分,维持当前的体重。 白婆婆的回答,早就在漠北北的预料之中。 可她在听完后,眼神还是闪过绝望的黯然,但随后就猛地一亮,急切的问道:“为、为什么要说是理论上?” “理论上只是理论上,却不包括意外。” “什么样的意外?” “意外么?” 白婆婆想了想,才抬手指着天空上的皓月,比喻说:“假如这是太阳,那么是不是每天都要从东方升起,自西方落下?” 漠北北明白了:意外,就是太阳从西方升起,自西方落下。 这是根本不可能的事,这是白婆婆耍着她玩儿呢! 太阳从西方升起、东方落下这种意外,什么时候发生过? 漠北北嘴角浮上阴森的笑意时,白婆婆又说:“意外,之所以叫做意外,那就是它能发生。” 漠北北呵呵轻笑:“怎么,白婆婆,难道九幽世界已经强大到能改变太阳轨道的地步?” 白婆婆摇了摇头。 漠北北吸了下鼻子,淡淡的问:“那,你说这个意外是怎么回事?” “谁都无法改变太阳的正常轨迹,在这个世界上。” 白婆婆干瘪的嘴巴,抿了下说:“可谁能保证,这个世界之外的力量,也做不到呢?” “你这样说,是什么意思?” 漠北北的眉头皱了起来,问道:“这个世界之外?这个世界之外,不就是九幽世界么,还有哪个世界--” 她刚说到这儿,忽然闭上了嘴。 她猛地想到了一件事:在莫斯科东南角的森林中时,她曾经假扮铁辽忽悠过小方,更在蝙蝠山上假扮方圆,再去忽悠铁辽。 七秒定律,就是她忽悠俩人的重点,精髓所在。 七秒定律,相传是研究双鱼玉佩的科学家们,多次试验后得出的定律,寓意两个平行世界的距离,为七秒。 漠北北是不信这个七秒定律的,别看她说的头头是道,就像那些念经的老和尚,才特么的不相信头顶三尺之处真有佛祖一样,要不然他们也不会开宝马,找小姐,变着花儿的对游客坑蒙拐骗了。 漠北北知道‘七秒定律’,那是因为她听九幽夫人说过几次,权当是听故事那样的记在了心里,没想到却能用在方圆、铁辽俩人身上,把他们给忽悠傻了。 直到现在,当白婆婆说出‘这个世界,那个世界’时,她才猛地想到了这些。 白婆婆知道她想到了什么,呵呵笑问:“小北,你是不是没想到,你以为你欺骗方圆的那些话,都是荒唐不真实的?” 漠北北眉梢挑了下,反问道:“难道真实?” “我可以负责任的说,七秒定律是真实存在的。” 白婆婆脸上的笑容收敛,认真的说。 咕噔一声,漠北北咽了口吐沫,哑声问:“你凭什么能确定?” “有两条石鱼。” 白婆婆的回答,很是有些驴唇不对马嘴。 漠北北就搞不懂了:“两条石鱼?就是所谓的双鱼玉佩吗?” “也可以这样说吧,那两条石鱼,才是真正的双鱼玉佩。” 白婆婆稍稍沉吟了下,才缓缓的说:“这两条石鱼,一条是黑色白睛,另外一条恰好相反,是白色黑睛。两条鱼组合在一起,就会形成八卦阴阳鱼。它们在旋转时,能产生天地合一的强大、神秘力量,让你压根无法想象,它们能连同两个空间,形成一条时光隧道,让身处两个世界、却是完全相同的任何物种,七秒钟后相聚在两个世界内。” 就像传说中的双鱼玉佩运作七秒后,当这个世界上出现另外一条相同的鱼时,远在那个世界上,也会出现两条相同的鱼。 两条鱼是完全相同的,无论是长相,还是游动时的动作。 唯一不同的是,它们游动的方向恰好相反。 这是因为它们是来自两个世界,分别拥有本身世界给它定制好的运动轨迹。 “在那个世界上,太阳可能真是从西方升起,自东方落下的。” 白婆婆详细解释道:“既然那两条石鱼,能连接了两个运行轨迹的世界,那么就证明其中一条鱼,是来自那个世界,拥有被我们视为逆反的强大、神秘力量。” 第991章 :你太能叨叨了 这个世界上,有两条神奇的石鱼。 一条是白色黑睛,一条是黑色白睛。 没有谁能说出,这两条石鱼来自何方,又存在了多少年。 哪怕是智商各方面都冠绝人类的白虹一族,最多也就是暂时搞清楚了,两条石鱼的最大的区别:白色黑睛石鱼,代表着我们这个所熟悉的世界,所有生命的运转方向,都是依照太阳从东方升起,自西方落下的正常轨迹。 那条黑色白睛石鱼,代表着另外一个世界,拥有被这个世界视为强大而神秘的逆反力量。 当两条石鱼相遇时,两个运行轨迹完全相反的世界,就会在电光火石间发生碰撞,出现科学家所说的虫洞,在短短七秒钟内,就能穿越估计得有数百万光年才能走完的距离。 (虫洞最形象的解释,就好比一张纸,相对称的两个角,无疑是距离最远的了,但虫洞的出现,就好比把这张纸对叠了起来,让两个角碰在了一起,一下子变成几乎没距离了)。 “小北,我知道你对方圆、铁辽俩人说的那些话,都是从白虹那儿听到的,被你视为是天方夜谭,但你绝对不知道那是事实。” 白婆婆说的好像有些累了,就倚在了一棵树上。 漠北北看着她,又过了足足半分钟后,才缓缓说道:“我懂了。当初夫人故意守着我说这些,其实就是想让我记住,等我长大后再告诉方圆他们。” 白婆婆没说话,却轻轻点了点头。 “原来,从我小时候起,她就算到会有今天了,呵呵。” 漠北北脸上没有半点笑意的,呵呵轻笑了一声后问道:“可这些,跟我能否发生意外的变回原来的样子,有什么关系?” “有着最直接的关系。” 白婆婆说道:“如果你能找到那条代表着逆向运转的黑色白睛石鱼,就能从中感受到其强大的逆向力量,让你身体里顺势而行的轨迹,往相反的轨迹运行。” 漠北北现在的肥胖,就好比高速行驶在单行线上的汽车,压根没有回头的可能。 但如果汽车的运行轨迹忽然相反,那么无论汽车向前疾奔了多久,它都得随着逆反的力量,经过疾驶时的起点方位,继续向前行驶。 这个起点方位,就是漠北北身体刚‘发福’的那一刻,也可以理解为她生命中的某个时间段。 再说的简单点呢,就是她的生命,能随着黑色白睛石鱼强大而神秘的逆反力量,回到被胖女人灌食甜食的那一刻。 至于当前所发生的那一切,发生也就发生了,只能成为她生命中一个‘超前’的回忆,身体、生命迹象却不会受到这段‘超前时空’的影响,再从那个时间段,重新来一次就是了。 当然了,得学会控制。 控制黑色白睛石鱼的力道,因为它所蕴含的神秘力量,是不会因为你‘穿越’回了你最佳状态的时间段,就会停止的,而是会继续向前。 如果不及时控制,石鱼就会把你带入死亡--强大的逆反力量,不但能让你穿越回从前,更能让你在短时间内,就迅速穿越到你还不是一个生命的那个时候。 这就是所谓的物极必反了。 漠北北总算听懂了白婆婆的解释,身上的肥肉,开始了波浪形的颤动,哑声问道:“你、你没骗我!?” “没有,你已经够可怜了。” 白婆婆彻底掌控主动后,身心都放松了下来。 “我、我要去哪儿找到那条黑色白睛石鱼?” 漠北北因为紧张过度,声音越发的嘶哑。 白婆婆摇了摇头。 漠北北的心,忽然从高处,重重落在了谷底,再说话时,已经没有了任何力气:“你也不知道?” “是。” “你、你见过那条鱼吗?” “没有。” “那、那你怎么知道它的存在,就因为传说?” “因为我见过白色黑睛石鱼。” “你、你见过那条白色黑睛石鱼?” 漠北北眼神一亮,重新燃起了希望:“在、在哪儿见到的?” “那条石鱼,就是白虹手中。” 白婆婆淡淡的说:“如果没有那条石鱼,你的骨骼密度,皮肤柔韧性,又怎么能比一般人强大太多?” “原来,是这样。” 漠北北嘴角抽抽了几下,问:“你、你能活这么久,也跟那条石鱼有关吗?” “白色黑睛石鱼,被称为生命之鱼,黑色白睛石鱼,则被称为死亡之鱼。但无论是哪条石鱼,唯有掌控适度才会对人有益。失去掌控后,生命之鱼也能称为死亡之鱼的。” 白婆婆说道:“至于我为什么没有利用生命之鱼,变成像你这样刀枪不入,那是因为我没必要受那些痛苦的折磨。小北,你现在应该还记得,你在练功时所遭受的痛苦吧?” “记、记得!” 想到自己练功时,曾经跟腐尸在一起,漠北北忽然很想吐。 这是以前没有过的现象,那是因为她以前已经习惯了,以为这就是人生。 直到来到尘世间后,她才知道人的世界有多美好,她以前的练功经历,有多么的让人恶心。 “回九幽世界中去吧。” 白婆婆幽幽叹了口气:“唉,你虽然背叛了夫人,可毕竟是跟在她面前长大的。就算你永远失去了晋升白虹族的机会,可只要我帮你说说好话,你还是可以重回马族的。” “重回马族?呵呵。” 漠北北笑了:“像所有的马族那样,常年生活在‘阳光’照不到的黑暗中,为你们当牛做马,任由你们剥削,直到悲哀的死去?” 白婆婆皱了下眉头:“这是你的命。” “我,自来到这个世界后,已经不再相信命运了。” 漠北北说着,回头看向了东方。 东边的天际,已经开始泛起了鱼肚白,这证明新的一天马上就要来到了。 痴痴盯着好像有红霞浮起的东边天际,漠北北呆愣很久,才喃喃的说:“我、我喜欢这个世界。当年,我走出黑暗后,就有种真实的错觉--我,或许本来就属于这个美丽的世界,像所有漂亮女孩子那样,找一份还算体面的工作,交一个在意自己的男朋友……” 漠北北在梦呓般说起这些时,并没有注意到白婆婆的眼神,变得阴森可怕起来,抓着手杖的右手手背上,有老筋崩起。 不过漠北北不用回头,也能从她阴森的说话语气中,听出她有多么的不爽:“漠北北,你太贪婪了。难道,你忘记你脚腕上佩戴的饕餮银铃,在时刻提醒你千万别贪婪,要不然会被撑死的吗?” “饕餮?” 漠北北慢慢低头,看着自己的右脚脚腕,很认真的问:“白婆婆,夫人送给我的那个饕餮银铃,真能起到警告贪婪就会灭亡的作用?” “那是在神庙中祭祀过的圣物,自然具备神奇作用。” 白婆婆冷冷的说。 “很好。” 漠北北说着,抬起头看着白婆婆,温柔的笑道:“可是,我已经把那个饕餮银铃,送给方圆了呀?你们,也该知道他始终佩戴着吧?咯咯,如果它真具备那种功效,那么方圆是不是就会变得贪婪,想把所有的好东西,都距为己有?” 说着,她轻轻吐出一口气,闭上眼说:“这些好东西中,自然得包括肯定会找到黑色白睛石鱼后、重新变回美丽的我。” “呵呵,你还贼心不死。” 白婆婆怪笑着说。 “我不是贼,充其量是个想过正常日子的女孩子罢了。” 漠北北也没生气,用平静的语气反驳道。 “哼哼。” 白婆婆冷哼一声,说:“可你,找不到那条黑色白睛石鱼的。因为自从八十多年前,那对石鱼被白虹族的一个叛徒偷走后,九幽世界穷极所有力量,用了足足五十年的时间,才找回了白色黑睛石鱼。八十年了,我们都没找到,你怎么会找得到?” “哦,我知道了,原来那两条鱼都属于九幽世界的。” 漠北北恍然了下,接着嘻嘻笑道:“呵呵,可你们找不到的东西,就不代表着我也找不到呀?就算我找不到,但我可以找人帮忙呀,比方方圆。” “你非得逼我出手?” 听出漠北北还是想去找方圆后,白婆婆有些羞恼成怒,觉得自己大半天的口水是白白浪费了。 “我不想跟你动手的,可我会逃。白婆婆,你是追不上我的,对吗?” 漠北北看了眼白婆婆手中的死亡镰刀,心有余悸的神色溢于言表。 “哼!” 白婆婆又重重冷哼一声后,才像下了多大的决心那样:“好吧,漠北北,我再给你一次机会。” “什么机会?” 漠北北问。 “我会发动所有的长老,去说服白虹,让你成为正式白虹一族,只要你肯回九幽世界,别再外面给我们添乱。” 白婆婆的声音中,带有了很强的诱惑力:“漠北北,你虽然曾经有希望晋级为白虹一族,可你到现在为止,都没机会去过我们的世界。我们的世界,不知道比这个世界要美丽多少倍,多--” 漠北北笑了,打断了白婆婆的话:“既然你们的世界无比美丽,那你们为什么还要着急让彼岸花开,方便你们冲出来?” “你!” 白婆婆被漠北北堵的不知道说啥好了。 看出她想发怒后,漠北北赶紧艰难的弯腰鞠躬,给她深施一礼:“白婆婆,我这是在跟你开玩笑呢。只是,你真会帮我去说服夫人饶恕我,让我成为白虹一族吗?” “当然可以!我可以保证,我--呃!” 白婆婆脸上一喜,赶紧点头要作保证时,却忽然觉得心口猛地一疼。 她缓缓的低头看去,就看到一根树枝,精准的刺穿了她的心脏。 原来,漠北北刚才给她弯腰鞠躬,就在她以为漠北北服软而疏忽大意时,遭到了致命一击。 “白婆婆,你现在该知道,受苦修炼刀枪不入的好处有多大了吧?” 漠北北慢慢抬起头,依旧‘巧笑嫣然’的样子:“你太能叨叨了,由此看出你确实老了,该死了,也该歇歇了。” 第992章 :死亡诅咒已经被启动 白婆婆没有说错,当初众长老在传授漠北北杀人的功夫时,本着‘教会徒弟会饿死师傅’的大原则,可是都留了一手的。 就预防以后跟漠北北白刃相见,就算灭不了她,可凭借那一手也能保命,或者跟她拼个两败俱伤了。 更何况,为了确保白婆婆能挡住漠北北,九幽夫人又让她带来了死神镰刀。 有那‘保命一招’,外加死神镰刀,九幽夫人就觉得白婆婆能成功阻击漠北北了。 白婆婆也是这样想的。 很可惜,她们俩人千算万算,算到了天时地利,算到了心理战能对漠北北的影响,却独独没有算到白婆婆已经老了。 这儿所说的老了,并不是她已经老朽似的老了,风一吹就会倒,如果是那样的话,那么九幽夫人也不会派白婆婆来了,而是专指她的心态已经老了。 老人,总爱叨叨,话匣子一旦打开,就会有说不完的话,天南地北张家长,李家短的--这是人老后潜意识内对这个世界留恋(简单的来说就是怕死,人越老,就会越怕死的)的原因所导致,觉得唯有这样,才能在有限的生命内,最大可能的来享受这个世界。 能说话,也是活人跟死人最大的区别之一。 所以对漠北北心有忌惮的白婆婆,发现能用口才来折服这个魔头后--可算是找到她的强项了,心痒难耐之下就打开了话匣子,口若悬河的谈论起来。 白婆婆越说,心里越敞亮,原本对漠北北保持的足够警惕,也随着她长时间的叨叨而瓦解。 可是,就在她以为能像舌战群儒的诸葛孔明那样,羽扇轻挥就能搞定一切时,漠北北对她发动了致命一击。 一击致命! 心脏被树枝刺穿的人,是不可能再活下去的,哪怕这个人是白婆婆,这副瘦小的身躯内,隐藏着骇人的力道,但她此时唯一能做的,却是左手捂着心口,右手抓着手杖,缓缓跪在了地上。 心脏被刺穿时的伤口,是手捂不住的,鲜血从白婆婆鸡爪般的手指缝里淌了出来,本来就橘子皮一般看不出颜色的老脸上,迅速浮上了一层死灰色。 她在努力,尽最大的努力贪婪的呼吸着。 她今年已经一百二十三岁了,年少时的红颜早就逝去,却依旧舍不得去死。 看到白婆婆很坚强的跪在那儿,就是不咽气后,漠北北下意识的后退了两步,全身神经绷紧。 正所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她不敢肯定身为白虹族长老的白婆婆,会不会在临死前这一刻,再使出某种犀利的致命手段。 很多大人物,不都是死在自以为全胜的这一刻? 当前,哪怕她的心脏已经被洞穿,但她确实仍具备最后一次反扑的实力。 白婆婆没有发动最后的反扑,只是跪在那儿,大张着嘴巴贪婪的呼吸着:这样,就能比临死前再发动最后反扑,多活片刻。 由此看来,白婆婆对活着有多么的热爱--为了多活片刻,毅然放弃了临死前的致命反扑。 “你、你是不是还想跟我说话?” 漠北北终于看出了什么,眼中的警惕神色攸然散去,脸色温和了起来。 “咯,咯……咳,咳!” 白婆婆艰难的抬起头,老脸扭曲的好像鬼那样的难看,却依旧想娇媚的娇笑几声,只是紧接着就是剧烈的咳嗽。 如果是一般人,心脏被洞穿后,应该连三秒钟也坚持不下来。 白婆婆不是一般人,可能是因为她太热爱、留恋这个世界了,十几秒钟都过去了,竟然依旧没死,还能娇笑出声,也真够变态的了。 “好吧,你既然想说话,那我就跟你说。” 漠北北向前走了两步,微微弯腰低头,语气柔和的问道:“婆婆,墙那边是什么?” “人、人活着,最大的乐趣不是你知道多少,而是你能发现多少……自己亲眼看到完全出乎意外的事情时,乐趣才是最大的。” 白婆婆全力抬起头,尽可能笑的无比自然:“就像我,做梦也想不到会这样死去,这对我来说,就是个最大的意外,自然也是最大的乐趣了。” “嗯,你说的很有道理,那你老人家,还有什么未了的心愿吗?我答应你,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帮你去完成。” 可能是看她快死了,漠北北用上了敬语。 “死神镰刀。” 白婆婆说着,看向了手杖上的死神镰刀,老脸扭曲的不成样子,本来就很混浊的老眼中,也被蒙上了一层灰色的白膜。 尽管她功力高超不是一般人,依旧扛不住死神把她拖向死亡的力道。 “死神镰刀?” 漠北北也看向她的手杖,问道:“怎么了?” 白婆婆干瘪的嘴角不断抽抽着,嘶声回答:“你知道吗?死神镰刀从没有真正杀过任何人--没有谁的生命,值得被它收割!所以到目前为止,它还没有尝过鲜血的滋味!” “你想在临死前,让它尝到鲜血的滋味?” 漠北北又问。 白婆婆用力摇着牙关,竭力抵抗着死神的拽拉,艰难的点了点头。 “好吧,那我成全你。” 漠北北说着,忽然伸手抓住白婆婆的手杖上端,稍稍用力,那根不知道啥材质、但肯定很坚硬的手杖就被她硬生生掰断,随即划出一道乌黑色的幽芒。 几乎没有任何的声响,白婆婆那颗花白的头颅就攸地飞了起来。 却没有溅起多少鲜血,因为她身上那点血,早就从心脏创口流个差不多了。 “谢谢了,好孩子!” 这六个字,是白婆婆那颗花白的头颅掉在地上之前,说出的最后一句话。 她在衷心的感谢漠北北,能让她在临死前,见识到死亡镰刀的锋利,自豪于她成为死神镰刀成型以来的第一个‘试刀者’。 白婆婆衷心道谢后,生命正式终结,嘴角却弯起了一抹诡异的得意,就仿佛她施展的某个阴谋实现了那样。 死神镰刀能不饮血就不饮血,一旦尝到鲜血的滋味,就必须得不断的去杀人,当再也没有谁可杀时,它就会杀死拥有它的主人。 这是死神镰刀被铸成时,所有白虹族长老在祖先祠堂内,刺破自己中指后发出的诅咒:死亡诅咒。 现在,死神镰刀终于饮血,死亡诅咒已经启动。 白婆婆生命正式终结的那一刻,就仿佛看到被黑色袍服包裹着、只露出一双黑窟窿的死神,缓缓扑在了漠北北身上。 会有很多很多人,包括漠北北自己,都会死在死神镰刀之下! 这,也算白婆婆为自己被干掉而报了仇吧。 当然了,她得等,在阴曹地府内耐心的等漠北北来找她。 “好快,不愧是九幽世界的镇山之宝。” 漠北北低头,打量着手中这把只有五厘米长的小镰刀,满脸都是不可思议的神色。 昆仑陌刀在砍一个人的脑袋时,也能出现像切豆腐时的毫无凝滞感,但得需要持刀者腕力足够好,再加上陌刀本身就重达七斤左右,挥舞起来时当然能形成一定的惯性了。 可这把看上去也就是三两多重、五厘米长的死亡镰刀,漠北北几乎没有怎么用力,就轻易让白婆婆尸首分家了,切口无比的平整、光滑,甚至连血管都没切口都没变形。 锋利,锋利的异常可怕。 白婆婆所持的手杖,首位两端都安着一把镰刀,其实它们能组合成一体,只需把刀柄卡槽对好,就能成为一个‘万字夺’那样的兵器(万字夺,类似于纳粹的标志)。 漠北北握着万字夺的中间把柄,稍稍一晃忽然向后刺去--那棵足有碗口粗细的白桦树,就像豆腐雕刻的那样,根本没有丁点的阻力,就被刀刃刺穿。 万字夺在收回时,也没感觉到丝毫的阻力(就像把钉子砸进木头内,就会被夹住,拔、出来是会很费力),这为持刀者最大程度的节省了体力。 “夫人,你这是故意送我这把镰刀,让我去找你大开杀戒,对吗?” 低头看着死神镰刀,漠北北柔柔的笑了笑,抬头看向了前面。 她被白婆婆拦住后,已经墨迹了太久。 不过这没什么,就凭能在这把死神镰刀下活下来,又成为它的主人,漠北北就很满意了。 她现在不会被方圆的安危担心,九幽夫人要想杀他的话,就不会费尽心机的让白婆婆手持利刃来阻挡她了。 那堵墙后面,是九幽夫人为方圆精心布置的一个圈套。 漠北北对此很感兴趣,手腕一晃死神镰刀消失,快步走向了那堵墙。 在这儿呆的时间太久,漠北北无法避免的吸进了许多毒气,早就有了胸闷气短的感觉,只是刚才要全心全意的对付白婆婆,被她忽略了。 危机解除后,漠北北马上就感受了不舒服,也不敢深呼吸,更不敢全速狂奔(那样会吸进更多毒气),最多也就是加快了脚步。 即将来到这堵墙前时,漠北北不想让方圆听到车子响声,索性徒步赶了过来,然后遇到了白婆婆,并杀之。 这堵墙的后面是什么? 漠北北刚才就问过白婆婆了,白婆婆让她自己去发现,那样才能获得‘意外惊喜’。 墙后面,还是宽达百米的毒域。 毒域边缘,有一条被庞然大物给碾轧出来的道路。 那是方圆驱车驶过的方向,斜斜的伸向了西南方向。 漠北北没有丝毫的犹豫,快步走出毒域数十米后,张大嘴巴接连几个深呼吸,那种有些恶心的晕眩感攸地消失,让她精神一振,踏着被车子碾轧在地上的乱树,黎明前的鬼魅般那样向前飘去。 当清晨的曙光,好像天漏了那样豁然洒下来时,漠北北停住了脚步。 当然不是天漏了,是因为她跑出了森林,看到了一片废墟。 这是一片人为造成的废墟,和军队有关。 漠北北前面不远处的荒草中,就有一枚没有爆炸的炮弹。 炮弹皮是铜制的,本来是金黄颜色,现在却生满了厚厚的铜锈,这就证明它存在的时间很长了。 第993章 :漠北北看到了漠北北 与一路上必须得全神贯注搜寻昆仑踪迹的方圆不同,漠北北只需沿着悍马车经过的地方,远远的吊在他身后就行了。 她压根不需要费脑子,当然有机会欣赏俄罗斯的边陲风光,还能拦住一辆车,打听一下这条路能通往何方。 在卡车(也可以说是人踪)彻底消失在这条路上之前,漠北北问过三四个重卡司机,每次得到的回答都是闪烁其词,更有个好心的老头劝她别再往前走了。 漠北北不知道卡门小镇的存在,更没听说过那些让人头皮发麻的传说,不过她却能从重卡司机的闪烁其词中,看出他们很忌惮这个问题,就仿佛只要他们说出他们知道的那些,就会马上有噩运降临那样。 这条路的尽头是个小镇,小镇名字叫做卡门,早就在八十年之前,就已经没谁去过那儿了,自然也没看到有谁从那边走过来。 传说,卡门小镇内隐藏着一个相当可怕的魔鬼,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它都在小镇上转悠,寻找任何活着的东西裹腹。 这些,就是漠北北甩出一摞钞票后,买到的全部消息。 除了名字,年代可能是真实的之外,其它的都是扯淡。 魔鬼? 呵呵,漠北北才不相信世界上有什么魔鬼。 如果必须得有的话,那么她就才是魔鬼,还是魔头。 她只是有些纳闷,就像方圆那样:昆仑既然要去罗布泊,为什么要舍近求远的走这边,难道就因为这边的路难走,想用跋山涉水的艰难来磨练自己意志力? 直到白婆婆出现后,漠北北才恍然大悟:原来昆仑是被九幽世界的人引来的,她不过只是个诱饵,方圆才是人家所看中的大鱼。 大鱼的后面,竟然还跟着一条鲨鱼。 九幽夫人想到了这一点,也做出了充份的准备。 但很可惜的是,白婆婆这个渔夫并没有捕捉到鲨鱼,才让漠北北挣破了渔网,来到了这片废墟前--想到自己的出现,会大大出乎夫人的意料后,漠北北就发自内心的高兴,得意。 她终于找到机会,籍此机会来多杀几个九幽世界的人,来报复夫人当初那样折磨她了。 十点钟方向的树林中(废墟是被森林包围着的),停着一辆土黄颜色军用悍马车,那是方圆开来的那辆。 他驱车走出森林,看到这片废墟后,就把车子停在了旁边,徒步走进了那片很大的废墟中--漠北北推算过后,也没去车子那边看什么,沿着小镇近百年前修建的砂石路,缓步了过去。 她走的每一步都很小心。 漠北北相信,九幽夫人(如果在的话)此时肯定知道白婆婆已经殉职,死神镰刀易主了。 漠北北有多么憎恨毁掉她美丽的九幽夫人,估计傻瓜也能想得到,现在她出现在废墟小镇上后,肯定会感到凶险,早就做好充分准备来对付她了。 漠北北已经‘死过’一次,不想再死,所以她必须比对付她的九幽夫人更加小心才行--看似很轻松跨出的每一步,其实都隐藏着无数个快速反应动作。 “嗷!” 漠北北沿着满是荒草的街道,来到小镇中间时,右脚刚要抬起,就猛地转身,右手挥了出去,马上就有凄厉的惨叫声响起,难闻的血腥气息,随着鲜血的迸溅,迅速弥漫在空气中。 啪哒一声响,一条被死神镰刀斩成两半的野狗,重重落在了地上。 漠北北没有去看野狗的尸体,依旧保持着右手挥出的样子,好像石雕那样一动不动的,过了足足七秒钟后,才晒然一笑,全身紧绷着的神经松弛了下来。 她本来就具备刀枪不入的变态本事,现在又有死神镰刀在手,慢说这是在卡门小镇了,就算去九幽世界,她或许也能像长坂坡上的赵子龙那样,杀个七进七出而安然无恙了。 既如此,何必紧张? 别忘了,人处在危险环境中时,全身心保持该有的放松,才能更加冷静,想到、看到紧张时想不到、看不到的东西。 漠北北抬脚踩住野狗的嘴巴,稍稍用力迫使它‘张’开嘴露出了牙齿。 野狗的牙齿尖刀般锋利,却是残缺不全的,还有一颗牙断了半截。 这就是在森林中讨生活的野狗,由人喂养的狗,牙齿不但没有野狗的锋利,更不会出现残缺不全的特征:这是它在捕食、或与同伴拼抢时所受的创伤。 满目苍夷,死一般的圆静,唯有风的声音,从远处慢慢吹了过来,让荒草来回摇晃着。 漠北北静静的听了片刻,继续前行。 喀嚓一声轻响,从脚下传来。 漠北北停步,低头时缓缓抬起了右脚,然后看到了一具残缺的尸骨,半截埋在土里,半截露在外面,就仿佛要从地下钻出来那样,差一点就成功了,却被漠北北一脚踩碎了手臂。 看到这具白骨后,漠北北才注意到两侧废墟中间的街道,原来是这样的坑洼不平,就像被很多人用铁锨,到处随便刨坑那样。 漠北北回头,又看向很远处的那颗炮弹,终于明白了什么:这地方被炮弹轰炸过,才变成了废墟。 被炸弹轰炸过的卡门小镇,本来有好多弹坑的,不过随着‘沧海变桑田’,这些弹坑逐渐被填平了,又被荒草所覆盖。 脚下这半具白骨,就是被炮弹爆炸后掀起的泥土给埋住的。 看来,荒草下、废墟中,应该有更多白骨。 漠北北走到了废墟的最高处,四下里望去。 整片废墟占地足有数百亩之多,能供上千人在此居家过日子,不过随着一阵突如其来的炮弹,这地方就变成死地了。 死的不仅仅是卡门小镇的当地居民,还有好多残破的军中用品,像生锈了的水壶,变成烧火棍一样的制式步枪,锈成一团铁疙瘩的电台,军帽上的帽徽等等。 从现场遗留的这些东西,漠北北基本能猜出咋回事了:若干年前,小镇上曾经发生过一次战役,固守小镇的军民,遭到了对方覆盖性的炮火攻击,很正常的全军覆没了。 这算是一个古战场了,当然也不是太古,从帽徽上看出这是前苏二战时期的军队这种眼光,漠北北还是有的。 谁能在前苏的领土上,炮击前苏小镇、军队? 当然是纳粹德国军队了。 反正老希干这活干的很顺手了。 不过让漠北北有些搞不懂的是:这地方既然是二战的一处战场,有好多军人在此壮烈牺牲,那么战争结束后,前苏当局为什么不派人来清理战场,把烈士遗骸给收敛了,就让他们保持原样的这这边永垂不朽呢? 好像就算前苏当局再忙,记性再不好,也不该忘记这儿,该派人来清扫战场的。 漠北北有些奇怪,却不会去费太多脑细胞在这上面。 她来到这儿,是跟踪方圆的,在遇到白婆婆后,就做好了跟九幽夫人拼死对掐的准备,当然没那个闲心为一些死了好多年的军人操心。 方圆呢? 他现在哪儿? 最先来到这儿的昆仑呢? 应该已经做好准备对付她的九幽夫人呢,又在哪儿? 缓缓扫视着坟墓般死寂的废墟,漠北北没有着急去找,盘膝坐在了最高处,摘下了腰间的小包,拿出了矿泉水,还有一只烤鹅,慢条斯理的吃了起来。 她吃的非常仔细。 这只足有三斤重的烤鹅,才勉强能让她吃饱,还得连骨头都一起吃下去。 太阳终于升起来了,就在东边的树梢上,金色的阳光洒在废墟上后,为这地方平添了一丝生机,暖洋洋的很是让她舒服。 当! 一声听上去极其遥远,却又非常清晰的兵器相撞声,就在漠北北拿出纸巾擦了擦嘴时,忽然从她脚下的废墟深处传来。 废墟下面有人在格斗。 漠北北的眼角微微跳动了下,却没站起来,依旧慢条斯理的拿起矿泉水,仰首小口小口的喝了起来。 就仿佛,她没听到这声兵器相撞声,就算听到也不会管那样。 “啊!” 一声凄厉的惨叫,在兵器相撞声过后十几秒,从相同的地方传来,是个男人的声音。 漠北北喝水的动作,却没有丝毫的停顿。 直到把一瓶矿泉水都喝干后,她才抿了下嘴角,低头向下面看去。 在纵身跃上废墟最高处时,她就看到下面有个黑黝黝的洞了:那应该是房门,房子在遭受覆盖下炮击后,肯定会坍塌,落下的石头、木头等东西,挡住了房门,却没完全挡住,这才留下了一个洞口。 兵器相撞、男人惨叫的声音,都是从这个洞口传出来的。 看来,这下面是别有洞天。 漠北北走下了废墟,来到了洞口前,侧耳倾听了片刻。 没有什么声音再传来,只有阴冷的风,若有若无的吹了出来,带着漠北北熟悉的味道:她长大的那个世界里,总是充斥着动物、昆虫植物腐烂后的臭腥气。 没来到这个世界之前,漠北北还以为那就是空气的味道呢。 后来才知道,空气的真正味道是清新,闭上眼吸一口就会觉得惬意,只要一想到那个世界,就会觉得反胃。 她不想、永远都不想再回到空气中有那种味道的世界内去。 可假如方圆去了呢? 漠北北有些犹豫,下意识的伸手,想试探一下蓬在洞口上方的石块会不会松动时,金色的阳光照了过来。 阳光下,漠北北能看到有很多灰尘在曼舞。 明明是一些细微的空气灰尘,却能跳出了出尘的味道,像一个个身穿白色轻纱长裙的仙子那样。 更像没有变胖时的她--她慢慢回头,就看到了没有变胖时候的她。 她就站在她背后数十米远处的街道上,一袭不染的白色轻纱长裙,脸色平静,黑白分明的眸子里,带着怯生生的样子。 漠北北,看到了以前的漠北北。 方圆则看到了岳婉晨,就在这个有着金色阳光的早上。 熟睡中的岳婉晨,就像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女,脸颊上带着初为人、妻的羞涩。 第994章 :她会死在她生日那天 这一觉,是方圆近段时间以来,睡眠质量最好的一次。 他父母没有离奇失踪时,他还是个调皮的孩子,每天在外玩够了天黑后才回家,刚吃饱饭就沉沉睡过去,才不担心有没有完成老师布置下的作业,反正明天早起会儿就能搞定的。 以前每当想到那些日子时,方圆都以为他还是青少年的原因,才能有那么好的睡眠。 现在看来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唯有父母守在身边的青少年,才会睡得那样香甜,才会在深度睡梦中做那些羞人的美梦,醒来后赶紧把裤衩子藏了,等父母不在家时再偷着洗。 昨晚方圆睡觉前,见到了离奇失踪十五年的‘父母’。 扮演方天明、范颖颖的那俩演员,简直是太太太敬业了,无论是说话的语气,还是生活中的一些小习惯,都像极了方圆的亲生父母。 不,不是像极了,就是完全一样! 尤其是看他时的眼神,彻底折服了方圆,使他心甘情愿的喊人家爹妈,在喝酒吃菜时,没有半点戒备的意思,更是遵照范颖颖的意思,跑到西厢房来找他媳妇了。 他媳妇原来是夏小韵名誉上的老妈岳婉晨这件事,方圆更不想费脑筋前琢磨什么:失踪那么多年的父母都出现了,岳婉晨成为他媳妇,又有啥奇怪的? 这个女人,除了实际年龄比方圆大好多之外,但身材相貌却跟三十出头的妙龄少妇完全一样,尤其是他们此前就曾经同居过一段日子了,方圆死而复生后能恢复记忆,还多亏了人家……那么,跟她同床共枕也就算不了啥了。 至于深度睡眠中,方圆又‘梦回从前’回到跟岳婉晨同居的岁月,俩人腻在一起时做点男女都爱做的那种事,更是不值一提。 反正就算她不是方天明夫妻給他找的媳妇,她也算是他的女人了,男人在跟自己女人深更半夜时做那种事,岂不是很正常? 最多,方圆隐隐记得岳婉晨叫声太响时,就不耐烦的拿过她脱在枕头边的黑色小布片,堵住她嘴巴罢了。 年轻人大半夜的秀恩爱不是错,可要是让同住一个院子里的父母听到了,那就算是不尊重老人,没出息了。 深度睡眠中,方圆是啥时候跟岳婉晨做的、做了多久、啥时候结束的等等,真像一场梦那样,只有印象却没有清晰的回忆了,反正早上醒来后,他就觉得神清气爽,精神百倍,一点疲倦的意思也没有,更别说昨晚喝多后的晕眩感了。 也可能,方圆以为半夜根岳婉晨做了点什么,真是在做梦。 不过,岳婉晨嘴里还塞着的黑色小布片是咋回事? 方圆都开始佩服她了:塞着个这玩意睡觉,她还睡的这样香甜,也算是一种本事了,幸亏没有感冒了,鼻子不透气,要不然非得憋死不可。 房间里静悄悄的,唯有熟睡中的岳婉晨,发出的轻鼾声。 外面院子里也没啥动静,听不到父母,还有毛驴的任何动静,反倒是有饭香从虚掩着的房门外面传了进来。 方圆千里迢迢的跑来这儿,当然不是来跟岳婉晨睡觉的,他是来找昆仑的。 唐王老城区、方天明夫妻的忽然出现,包括岳婉晨跟他的恩爱,肯定都不会改变方圆寻找昆仑的主意。 方圆动了下有些麻了的左腿--那条汗毛老长的左腿,被那个女人两条秀美白嫩的腿子牢牢缠了那么久后,血脉再畅通才是怪事呢。 三条纠缠在一起的腿子,黑白分明,粗野跟柔嫩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一般来说,这种情况下更容易激发起男人早上醒来时、那多余到击中在某处的精力,再支配着他做点什么。 方圆还没有做什么呢,一只温柔的小手,就主动有了动作,让他小兄弟感受到了大姐姐般的温暖。 岳婉晨睁开了眼,满腔的柔情蜜意望着他,也不说话。 可能是嘴巴被堵着,没法说话吧? 方圆有些抱歉的笑着,替她拿掉了那些东西,问道:“滋味,咋样?” “上面的,还是下面的?” 岳婉晨轻声问道。 到底是不要脸了的女人,在反问出这个问题时,一点点害羞的意思都没有。 聪明的男人,在忽然不想把大好时光浪费在跟女人的鬼混中时,就会忽略她言语中的极大挑逗,岔开话题:“外面那对男女是谁?” “方天明,范颖颖夫妻俩,也是你的生身父母。” 藏在方圆胳膊下的岳婉晨,抬起头枕在了他右肩上时,也觉得腿有些麻,就松开左腿高高的抬了起来,秀美的玉足伸直,脚尖并拢时,脚面上有淡青色的筋脉出现。 她这个动作,常见于女人在云层中忘我的飞翔时,才会有的本能反应,带着极度妖魅的神韵,让方圆下意识看了过去。 岳婉晨的脚趾头上,都涂抹着鲜红的指甲油,很像五个脑袋变异了的白色蚕宝宝,通过男人的目光爬到他身体里,可劲儿撩拨他那根不安份的心弦。 “我想听实话。” 方圆也抬起右脚,压在那根长腿上,把它压了下来,两只脚迅速勾在一起时,在她结实的臀上,轻轻拍了下。 岳婉晨的臀上,那副黑色大门的刺青仍在,黑白相映下闪耀着罪恶的妖艳。 岳婉晨曾经说过,来自九幽世界内的艳阴使身上,都有这玩意。 至于为啥非得整个黑色的大门在上面,方圆琢磨过好多次了:这可能是艳阴使勾搭男人的一个道具,让男人看到大门后,很容易想到要‘推门’进去,一探究竟的。 啪的一声轻响中,岳婉晨的身子颤了一下,连带着她的声音都有了麻酥酥的颤音:“我、我说的也是实话呢,他们俩人,就是你的亲生父母。” “你怎么会跟他们俩在一起了?” 既然岳婉晨不想说实话,看在大家又是当下这种情况,方圆也不好意思的用蛮力,来逼着她说她不愿意说的话,索性岔开了话题。 岳婉晨看着方圆的眼睛,很认真的回答说:“还记得年前,我们曾经在英国西南郡见面的那次吗?” 方圆当然记得。 那时候,他还没有恢复记忆,带着雅克斯基跑去西南郡,就是为了帮卡秋莎夺回西伯集团遭暗算后丢失的那些文件。 他在江边妙手偶得一首好诗时,岳婉晨出现在了他面前。 他当时没认出岳婉晨是做什么的,她也没敢他相认。 直到后来毛驴耐不住岳婉晨绝望后的极端变态逃走,才把方圆引去了她所藏身的酒店,恰逢两个男人要欺负他,当即就出手相助了。 再然后,方圆就‘推开’了岳婉晨美臀上的那两扇大门,找回了被禁锢依旧的回忆。 不过等方圆醒来后,岳婉晨已经走了,留下了一封信。 岳婉晨随后去了哪儿? 方圆不知道--所以此时听她问起还记不记得‘当年大明湖畔’时,他的记忆力立即翻腾出了那些不怎么古老的记忆,供他在最短时间内就浏览了一遍。 “当然记得。” 方圆坐了起来,靠在床头上后,发现柜子上放着香烟,就叼了一颗在嘴上。 早上醒来后,怀中搂着个千娇百媚的熟、妇,再点上一颗烟,听她讲述那些过去的故事……这,算不算是人生一大乐事? 他刚抽了一口,就被岳婉晨夺了过去。 她不在意大家有没有刷牙,方圆在意,拒绝了她要还给自己的好意,重新点上一颗后说:“那天早上你偷偷走掉后,又去哪儿了?” 岳婉晨抬起下巴,把一口烟吐在方圆脸上,柔柔的笑着回答:“你猜?我觉得,你能猜得到。” “你去了罗布泊。” “我不能不去,就算我没有中了夫人的毒,我也得回那个地方去。” “为啥?” “回那边,是我的宿命。” 岳婉晨淡淡的说。 方圆没说话。 因为他知道她没有说错。 这个命运悲苦的女人,所经历的那些事对于普通人来说,压根无法想象:同床共枕好多年的丈夫,原来是艳阴使;悉心抚养大的女儿,原来不是她亲女儿,可出于女儿的安全考虑,她被迫替代丈夫成为艳阴使…… 岳婉晨陪着他,默默吸完一颗烟后,又去伸手拿烟盒时,方圆拦住了她:“抽烟有害健康的。” 岳婉晨却回答:“为什么,不着急问问我回到罗布泊内后,又发生了什么事?” “这会儿,你心情不好了。” 方圆吸了下鼻子,说:“反正你不说,我也能从别人(外面的方天明夫妻)身上知道,不想再惹你回想那些不愉快的过去了。” “你这是在可怜我,还是、是爱上我了,舍不得我不开心?” 岳婉晨眉梢一挑,吃吃荡笑着问道。 对于这种毫无水平的问题,方圆选择了无声一笑,拒绝回答。 “我知道,就算我撕下脸皮,来满足你所有的要求,你也不会爱上我的,只会把我当做不要脸的女人。” 岳婉晨嗤笑了声,娇媚的脸上攸地浮过一抹痛苦。 方圆还是没说话。 他不想用所谓的实话,来给这个女人伤口上撒盐。 “其实就算你坦然承认也不要紧的,反正我也活不了多久了--” 岳婉晨刚说到这儿,就被方圆打断:“你的毒,还没有被解掉?” 岳婉晨摇了摇头:“我现在身体健康的很,如果我能活到下个月这时候时,有可能发现已经怀孕了,是你的孩子……这两天,都是我的危险期。” 方圆又不知道说什么了。 他真不敢想象,岳婉晨要是真怀孕了--还是抽烟吧,据说尼古丁能有效杀死幻想细胞。 “我说我活不了多久,那是因为有个精通占卜的人,给我算了一卦,说我会在七月十一号、也就是七天后死亡。” 岳婉晨轻咬了下嘴唇,像是在梦呓:“很凑巧,那一天是我的生日。” 方圆笑了:“呵呵,谁这么牛,能算到你啥时候死?” 岳婉晨看着他,缓缓回答:“你爸,方天明。” 第995章 :我已经无处可去 不管岳婉晨是岳婉晨,还是叫陈婉约,在年前从英国赶回罗布泊之前,她都没见过方天明。 从来都没见过,更没想到他会忽然出现在戈壁滩上。 时隔那么久,岳婉晨还记得刚见到方天明时的样子:“他穿着黑色的衣服,头上戴着黑色的头套,背着一个土黄颜色的帆布包,只露出一双眼睛,就像从地底下冒出来那样,忽然出现在了我面前。” 在岳婉晨说出方天明,就是算到她在七天后会死的牛人后,方圆就知趣的闭上了嘴巴。 无论她说的方天明是真的,还是假的,这个名字都代表着是他老子。 方圆再怎么不在乎世俗观念,也不会说他老子吹牛皮啊,胡说八道啥的,唯有侧耳细听。 不过,当岳婉晨提到她刚见到方天明的样子后,方圆身子就猛地一颤,瞳孔也骤然紧缩,把趴在他怀里的女人给吓了一跳:“怎么了?” “没、没啥,你继续说。” 方圆笑着摇了摇头,明显是在强笑。 他不愿意告诉岳婉晨,说他以前总是会做一个梦,会梦到他站在高高的云端上,俯视一个全身都被黑衣服裹起来的男人,在一个超级大耳朵里行走。 刚做那个梦时,方圆还不知道那个大耳朵是啥意思,后来才在无意中看电视时,看到了罗布泊的地形,就是那样一只大耳朵。 在那之前,方圆就像很多小混子那样,关心的是美女,是钞票,才懒得去关心某些神秘的地形、传说啥的,不知道罗布泊地形很像个大耳朵,也就很正常了。 所以发现经常在梦中的看到的那只大耳朵,可能就是罗布泊后,方圆能不惊讶吗? 不过惊讶归惊讶,方圆还是没有把那个梦当回事,毕竟罗布泊、尤其是行走在里面的那个人,貌似跟他没有一点毛的关系。 他之所以总是做那个破梦,可能是从哪儿见过这样的画报,随便看了眼就牢记在心里了吧? 直到他追踪夏小韵去过黑暗世界,身上无缘无故多了多彼岸花后,方圆才隐隐意识到,那个梦可能跟他有一定的关系了。 至于是什么关系,方圆冥思苦想很长时间了,也没找出个合理的结论,自然更谈不上会把那个人,跟自己失踪多年的老子联系到一起了。 现在,岳婉晨忽然说在罗布泊内遇到方天明,说他穿着一身黑衣服,浑身上下只露出一双眼睛后,方圆马上就想到了那个梦。 差一点,他就脱口大喊原来如此了。 方圆不想把这个梦告诉岳婉晨,心思却在飞速运转着:我怎么会梦到我爸,孤身走在罗布泊内?他为什么要假装离奇失踪,不管我的死活?他在罗布泊内行走,到底是为什么?昨晚我看到的他,真是我爸? 好多好多的问题,就像雨后春笋那样,一股脑的从心里冒了出来,让他不知道该采哪一根,只会被搞得昏头转向。 “方圆,你没事吧?” 看到方圆脸色很不对劲后,岳婉晨关心的问道。 “哦,我,我没事的,你继续说。” 方圆摇了摇头时,好像又想到了什么,就像在迷雾中发现个人影那样,很熟悉,可就是看不清他的样子,想不起他的名字,刚想走近仔细看看时,人影却消失了。 这种感觉,让他腾起莫名其妙的烦躁,把刚抽了两口的烟扔掉,却又伸手去拿烟盒。 他去拿烟盒的动作有些变形,刚碰到烟盒,就把烟盒碰到了地上。 “特么的!” 方圆低低骂了句,正待弯腰去拣时,一双手抱住了他的头。 他稍稍挣扎了下,就不再动了,任由岳婉晨把他的头抱在了怀里,紧紧埋在她那两团雪白的骄傲之中,呼吸都感到困难。 很奇怪,他烦躁的心,却渐渐平静了下来。 这可能跟岳婉晨身上散发出的母性味道,很有关系吧? 还在哺乳期内的孩子在哭闹不安时,不都是被母亲抱在怀里,不久就能安静下来吗? “方圆,静下心来,你先听我说完。” 岳婉晨屈膝跪坐在床上,把方圆的脑袋搂在怀中,下巴抵在他头顶上,左手轻抚着他的头发,右手在他后背上拍打着,动作温柔的就像她的声音。 方圆闭上了眼睛。 感受到他全身紧绷着的肌肉,慢慢地放松了下来后,岳婉晨才开始继续说她遇到方天明的那些事。 当初,方天明忽然出现在岳婉晨面前后,当然会把她吓一大跳:哎呀,鬼! 毕竟那是千里无人烟的荒漠,不是人来人往的内地。 而且方天明的穿着,也不怎么像好人,幸亏岳婉晨对生死看的很淡,本身也有些小本事,所以才没有见了鬼似的尖叫着转身就逃。 “你跟我走。” 黑衣人那双比老鹰还要犀利的眼睛,盯着岳婉晨过了足足半分钟后,才沉声说道。 “我为什么要跟你走?” 岳婉晨马上冷笑着问道:“你是谁?” “我是谁,以后我会告诉你的。你现在要是不跟我走,你就活不到来年的七月十一号了。” 黑衣人没有跟岳婉晨解释,他为什么会忽然出现,又是为什么让人跟他走,在扔下这句话后,转身就走。 如果他非得斯拉硬拽的让岳婉晨跟他走,女人肯定会反抗。 嗯,拼死反抗。 就算她在毒发时曾经打毛驴的主意,可也不愿意跟不认识的男人在一起。 黑衣人好像很懂得该怎么说服一个女人:好奇。 女人都有好奇心的,尤其是黑衣人上来就‘说出’岳婉晨的死期后,根本不给她询问的机会,马上扭头就走。 果然,在强大好奇心的促使下,岳婉晨只犹豫了几秒钟,就跟了上去:“你知道我是谁吗?” “你叫陈婉约,老家内地唐王,丈夫夏天问,有个女儿叫夏小韵。” 黑衣男人脚步不停,头也不回的回答:“不过,这些都是你以前的身份。你现在叫岳婉晨,刚从英国回来,要去九幽世界内去找九幽魔头。” 如果黑衣女人没把九幽夫人称为魔头的话,那么岳婉晨肯定以为他是夫人派来接应她的手下。 岳婉晨知道,没有谁敢把九幽夫人称为九幽魔头。 既然这个人敢,那么肯定看夫人不对眼。 “你是谁--算了,不问这个问题了,你要带我去哪儿?” 黑衣男人明明走的不快,岳婉晨却得小跑着才能追上他,跟他并肩而行。 “去九幽世界入口处。” 黑衣男人看也不看岳婉晨的回答。 “还是要去那儿?” 岳婉晨脸色一变,脚步放缓。 “怎么,你怕了?” 黑衣男人终于回头看了她一眼。 这包含着轻蔑、嘲讽的目光,彻底激起了女人的倔强,冷笑道:“哼哼,就算你不出现,我也得回到那儿才行,我怕什么?” “为什么一定要回去?” 黑衣男人目光在岳婉晨脸上转了一圈,好像皱了下眉头:“你也没中她那些阴险邪恶的毒,怎么甘心被她所控制?” “谁说我没中毒?” 岳婉晨反问道。 她比谁都清楚,她被九幽夫人下了什么毒。 “就算你以前中了她的毒,现在也已经被解掉了。” 黑衣人淡淡的说着,加快了脚步。 “什么?我、我的毒被解掉了?” 岳婉晨愣了下,赶紧快步追了上去。 “四天前的午夜左右时分,你服了解药。” 黑衣人说道。 “四天前的午夜时分?我哪有服--” 岳婉晨再次楞了下,脱口说到这儿时,猛地想到了什么:四天前的午夜时分,正是她在英国某酒店内,跟方圆拼死搏杀的时候。 难道说,跟那个家伙鬼混一晚上后,就能解开九幽夫人的毒? 岳婉晨半信半疑间,就听黑衣人又说:“我是不会骗你的。其实你自己可以仔细回想一下,这四天里,你是不是没有以前那种难熬的滋味了?” 所谓的难熬的滋味,就是渴望被八百个男人轮着干上八百天--那种滋味把岳婉晨折磨的要死要活,最后还把主意打在了毛驴身上,把驴哥给吓得落荒而逃了。 正所谓一语惊醒梦中人,岳婉晨不用仔细回想,也能猛地想到这四天来,她过的很安静。 她没有发觉,这是因为她极度恐惧那种毒发的滋味,潜意识内把它给屏蔽了,不敢去想。 被黑衣人提醒后,她才意识到自己正常了。 浑身的轻松,让她长长松了口气后,快步跟了上去。 黑衣人问道:“你现在还想跟我去那边?” “嗯。” “为什么?” “因为--” 岳婉晨用力咬了下嘴唇,低声说:“因为除了去那边,我无处可去。” “你可以去找方圆。” 黑衣人说。 “你知道方圆?” 岳婉晨反问道。 黑衣人却没有再说什么,只是加快了脚步。 说到这儿后,岳婉晨轻轻松了口气,双手捧起方圆的下巴,低头看着他的眼睛说:“我跟他快要走到黑暗世界的路口处时,他却停住了脚步--方圆,你以前去那边时,有没有注意到南边有个石柱?” 方圆重新靠在了床头上,想了想说:“印象中,是有那么一根石柱子,不过当时并没有太在意。” “呵呵,我跟你是一样的想法。” 岳婉晨呵呵轻笑一声,弯腰左手撑着床,伸手去拣地上的香烟。 浑身光溜溜的女人,在做出这个动作时,无疑是很诱人的。 方圆就咽了口吐沫,本能的伸手,要抚摸那光滑的后背时,就听她说:“你肯定想不到,那个石柱是中空的,里面能藏人。” “哦,是吗?” 方圆缩回了手。 岳婉晨坐直了身子,跟他面对面轻声说:“你更想不到,我跟黑衣人回到那儿之前,秦摘花就已经在里面躲了好些天了。” “秦摘花?” 方圆愣住。 他还真没想到,他还真没想到,秦摘花怎么就会躲在那里面了。 “你猜,他为什么要躲在里面?” 岳婉晨拿出一颗烟叼在嘴上点燃,吸了一口后递给了方圆。 “为了九幽夫人!” 方圆脑海中灵光一闪,脱口说道。 第996章 :九幽夫人的骗局 当初秦摘花躲在石柱中,是怎么暗杀九幽夫人的全过程,躲在远处的岳婉晨,看的是清清楚楚。 毫无疑问,那次如果没有岳婉晨及时出现吸引了九幽夫人,埋伏在沙子里的黑衣人趁机暴起刺伤她,秦摘花肯定死定了。 受伤的九幽夫人狼狈逃窜后,黑衣人就带着岳婉晨俩人迅速消失在了大漠中。 路上,秦摘花在感激黑衣人之余,肯定也纳闷他怎么知道自己会躲在石柱里,等着刺杀九幽夫人。 “龙头在临死前初步制订这个计划时,就曾经征求过我的意见。我的意思是不可轻举妄动,他没有听。” 这是黑衣人在沉默很久后,才对秦摘花说的话。 龙头以自己的死,来制订的绝密计划时,却征求黑衣人意见的事实,让秦摘花大为震惊,自然得客气的询问他身份来历了。 不过,黑衣人明显不愿意跟秦摘花解释这些,更不想跟他通路而行,带着岳婉晨转向西行,临走前又说道:“任何事物,都不是永远不变的。” “你能猜出他说这句话的意思吗?” 讲到这儿后,岳婉晨盯着方圆的眼睛问道。 方圆想了想,才反问道:“当时,秦摘花有没有明白过来?” “他应该想明白了。我跟着黑衣人向西走出老远回头,恰好看到他对这边深施一礼,以表示明白、感谢。” 岳婉晨说着,抬手掩嘴打了个哈欠,接着无声一笑,风情万种的样子。 “这有啥难理解的?” 方圆抬手,握住岳婉晨有些微凉的小手,说道:“龙头临死前设定的刺杀计划,看起来很是完美无缺,其实他根本不知道,九幽夫人的可怕之处,是不受任何环境影响的。” “能不能仔细说说?” 岳婉晨眼眸中亮光一闪,带着自豪。 黑衣人说的那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她可是琢磨了很久,才想清楚的。 可秦摘花貌似在他们走出数百米后,就想明白了,这才对黑衣人深施一礼。 秦摘花的反应速度,让自负聪明的岳婉晨很受打击,这才又拿着这个问题,来考校方圆。 在她心里,方圆可算是她的男人了。 现在她男人面对同样的问题,理解速度比秦摘花还要快,她当然会感到自豪,骄傲了。 女人就这样,总希望自己男人比别的男人更优秀,就像男人总希望自己女人比别的女人更漂亮那样--尽管他们还会去勾搭不如自己老婆漂亮的女人。 “确切的来说,有两个可能。” 方圆竖起一根手指:“第一,九幽夫人以前确实受某些神秘力量的约束,只要一走过那根石柱以南,她所具备的变态本领就会消失。可她后来却挣开了那股神秘力量的禁锢,这是龙头不知道的。” “对,我想了很久,才想通这个道理的。” 岳婉晨点了点头,问:“那么第二点呢?” “第二……这是一个骗局。” 方圆微微皱起眉头,用不确定的语气说道。 “骗局?” 岳婉晨秀气的眉头拧起,问道:“什么骗局?” “这是我猜的,至于对不对,还不能肯定。” 方圆抬起头,看着天花板上的吸顶灯说道:“自始至终,那根石柱对九幽夫人就没有任何的影响。她是故意告诉龙头,说她在石柱以南是平常人,过了石柱后才会成为无法战胜的魔头--” “我明白了!” 岳婉晨霍地坐直了身子,急急的说道:“夫人在跟龙头好的时候,就看出他是‘三心二意’了,猜到他在离开她后,会利用对她的了解,布置一些专门针对她的杀招。为把龙头的杀招牢牢把握在手中,她才故意卖了个破绽,让龙头得知她只要过了石柱以北,就会失去恐怖的武力值。” 龙头自以为得知九幽夫人的最大秘密后,再想对付她时,思维肯定会想当然的围绕着这根石柱来盘算,这才借着自己的死亡,与郭易秦、秦摘花配合,制订了这个暗杀计划。 龙头死了都不知道,他苦心安排的计划,对于九幽夫人来说就是个笑话。 而且被骗的人,不止是只有龙头一个人,还有黑衣人。 黑衣人以为,九幽夫人在石柱以北还刀砍不死,那是因为她不仅仅改变了石柱,很可能也破开了石柱以北那股子对她的约束力量,却从没有想过,这可能只是个谎言。 为了让这个谎言看起来更加真实,有效,漠北北在龙头死后背叛了九幽世界时,九幽夫人都忍住没用武力来直接解决问题,而是用诡计刺伤了她的脚心,方圆回归后,她更装作惊弓之鸟的样子,片刻不停的讨回了罗布泊内。 九幽夫人的这个谎言,不但骗过了龙头,骗过了黑衣人,还骗过了漠北北,更希望以后还能骗过更多的人,那样她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岳婉晨无法想象,一个人得有多深的心机,散出的谎言才能骗倒这么多人,更为了把这个谎言继续维系下去,不惜对人‘示弱’。 “方圆,你真得好聪明。” 屈膝蹲坐在自己双足上的岳婉晨,脸上带着花痴的神色,伸出左手轻抚着他的脸颊。 “我一直都很聪明。” 被漂亮女人崇拜的感觉,让方圆很享受,要不是还有很多事要做,这会儿他差不多得让岳婉晨知道他不但好聪明,还更勇猛了--岔开了话题:“你继续往下说,那个黑衣人是谁,你怎么会来这儿。卡门小镇,怎么就变成我老家了?” “黑衣人就是方天明。” 岳婉晨说道:“这是他在带我离开秦摘花后,才对我说的。” 那时候,岳婉晨对方天明这个名字,没有任何的印象,就像听到张三李四的名字那样,从没有把她跟方圆联系起来。 而且,她对方天明还存着极大的防范之心,毕竟她是个很有魅力的女人,哪怕她在毒发受不了时,还曾经打过驴哥的主意,可她骨子里却是个很传统的女人,这辈子能够拥有夏天问、方圆这两个男人,对她来说就已经无法原谅自己了。 方天明看出岳婉晨心里是怎么想的了,这才主动坦白了身份,说他是方圆的亲老子,暗喻:就算我再混蛋,也不会碰我儿子的女人,这一点你可以放心。 听他表明身份后,岳婉晨当然是大吃一惊。 在那段不堪回首的日子(就是与方圆鬼混时)里,岳婉晨就听方圆说起过父母早在十数年前就已经离奇失踪的些事了。 出于女人的好奇心,岳婉晨当然得追问方天明,当年他为什么要离奇失踪啊、这些年来又是在哪儿鬼混来着等等。 对岳婉晨的这些问题,方天明就像蒙娜丽莎那样,给了她一个神秘的微笑,满脸沧桑的样子酷呆了--总之,无论岳婉晨怎么追问,他就是不说。 方天明不说,岳婉晨也没辙,就说时候不早了,是该洗洗睡了、哦,不,就提出要跟他分道扬镳,毕竟她可是把人家儿子给勾引床上去了,很有老牛吃嫩草的嫌疑,实在没脸再跟人家老子呆在一起。 “那你现在怎么又跟他凑到一起了?” 方圆问。 岳婉晨的眼神,黯淡了下来,低声说:“我发觉,我离开他之后,我就再也无法活下去了--方圆,你别误会。我是说,我刚离开他之后,就遭到了夫人所派的人追杀。” 方圆明白了:“哦,是他不放心你,在你离开后跟在暗中,当你遇到危险时救了你。” “先后,救了我五次,五次啊。” 岳婉晨伸出右手五指,在方圆眼前晃了晃,笑着回答。 她的笑容中,全是惊悸的无奈。 看来,这连续五次的追杀,给岳婉晨造成了极大的心理伤害,终于意识到她如果想活下去,就得跟‘便宜公公’混在一起了。 “方圆,我还不想死,我还想见到我女儿。” 岳婉晨轻轻吸了下鼻子,低低的声音:“我想亲口告诉女儿,我才是她的妈妈。” 九幽夫人早就告诉岳婉晨,说她的亲生女儿不是夏小韵,而是漠北北了。 让她死在漠北北手里,是九幽夫人最喜欢看到的结果了--这件事,早在去年英国时,她就已经写在留给方圆的信上了。 见到漠北北,亲口对她说‘孩子,我就是你亲妈’,就成了岳婉晨唯一的心愿,也算是这个世界对她的唯一留恋。 要不然,她才不在乎自己的死活,更不会为了坚强的活下去,始终跟在方天明身边。 方圆轻声问道:“你相信,九幽夫人说漠北北就是你的亲生女儿?” “相信。” “理由呢?” “我是个可怜的女人。” 岳婉晨自嘲的笑了下,眸光落寞,淡淡的说:“像夫人那般骄傲的人,是不可能再欺骗我这么一个可怜女人的。” 方圆嘴巴动了动,又闭上了。 他发现他无话可说,也只能选择相信九幽夫人,因为如果他是她的话,他也不忍心再拿这种事,来欺骗如此可怜的女人。 欺骗一个已经很可怜的女人,会遭天谴的,还不如一刀子杀了她呢。 岳婉晨也没再说话,闭眼伏在了方圆身上,好像又睡着了那样。 太阳越来越高了,岳婉晨要说的话还有很多,方圆却没有催促她,就这样静静的看着她,看着她像一直孤苦无依的小猫那样,伏在自己怀里,单薄的双肩微微抖动着,让他无法推开她,去外面找方天明夫妻。 只能拉过被单盖在她光滑如缎的背上,轻轻拍打着,算做是对她的安慰。 窗外院子里,还是没有动静,就像除了他们两个之外,所有的生命都消失了那样。 也不知过了多久,岳婉晨才扬起带雨的娇颜,笑着问道:“还有七天,就是我的生日了--” “我陪你。” 方圆打断了她的话,语气平静。 岳婉晨全身轻颤了下时,眼眸忽然猛地亮起,轻声问道:“以什么关系?” “你是小晨,我爸妈为我娶的媳妇。” 方圆笑着回答。 第997章 :迷雾重重 “你这是在可怜我?” 岳婉晨痴痴盯着方圆,过了很久才轻声问道。 方圆很想说不是,说我也很希望你能是我媳妇的,虽说你年龄确实大了点,不过你终究是个熟透了的美女,让人看一眼心里都发痒--老人也不是常说,鬼混的男女是不分年龄的吗? 可他说不出这些话来,尽管这些都是事实,最终还是点了点头。 岳婉晨笑了。 她没有生气,更没觉得自尊心被践踏了,她只是欣慰方圆能跟她说实话。 谎言虽说很动听,很受人们的喜欢,但终究是假的。 无论方圆可怜她也好,还是迷恋她这具残花败柳之躯也罢,但只要他能说出这句话来,就证明他本心里还是很在乎她的。 “谢谢。” 岳婉晨感谢方圆可怜她。 方圆摇了摇头:“不客气,这是我应该做的。” “那你就陪我最后七天?” “好,就这样定了。” “不会耽误你别的事情?你一直都很忙的。” “我就是瞎忙,很少做正事的。” 方圆笑了下,欲言又止。 “你是不是想问问我,漠北北的亲生父亲是谁?” 岳婉晨好像看出方圆心里是怎么想的了。 方圆坦然回答:“是的……我记得,你当初在给我留下的那封信上,曾经说过,九幽夫人告诉你,夏天问并不是你女儿的父亲,无论是哪个女儿。” “我女儿的父亲,就是夏天问。” 岳婉晨的语气很平静,却很坚定。 方圆就有些不明白了:“按说,九幽夫人是不会骗你……” 岳婉晨打断了他的话:“她没有骗我,可她却不知道,夏天问就是我女儿的丈夫。” 方圆问:“有哪些肯定的理由吗?” “没有。” 岳婉晨摇了摇头,说:“是直觉。在这种事上,女人的直觉是很准的。而且我觉得,夏天问应该比我更清楚,他有没有跟我生过一个女儿。” 方圆知道,相比起男人来说,女人的直觉会更准一些。 所以,他实在没必要在这个问题上,再浪费不多的脑细胞。 “我还有一个直觉。” 就在方圆琢磨着,接下来该开始哪一个新话题(他需要问的事情太多了)时,岳婉晨又提到了直觉。 “你还有啥直觉?” 方圆想让气氛轻松一些,伸手在岳婉晨鼻子上刮了下,笑道:“我现在发现你很有做神棍的潜质,快说说你这个直觉呢。” 岳婉晨认真的说:“你昨晚接触的方天明夫妻,就是你的亲生父母。” 方圆脸上的笑容僵了下,接着就恢复了自然:“你的直觉,还有替别人分辨真假的神奇功效?” “除了直觉外,我也很擅于察言观色的。” 岳婉晨好像觉得光溜溜趴在方圆身上,谈论人家老子是他的不尊敬了,就爬起来扯过睡衣穿上,跟他并肩靠在了床头上。 方天明夫妻在看岳婉晨时的眼神中,所表达的意思截然不同。 方天明看她时的眼神里,带有明显的怜悯,无奈,这是可怜她、却又无法帮她太多时才会流露出的神色。 范颖颖看她时,却毫不掩饰对她的厌恶:没有仇恨,只有忍耐的厌恶,这是无法接受她勾引方圆、却又碍于某些原因不得不忍着。 “如果他们是假扮你父母的人,是夫人派来欺骗你的人,那么他们在看我时,就不会流露出这些神色了。” “如果他们是九幽夫人派来的人,在看你时,该露出哪些神色?” “嗤之以鼻的不屑,就像在看一个水平不高的小丑表演那样。” 岳婉晨说:“最起码,还得威胁之意。威胁我必须得好好跟他们配合,一起来欺骗你。我没有发现这些,所以才能肯定,他们应该就是你失踪多年的父母了。方圆,其实也不用我多说,我相信昨晚你跟他们相处那段时间后,你也该感觉到父母在跟自己孩子在一起时,那种特有的感觉了。” “人可以假扮,但那种父子、母子之间的独特感觉,就算演技再精湛的演员,也演不出来的。” 岳婉晨一口气说了这么多后,才问:“你觉得,我分析的对不对?” “我、我不知道。” 方圆沉默了很久,才低声回答。 他嘴上说不知道,其实心里已经相信了岳婉晨的这番分析。 他只是不想承认这些都是事实,就像无法接受方天明夫妻,以这种诡异的方式,忽然出现在他面前那样。 “我去方便一下。” 岳婉晨知道方圆此时得彻底静下心来,才能慢慢消化她说的这些话,就找了个借口下床,趿拉着塑料小拖鞋走出了西厢房。 方圆点上了一颗烟,却没有抽,就这样看着青烟袅袅的腾起,把他的面孔慢慢遮掩了起来,就像要把他藏在迷雾中。 如果方天明夫妻,是别人假扮的,那么一切疑点都将迎刃而解:骗局,是没必要费脑子的,再精美的骗局,也只是缺乏事实的谎言。 问题是,根据岳婉晨的分析,方圆自己的亲身感受,越来越相信昨晚跟他相处的父母,就是真实的方天明夫妻了。 只是他们为什么这样安排,母子、父子时隔十数年后的首次相见? 为此,他们不惜在远离华夏的俄罗斯边陲森林中,仿建了唐王老城区,找了一条连方圆都分辨不出真假的狗子,更煞费苦心的给他娶了个媳妇--难道,他们真以为方圆是傻瓜,没有任何的分辨能力? 这么多、这么大的破绽,就算傻瓜也能看出来,那他们为什么还要花费这么大的力气,来搞出这一套呢? 方圆不明白。 是真得不明白:当别人明知道是一个漏洞百出的骗局,还努力去编织时,这个骗局就已经不再是骗局了,只能说有着让他们必须继续编织下去的理由。 那么,这个最终的理由是什么呢? 吱呀--房门被推开时发出的响声,打断了方圆的沉思。 一阵让所有酒鬼都无法忍受的酒香,飘进了方圆的鼻子里,让他本能的抽了下鼻子,下意识的抬头看去,就看到岳婉晨端着个传盘走了进来。 她还是穿着那身白色小碎花的棉布睡衣,趿拉着那双粉红色的塑料小拖鞋,果露出来的半截小腿雪白粉嫩,乌黑的秀发被一根红绳挽住,随意披在左肩上。 没搓任何脂粉的小脸,看上去清爽干净,眉梢眼角却隐藏着跟男人鬼混半夜时才有的疲倦,也可以称之为春意。 传盘上放着两个简单的小菜(炒鸡蛋,清炒西芹),两大碗白米饭,还有一瓶只有三两多点的白酒,两个精巧的玻璃酒杯。 方圆没觉得他在琢磨事时用了多久,岳婉晨却已经在厨房内做好了这些。 “先吃饭,吃饭后再说话。” 岳婉晨把传盘放在了床头柜上,伸手把窗帘完全拉开,推开了窗子:“去洗脸刷牙吧,我都给你准备好了--家里,就我们两个。” “他们,走了?” 方圆问道。 “他们早就跟我说,等你来后,只会跟你呆一晚上。” 岳婉晨说着,刚要把传盘里的东西端下来,方圆就说:“去外面石桌上吧。” “怎么,你嫌这房间里的味道不好?” 岳婉晨看着他,双眼里全是挑逗的神色。 方圆没搭理她,拿起衣服抬脚下地,也没穿,就这样大咧咧的走了出去。 既然岳婉晨说家里就他们两个人了,那么他也没必要注意什么了。 北屋里静悄悄的,院子里静悄悄,外面--的整个唐王老区东南角,除了鸟儿的叫声外,就再也没有别的声音了。 岳婉晨确实是个温柔体贴的,早就给方圆摆好了牙缸牙刷,把牙膏给挤在了上面,旁边架子上的脸盆里也倒上了清水,泡着一块洁白的毛巾。 等他冲了个凉水澡,穿好衣服走出浴室时,岳婉晨已经坐在石桌前,双手捧着一本散文,搁在左膝盖上的右脚脚尖,一颤一颤的,小拖鞋像钟摆那样荡悠来荡悠去的,相当悠闲自得的样子。 方圆刚坐下,岳婉晨放下书本拿起酒瓶子,替他倒酒。 只倒了小半杯,也就是一两左右的样子。 方圆端起杯子,问:“这么少?润喉咙都不够的。” “你要是再想迷迷糊糊的睡过去,那我就给倒满。” 岳婉晨回答说。 方圆晃着杯子,在鼻子下轻轻嗅了下:“这里面,有啥古怪?” 能喝斤半白酒的山羊都叫他‘酒囊’了,就足够说明方圆的酒量相当要得,六十来度的高度烈酒喝两斤是问题不大的。 但昨晚他只喝了半斤多点,就醉的不行,连被岳婉晨逆推了几次都记不得了--要说这酒里没有古怪,就算打死方圆也不信。 岳婉晨却说:“这就是酒,没有任何古怪。只是,它不是你以前喝惯了的那种酒,而是来自九幽世界,以特殊的工艺酿造而成。平常人,能够喝二两还不被醉的胡说八道,就已经很了不起了。” “哦,这么神奇?” 方圆有些惊讶。 “九幽世界内有太多神奇的东西。” “你去过那地方?” “没有。” “那你咋知道这么多?” “你爸告诉我的。” 岳婉晨回答。 方圆晃杯子的动作停下,抬头看着她:“他跟你说,他去过那地方?” “说过,不过我没有细问,我对那地方印象不好。” 岳婉晨又把话题扯回到了酒上:“这种酒,就算喝再多,也不会出现酒精中毒的现象,不过得睡很久。” “千日醉?” 方圆笑着,端起杯子浅浅品了一小口。 昨晚他就喝过半斤了,只是昨晚他可没心思去品酒,就是很干脆的一口闷,接着就晕眩了。 现在仔细砸吧了几下嘴巴后,他就觉得有股子暖意,就像初春的暖风吹拂过那样,带着说不出的舒服,丝丝渗入四肢百骸之中。 “是,酒的名字就叫千日醉。” 岳婉晨知道自己酒量不行,才没打算陪他喝点,拿起筷子夹起一根翡翠般的西芹,整齐洁白的贝齿轻轻扣下,发出了咔吧一声脆响。 第998章 :潘龙语的关门弟子 “我真聪明。” 方圆放下酒杯,为自己赞了一个:“随口这么一说,就说出酒的名字了。” 岳婉晨瞟了他一眼,很是风情万种的样子,柔柔应和道:“我老公,当然是个聪明人了。” 既然方圆已经答应,在这七天内陪着她,专属她一个人,而且现在诺大的老城区东南角内,好像就只有他们两个人了,实在也没必要再矜持什么,心里怎么想的,就怎么说。 方圆也从来都是说话算话的人,反正说好要陪着她了,那么就不再去考虑昆仑的事情,专心做好岳婉晨的老公就是了。 伸手在她手腕上轻轻捏了下,方圆有些遗憾的叹了口气:“唉。” “好端端的,叹什么气呢?” 岳婉晨有些不明白。 “我在叹气,有这么好的酒,却不能大批量生产,用来发家致富,还真是浪费啊。” 方圆说出了心里话:“经过我刚才细细品味,此酒不但香醇至浓,口感极佳,小饮一杯能舒筋活血,应该还有补阴壮阳的神奇功效。正所谓此酒应该天上有,人间哪有几回尝?小晨,你说我这妙手偶得的两句--” “你就少拽了,见过厚脸皮的,可没见过这么厚的。” 岳婉晨抬手掩嘴一笑,打断了方圆的话。 “如果我脸皮薄的话,我就娶不到你这么好的媳妇了,嘿嘿--这是啥?” 方圆很不要脸的嘿嘿笑着时,岳婉晨从杂志内拿出几张纸,递给了他。 “千日醉的酿酒工艺。” 岳婉晨说着,弯腰从石桌下又拿出个小小的黑瓷瓶,晃了晃说:“还有粮食发酵时必备的酒曲。” 酒曲,是在经过强烈蒸煮的白米中,移入曲霉的分生孢子,然后保温,米粒上即茂盛地生长出菌丝。 酒曲酿酒,是华夏酒文化中的精华所在,酒曲中所生长的微生物主要是霉菌,对霉菌的利用是祖先的一大发明。 甚至,东洋著名的微生物学家坂口谨一郎教授认为,酒曲的发明甚至可跟古代的四大发明相媲美,这当然是从生物学的角度来说的。 事实上确实如此,别看华夏酒文化已多达数千年,知道酒曲的好坏直接影响着酒水质量,可从来都没搞懂酒曲的本质。 直到现代,才用现代科技搞清楚是怎么回事:酒曲中生长有大量的微生物,有它们所分泌的酶(淀粉酶、糖化酶和蛋白酶等),酶具有生物催化作用,可以加速将谷物中的淀粉,蛋白质等转变成糖、氨基酸。糖分在酵母菌的酶的作用下,分解成乙醇,即酒精。 喜欢喝酒的人,几乎没谁不知道酒曲对酒的重要性。 方圆自然也懂得,所以看到岳婉晨忽然拿出千日醉的酿酒工艺、又拿出酒曲后,脸上的笑容就收敛了,看着她的眼睛过了片刻,才问:“这是他们让你给我的?” 千日醉既然是九幽世界内的东西,岳婉晨又没去过那地方,那么就只能是方天明夫妻把东西给她,让她再转交给方圆的了。 “是的,就是你父母委托我,把这两样东西给你。” 岳婉晨把盛着酒曲的黑色小瓷瓶,放在了方圆面前。 方圆低头,看着那几张纸,那个小瓷瓶,淡淡的说:“他们为什么要给我这些东西?” 唯有在相当认真时,方圆才不会说‘啥啊啥’的。 “天下所有的父母,都希望自己孩子能有一技榜身,并代代相传下去。只要悉心经营,无论在哪个年代,都不会饿肚子。” 岳婉晨说:“方圆,我知道你不缺钱花,暂且不说你身边那些女人,单说凭借你的盗圣的本事,想一夜暴富也是很轻松的。可是,那终究不是正道,别人的钱也不是你的钱。所以,你要想给你未来孩子留下真正属于你自己的家底,你就必须得走正道,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来创造财富。” 看着岳婉晨那张小嘴快速张合着,方圆夹起一根西芹塞了进去。 男人都有这样的臭毛病,看到女人小嘴很诱人后,就总想往里塞点东西…… “你这副好口才,不去干传销还真是浪费了。” 方圆笑着,拿起小瓷瓶打开往里看去,吓了一挑。 里面沸沸扬扬的,全是红色的小蚂蚁,很小的那种。 根据方圆所理解的酒曲,那就是些谷物的霉菌,属于微生物,肉眼是看不见的。 可这千日醉的酒曲,怎么就会是些红色小蚂蚁呢? 其实他不知道,在酿造业中,豆腐乳制作工艺中,就有小蚂蚁的存在(具体工艺流程应该能在网上察查得到,在这儿就不多说了,兄弟刚下学时,就曾经在酿造厂干过两年,所以知道豆腐乳原料在发酵时,得需要这些小蚂蚁,也叫做红曲),靠这些小生物来加速谷物发酵。 对这些红色小蚂蚁,方圆并没有太多的兴趣,盖上盖子后放在旁边,无所谓的笑了笑,摆明了不把这事当回事的态度。 岳婉晨劝他说:“方圆,我劝你收下吧,这是他们第二次给你‘创业致富’的机会了,别浪费父母的一片心意。” 方圆皱起了眉头:“第二次?啥意思?” 凡事,有了第一次才会有第二次,这么简单的道理,方圆当然懂得了。 不过他可不记得,方天明夫妻啥时候給过他一次创业致富的好机会。 “第一次,是一些化妆品。” 岳婉晨伸出舌尖,轻轻舔了下上唇:“水暗影现在生产的圆美人产品,就是用的那个工艺。只是,你貌似很不珍惜,随手就送给别人了。他们--有些失望。” “燕四,道长?” 方圆双眼慢慢眯了起来,浮上了燕四道长的样子。 圆美人集团现在所生产的化妆品,就是以燕四道长给的那几坛中草药为基础,继而衍生出多款产品的。 方圆刚看到燕四道长的背影,就觉得她跟自己母亲完全一样,还以为天可怜见的让他找到了妈妈,过程比找妈妈的小蝌蚪还要艰难,谁知道人家转身过来那样,却是个青春美貌的妙龄道姑。 方圆每当想到那妙龄小道姑后,都能感觉到冥冥之中的亲近,却不敢相认。 毕竟有认错孩子认错小姨子的,可从没听说有随便认个妈的。 但现在岳婉晨提到了燕四道长,就让方圆忽然意识到什么了。 “那个道姑叫燕四道长吗?我不知道。” 岳婉晨摇了摇头,说:“方天明只告诉我说,他费尽千辛万苦才偷来那些中草药种子后,交给了一个道姑,拜托她转交给你的。” “原来是这样。” 刚才还好像意识到什么的方圆,那种感觉一下子消失了。 当然了,他由此也知道燕四道长跟父母的关系不一般了,不过这算不了什么,因为以前燕四道长对他就好像特别关心的。 端起杯子,方圆再次小小喝了一口后,才说:“也算不上是随便交给了谁,水暗影可是我法律上的妻子。” “在他们心里,只有一个女孩子,才能做你的妻子。” 岳婉晨夹起一筷子鸡蛋,递到了方圆嘴边。 方圆张嘴吃了下去,含糊不清的问道:“那个女孩子,就是你女、你前女儿夏小韵吧?” 岳婉晨眼神黯淡了下,说:“是的。” 方圆问:“理由呢?” “自从知道她跟我没关系后,我就再也不关心她的事了。” 岳婉晨淡淡的说:“不是我心狠,不念旧情,是我觉得,我为她做出的牺牲足够大,完全对得起她喊了我二十多年的妈妈了。” 她这样说倒不是在撒谎,更不是在显摆。 先别说夏小韵是被她从小拉扯大的了,单说方圆中了尸毒后,为了給他解毒、才好去保护女儿,岳婉晨不惜拉下脸皮主动爬上他的床这一点,就足够对得起小夏了。 方圆有心劝她两句,说夏小韵还是很牵挂她的,但想到她说的某些话,也就不想再劝了,唯有在心里叹了口气。 岳婉晨再次给方圆夹了块鸡蛋后,才说:“从这一点来看,就更加证明他们是你的亲生父母了。方、老公,你就收下吧,左右是他们的一番心意。” “好,那我就听你的,反正我这个人从来都不善于推辞别人给的好处。” “这次,你不要随便送给别人了,自己做。” “行,听你的。” “这才是好老公。” 岳婉晨站起来,俯身隔着桌子,在方圆额头轻轻吻了下,笑的比花儿还要艳丽,却无法掩饰死亡的灰色影子。 方圆垂下眼帘,轻声说:“他、就是我爸,他怎么会算到,你会在七月十一号那天就会、会--” “死。” 岳婉晨替他说出了这个他不忍心说出来的字眼。 方圆问:“你信?” “说实话,我不相信,却不能不信。” 岳婉晨先摇了摇头,接着问道:“你有没有听说过潘龙语这个名字?” 潘龙语,被称为华夏风水界的泰山北斗,可是江湖上留下了很多传说的,备受山羊的尊崇,并不只一次的在酒后,惋惜自己这么个天纵奇才,怎么就没有被潘老师发现,收为弟子呢? 如果他能成为潘大师的弟子,那么寻龙探穴不在话下,想找哪个大人物的阴宅,就能砸开谁的大门了。 受他的影响,方圆想不知道都很难,多少有些‘隔壁小花感冒了,全村人都跟着感冒了’的意思,可不像夏某女那样,潘龙语站在她面前,还被她讥笑为老神棍。 看到方圆点头表示听说过潘龙语的大名后,岳婉晨才说:“方天明,就是潘龙语的第八个弟子,也是关门弟子。至于跟你发生过些许纠葛的楼宇湘,只能算是学到他一点皮毛挂名弟子罢了。” 方圆有些犯傻。 他只知道龙头是潘龙语的弟子,却从没想到自己父亲会是老潘的关门弟子。 一般来说,关门弟子才是继承老师全部衣钵的那个人。 既然方天明是潘龙语的关门弟子,那么能看出岳婉晨的死期,好像也就不是胡说八道了。 第999章 :送死的最佳人选 任何东西能够传延数千年,都会有它存在的道理。 更何况,风水一派还是脱胎于上古奇书《易经》,那是连信奉上帝的现代西方精英,也开始费神研究的,不是一句‘封建糟粕’就能抹掉的。 方圆虽说不怎么迷信,却很尊重老祖宗代代相传的这些传统文化,就像中草药,西方人才接触时,不也是很纳闷一些草根树皮的就能治病? 只是让人扼腕叹息的是,就在全世界都信服中医,棒子国也在竭力发展壮大、满世界的宣扬说中医源自半岛时,华夏很多国民自己却不相信这些。 让所有炎黄子孙都相信自己老祖宗流传下来的文化,方圆没那个本事。 但他自己相信--估计没谁会反对,如果有谁因此来质问他,不管是当官的还是经商的,他都会问问那个人:给你先人上坟时,要不要烧纸磕头? 给先人上坟时烧纸磕头,祝福他们在那边过上好日子,也是这些‘糟粕’文化的一部分,不仅仅是风俗习惯。 当然了,如果人家说不上坟,不烧纸,不磕头,他也没办法,毕竟他本事再大,也没法让毛驴之外的所有狗子,都拒绝吃屎。 所以当岳婉晨说,是潘龙语的关门弟子方天明,给她算出七月十一号就是她‘寿终正寝’大限之日,方圆选择了相信。 却有些不甘,沉默片刻端起杯子一饮而尽后,才沉声说:“我听人(山羊)说起过,依着潘龙语在这方面的造诣,只要时间来得及,还是能逆天改命的。” 用人为的手段,强行改变某个人早就注定的命运,这就是所谓的逆天改命。 自古以来,风水界(为避免没必要的麻烦,算卦,占卜、看相,寻龙探穴跳大神等等都归纳于风水界)就流传着很多逆天改命的传说。 不过所有给人逆天改命的人,都有泄露天机遭到天谴的惩罚,这得看本人‘法力’如何了,可别救了别人坑了自己--想想自己的老婆孩子,滋润小日子,那种舍己救人的事儿,还是不做为妙。 方圆这样说,就有些诅咒他老子玩完的嫌疑了,就是重色轻友、哦,应该是重色轻爹了,可谓不孝。 也正是有所忌惮,他才说潘龙语,没说方天明,只是其中的意思显而易见:方天明既然是老潘的关门弟子,那么肯定也会拥有跟老潘的本事。 女人就是禁不住男人的花言巧语。 听方圆如此关心自己、而不顾他老子的生死,妙龄小晨媳妇看着他的眼眸中,浮上了明晃晃的泪花,忍不住的再次站起,弯腰给了他一个香吻后,双手抱着他的脖子,额头对着额头低低的说:“方圆,有你这句话,我就算现在死了,也没遗憾了。” 方圆看着她的眼睛,认真的说:“你所遭受的磨难已经够多,我希望你能好好活下去。” “可我对这个世界,已经没有了丝毫的留恋。我想,等我死时,我肯定是笑着死的--解脱了的那种笑。” 岳婉晨松开方圆,重新坐回了石凳上,拿起酒瓶子给自己倒了一点,差不多半两吧,又给他满了一两,等情绪稳定后,才说:“方天明也说过,他有能力能帮我躲过这次劫难,我拒绝了。” 叮的一声,跟她轻轻碰了下,方圆问:“你是怕连累他?” “这只是一方面,就像我对这个世界没有丝毫的留恋那样。” 岳婉晨小小的抿了一下,原本略略有些苍白的脸颊上,腾地浮上一抹嫣红,眼神更亮:“还有第三方面,那就是唯有我死了,我女儿才能被你名正言顺的去保护她。” “啥?” 方圆有些懵,实在搞不懂岳婉晨为什么要这样说,怎么忽然间就牵扯到漠北北了? 漠北北,貌似不像夏大老板那样,是个娇滴滴的小女子,动动嘴巴玩玩不要脸还可以,但要论起拿刀子杀人--八百个夏小韵,会是漠北北的对手吗? 方圆觉得岳婉晨在跟他开玩笑。 让他去保护漠北北? 晒特,这跟让一只小绵羊去保护一只大灰狼有啥区别吗? 最关键的问题是,漠北北需要人保护吗? 她不去祸害别人,别人就已经是在烧高香了,就算九幽夫人对上她,好像也占不了啥便宜的说。 方圆很萌的痴呆样子,早就在小晨媳妇意料之中,她也没解释,拿起筷子开始吃菜。 慢慢地,方圆明白岳婉晨这样说的真正含义了。 她说的保护,是老公保护老婆的那种保护,跟打架杀人没啥关系。 毫无疑问的是,一个女人再强势,但只要她迷恋这个精彩的世界,想过上幸福的生活,就得找个男人来过日子,这就是所谓的孤阴不长,独阳不生了。 如果漠北北真要跟了方圆,岳婉晨这个当亲妈的,就算是去死,也不想再像以前那样,跟小夏玩‘母女共侍一夫’的游戏了。 但她已经成为了方圆的女人,这可是无法改变的现实,貌似昨晚他们就嘿咻了老半夜了,玩的兴高采烈的,还是小晨媳妇采取主动的。 为了给女儿‘腾出位子’来,对这个世界很失望的岳婉晨去死,也就变得顺理成章了。 只是,方圆不明白:天底下好男人那么多,岳婉晨怎么就偏偏把她的小情人,推荐给女儿呢? 要是漠北北像她这样温柔,方圆也就勉勉强强的同意了,问题是那就是个魔头啊,一言不和就会嗖地一下,把人心脏抓走了,谁能受得了? 更重要的是,岳婉晨刚才自己也说了,脑残小夏才是他的真命公主(大神棍方天明语),就连水水姐都得靠边站了,漠北北又算哪根葱来着? 岳婉晨慢条斯理的吃了几根西芹后,才说:“我只是让你接受她就行了,并没有说你必须得娶她为妻,这一点你不用犯愁。” “我没犯愁。” 方圆苦笑:“我就是觉得,你是不是闻了点酒味就醉了,开始说胡话,竟然让我去保护一个杀神般的存在。” “她再厉害,也只是个人的武勇。” 岳婉晨秀眉挑起,瞟了他一眼淡淡的说:“虽说她也有几分小聪明,小心机,会几手小阴谋,可她跟你们、尤其是跟老谋深算的夫人相比,还是嫩了太多。如果没有人照顾她,最终她连自己怎么死的,都肯定不知道。” 方圆叹了口气,没说话。 岳婉晨说的没错,别看漠北北现在把他们(铁辽、昆仑)都玩的滴滴转,那只是因为她躲在暗中,仗着一些胡说八道来搅乱大家的精神罢了。 等方圆他们反醒过来,齐心协力把她从暗中逼出来、再干掉拿去喂狗--还是很有希望的。 岳婉晨正是看到了这一点,所以才不惜以自己的死,来换取漠北北的平安:“至于你会想,我为什么委托你去照顾她,那是因为除了你之外,她就再也不会相信、也不会爱上任何人了。方圆,我想,在北朝地下古城时,你就该看出她对你的意思了。” “我明白了。” 方圆没头没脑的回了句。 岳婉晨问:“你明白什么了?” “你能出现在这儿,配合我父们,这就是你们之间的交易。” 方圆缓缓的说道。 岳婉晨笑了,淡淡的说:“对,你说的不错。” 方圆又说:“可我觉得,他们也可以选择别人,不一定非得跟你做交易。或者,他们完全可以跟我亲口说这些。” “先回答你的或者。” 岳婉晨抬手,搓了搓越来越红的脸颊,问道:“他们要是亲口对你说这些,你信吗?” 方圆愣了下,才摇了摇头。 如果把岳婉晨换成方天明夫妻,坐在他对面跟他叨叨这些,估计方圆早就蹦了,得拍着桌子大骂他们混蛋,一点也不像别人家的老子老妈那样,疼爱孩子。 更重要的是,他们不敢面对方圆,是因为有很多事,他们当前还不能说出来。 方圆要是非逼着他们说,他们咋办? 所以这时候呢,就必须得找个中间人来当和事佬,把他们能说的这些话,告诉方圆。 这个和事佬呢,还得备受方圆的信任,摸清他的脾气,别说着说着一个说不着,就会被他掐住脖子咔嚓了。 毫无疑问,跟方圆有着不同关系的岳婉晨,就是和事佬的最佳人选了。 “再回答你的第一个问题。” 等方圆琢磨过味儿来后,岳婉晨才抬手,指着远处的天际说:“你在来时,也该看到那堵墙,那堵墙两面的毒域地带了。你,还有漠北北,因为特殊的体质关系,都能安然通过毒域,来到这地方。可要是换做是我,如果没有特殊的解药,就别想走进来。” “更关键的是,就算服食了解药走进来后,身体也会严重受损--至于你父母,你不用担心,他们还不想找死的。倒是俄罗斯当局,很多年前就发现这儿不对劲了,先后派人来查看,结果却是来多少死多少,再也不敢来了。” 岳婉晨轻声问道:“你仔细想想,有哪个不想死的人,会愿意来这儿?” “没有。” 方圆只能这样回答。 “所以,我才是最佳人选。” 岳婉晨话音未落,方圆忽然想到了什么,失声惊问:“那、那昆仑呢?” 昆仑可没有他,漠北北这样的特殊体质,更没有解药,冒然闯进这儿,岂不是死翘翘了? “你放心,你的昆仑并没有来这儿。” 岳婉晨摇了摇头,笑着说:“方天明比谁都明白,昆仑对你有多么重要,怎么敢轻易让她涉险?至于她去了哪儿,我想你不用担心。” “这就好。” 方圆这才松了口气,接着又不解的问道:“就算他们想跟我解释这些,也没必要非得来这个死地吧?” “具体为什么非得来这儿,方天明没有告诉我。” 岳婉晨抬头,眼神迷离的看着宅院四周,轻声说:“如果不是非得让你来这儿,他们又何必在这个地方,煞费苦心的建造这座老城区?” 第1000章 :就为让你留下来 如果是在国内,只要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想仿建唐王老城区的东南角,那还是易如反掌的。 关键这儿不是国内,而是在俄罗斯的边陲森林中,一个过了八十年都未曾找到答案的诡异事件突发点,备受俄当局关注的地方。 方圆简直是无法想象,某些人当初在仿建这些建筑时,得费了多大的工夫,才能瞒过俄罗斯当局;得用多久的时间,才能搞出这些东西。 这就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工程,可它偏偏存在了。 目前来看,存在的目的好像就是让方圆一家人团聚一个晚上。 耗费那么多无法想象的人力物力,却只为了这点小事,这是不是有些太浪费,太扯淡了? 这座被仿建的老城区,肯定还有别的用途,只是岳婉晨不知道。 她都不知道了,方圆自然没处去猜测,只能笑了笑说:“既来之,则安之吧,反正无论那些人为啥这样做,我早晚都会知道的。吃饭,饭都凉了。” “你吃,我已经吃饱了。” 只吃了几根西芹,喝了半杯小酒的岳婉晨,把饭菜都推到了方圆面前。 方圆知道她现在没啥心情吃饭,所以也没客气,拿起筷子低下头,甩开腮帮子狼吞虎咽起来。 岳婉晨早就知道方先生是饭桶级别的,所以别看只准备了两碗白米饭,但架不住盛饭的碗大,就是那种大海碗,要是让她吃的话,估计她得吃两天。 方圆吃饭时,岳婉晨左肘支在石桌上,左手托着下巴,就这样静静的望着他,双眸中带着暖暖的满足神色。 当女人用这种眼神看一个男人时,只能是在两种情况下,一种就是看他很喜欢吃自己做的饭菜,另外一种则要联想到床上发生的某件事。 只要能让男人对自己在床上的表现,对自己做的饭菜满意,女人就会感到很幸福,很满足了,至于其他的都是神马浮云而已。 “看啥呢,没看过我吃饭?” 把所有饭菜都波澜到自己嘴里后,方圆才满意的拍了拍肚皮,打了个饱嗝。 “我发现,原来看猪吃饭,也是一种享受。” 岳婉晨吃吃的笑着,媚眼如丝的样子让人心中发痒。 “哦,是吗?” 方圆斜着眼望着她,问道:“那么被猪拱倒后呢,更是一种享受吧?” “讨厌,你是三句话不离本行。” 岳婉晨好像真把自己当做刚结婚的小媳妇了,娇嗔着抬手屈起中指,要在方圆脑袋上敲个暴栗。 方圆反手一抓,锁住她手腕稍微用力,就让她惊呼一声擦着桌沿瘫倒在了他怀里,坐在了他腿上,纤细而又结实的腰肢被他搂住,在左耳垂上轻轻咬了下下,低声问:“要不要再回屋子里,让你再享受一下?” 岳婉晨反手,勾住方圆的后脑勺,昂起下巴給他来了个高难度的香吻,眯着双眸吐气如兰的说:“等、等晚上吧。你刚吃饱,不适合做那种剧烈活动,咱们外出散散步?” “散步,好啊。” 方圆回头看向大门口,淡淡的说:“我也很想游览一下远在异国的故乡--毛驴呢,它也走了?” “那不是毛驴,只是一条与毛驴完全相似的狗。” “你怎么会肯定?” “我就是能肯定。” “我父母告诉你的?” “不是,我自己看出来的。” “又是直觉?” “不是。” “那是啥?” “去外面说,我去换身衣服。” 岳婉晨从方圆怀中站了起来,嫣然笑笑扭着腰肢快步走进了西厢房内。 她再次出现在方圆视线中时,已经换上了一件有着黑色斑点的束腰连衣裙,脚下踩着一双细高跟宝蓝色小皮凉鞋,十个蚕宝宝也似的趾头上,涂着同样颜色的指甲油,轻易就能让多看几眼的男人觉得口干舌燥。 “走,我带你去参观你的故乡。” 岳婉晨踩着小高跟鞋咔咔走过来后,牵起方圆左手走向门口。 方圆很乖的样子,亦步亦趋的跟在她后面,眼光自然落在她左右摇摆的双臀上。 走出胡同的这一路上,根据方先生的细密观察,岳婉晨裙子下是真空的--真不要脸,这女人是没救了。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真空穿裙子外出逛街,成了西方某些国家那些追求快乐的时尚妹妹最热衷于做的事,现在大有向全世界蔓延的趋势。 这对男人来说,绝对是一大福音:但愿能刮大风,阿门。 胡同外面沿河的街道上,就跟方圆昨晚刚来时那样,空旷旷的没有一个人。 站在胡同口向东边看去,就能看到青石板小桥,小桥那边的森林。 昨晚方圆走过这条街道时,还曾经在食品加工厂的围墙外面,听到过小孩的打闹声,不过现在那里面也是死一般的寂静。 “别找了,除了你和我之外,就再也没有第三个人了。这儿,现在属于我们。” 岳婉晨看方圆很有想翻过围墙看看的意思,就顿了下他的左手轻声说。 方圆依旧盯着围墙那边,问:“如果昨晚我刚来时,就进去看看呢?” “那你就会看到在你老家才能看到的人。” 岳婉晨回答。 方圆扭头看着她:“那些人也是假的吧?” “但你表面上看不出他们是不是假的。” “他们怎么会走了,为啥不留下来?” “因为你已经答应要留下来陪我七天了。” 岳婉晨淡淡的说。 方圆又问:“我如果没答应呢?” 岳婉晨好像笑了下,只是那笑容没来得及绽放,就迅速收敛,用更平淡的语气说:“如果你不答应,非得要走,那么就会死很多人。你每走一步,就会有你认识的一个家乡人,死在你面前。上到八十岁的老翁,下到三岁的孩子。” “他们为啥非得让我留下来?” 方圆被岳婉晨牵着的左手一翻,反过来握住了她的手,稍稍用力攥了下。 “不知道,就像我也不知道,我的命运为什么会这样悲苦。” 岳婉晨的回答,很是简洁干练,带有哲理性。 方圆笑了:“这是个阴谋。” “阴谋之所以称之为阴谋,那是因为在真相浮出水面之前,你永远想不到它真正的目的是什么。” 岳婉晨说话越来越深奥了,这让方圆觉得很不习惯,牵着她的手走下了河堤:“现在跟我说说,你怎么知道毛驴是假的?昨晚我这个当大哥的,都没分辨出来。” “昨晚你在看到你的老家后,肯定会心绪不圆,无法集中精神来感受某些不同,分辨不出毛驴的真假,也很正常的。” 被方圆牵着手走下河堤后,岳婉晨跟在他身后,沿着红色花砖铺就的小道,向西信步走去。 他们的影子被映在清澈的水面上,小风吹来荡起微微涟漪时,倒影就颤巍巍的模糊了起来。 方圆看着水面上携手漫步前行的男女,忽然觉得很可笑,也很荒唐。 “其实,我分辨毛驴真假的原因,还是很可笑,很荒唐的。” 这时候,岳婉晨说话了。 方圆抬头看向了她。 岳婉晨在喝了一点千日醉后,本来就有些红艳艳的脸颊上,颜色变得更加重了,这证明她现在有些难为情。 真稀罕,现在的她也会难为情? 方圆想到这儿时,岳婉晨挣开他的手,弯腰在路边采了一朵小野花,放在小鼻子下轻轻嗅了下,才低声说:“你该记得,在英国西南郡时,跟我相依为命的毛驴,为什么要扔下我独自逃出去。” “为啥?” 方圆问出这俩字后,猛地明白了。 毛驴陪同林舞儿前去罗布泊深处寻找方圆时,遇到了假扮他的郭易秦。 林舞儿相信了郭易秦,毛驴却看出了破绽,立马露出了敌意,冲他呲牙狂吠,撕咬着二哥的裤脚让她抓紧远遁。 郭易秦被一条狗子识破后,羞恼成怒下要痛下杀手时,毛驴只能撇下林舞儿独自逃生,遇到了岳婉晨,然后‘俩人’就相依为命,走出大沙漠满世界的寻找方圆下落。 后来转到英国西南郡时,岳婉晨所中的淫、毒越来越厉害,她又不敢乱找男人,最后非常糊涂的把主意打在了毛驴头上。 唉,谁让这狗子是方圆的兄弟,又是个雄性动物呢? 发觉岳婉晨对自己不怀好意后,驴哥被吓坏了,抢在被祸祸之前仓皇逃窜,却遇到了方圆,把他带来了酒店。 虽说驴哥成功保住了自己的‘清白之躯’,岳婉晨也在第二天就独自闪人了,但她却给毛驴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以至于每次看她时,眼神都会相当古怪。 昨晚那条酷似毛驴的狗,连心绪不圆的方圆都能骗过,却没有骗倒岳婉晨,就是因为它在看她时的眼神很正常。 有时候,正常的东西反而变得不正常了。 岳婉晨想打毛驴主意这件事,也就是她跟方圆知道了,仿建唐王老城区的那些人,却做梦也想不到,迷人的小晨媳妇,曾经跟毛驴有过那段不能说的经历。 看到方圆先愣怔了下,就露出古怪的笑容后,饶是岳婉晨已经把她的脸皮狠很踩在了脚下,可还是有些不自然,用眼角瞅着他问道:“我是不是很贱?” “能说出这句话,就算不上贱了。” 方圆拿出香烟,坐在了河边的一块石头上。 为方便是散步的市民们稍事歇息,唐王政府在河边安放了很多块这样的石头,颇受大家的好评。 岳婉晨也坐了下来,屈起双膝很是淑女的样子,微微扬着下巴看向西边。 再往西走不远,就是森林了,层层叠嶂的看不到路,只能看到河水从森林中蜿蜒流淌过来。 “吸烟吗?” 方圆把烟盒递了过来。 “不。” 岳婉晨摇了摇头,说:“我唯有在紧张害怕时,才会吸烟,现在我心里很平静。” 方圆拿回烟盒,说:“心态平静最好了,这样才能想到很多事情。” 岳婉晨把下巴搁在膝盖上,歪头看着他:“现在,你可以问了。” 方圆想了想,才说:“我想知道龙头跟九幽夫人之间,到底是啥关系。” 第1001章 :九幽夫人有个女儿 龙头仙逝当晚,神秘的九幽夫人出现在了他面前这件事,方圆早就有所耳闻。 只要智商不低于三十的,都能从龙头临死前、九幽夫人来看他的行为中,看出他们之间的关系很不简单。 或者说是很亲密。 但俩人的关系究竟亲密到了哪种地步,不管是铁辽也好,还是郭易秦也罢,都不知道,只能去猜测。 猜测再准,也没有事实准确,这是肯定的。 方圆从来都不屑对别人的私人感情感兴趣,这次他却破例了,希望岳婉晨能知道龙头,与九幽夫人到底是啥关系。 好像早就猜到方圆会问出这个问题,岳婉晨嫣然一笑问道:“你先猜猜,他们俩人的关系能有多亲密?” 一对男女的关系很亲密后,不是夫妻就是情人,至于所谓的蓝颜、红颜知己啥的,那都是扯几把蛋。 所以方圆压根不用考虑,就脱口回答:“他们是情人关系。” 龙头是有老婆孩子的这件事,对于所有关注他的人来说,都算不上啥秘密。 既然他已经有了老婆,再跟九幽夫人关系不一般时,就只能是情人关系了。 想到代表着正义的龙头,竟然跟代表着邪恶的九幽夫人是情人关系,方圆心中的八卦之火腾地熊熊燃起:老龙,哪怕你位列仙班了,很多人都得为你竖起大拇指,夸你一声好汉子的。 在方圆看来,龙头能搞到九幽夫人,就跟当前国人听说有华夏小伙把东洋某美女给征服了那样,让人从骨子里觉得爽,无比佩服。 不过岳婉晨却用一个摇头动作,扑灭了方圆很有愤青嫌疑的兴奋火焰。 这让他有些犯傻,也有些失望:“啊,他们还不是情人?不会只是巴拉图式的情人关系吧?” 巴拉图式的情人关系,只局限于感情、精神上的交流,与本人身体没啥关系的,虽说意境层次较高,很让人向往,但终究得饱受‘看得见却吃不到’的痛苦折磨,被方圆这类人誉为装比。 “他们不是情人。” 岳婉晨缓缓的说:“他们是夫妻。” “他们是两口子?” 方圆再次懵逼,脑子有些不够用了:“九幽夫人,是外界派去九幽世界的卧底?” “外界派去九幽世界的卧底?” 岳婉晨冷笑了连连,哼哼道:“哼哼,方圆,也真亏你能想得出来。据我所知,九幽世界存在那么多年来,能进去并活着出来的人,也唯有龙头一个人而已。不过就算他能出来,最终还是死在了这方面。” 依着龙头原来的身子骨,那可是比他兄弟天狼星还要彪悍的,身高一米九,体重九十五公斤,随便一弯胳膊亮出来的疙瘩肉,就能让那些搞健美的羞愧的掩面疾奔。 不过自从他从九幽世界活着回来后,身体状况就一天不如一天了,整个人都迅速憔悴了下去,从一条生龙活虎的彪形大汉,变成了一个风烛残年的老朽。 有谁能相信,表面看上去七老八十的龙头,就算活到现在还不到六十岁? 依着他强悍的身体素质,在九十岁之前挂掉,那也算是极不正常的了。 “他是中了尸毒,在离开九幽世界时,被他所辜负的九幽夫人打了一拳,就像你当初被漠北北打了一拳那样,只是他的命运明显没有你好,阴差阳错间就把尸毒给解了。他能活到前年,其间得遭受多么痛苦的折磨,我们都该很清楚。” 岳婉晨说着,拣起一颗小石子,丢在了水面上。 啪哒一声轻响,小小的水花溅起时,一圈圈的涟漪迅速向四周扩散了开来。 方圆明白了。 不管龙头是抱着何种目的,又是以何种方式去了九幽世界,他去了后被九幽夫人看中,开始对他威胁利诱,逼着他当了自己的‘压寨夫人’。 依着九幽夫人的意思,老龙就快快乐乐的在九幽世界当驸马不好吗,权势美色样样不缺,干嘛还要哭着喊着的非得离开,这不是给脸不要脸吗? 可以肯定的是,九幽夫人是爱死了老龙,因为对他的爱一旦掺杂些许水分,早就把他给剁巴剁巴去酿酒了,根本不会放他逃离九幽世界, 杀,又舍不得杀,就这样放他走,九幽夫人又不甘心,进退两难下,她只好采取了一个折中的办法,在他身上狠狠揍了一拳,让他身中尸毒。 九幽夫人是这样以为的:没谁能熬过尸毒每天发作时的痛苦,你受不了时,自然得乖乖回到本宫温暖的怀抱中来吧。 不来? 好吧,那你就慢慢的地等死吧! 九幽夫人以为,龙头铁定受不了尸毒每天发作的痛苦,早就做好了重新结纳他的准备,但结果却是让她伤心欲绝的:龙头圆可遭受每天生不如死的痛苦,也不想再回到她身边。 就这样,随着时间一天天的过去,龙头的身体状况越来越糟糕,最终在前年含笑驾鹤西归了。 听岳婉晨讲到这儿后,方圆很恨骂了句:“特么的,这个九幽夫人既然爱死了他,为啥就不替他解掉所中尸毒,还他一个美好人生呢?看来,她对龙头的爱,还是掺杂了太多水分。” 虽说龙头在方圆刚入选七杀手之初,就找了个莫须有的罪名把他给轰了出来,后来更派人偷偷拍摄下了他与岳婉晨鬼混的视频,给夏小韵看等事儿,老家伙做的明显不地道,很不光棍。 更何况,这些年来他也始终躲在幕后操纵方先生的人生,应该被方圆痛恨才对,听到他是死在痛苦中后,该拍手叫好--这才符合方圆的脾性。 不过老天爷能给方圆作证:无论龙头做了什么,方圆都对他相当尊重的。 只要是个真正的男人,就不能不尊重一个为了国家利益、甘心付出包括自己生命在内的人。 也正是有龙头这样的人存在,有着数千年光辉历史的华夏,才能在每次遭到重创时,坚强的从废墟中爬起来,勇敢的跟邪恶誓死战斗,重新创建我们美丽的家园。 相比起方圆来说,岳婉晨对这件事的反应,倒是截然不同,冷笑几声说道:“哼哼,你只是可怜龙头所遭遇的不幸,那你有没有为夫人想过?” 方圆愕然,用看白痴般的眼神看着她,问:“我为她想啥?她又有啥可想的?哎,我说小晨,你不该很痛恨那个老妖婆的吗,现在咋就替她说话了?” “不管怎么样,我们都是女人。” 岳婉晨嘴角紧紧抿了下,盯着河面低声说:“唯有女人,才能知道女人在失去所爱男人后,是一种多么痛苦的煎熬--龙头的痛苦,是来自身体上的,夫人却是精神上的。身体上的痛苦过去就过去了,可精神上的痛苦,却像一座大山,会把你压到死。” “你说的倒是很有几分道理。好了,你继续说,除了他们是夫妻之外,还有哪些不为人知的秘密?” 方圆不想跟岳婉晨,在辩驳龙头、老妖婆俩人谁更痛苦一些,这跟他没有毛的关系,他只想知道跟他有关的那些。 岳婉晨还是盯着河面,轻声说:“他们两个,生了个女儿。” “他们俩还生了个女儿?” 方圆眼角抽抽了几下,下意识的问道:“那个孩子现在哪儿?龙头去世后,她有没有給他上过坟?” “上坟?” 岳婉晨斜着眼看着他,样子有些古怪。 方圆挠了挠后脑勺:“咋,我说的不对?” “给死人去上坟,死人会知道吗?” 岳婉晨对这个问题很感兴趣,看来是想到她死后的那些事了。 “不知道,我又没死过。” 方圆摇了摇头时,心中却怵然一惊,随即茫然:我真没死过吗?现在的我,到底是不是原先的我? 发现是漠北北在背后捣鬼后,方圆就不再信她说的那些话了。 可就算是他不信,漠北北那些话却像毒草那样,在他心底深处生根发芽了:或许,我真有可能是来自别的世界,要不然我不可能在哪种环境下还能生存下来的。 “我也不知道龙头的那个女儿现在哪里,又是谁,方天明没有告诉我--” 岳婉晨说到这儿时,才发现方圆好像很痴呆茫然的意思,连忙问:“你怎么了?是不是、是我刚才那些话,惹你生气了?” “没有,我宽宏大量的,才不会跟你一个娘们一般见识。” 方圆摇了摇头,把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都甩了出去。 岳婉晨却不放心,讨好的依偎在了他肩膀上,脱了鞋子的双腿伸开探在河面上,一上一下的晃悠着,低声说:“以后,我不会再站在别人的立场上,来反驳你了。” “可别,都说忠言逆耳利于行的,你该说就得说,我虚心接受就好了。” 方先生虚伪的笑了笑下,岔开了话题:“再说点别的,比方是谁创建了这个老城区?” 岳婉晨摇了摇头:“这个问题的答案,可不是我能知道的了。” “那就算我没问。” 方圆想了想,又开始了新的话题:“你跟我爸在一起时,有没有听他说起过石鱼之类的东西?” “石鱼?” 岳婉晨抬头看着他,问:“什么石鱼?” 方圆问这个问题,还是因为昨晚他在无意中说到他有一条黑色白睛的石鱼时,方天明的反应相当不正常,就像见到鬼那样,抬手就捂住了的嘴巴,仿佛只要他一说出来,就会有什么无法抗拒大祸临头。 方圆现在问岳婉晨这个问题,本来就没打算她能知道。 不过看到她确实不知道后,心里还是有些失望,强笑了下说:“呵呵,没啥,我就是随便问问。” 尽管能看出方圆才不是随便问问,不过岳婉晨也没在这个问题上纠缠什么,反正只是一条石鱼罢了,再奇怪还能奇怪出一朵花来? “你还想随便问什么,赶紧问。我有些累了,想借你怀抱睡会儿。” 岳婉晨缩回双脚,蜷缩起身子向方圆怀里钻了钻,眯着眼盯着渐渐西斜的太阳,喃喃的说道。 第1002章 :再闻虹异传说 困意是会传染的,尤其是在昨晚鬼混大半夜后。 方圆早上起来时感受到的澎湃动力,随着岳婉晨传染来的阵阵倦意,很快就败下阵来,再说话时的声音里,已经带有了明显的慵懒之意:“对于绣花鞋,彼岸花,你都知道哪些?” “我知道的,不会比你更多。” “那么,九幽世界里,又是个啥情况?” “没去过。” 岳婉晨轻轻打了个哈欠,闭上眼说:“你父亲好像知道那地方,不过很明显他不想告诉我,倒是跟我讲过几次华夏民间传说中的妖怪,有蚁幻,有鸟灵,还有虹异--” “虹异?” 也闭上眼,准备潜心享受老美女在怀才有的幸福感的方圆,睁开了眼。 “昂,就是虹异。” 困神袭来的岳婉晨,可没听出方圆此时说话的语气有啥不对劲,也就闭着眼笑了笑,语气轻佻的说:“小子,就你这肚子里没半两墨水的家伙,是不是从没听说过虹异是怎么回事?” “还真没有听说过,你给我说说呢。” 方圆很谦虚的不耻下问:“最好是说的详细一点,我对这种话题特别感兴趣的。” 其实,岳婉晨在听方天明讲述虹异的传说之前,也不知道传说的妖怪中,还有这玩意的存在,毕竟妖怪就是些动植物成精的东西,比方狐媚子蛇妖的,好端端的彩虹,又算得上哪门子妖怪了? 不过就像男人总琢磨着在美女面前秀他某处发达的肌肉那样,女人也很喜欢在男人面前,显摆她的见多识广,岳婉晨也有这毛病,当下就强打精神,绘声绘色的讲述了一遍,啥叫虹异。 她所讲的虹异传说,跟方天明所说的基本相似,个别地方做了改动,为了让传说听上去更精彩、生动些,就按照自己的喜好添油加醋,很像女人出门就必须得化妆。 方圆听得很仔细,希望能从岳婉晨出讲述过程中,听出跟方天明所讲述的不同之处。 不过就像女人卸妆后就会显出她的黄脸婆样子那样,无论岳婉晨讲的有多生动、精彩,方圆自动忽略那些装饰词、夸张语后,就有些失望了。 虹异的故事,无非就是个姓马的商人,驾船回家时遇到了一对母女搭船,看在年轻女子很漂亮、又不要发票的份上,老马就大发善心让人娘儿俩上炕、哦,不,是上船了。 一路上,老马跟自称姓白的母女的小白,眉来眼去的暗生情愫,把这一切看在眼里的老白就拿出一匹麻布,送给了老马。 传说的结局,也就是老马踩着麻布上天,踏上彩虹桥消失后,惊动了官方,火速派人来调查,却不得其果,最终只留下了一段美丽的传说,供那些整天仰着身子想好事的二笔青年,每逢雨后都瞪着天空,希望能找到小白彩虹仙子。 华夏民间十大妖怪中,不管是狐媚还是蛇妖,故事情节都很跌宕起伏,唯有这个虹异有些平淡无奇,方天明却先后讲给了小晨媳妇两口子听,其用意何在? 难道说,他在暗指某些人,就是虹异所化--方圆心中一动,好像就要捕捉到什么时,怀里的老美女不安份的扭了下身子,幽幽叹了口气:“唉,如果我也是彩虹仙子,那该多好?” 方圆即将捕捉到的那个啥,攸地消失了。 这让他很是愤怒,不过看在小晨媳妇是无心之失的份上,也就原谅了她,笑道:“嘿,如果你真是彩虹仙子,我可不敢睡你。” “怎么,自惭形秽了?” 岳婉晨长长的眼睫毛忽闪了下,却没睁开眼。 “我自惭形秽个屁。” 方圆抬头看着天,骂道:“民间传说中所有的仙子啊,狐媚啊蛇妖啥的,哪一个不是活了数百上千年了?我一个不满三十岁的有为青年,就算再特么的不要脸,也会去睡那些老帮叶子的。” “你这嘴啊,就缺德吧,早晚得被女人撕烂了。” 岳婉晨撇了撇嘴,轻声嘟囔道。 “我只习惯去撑起女人的嘴,可从没有被女人撕过。” 方先生又开始发扬他的不要脸精神,把自以为已经够不要脸的岳婉晨,给堵的说不出话来了。 主要也是懒得说,太困了不是? 方圆却没打算任由她就这样睡过去,毕竟大好时光不用来说正事、再不济也得打情骂俏才行,却要睡觉岂不是一种浪费? 要想驱走这个女人的困意,只要提到她闺女就行了:“漠北北呢,她啥时候才能来到这儿?” “漠北北?” 岳婉晨身子颤了下时,睁开了眼睛。 到底是娘儿俩,是她最关心的人。 “对,就是漠北北。” 方圆点头,说道:“算算时间,从莫斯科就尾随我来这儿的漠北北,在昨晚深夜就该出现的。你也说过了,那堵墙两侧的毒域,对我,对她都没致命性的伤害,那么她怎么还没有来?” “她、她来不到这儿的。” 岳婉晨从方圆怀中坐了起来,愣愣的看着河面,不再说话了。 方圆没有再问什么,就陪着她发呆,眼睁睁看着太阳一点点的往下沉。 风起,有云从上空涌起,整个世界都随着雨滴落下来之前,变得灰暗了许多。 “回去吧。” 方圆挽住了她的胳膊,轻声说。 他觉得,他已经想明白漠北北为什么没有出现了:那些人,既然能拦住昆仑来这儿,那么自然也能引走漠北北。 岳婉晨却说话了,抬头望着河对面的森林,轻轻的说:“她来了,就在对面森林的后面。” 漠北北就在对面森林的后面? 方圆下意识的猛抬头时,就听岳婉晨又说:“但在我生日那天之前,她是找不到这儿的。” “距离,很远?” 方圆暗中松了口气,问道。 他刚才听说漠北北就在对面森林后面,就立即做出警惕动作,固然有忌惮那个女魔头的意思,更多却是没脸见人家的本能反应:就算漠北北不知道岳婉晨就是她亲娘,可只要她不死,早晚都会知道的。那么现在看到他们郎情妾意的依偎在一起-- 方先生,还是很要面子的人,实在不愿意让任何人误会、哦,是知道他其实很喜欢母女共侍一夫的狗血桥段。 “不远。” 岳婉晨摇了摇头:“我听你父亲说,过了河后,最多走五百米,就能看到卡门小镇了。” “卡、卡门小镇?” 方圆这次吃惊,可不是装出来的,是真受惊了。 从昨晚到现在,他都一直以为,这片仿造唐王老城区东南角的神奇建筑,就是被俄罗斯收录在国家顶级机密档案中的卡门小镇。 现在,岳婉晨却说对面森林五百米后,才是卡门小镇,他能不吃惊? “那边,是一片到处是尸骸、炮弹壳的废墟,那才是八十年前就被轰炸过的卡门小镇。” 岳婉晨说着,回头看着方圆问:“你,也听说过卡门小镇的诡异传说?” “没听过,但见过当事人亲身经历并记录下来的绝密档案。” 方圆摇了摇头,反问道:“你知道卡门小镇的传说?” “嗯。” “我老子告诉你的?” “嗯。” “说说呢,看看跟我看到的是不是相同的。” 方圆忽然有种错觉:岳婉晨,就是个妖精。 一个牙膏精,表面看上去懵懂不知的,其实只要拿手攥一下,才知道她肚子里很有玩意。 看来,她这样拿着捏着的,很可能与方天明的嘱咐有关。 对方圆的问题,岳婉晨可谓是知所必答。 她所讲述的卡门小镇的传说,就像方天明给俩人分别讲述的虹异传说那样,基本上相同,她也没刻意的添油加醋。 对于这种充满了血腥诡异的故事,女人都不怎么喜欢,希望能三言两语说完最好了。 与爱情、温馨、浪漫、正义无关,唯充斥着浓浓的血腥、诡异的任何故事,都是负能量,无论是讲故事人的,还是听故事的人,都会受到感染,就像岳婉晨在讲完后,整个人都感觉不怎么好了。 蛊惑昆仑南下罗布泊去送死时,漠北北还是设定阴谋的人。 但自从她尾随方圆南下后,她的身份就立即改变了,从玩阴谋的变成了被人玩的了。 俩人算是‘联袂’从莫斯科城南下的,来到卡门地区后所受的待遇,却大大的不一样:方圆是美女在怀、小酒喝着,小故事听着,可谓是来到了温柔乡,但漠北北却被引到了真正的卡门小镇。 那边是一片废墟,到处都是遗骸、弹壳,充斥着让人压抑、发疯的诡异气息。 方圆很奇怪,依着漠北北的本事,以及闯进陌生危险区域后的本能反应,也该先搜查四周环境,发现五百米外原来是别有洞天的。 可大半夜、外加一整天马上就要过去了,她为什么还没有找到这儿来? 就算有人在拦截她,能拦截这么长的时间? 有细细的雨丝,从天上飘飘洒洒的落下时,方圆站了起来,远眺着河对面的森林深处,缓缓说道:“那边,会有什么古怪?” “不知道。” 岳婉晨也跟着站了起来。 方圆又问:“你不想过去看看?” “想。” “怎么不过去?” “我要去那边,不等走出森林看到废墟,就会死在半路上,那边有着与这边不一样的气场--方天明说,我要想见到女儿的话,最好在这边等。” 岳婉晨轻轻咬了下嘴唇,轻声回答。 “你确定,你能等到她过来看你?” 方圆侧脸看着她,发现她身子在瑟瑟发抖。 这个坚信自己只有七天生命的女人,在刻意放纵时只穿了一件薄薄的连衣裙,此时天上下起了小雨后,很快就被淋透了,衣服贴在了身上,曼妙的身躯仙露无遗,尤其是胸前那两个小点,更是清晰可见。 “不能确定。” 岳婉晨摇了摇头,在有一阵冷风吹来后,下意识抱紧了膀子,声音有些发颤的说:“但、但如果我现在就过去,那我就彻底丧失了见到她的机会。” “我替你过去看看?” 方圆好心的说。 第1003章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方圆主动提出,代替岳婉晨过去看看,还真是好心。 岳婉晨却立即拒绝,神情激动的一把拉住了他胳膊:“不,不!你不能过去!” 方圆皱起了眉头,搞不懂这个牙膏精似的女人,为什么要拒绝他的好心。 碰上方圆不悦的目光后,岳婉晨才意识自己反应有些过激了,连忙松开他的胳膊,低头轻咬着嘴唇说:“你过去,会杀了她的。” 方圆愣怔了下,对她的不满立即烟消云散了。 岳婉晨说的没错,刚才方圆说替她过去看看漠北北时,可没想到要杀她,但如果他真去了那边,发现有铲除那个女魔头的机会,肯定不会放过的。 只要能把漠北北给干掉,方圆就会省却很多麻烦。 至于岳婉晨听说后会不会伤心,方圆不会去考虑:依着漠北北此前犯下的罪行,早就该死一万次了不是? 他没想到这一点,岳婉晨却想到了,这才赶紧拦住了他。 由此也可以看出,岳婉晨很清楚漠北北当前处境非常凶险,希望她能化险为夷,成功摆平一切困难后,再找到老城区来,然后母女俩抱头痛哭,一起摆出茶壶造型,指着老天爷大骂他瞎了眼(她自己幻想的,其实她比谁都明白,就算她把天说个大窟窿,漠北北也不会相信她就是亲娘)。 本来漠北北当前处境就很凶险了,方圆这个实力派选手再掺和进去,不管三七二十八的,与别人联手共同对付她,她还有什么希望能躲过此劫? 遭遇这种大是大非的问题时,方先生的立场从来都很坚定的,躲开岳婉晨那带明显哀求的目光,到背着双手再次看向河对面,淡淡的问:“我非得去,你能拦得住我?” 岳婉晨用力咬着嘴唇,低声说:“拦、拦不住。” “那你现在就该回家,去穿点衣服,等候不是我死,就是她亡的消息。” 方先生觉得,他在说出这句话是的样子,应该非常的酷呆。 很可惜这不是拍电影,无法让世人见识到他当前的绝世风采…… 岳婉晨深吸了一口气后,语气平静了下来:“你说过,在这七天内,你要寸步不离的陪着我,给我当老公的。” 方圆酷呆的感觉,一下子没了。 他这才知道,岳婉晨早就給他系了个绳套,用他怜悯人家时说出的承诺,把自己吊在了屋梁上,好像一条咸鱼那样,瞪着俩眼的晃来晃去,心中纵有万千不甘,却没有屁的办法。 千万不要小看任何女人,尤其是漂亮娘们! 山羊往昔曾经跟他说起过却被他‘誉为’狗屁的话,在他脑海中冉冉的升起。 男人可以不要脸可以打光棍可以野猪般的渴望去推倒所有女人,甚至可以把誓言当做狗屁来下酒,但绝不能违背对女人的承诺,尤其还是主动答应人家的。 一旦违背了,那就是连毛驴都跟不上了,那还有啥颜面苟活于人世间? 方圆歪着下巴,看着岳婉晨过了很久,对人家冻得瑟瑟发抖视而不见,直等她打了个喷嚏后,才心满意足的样子,说:“你很阴险。” 岳婉晨抬手擦了擦鼻子,坦然承认:“我要像你的舞儿妹妹那样纯真,早就被人吃的连骨头渣都不剩下了。” 不等方圆说什么,岳婉晨又说:“这也算是我答应方天明,留在这儿等死的一个要求吧。在没有我的许可下,你是不能杀我女儿的。更别忘了,我是一心一意要把她托付给你的,给你当小老婆,你该美滋滋的才对,怎么就总想杀她呢?” “你们男人,为什么总爱欺负可怜的女人呢?” 岳婉晨很茫然的样子,围着方圆转了半圈,说:“是不是这样,会让你们特有成就感。” 岳婉晨在说出这句话之前,曾经停顿了下,意思是该方圆说了。 方圆倒是想说了,却不知道该说啥好了。 岳婉晨还得寸进尺:“怎么,无话可说了?” “是,我真无话可说了。” 方圆抬手擦了擦脸上的雨水:“你都说在没你的许可下,我不能杀漠北北了,那么摆明了就是抱住脑袋蹲在地上,等着她来杀我了?” “她不会杀你的。” “理由呢?别跟说,她已经爱上了我。” “事实上就是这样。” 岳婉晨冷笑(不能不冷笑,确实很冷)几声,才说:“如果她真想杀你,你能活到现在?” 方圆倒是想像个不怕死男人那样反驳岳婉晨的轻视,不过最终选择了诚实:“你说的倒是有道理。可是--” 岳婉晨打断了他的话:“可是,我最多也就是再活六天了!” 方圆闭上了嘴。 他从岳婉晨的眼眸中,发现了绝望的歇斯底里,就像一头濒死的野兽,只要他敢再说一个要杀她女儿,她就会猛地扑过来,用尖利的牙齿把他撕成碎片。 边撕边喊:混蛋,我都说我最多只能再活六天了,你为什么不等我死后,再去打我闺女的主意,非得逼着我和你拼命? 毫无疑问,这种即将失去理智、又无比痛恨这个世界的疯狂女人,是最可怕的了,只要稍微有点正常头脑的男人,都不会在这时候跟她硬来。 除非先杀了她。 方圆是个心地善良的好青年,从来都不会无缘无故杀人的,所以他只能保持最正确的沉默。 岳婉晨死死盯着他凶狠眼神,慢慢恢复了正常,声音却有些沙哑的说:“相信我,她是真得爱你,我愿意以我的生命来担保。” 方圆苦笑:“你觉得,我能接受一个从小就在魔窟内长大的魔头?” 岳婉晨马上就说:“那是因为你还没有试着去接受她,去爱她!就像我们两个,刚开始时,你也不是无比厌恶我,最后就顺其自然了?” “你跟她不一样。” 岳婉晨的以身说法,让方圆疲于应付。 “没什么不一样的,她是我女儿,我既然能从心底接受你,她也能。” 岳婉晨当前所说的话,越来越离谱了。 方圆听了倒是很开心,为天下所有的男人,小声嘀咕道:“这样说来,岂不是娶了老婆后,还能再打丈母娘的主意了?” “你说什么?” 岳婉晨没听清方圆在说什么,就皱眉问道。 “啊,没啥,我刚才在说、说就怕你的一番心血,白费了。” “什么意思?” “很简单,漠北北是不会承认你就是她亲妈。” 方圆正色道:“如果你非得让她相信,她有可能会直接干掉你。” 岳婉晨呆住了。 方圆说的没错:漠北北遭遇极度凶险后,还能活着出现在岳婉晨面前,那么就证明她已经化身为只知道杀戮的魔神,是不耐烦听谁对她叨叨‘我是你亲妈’的,一爪子过来,心脏拿走,放在嘴里咯吱咯吱的大嚼:亲妈咋样,照吃不误! 岳婉晨的呆懵样,又触动了方圆心中那根正义心弦,抬手把她拥进怀里,轻抚着她脑袋柔声说:“放心。只要有我在,就不会让她伤害你的。” “我、我不怕被她杀死,反正我最多只能再活六天了,不管怎么死,都一个样。” 岳婉晨抬起头,看着方圆,绽放出一个很凄美的笑容,低声求道:“答应我,无论怎么样,都要让她知道,我才是她亲娘。” “好。” 面对漂亮女人的苦苦哀求时,只要不是在床上,方圆都会答应的很干脆,又问:“那,还要不要告诉夏天问?” “那就看你的心情了,随你的便。” 对于那个很可能不知道俩人有个女儿的前夫,岳婉晨到没有太多的兴趣,只是搂住方圆的腰,走向河堤低声说:“回家吧,让我好好服侍一下你,算做是我唯一的报答了。” “现在天还早,有下着雨,要是打雷咋办?” 方圆假惺惺的说着,被岳婉晨牵着手走向了河堤。 岳婉晨没有理睬他这个话茬,挽着他胳膊回家刚走进西厢房内,就猛地把他扑倒在了床上,被冻得有些发紫的嘴唇,狂风暴雨般的吻向他脸上。 方圆很不喜欢女人太主动了。 因为这会让他有种错觉:他在被女人嫖。 以前第一次被山羊带着去那些欢乐场所时,他就是这样很猴急的样子。 好像看出方圆的回应很不热烈,岳婉晨停住了动作,抬起了头。 雌性荷尔蒙剧烈分泌后,所产生的热量很快就让岳婉晨的嘴唇,恢复了正常颜色,看上去无比的动人,让方圆忍不住抬手,在她唇上轻轻碰了下:“想啥呢?” “我在想,你还真是个有福气的。” 岳婉晨回答说。 “为啥这样想?” 方圆好像猜出了什么,贱贱的笑道:“就因为,我有可能会成为你跟漠北北共同的男人?” “错了。” “哦。” “你有可能会成为我们母女三人共同的男人。” 岳婉晨的眼神,渐渐浮上狂热的神色,哑声说:“别忘了,夏小韵也是我名誉上的女儿,却是你命中注定的老婆!” “夏小韵?” 方圆忽然发现,他很久没主动想过那个女孩子了。 岳婉晨没有让他楞太久,接着问:“能不能再答应我一件事?” “说来听听。” 心里忽然乱了的方圆,随口回答。 岳婉晨抬起头,这样才能避免让方圆看到她眼眸中几近变态的疯狂,声音沙哑的说:“如果可以,找到夏小韵的亲生母亲,把她也祸祸掉,让夏小韵品尝一下,真正的母女共侍--” 不等她说完,方圆抬手扬起一记耳光,重重抽在了她的脸上。 毫无防备之下的岳婉晨,被一巴掌抽到了床上,嘴角有鲜血淌了出来,眼眸里的疯狂不见了,只有好疼啊的呆滞。 “岳婉晨,你有没有听说过‘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句话?” 方圆冷声说完,转身走出了西厢房。 他虽然承认自己不要脸,却没有不要脸到这种地步。 外面的雨下的更大,方圆就像看不见那样,走到石桌前坐下,抬头看向夜空时,上面忽然浮现出了夏小韵那巧笑嫣然的脸。 第1004章 :夏小韵的心事 连续好几天了,夏小韵都是懒洋洋的,没有一点精神。 劳拉觉得夏总这是生病了,就建议她去医院检查一下身体。 夏总是从善如流,昨天下午在劳拉的陪同下去了医院,全方面的检查了一遍,结果相当让人振奋--她是无比健康的。 拿到化验结果后,夏小韵也松了口气,她还真怕自己年轻轻的,就长那些不怎么好的病,尽管她对这个世界也没多大的好感,但总的来说活着总比死了好吧? 身为夏总的心腹,劳拉、秦小冰俩人自然要格外关注她的身体状况了。 劳拉是那种心里有玩意却不善表达的人,哪怕她知道夏总是为什么精神不济,也不想说出来,只是变着花的给她做点好吃的。 相比起劳拉来说,秦小冰要‘玲珑’了很多。 今早夏小韵刚坐在办公桌后面,劳拉像往常那样在办公室内转了一圈(职业习惯,检查一下办公室内有没有被人安上窃听器、监控器之类的东西),没有发现异常后就去对面的秘书办公室,玩她的贪吃蛇游戏去了。 秦小冰把茶杯放在了桌上,对拿手扶着额头、微闭着双眼的夏小韵低声说:“夏总,今天喝茶吧。我在网上搜过,总喝咖啡不怎么好的。” 其实夏小韵以前也是喜欢喝茶的,不过随着后来业务繁忙,所接触的生意伙伴中很多人都爱喝咖啡,也就慢慢习惯了喝咖啡了。 “好的。” 夏小韵放下手,强笑了下端起茶杯:“哟,这么浓?” “提神。” 秦小冰犹豫了下,继续说:“夏总,我觉得吧,您的精神不济,应该看、看一下医生。” “昨天下午不是刚去过吗?” 刚要喝茶的夏小韵,有些奇怪的抬起头,看着秦小冰:“你也看到那些化验单了,我的身体很正常的。” “我知道,我是说,说--” 秦小冰垂下眼帘,低声说:“看一下心理医生。” 夏总当前身体倍棒,但就是精神不济,秦小冰就觉得她心理上可能出现问题了。 虽说建议大老板去看心理医生,很有些暗指她‘神经不正常’的嫌疑,不过身为夏总的心腹秘书,秦小冰觉得自己有有责任提醒她。 “看心理医生?” 夏小韵果然不喜欢秦小冰这样说,黛眉微微皱起,淡淡的说:“秦小冰,你觉得我精神不正常吗?” 秦小冰微微低着头,不敢再说话了。 她该说的已经说了,算是尽到了当心腹的责任,那么至于老板能不能接受,会不会采纳,那就不是她的事了。 有些不悦的问出这句话,看到秦小冰垂首不语后,夏小韵才察觉出人家这是为自己好,刚通电的脸色(冰箱脸)马上缓和了下来:“呵呵,小冰,别担心,我没事的,不用去看任何医生,我最近情绪不怎么样,可能是因为担心张副总那边吧。” 前些天时,张良华上交了一份购买希腊邮轮、运载机的发展计划,夏小韵几经考虑,又召开高层会议仔细研究过后,最终拍板通过了张良华的提议。 购买邮轮、运载机的方案有两个:一,分期付款购买,就像交首付买房子那样,先拿20%的现金,其余的80%再分三十年还请。 大家都知道,分期付款购买所产生的利息,那可是相当让人头疼的,还是以房子为例:一座市场价为五十万的房子,如果分三十年付清的话,那么最终得多交三十万左右。 第二种呢,自然就是全款购买了。 相比起分期付款购买来说,有意脱手的希腊卖方,给出了一个还算公道的价格。 不过邮轮这玩意,毕竟不是几百万的别墅,就算价格再公道、优惠,对于以快递业务发家的神通快递来说,必须得倾尽全力来筹集现金。 依着神通快递当前良好的经营状态,一下子拿出这笔款子来诚然有些难度,也不是拿不出来(也可以以公司来抵押,向银行贷款啊)。 问题是,夏小韵把所有钱都拿出来去买船、买飞机,那边一切正常还行,可一旦发生无法预测的意外,邮轮无法正常工作,那么整个神通快递就会陷入资金断裂的危险。 就像两年前夏天问卷款潜逃那样,夏小韵为维系公司最起码的正常运转,就得去求爷爷,告奶奶,甚至不惜‘卖自己身体’。 都说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了,哪怕拿刀子搁在小夏脖子上,她也不想再面临那种情况了。 不过身为一名合格的小奸商,在搞清楚全款购买邮轮、最多两年就能回本后,商人骨子里的冒险精神就开始不安份了。 马克思的《资本论》中,有一段对资本堪称经典的评论: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资本害怕没有利润或利润太少,就像自然害怕真空一样,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大胆起来。 如果有10%的利润,它就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如果动乱和纷争能带来利润,它就会鼓励动乱和纷争。 夏小韵是个很漂亮的女孩儿,更是个小奸商(无商不奸),在反复分析全款购买邮轮、运载机能产生多大的利润后,她如果还能视而不见的,那么她就不是一个合格的商人。 这一票,姐姐我干了! 经过反复考虑,数次高层会议协商后,夏小韵终于下定了决心:全款购买。 既然决心以下,夏小韵说干就干,马上就抖擞精神,全力运作此事。 六天前,肩负重担的张良华,代表华夏神通快递集团,在希腊与卖方顺利签约;四天前把邮轮、运载机过户--从此后,神通快递的公司规模,可是迈了一个大大的台阶。 当然了,早在去年时,夏小韵就发现张良华不怎么地道,好像跟外人勾结,想打前途光明的国际物流主意。 不过正所谓‘艺高人胆大’,察觉出他不地道的夏小韵,却没有惊动他,而是想将计就计,利用他来为公司谋取更大的利润。 那时候的夏小韵,可是做好充分心理准备的,有百分百把握能在发现苗头不对后,及时拆穿张良华的阴谋,让他(幕后指使人)赔了夫人又折兵。 可在这大半年内,张良华却很安稳,无论做什么,都是站在公司的绝对利益上,为夏大老板赚屈了大把白花花的银子,很让人高兴。 如果说这些白花花的银子,能让夏小韵对张良华的警惕心只是减少一些,那么让她全然不把张良华放在眼里的根本原因,还是前些天郭易秦的来访。 郭易秦不但带来了铁辽录下的那份音频资料,更坦然向夏总赔礼道歉,说他兄弟郭易行,不该私下里与张良华勾搭,试图对神通快递有啥想法。 夏小韵这才知道,为张良华撑腰的人,原来是京华郭家。 郭易秦就此事很诚恳的给夏总赔礼道歉后,又保证绝不会再做任何危害她的行为--埋在夏小韵身边的一颗深水炸弹,总算是被解除了,让她顿觉浑身一松。 那天,夏小韵完全可以把张良华叫进来,当着郭易秦的面跟他对质,在拆穿他的不安份后,再小手一挥的让他滚蛋。 她没有那样做。 因为张良华确实拥有经商的出色天赋,自从他担任神通快递最有权势的副总后,夏小韵轻松了太多。 打个比方,夏小韵以前收麦子时,她是用小镰刀一刀一刀的割,张良华的出现就是收割机--让习惯了收割机收麦子的人,再拿起小镰刀去割,她能受的了吗? 所以她希望,没有了京华郭家暗中支持的张良华,能清晰认识到当前的处境,是夏大老板大人不计小人过的放了他一马,给了他重新效忠的机会,从此该痛改前非,为夏大老板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于是乎,本着‘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的原则,夏小韵选择了相信张良华,这才把购买邮轮、运载机的工作,全责交给了他去做。 事实证明--夏小韵是这样想的,张良华在失去京华郭家的支持后,再跟她会面时,看她的眼神中带有了明显的惧意、悔意。 他这是怕夏小韵得知他已经被京华郭家抛弃后,再跟他算账,把他轰出集团,开始后悔当初不该鬼迷心窍的,想借着外力来算计大老板了。 夏小韵以为,这个人只要懂得怕了,那么就证明还有救。 这时候她再给予他即如以往的信任,张良华能不死心塌地的为夏总效劳? 这些事,秦小冰是不知道的,夏小韵也没打算告诉她。 所以在她看出她确实关心自己后,夏小韵心中的不悦立即消失,就拿这件事来说事了。 “哦,原来是这样,是我多想了,还请夏总原谅。” 秦小冰这才恍然,很不好意思的讪笑了下。 “没事,你也是好心的。” 夏小韵笑着摇了摇头,端起了茶杯,这是要‘送客’了。 秦小冰马上就知趣的走了出去。 看着关上的房门,夏小韵刚抖擞起来的精神,再次萎靡了下去,幽幽叹了口气。 其实她比谁都清楚,这些天她的精神为什么不好,还不是因为听了郭易秦拿来的那段音频资料? 夏小韵能肯定,依着郭易秦的身份地位,是绝不会骗她的。 那份音频资料是真实的,就是铁辽冒着生命危险录下来,传回国内的。 方圆,会是来自另外一个世界的人? 那么我呢? 夏小韵盯着茶杯又开始发呆时,有人敲响了房门。 “进来。” 她连忙坐直了身子,深吸了一起,淡淡的说。 门开了,是刚出去才一会儿的秦小冰:“夏总,女子会所那边的郑经理,说你急事找您汇报情况。” “郑经理找我有急事?” 夏小韵眉头微微皱了下,才说:“嗯,让她过来吧。” 第1005章 :林盼盼失踪了 女子会所现在是一种什么样的状况,夏小韵这个大老板比谁都清楚。 她又不傻,当然能从那些顶级会员一股脑的跑来退会中看出,这里面有楼宇湘的影子:如果没有楼宇湘在暗中指使,这些从来不拿着百八十万的贵太太,会在这个关键时候闹腾吗? 楼宇湘为什么要这样做? 毕竟霓裳女子会所也有她的小半股份,她暗中使坏,就相当于拿刀子在她自己身上割肉呢。 当然是因为方圆。 姓方的那个小子得罪她后,依着楼宇湘在华夏的超然地位,能咽得下这口气嘛,肯定会变着花的反击了,至于她占有一小半股份的女子会所--呵呵,那点小钱,让楼总抬起眼皮子正眼看一下的资格也没有。 很清楚各种原因的夏小韵,对女子会所那边采取了不管不问的态度,全权放手交给了方圆去处理:你爱怎么办,就怎么办,哪怕是关门大吉那也是你的事,反正我也不是赔不起。 再说了,依着夏小韵对方圆的了解,知道这小子才不是吃亏的主,有时候更比女人还要面子,铁定会让会所重新恢复活力,甚至更赚钱。 既然是这样,大局在握的夏小韵更不会去管了。 现在会所的郑经理却跑来找她,说是有急事了。 门可罗雀的会所,现在能有什么急事? 夏小韵有些奇怪,就让秦小冰带郑经理过来。 郑经理不是一个人来的,还有一个看上去四旬左右的农家妇女。 从小就在农村长大,干惯了农活的女人,来到城市里生活后,不管生活环境有多大的改善,以往那些生活习惯啊,自身气质啥的,都不是三两年能改变得了的。 就像跟随郑经理来到办公室的妇女,身上的穿着档次也可以,可她的眉梢眼角、行为举止、眼里流露出的那种怯懦样子,都能轻易让人看出她是个没见过世面的农村妇女。 华夏农民,绝对是世界上最勤劳善良的一群人,只要能让他们吃饱肚子,他们就会怀着一颗感恩的心,用他们粗燥的双手,竭力为让这个国家变得更美好,而做出最大的贡献。 夏小韵早就明白这个道理,所以她从来不会像那些看不起打工者的富家女那样,自以为多么的高高在上,而是满脸真诚的暖暖笑容,先对妇女点了点头,才看向了郑经理。 农村妇女惊诧于夏总办公室如此奢华的装潢,更对小夏的青春无敌而倾倒--结果呢,就表现的更加拘谨,很想回一个真诚的笑,却低下了头,双手用力搅着衣角,来稀释她此时内心因自卑而产生的紧张。 “夏总,这位大嫂叫张翠花。” 郑经理向前走了一步,看着夏小韵毕恭毕敬的说道:“她的女儿林盼盼,目前是女子会所的保安。” 哦,这就是我手下员工的母亲了。 夏小韵虽说搞不懂郑经理怎么忽然把张翠花带来自己办公室,却也知道她不会无缘无故这样做,连忙站起来笑着寒暄:“大嫂,别站着,你请坐。郑经理,你也坐下吧。小冰,为郑经理,大嫂泡茶吧。” 秦小冰答应了一声,开始忙活了起来。 “不、不,俺、俺站着就行了。” 张翠花穿的衣服一点也不脏,可她还是不敢坐在那看上去就很豪华的沙发上,一点也不像方先生,不管穿着啥衣服,更不会在乎这沙发有多豪华,进来后就会踏踏实实的坐下,双脚搁在案几上,比大老板还像大老板的样子。 “大嫂,你坐下说话吧。” 郑经理连忙扯着张翠花坐下,劝道:“你那事很着急的,就别再这些虚礼上浪费时间了。” 听郑经理这样说后,张翠花才连忙点了点头,跟她坐了下来,坐姿却很僵硬,更在小冰妹子递给她茶水时,又赶紧站起来连声的道谢,说麻烦了。 “大嫂,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等张翠花把水杯又小心放在案几上后,夏小韵才和颜悦色的问道。 “俺、俺闺女林盼盼,失踪、失踪了--” 张翠花说着,低头抬手开始抹眼泪。 你闺女失踪了? 夏小韵楞住,看向了郑经理。 很明显,现在张翠花情绪相当不稳定,又怕又紧张的,要想把意思表达清楚很难,倒不如听郑经理是怎么说的。 郑经理能带她来总部找大老板之前,当然得先搞清楚咋回事。 果然,郑经理在夏小韵看向她后,就连忙站起来说:“夏总,那个林盼盼,你也认识的。” 当初为了压缩张良华的权利,夏小韵在他坐上第一副总的宝座后,就把女子会所交给了她信任的漠北北。 漠北北在赴任之前,就与夏总协商,要想打开会所工作局面,在最短时间内消除张良华对会所的影响,首先要做的就是更换保安。 夏小韵同意了她的工作方案,并在随后的一次视察中,恰逢漠北北在张欣帮助下面试新的女子保安。 还没有年满十八岁的林盼盼,就是应聘那些女保安中的一员。 只希望林盼盼能好好读书的漠北北,发现她‘不务正业’也去应聘保安后,当场就拒绝了,还是夏小韵替她讲情,才让她成为了会所一名光荣的保安人员。 那件事对于夏小韵来说,绝对是小事一桩,她这么忙的人,是不可能总记住一个分公司小保安的,过后不久就忘记了,但郑经理稍微一提醒,她眼前马上就浮现出了林盼盼的样子。 看出夏总想到林盼盼后,郑经理这才说:“林盼盼是从上个月二十九号失踪的,目前为止已经失踪六天了。” 夏小韵没说话,缓缓坐了下来,双手十指交叉房子桌子上,静静的看着郑经理,听她详细叙述林盼盼的失踪过程。 上个月二十九号那天,林盼盼是下白班。 女子会所的保安工作安排,是跟神通快递总部保安处完全一样的,两班倒,上二十四小时休息二十四小时。 二十九号那天,林盼盼像往常那样下班后,独自去坐公交车回租住的小区--但第二天,也就是三十号傍晚接班时,她却没有来上班。 保安队长叶云芳,当然得先给林盼盼打电话,问她怎么回事了。 林盼盼的手机打不通,叶云芳不放心,晚上九点多时就带人去了她所租住的小区(林盼盼留在会所的联系资料上,可是有明确居住地点的),想看看她到底怎么了。 叶云芳到了那儿后才知道,林盼盼的母亲早在上个月二十七号,就回乡下农村麦收去了(旁边邻居提供的消息)。 叶云芳只知道林盼盼当前住在哪儿,却不知道她老家是哪儿,她也从没提起过,更因为她不满十八岁,公司档案没有她的身份证复印件(这是怕被查出违法用童工的),当然无法查出她老家地址了。 幸好,就在叶云芳要返回会所时,遇到了一位爱说话的老大妈,听她们是来找林盼盼的后,就说她下午时看到过那孩子,背着背包急吼吼的向外走,还差点撞了她,一问才知道林盼盼老家出了点事,她得回去解决一下。 叶云芳等人这才放心,当然得埋怨林盼盼了:就算发生再大的事,你得回家处理,可你在路上给公司打个电话说一句也好啊?唉,到底是小孩子。 没谁会跟小孩子一般见识的,叶云芳回到会所后,就把这事告诉了负责全面工作的郑经理。 现在会所也没谁光顾,随时都会关门大吉,大家伙心里都慌慌不安的,也没谁会在意这件事,直到今早张翠花跑去会所,去找女儿。 张翠花是四号晚上回来的,回家后没看到女儿,还以为她在值班呢,但等到今早也没看到林盼盼回家,打她电话也打不通后,当然不放心了,就赶紧去女子会所了。 当郑经理听张翠花说,林盼盼这些天内根本没回家后,立即意识到出事了。 郑经理只是辅助方总工作的,她可没解决此类重大事件的胆略、权利,这才连忙带着张翠花来找大老板,寻求帮助了。 “她没有回家?” 听完郑经理的叙述后,夏小韵脸色也凝重了起来,问坐下后看不断抹眼泪的张翠花。 虽说当前是华夏和平盛世,唐王地区早就踏上了‘夜不闭户’的康庄大道,可问题是再怎么稳定的社会,也总有一些不满当前的极端者存在,会犯下令人发指的罪行,比方拐骗妇女儿童。 别看林盼盼是女保安,也打的好一手太祖长拳,可她终究是个不满十八岁的孩子,现在犯罪手段又那么先进,说是暗算她后再把她给拐卖了,也不是啥稀奇事。 经过两年多的安定生活调养后,林盼盼本人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向世界展现出她就是个美人胚子了。 “没、没,她一直都没回家的,俺当初在回家时,也说过不用她回家帮忙麦收,安心工作就好了的。” 张翠花也站了起来,擦了下眼泪抽噎着说道:“俺更没有给她打电话,让她回家……” 根据叶云芳的调查得知,林盼盼急匆匆回家,是接到母亲电话才走的,可实际上张翠花并没有给她打过电话,那么这个冒充张翠花给她打电话的人,会是谁? 夏小韵不是干公安的,当然没法推测,只是问郑经理:“报警了没有?” “报警了,电话报警的,派出所要求我们去一趟,先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郑经理点了点头,回答说。 “好,那就去派出所。” 夏小韵也没犹豫,拿起旁边的小包:“我和你们一起去。” 严格说起来,林盼盼失踪一案,夏小韵这个大老板是没必要亲自陪同张翠花去派出所的,有郑经理出面就行了。 不过夏小韵想到了漠北北。 林盼盼能够有今天,都是漠北北(还有方圆)相助的,俩人关系肯定不错。 至于林盼盼得多么感激漠北北,先放到一边,夏小韵就怕她的失踪,就是漠北北对自己展开报复的开端。 第1006章 :有些面熟的李局 风雨欲来。 林盼盼的失踪,让夏小韵嗅到了危险的味道。 这时候,就算有天大的事,她也得放下,全身心去对付即将到来的危险了。 她也知道,如果真是漠北北开始对她展开报复了,那么就算是报警也白搭:警方处理一般案件还行,对那个女魔头可没丁点用处的。 只是遇到困难找警察的观念,已经深深植入夏小韵的脑海中,不报警还能咋办? 当前除了警方外,没有谁能帮得上她,方圆那个混蛋又不在! 夏小韵想到林盼盼的是失踪,很可能与漠北北有关时,劳拉也想到了。 好日子,终于要结束了吗? 驱车驶离进唐王崔家分局的大院内时,面无表情的劳拉心中这样想到。 夏小韵亲自出马,带着郑经理、张翠花俩人赶去派出所后,所长亲自出面招待了她们(毕竟夏老板也是唐王的名人了),听完后马上承诺会派出所有警力,去调查林盼盼失踪一案,并及时向分局领导做了汇报。 一个小小的派出所,能有多少警力? 夏小韵这样想,倒不是说看不起派出所的同志们,盖因她比谁都清楚林盼盼失踪一案,真要跟漠北北扯上关系后,别说是派出所了,就是分局、市局,甚至是郭易秦领导的国安某强力部门,都搞不定的。 所以陪着张翠花在派出所报案后,她马上就吩咐劳拉赶来了分局。 崔家分局的郝局长,可是夏小韵的老熟人了,楚楠楠还是一朵纯洁小警花时,神通快递集团没少给分局送好处(办公用品之类)的。 很不巧,郝局长昨天就去上面开会去了,还没有回来,夏小韵只好又去临时主持全局工作的常务副局长办公室。 这位副局长姓宗,名宗长河,五一前刚从外地调来了崔家区,四十岁出头,国字脸大背头,浓眉狮鼻一双眼炯炯有神--看美女时。 据说宗局背景很深厚,要不然也不会成为常务副,有这么大的官威,夏大老板进来后,他老人家的屁股连抬一下都欠奉,双手按在桌沿上,也不说让人坐下,如炬慧眼在小夏脸上、胸前、腰间腿上来回的梭梭个不停,好像扫描那样。 夏小韵很讨厌宗局这样看她,黛眉皱了下,也没等他说什么,径自踩着小高跟鞋咔咔的走到沙发前坐下,双手一撩套装裙摆,翘起了二郎腿,双手十指交叉合拢放在膝盖上。 宗局的浓眉也皱了下,要不是神色好像很不善的劳拉在前,他肯定会问小夏:是谁让你坐下的,你以为我这儿是公交车,可以随便坐吗? “你是谁?” 宗局按着桌沿的右手中指屈起,在桌子上轻轻敲打了几下,面无表情的淡淡问道。 “我是神通快递集团的夏小韵。” 夏小韵很干脆的说道:“我这次来,是要报案--” “报案?去你当地派出所了吗?” 宗局打断了夏小韵的话,眉梢眼角的都是不悦之色,眼神的冷意更浓。 有啥子困难,先去当地派出所,下面解决不了的问题,当然会逐级上报了。 宗局目前还没有接到任何的大案、要案风声,自然得按照规矩来了。 “已经报过了。” 夏小韵解释说:“不过,我担心派出所没有解决问题的能力,所以才--” 宗局再次打断夏小韵的话,更加不悦的口气,抬手遥遥点着她:“你这个女、同志,不要这样讲话嘛,你要相信我们派出所的同志,还是很有一定能力的嘛。你刚报案,案情还没调查清除,怎么就知道我们的同志,没能力解决问题呢?” 你才是女、同志,你们全家都是! 夏小韵看到宗局打着十足官腔的,来教训她后,心里就觉得腻歪透了,心里就琢磨:就算这家伙是新来的,可也该听说过神通快递夏大老板的名字吧? 现在唐王十大杰出青年之一的本总,就坐在你面前,你也敢跟我打官腔! 她哪儿知道,如果她不自报家门的话,宗局说不定看在她美艳动人的份上,会满脸‘早闻夏总大名,今日得见还真是名不虚传’的热情样子,跑过来跟她握手呢。 身为唐王一把手的亲亲表妹夫,如果在得知自己表侄媳妇就是在神通快递旗下会所遭非礼、表侄去讨公道却被人揍到医院去后,还能对夏总露出好脸色,那岂不是证明宗局某种觉悟相当低下? 你这个女、同志,昨晚我还去看表侄时,安慰他说要找机会帮他出口气呢,今儿你就送上门来了,还真是刚要睡觉就看到个枕头呢。 宗局心中冷笑着,不等夏小韵说什么,就大手一挥:“好了,你先回吧,先等候你所在地派出所的处理消息吧。” “宗局,你问也不问我来分局报案,究竟是要报什么性质的案件,就让我回去,你的工作态度好像也太不认真了吧?” 夏小韵遭到宗局的逐客令后,心中更加不爽了。 宗局板着脸,淡淡的回答:“无论你要报什么样的案子,你得按照我们的流程规矩来。如果市民们都像你这样,摊上点芝麻大小的事,就直接来分局找我,那还要下面的派出所干嘛?我们分局领导,岂不是会被你们给活活累死?” 宗长河说的还是很有道理的。 凡事都有个规矩,尤其是在机关单位,得一步步的来,由下至上的走正规路子。 人家这是摆明了不愿听夏小韵叨叨啥了,站在规矩的角度上,就算她相当生气,可也没啥办法,只能悻悻的哼了一声,站起来刚要说‘劳拉,我们走’时,一个小女警出现在了门口,急声说道:“宗局,市局的李局来了!” 噌地一声,官威十足的宗长河,屁股上就像按了弹簧那样,从椅子上蹦了起来,绕过桌子就小跑着跑向门口,还没忘记问:“李局到哪儿了?” “就在下面大厅,视察公务宣传栏呢。” 小女警回答。 “哦,那赶紧通知各科室,立即--你们怎么还不走?小海,替我送客!” 宗长河快要跑到门口时,才想到夏小韵还在屋子里呢,回头瞪了她一眼,又吩咐手下:“再把办公室仔细收拾一下,要快!” 对于领导的命令,小女警自然不折不扣的去完成了。 什么东西,如果老郝在,或者楠楠在的话,你们敢这么怠慢我? 夏小韵走出办公室时,心里这样恨恨的骂着。 但也仅仅是在心里撒点小泼辣罢了,夏总还是很清楚再有钱的商人,在权势面前永远都是抬不起头来的小字辈,所以心中再不爽,也得忍了。 无意中想到楚楠楠后,夏小韵心里就是一揪,有些疼。 那可是她唯一的闺蜜啊,想当初姐妹俩混在一起时,感情好到在一张床上打滚,一个浴缸内泡澡--结果呢,她却不声不响的,成了方圆的女人。 情深的姐妹,从那一刻起就算成了曾经熟悉的陌生人了,而且人家现在混得也不赖,听说新接拍的某部电影,片酬都高达六百万美金了。 就在小夏心里盘算,六百万美金能兑换多少本国货币时--劳拉在旁边小声说:“夏总,那个人就是市局的局长了,我们是不是直接向他反映情况?” 不知不觉间已经走到大厅的夏小韵抬头,就看到那边公务栏下面,围了好多人,众星捧月般的簇拥着一个男人,刚才在她面前官威十足的宗长河,正笑的菊、花般那样灿烂,双手握着领导的手,用力摇晃着。 “算了,他们本来也顶不了事。还是我们自己想办法吧,走。” 夏小韵想了想,摇头拒绝了劳拉的提议,贴着西边的墙根哒哒的走出了大厅。 “李局,李局,自从您来到唐王后,我们分局全体警员,可是盼星星,盼月亮的盼着您能莅临分局,指导工作啊。” 虽说宗长河背后有老苗做靠山,可他在刚‘空降’唐王没几天的政、法委书、记,兼市局局长的李文广李局长面前,必须得摆足了下属架子才行。 毕竟对方是副厅级干部、唐王市、委常委之一,绝对是这座城市最有权利的人之一了,更摆明了其深厚的背景,由不得宗长河不殷勤接待。 “宗副局,你太客气了。” 李文广淡然一笑,缩回手看向对面墙上,正准备说‘你们分局的宣传栏内容很有新意’时,恰好看到已经走到门口的夏小韵,这时候随意回头看了过来。 四目相对后,俩人都稍稍愣了下。 咦,这不是夏小韵嘛,她来这儿做什么了? 李文广有些奇怪,刚要张嘴跟她打招呼时,小夏已经回头,咔咔的走了。 李文广自从奉命保护潘龙语后,就一直呆在他身边,密切关注着方、夏俩人,现在看到小夏后,当然能一眼就认出了她。 可夏小韵却没有认出李文广。 她只是觉得这个李局有些面熟,好像在哪儿见过,但随后就在心中自嘲的笑了下‘我怎么会认识这样的高层呢’,转身走了。 夏小韵已经忘记了,早在方圆去了北朝,她以女主人身份堂而皇之占据方家时,潘龙语曾经带着李文广,跟她去方家看过风水的。 只是她可没想到,昔日潘老神棍身边的随从,今儿竟然能成为唐王的市局局长。 “那个李局,看上去有些面熟呢。” 劳拉也有这样的感觉,驱车驶出分局大门后,忍不住的这样说。 “我也是觉得有些面熟,可能是从报纸上看到个他?” 夏小韵随口说了句,就岔开话题:“先去林盼盼家,看看警方有什么发现。” “好的。” 劳拉脚下踩了下油门,加快车速向林盼盼租住的小区方向驶去。 夏小韵随意看着车窗外,微微皱眉过了片刻,拿出手机找到一个号码,拨打了过去。 没人接听。 就在她再次拨打,手机里传来的嘟嘟声即将挂掉时,有人接听了电话,一个带有明显倦意的声音传来:“夏总,找我有事吗?” 第1007章 :连我都敢算计了 今天,是潘龙语仙逝后的第七天,也是头七。 所谓的头七,是华夏的丧殡习俗中,一个很重要的日子。 顾名思义,头七就是逝者仙逝后的第七天,民间习俗以为,死者魂魄会于这一天回家看看,家人应该在逝者魂魄回来时,给逝者魂魄先预备好一顿饭,然后必须回避,最好的方法就是睡觉,睡不着也应该要躲入被窝。 如果不回避,被逝者的魂魄看到,会被他他记住,就会影响他投胎再世为人。 华夏的传统文化还认为,人在死后,魂魄会附于骨上,到第七日遇天煞地冲,因身体死亡,魂魄受激,故而离骨而行。 不过这时候,逝者的魂魄仍有意识,知道自己的身体已经死亡了,接下来要首次受天煞地冲之激,那种滋味是相当痛苦的,这才在这天寻求保护--所以民间才留下‘头七返魂’的说法,亦有‘头七后下葬’一说。 (边疆的《西、藏度亡经》中,也有类似的明确记载)。 潘龙语生前既然是风水界的泰山北斗,那么他在仙逝后,他的家人当然得按照这些习俗,来为他举办葬礼了。 因为潘龙语的名气太响、在华夏高层更有着很大的影响力,所以他的仙逝,肯定会引起很多人的关注,自然也包括他的葬礼。 不过碍于某些众所周知的原因,潘龙语仙逝后回到老家的真正葬礼,自然不会有官员参加,而且今天又是他仙逝后‘回家避祸’的头七,更没外人参与了。 楼宇湘不是外人。 她是潘龙语的挂名弟子,尽管只是个挂名的,但也是弟子了。 老师已经位列仙班了,当弟子的当然得亲赴他老家送他最后一程:头七过后,包括楼宇湘、香港大学风水系某老教授(潘龙语的大弟子)等人,才会离开。 为了送老师最后一程,楼宇湘只能暂时放下所有事,跟诸位师兄、家人(老潘的家人)一起,蜗居在他老家湘西某小山村上。 从来都是出则宝马香车、入则豪华别墅惯了的楼宇湘,在这穷旮旯内呆上足足七天,这滋味还真是不好受,不能喝酒不能唱歌不能做美容--甚至,为表示对老师仙逝的沉痛之情,连手机都不能玩。 每天早上醒来后,就得换上粗布衣服,盘膝坐在老潘灵前,闭目养神的日子,楼宇湘真是过够了,人也消瘦了一圈,无精打采的好像八百年没尝过男人的滋味那样。 她有八个师兄,排名第二的龙头,还有排名三四五、七的几个人,早就已经位列仙班去了,排名第八的八师兄,也失踪十好几年了,估计也是凶多吉少,骨头也该被狗吃了。 目前,潘龙语的九大弟子中,只剩下当教授的大师兄,最没出息的六师兄(走江湖的),还有她这个排名第九的小师妹了。 当然了,老潘还是有数百个徒子徒孙的,像铁辽就勉强算是他徒孙,不过那些人可没资格,来为老潘守灵,最多在明天下葬时,跪在路边哭几声罢了。 可人家,这些天能喝酒唱歌玩娘们--啊,才不会像楼宇湘这般,得苦苦熬七天,搞得心力交瘁的,不知道在心里大骂老潘‘死了还要害人’多少遍了。 关于老潘的死因,除了大师兄外,就包括他的家人在内的,也不是很清楚。 楼宇湘只听大师兄含糊不清的说,老师在归天之前十几分钟时,曾经给某领导打过电话,说他大限已到,还预测会出现些许意外,但不用去追究,等到合适的日子到来,一切自然真相大白了。 潘龙语的遗骸被送回湘西老家时,是被红布绸子包着的,很严实,除了大师兄瞻仰过他的遗容外,任何人都没资格去看,这是个‘硬性规定’,他家人也不能破例。 楼宇湘能知道这些,自以为还是多亏了长相甜美,又温柔可人,搞得胡子一大把的大师兄对她产生非非之想--才对她单独泄露了这些消息。 大师兄人称龙师父,也不知道真的姓龙,还是跟龙头那样是个外号,总之‘龙’这个姓,本身就有几分仙气,颇受这些装神弄鬼的家伙喜欢。 以后,等本宫厌倦了这十丈软红(十丈软红,泛指红尘世间)时,是不是也该姓为龙,被人尊称一声龙大仙姑? 就在楼宇湘胡思乱想到这儿时,口袋里的手机嗡嗡的震动了起来。 她可不敢拿--大师兄曾经说过,在给老师守灵时,绝不能携带手机之类的玩意,甚至连未来的龙大仙姑特别钟爱的白金耳坠都不能戴,以免惊吓到了随时会回家避祸的潘老师。 未来的龙大仙姑,对大师兄这些嘱咐是嗤之以鼻的,要不然也不会把手机藏在身上了:去蹲马桶时,没事上上网,找找那些养眼的小鲜肉照片看看,也算是给当前枯燥的生活,平添一点色彩不是? 故意抬手捂了下肚子,楼宇湘黛眉微微皱起,装作不胜‘憋尿’的样子,缓缓站了起来,踩着脚下的麻布白鞋,衣袂飘飘的走出了灵堂。 外面的世界好明媚,空气好新鲜,也不知道哪个混蛋早上吃韭菜包子了,搞得通风条件相当差到阴森森的灵堂内,一股子胡拢味。 灵堂往北三十米,就是洗手间,这边的味道相比起那边,虽说更糟糕了些,可却没有那种阴恻恻的感觉,结果导致未来的龙大仙姑产生了一种错觉:洗手间也是很可爱的。 很巧,这边没人,恰好可以顺着羊肠小径,步行下后山,好好呼吸享受下大自然,相信依着‘男女有别’的惯例,总是自以为是的大师兄,是不会追问小师妹去上个厕所,也上那么久,难道是掉进茅坑中了吗? 鸟语花香的自然氛围,让楼宇湘感觉好了很多,拿出第二次嗡嗡震动的手机,看了眼来电显示,才接通了电话:“夏总,找我有事吗?” “楼总,很抱歉,打搅您了。” 夏小韵每次跟楼总说话时的语气,都是这样客气。 “没事,我恰好很无聊呢,可算不上打搅。” 楼宇湘说着,回头向后面看了眼,脚下一转走向了左边的果林。 整座小山,都是潘龙语家的,看来这老东西活着时,没少骗人挣钱,山头上是乡村小别墅,后山就是他家的果园了,占地足足十余亩,苹果桃树的一大片,青翠翠红艳艳的煞是好看,端地是个偷懒的好所在。 夏小韵虽说不知道楼总怎么会无聊(你整天算计别人,还无聊,简直是开玩笑啊),这时候也没心思却又多想,很干脆的说明了打电话的来意。 楼宇湘的眉头,慢慢皱成了一个好看的小疙瘩,缓缓坐在果园深处某棵树下的一块石头上,听她说完后又沉默片刻,才说:“夏总,你怀疑那个叫林盼盼的孩子失踪,与那个女魔头有关?” 如果楼宇湘没有探听到,漠北北已经重新入世,如果她当初没有与燕春来、郭易秦联手,再与九幽夫人联手收拾漠北北、水暗影、昆仑等人,夏小韵给她打这个电话来,她肯定会仰天哈哈大笑几声,笑声嘎然而止后再冷冷的曰:此,关某屁事? 问题是她已经参与了那些破事,不能不心虚,且又担心啊。 漠北北如果是一般恐怖分子,依着楼总的厉害,那自然是来一个杀一个,来两个杀一对。 可漠北北是谁啊? 那可是个刀枪不入的大魔头,别说是楼宇湘了,就连执掌着某强力部门的郭易秦,不也是对她相当忌惮? 未来的龙大仙姑,又有何德何能,敢无视不按常理出牌的漠北北? 楼宇湘这段时间内,之所以能安然处之,那不是说她已经找到了对付漠北北的法宝,只因为她早就算定:那魔头在重新入世后,最先找麻烦的人,怎么着也得是夏小韵才对。 夏小韵又是谁呀? 是跟方混蛋纠缠不清、一根绳子上的蚂蚱。 方混蛋是绝不会任由漠北北伤害夏小韵的,肯定会拉开架势,跟她决一死战。 那时候,楼宇湘这个‘陷害漠北北事件的外围人士’,完全可以端坐在小马扎上,悠然自得的喝着小酒看热闹,发现事情不对劲后,再逃之夭夭也不晚啊。 但林盼盼的忽然出事,却让楼宇湘嗅到了浓浓的危机。 夏小韵在电话中说的已经很清楚了,林盼盼跟方圆的关系不大,不过以前接受过漠北北的帮助,是比楼宇湘更算外围的人士了。 她现在却下落不明,夏小韵又猜测这是漠北北展开报复的开端,楼宇湘能不害怕吗? 特么的,那魔头怎么可以先从外到里的干活呢? 这样一来,那本总岂不是比夏小韵更先一步靠近危险了? 依着楼宇湘的聪明,她实在是没理由想不到这个道理,更能猜出夏小韵为什么要给她打这个电话示警:无非是想借用她的力量,来彻查林盼盼的失踪之谜,一旦发现真跟漠北北有关,也是她先倒霉--就换成夏小韵端坐在旁边,喝着个小酒的看热闹了。 楼宇湘还能断定,夏小韵不但会给她打电话,还会再给燕春来,郭易秦通风报信,把他们三家当做盾牌顶在前面,来为她争取宝贵的时间来找方混蛋商量对策。 没有谁喜欢被利用,尤其是楼宇湘这样的人物,尤其这个耍心眼的人,是被她视为想怎么踩踏就踩踏的夏小韵。 不过楼宇湘又不能说别的。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夏小韵给他们三家打电话,也算是‘好心’了。 “楼总,这只是我的初步猜测,还无法确定。” 夏小韵在那边实话实说。 “行,我知道了,我会做出安排的。” 楼宇湘皱眉盯着地上的青草,沉默片刻后才扣掉电话,接着小声恨恨的骂道:“好你个夏小韵,现在真炸翅了,连我都敢算计--” 话刚说到这儿,楼宇湘全身的神经忽然猛地绷紧,闭上了嘴。 第1008章 :楼宇湘的八师兄 你正坐在小树林的草丛中低头玩手机等你女朋友时,一头猛虎忽然悄悄出现在你身后,散发着冷幽色的眼睛死死盯着你,当时你看不到,但肯定能感觉到的感觉--你当然经历不到。 因为你是个守规矩的人。 而守规矩的人,是绝不会在猛兽区下车给自己招灾惹祸的,不过楼宇湘当前就有这种感觉,完全是本能的反应,全身所有神经都猛地绷紧,却不敢回头去看。 就仿佛,只要她稍稍转动一下脖子,那头猛虎就会扑上来,张开血盆大口一口咬住她的脖子,把她撕成碎片。 只是,被猛虎盯住后,不敢回头不敢动,就能逃过噩运吗? 当然不能,楼宇湘很清楚这个道理,细细的汗珠从额头,鼻尖冒出,心儿狂跳的厉害,无比后悔自己怎么就带了手机呢? 如果没带手机就不会接到夏小韵的电话,不接到她的电话就不会偷懒,不会偷懒就不会来到这儿,不来这儿就不会遇到危险。 后悔,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就像楼宇湘纹丝不动,那头猛虎也不会放过她。 老潘的老家虽然是小山村,周围群山连绵起伏,植被覆盖率高达百分之八十,兔子野鸡啥的少不了,但肯定不会有猛虎这种猛兽存在。 就算是有,也早就被关进动物园,或者干脆被偷猎者干掉去卖钱了。 忽然鬼魅般出现在楼宇湘背后的不是猛虎,是个人。 人,有时候比猛虎还要可怕。 猛虎吃人最多一天一个,人在‘吃人’时,却又可能让整个小山村都血流成河。 “你不用害怕,我不会伤害你的。” 就在楼宇湘鼻尖上的汗水,滴落在了胸前时,有男人的声音从她背后传来,很平静也很平淡,不带有一丝感情却带着让人无法抗拒的魔力。 楼宇湘全身紧绷着的神经、肌肉全部松懈了下来,闭上眼轻轻吐出一口长气,蹭蹭向外冒的冷汗,神奇般的嘎然而止。 让她心情完全放松的,不是因为背后那个男人说出的话,而是因为他是个人。 他是个男人。 只要是人,不是无视楼总美色只把她当做一盘美餐的猛虎,就无需害怕。 楼宇湘再睁开眼时,脸上已经浮上明媚的笑意,眼神却无骇人的冰冷:我真糊涂了,这儿怎么可能会有猛虎,只是个臭男人罢了。 只要是个男人--到目前为止,楼宇湘与很多男人打过交道,除了姓方的那个家伙外,无论是贩夫走卒还是‘将相王侯’,还没有谁不被她绝世风姿而倾倒。 哪怕有些男人表面上道貌岸然的样子,其实被他深深藏起来的贪婪(垂涎),却不曾逃过楼宇湘的慧眼。 没有可比性的美貌,从来都是楼宇湘对付男人的最佳武器,天生的本钱,不管遭遇再大的危险,只要对手是男人,她仅需柔柔的一笑,或者娇羞的抛个媚眼,一切都搞定了。 当然了,还是得除了方圆,因为那个混蛋就根本不能算个男人,竟然能舍得欺负楼总这样娇滴滴的美人,更在能把她推倒时没解开她的腰带--这对楼宇湘来说,绝对是个无法忍受的羞辱。 幸好,天底下只有一个那样的混蛋。 背后这个男人不是方圆,那么楼宇湘就有百分百的把握,能利用自己的天生丽质,来让他乖乖的说明来意、身份,然后再乖乖的滚蛋,回家洗白白了等候楼总派去的铁血杀手,灭他满门。 除了方某人,天底下没有哪个男人,能在差点把楼总吓死后,不付出后悔终生的惨痛代价。 “你,是谁呢?” 楼宇湘柔柔的笑着,慢慢转过身时,背后整片画儿一般的果林,都在她的绝世美貌面前自惭形秽,失去了颜色:“刚才,你可是吓了人家一跳呢,现在我的小心肝儿,还在砰砰作响呢。” 所有为老潘守灵的人,无论男女,都穿着粗布皂色麻衣,就连鞋子也是那种丑爆了的白布麻耳鞋,不能佩戴耳坠、手镯戒指等首饰,更谈不上要化妆了。 楼宇湘现在就是本色,本色的不能再本了。 不过这个女人确实天生的迷人尤物,尺寸宽大款式老土的皂衣,也无法掩饰她的魅力,相反还多了一丝楚楚可怜的柔弱,更能激发起男人想用生命去呵护她的决心。 老祖宗说得好,这个女人待要俏,一身皂。 当前的楼宇湘就把这句话的真髓,给诠释的淋漓尽致。 这个男人,当然不是睁眼瞎子般看不到楼总美丽的方圆,就是个看上去普通的中年男人,身材也不魁梧,还多少有些消瘦,一张不怎么被女人喜欢的国字脸上,布满了人生坎坷的沧桑,鬓角两侧还有了点点白发。 相貌很普通,身材很普通的男人,静静站在距离楼宇湘三四米的地方,就这样淡淡然的看着她,也瞎了般的那样,没看到她正用白嫩小手,轻拍着她高耸的胸,正一脸‘我很受惊’的娇嗔模样。 这是个瞎子吗? 楼宇湘转身瞬间,就把她所有女性魅力(是成熟的不行不行的那种)释放出来了,可那个男人视而不见,只是淡淡的看着她,真不能怪楼总会把他当做是瞎子。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要吓你的。” 男人只是看似很正常的摇了摇头,就把楼宇湘释放出来的魅力,给搅和的一塌糊涂,再也形不成任何的威胁。 这让楼宇湘心中再次一惊,心思电转:他究竟是谁,怎么能像我爷爷、老师那样,在我面前能做到心如止水? 楼宇湘这样想可不是自大狂,是真实的。 自从她开始向这个世界展现她的惊人美貌后,除了楼明功、潘龙语俩人外,包括她那几个叔叔、堂兄在内的所有男人,都会在看到她时,心中升起龌龊想法。 其实楼宇湘还是少女时期,她才不是这样心狠手辣、阴狠歹毒,她也像其他幸福少女那样,娇憨活泼心地善良,乐于助人。 就在她十七岁那一年,她的亲堂兄趁着她在剑锋山后山小溪内戏水,把她玷污了后,她就一下子改变了,再也不热爱这个世界,痛恨所有的男人,女人,学会了以自己的绝世风姿,来游戏人间。 到现在为止,她已经记不清有多少男人,因为垂涎她的美貌,想跟她困一觉而遭到毁灭性的打击,其中自然也包括她那个在玷污她三年后‘失足’摔下山崖的堂兄。 就连总是假惺惺‘我是好人’的方圆,在初次见到她时,不也是被她给迷的神魂颠倒? 唯有楼明功(可能还得加上个福伯),潘龙语两个人,能做到跟她面对面时心如止水,视红粉为白骨了吧? 现在,能不受楼宇湘内媚影响的男人中,又加上了这个陌生男人。 怎么能不让她心惊,在她致命武器(美貌)失去功效后。 他究竟是谁? 楼宇湘脑海中再次闪过这个念头时,忽然发现这个男人一点都不普通--只因,她认真看了他第二眼。 很多小说中都描述,一个人在看别人第一眼时,觉得那个人不过尔尔,但紧接着再看第二眼时,却忽然发现他整个人都变了,就像当前的楼宇湘看这个男人。 他看似普通的相貌,虽说还是那样普通,尤其是那张国字脸,从来都不够怀春少女梦中情人的标准,但那双眼……那双目光平静的眼睛了,蕴含着太多的东西。 让擅于察言观色还有几分‘神棍’本领的楼宇湘,能从中看出他曾经历经过普通人想象不到的磨难,天塌下来也会咬牙抗住的倔强,脑袋掉了十八年后还是一条好汉的洒脱等等,都变成了天边的云卷云舒,无比的祥和。 楼宇湘从男人眼中发现这些东西后,心中怵然一惊,赶紧挪开了跟他对视的眼神:摄魂邪法!? 刚被潘龙语收为记名弟子时,楼宇湘曾经听他说起过一种摄魂邪法:西北的某些邪道中,有一种专门用目光来迷惑人(尤其是女人)的邪功,可以让人在不知不觉间,就深陷进去,对他言听计从。 潘龙语说,那种邪魔外道有些类似于催眠术,还是很顶级的那种,功夫越高,害人越深,就算受害人能挣脱那种目光,也得元气大伤,大病一场的。 潘龙语还说,那种邪门功夫也有着相当明显的缺陷,那就是受害人在受他控制后,心台最后一丝清明,会像主人示警,提醒主人赶紧远遁。 心台最后一丝清明越强,这个人就会越痛苦,直至那丝清明彻底泯灭,变成被控制的行尸走肉。 这个男人的安详眼神,就让楼宇湘瞬间就联想到了阳春白雪,整个人仿佛坐在暖阳下的绿油油草地上,想躺下来翘起二郎腿,好好睡一觉。 更让她想到了老师生前曾经跟她提到过的摄魂邪法,这才让她怵然一惊,立即挪开眼神。 不过,就在她迅速挪开眼神时,却又立即意识到她猜错了:如果男人真会老师所属说的那种摄魂邪法,那么在双方目光接触后,她是万万不会如此轻易挪开的。 最重要的是,楼宇湘没有那种心台清明泯灭时的痛苦,只有全身心的放松。 楼宇湘再次长长吐出一口气,看向了男人。 穿着一身黑色衣服的中年男人,依旧静静的站在远处,目光安详的看着她。 楼宇湘看懂了男人目光中所包含的意思:他,就像六岁的哥哥,在看刚出生的小妹妹时,才会有的疼爱,真诚的关怀。 男人的这种目光,更让楼宇湘茫然:他究竟是谁,怎么会用这种眼神看着我? 茫然的楼宇湘下意识咽了口吐沫时,猛地想到了一个人,脱口叫道:“你、你是八师兄!?” 没有谁告诉楼宇湘,这个男人就是潘龙语的第八个徒弟,关门弟子。 她猛地喊出这句话,完全是出自一种连她都不知道的本能。 男人微笑,点了点头回答:“是我。” 第1009章 :我愿意做一个好女子 包括楼宇湘在内,潘龙语只收了九个弟子。 有在帮他发扬华夏传统文化才去香港大学做教授的大师兄,也是潘龙语九个徒弟中,取得成果最大的一个。 有把全部身家性命都献给祖国,被人无论人前还是人后都得挑起大拇指说一声好汉子的二师兄龙头。 有把二十多年大好青春都放在黑暗世界、最终把满腔热血洒在他深爱的这片土地上的三师兄天狼星。 有好像只是为了占个名额、死时犹如出生时那样默默无闻的四、五、七师兄。 还有到目前为止,始终行走江湖混吃混喝不成器的六师兄花道人。 更有一个楼宇湘从没有见过、潘龙语的关门弟子八师兄。 八位师兄中,已经有五个早在潘龙语仙逝之前,就已经挂断了,只剩下一心想要替他发扬华夏传统文化的大师兄,毫无作为的六师兄了。 楼宇湘在为老师守灵时,也曾经琢磨过这些,暗叹老师诺大的威名,死后却没有哪个弟子,能继承他的遗志,成为华夏高层的‘国师’。 同时,她也很对那位失踪的八师兄而好奇:无非就是琢磨那个家伙现在跑哪儿了,是生还是死啊,你老师都翘了,就不知道冒出来哭几嗓子吗,哪怕是干嚎不掉泪假惺惺的也行啊,顺便让本宫看看你是副什么样的德性。 楼宇湘对八师兄没有好感,主要是因为他‘占了’自己的名额。 潘龙语成名后,就曾经立下誓言,说这辈子最多只收八个弟子。 如果这位八师兄没有成为八师兄,那么楼宇湘就不会只是潘龙语的挂名弟子,她就是老潘门的关门弟子,跟她的七个师兄一起,合称为八仙…… 可能是头七这天‘回家避祸’的老潘,听到了楼九的心声,这才让她在后山果园中,看到了一个黑衣人正用大哥哥看小妹妹的眼神看着她。 他就是那个该死的八师兄! 事实证明,楼宇湘没有猜错,这个黑衣人正式潘龙语的关门弟子。 怪不得他用清澈到让本宫汗颜的目光看着我呢,原来他就是八师兄啊。 楼宇湘再次认真的、肆无忌惮的审视八师兄时,原先对他的恶感早就烟消云散,只有好奇,还有一种让她感觉莫名其妙的亲近,紧张。 就像你大学三年即将毕业了,终于鼓起勇气给约你暗恋许久的女神,去小树林内给她看看,你刚买的象鼻子小内、裤质量咋样,她犹豫很久终于答应了那样。 八师兄,有着一副看上去很平凡的相貌,却又天生拥有一种让上到八十岁老太、下到十八岁小姑娘都怦然心动的独特气质,不做作,不张扬,就像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的开。 莫名其妙的,楼宇湘的脸儿红了。 这是第一次,她在一个男人面前,出现在这种心跳、血液都加速的现象,是受某种紧张所影响。 为掩饰自己的失态,低头看着草地的楼宇湘,干咳一声:“咳,那个什么,八、八师兄,敢问尊姓大名?” 问出这个话题后,楼宇湘就想狠狠抽自己一个嘴巴:贱人,你啥时候也这样矫情了,还特么的敢问尊姓大名,你不该一副淡淡然的样子,高傲的昂着下巴,半眯着眼睛问他叫什么名字吗? “谈不上什么尊姓大名,我姓方,叫--你就叫我八师兄好了。” 方八师兄无声的笑了下,抬头看向了山巅上的别墅(说是山巅,其实也就是海拔三百来米),温和平淡的眼神中,浮上了明显的哀伤之意。 他在缅怀仙逝的老师,更自惭没能在老师临终前赶回来,聆听他最后的废话,当前就算来了,也只能躲在后山果园中,怀念老师生前可能蹲在某棵树下拉了一泡屎的味道。 他不能露面,在没有必要的情况下。 他只想在这儿静静缅怀一下师傅生前的音容笑貌,然后就再次隐入红尘,做他该做的那些事去。 “你姓方?” 痴痴盯着某棵花草心儿砰砰跳的楼宇湘,黛眉微微一皱时,想到了一个人:方圆。 曾几何时,姓方的在楼宇湘印象中,就跟‘张王李赵遍地刘’五大性那样,毫无特色,哪像楼姓这个姓氏啊,正所谓小楼一夜听春雨,小楼昨夜又东风等等,一听就带有超凡脱俗的意境。 不过自从认识方圆后,楼宇湘早就习惯了的好运气,好像就戛然而止了:就是姓方的装神弄鬼差点把她吓死,害她給他吹那个箫,得塌下身子来主动勾引他。 什么狗屁东西啊? 姓方的,个个都得死,死一万次也不多! 所以此时当楼九妹听八师兄姓方后,对他的好感就条件反射般的减少了很多。 方八师兄当然不知道自己这个姓氏,会让楼九妹心生壮阔的波澜,犹自昂首望着山巅方向,眼里带着浓浓的哀伤,就像远在异国他乡的游子,惊闻九十九岁的老父含笑而逝后,不能及时回归,只能凭空远悼。 看出方八师兄真情流露后,楼宇湘对他的好感,再次澎湃涌上,忽然升起一股子强烈的冲动,想走过去牵起他的手,柔声劝他:逝者已矣,莫徒增悲伤,唯有我们生者好好活着,才是对老师那番教导深情的最好报答呀。 她刚抬起手,却看到方八师兄目光一凝,下意识的回头看去,就看到大师兄、六师兄皂衣飘飘的从山上走了下来。 大师兄是老大嘛,当然得走在前面,像狗腿那样跟在他后面的六师兄,双手中捧着一个不大的长方形盒子,亦步亦趋的没有一点高人子弟形象,怪不得到现在为止,还特么的在江湖上靠混弄无知村妇过日子呢。 原来,老师生前就算到方八师兄要在他死后来看望他了。 看到花道人手中捧着个盒子后,楼宇湘一下子就明白了,更加后悔在老潘活着时,怎么就不好好跟他学那些糟粕之术,以后唬人时也有几分把握不是? “天明,你终于来了。” 龙师父大袖飘飘的走进果园,沉声说道。 “大师兄,六师兄,我来、来晚了。” 方八师兄向前走出两步,微微弯腰垂首,一副恭敬到家的样子。 他做出这个动作后,显得更加苍老,甚至还透出一股子楼宇湘刚才没看到的孤独,就仿佛在这得之不易的华夏盛世中,他只是一个边缘人士,最多就是你蓦然回首时,看到他在灯火阑珊的阴影处,悄悄站立片刻,就一个人脚步蹒跚的离去了。 方八师兄本性的流露,让楼宇湘那种莫名其妙想牵起他手安抚他的冲动,越加的强烈了,得需要用力咬住嘴唇,才能控制住。 她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只知道这是一种她从没有经历过的感觉,紧张,害怕却又带着懵懂不知的甜蜜,更有丧失理智后才有的幻想:如果,他肯让我牵着他的手,我愿意做一个好女子。 “能来了,就好。” 龙大师走到方八师兄面前后,转身从老六手中接过那个盒子,是双手捧着的,举在眉心位置,缓声说:“天明,跪下吧。” 方八师兄没有丝毫的犹豫,马上就双膝跪倒在地上,依旧低着头,双手拱拳,这就是典型的华夏传统弟子礼了。 “这是老师在三年前,就交给我保管的,他老人家说等他仙逝后,你就会在头七这天上午回来,让我把这东西转交给你--你果然来了。” 龙大师把那个盒子,缓缓放了下来。 方八师兄双手接过盒子,高举过头顶,对着山巅方向连拜三次,以表示真挚的感谢。 这盒子里是啥玩意? 看上去轻飘飘的,应该不是金银财宝玉石之类的,更不会是现金支票--楼宇湘看着那个盒子,很想打开看看。 如果是在别处,楼九妹想看的东西,还没谁敢拒绝的。 不过当前在老师老家,盒子又在三位不怎么成器的师兄手里,楼宇湘可没这胆子抢过盒子打开看看,最多只能用俏生生的双眸,眨也不眨的看着,心中好像有毛毛虫在抓挠,相当难受啊。 还不如被八百个棒小伙给按在地上那个啥上八百天呢。 幸亏方八师兄貌似读懂了楼九妹的心,在用目光征询过龙老大的同意后,慢慢打开了盒子。 盒子里,当然不是金银珠宝玉石,也不是支票,而是一只鞋子。 一只北洋时期之前的女人才穿的红色绣花鞋,是左脚的,看样子还是穿过的,不过大红色的颜色却很鲜艳,上面绣着奇怪的花儿。 楼宇湘的好奇心,一下子被满足了。 继而腾起浓浓的失望:买嘎的,我还以为啥了不起的好东西呢,原来是一只破鞋,没想到老师那么大年纪了,也爱这个调调。这是谁穿过的鞋子啊,老潘的小情人? 不对呀,就算这是老潘小情人穿过的,那也不该让大师兄如此郑重其事的交给八师兄啊--从这只鞋子颜色来看,鞋子的主人最少也得了六十岁了吧,老师不可能想用这只鞋子来告诉八师兄,替他老人家照顾他的小情人,最好是把她当做自己小情人来呵护。 盯着盒子里的那只鞋子,楼宇湘是脑洞大开,在极短时间内就想到了这些。 不过她很清楚自己是在胡思乱想,有这种想法是对已经驾鹤西归的老师大不敬,可问题是也不能怪她呀,谁家老师在死后,还委托大徒弟把一只旧鞋子,郑重其事的交给八弟子啊? 而且这鞋子上的绣花,也着实诡异了点,看上去就像活的,风一吹就摇曳起来。 确实很诡异哦,这只绣花鞋--楼宇湘想到这儿时,心,忽然就毫无征兆的,猛地大跳了下,嘎声脱口说道:“彼岸花,绣花鞋!” 正看着老八合上鞋子的龙大师,听闻楼宇湘脱口说出这六个字后,花白眉毛下的那双老眼攸地张开。 但接着就恢复了正常时,他身后的花道人,却幽幽叹了口气:“唉,小师妹,你委实不该认出这只鞋子来的。难道说,这都是天意?” 第1010章 :女子识此鞋,大凶 很久之前。楼宇湘就听说过很多关于绣花鞋的故事。 最让她记忆深刻的故事,就发生在她身边。 那时候,她刚大学毕业,在婉拒了同班同学为纪念寒窗苦读三年而举办的一次远郊游活动后,就回到了苏省剑锋山。 她回家的第三天,就得到了一个让她吃惊的消息:有一个参与那次远郊游玩的男同学,竟然出意外死在了租住下的山村农家小院中。 那天晚上是农历十四,皓月当空照,小山村的夜景清新的一塌糊涂,这帮天之骄子当然得在宅院门前摆上桌子,男男女女的畅饮一番了。 年轻人嘛,本来就把熬夜当做家常便饭了,再说那次为期三天的郊游结束后,大家伙就得各奔东西,各找各妈了,不喝个通宵怎么行? 酒至半酣,兴到浓处,拿着筷子敲打着饭碗高歌一曲《妹妹想哥泪花儿流》是少不了的,有人离席回家去上茅厕更是正常的很。 可就在很正常间,出现了不正常:相伴回农家小院上厕所的两个男同学,竟然在茅厕上方的虚蓬(虚蓬,在农家茅厕中是常见的,就是用木头蓬起一个类似于阁楼的空间,上面放些乱七八糟的东西),看到一双垂下来的腿。 那是一双白花花的腿--很诱人吧? 那双红色衣裙下的腿下,是一双红色绣花鞋,就是北洋时期之前新娘初嫁时才穿的绣花鞋,喜庆,诱人。 只是,这玩意一旦出现在凌晨时的茅厕上方,好像就不怎么喜庆了。 尤其是那俩同学亲眼看到,那双绣花鞋的主人,除了有双白花花的腿、纤细的腰肢外,还有一个只有头发的骷髅头后,就更加让人毛骨悚然,魂飞魄散的大叫一声,昏死过去了。 两个凌晨时分去上茅厕的青年才俊,一个被活生生的吓死,一个被吓成了神经病,这就是那次郊游中,同学们最大的收获。 案发后,当地警方很快赶到现场,荷枪实弹的搜索到天亮,除了在茅厕虚蓬上发现一双脏兮兮、都被老鼠给咬坏了不知道啥年代的绣花鞋外,啥白花花的腿子、瘆人的骷髅头都没有。 不过,警方也从当地人嘴里,探听到了一件事:这家农家小院早在好多年前,曾经发生过一件很诡异的事,主人儿子刚娶的新媳妇,还没有入洞房呢,在解手时被醉酒客人那个啥了,羞愧之下当即吊死在了虚蓬上。 从那之后,这家厄运连连,老夫妻在短短一年内,就相继得病去世,神经深受刺激的儿子‘云游天下’去了,到现在不知所踪,被警方视为已死亡,这家就成了无主之宅。 这家出了这种大凶事后,谁还敢跟它做邻居? 更没谁敢买这个宅院,就这样任由它荒着,一荒就是好多年,直到后来当地流行农家乐后,才被城里人买下来,简单装修了一下向外出租,没想到却出了这种事。 (这个故事,可能是真实存在的,源自李清照故居不远的西南某山庄内,距离兄弟这儿不到三十公里,打小就听老人们常说,今天忽然间想到了,就拿来用用了,还请别介意,更别嫌兄弟在啰嗦)。 所以从那之后,楼宇湘就对绣花鞋特别不感冒,觉得它就是一种很邪性的东西(事实上确实如此,在很多鬼故事中,绣花鞋也是很重要的道具),直到她自己‘出落’的比绣花鞋还邪性后,才慢慢忘记这玩意了。 直到认识方圆,对他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后,才知道这家伙竟然跟一双绣花鞋很有牵扯,不过还是没认真对待,毕竟楼宇湘没经历过她同学那些事,就以为这玩意只起到一个故作诡异的作用罢了。 但现在,楼宇湘亲眼看到,龙大师郑重其事的把一只绣花鞋,交给方八师兄,在觉得好笑之余又如同‘醍醐灌顶’那样,猛地意识到被她忽视的破玩意儿,原来在老师心目中占据这么重的分量,这才惊叫出声。 依着潘龙语生前的身份地位,就算拿板砖在他脑袋上狠狠拍上八百天,他也不会同意拿一只旧鞋子来故弄玄虚的。 这就充分证明了,楼宇湘此前所知晓的那些(彼岸花、绣花鞋),绝对有资格值得她用最郑重的态度去面对了。 就算她不想,都不行--六师兄幽幽叹息过后的那句话,让楼宇湘心中一惊,霍然抬头看着他,问道:“六师兄,您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我、我为什么不该认出这只鞋子来?” 楼宇湘并不知道,她在问出这句话时,声音是沙哑的,充满了人性对未知危险恐惧的本能。 六师兄没说话。 老龙也没说话。 师兄弟俩他人,就这样静静的望着她,脸上带着懊恼的神色。 很明显,他们都有些后悔,后悔不该守着楼宇湘,就着急的把盒子交给给八师弟,更后悔刚才怎么就没阻止老八打开盒子。 因为老潘当年在把盒子交给老龙时,曾经语重心长的说:这只破、旧鞋啊,对于女人来说就是个大凶之物,任何女人看到它后,命运都会发生不好的转变,烈妇变成贱人,贱人变、变得更贱,只想一心拥有它,穿上它,去向男人展现她无法抵挡的魅力。 现在出身大富大贵之家的小师妹,不但看到了这只鞋子,还认出了它的来历,这不是自找不痛快吗,就像拿麦糠擦屁股--该怎么向泉下喝水的老师交代? 既然无法交代,不过敷衍一下就可以的,要不然花道人也不会说这是天意了。 “大师兄,您告诉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楼宇湘又看向了老龙,语气倒是镇定了很多,也凌厉了起来,毕竟是堂堂帝皇集团的老总、苏省楼家第三代中的佼佼者,大风大浪玩的多了,花道人要想凭借几句装神弄鬼的话,就想吓倒她的话,还是嫩了些。 面对王霸之气测漏的楼宇湘,定力很深的龙老大,选择了抬头看天,他无语。 到现在混得穷困潦倒的花道人,可没龙老大的本事,低眉顺眼的喃喃说道:“女子识此鞋,大凶。” 哪个女人能认出这只破、旧鞋,就等着倒血霉吧! 让你眼神好! 这就是花道人要表达的意思。 龙老大也很配合的点了点头,缓声说道:“这句话,是老师说过的。说起来,这事都怪我,没想到你会认出它。” 对龙老大的自我批评,楼宇湘听而不闻,只关心会招来什么大凶。 何所谓大凶? 呲牙咧嘴、鼻歪口斜,大小便失禁,眼珠子瞪出眼眶,苦胆爆裂,死后八百年尸体不腐,栩栩如生,且长满黑毛,此为大凶也--出自《上古搜魂记·之厉鬼篇》。 听完龙老大解释后,楼宇湘眼前发黑的晃了好几下,真恨不得天上赶紧打个霹雳,把龙老大、花道人都劈死拉倒:谁让你们当着我的面,把这破东西交给方八师兄的? “小师妹,也不用太害怕。” 就在楼宇湘眼前发黑很想抱头失声痛哭时,方八师兄的声音在耳边响起,依旧那样平淡,暖暖的犹如三月轻风:“无论任何事,都不是永远一成不变的,浩瀚宇宙依旧不住变幻,更何况我们自己的命运?” “八、八师兄,你有办法?” 楼宇湘霍然转身,一把抱住了方八师兄的胳膊,哑声说:“我不怕死,可我不想死后,还变成一个黑毛粽子!” 近些年受某些小说的影响,盗墓之类的小说风靡大江南北,人们知道里面既有弯起胳膊就会出现疙瘩肉的帅哥,也有回眸一笑百媚生的女主,还有躺在棺材里等待被人打搅后、才会蹦出来的黑毛、红毛、白毛各种颜色毛的粽子。 所以楼宇湘也知道,并能迅速想象出黑毛粽子那可怕的伟岸形象,才会如此的害怕,只想扑进方八师兄怀着,娇声哭个不休:你何时跟我走,嗷、嗷,我曾经不停的问个不休-- (在这儿得特别说明一下:本书可不是惊悚诡异小说,从始至终都秉着让人看了很轻松的宗旨,既然非得出现一些惊悚环节,为避免大家伙像我那样在看某惊悚小说是会干恶心的不愉快感受,特意以无厘头方式来书写,这样心里就没那些不好感觉了。 看书嘛,自然是为了寻乐哈哈一笑,谁要想体验那种书中所描述的惊悚诡异,兄弟建议大胆哥还是凌晨一点去荒郊野坟吧,别忘了拿瓶酒再去,说不定会遇到古装美女,拿着鸡爪子来跟你畅谈人生呢?) 方八师兄看着楼宇湘,片刻后却摇了摇头。 意思就是说没办法了,老妹,看不出哥们刚才只是安慰你嘛,还是赶紧回家安排后事吧。 滔滔治水般的失望,从楼宇湘心底涌起时,她却忽然发现方八师兄的眼神里,包含着浓浓的呵护之意。 男人伤心了趴女人怀中吃几口奶就好了(我家三岁的小儿子就对此深有体会),同样,女人害怕了,只要找个靠得住的强大男人--嘿嘿,太公在此,百鬼回避! 一下子,楼宇湘就沉浸在了方八师兄的温暖呵护眼神中,所有的恐惧之情瞬间荡然无存,空余说不出的甜蜜蜜。 当然了,守着两个糟老头子,好像树袋熊那样的抱着八师兄的胳膊,站也站不住的样子时,还是得具备一定的厚脸皮的。 幸好楼宇湘近年来一直苦练厚脸皮神功,当前已经登堂入室,视女子该有的羞怯如无物,相信再苦练两年,完全可以开山立派,成就一代宗师了。 龙老大,花道人面面相觑了一眼,接着都微微摇头叹息,拱手对方八师兄摆了摆,也没邀请他去灵堂内,与头七这天回家避祸的老潘喝一杯,就飘飘然的转身,一前一后的走了。 他们都很清楚,八师弟如果能去灵堂,那么就不会在果林中了。 更清楚从此之后,楼宇湘将会改变老八的生活。 难道说,这也在潘龙语的算计之中? 第1011章 :只属于江湖的男人 “你能保护我不遭遇大凶,对不对,八师兄?” 抱着八师兄的胳膊,浑身酸软无力的楼宇湘,过了很久后才睁开眼,轻轻的问道。 方八师兄依旧站在那儿,仰望着山巅别墅前的灵堂,好像很享受美女化身树袋熊的滋味,久久不语,也不动,眼神看上去依旧那样温暖,却因为楼宇湘此时的‘真情流露’,而变得更加孤独。 “我要走了。” 方八师兄挣开楼宇湘不要脸的搂抱时,动作是那样的轻柔,像他的眼神,更像一个安慰自己孩子别怕的父亲。 这让楼宇湘相当失望,轻轻咬了下嘴唇后,垂下眼帘低声问:“你、你什么时候才能再来见我?” 无论楼宇湘有多么的骄横跋扈没脑子,她都知道有种男人天生就不属于哪一个女人,而是属于江湖。 他们就像水里的鱼儿,在风云变幻莫测的江湖中悠然自得,一旦上岸(被女人、爱情、家庭所禁锢),那么他就只能张大嘴巴拼命呼吸着,甩着尾巴摇着脑袋,等待太阳把他慢慢晒成一条咸鱼干。 也像传说中的美人鱼,想男人了就跑上岸来挨一发炮,接着又摇头摆尾的去了,谁都留不住她,哪怕情人最真挚的泪水。 “该见时,总会见的。” 方八师兄说的这句话,很有几分得道老秃驴糊弄人的风采。 “你会关注我,时刻。” 楼宇湘抬头,勇敢的看着他。 方八师兄避开了她灼灼的眸子,转身下山:“就算我不做,也会有人保护你的。” “那个人是谁!?” 楼宇湘赶紧追上去,着急的问道。 楼总当前可是身处‘神棍窝’,暂且不提一事无成的花道人,单说潘龙语的开山大弟子龙老大、关门小徒弟方八师兄这俩人,既然都认定她在看到那只旧鞋后,会很倒霉很倒霉,那么她就必须得倒霉,求爷爷,告奶奶也没用,倒不如赶紧找个保护神,留在身边挡灾避祸。 很明显,楼宇湘相当属意方八师兄,盖因他那双让人看了就会觉得心里好温暖的眼睛,就足够让她想到‘父兄’这个词了。 父兄,不都是保护女孩子不受欺负的不二人选吗,有时候比老公还要可靠,因为他们很清楚血浓于水的亲情,有多么的珍贵。 只是人家方八师兄属于江湖,不属于她。 就算楼宇湘再怎么有本事,也无法让水中的鱼儿,跑来方地上生活的。 所以她很聪明的选择了该放手时就放手,老死了的高僧们说得好:你手里既然抓着东西,不愿意松手,那就别想再去拿更好的。 果然,身为潘龙语关门弟子的方老八,终于不忍心看到她被那事给搞得伊人憔悴了,才决定冒着遭雷劈的危险,透露某些天机,来安慰她。 方八师兄看出来的天机,龙老大、花道人都没看得出,要不然当初龙老大也不会在跟潘龙语聊天时,说最适合继承老师衣钵的人,就是八师弟了。 有时候,你不得不承认天才的存在,就像兄弟我,别人给再多的钱,也不会嫌多。 方八师兄脚步不停,而且还是越走越快,丝毫不介意小师妹娇、喘细细的快要跟不上了,说出来的话,更是被风吹散,楼宇湘得集中精力去听,才能听到他在说什么:“水浇、花开后才会结果。” “水浇,花开后才会结果?” 楼宇湘愣了下时,方八师兄已经走出好几米去了。 她恨恨的跺了跺脚,连忙再去追时,却不小心一脚踩空,娇唤一声扑倒在了地上,来了个结结实实饿虎扑食,幸好地上有草,没有牛粪啥的,要不然她直接窝囊死算了。 有些男人,就是该遭雷劈,比方方八师兄。 楼宇湘这么娇滴滴的小师妹为了追他,摔倒后他不管也就罢了,可人家脚踝都扭了,疼的站不起来,你就不知道回来把她扶起来,再很关心的除下她的鞋袜,在那只好像凝脂白玉般的秀足上轻轻吹口气,说小师妹,我要让你疼一下,你不介意吧吗? 楼宇湘肯定不会介意,反正疼一下的地方也只是脚踝,而不是--那地方,早在她堂哥失足跌下山崖的三年前,就已经疼过了。 有些东西,女人一辈子只能疼一次,其中自然也包括失败的爱情。 “方--方天明,你给我站住!” 眼看方八师兄的背影,已经消失在某棵果树后面,又无法爬起来去追赶的楼宇湘,当然会急得不行不行的,却又不敢破口大骂(她也没想到要破口大骂,方八师兄那父兄般的呵护眼神,让她无法生出半点的冷戾气之气),只希望能把他喊回来,孬好不说先把话说清楚了再走啊。 方八师兄姓方,龙老大又称呼他为天明,那么他肯定就叫方天明了。 不过对他有着很大好感的楼宇湘,却不想喊他的名字。 方天明这个名字,人人可以叫的。 可方八师兄呢? 除了楼宇湘之外,就再也没有谁有资格叫了,因为潘龙语已经驾鹤西归,死人是不会再第十个弟子的。 女人嘛,一旦对某个男人有了极大的好感,就会本能的想把他距为己用、哦,是己有,哪怕是一个称呼,就好像金庸大侠所著的《射雕英雄传》里的郭靖,只有黄蓉亲切的喊他‘靖哥哥’。 华筝不算,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所以楼宇湘也只想拥有对方天明的这个独特称呼,这样才能显得师兄妹之间的关系,相当不一般不是? 只是方天明好像对楼九妹称呼他八师兄不感冒,在她摔倒后都不站住,她这才急了,大声喊出了他的名字。 切,你以为你喊出他的名字,就能阻碍男人离开你的脚步吗? 冥冥之中的潘龙语,不屑的撇了撇时,楼宇湘受到些许启发,再次高声叫道:“方天明,我知道你是谁,知道你这些年为什么从不露面了,因为你是、是--” 是谁呀? 楼宇湘哪儿知道! 可她不知道,也得知道,尽管她知道这是错误的,八杆子扒拉不着的,这时候也顾不得了:“你就是方圆失踪十数年的父亲!” 人在急切之间,说话会不会经过脑子? 当然不会,要不然也不会有‘冲动’这个词的存在了。 而冲动这个玩意,所代表的一般都是早就藏在你心里的某些东西,比方‘贱人,在你勾搭咱们历史老师却不要他钱的时候,我就想揍你了’时,你恰好冲动了,就会在动手时脱口而出。 方圆,就是早就藏在楼宇湘心底深处的一个混蛋,很可怕、惹不起却又是让她感兴趣的混蛋,现在她急切间要找个跟方天明相关的人时,她就马上从记忆仓库内提出方混蛋,喊了出来。 也不是无的放矢,毕竟俩人都姓方嘛,而且楼宇湘也早就探听过了,知道方圆的老子早在十数年前就离奇失踪,到现在生死不知的,很符合方八师兄当前的情况啊。 慢来,慢来,方天明--方圆的老子,不就是叫方天明吗!? 楼宇湘这才猛地记起,方圆老爸也叫方天明了。 她忽然发现,她可能无意中得到了大收获! 果不其然,楼宇湘的话音刚落没多久,方天明就出现在了她视线中。 就像他刚来那样,他还是静静的站在那儿,静静的看着她,让她由衷的心中赞了一个:好一个安静的老帅哥! 婉约如水的老帅哥? 不行,这也太娘娘腔了,得换一个形容词--就在楼宇湘也不知道自己为啥琢磨这些时,方天明说话了:“你知道吗,方圆对你、甚至对你们整个楼家来说,都很重要。” 他这样说,就等于承认了是方圆的老子了。 方圆对楼家来说,当然很重要,要不然当初楼明功也不会费那么大力气,想把他留在剑锋山上,从没吃过别人亏的楼宇湘,更不会主动去勾搭他了。 这些事,不用任何人提醒,楼宇湘也明白。 她慢慢地坐了起来,屈起右膝盖,手在脚踝上轻轻揉着,脸上又浮上那种大局在握的甜蜜笑意,低声说:“天明师兄,我知道方圆对我们很重要。但在我心里,他只是、只是个晚辈。” 从八师兄到方天明,再到天明师兄的三个称呼中,就能看出楼宇湘对方天明的态度,发生了怎么样的变化,尤其是最后她说方圆只是她的晚辈。 楼宇湘的实际年龄,要比方圆大个三四五六岁的,三十出头的花信少妇,恰恰是盛开的最为绚丽之时,无论是身体还是思想,都是好好好好成熟的,对男人的吸引力,也是正处于百变娇娘的巅峰状态。 楼宇湘要是稍稍打扮下,跟方圆走在一起,人家肯定以为她年龄小,小鸟依人般的外形,让她看去时比实际年龄要小至少七八岁也不止。 所以她在说方圆只是她的晚辈时,确实有些‘大言不惭’的嫌疑。 但实际上呢,她却没有说错:她跟方天明可是同辈的师兄妹,要是按规矩来,方圆看到她后得乖乖喊一声姑姑,或者是师叔的(不是男人,也可以叫师叔,不信你去问金庸金大侠)。 只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方天明能从闪闪发光的双眸中,读懂她为什么要说方圆是她的晚辈了:这样,她就可以去光明正大的追求方天明了,毕竟师兄师妹成就好事的也很多。 方天明蹲了下来,抬起她的右脚,也没替她除掉鞋袜,看似很轻易的抖动了下手腕,楼宇湘就发出一声低低的痛呼,借势向他怀里靠去。 却靠了个空,方天明已经站起身后退到三步之外了,对她摇了摇头,意思是说:师妹,别以为我没听说过你跟方圆那些破事,我是不会让你追我的,我不属于某一个女人,我只属于江湖-- 冰雪聪明的楼宇湘,懒得跟方天明墨迹什么,很干脆的说:“我只相信你。除了你之外,我谁都不相信,包括方圆。” 她这是摆明车马炮的,要向方天明发动进攻了。 第1012章 :传说中的一见钟情 当一个漂亮女人说相信哪个男人时,其实就跟‘我喜欢他’是一个道理。 如果换做第二个男人,绝对挡不住楼宇湘如此赤果果的表白。 方天明能。 尽管他能看出,也能感觉到楼宇湘现在不是开玩笑,更没有没法说的别具用心,双眸中唯有从心底最深处破土而出的真情。 这绝对是楼宇湘长这么大以来,第一次对男人产生那真正的感情,所以别看她表面上很轻松淡定的样子,其实她心里是很紧张,也很害怕的。 她害怕第一次对人表白,就会被拒绝,那么从此后她将彻底不再相信爱情这玩意,只会以更放、荡的态度,来游戏人间。 从十七岁那年后到现在,她始终都以为自己来到这个世界上,就是玩游戏的,包括亲情在内的一切能包括的东西。 所以,她才能先后嫁了三次人,先后干掉了三任丈夫,能跟她亲爷爷楼明功当面鼓、对面锣的谈条件,能塌下身子来勾搭方圆--这一切的一切,对她来说都是游戏。 至于能让她倾心、能变回十七岁之前那种娇憨、善良小女子的爱情……鬼才相信,这个到处都是垃圾的星球上,会有这种传说中的东西。 以往每当楼宇湘看到‘一见钟情’这个词时,就会有种强烈的冲动:幸亏发明这个词的人早就死的渣渣也不剩下了,要不然姑奶奶非得把他四肢砍掉、眼睛抠掉再割掉舌头鼻子,刺聋双耳,让他去寻找他的一见钟情。 (一见钟情,源自清朝墨浪子的《西湖佳话》:乃蒙郎君一见钟情,故贱妾有感于心。) 她从来都不相信狗屁的一见钟情,就觉得那是完全在扯淡。 现在她信了。 当她在看出绣花鞋的来历,抱住方天明的胳膊时,心中涌起‘只要能陪伴在他身边,我愿意做一个好女子’后,终于相信这世界,原来也不是像她以往所想的那样垃圾遍地,也有能让她珍惜并不惜一切代价去追求的爱情。 楼宇湘无比喜欢这种从没有过的感觉,同时也特别的害怕,害怕会遭到方天明的拒绝,那样她就会彻底失望,继而完全自甘堕落了。 她没觉得刚见到‘其貌不扬、很有沧桑感’的八师兄,就喜欢上他,甘愿为他放弃邪恶去做一个好女子有什么不对,更没唐突。 她当前小寡妇一个,有着让绝大多数男人垂涎的美貌、能力,身份地位,完全就是一自、由人,想追求哪个男人就去追求哪个男人,只要她喜欢,才不管方天明今年多大,又是干什么的,有没有老婆等等。 或许,她在想到方天明是方圆的老爸后,会觉得有些、有些不对劲,毕竟她曾经被那个混蛋给逼着,在某个晚上的车子里,为他提供了一次特殊服务。 不过这有什么呢? 这个世界上,从来都不缺少被男友甩掉后、就发狠成为男人他后妈的洒脱女人。 相比起那些以这种方式来报复前男友的女人来说,楼宇湘觉得她可是相当纯洁了。 楼宇湘心情紧张的胡思乱想时,方天明始终静静的看着她,眼神一如他们刚见面时的淡定,温和,好像没有拒绝她的追求,当然也没明确表示他愿意结纳她。 “你、你怎么不说话?” 楼宇湘左手扶着一棵果树,慢慢地站了起来,低声问道:“是不是想拒绝,却又怕我会失望、受打击,会开始恨你,再做出一些不理智的事情来?” 她到底是个聪明女人,一下子就看出方天明表面的平静下,隐藏着哪些真实感情了。 “如果我拒绝,你会怎么样?” 方天明从来都不是喜欢说废话的人,既然楼宇湘已经摆明了车马炮,也只能认真对待,而不是选择调头闪人了。 那是逃避,楼宇湘可不是逃避就能摆脱的女人,她在华夏有着相当大的能力,做好事时不一定能用上,可找人麻烦的业务却是相当熟悉的。 “我会锲而不舍的追求你,无论你在哪儿,我都能找得到你,请相信我有这个能力,就像你该相信我现在不是在跟你开玩笑,我是认真,相当认真的。” 楼宇湘看着方天明的眼睛,相当认真的说。 “如果,我还是拒绝呢?” “那继续追。” “我继续拒绝呢?” “我很信奉事不过三这句话。” “你这是在强迫我,小师妹。” “我会在以后让你感受到这种强迫,原来是真得幸福。” 楼宇湘抬脚向他走去,站在他面前,低低的声音说:“假如你第三次还拒绝我,那么我就会以跟你同归于尽,作为我人生中最大的目标,并竭力去实现。” 还是不答应我? 那好啊,那就让我们一起去死吧,生不能在一起,死后必定同穴! 我楼宇湘得不到的男人,谁也别想得到! 这就是楼宇湘对方天明的爱情宣言,透着视死如归的怪戾,决绝。 方天明当然能看得出,这就是个敢说更敢做的疯子,不能以常人对待,沉默许久后才说:“我有妻子--” 他刚说出这四个字,就被楼宇湘打断:“如果你真爱你的妻子、家庭,那么你就不会无故失踪,让你儿子在江湖上流浪这么多年,到现在都不敢回家!” 方天明摇了摇头:“我不是无故失踪的,我也不是、不是不爱我妻子,我们当前不能生活在一起,那是有原因的。” “我不管你有什么原因,你就告诉我,你接受,还是不接受我就好了!” 楼宇湘紧走两步,来到方天明面前。 方天明下意识的后退,后背靠在一棵果树上时,刚要转身,楼宇湘伸手挡住了他的去路。 白生生的小手。就像凝脂白玉雕刻而成那样,让方天明不敢政事,眉头稍稍皱了下,再转身想从另外一个方向闪开时,楼宇湘的右手也抬起。 身高只有一米五六的小女人,站在方天明面前比他矮了足足二十厘米,可她却用双手撑住果树,把他给‘围’了怀中,昂着下巴看着他的双眸中,带着不知羞耻的咄咄逼人。 今天,她必须得要个明确的结果。 方天明要想挣开她,那绝对是轻而易举的,只需猛地提膝,就能让楼宇湘深刻感受到不是男人的好处(如果她是男人,就会捂着胯裆弯成个大虾米瘫倒在地上),只是他可不敢这么做。 有哪个男人,在拒绝楼宇湘这种娇俏小女人主动求爱时,会用那种粗鲁方式对待? 什么,方圆可以? 嚓,别提那个混蛋,他还能算是个人吗? 方天明不是他那个从来都不怕威胁的儿子,所以他不会用蛮力来对付楼宇湘,唯有苦笑了声说:“小师妹,我想,你不会忘记苏省楼家压在你身上的担子吧?” 要像改变苏省楼家当前岌岌可危的风水格局,必须得让楼宇湘主动去追求一个活着的死人,这是楼明功交给她的任务。 现在她不去找方圆,却一心想做人家后妈,确实有负楼明功的重托了。 楼宇湘双眸微微眯起,缓缓问道:“你怎么知道这些?” 方天明的回答很简单:“别忘了,老师生前曾经去过剑锋山,与楼家老爷子交流过那方面的心得。如果老师没有去过,方圆也不会得到楼老的‘青睐’。” 楼宇湘一楞:“老师,专门跟你说过这件事?” “十五年了,我从来没有见过老师,可我却知道他曾经做过的任何事。” “你在暗中跟踪--不对,是老师做了某些事后,只要觉得有必要让你知道,就会用别人不知道的方法通知你。” “是的。” 方天明淡淡的说:“要不然,我也不会知道水浇花开才会结果的那句话。” “那句话是什么意思?” 楼宇湘问。 方天明稍稍沉默了下,才说:“这句话,牵扯到三个女人。你,就是其中的一个。” “我,就是其中的一个?” 楼宇湘明白了,俏脸攸地红了下,她想到了自己江湖上的外号:人参果。 依着她的聪明,在知道自己是那句话中的‘果实’后,当然能猜出另外两个女人是谁了:号称明珠一朵花的叶明媚,还有水暗影。 毕竟是潘龙语的弟子,哪怕是挂名的,在某些方面也有着一般人没有的超凡领悟力,立即意识到‘水浇才会开花结果’这句话,其实是某个人的命运格局。 而这个人,除了方圆之外,就再也没有谁能配得上,与当今华夏最出色的三个女人,犯牵扯了。 水暗影是方圆‘明媒正娶’的媳妇,早就跟方圆有着相当龌龊关系的叶明媚,目前就光明正大的呆在唐王,丝毫不介意京华燕家的颜面,而她楼宇湘,更担负着主动去勾搭那家伙的重任。 华夏最出色的三个女人啊,怎么就跟方圆扯上关系,还得围绕着他成为一个命运风水格局呢? 那个混蛋有何德何能,能让三个骄傲、高贵的女人围着他转? 好像知道楼宇湘心里是怎么想得,方天明又说话了:“小师妹,我相信你能看得出,早在你认识方圆的很久之前,这个格局就已经行成了,这是注定--” “我才不信什么注定不注定!” 楼宇湘有些烦躁的,打断了方天明的话,高高的胸膛剧烈起伏着,咬牙切齿的样子:“我是楼宇湘,从来都是绝对的主角,绝不会成为一个男人命运风水格局的陪衬者!如果非得这样,那么我希望那个男人,也只能是你!” 这一刻,楼宇湘把她的霸气完全测漏了出来,最后那句话更能让所有男人都为之心动。 方天明眉梢跳了下,眼帘垂的更低:“这不仅仅是方圆自己的命运风水格局,还包括苏省楼家,京华燕家,以及--” “我不管!” 楼宇湘尖声叫着,再次打断方天明的话,一把抱住他,踮起脚尖去索吻:“我只知道,我现在无比渴望跟你在一起,哪怕是吃糠咽菜,也好过当前的行尸走肉!” 第1013章 :真正的贵族 楼宇湘吻在了方天明的手上。 他的掌心厚实,温暖,楼宇湘却觉得冰冷如铁板,微微张着嘴睁大眼睛,呆呆望着他,丝毫不掩饰眼眸深处慢慢浮上的绝望,还有要毁掉一切的戾气。 这个小女人,不但愚蠢的相信了‘一见钟情’,还吃掉了她刚才说过的‘再三追求被拒绝后才会发疯’的话,方天明仅仅拒绝了她的索吻,她就要歇斯底里了。 说话不算话、心狠手辣就跟善变一个样,从来都是漂亮女人的权利。 方天明看着这双逐渐变冷的眸子,心中重重叹了口气,才说:“小师妹,你能想得出,当初老师为什么要收你为挂名弟子吗?” “我声名狼藉,为人所不齿,老师是看在苏省楼家这块金字招牌份上,才收我为挂名弟子的。这一点,不用你提醒,我自己也知道。” 楼宇湘忽然冷静了下来,声音冰冷:“我更知道,他把收我为挂名弟子,视为一种对权势无法抗拒的耻辱。所以这些年来,无论我做过哪些不要脸、伤天害理的事,他都没有干涉。嘿嘿,不过说真的,我也没把他当回事。要不然,在他头七这天,我也不会苦苦追求一个男人了。” 这番话,可谓是楼宇湘的心里话。 “你错了。” 方天明却摇了摇头。 楼宇湘无声的冷笑一声,懒得回答。 方天明倒是没有介意,抬头看着山巅那边,低声说:“在我们九个人中,老师最看重的就是你了。” “什么?” 楼宇湘一呆,接着摇头:“不可能!” “确实这样,我没有骗你。” 方天明依旧昂着下巴,缓缓的说:“老师不是不想把你收为正式弟子,在你十九岁那年刚见到你的第一面,他就有这想法了。不信的话,你可以去问大师兄,他也知道的。” 楼宇湘咕噔一声,咽了口吐沫,声音有些嘶哑:“那、那我为什么不知道,他为什么不收我为正式弟子?” 方天明低头,看着她说:“这个问题,我也问过。老师说--他没有这个资格。” 楼宇湘丰盈娇美的身躯,猛地颤了下。 潘龙语没有资格,收楼宇湘为正式弟子! 这句话要是传出去,肯定会在风水界引发无法想象的哗然。 潘龙语那是什么人啊? 被世界风水界视为百年来最杰出的人才,是建国前就已经名扬天下的神算不过五先生的传人(不过五,原名彭五福,又称彭神仙,据说他是清末钦天监,就是皇家的御用算命先生,其寻龙探穴本事尤为精湛,民间流传着很多跟他有关的传说),世人都以能得到他的指点,而视为荣幸。 反过来再说楼宇湘是什么人:阴险狡诈厚脸皮外加没人性:有人性的女人,是不可能连杀三任丈夫的。正所谓一日夫妻百日恩,同床共枕那么久了,就算没爱情,也得有‘肉情’不是? 可是据说,人家在接连诛杀先后三任丈夫时,连小眉头都没皱一下的,实在是一条提起来就会让人牙都冷的美女蛇。 就这样一个名气直追不过五先生的老神棍,竟然也没资格收楼宇湘为正式弟子? 这,好像比天方夜谭还要让人无法相信,怪不得连楼宇湘本人,都觉得方八师兄这是在扯淡了。 “你、你在唬我。” 楼宇湘傻愣愣的不知过了多久,才深吸了一口气,哑声说道:“目的,就是想拒绝我而已。方天明,拒绝一个女人的追求,有必要费这么大的心机吗?” 方天明摇了摇头:“我没有骗你。” “你就是在骗我!” 楼宇湘尖声高叫了声,接着气馁了。 她当然能从方天明清澈的眼神中,看出他不是在撒谎,而是在说一件真事。 “宇湘。” 明确感受到眼前小女人散发出的怪戾消失后,方天明的语气更加温和,称呼也改变了:“你应该听老师经常说,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都带有自己的使命。就像在大海上漂泊的木板,无论漂泊多久,遭遇多少风浪,它最终都会靠岸,回到既定的轨迹上来。” “这,就是所谓的命运?” 楼宇湘喃喃的说:“无法,无法改变?” “任何东西都不是永远的一成不变,但那得需要付出当前无法想象的努力。” 方天明抬手,替楼宇湘把垂到脸颊上的一缕秀发拢在了脑后,这动作就像照顾小妹的大哥哥:“就像你,之所以生在苏省楼家,那么你就担负着某个特定的使命。冥冥之中,你肩负的楼家使命,恰恰与你本身的命运相吻合。所以,你最好不要忘记楼家老人的嘱托,去做你该做的事。” 方天明在替楼宇湘拢起那一缕乱发时,手指蹭到了她的脸颊。 白玉般苍白的脸颊,攸地浮上一抹红晕,下意识的后退两步,抬头看着方天明说:“你这是在劝我,竭尽全力的去勾引你儿子。” 关于这个问题,方天明还真不好回答,毕竟这小女人貌似很心仪他的,可他却鼓动人家去勾引他儿子,这样做很是有些很不地道。 “怎么不说话?” 楼宇湘追问道。 方天明挪开跟她对视的目光,说:“我觉得,你还是以苏省楼家的利益为重。” “呵呵,以苏省楼家的利益为重?” 楼宇湘冷笑:“那个充斥着恶心龌龊的腐朽大家族,值得我去用真爱去兑换?” 方天明马上说道:“你可以改变它!” “改变--改变楼家?” 楼宇湘黛眉猛地一挑,眼神开始发亮。 方天明有些后悔。 他后悔他提醒了楼宇湘,唤醒了她灵魂深处某股子最最邪恶的力量。 如果楼宇湘真付诸行动,那么苏省楼家内部,将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楼明功就是首当其冲遭到伤害的那个人了。 蛊惑别人去算计她至亲这种事,方天明还是很有心理负担的。 不过稍稍一想,也就心安了:楼宇湘说的没错,当今世上所有传承过百年的老牌大家族,早就失去了积极向上进去的锐意精神,只会为维系、争取更大的利益,而践踏、掠夺太多人的辛勤成果。 就好比一课其实内部已经腐朽的大树,为努力成活下去,拼命吸收着别的植物该得到的养分--但总有一天,它会轰然倒塌。 很多人都非常信奉这样一句话:一个贵族的形成,至少要经过三代。 以这个星球上隐形权势最大的某金融家族来举例,他们传承到现在,可不仅仅是三代了,现如今每一个新生儿,在他母亲的肚子里时,就已经是贵族了。 什么是真正的贵族? 真正的贵族,就是一些吸血鬼,为吃饱喝足维护当前地位,拼命掠夺别人还不算,必要时还会引发战争。 在非洲,为掠夺石油资源而屠灭整个村子的事,压根不算事。 而这些行动的幕后,表面上是某国为了国家利益而牺牲别人,其实这些政府,就是老牌贵族推在前面的代言人罢了。 所以说呢,别看那些贵族在人前都绅士的要命,老太太过马路摔倒时会去搀扶,还会把人送到医院,来赚取慈善人家的叫好声。 他们用实际行动,来告诉这个世界,什么才叫真正的贵族,在获得尊重后,就会引发其他人的争相效仿,希望所有人都成为绅士,淑女。 当所有人都成为真正的绅士、淑女时,有谁还会威胁到他们的贵族地位? 真正的贵族,最怕的就是乱世! 当年秦始皇巡视六国,刘邦看到后说‘大丈夫当如是’,项羽看到后则说‘彼将取而代之’后,贵族就会遭遇灭门之祸了。 他们再也无法用沾满鲜血的财富,来享受这个美好的世界了,来帮助寥寥几个人,赚取慈善的名誉,只会像狗那样,蜷缩在角落中舔着伤口,怀念祖先享受过的贵族生活。 为挣一百亿就让成千上万人死亡、花一百万来赚取慈善家名声的人,就是贵族。 苏省楼家已经传承过百年,历经十数代,楼宇湘这个从出生就被打上贵族烙印的女人,比谁都明白贵族是些什么东东,所以她才能视贵族为狗屁。 不过,要是把那些狗屁东西都捥掉,让苏省楼家以后所花的每一分钱,都是干干净净的,这算不算是楼宇湘来尘世间走一圈的使命? 应该是吧? 那样,苏省楼家就不会再出现为了整个家族利益,就去牺牲孙女,会像所有正常人家那样,视亲情为无价,就不会再出现秦堂兄玷污堂妹后,为了家族名誉而故作不知、却默许她把堂兄干掉的丑事。 楼宇湘的脸色,渐渐恢复了平静,放下了双手,轻笑着说:“方天明,谢谢你--你,可以走了。” 方天明点了点头,擦着她肩膀向山下走去。 就在他刚转过一棵树时,楼宇湘的声音从背后传来:“我还是会追求你的,不择手段。如果我失败了,那我就去再勾引你儿子好了。咯、咯咯,不能成为你老婆,那么成为你儿子的女人也不错,应该更有趣的,哈,哈哈。” 听着楼宇湘越来越响的狂笑声,方天明嘴角一个劲的抽抽。 他得费很大的力气,才能逼着自己没有转身,不用对那个小女人说:老师没资格收你为正式弟子,那就是管不了你--可你为什么不问问,有没有谁能管得住你,无论你怎么挣扎,你都无法逃出那个人的手掌心呢? 方天明紧紧攥了下双拳,加快脚步刚走了几步,却又停步迅速后退,弯腰向左边果林中看去。 左边果林稀疏的地方,栽种了几垄土豆,素白色的小花已经凋零变黄,证明已经到了收获的时候了。 土豆,在遇到牛肉时,就会成为一道名扬世界的美味。 方圆当初在为土豆老守坟时,他可没少吃这玩意,吃的胃口都酸了。 不过毕竟有一段时间没有碰过这道菜了,所以当岳婉晨端上来时,方圆鼻子马上就抽抽了下,放下了手里的杂志笑道:“嚯嚯,好香!” 第1014章 :最后的晚餐 现在是晚上八点整,还有四个小时就是七月十一号。 再过十个小时,也就是清晨六点,太阳就会升起,如果今晚的细雨能停止的话。 明天就是岳婉晨的生日。 她没有告诉方圆,是她多少岁的生日,方圆也不会主动去问,任何试图打探美女年龄的男人,都不是好男人,就像走到大街上看到美女就直白的告诉人家,想在这儿跟她困觉那样,相当讨人厌了。 这七天里,方圆一直陪着岳婉晨,扮演合格丈夫的角色。 早上吃过饭后,岳婉晨就会挽着他的胳膊,走出家门信步前行,在那条围绕老城区东南角的那条河这边,走累了就会坐下来,依偎在一起说说悄悄话。 午饭后,他们会小睡片刻,以保证晚上能有充足的精神、体力,来探讨生命究竟源自何方这个神圣的话题。 下雨天时,就会打着花伞坐在岸边钓鱼时,感受一下‘斜风细雨不须归’的意境,如果运气好的话,晚餐时石桌上就会出现一尾清蒸鱼。 除了方圆刚来的那两天,随后这几天俩人再也没交谈过‘俩人世界’之外的任何事情,也不管河对面的森林那边,漠北北到底是生是死,完全把这地方当做了世外桃源,潜心享受他们的小日子。 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受难时总是特别难熬,享福时时间却流逝的特别快,这已经成为了所有人的共识。 仿佛就在一眨眼间,七天就过去了。 明天就是岳婉晨生日,也是她的死期。 她会怎么死? 是被人杀掉,还是忽然七窍流血而亡? 方圆只是在心里想,从没说出来。 相信岳婉晨也是这样,才能做出一副毫不在意的样子来,整天巧笑嫣然,变着花的做不同口味的饭菜。 越是毫不在意,就越是在意。 只是他们两个都不会说出来,就算想说时,也能迅速找到别的话题来岔开。 就像现在,方圆表面上是倚在床头上看杂志,其实杂志社上的内容,他一个字都没看下去,决定等岳婉晨进来后,必须得跟她认真聊聊她的命运了。 还有四个小时,就是她生日了,方圆却没察觉出任何的危险。 可能,危险是被俩人特意营造出来的幸福生活,给挡在外面了吧? 岳婉晨走了进来,方圆马上就放下杂志,刚抬起头,就从她眼里看出了哀求的神色:求求你,别说那些,我只想潜心享受最后几个小时。 方圆心里一抽,马上笑了:“嚯嚯,好香。” “这可是俄罗斯的招牌菜了。” 岳婉晨笑吟吟的走过来,把两大海碗土豆炖牛肉放在床头柜上,还有一壶酒,两个玻璃杯子:“你就别下来了,坐在床上吃好了。” “我还没有洗手呢,刚才那地方发痒,挠了几下。” 方圆随口胡说八道着,抬脚刚要下地,就被岳婉晨拦住了:“我去帮你打水。” “咋,要伺候我洗手了,像伺候老爷那样?” 方圆放下抬起的叫,看着她笑眯眯的问道。 “等着就是了,哪儿这么多废话?” 岳婉晨嗔怪了下,拿着传盘转身走了出去。 她刚走出去,方圆脸上的笑容就消失了,变得凝重起来。 对于一个男人来说,衡量他是不是一个真正男人的标准,最直接的方法就是看看他能不能保护他的女人了。 不管岳婉晨有什么样的过去,又比方圆大多少岁,但只要她能被接受,那么她就是他的女人。 更重要的是,岳婉晨被方圆所接受,不是靠她的相貌、不要脸,而是用真情。 方圆很清楚,当她还是夏小韵的母亲,为女儿安全考虑不得不献身来为他解毒时,她就已经是他的女人了,哪怕在随后的这两年内,他好像从来都关心她的生死。 “我不会让你死的。” 盯着桌子上那两碗土豆炖牛肉,方圆低低的自言自语。 吱呀一声门响,岳婉晨端着塑料脸盆开门走了进来,乌黑亮丽的秀发斜斜披在左肩上,带着细细的水珠,证明雨下的更大了。 “老爷,请让奴婢伺候您洗手。” 岳婉晨端着脸盆,对方圆来了个盈盈的万福,嘻嘻笑着说道。 “昂,要记得洗干净,老爷我可是最讲卫生的了。” 方圆很配合的,拽出一副大老爷的嘴脸,态度极其傲慢的伸出了右手。 “还请老爷您放心,就算奴婢用舌头给你舔,也会舔干净的。” 这女人是没治了,在说这句话时,目光是落在方先生腿子中间的,个种含义不言而喻。 方圆的心,又往下沉了那么一点点。 当一个死刑犯得知明天自己就会被枪决后,对这个世界的极度留恋,就会让他变得暴躁,绝对无法做到岳婉晨这样。 一旦做到这样,那就证明她真厌倦了活着,极其渴望能快点去死。 生机,是人们好好活着时必不可少的东西。 生机若是枯萎,哪怕她身体功能再健康,她也只是一具行尸走肉罢了。 按照方天明的说法,明天才是岳婉晨死期,她的生机却在今晚就灭绝了。 她当前给方圆洗手时的自然动作证明,她对她尚算短暂的一生应该很满意,并没有埋怨命运对她的不公,尽管命运确实对她不公。 到底是什么原因,才能让这个女人,无视她花儿正绽放般的绚烂生命? 就因为她已经有了生命的延续,方圆也答应她要好好救赎漠北北? 应该不是这样。 古代帝王的子女多了去了,不也是个个怕死的要命? “给你讲个故事吧。” 岳婉晨替方圆擦了手,洗了脸后,把脸盆端到了一旁,盈盈坐在了床沿上,拿起酒壶时说道:“不过,得等我们吃完这最后的晚餐后。” 最后的晚餐。 这句话从它出名那一刻,就代表着背叛,死亡(与耶稣、犹大先生有关系),被视为不吉。 岳婉晨在说出来时,脸色却是相当平静的。 她的平静,感染了方圆,笑着点了点头。 这顿饭,可能是方圆不再被母亲喂饭吃以来,吃得最温馨的一次了,好几次,一块土豆两个人吃,就像婚礼上让一对新人去啃一个苹果那样,不过配合的相当默契。 “你,其实该有反感的。” 每人喝了半杯小酒,吃了一碗土豆牛肉方圆就摇头示意吃饱了后,岳婉晨拿起餐纸替他擦了擦嘴角,说:“如果让别人知道,你跟一个比你大好多岁的女人,以这种亲密方式吃饭,别人就会笑话你,说你没出息。” “我从来都没打算,做个有出息的人。” 方圆淡然一笑,抬手推开了窗户,靠在了床头上说:“现在,你可以讲你要讲的故事了。” 外面飘洒的雨丝,随着斜风飘落进来,洒在了俩人身上,带着清新的雨腥气息。 “那是一个很简单的故事,是你父亲告诉我。本来,我没打算要告诉你,因为我怕你会更加可怜我。” 岳婉晨这次没有像以往那样,躺在方圆怀中,或者跟他并肩倚在床头上,起身搬了个圆凳,坐在了床头柜那边,好像担心他会狼性大发会侵犯她那样。 方圆没说话,点上了一颗烟。 岳婉晨更没像以往那样,主动来给他点烟,只是说:“在很久很久之前,有个女孩子,长的很漂亮,胆子很小,性格又懦弱,学习成绩却不错。” 岳婉晨讲故事的水平很一般,就像她所说的这个女孩子,让方圆一听就能听出,她在将她自己的故事。 于是他就问:“故事里的女孩子,叫陈婉约吗?” 陈婉约,才是岳婉晨的真名。 岳婉晨犹豫了下,反问道:“我、我能再次叫回陈婉约吗?” “你本来就是陈婉约,从来都没有改变过。” 方圆说:“你之所以更名为岳婉晨,那是因为你想用这种方式,来跟我交往。让你自己相信你跟我做过的那些事,都是岳婉晨做的,不是陈婉约。” “你,为什么这样聪明,像你父亲那样?” 陈婉约笑了,眼睛亮晶晶的,柔声说:“先听我,把陈婉约的故事讲完?” “好。” 方圆点了点头。 在这个故事中,如果没有一个叫潘龙语的人存在,那么陈婉约可能会像所有婉约如水的女人那样,找一份挣钱不多,但很适合她性子的工作,找一个真心爱她的男人,过着平淡而幸福的生活。 一直到白头。 只是,世上偏偏有个叫潘龙语的人,在无意中发现陈婉约后,就躲在暗中,以他让人无法抗拒的实力,改变了她的命运,让她遇到了夏天问。 “我在听闻这个故事后,才知道在我十一岁那年的七月十一号,确实不该缠着妈妈去水上世界坐摩天轮的,那样,就不会遇到潘龙语。” 陈婉约再次提到潘龙语时,语气依旧平静,可她眼底深处,却闪烁着噬人的仇恨。 潘龙语毁了她的家庭,毁了她的一生。 她出色的外表,以及懦弱的性格、骨子里天性的内媚,让潘龙语对她暗中考察再三后,最终确定她就是那个最合适的人。 有两个男人,两种生活,可供陈婉约‘选择’。 两个男人,一个是方天明,一个是夏天问。 她如果嫁给方天明,那么她就会生个儿子,过最普通平常的小市民生活,还得等到儿子十二岁时,以离奇失踪的方式离开他,过那种单身狗的难熬日子。 她如果嫁给夏天问,就会生个女儿,过长达二十多年的贵太太生活(在别人看来,她是无忧无虑的,夫妻恩爱,孩子孝顺,家庭幸福),不过随后就会像坐过山车那样,要遭遇很多、很大的磨难,在四十周岁生日这一天,尘归尘,土归土。 “你,怎么不选择方、方天明?” 听到这儿后,方圆忍不住插嘴问道。 虽说范颖颖的生活很普通,可最起码她不用遭受陈婉约所受的那些罪。 “你以为,我真有自己的选择权吗?” 陈婉约冷笑一声,再也不掩饰对某些人的极端痛恨。 第1015章 :陈婉约的终极报复 陈婉约的故事中,她与范颖颖都不是主角。 真正的主角,是方天明,夏天问。 本来依着潘龙语的意思,陈婉约要嫁给方天明的,至于由哪个女孩子去嫁给夏天问,他还得需要数年的时间,去物色人选。 数年后,潘龙语还没物色到合适的人选,她就自己找上门来了。 那就是范颖颖,一个出身豪门的大家闺秀。 方圆听到这儿后,眼角猛地跳了下:“大、大家闺秀?” “是的,就是大家闺秀。” 陈婉约笑了,笑容相当的邪恶,带有明显的幸灾乐祸,一点都不是该一个婉约如水的女人,所表现出来的神态,温柔的说道:“你先别着急打探范颖颖出自哪家豪门,故事的最后,我会告诉你。你现在去想,也是白想,因为在华夏,还没有任何一家的范姓,成称得上豪门。” “好,你说,我听着。” 方圆点了点头,神色平静。 他已经从女人刚才的邪恶笑容中,看到了她痛恨毁了她一生的潘龙语的那种恨,只是她为什么要幸灾乐祸呢,难道范颖颖抢走她的角色后,遭遇了某些不幸? 不过最起码,方圆已经猜出自己老妈范颖颖的名字,是个假的了。 出身豪门更名为范颖颖的大家闺秀,之所以自告奋勇要来当潘龙语的一枚棋子,那是因为她所处的豪门,正遭遇前所未有的危机。 她身为那家豪门中的一份子,有权利也有义务,为挽救家族而付出任何代价。 很凑巧,就在那家豪门心中仓皇的到处寻找良机时,还没倒架的掌舵人,从高层打探到了潘龙语的绝密计划,得知还缺少个‘最佳女主角’后,心思马上就活泛了起来,开始动员女儿去充当一颗棋子。 大家闺秀那时候,正跟军方一个有志青年谈恋爱,还有一个文姓青年俊杰在苦苦追求她--那时候,她正幸福的一塌糊涂呢,听完父亲的话后,当场懵逼那是肯定的。 “你知道什么叫贵族吗?” 岳婉晨说到这儿后,端起茶杯轻轻抿了一口,问方圆。 方圆摇了摇头,表示他对这个问题,没啥研究。 “那我告诉你,所谓的贵族,就是一群眼里只有利益、为维护本族绝大多数人的利益、能把亲女儿说服放弃她的真爱,主动投进陌生男人怀抱的垃圾。” 岳婉晨对贵族的剖析,是相当的尖酸刻薄,也很形象。 不过,方圆对此倒是有着些许不同的看法:“正所谓家国天下,家族其实就像国家那样。如果我的祖国正被外族践踏,有人说只要我自杀,危机马上就能解除,那我就会毫不犹豫的去死,随便各种死法。这是因为我知道我身为这个国家的一份子,有资格享受她的抚育恩情,也有责任在她受难时,做出任何的牺牲。” 陈婉约呆了下,才说:“你这是愤青思想。那些自诩为贵族、实则吸血虫般的豪门,怎么能跟祖国相比?哼,你知道大唐帝国初建时,那些所谓的大家族,都在暗中做什么勾当吧?” 大唐帝国初建,李唐朝廷忍辱负重积攒反击力量时,有多少热血男儿战死边疆时,是死在汉民族巧匠制作出的武器中? 还有明帝国时期,外族战士手中的武器装备,也基本都是出自中原。 是谁,为外族入侵者提供大批的军备物资,供他们频频叩关? 就是那些大家族,唐朝的关陇贵族,明帝国时期的晋商。 在这些大家族眼里,谁来当中原的君王,死多少汉家儿郎,这些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他们能在走私过程中,能收到天大的利润。 对这些没有被记载在历史上的历史,方圆倒是在网上看过不少,所以很快就明白了陈婉约要表达的意思。 陈婉约冷笑一声:“呵呵,你刚才也说是家国天下。那你知道什么叫家国天下吗?” 方圆讪笑了下,回答:“你给解释一下?” 陈婉约好像也察觉出自己对方圆的态度有些恶劣了些,幽幽叹了口气:“唉,家国天下不是因为家排在国的面前,就证明家比国更重要,而是寓意没有国就没有家,与‘倾巢之下无完卵’一个意思。但很多所谓的世代豪门贵族,却把家看的比国还要重。” 看来,我娘舅老子家,就是这样的家庭--方圆吧嗒了下嘴,心里说。 陈婉约讲的故事,继续。 已经与军方有志青年发过永世在一起誓言的范颖颖,当然不愿意听从她老子的话,去嫁给方天明,当一个小市民。 可她老子却舌灿莲花,大道理一条条的摆出来,把她给说的头晕脑胀,更在关键时候掉了几滴英雄泪,作势要给女儿下跪,求求她牺牲所谓的爱情,为整个家族未来所着想。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范颖颖终于答应了下来,主动找到了潘龙语。 潘龙语一看这人选,马上就竖起大拇指,赞曰:顾得,顾得,外瑞顾得,还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呢,我正愁着找不到合适人选呢,你就主动送上门来了……没说的,就你了! 看在范颖颖、以及她背后老牌家族的份上,潘龙语给予了她适当的照顾:你想过哪种小日子?方天明,夏天问俩人,随你挑! 范颖颖脑子秀逗了,才会给夏天问当老婆,过个二十来年的好日子,就得常年泡在黄莲坛子里呢,想都没想就选择了方天明。 不过,范颖颖为家族作牺牲后,她在军方那个相好的有为青年却不愿意了,就来找她问个清楚。 面对情郎伤心欲绝的质问,心如刀绞的范颖颖无言以对,只说‘今生咱们无缘,但愿来世结为夫妻,再享美好生活’,天不早了,你也该回家洗洗睡了。 军方的有为青年没有回家洗洗睡,而是在大醉一场后,远去了漠北罗布泊。 砰地一声,方圆在听陈婉约讲到这儿后,心猛地跳了下。 他仿佛知道那个来自军方的有为青年是谁了。 “你没猜错,那个被你母亲甩了的男人,就是两年前就牺牲在黑暗世界中的天狼星。” 陈婉约提到天狼星后,脸上的讥讽神色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尊敬。 无论她多么仇恨,厌恶这个世界,她依旧能被那些真正的热血男儿所打动,并不出言相讽,说天狼星之所以去那地方一呆就是二十多年,都是因为情场受挫了。 并不是每一个情场受挫的人,都能有恒心、有狠心为了国家利益,在那种鬼环境下一呆就是二十多年,最终满腔热血喷洒在了他热爱的祖国大地上。 “你、妈妈的心上人,却死在我女儿的手中,这可能是冥冥之中的意思吧,真是可惜了那条好汉。” 陈婉约带头,看向了东南方向,满脸感慨的神色。 “继续讲故事吧。” 方圆语气稍冷的淡淡道:“你,我,都没资格去谈论一个英雄不愉快的过去。” “怎么,听我说这些,你不高兴了?” 陈婉约黛眉皱起,嗤笑一声。 “不说算了,我也没兴趣听了。有些热,出去遛达遛达。” 方圆抬脚下地,穿上鞋子快步走出了西厢房。 他有些不习惯陈婉约当前的态度。 他不在意她痛恨潘龙语,甚至不在意她讽刺母亲(以及她所出身的某个豪门),但他确实看不惯她,把一个真正的英雄,与这些勾心斗角的破事掺合在一起,就像他不喜欢她现在的样子。 尽管这就是事实,陈婉约再怎么改名、再怎么改变,她都是陈婉约,永远不会成为岳婉晨。 门外的雨丝小了些,就像陈婉约的话:“我的故事还没有讲完,后面的才精彩!” “想说就说,简单些。” 方圆抬头看着天,清凉的雨丝打在脸上后,让他心中的烦躁稍稍轻了一些。 “接下来的故事呢,真得很简单,主要有三、点。” 陈婉约走到房门口,左手扶着门框,望着方圆的背影,目光无比的哀伤,声音却‘活泼’的很:“第一点,方天明之所以告诉我这些,是因为范颖颖觉得愧对了我,想让我在死前,也做个明白鬼--说起来,我还得很感激她。” 轻轻吸了下鼻子,她继续说:“可你不能阻挡我去恨她,去恨潘龙语。” 方圆头也不回的问道:“你诅咒了他们两个?” “是。” 陈婉约坦然承认:“方天明刚告诉我这些时,你还没有出现,我就先诅咒潘龙语不得好死,葬身火海。” “那,你是怎么诅咒范颖颖的?” 方圆沉默片刻,才问道。 陈婉约嘴巴动了下,没说话。 看来,她很清楚方圆当前对她是什么态度了,如果她把诅咒说出来,他会马上翻脸,再也不管她了。 她不怕死,可她担心她女儿漠北北。 方圆也没逼迫她必须得说:“你要说的第二点呢?” 陈婉约笑了。 笑声,相当的淫、荡。 方圆紧紧抿了下嘴角,明白她要说的第二点是什么了:陈婉约被范颖颖抢走了方天明,为了报复她,就逼着她承认、接受与方圆的不一般关系。 试问天下,有几个当母亲的,愿意看到‘情敌’失败后,却跟自己儿子正大光明的鬼混在一起? “方圆,你现在是什么感觉?” 陈婉约笑得花枝乱颤,拿手轻拍着自己的心口问道。 “你应该庆幸,你是个可怜的女人。” 方圆慢慢松开了紧攥着的右手,总算是遏制住了心中的怒火:“最后一点呢?” “最后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 陈婉约又笑了起来,这次不淫、荡了,却是吃吃的,就像毒蛇在吐信子那样,让方圆听着相当不舒服:“范颖颖,其实姓燕,叫燕颖颖!” “嗯,这名字不错。” 方圆没琢磨出陈婉约说出范颖颖的真名后,为什么笑得这样古怪。 但陈婉约很快就再次提醒了他,几乎是一字一顿的:“燕颖颖,出身京华燕家。她,是燕家的四小姐,也是燕春来的亲堂姐!” 第1016章 :伤害过后的痛苦 咔嚓! 一道闪电惊龙般从方家小院上方的黑夜掠过,几乎要把整个世界都劈成两半的炸雷,让脚下大地都几乎在瑟瑟发抖。 正所谓天地之威,非人力所能抗衡,饶是方圆以往遇到任何事都能镇定面对,这道惊雷忽然劈下时,他脚下还是猛地一个踉跄,赶紧伸手扶住了石桌,这才没有跌倒在地上。 黄豆一般大的雨点,随即从深沉的夜空中骤然砸下,在突如其来的夜风劲吹下,竟然飘起了白色的水雾。 方圆就单手扶着石桌,好像不知道在下雨那样,站在那儿很久都没动一下,就像一尊木刻的雕塑。 陈婉约站在房门内,没有风向四处乱吹的狂风,夹杂着冰冷的雨点狠狠打在她脸上,身上,片刻间就把她打成了落汤鸡,比起站在外面的方圆,也好不了哪儿去。 在说出那个最大的秘密(只是针对方圆来说的)时,陈婉约对燕颖颖(范颖颖)的恨意,就像这这骤来的狂风暴雨那样,无法遏制的宣泄出去,让她有了种想光着身子跑到闹市广场上,纵身高歌的强烈冲动。 唯有那样,她才能享受到彻底报复燕颖颖的快、感:你毁了我这个小人物一生,我没能力敢把你怎么样,可我却能把对你的恨意,都还给你的儿子! 你抢走了我的男人,不用像我这样在这些年中遭受生不如死的磨难,那我就占有你儿子,跟他说你们极力掩饰的那些丑事! 贵族? 哈,哈哈,什么狗屁的贵族啊? 说起来,只是一群只为自己着想、毫不在意别人会不会痛苦、表面绅士淑女,实则满肚子男盗女娼的自私鬼罢了! 你以为,你能仗着你出身豪门,就能让我来替你承受本该属于你的痛苦吗? 错了,大错特错! 我无法报复你,可我却能把这一切还给你儿子! “哈,哈哈!” 当雨水顺着陈婉约的睡衣衣摆往下淌时,她再也无法压制心中的强烈快意,昂首仰天狂笑起来。 那笑声尖锐,刺耳,带着即将疯狂的歇斯底里,让她自己听了都忍不住的想伸手捂住耳朵,但抬起手来后,却一把撕开了睡衣。 咔嚓--惊雷声再次炸响的前一瞬间,雪亮的闪电刺破夜空,把被暴雨笼盖的大地照的亮如白昼,让任何肮脏龌龊的东西都无处藏身,自然也闪过陈婉约那丰满傲人的胸膛。 雨水,立即直接击打在她的胸口,让她猛地打了个寒战时,身体深处却攸地腾起浓浓的火焰,刺眼的傲人更加骄傲,挺拔,驱使她把撕开的睡衣扔到一旁,光着身子高举着双手,蛇儿般的扭着腰肢,迈开一双长腿,一步就跨出了房门,彻底投身于暴雨下。 仿佛有舞曲,从密集的雨点上方黑夜中传来,拨动了陈婉约的某根心弦,让她的狂笑声变成了轻歌,在方圆面前的雨夜中,举手投足好像精灵那般,翩翩起舞起来。 唯有遭受狂风暴雨的击打、洗涤,她才觉得能把连灵魂都已经污染了的灵魂洗刷干净,只留下说不出的轻松,欢乐。 上帝曾说,要想人灭亡,必先让其疯狂。 毫无疑问,当前的陈婉约就已经疯狂了,把从十六岁开始就接连遭遇不幸而积攒的所有怨气,在这个狂风暴雨的夜里,彻底宣泄了出来。 她狂笑,她欢快的舞蹈,就像一个失去控制的黑夜精灵,不知疲倦的跳着,偶尔摔倒时,光滑白腻的身子会扑倒在雨水中,膝盖被硬邦邦的红砖(地面)磕破。 她却感觉不到丝毫的疼痛,只想尽情的狂笑,欢快的舞蹈,用尽全身的力气,来感谢上苍终于给了她一次欢乐的机会。 不知何时,她的狂笑已经变成了痛哭,好像被兵解归天(就是拿刀子把自己脑袋砍下来)的狐媚,为她短暂的一生而深深叹息,想用珍珠般的泪水,打动无情的上苍,能否给她一次重新来过的机会? 她没有错。 错的是命运。 她从小就没什么雄才大略,只想做个相夫教子的小女人,可命运凭什么要把这些的=不公的痛苦强加给她? 十几岁就父母双亡,认识了夏天问,跟他一路北上来到了唐王,创建了神通快递集团,随后就有了个可爱的女儿--她本以为,在丈夫的呵护下,在女儿健康成长的时光里,她会做一个贤妻良母,远离北逃之前的那些可怕,从此过上幸福的生活。 只是谁能知道,就在她以为已经苦尽甘来时,厄运才刚刚开始。 陈婉约一点也不明白,她上辈子到底是犯下了什么样的罪恶,今生才会遭受如此痛苦的惩罚,还偏偏没有任何的反抗余里,只能悲哀的逆来顺受。 她不甘心,更不服气,总想找个机会问问苍天:我,到底怎么得罪你了? 今晚,她找到了这个机会,用残酷的现实,把那个已经真心对她的男人,给割的遍体鳞伤时,她才觉得苍天对她还是不错的。 最起码,给了她报复夺走她幸福的某个女人。 “我诅咒,潘龙语会葬身火海!我诅咒,燕颖颖会、会--” 一会儿哭,一会儿笑的陈婉约,再次摔倒在地上时,双膝跪地高举起双手,昂着下巴对苍天呐喊,诅咒她所有想诅咒的人时,声音却像被刀子给当中割断那样,再也说不出来。 雨,刚才还那么大的雨,这会儿竟然奇迹般的停止了,大块大块的乌云被风吹裂,撕破,银白色的月亮露出了脸,洒下霜雪般干净的水光,照在石桌上,地上,整个院子里。 却没有照在方圆身上。 因为他已经不在了。 就在陈婉约像个狐媚那样,在狂风暴雨中翩翩起舞时,他走出了家门,把她独自留在她所营造出的疯狂世界中。 太多时候,男人就是撑着天的那根柱子。 当男人不在时,天就会塌下来,那些他在时不敢露面的鬼鬼祟祟就会从各个角落中,狞笑着缓缓走出来,鲜红的舌头伸出嘴巴,舌尖上还有鲜血的血滴落。 陈婉约的天,一下子塌了。 她已经经历过太多次被人抛弃的惶恐,十数岁时父母的意外死亡、女儿出生后夏天问的改变,以及夏小韵长大后,夏天问的携款潜逃。 她不想再经历被谁抛弃--方圆,却在她最渴望有人陪伴生命中最后几个小时时,就这样悄无声息的走了。 所有报复的快、感,被相当熟悉的惶恐狠狠驱走,让她全身筛糠般的发抖,双手抱在胸前,冲敞开着的大门尖声嘶叫:“方圆,方圆,你去哪儿了,你、你回来,回来!” 方圆没有回来,只有她喊出的声音,在整个院子里来回的晃荡,就像个哭泣的妖灵,让她的恐惧升级,爬起来跌跌撞撞的跑向大门外。 皎洁的月光下,森林在随着越来越小的夜风慢慢摇摆,有虫儿开始鸣叫,河水发出轻轻的哗啦声……这,才是这个世界该有的纯洁。 只是忽然出现个光着身子的女人,又算怎么回事? 她的皮肤是那样的细腻,凝脂白玉般在月光下泛着白瓷的诱人光泽,每跑一步,傲人的双山就会上下跳跃,与她飞舞的黑色长发相互辉映,形成了绝美的一幕。 一颗尖锐的小石子,刺破了她的足心,有鲜血淌出。 她却毫无感觉,只是在跑出小胡同后,左右看了一眼就沿着河堤向西跑去。 那个方向的某个河段,是这些天她与方圆经常坐的地方。 她希望,等她跑过去后,能一眼看到那个男人熟悉的背影。 不算雄厚宽敞的背影,却能足够为她撑起塌下来的天,能让她像受伤的白狐那样,扑进他怀里,紧紧抱住他,连声说她错了,她该死,千万不要丢下她不管。 没有人。 月亮洒下的皎洁月光,水银般倾泻在地上,能让她看出老远。 她曾经跟方圆最喜欢坐的那块石头上,没有人,周围也没有。 刚才的那场狂风暴雨,已经把他们过去数天内留下的任何痕迹,都冲刷的干干净净,那个男人就像从没出现过她眼前那样,被她以为最幸福的一周,只是她梦醒来时的甜蜜回忆罢了。 “方--圆,你在哪儿?” 陈婉约低低哀鸣着,缓缓瘫倒在了他们曾经相依相偎时坐过的石头上。 看到方圆被惊雷给吓得差点摔倒在地上时,就骤然腾起的强烈快意,这会儿已经全然消失了,只剩下无比的后悔。 她不该把那个残酷的真相,告诉那个小男人的。 小男人虽说是她最大的仇人之一的儿子,但对她来说却是相当不错的。 尤其是这几天内,他更是让她恍惚回到了刚认识夏天问的那几年,满足,甜蜜,全身心的放松,哪怕是睡着时,嘴角也会挽起笑的弧度。 有错的,只是方圆那个出生豪门、自以为是的贵族母亲,却不是他本人。 方圆小时候的某些遭遇,也与陈婉约有着惊人的相似,都是在十几岁就被父母撇下,孤身在尘世间的海浪中沉浮。 只是他比她坚强了太多,从没有去依仗过谁。 一般来说,坚强的人,运气都比较好一些。 所以方圆才会在今天变得如此强大。 他们有着同病相怜的少年时代,有着历尽千辛万苦才会辛苦织就的感情,此时本该依偎在一起,畅想未来的风雨时,她却鬼使神差般的,说出了那个大秘密,赶走那个男人的同时,也葬送了她最后的幸福。 陈婉约无比的后悔,后悔自己变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表杂:唯有不要脸的表杂,才会做出这种把男人真情狠狠践踏的蠢事。 “表杂,你真该死呢!” 陈婉约不知道呆愣多久,忽然抬手对自己狠狠抽了一记耳光。 耳光声无比的响亮,顺着空旷的河面传出老远,一声接着一声的。 只是方圆却听不到。 他就坐在青石板小桥的桥翅子左侧阴影中,单手抱住屈起的左膝,呆望着远去的河水,神色木然。 第1017章 :我不是被谁控制的棋子 当前,方圆的脑子一点也不乱。 相反还很平静。 任何东西太过平静了,就会变成静止的呆板,思维也是如此,凝固了的河水那样,风吹过时不会起丝毫的波澜。 他整个人都明明已经呆板了,思维也停止的运转,但陈婉约那些话,为什么还放录音一般,在他耳边不断的会想,赶都赶不走呢? 原来他当前的呆板,只是拒绝那些骇人消息的防火墙,无论表面上有多么的平静,实则内心深处却暗流般的汹涌。 陈婉约,他母亲原来只是潘龙语选中的两枚棋子。 她们俩人的存在,仅仅是给两位男主角(方天明,夏天问)生儿育女,至于她们随后会遭遇哪些不公正的命运,潘龙语(也许还有别人)并没有给她们设定,任由她们自生自灭。 严格的说起来,无论是方天明,还是夏天问,都不是绝对主角,他们只能算是开启某人时代的先遣者,潘龙语那盘无法琢磨的乱局中,方圆才是唯一的重点。 任何的故事里,都只能有一个主角,所有人做的任何事,都只能围绕这个主角来进行,编织,延续,提供主角成长的挫折,最终变为最强大。 方圆很幸运,成了这个无比荒唐故事中的绝对主角--既然是绝对主角,无论做什么都无所谓了,反正不管是做错,还是做对,那些人都只能围绕着他转。 陈婉约诅咒毁掉她一生的始作俑者潘龙语,在方圆看来这是应该的:任何人,都没权利把悲惨的命运,强加在一个女人身上,哪怕是以上苍的名誉。 陈婉约诅咒燕颖颖,说她所在的豪门贵胄,只是一群表面光鲜实则内里肮脏无比的垃圾,方圆也不会反对,最多也就是在听别人骂他老娘时,心里会感觉不舒服罢了。 如果陈婉约只是说出这些,方圆在生会儿闷气,淋着雨对着森林大吼几嗓子后,很快就会没事的,还是会履行他要保护女人的诺言,睁大眼睛瞅瞅,到底是什么样的危险,能在他眼皮子低下,夺走女人的性命。 但陈婉约万万不该说出,燕颖颖是燕春来的亲堂姐。 尽管,这是无法改变的现实,方圆早晚都会知道,被他在床上给教训的好像荡、妇那样的叶明媚,原来是他的舅妈,他们俩人曾经当着燕春来的面,做那种--可是,她非得现在说出来吗? 为什么,就不给方圆一些消化这些真相的缓冲时间呢? 陈婉约做的最最错误的一点,就是不该在说出这些话时,语气里带有太明显的报复、幸灾乐祸意思。 这能让方圆清晰感受到,她忍这个秘密忍得有多辛苦,其实早就想告诉他‘喂,你跟你舅妈乱了啊,这下可把燕家的脸给丢大了’,来享受、欣赏方圆震惊到发呆的可怜样,来安抚她那颗受伤太严重的心了。 好吧,既然燕颖颖当初夺走了陈婉约的幸福,谁也没权利来阻止她的疯狂报复,就连方圆也得为他过去的某些荒唐行为,付出无法估计的代价(不仅仅只有‘父债子还’这一说,当儿子的同样有义务为母亲欠下的债买单),那么就这样吧。 方圆没有任何理由,在犯下致命性的大错时,羞恼成怒的杀陈婉约灭口。 她已经够可怜了。 只要是个真正的男人,就不会再去欺负这么可怜的女人,所以方圆只能选择避开她。 夜空中最后一丝云彩,也被暖暖的南风吹走,月亮好像半截盘子那样飘在天上时,方圆的衣服干了。 进了水的脑子,也干了。 幸好烟盒外面有锡纸,烟卷没有遇水,点燃后依旧能吸到纯正的烟草味。 袅袅腾起的青烟,把方圆的脸笼罩了起来,看上去有些模糊,眼睛却很亮。 人的眼睛亮晶晶时,就证明他当前的心情还不错。 方圆的心情就是不错,大半夜的时间里,他已经想开了:母亲出身京华燕家,叶明媚其实是他的舅妈,俩人发生那种关系就是违反了人伦,注定会被所有正派人士所不齿--但那又怎么样? 陈婉约是潘龙语乱局中一枚用过后就不再关注的弃子,那么以前的方圆,同样是无法左右自己命运的棋子,这也表示他过去所做的任何事,都是按照棋手的意愿来做的,跟他自己没有太大的关系。 陈婉约以为,她在说出那个真相后,会让蓦然明白自己已经违反人伦的方圆痛苦,间接来报复把她推进火坑的燕颖颖,那又怎么样? 满足她也就是了,这本来就是棋子所担负的使命。 仅仅是棋子才不反对的使命! 方圆,不是谁的棋子! 最起码,从现在开始,他已经不是了。 他就是方圆,没有亲爹方天明没有亲妈燕颖颖、一个无父无母、天地不收的独行者。 他,来自那个未知的平行世界,有着跟这个世界上的方圆同样的相貌、脾性,思想,可却又是一个单独的存在。 漠北北没有说错,原来的我,早在两年前的北朝地下古城内,就已经完成了我存在的使命。 现在的我,只是个从那个未知世界来的、借助原来的我的躯壳,却不曾跟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人,有着任何的关系! 死而复生后很久都没有生命迹象,变得刀枪不入这些,都足够证明现在的我,不是原先的我。 既然现在的我,不再是原来的我,那么我又何必为原来的我欠下的债买单? 燕颖颖--呵呵,那个娇俏的小道姑,只是原来的我的母亲,就像叶明媚只是他的舅妈,却跟我没有任何的关系。 “我来到这个世界上,只是延续了他的生命,活的精彩些罢了。” 方圆喃喃的说着,再去拿烟时,才发现烟盒已经空了。 脚下,一地的烟头。 不知道什么时候,红彤彤的太阳已经从东方升起,金红色的阳光洒在他身上,觉得暖烘烘的很是舒服。 枯坐在这儿七八个小时的方圆,当前没有感受到丝毫的疲倦,只有说不出的轻松,还有连他自己都无法控制的某种反抗邪意。 没有谁喜欢当棋子,像苦比的陈婉约那样,被人操纵一辈子的。 那些人,已经操纵了原来的方圆二十五年,为此他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也足够对得起他所热爱的祖国,所有体贴过他的人。 现在那些人还想再操纵他--呵呵,在电影《卡门的世界》中的男主,只是个没多大本事的小人物,最终都能成功挣开那些人为他编织的世界,寻找他自己的生命空间,那么现在比他强大无数倍的方圆,实在没理由,继续被人操纵,好像前面吊着胡萝卜拉车的驴子那样,按照别人的意思前行。 “谁还想操纵我,谁就会死。” 方圆喃喃的说着,反手撑住桥墩缓缓站了起来。 枯坐七八个小时后,双腿的血脉流通有些闭塞,出现了些许的麻木,他用力跺了几下脚,展开双臂连续做了个几个扩胸运动,深呼吸后长长吐出了一口浊气,转身走向了青石板小桥。 他决定去找陈婉约,看看谁能当着他的面,夺走她的性命。 再次想到陈婉约时,方圆已经对她没有丁点抱怨了,只想好好的保护她,把她当做自己的女人,正大光明的带在身边,谁敢站出来瞎子几把歪歪--真以为,方圆手中刀不锋利么? 他不但会把陈婉约光明正大的带在身边,还有叶明媚。 如果谁,哪怕是原来方圆的母亲燕颖颖来阻止,现在的方圆不会杀她,只会把她当做娇俏的燕四小道姑,搂在怀里狠狠亲上一番再说。 “我就这样,谁敢管?” 方圆并不知道,他在想到这些时,他眼里、脸上,甚至全身,都散发出了蓬勃妖魅的邪意,只想去做他原先从来都不敢做、不敢想的那些事,来证明他就是他,不是被谁控制的棋子。 想着想着,他昂首仰天狂笑起来。 只是却没有发出一点点的笑声。 人们总是说,无声的哭泣才是最伤悲的,那么无声的狂笑呢,岂不是最开心的? 不知道笑了多久,方圆觉得嗓子都要被撕裂后,才慢慢闭上嘴,缓缓转身看向了东方的太阳。 阳光,不再是红彤彤的颜色了,随着高度的攀升,变成了耀眼的白色,让这片土地上的任何东西,都能被看的一清二楚。 包括漠北北的眉梢,几根随风飘舞的发丝。 漠北北看着漠北北,慢慢咽下了嘴里带血的野兔肉,鲜红的鲜血,顺着她肥肥、异常白嫩的嘴角淌下,显得更加刺眼。 七天。 从漠北北踏上这片废墟到现在,她已经在这儿呆了整整七天。 七天内,有三十一只野兔、十七只野鸡、九只刺猬外加四条胳膊粗细的毒蛇,还有数不清的野果,都被她吞进了肚子里。 如果换做是别人,别说是在七天内了,就算是在十七天内也吃不完的。 不过对于体重已经超过三百斤的漠北北来说,才勉强吃了个六分饱,更多时候得多喝溪水来充饥,才能让她这具超级吨位身体,随时都能保持最佳的战斗状态。 卡门小镇占地面积足有五百亩,废墟中长满了‘健康’的荒草、野树,才能有如此多的野物存在。 按说,依着漠北北的身手,要想捕杀足够吃的野物,应该很轻松才对。 不过事实情况却不是这样:当她第一天轻松捕杀几只野兔后,其它野物就察觉出了灭顶危机,迅速藏匿了起来。 它们没有离开废墟,因为它们就像漠北北一样,在走进废墟时很轻松的,可要想离开--无论费多大的力气,都转不出去,在危险来临时,只能躲在废墟下。 整片废墟,已经被高手布成了迷宫(就是一个迷踪阵),兔子走不出去,漠北北也同样走不出去。 迷宫不仅仅只是地表,废墟下面,同样是四通八达好像每一条都深达地域的暗道,漠北北在下面走了几近一整天后,才侥幸重新回到了地面上。 第1018章 :再见,小北姐 废墟下的这些暗道,到底存在多少年了? 在考古方面,漠北北的眼光很一般,只能从暗道两侧的花岗岩墙壁上那些笔画简单的壁画上,感受到扑面而来的历史沉重感。 这些四通八达极像蜘蛛网般的暗道,哪儿才是尽头? 尽头,会不会是一座燃着长明火把、供奉着几尊神像却阴气森森的神殿? 漠北北只是对此多少有些好奇心罢了,却没有达到放下正事去探险的想法:相比起那个忽然出现的漠北北,废墟下的神秘暗道就变得不足轻重了。 七天前,东方的太阳刚升起不久,漠北北就看到了原先的漠北北。 对于爱美的漂亮女孩儿来说,每天要无数次的照镜子、欣赏自己窈窕的身材、寻找任何能影响自己形象的缺点(粉刺之类的),可是再也正常不过的事了。 照镜子的次数多了,那么自己的模样,就成了自己最熟悉的样子,并深深烙在心底最深处,头发白了,牙齿掉光后,也能牢记当年青春飞扬的岁月。 所以被迅速‘吹胖’的漠北北,每次厌恶自己当前样子时,都会想到曾经的自己,才能找到继续存在于天地间的勇气。 毁掉女人的美丽,是比直接杀了她还要残忍的事。 这句话说的相当正确,漠北北就深有感触,好多次午夜梦回时,她的脸颊都会被泪水打湿,无比怀念以前的自己。 如果能重新变回以前的自己,哪怕只是活一天、不,是活一个小时,漠北北也会毫不犹豫的答应下来。 不过当她亲眼看到自己以前的样子后,漠北北在惊恐之余,却没有想到去死,而是想让那个漠北北去死。 尘世间,只能有一个漠北北。 不管她当前变得多么丑陋,让人厌恶,她也绝不会有另外的生命,变成她以前的样子,出现在她面前,就像站在一头肥猪前的仙子那样,白裙飘飘的,用轻蔑厌恶的目光,看着她。 这个跟以前的漠北北完全相似的漠北北,只能是九幽夫人搞出来的鬼,目的就是通过打击她的信心,让她彻底地疯狂。 漠北北脱困后没有去唐王掀起腥风血雨、反而跑来了俄罗斯闹事的行为,与九幽夫人为她策划好的行动路线完全不符,这让夫人很是不爽。 更何况,漠北北对付方圆的手法,也大大出乎了她的意料。 这对习惯掌握、操纵别人命运的九幽夫人来说,是无法接受的,她从来都信奉‘别人不听招呼就得去死’的原则,哪怕这个人是她真爱的龙头,也没有逃过悲惨死去的命运,更何况是跟她没有丝毫牵扯的漠北北? 所以,当漠北北尾随方圆来到卡门地区、突施杀手干掉白婆婆后,她就死定了。 这次,九幽夫人不会在给她留下丁点的情分,会让她在无比痛苦中发疯死去。 到底是大人物,在决定干掉一个人时,都不想让她死的太轻而易举了,得死后五百年,还能牢记绝不能背叛的可怕滋味。 于是,走进废墟中的漠北北,看到了以前的她。 毫无疑问,漠北北会让以前的她彻底消失,用最快的速度,最凶残的方式。 漠北北是这样想得,也是这样做的,七天前的那个早上--她在看到以前的自己后几秒钟,就像一只展翅俯冲下来的老鹰那样,恶狠狠的扑了过去。 就算那个漠北北,就是她本人以前的自己,她也有极大的信心,在最短时间内干掉她。 很明显,那个漠北北的忽然出现,可不是为了送死的,在她老鹰般从废墟高处俯冲飞扑而来的同时,就已经转身迅速逃到了别的废墟后面,转瞬不见了。 在那片还有墙角的废墟下面,也有一个能供人出入的洞,阴风阵阵的向外吹。 那个漠北北,就躲进了这个洞里去了。 漠北北没有片刻的犹豫,就像跳水运动员那样,双手何时高举过头顶,以一个标准的扎猛子动作,扎进了黑洞中。 然后,就是长达一整天的,没头苍蝇般的乱转,别说是寻找那个漠北北了,要不是发现一只惊慌逃窜的老鼠,她连出来的路都找不到。 人家就是想把她活生生困死在暗道迷宫中,等她被饿得连手指都无法动一下时,才会让她痛苦的死去。 幸好那只被她惊吓到的老鼠出现,才救了她。 所以这些天内,漠北北吃兔子,吃刺猬吃毒蛇,就是不吃老鼠,也算是报答它的‘救命之恩’了。 逃出生天后,漠北北冷静了很多,立即意识到这是九幽夫人的诡计,要把她吸引到暗道内,活生生的把她困死。 这也间接证明了一件事:九幽夫人现在对漠北北是相当忌惮的,尤其是她得到白婆婆的死神镰刀后,无论谁跟她对阵,结果都只能是一个死。 想杀一个人,并不是非得面对面的拼死搏杀,自古以来死在阴谋下的人,就远比被直接干掉的人,多不知多少倍。 以前的漠北北、废墟下的暗道,就是九幽夫人用来干掉她的两大道具。 不过她还真没想到,已经上当受骗闯进迷宫的漠北北,会靠着一只老鼠,误打误撞的又走了出来,这让她很愤怒,也有些无奈,只能再次派出以前的漠北北,去‘勾引’漠北北。 漠北北从来都不是那种吃一堑不长一智的主,在地下暗道转悠一整天的代价,让她想到了白婆婆说的那句三思而后行的话。 所以,当漠北北再次出现在她面前时,她依旧会用最快的速度扑过去,但在对方再次消失后,她却不会追下去了。 如是者再三,漠北北逐渐厌倦了这种游戏,第四次看到以前的她后,她选择了无视,冷笑一声后,就向来路返回。 “你,走不出去的。” 漠北北最熟悉的自己声音,从背后传来。 她理都没有理,继续向前。 那个漠北北,就不远不近的吊在她身后,说:“你听说过三国时期的诸葛武侯九宫八卦迷踪阵吗。这儿的地上、下面的暗道,都是按照那个迷踪阵布置的,从你踏上这片土地后,它就已经启动了。除了启动它的主人,也就是我之外,任何人只能走进来,却走不出去的。” 漠北北很想把她那张嘴撕碎--却不得不承认,她说的很有道理。 到现在为止,她已经在迷踪阵内走了整整七天,无论向哪个方向走,站着走还是爬着走,再不济像猴子那样在树枝上跳跃着走,最后她只能在森林中再次回到这片废墟间。 所谓的九宫八卦迷踪阵,不但是整片废墟,更包括了废墟周围的森林。 “今天是第八天了,这是你三十九次,重新回到废墟中来了。” 那个漠北北坐在废墟上,双脚来回的荡悠着,早上的阳光照在她身上,使她看上去是那样的无邪美丽,脆生生的声音,听起来是那样的悦耳。 漠北北定定的望着她,藏在背后的右手已经攥紧了死神镰刀。 “不用费心再趁我说话时,企图以甩出死神镰刀的杀手来给我一击必杀了。” 那个漠北北微微低头,看着来回游荡的双脚,轻笑着说:“相同却没有半点效果的动作,你已经做过十三次了。现在,我已经怀疑你的智商,并没有夫人所说的那样高了。” 藏在漠北北背后的右手,慢慢地松开了。 那个漠北北说的没错,在这七天七夜中,漠北北已经十数次利用死神镰刀对她展开偷袭了,但却没有起到任何效果。 那个漠北北无论出现在哪儿,哪儿就会出现个通往地下暗道的入口,飞掷过去的死神镰刀速度再快,也快不过她逃走的速度。 “你,到底是谁?” 漠北北彻底放弃了用死神镰刀偷袭对方的想法,把生吃了大半截的野兔,随手抛在了地上,又把镰刀扎在了树上,坐在了树下一块乱石上。 “我是漠北北。” 那个漠北北抬手撩了下被风吹打在脸颊上的发丝,看着被漠北北扔在草地上的野兔,笑道:“劝你一句,珍惜食物。因为从现在开始,你不会再吃到一点东西。我对你能挨饿多少天才能饿死这件事,真得很好奇。” 漠北北嘴角猛地抽了下,缓缓问道:“什么意思?你是说,你会把这片废墟上的野物,全部毒死,或者赶走?” “差不多就是这意思了,不过不是我下毒,是大自然的杰作,昨晚下了一场大雨不是?” 那个漠北北微微一笑,解释道:“那场大雨下来后,会促使毒域内的毒气像四方蔓延,就像山谷里的桃花瘴那样,能毒死废墟五百米以内的所有生物,迫使它们及时逃窜。每年的雨季来临时,都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直等到冬季来临--你,能熬到冬季吗?” “不能。” 漠北北弯腰伸手,把那半只兔子捡了回来,挂在了腰间。 那个漠北北悠悠的继续说:“这些野物,可都是躲藏在暗道中,被我轰出来的。原本那些‘居民’,早在雨季来临之前,就已经走了。,仅存的这些,在昨晚那场大雨来临后,也会踏上搬迁之路。难道你今天没发现,这儿的野物少了很多?” 漠北北的心,往下沉了下。 其实,她何尝没有发现,今早她在捕杀这只野兔时,可是找了很久才找到的? 很可能,这是最后一只野兔,也是她最后的食物。 “你放心,我肯定能找到出路的。” 漠北北伸出舌尖,在嘴角舔了舔,狞笑道:“而且,我也不一定非得吃野兔。你--人的肉质虽然酸了些,也不是不能吃得。” “呵呵,你如果能抓住我,就早杀掉我了,干嘛还要坐在这儿说这些废话?而且,我也要走了。离家太久了,有些想家了。再见--小北姐,祝你好运。” 那个漠北北说着从废墟上站起来,对漠北北嫣然笑着摆了摆手。 “等等!” 漠北北脸色一变,噌地站起来嘎声问道:“你叫我什么?” 第1019章 :我会替你去爱方圆 “我刚才叫你小北姐啊。” 那个漠北北依旧嫣然笑着,模样清纯无邪的一塌糊涂。 “你以前,就认识我!” 漠北北用力攥了下双拳,接着又松开了。 “你比我先来这个世界上,我叫你一声小北姐也很正常的。” 那个漠北北没有回答漠北北的问题,笑吟吟的岔到了别处。 “我比你先来到这个世界上?” 漠北北向前走了两步,死死盯着那个漠北北,沉声说:“是年龄,还是涉足这个世界的先后?” 那个漠北北微微歪着下巴,居高临下的看着漠北北,悠悠的说:“无论是年龄,还是涉世的先后顺序,才让我称呼你为小北姐,这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你很快就会彻底消失了,我将会代替你,走完你的下半生。” “呵呵,你以为,真能饿死我?” 漠北北冷笑,抬手指着废墟周围的树林,说:“我以前在黑暗世界内时,什么样的苦没受过,什么样的食材没吃过?你有本事,就让这片森林全部死亡,只剩下石头、泥土,那样我或许真能饿死,撑不到毒域瘴气的消失。” “更正一下,小北姐。” 那个漠北北笑容收敛,淡淡的说:“我刚才说你会饿死,不是让你就这样好端端的饿死,是那种无法行走,只能像一滩烂泥那样瘫坐在某处,哪怕美食就在前面两米处,你也吃不到的饿死。” 漠北北笑了,却没说话。 她懒得跟这冒牌货说什么,谁不知道她漠北北刀枪不入,除了死神镰刀外,哪怕是比穿甲弹还要锋利的百炼昆仑陌刀,以昆仑那惊鸿一刀的功力,才在她脖子上划出一道淡淡的血痕吗? 她不怕任何的外来打击,也不是那种坐等外来打击却没任何反应的木头人,更拥有百毒不侵的特殊体质,就算穿越毒域时,也只是有些胸闷气短罢了,所以雨后的瘴气再厉害,也不可能让她像常人那样,中毒后失去战斗力的。 那么,这个漠北北,又是凭什么会说这些话呢? 本来想要告辞的那个漠北北,有些不舒服看到她当前的轻蔑样子,就觉得有必要用一些真相,来打击一下漠北北了,轻声说:“小北姐,你在这儿已经足足熬过七天了,你以为,我们费这么大力气把你引来这儿,就只想仗着迷宫困死你吗?” 不等漠北北回答,她慢悠悠的摇了摇头:“不是这样的。让你在这儿熬足七天,就是要利用卡门这边特殊的毒域瘴气,这些被你视为食材的野味,来慢慢收回夫人传授给你的那些功夫。” 咚的一声,漠北北的心脏大跳了下,声音有些发苦的问道:“收回哪些功夫?又是以什么样的手段?” “你最可怕之处,不是你杀人不眨眼的狠心,也不是你比闪电还要快的动作,而是你的骨骼密度、皮肤的坚韧性,都远超大象,所以才能让你变得刀枪不入。” 那个漠北北淡淡的说:“不过,夫人当初能给你这种功夫,自然就会有办法再收回去--小北姐,你觉得,你一旦没有了刀枪不入的本事,你会挡得住子弹的扫射?” 昨晚一场暴雨过后,太阳出来后一蒸,森林中的空气湿度相当大了,尤其是对漠北北这种胖人来说,哪怕是坐在树林中静止不动,汗水也会向外冒。 人的呼吸,可不仅仅靠口鼻的,还有十万八千个汗毛孔,而人出汗时,就是人的身体在呼吸。 呼吸,之所以叫呼吸,就是一呼后,就得吸一口,那么空气中所罕有的某些有毒气体,就会吸进身体了。 依着漠北北百毒不侵的特殊体质,本来是不惧怕这些毒气的。 可当她这七天内所吃的大量野味,也带有了某种特殊的毒性--而这些毒性,恰好可以分解她特殊的骨骼密度,稀释她皮肤的坚韧力度呢? 那个漠北北说的没错:当初九幽夫人既然能用残酷恶心的办法,把漠北北锻炼成刀枪不入的特殊体质,那么就有办法收回这些。 唯一不同的是,当初夫人在锻炼魔头时,用了足足二十年,现在要让她变回常人,却只需要区区七天。 七天的时间,漠北北吃了太多野味,她吃得越多,中毒就越深,再加上昨晚又下了场大雨,增重了空气中的毒气成分,在没有相抗衡的解药下,她的特殊体质,只能像雪狮子遇到火那样,迅速化为一滩水渍。 漠北北额头上的汗水,越来越多,瞳孔不住的收、缩,身上的肥肉,也风吹河面那样,荡起了层层的涟漪。 “小北姐,你现在还是能杀人,只是不再刀枪不入罢了。” 那个漠北北又笑了。 不知道为什么,明明她的模样清纯无暇,笑起来时该让人想到雪莲花才对,怎么就会给人一种阴森、嫉妒还有幸灾乐祸的诡异感觉呢? “我、我不信!” 漠北北艰难的咽了口吐沫,嘎声说道。 那个漠北北抬手,一道寒光在阳光下团团转着,飞向了漠北北。 这是一把普通的军刀(相比起死神镰刀、昆仑陌刀来说是很普通,可也是现代冶炼工艺中的极品了),漠北北在抬手接住后,仅仅凭借手感就能判断得出。 那个漠北北,为什么要给她扔过来一把军刀? 漠北北明白了,她倒转军刀放在了自己左臂上。 好像肥油堆砌起来的胳膊,让她每看一眼都会恶心,恨不得用刀子把这些肥油给割下来,拿起炖了吃掉。 刀尖放在肥油般的皮肤上,久久的都没动一下,那个漠北北有些不耐烦:“小北姐,能不能赶紧点?别耽误我返回的航班。” 漠北北抬头,看着她缓缓问道:“你,要回唐王?” 那个漠北北点头:“是啊。” “以你现在的样子?” “这本来就是我的样子。” “你要去夏小韵身边?” “就像你以前要做的那样,希望我能完成你没完成的任务,不要让夫人失望。” “你,这时候去夏小韵身边,不怕方圆?” “你以前,不也是跟他在一起,安然渡过那么久了?” 那个漠北北淡淡的说:“我知道,你已经看出你死定了,以后我将代替你,出现在夏小韵、方圆他们的面前。他们,也该知道我的不良居心,但在没有绝对把握之前,是不敢跟我翻脸的。” 漠北北笑了:“呵呵,你如果这样去想方圆的话,那么你就死定了。” 那个漠北北却摇了摇头,接着转身看向森林的北边,脸上露出相当古怪的温馨、向往神色,轻声说:“方圆不会杀我,因为他与我是一路人,都想颠覆这个不公平的世界。” “方圆,就在那边!” 漠北北下意识的也看向那边时,猛地醒悟了过来。 那个漠北北笑吟吟的点了点头:“是,距离废墟只有五百多米。那边,是跟这边两个不同的世界,你永远想不到那个世界是什么样子,因为你死,都走不出这五百米的。” 狠狠咬了下嘴唇,漠北北的声音开始沙哑:“你、你们,对他做了什么?” “没做什么呀,就是让他相信你以前说过的那些话。” “我以前说过的哪些话?” “他,不属于这个世界。” 那个漠北北依旧甜甜的笑着,语气却相当的阴森:“是你,在他心里种下他是来自另外一个世界的种子,现在终于发芽了,相信了--” “你们,对他用了什么阴谋诡计!?” 漠北北嘶吼一声,打断了那个漠北北的话。 那个漠北北有些惊讶,死死盯着她看了片刻,才轻声问:“你,真爱上了他?才这样关心他。” “我、我爱上了他?” 漠北北眉梢剧烈跳动了几下,接着摇头:“不,不,鬼、鬼才会爱上他。” “你现在的样子,连鬼都不如的。” 那个漠北北得意的笑了下,说:“不过,我可以代替你去爱他。嗯,他既然能让小北姐你如此关注,那么他肯定是个特别优秀的男人。希望,我能打动他,成为他的、的女人。到时候,我会给你烧纸,告诉你这个好消息的。” 漠北北嘴唇动了好几下,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现在她终于发现,从她被龙太太掳走那天开始,她的心理变化、接下来要做什么,都在人家的掌握中,尽管她复出后没有去唐王,而是来到了俄罗斯,给夫人的计划造成了一定的麻烦。 可夫人很快就将计就计,取得了让她也不敢置信的绝佳效果。 漠北北不知道,九幽夫人是用什么样的办法,才让方圆坚信他是来自另外一个世界的,只知道自己在其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现在,她已经帮夫人完成了计划,夫人也找到了她的绝佳替身,那么这场游戏就再也不需要她做任何事了。 她当前要做的,就是静静的等死。 想通这一切后,漠北北觉得自己呼吸相当困难,本能的张嘴深呼吸了下后,却品尝到了咸滋滋的鲜血味道。 不是野兔的鲜血,是她自己的嘴唇,在她用力咬着时咬破了。 她,咬破了自己的嘴唇。 当啷一声,漠北北手中的短刀、死神镰刀都掉落在了石头上,发出清脆的声响。 她吃了足足二十年非人苦头才锻炼出来的‘不坏之身’,已经消失了。 一颗子弹,只要打中她心脏,她就会死。 而且她的视线,也逐渐模糊了起来,很疼,很涩,这是眼睛迅速蜕化时才有的现象。 噗通一声,漠北北重重的跪倒在了地上,嘴巴大张着,艰难的呼吸着,就像一条离了水的鱼。 “小北姐,再见,我会替你好好活下去的,因为我们本来就是一个人,你不死,我无法出现在方圆身边,替你爱他。” 那个漠北北的声音,就像游魂那样在漠北北耳边回荡:“我知道,你现在怕的要命,需要杀人来找回你的信心--你站起来,向北走,就会看到个女人。她等你杀她,已经等很久了。” 第1020章 :你会是个好孩子的 七月十一号,陈婉约的生日。 从昨晚暴风雨结束皓月当空后,她就走出了方家,来到了她跟方圆这些天常来的地方,就这样盯着河面发呆,一直到天亮,太阳出来。 这个季节的卡门地区,恰是一年中气温最高的时候,太阳刚一露头,大量的水分就被蒸发,空气的湿度让人觉得发闷,就连河里面的鱼儿也忍受不了,不时的张大嘴巴的钻出水面,发现岸边有个女人后,慌忙再次潜了下去。 不知道何时,河面上浮起了一层飘渺的水雾,隐隐还带有淡黑色,就像一条看不清的长龙,随着西南风从上游缓缓游来。 陈婉约要是抬起头,不但能会看到水面上飘有这种淡黑色的雾起,河对面的森林中,也出现了这些东西,只需稍稍用心吸一口气,就会出现轻微的恶心,晕眩症状。 她背后河堤上的老城区东南一角,倒是没有这种东西,依旧能看到湛蓝的天空。 后悔、自责、伤心的女人,这时候应该走上河堤,走回她那个家的西厢房内,静静的坐在炕沿上等待某个男人回来后,再语气真诚的请他原谅,她不是诚心要打击他,这是因为这些年所受的伤害太多,想出口气而已。 她还是爱他的,不在乎他是谁的儿子,比她又小多少岁,只要他能原谅她,她会始终做一个婉约如水的好女子。 只是她没有这样做,她很清楚在她狂歌曼舞时,就已经彻底伤害了那个男人。 就算他能理解她的苦衷,能原谅她的疯狂的愚蠢,陈婉约也不想再回去了。 她不想再做个可怜的女人。 她只想在方天明说她会死的今天,穿过对面森林,去废墟中去看看她的女儿。 岳婉晨见过漠北北,不过也仅仅是见过而已,从没有想过神通快递一个长相清纯的小领导,会是她的女儿--有哪个心事重重的女人,会在见过某女孩后,会特意把她牢牢记在心里? 你不能去那边,森林中有能让你致命的毒气。 陈婉约慢慢抬头看向对岸森林时,想到了方天明曾经对她说起过的这句话。 她忽然醒悟了:方天明说她会在生日这天会死,很可能不是算出来的,而是--猜出来的。 方天明猜出陈婉约会在‘死亡’来临时,把那些事情都告诉方圆,从而引发方圆的反感抛弃她,让她对这个世界彻底的绝望,再也没有了活下去的生机,然后明知故犯的走进河对面森林中,送死。 陈婉约笑了,她已经可怜到了这种地步,连她的死,都是那些人早就精心给她定制好的,利用了她无法遏制的报复心。 如果她不存在报复心,只想彻底遗忘她是陈婉约,而是像岳婉晨那样安静的呆在方圆身边,她就不会死,会当一个安静的女子,被方圆安排在某个远离闹市区、山清水秀的僻静地方,安心享受她的余生。 很可惜,本该安静活下去,说不定还能生个孩子、开启她新的人生的陈婉约,到底没有放下报复的仇恨,走上了别人早就为她规划好的绝路。 “陈婉约,其实这就是你的命,从你刚来到这个尘世间时,就已经注定了。” 陈婉约脸上带着平静的笑容,低头看向了水面。 缓缓向东流去的水面,就像一面镜子那样,倒映出一个貌美如花的女人,没穿衣服,肌肤雪白细腻,生机就像那两座山,骄傲的蓬勃着,为这片充满诡异气氛的区域,平添了动人的颜色。 只是美丽迷人的外表,从来都不是衡量幸福与否的标杆,最多只会让女人感慨她确实没有白白来尘世间走一圈,没有浪费爹妈给的优秀资源,生了比她还要漂亮的女儿,也算为这个世界做出一定‘贡献’了吧。 “希望,下辈子你能变丑一些,那样,你就不会像立在鸡群中的鹤那般,被人选中成为棋子来操作了啦。” 陈婉约幽幽笑了下,缓缓抬手开始梳理蓬乱的秀发。 动作很慢,也很仔细,就像她正式成为夏天问妻子的那个夜晚,好好的梳洗打扮一下。 这儿只有河面制成的镜子,没有口红没有眼影也没有眉笔,她最多只能用一根水草,把满头的青丝梳拢在脑后后,再特意拽出一缕发丝搭在额前,这样看上去活泼、调皮,整个人也更灵动了很多。 自然也没有嫁衣。 尘世间,又有哪位时装设计大师,能设计出陈婉约自身的本性美? 比鸡蛋白还要白、比丝绸还要顺滑的皮肤,就是最好的衣服料子。 陈婉约对自己这身比嫁衣还要漂亮太多的‘衣服’,相当的满意,又特意用小手指甲勾了点青黑色的淤泥,当做眉笔在眉梢上轻轻勾了下。 如江南水乡般的脸面,立即多了一抹邪魅的灵动,看上去就像一个误入人间的精灵。 “这才是,真正的我。” 陈婉约盯着河面,满脸满足的样子不知道过了多久,直到眼睛有些发涩、微痛时,才柔柔的笑了下,从石头上款款站了起来。 真像穿着拽地婚纱长裙那样,陈婉约双手虚虚的提在腰间,慢慢探出了修长的右腿,毫无瑕疵的右足,五根脚趾并拢,缓缓迈进了水中。 因为没有人的缘故,河水格外的清澈,河底更没有黄土高原河流才有的淤泥,只有好多青色白色的鹅卵石,踩上去滑溜溜的,足心很舒服。 河面不宽,也就是二十多米。 河水不深,最深处刚刚漫过陈婉约傲人的胸膛,她只需像女王那样骄傲的昂起下巴,迈着优雅的步伐,很快就走上了对岸。 “别了,方圆。” 陈婉约回头看向对岸的河堤上,柔柔的笑着低低说道:“你会是个好孩子的。” 你会是个好孩子的。 唯有比男人大、却又很迷恋他的女人,才会说出这样的话,以这种心态,更能让陈婉约恍然醒悟:原来,她一直把方圆当做弟、弟来看,就像那些在九岁时,就对抱在怀里的小弟说‘姐会陪伴你一辈子’的大姐姐那样。 “陈婉约,你在哪儿?” 陈婉约走进森林内十余米处时,听到背后传来方圆的声音。 她猛地回头--回头幅度太大,太突然,脑后乌黑色的秀发,乌云般飘起,却又无法挣开只能迅速反荡回来,重重打在了她脸上。 好疼。 疼的陈婉约泪水迸溅,视线模糊,只能隐隐看到河对面的街道上,有个人正边跑,边把双手放在嘴边大喊她在哪儿。 “方圆,你怎么又回来找我了?怎么又回来了呢?回来了呢?” 泪水哗哗流淌的陈婉约,嘴里喃喃着向回跑去,刚跑了两步却又伸手扶住了一棵树,停住了脚步。 她既然已经走过那条河,那么就再也没有回去的可能。 胸闷气短嗓子发甜、视线模糊的种种迹象,都已经说明了某种可怕的现象已经开始发生,就算她此时能用最快的速度跑回河里,向那个迅速跑向西边寻找她的男人挥手,说她在这儿,那又怎么样? 今天是七月十一号,是她的死期。 死亡,已经通过森林雨后蒸发起来的瘴气,死死锁住了她的咽喉,正像捕到一只兔子的野狗那样,拼命晃动着脑袋,贪婪饮食着她的鲜血。 方圆喊叫的声音逐渐远去,终不可闻。 陈婉约双手抱着那棵树,用力咬着嘴唇低声呜咽着,缓缓瘫倒在了地上:“方圆,希望下辈子,还能再遇到你,如果真的有来生--” 噌、蹭蹭,有人走过荒草时的声音,从陈婉约背后传来。 她赶紧抬手,用力擦了擦眼,回头看去。 她真得很想看清楚,那边有谁来了,只是无论她怎么努力,也只能看到一条模糊的影子。 那个身影相当的庞大,或者说是肥胖。 身影的主人,嗓子里发出老远就能听到的呼呵声,就像被抬上屠宰台上的猪。 “谁--谁,是谁在哪儿?” 陈婉约把眼睛瞪到最大,想尽量看清楚一些来人。 可她瞪的眼睛越大,视线却越模糊,看出去全是白花花的一片,什么都看不清了,只能听到那个脚步声停顿了下后,就向她走了过来。 很远,看什么都看不清的陈婉约,就能感受到一股子可怕的暴戾气息。 这种气息让她害怕,让她本能的要想站起来,用最快的速度逃跑。 只是她已经起不来了,浑身都像中了煤气那样软绵绵的,没有一丝力气,只能咬牙竭力抱住那棵碗口粗细的树,侧耳倾听着越来越近的脚步声,惶恐的问道:“你、你是谁,你要做什么?” 好像有很热的液体,在她说话时,从她鼻子里、嘴角淌了出来,痒、痒的很不得劲,她抬手擦了下时,听到有人在面前问:“你是,陈婉约?” “是,我、我就是陈、陈婉约!” 陈婉约连忙用力点头,说话时舌头却像僵住了那样,一点都不灵泛了:“你、你是谁,怎么,怎么认识我?” “我是漠北北。” 嗓子发干,眼睛刺痛的漠北北,脸上的肥肉哆嗦了下,露出个很欣慰的笑容。 那个漠北北说的没错,身体上的剧变让她无比恐惧,只想通过杀人才能重新找回信心,才‘好心’的指点给她,说这边有个人已经等着被她杀死很久了。 果然,视线也开始模糊的漠北北,脚步踉跄的即将穿过森林时,真看到了一个人。 一个抱着树哭泣,浑身都没穿衣服的女人,很漂亮,身材绝佳。 如果陈婉约的身材不绝佳的话,漠北北或许还能控制一下心中的暴戾,问问她怎么会在这儿,等着被杀。 任何有好身材的女人,都是漠北北的敌人。 尤其是陈婉约,还是九幽夫人的手下,那就更值得漠北北动手了。 “漠北北?你、你是小北!你是我的女--呃!” 陈婉约呆愣一下,随即狂喜,松开抱着树的左手,想要去抚摸女儿的脸颊时,心口剧痛。 第1021章 :不要看我的样子 一把军刀,由下至上从岳婉晨右肋下,深深刺了进去。 锋利的军刀,在刺穿陈婉约的肺叶时,有鲜血呼地喷了出来,溅了漠北北一脸,很烫,眼睛也很疼,让她不得不松开手,去擦眼睛。 鲜血,什么时候也能像硫酸这样,能让漠北北的双眼有被炙烧的疼痛了? “咯、咯咯。” 一声充斥着邪恶、满足的轻笑,就在漠北北拼命擦眼睛,希望能恢复视力时,从她背后传来。 漠北北根本不用看,也能听出这个声音就是那个漠北北的。 她眼睛好好的、手握死神镰刀还又刀枪不入时,都没能把那个漠北北手刃当场,更别提在当前这种状态下了,只能愤怒的转身,一张肥胖的脸狰狞异常,嘶声喝道:“你又跟来做什么!” “我跟来看看,你是怎么把你母亲杀掉的。” 那个漠北北,慢悠悠的回答。 “什、什么?” 狂怒的好像狮子般的漠北北,立即愣住。 就听那个漠北北,依旧悠悠的回答:“漠北北,这也不能怪你,因为你真不知道陈婉约,就是你亲生母亲。你在出生后,就被夫人派来的人抱走,送到了罗布泊内被精心抚养。本来,夫人是特别看重你们母女两人的。但很可惜,你们太贪婪--” “放屁,胡说,她怎么会是、是--噗!” 漠北北嘶声怒吼着,纵身扑向声音的来源方向,只是刚扑出才一米多,就重重撞在了一棵树上,反弹回来摔倒在地上,刚要爬起来时,就觉得嗓子一热,张嘴喷出了一口鲜血。 那个漠北北竟然说,陈婉约就是她的亲生母亲,简直是胡说八道! 漠北北虽然没有与陈婉约直接打过交道,可也认识她,知道她是夏小韵的漂亮妈妈、听说过她那些‘不要脸’的事迹,压根没有把她当做一回事,最多也就是觉得她好像有些可怜罢了。 一个被丈夫抛弃、又不要脸的跟自己女儿男友鬼混、还又背叛夫人在外流浪的女人,还不够可怜吗? 那个漠北北,怎么就有脸说,陈婉约就是她的母亲? 漠北北当然不信--只是,她在听人家说完这番话后,心为什么会猛地悸动了下,从没有过的恐惧从灵魂深处升起,促使她不顾一切的扑向那个漠北北? “我、我非得杀了你,把你千刀万剐,看你还能不能胡说八道!” 漠北北愤怒的咆哮着,挣扎着刚要从地上爬起来,一只脚踩在了她脖子上。 这是一只相当秀气的小脚,白底黑色的鞋面,运动款的,很适合当前的环境,颇受年轻女孩的青睐,在踩住漠北北脖子时,也很得劲。 从没有谁,能把脚踩在过漠北北的脖子上,从没有过! 现在却发生了,这个漠北北很轻松就做到了。 居高临下的望着她,雪莲般的娇颜上全是残忍的笑意,声音像锥子那样直往漠北北耳朵里钻,才不管她想不想、愿不愿听:“漠北北,你都是快死的人了,我还有必要骗你吗?” 以往那些骇人杀伤力,都随着吸入太多有毒瘴气而消失的漠北北,终于停止了挣扎,身子筛糠般颤抖起来。 这个漠北北说的没错,她现在都是快死的人了,实在没必要再骗她了。 占据绝对上峰却要欺骗一个快要死的人,这是相当不道德的行为,人神共弃。 这个漠北北既然说陈婉约才是她的亲生母亲,那么就是她的亲生母亲,谁也改变不了的现实! 我,在临死前,杀了我的妈妈! 这个念头在漠北北脑海中浮起后,她全身皮肤上都起了一层鸡皮疙瘩,从来没有弯曲过的腰板,蜷缩成了一只虾米的样子,努力的抬头看向陈婉约的方向。 她现在已经看不清陈婉约了,就算眼睛没有好像被硫酸浇了般那样生疼,也已经被泪水模糊了。 在被九幽夫人囚禁后,漠北北就发誓这辈子她不会在留一滴泪水。 可现在,她都已经把嘴唇咬破,都无法阻止悔恨的泪水,决堤般的淌出,嗓子里发出濒死野兽般的嘶鸣:“不、不……你、你骗我!” “我有没有在骗你,你问问陈婉约不就知道了吗?呵呵。” 这个漠北北得意的笑了下,看向陈婉约,脸上带着无比的厌恶,声音却如暖风般让人听了很舒服:“陈婉约,我知道你们两个,现在身体器、官功能,都已经受瘴气的重损,眼睛即将失明,血液即将凝固--陈婉约,我现在发发善心,就给你们母女一个最后相认的机会吧。” 她在说到这儿时,右手中已经多了根长刺,俯身伸手接连在岳婉晨、漠北北脖子上轻点了两下。 俩人就像被电击了那样,身子猛地一颤,好像遮掩了双眼的薄膜消失,看清了眼前的东西,也让呼吸即将停止的陈婉约,精神大振:“谢--” 这个人(她看不清这个漠北北的样子),就是蛊惑漠北北来杀自己的恶魔,陈婉约现在已经看出来了,不过还是很感激她。 是她,赐予了陈婉约临死前,再看女儿一眼的机会。 陈婉约其实是个很知书达理的女性,在感激别人时当然得道谢了,可她刚说出一个字,眼睛就被一只大手给捂住了,漠北北带有哀求的声音响起:“别……看!” “咯、咯咯,你怕你母亲临死前,看到你这么恶心丑陋的样子?” 这个漠北北咯咯笑着,抬脚,一下子就踢在漠北北手腕上,把她的手踢到了一边,又对陈婉约说:“快点看,最后看一眼你女儿,要不然就没机会了!” “不要。” 漠北北低低说着,再次伸手去捂陈婉约的眼时,一只脚又踏过来,踩在她手上。 陈婉约没有看漠北北,在临死之前。 因为她的闭着眼的,满脸从容的幽雅笑意,淡淡的说:“我女儿既然不让我看,那我就不会看的。” “你,必须得看,看看你女儿是多么的丑陋!” 陈婉约的不配合,让这个漠北北相当愤怒,伸手就采住她的头发,把她脑袋提到漠北北面前,语气阴森的说着,用手去扒她的眼皮。 叮铃铃--忽然间,又极其微弱却又相当清晰的银铃声,随风从树林北边传来。 “方--圆!” 已经张嘴咬住一口土(这是一种想籍此来让人无法看出自己是谁的本能动作)的漠北北,听到这铃声后,忽地就像满血复活的斗士那样,猛地抬手一拳,狠狠打在那个漠北北的左腿上,嘶声吼出了方圆的名字。 人的潜力到底有多大? 谁都无法说清楚,记得在好多年前的美国,有个六七十岁的老太,领着孙子去散步时遭遇了车祸,皮卡把她孙子砸在了下面,平时连十公斤大米都提不动的老太,竟然双手把皮卡给抬了起来。 那就是人体的潜力,唯有在受到最最严重的刺激时,才会有如神助般的爆发出来,做出科学无法解释的惊骇行为。 当前抬手都很困难的漠北北,在听到熟悉的银铃声响后,竟然能翻身跪起,一拳就打在这个漠北北腿上,嘶声喊出了方圆的名字。 喀嚓一声,小腿腿骨被打断时才会发出的声音,已经完全被漠北北的吼声所掩盖,那个漠北北更像被大锤狠狠夯了一下那样,向后倒飞了出去。 这时候,忽然奋起神威的漠北北,如果紧跟着扑过去,相信仅仅用她自身体重,也能把她活生生砸死。 她却没有这样做,只是对河对面吼叫着:“快来,救我--妈妈!” 最后两个字吼出来后,漠北北只觉得心中好像有座冰山轰然倒塌,她此前苦苦追求的人性,像蹦出海面的太阳那样,在极短的瞬间就普照全世界,化作更凶猛的泪水,肆意流淌。 噗通一声大响,这是有人从那边河堤上直接砸进水中时,才能发出的声音。 方圆来了。 陈婉约慢慢睁开了眼,就看到一个窈窕的身影,从前面不远处的地上蹦起,好像僵尸那样一顿一顿的弹跳着,用极快的速度消失在了树林深处。 她又看向了女儿的方向--就看到一个肥胖的背影,蹒跚着走向西边,没有回头,那头莹白色间还透着淡金色的发丝,更是完全遮住了背影的侧脸。 陈婉约终于明白,女儿为什么不许她睁眼了。 她怕,陈婉约看到她那比鬼都可怕的模样,死了都不安心。 陈婉约以前就见过漠北北的,知道那是个相当漂亮的小姑娘,现在她变成了这副模样--这是夫人的杰作,希望能从美貌上,来彻底击垮漠北北,让她变成一个疯狂报复世界的嗜血魔头。 毫无疑问,当前明确感受到生命的飞速流逝的陈婉约,也很清楚女儿活不了多久了,无比渴望母女俩人能相拥着死在一起,无论她变成多么可怕的样子。 漠北北不想这样。 死都不想让陈婉约看到她当前的样子,更无法原谅自己刺出去的那一刀。 她没脸让陈婉约看到她,也不想被方圆看到--如果说,漠北北来尘世间走一遭时,必须得爱上一个男人,就只能是方圆了。 有哪个女孩子,希望自己所爱的男人,能看到自己临死前最丑陋的样子? “小、小北--” 陈婉约看着女儿背影消失的方向,喃喃说着抬起手时,有人把她抱在了怀中。 方圆终于赶来了。 在下定决心后,方圆就回家找陈婉约了,准备告诉她:我已经想通了,以后你就跟着我。我倒要看看,谁能在我眼前伤害你。 陈婉约没回家,他只好出来,沿着河堤寻找她。 方圆想到了他们这些天经常坐过的地方,不过等他赶来时,陈婉约已经踏上了死亡之路。 方圆可不知道陈婉约就在对面,没发现她后继续向西寻找,还去了那边尽头的森林中。 遍地的荆棘,刮走了他左脚脚腕上束缚着饕餮银铃的红布,在他每走一步时,都会发出叮铃铃的脆响,在寂静的好像坟墓般的老城区里,传出老远。 第1022章 :我不喜欢离别 漠北北的那声嘶叫,从河对岸的森林中传来后,方圆无比的后悔。 他早该想到陈婉约在清醒后,会觉得没脸见他,一心求死,从他们经常相依坐过的地方涉水过河,而不是经过他枯坐整晚的青石板小桥。 看来,他还是没有看懂这个女人。 从漠北北的第二次求救声中,方圆不难听出她们已经母女相认了,这让他心里多少松了口气:只要漠北北知道她是陈婉约的女儿,依着她的本事,任何人都别想轻易伤害她们的。 至于漠北北听到银铃声响后向他求救,很可能是敌人太多,让她无法顾忌陈婉约的安全。 能够让漠北北都无法分心保护陈婉约的敌人,当然是来自九幽世界了,方圆还想不到尘世间,有谁能对她造成威胁,就像他用最快的速度涉水赶来后,却只发现了陈婉约那样。 再然后,方圆看到了脚下荒草中的那些血渍,没看到敌人,也没看到漠北北--最后,他才看到陈婉约的右肋下,还刺着一把军刀。 军刀深没至柄,虽说不是刺在心脏一方,不过能把她救活的希望很渺茫。 看着女人艰难的抬手,指向西侧的树林深处,方圆心中轻轻叹了口气,屈膝跪在地上,把她抱在了怀中,轻声问:“感觉,怎么样?” 昔日那般灵动的双眸,此时已经变得呆滞,微微动了下时竟然能给人一种算盘珠被拨动时出错觉,陈婉约看向了他,微微笑着回答:“我,要死了。” “只要你不想死,我就能把你救过来。” 方圆盯着陈婉约的眼睛,很认真的说道。 人能苟活于世的最大依仗,就是蓬勃的生机。 唯有生机不息,才能在遭受重创后,能创造一个个的奇迹,坚强的挺过来。 同理,当一个人彻底失去活着的欲、望后,在身受重伤后哪怕被及时抢救,也没有活下来的可能。 所以方圆希望,陈婉约能坚强些,鼓起求生的强大生机,为她被救治争取更多的机会,所以才会这样说。 陈婉约的回答,让方圆很失望:“我等这一天很久了,只有想死却又害怕的感觉,让我活的没有一点点尊严--现在我终于鼓足勇气走上这条路了,就别再打击我信心,好吧?” “好,那我祝你一路平安。” 方圆没有再劝她什么,因为他已经感受到了女人真实的想法。 女人的一生,就是个窝囊的悲剧。 所以她才希望在生命的最后,能做一次勇敢者,来表示她对这个世界的不屑一顾。 “你,真好。” 女人缓缓说出这三个字后,慢慢闭上了眼。 方圆早就听说,人在生命即将结束时,会感觉整个人无比的轻松,再也感受不到丝毫的疼痛,就像在云彩里没有方向的飘浮,无比的惬意。 这时候,如果外力试图抢救她、大喊着她的名字惊扰到她后,她就会感觉到无比的痛苦,有好多刀子在割着她每一寸皮肉,却又偏偏无力反抗,只能苦苦的挨着,直到生命迹象彻底消失。 所以方圆真不想打搅她慢慢‘升天’,同时却又想知道漠北北去哪儿了:既然已经母女相认了,为什么不在场保护她呢? “我看到小北了……她就在前面等我,喊我妈妈。别、别去打搅她。” 好像感受到方圆此时在想什么,闭着眼的陈婉约,喃喃的说出了这句话。 漠北北死了? 方圆一呆,本能的脱口问道:“是谁杀了她?” 陈婉约没回答。 在说完那句话后,她的人生正式落下了帷幕。 看着女人好像睡着了那般的恬静脸庞,方圆乱糟糟的心,也慢慢平静了下来。 脱下湿漉漉的衬衣,把女人的脸蒙上后,方圆把她横抱在了怀里,前后左右的看了眼,转身走出了树林,走下了小河。 都说人死后,入土为安,那么要想让离开时很安静的陈婉约,继续安静下去,自然得把她好好埋葬才行。 这儿不是方圆真实的家,不过就算是,方圆也打算把她葬在院子里。 别看这个女人这辈子好像总在不停地折腾,那都是被迫的,她的本性就像她的名字那样,特别喜欢安静的。 一般来说,有着婉约如水性子的女人,基本上都很胆小,死后--更胆小。 把她葬在当前‘方家’的院子里,就在方圆老家卧室窗前地下,那可是距离他最近的地方了,晚上出来时,只需站在窗外玻璃前,就能看到他了。 一场大雨过后,窗前地下的土壤更加松软,方圆没有费多大力气,就挖出了一个深达两米的坑。 陈婉约被一条崭新的毛毯裹着,躺在深坑下面一动不动,真像睡熟了似的,这让方圆忽然升起一种错觉,仿佛她在下一刻就会掀开蒙在脸上的毯子,举起左手伸个风情万种的懒腰,说她好累哦。 陈婉约当然不会有这动作,方圆慢慢把泥土推下去,彻底把她覆盖起来时,她也没有丝毫的反应。 红白色的毛毯一点也看不到后,方圆不再犹豫,拿起铁锨把土堆都铲了下去。 很快,就行成了一个圆圆的土丘。 方圆拿铁锨在土丘上用力拍打几下后,才觉得好像单调了一些。 没有墓碑--方圆就没打算给陈婉约竖墓碑,也知道她不想有这玩意,让别人知道是她睡在下面。 可总该有点别的东西吧,比方松柏之类的。 方圆拿着铁锨走出了家门,走过青石板小桥走到森林中,去搜寻合适的松柏。 森林中没有松柏,到处都是高大的白杨树林,在森林内转悠了老半天的方圆,有些失望的回来时,无意中看向了河边,眼睛一亮:那边,有棵绿油油的石榴树。 天知道这地方怎么会出现一颗石榴树,刚刚绽放的花儿红艳艳的,颜色像火那样明亮,活跃,甚至都有些像陈婉约撒娇时的笑脸。 在她休息的地方,栽种一棵石榴树,相信她会很喜欢的。 方圆走下河堤,很快就把那棵一米多高的石榴树抛了出来,扛在肩膀上走上河堤时,忽然想到了什么:在他唐王的老家,夏小韵不就是在他卧室窗口,栽种了一棵石榴树吗? 真正的老家里有这么一棵石榴树,现在这边又要有颗石榴树,即将被栽种在了被精心复制的老家主卧窗台下--这是冥冥之中的天意,还是有谁在暗中安排? 方圆回头看向了对岸的森林,片刻后晒笑一声,快步走上了河堤。 不管是冥冥之中也好,还是有人在暗中操纵也罢,其实这都是无所谓的,只要陈婉约能喜欢在她长眠的地方,有这么一棵树就好。 果然,坟前多了这棵石榴树后,让整栋院子都在瞬间变得生动起来。 微风吹来,好像陈婉约笑脸般的石榴花,遥遥对着西墙根下那棵小垂柳不断点头,仿佛在打招呼,说以后大家是邻居了,还请多多照顾。 拿起扫帚把院子里扫了一遍后,方圆才回到了西厢房内,把千日醉的红曲、记载酿酒工艺的那几张纸,都贴身收好,才擦了擦脸走出来,对女人的坟墓说:“我走了。以后有机会,我会来看你。当然了,你去唐王看我也行。再见了,别送,我不喜欢离别。” 陈婉约没有出来送方圆。 方圆走到青石板小桥上,驻足向后看了一眼时,也没看到她出来,唯有桥下的流水哗哗作响,奔向不知尽头的远方。 河水流淌过东西跨向的青石板小桥向北流去时,水速要快了很多,盖因那边地势要比那边低很多,河道相应的也深了很多,得有四五米的样子,水下长满了水草,看上去青虚虚的,看不到底。 森林再大,也有边缘,河流再长,也有尽头。 穿越整片卡门地区森林的这条小河,弯弯曲曲数百公里奔涌出森林时,河道要比方圆看到的河道宽了不止十倍,水也深了很多,这是汇集了无数条小溪才形成的局面,绕过一座富含铜矿的山脉后,汇进了条更大的河流中。 这就是那条河的尽头,在结束时却迎来了更加广阔的世界,如果不是那个小水库的存在,喷涌而下的河水,绝不会像现在这般安静,从上流冲下来的一些东西,在遇到水坝阻拦后,打着旋的飘了上来。 不下雨时,经常有人在岸边垂钓。 今天不但下雨,而且风也很大,唯有傻瓜才会蹲坐在水库边挨淋呢。 这个世界上,从来都不会缺少傻瓜,那么就会有人在这种恶劣天气下钓鱼了。 或许,他不是在钓鱼,而是在‘钓’人。 当一具很胖的尸体,随着水坝前的漩涡迅速浮上,接着又要沉下去之前,这个人立即挥动钓竿,鱼钩精准缠在了尸体的腿上。 穿着一件黑色雨衣的人,四下里看了几眼,没发现有什么可疑者,马上就扯动鱼线,像遛鱼那样顺着漩涡的方向,来回摆动了几下钓竿,最后猛地一扯,把那具尸体扯离了漩涡,拽到了岸边。 这是一具足足有三百斤重的尸体,女性,在水里浸泡了几十个小时后,本来就很肥胖的身子,显得更加臃肿,倒是那头莹白色的长发,看去时还是那样耀眼夺目。 如果有人能看到钓鱼者,一只手就把三百斤的尸体捞出来,很轻松搭在肩膀上后,肯定会大吃一惊,说不定会建议他去参加奥运会,去拿举重金牌。 再如果,发现扛着尸体走到一辆皮卡车前的人,原来是个七老八十的老头子,那么就不仅仅只大吃一惊了,还会立即跪地膜拜,拜他为师。 很明显,老头子没兴趣收谁当徒弟,把尸体放在车厢里后,就拿帆布把它盖了起来,然后上车打火,吭哧吭哧的去了。 雨势稍小时,皮卡车来到了一个散装集装箱厂门前,看门老头在传达室内向车厢里看了眼,问开车的老头:“老土豆,车上拉的是什么好东西?” 开车老头回答:“是一具尸体。” 第1023章 :流水处传来了女人的笑声 向日葵是俄罗斯的国花,如果非得找一种食物来当‘国菜’,那么土豆自然会当仁不让的成为最大候选者。 土豆自从秘鲁流传到全世界后,可没有哪一个国家能像俄罗斯这样,对它寄予了相当深厚的感情,一点也不次于男人跟他的小情人。 所以当你在俄境内听到有人喊另外一个人为土豆后,千万不要以为这是不尊重别人,给人乱起外号--当然了,也不是太尊重别人,毕竟人都有自己的名字,好端端的被喊做土豆又算怎么回事? 看传达的喊开皮卡车的为老土豆,不仅仅是因为他软弱的脾性像极了土豆,还因为他特别爱吃土豆,这在人员来历相当混乱的散装集装箱场地里,已经很出名了。 听老土豆眼睛也不眨的笑着回答,说车厢里帆布下面盖着的是一具尸体后,看传达的才没大吃一惊,只是笑着骂了句扯淡,就摆摆手让他过去了。 整个场地里近三百口子人,谁不知道老土豆的胆子最小了? 别说是让他去托运人的尸体了,就算是去让他接触个死狗死猫的,他也会满心不得劲,脸色焦黄的吐个稀里哗啦的。 慈眉善目的老土豆,吹着口哨驱车来到他的宿舍前,停住车子。 他的宿舍,就是一个不大的集装箱,与其他工人一样。 开门下车后,老土豆掀起帆布看了眼那具尸体,脸上依旧带着近乎于白痴的微笑,接着盖好,转身走向了由几个大集装箱组成的调度值班室。 每天会有多少集装箱,通过那边码头发向全国各地,都是从这里面签下来的,场地大老板的业务,现在已经涉及到国际物流这一块了,自然也会在合适的情况下,走私一些紧俏的物资。 “老土豆,你来干嘛了?” 站在二楼集装箱门口的一个大胡子,左手拎着个酒瓶子,右手揽着个穿着肚脐装的女人,张嘴喷了个大烟圈,问走过来的老土豆。 大胡子自称伊万,是大老板最信任的手下,也是这边业务的总管,因其贪财好色却又心狠手辣而出名,所以又被称之为恐怖伊万。 老土豆倒是不怎么害怕伊万,只因所有人都能有理由、没理由的欺负他--当某个人活到谁都可以欺负他的地步,他反而成了最没威胁、最不被关注也是人缘最好,活的最久的那个人了。 “伊万,我来就是想替朋友问问,最近有去南边(华夏)的业务吗?如果有的话,能不能给我预留下三个(三立方米)空间?至于价格好商量。” 老土豆微微弯腰腆着脸的笑着,三言两语说明来意后,从衣服下面拿出一条烟,抬手扔了上去。 伊万一抬手,把那条烟接在了手中,眼睛立马亮了,随手放在了怀中女人的怀中,笑眯眯的说:“老土豆,你那个朋友还是很知趣嘛,要求虽然高了点--不过,我还是能通融一下,就是运费要高一些,毕竟是初次合作嘛,这还得看你的面子。” 听他这样说后,他怀里的女人咯的一声低笑,故意撇开腿对腆着脸仰望着她的老土豆,做了个暧昧的姿势,心里却骂道:特么的,老土豆又有什么面子了,还不是你正愁着装不满走私集装箱,才顺势答应了他? “谢谢,谢谢啊!” 老土豆一脸的欢喜,干巴巴的整张老脸皱纹生动了起来,就像一朵盛开的菊、花。 “你朋友让你转运的,是什么东西?” 伊万例行公事般的问了句,又开玩笑说:“不会是四号吧?” 伊万现在所说的四号,是当地黑道的暗语,寓意四号海洛因。 (所谓的四号海洛因,是从吗啡精炼出来的,经过乙酰化、盐酸化,然后提纯、增白,成为又轻又细的白色粉末。 据说四号海洛因到了吸毒者手中时已转了好几次手,每次交易前在海洛因中加入了乳糖、滑石粉、可可粉等,目的是增加重量,提高售价,获取暴利,使原来纯度高达90%的海洛因,在吸毒者使用时已显著降低,如注入静脉的海洛因,其纯度仅有百分之四五)。 “呵呵,伊万您说笑了,我倒是很想走点那玩意,可问题是我没有您那直通四海的关系渠道啊。” 老土豆谦恭的笑着,解释之前先给伊万戴了顶高帽子:“就是一些冰冻大马哈鱼,不值钱的小玩意,也就是我那个朋友答应华夏朋友,給他搞点正宗的尝尝鲜,所以才找到我,希望我能帮忙。” 大马哈鱼虽说不是啥稀罕玩意,不过要是论起最正宗,还当属本地所产品种,只因近年来的滥捕产量急剧下降,俄国家水产出口部门,一再调整出口关税,所以它能成为走私品的一份子,也就很正常了。 伊万也觉得很正常,此前就没少做过这种事,知道南边那个国家里的许多暴发户,就以能吃到最正宗的大马哈鱼而倍感有面子,也就没在意,很快就开出了三个立方的正常价格。 看在老土豆提前送来一条好烟的份上,伊万又主动给打了个折扣。 老土豆千恩万谢后,才转身吹着口哨走了。 “这老狗,活的倒是很滋润,以前可没见他这么大方过。” 女人冲老土豆背后,吐了口口水才提醒伊万说:“伊万,我们这批货最远才到南越的,不到华夏。” “这个不要紧,等到了南越后再想办法转运,华夏现在也不缺少国际物流,到时再通知老土豆,让他那个朋友加钱就是了,不加钱就拉倒,鱼都臭了,又关我们什么关系?” 伊万毫不在意的笑着,伸手在女人结实的屁股上用力掐了一把。 女人立即发出一声悠长的鼻音,双眼里好像有水在流动,哗啦啦的响。 哗啦啦,流水的声音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传来。 方圆单膝跪地,用脸颊贴在地上,来感受脚下道路的水分湿度。 当双手上都粘糊糊的后(因为总是要扶着长满青苔的花岗岩巷壁),手指已经失去分辨湿度的功能,这时候脸颊就派上用场了。 有水传来的地方,距离方圆当前所处的位置,大概有五百多米远,这还是直线距离,真要走过去,还真无法确定得走多久。 不管再走多远的路,方圆都得找到有水流的地方--唯有顺着流水,才不用在这迷宫般的地下巷道中转圈子,转来转去转的脑袋都大了,才发现总是回到某个原点。 在地下迷宫中,看路的眼睛、听到任何声音的耳朵,都有可能被欺骗。 就拿流水的声音来说吧,能顺着迷宫般的巷道绕来绕去,让人无法分辨水流声传来的具体方位。 脚下道路的湿度大小,却无法欺骗皮肤的分辨感。 “特么的,希望别让我失望。” 方圆低低骂了句,顺势倚在了花岗岩墙壁上,从包里拿出那瓶千日醉,拧开盖子小小的抿了一口。 由特殊工艺酿成的千日醉下肚后,方圆丹田内立即腾起一股子暖虚虚的热气,游龙般的迅速走遍他四肢百骸,让他感觉无比的舒畅。 到现在为止,他已经不知道自己在这迷宫般的下水道内走多久了,饥饿的感觉早就过去了,这证明需要食物来补充的身体,已经放弃提醒主人该吃饭了,开始分泌出某种东西,来营造出刚吃饱的假象。 说白了,就是饿过头反而不觉得饿了。 其实方圆没必要踏上废墟,更没必要非得来地下看看的,他完全可以在踏过青石板小道后,驱车原路返回,找到那堵墙,过去后径直向东就能走出森林的。 他来废墟,是因为好奇:漠北北那么大的本事,是怎么被困在这地方七八天,最后连保护她母亲的能力都失去了的。 好奇害死的不仅仅是猫,还有可能是方圆。 他在看似很简单的废墟内转悠了半天,除了发现多个能钻进地下的黑洞洞口外,别的一无所获,别说是人了,就连一只兔子都没见过。 当没有任何收获的方圆,对卡门小镇废墟彻底失去兴趣要离开时,才发现无论怎么走,最后也只能回到废墟前了。 他总算是明白那么厉害的漠北北,为什么会被困在这儿七八天了,原来废墟地域就是一座超大的迷踪阵。 方圆能看出这是一座迷踪阵,并不代表着他能走出去,在转悠到天黑还是回到废墟前后,方先生一发狠,土老鼠般的钻进了地下。 很快,他就后悔了:地下四通八达的巷道,是个更大的迷宫,哪怕他能视黑暗为白昼,可几乎把眼珠子都瞪瞎了,也没找到能爬到地上的出口。 倒是在花岗石墙壁上,看到一些年代久远的简单壁画,还有一道道用利刃刻出来的箭头。 相比起对考古没有任何兴趣的漠北北,对这方面还算略有心得的方圆,能根据这些简单的壁画,看出这是在讲述一个古老的神话传说,有些类似于华夏的嫦娥奔月。 没有谁会在这种情况下,关心古来的异族文化。 方圆也没兴趣,倒是很惊讶那些箭头:从划刻痕迹来看,是刚刻上去的,应该是误入此间的漠北北留下来的。 方圆惊讶,是因为他搞不懂,漠北北用什么样的锐器,才能在坚硬的花岗岩上,留下如此清晰的划痕。 不过这也不是重点--重点是:方圆顺着小北妹妹留下的划痕,就像拉磨的驴子那样,转悠了足足两个小时后,又回到了原地。 如是者再三,方圆总算搞清楚了一个事实:漠北北能离开暗道,绝不是她自己找到了路,可能是走了狗屎运误打误撞的跑出去了,却留下了错误的路标,害得方先生在这儿浪费体力。 最终,还得靠他自己丰富的求生经验,在察觉出空气湿度的明显变化后,才慢慢走到了这个地方。 方圆打算休息几分钟,就继续寻找流水的方向,刚靠在巷壁上,忽然有极其微弱的女人笑声,从水流方向传来:“呵,呵呵。” 第1024章 :我现在就想打你 发现自己被困在地下迷宫内后,方圆就知道自己想要出去,得经历一番磨难了。 他可没担心自己会被困死在这儿,哪怕他真厌倦了红尘,要在这片废墟下当一只土拨鼠,那些人也会千方百计的把他搞出去。 他对这个世界来说,太重要了-- 那些把他当做了棋盘上最重要的棋子,就算他中途退出(比方去死),也得重新弄回来继续被折腾,这种感觉相当奇妙,很有些‘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意思。 既然这样,那么他为什么还要怕? 要是换成别人,在这鬼地方听到女人的笑声,胆子再大也会有种毛骨悚然感,最不济也得站起来去看看。 方圆却只动了下眼皮子,就没任何反应了,就像他听到自己放了个屁。 方圆原本打算,闭眼休息几分钟后,就站起来继续寻找出口的,但在听到笑声传来后,他改变了主意,索性平躺在了地上,左手搭在双眼上,很快就发出了均匀的鼾声。 他竟然睡着了。 没办法,陈婉约死前的那个晚上,他一个晚上都没闭眼,她死了之后到现在,他始终像老鼠那样在这迷宫中转来转去,要说不累那是在扯淡。 身体上的疲倦,还在其次。 关键是精神上的,陈婉约的死,方圆没有像死了老婆的男人那样,趴在她尸体上哭天喊地,埋怨老天爷瞎了眼--就算陈婉约真是他老婆,他也不会这样的,只会把那些无法形容的难过,全部用平静来压在心底,语气平淡的跟她告别,把她埋葬。 男人的悲伤,没必要挂在表面上的,尤其是在这个暗中肯定有好多眼睛在默默关注他的鬼地方,方圆必须得保持足够的镇定,才能让那些人失望。 其实,他又何尝不想抱着陈婉约的尸体,泪流满面的哭一场? 哭泣,从来都是人类伤心时唯一的直接表现,虽说自古就有‘男儿有泪不轻弹’的说法,但别忘了后面还有一句‘只因未到伤心处’,活着时常常自嘲不是个正经女人的陈婉约,绝对算是方圆生命中重要的女人之一。 她经常说她不是啥正经女人,可又有哪个不正经的女人,一辈子只拥有两个男人? 陈婉约死的很安静,也肯定不想方圆在她死后哭泣,因为她觉得没有这个资格,却全然忘记了她的死,就是因为自愧对不起方圆。 因为对不起男人就去寻死,来证明自己做错了的女人,无疑是很傻很天真,也很让男人痛心的。 躺在迷宫湿漉漉的巷道上,闭着眼的方圆,眼前慢慢浮上了陈婉约的样子。 女人穿着一件素白色的束腰短袖连衣裙,肉丝袜,黑色的细高跟小皮凉鞋,乌黑的秀发,用一只莹白色的蝴蝶发夹梳拢在脑后,没有戴项链,左耳却戴了一个白金珍珠耳钉,就这样静静的站在那儿,微微低头看着方圆,脸上带着恬静且温柔的笑意。 这可能是她死后去了天堂的样子吧,眉梢眼角再也没有活着时,那极力压抑的焦躁、不安,唯有淡淡然的平静。 看来,人活着并不一定比死了要好。 人活在这个尘世间,就是不断的折腾,受罪,唯有死亡去了另外一个世界后,才会获得解脱。 “咯,咯咯,你躺在地上不嫌凉吗?” 陈婉约定定的看着方圆,过了很久后才咯咯一声轻笑,声音柔柔的问道。 “还行吧,恰好走出一身汗,有些热,躺在地上凉快凉快也好。” 方圆把盖着双眼的右手,连同左手一起都枕在脑后,翘起了二郎腿,看向了陈婉约。 可能是在做梦,也可能是真实的。 本来光线漆黑的巷道中明亮了起来,不是火光,而是青虚虚的天光,也不知道光是从哪儿露出来的,能让本来就视黑暗为白昼的方圆,看的更清楚了。 “我死后,你是不是很伤心?” 陈婉约又问。 “你刚死时,我是很伤心的。” 方圆想了想,才说:“不过现在不了。” “为什么?” 陈婉约又问。 方圆说:“因为你现在看上去很轻松,要比活着时好许多。” “是的,你说的没错,我死后确实很轻松,还幸福。人死后,就再也不会被谁伤害了,更不用去管那些烦心的事儿。” 陈婉约向前走了两步,缓缓屈膝跪坐在了方圆面前,慢慢伸出右手,伸向了他的脸颊。 方圆没有拒绝她的轻抚,只是看着她的眼睛,很花痴的样子。 陈婉约的手,很凉,没有一丝温度,却又偏偏很滑腻,就像藏在冰箱内被冷冻好多天那样,冰棍般在方圆脸上慢慢游走,游过的皮肤上,本能的会起一层小疙瘩。 “你是不是在想,你现在是做梦,还是、还是来到了阴间?” 陈婉约的手,停在了方圆的鼻尖上,再次缓缓俯身,低低的问道。 “不是在做梦。” 方圆很肯定的回答。 陈婉约笑了:“那么,你相信你已经来到阴间了?” “这也不是阴间。” 方圆又说。 陈婉约饶有兴趣的看着他,问:“那,我们相见是在一种什么环境下?” “一个游戏中。” 方圆淡淡的说:“在这个很无聊的游戏中,你或许才是真正的陈婉约,死去的那个,只是你在尘世间的替身。但不管怎么样,我都希望你能尽快点消失,别惹我生气,跟你翻脸。那样对你,对我来说,都不是愉快的事。” 陈婉约双眼微微眯了下,问:“你怎么就没想到,我就是死去的陈婉约呢?” “她是被我亲手安葬的。” “但你该听说过在你们身边,还有另外一个平行世界的存在,两者之间相隔的距离,仅仅有七秒钟。” “我听说过。” 方圆抿了下嘴角,接着说:“如果真有平行世界,那么她在死后七秒钟,你的生命迹象也该消失的--可你,还活着。” 陈婉约淡淡的说:“那是因为在她生命结束时的七秒钟内,我恰好穿越在七秒隧道中。在七秒隧道中,时间、生命都是永恒静止的,所以我根本不受她的死亡影响。就像你一样,我们才是来自同一个世界。” “真得?” 方圆来兴趣了,翻身从地上坐了起来。 他在翻身坐起时,陈婉约已经缩回手,身子稍稍向后仰去,与他保持了一定的距离:“你也可以选择不信。” “如果我信了呢?” 方圆慢慢活动着右手手腕,看来刚才枕在脑后时,被不平的地面给隔疼了。 “如果你信,那我们就在一起,我会像她那样的疼爱、顺从你。” 陈婉约在说这句话时,双眸中仿佛有水在流动般那样晶莹,只是闪着让方圆看了很不舒服的邪意。 “然后呢?” 方圆低头看着晃动的手腕,好像在检查有没有隔伤。 “然后,你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你想把我怎么样,就能把我怎么样,我都不会有意见。” 陈婉约说着,又伸出右手,手指在方圆脸上轻轻擦过,可能是看到即将说服方圆,心情有些激动吧,手指还在微微发颤,呼吸也变得急促起来。 “真得?” 方圆缓缓晃动的右手停止,再次问出了这两个字。 “当然是真得。” 陈婉约低低的说着,身子再次向他靠了一下。 “那可太好了。” 方圆抬起头笑了,整齐洁白的牙齿,从陈婉约闪现着邪意幽邃光泽的双眸中,反射回一丝森寒的冷光,轻声问道:“我现在想打你,行不行?你也该知道,男人为表示对一个女人爱到极点时,往往就会产生虐待她的变态心思。” “你、你想打我?” 陈婉约愣住了。 “是,我就想打你,现在。” 方圆说到最后一个字时,陈婉约脸上依旧带着优雅的笑意,她的双眸中却闪过一抹邪恶的厉色,刚要有所反应,方圆的右拳,就已经狠狠砸在了她脸上。 早在很多年前,方圆全力砸出一拳时,就能把三块摞在一起的红砖全部打碎。 人的面骨诚然很硬,不过就算是再硬,也硬不过三块摞在一起的红砖,所以当方圆这一拳,结结实实砸在陈婉约面门上时,她整张秀气的脸立即变形,瘪塌。 砰地一声闷响声中,陈婉约被方圆这一拳打的倒飞出去,重重撞在后面的巷壁上,嗓子里发出了一声凄厉的怪叫声。 不等她有任何的反应,坐在地上的方圆就势向前一个翻滚,人还没有站起来,右脚已经闪电般探出,踩在了陈婉约的脖子上,让她后脑紧挨着花岗岩巷壁,昂起被打变形了的脸,张大的嘴巴了,发出毒蛇吐信子时才会发出的嘶嘶声。 方圆根本不给她任何反击的机会,踩着她脖子的右脚猛地用力! 喀嚓一声脆响,陈婉约修长、好看的脖子,被硬生生的踩断,那双深邃的眼睛,也猛地瞪出了眼眶,嘴角有黑绿色的液体淌了出来,看上去无比的恶心。 方圆都已经把她给揍成这样,死的不能再死了,耳边竟然还能听到陈婉约那气急败坏的质问声:“方圆,你要干什么!” 方圆嘴角抽了下,弯腰伸手采住了陈婉约的头发,稍稍用力往下一扯--诡异的一幕发生了,陈婉约的头发,连同漂亮妩媚的脸皮,就像蛇蜕那样被方圆硬轻易给扯了下来,却没有任何的鲜血淌出。 他只看到一个被打变形了的头颅,没有人类才有的光滑皮肤,就像鲤鱼的身子,上面有层密密麻麻的青色鳞片,还又一些粘糊糊的液体,看上去很倒胃口。 看着这具死不瞑目的怪物,方圆想到了两年多之前,他与卡秋莎一起去黑暗世界深处营救夏小韵时,在黑暗水道中遇到的那些突袭他们的不明生物。 当时方圆还没有夜视的‘特异功能’,所以无法看清那些不明生物的模样,却能在用撑杆刺杀它们后,用手摸出它们的尸体,就是这样的滑腻。 第1025章 :那是东海鲛人 这个被方圆一脚踩碎脖子的陈婉约,就是他曾经在黑暗世界内遭遇过的不明生物,它只是表面上被蒙了一张美女的皮。 就像《聊斋志异》中的画皮那样,妖怪在化成一个美女时,先用画笔画出一副美女图,然后再披在身上,去勾搭那些读书的帅哥。 方圆把那张表皮提起来,试着撕扯了下后,心中松了口气:呼,幸好不是真正的人皮,而是一种他从没有见识过的皮革制品,看来九幽世界内制革工艺相当发达,才能制作出以假乱真的人皮。 方圆发现‘陈婉约’不对劲,都是他历经太多匪夷所思的事,已经见怪不怪保持该了有的理智,才能发现她的样子、笑容甚至说话时的一些习惯性小动作,虽说与陈婉约完全一样,但有个地方,却是累死它也装不出来的。 眼神。 眼睛是心灵的窗户,这句话从它出现那一天开始,就具备了万年不变的真理。 眼睛的主人心里在想什么,无论掩饰的有多好,也能从眼神中看出来。 以往陈婉约看方圆时,不管是虚情假意,还是发自内心,始终带有临死都没改变的真情--简称爱意。 那个女人,从把整张脸都埋进裤裆内主动爬上他的床后,开始逐步接受他、无可救药的爱上了她,最终才心甘情愿的含笑死去。 这个陈婉约没有。 无论它笑得有多么温柔,举手投足间散出多大的风姿绰约,它的眼神中都没有让方圆心悸的爱意,唯有用清澈的幽邃来掩饰的邪意。 如果仅仅是这样,还不足以让方圆对它痛下杀手。 除了眼神外,它最大的破绽就是:她近距离与方圆说话时,方圆感受不到气流的涌动,却能嗅到一股子淡淡的腥臭气息。 人在说话时,一句话内基本都得带有一个开口音,比方‘啊、呵呵、哼’等,开口音就是把话吐出来,造成了气流的涌动。 这种气流的涌动改变虽然很小,方圆却能轻易感受到。 但事实上呢,方圆没察觉出气流的涌动--大家都知道双簧的存在吧? 就是前面的一个演员表演动作,藏在后面的一个人或说或唱,互相配合,好像前面的演员在自演自唱一样。 这个假扮陈婉约的不明生物,就是个受过严格训练的超级双簧演员,如果不是它的眼神不对劲,张嘴时会有淡淡的腥气味,方圆还真不一定能识破它。 无论陈婉约是放荡的贱人也好,还是痴情的女子也罢,她嘴里都不会有这种淡淡的腥味,好像刚吃了腐烂的肉制品那样。 假扮陈婉约的不明生物在这边表演,另外有人模仿她的声音(在四通八达、弯弯曲曲的巷道中,声音也是飘忽的,这是很正常的现象,藏在暗中的那个人,就是利用这一点来假扮陈婉约说话)跟方圆对话,双方的配合可以称得上是天衣无缝。 有些可笑的是,方圆都把不明生物的脖子踩碎,让它眼珠子都瞪出眼眶了,那个声音还在气急败坏的质问他,要干什么。 虽然可笑,也确实可怕--也就是方圆,才能在这种环境下识破不明生物的破绽,如果换做是别人,早就被忽悠的不知东西南北了。 随手把皮革面具扔在地上,方圆缩回脚转身看向巷道深处,淡淡地问道:“你怎么不说话了?” 那个‘陈婉约’发现不对劲闭嘴后,巷道内青虚虚的天光消失了,重新变得黑漆漆起来,让方圆的双眼变成了莹白色。 没有人回答方圆的话。 他也没在意,拿出一颗烟点燃,吸了口后又问:“你就是传说中的九幽夫人吧?这么大的人物,用这种卑鄙的小手段来算计我,就不觉得跌份吗?你该站出来,让我见识一下你的真面目。” 这次,有幽幽的声音响起,很温和就像暖风那样,在巷道中来回的盘旋:“我不出来见你,也是为了你好。” 对方既然这样说,那么就算默认她就是九幽夫人了。 由此可以推断,上面的废墟,这个迷宫,都跟九幽世界有关的。 方圆侧耳倾听了片刻,精准捕捉到声音在空气中传播来的方向,正是来自有隐隐流水中传来的方向,无声的晒笑一声,抬脚向那边走去:“你不出来见我,怎么就为我好了?” “我要是出来见你的话,怕你会爱上我。” 九幽夫人悠悠说出这句话时,带有极大的自信,就仿佛她是烈阳,方圆就是一只雪狮子,烈阳一出现,雪狮子唯有变成一滩水,再也不会有第二种结果发生。 “呵,呵呵。” 方圆脚步不停,嘿嘿笑着说:“你出来后,我会爱上你?夫人,你也太自信了,你这句话绝对能入选本世纪最大的笑话候选名单了。你说你出现后,魅力大到让我能爱上你,那么当初在罗布泊黑暗世界的出入口,秦摘花是怎么对你劈出那一刀的?” “那时候,他应该是先看到你,才劈出那一刀的,怎么就没被你给迷的连刀也拿不住了呢?” 方圆越说,越觉得这个九幽夫人是个妙人儿。 嗯,还是那种毫不要脸的。 方圆笑着摇了摇头,继续说:“说实在的,我这个人从来都不想打击女人。不过,碰到你这种自以为是的时,也不会客气的。九幽夫人,据我所知早在二十多年前,你可是跟已经仙逝的龙头有一腿,还生了个孩子的。” 方圆左拐,走向前面,话音不停:“由此来推断,你现在年龄至少也得在四十岁以上了。你觉得,我会像那些没尝过女人滋味的毛头小伙子那样,会被你无上的绝世风姿给迷倒,看到你就走不动路,哭着喊着的会跪在你脚下,求你结纳我?” 他说的虽然客气,不过聋子也能听得出,他这番话内所含的讥诮,有多么的打击人:“你还真以为,你是陈婉约--” “陈婉约?” 九幽夫人打断了方圆的喋喋不休,冷笑一声:“呵呵,她又算什么美女了?只是相比起俗人来说各方面长的比较出色一点的贱人罢了。” “最起码,她还知道要脸,还有羞耻心。” 方圆停住了脚步,双眼微微眯起的看着前面。 前面十几米出,忽然出现了一个很大的空间,差不多得有五十平米的样子,就像一间客厅,空荡荡的中间位置,站着一个俏生生的身影。 这个人,应该就是九幽夫人了。 想到终于见到正主了,方圆没来由的激动了起来,右手一张,昆仑陌刀刀柄被抓在了手中:既然有幸在这儿见到了尊敬的九幽夫人,无论能不能砍死她,方圆都希望能给她来一刀。 九幽夫人随意挥了下手,青虚虚的天光再次亮起。 说是天光,其实只是巷壁上的火把。 火把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制成的,燃烧时看不到火焰,却能发出与天光一样的光泽。 好像知道方圆在想什么,身穿一袭拽地黑色轻纱长袍,脸上也蒙着黑纱只露出一双略带荧光眸子的九幽夫人,淡淡的说:“这种火把所燃烧的原材料,取自刚才被你杀死的‘东海鲛人’身上的油脂,点燃后可以万年不灭。” 东海有鲛人,可活千年,泣泪成珠,价值连城;膏脂燃灯,万年不灭;所织鲛绡,轻若鸿羽;其鳞,可治百病,延年益寿。其死后,化为云雨,升腾于天,落降于海--《寻古店》 唐代李商隐《锦瑟》诗云:‘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这两句就是描写鲛人的。 鲛人,也就是大家所熟知的美人鱼。 相传,始皇大帝的皇陵地宫中,不但以水银为海、明珠为辰,更有无数被捆缚在囚笼柱上的鲛人,嘴巴大张着吐出灯芯,青虚虚的火光万年不灭。 任谁想到始皇大帝把美丽的美人鱼弄到皇陵地宫内当蜡烛,都会生出一种‘暴殄天物’的感慨,毕竟美人鱼可是现代好多屌丝青年幻想的对象。 其实不然,并不是所有的美人鱼都是那般漂亮的,漂亮的只是他们中的女人,他们中的男人,却是相貌丑陋凶残无比的,张嘴就吃人。 而根据西周流传下来的《搜神记》内记载,所有的美人鱼(鲛人),不管雌雄、相貌美丽丑陋与否,他们都是生性凶残的。 雌性美人鱼有那么一张漂亮的美人面孔,绝不是像星爷所拍摄的《美人鱼》电影中的女主那样重感情--鲛人,是没有感情的,雌性美人鱼吸引男人,只是为了把他们拖到大海深处,当美餐来裹腹罢了。 所以奉劝各位爱做梦的屌丝青年,去海边浪、哦,不,是踏浪戏水时,千万别奢望碰到美人鱼,还为她是鱼身子而遗憾、苦恼,先保住自己不被成为美餐要紧。 关于鲛人的传说,学习时不喜欢教科书却独爱课外阅读的方圆,早就拜读过它们的传说,不过可从没有相信它们是真实存在的,那些传说,只是出海打渔的老光棍们,为打发海上的孤独无聊生活,杜撰出来的意、淫故事罢了。 但现在,九幽夫人却告诉方圆,说他刚才干掉的那个不明生物,就是传说中的东海鲛人。 方圆嘴巴半张着,很想说两个不文雅的字眼(放屁),不过却说不出来。 因为他实在想不出,除了东海鲛人外,还能有什么物种,更能形象描述那些不明生物? 方圆也亲眼看到,那个怪物表皮上,确实有一层细细的鱼鳞。 “是不是,很受惊?” 九幽夫人等了会,缓步走向了方圆。 “是啊,是、是很受惊。” 方圆盯着走过来的九幽夫人,眼睛更亮。 九幽夫人在走路时,就像凌波仙子那样脚不沾地还不算,关键是她在走路时的姿势,是相当相当相当相当的迷人。 嗯,至少得用连续四个‘相当’,才能形容出九幽夫人走路时有多么迷人,那些所谓的世界超模跟她相比起来,就是一群故意筛动屁股的小丑。 第1026章 :一语惊醒梦中人 九幽夫人不用摘下蒙在脸上的黑纱,单看她走路的姿势,方圆就悲哀的发现:他可能会真的爱上她,以身体的名义。 仅仅是靠走路的姿势,就能让男人挪不开眼珠子,心底深处立即腾起一股子要跪倒在她面前,膜拜她的冲动,那么她本人的容颜,得有多么的惊人美丽? 随着她一步步的走来,方圆发现她全身上下,原来只穿着一件黑色轻纱长袍,就是那种近距离看上去,才会隐隐看到被黑纱所覆盖的雪肌玉股。 她是赤着脚的。 那双被黑纱长袍半遮半掩的玉足,每迈动一步时,才会从裙摆下露一半--一半的雪足,就能让方圆刚压下的因她走路时腾起的某种火焰,再次腾起,还更加的猛烈。 那双雪足的脚趾甲上,并没有涂抹任何的指甲油,就是健康的红里透白,像含苞欲放的粉红玫瑰花骨朵。 方圆开始怀疑陈婉约跟他说的那些了。 陈婉约曾经说过,当初她为方圆解毒后打算寻死时,被人绑到了罗布泊内,遭遇炼狱式的折磨后,见到了九幽夫人。 她说的很清楚,九幽夫人当时就穿着一件黑纱长袍,里面是真空的,能看到右肩下有朵盛开了的彼岸花。 陈婉约还说,那是她第一次看到九幽夫人,更是她从没有见过的美女,哪怕她身为女人,也很想膜拜在夫人面前,用嘴去吻人的脚。 当时方圆听她说过后,就是半信半疑的,不相信会有那么魅力无边的女人。 前些天陈婉约又说起秦摘花去刺杀过九幽夫人后,方圆更不相信她对男人的无敌杀伤力了,如果真那样,有些好色小毛病的秦摘花,怎么可能会对那样的女人下得去手? 综上种种,方圆觉得陈婉约太夸张了,夸大了九幽夫人的美丽。 当然了,那个魔头可能真得很有魅力,但远远不到像她刚才所说的那样:你见到我后,我怕你会爱上我。 方圆信了。 他只看到了九幽夫人走路的姿势、半露出的一双雪足,就已经无法控制对人家的某种想法了,如果她在揭下脸上的黑纱,露出她的庐山真面目,他究竟还能不能保持站立--这都是个问题。 九幽夫人走到方圆面前三米处后,停住了脚步,眼神平静的看着他,缓缓问道:“我再次问你一句,你确定要看看我的样子?” “不--看,我会遗憾终生的。” 方圆偷偷用力掐了下自己的肋间软肉时,咕噔一声咽了口吐沫,这让他觉得很丢人,赶紧挪开跟夫人对视的眼睛,嘿嘿讪笑一声说:“你或许,只是身材迷人了些,走路的姿势好看了些,但你的相貌,却不一定能有你身材的一半。” 方圆这样说是有道理的,大街上有很多‘从后面看背影会让人心跳,从前面看模样却让人心惊’的女人,让爱美的男人遗憾不已。 他希望,九幽夫人也是这样的女人,只是拥有一副好身材,走路姿势迷人了些,撑破天有双美丽的小脚,但本人却长的很一般(所谓的很一般,也是顶级美妇了,不过方圆自问还是能抗住视觉冲击力的,尤其是他当前在默念着‘百年后,红粉变骷髅’时)。 “陈婉约肯定告诉过你,我长的什么样子。可她根本不知道,依着她卑贱的身份,是没资格看到我的庐山真面目的。” 九幽夫人说着,缓缓抬手去摘蒙面黑纱时,悠悠说道:“不过你,有这个资格,因为你是方圆,对我、对九幽世界都有着很重要的作用。” “等等!” 方圆抬手,低声喝道。 已经捏住轻纱一角的九幽夫人,停住了动作,闪着荧光的双眸中,浮上了明显的得意之色。 她已经看出方圆为什么要喊停了,因为他没有任何把握,能在看到她的真面目后,依旧能直挺挺的站在这儿,像个男人那样。 “我就说过,你最好不要看我的样子,要不然你会爱上我,从此后就会成为我的一条走狗,唯我是从。” 九幽夫人身上的黑纱长袍,无风自动,越发显出了她阿娜身姿,语气也越发的勾人:“年轻人,你变成那副样子,虽说是我所希望的,不过我同时也失去了斗争的乐趣。就像亲手驯服一匹烈马,可比骑着一匹千依百顺的阉马要开心多了。” “我会看的。” 方圆用力咬了下嘴唇,低声说:“可在你扯下黑纱之前,我有两个问题要问你。” 九幽夫人目光一冷,淡淡的问道:“我凭什么要回答你?” “就凭我对你、对九幽世界很重要。” 方圆很轻松的笑了,反问道:“我想,夫人你该比我更清楚这一点。如若不然,你也没必要跟我面对面的站在一起,浪费口舌了,干脆用蛮力来拿下我,岂不是更好?” 九幽夫人沉默了片刻,点了点头:“你问吧。” 方圆抬头(这样,才能避免目光总是在她身上乱转,保持心中灵台上的最后一丝清明),望着有水珠渗出的暗道上方,说出了第一个问题:“这个地下迷宫,还有北面五百米外的唐王老城区东南角,都是你们造出来的吗?” “地下迷宫早就存在了,只是恰好被我们所用。” 九幽夫人回答说:“那边的唐王老城区,和九幽世界无关。” “那是谁建造的?” 方圆马上追问。 “这就你的第二个问题吗?” 九幽夫人先问。 “不是--你必须回答。” “不知道。” “不知道?” “嗯,就是不知道。” “你也有不知道的东西?” 方圆有些奇怪:“还是,根本不愿意跟对我说?” 九幽夫人也看向了巷道上方,黑纱面巾下露出小块雪白的脖子,缓缓回答:“在我们发现这个秘道并利用时,那边就已经存在了。” “你们不想搞清楚,是谁在那边搞了那么大片建筑?” “这算是第二个问题?” “不是……能不能别啰嗦?” “好吧。” 九幽夫人好像笑了笑,低头看向了方圆:“换做是谁,在森林中发现一堵墙后,会有一片仿制中原的建筑,就坐落在一片废墟前时,都会想过去看看。我们,也想。只是,我们无论付出多大的努力,都无法走过那条河,踏上那座桥!” 九幽夫人说到最后时,语气犀利了起来,带着浓浓的不甘。 原来,当九幽世界发现这个地方后,唐王老城区就已经存在了,但他们的人,却无法走过那座桥,那条河,去里面看个究竟。 “这是为什么?” 方圆认真的问道。 “彼岸花未开,我们终究不能像人类那样,能自、由自在的行走世界各地。” 九幽夫人的语气,带有明显的懊恼意思。 方圆不想再追问彼岸花不开、九幽世界的人就不能涉足中原的事,他只是奇怪:“你们是什么时候来到卡门地区的?” “七十年前,二战正如火如荼时,我的先辈们就已经--” 九幽夫人刚说到这儿,就被方圆叫停:“等等!你、你说是七十年前,你的先辈们才来到这地方?” “是。” 九幽夫人的回答很简单。 到现在为止,方圆不仅仅是问了两个问题了,她也懒得再提醒他问的太多了,能回答的索性就回答了。 “那……” 方圆又咽了口吐沫,这次可不是因为色心在发作,而是隐隐猜到什么后的震惊,让他本能的用这动作,来压制心中的恐惧:“就是说,七十年前,你的先辈们,就发现废墟那边有片建筑。而且,随后这些年内,那边也没有破土动工。” “是。那地方在你来之前,倒是有很多人住,却从没动工的迹象。” 九幽夫人如实回答:“至于那些人,在你来之前就消失了。去了哪儿,我也不知道。” “这、这怎么可能?” 方圆满脸的茫然,不住的摇头。 他虽说在十二岁那年,就已经离开了唐王老城区,浪迹天涯亲去找爹妈,但十二岁的孩子,已经有了可靠的记忆。 出来他家胡同左转的的某食品加工厂,就是在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才建起来的,围墙的基座上,还留有建成时的年月日(这在当时是很流行的,现在乡下还有很多宅院的墙基上,会留下建成日期,一目了然,倒是省了‘考古学家’去费心思)。 方圆上学时的学习成绩不咋样,不过还是能算出从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到现在才经历了不到四十年。 那么问题就来了:九幽世界的人,早在七十年前就出现的建筑,怎么就能与三十年之后的建筑,完全相似呢? 方圆一直以为,他在卡门地区发现的家乡一角,是根据老家复制的。 但现在看来,不是这边复制那边,而是唐王复制了这边! 这怎么可能? 如果这边距离唐王不远,还有可能被模仿能力极强的国人给照样复制出来,问题是方圆敢肯定,他老家那些人在修盖自己的院落时,是不可能跑来这儿参考的。 看到方圆想的很痛苦,都忽略了自己的存在了,这让九幽夫人感觉很不爽,冷冷的提示道:“我知道你很震惊,你打小就所熟悉的家乡建筑,怎么就跟已经存在多年的这边完全一样。其实这也没什么难猜的,是你太笨了。” “我太笨了?” 方圆愣了下,接着双手抱拳,对九幽夫人毕恭毕敬的深施一礼:“还请指点。” 九幽夫人很满意方圆这个态度,眼里的不耐烦消失了:“给你个提醒。你在外流浪十数年字回去后,你儿时所熟悉的那些人,是不是都以各种各样的理由,搬离了老城区?现在的居民,都是来租住的、或者是外地去唐王买房子居住的外地人?” “是,确实这样。” 方圆想了想,又点了点头。 九幽夫人又问:“那你有没有关心过,你那些左邻右舍的,为什么都离开老城区了?” 正所谓一语惊醒梦中人,方圆抬手抚额:“啊,我明白了!” 第1027章 :通往黑暗世界的迷宫 早在卡门地区出现诡异事件,被俄方重炮轰炸成渣并派重兵封锁后,有那么一群长有东方面孔的人,趁驻兵去参加二战后,在废墟北面建起了一片比当时华夏要先进好多年的城区。 至于他们是从哪儿运来的砂石料、又是为什么跑这儿来修盖家园这些问题,暂且不管,单说他们在七十年代时期,又派人去了唐王,仿照这边的建筑,重新修建了老城区东南角。 然后,这些人见证了方圆的出生,等他长到十二岁,方天明夫妻神秘失踪,他外出找妈妈的那十数年内,那些人也就方续以各种理由搬离了唐王。 随着现代城市建设的日新月异、以及人们早就突破了生活、工作的区域性,儿时的左邻右舍搬迁、转让祖宅这可是再正常不过的了。 所以外出找妈妈的方圆,时隔十数年后再回家,发现老家早就已经物是人非后,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劲,照样好吃好喝过他的小日子。 那些人,只是陪伴方圆长到十二岁,随后就方续离开了唐王。 至于是不是重新回到了卡门地区生活,方圆无法肯定,也没必要非得刨根问底搞清楚,因为这些都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他是在别人复制出的环境内,长大的。 方天明,在没有认识燕颖颖之前,也许就是在这边生活的。 那么问题又来了: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 方圆越想越头疼,有些晕眩的感觉,双手抱着脑袋踉踉跄跄的后退,倚在了湿漉漉的花岗岩巷壁上,往下出溜蹲在了地上。 如果是别人的事情,方圆想不明白也就不想了,毕竟为了别人事而想得头疼欲裂,那是一种典型的沙比行为,为智者所不取也。 可事关自己--方圆只要活着,就无法逃过寻找这些匪夷所思破事答案的宿命。 他最大的理想就是混吃等死,穷一点不要紧,只要活的洒脱就好。 如果非得在理想前面加上个‘崇高’,那么方圆希望自己能做个欺男霸女的恶少,不愁吃喝、有花不完的钱,走到哪儿都带着一帮狗腿子,看到漂亮姑娘直接一棍子砸昏,抢回家入洞房…… 现实却是无比残酷的,从招惹十三岁的花小妖开始,噩运就来临了:夏小韵、彼岸花、陈婉约、罗布泊内的黑暗世界、方天明夫妻的归来、他可能是京华燕家的外孙,却上了他妖娆的四舅妈--直到现在,风姿绰约到迷死人不偿命的九幽夫人出现,都证明他已经被卷进了一个大漩涡内。 他要想挣出这个漩涡,过他自己喜欢的小日子,就必须得去这个漩涡的最下面、最中间位置,探查个究竟。 而且这个超大、超危险的漩涡,很可能是以他为才出现的。 这,让方圆该怎么躲? 又有什么理由去躲? 仿佛知道方圆为什么在痛苦,九幽夫人带有明显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呵呵,这是你存在的宿命,不管你是来自哪个世界,你都无法挣开围着你所运行的一切,包括死去的龙头,潘龙语--也包括我!” “包括你?” 方圆慢慢抬起头,眉梢眼角不住的抽抽着,哑声问:“潘龙语,死了?” “是,他死了。官方发出的讣告,是他寿终正寝,实际上是我派去的人,以你方圆的名誉把他干掉的。死后又一把火烧了他的住宅,让他葬身火海。” 九幽夫人的说起潘龙语的死因时,明显是在竭力保持着淡淡然,以掩饰她的洋洋自得。 今年高龄九十多岁的潘龙语,从来都是九幽世界的一块心病,他的几个徒弟,更是处在与她拼杀的第一线。 能够最终铲除潘龙语,可算是让九幽夫人去掉一块心病了,想不得意都不行。 方圆抬起头,呆滞的眼神多少出现了一点惊讶。 九幽夫人原地来回走动了几步,问道:“是不是很不满,我派人冒充你去刺杀潘龙语?” “不是。” 方圆摇了摇头。 “不是?” 九幽夫人双眸微微眯了下,淡淡的问:“怎么,你不在意背这个黑锅?” “背黑锅的滋味虽说不咋样,不过也有一件好处,那就是安全,能挡住子弹。” 方圆用力吸了下鼻子,靠着巷壁站了起来。 他可没有撒谎,是真不在意九幽夫人給他个黑锅背,反正在陈婉约死之前,他就不打算当什么好人了。 他惊讶,是因为听说潘龙语葬身火海了。 陈婉约发疯那晚,不是曾经光着身子对着雨夜,说诅咒潘龙语葬身火海来着吗? 结果,他还就真死在火海中了,这让方圆在惊讶之余,还有些担心:她到底是诅咒我妈怎么着来? 呵呵,算了,她只是燕四小道姑罢了,我可是无父无母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像孙猴子那样的妖精,可没听说过猴哥为他老妈担心什么。 就在方圆胡思乱想,想着想着脸上浮上诡异的笑容时,九幽夫人又说话了:“你还有什么要问的吗?” “有,当然有。” 方圆再次重重吸了下鼻子,用力跺了下脚,问道:“你们,是怎么发现这鬼地方,并加以利用的?” 九幽夫人却反问道:“你知道现在我们当前所处的地下,深多少米?” “五百米?” 方圆随口问道。 “不是。” 九幽夫人摇了摇头:“这是在七百米深处。” 方圆随口说出五百米的数字时,就已经是在胡说八道了。 根据他自己的感觉,他现在所处位置,不会超过两百米,甚至只要拐过一个弯道抬头看,就能看到爬出地面的洞口,就在上方十数米外。 所以他听九幽夫人说是七百米后,很是吃了一惊,下意识的爆粗口:“卧槽,这么深啊?你可别欺负我读书少。” 九幽夫人没理睬他爆粗口,继续问:“那你知道,这些暗道能通到哪里吗?” 方圆笑了,用力甩了下脑袋,彻底甩开那些烦心事,恢复了他自以为的潇洒,懒洋洋的说:“不会是能通到罗布泊的黑暗世界内吧?” 黑暗世界,是与九幽世界完全不同的两个世界。 黑暗世界,只是方圆所到达过的地方,也是天狼星守候漠北北‘成长’二十年的地方,就在九幽世界的边缘。 自黑暗世界的极限所在处,才能看到九幽世界内水雾缭绕,彩虹像梯子那样永远搭建在半空中。 不过在方圆的看来,这俩世界是一体的,更觉得九幽夫人更名为黑暗夫人最好了,那个名字听起来更霸道一些不是? 他只是随口一说,九幽夫人却呆愣了下,本能的脱口问道:“咦,你怎么会知道这地方,能通往黑暗世界?” 这次,换成方圆发呆了:“啥,这、这地方真能通到你老家?” 卡门地区距离罗布泊黑暗世界有多远,方圆早在追赶昆仑来到这儿后,就已经搞清楚了:直线距离,最少也得有两千七百公里! 所以,他做梦也不会想到,这儿能通到那边的。 “我们知道这条暗道,也是在七十多年前无意中发现的。” 九幽夫人沉吟了片刻,才说:“当时,我们听说在俄蒙边境的卡门小镇上,发生了一起特别诡异的事--” 方圆打断了她的话:“就是卡门惨案。一个晚上的时间,小镇三百多居民,都被他们‘自己’所杀死,还掳走了数十个十岁之下的孩子,对前苏造成了极大的震惊,把所有复制人全部追杀后,又用重炮把这边轰炸成渣,重兵把守,直到二战发生。” 九幽夫人再次惊讶:“咦,你是从哪儿知道这些的?” 方圆如实回答:“吸血蝙蝠老大休戈维奇的老子,就是当年参与卡门惨案的调查者之一,留下了详细的资料,我看过。” “哦,原来是这样,怪不得。” 九幽夫人这才明白,点了点头继续说:“我们听说这件事发生后,就怀疑那些复制人,很可能与我们知道的一些事有关,就派艳阴使来到本地区,秘密搜寻有用资料,有人就在无意中找到了这个地下迷宫--当时,总共有三十三名艳阴使来到此地,结果只有一个人活着走出了迷宫。” “三十三,可真不是个吉利的数字。” 方圆惋惜了一个后,才问:“最后那个活着走出迷宫的人,是不是最后出现在了黑暗世界内?” “是,她走了足足三个月。” 九幽夫人淡淡的说:“你别问这三个月内,她都是靠吃什么来生存的。你只需知道她来时体重接近两百公斤,出现在我们面前时,只有不到二十五公斤,而且只活了一炷香的时间就死了。” 对于死去的人,方圆从来都会给予应有的尊重,所以没有再提起那个艳阴使:“你们看到她后,肯定会很震惊,于是就派人从她出来的地方,逆向前行,最终来到了这边。” 九幽世界内的人,历尽千辛万苦来到这儿后,就发现了废墟北边的唐王老城区,肯定想过去打个招呼问个好的,结果却因为这样那样的破原因无法成行,只能占据这边,花大力气搞建设,把上面的废墟,布置成了一个迷踪阵。 这儿,也成了九幽夫人能离开黑暗世界后唯一能到处逛逛的场所。 提起先烈那些英雄事迹,九幽夫人觉得有些压抑,很快就转移了话题:“还有哪些要问的?快点。” “你就这么沉不住气的,想让我欣赏你的绝世容颜了?” 方圆晒笑着问道。 “是,我特别希望能看到,你像哈巴狗那样跪在我脚下的样子。” 九幽夫人淡淡的说。 方圆毫不客气的反驳道:“我唯有趴在女人背上做那种事时,才会变得像哈巴狗那样--先别动手,问题来了,你真是龙头老大在黑暗世界的老婆?” “是。” 九幽夫人缓缓放下刚霍然举起的右手,回答。 方圆满眼都是八卦的小星星:“听说,你为他生了个孩子?” “哼。” 九幽夫人语气变冷:“这关你什么事?” 第1028章 :我终于得逞了 “没别的意思,就是好奇。” 方圆说出了实话。 “好奇,会死人的。” 九幽夫人的语气相当阴森,但抬起的手却缓缓落了回去。 由此看来,她是相当不愿意别人提到她跟龙头的爱情罗曼史。 想想也是,她是邪恶世界的王者,却跟一心要铲除他们的正派人士老大,眉来眼去的鬼混在一起生了个孩子不说,还让龙头撒下种子后全身而退,继续为不遗余力的打击他们而废寝忘食的工作。 尽管龙头在重返人世间的这二十多年内,受尽了尸毒发作时的痛苦折磨,最终也死在了这上面,但毫无疑问的是,九幽世界中的‘有识之士’,对这件事的处理结果是相当不满意的。 这应该也是九幽夫人最忌讳的一件事,不想任何人提起,方圆此时很直白的问出来,她能不羞恼成怒吗? 面对九幽夫人的威胁,方圆毫不在意,无声笑了下淡淡说道:“你如果能杀我,也不会在这儿跟我叨叨这么多的废话了。” 九幽夫人微微一楞,随即冷哼一声,没有再说什么。 方圆却嬉皮笑脸的问道:“你们两个,生了个儿子,还是女儿?” 九幽夫人还是不说话,只是呼吸有些加重,看来是在极力忍耐心中的愤怒:这小子明知道这是她不愿意提到的逆鳞,还揪住这个问题不放,而她当前又不能动手--只能忍着的滋味确实不咋样。 九幽夫人的忍耐,换来了方圆的得寸进尺:“让我来猜猜,你们的孩子,现在应该不在黑暗世界内吧?” “方圆,你以为,我真不敢杀你?” 九幽夫人蒙着脸的黑色轻纱下,传来了咬牙的声音,这是即将暴走的前兆。 方圆就像瞎子、聋子那样,依旧笑嘻嘻的说道:“你一个大魔头,能爱上你的敌人,还能把他泡上床生出孩子来,这就说明你相当爱他了。说实话,在这一点上我还是站在你这方的。如果我是龙头的话,我才不会离开你。唉,我真搞不懂,龙头得有多么强烈的责任心,才舍得撇下你这种娇滴滴的美女,圆可每天遭受尸毒折磨的痛苦,也得跑出去。” 九幽夫人没有再说话,可她右臂的黑色袍袖,却慢慢的变粗,扑簌簌的作响,就像里面安装了鼓风机那样。 “哦,我明白了,我明白龙头为什么哭着喊着的离开你了!” 方圆一惊一乍的叫道。 九幽夫人霍然抬头,厉声问道:“你、你知道什么了!?” 方圆看着看着她完全变成莹白色的眼睛,很认真的样子,缓缓说道:“其实,你只是一条东海鲛人精,只有迷人的身段,但你的脸还没进化完毕,非常的吓人。你为了勾引龙头,就为自己做了个美女的假面具,勾搭他上床、生完孩子后就得意忘形了,不小心露出了还没进化完的脸,把他给吓坏了,这才圆死也要离--” “你去死!” 九幽夫人实在忍受不了方圆的胡说八道了,厉声娇叱声中,右手黑袍蛟龙般猛地挥起,对着他脑袋狠狠砸了下来。 明明只是轻纱做成的袍袖,就算抽在身上也该像暖风拂面那样轻柔才对,但在九幽夫人暴怒至极砸出来后,竟然能发出子弹破空时才有的咻咻厉啸声。 就仿佛,这不是袍袖而是一枚高速飞行的炮弹。 方圆瞳孔骤然猛缩。 他在看出九幽夫人不喜欢听别人谈论她与龙头、他们的孩子时,还偏偏喋喋不休的,自然是存心要激怒她了。 无论多么可怕的对手,在愤怒时情绪就会失控,被怒气所左右,露出不该有的破绽--只要她能露出破绽,方圆就有把握趁机偷袭她。 因为某总原因,九幽夫人或许不会伤害方圆,可是他却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干掉她的机会。 只是九幽夫人在发怒时,所爆发出的恐怖杀伤力,却大大出乎了方圆的意料,让他猛地意识到激怒这个女人,好像很愚蠢。 当前情况,就像把一只老虎、一只猴子关在笼子里对决。 猴子再聪明,在老虎发威后,结果也只能是死: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任何的阴谋诡计都将失去它的作用。 很遗憾,方圆就是那只猴子,在九幽夫人这头猛虎扑过来时,仅来得及暴喝一声抽刀--左肩就像被大铁锤狠狠砸中那样,根本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就被砸的擦着墙横飞出了出去。 飞出足足十几米远后,才重重砸在了地上,浑身骨骼欲裂,眼前发黑,再也无法坚持的张嘴,噗的一声喷出了鲜血。 高密度的强悍骨骼,诚然能遭受九幽夫人这愤而一击,只是他内脏却无法承受大力猛轰,完全错位,气血逆行,心脏扩张时压出的鲜血逆流,唯有张嘴喷出来。 一口鲜血喷出来后,方圆浑身轻松了很多,觉得就像在云端飞翔,轻飘飘的浑身没有丁点力气,真想闭着眼把气喘匀再说其它的。 不过他可不敢有丝毫的放松,鲜血喷出来的同时,昆仑陌刀就已经被他反握手中,正准备--一只毫无瑕疵的雪白玉足,踏在了他胸口,猛地用力,方先生即将抬起的右手动作猛地僵住,不堪承受重负之下只能张大了嘴巴。 九幽夫人暴怒之下把方圆打飞后,稍稍恢复了一些理智,要不然全力一脚跺下来,估计能让方先生把内脏从嘴里吐出来。 这一切,还算是在方圆的意料之中。 他早就算到九幽夫人狂怒下会出手揍他,也做好了看似不堪一击被打飞的准备,更猜到他在落地后,九幽夫人会如影随形的扑上来,抬脚踩住他心口。 放倒对手后再踏上一只脚,这是强者的本能习惯,方圆从前以强者姿态教训小肖之辈时也是这样的,那么现在九幽夫人会这样对他,也就很正常了。 他等的就是九幽夫人抬脚踩他时的这一刻。 也唯有这样,九幽夫人的致命弱点--足心,才会暴露在他面前,那样他就可以顺势一刀,刺进她足心了。 不得不说,方圆这个诱敌伤人计划,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可操作性上,都很站得住脚的,事实上九幽夫人也像个好演员那样,按照方导的意思这样做事。 但很可惜的是,不等方圆抬刀,九幽夫人那只娇美的小脚,就已经踏在他心口,根本不給他任何反刺的机会,让他只能‘望脚兴叹’。 “你,这是故意在逼我弄死你。” 九幽夫人上身前倾,居高临下的俯视着方圆,语气阴森的说出这句话时,胸前黑纱还剧烈起伏着,大海波浪那样,看来她的胸还真是有料。 “你、你……原来,原来你是、是--” 压力太大了,九幽夫人好看的小脚,就像一座山那样,压得方圆话都说不完整。 可能终于醒悟过来方圆活着,要比死了好太多,九幽夫人冷哼一声,本能的抬起脚:“我原来怎么样?” “你、你原来是个蠢货!” 刚才看上去还奄奄一息,随时都会挂掉的方圆,在九幽夫人刚抬起踩着他的右脚后,忽然猛地暴喝一声,右手反握的昆仑陌刀,电闪般洒出一道青虚虚的刀影,精准异常的刺向了敌人足心。 噗! 有刀尖入肉时才会发出的轻噗声响起,鲜血迸溅的同时,方圆狂喜:我,我终于得逞了! 我终于得逞了! 这是方圆彻底昏迷过去之前,脑海中浮上的最后一个念头。 “醒醒,醒醒。” 在人的轻声呼唤声中,林盼盼慢慢睁开了眼。 地下室内的灯光一点也不亮,还很昏暗,但对昏迷太久的人来说,眼睛还是适应不了这个光线,所以林盼盼刚一睁眼,就赶紧闭上,接着身子猛地缩成一团,双手放在脸颊边,张嘴发出了一声短促而凄厉的叫声:“啊!” 她刚惨叫出声,就被迅速涌进嘴里的水给堵上,接着本能的挺身上窜,张嘴吐出了一口水,喷了把她从水中捞出来的李文广满脸。 站在地下室门口的张翠花,听到女儿的惨叫声后,立即推开挡在门口的警员(这是犯罪现场,在还没有勘察完毕时,闲杂人等是不能随便进来的),大叫着女儿的名字,踉踉跄跄的跑下了楼梯。 张翠花抢到浴缸前,噗通一声的跪倒在地上,一把将女儿抱在了怀中,声音里带着哭腔的喊道:“盼盼,盼盼,别怕,别怕,是妈妈,是妈妈来救你了。” 母亲温暖的怀抱,总是能给孩子最大的安全感。 林盼盼稍稍挣扎了下,才睁开眼看清是母亲,张嘴刚要说什么,就失声痛哭起来:“妈--” 看到林盼盼醒来后就认出了她妈妈,李文广长长的松了口气,抬手脱下自己的外套,披在了她身上,转身走向楼梯时吩咐道:“小孟,郭静,你们两个留下,其他人都暂且出去。” 小孟、郭静俩人,是市局刑警队的女警,现在林盼盼没穿衣服,李文广等男警暂时不方便留在这边。 数名警员马上答应了一声,除了小孟俩人留下外,其他人都跟在李文广后面,脚步匆匆的走出了地下室。 地下室外面,就是一条长达十数米的胡同,前面就是一家废物回收站。 回收站院子里,停了七八辆车,数十号人,有市区各局的警员,还有神通快递的人。 至于回收站的老板等人,早就被几名警员看押在了所谓的办公室内,冷汗直流,话都说不出清楚了。 来自乡下的回收站老板,做梦也没想到自己租用的这个废弃场院后面地下室内,竟然藏了个被绑架的小姑娘,那个数天前才雇佣的‘职员’,现在估计早就逃离唐王市了,害得他来遭受警方的盘问。 “李局。” 得到消息刚赶来的崔家区分局老郝,擦了把额头上的冷汗,快步走了过来,老远就伸出双手。 李文广与他轻搭了下手,就松开淡淡的说道:“郝局,你们分局这次可是严重失职了。” 第1029章 :请做好被控诉的准备 “是,是,都是我们工作不力,让群众利益受损--啊,是受惊吓了。我们一定会总结本次教训,在全局展开一次专项活动……” 守着那么多人,今年眼看就要奔五十的老郝,在李文广这个年轻人(三十来岁)面前,诚惶诚恐的样子,看上去让人觉得有些可怜,不住的自我批评。 站在老郝身后的宗长河副局,脸色早就变的跟猪肝也似了,根本不敢抬头看李文广。 前些天,刚上任没多久的李文广,去崔家区分局例行上任视察时,神通快递的老总夏小韵,就曾经亲自去分局报案,说有名叫林盼盼的员工,于上月月底失踪。 当时分局老大郝局长外出学习开会,也是刚履任不久的宗副局,看在某些原因(他与唐王市一把手老苗是亲戚,小苗夫人在神通快递旗下的女子会所遭非礼事件,让苗家吃了个哑巴亏,宗副局当然很生气了)的份上,一句‘按规矩来办’,就把小夏给轻飘飘的打发了。 郝局长那时候忙于接待顶头上司老大,也就把这件事给抛之脑后了。 正所谓上行下效,分局没有理睬夏小韵的报案,事发地点派出所,也就‘明白’该怎么做了,所以哪怕夏总亲临派出所,他们也是哼着哈着的敷衍。 夏小韵是有钱的大老板不错,可她再有钱也不会提拔大家,给大家伙发工资,再说所长大人也猜出宗副局为啥不待见小夏了,本着‘应和领导喜好’的大原则,在她几次去派出所要求加大力度搜寻林盼盼下落时,也没人当回事。 夏小韵无奈,又不能眼睁睁看着自己手下员工失踪,只好绕过当地派出所、区分局跑去了市局,求见市局新任老大李文广。 夏小韵去市局时,已经打定主意了:如果市局再敷衍的话,那么她就会直接去找张翼。 她还就不信了,就因为会所遭非礼事件,牵扯到了唐王一把手,唐王官方会没人理睬市民的死活。 假如张翼也对老苗有所忌惮--好吧,生性有些倔强的夏小韵,就会把这事给捅到省里。 至于闹大后,会对神通快递造成多大的影响,夏小韵才没有去考虑。 正所谓有所为而有所不为,有些事明知道坚持下去,会给自己带来很大的损失,可也必须得做。 幸好,新任市局局长李文广,在亲自接见夏总后,不但没有敷衍了事,还立即下令全市公安战线,全力搜寻林盼盼的下落。 李文广初来乍到,要想展开工作,当然得找一件事来树立他的市局老大威信,林盼盼失踪后,崔家区分局的不作为,恰好給他提供了一个打开局面的好机会。 可以让他借此机会,来好好观察哪些人可用,哪些人不可用。 那些胆敢对李局命令漫不经心,敷衍了事甚至阳奉阴违的主,无论他有多大的后台,以后也别想再有出头之日了。 反之,那些能坚定不移执行李局命令的人,当然会在以后受到重用。 林盼盼失踪一案,对于新官上任的李文广来说,意义当然不一般,这从他亲自担任专案组组长就能看出来。 市局老大发话后,全市警员都动了起来,一时间是鸡飞狗跳,那些平时在街上横着走的江湖好汉们、在警方有案底的,当然会率先受到重视,命令下发当晚,就有三十几号大哥被请进局子里喝茶了。 机关单位内,任何时候都不缺少派系,拼命向上爬的人,这是肯定的。 所以说别看李文广孤身来唐王上任,包括市领导在内的人,都不知道他有多大的后台,可昔日那些被原市局局长打压的人,心思肯定会活泛起来,开始积极向组织靠拢。 这正是李文广最希望能看到的,也正是从这些人嘴里,得知了崔家区分局不作为的真正原因。 如果李文广只是来镀金的,或者某个派系派来唐王的‘沙子’,那么他在决定拿宗长河立威时,肯定会考虑一下老苗的存在。 老苗可是唐王的地头蛇,本土官员的代表,势利错综复杂强势不说,为人还特别阴险,表面上不热衷于斗争--张翼来到唐王一年多了,却连直属市长的财政局都没抓在手中,这本身就说明了问题。 更何况,宗长河可以说是老苗的绝对心腹了,他能被调到崔家区分局担任常务副,谁敢保证这不是老苗为打击夏小韵才埋下的伏笔(神通快递集团总部,就坐落在崔家区的)? 不过深受潘龙语临死前重托的李文广,才不会把老苗这股子本土势利当回事,只想干脆利索的破案,来竖起他的威信。 连续数天,李文广都工作在第一线。 李文广上任后就把此案当做第一把火,来大烧,特烧,这在官场上来说也是很正常的。 但不正常的是,李文广因为区区一个林盼盼失踪案,不但出动了唐王所有警力,甚至还联系省厅协助,这就有些折腾过了。 老苗肩负让唐王‘海晏河清’的重任,当然不想看到这种局势,就找机会与他谈心,隐晦说明了自己的意思:全国各地,几乎每天都会有人走丢,警方是该管,但基本都是留心注意就好了,实在没必要劳民伤财的搞出这么大动静来。 李文广当着老苗的面,当然会连连点头,但回去后还是该怎么做,就怎么做。 老苗以为林盼盼失踪一案,只是很普通的案件,可李文广的思路却与夏小韵相同:这,或许就是漠北北报复的开端,怎么能掉以轻心? 李文广的不听招呼,让老苗很不爽。 随着林盼盼失踪时间加长,慢慢就有闲言碎语开始传播:新任李局为尽快出成绩树立威信,拿着鸡毛当令箭不说,还很有以权谋私的嫌疑啊。 什么以权谋私? 呵呵,老兄,这你就不懂了吧,自然是他想讨好夏小韵了。 没看到这些天,神通快递的美女总裁,跑市局跑的也很勤,每次去后李局都是笑脸相迎,对她‘千依百顺’的讨好人家? 经过有心人的传播,这些谣言很快就通过向李文广靠拢的下属,传到了他耳朵里。 李文广闻言只是冷笑一声,不但不置可否,还再次联系省厅,请求大力支援。 就在省厅也觉得他‘大惊小怪’,主管领导亲自給他打电话,语气不咋样的批评他时,警方终于有了重大发现:有崔家区某小区居民(这个小区,就是林盼盼母女租住的小区)举报,数天前无意中看到一个女孩子,急匆匆上了一辆满载回收物资的皮卡。 根据目击者的描述,那个上车的女孩子,百分之八十就是失踪的林盼盼。 得到这个消息后,李文广立即向省厅某领导道歉,扣掉电话后下令,彻查那辆皮卡。 只要有了明确目标,依着警方的实力,要想查出某辆满载回收物资(就是易拉罐等废物)的皮卡,那可就简单多了。 没用多久,警方就锁定了这个回收站,并在后院地下室内,找到了失踪数天的林盼盼。 林盼盼是被藏在浴缸内的。 浴缸内有水,看样子是倒了一些牛奶之类的饮品,水才变白,让人看不到她就被藏在水下。 那个绑架者,能把林盼盼藏在浴缸水下,也算是别出心裁了:把她的口鼻都用胶带封死,却独留一根塑料管从嘴里通出来供她呼吸。 李文广在找到她时,她还是处于昏迷中的,看来也是刚被放进水里不久,没穿衣服,身上布满了伤痕,这证明这些天内,她遭到了非人的折磨。 没有谁愿意去多想,一个十八、九岁(档案年龄)的小姑娘,被歹徒绑架这么多天后,会遭受哪些非人的折磨。 幸亏她还活着,这让现场众人总算是感到了一点欣慰:不管怎么说,只要还活着就好,就当这次劫难是个恶梦吧,希望能随着时间的推移,能逐步忘掉。 “郝局。” 李文广眼角扫了下宗长河,打断了老郝的自我批评:“这件案子说起来,难度不是太大。只要我们能尽职尽责,应该早就查到这个线索,提前几天把受害人营救出来了。但很可惜--崔家区分局的工作力度相当不到位,连受害人所住小区的群众都没彻查,这说明了什么?” 老郝额头汗水更多:“李局,是、是我们失职--” “是你们大大的失职,根本没有把人民群众的安全放在眼里!” 李文广再次毫不客气的打断老郝,厉声说道:“我真搞不懂,本案立案当天,我就专门给你们分局下了通知,一再要求要多在受害人所住小区群众内做调查,你们是怎么做的?” “我、我这些天,去开会了,今早刚回来。” 老郝低下头时,看了旁边的宗长河一眼,包含着太多的不满:特么的,如果不是你敷衍了事,我怎么会被训?哼哼,你特么的有老苗护着,我呢? “这件事随后再说,先--” 李文广摆了摆手,正要再说什么时,小孟两名女警,在张翠花的帮助下,抬着担架从地下室内急匆匆的走了上来。 今天上班后恰好又去市局‘坐班’的夏小韵,是一道赶来的。 不过她不方便去地下室内,只能在院子里等。 听说林盼盼还活着后,她也长长松了口气,看到林盼盼被抬出来后,就连忙快步走了过去。 林盼盼紧绷着双眼,脸色苍白,身上盖着白色的被单,身子不住的哆嗦。 张翠花在旁边低低哭泣着,骂着某个丧尽天良的人。 “李局,林盼盼的左腿,被打断了。除此之外,身上的其它伤势倒是没什么大碍,不过心理所受的伤害,可就难说了。” 小孟把担架交给一个男同事后,走到李文广面前低声汇报。 “先送医院吧。” 李文广点了点头时,夏小韵走了过来,语气不怎么样的说道:“李局,我想应该提前给您打个招呼,请唐王警方做好被控诉的准备!” 第1030章 :夏小韵送上的大礼 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警方的职责,也是义务。 不可否认的是,林盼盼在遭到绑架后,以李文广为首的唐王警方,付出了相当大的努力,最终成功营救受害人。 但夏小韵对这个结果却相当不满意,当着这么多警员的面子,她竟然当众‘威胁’李文广这个市局局长。 李文广还没啥反应呢,市局那帮警员就怒了:吆喝,你这样说也太过了点吧?你整天向我们那儿跑,应该看出我们为搜救受害人,付出多大努力,甚至都像省厅求援了吧? 哼,也就是李局初来乍到,才把这个案子当成大案、要案来抓,如果是换做别人,会有这么上心吗? 就这,你还不知足,不感谢我们也倒罢了,还要控诉我们呢,还真是不可理喻,莫非真以为我们当衙役的好欺负是吧? 李文广眉梢微微一挑,抬手止住一个要发言的手下,看着夏小韵和颜悦色的说:“对不起,夏总,我会认真考虑你的提醒。” “李局,她也太--” 性情有些急的小孟,听领导这样说后,再也忍不住了,张嘴刚要说什么时,同伴郭静却偷偷踩了她的脚一下。 小孟一楞回头看去时,就看到郭静正用下巴冲旁边点了下。 那边站着崔家分局的两位主要领导,老郝、宗长河。 看到宗长河老脸更黑,还用怨恨的眼角余光去瞅夏小韵后,小孟终于明白了:哦,搞了半天,这是夏小韵醉翁之意不在酒,想帮李局找机会立威啊。 刚才李文广训斥老郝时,说的就已经够明白了:正是崔家区分局无视市局命令、不负责任的不作为行为,才延缓了警方拯救受害人的时间。 崔家分局为啥对市局命令敷衍了事啊? 还不是因为老郝不在家,在家的宗副局又对神通快递集团有意见(尤其是得知林盼盼,原来就是女子会所的保安,当初参与痛扁小苗的行动后),这才对市局命令出工不出力,摆明了不管受害人的死活,借此机会来为小苗出口气。 如果是私人行为的话,宗长河这样做也无可厚非,反正又不是他绑架了林盼盼,能够帮忙吆喝两嗓子‘归来哟,归来哟’,就已经很不错了。 问题是,他目前是肩负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副局长,应该很清楚私是私,公是公,尤其是关系到市民的生命安全,他再这样做就太过分了。 最近三天两头泡在市局的夏小韵,比谁都清楚这一点,更确定李文广当前急需一个好的契机来树立威信,这才眼巴巴的把机会双手奉送。 李文广又不是傻子(再说他为什么来唐王啊),当然能明白小夏这样做的目的,连装模作样都懒得做,当即欣然笑纳了她这份大礼。 感觉到李文广在握手时的力度,夏小韵就知道他已经明白了,淡然一笑说了句再见,就带着劳拉上车,驶出了回收站大门。 现在林盼盼已经被送往了医院,夏小韵这个大老板自然得前去看看了。 “李局。” 在官场上混了那么多年,老郝没理由看不出夏小韵‘借花献佛’的手段,心中叫苦的同时,却又无计可施,只能腆着脸的走到李文广身边,想再解释一下。 李文广却不給他机会,看似随意的摆了摆手,就快步走向了自己的专车。 林盼盼被救出来后,警方当然得有人去医院,向她询问被绑诸事,不过这还用不着让李文广亲自出面,他现在要考虑的,则是该怎么把这把火烧的更大。 市局一哥专车刚驶近市区,李文广的手机响了。 坐在前面副驾驶坐上的秘书,看了眼来电显示后,就赶紧把手机递了过来,小声说:“李局,是苗书记家里的电话!” 苗书记? 呵呵,他的反应很快啊,我这这边刚收到夏小韵的‘大礼’,他就马上打电话过来了,到底是雄踞本土多年的坐地虎。 只可惜,你根本不知道,你没任何资格能掺和某些事的。 李文广心中晒笑一声,接过手机放在耳边,语气洪亮的说道:“您好,我是李文广。” 李文广接电话时,司机很知趣的把车子靠边,以免影响老大通话。 “李书记(李文广的政法委官职,要比市局局长大),我是苗德海啊。” 老苗在那边回答。 老苗说话时,从来都是不紧不慢的,很是深沉,就像他那张略略阴骘的老脸,让人根本看不懂他在想什么,无形中就会有些紧张。 李文广也有这感觉,不过才不会把老苗当回事。 还是那句话,慢说李文广现在是实权在握的市常委了,就算他只是个小警员,也不会把一个副厅级干部放在眼里,别忘了他在去潘龙语身边之前,每天接触的都是些什么人。 “苗书记,您好,请问有什么指示?” 李文广并没有因苗德海亲自給他打电话,就会有啥受宠若惊的感觉,语气依然沉稳淡定。 这让本来就对他有些不满的老苗,更加有些不爽了,自然不会表达出来,不急不徐的说道:“刚才我得到消息,前来我市支持我们南部开发的东洋外商龟田良和先生,在去南部山区现场考察的半途,与人发生纠纷,结果导致了武力冲突--” 原来,碍于某些客观原因,唐王老城区无法拆迁发展,市领导就把目光瞄准了南部山区,想把城市建设重心南移,用这种方式来慢慢的把老城区边缘化。 不得不说,这是唐王城市建设目前发展的最佳办法。 北面是黄河,北扩是想都别想了。 西边、南边都是山,唯有向东扩展,但境内‘领土’有限,所以在经过多次专家论证后,最终决定向东南方向扩建。 一来,唐王版图是东南、西北的狭长地形。 二来,相比起西南、正南方向来说,东南方向的那些小山,只能算是丘陵地带,但植被覆盖率很大,又没多少良田,完全可以把那边开发出来,搞一个高新开发区,集科技开发、居民居住为一体的新区域。 早在老苗刚成为一把手时,唐王的这份城市发展报告就得到了上级领导支持,最终在上月底正式启动。 良好的投资环境,不但引起了国内商人的注意,更有境外商人闻风而至。 这个龟田良和,就是来自东洋传统老牌企业多菱株会社的华夏区大总裁,初步拟定要在这边,修建一座高达三百米的大厦。 东洋人怎么会忽然跑唐王这种兔子不拉屎的地方,投资数十上百亿的要盖大楼,没谁关心(貌似这种真正的摩天大楼,唯有在省城这种发达城市,才能有它的用武之地),唐王领导层只知道,大厦一旦建成,那就是一个大政绩。 三百米高的大楼,绝对能成为高新开发区招商引资的大招牌,至于东洋人啥时候才能收回成本--孩子都生出来了,谁还能再把他塞回妈肚子里去? 所以龟田良和的到来,不但备受唐王众领导看重,就连省领导也很上心,为此专门给大家召开了专题会议,一再要求唐王的领导班子,必须得全力配合、尽可能满足东洋游人的合理要求。 对此,唐王众领导自然是唯唯诺诺,满口答应。 今天,是龟田良和先生第三次,也是最后一次跑去南部山区实地考察。 如果不出现大的意外,本次考察完毕后,多菱株会社将会确定投资意向--这,也是老苗不满李文广为了个林盼盼,就把唐王给搞得鸡飞狗跳的原因之一,要是惊扰到了东洋友人咋办? 正所谓怕什么,就来什么,就在这最关键时刻,龟田良和先生出事了,被人给揍了,听说揍的还不轻,鼻梁骨、两根肋骨都断了,现在正被紧急送往市中心医院。 尽管没有把老苗当做一根葱看,李文广在听说后还是很头疼。 他来唐王,虽说不管经济建设,也没打算去管,可怎么着也是正儿八经的市领导,也希望唐王经济能取得重大发展。 这下好了,对唐王现代化经济建设有着相当影响力的龟田先生被揍了,这可牵扯到治安方面了,李文广能不头疼吗? 不过他在头痛之余,也有些气愤:身为市局一把手,发生这么大事后,局里那些副手没啥消息传来,反而是一把手通知的。 这说明了什么? 说明市局那些副手,尤其是被特意派去陪同、负责东洋人的市局常务副田宏强,更没把李文广当做老大看。 是,今天确实是礼拜天,按说李局可能是在家休息,可你田宏强也不能仗着是老苗的心腹,就把李文广给撇下,直接向老苗汇报的。 李文广举着电话,心中冷笑一声时,就听老苗话锋一转:“唉,这件事啊,李书记你可得慎重对待,我听说当事人牵扯到唐王领导班子的一位女同志啊--不说了,我先去医院看看,就这样,再见。” “好的,再见。” 李文广扣掉电话后,脸上神色变得相当复杂起来:这事,还能与张翼牵扯到关系? 老苗看似说的很含糊,只说当事人中牵扯到了唐王领导班子里的一位女同志。 可唐王领导班子里,总共有九个人,唯一的女同志除了张翼外,还能有谁? 更可疑的是,如果真是张翼被牵扯到里面去,那么老苗为什么不干脆说是她呢? “李局,要不要开车?” 就在李文广皱眉,盯着窗外心思电转时,秘书轻声提醒他。 为方便领导打电话,司机把车子顺势沿着道边停下了,等停下后才发现是公交车车站下,有心想走吧,领导已经接通电话了。 不走吧,会影响公交车靠站,前面十字路口的交警发现这辆奥迪车停下后,也曾经快步走过来过,边走还边拿罚单--不过,等那哥们看清楚车牌号后,额头立即冒汗,赶紧转身走了。 他就算吃了熊心豹子胆,也不敢罚老大的钱。 第1031章 :秦大川又出事了 林盼盼被送进医院后,马上就被送进了手术室。 随后赶来的夏小韵,与劳拉一起站在外面,小声安慰低声哭泣的张翠花。 “阿姨,林盼盼会没事的,警方肯定能抓到罪犯,给我们一个公道的。你也注意身体,千万不要哭坏了身子。” 夏小韵拿出几张纸巾,递给张翠花时,就听劳拉在旁边低声说:“夏总,秦秘书打电话来,说有要事找你。” 今天是周末,大家伙都休班,秦小冰就不用去公司伺候夏老板,可以舒舒服服在家睡个懒觉了,夏小韵去市局时,当然也不会带她一起去了,没想到她会打电话来说有事。 既然是在休班,秦小冰找夏小韵当然不会是公事了。 那会是啥事? 夏小韵有些奇怪的拿过手机,走到走廊窗口:“秦秘书,你找我--” 她还没说完呢,就听那边秦小冰声音中带着带着哭腔的喊道:“夏总,麻烦您救救我哥哥吧!” “啊?救救你哥哥?” 夏小韵被吓了一跳,连忙问:“秦大川他、他怎么了?” 说实话,别看夏小韵从来都对秦大川没啥好脸色,其实内心觉得这家伙还是很不错的,就是有点二。 早在去年秋天,司明达欺负秦小冰时,大川哥就敢拿刀子跑去飞机场,給他来个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傻帽行为吧,就能证明他是一个很负责的男人。 尽管那家伙爱吹了些,自以为傍上方圆后下眼皮子肿、连夏总都不放在眼里的势利模样,相当可恶,不过看在秦小冰的份上,夏小韵也就不跟他一般见识了。 “我哥哥,他、他打了人!” 秦小冰在那边回答。 哦,原来是打架了。 嗨,我还以为是出什么大事了呢,不就是打人了嘛,又不是去杀人,值得你这样大惊小怪的? 夏小韵不以为然的笑笑,语气轻松的问道:“他打谁了?” 秦小冰连忙说:“打了一个东洋人!” “打了一个东洋人?” 夏小韵就有些奇怪了:“咦,好好的,秦大川怎么与东洋人发生矛盾了?” 事关老外,这事说大能大,说小也能小。 关键是看被揍的小鬼子,想把事闹到多大的地步了。 原来,早在昨天晚上,秦大川就答应格林德,说要带他去游览一下唐王的大好河山--当然了,前提是看在他把老格下一年的生活费,也都赢过来的份上。 话说,自从秦大川上次去神通快递集团总部,去找小妹借钱,看到郭易秦的手下欺负老刘后,大怒蹄之……结果被人一脚跺翻后,夏小韵及时拍马杀到,鼓动她的三寸不烂之舌,把郭易秦给说的理屈词穷,乖乖献出了十万块钱的医疗费。 与老刘二一添作五后,大川哥又有了翻本的大本钱,急吼吼杀回梨花山当天,就召集格林德、老鼠他们大战三百回合。 正所谓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前段时间把未来三年生活费都输出去的秦大川,时来运转好运爆棚,一路过关斩将大杀四方,所向披靡不遇三合之将。 总之,秦大川上演了大逆袭的精彩好戏,这些天不但把欠债全部还清,还又颇有斩获,把格林德、老鼠等人是搞得要死要活,最后唯有高举双手投降认输。 好运爆棚的大川哥,狂喜下就说要带大家来一次唐王一日游,所有消费都由他来买单,前提是不去市区--市区有啥看头,到处都是水泥建筑物,要去就去东南山区,听说那边水库中的美女格外多。 老鼠等人跟他赌博,其实就是无聊之极时哄着他玩儿吧,更是满世界的啥锦绣风光没看过是,自然不稀罕所谓的唐王一日游了。 格林德其实也不稀罕。 只是,死老外来到唐王后,就一直蜗居在梨花山上,睁眼闭眼的就那十几个鸟人,其中倒是不缺乏雌性,问题是都是些看一眼就倒胃口的老帮叶子了,自然想去外面‘尝尝鲜’。 于是,今天一早,秦大川就带着格林德、毛驴向东南水库赶去。 秦大川可没打算带毛驴,又没把驴哥未来两年的生活费给赢走,只是那家伙很有圆哥几分不要脸的精神,摇头晃脑的说啥也得跟着。 看在大家伙算是兄弟的份上,秦大川也就答应了。 当下正值七月中旬,天上阳光正好--也太好了些,才早上八点半,那太阳就能把人晒得向外冒油,尤其是车子空调忽然罢工,道路难行又不能开快车,那份难熬就别提了。 就连毛驴都有些受不了了,车速刚减缓,就从窗户里蹦了出去。 秦大川无奈,只好骂骂咧咧的停车,指挥着格林德(他这次跟来可是白吃白喝的,大川哥当然得好好把他当小弟来使唤一下,才能心理平衡的)搬着啤酒,去旁边树林中稍事休息,吐着舌头降降温再说。 还别说,路边小山丘的树林内,小风一吹树叶哗啦啦的响,确实很凉快。 尤其是东边还有一条小溪,看上去很清澈的样子。 要不是距离至少两百米太远了,又有个穿着白衬衣、牛仔裤头,头戴太阳帽的少妇,已经蹲在那边洗脸,如果他们再过去势必会惊吓到人家的话,秦大川说啥也得过去,把臭脚丫子泡在水里放松一下。 大川哥他们是君子,为避免瓜田李下的麻烦不过去,却挡不住别人过去:两个身材短促精悍的男人,低声谈笑着什么的走了过去。 那条小溪,是大自然母亲赐给孩子们的,可没说只会让女人在里面洗脸的,所以那位打扮很青春的少妇,自然不会有啥意见,在俩男人走过去,可能是觉得这荒山野外的不怎么保险吧,看了人家一眼,就戴上大墨镜要脚步匆匆的离去。 然后,就出事了。 墨镜少妇走的急了些,踩在了一块活动的石头上,哎呀一声摔倒了地上,姿势很不雅观。 那俩刚走过去的男人,其中一个可能是本着助人为乐的精神吧,赶紧过去搀扶。 不过那家伙貌似忘记在扶人起来时,应该是扶少妇胳膊啊,肩膀啥的才对,直接把两只手放在人家白花花的大腿上,算咋回事呢? 少妇当然不愿意了。 这也是个脾气不小的主,前一刻还含羞带怯的说着谢谢呢(人家来搀扶她,自然要道谢了),下一刻小巴掌就抽在男人脸上了,揍的那叫一个响,距离这么远都能听到。 助人为乐却被揍,换谁谁愿意啊? 肯定谁也不会愿意,挨了一耳光的男人,大骂了句啥,抬手就一耳光抽了回去。 抽回就抽回吧,身为男人看在对方是女人的份上,就该男人不计女人过,就此罢休算了。 谁想到那个男人看到周围没啥人,墨镜少妇身材又相当迷人,色心就大发了,嘿嘿笑着就抱住了女人,还招呼同伴赶紧过来,帮我按住腿-- 生怕女人在被侵犯后,会大呼小叫的造成不良影响,惊动在土丘那边树林中休息的同伴(隔着更远,足有三四百米),心生歹意的男人,一把就捂住了女人的嘴,根本不给她喊叫的机会。 这俩不男人的家伙,还以为他们做坏事是神不知鬼不觉的呢,却没料到在不远处的某山丘上方树林中,有三双眼睛正在喷火的看着他们试图为非作歹。 特么的,大川哥这么不要脸的男人,都没好意思去欺负独身女人,你们这俩穿着人模狗样儿的家伙,凭什么做这事啊,真以为路见不平,拔刀相救的英雄绝迹了? 大川哥恶狠狠的骂着,率领格林德、毛驴,就脚踩风火轮般冲了过去:呔,何方妖孽,敢在洒家面前欺男霸女? 秦大川从来都看不起欺负女人的沙比,一马当先的冲过去后,一脚就踢在最先欺负女人的男人脸上,当场就把人鼻梁给跺断了。 如果那俩男人,只是一般男人,在做坏事时被人发现,沙比点的就会磕头求饶,聪明点的就会拔足掩面疾奔而去了,不会有第三种结果,毕竟现在光天化日下,数百米外的道路上,还人来人往呢。 龟田先生可不是一般男人,他是备受唐王一众高层尊敬的东洋友人,是来投资的,带领华夏兄弟一起发家致富奔小康的。 更何况,想当年,在那个战火燃烧的岁月,龟田先生的祖辈,可是在这块大地上奸略杀戮无恶不作的,骨子里天生就有种优越感。 所以当遭受秦大川的重创后,顿时勃然大怒,不顾鼻梁上的疼痛,大喊着‘八嘎’,就一个饿虎扑食反扑了过来。 秦大川还真没想到,这俩为非作歹的是东洋鬼子,更没想到龟田良和本身就是个柔道高手,他身边的助理也不是泛泛之辈,看到龟总满脸是血后,也哇哇怪叫着扑了过来。 如果今天只是秦大川一个人,肯定会发生‘壮士见义勇为、结果却被打残’的遗憾事。 幸亏他身边还有格林德、毛驴跟着。 驴哥可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了,一眼就看出这俩鬼子没啥了不起的,格林德一个人,就能把他们给揍的满地找牙,自然是懒得亲自出手,就蹲坐在旁边观阵。 被花小妖当做贴身保镖培养那么多年的格林德,要是连俩小鬼子也干不过,那么他干脆撒泡尿把自己淹死算了。 不过相比起秦大川来说,格林德做事比较稳,在看出这俩歹徒是东洋人后,下手就有分寸了:他不是华夏人,却也知道事关老外,为避免没必要的麻烦,还是谨慎行事为好。 所以格林德只是把他们放倒在地上,就拉倒了。 秦大川却不这样想--因为格林德永远都不会明白,华夏人有多么仇视东洋鬼子,当前抓住理直气壮收拾他们的好机会了,怎么可能会轻饶了他们? 草,老子全力踢出一脚,竟然没把他骨头踢断? 看来老子最近撸的太勤了些,以后得注意保重龙体,再换块石头砸一下试试吧。 到底是石头,一下子就把龟田先生的肋骨,给砸断了两根。 第1032章 :耳光不可以乱抽 田宏强,是苗德海的绝对心腹。 早在去年就已经把市局局长的宝座,纳到了自己囊中,知道杨局(前任老大)在这位置上呆不了多久,只需做好本职工作耐心等待就好了。 谁想到田宏强等来等去的,终于等到杨局调离了,李文广却又从天而降,在他懵逼不知以对时,端坐在了老大的宝座上。 这下子,无限委屈好像喷泉那样,哗地就爆发出来了,田宏强这铁骨铮铮的汉子,在苗德海面前都流下了泪水,双手朝天无声的呐喊为什么。 苗德海也很郁闷,比田宏强还要郁闷。 不过老苗到底是做一把手的人,政治觉悟就是高,知道这件事无法逆转后,只能配合上级工作,安抚得力心腹,并隐晦的点明:李文广只是个毫无根基的外来户,你在唐王待了这么多年了,要想整出点妖蛾子来让他背黑锅,把他给整走,应该没啥问题吧? 整点妖蛾子出来? 该怎么整,才能让李文广灰溜溜的滚蛋,这就成了田宏强全天候24小时都在琢磨的事了,更是把眼睛擦亮,希望能找出他的破绽,再小手一掐、计上心来。 只是还没有等到他找到李文广的错误,他自己就摊上事了。 还是大事! 今天陪同东洋贵客前来南部山区实地考察的半路上,龟田先生被这边风和日丽的自然美景所吸引,不顾别人的劝说,非得下车游玩一番。 贵客既然游兴甚浓,在接到陪伴贵客任务后就请教了苗德海,知道自己该怎么做的田宏强,当然不会反对了,乐呵呵的下车要陪他一起转转。 田副局的好意被龟田先生婉拒,毕竟是道德素质都过硬的贵客,知道陪同人员其实不想在这大热天的下车跟他们瞎几把转悠,那又何必非得连累人不高兴呢? 最重要的是,龟田先生下车转悠,可不是心血来潮,而是带有某项绝密使命:利用一切能利用的机会,尽可能‘解析’唐王的自然条件。 龟田良和不明白上头为什么要他这样做,也没资格去问,只会坚决完成任务。 这些天来,他可是打着实地考察的幌子,把唐王官方记载的地区地理资源条件,都看了个遍,今天下车游玩,纯属心血来潮。 却不曾想,会在远离道路数百米的小土丘后面,发现了个妙龄美少妇。 美少妇戴着遮阳帽、大墨镜,看不清她长什么模样,不过仅仅从她窈窕的身躯、修长的两根腿子,龟田先生就能笃定这是个极品。 男人嘛,尤其是具备绝对大男子主意精神的东洋男人,在看到极品美女却无动于衷,老天爷会生气的,尤其是他老人家为龟田先生创造接近美女的机会后,龟田如果再懵呆呆的不做点什么,那他干脆去死好了。 说实话,龟田先生刚去搀扶美女时,还没太多的坏思想,左右不过是动手动脚吃点豆腐而已,他可是有知识的文化人,一没喝酒二没吃错药的,怎么可能在光天化日之下,做那种该在酒店大床上才做的事? 只是千不该、万不该,得到别人帮助理应被吃点豆腐做回报的美女,不该抬手就給龟田先生一耳光。 这一耳光,彻底打飞了龟田先生的善良,打出了他的兽、性,本来就天干物燥心里一肚子邪火的,做好事还被抽耳光--华夏女人也太没素质了。 对付没素质的女人,东洋男人唯一的办法,就是用更没素质的行动,去让她晓得‘衣服可以乱穿,耳光却不可乱抽’的道理。 于是,就在田宏强躲在那边小树林里,抽着烟眯缝着眼睛盘算李文广时,就听到了龟田先生发出的惨叫声。 任谁的鼻梁骨被打断、肋骨又被人有石头狠狠砸断两根后,都会发出凄厉的惨叫声,来提醒田宏强等人:我被扁了,快来救驾! 相距数百米,龟田先生受创后发出的凄厉惨叫声,竟然能传到田宏强他们的耳朵里去,这也足够他中气十足,身体状况良好了。 但这都不是重要的。 重要的是,当田宏强等人转过小土丘,看到尊贵的东洋客人,像死狗那样被人踩在地上痛扁后,顿时大吃一惊,惊的是魂飞魄散,十数个人齐齐的发一声喊,用最快的速度狂奔过来。 “快走!” 格林德到底是见过大世面的主,发现来人中有数名身穿警服的人后,就知道事情不对劲了,赶紧大喊一声风紧撤乎,拔腿顺着小溪就向北跑去。 至于毛驴,更不屑与专、政人员正面交锋,腾身跃起后发先至,自格林德狂奔的两条大长腿中间钻过,一骑绝尘的当先去了。 秦大川怒发冲冠下,脑子转的稍微慢了点:揍的正过瘾呢,替死在东洋鬼子魔爪中的各位先辈们出气,今儿好不容易逮住机会了,怎么可以就这样轻饶过他们? 嗯,且打几下再走不迟,话说痛扁东洋鬼子,可比对着他们国家小电影内那些美女自己撸,感觉要爽许多了。 “汪、汪!” 已经逃出百余米的毛驴,冲这边大叫了几声,提醒秦大川赶紧撤。 “尼玛,今天就放过你!” 秦大川又狠狠踢了龟田先生脑袋一脚后,这才不情不愿的转身要跑--两只邪恶的魔爪,却死死抱住了他的左脚。 原来,从他爸爸的爸爸那一辈就没吃过这么大亏的龟田良和,尽管被揍的神魂颠倒了,却依旧保留着可贵的武士道精神,看到秦大川拔腿要跑后,心中发狠不顾死活的抱住了他左脚,凄声惨叫:快,向我开炮--休走,咱们再大战三百回合! 秦大川立即抬脚,冲龟田先生狠踹几下,也没挣开他亲密的拥抱,眼珠子顿时发红,要拣起块鹅卵石把他脑袋砸烂时,两个负责保护东洋贵客安全的警员,却已经及时拍马赶到了。 秦大川胆子再大,也不敢在大白天袭警的,只能高喊着祖国万岁之类的口号,被人狠狠摁倒在了地上。 龟田先生俩人被痛扁,要说最愤怒、最震惊害怕的当属田宏强了,要不是因为硕大的啤酒肚,影响了他冲刺的速度,他在十五秒内跑完四百米--还是算了吧。 反正,发力狂奔只跑了两百米的田宏强,那心儿跳的都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了,看到打人凶手被擒拿后,这才敢把速度放缓,接着斜刺里冲向了西南方向。 那边,有个头戴遮阳帽、脸捂大墨镜、身穿白色真丝短袖衬衣、下穿蓝色牛仔短裤、脚踩黑面白底帆布运动鞋,打扮既性感还有清纯的美少妇,正拎着小包丧家毛驴般的企图远遁。 让田宏强去追赶已经跑远的某光头(格林德),还是有一定难度的。 不过要想追上这跑一步就会瘸一下的妙龄少妇……嘿嘿,在我眼皮下还想逃走,欺我肚子稍大,腿脚不快么? 三四五六七八个呼吸间,田宏强已经追上仓皇逃跑的妙龄少妇,大喝一声:“你、你……给我站住,要不然我就、就开枪了!” 田宏强负责保护东洋贵客的安全,虽说当今唐王朗朗乾坤盛世无比,不过谁也不敢保证会不会有啥需要动枪的意外发生,自然得随身配枪了。 果不其然,现在配枪有了用武之地。 少妇一回头,看到黑洞洞的枪口对准自己后,立即停住了脚步,很识时务的样子。 “双手抱头,蹲下!” 田宏强几个健步窜过来,双手持枪对准少妇,满脸正义凛然的样子,喝令对方乖乖听话,不要试图与官方抗衡,要不然后果会很惨的。 “田宏强,你不认识我了吗!?” 少妇没有蹲下,抬起的手也没抱头,而是往下拉了下遮阳帽,低低的喝问了一句。 “啊?” 田宏强可没想到,这妙龄少妇会用这种口气跟自己说话,稍楞一下,脑海中就浮上一个人的样子了:远观那女人,年龄也就是三十七八左右,身穿黑色的板正职业套装,半高跟黑色皮鞋,五官端正的小脸明媚倒是明媚了,就是有股子让人不敢逼视的不怒自威。 要问这女子是谁,她乃华东地区最年轻的实权正处级女性高层,姓张名冀,唐王市的二把手是也! 如果不是张翼前往市区视察时,曾经与田宏强互握小手的说过一段废话,张市长那略带沙哑磁性的独特声音,能给人留下永生难忘的印象,就算打死田宏强,他也不会相信眼前这位看上去最多三十出头的妙龄少妇,竟然会是她。 虽说田宏强是苗德海的心腹,处在张翼的对立面,不过她终究是唐王二把手,那份只屈居于老苗之下的威严,还不是他所能冒犯的。 哪怕田宏强已经断定,张市长与东洋贵客被撸、哦,不,是被痛扁,有着很直接的关系,可也不敢把她强行留下,赶紧放下手枪:“张市--” “你没见过我,我也没见过你!” 张翼打断了田宏强的请安,低声说完转身就走。 明明咱俩刚刚在此相会过,什么叫你没见过我,我也没见过你啊? 望着张翼有些踉跄的远去背影,再回头看看被警员牢牢控制住的秦大川,田宏强阴恻恻的笑了。 他觉得,幸运女神终于浪兮兮的投进了他怀抱中,娇滴滴的叫着哥哥说她好痒求安抚--有些事,就算从没有发生过,也会被传的活灵活现的。 更何况,田副局已经抓住了与张市长幽会在荒郊野外的秦大川呢? 什么什么,你不认识刚才跑走的美少妇? 你殴打东洋贵客,就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卧槽,我们十数号人把眼珠子瞪的这般大,都没找到英雄救美的机会,就你特么的偏偏遇到了,骗谁啊骗? 没说的,赶紧把这家伙带回市局,把龟田先生送医院,要快点,本局座最不喜欢听别人哼唧了,鬼叫个毛啊,不就是断了几根骨头吗? 这点痛算什么,擦干泪,不要怕--待我向领导打电话汇报情况。 第1033章 :李文广的宣战声明 秦大川在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时,因感慨作恶者竟然是东洋人,就失去理智狂扁人家,结果却导致落入警方手中的全过程,格林德这个当事人自然是看的一清二楚。 相比起眼里只有‘满堂红、至尊宝’这些东西的秦大川,格林德遇事时的眼界可不是高了一点半点。 东洋鬼子、数名警员随同,仅仅是这两点,就能证明被扁之人身份大不同,他要是跑回去试图解释什么,那跟自投罗网没啥区别。 当然了,正所谓跑得了和尚(格林德还真是个秃驴),跑不了庙,只要能抓住秦大川,还怕抓不到格林德吗? 不过格林德不在乎,反正他刚才的行为也不出格,确实拔刀相助而已,警方搞清楚事情真相后,自然会知道他是个热心市民了--前提,是东洋人能改改他们颠倒黑白的好习惯。 格林德不怎么相信东洋人能放弃这好习惯,所以他更不能出去了。 他希望受害当事人(张翼),能站出来以事实情况,来证明秦大川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那样才有希望把他给捞出来。 可是让格林德异常愤怒的是,当事人获救后,竟然一瘸一拐的远遁了,压根没有管秦大川的死活,就这样眼睁睁看着大川哥被戴上手铐,被人连推带搡的带走了。 只因已经抓住了‘庙’,东洋友人又身负重伤,所以田宏强只留下两个手下来搜捕‘和尚’,脚步匆匆的去了。 依着格林德的本事,要想躲开两个警员的搜索,那绝对是很轻松的。 再说那俩警员好像也很喜欢东洋鬼子被扁,田副局等人走后,他们就顺着小溪遛达了一阵,喊了几嗓子‘别藏了,我看到你了。你赶紧回家,求爷爷,告奶奶找关系搭救你同伴吧’,就施施然的离去了。 格林德倒是很想搭救秦大川,可他一没谁认识的老外,除了玩硬的之外,还能有啥办法啊? 很明显,在唐王玩硬的这条路走不通,那会破坏社会安定团结的,格林德想都没想过,只能费脑子希望去找关系了。 找谁? 如果方老大在的话,格林德才不为这事担心。 可方老大鬼混在外面好多天了,生死不知下落不明的,格林德去哪儿找他? 格林德倒是听说过水暗影,在华夏有着一定的人脉、势利,但那小娘们也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无处寻觅踪迹--这事,还不能告诉老鼠他们,免得他们怒发冲冠下把事儿闹的更大了。 格林德想来想去,想到了秦小冰。 秦小冰是秦大川的亲妹妹呀,现在她哥出事被警方带走了,于情于理她都得跳出来四下活动才行。 如果秦小冰只是原先的小空姐,格林德就算跟她说了,她也只有干着急的份儿……幸好,她现在是某总的贴身小秘书。 夏小韵当前的能量有多大? 从她逼着郭易秦拿出十万块,来安抚受伤的老刘、秦大川俩人就能看得出了,她的心腹手下的亲哥哥出事了,她要是袖手旁观的话,那么她可就太没人性了。 想清楚这些的格林德不再犹豫,马上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秦小冰:小冰妹子,恭喜你有一个乐于助人的老哥。 秦小冰听格林德用满怀悲愤的语气说完这件事后,顿时毛了,当下也顾不得躺在炕上拜读为追求美女才坐飞机失事的徐志摩作品了,拿起手机找到夏小韵的号码,就拨打了过去,凄声哀求夏总救救她那可怜的哥哥-- 听完秦小冰的叙说后,夏小韵心里叹了口气:唉,还真是多事之秋呢,这不刚把林盼盼解救出来,秦大川又被警方抓了。 “小冰,你别担心,我现在马上就给市局的李局长打电话,先问清楚怎么回事后再说。” 夏小韵稍稍沉吟了下,又问:“被秦大川救的那个女子,找不到了吗?” 夏小韵也很聪明,马上就意识到被救后却很不光棍逃走的女子,才是能让秦大川脱困的重点,只要她能站出来,不用她颠倒黑白胡说八道的,只需把事实情况娓娓道来,这件事就好解决了。 “格林德正在想办法去找那个女人。” 提到那个没良心的女人后,饶是小冰妹子再心地善良,也是很生气的:“哼,我真不明白,她怎么能那样做!” “不想惹事、自私自利的人太多了,你也别生气。好了,我现在医院有点事要办,等我回去后再找你详聊。” 安慰了秦小冰几句后,夏小韵才扣掉电话。 她正要离开窗口呢,就看到一辆警车拉着警笛,呼啸着驶进了医院门口,后面跟着几辆黑色轿车。 车子刚一停稳,就有几名警员跳下了,小跑到后面那辆车前,把两个人小心搀扶了下来。 医院急救室在二楼,夏小韵又在走廊窗口,距离不是太远,所以能听到一个满脸是血的人,用鸟语叽里咕噜的大骂着,大意是让警方必须得严惩打人者,要不然他就会通过东洋驻华使馆,向华夏官方提出控诉等等。 夏小韵一听,乐了:想着王八来了个鳖,刚才还琢磨秦大川那没脑子的又揍了谁呢,这不马上就看到了。 鼻梁骨、两根肋骨断了这种小伤,对于勇敢坚强的东洋人民来说,压根不算事,连担架都不用抬的,甚至还推开了殷勤搀扶的田副局,怒吼出的声音,理直气壮的能让整个医院都听得见:“田局,我真不明白,你们华夏人的素质怎么会这么差,治安如此的混乱!光天化日之下的,就敢在外欺负女人,我去劝阻--” 听他这样说后,夏小韵满脸的好笑隐去,黛眉微微皱了起来。 秦小冰刚才给她打电话说,秦大川打人,是因为在东南水库附近的某条小溪边,偶遇两个东洋鬼子欺负一女子,这才悍然出手教训他们,结果被抓。 毫无疑问,现在刚来医院的这俩东洋人,就是与秦大川发生不愉快冲突的当事人,却说他们是看到有人(很可能就是秦大川了)欺负女人,这才路见不平一声吼的跑过去……被人揍成这样了。 那么问题就来了:谁在撒谎? 秦大川虽说混蛋了些,不过夏小韵觉得他不会做那种欺负女人的丑事,那么撒谎的肯定就是东洋人了。 只是陪同东洋鬼子来医院的这些警员,尤其是田宏强(夏小韵这些天总去市局,可是见过他的),怎么会连连点头,保证绝不会放过行凶打人者,势必会把他们绳之以法呢? 夏小韵有些搞不懂了:田宏强频频点头(示意龟田良和说的很对)的动作,搅乱了她对东洋人颠倒黑白的判断力。 “夏总,林盼盼出来了!” 就在夏小韵皱眉望着外面时,劳拉走过来,轻声说道。 “啊,太好了,她没事吧?” 林盼盼醒来的消息,让夏小韵暂时放下秦大川的事儿,赶紧转身看去。 几个医护人员,推着林盼盼从急救室内走了出来。 夏小韵连忙走过去,跟在病床一边,拿起林盼盼的左手,轻声问:“林盼盼,感觉怎么样?” 林盼盼现在依旧脸色苍白,眼神呆滞,这是身体、心理受伤过重的反应,不过她还是能认出夏总,强打精神的笑着摇了摇头,接着闭上了眼。 “夏总,病人没事的,只是精神状态很不稳定,需要好好休息一下。” 一个医生认识夏小韵,就低声劝她放心好了。 听医生这样说后,夏小韵也不好再跟着去病房了,对张翠花点头示意(你去好好陪孩子就行)后,展颜道谢:“刘大夫,林盼盼是我们公司的优秀员工,这次遭遇不幸,还请你能多多照顾,为她提供最好的医疗环境,争取能让她尽快康复,重返工作岗位。” 对夏总的这番场面话,刘大夫自然是满口答应。 目送林盼盼被推进电梯内后,夏小韵又与几个护送林盼盼来医院的警员,态度诚恳的道谢后,这才带着劳拉走向了楼梯口。 “我们再去市局一趟吧,秦小冰的哥哥出事了。” 上车后,夏小韵抬手揉了揉脑门,很是头疼的样子。 感觉头疼的不仅仅是夏小韵,还有李文广。 接到苗德海从家里打来的电话后,李文广马上就赶去了市委。 他知道,暂且先不说有没有牵扯某位女性领导了,仅仅是东洋贵客挨揍这件事,也值得让唐王主要领导班子,都立即齐聚小会议室,了解事件发生经过。 李文广赶去会议室时,从来都是最后一个才出现的苗德海,已经端坐在桌前了。 “文广同志,你的速度还是很快嘛。” 苗德海平时有些阴恻恻的声音,竟然能听出几分愉悦的滋味来,看来他当前心情不错。 东洋人挨揍,张市长被卷进去,也不知道你有什么好高兴的--李文广心中晒笑了声,表面上却很郑重的回答:“接到苗书记的电话时,我恰好在办案回来的路上。” “我听说,神通快递失踪的那个小姑娘,已经找到了?” 苗德海在说这些话时,脸上适时的露出几分关怀神色:“她不要紧吧?” “身体所受的创伤,倒还是在其次,关键是心里受伤很严重,估计这是一辈子的阴影了,毕竟她被绑架时间长达十数天。” 李文广坐在了该他坐的那把椅子上,语气平淡的说:“本来,她不用承受这么多天折磨的,这都是我们警方某些同志的失职造成。等会儿,我就会此事向各位领导汇报,承认错误(自我批评),再严惩那些不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当回事的同志。” 李文广说这些时,语气虽然平淡,却带着让苗德海瞳孔一缩的锐气。 这个失职的某同志是谁,老苗心里比谁都清楚。 当然是他那个表妹夫了,为给小苗出口恶气,才故意消极怠工,造成林盼盼身心受伤严重。 李文广现在当着他的面,说要严惩某些同志,这就等于向他正面宣战了。 第1034章 :咄咄逼人的梅玳鲁朝 苗德海,可是在唐王有着错综复杂关系的强势地头蛇。 根据其丰富的官场经验,老道的做事方式,在成为一把手后的这一年多内,成功掌控了会议上的绝对主导权,把巾帼不让须眉的张翼,给压迫的到现在为止,连麾下直属的财政局都没掌握住。 一把手关官帽子,掌握大方向,二把手抓钱袋子,负责经济建设,这是华夏各级领导部门的明确规定。 不过规定归规定,主要是得看一二把手的对本地的掌控能力。 本来,张翼能力是相当不错的,要不然也不会年轻轻的就爬到这么高的位置上,只是她与老谋深算、老奸巨猾的苗德海相比,还是差了太多。 二把手的‘软弱’,更加坚定了唐王官场大小领导都积极向苗德海考虑的决心,让他成为了唐王地区名副其实的土皇帝。 所以除了张翼外,可从没有哪一个官员,敢跟苗德海对着干。 李文广的前任(杨局),也是唯苗德海马首是瞻的。 某个领导在紧握住官帽子、钱袋子、枪杆子后,诚然是强势了些,却会犯下忌讳,让上级领导心里多想--苗德海估计,这才是领导紧急调走杨局,空降李文广的真正原因。 老谋深算就是老谋深算,在察觉出自己太强势后,苗德海自然懂得怎么做:李文广刚到任才几天啊,苗德海就给予了他明显的支持态度。 苗德海以为,李文广能爬到这个高度,官场智慧自然很高,应该会顺势接受他的橄榄枝,大家相互配合,你好我好大家伙,才是真的好。 至于安慰苗德海,让他耐心等待,那只是苗德海的一种笼络下属的手段罢了。 他还是很希望,李文广能与他紧密配合,给上级领导留下好印象的。 谁成想,李文广也把他递过去的橄榄枝接了,却丝毫没有与他合作建设美好唐王的意思,借着区区一个小姑娘失踪案,就把唐王给搞得鸡飞狗跳。 这也太过了--苗德海曾经给李文广打过电话,稍稍点明了这一点。 孰料李文广竟然不理不睬,继续折腾,还把这件事捅到了省厅:靠,你这般大张旗鼓的,岂不是在向上级领导暗示,我苗德海坐镇下的唐王,人们无法安居乐业吗? 对李文广的不识时务,老苗很生气,也就默许表兄弟宗长河,不配合市局行动了。 不过让苗德海没想到的是,李文广的运气还真好了点,竟然找到了失踪那么久的林盼盼,现在又把矛头对准了宗长河。 宗长河是苗德海的表兄弟,这在唐王官场不是啥秘密,李文广也肯定知道。 就因为他知道,他才不该在苗德海面前,暗示要严惩宗长河--他这样说,就已经算是要对老苗宣战了。 看着脸色平静的李文广,苗德海神色也早就恢复了正常,心中冷笑:呵呵,就凭你区区一个政法委书记、兼市局局长,就想挑战我,谁给你这么大的胆子,勇气,底气? 正所谓咬人的狗不叫,擅于收拾别人的主,是从来不把狠话放在嘴边的,苗德海无疑就是这样一个人,坦然与李广海对视片刻后,微微一笑时,门外传来了脚步声。 接到电话要召开紧急会议的各位领导,方续走进了小会议室内。 大家在听说事关东洋贵宾后,都很清楚这件事的意义有多么不同寻常,在相互打了个招呼后,就坐在了自己该做的那把椅子上。 数分钟后,九个站在唐王最高处的人,除了二把手张翼之外,其他人都到了。 出了这么大的事儿,张翼这个二把手铁定得出现的,还得快点来,所以各位领导就有些纳闷,她怎么还没有现身。 “好了,咱们开始会议吧。” 苗德海看了眼左手边的空椅子(那是张翼的位置),轻咳一声说道:“我通知张翼同志时,她还在外地,看来不能及时赶来了。” 八个人当中,除了李文广、苗德海俩人外,其他人都不知道张翼为啥缺席本次紧急会议的真正原因,还都以为她真去外地赶不回来了,自然也不会有谁会提出意义,纷纷点头附和。 “同志们,就在一个小时前,我们唐王发生了一件相当大的事。” 擅于把握会议气氛走向的苗德海,开门见山的说道:“计划要在东南水库附近,投资建起三百米大厦的东洋多菱株会社华夏区总裁龟田良和先生,在去那边进行最后一次实地考察时,被人打成了重伤!” “啊?” “龟田先生被打了?” “不会吧?” “是谁,这样胆大妄为!” 苗德海的话音未落,众领导就假装大吃一惊,面面相觑,神色凝重。 大家伙来时就知道了,所以才清楚东洋人要建造的摩天大厦,对于发展唐王经济来说,有着多么大的重要性。 可以毫不客气的说,龟田先生就是大家伙能否更上一层楼的领路人。 现在倒好,领路人被人揍成重伤了,这事怎么说? 难道,我们唐王的治安状况,已经糟糕到大白天都无法保护尊贵客人的地步了吗? 大家伙心里这样想着,下意识的看向了李文广。 他可是负责唐王安全工作的一把手,现在出现这么严重的事件,无论怎么样,他都具备不可推卸的责任。 尤为重要的是,龟田先生是国内投资商还倒罢了,偏偏他又是东洋人。 他来华夏投资,却被人揍成重伤,这就升级为国际事件了。 就像老天爷故意配合大家伙那样,苗德海的秘书敲门,不等被许可就急匆匆的走了进来,低声说:“苗书记,各位领导,省外办的李配金主任到了。” 省外办,是唐王所在省份的‘外交部’,专门负责国际事务的。 李配金是省外办的一把手,级别还要比老苗高一级,正儿八经的领导。 来的好快--听秘书说李主任大驾光临后,李文广的眉头皱了下。 “苗书记,没有打搅到你们开会吧?” 还没有等苗德海做出反应,有人就出现在了门口,为首的是个戴着眼镜的五旬左右男人,三七分的发型,看上去文质彬彬的,算是老帅哥一枚了,正是省外办的李配金主任。 跟在李配金身边的,还有他的秘书,两个脸色不善的中年男人。 “李主任,您好,您好,有失远迎了,呵呵。” 从来都是阴沉着个脸的苗德海,此时脸上浮上春风般的笑容,迅速从椅子上站起来,老远就伸出双手,快步走向门口。 苗德海都这样了,李文广等人自然得纷纷起身,不管熟不熟的,都用最热情的笑脸,欢迎李主任的到来。 “苗书记,我给你介绍一下。” 李配金矜持的与苗德海晃了几下手,就松开半转身,指着身边两个中年男人说:“这两位,是东洋驻东省外务厅的梅玳鲁朝先生,这位是梅玳先生的助理。” “梅玳先生,您好。” 苗德海又赶紧双手伸向了梅玳鲁朝--后者,却理都没理他,昂首向天傲气十足的冷哼一声。 苗德海的老脸,登时红了下,接着打了个哈哈:“哈哈,李主任,梅玳先生,请坐。小王(秘书),快泡茶。” 梅玳鲁朝如此怠慢苗德海,李配金看了很不爽,有种被打脸的感觉,只是却又不好发作,只能对老苗点了点头,意思是说我看到你的表现了。 李主任是大家伙中官职最高的人,梅玳先生又是与他同级别的外国使臣,那么他们当然得坐在昔日苗德海、张翼俩人坐过的位置上了,尽管李配金再三谦虚,还是坐了下来。 梅玳先生的助手,站在他身后,双手贴在腿根,面无表情一副木头人的沙比样。 李配金长相斯文,却也是个爽快性子,像刚才老苗那样也没说啥废话,直截了当的说道:“相信各位,都已经猜到我为什么要来了吧?” 苗德海率先点了点头,收起了脸上的笑容。 李配金正要再说什么时,才发现张翼没在,眉头微微皱了下,却没多问,继续说道:“事发后,梅玳先生就去省外办,要求我们给个说法--梅玳先生。” 李配金看着梅玳鲁朝,示意他亲自说说是咋回事。 梅玳先生对李配金倒是很客气,点头后低声说了句什么,沙比般拄在他身后的助手,就用流利的汉语,侃侃而谈起来。 今天上午九点左右,东洋多菱株会社华夏区大总裁龟田良和先生,前往唐王东南水库附近实地考察路上,稍事休息时偶遇两个男人,在某条小溪边强抢民女欲做坏事。 正义感十足的龟田先生,不顾天气炎热,更没忌惮两个歹徒都是面目狰狞之辈(其中一个,还是个光头白人),当即怒喝一声,与助手冲上去,要求歹徒放开良家少妇,接受正义的惩罚,重新做人。 只是龟田先生的正义,去遭到了邪恶的百般践踏:他的鼻梁骨粉碎性骨折,左肋下第三、第四根肋骨被打断,助手也遭受了无法抗拒的重伤。 幸亏陪同龟田先生的唐王警方,能及时赶到,这才救正义与水火之中,当场抓捕一名歹徒。 本国子民在华夏伸张正义,却遭受邪恶打击的英勇行为传到东洋驻华外务省厅后,梅玳鲁朝顿时勃然大怒,找到对口领导李配金主任,俩人携手衣袂飘飘的赶来了唐王,要求这边给个说法。 东洋人,会在华夏看到歹徒强抢民女后,不顾自身安危的救人? 听完助手先生的侃侃而谈后,包括李配金在内的各位领导们,脑海中都浮上了这个疑问。 不过没有谁说出来,毕竟狗偶尔一次的不吃屎,也是很正常的现象。 “李主任,苗书记,我这次来到贵地,就是想亲眼看到,两个不法歹徒,是怎么接受法律严惩,还正义一个公道的。” 等助手说完后,梅玳鲁朝才傲慢的说道。 李文广忽然说话了:“梅玳先生,你确定是龟田先生受伤,就是为了救人?” 第1035章 :最关键的人物 李文广在唐王领导班子里的排名,不说是靠后的话,可绝对算不上靠前。 他又是初来乍到没几天,所以严格说起来,在苗德海没说话之前,他是没资格率先发言的。 不等梅玳鲁朝说什么,李配金眉头就皱起,看向苗德海。 苗德海连忙介绍道:“李主任,这位是李文广同志,主管政法委、市局工作的。” 唐王只是个县级市,李配金又是省里下来的领导,不认识一个正处级干部也算正常,就像李文广之所以敢质疑梅玳鲁朝的话,就因为他是专管社会治安安全的领导,也算是份内事了。 李配金这样想,再看向李文广时眼神就柔和了许多。 其实,何尝是李文广质疑东洋人? 李主任在刚听说这事时,也是满腹不信的,不过职责所在,他只能配合前来调查真相罢了。 李主任消除了对李文广的不满,梅玳鲁朝却噌地一声,从椅子上蹦起来,抬手就在桌子上狠狠拍了下,义愤填膺的吼道:“八、你地,为什么--” 他的话还没说完呢,李文广也站起来,抬手就砸在了桌子上。 砸桌子的声音,比他还响,一下子震住了他。 “这是我国正当机关最严肃的会议,你一个外国人,能有资格坐在这儿旁听,就已经很给你面子了,还敢拍桌子砸板凳的,真以为现在还是上世纪的四十年代?” 李文广眼神冷漠,就像要捕杀猎物的秃鹫那样,死死盯着梅玳鲁朝,缓缓说道。 邻国那位铁腕总统,不止一次的说起过,东洋人就是一群欺软怕硬的狗奴才,你越是对他客气,他就越嚣张,可你只要狠狠给它来一脚,它就会夹着尾巴溜溜的跑到一边,屁都不敢放一个了。 人家敢说这番话,是经过上百年真刀实枪拼杀总结出来的经验,事实上也确实如此,现在李文广发火后,梅玳鲁朝先生的嚣张气焰,立马就灭了。 不过碍于面子,他当然不会就此善罢甘休,反正就算他大闹会议室,也没谁敢把他拉出去,給他脖子上套根绳子送他远赴极乐世界。 关键时刻,李主任发话了,语气威严的低声喝道:“李文广同志,这是在严肃场合,拍桌子成何体统?好了,都坐下吧!” 他表面上是在训斥李文广,实则也是在向东洋人表示不满。 梅玳鲁朝又不是傻瓜,他当然能听得出来,也知道李配金这是在給他台阶下,要不然他还真不知道该怎么与李文广叫板,也就冷哼一声,顺势坐了下来。 李配金端起茶杯,浅浅喝了一口说道:“李文广同志,你先说说你的质疑吧。” “是,李主任。” 李文广腰板笔直的坐在那儿,目不斜视的望着李主任,沉声说道:“我以为,在没有彻底了解事件之前,任何人都不能轻易给本事件定性。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这是我们先辈传下来的治世名言。” 顿了顿,李文广又说:“这件事,我会用最快的速度,提审被抓获的那个嫌疑人--而且,更重要的是,必须得找到第三方,也就是那位事发后趁乱离开现场的、的妇女。唯有详细调查过,三方口径一致,才能定性。” 李文广有这么大的底气,当然是因为他已经知道所谓的第三方,就是唐王二把手张翼了。 堂堂的唐王二把手,竟然遭受某歹徒非礼,肯定会愤怒异常的,别说是国人了,就算是东洋友人,要想讨了好去,也是休想的。 李文广这样想,是没有错的。 一般人,都会这样想。 不过,这并不代表着所有人,都会像他所想的这样做。 李文广精明是精明了,做事能力也很强,人格操守也没得说,可他官场上的经验,却幼稚的要命。 要不然,他刚才也不会当着李主任、这么多同僚的面,就敢狠拍桌子了。 他更没有注意到,在他说出这番话后,苗德海那双老眼里,就浮上了明显的讥诮神色:李文广,你仗着空降身份敢跟我宣战,终究还是太嫩了些。 如果张翼能站出来的话,她会在受欺负现场,严厉警告田宏强不许认出她吗? 唉,年轻人,像我们这些人,为了维护该有的尊严,都是要面子的。 所以,你要想让张翼出面做证,那是休想啊休想。 不过这样也好,我相信你会极力劝说她站出来的,她却偏偏不敢站出来,配合你的工作,只会对你不满。 呵呵,你再厉害,在把我、张翼都得罪后,还能在唐王立足吗? 看来,田宏强升职之日,不远矣--苗德海在心里盘算的这些,李配金可不知道,只觉得李文广说的没错,就问道:“我听说,龟田先生在出事时,有警务人员陪同的?” “是,是市局的田宏强田局。” 李文广回答完毕后,又请示道:“李主任,我现在把田局长叫来,让他当面对东洋客人说清楚?” 李配金当然希望,现场听取田宏强对事件的叙述了(在他印象中,田宏强身为龟田良和的陪伴者,自然该最清楚事件的发生过程才对),不过李文广的做法,却让他眉头再次皱了下,没说话,看向了苗德海。 他在用这个动作,来提醒李文广:年轻人,你这样做也太不懂官场规矩了,你该先向苗书记请示,提出这个建议的,毕竟他才是你的直属领导啊。 苗德海却像宽宏大量的长者那样,丝毫不为李文广的‘无礼’而介意,依旧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容,在李文广稍楞一下看向他后,及时说道:“我同意李文广同志的建议。李主任,诸位,大家还有什么不同意见吗?” 看,人家贵为一把手,都懂得争取同僚的意见。 以后苗德海与李文广发生不愉快的斗争时,上级领导的印象中,就会觉得是李文广争强好胜,不懂规矩了。 其他人都是老官场,哪有看不出这一点来的? 都纷纷点头表示,同意苗书记的意见。 旁边很没脸的梅玳鲁朝,这时候也琢磨过味儿来了,再看向李文广时,嘴角浮上了一抹讥讽的冷笑:世界各国的官场斗争,都是大同小异的,能够爬到一定位置的,都是了不起的精英,哪有像李文广这样的愣头青? 此人,在官场上走不了多远的! 只是谁都不知道,李文广才不在乎这些:只要他不主动提出辞职,谁都无法撼动他当前的位置! “好,我这就给田宏强同志打电话。” 李文广说着,拿出手机走出了会议室,拨通了田宏强的手机:“田宏强同志,请你用最快的速度,赶来市委小会议室,各位领导都在等着你。” 跟田宏强,李文广没必要客气太多,说完这句话后就扣掉了电话,转身正要走进会议室内时,手机又急速震动起来。 是夏小韵的来电。 李文广犹豫了下,快步走向了走廊尽头的窗前。 严格说起来,他不该在这时候接夏小韵电话的,毕竟领导都在会议室内。 不过夏小韵在他心里的重量,却是比所有领导都加起来还要重的,哪怕是打电话来是为了闲扯,李文广也会率先接听。 夏小韵这时候打电话来,当然不是为了闲扯,是说正事:“李局,你好,打搅了,我想请问一下,你现在知道有东洋人在南部山区被打一事了吧?” 李文广微微一楞,接着笑道:“呵呵,夏总,你消息很灵通嘛。市里的领导,正在因此事召开紧急会议。” “哦,李局,有些事,我必须得跟你打个招呼,那个打人者,与我有点关系,是我秘书秦小冰的哥哥,名叫秦大川。” 夏小韵听说李文广在开会后,自然不会再墨迹什么,语速极快且清晰的,把她所知道的那些,都简单叙述了一遍。 末了,她才提到了在市中心医院,听到龟田良和嚣张咋呼的那些话。 刚听夏小韵说时,李文广心中还不住冷笑:果不其然,东洋人最擅于颠倒黑白了。 但在听她说,龟田良和在医院内咋呼,陪同他一起去的田宏强,却没制止他、还一个劲的安慰他后,李文广终于觉得这件事,没有他想象中的那么简单了:难道说,鬼子真做好事,才被那个叫秦大川的给揍了? 李文广心里怎么想,是不会告诉夏小韵的,只是不断嗯嗯了几声,说他会关注秦大川的,等开完会后,再联系夏总。 当前,夏小韵除了找他之外,别的人也托不上了:水暗影跑到俄罗斯去了,叶明媚现在又貌似走投无路,除了李文广外,夏总还能找谁? 找郭易秦? 夏总倒是想过他,不过却觉得人家那么大人物,不一定会为她这点小破事插手。 先找李文广也好,实在不行再找郭易秦也不迟。 至于方圆--想到方先生,夏小韵心中就是一片茫然:小方,敢问仙乡何处? 小方仙乡何处这件事,李文广也听过郭易秦提供的那份音频资料,不过他不会告诉任何人,潘龙语在临死前給他的那些‘锦囊妙计’中的秘密。 当前,他得先把东洋人是英雄还是恶棍的事儿搞清楚才行。 希望,张翼市长能够用她最有力的证词,来证明东洋人就是一群颠倒黑白之物。 咔,咔咔的脚步声,从背后走廊中清脆的响起,李文广回头看去,就看到身穿一袭黑色职业小西装的张翼,脚步稍稍有些不对劲的,快步走向了会议室门口。 “张市长。” 李文广加快脚步迎了上去,张嘴刚要再说什么,张翼却对他点头示意后,走进了会议室内。 “张翼同志来了。” 看到张翼出现后,苗德海脸上的笑容更欢快了些:“张翼同志,我来为你介绍,这位是省外办的李主任,这位是东洋驻华外务省的梅玳先生--李主任,召开会议之前,张翼同志恰好去了外地的。” “李主任,您好。” 张翼立即笑面如花,紧走两步对李主任伸出了右手。 第1036章 :张翼的打脸 论起级别来,虽说李配金的级别要比张翼高,算是领导了。 不过省外办主任的级别再高,实权也不如张翼这个一方大员大,尤其她又是女性,在李配金眼里反而要比苗德海这个一把手更重一些了。 张翼也很清楚这一点,所以在主动伸手与他握手时,可没像苗德海那样伸出双手,更是紧握住李主任的右手,用力摇晃了好几下,以表示对他的敬仰之情犹如滔滔不绝黄河之水那样泛滥而不可收拾。 李配金也是个很懂官场规矩的人,在与张翼小轻轻握了下后,就缩了回去,笑道:“张翼同志,快请坐吧。” “李主任,您请。” 张翼连忙客气道。 看着寒暄的两个人,张翼进来后仍旧大咧咧坐在市长座椅上的梅玳鲁朝,心中冷哼一声,再看李配金的目光中,已经带有了明显的轻蔑之意。 张翼没来时,梅玳鲁朝可是看到李配金在苗德海面前,官威十足不苟言笑的,现在来了个美女市长,老脸就立马菊、花般的绽放开来,这就说明了其操守有问题了。 自以为对华夏官场很了解的东洋人哪知道,李配金对张翼客气,完全是出于对‘任何漂亮女人的背后,可能都站着一个、或者多个你惹不起的男人’,尤其是像这种实权正处干部,他要是敢摆架子得罪了她,天知道会有谁来站出来,给她讨‘公道’。 “张翼同志,我来给你介绍,这位是东洋驻华外事办厅的梅玳鲁朝先生。” 稍事寒暄后,李配金开始给张翼介绍梅玳先生。 梅玳鲁朝依旧坐在椅子上,骄傲的昂着下巴,终于正眼看向了张翼。 张翼却看都没看他,就像这号人根本不存在那样,也没落座,就站在李配金面前笑道:“李主任,您这次来唐王的一路上,累了吧?苗书记,眼看就要中午了,是不是先用过午餐再说?呵呵,工作诚然重要,但身体同样重要嘛。” 李配金主任急吼吼的从省城火速来到唐王,为了什么? 当然是为了处理龟田良和被扁一事了,唐王的领导班子成员,也都个个脸色凝重的,脸色平静的表面下,脑子正在飞速开动,慎重解析本案的重大影响呢,就连梅玳鲁朝,也是迫切想讨回一个满意的结果,此时说是‘重大时刻’也算勉强应景的。 就在这种情况下,张翼却提出去吃午饭。 更让东洋客人感到不得劲的是,人家在李配金介绍过后,理都没理他。 李配金脸上的笑容,就是一僵。 李文广等人,却暗中吐出了一口郁闷之气。 苗德海稀疏的眉毛,轻轻抖动了下,梅玳鲁朝的胖脸,却攸地变红,变黑了。 就像刚才李文广与梅玳鲁朝拍桌子时所说的那样:这是华夏一、级政、府召开常委会时的郑重场合,你一鬼子货有什么资格,在这儿拍桌子砸板凳的? 梅玳鲁朝没有当着张翼的面拍桌子,张翼自然也不会这样说他,却能用直接无视他存在的方式,告诉他:我才是这座城市的主人,你又算什么玩意,有什么资格对我摆骄傲的嘴脸? 张翼也没像李文广那样拍桌子,可她当前的表现,却比直接拿巴掌很抽东洋人白胖胖的小脸蛋还要狠。 国人虽说平时为了各自利益内斗不息,可一旦遭遇外来压力,就会立即团结起来,一致对外了。 所以李文广等人看到张翼这样对东洋人后,不但没觉得她失礼,还有种扬眉吐气的感觉,这也是让苗德海眉梢抖动的缘故:刚才他对摆明了前来找茬的东洋人,可是很客气的。 这样一来,无形中张翼就利用这次机会,来平添了几分威信。 李配金可是老机关了,在官场上跌倒滚爬那么多年了,在稍楞了下后,马上就看出张翼是怎么想的了,心中苦笑‘当前可不是争气的时候’了声,假装没有看到梅玳先生那张通红的脸,打了个哈哈:“啊,哈哈,张翼同志,吃饭不慌,还是先谈工作吧。” “那也好,李主任请坐。” 张翼微笑着点头。 李配金重新坐在了苗德海的位子上,双手十指合拢放在桌子上时,才发现苗德海已经坐下了,可张翼却依旧站在桌边,双手抱着膀子笑吟吟的,丝毫没有落座的意思。 按照官场规矩,在这间象征着唐王市最高权力的会议室内,李配金、苗德海两位领导落座后,张翼会是第三个坐下的,随后才是主管思想工作的副书记,然后就是按排名的先后顺序,其他领导人才会逐一落座。 所以当排名第三位的抓思想书记,抬手扶着椅背准备落座时,却发现张翼还站着,刚刚弯下的腰身赶紧直了起来。 排名第三的领导都没落座,李文广等人自然更不会坐下了,都看向了张翼。 别看大家伙平时都紧密团结在苗德海身边,对张翼不怎么感冒,甚至还会在暗中给她伸别腿,下绊子,但在公众场合时,却相当重规矩的。 看到张翼不坐下,满屋子人都陪着她站着,李配金眉头微微皱了下,呵呵笑道:“张翼同志,请坐吧。” 张翼这才轻飘飘的瞥了眼梅玳鲁朝,淡淡笑道:“李主任,我站着也可以说话的。” 忽然间,李配金发现自己犯了个不起眼、却很严重的错误:他不该把东洋人,带到唐王这间重要会议室内,更不该让他坐在张翼的座椅上的! 梅玳鲁朝再牛,但他终究是外国人。 仍然拿李文广刚才拍桌子时所说的那番话为例:这是我们唐王召开重大会议的重要会议室,你有什么资格在这儿撒泼? 李配金是级别高过诸人的领导,事发从权下‘强占’苗德海的宝座也不会有谁觉得不对,可梅玳鲁朝不但没资格在这儿撒泼,甚至连落座的资格都没有! 如果整个唐王班子,就任由东洋人坐在张翼的椅子上,在这儿研讨重大事件,传到外面去后,肯定会惹起轩然大、波,说唐王的领导班子,丧权辱国等等。 而李配金,也会赚个‘崇洋媚外、践踏祖国尊严’的恶名。 刚来会议室时,李配金一门心思琢磨该怎么处理好这起外交事件了,才忽略了这个看似不起眼、意义却相当重大的细节。 如果只是他一个人来的话,坐下也就坐下了,毕竟是上级领导嘛,来了后能敬陪末席? 他是真不该把梅玳鲁朝带来,并占据张翼的位置。 苗德海等人呢,也因为各抱自己的想法,没注意到这一点。 幸亏张翼用她‘不尊重外宾的无礼行为’,提醒了在座诸位。 细汗,噌地就从李配金额头冒了出来,再看向张翼的目光中,已然带有了感激的神色,稍微沉吟下就站了起来,对苗德海笑道:“呵呵,苗德海同志,请这边坐。” 这时候也意识到自己犯下低级错误的苗德海,顺势站起来:“李主任,您太客气了,有您在,我坐哪儿也都可以的。” “那可不行,得按规矩来,这是在唐王,你的地盘上,你代表的不是你个人,而是一、级政、府形象嘛。” 李配金说话时,扫了梅玳鲁朝一眼,呵呵笑着让苗德海落座。 苗德海也没太客气,当下告罪后就坐在了中间位置,李配金很自然的坐在了他右手,占据了主管思想工作的三把手椅子上。 唐王领导班子里,唯有苗德海这个一把手是副厅级,算是高配了。 张翼只是享受副厅级待遇,但她实际上还是正处,与三把手同级别的。 所以比苗德海还要高一级(正厅)的李配金,坐在三把手的位置上,绝没人说什么坏了规矩的。 这时候,就算梅玳鲁朝再脑残,也得看出事儿来了,冷哼一声从椅子上站起来,转身走向窗口那边。 小会议室内,除了桌前的这九把椅子,还有别的椅子,这是预备召开扩大会议时,为其他不是常委资格的官员所准备的,梅玳鲁朝坐在旁边,也勉强算是过得去的。 “小王,麻烦你给我换张椅子吧。” 张翼这才走到她座椅前,却没有落座,对苗德海的秘书神色平静的说道。 刚坐在旁边的梅玳鲁朝,听她这样说后,本来就有些发红的脸,立即变成了酱紫色,噌地一声站了起来。 这是羞辱,对东洋客人红果果的羞辱,就因为人家坐了会你的椅子,你就要把椅子换掉--除了在当众狠抽梅玳鲁朝的老脸之外,还能有什么解释? 要说张翼虽说性格不让须眉了些,但她终究是久在高位的知性女性,无论是气度还是修养,都是相当不错的。 假如梅玳先生刚才没有那样骄傲的对她,她吃错药才会冒着得罪李配金的危险,一再给这鬼子难看呢。 不管怎么说,梅玳鲁朝毕竟是与李配金一起来的,苗德海当贵宾伺候着的,打他的脸,得有一小半是打在李主任、苗德海俩人脸上。 不过如果不这样做,那么张翼就会白白放过这个刷威信的好机会,相信刚刚被她提醒的李主任,也不会在意被殃及一下了。 倒是苗德海,平时那张很少都有表情的老脸,阴沉的更可怕了。 梅玳鲁朝噌地站起来后,却没谁理睬他,别说只是站起来了,就算火冒三丈的大喊大叫,大家也会把他当个隐形人对待。 “李主任,这就是贵国的待客之道吗?” 梅玳鲁朝深吸了一口气,强迫自己别发火,无论任何时候都要保持大和民族那超高的素质修养,开始通过‘官方途径’,来向李配金提出抗议了。 东洋人终于按规矩来做事后,李配金仓促间反而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 张翼说话了:“李主任,听说您以前就是抓思想工作的,那么对开国总理的手帕故事很熟悉吧?” “开国总理的手帕故事?” 李配金笑了:“怎么,张翼同志想听我讲一下这个小故事吗?” 第1037章 :路见不平的龟田先生 关于那位不世出的伟人,在中华民族的艰难外交过程中,留下了许多脍炙人口的小故事。 这些小故事,可谓是路人皆知了,从中可以看出那位伟人的大智慧。 早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年,那位伟人代表华夏参加了在日内瓦岗开的一次国际性会议,那时侯,西方国家与华夏为敌,采取了孤立华夏的态度,某国代表团团长杜勒斯到达以后,出于礼节,和伟人握了手,随后拿了一块手帕擦了又擦,才收起来。 伟人看在眼里,不动声色的也拿出一块手帕仔细地擦了又擦,随后就把手帕丢进废纸篓里--让自以为借此机会打击华夏尊严的杜勒斯,当众丢了个大脸。 不过杜勒斯不甘心失败,又生一计,让人做了一只大蛋糕,送到了华夏代表团进餐的席上,中间用奶油制成一个‘卐’字(那是希特勒的纳粹标志),他就想看看伟人如何处理。 伟人笑了,亲自拿起刀叉说:“同伴们,一起上,把它消灭掉。” 说完刀叉落下,把这个‘卐’划得破碎不堪,再一次当众狠抽了杜勒斯的脸。 提到伟人靠他的大智慧,轻描淡写化解敌对势利的阴谋诡计故事后,李主任的情绪明显激动了起来,不但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还双眼放光的连说带比划,大有晚生多少年,无缘经历那个热血沸腾年代的遗憾。 梅玳鲁朝是个华夏通,当然也听说过伟人这些小故事,更知道张翼请李主任讲这两个小故事,目的就是在‘报复’他刚才的无礼行为。 听李主任讲到动情处,所有站起来的官员,全都热烈鼓掌,梅玳鲁朝无可奈何下,也只能参与了鼓掌:无论他有多么的骄傲,还是相当崇拜那位伟人的。 事实证明华夏伟人的影响力,在东洋本土也是很强大的,让他们国家头痛不已的赤、军,就是一群我们伟人的狂热崇拜者。 “好了,伟人的传奇故事还有很多,一时半会的还真说不完,我们唯有时刻牢记伟人为中华民族崛起而奋斗的精神,领悟他们的崇高思想,化为奋斗的力量,运用到我们带领人民建设祖国的--” 李配金到底曾经是擅抓思想工作的高手,借着讲故事延伸到各位以后的工作态度,就像打太极拳那样,不但圆了张翼打人脸的理由,也算给东洋人找了个台阶下,趁势宣扬了正能量,可谓是一举三得了。 “报告!” 大家刚落座,一声洪亮的报告声响,就从门口响起。 李配金抬头看去时,就听苗德海在旁边轻声说:“李主任,这位就是陪同龟田先生去东南山区实地考察的市局副局长,田宏强同志。” “哦,田宏强同志,请进来吧。” 李配金点了点头,脸上的笑容隐去,淡淡的说道。 碍于梅玳鲁在场,他这个上级领导只能‘屈坐’第三把交椅,不过他自己,包括苗德海、张翼在场的所有领导,都没觉得他说让田宏强进来,有什么不对。 张翼要回自己的排位,也只是针对东洋人罢了,还是很清楚李配金这个领导的重量。 刚借着狠抽东洋人老脸来为自己增势的张翼,看到田宏强出现在门口后,明显涂了一层粉的俏脸,就是微微一变,被苗德海看在眼里,不住的冷笑。 “这位是来自省里的李主任。” 等田宏强走过来后,苗德海站起身給他介绍李配金。 严格说起来,田宏强是市局的副职,是李文广打电话叫他来的,那么把他介绍给李主任,也该是李文广出面才对。 苗德海却当众‘夺走’了李文广的权利,这就摆明了某种态度了。 李文广的脸色就凝重了些,李配金下意识的看向他,心中对他的能力又降了一个档次:这时候,你该风清云淡的才对。 “李主任好!” 田宏强倒是很给苗德海争气,快步走到李配金面前,抬手就啪的一个敬礼,大声问好。 这让李主任很受用,笑呵呵的站起来,与田宏强握了下手后,建议道:“我看这样吧,不如让田宏强同志享受一下‘常委’的待遇吧。” 这就是要让田宏强坐在桌前了。 要是没出那件事,田宏强别说是坐在桌前了,就连踏足这间会议室的资格都没有。 “就依李主任,也是为了工作方便嘛。” 苗德海自然无不可,向秘书小王点了点头。 小王会意,立即从旁边搬了一张椅子,放在了最门口的位置。 田宏强也没太多的受宠若惊样子,低声道谢后端坐在椅子上,腰板笔直,双手放在双膝上,双眼目光盯着桌面,目不斜视。 田宏强都有资格坐在桌前了,堂堂驻华外务省厅大员梅玳鲁朝先生,却坐在旁边扮演打酱油的角色,委实有些郁闷。 不过没谁同情他,毕竟是他先上窜下跳的,没有把他给直接轰出会议室,就已经看在两国假装友好的面子上了。 苗德海也不是不知进退的人,等田宏强坐下,先征求了一下李配金的意见(开始说正事吧,都墨迹这么久了,那些读者又开始骂娘了啊)后,才看向了李文广。 李文广轻咳一声,双手合拢放在桌面上,对田宏强说道:“田副局,现在请你把龟田先生在考察过程中受伤一事,详细叙说一遍吧。” “是,李书记!” 田宏强噌地站起身,向李文广挥手敬礼。 现在他不喊李文广为李局,却喊书记,那是因为当前不是在市局会议上。 他虽说恨不得现在就把李文广挤下那把椅子,但在各位领导面前,却必须得表现出他尊敬上司的良好素质,那样才能让人高看一眼。 李文广坐着抬手,回了个礼:“坐下说话。” “是。” 田宏强再次坐下后,开始讲述龟田良和受伤一案的全过程。 今天早上大约九点左右,肩负保护东洋贵宾的田宏强等人,中途停车,盖因客人说要下车透透气,顺便领略一下唐王野外的大自然风光。 素质很是要得的龟田先生,为陪同人员着想,就婉拒了田宏强随同的好意,与助手俩人信步游走在风光如画的唐王夏日中。 龟田先生俩人向东走了数百米时,看到了三个人,两个男人,一个是华夏青年男子,一个却是脑袋铮亮的白种人,最后一个,却是个戴着遮阳帽的女游客。 当时,龟田先生还以为他们三个人是一伙的,也是来郊区散心游玩的,并没有在意。 但就在他们觉得不方便打搅别人开心,要掉转方向去别处时,却忽然听到了女人的尖叫声,赶紧向那边看去,就看到那两个男子,正对那位女士动手动脚。 龟田先生这才大吃一惊,在路见不平、勇于助人的崇高思想支配下,他们明明看出那俩男子都是身高体壮之辈,而负责保护他们安全的田宏强等人,又距离他们太远,这时候冲过去制止犯罪行为,势必会惹怒歹徒--可他们,还是勇敢的冲了过去,断喝一声:畜生,放开她! 事实证明,崇高的思想在强大的邪恶面前,总是会处于无法抗衡的弱势,龟田先生俩人冲上去后,在与歹徒的英勇拼斗过程中,先后受伤。 “尤其是龟田先生,鼻梁骨、两根肋骨被打断,但他依然死死抱着犯罪分子左脚,任由他穷凶极恶的不断打击死不松手,才为我们捕获这名犯罪分子,赢得了宝贵时间--” 田宏强侃侃而谈到这儿时,李文广忽然冷冷的插嘴问道:“田副局,你确定你讲的这些,都是真实情况?” 田宏强马上看向李文广,神色坚定、语气铿锵有力的回答:“我愿以我的党、性来作担保,我所说的一切都是事实!” “那好,我再问你。” 李文广继续追问:“是你亲眼看到,在龟田先生接触那个女士之前,就有人在试图对她不轨了?” “亲眼所见的不但是我,还有陪同龟田先生的所有人。” 田宏强回答。 李文广语速加快,声音也变的严厉了:“既然你们是亲眼所见,那在龟田先生英勇制止犯罪行为之前,你们为什么没有及时去制止!” “距离太远,大概有四五百米的样子。” 面对咄咄逼人的李文广,田宏强的回答依旧从容不迫:“当时我们也看到了那两男一女,不过也以为他们是一伙的游人,等看到他们对那位女士非礼时,才觉得不对劲,赶紧向那边跑去时,龟田先生已经抢先冲上去制止了。” “我抗议!” 田宏强的话音未落,坐在一边‘旁听’的梅玳鲁朝,就站起来看着李文广,怒气冲冲的说道:“你这样质问这位警官,就是在质疑龟田先生的英勇行为,是一种不道德不--” “我才是市局局长,有权利也有义务这样问,这是我的工作,你一个外族人,根本没资格直接对我提意见。” 李文广看着梅玳鲁朝,冷冷的说:“再有下次,我会建议把你请出会议室!” “你!” 梅玳鲁朝胖乎乎的脸,有些狰狞,咬着牙狠狠瞪了李文广一眼,再看向李配金时,却发现对方看都没看他,就知道自己现在最好闭嘴,像被八百个男人干了一遍的表杂那样,把欢乐压在心底就是了。 “好,田副局,你继续说。” 李文广对梅玳鲁朝不置可否的冷笑了下,又看向了田宏强。 李配金等人没看错,初涉官场就身居高位的李文广,官场经验确实不足,要是换做别人,就不会当着诸位领导的面,来质疑下属的工作汇报了。 他的不信任,是对下属的最大伤害。 幸好田宏强的素质也很高,只是稍稍流露出一点委屈后,就很快恢复了正常:“等我们冲过去时,龟田先生已经深受重伤,一个行凶者逃窜。为抢救龟田先生,我们只能暂时放弃追捕第二个歹徒,快速赶往了市中心医院。” “那位被歹徒欺负的女士呢?” 李文广淡淡问道。 第1038章 :借刀杀人 路见不平的龟田先生受伤,就是为了营救被歹徒欺凌的某女士。 谁都知道,田宏强等人在抓捕一个歹徒后,理应把那位女士带回市局,做记录调查等工作,毕竟她才是本次事件的导火索,最重要的当事人,没有之一。 如果不是她独身去小溪边显摆她的魅力,能引起歹徒的邪恶? 如果歹徒没有对她动手动脚,龟田先生又何必路见不平,拔刀相救? 如果龟田先生没有--就不会受伤了。 所以呢,那位女士在本案中,占据着绝对重要的地位,她所说的每一句话,都能影响本案件的最终走向。 面对李文广的这个问题,田宏强看似无意的抬头,扫了在座各位领导一眼,才沉声说:“那位女士,在事发当时就走了。” “走了?” 李文广冷笑:“田副局,你也是个老警员了,应该比谁都清楚那位女士,对整个案件来说,有多么的重要,你却让她走了!” “当时,我们忙于救助龟田先生,追捕另外一名逃逸分子,所以并没有把注意力集中在那位女士身上,等我们忙完后,才发现她已经趁乱走了。” 田宏强的回答,有理有据,任谁都找不到错误来。 想想也是,那位独自去野外卖骚却遭遇两个恶狼的女士,肯定是受惊颇大,仓皇之间的本能反应,就是赶紧脚底下抹油,趁乱远遁。 稍微有点身价地位的女人,都是爱面子的嘛,有谁愿意被带到警局接受调查啊? 那样,会搞得沸沸扬扬,谣言四起,说她野外游玩时被俩恶狼给强办了,说不定都可能怀孕了--人们在听到这些桃色新闻后,总喜欢把自己只敢想不敢做的龌龊念头,添油加醋的装饰在别人身上,来获得一点点的满足。 对此,李文广倒是也很理解。 更知道田宏强这样说,是为了给张翼开脱,毕竟是唐王二把手,如果让她当众站出来作证,那她的威信何在? 所以李文广并没有就此事,再对田宏强发难,只是再次强调:“田副局,请你记住,你现在所说的每一个字,都将作为本案的重要证据被记录在案的。所以,我希望你能谨慎些,确定你目前所说的,都是事实。” 如果夏小韵没有给李文广打电话来,说本案还有另外一个版本(完全是颠倒黑白的,而且他本人也相信夏小韵不会骗他),所以才让他忽视了官场上的忌讳,再次让田宏强为自己所说的话负责。 田宏强再也无法忍耐了,噌地站起来,满脸通红的大声说道:“李书记,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不相信我所说的这一切,但我可以保证,我所说的这些都是真实的。如有一丝虚假,你直接撤掉我好了!” 田宏强是市局的常务副,仅次于李文广的第二人,虽说级别只是副处,但李文广也没直接把他撤职的权利,得经过常委会的决议才行。 李文广的一再当众不顾忌自己同志感受,质疑他的行为,让李配金更加不满了,抬手轻轻敲了敲桌子,冷冷的提醒道:“李文广同志,请注意你问话的方式,这样会打击下面同志的工作积极性。” “对不起,李主任,各位领导。” 李文广点头表示抱歉后,才解释道:“我之所以质问田副局,那是因为我听到了本案的另外一个版本。” 李配金一愣:“哦?还有别的版本?” “是的。” 李文广很干脆的说:“在田副局没来之前,我就接到了别人打来的电话--” “打断一下,文广同志。” 苗德海发话了:“能说清楚那个给你打电话人是谁,才让你质疑自己同志吗?” “苗书记,你误会了,我不是刻意质问自己同志,我只是想试着澄清某个事实--那个给我打电话的人,是夏小韵。” 李文广犹豫了下,还是说出了夏小韵的名字:“很凑巧,被田副局抓获的那个人,恰好是夏小韵秘书的哥哥,所以她非常关心此事,才特意给我打电话,简单叙说了她所知道的事件经过。” 李配金问道:“谁是夏小韵?” 苗德海回答说:“夏小韵,是唐王神通快递集团的总裁。” 神通快递集团,虽说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大财团,不过人家做的可是走街串巷的业务,没听说过这个快递公司的人,还真不多。 李配金也听说过,点了点头:“哦,我知道了。文广同志,你继续说。” “夏小韵在电话中告诉我,她秘书的哥哥--姓秦,叫秦大川。秦大川在与同伴去东南水库游玩路上,半途在树林内休息时,看到有两个东洋男人,欺负一个女士,当然不会袖手旁观--” 正如李文广先前所说的那样,他现在所说的版本,与田宏强所说的版本,完全相反。 田宏强说龟田良和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李文广得到的消息却是他们试图非礼某女士,秦大川俩人才愤而出手,情绪激动下下手重了些,把东洋人打成了重伤。 “胡说八道!” 旁边的梅玳鲁朝又沉不住气了,脸色发黑的大声说道:“这绝对是胡说八道,颠倒黑白,是对我大和民族子民最珍贵的勇于助人精神的最大羞辱!” 这次,李文广没有对他发脾气。 他已经懒得理会东洋鬼子了,只是看向了李配金。 李配金虽说是陪同梅玳鲁朝一起来的,可也只是陪同调查而已,现在忽然出现两个版本后,最该做的就是甄别两个版本的真假才对,可没因为东洋人是客人,就必须得相信对东洋人有利的版本。 而李文广提出不同的版本,也是正常工作,与故意颠倒黑白没啥关系。 这时候梅玳鲁朝再大吵大闹,那就是红果果的沙比行为,连带着李配金这个陪同者,也很没面子了,当即脸色一沉:“梅玳先生,至于是谁在颠倒黑白,我们正在试图甄别,会还事件本身一个真像的,所以还请你不要干扰我们的工作。” 李配金都这样说了,梅玳鲁朝除了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好像吃了一坨大便那样的猛咽吐沫,暂息雷霆之怒的坐下来之外,还能做什么? 让梅玳鲁朝闭嘴后,李配金端起杯子喝了口水,先看了眼田宏强、又看了眼李文广,心中开始为难了。 傻瓜也能看出,现在事情已经发展到不仅仅是甄别真假的地步了,已经关系到了官场斗争,双方选手就是:李文广vs田宏强。 很简单的道理啊,田宏强说,他刚才讲述的那些,都是他亲眼所见,亲身经历的,愿意以党、性前途来担保。 而李文广呢,就因为某总裁的一个电话,就当众质疑田宏强,这就是把他给逼到墙角了。 李配金在官场摸滚跌爬的那么多年,当然很清楚官场斗争的残酷性。 从田宏强一进来就向苗德海汇报的表现中,李主任就看出他是老苗的心腹,被安排在市局牵制李文广的重要人物了。 当李文广与田宏强较真后,就会牵扯到苗德海,矛盾就会升级了--李配金还没有傻到,擅自插手他们斗争中去的地步,所以只能喝水。 老苗及时站了出来,看向始终没就此事发言的张翼,语气平静的说道:“张市长,你也谈谈你的看法?” 张翼的眼角,就是猛地一抽。 相比起在座的任何人来说,她才是就此事最具备发言权的,因为她就是那位没事去荒郊野外卖骚被骚扰的女士,绝对当事人。 只是碍于本身的身份地位,她在现场被田宏强追上时,就已经表明了自己身份,这才把他吓退,仓皇逃走。 田宏强是老苗的人,整个唐王官场都知道。 所以就是打死张翼,她也不相信田宏强在事发后,不会向老苗通风报信。 在前来参加会议之前,张翼就已经打定了主意:打死,也不承认自己是当事人,料定老苗、田宏强为了整个唐王领导班子的威严,也不会当面把她揭穿,最多也就是当做一个致命把柄,在适当的时候来‘要挟’她屈服罢了。 就因为这,张翼在到场后,才借着梅玳鲁朝这个傻鸟,抢先捞了足够的威信戴在了脑袋上--威信这玩意,就好比去银行存钱,你存的越多,以备不时之需时的底气,才越深厚。 可是让她没想到的是,事情经过的发展,完全出乎了她掌握:田宏强,竟然敢当着她这个‘当事人’,来颠倒黑白,把英雄说成歹徒,把歹徒说成英雄。 如果是别的事,张翼早就拍了桌子站起来,点着田宏强的鼻子说他一派胡言了。 不过这种事--张翼在听田宏强颠倒黑白时,心思电转间就知道自己绝不能站出来了,要不然她威信受损不说,关键是事发当场时,她没有随警方一起回市局接受调查、却趁乱逃走不顾英雄在那儿挣扎(我是好人啊,我可是好人啊)的自私行为,已经严重触及了官场的某根红线。 她要是这时候再站出来,肯定能为秦英雄洗清冤屈,自己却会被拉到泥坑中,从此陷进万劫不复之地。 那样的情况,绝不是张翼能接受的。 当前她唯一的选择,就是暂时委屈秦英雄,事后再偷偷給他加倍补偿好了。 至于田宏强为什么会颠倒黑白……呵呵,除了这是苗德海的主意外,他敢这样做吗? 慢说夏小韵给李文广打了电话,她不打,老苗也会想方设法,让李文广知道事情真相,借此来与田宏强对峙,把事情搞大的。 老苗在听田宏强说,张翼在仓皇逃走时留下的那句话(你没见过我,我也没见过你)时,就已经趁机布下了一个圈套:借刀杀人。 借张翼这把刀,杀李文广这个市局局长,再让田宏强上位,达到他再次掌控市局的目的,进一步压缩张翼的话语权,把她架空,让她变成个傀儡。 张翼想到了这些,却发现除了按照老苗设定的计划去走,根本没有任何挣扎的余地。 第1039章 :李文广发飙了 老苗的借刀杀人之计,是相当无耻的。 为此,他不惜颠倒黑白,把最该接受惩罚的龟田良和说成英雄,还得逼着张翼,眼睁睁看着真正的英雄受苦受难,却只能在旁边袖手旁观。 这份痛苦,让张翼几乎无法忍受。 但也仅仅是‘几乎’而已,几乎这玩意就是快了、还没到最后一点的意思。 所以张翼忍了下来--当老苗脸色平静的提示她该拔刀出手时,她只能一咬牙,竭力表现出该有的镇定,缓缓扫视一圈在场众人后,轻启朱唇的说道:“好,那我就说几句。李主任、苗书记,各位,在我看来,要想甄别李书记,与田副局所说的真假,那个事发现场趁乱离开的、的女士,很关键。” 听张翼这样说后,老苗笑了,点头附和:“对,张翼同志说的没错。田副局,你们警方现在要做的,就是尽快找到当事人,还本案一个清白。” “是,苗书记,张市长!” 田宏强大声答应着,挥手敬礼。 “等等!” 李文广终于还是沉不住气了。 他的官场智慧再低,这时候也知道有些话是不可以在这种场合下说出来的,更看出这是老苗故意为他安排的圈套了,这时候他最该做的,就是忍。 李文广无法忍:好你个苗德海,你给我打电话时,明明说是涉及到了领导班子里的某位女领导,现在却又假模假样的让田宏强去搜寻她的下落,设套来让我与张翼当面发生冲突,借此机会联合起来打击我。 张翼,还有你! 你以为,你脸上抹了那么厚的粉子,就能遮住你被东洋人抽耳光时的指痕吗(夏小韵在給他打电话是,可是明确说过,张翼被秦大川俩人相救之前,被人狠狠抽了一耳光的)? 就为了你的面子,你就任由真正的英雄蒙冤,让真实冒犯你的东洋人,摇身变为正义使者来打击英雄,你的良心何在? 心中冷笑的李文广,在众多同僚的注视下,缓缓站起身看着张翼。 李配金嘴巴动了动,又垂下了眼帘。 老苗则端起茶杯,开始吸留吸留的喝水:好戏就要开演了,希望能精彩些吧。 至于其他领导,却是满脸的茫然,搞不懂李文广怎么在这种场合下,就敢对二把手怒目相视,难道吃错药了吗? 李文广刚看过来时,张翼还是本能的要挪开目光的,但随即就跟他‘坦然’对视了,就像她波澜不惊的声音:“李书记,你有什么话要对我说?” “张市长,我就问你一个问题。” 李文广深吸了一起,强迫自己语气正常。 “你说。” 张翼端起了水杯,低下了头。 “东洋人龟田良和出事时,你在哪儿?” 李文广缓缓问道。 听他问出这句话后,饶是苗德海镇定功夫相当要得,可还是差点忍不住的笑出来:哎呀呀,真是个雏啊。 张翼嘴角猛地抽了几下,声音阴森了起来:“李书记,你这是什么意思?这是要当着李主任、苗书记以及各位领导的面,把会议室当做审讯室来审问我吗?” “不敢。” 李文广摇了摇头,说道:“我就想张市长回答,东洋人出事的那一刻,你在哪儿。” 龟田良和被痛扁,时间是上午九点左右,刚才田宏强说的已经很明白了,李文广就没必要再重复具体时间了。 张翼缓缓转动着手里的杯子,沉默片刻好像终于忍下被李文广‘当庭审讯’的怒气后,才说:“今天是周末,早上八点半,我就赶去了安阳(就在唐王正西方向)去找一位老中医。我丈夫身体不怎么好……九点时,我正在去安阳的半途,接近十点接到苗书记召开紧急会议的电话时,我刚到安阳。李书记,我这样回答可以吗?” “唉。” 李文广轻轻叹了口气,满脸都是失望的神色,低声问:“谁能证明,你去过安阳?” “呵呵,李书记,你这样问可就有些过了啊。” 张翼微微冷笑,言语犀利的反问:“有谁规定,我去外地为丈夫求医问药,还得找证人作陪吗?” 唐王三把手这时候忍不住说话了,透着不满:“李书记,就因为你主持政法委工作,那么我们这些人无论做什么事,都得去你那备案?” “是啊,是啊,你这样可有些过了。” 马上,就有几个人随声附和。 李文广没理睬,又看向了苗德海:“苗书记,你给我打电话时,曾经说过,东洋人遭打事件,牵扯到我们领导班子里的一位女性成员,请问她是哪一位?” 苗德海眉毛猛地皱起,茫然神色溢于言表:“我跟你说过,我们班子里有女性领导,受到此案的牵扯吗?” 看着那张有了几个老人斑点的脸,李文广不生气了,忽然很想笑。 在张翼拒不承认时,他就猜到苗德海会这样回答了。 他还问,那是因为他希望,苗德海看在受领导重视来主持唐王工作的份上,能保持最起码的道德底线,而不是为了争权夺利,就完全放弃该有的原则。 果不其然,苗德海的回答,让李文广很是失望,再次叹了口气,喃喃说道:“官场诸生态,果然是肮脏无比的。” “放肆!” 李配金再也不能无动于衷了,抬手轻拍了下桌子,厉声说:“李文广同志,你太过分了!苗德海同志,我建议由唐王市委市政、府,向直接领导反映情况,李文广同志的幼稚行为,不足以担此重任!” 其余几位领导,立即再次出声附和,盖因李文广这句话,一竿子拨拉倒了一船的人,更有脾气不好的,干脆说道:“李文广同志,你不但放肆,还狂妄!” 苗德海站了起来,神色凝重的说:“李主任,我们会慎重考虑您的建议。李文广同志,我希望你现在能向各位赔礼道歉,我想--” “赔礼道歉?” 李文广冷笑着,打断了苗德海的话,眼神异常犀利的在他、张翼脸上来回扫视着:“呵呵,你们,谁有资格让我对他(她)赔礼道歉?” “你、你还真是太狂妄了!” 饶是苗德海修养工夫惊人,这时候也无法忍受了。 “是,我就是狂妄。” 大又破罐子破摔意思的李文广,走到椅子后面,抬手拍打着椅背说道:“今儿我把话放在这儿,就算我再狂妄一万倍,只要我不主动辞职,谁都无法抢走我这把椅子!” 李文广这话,就是红果果在向整个唐王官场最高层、包括来自省里的李配金直接宣战了:你们谁有本事使就是,我倒要看看谁能把我给整走!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已经不再是东洋人被扁案件了,而是关系到整个唐王领导班子是否团结、齐心协力为民谋福利的大原则问题了。 这是任何一级官场,都无法容忍的大事情。 偏偏李文广又异常狂妄,就差直接高呼口号了:不是你们走,就是我滚蛋,咱们从此后势不两立!只要我在位一天,我就跟你们没完! 豪言壮语说出来后,李文广又看向了梅玳鲁朝,冷笑:“梅玳先生,你最好规劝龟田良和主动坦白,我还能从轻发落。如果他执迷不悟,那就请你转告他的家人,这辈子都别想离开唐王了,我说到做到!” 明确感受到李文广此时爆发出的阴森杀意后,白胖胖的梅玳鲁朝不敢说什么,甚至都不敢与他对视,只能冷哼一声回头看去。 他的助手,正满脸义愤填膺的样子,举着手机对着李文广。 看来,他已经把李文广发狠威胁东洋人的这番话,都录制了下来,作为呈堂供证,来通过某些手段,来维护整个大和民族的尊严了。 李文广根本不在意,当着目瞪口呆的众人面(大家确实被震呆了),拿出手机拨了个号码:“杨建吗?我是李文广。现在我命令你,带着你的人去市中心医院,接管负责东洋人龟田良和的看护工作。你给我记住,在没有我的命令下,任何人都不得擅自看到他、与他说半个字。立即执行!” 杨建,是先于李文广半年就调来唐王的,转业军人,目前在市局担任刑警队队长,以前就与田宏强不怎么对眼,李文广来了后,几乎是没有任何的考虑,就成了他的心腹手下。 自然也是李文广唯一的心腹手下,他唯一能动用的力量。 别人都以为,杨建只是转业军人,因与全面负责市局工作的田宏强(当时杨局也兼任政法委工作的,办公地点不在市局,那时候就是田宏强说了算的)不对付,所以才果断追随李文广的。 其实他们都不知道,杨建是潘龙语早在半年前,就为李文广布下的一颗棋子。 李文广也是在看了潘龙语临死前給他的那些东西,才知道杨建存在的。 听李文广这样下命令后,田宏强暴怒:“李文广,你简直是--” “田宏强,你给我闭嘴!” 李文广瞋目断喝,打断田宏强的话后,才轻声说:“你等着,我会让你脱下这身衣服的,因为你实在不配穿着它,帮助东洋人来祸害自己同胞。” 说完,李文广快步走出会议室,扬长而去。 他在唐王,就算所有人都排挤,打压他,那又怎么样? 李文广相信,郭易秦会为他挡住所有射向他的明枪暗箭。 李文广走很久了,会议室内还静悄悄的,没有谁说话。 在好多人心里,刚才李文广‘单挑’整个唐王班子的愚蠢行为,简直是太不真实了,好像连夸张太多倍的官场小说中,都没这么精彩吧? “咳。” 也不知道是谁咳嗽了一声,终于打破了死一般的寂静,让老苗眨巴了下眼,勉强推起个笑脸,对李配金说:“呵,呵呵,李主任,很抱歉让您看笑话了,都是我这个当班长(一把手的自谦)没做好。” 李配金摆了摆手,站起身走向门口:“苗德海同志,各位,我想我该马上回去,向领导汇报这边的情况。” 第1040章 :老大可能吃错药了 在过去的这一周内,为搜寻林盼盼,可把唐王警方给累了个半死。 啥子轮休、公休啥的一概取消,大家伙坚守岗位早起晚归折腾的够呛,现在林盼盼被救出,虽说还没有抓到犯罪分子,但大家伙终于能松口气了。 有些思想天真的人,都在琢磨本次行动结束后,有没有奖金了。 想当然的,市局气氛就轻松了起来,但也仅仅是轻松到午后两点,杨建忽然带人离开市局不久,李文广就黑着脸的回来了。 很明显,老大现在不爽。 事实证明,老大不爽时,你最好也把笑脸收起来,皱着眉头做出一副忧国忧民的样子,可不要眉开眼笑的,哪怕今晚你小姨子终于答应要跟你约会了,要不然万一被不爽的老大看到你很爽后,差不多会让你跟他一起不爽。 市局轻松的气氛,随着李文广的回来,变得压抑起来。 最起码表面上很压抑,大家伙都躲在办公室内,偷偷相互打探老大不爽的原因。 李文广空降唐王还没几天,就能根据个人的喜好来影响大家伙的心情,除了他是老大之外,主要是因为这些天他在指派警力全力搜寻林盼盼下落时,所表现出来的强势,证明他是个相当认真的人。 没谁愿意招惹做啥事都认真的人,大家伙在老大不爽时就安静些,也是很正常了。 警界从来都是个消息流动别快的地方,很快大家伙就打探到李文广为啥黑着脸了:他,竟然在非常委紧急会议上,单身挑战包括省领导在内的全体班子成员! 当着那么多大领导的面,李老大就敢点着市局二把手田宏强的鼻子,说早晚要脱下他那身警服不说,又派他唯一的心腹杨建,赶去市中心医院,强行接管了龟田良和等人。 并在电话内直接命令杨建,没有他的吩咐,任何人都不许随便接触东洋人。 哎呀,卧槽,李老大没吃错药吧? 刚来唐王才几天啊,就敢单挑全体领导班子成员? 据说,不但无视了省领导的存在,还把会议室当审讯室‘当庭审讯’了二把手张翼! 相比起当场审讯张翼来说,李文广点着田宏强鼻子警告他、派杨建接管东洋人那些事,就算不了什么了。 虽说张翼不是老苗那样的一把手,来到唐王一年多了,连该归她直属的财务局都没掌控住,身边效力的只有小猫两三只,但怎么说人家也是政、府一把手啊,李老大得有多彪悍,才能做出这事? 李文广,是别想呆在唐王了。 不用太费脑子的去分析,大家伙也能得出这个结论。 可正是因为这样,才没谁敢招惹他--这时候谁要是再招惹脑袋明显进水、很快卷铺盖走人的李文广,那就是比他还要傻的二傻子。 所以呢,当李文广来到市局拘留室门前时,小赵俩人连忙挥手敬礼:“李局!” “嗯。” 李文广抬手还礼,看了眼挂着的锁头的拘留室,淡淡的说:“打开。” 小赵俩人是田宏强在市局刑警队的心腹,俩人奉命看守刚被请到市局的秦大川。 田宏强在接到李文广的电话,说要让他去市委去一趟之前,曾经明确吩咐过:没有他的命令,任何人都不许死见秦大川。 李文广,当然也属于任何人之列了。 市局的人都知道,田宏强是老苗的心腹,早晚要代替李文广坐上市局老大的宝座,所以小赵俩人听他下达这个明显没把李文广放在眼里的命令后,都没觉得有啥不对劲,齐声说保证完成任务,就算有个蚊子,也休息自他们眼前飞进去。 现在比蚊子大好多倍的李文广,却让他们开门要进去了,这可咋办? 特么的,好端端怎么就摊上这么个破任务啊,按说李局不该插手田局主管的案子才对啊,咋就非掺和呢,这不是让兄弟为难吗? 小赵心里抱怨着,与同伴对望了一眼,才期期艾艾的说:“李局,田、田副局临走时说,在没有他的许可下,任何人都不得--” “开门。” 李文广打断了小赵的话,语气依旧平淡,可眼神却凌厉了起来。 还是赶紧开门吧,开门后再给田局打电话说一声就是了,我们两个小兵子,又有什么资格阻拦李文广啊? 小赵俩人再次对望了一眼,不敢再说什么,赶紧拿出钥匙打开了拘留室的铁门。 “你们两个,可以去人事调动处报到了,就说是我让你们去的,以后就去乡下派出所做片警吧。” 李文广看也没看小赵俩人,轻描淡写的说了句,开门走进了拘留室内。 小赵俩人立马傻眼。 相比起在市局做一名刑警来说,去乡下派出所干片警,那是仅次于停职留待观察的惩罚,就因为他们奉田副局的命令,稍稍阻拦李文广要去见秦大川,结果就招来了这样的噩运。 看着拘留室关上的铁门,小赵俩人在愤慨之余恍然醒悟:田宏强敢跟李文广对着干,但并不代表他们也有这个资格,无论是把官司打到哪儿,都没有谁会为他们服理。 “走,去给田局打电话,我就不信我们遵照领导命令工作,还犯什么错了!” 小赵咬牙切齿的对着拘留室铁门吐了口吐沫,拉着傻呆呆的同伴急匆匆的去了。 对小赵俩人这种小人物,李文广压根不会放心里去,更没觉得自己不问青红皂白的把他们贬到乡下去干片警,有什么不对。 什么叫官场? 官场,就是一个绝对讲规矩的所在,上下等级级别森严,领导权威大过一切,尤其是像市局这样的强力机关,如果领导发话都不管用,那么连最起码的工作都没法进行了。 拘留室差不多得有十数个平米的样子,空荡荡没有任何家具,只有三面墙上的铁环,那是用来挂手铐的地方。 铁环的高度不一,会根据被关押进来的某人身高,为他选择该挂在哪个铁环上,才能达到让他站也站不起、蹲也蹲不下的效果。 就像秦大川当前这样,佝偻着个身子贴在墙上,就像个大壁虎那样,一副苦比到家的模样,看到有人进来后,立即就挣扎着吼道:“放我出去,放我出去!” 大川哥可以拿列祖列宗的名誉来发誓,在南部山区路见不平,拔刀相救,应该是他有生以来的第一次见义勇为行为,该受到玉皇大帝、耶稣圣母胡大长生天诸神的赞扬,为他不停的点三十二个赞才对。 要是诸神还能体谅他的难处,再让政、府奖励他个三五万的现金,那就更好了。 可事实上呢? 大川哥路见不平,拔刀相救一少妇后,不但没有受到英勇的点赞,还被关到这地方来,贴在墙上扮壁虎--试问,天理何在,公道何在? 就为找回天理,找回公道,大川哥被关进来后,吼的嗓子都哑了。 不过却没人理睬。 说是没人理睬也不对,就在十分钟之前,他吼着说要撒尿时,一个姓赵的小年轻走进来,拿起挂在门后的棍子,就狠狠给了他几下,搞得他满满一泡尿,都特么尿裤子里去了。 见义勇为英雄却遭受如此待遇,大川哥能不心里拔凉拔凉的吗? 喀嚓一声轻响,拘留室内上方的灯泡亮起。 “放我出去!” 秦大川又吼了一嗓子,鼻孔张的老大,呼哧呼哧的好像老牛那样,因极度愤怒而布满血丝的双眼,恶狠狠瞪着来人。 “你叫什么名字?” 李文广看着秦大川,稍稍沉默了下,问道。 虽说在紧急会议上,李文广从张翼、苗德海等人的表现中,确定秦大川是见义勇为的英雄了,而在那之前,夏小韵也打电话給他,说大川哥是好人--不过,在没把这件事给调查清楚之前,李文广是不会擅自放掉秦大川的。 这不符合警方办案的流程。 “你是谁?” 秦大川狂怒下,第一次在警务人员面前表现的这样硬气。 “我叫李文广。” 李文广犹豫了下,又说出了自己的职务:“唐王市局的局长。” “你是局长?” 秦大川愣了下,随即冷笑:“呵呵,李大局长,你是不是也跟那些就知道舔小鬼子屁股的败类一样,污蔑是我要非礼那个娘们,要代表人民群众给予我专、政铁拳的打击?” 现在秦大川已经知道了,他被小鬼子反咬一口,成为非礼妇女的恶棍了,任他百般解释,人家都不听,他除了好像蛤蟆那样鼓肚子腮帮子的,还能咋办? 李文广没有理睬秦大川的问话,拿出香烟自己点上后,又递给了他一颗。 秦大川倒是很光棍,马上就张嘴叼住了烟卷,等李文广为他点燃后,深吸一口闭上眼,无比惬意的样子。 “夏小韵给我打过电话。” 李文广说话了:“估计她很快就要来市局了。” 听李文广提到夏小韵后,大川哥猛地睁开了眼:“她给你打电话?她打电话做什么呀,是不是要告诉你,我不是什么好人,应该把我往死里整才对?” 话刚出口,秦大川就有些后悔了。 就因为当初他与张良华闹别扭,夏小韵无端把他开除出神通快递后,他就对夏总没啥好感了。 可他只要仔细一想,才会发现夏小韵对他还是不错的,更在他母亲生病急需用钱时,把受他连累不得不从航空公司辞职的小冰妹子,招进了公司做了贴身秘书。 李文广笑了笑,说:“我这次来看你,就是想知道夏小韵有没有撒谎。” “她撒什么谎?” 秦大川问。 李文广原地来回走动着,不答反问:“你有个小妹给她做秘书吧?” 秦大川一下子就明白了:在他出事后,格林德肯定给小妹打电话,小妹又找到夏小韵,她才又给李文广打电话,说了对他有利的话。 “是,我小妹叫秦小冰,是夏脑、夏总的秘书。” 秦大川刚说到这儿,拘留室房门就开了,一个女警出现在门口说道:“李局,神通快递的夏总找您。” 第1041章 :关系到了某些人的利益 说曹操,曹操到。 李文广正跟秦大川说着夏小韵呢,刑警队的小孟就来敲门,说夏总驾到了。 “先让她去办公室等我吧。” 李文广知道夏小韵这次来市局,就是想看看秦大川,他刚要让小孟带她过来,却又改变了主意:按照警方工作规则,在没有搞清楚秦大川到底是不是好人时,还不能让人随便见他的。 “好的。” 小孟答应了声,关上铁门快步去了。 李文广吸了口烟,又问:“你还没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 听说夏总驾到,心里忽然暖洋洋的秦大川,再回答李文广的问题时,态度就好了太多:“我叫秦大川。秦,是大秦帝国的秦,大川是大川锦绣的大川。” “嗯,这名字不错。合起来就是大秦帝国的大川锦绣。” 李文广笑着点了点头:“秦大川,现在你可以跟我说说,你是为什么被抓到市局来的了吧?记住啊,一定要说真话,半点都不能弄虚作假。” “哼,我有必要弄虚作假吗?” 秦大川冷哼一声,双眼上翻做出回忆状,开始讲述他今天上午的苦比遭遇。 “你先等等。” “等什么呀?” “等我让人来为你做笔录。” 李文广拿出手机,低声说了几句。 李文广现在可以确定,秦大川被田宏强抓到市局后,根本没有任何机会与外界任何人联系,也就是说,他没机会与他在逃的同伴串供。 只要他说的事件过程,与夏小韵打电话时说的一样,就证明田宏强等人,铁定颠倒黑白,污蔑英雄了。 工夫不大,三个警员走了进来。 其中一个就是小孟,另外两个人,则是田宏强的人。 这是李文广特意安排的,让田宏强的人也参与进来,就是为了保证公正起见。 “李局。” 那俩警员进来后,都不敢与李文广对视,眼神闪烁的低头打招呼。 就在刚才,小赵俩人因婉拒李文广来审讯室、就被贬到乡下派出所做片警的事儿,就像长了翅膀那样,用最快的速度传遍了市局。 小赵俩人的无脑行为,再次证明此时招惹即将卷铺盖滚蛋的李文广,殊为不智,所以还是乖乖的配合为好。 就在秦大川接受‘三堂会审’时,秦小冰站在局长办公室窗前,双手十指用力搅着衣角,满脸的担忧之色。 夏小韵倒是一脸的坦然,安坐在待客区的沙发上,随手拿起一本警务杂志翻阅着:无数次的挫折磨难告诉小夏,遇事时着急除了难受外,毛事都不管的,倒不如坦然面对,或许能从中想到应付办法。 劳拉没有跟上来,在市局这种让犯罪分子提起来就胆战心惊的强力衙门里,压根不用担心安全,坐在车内闭眼听上一曲钢琴曲,也算是忙中偷闲的陶冶情操了。 “小冰,你不要着急,要相信警方会把事情真相调查清楚的。” 捧着杂志的夏小韵,看到秦小冰不时来回走动着,不时抬手看表,情绪越来越不稳定后,夏小韵心里叹了口气,把杂志放在了案几上。 “夏总,我就是想不明白,我哥明明是见义勇为,怎么就被人反过来诬陷成不法分子了呢?” 秦小冰轻咬了下嘴唇,总算是停止了走动。 “这个问题,得需要警方调查的。” 夏小韵说:“虽说你我都不相信,秦大川敢做那种事,可警方不一定相信呀,他们只相信证据,就像我们现在也只能相信警方。黑得白不了,白得也黑不了。” “我知道这个道理,夏总。” 秦小冰点了点头,说:“可是,这次我哥与东洋人牵扯到了一起,影响很大的。” 看秦小冰依旧神魂不舍的样子,夏小韵只好说:“小冰,你对那个给你打电话,通报秦大川出事的格林德,熟悉吗?” 秦小冰对格林德,谈不上啥熟悉不熟悉的,就是见过一面,印象还不咋样,所以听夏总问起后,想都没想就脱口说道:“他呀,看样子就不难看出,不是什么好人。” 夏小韵笑了。 秦小冰有些纳闷:“夏总,我说错了吗?” 夏小韵摇了摇头,问她:“那你说,方圆算不算是好人?” “方圆?” 秦小冰呆了下,吃吃的说:“他、他呀,勉强算是个好人吧。人虽然有些败家,不过大体上还算不错的,要不然我也不会把他当朋友来看的。” “那好吧,我来告诉你。这个格林德呢,就是方圆的、的朋友。” 夏小韵本想说格林德是方圆的小弟来着(她也没见过格林德,不过却听方圆叨叨过这光头佬),话到嘴边才想起有些事不能让秦小冰知道,所以才及时改口。 “哦,原来他与方圆也很熟悉啊。” 秦小冰却没觉得有啥意外。 在她心里,方圆那种败家子,与看上去不是好人的格林德是朋友,也很正常的。 夏小韵可不知道却小冰是怎么想的,多少有些惊讶于她的镇定,却也没多想啥,继续安慰她:“你哥、格林德都是方圆的朋友。现在他们遭遇麻烦了,那么方圆当然不能袖手旁观--” 秦小冰打断了夏小韵的话:“就算方圆不会袖手旁观,那又怎么样啊?他只是区区一个保安,撑破天就是个风光过的败家子罢了,除了躺在炕上回忆他曾经的辉煌,现在还能做点--咳,对不起啊,夏总,我有些心急我哥,打断了您的话,请原谅。” “啊,没、没事。” 听秦小冰这样说后,明显愣怔了下的夏小韵,才蓦然想起:在她眼里‘神通广大’的方圆,在秦小冰看来就是个败家到当保安的小人物而已,能有什么资格摆平秦大川当前所遇的麻烦? 再说了,就算方圆能,问题是他也得在场才行啊。 好多天了,那家伙就失踪了一般,秦小冰问公司保安处的老刘好多次了,都没他消息。 看着又开始皱眉不住走动起来的秦小冰,夏小韵好想对她说实话:小冰妹子啊,你眼里那个败家子可是个相当牛的家伙,就你哥摊上的这点破事,他只需动动小手指就能搞定的。 幸好她忍住没说,顿起茶杯来喝了口水时,耳边又想起了郭易秦的话:夏总,现在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现在的方圆,再也不是以前的方圆了。他,很可能是来自另外一个世界。 要是放在听完铁辽冒死送回的音频资料之前,任何人对夏小韵说,方圆可能是来自另外一个未知世界的货,她也会嗤之以鼻,脾气不好时或许还会直接爆粗口让人滚蛋:你以为姑奶奶我是真脑残啊,拿这种破事来糊弄我! 但在听完那份资料后,夏小韵却茫然了。 有道是疑邻盗斧。 (从前有个乡下人,自己的斧头丢了,便怀疑是邻居的儿子偷的,就觉得那孩子无论干啥都很可疑,无论是行为、动作,还是神态等。直到有一天他忽然找到了斧头,再看邻居家你小兔崽子时,咋看也不觉得他像偷斧头的人了。 这个成语告诉我们,不能轻易怀疑别人,必须要有足够的证据,也不能以貌取人,也要知道感觉不一定是对的。) 夏小韵不知道,她现在对方圆就产生了这种心态,再回想以前跟他接触的那些事来,就发现每一件事,都不怎么正常了。 可偏偏,她灵魂深处有个声音却始终在告诉她,必须得无条件的相信方圆。 这种对立相当矛盾的思想,这些天内把夏总给折磨的神魂颠倒,只想马上看到方圆,二话不说先采住他头发狠狠給他两个电光,再在他肚子上踹一脚,最后踏在他心口,满脸凶神恶煞的模样,让他速速的如实招供,到底是何方妖孽,胆敢入世为害作乱? 幸好这些天夏小韵忙于搜救林盼盼的事,暂时摆脱了这种痛苦,结果在安慰秦小冰时,又情不自禁的提到了他。 一下子,她的情绪也低落了起来:秦大川的事儿好解决,那么我的呢? 低沉有力的脚步声,从敞开着的门外走廊中传来,惊醒了两个各怀心事的女孩子,齐刷刷的抬头看向了门口。 李文广从外面走了进来,神色平静看不出任何的喜乐。 “李局。” 夏小韵站了起来,微笑着点头打招呼。 对于李文广,夏小韵还是很有好感的,正因为他的努力,才把林盼盼从苦海内解救出来。 “夏总,秦秘书,请坐。” 李文广也笑着,与两个女孩子分别点头示意。 夏小韵前些天来市局‘坐班’时,秦小冰陪她来过两次,所以李文广认识她。 “谢谢。” 夏小韵道谢后,给秦小冰使了个眼色,示意她也坐下,有什么话等会儿再说。 李文广亲自给两个女孩子泡上茶,自己却接连喝了两杯凉开水。 今天他可是费了很多口水的,实在是渴的要命。 “夏总,秦秘书。” 李文广也没去办公桌后面坐,就坐在夏小韵俩人的对面,直接了当的说:“刚才,我在审讯室内,询问秦大川就东南山区东洋人被打一案。” 他的话音未落,秦小冰就急急的说道:“李局,请相信我哥,他虽说有时候会犯错,可他绝不会做那种非礼女人的缺德事的!” “小冰,先听李局说。” 夏小韵黛眉微微皱起,低声呵斥秦小冰。 “是、是。” 秦小冰这才意识到自己太急了,赶紧点头紧紧闭上了嘴,心中忐忑不已:李局不会因此责怪我吧? 李文广当然不会责怪她,冲她笑了下,接着皱眉说:“通过刚才我对秦大川的询问,可以确定他没有非礼妇女,痛揍东洋人是出于见义勇为行为了。” 秦小冰大喜,却又听李文广话锋一转:“不过,事情却没有你们所想象的那样简单。” 秦小冰忍不住了,问:“李局,既然您已经确定,我哥哥没有做坏事了,为什么还说事情没这么简单?” “因为关系到了--某些人的利益。” 夏小韵替李文广回答了秦小冰的问题。 第1042章 :又是个碰瓷的 秦小冰以为,李文广这个市局老大都说秦大川是好孩子了,那么接下来就该把他放掉,至于给不给发点奖金,来安慰一下受委屈的英雄心,那都是次要的了啦。 可他怎么又说,事情没这么简单了? 这事无非就是谁有错惩罚谁,谁做对奖励谁就是了,警察就是负责甄别对错的权威机构,咋就不简单了呢? 相比起单纯的秦小冰,本来也很单纯现在却已经变成彩虹颜色的夏小韵,却马上猜出李文广为什么这样说了。 秦小冰瞪大一双清澈中带有明显茫然的眸子,喃喃问道:“关系到某些人的利益?我哥做点好事,能牵扯谁的利益啊?” 如果不是因为自身身份与以前不一样,李文广肯定会把他在会议室内所经历的一切,都原原本本的告诉小冰妹子:look,人心就是如此肮脏复杂,其卑鄙、自私自利的程度,可不是你能所想到的。 想到连真相都不能与秦小冰说,李文广心中就叹了口气,正色道:“夏总,秦秘书,请你们放心,我早晚会为秦大川讨回公道的。” 夏小韵在说出那句话后,李文广并没有承认,但也没有否认,这就证明她没有猜错了,知道自己再问下去,也不会得到什么结果了,从沙发上站起来,伸出右手:“李局,那就让您多多费心了。如果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地方,您尽管说。” “多谢夏总的大力支持。” 李文广与她轻轻搭了下小手,眼里露出了明显的佩服之色:这孩子,是个有眼力价的,知道有些事只能靠自己去推测,却不能问出来。 秦小冰可没夏小韵这么高的悟性,在纳闷夏总话没说几句、连大川哥都没见到怎么就走的同时,就忍不住的问道:“李局,我可以带我哥一起走了吧?” 这孩子,还真是单纯! 李文广忽然很想笑,只是笑意刚从嘴角浮上,就收敛了,取而代之是惭愧:人家并没有说错啊,她哥哥见义勇为后就不该被关押在市局的,随时都可以昂首挺胸的走人才对,可我们(官员)有些人呢,却无视人家的感受,只想借此机会来为自己谋取、保住自己的利益,双方相比较,云泥之别啊。 “秦秘书,现在秦大川还不能走,你也不能见他。” 李文广主动向秦小冰伸出手,语气凝重的说:“但我以市局局长的名义来向你保证,秦大川在市局不会遭受任何不公平的待遇,他只是暂且留下来,配合我们为调查事情真相,所以还请你放心。” 就算秦小冰再单纯,这时候也能琢磨出某些味道来了,知道自己再对李文广有所求的话,就会让人家为难,毕竟是堂堂一市局局长呢,能够表出这样的态度,就已经很给她面子了。 原先在航空公司时,我还以为乘务组内那些不愉快的勾心斗角,应该与官场斗争差不多了,看来不是差不多,是差了太多啊--秦小冰神色黯然的上了车时,心里这样想着。 此时夕阳已经西下,眼看就要黑天了,大街上的车辆人流明显多了起来。 同黯然不语的秦小冰一样,夏小韵在上车后也没说话,侧脸盯着车窗外发呆,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夏总,我们回家?” 劳拉驱车来到一个十字路口时,轻声问道。 “啊,回家吧。” 夏小韵眨巴了下眼,点头说道。 事情牵扯到了官场斗争,这已经大大脱出夏小韵的掌控了,她现在唯有像李文广所说的那样,安心等待水落石出的那一刻。 不过说实话,夏小韵还真没把秦大川的事儿,当做事儿。 这倒不是说她不关心大川哥的生死,而是觉得秦小冰的烦心事,相比起她目前所面临的,绝对是毛毛雨了啦。 很快,车子驶上了青石板小桥。 多年的小桥,路面早就有些凹凸不平了,车子驶过时都会颠簸一下。 夏小韵身子晃了下时,有些闷的脑子忽然闪过一丝灵光:嘿,我怎么会忘记她们两个了呢? 夏小韵忽然想到的她们两个,一个是正窝在南部山区修桥补路做善事的叶明媚,一个就是多少有些把柄抓在自己手里的张翼。 虽说不怎么清楚叶明媚现在与燕家的关系,不过夏小韵从她很是精神的外表就能判断出,那娘们应该是全身心的放松了,这证明她又成了燕太太,当前窝在唐王小山旮旯里,只是为了兑现对了方圆的承诺罢了。 假如把秦大川的事儿,给叶明媚说说,请她帮个小忙--对,纵观唐王官场,任何的斗争放在叶明媚眼里,都应该算不上啥大不了的事,只需她说句话,估计就能解决这个问题了。 如果叶明媚万一玩不转,也可以去找张翼啊。 别忘了,张翼可是唐王的二把手,不需她为秦大川歪歪嘴说好话,只需秉公办理就欧克了。 “小冰,明天一早,你跟我去找--” 想到那俩尊大神后,夏小韵精神一阵刚要说什么,开车的劳拉的却忽然踩住了刹车。 幸亏车速不快,也就是时速三十多,不过还是让夏小韵身子晃了下时,就听秦小冰低低的惊叫一声:“哎呀,撞到人了吗?” 在这儿还能撞到人? 夏小韵黛眉皱起,劳拉已经开门下车了。 车前的路上,躺着个白发苍苍的老太太,怕不得有七十多岁了,穿的破破烂烂的,手里拿着根拐杖,还有个破旧的青布包袱在她身边。 劳拉记得很清楚,早在两年前的某个早上,她开车带夏总去上班的路上,就曾经‘碰倒’了个老太太(张良华他亲妈,到现在劳拉都不知道),那件事给她留下了非常不好的印象。 没想到今晚又遇到了。 与两年前的某个早上一样,劳拉都能确定自己并没有碰到老太太,可她就躺在车前,发出很痛苦的哼哼声,摆明了又是一个碰瓷的啊。 对于这些为老不尊的碰瓷者,劳拉可不会给她啥好态度,再说又是在自家大门口,路上来往的都是熟人(那种每天见面却不会打招呼的街坊家),还会怕你耍赖皮? 所以劳拉下车后也没客气,冷声呵斥道:“起来,别装死,信不信我真开车从你身上轧过去?” “劳拉姐,别这样对一个老人家说话呀,这么大年纪了,她很可怜的。” 也被吓了一跳的秦小冰,刚推门下车听劳拉这样说后,赶紧劝她对老人家客气些。 劳拉知道秦秘书就是那种毫无原则爱心泛滥的主,却又不好反驳她,只好站在旁边冷眼旁观,心里打定主意:这老太婆要是敢耍赖,我非得好好收拾她!这么大年纪了,就算没人管也不该跑大街上来做这事,也不知道是哪儿学来的臭毛病。 “大娘,你没事吧?” 爱心泛滥的秦秘书,也顾不得老太太身上衣服很脏,屈膝蹲下伸手,就要把她搀扶起来。 “我、我没事的,就是刚才、刚才忽然晕了下,不知道怎么就摔倒了。” 老太太被秦小冰搀扶着从地上做起来后,看了眼劳拉,就赶紧挪开了目光,这是明显忌惮小黑妹的不友好态度了,生怕被误会,赶紧解释道:“我、我可不是碰瓷的--我只是个打工、啊,不,是讨饭的。对不起啊,对不起,我这就走,不会耽误你们过车的。” 老太太说着,颤巍巍的爬起来,双手拄着拐杖,连地上的包袱都不敢拣了,就向路边走。 “大娘,别怕,我们不是、不是坏人。” 秦小冰赶紧再次搀住她胳膊,关心的说:“你慢点走,别崴了脚。” 劳拉有些不好意思了。 现在她当然能看得出,这老太太不是碰瓷的,就是个讨饭的。 还是那种真讨饭的,因为地上的青布包袱里,还露出了几个已经长了绿毛的馒头(现在天气热,干粮放久了后就会变质)。 “劳拉,帮帮那位老人吧。” 夏小韵说着,从包里拿出几张钞票,递给了劳拉。 劳拉自然不会因错怪老太太,就给她赔礼道歉,却能在想了想后,也拿出两张钞票,与夏小韵给的那些放在一起,走到秦小冰身边,低声说了句什么。 “谢谢夏总,劳拉姐!” 看到夏总俩人慷慨解囊后,秦小冰就像获得赞助那样,替老太太向她们道谢,本能的去掏口袋时,才发现出门急,没带钱包。 “大娘,这是我们夏总给你的,你收好,去买点好吃的吧。” 秦小冰为没帮上老太太在心中自责了下后,把钱递了过去,没想到老太太却连连摇手不要。 秦小冰很纳闷:“大娘,你怎么不要呢?” 老太太垂着眼帘,低声说:“我只要吃得,不能要钱的,那样会被人以为是骗子。谢谢你了,姑娘。” 秦小冰更加纳闷了:“大娘,你不要钱,那你怎么生活呀,难道就捡垃圾箱里的--那样,会对身体不好的。” “我能干活,能干活,打扫卫生洗盘子刷碗,我都能干的。” 老太太喃喃的说着,倚在了柳树上:“我从来没有白要人钱的习惯,从来没有,我也是这样教导我儿子、孙子的,他们也都是好孩子,就是命太苦了些,怎么就一起走了,撇下我一个孤寡老太在世间受苦呢?” 说着说着,两行混浊的老泪,从老太太眼角淌下。 三言两语间,老太太就说出了她为什么不要钱,她的悲苦现状,更大程度的收获了别人的尊重,同情。 秦小冰压根无法容忍自己对这样一位落魄、却又坚守尊严的老太太不管不顾,脑袋瓜子一热,爱心更加泛滥了:“大娘,那你跟我回家。” 老太太摇头,还没说什么时,就听秦小冰又说:“我家里啊,恰好缺少个扫地、洗碗的、的保姆呢。” “真、真得?” 老太太眼睛一亮,急切的问道:“姑娘,你没骗我吧?” “唉,我怎么会骗你呢。” 望着老太太那张苍老的脸颊,秦小冰想到了自己的母亲。 第1043章 :老天爷终于可怜我了 “劳拉姐,夏总,你们先走吧。” 秦小冰帮老太太拣起路面上的包袱,站在路边对夏小韵俩人说道。 对秦小冰爱心泛滥下,要‘请’一位七旬老太回家做保姆的行为,夏小韵俩人还真说不出啥来,只能理解为这孩子可能是缺乏母爱,所以才这样做。 要说她们还真没猜错,秦小冰现在还真有点这意思。 盖因她母亲,也像老太太这般坚强,自重,在她刚懂事时,就向兄妹俩灌输这些做人的基本道理,至于大川哥发展到当前‘坑蒙拐骗’的地步,那自然是受城里人的污染了-- 秦小冰参加工作后,不止一次的说要把父母接出来住的,通过自己的辛苦劳动,来为二老提供一个安详舒适的晚年环境。 只是在小山村生活了一辈子的秦家二老,却舍不得离开家乡。 父母的固执,都是秦小冰心中的一个遗憾,所以今晚从老太太脸上看到所熟悉的坚强、自重后,心儿就砰然动了。 “大娘、啊,不,我还是称呼你婆婆吧。” 等思想道德不怎么崇高的夏总俩人,上车驶过后,秦小冰搀扶着老太太走向胡同口:“婆婆,你能告诉我,你姓什么吗?” 秦小冰想知道老太太姓什么,无非就是为了以后称呼她时方便些罢了。 “哦,我姓白。” 自称姓白的白婆婆,感慨可遇到在世观音了,被感动的一个劲的抬手,擦眼角。 “白婆婆,你是哪儿人呢?” 秦小冰继续问道,就是随口问问,可没刨根问底打探人家来意的意思。 白婆婆回答的那个地方,秦小冰听都没听说过,却假装知道的点头,说那地方好远哦,你能从那地方跑来我们唐王,却没被饿死、撞死在路上,也真是老天爷可怜你了…… 老天爷有没有可怜白婆婆,李配金主任是绝不会管的。 他只希望,能有人可怜一下他自己:好好的,怎么就招惹到连领导都忌惮很深的大人物了呢? 那个李文广,横看竖看都看不出丝毫的大人物气质啊。 看来,咬人的狗都不叫这句话,确实有着它存在千年的理由啊。 自从下午李文广发飙,当众宣布要单挑整个唐王领导班子,也包括李配金这个代表省里领导的所有人后,李主任就愤怒异常,马上就赶回了省城,发誓要好好给那家伙上点眼药,让他明白单挑太多领导的后果,有多么严重! 很不巧,李配金赶回省城后,他的顶头上司去参加防汛紧急会议了,不在家。 不过这不要紧,李配金完全可以给自己的老同学,安阳一把手打电话,没有任何保留的,把李文广的骄横跋扈说了一遍。 末了,他又叹了口气的说什么,现在有些干部啊,总是自以为背景深厚,就敢蔑视领导,更不注重团结同志,这对地方建设可没啥好处。 唐王只是个县级市,百八十万的人口,最高一把手老苗也只是个副厅,隶属地级市安阳管辖,所以要想给李文广上眼药,找安阳一把手告状是最好的了。 李配金没觉得自己这样做有什么不对,毕竟李文广的官场斗争方式,已经超出了所有官员能容忍的底线,就好比鲶鱼池子里钻进来一只黑鱼那样,搞得所有鱼都不安定,说是害群之马也不为过,当然得被清除出革、命队伍了。 说起来呢,李文广所在的部门,可是直线垂直管理的(纪委、政法等部门的官员调动,地方上只有建议权的),不过这对安阳一把手来说算不了啥,只需两个电话,就能改变李文广命运的。 李配金还能肯定,在他给老同学打电话时,唐王市的领导班子,也肯定会‘集体上书’,要求上级领导严肃处理李文广这种目无法纪的狂妄份子了。 李文广当时的表现,确实称得上‘狂妄份子’这四个字。 这哪儿像一个官员呀,完全就是一好勇斗狠的地痞无赖嘛。 给老同学打完电话后,李配金还没有消火,又奋笔疾书的一份报告,真实再现了他在唐王领导班子会议上的所见所闻,放在了直属领导的办公案头。 领导是个工作狂,不到晚上十一点是不会回家的,开会回来后,铁定会去办公室,看到那份报告的。 即将下班时,李配金接到了苗德海的电话。 老苗先很尊敬的询问李主任,问他有没有安全回省城后,才轻描淡写的说,唐王领导班子已经集体上书,请上级领导为他们当家做主了。 李文广,你会为你的狂妄,付出惨重代价的! 这个念头,是李配金上炕休息之前想到的。 因为在唐王搞了个没脸,李主任心情不咋样,谢绝了梅玳鲁朝先生晚上出去小饮几杯的邀请,下班后就早早回家,晚饭后看了两集《我和23岁美女总裁》的经典都市剧后,就洗洗睡了。 半夜间,床头柜上的电话铃忽然爆响起来,惊醒了李主任,还有老婆大人。 半夜电话响起这种事,对于李夫人来说,可谓是家常便饭了,她也没当回事,只是张嘴打了个哈欠,就再次沉沉睡了过去。 “我是李配金,请问你哪位?” 李配金刚迷迷糊糊的问出这句话,直属领导的声音就传来了:“现在,你马上来我办公室一趟,我等你!” 不等李配金说什么,领导喀嚓一声扣掉了电话。 迷迷糊糊的李配金,睡意全消,噌地就从床上爬了起来。 他与领导相处那么久了,可从没有听领导用这么极力压抑着愤怒的语气,跟他说过话。 出什么大事了啊? 李配金胡思乱想着,开始手忙脚乱的穿衣服。 “又怎么了?” 老婆大人的不满喃喃声,从他背后响起。 “没、没事,睡你的觉,单位有点急事,我得去处理一下。” 李配金随口敷衍着,抓起柜子上的手机就向外跑。 “路上,开车小心些。” 老婆大人出于两口子之间亲如一家的感情,嘱咐他一声后又睡着了。 李主任驾车驶上公路时看了下时间,差五分钟零点。 他家距离单位不是太远,现在路上车辆也很稀少,十分钟内肯定能赶去的。 “到底是发生什么事了,让领导连夜召见我?” 李配金下意识嘟囔出这句话时,手机响了。 来电是安阳一把手,老同学。 大家虽说是老同学,可还从没有在这么晚的时间,毫无征兆给对方打的电话的记录,这让李主任心儿又一颤,赶紧接起电话:“喂,老同学,这么晚了还给我打电话,有什么要紧事吗?” “唉。” 老同学还没说话,先叹了口气。 老同学这声叹息,更让李配金心慌了,连忙催问到底是咋了,二哥不举了咋地? “配金啊。” 比李主任大一岁的老同学,在那边语重心长的说:“有些事,能不参与,就不参与,好好做你的主任,争取退休前更上一层楼,才是王道啊。好了,时间不早了,就这样吧,挂了。” “喂,喂喂!” 李配金还没搞明白咋回事呢,老同学就扣掉了电话。 “什么叫有些事不能参与,就不参与啊,这个老刘到底是什么意思嘛。” 打电话把车子停在路边的李主任,望着手机傻愣愣的,百思不得其解时,脑海中忽然浮上让他愤怒异常的一幕。 唐王市的小会议室内,李文广抬手拍打着椅背,相当嚣张的说:“今儿我把话放在这儿,就算我再狂妄一万倍,只要我不主动辞职,谁都无法抢走我这把椅子!” 想到这一幕后,李配金的心猛地一揪,接着倒吸一口冷气,失声说道:“难道,他是个惹不起的存在?” 李文广是不是个惹不起的存在,李配金没太多时间去琢磨,毕竟领导还在办公室内等着他呢。 首先接到老同学的电话,接着又想到李文广发飙时说的那番话,李主任隐隐猜到领导为什么要连夜召见他了。 这肯定因为领导看到了他那份报告,看到他要给李文广上眼药后,才迫不及待赶紧召唤他的。 同时这也证明了,李文广的背景来历,竟然高到唯有省里大领导才有权得知的地步,就连安阳一把手都没这个资格(如果有的话,老同学肯定会在他白天打电话时,就告诉他了)。 刚刚消退下去的冷汗,再次从李主任后背上冒了出来。 事实证明,李主任没有预料错,他刚走进领导办公室,还没有来得及给领导请安呢,他白天所写的那份报告,就被领导狠狠扔过来,砸在了他身上。 领导的低吼声,随即响起:“李配金,你什么时候具备插手地方官员调动的权利了?昂!是不是,你觉得当前的工作很腻歪,准备去档案局过清闲日子了?昂!” 李配金追随领导那么多年了,可是从没有见过他老人家如此发怒的时候。 现在他‘有幸得见’,还真是来如雷霆击海风浪起,万马奔腾尘飞扬,把他给搞得灰头土脸,汗水小溪般的往下淌,两根腿更是哆嗦个不停,甚至连辩解的勇气都没有了。 “如果不是看在你这些年的工作,始终兢兢业业,还算是一个为人民服务的称职官员,就凭你这份报告,你以后永远别再想有出头之日!” 领导摁着李配金训斥了足足三分钟,火气才慢慢地小了下来,端起杯子喝水时,却发现里面没有了,没好气的咣当一声放下了。 李配金赶紧走过去,替领导重新泡了一壶茶,默不吭声的放在了桌子上。 “唉,坐下说话吧。” 看在李配金这些年来,委实还算称职的份上,领导叹了口气。 老天爷终于可怜我了。 李配金乖乖坐了下来,半截屁股悬空着,艰难的咽了口吐沫,就听领导说:“这件事,别说是你掺和不起了,就算是我,也没那个资格啊。” 李配金刚恢复点正常的脸色,瞬间再次变成灰土色,心想:李文广,你究竟是何来历,让领导都噤若寒蝉? 第1044章 :好心有好报 哥哥做好事却被诬陷拘留在市局内,秦小冰能像平时那样安心睡觉吗? 整个晚上,她都辗转反侧的好像烙煎饼那样,直到天蒙蒙亮时才迷迷糊糊的睡了过去,不过好像刚睡着,就被手机传来的欢快歌儿给惊醒了。 这是手机闹钟铃声,提醒她该起来上洗漱打扮一下去上班了。 “我再睡一分钟,就是一分钟。” 秦小冰关掉闹钟,刚艰难睁开一线的眼睛,又闭上了。 为了提醒自己只能再睡一分钟,她心里还默念着一二三四-- 帮、帮帮,类似敲门的声音,再次把秦小冰从睡眠中叫醒,接着就听到一个苍老和蔼的声音,在门外轻轻叫道:“小冰,该起来吃饭去上班了。” 这个苍老的声音,正是秦小冰昨晚爱心泛滥后,从大街上带回来的白婆婆。 昨晚带她回家后,尽管秦小冰为大川哥的事儿心事重重,不过还是勉强与白婆婆聊了半小时,算是相互了解吧,所以白婆婆知道她叫秦小冰,目前在神通快递上班,也按照她的要求,喊她为小冰。 “哦,再让我睡会儿--妈。” 秦小冰抬起小脑袋,眯着眼的说了句,又呼呼睡了过去。 站在卧室门外的白婆婆,年龄虽说大了,可耳朵却很好用,竟然听到秦小冰叫她什么了,看似老态龙钟的身子,就是猛地一颤,嘴角也急促的抽抽了下。 她知道,秦小冰刚才喊她妈,那是一种睡迷糊了的表现,搞不好就以为自己回到了上学时代,早上妈妈喊她起床呢。 被妈妈叫醒起来上学的孩子,不都是会说再让她睡会儿,就一小会儿吗? “小冰,到点了,你该起来上班了。” 白婆婆用唯有她自己能听到的声音,喃喃的说着,转过了身。 秦小冰发誓,她在关掉闹钟后,确实只想睡一分钟,就一分钟的来着,可当她毫无任何征兆的突然睁开眼(这是一种人在睡眠中也不断提醒自己醒来的本能)时,才发现外面天光大亮,太阳都爬到卧室窗口上方位置了。 傻乎乎盯着太阳看了片刻,秦小冰忽然见了鬼似的尖叫一声,从床上蹦了下来。 门外马上就传来白婆婆关心的声音:“小冰,你怎么了?” 听到白婆婆的声音后,秦小冰明显又愣了下。 这段时间她自己独居惯了,除了发神经偶尔自言自语外,可从来没谁跟她说话,所以现在忽然有人在门外搭腔,第一反应就是:外面是谁啊? 但很快,她就想到昨晚自大街上捡回来的白婆婆了,赶紧讪笑了声回答:“嘿,呵呵,白婆婆,没事的。” 抬手拢了下纷乱的发丝,赤着一双雪白小脚的秦小冰,四处找拖鞋-- 到底是年轻的女孩子嘛,在回到自己小世界内后,才不会再像‘秦秘书’那样沉稳呢,晚上睡觉时习惯性的,会把脚上拖鞋一甩,至于这个动作是不是淑女--没谁看到啊,就像鞋子会被甩到哪儿去,早上起来后再找就是了。 “鞋子呢,我的鞋子去哪儿了?求求你,赶紧出来,我迟到了呀。” 秦小冰一边喃喃的祈祷着,一边四处找鞋子,终于在床底下找到了。 只是鞋子已经出溜到最里面去了,哪怕她小狗般的跪在地上(还是知道要垫着一本杂志的),伸长了手去够,也够不到。 如果有男人看到小冰妹子双膝跪地,枭臀撅起的样子,肯定会浮想联翩……幸好没谁会忽然破门而入,就像她拿扫床用的鸡毛摊子,也别想把鞋子给够出来那样。 “好,有本事你就在里面呆一辈子!” 秦小冰无奈下,发狠扔掉鸡毛摊子,爬起来趿拉着一只拖鞋走到了门后。 反正是在自己家里,外面是白婆婆,也不是什么大男人,估计更不是那种长舌妇,就算看到在外时‘高傲’的秦秘书,光着一只脚丫和不淑女的样子,那又怎么样啊? 吱呀一声响中,秦小冰刚开门,就看到门口右侧地板上,端正的摆放着她的高跟鞋。 这双鞋子,是放在外面客厅门后鞋架上的,现在却忽然出现在这儿,自然是白婆婆给拿来的了。 “好心有好报啊。” 秦小冰感慨了句,赶紧穿上鞋子,快步走出了屋子。 院子内红砖砌成的水台上,早就摆好了牙膏牙刷、白毛巾等东西,这当然又是白婆婆早就准备好的,甚至连牙膏都为她捏在牙刷上了,由此可见老太太有多么的细心,也有通过辛勤劳动来回报她好心收留的意思了。 白婆婆的回报,远远不止如此。 就在秦小冰用好像过电般的速度刷牙时,白婆婆端着个托盘,从厨房内走了出来。 一般来说,有宅院的家里,都会有个‘香台’,位置就在客厅门口的东侧窗下,那是每逢过年过节时,人们在家祭祖高天的‘祭台’,因为要在上面摆放香炉,所以才叫香台,平时只要外面气温可以,就会在上面吃饭。 方圆家没有香台,却有个石桌在西厢房门口的葡萄架下,多少有些不应景了吧。 白婆婆满脸慈祥的和蔼笑容,端着托盘走到香台前,把她做的早餐摆放在了上面:一锅黄澄澄的小米粥,一盘小咸菜,一盘看上去就会让人食指大动的西红柿炒鸡蛋,还有几个小白馒头。 秦小冰平时上班期间,是从来不会在家做饭的,唯有周末时,才会躲在家里享受一下‘家庭主妇’自己做饭的乐趣,而昨天就是礼拜天,馒头就是昨天剩下的。 只是秦小冰可没这本事,能做出白婆婆这般的色香味俱全,话说她最擅长的菜就是白糖凉拌西红柿、黄瓜配海米。 “哇,婆婆,这是你做的吗?” 刷牙的秦小冰,就像发现新大方那样,乌溜溜的眸子瞪的老大,满脸都是不信的样子。 她以前也自己熬过粥,炒过西红柿,可从没有做出过妈妈的味道(母亲做的饭菜),现在看到白婆婆端上这些来后,在惊讶之余心中也有暖意生了起来。 “傻孩子,当然是婆婆做的了,快点收拾,过来吃饭,去上班。” 白婆婆摆着盘子,笑眯眯的回答。 “哎呀,我已经迟到了呢,还是不吃了。” 听白婆婆提到上班后,秦小冰又着慌了。 “还不是太晚的,我给你冷冷,怎么着也得吃点后再去,要不然会对身体不好的。” 白婆婆絮絮叨叨的说着,拿起勺子舀起米粥,再缓缓洒下去,这样可以有效让稀饭迅速冷却下来的。 秦小冰匆忙收拾完自己的个人卫生,拿起手机一看已经八点了。 要是搁在以往,她早在七点半就准时到达公司了,现在她还没有走--唉,都是那‘再睡一分钟’惹得祸啊,谁能想到那一分钟的时间,会这样长? 她真没心情再吃饭,不过看到白婆婆动作充满怜爱、关怀的替她冷饭后,又想到了自己的母亲:以前在家上学起晚了时,妈妈不也是这样做的,让她能在十秒钟内,就能喝下一碗米粥? 一碗米粥不顶饱,却胜过空着肚子去上班。 “好吧,那就吃点。” 秦小冰走到香台前,先用手捏起一块炒鸡蛋填在嘴里,大嚼着不住的点头,冲白婆婆竖起了大拇指,意思是说很好吃。 白婆婆满足的笑了,递过筷子轻声抱怨道:“别用手啊,不卫生。” “我没事的,婆婆,我以前晚上跟秦大川去偷别人地瓜时,可是就着泥土就生啃的--” 秦小冰含糊不清显摆自己不怕时,才想到秦大川正在市局内遭罪呢,自己这个当小妹的,明知道他是被冤枉的,却没能力把他救出来,脸上的笑容就僵了下,不再说话,端起小碗开始大口大口的喝粥。 看出秦小冰心事重重后,白婆婆有心想问问,却没问。 稀里呼噜的喝完粥,秦小冰又捏起块炒鸡蛋,反手擦了下嘴巴,拎起小包急匆匆走向门口:“婆婆,你自己慢慢吃啊,我去上班了。” “路上,注意安全。” 白婆婆在后面嘱咐道。 秦小冰点了点头,也没往心里去,打开大门落下的插,开门走了出去。 到底是思想单纯的孩子,不但毫无防备吃昨晚才从街头上带回家的老太太做的饭菜,更没想过她要去上班后,人家会不会趁机扒翻她家里,把值钱东西都卷走。 你真心对人,别人就会真心对你。 这句话,是母亲经常对秦小冰说的一句话,她牢记在心,踏入社会后也是这样做的。 所以,假如有人提醒她得注意白婆婆时,小冰妹子肯定会瞪着一双清澈的大眼睛,问人家:婆婆凭什么那样做啊? 母亲只教导了她这个道理,却没告诉她,在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人,从来都不信奉这句话,只会把你的真心,当做欺骗你的最佳机会。 幸好夏小韵不是这样的人,偶尔脑子短路时,也会为别人着想。 秦小冰一开门,就看到了夏小韵。 夏总也是刚带着劳拉出门,脚步匆匆的还低声谈论着什么,看到秦小冰才从家里走出来后,黛眉微微皱了下,就恢复了正常:秦大川深陷‘牢狱’,秦小冰晚上睡不着起来晚了也是很正常的。 秦小冰却没觉得自己起来晚了后,还有任何理由看到夏总后能神色坦然,俏脸攸地发红,赶紧弯腰小声道歉:“夏总,对不起,我--” “没事的,我能理解。” 夏总摆了下小手,说:“正好你没去公司,要不然我还得打电话让你回来。” “让我回来?” 秦小冰有些纳闷:“夏总,您让我去哪儿?” “去找叶明媚。” 夏小韵脚步不停的回答。 “找叶明媚?哦。” 虽说小冰妹子心地善良,可对叶明媚的印象还真不咋样,有心想问问找她干嘛呀,话到嘴边才想起最好别管夏总的事。 夏小韵好像知道她想问什么,头也不回的回答说:“估计她能帮忙,让你哥哥早点出来。” 第1045章 :要摊牌了 听夏小韵说出去找叶明媚的理由后,秦小冰立即就觉得鼻子一酸:夏总对我,简直是太好了。 确实,除了某个姓方的家伙,还有劳拉之外,夏小韵还没对谁这样好过。 前些天她忙着为林盼盼的事儿奔走,也只是出于她是公司大老板,有责任也有义务为自己手下员工当家做主,伸张正义的。 秦大川可不是她手下员工了,她能为了救那家伙就去找叶明媚,还不是看在秦小冰的份上? 至于叶明媚会不会帮忙,夏小韵还真没这个信心。 无他,就是前段时间叶明媚去神通快递集团找方圆时,秦大川可是对人家拳打脚踢、把人家打的满地乱滚着找牙来着(秦大川痛扁一朵花时,夏小韵没有在场,却听人说起过)。 所以呢,哪怕叶明媚明知秦小冰与方圆的关系大不一般,可在不一定去救曾经羞辱过的大川哥--夏小韵去找她,纯粹就是想碰碰运气罢了。 夏小韵,或者说是秦小冰,也干脆说秦大川的运气,还真不怎么样。 等劳拉驱车赶到南部山区的工地上后,才得知今早七点时,叶明媚已经被一个开着豪车的年轻人接走了,走的很匆忙,连负责工程进展的负责人都没指派。 幸好,她在,或者不在,只要钱到位,不缺东西,工人们也会自觉的干自己该做的活。 “什么,叶明媚早上七点,就被人接走了?” 听完工地上某个民工小头目的解释后,夏小韵就开始琢磨是谁接走了叶明媚,关键接走她的是个年轻人啊。 夏小韵还知道,叶明媚要是想走的,早就走了,压根不会窝在山窝窝里当工头。 叶明媚在等方圆回来。 难道说,那个接走叶明媚的人,就是方圆? 夏小韵想到这儿时,看出她在想什么的秦小冰,就替她问小头目:“师傅,请问一下,那个接走叶、叶总的年轻人,长什么样子呢?” 如果是别人来问这个问题,连香烟也不上一颗--小头目早就不耐烦的摆摆手,说‘i不知道’了。 不过夏总、秦秘书可是一等一的小美女(陪她们一起来的小黑妹,当然得被自动忽视的),别说是不用她们敬烟了,就是让小头目给她们敬烟,他也愿意跟两个美少女多聊会儿啊。 “那个接走叶总的年轻人嘛,穿着一身笔挺的银灰色西装,蓝衬衣,左手手腕上戴着块金光闪闪的大手表。长的浓眉大眼,剑鼻狮口,身高八尺,面皮白净,不怒自威,一看就知道不是普通人。如果再牵着一条狗,那就是活脱脱的二郎神君!” 眼看两个青春美少女都瞪大眼睛望着自己,满脸关心的样子,小头目顿时豪气大增,小脸有些涨红,连说带比划的侃侃而谈起来。 夏小韵、秦小冰俩人面面相觑,实在搞不懂他是不是真在显摆他从电视上看到的二郎神杨戬了。 劳拉不耐烦了,打断了小头目的口若悬河:“有没有看到那个人开来的车子车牌是多少?” “你--哼。” 表演欲很强的小头目被打断后,满肚子的不爽,俩眼珠子一瞪刚要发火,才发觉小黑妹眼神冰冷很让人心里发怵,再也不敢显摆了,连忙说:“让我想想,好像是京字打头的,车牌号很好记,2345--” 一辆车牌号京2345的保时捷轿车,在高速路上向南飞奔。 坐在副驾驶上的叶明媚,扭头看着窗外,从外面灌进来的风,把她秀发吹的向后直猎猎,好像一面飞舞的黑色旗帜那样。 既然叶明媚非得落下车窗吹吹风,燕随意也只能把车速控制在时速一百脉左右,再快了,就会让他四婶把眼泪也吹出来的。 用眼角扫了眼四婶,燕随意心中轻轻叹了口气。 他当然知道,叶明媚之所以落下车窗,就是想用冷风来压服她心中的惶恐,要努力保持冷静,才能思索接下来即将要面对的事。 凭良心说,燕随意对叶明媚的印象还是不错的。 以往别人提到叶明媚时,如果在合适的场合,肯定会嘀咕两句,说那个女人简直是太狂妄了,也就是仗着是燕家的儿媳妇,才敢横着走路,如果不是这崇高的身份,估计早就被人一棍子打昏了,卖到非洲黑矿让她去伺候黑哥们们去了。 不过燕随意倒是没觉得四婶狂妄有什么不对--燕家嫡系四儿媳,如果对谁都唯唯诺诺,那岂不是坠了燕家的威风? 这个做人啊,有时候你不狂妄都是一种错。 所以在燕随意看来,以往四婶虽说狂妄的过了点,却也不是啥大不了的缺点。 但她万万不该与四叔闹得那样僵:女人出轨这种事,无论身份有多么的高贵,这都算是很正常的,就像很多出身豪门世家的男人,都有外室那样,只要控制在一个合适的度,不为家族造成坏的影响就行。 很明显,叶明媚就没有很好的控制这个度,在被燕春来发觉她外面有相好的后,竟然吃错药般的,为维护她燕太太的地位,把主意打到了燕随意,这个燕家第三代最出色的嫡孙头上。 这就有些太胡闹了,别忘了她可是燕随意嫡亲的四婶。 燕家老头子得知叶明媚的意图后,当时都气得把水杯给摔掉了。 那可是明代某皇帝收藏过的,要是放在苏黎世拍卖会上,没有个三五百万美金,是别想拿下来的,就这样被老爷子给摔掉了,由此可以看出他是多么的愤怒。 燕随意也很生气,不过却能理解叶明媚为什么要那样做,无非是在走投无路下的‘乱求医’罢了,其实她以前可压根没想过要跟他发生过啥的。 对于这件事,燕随意保持了绝对的沉默,并聪明的离开京华,去了南美研究玛雅文化去了,希望等自己回来后,一切都已经尘埃落定了。 燕随意选择出国,也是因为打小与四叔的关系很不错,不想成为接替燕春来的那个人。 谁成想等他回来后,叶明媚仍旧‘端坐’在四婶的‘宝座’上,事情又有了新的变化:与四婶有着附距离关系的方圆,竟然是、是燕家的外侄,是他燕随意的堂姑表兄弟! 叶明媚,是方圆的舅妈。 虽说不是亲舅妈,可也是相当近的关系了。 方圆身份的改变,让燕随意有了‘老天爷是不是在与我们燕家开玩笑’的错觉。 同时,他也发现燕家老爷子的脸色很平静,这应该是早就知道方圆真实身份的表现。 燕随意更加茫然:既然爷爷早就知道方圆,是他的嫡亲外孙,那么当初为什么任由他流落民间,又放任他与四婶一起苟且呢? 难道,这一切都与那个传说有关? 燕随意这些天内,始终在琢磨这个问题,更为要不要通知四婶而苦恼。 他能确定,别看当初叶明媚有勾搭他的意思,那其实只是一种走投无路的自保手段罢了,慢说他不会答应了,就算答应,叶明媚也不敢玩真的。 可当前,叶明媚已经与应该喊她个舅妈的方圆,玩的不能再真了--燕随意如果说出这个秘密,她会是一种什么反应? 震惊后、发呆过后会更加自暴自弃,还是羞于见人找根绳子以自杀来谢罪? 燕随意觉得,叶明媚除了这两条路可走外,就再也没有别的选择了,所以他迟迟不敢私下里告诉她那些。 但就在燕随意最终决定,还是去找事做离开这个漩涡时,燕老爷子却找到了他,先给他听了一份绝密的音频资料,又让他来唐王找叶明媚,摊牌。 听完那份绝密音频资料后,燕随意的反应当然是、是满脸的不信。 在过去时十数年内,他都热衷于探寻未来,接触了很多违背科学规律的神秘事儿,不过还是不相信,身边真有一个平行世界存在着。 如果真有--燕随意希望,他能找到平行世界的出入口。 相比起方圆的真实身份,去探索那个未知的世界来说,跑来唐王找叶明媚摊牌,对于燕随意来说倒不怎么难以启齿了。 当然了,这种事是不能在工地上摊牌的,那儿人多眼杂,要是被外人听去,一旦传扬开来,傻瓜也知道会对燕家,造成有多们不好的影响。 所以得找个僻静的地方。 从唐王南外环驶上高速,南行一百三十公里后,从某路口下高速后,随便找个地方仔细聊聊,无疑是最保险的了。 明显猜测出什么的叶明媚,一路上都没说话,只是在车子驶出高速收费站后,看了眼旁边的道路指示牌,淡淡的问:“随意,你这是要带我去哪儿?” “随便找个没人的地方。” 燕随意说着,向道路两侧看了几眼,指着右边路边说:“去哪儿怎么样?有小河呢,风景不错。” 叶明媚有可无不可的点了点头,没说话。 车子停在路边,燕随意从后座拿出两个折叠的马扎,两瓶矿泉水(喜欢野外探索的人,车里基本都有这些弯腰),当先走下了公路。 “四婶,坐。” 找了处阴凉的地方,燕随意放好马扎,递给叶明媚一瓶水。 叶明媚坐了下来,很自然的除下高跟皮凉鞋,赤足踩在了草地上,抬头看向了河面上。 燕随意的眼角余光,从四婶那双雪足上扫了眼,就慌忙避开,也看向河面:“四婶,我想你应该猜出,我这次来找你是为了什么。” “有烟吗?” 叶明媚没回答燕随意的问题,向他要烟。 燕随意拿出香烟,递给她一颗后,又为她点燃。 姿势优雅的吐了个烟圈后,叶明媚才淡淡的说:“你来找我,无非是奉老爷子的命令,与我摊牌。” 燕随意笑道:“那你还敢跟我来这儿,就不怕我约你出来,会让你从此消失?” “如果是燕家别的人来找我,我不会出来的。” 叶明媚狠狠吸了一口烟,言语中透着对燕随意的无限信任,还有底气:“不过,老爷子是不会在燕春来对我畏手畏脚时,还派人来对我不利的。” 第1046章 :她是个聪明的女人 叶明媚坚信,依着燕家老头子的智慧,在看到燕春来忽然对她畏手畏脚后,不难想到她抓住了让燕家不敢轻举妄动的把柄,才不会派谁来企图让她秘密蒸发掉。 那么今天燕家第三代中最出色的燕随意,亲自跑来唐王找她摊牌,无非是想采取‘和平手段’,把她这颗埋藏于燕家的炸弹,给彻底的拆除罢了。 所以她才有些惶恐,猜不到老头子为什么敢这样做,一路上都在琢磨,该怎么做才能保护自己。 至于那份视频--叶明媚是死,也不会交出去的。 交出去,就是死定了。 燕随意也点上一颗烟,依旧笑着说:“多谢四婶能信任我。” 叶明媚冷笑:“呵呵,我那么信任你,你也不是出卖了我?” 叶明媚这样说,就是在提醒燕随意:当初我深更半夜给你打电话,燕家能得知,还不是你告的密? 听她这样说后,燕随意脸上的笑容慢慢收敛,沉默片刻后才说:“四婶,我不是方圆。” “你当然不是方圆。” 叶明媚晒笑道:“如果你是方圆的话,我也不会给你打电话了。” “四婶,你误会我的意思了。” 燕随意看向了叶明媚,脸色平静的缓缓说道:“我说我不是方圆,那是在告诉你,我绝不会像他那样,与自己的长辈发生那种见不得人的关系。” 叶明媚的俏脸,攸地发红,刚要发脾气却又冷笑一声:“哼哼,人家与夏小韵的母亲陈婉约在一起,又关谁的事了?反正,他也没娶夏小韵为妻。某些人啊,管的确实宽了些。” 方圆与夏总那个娇怯怯的老娘有一腿的事,经过龙头的‘大肆宣传’,已经不是啥秘密了,所以叶明媚知道也很正常。 “我说的不是陈婉约。” 燕随意摇了摇头。 叶明媚来兴趣了,女人特有的八卦之火熊熊燃烧了起来:“不是陈婉约?哈,那是谁呢,我怎么不知道,他曾经跟他的哪位长辈乱来呢?” 燕随意看着她,欲言又止。 叶明媚黛眉皱起:“燕随意,你知道在我心目中,你为什么不如方圆吗?就是因为你们俩想比较起来,你不男人,很多时候都婆婆妈妈的,阴柔气息太浓烈了。” 确实,燕随意在接到叶明媚的暧昧电话后,可是犹豫良久,才决定向燕家老头子高密的。 而叶明媚与方圆的交往,则痛快多了:她想报复方圆来着,结果却被人家给干脆的吃掉了,结果从那之后彻底沦陷,再也无法自拔。 燕随意无声苦笑了下,才说:“那我可要说了,你最好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 “说你的!” 叶明媚更不耐烦了:“左右不过是些风花雪月的破事,还能有什么呢?他爱跟他的哪位女性长辈乱来,关我什么事?我跟他在一起,只是相互利用罢了。就算他与他亲妈那个啥,我也没必要做好什么心理准--” 叶明媚说到这儿后,忽地猛地意识到了什么,登时愣住,脸色也攸地苍白了起来,一种从没有过的恐惧,从灵魂深处蓦然腾起。 燕随意依旧看着她,眼神中带有了明显的怜悯之色。 “燕、燕随意,你、你怎么还不说!” 叶明媚不敢与燕随意对视,猛地扭头,声音发颤的低喝一声。 燕随意终于说话了:“方圆的亲生母亲,就是当年为了拯救整个燕家,而做出重大牺牲的燕颖颖,是燕家排名第四的千金大小姐,也是四叔的小妹。” 咔嚓! 好像有惊雷自头顶响起,一下子劈在了叶明媚身上,让她身子猛地一晃,从马扎上跌坐在了草地上,本能的右手撑地后,霍然抬头恶狠狠盯着燕随意,脸色就像见了鬼那样吓人,惨白。 终于把这层窗户纸捅破后,燕随意再说话时的语气,明显轻松了许多:“这样算起来,我与他是姑表兄弟,我喊你四婶,他却要喊你四舅妈--” “你、你胡说,你放屁!” 叶明媚忽然就疯了,猛地从地上扑向燕随意,双手伸出对他的脸用力挠去,就像一头受伤的母兽那样,尖声大叫着。 燕随意约她出来,只是为了跟她说两件事,可不是来让他把自己脸给抓花的,自然不会傻乎乎呆坐在那儿,任由她发疯。 叶明媚扑了个空,一下子扑倒在了地上,白净的额头,恰好磕在一块碗口大小的石头上,登时鲜血迸溅,双眼翻白的昏了过去。 已经在站起后就迅速躲在一棵树后的燕随意,望着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的叶明媚,很是惊讶于四婶的扑击能力,竟然能从两米远的地方扑起,准确磕在石头上,把她自己磕昏过去。 现在把自己磕昏过去,或许才是避免无比羞愤的最佳方式吧? 叶明媚,到底是个聪明人。 她这个把自己搞昏过去的动作,也证明她还是有羞耻之心的,实在无法接受被外甥给上了的恼人现实。 燕随意更加确信,当初叶明媚故意給他半夜打电话,只是一种走投无路的手段,而不是真想与他共度良宵。 这个女人虽说狂妄了点,心狠了点,唯我独尊了点,但骨子深处,依旧还保留着一丝珍贵的羞耻心。 如果我是四叔的话,我就不会用那种方式来对她,把她逼到必须得不择手段来自保的地步,其实只需给她一个机会,她会成为最好的妻子--望着趴伏在地上的叶明媚,燕随意忽然有了这个想法,接着就摇了摇头,赶紧快步走向汽车那边。 车里,有野外探险时不可缺少的急救用品。 叶明媚发狠下,确实把自己磕的不轻,只是让她更加愤怒的是,她竟然没有昏过去! 那么疼,怎么就没昏过去,还能保持着不该有的清醒呢? 她没觉得燕随意在撒谎骗她。 既然他说方圆是燕家的外甥,那么方圆就必须得喊她个四舅妈才行。 可问题是,以后方圆再喊她四舅妈时,她还有脸答应吗? 以后,她将何去何从? 慢慢地,她终于明白燕家为什么要跟她摊牌了,这是在利用她最后一丝羞耻心,让她主动离开燕春来。 最好,是她自己能够交出要挟燕春来的某些东西,再自杀。 我是不会自杀的,绝不会为了燕家的名声,就傻乎乎牺牲自己! 叶明媚咬牙想到这儿时,燕随意的声音从背后上方响起:“四婶,你自己来包扎,还是我替你?” 她咬牙时,燕随意刚好走过来,才知道她已经醒了。 “我、我自己来,不用你。” 叶明媚从地上爬了起来,看也不看燕随意,一把抢过他递过来的酒精棉等东西。 假装把自己摔了下,脑袋磕破后,叶明媚没脸见人的羞恼,瞬间就烟消云散了,再次证明鲜血这玩意,洗涤能力是相当强大的。 到底是爱美的女人,在自残时也会本能的把握好角度,避免留下遗憾终生的伤疤,所以别看叶明媚撞向石头的那一下很狠,也就是把额角磕出一道血口,只需用酒精棉擦干净,再贴上创可贴就欧克了。 粗粗包扎了下伤口后,叶明媚就坐在草地上,看着河面淡淡的说:“老头子派你来与我说这些,是不是想我自杀了断,也好保住燕家的清誉?” “要我说实话吗?” 燕随意反问。 “呵呵,随意,你终究不是方圆。” 叶明媚冷笑。 “是。” 燕随意脸色稍稍一变,知道叶明媚又在讥讽他婆婆妈妈了,但接着就恢复了自然,再次语气清晰的重复道:“是。” 他第一个是,是承认自己不如方圆那般的有男子汉气概,连他舅妈都敢上--第二个事,则是告诉叶明媚:燕家老爷子,确实希望她能自杀谢罪,力保燕家的清誉。 方圆的真神身份曝光后,叶明媚就算是愿意与燕春来离婚,也已经对燕家清誉受损了,人家会说:喏,她离婚,是因为与晚辈偷情被发现了,没脸才离婚的。 所以唯有她去死,才能力保燕家名誉,人家就会这样说:她在发现私下勾搭的小白脸,原来是她外甥后,实在没脸再活了,才自杀谢罪的。唉,性格好刚烈的女人啊,只因一念之差就走上死路,也真可惜了些。 叶明媚笑了,是真得笑了,回头看着燕随意,轻声问:“我如果不自杀,你会不会帮我?” “不会。” 燕随意摇了摇头,坦然说道:“在我来之前,爷爷已经嘱咐过我了,任何人都不得逼迫你。” 叶明媚笑的更加明媚,还故意抬手拢了下发丝,瞬间释放出迷人风情:“这是为什么呢?” 燕随意很明显不敢与故意搔首弄姿的四婶对视,赶紧抬头看向河面,才说:“你如果出意外死亡,燕家才会成为世人瞩目的焦点。” “老爷子很聪明,你也很聪明,随意。” 叶明媚收敛了她无敌的少妇魅力,淡淡的说:“那,你们希望我怎么做?” “无论你怎么做,我们都不会干涉的,我来找你,只为了告诉你两件事。” 燕随意说:“第一件,我已经说完了。我说完第二件后,就会马上回京--老爷子说过了,我既然不愿意顶替四叔主管明珠,这些年也在外面玩够了,是该收敛收敛做正事了,比方去地方上任职。” “你早晚都要走上官场的。” 叶明媚也没觉得燕随意这番话有什么不对,随口说了句就问:“第二件事,是什么?” “真正的方圆,可能早就死了。” 燕随意淡淡的说。 “什么?” 叶明媚愣住。 “现在的方圆,很可能是来自与我们平行的某个空间。” 燕随意说着,坐了下来。 “随意,你、你说什么呢,我怎么听不懂?” 叶明媚用力眨巴了下眼睛时,刚才扑向燕随意时摔落在草地上的手机,叮铃铃的响了起来。 燕随意俯身拣起手机,看了眼来电显示,递了过来。 叶明媚看都没看,就说:“我不接,说你的!” “接一下吧,是夏小韵打来的电话。” 燕随意劝她。 第1047章 :你这是在威胁我? 前些天夏总来这边散心时,曾经偶遇过叶明媚。 当时,昔日高高在上的燕太太,对待夏总的态度相当殷勤,甚至都可以说是讨好的,不过还是没能引起夏小韵与她对话的欲、望。 从那次后,夏小韵潜意识内就在叶明媚面前,具备了一种高高在上的优越感。 所以在拨通她电话后,就用平时与下属员工通话的语气,淡淡说道:“叶总,我是夏小韵,请问你现在哪儿呢?” “我在哪儿关你什么事?” 叶明媚回答时的语气,让夏小韵都怀疑自己打错电话了:靠了,她敢用这口气跟我说话? 没听到夏小韵的回答后,叶明媚更加不耐烦了,催促道:“有什么事赶紧说,我还忙着呢!” 你还真以为燕太太,是你夏小韵能居高临下俯视的主了? 叶明媚很反常,也很正常的反映态度,让夏小韵清晰意识到了这一点,并迅速放平了心态,自嘲的笑了下后,也没再说什么,就扣掉了电话。 旁边可怜巴巴看着她的秦小冰,看到她很快就扣掉电话后,开口想问什么时,就看夏总快步走向了车子,说道:“走吧。” 劳拉马上跟了过去,秦小冰也只好尾随其后,尽管很想知道夏总怎么现在就走,却不敢问。 “叶明媚很忙--她男人死了。” 上车后,夏小韵看着车窗外,轻飘飘的说。 “啊?” 小冰妹子愣了下,随即恍然:怪不得呢,原来人家老公死了,当然不能在这时候再打扰人家了。 劳拉却用诧异的眼神看了眼夏小韵。 俩人已经相处两年多了,她当然能听从夏总说那句话的语气中,听出不一样的味道了,不过却不会说什么,启动车子后问:“去市政、府?” 为了帮忙解决秦大川的问题,夏小韵今天打算拜访两个人的,一个是叶明媚,一个就是张翼。 如果叶明媚能解决了就最好了,毕竟依着她与方圆的肮脏关系论起来,她与秦大川也算是‘自己人’了,有责任也有义务出手帮忙的。 但假如叶明媚不肯趟这潭浑水的话,那么夏小韵就会去找张翼。 在夏小韵看来,张翼这个唐王二把手亲自出面为秦大川说好话,应该能起到肯定的正面效果。 夏小韵想到搬出张翼这个大靠山,也是建立在前些天她们曾经见过面,她多多少少知道张领导一些秘密,也勉强算是熟人了吧。 既然是熟人,那么找她帮忙也就不算唐突了。 动用能力较大的叶明媚失败后,夏小韵再去找张翼时的信心,明显不足了。 不过大话已经对人家秦小冰吹出去了,夏小韵也只能硬着头皮去办了。 一个多小时候后,劳拉把车子停在了市机关门口,夏小韵拨通了张翼秘书韩妙的手机号(前些时候,夏总参加张翼主持的商业会谈时,曾经刻意与韩秘书结交过)。 “夏总,您好。” 电话刚一接通,韩妙那略带磁性的优雅女声,就从那边传来,彬彬有礼还暖暖的让人如沐春风。 “韩秘书,您好,我想求见一下领导,不知道她有没有时间呢?” 夏小韵的回答,也很客气。 韩妙笑道:“呵呵,很凑巧啊,领导刚开完会回来,暂时还没有工作安排,我去帮您问一下,请夏总稍等。” “好的,麻烦韩秘书了。” 夏小韵真挚的道谢,把手机从耳朵上拿了下来,静候韩妙的声音响起。 最多十几秒钟,韩妙在那边说道:“夏总,领导请您上来。” “谢谢。” 夏小韵道谢后,劳拉开车驶进了大院。 机关传达也没谁询问,毕竟这不是前些年了,任何人想进大院都得检查,确认不是来搞破坏的、告状的后,才会放行。 当然了,现在传达门口竖着的保安,也不是不管,关键是他们的眼神很好用,能通过车子的档次、乘客的外形形象,来甄别哪些人可以进,哪些人得接受盘问。 很明显,载着两个美女(再次忽视劳拉)的宝马车,基本就属免检行列了。 “小冰,你们先在这儿等我吧。” 本打算带着秦小冰一起去见张翼的夏小韵,从叶明媚那儿碰了软钉子后,就改变了原先的想法:如果张翼再拒绝帮忙,让秦小冰看到后,那就会有损夏总的威信了。 对夏小韵的嘱咐,秦小冰当然是连连点头。 在好多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正看、斜看、用眼角偷着看的目光中,一身黑色竖领套裙、肉丝袜宝蓝色细高跟小皮鞋的夏总,咔咔的走进了大厅内。 “夏总,您来了,今天您很漂亮呢。” 已经侯在秘书办公室门口的韩妙,在夏小韵走过来后,才伸出手含笑称赞。 “韩秘书,您过奖了。” 夏小韵连忙谦逊。 “请随我来。” 稍稍寒暄两句后,韩妙带着夏小韵走进了张翼的办公室内。 张翼正坐在宽大的办公桌后面,好看的眉梢微微皱着,正在审阅一份文件。 可能是看的很入神,竟然没注意到小夏俩人进来,韩妙只好轻声提醒:“领导,神通快递集团的夏小韵,夏总来了。” “啊?哦。” 张翼这才抬起头,却没有站起身来,最多也就是笑了下:“夏总,请坐。韩妙,为夏总泡茶。” 张翼有过在夏小韵面前很狼狈的经历,不过现在她可不是遭遇家庭暴力的普通妇女,而是堂堂的唐王二把手,自然不需要给夏小韵这个小奸商太大的礼遇。 能接见她,就已经是张领导开恩了。 更何况,张翼也能猜出夏小韵为什么来找她:无非是为了她小秘书哥哥的事儿,来讲情罢了。 张领导因一念之差坐上贼船后,无论是船翻了还是漏了,她都不能再出尔反尔的为秦大川出来作证了,尤其是李文广在会议上发飙后,也把她给彻底逼上了睁着眼说瞎话到底的绝路上了。 “谢谢韩秘书。” 接过韩妙递过来的茶杯后,夏小韵起身道谢。 韩妙微微一笑,没发现翼姐让她留下来的意思,就悄无声息的退了出去,掩上了房门。 浅浅抿了口清茶后,夏小韵放下了茶杯,抬头看着张翼直接了当的说道:“张领导,我这次来求见您,相信您也猜出来了吧?” 张翼点了点头,淡淡问道:“我知道,你是为了秦大川殴打东洋贵宾一案。” 听张翼这样说后,夏小韵眉梢就微微一挑。 她倒不是因为张翼说话的语气,太公式化,毕竟人家是本城二把手,对一个小奸商没必要太客气的。 夏小韵心中不悦,那是因为张翼开口就说,是秦大川殴打东洋贵宾,这就表示本案在她心中早就被定性了。 稍稍沉吟了下,夏小韵才说:“张领导,据我所知,是秦大川看到东洋人光天化日下欺凌我女性同胞,才路见不平愤而出手阻止的。” “据你所知?” 张翼目光闪烁了下,问道:“夏总,案发当场,你在现场?” 夏小韵摇头,如是说道:“没有啊。我如果真在现场的话,肯定会站出来为秦大川作证,并把那个毫无良心的女当事人强行留下的。” “那,你怎么能确定秦大川痛扁东洋贵宾,是见义勇为,而不是像东洋人所说的那样,是他们欺负女人是被撞破,这才引发双方冲突呢?” 张翼在说这番话时,语气明显冷了许多。 还不是因为夏总那句‘毫无良心的女当事人’惹得祸? 区区一个小奸商,哪儿有资格来当着张领导的面,说她没良心啊? 尽管张翼自己也承认,她确实是个没良心的女人,在人家秦大川路见不平时,为推卸没必要的麻烦,掩面疾走时却又被田宏强给抓住痛脚,这才咽下了无奈的苦果。 有谁知道,张领导现在也是无比的后悔,自责? 她后悔不该在昨天独身跑荒郊野外的散心,自责事发后没能抛弃所谓的颜面,与勇士一起面对邪恶。 她不是人--不是个好女人,可也不是夏小奸商能指责的,还真以为是人不是人的,都能骑在翼姐脖子上,对她吆五喝六的,指挥她该怎么做事了? 张翼当官那么多年,早就养成了一股子逼人的气势,此时双眸炯炯有神的盯着夏小韵时,无形中就给予了她一股子强大的压力。 这股子强大的压力,让夏小韵更加不爽,倔强性格发作了,丝毫不躲不闪的跟张翼对视着,语气也淡了下来:“我这样说,是因为我相信秦大川不是那种人。” “夏总,你的相信,具备法律效应吗?” 张翼双眸微微眯起,声音变得尖锐起来。 “那你们官方,又有什么证据,证明秦大川--” 夏小韵刚说到这儿,就被张翼抬手打断了:“夏总,这件事是警方的工作。我知道,你今天来见我,是想让我关注一下这个案子。不过我现在明确告诉你,我是不会利用自己的职权,来影响警方办案的。你还是回吧,我还有工作要忙。” 说完,也不等夏小韵说什么,张翼又拿起那份公文,低头看了起来。 唉。 夏小韵心中轻轻叹了口气,实在搞不懂张翼怎么就这态度呢,话里话外的,都有坚信秦大川才是大坏人的意思。 就这样走了,夏小韵真有些不甘。 可她不走,还能咋样,人家都下逐客令了,夏总也不是那种不要面子的人,还不想被保安给拎出去的。 “张领导,我再说一句话。” 夏小韵站起来后,咬了下牙心中一发狠,低声说:“秦大川,是方圆的铁杆手下。” 张翼霍然抬头看向夏小韵,缓缓说道:“夏小韵,你敢威胁我?” 她当然明白小夏为什么要这样说,还不是因为那晚她被孙刚拿着菜刀追出大门时,在痛不欲生的悲愤下,曾经大喊她是方圆的情人? 她既然是方圆的情人,方圆的铁杆小弟被抓了,她是不是也该出手相助呢? 她要是不管,夏小韵是不是就会把那晚的事,散布出去,让她身败名裂? 第1048章 :无奈的忍耐 民不与官斗,这是一句流传千年的至理名言。 相比起只要能填饱肚子,还有点闲钱给喜儿扯上二尺红头绳的民来说,商人比民还要更忌惮当官的。 一旦得罪了当官的,民就算被整惨了,大不了也就是在大冷天里,哀哀的唱一首‘北风那个吹,雪花那个飘飘,年来到,爹出门去躲帐,整七那个天,三十那个晚上还没回还’,然后就被当爹的拿去抵债了。 可商人要是与当官的对掐上了,就不是能把闺女献出去那样简单了,他们能在一个晚上的时间,让你从被众星捧月的皇帝,一下子变成人嫌狗厌的乞丐--其间的巨大差距,那是死都无法接受的。 是人就会明白这个道理,像夏总这般智商的小奸商,当然更清楚与官斗的危险系数,得有多么的大,尤其是为了小秘书的哥哥,就得罪唐王二把手,这已经远远超越了她所追求的利益,而是值不值得问题了。 张翼霍地抬头,死死盯着夏小韵的眼神中,燃烧着战斗的熊熊火焰,就说明了一切。 与其是说夏小韵在威胁她,倒不如说是她在威胁夏小韵。 夏小韵发现,她无法与张翼斗眼。 理由很简单,她没有底气,也没有太充足的理由。 秦大川不是她亲哥,更不是她亲老公,充其量只是秦小冰的亲哥,貌似自从开除那家伙后,到现在看夏总时,还都是斜着眼的。 夏小韵唯有真脑残了,才会为了他挑战张翼这个唐王二把手的猛烈打击。 更何况,张翼刚才那样回答,貌似也没错(调查秦大川清白与否的事,是警方的工作,她虽说是唐王二把手,可也不能擅自以权来干涉法律的)啊,你夏小韵凭什么,就因为人家秉公办事,就要跟人撕逼? 如果这事一闹大了,难道夏小韵就真敢到处乱说,说张翼曾经亲口喊过,说方圆是她的情人,籍此来侮辱人家的清白? 她如果真这样做,暂且不说张翼会断然否认,就算逼着她承认了,夏小韵以此来要挟人家干涉警方办案的行为,也会受到世人的指责,而是去同情张翼的。 一瞬间,就把其中的利害关系都解析清楚后,夏小韵微微垂下的眼帘再次抬起,看着办公桌后面那个斗志昂扬的端庄少妇,声音苦涩的说:“张领导,您误会了,我并没有您所说的那个意思。我只希望,您能看在秦大川是方圆手下的面子上,能在合适的情况下,力所能及的帮他一把--” 夏小韵的服软,让张翼的死盯着她的眼神,稍稍柔和了一点,语气却依然的冷硬,打断了她的话:“夏总,我再次重申一下,我是不会插手秦大川一案的。另外,我希望你能明白,我与方圆之间没有任何的龌龊关系。所以,我希望你以后都不要在我面前,提到他的名字。” “好,我知道了。打搅了,张领导。” 夏小韵没有再辩解什么,轻点了下螓首,转身快步走向了门口。 在开门时,夏小韵的脸色已经恢复了正常,甚至还带有了几分‘得蒙领导相见,我好荣幸’的感动,与从椅子上站起来的韩妙(张翼办公室外间,就是秘书办公室),微笑着点了点头。 “夏总,我送你。” 韩妙还真没看出夏小韵有哪儿不对劲,依旧客气的笑着,送她来到了电梯门口。 “韩秘书,请留步。” 电梯门缓缓打开后,夏小韵对韩妙点头道谢。 “夏总,关于秦大川一案,领导很闹心的。” 韩妙在夏小韵走进电梯内时,忽然轻轻说了一句,不等她有任何反应,就再次笑着点了下头,转身咔咔的去了。 张翼很闹心,为了秦大川一案? 对韩妙的轻声提醒,夏小韵觉得很奇怪,黛眉微皱的双手环抱在胸前,倚在电梯上琢磨这句话的含义。 直到走出机关大厅,来到宝马车前时,夏小韵觉得自己好像想明白了:别看张翼刚才在她面前,正义凛然的说绝不徇私枉法,其实她也很希望能帮上秦大川,只是不想表达出来,让别人抓住她干涉警方办案的把柄而已。 唯有这样理解,才能符合韩妙为什么要说那样一句话。 韩妙不会骗夏小韵,没有理由也没必要,那么就证明张翼为秦大川一案,确实很闹心。 可是既然这样,她刚才为什么拒绝与小夏谈起此案呢? 张翼刚才的态度,清晰的告诉了夏小韵:姐们不想跟任何人,谈论那傻瓜蛋! “夏总,怎么样了?” 就在夏小韵站在车前,回响着她刚才与张翼的每一句对话时,秦小冰怯生生的声音,从旁边响起。 小夏抬头,就看到秦小冰满脸期望的神色望着她,忍不住轻轻叹了口气。 单纯的小冰妹子,本以为只要夏总出马,就能说动唐王的二把手,为她哥能顺利脱困而效犬马之劳呢--现在看到夏小韵叹气后,满怀的希望肥皂泡那样的砰然爆裂,笑容僵在了脸上:苍天,连唐王二把手都无法为我哥洗清冤屈,那还有谁能帮得了他? “小冰,别担心。” 看出秦小冰双眸中全是绝望的神色后,夏小韵心中不忍,抬手拍了拍她肩膀,安慰她说:“这是在法制逐步健全的华夏盛世,假的真不了,真的加不了,只要秦大川问心无愧,总能安然归来,让真正的龌龊之徒,接受法律制裁的。” 这就是典型的安慰话了,秦小冰思想再单纯,也能从早说到晚的说一天,还不带重复的。 问题是,安慰话除了能让人轻易接受外,貌似对实际情况起不到任何作用。 “谢谢夏总。” 不过秦小冰也知道,夏小韵为了她哥的事,也算‘呕心沥血’了,不但找到了市局,找到了叶明媚,还找到了唐王二把手。 这几个关系,依着秦小冰的草民身份,可都不是能轻易接触到的(哪怕叶明媚曾经给她下跪,苦苦哀求她的原谅,但却没有改变双方天壤之别的地位差距),夏总能做到,绝对算是‘江郎才尽’了。 车子缓缓驶出机关大院后,夏小韵看秦小冰依旧眼神茫然的盯着外面,心里没来由的疼了下。 她发现,她竟然真喜欢上了秦小冰。 当然不是那种女同的喜欢,是那种姐姐对小妹纯洁的呵护之情。 她更知道,秦小冰有一万个信心,能确定秦大川是见义勇为救人来着,却一万个无法接受:救人者,怎么就会被诬陷成好色歹徒了呢? 甚至,连张翼这个堂堂的二把手,都无法为他洗清冤屈! 秦小冰茫然,还有对这个世界的失望。 夏小韵早就对这个肮脏的世界失望了,却不想看到秦小冰这种心地善良的女孩儿,也跟她一样--那样,这个世界才真没救了,不值得让人有任何的留恋。 我一定会帮她,为秦大川讨回公道的! 夏小韵用力攥了下拳头,在心中默默的说了句,拿出手机开始寻找李文广的电话。 李文广,现在成了夏小韵能帮秦小冰的最后一根稻草。 看到夏总打电话后,劳拉很知趣的把车子靠边,停了下来。 电话很快就接通了,夏小韵刚自报家门说她是小夏妹妹,李文广就知道了她的来意,低声说道:“夏总,现在秦大川一案的情况,相当复杂,已经升级到了国际事件,你可以在网上搜索一下--夏总,请你放心,我一定会竭力还秦大川一个清白的。” 不等夏小韵说什么,李文广就在那边挂断了电话。 李文广说,一定会竭力还秦大川一个清白,这句话与夏小韵刚才安慰秦小冰,又有什么区别呢? 他还说,当前情况已经升级到了国际事件,在网上搜一下就能找到。 夏小韵马上就打开网页,稍稍想了想,就输入了唐王东南山区--刚输入这几个字,就有多条提示蹦出来:唐王东南山区打人真相等等。 她随便点开一条,就看到了这样的内容:某日,前去唐王投资的东洋友人龟田良和先生,在实地考察半途中下车浏览当地风光时,偶遇两名社会青年,在河边非礼一位不知名女士…… 唐王某位高权重的警官,又是凭什么底气,企图把所有的过错,都推卸在龟田良和先生头身上,就为可能是真正非礼妇女的不法分子,是华夏同胞? 目前,本案引起了两国之间的高度重视,不过华夏官方始终就此案保持沉默,没有像以往那样,为本国公民站出来力挺,谴责。 多达数百条的搜索本案消息中,绝大部分内容,都是强烈谴责唐王某警官,试图颠倒黑白污蔑东洋友人的内容,其间更夹杂了视频。 视频内,身穿便服的某警官,当着众领导的面,就对前来调查情况的东洋外务省厅官员梅玳鲁朝拍桌子,口吐狂言。 不但如此,李姓某警官,更当众点着市局副局长,威胁说要拔掉他的皮。 这个李姓某警官,自然就是唐王政法系统的一把手李文广了。 看完这段视频后,夏小韵终于明白李文广刚才为什么要说那些话,来安慰她了。 相比起看在秦小冰份上,要竭力帮秦大川洗清冤屈的夏小韵来说,身居高位的李文广,做的更加彻底,直白,不但当面指责东洋人颠倒黑白,更是因此向唐王的整个领导班子挑战! 而他当前所面临的压力,也是相当强大的,刚才还能心平气和的安慰夏小韵,就已经证明他的镇定功夫相当强悍了。 这段视频的曝光,绝对是华夏开国以来,第一次让官场之外的人,见识到了真正的官场斗争。 毫无疑问,李文广在会议上发飙的行为,是相当不理智的。 暂且不说本案真相到底如何,这段视频曝光后,就把华夏所有官员的素质,往下拉了一大截:这是领导吗,根本就是村夫斗殴啊,还当着外国人的面,这是在给所有华夏官员抹黑啊。 第1049章 :事件升级了 夏小韵搞不明白,这段有损所有官员的视频,怎么就在网上曝光了。 幸好,还只是牢牢控制在唐王这个县级市的低阶层,没有更高级别的官员掺乎进来,而上级领导也很聪明的选择了沉默。 毫无疑问的是,在视频曝光后,肯定能引起唐王直属的上级安阳市、东省甚至京华那边的高度关注,别看暂时保持了正确的沉默,相信早就有专案调查小组,已经奔赴唐王了。 如果是放在以前,当华夏公民与外国人、尤其是与东洋人发生矛盾后,华夏的亿万网民早就‘揭竿而起’,口诛笔伐誓要马踏东京了。 现在也保持着诡异的沉默,倒是近期被华夏网民给骂成筛子底的南韩网民,这时候力挺东洋人,拿出海量的数据、证据,来大肆指责、污蔑华夏人是一群低素质。 偶尔有反击的华夏网民,也只能抓着‘凡事不能一概而论,一两个人不可代表亿万龙的传人’这个道理,给予了苍白无力的反击,但很快就会被骇浪给打压了下去。 夏小韵又打开了国内最大的论坛:求是。 求是论坛,从来都是亿万华夏网民与外国网民相互对骂、喷口水的最大平台,火爆程度能比得上飞机撞双子大厦、东洋大海啸等国际重大事件。 当前,各大华外网站都挂满不利于华夏的话题,华夏网民集体失声时,夏小韵终于在求是论坛上,看到了她所希望看到的一幕。 一个名为‘我是光头佬’的网民,洋洋洒洒数百言,详细叙述了东南山区的非礼事件过程,与夏小韵所了解的那些完全一致。 这个帖子,很聪明的避开了官场那些撕逼,只是着重讲述事情的真相,这总算给了华夏网民一个机会,发帖仅仅两个小时,就有上万人狂顶。 这才是夏小韵最喜欢看到的,只是相比起‘有组织、有纪律’更像惊涛巨浪般扑面而来的外国网民指责质问辱骂,这个帖子就像怒海中的一艘独木船,随时都能倾翻,沉下海底。 夏小韵明白了:我是光头佬就是格林德,也是与秦大川一起为救某少妇,痛扁东洋人后及时逃遁的当事人,当前还没有被警方传唤,应该是李文广强撑着。 她在看这些帖子时,劳拉、秦小冰俩人也都凑了过来。 这件事跟劳拉没太大关系,她的脸色还算平静,秦小冰却是面如土色,做梦也想不到事件升级到这一步,竟然把整个唐王的领导班子都牵扯进来了。 更关键的是,当前除了李文广之外,没有哪个领导站出来,肯为秦大川开脱。 秦大川,现在可是坐在火山口上了,一旦李文广撑不住,那么粉身碎骨就是他唯一的下场。 泪水,从秦小冰脸上滚滚淌下,刚开始还是无声的,很快就变成了低低的抽噎。 夏小韵关掉了手机,轻轻吐出一口气闭上眼,靠在了椅背上,眼角偶尔会跳动一下。 她在权衡--她不能不权衡,毕竟她只是个小商人,没有李文广那样的实权,要想为秦大川洗清冤屈,对她来说就是痴人说梦。 如果此时继续力挺秦大川,一旦被有心人发现,那么整个神通快递集团,都将会被卷进这个大漩涡中。 可是就这样退出来,夏小韵却是相当不甘。 但不甘又能怎么样呢? 再说了,就当前她所做的这一切,也足够对得起秦小冰兄妹了。 貌似权衡是不是继续力挺秦大川,完全就是个笑话。 本来,夏小韵在上车前,还曾经想到一个人:京华的文永远。 那可是个充满满腔正义的大少,曾经有过单枪匹马前往塔希科雪原、营救被困同胞的光辉事迹,更是对夏小韵有着不一般的好感,要不是迫于家庭压力,估计他现在还陪在夏总身边,甘心给她效犬马之劳的。 依着文永远这个纨绔背后的强大背景,只要成功激起他满腔的正义,相信他会亲自赤膊上阵,与那些颠倒黑白者殊死搏斗,并取得最后胜利。 毕竟是华夏一等一的纨绔嘛,能力强大。 不过事情闹到这一步,夏小韵相信就算文永远想帮忙,他老子也会坚决反对的。 如果方圆在,就好了。 他若在,我又何必如此的头疼? 只需躲在他背后,給他出谋划策就是了--从文永远忽然想到方圆后,夏小韵心中苦笑:这时候再想到他,又有什么用处? 郭易秦说的很清楚,当前国安的人,正在全力搜寻他的下落,力争把他擒获、甚至就地格杀的。 求人,不如求己。 夏小韵轻咬了下嘴唇,睁开眼看着秦小冰。 正在擦眼泪的秦小冰,连忙抬手擦了擦泪水,垂下了眼帘。 “小冰,你现在立即联系格林德。” 夏小韵从包里拿过两张纸巾,递了过去。 “联、联系格林德?” 秦小冰接过纸巾,却没擦泪水,吸了下鼻子上:“就算联系到他,他说的话也没人信啊。” “联系他,不是为了让他为你哥说好话,而是去让他找那个被秦大川救下的女人。” 夏小韵思路清晰的说:“当前,唯有找到那个女人,让她站出来作证,才能让真相大白--当然了,我估计警方,甚至东洋人,都在全力搜寻那个女人的下落,我们当前要做的,就是抢在他们的前面,先一步找到那个女人。” 夏小韵说要先一步找到个不讲义气的女人,就是怕她被东洋人暗中找到后,威胁利诱她按照对东洋人有利的方向,讲述当天事发现场情况,那样秦大川可就真死定了不说,就连李文广也得受到致命性的牵累。 “好,好,我马上就给格林德打电话!” 秦小冰也是个聪明的孩子,马上就想通了这一点,连忙擦了擦泪水,开始给格林德打电话。 就在她拨打格林德手机时,夏小韵给公司秘书处的周倩,下达了最新命令:通知所有公司职员,注册求是会员,力挺‘我是光头佬’的帖子,再找几个好笔杆子,编撰一些对秦大川有利的帖子,发上去。 神通快递全体员工,才区区数百人(不包括那些送快递的),就算他们拼了命的为秦大川摇旗呐喊,也无法与铺天盖地蝗虫般的东洋、南韩网民抗衡。 夏小韵很清楚这一点,不过她不在意。 她在意的是,给当前保持沉默的华夏数亿网民,一个忍气吞声太久了必须得发飙的机会! 唯有挑起数亿华夏网民的‘愤青’情绪,挺身而出与外国人展开对掐,才能尽可能把水搅浑,为当前承担太大压力的李文广减压,不至于支撑不住时,必须得把秦大川交出去,来平息众怒。 “夏总,格林德的手机,关、关机了!” 秦小冰在给格林德打第一遍电话时,里面就提示光头佬关机了,可她还是不死心,继续拨打了两遍,确定自己耳朵没有听错后,才失望的向夏小韵汇报,说出了她的担心:“格林德,他、他是不是也被警方带走了?” 格林德、秦大川,都是东南山区非礼事件的当事人。 只是他运气要比秦大川好太多,痛扁东洋人后看到警员出现后,就及时逃窜了,不过正所谓跑了和尚跑不了庙,无论李文广有多么维护秦大川,于情于理都得找到他,让他讲述当前事发情况。 “我给李局长打个电话,问一句。” 夏小韵也觉得秦小冰说的有道理,刚要给李文广打个电话问问时,手机却抢先响了起来,是个陌生的号码。 这时候马,夏小韵也顾不上是谁打来的电话了,连忙接起:“我是夏小韵,你哪位?” “夏、夏总,我是张翠花啊,林盼盼的妈妈。” 手机内,传来张翠花那小心翼翼的声音。 “哦,大嫂,你好--是林盼盼,出什么问题了?” 夏小韵听说对方是张翠花后,马上就以为林盼盼是不是出啥事了,毕竟那孩子被救出来后,情绪不怎么稳定,不堪凌辱后说是自杀也不是不可能。 “不、不是盼盼,盼盼很好,她没事的。” 张翠花连忙回答。 夏小韵这才松了口气,正要问她给自己打电话干嘛时,张翠花及时说话了:“夏总,就在刚才,中心医院住院部门前,来了很多东洋人,得有两三百人吧,他们高举着国旗,高喊着口号,要求警方解除一个叫鬼、鬼什么的东洋人的看押--” 唐王这种小县级市,平时可找不到几个东洋人的。 不过,距离唐王只有三几个小时车程的安阳、省城等城市内,却有东洋人投资的公司。 当前又是七月份,绝对的旅游旺季了,热爱和平的东洋人,跑来他们祖先当年曾经浴血奋战过的二战战场,缅怀前辈的丰功伟绩,也是很正常的。 这些东洋人,恰逢他们同胞在路见不平,拔刀相救后却被唐王警方无故拘谨后,当然会义愤填膺,在梅玳鲁朝等东洋驻华官员的暗中组织下,跑来唐王中心医院游行示威,所造成的恶劣影响,肯定不一般的。 他们可是有备而来,不但准备好了国旗、游行口号,更带来了好多国外驻华记者,强烈要求唐王警方立即释放英雄龟田良和,严惩真正的歹徒,呼嘘华夏高层给予李文广该有的惩罚,还天地一个朗朗乾坤。 事件,再次毫无征兆的升级,向着对秦大川、李文广最不利的一面。 这时候,就算夏小韵能调动再多的力量,通过网络来反击,也起不到任何实质性的作用了。 “我知道了。谢谢你,大嫂。” 听张翠花说完后,夏小韵声音苦涩的道谢,扣掉了电话。 昨晚夏小韵回家后,又给张翠花打过电话,询问过林盼盼的状况时,顺口说过请她帮忙关注一下某个东洋人的动静。 夏小韵就是随口一提起,也没与张翠花说秦大川的事,张翠花当然也不敢多问,只是唯唯诺诺的说好,这才在发现那边情况有变后,马上打来了电话。 第1050章 :一条路走到黑 听到市中心医院传来的消息后,张翼拿着话筒呆愣了足有三分钟。 现在桌子上如果放着一把刀,她觉得她会立马抓起来,像深爱着霸王项羽的虞姬那样,割喉自杀,以死来谢罪。 幸好桌子上没有刀子,就算是有,她也没那个勇气。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已经完全脱离了张翼的掌控,不再是单纯的面子不面子了,已经升级到了国际纠纷的高度。 一个处理不好,唐王整个领导班子,都将会被卷进这个大漩涡内,给搅的粉身碎骨。 更让张翼感觉诡异的是,在苗德海的带领下,除了李文广之外的全体领导,联名上书请求上级领导,就李文广不是一个称职官员做出处理时,上级领导到现在为止,却始终保持了不该有的沉默。 再拨打李配金主任的电话,提示是关机。 就仿佛,整个唐王已经被上级抛弃,任由他们慢慢被漩涡卷到黑暗深处。 当然了,这只是张翼、苗德海的真实感受,其他不明真相的领导,尽管察觉出了上级领导的反应很不对劲,却没太大的担心,只是加大了对李文广这个愣头青的抱怨:搞什么嘛搞,把一件很轻松就该处理掉的事,闹成这般大! 大家伙不但会抱怨李文广,对东洋人也不会有任何的好感。 傻子也能看出,随着越来越多的东洋人赶去医院,游行示威,这都是梅玳鲁朝等人在幕后操作的。 事件升级后,东洋人或许已经不再满足还龟田良和一个公道了,还有别的政治企图,毕竟当前国际形势对华夏来说,算是多事之秋了,任何一个看似不起眼的事情,都有可能成为西方敌对势力对华夏口诛笔伐的借口。 再直白一点的来说呢,就是张翼哪怕此时勇敢的站出来,说她就是东南山区非礼事件的当事人,证明秦大川是英雄,龟田良和是歹徒,也不会起到任何作用了。 只会让自以为站在道德高度的东洋人更加愤怒,极力谴责她低劣的撒谎行为,会用口水直接把她活生生的淹死。 所以张翼当前不可能站出来。 她是个智商相当高的女人,才不会做无所谓的牺牲,哪怕她犯下了致命性的错误后,也就是有片刻的后悔,自责后,马上就开始考虑,接下来该怎么应付当前局势,才能力保自己利益不受损失了。 一条路,走到黑! 张翼拿起笔,在一张空白页上,写下了这行字。 一般来说,女人写出来的字,都是娟秀的,但张翼写出来的字,却字如其名,带着热血男儿特有的粗野、张狂。 以往,她无比欣赏自己的笔法,现在再看时--只能看出那六个张牙舞爪的字,像一个个面目狰狞的恶鬼,在嘲笑她:你,除了一条路走到黑,协助苗德海坚决打击李文广,让秦大川成为一个牺牲品外,根本没有第二条路可走了! 也唯有昧着良心站在苗德海那条线上,绝不出头为秦大川作证,那么才能把她置身于与其他领导同样的‘旁观’位置,以‘大局’来考虑,对李文广试图挑战整个班子的鲁莽做法,而感到不解,反感。 其实她很清楚,昨天李文广在紧急会议上试图‘审讯’她时,就知道他已经知道她要为了自己的颜面、威信,来牺牲秦大川了。 所以,李文广才会那样愤怒,激动下不惜当着省领导的面,说出了那番狠话。 李文广终究是政治智慧低了些--张翼觉得,如果当时他没有咄咄逼人,而是像其他人那样圆滑,把那些事都藏在肚子里,事后单独找她,旁敲侧击的谈谈,那么她或许会露出被逼无奈的样子,来诉说自己的苦衷,获取他的原谅,再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李文广却没有那样做,而是当众审讯她,这才把她逼上了绝路,被迫昧着良心,对秦大川的为难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她更清楚,她这样做,是苗德海最希望看到的。 那个老狐狸,不愧在官场上跌打滚爬了那么多年,通过一件本来很轻松就能解决的非礼事件,利用东洋人的无耻,与她的面子,轻易就把她给逼到了绝路上。 没有谁知道,张翼从昨天到现在,承受多大的压力,或者说是良心上的谴责。 尤其是夏小韵试图抬出方圆来威胁她时,更让她又惊又怒,瞬间爆发出了强大的战斗力,圆愿把错误死扛到底,也不敢再有丝毫的退缩,反悔。 反正是东洋人诬陷秦大川,又不是我,我只是不想站出来給他做证罢了,这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错误,必要时,能帮他一把也就是了--想到这儿后,张翼慢慢把那张写了六个字的白纸撕碎,揉烂。 好像这样做,就能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了。 叮铃铃,桌角的黑色内线电话爆响了起来,来电显示是苗德海的办公室电话。 张翼笑了。 笑得有些邪恶有些幸灾乐祸:苗德海,你终于意识到,你玩的这把火,玩的有些大了,不是你所能掌控扑灭的了吗? 好,很好啊。 你不是号称官场不倒翁么,那我倒要看看你,这次该怎么才能闯过难关。 事情露馅了,大不了我张翼丢官坐牢,反正我的人生晦暗无比,生不如死了,可你苗德海呢,你可是有一大家子人,像藤条那样靠在你这棵大树上生活的,你倒了,他们也会被镰刀收割。 哈,哈哈,那才叫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也! 张翼无声的笑了几下,神色镇定的接起了电话:“苗书记,请问有何指示?” “张翼同志,请去小会议室,召开紧急会议。” 苗德海昔日阴森的语气,此时夹杂了明显的慌乱,竟没有听出张翼这句话中含有的明显讥讽之意。 “好的,我马上过去。” 张翼点了点头,扣掉了电话。 她走到市委那边的小会议室门口时,苗德海‘恰好’从对面楼梯上走下来。 身为唐王的一把手,每次召开会议时(昨天的紧急会议除外)时,苗德海总是最后一个入场,接受其他同僚的注目礼,籍此来彰显他‘高人一等’的身份。 今天也是,他是盘算好了张翼赶来后得用多久,才拿捏到恰到好处,让她先走到会议室门口,等候他。 都这时候了,还拽你的一把手架子,莫非你是预感到你待不了多久,才不愿意放过每一次机会么? 张翼心中冷笑着,脸色平静的站在门口,等苗德海走过来后,才略略一点头,率先走进了会议室内。 看到正副班长联袂而来后,其他班子成员都站起来,微微点头示意,也包括冷着脸的李文广。 无论他有多么被厌恶,终究是班子里的一员,既然召开常委会,那么就不能落下他。 张翼昂首走到自己位置上,看都没看李文广一眼。 反倒是随后走过来的苗德海,依旧保持着该有的一把手风度,与诸位班子成员,逐一点头回礼。 “大家都坐下吧。” 苗德海落座后,抬起右手向下微微压了下。 随着一阵哗啦的响声,大家都坐了下来。 有的人刚坐下,就点上了香烟,神色凝重。 苗德海弯起右手食指,在案几上轻轻敲了几下,才缓缓说道:“东洋人在市中心医院游行示威,要求唐王警方立即释放龟田良和一事,相信大家都知道了吧?” 他嘴里虽然说着大家,目光却对着李文广一个人,目光森冷的没有一点暖意。 李文广神色平静的与他对视着,不卑不亢,就像在听别人讲述一件与他无关的事那样。 “听说过了。” “情况,不容乐观啊。” “尤其是网络上,更是掀起了轩然大、波,呵呵,这下我们唐王可出名了。” 最后说这句话的人,是负责宣传口的领导,丝毫不介意对李文广的不满流露。 李文广也坦然发言:“这件事,是东洋人在幕后操纵,企图以舆论来左右整个案件的走向,让我们被迫承认龟田良和是救人英雄。” 他的话音未落,负责纪律的领导,就毫不客气的说道:“李书记,我就想问你一个问题,为了一个有过当街持刀行凶杀人案底的秦大川,把事情闹的这样大,让整个唐王成为全国的焦点,处在风头浪尖,值得吗?” 这位领导平时与苗德海走的非常近,很多时候都充当急先锋的角色,对制约张翼的权利,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现在,在会议刚一开始,他就急不可耐的跳出来,开始向李文广发难了。 为确保打击力度足够有力,这位领导还特意调查过秦大川的底细,知道他在去年,曾有光天化日之下持刀刺伤司明达、后又潜逃的前科。 这就在质问李文广了:你相信一个有前科的家伙,会去当一个见义勇为者吗? “陈书记,秦大川以前确实有过不精彩的前科,当街持刀伤人不说,还爱赌成性,左手小手指就是赌输了后被人砸断的。” 面对陈领导的率先发难,李文广淡淡的说:“但这并不代表着,有前科的人,不会成为一个见义勇为者。最重要的是,当前事情闹到这一步,与他有没有犯罪前科没关系,而是关系到了,到底谁才是真正非礼妇女的那个人。” “李书记说得没错。” 陈书记冷笑:“问题是,你是怎么坚信,非礼某位妇女的歹徒,就是东洋人,而不是有前科的秦大川呢?难道,就因为他是我们的同胞,东洋人是我们的世仇?” 不等李文广回答,陈书记就拿手指敲了敲桌子,很是语重心长的说:“同志呀,现在已经不再是八年抗倭时期了。我们与东洋人也是经济合作伙伴了。当初,先辈为什么要放弃仇恨呢?还不是为了发展经济,让国民富裕起来吗?” “和他们合作,是双赢,但这不代表着可以任由他们在做了坏事后,再倒打一耙冤枉好人!” 李文广冷冷的说。 第1051章 :解决问题的办法 “你怎么坚信,秦大川是冤枉的呢?” 不等陈领导回答,又有一位领导站出来,皱眉质问李文广。 “我有证据。” 李文广看都没看那位领导,冷冷的回答。 “什么证据?” 其他领导都是眉头一挑,急急的问道。 张翼心里却咯噔一下,端起了水杯。 李文广却不说话了。 看到他开始沉默后,大家伙恨不得扑过来,一把掐住他脖子,厉声质问:你说,你说,你倒是给我说啊,证据在哪儿! “李文广同志,你能证明秦大川是无辜者、被诬陷的证据,在哪儿?” 苗德海这个一把手,问出了大家伙迫切想问的话。 “在--我心里。” 李文广抬起头看着苗德海,淡淡的说。 “在你心里?” 苗德海稀疏的眉毛,皱了起来。 他当然很清楚,李文广所谓的证据是什么。 正如张翼现在后悔不迭那样,苗德海也是头痛异常。 他以为,借助张翼被东洋人羞辱却碍于面子不敢站出来为秦大川作证、顺势应和东洋人一起颠倒黑白、牺牲一个秦大川却能达到架空张翼,是老天爷赐予他最好的机会。 至于秦大川受了多大委屈、伤害--苗德海整天日理万机的那么忙,哪儿有空去琢磨一个小市民的感受? 只要,能让东洋人‘正义伸张’了,就能在唐王投资,建设高楼大厦,带动唐王经济,来为他添上浓浓的一笔政绩,这就足够了。 就算必须得为秦大川那种小人物着想,他的清白,所谓的正义,能有带动唐王经济飞速发展重要吗? 牺牲一个秦大川,却能让唐王取得太多好处,仅是这一点就值得啊。 难道,秦大川上学时,老师没有告诉过他,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吗? 真得,只需牺牲一个秦大川,就能达到让东洋人满意、继续投资,顺势抓住张翼的致命把柄、来彻底架空她--就一个字,值! 所以当初听到田宏强汇报,说在现场看到张翼后,苗德海马上就意识到这是个机会了,当机立断围绕着女人要面子的缺点,给李文广下了个套,推动事件向自己所希望的那一面发展。 当李文广当着省领导李主任的面发飙时,苗德海的计划完美实现了,达到了预期的所得。 其实说实话,至于到底是秦大川、还是龟田良和要非礼张翼,别说是苗德海了,就连保护东洋人的田宏强也没亲眼看到。 唯一能知道真相的,只有五个人:秦大川、他逃走的同伴;龟田良和两个受害者;当事人张翼。 依着苗德海丰富的人生经验,自然能看出只要张翼不说,这件事就永远没有澄清的那一天(他比很多人都清楚,就算是东洋人做的,他们也不会承认)。 到底谁才是真正的英雄,谁才是歹徒,这一点对苗德海来说,真得不重要。 重要的是,只要他能从中拿到自己想要的好处,就足够了。 可是苗德海做梦也没想到,东洋人简直是特么的太能折腾了,把事情闹得这样大,搞得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了,只能召开紧急会议,来向李文广施压,让他放掉龟田良和,把非礼妇女的大帽子,牢牢戴在秦大川头上。 唯有这样,才能化解当前唐王整个领导班子所面临的危机。 不过让苗德海生气的是,事情闹这么大了,李文广竟然还嘴硬,非得替那个秦大川‘伸张正义’,并用他有证据在心里这种可笑的话,来应付大家伙。 什么狗屁的证据啊? 无非是暗指当初我给你打电话通知东南山区非礼事件时,说牵扯到了班子里的某位女性成员,可我没说就是张翼啊。 而且昨天你也问了,张翼不承认,那你又能把她怎么着? 没听到李文广再说话后,苗德海稀疏的眉毛再次皱了下,随即晒笑,看向张翼和声问道:“张翼同志,你也说两句?” “苗书记,各位同志。” 张翼点了点头,放下手里的杯子,神色凝重的说:“在我看来,当前唯一能解决问题的办法,就是立即解除对龟田良和的看押,并让相关责任人,就此事公开声明,对东洋人赔礼道歉。” 如果把事情放在唐王经济发展的高度上,又不牵扯某些龌龊的斗争,张翼说的这个处理方案,无疑是最正确,也是最管用的了。 大批东洋人挥舞着小旗子,聚集在市中心医院游行示威,无非就是想看到她所说的这个结果罢了。 在座的大家伙心里都明白,于是纷纷点头应和,说张市长言之有理。 唯有李文广,面无表情的问道:“张市长,那依你的意思,谁该出面向东洋人赔礼道歉呢?” 当然是你了! 除了你,还能有谁出面,给小鬼子赔礼道歉啊? 大家伙心里这样想着,看着李文广的脸上,都露出了讥讽神色。 张翼眨巴了下眼睛,正色看着李文广,缓缓的说:“在我看来,市局应该担负所有的责任,把一件本来芝麻般的小事,闹成了西瓜般大小。” “呵呵,芝麻般的小事?” 李文广冷笑,说:“在张市长眼里,秦大川见义勇为后,因当事人昧着良心的逃走,反被东洋人颠倒黑白的污蔑,自然是小事了。可对他本人来说,却是改变他命运的大事。如果市局在还没有搞清事情真相,就凭借东洋人的一面之词,把所有责任都强压在秦大川头上,那才是我最大的失职。” 张翼脸色红了下,语气严厉了起来:“那好,我来问你,当前情况下,你有什么好办法,能解决问题吗?” “两个办法。” 李文广沉声回答。 张翼眯起双眼:“哪两个办法?” “第一,就是当事人自己站出来,说明案件真相。” 李文广死死盯着张翼的眼睛。几乎是一字一顿的说。 张翼冷笑:“如果,她不站出来呢?” 坐山观虎斗的苗德海,这时候说话了:“这个问题,以后再说。李文广同志,你现在说说你的第二个办法吧。” “第二个办法,就是让东洋人自己承认。” 李文广说出第二个办法时,底气相当的不足。 没有谁比他更清楚,事情闹到这一步后,要想东洋人出尔反尔,比让世间所有的狗都不许去吃屎,还要难。 “李文广同志,你怎么就确定东洋人就是非礼妇女的歹徒,而不是秦大川呢?” 陈书记忍不住再次插嘴,问道。 “因为我得到直接当事人之一,也就是秦大川那个逃逸的伙伴举报,与秦大川所说的完全相同。” 李文广回答说:“遭非礼事件发生后,秦大川就被警方控制了起来,所以他压根没机会,与同伴串供,但他们所说的,包括每一个小细节,都完全一致。这,难道还不能证明,东洋人借助当事女人的不敢出头,而大肆颠倒黑白吗?” “但这并不代表直接证明东洋人颠倒黑白的证据!” 陈书记铿锵有力的说:“在我看来,当前最好的解决问题办法,就是立即释放龟田良和--至于由谁来向东洋人赔礼道歉,市局那么多人,好像也没必要非得李书记你亲自出面吧?” 苗德海马上附和:“对,陈书记说得对。我可以做做田宏强副局的工作,让他站出来代表市局,为东洋人赔礼道歉。至于事情的真相嘛,当前反而不重要了。最重要的则是,上级领导在密切关注着我们,我们整个领导班子,正在承受前所未有的舆论压力。” “同志们呀,现在正是我们唐王经济大发展的一个最佳契机,如果仅仅是因为一两个人的利益,就为唐王经济招来毁灭性的打击,那么我们这届领导班子,就会是唐王的罪人,是要被牢牢控制在耻辱柱上,遭受人民世代唾骂的!” 苗德海的声音,变得激动起来:“现在,我提议举手表决,立即释放龟田良和,由田宏强代表市局出面,向东洋人赔礼道歉,解决唐王当前面临的不利局面。同意的,请举手!” 他说着,率先举手。 张翼紧随其后--除了李文广之外,其他人都神色坚定的举起右手,拥护苗德海的决定。 自凡涉及举手表决的问题,都会被记录下来存档收留的。 “好,八票拥护,一票弃权(因为没有表决谁不同意这样做,所以也没必要再次举手表决,李文广的表决,也就想当然被视为弃权了),决议通过。” 苗德海放下手,挺了下胸膛看着李文广,正色道:“李文广同志,请你现在立即赶赴中心医院,坚决执行常委会上的决策!” 苗德海的话音未落,会议室房门被人推开,他的秘书小王拿着手机,脸色惊惶的说道:“苗书记,各位领导,中心医院发生武力冲突,冲突双方是市局警员,与游行示威的东洋人,目前已经有四名东洋人受伤--” 不等小王说完,苗德海噌地一声站起来,狠狠一巴掌拍在桌子上,厉声喝道:“乱弹琴!” 李文广也大吃一惊。 在前来参加紧急会议时,他可是一再嘱咐看押龟田良和的杨建,千万不要跟那些游行示威的东洋人发生任何冲突,那些人,绝大部分都是被蛊惑起来的沙比而已,一旦发生冲突,事情就更加糟糕了。 还真是怕什么,就来什么。 他刚才还琢磨着暂时低头忍让呢(没办法,苗德海总是以唐王经济建设这顶大帽子来压他,他实在扛不住),那边就发生武力冲突,有四名东洋人受伤了。 根本来不及向小王细问什么,李文广就抢先快步冲出了办公室。 此时正是夕阳西下,彩霞光芒万丈,为世界披上了一袭美轮美奂的彩衣,看起来是无比的迷人。 尤其是照在水面上时,就像有千万道金蛇在摇拽,乱舞。 方圆却没心思去欣赏这人间至美的景色。 任谁的脑袋,疼的好像要炸开那样,都会忽略这一切的。 “你醒了?” 就像银铃般的女孩子声音,从他背后传来。 第1052章 :无法逃走那就醉死 山羊曾经说过,有着一副银铃般嗓子的女孩子,百分之九十九的都是美女。 在他老人家看来,女人有一副好嗓子,可是比有张好脸盘,好身材好气质都重要的。 好好想一想:黑夜中,当一个异常好听的女人声音,婉转鸣叫时,会不会让男人更加激动? 反之,一个女人再美,关上灯后稍微一碰,就发出破锣般的哼哼声--啧啧,那种感觉,别说是来劲了,小兄弟没有从此不举,就已经算运气好了。 什么叫美女? 这个问题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有自己不同的审视观念,是根据自己喜好而评判的。 所以从来都觉得山羊说话还算在谱的方圆,就‘美女必须得有一副银铃般的嗓子’这个观点,刚开始时还是相当认同的。 方圆还记得,为进一步证明山羊说得很对,他连夜找到了广播电台的某位主持人。 那位从没有被山羊见过的女主持人,被他誉为第一美女,就是嗓子特别好听,方圆也承认,仅仅凭借收音机内传来的声音,确实能让男人联想到高跟鞋,渔网丝袜超短裙还有宽大舒适的大床。 不过,当方先生满怀激动的见到那位主持人后,倒没有说的立即弯腰呕吐,却转身掩面疾走,反正从那之后,他就再也不相信山羊所说的每一句‘至理名言’了,更跑回去找那条老银棍索要了两百块钱的精神损失费。 现在,方圆的亲身遭遇,再次验证山羊那句话是胡说八道,骗死人不偿命,当初跟他要两百块精神损失费,实在是便宜了那老银棍。 在方圆的内心深处,总以为能让龙头着迷的九幽夫人,哪怕生过孩子现在得四旬左右的九幽夫人,最起码也得是陈婉约那样的成熟少妇才行(他有这种想法,也因为陈婉约曾经对他说过,九幽夫人有多么的美)。 但残酷的现实,却让他发誓:圆肯终生与那位脸上有九个大痦子,还有着一口大暴牙的女主持人(就是山羊认可的那一位)相伴,也不愿意再看九幽夫人一眼! 一个女人,得丑到什么样的境界,才能让方圆产生这种比自杀还要困难一万倍的想法? 方圆文化水平低,实在无法用最形象的词语,来描述九幽夫人的真面目,却能发誓在最可怕的噩梦中,也从没有梦到这么丑的女人。 不,九幽夫人已经没资格被称之为女人了。 她根本不是人。 如果非得说她是人的话,那么也只能说她是个鲛人。 东海,鲛人。 东海有鲛人,可活千年,泣泪成珠,价值连城;膏脂燃灯,万年不灭;所织鲛绡,轻若鸿羽;其鳞,可治百病,延年益寿。其死后,化为云雨,升腾于天,落降于海--《寻古店》。 至于九幽夫人能不能活千年,哭泣是淌下的泪珠能否变成珍珠,她身上的脂肪制成灯油点燃后,会不会万年不灭,死后要不要化成云雨升腾于天这些,方圆都无法确定,也没兴趣去考察。 他清晰记得,在他被九幽夫人一袖子甩出去,又用一只凝脂白玉般秀足踏在他胸口时,他只是略施小计,就骗得她抬足,然后趁势猛地反手一刀,刺进了她的足心,心中狂喜:我的阴谋终于得逞了! 方圆冒着生命危险,设计出一个花环相扣的阴谋后,终于成功刺中九幽夫人那只雪足足心后,紧接着就看到了他最迫切看到的献血飞溅。 对刀枪不入的某些异类来说,她的足心才是唯一的名门。 方圆那一刀,说是倾全身力气--根据他对自己腕力的了解,与陌刀刺进皮肤后传来的手感,那一刀绝对能把九幽夫人整只右足给刺穿! 他很想看到陌刀犀利的刀锋,从夫人右脚脚背上刺透出来后,她就会凄声惨叫着瘫坐在地上,双手抱着右足痛苦翻滚,大声嘶骂的样子。 很可惜,他没有看到。 他在看到有献血迸溅时,就觉得左肋下猛地一疼,心脏骤然停止跳动,然后就陷进了深深的黑暗中。 无边无际的黑暗中,方圆好像也曾经醒过来过,只是不等他挣开黑暗,比骇浪还要强大一万倍的困意,就会劈头盖脸的砸过来,把他狠狠砸在海底,继续沉睡。 如是者再三,方圆多次觉得自己将要重见光明时,再次沉睡,不过顷刻间的即将清醒,却让他察觉出他是被人绑在背上的。 是绑在背上,不是背在背上,绑在背上只需用根绳子,把他像货物般的捆在背上就可以了,根本不需反手托着他屁股。 他的脑袋,应该是耷拉在那个背着他的人左肩下,脖子与脖子紧挨着,哪怕是在无比疲倦的沉睡中,他也能察觉出那个人脖子上的肌肤,很凉,很滑腻。 就像--就像那个被他一脚踩断脖子的鲛人(就是假扮陈婉约的那个),美丽无比的面皮下面,是没有人类皮肤的黏稠表皮,更像人被活生生剥皮后的感觉。 他隐隐的知道,这个背着他行走的人,就是不知道怎么就轻松搞昏他的九幽夫人。 每次当他即将从黑暗中挣扎出来时,就会有一股子仿佛要把他冻僵的冰冷、却又辛辣异常的液体,从他嘴里灌进来。 然后,他就会再次沉睡过去。 那种冰冷且又辛辣的液体,自然是酒了。 就仿佛,那是被放在冰箱内被冻得即将结冰时的高度烈酒,又凉又辣,味道相当不错,甘甜清洌,确实方圆此生中没有尝过的美味。 比方天明夫妻,給他留下的千日醉美酒,还要美味不知多少倍。 依着方圆公斤不倒的酒量,每次喝一口就会沉睡很久无法醒来,由此可以看出这个酒得有多么的烈。 更让方圆无法忍受的是,喝过这种酒后不久,那种飘飘欲、仙的感觉,很快就会被脑袋几乎要裂开的疼痛驱赶,唯有让他的潜意识逼着赶紧沉睡过去,才能躲避这种疼痛。 能喝酒的爷们都知道,在喝了过量的劣酒,或者干脆说是假酒后,才会有这种感觉,与其说说是喝酒,倒不如说是在喝酒精。 喝酒精,是会喝死人的。 方圆就能清晰感受到:九幽夫人再给他多喝一口,估计他就会立马嗝屁了。 幸好那个女人还不想他死,每次都是‘适可而止’,仿佛很享受把他折磨的感觉,猫儿抓住老鼠后,不都是这样玩儿的吗? 没有谁喜欢被当做老鼠那样的玩儿,尤其特别要面子的方圆更不愿意。 只是就算他不愿意,那又怎么样? 他那时候可是把吃奶的力气都使出来了,想醒来,结果却无法如愿,只能被人家可劲儿的玩耍。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是一天,还是一个世纪? 总之,就在一个朝霞满天的清晨,他终于像破茧般的蝴蝶那样,一下子挣开了茧,迎来了新生--方圆第一次清晰感受到,盲人原来是那样的痛苦,不能看到湛蓝的天空,一望无际的大草原,远处连绵起伏的山峦。 可是盲人也是幸福的。 最起码,他们永远都无法想象,一个有着相当诱人躯体的女人,一丝不挂站在小河边洗澡时的样子,有多么的可怕! 傲人迷人诱人各种--人的九幽夫人,有着一头乌云般的秀发,浸在水中猛地后仰脑袋时,秀发就会刷的一下后仰,被发丝带起的水珠,在朝阳的照耀下,形成了一个小小的彩虹。 如果,如果九幽夫人的皮肤,不是像墨碳那样的黑,还闪着黑色的磷光,上面更有一层细密的鱼鳞,那么仅仅凭借她这个用发丝甩水的动作,就能入选当世十大美女之中。 见过黑鱼吧? 好吧,最好你只是见过,而没有吃过,因为九幽夫人的身体皮肤,就是黑鱼那样的,从头到脚,从足到脸,她只是比黑鱼多了四肢,一张人才会用有的脸,还有一头秀发而已。 她的嘴,像鱼嘴那样呈现诡异的弯月形状,几乎没有鼻子,只有两个不仔细看都看不出的黑孔,有两根长长的好像细蚯蚓那样的捻须,一双眼中的距离,足足能放上一只手。 没有耳朵,在该长有耳朵的部位,有两片呛起的腮,缓缓一动一动的--你可以发挥充分的想像力,想象一条黑鱼的脸被人性化、立体化后的样子。 小河岸边,放着两件东西。 一件是黑色的轻纱长袍,袍角绣着明黄颜色的彼岸花。 黑色长袍上面,放着一张皮--一张美女皮,肤色雪白细腻,犹如白玉凝脂,眉目如画,哪怕是没有任何的生命力,那张脸皮也能倾国倾城。 这张面皮,才是九幽夫人勾引龙头与她生孩子的本钱,也是她在陈婉约、方圆面前的形象。 东海鲛人。 怪不得方圆在卡门地区下的迷宫中,说要见见她的庐山真面目时,她一再强调是不是真要看--原来,九幽夫人的庐山真面目,就是这个样子。 也算是见多识广的方圆,实在无法相信,他看到的鲛人,竟然是真实存在的,能说话,能发嗲,更能勾引男人,就像她双手擦了把脸后,就转身看向他,声音无比清脆如银铃般的问道:“你,醒了?” “还有酒吗?” 望着那张立体化的鱼脸,方圆呆愣很久,才伸手捂住嘴,把即将干呕出来的胆汁给压了下去。 “你喝酒,是想醉过去,来躲避我的样子?” 九幽夫人那双满是黑色的鱼眼,好像转动了下问道。 方圆反问:“那,我能逃走吗?” “不能。” 九幽夫人很干脆的回答:“在我主动放你走之前,你是无法逃走的。你如果不信,那你现在就可以试试。但我得提醒你,你如果无法逃走,你就会遭受惩罚。” “我才不是那种自找苦吃的贱人。” 方圆说着,快步走到衣服前,从下面拿出一个皮囊,打开盖子不曾享受美酒的味道,就灌进了嘴里。 只喝了一口,他就软软的瘫倒在了地上。 第1053章 :因为你不是人 任何人,在面对强大无比的妖邪九幽夫人时,既然无法逃走又无力反抗还又不想看到她,那么像某老祖那般醉死梦生也是不错的了。 最起码,能让他眼不见,心不烦时还有美酒可饮,这也算是老天爷待他不薄了。 这一次,方圆醉的非常自然,安心,才不管自己醉酒后,会不会被那妖邪趁机逆推了--反正,他是大醉中,无论遭遇多么残忍的对待,都不会給他心理留下太大创伤的。 只是无论喝多少酒,又能醉多久,当酒劲过去后,方圆还是得悠悠的醒来,第一感觉就是头疼欲裂,忍不住低低的哼哼着,双手保住了脑袋,恨不得塞进自己的裤裆内,那样也许才会感到好受些吧? 他在痛苦的哼哼时,看到了金色的夕阳,晚霞金灿灿的光芒四射,洒在水面上随着荡漾的波纹,化成千万道摇曳齐舞的金蛇,为眼前美景再添几分颜色。 方圆没心思去欣赏,只希望能有人过来帮忙,用绳子帮他把脑袋紧紧缠住,以免会轰地一声爆炸开来。 没人来帮忙,倒是有个银铃般的声音,从背后传来:“你醒了?” 听到这个银铃般的声音后,方圆觉得更加痛苦,很想不管不顾的躺在地上,来一连串的懒驴十八滚,嘶声大喊:你,赶紧地滚蛋,以后再也不要出现在老子面前! “要不要下来洗个澡?” 银铃般的声音,再次从方圆背后传来:“你好多天都没洗了,身上不但臭烘烘的,而且还粘糊糊的,让我看着很倒胃口。” “唉,老子就算是从粪堆里爬出来,也比你强上一百倍的。” 方圆叹了口气,松开脑袋仰面躺在了地上。 身下是草地,一望无际,长有各种各样的无名小鲜花,花朵最大的才有小指甲盖大小,红的黄的白的蓝的,都散着淡淡的幽香,很好闻,这才是真正的无名小野花,吸引了很多蝴蝶,小蜜蜂。 头顶,依旧是方圆上次醒来时看到的蓝天,真如镜子般那样的湛蓝,朵朵本来该像绵羊般洁白的云彩,被晚霞披上了一层金红色的色泽,无比的绚丽。 暖暖的风,从左手位置很远处吹来,带着一丝丝牲口的味道。 隐隐的,竟然好像还能听到飘渺的歌声。 这是在大草原。 也唯有在这个季节,草原才会如此的美丽,迷人,草原姑娘的歌声,才会无忧无虑甜甜的让人听上几句,就想面带笑容的沉沉睡去。 这是蒙古的草原。 也唯有蒙古的草原,才能有这般的美景。 国土面积多达一百六十(156.6)平方公里,人口只有区区三百万(294万),绝大部分国土都处在荒原状态,没有遭受现代工业文明污染的蒙古草原美景,是世界其他任何一个草原都比不上的。 这儿有高山,有森林,还有一条条水质清澈的溪流,小河。 毫无疑问,方圆在昏迷过去的这些天内,九幽夫人就把他带出了地下迷宫,轻易越境来到了蒙古草原上,由此南下前往罗布泊。 行走在人口比野狼还要稀少的蒙古大草原上,不用担心暴露行踪,不用怕会被人拦住索要身份证,更不用担心会有监控器、摄像头啥的东西。 哪怕是筛子,也无法在处于原始状态的蒙古大草原内,找到他想找到的目标。 行走在千里无人烟的大草原上,委实要比在地下迷宫巷道中当老鼠要好得多,无论是人类,还是九幽夫人这个鲛人。 在河边停留,无非是因为这儿有水罢了。 有个相当好听别名(美人鱼)的鲛人,其实就是水中生物的一员,自然特别喜欢水了,这也没啥稀奇的。 方圆更不会把脑细胞,浪费在这种无聊的问题上,躺下来呆望着天边火红的流云后,他只是在考虑一个问题:鲛人,才是九幽世界的主宰者? 两年前,方圆第一次去黑暗世界内时,曾经是黑暗的水道被,用撑杆干掉几个不明生物,它们没有人类的皮肤,只有黑鱼般的滑腻鱼身;不会说话,只会发出奇怪的叫声,同时却又非常的残暴,力大无穷。 它们的表现,与华夏民间某些传说中的鲛人,是高度相似的。 从现代生物学的角度来看,它们只是一种类人类生物,就像森林中的猿猴那样。 不过到现在为止,方圆还从没有听说过,有哪只猿猴竟然进化到能说话的地步。 来自九幽世界内的鲛人,却可以,九幽夫人就是个明显的个例。 问题又来了:为什么九幽夫人(肯定还有很多)可以进化成像人那样会说话,做事,两年前方圆在黑暗世界内干掉的那些鲛人、假扮陈婉约的那个鲛人,却不能说话呢? 看来,鲛人内部也分多钟品种的,有的可以说话,像人类那样做事,有的却只能被当做奴隶来驱使。 最重要的是,九幽世界内有鲛人这件事,方圆觉得华夏高层应该早就知道了。 毕竟早在两年前,方圆前往黑暗世界内干掉几个鲛人时,天狼星就在那边苦守二十多年了,实在没理由不知道这些生物的存在,并汇报上级领导。 方圆却从没有听说过这方面的消息,看来华夏高层对此也是忌讳莫深。 肯定是这样的,暂且不说天狼星了,就是与九幽夫人生个一个孩子的龙头,不也是没把他所见到过的那个世界,告诉任何人吗? 龙头,天狼星都知道鲛人的存在,却都没泄露出半点风声,连铁辽等人都不知道,这本身就很诡异,让人难懂。 诡异的问题,肯定是最让人头疼的了。 尤其是在方圆头疼欲裂时,要想搞清楚这些无异于天方夜谭,除了让脑袋更加疼之外,没有任何的好处,倒不如不去想这些,让沸腾的脑细胞安静下来,好好享受这高度含氧的清新空气最好。 “我承认,你有时候会比我强上一百倍,哪怕是刚从粪坑内爬出来,但你现在确实臭的让我无法忍受,所以你还是赶紧下来洗个澡吧。水,这么清澈,如果不好好洗个澡,岂不是一种浪费?” 九幽夫人那犹如银铃般的声音,肯定带有某种魔力,让方圆无法抗拒,只能一骨碌翻身爬起看向身后:“好吧,那老子就--” 话说到一半,方圆就再也说不下去了。 没有谁拿手捂住他的嘴巴,当前他莫说是说话了,就算高声歌唱,放声痛哭都可以,他却张大嘴巴好像见了鬼那样,俩眼珠子更是瞪的好像鸡蛋般那样大小。 这是人类在遭受突兀的极度震惊时,才会有的正常表现。 方圆没有看到鬼。 他只看到了个美女。 真正的美女,年方二九年华的那一种,身穿洁白如云朵般轻柔的轻纱长裙,乌黑的秀发用根白丝带拢在脑后,束成一个马尾,斜斜垂在左肩下,肌肤胜雪吹弹可破,浑身都洋溢着蓬勃的青春气息。 那张此时也回头看来的脸,巧笑嫣然,眉目如画,一双眸子更像点漆那样灵动,就仿佛她是一个吸取了整个大草原的精灵,飞累了后落在小河边的石头上,遇到了方圆。 方圆呆愣愣的望着这少女,忽然想到了一本书,一个女孩子。 金庸金大侠武侠巨著《射雕英雄传》中,郭靖初见黄蓉真面目时:只见船尾一个女子持桨荡舟,长发披肩,全身白衣,头发上束了条金带,白雪一映,更是灿然生光。 郭靖见这少女一身装束犹如仙女一般,不禁观得呆了。 那船慢慢荡近,只见那女子方当韶龄,不过十五六岁年纪,肌肤胜雪,娇美无比,容色绝丽,不可逼视。 郭靖如痴似梦,双手揉了揉眼睛,那少女笑道:“怎么?不认识我啦?” 郭靖听她声音,依稀便是黄蓉模样,但一个肮脏褴褛的男叫化,怎么会忽然变成一个仙女,真是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 黄蓉嫣然一笑,说道:“我本是女子,谁要你黄贤弟、黄贤弟的叫我?快上船来罢。” 方圆上小学时的成绩不咋样,但‘课外阅读’的深度却愣是要得,要不然也不会在发呆时,忽然能想到《射雕英雄传》里的这段描写,对话。 这说明他在看到这个白衣女子后,已经把她当做了武侠小说内的经典人物黄蓉了。 嗯,也唯有金大侠那老道的笔墨描写下的黄蓉,才能描述出白衣少女此时的出尘美丽。 就像乍见蓉儿庐山真面目的靖哥哥那样,傻楞良久的方圆,抬手揉了揉双眼时,白衣少女笑道:“怎么,不认识我啦?” 郭靖听她声音,哦,错了,是方圆听她声音,依稀便是九幽夫人模样,但一个浑身黑色鱼鳞的鲛人,怎么会忽然变成一个仙女,真是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 九幽夫人嫣然一笑,说道:“我本是这样子,谁要你鲛人长、鲛人短的叫我?快来洗澡罢,水温恰好。” 方圆一下子恢复了正常,所有的惊讶都随风而去,空留下蛋、淡淡的惆怅:无论她有多么的美丽出尘,她都是靠一张画皮来妆扮的鲛人而已,我有必要为她神魂颠倒?只可惜,这不是她的真面目。 心脏很是惆怅的方圆,茫然爬起来,脚步有些蹒跚的踏着如茵草地,走到了河边。 九幽夫人正在浣足--就是在洗脚,雪白的小脚丫,一下一下的踢踏着水面,白生生的晃得方圆眼疼,却又舍不得挪开目光,就像水里的鱼儿,明知道这时候游过来亲吻她的小脚,会遭到杀身之祸,可还是成群成对的游来。 九幽夫人只需微微弯腰,右手看似行云流水般的往下一探,一条比方圆脚丫子还大的鱼儿,就被甩到了岸边草地上,不住的蹦达,与它的同伴一起张大嘴巴,仿佛在呐喊:美女,害人啊! “这儿的鱼,真傻,竟然不怕人。” 九幽夫人嘻嘻笑道。 “因为你不是人。” 方圆淡淡的说着,好不容易才让自己的视线,从那只小脚上挪开。 第1054章 :酒的名字叫眼泪 你本来就是个鲛人,属于鱼的一种,鱼儿当然不会怕你。 其实方圆很想说出这句话的。 只是‘碍于’九幽夫人当前的形象,也太纯洁出尘了些,竟然让平时素以‘牙尖嘴利’而著称的方圆先生,不忍心说了。 他只能用故作冷淡,来掩饰刚才迷恋人家那只脚时的丑态,看向水面淡淡的说:“鱼儿是怕人的,这是它们的天性。不信,你把脚丫子提上来,让它们能看清我的样子,肯定会慌忙逃窜的。” “好的。” 九幽夫人真像此时她的清纯外表那样,很干脆的答应了声,提起了右足的同时,左手揪起了裙角,落下时恰好盖住了一双盘膝而坐的脚。 这多少让方圆有些失落,觉得自己其实没必要装啥正人君子,哪怕这是个妖邪,是个假象,可那只小脚的美丽,却是货真价实很养眼,很养眼的。 就因为装狗屁的正人君子,就捞不着看了,怎么可以不失落呢? 随着九幽夫人的秀足收起,荡漾的水面渐渐恢复了平静,倒映出了夕阳下清晰的蓝天彩霞,也映出了方圆的样子。 然后,方圆全身的鲜血,就在水面涟漪刚一静止后,凝固了。 他看到了一个--鲛人。 一个黑色的鲛人,不像九幽夫人那样,有着一张鱼的嘴巴,没有鼻子,两只眼的中间距离足有一巴掌宽,还是人的样子,脖子两侧也没有腮。 方圆的脖子以下,还算正常,但是脖子以上的脸,变成了黑鱼那样的淡黑色,还有细细的鱼鳞,眼睛之间的间距开始增宽,本来高挺的鼻梁开始塌陷,很周正的一张嘴巴,嘴角正在慢慢的翘起。 这是一张正在像丑陋鲛人演变的脸,就处在盘膝端坐在石头上的九幽夫人身边,无比形象的诠释了什么才是美女与野兽。 除了呆站在美女身边的野兽之外,方圆没有看到第二个人的影子,自然也没有他了。 他,就是那个长有一张恐怖面孔的野兽。 方圆傻愣愣的呆望着水面,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直等到夕阳西下,水中倒影渐渐被墨蓝色的黑暗给吞噬后,才长长的吐出了一口浊气,无比艰难的问道:“那、那个人,就是我?” “你是不是觉得很不可思议?” 九幽夫人抬头,娇笑嫣然的问道。 “在我昏迷时,你把我,渐渐改变成了你的同类,一个鲛人?” 方圆慢慢地抬起双手。 借着天边最后一丝天光,他能清晰的看到,皮肤颜色还算正常的双手、手臂上,也已经有了一层模糊的淡黑色,有隐隐的鱼鳞凸显,皮肤上还有了一层粘糊糊的透明液体。 他抬起手,在鼻子下嗅了嗅,有股子淡淡的鱼腥气息,透着丝丝的臭气,怪不得九幽夫人刚才说,他身上很臭的,快下来洗个澡。 九幽夫人依旧笑着,笑容那样恬静,甚至还带有一丝丝的娇憨,就是个十七八岁的少女:“咯、咯咯,我发现,我喜欢上你了。就像二十五年前,我喜欢上了龙头,并甘心给他生了个孩子那样--我希望,我能再为你生个孩子。” “你今年多大了?” 方圆自己也无比惊讶,在他眼看自己就要蜕化成一个鲛人,极度惊骇过后,怎么可以竟然能保持如此的冷静,在问过九幽夫人今年多大后,又赶紧道歉:“对不起,是我冒昧了,不该问你这个问题。”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变得男人不能随便问女人年龄了,要不然就是无礼的表现,真搞不懂问问女人‘贵庚’就怎么着算无礼了。 难道说,男人不问,八十岁的老太太,就能变成十八岁的小姑娘了? “没事的,你已经算是我新一任丈夫了,我就告诉你,我真实的年龄也不要紧的。” 九幽夫人宽宏大量的摇头笑着,屈起左手五指,像那些神棍般的掐算了下,才说:“我记得我刚懂事时,冲冠一怒为红颜的吴三桂,才刚刚引清兵入关。” 冲冠一怒的典故,从小学时就发誓长大后会找个漂亮老婆的方圆,当然会在课外书上读到过,抛却民族成见等因素,他也很欣赏吴三桂的做法。 男人嘛,什么才叫真正的男人? 真正的男人,不是你没钱没权没房没车不认爹娘,也不是你敢夜盗绝户坟猛踹寡妇门,而是你老婆被人抢走后,别说是引清兵入关了,就是把整个世界都翻过来,也得报这夺妻之恨才行。 很多人都以为李自成厉害,在方圆看来那却是个胸无大志的混蛋。 他在推倒腐、败的明朝廷后,进军京城把崇祯皇帝逼的在煤山上吊,端坐大宝后,就不该只顾享乐,毕竟那时候吴三桂等人(主要是关圆铁骑),还在与满清人浴血奋战,该立即挟大胜之威,协助边军将士,打退满清人的叩关才对。 方圆相信,李自成真那样做的话,华夏亿万百姓铁定会奉他为天下之主,也包括明末清初最厉害的边军将士。 可他没那样做,逼死崇祯后就开始烧杀抢掠,霸占了吴三桂的爱妾陈圆圆,生怕人家会不满,干脆把三桂老子也给咔嚓了,这才让吴三桂勃然大怒,引清兵入关,导致汉民族政、权彻底灭亡。 吴三桂引清兵入关到现在多少年了? 那还是公元1664年,距今已经三百五十多年了。 九幽夫人说,她刚懂事时,吴三桂才冲冠一怒为红颜,那么她现在算起来最少也得有三百五十岁了吧? “怎么,你不信我今年才刚刚三百五十七岁?” 看到方圆发带,九幽夫人黛眉微微皱了下,抬手拢了下耳边的发丝。 瞧瞧人家说的,才刚刚三百五十七岁,刚刚! 木鸡般的方圆,摇了摇头:“还真不信。” “哼。” 九幽夫人娇哼一声,被方圆的不信任给刺激的要发火时,却又接着笑了:“咯,咯咯,你不信也是有情可原的。因为你们人类,本来就只能活百岁,实在无法想象我们鲛人,是怎么活过千数次春夏秋冬的。三百五十七岁,放在一千多年的历史长河中,就相当于你们人类的二十岁左右了,还很年轻呢。” “嗯,你说的好像也很有道理。” 方圆又看了眼自己的双手,问道:“如果我蜕化--” “不是蜕化,这叫进化,从低级物种像高级物种的进化。” 九幽夫人打断了他的话,说道:“你是不是想问我,如果你进化成鲛人后,是不是也能像我一样,活一千多岁?” “能活十几个世纪啊,听起来就很诱人的。” 方圆坦然承认:“我当然很关心,必须得搞清楚这个问题了。” 他在说话时,右手指甲在左手脉门上用力抠了一把。 龙之逆鳞,触之必怒。 鱼不是龙,仅仅是有着龙一般的鳞片。 所以鱼儿的鳞片被人抠下来时,发怒是肯定的了,不过也仅仅是发怒而已,就像老百姓常说的某句话‘注定挨草,是跑不出高粱地的’那样,它们发怒也当不了被下锅、生烤的噩运,最多也就是在鳞片被抠下来时,感觉很疼罢了。 就像当前方圆在自己左手腕上抠下几片鱼鳞后,他终于切身体验到了鱼的痛苦,与人活着被刀子割肉没啥区别。 肯定还有鲜血随着鳞片被抠下,淌出来。 方圆没有看,心再次沉到了谷底。 在发现好像要变成鲛人后,依着方圆的智商,当然不会想不到,这是九幽夫人趁他昏迷时,对他做的手脚,就是希望他怀疑自己是不是蜕化了。 所以方圆在傻楞许久恢复理智后,自然得抠几片鳞片试试感觉咋样了。 自从两年前开始,方圆就变成了刀枪不入,拿犀利异常的昆仑陌刀割自己手腕,都无法留下一点伤,自然也感觉不到丝毫疼痛了。 可是现在,他仅仅用手指甲抠下几片鳞片后,却‘享受’到了刀割的滋味,那么就证明这些鳞片,确实是从他身体里长出来的了。 我,真蜕化成了一个鲛人! 这个绝望的呼声,自方圆心底最深处响起时,九幽夫人说话了:“别再傻乎乎的抠自己的鳞片了,很疼的。回答你刚才那个问题,你会活一千多年的。” “哦,真好,千年的王八,万年的鳖。” 方圆就像掉了魂那样,抬头看着墨蓝色的夜空,喃喃问道:“除了能活一千多年外,还有什么好处,让我能心甘情愿变成鲛人?” “你的身体,会变得比以前更强壮,智商会更高,尤其是那、那方面的功能,一个晚上至少得需要十三个以上的人类女子,才能满足你。” 九幽夫人低下头,看着水面,淡淡的说:“如果,你在与我生了个孩子后,厌倦了我们的鲛人的生活,我会放你离开,让你恢复人形,但你必须得做生不如死的折磨的充分准备,就像我上一任丈夫龙头那样。” “哦,怪不得,龙头的身体会越来越糟糕,我还以为他是中了尸毒而已。” 方圆有些恍然的样子,又问:“能不能告诉我,你对我做了哪些手脚,才让我--我知道了!” 方圆正要问问九幽夫人,她是用什么办法,把他从一个人类,变成一个鲛人的时,猛地想到了答案:酒。 他在喝了那种入口相当冷冽、度数却相当高、味道相当美的酒水后,才慢慢像鲛人蜕化了。 “你猜的不错,就是因为你喝了那些酒。如果你没有喝那些酒,不变成我的同类,你是无法与我做夫妻的。” 九幽夫人侧脸,巧笑嫣然的望着他,问:“你来猜猜,那种酒叫什么名字,又是用什么酿成的?” 方圆是个诚实的孩子--偶尔,会信奉‘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的金科玉律,所以就摇了摇头。 九幽夫人也没奢望方圆能回答她的问题,轻声解释道:“酒的名字叫眼泪,是由鲛人的眼泪发酵酿制而成。” “眼泪?” 方圆笑了,问:“你什么时候,才会哭泣?” 第1055章 :唯有你能真心爱我 东海有鲛人,可活千年,泣泪成珠,价值连城。 唐李商隐《锦瑟》诗云: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 上述两段话,都与鲛人泪水有关,两次说明鲛人哭出来的泪水,会变成珍珠。 课外阅读很丰富的方圆,也拜读过这两句话,所以才会奇怪。 鲛人,一生中只会在两种情况下哭泣。 一种,是心爱的人离开后,她会哭泣。 一种,则是她预感到生命即将结束时,才会哭泣。 “我们的泪水变成珍珠,只会在临死前才这样。” 九幽夫人淡淡的说:“在遭遇第一种情况,也就是情伤时,泪水就不会变成珍珠,而是变成了酒。当我们的女人,在受过爱情的伤害后,会流泪,会把泪水收集起来,变成酒,用来去寻找新的爱情。方圆,恭喜你,你就是我的新一段爱情。我希望,你莫要学龙头,让我再一次流泪。因为,鲛人第二次流泪时,泪水就会变成珍珠了。” 九幽夫人二十五年前曾经爱过龙头,结果却被辜负了,她哭泣,泪水变成了酒,她又拿这种酒来给方圆喝,让他蜕化成鲛人,成为她的新一段爱情。 假如方圆效仿龙头,再次以死要挟九幽夫人‘放我回到,我所熟悉的花花世界中’,那么她第二段感情就会结束。 她就会很伤心、很伤心的流眼泪。 这也是她第二次流眼泪,也是鲛人的最后一次流眼泪,眼泪不会再变成酒,而是会变成珍珠,当眼泪变成珍珠时,九幽夫人就会死了。 方圆抬手左手手腕,能看到被抠下鱼鳞的地方,有丝丝的鲜血淌了出来。 几片薄薄的、晶莹的鳞片,逆向翘了起来。 一只手,美到让你联想到午夜一现的昙花那般的手,伸到方圆手腕上,把那几片翘鳞按了下去。 马上,方圆就感觉不到疼痛了。 九幽夫人低低的声音响起:“幸好你没抠下来,能慢慢长好的。” “幸好我知道,只要抠下这些东西,我就能死。” 方圆学着九幽夫人幽幽的声音,盘膝坐在了她身边。 九幽夫人说:“你不要死。” “有时候死了,要比活着好很多。” 方圆侧脸看着她在星光下也很晶莹、吹弹可破的俏脸,发自内心的感慨道:“我简直无法相信,你们制造皮革的技术,得成熟到了哪种地步,才能让你拥有如此完美的人类皮肤。” “这不是皮革。” “那是啥?” “就是人皮。” “人皮--面具?” 方圆就觉得,他浑身的汗毛孔,都忽地张开了。 如果,他还有汗毛孔的话。 “今晚夜色如此的美,我们能不能不提,那些伤情绪的话?” 九幽夫人说着,慢慢依偎在了方圆怀中,右手轻轻揽住了他的腰。 美女在怀,方圆心神激荡:“好,那就换个话题。你为什么要把我抢回去,当做你的‘压寨夫人’?” 九幽夫人柔柔的笑了下:“因为,我已经注意你很久了,从你一出生时,就开始关注你,久而久之,就慢慢喜欢上了你。” “可我,还肩负着让并蒂彼岸花开、九幽世界大举入侵外间的使命,你把我抢走后,谁去跟夏小韵同床共枕呢?” 方圆问出了他的第一个问题。 “这没什么。” 九幽夫人逼上眼睛,又向方圆怀里靠了下,说:“五十年一次机会,在人类看来是相当漫长的,对我们来说,却只是两三年而已。我身为九幽之主,带领子民重返尘世间,是我的责任,但为九幽世界生育下一任九幽之主,同样是我的责任,而且更重要。” “这么说,你为了个孩子,要放弃这个五十年了?” “是的。” “那我就不明白了,不是已经跟龙头有过一个孩子了吗,怎么还要再生?” “那个孩子,因为龙头坚持要离开我回到尘世间、并对那个孩子暗中控制、培养,已经被改变了许多,永远失去了成为新一任九幽之主的可能。” “能告诉我,你跟龙头生的那个孩子是谁吗?” “不能。” 九幽夫人毫不客气的拒绝:“虽说我那个孩子已经失去了继承九幽之主的资格,此生只能沉浮在肮脏的人世间,可终究是我的孩子,绝不能受到任何的伤害。” “哦。” 方圆沉吟片刻,才又说:“为了所谓的爱情,九幽之主的继承人,你不惜放弃五十年才一次的机会--其实仔细盘算一下,还是很合算的,毕竟你的一生中,能经历至少二十个五十年。” “凡事,都是有得必有失。” 九幽夫人抬手,掩着嘴轻轻打了个哈欠,声音更低,像夜风那样的柔:“算起来,我得到的,要远远超过失去的了。” “你就这么有信心,我愿意变成一个鲛人,乖乖回九幽世界内,做你的压寨夫人?” 方圆也抬手,在她乌黑靓丽的秀发上轻抚着:“你怎么就不想想,我会拒绝,会逃走,故意让你伤心,流出来的泪变成珍珠呢?” “你不会逃走的。” 九幽夫人身子更加的软,夜风吹拂在她身上,荡起好闻的幽香。 方圆没有问,她怎么笃定自己不会逃走。 九幽夫人也没回答,只是拿起了他的手,摆在了他眼下。 璀璨的星空下,方圆那只手的细密、细微鳞片闪闪泛光。 方圆明白九幽夫人为什么笃定他不会擅自逃走了:世界虽大,可就他这个样子,能逃到哪儿去? 无论他去哪儿,都只能会被变成一个异类而已。 所以从他开始蜕化的那一刻,他就只能乖乖跟随九幽夫人,回她那个世界,安心当他的压寨夫人了。 “如果,你非得逃走,让我死,那也由得你。” 九幽夫人放下方圆的那只手,淡淡的说:“不过九幽世界内,具备继承九幽之主的候选人,也不仅仅只是我一个人。那些人,其实早就盼着我死的。在任何一个世界,都不会缺少争权夺利。” 方圆点了点头:“嗯,我明白了,你的意思是说,我有很多小姨子,小舅子的。” “什么小姨子,小舅子?” 九幽夫人愣了下,抬头看向了方圆。 不等方圆回答,她就明白了过来:“呵呵,你说的不错,我是有很多姐妹的,但却没有兄弟,因为雄性鲛人是没继承资格的,唯有我那些姐妹,才是九幽之主的继承人。” 既然九幽夫人不是九幽之主的唯一继承人(或者说是争夺者),那么她能够早点死去,就成了她那些姐妹们最大的愿望了。 碍于她超强的能力,或者说是九幽世界不可违逆的规则,没有谁敢对她发起争夺王位的挑战,可她一旦第二次流泪死去,那么那些人会立即展开王位争夺了。 同样,也没谁会在意方圆的死活。 所以方圆能不能拉着九幽夫人一起去死,对那些人来说倒是很期盼的。 “我明白了,唉。” 方圆重重叹了口气,盯着布满星光的河面,发了老大会儿呆后,才问:“你叫啥名字?” “我姓白,叫白虹。” 自称白虹的九幽夫人,顿了顿继续说:“任何一任九幽之主,都只能叫这个名字。” “白虹,白虹--虹异?” 方圆重复着白虹的名字时,脑海中灵光一闪,想到了方天明给他讲述的虹异传说。 “对,就是虹异。” 白虹倒没觉得方圆能说出虹异,会感到多奇怪。 方圆抿了抿嘴角,慢慢说道:“虹异的传说,其实就是来自你们的世界,对不对?传说中,有个姓马的商人,撑船经商时,路遇一对母女搭船--” 方圆的记性本来就不错,再说方天明給他讲述这个虹异的传说,也没过多久,所以他能原本的复述出来,也是很正常的。 听他讲完虹异的传说后,白虹笑了笑,说:“可能是这样吧,我也不是太清楚。不过,在我们的世界内,确实分两个种族,一个是白虹族,一个是马族。” “长夜漫漫,无心睡眠。” 方圆抬头,深吸了一口清新的空气,文绉绉的说:“敢问娘子,能否与相公我讲述一下,那个世界?” 乐观的人,总能比别人活的久一些。 这句话,也是山羊说的,更是唯一一句让方圆无条件相信的。 所以在这些年来,无论方圆遭遇多么大的困境,他都始终保持乐观,最终‘成功的’活到了现在。 毫无疑问,当前是他有生以来遭遇的最大的困境。 相比起表面更加可怕的北朝地下古城来说,把一个周身都蒙着人皮面具、实际年龄可能三百多岁的不明生物,当做美女揽在怀中,好像就算不了啥了。 那么方圆就必须得保持乐观。 乐观的开始,往往都是由俏皮的言语开始的。 “你知道我最欣赏你哪一点吗?” 白虹抬手,轻轻抚摸着方圆那满是细密鱼鳞的黑脸,柔声说:“就是特别的乐观。在我们那个充满颓丧、邪恶、痛苦、黑暗的世界中,乐观是比我们眼泪还要珍贵的东西。” “那我可就真感到荣幸了,希望我能感染到你,改变了你吧。” 方圆轻轻握住白虹的冰凉的小手,含情脉脉的看着她。 “会的,只要你能真心来爱我。” 白虹说着,长长的眼睫毛慢慢垂下,声音就像梦呓似的,开始给方圆讲述她的世界。 如果被漠北北一刀砍掉脑袋的白婆婆在这儿,那么在白虹讲述她的世界时,肯定会一边听,一边笑眯眯的点头,示意她说的很正确。 不过可以肯定的是,白虹讲到后来后,还说出了一些连白婆婆这个长老,也不知道的秘密。 这些秘密,唯有九幽之主白虹才有资格知道。 那就是九幽世界内生命的起源。 人类生命的起源,到底是来自哪儿,到现在人类还没有搞清楚。 白虹却告诉方圆,说她们早在数千年前,就知道自己来自哪儿了:她们来自水中,是由一种古老的鱼类演变而成。 这种古老的鱼类,只能生活在盐度密度相当大的海水中。 第1056章 :胜利也是一种悲哀 除去上帝造人此类的信仰说法,生命起源于水,是目前最有说服力的一个了。 话说早在很久很久很久以前,一滴水从天上落下。 这不是一滴普通的水,在它滴落到这个星球上时,太上老君玉皇大帝、泰山奶奶上帝圣母玛利亚宙斯等大神,在这一刻灵魂附体,它不是一滴普通的水,它里面夹杂了生命最原始的起源--细胞。 单核细胞慢慢分成了多核细胞,多核细胞经过不知道多少年的进化后,变成了微生物,又多少年后,微生物终于取得了质的突破,进化成了一条能在水里活动的虫子。 这条虫子与其它相同的虫子一起,每天加餐大吃特吃,什么早点下午茶夜宵的,只要是醒着的就张嘴吃,一点也不顾忌身体会变胖,最终慢慢变成了一条鱼。 好多这样的鱼,整天在水里游来游去的,没事泡泡桑拿打打麻将,日子虽说过的很悠闲,不过终究是无聊了些,就开始对方地上那些早就存在的植被感兴趣了。 于是,它们就渴望有一天,能去方地上履行,毕竟那时候地球上的所有名胜古迹,都不用收票,更不怕有剃着光头的贼秃、挽着头发的牛鼻子,会利用你的愚昧与虔诚,来出卖你的信仰,威胁利诱的让你买高价香烛,更不会让你吃三十八一只的大虾-- 总体来说,当时的旅游环境还是很健康的,让鱼们向往的,运气稍好的话,还能发现恐龙化石,收藏起来再下去个数百万年,绝对能让子孙后代因此而发家致富,开豪车,泡美女。 于是鱼们就开始向岸上爬,拼命的爬。 刚开始时,它们离开水后,还是无法呼吸的,后来有一天特别聪明的鱼,发现可以用肺呼吸,就创造了一门冠绝天下的‘肺吸神功’,凭此可以在沙滩上随便爬着玩儿了。 很多鱼都羡慕它,抬着猪头、大白鹅的上门拜师学艺,更有甚者,干脆把女儿也双手奉上,只为能够在方地上走一圈,世界那么大,它们想去看看。 这条宗师鱼也算是菩萨心肠了,来者不拒,最可恶时也只是把别的鱼的老婆抢来,为它自己产卵生子罢了,别的也没犯下什么原则性的错误。 就这样一年年的过去,能上沙滩上享受太阳浴的鱼越来越多了,可沙滩就那样大,鱼挤鱼、鱼挨鱼的,谁要是放一个屁,方圆三公里以内的鱼,都得吐个稀里哗啦,因此引发了战争,史称群鱼大战。 那些不注重个人卫生胡乱放屁的鱼,被鱼群给驱逐出了沙滩,为惩罚它们不懂得保护环境,更剥夺了它们重新回大海内生活的权利,把它们撵到了森林中。 森林中,还是有很多可怕生物的,像鳄鱼乌龟王八蛋什么的,它们摄于群鱼的力量太大,不敢去沙滩上逮鱼吃,不过对于这些被驱逐出来的鱼们,却不用客气,就算它们说要奉上自己的妻子儿女也白搭,大吼一嗓子‘兄弟们随我吃啊’,就扑了上来。 鱼们仓皇逃命,艰难的挪动着滑溜溜的身子,摆啊摆啊的风情万种的样子,却没哪一个乌龟王八蛋肯欣赏它们的风姿,依旧毫不客气的张开大嘴。 鱼们只得拼命逃啊逃啊--逃着逃着,它们忽然发现自己长出了四肢,鱼尾巴不见了,能像那些抓捕它们的乌龟王八蛋那样,四肢着地奔走如飞了。 这让它们高兴异常,赶紧更加亡命的逃向大森林更深处。 更深处,却有更可怕的怪兽在等待它们,牙齿更加锋利,性格更加残忍--眼看周围的兄弟姐妹们一个个的死去,终于有一条鱼试着站了起来,开始直立行走。 它不知道,它能站起来直立奔跑的动作,可具有跨世纪的意义,空着的前肢,能够拿起石块、木棍等东西,来痛击方地上那些土著居民,发展自己的族群了。 慢慢地,它们就演变成了他们,成了最原始的人类,开始谱写了新物种的辉煌篇章,更经过数百万年的演变后,他们总算把所有威胁他们生命的方地猛兽,都几乎赶尽杀绝了。 那些性格比较温顺一点的,被训成了赛马,牧羊犬、最原始的闹钟(大公鸡),成为了他们的奴隶,供他们吃喝、玩耍--直到今天,我们在闲的无聊时,就会站在宽大的落地窗前,深沉的考虑什么时候能发动第三次世界大战。 至于数百上千万年前,那些在沙滩上把他们打败的鱼们--俱往矣,看着它们在我们的水族箱里活蹦乱跳,相中那一条就吃那一条的特权,肯定会有所感悟:有时候,胜利也是一种悲哀。 就在白虹要娓娓叙说九幽世界的生命史时,方圆打断了她的话,声情并茂的给她讲述了,他所认可人类生命起源、发展史。 最后,他打了个哈欠,松开白虹的肩膀走回到草地上,随便躺下来双手抱着后脑,左脚搁在右膝上,望着璀璨的夜空喃喃说道:“我与醉眠君且去,有情明朝再抱着琴来吧。” 方圆圆可打断白虹,胡说八道一翻再好好睡一觉,也不想听她自吹自擂说九幽世界研究出了生命的起源。 碍于某些不愿意提起的颜面,方圆不想追问白虹:既然你说九幽世界已经找到了生命的起源,是来自盐度超高海水中的一些古鱼,那么请问这些古鱼又是从哪儿蹦出来的呢? 白虹走了过来,挨着他款款坐下,星空下那风姿绰约的样子,着实的迷人,就像一尊尘世间最美丽的雕塑,还是活着的,有生命的,这才显得更加珍贵。 从她偶尔才会有一点荧光闪过的眸子里,方圆能看出她没有因为被打断话而生气,相反还很乐意听他在这儿胡说八道,希望他能继续讲下去。 从来都不会满足自己看不顺眼的人的愿望,是方圆做人的基本原则之一,当然不会在意她现在有多么想听故事了,只是冲她柔柔的笑了下,就闭上了眼,很快发出了轻轻的鼾声。 白虹的声音响起,就像梦呓那样,却能走进方圆的梦中:“我们那个世界中,生命最原始的起源,就只能截止到古鱼。至于古鱼在变成古鱼之前,又是以何种状态出现的,我们不知道。因为,古鱼是通过海底一条神秘的隧道,来自另外一个世界。” “那个一个什么样的世界?” 看上去早就该睡着的方圆,这时候却睁开可眼睛,问道:“就是所谓的平行世界?” 白虹没有马上回答,抬头望着西北方向的北斗星座,沉默良久时才说:“你也可以理解为,它们是来自另外一个星球,我们无法想象生命在那个星球上,是一种什么样的存在。” 只要稍稍有点天文知识的人,就知道人类目前所知的外星体中,距离远到多少万光年的某星球上,或许会有生命体的存在。 可就算是这样,它们是怎么来到地球上的呢? “大海是神秘的,当前人类最多只能探索到它的一点皮毛,唯有那些脑洞大开被人视为胡说八道的人,或许才会想到大海深处的某处,在某个晚上会忽然出现转速极快的漩涡,产生无法想象的力量,导致空间扭曲,形成了所谓的时光隧道。” 白虹轻声解释道:“某些不被世人所知的外星生物体,就是在某一刻,通过时光隧道来到了我们星球上,成了九幽世界的古鱼--也就是我们的先驱。” “好吧,算你说的有道理,那你仔细说说,我听。” 方圆想了想,觉得听听人家的生命发展史,其实也不错的。 他希望,白虹能够有他这样的好口才,能够让他听得入迷,那样他才能暂时忘记,他现在浑身发痒--这,应该是全身都在向外冒那种细细的鳞片,所产生的感觉。 想到等明天太阳出来后,自己就会变成一个鲛人,方圆就觉得心中悲苦,听故事的兴趣大减,却也聊胜于无吧。 白虹好像知道方圆此时心里是什么想法,低头看了他一眼,目光中含有明显的愧疚、抱歉神色。 看来这个老妖婆(活了三百五十七岁的女人,不叫老妖婆又能叫什么),对于把方先生变成一个鲛人,还是很于心不忍的。 但这又有什么? 愧疚啊,抱歉等狗屁情绪,能让方先生身上那些鱼鳞消失,重新变回他英俊伟岸的小白脸形象吗? “从深海中爬上方地的古鱼,从爬上岸后到演变为人,与你刚才所说的差不多,不过九幽世界内的原始物种,是外界没有,更没听说过的。” 白虹轻轻的说道:“古鱼刚便成人时,他们以为世界就是他们所看到的样子,根本不知道只要爬出那个深达数百米的坑洞,经过一条弯曲的黑暗水巷,就能走出洞口,看到他们从没有见过的太阳、星辰。” 凡事,都在一刻不停的变化着。 终于有那么一天,有个很无聊的人,开始对坑洞之外的世界感兴趣了,就历经千辛万苦拼死爬出了坑洞。 “那个人站在洞口,望着一望无垠的蓝天、沙漠,太阳,呆愣很久后才知道,他们所处的那个世界,相比起外面这个世界来说,犹如沧海一粟。” 白虹说到这儿时,再次抬头看向夜空,满脸都是无法掩饰的渴望,贪婪。 她希望,她能长久的留在这片天空下,带领她的子民,成为这个世界的主人。 方圆打断了她的遐想:“于是,那个人在发现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后,就开始琢磨着该怎么才能据为己有,成为世界之主了。” “不是。” 白虹却摇了摇头:“最起码,刚开始不是的。那个人只想能溶入这个世界,像你们人类那样,享受真正的阳光,呼吸清新的空气。” “那个人的要求,应该不难实现吧?” 方圆问道:“那时候,外界有国家的存在了吗?” “有。” 白虹回答。 第1057章 :世界那么大 “那是什么朝代?” 方圆来兴趣了,一骨碌翻身坐起,提醒道:“你最好是说华夏历史,别说外国的,像庞贝古城之类的,那些我搞不懂。” “好吧。” 白虹想了想,才反问道:“你能想到的华夏最古老的朝代,是什么年代?” “应该是三皇五帝时期吧。” 方圆琢磨着说:“不过,那个时代算不上是朝代,只能说是部落,黄帝部落、东夷部落等等。真正的朝代,应该是从治水的大禹儿子大夏,也就是夏朝时候开始的。” 夏朝,是华夏史书记载的第一个世袭王朝,一般认为夏朝是一个部落联盟形式的国家,历史上所谓的‘家天下’,就是从夏朝的建立开始的。 “呵呵,那就算是在夏朝吧。” 白虹呵呵一笑,敷衍的意思很浓。 方圆不满意了:“什么叫做算是啊,本来华夏第一个朝代,就是从夏朝开始的嘛。” 白虹不想与方圆争辩什么,只是问:“那么在你看来,是夏朝年代久远,还是古埃及年代更久一些?” 从来都为自己是炎黄子孙而自豪的方圆,想都没想就说道:“当然是华夏历史久远--嘿嘿,其实古埃及也很有底蕴了,双方差不多,差不多吧。” 夏朝(约公元前2146~前1675年),始于大禹,终于桀,共有十七位统治者,是华夏历史上第一个朝代,也是我国第一个奴隶制朝代。 夏朝之前的黄帝(公元前2717年-公元前2599年),是古华夏部落联盟首领,远古时代华夏民族的共主,五帝之首,被尊为中华‘人文初祖’。 但根据现代人所熟悉的古文明历史,无论是华夏第一个世袭制朝代大夏,还是人文初祖的黄帝,最早也只能推算到公元前2717年,再往前推,就只能追溯到新石器晚期了,也就是原始社会。 原始社会是没啥文明可言的,左右不过是一群猴子拿着石块与猛兽搏斗罢了,别说是研究飞机大炮量子卫星了,就算能有个夯土房--也是无法想象的。 不过古埃及的金字塔呢,则要追溯到公元前2600年之前。 也就是说,在华夏的人文初祖黄帝去世时,人家就已经建起了高大上的金字塔,充分应和天文地理等之势,估计当时要是向外认筹的话,没有个三五百万一平米,是别想拿到新房钥匙的。 这样算起来,埃及的历史,要比华夏的早很多年。 这也是写进书本里的:华夏只有五千年的历史,但人家埃及却有六千年的历史,整整早了一千年啊。 一千年的时间能做多少事啊,等着当前房价泡沫的崩裂,是问题不大的。 所以就算方圆再怎么爱国,也不得不承认古埃及是人类文明史上最早的国家,像什么古玛雅(公元前四百年),庞贝古城(公元前七十年代)啊啥的,都算是小字辈了。 除了传说中的亚特兰蒂斯,估计没谁能比人家埃及更流弊了。 (根据发现的遗址化石研究表明,那可是个相当流弊的存在,早在一万两千年之前,人家就能开着吉利汽车到处拉风泡妞了,只是后来沉了个比的了,连同那些超变态的科技,算是人类史上的最大遗憾了,如果这个地方能存在下来,或许我现在会给你打电话,征询住在水星上的你,那边房产开发商是不是也玩认筹后再捂盘涨价的丧良心事了)。 无他,几座早在公元前两千六百年前就已经建成的金字塔,就有力证明了这一点。 “不是差不多,是差太远了。” 白虹倒是一点也不给方圆留面子,语气虽然平淡,听在他耳朵里却格外别扭,忍不住的瞪眼:“就算埃及文明历史,比华夏更早,那又关你啥事?你那么向往埃及历史,咋就不去那边闹腾呢?” 看到方圆很有几分气急败坏的样子后,白虹黛眉皱了下,说:“我说的差的太远,不是埃及比华夏的历史文明早太多,而是--” 方圆双眼微微眯起,打断了她的话:“你是说,华夏的历史文明,要比埃及还要早?” “早太多了。” 白虹脸上浮上向往的神色,看着远方,声音空灵的犹如来自洪荒年代:“我先祖刚出来走出当时还是绿洲的罗布泊时,就看到了人们安居乐业,驯服了牛羊,这让他无比的羡慕,希望自己能够成为外界人类的一员--” “等等,等等!” 方圆叫了起来:“你痛快点说,你那位先祖看到我们华夏人时,距今得有多少年了吧!” 白虹低头看着他,片刻后才说:“我们当先祖第一次涉足中原,大约五千多年后,埃及才出现了第一座金字塔。” “卧槽!” 方圆从来都是个守着美女(哪怕白虹是个三百多岁的老妖婆,可人家外形年轻俊美,超一等的娇滴滴美女一枚啊)不说脏话的好青年,这次也破例了。 他实在是无法相信,白虹当前所说的这些,是真得。 肯定只是为了哄他开心,毕竟是‘未婚夫妻’了嘛,哄老公高兴,是每一个老婆、未婚妻应尽的义务,唯有那样才能让男人心甘情愿的拉套,为俩人的美好生活抛头颅,洒热血,甘心当牛做马。 同样,唯有那些傻乎乎自以为很强势的女人,才会以他男人‘怕老婆’而自豪,傻乐,压根不知道男人在惧怕她时,就会失去奋发向上的精神,让她永远也无法像‘马夫人’那样,开豪车,挎名包,哄着宝宝去赚钱,自己却在家里与小白脸厮混。 被男人怕的女人,一辈子都注定吃糠咽菜穿地摊货的,所以奉劝各位女性朋友,前往别再以把男人驯服的服服帖帖而得意了,因为你不知道你在得意的同时,你也失去了开豪车,挎名包,包养小白脸的资格。 奇怪--兄弟怎么又扯到这个问题上了? 抱歉啊,今儿脑子不怎么灵光,好像在做梦那样,盖因昨晚真做了个恶梦,没有状态,所以您就当是痴人说梦,冲兄弟脸上吐几口吐沫后,强忍着反胃的冲动,继续看下去吧。 白虹是强大的,最起码能对方圆的爆粗口而免疫,柔柔笑了笑说:“我没有在哄你开心,九幽世界内的史记中,详细记载了那位先祖当年外出的年代,以及所见所闻。” “好,好,那麻烦您继续说,您那先祖看到外界人类安居乐业很眼红后,又做了些什么。” 方圆连连点头后,却又猛地想到了什么:“吓,你那位先祖看到的盛世景象,不会是华夏上古传说中的那段岁月吧?” 华夏的上古传说,大概要追溯到一万年之前。 典型的代表人物呢,当属女娲娘娘。 女娲又称娲皇,女阴娘娘,史记女娲氏,是华夏民族最早的人文先始,福佑社稷之正神,相传女娲造人,一日中七十化变,以黄泥仿照自己抟土造人,创造人类社会并建立婚姻制度。 至于女娲娘娘有没有真实存在过,谁也无法肯定,但在黄土高原上,却有她的陵墓所在,距今大约有数千年,与黄帝陵差不多的年代,是后世子孙修建,用来纪念她的。 “不知道。” 白虹摇了摇头,说:“总之,当华夏这边的文明,抵达了一个相当高的高度时,埃及那边还处于母系社会状态吧。至于华夏这边为什么没有留下金字塔那样的东西,来夸耀自己的丰功伟绩,实则是因为古代贤王,都比较注重民生的,怎么可能会因为自己死后埋在哪儿,就压迫百姓呢?” “肯定是这样,我们的祖先从来都低调做人、高调做事的,甚至谦虚到不让人记载他们的丰功伟绩,所以才被当前那些浅浮的考古学家,以为他们只是生活在上古神话中,而去捧欺压国民为自己修建陵墓的埃及人的脚丫子了。” 方圆认真的点了点头,这样说道。 方先生或许说的没错,就像西方那些所谓的权威学者,始终怀疑华夏没有五千年的历史文化,盖因八百年的周朝,在他们看来就是一段空白期,压根不存在的。 那群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难道不知道创建周朝的周文王,是一个多么低调谦虚的王者? 文王只想让百姓活的更好一些,才懒得搞那些类似于金字塔之类的东西呢。 如果是文王像他某个后人那样,就是那位为了哄老婆高兴就烽火戏诸侯的那位,早就留下百八十座的金字塔、巨石阵的了。 (这事,是周幽王老大做的,为了哄褒姒这个傻瓜娘们高兴,就点燃烽火哄着诸侯来救驾,如是者再三,结果真有敌人杀来,他再点火啊,打电话通知各位老大前来勤王救驾,却已经没人听了) 书归正传。 白虹那位先祖发现外面的世界好大,得让国人必须得出来走走后,就立即返回了九幽世界,向当时的九幽之主叙说了这些,并极力鼓动主公快点出去,要不然地盘会被人抢完的。 很可惜,这位姐们的满腔热血,遭到了一盆子冷水猛浇。 当年在位的那位九幽之主就琢磨开了:如果真出去了,这些小子见过大世面后,还会听我的话吗? 不行,绝对不能出去,甚至不能让别人知道九幽世界之外,还有一个精彩的世界! 任何知道的人,都得去死,免得他妖言惑众。 于是乎,那位有幸看到外面世界好大好美丽的先祖,就像倔着太阳才是宇宙中心的哥白尼大爷那样,被绑在架子上,脚下堆满柴火,一把火给烧死了。 死的是她的人,可她伟大的思想,却没有灭亡! 世界那么大,我想出去走走--这个伟大的思想,一直都深深藏在九幽人民的心底深处,并逐渐发酵,经过好多年的酝酿后,变成了现实。 “那时候,有两个人奉命走出了九幽世界,来到了人间。” 白虹说:“那是一对母女,她们看到了先祖所描述的世界,认识了一个姓马的行商,并邀请他去九幽世界作客。” 第1058章 :鲛人有两幅模样 为了掩藏自己的行踪,不被人注意跟踪到九幽世界,白虹的先祖们可是费了老大力气的--当然,是就装神弄鬼了,这就是所谓的虹异传说。 马姓商人去了九幽世界后,立即就兴奋了:哎呀呀,这地方好啊,绝对的桃源啊,奇花异草、珍禽异兽还倒是其次,关键是人口稀少,最多也就是几千人吧,大部分都是绝色美女,个个风骚异常内媚外露的。 古人云,人之初,性本善。 这句话就是在隐晦的提醒大家:这个人啊,在长大了后,就不再善良了,而是贪婪。 贪婪,是改变善良、毁掉一切的罪魁祸首,就像魔鬼那样牢牢盘踞在人类的灵魂深处,哪怕是许以三室两厅外加若干个百富美,也休想说动它离开人。 成为大人的马姓商人,看到九幽世界内美女遍地后,贪婪心大发,在与若干美女发生了不正当的关系后,就想逃走,再带领他那些狐朋狗友,跑这儿来彻底占领九幽世界,成为新的九幽之主了。 很可惜,不等他付诸于行动,就被早有察觉的九幽人民,给绑起来放在祭台上,手起刀落咔嚓一声,脑袋瓜落地,心也被挖出来,祭奠诸位列祖列宗:以后,别让那些思想不纯洁的鸟人再来咱家了,吃饱喝足装大爷还不算,还想带人来掠夺我们,真是死有余辜啊。 名言说得好啊,有的人活着,其实他死了,有的人死了,其实他还活着,有的人死的轻如鸿毛,有的人却死的重如泰山。 贪婪心大发的马姓商人,却是一个死的轻如鸿毛却还活着的怪胎--这得得益于他去了九幽世界后,与许多不怎么看重自己清白的九幽美女嘿咻过,结果珠胎暗结,来年后有许多小生命呱呱落地。 这些孩子,可都是马姓商人的后代,算是孽种了,九幽之主当然不会给他们好果子吃,本想一个个的剁掉都拿去喂狗时,长老们就说了:“咱们的世界这么大,尚未开发的地方太多,干活的人却又太少,为毛不把这些孽种养大,让他们给咱当牛做马呢?” 九幽之主一听:“嘿,这倒是个好主意啊,只是奴才们的数量太少了些。” 长老们又说:“这有何难啊,反正咱们这儿美女多多,为毛不去外界抓一些年轻男子来,让他们充当人形播种机,辛勤耕耘洒下种子,生根发芽长大后,不就人多了,劳动力够用的同时,也增加了物种基因的多样性,避免因亲近结婚才出现的弱智儿童?” “对,就这么定了!” 九幽之主连连点头,称大善也,立马付诸行动,开始派人外出捕获俊男,拖回来配对,可劲儿超生劳动力,来开发大九幽。 毫无疑问,奴隶们的地位是低下的,给美女配对后,能不能大吃二喝滋补品先放一边,先得去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 被折磨死的人越来越多,他们的后代也越来越多。 为了区别本地土著居民与奴隶,大九幽与某年某月某日召开了全民听证会,确定了严格的律法:为纪念最先外出勾搭马姓商人、为大九幽做出过突出贡献的女生白虹,随为土著居民为白虹族,列代九幽之主名字都叫白虹。 又,为提醒那帮子苦比的贱民(白虹族少女与外界人士所生后代),牢记第一个来到大九幽后心生贪婪却被砍头挖心的马姓商人,万万不可重蹈覆辙,自取灭亡,遂为他们的族群取名为马族。 白虹族是贵族,马族是苦比的劳动人民。 白虹族整天吃香的喝辣的,马族则要天天苦练基本功--为建设大九幽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随着时间的推移,白虹族的人越来越少(她们所生的娃儿,基本都是孽种),马族的人却越来越多,比例达到了恐怖的100:1。 九幽之主一看事情不对劲啊,奴隶人数的增多,对贵族形成了强有力的潜在威胁,这个问题得处理。 经过数天的紧急商议后,马族的幸福生活来临了:好好干,争取跳出贱民圈,成为白虹族的一员! 虽说每年晋级为白虹族的马族人,数量小到一个不能再小的数字,但终究是挣出苦海的希望所在,大家伙就变着法的琢磨,该怎么表现才更优秀了,谁还会想去造反呢? 就这样,白虹族每年只需拿出几个名额,就牢牢控制住了人数比他们多百倍的马族。 好多好多的马族人,在发现自己无论怎么努力,都无法晋升白虹族后,又有想法了:与其在这儿活活的累死,倒不如逃回先祖的故乡! 先祖的代表人物,就是那位马姓商人了。 大九幽内早就盛传,先祖的故乡是美丽的,广阔的,没有压迫的,除了老婆不好找之外,啥上学啊,看病啊,出行啊等条件都是优秀的! 于是,马族的人就开始酝酿,有一天能逃出大九幽的计划。 他们并不知道,他们的计划刚一制订,消息又传到白虹那儿去了。 白虹顿时勃然大怒:“草了,想逃走?这还了得啊,你们逃走了,谁来干活供养我们?来人啊,把那些为首的马族贱民都抓起来,拿狗头铡给我铡了!” 某长老马上阻止住了:“王上千岁请三思,杀人倒是很容易,老身只需一个手指头,就能把一万个卑贱马族人给碾死--问题是,激起他们的强烈反抗,那可咋办?到时候,跟咱们来个玉石俱焚,岂不是很不妙?” 为劝说白虹三思而后行,某长老又苦口婆心的列举了一大串不能随便开杀戒的理由,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这些贱民,其实都算是白虹族的后代,与我们具备相同的基因,说是兄弟姐妹也不为过,只是他们命不好罢了。” 某长老的意思很明确:“既然他们心存反念了,那我们为毛不利用他们要回故乡的迫切心理,加以指导,并组织他们,为我大九幽创造更大利益呢?” 由白虹出面,组织一群马族人,外出开拓新的生活环境。 这样,那些马族人就没必要造反了,还能获得白虹族的大力支持,一旦在外面取得让人瞩目的好成绩后,白虹族再跳出去摘桃子也不迟啊。 讲到这儿后,白虹问不住慢慢挠痒痒的方圆:“你知道那么多年来,白虹族为什么一直蜗居九幽世界,不来外界搞侵略呢?” 方圆想都没想,脱口回答:“你们人少。再厉害,也是人少。” “这只是一个白虹族不会轻易外出的原因,却不是最重要的。” 白虹抬手,捂着嘴巴低低咳嗽了几声,说:“你再想想,看看能不能想起最重要的原因。” “最重要的原因?” 方圆皱眉,低头看向自己双手时,脑海中灵光一闪,脱口说道:“啊,我知道了,因为你们是鲛人!鲛人,最适合生活在水中,是无法长时间生活在方地上的!” “不错,因为我们是鲛人,从物种演变到现在,都是必须得大部分时间生活在水中的鲛人。” 白虹低低叹了口气:“唉,任何的鲛人,刚离开水时,还能保持她惊人的美丽,但时间一久,就会浑身开始长满鱼鳞,模样改变,附在上面的表皮,就会脱落,唯有立即进水才行。” “表皮?” 方圆愣了下,抬手慢慢伸向白虹的下巴,手指轻轻擦着她滑腻的肌肤:“这、这是你的表皮?” “也是我在水里时的本来面目。” 白虹淡淡的说:“我只要离水久了,表皮就会脱落,露出丑陋的样子--其实,所谓的丑陋,只是从你们人类的角度来看的。在我们先祖没有接触到人类之前,他们都特别反感在水里时的样子,以为浑身长满鱼鳞的样子,才是最美的。” 可这个观点,在随着他们对外界越来越的认识,慢慢改变了。 就像大唐帝国那会儿,最漂亮的娘们得胖乎乎的很有肉感才行,像现在很多身高超过一米七却体重不足五十公斤的明星们,放在唐朝就是些丑八怪。 这,充分说明了人的美丑,都是由当时的审美观念来决定的。 而审美观念,却又不是一成不变的。 很遗憾,本以为自己长了鱼脸、浑身长满鱼鳞才是最美的九幽人,慢慢受外界审美观念的影响,导致她们特别讨厌原先的美丽,做梦都想成为人类那样的样子。 她们越来越喜欢在水中的样子,越来越讨厌离开水超过十二个时辰就会长满鱼鳞的样子。 她们在水中时,鱼鳞会消失,会有漂亮的容颜,当离开水过久后,漂亮的表皮就会脱落,成为一副人皮面具--就像衣服那样,能脱下来。 但当她们重新回到水中后,套上面具就会变成活生生的美人儿。 方圆有些犯傻:“这、怎么可能呢?”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世界之所以精彩,那就是因为它的物种多样性,就像变色龙能根据不同环境来变色,你能说它是个怪物吗?” 白虹淡淡的说:“或许,你可以说变色龙是个怪物,但它自己是不在乎的,因为这么多年来,它们始终按照自己的生活方式,繁衍在这个世界上,从来都不会在意别人的眼光如何。” 鲛人也是这样。 本来,她们可以按照自己的生活习惯,永远生存下去的,可人类却影响了她们的审美观念,这才渴望变成正常的人类。 方圆缩回了手,喃喃问道:“那,在卡门小镇下方的迷宫内,假扮陈婉约的鲛人,其实本身就是那样漂亮了?” “不。” 白虹摇了摇头:“它戴的是面具。” “哦,我就说呢。” 方圆这才恍然大悟:“当时我可是检查过那张表皮的,是皮革所制--马族的人,是不是也是跟你一样,都拥有两幅面孔?” 白虹却摇了摇头:“不是,他们只有一副面孔,像人那样。” 方圆有些懵:“不会吧,你不是说他们是白虹族的后代吗,怎么跟你不一样呢?” 第1059章 :你,在害怕 “你知道在人类发展史上,最著名的一句话是什么吗?” 白虹反问。 方圆抬手,挠了挠越来越痒的头皮,说:“不知道。也不是不知道,是因为有太多著名的话了,比方劳动创造了一切--” “对,就是这句话!” 白虹打断了方圆的话:“再形象一点呢,就是劳动改变了一切。” 自从地球上出现人类,到现在已经繁衍上百万年了。 上百万年前,人类与现在的猿猴差不多,全身的毛发,体型健硕,脾气暴躁,攻击性尤为强大(参照现在的大猩猩们),他们做梦也没想到,这么多年下来后,当时生活条件相当艰苦的人类,最终成了这个世界的绝对主宰者。 当初残害我们祖先的狮子老虎、野猪鲨鱼们啥的,现在都变成了我们的盘中餐。 我们挤公交、穿黑丝、玩手机耍流氓--这都是因为人类始终在劳动的结果,永不停止的劳动,让我们的尾巴蜕化、毛发消失,面目英俊,智商发达(参照网络写手风中的阳光),和蔼可亲等等。 劳动创造一切,也改变了一切,时至今天,才有了我们当前的样子,把我们之外的所有动物,都笼统的称之为动物世界(参照赵忠祥老师解说的动物世界)。 外界是这样,大九幽也是这样。 大九幽内的马族,经过数千年的劳动后,终于成功退掉了鲛人特征,成了他们先祖(马姓商人)那样的人类。 本来,与马族最优秀子民通婚的白虹一族,也可以慢慢进化成人类的正常样子,但她们却不甘就这样成为人类,故意生活在水中,这才保持了她们的两副面孔。 方圆很奇怪:“你们,既然有机会进化成人类,为啥还要拒绝呢?” 白虹淡淡的反问:“你们人类,最多能活多久?” “一百年--” 方圆明白了。 白虹一族拒绝完全进化为人类,而保留两幅面孔,那是因为她们只要保持鲛人的基因,就能活很久很久,像王八那样。 而通过世代繁重的体力劳动演变成人类的马族,则完全失去了鲛人长寿的特征。 在生命,与永远获得一副好皮囊之间,白虹一族选择了前者。 至于方圆第一次去黑暗世界、以及在卡门小镇地下杀死的那些鲛人,则是受白虹族掌控、专门用来压制马族的卫士,力大无穷,性格残忍:它们被喂食了奇怪的药物,这辈子就这样了。 白虹也缓缓躺在草地上,背对着方圆,給他一个无比优美的后背,问道:“你,还有什么要问的吗?” “有,很多。” “那就快点问,我有些倦了。” “你还没说,你们白虹族给予马族强大的支持后,涉外作乱呢。” 方圆想了想,又说:“你好像也曾经对陈、陈婉约说过,五胡乱华时,你们的人忽然变成了别人,这是怎么回事?” 提到陈婉约的名字时,方圆的心里空了下,接着又想到了漠北北。 白虹没有回答,好像睡着了那样。 方圆吸了下鼻子,正准备晒笑一声说不说拉倒时,她却低低的说:“那些能复制成为别人样子的人,不是我们的人。” 方圆一愣:“啥,不是你们的人?” “在卡门地区时,我就已经回答过这个问题了。” 白虹头也不回的说这些话时,声音里带有了一丝明显的颤音。 夜凉了,风也凉了,她穿的又那么少,肯定觉得冷了。 方圆觉得,身为一个男人,无论多想干掉这条鲛人,在她成为柔弱女子时,他都该彰显出他男人必须得照顾女人的本性关怀,比方脱下外套来,盖在了她的背上。 白虹的身子,再次轻轻颤了下,就没有任何反应了。 方圆爬了起来,低头看向自己身上。 不用璀璨的星光,他也能看到自己身上,已经全部出现了鱼鳞,皮肤更有种胀痛的感觉,仿佛很快就能裂开,有一张‘方圆的人皮面具’,从他身上脱落下来。 白虹说,她现在的样子,才是她真实的人类时的样子。 此前她脱下来放在地上的那副人皮面具,只是像假扮陈婉约的那个鲛人那样,是真正由皮革造成的高仿人皮面具罢了。 她还说,只要在即将蜕化(进化)成鲛人时,及时泡在水中,就能变回人形的。 方圆想试试,就走到了水中。 水温很凉,方圆觉得自己应该打个寒战才对,但事实上他却没有任何反应,只是觉得浑身那种奇痒,马上就消失了。 方圆深吸了一口气,盘膝慢慢坐在了水下。 水中很安静,不过不时的会有个气泡从下面冒出来,或者是某条不长眼的鱼儿,摇头摆尾的擦着他游过去。 看在我佛慈悲的份上,方圆放过了它们,最多也就是在心中骂一句:特么的,这些蠢鱼也不害怕-- 害怕? 方圆想到最后这俩字时,心脏猛地跳动了下,仿佛抓住了什么。 他再也不敢胡思乱想,只是在心中默念害怕,害怕害怕! 缓缓东流的水波,发生了不稳定的流动,这证明有什么物体,从岸边趟水来了。 荒无人烟的蒙古大草原上,此时除了方圆与白虹,还能有谁? 水流的波动,彻底打乱了方圆的思绪,让他再也抓不到即将想抓到的某丝灵光,缓缓睁开了眼。 清澈的水质,能让目能夜视的方圆,看清想看到的一切。 一具好像凝脂白玉般雕刻的身子,在水流的阻力下慢慢迈动两根修长的腿,一步一步的走到了他面前,随即屈膝跪了下来。 浑身一丝衣服都没穿的白虹,慢慢依偎在了方圆的怀中。 美女在怀,暂且不管她该不该死,方圆都没理由不给予她主动的道理,伸手环抱住了她的腰肢,左手托着她的后脖子,让她下巴微微仰起,嘟着嘴巴凑了过去。 “嗯--” 一声水都无法遮掩的轻唱声,被方圆嘴巴切断时,白虹的身子轻颤了下。 轻颤的幅度不大,就像方圆在为她盖上外套时那样,很正常。 方圆却像触电那样,抱着她猛地从水中站了起来。 下定决心今晚要把他俘虏的白虹,有些诧异的望着他,不明白他怎么就站起来了,难道不晓得鲛人在水中办事,才是最爽最愉快的吗? “我知道你身子为啥发颤了!” 方圆盯着白虹的双眸,一字一顿的说:“你,是在害怕!” 白虹本来茫然的眼里,猛地划过一抹厉色的荧光:“我在害怕?我在害怕什么?” “你害怕那些复制人!” 方圆左手张开,五指握住她纤细而雪白的后脖子,低声说:“在卡门小镇时,你就说过,你也不知道唐王老城区东南角,是谁创建的,更没告诉我说,你们在发现可以通往黑暗世界的迷宫之前,是谁残杀了卡门小镇的原住民。” “是,我是没说过,因为我确实不知道那些复制人是来自哪儿。” 白虹就任由方圆捏着她脖子,傲人的胸膛紧挨着他胸口,神色坦然的说:“就在刚才,我也对你说,五胡乱华时跑去华夏作乱的那些人,不是我们马族的人--但这有什么呢,我不知道那些人是谁,也没必要害怕他们吧?” “你就是在害怕,你们所有九幽世界的人,都在害怕。” 方圆松开了白虹的脖子,后退一步屈坐了水中,只露出一个脑袋:“害怕真正主宰九幽世界的某些东西,早晚有一天会干掉你们,所以你们才着急的想出来,更希望借助外界人类的力量,来反抗那些东西。要不然,你们不会把马姓商人接去,你也不会与龙头生孩子,更不会放任天狼星守在你们的世界门口二十多年!” “哈,我总算明白了。你刚才给我讲述的鲛人历史,也许是真实的,包括马族的出现,都是真实的一塌糊涂,但你还有个更大的秘密!” 方圆哈哈的笑着,抬手拍了拍水面。 溅起的水花,打在了白虹脸上,再滴落在水中。 她却像没察觉出那样,只是死死盯着方圆,眼中的荧光越来越盛,身子也有了明显的发抖,胸前那两座傲人的山峦,就是黑夜两点粉红,突突乱颤。 这证明方圆所说的这些,都是她最怕听到的。 也是渴望听到的--要不然,她早就制止方圆继续说下去了:“你们的历史再悠久,也无法改变你们只是一些异种入侵地球时,所驱使的傀儡身份。嘿嘿,就在刚才,你还说九幽世界内的生命起源,最早就是来自一些古鱼。” “确实、确实是这样的。” 白虹终于说话了,声音发颤的不成样子,藏在水下的右手,也攥紧了拳头。 “对,我也相信。” 脑洞大开的方圆站起身,语气轻松的笑着说:“可你们的祖先,也就是那些古鱼,才不是像我们人类那样,从单细胞演变进化而来。你们,是某些异种特意饲养的--” “方圆,你去死!” 不等方圆说完,白虹忽地尖叫一声,就像一道白光那样,从水中猛地扑出,横掠三丈,早就握紧的拳头就像大锤那样,狠狠打在了方圆下巴上。 几乎是在同一瞬间,方圆的右脚,也已经重重跺在了白虹小腹上。 要是拉开架势真干,方圆可能连人家三招都挡不住,毕竟白虹在迷宫时,就让他见证了什么才叫打架高手。 可现在水中,心中异常惶恐的白虹,只想让方圆闭嘴,扑过来痛扁他时,压根没想到要防御,就像捉住与小情人鬼混的小媳妇那样,就是要揍他。 打乱仗,方圆从来都没怕过谁,更不会在意对方是男人,还是女人。 所以在拼着挨了一拳头的同时,也狠狠跺了白虹一脚。 相比下巴被打脱臼的方圆,白虹受挫更严重一些。 下巴脱臼的人,是无法骂人的。 方圆只能在心里怒骂着,没有片刻的停留,一个虎扑就扑了过去,恶狠狠就把刚冒出水面的白虹,给狠狠砸了下去。 唯有乱战,方圆才有希望能搞定这个玉面鲛人! 第1060章 :我要自杀 因为水阻力的原因,任何人在水中,武力值都会大打折扣。 这时候,对掐的双方,就得看看谁的力气最大,谁的水性最好,谁就是最后的胜者了。 幸好方圆的水性相当不错,毕竟他老家胡同门前就有一条河,七八岁之前就已经能像鸭子那样在水里逮鱼儿了,而且自从莫名其妙的成为刀枪不入体后,他曾经在浴缸内试过长时间不呼吸都没问题的。 既然在方地上干不过白虹,那么在水中呢? 拼着挨了白虹一拳的同时,也把她狠狠跺在了水中,这可是无法想象的战果,说是欣喜若狂也不为过,立马就扑了上去,把刚刚出水面的玉面鲛人砸了下去。 身在蒙古,当然得提提蒙古人民最擅长的打架方式:摔跤。 什么搂脖子抱腰,锁腿缠身的,这些招数很适合在水中展开,所以方圆刚一把白虹砸下水面,立即就八爪鱼般的缠了上去,两只胳膊两条腿都紧紧缠在她身上,用脑袋狠狠撞向她的鼻梁。 水性不错的方圆,可没天真的以为白虹落水后,就会像旱鸭子那样张大嘴巴,手足乱舞的挣扎,乖乖的任他宰割--鲛人,是什么东西? 这就是一种常年生活在水中的怪物,跟鱼没什么区别。 有谁会听说过,有被淹死在水中的鱼吗? 当然没有,水就是鱼的主场,一条五公斤左右的鱼,在水中的力气不次于方地上的一个大人,那是相当彪悍的。 那么,体重至少得一条五十五公斤的玉面鲛人,在水中的力气得有多大? 方圆不知道,也不想去验证,只知道无论白虹有多么的牛,只要能死死缠住她,让她无法发挥她那些优势,就算吃亏也吃不了太多,正所谓乱拳打死老师傅不是? 方圆的策略起效果了,因害怕、狂怒之下而丧失理智的白虹,猝不及防下被他紧紧缠住后,刚做出挣扎的反应,面门就像挨了一大铁锤那样,疼的她长声惨叫。 水,都遮不住她发出的惨叫声。 方圆狂喜,趁着白虹挣扎着浮出水面时,从上至下再次狠狠一记头锥下来,第二次准确命中她的鼻梁。 鼻梁,是人体最脆弱的部位之一,只要有超过十公斤的力量击打在上面,鼻梁骨就会脱臼,甚至骨折,这儿的痛感神经还格外敏锐,并能刺激泪腺迅速分泌泪水,这也是有经验的打架高手,在与人对掐时总习惯性去攻击敌人鼻子的原因。 方圆再一次的凶狠头锥,起到了更大的效果,砸的白虹连惨叫声都发不出来,双眼翻白的向水下沉去。 宜将剩勇追穷寇--两次头锥得手后,方圆在狂喜之余想到了这句话,双脚猛地一蹬水底,准备再浮上水面,给这玉面鲛人第三次痛击时,却觉得左肋下猛地一疼。 就像有一把利刃,从他左肋下第三根肋骨刺进,精准刺进他心脏那样。 方圆当然没体会过心脏被利刃刺中的滋味,不过他觉得这就是那种滋味了,随着疼痛骤然腾起,浑身的力气也攸地消散,忍不住松开紧缠着白虹的四肢,张嘴刚要发出一声‘惊天动地’的惨叫时,下巴就重重挨了一击。 咔嚓一声,被白虹一拳打脱臼的下巴,又被她一拳给打复位了,身子也剑鱼般的掠过水面,四仰八叉的重重摔在水面上,溅起老大一蓬水花。 猝不及防下接连挨了两次头锥的白虹,终于清醒过来并发挥出她超人的武力值了,右手食指屈起呈锥状,在方圆左肋下狠狠‘刺了’一下,让他剧痛下不得不松手的同时,左拳挥出,打在了他下巴上。 一击得手后,白虹不再犹豫--那么娇俏可人的小脸,此时因狂怒等原因狰狞起来,双眸中荧光大盛,样子异常骇人的低吼着,从水中弹跃而起。 就像刚才方圆一脚把她跺出去,再来个虎扑把她砸到水下那样,白虹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重重落下时也狠狠砸在他身上,就像把钉子砸进木板内的锤子那样,方圆只能受着。 水花乱溅。 如果此时有人经过河边,就能看到精赤着上身的小伙子,被一个光溜溜的好像大白蛇般的姑娘,在水里狠虐,没有丝毫的反击能力,最多也就是本能的挣扎几下,绝对是很丢人的一面倒局面。 或许有人会说,在水里被一个光着屁股的漂亮姑娘猛虐,那不是受罪更不丢人,而是--艳福啊。 方圆要是听到‘有人’会这样说,肯定得问候他十八代祖宗三个昼夜:谁家的艳福,会疼的无法呼吸,双眼发黑,只知道张大嘴巴的嗬嗬傻笑? 当一个人,被扁的只知道傻笑时,这才证明他所承受的打击程度,已经到了精神濒临崩溃的时候了。 飞溅的浪花,终于平息了下来。 水面依旧平缓的东流,凌晨时才有的微凉夜风,带来虫儿的鸣叫声,墨蓝色的夜空下,无数的星星眨眨眼,好奇的看着水中这对男女。 方圆就像一条死鱼,漂呀漂的漂在河面上,一动不动,白虹一只手揪着他头发,左脚脚尖挑着他腰间,微微低头恶狠狠的盯着他,嘴角不住的抽抽,高耸的胸膛剧烈起伏着,河水从白腻的皮肤上缓缓淌下。 这一幕,倒是很香艳。 不过,这也是方圆第一次在香艳女人面前,没有升起那种龌龊的思想,浑身骨头都裂了般的剧痛,让他只想闭眼就此沉沉的睡去。 玉面鲛人却不想让他睡着,水下的左脚脚尖猛地下降,再次挑起,本该很秀气的脚尖,就像锥子那样狠狠顶在他腰眼处。 疼的方先生身子过电般一哆嗦,双眼圆睁的刚要凄声惨叫,却又猛地闭上了。 他知道,白虹就是故意要他惨叫。 他的叫声越凄厉,越悲惨,她才会越高兴,也越解恨。 他就是不叫--在彻底失去任何的反抗力后,方圆唯一能做的,就是迫使自己不发出惨叫声,来让白虹生出解恨感了。 方圆的固执,让白虹更加愤怒,左脚再次接连踢了两下,一下比一下的力气大。 这个女人绝对是认穴高手,知道用脚尖猛击方圆哪处穴位,才会让他感到最疼,无法忍受。 惨叫声,制止不了敌人卑鄙的施暴行为,却能让人通过惨叫来缓解自己所承受的痛苦压力,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但这也是软弱、害怕、屈服的表现。 方圆只是觉得疼,却没害怕更没屈服,所以在白虹越来越烦躁,下脚越来越重时,他依旧死死咬紧牙关,脸上带着扭曲的冷笑,打死都不叫! “疼不疼,疼不疼?” 方圆的倔强,让白虹双眼中荧光更盛,索性用屈起的右手中指,狠狠点戳着他肋下。 人左肋下有个穴位,算是‘疼痛集中营’了,普通人平时不小心撞在桌角上时,都会疼的眼前发黑,无法呼吸,更何况白虹这样的高手,刻意为之? 当然疼,不信让老子揍你试试! 方圆很想这样回答白虹,只是他刚要张嘴,憋了太久的惨叫声就要冲出来,他唯有更加用力的咬紧牙关。 “疼了,你就叫啊,疼了你就叫!只要你叫,我就放过你,叫不叫?快点叫啊,叫了我就不再折磨你了,快点!” 白虹看出方圆想张嘴,却又凭借一股子血勇之气来死撑着,自然更加烦躁,下手更重了,甚至最后一拳打下去时,方圆的肋骨都发出了清脆的咔吧声。 这是骨折才会发出的声音。 方圆的倔强让白虹在狂怒之下,终于丧失了信心,照死里揍他了。 事到如今,已经不再是拼死搏斗了,而是演变成白虹让方圆屈服--她只需他屈服,发出惨叫声,不需要他求饶,更不需要他痛哭流涕的说错了,哪怕是象征性的惨叫一声,她也会马上收手,再次像温柔的妻子那样,好好安慰他,哄他,呵护疼爱他。 白虹的要求高吗? 当然不高。 方圆会接受吗? 当然不会接受。 有些事,就算八百个人斯拉硬拽,也得去做。 而有些事,就算八百个人斯拉硬拽,也不能去做。 如果这才算是男人的话,那么方圆就是个不折不扣的男人。 白虹再次一拳下来后,方圆眼前发黑,牙关闭的更紧,脸上却浮上了得意的笑容。 遭人狠虐下,明明是痛不欲生的还要笑,这不是受虐狂,更不是犯病,而是一种、也是方圆最后的反击方式:想我惨叫,我偏笑! “那你去死吧!” 方圆脸上得意的笑容,把白虹最后一丝耐心也击打粉碎,低吼一声猛地抬脚--就像一块被抛起的木桩那样,方圆嗖地一声飞向了岸上,重重砸落在了草地上。 幸好草地很软,像厚厚的地毯,就算从再高处摔下来,也不会摔伤方圆。 不过他能确定,随着白虹暴怒时的这一脚,他左肋下至少有两根肋骨骨折,可能还刺伤了肺叶,迫使他不得不张嘴咳嗽时,下意识的伸手去捂嘴。 摸到了一把刀。 那是他的昆仑陌刀,就在他醒来时躺在那儿的草地上,刀刃冰凉犀利,闪着满天璀璨的星星。 方圆拿起了那把刀,翻身坐了起来。 白虹才不介意他手里有没有刀子,就像河洛女神那样,踏着凌晨时分才会在河面上升起的淡淡白雾,一步步的走上了岸。 她对这个男人的倔强,讨厌到了极点,发誓要用最狠辣的手段,把他折磨的死去活来,才能平息心口怒火。 看着缓步走过来后,深吸一口气要抬脚的白虹,方圆笑了,声音嘶哑的说:“你、你终究不是个人,所以、所以你永远不可能知道人在下一刻,要做哪些蠢事。” “你要做什么蠢事?” 白虹抬起的右脚暂时落地,声音从牙缝里挤了出来。 “我要自杀。” 方圆依旧笑着,回答。 “什么?” 白虹一楞,脱口问出这句话时,眼前有电光划过黑夜,匹练般的刺向了方圆嘴巴。 第1061章 :圆死也不屈服 方圆曾经用陌刀割过自己的胳膊,割不破。 他全身上下,好像唯有足心是能被利器划破的致命命门,不过他觉得除了足心外,还有其他部位,是也像正常人那样脆弱的。 比方嘴巴。 以前方圆并没有想到这一点,可白虹在一拳把他下巴打脱臼时,他品尝到了自己鲜血的滋味,那是牙关在遭受重击时隔破口腔时,流出来的鲜血。 既然牙齿能把口腔隔出献血,那么要比牙齿锋利百倍的陌刀呢? 在反手一刀刺进自己嘴里后,会不会直接把自己刺死? 答案,应该是肯定的,方圆就想试一试,以他的生命为代价。 他圆可去死,也不想再遭受一个臭女人的很虐。 白虹对他的狠虐,已经把他身为男人、强者的自尊心,给彻底击垮的同时,也激发了他骨子里最后的疯狂傲气,倔强--圆死,也不想让白虹得逞,听到他发出的惨叫声。 这也证明了,方圆也没信心,能承受住白虹接下来的打击了。 森冷的陌刀刀尖,电闪般刺进方圆嘴里时,他的心忽然平静了下来:原来,死亡才是一个人历尽千辛万苦、跋涉千山万水后的最终点。 人在活着时,无论你能有多么的折腾,哪怕是像东海鲛人那样活一千年,最终都逃不过死亡的下场。 早死,晚死,左右都是死,左右不过是一点时间的差距而已,如果活着是在受罪,那为什么不提前解脱呢? 这一刻,方圆觉得自己醒悟了生命的真谛……沙比那样的笑容,灿烂的浮在了脸上:再见了,没多大意思的世界。 在感受到昆仑陌刀森冷的刀锋时,方圆仿佛看到了喷溅而出的鲜血,真像血箭那样能喷出老远,喷在玉面鲛人那张娇俏纯洁的脸上,让她一下子愕然,满脸不信的傻楞半晌,才会揪住他嘶声怒问:为什么死,惨叫一声很难吗? 方圆非常的得意,才没觉得用结束自己生命的方式,来换取玉面鲛人的愕然,有什么值得不值得,正所谓不是一般人,就不走寻常路啊。 咦,怎么还没有喷出血来? 刀子不动了啊,好像生铁铸成那样--方圆眨巴了下眼睛时,才发现白虹白生生的右手,不知啥时候攥住了刀刃。 方圆没有像那些脑残电影里的某脑残主角那样,在自杀时被人制止后,先是沙比般的傻楞片刻,接下来就会歇斯底里的吼叫着说啥,你滚开啊,让我去死。 他松开了反握着的陌刀,任由白虹从容拿走。 “唉。” 方圆叹了口气,很遗憾的样子,接着轻浮的笑了笑:“呵呵,美人儿,你管的也太多了吧?” 他知道,白虹既然不想让他‘舍身成仁’,那么就算他再反抗,再挣扎,也休想自杀身亡……那又何必挣扎,反抗,让人像看小丑那样的看不起呢? 方圆可以当好汉,也可以去当流氓,但他绝不会去当小丑。 “我说过,我要你跟我生个孩子的,在我还没有生出孩子来之前,你死都不行。” 方圆异常坚决的死意,让白虹深深认识到她的淫威,是打不到这个家伙的。 清晰认识到这一点后,白虹因方圆圆死不屈的烦躁、暴虐,很奇怪的烟消云散,不留一丝了,恢复了该有的理智。 眼神复杂的盯着方圆,过了片刻后,白虹忽然猛地举起了左拳。 特么的,又来了。 方圆心中骂了一句,下意识的闭上眼时,却听到当啷一声脆响。 他睁开眼时,恰好看到丰田秀敏做梦也想得到、堪称削铁如泥的昆仑陌刀,被白虹一拳打在刀刃上后,风化了的石板那样,变成了几段。 方圆嘴角猛地突突了几下,眼中终于流露出了恐惧的神色,默默的低头看着地上那几段断刃。 方圆眼里流露出的恐惧、担忧神色,就算瞎子也能看得出,更何况不是瞎子的白虹? 一下子,她就高兴了起来:要想彻底折服一个男人,对自己死心塌地的,有时候温柔这玩意起不到效果的,得用让他恐惧的强力! 娇怯怯的脚尖接连飞速晃动几下,那几段断刃化为几点寒星,电闪般消失在了河面下,随即右手一仰,刀柄也打着旋的飞了出去,砸起一个小小的浪花。 很满足的双手拍了拍,白虹盘膝坐在了方圆对面,伸手扯过她的白色轻纱长袍,披在了身上: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在谈正事时,最好别红果着身子,那样显得也太不庄重了些。 “那把刀,是别人送我的。” 方圆抬头看着河面,喃喃的说道:“它从诞生的那一天起,就肩负着相当不寻常的使命。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它完损与否,跟我生命息息相关的。” “呵呵,一把残次品而已,说是垃圾也不为过。” 白虹轻笑一声,淡淡的说:“很可笑,当初龙头在偷走这些残次品时,还以为拿到了九幽世界内的冶炼精铁,郑重其事的打了七把刀,奢望用它来阻挡我们的脚步--如果你能乖乖的顺从我,我会送你一把真正的利器。” 方圆没说话,只是笑了笑,那笑容空洞,就仿佛陌刀的被损,已经带走了他一半的生命。 “你现在是不是很害怕?” 白虹抬手,梳拢着自己湿漉漉的秀发,慢悠悠的问道。 “是,我是很害怕。” 方圆没有否认,也没必要否认什么,因为连他自己都能感觉到,他在看到玉面鲛人一拳打断昆仑陌刀时,心中腾地冒出来的寒气,必须得通过眼神才能向外释放。 “你别怕。” 白虹的声音,变得更加温柔了:“还是那句话,只要你能乖乖的顺从我,我就不会伤害你,会给你意想不到的惊喜,会--” 方圆打断了她的话,带着连他都无法相信的平静,平淡:“我现在确实很怕,却不是怕你。” “不是怕我?” 白虹愣住,脱口问道:“那你怕谁?” 方圆伸手捂着肋下骨折的地方,轻咳了几声,才说:“我是在怕左右你命运的那些东西--你这个傀儡,都这样强大不可战胜了,那么那些东西得有多么的可怕,我无法想象。能不能,跟我说说?你也知道,男人对这种问题从来都是很好奇的。” 白虹没说话。 她的脸色相当精彩,犹如不断变幻的神色:惊讶、震惊、骇怕、极力逃避才会出现的愤怒。 披在她身上的白色轻纱长袍,海浪起伏般的波动起来,证明她的身子在发颤,也可能是在极力忍耐暴怒后产生的怒火。 “劝你一句,别再对我动手动脚的了,要不然,我会真会记仇的。” 方圆说着缓缓平躺在草地上,叹了口气才说:“唉,看在你很可怜的份上,我就不在意你刚才那番对我无礼的行为上了。不过,也仅仅是局限于刚才。现在,你如再敢对我动一下,以后有机会我会十倍、百倍的还给你。” 你是个可怜的人;看在你很可怜的份上--这种话,无疑是最能打击人信心的了,白虹比谁都明白,当初她曾经对陈婉约说过这样的话,才让那个女人最后一丝的信心也丧失了。 就仿佛,当初她对陈婉约说的这句话还在耳边回荡,没有完全散去,方圆就把这句话还给了她。 我很可怜? 哈,哈哈,我这个可怜人,能把你折磨的想以死来逃避? 方圆,你脑子真进水了吧,要不然也说不出这样的话--白虹很奇怪,在听方圆说完那些话后,她竟然没有生气,反而还笑了笑,张嘴刚要说出这些时,又闭上了嘴。 她不敢说,当然不是因为方圆的威胁(再动我一下,我可真跟你急了啊),就是因为他说她很可怜! 她明白了方圆为什么要说她可怜了。 方圆从她讲述的九幽世界生命进化史、她不知道那些复制人来历等细节上,准确判断出她--这个看似无所不能的九幽之主、玉面鲛人,其实是别人培养的一个傀儡。 说的再难听一点,九幽世界所谓的白虹贵族,就是某股力量放生后、再任由自然发展、关键时刻给点小指点、让他们变成比人类更可怕的傀儡。 傀儡再强大,再可怕,也终究是无法把持自己命运的傀儡,是可怜人。 白虹有些呆滞的脸色,又开始慢慢扭曲起来。 方圆说话了:“你不说就算了,不过我差不多也能猜出点什么来。” “你、你猜出什么来了?” 白虹声音苦涩的问着,抬头看向了东方。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东方已经泛起了鱼肚白,新的一天就要来到了,已经有早起的花儿,开始慢慢绽放它的美丽,散发它的清香了。 “你讲九幽世界的历史时,曾经讲到让马族的人,来外界强占我们的世界,算是你们的先锋部队。” “是,我是这样说过。” “那些人,也曾经出来过。” “是,早在东晋末年的五胡乱华时期,就已经出来了。” “但出来的人,并不是马族的人。” 方圆微微侧脸,看着白虹,淡淡的说:“那些人,都是躲在幕后操控你们的人。” 白虹嘴巴动了下,没说话。 方圆继续说:“所谓想来外面‘开疆拓土’的马族,可能早在冲出黑暗世界之前,就已经死了--你自己也知道,只是你不敢说,所以才在我问你那些复制人是不是你们时,你只是摇头否认,让我很轻松就猜到这些。” 白虹扭头,又看向了西方,眼神闪烁,好像在搜寻有没有人监视她那样:“方圆,你确实很聪明。” “我的聪明,不仅仅于此。” 方圆笑了:“我好像也知道,你是怎么变成了鲛人。” 白虹皱眉,缓缓说道:“我本来就是鲛人。” “是有人用……怎么说呢,就算是能改变人身体基因的特殊药物吧,把你们白虹族蜕化成了鲛人。” 方圆吸了下鼻子,才继续说:“这种特殊的药物呢,就是你自称的眼泪。我就是喝了这玩意,身上才生出了这些鱼鳞。” 第1062章 :你变回了正常人 好多人,在鲜花盛开的季节,就会过敏,身上起红点,瘙痒的难受;还有人在吃海鲜,吃桃子时,也会出现过敏症状。 这都是因为自身基因的某个环节出现了问题,无法像正常人那样面对那些过敏源,这在现实生活中,可都是很正常的事,也没太好的医疗手段,只能忌口,或者自己注意。 假设有那么一种病毒(任何给某人造成不适的过敏源,都算是病毒的),在任何正常人服用后,就会产生过敏症状,身上会生出细细的鱼鳞、皮肤变成黑褐色、脸上五官也会变形,表皮还会奇迹般的褪下来。 这种诡异可怕的现象,在科幻电影中并不少见,简单的来说就是基因暂时被改变了。 水,就是这种病毒的解药,只要人泡在水中,那些鱼鳞、变形的五官都会恢复正常,就连退下来的表皮,也会奇迹般的与身体再次融合。 这样说起来是有些玄幻,但只要某种药物足够强大,也不是实现不了的。 据方圆所知,在他熟悉的这个世界上,还没有哪种病毒,能起到让他慢慢变成鲛人的功效,现在他终于荣幸的见识到了。 白虹所说的‘鲛人的眼泪酿成的美酒’,就是那种具备他无法想象改变能力的病毒,才让他亲身体会到恐惧的滋味。 至于变成鲛人后,方圆会不会活一千年之久--世界上,好像有‘扯淡’这个词吧? 既然是扯淡的事,方圆从来都不屑在上面多浪费一点脑细胞的,只会把所有的精神力都集中在了白虹身上。 他能从正常人忽然变成鲛人的真实过程中,深切体会到恐惧的滋味,也能确定白虹却不会:“在你还没有懂事时,你就已经被服食了这种病毒,并随着你慢慢地长大,理所当然接受了你就是鲛人的现实。” “或许,变成鲛人后,真能活一千年,毕竟基因变异后,可能会出现远超过人类正常基因对抗衰老的范畴。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你们九幽世界的白虹一族历史,不会是太久。” 方圆越说,脑子越加的清醒。 假设九幽世界内,一百年前根本没有所谓的白虹一族,只有一些外界还无法得知的不明生物--这些不明生物,才是想挣出九幽世界,涉世作乱的东西。 它们,真有某种神奇的功能,能变成它们想变成的某个人,把那个人取而代之,继续人家的美好生活。 只是它们发现,它们一旦离开寄居不知多少年的九幽世界,一些本该存在的身体功能,就会因外界环境因素而被改变(我们的世界,也许才是它们最大的过敏源)了,比方它们必须繁衍下去的生育功能。 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它们不仅仅想到处走走,还想永久性的据为己有。 可惜的是,那些它们无法克服的外界因素,牢牢制约了它们,就像猫头鹰只适合在晚上活动,白天太阳出来后它就会变成瞎子。 为了克服这些困难,它们决定培养一批傀儡。 依着它们的本事,很轻松就能抓一些人回去,用来做基因试验,寻找克服让它们失去某些功能的办法。 要想搞清楚那些的前提,就是要把这些被抓去的人,变成它们自己的样子,这样才能通过长时间的摸索,无数次的试验,来一步步的改造他们。 九幽世界内的白虹一族,就是被它们抓去的人。 人类从婴幼儿开始,自什么样的环境内长大,就会接受什么样的环境,理所当然的以为他们生来就是这个样子--很早之前就出现的狼孩(被狼群所养大的孩子),就不会说话,不会直立行走,只会像狼那样嚎叫,像狼那样捕杀猎物后生啃。 至于要想让白虹一族,相信他们已经在九幽世界内代代生活了数千甚至上万年,这一点对绝对掌控思想教育的人来说,一点也不算事。 华夏东北的那个半岛国家内,国民每年都会有大批人被饿死,可他们还是坚信他们生活在地球上最幸福的国家内,别国人民正处于水深火热之中,上世纪五十年代时的半岛战争,是他们帮助华夏人民抵挡住了美军的入侵(这可能在他们的教科书内)。 数千万半岛人民,都能坚信这些,那么九幽世界内的白虹族、马族,也同样坚信从懂事起就接受的思想教育是正确的。 “九幽世界内,一般的子民肯定不知道这些,安分守己的做他们的白虹一族,马族,可我觉得,你这个名誉上的九幽之主,却会与众不同。” 方圆说了这么久,有些渴,就摘下一根草梗叼在嘴里,随意嚼着慢悠悠的说:“毕竟那些东西把你推到前台,扶持你做首脑,来按照它们的意图做事,就得或多或少的让你知道一些什么的,对不对?” 白虹没有说他说的对,但也没说他说的不对,就这样定定的望着他,默不作声,眼神里的惧意,却越来越浓。 白虹的眼神告诉了方圆,他没有猜错,最起码有些关键点,是被他说对了。 这让他仿佛受到了鼓励,脑子转的更快了:“我还觉得,被那些东西控制的人,不止是你自己,还有--有英国的花家。” 提到花家后,方圆说话的声音稍稍顿了下。 他想到了花小妖,那个早在五六年前就已经具备成熟少妇身材的女孩子。 他怀疑花家也像白虹这样,被那些东西所控制,就因为西南郡孤岛上的花家祖祠内,有些很熟悉的东西,而花家参股的铁山帝国集团,专门经营的也是改变基因项目。 只是两者距离太远,貌似很风马牛不相及的样子,可方圆当前只需想到‘基因转变这个词,就很自然把两者联系起来了。 除了远在英国的花家外,方圆还想到了国内的苏省楼家,貌似那个老牌家族,也有很多疑点,能让人把他们与白虹联系起来。 白虹终于说话了,声音很干涩:“那、那你有没有想过你自己?” “我?” 方圆愣了下,反问道:“我怎么了我?” “你,与你当前所经历的那些,又是一种什么关系?” 白虹咽了口吐沫,声音这才正常了起来。 “我不知道。” 方圆摇了摇头:“但我早晚会知道的,只要我不死。” 白虹又问:“你一点,也不知道?” “可能多少能猜到一点吧?” 方圆想了想,才说:“如果我必须与那些东西有关,那么我就是最重要的一个人,或者是某个阴谋的重要环节。” 听他这样说后,白虹长长的松了口气,站起来开始穿衣服。 方圆就躺在草地上,静静的看着她穿衣服,满脸都是欣赏的神色。 美人穿衣,从来都对男人有着无法抗拒的诱惑力。 如果肋骨不是总疼,那就更好了。 “我要走了。” 白虹穿好衣服后,拿出一根白色丝线,把长发束成个松散的马尾垂在脑后,又走到那边草地上,穿上了一双布鞋。 来自九幽世界内的九幽夫人,穿鞋子自然得穿绣花鞋了。 白色轻纱长袍绣花鞋,在黎明的曙光内红白相映,格外美丽动人。 看着她提足,手指一勾,提上绣花鞋后,方圆问道:“那双绣花鞋内,究竟有啥诡异玩意,能解除我对夏小韵的侵犯禁锢?” 这个问题,他早就想问了,只是一直没找到合适的询问对象。 白虹貌似就是最合适的了。 “你既然能就‘病毒、过敏源’这俩词,能说出长篇大论来,一双小小的鞋子,为什么就猜不出来了呢?” 已经完全恢复正常的白虹,微微一笑抬手伸了个懒腰,喃喃说道:“唉,好舒服啊,如果天天这种状态就好了。” “还是走地道回去吗?” 方圆问。 白虹反问:“你知道,这两天我为什么没有带你走地道?” “为啥?” “因为接下来的一段巷道,都是被水淹没的,你虽然能在水中闭气很久,却无法像我这个被病毒感染的人那样,用腮来呼吸。在水下你呆的太久后,就会造成大脑缺氧,甚至死亡。” “哦。那你不想把我带去九幽世界,参观一下了?” “你真愿意去?” “不愿意,一点都不愿意。” “那你还问什么?” “就是随便问问。” “你早晚都要去的。” 白虹淡淡的说。 方圆问:“早晚,是什么时候?” “早晚,就是必须的时候。” 就像打机锋似绕口令那样,白虹笑了笑:“反正,就像你刚才说那样,自打你一出生后,无论你愿意还是不愿意,你的命运都与九幽世界紧紧联系在一起了。事实证明,你就算是死了,也得活转过来,面对这一切。” 方圆翻身坐了起来,抬手捂住了肋下,脸上露出了痛苦的神色。 他翻身坐起时的动作稍大了些,牵动了伤口。 白虹说话了:“方圆,你这么聪明,就没想过你的骨骼密度那样高,怎么就会被我轻易踢断,还这样疼痛吗?” 方圆愣了下,松开了捂着手,很正式的说:“请赐教。” 白虹很满意方圆当前的客气行为,幽幽叹了口气:“唉,早这般态度说话,多好--赐教称不上,我只是想提醒你罢了。在你身上长出鱼鳞来的那一刻,你刀枪不入的本事,就已经消失了。” “从现在开始,你就变成了不堪一击的正常人,鱼鳞在生长时,已经破坏了你的骨骼密度、皮肤变异的坚韧性。” 白虹缓步走到方圆面前,从怀里拿出一个皮囊:“你如果想永远具备这种特殊功能,那么你就得把这些东西都喝光,像我一样永远都不能长时间离开水,成为一个鲛人。” “真、真得?” 方圆声音有些发颤,慢慢抬手,接过了白虹手中的皮囊,拧开盖子,凑到鼻子下面深深吸了一口气,闭眼满脸都是惬意、向往的神色。 白虹看着他的眼神,却变得一下子复杂了起来,有失望、渴望,还有--痛恨的厌恶。 第1063章 :别闹了! 刀枪不入的本领,是每一个习惯了打打杀杀的人,最渴望的。 你一拳打在别人腮帮子上,能揍飞他满嘴的牙齿,他恶狠狠的砍你一刀,你却屁事也没有……想象一下,那种敌人目瞪口呆的木鸡样子,得有多爽? 更何况,现在方圆身边危机不断,指不定哪会儿就会来颗子弹,叭勾一声就打碎了他的脑袋,就算他再厉害,再不甘,那又有什么用处? 所以当前方圆要想好好活下去,必须得拥有当前到刀枪不入的本领。 只是老天爷好像故意要跟他开玩笑,本来他前些天跑去俄罗斯,是看望他生孩子的小老婆,谁知道后来却又阴差阳错的去了卡门小镇,遇到了白虹,最终他唯有喝下这些‘眼泪’,才能继续保持他的刀枪不入。 喝下去,以后不但能刀枪不入,还有可能像王八那样活一千年--所付出的代价呢,就是从此后再也不能长时间离开水。 不喝呢,就会变成正常人,相当于把脑袋拴在了裤腰带上,每天都在刀刃上行走,指不定哪天就会被人偷偷干掉了。 喝,还是不喝,这貌似是个很艰难的抉择。 但相比较而言,喝下去要比不喝的好处,高出好几个百分点。 方圆是个聪明人。 聪明人之所以称之为聪明人,那就是因为他们在面对艰难的抉择时,总能在最短时间内,做出最正确的选择。 方圆选择了喝。 这一点,从他接过皮囊后就闭上眼满脸惬意、陶醉的样子上,就能看得出来。 白虹好像看透了他的想法,望着他的眼神复杂了起来,包含着渴望,失望,还有厌恶。 她渴望,自然是想方圆变成她这样的鲛人。 只要这厮变成鲛人,那么俩人就能相濡以沫的共享数百上千年的大好年华,没事时就泡在水里大秀恩爱,不用操心买房子看病难等世俗琐事,多好? 她失望,则是因为方圆并没有像她所想的那样,能像个真正的男人那样,圆死也要保持该有的底线原则。 她厌恶-- 她为什么厌恶,方圆会永远成为她这样的人? 这不就相当于她厌恶她自己? 看到方圆捧着皮囊的双手,慢慢地开始颤抖,慢慢地举高皮囊张开嘴,白虹眼里的厌恶神色更浓,右拳紧紧握了起来,死死盯着他的喉结。 只需一拳,她就能把他的喉结,打个稀巴烂,让他成为草原恶狼的美餐! “你想杀我?” 眼看方圆就要把皮囊内的‘眼泪’,倒进嘴里时,他的动作忽然停住,睁开了眼,满脸都是古怪的讥讽神色。 “是。” 白虹没有隐藏自己心里所想的。 方圆又问:“为啥?” 白虹嘴巴动了动,却又接着闭紧,鼻子里发出了一声重重的冷哼。 “你讨厌我变成跟你一样的人,对不对?” 方圆笑了,语速很快的问道。 “是--哼,你爱喝就喝,不爱喝拉倒,这是你的选择,管我什么事?” 白虹又冷哼了一声,侧脸看向了别处:她得用很大的力气,才能压制把这张讨厌的笑脸,一拳打碎了的冲动。 方圆看着她,满脸都是饶有兴趣的样子,也不说话。 白虹侧脸望着别处,眼角余光却能看到他在盯着自己,就像欣赏西洋景似的。 依着白虹过硬的心理素质,就算方圆盯着她看上个三天三夜,她也不会有丝毫的不适应,保证能让他见识到什么才叫活着的雕塑。 可是现在可就奇怪了,方圆的眼神就像两把小手那样,在她脸上,胸上,腰上屁股上腿上还有那双小脚上,嗖嗖嗖的摸来抚去,毛毛虫那样的一点也不安份。 这种感觉让她无比的烦躁,饶是她定力超级强大,也总想尖叫一声,然后扑上去对他劈头盖脸的来顿猛揍,再把他那俩眼珠子给抠出来! 我数一二三,你如果还敢看我一眼,我就真对你不客气了! 感觉到有汗水从额头淌下后,白虹在心里默默念叨:一,二,三! 三声过后,方圆那化作小手的眼神,还是在她身上摸来摸去,不曾有片刻的停止。 白虹霍然抬手--裹了下身上的衣服。 她忽然茫然起来,搞不懂自己为什么没有像自己所想的那样,扑出去狠虐方圆。 方圆忽然说话了:“你如果让我喝,我就喝。你不让我喝,我就不喝。” “那你就喝吧!” 白虹想都没想,就烦躁的尖声叫道。 “好。” 方圆点头,举起皮囊张嘴,往下倒。 “别喝!” 白虹低吼一声,迅速抬脚,正要一脚踢飞方圆手里的皮囊时,皮囊却自己飞了出去,远远的落在河面上,咕嘟咕嘟的冒了几个水泡,就不见了。 方圆压根就没打算喝! 他刚才故意装蒜,就是因为他发现白虹看着他的眼神中,包含了失望的厌恶。 她不喜欢他变成与她一样的人,她特别讨厌自己当前的样子。 白虹,为什么要讨厌她当前的样子? 方圆不知道,却又仿佛知道了什么。 随着皮囊的飞出,白虹撩起裙底的白生生右腿凝滞在低空中,明显愕然了下后,随即从方圆满是得意的笑脸中,立即意识到他这是在故意耍自己玩了。 如果方圆会读心术的话,应该能读懂白虹正在心里说;我忍,我忍,我忍! 很可惜啊,他不会,所以看到白虹木鸡般的抬着个腿子,模样很搞笑后,就开心的大笑起来:“哈,哈哈,美人儿,原来你是这样关心我呀,哈--呃!” 如果有人在戏耍过你,还又得意的狂笑时,你一般会有三种反应:第一种,自然是把他满嘴的牙齿打掉,看他还能不能笑得出来。 第二种,就是转身就走。 第三种嘛--就是白虹已经做出的了:抬起的右脚,猛地向前一探,小巧的绣花鞋像个塞子那样,一下子塞住了他的嘴。 得意下狂笑的方先生,傻楞瞬间后就是暴怒:草了,敢拿臭脚丫子来堵我嘴巴! 套用一句老话,应该是方圆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当前他确实很生气,干脆说是暴怒,毕竟自尊心超强的男人,没谁能受到了被娘们拿脚丫子塞住嘴的羞辱,正所谓士可杀而不可辱就是这意思了。 只是后果严重--那就未必了,因为他不是人家白虹的对手,尤其是在失去某些变态本事后,充其量是个铁辽那样的对掐好手,所以无论他拿拳砸、拿脚踹,甚至拿牙齿咬,都别想给白虹造成丝毫的伤害。 不过,哪怕他无法对白虹造成任何伤害,这个女人也不会木桩似的干等着被揍而不还手,人家只是冷笑着,好像要翩翩起舞那样看似很随意的一挥衣袖,他就来了个很标准的毛驴吃屎。 幸好毛驴没有在旁看着,要不然估计向大哥请教,做这个动作的要领了。 白虹好像习惯了把方圆打倒在地上后,再踏上一只脚让他无法翻身的行为,身形一晃就来到他面前,抬起右脚--方圆及时叫道:“等等!” 很自然的,白虹等了一下,方圆趁机再次说道:“不、不闹了,没意思。” 他以为,我这是在跟他闹玩? 白虹居高临下的看着方圆,实在想不通这个家伙怎么可以这么不要脸,大家明明是翻脸后,真刀实枪的干好不好,怎么就是闹玩了? “别再显摆你脚丫子有多么妩媚迷人了,老子不稀罕。” 方圆动作自热的抬手,在白虹抬起的右脚上打了下,翻身爬了起来,接着低头用力吐了几口吐沫,擦了擦嘴角低声骂道:“这猪蹄的味道好臭,就跟屎差不多。” 方圆在擦嘴角时,眼角余光还是盯着白虹的,他是真怕这个玉面鲛人翻脸。 出于某些原因,他倒不担心白虹会真杀他,可堂堂的一大男人,被一个表面看上去娇滴滴的大姑娘,给揍的满地乱爬好像乌龟王八蛋那样,算咋回事? 自尊啊,男人顶天立地的活在尘世间,为的不就是个自尊吗? 白虹好像也很明白自尊,对于方圆来说有多重要,没有再与他计较,左手一提裙摆,盘膝坐在了他身边。 “你不是要走吗,咋又坐下了?” 方圆抬头看了她一眼,抬起屁股向旁边挪了一下,大又要跟她割袍断义的意思。 白虹没说话,也没看到她做出什么动作,就轻飘飘的站了起来,转身向西北方向走去。 她刚走了两步,方圆又说话了:“等等。” “再说一句废话,我就打断你一条腿!” 白虹停住了脚步,头也不回的冷冷说道。 方圆问:“如果,我说两句呢?” 白虹霍然转身,眼神凶狠的死死盯着他两根腿,其中意思不言而喻。 方圆赶紧盘膝坐好,讪笑一声说:“嘿,嘿嘿,那个啥,就是跟你开玩笑,真是在跟你开玩笑的。老人们说得好啊,笑一笑,十年少嘛。你虽说不在乎多活个十年八年的,但爱美的娘们,又有谁喜欢自己年龄大了?” 白虹还是没说话,目光却随着他的叨叨,从他腿子上瞄到了手上,最后才落在了他脖子上。 方圆连忙缩了下脖子,笑得很勉强:“我如果把那一皮囊‘眼泪’都喝下去,是不是一辈子都别想再回到正常人了?” 方圆这个问题,可不是废话了,是正事。 白虹稍稍沉默了下,点头回答:“是。” 特么的,以后万一再跟这鲛人打交道,最好别跟她开玩笑了。 看到白虹眼神平静下来后,方圆心有余悸的暗中骂了句,又问:“那我现在不喝了,身上的鱼鳞该怎么去掉?” “已经不见了。” 白虹说着,再次坐在了地上。 这次的坐姿却相当的小淑女,双膝屈起,双手抱着双膝,抬头看向了东方露出半截脑袋的太阳,眼神里充满了幸福的向往色彩。 “已经不见了?” 方圆愣了下,赶紧低头看去。 他身上那些已经长出来的鱼鳞,已经完全消失了,变回了人类的皮肤,汗毛在晨风下看上去好可爱。 第1064章 :她们没有你的好运气 凡事都有个量。 那一皮囊的‘眼泪’,就是一个能让方圆从正常人,变为一个离不开水的鲛人的量,他如果喝光了里面的‘眼泪’,那么就会变成雄性的白虹。 如果量不够,就算是半途而废了,只需在水里泡个澡,那些昨晚下水之前就已经长出来的细细鱼鳞,就会彻底的消失,仅仅好像被蚊子叮了一口那样,以后只要不被再叮在同一位置,就不会再起个大包了。 这种‘眼泪’说起来很诡异、神奇的,其实说白了就是一种病毒,能在短时间内改变人的基因,成为别的物种,但只要服用的量度达不到半途而废下,也就是虚惊一场了。 听白虹简单解释一遍后,方圆长长松了口气,高举着双手伸了个大大的懒腰,浑身都觉得轻松异常,心头所有的阴霾,仿佛随着朝阳的出来都散去了。 看着方圆,白虹眼神里飞快的闪过一抹羡慕,抢在他看过来之前,又恢复了本来的冷淡。 “唉,其实吧,我还是有些小遗憾的。” 方圆放下双手,幽幽叹了口气。 白虹淡淡的说:“就因为你从此后,失去了刀枪不入的本事?” “对啊。” 方圆也没否认,坦然说道:“那种功能有时候会让我相当讨厌--你也知道,我是个热爱和平、敢于平庸的人,从来都不喜欢具备能凌驾在普通大众之上的本领,可有时候吧,能够刀枪不入还是很不错的,最起码不会轻易被人拿刀子剁掉脑袋。” “哼哼,你以为,你拥有那种本事是好事?” 白虹冷笑。 方圆连忙问:“怎么就不是好事了?” “凡事,有利就有弊的。” 白虹垂下眼帘,想了想,才问:“你也该知道有些女人,为了永葆青春,就给自己注射肉毒素吧?” 肉毒素,又称肉毒杆菌内毒素,它是由致命的肉毒杆菌分泌而出的细菌内毒素,有剧毒,作用于胆碱能运动神经的末梢,以某种方式拮抗钙离子的作用,干扰乙酰胆碱从运动神经末梢的释放,使肌纤维不能收缩致使肌肉松弛以达到除皱美容的目的,毒性越大,除皱美容效果越好。 肉毒素不但有除皱美容的效果,还有瘦脸、瘦身、瘦腿除腋臭的神奇功效,备受南韩爱美女士的喜爱。 不过肉毒素的副作用也是显而易见的,毕竟人身体是无法长时间承受某种剧毒的腐蚀,会在给予爱美娘们永葆青春靓丽的后期,让她们逐步出现呼吸困难啊,复视啊,生孩子没小丁丁啊等后遗症。 真可谓是拿自己后半生,以及后代来换取暂时的美丽了,唯有那种臭美到连祖宗都不知道是谁的女人--算了,不能再说了,毕竟得罪女人,尤其是注射过肉毒素的美女们,后果是相当严重的。 总之,人的身体本身,就是一个健康的血肉之躯,某种剧毒长时间窃据身体里后,暂时会起到一些神奇作用,但最终后果却是相当要命的。 老天爷说,任何喜欢美女的男人,都该知道她们追求美丽的所有方式。 肉毒素就是其中的一种,犹如方圆就是喜欢美女的男人中的一员,所以他听说过这玩意,也从白虹这个比喻中,明白了她想说的意思。 不管是漠北北,还是方圆,他们俩人刀枪不入的本事,都来自尸毒。 与被‘眼泪’改变基因后刀枪不入的白虹不同,漠北北、方圆俩人则是因为身受尸毒感染后,他们的骨骼密度、皮肤坚韧程度,都有了让人感觉恐怖的提高,所以才能具备那种变态本领。 由此看来,尸毒与‘眼泪’,是具备相同效果的,甚至还好一些,毕竟不用浑身长满鱼鳞,变成鲛人。 不过尸毒在九幽世界内,却只属于低等病毒,压根无法与‘眼泪’这种高大上的基因病毒相比。 正常人身中尸毒后,唯有熬过毒发,才会变成刀枪不入的猛人(但几乎没谁能熬过去,就连龙头那种真正的猛人,不也是最后枯萎在其下了?方圆之所以熬过去,那是因为他在北朝地下古城时,遭受过强烈的核辐射,以毒攻毒下反而产生中和现象),但也只是猛个二三十年而已,很快就会毒发,各种痛苦就会发作,最终死的苦不堪言。 而‘眼泪’呢,除了让人离不开水之外,别的倒是没啥副作用。 这也是九幽夫人不敢轻易率领九幽战士冲出来的主要原因,也怪老天爷非得搞个千里无人烟的罗布泊,牢牢把他们给困住了。 “原来是这样,亏我还对失去那本事感到遗憾了。” 方圆浑身哆嗦了下,很是心有余悸的样子:“这样说起来,我还真得谢谢你了。” “不用谢,反正我给你服食眼泪,也没安好心的。” 白虹毫不领情的样子。 “这可是你说的,那我就却之不恭了。” 方圆倒是很实在,人家说不用谢,他就真不谢了,又开始捡着自己感兴趣的话题问:“看在咱们马上就要分道扬镳的份上,你能告诉我,为啥非得让两朵彼岸花盛开,才能解除你身上的禁锢,让你们能肆无忌惮的冲出九幽世界吗?” 白虹摇头:“不知道。” 方圆追问:“是不知道,还是当前不能说?” 白虹黛眉皱起:“为什么要这样问?” “你刚才犹豫了下,就证明你知道答案。” 方圆很有把握的说:“我还不信了,你身为伟大的九幽之主,连自己是鲛人的绝密都能告诉我,这点小秘密你会藏着掖着的?” 白虹这次犹豫了更久,才缓缓问道:“你,真想知道?” “真想--还是算了。” 方圆苦笑着摇了摇头,低声说:“我有种预感,让彼岸花开的后果,会让我当前的好心情,消失殆尽。” “你明白这一点就行。” 白虹抬头,再次看了眼已经升起的太阳,说:“时候不早了,我必须得走了。” “那咱们什么时候再见面?” 方圆貌似有些恋恋不舍的意思,其实心里盼着她赶紧滚蛋,真怕她会忽然发疯,扑过来把自己打昏,等醒来时,他早就变成一在水里游来游去的鲛人了,看到美女后就兴奋的大叫几声,动作粗鲁的扑上去求爱。 白虹没说话,只是盯着方圆看。 方圆被她看的心里发毛,抬手擦了擦脸颊问道:“咋,我脸上又长出鱼鳞来了?” 其实他能摸出自己的脸蛋,好像娘们屁股那样光滑,压根没啥鱼鳞啥的。 白虹笑了,轻声说:“咱们,会见面的,我敢肯定。从你出生那一天开始,你就命中注定要和九幽世界紧紧纠缠在一起,一个让你想破脑袋都想不到的局,围绕着你徐徐展开。那盘局,比塔克拉玛干沙漠还要大,无论你本事多大,都跳不出来的,只能在局里苦苦的挣扎,履行你本就注定的义务。” 就像刚才她看着他那样,方圆也保持着沉默,不说话。 白虹站了起来时,方圆才说道:“我,会跳出来的,无论那盘局有多大。” “小伙子,你信心很足。” 白虹嫣然笑了下时,俏媚的脸上,隐隐有淡青色出现。 光线越足,空气越干燥,白虹能呆在方地上的时间,就越短。 “那边,有水。” 方圆抬手指了指旁边的小河。 白虹没有拒绝他的好意,白裙飘飘的走到河边,一步不停的直接走向河中间,水慢慢地没过她的头。 过了足足三分钟后,她才慢慢从水下浮了上来。 她只穿着一件白色的轻纱长裙,见水后理所当然的紧贴在了她身上,透过衣服,能隐隐看到她绝美的身躯,尤其是胸前那两点粉红色,让方先生看一眼就会有口干舌燥的感觉。 女人的最美,就是若隐若现。 就像白虹完全脱了站在方圆面前时,反倒没起到当前的效果,这也充分解释男人为啥大多都喜欢制服、控,觉得穿着丝袜的美女腿子,要比光着的性感一万倍了。 方圆很想问问白虹,能不能再变成鲛人的模样,让他欣赏一下,最好是拍照留念--如果有手机的话。 不过看在草原这个早晨实在美丽的份上,方圆又不忍心让一个怪物出来、来破坏大自然赐予他的美景了。 只是美人出浴下,身为男人却干坐在那儿屁都不放一个,未免有些太没面子了,于是方圆就找到了一个话题:“小虹虹,问你个事儿。如果我成为鲛人后,就永远只能成为鲛人,再也无法变回正常人了吗?” 正在用双手擦脸的小虹虹,身子明显颤了下,声音从手指缝里挤了出来:“为什么,要问这个问题。” “我想让你变成正常人,跟现在我的一样。” 方圆说出了他有生以来,最真挚的一次谎话。 谎言,从来都是让人厌恶的。 但有时候,它却会成为让人精神大振的毒药。 这个有时候,就是男人在哄女人的时候。 再丑的女人,听到男人把她给夸得好像一朵花儿那样美丽动人时,尽管明知道这家伙是睁着大眼昧着良心的说瞎话,该把他两条腿子打断再拖出去喂狗,可也会原谅他,哪怕脸上会浮上‘别拍老娘的马屁’,暗中也会心花怒放的。 白虹是女人,自然也有女人喜欢男人拿甜言蜜语来骗她的缺陷,用力抿了下嘴角,看着他轻声说:“就算有办法,你也做不到的--多少年了,几任白虹了,都没做到。” “那是因为她们的运气,没有你好。” 方圆抬手,把胸膛拍的啪、啪响,急促而连贯,像极了他跟女人那个啥时,沉声说道:“我发誓,只要你能改邪归正,无论是上刀山,还是下火海,我都会帮你实现成为正常人的心愿!” 白虹嘴角动了动,依旧低低的声音:“然后呢?” 方圆有些不解:“啥然后?” “你在帮我恢复正常人后,我会变成一个鸡皮鹤发的老太太。” 白虹说:“你会把我当奶奶供着,还是当乞丐一脚踢开?” 第1065章 :想要奶奶还是老婆 尊老爱幼、乐于助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方圆深以为然,不过要是让他结纳一个‘陌生’鸡皮鹤发的老太太,当奶奶来供着,给她养老送终,肯定是不情愿的。 再怎么尊老,也得有个度不是? 那么问题就来了,虽说方圆现在极度怀疑白虹没有她所说的那样大(玉面鲛人可是自诩三百五十七岁的),但她早在二十多年前,就给龙头生个一个孩子,却有可能是个事实。 除非她能像陈婉约那样,有了个漠北北那么大的女儿,还能妖魅的要人小命,方圆也许能接受,不过白虹像陈婉约的可能性,很小。 鉴于女人非得说出自己实际年龄时、必须得精确到某月某天内的某个时辰(就是提醒别人她还年轻)的臭习惯,白虹不可能故意把自己年龄说的那样老,这就证明她今年没有三百多岁,也得七八十岁了,不折不扣的老太太。 搞这样一个奶奶回家,肯定是相当让人心烦的,不情愿的。 “我不会把你一脚踢开的,我会把你送到敬老院。” 方圆想到了个两全其美的办法,并深为自己能乐于助人而自豪:当今世上,像我这么思想崇高的男人,已经不多了。 白虹昂起下巴晃了下螓首,让自己绝美的身材,更加迷人的展现在方圆眼前,淡然笑了下,说:“我凭什么要放弃当前的美丽,去做一个孤独老死在敬老院的老太太?” 方圆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 因为人家小虹虹说的没错:她当前是邪恶了点,不是人了点,但人家有绝大多数女人都没有的美丽啊,正所谓美丽对女人来说,是比生命还要重要的。 这也是为什么那么多傻娘们不计后果去注射肉毒素的原因,也可以请人谱写一篇乐章,名字就叫《我拿生命换美丽》,再大炒特炒一下,很快就会红遍全世界的。 “如果有机会,我能变成正常人,那么我唯一的要求,就是永远呆在你身边。” 白虹也没指望方圆回答,不以为然的笑笑,说道:“不管你是把我当奶奶供着,还是当老婆使唤,都行。如果你无法接受,那就麻烦你以后,都不要再说让我变成正常人的话。” “那样,只会让我觉得你虚伪,讨厌--更该杀。” 白虹说到最后这三个字时,语气忽然阴森起来,做了个呲牙的动作,那排整齐且又白森森的牙齿,让方圆情不自禁打了个寒战,向后退了半步。 “哈,哈哈。” 白虹仰天娇笑几声,忽然纵身跃起,就像一尾特大号剑鱼那样,在河面上划出一个优美的弧线后,噗通一声入水,再也不见了。 “想给我当老婆?奶奶,你就做梦去吧。” 望着蜿蜒向西的小河,方圆愣了半晌后才低低骂了句,接着嘶哈了口冷气,却是触动了肋下骨折的伤势。 幸好这种纯粹外力的伤势,对于方圆这种从前总在刀刃上跳舞的货色来说,不说是小菜一碟的话,但远远没有被放在心上。 甚至连填饱肚子都比不上。 河边的草地上,横七竖八的躺着七八条死不瞑目的鱼儿,这是昨晚来跟白虹亲近时,被她顺势从河里捞出来,甩在这儿的。 就仿佛她早就算到方圆肚子会饿,这才提前给他准备下。 多好的一个老婆--奶奶啊。 方圆随身携带的香烟,早就被水泡成一塌糊涂了,不过打火机却没事。 大草原上,可别担心会没柴火烧,这样就能烤鱼了,虽说没有盐巴,不过人在三五天内不吃盐,还是屁事也没有的。 没有盐味的烤鱼,放在有全聚德烤鸭可吃的情况下,方先生肯定不会动一下,但此一时,彼一时,此时能够有东西填饱肚子,就是老天爷对他的最大恩赐了,他当然不会嫌三道四的,只会用接连吃下两条大鱼的实际行动,来向老天爷说声感谢。 吃饱喝足后,方圆躺在松软的草地上,闭目养神。 方圆不知道他在昨天傍晚醒来之前,已经昏迷多久了,只知道昏迷状态下的人,可不像睡觉那样舒服。 昏迷,与休息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 人在充分睡眠中醒来后,很快就会精神抖擞,精力旺盛了。 可在昏迷中醒来,却只能感觉浑身乏力,疲倦异常,尤其像方圆从昨晚到现在,就没合上过眼,不是在听白虹讲故事,就是被人家狂虐(唯一值得方先生大夸特夸的是,他也曾有过两记头锥狠干那个妖孽的事实),能不在吃饱喝足下,好好睡一觉吗? 前途漫漫,已经变成正常人的方圆,必须得养足精神,才能走出大草原,折向取道内蒙回家。 很快,在暖暖的阳光下,方圆沉沉睡了过去。 柔柔的风吹拂过他的脸颊,河水细细的流淌声,就是最好的催眠曲,一只五彩斑斓的蝴蝶,翩翩起舞着落在了他的额头,好像在与他低语着,提醒他在睡梦中,最好也想想某些人,某些事。 让方圆离开莫斯科一路南下的昆仑,现在哪儿? 就算是在睡梦中,方圆也没为她担心。 陈婉约临死前说的很清楚,那股子试图操纵方圆人生的力量,不可能不知道昆仑对他来说,有多么的重要,绝不会让她真傻乎乎的跑去罗布泊送死。 再想漠北北--她真死了吗? 想到漠北北后,睡梦中的方圆眉头皱了下。 他能感觉到漠北北已经凶多吉少了,陈婉约的死,白虹的出现,都有力证明了那个女孩子,应该失去了她刀枪不入的本领。 要不然,陈婉约不会死,白虹也不会出现。 漠北北是白虹一手抚养长大的,既然能用尸毒把她改造成‘金刚不坏战士’,那么也能有手段剥夺她这种变态本领,这是肯定的。 漠北北失去了刀枪不入的本领后,还能不能在那种情况下逃生……方圆觉得希望不大,完全可以把她当做死人来对待了。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漠北北的死,对方圆,对好多人来说都是一件好事。 可他心里为什么会有种空落落的感觉? 难道说,在那个女魔头试图爱上他、却真爱上他的同时,他对她也有了说不清的感情? 空落落的失落感,不是一种好感觉,非得彻底的去了解它,最终也只能发现除了惆怅之外,就不会再有别的东西了。 好多好多的疑问,比方漠北北讲过的七秒定律,白虹就始终没有提起,方圆也忘记了问。 方圆没觉得,所谓的七秒定律,只是漠北北用来搅乱他心神的诡计。 如果她此前没听说过这些,又怎么会把他给骗过呢? 假如七秒定律确实存在,那么白虹所说那些,又好像站不住脚了。 黑色白睛的石鱼,白色黑睛的石鱼,彼岸花,绣花鞋,夏小韵,花小妖,苏省楼家,龙头的女儿是谁,方天明夫妻现在哪儿,叶明媚真是方圆的四舅妈--等等问题,就像一群苍蝇那样,忽然飞进了方圆的脑海中,嗡嗡嗡的相当烦人。 方圆抬手,挥舞了两下,那些苍蝇就消失不见了。 他长长的吐出一口浊气,在情人小手般的轻风吹拂下,总算真正的熟睡了过去。 “方--圆。”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一个仿似来自万年洪荒野外、又仿佛近在咫尺的声音,唤醒了沉睡中的方圆。 就像被蝎子蛰了一下那样,方圆刚一醒来就腾身坐起,迅速向四周望去。 大草原,依旧是大草原,河流还是那条河流,视线所到之处,没有一个人影,更没有野狼的踪影,唯有五颜六色的蝴蝶,在鲜红如血的残阳中,优雅的扑扇着翅膀翩翩起舞。 又是一天,随着残阳的逐渐西沉,悄无声息的消失,就像已经过去的亿万个相同的日子。 现在是晚上十点。 七月下旬的晚上十点,乡下的农民伯伯,摇着蒲扇坐在街头树下的小马扎上,感慨着岁月不饶人,却在小孙子跑过来时,乐的眼睛也看不到了。 相比起那些希望自己小孙子能健康成长的都市年轻人,当然不会土到拿着蒲扇在街头上乘凉的地步,就算不去那群魔乱舞的夜总会内蹭豆腐吃,也得约几个朋友去酒吧咖啡厅的,商讨一下啥时候马踏东京的大事。 不管是都市夜生活,还是乡村温馨小夜,都不是李文广能享受的。 焦头烂额的人,是没资格,也没心情去享受这些的。 四个东洋人被杨建手下打伤这事儿,经过二十多小时的酝酿后,终于演变成真正的惊涛骇浪,让李文广再也无法抵挡。 他可以不在乎苗德海,无视李配金此类的省领导,却不能在京华派来的调查小组面前,依旧坚持他坚持的原则底线。 李文广背后虽说有郭易秦的大力支持,但包括郭易秦在内的那个部门,都是为华夏稳定才存在的。 当前不稳定的局面,是上层领导不希望看到的。 没有谁在意秦大川是不是冤枉的,该不该被冤枉--龟田良和必须放掉,李文广要在由调查小组主持的扩大紧急会议上,当众做出深刻的书面检讨。 如果有必要,明天早上他还要去安阳医院,当面向龟田良和、四名被杨建手下打伤的东洋人们赔礼道歉(东洋人已经转院了)。 上级领导,会怎么处置李文广,还未可知,不过杨建这个刑警大队队长的职务,估计是保不住了--没有谁会在意,那四名不顾华夏警方再三严厉警告、依旧野蛮冲击警方、被推倒在地上就抱着头说‘我要死了’的东洋人,是不是在演戏。 领导只希望那些连篇报导华夏警方野蛮执法的外籍记者们,能赶紧消停,别再特么的给某些仇视华夏的恶势力找借口了。 还有网络上。 因为夏小韵的一道命令,神通快递集团数百员工的加入,充分发挥自己想像力,以犀利文笔来反驳来势汹汹的东洋人、看热闹的南韩人,彻底引发了由三国数亿网民的撕逼大混战。 第1066章 :其心可诛! 网络上的三国大混战,以前就经历过几次,不过都被控制在虚拟的网络上,对现实影响不是太大。 毕竟人们在打字打累了后,就会发现无论骂的有多凶,其实屁事都不管的,继而深刻意识到与其在这儿熬夜对骂,倒不如陪着自己女朋友去乐和一下,免得专注于网上战争后,帽子绿了都不知道。 可是这次的网络大战,却影响了现实。 短短二十多个小时,唐王的东洋友人数量,就蹭蹭上升到了两千多人。 这还不算,据说多菱株会社东洋的某主要首脑,还在大声呼嘘本土老乡,叫嚣着谁来唐王参与游行示威,公司就会全包来唐的所有费用。 在这种情况下,唐王、安阳甚至是东省的各级领导班子,都会受到不良影响,牺牲一个不知道秦大川,李文广,也就变得理所当然了。 除了那些搞不清国际形势的愤青青年之外,任何一个有识之士,都该清楚在华夏当前抓住机会大力发展经济时,能用和平手段解决某些纠纷,就用和平手段。 要想华夏恢复到盛唐世代,随便打个喷嚏就能把东洋人给吓得屁滚尿流,赶紧哈依着磕头赔罪,还有相当长的一段路要走。 忍,有时候看上去很窝囊,却是唯一正确的方式。 华夏当前就得忍,也必须得忍。 小不忍则乱大谋,这句话能流传这么多年,还经常被人挂在嘴边,就证明它是一条不折不扣的真理,大到一个国家,小到某个人,在反复思量后,才会领悟出它的真正含义。 李文广地位、脾性,都决定了他当前不具备那么高的感悟力,能领悟出‘忍’的真正含义,只知道他必须得遵守郭易秦的命令,在扩大紧急会议上,向调查小组领导、唐王的领导班子,做出深刻的书面检讨。 这次坐在主位(一把手宝座)上的,是京华方面来的调查小组领导,姓董,年约四旬,黑脸庞,要是再在眉心搞上个月牙,就能包龙图再世了。 董组长的右边,是调查小组的副手,左边却是省里来的调查小组领导,耷拉着个脸一脸的霉相,正是李配金主任。 安阳地区来的调查小组(这可是三、级联合调查小组了)组长,是个姓徐的中年妇女,模样看去时很和蔼的,只是--擅于和稀泥的老好人,有资格参与这种场合吗? 至于唐王的诸位领导,也就是苗德海、张翼还有李文广三个人,有资格能坐在桌前罢了,其他数位领导,都只能在旁边椅子上坐着。 李文广终于妥协时,梅玳鲁朝还要求要参与本次会议的。 他想亲眼看看,当初那个敢对他拍桌子瞪眼的小警察,模样得有多么的狼狈。 梅玳先生这个小小的要求,并没有获得董组长的同意。 黑脸包公一般的董组长,在恢复东洋人提出的这个要求时,只轻飘飘的说了一句话:所有参与这个会议的人,得具备一个最起码的前提,那就是他必须是合格的华夏公民。 梅玳先生可不想成为地道的华夏人,自然就不会出现在本次会议上了。 李文广能有幸坐在桌前,还是因为他是当事人。 苗德海,张翼俩人就坐在他身边,看都不看他,眼神谦恭的盯着诸位领导。 如果让唐王诸领导,发起一个活动,选出本世纪最讨厌的人,李文广绝对是榜上有名的。 就为了一点点的小事(哪怕牵扯到了政治斗争),就把事儿惹得这么大,让东省、安阳、唐王数级领导人都颜面扫地,要是能获得好评才奇怪呢。 “我先说两句吧。” 端起茶杯喝了一口的董组长,轻咳一声中,缓缓扫视了在座诸位,黑脸上看不出任何的表情:“我希望,本次会议能给所有人敲响警钟,牢记‘外交无小事’这句话--在此,我要郑重的对李文广同志,就此事所犯下的幼稚错误,提出严厉的批评。” 董组长说话的声音不高,语气听上去也很柔和,却带着一股子让人无法承受的压力,看来这就是所谓的官威了,除了随他一起来的调查小组成员外,东省的省市县几级领导人,都本能的低下了头。 李文广,更是紧紧咬了下腮帮子。 如果不是最起码的政治觉悟在这儿摆着,相信他肯定会当场说出苗德海給他打电话时,所说的那些话。 “李文广所犯下的错误,不仅仅是他个人的,更有你们整个唐王班子的!” 董组长的语气加重,目光从苗德海、张翼俩人的脸上扫过,说出来的话,对他们来说就像一道炸雷:“同志之间在工作中,肯定会产生矛盾,发生正常的斗争。但任何的斗争,都不许建立在有损合法公民利益的前提上!简单的来说,就是任何人,都没有把合法公民当做斗争武器的权利!” 利用秦大川,来要挟张翼,对熟知各种官场斗争手段的苗德海来说,并没有啥值得出彩之处,完全是就是‘借势而为’罢了。 假如让他提前数天就知道这个结果,他是无论如果也不敢、更不屑去做的。 任何斗争的前提,都得建立在利益的基础上,如果没有利益,就算把对方干的一塌糊涂,那又怎么样? 相比起苗德海来说,张翼更加后悔。 但他们都知道,自己已经没有任何退路可退了,只能咬牙硬撑着,哪怕董组长的这番话中,明确透露出已经知道些什么的意思了,要不然绝不会提到‘合法公民秦大川。 是李文广私下里向董组长说过什么? 苗德海、张翼心中齐齐一惊时,眼角余光都看向了李文广。 李文广神色木然,什么都看不出来。 他当然没有向董组长私下里汇报过什么,却能猜出郭易秦找过董组长,把他所掌握的那些情况转告了。 这就够了。 神色木然的李文广,心中松了口气,继而腾起深深的心力交瘁感。 他来唐王当官才几天啊,就被卷进一二把手的斗争中,成了可悲的牺牲品。 “李文广同志,你对各级调查小组最后得出的结果,还认同吗?” 本着民、主的原则,董组长这样问李文广。 李文广马上站起来,眼睛盯着董组长的下巴位置,沉声说道:“完全认同!” 不认同不行啊,这个人活着,有时候就得睁着大眼说瞎话才行。 “好。” 董组长点了点头,淡淡的说:“现在我宣布,调查小组对李文广同志的处分结果--向各级领导做出深刻的书面检讨;最迟明天中午,你要去安阳向东洋友人当面赔礼道歉;记大过处分,党、内警告!” 董组长说完最后一个字,又端起了茶杯喝水。 这就完了? 就因为他的执迷不悟,闹出这么大的动静,都已经构成了外交事件,惊动京华领导派下了各级调查小组,结果却只是让他书面检讨、当面赔礼道歉、大过处分外加警告,却依旧让他端坐在当前的位置? 好多人,尤其是唐王领导班子成员,听董组长说完对李文广的处分后,都惊讶的抬头看向了他,满脸都是不信的神色。 在大家看来,书面检讨可以不做、可以不给东洋人赔礼道歉,但肯定得把他就地免职才对,怎么就轻飘飘的放过了他? 至于让事件直接升级的杨建,更没得到任何的处分。 这是咋个意思来! 李文广却依旧保持着不该有的镇定,拿起桌子上早就准备好的检讨书,照本宣科的朗读起来。 一听,就是笔杆子给写的。 李文广的文化水平,还远远达不到如此用词华丽、流畅的地步。 不仅仅如此,他的声音中,完全缺乏该有的‘痛心疾首’语气,就是小学生在朗诵课文,还是滑句:远看长城,好像一条长龙-- 上级领导对李文广的宽仁大度,对苗德海俩人来说,不次于当头惊雷,俩人下意识的对望了一眼,都不约而同的微微点了下头。 小小一个动作,让两位大领导形成了‘同舟共济’的默契。 帮、帮帮,李文广刚‘朗诵’完了他的书面检讨,有人小心翼翼的敲响了房门。 苗德海眉头皱了下,看向了董组长。 董组长轻轻颔首,示意让来人进来。 没有特别要紧的事,不会有谁敢在这时候,打搅各位领导开会的。 苗德海起身,亲自去开门。 门外站着他的秘书小王,满脑门的冷汗,眼神畏惧的向会议室内扫了一眼,就低声说了几句什么。 苗德海的脸色一下子就变了,点头转身走回桌前,恭声说道:“董组长,天黑后散去的东洋人,聚集在了院门口,数百人左右,打着横幅要求我们严惩打人者,给予他们一个公道。” 董组长的黑脸,变得更黑了。 依着他的智慧,又怎么看不出这是东洋人在逼宫? 看来,东洋人当前已经不在乎能不能严肃处理李文广了,只想把这件事闹大,来当做引发其他事的导火索。 “其心可诛!” 董组长从牙缝中挤出这四个字后,看向了李配金,淡淡的说:“李主任,麻烦你告诉东洋人,如果真想闹大,最好是考虑一下这样做的后果。” “是,董组长,我马上联系梅玳鲁朝!” 李配金不敢怠慢,连忙站起身快步走出了会议室,给东洋人打电话去了。 可能是李配金那个电话起到了效果,也许是东洋人还没有把事闹大就能获取最大利益的把握,总之那些游行示威者,在单位门口喊了一个小时的口号后,就有组织、有纪律的离开了。 他们也知道,他们现在唐王人民心中是不折不扣的恶人了,从吃一只大虾都得要三十八、住一晚酒店得付出比平时要贵十倍的价格中,就能深刻领悟到通往人民对他们的热情。 肥猪主动拱上门来时,唐王人民从来都不介意把刀子磨的快快的。 接近零点,载着张翼的车子,才缓缓驶离了单位机关,迅速向南郊疾驰而去。 第1067章 :你先出去 什么是家? 按照文艺点的说法就是,家是幸福的港湾,是在外受伤回去后可以撕下坚强的面具、肆无忌惮嚎啕大哭发泄委屈的地方,更是寒冷黑夜中中的一盏明灯。 现实点的说法呢,家之所以称之为家,那是因为家里有你爱,或者爱你的人。 唯有这样,家才称之为家,如果没有你爱或者爱你的人,那地方装潢的再奢侈,也只是个五星级酒店罢了。 可从没听谁说起过,他把五星级酒店当成家的。 孙刚爱张翼吗? 结婚前后那段日子,还是很爱的,能让张翼想到他时,就会有家的感觉。 但现在呢? 那个男人可能还是爱着她的,不过那份爱早已变质,变成一把尖刀,每次都能在张翼心上狠狠戳上无数道伤痕。 没有自己爱,爱自己的人的地方,就不能再称之为家了。 所以张翼在心力交瘁到极点,需要一个温暖的港湾来调解心态时,却发现她已经没有了家,当前她回家,仅仅是从工作单位换到另外一个办公点罢了。 在工作单位,她要与苗德海明争暗斗,回到那个办公点,却又要应付孙刚--这样的生活,能不累吗? 坐在车子后排的张翼,看着车窗外飞速向后滑行的夜景,脸色木然眼神呆滞,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开车的老王,在后视镜内看了眼领导,稍稍放松了下油门,尽可能让车子更稳一些。 副驾驶上的韩妙,更是不断偷偷看她一眼。 相比起老王来说,韩妙这个当秘书的,更知道领导当前正遭遇她官场上的第二次大危机,一点也不次于当初她在川南县大撤退的那次。 不过韩妙区区一个小秘书,实在没啥本事能帮上领导,唯一能做的就是在心中替她祈祷,祈祷她能安全迈过这道坎。 车子停了下来,韩妙回头轻声说:“翼姐,到家了。” 依旧看着外面发呆的张翼,眼睫毛微微颤了下,露出一个干瘪的笑脸:“老王,把韩妙安全送回家。” “领导,我晓得。” 话不多的老王,点头答应。 抢先下车的韩妙,替张翼打开车门,等她出来后小声说:“翼姐,要不今晚我留下来吧?” 韩妙主动提出要留下来,就是担心张翼在心情不好的情况下,再跟孙刚发生哪些矛盾冲突,现在已经是零点以后了,从外面就能看到院子里还亮着灯,这证明孙刚还没有睡觉,在等张翼回家。 午夜过后,丈夫在等候因工作晚回家的妻子,等她进门后嘘寒问暖,替她垂肩砸背,抱怨她为工作而忽略身体健康--想想这些,就会觉得心里暖洋洋的。 但事实上却不是这样,韩妙知道孙刚还没有睡觉,那是因为等着质问张翼:为什么回家这么晚,又再外面跟谁鬼混来着,别特么的给我说,晚回家是为了工作,难道唐王离了你这个市长,上百万老百姓就会连饭也吃不上了吗? 张翼很清楚韩妙为什么说要留下来,再次强笑了下摇头:“不用的,你早点回家吧,你家那口子肯定等你等急了,电话都给你打四五遍了吧?” 回来的路上,韩妙男朋友几次打来电话,她都及时扣掉了。 她不接电话总是扣掉,她男朋友肯定会更不放心的。 张翼话音未落,韩妙左手里的手机,再次亮了起来。 “好了,先给他回个电话,让他安心。放心,我没事的--老王,路上注意安全。” 张翼笑着抬手,在韩妙肩膀上轻拍了下,抬脚走向了大门口。 她拿出钥匙开门时,就听背后传来韩妙低低的训话声:“你老打什么电话呀?叫魂啊还是饿了想让姑奶奶给你喂奶?滚,别说这些花言巧语的来哄我。我告诉你,就等着我回去让你跪键盘吧,你个没劲的臭家伙!” 多好啊。 听到小秘书对着电话‘相夫’,张翼真心的笑了下,开门走了进去。 院子里静悄悄的,客厅的房门半掩着,没有听到电视的声音,孙刚也没像张翼所想的那样,在她打开大门走进来后,就站在门口‘等她’。 他可能是睡着了吧? 张翼想到这儿时,心中暗暗松了口气。 她在单位心力交瘁一整天大半个晚上后,当前最想做的事,就是澡都不洗、衣服也不脱的扑在客厅沙发上,就此沉沉睡去,实在不想再接受孙刚的盘问了。 张翼抬手正要去推房门,动作却停住了。 从半掩着的房门外看进去,张翼看到了两个男人。 一个,自然就是她丈夫孙刚,另外一个,则是很久都没见面的郭易秦。 张翼记得很清楚,早在很久之前的某天,她回来后就看到郭易秦忽然出现在她家里,坐在丈夫对面,孙刚好像受惊吓的孩子那样,蜷缩在沙发角落里一动也不敢动。 那时候,她在看到那一幕后,心里无比的疼痛,就像保护幼崽的母兽那样,把孙刚抱在怀里,用凶狠的眼神瞪着郭易秦。 现在老天爷再次给了她‘重温旧事’的机会,郭易秦与孙刚所做的位置、俩人脸上的表情等等,几乎与上次是一模一样的。 郭易秦左肘支在沙发帮上,翘着二郎腿,右手里捏着一根香烟,脸上带着似笑非笑的表情,目光在孙刚身上扫来扫去。 孙刚蜷缩在沙发一角,脑袋低低的垂着,双手合拢放在腿中间,动也不动的样子,就像被批斗的地主。 哦,还真有与上次不同的地方:孙刚左脸颊上还有几条指印,根据指印色泽、肿胀程度来看,应该是有十分钟以上了。 地上有个碎了的酒瓶子,白酒的醇香嗅起来,可比香水味道好闻多了。 “张、张翼!” 眼角余光瞥见张翼出现在门口后,孙刚就像看到大救星那样,腾地抬起头,却与郭易秦看似带笑实则凌厉阴森的眼神碰了下,赶紧又低下了头。 郭易秦忽然出现在张翼家中,正在拿着酒瓶子自吹的孙刚很生气,甩手就扔了过去,郭易秦躲开,顺势抬手给了他一耳光,让他乖乖坐在沙发上当地主了--不用太费脑子,张翼就能想到这些。 如果是放在上一次,张翼铁定会跑到孙刚面前,像守护自己孩子那样把他紧紧抱在怀里,再大声质问郭易秦,凭什么私闯民宅,还敢对她丈夫动手,难道就没有王法了吗? 这次她没有。 尽管她已经从孙刚抬头的瞬间,看出他是多么的需要她来保护,像个在外被人欺负的孩子,看到母亲那样。 你像个孩子,我像个母亲,需要我来保护你? 呵呵。 张翼心里笑了下,开门走进了客厅,把小包挂在门后衣架上,又从鞋柜上拿下了自己的水晶小拖鞋。 张翼在换鞋子时,眼角余光能清晰看到郭易秦,肆无忌惮盯着她除掉丝袜的雪白小脚看,带着男人看到女人秀足时‘那种’特有的神色。 说是淫邪也不为过,随时都有可能扑过来把她扑倒在地上,用最粗鲁、最野蛮的动作撕开她衣服,当着孙刚的面干了她。 张翼心里很怕--却又有种莫名其妙的期待。 她期待郭易秦能变成畜生,尽情的凌辱她,守着那么‘爱她’的丈夫。 她更知道,她这种想法是要不得的,不是一个好女人该有的想法,她该抬头恶狠狠盯着那个男人,警告他:你敢动我一下,我就跟你拼了! 但为什么,她却觉得自己真要那样做,是无比可笑的? 是真得很可笑,要不然她不会在换鞋子时,故意放慢动作,还特意的让被丝袜禁锢了一整天的小脚,舒舒服服的伸展了下,就像出浴美女伸懒腰那样。 看着自己的小脚,张翼心中腾起自豪:别看她今年已经三十出头了,因为工作原因平时打扮的那样老气、中性,起身她的身材、皮肤,一点也不输给那些二十七八的少妇,如果穿的新潮一些,绝对是都市丽人。 郭易秦没有扑过来,就坐在那儿,丝毫不掩饰自己眼神中的淫邪,贪婪的望着她,压根不在意孙刚那偷偷要杀掉他的眼神。 孙刚虽说算不上男人了,可他对自己媳妇忠于他的要求,却比绝大多数男人还要高,只是他怕极了郭易秦,只能偷偷发狠,却不敢轻举妄动罢了。 “你不知道,在没有主人的许可下,私闯民宅殴打房主,是一种犯罪行为吗?” 张翼终于换好了鞋子,走到冰箱前拿出一瓶冷饮,顺势倚在上面,神色淡然的望着郭易秦,张嘴咬住了吸管。 “只要在华夏,无论我去哪儿,都不需要经过任何人的同意。任何人敢阻止、试图袭击我,都将会得到我想给予他的惩罚,这是我的特权。” 面对张翼的质问,郭易秦轻描淡写的说着,把烟头掐灭在烟灰缸内后,目光才从女人的脚上离开,又肆无忌惮划过她腰肢、胸前,最后落在了那张貌似浮上一丝红晕的俏脸上。 郭易秦既然说这是他的特权,那么肯定就是他的特权,依着他的身份,实在没必要对张翼撒谎的。 “好吧,就算你有这样的特权,我也有保持向相关部门申诉你的权利。” 张翼也没与他计较特权问题,话锋一转:“你深夜前来我家,找我有什么事?” “你先出去。” 郭易秦没有回答张翼的话,看向了孙刚。 孙刚没反应。 貌似他才是这个家说一不二的主人,一个不速之客深夜前来,盯着他老婆看了大半天后,竟然还要让他出去,让他们孤男寡女的共处一室,真是不可理喻。 “我不希望说第三遍,你先出去。” 郭易秦脸上的笑容没有丝毫减弱,可语气听上去却更加的阴森。 孙刚嘴角猛地抽抽了下,抬头看向了张翼。 他希望妻子能站出来,大声叱责郭易秦凭什么这样霸道。 张翼在低着头喝冷饮,红嘟嘟的小嘴咬着吸管,看上去是那样的性感。 孙刚艰难的咽了口口水,站起身快步走出了客厅。 第1068章 :秦大川有个妹妹 “你刚才看我时的眼神,是亵渎。” 张翼抬起头,伸出灵巧的小舌尖,飞快的在上唇上舔了下:“随意亵渎良家妇女,也是你的特权?” “不,那是男人的特权。” 郭易秦摇了摇头:“你很出色,随意一个动作就能吸引男人,会对你生出那种想法,是本能。” “那,你为什么不继续?” 张翼再次伸出舌尖,做了个更加撩人的动作。 郭易秦明知故问:“继续什么?” “继续你做你想做的事。” 张翼说着,抬手摘掉了脑后的发夹,螓首稍稍一晃,秀发就瀑布般的洒落了下来,又抬手抛在脑后时,丰满的胸膛骄傲的昂起,语气虽淡,双眸却开始发亮:“我敢肯定,无论你对我做什么,孙刚都不会有意见的。” “他不是没意见,是不敢。” 郭易秦笑了,抬手冲张翼勾了勾小手指:“有啤酒吗,来一瓶。” 张翼转身打开冰箱,拿出一听易拉罐,用力砸向了郭易秦的脸。 郭易秦好像没看出她这个动作,包含着愤怒,还有挑逗,很轻松接住易拉罐,打开大大的喝了一口后,才说:“我没继续,那是因为你还不够让我继续的资格。” 张翼黛眉皱了下:“怎么,我不漂亮,身材不好?” “你换上别的衣服,就是极品都市丽人了。” 郭易秦实话实说:“估计,没有哪个男人能轻易抗拒你的魅力。” “你却没继续。” “你希望我继续?” “说实话吗?” “说假话也行。” “我希望。” 张翼淡淡的说:“很久很久,我都没尝过男人的滋味了。” “你这样说,一点也不符合你正处级实权官员的身份。” “官员也是人,也有七情六欲。” “张翼,你知道我这次来找你,是为什么吗?” 郭易秦话锋一转,改变了话题。 看来,他一点也不愿意继续谈论这个话题。 张翼却不愿意:“你还没告诉我,我到底哪儿让你却步了。” “你能生孩子吗?” 郭易秦眉头皱了下,反问道。 张翼愣了下:“怎么,你找女人,就是为了让她能为你生孩子?” “生儿育女,本来就是女人的天职。” 郭易秦放下喝光了的易拉罐,再次岔开了话题:“张翼,我希望你能把东洋人在东南山区遭殴打一案,仔细与我说说。” 张翼脸上露出了明显的讥讽笑意:“怎么,依着你的能耐,竟然不知道这件事的来龙去脉?还是,这件案子,与你、我来唐王的使命有关?” “回答我的问题。” 郭易秦的脸色一沉,看着张翼的双眼微微眯了起来。 张翼马上就感觉到了清晰的危险感,就仿佛被一条毒蛇给盯上那样,叛逆生出的女人情愫立即烟消云散,下意识的缩了下脖子,双手抱住了胸口。 按照郭易秦的要求,张翼把她自己所知道的‘一切’,都详细说了一遍。 她很清楚,她所说的这些,郭易秦肯定都掌握了。 不过在她讲述过程中,他依旧听得很认真,眉头微微皱着,充分消化着她的每一句话。 “该说的,我都已经说完了。李文广明天中午之前,去找龟田良和当面赔礼道歉,希望东洋人能就此罢休,别再小题大做。” 张翼说着,缓步走到郭易秦对面的沙发上,款款坐下来,翘起了右脚,水晶小拖鞋被白生生的脚尖勾着,在半空中一晃一晃的,荡起小良家特有的风情。 郭易秦又点上一颗烟,才问:“秦大川呢?你还没有告诉我,你们打算怎么处置秦大川。” 晃悠的小拖鞋停顿了下,张翼笑了:“既然李文广都去给东洋人当面赔礼道歉了,那么就坐实了秦大川野外非礼妇女、又企图颠倒黑白诬陷东洋人的不光彩罪行,自然有司法机关给予他应有的惩罚,这却不是我方便插手的事了。” 一口灰白色的浓雾,从郭易秦嘴里冒了出来,连同他的声音:“你相信东洋人,是见义勇为后才被秦大川打伤的?” 见郭易秦总是围绕着秦大川来说话,张翼心里就是一跳,表面却嗤笑道:“切。我说的很清楚,无论我相信与否,我都没权利插手司法部门对他的惩罚。” “那一天,你在哪儿?” 郭易秦忽然问道。 张翼以往经历过的大场面也不少了,更是见过许多高级领导,比方改变她命运的龙头,她都能应付自如。 可在资历要比龙头浅太多的郭易秦面前,张翼内心深处却有种说不出的忌惮,仿佛只要她说错一句话,这条毒蛇就会嗖地扑上来,用毒牙咬断她的咽喉。 “案发当天早上七点多,我就去了安阳。” 张翼极力保持着‘问心无愧’的镇定,淡淡问道:“怎么,你也像李文广那样,怀疑我在撒谎?呵呵,我早就想问问他了,为什么会怀疑我。” 郭易秦却不理睬她把话题扯到李文广身上去的意图,就问:“你敢确定,那天你真去过安阳,而不是在东洋人被扁现场?” “你、你这是什么意思?” 张翼猛地抬手,在沙发帮上狠狠拍了下,脚尖勾着的小拖鞋,啪哒一声掉在了地上。 郭易秦笑了,轻声说:“没什么意思,我就想问问而已。” “我的回答,能让你满意吗?” 张翼冷冷的反问。 “谈不上满意,只因我早就知道你会这样回答。” 郭易秦从沙发上站了起来,居高临下的看着她,说:“我今天来的主要目的,就是希望你能运用自己的权利,给予秦大川能有的照顾。” 张翼有些奇怪:“怎么,你与秦大川很熟?” “秦大川有个妹妹,叫秦小冰。” 郭易秦没头没脑的说完这句话后,不等张翼反应过来,就快步走出了客厅房门。 “秦大川有个妹妹?” 张翼黛眉皱起,看着郭易秦消失在她家大门外面后,喃喃的说道:“这是什么意思--啊,我知道了,他对秦小冰有好感。” 到底是高智商的女人,稍稍转了下脑子,张翼就明白郭易秦为什么要说那句话了:他,喜欢上了秦大川的妹妹。 他今晚前来的主要目的,也是想通过张翼,施用她当前的‘县官’权利,来力所能及的帮秦大川一把。 其实依着郭易秦的身份,要想在‘大局已定’的局势下力保秦大川,还是轻而易举的。 不过正因为他的身份特殊,他才不能随便插手此事,毕竟他当前还担负着别的重要责任。 “让我帮秦大川,在明处操心费力,他却在秦小冰面前示好?呵呵。” 张翼觉得有些好笑,刚笑了几声,眼前却浮上秦大川在救她时,好像猛虎、哦,不,是好像疯狗那样扑上来的样子。 想到这儿后,张翼被这两天的明争暗斗搞得僵硬了的愧疚,一下子鲜活了起来。 她觉得,她是该帮帮秦大川,尽可能的帮他。 只是,真要那样做的话,苗德海会怎么想? 李文广呢? 更重要的是,紧抓着此事要大做文章的东洋人呢,又会是什么样的反应? 张翼坚信,如果她真出手帮秦大川,应该恰好为东洋人提供了个继续闹下去的借口:他们所需要的,不仅仅是龟田良和被‘无罪释放’、李文广的当面赔礼道歉,还有必须得严惩‘颠倒黑白’的秦大川。 一个答应不到,他们就会借机闹事,并把事情闹到最大,来博取他们想要的最大利益。 “不行,我不能这样做。” 张翼眉头紧皱着,脑子飞快运转着,盘算着‘力保’秦大川的得失,敏锐的政治觉悟告诉她,是绝不能插手这件事的,后果是她所担负不起的。 她更相信,苗德海、省市甚至上面来的领导,都会本着牺牲一个秦大川,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念头,用最快的速度来了结此案,平息影响。 “你不能怎么做?” 就在张翼凝神考虑秦大川一事时,孙刚那阴恻恻的声音,从耳边响起。 把她吓了一挑,霍然抬头看了他一眼,绷紧的身子又放松下来,重新依偎在沙发内,懒洋洋的说:“工作上的事情,与你没关系的。” “呵呵,与我没关系?” 孙刚笑了,死死盯着张翼低声问:“那么,刚才那个人呢?与我有没有关系?” 张翼皱眉,反问:“你什么意思?” “刚才,你是不是想他当着我的面,把你扑倒在地上,把你给干的像驴那样快乐的大叫?” 孙刚在说这句与他文化修养相当不匹配的话时,丁点郭易秦在时的怯懦样子都没有了,唯有说不出的狠戾,就仿佛他是个皇帝,在审讯他某个与太监有染的妃子那样。 “神经。” 张翼狠狠咬了下嘴唇,站起身走向卧室。 她不想与孙刚谈论这个没素质的话题,尽管她刚才确实有过那样的想法。 孙刚抬手,一把就采住了她的头发,用力把她摔倒在了沙发上,接着抬脚在她肋下狠狠踢了一脚。 好像骨折般的疼痛,让张翼眼前发黑,唯有张嘴大声惨叫才会稀释一些痛苦--她却没有张嘴,反而咬紧了牙关,也不反抗。 反抗又能怎么样? 没看到她反抗后,孙刚愈加生气,再次出脚猛踹。 男人嘛,在惩罚女人时,不管是用拳头还是用他的小兄弟,不都是希望女人能有多大声就叫多大声吗? 那样,他才会从中得到无法言喻的满足感。 你紧闭着个小嘴的,不声不吭的算啥呀,这是嫌下手不够狠吧? 孙刚当然能满足张翼‘嫌’他下手不狠的愿望,索性一把扯住她衣服,疯狗般的撕开,脱掉,只让她穿着精钢打造的保贞裤:“臭表杂,说,你是不是想他狠狠的搞你?” 面对狂风暴雨般的打击,张翼只是双手护着胸膛,低着头,任由他像打沙袋那样的打,丝毫不动,更不哭泣。 她的‘不作为’,更让孙刚愤怒,下手出脚越狠,甚至还找出一把尖嘴钳子,夹住张翼大腿上的一块肉,狠劲的一拧。 第1069章 :张翼脑子进水了 尖嘴钳子拧住肉转圈的滋味,得有多疼? 暂且不提,单说能想到用这个方式来折磨女人的男人,就是个天才般的存在。 面对天才般的男人使出的天才般的手段,张翼再也无法忍受,张嘴发出了一声呜咽的凄厉惨叫。 “臭表杂,你不是牙硬不叫,不承认你想被刚才那个恶棍干吗?” 孙刚大喜,立即再次反手拧了半圈的同时,又抬脚踢在了她小腹上,低吼道:“快说,你现在爽不爽,想不想被男人干!” “我、我爽,我想被男--” 疼的浑身哆嗦的张翼,惨叫着刚说到这儿,就听到砰地一声闷响,孙刚好像脚下按了弹簧那样,嗖地飞了出去,重重撞在了东墙上,又跌落在了低柜上,把上面摆放着的花瓶砸下来,稀里哗啦一声大响。 “谁,特么的,是谁--” 孙刚就像受伤的狮子那样,顾不得浑身骨折了般的疼痛,猛地翻身爬起,脸色狰狞的抬头--只看了一眼,就赶紧低下了头。 一个面色阴冷的男人,站在沙发前,腮帮子不住的鼓动着。 郭易秦。 刚走没多久的郭易秦,又回来了。 郭易秦承认,因为他打小练习某种功夫的缘故,造成了他生育功能的减退不说,还习惯一个人躲在黑暗中,享受盘算某个敌人弱点、假想该怎么做才能干掉的心得。 这些,都是心理晦暗的明确表现,说是变态也不为过。 不过就算他的心理再晦暗,再怎么变态,好像也比不上孙刚,竟然拿尖嘴钳子来拧他媳妇的腿--如果,这还算不上不是人才干的活,那么张翼穿着的那条保贞裤,可真不是人能干出来的了。 郭易秦出身豪门,相貌英俊且又生性风流,实在没理由不认识这种裤,不懂得它乃是小电影内的常用道具、夫妻为增加闺房之乐的调味品。 不过当前不是在拍小电影,更不是夫妻之间在乐呵,那么张翼却穿着这玩意,再加上孙刚当前的变态行动,就足够证明一切了。 一脚把孙刚踢飞之后,郭易秦晃了下脖子,阴森的嘴角,依旧带着笑容,缓步走了过来。 先斩后奏,是郭易秦这类人的特权。 就算因私仇而斩杀某个人,他也不会有任何麻烦,正所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到时候随便把孙刚列为某恐怖集团的潜在分子,打报告递上去就是了,保管屁事也没有。 更何况,早在孙刚动手时所说的那些话,郭易秦就已经都听到了。 这种人,还能活到现在,确实是整个人类的羞辱。 “你、你想干什么?” 感觉到明显杀意的孙刚,双手撑地两脚蹬着向后倒退,靠在了低柜上,实在无路可退后慌忙摇晃着双手:“别、别过来,别过来!” 郭易秦会听他的话? 开玩笑。 无声的冷笑着,郭易秦稍稍弯腰伸出左手,锁住了孙刚的脖子:杀这种垃圾,用右手都是一种羞耻。 “你放开我,放、放开我!” 孙刚在郭易秦面前,没有丝毫的还手之力,只能双手用力掰住他的手,双脚乱蹬着,嘶声喊叫。 很明显,他的喊叫对心比铁冷的郭易秦,造不成半点的影响,左手慢慢收紧时,脸色依旧阴森平静。 “放、放开我!” 孙刚嘶声喊叫着,舌头慢慢伸了出来,眼前开始有发黑的趋势了,勉强看到张翼从沙发上爬了起来,就这样呆呆的望着他,也不说话。 她不再关心这个男人的死活,他能被郭易秦这种人杀死,对张翼来说就是完美的救赎,从此后她再也不用遭受没理由的家庭暴力,就像飞出笼子的小鸟那样,可以自由自在的飞翔了。 “张、张翼,救--救救我,救救我!” 孙刚即将失去知觉时,脑子里猛地灵光一闪,鼓足最后的力气嘶声求救。 张翼,是他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只是张翼会救他吗? 郭易秦心中冷笑,忽然觉得孙刚好‘可爱’,刚才那样折磨老婆,现在却又向老婆喊救命,张翼除非脑子进水了,才会在疼痛还没有消失时,替他说情。 张翼脑子进水了。 就在郭易秦准备把孙刚喉管捏碎时,张翼说话了:“别杀他。” 她的声音嘶哑,充斥着血腥气息,却又清晰无比。 郭易秦一楞,刚要锁紧的左手五指,稍稍松开一些,回头看向了女人。 女人已经扯过一件被撕碎的衣服,盖在了自己身上,语气镇定的说:“别杀他。” “你确定?” 郭易秦眉头皱了起来,提醒她说:“我杀人,是不用担负任何责任的。” “别杀他,他是我丈夫。” 张翼垂下了眼帘,看着地板用力咬了下嘴唇,才轻声说:“不管怎么说,他以前都、都爱过我。” “是,我爱过你,以前我爱你,现在同样爱你的,爱的无法自拔!” 随着喉头放松,孙刚神智迅速清明起来,连忙哑声叫道。 砰地一声,郭易秦一拳打在了他下巴上。 一个牙套,随着孙刚脑袋猛地左转,从嘴里飞了出来。 看都没看死狗般摔在低柜上的孙刚,郭易秦转身看着张翼,淡淡的说:“张翼,我答应过龙头,会帮你杀一次人。这次,你不让我帮你,以后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张翼那被破衣服裹着的身子,微微颤了下,抬头看着他轻声说:“你该走了。以后最好别来我家,想找我谈事情,提前通知我好了,无论是河边树林还是酒店包间内,我都能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绝不纠缠你。” 她这番话是啥意思,傻子也能听出来。 郭易秦当然也能听出来,却没理睬,走到门口时才回头问道:“我有些奇怪,在这种情况下,你明明不会替他求情的,却这样做了--张翼,你不是那种变态的受虐狂,能告诉我,你为什么要这样做吗?” “女人的心思,你猜不到的。” 张翼从沙发上爬起来,脚步有些蹒跚的走向了浴室。 郭易秦确实猜不到张翼的心思。 张翼替孙刚求情,诚然有些‘一日夫妻百日恩’的感情存在,但更多的则是她希望,能有个人,不时的好好折磨她一下。 郭易秦也没看错,张翼不是变态的受虐狂,她之所以‘企盼’被孙刚收拾,那是因为她觉得,她该当遭受这样的惩罚。 谁让她无视为救她而被东洋人反咬一口的秦大川,从救美英雄变成罪人,成为平息‘东洋之怒’的牺牲品的? 在这个世界上,无论谁做错了事,都该受到该有的惩罚才对。 只要能遭到该有的惩罚,无论这个人是谁,都已经不重要了。 孙刚,就是老天爷派来为秦大川‘伸冤’,惩罚张翼的正义使者。 所以他不能死,他得活着,好好履行老天爷交给他的任务,那样张翼心里的愧疚才能逐渐消失的。 不过替老天爷履行惩罚张翼重任的孙刚却不知道这些,除了张翼,还有三个人。 一个是田宏强,一个是苗德海,最后一个就是李文广了。 这三个人却都不会说出来,田宏强是不敢,苗德海是不愿,李文广是不能。 格林德不属于这三个人中的一员,所以他当然不知道昔日在东南山荒郊外救下的小良家,就是这座城市名誉上的二把手,正处级实权高层。 这几天,他一直在搜寻被救少妇的下落。 本来,他是有能力把秦大川从市局内救出来的(大川哥暂时关押在市局),因为他可不是一个人在战斗,身后还站着纵横江湖四十余载、如今依然逍遥快乐的十二生肖呢。 那些看起来半死半活的老头老太,要想把秦大川救出来,慢说他只被关押在市局内了,就算被关进‘天牢’,他们也能把他毫发无伤的救出来,要不然他们就配不上十二生肖这个名号了。 “我们不能私下里动手,最起码方老大回来之前,是不能擅自动手的。” 这是老鼠说的话:“方老大让我们来这儿,就是希望我们能有一个不用再躲躲藏藏的晚年,能像老百姓那样,安然行走在阳光下,听到警笛叫声后不用有不良反应。我们来这儿,是要做慈善事业的,一旦与官方发生没必要的冲突,最先受影响的,就是当前正在施工的工程。” “秦大川又不是犯下了什么该死的大罪,只是被冤枉的罢了,等风波平息后,我们再替他找回公道,让那个东洋人知道撒谎行为不但是可耻担负,更是要命的。” 黑蛇语气阴森的接过了话,随即幸灾乐祸的笑道:“而且更关键的的,秦大川去坐牢后,我们欠他的赌债就暂时不用还了--我敢说,就算我们把他救出来,他还是会向我们讨债的。” “对,对,那个家伙那天可是让我输的差点连裤衩也脱下来的。” 一个面皮干瘪身子却有些臃肿的老太太,满脸万幸的样子,抬手捂住脸:“哎呀呀,就差一点啊,我老人家就没法活了呢。” 看着这群老不死的,从商量着怎么营救秦大川,最后却达成他最好‘把牢底坐穿’的协议,格林德心中就哀叹一声:唉,一个人赢钱不可怕,可怕的是他忽然大发神威赢了所有人的钱! 赢了所有人的钱的大川哥,可不知道他被关起来后就苦等的救兵,在商量一番后,就各自去洗洗睡了,依旧还在拘留室内眼巴巴的看着铁窗口,幻想他那些‘朋友们’,正在为把他捞出去已经把腿跑细了呢。 当然了,并不是所有关心大川哥的人,都像十二生肖、格林德那样无耻,最起码秦小冰就不是。 随着事件越闹越大,秦小冰也是越来越怕。 她没在官场混过,却能猜到秦大川差不多会被当做牺牲品牺牲掉了。 秦大川的死活、坐牢与否,别人可以不管,身为他亲妹妹的秦小冰能不管吗? 只是就凭她小百姓一个的身份,管与不管又有什么区别呢? 她当前最大,也是唯一的依仗,不过是夏小韵罢了。 第1070章 :秦小冰喊冤 夏小韵都无计可施的事情,秦小冰就更办不到了。 早上天刚亮,秦小冰就走出了房门,站在门前抬头看着天发呆。 她不用去照镜子,也知道自己双眸中肯定满是血丝,神色憔悴的厉害。 精神上的压力,才是真正的压力,尽管压力不会给主人带来任何好处,却总是能像不散的阴魂那样,牢牢困扰着你。 她不能再去麻烦夏总了。 当今网络上铺天盖地的对骂,就是夏总在幕后推动的,这也是她唯一能做的,尤其是在各级调查小组进驻唐王、力挺秦大川的李文广也被彻底卷进去后,她就更没辄了。 夏小韵能做的,不能做的都做了,这几天所付出的努力,秦小冰可是都看在眼里的。 谁家的老板,能这样为属下操心劳神啊? 所以秦小冰异常感激夏总,也不忍心再去麻烦人家了。 可除了夏小韵,还有谁? 求人不如求己! 忽然间,这句话就像一道闪电那样,劈开了秦小冰眼前的满天乌云。 “对,求人不如求己的。” 秦小冰慢慢攥紧了右拳,举起来用力挥了出去。 这一刻,她全身的颓丧都又忽不见,只剩下昂扬的斗志,像个终极女战士那样,眼神坚定,脸色刚毅。 太阳早就出来了,明晃晃的挂在天上,晒得树叶都无精打采的。 以往气氛本来就庄严肃穆的市委大院,今儿更是压抑的让人无法呼吸,所有人在走路时,脚丫子都是轻拿轻放的,生怕会发出一点点的动静,惊扰到在会议室内开会的各位领导,那样就等着倒霉好了。 这次会议的参与人员,就是昨晚那些人,连座次都是相同的。 “今早,我接到了上级领导的电话,要求我们必须得在今明两天,彻底平息本次事件带来的恶劣影响力。” 坐在首位的董组长,脸色也有些憔悴,本次任务对于他来说,绝对是个重大考验。 得尽快把事件平息,还得照顾国民的感受,还真是老鼠钻风箱,两头受气。 要想东洋人‘息怒’,就得去给龟田良和赔礼道歉--这种事对于平时当面笑哈哈、背后捅刀子的官场精英来说,实在算不了啥,一切都是以大局为重嘛。 问题是,东洋人满意了,国民却不满意。 也不知道是谁在幕后做推手,貌似知道李文广今天要去给东洋人赔礼道歉了,今天凌晨就在网上发了帖子,名字就叫:向东洋人弯腰时,脸在哪儿? 这张帖子,就像一颗深水炸弹,从早上七点开始爆炸,形成了让谁都无法承受的超级振动波,席卷了整个华夏网络,调动起了所有‘愤青’的爱国情绪。 甚至有人开始提议,组建万人大游行,反抗唐王官方为自己利益而不顾本国公民、奴颜婢膝要给东洋人赔礼道歉了。 安阳那边传来的最新消息:龟田良和先生所‘下榻’的市中心医院,已经被两百多国民组成的示威队伍,给团团为了起来,以静坐的方式。 警方要想查出谁是幕后推手,很简单--神通快递集团。 不过这时候警方暂时不敢去阻止,因为怕酿成更大的群众事故:哟呵,东洋人示威,你们狗屁的本事也没有,还站在旁边保护人家的安全,我们示威了,你们却要来气势汹汹的前来拿人。 草,你们到底是华夏人啊,还是东洋狗? 没谁能担当起‘东洋狗’这个称呼,所以就算安阳、唐王两地警方,知道是谁在幕后推动,也不敢光明正大搞调查的。 这样一来,事件就进一步升级了。 在董组长说完那番话后,在座的各位都目目相觑了下,没谁说话。 “怎么,就没谁提出个合理化建议吗?” 董组长不高兴了。 李文广马上就站了起来,沉声说:“董组长,我马上赶去安阳。” “嗯,现在就去吧。” 董组长的脸色,这才稍稍好看了下,又耐心的嘱咐他:“李文广同志,我希望你能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坚决完成上级领导交给你的任务。” 上次东洋外务省厅的梅玳鲁朝跑来唐王时,曾经被李文广拍着桌子指着鼻子骂过,他肯定会异常痛恨李文广的。 这次李文广要去安阳给龟田良和赔礼道歉了,别人不在现场,梅玳鲁朝也得在。 到时候,他铁定会阴阳怪气的,说些狗都放不出来的屁话,来羞辱、打击李文广的。 李文广如果忍不住,当场与梅玳鲁朝翻脸,那就正中他的下怀,趁机把事件向他所希望的那一面闹腾。 那种情况,是董组长、也是各级领导最不愿意看到的了,所以他才特意嘱咐李文广,一切以大局为重。 李文广郑重的点了点头,转身刚要走时,董组长又说话了:“等等--李配金同志,你陪李文广同志走一趟吧。” 虽说确定李文广明白了自己说那番话的含义,不过董组长还是不放心他,才委派李配金跟随前往。 卧槽,又让我去跟东洋人打交道! 李配金心中叫苦,却不敢表现出来,连忙答应了一声站起来,跟着李文广急匆匆走出了会议室。 房门刚关上,董组长黑脸越发严峻了,看向苗德海沉声说:“苗德海同志,我就想问你一个问题,有没有办法,能说服你们市的神通快递集团某些人,别再趁机兴风作浪,为我们平添麻烦,与不稳定的因素?” “有。” 苗德海这时候只能应声而起,语气铿锵的说道:“我以为,我们干工作不能前怕狼,后怕虎,一切都该以大局为重,任何试图借助本案来推波助澜的单位、及其个人,都该受到法律的制止,与惩戒。” “那,你仔细说说呢。” 听苗德海语气坚定的,要以强硬手段来制止神通快递集团某些人的不理智行为,董组长眉头皱了下,可觉得除了这样做,貌似没啥更好的解决办法了。 “我会让市局的领导,去劝阻某些人的不理智行为,必要时考验采取强制手段--” 苗德海侃侃而谈,一副大公无私的模样。 张翼等人却在心中冷笑:哼哼,你只是想利用这个机会,来光明正大打击报复神通快递集团,来为你儿子出口气罢了,有必要说的这样理直气壮? 董组长可不知道那些破事,稍稍沉吟了下,才缓缓点头:“好,我赞成。不过,李文广同志去了安阳,市局内谁还能担当此任?” 左右不过是派警员去神通快递集团,点着某些人鼻子警告她别惹事的小事,派出所的普通片警就能做到的,董组长却郑重其事的问这个问题,这就是高明的官场智慧了:人,可是唐王领导自己派去的,这也代表着他们的意思,万一出事也跟我没关系的。 苗德海是官场老油子了,当然很清楚董组长这样说的意思,点头轻声说:“市局内,除了李文广同志外,还是有几个性格沉稳,能做事的人。我这就打电话。” 得到董组长的同意后,苗德海当场给田宏强打了电话,语气严肃的命令他,必须得完成上级领导交代下来的任务,如若不然,提头来见-- 帮、帮帮,苗德海刚打完电话,会议室的房门就被敲响。 这几天被领导训斥了无数次的一把手大秘小王,唯唯诺诺的低声说道:“苗……各位领导,门口有人跪地喊冤,揽住了李主任他们要前往安阳的车子。” “有人喊冤?” 苗德海眉头一挑,立即沉声喝道:“胡闹台,是谁在这儿喊冤的?” “是、是个女孩子,自称是秦大川的妹妹。” 小王下意识的后退一步,低声说:“现在,现在已经有很多人围观了。她要求见各位领导,为秦大川讨个公道。” “讨公道?开玩笑,我们什么时候做事不公道了?” 苗德海不耐烦的摆手:“让保安把她给带走。” “保安不、不--” 小王咽了口吐沫,低声说:“李局在场呢。” “哼,李文广不是要去安阳了吗?” 苗德海冷哼一声,不悦的说:“这个同志,还懂不懂什么叫大局为重--哦,对了,这是崔家区,你去告诉宗长河,让他赶紧把那个人弄走,成何体统!” 苗德海在训斥小王时,董组长已经拿出手机打的电话了:“李配金同志,我希望你能搞清楚哪些事,才是当务之急!” 不等李配金回答,董组长就扣掉了电话。 他知道,李配金肯定会用最快的速度不,把李文广给劝走的:哼哼,这个李文广也不知道是什么来头,惹了这么大的事竟然没被撤职,还又要充当青天大老爷了。 李文广倒是想充当青天大老爷,李主任却不敢,不由分说的连拉带劝,才把他拽上车子,厉声对门口的众保安说:“立即带这位女同志闪开!” “秦小冰,你别这样闹了,没用的。” 看着被两个保安强行架走的秦小冰,李文广轻轻叹了口气,重重关上了车门。 车子马上启动,驶出老远了,李文广还能看到秦小冰在挣扎。 小冰妹妹灵光一闪下,想到了传统戏剧中的《告御状》桥段,也是她当前为了给秦大川喊冤的唯一办法。 不用去求任何人,她自己就能玩得转。 换上一身素白的衣服,白色网球鞋,脑门上再缠上一圈白布,用红笔(当初小冰妹子想写血书的,只是拿起刀子准备割手指头时又怕疼了,这才作罢)写了几个字--卖身葬父、哦,错了,是‘请政、府做主’。 为了能引起广大市民们的轰动,秦小冰苦苦等到九点多时,才穿好这身行头,骑着她那辆二手电动车招摇过市,迅速吸引了众多粉丝的跟随。 唉,没办法,谁让小冰妹子这样清纯可爱且又美丽呢? 美女喊冤这事儿,平时只能在戏剧力看到,现实中绝对是可遇不可求的,谁要是不来给美女捧个场,走路肯定会摔跟头的。 秦小冰来到市委大院门前后,直挺挺的跪倒在地上,双手举起了一块白布。 第1071章 :我哥是好人 我哥是好人。 秦小冰举起的那块白布上,用鲜红的墨水写了这样五个大字。 说实话,小冰妹子在白布条幅上写这五个字时,还是有些脸红的--参加工作两年后就开始在外吃喝嫖赌,拿着做生意的幌子来欺骗小妹血汗钱去赌博,屡教不改的大川哥,会是好人吗? 可是除了这有写,还能写什么呀? 写‘秦大川是冤枉的’? 貌似这样写倒是很应景,不过这就带有与政、府做对的意思了:咋,我们现在都确定一定以及肯定的以为你哥是坏人了,你却说你哥是冤枉的,那不是故意抽我们的老脸么? 不行不行,绝不能这样写,秦小冰要想拯救秦大川,最终还得依仗政、府来做主呢,要是得罪了诸位领导,真以为当官的会坚持正义自己抽自己嘴巴啊? 小冰妹子想来想去,才决定写下了这五个字:我哥是好人啊,他真是好人,好人怎么可能会做欺压小良家的坏事呢,还请各位领导给民女做主,还这朗朗乾坤一个清白! 为了写这五个字,秦小冰也是费了一番心思的。 五个字的一撇一捺中,都带着悲愤的苍凉,因墨水的流淌让五个字不好辨认,从而也透出一股子说不出的绝望,尤其是秦小冰一身的皂衣,额头上还绑着白色布带,白的像残雪,红得像朱砂,两种颜色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更平添了几分孤独的绝望。 果然,一身皂衣、额头绑着白色布带的秦小冰,高举着条幅往这儿直挺挺的一跪,就感动、哦,不,就惊动了好多人。 真是凑巧,她刚跪下,载着李文广去安阳给东洋英雄赔礼道歉的车子,就开出来了,看到车牌号是机关序列后,秦小冰立即把双膝当脚用,高举着条幅‘走了’过去,女烈士般的倔强昂着下巴,一副‘今天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晚上我就找你家去’的坚毅,决绝。 李文广能不管吗? 哪怕他管不了,可也不能让这么一俏生生的大姑娘跪在这儿出西洋景啊,以后还想不想找婆家了啊? 姑娘,你先起来,别在这儿跪着了,地上凉。 你放心,正所谓黑得白不了,白得黑不了,头顶三尺有神灵,早晚有一天会真相大白,正所谓清者自清,浊者自浊,正所谓--什么,你说现在让你哥为东洋人背黑锅不对? 是,我也知道让你哥背黑锅不对,可问题是他不来背,谁背啊,好人嘛,之所以称之为好人,就是在关键时刻懂得该牺牲小我,来成全大我。 啊,这个小我呢,就是你哥秦大川,这个大我呢,则是我们这帮子为民做主的领导,甚至是国家了……姑娘,你别哭,看你梨花带雨的样子,我心里难受哇。 李文广正难受着呢,董组长的电话就打来了,严令李配金必须尽快把他给搞走:你屁股下面还有一堆屎没擦干净呢,还去管别人?赶紧的,去安阳向东洋英雄道歉,这是上级领导给你的命令,必须坚决执行,违者罚款。 无奈之下,李文广只好上车,眼睁睁看着秦小冰被俩满脸狞笑的保安,像老鹰抓小鸡那样给提留到一旁去了。 他痛苦伸手捂住脸,低头把脸放在了双膝上。 如果没有双膝的话,他铁定会把脑袋塞到裤裆里去:身为堂堂的市局局长,竟然无法为含冤市民伸张正义,还有什么脸来见人啊? 从苗德海的阴谋、张翼的不敢承认、夏小韵提供的情报与秦大川完全吻合等现象中,李文广已经完全确定是东洋人颠倒黑白了,只是他个人的力量简直是太渺小了,压根扛不住来自各级上级领导施加的压力,只能屈从。 “李文广同志,我理解你此时心中的苦衷,可身为一名合格的党、员,必须得懂得大局为重的基本道理,我坚信,真正的罪魁祸首,早晚都逃不脱正义的制裁!” 坐在他旁边的李配金,抬起拍了拍他肩膀,和声劝道。 从被领导狠狠呵斥后,李配金就知道李文广的背景相当要得了,俩人以后再接触时,该用什么样的态度了。 至于李文广在各级调查小组施加的压力下,依旧得低下骄傲的头颅,去给东洋人认错,李配金觉得他只是为了大局着想罢了,以后肯定会强势反击的。 所以这时候向李文广示好,可是修补俩人此前发生不快裂痕的最佳机会了。 “我知道的,谢谢李主任。” 李文广当然明白李配金为什么要说这些,更没拒绝人家释放的善意,抬头低声道谢后又回头看去时,车子已经右拐,再也看不到秦小冰了。 两个保安奉命把秦小冰架出两百米,又好心嘱咐了她几句:姑娘,你喊冤是白搭的,如果这一招管用,那还要司法机关干啥啊。乖,听哥的话,还是赶紧回家吧,免得把警察招来,以‘搅乱社会治安罪’把你给关局子里。你知道那里面都是些啥人不?就你这么漂亮的妹子被关进去,最多一个晚上,啧啧,就会变成个疯婆娘啊。 悉心教导过她后,俩人才放开她重新回到了工作岗位上,还没把气喘匀和呢,那花姑娘又跑回来了,噗通一声再次跪倒在单位门前。 “唉,你怎么又回来了?” 秦小冰知道自己当前的所作所为,是很让两位保安大哥为难的,是她不对。 可问题是,别人也正在为难她呀,让她食不知味,寝不安枕的,她让别人为难也就很正常了,没多少心理负担的。 任由两个保安咋劝,秦小冰就是跪在那儿,高举着‘我哥是好人’的条幅,满脸都是‘我可以跪个天荒地老’的坚毅。 “闪开,闪开,都闪开!” 就在俩保安急得搓手,说‘你这不是想让我们卷铺盖滚蛋吗’时,有威严且又中气十足的男高音响起,抬头看去,就看到人群分开中,四五个全副武装的警务人员拍马杀到了。 当先那个官威十足的,正是崔家区分局的常务副宗长河副局长。 得到表姐夫哥的电话后,宗长河没有片刻的停留,立即招呼三五个手下,跳上车子火速赶来了市委大院这边。 老远的,他就看到大院门口围了好多人,就知道那个喊冤的人还在,立即停车率人分开人群冲了进来。 压根不用谁来介绍,宗长河一眼就看到了秦小冰:哟呵,搞得还真像回事啊,真可笑,这么漂亮的妹子怎么这么幼稚呢,还真以为这是古代了,没说的,带回分局好好修理一下,专、政手段一用上,保管她以后听到‘告状’这俩字,就会被吓得全身发抖乱哆嗦! “带走,带走!” 宗长河大手一挥,厉声吩咐手下:“给她戴上铐子!竟然敢在光天化日之下扰乱治安,还真以为我们警方是吃醋的来着?” 那几个手下犹豫着对望了眼,意思是说:就这娇滴滴的妹子,带走也就带走了,没必要再给她戴上铐子了吧,细皮嫩肉的要是磨破手腕,那可真是暴殄天物了。 “怎么,没听到我说话啊?” 没看到手下动手,宗长河勃然大怒,一把抢过铐子,再一把攥住秦小冰的左手,右手一挥,喀嚓一声响,相当干脆的把她双手给锁上了。 如果秦小冰是个浑身散发着汗臭味的臭男人,宗局是绝不会亲自动手的,更不会一把就抱住胳膊,从地上把她拖起来向人群外走去。 “冤枉啊,冤枉!” 秦小冰可没想到警方办事会如此的雷厉风行,终于怕了,赶紧挣扎着大声喊冤。 这时候知道怕了? 嚯嚯,晚了! 宗长河心中冷笑,压根不顾她极力挣扎,像拖着个布娃、娃那样,把她拖到了车前。 早就有下属打开了车门,宗长河揪住秦小冰的肩膀,稍微用力就把她推进了后座上,咣当一声关上了车门。 抢在围观群众还没有做出任何反应之前,宗长河等人已经跳上车子,拉响了警笛,呼啸着疾驰而去了。 “靠,就这样把喊冤美女给带走了?” “尼玛,我们身为劳苦大众的一员,就这样眼巴巴看着自己姐妹被强行带走,却没有丝毫该有的反应?” “要不要去把她给抢回来?我认识那几个警员,是崔家区分局的,带头的叫宗长河,咱们唐王一把手的表妹夫。” “好啊,你去吧,我们在后面给你打气!” 听着围观者们的议论,人群中一个相貌英俊、眼神阴骘的年轻人,皱眉往大院内看了眼,低低叹了口气转身快步走向了路边一辆黑色轿车。 唐王新城区就巴掌大的一点地方,从市委大院到分局门口,用不了十分钟就到了。 年轻人直接把车子开进了分局大院,一眼就看到宗长河的那辆警车,就停在办公大楼门口,上面空荡荡的没有人。 他也把车子直接开过去,熄火下车后,整理了下衬衣的领子,走上了台阶。 一个警员刚好从大厅内走出来,年轻人抬手拦住了他:“宗长河现在哪儿?” “你是谁?” 那个警员抬头,上下打量着年轻人,要不是看在他气度非凡的份上,就凭他的无礼举动(打听人连个大哥啊,同志啊都不知道喊一句),肯定会懒得理睬他。 “我叫郭易秦。” 郭易秦也没打算隐瞒自己身份。 “郭易秦?” 警员眨巴了下眼睛,又问:“找我们总局长做什么?” 郭易秦脸色沉了下来,再次问道:“宗长河在哪儿?” 宗长河在分局审讯室内。 还是那句话,如果喊冤闹事的是个臭男人,被宗副局带回来后,他肯定会懒得理睬,这种小事交给下属就好了。 不过谁让秦小冰是娇滴滴的漂亮妹子啊。 审问漂亮妹子与审讯臭男人的感觉,那绝对是两码事,个中滋味有着天壤之别,动力十足啊。 “放开我,放我出去!” 被带到审讯室后,秦小冰更怕了,尖叫着挣扎,只是她右手已经被手铐铐在铁椅子上了,怎么可能挣得开? 第1072章 :我不想去坐牢的 对秦小冰的挣扎,这方面很有心得的宗副局,自然唯有冷笑相对。 砰地一声关上审讯室的铁门,灭掉了屋顶上方的灯棍,打开了审讯桌上的强光射灯,灯头一转对准了秦小冰。 刺眼的强光一照过来,秦小冰下意识的抬手(左手,右手戴着手铐呢)挡住了脸,也顾不上挣扎喊叫了,乖乖坐在了冰凉的铁椅子上。 要得就是这个气氛,任何试图与强力机关做对的不法分子,来到这‘专治各种不服’的环境下,坦白从宽就成了他们唯一的出路了。 秦小冰虽说不是出自豪门世家,而是从小山窝窝里飞出来的,不过从小也是爹妈哥哥的心头肉,很少受啥子委屈,更没见识过当前的场面,尤其是在宗长河猛地一拍桌子后,就被吓得浑身一哆嗦,再也不敢动一下了。 “姓名!” 整个人都藏在灯后的宗长河,就像十殿阎罗那样,语气冷森的喝问道。 秦小冰不敢有丝毫懈怠,赶紧回答:“我、我叫秦小冰。” “年龄!” 宗长河又问。 “今年二十四岁了。” 秦小冰刚回答完这个问题,忽然小嘴一瘪哭了起来:“警察大哥,你放我出去吧,我不去喊冤了还不行啊?” “放你出去?呵呵,还真是开玩笑,你知道你已经犯下了多么严重的罪行吗?昂,胆敢冲击政、府机关,扰乱治安,就凭这两点,也够判你去大牢里蹲个一年半载的了。” 宗长河笑了,心想:这妹子看去时水灵灵的,一副读过很多书的模样,没想到却是个法盲,真以为公安机关是电影院呢,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秦小冰当然不是法盲,她只是因为心里害怕发慌,才忘记她所犯的错,最多也就是被批评教育一番就能放行的。 宗长河说要把她送进大牢里,关她个一年半载的,那都是警方审讯犯人时惯用的手段,先把你给吓个半死,然后再语重心长的说些‘只要你乖乖配合我们的工作,还是会给你机会的’,接下来的审讯就轻松多了。 (对此,兄弟是深有感触的,多年前我们这儿打赌,兄弟因手痒难耐上了赌桌,大发神威下赢了几个街坊大爷十七八块钱,就很走运的被警方抓走--各种审讯,外加盘查兄弟祖宗八代,确实是根正苗红的贫下中农后人后,才拍照留念,外加交罚款五百元,被把整张脸都羞红了的老婆领回家,跪了大半天的搓衣板,个中辛酸实不足为外人道。) 一听说自己可能要去坐牢,秦小冰更慌了,泪水变得磅礴起来,哀求道:“警察大哥,我以后真不敢了--可不能再把我给抓起来啊,那样我妈会急死的。” “唉。” 看看时候差不多了,宗长河开始改变策略,重重叹了口气,站起身从阴影内走了出来,到背着双手来到秦小冰面前,原地来回走动着,皱眉满脸深思的样子,仿佛在绞尽脑汁的想办法,要为女孩子开脱。 秦小冰生怕会打搅到宗局的思路,赶紧抬手捂住了嘴巴,泪水都不敢淌了,双眸中全是期盼的小星星,希望警察大哥能想到好主意,给她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 宗长河终于停止了走动,微微弯腰俯身看着女孩子那张梨花带雨的俏脸,咕噔咽了口吐沫后,才低声说:“秦小冰,说实话,你试图冲击机关的行为,是相当严重的。而且,我去找你,也是接到了上级大领导的电话,严命我必须给予你最重的惩罚。” 秦小冰的脸,立即变得苍白起来。 她在拦住李文广的车子时,李文广曾经明确告诉她说,各级领导正在会议室内召开紧急会议,你就别在这儿添乱了,以免会成为领导们的出气筒。 当时她以为李文广是在吓唬她,让她知难而退呢。 小冰妹子天真的以为;我就是在这儿跪跪,出个风头、哦,不,喊个小冤,求官为民做主,能招惹多大的麻烦啊? 事实证明,残酷的现实给她上了毕生难忘的一课。 宗长河告诉她,她有可能会去蹲大牢,与秦大川一起,手握铁窗齐望月,哀声唱道:手里呀捧着窝窝头,菜里没有几滴油-- 她老妈要是听到自己那对让她骄傲的儿女,都去大牢里忆苦思甜去了,差不多就会双眼一翻,就此驾鹤西归,只希望来年她那对宝贝儿,能跪在她的坟前,痛心疾首的说自己是不孝顺的孩子。 宗长河的和颜悦色,就像黑夜中的指明灯,奴隶眼巴巴盼着的救世主,指使秦小冰下意识的低声哀求:“警察大哥,帮、帮帮我,我、我不想坐牢的!” “我也不想让你去坐牢,但我职责所在,怎么能知法犯法呢?” 宗长河眉头皱的更紧,声音越发的低沉:“当然了,我是不忍心你这样花儿般的女孩子,就此凋零在铁窗内。唉,你是不知道啊,监狱内从来都是渣渣集中营,各种女强女干犯,女恶霸,做梦都想收拾你这种思想单纯的女孩子啊。” “帮帮我,我不想去坐牢的!” 秦小冰眼前马上就浮现出,以往她自电影内看到的那些女恶霸了,心中更是大骇,下意识的抬手抓住了宗长河的衣襟,用力拽着。 宗长河其实很怀疑,秦小冰是不是在演戏:她,真有这么好骗,幼稚吗? 眼睛是心灵的窗户,总能把人心里怎么想得,都通过眼神折射出来。 宗长河在警务系统内干了那么多年了,判断真伪的眼光还是有的,无视秦小冰揪他的衣襟,只是盯着那双恐慌的眸子,凝神几秒钟后,心中就得意的笑了:原来,在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上,还真有思想犹如冰山雪莲般纯洁的女孩子。好啊,真好。 “帮你也行,只是--” 宗长河一心为公的语气,终于有所松动。 秦小冰看到了希望,连忙问:“是要钱吗?要多少,您说个数,我尽可能给你凑!” 钱能解决的问题,就不是问题--这是小冰妹子傍上夏小韵这个大款后,思想转变的最大地方,话说前些时候,她还把自己卖了三千万,为某个没良心的家伙还债呢。 “钱?哼哼。” 宗长河的脸色,立马就阴沉了下来,冷笑几声说:“秦小冰,你知道你这句话,又是一种犯罪行为吗?法律上有明文规定,公然贿赂警务人员者,视情节严重时,可判一到两年的有期徒刑。” “啊?” 秦小冰呆了,赶紧松开抓着宗长河衣襟的手,吃吃说道:“那、那我收回我说的话好了。警察大哥,还请您告诉我,我该怎么办,才能、能戴罪立功?” 小冰妹子的觉悟还是相当高的,当下意识到自己喊冤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实则是治安条例)后,立即就决定要痛改前非,戴罪立功了。 宗长河的脸色,又变换了,打量着女孩子那有些青涩(还没被开发不是)的胸,干咳了声问道:“你觉得,除了钱之外,你究竟还有哪些本钱、哦,不,是付出,能让我不顾法律的尊严,对你网开一面?” 秦小冰确实单纯,却不傻。 这时候如果从宗长河在她脸上、胸前来回扫视的目光中,还看不出他所图为何,那么她也不可能被夏小韵当做绝对心腹来培养了。 看穿了宗长河正义表皮下的真面目后,秦小冰不害怕了:尼玛,如果妹子我真犯了那么大的错误,就算陪你睡上个三天三夜,估计你也不敢对我网开一面,毕竟你抓我来时,可是有很多人看到的,更有领导的命令。 你这样吓唬我,无非是垂涎妹子的如花娇颜罢了。 就你这张满是青春美丽豆后遗症(豆子爆开后留下的坑洼)的老脸,我多看一眼都恶心的,再答应你的非礼要求才见鬼了呢! 愤怒代替了恐惧,更让秦小冰勇敢起来,双眸微微眯起冷声说:“警察同志,你试图诱导我主动成为你情人的行为,算不算是一种犯罪呢?” “呃。” 宗长河一楞,随即恼羞成怒,脱口骂道:“草,你个死丫头,还真把自己当根葱了。真以为我不能把你送进拘留所,让你遭受那些渣渣女恶霸的欺负?” 宗长河这样说,倒不是在恐吓秦小冰。 因为秦小冰跪地喊冤这事,正值唐王官场振荡不圆的敏感时期,本着‘乱世用重典’的宗旨,就是把她给关进拘留所呆个七八天的,也不会有人说宗长河做的不对。 烈士般的豪情,重新回归秦小冰的躯体,骄傲的仰起下巴,大声说:“大坏蛋,你就死了这条心吧!我就算是被关进拘留所,也不会答应你这个坏蛋,去做你的情人!” “哟,真厉害,那你就做好去坐牢的准备吧。” 宗长河眼见以权谋私无望,自然也懒得再跟秦小冰叨叨什么了,甚至都懒得再审讯她,冷笑一声转身走向了门口。 他决定了,马上就回办公室,开具某些证明材料,把秦小冰给送到拘留所内,自然是从严处罚了。 在开门时,宗长河还盼着秦小冰能喊住他,说她再考虑一下呢,毕竟他可是真生气了--很遗憾,在他开门后,也没听到秦小冰求他,倒是低声呜咽了起来。 活该! 宗长河心里狠狠骂了句,正要迈步出门时,才看到外面站了个年轻人。 年轻人相貌英俊,穿着白衬衣,银灰色的西装裤子,黑皮鞋,就跟某公司总经理似的,只是眼神有些阴骘,让人看了不舒服。 “你谁,在这儿干嘛?” 宗长河稍楞了下,本能的问道。 年轻人说--年轻人没说话,只是挥起了拳头,一拳就狠狠砸在了他脸上。 “啊!” 猝不及防下的宗长河,惨叫一声身子向后飞出,重重跌落在了审讯室中间的铁椅子面前。 小冰妹子正为自己救兄不成、自己反而又陷进来而伤心呢,忽然间就有个人惨叫着飞了过来,落在了脚下,吓得她赶紧抬脚闪避。 第1073章 :郭易秦的爱情 今天一大早,崔家区分局的一把手老郝,就接到电话去市委那边参加重要会议了,宗长河这个常务副,就是分局的绝对大哥了。 与空降来唐王当市局老大的李文广不同,宗长河可是土生土长的唐王人,背后又竖着一把手苗德海,所以别看他刚调来当常务副没多久,却连老郝都得很给几分面子的,就别说下面那些那些弟兄们了。 所以呢,当他被年轻人一拳打飞后,最先的反应不是愤怒,而是震惊:乖乖,在分局内,还敢有人对我动粗。这世道,脑子进水的人层出不穷啊。 “你是郭、郭易秦!” 就在宗长河用力摇了下脑袋,要从地上爬起来时,就听秦小冰叫出了年轻人的名字,带着不可思议的惊讶,更多的却是欣喜。 受夏总对郭易秦不冷不热的态度影响,秦小冰对他也没啥好感。 但也没啥坏感,毕竟小郭同志还是一副奶油小生的模样,很受女孩子喜欢的。 总之,那天见过郭易秦后,秦小冰就把他忘到脑后了,就像你对某南韩女星深沉的说我爱你,她给你一个飞吻来感谢你去现场送银子、事后才不会记得你是哪个傻瓜蛋那样。 所以当看到郭易秦忽然出现,并把耐心诱导自己的警察大哥给一拳打飞后,秦小冰在惊讶之余,对他的好感就蹭蹭上冒了:打得好,打得妙,打得呱呱叫,这下可不是我一个人被送到拘留所了,貌似袭警罪名更严重一些啊。 “秦、小冰,别怕,等我处理掉他。” 郭易秦缓步走进审讯室,先给了秦小冰一个安慰(有我在呢,别怕--却被小冰妹子看做‘我陪你一起去坐牢’,而感动的不行)的笑容,这才低头看向了宗长河。 老郝不在局里,自己这个当之无愧的老大,却被人一拳给放倒在美女脚下,疼的都顾不上从下仰角度来欣赏美女腿型了,宗长河能不暴怒吗? “混蛋,你特么的敢在警局袭警,我特么的毙了你!” 暴怒下的宗长河,翻身爬起反手就掏出了手枪,喀嚓一声打开保险,霍地对准了郭易秦,丝毫不顾鼻血已经滴落到了胸前,好像三月桃花那样朵朵绽放。 他有充分的理由,也有足够的胆量,能把郭易秦当场击毙,毕竟这厮赶来警局内袭警,本身就是找死的节奏。 “啊!” 看到宗长河亮出家伙对准郭易秦后,胆小的秦小冰下意识惊呼一声。 她的惊呼声刚响起,就看到郭易秦左手横空一抄,右手飞快的抽了一巴掌,宗局就像陀螺那样,在原地转了好几个圈圈。 他的手枪,落到了郭易秦手里。 等他好不容易才稳住身形时,才发现冰冷的枪口,已经抵在了他眉心中间。 没有谁不会在被枪口顶住脑袋时,还敢轻举妄动的,冲动是魔鬼这条真理,在这一刻能让人切身感受到它的可怕。 宗长河也是这样,下意识的接连后退。 郭易秦神色淡然的缓步跟上,直到他退到了审讯室东墙上,才笑着问他:“你继续退啊,怎么不退了?” “你、你敢袭警、抢枪!” 到底是分局第二把手,愤怒、震惊过后,很快就恢复了该有的冷静,开始以正确的方式,来劝说郭易秦别自寻死路了:“我给你一个忠告,现在把枪放下,争取宽大处理才是你唯一的出路。” 郭易秦就像没听到他在说什么那样,依旧笑着问:“你知道,我为什么要杀你吗?” “我不认识,从来都没见过你!” 宗长河的回答,倒是很圆滑。 郭易秦才不在意他说什么,脸上笑容渐渐消散,淡然道:“只因,我刚才在外面听到,你以权谋私诱导秦小冰,给你做情人。我不管你以前犯下过几次这样的错误,又是立下过多少功劳。就凭你这次的愚蠢表现,你就够到被我开枪杀死的资格了。” 听他这样说后,宗长河才猛地发现,郭易秦在区分局审讯室袭警,竟然没有任何下属跑来制止,难道那些人都是瞎子,聋子吗? 区分局其他警员,当然不是瞎子--瞎子,是看不到郭易秦亮出来的证件上,写了些什么的。 宗长河也是这样,在看到郭易秦左手亮出的证件后,所有的愤怒啥的情绪,立即不翼而飞,只剩下无法描述的恐惧,冷汗瀑布般的从额头滚落,双膝一软,竟然跪倒在了地上。 相比起分局其他警员来说,宗长河这个二把手,更清楚郭易秦亮出的证件,所代表的那个部门,有多么的可怕了:休说抓住了他的犯罪把柄,就算无缘无故的把他干掉,也不会有谁敢去那个部门,追问个咋回事了。 “别、别杀我!” 宗长河双膝跪地后,立即哀声求饶:“是我错了,我是鬼迷心窍,我不是人,请您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会改过作新重新做人的!” 宗长河说着,为了向郭易秦证明自己真是知道悔改了,抬手就开始狠抽自己的嘴巴。 咣咣有声,很快就有鲜血溅出,就连刚才恨不得生啃了他的秦小冰,都有些不忍了,郭易秦却没被他有丝毫的感动。 郭易秦昨晚去找张翼时,就曾经明确表明他是为了秦小冰才去的。 当一个男人,为了一个女孩子去做这种事时,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喜欢上了她。 至于郭易秦刚见过秦小冰一面,怎么就喜欢上了她这个问题,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刚才宗长河诱导女孩子主动对他投怀送抱时,郭易秦就在外面听着。 当初夏小韵惹了秦少的走狗丁白康,都被白玉雯给收拾的死去活来,更何况宗长河这个小人物,敢招惹郭易秦喜欢上的女孩子呢? 死,是宗长河唯一的下场,就算他把满嘴牙都抽了出来,这问题也没得商量。 “放过我,求求你!” 宗长河不住的抽着自己嘴巴,吐字都不清晰了,郭易秦冷笑着把枪慢慢放在了他脑门上,他的身子蓦然僵硬,举起的手停顿,也不再说话了,就像雕塑那样呆愣当场。 他已经感觉出,郭易秦必杀他的决心了,从没有过的恐惧,让他的思维、全身的神经都瞬间僵化,没有任何的反应了。 郭易秦才不会管他当前是啥反应,正要扣下扳机时,却听秦小冰颤声叫道:“别、别杀他!” 刚才宗长河那么悲壮的哀求郭易秦,都没打动他那颗铁石般的心,秦小冰低低的几个字,却让他停住了扣下扳机的动作,回头看了过去。 宗长河这样的警方败类,还是被秦小冰给恨得不行不行的,最愤怒时也真想生啃了他--不过,当郭易秦屁颠屁颠的跑来为她做这件事时,她却又替宗副局求情了。 老天爷敢担保,就算刚才宗长河把秦小冰给‘就地正法’了,如果郭易秦当着她的面,要为她伸张正义,她也会为他求情的。 理由很简单:小冰妹子心中充满了对生命、对这个世界的无限的爱…… “不杀他?” 郭易秦回头看着秦小冰时,眼神就柔和了起来。 秦小冰摇了摇头,低声说:“他、他罪不至死的。他把自己揍成这样,也算是受到该有的惩罚了。” “好,既然你这样说,那我就不杀他了。” 郭易秦点了点头,持枪的右手向上抬起,再扔到地上时,那把枪已经被分解成了碎零件了。 真实自鬼门关走了一圈的宗长河,立即以额触地,放声痛哭起来。 “你有些过于善良了。” 郭易秦走到秦小冰面前,看似很随意的牵起她左手,手铐就从她手腕上脱落了。 秦小冰对此很惊讶:“咦,你会变戏法?” “以前学过几手。” 郭易秦脸色温和的笑道。 他有种异常清晰的感受,在秦小冰面前,他眼神中的阴骘都不见了,就像薄雪遇到了艳阳,全身都暖洋洋的无比舒服。 他希望,自己能一辈子都沐浴在这种温暖的阳光下,那样他有些极端、晦暗的心理,就会一步步的被改善,最终成为一个正常的男人。 没谁告诉郭易秦,只要他能与秦小冰在一起,他就会取得质的改变,这只是他的直觉:白玉雯就曾经给过他这种明显的直觉,最终才怀上了他的孩子。 不过表面风光的白玉雯,与秦小冰相比起来,那就是云泥之别,一个是纯洁如雪莲花般的仙子,一个却是背着丈夫偷男人的荡、妇。 郭易秦把这种直觉,称之为爱情。 是的,这就是郭易秦苦苦寻找的爱情,一旦遇到,就绝不会放手,放过,休说秦小冰请他别杀宗长河了,就算让宗长河狠狠痛扁他一顿,他也会答应的。 爱情的魔力,不仅仅能让人感到甜蜜蜜,还能让人的智商变低。 只是秦小冰却没看出郭易秦对她的爱,只是觉得他是个好人:这会儿,哪怕是来个乞丐,能把宗长河狠狠惩罚一顿,再把她从分局安然无恙的带走,也会被她视为好人的。 对我好的人,就是好人。 这就是秦小冰的人生观,单纯且又真挚。 至于三番五次被她帮过的方先生,又算是哪一号人? 嗯,就算朋友吧,为了他,小冰妹子可以掀起衣服,拿刀子在自己两肋上插一刀的那种--唉,谁能说清楚呢? “那个人坏死了,真得坏死了,不过也很可怜。” 跟着郭易秦走出审讯室上车前,秦小冰回头看了眼,又抬手拍了拍小胸脯,一副心有余悸的样子。 郭易秦笑着摇了摇头:“别怕了,都过去了。” 车子缓缓驶出区分局大门时,俩人都没注意到一个老婆婆,从旁边绿化带内走向了审讯室,边走还边喃喃的说:“这孩子啊,就是太善良了。” 善良的秦小冰并不知道,她刚走没半分钟,那些被郭易秦严令不许靠近审讯室的警员们,忽然就听到那边传来了一声凄厉的惨叫。 有人赶紧跑进去看,就看到宗局身下一滩鲜血,人已经翻着白眼的昏了过去。 第1074章 :白云下的烦恼 田宏强火速赶到神通快递集团后,立即严令夏小韵,停止他们的愚蠢行为,要不然将会遭到警方的沉重打击。 本来,他还以为与李文广‘眉来眼去打的火热’的夏小韵,肯定会振振有词的说啥公民有自、由言论权,拒绝听从市局命令呢。 为此,田宏强赶来的路上,可是做好了充分的思想准备,其中就包括用暴力行为,干脆把夏小韵给请到市局内,让她冷静思考一下。 夏小韵却很乖--田宏强刚义正词严的说明来意,她就连连点头,说会全力配合警方的工作,力争做一个知法懂法的五好青年。 五好中的一好,自然是见好就收了:夏小韵能做的都做了,反正这时候大火已经烧起来了,压根不需要她再旁边扇风了。 很圆满的完成任务后,田宏强又逼着夏小韵写了份保证书,这才带着一众手下扬长而去,直接赶往市委大院,向苗德海复命。 还没有到市委大院呢,田宏强就再次接到了苗德海的命令:立即赶往崔家区分局,那边发生了性质严重的伤人案。 堂堂崔家区区分局的二把手宗长河,竟然在分局审讯室内被人阉割--这种事,无论是放在任何时候,都算是性质严重的伤人案了。 田宏强接到电话后,当然得大吃一惊,赶紧调头直奔崔家区分局,要彻查是谁这么大胆子,敢在警局内残伤宗长河。 相比起鸡飞狗跳的唐王市,前往安阳给东洋英雄赔礼道歉的李文广,也没有取到任何的效果。 这倒不是说他赔礼道歉的真诚度不够,也不是受不了梅玳鲁朝先生很直接的讽刺,而是因为东洋人看到已经把火烧到这种地步后,他们能从中得到很多利益,自然不会轻易放过这个机会了。 李文广仅仅是赔礼道歉还不行,还要唐王警方立即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宣布、宣传宝贵的东洋英雄精神,代表一百万唐王人民,对遭到歹徒暴打的龟田良和先生,表示衷心的感谢(最好是当众给龟田先生颁发见义勇为奖,给予足够丰厚的奖金,来弥补他身体所受的危害。) 这还不算,唐王官方还得当众承诺,严惩被捕打人者秦大川、全力缉拿在逃犯格林德(大川哥耐不住寂寞--招供当天逃逸者是谁了),籍此来警告那些擅于颠倒黑白的坏人,再做坏事时,必须得考虑一下后果。 唯有这样,才能有力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弘扬光辉的英雄正气。 “东洋人,简直是太可恶了,得寸进尺!” 听完李配金主任打回来的电话后,董组长气得拍了桌子。 现在,再傻的人也能看出,撅起屁股的东洋人要拉什么屎了:他们压根没打算平息这件事,唐王方面如果再接受他们这些要求,事后他们还会提出更加难以让人接受的新要求。 说实话,如果梅玳鲁朝的这些要求,只是在私下里进行,不召开新闻发布会的话,当前急需平息本次事件的董组长,考虑再三后,或许还会答应。 正所谓一切都要以大局为重。 可东洋人却要求召开新闻发布会--董组长要是答应了,到时候现场肯定会来很多境外记者,提一些刁钻古怪的问题,一个回答不好,就会有损华夏尊严,遭到世人唾骂。 不答应呢? 难道就任由事件向越来越无法掌控的方向发展? 最新消息,安阳地区的东洋人人数,有了明显的增加,从他们满是坚毅神色的脸上,就能看得出他们要决心大闹一场了。 董组长拍了桌子,整个会议室内的所有领导,都低下了头。 这些鬼子,真特么的贪婪无度,早知道这样的话,当初我说什么也不会嘱咐田宏强那样做,必须得把张翼抬出来作证,至于谁才是英雄歹徒的,关我何事--苗德海心里恨恨的骂着,眼角余光看向了张翼。 张翼这两天的气色,一直都不咋样,她肯定比任何人都后悔,当初怎么就为了她所谓的面子,没能及时站出来,为真正的英雄作证。 更可悲的是,这时候就算她站出来,也不会有谁相信她的话了。 反倒是给东洋人增加继续闹事的理由:看,华夏人为了颠倒黑白,连市长都能拿出来牺牲了,还真是够丢人的。 唉,难道就没有别的办法了吗? 苗德海心中重重叹了口气时,脑海中忽然灵光一闪:对啊,别人不相信秦大川、不相信张翼的话,那么肯定会相信龟田良和的话啊。 只要龟田良和站出来,说他就是当天意图非礼张翼的真凶,那么所有的问题,都不会是问题了。 苗德海刚想到这儿,脑海中的灵光就被可笑给扑灭了:苗德海,你什么时候这样幼稚了?在当前这种有利的局势下,龟田良和怎么会自己抽他自己的嘴。 “苗德海同志,你还有什么好的主意吗?” 看到苗德海脸色阴晴不定,董组长还以为他想到了什么好办法,连忙出声问道。 “啊,董组长。” 苗德海怵然一惊,赶紧站起来,满脸苦笑的说道:“刚才我是在想,要想解决当前的问题,除非龟田良和能主动站出来,承认当初是他非礼了--不知名妇女。” 他在说最后这句话时,看似无意的瞥了张翼一眼。 张翼眼角突地跳了下,随即嗤笑出声:“呵呵,苗书记,你这想法也太天真了吧?” 当着众领导的面,张翼竟然直言讽刺他天真,这可是‘以下犯上’的不成熟行为。 不过当前没谁在意,毕竟苗德海的这个提议,还真是相当天真的。 “苗德海同志,你坐下吧。” 眉头紧皱的董组长,抬手往下压了压,拿起了桌子上的手机,起身快步走向了门外。 东洋人的要求,已经超出了他能做主的范畴,他必须得向上级领导汇报,再听从指示。 他很清楚,随着他这个电话打出去,他会给领导留下‘办事不力’的印象。 但是当前除了请示领导之外,董组长又没别的办法。 来到走廊窗口门前,董组长抬头看向了外面的天空,轻轻叹了口气,多么希望自己是天边那朵悠悠的白云啊,那样就没有任何的烦恼了。 悠悠白云下,有烦恼的不止是董组长,还有方圆。 方圆当前的烦恼,当然不是因为饿了、渴了、肚子疼却找不到茅厕了,而是因为他看到了一个人。 一个六年前他就认识的女孩子。 那时候,女孩子才刚满十三岁,却长了一副三十岁少妇的成熟身躯,结果就导致方圆鬼使神差般的亲了她一口。 老天爷可以作证,当初方圆亲花小妖的那一下,是纯洁的,不带有丝毫龌龊想法的,就是对美到极致的东西的欣赏。 可那么伟大的一吻,却成了他随后几年内的恶梦:是谁为花小妖起了这个名字啊,还真是没起错,她就是一个小妖精,还是那种不要脸的小妖精,亵渎了方圆对她深深的欣赏,哭着喊着的非得給他做老婆。 如果方圆后来没有遇到夏小韵,没有遇到格林德--娶一个家财万贯的小妖精当老婆,也不是不能商量。 只是很可惜,花小妖表面上哭着喊着的要嫁给方圆,却利用他来干掉她最危险的竞争者花冷夕。 方圆不介意为女人做事,毕竟趴在她身上让她舒服,也叫做事,可他确实讨厌在没有经过他同意下,被她利用,这会让他觉得相当没面子。 没有哪个男人,喜欢看到曾经让自己很没面子的女人,哪怕她身穿一袭洁白如浮云般的长裙,好像空谷野百合那样,俏生生的站在路中间。 嗯,就是因为花小妖站在了路中间,挡住了方圆回家的方向,他才不得不停车。 “美女,要搭车吗?” 戴着大墨镜的方圆,满脸欣喜渴望神色的,从车窗内探出脑袋,冲花小妖喊道。 方圆其实想坐飞机回唐王的,不过他可没带身份证,想买机票都不行(为此,他是深深讨厌实名制),只好‘顺手’从西北某小县城内,开走了一辆吉普车。 “你这车子档次太低了,还是搭我的车子吧。” 花小妖摇了摇头,提出了很正确的建议。 想想也是,方圆这种莽汉开个吉普还凑合,好像天上白云化成仙子般的花小妖,肯坐这种车,那可就太掉价了,估计吉普车本身得激动的抛锚。 方圆从来都不懂的拒绝别人的好意,再说这破吉普座子,实在隔的他屁股疼。 “好啊,那就搭你的车子。” 满肚子烦恼、表面上却很开心的方圆欣然点头同意后,把车子停在路边,拿着一个简单的帆布背包,从车上跳了下来。 “包里,装的是什么?” 等他走过来后,花小妖问道。 “一点不值钱的东西。” 方圆随口回答。 花小妖又说:“少于五千万美金的价值,是配不上让你随身携带的。” “瞧你说的,搞得哥们好像巴菲特那样的大富翁似的。” 方圆把背包挎在肩膀上,率先走到前方路边的一辆奔驰车前,皱眉说:“你这车子档次也不咋样嘛。” “这是西北地区,这车子也勉强够档次了。” 花小妖从容不迫的缓步跟了过来时,方圆上下打量起起了站在车门前的那个彪形大汉了。 这个身高足有一米九五,体重至少一百公斤的彪形大汉,能为花小妖开车,无疑是她的心腹手下,就是格林德原先的角色。 方圆在打量他时,他一动不动的站在那儿,眼珠子却随着方圆的一举一动缓缓转动,透着惊讶的森冷。 他惊讶,那是因为他第一次看到,有人敢用这口气跟花小妖说话。 他的目光森冷,则是因为方圆看他时的眼神,好像在选牲口似的,带有明显的挑剔神色。 这还罢了,方圆又伸手在他肩膀上轻轻捶了一拳,问花小妖:“这是你最贴身的保镖吗?” “他叫汉姆。” 花小妖这样说,就是承认方圆说的没错了。 第1075章 :跟我走吧 “看上去比格林德貌似厉害了些,不过论起忠心,他不一定比得上格林德。” 方圆又看了眼那个汉姆,笑了笑说。 花小妖的眼神黯淡了下来。 她承认方圆说得没错,要是论起忠心来说,没有谁比得上格林德,只是因为她秉着‘大人物’做事的习惯,当时必须得那样做。 事后不久,她就后悔了,但格林德已经成了方圆的小弟,现在的生活虽说比不上呆在她身边时那样威风,精神世界却很饱满。 “我要与你决斗。” 汉姆忽然对方圆说道。 方圆愕然:“跟我决斗--为啥?” 汉姆没说话,只是咬了下腮帮子,反手脱下西装搭在了汽车上,又挽起衬衣袖子,右拳放在右耳侧,左手中指冲方圆勾了勾,示意他可以进攻了。 “嚓,这人是普希金的后代吧?动不动会就要跟人决斗。” 方圆抬手挠了挠后脑勺,满脸不解的看向了花小妖。 普希金,号称俄国诗歌的太阳,因法国籍宪兵队长丹特斯对普希金的老婆娜塔丽娅有好感,普希金大爷因此异常愤怒,与1837年正式向人家提出决斗,以最男人的方式,来解决脑袋上的绿帽子问题,结果在决斗中,普希金大爷身负重伤,不治身亡,享年38岁。 他的早逝令俄国进步文人曾经这样感叹:“俄国诗歌的太阳沉落了。” 在方圆看来,像普大爷这种明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还要向强敌发出正面决斗宣言的人,无疑是脑子进水了,就算受不了帽子变绿,也可以采取别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啊,比方用笔杆子把对方骂死,也强过真刀真枪的干,结果连小命也搭上了。 忽然提出决斗要求的汉姆,肯定要比普大爷聪明多了,因为单论体型,他就比方圆强壮了不止一个档次,估计三两拳就能搞定对手。 如果不是看方圆用很轻松的语气,与花小妖说话,汉姆老兄懒得与他费口舌,早就双膀一叫劲,大吼一声拿命来的扑上来了。 “你刚才盛赞格林德的话,让汉姆感觉受到了羞辱,才向你发出挑战的。” 花小妖替汉姆,说出了他要与方圆决斗的原因。 “哦,没想到这位老兄的自尊心这样强。” 方圆这才恍然,又满脸疑惑的问花小妖:“你这个当主子的,就任由他挑战我?” “这关系到他做男人的尊严,我没权利插手过问的。” 花小妖双手环抱在胸前,款款倚在了奔驰车的后车尾上,这就是摆出看好戏的架势了。 方圆又问:“像汉姆老兄这样的保镖,你手下有多少个?” 花小妖淡淡的回答:“目前,只有他一个人通过了种种考验,赢得了我的信任。” “哦,我知道了。” 方圆点了点头,看向了汉姆:“汉姆老兄,你的运气不错,希望以后你能珍惜所拥有的,千万不要动不动就向人发出决斗的邀请,因为这是很危险的行为。” “呵呵。” 汉姆冷笑,晃了晃右耳边的右拳,张嘴刚要说什么时,方圆忽然抬手,飞快在他眼前晃了一下,他立即下意识的挥拳去砸那只手时,就觉得身下传来撕心裂肺般的疼痛。 “啊--哦!” 任何男人身下最脆弱的部位,如果忽然遭到别人的重击,基本都会发出这种嘶哑的惨叫声,然后双手捂着裤裆,弯着腰好像个大虾米那样,缓缓瘫倒在地上,翻起了白眼。 “看,决斗就是这样简单,不用非得摆出一副‘我是高手’的样子,那样只会徒增笑料,唉。” 方圆拍了拍右脚的鞋帮,语重心长的叹了口气,看向了花小妖。 对方圆忽然出脚,一下子击中汉姆的全过程,倚在车尾上的花小妖可是看得清清楚楚,并没有觉得有啥奇怪的。 如果方圆没有这样做,她才会奇怪。 “说吧,眼巴巴的等在这儿,找我干啥?” 一脚撂倒汉姆后,方圆就像没事人那样,也倚在车门上,掏出香烟来点上了一颗。 花小妖也没去管汉姆,就像啥事也没发生的那样,稍稍犹豫了下才说:“首先,我要对你说一声对不起。” 花小妖道歉,是因为她为了打败花冷夕,坐实她花家家主的地位,利用了方圆。 方圆摆了摆手:“别客气,那也是我应该做的吧,不足挂齿,其次呢?” 花小妖回答:“其次,我要告诉你,你现在华夏已经成为众矢之的了。我敢保证,你当前的行踪一旦暴露,马上就会引来华夏国安部门的围追堵截。” “啥?” 方圆眉头皱起,搞不懂花小妖这样说是啥意思。 “铁辽在俄罗斯时,就曾经传回一份音频资料,我可是费了老大的力气,才把这份资料搞到手的。” 花小妖说着,抬手扔过了一个手机:“自己听。” 手机里只有一份音频资料,正是铁辽在蝙蝠山时冒着生命危险录制下来的那一段,对华夏国安部门来说,差不多算是绝密资料了,花小妖也不知道咋搞到手的。 方圆把手机放在车顶,反复听了足足三遍。 刚听第一遍时,他还有吹胡子瞪眼的表情,第二遍时换上了不屑,最后一遍时脸色就相当平静了,就像是在听一件与自己无关的事。 “听完后,有什么感想?” 等方圆把手机关掉,花小妖慢悠悠的问道。 “你会不会相信这些?” 方圆反问道。 花小妖毫不犹豫的点头:“我相信,因为这份资料是铁辽冒着生命危险传回来的。” 方圆抿了下嘴角,看着已经熄灭了的烟头,淡淡的说:“那么,他们也会相信。你说得不错,一旦我的行踪暴露,马上就会招来国安的追捕。” “要不要,跟我回英国?” 花小妖微微仰起圆润的下巴,抬头看着天边的那朵流云,声音听上去很平淡。 方圆笑了:“嘿嘿,这才是你这次来找我的主要原因吧?” 花小妖在拿到这份音频资料后,依着她的智商,不难猜到方圆再回国,会遭遇何种处境,说是寸步难行也不为过。 没有谁会怀疑,铁辽冒着生命危险录制下来的这份音频的真实性,相关部门肯定早就对方圆做好了相应的行动计划,一旦发现他的踪迹,就会立即开始行动。 任何与暴力有关的行动,都有可能会死人,尤其方圆还是个刀枪不入的怪物,所以国安部门要想把他缉拿归案,就必须做好付出重大牺牲的充分准备。 这样一来,从有人牺牲的那一刻起,方圆就算走上了一条不死不休的道路。 一个人再厉害,也无法与整个国家相抗衡,这是不争的事实。 所以从国安部门针对方圆制订的缉拿计划出台的那一刻,他就已经算是个死人了,唯一的不确定之处,就是会有多少热血男儿为他殉葬。 聪明的花小妖,就是在方圆进退两难之际,及时出现在了他面前,邀请他跟随她回英国。 “我早已经过了十八周岁的生日,成为一个真正的大人了,可以嫁给我喜欢的男人。我等这一天,可是等很久了。” 花小妖当然不会否认,她这次来找方圆的真实目的,说这番话时的语气,听起来很平淡,却带着一种让人无法抗拒的诱、惑,更下意识的挺了下傲人的胸膛。 十三岁时就具备三十岁成熟少妇身材的少女,长到十八岁后,又该是多么的迷人,相信是个男人就算用脚丫子也能猜得出来。 更何况她就活生生站在方圆面前,方先生又不是瞎子,随着她无意中做出的这个挑逗动作,脑海中立即就浮上了一些桃色画面,某种火焰腾地一声燃起,烧的他嗓子有些发干,只能赶紧咽了口吐沫。 如果方圆是个聪明人,在明知道回家途中会发生永无止境的生死拼杀时,这时候跟随花小妖去英国,不但能避开那些致命麻烦,还能成为小妖精的‘入幕之宾’,享受到她迷人的艳福,可谓是一举两得了。 当然了,方圆要是去英国当缩头乌龟后,国内那些事、那些人,他都得放放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会逐渐被人忘记。 既然想得到什么,就得失去一些什么,这句话还是相当有道理的。 看到方圆有吞咽口水的动作后,花小妖浅蓝色的双眸深处,闪过一抹得意。 她不觉得方圆在这种情况下,能抗拒得了说的这番话。 方圆盯着她,嘴巴动了下,欲言又止的样子,看来是在进行激烈的思想斗争。 花小妖再次昂了下胸膛,抬手拢了下淡银色的发丝,柔声说:“方圆,我知道你担心什么。你担心跟我走后,夏小韵、格林德他们的处境会更加艰难。可是不知道你想过没有,就算你能抗住国安部门的围追堵截,回到他们身边,你除了连累他们之外,还能有什么好处?” 方圆盯着花小妖的领口处,眨巴了下眼睛:“嗯,你说的不错。” 花小妖眉梢一挑:“那你是不是该跟我走呢?” 方圆模棱两可的回答:“好像应该跟你走。” “不是应该,是必须的!” 昔日无论遭遇任何事都是云淡风轻的花小妖,语气激动起来:“等到了英国后,我们马上就秘密结婚。为了避免没必要的麻烦,我们可以去南美墨西哥生活。那儿,有我早就置办好的家产,除了我之外,谁都不知道,谁都别想找到那地方!” “真的?” 方圆眼睛一亮:“是那种海边别墅吗?没事时可以晒晒太阳,划着小船去海里垂钓,每天不用工作,就这样安享的活一辈子。” “对,就是这样的。” 花小妖快步走到他面前,牵起他的右手放在自己饱满的胸上,看着他的眼睛柔声说:“我要让你像童话中的王子那样,一辈子都无忧无虑。” 方圆笑了,慢慢缩回了手。 花小妖脸上的笑容,凝固。 就听方圆轻声说:“有的人活着,就是为了不停的折腾。一旦停止了折腾,他就会死。” 第1076章 :被骗了 方圆婉拒了花小妖的好意。 他圆可踏上满是荆棘的毁灭之路,也不想当一个缩头乌龟跟花小妖走,去安享那种童话里才有的幸福生活。 花小妖无比的失望,沮丧,低声问:“为什么,就因为我曾经利用过你,让你伤透了心,还是因为你放不下夏小韵他们,明知道前进可能会死,也要死在他们身边?” “我也不知道。” 方圆苦笑着,再次挠了挠后脑勺:“可能,这就是我的宿命吧?我这人吧,从来都不是个安于平静的。想我整天过那种甜的好像糖一般的生活,就好比把一只小鸟关在笼子里,哪怕每天锦衣玉食,也只会时刻想念外面那广垠的长空--嘿嘿,怎么样,我现在说话时的表达水平,是不是又长劲了?” 花小妖没理睬方圆的显摆,紧紧抿了下嘴角后幽幽的说:“方圆,你会后悔的。” 方圆却说:“以后遇到合适的人,就嫁了吧,别辜负了如花的容颜,水一样的年华。这个女人啊,一辈子就这几年最美好的,必须得懂得珍惜才行。” “唉。” 花小妖叹了口气,抬头看向了天边,眼神慢慢变冷。 千万别以为花小妖是那种为了得到一个男人,就会不顾一切敢做任何事的,如果她真是那样的人,也不会把花冷夕、方圆、格林德等人都算计进去,加以利用,最终成为花家当代的家主。 男人对于她们这种女人来说,很大程度上就是一个必须存在的附属品。 苏省楼宇湘也是这样的人,只是秉着女人必须得有老公的原则,这才接连三次结婚,结果她那三任丈夫都死在了她手里。 花小妖或许不会在‘玩腻’了方圆后,就设下个圈套让他从人间蒸发,可谁也不敢保证她会在新鲜感过后,仍然与他长相厮守,毕竟女人是世界上最善变的精灵。 方圆很清楚这个道理,所以他从来都不会把自己的一辈子,都寄托在一个女人身上。 更何况,他不想就这样当缩头乌龟,他必须得解开漠北北給他套在脖子上的枷锁,找回自己的清白。 顺着花小妖远眺的方向,方圆也向那边看了一眼,才说:“有首先,其次,那么就该有最后吧?一般来说,都是这样子的。” 花小妖在牵起方圆的手,放在她自己的胸膛上,眼神热烈的求他跟自己走时,身下狠狠挨了一脚的汉姆老兄,颤巍巍的从地上爬了起来。 不过他可没有再冲方圆叫嚣着要决斗啥的,再傻的人,听主子用近乎于哀求的眼神、语气让方圆跟她走时,也会想到他们关系大不一般,这时候再敢嘴硬,肯定会惹怒花小妖的,所以还是躲到一旁去为好。 花小妖低头,再看向方圆时,脸色、眼神已经恢复了绝对的理智、平静,就像她从来没有说过刚才那番话。 这才是方圆所熟悉的花小妖,为了得到某个事物(也包括男人),从来不会去求谁,想要了就说‘这是我的’,谁不同意--那就做好被打击、折磨的准备吧。 方圆觉得,他有这种想法,纯粹就是犯贱。 不过在美女面前犯贱,貌似是男人的专利,为此他倒不用觉得脸红。 “最后一件事呢,就是你的心腹小弟秦大川,目前正在替人背黑锅。” 花小妖淡淡的说。 “秦大川替人背黑锅?” 方圆有些惊讶:“这小子的觉悟,啥时候变得跟我一般的崇高了?” 在方圆看来,就大川哥那种德性的家伙,在做了坏事后不让人替他背黑锅,就已经是很让人吃惊了,所以做梦也想不到他会替人背黑锅。 东洋人在唐王东南山区‘见义勇为’一事,现在网络上闹的那叫一个沸沸扬扬,也就是方圆目前西北,暂时没心情上网看报纸的,所以才没注意到,始终关注他的花小妖要知道,却是轻而易举的。 当下,花小妖就把秦大川痛扁东洋人一案的全过程,简单讲述了一遍。 方圆听完后问道:“你怎么相信秦大川是为人背黑锅,而不是那个非礼少妇的歹徒呢?呵呵,怎么,你比我还了解那小子的德性?” 花小妖沉默了片刻,低声说:“我相信格林德。” 秦大川痛扁东洋人时,格林德跟他在一起的,不过光头佬要比大川哥更加机灵一些,发现大势不妙后,抓紧脚底抹油的跑了,这才没有被当场抓获。 花小妖说她相信格林德,这是真心话。 格林德是她费心培养多年的绝对心腹,如果不是情况太特殊,她也舍不得把他给逐走,毕竟要想找一个品质不错且又忠心耿耿的腿子,可不是有钱就能做到的。 格林德既然说秦大川是在为人背黑锅,那么大川哥就只能是为人背黑锅了。 “回去后,我问问格林德,还想不想再回到你身边。” 方圆想了想,这样说道。 花小妖却摇头,语气冷淡的说:“我不会接受他的。” “为啥?” 方圆话刚出口后,就明白了:“嘿嘿,你是没脸见人家。” 花小妖声音更冷:“我对我无颜相见的人,只会做一种事。” “那就是让他死了?” 方圆眉头皱了起来。 “人死了,我就不用再愧疚了。” 花小妖脸色平静的回答。 “这辈子,他都不会再单独出现在你面前了。” 方圆看似很随意的说:“所以,你大可不必遭受良心的谴责。” “最好是这样,你该知道我是个什么样的人。” 花小妖轻轻吸了下鼻子,问道:“还有什么要问的吗?时候也不早了,我也该走了,这次出来的时间太久了。” “有。” 方圆问:“你怎么知道我会走这条路回来?” “你从莫斯科南下追赶昆仑后,我就判断出你要从西北入境了,提前安排人在边境十数个小镇内安排了人,一旦发现你的踪迹,就会立即向我汇报。” “幸亏华夏国安部门,没有像你这样做,要不然我早就被发现了--有没有替秦大川洗清冤屈的好办法没?” “有。” 花小妖沉吟了片刻,才说:“不过,得付出相当大的代价。” “啥样的代价?” “要花许多钱。” “只要是钱能解决的问题,就不是问题。” “但如果得花至少数千万甚至上亿美金呢?” “那可得好好考虑考虑了。” 方圆一下子头疼起来,喃喃骂道:“草,就秦大川那样的,会值数千万甚至上亿美金?我咋没看出来?” 花小妖建议道:“我觉得犯不着,反正他也就是替东洋人背个黑锅,坐上三五年的牢就出来了。这就相当于他每年在牢里,挣至少一千万美金,绝对是世界上最能挣钱的囚犯了。” “话虽这样说,却不能这样办啊。如果任由他去坐牢我却袖手旁观,我会遭到良心谴责的。” 方圆满脸都是痛心疾首的样子,心里却在大骂:秦大川,要不是看在你妹的面上,老子才不会为了把你洗白,就花费这么多钱。 花小妖黛眉微微皱了下:“怎么,你决定要救他了?” “没办法,谁让我才是这个世界上,最仁义的老大呢?” 方圆咬了下牙,话锋一转:“花小妖,你好像还欠我老多钱,两年多了吧?” 两年多之前,也不知道花小妖使用了哪些手段,把方先生存在瑞士银行的养老钱,全都打包拿走了,说是要投放在东洋市场,做一笔大买卖。 这都两年多过去了,再大的买卖也该见效了吧? 最起码,花小妖得还方先生一部分本金,用来为秦大川洗白冤屈。 想到自己辛辛苦苦挣的钱,要花在一个小弟身上,方圆就肉痛的很。 花小妖微微歪着下巴,问:“你决定了?” “别再劝我了,要不然我的信心就会动摇!” 方圆有些烦躁的摆了摆手,说:“该怎么去操作,我不管,至于要花多少钱--” “一个亿,美金。” 花小妖打断了方圆的话:“如果你答应,我现在就可以办理。” 方圆愣了下,眯眼上下左右的打量着花小妖:“这么有信心?” 从花小妖很干脆的态度中,方圆察觉出了阴谋的味道。 看来,花小妖早就算到方圆肯定会花钱力保秦大川,所以就提前开始运作了。 花小妖脸色平静的点了点头:“嗯,你就说,答应不答应吧。” “草,我是被逼上梁山的。” 方圆抬手,在车盖上用力捶了一拳,神色有些气急败坏的嚷道:“我答应,你现在就做!” 花小妖也没废话,马上就打开手机,翻到一个号码拨打了过去。 看在方先生大出血的份上,花小妖特意打开了手机免提,嘟嘟的声音听起来很是刺耳,搞得方圆几次想伸手,说且容他再考虑考虑。 “花总,您好,我是玛丽娜,刚才在开会--请问,您有什么指示?” 一个听上去就能想到她是个相貌严谨的女人声音,从手机内传来。 “立即召开多菱株会社董事会,就龟田太郎长子龟田良和在华夏遭打一案,按我昨天下达的指示,给予应有的警告。告诉龟田太郎,董事会不反对龟田家族站在东洋的利益上做什么,但前提是必须保证身为董事会成员必备的光明磊落人品。” 花小妖淡淡的说:“我希望,半小时内,龟田太郎能做出让我欣慰的选择。” 也不等那边的玛丽娜再说什么,花小妖直接扣掉了电话,然后对目瞪口呆的方圆,耸了耸肩膀,一副无比轻松的样子。 被骗了。 被骗大发了,这个小妖精原来才是东洋多菱株会社的董事长,她以惩罚龟田太郎为由来胁迫龟田良和说出事件真相,那就是几句话的事儿,可她却恶狠狠讹走了我足足一个亿的美金! 方圆觉得自己嗓子里在冒火,呼吸都变得老牛般的急促起来,盯着花小妖的眼神,更是凶狠的让人心悸。 花小妖下意识的后退了两步,轻声说:“是你没问我会怎么运作,所以不能怪我。” 第1077章 :一切为了正义 你能看到的很多事情表面,不一定是真实的。 就像马云的阿里巴巴,其实控股方是东洋人那样,东洋多菱株会社的大股东,却是英国花家,这个据说是在东西两晋时代就存在的老牌家族。 上世纪四十年代中期,东洋人脑子进水的跑去珍珠港,给美国人当头来了几棒槌后,彻底把汤姆大叔给惹毛了,立即向东洋宣战,更在战争后期向长岛两地扔了两颗原子弹,算是彻底把东洋人给搞得没脾气了,乖乖的无条件投降。 鉴于东洋人总是最擅于打着热爱和平的幌子,来掩饰他们骨子里穷凶极恶的本质,在他们无条件投降后,英美等国也不放心,禁令他们拥有本国军队不说,就连他们国内经济也横插一脚,免得他们再偷偷研制出比原子弹更厉害的杀伤性武器,偷偷跑去夏威夷再敲几棒槌。 所以呢,就在东阳战败后只能埋头发展经济时,无论他们成立什么公司(尤其是与军工制造业有关的),英美都得参与,并成为绝对的领头羊。 花家就是那个年代,支持、并控股了多菱株会社。 龟田良和先生所在的龟田家族,只是多菱株会社董事会的一个小走卒而已,花小妖这个大老板发句话,龟田太郎就得饭也顾不得吃的,屁颠屁颠的去忙活,无原则的照办。 东洋人最大的优点,就是对强者的服从性特别强,花小妖既然只给了龟田太郎半小时,那么他就必须得在半小时内,把这事给搞定。 看着表面怕怕实则得意的花小妖,方圆得费很大的力气,才能强忍着把她按倒在车上,把她的屁股给抽烂的冲动。 “你特别想打我,是不是?” 花小妖嘴角慢慢弯起一抹笑意,低声说:“想打就打好了,我不会反抗的,就算你在这儿把我--也行。” “你想得美。” 很要面子的方先生,低头吐了口吐沫,抬脚在车门上咣的来了一脚,好好的车门上,立马就多了个坑,看得旁边的汉姆老兄,眼角不住的哆嗦,赶紧又后退了几步。 山羊曾经告诉过方圆:人可以为了自己老婆偷汉子、别人混的比自己好、娶了比自己老婆还要漂亮的媳妇而生气,但绝不能因为钱这玩意生气。 钱是什么呀? 那就是王八蛋,还是那种没有丁点人滋味的王八蛋,它们才不会因为你保存它们好多年,就对你产生恋恋不舍的感情,所以你真没必要为失去它们,就难受。 指不定,它们什么时候又回到你口袋里,像表杂那样任由你百般折腾了。 方圆知道,山羊这番‘金钱理论’,是建立在他只拿走别人钱的基础上,不过仔细想想的,还是很有几分道理的。 钱这玩意,不但是王八蛋,更是表杂,从不在乎谁对它最好。 “咦,我发现你真的变了,这么快就能平息了怒气。” 看到方圆又慢悠悠拿出一颗烟点上后,花小妖有些小惊讶。 在她心中,方先生可是那种提到钱就必须斤斤计较的货色,现在当面讹诈了他整整一个亿,他却能很快恢复了平静,这不能不让她感到惊讶。 方圆也没理睬她这个问题,吐了个烟圈说道:“等会儿,你下属打电话来时,按照我的意思去做。” 花小妖问:“你什么意思?” 方圆看向东南方,抬手扇了扇青烟,淡淡的说:“你刚才不是说,东洋人为了弘扬他们宝贵的东洋精神,要求唐王官方必须得召开新闻发布会吗?” 唐王官方必须得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全世界弘扬充满正义的东洋精神,给予卑鄙龌龊的华夏某些人,最严重的惩罚! 这是梅玳鲁朝先生,就龟田良和先生被扁一案提出的要求。 华夏方面必须接受,要不然他们将会在华夏本土,掀起一场弘扬正义、讨伐邪恶的大游行--届时,他们不会考虑此举,会给华夏带来多大的负面影响,一切都是为了正义。 一切都是为了正义! 就是本次新闻发布会的主题。 为了让华夏方面意识到对正义的亵渎有多么错误,东洋方面又提出了两个苛刻的要求:李文广代表唐王官方,在新闻发布会上当众向龟田良和先生赔礼道歉;颠倒黑白的秦大川,也将会出现在大会上,接受正义的谴责、批判。 东洋人弘扬正义的决心很大,丝毫不理睬华夏高层紧急派来唐王的第二支调查小组,隐晦提出的某些合作方案(你别让我们丢脸,我们可以在别的地方,给予你们加倍的好处--大体就是这意思了)。 东洋人的铁面无私,让华夏方面很头疼,再三努力无效后,只得答应了他们的要求。 今天上午十点,将会在市委大礼堂内,举办新闻发布会。 天刚蒙蒙亮时,市委大院门口就堆满了人,大部分都是挥舞着膏药旗的东洋友人,还有很多来自他们本土、西方某些国家紧急调来的记者。 人们都是满脸兴奋的神色。 自从海湾战争开打后,华夏就埋头发展经济,等英美等西方霸主醒悟过来时,华夏已经在军事、经济、民生等主要领域,都取得了让人震惊的转变,发展。 于是乎,华夏威胁论应景而生,以英美为首、东洋、东南亚某些跳梁小丑为辅的国家,就开始想方设法的限制、打击华夏的发展了。 奶奶,地球上的资源就这么多,全世界人口最多的华夏要是崛起了,谁还能遏制得了她啊,必须得打击,不择手段、不计代价的坚决打击。 能够在华夏本土,拿住她的痛脚,左三下右三下的狠抽个没完,绝对是英美、东洋等国最希望看到的了。 虽说这不是真刀实枪的干架,却能华夏颜面扫地--人在丢脸后,腰板就会弯下去,才能承受一些不合理的委屈。 仔细算来,让华夏颜面扫地,可是比扔几颗原子弹还要让骄傲的华夏民族难以承受的。 东洋人要得就是这个效果,所以在接到唐王官方充满苦涩的正式答复后当晚,梅玳鲁朝不顾龟田良和有伤在身,愣是拉着他痛饮了三杯,并一再嘱咐他等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上,一定要向全世界人民,展现东洋人的绝世风采。 说实话,眼看事情闹得这么大后,人不在东洋官场混的龟田良和,还是很有些忐忑的,因为他真怕那个被他非礼的少妇忽然站出来,指出他才是非礼真凶。 做贼心虚的人,底气总是不足。 可事情已经闹到这一步了,龟田良和也没有了退路,只能咬着牙的承诺,到时候他会让全世界人民,见识到东洋好男儿。 就是不知道,他这样做,能给龟田家族带来什么好处? 国家利益,在任何时候都比不上本家族利益更重要,龟田良和很清楚这一点,所以他才委婉的提出了这个问题。 同时也暗示:如果我这样做有损龟田家族的利益,那我是万万不会做的。 好处,大大地有。 梅玳鲁朝的回答很干脆,也很坚决更笼统一些,还带有一丝敷衍的意思。 他可以肯定,只要能按照上级领导的意思,召开这个新闻发布会,那么他的前途将是光明的,不可限量的。 至于龟田家族会得到哪些好处--这个问题对梅玳先生来说,很重要吗? 他又不是龟田家族的一员,实在没必要操那么多的心。 当然了,为酬谢龟田良和为自己前进之路铺上垫脚石的无私行为,梅玳先生还是会给予他一定的尊重,比方现在,就是他亲手推着龟田先生,满脸凝重的走向市委大院门口。 “英雄,英雄,我爱你!” 看到东洋英雄露面后,数百年轻气盛的东洋男女,就开始疯了般的挥舞着膏药旗,狂喊口号。 有好多思想纯洁的人,当场流下了滚烫的泪水,几个胆大的美眉,更是在旗子上写上了自己的联系电话,这是摆明了要自荐枕席了。 英雄,任何时代都能轻易赢到美女的心。 为了彰显龟田先生为救美女与歹徒殊死搏斗时,所受的伤势有多重,梅玳先生特意让医生把他浑身都缠满了绷带,搞得好像木乃伊似的,就露出半张苍白无力的脸。 粉丝在齐呼英雄我爱你时,英雄是不是该举手致意,给予众粉丝一个坚定、且又坚强的笑容,让人深刻感受到他当时那种‘虽千万人,吾往矣’的磅礴正气? 龟田良和却没这样做,他太累了,在与歹徒的搏斗中,多处身受重伤,能够坚持到警务人员赶去,就已经是个奇迹了,哪儿还有力气向众粉丝挥手? 当然不能无视众粉丝的热情了,向他们挥手致意的任务,就交给梅玳鲁朝来完成了,满脸冷峻的他,一手推着龟田良和,一手抬起四下里招摇了下后,就迈着坚定的步伐,走进了大院内。 “就没有办法改变了吗?” 坐在黑色越野车副驾驶的秦小冰,脸色相比起昨天来说更加憔悴,显得眼眸也更加大了。 一手握着方向盘的郭易秦,摇了摇头声音苦涩的说:“事到如今,一切都已经成为定局。除了东洋人自己反水外,谁都无法翻案了。” 秦小冰当然知道,龟田良和是绝不会反水自己抽自己嘴巴的,只是回头看着郭易秦,犹豫了下才说:“你、你也做不到?” “这不是打打杀杀能解决的问题。” 郭易秦挪开了与秦小冰对视的目光,低声说:“就在今天凌晨,我去了安阳,试图--” “啊!” 秦小冰轻叫一声:“你试图用武力威胁他,说出事件真相?” “嗯,就是这样。” 郭易秦坦然回答:“不过东洋人早就想到了这一点,龟田良和身边至少有三个人陪同。那些人倒是很好搞定,可我一旦动手,无论结果怎么样,只会越加笃定是我们犯错了。” 正如郭易秦所说的这样,这件事不是武力能解决的,说不定东洋人盼着有人前去威胁龟田良和呢。 第1078章 :暂时的忍耐 如果华夏能有人把龟田良和干掉,那是梅玳鲁朝最愿意看到的了。 只要龟田良和死了,那么东洋人马上就会因此而大做文章,顺势把事件掀上更高的高度。 如果不是因为担心会露馅,梅玳鲁朝早就让英雄安乐死了。 说实话,梅玳先生是不相信龟田良和,会为救一个华夏少妇,就敢与俩歹徒死掐的,很可能是他在做坏事时被人发现,给打了个半死,然后又反咬一口了。 为了利益擅于颠倒黑白,同样是东洋人的悠久传统之一(不过相比起南韩来说,东洋人这方面的本事还是弱了太多,人家在颠倒黑白时,那坚定的态度就连自己都能骗过去的)。 上帝保佑,事情闹得这样大,那个被非礼的少妇到现在,都没站出来澄清事实。 至于少妇为毛不出来澄清事实,梅玳鲁朝以为她是为了面子:愚蠢的华夏人,从来都是把面子看得比天还要大,为了面子他们能做出任何无法想象的牺牲。 其实,就算她站出来,那又怎么样? 事件升级到这一步后,少妇在其中的角色,只是个导火索,后续发展跟她无关的。 一切尽在掌握中,就像一切都是为了正义。 梅玳鲁朝亲手推着龟田良和的轮椅,就像走上刑场的勇士那样,步伐坚毅的来到了大会主席台下。 别看龟田良和当前形象不咋样,他可是绝对的主角,等会儿会有很多记者向他提问--该怎么回答,梅玳鲁朝会在旁边轻声提醒他的。 随着开会时间的临近,大院门口的保安,打开了铁栅栏,早就在外等的不耐烦的东洋人,呼啦一声就涌了进来。 要求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本次新闻发布会现场,是梅玳鲁朝极力争取的,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名誉,唐王官方实在是没理由来反对。 其实也无所谓了,反正丢人已经丢到姥姥家了,谁还会在意这点微末小事? 算是沾了梅玳先生的光,秦小冰也随着人流走进了会场,郭易秦没事人那样,跟在她身后,四下里扫视着周围的人群。 秦大川,将会以第一反角的角色,出现在本次新闻发布会上,来衬托龟田英雄的伟大,这对本事不大、却心高气傲的大川哥来说,无疑是个最大的耻辱。 可这又怎么样啊? 就算他一千个不甘,一万个不服,当前除了乖乖配合东洋人之外,还能有什么办法? 别忘了,他这个罪魁祸首,可是给各级领导带来了天大的麻烦,说是有人想拿枪毙了他,也是很正常的。 果不其然,梅玳鲁朝推着龟田良和刚走到主席台下,有一个身穿警服的男人,就押着秦大川从侧门,脚步蹒跚的走了出来。 这个警员,正是唐王市局常务副田宏强。 本来,押送秦大川出息新闻发布会,是不需要田局长亲自出面的,但为了彰显本案的重要性,苗德海特意命令由他来押送。 看着台下一片黑压压的脑袋,不时闪烁的爆闪,田宏强在心里暗骂:草,老苗也不知道怎么想的,非得让我出来丢人献丑! 都是你这个混蛋整出来的--田宏强左手抓着秦大川的胳膊,右手捏着他后脖子,猛地向前一推低声骂道:“磨蹭个几把啊,快点走!小子,你给我等着,瞧我以后怎么收拾你。” 他真是恨死了这个混蛋,哪怕秦大川可能是真英雄:当初就让鬼子非礼张娘们,充其量也就是舒服一会儿罢了吧,他们反正也不敢把张娘们干掉,你特么的逞什么英雄啊,非得当好汉,这下惨了吧? 事件还没有发生之前,田宏强对张翼还是很敬畏的:毕竟人家是唐王二把手,他只是市局二把手,两者之间差着无法追赶的警界呢,当然得敬畏一些了。 但自从事件发生后,田宏强对张翼的敬畏,就立即烟消云散了:他可是抓住了她的把柄,随时都能抛出来,让她声名受到毁灭性的打击。 这种情况下,田宏强要是再敬畏张翼,那才是怪事。 才刚刚三两天的工夫,秦大川就憔悴的没有人样了。 李文广护着他时,还好吃好喝好睡的。 现在李文广都自身难保,被逼着给人郑重其事的赔礼道歉了,哪儿还能顾得上他啊,只能让田宏强接手,然后就是各种收拾。 田宏强恨秦大川,主要就是责怪他把东洋人打成重伤,如果没那回事,事情就不会闹得这样大,不闹得这样大,苗德海的地位就不会岌岌可危。 可以肯定的是,当前整个唐王领导班子、市局的主要领导早就引发了上级不满,等事件平息后,就会大规模的调动他们。 这又不是立功后上调,而是犯错后接受惩罚,估计大家伙的前途就此黯淡了下来。 想到以后很可能回去清水衙门,去过那种每天一张报纸一杯水的枯燥生活,田宏强就相当的不甘,愤怒,能不把怒气迁怒于罪魁祸首秦大川身上,好好收拾他么? 可以肯定的是,除了脑子只有一根筋的李文广,没有谁会反对狠整秦大川的。 现在秦大川可是着实被当做阶级敌人来对待了,短短数天工就胡子拉碴的,衣服肮脏不堪,嘴角还有已经凝固了的血迹,一看就知道挨过狠揍。 把他给揍的狗屁脾气都没有,看人时的目光都呆滞了。 没办法,谁让这家伙拒不承认是他非礼少妇,又颠倒黑白诬陷东洋友人的? 谁让这家伙拒绝在本次新闻发布会现场,向龟田先生赔礼道歉的? 不服气? 草,真以为人民警员的铁拳,只会砸向那些违法分子啊? 只要能放开手脚的收拾你,别说你只是秦大川了,就算你是秦桧,也得被搞得头脚发软,上吐下泻尿一裤子,还保管看不出有丝毫的外伤。 怎么样? 昨晚你小子还特么的嘴硬,说圆死也不会在今天向龟田先生赔礼道歉的,既然那样有骨气,那么干嘛今早一早,就跪着趴着、哭着喊着的说愿意配合了呢?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沙比一个。 田宏强心里骂着秦大川,走到主席台的最右侧站定后,立即抽身藏在了他背后:面对如此多的镁光灯,老田我丢不起那人啊。 秦大川倒是一脸的坦然。 干脆说呆滞更确切些,双眼直勾勾的望着下面某处,嘴巴一张一合的,也不知道在喃喃什么。 “颠倒黑白的败类!” 也不知道是谁,忽然喊了一嗓子,甩手把一个生鸡蛋扔向了秦大川,手头很准,恰好砸在了他额头上,清的白的都淌了下来。 这就是发起总攻的号角了,东洋示威团中那些年轻的男女早就商量好了,今儿会用鸡蛋把某败类给砸死,看以后谁还敢诬陷伟大的东洋人不。 噼里啪啦,无数的鸡蛋嗖嗖的飞向秦大川,小部分击中了他,大部分却砸在主席台后面的照壁上,鸡蛋黄顺着平铺在上面的国旗流淌而下(机关单位的大部分主会场照壁上,基本都会有国旗的存在)。 “放肆,你们住手!” 本来呆在主席台面前的刘部长(他是主管宣传工作的,就摊上了要主持本次新闻发布会的破活儿),正在台下面沉似水的自怨自哀呢,忽然看到大部分鸡蛋都冲着国旗去了后,登时怒了。 今年已经五十有五,干完这届铁定会退休的刘部长,可能有这样那样的不足之处,但他对祖国的热爱,却是毋庸置疑的。 拿鸡蛋砸国旗,就是羞辱他的祖国,无论是因为何种理由,他都不会无动于衷,断喝一声中,抓住主席台边缘,竭力向上纵去。 主席台得有一米半高左右,年轻人要想爬这个高度的台子还是很轻松的,不过身体状况向来不咋样的刘部长,尤其是在仓促之下要想爬上去却相当费劲,刚抬起右脚就掉了下来,重重摔在了地上。 “刘部长!” 他的秘书惊叫一声,赶紧弯腰搀扶,却被他一把推开,再次爬起来抓住台子,全力纵身抬脚--这次,他成功爬上了主席台。 “你们都住手,都住--” 刘部长嘶声吆喝着,站在国旗面前双手平伸开,刚喊到这儿,一颗鸡蛋就狠狠砸在了他鼻子上。 看出这个老人要竭力守护他背后的国旗后,那些东洋人就像被打了鸡血那样,不再招呼秦大川了,而是一心要砸国旗。 刘部长低着头,倔强的站在面前,双手平伸着,任由鸡蛋狂风暴雨般的砸在他身上,也不退缩。 “砸,砸,砸!” 刘部长的倔强,彻底惹怒了那些打定主意要大闹一场的东洋人,纷纷高声叫着,砸出的鸡蛋更多,力道更足。 “都住手,住手!” “住手!” 距离主席台最近的一些唐王领导,纷纷高喊着跑上主席台,与刘部长站在一起,竭力维护着他们心中最崇高的荣誉。 十数名维持会场治安的保安、警员,见状都跑了过来,大喊着住手。 那些东洋人压根不听,只是拿出早就预备好的鸡蛋,疯狂向台上砸,反正竭力平息本次事件的华夏官方,在这么敏感的时期,是绝不敢把他们怎么着的。 “这些混蛋!” 与郭易秦一起,随着人流来到会场的秦小冰,正在墙边捂着嘴的对哥哥流眼泪呢,看到那些东洋人如此过分后,登时就把私事给抛之脑后了,骂了一句就向台前挤去。 郭易秦却一把拉住了她。 秦小冰霍然回头,看着他尖声问道:“你就在这儿看着,无动于衷?” 郭易秦腮帮子用力鼓了下,眼神森寒的在最活跃的几个东洋人身上扫了几下,淡淡的笑着说:“暂时的忍耐,只是为了积攒更大的力量。” “我不听,你放开我!” 秦小冰才不管郭易秦说什么,只想与越来越多跑上主席台的人一起,用身体抵挡那些砸向国旗的鸡蛋。 砰! 忽然间,有清脆的枪声响起,一下子压过了所有的嘈杂。 那些砸鸡蛋的东洋人,也都停止了动作,看向枪声响起的地方。 第1079章 :又是为了正义 穿着一身便装的李文广,右手高举着手枪,从后面台阶上缓步走上了主席台。 他满脸冷萧的杀意,目光森寒的好像要择人而食的老虎,缓缓扫视着台前那些高举着鸡蛋作势要扔的东洋人。 他当前的样子看上去,貌似比谁都冷静,比谁都该清楚在这种情况下敢开枪,可能会引发多大的国际事件。 但所有人都能看得出,他已经处于即将暴走的边缘,假如哪个人敢再扔一颗鸡蛋,他马上就会把枪口对准谁,扣下扳机! 历史早就证明,东洋人就是一群欺软怕硬的货,你越是对他们以礼相待,他们就越嚣张,蹬着鼻子上脸了不起的模样;但如果你在他们闹腾时,拿大脚丫子狠踹他们,他们马上就会变成夹起尾巴的狗,乖乖墙角去趴着求乞怜了。 有的人,你把他们当人看,他们就会把你当成鸟;有的人,你把他们当鸟,他们就会把你当人--这句话,绝对是针对这个民族来的。 就像现在,当几近暴走的李文广,亮出手枪做出‘谁敢再砸一颗鸡蛋,老子就送他一颗花生米吃’的凶狠模样后,这些东洋人都老实了,满脸的狂热迅速消退,继而浮上惊悸、恐惧的神色,开始悄悄放下手。 大家伙是来闹事的,可不是来送命的。 而且大家的智商也相当高,很清楚逼的李文广开枪打死某个人后,最终结果不管闹成多大,他们估计也是死了白死。 刻意侮辱别家的国旗,这是全世界所有深爱自己国家的所有公民,感觉所受到的最大羞辱,无论用多极端的方式来报复,都能牢牢占据一个理字。 “李文广,你胡闹台,赶紧把枪收起来!” 就在广大热爱和平的东洋友人们,脸色讪讪的准备收起鸡蛋时,一个含有庄严肃穆兼正义的声音,从主席台一侧下方响起。 大家伙下意识的看向那边,就看到十几个人从会场角门里,脚步匆匆的走了出来,大喊让李文广放下手枪的人,正是唐王一把手苗德海。 苗德海等人,知道今天本次的新闻发布会是一种打脸行为,都不愿意露面,这才让宣传口的刘部长主持,大家伙就呆在会议室内,通过监控录像来默默观看现场直播吧。 只是谁也没想到,东洋友人的情绪会这样的不稳定,拿鸡蛋砸人也还罢了,最后竟然刻意砸向了国旗,把羞辱的嘴脸彰显无遗。 这还了的? 无论在座的领导是什么素质,政治理念有啥不同,素质高低与否,可谁都不允许任何人肆意羞辱他们的国旗,却无动于衷。 众领导急吼吼跑来时,在门外就听到里面传来了清脆的枪声。 所有人,都情不自禁的打了个激灵,脸色突变。 谁都知道,对那些胆敢羞辱华夏国旗的人,无论采取多么强硬的态度、甚至当场格杀也不为过,只是现在可是相当敏感的事情,正所谓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啊,此时如果真有某个东洋友人被枪杀,事件就会闹到连最高层都无法掌控的局势,甚至会影响国策了。 事发紧急之下,苗德海也顾不得那些官场规矩,请董组长前行了,三步并作两步的当先推开脚步,走进了会场。 刚进会场,苗德海一眼就看到李文广正举着手枪,好像要宰猪的屠夫审视着群猪,心里琢磨着该宰哪一头那样,登时急了,立即断喝一声。 凭良心说,老苗呵斥李文广胡闹台,还是出自为大局着想的角度,没别的意思。 李文广却忽然转身,双手持枪一下子对准了苗德海。 他本来是高举着手枪的,这下忽然猛地对准某人后,哪怕他没有开枪,可还是让现场数百神经绷紧的人,情不自禁的发出一声惊呼:“啊!” 苗德海也被吓傻,前行的动作僵住,呆愣当场。 身居高位的领导,啥时候经历过被人拿枪点着的凶险,当场傻掉也是很正常的,与见过多少大世面没啥关系。 众领导中,董组长的官职最高,看到情绪几近失控的李文广竟然拿枪对准自己同志后,震惊过后的第一反应就是要出声大喝,但他嘴巴刚张开,却又及时闭上了:在这种瞬息万变的时候,任何看似很正常的举止,都有可能会‘惊到’李文广,导致他做出不理智的行为。 董组长毕竟是领导,领导的脑子、格局那都是上升到一定境界的,瞬息间就能断定当前情况该用什么样的态度,才能把极有可能发生的意外压制下去。 比方怀柔。 怀柔,是对付冲动的最好办法,也是最高境界,正所谓‘他强由他强,清风拂山岗;他横由他横,明月照大江’就是这个意思了。 董组长深吸一口气时,黑脸上浮上了长者般的和蔼,刚要说什么时,却听一个尖利的女声乍起:“李文广,放下枪!” 董组长的心,一下子提起,伴随着怒火:这特么的谁啊,脑残还是弱智,才会在此时火上浇油! 这个火上浇油不是别人,正是唐王二把手张翼。 张翼此时风目圆睁,随着一声娇叱疾步向前,挡在了苗德海面前。 她在娇叱出声时,李文广的手枪就像被磁铁吸引那样,攸地指向了她。 张翼却凛然不惧--一副凛然不惧的样子,再次呵斥:“李文广,我让你放下枪!” 别看张翼当前凛然不惧,实则她内心里比谁都要害怕。 张翼可不像董组长心里所想的那样,脑残兼任弱智,她也清楚这时候无论谁出头,即将失去理智的李文广,极有可能会对她甩手一枪:叭狗--然后,她就眉心中弹,仰面栽倒在她深深热爱着的这片沃土上了。 明知是个死,张翼偏偏这样做,那是因为她渴望去死。 因一时的私心做鬼,导致事件上升到如此高的‘境界’,而她除了眼睁睁看着真英雄秦大川受苦、摇身变成真英雄的真歹徒龟田良和趾高气昂之外,屁的办法都没有,只能继续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无时无刻不再遭受良心、正义的谴责,说是生不如死也不为过的。 现在,有死的机会突兀降临,张翼立即抓住了这个‘好机会’,这才当机立断出声叱责李文广,试图惹怒他,让他给自己干脆利索的来一枪。 然后,一切都过去了,是非功过就由后人评说去吧,反正那个世界,是不在意这个世界的所有评论。 李文广没有满足张翼的要求。 看似即将暴走的李文广,却在本能的把枪对准张翼后,所有的烦躁啊、愤怒啊、不顾一切的歇斯底里等负面情绪,一下子都消失了。 理智瞬间满血恢复,冷静压下了所有的负面情绪,他望着张翼的目光中,唯有冷冷的嘲讽,不屑,看都懒得多看她一眼,就把枪收了回来,转身快步走到被刘部长等人护着的国旗面前,抬起衣袖擦起了国旗。 默默地,刘部长等人也开始用衣袖擦了起来。 现场数百人,都静静的看着这些人,没有人说话。 “呼!” 秦小冰长长的吐出一口气时,就仿佛感染了满大堂的人,都情不自禁的松了口气,打破了让人难受的压抑,气氛恢复了正常。 又有一些人从大厅(会议大厅)外面涌了进来,有男有女的得有上百人的样子。 不过没谁在意他们,反正今天预计足可以盛纳两千人的大厅,肯定会爆满的,现在人数还不到一半呢,等会儿还会有大批市民赶来旁观的。 本来依着苗德海的意思,是不想让普通市民前来旁观的:这又不是啥好事,是让人甩耳光的丢人事,被抽耳光的主要人群,就是唐王众领导,如此丢人的事儿,谁愿意被治下子民看到啊? 又是那个夏小韵! 就是她挑头联系了唐王商场上的那些头面人物,联名要求也要参与本次新闻发布会,理由很简单:既然能让大批东洋人旁听,唐王市民自然也得参加。 依着苗德海的智慧,当然能明白夏小韵要求参加本次发布会的真正意图:他们就是要闹事,以民间的力量,对抗那些真心闹事的东洋人。 对夏小韵的印象,苗德海是坏到了极点,害得他儿媳妇遭非礼,儿子小苗当前还在医院躺着,更为了秦大川一案,不住的上窜下跳--可谓是个正道惹祸精了。 如果可以,苗德海真想动用一切能动用的力量,让她一、夜暴穷,最好是沿街乞讨、哦,不,最好是去干夜总会,那样方能平息老苗的心头之怒。 可是他刚提出反对意见,李文广--特么的,又是满屁股屎擦不干的李文广,站出来极力支持夏小韵,参加本次新闻发布会。 董组长考虑片刻,就同意了。 董组长都同意了,苗德海自然没啥好说的,只能闷闷的答应了下来。 夏小韵那个惹祸精还没到场呢,现场就发生了这种事,有备而来的她来了,谁知道会发生啥控制不了的大事? 只是事已至此,别说是苗德海了,就是董组长也无法掌控了,大家伙心里都默默祈祷:只希望,千万不要再生出无法控制的妖蛾子了啊。 随着这波人的进来,更多的人方续涌入。 一看,这些人就是夏小韵等人精心组织过的,所有人都穿着相同的红色体恤,头戴红色旅游帽,人手一面红色小国旗。 红色体恤的胸口、背心都印着一行字,与本次新闻发布会的主题相同:一切都是为了正义! 这波人才是有组织有纪律的,排列出两个纵队,男左女右,神色凝重高举着小国旗,缓步走进了会场,源源不断,足足有上千人之多。 上千华夏公民步入会场后,就像一片红色的海,更像一蓬熊熊燃烧的烈焰,光辉照人,一下子就压过了数百身穿各色衣服、手舞膏药旗的东洋人。 他们进来后,并没有喊什么口号,就这样静静的站在那儿,像一座山,巍然不动,无法忽视。 第1080章 :无法改变的现实 人与人对抗,最主要的就是个气场。 谁的气场大了,谁就能从气势上压倒对方。 被压倒的一方,哪怕底气再足,无论想做什么,想说什么,都得三思而后行了,这是肯定。 假如刚才东洋友人还没有砸鸡蛋时,夏小韵所组织的这些人就已经到场,那么就算再给他们三十个胆子,也不敢如此的放肆。 很简单:唐王官方、负责维护会场治安的保安、警方,出于自身所在的位置,不敢把这些热爱和平的人做什么,但华夏普通公民却不用忌惮什么。 慢说这是在华夏土地上了,就算是在全世界的任何一个国家、地域,炎黄子孙也不会放任异族大肆羞辱祖国的象征。 诚然,抗战时期华夏出了很多大中小汉奸,但忘记自己祖宗是谁的人,终究只占极少的一部分,绝大部分炎黄子民,还是把祖国荣誉看得比命更重要的。 如果这帮人方才就在场,东洋人敢肆意羞辱国旗,他们绝对会红着眼的扑上去,用拳头,用牙齿,用一切能使出的打击方式,狂揍他们。 那样就会有流血事件发生,事件有可能会升级到两国开战的地步,但又有谁能说他们做得不对,眼睁睁看着东洋人撒泼,才是最能体现华夏乃礼仪之邦的风度? 东洋人也不是傻瓜,当然也很明白这个道理,所以在上千华夏国民鸦雀无声的环绕在他们周围,用冷冽的目光斜视着他们时,大家伙都受到了极大的压力,聪明的把装有鸡蛋的袋子,偷偷扔在了地上。 明确感受到东洋人的嚣张气焰瞬间熄灭后,董组长长长松了口气,问道:“现在几点了?” 李配金主任赶紧看了眼手表,低声回答:“还有七分钟,十点。” 董组长想了想,又说:“却吩咐门口,关上大门吧。不要再放任何人进来了,以免真发生无法控制的冲突。” 董组长这样吩咐,也是有道理的:前来大厅内的东洋人,气势上被华夏一方给压倒后,肯定会用电话呼叫更多他们国家的人速速赶来助威。 一旦双方人数达成平衡(反正会议大厅只能盛两千人,只要东洋人先占据一半的席位,那么就算华夏人有十数亿人之多,也无法都进来),东洋人的嚣张气焰马上就会腾起,开始闹事。 华夏人当然看不惯他们要闹事了,可他们偏偏要闹事--结果呢,就只能发生更大的冲突,造成流血事件,再扩大为两国战争,搞不好就此发生第三次世界大战。 千万别小看某件事的发生,历史上有很多改朝换代的大事,都是由某个小事、某个小人物为导火索的。 在这儿举两个小例子(不是啰嗦,就是觉得有趣,拿来与大家分享一下)。 南夏末年,就在蒙古铁骑横扫欧亚,饮马多瑙河,让欧洲列国贵族到处狼狈鼠窜时,蒙古帝国当时的最大汗蒙哥,却在率军进攻南夏某座城池时,被一个不知名的小兵,一炮从马上给轰了下来,死了。 蒙哥死后,本来已经要横踏整个欧洲的蒙古铁骑各王子、大将,立即意识到当前不能再打仗了,必须得回去抢权,随即纷纷收兵东下。 就这样,已经被打的鸟脾气都没有的欧洲人,这才缓过劲来了。 假如蒙哥没有死,欧洲列国的历史就得重新改写,让他们最为自豪的工业革、命,还能不能发展起来,那可就是个未知数了。 别忘了,蒙古人是相当讨厌文明的,最大的理想就是把全世界都变成放牧的牧场,希望世界人民早上一起来,就喝两口酥油茶、吃两块酥油饼,戴上羊皮帽子走出帐篷,手舞着马鞭跨上一匹骏马,在蓝天白云下放声高歌:山丹丹那个花开-- 第二个小例子呢,则是关于明朝的灭亡。 就在明帝国最最危机时刻,各地勤王兵马火速赶往各大战线全力抗击清兵时,孔有德率部来到某处,因冰天雪地急行军累了个半死,急需要补血吃东西,麾下士兵就偷宰了当地村民的一只鸡。 正所谓大军过境,犹如蝗虫寸草不留--偷宰老百姓一只鸡吃又算毛啊,爷们还得为了你们的安危,去前线打仗拼命呢。 真要是遇到那懂事的,别说是一只鸡被偷吃了,就算士兵们想睡自己老婆--那是不行的,可肯定会蒸上一锅馒头,让兵哥哥们吃饱喝足,去前线抗敌送死,才是王道。 很遗憾,这只鸡的主人不懂事。 鸡的主人是个某大户的家仆,家仆的主子,又是当地豪门王某人,王某人的学生,恰好又是孔有德上司孙某人。 主子学生的属下士兵,竟然敢偷吃主子家仆所养的鸡,特奶奶,这还了得啊,难道不知道一只母鸡的价值有多高吗,鸡生蛋,蛋生鸡,用不了三五年,就能从京师买栋三百平米的大房子了啊。 谁家三百平米的大房子,被人偷吃了,谁不急眼啊? 于是乎,为了这三百平米的大房子,王某人的家仆在禀告老爷后,就率人前来找孔有德算账了,手里还拿着算盘:来,来,来,别特么的不服气,我给你们算算啊,我的母鸡一个月能下三十个蛋,三十个蛋孵化成鸡后,每个月又能下三十个蛋-- 当兵的都是大老粗,哪有豪门大族家仆那么高的文化水平,早就被算盘珠子给噼里啪啦的眼里直冒火了,听的头晕脑胀之下,噌地拔刀一刀看去,好大的一颗人头飞起时,怒喝道:尼玛,欺你家爷爷我读书少吗? 卧槽,前去讨还公道的家仆,竟然被学生麾下的粗胚给砍了脑袋,这还了得? 不行不行,立马给我那个姓孙的学生说,让他怎么着怎么着--家大势利大的王某人急了,马上一封书信送到了学生那儿,要求他从严处置孔有德。 孔有德得到消息了:卧槽,吃了丫的一只鸡,宰了你几个鸟人,你就敢拿老子的上司来压我,还要让我为你家仆殉葬。尼玛,老子圆可造反,也不能等死啊。 立即,很有德的老孔,当机立断扯起了反棋,大喊:帝王将相,圆有种乎?爷们们为这些狗太阳的抛头颅,洒热血,结果吃了他们一只鸡,就要让爷们殉葬,那我们还打个狗屁的仗啊,是爷们就跟老子去投降皇太极! 士兵哗然,纷纷跳着脚的大喊反了。 再于是乎,很有德的老孔,就吴桥兵变,调头拿了自己的孙上司,拍马滚滚的投降皇太极去了。 孔有德的造反,是改变整个大明帝国国运最重要的一环,后人把吴桥兵变形容为:一只鸡,葬送了整个大明朝。 一个不知名的小兵,间接改变了整个欧洲的历史,一只不知道是公鸡还是母鸡的鸡,压垮了大明帝国,那么今儿要是在这儿死上几个东洋人,会不会是第三次世界大战的导火索,谁能肯定不是? 所以说呢,董组长吩咐李配金主任赶紧关门,别再让那些东洋人进来了,绝对是最正确的决断了。 李主任自然是立即照办。 “哪个是夏小韵?” 先前接到以夏小韵为首的唐王商场诸人要求参加本次新闻发布会的联名上书后,董组长就注意到了这个不安份的女人。 在他心里,这个名字还算很有格调的女人,应该是个三十浪荡岁的小娘们,就是那种标准的女强人,要钱要权不要脸的那种,就想认识一下。 旁边有人马上抬手,恭声回答:“董组长,那边,就那边,对,对,就那边,正跟人握手说话的那个,就是夏小韵了。” 董组长顺着那人目光看去,就看到一个正当年少的女孩子,正淡淡的笑着,与同样年龄的女孩子在握手言欢:昨晚过的咋样啊,有没有做恶梦啊等等。 “这么年轻?” 董组长有些惊诧,还真没想到夏小韵原来还是个女孩子。 昂,就是个女孩子。 再叨叨几句:现在好多有了孩子的娘们,女明星啥的,都娇嗲嗲的说自己是女孩子--特么的,这些人文化水平肯定不咋样,因为字典上明明标有女人、女孩子的区别。 女孩子,就是那种从没有被男人碰过的,哪怕她老到八十,只要她还是云英未嫁之身,就有资格称之为女孩子。 女人呢,不但包括已经生了小孩的,也包括那些被男人祸祸过的,像那些四十来岁、靠化妆来保持青春,被上过的男人比你见过的都多的女明星,就是不折不扣的女人了,真不知道她们得有多么不要脸,才会含羞带怯的说自己是女孩子,女生。 好了,别吐口水了,马上书归正传。 夏小韵可不知道董组长正在远处审视她,依旧握着秦小冰的手,一副知心大姐姐的模样,柔声安慰:“小冰,别担心你哥。我觉得吧,等这事儿平息后,你哥肯定会被减刑,暗地里释放的。当前,他最多只能受些委屈--郭先生,你说我说的对不对?” 夏小韵最后这句话,却是对郭易秦说的。 刚走进会场,夏小韵还没有来得及熟悉周遭环境呢,秦小冰就走过来了。 秦小冰会出现在这儿,无论谁看到都不会觉得稀奇,毕竟今天人家亲哥大人,要扮演第一反角的重要角色。 不过夏小韵却没想到,秦小冰会与郭易秦凑到一起,走过来时很有一副夫唱妇随的意思,这让她心中奇怪:咋,郭易秦要追小冰? 郭易秦接下来的表现,更加笃定了夏小韵的判断,在她面前,他毫不掩饰看着秦小冰时的目光中,带出明显的关切柔情:“是的,小冰,夏总说的没错,这一点我可以保证,你哥当前最多就是受点委屈--” 秦小冰忽然打断了他的话:“可我不想我哥受委屈啊。” 郭易秦一呆,神色立即尴尬起来。 夏小韵及时站出来为他解围:“小冰,你又说孩子话了,事到如今,连李局长都折进去了,谁还能改变当前?” “方圆。” 秦小冰忽然说。 第1081章 :要他跪下道歉 “什么?” 听秦小冰忽然说出方圆的名字后,这次还夏小韵发呆了,脱口问道:“你是说,如果方圆在的话,他就能改变秦大川当前的处境?” 不得不说夏大老板越来越聪明了,从秦小冰忽然提到方圆,就立即猜到她为什么要这样说了。 方圆如果真在,百分百能改变秦大川的苦比命运,对此夏小韵是毫不怀疑。 这倒不是说,方圆的本事比郭易秦、李文广等人加起来还要大,实在是因为人家不在官场,压根不用有任何忌讳,别人敢欺负他--别说是欺负他本人,就算是欺负他身边那条黄毛贱狗,他也会用他最擅长的手段,让别人悔不当初。 苏省楼宇湘,不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吗? 就因为欺负林二,结果把小楼给折磨的差点上吊自杀。 那还是方圆最后看在大家都是炎黄子孙的份上,高抬贵手才放了她一马。 现在欺负他小弟的人,可是东洋人,依着那家伙的脾气,不把东洋人折腾出屎,是绝不会罢休的。 但问题是,那家伙当前不在唐王啊。 就算他想回来,他也回不来--郭易秦早就说过了,全华夏任何一个地方发现方圆,都会立即针对他展开缉拿行动,不惜代价、不择手段。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收到方圆现身的任何消息,所以就别指望他会脚踩七彩祥云的跑来拯救大川哥了。 秦小冰可不知道方圆有那么厉害。 在她心里,方圆就是个曾经有着辉煌过去的败家子,需要她耳提面命的时刻教训着,才能好好工作。 她忽然说出方圆的名字,那只是人类在遇到无法解决的困难时,就会无条件信任某个人的本能反应。 话刚一出口,她就后悔了,小脸腾地飞红,赶紧低头双手手指搅着衣襟,低声说:“我、我就是这么一说。他、他怎么能有这么大的本事?” 他的本事,就算让你想上三天外加三个晚上,你也想不到的。 夏小韵心里这样想着,看向了郭易秦。 郭易秦脸上的讪讪神色,早就在秦小冰脱口说出方圆的名字后,变成了尴尬,还有不甘啊,不服气啊,想揍人啊等等。 “郭先生,别介意,小冰也就是这么一说,没别的意思。” 夏小韵心中一动,替秦小冰向郭易秦解释开了。 她的解释,也是一种本能。 看到秦小冰与郭易秦在一起后,惊讶之余也很高兴:哟,最好所有缠在那个混蛋身边的女人,都有郭易秦这样的优秀男人紧缠着才好呢! “呵呵,没事的。” 郭易秦强笑着摇了摇头时,就听到上方音箱内,传来了拿手指敲打麦克风的声音,立即抬头看去,就看到身穿黑色职业套装的张翼,站在了主席台正中间桌前,东洋英雄龟田良和,也已经被梅玳先生亲手推了上去。 备受瞩目的新闻发布会,正式开始了。 计划是十点整正式开始的,可因为热爱和平的东洋人拿鸡蛋给华夏国旗洗礼,造成的骚乱,极大延误了会议的整点开始。 怎么着也得把那些碎鸡蛋打扫干净吧? 计划原定是由刘部长来主持会议的,可老先生刚才在奋力守护国旗爬台子时摔了一脚,又被众多鸡蛋炮轰了一阵,情绪极度不稳定,状态不佳是肯定的了,那么只能临时换人。 苗德海是肯定不能出面的,毕竟他才是唐王官场的一把手,得留镇中军。 在董组长的临时提议下,就只能让张翼上台亮相了。 张翼当然不愿意上去曝光了,不过苗德海暗中冷冷瞥了她一眼,心中叹了口气只好接过了令箭,哒哒的上台开始当主持人了。 特么的,别人可以换,为什么不换我? 蛋雨袭来时就藏在秦大川背后的田宏强,自然不能完全避免被击中的厄运,也是满脑袋的蛋清蛋黄的,形象无比的狼狈不堪。 不过苗德海这时候也顾不上他了,反正他也就是起个竖着的木桩子样。 砰,砰砰,抬手敲了敲麦克风,确定发音正常后,张翼才抬起头,缓缓扫视了台下众人一圈,沉声说道:“各位到场的领导、记者、先生们女士们,本次就唐王东南山区东洋友人遭打一案特意召开的新闻发布会,现在正式开始。首先,请允许我--” 张翼到底是正处级实权高层,习惯了主持数百上千的大会议,绝不会有怯场这一说,再说人家又口才了得,出口成章,娓娓道来时的声音里,还带着吸引人的磁性,很轻松就能掌控会场诸人的精神、注意方向。 她先简单把当天案发过程,简单叙述了一遍。 其次,又满脸歉意外加痛心疾首的表情,批评了本案第一大反角秦大川同志,以及某些民族气节太严重的领导干部。 最后,她代表整个唐王班子,向东洋友人真挚的说声对不起。 她的任务就完成了,接下来将由本次新闻发布会的第一、第二大反角秦大川、李文广两位同志,当面向东洋英雄龟田良和先生赔礼道歉。 李文广率先登场,缓步走到轮椅前,看着木乃伊般的龟田良和,就死死盯着人家的眼睛,紧闭着嘴唇默不作声。 那天他去安阳向龟田先生赔礼道歉时,后者还是对他的真挚道歉不理不睬,并满脸都是不屑冷笑的。 可今天,龟田良和却不敢与李文广对视,马上就垂下了眼帘。 梅玳鲁朝先生不愿意了,阴森森的一笑:“哟西,李君,不知道你当前的态度,算不算是当众用眼神来威胁龟田先生呢?” 李文广还没说话呢,张翼就抢先说道:“李文广同志,请你注意你当前的态度!” 张翼提醒李文广,说起来也是好心,生怕在这节骨眼上,他再生出妖蛾子,把事情搞得无法收拾了,那可就更麻烦了。 “你,有这个资格,跟我说这句话么?” 李文广回头,看着她的眼神就跟看龟田良和同样的森冷,用唯有两个人才能听到的声音问道。 张翼的脸色,猛地一变,接着就恢复了正常,淡淡的说:“李文广同志,我再次提醒你,你应该知道你要做什么。” “事后,会有人调查你的。” 李文广笑了,轻声说道:“你,还有苗德海,不一定会付出多么惨重的代价,但那么绝不是一个合格的领导。这一点,我敢保证。” 张翼咬紧了嘴唇,默不作声。 台下,传来了董组长威严的喝声:“李文广同志!” 李文广可以威胁张翼,却不能违逆董组长。 这些天来,董组长等人为解决困难有多么的犯愁,他可是亲眼所见的。 “对不起,董组长。” 李文广转身,冲董组长所在的方向,抬手敬礼示歉后,才按照东洋人的特意要求,对龟田良和鞠躬,还是那种标准的九十度,口称:“龟田先生,对不起,请原谅我此前的不理智,对你造成的伤害。” 按照梅玳鲁朝早就制定好的剧本,李文广弯腰道歉后,龟田先生要满脸冷傲的样子,最好是鼻孔朝天四十五度角的冷哼一声,曰:我没听到,麻烦你再高声说一遍,再大点声,再大点声,再大! 如是者再三再四,被满足了的龟田先生,才会小手一摆,做出放你一马的意思,算是绕过了他(当然也不是真绕过了他,随后的答记者问上,龟田先生会涕泪皆下的,向观看现场直播的好多好多人,讲述他是在做好事后,却是怎么被唐王警方关照的)。 龟田良和却省掉了这个精彩的环节,看都没看李文广一眼,就抬手示意他可以走了。 八个雅鹿麻痹的,你傻了还是疯了,就这样放过他,说好的再三再四,哪儿去了? 梅玳鲁朝一愣后,心中勃然大怒,推着轮椅的右手,偷偷在龟田良和的肋下狠狠拧了一把。 龟田良和却没任何反应,就像真傻了疯了那样。 心中愤怒的梅玳鲁朝,正要再做点什么动作,或者干脆亲自出马,代替这傻了疯了的沙比为难李文广时,后者却已经快步走向了主席台的一旁。 张翼可没看到梅玳鲁朝有多么的憎恨龟田良和,事实上李文广刚才那两句话,让她心里彻底地乱了,只是在看到东洋友人原谅李文广后,就按部就班的转身,对田宏强点了点头。 满脸满身都是鸡蛋的田宏强,推搡着秦大川走了过来。 经过一阵蛋雨洗礼后,秦大川仍处于那种呆滞的状态中,就好像一具行尸走肉那样,被田宏强推搡到了龟田良和面前。 按照双方协商好的,秦大川也得给东洋英雄弯腰鞠躬,说暗牧扫瑞,请原谅之类的屁话。 对于秦大川这种不入流的小人物,梅玳鲁朝倒是不屑去为难他,也不用再三再四的难为他,就准备很轻松放他一马就算了。 但现在,梅玳先生却改变主意了,都因为龟田良和轻易放过了李文广,他才临时决定要在秦大川身上找回场子来,所以不等田宏强‘提醒’大川哥要给东洋英雄弯腰赔礼道歉,他就抢先说道:“等等。” 负责主持会议的张翼,闻言一楞,迅速收敛乱糟糟的心情,淡淡的问道:“梅玳先生,你还有什么话要说?” “我们改变主意了。” 梅玳先生也没藏着掖着,抬手指着秦大川很直白的说:“我们要他给龟田先生跪下,赔礼道歉。” “什么?” 张翼满脸不相信的样子,大声问:“你、你要秦大川跪下给龟田良和赔礼道歉?” 她可是大声说的,好多人都听到了。 所有听到的华夏人,立即怒火天鹰:草泥马的东洋狗,你们太欺负人了! 董组长也无比的愤怒,大声质问:“梅玳先生,你这是在侮辱我华夏!” 梅玳先生却傲然一笑,双手抱着膀子,无视数千道愤怒的目光,刚要开口曰什么时,本来坐在轮椅上装木乃伊的龟田良和,却忽然滚落在地上,双膝跪在秦大川面前,以额触地。 第1082章 :方圆来了! 男儿膝下有黄金。 这句话不但在华夏很有市场,在全世界也很通行。 黄金嘛,那又黄又金的玩意儿,本来就是硬通货,全世界人民都接受也是很正常的。 这句话的意思呢,就是男儿不能轻易下跪啊,怕黄金隔到膝盖,搞成关节炎啥的咋办--在当前情况下,却是一种不折不扣的羞辱。 如果是放在私下里,秦大川做错了事,被人逼着下跪赔礼道歉,也不是不能接受,毕竟被黄金隔成关节炎,相比起各种倒霉来说还是很轻松的。 可问题是,秦大川当前所代表的,却是华夏! 没办法,谁让提出让他下跪赔礼道歉的人,是东洋人呢? 华夏子民,在自己的国土上,被逼着向东洋人下跪赔礼道歉,这不是在刻意侮辱华夏,又算是什么? 董组长第一反应就是火冒三丈,出声质问梅玳鲁朝。 我就是要羞辱你们! 谁让你们不站在道义的高度上呢? 嘿嘿,当众给我们大东洋赔礼道歉,这岂是一个爽字了得? 梅玳先生傲然一笑,视台下数千道愤怒目光于不在,张嘴正要说什么时,龟田良和却忽然从轮椅上滚下来,双膝跪在了秦大川面前,嘴里撕声吆喝着:“秦先生,对不起,是我诬陷了您,还请您能原谅我!” 懵逼。 绝对的懵逼。 现场一千多人,不管敌我、男女、老少的,全都懵逼。 谁也没想到,东洋英雄会在这时候,忽然给秦大川赔礼道歉,还是双膝跪地的。 大家伙都懵逼时,现场当然是鸦雀无声,死一般的寂静了,所以才能听出龟田先生在说些什么:“我不是人,真不是人!那天,我去东南山区的路上,看到一个妇女独自在小溪边戏水,就心生歹意--” “八嘎!龟田,你在说什么!?” 梅玳鲁朝最先清醒过来,脸色迅速狰狞,大骂声中就扑向龟田良和,准备把他的脖子掐住,让他冷静一下,搞清楚都是说了些什么。 “梅玳先生,我觉得你最好冷静一下,听龟田先生说完。” 梅玳鲁朝右手即将碰到龟田良和的肩膀时,李文广及时扑到,抬手挡住了他,毫不客气的用力向后推去。 梅玳鲁朝虽说满肚子的阴损坏点子,可身体素质却不怎么样,再加上李文广又是用力推他,他在猝不及防跌跌撞撞后退足有三四米,噗通一声蹲坐在地上。 就这样,他也顾不上了,翻身就要爬起,说什么也得去制止龟田良和的‘胡说八道’,只是董组长等人能爬到这个位置上,又有谁是傻的了? 李文广都知道及时阻拦梅玳鲁朝了,他们当然也能在清醒瞬间后,就做出了最正确的反应,对站在他们身边的几个警员一挥手,那几个小伙子就恶狼般的扑上主席台,把梅玳鲁朝牢牢控制了起来。 “放开我,放开我!” 预感大势已去的梅玳鲁朝,嘶声拼命挣扎着,只是他刚才的行为,早就引起了所有华夏人的怒火,那几个小伙子要是放开他,才特么的奇怪呢,就算他老婆女儿都齐齐脱了跪在面前哀求,也是休想的。 面对别人的苦苦哀求,秦大川却没有一点反应,只是目光呆滞的看着眼前这个木乃伊,搞不懂他这是在做什么。 “是、是方圆!” 在台下密切关注着台上动静,在听梅玳鲁朝提出要让秦大川跪地道歉时,就准备鼓动‘亲友团’闹事的夏小韵,脑子里忽然有两根神经短路了,猛地想到了方圆。 “什么?” 秦小冰就在她身边呢,听她说出方圆的名字后,连忙问道:“夏总,您、您是说--” “肯定是方圆做的。” 夏小韵的眼神,忽然亮了起来,好像恶狼那样无比邪性:“除了他之外,我实在想不出还有谁,能让东洋人当场反戈,丢这么大的人!” “不、不会吧?” 秦小冰眨巴了下眼,用力摇头。 再给她一百个胆子,她也想不到方圆凭什么能做到这一点。 只是夏总如此的笃定,很是不容置疑的样子,秦小冰只好去问郭易秦。 回头看去,才发现刚才就站在她身边的郭易秦,已经不见了。 夏小韵脑子短路后,才想到龟田良和忽然反水与方圆有关,那么各方面都比她厉害一大截的郭易秦,几乎就是在瞬息间,就想到了方圆。 秦大川一案,连他这个强力部门的大首领,都没能力改变,唯一能改变的,那么就只能是来历相当复杂的方圆了。 最重要的是,郭易秦能想到是方圆,盖因秦大川就是他的心腹小弟。 身为一个合格的老大,在小弟受尽委屈时还不敢进滚出来扭转乾坤,等着作死吗? 方圆已经来到了唐王! 为什么安排那么多人在外面,都没发现他,却让他悄无声息的来到了唐王? 完全是在一瞬间,郭易秦就想到了这么多,随即谁也顾不上了,马上就去旁边调兵遣将,呼叫各单位都给老子注意,大鱼已经浮出水面去了。 台下乱成一团,台上自然也不会闲着。 为了能让现场所有人都听到龟田先生的讲话,李文广左手搂着他的腰,把他从地上扶起来,搞得好像背背山那样来到发言台前,又殷勤的替他拿起麦克风,请他讲述曾经的往事。 那是一个风和日丽的上午,大概是九点钟左右--龟田良和已经撕开了蒙着下巴的纱布,双手拿着话筒,以相当客观的纪实语气,讲述了本事件的真实全过程,简称:真实再现。 “我不信,你这是在撒谎,你已经被华夏人收买了!” 龟田良和的话音未落,梅玳鲁朝就气急败坏的嘶声吼叫:“你地,大大地坏,死啦死啦地有--别捂着我嘴,让我说话!” 虽说有人及时捂着了他嘴巴,但他的话还是给了台下数百东洋人启发:是啊,事到如今,就算真是咱颠倒黑白,可也不能承认啊,这关系到大和民族的尊严呢,必须得打死都不能承认的。 于是乎,那些受梅玳鲁朝启发的数百东洋人,立即大声鼓噪起来。 更有甚者,还要扑上台来,要把这个败类当场给弄死,也好过他在这儿胡说八道。 由夏小韵组织的观摩团,当然不会任由他们得逞了,马上就纷纷围上去,手拉手的护在台前,好像峭壁那样,接受怒浪的拍击。 很奇怪的一幕,东洋人要弄死他们的英雄,华夏人却竭力阻止。 “别闹了!” 早已经无路可退的龟田良和,从同胞们愤怒的目光中,看出他们想干掉自己了,也怒了:奶奶,当场老子也就想玩个花姑娘来着,被揍了后颠倒黑白、诬陷秦大川很正常啊,那是因为老子能把事情控制在能控制的范围内,谁让你们这些混蛋掺和进来,要把老子当政治用品来用的? 哦,老子被逼无奈要说出真相了,你们就想干掉老子? 卧槽,好啊,那就来吧,幸亏老子早就留了后手,用证据来说话,看你们还能咋办,反正我爸也说了,龟田家族的主要人物,都已经飞离东洋本土,去南美那边了。 没有了后顾之忧,我特么的管谁对谁错,谁沾光谁吃亏! 心中发狠的龟田良和暴喝一声后,接着从被捆在身上的绷带中,拿出一个磁带,高举着说:“这,就是当天的实况录像!” 事发当天,肩负着某些政治任务的龟田良和,可是要拍摄唐王南部山区地形的,发现美女后雄性荷尔蒙过度分泌下,也没来得及关掉小型摄影机就扑了过去。 就这样,他冒犯花姑娘子,随后又被疾奔而来的秦大川俩人猛揍、直至田宏强等人赶来擒获歹徒的全过程,都忠实记录了下来。 其实当时龟田良和也不知道,住院无聊时拿摄影机玩耍上,才发现了这段录像。 按说,他在发现这段对他相当不利的证据后,本该立即销毁的--但他却长了个心眼,鬼使神差的留了下来,结果还真派上了用场,用它来打击那些试图要干掉他的同胞。 这就叫既然你不仁,那就别怪我不义了。 李文广是相当配合的,龟田先生刚把磁带举起来,就被他一把抢了过去,接着冲台下大吼:“杨建,给我拿放映机来!” 看到最大的证据已经落进华夏人手中后,那些群情激奋的东洋人,立即像吐了的鸟那样,再也没力气冲击主席台了,只在心里祈祷:打开后,最好是一段风光片。 放映机很快就取来了,在后墙上挂上了白布。 “董组长!” 李文广右手食指点在播放键上,以目光征询已经走上台来的董组长。 “放!” 董组长的回答,相当干脆利索。 哒的一声轻响,有画面出现在了墙上。 蓝天、白云、绿树、红花,好一派野外风光。 嗯,这一点倒是很符合台下所有东洋人的祈祷,但很快就有个人影出现在了镜头内。 那是一个戴着遮阳帽的少妇,打扮的好纯洁的样子,正在小溪边洗脚,周围没有任何人。 少妇回头看了眼,接着就扭头开始穿鞋,这是发现有人过来了,准备离开。 少妇回头的一瞬间,虽然短暂,头上也戴着遮阳帽,但还是能勉强看清她的样子--最起码,熟悉她的人,应该能看出她是谁了。 李文广回头,看向了张翼,嘴角带着冷笑。 张翼脸色早就苍白,用力咬着嘴唇,默不作声。 她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更没想到龟田良和会把那天发生的经过给拍了下来,就算现在董组长等人没看出来,但看完整段视频后,差不多会开始怀疑她了。 可她有什么办法? 难道冲过去,抢过那盘磁带来撕了? 是谁,胁迫东洋人反水的? 是谁? 张翼傻愣愣的望着屏幕,脑子里一片空白。 也只是她的脑子一片空白罢了,却不代表着别人也没看到录像。 在她摔倒后,龟田良就顺手把摄影机放在地上,借着搀扶她的机会动手动脚,她开始反抗,然后就是秦大川拍马赶到。 第1083章 :我们不要再做英雄了 张翼在人前的形象,从来都是中性的,要比实际年龄大至少五六岁,看上去得小四旬的样子了。 她在换上那身清纯的打扮后,却比实际年龄至少年轻了好几岁,就像二十七八的花信少妇那般。 录像中的张翼只是在仰面摔倒时,才露了那么一小脸,接着就在秦大川拍马杀到后,趁机爬起来颜面疾奔而去了,所以只是见过她两次、却与她不熟悉的人,根本看不出当前的张领导,就是录像中的那个女人。 对她不熟悉的人看不出,可唐王的领导班子成员,却都好像明白了什么,下意识的向她看去。 张翼此时就觉得天已经塌下来了,连站住的力气都没有了,幸好能靠在发言台上,才没有瘫倒在地上,可也是脸色苍白,双眸无神,冷汗从光洁的额头上哗哗淌下。 她是背对着台下人民群众的,台下没有谁发现她的异常神色,董组长这边的人看得却很清楚--这些都是精到成鬼的人,在发觉录像内那个被秦大川救下、却颜面疾奔的女主,貌似张翼有些相似,又看到她现在一副魂不守舍的模样后,如果再推断不出什么来,那也没资格爬到当前的高位了。 “败类。” 性情稳重的董组长,本来就黑的脸色,琢磨过来后黑的更吓人了,狠狠盯着张翼,从牙缝里挤出了这两个字。 身为唐王市的实权二把手,本身就主管公安口,担负着为民预防、制止、打击犯罪的重任,休说是她本身遭到外国人欺负时不该趁机逃走了,其他任何一个市民被欺负时,她也该勇敢的站出来,协同警方把犯罪者缉拿归案才对。 张翼却跑了,扔下了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秦大川,导致他被随后赶来的唐王警方捕获,东洋人又趁机颠倒黑白反咬一口。 张翼的这种行为,已经不再是失职不失职的问题了,而是本身的道德素质出现了问题。 或许,董组长能理解张翼当时颜面疾奔,就是为了保住她二把手的颜面(就是所谓的官威),但她该在事后向苗德海坦诚这件事,为秦大川作证才对。 可她是怎么做的呢? 她为了保住自己的颜面,竟然默认了秦大川就是违法歹徒,进一步助长了东洋人的嚣张跋扈,导致事件上升到了今天这个高度。 如果不是龟田良和在关键时刻忽然反水,拿出这段录像,鬼才知道华夏一方得丢多大的人,会出现多么无法控制的乱局,别忘了刚才梅玳鲁朝可是逼着秦大川下跪赔礼道歉的。 这一切,都是张翼一手造成,董组长骂她一个败类,也已经是很给她留面子了。 张翼没听到董组长在对她说什么,只是双眼呆滞的望着屏幕,动也不动的像个雕像。 董组长回头,对身边副手低低说了两句什么。 副手点头,马上就走向张翼,搀住她胳膊走下了主席台。 大家伙此时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那段录像上,没有谁注意到张翼被人搀扶下了主席台,要不然肯定会有所发现的。 可能是老天爷看大川哥被欺负的太狠了,实在是看不下去了,竟然让龟田良和的摄影机,详细记录下了那天事件的全过程,其中就包括田宏强追上张翼,试图阻拦她却又松手放她逃走的那一段。 相比起张翼来说,田宏强要‘坚强’了许多。 因为他很清楚,就算他隐瞒了什么,也只是奉命而行罢了,反正是老苗不许他说的,他确实严格按照领导的意图办事,东窗事发后就算要处罚他,他也仅仅是‘从犯’而已。 “田宏强同志,董组长让你去换一身衣服。” 就在田宏强低头盯着脚下地板,心思电转的盘算脱身之计时,杨建带着两个警员走到他身边,脸上带着似笑非笑的神情。 这就要控制我了么,唉,好吧。 田宏强心中重重叹了口气,把秦大川交给杨建,自己随那两个警员缓步走下了主席台。 田宏强被两个警员‘陪同’走出会议大厅角门时,录像结束了,现场依旧死一般的寂静,没有谁说话,大家伙都看向了两大主角:秦大川,龟田良和。 秦大川在杨建的搀扶下,依旧面色呆滞的站在原地,龟田良和则对他深深鞠躬,长久不起。 董组长看了眼也已经变成傻鸡的梅玳鲁朝,缓步走到了发言桌前,抬手敲了敲麦克风,声音晴朗的说道:“各位来自东洋的朋友们,你们现在还有什么疑问吗?谁有的话,可以提出来。” 东洋朋友们没什么疑问,只有满脸的愤怒,死死盯着梅玳鲁朝两个人,一副‘我们都是被他们所蛊惑了’的痛心疾首模样。 正所谓不知者不罪,大家伙跑来唐王闹事,无非是因为自己同胞在这边行侠仗义,却遭到歹徒颠倒黑白的诬陷、唐王警方护犊子的不公正待遇罢了,本质上还是没什么错的,只是被卑鄙的梅玳鲁朝、龟田良和利用了而已。 “有哪位记者,想提出不解的问题?” 董组长嘴角含着明显的讥讽笑容,从那些东洋人脸上缓缓扫过,落在了那些‘特邀’而来的国外记者身上。 那些记者倒无所谓,他们甚至都不怎么在乎谁胜谁败,只为这惊天大逆转的过程,而感到兴奋:电影里,貌似也没这么精彩的桥段啊,如此的跌宕起伏,扣人心弦。 有人马上举起了左手,董组长点了点头:“你请说。” “领导,我先想问问,这段录像带是真实的吗?” 这个金发碧眼的女记者,问出了好多东洋友人想问的问题。 也是,毕竟现在电子技术如此发达,根据事发当天现场再导演一份有利于华夏的录像,绝对是轻而易举就能做到的。 董组长笑了,淡淡的说:“这位女士,录像不是我们拿出来的,是龟田良和先生提供的证据。而且我们随后也会根据磁带的型号、日期,来鉴定它是哪一天拍摄录制而成--其实,就算没有这盘录像带,那么龟田良和先生的态度,我想就已经说明了一切。” 龟田良和现在还对秦大川深深鞠躬没抬起呢,可没谁强迫他。 女记者很客气的道谢后,马上就有十数名记者举手,纷纷抢先问道:“我们能不能采访龟田良和先生,问问他为什么要临阵反戈,把支持他的同胞陷入不利处境吗?” “这一点,我必须得征求一下龟田先生的意见。” 事已至此后,最大的问题已经解决,所有笼罩在头顶的阴霾都已经散去,董组长心情无比的好,更有心让龟田良和亲自出面解释,毕竟他也很想知道东洋人怎么就反戈一击了。 董组长回头看向龟田良和,刚要很客气的张嘴询问(龟田先生,你来给大家解释一下啊)时,却看到了秦大川。 看到秦大川嘴角带血、眼神呆滞的样子,董组长心中的快意立即沉了下来,心中自责:我只顾着为麻烦不破自解而高兴了,却忽略了真正的英雄,这些天内都遭受了哪些折磨。 深吸了一口气,董组长重新面向众记者,沉声问道:“大家伙只关心龟田先生为何要说出真相,为什么没有谁关注我们真正的英雄呢?” “哥!” 董组长的话音未落,一个带着哭腔的女孩子声音,就从台下传来。 人群纷纷闪开,穿着一身黑衣的秦小冰,反手抹着泪水跑向了主席台,负责会场秩序的保安,立即就挡住了她。 “让我上去,看看我哥!” 秦小冰挣扎着时,董组长发话了:“让那孩子上来!” 董组长都发话了,谁还敢阻拦秦小冰啊,任由她跑上了主席台,一把抱住秦大川,凄凄的放声大哭了起来,挥拳在他肩膀上捶打着,还边嚷:“你知道这些天我有多么害怕吗?你知道如果你真去坐牢了,妈妈真有可能会有个三长两短吗?哥,哥,我们好好过我们小老百姓的日子,以后不要再去做那些应该由真英雄去做的事,好吗?好吗?” 这些天秦小冰有多么的担惊受怕不说,她母亲知道了可能会有啥三长两短,大家伙也可以不用太在意(自家孩子出事了,父母肯定会承受大打击的,这算是很正常的了),但大家在听到她哭着求哥哥,以后不要再去做英雄,只需做个小老百姓好好过日子时,就觉得有什么东西,狠狠在心脏上击了一下。 因为有那些境外记者,现场至少有来自十余个国家的人。 但无论是来自哪个国家的人,都希望正义永远都存在,英雄不死,才能抵制邪恶。 可如果英雄在做了该做的事,却因种种原因而被反咬一口,被当成歹徒折磨成秦大川当前这样子后,那么谁还会在邪恶出现时,勇敢站出来去当英雄? 秦小冰这番话,不仅仅是心疼她哥做了英雄后,却落到了这个下场,更多的却是在质问这个世界:为什么,要这样对待秦大川? 没有谁能回答秦小冰的这个问题,秦大川本人也没回答,他呆站在台上,浑身砸满了鸡蛋,就是一段没有任何灵魂的木桩,看不到对他深深鞠躬道歉的龟田良和,也感觉不到抱着他哀声哭泣的小妹。 人得遭受什么样的折磨,才能让一个在别人遇难时就敢挺身而出的热血青年,变成这副模样? 董组长就觉得心里发堵,缓缓看向了李文广,沉声说:“李文广同志,我希望你能尽快搞清楚,你们唐王警界系统内,到底藏有了哪些助纣为虐的坏东西!” 李文广抬手敬礼,大声说:“是!” 犹豫了下,他又请示道:“要不要,先把秦大川送去医院?” “我不走。” 董组长还没有说什么,上台来后就装行尸走肉的秦大川,忽然说话了。 李文广惊喜交加,连忙问:“秦大--” 秦大川抬起头,笑了:“我还没有向东洋人赔礼道歉,请求获得原谅。” 第1084章 :他说他叫方圆 秦大川忽然开口说话后,李文广等人都是惊喜交加。 只是他接着说出来的话,却让大家伙脸上的笑容,一下子凝固了。 大家都能看出,秦大川说他不走,那是因为他还没有向东洋人赔礼道歉,不是在作怪、胜券在握后讽刺东洋人,而是发自内心的说法。 他的笑容,依旧那样白痴般的诡异,就像别的灵魂附在他身上,说出不属于他的话那样。 秦小冰心中大骇,连忙双手捧住秦大川的下巴,用力摇晃了几下,尖声叫道:“哥,哥,你说什么呢,一切都已经结束了,你是无罪的,你再也不用向谁道歉,是别人该给你赔礼道歉才对!” 秦大川看向了秦小冰,那眼神中却没有丝毫她所熟悉的呵护亲情,只有极端陌生的痴笑:“不行的,田宏强说了,我如果不向东洋人赔礼道歉,他不但会用电棒继续电我的嘴巴、腋下、胯间,还会找人把我小妹绑架了,剁成十七八段扔河里喂鱼的。我能看得出,他是那种说到做到的狠人。” 秦小冰身子猛地一颤,抬手掰开了秦大川的嘴巴。 秦大川就像河马那样,大张着嘴巴,露出被烧糊的口腔。 刺啦一声,秦小冰又撕开了他的衣服,抬起了他的胳膊,只看了一眼就抱住他,哀哀的哭着双膝跪在了地上。 啪! 董组长亲眼看到秦大川所受的暗伤后,再也无法控制冲天的怒火,心里就像压了一块大石头那样,声音嘶哑的吼道:“李文广,现在立即抓捕田宏强!” 李文广不再犹豫,马上对杨建大声下令,要求他务须把所有参与刑罚秦大川的市局警员,全部抓捕归案,如果放走一人,那他就等着被扒下这身皮吧! 随后又吩咐几个手下上来,要把秦大川送医院。 只是无论怎么劝,怎么拉扯,秦大川都死死抱住发言台,受伤野兽般的吼着,他不下去,他得先给东洋人赔礼道歉获得原谅后才行,要不然他小妹就会发生危险。 秦小冰就在他身边哀哀的哭泣,他却不认识,由此可以看出,田宏强已经把他折磨到了一个让他挣不出来的魔障中去了。 简单的来说就是,他的精神有些时常了。 啪! 就在李文广等人准备把秦大川扛起来下台时,董组长再次狠狠拍了桌子,双眼通红的看着梅玳鲁朝,嘶声喝问:“这下,你们满意了吧?你们在唐王上串下跳的游行示威,逼的秦大川被折磨成这样子,你们总该满意了吧?说话啊,怎么没谁说话,没谁扔鸡蛋了?来,来,对老子扔鸡蛋,你们这群垃圾!” 他后面这番话,却是手指着那些刚才还骄横跋扈不可一世的东洋人们。 依着董组长的官职,沉稳的性子,此时守着那么多国外记者当众咆哮,自称老子,指着人家鼻子痛骂他们为垃圾,这无疑是失礼的,不成熟的。 只是没谁责怪他,他发红的眼睛就已经说明了一切。 如果没有这群东洋人的推波助澜,本来是英雄的秦大川,又怎么可能被反咬一口后,被折磨成神经病? 是可忍,孰不可忍这句话,就是当前董组长的最真实写照。 那些骄傲的东洋人,被骂为垃圾后,没谁敢吱声。 因为他们很清楚,现在如果敢再--哪怕是放一个屁,那些眼睛都开始发红的华夏人,就会恶狼般的扑上来,把他们撕成碎片! 而且,还是死了白死,因为他们先前的表现(扔鸡蛋、刻意羞辱华夏国旗等行为),确实无愧于垃圾的称呼。 清扫垃圾,人人有责,与犯罪与否无关的。 会议大厅内,回荡着董组长的咆哮声,以及无数华夏人的咬牙声,久久不绝。 包括梅玳鲁朝在内的所有东洋人,都低头不语,也不动。 “我不走,我真不能走。” 在这种气氛下,秦大川的喃喃声,被人听得很清楚。 董组长紧紧抿了下嘴角,低声说:“他不走,就先在这儿也好。最起码,他也算是亲眼见证了,他的冤屈是怎么解开的了--接下来,还有哪位记者朋友,提出问题?” 记者们,可都是一伙看丧怕丧不大的,某件事闹腾的越欢,他们就越有素材来写,随着董组长收敛愤怒的情绪,重新变回理智,请大家继续提问,马上就有人抢先提问:“请问,贵方该怎么惩罚那些不法官员,补偿秦大川?” “所有违法官员,都将为他们所犯的重大错误,付出相等的代价。” 董组长在回答这个问题时,还是很谨慎的,在提到该怎么补偿秦大川时,态度却相当鲜明:“我们会竭尽全力,治愈秦大川,不惜一切代价的让他恢复正常,给予他一定精神损失补偿的同时,也不会忘记唐王还欠他一个见义勇为奖章。” “这位先生,贵方能否查出本次事件中,那位在现场逃走的女当事人吗?” “肯定。” “那,贵方该怎么处置那位女当事人?” “这要视情况而定,毕竟当事人在遭到非礼受惊吓后,选择了逃走不出面为秦大川作证,也只是她当时的想法糊涂罢了,根本没想到事件会被东洋人利用,闹到这样大。” 董组长在回答这个问题时,就更加谨慎了,毕竟他已经知道女当事人就是张翼了。 张翼再有万般不是,可她终究是这座城市的二把手,事后无论会受到多大的处分,却不是能在当下点明她身份的。 “能不能请龟田先生,说说他为什么要选择此时,才说出真相?” 这次提出问题的,却不是记者,而是身穿红色广告衫的夏小韵。 在秦小冰跑到主席台上时,她就由劳拉护着挤到了前面,终于抓住机会问出了她最想问的话。 也是所有人想知道的问题。 别人想知道,无非是对龟田良和的反戈一击,感到极大的兴趣,夏小韵却是从别的角度来着想的。 依着她对某人的了解(没有谁知道,夏小韵这两年多来,每晚都会琢磨方圆很久,说是枕着他的名字入睡也不为过,当然比任何人都清楚他的行事作风了),夏小韵能确定这里面有他在‘捣鬼’,可他到现在却迟迟不出现,心里就有些没底了。 董组长不认识夏小韵,却不会拒绝她的提问,点头说:“好,那我们就让龟田先生,来回答这位女士的问题。” 在李文广的‘搀扶下’,龟田良和来到了发言台前,依旧低着头,嘴角紧紧的抿着。 无论他心里有多么气愤同胞刚才要干掉他,他终究是东洋人,本次事件的罪魁祸首,下面这些人闹腾的这样厉害,可都是受他所蒙蔽,蛊惑的。 愧对江东父老,就是他当前心情的真实写照。 不过他没有愧疚太久,就抬起头看着下面的人群,声音沙哑的说道:“让、让我良知发现的主要原因,是一个人。” “那个人的谁?” 就站在台前的夏小韵,心儿忽地咚咚大跳起来,急声追问。 “他说,他叫--方圆。” 龟田良和艰难的咽了口吐沫,说出方圆的名字时,眼里也已经付出深度惊惧神色。 他做梦也想不到,那个叫方圆的人,是怎么捏住龟田家族的生存脉门,如果他不反水,自抽嘴巴说出本案真相,那么龟田家族将会遭到毁灭性的打击。 为了整个龟田家族的未来,龟田良和只能乖乖照办。 别说是让他反水了,就算给他一把肋差,让他当众剖腹自杀,他也会做的,毕竟极端崇拜武士道精神的东洋人,从来都是以‘大局为重’的。 “方、方圆,果然是他!” 夏小韵听到了自己最想听到的名字,却下意识的呆愣了下,抬手捂住了嘴巴。 “谁是方圆?” 马上就有记者,追问龟田良和。 龟田良和张嘴还没有说话呢,就听下面人群中有人说道:“就是我。” 呼啦一声,所有人都回头、抬头低头的向声音来源方向看去。 一个穿着蓝色长袖衬衣,戴着一顶棒球帽的年轻人,在一个人高马大的外国人(也戴着帽子)的陪同下,缓步走向了主席台这边。 咔嚓--有手枪保险被打开的特殊声音传来,方圆知道是郭易秦的人在掏枪,不过他才不在乎,现场这么多人,谁敢乱开枪? 再说了,能以绝对主角的身份,摆出一副酷到极点的样子,告诉别人‘都闪开,我要装比了’,备受别人瞩目的机会,可不是想遇到就遇到的。 有比不装,铁定会遭雷劈的。 方圆抬手,摘下了灰色棒球帽,随手扣在了一个身穿大红广告衫的女孩子脑袋上:话说这帽子可是正品牌子货,可不能乱扔,拿来送人也是好的嘛。 走在他背后的格林德,也有学有样的,摘下帽子扣在另外一个女生头上,露出了他光溜溜的大脑袋。 “吓,那不是与秦大川一起救人的那个人么?” 格林德的外国人光头形象,简直是太好认了,与刚才那段录像内的光头佬,是完全一样的,想认错都很难。 格林德相当拉风的抬起手,向认出他的‘众粉丝们’挥手致意,满脸都是阳光般的灿烂笑容。 路见不平的救美英雄嘛,自然有资格接受众人的‘膜拜’。 只是他却抢走了自家老大的好多风头,貌似更忘记了另外一位英雄,现在还处在傻乎乎状态,此时表现的无比拉风样子,也不能怪右脚脚面,忽然剧痛,疼的他差点惨叫出声。 狠狠跺了格林德右脚一下后,方圆加快脚步来到了主席台前。 依着他的本事,自然能轻松跃上高不过一米半的主席台,不过现在方先生可不想表现的那样没素质,循规蹈矩的走上了台后的台阶。 “方圆--” 秦小冰搞不懂方圆怎么能让东洋人反水,还哥哥一个清白的,但没谁会对好事刨根问底的,只是在看到他后,立即腾出一股子亲近之意,刚喊出他的名字,才止住没多久的泪水,再次哗的淌了下来。 第1085章 :你可以安排后事了 混在唐王,能够让秦小冰视为最亲近的人,仅仅有三个人。 自然是秦大川、夏小韵还有方圆了。 秦大川是小冰妹子的亲哥,那是从血缘上亲近的,没必要再多说什么。 夏总被她视为近人,当然是因为夏总在她最困难时,伸手拉了她一把,给予了她当前的风光工作岗位,被她视为恩人的般的存在,无形中就会夹杂些许敬畏。 你会在被你敬畏的人面前,毫不在意的展现你真实的自我吗? 当然不会。 但秦小冰能在第三号近人方先生面前,展现真实一面的她:跟他在一起,或许会因为他的某些作为而气得嗓子冒烟,可却有种连她自己都说不出来的轻松。 就是那种特别放松的感觉,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压根不用考虑方圆会啥的感受。 就像现在,抱着秦大川又哭又叫老大会儿的小冰妹子,浑身都是鸡蛋黄啥的,看到方圆忽然出现后,立即松开她大哥,喊着他的名字扑过来,一把抱住了他。 刚止住没多久的泪水,再次哗地淌了下来,泣不成声。 唉,这可是我新买的衬衣。 方圆心里叹了口气,右手搂住她肩膀,左手在她背上轻轻拍了几下,柔声说:“别哭,没事的,一切都会好起来的--还有那些诬陷你哥的人,都将得到应有的惩罚。” “我不在乎他们是否会受到惩罚,我只想我哥能恢复正常,不要再这副傻呆呆的模样!” 秦小冰哭着,从方圆怀中扬起下巴,满眼都是希冀的神色:“方圆,你能做到,对不对?告诉我,你能做到!” 方圆低头看着女孩子那张脏兮兮的小脸,那双深潭般幽邃、清澈的眸子,稍稍沉默了下:“对,我能做到。” “那就太好了,我们现在就走,现在!” 鬼知道,秦小冰怎么如此相信方圆的话,毕竟他在她的印象内,了不起是个曾经拉风过的败家子,又不是医生。 但方圆说能做到,秦小冰就相信他肯定能做到。 一个人,如果连自己最亲近的人都不相信--那种思想是要不得地。 此时,秦小冰最想做的事,就是看到大川哥能恢复正常,哪怕以后还是会骗她的血汗钱去赌博,她也心甘情愿。 至于诬陷秦大川的那些人,会遭到什么样的惩罚,这对秦小冰来说很重要吗? 如果秦大川一辈子都这样傻呆呆的,就算把那些诬陷他的人都干掉,那又怎么样? 她只希望,她哥能好起来,像以前那样过平淡而幸福的安稳日子,一辈子都不要去再当什么英雄! 真正的英雄,基本上都已经躺在了冰冷的坟墓中,供后人在墓前缅怀他曾经的英雄创举。 秦大川无疑也是个英雄,他倒是没死,却比死了还要让秦小冰心疼。 她只想拉着方圆一起,带着秦大川远离这些人,不管是正义的,还是邪恶的。 唐王警方私下对秦大川的严刑拷打,已经彻底颠覆了秦小冰‘警察是好人’的单纯思想,她在感受到来自好人的危险后,只想逃走,逃的越远越好。 “我现在还不能走。” 方圆稍稍用力,把扯着他胳膊向秦大川那边拽的秦小冰,拽了回来,低声说:“我得留下来,做点别的事。格林德会带大川走的,你跟着一起去好了。放心,大川不会有事的。” 方才在台下时,方圆就看出秦大川只是被折磨傻了,陷进了恐惧的魔障中,一个搞不好就会变成神经病。 换做是别人,肯定会把大川哥从恐惧魔障中拉出来当回事--方圆不用:梨花山上那些老不死的,如果连秦大川的问题都解决不了,干脆让他们挖坑把自己埋了算。 “不,我要你与我一起--” 秦小冰还想再坚持,方圆抬手在她秀发上用力揉了几下,笑道:“乖,听话。” 可从没有谁,用这种亲昵方式来与秦小冰说话的,这让她傻楞瞬间后,苍白的小脸腾地红了下,下意识的回头躲开方圆的目光,恰好看到夏总那双大眸子,正冒着森森寒光的注视着他们:不要脸的,在这儿秀恩爱呢? 啊,糟了,我怎么忘记夏总与方圆的关系,好像也不一般来着呢? 秦小冰心中突地一声跳,赶紧躲开看向夏小韵的目光,慌乱的点头:“好,好吧,那我们就先走了。” 说着话的工夫,格林德已经来到了台上,去搀扶秦大川:“大川,走了,回家。” “我不走,我还没有向东洋人赔礼道歉,赔礼道歉,要不然我小妹--” 秦大川摇头说着,格林德抬手一掌砍在了他脖子上。 他马上就双眼翻白,软塌塌的往下瘫倒。 幸好秦小冰知道格林德是她哥的好朋友,这会儿給他来一下搞晕他,也只是为了带他离开,要不然肯定会被吓得不行。 别人可不知道这些,立即就有风吹过湖面般的齐声惊讶声传来,董组长也是大吃一惊,刚要阻拦,李文广却冲他摇了摇头,示意不用担心。 格林德弯腰,就像扛麻袋那样,把秦大川扛在了肩膀上,本想从台上一跃而下来着,发现秦小冰正满眼担心的盯着他看,连忙讪笑了声,转身去走台阶。 秦大川可是真正的英雄,就这样被同伴带走,于情于理董组长都得过问一声:“等等,你就这样带他走了?” 方圆把话接了过来,冷冷的说道:“这位领导,我现在毫不怀疑你们能把好人折磨傻了的决心,我只是担心你们没有让他恢复正常的本事。” 董组长本来就很黑的脸,攸地变成了赤黑色,嘴巴动了下却没说出一个字。 他虽然自问来到唐王后,所做的任何事,都是三思后才决定的,说是问心无愧也是当得上的,但秦大川变成这样子,确实与他没能抗住东洋人的压力有关。 别忘了,李文广负责照看秦大川时,大川哥可是没受啥罪的。 正是董组长等人决定,让田宏强接手后,秦大川才变成了现在的苦比模样。 无论是哪些客观原因的存在,董组长身为本次事件的最高负责人,都得为秦大川变成这样,承担一定的责任,这是他无法推诿的。 “小冰,你也跟着走吧。” 方圆再看向秦小冰时,又是满脸温暖的和风模样了。 秦小冰也没再勉强他一起走,反手擦了把泪水,脚步匆匆的追赶格林德去了。 格林德背着秦大川走出会议大厅的这一路上,人群自动割裂两侧,对他们行注目礼:英雄嘛,当然有资格享受这种礼节了。 “方先生,您好。” 格林德三人刚走出会议大厅,龟田良和就快步来到方圆面前,看都不敢看他一眼,弯腰深鞠一躬。 “龟田,你可以走了。” 方圆懒得与这个可怜虫再计较什么(龟田良和的不理智行为,为其家族带去了无法估算的损失,估计他回去后,还得接受家法的惩罚),好像轰苍蝇似的摆了摆手,示意他赶紧滚蛋。 “哈依,感谢方先生的宽宏大量!” 龟田良和在给方圆鞠躬时,就做好了被抽耳光啊,踹屁股甚至砸断腿的充分心理准备,还真没想到就这样被轻飘飘的放过了,登时大喜过望,再次弯腰深鞠一躬后,快步走向了后台。 他还算是个聪明人,没敢从人群中穿过,真怕会被人给群殴至死,而是从会议大厅角门仓促遁走了。 受刚才方圆那番话的影响,董组长这次没有阻止龟田良和的离开。 尽管这从法律角度上来说,是相当不合适的:暂且不管龟田良和有没有重大立功表现,仅仅是他非礼某少妇,就已经触犯了华夏法律,理应接受律法该有的惩罚。 不过既然方圆让他走了--董组长看着方圆,实在搞不懂这个年轻人,哪儿来的这么大本事,能让东洋人自抽嘴巴,站在台上把一群高层视为无物。 董组长毕竟是各方面经验丰富的,既然暂时搞不懂方圆的来历,索性不再插嘴,冷眼旁观就是了,反正他这次来唐王的最大任务,就是平息东洋人闹事。 现在东洋人都老实了,事件后续该怎么发展,他只需冷眼旁观、如实向上级汇报就是了。 梅玳鲁朝也想走,李文广却拦住了他。 “怎么,你这是要拘限我的自、由?” 梅玳鲁朝一耿脖子,貌似很不怕的样子。 “梅玳先生,现在我怀疑你在本次事件中,充当着不光彩的角色,希望你能留下来,就某些事调查清楚后再走。” 对于这个东洋人,李文广可是没有半点好感的。 如果不是他煽风点火的,事情也不会闹到今天这般大,秦大川就不会变成那样,现在他一败涂地了,就想灰溜溜的溜走,貌似也太容易了。 梅玳鲁朝当然不肯留下来,拿出他东洋驻华外务省高层的身份,硬邦邦的说:“李文广先生,你还没有这个权利拘限我的自、由!如果你非得这样做,那我提醒你最好向我国大使馆报备后,再谈其它的吧!” 虽说这鬼子着实的可恨,不过他说的倒是很有道理,搬出外国高层的身份来,李文广要是强留他的话,那么势必会引发新一轮的外交纠纷,恰好可以转移本次事件所受的不良影响,所以董组长稍稍考虑后,就对李文广摇了摇头。 李文广腮帮子鼓了下,闪到了一旁。 李文广的推让,让梅玳鲁朝找到了某种感觉,昂起下巴冷哼一声,到背着双手走向台阶--他承认他本次是一败涂地了,却希望能走的有尊严些。 就是光棍点,这就是所谓的驴死不倒架、输人输阵不输脸了。 梅玳鲁朝右脚刚迈下一个台阶,忽然就听背后有人,用很从容的语气说道:“梅玳鲁朝先生,回到住所后赶紧打电话回国,安排好后事吧,因为你这辈子都别想再活着尖见到你的家人了。” 就像是触电那样,梅玳鲁朝身子猛地一哆嗦,随即转身回头看去。 第1086章 :你没资格让我威胁你 不用问,说让梅玳鲁朝赶紧安排后事的人,就是方圆。 梅玳鲁朝转身回头后,眼神凶狠的死死盯着他,好像要杀人那般,嘶声问道:“你地,敢威胁我?” 方圆笑了,抬手摆了摆:“梅玳先生,你还没那个资格让我威胁你。而且,我也从来不威胁任何人。” 我不威胁你,我是真心要让你去死啊--这就是方圆这番话的真正含义。 “你、你--” 仿佛从方圆看似开玩笑的表面上,感受到了笑容下那真实的杀意,梅玳鲁朝心脏咚地大跳了下,不敢再跟他对视,而是看向了董组长,有些歇斯底里的叫道:“董组长,你就任由驻华外交官,光天化日被威胁却无动于衷吗?我要、我现在就要通过大使馆,向你国政、府提出严重抗议!” 董组长本来就不咋样的脸色,更加难看了。 董组长也无比痛恨在本次事件中煽风点火、竭力要把事情闹到最大的梅玳鲁朝,只是东洋人却有‘外国使臣’这层皮披在身上,华夏方面就算要追究他的责任,也必须得通过正当途径(就是外交部门),以协商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假如不走那个途径,就这样让他受伤害,铁定会引发国际纠纷(又是让所有官员不得不小心对待的国际纠纷),这可是董组长承担不起的责任。 梅玳鲁朝更清楚这一点,所以才会向董组长施压的同时,也在心里快速盘算:出了这儿,就用最快的速度,跑去东洋驻华大使馆。 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的驻华大使馆,在某种意义上来说,都是本国独、立的领土,没有人家大使馆的允许下,任何人敢擅闯,都算是入侵他国领土,会引发国际--纠纷,成为两国敌对、甚至战争的导火索。 “方圆。” 瞬息之间,董组长就权衡出了为难梅玳鲁朝的弊端,要远远大于惩罚他的本身意义,轻咳一声看向了方圆,和颜悦色的说:“鉴于某些真实存在的关系,我想你--” 方圆抬手,很客气的打断了董组长:“领导,我想提醒您一件事,我不是一个官员,自然不用在意你们官场那些规矩。还有,我觉得请他打电话回家安排后事,算不上是啥威胁,只能算是忠告。” “梅玳先生。” 方圆说着,又看向了梅玳鲁朝,满脸笑容很和善的样子:“你该比谁都清楚,威胁这玩意是不管用的。如果真管用,那么本次事件就不会闹到这样大,你说对吧?” 梅玳鲁朝没说话,只是恶狠狠盯着方圆,片刻后才冷哼一声,转身快步走下了台阶。 所有人都看得出,他感受到了某种危险的真实存在,下台阶时竟然一脚迈空了,身子一歪从台阶上滚了下去,摔成了滚地葫芦。 没谁惊叫出声,不管是华夏人,还是东洋人,大家只是静静的看着他,在助手帮助下爬起来,一瘸一拐的快步走出了角门。 “你们还不滚蛋,等着在这儿吃午饭吗?” 方圆双手按在发言台上,俯视着下面数百东洋人,笑眯眯的样子看上去很友好,就是眼里带着明显的极度讨厌神色。 数百生性高傲的东洋人,没谁站出来抗议方圆当众骂他们滚蛋,毕竟被骂做王八蛋,相比起他们拿鸡蛋砸华夏国旗的行为来说,要礼貌了太多。 “滚蛋,滚蛋,滚蛋!” 也不知道是谁,在那些东洋人向外走时,忽然挥舞着华夏国旗,抑扬顿挫的高喊了起来。 这种喊口号的方式,是极富传染力的,马上就鼓动起了下面所有华夏人,纷纷挥舞着小旗子,很有节奏的高喊着滚蛋。 然后,东洋人就默不作声的,灰溜溜的滚蛋了。 还有那些记者,也被保安很礼貌的请了出去:新闻发布会已经结束了,你们还呆在这儿干啥呢,真想等着被管饭啊? 唐王东南山区东洋人被扁事件的涉外篇,就此落下帷幕。 相信被鸡蛋砸了个半死的刘部长,懂得该怎么做,才能让世人看透东洋人的肮脏企图,理应遭到正义的口诛笔伐。 至于唐王官方,该怎么处置犯错的某些干部等问题,却是不需要外人来参与的了,那只是家务事而已。 毫无疑问,在本次事件中,上串下跳在现实、网络上都引起极大关注的东洋人,在真相水落石出后,他们已经成为笑柄,再一次坐实了他们擅于颠倒黑白、生性卑鄙的人性,算是为世界各国人民提了个醒:以后跟他们打交道,可要小心哦。 这些人离开会议大厅后,现场气氛一下子就融洽多了,开始有人冲台上鼓掌,吹口哨,就像过节那样,又蹦又跳的,就仿佛正是他们的到来,才让东洋人夹着尾巴灰溜溜滚蛋的。 当然了,那个叫方圆的家伙,还是也有一些小功劳的嘛。 大家伙狂欢时,却没注意到有许多身穿黑色西装的人,从外面走了进来,把住了会议大厅的所有出口,眼神紧张的望着主席台上,右手伸在西装下面。 方圆看到了,却假装没看到,依旧站在桌子前笑眯眯的盯着下面,貌似在潜心享受大家伙的欢愉。 劳拉也看到了,眉头立即皱起,凑到夏小韵耳边低声说:“夏总,情况不对劲,最好是先让大家伙离开这儿。” 方圆走上主席台后,夏小韵就坐在了靠近窗口的椅子上,翘起二郎腿摆出一副看好戏的架势。 说实在的,方圆露面后的表现,除了威胁梅玳鲁朝赶紧安排后事那段还算精彩之外,其余的都是表现平平,一点也不符合他本来的张扬性格。 比方说,就算放龟田良和走,也得把他一双腿子都砸断才行。 再比方,既然已经出言威胁梅玳鲁朝了,那么为什么不干脆抽他几个电光? 夏小韵觉得,被抽掉满嘴牙的梅玳鲁朝,模样肯定比现在帅气多了。 可方圆就这样轻松放他们离开了,这让夏总很是觉得遗憾,这会儿就已经在心里骂了他八百遍的窝囊废了,直到劳拉凑过来提醒,说是情况不对劲后,才收敛这些想法,赶紧回头看去。 “夏总,你看所有的窗口,门口。” 根据劳拉的提示,夏小韵看向了那些地方:每一扇门、窗口面前,都出现了两个神色紧张的黑西装,透过玻璃,也能看到外面同样有人把守。 “这些,是郭易秦的人。” 夏小韵眉头皱了下,接着松开不屑的撇撇嘴:“呵呵,他脑子进水了么,敢在这种地方试图围捕方圆?” “不管怎么样,我觉得还是让大家先撤出大厅再说。” 劳拉低声说:“这些人,可都是我们组织起来的,真要出点什么意外,无法向人家家人交代。” “嗯,你说得不错。” 夏小韵站了起来,快步走向主席台下面的正中位置。 那边椅子上坐着的,是支持夏小韵组织人来此的唐王商场几个老总了,也是很不错的爱国主义者,要不然也不会冒着得罪唐王领导的危险,亲自来现场了。 “方圆,你不该在这时候露面的。” 李文广走到了方圆身边,低声说道。 方圆偷偷回到唐王梨花山后,曾经听格林德跟他仔细讲述过本次事件,知道刚调来没多久的市局局长李文广,是力保秦大川的。 据说,当初李文广还在会议上当众拍桌子,点着东洋人的鼻子大骂的视频,还曾经被上传过网络上(现在已经删除了)。 刚才更亲眼看到了李文广的态度,所以方圆对他还是很有好感的,听他这样说后,眉梢微微一挑:“哦,李局,为啥要这样说?” “我知道你忽然现身,打的是什么主意,无非是想以满大厅的无辜者为盾牌,来胁迫相关部门的人,不敢把你怎么样。” 李文广说话很干脆,抬手指着下面依旧狂欢的人们,语气加重:“方圆,你忍心让这些满腔热血的普通人,都受你所连累吗?” 方圆一脸的似笑非笑,反问道:“为啥只说那些群众,而不说这些当官的?” 李文广嘴巴动了下,没说话。 方圆笑得更加欢畅了:“你是不是觉得,当官的没几个是好人,生死没必要放在心上?” 李文广还是没有说话。 他当然不认同方圆这样的说法,虽说秦大川变成这样,与现场各位领导急于‘息事圆人’有着直接关系,但绝大多数人还是站在大局的角度上,来默认这个决策的。 如果大家伙早就知道真相,又有谁肯让东洋人在这儿蹦达? “你怎么不说话?” 方圆抬手,在李文广的肩膀上拍了拍。 李文广满嘴的苦涩:“你想让我说什么?” “我想让你说,没有谁愿意去死的,无论他是来自哪个世界。” 方圆脸上的笑容收敛,冷冷道:“你说的不错,我故意在这种场合下出现,就是想以这些无辜者,来与郭易秦做个交易的。” 李文广问:“他如果不答应呢?” 方圆抬头,看向了天花板上的吸顶灯。 诺大的会议大厅内,至少得有数十个吸顶灯,今天外面艳阳高照,灯没开,却能隐隐看到有一段长方形的东西横在里面,那就是定时炸弹了。 李文广脸色就猛地一变,转身要走时,就听方圆淡淡的说:“你最好别乱碰,引爆方式是水平装置,很精敏的。” 所谓的水平装置引爆方式,是说炸弹的引爆器,是由两颗处在同一水平面上的钢珠组成,当试图拆弹的人一碰触吸顶灯,破坏两颗钢珠的同一水平,让它们发生碰撞,就会引爆炸弹了。 “让他们走,你如果还算是个男人的话。” 李文广脸色更白,攥紧拳头死死盯着方圆,一字一顿的说:“我留下来陪你。” “你不留下来也行。你的死活,我也没有太放在心上。” 方圆不屑的笑了笑,倚在发言台上拿出一颗烟叼在嘴上,旁若无人的点燃。 “我会留下来的。” 李文广一字一顿的说完,转身快步走向了董组长那边。 第1087章 :劝他投案自首 方圆的出现,对于董组长等人来说,就是个意外。 单从他的年龄以及气质来看,这厮就不是个混官场的,因为只要是个公务员,哪怕是个在单位跑腿的,也会有股子‘先天下之乐而乐’的气度,哪像他啊,无论是横看竖看,都像个混子模样。 嗯,就是长相不错,还见过大世面的混子。 也有能是来自国家某秘密部门,比方*****门,那里面可有很多职务不高、权利却很大的小年轻,一个个拽不啦唧的,骄傲的不得了。 但无论方圆是个混子也好,还是来自特殊部门的另类公务员也罢,单凭他能让龟田良和反水,让东洋人集体自抽嘴巴这一点,董组长等人就会任由他站在主席台上,成为整个会场的绝对主角。 只要能让那些东洋人滚蛋,无论谁来做主角,董组长他们都没任何意见,只会大力支持,事后再请教他的来历,向他表示衷心的感谢。 所以呢,身为本次大会最高负责人的董组长,丝毫没责怪方圆抢走了他的‘风头’,只想等会儿好好与他聊聊天,结交一下此位‘俊彦’。 望着台下那一张张的笑脸,董组长很有成就感:那些东洋人都灰溜溜的滚蛋了,屁都不放一个的,这代表着唐王东南山区非礼事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还得说是相当圆满的解决,龟田良和的反水,彻底把上串下跳执意闹事的东洋人,给逼下了道德的深渊,全世界所有关注本事件的人们,都将看到那段录像,然后厉声谴责某些不要脸的渣渣、那个整体道德素质低下的国家。 什么,让我们高抬贵手放你们一马,千万别在网上曝光那段时录像? 嚓,你这是在开玩笑吧,贵国人如此精彩的表演,怎么可以不与全世界人民分享呢--给好处? 给什么好处啊,你们觉得我们是那种为了好处,就会无视正义的人吗? 好吧,看在你们态度还算诚恳的份上,我们可以再考虑考虑……呵呵,不管怎么说,我们两国这些年来的交往关系,还是很不错的嘛,偶尔发生点小误会,也是可以理解的,正所谓知错就改,善莫大焉。 董组长脑海里浮上了这些话,忽然很有几分‘老夫聊发少年狂,左牵黄,右擎苍’的轻松惬意,如果不是因为当前场合不怎么合适,他还真想轻一下嗓子,来一段某京剧片段。 “董组长。” 就在董组长心中唱着某段京剧唱腔,眉梢接连抖动时,李文广急匆匆走到他面前,压低声音说了几句什么。 会议大厅上方的吸顶灯内,被方圆偷安装了炸弹,一个不慎就会轰地一声炸响,死伤无数-- 听李文广说出这番话后,董组长那么黑的脸,竟然一下子变白了,也不意、淫了,所有的激动、兴奋狂喜啥的,都被飓风刮走了那样不剩丁点,只空留整片的惊惧。 董组长在京华也勉强算是一个人物了,要不然也不会被上级委派带队来到唐王,调查处理本次案件,以往见过好多大场面,自信无论遇到啥事都能保持镇定,从容的解决,可实在没遇到过当前的情况啊。 啥,这满大厅的吸顶灯上,都被偷偷安置了定时炸弹? 那玩意在爆炸后,能把整座大楼给掀翻了,能不能砸死人啊--董组长身子晃了好几下,李文广赶紧伸手搀住了他胳膊。 “是、是谁做的?” 董组长声音都有些嘶哑了,还有些发颤:“你、你确定?” “还不敢确定。” 李文广下意识的回头看了眼方圆,犹豫了下才说:“董组长,事发紧急,能不能先让大家迅速离开大厅,最好是暂且撤到院子里,以后我再向您汇报,您看怎么样?” “好。” 董组长问是谁干的,也只是出于本能的反应。 是谁胆大包天的,敢在市委会议大厅内安装炸弹,这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当前必须得赶紧走人,用最快的速度,让所有工作人员都跑去安全场所。 “李文广同志,你自己也要注意安全。” 董组长转身要走时,嘱咐了李文广一句,目光从方圆身上扫过。 到底是成了精的人物,从李文广说话时曾经看过方圆的细微动作中,董组长就意识到这件事与那位‘俊彦’很有关系了。 这让他心中更加纳闷:这个方圆到底是何方神圣啊,能让东洋人自抽嘴巴,却又在会议大厅内偷安炸弹。 “多谢董组长关心,我晓得的。” 李文广点头致谢后,快步走向了方圆:这时候,唯有缠在他身边,才有希望制止他发疯,犯下不可饶恕的错误。 看着带人离开大厅的董组长背影,方圆吸了口烟说道:“这个当官的人品不错。” “他们都不错的。” 李文广回答。 “都不错?” 方圆屈指一弹,烟头远远飞出去时晒笑一声:“如果都不错的话,秦大川也不会被折磨傻了。” 李文广抿了下嘴角,沉声说:“任何一个群体,都是良莠不齐的,不可能完全都是坏人,也不可能全都是好人。” “你还算是个好人。” 方圆看着他,说:“我听人说过,你为了帮秦大川,不惜得罪众同僚。如果不是你刚开始护着他,估计他早就被折磨疯了。说起来,我还得感谢你才行。” “不用谢我,保护群众生命财产、打击犯罪行为,本身就是我的职责所在。我既然坐在这个位置上,那么我就得尽心尽力的去做到最好。” 李文广的回答,非常的官方话,好像根本不在意方圆的感谢。 方圆又不是傻瓜,当然能听出这番话的意思:我的职责是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打击所有的犯罪行为,那么你小子在会议大厅内安炸弹,这也是我该管的事。 “跟你这种人聊天,还真是没趣。” 方圆撇了撇嘴,转身爬在了发言台上向下看去。 在夏小韵等人的组织下,他们带来的那些人,正在有条不紊的向外撤退。 大家伙可没注意到那些把住每个门口、窗口的黑西装,犹自兴高采烈议论着东洋人的狼狈,纷纷吆喝着打着招呼,说是天色还早,是不是去喝一杯庆祝一下。 “我从来都不是个有趣的人。” 李文广站在方圆身边,也看着下面淡淡的回答。 方圆真没兴趣与无趣的人说话,不过当前实在是找不到第二个聊天对象,只能没话找话的问:“我听说,你也是刚来唐王没多久吧?” “嗯,没几天。” 李文广闷闷的嗯了声,拿出了香烟,递给了方圆一颗。 方圆接过来叼在嘴上,也没点燃又问:“你忽然来到唐王,也是专门为了我才来的吧?” 正要点烟的李文广,动作停顿了下:“你能看得出?” “你刚才好像提到过郭易秦,而且语气里没太多尊敬的意思。” 方圆慢悠悠的说:“依着郭易秦的身份,就连东省的省厅厅长见了他,也得对他客客气气的,更何况你县级市的小头目?” 方圆这样说可不是在故意抬高郭易秦的身价,盖因他当前坐的那把椅子,就是龙头曾经坐过的。 龙头在华夏官场上,并没有太显赫的官衔,却能一句话把在川南县犯过错误的张翼,调任到唐王来做二把手,这本身就能说明了什么。 龙头所领导的部门,脱胎、也隶属于*****门(所谓的国安),但必要时,他却可以直接调动整个国安系统,围着他设定的计划来转。 由此可见,龙头无论是地方上,还是军方系统,都有着相当大的影响力,说是‘上马管军、下马牧民’也不为过。 如此强势的龙头,在华夏来说绝对是个异数,但又确实存在过。 当然了,龙头有那么大的权利,还是跟他本身威望有着直接关系,身为他的继承者郭易秦,估计这辈子都别想爬到他这个高度了。 但毫无疑问的是,拍马也赶不上龙头威信高的郭易秦,也不是李文广这种处级干部能结交到的。 但是方才,他就没有任何顾忌的直呼郭易秦的名字,方圆由此看出他来历不一般,也很正常。 “是潘老师临终前,安排我来唐王的。” 李文广狠狠吸了一口烟,沉默片刻后才坦言说道。 “潘老师?” 方圆看向了他:“哪个潘老--是潘龙语?” “严格说起来,你该喊他师爷的。” 李文广抬头,看着某个吸顶灯说:“你父亲方天明,就是他的第八个弟子。这一点,你恐怕不知道吧?” 自家老子是潘龙语的第八个徒弟这件事,方圆还真不知道。 看出他张嘴想问什么,李文广抢先说道:“等有机会了,我再给你仔细说说。” “好的。” 方圆也没勉强,随口又问:“那,你也是潘、老潘的弟子了?” “我?” 李文广笑了下,语气平静的说:“我倒是盼着呢,只是我的资质平庸,没资格做潘老师的弟子。能够在他老人家身边两年多,就已经是我的福分了。” “呵呵,给人当学生,也谈不上啥福分不福分的。” 方圆不以为然的笑了笑,说:“李局,你跟我说这些,目的就是想跟我套近乎,再劝我主动向郭易秦投案自首吧?” “我不相信你是来自另外一个世界。铁辽传回来的那份音频资料,也可能是个误会。” 李文广看着方圆,态度很认真的劝说:“如果好好的解释能解决问题,为什么非得用极端的手段呢?” 方圆眼光闪烁了下,收起笑容:“如果我告诉你,我确实来自别的世界呢?” 李文广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 俩人谈话时,外面前来参加本次新闻发布会的人们,基本上都已经撤出了大厅。 说是基本上,那就是还有一些人没走。 除了数十名面色冷峻的年轻人之外,还有夏小韵,劳拉。 俩人就站在主席台左侧的窗前,低声交谈着什么,不时的向这边看一眼。 第1088章 :用弓箭来对付他 这些面目冷峻的年轻人,都是郭易秦早就安排到唐王,用来对付漠北北的。 他们都是郭易秦从能调动的部门中,精挑细选来的真正精锐。 毕竟漠北北是个穷凶极恶的魔头,一般人与她正面对掐,那和寻死有什么区别? 就是这些人,郭易秦也没把握在围剿漠北北时,最终还能有几个人活下来。 大家伙心里也很明白,却没谁觉得命苦:从他们穿上这身衣服那天开始,就已经做好了随时为国捐躯的准备。 漠北北却没有来,她去了万里之遥的俄罗斯--得到这个消息后,郭易秦等人都长长松了口气:能不死人,最好了。 只是他们并没有轻松多久,很快就随着铁辽冒死传回的音频资料,再次紧张了起来,做好了更加谨慎的准备工作。 郭易秦说的很明白:这次要对付的,不再只是刀枪不入的某女魔头了,而是一个更加危险的角色,来自异界。 来自异界? 说实话,刚开始大家伙听说方圆是来自异界后,在惊讶之余就是不信了。 如果说这番话的人是郭易秦,大家肯定会以为是在扯淡:嚓,拍科幻电影呢! 同样,郭易秦也不怎么信。 只是他本身所担负的责任,却又让他不得不加倍小心,为了引起大家的重视,还特别提到了俄罗斯吸血蝙蝠。 那可是当世四大老牌黑帮之一,在全世界也是凶名赫赫的,就连俄罗斯当局都不敢招惹,但在遇到方圆后,又落的了哪种下场呢? 老大休戈维奇的脑袋被砍下,女儿阿蓝黛娃被严重非礼后,被当做他的傀儡扶上了老大的宝座等等。 大家伙可都是华夏强力机关内的精锐了,自然知道吸血蝙蝠的存在,有多么强大,牛叉--却被方圆给挑了(这样说肯定是夸大了,就是就为了突出方圆的可怕)。 想到要与这种极度变态当面对掐后,大家伙敢不小心谨慎吗? 郭易秦特别强调:不管是方圆,还是漠北北,他们最大的可怕之处就是刀枪不入。 对付刀枪不入的怪物,确实很让人头疼,尤其是在闹市区,无法使用毁灭性极强的重型武器,只能凭借人多与他死拼。 说白了,就是拿人命往里填。 这也间接证明郭易秦为铲除方圆的决心,圆可死太多人,也得把这个不稳定因素给铲除掉,如果机会合适的话。 当前就是个机会,还是个最好的机会:他们把方圆困在了会议大厅内。 这样,就能杜绝无辜者被殃及,可以放开手脚的去做了。 当然了,郭易秦也不会傻到让大家伙白白送死,针对方圆刀枪不入的特点,他所调遣过来的这批人,都是擅于近身格斗的好手。 既然子弹无法对方圆形成任何威胁,那么枪械就不在郭易秦的考虑范围之内了,却也不能让众手下徒手与敌人死掐。 几番深思熟虑过后,郭易秦为对付方圆(其实所有的准备,都是建立在对付漠北北的基础上),定制了一系列的诱杀计划。 这群年轻人没带枪,人人肩膀上却背着一个黑色的长形布袋,看上去好像背着一个吉他那样。 郭易秦肩膀上,也同样背着个这样的长方形袋子,最后一个缓步走进了大厅内,站在门口缓缓扫视,发现坐在窗口那边的夏小韵俩人后,眉头立即皱了起来。 “彭伟,你去告诉她们两个,立即离开大厅。” 郭易秦顺手拉过一把椅子,大马金刀的端坐在了上面,吩咐身边人。 在看到方圆并没有随着人群离开(如果方圆刚才走,他当然不敢轻举妄动)后,郭易秦就更加小心谨慎了。 叫彭伟的小伙子,马上快步走到夏小韵那边,请她们赶紧闪人。 夏总的态度很干脆:“不走。” 郭易秦摆出这么大的阵仗,要来对付方圆了,夏小韵可不想错过这场好戏,无论那家伙是不是来自另外一个世界。 彭伟也知道夏小韵的特殊身份,闻言皱眉,再次劝道:“夏总,请你别妨碍我们--” 夏总毫不客气的打断了他话:“这是你家啊?” 彭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回头看向郭易秦,用目光请示:她不走,咋办? 郭易秦才懒得与夏小韵啰嗦什么,抬手接连比划了几个手势,示意彭伟直接用强就是了,还带着明显的不满:你连个女人都搞不定,真是没用。 彭伟脸一红,马上抬手招呼两个人过来,语气严厉的说:“夏总,请你立即离开,别逼我们用强!” 夏小韵嗤之以鼻:“切,光天化日之下,又在市委大院内,你倒是给我用强试试。” 彭伟还没说话呢,就听台上的方圆忽然说:“我说小夏,你还是带着劳拉赶紧走吧,这又没你的事,少在这儿瞎掺和。” 夏小韵斜眼看着他,问:“我非得在这儿呢?” “随便你,我就是好心提醒一下。” 方圆无所谓的耸耸肩,看了眼劳拉,也没说话。 劳拉明白了,开始劝说夏总:老大,咱们还是走吧,这些家伙摆明了要把这儿当战场了。就算你再喜欢看热闹,也得有个度啊。再说了,方圆既然让你走,就证明他有应付当前情况的把握,你如果留下来,关键时刻再被人当做人质,拿来要挟他,那岂不是很倒霉? 夏小韵一想也是这么个道理,抬手打开彭伟要拉她的手,不满的说:“男女有别,别动手动脚的,我自己又不是不会走。” “喂,姓方的,办完事后别忘了回家,我还有许多话要跟你说呢。” 夏大老板临出门前,冲方圆喊了这么一句。 方圆没理她,只是看着郭易秦问李文广:“你能不能看出,他们背的是什么?” 李文广摇了摇头:“如果把袋子去掉,我就能看出来了。” “没想到你也会说废话。” 方圆笑了,接着说:“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他们背着的应该是弓。” “弓?” 李文广愣了下。 “对,就是弓,那种威力强大的复合弓。” 方圆淡淡的说:“而且羽箭上还会带着相当结实的绳子。” 李文广猛地明白了,脱口说道:“我知道了,就是用来专门对付你的,想用带绳子的羽箭,织成一张大网,把你给生擒活捉!” 方圆就像漠北北那样的刀枪不入,对李文广这个档次的来说,已经不再是什么秘密了,以往没事时,也肯定会瞎琢磨:如果让我对付他们中的某一个,该用哪些办法呢? 李文广想来想去,想到了使用喷火枪、往地上撒三棱钉、利用重型武器(比方坦克)等方法,不过这些方法好像都不怎么适用,毕竟殃及性很大。 就比方喷火枪吧,不管是在郊外还是闹市,那玩意出现在哪儿,哪儿就会成为一团火海;至于适用坦克来对付一个人,貌似更加不现实。 现在听方圆提到‘弓’这个武器后,李文广才真切意识到郭易秦要比他聪明太多,懂得利用最小的代价,来取得最大的效果。 看出李文广对郭易秦的钦佩之情后,方圆晒笑了声,问:“你觉得,我会让他得逞?” “只要他们敢于付出,牺牲,你还真没太好的办法。” 李文广说到这儿时,郭易秦他们已经摘下了肩膀上的布袋,亮出了威力强劲的复合弓。 正如方圆所想象的那样,他们所用的羽箭箭簇上,都系着八号铁丝那样粗细的绳子,质料很轻,却足够坚韧。 随着郭易秦右手挥起,早就抢占有利位置的数十名手下,立即弯弓搭箭,对准了台上。 并不是所有的羽箭都对着方圆,至少有一半以上的人,羽箭斜斜指着他上下左右四个方向。 除此之外,两个角门、会议大厅两侧的八个窗口外面,也出现了相当数量的羽箭--只需郭易秦那只缓缓举起的右手猛地落下,就会‘万箭齐发’,拴着绳索的羽箭,就会编织成一张乱糟糟的大网,任何人都别想轻易突围。 “你怎么还不走?” 方圆就像没看到郭易秦已经蓄势待发那样,问李文广:“就不怕被误伤?” “打不起来,何来误伤?” 李文广回答他时的淡然样子,倒是很有几分潘老神棍的风采。 “为啥打不起来?” 方圆又问。 李文广说:“郭易秦比我聪明太多,我能想到的,他自然也能想到。” “他如果像你所说的这样聪明,就不会带这些人出现了。” 方圆不屑的撇了撇嘴。 “他只是震惊于你的忽然出现,才做出了早就准备好的本能反应。” 李文广语气肯定的说:“我敢说,最多再过--看,那些人开始收拾东西了。” 方圆向下看去。 果然,刚才那些引弓待发的人,都收起了弓箭开始缓缓后退出大厅,只留下了郭易秦一个人。 “唉,他果然是个聪明人。” 方圆悠悠叹了口气时,郭易秦缓步向这边走来:“方圆,我有话要跟你说。” “你说,我也没堵住你的嘴。” 方圆抬腿,再次坐在了发言台上,双脚脚后跟在桌子上来回踢跶着,砰砰作响。 “跟我回去吧。” 郭易秦走到台前七八米处,站住了脚步。 “算自首吗?” 方圆问道。 “不算。” 郭易秦摇了摇头:“只能算是配合我的工作。” “如果仅仅是跟你回去,这也倒无所谓。” 方圆慢慢踢跶着桌子,说:“我就怕我该说的都说了,你们还要把我关进实验室内,把我当小白鼠来解剖,研究我的构造。” 郭易秦没说那些诸如‘我保证你不会受到那种待遇,只要你肯乖乖合作,我保证你的安全’的话,因为大家都清楚那些话,在很多时候都只是屁话。 像郭易秦这种地位的人,是不屑说屁话的,稍稍沉吟了下,又说:“那你离开这儿,我们去荒郊野外解决问题。我承诺,给你半小时的时间。半小时后,我会正式追杀你。” 方圆笑了:“去郊外?呵呵,郭易秦,我为啥要答应呢,你以为我傻?” 第1089章 :欣慰的笑容 “你不是傻。” 郭易秦抬头看着方圆,神色镇定的说:“你只是太善良了。” “啥?” 方圆怀疑自己耳朵出问题了,抬手拨拉了下问道:“你说我太善良了?” 在方先生看来,别人当着他的面说他太善良,就跟‘我想睡你老婆’差不多一个意思。 如果是别人对他说这句话,他绝对会一个嘴巴抽过去,把人满嘴牙打掉,再采住头发对着肚子恶狠狠来几脚:我让你想睡我老婆-- 不过现在说方圆太善良的人是郭易秦,那就必须得保持足够的理智,绝不能轻举妄动,先听他叨叨些什么再作打算。 “是的。” 很明显,郭易秦不想给方圆解释为什么要‘夸’他善良,淡淡的说道:“记住,我只给你半个小时的离开时间。半个小时后,我的人就会重新冲进这所大厅内。到时候,会有多少孩子成为孤儿,会有多少妻子成为寡妇,那就要看老天爷的意思了。” 也不等方圆说什么,郭易秦转身快步走出了大厅。 郭易秦所说的善良,就是说方圆太心软了。 方圆如果不心软,那么在明知道身陷重围后,就不会放着周围那么多人质却不利用。 方圆的心软,也让郭易秦感受到肩膀上所承担的压力,减少了很多。 一般来说,心软的人,都是最好对付的,不把他逼到走投无路的份上,他就不会呲出牙齿来咬人。 郭易秦觉得,他肯定能掌控好这个度,就是不等把方圆逼上绝路,就已经把他制服了--为了对付他(或者说是漠北北),郭易秦早就做出了相当精密的计划。、 本来,他还对反复推演过的计划有些信心不足,可方圆的心软,却让他信心倍增。 望着那扇敞开着的门,方圆呆愣半晌后,才问李文广:“你有没有听到他刚才说的啥话?” “我又不是聋子,当然听到了。” 李文广点了点头。 “他说我善良,他竟然说我善良,卧槽,他想用这句狗屁话来制约我!” 方圆挺身跳了下来,大力一脚踢在了发言台上。 红木打造、至少得有六十公斤重的发言台,被方圆一脚踢下台子老远,砸在了下面椅子上,发出砰的一声大响。 李文广脸色变了下,下意识的说:“你这是在破坏公共财物--” “你给我闭嘴!” 方圆猛地回头,眼神很吓人的瞪着李文广。 他以为,李文广这是在跟他开玩笑,要不然,这会儿不可能拿着一张破桌子来说事。 李文广没开玩笑,生性严谨的他几乎从来都不开玩笑,他那样说确是在埋怨方圆不该破坏公共财物,至于为什么会说出这句话,他自己也不清楚。 可能是看到方圆有暴走迹象后,本能的想缓解一下所感受到的紧张气氛吧? “我让你闭嘴,你就是真闭嘴了?” 方圆瞪着李文广,过了片刻又头疼的抬手搓了下脸,喃喃的说:“你这种人,真得很无趣--问你个事,你有女人喜欢吗?” 李文广笑了,是那种很幸福,很甜蜜的笑:“我儿子上个月才刚满三周岁,我在来唐王之前,他搂住我的脖子不放,非得要跟我一起来,哄了很久才哄下的。” 方圆有些奇怪:“我问你有女人喜欢没,你却跟我说你儿子,啥意思?” “没有喜欢我的女人,谁给我生儿子?” 李文广反问。 “你不懂,我说的喜欢你的女人,是除了你老婆之外的女人。” 方圆摆了摆手:“算了,不跟你说这些了。别看你年龄不是太大,思想却已经落伍了。” 李文广抬手,看了眼腕上的手表。 方圆冷冷的问:“怎么,你确定我会按照郭易秦所说的去做?” “你知道潘老师为什么让我来唐王吗?” 李文广的回答,很是驴唇不对马嘴。 “当然是让你来就近监视我了。” 方圆不屑的轻哼一声,说:“老潘还真是空负盛名,最起码眼光就不怎么样。真要派人来,也派个厉害角色来啊,就你这样满腔正义又古板的,其实最好对付了。” “我是来帮你的。” “啥?” “我说,潘老师临终前派我来唐王干这个市局局长,就是希望我能帮得上你。” 李文广说话的语速很慢,生怕方圆听不明白的样子。 “他让你来帮我?” 方圆上下打量着李文广,毫不掩饰眼里的轻蔑神色:“我刚才就说了,你算不上啥厉害角色,是很好对付--” 李文广打断了他的话:“最起码,我还是这座城市的市局局长。” 任何时候,一座城市的市局局长,都是个谁都无法忽视的人物,这一点毋庸置疑。 李文广没办法帮方圆对付漠北北啊、郭易秦此类的大人物,但帮他威吓一些小肖之辈,通过正当途径给予他一些官面上的支持,还是很轻松的。 方圆眼里的轻蔑神色收敛,问道:“他为什么要帮我?” 李文广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潘老师临终前,曾经给我留下几封信。其中一封信里面,特地嘱咐我来到唐王后,要尽可能的帮助你,这是我的主要任务。” “老潘临终前,有没有听到铁辽传回来的音频资料?” 方圆又问。 “听过了。” 李文广如实回答:“就是听完那份音频资料过后不久,他就、就驾鹤西归了。” “他--不信铁辽所说的那些?” 方圆喉结动了下,轻声问道。 李文广沉默片刻,才说:“我想,应该是这样的吧?要不然,他也不会特意派我来唐王帮你了。” 方圆垂下眼帘:“他临终前,都说了些什么?” “潘老师听完那份音频资料后,对天仰望很久,都没说什么。” 李文广稍稍回忆了下,又说:“不过,我能清晰观察到,潘老师最后好像松了口气,脸上闪过欣慰的模样,就仿佛--仿佛看到出轨的列车,重新回到了正确的轨道上。” “欣慰?出轨的列车,重新回到了正确的轨道上?” 方圆喃喃的低声说了句,忽然冲李文广笑了,露出八颗牙齿,标准的奸商笑容。 李文广被他给笑得有些摸不着头脑,下意识的问道:“你笑什么?” “这算不算是欣慰的笑容?” 方圆抬手,指着自己的脸问。 “欣慰的笑容?” 李文广脸色茫然的摇了摇头,实话实说:“看不出。” “唉,你的思想不但老化了,眼睛都花了啊。” 方圆叹了口气,纵身跃下台子,快步走向大厅门口。 郭易秦所说的半小时,这会儿已经过了将近十分钟了,他得抓紧时间才行。 “方圆!” 李文广高声叫道。 方圆头也不回的抬手,摆了摆很潇洒的样子说:“不用你嘱咐,我也知道会小心一些的!” “不是!” 李文广却说:“答应我的,能不杀人,就别杀人!” “卧槽,我还以为你关心我来着。” 方圆身子趔趄了下,回头冲李文广伸出右手中指,往下用力戳下。 “潘老师说,你是不会死的!” 李文广继续大声说道。 既然方圆不会死,那么在必须得有人去死的环境下,死的就只能是别人了。 “李文广,我发现你对那个老神棍,还真是崇拜到了盲目。” 方圆说着话,已经脚步匆匆的走出了门口,声音从外面飘了进来:“对了,别忘了把吸顶灯里那些玉米核拿出来,都是煮熟了的,会长毛变质的。” “玉米核?” 李文广愣了下,抬头看了眼天花板上方的那些吸顶灯,随即快步走到窗前,揪住窗帘好像猴子那样,动作灵敏的顺着爬了上去。 站在窗帘架子上,李文广左手撑着天花板维持身子平衡,也懒得去找螺丝刀等工具,直接拿出手枪,倒转枪柄砸向了最近的一盏灯。 随着砰地一声爆响,吸顶灯灯罩爆碎,有个长约七八厘米的东西落下,李文广右手一抄,拿在了手中。 果然是个玉米核,还是那种煮过的,上面还有几颗没吃完的玉米粒--这就是方圆所说的‘水平装置引爆炸弹’了。 “唉,郭易秦说的没错,你太善良了。” 想到自己刚听说这里面藏有炸弹后的反应,李文广老脸就有些发烫(被人吓成那样),随手把玉米核扔掉,纵身从数米高的窗帘架子上跳了下来。 他觉得,他得去追方圆。 潘龙语給他的遗书内写的清清楚楚,要尽可能的去帮助方圆。 郭易秦看穿了方圆,利用他的心软把他引出唐王闹市区,那么肯定会在野外布下了天罗地网--其实李文广也很清楚,他还远远没有资格掺和进方圆、郭易秦之间的战争中,不过必要时也许会起到大作用呢。 李文广用最快的速度冲出会议大厅所在的办公楼,左转跑向停车场那边。 他的车子,就在那边停放着呢。 远远的,他就看到有个戴着红色遮阳帽、红色体恤的女孩子,正双手高举起一块花砖(从绿化带那边抠下来的),重重砸在了一辆黑色轿车车窗玻璃上。 哗啦一声大响,车窗玻璃碎了,夏小韵伸手一抠,车门开了,矮身钻进去时看到了跑过来的李文广,不好意思的笑了笑,也没说什么,开始鼓捣车子。 看上去好像很熟悉的样子,不过也就是一两秒钟,她就探出脑袋:“李、李局,过来帮我启动车子,这辆破车的线头我不知道在哪儿!” “不用找线头。” 李文广看她表现挺抢眼的,还以为她多大本事呢,搞了半天还得雇人帮忙接线打火,黑着脸的回了句,把一串车钥匙扔了进去:“我有车钥匙。” “啊,真好。” 夏小韵抬手接住,在启动车子时随口问道:“对了,你怎么会有车钥匙呢?” 强忍着把夏大老板拖出来抽俩耳光的冲动,李文广闷声闷气的说:“因为这是我的车子!” “啊?哦,我说呢,真巧。嘿嘿,谢谢了啊。” 夏老板傻楞片刻,连忙讪笑几声,一踩油门,车子呜呜的向后猛退,咣的撞在了后面那辆车上。 第1090章 :别耽误我去追人 昔日人来人往的大院内静悄悄的,连个人影都没有。 就连大门前的公路上,都看不到一辆车经过,对面的酒店、商店啥的,也都关上了门,不过却能从高处的窗口处,看到有镜片在反光。 李文广告诉董组长,说会议大厅内安装了好多炸弹后,各位领导要是再不赶紧用最快的速度,疏散单位工作人员,在单位附近公路上戒严不许车辆来往,那就真是严重渎职了。 对面窗口由镜片反射来的光,肯定是有人用高倍望远镜,在密切关注着这边。 李文广急于去追方圆,又被夏老板胆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就搬起砖头砸自己车子试图偷走的行为给气了个半死,还真忘记打电话向董组长汇报‘一切安全’了,只是黑着脸看着夏小韵调车。 小夏砸车,那是因为她看到方圆就是这样做的。 当然了,人家方圆是抬脚就把某辆车的车窗给剁碎,然后爬上去只鼓捣了几下,就开车跑了,任由她喊破了嗓子也没丝毫的停留(大院内有东西两侧两个停车场,夏小韵在西边,方圆出来后去了东边)。 李文广的车子,被两辆车夹在了中间,夏小韵开车技术又实在不咋样,倒车时撞了后面车的车头,又赶紧向前提车,却又撞在了前面车子的车尾上。 “啊,哈,不好意思啊,其实我的车技还是很不错的,以前差点都被选拔去当赛车手--只是近两年俗务缠身,很少机会亲自开车,手感有些生疏。” 看到李文广老脸越来越黑后,夏小韵更慌了,连忙讪笑着解释。 李文广抬手拉开车门,示意她下车:“你的车子呢?” “我车子劳拉开走了。” “那你怎么不一起走?” “我走了,谁管方圆?” “你要去追他?” “我能不追他吗?别忘了,我可是他的老板。” 被拽下车的夏小韵,看到李文广三两下就把车子调出来后,抬手竖起右手大拇指:“不错,你开车技术愣是要得--好了,你可以下来了,谢谢你帮忙啊。” 李文广被夏小韵给说的哭笑不得,刚要说‘你乖乖在这呆着吧啊’时,手机响了起来,是董组长打来的电话。 “打电话下车打,别耽误我追人!” 夏小韵担心追不上方圆,拉开车门不由分说的把李文广拽下来,接着上车砰地关上了车门。 还别说,前面没车子阻挡时,夏大老板的车技还是不错的,愣是没刮到左侧三米之外的花坛--呜呜叫着冲出了市委大院。 “老大,又一辆车驶出了市委大院。” 眯着双眼坐在车里的郭易秦,听到彭伟这样低声汇报后,眼也没睁开的问:“李文广的车子?” “应该是,政、府牌号的。” 彭伟说道:“不过开车的是个女孩子,戴着红帽子,看不清她的模样。” “女孩子?” 郭易秦睁开眼,向车窗外看了眼,淡然笑道:“那肯定是夏小韵了,她这是要去追方圆。通知前面的弟兄们,设法引开她,免得她碍手碍脚。” “是!” 彭伟答应了一声,马上就拿起电话,下达了老大的命令。 郭易秦拿出一颗香烟叼在嘴上,望着袅袅腾起的烟雾出神了片刻,才又说道:“问问小寇,目标现在已经到达什么位置了。” 小寇,是电子信息、通讯方面的专家,方圆刚驾车冲出大院后,就被他密切关注,牢牢监控着他的踪迹。 很快,电子监控车那边的小寇传来消息,说目标已经驶上顺河街,向通往安阳地区方向疾驰而去,车速超过了一百三十迈。 当前正是午后一点左右,还不到下班的高峰,街道上车流并不是太多,不过在市区内开车超过一百三十迈,也已经很危险,很有些狗急跳墙的趋势了。 从唐王去安阳市那边,必须得通过十几公里的山路。 “他去了安阳方向?” 郭易秦听完小寇的汇报后,眉头微微皱起,隐隐感觉出哪儿不对劲。 以‘你太善良了’为由,迫使方圆远离唐王闹市区,是郭易秦把准了他不想殃及无辜的脉门,想用最小的代价来解决问题。 方圆驾车离开市委大院后,会向南部山区狂奔,这早就在郭易秦的预料之中,为此也早就制定好了详细的计划。 只是他以为方圆会选择去唐王的东南、正南方向,毕竟那边群山连绵至少数十公里--数十公里人烟稀少的山岭地带,很适合大家伙挽起袖子来干架,有什么矛盾,就以最直接的方式解决,岂不美哉? 可他没想到方圆会向西南方向‘逃窜’。 西南方向进山的大路只有一条,还是省道,直通安阳市,一路上车来车往的,方圆明明已经答应郭易秦不会殃及无辜,那为什么又跑向那边呢? 而且在那条路上,郭易秦并没有布置有力力量。 难道说,方圆压根没打算与我发生正面冲突,只是不想在唐王这边解决,而是把‘战场’放在了安阳地区? 猛地,郭易秦想到了这一点,连忙从彭伟手中抓过电话,声音急切的喝令小寇:“立即致电安阳那边,问问那边今天有什么重要活动!” 早在漠北北重新入世后,郭易秦就立即抽调大批精锐赶来唐王地区,布下了天罗地网,决心无论付出多大的代价,都要把她拿下。 安阳是距离唐王最近的,郭易秦不能不防漠北北会去那边闹市,自然也会在那边做好了周密部署,其中就包括官方‘眼线’。 所以,他想知道安阳市那边今天会有何种重大活动,只需一个电话就能搞定的。 很快,小寇那边就返回了七八条信息。 这些信息在安阳,都算是重要活动了:安阳一年一度的华东(华夏,东洋)商贸洽谈会,今天正式召开;某大商场盛大开业(因有某大牌明星亲历现场剪彩,吸引好多粉丝前来支持,自然也算重要活动了);苏省帝皇集团总裁楼宇湘,今天早上亲临安阳-- “楼宇湘?” 听小寇提到楼宇湘的名字后,郭易秦脑海中灵光一闪,马上捕捉到了什么。 他来不及多想,仅仅是凭借本能就立即向小寇下令:“告诉所有兄弟,立即火速赶往安阳,随时等候我的命令!” “是!” 小寇干脆的答应了一声,立即向各单位传达郭易秦的命令。 “老大,你是说方圆要去安阳?” 彭伟低声问道。 郭易秦用力抓着手机,低声说:“我也说不清楚,不过楼宇湘……嘿嘿,楼宇湘在这时候来到安阳,本身就说明了什么。” 彭伟或许不怎么清楚方圆与楼宇湘的关系,但郭易秦却知道小楼曾经在他手里吃过一个大亏,逼的楼家对他示好,据说楼家还放出风来,说是要招纳他为东床快婿。 方圆今天忽然现身,当前正向安阳那边疾驰,而楼宇湘很凑巧的也赶来安阳,如果说俩人之间没有任何关系,就是打死郭易秦,他也不会相信的。 彭伟点了点头,不再多问什么,拿出一个警笛,伸手放在车顶上,拉响,迅速启动车子向前疾驰而去。 听着凄厉鸣叫的警笛声,郭易秦的心反而渐渐静了下来,落下了车窗。 微凉的劲风,呼啸着灌进来吹在他脸上,这让他感觉更好了些,抬头向天上看去。 一架银白色的客机,正呼啸着从唐王上空横掠而过,向安阳方向飞去。 七月二十七号下午三点,一架波音飞机缓缓降落在了安阳国际机场的跑道上。 早就侯在机场内的五六个人,迈步迎了上去。 走在最前面的,是个身穿黑色套装的中年女人,姓柳,叫柳琴。 柳琴三十五六岁的样子,身穿黑色的职业套装,半高跟黑色皮鞋,步伐优雅沉稳有力,与她精明强干且又具备高度知性美的外表相当匹配。 柳琴是安阳招商局局长,因其俊美的外形、姣好的身材以及优雅的出众气质,被誉为安阳官场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招商引资的负责人嘛,由美女来担任当然是最好的了,有亲和力、吸引力,好说话、容易欺负--等优点,如果换上个满脸胡子的彪形大汉来干这角色,还真得考虑下他会不会吓坏客人。 柳琴率众来到舷梯前四五米处停住了脚步,双手交叉着放在了小腹前,抬头向舱门看去。 舱门打开,在空姐的礼让下,一个身穿灰色西装的中年男人,出现在了舱门口。 男人花白头发,看上去得有五十多岁了,个头不是很高,长相斯文,就像一个大学教授。 看到这个男人露面后,柳琴的脸上,马上就绽放出了亲切笑容。 男人没有下飞机,而是微笑着回头,伸出了左手--一个身穿黑色套裙、戴着墨镜的年轻女郎,出现在了他身边,挽住了他的胳膊。 女郎没穿丝袜,修长白嫩的双腿泛着健康的光泽,脚下蹬着一双棕色细高跟小短靴,身子微微前倾,顿时就把她窈窕火爆的身材,彻底勾勒了出来,显得她比身边男人要高出小半个头。 年轻女郎刚一现身,就吸引了所有接机男人的目光。 还有候机大厅三楼窗口的两个男人,只是他们手里都捧着高倍望远镜,因为高度的关系,在观察这个女人时,要比近前接机的人看得更清楚。 “这个男人,就是东洋山原集团的老总山原林木?” 左边男人嘴里嚼着口香糖,稍微挪动了下手里的望眼镜,问同伴。 他的同伴要比他大十几岁,不过在回答他的问题时,却是相当客气、甚至还带有明显恭敬意思:“是的,他就是山原林木。” “王家海,你能确定他身边的女人,就是让我们在北朝吃过大亏的丰田秀敏?” 年轻男人再次把望眼镜对准了年轻女郎,淡淡的再次问道。 “不敢确定。” 王家海犹豫了下,才低声说:“最多,也就是百分之三十的把握--这,已经是我们倾尽全力调查的结果了。” 第1091章 :车子去哪儿了? 依着王家海所在部门的严谨性,不说凡事的确定率必须得在百分百,至少也不能低于百分之九十。 尤其在确定丰田秀敏这样的重要人物时。 可他却回答年轻男人,说只能有三成的把握,能确定这个看上去很时髦的都市女郎,就是丰田秀敏。 这无疑是个让人很不爽的回答,所以他心里有些忐忑,更多的还是无奈。 因为他说的没错:就是这三成的确定,也是他们倾尽全力调查的结果了。 每一个华夏特工,在听到丰田秀敏这个名字后,第一反应就是咬牙切齿,盖因她曾经在北朝地下古城,帮助北朝人导致数十名华夏特种精锐埋骨异乡。 但偏偏她相当的狡猾,迄今为止还没有谁见过她的真面目,包括她在东洋的同僚、下属,她每次出现在公正场合时,都会以不同形象出现。 “百分之三十的把握?” 年轻人放下望眼镜,嘴角慢慢勾起一抹微笑:“三十,这就已经足够出手了,走!” 王家海俩人离开窗口时,柳琴正在与林木集团的林木森茂先生握手寒暄,很流利的东洋鸟话:“山原先生,您好,我安阳招商局的柳琴,欢迎您来到安阳!” “谢谢柳局长,您的东洋话说的很不错,正如您的美貌一样,这让我很惊讶。” 山原林木微笑着伸出右手,与柳琴轻轻一握就松开了,替她介绍旁边的女郎:“柳局长,为您介绍下,这是我女儿山原百代,也是我们集团的实习副总,这次跟随我来贵国,是为长见识来的,还请多多关照。” “百代小姐,欢迎。” 没谁不喜欢与美女打交道,柳琴也是这样。 “谢谢柳局长。” 山原百代与柳琴握了下右手后,又对她弯腰鞠躬说道:“以后,还请柳局长多多关照百代。” 东洋人就是有礼貌。 很为山原百代有礼貌而高兴的柳琴,自然是连连点头。 当然她也很清楚,山原父女现在的态度这样客气,很可能与唐王东南山区遭非礼事件有关,毕竟东洋人刚丢了个大人,网络上闹的正火呢。 不过凡事不能一概而论,总不能因为龟田良和等人的卑鄙行径,就仇视前来安阳参加招商会的重量级客人吧? 安阳官方也考虑到了这一点,生怕前来参会的正当客人会遭到市民误会(龟田良和反水的视频,一出现在网络上后,安阳市面上那些早上还耀武扬威的东洋人,立马就成了个被人唾弃的对象,听说有人还被不知何处飞来的石块,砸破了脑袋),特意安排了两辆警车前来‘保驾护航’。 简单的寒暄过后,在柳琴的引领下,一行人走向了贵宾通道的汽车前。 前后两辆警察,中间四辆黑色轿车,其中一辆是黑色奔驰s600(招商局的接待用车),其它三辆则是常见车子,总共六辆车。 山原林木一行人总共八个人,除了他们父女俩之外,还有两个保镖,四个山原集团的工作人员。 在柳琴的安排下,山原父女以及那两个保镖,自然是要乘坐那辆奔驰车的了。 上车之前,山原林木提议由他的保镖亲自开车,理由是想在车上再最后商量下投资意向,事关商业机密--还请柳局长多多海涵。 对于东洋客人提出的这个要求,柳琴自然不会有丝毫的不快,欣然答应。 随着前面那辆开道警车的爆闪亮起响起,六辆车鱼贯缓缓驶出了机场。 车子刚启动,柳琴就打电话给前面警车上的成警官打了电话,再三嘱咐他路上一定要小心谨慎,毕竟当前的‘城市气候’对东洋客人有危害。 “好的,柳局长,明白!” 成警官嘴上答应的很痛快,私下里却没当回事:柳局长也太大惊小怪的了,还真以为这是在战争年代呢。休说市民们看不到他们了,就算看到,最多也就是冲他们吐口吐沫罢了。 不过他心里这样想归这样想,还是很配合柳局长指令的,沿路不断用步话机与待经过之处的警方部门联系,询问回去路上有没有异常情况发生。 回答一切顺利。 下午两点三十六分,车队顺利的来到了市区内,驶过前面的十字路口后,再行驶大约半小时左右,就将抵达山原先生下榻的安阳大酒店。 眼看就车子就要尾随前面一辆厢式货车驶过十字路口了,那辆车却忽然猛地急刹车,车轮在地上挫起一道道黑烟,发出刺耳的‘吱吱’尖叫声,车体突地横向横在前面路上的同时,一辆银白色的小轿车横飞来,咣当一声撞在了货车车头上。 幸亏开道警车的司机车技很不错,及时踩了刹车,这才避免了追尾。 很明显,厢式货车正常行驶过路口时,那辆银灰色小汽车闯红灯,造成了交通事故,还好双方刹车都很及时,这才没出现更大的交通事故。 “特么的,着急去投胎吗?” 眼看两辆车把前行道路堵了个严实,气得成警官大骂一声,推门跳下了车子。 打头的警车停下,紧随其后的车子,自然也立即刹车。 “成警官,怎么回事?” 坐在第二辆车里的柳琴,开门下车问道。 其实她也看到前面出交通事故了,再问出这句话完全只是本能而已。 “柳局长,前面出车祸了,我这就是去看看。” 成警官还是‘如实’向柳琴回报了情况。 “嗯。” 柳琴嗯了声,转身走向第三辆车,也就是东洋客人乘坐的那辆奔驰车,刚走了一步,就觉得脚下猛地一震。 “咦,怎么--” 感受到脚下传来的异样后,柳琴下意识的刚停住脚步,就听到一声闷响,同样自脚下传来,不等她做出第二个反应,眼前忽然平地腾起一股子烟尘:轰! 完全是本能的,在闷响传来、烟尘腾起时,柳琴立即缩身躲在了车门后。 啪、啪--爆炸时所产生的冲击波、溅起的碎石块等杂物,对周遭环境所产生的威胁并不是很大,就像处于闹市中的定向爆破那样,就是打在车窗玻璃上,也只发出下雨般的那种响声。 相比起柳琴来说,成警官到底是做警察的,爆炸一发生就躲在了车后,等冲击波刚过去,就噌地一声从地上蹦起来,高声喝道:“快,快去--” 成警官话喊到一半,就大张着嘴巴再也说不出一个字来,脑子里倒是在回荡着一个声音:奶奶,东洋客人的车子呢,怎么就不见了呢? 从车门后站起来的柳琴,也瞬间傻掉:本该撑着车子存在的路面上,出现了一个长、宽和奔驰车相仿的大窟窿。 山原父女等人乘坐的车子,就是从这个大窟窿掉进了下面的下水道中。 很多年之前,柳琴就曾经看过这样一部欧美电影,说是一伙歹徒为了抢劫武装押运现款车,提前钻进了下水道,在路口附近的路面下面,安装了经过精密计算后配置的塑胶炸弹。 等武装押运车来到路口时,歹徒们操纵了红绿灯,恰好是红灯亮起,车子停下的时候,然后随着哄的一声巨响,路面是就出现了个大窟窿,车子掉进了下水道内。 当初看过那部电影后,柳琴一直认为那绝对是扯淡:世界上怎么可能会有那么牛的歹徒啊,能够精确计算车子在红灯亮起后停下的位置,如果车子在红灯亮起后,提前刹车,或者又向前滑出几米呢,那么就算塑胶炸弹能把路面炸出个大窟窿,车子好像也没法直接落进下水道内了。 可是现在,当看到那辆奔驰车消失后,柳琴才知道,电影中出现那事也许是虚幻的,但现实中,的确有这种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 甚至,在看到那个大窟窿的一刻,柳琴都已经猜出某些人的行动计划了:那些人早就打听好了车队的数目、山原父女的车子会在第几个位置,并做出了精准的计算,然后在车队驶来之前的半分钟内,制造了一起车祸,迫使车队停下。 车队被迫停下后,载着山原父女的那辆奔驰轿车,恰好停在了他们早就设定好的位置上,然后启动了爆破。 再然后,东洋客人的车子就平地消失了。 安阳,干嘛要修建这么高大上的下水道啊? 如果还是那种只能供人弯腰才能走过去的小阴沟,车子怎么可能会掉下去? 柳琴傻乎乎盯着路面上那个大窟窿,脑海里腾起了这样的想法。 柳琴这会儿已经忘记,早在前朝时期,安阳就是东省的经济重镇了,那时候就已经很注重城市建设了,城市的规划都趋向于西方国家,包括下水道。 在国内很多城市中,下水道这种隐藏在地下的工程,一直不被注重,说虚了就是一条排污管道罢了,有必要像西方国家那样,修建的下水道还能跑汽车?那不是极大的浪费人力物力嘛。 但安阳的下水道,就是按照西方城市建设来规划修建的,下面别说是可以跑轿车了,就连卡车都能跑得开。 下水道既然建设的这样庞大,落点也相应的加深,所以当奔驰车随着一声闷响落下来后,足有七八米的落差,让车子在落地后,又迅速的弹了起来,车内几个人都在猝不及防下,脑袋重重碰在了车顶上。 没办法,谁让他们坐车时不系安全带呢,总以为就算被路边监控器拍下来也不会被罚款,毕竟是国际友人嘛。 可地心引力却不管你是不是国际友人,在车子从高处落下再反弹上来时,就会让客人们的脑袋,与车顶亲密接触,还是大力度的。 在这种情况下,车里的人如果还没有被碰昏过去,老天爷肯定会给他点一个赞,夸他好硬的脑门! 哐当当,车子蹦起后再次落下,左右颤了几下,这才不情愿的停止了折腾。 终究是价值近两百万的豪车,除了把里面几个人给碰昏脑袋后,不但车轴没有被断裂,就连四个车胎都安然无恙。 第1092章 :传说中的凶人 好像做梦似的柳琴还在傻楞时,成警官已经掏出手枪,嘴里吆喝着什么向那边冲了过去。 毫无疑问,这时候还有可能会发生第二次爆炸的危险,也就是柳琴他们所站立的脚下,极有可能也会下榻,他们忽然消失不见。 不过这时候成警官也顾不得这些了,这就好比他是古代的镖师,正护送一些红货在路上好端端的走着呢,结果地上就忽然出一大坑,红货不见了--他能不着急,能不拼了命的往坑里跳吗? 哪怕下面是一堆火,他也得跳下去,这就是所谓的跳火坑了。 眼看成警官扑到坑前,正要纵身跃下去时,忽然有人一把抓住了他的胳膊,把他给拽住了。 “谁,松开我!” 成警官情急之下猛地一挣,没挣开,再挣--就听有人在耳边厉声喝道:“就这么往下跳,不要命了你?” 成警官一呆,瞬间清醒过来,下意识的往坑里看去,额头冷汗唰的就淌了下来:下面灰尘弥漫的,压根看不出下面有多深,有啥东西。如果下面是积水,或者平地还好些,一旦下面有石头啊,有竖起的木桩子钢筋啥的,他冒然跳下去真有可能会变成肉串。 没谁愿意变成肉串的,死了不打紧,孩子可就喊别人爸爸,老婆可就被别的男人搂着了,又不是他亲爹亲老婆掉下面,只是几个东洋人,有必要这样拼命? “你、你是谁?” 蓦然醒悟过来的成警官,艰难的咽了口吐沫,脸色发白的看向抓着他胳膊的人。 这是个年轻人,二十七八岁的样子,小模样倒是挺帅气,就是眼珠子亮的吓人,好像恶狼似的让成警官不敢跟他对视,电焊似的碰了一下就挪开了目光。 他问小青年是谁,也是一种本能,就像刚才他差点就为了救几个东洋人,糊里糊涂跳下火坑那样,倒没有别的任何意思。 小青年没说话,左手一晃手里多了个证件。 成警官下意识的拿过来一看--只看了一眼,双手就哆嗦了下,差点把小本本扔出去,仿佛拿着的不是个小本本,而是个烙铁似的。 没办法,只要是在警界系统混生活的,基本都听说过这个部门,并在私下里称之为东厂。 东厂,那可是大明帝国特有的产物,锦衣卫中的精锐,以专门陷害忠臣为己任,铲除异己为使命,凶名最著时能让小儿闻之戒奶。 一般来说,传说中的美女都是仙子般那样,传说中的凶人比能想象到的任何恶魔还要可怕好多倍,现在成警官有幸见识到了传说中的凶人,被吓成这样也就不奇怪了,就像停尸那样,啪的一个立正,抬手敬礼,结结巴巴的说:“安阳兴山分局成怀勇报告首、首长,请指示!” 年轻的首长抬手还了个礼,淡淡说道:“现在马上招呼你的人,沿坑外围三十米米扯起警戒线,任何人也不许擅自靠近。” “是!” 成怀勇身子再次一挺,大声答应着转身跑了。 转过身后,成怀勇忽然明白了什么:路面刚被炸塌陷,首长就及时出现,这是摆明了早就预知东洋人的车子会出事啊,搞不好就是他-- 想到这儿后,成怀勇就觉得后背又有冷汗冒了出来。 他今年才三十五岁,就已经爬到了当前的位置,虽说也不是啥了不起的官,不过在一般小老百姓眼里可是个大人物,老婆贤惠漂亮顾家,儿子聪明好学,手里存款不多却从没因钱而受到过难为,小日子过的很滋润,傻了才会梗着脖子掺和这事。 东厂的人为啥要算计东洋人,那是大人物之间的过节,距离他这种小人物太遥远了,遥远到成怀勇决定连看都不再看一眼,想都不会在想一秒,只是按照首长的意思,带领数名手下扯起了警戒线,并及时向分局领导打了电话。 分管领导的智商更高,刚听到闹市区出了这么大事后,吓得眼珠子都发白了,但随后听说那个部门的人,很‘及时’的出现在现场后,眼珠子又、又绿了,马上厉声命令成怀勇,要全力配合年轻人的工作,听首长的话-- 柳琴等人被带出警戒区时,还懵呆呆的:东洋客人忽然下沉后,成警官他们怎么不下去捞人,反而阻止任何人靠近,却任由几个陌生人在那儿往下探头探脑呢? 砰! 一声很响的闷响声,从大坑内传来,又有一阵灰尘腾起时,正弯腰向里看的年轻人,及时向后退了一步。 “张组长,他来了。” 跟在年轻人身后的王家海,等灰尘散开后,走到坑边向下看了一眼,随即返身走到他身边,低声说道:“车子,已经不见了。” “来的还算及时。” 年轻人微笑着点了点头,四下里看了眼才说道:“可以下去了。” “是。” 王家海答应着,抬手挥了下。 马上,就有人跑过来,手里拎着一盘绳子,扬手扔下了深坑,把另外一头系在了路边树上。 看到年轻人带着王家海顺着绳子迅速滑下坑洞后,成怀勇抬手擦了擦额头冷汗,用唯有自己才能听到的声音,喃喃自语:“绳子,都准备好了啊。” 岁月如梭,时光倒退到四十分钟之前时,载着郭易秦的车子,还疾驰在安阳近郊的公路上,密切注视着前面那辆黑色奥迪a6轿车。 方圆驾驶着苗德海的专车驶上前往安阳的省道没多久,郭易秦就命令开车的彭伟,全速跟进追上去。 方圆不向荒山野岭处逃窜,反而向安阳方向狂奔,这让郭易秦越来越觉得不安,下决心抢在他跑进安阳市区之间,把他拦下来。 至于拦下来后,凭着当前的人手能不能搞定方圆,这时候也顾不得了。 “秦少,目标车速现在几近两百。” 开车的彭伟,看了眼仪表盘,低声汇报。 “追。” 郭易秦才没管两百的时速,在车来车往的省道上,一个不小心就会发生车毁人亡的重大事故,毫不犹豫的下达了紧追命令。 彭伟点头,把油门踩到了底时,挂在车窗前上方的步话机刺啦一声响,小寇的声音穿来:“报告秦少,后面有辆车紧追不舍,开车的是夏小韵,要不要把她拦下?” 夏小韵开着李文广的车子刚跑出市委大院时,郭易秦就知道她要去追方圆,当时不想她掺和进来,就命小寇设法把她引开拉倒:一边凉快去,现在我暂时没空跟你扯。 可不等小寇他们布局,情况就发生突变,方圆驾车向安阳来了。 预感到不对劲的郭易秦,立即下令所有潜伏在东南、正南山区的众手下,火速赶往安阳回合,也就没谁理睬夏小韵了,没想到她追了上来。 此时车速几近两百,夏总竟然也能勉强跟上,看来她对李文广说当年差点成为职业赛车手,貌似也不全是吹牛。 当然了,夏总这会儿小心肝儿是怎么狂跳、小脸蛋又有多么苍白(车速太快,吓得),必须得忽略掉。 “别管她。” 郭易秦想都没想,冷冷说道:“她不怕出车祸,就让她跟。” 小寇在步话机内答应了声,不再说什么了。 彭伟双手用力把着方向盘,正琢磨着是不是向秦少提议,派遣安阳那边的兄弟,在前方路段某处布置公路障碍时,前面五百米开外的奥迪轿车,已经疾驰到了一个红绿灯十字路口。 省道路况再好,也终究不是高速公路,毕竟高速上是没有红绿灯的。 前方路口刚好亮起红灯,几辆自北向南而来的重卡,轰隆隆的逐一驶过。 奥迪轿车却像没看到那样,对着横向连成一线的重卡就冲了过去。 “嚓,不活了吗!” 看到急于逃命下的方圆,竟然疯狂到了这种地步,彭伟本能的失声惊叫。 滴,滴滴! 正常横过省道的某辆重卡司机,忽然看到有车子横冲过来后,自然被吓得不行不行的,立即跺脚猛地踩住了刹车,狂按喇叭。 这辆重卡车头猛地往下一沉时,奥迪车已经擦着它的车头、前面车子的车尾、估计也就是刚好一辆车的距离,险之又险的冲了过去。 奥迪车的两侧车身,与两辆重卡的车头、车尾同时发生了刮擦,溅起两溜的火花。 幸亏重卡司机刹车及时,才没有把奥迪车挤压两辆车中间(前面那辆重卡,不知道咋回事也及时刹车了),但紧急刹车后的惯性,还是让重卡向前挫了不到半米,把奥迪车的后尾箱都给挫起来了。 苗德海要是他爱车被这样糟后,肯定会气得大骂。 紧急刹车的重卡向前搓了半米后,算是牢牢挡住了随后急冲而来的彭伟。 他车技再高,也不可能在这么窄的距离内冲过去,只能猛踩刹车的同时,猛打方向盘,高速疾驶的车子原地转了一圈,搓的轮胎直冒青烟。 “特么的,你们这些吃饱了撑的没事干的小崽子,都不想活了吗?” 满脸络腮胡子的重卡司机,咆哮着推开车门,跳下来后指着郭易秦的车子大吼道。 他还以为刚过去的方圆,与随后而来的郭易秦,都是吃饱撑的没事干的飙车党。 车子被拦在这边,那边的方圆随时都有可能趁机逃之夭夭,彭伟也懒得与重卡司机啰嗦什么,左手伸出了车窗外。 咆哮着要走过来把‘小崽子’扯下来先来几个电光、再找他家大人说道说道的重卡司机,马上就停住脚步,闭上嘴巴傻楞片刻,举起了双手。 话说,真枪与假枪还是有明显区别的,依着重卡司机那双慧眼,很轻松就能分辨出,更有种‘老子再敢动一下,他就会送我一颗花生米’的强烈预感。 “让路!” 彭伟摆了摆手枪,低声喝道。 “啊,我--是!” 在黑洞洞的枪口威胁下,重卡司机哪敢再说半句,慌忙连连点头,转身跑到车前拉住车门往上爬。 绝对是太害怕了,一下子踩空跪倒在了地上,膝盖老疼了,他也不敢叫痛,慌忙爬起来,总算爬进了车里。 第1093章 :金蝉脱壳之计 被吓得满头大汗的重卡司机,爬上车后关进车门,双手把着方向盘,动作娴熟的挂挡,踩油门--车子却没有动。 看着重卡司机双眼呆滞的望着前方,双手不断在那儿摆动方向盘,车子却纹丝不动后,彭伟再也忍不住了,开门分身跃下,一个健步就跳上重卡驾驶室外侧的踏板上,拉开车门,手枪对着里面刚要大喝一声什么时,差点笑了。 重卡司机根本没有开钥匙打火,就在那儿把着方向盘做出开车的样子,嘴里还发出‘呜,呜呜’的马达运转声音。 这是被吓傻了的表现。 “老哥,点火,点火。” 彭伟拿手枪,敲了敲重卡司机的脑袋。 绝对是当头棒喝啊,重卡司机这才如梦初醒,啊的一声轻叫,慌忙摘档拧开了钥匙。 从重卡司机下来大骂,到他开车让开道路,也就是两三分钟的时间。 在这段时间内,郭易秦始终都坐在车上没有说话,更没任何动作,只是眉头皱的更紧了。 重卡刚让开前方道路,彭伟就驾车箭一般的蹿了出去,很快就把车速提了起来。 他抬头向前仰望,希望能看到方圆那辆奥迪车。 呜--车子从右边超过一辆厢式货车时,郭易秦忽然说话了:“稳着点就行,很快就能看到那辆车了。” 彭伟愣了下,侧脸看了眼老大没有说什么,却把车速减了下来。 他不明白,在紧追方圆时耽误了两三分钟后,就算全速追赶也不一定追上时,郭易秦怎么这样说。 方圆又不傻,当然得趁机全速逃逸了。 但事实证明郭易秦没说错,因为彭伟很快就看到了那辆奥迪轿车,就在前方数百米外,贴路边悠悠前行。 相信这条路上,除了方圆那辆车之外,就没有第二辆后尾箱盖被掀起的奥迪车了。 彭伟有些不解:方圆怎么没有接机全速逃奔呢,难道说他的车子忽然没油了? 他心里这样想着时,已经追上了奥迪车,马上就一打方向盘,脚下踩住了刹车。 吱嘎一声的紧急刹车声响中,车子稳稳停在了奥迪车前方。 奥迪车也随后停住了。 彭伟马上推门下车,双手持枪快步抢到了奥迪车前--手枪虽说对方圆造不成任何威胁,不过这也是彭伟在执行任务时的一个习惯动作了。 奥迪车的车窗落下,露出了一张似笑非笑的脸。 金蝉脱壳之计! 看到这张集端庄、雍容、娇媚为一体的俏脸后,彭伟脑海中猛地浮上了这个成语。 开着苗德海这辆奥迪车的人,已经不再是方圆了,而是换成了一个女人。 楼宇湘,苏省楼宇湘。 彭伟身为郭易秦继承龙头后提拔上来的心腹手下,曾经跟着他见过楼宇湘一面,所以才会认识她。 就在刚才,那几辆重卡横过公路时的片刻中,开着奥迪的方圆,换成了楼宇湘。 方圆去哪儿了? 彭伟想到了那几辆重卡。 “唉,楼宇湘,你擅自插手方圆的事,对你能有什么好处?” 郭易秦走了过来,倚在奥迪车头上,轻轻叹了口气,拿出一颗香烟叼在了嘴上。 楼宇湘既然已经替代方圆,坐在了奥迪轿车内,那么再想追上他,很难--不,不是很难,是再也没有机会了。 “小郭,你在说什么呢,我听不懂。” 楼宇湘抬手,掩着小嘴轻笑一声,开门款款走下了车子。 这个小女人,不愧是人间尤物,就穿了一身款式很普通的黑色吊带裙,细高跟红色小皮鞋,也没搓胭脂抹粉的,就这样随随便便的在人前一站,压根不需故意搔首弄姿啥的,就让彭伟立马感觉的心跳加速,有口干舌燥的感觉,下意识看向她黑裙下的腿。 “哟,小兄弟,都拿枪对着我了,还这样不老实呀。” 好像知道彭伟当前啥感觉,楼宇湘再次咯咯娇笑一声,随即恍然:“嘿,我还真忘了,男人用‘枪’对着女人时,思想都不能太纯洁了。” 彭伟的脸,一下子通红,正心慌意乱的不知所措时,就听郭易秦说:“楼总,别再拿我没见过世面的手下打趣了。彭伟,吩咐弟兄们,暂且在路边休息下吧。” “是、是!” 彭伟连忙答应了声,也不敢看楼宇湘,缩回枪快步向后走去。 能够成为郭易秦的心腹手下,就足够证明彭伟是个相当出色的男人,假如是放在平时,哪怕是郭易秦,说他没见过世面,他表面上不会说什么,可心里也会不舒服的。 但现在,彭伟承认郭易秦没说错,因为他刚才确实被楼宇湘迷的有些失态。 彭伟以前也曾经见过楼宇湘一面,相处了至少五六分钟左右,俩人没说过话,他也曾经坦然打量过她,除了觉得她很迷人、很性感之外,也没刚才那种感觉啊。 刚才怎么就--彭伟想到这儿时,忽然想起了楼宇湘的外号:人参果。 人参果最大的长处不是外表,好不好看,而是内在销、魂蚀骨的滋味! 刚才楼宇湘看似很随意的往那儿一站,其实已经对彭伟释放出了她的‘内在美’,牛刀小试间就让‘东厂’精英差点变傻。 这女人果然邪门。 彭伟抬手擦了擦额头上冒出来的细汗时,后面紧随而来的下属们,正要围上来呢,他连忙挥了挥手,示意大家都别轻举妄动,原地待命好了。 小小调戏一下长相很不错的年轻人,是楼总人生中最大的乐趣之一。 她这个乐趣,倒是与俄罗斯吸血蝙蝠的阿蓝黛娃差不多。 不过她可不会因为男人被她所迷之下做出哪些冒犯动作,就会砍掉人家的手,最多让人把那家伙扔出去,摔个仰巴叉拉倒(当初她第一次见方圆时,就是这么做的),因为楼总觉得:男人轻易被她所迷,这是她最大的自信来源。 “哟,小郭,你这样说可就不对了,貌似你在暗示我勾引你下属呢。” 楼宇湘笑眯眯的双手环胸,左脚向后抬起踩在了车子上,黑色小皮凉鞋内的五个脚趾指甲盖,被涂上了粉红色指甲油,在阳光的照映下,闪着无法形容的暧昧光泽。 就像绝世武林高手,飞花摘叶皆能成为致命武器那样,楼宇湘在想‘勾引’某个男人时,随便一个看似很正常的小动作,就能把她内媚魅力释放出来。 郭易秦瞥了眼楼宇湘的左脚,笑了:“楼总,这一套对我没用的,你该知道。” 楼宇湘俏脸上浮上沮丧的神色,不过很快就消失了:“唉,小郭,难道你是柳下惠转世么?” “我倒是猪八戒转世。” 郭易秦坦然说道:“如果可以,我希望能霸占全世界所有的美女。只是我很清楚,有些女人不能随便招惹,要不然就会被刺的遍体鳞伤。” “哼。” 楼宇湘娇嗔一声,不满的说:“你这是在讽刺人家是带刺的玫瑰呢,还是毒蛇?” 郭易秦可没心情在这儿跟楼宇湘谈论此类话题,眉头皱了下,再次问道:“楼宇湘,为什么要插手方圆的事?” “你觉得呢?” 楼宇湘也很清楚与郭易秦这种人打交道,最主要的是懂得适可而止,脸上娇笑隐去时,浑身那种让男人心动的媚意,悠忽消失了。 “就因为,你要嫁给他?” 郭易秦想了想,才缓缓回答。 有传言说,楼家老爷子要收方圆为孙女婿,至于这个消息是不是真得,郭易秦不敢确定。 “那是我爷爷的意思。” 楼宇湘却没藏着掖着:“也曾经是我的意思--一切,都是为了家族利益吧。呵呵,家族利益这个玩意,不用我来给你多做解释了吧?” 郭易秦本身就出自豪门世家,当然很清楚‘家族利益’所代表的含义。 不过他注意到的,则是楼宇湘说出的‘曾经’,嘴角抿了下:“曾经?” “是的,就是曾经。” “能不能解释下?” “行啊,只要你肯听。” 楼宇湘倒是很配合:“曾经的意思呢,就是我曾经也想招他为女婿的。不过后来呢,我又移情别恋了,爱上了别的男人。我这样说,你明白了吧?” “明白了。” “你不问问,我移情别恋上的男人是谁?” “那是你的私事。” 郭易秦淡淡的说:“对于别人的私事,我从来都不感兴趣。” “可我这件私事,却牵扯到我怎么会忽然出现在这辆车里。” 楼宇湘轻轻皱了下小鼻子,又开始释放那种让郭易秦心烦的魅力。 郭易秦的目光,从她脸上扫过,看向天边一朵流云,问道:“那个男人是谁?” “方天明。” 楼宇湘在说出方天明的名字时,整个人又变了,盖因她的眸光,一下子纯洁、温柔了起来,就是那种‘这辈子俺只要一个男人’的贤妻良母,才会拥有的。 “方--天明?” 郭易秦的双眼瞳孔,却针尖般的缩了下:“哪个方天明?” “你能想到的那个方天明。” 楼宇湘轻声回答。 郭易秦能想到的那个方天明,自然就是方圆的老子了。 原先打算嫁给方圆的楼宇湘,移情别恋爱上了他老子方天明,这就是要给他做后妈了。 虽然传说中的后妈,对丈夫的孩子都不怎么样,不过后妈终究是后妈,在‘儿子’被人追杀时,能挺身而出高喊一声‘儿子,别怕,一切有老娘在’,帮他排忧解难也是很正常的。 所以呢,人家楼宇湘在方圆有难时出手相助,也就很正常了。 郭易秦没有再说话,只是盯着楼宇湘。 楼宇湘坦然与他面对,毫不退缩。 郭易秦垂下了眼帘,淡淡说道:“楼宇湘,有些事,是你掺和不起的。” 楼宇湘毫不在意的说:“大不了就是个死,惨死,被肢解成三千块扔海里喂鱼,去喂狗--除此之外,还能怎么着?” 人参果都把话说到这份上了,郭易秦也就没必要再说啥了,转身就走。 楼宇湘却问:“喂,你不问问我儿子去哪儿了吗?” “你小心别让方圆听到你这样说,要不然他会打掉你满嘴的牙。” 郭易秦头也不回的说道。 第1094章 :我们是老熟人了 方圆没听到楼宇湘在与郭易秦提起他时,竟然敢一口一个儿子的称呼他。 要不然,还真有可能放下手头事儿,跑回来把她满嘴的牙打掉:我让你胡说八道,忘了当初在明珠时,你给我提供特殊服务的事了? 他还以为,楼宇湘乖乖的配合他,还是存着想把他招为‘驸马’的心思,却不知道他老子--那个藏世已经十数年的老帅哥,虎躯一震,一个照面,就把小楼的芳心给拿走了。 虎躯一震,美女归心这种事儿,从来都是可遇不可求的。 没有美女时虎躯还震,那就有可能在自撸,也有可能是开着重卡撞在了前面车子上。 砰地一声闷响声中,重达十多吨的重卡,要想顶着奔驰轿车往前跑,那可是很轻松的事,不用担心会撞车,也不用担心里面没人把着方向盘,更不用担心里面的人,会逃出来。 这是在下水道内。 安阳的下水道能跑重卡,也仅仅只能供一辆重卡通过,奔驰车里的人如果擅自下车,能躲过被重卡碾轧成饼的机会很小。 不过方圆觉得,依着丰田秀敏的本事,绝对能逃得过,更没奢望靠一辆重卡,就能把她给干掉。 当前他只希望,把奔驰车给‘拱’到远离路面塌陷的地方,再舒舒服服的对付她。 奔驰车从地面突然掉到七八米的下水道内,暂且不管里面的人有没有被颠昏过去,方圆随后就驾车赶到,车速不减的拱着车子前行了。 就像他早就在下水道内等着那样,其实他也是刚刚及时赶来,时间拿捏的恰到好处。 轰隆隆--重卡在下水道内狂奔时发出的声音,就像是在打雷,从极远的地方再传回来,震的耳朵发闷。 方圆让重卡保持着时速四十的匀速前进,借助雪亮的车灯,密切关注着奔驰车的四扇车门,天窗。 车门,天窗都没有动静,看来里面的人,很清楚他们当前面临什么情况,知道此时下车的危险性更大一些。 噗! 忽然有水花溅起,扑在了重卡前挡风玻璃上时,方圆终于踩住了刹车。 前面不远处,就是下水道的出口,应该与某条河流相连接,再继续向前推进,很可能会把车子推进深水区内,那可不是方圆所希望的。 百分之三十的确定概率,毕竟不是百分百,虽说东洋人很可恶,也不是所有人都该死,据说山原集团在华夏的口碑还是不错的,这些年来在偏远地区卷款修建了数十栋学校了。 积水刚刚演过奔驰车的车门,车子随着水势荡漾来回缓缓摇摆。 车门被推开了,是前面两扇车门同时被推开,负责山原林木父女安全的两个保镖,业务水平明显很不错,几乎是在同一时间,从左右车门扑了出来。 这样,就算方圆能击倒一个人,另外一个人也能在躲过后,伺机反扑。 车子从七八米的高度上掉下来时,无论里面的人本事多高,在剧震下都会出现短暂的昏迷。 他们清醒过来后,没有开门杀出来,也是聪明意识到那种行为是相当不理智的--现在,当方圆不再向前推动后,才是最佳机会。 两个保镖选择扑出来的时机很正确,而他们扑出来的动作也很快,却不知道他们选择的时机,也是方圆等待的时机,他们的动作再快,也快不过方圆。 啪、啪两声轻响,那俩从左右门扑出来的保镖,就扑在水里后,不再站起来了。 他们的脖子上,都叮着一个小玻璃管似的东西,这是速效麻醉弹,能让中弹着在零点几秒的时间内,就迅速昏迷。 人在昏迷入水后,就不用担心他们会被淹死啊,呛死啥的了。 “别、别开枪!” 一个发颤的男中音,在两个保镖慢慢浮上水面后,从车里传了出来。 在这种环境下,重卡的车灯亮度,用‘贼亮’这个词都无法形容了,只能说是刺眼到家,方圆能把他们看清楚,他们想看方圆,却什么都看不到。 穿着黑色西装的山原林木,双手高举着从车里慢慢迈进了水里,眯着眼的抬头看来时,又是一声轻响,他浑身猛地打了个激灵,后仰跌倒在了水中。 方圆从来都习惯与穿的人模狗样儿的老年人说话,因为那样会影响到他动粗的胃口。 山原林木仰面跌倒在水里后,又没动静了。 完全处于优势的方圆,自然不会心急,耐心等待他的目标出现。 丰田秀敏不会等很久的,哪怕她是忍者,再能忍,也不会忍到机会的出现--方圆压根就没打算给她机会。 半分钟后,又带着颤音的女孩子声,从车里响起:“你、你是谁?” “我是方圆。” 方圆没打算隐瞒自己身份,正所谓敢作敢当才是男子汉不是? “我、我认识你吗?” 车里的女孩子再次问道。 “咱们是老熟人了,至少见过三次面了。” 方圆慢悠悠的说:“第一次呢,当然是在北朝的地下古城。第二次,是在前往美国的飞机上。最后一次呢,则是在铁山帝国举办的酒会上。” 想到那个叫‘田敏’的女人,方圆就有些埋怨花冷夕,怎么不早点告诉他,丰田秀敏就是田敏,就是铁山帝国的五大董事之一呢? 花冷夕把丰田秀敏在铁山帝国的真实身份资料告诉方圆,也算兑现了当初被方圆放过一马时的承诺了。 “我、我们是老熟人,至少见过三次面了?我、我怎么不知道?我也从来没听说过你的名字,你可能是误会了。” 女孩子的声音中,夹杂了带有明显恐惧的哭腔。 这让方圆觉得有些腻歪,抬手对敞开着的奔驰车门就是一枪,不耐烦的说:“从天窗内钻出来!” 在方圆心中,丰田秀敏可算是个人物了,就算处于当前最不利的局势下,也不该天真的以为用‘可怜’,就能骗过人的,她却偏偏这样做了。 “你、你别开枪,我马上就出来。” 奔驰车天窗缓缓滑开,一个穿着黑色套裙的年轻女郎,从这里站了起来,很自觉的高举着双手,脸色在车灯下显得异常苍白,柔弱可怜。 方圆曾经三次见过丰田秀敏,第一次就是在北朝地下古城,只是那时候她穿着打扮的像个僵尸,压根看不出真实面目。 第二次、第三次则是她以田敏形象出现在方圆视线中的,而且花冷夕提供的资料照片,也是田敏的样子--只是有些清秀,谈不上太漂亮。 但现在这个年轻女郎,却是个十足的美女,还是那种娇弱到仿佛来阵风就能吹走的,与田敏没有丝毫的相似之处,无论是相貌,还是气质。 这也是王家海为什么会说,他们竭尽全力,才能有三成把握确定山原百代,可能就是丰田秀敏的原因了。 王家海他们用了足足一年多的时间,才抽茧剥丝般的,把注意力集中在了山原百代的身上:在东洋,丰田秀敏的真实相貌也是个迷。 除了东洋最高长官天皇阁下外,就连她那个忍者派系内的心腹,都没见过她的真实样子,说是全东洋最神秘的女人也不为过。 按说,这么在意自己身份的人,要想永远不被人知道,最好的办法就是始终躲在暗中,在幕后操纵什么才对。 丰田秀敏却不--该出现时,她就会出现,只是每次都会以不同样子出现:这有力证明她的性格,是不甘寂寞的。 至于该怎么鉴别丰田秀敏的真假,王家海他们费了老大的力--也没搞到,只能根据她每次出现后的行踪,暗中追踪。 一年多的时间内,王家海他们总共跟踪过丰田秀敏十一次,付出了两死三伤的代价,其中有三次能证明,她去过山原集团董事长山原林木的私宅,再也没出来过。 山原林木只有一个女儿,叫山原百代。 山原百代,与丰田秀敏,从来都没有在同一时间内出现过,无论何种身份的丰田秀敏--就是根据这一点,王家海才说他们只有三成把握,来确定山原百代就是丰田秀敏。 三成把握,也足够方圆出手了。 他出手,可不是为了帮谁,更不是为了替两年前惨死在北朝地下古城的同胞报仇--仇,肯定是要报的,但不是现在。 方圆出手,是因为与人做了笔交易。 那个人叫张翼。 此张翼,却不是唐王市的那个张翼,而是龙头创建的七杀手之一,佛手张翼。 张翼既然是七杀手之一,按说理应受郭易秦管辖,就像铁辽他们那样。 郭易秦却从来不会勉强张翼做什么。 打个比方,你是康熙年间的城管大队队长,你手下一个小弟却是四阿哥--你会摆出老大的架子,点化着他去砸某个老太的甜瓜摊? 四阿哥跑来城管队当小弟,可能就是他特喜欢欺负卖甜瓜的老太,那是他的事。 龙头在世时,能靠着自身强大的威信,把张翼给压得死死的,让他去干啥就干啥,可郭易秦不敢,说起来也很头疼。 幸好张翼也算是个‘安分守己’的,没对郭易秦成为新老大有啥怨言,最多也就是把他的命令当做耳边风,自己拉起一股子人马,做他自己的事。 自从两年前丰田秀敏帮着北朝人,导致那么多华夏精锐葬身地下古城后,张翼就发誓必报此仇,扔开别的事,把所有精力都用在了这方面。 当张翼锁定山原百代时,她就随父来华夏了。 这可是个动手的好机会,正所谓圆可错杀八百,也不放过一个--张翼有这样的狠心,只是碍于某些客观原因,他不能亲自出手,甚至连手下也不能乱动,那么就得找个代言人了。 方圆,就是张翼最好的代言人了:有能力,也有理由去做这件事。 至于张翼是怎么联系到方圆的,想想那句‘小鸡尿尿,各有各道’就行了,没必要再做过多的解释。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这句话用在方圆身上简直是太合适了:我不能替你白干,你也得答应我一个条件,要不然免谈。 第1095章 :很奇怪的图腾 在某个月朗星稀的夜晚,有两个年轻人在野外谈话。 姓张的说:小方,你去替我杀个人。 姓方的说:替你杀人可以,不过不能白干。 姓张的说:咱们可是好朋友,当年一起撸过-- 姓方的说,别跟我扯这些,别说是你了,就是我亲老子吩咐我做啥,没好处也不去干。 姓张的说:好吧,你想要什么好处? 姓方的说:现在郭易秦绞尽脑汁的想抓住我,运回实验室解剖化验,我极度缺少安全感啊,咋帮你做事? 姓张的说:我考虑几分钟……你确定,你是个正常人? 姓方的说:我考虑几分钟--我如果不是正常人,你就死定了。 姓张的说:好,那我相信你了,不过我得回家告诉我爸。 姓方的说:你爸会信吗? 姓张的说:我爸就我一个儿子。 姓方的说:你爸肯定很后悔,怎么就有你这么个儿子。好了,成交。不过,具体计划由你来制订,做好所有的准备工作,我只负责杀人。 姓张的说:好,不过我不能干涉郭易秦,该怎么甩开他,那是你的事。 姓方的说:这事好办,一个电话就能搞定。你就耐心等我好消息吧,拜拜。 姓张的说:先别走,最后一个要求,我要活的。 姓方的说:我傲然的样子告诉你,我无法保证在我愤怒之时,手下还能留下活人! 姓张的说:我可以为你提供麻醉枪,这是最新产品,一颗子弹顶五颗。 姓方的与姓张的做完交易没多久,山原百代父女就来到了安阳,车子刚跑到安阳市区内,就轰地一声掉下下水道了,不等他们反应过来,山原林木外加俩保镖,都已经‘醉倒在’了积水内。 看到山原百代的样子后,方圆皱了下眉头:张翼有没有搞错? 眼前的女郎,暂且不提她的极度惊恐样子,是不是装出来的,但凭她浑身散发出的高贵--特么的,就是骨子里天生的贵族气质,就让人无法相信,她会跟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大魔头有啥关系。 纯洁的样子可以装出来(就像漠北北),贵族的气质却得需要至少三代人才能养成(尽管贵族基本都是由吸血鬼转化而来的),这玩意可不是谁想装就能装出来的。 山原百代高举着双手,浑身瑟瑟发抖着,牙齿都格格打颤,实在搞不懂灯光后面的方圆,怎么这么久了还没动静。 就在这时,方圆又说话了:“下车。” “哦。” 山原百代乖乖的哦了声,刚要缩回身子,方圆又说话了:“从天窗内爬出来。” 任何人,在面对东洋的皇家忍派掌门人丰田秀敏时,都必须得足够小心谨慎才行,这让方圆开始有些怀念,他曾经逝去的刀枪不入本领了,尽管白虹哭着喊着的跪在他面前,说要再赐予他这本领,他也不会要。 山原百代不敢有丝毫的违逆,像一只小猫那样,乖乖从天窗内爬了出来。 她坐飞机来安阳时,是穿着很不错的细高跟鹿皮小短靴的,不过现在鞋子里早就灌满了臭水,高跟又那样的细,爬车子很不方便,索性脱了下来,赤着一双雪白的小脚,战战兢兢的走下了汽车,站在了齐膝的臭水中。 “再把衣服脱掉。” 方圆又下达了指令。 山羊有句名言:不管多厉害的女人,当她身无寸缕的时候,唯一能做的就是变成乖宝宝。 虽说‘山羊语录’大部分都是在放屁,不过有些话还是很有道理的。 “我、我不--” 山原百代可没想到方圆会这样吩咐她,下意识的刚摇头要拒绝,就听人家又说:“行,那我先给你一枪,再帮你脱。” 山原百代不说话了,开始低声抽泣着脱衣服。 “别哭,老子现在心烦着呢。” 方圆点上一颗烟,很悠闲的样子。 他忽然发现,与张翼的这边交易相当合适,最起码能借机看看光光的美女,毕竟男人都爱这个调调,也总是瞪大眼睛在寻找这样的机会,从来不在乎是在何种情况下。 当然了,如果再顺势干点别的,那就更好了。 就是不知道美女愿意,不愿意。 黑色的套裙,飘落在了水中,山原百代全身上下,只有三片黑布,双手抱着膀子低下头,长长的秀发洒落,遮住了方圆最喜欢的部位。 这让他感到很不爽,冷冷的问:“你没听懂我的话?” 方先生是让山原百代脱光衣服,请问那三片小黑布算不算是衣服? 貌似也算。 山原百代的抽噎声更大,身子抖的更厉害,雪亮的车灯下,都能看到晶莹的泪珠,噼里啪啦断了线的珠子那样,砸落在水面上。 女人,有时候总以为她们的可怜,能打动男人那颗冷漠的心,却不知道大多数男人,最喜欢的就是让女人变得更可怜。 方圆再次说话后,山原百代不敢不动弹了,索性闭眼银牙紧咬,反手解开了背后的扣子,随即扬手把小布片远远扔了出去。 没想到她还是个能硬下心来的,反正必须得脱,那就豪放一点吧,就好比小孩子生气后,故意把自己心安的玩具扔远了那样。 方圆觉得眼前白影一闪时,山原百代已经屈膝,褪下了最后一缕遮掩,也不再低头哭泣了,更没再双手环胸遮挡什么,就这样高傲的昂起下巴,挺起胸膛紧咬着嘴唇,目光坚决的盯着车灯后。 搞得好像要上刑场的勇士那样,只是除了方圆外,就再也没有别的围观者了。 完美。 方圆瞅着这具身躯,想到了这两个字。 如果把方圆换做是别人,这会儿面对如此完美的一具娇躯,估计早就忍耐不住,大喊一声‘宝贝,我来了’,如狼似虎般的扑上去了。 放在遇到白虹之前,方圆也会做。 白虹在‘拿走’方圆刀枪不入本领的同时,也解掉了他所中的尸毒,把他的色心给降低了好多个百分点,再也不用看到漂亮娘们就产生要跟人家交配的冲动了。 色心恢复正常的方圆,最近几年碰过的女人,无论是叶明媚、卡秋莎还是楚楠楠她们,论起身材相貌来说,都是一等一的。 尤其是卡秋莎与阿蓝黛娃,她们绝对是天生的超模架子,比山原百代不知道要强了多少。 山原百代能在‘见过大世面’的方圆心里,能赚到个‘完美’,这还是因为她在脱衣服时,也没消失的贵族气质。 所以他才没像很多没出息的男人,看到光光的美女就扑上去,只是以欣赏的目光,上下左右的扫视着人家,也不说话。 话说,古董大师在鉴定某个古物时,可都会掏出放大镜来看的。 “你、你还想让我怎么样?” 山原百代等了片刻,没听到方圆有什么新的指令后,就有了种说不出的不安,下意识的双手抱住了膀子,大声问道。 唉,这就是女人。 男人不动她时,她也会感到不安,难道她以为,方先生让她全脱了,就是想对她做点什么吗? “放下手。” 方圆又说话了:“过来。” 山原百代这次没犹豫,马上就放下手,迈步款款扭着腰肢,走出了积水。 看来,她已经想开了,知道今天再怎么挣扎,也逃不过某些事的厄运了,倒不如逆来顺受,那样就算是死也受点罪。 “站住。” 山原百代刚要走到重卡驾驶座门前,方圆让她停住了脚步。 她马上停步。 方圆又吩咐:“抬起你的右手,再走过来。” 山原百代不知道方圆为什么这样吩咐她,可还是顺从的抬起了右手,走到了驾驶座门口。 没有了车灯的强光照耀,山原百代眼前一片漆黑,这是刚从强光下走到黑暗中的正常反应。 她抬起手时,就觉得有只还算温暖的手,一把抓住了她手腕。 就像好多没出息的男人那样,方圆喜欢女孩子的脚,要强过喜欢她们的手,现在他拿着山原百代的右手,可不是想吃豆腐,而是在检查她的虎口、手指关节。 丰田秀敏所在的忍者门派,号称是东洋王室御用流派,她更是被称为东洋第一刀,那么第一刀的名头估计不是吹出来的,而是练出来的。 再好看的一双手,如果常年练刀,那么虎口、手指关节之处,就该留下明显的茧子,手指也会变形。 山原百代的没有,很柔很软的一只手,就像凝固了的玉石那样,掌心滑腻、手指修长,没有一丝丝的茧子,更没有变形。 “再抬起你的左手--” 方圆微微皱眉,刚松开山原百代的右手,却又一把抓住了手腕。 她的手腕上,戴着一个被红绳穿着的白玉。 不是玉牌,就是一块好像筛子那样的白玉块,四方形的,有一面以阳刻(就是鼓起的那种,下凹的叫阴刻)手法雕刻着一个东西。 白玉上雕刻东西,再戴在手腕上这是很正常的。 不正常的是,山原百代戴着的这块小白玉石上,雕刻着的是个好像胡萝卜似的鬼面人。 说是胡萝卜还好听点,实际上就是男人那东东,只是长了眼睛鼻子嘴巴,没有耳朵没有四肢,真像个鬼。 这就是个鬼,与鲤鱼、狼一样,都是东洋的几个图腾之一,被国民亲切的成为几把鬼:从好早好早之前,东洋人就特别崇拜男人那个玩意,与南美非洲等国家,倒是有着相同之处。 不同之处呢,则是南美那边随便任何一个人,都能崇拜功能强大的那玩意,可在东洋,唯有王室,才有权利崇拜,并明文写在了古代法律中,代代相传,算是注册了版权,谁要是敢抄袭,马上就会受到万民唾骂,无疾而终。 几把鬼,就是东洋王室的唯一图腾,像那些鲤鱼啊,八只脚的乌鸦啊,恶狼啥的,才能被子民奉为图腾的。 更重要的是,虽说王室以这玩意为图腾,可并不是所有王室成员,都有资格以佩戴雕刻有王室图腾的东西。 唯有嫡系的嫡子、长女,才有这资格。 方圆能知道这些,自然也是山羊告诉他的了。 第1096章 :亡灵的诅咒 唉,张翼搞错了。 看清楚小白玉石上雕刻着的是啥玩意后,方圆在心里轻轻叹了口气,所有对山原百代的警惕,一下子消失了。 高举着双手的女孩子,明显感受到了身边气场的变化,情不自禁的松了口气,却始终都不敢动一下,就这样直挺挺的高举着胳膊,等候发落。 “你先上来吧,我有话要问你。” 方圆松开手,打开了车门。 山原百代犹豫着,不敢上车。 她怕刚爬上车,方圆就会把她扑倒在座椅上,给她搞上个硬邦邦的东西。 “不愿上来那就在下面站着。” 方圆可不想被谁误会他是个没原则的男人,刚要再关上车门(这样,就能给山原百代一种安全感了:look,我可把门关上了,碰你就不方便了),山原百代却抓住车门,抬脚上了车。 下面那么多积水,还都是臭的,有几个爱干净的女孩子,喜欢站在臭水里啊,圆可被硬邦邦的搞上-- “拜托,您往里坐好吗?” 山原百代站在踏板上,对坐在驾驶座上的方圆,很有礼貌的说。 危险好像过去后,山原百代很快就恢复了她该有的些许贵族风度,如果再穿着衣服说话就更好了。 “行。” 方圆对此倒是没啥异议,站起来坐在了里面。 山原百代坐在驾驶座上,松了口气又低声问道:“请问,有纸巾吗?” “没有。” 方圆知道她想擦擦身上的污水,不过车里确实没啥纸巾,想了想就把衬衣脱了下来扔给她,又埋怨道:“我说让你全脱了,可没说让你把衣服都扔进脏水里。” 山原百代没说话。 任何女孩子遇到圆哥这样的男人时,基本都没多少好说的,只是默默把衬衣穿在了身上。 方圆个头不是太高,用那些脑残女的话来说就是三等残废(个头不到一米八的是三等,体重超过一百公斤的是二等,家伙不够十八厘米长的就是一等了),不过山原百代穿上他的衬衣,还是像裙子那样宽大,稍稍往下一扯,就能遮住大半截腿子了。 一件破衬衣,就能给女孩子带来很大的安全感,看来她们的安全感,也不是太值钱。 山原百代双膝并拢,端正的坐在仪表盘上目视前方,脸色平静,神色安详,就像刚才那让她感到羞辱的一幕,从没有发生过那样。 方圆没说话,嘴上叼着烟就这样望着她,好像刚才没看够。 刚才光着身子被方先生看了个遍,山原百代都能强忍着要死的羞怒‘坦然面对’了,更别说现在已经穿上一件衬衣了,无论方圆怎么看她,她都没有丝毫异议,仿佛他根本不存在那样,就看着前面积水中的三个人。 “那三个人,跟你都是啥关系?” 方圆终于看够了,开始问话。 其实他早就知道那三个人的身份了,张翼告诉他的,两个看起来很威猛的爷们是保镖,斯文中老年人是山原林木。 那都是张翼告诉他的,哪有再以居高临下的嘴脸再问美女一遍来的爽? “那两个最先出来的,是我们的保镖。” 山原百代依旧看也没看可能,轻声回答:“第三个被你击倒的,是我的父亲大人,山原集团的副董山原林木。” “他是你父亲?” 方圆问了句废话。 “是的,那是我父亲。” 山原百代轻轻点了下螓首,丝毫没以为方圆问了句废话,就拒绝回答。 方圆笑了,慢悠悠的问:“你父亲,是东洋的天王(忽然发现天、皇这个词犯忌讳,更名为天王吧),还是第一顺位的王储?” 山原百代的眼角,突地跳了下,终于看向了方圆,眼神很是清澈,好像古泉水那样不起丝毫波澜:“我不知道您在说什么。” “如果他真是你父亲,那么他现在臭水里躺着,你坐在这儿看他时,你的目光就不会这样平静,或者干脆说是凉薄。” 方圆说着,抄手牵起了山原百代的右手,两根手指捻着那块白玉石,笑容很优雅斯文,很容易让想到败类:“那么,你也不会佩戴这块鬼、咳,我是个文明人,很少说那些不文雅的话。不过我觉得,你该知道我已经看出这是啥东西,又象征着哪些意义了。” 当方圆说起这块白玉石后,山原百代始终很平静的脸色,终于浮上了最让男人心疼的恐惧之色,嘎声问道:“你、你说什么,我听不懂!” 抬手,给女孩子一个电光,来惩罚她的装傻卖呆,这是方圆最喜欢做的事儿了。 不过那都是以前的习惯了,现在方先生怎么说也是个小有名气的人了,如果再像以前那样动不动就揍女人,未免有些太不英雄。 拆穿女孩子装傻卖呆的办法,除了抽她耳光之外,脱掉她衣服,让她见识下自己的硬邦邦--算了,那个办法太粗鲁了,显得圆哥没素质,幸好还有别的办法。 比方,讲故事。 “说起来,这件事距今也得有二十七八年了吧,那个时候的我--” 方圆的目光深邃了起来,明显在回忆二十七八年之前的某月某日,他遇到了何种惊心动魄的古怪事儿。 山原百代忍不住地问:“请问一下,您今年贵庚?” “六年之前我二十四岁。” 方圆有些不解:“你问我这个问题干啥?” 山原百代微微弯腰,以表示抱歉后,才低声说:“六年之前您二十四岁,这就说明您今年刚满三十岁。可您讲的这个故事,却是发生在二十七八年之前,所以我很惊讶,您--” “别企图用这种幼稚手段,来岔开我的注意力。” 方圆打断了她话,多少有些气急败坏的样子:“我只说二十七八年前,又没说那时候的主人公是我。” “对不起,请您原谅,方君。” 山原百代连忙再次弯腰鞠躬道歉,弯腰弯的狠了些,能让方先生从衬衣领子里面,看到有两团白晃晃的东西,晃啊晃的很刺眼。 幸亏方先生的定力超强,在偷偷掐了自己大腿一下,心中暗骂自己没出息,刚才还没看够后,淡淡说道:“我一个专攻土木专业的朋友,去了东洋。” 方先生那个专攻土木专业的朋友,自然是无论传授他多少有用的知识,都没获得过他好感的山羊胡先生了。 话说摸金校尉(盗墓者的尊称,除了摸金校尉之外,还有发丘中郎将,都是三国时期的曹丞相为筹集军饷特设的官职,通俗的来说就是国家盗墓办公室主任),才最有资格匹配‘土木专家’这个词。 都说夜猫子进宅,没事不来,山羊去东洋,自然也是冲着那边的‘优质资源’去的。 山羊万里迢迢的东渡,起因还是从一本不知道啥年代流传下来的古书上,翻越到东洋洛阳附近,有元末时期的古墓。 (这儿所说的洛阳,不是本国洛阳,而是东洋洛阳,也称京都,建于公元794年,直到19世纪中叶一直是东洋的首都,造就了东洋许多杰出的文化。 古京都的最初设计,就是模仿隋唐的长安与洛阳,整个建筑群呈长方形排列,以贯通南北的朱雀路为轴,分为东西二京:东京仿照洛阳、西京模仿长安城、中间为皇宫;宫城之外为皇城,皇城之外为都城,被称为真正的东洋)。 功夫不负有心人,山羊万里迢迢跑去后,真找到了那座古墓,只是收获不咋样,抛去‘活动经费’后,只赚到了几本古书,还有一块雕刻着奇怪图腾的白玉石。 那块白玉石,就是从古墓主人左手手腕上摘下来的。 当时山羊也不知道这玩意是啥东西,不过却能猜出既然能随墓主人安葬,怎么着也得值个仨核头俩枣的。 等他返回华夏,捧着古书仔细研究过后,才知道这东西不是一般饰品,有个很不咋样的名字,叫‘亡灵’。 模样仿照男性生殖、器雕刻,且又刻上鼻子眼睛嘴巴的图腾,仅限于东洋王室的图腾,相传久远。 据记载是从东洋第一代天王就定下的规矩,那时候东洋列岛人口稀少,三五百人的群架就是大场面的战争,所以特别注重后代繁衍,故而把这玩意列为王室图腾,并独家买断。 “我那朋友说,在东洋能佩戴亡灵的人,一代中只有两个人,一个是王室的嫡子,一个是长女。” 方圆双脚抬起,搁在了重卡仪表盘上,侧脸看着山原百代。 他刚开始说这个故事时,山原百代还能保持看似该有的镇定。 等他说到后来时,她的脸色已经有了明显的变化。 方圆点上一颗烟,继续说道:“我朋友还说,这是东洋王室最大的秘密,自两百多年前,能知道的人,也就只有王上夫妇,以及他们的嫡子、长女了。除此之外,别说是东洋民众了,就算王室其他人也没资格知道。” “唉,如果我朋友把这件事告诉我,我还真不知道山原小姐,原来是当今东洋王上的长女。东洋王室不想说这些,估计也是觉得你们把这玩意当做图腾,有损你们的威严形象吧?” 方圆吸了下鼻子,说:“毕竟崇拜这东西,好像有些无法向外人启口--” “不要说了!” 山原百代忽然尖叫一声,打断了方圆的话。 哪怕她穿着方圆的肥大衬衣,也能看出她的胸口剧烈起伏,脸色更是苍白的吓人。 这就证明了一件事:崇拜亡灵,是东洋王室最大的秘密! 至于这个秘密一旦泄露后,会对东洋王室产生何种影响--山原百代接下来的话,就明确表明了其中意思:“你那朋友可曾还告诉过你,除了王室嫡子、长女之外,任何人知道这个秘密,都将遭受最最恐怖的诅咒?” 方圆愕然:“啥诅咒?” “亡灵的诅咒。” 山原百代一字一顿的说。 方圆笑了:“亡灵的诅咒?嘿嘿,这玩意能忽然变大,张嘴咬死我--”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山原百代忽然猛地扑到他身上,张大嘴巴咬向他的脖子。 第1097章 :美女蛇 模样诡异且又滑稽的亡灵,当然不会真忽然变大,张嘴咬死方圆。 不过山原百代却可以,喉咙里发出一声低低的嘶吼,就像中邪了那样,猛地扑到了方圆身上,张大嘴巴咬向了他的脖子。 放在平地上,山原百代的速度再快十倍,方先生也能纤腰微旋,步伐优雅的倒踩七星--我闪,就能躲开她了,只是这儿是重卡的驾驶座上,大家就紧挨着坐在一起呢,他能躲到哪儿去? 况且方先生从来都不喜欢对美女动粗--实在舍不得一拳打出去,打在山原百代那娇嫩的下巴上,让她脑袋咔的转向,嘴里吐出带血的牙齿,双眼翻白的昏过去。 他更倾向于有话好好说,别动粗,大家都是文化人,你一娇滴滴的小姑娘,咋就张开嘴巴企图咬死我呢,这岂不是大煞风景? 当山原百代猛地扑过来,张嘴恶狠狠咬过来时,无处可躲又不好动粗的方圆,只好在心里轻叹一口气,脑袋迅速后仰的同时,右手拇指、食指呈尖嘴钳子状,精准‘刺进’她的嘴里,接着向两侧一扩--就把她的腮帮子给撑起来了了,两排尖利的小白牙狠狠咬下,发出了咔咔的声响。 嘴里忽然多了两根手指头,想咬又咬不到,山原百代自然会本能的抬手,抱住方圆的右手往下一拉,把手指头从嘴里拔了出来,接着向嘴里塞去,企图把他的手指咬断时,突觉得后脑一疼。 方圆左手采住了她的头发,猛力向下一压,就让山原百代直挺挺仰面摔倒在驾驶座上,不等她做出任何反应,右脚依然抬起,脚后跟放在了她傲人的两座山之间,稍稍用力就让她再也无法抬起身子,只能用双手抱住他的腿,狠命的掐。 嘴里还嘶声尖叫着:“混蛋,你放开我,放开我!” “放开你?放开你对撒泼吗?” 方圆冷笑一声,随即皱眉威胁道:“别再掐我了,要不然我对你不客气了!” 每一个女人都是天生的‘钳子手’,不管她们看起来有多柔弱,但在掐男人时--那叫一个疼,恰好方圆刚恢复正常体质没多久,细皮嫩肉的哪能受得了山原百代的猛掐啊? 在方圆看来,他认出山原百代戴在手腕上的几把鬼,确定她是东洋王室的当代长女,这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啊,只要能给他一定的好处,他还是能守口如瓶的,有必要忽然变成个小泼妇,抛弃该有的王室贵族气质,对他又咬又掐的? 有话好好说嘛,方圆最讨厌话没说清楚时,就动手动脚的了。 山原百代根本不理睬方圆的威胁,依旧低声用古怪的语言咒骂着什么(方圆估计那是一种神秘而古老的东洋方言,说人话就是巫婆的诅咒),更加用力掐他的腿子。 方圆真烦了,有道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这一招,貌似对付这种失去理智好像鬼上身似的女人,应该是最合适的了,不再犹豫,左手就从衬衣下伸了进去,毒蛇般贴着她光滑细腻的皮肤,来到了人身上痛感神经最敏感的地方,用力一拧! 人身上痛感神经最敏感的地方,非大腿里子(大腿根)莫属了,这儿的肉特柔软,特有手感,只需拧住一小块肉来个三百六十度--嘴里‘画着’鬼符的山原百代,就突地出一声惨叫。 到底是东洋最正宗的王室贵族,这惨叫的声音,都与一般女孩子不相同。 拧女孩子大腿里子,方先生以前用这招对付过夏大老板,小夏那时候叫起来时,好像杀猪似的,无比刺耳,与她娇美外貌一点也不相符,让方圆甚感遗憾,发誓以后再也不拧她那儿了,这耳朵实在受不了猪喊救命的声音啊。 瞧瞧人家山原百代,痛到极点时的叫声,一点也不像杀猪,倒像猫儿深情的呼唤春天,还不是一下子喊出来的,是断断续续的,带着说不出啥感觉的呜咽,全身更是配合着触电般的发抖,更像筛糠。 方圆很惊讶:吓,老子也就是拧了一下,你就变成这样了,这也太夸张了吧? 山原百代惨叫出声时,当然顾不上再掐方圆了,只是本能的用力抱着他的腿,下巴高高的昂起,双眼都开始翻白了,就像快死了般的。 山原百代的‘过激’反应,引起了方先生的极大兴趣,忍不住地又拧了几圈。 老天爷可以为他作证,方先生只是想看看多拧几圈后,山原百代还会叫出什么样的声音来,做出哪些更矫揉造作的动作。 “啊--呃!” 好像呜咽的惨叫声,婉转悠长,不像在惨叫,倒像是在吟唱一首撩拨男人的歌谣,弄得方先生心里发痒,也有着讪讪的意思,觉得这样欺负一个女孩子,貌似不怎么光明磊落。 这小鬼子倒是挺会装。 方圆心里骂了句,有些恋恋不舍的松开手,刚要缩回来时,更加神奇的一幕发生了:一股子热乎乎还又有些粘粘的热水,忽然喷溅在他那只手上,来势凶猛。 潮、喷。 方圆的脑海中,攸地浮上了这个词。 就像方先生这种自十三岁就开始行走江湖,十七岁就把自己的第一次,贡献给巴西站街女的货色来说,到目前为止碰过的女人,就算没有八百,怎么着也得有百儿八十个的了,也就是最近这几年思想成熟了,才没像以往那样看到漂亮女人就想床。 方先生碰过那么多女人,依着他特殊的体质,让美女爽翻天出现喷的情况,自然也会遇到过,可那都是在他辛苦好久后才会出现的,有谁能像山原百代这样,碰都没碰到那儿,仅仅是拧了她大腿里子几下,她就出现这种情况了? 女人的身体构造,大体上都是相同的,敏、感地带的分部,也是大同小异,基本都集中在了那几个点上,出奇点的耳垂也许会有那种功能,但方圆从来没听谁说起过,大腿里子也有这种功能。 山羊这老混蛋不是总说,大腿里子是人体对疼痛最敏感的部位吗,咋会出现这种情况? 方先生望着浑身开始抽抽的山原百代,有些犯傻。 虽说有些人总喜欢说‘痛并快乐着’这句话,不过那个痛却不是身体上的痛,应该是甘心为美女当牛做马累成狗那样的‘谦称’,现在山原百代的痛,却是真实的身体之痛。 她会不会是身体任何一个部位吃痛了,都会出现这种情况? 方圆想到这儿时,右手在她肋下用力拧了一下。 肋下软肉,同样是痛感神经密布的地方,被人掐一下也好疼的。 山原百代却没有丝毫的反应,依旧闭着眼浑身颤抖着,断断续续轻哼着什么。 方圆很不甘心,又在她肩膀上、腮帮子上,耳垂等地方接连不断的扭下去--对这些部位,山原百代都没有任何的反应。 最后,方圆那只手又重新回到她的大腿里子那儿,稍稍用力一拧。 奇迹又发生了,刚稍稍停止发颤的山原百代,再次猛地一哆嗦,猫儿般的呜咽轻叫着,有热乎乎的、的再次喷了出来。 “靠,这妞儿原来还真是与众不同的。” 方圆几番试验后,终于确定山原百代在这方面是啥情况了,兴趣也就随即消失,缩回了手。 他与张翼做交易,只是为了确定山原百代是不是丰田秀敏,如果是的话,方圆当然不会客气,才不管她本来样子是啥样,早就一枪撂倒了。 现在,他可以完全确定山原百代不是丰田秀敏了,那么他的任务也就该完成了,是时候‘功成身退’了,尽管因为不能与美女畅谈生人而有些遗憾,不过当前明显不是享福作乐的时候,正所谓温柔乡,就是英雄冢的。 古人的遗训,是断断不能忘记,必须得时刻牢记在心的。 张翼应该也快赶到了吧,耽误的时间不少了。 方圆心里想着,反手在衬衣上擦了几下,站起来转身准备要走时--两条白色的蛇,忽然缠住了他的腰。 重卡的驾驶室内,当然不会真有白蛇的存在,那是山原百代的两条腿。 方圆眉头一皱,回头看去时,仰面躺在驾驶座上的山原百代,忽然就想被一根绳子拽起来那样,仅凭着两条腿的力量,硬生生把上半身拉了起来,张开双手抱住了他,下巴搁在他肩膀上,再次张嘴咬住了他的耳垂。 这次不是咬,是舔,那种很温柔的动作。 啥意思,求欢? 方圆心里笑了,表面却是一副冷淡的模样:“放开,我不是你想的那种人。” 有歌声在方圆耳边响起,带着沙哑的空灵,就仿佛来自地下极深的地方,更像来自数万年前的洪荒。 会说一百三十八国--全世界总共有多少国家来着? 不管了,反正方圆在外闯荡的这些年,除了偷东西之外,最热衷的事就是学人家当地语言了。 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爱好,方圆在语言方面有着惊人的天赋,就连山羊都甘拜下风。 山原百代当前唱出的歌儿,他却从来没听过,却又多少有些熟悉:那是非洲的某个野蛮部落,视男女匹配为都等大事,每当部落内有一对年轻人‘结婚’时,部落长老就会唱起古老的歌谣,来祝福、赞美他们的私生活和谐美满,早点为部落添丁进口等等。 只是部落长老唱起这种歌的声音,实在没法与山原百代相比。 一个犹如破锣猛敲,一个就像百灵夜鸣,差的不再是档次,而是境界。 “放开我,我对你真没兴趣的。” 方圆又义正词严的说出这句话时,好像八爪鱼那样缠在他背上的山原百代,忽然好像没有了骨头那样,脑袋从他左肋下钻了过来,伸到他腰间,张嘴轻轻咬住了腰带。 方圆低头看着,亲眼看到山原百代嘴里好像有只手那样,很灵巧的解开了他的腰带,拉开了他的拉链,继续下探--说不出的湿腻,温暖,紧紧裹住了他。 美女蛇。 第1098章 :我爱上了一个人 由郭易秦率领的车队,向安阳市区风驰电掣般驶去,很快就消失在了楼宇湘的视线内。 “小子,你好自为之吧。” 望着车队消失的方向,楼宇湘脸上的娇媚笑容慢慢消失。 花小妖既然能知道铁辽貌似传回来的那份音频资料了,那么依着楼宇湘在华夏的能量,实在没理由不知道的。 很多时候,所谓的高度机密,那只是针对普通小老百姓来说的,对楼宇湘这个层次的人来说,只要他们想知道,就一定有办法知道。 楼宇湘是不相信方圆是来自另外一个世界的,她圆可相信这个世界上有鬼神的存在,要不然当初她也不会拜潘龙语为师了。 至于郭易秦是怎么看待那份音频资料的,楼宇湘才不去管,她只是探听到,华夏高层对这种说法,始终保持着不该有的缄默。 对郭易秦大肆调兵遣将阻击方圆回华夏的动作,采取的是不支持,也不反对的态度。 还是很多时候,不支持也不反对的态度,其实就是一种不以为然,要不然她也不会轻易搞到那份音频资料。 楼宇湘记得很清楚,她在拿到资料凝神细听三遍后,马上就打电话回了剑锋山,把资料内容丝毫不落的告诉了楼明功。 楼明功听完后,沉默很久才说了一句话:按照你的意思去做,不用管别人怎么看这件事。 从爷爷的这句话中,楼宇湘猜测到了华夏高层对此事的态度:高层,才不会因为这份资料,就确定方圆真来自某个世界,要全力把他拿下,送进实验室解剖化验。 楼宇湘还忽然意识到,包括爷爷在内的华夏高层,在得到这份资料后,反应相当平淡,就仿佛他们早就知道会有这件事发生那样,之所以任由郭易秦去折腾,也只是想借助他的手,来确定某些不确定的答案。 总之,铁辽冒死传回的这段音频资料,并没有像他所想象的那样,会在华夏引起极度震惊,全力调查此事。 除了郭易秦外,没谁把这件事当作一回事。 这可能是他的悲哀,也算是铁辽的悲哀吧。 砰地一声巨震,把楼宇湘从沉思中惊醒,身子猛地向前一窜,额头差一点就撞到前面挡风玻璃上了。 根本不用回头看,楼宇湘也知道有车子撞在了她车子的后尾上。 这就怒了:“么的,谁这么开车不长眼,大白天的连停在路边的车子都能撞上,真是岂有此理!” 这个不长眼的人,是夏小韵。 有生以来自己驾车从没有超过九十迈的夏小韵,这次为了追上方圆,可谓是使出了吃奶的力气,眼珠子瞪到最大,却看都不敢看仪表盘一眼。 她怕看到迈速表指到某个高速位置后,就会被吓坏,眼前发黑--那种情况下,要想出点车祸简直是太简单了。 这一路追来,夏小韵都不知道怎么过来的,不但不知道跑了多久,经过多少路口,甚至连红绿灯都没看到一个,纯粹是梦游般的开车,竟然没出事,这绝对是老天爷在暗中保佑,要不然就算她有九条命,也不够死的。 直到看到前面路边停了一辆黑色奥迪,被掀起的后尾箱上那块牌照,一下子把夏小韵拉回了现实,本能的一打方向盘,急刹车。 幸亏李文广的专车制动系统还是很过硬的,随着夏小韵急刹车,飞转的四轮嘎然停止,轮胎在公路上搓出几道长达七八米的黑带,依旧没能避免重重撞在奥迪车的车尾上,让端坐其中冥思苦想某些事的楼总,大大吃了一惊。 车子刚停下,推门下来的夏小韵,率先要做的一件事就抓着车门,弯腰张嘴--哇! 她坐在座子上时,无论车速有多快,都很聪明的不看仪表盘,所以才能克制住恐惧,忽略高速狂奔所带来的身体反应。 可等她双脚落地后,所有的晕眩、恶心等负面反应,就像一座大山那样从天而降,轰然砸在了她身上,让她再也无法控制自己的本能,只能弯腰开吐。 任何人在哇啦哇啦的开吐时,滋味都不怎么好受,眼泪鼻涕冷汗一起往外流,那一刻恨不得死了,只要能解决当前的痛苦就行。 也不知道吐了多久,夏小韵才慢慢抬手擦了擦嘴角,脸色惨白的扶着车门,摇摇晃晃的站了起来,刚睁开眼,就看到一个小女人,就倚在车头上,双手抱着膀子饶有兴趣的看着她。 这谁呀,看本宫在这儿大吐特吐的也不拿票,真是岂有此理。 夏小韵又打了个‘饱嗝’后,抬手用力揉了下眼睛,等眼瞳迅速聚焦慢慢恢复正常后,才发现那个看热闹的小女人,竟然是楼宇湘。 无论是从前,还是现在,楼宇湘都是夏小韵惹不起的存在。 女人是老虎,说的就是楼宇湘这种女人了。 “楼、楼总,您怎么会在这儿?” 夏小韵强笑了下,赶紧打招呼。 “你是来追方圆的吧?” 从夏小韵刚才吐的稀里哗啦状态中,楼宇湘才知道她刚才不是故意撞自己车子的,在想停车时能够想起刹车,就已经很不错了,可不能奢求她能做到更好。 “是、是的,我就是来追他的。” 夏小韵特别讨厌地上有摊呕吐物,哪怕这是她自己吐的也不行,扶着车门向前跨出大大一步后,腿子发软摇摇晃晃的来到了车头前,学着楼宇湘的模样,刚倚在车头上,双膝就是一曲,慢慢向地上出溜。 楼宇湘及时伸出了援助之手,建议道:“去我车上说话吧。” 对楼总的建议,夏小韵自然是欣然应允,被人搀扶着坐在了副驾驶座上,后脑靠在椅背上,闭上了眼。 苗德海可是唐王一把手,所乘的车子里,当然不会缺少美酒、香烟矿泉水之类的必备之物,楼宇湘很轻松就从后尾箱内拿出了两瓶水,递给了小夏一瓶:“先漱漱口。” “多谢楼总。” 闭着眼喘了片刻的夏小韵,感觉多少好了一些,睁眼道谢后接过了矿泉水。 漱口后又小饮两口后,清凉的水让夏小韵精神一振,脸色不再那样惨白的强笑了下:“楼总,对不起,刚才我--” “不用客气,我都明白。” 楼宇湘摇了摇头,打断了她的话,接着很干脆的说:“夏总,你是追不上方圆的。我看,我还是先送你回唐王吧?” 夏小韵眉梢微微一抖,问道:“楼总,您见过他?” 楼宇湘笑了,很得意的妩媚:“就是我帮他甩开了郭易秦的追杀。” 夏小韵眼神闪烁了下,又问:“楼总早就知道他回唐王了?” “是啊,还是他主动给我打的电话呢。要不然,我才不会来这儿。” 楼宇湘随口说到这儿时,忽然发现小夏脸上,有一丝怒意飞快的闪过。 楼宇湘是什么人啊,察言观色的本事相当要得,智商更是高到只要用心钻研科技、差不多就会成为东方爱因斯坦的地步,在敏锐捕捉到小夏脸上这一闪而逝的怒意后,立即就明白她心里是怎么想的了。 自从俄罗斯塔希科雪原回来之后,无论夏、方之间发生了那些愉快、不愉快的事,夏小韵就本能的以为:她才是方圆在这个世界上最亲近的人。 什么叫最亲近的人呢? 符合这句话的首要条件,就是双方不管距离有多么遥远,都会把天涯当咫尺,有啥心里话儿相互倾诉等等。 可方圆是怎么做的呢? 两次在境外发生重大事故后回国时,却没一次是先告诉她的。 第一次,他先见的是林舞儿。 这一次,他先见的是楼宇湘! 那么,他又是把夏小韵放在什么位置上了? 原来在他心里,夏小韵不但比不上林舞儿,就连楼宇湘也比不上! 亏了夏总为了追他,不顾生死--想到这儿后,夏小韵突然就觉得意兴阑珊,委屈就像海水那样,从四面八方蔓延而来,从眼角滑落。 可不能哭! 尤其是当着他的女人面! 察觉出自己竟然流泪后,夏小韵怵然一惊,赶紧扭头看向车窗外,飞快的抬手擦了擦眼角,笑道:“很奇怪啊,现在医药技术这样发达,怎么就没有专治呕吐时可以不用流眼泪的药呢?” 楼宇湘很贴心的递过了一张纸巾。 夏小韵低声道谢后,接过去开始擦脸。 “夏总,我对方圆没有那种意思,而且以后也决不会与他发生任何男女之间的关系。” 楼宇湘忽然说话了。 “什么?” 正在擦脸的夏小韵,呆愣了下抬头看向了楼宇湘。 楼宇湘脸上依旧带着淡定的笑容,只是眼神却很坚定。 别欺负我读书少。 看着这张倾国倾城的脸,夏小韵忽然想到了这句话,心中冷笑:呵,呵呵,你说的还怪好听得来。你说你对方圆没那种意思,以后也不会与他发生任何的男女关系--哄小孩呢是吧?谁不知道你楼宇湘,现在正苦追方圆呀,不管是为了何种原因。 楼宇湘知道夏小韵心里是怎么想得,再次笑了下轻声说:“我承认,我以前是有这样的想法,而且我觉得凭着我的条件,不需要费太大的力气,就能把他搞到手的。” “现在,你怎么不搞了?” 夏小韵轻轻吸了下鼻子,淡淡问道。 既然楼宇湘要说心里话了,夏小韵也没必要再藏着掖着,说那些‘谁喜欢那小混蛋啊,谁爱搞他,谁就搞他,关我何事’的话了。 “因为,我爱上了一个人。” 楼宇湘在说这句话时,眼里流露出瞎子都能看得出的痴情。 就是花痴模样。 这让夏小韵很是惊讶:那个人到底是谁呀,这么大魅力,竟然把楼宇湘给迷成这样! “那个人,是谁?” 夏小韵等了片刻,没听到楼宇湘再说话,忍不住的轻声问道。 她的心情,忽然一下子就好了起来。 “他姓方。” 楼宇湘低低的回答。 夏总刚好的心情,又霍地沉下了谷底,艰难的咽了口口水,冷冷的问:“是不是家住唐王老城区顺河街37号?” 第1099章 :咱们以后就是婆媳了 唐王有条巨野河,新老城区就根据这条巨野河为界的。 巨野河外围就是新城区,两岸河堤的街道,也都叫顺河街。 为区分两条顺河街,人们就在前面冠上新城区、老城区,而方圆的家,就是老城区的顺河街三十七号。 这句话刚问出口后,夏小韵就有些后悔了,觉得自己太敏感了,人家楼宇湘都非常认真的说,她不再‘搞’方圆了,而是爱上了另外一个男人。 尽管那个男人也姓方,可天底下姓方的男人多了去了,也不只有一个方圆啊。 她问出这句话,除了能暴露她又开始吃醋喝酱油之外,还为楼宇湘徒增笑柄。 不过楼宇湘接下来的回答,却让夏小韵的难堪不翼而飞了:“是,他家就在唐王老城区的顺河街三十七号。嗯,最起码以前是住在那儿的。” 方圆以前就住在唐王老城区顺河街三十七号,夏小韵住在那儿,多少有些赖皮的意思,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楼宇湘说来说去,说的还是一个人。 夏小韵笑了,是冷笑,目光灼灼的看着楼宇湘,轻声说:“楼总,你觉得你这样的大人物,耍我这种小女子很有趣吗?” “我没耍你。” 楼宇湘依旧认真的说:“我是特认真的。我虚活三十二岁,好不容易才找到了自己的真爱,怎么可能会拿它来开玩笑呢?” “我知道了。” 夏小韵眼神更冷的盯了楼宇湘一眼,开门下车:“楼总,再见。” 她实在不想再跟楼宇湘说半句话了。 双方身份地位的太大差距,迫使夏小韵无法动人家哪怕是半根毫毛,哪怕是来抢她‘男人’的,她除了满腔的愤怒之外,唯一能做的就是忍。 正所谓暂时的忍让,只为以后能、能让小楼同志深刻意识到,胆敢抢她夏小韵定下的男人,是一件多么多么多么愚蠢的事儿啊。 就在夏小韵右脚触地时,楼宇湘又说话了:“夏总,我请问个问题,顺河街三十七号,到现在为止,总共有几个男人在那儿住过?” “就方圆一家!” 夏小韵淡淡说道:“除了他,就是他爸--他爸?” 夏总那双优美的大眼睛,着实眨巴了好几下,小脸上更是浮上不可思议的神色,霍然回头,嘎声问道:“你、你爱上的那个姓方的男人,是方圆的父、父亲方天明?” “天明师兄的年龄,并不是太大,今年才刚五十出头。” 楼宇湘的眼神更加温柔,喃喃的说道:“人们常说,聪明的女人在嫁人时,最好是能嫁个比自己大十几岁的。那样的男人,才懂得疼爱、呵护女人。以前,我在听到这句话时,还是嗤之以鼻的。可在看到天明师兄的那一刻,我才知道这句话是相当的有道理。” “他没有对我说一个爱字,眼神里更没包含任何的爱意,甚至他都躲着我--” 这一刻,楼宇湘从高高在上且又心狠手辣的人参果,彻底蜕变成了一个深闺怨妇,仿佛在对月诉说自己的心事:“可是我,在看到他的第一眼,我那颗冷酷的心就开始战栗,发出了它自己的声音。它在提醒我说,楼宇湘,这就是你苦苦寻找的那个男人!” 看着眼神从温柔转变为狂热的楼宇湘,小夏同志彻底呆住了。 她就算是个木头,也能深刻感受到楼宇湘此时浑身爆发出的磅礴爱意,决没有任何的虚假。 她发呆,还有另外一个原因:方圆的老爸,还活着? “我发誓,无论我付出多大的代价,我都会嫁给他,哪怕他死了,我也要抱着他的尸骨睡眠--” 楼宇湘神情恍惚的说到这儿时,无意中看到夏小韵脸上浮上的惊恐(乖乖,女人爱男人可以爱到这种地步吗,他死了都要抱着他尸首入眠),话语一顿间,瞬间恢复了清醒,长长的眼睫毛垂下,声音里满是愧疚的说:“对不起,夏总,让你看笑话了,请原谅。这些话,压在我心里很久了,始终不敢说出来,憋得我要发疯。” 又咽了口口水,夏小韵才艰难的问道:“这、这是你的秘密?” 楼宇湘想了想,说:“算不上。真爱,任何时候都不能成为秘密。就算可以,我也不是那种把爱埋在心底的女人,只会全力去争取,无论前方有多艰险。” “呼,不是秘密就好。” 夏小韵长长的松了口气。 楼宇湘黛眉微微一皱,随即明白了夏小韵为啥有这反应了。 大人物的秘密,小人物知道后的结果,很可能是个死。 在夏小韵面前,身材娇小的楼宇湘,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大人物了,还是那种能连杀三任丈夫的狠辣之辈,小夏能不害怕被灭口么? “呵呵,你多想了,我杀谁,也不会杀你的。” 楼宇湘呵呵轻笑,从小包内拿出一盒女士香烟,递给夏小韵:“来一颗?” 夏小韵犹豫了下,接了过去:“谢谢。” 这时候来一颗香烟,借助尼古丁来压服下古荡不已的心情,还是能起到一定作用的。 滴滴! 一辆汽车恰好从奥迪车前经过,司机也很恰好的看到两个美的不行不行的美女,在相对点火吸烟,心里就开始发痒,自找麻烦了,踩刹车停下按了下喇叭,把俩美女的注意力吸引过来后,自以为混得很不错的某老板,啪地打了个响指,呵呵笑道:“两个妹子,在这荒郊野外的吸烟多没趣啊,跟哥哥去安阳,保管你们玩的舒坦。” “真得?” 楼宇湘的娇媚小脸上,马上就浮上又惊又喜的样子。 这人要倒霉了--夏小韵心里说着,不过却没打算管:你还真以为你是方混蛋,看到美女就能调戏啊? “那是,想玩哪些节目?高尔夫?水上项目还是蹦迪,喝酒打牌玩老虎机,随便你说。” 某老板满脸豪情的说:“只要你提出的要求,哥哥我就能满足。” 啪,啪的鼓了几下小手,楼宇湘笑吟吟的说:“哥,我想让你两条腿都被砸断。” “什么?” 某老板愣了下,还没反应过咋回事来呢,两个身穿黑色体恤、满脸木然的男人就出现在了他车前,也没问他愿不愿意搭车,就开门上车,又砰地关上了车门。 接着,那辆车里就传来一声短促的惨叫,好像有男人女人在里面震着玩那样,车身上下颤忽起来。 楼宇湘很随意的摆了摆小手,意思是说善良的楼总,不想亲眼看到有人腿子被打断,最好是去别处。 马上,那辆车就启动了,呼啸着向前跑去。 “有没有觉得,我做的太过了?” 楼宇湘吸了一口烟,问同样吞云吐雾的夏小韵。 不等小夏回答,她就自嘲的笑了下:“呵呵,唯有缺乏爱,抱着游戏人间心态的女人,才会这样做。” 夏小韵问:“以后呢,你还会这样做?” “当然不会。就算再有臭男人来冲我发嗲,不愿意的人也不是我,而是他了。” 楼宇湘的眼神,又温顺了起来,梦呓似的说:“不过我知道,他遇到这种事后,最多也就是一笑了之,挥挥手让人滚蛋,或者自己躲开--有品位的男人,基本都是这样做的。趁着他还没有陪伴在我身边,我怎么着也得抓紧嚣张才行。” 夏小韵笑了下,把刚吸了两口的香烟掐灭,扔出了窗外,张嘴又闭上,欲言又止的样子。 楼宇湘问:“你是不是想知道,方圆的父亲怎么还活着,我为什么又叫他师兄,怎么就会无可救药的爱上他了呢?” 夏小韵也没否认:“能说说吗?我很感、很好奇。” 对别的女人的爱情好奇,与感兴趣,是完全两个概念,夏小韵可不想在楼宇湘明说她要抓紧嚣张时被她误会,自找苦吃。 楼宇湘刚才就说过,有些事她憋在心里很久了。 某些话在心里憋很久后,就会很难受,就会想找个人倾诉一下,而夏小韵,恰好是最佳倾诉对象了。 女人,无论是多大的女人,在谈起她的爱情时,都会兴高采烈,小嘴上下翻飞,好像讲述火星撞地球那样,力争把每一个细节都说清楚,并从中享受甜蜜的滋味。 楼宇湘就是这样。 等她说完她与方天明的爱情后,夕阳已经即将落山。 夏小韵绝对是个称职的好听众,手机振动了不下十次(劳拉着急喊她回家吃饭呢),她都没有理睬,且满脸崇拜的样子,不时摇头无言的赞叹,楼总的爱情真特么的伟大,总算不再缠着方圆了。 “这下,你总该放心了吧?我对我家那个小混蛋,真没任何的非分之想。” 楼宇湘说了这么多话,嗓子几乎要冒烟,拿起矿泉水瓶子,仰首咕咚咕咚的一口喝干,又长长吐出一口气,如释重负的无比惬意样子。 夏小韵小脸有些飞红,看上去很有些难为情的样子:搞了老半天,人家想搞的不是方圆,而是方圆的老子啊,某还真是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嘻嘻,别难为情,更别担心,我会帮你完成心愿的。天明师兄也说过了,天下亿万女子,唯有你才是那小混蛋的终生伴侣。” 楼宇湘见夏小韵小脸红得有些可爱,就抬手在她脸上摸了一把,动作很是轻浮:“说起来,咱们两个还是未来的婆媳呢。那么自然得搞好关系,免得搞得家庭不和,让他们父子为难,那可就大大的不妙了。” 经过这些年的磨练,受方圆的影响,夏小韵的脸皮也厚了很多,可比起楼宇湘来说,貌似还差了几个档次,羞涩的垂下了螓首,轻声问道:“这些,他知道吗?” 这个他,自然是说方圆了。 楼宇湘倒是不在乎:“还不知道。他知道了又能怎么着,我追的可是天明师兄。他管不着的,就像我也不会管他在外面泡哪些女人--咳,错了,从现在开始,我就有责任也有义务的去管他了。你才是我未来的唯一儿媳,小混蛋如果还管不住他的第三条腿,我就給他打断!” 第1100章 :山原百代的真实身份 就在楼宇湘拍着胸脯豪情万丈的对夏小韵说,小混蛋以后再去泡别的女人,就会把他第三条腿打断时,那条腿刚刚走完一段艰难的旅程。 一切,都恢复了平静,连同山原百代急促的喘、息声,唯有从高处滴落下来的水珠,滴落在水面上,发出轻微且又悦耳的叮咚声。 那两个保镖,还仰面躺在臭水中,忠诚的守护着他们的主子,同样躺在里面的山原林木。 不知道在天上飞了多久才慢慢降落的山原百代,听到了啪哒一声轻响,接着就有烟草特殊的味道,迅速弥漫在驾驶室内,冲淡了那些龌龊的浓烈气息。 只要是会吸烟的男人,手头恰好有香烟时,总是习惯在事后点上一颗烟,来细细回位他刚才有多么的勇猛。 当然了,那些爬上去后没几分钟就变成面条的男人,劝你最好是赶紧戒烟,免得亵渎了‘事后烟’这个骄傲的字眼。 方圆刚吸了一口,一只腕戴着亡灵白玉石的手,就妖娆着伸到了他嘴边,轻轻拿走了那支烟。 方圆低头,就看到伏在他胸膛上的山原百代,动作生涩的把烟放在唇上,用力吸了一口,就剧烈咳嗽了起来。 “不会吸烟,以后就不要碰这东西。” 方圆把烟卷又拿了过来,叼在自己嘴上,左手在女人光滑的背上,轻轻拍打着,帮她顺气。 足足咳嗽了半分钟,山原百代才慢慢地止住了咳声,轻轻吸了下鼻子,长长的眼睫毛垂了下来,疲倦异常。 刚积攒起来的力气,随着这种剧烈咳嗽再次消失,让她只想就这样沉沉的睡去。 女孩子在她的第一次时,实在不该采取主动,彻底把在这方面技术炉火纯青的男人火气给激起来的,如果非得这样做的下场呢,就是在长达三个多小时的时间内,她被男人连续轰炸了三次。 其实方圆也不想这样过分的,他是个好男人--在看出山原百代还是个原装货后,自然得懂得怜香惜玉,只是这个女人天生的身体构造,让他很轻易就想到了叶明媚。 每次对付叶明媚,他都必须得使出浑身的解数,要不然他就会没脸见人。 要想征服叶明媚、山原百代这样的女人,车子、房子啥的都不行,正所谓打铁还须自身硬,没有几分真本事,最好是别惹。 一旦惹上,就得让她懂得什么是怕,那样她才会乖巧听话。 长达数小时的时间内,方圆曾经几次听到重卡后面的漆黑巷道内,传来些许动静,不过他没管,就算天塌下来,也不能打断男人做那种事。 现在想起来,那应该是张翼来过了。 张翼请方圆出马,是让他把山原百代活捉再交给她的,却没想到这厮把人家活捉到床上去了,还连续折腾了三个小时。 不过张翼才不会因此而责怪方圆:如果他能亲自出马,兴趣所致下或许也会这样做,都说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不是,暂且不管山原百代是不是丰田秀敏,是个顶级美女却是个事实。 男人都是要面子的,肯定特反感自己在跟女人办事时,被人打搅,张翼很清楚这个道理,所以很聪明的选择了在远处等候。 他没觉得等着方圆泡妞有啥不对,因为换做是他的话,方圆也会会像他一般识时务。 下午就来到安阳市的东洋客人,好端端的走在路上忽然陷到地下这件泼天大的事,在张翼眼里根本不算事,这一点从成怀勇汇报上级领导,领导怎么嘱咐他的态度中,就能看出来了。 事情牵扯到了‘东厂’,唯有脑子进水的官员,才会主动向里掺和呢。 至于最后该怎么摆平这件事(东洋人能罢休吗),有‘东厂’的人顶着,当地官员实在没必要操那门子心的,该干嘛就干嘛去,像以往那样天下太平、海晏河清。 唯一有可能出现的意外,就是来自郭易秦。 毕竟他才是‘东厂’大头目,目前正在追杀方圆,跑来安阳后得知这件事后,就算用脚丫子去猜,也能猜到与方圆有关,不插手才奇怪。 奇怪的事,时刻都有可能会发生,就像郭易秦在听说张翼已经带人去下水道后,立即不再谈这件事了,只是眼里的阴骘神色又浓了很多。 有些人,确实惹不起,却挡不住别人对他越来越讨厌。 幸好张翼不在乎,就像方圆不在乎刚把山原百代折腾的死去活来那样,等她快要睡着时,才拍了拍她后背,淡淡的说:“时候不早了,说说吧,说完后也该回去了,在这儿不是个事。” “说什么?” 山原百代眼睛也没睁开,喃喃的问道。 “先说你为啥要戴这么个玩意。” 人的好奇心,任何时候都会占据第一位,方圆也是这样,特想知道山原百代的真实身份。 “能不能不说?” 山原百代睁开了眼,却是眯着的,透着让人心动的迷离:“这是我的秘密。” “能大过亡灵的象征意义?” 方圆反问道。 山原百代的眉梢一抖,微微昂起下巴:“你在威胁我?” 方圆反问那句话的意思,就是在告诉山原百代:不说,那我就把亡灵对东洋王室的象征意义说出去,让世人都知道他们竟然把男性那个啥当图腾。 低头看了眼眼里浮上明显敌意的山原百代,方圆笑了笑没有说话。 女人,确实有时候智商明显不够用,就拿当前来说吧,方圆都把山原百代给吃好几遍了,她还提什么威胁不威胁的,开玩笑呢是吧? 从方圆的笑容中,山原百代醒悟过来了,眼帘垂下沉默片刻后,才说:“你该知道私生女是怎么回事吧?” 不等方圆回答,她又说:“山原林木,是我的养父。” 山原林木的媳妇,与东洋王妃是亲姐妹俩人,双方年龄相差十一岁。 王妃当年出嫁时,小姨子还是上小学的。 小姨子出落成一朵花儿时,王妃已经有了一位九岁的王子。 王上不满足膝下只有一个王子,毕竟他们崇拜的是亡灵,只有一个儿子,貌似代表他那方面不咋样,有损大东洋王室的赫赫威名,自然得加倍努力了。 遗憾的是,身体状况一切正常的王妃,却始终没能再珠胎暗结,这让爱面子的王上对她更是不瞒,继而开始冷落她了。 王妃很清楚,如果不采取措施,任由王上继续冷淡自己下去,那么终有一天她的地位,会被别的女人所替代。 王上不会与她离婚的,却无法阻止她会出意外啊、生病身亡等等,等她驾崩后,正当年的王上,岂不是可以光明正大的另求新欢了? 为保住自己的地位、生命,王妃为此惶惶不可终日,真得病倒了--小姨子去看望生病的姐姐时,看着比自己青春靓丽多少倍的王妃,就眉头一皱,计上心来。 于是,在某个樱花盛开的深夜里,小姨子含羞带怯的爬上了王上的榻榻米。 再于是呢,一年之后,小姨子生了个女儿,也是王上的长女。 说来也巧了,就在小姨子刚怀孕不久,王妃也有喜了,还是个让她欣喜若狂的三胞胎,一个儿子俩女儿! 这才真叫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这下子,王妃可立了大功了,立即获得了王上的百般恩宠。 问题又来了,王妃保住了她的地位,小姨子咋办? 相比起王妃来说,小姨子可是太优秀了,鬼知道王上有没有把她给‘转正’的想法? 正所谓必须把危险扼杀在摇篮中--不等王上生出这心思,王妃就做主为小姨子找了个对象,也就是山原林木。 王妃找上山原林木,是因为山原家是王上的表亲,有足够的忠心能为王上保守这个秘密,更能帮王上好好抚养女儿。 为了补偿山原林木,王妃特别允许他除了伺候好小姨子外,还可以在外面养外室,并承诺早晚会把她生的一位公主,下嫁山原家。 这对山原家族来说,这可是大好事啊,山原林木几乎没任何犹豫,就答应了下来,风风光光把快要临产的小姨子,给娶进了家门。 王上也觉得,王妃这样做很正确,就是亏待了小姨子母女,尤其是女儿,算来那可是本代王室的长女,是要被正儿八经封为长公主的。 为了弥补对长女的愧疚,在她刚出生后,王上不但委托王妃,送了一枚亡灵过去,还在每个月的初七这一天,给她服食王室秘密制作的一碗草药。 这种草药,与王室崇拜的图腾有关,只要服用六周年,就能改变人本来的身体构造,这也是山原百代仅仅被拧了一下大腿里子,就会出现潮、喷,成为叶明媚那样的女人主要原因。 “我这个长公主也就那么回事罢了,相比起我同父异母的四个兄弟姐妹来说--呵呵,不过我还算是很幸运的,最起码没被姨母(王妃)害死。” 说完自己的身份后,山原百代自嘲的笑了下,看着方圆:“这下,你该满意了吧?” “还行吧。” 早就从野史上读过太多宫斗故事的方圆,反应很平淡。 山原百代的身世,相比起华夏历史上那些桥段,精彩度可就差老鼻子了,单就一个‘狸猫换太、子’,就传延千年,仍被人津津乐道的。 “还有什么要问的?” 山原百代见方圆一点同情心也没有,看着他的眼神冷了很多。 “有。” 方圆想了想,才说:“先跟我说,我在看出这块亡灵后,你为啥这样反应?” 所谓的这样反应,当然是山原百代不要脸的主动求欢了。 一个没尝过男人滋味的原装货,有必要这么做吗? 这让方先生开始怀疑,他的男性魅力也太大了些:嗯,以后得低调着点了,总是祸祸妇女,影响不好尚在其次,关键是伤身啊。 “我主动不主动的,与你有没有认出亡灵无关的。” 山原百代淡淡的说。 方圆很奇怪:“那是咋回事?” 山原百代微微扭头,低声说:“你夺走了我的初、潮。” 第1101章 :很邪性的草药 方圆老早就知道,所谓的初、潮,就是指少女人生中第一次迎接大姨妈的拜访,是青春期到来的重要标志之一。 可山原百代的所说的这玩意,貌似与大姨妈没有丝毫的关系,就是单纯的爽到极点时,女性身体的一种肌体本能反应。 而且最关键的是,山原百代说他夺走了她这玩意的第一次,所以他实在是有些懵,但又隐隐明白怎么回事了。 原来,王室嫡系女性从出生后的六年中,靠某种神奇药物改变身体某些部位的构造后,等年满十六周岁之后,就会在遭到异性侵犯时,出现这种遏制不住的现象。 谁,让这位女性出现这种现象,谁就是夺走她初、潮的那个人。 在王室女性的‘传统文化’中,女性的初、潮,可是比那层膜还要重要的,这不仅仅是她的第一次,更代表着她在出现这种现象时,已经把灵魂也都释放了出来。 很古怪很变态却又很神秘的规诅咒:王室女性成员的男人,必须是得到她第一次初、潮的那个人,终生不得再碰第二个,如若违逆,将会遭到全身肌肉溃烂而死、死后永坠阿鼻地狱、万年不得超生的惩罚。 暂且不提会不会永坠阿鼻地狱、是不是万年不得超生,单说全身肌肉溃烂而死,也是任何人无法承受,甚至不敢想象的。 所以哪怕方圆明明不是啥好东西,可因他手贱引发山原百代的潮、喷现象后,那么他就已经是她的男人,想一走了之是不可能的了,必须得拥有她。 “我这样说,你明白了没有?” 简单把所谓的初、潮叙说一遍后,山原百代才回过头看着方圆,眼神冷冰冰的问。 “好像明白了。” 方圆有些不敢与山原百代对视,挪开目光讪笑着说道:“咳,那个啥,你相信王室那个邪性到家的诅咒?” “四十七年前、十一年前、就已经有两位王室女性成员全身溃烂而死了。” 山原百代冷冷的说:“四十多年前的那个,或许你没听说过,但你应该听说过十一年前的合颜公主吧?” 合颜公主,是东洋当今王上的幼妹,十八岁时去美国哈佛念书,二十一岁的某个晚上,却神秘死在了学校宿舍中,死相惨不忍睹,在当时造成了很大的轰动。 毕竟是王上的幼妹,身份在那儿摆着,无论她惨死在任何一个国家,都会引起当局无法躲避的重要影响,被当做一等一的大事来办。 方圆还真是听说过那件案子,更知道那件案子到现在为止都没有结案,就连美国中情局都插手其中了,经过长达两年的调查,都没查到作案凶手的任何疑点,甚至连合颜公主为何全身溃烂而死的原因,都查不出来,只以为她中了一种超邪性的毒。 看到方圆下意识的点了点头后,山原百代阴森的笑了下,轻声说:“美国人找不到凶手,查不出合颜所中之毒,那是因为根本没有凶手,她所中之毒,也是来自她自身。” 合颜去了美国读书后,一直都保持着她东方女性、东洋王室成员特有的东方古典美,恬静文雅有礼貌,性格善良脾气好,无论与谁交往,都会以真诚相待。 这样的女孩子,是不可能结仇的,这也是美国中情局找不到凶手的主要原因:合颜公主身边的人,都对她充满了好感,谁会用那种歹毒的方式残杀她呢? 美国中情局破案的重点,最终放在合颜公主在她香消玉损的三天前:那个晚上,她在参加好友生日派对的回家路上,遭到了路边一个盲流黑哥们--只是不等黑哥们大显神威,巡逻警方就赶到了,他吓得仓皇逃窜。 那黑哥们的运气也不好,逃走当夜凌晨,就参与街头斗死翘翘了。 一个死了三天的死人,是不可能再活过来杀害合颜公主的,唯一的线索中断,她的死亡也成了个无法破解的谜。 “美国人根本不知道,合颜公主在遭到黑人盲流的侵犯时,引发了她的第一次初、潮。如果没有巡逻警及时赶到,无论合颜有多么的憎恶那个黑人,都会与他、与他发生那种关系的。” 山原百代淡淡的说:“很可惜,美国巡逻警的及时出现,惊走了黑人盲流,合颜又是个内向的性子,受惊后不可能再主动去寻找那个黑人,只能回到住处,希望在三天内,能再次遇到那个黑人--” “如果遇不到,她就会毒发身亡?” 方圆打断了她的话。 “是的。” 山原百代脸上浮上一抹古怪的笑意,轻声问道:“你猜猜,让合颜毒发身亡的剧毒,来自哪儿?” “唉。” 方圆叹了口气:“当然是因为你们在出生后,每个月的初七都得喝、连续喝六周年之久的神秘草药了。” 每个月的初七,连续喝六整年的神秘草药后,女孩子某些身体构造在被改变的同时,也会有毒药遗留积攒在身体里。 当初、潮现象发生后,女人就必须得与那个引她出现这种现象的男人互动,如果三天内没有动静,那么就身体里积攒的剧毒,就会蓦然爆发,造成她全身溃烂惨死。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男人在爽翻天时排出的那些蛋白质,就是化解剧毒的最佳解药,也有着相当神奇的效果,一次就能化解,以后哪怕再有初、潮现象发生,也不会有事了。 “是,你说的很正确,这也是我为什么死活缠住你,向你求欢的原因了。” 山原百代紧紧抿了下嘴角,低声说:“事关我的生死,我不能再顾忌任何的颜面。” “可以理解,换成是我,我也会这样做的。” 方圆再次讪笑了声,说道:“可我觉得吧,你、就拿合颜公主来说吧,在被黑人哥们给惹翻后,为了自己的生死,完全可以去找自己中意的男人嘛,好像也没必要非得去找那个黑人吧?” “只能是被潮、喷到的男人。” 山原百代的声音中,带有了明显的怒意:“只因男人被沾上合颜的初、潮,本身就是一种神奇的药物,会在他剧烈运动出汗时,慢慢渗进他的身体,再影响到他的精、液成分,成为最有效的解药。” 山原百代说着,又看向了车窗外,轻声说:“男人都是征服欲极强的人,为征服女人而竭尽全力,自然会出汗--就这样,在不知不觉间,解药就会自然形成。所以说,哪怕我们在经历第一次后,可以不顾王室古老神秘的规定,嫁给自己心仪的男人,但第一次的男人,却必须是那个引发初、潮的人。” 方圆明白了,还是恍然大悟。 王室既然以亡灵为图腾(东洋人以男性生殖、器为图腾,这可是有据可查的,不是胡说八道),那么自然希望王室的男人、女人,都拥有与众不同的超级性、功能,经过上千年的摸索后,找到这么一种可以起到特殊效果的草药,也是不稀奇了。 方圆这才算是彻底的明白,开始有些后悔,后悔不该掐人家大腿里子。 不过木已成舟,后悔也晚了--再说了,他也不是太后悔,毕竟相比起山原百代的命运,可比合颜公主要好多了,能够避免她毒发后全身溃烂而死,这也是大慈善了。 就在方圆讪讪的不知道该说什么时,山原百代拿起了仪表盘上的香烟,给自己点上了一颗。 她是想用尼古丁,来平息她鼓荡的内心情绪。 刚才她吸烟时被呛倒了,这次吸的很小心,只是轻轻咳嗽了几声,就恢复了正常。 望着山原百代迷人的侧脸,方圆有心劝她别把这回事当回事,就当是一场荒唐的梦吧,以后还是去追求你爱的人去吧,反正也没谁知道你是王女,东洋更是个从不在意处子不处子的。 只是话到嘴边,他却说不出来。 静静吸烟的山原百代,眼角余光看到方圆欲言又止的样子,扭头看向了他:“有什么话,尽可以问,只要我知道的,我会尽可能的回答。” “好。” 方圆点了点头,问:“亡灵的诅咒是咋回事?” 方圆可没忘记,就因为识破了她所戴的亡灵,她就发疯了,扑上来对他动手动脚的,这才引发了她的初、潮,把方先生累出一身大汗的。 “王室之外的任何人,在识破亡灵后,都得死,这是王室流传千年的古老规定,我如果不按照规定来杀死你--哪怕杀不死你,也得杀,要不然将会遭到恶毒诅咒。” 说到最后四个字时,山原百代脸上浮上了明显的恐惧之色,看来她很清楚这个恶毒诅咒是什么,却不敢说出来。 方圆问:“那,你现在还要杀我吗?” “我为什么还要杀你?” 山原百代反问道。 方圆说:“因为我已经识破了你戴的亡灵。” “你已经不再是外人了。” 山原百代淡淡的说。 从方圆用他的‘解药’,解开山原百代的草药剧毒那一刻起,他就算是王室中人了,还是长女的男人,自然不会因为认出亡灵没受到该有的惩罚,就会连累她遭到什么恶毒诅咒了。 “还真是不可思、有道理。” 方圆苦笑了下,终于问出了正事:“你认识丰田秀敏吗?” 张翼费那么大力气,与方圆做交易,把山原百代搞到这儿来,就是为了确定她是否丰田秀敏。 方圆当然不敢忘记,就算山原百代再主动八百次,他还是得问这个问题--所以他在问出这句话后,就盯着山原百代的眼睛。 眼睛是心灵的窗户,最能折射出心理的变化了,哪怕是相当微小的,依着方圆的如炬慧眼,也能捕捉到。 山原百代的眼神,却没有丝毫的波动,只是黛眉微微皱了下,轻轻叹了口气:“唉,我早就知道,终有一天你们会找上我的。” 方圆笑了:“呵呵,这话怎么说?” “我认识丰田秀敏,她是我唯一的好朋友。” 山原百代吸了口烟,低声回答。 第1102章 :深爱,是一把致命的刀 丰田秀敏所在的流派,在东洋大大小小数十个流派中,相比起伊贺等大流派来说,就是个毫不起眼的。 不过它却是王室御用流派,更因出了个东洋第一高手丰田秀敏,在当代力压伊贺等流派,让本流派的江湖地位,有了显著提高。 既然是王室的御用流派,丰田与王室的关系当然很亲近,替对山原百代有愧疚之意的当今王上照顾她,也就成了丰田秀敏的政治任务之一。 “她比我的九岁吧。” 山原百代说:“从我十二岁那年就认识了她,到现在已经相交十二年了。这些年来,都是她陪我说话,游玩,像个大姐姐那样的照顾我。” 山原百代在提起丰田秀敏时,低沉的语气中,明显增加了很多亲近的温柔,看来确实把她当大姐姐、唯一的好朋友了。 方圆从后面拿过一瓶矿泉水,拧开喝了几口后,递给了她:“你刚才说,我们终有一天会找到你的,是啥意思?” “我们是无话不谈的朋友。” 山原百代接过矿泉水,却没有喝:“就像我把她视为唯一的朋友那样,除了我之外,秀敏也没有第二个可以倾诉心事的人。而她身居很重要的位子,经历那么多事,当然会有很多秘密。如果,她不把这些秘密说出来,那么总有一天,她会被这些秘密给压疯。” 心里积攒的秘密过多了,就会变成一座大山,时刻牢牢压在心里,必须得找个适当的人,把这些秘密倾诉出去,那样才能始终保持心情轻松。 山原百代就是丰田秀敏的最好倾诉者,解压人。 因为她特殊的身份,注定她不会像常人那样,有着相当复杂的社交关系,本身更对这个世界时刻保持着警惕,所以丰田秀敏把那些秘密告诉她后,才不担心她会告诉哪个人。 就像山原百代,也把自己那些秘密,都毫不保留的告诉她一个样。 “两年多之前的那个深秋的夜晚,秀敏去了我那儿。” 山原百代眼瞳微微往左上方翻去,这是在回忆时才会有的本年动作:“她告诉我说,她刚从北朝回来,帮着北朝人消灭--” 方圆打断了她的话,淡淡的说:“是暗算,不是消灭。” 消灭敌人,与暗算敌人的意义,是两个意思。 消灭,代表着正大光明的出击,以无法阻挡的雷霆万钧之势,沸汤浇雪那样,把敌人彻底趟倒,斩杀殆尽,随后尽情欢呼雀跃,庆祝伟大的胜利。 暗算,却是像毒蛇那样躲在暗中,以卑鄙的手段,来给敌人造成致命一击,从公平决斗的角度来看,是完全见不得人的。 方圆一点也不爽山原百代,用‘消灭’这个词来说他那些英魂还在北朝地下古城内游荡的同胞,他认为这是对热血男儿的亵渎,才打断她的话更正。 山原百代也是个高智商的,稍楞片刻后,就领悟了方圆这样说的意思,低头垂下眼帘,轻声说:“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当初是秀敏这样告诉我的。” 方圆摆了摆手,示意她继续往下说。 丰田秀敏告诉山原百代,说她那次去了北朝,帮着北朝人暗算了很多华夏军方精锐,但很可惜的是行踪败露,自身也遭受了重大损失,唯有她自己只身逃了回来。 “她说,依着你们华夏人特别信奉的‘犯我华夏者,虽远必诛’精神,你们肯定不会善罢甘休,只要她不死,你们就永远不会停止对她的追杀。” 山原百代抬起头,脸上已经浮上了担忧的神色。 方圆嘴角抽了下,轻声说:“不是我们,是他们--他们始终都没放弃过,对丰田秀敏的追杀。” “我知道,要不然我今天也不会在这儿了。” 山原百代举起矿泉水瓶子,浅浅的抿了一口,才继续说:“当时我听她说完后,很是担心,就问她该怎么办。她说,事已至此,只能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了。只能加倍小心,保护自己的行踪不泄露,不过这终究不是最终解决办法,因为你、他们是永远不会放弃寻找、刺杀她的。” 丰田秀敏预感到,无论她隐藏的有多么好,但只要她活着,她无法放弃她的工作,那么终有一天就会被找到。 华夏特工,向来就是地球上最具备坚毅力、也是最可怕的一群人,只要他们决定要做某一件事,不管耗时多少年,付出多大的牺牲,不达目的是不会罢休的。 丰田秀敏对山原百代说这些,就是要告诉她,以后要减少来看她的次数了。 还安慰女孩子,说她一旦遭遇不幸后,请她不要为她伤心,一定要快乐的活下去,因为她不但把山原百代看做是唯一的朋友,更视为了亲人。 “我答应了她。” 山原百代抿了抿嘴角,声音开始有些轻微的沙哑:“我也只能答应她,让她不要为我担心,才不用浪费精力,能全力以赴的对付你、他们的追杀--只是,我没想到,他们这么快就把我列为了怀疑对象,并采取了行动。” 方圆看了眼后视镜,抬手做了个很随意的动作,说道:“有人告诉我说,丰田秀敏每次去了你的住处后,就忽然消失不见了。” “那是因为在我所居住的别墅中,有一条通往一公里之外地铁的暗道。” 山原百代犹豫了下,才说:“他们就算再神通广大,也不会想到秀敏每次从我家离开时,会从暗道中直接抵达地铁。” “是,你不说,我也想不到。” 方圆沉默了片刻,又问:“他们还说,丰田秀敏去找你后,不久你就会一个人出现在他们视线中。你是故意这样做的,企图把他们对丰田秀敏的疑点,都集中在你身上,误以为你就是她。” “到目前为止,这个办法很成功,不是吗?” 山原百代反问道。 “呵呵,是很成功,要不然你也不会呆在这里。” 方圆冷笑一声:“看来,你们的感情还真深厚,你圆愿为她而不顾自己的凶险。” “从我母亲八年前忧郁去世后,我对这个世界就没太多的留恋了。” 山原百代语气平静的说:“能够为陪伴我长大的秀敏而死,也算证明我没有白白从世间走一遭吧。” 方圆双眼一翻,森然道:“那又怎么样?除了赔上你之外,任何结果都无法改变。丰田秀敏,早晚还是得死!” “人活着,就会死。” 山原百代这句话,倒是很具备一定哲理性。 “可没有谁愿意在活的好好时,就去死。尤其是丰田秀敏这种极度恋权的女人。” 方圆毫不客气的说:“你这次出事,只能算是给她示警,让她变的更加小心。无论你遭遇何种结果,她最多只会躲在暗中为你祈祷,却不会为救你--” “你错了。” 山原百代打断了方圆的话:“她如果知道我落在你们手中,就会来救我的。” “她曾经这样跟你说过?” 方圆嘴角浮上了讥讽之色。 山原百代却郑重其事的点了点头:“是。” “你相信?” “我相信。” “她有这么伟大?” “她从来都是个伟大的女性。绝不会因为我落在你们手中,就会躲起来,置之不理。” “可她如果来救你,她只能是个死。” 方圆缓缓的说。 “她圆死,也会来找我的。” 山原百代也用同样的语气,缓缓说道:“这是她对我的承诺。她是王室流派的掌门人,一旦做出某种承诺,圆死也会实现的,这是她当着我、我父亲的面说过的。如果她不兑现诺言,那么她以后在东洋将无立锥之地。” “你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 方圆眯起了眼,也开始用‘为什么’这个相当郑重的词汇:“难道说,你是盼着她去死?” 如果山原百代不说这些,那么张翼等人确定她不是丰田秀敏后,也只能把她给放掉。 她却这样说了--张翼如果不把她当做诱饵,来引丰田秀敏来拯救她之前,布下插翅难逃的天罗地网,才奇怪。 方圆觉得,依着山原百代的智商,应该很清楚这点。 既然她都甘心以自身来当幌子迷惑张翼他们了,又怎么可能愿意丰田秀敏去死? 山原百代的脸,攸地苍白了下,紧紧闭上了嘴巴。 方圆没有着急追问,只身耐心的等待。 他知道,事到如今,山原百代肯定会说出她为什么这样做的理由。 果不其然,几分钟后她声音干涩的说:“我在二十岁、二十二岁那两年,分别爱上了两个特别优秀的男孩子,并把这两件事都告诉了秀敏--但那两个男孩子,却都先后出意外死亡了。” 方圆一愣,接着明白了:“你怀疑,是丰田秀敏杀了他们?她,不希望你能拥有正常人的爱情?” “她希望,希望我能陪她到天荒地老。” 山原百代忽然笑了,笑容苍凉,还带着无法掩饰的厌恶,痛恨。 方圆不用再问什么,也明白了:丰田秀敏是个心理不正常的女人,在与山原百代常年的交往后‘爱’上了她,所以才不允许她与别的男孩子交往。 丰田秀敏对山原百代的‘爱’,是没有一丝虚假的,是真挚的狂热的,圆死也要来捍卫的。 只是很可惜,山原百代却是个正常人,渴望得到正常女孩子才会有的爱情,却又迫于某些原因,不敢也不能反对丰田秀敏,只能在被动‘爱着’的同时,耐心寻找摆脱她的机会。 帮助丰田秀敏迷惑华夏特工,就是山原百代能摆脱她的唯一机会:她觉得,除了假手华夏特工,让丰田秀敏从她身边消失、让她可以拥有正常生活之外,就再也没有别的办法了。 她是这样盘算的,也是这样做的。 到目前为止,她的计划还算成功,唯一的变数就是方圆识破了亡灵,夺走了她的初、潮。 但这有什么呢? 只要能摆脱丰田秀敏那海一般深的‘爱’,就算付出再大的代价,她也会心甘情愿。 爱,太深了,就会变成一把致命的刀! 第1103章 :我很迷恋她 王家海这才发现,张翼的耐心原来是这样好。 他竟然能倚在潮、湿,异味的下水道巷壁上,一站就是四个多小时。 在这四个多小时内,张翼除了向重卡那边走了几趟外,就再也没说一句话,没做任何别的动作。 王家海内心无比惊讶,再看向张翼时的目光中,已经与往常大不相同了。 以往王家海看张翼,都是带有一股子敬畏--是的,就是敬畏,因为王家海能加入‘东厂’,就是因为张翼的缘故。 传闻,华夏拥有一支档案被列为最高机密的影子部队,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他们是不会被动用的,那才是真正的高手云集的地方,王家海就那支部队中的佼佼者。 本来,他以为他会像所有战友那样,静静等候退役那天到来后,才会以新的身份,去迎接新的生活,却没想到他忽然被召见,加入了‘东厂’。 他只有一个任务:力保张翼的绝对安全。 这么多年来,王家海始终都牢记他的任务,没有一丝懈怠。 他的忠诚,为他的家庭换取了常人无法想象的好处,更获得了‘十年期满’就能自、由生活的承诺。 因为张翼的身份极为特殊,从大山内走出来的王家海,更加明确俩人之间身份地位上的云泥差距,所以敬畏他也是很正常的了。 在王家海的印象内,张翼就是个嚣张跋扈、却又相当有分寸,在特工方面有着极高天赋的年轻人,除了已经仙逝的龙头之外,没有谁能压制的住他,郭易秦--呵呵,差远了。 可那个方圆,竟然能让张翼在这儿干等他那么久,却没有丝毫的怨言。 问题是,方圆不是在做正经事啊。 跟女人在那儿翻江倒海的胡折腾,算正经事吗? 张翼却没任何的不耐烦,仿佛他站在这儿等方圆鬼混,就像渴了喝水、尿急解开腰带那样正常。 这就相当不正常了,幸好王家海很清楚自己是什么角色,只要张翼不主动说的,他就从来不会问,甚至想过后就会忘记(很快忘记某件事,这也是影子部队的必修课之一)。 就在一只老鼠爬上王家海的脚面,他希望它能多呆会儿(在这儿枯站四个多小时,简直是太无聊了)时,张翼忽然说话了:“你知道我为什么干这行吗?” 王家海一楞,这还是这么多年来,张翼第一次主动跟他撩起工作之外的事,猝不及防下脱口问道:“为什么?” 张翼笑了下,却没回答,而是扭头看向了重卡那边的方向。 王家海猛地明白了:张翼干这行,就是为了方圆! 方圆成为了七杀手之一,他才加入了七杀手。 想清楚这一点后,王家海更加吃惊:这个方圆,究竟是什么来历,竟然能让张少尾随他? 仿佛知道王家海心里是怎么想的,张翼说话了:“在我还是上高中时,无意间听过世了的爷爷,与父亲在书房内谈话,提到了方圆,也听到了一个天大的秘密。至于这个秘密是什么,你没必要知道。不过我觉得,如果把你换成我的话,你也会像我这样做。” 张翼早就过世的爷爷,在王家海心里,那就是传说中的战神般的存在,让他连仰视的信心都没有。 就那样的一个大人物,所掌握的秘密,就算王家海用脚丫子去想,也想不出来的,更是他除非不想活了,才会去打探的。 而方圆,却是这个秘密的中心人物,能让张翼尾随其后,成为七杀手的一员,这在王家海看来,更是不可思议的,却又是活生生的现实。 “说实话,我与他交往的时间并不长。与他的个人感情,更比不上他与铁辽、秦摘花他们。但我保证,如果老天爷让我选择唯一信任的人,那么这个人就是他了。” 黑暗中的张翼,笑起来的样子很好看,一口整齐的白牙,在昏红的烟头下,闪着莹白色的光泽,这证明他心情很好。 王家海点了点头,没有说话。 张翼笑过后,也再次闭上嘴,陷入了黑暗的沉默中。 就仿佛方才他说那些话,只是兴趣所致而已,现在兴趣消失,就恢复了他原有的样子。 砰地一声响,从前方很远的地方传来。 借着,就是一声女孩子的嘤咛声。 “这是那个女人从车上跳进方圆的怀中时,被那家伙顺势在身上拧了一把。” 张翼又笑了,明明没有抬头去看,却像就呆在那边一般。 王家海再次点头,解下了身上的背包。 背包内,有两身衣服,一身是男人穿的,一身是女人穿的,这是两个小时前,张翼让他去地面上拿来的。 张翼是个很细心的人,看到积水内飘着的女孩子衣服后,就知道他们完事后,得需要干净干燥的衣服换上了。 “吩咐弟兄们都过来吧。” 张翼接过背包,斜斜的挎在右肩上,迈步走向了前方。 “我就觉着你快过来了,准备衣服没有?” 等张翼从黑暗中出现后,怀里抱着山原百代的方圆,神色很正常的问道,一点做过坏事该害羞的觉悟也没有。 张翼抬手,背包飞了过来。 方圆左手接住背包,想了想又打开车门,把山原百代放了上去:就算与张翼的关系再好,也不想自己女人当着他的面穿衣服。 “那妞儿,是什么来历?” 张翼走过来,递给方圆一颗烟时,背后黑暗中传来多人快步行走时才会发出的纷沓脚步声。 “很复杂,一言难尽。” 方圆有些感慨的回答。 “嗯,估计是这样,要不然你也不会墨迹这么久。” 张翼点了点头,瞥了眼重卡驾驶室,淡淡的问:“如果很麻烦,而你又不忍心的话,我可以代劳,帮你一劳永逸。” 这就是要帮方圆把山原百代杀人灭口的意思了,毕竟搞清楚山原百代不是丰田秀敏、方圆还有睡了人家后,肯定会产生很多麻烦。 “这倒不用。” 方圆说到这儿时,十数个黑影已经出现在了张翼背后,齐刷刷的停住了脚步,有的人肩膀上还扛着担架。 他们这是来抢救山原林木先生等人的,会对外宣称,因公路塌陷造成东洋友人受伤,他们费了老大劲后,才把他们安全从地下救出来。 这是确定山原百代不是丰田秀敏的善后计划,相信依着山原林木的智慧,在得到一定的补偿后,是不会向外叨叨的,毕竟祸从口出这句话,在东洋同样有市场的。 但如果山原百代就是丰田秀敏,张翼他们就懒得解释了:当初,你们能帮北朝人暗算我们那么多人,我们杀你几个鸟人,又算个毛? 现在方圆已经确定山原百代就是山原百代,那么张翼只能一挥手,让众手下把在臭水内泡了那么久的三个东洋人抬上担架,准备送到地面去营救。 一阵砰砰的水响声,山原林木三个人被抬上了担架。 张翼又看向了驾驶室,意思是问方圆,你女人咋处理? 方圆很干脆的说:“我很迷恋她。” 这就是红果果的不要脸了,占有了人家后,还想带走继续享受,也就是张翼这种怪人,听他这样说后很理所当然的点了点头表示理解后,就挥手让众手下抬着三位伤员,脚步匆匆的去了。 “我已经告诉郭易秦了,取消了对你的所有s级追杀令。不过,老铁那儿,你得去亲自解释。” 张翼随手把烟头弹进积水内后,有些幸灾乐祸的说道:“跟你说个事,现在有个女孩子陪在老铁身边,衣不解带的照顾他。你猜猜,那个女孩子是--” 不等张翼说完,方圆就打断了他的话:“是被你一刀劈死的南诏博士的女儿、现在改名为南昭雪的南诏樱花吧?” “咦?卧槽,你怎么知道是我干掉了那条老狗,又怎么知道南昭雪就是南诏樱花?” 张翼很是惊讶。 “这事以后再跟你细说。” 方圆想了想,又说:“不过我得提前告诉你,南诏樱花不是南诏博士的亲女儿,她是我有个朋友留在东洋的种,是被那条老狗收养的。她还算是个有情有义的,为了给那老狗报仇,才处心积虑的贴近我身边。” 方圆早就已经知道南诏樱花,就是筛子的女儿山口向西了,这没啥奇怪的。 他真聪明的地方在于,听张翼说有个女孩子陪在铁辽身边后,马上就想到是她了。 想到南诏樱花,方圆忽然又想到了山原百代:东洋人是特么的奇怪,很多妞儿都不是父母亲生的。 其实,也不仅仅是山原百代、南诏樱花俩人是这样,夏小韵又何尝是夏天问、陈婉约夫妻的亲生女儿了? 张翼可不知道方圆会想到这儿,眉头微微皱了下,淡淡的说:“那么,清河燕子就要白白牺牲了。” 清河燕子,就是华夏派去东洋的卧底,南诏博士被杀后,她在张翼的护送下逃离了东洋,却在俄罗斯彼得山被南诏樱花杀害。 因她救了铁辽、又是方圆朋友的女儿,张翼就不好再杀她了。 方圆沉默了片刻,才缓缓说道:“干掉丰田秀敏,能不能算是替她赎罪?” “能。” 张翼用肯定的语气回答:“我坚信,这也是清河燕子的心愿。只是,你打算怎么找到她,并干掉她?” “我会帮你们的。” 一个有些沙哑的女孩子声,从重卡驾驶室窗口传来。 张翼抬头看去,就看到已经穿好衣服的山原百代,扶着车门从车上跳了下来。 张翼双眼微微眯起,没有询问她有什么计划,只问:“得需要多久时间?” “三天。” 山原百代走到方圆身边,伸出右手三根手指,俏生生的在俩人眼前晃了晃:“最多三天,她就会出现在我面前。” “随时联系我,我不想错过这场好戏--那边拐弯处有辆轿车,顺着车头方向一路左拐,前行大约十五个里后,就会看到一扇生锈的铁栅栏。外面,就是穿山隧道了。” 张翼抬手拍了拍方圆的肩膀,说完后转身就走了。 第1104章 :星空里的妈妈 “你这个朋友,很可怕,刚才他看我时,我就觉得好像被恶狼盯上了那样。” 等张翼走进黑暗中后,山原百代才挽起方圆的胳膊,心有余悸的说道。 “他却是我见过的人中,最讲原则的人。” 方圆右手五指叉开,与她的五指交叉并拢,迈步前行:“走吧,肚子有些饿了,身上也粘糊糊的很不舒服,先找个地方好好洗个澡,再饱餐一顿。” “你不换身衣服?” 山原百代举起了右手中的衣服。 “先拿着吧,等洗澡后再换上,那才算个事。” 方圆抬手接过衣服,夹在了左肋下问道:“没有手电吗?” “有。” 山原百代说着,抬起右手,雪亮的手电光芒照映出去,却照不了多远。 “你怎么联系丰田秀敏?” 方圆边走,边漫不经心的问道。 “她的联系方式,被我牢牢记在脑子里了,我只要告诉她,我的初、潮被你拿走了,她就会不顾一切的赶来。” 山原百代顿了顿,又低低的说:“我敢说,她会无比的愤怒--人在愤怒时,总是会露出致命的破绽。” 方圆侧脸看了她一眼,脸上的笑容有些神秘。 山原百代眼角微微一动,皱眉问:“怎么,我说的不对吗?” “很对。” 方圆说:“看来,以后我在你面前,永远都不能生气了。” 山原百代的脚步停顿了下,问道:“你怀疑,我会杀你?” “你是王女,我恰好又知道亡灵的秘密,确实很怕王室的诅咒,会让你像对付丰田秀敏那样,来对付我。” 方圆倒是实话实说。 “我不会杀你的,我只想在秀敏死后,离你越远越好,最好是一辈子都不再相间。” “为啥?” “因为,我现在才忽然发觉,你比刚材那个人,更可怕。” “我这么英俊潇洒的青年俊杰,会可怕?” “你现在的样子就特可怕。” “看来你眼神有问题。” 方圆有些遗憾的摇了摇头,明显不愿意再跟美女谈论自己有多可怕,随即转移了话题:“那我在识破亡灵后,你没能及时杀我,会不会遭到诅咒的惩罚?” “会,肯定会。” 山原百代很坚定的语气,却又接着说:“不过,我也不怎么相信那个诅咒的存在--很多时候,诅咒都是用来吓唬人的。二战时期,你们国家对我们的诅咒,还少吗?我们现在,不照样成为了世界第二大经济体,领先你们好多年?” 无论方圆对那个国家有多么的厌恶,可都无法否认东洋确实领先华夏好多年,但要是让他就此闭上嘴,他却会觉得难受,沉默片刻后忽然松开与山原百代紧扣着的左手,直接伸向了她的腿间:“我也不相信诅咒,我更相信用自己的实力,让你跪在我面前求饶!” 男人,有时候就喜欢用他的野蛮,粗鲁,去折磨一个女人,来掩饰他在某些方面的不足,这是一个陋习,得改。 “啊--呃!” 当山原百代颤抖的哭泣声余音,在黑暗漫长的下水道内来回回荡时,外面早就已经星光灿烂。 带有凉意的微风,从山坡高处吹来,钻进车窗内,撩起夏小韵的长发,轻轻抽打在了她的脸上,驱走了她的困意。 此时已经是凌晨时分了,距离劳拉总算打通夏总的手机,已经过去了四个半小时。 劳拉伤愈重返夏小韵身边后,还从没有远离她身边这么久过,心中当然异常焦急,不住的给她打电话,想问问她现在哪儿了。 我与帝皇集团的楼总在一起,你放心好了,等我忙完眼前事,会给你打电话的--夏小韵在这样回答劳拉的急切询问时,楼宇湘刚心满意足的离开。 离开之前,那个小女人更摆出未来婆婆的嘴脸,嘱咐小夏早点回家,没必要为了她‘儿子’,苦苦守候在这个隧道口,谁知道那小子是不是真会从这边出来呢? look,这就是后妈与媳妇的区别。 媳妇在这儿苦苦守候自家男人的出现,后妈却不管不顾的回大酒店,泡桑拿找小白脸子按摩享受去了。 怪不得世人都说,后妈就是冷血动物的代言人,果然如此。 噗嗤一声,胡思乱想的夏小韵,想到这儿忍不住的笑了。 她还真无比渴望的想看到,方圆乖乖喊楼宇湘‘妈’的样子。 别忘了,据说在楼家要把小方招为驸马之前,人参果就被他狠狠收拾过一顿。 在思想成熟的人心中,年轻男人在获得可以肆无忌惮的,收拾堪比花娇小妇女的机会时,一般都会选择最最原始的方式,把她给整的死去活来。 方圆收拾楼宇湘,也应该是这样的才对。 尤其是小楼不要脸的放出风声,说要招小方为驸马后,夏小韵更加能确定他们之间的关系,一点点都不纯洁了。 不管楼宇湘是出自何种目的,不要脸的缠着方圆,她都是夏小韵最大的情敌之一。 但就在夏总为此深深的头疼时,情况突变,楼宇湘遇到了老方,一见钟情下无可救药的爱上了他,并拍桌子砸板凳的发誓,非他不嫁。 夏小韵毫不怀疑楼宇湘对方天明的爱,因为她实在没理由,为了追小方而把主意打到了老方头上,就算曲线救国,也不能这么个曲曲法。 从小楼提起老方时那狂热的眼神中,夏小韵就能看出她是不死不休的要对老方死缠烂打了--对于这个结果,小夏是暗中欢呼雀跃,衷心的祝福他们能有情人终成眷属,到时候,肯定会甜甜的喊她一声妈。 我妈呢? 我的妈妈又是谁,现在哪儿,是死是活? 忽然间,夏小韵嘴角急促的抽抽了下,想到了她最大的心事。 有古老的歌谣唱得好: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像个宝,扑进妈妈的怀抱,幸福享不了--小白菜,泪汪汪,从小就没了爹和娘。 一下子,群星不再璀璨,夜风变得更冷,还带有血腥的滋味,让夏小韵情不自禁的打了个酣战,双手保住了膀子,茫然的抬头看向了星空。 就在她盯着某颗星星,极力去幻想母亲会是一副什么样子时,却没有注意到在山坡高处,也有一双眼睛,就像猫头鹰眼睛那样亮,一动不动的盯着她。 这双眼睛的主人,就坐在一丛野枣树下,一条比筷子粗不了多少的蛇儿,可能嗅到了夏小韵身上散发出的青春气息,竟然视这个人而不见,昂起脑袋吐出猩红的信子,嘶嘶的叫着正要蜿蜒爬下去时,一只手却伸过来,抓住了它的脖子。 蛇儿大惊,本能的扭转脑袋,张大嘴巴狠狠咬向了那只手。 蛇儿不大,牙齿却相当的尖利,这是安阳本地特有的品种,名为风哨(风哨,浑身赤红如火,最大的蛇儿也就是大人拇指粗细,最长一米。它的个头不大,毒性却相当了得,被它咬过的动物,走不了几步就会倒地口吐白沫,休克。所以,又名叫五步蛇。麦收时这玩意经常出现,会在麦芒上急速行走,发出低微的哨音,故此被当地人称为风哨)。 风哨一口咬住了那只手的虎口位置时,脖子下的骨节,就发出了一声骨裂的轻微咔嚓声,立即翻滚了一下,脑袋软软垂下,再也没有动静了。 被它在临死前咬中的那只手,干瘪,长有几个老人斑。 这是一只老年人的手,手的主人是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太。 被风哨狠狠咬了一口的老太,看都没看伤口一眼,只是用力攥了下拳头--几点带有腥臭的鲜血,就从浅浅的牙痕中冒了出来,滴落在地上,很快就恢复了正常的鲜红色。 还是看也没看伤口一眼,老太只是盯着十数米下车子里的夏小韵,目光中满是和蔼的神色。 她看着夏小韵,夏小韵看着那颗星星。 那颗星星,慢慢的模糊,与周围的星星连成了一片,渐渐变成了一张人脸。 这就是夏小韵极力想象下的母亲的脸,是陈婉约的。 无论她怎么努力,希望自己能彻底把陈婉约的样子,从脑海中甩出去,都无法成功--那么多年的养育之恩,并不是说忘,就能忘记的。 也不管陈婉约这些年来掩藏的多好,又有多么的邪性,她对夏小韵都是发自内心的疼爱,像所有爱自己女儿的母亲。 夏小韵痴痴望着星空下那张脸,很久很久都没有动一下,当很远处的隧道内,好像传来一声碰撞后发出的闷响时,她才情不自禁的低声喊道:“妈--妈!” “唉。” 她情不自禁的自言自语声未落,一声苍老却又不真实的叹息,却从右侧山坡高处传来,包含着怜悯的爱意。 “谁、谁!?” 夏小韵怵然一惊,蓦然回头向车窗外看去。 公路两侧的山坡高度,并不是太高,夏小韵稍稍俯身抬头看去,就能看到最上面。 山坡最上面,唯有郁郁葱葱的野枣树,在星空默默的存在着,风吹动它们的枝叶,摇曳生姿,却是连鬼影子都没看到过一个。 夏小韵怀疑自己是不是出现了幻听,只是那幻听也太真实了,犹如那声叹息声虽低,却能拨响她心底最深处的某根弦,让她的灵魂都因此而战栗起来。 呜-- 前方远远传来的汽车马达声响,打断了俯身瞭望着山坡发呆的夏小韵,赶紧看向了前方。 自从她把车子停在路边,静候某男出现的这段时间内,至少得有数百上千辆车子从对面驶来了,直到深夜来临后,从对面驶来的车辆,才明显少了。 夏小韵其实也很清楚,要想在黑夜里自这么多辆车子里,找到方圆--大海捞针这个成语,用在这儿就很恰当不过了。 她之所以在这儿等,就因为她在犯傻。 人活着,总有几次犯傻的时候。 不过有时候,犯傻也能起到想要的效果,那得看老天爷怜见不怜见了。 老天爷怜见了夏小韵,当迎面驶来的这辆车子即将与她擦肩而过时,她立即就意识到,她等的人终于出现了。 “方圆,站住!” 夏小韵娇声叫道。 第1105章 :男人就没好东西 方圆的车子很好辨认,车头上有个生锈了的铁栅栏。 楼宇湘还在时,曾经带小夏去过隧道中,指着一个安了两扇生锈铁栅栏的黑洞口说,百分之八十的,方圆会从这扇门内出来,但也不一定,毕竟百分之八十不是百分百嘛。 慢说有百分之八十了,就算有百分之二十,夏小韵也得在这儿等。 小夏如此倔强且又固执的等他,那是因为深受楼宇湘的影响:最大的情敌之一移情别恋,自动要升级为婆婆了,那么她要是再不抓紧出手,还更待何时啊? 虽说方圆现在也是个有夫之妇,人家有个明媒正娶的老婆水暗影,更有楚楠楠那个小不要脸的--不过出于某些原因,那些人都没被夏总放在眼里。 在水暗影、楚楠楠面前,夏小韵有股子天生的优越感,尤其是看到叶明媚的‘惨状’后,她就把楼宇湘视为了最大的敌人。 最大敌人的自动退却,让夏总热血沸腾,觉得当前就是捕获方圆的最佳时机。 至于方圆是不是来自另外一个世界,以后该怎么看待他,夏小韵才不去考虑这些问题:就算他来自另外一个世界,又能怎么样?只要他肩膀上还有那朵彼岸花,我们俩就是跨越时空的幸福的一对…… 不得不承认,女孩子在脑洞大开时的想法,总是那样出奇,难以捉摸,就像某首歌里唱的那样:你是像雾像雨又像风。 热血澎湃到痴心的夏小韵,看到一辆车车头上‘载着’一扇铁栅栏呼啸而过后,立即就意识到这就是方圆的车子了,连忙娇声呼唤:亲爱滴,你慢慢走,小心前方--靠,让你停下怎么就不停下呢,聋了啊? 哦,他在车里听不到我的叫声。 夏小韵猛然醒悟后,立即启动车子,挂挡踩油门猛打方向盘,调头向那辆车子追去。 经过白天狂追方圆的飙车锻炼后,夏总现在的车技可谓是半天千里,就拿原地拐弯这种技术活来说吧,以前她是想都不敢想的,现在却做的无比顺溜,车子呼呼叫着,打了鸡血的疯牛那样,狂按着喇叭追了上去。 到底是别人的车子,不用太在意了。 “后面有辆车在追我们。” 山原百代回头看了片刻,轻声提醒方圆。 半小时前的第二次疯狂,让她整个人看上去又疲倦、又容光焕发的,眼眸流转时好像有水随时都会流出来。 “我看到了。别管他。” 后面那辆车子忽然亮起车灯,调头追来时,方圆就已经发现了,心中稍稍有些不悦,脚下踩下了油门。 他以为,这辆车是郭易秦的车子。 郭易秦能出现在这儿,只能说是张翼的工作没做好。 当下还有许多事情需要方先生去做,比方洗个澡好好休息下--哪有工夫与别人瞎几把叨叨那些没用的啊,一个说不好又得动手,又得折腾到天亮了不是? 漂亮女人是睡出来的,男人要想保持足够的精神,也得休息好才行。 有什么事,就不能等天亮了再说吗? 车子忽然加速,沿着省道向唐王方向疾驰而去。 看到前方的车子忽然加速后,夏小韵大怒,用力拍了下喇叭,低声嘟囔着赶去投胎么,脚下也猛踩油门,开出了去投胎的速度。 幸亏白天练习过,凌晨后的郊外省道上,也没几辆车子经过,只要眼神好使,反应够快,还是不用担心会出现什么意外的。 前面开车的家伙看到夏小韵车速加快后,突地向前一冲,车速本来就已经超过一百六的车子,立即直奔两百迈而去。 “混蛋,你给我停下,停下!” 看到前面车子忽然再次加速后,急得夏小韵尖声大骂,冒着生命危险把脑袋探出车窗,高喊着方圆停车。 只是她刚张嘴,嘴巴就被呼啸的劲风鼓起,一下子变形,至于声音,早就被刮到车后去了,连她自己都听不到了。 “混蛋,本宫与你拼了!” 夏小韵发狠,缩回脑袋深吸一口气,满脸是视死如归的模样,狠狠一脚,把油门踩到了底:大家都注意啊,夏总要像白天那样的发疯了,闪开,闪开! 呜--呜呜。 车子猛地向前蹿了下后,却又慢了下来。 “搞什么呢,破车?” 气急败坏的小夏恨恨骂着,抬手再次拍了下方向盘,好像拿马鞭抽马儿那样,鞭策它全力追赶那个没良心的。 有句话说得好的,又想马儿跑,还不想马儿吃草,天底下哪有这么好的事啊? 李文广的专车倒是不吃草,不过它得喝油,当汽油干涸后,就算夏小韵把油门踩到车底下面,也休想让它再前进一步,只能筋疲力尽的悲嘶声了声,熄火仗着惯性向前滑行。 这一刻,夏小韵真想把满天神佛都骂一遍,如果骂完后车子能变成火箭的话。 “你个混蛋,混蛋,混蛋!” 夏小韵下车,双手掐腰冲着前面那辆车消失的方向,接连大骂了三声,才抬手拍了拍剧烈欺负的小胸膛,自己安慰自己:“不生气,不生气,谁要是为了那么个混蛋生气,谁才是傻瓜。” 一阵凉风吹来,夹杂着很远很远地方传来的狗吠声,提醒了某个傻瓜:她当前,正处于安阳、唐王两地的荒郊野外,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这时候如果忽然蹦出个猛人来,狞笑着说妹子,我等你好久了--那岂不是惨了? 妹子身子一颤,也顾不得咒骂某人小心别撞大树上去了,赶紧钻进车子里,关门落上电锁,拿出手机开始拨打劳拉的号码。 夏小韵现在忽然很怕,怕劳拉已经睡着了,没听到电话,或者手机没电了,欠费了等等。 幸好她刚点下劳拉的号码,还没有来得及放在耳边呢,电话就通了,小黑妹无比关切的声音,就打那边传来:“夏总,你现在哪儿?与谁在一起呢,什么时候才能回来?” “劳拉,我--” 刚说了三个字,滔天的委屈就从心底涌上,让夏小韵很想哭:我不顾生死的狂追他到安阳,又傻乎乎等了他大半个晚上,可他出来却理都不理我,就这样绝尘而去,这算什么呀这算,我怎么就这么贱呢,哭着喊着的非得跟他在一起? 那边的劳拉,明显听出夏总声音不对劲,心中更慌,再次追问:“夏总,夏总,你没事吧?快,快点告诉我,你现在哪儿!” 感受到劳拉的真切关怀后,夏小韵心情好了许多,轻声说:“我也不知道我具体位置在哪儿,只是在去安阳的省道上,我的车子没油抛锚了,当下我一个人在车子里呢。” “好,夏总,记住,把车子锁好,千万不要出来,我马上就用最快的速度赶去。马上!如果你觉得怕,那就不要扣电话,始终保持通话状态就好了。” 劳拉这才松了口气。 接着,夏小韵就听到了开门、随手大力关门的声音,还有急促的脚步声从手机内传来,心中更加安稳,柔声说:“劳拉,我没事的,这儿很安全。你来时的路上,一定要沉住气,注意安全,我等你。” 她可不想让劳拉因为关心她,就在情绪不稳定时驾车狂奔。 老天爷瞎了眼才保佑夏总车速达到两百迈,什么都不知道时还能安全通过那些路口,但不一定再保佑劳拉,毕竟小黑妹信奉的是上帝,这儿是东方华夏。 扣掉劳拉的手机后,夏小韵顺势倚在靠背上,目光凝望着车外的某个地方,那颗骚动的心儿,忽然一下子安稳了下来。 然后,紧绷着的神经彻底放松后,疲倦就潮水般的,从四面八方慢慢涌了上来,让她就觉得眼皮子有千钧之重。 “我就睡一会儿,就一会儿。” 夏小韵喃喃的自言自语着,慢慢闭上了眼,很快就发出了熟睡过去的均匀轻鼾。 无论是你睡着,还是你醒着,是跟你老婆在探讨当前的房价,还是在跟小姨子畅谈人生,时间都会像个孤独前行在洪荒野外的老人那样,微微佝偻着身子,到背着双手,向没有止境的尽头蹒跚走去。 满天的星辰,被东方腾起的旭日所散发出的光芒所遮掩,慢慢消失在了浩翰的苍穹中。 新的一天开始了,早起的鸟儿叽叽喳喳的叫着,去寻找早起的可怜虫子。 梨花山上,一片葱郁的绿色间,点缀着无数颗青翠的梨子。 现在还不是梨子成熟的季节,但它们那翠生生的颜色,却能很轻松勾起人们要吃掉它们的胃口,看来不管是女人还是梨子,最好是懂得低调点,千万别这么招摇了,要不然就会被吃掉。 山原百代觉得,她已经很低调了,可方圆怎么还折腾她? 就因为,她的大腿里子被拧几下,就会出现那种让她自己也害羞的很想找个地缝钻进去的反应? 男人啊,确实没一个是好东西,尤其是在以为‘奇货可居’时,就不顾自己的身体健康,更不管女人有多累,就爬上来吭哧吭哧的办那种事。 从没有过的乏累,让山原百代彻底昏睡过去之前,只记得窗外的天光已经泛白了,她很想看看被带到了什么地方,只是刚来得及看清楚这是一栋刚装修不久的房子,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早起的鸟儿,去寻找早起的虫儿时,山原百代在沉睡中。 太阳爬到头顶,又慢慢往西边滑下时,她还睡。 等她发出一声低低的鼻音,长长的眼睫毛颤了缓缓睁开眼时,落日的余辉恰好透过窗户玻璃,洒在了她的脸上。 她昏睡了一整天,醒来后也浑身乏力不堪,一点也不想动。 再睡会儿吧。 山原百代心里这样说着,又闭上了眼。 刚闭上眼,几声欢快的狗儿叫声,从窗外隐隐传来,驱走了她最后的睡意,只好再睁开眼,黛眉轻皱着抬起头,想向窗外看看时,才发觉自己是很是红果果的,片缕不存。 “啊。” 女人的羞涩,让山原百代低叫了声,赶紧抓过旁边的毛毯,掩盖在了身上。 第1106章 :格林德,你胖了 叶明媚到底是燕家的孙媳妇,只要在华夏,无论去哪儿都有着天大的面子。 如果是换做别人,不管是做坏事还是做善事,要想搞到开发梨花山的批文,就算把腿子跑细了,也得耗时三两个月,或者更多。 可人家叶明媚出马后,很快开搞到了批文,更为了讨好方圆,又‘擅做主张’的,把梨花山周围的其它八个山头,也都划了进来。 三个多平方公里,说起来,看上去不算大,也不够多,可只要想想整个华夏才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应该就能算出这地方有多大了。 这要是放在开发区域,绝对能构成一个正处级架构、养活万人的开发区了。 幸好梨花山远离唐王市区,除了漫山遍野的荒草野树外,别说是村落了,就连几年前来这边开山种果园的果农都没几个了。 自从梨花山上的老刘,在几年前被打火烧死后,附近山头上其他果农,有时候就会在月圆之夜,听到有人在那边纵声高歌: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送我情! 不但有人踏歌,还有大公鸡的叫声,此起彼伏的响彻在凌晨。 果农们都是庄家把式出身,谁没养过大公鸡呀? 自然更知道大公鸡是一等一的辟邪之物,它们扯着喉咙朝天给给给的一叫,百鬼回避--在野外过生活,可以不养狗,但绝对得养上几只大公鸡。 不过说起来也怪了,梨花山山脉九个山头,除了老刘那边之外,其他八个山头的果农之外,谁都养不活公鸡,养着养着就死了,如是者再三后索性也就绝了这心思。 尤其是后来老刘被烧死,他养的那些异种大公鸡也跟着消失后,梨花山的果农们就从没有见过大公鸡。 没见过的东西,却在凌晨时分给给给的大叫,而且那叫声里带着说不出的邪性,不像是在吓唬百鬼回避的,倒像是招鬼前来闹事的,再加上几次月圆之夜里有人在那边纵声高歌装李白,谁还有胆子在这地方种果园啊? 就算是种(毕竟投资这么大,就这样扔掉也很可惜),也是日出才来,日落之前离开才行,这样来回的折腾没多久,就让果农们疲惫不堪。 恰在此时,有人要开发这边了,委托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前来找他们洽谈征地、赔偿果苗的事。 果农们自然是求之不得,再加上人家开出的条件又相当丰厚,当然得赶紧签合同,把钞票揣在怀里,兴高采烈的去了。 就这样,东西长、南北窄,足有三平方公里的梨花山(已经不止是梨花山了)区域,就成了方圆创业的大本营,产权还是七十年的。 别羡慕,更别疑惑,显摆你是国土资源局的某科长,有很多事都这样,明明是不合理的,可又确实存在着。 刚开始时,叶明媚还只想帮方圆在这边修条路,盖一所孤儿院就行了。 不过当她入驻梨花山,见识过当地环境、秦大川拿出的开发效果图后,才知道方圆不仅仅是想搞个慈善,而是想把这儿开发成一个旅游区。 以旅游所产生的效益,来供养孤儿院。 很明显,这么大地方彻底开发出来后,只要运作得当,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别说是供养一个孤儿院的正常运转了,就算再创建三五十座孤儿院,也是没问题的。 单单除梨花山之外的其它八个含头上,星罗棋布的上百栋别墅,就能卖一个天价,更何况道路两侧,还会有好多商品房呢? 随着人们越来越注重养生,生活水平的明显提高,有钱人都特别向往能在青山绿水中,拥有一栋早上推开窗子,就能呼吸到没有汽车尾气的清新空气。 慈善、旅游、开发房地产,把梨花山打造成最适合有钱人居住的高档小区,就是秦大川为方圆精心做好的开发书主要内容。 依着叶明媚的眼光,自然一眼能看出其中天大的商机、利润,当机立断下自作主张,以燕家少奶奶的身份,调动她所能调动的资源,前来梨花山投资。 她坚信,就算她不投资,方圆也有足够的财力,能实现她从效果图上看到的那个人间美景,毕竟那家伙背后站着水暗影、夏小韵,与苏省楼家有着不清不白的关系,更有俄罗斯西伯集团那种超级大财阀做后盾。 她此时不投资,才是傻瓜。 正所谓说到做到,叶明媚下面监督修路时,也已经派了一支建筑队,在她所中意的地段,抢先破土动工了。 她还没有傻到要要把整块蛋糕独吞,一来是她没有那么大的资本(当前她所调动的,都是她的关系,燕春来那边是不会给予她半点支持的),二来有也很清楚方圆不希望她来掌控梨花山。 不过她总能抢在别人赶来之前,挑着最好的先行下手吧? 这些天来,历经太多大喜大悲的叶明媚,总算明白了一个现实,那就是无论她能不能像以前的燕太太那样,在明珠呼风唤雨,她都是依附在燕春来身上的一根藤。 当燕春来这棵大树轰然倒塌后(燕随意已经多次暗示出了这一点),她还能再像以往那样风光吗? 那是想也别想的了。 当前她最该做的,就是抢在燕太太‘不值钱’之前,给自己创办一份家产,来保证她的下半生,始终都处在她最希望的境界。 所以这些天来,叶明媚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是干四化’,唐王那边闹就闹吧,哪怕闹得天塌下来,脑浆子迸出来,也跟她没有屁的关系。 短短一个月内,叶明媚在边修路的同时,也在梨花山东侧(这可是梨花山之外最好的位置了)山头上,楞是拔地而起了十一栋别墅,预订在山脚下修盖的六栋十七层高的小高层商品房,也开始打根基了。 方圆昨晚驱车赶来梨花山后,就‘下榻’在了这个山头上的样板别墅内。 很明显,这栋处在半山腰最好位置的样板别墅,是叶明媚打算留给她自己的,集中她所能调动的建筑力量后,仅仅用了十几天就顺利完工,里面装潢的也是金碧辉煌,很符合叶总的性格。 只是不等叶明媚住进去,方圆就带着山原百代,抢走了本该属于她的第一晚。 当然了,这还得多亏了格林德。 格林德凌晨时接到老大要回来的电话后,当然欣喜万分了,不过听他说身边还有个年轻的女孩子--这方面经验相当老道的格林德,马上就意识到不能让老大来梨花山这边山头了。 理由很简单,与老大关系貌似很不一般的秦小冰,此时就在梨花山上照顾她哥呢,心情不好下看到方圆大半夜的带回个女人来,鬼知道她会不会醋性大发,把梨花山给闹得鸡飞狗跳? 既然当人小弟,可不仅仅只是跟着吃香的喝辣的,还得替老大劳神考虑某些事。 幸好,叶明媚提前在‘明媚山’修建了别墅,还有随时拎包入住的一号别墅,格林德被委托就近照顾(叶明媚在那边负责修路,一般不过来的),手里有别墅钥匙,当即把方圆恭迎进了一号别墅内。 要想当一个合格的小弟,最重要的就是得懂得那些事得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比方老大带了个娇怯怯的女孩子凌晨赶来时,格林德最好的态度,就是满脸‘多日不见、我好想你’的温柔笑意,嘴巴却闭的很严实,甚至连个屁都没放,打开别墅门后,就飘然离去了。 对格林德的知趣,方圆很满意。 更多的当然是惊讶了,他才离开梨花山不到两个月,这边就大变样了。 只身满意也好,惊讶也罢,身边有个来自异邦的顶级美女时,如果就顾着欣赏周边的变化,而让她独守空房,那也未免太不男人了。 确实是个男人的方先生,又把山原百代折腾到天亮后,才心满意足的睡了过去。 要说方老大本来也不是这么色,看到美女就没完没了的折腾,一来是因为他很‘欣赏’会潮、喷的山原百代,二来是这次俄罗斯之行,他所承受的心理压力特别大。 男人在心理压力特别大时,有美女主动投怀送抱时,当然得抓住这个机会,好好发泄一些所承受的压力了。 当然了,也只是仅限于今晚,方先生是个前途远大的好青年,在第二天傍晚醒来后,就不会在留恋美色了,洗了个舒适的热水澡后,换上张翼給他买的新衣服,到背着双手出了别墅。 他来到别墅前修建的观景台前,就看到几个人正从山脚下爬来,一条狗子跳跃着,用最快的速度向这边狂奔。 看着边跑边叫的毛驴,方圆心里暖洋洋的,满是温柔笑意的脸上,也闪过一抹愧疚的神色。 从多少年前,他就与毛驴‘相依为命’的行走天涯,不离不弃,一起大块吃肉,大碗的喝酒。 他把毛驴视为兄弟。 毛驴也没有让方圆失望,以它的实际行动证明,它有资格能被他当做兄弟。 但这两年来,方圆与毛驴相处的日子却很少。 从毛驴一跃而起,扑进他怀中发出包含着委屈的锥锥叫声中,就能听出它在埋怨老大:说好的风雨同舟,不离不弃呢? 算了,跟一条狗子谈这些,未免太矫情了,还是照着它屁股上来两脚,才符合兄弟之间那山高海深般的亲情。 毛驴就是贱,被方圆接连踢了几脚后,还围着他不住的绕圈子,摇尾巴时几乎把小蛮腰都晃折了,好像老大踢它几脚,才是最好的问候。 “老大!” 腿长脚大的格林德,率先走上了观景台,无比深情的呼唤了声老大后,眼里竟然有某种光泽在闪动。 看样子,要不是顾忌后面还有别人,他差不多得扑过来,抱着方圆嚎哭一场,才能抒发他见到老大的激动之情。 “格林德,你胖了。” 方圆凝望着自己的心腹手下,缓缓的说道。 第1107章 :有什么事要发生? 方圆发现,原先跟着花小妖混的格林德,现在大变样了。 在他的印象中,格林德跟着花小妖时,可是不苟言笑的,每次见他都是穿着板正的西装,双手交叉放在小腹前,脸上戴着个大墨镜好像呆比般的酷样子。 怎么就跟了他之后,学贱了呢? 明明前天晚上,他已经见过方老大,并畅饮一番了,今儿当着老鼠他们几个的面,却又拿捏出当前的样子,这不是犯贱,是什么呢? 正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特么的,难道方先生就是个贱人,才把格林德也给感染成贱人了? 要不然,当格林德眼里闪着泪花(可能是狠掐了自己哪儿一下)的仰望着方圆,希望老大能无言的拍拍他肩膀,他马上就会低头抖动单薄的双肩,做出无声哽咽状时,老大却说他胖了。 难道方圆不晓得,格林德当着老鼠等人的面这样矫情,不就是想证明他与老大之间的关系,是多么的不一般嘛? 他怎么说格林德胖了呢! 老大这些天在外吃苦受累的不知死活,尤其是秦大川更是反遭陷害后差点去做牢,身为老大三大心腹之一的格林德,竟然胖了! 这说明了什么? 只能说明他没把老大的死活放在心上,没把秦大川的黑白放在心上,没把--不说了,格林德觉得他还是双手捂着脸跑一边去,等老鼠他们窃笑完了后,再腆着脸的过来吧。 轻飘飘一句话,就把犯贱的格林德给打发走了后,方圆才看向了老鼠他们。 跟随老鼠一起来的,是钱猴王,马大姐他们两个。 都是老头老太的了,自然不会像格林德那样矫情,不过在看到方圆后,干巴巴的老脸上,浮上欣慰的笑容那是肯定的了。 毕竟大家伙在被黄土掩埋的余生中,可都是跟着方圆混日子的。 正所谓唯有他好,大家才能真的好,没在江湖上漂泊过四十年的人,永远都不知道平静的生活,有多么的珍贵。 “您回来了。” 老鼠笑了笑,露出一嘴的黄牙。 “我回来了。” 老鼠笑笑时露出满嘴的黄牙,让方圆更平添几多信心:这才是懂事的人,知道用自身的缺点,来突出老大的优点,哪像格林德那样演戏都演的那般拙劣。 “还出去吗?” 第二个问话的,则是钱猴王,他身上那只小猴子,以前可是吃过方圆亏的,现在也没忘记,藏在老钱背后不敢露头。 “暂时没出去的必要了吧?” 方圆实话实说:“其实,我也是很安分的人,最大的梦想就是混吃等死,实在不想在外面惹事生非。” “您这样说,可是我们这些老不死的福气了。” 最后一个说话的是马大姐,抬手胭脂嘴,咯咯的笑着,花枝乱颤。 今年都六十多岁了马脸还涂着厚厚一层粉子,穿着鲜艳衣服,突显出她腰间一圈圈赘肉的马大姐,看样子还真是个有福气的,精神面貌相当不错,看样子再活个三五十年也不成问题。 对于老鼠这些人,方圆当然不能把他们当做格林德那样的了。 哪怕他们很想像格林德、秦大川那样,成为方圆的小弟,甘愿为他效犬马之劳,只为换取平静的余生,不过方先生是不会舍弃‘尊老爱幼’的华夏传统美德,真把他们当小弟来看待的。 你尊重别人,别人才会尊重你,这是千古不变的至理名言。 “进去坐坐?” 方圆侧身抬手,指着别墅说。 “不了。” 老鼠摇了摇头,很干脆的说:“我们三个代表老兄弟们前来,就是想知道方少的态度。这下,我们都放心了,可以安心去做该做的事了。” 看了眼旁边的格林德,老鼠笑着继续说:“那我们先回去了,等你忙完,咱们再好好喝一杯吧。” 既然方圆对他们表示出了足够的尊重,老鼠也正式改变了对方圆的称呼。 方少。 尽管方少貌似与大少爷没啥关系,可尘世间能配得上让十二生肖发自肺腑的称为某少的人,到目前为止也只有方圆一个人而已。 方少欣然笑纳了十二生肖的表态,点头说:“好,我不会让你们等太久的。” 老鼠三人对方圆微微颔首后,转身下山去了。 “秦大川现在怎么样了?” 方圆接过格林德从别墅客厅内殷勤搬出来的椅子,放在观景台护栏前,面对别墅大门坐了下来。 毛驴马上凑过来,蹲坐在他腿前,一副忠心耿耿连带警惕的样子,望着格林德,大有‘你小子要想怎么着,必须得先从我尸体上踏过去’的风采。 对毛驴的装比,格林德自然视而不见,坐在了另外一把椅子上,眉头微微皱了下,才说:“昨天我把他带回来后,黑蛇給他扎了老多针,又灌食了几幅草药,就一直处在昏睡状态中,到现在还没有醒来。” 黑蛇,是十二生肖中用毒的大行家,也是中医圣手,行走江湖四十多年,只要是他想救活的人,还没有一个不死、哦,错了,还没有一例死亡。 再加上老鼠他们这些精通邪门歪道的,要想治疗只是被揍傻了的秦大川,应该不会有任何的难度。 对此,方圆很有信心,不过听说秦大川到现在还没醒来后,还是有些不放心,眉头皱起问道:“黑蛇是咋说的?” 格林德回答:“黑蛇在給他把脉过后,说他只是身心受损严重,只需好好睡一觉,睡到自然醒就能复原耳朵--老大,要不要把大川送医院去?秦小冰,也是这个意思。” 他们都不怎么相信,黑蛇只是给秦大川把把脉,就知道他得什么病了,扎几根银针再灌服几幅草药,就能让他康复如初。 方圆却很相信黑蛇,摇了摇头说:“不用,黑蛇既然说他好好睡一觉就能好起来,那么他肯定就是这样。” 看到老大如此相信黑蛇后,格林德也不好再说什么了。 “有烟没?” 方圆问。 从昨天到今天下午,方圆抽的事后烟次数有些多,烟盒里早就空了。 “有。” 格林德连忙掏出香烟,递给了方圆。 方圆皱眉:“档次这么低?” 格林德来到华夏后不久,就喜欢上了大中华。 其实他喜欢这个烟,还是因为方圆爱吸这个牌子的,为人小弟,当然得一切唯老大马首是瞻了。 不过现在他拿出来的,则是七块钱一盒的红将,档次下跌了九倍还有余。 格林德脸露讪讪之色,吞吞吐吐的说:“咳,那个啥,钱都被秦大川给赢走了。不过老大你放心,这次算我欠你的,等那厮好转后,我肯定会连本带利的赢回来,买好烟给你吸。” “卧槽,我方圆的心腹,竟然穷到这个地步了?” 方圆很是惊讶。 格林德苦着脸说;“老大,你以前总是教导我们说,要懂得艰苦朴素,在能吃饱的情况下,能不浪费就不浪费,每个月三千块钱的生活费,就已经不少了,世界上还有好多民众,都挣扎在温饱线以下呢。” 方圆更加惊讶:“我这样说过吗?那时候,我好像跟秦大川说,你们每个月的生活费是一万块啊,我把银行卡都给了他的。” “一万块?” 格林德虎躯一震,满脸愤慨的狂怒神色,更是把牙咬得咯吱响:“秦大川,你敢克扣我的饷银,我与你誓不两立!” “也可能是我那时候说的就是三千块。” 方圆抬手拍了下后脑勺,又若有所思的说。 格林德登时木鸡般呆愣住,片刻后才无比真挚的样子:“老大,谢谢你。” 方圆故意耍着他玩儿,他却真挚的道谢,那是因为他看出,老大把跟他的聊天,看成了缓解心理压力的好办法。 唯有信得过他,才会这样对他。 能够获得老大的绝对信任,是每一个小弟最大的目标。 同时,格林德也能真切感受到,方圆当前所承担的心理压力,有多么的大。 怪不得,他在带那个女孩子回来后,睡到黄昏时分才起来。 方圆摇了摇头,仰起下巴看着天空,淡淡的说:“没啥,我现在就是有些心绪不圆,无法让心态彻底平静下来。” 格林德犹豫了下,大着胆子问:“老大,关于哪方面?” 方圆却扭头看向了山下唐王市区的方向,问道:“叶、叶明媚这些天,情绪咋样?” 让老大心绪不圆的根本,竟然是出在那个女人身上? 格林德马上就从方圆看似驴唇不对马嘴的问话中,敏锐的捕捉到了什么,却又不好妄自猜测,只能在想了想后,如实的回答:“以前时,她还会经常来这边转转,这座山的名字,就是被她以自己名字命名的。但自从大川出事后,她就没来过一次,整天蹲守在工地指挥室内,监督工程的进展。” 叶明媚抢占了这座山后,马上就以自己名字命名为明媚山,把别墅取名为明媚山庄,山脚下的已经开始打跟脚的六栋小高层,也称为明媚小区--总之,这个女人在醒悟过什么来后,就想把这座山烙上她的印记。 这些事,方圆前晚刚回来时,格林德就已经向他汇报过了,他只是不置可否的笑笑,也没说什么。 叶明媚在这儿投这么大资,占据一座山也不是太过分。 “嗯。” 方圆望着那个方向,有些神魂不舍样子的点了点头。 格林德腮帮子鼓了下,压低声音说:“老大,我有绝对的把握,能让人忽然--” 方圆抬手,打断了他的话:“这件事你不用管,我自己会处理的。你先回去吧,告诉老鼠他们,在最近两天内,最好别下山。” 格林德眉头皱起:“老大,有什么事要发生?” “我希望她能在两天内出现,不要让我等太久。” 方圆也没否认,看着格林德说:“这件事,不要你们掺和,关系到华夏军方。” 一听说是关系到华夏军方后,格林德就知道不能再多嘴了,点头正要岔开话题时,就听到背后传来清脆的女孩子声:“方君,这是什么地方?” 第1108章 :男人都有脆弱的一面 刚刚洗过澡的山原百代,缓步走出别墅时,西边落日余辉洒在她披散的秀发上,泛起一层金色的光晕,为她平添了太多出尘的气质。 “老大,我先回去了。” 格林德是个有眼色的人,只是向后急匆匆看了一眼后,就站起来低声向方圆告辞。 “暂且别告诉别人,说我已经来山上了。” 方圆嘱咐道。 “明白。” 格林德迈步走下观景台,冲已经爬在地上的毛驴,打了个响指,意思是说走着。 毛驴没理睬他。 当大哥回来后,昔日对它照顾有加的格林德,就自动蜕变成路人甲的角色了。 格林德再次打了个响指,声音更响,毛驴却拨楞了下耳朵,干脆把嘴巴子放在地上,俩眼珠子直勾勾的看向了走过来的山原百代。 自从回到唐王后,驴哥就住在了梨花山上,不但看不到大哥,更看不到美女,这日子几乎要淡出鸟来,现在好不容易看到个刚出浴的美女,格林德就自以为是的要带它走,绝对是相当幼稚的表现。 看到毛驴不理睬自己后,格林德低声咒骂了句什么,只好讪讪的一个人快步去了。 毛驴不愿意走,方圆不会撵他,弯腰在它光滑的背上轻抚着,笑道:“这是梨花山山脉,你脚下的山叫明媚山。” “名字很不错啊,山也很美。” 山原百代款款走过来,撩起裙摆姿势优雅的坐在了格林德刚才坐过的椅子上,看向了毛驴,黛眉微微皱起:“这是看山的狗吗?浑身脏兮兮的,你还让它挨着你。” 山原百代没说错,毛驴身上确实脏兮兮的,跟方圆学的,能不洗澡时,就尽量不洗,算是以实际行动来响应联合国环境保护协会提出的‘节约每一滴水’的号召。 方圆不想告诉每一个人,说毛驴是他兄弟,只要有他一口吃的,就会分它一半。 主要是以往他跟人解释的次数太多了,也懒得再解释了,尤其是向山原百代解释,所以只是温和的笑了下,拍了拍毛驴的后背:“先去玩吧,等会儿我再去找你,请你喝酒。” 山原百代不待见毛驴的样子,自尊心颇强的驴哥当然能看出来,听老大这样说后,就懒洋洋的站起来,冷冷看了这个女人一眼,慢慢摇着尾巴去了。 “哟,这条土狗好像很通人性啊,竟然能听出我有些厌倦它--” 山原百代读懂了毛驴临走时的那一瞥,有些惊讶的说到这儿时,方圆岔开了话题:“你有没有向丰田秀敏发出信息?” “刚发完。” 山原百代晃了晃手里的手机。 “她有没有回?” 方圆又问。 “没有。” 山原百代眉头皱了下,随即舒展开来:“不过我能确定,她在看到信息后的第一时间,就会用最快的速度赶来。” “希望她能抓紧时间。” 方圆站了起来:“等会儿,会有人给你送饭上来的。” “你要去哪儿?” 山原百代跟着站了起来。 “办点事。” “什么时候回来?” “不一定回来了。” “啊,你、你不回来,就让我自己住在这儿?” “这儿很安全的。你自己刚才也说了,这边环境又好。” “可我一个人会害怕的!” “怕过头了,就不会怕了。” “方、方圆,你回来,回来!” 望着快步下山的方圆背影,山原百代恨恨一跺脚,随手抓起了椅子。 女孩子在生气时,一般都会摔东西的,这是很正常的现象。 方圆忽然很绝情的离开后,山原百代当然很生气,要抓起椅子摔出去,没什么奇怪的地方,只是那椅子可是实木椅子(叶明媚自住的别墅内家具,当然得一等一的好了),很沉重的,像她这么娇滴滴的女孩子,能双手搬起来就很不错了,又怎么可能有力气随手抓起来再摔出去? 她当然没有抓起来。 因为红木打造的椅子背,竟然喀嚓一声的断了。 鸡蛋粗细的实木,就像腐朽了的木头那样,被她随手抓断。 木头被抓断时的咔嚓声,让山原百代眉梢猛地一挑,松开了手,但接着就双手搬起了椅子,很费力的举过观景台的护栏,扔下了下数十米深的悬崖。 再怎么结实的木头椅子,从那么高的地方被摔下来,又恰好砸在乱石上后,当然会‘粉碎性骨折’了。 听到椅子摔下悬崖后发出的大响声后,正在下山的方圆愕然回头,看向了观景台那边。 夕阳下,身穿一袭白色套装的山原百代,正气哼哼的俯身看着他。 很明显,从小就是锦衣玉食、血统高贵的山原小姐生气了。 想想也是,方圆昨晚才把人家祸祸了,还是祸祸了数次,让人家品尝到那种男人的滋味后,却又忽然在双方如胶似漆时把人家扔在荒山别墅内,独守空房,让谁,谁不着急啊? 别说是摔个椅子了,就算一把火把别墅给烧了,好像也没什么过错。 站在高处的山原百代,看到方圆回头看后,抬手指了指他,接着弯腰从脚下搬起一盆玫瑰,用力扔了下来。 观景台护栏前下面,摆放着几盆玫瑰啥的,花盆不大,也就是七八斤重的样子,要是换做方圆来扔,绝对不会像她这样,使出吃奶的力气,才扔出四五米远,就直直掉向了悬崖下。 对于形式上的威胁,方圆从来不会拿着当回事,给了东洋小妞一个龌龊的笑脸后,就到背着双手哒哒的去了。 他才不担心把山原百代独自留在明媚山,会不会发生什么意外。 除非丰田秀敏能到来,要不然别人休想去山上半步,在没有他的许可下。 方圆没有特意嘱咐老鼠,但他们却知道自己该怎么做。 山下的公路,在叶明媚的极力督促下,进展速度相当快,本打算需要几个月才能完成的工程,愣是压缩到了一半的时间。 这自然还是叶明媚握有大把的钞票,那些只要工钱合适、才不管白天黑夜倒班苦干的民工兄弟们(修路工地上,只有少部分技术人员),再一次证明了华夏百姓能多么的吃苦耐劳。 路不是一截,一截的修,而是一边一边的修,这样可以保证其它进山的车辆,能勉强通过。 现在左边的三车道公路已经修完,车辆在上面疾驰是没问了,另外一边也已经完成了大半,相信用不了几天,剩下的一小半就能顺利完工,毕竟路修了大半后,运料的卡车,不用再像以前那样颠簸南行了。 方圆走下明媚山后,抬脚跺了下,貌似想检查一下公路质量,但接着就自嘲的笑了:叶明媚既然决定在这儿大投资,更是她亲自监督修路,当然不会搞豆腐渣工程。 啪哒一声,方圆打了个响指。 毛驴没出现。 方圆有些奇怪:就在与山原百代说话之前,他明明让毛驴下山等着的,怎么这会儿不在了呢? 方圆再次打了个响指,四周还是没看到毛驴的影子。 看来,那家伙自己回梨花山那边了,毕竟天快黑了,毛驴肚子饿了回去吃饭了。 “都说好请你喝酒了,咋就等不及了?活该。” 方圆低低的骂了句,快步走向停车场那边的车子。 根据梨花山的开发计划,九座山下都有小型停车场,只是目前唯有叶明媚抢先开发的这座山下开辟出了出来,方圆开来的车子,就停在那儿。 “锥锥。” 方圆刚走到车前,毛驴那熟悉的叫声,就从车底下传了出来。 嚓,到底是自己兄弟,要等也是在车子这儿等,才不会傻乎乎蹲在山脚下,傻鸟般的望眼欲穿呢。 方圆打开了车门,从车下钻出来的毛驴,马上就跳上了后座。 这待遇,还得让老大给它开车门。 “今晚咱们不去酒店了吧?回家。” 方圆上车,回头问毛驴:“想吃点啥,买回家去吃。” 毛驴张嘴打了个哈欠,意思是说一切都随你,我只管享受就是了。 在方圆看来,无论他走到世界哪个地方,住多么高级的酒店别墅,唯有唐王老城区顺河街37号,才是他真正意义上的家。 他自那儿出生,在那儿长到十二岁,那座小宅院记载着他最珍惜的童年,尽管父母已经不在了,但全世界唯有那儿,才是他的家。 方圆坐在车上,没有马上启动车子,点上一颗烟看着前面,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天,慢慢地黑下来时,方圆终于启动了车子,缓缓驶出了停车场,贴着修好的一边公路,向唐王市区方向驶去。 路边已经竖起了灯杆,只是还没通电,显得车灯尤为亮,老远就能看到远处有辆车驶来。 “他们,还在的。” 匀速默默前行了片刻,方圆忽然回头对毛驴说:“你知道不,老子不像你那样,是个无父无母的孤儿。我有老子,也有老妈,前不久刚见过他们。只是,不知道为啥,我倒是很希望他们--早就去世了。” 方圆回头说话时,本来盘在座椅上的毛驴,马上蹲坐了起来,双眼在迎面而来的车灯照耀下,闪着蓝汪汪的深邃,能明显看出一丝丝哀伤。 它从来都是一条能听懂方圆在说什么的狗子,或许,上辈子它就是他的兄弟,只是这辈子投错了胎。 “但不管怎么说,爹妈活着都是个好事,对吧?” 方圆笑着伸手,在毛驴的脑袋上用力摸了下,转身凝神开车。 道路才修了一半,前方有车驶来,当然得收敛鼓荡的心神了,有道是安全高于一切的,尤其毛驴还在车上时,这家伙可是把它自己的小命,看得比金子还要贵的。 有些话,方圆只会对毛驴说,正如有些话,他这辈子只会说一次,以后都不会重复第二遍。 毛驴也从没有把大哥告诉它的心里话,说给第二个人听。 可能是,它比很多人类更加明白,再怎么坚强的男人,也有他脆弱的一面,悲伤的那一刻吧? 方圆左肘搁在落下车窗上,又点上一颗烟时,与迎面驶来的那辆车子,顺利擦肩而过。 第1109章 :见面后的擦肩而过 天刚擦黑时,叶明媚刚要走出办公室去用餐,无意中听到外面有人在谈话。 是两个民工,跑来办公室前的饮水机前接水。 获得民工们的拥护后,叶明媚在工人的福利方面加大了投入,不但增加了高温费,对家庭困难的工人给予格外的照顾,更是在劳保方面向国企工人看齐。 当前正值炎热夏季,在荒山野岭间顶着个大太阳的修路,肯定得预防中暑现象发生,叶明媚为此购置了饮水机、派专人熬治绿豆汤、每天会有四次冷饮(就是雪糕)等等,为此更受工人们的拥戴,都说走南闯北的跟这么多老板干活了,第一次遇到这样关心民工的老板。 钱对于叶明媚来说,很多时候就是个数字,并没有别的含义。 从自己那些数字的小数点后面,稍稍化掉几个零头,就能赢得民工们的真心爱戴,这对叶总来说是相当高兴的,甚至有时候还会想:要不要成立一个修路公司,把这些民工招为员工,整天在一起,听他们盛赞叶总的仁慈-- 只是自从某天开始后,工人们忽然发现以往在大家面前总是笑吟吟的、好像女王般高贵的叶总,不再笑了。 尽管她没有因为自己的情绪变化,就减少对工人们的关心,可大家还是受她所影响,以往工地上那种轻松的情绪不见了。 叶明媚再‘出巡’时,大家依旧全力开工,脸上却没有笑容了:女王般的叶总心情不好,你还笑还闹的,那也太没良心了啊。 尤其是来叶总办公室(临时板房)门前接水时,大家都是满脸凝重的,说话声音也小了很多:“栓子,昨晚你们忙到几点?” 栓子回答说:“差不多得两点多了?明媚山下建筑垃圾太多,收拾起来很费力。” 栓子是路基工人,主要是干夜班(这个工作本来也是在白天干的,不过叶明媚忽然敢工期,工人们就加夜班干活了,自然有一定的补助,倒是没有谁有怨言)。 “哦,那你有没有想在那边买套房?” 先问话的人又说了:“你家小子眼看就要上高中了,再过几年就要娶媳妇了,总不能让他像你一样,一辈子都憋在山窝窝里吧?” “哈,富有叔,我倒是想在这边买房啊,我也仔细看过住宅小区的效果图,那叫一个美,做梦都想不到房子可以那样设计。但关键问题是,咱得有钱不是?” 栓子看着饮水机水龙头下的不锈钢桶,哈的一声轻笑说:“一平米一万多呢,咱们劳动一年才多少钱?不吃不喝的才几个平米?说实话,我当然想买,做梦都想给我家小子搞一套啊。嗯,那个啥,最好是买彩票中个千八百万,到时候我就不买小高层了,我去买明媚山上的别墅。” 富有叔也轻笑一声,笑骂道:“你小子还做上白日梦了来,小高层还满足不了你,还想去买别墅。啧啧,你知道不,我可是曾经去过样板别墅内的,那是去帮忙送家具。哎哟喂,啧啧,那里面装修的,我都不敢走路了,也就是叶总那样的大人物才有资格住里面,别人--” 栓子打断了富有叔的话:“哦,对了。你不说我都差点忘记了,昨晚(老百姓习惯把天不亮之前的凌晨,也称为昨晚)我们快完工时,我看到一辆车去了那边,住进了别墅内。” “是叶总吗?” “不是。” “不是叶总?不可能吧?” 富有叔有些惊讶,看了眼办公室的方面,压低声音说:“我可是听王头(修路队的头目)说话,明媚山的样板别墅间,那是叶总专门为自己留下来的,不可能让别人去住呀。” “还真不是叶总,当时我也很奇怪,都那个点了,怎么还有人去那明媚山。” “啥人去那边住了?” “有些远,看得不是很清,不过我能看出是三个人,其中一个是经常过来过去的那个光头老外,就是住在梨花山上的那个。另外两个呢,一个男人,还有一个女人,穿着白色长裙。光头老外带着他们上了山,一号别墅内的灯很快就亮了,光头老外自个儿下了山。” 躲在门后的叶明媚,听栓子说到这儿时,黛眉皱了起来。 毫无疑问,栓子嘴里的那个光头老外就是格林德,方圆的心腹小弟,叶明媚此前曾经跟他打过多次交道(都是去梨花山下面的,格林德、秦大川俩人是方圆留在这边的代言人),一号别墅装修完毕后,为确保有人经常去那边打扫,就给了他一套钥匙。 按说别墅装修过后,叶明媚完全可以去别墅内住,不过她觉得与这些工人们住在一起,心里特踏实,可能这就是所谓的接地气了。 却没想到格林德竟然把她的别墅,私下里让别人去住了。 还真是乱弹琴,叶明媚为自己精心修建的别墅,自己还没有住呢,就让别人拿走了‘第一次’,叶总能不生气吗? 她得去看看,找格林德问问怎么回事,是谁允许他私自让别人住她别墅的! 等栓子他们俩人走后,叶明媚这才走出办公室,上车向明媚山这边驶来。 连续半个月的加班加点,工人们都累了,今天下午时叶明媚就下令说让大家休息一晚,该有的夜班补贴却不会少,这个决定自然又获得民工们的极力赞同-- 所以今晚路上没有工程车来往,梨花山区域又恢复了它原先拥有的圆静,坐在车里甚至能听到路边的小虫子叫。 叶明媚驱车即将到达明媚山时,老远就看到一辆车迎面驶来,却也没在意,毕竟这边的别墅群起来了,小高层也开始打根基,晚上当然得有人值班巡逻看护那些建筑工具啥的。 不约而同的,叶明媚与迎面而来的车子,一起转换成了近光。 虽说半边公路也有三车道的宽度,不过路边还叠放着许多长条马路牙子,这样就造成两辆车迎面相错而过时,都得小心一些才行。 最多也就是二十多迈的车速吧,在两辆车擦肩而过时,叶明媚向那辆车的驾驶座上看去(此前因为车灯,是看不到是谁开车的),就是随便看一眼,本能的动作。 开那辆车的人,也有相同的动作--两辆车在缓缓的擦肩而过时,四道目光同时也碰到了一起。 方圆!? 看到开车的那个人,竟然是这些天来每天都在想至少八百遍的方圆(可不是男女情深的那种想,很复杂的)后,叶明媚就像被电击了一下那样,身子猛地一颤,下意识的踩住了刹车。 方圆的车子也停住了,二十来迈的车速,刹车很轻松的。 在叶明媚认出他时,方圆也认出了她。 他什么时候回来的? 我怎么不知道? 我、我要跟他说什么? 要不要告诉他,按辈分他得喊我一声四舅妈--几乎就在瞬息之间,叶明媚就想到了这些问题,目光却直勾勾的望着前面,动也不动。 呜的一声,有低沉的马达声传来,惊醒了叶明媚,霍然回头看去,方圆那辆车已经启动,向前驶去了。 站住! 这两个字即将跑出叶明媚嘴巴时,却又被她硬生生的咽了下去。 她让他站住,要说些什么? 可就这样让他走了? 他怎么就一句话也不说的,就走了? 难道说,他知道我是他的四舅妈了--叶明媚想到这儿时,就觉得脑袋无比疼痛,赶紧用力甩了下头,再看向后面时,方圆的车子已经加速驶出老远了。 她想调头去追。 只是刚一打方向盘,却又停住了。 就像刚才所想的那样,就算追上方圆,她该说什么呀? 难道真要说出俩人的关系,再拿捏出长辈的嘴脸训斥他:小子,你可真能耐啊,当着你四舅的面,把你四舅妈给搞得云里雾里的-- 啪的一声,叶明媚就觉得腮帮子火辣辣的疼痛。 原来,就在她意识内腾起某些不要脸的想法时,她抬手给了自己一巴掌。 那是她骨子里最后一丝尊严、伦理道德在作怪,支配着她给了自己一耳光。 自抽耳光,总能比被人抽耳光清醒的更加快,叶明媚就是这样,在感觉的嘴里发咸滋滋(一巴掌抽出血了,由此可以看出她刚才多么用力)时,恍然明白了很多:他肯定知道我们之间是什么关系了,要不然依着这小子,就算再不怎么待见我,也不可能话都不说一句的就跑了。 他现在,肯定也像我这样害怕,难堪。 嗯,暂且不见面,给大家一个好好思考的缓冲时间,也是很有必要的。 看来,凌晨时去我别墅的人,就是方圆了。 也唯有方圆,才能让格林德那只眼睛长在脑门上的家伙,好像哈巴狗似的,大半夜的起来迎接他。 只是,那个与方圆一起来的女人是谁? 刚才,有没有在车上? 哼,那个小混蛋,貌似总是到处招惹女人啊。 叶明媚胡思乱想着,重新启动车子向前驶去。 既然已经来到这儿了,那么她就得去别墅内看看--或许,方圆很快就会回来呢,那样俩人要不要坐在观景台上,每人手捧一杯红酒,四目相对的谈谈心事。 如果,小混蛋明知道我是他的四舅妈,还要对我动手动脚的,那我让他得逞呢,还是圆死也要反抗,指着他大骂畜生,你怎么不去死啊! 叶总懵懵懂懂中,把车子停在了明媚山下的停车场内,熄火后却没有接着下车,拿出湿巾来用力擦了擦脸,希望自己别再这么晕乎乎的了,脑子里怎么总是回想某个小混蛋,让她跪在沙发上好像毛驴那样--被他欺负的情景呢? 狠狠扭了自己肋下软肉一下,强迫自己别再有那种肮脏想法后,叶明媚才深吸了一口气,开门下车。 抬头看向半山腰的一号别墅,是亮着灯的。 “请留步,叶总。” 叶明媚抬头看着半山腰,迈步刚要走向上山路,有个阴恻恻的男人声音,忽然从左侧黑暗中传来。 第1110章 :一个糟老头子 黑暗中忽然响起的这个声音,把叶明媚给吓了一跳,猛地回头呵斥问道:“谁、谁?” 一个佝偻着腰身的老头子,好像幽魂那样从黑暗中走了出来。 他的肩膀上,还蹲着一个黑糊糊的小东西,两只眼闪着蓝汪汪的荧光,透着说不出的邪性,就像它的主人钱猴王那样,大半夜的冒出来,与无家可归的幽灵还真没啥区别。 叶明媚认识钱猴王。 确切的来说,梨花山上那十四个鸟人,叶明媚都认识:十二生肖,秦大川还有格林德,外加一条每次看到她,就会欢快摇尾巴的贱狗。 十四个人,一条狗。 叶明媚很清楚,那条贱狗可是被某个小混蛋视为兄弟的,别看它不会说话,更是每天除了漫山遍野的撵兔子逮鸡(野鸡)外,正事也不干一点,在梨花山的地位却是最高的。 秦大川,格林德都是方圆的心腹小弟,纯粹就是叶总以往懒得多看一眼的混子。 不过有句话是怎么说来着? 好像叫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仗着方圆才能在世上立足的叶明媚,不但不能得罪秦小冰,还不能得罪这俩走狗,无论心里再怎么不鸟他们,可表面上也得把他们当做人物来看:毛驴苦于不会说话,秦大川俩人就是方圆的代言人了。 叶明媚进驻梨花山工地后,很多时候都得与这俩人交涉,所以也勉强算是熟人了。 不过,到现在为止,叶明媚都不知道那十二个脏兮兮的老头老太,就是四十年前已经成名的十二生肖,还以为他们是某小混蛋善心大发,收留的无家可归的老头老太呢。 方先生当前正在大干慈善事业,立志要在梨花山修建一座具备国际化标准的孤儿院,所收容的不一定全是孤儿,还有可能是钱猴王这种靠一只猴子满世界流浪卖艺的老不死,这也很正常的。 所以呢,叶明媚每次去梨花山,都是与秦大川俩人交涉,从来不关注钱猴王等人是何方神圣:这群黄土已经埋到脖子上的老不死,能够在临死前近距离见识到叶总这般女王仙子般的人物,就已经是莫大的福分了,再指望他们会获得叶总主动打招呼理睬……嘿嘿,那简直就是开玩笑了。 可就这般被叶总视为蝼蚁般即将被黄土埋上的老不死之一,今晚却鬼魅般的冒出来,把叶总给吓了一大跳。 叶总能不生气吗? 碍于某些无法对人言的苦衷,叶明媚得捏着鼻子与秦大川、格林德这俩走狗说话,这耍猴子的老不死,又算哪根葱呀? “是你?” 叶明媚认出钱猴王(她当然不知道钱猴王的名字)后,顿时娇面寒霜,冷冰冰地问道:“你躲在这儿做什么?” “不做什么。” 钱猴王当然不介意叶明媚对他是啥态度,就像叶明媚从来都没正眼看过他们那样,只是嘻嘻一笑:“我就是想问问,叶总你这是要去哪儿?” “上山。” 叶明媚懒得再跟这种老乞丐费什么口舌,更不担心他会对自己心生歹意,敢趁黑非礼自己,话说叶总也是练过十余年跆拳道的,练这玩意的人尽管被人称为‘最好的拳靶子’,不过有资格这样说的,也只是那些对掐好手,依着叶总当前的武力值,要对付一个棒小伙还是没问题的。 更何况钱猴王,只是个看似风一吹就会倒的糟老头子呢? 他如果乖乖退却也倒罢了,现在心胸宽阔的叶总也就大人大量的原谅了他,如果他敢心生歹意,要对叶总动手动脚--嘿嘿,叶总不介意让他提前归位。 相信就算方圆知道了,也不会责怪她的,毕竟为了个收留的、还有色心的老不死,实在犯不着与叶总翻脸的,俩人不仅仅是滚床单那般的简单关系了,还是、是舅妈与外甥呢。 “等等。” 钱猴王却不知死活的紧走了两步,挡在了叶明媚面前。 尼玛,这是自己找死呢? 叶明媚登时怒了,双眸微微眯起死死盯着满脸猥琐笑容的钱猴王,用牙缝里挤出两个字:“滚开。” 钱猴王却笑嘻嘻的说:“叶总你要转身向后走,我就马上滚开。” 再傻的人,也能从钱猴王这句话中听出什么意思了:要我滚开可以,但你不能上山! 哟呵,这座山叫明媚山,山上的别墅,山脚下的六栋小高层,都是我叶明媚的私房钱所造,我就这座山的主人,你特么的却不许我这个主人上山,真是岂有此理啊。 叶明媚笑了,那笑容就像午夜昙花那样,绚丽灿烂美艳不可方物,声音也温柔了起来:“为什么,就不许我上山呢?” 钱猴王就像不懂得欣赏魅力的傻子那样,明明盯着叶总那张足够让夜色都黯然的笑脸,却依旧贼兮兮没心没肺的样子,回答说:“我也不知道啊,是格林德吩咐我这样做的。他说的很清楚,在没有他的许可下,任何人都不许擅自上山的。” “格林德吩咐你这样做的?” 叶明媚黛眉微微挑了下,还真没想到这是格林德的意思,看来这老不死说的是真得,他还没胆子私下里跑来这儿阻挡叶总的。 但就算是格林德说的,那又如何? 别忘了这座山的名字,叫明媚山! 这是叶明媚的私人产业,格林德是那小混蛋的心腹,也没权利阻拦她上山的。 至于格林德为什么要阻止任何人上山,叶明媚不想费脑子去考虑,还以为钱猴王屁颠屁颠的出现在这儿,拿着鸡毛当令箭的阻止她,就是看在被收留的份上,想在临死前发挥一下余热呢。 毕竟这个人多少都有点感恩之心的,这些老不死的在梨花山白吃白喝两三个月了,给格林德这条走狗当走狗做点啥,也是很正常的。 钱猴王依旧那副老而不死是为贼的样子,贼兮兮的笑着点头:“是啊,就是格林德派我来的。叶总,我知道这座山是你的,也觉格林德派我来阻止你上山有些过,可我跟着他混饭吃的,当然得受他管了。所以在,叶总你别让我为难,更别因我而生气,我就一跑腿的,你有什么疑问,还是去找格林德吧。” 叶明媚还真没想到,这老不死的倒是伶牙俐齿的,说的貌似很有道理。 不过叶总才不管他说的有没有道理,只知道她要回自己的私人领地,任何人都没权利阻拦她,就算格林德有一万个这样做的理由,可也是他来找叶总,叶总是万万不会去屈尊找他问为啥的。 “我再说最后一次,让开。” 叶明媚脸上的笑容,攸地收敛。 钱猴王没说话,只是笑嘻嘻的摇了摇头。 你自己找死,这可怪不得我了! 叶明媚心中冷笑时,双眸中闪过一抹残忍之色时,右脚忽然猛地撩起,对着钱猴王两条腿子中间,就狠狠撩了上去。 只要是男人,不管是十六的,还是六十的,这地方要是被人狠踢一下后,都是惨叫着的双手捂着裤裆,浑身抽抽着瘫倒在地上扮虾米的下场。 严重点的,就钱猴王这个年龄段的老不死,或许能被一脚直接踢死个比的。 叶明媚痛恨这老不死的活腻了,这一脚可没丝毫的留情,绝对是使出了十成的力气,速度、角度也都相当到位:嚯嚯,真以为老娘这段时间装善人,就真变成好欺负的善人了啊,正所谓老虎不发威,你当我是病猫呢! 呼地一脚踢出去后,叶明媚脸上更是浮上邪恶的笑意(我可是装孙子装了很久),在夜色下也看的清清楚楚。 只是这笑意,在下一个瞬间,就忽然凝固在脸上,继而迅速转变成了惊诧:咦,怎么没踢到他? 钱猴王,好像也没做出任何的躲闪动作,就硬生生出现在了叶明媚左侧,她全力撩出的那一脚,擦着他左胳膊飞空了。 他肩膀上那只小猴子,嘴里忽然发出‘吱吱’的叫声,带有明显的讥讽之色,好像在说:嚯嚯,没踢到哇,你简直是太笨了啊! 这老乞丐有些邪门。 叶明媚脑海中闪过这个念头时,一咬牙,纤腰半拧,还没有落下的右脚,由下至上的狠狠鞭打向钱猴王的左下巴。 这一招在跆拳道内,有个名堂,叫鞭腿。 绝对是跆拳道中的最有威力的杀招之一了,追求一脚踢中对手下巴时,架势必须得好看,就像舞蹈那样让人赏心悦目。 其实叶明媚也很清楚,在真正的高手眼里,要想破解鞭腿这一招,只需用更快的速度,一脚踹在她大腿内侧,就能直接把她给踹翻在地,然后就等着被各种虐了--毕竟舞蹈就是舞蹈,不是对掐。 可这种舞蹈对付一般人还是没问题的,哪怕钱猴王刚才貌似躲过了叶总一记凶狠的撩阴脚,那就再躲躲这记鞭腿吧! “嗨!” 为配合自己这闪电霹雳般的一脚,叶明媚还猛地娇喝了一声。 声助腿威,就是这意思了。 这次钱猴王好像被吓傻了,没有躲闪,但当叶明媚的右脚即将鞭到他下巴时,他的脖子却像被大风吹断的木桩子那样,猛地向后折断。 你能想象一个老头子,脖子以下的身体各部位动都不动,但脖子却忽然后折,后脑勺碰到他自己后背的诡异样子吗? 叶明媚就想到、不,是亲眼看到了。 她亲眼看到自己那威力十足的一脚横扫而过时,钱猴王脑袋忽然后仰不见了。 等她的右脚扫过折断了的脖子上方时,钱猴王那张猥琐的笑脸,又活生生映入了她的视线中。 叶明媚狂傲,却不傻。 等她站稳身子再看向钱猴王时,蓦然明白了过来:这老不死的,是个对掐高手,还是那种比她以往保镖更厉害的存在! 他只躲不还击,只因他是跟着方圆混得。 咕噔一声,叶明媚呆望着钱猴王过了很久,才艰难的咽了口吐沫,声音沙哑的问道:“你、你到底是谁?” 钱猴王笑了:“我就一蒙方少收留的糟老头子。叶总,听我的话,回去吧。” 第1111章 :以后跟着我干吧 听钱猴王说出‘方少’这个词后,叶明媚更加明白了。 以往那些从没有被她正眼看过的十二个老头老太,才不是老乞丐,而是一些来历诡异的‘江湖大侠’,也不知道咋回事,他们竟然自降身份,甘心充当方圆的走狗了。 “为、为什么不许我上山?” 想通钱猴王的身份后,叶明媚反而冷静了下来(只要他是方圆的走狗,那么就不会伤害她。既然他不敢伤害她,再害怕岂不是傻呆呆)。 钱猴王稍稍犹豫了下,才低声说:“因为有客人在一号别墅内,方少不希望她被打搅--任何人。叶总,别让老头子为难。” “女人?” 叶明媚猛地想到栓子说,昨晚他看到格林德恭迎一个男人一个女人上山的事了,她以为那个女人,刚才已经随着方圆走了,却没料到还留在山上。 非但如此,还派人把守上山的路,不许任何人去打搅她,就连叶明媚这个主人都不行。 那个女人是谁,叶明媚没兴趣去知道了,因为就算她用脚丫子也能猜出,那是方圆的女人。 那个小混蛋有那么多女人,鬼才知道当下住在一号别墅内的是谁。 钱猴王点了点头,没说话。 “好,那我走。” 叶明媚也是聪明人,知道现在与钱猴王讲理,那纯粹是对牛弹琴,人家眼里只有小混蛋,才不会关她叶总是不是明媚山的主人呢。 “叶总,回去的路上注意安全。” 钱猴王很关心的说道。 已经转身走了两步的叶明媚,忽然转身说:“每个月给你开三十万的月薪,能不能跟着我干?” 钱猴王愕然,一时半会的竟然没明白过来,叶总对他伸出了橄榄枝。 叶明媚还以为他在拿捏呢,又说:“三十万嫌低的话,可以再商量。” 别看这糟老头半死半活的,却是个对掐好手,比叶明媚以前身边那些保镖要牛多了,如果能招揽到身边当走狗--叶总的安全方面,就能更多一层保障了。 钱猴王这才明白叶明媚要干啥,笑了,很灿烂的笑,像盛开的菊、花那样。 叶明媚的脸却红了。 从钱猴王那菊、花般的笑容中,她看出了浓郁的不屑、嘲讽等神色,仿佛在问她:你觉得,钱那种充斥着铜臭的腌臜之物,能改变我老人家的态度吗? 钱,有时候确实能改变一个人,对另外一个人的态度。 老四叔就是这样认为的。 今晚获得他真诚态度的人,是方圆。 说来也凑巧了,老四叔今天下午大败而归(自然是小赌一把了)后,刚回家就被家里的小媳妇,拿着鸡毛摊子劈头盖脸的揍了出来。 唉,也不怪小媳妇生气,老四今早出门时,可是承诺今天要为媳妇赢回一双细高跟鹿皮小马靴的,就是那种八百块钱一双的。 可惜老天爷不开眼啊,老四不但没有为媳妇赢回一双小马靴,还把几乎是下跪才哄来的五百块钱,连带为纪念结婚二十周年才买的手表,都特么的输出去了。 小媳妇没看到老四叔拎着鞋盒子回家,反倒是左手手腕上光秃秃的了,能不勃然大怒,能不拿着鸡毛摊子追杀,发誓要把他揍成狗肉之酱吗? 幸亏老四跑得快,在跑出大门时更是及时挂上了锁头,让那小泼妇在家跳着脚的骂吧,反正骂又不能让四叔少一块肉,至于她说要勾搭别的男人,送他一顶大大的绿帽子--靠,男人瞎了眼,才会招惹这种母老虎呢! 一整天都没吃饭的老四,肚子咕噜咕噜叫着,垂头丧气的刚走过方家胡同,就被刚下车的方圆喊住了,问他去哪儿。 虽说老四与方圆不是很熟悉,但怎么着也是那么多年的街坊了,也算是自己人了--你有懊恼的心事时,会不会对自己人说说? 四叔就会。 方圆也算个有良心的,听老四说完后,马上就拿出一叠钞票,怕不得三五千的样子,更不管四叔满脸大义凛然‘你别塞,别塞!四叔我可不是那种要吃嗟来之食的没出息男人!都说别塞了,怎么还--你塞差地方了,口袋在这边’,不容分说的把钱塞进了他口袋里,又热情邀请他去小桥对面的烧烤摊上小坐片刻,喝几杯。 看在这孩子很懂事,又说他在外挣了大钱、不能看着四叔为了区区一点铜臭物就搞得家庭不和的面子上,老四也就勉为其难的,跟他来到了烧烤摊上。 还是看在这孩子懂事的份上,老四没有跟他计较吃烧烤还带着狗子,不但给它吃烤串,更是给它要了个碗,倒了一瓶啤酒。 老四还是第一次看到会喝酒的狗子,吃烤串的速度更是快的惊人。 幸好看方圆挣了大钱的样子,不在乎多要几十个串来喂狗,老四才没有语重心长的为他讲述‘汗滴禾下土,粒粒皆辛苦’这句诗所包含的意思。 方圆当然也不喜欢听人教训他,正如他忽然喊住老四,又塞钱又请客的,是因为有事要问他。 老四今年四十五六岁了,打小就在唐王老城区长大,那么他差不多该知道老城区的发展史,认识那些在方圆十二岁离家外出找妈妈时,忽然搬离这儿的居民。 也许,老四就是那批人中的一员,或者是那些人的后代,只是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没有搬走,索性就在这儿扎下了根,彻底蜕变成当地居民了。 几瓶啤酒下肚后,老四开始口若悬河,在方圆旁敲侧击下,开始讲述他小时候的某些趣事:“现在算起来啊,至少也得四十年了吧?那时候我还没结婚、哦,不,可能是还穿着开裆裤,整天下河逮鱼捉蛤蟆--” 老四在讲述他过去的故事时,毛驴已经吃饱了,张嘴打了个哈欠,溜溜的跑去别处了。 它没心思听老四瞎几把叨叨啥,只是看到有个穿花裙子的漂亮姑娘,与一小伙子坐在那边有,就跑过去假装钻到桌子下面吃骨头,要玩偷窥了。 毛驴发誓它就是看看而已,并没有别的意思,花姑娘子干嘛要那样紧张,大呼小叫的让她男朋友拿酒瓶子,照它脑袋上来一下? 驴哥不跟他一般见识,可以在被轰走了后再腆着脸的过去,但烧烤摊主人不愿意了,直接找上了老大,很客气的说你的狗子会吓坏客人的,要不要先请它滚蛋? 老大真特么的不是个东西,自个儿在这儿吃肉串,听老四吹牛皮,看花姑娘子,却撵着驴哥自己滚回家呆着去,要不是看在兄弟情真比海深的份上,毛驴绝不会讪讪的夹着尾巴,很孤独的踏上了回家路。 话说,家里也有个花姑娘子的,只是太熟了,驴哥下不去眼。 而且貌似小夏身边还有个小黑妹,来自没多少文化的非洲大方,如果被她看出驴哥用异样的眼神偷看小夏后,鬼知道她会不会掏出手枪,直接叭狗一声,毛驴就永垂不朽了。 那种危险是断断不能冒的,尤其是在痛饮一杯无后,毛驴明显晕乎乎的了,真怕管不住自己做某些找死的事,为安全着想,还是趴在,门口等大哥一起回来,再向家里那俩女人展示主权吧。 毛驴趴在自家大门口一侧的角落里,随着酒劲上来,眼皮子也越来越沉重,刚要暂且眯一觉呢,开门的声音传来,惊走了困神,让它很不爽睁开了眼。 方家的大门依旧紧闭着,声音是从前面邻居门口传来的,一个老态龙钟的老太婆,从大门内走了出来,看来也是刚吃饱晚饭,要去外面溜溜腿,希望能再多活个三五十年的吧? 老太婆挂上锁头,抬脚正要向胡同外走去时,忽然回头看来。 老天爷可以保证,毛驴在睁开眼后--也仅仅是睁开了眼,并没有做出其它动作,搞出任何的声响,就像永远都藏匿在黑暗中的幽灵那样,绝不会被人发现的。 这个老太婆,却回过头,一眼就看向了方家门口左侧的阴影中。 方家大门左侧墙基下有个洞,这是下雨时供雨水淌出来的地方,也就是俗称的狗洞,是胡同中间那盏昏黄的灯照不到的死角,老太婆却在回头一瞬间,看向了这边。 毛驴蓝汪汪的双眼,极快的闪烁了下,接着闭上了,这是摆明了‘我欲醉眠君且去,明朝有情抱肉来’的态度,希望这老太婆能理解。 老太婆竟然看懂了毛驴的意思,笑了笑后转身慢慢地走了。 算是有几分眼里价的老太婆,没来打搅毛驴睡觉,这让驴哥很满意,很快就睡着了。 只是没睡了多久,有脚步声从胡同口传来,还带着一股子新鲜的玫瑰花香气。 方圆的脚步才不会这样沉重,而且他从来也不会带花儿去哪儿--毛驴睁开了眼,就看到一个比方圆身材更高一点,相貌更英俊一点,穿着更有品位一点的青年才俊,左手捧着一束玫瑰花,昂首阔步的走了过来。 就像漂亮女人相互间都有一定的敌意那样,毛驴也从不待见任何比老大长相还帅的男人,尤其是他经过前方邻居门前时,脚步不曾有片刻停顿,直直走了过来。 一个西装革履、头发铮亮的能让苍蝇落上去也打滑摔下大胯来的帅哥,忽然抱着一束象征着爱情的玫瑰花,屁颠屁颠的走来这是要干嘛,就算傻瓜也能看得出来:方家,有位待字闺中的窈窕花姑娘子。 傻瓜都能看出来的事,毛驴实在没必要看不出来。 进了咱家的门,就是咱的,不管是东西,还是人。 这是方圆带毛驴回家居住后,经常教导它的一句话,还嘱咐它要牢牢的记住,毕竟穷家难当,蚊子再小也是肉,可不能随便被人拿走。 毛驴牢牢记住了。 现在,有个自以为很帅气的大帅哥,捧着一蓬破花来追家里的花姑娘子了,还真特么以为驴哥是不管事的了? 张良华来到方家门口,先抬手轻抚了下油光铮亮的发型,正要去开门时,忽然一团黑影猛地从左脚下扑出来,扯住了他的裤脚。 第1112章 :这是我家 任谁在猝不及防下,裤脚忽然被一扑出来的不明生物扯住裤腿,也会被吓得魂飞魄散,大吃一惊下尖叫出声的。 张良华也是这样,当他左脚在被往外扯去时,发出的尖叫声相当刺耳:“啊!” 向外扯他裤脚的力量很大,拖的他身子半转先后,向后倾倒时后脑重重砸在了白铁门上,发出咚的一声大响。 接着,就是刺啦一声裂帛声,张良华左腿猛地感受到了黑夜的温度:他那条裤腿,被那股子猛地外扯的力量,给撕开,直接撕到了大腿间,好像旗袍那样。 这还不算,那个不知道啥玩意的黑影,更是拽着他的裤脚先后猛拖,愣是把他给硬生生的顺着门板拖到在地上。 魂飞魄散,都无法形容张良华当前的感受了,只知道惊恐的嘶声尖叫。 再特么英俊的帅哥,猝不及防下遇到这种情况,也会变得狼狈不堪,没被吓昏过去,就已经证明他的神经还算坚强了。 至于能让苍蝇打滑摔断大胯的发型会乱,手里捧着的玫瑰花儿会被扔出去,帅哥形象尽毁,也就很正常了。 毛驴这才觉得顺眼了那么一丁点。 一丁点的意思,就是不完全的意思。 要想让毛驴看着张良华完全顺眼,怎么着也得把他的两根裤腿都撕成旗袍,再让他被鬼追赶那样双手抱住脑袋狼狈鼠窜,才行。 当毛驴又张嘴去咬张良华的右脚裤腿时,张副总总算看出这是一条狗了。 一般来说,人对未知生物是害怕的,那么既然张良华看出突袭他的是条狗后,恐惧自然得大大减少,继而腾起鬼神都无法安抚的怒气,抬脚就踹了过去,厉声大喝:“滚,滚开!” 到底是身高超过一米八,体重超过七十五公斤的大老爷们儿,只要突袭他的不是藏獒之类的猛犬,只是一条普通看家狗,张良华男人的勇气就会几何倍数的增长,出脚的速度越来越快,逼的毛驴不好下嘴了。 胆敢打扮成帅哥的比样、捧着束玫瑰花的傻鸟,终究不是能为毛驴造成致命威胁的敌人,驴哥自然不屑对他使出玩命的招数:我纵身一扑,拼着被你在身上揍一拳,也得咬断你咽喉。 “谁!?” 就在张良华一边踢蹬着,一边扶着门要站起来时,门忽然开了,劳拉的断喝声在他背后响起。 又是猝不及防下,扶着门刚要爬起来的张副总,再次哎哟一声向后摔倒。 这次他长了个心眼,生怕自己摔倒时,那条恶狗会趁机扑上来,肩膀刚着地,就来了个潇洒的驴打滚,噌地爬起来时,看到东边门后竖着一根棒球杆了。 这可是打狗用的好武器啊,夏小韵以前空暇玩棒球时买的,某次玩过回家后,就顺手放在这儿忘记收起来了,倒是方便了张良华。 刚才就说了,张良华毕竟是身高超过一米八的大男人,无论他表面有多么的绅士,儒雅,也都有着男人该有的血气方刚,现在被一条恶狗给搞成这样子,他要是不把那条狗给弄死,以后还有何面目立于天地之间? “劳拉,你闪开!” 张良华抄起球杆,虎吼一声目呲欲裂的刚要扑出去,与那条恶狗决一死战时,它却擦着劳拉的腿子,噌地蹿了进来。 好,很好,顾得,很顾得,这才叫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自来! 我正担心你看到我有球杆在手后,会被吓得夹着尾巴逃之夭夭呢,你自己却跑家里来了,那么来年的今天,就是你的周年祭日了,你就好好的安息吧! 张良华狞笑着,霍地转身论起球杆狠狠砸向毛驴。 “住手!” 夏小韵的声音,还有劳拉的,异口同声的娇喝一声。 张良华才不去听:这时候,就算是老天爷忽然现身,满脸正气的样子让他住手,也休想打动他那颗冰冷的心。 住手可以,但也得击杀这只恶狗再说! “张良华,我让你住手!” 看到张良华充耳不闻的,高举着球杆砸向毛驴后,夏小韵嗓音一下子变得更加尖锐,甚至都走调了。 在看到毛驴窜进来的那一刻,夏小韵就知道方圆回来了。 这儿是方家,方圆不回家,就算夏小韵在家里摆满了三十块钱一斤的肉骨头,毛驴圆愿在外饿死,也不会踏进家门一步的。 现在它回来了,暂且不管它与张良华发生啥矛盾,夏小韵都绝不允许任何人伤害它。 砰地一声大响,张良华手里的球杆,狠狠砸在了地上,擦着毛驴的腰身。 也幸亏毛驴机警些,历经的大风大浪多了去了,如果换做是别的狗子,还真躲不开张良华倾力砸下的这一棍子。 张良华一棍子放空后,没有丝毫的犹豫,继续嘶吼一声高高举起了球杆,就要对着竟然不闪不避就站在那儿冷冷瞅着他的毛驴脑袋,狠狠砸下去时,终于醒悟过来的劳拉动手了。 劳拉抬手一把就抓住张良华左臂弯,猛力向后一扯的同时,右脚横伸在了他脚后。 张良华被扯的后退,又被劳拉右脚绊了下,身子后仰时,劳拉左脚突地飞起,重重踢在了他手腕上。 “啊!” 张良华手腕吃痛,痛叫声中松手,球杆飞了出去。 劳拉只是不想张良华伤害毛驴,也没打算揍他,在踢飞他手里的球杆后,右手猛地向上一提,让他即将后倾倒地的身子一下子稳住了。 看了眼飞到别处去的球杆后,毛驴摇了摇尾巴懒洋洋的走向石桌那边。 小夏既然出面了,毛驴自然不屑再亲自对付张良华了。 嗯,话说毛驴现在看张良华的样子,才算是顺眼了些:这就对了嘛,任何来方家的男人,都请牢记不要比此间主人还要帅的规矩。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也。 “劳拉,你松开我!” 张良华暴怒下,拼命挣扎着吼叫:“让我去打死那条恶狗--” 他的话音未落呢,就听门口传来一个男人冷冷的声音:“你算啥东西,敢跑来我家闹事?” 张良华一楞,回头看去时就听到劳拉轻声叫道:“方圆。” 果然是方圆。 满身酒气的方圆,双手抱着膀子倚在大门后,脚下踩着张副总精心挑选的那蓬玫瑰花,皱眉看着张良华的眼神很不友好。 如果毛驴在外惹祸了,不等别人反对,方圆肯定就会拿捏出大哥的样子,痛心疾首的模样点着它鼻子,好好训斥一顿后,再警告它下不为例-- 不过既然是在自己家,毛驴无论犯什么错误,都是应该的。 因为它也是这个家的主人。 客人身份再怎么高贵,只要在主人家与主人发生矛盾,那就是他的不对了。 再说了,像毛驴那般好脾气的主人,如果不是客人做了让它无法忍受的事,它会生气吗? 夏小韵嘴巴动了动,没说什么,看向了被方圆脚下的玫瑰花,心中低低叹了口气。 “这、这是你家?” 张良华自然也认出了方圆。 正因为认出了这厮,所以张副总才能强忍住了怒气:不忍不行,这小子在公司时,就敢挑战张副总的权威,更何况是在他一亩三分地内呢? 张良华以前就知道夏小韵住在这儿,好像也听说过这地方是方圆的,至于夏总怎么会住在这破地方--在与夏总的关系,还没有到达某种境界时,张良华很聪明的选择了从不过问。 “对,这就是我家。” 看到张副总狼狈不堪的样子后,方圆心情好了许多,也不跟他计较啥了,冲劳拉点头示意后,径自走向石桌那边。 在经过夏小韵身边时,方圆淡淡的说:“在没有我这个房东的允许下,不要让不三不四的人随便来我家。不能接受这个条件,那就请搬出去。” “你--” 夏小韵那张灯光下的俏脸,攸地红了下,随即轻咬了下嘴唇,冷哼一声转身走向客厅那边:“张副总,请随我来吧。” 今晚张良华前来拜访夏小韵,还真是为了公事。 收购土耳其邮轮、运输机的合同正式签约后,前些日子一直在国外的张良华,今天傍晚刚回到唐王,就给夏总打电话,说是要汇报一下工作。 主要是把正式合同交给夏总。 夏小韵本来想说现在天色已晚,有事明天再说来着,可又想看看那份正式合同(毕竟是神通快递集团成立后最大一笔投资),就改口说让张副总来家说吧。 反正有劳拉陪伴,倒也不怕张副总敢生啥的歹意。 张副总这可是第一次受邀晚上去夏大老板家拜访,自然是欣喜不已的,顾不上长途跋涉的疲劳,好好打扮了下,买了一捧鲜花,屁颠屁颠的跑来了。 全公司的人,都知道张副总在追求夏大老板,前来拜访时送束鲜花也是很正常的。 只是他做梦也想不到,毛驴看到他打扮成那样,又捧着鲜花做出要‘拿走咱家东西’的架势后,顿时就怒了,这才给了他一个深刻的教训,让他牢牢记住:以后再来方家时,别拿花,最好是穿的寒酸点,要不然还咬你! 方圆警告夏小韵的话,张良华自然也听到了。 他很惊讶,无比的惊讶:方圆怎么敢这样与夏总说话? 夏小韵的反应呢,则更出乎了他的意料,被当众要赶走后,竟然只是咬了咬嘴唇,没发怒,就这样忍了,很不要脸的。 张良华隐隐看懂了什么,不再说什么,返回门外拿起地上的公文包,一言不发地快步走进了客厅内。 劳拉没有跟着进去:张良华除非脑子秀逗了,才会在这时候对夏总有啥不健康的想法。 她走到石桌前坐在方圆前,低头伸手在示好她的毛驴脑袋上摸了摸,问道:“这次在外面做什么了?” 对于劳拉,方圆内心里还是把她当朋友的,笑了下说:“也没做啥,就是瞎忙活。” 其实劳拉比很多人都知道方圆这段时间在外面做什么了,还那样问只是出于习惯,所以也没觉得他这样回答有啥不对,跟着笑了下:“回来了,还要出去吗?” 第1113章 :武大郎玩猫头鹰 在明媚山时,老鼠曾经问过方圆这个问题。 当时方圆是随口回答说,暂时不出去了,并没有多想什么,只因他自己也不知道啥时候得再出去,不过依着他本心来说,还真不喜欢外出,呆在唐王多好啊,高兴了就去坐班,不高兴了就呆在家里睡大觉,想用哪种姿势都行。 现在劳拉又问这个问题,方圆正要像回答老鼠那样回答她时,心中却稍稍动了下:他本来很随意的回答,对别人来说却很重要。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身边‘凝聚’了一批人,有梨花山上那些家伙,还有韩滨、秦小冰--劳拉她们。 这些人,貌似都是以他为核心的。 夏小韵碍于面子,不会在意方圆的去留,甚至都不管他的死活,不过劳拉当前的问话,却已经暴露出夏大老板与老鼠他们一样,有多么希望他能呆在家里,别再外出流浪了,唐王已经不小了,还不够你丫的折腾? 就仿佛,只要他在唐王,无论遇到什么事,也都不是事。 就因为他不在唐王,结果秦大川做了点好事,就差点陷入万劫不复之地。 方圆,现在这些人心中,就是撑着头顶这片天的柱子,尽管他从来没有去当根柱子的觉悟,这却是不容他躲避的现实。 他再也不是两年多之前,那个骑着个破三轮送快递的了,只要与毛驴吃饱了,就不用管别的任何事。 那是让方圆最喜欢的生活,但随着凝聚在他身边的人越来越多,他肩膀上的担子,也越来越重,他做出的任何一个决定,都有可能影响到身边这些人的命运。 看到方圆嘴巴动了下,却没有说话,低头拿出香烟叼上一颗后,劳拉也没着急追问,转身快步走进了客厅内,再出来时,手里已经多了两个盖杯。 里面跑上了浓浓的铁观音--方圆喝茶时尽可能的多放茶叶,这样才能彰显出‘咱不缺钱花’的习惯,劳拉还是很清楚的。 “谢了。” 端起还没有泡开的浓茶,方圆吸溜了一口,放下杯子抬头看着劳拉说:“如果我非得出去之前,我一定会安排好家里的事再走,不管走的多匆忙。” 听他这样回答后,劳拉明显松了口气,眼神亮了起来,却没说什么。 她不想告诉方圆,说他在出去后,她就会感到精神压力增大。 无论方圆与夏小韵的关系闹得有多僵,在劳拉看来他们都是一根绳子上的蚂蚱,这辈子注定要紧紧相连在一起,夏总就是、也只能是他的人,她的能力实在有限,压根无法应对那些随时可以出现的意外。 劳拉把方圆当做了朋友,小夏更是她的恩主,如果小夏真出现什么意外,她就觉得没脸去见方圆。 至于方圆会不会这样想,劳拉不管。 只要能得到方圆的承诺,劳拉就会觉得全身心的放松,以后终于能睡个安稳觉了。 “你老家那边现在是啥情况?” 方圆盖上杯盖,问起了劳拉老家。 劳拉眼神再次亮了下,点头说:“很不错。” 劳拉用她的真心,换取了夏小韵的绝对信任,更赢来了大把的真金白银。 如果劳拉家在华夏,甚至西方发达国家,指望她每个月十数万的薪水,要想支付那么多人的开销(她兄弟姐妹七八个不说,还有五六个侄子侄女),无疑是很难。 不过放在整体消费水平很低的非洲,每个月十万块还是足够让那一大家子人过上小康水平的,每次家里人接到劳拉的电话后,高兴的就跟过节那样,让她很有骄傲的成就感。 “有没有考虑过,把合适的兄弟姐妹带来华夏?” 方圆又说:“只要他们肯好好工作,我能保证他们过上好日子。” 劳拉却摇了摇头:“谢谢你,方圆。我想,还是让他们在家乡最好--他们,适合生活在那片土地上。” 很多西方种族歧视者总是说,非洲(贫困地区)人就是一群只知道破坏的蝗虫,他们没有文化,道德素质低下,粗鲁野蛮,特殊的生活环境让他们把杀人、强女干抢劫等犯罪行为视为儿戏,这些人就该美国某位总统说印第安人那样‘死掉的印第安人才是好的’。 (乱石山上的第四张脸孔,就是美国20世纪的第一任总统,所谓的美国英雄与诺贝尔和平奖得主,西奥多·罗斯福,更被称为印第安斗士。 美国对印第安人采取种族灭绝(多达三千万),抢走了他们的土地,这位和平奖的获得者曾说:这是不可避免而且最终有利的,我不想走得太远去说只有死掉的印第安人才是好的,但是我相信10个好印第安人有9个是死了的,而且我也不愿意去仔细查询 第1114章 :她就像要去赴一场盛宴 夏小韵这样说,就是暗讽有方圆这样的大哥,才会有毛驴这种喜欢吃女孩子豆腐的小弟了。 其实说‘上梁不正下梁歪’更为合适些,不过那样就是红果果讽刺方圆了,夏小韵当前还不想与他翻脸,再说她也不在意被毛驴吃点豆腐。 “女孩子最好别说鸟啊鸟啊的,那样会容易被人误会。” 方圆才不跟夏脑残一般见识:又不是不知道毛驴的贱毛病,还故意在它面前穿着小短裙,这不是故意引诱它去犯错吗? “我被人误会很多次了,也没觉得有哪儿不妥。” 夏小韵满脸不在乎的耸耸肩,一副‘我视名声如粪土’的脱俗,随即转移了话题:“见过漠北北了?” 端起杯子正要喝水的方圆,动作凝滞了下,才说:“见过了。” “她呢?现在哪儿?” 夏小韵并不知道,她在提起漠北北时,尽管极力保持云淡风轻的态度,但怎么也掩饰不住声音中透着的紧张。 这就是心虚的表现了,她是真怕漠北北忽然出现在她面前,狞笑着一伸手,她就能看到自己鲜红的心脏,在别人手心里扑扑的跳动了。 “她现在哪儿?” 方圆重复了一遍夏小韵的问话,抬头看向了夜空。 今晚的空气质量,一如既往的好,星星在天上调皮的眨着眼睛,月亮慢慢从东边树梢上爬起,一架夜航的飞机横掠过夜空,看上去就像从月亮里飞出来似的。 也不知道上面有没有坐着嫦娥妹妹。 可能是在考虑这个问题吧,方圆望着月亮的双眼里,浮上了明显的茫然之色。 “她--还没死?” 夏小韵忽然紧张了起来。 在她看来,方圆既然能平平安安的回家了,那么肯定是把漠北北给摆平了,不过他当前的神色,看上去不像那么回事呀。 方圆双眼里不但有茫然,竟然还有清晰的担忧、牵挂。 他竟然担心漠北北,牵挂着漠北北! 从方圆眼里看出这两种不该存在的感情后,夏小韵的心,一下子沉了下去,砸起了一个声音,很愤怒,更带着歇斯底里:你怎么可以担心、牵挂那个魔头?她是奉命来害我们的好不好?难道说,你、你喜欢上那个魔头了!? 方圆喜欢上漠北北了? 他不知道,正如他并没有察觉出,当他听夏小韵问起漠北北时,他眼里已经流露出了担心、牵挂的神色。 夏小韵愤怒没有错。 无论她有没有背叛过漠北北,都不能改变不了那只是个披了一张纯洁、美丽皮囊的恶魔,就像《聊斋志异》内的画皮传说那样,目的就是为了害人。 既然漠北北是个披着美丽皮囊的魔头,那么夏小韵无论对她做什么,都是很正常的。 不正常的是,本该是女魔头大敌(也是主攻手)的方圆,却好像喜欢上了她。 这个发现,让夏小韵不但很愤怒,还相当的害怕。 到目前为止,夏小韵都自问无论怎么样也能牢牢抓住方圆的,因为他们天生就是一根绳子上的蚂蚱,无论俩人再怎么蹦达,也挣不开造就注定的命运。 但现在,方圆这只蚂蚱,却在更加努力的挣扎着,试图挣开。 关键是,外界有个相当强大的女魔头,在接应他。 如果没有外力的话,方圆这只蚂蚱只能徒劳的挣扎,可有外力拉他一把呢? 就算蚂蚱依旧挣不断串着它的绳子,却能舍掉那部分被串起的躯体,以残躯来换取自、由。 如果漠北北真把方圆从我身边抢走,那我该怎么做--夏小韵脑子里乱成一团想到这儿时,忽然听方圆问:“你犯啥病了,浑身筛糠似的打摆子。” “啊?哦!” 夏小韵猛地清醒,才发现自己身子还真是在哆嗦,方圆早就不再看月亮了,正用奇怪的眼神看着她。 夏总自然是不会告诉这家伙,自己刚才忽然想到了哪些可怕的事,就被吓得筛糠了,那样不但没面子,还只能让这小子以后在她面前更加趾高气扬,赶紧强笑了下说:“嘿,嘿嘿,那个啥,没事,多谢你的关心啊。” 方圆觉得自己貌似没关心她,只是讽刺她来着。 终究是智商有问题人士,能把别人的讽刺看做是关心,方圆自然也懒得解释,淡淡地说:“漠北北,死了。” “死了?” 夏小韵一呆,随即喜上眉梢,身子霍然前倾,瞪大一双水灵灵的桃花眼看着方圆,得费很大的力气,才能压制心中的狂喜,以还算平静的语气问:“你、你亲眼看到她死了?是你杀了她吗?她的尸体呢,埋哪儿了?” 方圆没有亲眼看到漠北北死,也不是亲手杀了她,更没有看到她的尸体。 可他却能从漠北北那声‘方圆,来救我妈妈’的嘶吼中,听出她的生机即将断绝,等他用最快的速度扑腾过小河跑进那边森林中时,她已经不见了。 有时候,不见了就代表着死了。 白虹曾经亲口告诉方圆说,为了‘索回’赐予漠北北刀枪不入的本事,特意在那些野兔子野鸡身上,下了特殊的药物,让她在不知不觉间就丧失了那种本事,成为了一个仅仅有着高超对掐本领的普通人。 不再是刀枪不入,也不再是百毒不侵。 那么,当漠北北成为普通人后,就无法抵挡森林中弥漫着的毒气,就会像陈婉约那样,就算没人杀她,她也很快会中毒身亡。 漠北北抢在方圆冲过去之前跑掉,那是因为她不想死在他眼前。 因为她已经无比的丑陋,连她自己都看不下去,又怎么肯让她喜欢上的男人,看到她的样子? 漠北北已经喜欢上了你,这大大出乎了我的意料,不过随着她的死,这一切都不再是问题了--这是白虹亲口告诉方圆的话,自然也说出她当初是怎么折磨漠北北的了。 那时候,方圆听白虹讲完这些后,并没有说什么,保持了该有的沉默。 就好像,他不在意会不会被漠北北喜欢上。 假如漠北北还是在唐王时的那样出尘美丽,方圆或许会因为她的死,而感到惋惜,心痛甚至愤怒,但她已经变了,变得肥胖、丑陋。 男人都是视觉动物,有谁会喜欢一个比猪还要胖的丑女人? 哪怕她是真得爱他,就像国内那些肚子上有着好几圈赘肉的老娘们,很喜欢南韩姓夏的某位小鲜肉,只是剃头挑子一头热罢了,人家在乎的,只是她们的钱。 也正是不希望漠北北死后,还想给方圆留下一个美好印象的‘阴谋得逞’,白虹才说出她被囚禁后变成什么样子了。 白虹特别痛恨胆敢背叛她的漠北北:你以为,你在临死前躲开方圆,他就不知道你现在有多丑陋了吗? 只是从来都不懂爱情是啥东东的白虹,压根不理解‘情人眼里出西施’这句话的真正含义。 无论漠北北变成什么样子,但只要方圆真对她动了感情,那么她就是美的。 方圆对漠北北动了真感情吗? 这正是方圆听夏小韵提到漠北北后,眼神茫然的原因。 就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他有没有--喜欢上那个女魔头。 他只是看着满眼都是狂喜样子的夏小韵,心中低低叹了口气,表面一副无所谓的样子笑道:“呵呵,我当然亲眼看到她死了。不过,却不是我杀了她。杀她的人,是她那个世界的人,她背叛了她的世界。至于她的尸体埋在哪儿……在满是野兽的森林中,无论把尸体埋在哪儿,最终也会被扒插出来吃掉的。” “呼!” 夏小韵得到确定的答案后,心中因漠北北笼罩着的那团阴影,风吹残云般散去,化为一口浊气重重吐出来,笑道:“死了就好,死了就好--” “陈婉约,也死了。” 忽然间,方圆特别反感夏小韵当前的幸灾乐祸,哪怕明知道她这样做并没有做错,毕竟漠北北是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头,灭亡是她唯一的下场。 夏小韵脸上的笑容,一下子凝固了。 现在她可以确定,陈婉约不是她亲妈了。 可是她却无法否认,从小到大,陈婉约都像尘世间所有称职的亲妈那样,呵护她、疼爱她,把她从一牙牙学语的婴儿,抚养成当前光彩照人的夏大老板。 陈婉约对她没有生育之恩,却有着谁都擦不掉的养育之情。 夏小韵更无法忘记,当初为了力保方圆能健康来保护她,陈婉约不惜主动爬上方圆的床,背上了着抢走女儿‘男人’的骂名。 就那样一个不是亲妈,却始终把她当亲女儿来呵护疼爱的女人,已经死了。 夏小韵再没良心,也无法忽视陈婉约的养育之情。 有泪花在她眼里闪烁,没有淌下来。 夏小韵早就发过誓,她从某一刻起,就不会再哭泣了。 只是她并不知道,当人在悲痛到极点时,如果不泪流满面的痛哭一场,心就会伤的更深,更重,可能还会留下病根。 石桌上,放着一盒餐纸。 方圆拿出几张叠起来,递给了夏小韵。 夏小韵摇了摇头,洁白整齐的牙齿死死咬着嘴唇,都咬破了也没发觉。 方圆抬手,把餐纸捂在了她眼睛上,她下意识的抬手来推开,被方圆左手挡了下,就不再动了,只是把额头用力抵在他掌心,肩膀剧烈抽了起来。 很快,几张餐纸就被水渍渗透了。 去外面送张良华的劳拉没有回来,她懂得这时候最好是沿着河岸去散步,好久都没有这样真心放松过了。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夏小韵慢慢离开了方圆,低头看着石桌,声音明显有了沙哑的轻声问道:“她,走的安详吗?” 陈婉约,走的安详吗? 方圆觉得不安详,偏偏又觉得应该很安详,因为他能确定她也听到了漠北北凄厉的嘶喊(方圆,快来救我妈妈),临死前能够与亲生女儿相见,并听到女儿喊她妈妈,那么她就该是死而无憾才对。 “就像,要去赴一场盛宴。” 方圆想了想后,觉得唯有这样说,才能算理解那个可怜的女人。 第1115章 :你爱她吗? 人终有一死。 不管生前有多么风光,有多窝囊,都无法逃过时间的追杀。 人的一生是漫长的,也不管幸福与否,但能像要去赴一场盛宴那样的死去,无疑是最幸福的了,也是无憾的,让人羡慕嫉妒的。 所以当夏小韵听方圆用这句话来形容陈婉约之死后,悲伤的心情好了许多,自己拿起几张餐纸,在略微有些红肿的眼上擦了擦,才低声说道:“就因为,有你陪在她身边么?” 她这样说,就有试探方圆的意思了:陈婉约爱上了你,能死的那样安详,可能是因为是死在你怀里了吧? 她有这意思,当然不是生气啊,嫉妒啥的,无论怎么样,陈婉约都已经死了,再也不会对那些或讨厌她、或喜欢她的人,造成任何的影响。 夏小韵只想用这句话,来遥遥祝福那个身在天堂的女人。 “不是。” 方圆摇了摇头:“那是因为,她临死前看到了她亲生女儿,听到了女儿喊她妈妈了。” “她的亲身女儿?” 夏小韵擦眼的动作愣住,片刻后才问:“她、她亲生女儿是谁?” 方圆从来没告诉夏小韵,当初陈婉约在英国西南郡时,給他留下的那封长信中,曾经说过漠北北就是她女儿的事。 那是陈婉约的私事,在没有经过她的允许下,方圆没权利去告诉夏小韵。 所以小夏到现在为止,还不知道漠北北就是陈婉约的亲生女儿。 方圆拿出烟盒,翻来覆去欣赏着上面的画面,轻声说:“你猜猜。” “我怎么能猜得出?” 夏小韵脱口说道:“我又没听她说--” 话说到一半时,夏小韵忽然醒悟了过来,双眸攸地眯起,低声叫道:“漠、漠北北?” “是的,就是漠北北。” 方圆抬头,遥望着西北俄罗斯方向,缓缓的说:“那是一对命运相当悲苦的母女,这个世界对她们太残忍了些。” 陈婉约、漠北北母女的命运,用‘可怜’这个词已经无法来形容了,只能用‘残忍’。 漠北北在刚出生的那一刻起,就被九幽世界的人抱走,当做怪物来培养,受尽了常人无法想象的痛苦后,才总算获得机会离开了那个魔窟,来到了本来该属于她的世界上,成为了一名披着画皮面具的魔头。 她真正的生命,唯有涉世后的这两年。 为了能够永远留在这个世界上,她最终浮出了美丽、生命的代价。 陈婉约呢? 则是忍辱负重的尽心尽职,抚养别人的孩子二十多年,等她获悉夏小韵不是她亲身女儿后,她已经一只脚踏进了鬼门关,并在即将拥抱她亲生女儿之前,安然离世。 无论她死的有多安详,命运都欠她的,希望她下辈子,能做个平凡却又能平淡过一辈子的女人吧。 “陈婉约,是我亲手埋葬的。我怕她一个人留在那儿孤独,害怕,还在她坟前栽下了一棵--” 说到这儿时,方圆抬头看向了卧室窗前的那棵石榴树。 石榴树已经长到了一米半高,火红的花儿已经凋零,却结出了几个喇叭样的果子,仿佛有什么灵性那样,在方圆看过去时,几个果子竟然都冲他微微点头。 就仿佛,石榴树后面站着个女人,在冲他媚媚的笑着,很放肆且又很害羞的样子。 夏小韵也慢慢转过头,看向了那棵石榴树,慢慢咽了口吐沫后低声问:“那地方,也有石榴树?” 方圆在讲述陈婉约母女死亡时,明确讲明了地点,就在俄罗斯的卡门小镇,却没有提到废墟、环形长墙、毒域地带,更没有提到那边的唐王老城区一角。 那些事,没必要告诉她的。 无论方圆对她是何种态度,身为一个男人,都不该把这种事来告诉她,加重她的心理负担。 他只说,那是在数十年没有人烟的原始森林内,以白桦树居多。 石榴树原产于古西域,有一定的耐寒性等知识,夏小韵在倒栽种这棵石榴树成活后,就曾经详细查阅过它的资料了,所以在听方圆说到也在陈婉约坟前栽种了一棵石榴树后,才有些惊讶。 白桦树挺拔、高大,而石榴树喜光,几乎没什么机会,能在那种周遭全是‘巨人’的环境下成活,这就好比一只兔子能在狼群内长大那样,让人觉得不可思议。 “可能是老天爷,早就为她安排好了归宿,所以才能让一棵石榴树在那种环境下生长吧?” 方圆看着窗前那棵石榴树,思绪却飞到了卡门地区的唐王老城区内。 夏小韵从他飘忽的眼神中,敏锐捕捉到了什么,猛不丁的问道:“你爱她吗?” 方圆脱口回答:“不爱。” “不爱?” 夏小韵愕然。 “是的,就是不爱。” 方圆回过了神,看向夏小韵缓缓说道:“但如果她还能活着,我或许会娶她当老婆。” 他明明不爱陈婉约,却又说她如果活着可能就会娶她当老婆--这样说无疑是很矛盾的,但夏小韵却能品味出了个中的意思。 就像,你爱的女人不一定是你老婆,你娶的女人不一定是你最爱的那个女人那样,男人的感情,有时候其实也像女人那样无法琢磨。 能品出的意思,不一定能用语言表达出来,所以夏小韵嘴巴动了好几下,都没说出话来,不过内心因陈婉约去世的悲痛,却减少了很多。 不管怎么样,有个比她年轻,还很优秀的男人能心甘情愿的娶她当老婆,这就证明陈婉约没有白白来尘世间走一遭。 “那,漠北北呢,你爱她吗?” 夏小韵伸出舌尖,舔了舔嘴唇上的血渍,又问出了新的问题。 方圆皱起了眉头,淡淡的说:“她们两个都已经不在人世间了,你还问这种问题,觉得很有意思?” “对不起。” 夏小韵眼角急促的跳动了几下,终于意识到自己好像太着相了。 暂且不提陈婉约母女的命运有多么的悲惨,单说她们都已经不再人世了,那么无论是世界欠她们的,还是她们欠这个世界的,都已经一笔勾销了。 华夏从来都讲究‘人死为大’,在人离世后再谈论她,那就是对人的不尊。 从小就接受高等教育的夏小韵,实在没理由不懂这个道理,在被方圆提醒后,她才霍然清醒自己有些过分了。 她说对不起,也不知是在向方圆道歉,还是对那对母女。 方圆也不想去分辨,只觉得心里有些发闷,打开烟盒要吸烟时,才发现从格林德那儿搜刮来的红将香烟,已经空了,把烟盒攥成一团,随手扔了出去。 夏小韵没说什么,站起来转身快步走进了客厅内。 她再出来时,却是端着传盘出来的,上面摆着两个盘子,一个是沙丁鱼罐头,一个是袋装牛肉,这算是家庭必备的一些家常小菜了吧。 还有一瓶五粮液白酒,两个高脚玻璃杯,一盒中华香烟。 当男人心情不咋样时,聪明的女孩子就会拿出这些东西。 陪着他喝几杯,他的情绪很快就会好起来,在酒劲上涌时,只要你及时拿着一块牛肉送到他嘴上,让他享受到大爷般的待遇后,嘴巴就不怎么管事了,压根不用你主动问什么,他自己就会粗着舌头叨叨个没完。 已经眯了一觉的毛驴,嗅到沙丁鱼罐头特殊的香气后,马上就摇着尾巴跑了出来,也想对夏总诉说它这些天在外的苦日子。 结果在吃了两条鱼一片牛肉后,夏总又送给了它一只白生生的小脚丫,踢的脑袋老疼了,只好不情不愿的夹着尾巴遛出了家门:很久都没回家了,胡同口对过河边的某棵柳树上,是否还遗留着它临走时的气息? 果然,二两白酒下肚后,方圆的情绪就好了许多,张嘴接住夏小韵递到嘴边的沙丁鱼,嚼了三两下咽下去后,就开始讲述那些开心的事了。 被人白虹搞晕了,像扛麻袋般的扛到大草原上,还差点变成鲛人这种事,是断断不能说的,那样有损圆哥的男人尊严。 像卡秋莎为自己生了对双胞胎儿子、又在莫斯科把阿蓝黛娃给变成娘们这种事,同样不能说,那样会打翻某总的醋坛子。 无论是沙丁鱼,还是袋装牛肉五粮液美酒,加醋后味道就完蛋了,被智者视为不取。 方圆说他是怎么对付漠北北妆扮的三脸海怪,说他怎么以铁拳来教训狂妄的阿蓝黛娃,说在漠北北怎么诡计摆出,以一个‘七秒定律’为引子,来同时误导他与铁辽俩人,阴谋还差点得逞,要不是他英明果断、双目如炬,就差一点酿成大错等等。 总之,女人以为拿捏出一副逆来顺受、百依百顺的通房丫鬟嘴脸,就想利用几杯小酒,想让男人把他所有秘密都说出来的话,那可就大错特错了。 就像男人无法看懂女人到底在想什么那样,女人也永远搞不懂男人就算醉死梦生的,有些秘密也不会说出来的。 月上中天时,劳拉回来了,后面跟着毛驴。 这一人一狗,都在外面找到了自己想找到的东西,现在天色不早了,是时候该回来休息了,至于那对说着说着就坐在一起的男女-- 靠,某总裁更是把一只雪白的小脚丫搁在某男腿上,左手搂着他脖子、右手端着酒杯花痴般的笑着不正经模样,是聪明人、聪明狗就会视而不见的,最多在肚子里骂一声贱人,就各回各房间睡觉去了。 “你说,你这次回来后,要创办一个酿酒厂?” 夏小韵歪倒在方圆肩膀上,吐气如兰的媚眼如丝,问道:“我才不相信,会有那种酒的。” 在回家之前,就已经与老四喝了七八瓶啤酒的方圆,又喝了足足七两白酒后,舌头粗了不止一倍:“有,真有。我想过了,要让秦大川担任这个酿酒厂的总经理。酒厂嘛,自然是放在梨花山上了,那边的泉水可是酿酒的最佳原料。” “我参股,行不行?” 夏小韵笑嘻嘻的问道。 “不行。” 方圆很干脆的回答。 第1116章 :我的爹妈是谁? 早在很久之前,方圆的老妈,就是那个外表看起来娇滴滴的燕四道长,就假模假样的赐给了他一些中草药,希望他能籍此来找到一条生财之道。 不过方圆这败家子却不在乎,在说与水暗影合作后就不管了。 正事从来都很少干的水水姐,也不知道犯什么病了,那次竟然真相信了他的话,创建了圆美人集团,并取得了相当出色的成绩。 无论从哪方面来说,水暗影那个圆美人集团,都有方圆至少一半的股份,如果他肯乖乖跪倒在水水姐裙下,抱着她修长的腿子说‘咱们结婚吧’,他就是公司名正言顺的大老板了,可谓是财色双收。 方圆却不想那样做。 诚然,是他为水暗影提供了圆美人一系列产品的原材料、配方,但在建设、发展销售过程中,他貌似并没有出一点力气。 真男人,是从来不屑夺取女人劳动成果的,只会无回报的赐予,好比孩子-- 所以呢,不管水暗影最终能不能与方圆走到一起(在俄罗斯时,她可是说要结束这段有夫妻之名、却无夫妻之实的关系的),他都不会再打圆美人集团的半分主意。 那么,方圆要想有份属于自己的真正事业,除了借用叶明媚的影响力开发梨花山之外,再创建一家酿酒厂也是很不错的。 现在跟着他混饭吃的人十好几个了,以后或许更多,方圆怎么着也得搞个实业来运作了,总不能带着这帮小弟一起,靠女人来养活吧? 尽管方圆能肯定,不管是格林德还是秦大川,都不会在乎这些,只要能有钱花就行--那些为了过的好一些就出卖尊严的贱人,又怎么安知圆哥的鸿鹄之志? 当然了,创业可不是上嘴唇一碰下嘴唇,厂房就能建起来,美酒就能淌出来的,得需要操心劳神,这肯定得牵扯方圆全力对付某些邪恶势利的精力。 这没啥,别忘了方圆是有小弟的人:谁家小弟只跟着吃香的喝辣的,却不为老大扛活啊? 就算是真有这样的小弟,方圆也不会任由秦大川他们效仿,早就想出无数个能把他们所有价值都榨取出来的办法了。 十二生肖主管梨花山孤儿院、风景区;很有卖相的格林德,可以穿上西装打上领带戴上墨镜的去当房地产老总;秦大川么,那就去当酒厂老总好了。 至于方先生--乖乖,真正聪明的大老板,才不会像夏小韵、楼宇湘之流的担任一把手,为事业傻乎乎把腿子给跑细了,都是躲在幕后综观全局把握大方向,只负责指手画脚、躺在女人肚皮上点钱玩儿就是了。 方圆有绝对把握,确定自己干啥都能成功,都能挣钱:花小妖啊、卡秋莎啊、楼宇湘等人,就是他商业帝国崛起的保障。 相信用不了几年,方圆就能跻身超级富豪之流,把酒厂开到全世界,神通快递这种市值区区几个亿的小企业,才不会被他放在眼里。 既然这样,那么方圆干嘛还要让夏小韵来分一杯羹? 她以为,她把臭烘烘的脚丫子搁在他腿上,抱着他胳膊在她青涩的小山包上磨蹭两下,飞几个比瞎子强不了多少的小媚眼,就能把方少迷倒,答应跟她合伙? 还真是做梦呢,这是摆明了欺负方少是商场雏儿,想像当初楼宇湘悄悄吞并东海集团那样,窃取他的劳动成果呢。 就因为方圆不懂商业上那些龌龊的手段,所以才会毫不犹豫的拒绝了夏小韵。 反过来想一下,夏小韵明明说她才不会相信会有那种酒,怎么还腆着脸的说要合作呢? 原因很简单:她看中的不是方圆的千日醉,而是方圆背后的人脉! 只要她能插手方圆的事业,那么就会无法避免的,接触到花小妖、卡秋莎等所代表的势利,毕竟大家伙是合作伙伴嘛,自然得把关系搞好了啦。 夏总被人称为商业天才(主要是年轻轻就接了老夏的班),自然比绝大多数人都理解‘没有永远的朋友,唯有永远的利益’这句话的真正含义。 一旦她成为方圆的合作伙伴,那么她就成了花小妖、卡秋莎这些猛人的伙伴--依着她的智商,想利用这些人来增加自己的实力,让神通快递迅速腾飞,那绝对是指日可待的。 夏小韵这样想,也算是退而求其次了:如果,她现在就能嫁给方圆,那就没必要费这个心思了。 而且她也在像那方面努力,为此不惜冒着生命危险去背叛漠北北(要想得到方圆的前提,就是拿到那双绣花鞋)。 所以呢,在没有拿到鞋子之前,与方圆合伙,让大家伙的利益紧密牵扯在一起,就是夏小韵能想到的最好办法了。 可惜啊,这混蛋不答应! 完全无视了夏总当前做出的‘任君采摘’的迷人模样,典型的吃饱了一抹嘴就不认账的嘴脸啊,小夏能不生气,能不俏脸一寒,缩回脚丫子挺身做好,淡淡问道:“方圆,我想拜托你一件事。事后,我会给予你能拿得出的所有回报,哪怕你要我的命,也行。” 方圆看似醉醺醺的眼珠子一直立,接着笑道:“切,别整的这么郑重。说吧,想让我为你做啥,只要能做到的,我尽量去办。至于回报不回报的--你在我家住了这么久,我跟你要过房租吗?” 如果是放在以前,方圆要是这么说,夏小韵早就脖子一梗,左手掐腰右手指着屋子,大声质问他是不是眼瞎了,没看到里面都变成金碧辉煌了么,光装修就费了我数十万两白银,你特么的还有脸和我要房租,良心被狗吃了么? 现在她没这样说,只是凄惨的笑了下,垂下了眼帘。 看到她这样笑后,方圆心里就觉得不妙,随即意识到她软磨硬泡、美人计不成(就是要跟方圆合伙)后,又开始打悲情牌了。 不过,你以为你的惺惺作态,能打动我冰冷的心吗? 方圆心中冷笑一声,再次问道:“啥事,赶紧说,长夜漫漫我要睡眠了。” “我爹妈,是谁?” 低垂着眼帘的夏小韵,轻声问道。 方圆呆住,下意识的问道:“啥?” “我的亲生父母,是谁?” 夏小韵重复了一句,缓缓抬头看向了方圆。 她的眼睛深邃,透着说不出的哀伤。 现在方圆已经确定,夏天问、陈婉约夫妇不是夏小韵的亲生父母了,那么她爹妈是谁? 她可不是能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美猴王,也是爹娘生的。 我咋知道你爹妈是谁! 方圆张嘴,刚要说出这句话时,却又闭上了。 他实在不忍心,当面对夏小韵说出这句话:尘世间最大的悲哀,不是你长的很漂亮、很有钱却爱上了一个到处招花惹草的家伙;也不是跟某个美艳少妇滚了数次床单后,才发现那是自己的四舅妈,而是不知道自己的爹妈是谁。 老天爷可以作证,夏小韵的爹妈是谁这个问题,方圆也很关心。 不过很明显,关心从来都不是能解决问题的办法,就算方圆能量再大,也只能猜到唯有九幽世界的人,才能回答这个问题。 但白虹没有告诉他,他也没有问,自然无法回答夏小韵这个问题了,只能装呆比。 “算了,这是我的私事,也该我自己去寻找答案,干嘛要麻烦你,惹你心烦呢?” 夏小韵满脸孤寂的轻笑了下,长长的眼睫毛忽闪着伸出脚丫,穿上了小拖鞋,款款站起身走向北屋门口,淡淡说道:“时候不早了,是该休息了。” “唉。” 望着小夏那窈窕且又孤单的背影,方圆叹了口气:“好吧,我们合作--但我有两个条件。” “我们合作?呵呵,这可是你说的哦,我可没有逼你,更没有死皮赖脸的缠着你。” 正所谓回眸一笑百媚生,就是指夏总此时停步转身回头的样子了,美目流盼间充满了得意,刚才的孤寂啥的全都烟消云散了。 “我能反悔吗?” 方圆抬手,揪了下头发,问。 “可以啊,你是主宰我命运的人,无论你做什么,我都只有双手赞同的份儿。” 小夏把姿态摆的相当低,只是为啥又拿捏出楚楚可怜的嘴脸? 方圆不想再跟这种利用自己慈善来掐住自己脖子还得意的家伙废话,伸出右手食指:“第一个条件,你只能参与酿酒厂的合作。” “没问题,我在购买邮轮后,也没太多资金了。” 夏小韵的回答相当干脆。 方圆又伸出中指,说:“第二个条件,你只能占据股份的百分之十。” 这就是很干脆的警告夏小韵了:我可不放心让你成为大股东,秦大川再牛,好像也玩不过你。 “我答应。” 夏小韵再次干脆的回答,又主动问:“你还可以提出更多、更苛刻的条件,比方以后我看到你后,必须得对你弯腰九十度深鞠躬,说老板好;也可以回家后,好像老爷那样吩咐我,让我给你垂肩砸背--我都会答应的。” “有人早就说过,想得到啥,就得付出相等的代价。” 方圆无声的冷笑了下,说:“如果我真那样要求你,鬼才知道你会从我这儿捞走多少好处。” “小子,算你聪明。” 夏小韵满意的娇笑了声,说:“具体的,明天再谈吧,我要去安寝了,你要不要去我房间?我保证不会踹你出来的。” 对于这种很不要自尊的话,方圆向来都不予理睬的,只是轰苍蝇似的挥了挥手。 “晚安,小方。” 再次给了方圆一个免费的媚眼后,夏小韵才双手拎着裙裾,好像淑女那样款款走进了客厅内。 就在她刚要走向卧室门口时,背后忽然传来方圆的声音:“你,真不在意你亲生父母是谁吗?” 夏小韵嘴角猛地抽了几下,才淡淡说道:“无论他们是谁,是死了还是活着,能改变我现在为努力生存下去,就必须得忍辱负重的处境吗?能让我回到在没去过罗布泊之前,那单纯且又真实的生活吗?” 第1117章 :堕落的背后 现实之所以称为现实,就是已经发生过的事情,绝不会再从头来一遍。 很多个早上睁眼醒来时,方圆都会睁着眼的望着上空发呆,回想在醒来前都经历了哪些事情,有时候更会突发奇想:如果我们的人生,能像录像带那样倒带,早上醒来后对昨天做过的某件事觉得很不满,只需一按倒退键--那该多好? 很遗憾的是,人生无法倒带,无论你目前遭遇了哪些事,你都得去面对,不能逃避,因为在很多时候,逃避也就代表着生命的结束。 人只有死了,才不用去管那些烦心事。 方圆当然不想死,嗯,最起码在一百岁之前,他是从不会考虑过‘自取灭亡’这件事的,那么他就必须得接受现实,为该怎么解决那些烦心事而费脑子。 梨花山那边还有个山原百代,心甘情愿的装诱饵等待丰田秀敏的到来。 丰田秀敏会不会真像她所说的那样,接到她的初、潮已经被人夺走的信息后,不顾一切的跑来唐王,把某人给碎尸万段? 对这件事,方圆没多少把握,只能在这几天内做好充分的准备,随时恭迎东洋第一高手的到来。 丰田秀敏会不会来这件事,无疑是方圆当前最需要面对与解决的了,唯有解决这件事后,他才能腾出手来,去处理别的事。 还有哪些事急需他去解决? 方圆只要一想,脑袋就会疼:暂且不去管秦大川,也可以把铁辽的事儿放一放,甚至九幽夫人是个鲛人、她才不是九幽世界内真正领主这些,都可以慢慢处理,唯有叶明媚的事,他不知道该怎么去面对。 昨晚回家的路上,方圆看到了叶明媚。 虽说只是匆匆一瞥,不等叶明媚反应过来,他就立即驾车逃走了,却能从那个女人看到他时的目光中,读出了让他心悸的意思。 叶明媚忽然看到方圆,本能的发呆过后,眸光中浮上的是什么? 方圆觉得他看懂了女人在那一刻时的想法:堕落。 对,就是堕落。 叶明媚应该知道她与方圆是啥关系了。 方圆就琢磨:她在刚知道时,肯定也会被震的要死要活的,但是等死过、活过后,她就破罐子破摔了-- 简单的来说呢就是,她已经不在乎她是不是谁的四舅妈了,反正已经发生过的无法改变,她又很热爱生活(不会因为做了如此没脸的事,就感觉没脸活下去了,就会寻死),那为什么不将错就错,学郑板桥的‘难得糊涂’,就这样错下去呢? 堕落这个词听起来不好听,可你不得不承认,它有时候就代表着坚强。 一个真正坚强的人,是不会在意别人的口水,别人的眼光,别人指着她后背的手指头(让所谓的‘千夫所指,无疾而死’见鬼去吧),她只会把脸皮撕下来揣在怀里,走属于她自己道路。 所谓的坚强,不就是不择手段的挺着、熬着,在恶心别人的同时尽可能活的更久一些? 方圆不敢去想,叶明媚彻底堕落后,他该怎么面对她。 他是真怕面对那个女人,更怕她会浪笑着说,乖乖,见到四舅妈后还不请安问好? 想到这儿后,方圆不得不想他的老子,老妈。 方天明夫妇,肯定也已经知道他跟叶明媚那个啥了,在卡门地区时,他们却像没事人似的,难道说他们对此不介意? 方天明或许不介意,那么燕四小道长呢? 燕四道长背后的燕家,也就是方圆的姥姥家呢,对这件事又会是啥子态度? 那可是个把声誉看做比天还大的庞然大物,是绝不会允许家族里出现这样的丑闻。 解决丑闻最直接的办法,就是杀人灭口。 方圆想到这儿时,忽然猛地明白叶明媚为什么要堕落了:她正是考虑到了这一点,又真心不愿意去死,所以才干脆彻底堕落,牢牢缠住方圆。 就像以前燕春来要干掉她,她就跑来找方圆,坚信方圆能为她解决问题那样,这次她依旧把她能不能活下去的希望,寄托在了他身上。 在叶明媚看来,整个燕家,与燕春来并没有任何的区别,只要能掐住这个家族的短处,无论她做什么,都能继续活下去。 只是,叶明媚有没有想过,她为活下去而甘心堕落,方圆会不会也这样做? 她可以不在乎以四舅妈的身份,与外甥滚床单,方圆呢,会不会在乎? 方圆如果很在乎,又该以什么手段,来解决这个问题呢? 早上醒来后,人的脑子确实转的特别快,能想到某些昨晚想不到的问题,就像方圆现在就想到了把家族名誉看得比什么都重要的燕家,为什么没有对叶明媚动手了。 燕家如果对叶明媚动手,那么那段视频就会曝光,让燕家声名扫地,无地自容--这,也是叶明媚最大的依仗之一。 他们把这个皮球,踢给了方圆。 让方圆,来杀叶明媚! 方圆为什么要杀叶明媚? 只因那是他的四舅妈,他们之间发生那种肮脏的关系后,就是违反了伦理,方圆以后要想立足于世,就必须得极力掩藏这个事实。 最佳的掩藏方式,就是让叶明媚去死! 如果方圆没有出手帮助叶明媚,找回那段能让燕春来缚手缚脚的视频,那么她肯定早就在两个月之前就死掉了。 方圆既然能帮叶明媚找回那段视频,肯定就有能力去销毁,只要那段视频被销毁,叶明媚就再也没有丝毫的威胁力,完全可以安排一出意外事故,让她香消玉损。 叶明媚死后,不管是燕家,还是方圆,都会长长松口气,解开套在脖子上随时会勒紧的绳套了。 燕家得到的,比方圆还要多:他们可以拿这件事,来胁迫方圆为他们做些对他们有利的事--所以,把叶明媚交给方圆来处理,可谓是一举两得了。 到底是存世多年的老牌大族,无论遭遇何种危机,都能在最短时间内,想出最好的应对办法,甚至都能从中捞取一定的好处。 他们为此所付出的代价,只是单薄的亲情罢了。 亲情,爱情,对于这种老牌家族来说,狗屁都不是。 想通这些后,方圆满脸钦佩神色的笑了,同时也隐隐猜出,燕家这个计划,已经得到了方天明夫妻的支持,所以他们在卡门地区时,才通过陈婉约来传达给他。 他们甚至都能猜到,当方圆得知自己与叶明媚的真实关系后,会在极度震惊、狂怒过后再歇斯底里,陷入某种魔障之中。 事实证明他们没有猜错,方圆在傻呆大半夜后,思想确实极端化,甚至还幻想着再遇到燕四道长,也就是他亲妈后,还要咋样--只是他们仿佛又错了,方圆在陷入魔障后不久,就被人给捞了上来。 那个人就是白虹。 白虹并不知道方圆在老城区内时,遭遇了哪些匪夷所思的事,她只想用某种可怕的病毒,把这小子变成与她相同的鲛人,然后大家快快乐乐的泡在水里秀恩爱。 方圆拒绝了。 谁都没有想到,方圆拒绝白虹‘能活千年’的同时,不但改变了自身,思想也被升华了,思想中的那些极端,被洗涤的一干二净。 如果不是这样,那么他就不会想到这些。 “你们可能没想到,我现在依然是我吧?” 方圆轻笑着做起来,倚在了床头,拿过柜子上的香烟,点上了一颗时,外面传来毛驴晨练时的脚步声。 所谓的晨练,就是毛驴好像吃错药那样,在院子里快速兜圈子,不累的把舌头伸出来,是绝不会罢休的,至于不小心碰倒了夏小韵放在门口的鱼缸,让那两条小金鱼在地上绝望的蹦达,它是不屑去管的。 “你个臭毛驴,给我滚过来!” 夏小韵愤怒的嚷嚷声,并没有对毛驴产生任何作用,依旧脚步不停的兜圈子,速度越来越快,动作也越来越机敏,只是稍稍一拧腰,就躲过了夏总撩向它的那一脚,然后抛下一个鄙视的眼神,绝尘而去。 夏小韵无奈,只好大叫:“劳拉,劳拉,快那个盆子来!” 正在厨房忙活早餐的劳拉,急急忙忙的端着一个不锈钢盆跑了过来,把盆子交给她,蹲下去抄那两条金鱼时,毛驴又已经从西边旋风般的跑来。 想都没想,嘴里恨恨咒骂着什么的夏小韵,抬手就把半盆水泼向了毛驴。 驴哥纤腰一拧--的下一刻,就被浇了个落汤鸡。 它能躲开小夏那暴力一脚,却躲不开半盆兜头浇下的清水,立即停住了脚步,一副傻呆呆的样子。 “你再躲呀,你怎么不躲了,哈,哈哈--啊哦!” 看到毛驴一副落汤鸡的样子,夏小韵心中那口恶气才算出来,得意的单手掐腰昂首狂笑时,毛驴却跑到她面前,猛地一抖身子,就把她的碎花小睡裙给打湿、了。 夏小韵再次大怒,下意识的抬脚又踢时,毛驴已经轻巧的从她腿下钻过,顺势瞥了眼她今天所穿小内的颜色款式,欢快的叫着跑了。 吧嗒一声响,夏小韵狠狠一脚撩起时,飞起的那只水晶小拖鞋这才掉在院子里。 “劳拉,给我抢,让我毙了这混蛋!” 夏小韵右脚落下时,又恰好踩在碎了的鱼缸玻璃片上,当即划破一道血痕--这让她凶性大发,要毙了毛驴。 劳拉可不敢真把枪给夏总,现在她正处于暴走的趋势,是真敢开枪的。 暂且不管她能不能打到毛驴,单就性质来说就是非常恶劣的,别忘了她可是租客,想要打死被房东视为兄弟的狗子,方圆能同意吗? “大清早的,你发啥疯呢?” 就在劳拉准备劝说夏总暂息雷霆之怒时,方圆光着膀子倚在了门框上。 “你那个破狗,太欺负人了!” 夏小韵转身,冲方圆吼道。 “受不了,你可以走啊。” 方圆双眼朝天,淡淡的说。 “你--哼,想赶我走,没门。” 夏小韵气结,弯腰从脚后跟上摘下碎玻璃,狠狠砸在了方圆身上。 第1118章 :劳拉的心事 黄澄澄的小米粥,同样颜色的鸡蛋煎饼,配放着绿油油香菜、红彤彤辣椒的又酸又辣三丝小咸菜,还有一盘辣椒炒肉,红绿相映下不但看上去舒服,味道更佳。 一口气喝了三碗稀粥,十一个鸡蛋煎饼,半盘子辣椒炒肉后,方圆才心满意足的拍了拍肚皮,发出了一声满足的叹息:“唉,这才是最温馨的生活呀。” 受大哥的感染,毛驴也是幸福感十足。 当然了,这跟劳拉为它特意炖了几块排骨很有关系,张嘴打了个哈欠后,懒洋洋的走到大门后,嘴巴贴着地的爬了下来。 与这两个好胃口的兄弟俩不同,右脚缠着绷带搁在石桌上的夏总,只喝了半碗稀粥、一个鸡蛋饼就放下了筷子。 劳拉倒是与往常那样,该吃多少还是吃多少,轻声询问夏总确实吃饱了后,就开始麻利的打扫卫生了。 方圆兄弟俩回家后,劳拉做饭时的劳动量平增很多,不过她却很享受,更希望一辈子都这样,早上起来后,为一家人忙着做饭。 今天清晨四点半时,她接到了大哥打来的越洋电话,告诉她说距离他们老家不到两公里的地方,昨天发生了大械斗,至少有八十多个人丧命,幸亏她家因为生活无忧,没有去参与其中。 距离劳拉老家不远的地方,有座钻石矿坑,已经存在好些年了,是英美殖民者开采的,本来早在几年前就已经被抛弃了(钻石开采干净了),前些天一场地震过后,矿坑左边塌落后,又出现了新的钻石矿。 就是为了争夺这些钻石矿,矿坑周围数千为能得到一个面包就敢杀人的居民,蜂拥而去,不顾矿坑有可能再次崩塌危险,用自制工具来开采。 毫无疑问,大家伙都恨不得把钻石矿据为己有,铁定会在开采过程中发生矛盾,演变成冲突,最后升级为打械斗,导致八十多人丧命。 更让劳拉感到悲哀的是,她老家人民在付出八十多条性命后,并没有得到他们拿命换来的钻石矿--最后的赢家,是受白种人支持的当地武装组织。 老乡们人再多,斗志再狠,也不是那些全副武装的士兵对手,只能被人像驱赶流浪狗那样赶走,眼巴巴看着矿坑再次被人收回。 劳拉大哥说,如果不是她每个月都会给家里寄回足够的费用,他们兄弟姐妹也肯定会参与那场械斗的。 幸好,他们家有个劳拉,才能保障他们不用为活下去而拼命。 大哥最后,转达了父母的话,嘱咐劳拉在华夏好好的干,别担心家里,一定要听老板的话,全心全意的为老板服务--她,就是那个有着二十几口人的家庭、能活下去的唯一保证。 毫无疑问,劳拉在为自己出息到当前地步而自豪的同时,也有深深的哀伤,所以才更加珍惜当前,享受能心无旁骛做饭时的家庭温馨感。 “劳拉,有心事?” 方圆吃饱饭拿手指甲剔牙的习惯,让夏总感觉特恶心,一点也不愿意搭理他,这让几次想跟她说话的方先生有些讪讪,更有些愤怒,得费很大的力气,才能压住自己要把剔牙手指塞进她嘴里的冲动,看到劳拉从厨房出来后,马上就转移了注意力。 “没、没有。” 表面镇定的劳拉,闻言后稍楞下,接着摇头否认。 “天还早,坐下来说说话吧。” 方圆抬手指了指旁边的石凳。 其实这时候天色已经不早了,要是搁在以往,再过五六分钟夏小韵就得去上班了,不过她是老总,只要没什么要紧事,别说是迟到了,就是不去谁敢管她? “真没有。” 劳拉摇了摇头,她不想把家里那些烦心事说出来。 方圆问:“咱们还算不算是朋友?” 他这句话就有些重了,很有赶着鸭子上架的意思,好像劳拉不把心事说出来,他们就不是朋友了。 “劳拉,有什么事说说吧。” 夏小韵也这样说。 其实刚才吃饭时,她也察觉出劳拉心事重重了。 身为一名合格的老板,心腹手下食不知味时,她当然得表示一下关心才对,不过当着方圆的面,夏小韵不愿意问,打算去公司路上再说的。 现在方圆抢先问了出来,她如果再没任何表示的话,那么就有些不合适了。 给予心腹足够的信任、关心,才能换取她的耿耿忠心,这个道理很简单,夏小韵那么聪明的人,当然很清楚。 主子既然也发话了,劳拉再不说就不好了,犹豫了下坐在桌前,垂着眼帘低声把大哥打来电话的内容,简单叙述了一遍。 末了,她才强笑着说:“呵呵,其实我家里人没事的,我就是在老家人为争抢矿石死了那么多人,心里难受--方圆,夏总,一直以来,我都很纳闷,钻石,为什么就这么值钱呢?” 不等方圆俩人回答,满脸都是茫然的劳拉又说:“很小的时候,我就听部落里年龄最大的长老说,早在好多年之前,钻石就存在了,只是没谁把它们当做一回事,视为一种比较好看些的石头而已。它非但不能吃不能喝,还不能像黄金那样具备货币价值来流通,更没有任何回收的价值。可自从白人去了我们那儿后,钻石却具备了比黄金还要贵重的价值。” “我们的长老说,这是上苍留在非洲的恶魔,被压制了好多个世纪。本来可以永远被埋在地下的,白人却把它给释放了出来,夺走了太多非洲人的生命。” 劳拉眼里有泪光闪动,看着夏小韵:“夏总,你肯定知道血钻的由来,可你肯定无法想象,到底有多少人为它死去--我们部落里最最具备智慧的长老,到现在也没搞清楚,一颗石头怎么会忽然变得那样贵重。更具备讽刺意义的是,这玩意好像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但价格却始终不曾有一点回落。” “炒作。” 夏小韵刚张嘴,方圆却抢先说话了。 “炒作?” 劳拉看向了方圆。 方圆点了点头时,夏小韵冷笑:“哼哼,那你来给劳拉解释一下,钻石是怎么被炒起来的。” “跟女人有关。” 方圆吧嗒了下嘴,淡淡的说:“如果没有你们这些愚蠢的女人,钻石就是一堆毫无价值的石头,扔在地上都没人拣。” 夏小韵不愿意了,双眸一瞪:“姓方的,麻烦你说话小心一些!” 历史,并不是由男人的勇敢来创造的,而是由女人的虚荣来谱写的。 换句直白的话来说就是,天生就具备虚荣性的女人,才是这颗星球的真正主宰。 谁都知道,早在人类之前的数百万年前,地球的主宰是恐龙。 恐龙在这颗星球上生存了数百万年,除了留下一些化石之外,它们并没有留下任何的历史记载,那是因为它们最大的理想,就是能吃饱喝足活下去。 就像大家所熟悉的狼那样,在不饿时,是不会袭击羊群的,这是因为它很懂得维持食物链。 自从有了人类后,这颗星球就有了历史,开始被改变了。 不说其他国家的发展史,单说华夏历史上吧,就有商纣时期的妲己、周幽王时期的褒姒、大唐帝国时期的杨贵妃、满清入关的直接导火索陈圆圆。 很多人都说,不要把亡国的责任,都强压在这些女人身上,她们只是一些任男人摆布的工具,是朝代亡国的替罪羊。 可有没有人想过,如果这些女人能够约束住自己,懂得自己在做什么,那么她们的国家就不会亡,就不会有那么多人因她而死去,历史更不会被她们所谱写(最能改变世界格局的女人,当属古希腊的海伦公主了,就是那与特洛伊王子帕里斯私奔,引发了特洛伊战争的那位)。 如果以往那些历史女性名人,还无法有力证明历史就是由她们来谱写的,那么就说近代的。 相信很多人都听说过这样一句话:不抽烟的女人没有过去,不爱珠宝的女人没有未来。 这是谁说的? 是香奈儿,奢侈品的代言人,就是利用女人的虚荣爱攀比心,来让自己的商品畅销。 钻石也是这样。 正如劳拉部落中长老所说的那样,在白人没出现之前,钻石就是一些没有任何价值的石头而已,那么它是怎么成为了被女人极力追逐的存在? 钻石的存在,只是证明了这个世界是何等的荒谬。 钻石,更被誉为二十世纪最精彩的营销骗局。 刚开始时,它在被发现以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只是皇家和贵族炫耀财富的饰品,产地固定而且产量稀缺。 不过到了十九世纪后后期,南非居然神奇地发现了一座钻石矿,产量足足有几千万克拉。 这一下可不得了,那些投资钻石的商人彻底懵逼:如果这些钻石进入市场,钻石的价值将大打折扣。 怎么办呢? 就在商人们彻底懵逼时,一个叫罗兹的英国商人在1988年创建了戴比尔斯公司,从此钻石营销拉开了它的世纪大幕。 戴比尔斯买下了整个钻石矿,之后小心翼翼地控制钻石出量,垄断了整个钻石的供货市场,最高时候掌控着市场上90%的交易量。 这些钻石能够被卖出,当然是因为女人的存在。 不过,仅仅是垄断交易市场还不行,戴比尔斯公司最犯愁的,则是因为他们很清楚女性具备极强的虚荣心、喜新厌旧特征,再好的东西被她们拥有时间够长后,就玩腻了,就开始胡乱送人,扔着玩儿了。 钻石,终究不是食物、蔬菜那样的消耗品,一颗钻石可以存世很久,那么被贵妇们扔掉的钻石,又不具备货币通流性,被扔掉、送人后,肯定会影响钻石市场价格。 怎么着,才能让这些贵妇,买来钻石后不会胡乱抛弃呢? 戴比尔斯公司想到了绝妙的一招,催生了这个世界最不要脸的组合:把爱情同钻石,紧紧结合在一起。 钻石等于美好加永恒,而爱情等于美好加永恒,所以钻石等于爱情。 第1119章 :以爱情的名义 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 相信很多人都听说过这句话,并对这句话大加膜拜,却不一定知道这只是戴比尔斯公司,利用女性虚荣心来挣钱的手段。 1938年以后,戴比尔斯公司的实际控制者奥本海默家族,花费了巨额的广告费用,开始打造所谓的钻石文化,宣称坚硬的钻石象征的正是忠贞不渝的爱情,而只有钻石才是各地都接受的订婚礼物。 他们通过各种手段铺天盖地的广告,强化钻石和美好爱情的联系:婚纱照上新娘身着美丽的婚纱,一脸幸福的微笑,手上的钻戒闪瞎你的钛合金狗眼。 他们很清楚,女人都认为只有更大更美的钻石,才能表达最强烈的爱意,这样就会促使恋爱中的男人,为了得到真正的爱情,什么事都能做,毕竟买钻石比送命的门槛低太多。 而女人们呢,则都认为钻石是求爱的必需:你连钻石都不舍得买,你还好意思说你爱我?什么,你以为我看中的是钻石,我看中的是你舍不舍得! 在戴比尔斯公司的宣传下,钻石都代表着永恒的爱情,如果拿来出售,那简直是对神圣爱情的最大亵渎,除非你跟前夫不共戴天,否则很少会卖掉他给你的钻戒,而且就算卖,也不会有人接手,因为那是你的爱情,不是别人的! 就因为这样,哪怕钻石不断开采至今已经有五亿克拉,但在整体上还是供不应求,价格扶摇直上,因为只有戴比尔斯才可以卖钻石。 上世纪的八十年代,前苏发现一座更大的钻石矿,大量碎钻供应于世面,戴比尔斯吓得尿了裤子,马上同那边订立价格同盟。 另一方面,为了不让钻石掉身价,营销广告顺势转向,强调碎钻一样高贵,钻石虽小依然代表高贵的爱情。 钻石的珍贵不是看大小,而是看做工和切面,于是又炮制了大量行业的标准,如今你去柜台上听服务员向你扔出什么净度4c等专业术语,跟睁眼说瞎话的售楼小姐没什么两样。 就这样,钻石也彻底征服了底层阶级,大的好的卖给富人,碎的小的卖给穷人。 如果你以为戴比尔斯把钻石营销到这个高度就可以了吧? 没有! 他们已经把女人的心理研究到登峰造极的地步,比如他们研究显示,对于钻石这种奢侈的商品,女人的心理是矛盾的。 一方面,她们对首饰有着天然的占有欲,一方面又认为主动索取会带来良心的负罪感,所以戴比尔斯的广告在八十年代时,又开始强调钻戒应该跟惊喜结合。 广告中,一个男人默默买了钻戒,在一个精心安排的场合突然送出--这才能最大程度上化解女性的矛盾心理,一方面她们拥有钻戒带来的极度喜悦,一方面又保持了女人的纯真。 能把把女人研究成这样,就连控股戴比尔斯40%股份奥本海默家族,都不禁感叹:“感谢上帝,创造了钻石,同时也创造了女人。” 逐渐的,钻石已经逐渐绑架了消费它的人们。 你以为女人看重的仅仅是钻石本身吗? 错了,她们更看重的是你圆愿花掉三个月的工资、差点年纪轻轻就过劳死而为她换来的一件爱情的象征。 如果你知道这些,就向你未婚的女友义正言辞地指出,买钻戒是一件沙比的事情,那么这种行为才是真的傻逼,因为你的女友只需要看着你的眼睛,说一句话就让你哑口无言,“是的,这很傻,可所有女人都在傻,你就不能为我傻一次吗?” 钻石给戴比尔斯带来了无尽的利益,却也给非洲大地带来了深重的苦难,各路军阀为争夺钻石的开采和控制权,开启了惨绝人寰的内战。 那些人利用军队,来压迫人民挖掘钻石,又靠出售钻石获得的资金,来购买军火供养军队。 死了无数人来才出现在柜台上的钻石,成为了女人们满足虚荣心得到爱情的信物,却不知道正是她们对钻石孜孜不倦的追求,才造成那么多人死亡。 很草蛋的是,戴比尔斯公司去却跳出来呼吁和平,呼吁世界不要购买战乱国的钻石,买钻石只会让钻石的争夺更加惨烈--他们摇身一变,居然关心起了世界和平。 他们忽然热爱和平了,只是因为他们可以掌控消费者,却掌控不了非洲那些军阀:倘若军阀大量出售钻石,也会让钻石市场失控,所以必须封闭他们的出售渠道。 其实,很少人去关心,钻石的唯一元素就是碳,是这个世界上最不缺的元素。 人造的金刚石,也与钻石也别无二致,如果想靠钻石保值无疑很难,因为二手钻石没有任何市场,只能以低廉的价格回售给商家,但这仍然阻挡不了女人对它疯狂的追捧。 南非的某位总统在被记者采访时,曾经说过这么一段话:“钻石只是人们虚荣心的产物,它只是碳而已,价格上涨并不是钻石会枯竭,而是人为造成了供不应求的局面。” 可就算全知道这些,那又怎么样? 当一个男人把关于钻石的种种。都告诉自己女人时,他最可能遇到的情景就是女人幽幽地说:“所以呢,你觉得给我看了这个,钻石就不用买了,是吧?” 而男人呢,眼看爱情就要变质了,马上就会果断摇头,斩钉截铁地说:“哪能啊,买,当然要买,咱还得买个大的,我这就是跟你说说。” (以上所述,摘自网络,之所以在这儿长篇累牍的大写一通,还与本书故事情节相结合,除了这是早就预订好的支线外,最重要的还是应一位读者的要求。 前天晚上,某位东北读者给阳光打来电话,诉说他的苦衷:兄弟,能不能在你书里写写钻石的血泪发展史?我那个女朋友现在逼着我给她买钻戒,说别人都有她没有,这个婚是不接了,因为我没有爱情--卧槽,兄弟,你知道我每个月只挣三千块吗?还得买房子买车的,哪有闲钱给她买她看中的四万三千块的钻石? 那哥们的媳妇之所以要买四万三千块的钻戒,那是因为她闺蜜结婚时就戴了个四万两千的--说啥,不但得买,还得买的比闺蜜还贵一千块才行。 女人的虚荣心啊,真是能杀人的。 兄弟在电话里听那哥们无助的,绝望的、悲凉的好像狼嚎一般的哭声,心中好疼,差点就脱口说‘兄弟,我给你媳妇买钻戒!草,不就是四万三千块吗’? 幸亏没这样说,因为我老婆就双目闪烁的,盯着我做沉思状呢。 可不能让她回想起,当年结婚时我只给她买了副三百八十块的金耳环,于是果断挂掉了电话,把那哥们给拖入了黑名单,又在冥思苦想两整天后,才决定摘录这些钻石的发展史,来抗议那些因为虚荣而拿男人血汗钱去买一块破石头的女人! 所以,还请大家原谅兄弟,在这儿写这么多废话--不说了,老婆又开始旁敲侧击的询问,钻石是个啥子东东了)。 -- “看,如果没有女人,女人如果没有虚荣心的话,钻石就是一堆破石头,白送给你,你都嫌沉的。” 唾沫星子乱飞的方圆,连说带比划说完钻石的发展史后,很欧式化的耸了耸肩膀,双手一摊看着小夏、劳拉,满脸不屑的说:“真实情况就是这样,其实某人心里应该也知道,但绝不会因此而把钻石看成一块破石头。” 夏小韵双手抱着膀子,冷冷的说:“如果没有女人,哪儿来的你?如果女人全都像男人所想象的那样勤加持家,一件衣服穿八年,只要能解决温饱就行,那么男人还有必要外出拼死累活的挣钱养家,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吗?” “哼哼,可以毫不客气的说,女人的虚荣心,才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动力。我们不仅仅引发了‘烽火戏诸侯’,促动了‘特洛伊’战争,更促使你们男人为满足我们的虚荣心,不得不去奋斗--没有我们的虚荣心,你现在能人模狗样儿的坐在这儿,吃香的喝辣的?” 夏小韵越说,态度越恶劣:“女人真失去了虚荣心,男人就失去了奋斗的动力,人类永远都会生活在原始社会,就没有所谓的生产力了。小方,看来你很喜欢全身只围着一张兽皮,像你兄弟那样整天混吃等死啊?” 论起斗嘴,方圆从来不怵头任何人,毕竟他‘没理还能辨三分’的本事,可是受到山羊真传了。 只是一旦辩论的话题,上升到人类生产力的高度,贫乏的文化知识,明显让他无法应对夏小韵不时脱口而出的专业术语,从正面、反面侧面上面下面左面右面,方方面面的来反驳他。 “确切的来说呢,女人的虚荣只是一个习惯,就像男人的占有欲特强那样。” 看到方先生大眼圆睁不知以对的呆比样子后,夏总总算出了口恶气,得意洋洋的说:“别人我不敢保证,但我能确定我自己。只要你能撇下你那些姐姐妹妹,专心对我一个人好,别说是要钻戒了,就算你给我个草戒,我也是非常开心的,才不会因虚荣心作怪,就逼着你去怎么着,怎么着了呢。” 方圆眨巴了下眼,逐渐回过神来了,若有所思的看着她问:“我为啥要对你一个人好?我啥时候,流露出这种想法了?小夏,我发现你不但有虚荣心,而且你还很不要脸--靠,你敢在我家对我动粗?” 方圆抬手,接住夏小韵砸过来的水杯,刚要顺手砸在地上时,才想起这可能是自己家的东西,是万万不能因生气就损坏的。 再说了,旁边的劳拉也正满脸自责的焦急样子(小黑妹觉得,是她挑起了夏总与方圆之间的斗争)。 “再敢乱砸东西,我真会跟你翻脸的。” 方圆瞪了眼四下里找东西的夏小韵,迅速转移了话题:“劳拉,还是昨晚那句话,如果可以,你让你家人离开那个是非之地吧。” 第1120章 :并没有她想象的那样重要 郁闷这种东西,最大的特点就是传染给别人后,自己就会好多了。 就像劳拉,看到方圆因为她的事与夏小韵吵架后,就觉得家里那些破事,其实也不是太重要了,重要的是得促和这对男女能走到一起,那样她的长期饭票才会彻底有保障了。 劳拉再次婉拒了方圆提出的好意,生怕这对男女再把重心集中在斗嘴方面,连忙提醒夏总,是不是该去上班了,这都八点了呢。 夏总冷哼一声,也没说话,穿上脱鞋一瘸一拐的转身回屋子里去了。 “咋就没把脚丫子扎残废了?” 方圆望着她的背影,很有些小遗憾的自言自语。 “方圆,你今天要去哪儿?” 劳拉生怕夏小韵再听到方圆嘟囔什么,连忙岔开了话题:“如果去公司的话,我们可以顺路。说实在的,女子会所都关门了,夏总很着急的,她特别希望你能早点回来,只是碍于面子不好意思说。” “那就是虚伪了。虚伪,有时候比虚荣还要可怕。” 方圆顺势再次打击了下小夏后,才摇了摇头:“现在我很忙,暂时还没工夫去理睬那些破事。” “我能不能帮得上忙?” 劳拉很关心的问道。 “你只要保护那脑残别出意外,就算帮我最大的忙了。” 方圆稍稍沉吟了下,低声说:“劳拉,有机会你告诉她,她极力想据为己有的绣花鞋,其实并没有她想象中的那样重要。” “什么?” 劳拉一呆。 在劳拉看来,夏小韵、方圆俩人之所以是一根绳子上的蚂蚱,就是因为他们都与罗布泊深处那个神秘的世界有牵扯,他们命中注定身上携带并蒂彼岸花,而让花开的重点,就是那双绣花鞋。 至于夏小韵找到另外一只绣花鞋穿上,取消了对方圆的神秘‘抗拒力’后,俩人鬼混到一起让并蒂彼岸花开后,究竟会引发哪些无法想象的灾难等等,劳拉暂且不会去想,只知道那双鞋子是至关重要的。 但现在,方圆却神色严肃的告诉她说,那双鞋子其实并不是太重要,她如果不发呆才奇怪。 鞋子不重要,彼岸花开不开的也不重要,这是白虹亲口告诉方圆的。 听白虹的意思,绣花鞋、彼岸花只是某些邪恶势利抛出来的气球,只起到能吸引世人注意的作用,却能遮掩他们真正的目的。 毫无疑问,当前华夏相关部门的主要精力,都集中在了那双鞋子、方圆与夏小韵身上,从而忽略了别的东西。 方圆无法确定白虹告诉他的那些,到底是不是真的,但也只能暂时相信。 同时,随着时间一天天的流逝,彼岸花每隔五十年才会盛开一次、引发血雨腥风的传说,越来越没有说服力了。 就像这段时间内,方圆的很少想到那双绣花鞋,甚至都忘记他身上还带着一朵彼岸花了。 但夏小韵却不知道,可以肯定她还在为这两样东西而瞎几把折腾,方圆就算现在告诉她,估计她的也不会相信,倒不如先通过劳拉,先让她有个心理准备,等到合适的契机,方圆再‘引经据典’的叨叨一番。 那时候,她或许就能相信:她在别人的棋盘上,其实就一可有可无的棋子罢了,实在没必要把自己想象的那么重要,该干嘛就干嘛去,比方找个好人嫁掉不好吗? 实在找不到好人的话,找张良华也可以啊。 方圆看那个家伙是相当不顺眼的,如果他能娶了夏脑残,早晚会被折腾出屎来-- 劳拉可不知道方圆心里是怎么想的,呆愣很久后才清醒过来,正要再问什么时,背后传来了开门声。 换上一身素白套裙的夏小韵,乌黑的秀发被一个纯白的蝴蝶发夹拢在脑后,白色的细高跟小皮鞋,左手中拎着一个白色的小包,整个人搞地跟白娘子似的,看上去相当的出尘,就是耷拉着个脸子,未免有损她精心装扮出来的形象。 夏小韵右脚被玻璃划了一下,不过一点也不严重,刚才穿着脱鞋时还一瘸一拐的,只是故意矫揉造作罢了,如果真那么疼,她就不会换上高跟鞋,更不会去上班了。 “走了,劳拉。” 好像很清楚方圆不会跟自己一起走那样,夏小韵看都没看他一眼,就扭着小蛮腰哒哒走向了大门口。 趴在门后乘凉的毛驴,感受到了明显的杀意,立即翻身站起,贴着墙根溜溜的跑向了南屋窗下。 切,有病才穿出一身白,搞得好像死了妈--方圆撇了撇嘴,心里不屑的说到这儿时,嘲讽的笑容凝了嘴角。 夏小韵换上一身白色,是在为陈婉约吊孝。 陈婉约不是她亲妈,甚至在临死之前的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没关心过夏小韵,但谁都无法否认,她们俩人做了二十多年的母女。 陈婉约一直疼爱夏小韵,后者也曾经为了她,花钱请方圆回家当干爹。 夏小韵俩人走很久了,方圆才慢慢把早就熄灭了的烟头揉碎,随手放在石桌上站起来,缓步走到了窗前那棵石榴树前。 他忽然发现,陈婉约虽说已经死了,可她的灵魂,好像一直呆在他身边,不断提醒着他要注意她的存在。 根据民间传说,死去的陈婉约还能影响到方圆,那就是她的灵魂在缠着他,希望他能完成她死都无法忘怀的心愿。 方圆觉得应该是这样,就抬手轻轻抚过那棵石榴树,低声说:“你安心的去就是了,等我忙完这边后,会再次赶赴卡门地区,寻找她的尸体--如果,她的尸体还能保留下来,我会把你们两个埋葬在一起的。” 这是活人对死人的承诺,没有任何的科学依据,却能起到一定的心理作用。 一阵风吹来,那棵石榴树好像在点头,又好像是在摇头。 女人的心思本来就很难猜,尤其是已经过世了的,方圆要想猜出陈婉约到底还有什么放不下的事,很难。 当一件事很难理解后,最好的办法就是先放在一边,不去管它。 这是山羊告诉方圆的,很管用,也有一定的道理。 毛驴可感受不到陈婉约的‘存在’,它只关心老大在做什么,看到方圆换好衣服走出来后,马上就蹦跳着跑了过来,用眼神询问老大要去何方。 自然是去梨花山那边了。 别忘了,山原百代还住在别墅内,丰田秀敏随时都有可能出现,方圆必须得先解决掉那个大、麻烦后,才能去考虑其他事儿。 可一想到叶明媚,方圆有些头疼。 他不是那种做错事后就不敢面对现实的胆小鬼,也从来没觉得逃避问题,就是解决问题的好办法,他只是不想在丰田秀敏随时都会出现时,分心去考虑别的事。 方圆的车子就停在胡同口对面的河岸边,替毛驴打开车门等它跳上去后再关上,伸手刚要去拉前面车门,就听背后有人说:“咦,小方,你这是要去哪儿?” 方圆回头看去,笑了:“我去找个朋友。四叔,你呢,又是要去哪儿?” 这个人正是昨晚被方圆请过的老四。 看着老四那张意气风发的脸,方圆心里就开始后悔自己昨晚实在太大方,不该塞给他几千块还又请他去喝酒了,老四昨晚浪费的口水倒是不少,却没有说出多少对方圆有用的东西。 其实也不是老四故意瞒着方圆什么,是真得实话实说:唐王老城区的东南角,修建成这样,就是自然形成的,今年你家盖一栋院子,明年我家再盖,大家相互帮忙而已。 至于方圆小时候所熟悉的那些邻居,也就是十几家罢了,在他外出找妈妈的这些年中,先后因病去世,他们的后人--值得注意的是,这些人都没有儿子,只有女儿。 那些嫁出去的女儿,在双亲去世后,并没有谁回来住,基本都把父母遗留的家产,变卖给了别人。 方圆前面邻居的房东,也不是他小时候所熟悉的人了,而是来自外地的生意人,在这儿住了几年后,就搬离了老城区。 总之,老四所说的这些,除了那些邻居短命、都只有女儿之外,其他地方都很正常,跟老四家一样都是在解放前就住在这儿了。 至于解放前,唐王老城区的发展史--指望老四说清楚,很难,毕竟他最关心的不是历史,而是手一抖,暴喝一声‘豹子!’。 方圆也没打算再找别人问:某些人早在来到唐王居住时,肯定早就想到别人会彻查他们的来历,提前做好了天衣无缝的准备了。 老四可不知道方圆心里正后悔呢,看着他的眼里,全是亲近的光芒,还带有明显的蛊惑性,四下里看了几眼才压低声音笑道:“嘿嘿,去牡丹花那儿耍耍。怎么样,跟四叔一起去啊,保管你玩的尽兴。” 牡丹花是个女人的外号,但也仅仅是个外号而已,并不能证明她长的就像牡丹花那样漂亮,相反任何人看到她后的第一印象,就会想到黑猩猩,之所以叫她牡丹花,是因为她爱穿绣着牡丹花图案的衣服。 牡丹花那儿,是崔家区一处小有名气的地下赌场,四叔可是那边的常客了。 昨晚四叔沮丧下遇到方圆,大发了一笔横财后,不但把老婆哄高兴了,还又获得了今天再去那边大展神威的支持(老四昨晚回家后告诉媳妇,说我被你骂出门后,咽不下这口恶气,就跑去牡丹花那儿,以我项上人头作担保,借了她五百块钱,然后就赌神附体了)。 老四媳妇支持他今儿再去赌神附体,刚来到这儿就碰到方圆了,这才想拽着他一起去潇洒两把。 方圆自然是含笑拒绝,说今天要与外地来的一个朋友洽谈生意,等改天再跟着四叔去见见世面好了。 老四有些遗憾,不过也没勉强,约好等他赢钱了就请方圆吃烧烤后,这才哼着得胜歌的去了。 目送老四走过小桥,方圆开门上车刚要点火,就看到有人出现在了副驾驶车门这边,开门钻了进来。 第1121章 :郭易秦很累很累 那个人刚拉开车门还没有上车时,盘在车后座上的毛驴,就忽地坐起,脊背上的毛发钢针般倒立,眼露凶光,嘴唇上翻露出锋利的獠牙,嗓子里发出即将扑击的低沉咆哮声。 毛驴这辈子只怕过一个人。 郭易秦。 想当初在塔克拉玛干沙漠中时,它陪同林二哥去搜寻大哥的下落,结果遇到了假扮方圆的郭易秦,林舞儿傻乎乎的开心极了,不过毛驴却敏锐察觉出大哥是别人假扮的,登时露出敌意,要拽着二哥闪人。 那时候,郭易秦假扮方圆所谋甚大,龙头曾经给他明确的指示,任何妨碍到他假扮计划的人,他都可以有自行解决的特权,哪怕那个人是水暗影。 为了支持郭易秦,龙头连自己亲生女儿都顾不上了,更何况毛驴只是一条品种很一般的狗子? 郭易秦在察觉到它发觉自己破绽后,当机立断就要下狠手干掉它,幸亏当时铁辽就在旁边,而毛驴在察觉出危险后的反应速度也很惊人,当即被迫丢下二哥,夹着尾巴一骑绝尘的滚滚而去了。 遇到危险时却扔下二哥,对毛驴来说就是天大的耻辱,它一辈子都不能忘怀,就像至死也不会忘记郭易秦留给它的气息那样。 现在,那个曾经给过毛驴相当危险气息的人,忽然就这样出现了--如果方圆没有在场,毛驴的第一反应绝对是用最快的速度,开门逃逸,因为大哥说过:在明知道打不过别人时,还梗着脖子的硬扛,那不是英雄,而是傻蛋。 受大哥教导从来都不屑去当傻蛋的毛驴,这次没有逃窜,自然还是因为方圆就在它身边:只要是与大哥呆在一起,哪怕是像飞蛾那样的扑火自取灭亡,毛驴也不会皱一下眉头的--转身就跑。 任何人、任何狗子的生命只有一次,再深厚的兄弟情、爱情,也没资格让生命为之殉葬,唯有好好活下去,才能做想做的事。 这番话,同样是方圆告诉毛驴的,它记得很清楚。 郭易秦上车时的动作,因为毛驴瞬间散发出的杀气,稍稍凝滞了下。 一条狗子对于郭易秦来说,当然不会看在眼里,不过这条狗子假如是毛驴,那么任何人都不能不高看它一眼。 很多时候,毛驴就是方圆的代言人,它没好感的人,方圆对那人的态度也不会太友好,只是碍于郭易秦特殊的身份,他不能上来就翻脸,最多只是眉头皱了下,抬手向后伸出,在毛驴脑袋上轻轻拍了下:“没事。” 毛驴马上就安静了下来,背上竖起的毛发立即恢复正常,乖乖爬了下来。 “它对我的敌意很大。” 郭易秦坐好,带上车门后淡淡地说:“如果不是看在你的面子上,它早就是一条死狗了。” “我想杀谁时,从来都不看谁的面子。任何试图想让毛驴变成死狗的人,最好是能改变这个愚蠢的初衷,要不然我会让他变成个死人。” 方圆同样淡然笑了下,点火启动了车子:“郭易秦,希望你能记住这句话,我不是在开玩笑。” 郭易秦眼眸中有厉色闪过,随即缓缓点了点头:“好,我记住了。” “你要去哪儿?” 方圆改变了话题。 郭易秦反问道:“你呢?” “我就打算随便转转吧,这段时间内总是在忙,都没时间去欣赏大自然的美景了。” 方圆本打算是回梨花山的,不过郭易秦的忽然出现,迫使他改变了主意。 “好极了。” 郭易秦马上点头赞同:“我来唐王很久了,都没时间好好游览过周遭的风景。今天既然能搭顺风车,我可不能白白浪费这个机会。” “顺风车,都是要报酬的。” “到前面等一下,那边有个小超市。” “我家毛驴不喜欢吃辣。” 方圆抬头向前方看了眼,稍稍点了下油门,刚刚驶下青石板小桥的车子,加快了速度。 这家超市规模不大,不过里面却有能满足大多数人去郊外游玩的食品,甚至还有新鲜的熟肉,价格不是太贵,味道却不错。 郭易秦把买来的东西,都一股脑放在后座上后,就靠在后座上闭上了眼。 人在闭眼休息时,就无法遮掩脸上的倦意了。 郭易秦这段时间以来很累,他本以为在接了龙头的班后,能像龙头那样游刃有余的统率这个部门,但现在他才发现,他太高看了自己。 他这辈子,都无法成为龙头那样的人。 暂且不说别人,单说一个张翼,就让郭易秦无比的头疼。 龙头在世时,张翼仅仅是张翼,是七杀手之一,他的直管下属,只需一个简单的命令,根本不需要任何的解释,张翼就得尽最大努力的去完成,还生怕会让他不满意。 但换上郭易秦之后呢,用‘阳奉阴违’这个词来形容张翼对他的指令态度,都已经让他相当奢望了--张翼,压根不理睬郭易秦的任何命令,不管是错误的还是正确的,始终都是我行我素。 这让郭易秦相当头疼。 如果郭易秦不是出身京华郭家,如果张翼没有天大的背景,他敢拿着令箭当鸡毛,郭易秦至少有二十五种办法,能让他后悔怎么就成为七杀手的一员。 可偏偏郭易秦来自京华郭家,偏偏张翼又拥有那么深厚的背景,所以在他不听招呼擅自行动时,郭易秦能做的就是皱眉,再把所有的怒气,都狠狠压在心里。 没办法,郭易秦得为整个郭家着想,他圆可让出当前的位置,也不能得罪张翼。 这种情况对于任何一个上司来说,都是非常头疼、无奈、愤怒却又不敢流露出丝毫不满的,所以郭易秦要想解决当前,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张翼自己辞职。 张翼如果肯自动请辞,郭易秦发誓会用最隆重的方式欢送他的离开。 山原百代出事后,郭易秦就始终寻找让张翼自动请辞的办法,最终想到了方圆。 他在方圆面前闭上眼时,没有掩饰满脸的倦意,这与他平时在任何人前都是一副从容样子的宗旨相违,算是暴露出了他的脆弱一面。 只是郭易秦不在乎,因为他坚信方圆不会因此而轻视他,更不会趁此机会来找他的麻烦,让他更加的焦头烂额。 有些人,明明不是太对路,必要时还会成为不死不休的敌人,可他却能偏偏给你一种说不出的安全感,让你在他面前没必要再戴着沉重的面具,完全可以放松,真正的好好休息一下。 方圆在郭易秦心里,就是这样的人,所以他在闭上眼不久,就沉沉睡了过去,没有丝毫的戒备,脑袋歪向一旁,脖子上微微跳动的大动脉,就暴露在毛驴的视线中。 郭易秦没有看错人,也没看错毛驴,等他察觉出车子不再前行后睁开眼时,太阳早就爬过头顶偏向西方了,现在是午后两点,地点就是龟田良和被秦大川暴揍的小溪边。 车子就停在山丘下面,方圆就在两百米外的小溪边,正在吃东西。 从方圆家来这边,哪怕是骑自行车,最多也就是两个小时,方圆开车却从早上八点半开到现在,这说明他在郭易秦沉沉睡过去时,一直在路上兜圈子,觉得他睡得差不多了后,才停在了这边。 远远望着席地而坐的方圆,与在小溪里欢快的蹦跳着抓鱼的毛驴,郭易秦从来都很阴骘的眼里,闪过一抹久违的真心笑意,接着消失,从后座拿过一瓶矿泉水,开门下了车。 拧开盖子喝了一大口,下巴仰起连朝天呼噜噜吹了几下,才一口喷了出去,权当是醒来后刷牙了,又闭眼把剩下的矿泉水倾倒在了脸上。 用清凉的矿泉水洗了个脸后,郭易秦精神明显一振,深吸一口气展开双臂,做了几个扩胸动作后,缓缓把心底那口浊气吐了出来。 彻底放松后的长时间睡眠,让郭易秦有了从没有过的轻松,脚步变得无比轻快,踩着齐腕高的青草走到了小溪边。 站在小溪内捉鱼的毛驴,把他当做了透明人,看都没看他一眼,仿佛堂堂的秦少连一条小鱼也比不上。 郭易秦站在方圆身边,到背着双手看着浑身湿漉漉的毛驴,片刻后才笑道:“看来,它这辈子都对我没什么好感了。” “我也是。” 在不需要掩饰时,方圆从来都是心里有啥就说啥的,拿起一瓶啤酒,扔了过来。 郭易秦抬手接住,晃动了几下后,大拇指在瓶盖上稍稍用力,随着‘波’的一声轻响,瓶子盖飞走,雪白的啤酒沫溢了出来。 “谢了。” 一口气喝了大半瓶啤酒后,郭易秦随意坐在了方圆身边,拿过了一瓶五香带鱼罐头。 他道谢,也不知是谢方圆让他好好睡了一觉,还是递给他啤酒。 方圆也不会问,更不会在乎他是否道谢。 他只是觉得做了应该做的事,不需要郭易秦道谢,所以也没理睬,拿起酒瓶子喝了一口。 郭易秦也没再说话,放开手脚的开吃,短短几分钟内就喝了三瓶啤酒,两个罐头四根香肠,外加一包肉脯。 等他吃饱喝足,又打着饱嗝的点上一颗烟后,方圆才问:“说吧,找我干啥?” “先说最次要的吧。” 郭易秦想了想,才说:“你与秦小冰的关系,很不错吧?” 正看着毛驴捉鱼的方圆,闻言眉头一皱,侧脸看向了他,盯着他的眼睛。 郭易秦没闪避,神色平淡。 足足十秒钟后,方圆才点了点头:“是,很不错。” “我能问问,不错到哪种地步吗?” 郭易秦又问。 “说不出来。” 方圆也想了想,这样回答。 郭易秦抬头看着天:“是不是男女朋友?” 这次,方圆犹豫了很久,才轻轻摇了摇头。 虽说小表妹在在給他长脸时,也曾经守着老刘他们说,她是方圆的女朋友,不过俩人都知道,那也仅仅是说说而已。 如果非得有个明确定位的话,那么只能说他们是朋友。 嗯,关系很纯洁的那种朋友。 第1122章 :你的感情太脏了 当初方圆听说叶明媚是他四舅妈后,就陷入了魔障。 他曾经邪性十足的发誓,再见到燕四小道姑时也会很无礼--那时候,如果有人问他会怎么对待秦小冰,他或许就会慢慢清醒过来。 说过多少遍了,秦小冰就是方圆心台上的最后一方净土,无论他变得多么邪恶,这方净土也不会受到丝毫的污染,这一点是可以肯定的。 所以他从没有过‘亵渎’秦小冰的任何想法,只是把她当做了最好最好的朋友,她如果受委屈被人欺负时,不管是谁让她委屈欺负她,方圆就算拼命也会把那个人干掉。 郭易秦却不知道秦小冰在方圆心中,占据了如此重要的地位,只是在看他摇头否认不是男女朋友后,顿时就长长松了口气,笑道:“呵呵,这就好,那我追她时就不会有顾忌太多了。” 拿起一瓶啤酒正要喝的方圆,动作停顿斜着眼的望着他,用非常古怪的语气问道:“啥,你要追她?” 郭易秦点了点头:“是,我要追她。” 方圆又问:“让她当你的女朋友?” “对,非常的认真。” 郭易秦并没有注意到方圆握着酒瓶子的右手手背上,已经有青筋慢慢突起,笑着说道:“你放心,我追她可不是想跟她玩玩,我是真想她成为郭家的少奶奶,能--” 不等他说完,方圆突然抬手,一酒瓶子狠狠砸在了他脑门上,接着松手攥拳,不等他反应过来,一拳重重击在了他左脸上。 身高接近一米八,体重七十公斤的郭易秦,就像没有多少分量的稻草人那样,被方圆一拳就打飞了出去,重重扑在了小溪内,溅起的浪花把毛驴给吓了一跳,赶紧拧身蹦上了岸。 老大在教训人时,毛驴从来都不会成为他动手的障碍,只会蹲坐在旁边,伸着舌头的看方圆纵身跳进水里,抬脚冲郭易秦没头没脸的乱踢。 郭易秦没还手,只是身子尽量蜷缩起来,双手抱住脑袋,屏住呼吸(在水里呢),任由方圆一脚一脚的踢他。 他不还手,方圆也不吭声,只是接连踹了他十多脚后,才弯腰采住他衣领子,把他从齐膝深的小溪内拎起来,眼神冰冷的盯着他,声音就像是毒蛇在吐信子:“郭易秦,我警告你。如果你敢打秦小冰的主意,我会让你死都无法瞑目。” 郭易秦睁开眼,扭头吐出一口带血的口水,抬手掰开了方圆抓着他衣领子的手,晃着身子大步走到岸边,重新坐了下来,又拿起一瓶啤酒咕咚咕咚的开喝。 就仿佛,刚才方圆忽然发疯痛扁的人是别人,与他没有任何关系那样。 一口气喝完整瓶子啤酒,郭易秦脱下深蓝色衬衣,胡乱擦了擦头脸。 方圆拿酒瓶子爆他脑袋时,肯定砸破了,就像一拳打的他牙根都破了那样,只是他在小溪内泡了会,再用衬衣一擦,反倒是看不出来了。 郭易秦的皮肤很白,这可能与他很少喜欢晒太阳有关系,不过肌肉却很结实,哪怕抬手随意擦了擦生疼的嘴角,也能看出棱形的腱子肉。 方圆站在小溪内,眼神依旧冰冷的盯着郭易秦,毫不掩饰浑身散发出的凛然杀意。 如果郭易秦不是郭易秦,哪怕他是有家有室的死老外格林德,腆着脸的告诉方圆,说他喜欢上了小冰妹子,要追她当女朋友,当圆哥的腿子夫人--方圆最多只会抬脚在他裤裆内狠狠来一下,再警告他以后要对秦小冰好一些。 简单的来说,在方圆看来,世间男人谁都可以追求秦小冰,就郭易秦不行。 理由很简单,尽管郭易秦年轻英俊,出身豪门,当前位高权重。 可是,他却没有爱。 郭易秦只是把女人当做了能为他传宗接代的工具,只要能让他有某种特别的感觉,能为他生个孩子,哪怕女人在外面还有别的男人,他都不会在乎。 他去追秦小冰,不但是对小冰妹子的最大羞辱,更是侮辱了方圆心中那最后一方净土。 在方圆看来,能追求秦小冰的男人,或许不需要多么帅气,也不需要太有钱,哪怕只是一个建筑工地上的民工,但只要能真心呵护疼爱她,让她感受到女人该有的幸福,这就行了。 只要有方圆在,秦小冰那个未来的老公,无论怎么样都不会混惨淡了。 再次吐了口带血的吐沫后,郭易秦才皱眉看着方圆,不满的说:“我在你心里的地位,就这样的低下?” “除了这件事,你在我心里始终都算是个人物。” 方圆缓步走上了岸,抬脚把灌满水的鞋子踢在旁边,重新坐了下来。 他也恢复了该有的平静,就仿佛刚才没发过疯那样,语气平静的说:“从我第一次认识你,我就知道你是个人物了。不过,你的感情太脏了,我是不会允许你碰秦小冰的。郭易秦,别逼我。” 郭易秦眼神一下子阴骘了起来,反手从旁边石头上拿过香烟,扔给了方圆一颗。 自己又点燃后,他才缓缓的说:“我承认你说的没错,我的感情是很脏。只是,当初如果你没有让白玉雯流产,那我现在就不会追秦小冰。方圆,我之所以征求你的意见,一来是知道你们是好朋友,你很在意她;二来呢,则是要认真的告诉你,我这次追求她,是以最干净的态度,希望你能支持我。” “不行。” 尽管郭易秦已经说的相当诚恳了,方圆还是一口拒绝。 郭易秦不愿意了:“方圆,我提醒你,你只是秦小冰的好朋友,你没权利干涉她去喜欢谁。如果她喜欢我,你却非得破坏,那么别怪我用我最擅长的方式,来反击你--到时候,受伤的或许就是秦小冰了。我估计,这不是你想看到的。” 方圆懒得再跟郭易秦解释,他为什么如此关心秦小冰,望着袅袅腾起的烟雾,低声说:“以后,再敢在我面前提起这件事,我就杀了你。” 既然方圆态度这样坚决了,郭易秦就不再谈这个话题了。 他刚才就说了,今天来找方圆要谈的事情当中,追求秦小冰只是最次要的。 郭易秦从来都是一个不把私人问题,看得比工作还重要的人物。 再说了,他说出这件事,也只是要搞清楚方圆与秦小冰是啥关系,在确定方圆没有追求秦小冰的意思后,顺势表明自己态度而已。 郭易秦是不会告诉方圆,说就算方圆追求秦小冰,他也会横插一脚的。 不过方圆没有追求秦小冰的事实,让郭易秦对追上她的信心大增。 现在该表的态度已经表过了,至于以后为了追求秦小冰,郭易秦会不会与方圆拼个死活,那就是以后的事了,先说正事:“前天晚上,就是你与张翼绑架东洋人之后,我接到了上面的电话,说铁辽冒死传回来的那份音频资料,是不真实的,要我取消了对你的追杀。” 谈起正事后,方圆的态度就正经了许多,无声的冷笑一声,说:“这本来就是漠北北的阴谋诡计,不但让老铁上当了,我也差点被她骗过……我们两个人犯错,还有情可原,可执掌大权的你,却傻乎乎的信以为真。从这一点看来,你比起龙头来说,差了不止一点半点。” “是,我是不如他。” 郭易秦坦然承认:“永远也达不到他那个高度。要不然,张翼也不会不把我放在眼里了,私下行动搞得我很被动。” “你今天来找我,主要是为了张翼,对吧?” 方圆叼着烟卷,双手攥住裤脚,拧了把水。 幸好,现在的太阳光很毒,用不了多久就能把衣服上的水分蒸发干净了。 郭易秦抬手揉了揉开始肿起的嘴角,盯着小溪水说:“我希望,你能帮我劝劝他,让他自己请辞离开我的部门。那样,对他,对我,都有好处。” “没有了七杀手,你那个部门,还有存在的必要吗?” 方圆问道。 郭易秦反问:“就算你们几个人,都在我的部门中,有谁会毫无条件的听从我的命令?” 方圆没说话。 郭易秦说得没错,如果把他这个部门比作是一个足球队,队员有巅峰时期的齐达内、罗纳尔等人,但他们却不听从郭易秦这个教练的招呼,才不会与队友配合,而是由着自己性子来--那么,就算他们名气再大,技术再精湛,也别想取胜。 郭易秦这个‘教练’,要想坐在这个位置上赢球,必须得搞定这些人,搞不定就请他们离开,换上技术不咋样但却听招呼的二线队员,也比手握大把超级球星却总输球要好太多。 方圆能理解郭易秦当前的苦衷,所以才不说话。 郭易秦也没急着追问他,没事人那样从罐头里拿出一块鱼,扔给了毛驴。 毛驴看都没看一眼,爬起来懒洋洋的走了。 方圆屈指弹飞烟头,看着它被溪水卷走后,才问:“你以为,我能说服张翼?” 郭易秦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可是除了你之外,我找不到第二个能规劝他的人了。因为,你不在体制内,我找你去与他谈,无论成功与否,都对我的影响不大。” 郭易秦身为领导,要想规劝一名下属主动请辞,本身就是在做一件有损自己威望的事,如果他通过领导、同僚或者铁辽等人出面,那么就摆明会让人质疑他对这个部门的掌控力了。 但方圆不同,完全可以以朋友身份,去规劝张翼主动请辞,到时候哪怕把郭易秦说的很可怜,也不会有损他在部门中的威望。 方圆拿起一瓶啤酒,慢慢喝了起来。 等他放下酒瓶子后,郭易秦低声说:“我可以保证,让张翼主动请辞,只是出于工作需要,没有一丁点的私心。我不能得罪他,因为我无法因为工作,就视整个郭家的利益而不顾。” “那我试试吧,成不成的那得看你运气咋样了。” 听出郭易秦是在说真心话,方圆考虑片刻后才答应了下来。 第1123章 :有些人能杀也不能杀 郭易秦长长松了口气,拿起酒瓶子举向方圆。 方圆跟他碰了下,俩人昂首喝干了瓶中酒。 郭易秦是个骄傲的人,在请方圆帮忙后,肯定会有所回报的:“告诉你一个不怎么重要的秘密,张翼当初能调到唐王来当二把手,就是龙头吩咐的,主要任务针对你。” “张翼?” 方圆愣了下,随即恍然:“哦,你说的是那个女的。” 方圆在刚认识张翼时,还曾经纳闷她的名字,怎么就跟那个‘阿哥’名字相同呢,不过也没太往心里去,就像有很多男人女人,都叫‘张圆’这个名字那样。 其实方圆自己的名字,又何尝不是很中性化? 名字嘛,只是一个人的代号而已,叫毛驴的不一定真是一头毛驴,还有可能是一条爱喝酒、爱吃花姑娘子豆腐的狗子。 “呵呵,龙头交给她啥任务?” 方圆晒笑了声,接着摆了摆手:“算了。虽说我很好奇,不过却不想听。” 任何人,在得知张翼被龙头派来唐王担任位高权重的二把手,就是针对自己来的后,肯定想搞清楚她肩负着何种任务,方圆自然也想知道,却又拒绝听郭易秦说出这个秘密。 他这样做,是对龙头的尊重。 龙头已经仙逝,方圆不想因为一个张翼,就对他心生某种不快,对他有意见。 “好,你不想听,那我就不说了。” 郭易秦很干脆点了点头时,眼里闪过一抹明显的钦佩之色。 他很欣赏方圆尊敬龙头的态度,也觉得如果把自己换成方圆,也会这样做:无论张翼是带着何种任务来唐王的,都没有被方圆放在心上。 那个女人,在普通老百姓眼里是高不可攀的,但在方圆、郭易秦眼里,却实在算不上一盘菜。 “不过,她很快就会被调走的。” 郭易秦想了想,觉得还是把事情说清楚最好:“她这辈子,是彻底完蛋了--说起来吧,她也算是个苦命的女人。事业上走错了路,私生活更糟糕的一塌糊涂。” 方圆虽说从来不关心官场上的事,不过还是多嘴问了句:“她完蛋了?就因为她没完成龙头交给她的某种任务?还有啊,你这个当上级的,连女性下属的私生活都这么关心,貌似不怀好意啊。” “你胡说什么呢?” 郭易秦反驳道:“我说她私生活不幸福,那是因为我亲眼看到她丈夫,有多么的变态……这种事,也没必要跟你说。” 方圆却来兴趣了:“可以说说嘛。男人跟男人在一起时,谈论女人可是永恒的共同语言。尤其是像张翼这种还算小有名气的。” “她在外是高高在上的高级官员,在家却要遭受家庭暴力。她丈夫孙刚,早在他们婚后不久,就失去了男人功能,心理相当扭曲,总怀疑她在外会出轨,就--总之,她就是个苦命的。” 郭易秦性格阴骘,平时与属下谈论工作时,也很少这样‘长篇大论’的,更别说学那些站街的老娘们,来议论东家长西家短、谁家的老婆偷汉子谁家男人养小三了。 可今天当着方圆,他却第一次有了八卦的兴趣,但也仅仅是点到为止了,毕竟张翼算是他的下属,身为异性领导,背后议论她的私生活,未免太没品了些。 “我靠,我倒是早就瞧出她那个老公有问题了,却没想到会这样严重。早知道这样的话,当初真该把他一拳打死,相信张领导肯定会感激我,说不定还会以身相许呢。” 方圆吐沫星子乱飞,真来兴趣了。 看这家伙大又没完没了的意思后,郭易秦皱眉打断了他的话:“你不知道她为什么要被调走,要完蛋了吗?” “不是因为我?” 方圆这才琢磨过味儿来。 “看来你还真不知道。” 郭易秦看出方圆不是在装傻卖呆,笑了笑说:“秦大川当初痛扁东洋人时,张翼就是那个女当事人。” 方圆一下子愣住。 秦大川第一次做好事,就被人颠倒黑白的泼了满身的大便,结果东洋鬼子却在新闻发布会上自抽耳光这件事,当然是方圆在幕后一手操作的,不过当时他却没注意到那段录像内的女主角,就是张翼。 毕竟他与张翼的关系也不是多密切,事发当天张翼又换了形象,没认出她来也是很正常的了。 所以现在听郭易秦这样说后,方圆稍楞下就明白了过来,冷笑道:“呵呵,原来是这样啊,一个为了面子就特么不顾别人死活的臭娘们,无论她有多么的可怜,都该完蛋。” “特么的。” 方圆郁闷的骂了句:“只是可惜了,我还想送她一件大功劳呢。” 方圆所说的大功劳,无非是主动把开发梨花山一事,算在张翼头上为政绩了。 现在好了,他已经知道张翼是个臭娘们了,自然不会再送她任何好处了。 郭易秦马上追问:“你有什么要求没有,我尽可能的满足你。” 哪怕方圆说希望张翼去死,郭易秦也会毫不犹豫的答应,算做是报答他游说某阿哥主动请辞的报酬之一:他为方圆做的越多,方圆就对他的事越上心。 对于这种为了自己面子,就不顾救命恩人死活的女人,方圆半点好感也欠奉,不过也不想做的太绝了,郭易秦刚才不是还说这也算是个苦比女人吗? “算了,按你原先的处理方式去做就是了。” 方圆摆了摆手,一副大人大量不跟小人一般见识的嘴脸。 郭易秦更不会在意张翼的命运,闻言点了点头:“行--那个山原百代,究竟是什么来历?” 方圆反问:“张翼怀疑她就是丰田明显,一直在暗中调查她,还付出老大代价这件事,你该知道吧?” “知道。” 提到那个阿哥后,郭易秦的情绪就不咋样了。 “她是丰田秀敏的爱人。” 方圆笑眯眯的说道。 “她、她是丰田秀敏的爱人?” 郭易秦愕然,可不等方圆解释什么,他就马上明白了:“哦,原来那个女人不正常。” “是啊。” 方圆淡淡的说:“我也很纳闷,现在这个世界上不正常的男人,女人好像太多了点。” 他这番话,就是有影射郭易秦的嫌疑了:有哪个男人,能放任怀了自己孩子的女人,去跟别的男人鬼混? 郭易秦的脸,彻底阴沉了下来,不过没发脾气:“你要以她为诱饵,吸引丰田秀敏来找你。” “希望丰田秀敏能把爱情看得比天大吧。” “你在梨花山布下了口袋?” “那儿远离市区,应该是最佳场所了。” “张翼会参与吧?” “我答应过他。这可能是他请辞之前,为你所在部门立下的最后一功了。” “我也参加。” “不行。” 方圆毫不犹豫的拒绝:“如果你参与,就会分去张翼很多功劳,他会不爽的。” “你说的也是。” 郭易秦沉默了片刻,伸手拿过旁边草地上的蓝衬衣,穿了起来。 这会儿,衬衣已经干了。 “还要我送你回市区吗?” 方圆晃着手里的酒瓶子,随口问道。 “如果你能说说,你在俄罗斯都遇到了哪些事,我就让你送我回市区。” 郭易秦翻身站了起来。 “我没你想象的那样低贱,更没必要讨好你。” 方圆不屑的笑了下,手指伸进嘴里打了个唿哨。 躲在远处小树林内的毛驴,摇头摆尾的跑了过来,望着已经走远的郭易秦背影,呲了下牙。 “以后看到这个人,能跑多远就跑多远,我不想在你还没有老的走不动时,就为你收尸。” 方圆揪着毛驴的耳朵,微微眯着眼低声说:“你得明白,他代表的不仅仅是他自己--有些人能杀,有些人,却是能杀,也不能杀。” 梅玳鲁朝算是能杀,还是能杀也不能杀的人? 他觉得自己肯定是后者。 龟田良和的反水,算是彻底把梅玳鲁朝借机闹事的丑陋嘴脸给曝光了,让他一下陷入了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地步。 尤其是方圆曾经当面警告他,让他打电话安排后事,梅玳鲁朝更感觉到了从没有过的危险,在离开唐王后,就马不停蹄的跑到了东洋驻华大使馆内。 驻华大使馆虽说在华夏领土上,但无论谁在没经过东洋人许可的情况下若是硬闯,那就相当于入侵东洋了,那样会引发双边纠纷,甚至爆发战争的。 所以梅玳鲁朝顺利逃回大使馆后,才长长松了口气,立即向华夏抗议,说他受到了‘贵国’的公开威胁。 贵国的回答,一改以往的文绉绉,夹杂了些许愤青因素:梅玳先生,威胁你的人不是华夏官员,他只是我国的合法公民。你们能颠倒黑白的诬陷他的朋友,要把他朋友置于死地,就别怪人家对你放狠话了。至于他会不会对你造成生命威胁,那也得等他做出实际行动后才能确定。 梅玳鲁朝可不是傻瓜:靠,等他做出实际行动后你们再断定,那岂不是晚了?不行,我得走,立即离开这是非之地! 要说梅玳先生还是很果断的,在搞清楚华夏官方对自己很讨厌的态度后,当晚就在几名东洋人的保护下,秘密飞回了本土。 安全踏上祖国的土地后,梅玳鲁朝才总算放下心来,不过还是不敢大意,这两天始终躲在一个安全所在,以免穷凶极恶的华夏人,真派特工来收拾自己。 所谓的安全所在,是东洋政、府为保护‘有功之臣’特别秘密创建的地方,这儿看上去与别处没啥区别,可在大街上走动的人,百人中至少有三个是东洋特工,二十四小时不间断的巡逻,确保这些功臣的绝对安全。 “可恶的龟田,以后有机会会让你付出代价的。” 梅玳鲁朝低低咒骂着揉了揉眼睛,把手里的报纸扔到了一旁。 看了一下午的报纸,确实有些累了。 “梅玳君,请问今天晚餐你要吃什么?” 一个穿着白色和服,脚踩木屐的年轻女人,微微弯着腰哒哒的走了过来,语气温柔的问道。 第1124章 :他无法低头 这个藏身于闹市的秘密避难所周围,不但有特工全天候保卫,内部条件也很不错。 每个有资格住进来的男人,都会有个受过严格训练的女保镖,提供贴身保护,负责他的饮食住宿、陪他聊天玩游戏--想玩什么样的游戏都行,底线是绝不能把孩子生出来。 因为培养这样一个女保镖,是需要付出很大代价的,她们不但功夫高强(各种功夫),而且长相俊美,说是千里挑一也不为过。 费了这么大力气,才培养出来的贴身保镖,当然不能只为梅玳先生服务过后就此退役了。 同样,梅玳先生也很有自知之明,才不会对她动什么真感情,不过表面上还是对她不错的,微微一笑:“杏子,你呢,今晚想吃什么?” 杏子走过来,紧挨着梅玳鲁朝坐了下来,像妻子那样依偎在他肩膀上,柔柔的说道:“梅玳先生,只要能跟您一起共进晚餐,无论吃什么我都非常欢喜的。” 梅玳鲁朝知道杏子这样回答,纯粹是‘官方辞令’,压根不能当真的,不过感受到女人那结实的身体后,他男人的柔情还是被触动了,在她晶莹的耳垂上轻吻了下,低声说:“我想吃你--但,现在时间还早,要不我们去外面吃生鱼片?” 其实梅玳先生别说是吃生鱼片了,就算吃意大利棉条、俄罗斯土豆炖牛肉,这地方也能提供的,杏子本身就是一个精通厨艺的人。 不过有品位的人吃饭,吃得当然不是饭,而是个意境:这儿,哪有在外面饭馆内吃接地气? “好啊,那请梅玳君您稍候,我很快就会过来的。” 无论‘主子’提出任何要求,只要你能做到,就不能说不,这是杏子等女保镖必须牢记的一条,更何况她也没觉得在她的保护下,梅玳鲁朝去外面吃生鱼片能遇到什么危险,当即一口答应了下来。 拍了拍杏子那结实的臀,梅玳先生开始埋怨天黑的有些太慢了。 幸好,他今年才五十四岁,有足够的时间等到无数个天黑。 杏子并没有让梅玳先生等太久,就出现在了他的视线中。 刚才杏子是个身穿传统服装的居家美少妇,现在却穿上一身黑色的职业套裙,黑丝袜细高跟宝石蓝小皮鞋,性感而又知性的都市白领丽人。 梅玳鲁朝很满意杏子的新打扮,因为他喜欢征服那些看上去很独、立的女人,而不是那些千依百顺的居家少妇。 城市的夜色很美,就像身边款款随行的杏子,高跟鞋每走一步发出的哒哒声,犹如小猫的爪子那样,搔在梅玳鲁朝的心上,让他开始后悔该在‘家里’吃晚餐的,那样可以边吃边做。 杏子一边柔柔的笑着,一边不断与来往的行人交换着‘安全’的眼神:这些与她对视的人,都是她的同事,时刻密切注视着街上每一个形迹可疑的人。 梅玳鲁朝想吃生鱼片的地方,并不是太远,步行十分钟就能到的。 现在恰逢吃饭的点,不大的饭馆内不断有人出来进去,早就接到杏子要带贵宾来此用餐的外围特工,已经把饭馆内外环境侦查了一遍,看到他们信步走来后,暗中对杏子打了个安全的手势。 此时正值夏季,饭馆门口吊着皮帘,这样就能有效隔绝冷气外泄了。 杏子紧走两步走上饭馆台阶,掀起皮帘笑道:“请进。” 在外,她就不会再称呼梅玳鲁朝的姓氏了,以免泄漏他的身份。 “呵呵,今晚吃饭的人还是很多嘛。” 梅玳鲁朝从掀起的皮帘内向里看了眼,呵呵笑着迈步走上了台阶。 “是啊,这家生意从来都、都--” 始终柔柔笑着的杏子,在梅玳鲁朝即将走进饭馆要放下皮帘时,脸上的笑容忽然凝滞,满是柔情的眼瞳里,生命的迹象也以骇人的速度扩散。 “怎么了?” 抬手推开落下来的一条皮帘,梅玳鲁朝刚问出这句话,就觉得左肋下忽然一痛。 就像被阵扎了一下那样,仅仅是疼了那么一小下下,更像是幻觉,那种痛感就消失了,这让梅玳鲁朝有些奇怪,想低头看看咋回事时--才发现,他竟然无法低头。 他就像被扔到零下两百多度的月球背面那样,全身所有的肌肉、细胞,都在瞬间冻僵,再也不能活动一下,唯有脑神经在疯狂传递着一个信息:你,要死了。 在气候炎热潮、湿的非洲雨林内,生活着一种类似于水蛭的东西,在它的尾部有一个针尖大小的黑点,那是它的毒囊。 毒囊内所包容的毒液,只有针尖的三分之二多,而且随着这东西的生命终止,毒液就会自行消散。 毒液分量虽少,但如果在它活着时挤出来,涂抹在针尖上,再刺进猎物的身体内,哪怕猎物是一头豹子,也会在瞬间中毒丧生。 死亡的样子很诡异:死后不倒,浑身铁一般的僵硬、冰一般的冰冷。 这是非洲某原始部落早在三千年前,就发现、使用并严格保密的毒药,但随着这个部落被现代文明逐渐扼杀,这种毒药也就失传了。 十二生肖中的黑蛇,却知道这些--黑蛇之所以被称之为黑蛇,那是因为他的祖母,就是那个土著部落的‘公主’,他是黑人与亚洲人的后代。 明明是在地球最热的地方,却能找到让人中毒后全身都被冻僵的毒药,所以黑蛇为这种毒药取名为‘月球背面’。 月球背面的温度,是零下两百七十度,没有谁体验过,梅玳鲁朝、杏子俩人倒是想说出身处极端低温内的感受,但他们当前唯一能做的,就是清晰感受到生命迅速离去。 “拜托两位请让一下。” 一个身材干瘦的老者,从梅玳鲁朝俩人中间走出了饭馆,走下台阶后还对俩人弯腰鞠躬道谢后,这才缓步离开。 这个年龄、体格的老者,在东洋可谓是比比皆是,只是他的耳朵要比常人长了许多,有些像童话故事中的驴耳光,更像兔子的耳朵。 是的,他就是十二生肖内的灰兔,右手中指那枚戒指上,有个极其细微的钢针,针尖上就涂着黑蛇炼制出来的月球背面。 对这么久才完成方少交代下来的任务,灰兔自己不是很满意。 依着他的意思,是要闯进‘避难所’内做事的,不过陪同他前来的鸡婆却不同意:方少说的很清楚,本次行动一定要慎行,别看大家伙年龄大了,可还是没必要为了宰梅玳鲁朝那种垃圾,就把自己老命也赔上的。 灰兔做上鸡婆的电动车,俩人混进黄昏的人流内时,一对前来用餐的小情侣,拜托梅玳先生让一下没收到反应后,就奇怪的用手碰了他一下--他才直挺挺的摔倒在地上,引起小情侣的尖声高叫。 梅玳先生走了,带着满腔的遗憾,还有婉约入水的杏子。 扣掉灰兔打回来的电话后,方圆有些遗憾的叹了口气:“唉,眼看黄土埋在脖子里的人了,咋就不知道积点阴德呢?我只是让你们去小小教训梅玳先生一下,可没让你们干掉他,更没有把一美女也捎带上啊,真是的。” 坐在副驾驶上的毛驴,眼神鄙夷的看了老大一眼。 因为它很清楚,老大每逢这样叹气时,都是在装比。 不过接下来,当老大再次叹了口气时,毛驴马上就意识到真有麻烦出现了,立即从座椅上坐了起来,向前看去。 一个身穿黑色旗袍、身材丰满的花信少妇,就俏生生站在马路中间,金色的夕阳,为她浑身镀上了一圈淡淡的光晕,搞得好像杨贵妃再世似的,神圣不可侵犯。 方圆停下了车子,默默的看着叶明媚,眼神相当复杂。 从叶明媚摆出的架势中,方圆就知道她在这儿等他很久了,如果再像昨晚那样不说个过来过去就溜之大吉,貌似有些难办。 方圆真要不停车,叶明媚肯定会像扑火的飞蛾那样,愣是往车子上撞。 方先生倒是很希望叶明媚能撞死,毕竟杀人灭口不但是保守某些秘密的最佳方案,更能一劳永逸的解决麻烦,但问题是你找死,也别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啊。 这是在前往梨花山的修路工地上好不好,左边正在修建的那条路上,至少有八十个修路工人,正在挥汗如雨的大干特干。 特么的,眼看就要快吃晚饭了,这些家伙还这么能干,看来就是因为叶总这个大美女俏生生的站在这儿,搞得老少爷们儿都像打了鸡血那样,特有动力了。 男人啊,就是一群蠢货,只要漂亮的异性在场,才不管人家有没有睁眼看他一眼呢,就知道像发情的孔雀那样,可劲儿的哆嗦那身羽毛。 前进,还是后退? 方圆从后视镜内向后看了一眼,依着他的车技,完全可以来个原地一百八十度的大拐弯,迅速调头绝尘而去了。 只是叶明媚还是会在这等他,这是前往梨花山的唯一道路。 前进--只会让美女飞蛾扑火,引发那群雄孔雀的暴怒,扑上来把方先生给砸成狗肉之酱。 方圆只考虑前进,还是后退,却独独不考虑与他四舅妈大人,坐下来好好聊聊,手牵着手儿的互诉分别之苦。 他还不想面对某些难堪的现实,这时候逃避也许才是最正确的应对办法。 “兄弟,这次全靠你了。” 方圆抬手拍了拍毛驴的脑袋,飞空的左右扫了两眼,说:“依着你的本事,在把她拖个跟头后,肯定能抢在那些老爷们拿着家伙高喊打死你之前,从两侧山坡上狼狈逃窜--当然了,我也能做到,只是那样未免有损我的形象,你说呢?” 如果叶明媚是个满脸胡子的臭男人,毛驴就算必须得按照大哥的意思去做,也得提出三两个小要求的。 既然挡住大哥道路的不是臭男人,而是个美的不行不行的美女,毛驴去做这件事就不会提任何条件了,忽闪了下纯洁的大眼睛,就在方圆刚推开车门一线时跳下了车子。 第1125章 :燕家的如意算盘 以前,叶明媚从没有把方圆放在心上过。 燕家的四奶奶身份,可是华夏顶级社会中的风流人物了,有权有势的想欺负谁就欺负谁。 燕春来又那么在意她,就算她被方先生那方面的功夫给彻底迷倒,也没打算跟这家伙过一辈子,最多只是想把他当小白脸包养起来罢了。 哪怕后来他们俩的奸情曝光,她的生命安全遭到威胁,依旧不屑去学楼宇湘,光明正大的摆开架势去追方圆。 这只是个能打的混子而已,压根无法与燕春来那种真正的世家公子相比,叶明媚圆愿过那种同床异梦的生活,也不会学楼宇湘哭着喊着的要嫁给他。 骄傲的女人嘛,再落魄了也是凤凰,岂能陪伴方圆这种草鸡一辈子? 叶明媚做梦也没想到,她与方圆之间的关系,竟然发展到了‘甥舅’之上,他得喊她一个舅妈--这个现实,就像晴天霹雳那样,把叶明媚给劈的要死要活,表面内心都焦糊糊的,茫然不知所措。 如果没有这层关系,无论燕春来对她是怎么个态度,叶明媚只要捏住他的七寸,就始终能牢牢端坐在燕家少奶奶的宝座上,纹丝不动,笑看风云淡淡然。 偏偏她与方圆,是那种伦理无法包容的关系。 以前不知道,俩人兴趣所致,还能抛弃脸面的在一起鬼混,知道了再鬼混,就算叶明媚愿意,方圆也不会同意的。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原则底线,方圆绝不是那种垂涎美色就无视伦理的无耻之徒,叶明媚心里很明白,她相信燕春来、燕家也很明白。 自从燕随意找过叶明媚,对她坦言一切后,始终要把她杀而后快的燕春来,忽然一下子消停了下来,围绕在她身边的危险,全部都烟消云散了。 叶明媚只是嚣张跋扈,却不傻,很快就从燕春来的反常反应中,意识到他(燕家)是怎么想的了:他们,把该怎么解决这件事的皮球,踢给了方圆。 好啊,你小子不是挺厉害的吗,敢睡燕家的四少奶奶,被我们发现要清理门户时,你还百般阻挠的,现在我们不搞她了,把她交给你,倒要看看你怎么面对你的四舅妈! 你小子要是还有点人性,就该远离叶明媚,从此对她的事再也不管不问,如果还想成大事,那么你就得彻底解决你违反人伦这件大丑事,要不然你们的关系一旦曝光,我们倒要看看你小子有何面目,存在于天地之间。 你小子若想成大事,那就得秉着‘成大事者不拘小节’的原则,把能影响你‘前途’的不确定因素,彻底扼杀在摇篮内。 简单的来说呢,就是你得把叶明媚干掉! 唯有叶明媚被杀,你才能躲过身败名裂被世人嗤笑的厄运。 同样,也唯有你,才能在干掉叶明媚之后,不让那段有损燕家清誉、你自己名声的视频曝光。 小子,现在我们不管了,也该搬着马扎坐在旁边,喝着大茶的看戏了啊,哇哈哈--这就是燕春来忽然收手的原因,他(燕家)只会躲在旁边看热闹,并有很大把握确定方圆得按照他们的意思去做,把叶明媚这个不安定隐患给彻底解决掉。 叶明媚死后,燕家与方圆,还是幸福美满的一家人嘛。 什么,谁说叶明媚生前,曾经与方圆有过那种肮脏关系? 特么的,这就是活的不耐烦了,胆敢用这种卑鄙手段来污蔑燕家,莫非欺我们太善良了么? 无论谁敢拿这事来叨叨个比的,不但燕家不会放过他,方圆也不会无动于衷。 说不定,不等燕家出手,方圆就已经让那个嘴上没门的家伙,彻底从世界上抹掉,毕竟燕家家大业大的要想杀人,有很多顾忌,方圆却不需要。 以上所述说起来很复杂,其实却也很简单,依着叶明媚的智商,只需冷静下来就不难想到,从而察觉出浓浓的危机。 她,貌似必死无疑了。 杀她的人,就是方圆。 叶明媚不想死,如果她想死的话,在燕随意对她坦言这一切后,她就会立即拿根绳子上吊了。 人生如此的精彩,叶明媚还没有玩够,凭什么要去死? 可要想不死,就只能把方圆搞定--这些天内,叶明媚翻来覆去的就是琢磨这件事,该用什么样的态度,与方圆交往,彻底打消他可能要把她灭口的打算。 燕家以为,很爱面子的方圆,会根据他们所想的去处置叶明媚,要不然也不会派燕随意找到她,把这件事原原本本的告诉她,提前打击她活下去的信心了。 叶明媚心中冷笑,外加嘲笑:你们,终究不如老娘我理解方圆的! 包括燕随意在内的所有燕家人,都以为戳穿方圆与叶明媚的关系后,他会为了颜面干掉这女人,只是都忽略了他最大的弱点:心软。 表面不要脸,没啥事干不出来的方圆,其实很心软,这种性格注定了他永远都无法成为做大事的大人物。 方圆,本身也没打算成为大人物,最大的心愿就是混吃等死了。 终究是与他鬼混多次了,叶明媚女性特有的直觉,让她敏锐捕捉到了方圆最大的弱点,让她就像一个溺水之人,胡乱扑腾时抓住了一根--或许是一根不济事的稻草,也有可能是根大木头。 方圆的心软,究竟是根稻草,还是一根大木头? 叶明媚无法确定。 但无论怎么样,她都得去赌一把。 她得与他当面锣对面鼓的说个过来过去,最后再满脸凄惨的样子告诉他:乖外甥,四舅妈是死,还是活,那就在你的一念之间了啊。 只要方圆能被打动,放过她,就算燕家重新启动对她的追杀令--呵呵,也白搭了,昨晚老鼠的出现,才让叶明媚猛地发现:方圆真正的实力,远远超过了所有人的意料。 这让叶明媚的求生存希望,又上涨了好几个百分点。 昨晚回来后,叶明媚滚来滚去的一整夜都没睡,黛眉紧皱的考虑该怎么才能打动方圆,让他成为四舅妈忠心的护花使者。 昨晚俩人相见后,方圆立即驾车逃窜的现实,清晰的告诉了叶明媚:我没脸见你啊。 方圆的仓皇逃窜,更让叶明媚确定自己没想错:他太心软了,要是换上四舅妈,就昨晚俩人在荒郊野外的相见,早就跳下车手起刀落,所有麻烦都解决掉了。 方圆昨晚的窝囊表现,让叶明媚信心大增,想了一个晚上后,最终决定以最简单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 最简单的,从来都是最有用的。 于是,今天傍晚,望眼欲穿的叶明媚终于等来了方圆。 就在方圆车子停下的那一刻,一抹得意的媚笑,从四舅妈嘴角弯起:乖乖,你往哪里逃? 任何人的生命在遭遇威胁时,只能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慌乱不知所措,一种则是异常冷静。 很幸运,叶明媚就是后者:为预防拦截方圆时,这小子会在羞恼成怒下做出某些不理智的行为,比方手起刀落--所以四舅妈特意安排数十名修路工,在旁‘观敌瞭阵’,就算方圆再怎么不理智,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他能咬她啊,还是敢开车直接把她撞死? 最多,他会掉转车头,像昨晚那样狼狈鼠窜。 不过逃避从来都不是解决问题的好办法,叶明媚觉得,方圆应该很清楚这个道理,更何况‘自古华山一条路’,他想去梨花山,就必须得从这经过,她就死守这儿了! 小子,你就乖乖下车吧,咱们好好的把酒言欢共饮一杯无,既温馨又浪漫还能解决问题,不好吗? 就在叶明媚嘴角得意的笑容越来越盛,傲人的胸膛越挺越高,吸引的那些‘雄孔雀’们干劲越足时,一道土黄、色的黑影,忽然从路边草丛中疾扑出来! “啊,叶总,小心!” 那些干活还在时刻关注着叶明媚的修路工们,忽然看到一条狗子从路边猛地窜出来,呲起的獠牙在夕阳下闪着邪恶光芒,恶狠狠扑向心中的女神后,下意识的齐声大喊。 什么情况? 叶明媚正姿势优雅的抬手,拢了下鬓角发丝,把自身成熟的女人魅力彻底散发出来呢,听到修路工们齐声大喊后,本能的一愣神。 她还没有做出任何的反应呢,就觉得左边旗袍猛地一紧,身子再也无法保持站立的平衡,侧身向地面摔去。 即将摔倒的一刹那,叶明媚仓皇低头看去,恰好看到某条狗子那双闪着邪恶光芒的眼睛,人类在遭遇野兽袭击时的本能,让她发出一声凄惨的尖叫:“啊,来人救命--” 毛驴从路边扑出来后,并没有直接扑向叶明媚,撕住她旗袍向路边拉扯。 因为驴哥很清楚,在它忽然出现咬住叶明媚的旗袍时,那些修路工绝不会眼睁睁看着女神遇险,铁定会高举着家伙,齐齐的发一声喊的冲过来。 那些人冲过来后,就会把这半边公路挡住,恰好挡住方圆前进的道路,那可不是毛驴所希望的,它既然已经出手,自然得起到出手的效果才行。 所以它在扑出来后,并没有马上扑向叶明媚,而是从她背后蹿过,再拧身迅速回头一口咬住旗袍,向修路工人那方拖拽。 猝不及防下的叶明媚,一下就被拽倒在了地上,连声尖叫。 毛驴则再接再厉,使出全身的力气晃着脑袋,死命把叶明媚往工地那边拖拉。 毛驴发疯时,力气也是很大的,毕竟普通狗子是无法与会喝酒的狗子相提并论的,人家昨晚还把张良华那彪形大汉给拖了个跟头呢,更何况娇滴滴的四舅妈? “快,快救叶总!” 看到不知道哪儿钻出来的一条野狗,把女神般的叶总在路上死拉硬拽,那些修路工集体暴走,高举着家伙就扑了过来。 不过,他们却不敢下手,怕误伤了叶明媚,只能高声厉喝着,要毛驴赶紧松嘴,要不然就要它好看! 呼--就在现场乱成一团时,方圆驱车呼啸而过。 第1126章 :这是我家的狗子 兄弟,保重。 趁着现场大乱,方圆猛踩油门驱车疾驰而过,回头看了眼时在心中默默为毛驴祈祷。 也只是祈祷而已,他才不担心毛驴会被人砸成狗肉之酱。 如果毛驴真有那么蠢,那么它就不会活到今天。 更何况,叶明媚在认出毛驴后,也会立即让修路工住手:草,都说住手了,咋就还舞扎着个铁锨的呢? 啥,你们要打死这条疯狗? 都给我滚犊子! 你们知道这条贱狗是谁吗? 它可是我那亲亲外甥的生死兄弟,感情铁着呢! 你们拿铁锨在我外甥脑袋上拍俩大包,他也会呵呵一笑不当回事,可你们真要把这狗子搞个三长两短,你们会倒霉不说,我这辈子都别想获得他的原谅了啊! 方圆还真没猜错,数十名都想‘英雄救美’的修公路高举着家伙围上来,作势要打死毛驴时,受惊的叶明媚也及时清醒过来,一眼就认出毛驴了。 到底是深谙大哥意思的毛驴,别看此时一副凶神恶煞的模样,獠牙呲的老吓人了,可也仅仅是把四舅妈拽倒在地上,撕破她的旗袍而已,压根没伤到她一根汗毛。 看到大哥绝尘而去后,毛驴知道任务完成,立即松嘴刚要调头鼠窜,立即悲哀的意识到:大哥与它,都小看了女神的魅力。 眼看女神被野狗突袭后,足足八十个修路工人啊,竟然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把它给围了里三层外三层的,人人盯着它的双眸中,都散出‘敢冒犯女神,我要与你同归于尽’的决绝凶光,毛驴要想逃走,插翅也难飞啊。 估计这些人的老婆遭遇叶明媚当前情况,他们都不会有这么快的反应,这么大的决心。 现在他们高举着的家伙没有落下来,那是因为怕误伤女神,所以毛驴一旦松嘴调头逃窜,不管它咬伤多少人,都无法逃脱被砸成狗肉之酱的下场。 身陷重围就是这意思了。 老咬着叶明媚也不行的,毛驴眼珠一转,计上心头--刺溜一声,钻到了右手撑地刚从地上坐起来的叶明媚肋下,可怜巴巴的仰头看着她,一副标准的求包养姿态。 看到毛驴竟然钻到女神肋下后,众人更加惊怒,有一猛人,救美心切,竟然扔掉手中家伙,虎吼一声徒手扑了过来,这是摆明圆可被恶狗咬一口,也得把它干掉了。 “都住手!” 叶明媚及时娇喝一声。 那血气方刚的猛人没听到,饿虎扑食般的扑过来时,就觉得眼前白光一闪,腮帮子与一弹性十足、凝脂软玉般的东西撞到了一起。 前面已经说过了,叶明媚可是跆拳道高手,差一点就夺冠军的--对付老鼠那样的真正高手她不行,可及时抬脚一下蹬在救美心切的猛人脸上,却是相当干脆利索小儿科的,一下就把他蹬出老远。 “住手!” 叶明媚抬着右脚,双手撑地再次断喝一声。 可能是因为女神那只鞋子不知道跑哪儿的白生生小脚,吸引了众人目光,暂时忽略了她肋下的危险,所以才能听到她在叫唤什么了。 啥,住手? 叶总,我们在帮你对付那只狗子好不好,你怎么助纣为虐的把栓子蹬了个跟头,还双手抱住那只狗子,一副谁敢动它一根汗毛,我就永远不理了他的表情呢? 这是啥道理嘛--就在众人茫然时,叶明媚及时说道:“这是、这是我家的狗!” 你家的狗? 无数双眼皮子在吧嗒,大家实在搞不懂,女神家的狗,怎么会忽然蹦出来把她拽倒后又在地上拖了老远。 “它刚才是在撒欢,在是和我亲热!” 叶明媚连忙又解释道:“只是这次它太调皮了些,才让大家误会了。” 撒欢是啥意思,大家伙心里都清楚,就是一种脑子进水后的反常兴奋状态。 看大家伙还满脸茫然不信的样子,叶明媚连忙‘现身说法’,拍了拍毛驴的脑袋:“去,给我把鞋子找回来!” 毛驴马上从她肋下钻出来,吸了几下鼻子走向了西方。 大家伙本能的让开一条路,亲眼看到那条幸福的狗子(能零距离与女神贴在一起,还不叫幸福吗),很快就从一张铁锨下用嘴叼起一只高跟鞋,随即转身慢慢摇着尾巴,屁颠屁颠的走向了叶明媚。 叶明媚接过来,穿上了鞋子,又伸手扯了下被撕到肋下的旗袍(幸好大家伙的眼珠子都被毛驴所吸引,才没注意到女神旗袍被撕开,走光了),从地上站了起来,曰:“好了,大家都去忙吧,没事了--毛驴,你跟我来。” 不远处的路边,就停着叶明媚的车子。 叶总家的狗子,真幸福,这世道,还真是人不如狗啊,唉。 看到毛驴乖乖跟在女神后面走向车子那边后,好多人心中都幽幽叹了口气,默默的拿着家伙转身,继续去干活了。 叶明媚上车,皱眉看着站在车门前的毛驴,皱眉问道:“你怎么不上来?” 毛驴在坐车时,已经习惯了别人开车门后它在上车的,叶明媚自个儿先上车了,难道让它坐在车顶上? “哼,架子倒是不小,还得让我给你开车门。” 叶明媚这才醒悟过来,冷哼一声弯腰伸手,推开了副驾驶那边的车门,再回头招呼毛驴上车时,却看到它忽然绕过车头,身形一闪,就消失在了路边荒草丛中。 毛驴看穿了叶明媚为什么请它上车了:扯着它的虎皮,直接去梨花山那边找方圆。 我在路上拦不住你,直接找上门总可以了吧? 哼,我知道你在逃走后,肯定会吩咐人阻拦我,不许我上山,但我是来送你兄弟回家的啊,你那些走狗,谁有胆子阻拦它回家? 叶明媚的算盘倒是打的啪啦作响,奈何毛驴不配合,圆可徒步赶回梨花山,也不想被她所利用。 恨的个叶明媚啊,真想下车双手围拢成喇叭形,对那些修路工高声唱道:哎,对面的哥哥们都听清楚啊,赶紧把那条狗子给我弄死拉倒了啊。 对面那些哥哥看到叶总驱车跑远后才敢小声议论什么时,方圆已经来到了梨花山上。 此时夕阳已经彻底沉了下去,连绵起伏的群山被柔柔的黑夜所拥抱,不知道哪儿升起的炊烟散发出的乡村味道,让这个世界显得更加温馨了。 经过明媚山时方圆就看到,一号别墅内的灯已经亮了起来,山原百代差不多在吃晚餐,一边吃一边可怜巴巴的望眼欲穿,希望某人那伟岸的身影能映入眼帘,然后她就会乳燕归巢般的扑进他怀里,忘情的激吻过后,才问他为什么要扔下她一个人,独守空房这么久,难道不晓得刚刚成为女人的她,有多么渴望潮、喷的感觉么? 好多女人都会说,男人就是下半身动物。 其实不然--最起码,方圆是绝不会为了美色,就忘记秦小冰兄妹的。 “老大,你回来了!” 方圆刚迈步走上平台,大晚上还戴着个墨镜四处巡逻的格林德,就满脸欣喜的迎了上来。 与两年前不同,现在的梨花山可是大变样了。 两年前,养了五只大公鸡的窝囊鬼老刘当山主时,就是漫山的梨树,一座孤零零的小道观,大晚上的除了坐在马扎上闭目思考生命来自何方、最终会归到何处这个全人类都在苦苦寻找答案的伟大课题之外,也实在没啥事可干了。 现在的梨花山,至少一小半的梨树被挪走(请注意,不是被砍掉当烧柴,而是被挪走,栽种到了别的地方),那个断壁残桓的小道观,在失去历史价值后也被彻底清除掉了。 取而代之的,是扩大了至少三十倍的平台,足有数千平米大小。 一片现代化的框架式(现在底层建筑基本都是钢结构的框架式了,运来大槽钢后,只需搭积木那样的搭起来,再拧上螺丝填上空心砖,外面抹上水泥刷上涂料按上门窗就搞定了,要不然叶明媚的别墅,也不会建造的如此之快)三层小楼,跃然出现在小道观旧址。 这就是叶明媚为讨好方圆,全力建成的未来孤儿院了。 平台四周,更多了一圈半米高的围墙,上面安装了不锈钢栅栏,每隔十多米,就会是一根宫灯式的街灯杆子,沉稳的黑色,造型古典的白色琉璃灯罩,散发出柔和而明亮的光泽。 百分之四十五的绿化带,还有专门供孩子们玩的各种器械(滑梯啊,秋千啊等等),甚至最西边还有一个小型足球场。 望着眼前这一切,尽管方圆刚回到唐王之前,就已经来过一次了,可现在再次踏上平台时,依然会有一种说不出的自豪感。 情不自禁的,想到了一句话:化腐朽为神奇。 当然了,任何人要想把一座荒山山头铲平,在上面修建一座具备国际化水平的孤儿院,都得需要大批的银子来做后盾,没有个三五千万的,是别想搞成这样子。 幸好,方圆最不缺的就是钱……啥时候,方先生竟然能视金钱如粪土了? “大晚上的还戴着墨镜,就不怕被人背后骂你装比吗?” 心情相当不错的方圆,微笑着对格林德说道。 “老大,你误会了啊,这可不是一般的墨镜,是高科技的,具备红外线夜视功能,确实晚上看家护院巡逻时的必备用品,你试试?” 格林德摘下墨镜,递了过来。 看他满脸希冀的样子,方圆也不好拒绝他好意,接过来戴在脸上转身向山下看去。 果然,望出去--绿油油黑压压的,狗屁都看不到。 格林德在旁边小声提醒道:“这款最新式的夜视墨镜,最大的缺陷就是在没灯时,看不到东西。” 方圆摘下墨镜转身,正要砸在格林德脸上,问问他没灯看不到东西,算啥狗屁夜视墨镜时,一个女孩子款款走出了正中客厅门口。 当着女孩子的面,方圆是从来都不屑对人动粗的,把墨镜戴在格林德脸上,顺势拍了拍他腮帮子,低声说:“这是好东西,以后就别摘下来了。” 第1127章 :我们是最好的朋友 与前些天相比,秦小冰好像更憔悴了些,但精神却好了许多。 前些天她食不知味睡不安寝的,就是担心秦大川会去坐牢,精神压力极大下憔悴的厉害也是很正常的,现在依然憔悴,却是因为照顾她哥休息不好所致。 黑蛇没有让秦小冰失望,拿出银针好像戳气球那样在秦大川身上笃笃的扎了老多针后,秦大川酣睡三十多个小时后,终于在一只麻雀横掠长空的时候,幽幽睁开了眼睛。 眼睛嘛,不但是心灵的窗户,还能让人从某人的眼神里,判断出他是个白痴,还是个正常人。 毫无疑问,格林德刚把秦大川接回梨花山时,傻瓜看到他的眼神后,也能确定大家的同命人,别说是认识老鼠他们了,就连他最疼爱的小妹,俏生生站在他面前梨花带雨的样子,也是视而不见,只是满脸白痴的笑容,反复叨叨着要给龟田先生道歉。 等他醒来后,眼神虽然依旧那样茫然,却带有了新生婴儿般的活力,秦小冰刚低低哭泣着喊了个哥,他就虎躯一颤,各种辛酸往事齐上心头,英雄泪洒满襟了。 很好,只要秦大川的精神能恢复正常,秦小冰就不会再怨恨田宏强那个警方败类,人民群众中的蛀虫,渣渣。 心地善良,是小冰妹子最大的缺陷,可也是最大的优点,谁敢不承认正是她的善良,才让她认识了方圆,改变了兄妹俩本来很平淡的命运,让他们的世界变得精彩起来? 秦大川虽然醒来了,不过精神还是很萎靡,再说被关押在拘留所内的这些天,尤其是田宏强接手后,为逼着他去给东洋人认错,可是让他至少两天三夜都没合眼的。 如果不是黑蛇用手段让他昏睡这么久,那么他在过早清醒后,身心都会留下一辈子的后遗症,说不定从此就会不举,让老秦家从此绝后。 在秦小冰的精心照顾下,秦大川喝了小半碗的乌鸡白凤汤,倾听着小妹給他唱着家乡的歌谣,嘴角含笑的在不知不觉间,终于闭上眼睛再次沉沉睡去。 这次睡觉可是与先前的昏睡大不相同,昏睡时间再久也会让人身心疲惫,唯有正常睡眠,才能有效解决身心疲劳,醒来后精神抖擞,一脚踏在椅子上,虎目圆睁的右手一甩,三颗筛子掷出去时暴喝一声:满堂红! 打发秦大川睡觉后,秦小冰本意是想找格林德聊聊(这是哪儿,你与我哥在这儿又是什么角色,方圆究竟又是何方神圣等等)的,可好多天提心吊胆所积攒的疲倦,化作一座大山把她轰然压垮,昏趴在了她哥躺尸的床上。 马大姐连忙把她抱在了别的房间,黑蛇稍稍给她试了下脉络后,就摇头曰:无妨,她只是劳累过度而已,好好安息一个下午,就会活蹦乱跳的了。 当然了,得给她喂食我自创的安神丸--黑蛇牌安神丸,原材料采自智利安第斯山脉,那边气候干燥,日晒充足,广受男士好评的马咖(一种补肾奇药)就是来自那儿,与安神丸具备异曲同工之妙,实在是广大女性滋阴圣品,目前正在火热招商中,有意者请拨打电话,前面五个八,后面六个九…… 果不其然,服食几粒安神丸的秦小冰,酣睡一个大下午后,所有的疲倦啥的,都不翼而飞,只觉得浑身充斥着澎湃的动力,只想纵声高歌在月光下来一曲阴恻恻的《白狐舞》。 刚走出大厅门呢,她却看到了方圆。 秦小冰来到梨花山上后,目视秦大川呼呼大睡之余,只要跟格林德等人提到方圆,那些鸟人不是打哈哈的顾左右而言他,就说厨房里还炖着冰山雪莲银耳汤得需要回去看看--总之,没谁告诉小冰妹子,方圆在梨花山,在这些人心目中,是个什么样的存在。 方圆本人呢? 他还以为小冰妹子思想单纯智商低下很好骗,随便变造个故事性极强的理由,就能让她坚信世上只有妈妈好吗? 当然不可以。 思想单纯心地善良,并不代表着脑残。 我就这样的静静望着你,看你该怎么跟我解释这一切。 秦小冰双眸神光闪烁,看着缓步走到面前的方圆,一副似笑非笑的样子。 “吃过晚饭了没有?” 方圆至少有五十七种的办法,来跟任何一个女孩子搭讪时,脸上还能带着最真挚的坦然,春、风般的关怀。 “没有。” 秦小冰螓首慢慢摇。 “咋不去吃点?” 方圆眉头微微皱了下,说:“你现在需要加强营养,看,你下巴都这么瘦了。想吃啥呢,我亲自下厨给你去做。” “我不饿。” 秦小冰很委婉的拒绝了方圆好意。 “啊,不饿?” 方圆一脸吃惊的样子:“能不能跟我说说,咋样才能不吃饭还能活下去?” “你就打算今晚总是和我说这些?” 秦小冰秀眉微微皱了下,淡淡的说:“如果你喜欢,那也行,我就听你说,说到天亮也可以。” “陪你到处走走?” 方圆原也知道,要想继续再哄骗秦小冰是不可能的了,正所谓英雄就是英雄,哪怕披着狗熊的皮,也不可能成为窝囊废,如锥在囊就是这意思了,倒不如光棍点,干脆从宽坦白拉倒。 “好呀,从来到山上,我还没有四处转转呢。” 对方圆的邀请,秦小冰是欣然答允。 “我们去那边吧。” 方圆抬手指向梨花山西方的山头,说:“那边有座观景天桥,横架在两座山之间,虽说距离不是太远,工程量不是太大,不过以后也肯定能成为梨花山的著名一景--你觉得,以后谁要是去桥上走一趟,收三十块钱不多吧?” 梨花山西侧的山头,是距离梨花山主峰最近的一座山了,直线距离也就是两百米的样子,秦大川当初在设计时,就打算要在两座山之间,铺架一座过山天桥了。 梨花山这边的群山,最高海拔还不到两百米,说是山,其实叫做山丘更形象些。 所以在两座山之间铺架过山天桥的工程,也不是多了不起的工程,现在已经与梨花山的孤儿院工程,一起完工的,秦大川大展神威把格林德等人的私房钱都赢走那天,正式通桥的。 过山天桥不稀奇,稀奇的是这座桥自身却很有看点:护栏、桥面都是钢化玻璃所造,人走在上面只要一低头,就能看到脚下深达上百米的山谷,会眼晕。 有恐高症的妹子,绝对会紧闭双眼尖声大叫,这才能方便男人把她抱在怀里,柔声细语的安慰她:宝贝别怕,哥哥在呢,看我怎么带你走过这人间险境的,但前提是你得答应我一小小的要求-- “这座桥的名字,就叫情人桥,那座山的名字,就叫天桥山,算是梨花山的卫星山,姐妹山,一起见证了梨花山山脉,是如何从兔子不拉屎的穷山僻壤,发展为充满爱的人间仙境的。” 方圆走上情人桥的桥面上后,转身对秦小冰伸出了充满了爱的右手,低声说道:“别怕,有我在。” 面对关怀真情流露的方圆,秦小冰却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双手怀抱在胸前,昂首挺胸就像勇赴刑场的烈女那样,擦着他的手指之间,神色坦然的走上了桥面。 高跟鞋哒哒的走在钢化玻璃上,传回的清脆哒哒声那是相当悦耳,有魅力,同时也在告诉方圆:她视人间险境为平地。 直白点来说呢,就是秦小冰不恐高。 不恐高的女孩子,你跑来过山天桥做甚呢? 方圆有些讪讪的缩回手时,才想到小冰妹子就是出自荒山野岭的,打小就爬树掏鸟窝,在悬崖峭壁上寻找长生不老草啥的,如果能恐高才奇怪呢。 不去当高台跳水运动员,还真是可惜了--方圆溜溜的跟在秦小冰身后,一直走到过山天桥最中间时,她才停了下来,转身看着北方市区方向。 满天星光下,方圆能看到夜风吹起秦小冰的秀发,轻打在她的脸上,裙裾也衣袂飘飘的,仿佛只要眨巴一下眼,她就御风而去,人到半空时才会凄声大喊:后羿哥哥,救我,我不想去广寒宫啊! “唐王的夜色,好美。” 秦小冰远眺着市区方向,良久后才轻声感慨道。 “夜色虽美,人却更美。” 没有半点犹豫的,方圆立即脱口迎合道。 “你这种话,该去对喜欢你的女孩子去说。” 秦小冰侧脸看向方圆,抬手撩起挡在眼上的发丝,露出清纯的小脸蛋,波澜不惊的样子,一眼就能看出她内心当下是无比的平静。 此时此景,如果把秦小冰换成是夏小韵,他肯定会懒洋洋的回答:你敢说,你不喜欢我吗? 方圆不敢对秦小冰说这句话--可能是心虚吧? 紧紧抿了下嘴角,方圆点上一颗烟,顺势倚在了护栏上,也看向市区的方向,吐了个烟圈后才说:“我其实呢,是……” 他刚说出这几个字,就被秦小冰打断了:“别说了。” 正准备坦然相告,甚至连自己喜欢穿什么颜色裤衩都说出来的方圆,愕然问道:“咋了?” “没啥,忽然间就不想听了。” 秦小冰摇了摇头,背转身依着玻璃护墙缓缓坐在了桥面上。 方圆眨巴了下眼睛,心想:不想听就早点说啊,这不是浪费我要对你红果果坦白时所下的决心吗? 秦小冰好像也觉得这样对方圆,对人家有些不公平,就仰起小脸嘻嘻笑道:“无论你是谁,有哪些了不起的大秘密,又是多么尊崇的大身份,你在我心里都只是方圆,我最好的朋友,对不对?” 一下子,方圆就像吃了人参果那样,全身十万八千个汗毛孔舒服的大叫起来,从没有过的轻松让他长长吐出一口气,也坐在了下来,用力点头:“对,我们就是朋友,最好的朋友。” 最好的朋友,是没必要必须把自己秘密,都告诉对方的。 只需在他(她)有困难时,能全力以赴的去帮她(他),就足够。 第1128章 :集装箱内有具尸体 白痴欢乐多,弱智烦恼少。 自古以来华夏万千高智商达人,唯有板桥郑先生悟透了这句话的真正含义,这才留下了流传千古的‘难得糊涂’四字真言。 知道的越多,烦恼就越多。 而烦恼,恰恰是岁月派来的先锋官,攻城拔寨间就能让红颜易老了。 这,也是那些没心没肺的女孩子,能始终保持比同龄女孩子更青春的关键所在。 秦小冰倒没有这么高的悟性,她拒绝听方圆讲述他的一切,仅仅觉得真正的朋友相交往,只需能对得起‘以心换心’这四个字就好了。 至于方圆是什么鸟,来自何方又终将飞到哪儿--重要吗? 一点也不重要。 秦小冰最看重的,就是能与方圆在一起时,把他当做异性闺蜜坦然相对就好了,免得知道他是来自何方的大人物后,会有自卑啊、以后得仰视他的不好情绪出现。 只要他对她好,她对他好,这就足够了,反正交朋友也不是找老公,有必要连他喜欢穿大象鼻子裤衩这种事也得问清楚吗? 一直以来,方圆都很头疼该咋办,才能在说出自己不是败家子、他真得很有钱很不寻常时,会不会惹她生气,感觉被骗后发誓跟他老死不相往来。 现在好了,谁能想到小冰妹子竟然这样洒脱,一点都不在意他有多流弊,只希望依旧像以往那样,把他当最好的朋友对待? 方圆在仿佛卸下一座大山时,暗中自然也会升起一股子失落:自己这么厉害,人家却不屑听,这跟锦衣夜行有啥区别呢? 不过这样也好,锦衣夜行总比光着屁股在大街上遛达强很多倍。 “锥,锥锥。” 方圆惬意的吸了口烟时,毛驴出现在了桥边,冲这边锥锥的叫着。 真男人,从来都不会冒没必要的危险这个道理,也是方圆灌输给毛驴的,所以它在背后没啥危险时,是断然不会踏上这座玻璃桥的。 方圆还没说话呢,秦小冰就惊咦了声:“咦,这是哪儿来的狗子呢?” 她认识方圆这么久了,却一直没注意到毛驴的存在。 方圆笑了:“那是我兄弟。天刚黑时,我吩咐它去办了点事,现在办完了,这是回来交差了。” 很多人都把狗子小猫的看做是家人,别说是兄弟相称了,好多每天闲的奶疼的贵妇,不是把狗子喊儿子? 秦小冰当然知道这些,不过人家的兄弟儿子的,基本都是外形萌哒哒的哈巴狗之类的,也有喜欢大型猎犬的,却从没见过有谁,会把一条土狗当做自己兄弟的。 秦小冰本能的撇了撇嘴,自然是不屑的意思了,问道:“嚯嚯,就它--它能像哈士奇那样,根据你的口令做出各种叼飞盘、踩绣球等动作吗?” 女孩子的这个动作,并没有逃过方圆的法眼。 他知道,秦小冰对毛驴不屑,只是一种本能反应,毕竟毛驴长相太老土了,在她老家就是吃、吃黄白之物长大的那种,出于女孩子爱干净的天性,才做出这动作的,倒也没什么别的意思。 可他还是皱了下眉头,淡淡的说:“它不会叼飞盘,也不会踩绣球,但是它会在有暗箭射向我时,能及时跳起来替我挡住。” 方圆心情好时,别人就算点着他鼻子骂他是个盲流,不要脸的败家子等等,他或许会笑嘻嘻的连连点头说很对。 不过他心情再好,别人--不管是谁,如果看不起他兄弟毛驴,他心里也会觉得不舒服,这有些类似于‘你可以侮辱我,但请你不要忘记你还欠我两百块钱’了。 秦小冰是个聪明的孩子,在看到方圆眉头皱了下时,就意识到自己可能说错话了,事实证明她没想错,方圆接下来的这番话,让她猛地意识到:一条狗得有多么优秀,才能在暗箭射向它大哥时,及时跳起为他挡住。 “对不起啊,方圆,是我说错话了,你别怪我,我真不知道它会有那么厉害呢。” 秦小冰的可爱、珍贵之处,就是从来都不矫揉造作,在意识到自己说错话后,马上就伸手握住方圆的手,语气真诚的道歉。 这让方圆的些许不快,立即烟消云散,趁势抚摸着人家的滑腻小手,笑眯眯的说:“我哪能怪你呢,咱们是好朋友嘛,正所谓不知者不罪也,知错就改善莫大焉--嘿嘿,别误会,我就是觉得你的手好像有些凉,才想给你暖和一下的。” 没谁规定异性好朋友之间,有机会吃豆腐时却得装模作样的忍着。 适当在女孩子面前表现出你被她倾倒的嘴脸,会让她以为自己很魅力,心情就会无限好,变得更年轻。 “哼,谁要你假惺惺的暖和手呢?” 明显感受到某种异样感觉的秦小冰,慌忙缩回手后,故作生气的轻哼一声,接着问:“把你兄弟介绍给我认识呀?” 秦小冰在听说毛驴那么不同寻常后,立即对它升起了浓浓的兴趣,就想跟人家交朋友了,说不定以后毛驴看到有人敢欺负她时,会呲牙咧嘴的扑上来帮忙呢。 “好啊,这个小意思了啦。” 方圆一口答应,抬手打了个响指:“毛驴,过来!” 毛驴跑这儿来,只是告诉老大,它已经顺利完成了领导交代给它的任务,再顺势讨点好处的,方圆却让它上过山天桥,这不是要狗命吗,正所谓‘孝子不立危墙、好狗不走天桥’。 不过老大既然这样说了,又是当着美女的面说的,毛驴要是不听招呼,让老大在美女面前失了颜面,狗才知道今晚会不会饿肚子。 “它很怕走天桥,可还是走过来了,果然懂事呀。” 看到毛驴小心翼翼的向这边走来,秦小冰兴趣大增,连忙站起来弯腰冲它勾了勾手指:“乖狗狗,过来姐姐这边。” 方圆既然把毛驴当兄弟,那么秦小冰对它自称姐姐也是很正常的了。 有时候,毛驴对大哥的命令,也不是必须得去完成的,但是它从没有在美女召唤时,就忍心违逆人家的好意(陈婉约对它有非分之想、林舞儿没看穿郭易秦本来面目的那两次除外),立即就把生死置之度外,脚步轻快的哒哒跑了过来。 看着被拿鼻子在秦小冰身上乱蹭的毛驴,方圆微笑着说:“两年多之前我去罗、沙漠中探险时迷路了,快要渴死时,就是毛驴与、与我的一个朋友,历尽千辛万苦的找到了我。” 方圆主动向秦小冰提起这件事,就想显摆一下毛驴有多么够资格被他视为生死兄弟,只是却忽然想到了林舞儿。 有多久,他没有想过林舞儿了? 那个生性倔强的女孩子,在被他无奈的伤害后,现在过的怎么样? 方圆在与山羊通话时,山羊每次都会把林舞儿的最新情况告诉他:林舞儿现在把所有精力,都用在了经营东海集团上,变成了一个工作狂人。 林舞儿一改此前对公司疏于管理的大咧咧性子,不但工作起来不要命,更是大力铸造她‘冷面总裁’的光辉形象,谁要是看到林总忽然笑了下,那么马上就可以去买彩票了,保证能中大奖。 一个很正常的女孩子,现在却变成工作机器,不会笑了,这无疑是方圆的错。 亲人、兄弟之间的伤害,才是最让人无法忍受的。 就在方圆离开明珠后,林舞儿就换掉了手机号,再也不关心他的任何消息,甚至连山羊都‘不认识’了,心也变得狠辣起来,让那些拥戴她的公司老员工,都打心眼里惧怕她。 幸好,林舞儿的狠辣,与叶明媚之流完全不同,就是单纯的‘赏罚分明’,冷血治军而已。 她本来不该这样子的,都是被你伤成了这样,你有罪,你该死--这句话,是山羊每次说完林舞儿的最新情况后,必须得说一遍的。 方圆选择了沉默,就像现在,他忽然想到林舞儿后,就下意识看向明珠方向,眼神茫然且又黯淡,发现他不对劲的秦小冰,接连问了他几声怎么了,他都没有听到。 林舞儿肯定听到了敲门声响,却没有任何的反应,始终双手抱着膀子,望夫石般的站在落地窗前,望着外面深沉的夜色。 “舞儿。” 当前已经担任东海集团常务副总的沈玉如,敲了几次门没听到回应后,就知道林舞儿又对着窗外发呆了,心中轻轻叹了口气,开门走了进来。 林东海身体好好的时候,沈玉如也没有在东海集团内,担任任何职务。 她最大的梦想,就是做一个在家相夫教子的贤妻良母,在男人回到家后,用妻子的柔情,驱散丈夫满身的疲惫。 只是世事无常,沈玉如做梦也没想到,老天爷不喜欢她过那种生活,所以才让她历经几次磨难,最终把她逼到了东海集团副总位置上。 已经发生过的种种不幸告诉沈玉如:你不帮林舞儿,谁帮她啊,不会经商没问题,你小时候还不会自己穿衣服呢,这不是也会了吗? “嗯,妈。” 对着外面发呆的林舞儿,这才眨巴了下眼睛,从某种发呆中回归现实,露出了一个‘生锈了’的笑容。 人在长时间不笑时,笑容也会生锈的。 林舞儿也唯有在沈玉如面前,也许才会笑几次,出于礼貌性的。 “舞儿,你该吃晚餐了,我让李杰在外面给你买来了你最爱吃的--” 沈玉如刚说到这儿,林舞儿就摇了摇头:“我不饿呢,等会儿再说吧。妈,你先与李杰去吃吧,不用管我,等回家后再说。” “我也不怎么饿,那就等回家后一起吃吧。” 沈玉如坐在了窗前的藤椅上,黛眉却微微皱了起来:“就在刚才,采购处的辛子奇来电话说,码头那边的货船在卸货时出了点意外。” 谈起工作,林舞儿精神一振皱眉问:“怎么了?” 明明办公室内只有母女俩人,沈玉如还是四下里看了几眼,才压低声音说:“他在检查一个装满大马哈鱼的集装箱时,在里面发现了一具冰冻的尸体。” 第1129章 :一具肥胖的女尸 林东海时期的东海集团,主要是做饲料、零售等业务。 后来楼宇湘入主东海集团后,大肆发展饲料业,倚靠她雄厚的资金与强大的人脉,很快就让产品远销世界各地,假以时日再给她三五年的工夫,把产品打造成世界品牌也未可知,只是不等她实现心中的梦想,就被迫把刚辛苦培育出来的桃子,乖乖还给了林舞儿。 情场受伤的林舞儿重新接手东海集团后,精力旺盛的不得了,区区一个饲料业务已经无法满足她对工作的极好胃口,在前段时间的公司重大会议上,提出在力保饲料业务的基础上,再全速发展零售业。 全公司精力都投在饲料业务上,就相当于一条腿走路,这是很容易被绊倒的,一旦发生意外就会跌倒在地上,再发展零售业呢,就相当于两条腿走路了。 两条腿走路总比一条腿走路要牢稳了许多,公司高层自然支持林总这个决定。 现代的零售业,很多时候都是以超市形式存在的,东海集团麾下就有十数个遍布华东地区的中型超市,因初期加大很多投入,暂时有林舞儿来亲自掌管。 沈玉如是东海集团的常务副总,其实就是林舞儿的得力助手,业务上有任何的风吹草动,她都会及时汇报给林总,就像现在。 “什么?” 林舞儿闻言愣住,满脸不相信的神色:“装有大马哈鱼的集装箱内,会有一具尸体?” “是的。” 沈玉如点头,继续用很低的声音说:“我已经吩咐过辛子奇,让他暂时先不要报警。” 沈玉如不许辛子奇报警,就是想等与林舞儿商议过后再说,毕竟东海集团零售方面的业务,与食品有关,一旦曝光让人知道好吃的大马哈鱼中间竟然有尸体存在--如果还有人去她家开的超市购买食品,那才奇怪呢。 对一般人来说,这种事是隐瞒不得的,必须马上报警,彻查尸体是从哪儿来的。 不过对于东海集团这种规模的公司来说,为了维护自身利益,死个把人好像也算不了什么,别看沈玉如涉足商场不久,在这方面的悟性却很高。 林舞儿眼眸微微眯起,意识到这件事有些棘手,来不及问别的,也压低声音问:“除了辛子奇之外,还有谁发现集装箱内有死人了?” 沈玉如摇了摇头:“没有了,辛子奇很机警,发现情况不对劲后,马上就找借口调开了那个集装箱,向我打电话汇报情况了。” “这就好。” 林舞儿看了眼窗外黑漆漆的天,快步向门口走去:“通知李杰,我们去外滩码头去一趟,就我们三个人好了。” 原为保镖的李杰,在林舞儿落难时,态度坚决的拒绝了楼宇湘伸过来的橄榄枝,以相当男人的方式,让林总感受到了春天般的温暖,同时也为他现在能成为集团副总,打下了坚厚的基础。 以区区保镖身份,晋级为年薪数百万的副总,这在保镖圈内引起了相当大的轰动,起到了极其正派的影响,算是个不大不小的传奇了。 林舞儿彻底掌控东海集团后,本意是想让李杰担任销售副总的,权利仅次于沈玉如这个常务副总,籍此来表示对他的感谢,信任。 李杰却又自知之明,知道自己最擅长的是什么,主动推荐了更加熟悉销售业务的老王来担此重任,自己主管公司安全工作。 李杰的仗义、识时务、不居功自傲,让林舞儿更加赏识他的同时,也让老王副总对他心生感激,现在东海集团内的地位高度,可想而知了。 听说外滩码头那边出现这种事后,李杰也是大吃一惊,连忙请问林总,辛子奇有没有报警,得知现在还被瞒着后,这才长松了一口气,驱车载着林舞儿母女,火速奔向码头那边。 码头那边灯火辉煌,人来车往的,有装货的有卸货的,像以往那样有条不紊的忙碌着,并没有出现林舞儿最不愿意看到的警灯在闪烁,这也证明辛子奇的工作能力还是相当不错的。 辛子奇四旬左右,林东海时代就在公司采购部门工作了,也算是公司老人了,见证了东海集团的兴衰,所以比更多人都珍惜当前的稳定局势。 这一点从他看到林舞儿下车后,就立即快步迎上来,态度谦恭的微微弯腰问好就能看得出:“林总,沈副总,李副总。” 从他的称呼中,也能看出他是个工作态度相当严谨的人。 “嗯,辛部长好。” 林舞儿左右看了几眼,轻声问:“有没有什么意外?” 辛子奇摇了摇头,表示没有。 这次辛子奇前来外滩码头卸货,带来了三名手下,负责检验、监督货物、码头工人的工作。 东海集团这次进口的一些水产品,是来自南海地区的一个老客户,双方合作几近十年,楼宇湘在入主集团时,也不曾改变这条线,所以双方关系始终保持的不错,那边发货时,根本不需要任何人跟随,这边收货时,也不曾出过一次纰漏。 今晚却出问题了,辛子奇在震惊之余自然也很头疼,幸亏他心理素质愣是要的,表面若无其事的指挥码头工人,把那个集装箱单独吊放在一边,声称这是集团员工福利,要单独论处。 林舞儿三人到场后,跟随辛子奇前来接货的几名员工,很知趣的没有凑过来,而是在那边卖力的表现,希望能让老大看到他们在工作时有多么的尽心尽力。 抗倭时期民间流传一句话:给东洋人扛活,不打勤劳不打懒,专揍那些不长眼。 这个所谓的‘不长眼’呢,自然就是面子活了。 林总没让他们失望,侧脸吩咐沈玉如:“沈副总,明天通知财务处,给辛处长他们本月奖金翻倍,以奖励他们的认真工作态度--辛处长的,格外另算吧。” 私下里,林舞儿是喊沈玉如妈妈的,在人前则公事公办,就叫她沈副总。 沈玉如坦然点头:“好的,林总,我记下了。” 林舞儿赏钱,自然不是因为那三名员工干活卖力,而是拿钱来堵人家的嘴:他们一旦看出点不对劲,在得到好处后,也该懂得别瞎几把叨叨了。 格外给辛处长另算,这就算奖励他在此事上的正确反应了。 表面上,林舞儿这个举动不算出色,但这也反应了她现在的商场智慧,已经算是一只老鸟了,如果以前她就这样,也不会被楼宇湘差点赶下万劫不复之地。 辛子奇自然委婉道谢,也不废话,带着林总三人走向那个集装箱。 集装箱有大有小,大的能装数十吨货物,小得仅仅能乘纳几千斤,具备一定的冷藏功能,常用在海鲜等货物上。 这个盛满大马哈鱼的集装箱,就是那种小型集装箱,辛子奇发现问题后,就亲自招呼吊车,把它放在了两个大集装箱中间,毫不起眼。 “林总,我进去看看,你与沈副总在外面等。” 等辛子奇拿出钥匙要开集装箱时,李杰上前一步,低声对林舞儿说道。 辛子奇都说了,这个满载大马哈鱼的集装箱内,有一具被冷冻的尸体--尸体嘛,想想都很吓人的,女孩子最好不要看了,李杰就能代劳。 林舞儿却摇头拒绝:“我们一起进去看,沈副总,你先去车子那边等待。” 她在历经那么多磨难后,已经不觉得死人有啥可怕的了,再说这又不是在乱风岗,有李杰他们陪同,难道那具尸体还能忽然诈尸,张开十指张开大嘴要扑上来咬人? 沈玉如嘴巴动了下,还是没说出她也进去看看的话,点了点头转身走回车子那边。 集装箱门一打开,浓烈的鱼腥味就扑面而来,还有几条冰冻的大马哈鱼滑了下来,落在几个人的脚下。 林舞儿低头,盯着那几条鱼观察了片刻,才皱眉说:“这不是我们采购的货色。” 辛子奇马上解释道:“是的,我们本次采购的是c级货色,这是标准的b级,就产品价格来说,椰树集团是吃亏的。” 所有同类别的海产品,都是分等级的,大马哈鱼也是这样,c级货色要比b级的低整整一个等级,价格也相差甚远。 不过辛子奇的发货单上,明明标着c级的货号,集装箱内的产片,则是标准的b级,这是摆明发错货了。 商场上货品往来,发错货也是很正常的,正所谓差账有来回,依着东海集团与椰树集团的关系,对方在事后发现货物发错后,肯定会在第一时间给这边打电话。 东海集团也断断不会为几千斤鱼虾的就赖账,毕竟双方合作近十年的关系,可不是这点小利益就能改变的。 椰树集团那边发错货不要紧,关键是别在里面夹一尸体啊,到现在发货已经超过三天了,到现在也没打电话向这边解释啥,这就有些不厚道了。 至于那边是故意发错货,还是毫不知情,林舞儿事后肯定得搞清楚的。 不过她隐隐觉得,依着自家与椰树集团那边的关系,他们不该‘坑’东海集团,很可能不知道咋回事,直接就把货物拨了过来。 能装三吨货物的集装箱内,装了只有一半多点,就在众多死不瞑目的大马哈鱼中间上方,横放在一个被帆布包裹着的长形物体,这就是那具尸体了。 集装箱内有灯,辛子奇开灯后,李杰率先踩着冰冻成一体的大马哈鱼爬进里面,拿手托着顶部,反身伸手把林舞儿拽了上去。 辛子奇没有跟着上来,他得守在集装箱门口,预防有什么闲人跑过来遛达。 李杰弯腰伸手揪住帆布,抬头看向林舞儿。 林舞儿点了点头,示意他掀开就是了。 李杰慢慢抬手--随着松动的帆布(辛子奇曾经掀开过)一点点的被拽起,一个几乎有小脸盆那样大小的面孔,逐渐出现在了林舞儿的视线内。 尸体为女性,看块头足有三百斤,脸上裹着一层薄薄的冰屑,看上去更加的惨白。 第1130章 :僵尸忽然复活了 看到尸体后不感到胃部难受的女孩子,很少。 尤其这具尸体还是以这种样子出现,林舞儿得费老大的力气,才能强忍住要呕吐的反应,逼着自己把注意力集中在尸体本身上。 人不管是活着还是死了,都无法改变她本身是哪种人种,唯有烧成灰后,才会变成一样。 林舞儿不需要费太大的力气,就能分辨出这具女尸是亚洲人种,哪怕它胖的还真是有些惊人,但冷冻下没有变质的五官,依旧很清晰。 只是让林舞儿感觉有些奇怪的是,这具女尸明明长了一副亚洲面孔,发丝却是亚洲人种不会有的莹白色,纯天然的,相当的、的绚丽。 “能、能看出,她死多久了吗?” 林舞儿放下捂着嘴的右手,低声问李杰。 李杰单膝跪在冰鱼上,从脚腕处拿出一把军刀(现在他贵为副总,也没丢掉随身携带防身武器的习惯),在尸体脸上轻轻敲打了几下。 裹着尸体胖脸的冰屑,在军刀的轻敲打下,立马裂开了。 用刀柄把那些薄冰拨拉下来后,李杰还是用刀柄,在尸体脸上轻轻按了下。 在无法确定尸体的死因之前,最好是别用手去碰,以免沾染上某种致命病毒,尽管这种事只会发生在电影内,可谁也不敢保证忽然出现在现实内的。 李杰出身职业保镖,自然很清楚这些,更懂得万事小心绝没错的道理。 刀柄按下去后,没有丝毫的回弹力度,这证明尸体肌肉,都已经冻得跟大马哈鱼一般硬邦邦了,假如再用力敲打的话,可能就会像敲石头那样,直接敲下一块肉屑来了,这可是对死者的不尊敬了。 “尸体已经被冰冻透了,我无法确定她的大体死亡时间。” 李杰抬头看着林舞儿,说:“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这批货物是三天前从那边发货的,那么她死了至少得三天以上。” 林舞儿很想深吸一口气,再重重吐出来,驱散腹腔内那股子恶心,只是她刚张嘴,让人更加反胃的鱼腥气息,就大肆活跃起来,让她再也无法忍受,发出了一声干呕。 “林总,还是先出去吧。” 李杰连忙关心的说:“反正就是一具陌生的尸体,也没什么好看的。” 这次林舞儿没有拒绝,点头后不等李杰来搀扶她,就掰着集装箱门向下出溜,外面的辛子奇赶紧搀扶住了她。 外滩码头上的空气中,依然充斥着明显的鱼腥气息,不过却比集装箱内的清新了太多--这自然也是林舞儿的一种心理变化,毕竟外面可没有那么恶心的尸体。 李杰没有跟着下来,他得等候林总好受些后再做出的指示:怎么处理这具尸体。 毫无疑问,现在最重要的不是通知椰树集团那边,更不是报警,因为这两个举动,都能影响东海集团的零售名声。 最好的处理办法呢,则是把这具尸体悄悄处理到,扔到大海里深处也行,要不就找个荒山野岭的把她深埋。 至于那些大马哈鱼,再特么的值钱也没出现尸体的恶劣影响值钱,自然也得以某种借口,直接销毁拉倒。 压服下这件事后,林舞儿就会立即无理由的终止与椰树集团的合作伙伴关系。 昂首朝天再次深吸几口气后,林舞儿才觉得翻腾的胃部好受了许多。 “林总,我怀疑这具尸体内,是不是藏有、藏有什么秘密?” 辛子奇小声说道。 “藏有什么秘密?” 林舞儿黛眉皱了下时,恍然醒悟:“你是说,尸体里可能会藏有毒品等东西?” 随着世界各国对毒品走私的打击力度越来越大,那些毒贩子转运毒品的手段,越来越匪夷所思,让人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就像有得贩毒分子干脆把毒品搞成蜡丸,吞进胃里乘坐飞机、邮轮的就能顺利过关(不过一旦飞机邮轮的晚点,毒品外面的蜡丸被胃酸消化,那么走私者就等死吧),更不缺乏利用冰冻水产品来走私的。 辛子奇能想到这一点,那是因为很早之前,他就在某部电影内,看到个毒枭利用尸体来走私的狗血桥段,说出来见林总恍然后,点头说:“是的,不排除这种可能。” “如果真是这样就好了,那样我们就能报警了。” 集装箱内的李杰,把话接了过去。 如果这具尸体,真是毒枭走私毒品所用的道具,林舞儿可不敢‘私了’了,必须得立即报警,让警方介入。 事关走私毒品,警方就算曝光这具尸体与东海集团采购的水产品有关,但群众的注意力,也会集中在毒品身上,没谁会把尸体,与自己平时所吃的水产品联系到一起了。 事情还是那个事情,注意力一改变,性质马上就改变了:对别人是坏事,对东海集团却是好事,再也不用为该怎么处置尸体、调查椰树集团犯愁了,所以李杰才说是好事。 李杰能想到的,林舞儿自然也能想得到,稍微犹豫了下就做出了决定,转身看着那具平躺在她脑袋高度的尸体,沉声说:“好。李副总,你现在就彻底检查一下这具尸体,希望能有所收获。” 如果毒枭真利用尸体来走私毒品,那么尸体身上应该有‘新鲜’的刀口,差不多得在腹腔位置。 当然了,也不排除毒枭使用更残忍的手段:在受害者活着时,就给她灌食大量毒品,再憋死啊勒死她啥的,等货物到站后,拿刀子划开胃取出来就是了。 不过胃的容积太小了,怎么也比不上在尸体肚子里填充货物--早在数千年前,埃及那些法老们就被人这样搞过,还以为他们能复活呢,可没想到会躺在博物馆内,被人买票观赏,这对他们来说绝对是个最大的耻辱。 见林总主意拿定,李杰不再犹豫,右手一翻握住了刀柄,刀尖向下准备划破冷冰冰的帆布,检查尸体身上有没有伤痕等东西。 看到李杰镇定的拿刀开始划帆布,林舞儿也屏声静气,缩起眉头下的双眸,紧盯着刀尖缓缓往下游走,所到之处帆布被割开。 刀尖划到尸体胸前时,就像冥冥之中有股子什么力气那样,支配着林舞儿眼眸一转离开了刀尖,落在了尸体那张胖胖的脸上。 然后,然后--然后,她就看到了让她心脏骤然狂跳下漏拍一节的诡异现象:那长银盘也似的大脸上,还有碎冰屑覆盖着的双眼,竟然猛地睁开了。 全身冷硬冷硬、冰凉冰凉至少死了三天的尸体,竟然睁开了眼! 林舞儿就觉得,她忽然变成那具尸体了,全身冷硬冷硬冰凉冰凉的,再也无法动弹一下,就连呼吸也不会了。 李杰却没注意到,他在聚精会神的‘切割’帆布。 辛子奇也没注意到,他在聚精会神的关注李杰聚精会神的切割帆布。 那具忽然睁开眼的尸体,浑身冷硬冷硬冰凉冰凉的躺在那儿,只要别处不动就会始终这样躺着,可此时浑身冷硬冷硬冰凉冰凉的林舞儿,却是站着的,极度惊骇下傻楞数秒钟后,身子就开始软软向地上瘫倒。 特么的,太吓人了,林总身为一名胆小的女孩子,没有当场被吓死,甚至没有被吓昏过去,就已经说明她承受意外的那跟神经相当坚韧了。 “林总,你怎么了?” 站在林舞儿身边的辛子奇,忽然看到林总往地上出溜后,慌忙伸手搀住了她胳膊,正在切割帆布的李杰,也被他的惊声吸引,暂停手中动作,霍然抬头看来。 “看、看、看--” 被两个大男人给关心关注后,林舞儿心里的凉气少了很多,竟然能抬起手指向尸体的脸,只是嘴皮子一个劲的哆嗦,说不出完整的话来。 不过她此时满脸都是见鬼了的极度惊骇样子,与抬起的右手,已经充分说明了什么,李杰辛子奇俩人下意识的,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向了那具尸体的脸。 下一个瞬间,饶是他们身为大男人,阳刚之气十足,头发也被吓得刷的竖了起来,浑身起满了鸡皮疙瘩,冷气从脚底板往上冒:乖乖,她竟然睁开眼的活了!? 三个人都没看花眼,更没有出现幻觉,尤其是单膝跪在尸体前的李杰,更加清晰观察到尸体睁开的眼睛,眼球在左右活动,最后落在了林舞儿脸上。 “啊!” 李杰不愧是喊打喊杀惯了的职业者,脚底冷气还没有冒到心口呢,就及时清醒过来,嘴里发出一声变声的低吼,条件反射般的高举起军刀,狠狠扎向尸体心口。 砰地一声闷响,冰屑四溅,刀尖恶狠狠刺在尸体胸口后,竟然没刺穿她的衣服。 这是因为她的衣服,含水被冰冻后,起到了刀枪不入的作用。 李杰却来不及想到这些,一击得手却没起到任何作用后,脑海中又浮上一个名词:僵尸。 传说中的僵尸,不就是浑身冷硬冰凉,刀枪不入却有‘生命迹象’的吗? “刺她的眼!” 三人中,数着辛子奇的年龄大,生活阅历丰富,听那些鬼故事啥的也最多了,眼看李杰一击没奏效后,当即提醒他刺尸体的眼睛。 李杰霍然清醒,手腕一扭刀尖回收半寸,咬牙低吼声中,狠狠刺向‘僵尸’的左眼--就在这时,僵尸忽然张嘴说话了:“林、林舞儿!” “慢!” 林舞儿突地尖声喝道。 不愧是林总最忠实的心腹手下,李杰对她的任何命令,那都是令行禁止的了,眼看刀尖即将刺到‘僵尸’左眼,竟然因林舞儿的这个命令,愣是硬生生的停住了。 “林、林舞儿,我、我是--” 那个‘僵尸’只是看着林舞儿,艰难张合着嘴巴,缓缓说出这几个字后,就闭上了眼,再次去装她的死人去了。 她在喊林总的名字? 她认识林总? 她不是僵尸,更不是死人! 那么她又是谁,怎么会被人搞成这副样子后,还能活转过来? 李杰,辛子奇俩人傻呆呆的望着林舞儿,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了。 第1131章 :何为人间美味? 其实林舞儿,又何尝不想知道李杰俩人用目光征询她的这些问题? 在她的印象中,她从不认识这么胖的女人,甚至都没见识过这种超吨位的女人,女人却偏偏能喊出她的名字。 最最关键的是,这个僵尸女人的声音,虽说是有气无力的,林舞儿听后却有些耳熟。 一个应该死了至少三天以上却复活的僵尸,就已经足够把林舞儿给吓的不行不行的了,还能喊出她的名字,让她听着这声音似曾相识--此时此景,该用什么样的形容词句,才能形容林总的真实感受? 没有任何的词汇,能形容林舞儿当前感受,就像她在听僵尸女人喊出她名字后,最先反应就是制止李杰拿刀子试图刺瞎僵尸女人眼睛的行动。 林舞儿承认,僵尸女人很诡异,这没啥,僵尸不诡异还能叫僵尸嘛,可你既然开口说话了,那你怎么着也得说出你是何方神圣啊,眼看就要快说出来了,却‘很及时’的再次闭上眼的装死人,这算啥子回事嘛! 她是谁? 这三个字,就像一条长龙那样,在林舞儿脑海中翻腾个没完没了,把她能想象到的女性,包括不幸去世的那些可怜人,也都从记忆深处翻腾出来,供她选择来确定目标。 很遗憾,她想来想去,不是没想到这声音好像跟那个认识的女人相似,而是想到了好几个,有活着的,也有已经谢世了的。 可供选择的目标太多了,同样让人分辨不出,就像盗墓者的老祖宗曹操曹丞相死后,就搞了七八十个假坟,自己却躲在真陵墓内嘿嘿奸笑:小子们,本丞相就看你们在这儿折腾。 “林、林总,怎么办?” 还是李杰最先反应过来,慢慢放下手里的刀子,低声请示林舞儿接下来咋办。 如果僵尸女人始终处于死亡状态,哪怕她在冥冥之中捶胸顿足的提醒林舞儿她是谁,林总也会在检查她过之后,很干脆的把她扔进大海里喂鱼,或者埋在荒郊野外的去肥地。 但她现在却喊出了林总的名字,还试图自我介绍她是谁--虽然没说出来(好像电影里演的那样,每当某角色快要说出一个人名、或者惊天大阴谋时,就会挂掉,留下一盘乱麻,让男女主角在那儿费劲的梳理,边梳理边草特马),可也清晰表达出她的意思了:林总,熟人,咱是熟人啊,快拉姐们一把,千万不要落井下石啊! “怎么办?” 林舞儿眨巴了下眼睛,喃喃的说:“我、我怎么知道该--你先检查一下她的脉络,看看她是不是、是活人。” 死人啊,僵尸啥的,装活人装的再像,也不会有脉络的,这是居家必备的小常识,如果这女人没啥脉络,就算她万般装可怜,请客送礼外加威胁利诱的,也都休想逃过被灭掉的噩运。 死人本来就不跟活人一路,你好好生活在你的世界不行啊,没事跑来阳间瞎折腾个几把。 李杰得令后不再犹豫,抄手就抓起了胖女人的右手,军刀倒转,用刀柄把裹着她手臂的薄冰打碎,很小心的抬了起来。 用力要是大点,可能会出现咔吧骨折等现象,这样就更可能出现僵尸再次苏醒,随后暴怒要跟李杰拼命的现象,那不是他所希望看到的。 所有职业喊打喊杀的人,基本都会把脉此类的基本功,李杰本人对中医也很有兴趣,闲暇时更拜读过《黄帝内经》、《千金方》之类的杏林巨著,水平远超那些蒙古大夫。 “她、她还有脉搏,很微弱!” 李杰微微眯着眼,右手三根手指搭在女人手腕上过了片刻,无比惊讶的说道。 他倒是很想试探女人脖子下的大动脉,只是她胖的已经没脖子了,就算她手腕也是胖的要命,李杰能察觉出微弱的脉搏,也足够去穿上白大褂去悬壶济世了。 不管微弱不微弱的,只要有脉搏就是活人了。 三个人只怕僵尸,却不怎么怕活人,哪怕他们内心无比惊讶这女人,在冰冻那么久后还没被冻死。 看来,要想解释这种奇异的现象,只能用科幻小说中那些理论来解释了:未来人类文明,发展到一个相当流弊的时候,人类不会生病,个个都像那王八鳖似的能活千年而不老,不死,活的实在是腻歪了,怎么折腾也不死也是个事。 腻歪了咋办? 那就最好是把自己冰冻起来,冰冻个三五百年的,就像订好闹钟那样,到点后叮铃铃的一闹腾,就会自动复活,破茧、哦,不,是破冰而出了,然后再大喊一声:亲爱的,你在哪儿,我又回来了--啥,你趁着我冰冻时,竟然已经为别的男人生了三十多个娃?卧槽,别走,拿命来! 不过很明显,当前人类文明还没有达到科幻小说里所说的那样,这个女人在被冷冻多久后没死,也只能用‘奇迹’二字来形容了。 当前最佳的处理办法,最好是报警,让国家相关部门插手,把她带到化验室内,切片搞研究,寻找她被冻僵数天却不死的生命之谜。 只是那样好像有些不厚道,毕竟人家方才已经明确表明,请林总拉她一把了。 林舞儿稍稍沉吟片刻后,整个人彻底还阳了,脑思维也以最快速呜呜运转,很快就下达了最正确的结论:“把她带回公司,再说其它!” 林总有令,莫敢不从,李杰辛子奇俩人马上点头说欧克。 反倒是呆在车上的沈玉如,看到李杰俩人费力的把那具尸体抬上一辆小皮卡(车子是公司的,方便拉点年货之类时用的)后,有些惊讶,却没有多问。 沈玉如也想到了‘毁尸灭迹’这个成语,只是在心中幽幽叹了口气,开始默念《金刚经》,为那可怜人超度了:从哪儿来的你还是回哪儿去吧,这儿不是你家乡;冤有头啊债有主,别招惹我们孤儿寡母的,要不然我跟你翻脸。 很快,两辆车就一前一后的,迅速驶出码头,消失在灯火辉煌的公路车流里。 这个夜晚,对于世界上绝大多数人来说,是个很普通很平常的夜晚,那是因为他们没经历僵尸忽然复活的真实一幕。 唯有那几条从集装箱内掉在地上的大马哈鱼,双目圆睁的望着苍穹,满心都是不甘:人家能活过来。老子怎么只能干等着被吃掉? 这几条鱼,是辛子奇在开集装箱门时,从里面出溜到地上的。 他们在锁好集装箱门后走的匆忙,有谁还会在意地上这几条鱼,很快就会在这个夏季的夜里,冰雪融化后再变质,成为垃圾浪费掉了。 浪费无疑是可耻的,林舞儿生活刚好了几天,她就不在乎了,有人却在乎,这是个穿着码头装卸工工作服的老头子,猛地远看得有七老八十的样子了,再稍微仔细看看呢,忽然年轻了至少二十岁,再仔细看看,就会让人觉得,他今年最多四十岁。 这是个你越仔细看,就越看不出多大的老头子,样子还特别的猥琐,话特别的多,一个人时也喃喃个不休,从集装箱不远处的阴影内走过来,弯腰拣起一条鱼,老眼有欣喜的目光闪动:“大马哈鱼炖土豆,只要多放点香料,把鱼腥气息遮掩过去,也算得上是人间美味了。” 能算得的人间美味的美食,有很多种。 关键是这玩意没法区分,正所谓青菜萝卜,各有所爱就是这意思了。 在毛驴看来,一块带了好多肥肉的大骨头,就是人间美味,啥海神鲍鱼、燕窝鱼翅的,统统滚一边去,那只是闲的蛋淡疼的贵族,整出来的玩意,驴哥却是不屑多看一眼的,在有大骨头时。 可能是受到毛驴的感染,方圆也没觉得那些东西有啥好吃。 当然了,啥东西才能被称为人间美味,那得看圆哥的心情来断定。 比方当格林德屁颠屁颠的端来油煎野菜,小米稀饭时,圆哥就瞪眼骂道:“草,我现在也是很有身份的人了,你就让我吃这些暴发户装文雅时才会吃的东西?” “啊,那个啥,老大,这是秦小冰亲手做的。既然--那我吃好了。等我吃完后,再告诉她说是你吃了,那样她就不会为你专门做饭却被拒绝而伤心了。” 格林德到底是圆哥最信任的心腹之一,时时刻刻都在为老大着想,说完后转身就走时,心里还琢磨着,等会儿端着空盘子空碗的出去后,该怎么向小冰妹子描述,老大吃了她亲手做的饭时,是如何的赞不绝口说这是人间美味,差点把自己舌头咬断嚼巴嚼巴咽下去的了。 “啥,秦小冰专门给我做的?” 方圆一听,抬手就抓住格林德肩膀,把他拽了回来,怒气冲冲的问道:“你哪只耳朵听到我说,我不爱吃小冰做的饭了?格林德,我发现你小子现在的情绪很不正常啊,得去找黑蛇看看才行!” “是,老大,等吃过早饭后,我就找老黑(黑蛇)请他帮我看看,最近我耳朵总是出现幻听,这可是要耽误大事的。” 格林德立马把托盘放在案几上,神色凝重的看着老大,目光里含有淡淡的悲伤,就跟得了晚期艾滋病似的,把所有希望都寄托在街头电线杆子贴着的小广告上了。 对格林德如此的知情识趣,方圆很满意。 既然给人当小弟,自然得时刻牢记三条定律:第一,老大的话是对的;第二,老大说错了的话,还是对的;第三,如果实在无法接受老大的胡说八道,请参考第二条。 “嗯,去看看也好,黑蛇的医术还是很不错的嘛。” 方圆打着官腔坐下来,拿起筷子很随意的说道:“鉴于看病得花钱,有病就得吃药的原因,你跟秦大川俩人的生活费,从这个月开始就翻番了吧。” “谢谢老大!” 格林德连忙道谢,脸上浮上最恰当的喜形于色模样。 这死老外,越来越会拍马屁了。 圆哥夹起一筷子油煎野菜时,心里这样想。 第1132章 :那对她不公平的 来到华夏,品尝到正宗中餐后(与土豆有关的菜肴除外),格林德才知道此前在欧美吃得那些美味佳肴,其实就是猪食。 同样,还是来到华夏跟秦大川厮混大半年后,才晓得人际关系原来可以这样打理,如果此前他就精通华夏的人际关系交往、说话办事的交往方式,那么他也不会沦落到被花小妖灭口的地步。 学问虽远在中国,亦当求之。 这句话,是古代阿拉伯人大知识分子穆罕默德的肺腑之言,早就名扬世界了,可惜格林德这贼秃却从没在意过,直到吃了大亏后才恍然醒悟。 尤其是方圆的‘厚黑学’,更是让老格崇拜的五体投地,发誓以后无论做任何事、说任何话之前,最好是在脑海中三思一下:如果我是老大的话,那我该怎么说,怎么做? 还有啊,老大刚刚明说小冰妹子做的早餐,是‘此饭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尝’的美味,怎么就皱眉一脸吃了苍蝇的样子? 望着刚吃了一筷子油煎野菜的方圆,大嚼的动作停顿一下,随即端起稀粥猛喝--喝了一口再次停顿下后,紧皱的眉头攸地疏散、一副便秘后忽然畅通无比轻松样子的方圆,格林德觉得脑水实在不够用了。 依着他简单的脑细胞,实在无法解释方老大吃个饭,为嘛还做出如此精彩的动作,难道说这也是传统的华夏文化一部分? 格林德知道,很多人在喝那种又苦又涩的浓茶(在他看来是这样的)时,基本都会先让茶水在嘴里停留片刻,让味蕾充分品尝到茶水的苦涩后,再缓缓咽下去,接着就会出现方老大此时的表情了。 没想到啊,吃饭也可以这样吃,我以后也得这样,省的秦大川总嘲笑我,是刚从猴子变成人没多久,还有什么资格跟他谈论何为精彩人生这个深奥的问题--端坐在一旁,凝神关注方老大吃饭的格林德,就像悟透了佛祖沾花惹草真谛的虔诚信徒那样,满脸都是惊讶的欣喜模样。 为了让方老大感受到他已经领悟到吃饭的真谛,格林德还会啧啧有声,不断的摇头叹气,意思是说:没想到啊万万没想到,吃饭还有这么大的学问。 特么的,这贼秃满脸幸灾乐祸的样子,实在可恶! 看来,他早就知道秦小冰‘特意’为哥们做的早餐内,盐巴、胡椒粉的得洒一大包了,却装傻卖呆的不告诉我,端坐在这儿看老子出丑,还真是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其心可诛! 方圆强忍着暴走的愤怒,慢条斯理的吃光喝净后,才拿起一张餐纸,贵族气质十足的擦了擦嘴角,干咳一声说:“咳,老格啊,刚才我忽然想到一段名言,觉得必须得告诉你,让你慢慢领悟其中的真谛所在。” 格林德连忙欠身,无比诚恳的样子,文绉绉的说道:“有请老大不、不吝赐教。” “赐教谈不上,就是说说我的想法罢了。” 老大诸葛之亮羽扇轻摇般的摆摆手,说:“我国某圣贤曾传世一巨著,名为《孟子·告子下》,其中有段话就是这样说的;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你有没有听说过?” 很凑巧,现在已经对东方文化着迷的格林德,前晚刚拜读过这段名人名言,此时听闻老大考校,立即喜形于色:“老大,我知道。这段话的意思是说呢,上天将要降落重大责任在某人身上,一定要道先使他的内心痛苦,使他的筋骨劳累,使他经受饥饿,以致肌肤消瘦,使他受贫困之苦,使他做的事颠倒错乱,总不如意,通过那些来使他的内心警觉,使他的性格坚定,增加他不具备的才能。” 方圆还真没想到,格林德不但知道这段话,还能精准说出它的意思,在惊讶之余也松了口气:“哦,你能知道那就太好了。所以我决定,刚才我说要给你涨点生活费的话,你就别当真了。” “啊?” 格林德顿时懵逼。 方圆淡淡的说:“我是想降大任于你,当然得想方设法的磨练你,不能让你为这尘世间的十丈软红遮住眼,锦衣玉食腐蚀了坚强的毅力,成为对我有用的人才。” 格林德依旧懵逼。 他隐隐感觉到,方老大忽然出尔反尔,绝不是在磨练他,而是在找借口把承诺給他增加的生活费给削下来。 可是他真搞不懂,自己到底哪儿做错了,才让已经到嘴的肥肉跑了。 难道说,方老大不喜欢别人在他吃饭时,盯着他看? 差不多就是这样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隐私,估计方老大也是这样,或许他习惯一边吃饭一边抠脚丫子,却碍于我在旁边不能这样有损师表,这才迁怒与我--格林德心中长叹一声,神色黯然的说道:“我不会让老大失望的。” 难道这死老外不知道秦小冰在折腾我,刚才他那副怪模样,只是为讨好老大才做出的精彩表情? 从格林德黯淡的目光中,方圆仿佛察觉出了啥,不过他可不愿意再把这个问题纠缠下去,毕竟把食难下咽的早餐都吃光喝净,还得做出一副有幸品尝人间美味的恶心样子,唯有贱人才能做出来的。 多提无益,还是迅速改变话题的好。 伸出舌头舔了舔好像有盐结晶体存在的嘴唇,方圆问:“昨晚那个女人来过没有?” 现在还处于些许懵逼状态的格林德,下意识的反问道:“哪个女人?” 方圆黛眉皱起俏脸微沉,说:“还会有哪个女人,是我不想见的?” “啊,我知道了,是叶明媚吧?” 格林德连忙用力晃了下脑袋,切换到了清醒状态。 方圆从来都是个不屑废话的人,尽管他活到现在,所说的有用的话,聊聊可数。 沉默就是噎死,格林德懂,赶紧站起来汇报情况:“是的,昨晚你刚回来没多久,她就驱车赶来了,不过被马大姐给堵回去了。我听说,昨晚她要去明媚山上被钱猴王阻拦后,还曾经给老猴子开出月薪数十万的高价,试图拉拢他。” “呵呵,那个浅薄的女人,总以为有钱就能搞定一切,钱猴王能让她吃个闭门羹,也算是让她晓得金钱不是万能、还有很多事远比金钱更重要。” 方圆冷笑着,满脸大义凛然样子说出这番话时,心里也想:我现在的经济观思想,可算有了质的飞跃了。 对老大的话,格林德自然连连点头:“是的,老大你说得对。不过马大姐说,叶明媚昨晚悻悻离去时,曾经扔下一句狠话,说什么真把她惹急了,她就满世界的去咋呼啥。” 方圆眼中寒芒一闪--这次,可不是在装比,是真生气了。 人都是要面子的人,方圆也是这样,虽说老天爷从来都给世人灌输‘无论谁做错事,都会受到相应代价’的中心思想,方圆也承认这个思想是正确的,只是有谁不想在做错事后,希望不要接受惩罚啊? 燕家忽然取不再折腾叶明媚,而是把她当皮球似的踢到方圆怀里来,她都能看出来,智商从来比她高的方圆,又有什么理由看不出来? 早在外蒙大草原上被白虹把男人尊严都折腾没了时,方圆就想通了这些,并意识到燕家接下来将会怎么做了。 事实证明,方圆并没有猜错,感受到可能会死在他手里的危险的叶明媚,在他回来后就试图接近他,不择手段的求包养,希望能快快乐乐的长生不老下去。 如果是放在以前,有叶明媚这种极品美女,哭着喊着的求包养,无论她犯下多大的错误,方圆看在‘美丽不容易’的份上,都会原谅她,满足她这个小小的要求。 但现在不行了。 叶明媚仍旧那样美丽、对他的追求更加狂热等等,却无法抹杀俩人尴尬的关系。 不知道时,方圆跟她在一起鬼混不会有心理负担,既然知道了还我行我素的,谁能保证大晴天的不打雷? 所以在还没有想出最好的解决办法、在没有解决那些当务之急的急事之前,方圆采取逃避的行为,也是很无奈更是很正常的了。 叶明媚却偏偏拿俩人那层关系,来要挟他,要让他身败名裂,让他从此后被万人唾骂无疾而终,这可是方圆无法忍受的。 看到老大脸上表情忽晴忽暗的,格林德忠心的浪花再次泛起,低声说:“老大,我此前就说过了,我有很多办法,能让一个人在悄无声息间的蒸发。” “她,还不能蒸发,这对她来说,不是太公平。” 方圆沉默很久,才苦笑着低声说道。 要想杀叶明媚,还用格林德动手吗? 伟人们早就教导方圆: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他杀人的手段,可是格林德等人拍马也赶不上的,也有足够的狠心,能让叶明媚在悄无声息中香消玉损。 只是他却不能那样做。 原则这东西,就像良心一样,有时候很讨人厌烦的,总是在最关键的时刻,对你发出错误的指令,还得让你心甘情愿的生出‘既如此那就怎么’的感慨,很为自己能坚持原则,对得起自己的良心而自豪。 至于自豪过后,又会遭到哪些报应--它们是绝不会理睬的。 依着叶明媚此前十数年所犯下的错误,估计这娘们被枪毙一百次都死有余辜了,可她独独不能因睡了方圆这事,就被干掉。 这对她来说,不公平,她没有错,错的只是这狗搞的命运。 “这件事,你们谁都不要管,我自己会处理好的。” 方圆再次沉默良久后,才吐出一口浊气,转移了话题:“你有没有去看秦大川,他醒来--” 不等格林德回答,方圆就看到了他想问的答案。 清晨的金色阳光下,秦大川正在秦小冰的搀扶下,在门外草地上慢慢散步。 好像感受到有人透过窗户玻璃在看自己,秦小冰回头看来时,与方圆四目相对,笑了。 那笑容,晨阳般清新,灿烂。 第1133章 :自尊有时候就是自卑 一个真正的男人,必须是宽容、大度的,唯有拥有这两点后,才证明他具备了一定的高素质。 方圆觉得自己就是这样的男人,明明刚才犯贱吃掉秦小冰故意整他才給他做的早餐,现在齁的嘴唇上都出现结晶体了,出来屋子后仍旧满脸笑容的冲她打招呼:“嗨,早上好。” “早、早上好。” 回答方圆问好的不是秦小冰,是她那个该死一万遍现在还活着的不成器的哥哥,说话有气无力好像快死了那样还则罢了,偏偏脸上还满是激动的神色,仿佛独守空房三十年终于盼到心上郎君归来的老娘们那样,推开搀扶着他的女孩子,腿肚子发软的‘扑了’过来。 而秦小冰呢,则依旧冲窗口那边笑着,那笑容如晨阳般清新,灿烂--方先生明明已经不再那个位置了啊,她眼睛那么大,不可能看不到的。 方圆回头,才发现格林德就站在那边,正贼头贼脑的冲秦小冰抬起右手,好像招财猫那样的弯着爪子,谄媚的笑着打招呼,发觉老大眼神森冷的看过去后,立即打了个哆嗦,转身去收拾碗筷了。 秦小冰是故意,故意无视方圆的存在,与格林德‘眉来眼去’的,这样做自然是方圆在过去总是骗她,让她很生气。 千万不要相信女孩子,无论她有多么的单纯善良,嘴里说着原谅了你,不会追究你犯下的过错,实际上她们永远都不会忘记,在适当的时候,就会适当的给你难堪,让你丢人现眼,她就会享受那种可笑的报复快感了。 “老、老大,我还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再看到你了。” 秦大川脚步有些踉跄的来到方圆面前后,张开双臂作势要与他拥抱,声音里还带着明显的哭腔,真像个娘们。 或许,当前秦大川确实真情流露,看到圆哥就像看到最亲近的人那样,唯有与他抱头痛哭互诉离别之苦后,才能平息满肚子的委屈。 只是方圆实在不习惯与一大男人搂搂抱抱的,尤其是身边还有秦小冰这样的漂亮女孩子时,毕竟他的性取向是很正常的。 抬手推开秦大川的胳膊,方圆脸色一扳正要像往常那样训斥这家伙‘你特么的给我正经点’时,明明满脸都是笑吟吟模样的秦小冰看了过来,那清澈入水的双目中,全是一道道的冰绫子,咔咔的往下掉。 方圆屈服了,被秦大川抱住肩膀,趴在他肩膀上呜咽出声--幸好这家伙很多时候,都是猫哭老鼠假慈悲,只会哼唧绝不会流泪的,这让方圆不用担心今早刚换好的衣服,会弄脏。 “好了,一切都过去了。” 在秦小冰‘关怀’的目光下,方圆就像大哥哥那样,轻拍着秦大川的后背,很温柔的声音:“新的一天,新的开始,我们以后会越来越好的。” “老大,我真是心里苦哇。” 秦大川用力吸了鼻子,在抬起头来时从方圆耳边飞快的轻声说道:“我已经再三阻止秦小冰,千万不要往给你做的早餐内,无节制的放那么多盐,那么多胡椒粉了,可她不听我的劝说啊。” 方圆嘴皮子抽抽了几下,再次拍了拍他肩膀,低声说:“大川,你做的很对--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把大批的盐与胡椒粉掺在饭食里,是你的主意吧?当初我们在土豆山上时,你就这样算计格林德的。” “老大,冤枉啊,我只是在她发愁时提了一嘴而已,很随意的那种。” 秦大川连忙叫起了撞天屈:“如果真是我的主意,怎么可以只多方盐,放胡椒粉,却没有往里吐口水--哎哟!” 就像被蝎子蛰了一下那样,秦大川左脚猛地抬起,方才拼命擦都没有丁点泪水流下来的眼睛里,泪花迸溅。 没办法,方圆暗中踩他的这一下,实在是太疼了。 “怎么了,哥?” 就双手抱着个膀子的,站在旁边看这对贱人小声嘀咕的秦小冰,听到她哥惨叫一声后,惊的一哆嗦,连忙问咋了。 “没事,没事,就是腿肚子忽然抽筋了,现在好了,现在好了。” 秦大川讪讪的说着,用力跺了几下左脚,随即后退几步,用无比幽怨的眼神望了眼方圆,意思是说我刚重伤归来,你也好意思对我这么狠。 大家当前算是哥们了,方圆才不会觉得没啥不好意思的,自然不会理他,只是讨好的笑着:“小冰,早上好啊。” “早上好,老大。” 秦小冰微微弯腰,满脸恭敬的回答。 看她这般做作后,方圆心里轻轻叹了口气。 他知道,秦大川已经把知道他的某些事,都告诉秦小冰了。 昨晚就在方圆决心把自己所有的秘密,都坦诚在心中那方净土面前时,秦小冰假仁假义的拒绝了,方先生当时还是很高兴的。 可他确实忘记了一件事:女人最大的特点,就是好奇心特别强,在有能力知道某个人、某个大秘密时,就算不睡觉也得搞清楚。 秦小冰不想方圆向她‘坦白’,只是因为她的自卑心在作怪。 再怎么心如冰山雪莲般纯洁无瑕的女孩子,只要她出身贫困,那么在特出色的大人物面前,都会或多或少有一些自卑。 自卑,有时候是与自尊划上等号的。 毫无疑问,方先生现在勉强算是个出色的大人物了:工程上亿的梨花山,都是他说了算,这还不是大人物嘛,最起码也得是个像夏大老板那样的大人物。 尤其这个大人物,以前一直被秦小冰当做是个走投无路的败家子,来同情、帮助、给予他无微不至的关怀。 为了他,秦小冰甚至都把自己‘卖给’夏小韵两年,绝对称得上够意思了。 可忽然间,秦小冰发现就这样一个被她‘罩着’的家伙,竟然是个夏总般那样的大人物,要说她的心态不会发生改变,已经演变成自尊的自卑不会冒头,那绝对是在撒谎。 秦小冰不但自卑,还害怕--那是一种隐隐的害怕,说不出来:她已经习惯了去‘罩着’方圆,很多时候想到这家伙后,说是又恨又爱(恨他不争气,却又偏偏无比享受帮助他之后的那种幸福感,也可以勉强称之为爱。爱这东西所包含的相当广,不一定非得代表男女之情,热爱生活热爱和平也是爱)也不为过的。 只是她做梦也没想到,被她‘罩着’的方圆,原来始终这样牛叉的不行,这就好比一个呵护孩子的母亲,忽然某一天,她发现孩子已经成为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再也不需要谁来照顾,还得反过来照顾她,心中甚感欣慰的同时,也会有种说不出的彷徨:我已经老了,孩子再也不需要我了。 秦小冰自己也说不清,她在发现方圆其实很牛后,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 假如方圆真是她的孩子--也倒罢了,毕竟天底下的母亲,没有谁不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出人头地,比自己还要强大的。 问题是,方圆不是她孩子,只是她的朋友啊。 还是那种很牛的朋友。 这种双方关系上的巨大反差,让秦小冰在彷徨之余,压根无法接受,这才在方圆准备向她坦白时,心慌慌的拒绝了。 她以为,用这种‘不屑听’的办法,就能自欺欺人,掩饰方圆很厉害的现实,这样就能像以前那样,与他以朋友关系,正常交往下去了。 可昨晚与方圆分手回到住处躺下后,她却翻来覆去的睡不着,女人的好奇心支使她,必须得搞清楚方圆到底有多牛。 于是今天天刚放亮,秦小冰就跑去了秦大川那边,估摸着他也该醒来了,清晨兄妹俩说点悄悄话正好啊。 正如秦小冰所预料的那样,酣睡十几个小时的秦大川在她刚走进屋子里,就醒来了,不等他互诉兄妹离别之苦--秦小冰就扳着脸的,要求他‘介绍’一下真实的方圆。 大川哥曾经与方圆有约,是绝不能随便对秦小冰瞎叨叨的,所以在小妹提出这个问题后,秦大川第一反应就是摇头。 秦小冰什么话也不说,站起来转身就走。 秦大川慌了。 他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小妹不理他:如果小妹不再理他了,那么就算给他整个世界,大川哥都不会高兴的,因为他曾经在母亲病重(十几年前)时发誓,一定要照顾好小妹,一辈子。 秦大川纵有万般不肖,可他圆死也不会在这种事上,对母亲食言。 所以秦小冰只要想治他,只需不理他,秦大川就会啥也不顾了,把他所知道的圆哥,原原本本的告诉了她。 秦小冰听后,很久都没说话,只是坐在椅子上,眼神有些空洞。 依着秦大川丰富的江湖阅历,又怎么看不出小妹现在很伤心? 小妹很伤心,则是因为她爱上了某个男人,尽管打死她,她都不会承认她会爱上一个败家子! 什么叫兄妹? 就是大哥在为小妹伤心而真得很心疼时,小妹就会强作笑颜,潇洒的甩甩头,满脸不在乎的样子:哦,没想到那小子这么牛。嘿,我这么聪明都被他骗过了,不过不要紧,反正我也只是把他当朋友而已。以后呢,能当朋友就当,不能当就拉倒呗,反正我这么青春无敌漂亮无双的,还怕找不到朋友啊。 到底是小妹的亲哥,从小看着她长大的,她心里怎么想的,秦大川又怎能不知道,又怎么可能不更加心疼? 就说,那家伙对不起你,我以后不跟他混了--啥,还要继续跟他混啊? 哦,说的也是啊,毕竟这么高的薪水、这么轻松的工作,还真不好找。 可问题是,你受委屈了啊。 啥? 小小教训他一顿就行了? 嚯嚯,请问小妹你想怎么教训她啊? 如果没什么具体方案,我倒是有个妙计--秦大川的妙计,就是让小冰效仿当初他是怎么暗算格林德的,顺便再把那死老外给拖进来,算是报复他当日竟然敢扔下大川哥,独自逃生的卑劣行径。 第1134章 :老大,再见 大川哥很清楚,方圆吃到秦小冰做的早餐后,肯定会猜出这主意是他出的,会很生气。 不过这没什么,秦大川圆愿惹老大生气一万次,也不想让小妹生气一次。 就算老大被气死,最多也就是丢了饭碗而已,大不了再找下一个就是了,可小妹要是生气了,当哥的就会很心疼。 总之,说一千道一万,只要秦小冰能开心,能幸福,无论让秦大川做什么都行--当然了,要是以死来胁迫他禁赌,大川哥还是得好好三思一下的。 一切都像秦大川导演的那样,秦小冰为方圆做饭,老大吃过后猜出是他的鬼点子,借着亲热拥抱时狠狠踩了他一脚,这件事也就过去了。 秦大川是这样认为的,既能让小妹出了心中恶气,又能保住当前的金饭碗,只付出一点被踩脚的代价,那简直是太划算了啊。 可是秦小冰接下来向方圆弯腰,尊称他老大的现实,却让秦大川猛地意识到:就算帮小妹把方圆整死,她也不会真正开心的。 方圆,已经在不知不觉间,在小妹心中占据了太重要的位置。 他从败家子到大老板的身份巨大转变,在让小妹茫然的同时,也激发了她的自尊,化为一道坚固的墙,从此后对方圆敬而远之,再也不敢轻易接近他,只能眼睁睁看着他慢慢走远,自己却接受某种痛苦的煎熬。 秦大川猛地意识到这些时,方圆心中轻轻叹了口气,随即强笑道:“嘿嘿,秦小冰,你可是跟我说过,以后要罩着我的。所以呢,你才是我的老大。” “那是我以前不懂事,瞎胡闹呢。” 秦小冰温温的笑了下,不再理睬方圆,走到秦大川面前低声说:“哥,你现在基本也康复了,我也就放心了,得回公司上班了。” “你、我、我其实还没有康复,你该再多照顾我几天的。” 秦大川嘴角抽抽了几下,看了眼方圆笑道:“小冰,我就是觉得吧,你来梨花山这边工作也好。老大以前就说过来着,要招聘一个、一个--” 方圆接话道:“招聘一个总经理。” 秦大川连忙点头:“对,对,就是招聘一个总经理,总管整个梨花山的所有业务。” 秦小冰眉梢一挑,笑道:“当总经理啊,我不行的,我什么都不懂,当总裁秘书还不够格呢,怎么看能当总经理。” “你行的,我觉得你行!” 秦大川说着,又看向方圆,眼神里带着明显的哀求之色。 他当然也知道,依着秦小冰当前的工作能力,要想胜任梨花山这边总管全局的总经理,那与赶鸭子上架没啥区别,可他还是希望,方圆能答应他。 哪怕只是暂时的,只给秦小冰封一个只拿薪水不做事的虚职,那样大川哥就会誓死效忠方老大,为他肝脑涂地也在所称不辞了。 方圆没说话。 倒不是他舍不得把梨花山总经理的位置,而是因为他能看出,就算他跪在秦小冰面前哭着喊着的请她担任这个职务,女孩子也不会同意的。 “你又犯傻了,好好修养,我走了。” 秦小冰就像大姐那样,拍了拍秦大川的脸颊,走到长椅面前拿起小包,快步走向山下。 “小冰!” 秦大川回头,希望能说服小妹。 秦小冰回头一笑,他满肚子的劝说都烟消云散了。 “老大,再见。不过我可告诉你,在梨花山上你是老大,去了神通快递,我就是老大,希望你能明白这一点。” 秦小冰俏生生的站在下山路口处,晨风吹起她的秀发,舞起了女孩儿本该有的自信,虽然盲目,却无比的单纯,干净,让方圆心中一松,笑道:“那是当然--神通快递见,老大。” 秦小冰,终究在临走前原谅了他,小心翼翼向他释放出了继续‘平等’交往的信号,方圆自然不会放弃这个机会,牢牢抓住了她递过来的橄榄枝。 再次嫣然一笑后,秦小冰才拎着小包,脚步轻快的走下了下山的路。 到底是没心没肺的女孩子,这儿远离唐王市区足足二十多公里呢,山脚下又在修路,没有出租车更没有公交车,她就这样凌波仙子般的步行而去,估计得把白生生的小脚磨出三十个大泡。 幸好格林德是个有眼色的,也不用方圆吩咐,就急匆匆的追了下去,充当暂时的护花使者去了。 跟随他一起去的,还有毛驴。 昨晚秦小冰可是说过,要跟毛驴当朋友的,现在朋友要走了,驴哥怎么可能不去送她呢,顺便下山散散心,可谓是一举两得的好事。 目送秦小冰身影消失后,秦大川才回过头,冲方圆笑了笑低声说:“对不起啊老大,小妹她就这脾气,其实她人真得不错,她对你--” “她对我怎么样,我比你更清楚。” 方圆抬手,打断了他的话,走到长椅前坐了下来,点上一颗烟说:“聊聊?” “马大姐,麻烦你给泡壶茶来?” 秦大川先冲在那边瞎忙活的马大姐喊了一句,得到满意的答复后,才坐在了方圆旁边。 既然老大说要聊聊了,肯定得浪费些许口水的,现在他嘴皮子都有盐粒了,能不干渴嘛,由此可以看出,秦大川还是个很为老大着想的称职小弟。 十二生肖这些老不死的,别看表面不起眼,脏兮兮很猥琐的样子,可他们自己所用的东西,却无一不是极品,就拿茶叶来说吧,据说就是正宗的大红袍。 只是现在嗓子齁的快要说不出话来的方老大,才不管啥大红袍有多珍贵,端起杯子就一饮而尽,看得马大姐暗中皱眉:唉,还真是牛嚼牡丹啊。 山泉水泡出来的茶叶,味道就是不一般,这是方圆在接连喝了三杯后,才品尝出来的感触。 制止秦大川为自己倒水的动作后,当老大的亲自动手,也给他满了一杯后,才开始谈正事:“那个陷害你的龟田良和,暂时还不能死。不过那个梅玳鲁朝,昨天下午被灰兔、鸡婆他们干掉了。除了他们两个之外,参与那件事中的人,还有苗德海、张翼以及那个田宏强。” 依着十二生肖的意思,才不管这三人是不是官场中人,只要他们做下了该死的事,那么他们就该去死。 方圆拦住了他们,看似很随意的告诉他们说:你们现在已经不再是纵横江湖毫无忌惮的江湖人了,若想在梨花山安度余生,那么就不能再用以前那种手段来快意恩仇,这一点得必须牢记。 方圆能委派他们远赴重洋干掉梅玳鲁朝,那是因为他很清楚,就算十二生肖在那边闹个天翻地覆,也跟梨花山没有丝毫关系。 可在华夏不行。 无论苗德海三人为了政治利益冤枉好人的行为,有多么的该死,要想在唐王做番正当事业的方圆,都不能再用江湖手段来解决问题了。 很简单的道理:苗德海三人出事后,华夏相关部门肯定会把凶手,锁定在梨花山上,这是方圆不愿意看到的。 秦大川在社会上混了那么久,自然也很清楚这个道理,毫无半点不快的说道:“他们三个,自然要受到国家的惩罚,我们没必要掺杂其中的。” “嗯,你能这样说,我很欣慰啊。” 满脸欣慰的方圆,缓缓点头后话锋一转:“不过,碍于苗德海、张翼高人一等的特殊身份,我们不方便对他们做什么,但那个田宏强,对你做的确实有些过了。” 顿了顿,方圆淡淡的说:“任何人,胆敢把我的小弟差点折磨傻了,仅仅遭受官方的惩罚,那是不够的。” “老大!” 秦大川又拿捏出恶心的感激涕零样子,嘴唇哆嗦着很像要说‘老大你对我这样好,我实在无以为报,唯有以身相许’的话来时,方圆赶紧端起他的茶杯递到了他嘴边,警告道:“有些话如果说出来,就会给自己添麻烦的。” 麻烦,对于大川哥来说,是能躲多远,就躲多远的,就算他再贱,也没贱到自找麻烦的地步,自然会顺着方圆的话连连点头,表示明白。 秦大川很想知道在他受苦受难的那段日子里,老大死到哪儿去了,只是他大病初愈,就算酣睡十几个小时后,还是有些精神不济。 没谁愿意跟昏昏欲睡的人聊天,尤其他还是个臭男人--在马大姐帮助下,秦大川回到他屋子里,继续呼呼大睡去了。 相信这次大川哥会睡得更踏实:冬天已经来了、哦,不,老大已经来了,幸福还会远吗? 秦大川刚回屋不久,钱猴王走了过来。 这两天,钱猴王与青龙俩人,被老鼠委派在明媚山下,禁止任何人上下山,在没有方老大的命令下。 钱猴王告诉方圆:山原百代从昨天下午就一直闹腾,抗议她被囚禁,要找方圆讨个说法,还说今天上午十点之前,方圆还没有出现在她面前,她就会把一号别墅放火烧了。 一般来说,东洋人承诺要做某件好事时,能实现的希望不是很大,但如果他们说要搞破坏时,倒是百分百的会做到。 假如山原百代是别人,敢这么威胁钱猴王,他老人家早就一个耳光抽过去了。 据听力最佳的机器狗(十二生肖里的人物,浑身都是阴狠歹毒的暗器,由此被人称之为机器狗)说,前天晚上女人刚去明媚山时,喊床的声音连八米厚的钢板都挡不住,如果再不知道她与方少的关系,十二生肖就不用再活了。 碍于山原百代与方少这关系,钱猴王等人不敢不谨慎对待,这才眼巴巴跑来汇报情况了。 “嗯,也是该去看看她了。” 听完钱猴王的汇报后,方圆点了点头。 去看看她倒是次要的,关键是方先生大早上起来,被秦小冰亲手做的早餐齁出一肚子邪火没处发泄,这时候她岂不是最佳的泻火器啊? 与钱猴王汇报的截然相反,方圆走进一号别墅的客厅内时,没听到山原百代歇斯底里的叫唤,只是死一般的沉寂。 第1135章 :丰田秀敏会不会来? 整栋别墅内,都静悄悄的,听不到一丝丝的声音。 如果不是明媚的阳光洒在乱糟糟的客厅内,方圆还真有些来到坟墓中的感觉。 有时候,乱糟糟也是一种生机。 那些造价不菲的家具、墙上挂着的名人字画,衣服,炕上用品,都是乱糟糟的出现在了不该出现的地方,如果叶明媚这会儿赶来,肯定会气得鼻子冒烟,嘶声喊叫着是谁在搞破坏,看她不砸断那人的腿子! 抬头看了眼二楼主卧那边,方圆看到房门大敞着,清新的山风从后窗吹过,吹的房门微微晃动。 到底是没经历过守寡的女孩子,一点独守空房的耐心都没有,方圆仅仅是离开两天一个晚上而已,山原百代就受不了了,以后她要是嫁人了,老公出差三两个月的不回家,还不知道她会怎么闹腾呢。 当然了,山原百代在嫁人后老公出差时,是绝不会禁她的足。 方圆也不会考虑这些,到背着双手慢吞吞的走上楼梯,来到了主卧门口。 风好大。 山里的风就是大,尤其是过堂风,清新的让人能联想到‘醉氧’这个词。 主卧里的情况,只有比客厅更糟糕,所有的用品、衣服啥的,都被堆在了屋子中间,旁边地上还放了个一次性打火机,看来方圆要是晚来一会儿,那东洋妞说不定真会一把火点了。 山原百代不在主卧内。 最起码方圆没看到她的影子,但这不代表着她不会藏在门后,等他迈步走进来后,就猛地扑了出来,好像一匹母狼那样扑在他背上,立即就化身为一只可怕的八爪鱼,把他紧紧缠绕,嘴里鼻子里还发出迫不及待的哼哼声,没头没脸的狂吻下来。 一丝不挂这个词,放在格林德那种臭男人身上,无疑是会让人反胃的。 不过用在山原百代这种身材傲人、肌肤胜雪且凝脂白玉般温润的女孩子身上,却是所有男人都希望看到,并奢望亲身享受到的。 有时候,说那些关心的话反而最讨人厌倦了,倒不如干脆以实际行动,来回应如饥似渴的山原百代,唯有把她带上云层,让她肆意的大叫着,自在的飞翔来得好。 到底是来自‘性文化’的故乡,山原百代刚从女孩子变成女人才两天工夫,恩爱时的花样就百出不重复,几乎可以直追叶明媚了。 没有哪个血气方刚的男人,能在山原百代这样的美女主动进攻时,还不抖擞精神全力迎战的。 男人要想彻底折服这种女人,唯有把她彻底打残,打怕,让她毫无招架之力哭着喊着的求饶,也不放过她。 她既然采取了主动进攻,那么就算丧失了控制节奏、结局的权利,最后只能像一滩烂泥那样,屈膝跪在地上,把脑袋藏在衣服里,有气无力的哼哼着,浑身发颤的迎接方圆始终凶猛的进攻。 终于,就是山下传来一声狗叫时,方圆趴在了她背上,闭上了眼。 与格林德一起去送秦小冰的毛驴,已经回来了,也很想来山上找大哥,却被守在山下的钱猴王给拦住了,很不爽的吼了几嗓子后,讪讪的去梨花山那边了。 足足半个小时,两个始终处在连接状态下的男女,都没有动一下,仿佛都睡了过去那样。 “唉--你怎么,才来?” 直到山原百代幸福的叹了口气,伸手把蒙在自己脑袋上的衣服拿开,媚眼如丝回头懒洋洋的问道,方圆才睁开了眼。 “忙。” 方圆翻身从她背上滚了下来,躺在了衣物堆上,伸手拿过旁边的衣服,掏出了香烟。 真正的男人,在让女人感受完他的凶猛后,是必须得来跟事后烟的。 “忙什么呢?” 山原百代这才翻身仰面躺下,却又接着把右腿搭在了方圆腰间,依旧语气慵懒的问:“有什么事,能重要过你来陪着我?别忘了,秀敏随时都会出现的。” 方圆当然不会告诉她,这两天自己在忙什么。 这就好比你临幸了一个出台小姐后,才不会因为曾经发生了最亲密的关系,就把你是谁,哪儿人,做啥工作的,有多少存款等事告诉她。 “她这不是还没有来吗?” 方圆吐了个烟圈,很快就被过堂风吹散,吹没了。 看出方圆不愿意与自己聊他的私事后,山原百代也不再追问了,黛眉微微皱了下问:“如果,我是说如果啊。如果她不来的话,你会怎么办?” 方圆看向了她:“前天晚上,你可是很有把握的说,只要你发过信息后,最多三天她就会出现在你面前的,现在却又这么说了呢?” “我、我也不知道。” 山原百代摇了摇头,翻身坐起伸手去拿烟:“或许,我对她来说,并没有我想象的那样重要。毕竟,她得知我被你们挟持后,肯定会猜到你们会利用我,来布置一个圈套,趁机把她铲除掉。我现在就觉得吧,她虽然、虽然爱我,应该更爱她自己。” 山原百代就这样坐着,拿烟点烟时,胸前那对白花花颤颤的动啊动的,惹得方圆又开始蠢蠢欲动了。 他刀枪不入的本事虽说被白虹拿走了,可自身苦练的那些功夫,却一直陪伴着他,其中也包括被山羊欺骗修炼的阴阳合。 更因身体尸毒的彻底消失,自身功能没有了任何禁锢,导致方先生在那方面的需求、功夫,比刀枪不入时更加旺盛,强大,这才休息了短短半小时,就想重新翻身上马挺枪鏖战了。 “你、你别乱来!” 刚点上一颗烟,想要好好享受下尼古丁安抚的山原百代,看到方圆又要有所行动后,吓得身子一哆嗦,连忙双手撑地的向后退去。 她是真怕了,那地方疼的要命。 方圆却不管这么多,冷笑着伸手,一把踩住了她的头发:哦,我不来时,你可劲儿的闹腾。我来了,满足你需要了,你又不想做了,哪有这么好的事? “别--别,放过我!” 山原百代挣扎着,刚把嘴里的香烟吐出去,就觉得头皮一疼,脑袋不由自主的下探,趴在了那根旗杆上。 看,方先生也不是那种不关心东洋友人的冷血动物,知道她那地方很疼后,就很体贴的让她用嘴来代替了。 相比起那样做来说,男人基本都喜欢这种方式,最起码能让女人无法瞎嚷嚷,耳朵根子清静了很多,还不耽误吸烟,一举两得就是这意思了。 山原百代也很聪明,知道如果不把方先生伺候舒服了,她是别想逃过去,很快就摆平了心态,全心全意的投入了某种事业。 可以肯定的是,相比起那些职业女性来说,山原百代嘴上的功夫,可是青涩的紧,这一点从方先生眉头总是皱一下就能看得出。 不过谁都无法否认的是,东洋女人在这方面的悟性,是其他国家女性公民拍马也追不上的,很快就找到了动作要领,越来越娴熟。 只是男人在梅开二度时的时间,要比第一次长很多,山原百代是深有感触,腮帮子都酸了,喉咙都麻木了时,动作也开始杂乱时,才剧烈咳嗽了起来,想抬头--却被方圆死死按住了后脑勺。 在这种情况下,男人一般都会特别遵守‘浪费可耻’的原则。 差点被呛死的山原百代,也很明白,等方圆满足的松开手后,就很自觉的开始为他清理卫生,充分展现出了东洋女人柔情似水、吃苦耐劳的优良传统。 等她疲惫万分的幽幽叹了口气,闭眼躺在方圆腋下时,他才说:“如果明天一早,她还没有出现的话,那么我就送你回安阳。相信山原林木先生,现在很挂念你的安危。再拖下去,又会出现国际纠纷了,这可不是我想看到的。” 山原百代没说话,依旧闭着眼。 她曾拍着胸脯的对方圆说,等她信息发出去后,丰田秀敏在三天内,就会脚踩七彩祥云的前来救她,那么三天期限过去后她还没出现,方圆就只能把她送回安阳了。 张翼阿哥的本事再大,也不能让东洋人等太久,山原百代倒是很明白这一点,所以才没有提出任何的意见。 “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她这次不来,以后再见到你时,就没理由逼着你做什么了。” 方圆低头看着怀里的女人,说:“所以呢,不管她来还是不来,这对你来说都能起到你想要的结果。” “嗯。” 山原百代梦呓般的嗯了声,身子扭了扭更加贴紧方圆,依旧闭着眼喃喃的说:“明、明天早上之前,就不要再离开我了--我这一走,咱们以后或许再也没有见面的机会了。” 对于美女这个小小的要求,方圆还是该满足她的。 吸完一颗烟后,方圆又想问问她,该怎么才能确定丰田秀敏的真实身份时,才发现她已经香甜的睡去了。 窗外的太阳,也从东边不知不觉间爬过了头顶,在惯性吸引下向西滑落。 还真是不知不觉间,就已经过去了大半天。 方圆却觉得除了跟这女人相互满足之外,正事都没干一点呢,自然会感慨岁月如梭,人生苦短,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简直是太快了,我们宝贵的生命,就被这些无聊的事儿慢慢消耗掉了,实在是人生的一大悲哀。 不过感慨过后,方圆也没觉得这么‘虚度青春’有啥不好的,渴了就喝水,累了就休息,这才是人活着最起码的需求,实在没必要为那些琐事操心劳神,也许现在闭上眼,就再也无法醒来了呢? 方圆心里这样想着,还是闭上了眼,在山原百代细微的轻鼾声中,慢慢地走进了梦乡中。 古人云,春困秋乏夏天最好在午后打个盹,这才是养生之道。 至于打的这个盹时间有多长,睡着了的人,一般都不会去考虑的。 方圆也不会,也没心思去考虑,因为他在睡着后,很快就做起了梦。 他梦到了一个身体肥胖、满头莹白长发的女人,就像一具尸体那样,直挺挺的躺在床上,纹丝不动。 第1136章 :她好像睁开过眼睛 望着躺在病床上死尸一般的胖女人,林舞儿很头疼。 昨晚把胖女人从码头货场拉回来后,林舞儿马上就把她送来了医院急救室,对外(院方)声称是在海边救上来的,不认识,也不知道她是哪儿人,送她来医院就是本着‘救死扶伤’的伟大情操而已,还甘心为她提供医药费啥的。 只要给钱,医院才不管被送来的是什么人,是人还不是人--只会按照林舞儿的要求,给她用最好的药,派最好的医生。 毕竟东海集团的老总,在明珠当地可是小有名气的人了,能够把入侵明珠商场的苏省楼宇湘给赶跑,一般人没资格去崇拜她,身在半截官场的医院院长,当然无法忽视她的存在了。 可以说,在林舞儿亲自送来病人后,院方还是派出了最得力的专家阵容,希望能尽快让她苏醒的。 但是无论怎么折腾,啥强心针、电击棒之类的都用过了,女病人愣是像大闹天宫的孙猴子那样,任你雷劈火烧的,她犹自不声不响更不动的,保持她死尸的状态,躺在那儿纹丝不动。 医院没辙了。 实在是没辙了,因为经过他们对女病人反复的,仔细的检查后,确定她身体各部位还算正常,在强心针等医疗设备的刺激下,有了明显的呼吸、心跳也加快了,就是神经好像遭到某种不明毒素的侵害,才导致她无法醒来。 根据医院最权威的脑神经科主治大夫刘教授说,初步诊断为患者可能误吸了某种毒气,这才造成神经受损,陷进了深度昏迷中。至于她什么时候才能醒来,这事不好说。 是真不好说,因为大家伙实在无法确定她是中了那中毒,就是无法确诊,自然也无法开方子下药了,唯有再仔细观察一段时间。 刘教授还说,根据患者当前的状态,有百分之八十的希望,能变成让林舞儿想起来就伤心的植物人。 植物人啊,林舞儿家里还躺着一个呢,现在又多了一个,她能不触景生情吗? 要不是胖女人在忽然醒来时,喊出了林舞儿的名字,求救,林总再怎么善良,也不会为她这么劳神的。 天刚擦黑时,林舞儿在李杰的陪同下,来到了医院的特护病房内。 因为这胖女人来历诡异,必须得小心谨慎才行,林舞儿昨晚送她来医院后,就小手一挥撒出了大把银子,把她安排在了这间特护病房内。 还又花重金为她聘请了个职业特护大嫂,为她清洗了下个人卫生,所以她身上才不用再散发那种浓郁的鱼腥气息。 看到林舞儿俩人来了后,特护大嫂在为他们泡上一杯茶后,就很聪明的闪避了。 “唉,她究竟是谁呢?” 林舞儿坐在窗前的椅子上,双手端着茶杯,黛眉紧皱的望着女人,低低叹了口气。 当前是科技高度发达的社会,要想确定一个人的身份,除了身份证、自身相貌特征之外,还有基因确定法--前提,是某人的名单,得出现在基因库内才行。 李杰已经查过了,全国各地的基因库内,都没有符合这女人的基因,这让她的真实身份,更加的扑朔迷离了。 林舞儿犯愁时,李杰也在绞尽脑汁的去想,他有没有在哪儿,见到过这个女人。 结果却同林舞儿一样,没有。 按说,女人这么胖,头发又格外奇怪,任何人在见过她一眼后,都该牢牢记住一辈子不忘怀才对,但偏偏林舞儿等人,都对她没有丁点的印象。 院方在反复的仔细为女人检查时,也曾经化验过她的发丝:太特殊的发丝了,大家伙还真是平生未见的,就像头发中的艺术品。 化验结果很快就出来了:患者之所以拥有这样一头迷人的长发,与她此前的生活环境有关,改变了她的角质基因。 头发、指甲,都属于角质的一种,说起来是没有生命力的,但却又能随着人身体的健康状况,变好或者变坏,成为健康的晴雨表。 说的再简单一点呢,就是患者此前生活的环境内,存在着现代医学还没有发现的毒素,导致了角质基因改变,让头发变成了这样子。 问题也出现在这儿:角质基因都改变了,为什么她的身体基因却与常人无异呢? 难道说,在某个环境内的毒素,只能对角质、对神经产生影响,却不会伤害她的身体各器、官? 这好像不可能,偏偏又现实存在着。 专门研究怎么挣钱、哦,不,是专门研究给人治病的医生,都无法解释这些了,李杰当然更搞不懂了,听到林舞儿叹气后,就低声劝道:“林总,时候不早了,我们还是回去吧?我已经嘱咐过特护大嫂了,她一旦有什么异常,会马上给我打电话的。” 不用李杰相劝,林舞儿也知道她呆在这儿也没啥用,她又不是超人,只需对胖女人点化几下,就能看到自己想看到的一幕。 “嗯,好的。” 林舞儿又喝了口清茶后,放下杯子款款站了起来,走出了病房。 特护大嫂,就坐在外面走廊椅子上呢,看到雇主出来后,连忙站起来笑道:“林总(她是听李杰这样称呼林舞儿,才跟着这样叫的),这是要回去吗?” “是的,时候也不早了。大嫂,麻烦你多多费心照看她一些,无论有什么情况,都记得要及时联系我们。” 林舞儿微笑着点头,吩咐道。 她在公司里几乎从来不笑,不过也知道实在没必要在一特护大嫂面前,再摆什么冰山总裁的架子,毕竟笑笑有益健康这句话,还是很有道理的。 “呵呵,没问题的,这可是我的职责所在。” 特护大嫂呵呵笑着点头,目送林总俩人快步离去后,才走进了病房内。 她得收拾林舞儿俩人用过的杯子,然后再用湿毛巾给患者擦擦脸、手脚,就能安心的去看电视了。 话说护理这种植物人病人,可是特护门最喜欢的了,不说话不动弹,就没那么多毛病。 特护大嫂哼着《我是一只来自北方的鸟》小调,干脆麻利的收拾好杯子,又给患者擦洗了手足、胖乎乎的脸蛋后,这才端着脸盆转身走向门口。 她刚转身时,眼角余光忽然发现躺在病床上始终紧闭着双眼的胖女人,好像睁了一下眼! 那眼神,就像一把刀子、一道闪电那样犀利森芒,更带着让特护大嫂身子一颤的邪恶,下意识的猛地转身看去--那个胖女人,何时睁开过眼来着啊,依旧双眼紧闭,动也不动、 “唉,以后啊,再也不能看那些挖坟盗墓的破电影了,搞得这神经都有些衰弱了。” 特护大嫂揉了揉眼睛,再次看向患者,确定她的确不曾睁开眼后,才摇头叹了口气,端着盆子走了出去。 滴、滴滴,随着特护大嫂关上房门,特护病房内就陷进了死一般的圆静,唯有某个检测脉搏调动的医疗设备,发出轻微的滴滴声。 柔和的灯光,洒在胖女人的脸上,让她的皮肤看上去更苍白,比死尸还像死尸,也让她满头的莹白长发,光泽更亮,有些妖异的吓人。 林舞儿现在自然看不到这些,在上车后就闭上了眼睛,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李杰早就习惯了她这个样子,所以也没打算与她说话,只是沉稳的驾车驶出了医院。 车子驶出医院大门右拐,李杰轻打方向盘正要并入主干道时,却忽然踩下了刹车。 “怎么了?” 后座闭目养神的林舞儿,黛眉微微一皱,睁眼问道。 不需要李杰回答,林舞儿也知道他为什么忽然停车了,因为有个人挡在了车前,手里还捧着一朵玫瑰花。 马经天。 这个忽然挡在林舞儿车前的人,正是林东海曾经选好的东床快婿马经天。 与去年这个时候相比,马经天明显憔悴了很多,不过精神面貌却不错,毕竟没哪个男人在给女孩子鲜花时,还哭丧着个脸子的。 看到马经天后,林舞儿微微皱起的黛眉更紧,却没吩咐李杰做什么,犹豫了下缓缓落下了车窗。 马经天快步走了过来,递上了手里的那朵玫瑰花,微微弯腰儒雅的笑道:“舞儿,送你。” 迟疑了一下,林舞儿抬手从车窗内接过了那朵玫瑰花,淡淡的说道:“谢谢。” “呵呵,你还没有吃饭吧?” 马经天轻笑了下,说:“前面有个环境不错的小餐馆,鲁菜,要不要去品尝一下?” 这就是马经天能让林舞儿欣赏的地方了,他从来不会像某些浅薄的公子哥那样,在邀请女孩子共进晚餐时,会说去吃啥子西餐,附庸风雅的让人恶心,还又浪费钱。 马经天要比很多公子哥,更公子哥(马家在明珠,也算是准一流的名门望族了),却拥有大多数公子哥没有的真诚。 他,不管与谁交往,都很少动心机,算是一个真男人了。 如果没有方圆的话,林舞儿可能早就成了马太太了。 世界上只有‘如果’这个词,却从不给人任何‘如果这样那样’的机会。 算了。 面对马经天的邀请,林舞儿刚要拒绝,却又咽了下去,点头淡淡的说:“也好。” 马经天大喜,立即伸手拉开了副驾驶的车门,坐了上来。 他很聪明,没有与林舞儿坐在后排。 他此前数次邀请过林舞儿了,都遭到了拒绝,现在总算给了机会,可不能再惹她不高兴了。 李杰对马经天的态度,谈不多坏,相反还有些欣赏他,觉得他就是个真君子,所以在他上车后,就笑着点了点头说:“马少,麻烦你给指点下路。” “没问题的,从这儿向前一直走,大约两公里就到了。” 马经天在给李杰指点道路时,林舞儿低头,在玫瑰花上轻轻嗅了下,接着抬头向车窗外看去,就看到一个老头骑着一辆电动三轮车,擦着车子经过。 电动三轮车车厢里,盛着一盆白色的康乃馨。 花盆里好像有块石头,小半截埋在土里,上面那半截就像一条鱼。 第1137章 :我们是普通朋友 向前行驶了大约五分钟后,在马经天的指点下,李杰把车子停在了一家小餐馆门前。 正如马经天所说的那样,餐馆不大,不过很干净,环境不错,后厨就在柜台后面,用大玻璃隔开,能从外面大厅内看到里面的厨师在炒菜,卫生不卫生的一目了然。 此时早就过了晚餐的点,所以餐馆内没几个客人,几个小包厢还是空着的。 “我看啊,我还是在外面吃吧,顺便欣赏一下大厨师傅炒菜的技术。” 李杰却没有去包厢,笑呵呵的说道。 这是个有眼色的人,知道马经天约林舞儿,会说些涉及到男女感情的事儿要谈,他身为林总的绝对心腹,这种事最好是别参与。 “也好。” 林舞儿犹豫了下,点头同意了。 马经天没说什么,只是看了李杰一眼,眼神里带着感激的神色。 就像外面大厅一样,不到十个平米的小包厢内,也很干净整齐,最多坐六个人的小圆桌中间,还摆放着一个花瓶,里面插着一朵月季。 等餐馆副总兼收银员兼服务生的老板娘,为俩人泡上一壶茶,很客气的询问两位吃点什么。 马经天没有让林舞儿点菜,径自拿过菜谱点了三菜一汤,又要了两瓶啤酒,两个人吃饭这些就足够了,反正他们也不是方某人那种饭桶。 林舞儿眼睛盯着手机屏幕,耳听马经天点的几个菜,都是她所喜欢吃的后,眼角微微眯了下,心中轻叹了口气。 早在去年,苏省楼宇湘巧使阴谋诡计架空林舞儿,成功谋夺东海集团后,盖因她的不服气,可是把她给逼上万劫不复道路的,如果方圆真死在外面,相信林二已经有过实质性的站街生涯了。 那时候的林舞儿,有多么渴望能有脚踩七彩祥云的英雄出现,帮她抗衡楼宇湘,把她从火山口给拉回来--马经天,就曾经被她寄予过厚望。 无论马经天在那之前多少次的让她失望,但总的来说林二也很清楚他是个好人,是真心的对她好,只是碍于家族压力,不得不对她袖手旁观罢了,如果那时候他能及时出现,她铁铁的会嫁给他,成为马夫人的。 很可惜,林舞儿再一次失望了。 很幸运,方圆回来了,以摧枯拉朽的霹雳手段,把楼宇湘给搞得要死要活的不行,让林舞儿获得了新生,自然更加不会去想马经天了。 马经天也很清楚,那次林舞儿对他彻底失望了,他们俩人之间再也没有了走到一起的可能,心中会有多么的痛苦,自责(责怪自己放不下马家,无法保护他所喜欢的女孩子)自然不用多说。 不过他也算是个拿得起,放得下的真男人了,就在东海集团再开业时,他出人意料的出现在了现场,以相当真挚、坦率的表现,算是又取得了林舞儿对他的一点好感。 就在马经天以为,这辈子他再也不会有丁点机会去追求林舞儿时,却在偶然的机会得知,林舞儿被方圆‘抛弃’了,她变成了没有任何情绪的工作机器--马经天那颗已经变成死灰的心,重新活泛了起来,鼓足勇气重新追求她。 马经天发誓:假如林舞儿再给他一次机会,以后谁要是敢伤害她,他就再也不顾狗屁的家族利益,哪怕是被逐出马家,也要去保护她! 老天爷仿佛被马经天的痴情所感动,终于让他在约林舞儿失败好多次后,在今晚满足了他的心愿。 感谢老天爷的青睐! 等餐馆老板娘退出包厢后,马经天暗中深吸了一口气,抬头看着林舞儿,笑道:“去医院看望病人了?” “嗯。” 林舞儿轻轻点头,淡淡嗯了声,眼睛却始终盯着手机。 马经天端起茶杯,浅浅的抿了口,又轻声问:“我认识这家医院的院长,要不要我--” 是谁住院了,又是因何种不舒服住院的等等问题,马经天其实并不在意,反正人吃五谷杂粮,谁都有个头疼脑热的时候,确实没啥奇怪的,他之所以问这些,只是想找个话题来打破当前沉寂罢了。 他能确定,他不找个话题说话,林舞儿就会始终默不作声,吃完饭后一抹嘴就抬腿闪人了,那样岂不是浪费了老天爷給他的这次机会? 只是不等他把话说话,林舞儿就把手机放在桌子上,抬起头看着说道:“你想对我说什么,直接说吧。” 马经天呆愣了下,可没想到林舞儿会这么直接,一瞬间搞得他都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 林舞儿没在意他的呆愣,眸光从他脸上滑落,落在他手里的茶杯上,语气依旧那样冷淡:“我知道,你约我就是想问问我,以后我们能不能交往。” 马经天下意识的点了点头,声音干涩的说:“是、是。” 林舞儿轻轻吸了下鼻子,说:“那我现在就可以告诉你--” 咕噔一声,马经天吞了口口水,全身的神经都绷紧,就像等待法官最后宣判结果的嫌疑人,无比的担心,恐惧,真怕林舞儿会在稍稍顿了下后,朱唇轻启的说出那俩字:不行。 假如林舞儿真说出这两个字,马经天在极度失望过后,再也不会对追求她抱有任何的幻想,只会从此后躲在拐角后面,手扶墙壁用一只眼看着她,默默的祝愿她幸福快乐到永远。 林舞儿就像故意吊马经天的胃口那样,稍稍停顿了下,才吐出了两个字。 马经天全身紧绷着的神经,悠忽断了,一阵从没有过的无力,让他差点趴在桌子上,但随后心中就涌起一股子狂喜,只想纵身三尺高,仰天哈哈大笑。 只因林舞儿说出的那两个字是:可以。 呼、呼呼! 马经天听到自己好像临死老牛那样,急促的呼吸声,更能清晰感受到自己的脸很烫,这是因狂喜下血涌上头的正常反应,心中有个声音在狂叫:可以,可以,可以!她说可以!!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 这句流传太久的话,此时被马经天诠释了个淋漓尽致。 “舞、舞儿,我--” 马经天嘴唇颤抖着,声音干涩的说不出话来了。 但接下来,林舞儿就給他泼了盆冷水,把他从狂喜的火海中‘救了’出来:“以后,我们可以作为普通朋友交往,记住了么?” 普通朋友? 原来,她说可以,只是说要把我当做普通朋友来看待! 马经天一下子冷静了下来,迅速恢复了理智。 男女朋友与普通朋友的区别,从字面上来看只差了两个字,不过两者的含义,却不可同日而语:男女朋友可以牵牵手儿亲亲嘴,性情所致下还能一起泡个澡儿滚个被单啥的;但普通朋友就不行了,最多也就是见面了点个脑袋问个好,逢年过节发个八块八毛钱的微信红包就行了,距离谈情说爱差着老鼻子远呢! 失望真像一盆冷水哦,把马公子给浇成了落汤鸡,独站在冷风中向天笑:浪奔,浪涌,万里长城永不倒-- “怎么,不愿意呢?” 看马经天神色变幻个没完没了的就是不说话后,林舞儿的秀眉皱了起来:“真不愿意,我也不会勉强的。” “啊,愿意,愿意,我怎么会不愿意呢!” 马经天这才如梦初醒,小鸡啄米般的连连点头:开啥子玩笑嘛,我咋会不愿意?虽说普通朋友距离那种朋友关系还有千里之遥,但可不是无止境的,只要步伐坚定的一直走下去,终有一天会走到终点,修成正果抱得美人归。 “那就好。” 林舞儿好像笑了下,说:“其实,我也很欣赏你的,你是个称职的朋友。” 毫无疑问,如果马经天此时非得要求与林二成为情侣,她铁铁的会一口拒绝,然后拎起小包一抹嘴、嘴上的茶水,抬腿闪人。 就算林舞儿再怎么欣赏马经天,只是他以往的‘懦弱’,已经深深伤透了心,毕竟男人在女孩子最需要他时却满腹理由的说‘我不能帮忙呀,真不能帮忙呀,我得忙着去西天取经呢’,确实不怎么爷们儿。 只是话又说回来了,马经天终究出自明珠准一流的豪门马家,家族中有很多子弟,都在明珠各部门担任要职,假如林舞儿气愤他此前的不爷们,就一口拒绝了他,那么无疑会让马家会觉得相当没面子。 肯定地是,无论林舞儿答应与否,马经天都不会为难她,但感觉没面子的马家,可就不一定这样大度了,也不用刻意针对她,只需在恰当的时候,利用手中职权小小的卡一下东海集团,林舞儿就得忙的脚后跟敲打后脑勺了。 所以说呢,林舞儿可以婉拒马经天的追求,却不能干脆利索的得罪马家,毕竟她背后那座姓方的大山,已经薄情寡义的滚蛋了,一旦得罪某些权贵,谁还会帮她? 给马家保留一定的颜面,给马经天存下一丝丝的希望,这是林舞儿被姓方的伤透了心之前,眨巴着眼睛抠着脚丫子想了三天三夜后,才想出来的应对之法。 当初她是这样想的,现在也是这样做的,就足够证明现在的林二,已经不再是以前那个只认死理的倔强女孩子了。 她已经变得世故了,或者说是终于成熟了,开始学着怎么去玩儿这个世界了。 成熟是件好事,但有时候却是一种悲哀。 不过不成熟的孩子,却总会让大人担心,就拿特护大嫂来说吧,刚给病人擦洗完,就接到了一个陌生电话,对方声称他是警察,说他那个不听话的小子参与了街头群架,让她赶紧去派出所。 按照用工合同上所说的,特护大嫂在值夜班时,是不可以擅自离院的,必须外出时得给李杰打电话通知一声。 但现在特护大嫂听说自己儿子惹祸后,哪儿还有这想法啊,立即小声咒骂着那个熊孩子,急匆匆的跑向了电梯。 电梯门开了,特护大嫂抬脚刚要走进去,就看到一个老头搬着一盆花,从里面走了出来。 第1138章 :病房里忽然多了一盆花 在医院内看到带花的人,就跟看到狗子爱啃骨头那样正常,实在没啥值得奇怪的。 特护大嫂以往看到送花的人,带着的鲜花都是被包起来,或者是放在花篮里的,很少见到送花有连花盆一起送的。 当然了,也有可能是患者的家属,觉得病房内颜色太单调了点,就从家里搬盆花儿来放在病房内,来稀释一下那种凝重气氛。 无论是哪种情况,心急自家小子的特护大嫂,都没心思去在意这些,急匆匆瞥了一眼就走进了电梯内,嘴里还不住咒骂着那个熊孩子。 幸亏派出所距离医院不是太远,特护大嫂小跑着出了医院,跳上一辆出租车十分钟后,就赶到了派出所。 等她跑进值班室,向态度热情的片警说她是熊孩子的家长时--人家楞了,说:我们这儿没发生啥街头斗殴事件啊,最起码今晚没有,更没带哪个熊孩子回来。 这是哪个缺德的耍着老娘玩儿啊? 更加茫然的特护大嫂,在警员的提醒下给家里人打了个电话,得知自家熊孩子正在家玩游戏后,顿时就怒了,强烈要求警方必须把某个恶作剧的缺德鬼给查出来,她也好跑过去从他嘴里狠狠吐口口水,再顺便给丫的来一记撩阴脚! 很遗憾啊,恶作剧的家伙给特护大嫂打电话时,用的是街头公话,这样一来,就算警方想查个四五六,也无处可查的。 无奈下,特护大嫂治好再次咒骂着某个家伙,再次打车返回了医院,一路上都在懊恼:老娘接到电话时,怎么就忘了先给家里打个电话问一句呢,那样最起码也能省下来回的出租车费不是? 都是关心惹得祸啊,唉。 特护大嫂因损失了几十块钱的车费而懊恼,但该干活还是得干活,这笔钱躺在病床上的患者,是绝不会给她出的。 “咦?” 特护大嫂刚走进病房,就愣怔了下:啥时候,病床前的柜子上,多了一盆花呢? 马上,她就想起来了:貌似啊,她在心急自家熊孩子跑向电梯时,曾经有个老不死的,就抱着一盆花从电梯里走出来过。 没错,就是这盆花,职业特护大嫂别的或许不认识,但象征着祝福病人早点康复去外面蹦达的康乃馨,她还是很熟悉的。 这盆康乃馨开的很茂盛,三五朵花儿散发出的清香,让整间屋子里的气味,都温馨明快了许多,让人有些小陶醉。 原来,那个老头是来给这病人送花的,现在他去哪儿了呢? 特护大嫂心里这样琢磨着,转身又走出病房看了看,走廊内静悄悄的连个鬼影子也没有,更别说那老头了。 自己有私事外出,归来后病房内却多了一盆花这种事,特护大嫂是断断不会打电话告诉李杰的,反正那老不死的就是来送花,又不是对病人做什么,没见医疗设备上显示的病人各项身体指标,都很正常吗? 至于雇主明天来了后,会不会问这盆花的来历,只需说我去了趟洗手间,回来后就多了盆花,也没看到送花的是谁就好了--去洗手间,不算擅离职守吧? 特护大嫂心里盘算着,来到花盆前坐了下来,抬手捏住一朵花凑在鼻子上嗅了几下:嗯,很香很香啊。咦,这花盆里放着的是啥子东西嘛。 那是一块黑色的石头,雕刻成很粗燥的鱼形,白眼睛,随便在身上刻了几道曲线就当是鱼鳞了。 黑色白睛的石头鱼,小半截埋在土里,上半截好像要跃龙门的鲤鱼那样昂起,姿势一点都不潇洒,就像顽童随便搞出来的‘艺术品’那样,不负责任。 不过却很传神,特护大嫂盯着这个黑色白睛石鱼才看了没几眼,就有种它忽然活了、摇头摆尾游动起来的错觉。 “唉,都说以后再也不看挖坟盗墓那些能让神经衰弱的破电影了,还真是这样。” 特护大嫂抬手揉了揉眼睛,小声嘀咕再次警告自己,神经可能有些衰弱了,要不然今晚也不会‘看到’病人会忽然睁开眼,目光邪性异常的盯着她看,这破石头鱼呢,自然也不会盯着看的时间稍长了点,就以为它要活了。 花盆里有这么条破石头鱼,特护大嫂也没多想,就像她就喜欢在自家鲜花花盆了里,放上几个鸡蛋壳,看来这条破石头鱼,很可能是块类似于上水石的东西,起到保湿的效果。 女人对石头没啥太大的兴趣,除非它是钻石。 特护大嫂也是这样,草草看了几眼这块破石头后,就站起来去洗手间,拿东西接了点清水过来,浇在了花盆里,还特意在那条破鱼身上多浇了点。 很奇怪啊,随着黑色白睛石鱼被水浇灌,特护大嫂仿佛看到本来才盛开了一小半的康乃馨,竟然能以肉眼看得见的速度,花瓣在缓缓张开。 这是怎么回事嘛? 特护大嫂很惊讶,赶紧坐下来再次抬手揉了揉眼睛,睁开准备仔细看看时,从没有过的困意,却像一座看不到的五指山那样,从四面八方涌了上来,一下子就把她给淹没,趴在了柜子上沉沉睡了过去。 哪怕是在沉睡中,特护大嫂也能深刻感受到,这绝对是她有生以来睡得最香的一次。 夜,更加的深了。 在东半球生活的人们绝大多数都进入梦乡时,以九转大肠而闻名某小县城的李大头却没有睡,站在土豆山上,到背着双手遥望着很远的地方,就像一尊雕塑那样动也不动。 在他脚下,是一垅垅的土豆。 为土豆老守了数月坟的方圆,在带着秦大川俩人离开时,曾经委托李大头,请他以后没事时跑来这儿,栽些土豆在这儿--土豆老不管是活着,还是死了,都不能离开土豆的。 李大头答应了方圆,也是这样做的。 这一垅垅的土豆苗,看上去很旺盛的样子,也不知道是不是肥秧了(就是光长秧不长土豆,与驴粪蛋子外面光一个道理)。 在他背后不远处,就是土豆老的坟头了,只是坟堆上出现了个一尺见方的深洞。 从这个深洞的‘操作手段’上来看,挖洞的这个人,绝对是盗墓的行家:在能爬进去的前提下,给坟墓造成的‘伤害’降到了最低。 荒山野坟的,一个脏老头子的破坟,有什么值得盗墓高手可盗的? 难道说,这里面会藏了价值连城的宝贝不成? 价值连城这四个字,压根无法形容被拿走的东西! 这一点,李大头敢用他的脑袋来保证。 土豆老的坟里,此前埋着一个黑色白睛的石鱼,这是方圆埋在这儿的。 至于李大头会怎么知道这些,不需要解释--反正他就是知道,更知道那个被拿走的黑色白睛石鱼,会在天亮后的九点之前,被重新送回来,由他再次埋在坟墓中。 明天早上九点之前,黑色白睛石鱼才会被送回来,按说李大头实在没必要在凌晨三点左右时,就跑来这荒山野外的装雕塑。 不过人家愿意,谁能管得着啊? 老天爷也管不着,可也没谁能管得着他老人家让太阳从东方慢慢升起。 早上的金色阳光,透过窗帘与墙壁的缝隙,直直映照在了特护大嫂的眼上,让她眼珠子咕噜了几下,缓缓睁开了眼,坐起身子后打着哈欠,展开双臂伸了个懒腰。 可就怪了,以前睡觉时,别说是趴在桌子上睡着了,就算躺在最舒服的炕上,早上醒来后也会浑身酸痛无力(这都是因为腰间盘突出、颈椎病这些破毛病惹得祸),但现在特护大嫂却觉得,浑身精神饱满,啥子腰疼脖子疼的,毛感觉都没有。 就好像,她从来没有这些破毛病那样,你说奇怪不奇怪? 特护大嫂接连打了个两三个哈欠,伸了好几个懒腰,这才睁开眼看向了那些医疗设备--特护特护,不仅仅是帮病人吃喝拉撒睡,还得会一些最基本的医疗知识,比方得会看那些医疗设备的数据,从而来判断病人当前的身体状况怎么样。 “咦?” 特护大嫂刚本能的看向那些医疗设备,就惊讶的瞪大了眼睛。 在被李杰雇来后,特护大嫂凭借她丰富的实践经验,一眼就能通过这些医疗设备所显示的数据,断定病人身体情况相当糟糕,说直白点就是随时都有可能挂掉,能够‘荣升为’植物人的可能性,更是高过色郎看到美女不会动心思。 但现在,特护大嫂却能根据那些数据,清晰判断出一个晚上的时间,病人身体的各项指标,有了让人惊讶的改变,正常人也就是这样子了。 相信在某一刻,躺在病床上的病人,就会睁开眼跟她说:嗨,早上好! 这可是大改变,大情况,必须得立即向雇主李杰打电话汇报。 特护大嫂来不及通知大夫,连忙拿出手机去找李杰的号码。 在电话内传来嘟嘟的回声时,特护大嫂又有了新的发现:昨晚她在不知不觉睡过去之前,那盆还摆放在柜子上的康乃馨,竟然不见了。 也不知道是谁,竟然趁她熟睡时,把那盆花拿走了。 唉,现在的人啊,真是太没素质了,一盆花儿也偷,幸亏没把老娘我也偷走--特护大嫂心里有些遗憾的嘟囔着时,电话里传来李杰的声音:“喂,你好,我是李杰。” “李先生啊,我是特护。” 特护大嫂收敛心神,如实汇报道:“现在病人情况,发生了可喜的变化,你最好是能来医院一趟,我觉得她随时都会醒来的。” 特护大嫂最后这个字,还在舌尖打转呢,就看到躺在病床上的那个胖女人,左手手指动了下(昏迷的人在醒来之前,手指都会动一下的,电视里就是这样演的)后,缓缓睁开了眼睛。 特护大嫂大喜,连忙叫道:“李先生,病人醒了,嘿,她真得醒来了!” 刚醒来就听到有人在耳边大惊小怪的叫唤后,胖女人眉头微微皱了下,侧脸看了过来,眼神木然,还曾经闪过一抹一闪即逝的邪性。 第1139章 :我已经被人预订了 阳光下的山原百代,美丽异常。 她的美丽,让方圆感到很骄傲。 女人美丽了男人却骄傲,自然是因为他以为正是他的辛苦‘浇灌’,女人才会像一朵明媚的花儿那样,盛开惹人。 事实情况确实如此,就连山原百代自己都能感觉出来。 以前她还是云英未嫁之身时,也是很美丽的,只是那种美丽就是一颗青涩的果实,成熟不足。 但现在被方先生狠狠浇灌过后,她就像被打了催熟剂的桃子那样,眉梢眼角都多了一股子少女无法拥有的媚态,浑身更散发出让男人甘拜她裙下的迷人魅力。 总之,现在的山原百代才是真正的女人,无论是女性气质还是身体,都在短短的三天三夜之后,有了质的改变,可不是夏小韵、秦小冰之流的青涩小妹能比得了。 能把一个青涩果实催熟,变成一个在举手投足间就能散出迷人魅力的女子,方先生怎么可以不去骄傲? 很久之前,方圆就曾经在网上看到个这样一段话,说是完美的人生,就是娶个东洋老婆,找个法国情人,雇个菲律宾佣人,印度阿三来当管家,华夏人来做厨师,韩国娘们做奶妈,俄罗斯人来当保镖,住在马尔代夫的海边别墅,开吉利牌汽车-- 这段话能把娶个东洋老婆放在首要位置,还是很有说服力的,因为东洋女人绝对是世界上最乖的女人了,华夏流传的那句‘娶来的老婆买来的马,任我骑来任我打’,才是最适合她们的。 没跟东洋女人发生过关系的男人,是永远体会不到当男人的乐趣,所以那些自以为娶了个欧美娘们就沾沾自喜的家伙,赶紧找根绳子上吊去吧,去了阴间后啊,说不定还会遭到阎王爷的怒叱:你丫的连东洋女人都没尝过,还特么的有脸自称男人?武藤兰、苍井何在?把这家伙给我扔油锅里过一下! 所以呢,方先生是不用担心死后,会被阎王爷扔油锅里过一下了,心情自然是更加不错了,翘起的二郎腿摇晃起来,轻哼起了妹妹你坐船头了。 “我必须要走吗?” 站在窗前,以朝阳为镜把自己满头秀发梳拢在脑后,用一根红丝带随意捆绑了下的山原百代,扭头看着方圆轻声问道。 “你不想走?” 方圆反问道。 山原百代也没掩饰什么,点了点头说:“昂,我很喜欢这个地方。如果能长久在这儿住下去,是我所希望的。” 方圆又问:“你自己好好琢磨下,不走能行吗?说实话,我还真舍不得你走,虽说咱们没啥感情,纯粹就是技术上的交流,可我实在没法否认,现在的你很迷人。” “感情,是可以培养的。” “我信不过你。因为你是东洋人,可以取信于别的国家的男人,但在我国--抱歉,你那些祖宗们,为你们打瞎了底子。” “难道你不知道,我们东洋女人,是世界上最乖巧、温柔,无论遭遇那些不公正待遇,都是逆来顺受从不反抗的吗?” “我知道啊。” 方圆想了想,才说:“你如果不想走,那就留下吧,只要你能找到合适的理由。别被山原林木误以为,是我绑架了你。” “合适的理由?” 山原百代眼眸一转,轻声问道:“嫁给你,当你的妻子来伺候你一辈子,算不算是合适的理由?” “不算。” 方圆摇了摇头:“因为我不会娶你的。” “为什么?” 山原百代的目光一黯。 “只因--” 方圆犹豫了下,才略显羞涩(自然是在装比)的说:“我已经被人预订了。” “被人预订了?” 山原百代呆愣片刻,才明白过来:“哦,你是说,你已经有未婚妻了。” 其实严格的说起来,方先生已经算是有妇之夫了,水暗影就是方少夫人。 不过从一开始,方圆就没把水水姐当做自己的妻子,不用追问为什么,正所谓彪悍的人生,是不需要解释的。 所以在山原百代很直白的说,要嫁给他时,方圆才只说自己被人给‘预订’了,至于那个预订他的妞儿是谁,彪悍的人生是不需要--草,谁在喷口水? 方圆淡淡的笑了下,没说话。 山原百代说:“你可以离开她啊。” “唉。” 方圆叹了口气,看着山原百代很认真的劝说道:“咱们别再谈论这个话题了好吧?因为,我实在不愿意大早晨的说些让你自尊心受伤的话,那样搞得大家心情都不好,没必要。” “我明白了。” 山原百代紧紧抿了下嘴角,长长的眼睫毛垂了下来,低声说:“我们,走吧。” 早上起来之前先鬼混一次后,方圆说要亲自送她去安阳的,虽说他很忙,但既然大早晨的拿出一个多小时来鬼混,那么再忙也得送送人家,这是最起码的礼节,方先生终究出身礼仪之邦,可不能因为自己太忙就不去了,那样会被东洋花姑娘子看不起的。 “吃过早餐后再走吧。” 刚才趁着山原百代梳洗打扮时,就已经饱餐过的方圆,抬手指了指案几上的饭菜,这是格林德亲自送来的,到底是圆哥的心腹手下,知道他最喜欢吃什么。 “不饿--早上还没起床时就已经吃饱了。” 山原百代飞快的瞭了方圆一眼,随即转身快步走向了门口。 “这就是有情喝水也能饱吗?” 方先生望着款款而行的山原百代背影,很是感慨的摇了摇头,看样子是在为让这么个风骚动人还又婉约入水的女人离开,而深深的惋惜。 格林德知道圆哥今早要去安阳送客人,早就把毛驴给关在屋子里了,要不然那家伙非得哭闹着跟随老大一起去:草,老大是送人,又不是去送死,至于这么要死要活的吗? “希望,以后还能有机会回这儿,哪怕是小住几天。” 坐在副驾驶上的山原百代,打量着车窗外的风景,低低的呢喃道。 “欢迎你随时回来。” 方圆很诚恳的说道。 他真没撒谎,跟那些从来都不嫌弃被美女围绕的臭男人一个德性。 “你就不担心,我会与秀敏一起回来?” 山原百代回头,满脸似笑非笑的样子看着他。 “她如果聪明,就该像这次一样,别随便的抛头露面。” 方圆淡淡的说着,按了下喇叭。 前面一辆车,好像老牛似的慢吞吞前行,也不知道贴边就在半边道路的中间,真不知道车主人当初是怎么考出驾照来,还能活到现在没出车祸的。 “我感觉,她已经来了,只是没有露面。” 山原百代抬头看着前方两侧蜿蜒起伏的群山、山丘,低声说:“她虽然爱我,也圆愿为你夺走了的我初、潮而与你誓不两立,可她不是傻瓜,不可能看不出你在周边,早就布下了天罗地网。” “我也是这么想的。” 方圆眉头皱了下,问:“那你有没有办法,把她引出来?” “得好好想一想。” 很希望借助方圆之手,把‘深爱着’自己的丰田秀敏给搞定的山原百代,也微微皱起秀眉,想了想才说:“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你得先撤掉布置在暗中的人手,再带着我单独去个没人的地方,她或许就会出现了。” 那些暗中隐藏在四周的人手,无疑是张翼阿哥安排好的,想协助方圆搞定丰田秀敏的。 山原百代不用费太多脑子,就能猜到张翼会这样做。 方圆再次按了下喇叭,前面那辆破别克,还在路中间老牛般慢吞吞的走着。 幸好方先生当前正在与人聊天,要不然早就加油门撞上去了:我让你装龟爬! 拿出一颗烟叼着在嘴上后,方圆问:“撤掉那些人,让我自己面对丰田秀敏?” 山原百代看着他的眼睛,片刻后才轻声问道:“怎么,你没信心?” “你想听实话,还是假话?” “假话。” “我会杀掉她,毫不费力。” “实话呢?” “我对能不能干掉她,没有任何的信心。” 方圆说着,眼珠子向左上方翻去,做出回忆的样子,轻声说:“别看你跟她很熟悉,但你并不一定知道她有多可怕。我曾经见识过,那是在北朝地下古城,她挥出一刀时的凌厉--” “我知道的。” 山原百代打断了方圆的话:“秀敏号称东洋第一高手的,迄今为止未曾一败。” “未曾一败?” 方圆笑了:“呵呵,看来她没告诉你,当初她是怎么狼狈逃离北朝地下古城的。” “她说过。” “说过?咋说的?” “她说,她那次不战而逃,是因为遇到了个刀枪不入的怪物。” 山原百代眉随意搅着衣襟的右手手背上,青色的脉络微微崩了下,淡淡说道:“如果那个怪物没有那个本领,不一定能挡得住她迎风一刀的。” “她的迎风一刀很厉害?” 方圆问道:“你亲眼见识过啊?她一刀能把石头给切开吗?” “嗯,我见识过。” 山原百代说:“只要我要求的,她基本都会满足过--当初,她斩的不是石头,而是我家后花园内的樱花树,有茶杯口粗细的树杈,她一刀就斩断了。” “哈,切!” 方圆嗤笑一声:“拿快刀砍树枝子,这也叫很厉害?” “我不懂。” 山原百代没理睬方圆的嘲笑,摇了摇头实话实说:“不过她说,当世能砍出那一刀的人,不会超过三个人--” 方圆打断了她的话,脸上的笑意也消失了:“她那一刀,有什么特点?” 唯有在真正认真起来时,方圆才会把‘啥’换成‘什么’。 “被她一刀斩断的那跟树杈,与母体分离后,受创的母体不会受到任何损伤,因为刀在斩断树杈脉络时,已经把所有脉络都给烧住了,就像自然长成那样,不会留下半点创伤的痕迹。” 山原百代说完,歉意的笑了下说:“抱歉,我是听不懂她在说什么的。你呢,你能听懂吗?” 方圆能听得懂,所以他的脸色才猛地变了,喃喃低声道:“丰田秀敏,真会有这么厉害吗?” 第1140章 :张翼莅临神通快递 流星陨落时,秒速可以达到骇人的七十公里。 一秒钟就能跑一百四十里远,想想就可怕,啥刘易斯、博尔特的跑断腿子也别想的,就算他们真能跑出这速度,也会变成火人。 流星在穿越大气层时,因高速产生的摩擦会着火,让流星本身剧烈燃烧,等落地后基本也就被烧成灰烬了。 同样,当一刀的刀速过快时,也会让刀刃本身与空气摩擦而在瞬间升温--刀速越快,温度越高,当快到一定的境界时,刀刃就会越烫,甚至会燃烧。 这个道理很简单,但方圆实在想不出,丰田秀敏挥出的那一刀得有多么快,才能在斩断树枝的极瞬间,把被切断的树枝脉络,给烧住了,就像自然长成那样。 据方圆所知,昆仑那么快的刀,貌似都无法快到这种地步。 或许,昆仑已经拥有了如此变态的刀速,只是不曾在方圆面前‘显摆’过。 想到这儿时,方圆脑海中灵光猛地一闪:昆仑,也曾经劈出过这样的一刀! 那是方圆第一次与漠北北对掐,埋伏在旁边的昆仑突然暴起,手起刀落划过一道闪电,斩在了漠北北脖子上,人家却毫发无伤。 当时方圆在看到那霹雳一刀时,就昏过去了,再醒来后也因别的事儿,忘记了那一刀,直到现在山原百代提起,他才猛地想到。 他还想到了天狼星,那个把大好青春都奉献给黑暗世界的伟岸老人,劈杀蚯蚓时的那一刀,相比起昆仑全力斩出的那一刀,绝对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但他最终却死在了漠北北的手里。 这就证明漠北北动手时的速度,比天狼星还要快,也比昆仑快。 事实证明方圆没有判断错误,因为当初在北朝地下古城时,丰田秀敏正是看出漠北北不但刀枪不入,而且出手速度比她还快,这才不战而逃。 因受某些客观原因的存在,别说方圆这辈子能追上漠北北了,就连昆仑都追不上的--理由很简单,无论是漠北北还是昆仑,出事前都是一心一意的练武,心无旁骛,哪像方先生整天琢磨那些龌龊事? 丰田秀敏,也肯定是这样的人物,所以才能劈出那么一刀,看来她纵然比不上漠北北,也不会输给昆仑、输给天狼星的(天狼星能取得这么大成就,那是因为他‘隐居’黑暗世界后,实在是闲的没事干,只能练刀)。 “怎么不说话了,是不是怕了?” 见方圆喃喃了句后就闭嘴,脸色凝重的目视前方,也不按喇叭催促前面那辆‘老牛’后,山原百代就笑吟吟的问道。 她的笑容中,带有明显的得意之色。 虽说她非常希望假借方圆的手,把丰田秀敏给除掉,但她们终究都是东洋人,看到别国人害怕自己同胞后,心中得意也是很正常的了。 “我如果怕她,那么她为啥不敢露面,任由我对你百般凌辱却无动于衷?” 方圆无声的冷笑一声,反问道。 “她又不是刀枪不入的超人,不怕你们,但不代表着不怕子弹啊。” 山原百代同样冷笑:“呵呵,有本事,你们这些人都用冷兵器,与她真刀真枪的干。” “当我们傻吗?” 方圆撇撇嘴:“明明有简单有效的方式干掉她,却偏偏舍弃不用,以自己的短处对付她的长处。” 很明显,山原百代不想与方圆斗嘴,岔开了话题:“这么说来,你是不敢单独面对她了?” 方圆沉默,没说话。 每当遇到危及到自己小命的事情时,方圆都会认真对待的。 “唉,就知道你不敢的。” 山原百代轻轻叹了口气,很为没有蛊惑方圆为她去拼命而遗憾,再看向他时的目光中,已经带有了明显的轻视意思。 “你不用对我用激将法。” 方圆看都没看她,抬手按了下喇叭,淡淡的说:“只要你能让她出来,我就会与她作战。” 山原百代马上说:“刚才我就说过了,人多,她是不可能出来的。” “那就去没人的地方,就你和我去。” 方圆的回答也很干脆。 山原百代眉梢一挑:“你不怕被她杀死?” 方圆笑了,很自信的那种:“她不敢与我正面对敌的,因为她该知道我是个杀不死的。就算她非得要杀我,也只会采取阴谋诡计。” 山原百代不解的问:“为什么,你是杀不死的?” 方圆吸了下鼻子,很有派的说:“无可奉告。” 山原百代眼珠一转:“难道,你会像那个吓跑秀敏的女魔头那样,刀枪不入?” 方圆再次笑笑,没说话,不置可否的样子。 他刚才只顾着担心丰田秀敏的刀子很快了,却差点忘记他可是像漠北北那样‘刀枪不入’的了,相信那个东洋女人,应该知道方先生复活后,已非昔日阿蒙了。 还以为方圆是刀枪不入的丰田秀敏,是绝不会与他正面对掐的,但又必须得斩杀这个敢抢走她‘爱人’的家伙,那么就只能剑走偏锋,用阴谋诡计。 论起使用阴谋诡计--那可是圆哥的长处,连山羊那般比猴子还精明的人,都在他手里吃亏,更何况丰田秀敏乎? 至于丰田秀敏最终发现方先生,原来没有那么厉害,希望她已经变成了一个死人。 “你才不会像那个女魔头那样,刀枪不入。” 就在方先生浮想联翩时,山原百代忽然说话了。 方圆脱口问道:“你知道?” “我当然知道。” 山原百代说着伸过手,从方圆的衣领内伸到了他背上。 在那只小手温柔游走过的地方,方圆感到了一丝火辣辣--那是俩人面对面的鏖战时,花姑娘子用指甲給他挠破的地方。 方圆真要是刀枪不入,山原百代怎么可能会把他的皮肤挠破? 吧嗒了下嘴巴,方圆没说话。 “别试图与她单独面对了,我是真不想你去死的。” 山原百代的红唇,慢慢地附在方圆耳边,吐气如兰的低声说道。 男人最恨的,无疑是别人说他不行,尤其说这个话的人,是他的女人。 面子有时候确实很重要,重要到让男人犯傻,就像方圆这样,冷笑几声后拿脑袋撞开山原百代:“都说你别再激将我了--说,在哪儿才能看到丰田秀敏?” 一下子,山原百代那温柔的眼眸里,立即腾起一股子狂热的火焰,语速极快的说:“我可以给她发个信息,在你当初夺走我初、潮的地方见!” “那就快点跟她说,我已经等不及了。” 方圆腮帮子接连鼓了几下,脚下猛地踩了下油门,车子疯牛般的向前猛地一顿,重重撞在了前面那辆汽车的后尾上。 方圆真受够了前面开车的家伙了,尤其在心情不佳时,都按好多次喇叭了,你还特么的学老牛不紧不慢的,这不是自己找虐? 砰地一声大震中,前面那辆别克轿车车身猛地一斜,冲向右边还没铺好的路面(上面堆了好多乱石,乱石是用来做路基的)。 方圆可以想到,开车的那货铁定会大骂他,不过他才不会在意,抢在那辆车反应过来之前,急打方向盘,擦着它左侧就呼啸而过。 在即将超过那辆车的瞬间,方圆自然得看看这个没眼色的倒霉蛋是谁。 只看了一眼,他就后悔刚才怎么没把这辆车给撞翻了。 一般来说,出了车祸的女人,怎么着也得在医院内躺上个三五天的,那样她就不会变着法的,在路上阻拦方圆了。 这个倒霉蛋,就是叶明媚。 毫无疑问,四舅妈可没想到,她亲亲的外甥竟然敢开车撞她,结果在猝不及防下,脑袋差点撞在前面挡风玻璃上,幸亏还系着安全带,这才逃过一劫。 “方圆,你这个混蛋,你给我站住--” 方圆提速向前狂奔时,叶明媚尖利的叫骂声,从后面传来。 山原百代回头看了眼,问:“咦,她认识你呢。” “像我这么有名的青年俊才,认识我的人多了去了,这有啥奇怪的?” 方圆脸不红的淡淡说了句,再次加大了油门。 叶明媚再三不要脸的半路拦截举动,让方圆在苦恼的同时,也琢磨着是不是真把这件事交给格林德,让他来个一劳永逸,那样耳根子就清静了。 这个念头刚从心里生出来,就被方圆否决了:这种为了解决麻烦就杀人的活儿,他是不屑去做的。 可麻烦不解决,就会很麻烦--女人啊,有时候就是麻烦的代名词。 同为女人的夏小韵,现在也清晰感受到了这一点:这座城市的二把手张翼,忽然亲临神通快递集团,进行私人‘访问’。 私人访问就私人访问吧,干嘛还要开着二号车,整的所有认识字的人,都知道张市长大驾光临神通快递了,正在开会的夏小韵,只好放下手头工作,带领一众公司高层,脚步匆匆的迎了出来。 其实,前几天在龟田良和临阵反水后,夏小韵就知道张翼不会有啥好下场了,被一撸到底变成布衣是她烧高香的结果,很可能得去大牢里蹲几年。 毕竟她帮助东洋人诬陷秦大川这件事,做的也太恶心了,这要是放在数十年前,铁铁会被批斗至死的。 当前她还能坐着二号车,那是因为红头文件还没有下来,不过据说她的工作,已经被董组长给停了,暂时交给常务副来主持。 秋后的蚂蚱,蹦达不了几天,就是对张翼此时最真实的写照。 但反过来说了,红头文件一天没下来,张翼就是唐王的二把手,得需要夏小韵这个小奸商,好好伺候着,哪怕以后再找机会落井下石,狠狠踩她几脚呢。 夏小韵率众快步走出大厅时,张翼正在韩妙的陪同下站在车前,貌似很悠闲的昂首朝天,欣赏神通快递集团总部大楼的规模。 “呵呵,张领导大驾光临神通快递,寒舍顿感蓬荜生辉啊。” 夏大老板满脸含笑的迈步走下台阶,老远就伸出了右手。 其实她心里特腻歪,就因为张翼还摆出领导的架子,等候她主动上前握手。 第1141章 :她是为了方圆而来 神通快递集团中,像张欣、白部长这样的中高层干部还不知道,张翼同志因她在东南山区遭非礼事件中的着拙劣表现,即将面临被一撸到底、甚至去蹲大牢的噩运,所以在听说她忽然莅临后,还是个个喜形于色,兴奋异常的。 别看唐王只是人口不足百万的县级市,张翼也只是个正处级干部,可她终究是这座城市的二把手,主管民生、商业经济等发展,可谓是众多小奸商极力讨好的对象了。 就这样一尊站在高高的云端内,需要众生极力仰视的大神,今儿忽然莅临本公司后,张欣他们能不高兴吗,甚至都开始幻想神通快递在张二把的关注下,很有可能会成为唐王地区民企的龙头啊。 夏小韵却知道张二把要倒霉,还是要倒大霉了,不过碍于‘有些事最好别瞎几把比比,自己心中有数’的原则,她当然不会告诉张欣等部下,说别理那不要脸的女人,仍旧装作很荣幸的样子,暂停高层会议,带着大家伙急吼吼的跑了出来。 看到张翼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后,夏小韵心里愣了下,但很快就明白了:哦,这就是所谓的倒驴不倒架了。 免除张二的文件一天没下,她就依然是唐王的二把手,就能摆出领导的架子来,让夏大老板快走几步,老远就满脸含笑的伸出双手,连声说有失远迎。 “呵呵,夏总,你太客气了。我这次来,就是以私人身份,拜访朋友的,与工作无关。” 张二嘴里淡淡的说着这些,却等踩着小高跟皮鞋的夏总,快步走到自己面前后,才姿势很优雅很矜持的伸出右手,任由夏小韵双手握住,稍稍用力晃动了几下。 说起来,张翼也不算是睁着大眼说瞎话,因为今天跟随她来的,只有一辆车一个韩妙,连司机都没有带,所以说是私人拜访也勉强应景吧。 只是张翼话虽然这样说,夏小韵却不能忽视奥迪车上那副唐王地区的二号车牌--有时候,人们尊敬一个人,不是因为如果你认识他女儿并差点追上她让他成为你的老丈人,而是尊敬他屁股下面那把椅子而已。 “张领导,我们去里面说话?” 经过这些年的摔打磨练后,夏小韵不但晋级为一合格小奸商,更学会了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不管心里多么腻歪,小脸上却带着最最真挚的笑容。 对夏小韵的客气邀请,张翼自然是点头答应。 在一众神通快递中高层的簇拥下,始终与夏大老板握着手满脸亲切笑容的张翼,缓步走进了大厅内。 张欣等人都因张二把的莅临而欣喜万分了,更何况普通员工? 前台那几个客服小妹,听说本城二把手大驾光临后,在震惊兴奋之余,个个都像是等候批斗的小地主那样,毕恭毕敬的站在那儿,双手搭在小腹前,微微弯腰低头给予领导发自内心的尊敬。 “夏总,今天我冒昧前来,没有打搅你的正常工作吧?” 走进大厅后,张翼先装模作样的大量一番大厅布局,并点头称赞(不愧是唐王地区一流的企业啊,瞧瞧这大厅装修,既上档次又有品位,让人身处其中后,就会情不自禁的升起一股子积极向上的奋发之力)后,才假惺惺的这样问夏小韵。 被张翼无比亲热的挽着手儿走进来时,夏小韵就在心里琢磨她今天忽然驾临的真实用意,只是咋想也想不明白她为啥来找自己,所以也只能采取‘以不变应万变’的策略,跟她虚与委蛇,客气的回答:“张领导言重了,您能够在百忙之中来神通快递集团指导工作,这可是我们集团两千名员工的荣幸,何来打搅我们工作一说?” 张翼左手拍了拍小夏的手背,态度亲切的呵呵笑道:“呵呵,夏总,我都说今天是以私人身份来拜访朋友了,你就不要这样客气了。” 夏小韵微微一笑,试探性的问道:“张领导,我们去会议室?我早就听闻张领导在经济方面有着相当深厚的造诣。我们这些人,早就盼着您能出手指点了。” “改天吧,去你办公室坐坐。” 张翼见寒暄的也差不多了,也就不再装模作样,直接提出去夏总办公室,与她进行私人会晤。 “好的。” 夏小韵也没再客气啥,借着吩咐张欣等人各归其位乖乖干活的机会,挣开了张翼那关怀备至的小手。 听说不能亲耳聆听领导教诲后,张欣等人脸上都露出遗憾的样子,纷纷冲领导点头微笑后,才走向了楼梯那边。 很明显,电梯是要给夏大老板与张领导坐的,虽说有两部电梯,不过谁知道领导喜欢乘坐哪一部啊,听说有特别讲究的领导,别说乘坐哪部电梯讲究了,就连进电梯时先迈左脚还是右脚,都有着‘严格的规定’。 夏小韵倒是没这些穷讲究,把张翼礼让到了左边的电梯。 韩妙,劳拉俩人跟了进去。 “韩妙,你不是一直对企业的运营模式感兴趣吗?今天可是个机会,你该去四处参观学习一下的。” 等劳拉轻声征询过张翼的意见(喝啥呢,茶,咖啡还是白开水)后,端上一杯散发着着清香的茉莉花茶后,张翼就笑呵呵的对韩妙说了句,又问夏小韵:“夏总,我这可不是刺探商业机密哦,请别误会。” 你是想把她们俩都支走,当本总裁是傻子看不出来么? 夏小韵心中鄙夷了一个后,才微微欠身嫣然笑道:“我相信韩秘书跟随领导那么久了,也早就有了经济方面的独特心得,这次可是个好机会,还请韩秘书不吝赐教--劳拉,你陪韩秘书四处转转吧。” 劳拉点头,对韩妙抬手做出了个请的手势。 本来,有客人驾临时,来为客人满茶倒水的人,该是秦小冰这个正牌秘书才对。 不过夏小韵知道她在获悉某些真像后,但心会对张翼流露出不友好的情绪,所以刚才在进电梯之前,就给她使眼色示意她暂时回避。 夏小韵相信,张翼也肯定认识秦小冰,知道她是大川哥的亲妹子,曾经在市委大院门口高举着白色条幅喊冤来着,心里铁铁的怨恨某人,所以让她回避的做法,无疑是最正确的了。 在众人前,哪怕劳拉韩妙俩人在时,不管是张翼还是夏小韵,都笑得那个亲热,好像失散多年的亲姐妹那样。 只是等宽大的总裁办公室就她们两个人后,她们脸上的笑容,都刷地一声收敛了,就像被关上的房门给切断那样。 张翼是没心情去笑,夏小韵则是不屑去笑。 俩人脸上的笑容收敛后,也都没说话,各自端起面前的茶杯,吸留吸留的喝水。 如果是放在以前,再给小夏八个胆子,她也不敢这样甩脸子给张翼看的,毕竟‘商不与官斗,如果真敢斗势必会家破人亡’的商场古训,对任何一个奸商来说,都是必须遵守的头条金科玉律。 现在夏小韵敢这样做了。 一来是夏总已经知道张翼的工作被停(李文广告诉她的),当下就只剩下一块‘我是市长’的大牌子了,至于今天过后,明天再想看到她,是不是得去大牢中探监--也有这种可能。 二来呢,则是因为正是张翼的助纣为虐的卑鄙行径,让满腔正义的夏总所不齿,要不是看在她脖子里还挂着那块大牌子,早就吩咐保安:把那个在咱门前瞎显摆的不要脸女人,给我轰走! 三来呢,她既然已经确定了以不变应万变的‘代客策略’,那么等张翼先说话就是了。 反正是张翼主动找上门的,至于有啥事儿,夏总才不着急呢。 夏小韵不着急,张翼着急啊。 这些天,哪怕是去卫生间蹲个马桶,她也害怕纪委的人忽然出现,亮出工作证满脸义正词严的神色:张翼,你的东窗事发了,跟我们走一趟吧! 在规定的地方,规定的时间内,把你龌龊的内心,都毫无保留的袒露在纪委工作人员面前,这就是所谓的‘双规’了。 “夏总,我这次冒昧前来,是有事找你的。” 等了足足三分钟,没等到夏小韵说句话后,张翼眼里闪过一抹厉色(靠了,啥时候一个小奸商,也敢在我面前摆谱了?还真是虎落平阳被犬欺啊),接着暗中轻叹一声,放下了茶杯,神色还算正常的轻声说道。 “张领导请说,夏小韵是洗耳恭听。” 夏小韵也放下茶杯,淡淡然的笑了下,眼皮子却不曾抬起,依旧盯着自己右脚的小高跟鞋,仿佛鞋子比领导长的顺眼多了。 既然主动上门有求于人,张翼很清楚必须得放低姿态才行,稍稍沉吟了下说道:“我听说,夏总与方圆是男女朋友关系?” 原来她是为了方圆来的! 她为什么要找方圆? 哦,阿拉晓得了,她找方圆,是因为已经知道那家伙很有能量,更是遭非礼事件惊天逆转的绝对所在了,这才想通过他的路子,希望能保住当前的位子。 嗯,肯定是这样,毕竟那家伙与叶明媚在梨花山大开发的事,张翼身为主管经济的领导,不可能不知道,那么自然也知道了叶明媚的身份。 依着叶明媚燕家少奶奶的身份,只要能打动了她,那么想保住区区一个县级市二把手,还是轻而易举的。 呵呵,这算是曲线救国了吧? 不愧是当官的,这脑子转的就是快--夏小韵心思电转间,就琢磨出张翼此次前来的真实用意后,暗中冷笑一声,表面上却黛眉微微皱了下,才反问道:“张领导,我能不能不回答这个问题?” 不回答? 那可不行,你不回答,我怎么继续往下说啊,我想了好几天的自救计划,岂不是无法往下进行了? 张翼也皱了下眉头,随即舒展:“夏总拒绝回答这个问题,莫非有什么难言之隐?” 夏小韵倒是很光棍,坦然承认:“是的,我不想提起那个人。” 第1142章 :两个女人一台戏 早些天时,偷得浮生半日闲的夏小韵回家路上,曾经偶遇一桩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的男女主角,就是张翼、孙刚两口子。 也正是在那次,夏小韵亲耳听到张翼深情的呐喊,说她的相好的是方圆。 对此,夏小韵是不怎么相信的。 这倒不是说,夏小韵坚信某男是那种坐怀不乱的柳下惠,也不是说张翼长的不漂亮配不上与方圆鬼混,而是因为她能看出,当时张翼呐喊某男是相好的,是被孙刚给气得,逼的,气急败坏心伤欲绝之下的胡说八道。 张翼在胡说八道时,为啥要说方圆是她的相好的,夏小韵也略知一二。 梨花山还没有被开发之前,方圆就曾经揍过她老公,跟她发生过冲突。 后来俩人又各取所需、狼狈为奸(一个欢迎方先生开发梨花山,为自己平添政绩;一个则是希望能籍此机会,消除与领导的误会,获得官方的配合),慢慢就熟悉了。 有时候,遭遇家庭暴力的张翼,肯定会异常痛恨孙刚,既然非得说出个老相好的来,那么就说方圆好了--方圆,可是把孙刚给虐的不轻,张翼那时候想起来就心里爽,不说他说谁啊? 很明显,孙刚听说自己老婆的老相好,竟然是方圆那个流氓猛人后,马上就怯了,等夏小韵走后,也没敢再收拾张翼,还真怕她气急败坏下,真把那猛人喊来咋办? 就因为这件事,夏小韵才能确定张翼与方圆之间,压根没啥干柴遇烈火的龌龊事。 事实证明她没猜错,如果这对男女真有那种关系,张翼今天也没必要来找她,希望通过她来找方圆,再经过叶明媚拉姐们一把了。 这些当官的,心眼子是弯弯,为了自己利益不但能颠倒黑白,睁着大眼的说瞎话,还能塌下身子来求人--夏大老板暗中对张翼鄙视的不得了,却在瞬间就想到了应对办法:想利用我来自救,美的你! 如果是别人来问夏小韵:你跟小方是啥关系啊? 夏总可能会眨巴下眼睛,满脸暧昧神色的说:你猜,猜,猜。 既然是张翼来问了,那么夏小韵自然不会傻乎乎的说,她跟方圆多好多好,当初大家可都是光着屁屁在一个炕上滚过的--那样,就纯粹是给自己找麻烦了,现在夏总这么忙,哪有空去理睬张翼的死活。 张翼能爬到这个高位上,当然也不是智商低下的傻乎乎,从夏小韵的回答中,就立即猜到她是怎么想的了,真想一拍桌子,愤然离去:丫头,咱们骑驴看唱本,走着瞧。我若不死,就是你一辈子的恶梦! 她不敢那样做,只因夏小韵是她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了,唯有忍气吞声,语气中稍稍流露出丝丝的哀求之意:“夏总,能说说吗?也许,也许我能帮上忙,也未可知。” 哈,你还帮我的忙? 你都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了,真不知道是咋有脸说出这句话的! 听张翼这样说后,夏小韵差一点就失笑出声,赶紧干咳一声,假装为难的考虑片刻,才说:“张领导,实不相瞒,我以前是跟那个、是跟方圆以男女朋友关系相处来着,但后来我发现这个人的品德相当差劲。” 说到这儿后,夏小韵忽然激动起来,一把拉住张翼的小手:“张领导,您说,我夏小韵长的怎么样?” 这死丫头要跟我演戏了。 张翼心里这样想着,点了点头:“我如果要说夏总拥有羞花闭月、沉鱼落雁之姿,那多少有些无原则的奉承之嫌。但夏总的身材相貌,气质品位,绝对是当世一等一的美女,应该被无数青年俊才争相追求才对。” “人家哪有您说的这样出色。” 夏小韵脸上浮上稍稍的忸怩之色,接着说:“不过也勉强对得起您这番话了--咳,我再问您一个问题,你说我的经济状况又怎么样?” 张翼实话实说:“亿万小富婆。” “我有钱,有长相,人品又好,心地善良,带人真诚,性格婉约入水,工作能力出众--我这样说自夸,相信张领导您不会笑话我吧?” 夏小韵盯着张翼的眼里,全是‘你敢笑话我,我就掐死你’的迫切。 张翼脸色一正,沉声说:“我怎么会笑话你?夏总,无论任何时候,我张翼都不会笑话敢说真话的人。” “我就知道您的眼光与众不同。” 夏小韵狠狠咬了下唇儿,脸上的激动神色,变幻为了怨妇般的愤怒:“可是我这么优秀的女孩子,他凭什么在玩过后,就不要我了呢?凭什么,谁能给我一个解释啊!” 说到最后一句话时,夏小韵的声音,突地提高了五到八倍之间,很刺耳,吓了张翼老大一跳了。 夏小韵才没管有没有吓倒张翼,更不在意会不会让人看出她是在演戏,依旧神色激动的尖声叫道:“我可是明晃晃的一黄花大闺女啊,他方圆混蛋,凭什么把我玩腻了后,再像垃圾那样的一脚踢开啊?我现在不愿意提起他,是真不愿意提到那个混蛋!” 本来是演戏的夏小韵,演到这儿时,把老天爷给感动了--就让她触景生情的悲从心来,眼圈真发红了,抬手捂住双眼,声音带着明显的哽咽,含糊不清的说道:“我、我现在恨不得扒他的皮的,吃他的肉,喝他的血,揪下他的脑袋来当球踢。” 张翼彻底懵逼。 人家夏总演的太逼真了。 人家可没拒绝跟你提起方圆,这不把‘明晃晃的黄花大闺女被方圆玩腻后,再像垃圾那般一脚踢开’这种话都说出来了,张翼怎么还好意思的,拜托人家去给她牵线搭桥,拜见方圆? 唉,真是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代更比一代强啊,我可能真得老了,论起不要脸来啊,再也不是这些小姑娘的对手了。 也就是夏小韵没有走上官场吧,要不然凭借她这敏捷的反应能力,演戏的天赋,与脸皮的厚度,早晚都能爬到一个让我得仰视的高度啊。 看来,我这次是真得在劫难逃了。 张翼神色黯然,心中感慨万千,忽然就觉得活着还真特么的了无情、趣,倒不如从这高楼上纵身一跃而下,算是对这个肮脏世界的最后抗议吧。 久久地,夏小韵都没听到张翼说话后,就从手指头缝里看向了她,心中顿时咯噔一下:靠,演的有些过了,竟然激发出她的死志了! 依着夏大老板的如炬慧眼,要想从张翼眼神里看出她有了寻死之意,一点也不难。 正如她才不会在乎张翼的死活--这倒不是说夏小韵残忍没人性,只因她在搞清楚东南山区遭非礼事件后,对差点害死大川哥的张翼,鄙视到了极点。 不过夏总更清楚,张翼死在哪儿,也不能死在神通快递啊,那样会对她、对集团产生极其恶劣的影响:谁说张翼是跳楼自杀的啊,不是她在欣赏唐王大好河山美景时,被人给推下去的? 小夏再怎么不待见张翼,也不敢让她死在这儿的,连忙伸手抓住了她手腕,用力吸了下鼻子,凄惨的笑了笑说:“对不起,刚才我太冲动了,让您见笑了。呵呵,不过现在我感觉好多了,还得多谢领导能成为我倾诉心事的听众--领导,您说,我能为您做什么?” 夏小韵这番话,就像一盆冷水,及时扑灭了张翼熊熊燃起的寻死之意,就像漂泊在大海上的倒霉鬼,终于看到一艘船那样。 也有可能,是艘海盗船。 但不管是啥船,只要能爬上去,别在海里泡着就好。 重新看到希望的张翼,深吸了一口气,才语气沉重的说:“夏总,我犯过错误,很严重的原则性错误……” “说重点吧。” 既然已经打消了张翼的死志,夏总就没必要再给她好脸色了,不耐烦的一挥小手,打断了她的话。 夏大老板的精彩演出,总算让张翼想清楚了:别踹着个架子装大爷了,既然是来求人帮忙的,那么就得有求人帮忙的觉悟。 “夏总,我想请您帮我引荐方圆。” 为表示自己的诚意,张翼对夏小韵用上了敬语。 夏小韵才不在乎,正所谓无事献殷勤者都该杀就是这意思了,只是黛眉皱了下,明知故问:“张领导,你想见方圆,没必要通过我吧?一个电话,不就找到他了?” 小夏这样说,也不是纯粹消遣着张翼玩儿,毕竟梨花山那边的开发工程如火如荼的,张翼又是主管经济建设的领导,想找方圆确实一个电话就能搞定的事。 张翼却满嘴都是苦涩的说:“他的手机打不通,我去梨花山找他,也找不到他。” 方圆的手机,早就掉在俄罗斯了,回来后刚配的手机,还是格林德给他新买的,张翼自然没有他的联系方式。 她倒是直接去过梨花山找方圆了,却没找到人:格林德得知她就是陷害自己‘好兄弟’的罪魁祸首后,要想给她好脸色才怪。 张翼找方圆,无非是想请他原谅自己陷害他小弟的不理智行为,顺便再通过他的门路找叶明媚--百般哀求后,希望燕家四少奶奶能拉姐们一把。 她找不到方圆,倒是能找到叶明媚,毕竟叶总就是工地上呢。 可她能找到叶明媚那又怎么样啊,没有熟人的引荐,以心狠手辣而著称的燕家四少奶奶,会打理她一个犯了错的小处级干部? 除了方圆之外,整个唐王没谁能帮张翼认识叶明媚。 郭易秦也不行--只因,张翼求过小郭了,结果,唉,不说也罢。 拉下脸把自己心里怎么想的这些事,都原原本本的说出来后,张翼心里轻松了很多:反正我能做的就这些了,至于能不能起到效果,那就看老天爷的意思吧。 听她说明真实来意后,夏小韵沉吟良久,才点了点头:“好,既然张领导您用得着我,那我就帮您联系一下方圆。” “夏总,谢谢,谢谢!” 张翼双手握住夏总的右手,因为太过激动,双眸中竟然有泪花在闪烁。 第1143章 :你最好是死在外面! 事关自己的命运前程,没谁不敢认真对待的。 所以夏小韵对张翼此时如此的激动,很理解,轻轻挣开她的手:“张领导,请您稍后,我先给那小、方圆打个电话。” “好,好。” 张翼连忙缩回手,随即深吸了一口气,希望自己能竭力保持该有的风度,没听人家夏总一口一个领导的叫着啊? 张翼没有方圆新的联系方式,夏小韵当然有了,歉意的笑了下后,起身快步走到了落地窗前。 嘟,嘟嘟的嘟嘟声,从手机内传出来时,夏小韵眼角瞥了眼张翼那边,发现她已经端起茶杯开始喝茶了。 心中也对她有了些许钦佩:如果是换做别人,这会儿怎么可能还保持如此的镇定? 其实,帮她一把也不是不可以,如果能保住她当前的位置,那么她势必会感激我,感激我就是感激神通快递集团,秉着‘知恩图报’的原则,以后官方有什么挣钱的工程,她差不多会照顾我吧? 要不说夏小韵现在就一合格的小奸商呢,无论做啥事,都能立足于集团利益出发,完全成了种本能,在这方面的悟性,更有了质的飞跃,很快就从打太极拳把张翼忽悠出去,变成可以真心帮她,来图谋她的报答了。 唉,由此看来,任何一个女人都不能被小看。 “喂,您好,请问您是哪位?” 就在夏小韵心里飞快的盘算这些时,电话接通了,传出来的却不是方圆的声音,是个娇滴滴的女孩子声。 夏小韵的眼睛,就猛地眯了下,随即淡淡问道:“方圆呢?让他接电话。” 她能确定自己没打错的电话,因为每次方圆换了新号码,夏总得知后都会记下来,并取名为‘超级大混蛋’。 现在这五个字正在屏幕上闪烁呢,自然不是夏总拨错了电话,只是有个女孩子,替他接听了电话。 超级大混蛋身边,从来都不缺少女人这事儿,夏小韵认了! 不认不行不是? 可问题是,你别隔三差五就换一个女人在身边啊,搞得自己好像那风流倜傥的青蛙王子那样,这让夏总情何以堪啊,再给接电话的这‘接线员’好呛口才奇怪呢。 接线员小姐的素质还是不错的,并没有因为夏总的口气不咋样,就直接扣掉她电话,或者语重心长的告诉她要懂礼貌……很快,方圆漫不经心的声音就传来:“我是方圆,你谁?” “哼。” 夏小韵轻哼一声,口气不咋样的问:“你眼瞎了啊,没看来电显示?” “眼没瞎,不过在看美女呢,哪有空看来电那边是人还是狗?” 既然夏小韵口出不逊在先,方圆也没必要跟她客气。 “你现在哪儿?” 夏小韵很清楚,唯有自己脑袋被驴踢了,才会跟那个从来都不尊重女性的臭男人斗嘴呢,最好是高挂免战牌,无视他身边那个女人是谁,干脆的说正事。 其实方先生也不是那种人品太低下的主,只要夏小韵不再骂他眼瞎了,他也不会再计较,如实说道:“在去安阳的路上。咋,有事?有事就快点说,我现在开车呢,你不知道开车不能打电话啊,那样会被罚款的。” 夏小韵自动省略了他后面那些废话,很干脆的问:“去安阳做什么?” “送美女回家。” 方圆再次实话实说。 美女是谁? 这个问题,夏小韵是不屑问的,唯有不屑问,才能表现出她对方圆身边那些不三不四的鬼女人何种不屑的态度,最多也就是抿了抿嘴角,又问:“什么时候回来?” “不一定,也许今天下午回去,也许是明天,也许在外面待上数月,还有可能再也回不去了。如果是这样,请不要悲伤,共、和国的旗帜上,有我们血染的风采--以后每年的今天,请别忘了给我烧几张纸就行了。” 方圆胡说八道般的轻松,却不是在撒谎。 如果丰田秀敏真出现在山原百代‘指定’的地点,俩人势必得血战一场。 依着那个东洋女人的犀利,失去刀枪不入神功的方圆,能不能摆平她--算了,大家都是爷们,没必要说这些狗屁面子话了,倒不如直接说能不能活着回来,还真是个未知数。 至于明知自己不是人家的对手,方圆还梗着脖子的去找人单挑,那跟飞蛾扑火没啥两样,按说依着他对生活、对生命的热爱,是不该做这种傻事的。 只是不管方圆要脸不要脸,他终究都是个真正的男人。 真正的男人,绝不会在有机会面对曾经帮着北朝人残杀自己数十名同胞的凶手时,就因为不是人家对手,就裹足不前,退避三舍的。 如果可以这样,那么为调查丰田秀敏真实身份而牺牲的几名特工,就不会死了。 华夏民族,从来都是个伟大的民族。 炎黄子孙,也从来不缺乏视死如归的勇士! 某开国元帅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狭路相逢勇者胜。 方圆希望,在没有张翼阿哥、郭易秦的帮助下,他在与丰田秀敏单挑时,能成为最后的胜利者--就算是死,也无憾。 有些事,明知道去做就会是个死,但也得去做。 虽万千人吾往矣这句话,是炎黄子孙用生命、热血谱写的,任何时代,都有勇士为它平添鲜艳神色,就像挺身堵枪眼的黄继光。 方圆从来都是个势利的人,也不会因为崇拜真正的英雄,就幻想有一天会以血肉之躯去堵枪眼,但必须有这种可能时,他是不会犹豫的。 现在,貌似就是做英雄的机会了。 英雄,不一定非得是悲壮的,最起码方圆觉得在成为英雄之前,他没必要去悲壮,那样会让他自己看不起自己的。 既然一定要做英雄,那么开开心心的去做,不好吗? 比方一只手开车,另外一只手却在东洋女人衣服里游走;比方在山原百代替他拿着电话时,还能用吊儿郎当的语气,与夏小韵通电话。 这样的态度,说不定就能感动老天爷,赐予他洪荒之力,手起刀落喀嚓一声砍掉敌人的脑袋--草,刀呢? 夏小韵可不知道,打定主意要去跟东洋第一高手死拼的方先生,现在是怎么想的,甚至连一把指甲刀都没拿,就习惯性的以为这混蛋在胡说八道呢,再次冷哼一声才说:“有人要找你,很重要的事情。” 方圆反问:“多重要?能危及生命吗?” “差不多。” 再次瞥了眼神色已经万全平静下来的张翼,夏小韵压低声音说:“就在刚才,如果不是我阻拦,她就会跳楼自杀了。” “那个人是张翼吧?” 方圆淡淡的问道。 夏小韵一楞,下意识的脱口问道:“咦,你怎么知道是张翼?” 刚要喝茶的张翼,听到夏小韵失声说出的话后,手一哆嗦,茶水洒在了胸前。 “除了她之外,我实在想不到还会有谁,通过你来找到我了。” 方圆很有几分‘神机妙算’的得意,接着鄙夷的鼓了下腮帮子,冷冷的说:“你告诉她,想通过我来认识某些大人物,保住她当前地位的奢望,是行不通的。别说让我帮她了,我还没有腾出手去收拾她呢。” 方圆仍旧在实话实说:虽说秦大川这个小弟是混蛋了些,不过看在他妹、看在他这次遭罪是见义勇为的份上,在被人当做政治牺牲品差点折磨傻了后,如果他这个当老大的无动于衷不当回事儿,以后谁还跟着他混啊? 只要这次能活着回来,苗德海、张翼、田宏强,一个都别想逃掉! 做错事就得付出相应的代价,这是方圆四岁时拿着小丁丁往一条狗子身上尿、却差点被狗子把小丁丁给咬掉后,就牢牢记住的教训。 他仅仅是撒了狗子一身尿,小丁丁就差点被咬掉,更何况这几个人的卑鄙行径,要远比对着狗子撒尿严重许多呢? 方圆不会杀人--那是要犯法的,却能让这三个人后悔一辈子,当初怎么就鬼迷心窍的,把秦大川当做无主的孤儿欺负呢? 先收拾田宏强,再收拾苗德海俩人,就是方圆对秦大川的交代。 真特么的可笑,就在方先生心里盘算着该怎么才能让张翼他们悔恨终生时,张翼却找到了夏小韵,想通过她来让方圆拉她一把。 现在的人们啊,倒是很懂得享受物质生活,只是这思想大滑坡了,这可要不得。 “她,其实很可怜的,家庭暴力什么的,人也不是太坏。所以啊,我倒是觉得能拉她一把就拉她一把,反正这对你来说,也是举手之劳,对吧?” 为了彰显自己为拯救张翼,付出了多大的努力,夏老板在说这番话时,故意提高了声音,保证领导能听到。 果不其然,夏老板眼角就瞥见,张翼满脸都是感觉神色的看了过来,心中暗自得意:这种不用出力、只玩嘴皮子就能收到莫大好处的事儿,以后有机会可以多做几次嘛。 “哼,夏小韵,别以为你这样规劝我,是想在保住张翼后,你就能从她那儿捞到莫大的好处。啥时候,你也学会勾心斗角了?” 方圆的这番话,就像一把大锤那样,一下子把夏老板的暗中得意,给砸了个粉碎。 让她羞恼成怒,秀眉一挑,厉声喝道:“姓方的,你这样说太、咳,你就听我一次吧,给人一次机会,也算是做善事了不是?” “做梦。” 方圆撇撇嘴,吩咐山原百代:“把手机拿开,没看到我在开车吗?” “哈依。” 正凝神细听俩人谈话的山原百代,马上拿开手机,扣掉了。 姓方的,你最好是死在外面! 听到手机内传来嘟的一声响后,夏小韵差一点就吼出这句话,不过忍住了,就像还在跟方圆通电话那样,秀眉微微皱来回缓缓走动着,还不住的点头,发出‘嗯,好,知道了,昂’的声音。 “算你实相,要不然以后别跟人说你认识我,哼。” 装的差不多了后,夏小韵才‘扣掉’电话,转身看着张翼,如释重负的吐出了一口长气。 第1144章 :男人也是要面子的 夏老板做出这表情动作后,就算是傻子,也能看出其中含义。 更何况这个人是张翼呢? 他答应了,要出手帮我了,我终于不用被免职、被调查甚至去蹲大牢了! 张翼的心儿在跳,在歌唱,双眸闪闪发光,憔悴的其实很厉害却被扑粉遮住了的脸蛋,包括她整个人,都在瞬间散发出勃勃生机,为总裁办公室平添太多妩媚色泽。 感受到张翼瞬间的变化后,夏小韵有些犯傻。 她当然很清楚,如果方圆答应能拉张翼一把,依着那家伙与叶明媚的关系,绝对是举手之劳--可问题是,姓方的那个混蛋,对夏总的代为求情,不屑一顾啊。 夏总之所以做出‘我费尽口舌又许愿发誓的才说服方圆帮忙’的样子,只是不忍心亲眼看到一个其实很出色的女人,会因为绝望自杀在神通快递集团,给她招来没必要的麻烦。 就算不能救她,无法得到好处,夏总也只想把张翼‘快快乐乐’的打发走。 至于她是死活,靠,夏总这么忙,哪儿有空关心别人? 可问题是,夏总的演技太到位了,不但把张翼给骗过去了,就连她自己都差点相信了--这时候,如果因不忍心欺骗她而说出实情,那也太残忍了。 所以呢,演技超一流的夏小韵,还得继续演下去,最起码得打发张翼快快乐乐的离开才行。 “夏总,谢谢你,真得谢谢你!” 等心情复杂,表面却依然带着‘后天下之乐而乐’表情的夏小韵走过来后,张翼马上站起来,双手握着她的手,不住的摇晃,语气真诚的道谢。 “咳,这、这是我应该做的。” 夏小韵很心虚的避开了张翼的眼神,挣开她的手款款坐了下来,黛眉微微一皱:“不过--” “不过什么?” 张翼脸上的笑容一凝,赶紧也坐了下来,身子前倾看着夏小韵:“方、方圆他是不是提出了什么条件?” 夏小韵淡然一笑,反问道:“你说呢?” “他肯定会提条件的,毕竟这事我做的很不厚道,差点酿成无法挽回的大错。” 张翼紧紧抿了下嘴角,苦笑道:“这都是面子惹得祸啊。当初,如果不是我为了面子,又怎么会给苗德海机会,让我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夏小韵没说话,只是拎起水瓶,替她满了点水。 “谢谢。” 张翼道谢后,低声问道:“夏总,方圆都是提出了哪些条件?” “我也不知道。” 夏小韵摇了摇头,说:“他只说,等他回来后,会找你好好谈谈的,希望你能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毕竟这家伙,是很小家子气的,秦大川也是这样,从来都是爱沾光不吃亏的主。这次既然决定了要拉你一把,那么他们当然得向你索要足够的好处。” “足够的好处?” 张翼咬了下嘴唇,垂下眼帘轻声说:“如果他想通过这件事来控制我,成为他的傀儡,利用我手里的职权,来为他自己谋什么福利,我是不会答应的。这,是我最起码的底线,原则。” 她不提后面这个俩词,夏小韵还不生气呢,轻笑一声,淡淡地问:“当初秦大川在蒙冤时,张领导你有没有考虑过你的底线,你的原则?” 张翼愣住,不知以对。 她说她有自己的底线,原则,这倒不是在撒谎。 如果她没有这两点信念,那么当年川南大撤退时,她也不会坚守到最后一刻。 至于秦大川蒙冤这件事,张翼忘记了她的底线,她的原则,实在是因为当初这件事牵扯到她女人最起码的面子,更把事情想的过于简单了:先让秦大川蒙冤,等事儿平息后,再给他足够的补偿就是了。 现在夏小韵毫不客气的打脸后,张翼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 看到她傻乎乎的样子后,夏老板在心生快意的同时,又有了些许的不忍,转移了话题:“我觉得吧,你也太小看方圆了。” 张翼眨巴了下眼,低声问:“夏总,这话怎么说?” 夏小韵看也没看她,眼皮子耷拉着:“如果他的条件,是想通过控制你来为他自己谋利的话,那么你觉得,他会花费那么多金钱、精力的做慈善吗?” 不等张翼回答,夏小韵继续说道:“现在,我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你,如果他想要好处,只需点点脑袋,就会有人上亿美金的送给他。张领导,请相信我没有在骗你,也请相信他有这个实力,所以还请你不要以你的思维方式,来把方圆想的那样不堪。他,远远比你想象的还要高傲一万倍!” 我真恶心,竟然对人奉承那个混蛋这样伟大。 夏小韵赶紧咽了口口水,才压下了要反胃的冲动:还上亿的美金呢,当年这家伙可是连一百六十块钱都看在眼里的。 张翼虽说不怎么相信,有人不会把上亿美金看在眼里,可却能从夏小韵‘尊崇’方圆的态度中,看出她不是在开玩笑,就有些茫然了:“夏总,那,你觉得方圆要对我提出什么样的条件?” “刚才你提到了‘面子’这个东西。” 夏小韵淡淡的说:“我觉得吧,男人也是要面子的。” 张翼绝对是那种一点就通的聪明人,马上就想明白了:方圆对她的要求,很可能是让她正儿八经的,向真正的勇士秦大川先生,赔礼道歉。 给秦大川赔礼道歉这事儿,虽说能让张翼觉得很没面子,不过她也早就有这样的想法:无论她遭到组织上的何种惩罚,又落了个什么样的下场,她都希望能站在秦大川面前,恭恭敬敬的给人深施一礼,说声对不起。 知错认错不一定能改变事情的结果,却能对宽恕自己的良心,起到一定的作用。 “好,我知道了。” 张翼深吸了一口气,从沙发上站起来,这就是要走了。 夏小韵自然也得站起来,明明盼着人家赶紧走,还得虚情假意的请人家去小饮几杯。 “不了。夏总,多余的话我就不说了,我只想对你说声谢。” 张翼微微弯腰,冲夏小韵鞠躬道谢。 握握手就算了,何必搞的这么隆重? 夏总嘴里客气着,抬手虚请把张翼恭送出了办公室。 就在秘书办公室内的韩妙,看到领导满脸轻松的出来后,就知道有好消息了,紧绷着的某根心弦,这才松了下来,连忙微笑着感谢劳拉的款待(请她喝茶吃零嘴了不是),快步走了出来。 “夏总,还请留步。” 张翼嘴里这样客气着,却没真拒绝夏小韵把她送到停车场内。 毕竟她现在还是唐王市的二把手嘛,此次莅临神通快递集团,夏小韵这小奸商要是不送她出来,那也就太不把市长当作干部了。 目送张翼的车子离去后,夏小韵脸上的笑容慢慢收敛,黛眉也皱了起来,转身快步走进了大厅。 看她一脸的凝重,劳拉也没多问什么,跟随她来到总裁办公室门口后,很知趣的没有跟进去。 “呼!” 夏小韵站在落地窗前,双手抱着膀子远眺着安阳方向,沉默很久后才轻轻吐出一口气,喃喃地自言自语:“无论怎么样,她还算是个不错的女人,我不能就此真的见死不救。” 夏小韵比张翼更加明白,要想拉她一把,非得方圆出手不可(她可不知道郭易秦,与张翼之间有着很不一般的关系。更不知道张翼已经找过郭易秦了,但效果一点也不理想,小郭摆明了要把她当做弃子了)。 问题是,那个家伙对张翼不但不感冒,还恨得她要命,准备等官方对她的处理结果下来后,再施展江湖手段,为秦大川出口恶气。 所以呢,要想说服他‘大人不计小人过’的跟张翼一般见识,再出手拉她一把,还真不是一般的困难。 再困难,夏小韵也得试一试。 因为张翼在被她哄的滴滴转时,瞬间释放出的轻松,忽然让夏小韵莫名其妙的想到了一个,已经不再人世间的女人,陈婉约。 就当我做这事,是来报答她对我的养育之恩吧。 抬手揉了揉小鼻子后,夏小韵再次拨通了方圆的手机号。 这次,是方圆‘亲自’接听的,但说话时的语气,依旧那样可恶:“喂,你谁?” 夏小韵懒得再跟他说‘你眼瞎了’此类的话,很干脆的说:“方圆,我觉得,你最好是能拉张翼一把。” 不等方圆那边说什么,夏小韵就把怎么欺骗张翼,看到人家那么狂喜后心中有多么愧疚,张翼圆可去蹲大牢被牢头逼着去拣肥皂也得保持底线、原则的全过程,都真实再现了一遍。 末了,她又苦口婆心的劝道:“方圆,我也是女人,所以我比你更了解女人,尤其是张翼这种大有身份的女人,是多么的在意面子。她本性并不坏,只是一时糊涂,才犯下了不可饶恕的错误。可你也不能就因为她--” 方圆在那边打断了她的话:“你既然怜悯她,那么你去帮她好了,找我干啥?” “你、你--” 小夏被方圆这句话给堵的不轻,嘴里好像被塞上根黄瓜那样,再也说不出来话来了。 “一个真正聪明的女人,是明白她该作啥,又不该做啥,千万别把自己当救世主。这句话呢,是别人告诉我的,今儿拿出来与君共勉吧。” 方圆说完这句话,就直接扣掉了电话。 “混蛋,混蛋,该怎么做个聪明的女人,还用你来教训我?哈,你不是让我去帮她吗?那好啊,我还真会去帮她。我还不信了,离开你这个方屠户后,本总裁就非得去吃带毛的猪!” 对着已经扣掉的手机,恶狠狠放了些狠话后,夏小韵转身快步走到办公桌前,重重坐下来后拿起了固话:“劳拉,你去找一下秦小冰,让她马上来见我!” 夏小韵确实很聪明,在决定要拉张翼一把后,就把主意打在了秦小冰的头上了。 没被张翼放在眼里的小冰妹子,对于夏总来说,就是对付方圆的一张王牌。 第1145章 :她是一个忍者 驱车从唐王去安阳,放开车速的话最多也就是一个半小时就到了。 碰到方圆这种疯子,说不定一小时就能赶到,不过现在都已经正当午了,他的车子还在还在一个小村饭店门前停着。 像这种只要甩出三千块钱让老板看着上菜、老板就会不知道做什么才好、恨不得把老婆都蒸熟了端上来--的小饭馆,能充分让方圆享受到有钱人的快乐。 方先生说要一个包厢,就有一个包厢;方先生说包厢左右的包厢都不许有人,以免那些客人瞎几把比比会影响到他女朋友吃饭的情绪,包厢左右的包厢就没有人;方先生说没有他的传唤,老板就不能随意上二楼,老板就在坐在楼梯口,神态恭敬的蹲着。 总之,这个一天营业额撑破天也就三五百块的小饭馆,今天算是迎来了贵客,老板两口子抖擞精神,也得把贵客伺候好了。 对此,方圆很满意,这一点从他斜斜的坐在椅子上、两只脚却搁在摆满了各种盘子碟子的圆桌上,状态无比悠闲的样子就能看得出来。 谁家吃饭时,会把脚丫子搁在饭桌上啊,尤其是身边还有个娇滴滴的大美女时,方圆就这样干,而且山原百代也没觉得他做错了,就依偎在他身边,只需他用下巴轻点某个菜,她就会很乖巧的替他拿过来,是鱼就挑刺、是鸡就剔骨,温度适中后才会放进他嘴里。 古代的大老爷,与侍妾就是这样子了。 当然了,真正的大老爷与心爱的侍妾两个人用餐时,是绝不会摆上接近二十个盘子碟子的,更不会连海参燕窝熊掌鱼翅的都没有一个,最好的菜就是一尾青鱼,一只小公鸡,其它都是超蒜薹、黄瓜猪头肉、西红柿炒鸡蛋之类的。 这样怪不得方先生甩出三千块后,小饭馆老板会吃惊,很想把自己老婆也献出来了。 “总给你打电话的女人,是谁呀?” 把一块挑了刺的青鱼肉放进方圆嘴里,又很体贴的托住他下巴,帮他上下嚼了几下后,山原百代才看似无意的问道。 “一个脑子进水的。” 半眯着眼睛的方圆,自己有嚼了几下才懒洋洋的回答:“她叫夏小韵,是我们那边给人跑腿送信的头头。” 快递还真是给人跑腿送信的工作,方先生对此深有感触,不过他在说这番话时,肯定忘记他此前也干过这行业了,要不然也不会满脸不屑一顾的样子。 “这个叫夏小韵的,与你又是什么关系呢?” 山原百代又轻飘飘的问道,没看到方圆用下巴示意要吃什么菜后,就挥起一双小粉拳,在他横放在桌子上的腿子上,轻轻捶打起来,算是把东洋女人温柔如水的天性,给诠释的淋漓尽致了。 “她曾经苦苦追求过我。” 一句话,方圆就在点明了他与夏小韵是啥关系的同时,把自己放在了一个绝对的高度上。 听听,人家不说俩人曾经是男女朋友关系,只说她曾经苦苦追求过他,只是方先生好像并没有给她机会,让她变成了一深闺小怨妇。 “呵呵,那就是因爱生恨了?” 山原百代轻笑一声,媚眼向上一翻,散出的风情让方先生再也忍耐不住,抬手就从领口内伸了进去,抓住一个软绵绵的东西摆弄了起来。 嘤咛一声轻哼中,山原百代浑身骨头散了架那样,趴倒在了方圆胸膛上,小嘴半张着,好像离了岸的鱼那样,急促的呼吸着。 在那方面要求相当高的方圆,虽说很清楚在这儿与山原百代颠鸾倒凤,也不会有人来打搅,就算他再折腾俩小时,稍事休息后就能精神百倍,不过他终究是有文化、有风度有品位的男人,是绝不会在这种地方,做那种神圣的事情。 让山原百代身子微微扭动起来,也只是兴趣所致罢了,与真刀实枪的干差了老远呢。 山原百代也很清楚这一点,别看她对立方圆千依百顺的,可同样也不愿意在这种环境下做那种事,所以当男人又狠狠抓了一把,就恋恋不舍的缩回手后,她只配合着轻叫了一声,就直起身子,开始整理衣服了。 俩人都没喝酒(无形中,又给小饭馆剩下几十块钱),一来是有素质的人从不酒酒驾,二来则是酒精好像能麻痹神经,让人在打架时动作有可能变形,变缓,这是任何人在面对强敌时,都必须注意的。 “那个夏、夏小韵给你打电话,让你做什么呢?” 刚才方圆与夏小韵通电话时,山原百代明明就在旁边听了个真真切切,却依旧装作啥事也不知道的样子,旁敲侧击的询问,这与女人爱吃醋的天性有关。 身在欢场好多年的方圆,当然很明白女人这个特点,所以也没任何的不块,下巴对桌子上的香烟点了下后,才说:“不知道咋回事,她脑子又进水了,想让我帮忙,拉一个得到素质相当败坏的女人一把。” 等山原百代体贴的帮他点上烟后,方圆就把夏小韵两次給他打电话的用意,简单说了一遍,末了打了个哈欠,斜着眼瞅着女人懒洋洋的说:“别说她了,我不想提到她--那个啥,你今天穿的很有品啊,这衣服是谁给你买的?” 方圆记得很清楚,当初他把山原百代带回梨花山时,女人穿的那身衣服,是张翼阿哥派人给她专门买来的,好像是一身黑色套裙来着。 现在山原百代穿的,却是一身素白色的普拉达套装,黑色的高跟鞋。 其实,早上方圆起来吃饭时,山原百代就换上了这身衣服,只是那时候他没注意。 男人一般都这样,别看好多女人在给自己买衣服时不惜血本,但男人却很少关注她穿的是啥衣服,只是对衣服裹着的那具身体感兴趣罢了。 “谁买的?” 山原百代低头,看了眼身上的衣服后柔柔笑道:“我也不知道,就是从别墅主卧的衣柜内随便拿了一件。衣柜内,有多套女人穿的衣服,都是很又名的牌子货,款式新颖很合我的意思。我还以为,你知道那些衣服的存在呢。原来--怎么,那栋别墅的真正女主人,应该是个美女吧?” “昂,美女,绝对的美女。” 方圆明白了:那些衣服,自然是叶明媚买好挂在里面,给她自己准备的。 到底是不过日子的女人,明明一次也没去别墅住过,却买了那么多衣服放里面。 “那位美女,又是谁呢?” 山原百代美目流转,又是很随意的问道。 这确实是个聪明的女人,很清楚自己稍稍流露出的醋意,能让男人从中获得极大的满足。 “另外一个脑残。” 方圆不愿意跟任何人谈起叶明媚,摆摆手后岔开了话题:“你知道,我为啥滞留这儿不走吗?” 山原百代沉默片刻,才低声说:“有两点。第一,你希望秀敏能找到这儿来,所以才选择了这家地处偏僻的小饭馆,就是不想在拼杀过程中,殃及其他无辜者;第二,你想用这种方式来放松,把你自己的心态调整到最佳,让很可能已经躲在下水道内的秀敏,在长时间的等候时,会产生烦躁情绪。” 一个人心情烦躁时,除了力气可能会增加一些外,却会受烦躁情绪的影响,让判断发生错误,继而付出本不该付出的代价。 “你滞留不前,其实是在与秀敏玩心理战。” 山原百代嘴角抿了下,随即垂下眼帘轻声问道:“方君,我分析的对吗?” 方君没说话,俩眼珠子盯着山原百代,久久的没说话。 山原百代被他这种目光看得心里发毛,缩了下脖子,声音怯怯的问道:“我、我说错了吗?” “唉,你没说错,你说的很对,很对。” 方圆叹了口气,终于把搁在桌子上的双脚拿了下来,抬手在她肩膀上轻轻拍了下,很由衷的说道:“如果不是确定你是东洋王女,又跟你发生了那极其亲近的机会,我现在肯定会怀疑,你就是真正的丰田秀敏。” 山原百代愕然:“方、方君,你此言何意?” “没啥意思,就是心里想到了啥就说啥。” 方圆摇了摇头说:“百代,你知道不,你刚才分析的这些,一般女人是绝对想不到的。” “哦,原来是这样啊。” 山原百代这才松了口气,随即展颜笑道:“呵呵,我能说出这些,自然是因为与秀敏交往好多年,在不经意间,已经受到了她的感染。” 对山原百代这种说法,方圆倒是深以为然。 这就好比一美女常年生活在猪圈内,久而久之了,她对猪的习性就了如指掌了。 “不过,有一点我还没说,也不知道我想的对不对。” 得到方君的夸奖后,山原百代明显很开心,抬手拢了下秀发,更加卖弄起了她的聪慧。 “说呢。” 方圆弹了弹烟灰,笑嘻嘻的说到。 他可不觉得,能猜出他为啥滞留其间的山原百代,还能想到哪些他都没想到的事。 “她,是一个忍者。” 山原百代几乎是一字一顿的,轻声说道。 方圆刚要拿起来吸的香烟,停在了半空中。 是的,丰田秀敏不但是一个忍者,而且还是一个忍者流派的掌门人,更被誉为东洋第一高手。 忍者,最大的特点是什么? 顾名思义,就是特别能忍! 忍者最大的本事,就是能在无论多么复杂的情况下,都能像变色龙那样,与周遭环境融为一体,哪怕是藏在粪坑内,她也能一动不动的藏上两天两夜,让人以为她就是-- 在粪坑内,一般忍者都能耐心隐藏那么久了,更何况丰田秀敏呢,还是藏在环境比粪坑强过千百倍的下水道中。 那种地方,对于丰田秀敏来说就是决战的天堂。 黑暗,是忍者最擅长利用的天然武器,方圆在失去刀枪不入本事的同时,能夜视的‘特异功能’也消失不见,所以在那种环境下与丰田秀敏对掐,获胜的希望更加渺茫了。 第1146章 :采蘑菇的老太婆 丰田秀敏是先成为一个忍者后,才成为东洋第一高手的。 方圆所有的注意力,只是被她后面这个光环所吸引,却偏偏忽视了她赖以成名的根本。 在下水道那种复杂环境内,方圆与丰田秀敏堆砌,那就好比一个在方地武力值还算可以的勇士,在大海里与鲨鱼搏斗那样,获胜的希望是渺茫又渺茫。 更何况,丰田秀敏可是个绝对的两栖高手,无论是在哪种环境下,都够方圆喝一壶的。 “怎么,方圆,你是不是怕了?” 看到方圆右手举着香烟,半眯着双眼久久没有动一下,没说一句话后,山原百代眉梢眼角闪过一抹很淡的讥讽,抬手在他脸颊上轻轻抚摸起来:“如果是怕了,那就不要去了。我想,只要我竭尽全力,差不多能说服她以后不要找你麻烦。” 她的语气还像那样温柔,只是称呼却从‘方君’,变成了‘方圆’。 这就表明方圆的地位,在她心中下降了很多,只是碍于东洋女人要‘以男人为天、万万不可冒犯’的祖训,山原百代才没有像国内很多恨铁不成钢的小泼妇那样,点着自己男人鼻子骂:你真特么的废物,就眼睁睁看着那流氓拧我屁股,却屁都不放一个啊? 就像没听出、没看出她心里是怎么想的那样,方圆推开她的手,从椅子上站起来走向门口,淡淡的说:“时候不早了,我们走吧。” 山原百代没吭声,却乖巧的跟在他身后,亦步亦趋的。 蹲坐在楼梯门口等候贵客召唤的小饭馆老板,听到脚步声传来后,回头看了眼连忙站起来,满脸都是谄媚的笑:“先生,您这是--” “吃饱了,得走了。” 方圆走下来,拍了拍老板的肩膀:“哥们,厨艺不错,希望还能有机会来照顾你。” “多谢先生您的夸奖!” 方圆许下的空头支票,让老板受宠若惊,立即拍着胸脯的发誓,说等贵客下次再来时,一定让他品尝下自己最拿手的、的佛跳墙。 据说,佛跳墙在整个中华美食中,都占据相当重要的地位,超高的知名度,可不是醋溜白菜等家常菜能比的。 对小饭馆老板的话,方圆自然不置可否,不过还是微笑着点头答应,才在老板两口子恭送中,上车点火一溜烟的去了。 车子来到前几天破门而出的公路隧道口前的一路上,方圆俩人都没说话,各自想着各自的心事,直到有个年轻人到背着双手,阿哥风度十足的从山坡上走下来后,车子才慢慢停在了路边。 一般来说,猪有猪的风度,阿哥有阿哥的风度,这是在不同环境内长时间的潜移默化才形成的,风度这玩意仅仅靠装比,是装不出来的。 “他是来劝你,最好不要去下水道内的。” 坐在副驾驶上的山原百代,看着站在车前不远处的张翼阿哥,低声说道。 “错了,他要试图说服我,换他去,或者跟我一起去。他绝不会,放过任何一个能斩杀丰田秀敏,为众多同胞报仇雪恨的机会。” 方圆淡淡的说着,开门下了车。 山原百代没下车,黛眉微微皱了下,右手手肘搁在了车窗上,侧脸随意看向路边,貌似在欣赏风景的样子,其实耳朵却已经竖了起来。 她的眼角余光看到,方圆走到张翼面前后,没有说话,拿出香烟递给他一颗,两个男人就站在路边望着隧道内,深情的凝视着。 看来,他们都在为开口后就试图说服对方,准备最后的措辞。 山原百代微微笑了下,目光流转间落在了路边山坡半截处,然后就看到了一条蛇。 一条浑身赤红色的小蛇,比筷子粗不了多少,也就是三十厘米左右,就趴在一丛野草中,蛇身所躺之处的草叶,都已经枯萎发白。 这是一条死蛇,至于怎么死的,山原百代不知道,也不知道这种蛇叫什么名字,却能看出它是一条毒蛇,要不然尸身下的野草,也不会有枯萎现象发生,更不会在看上去死了好几天,尸身还没有被蚂蚁之类的小昆虫给吃掉。 身怀剧毒的蛇儿,死后的尸体也让那些昆虫、动物啥的忌惮不已。 哗啦啦的一声轻响,从山坡上方滚落下来的两块小土坷垃,把山原百代的目光,从毒蛇尸体上引开,下意识的抬头看去。 一个身穿廉价暗红色褂叉、黑色裤子的白发老太婆,左手拎着个竹篮,右手拄着根拐杖,从山坡最高处蹒跚走过,佝偻着身子,低着头瞅着地下,丝毫不留意下面停了一辆车,车里还坐着个美女,车前还有俩帅哥。 就仿佛,这三个红男绿女加起来,也比不上她竹篮内的一颗野菜重要。 山原百代看到老太婆时,方圆来人也看到了她,俩人都梗着脖子向高处看了一眼,接着就低下了头。 这个隧道地处安阳近郊,附近群山连绵稀有村庄,神态环境保护的还算不错,每年开春时候,城里人就像赶集那样跑这儿来,四十多岁的老娘们也老黄瓜刷绿漆扮成采蘑菇的小姑娘,挖野菜。 野菜这东东,从来都是大自然为混不上吃喝的贫下中农准备的储备粮,但随着华夏物质生活的显著提高,它反倒是摇身一变,成为人们‘忆苦思甜’时的主食了。 现在虽说是盛夏季节,已经不再是开春了,像那些逃过大众毒手的荠菜等野菜,也早就摇曳起了花儿,为繁衍后代而准备了。 老太婆这时候挎着竹篮来这儿,好像不会有太大的收获,但这只是那些不懂大自然的人的想法,其实盛夏季节的很多野菜的根茎,同样是纯天然的美餐,说不定还会收获一两个野蘑菇,能让她回想到数十年前,她的情哥哥牵着她的小手儿,在春风中咯咯娇笑着的幸福。 一个老太婆的出现,注定就像她没几年好活的谢世那样,实在引不起别人的注意,最起码方圆三人的只是看了她一眼,连她长什么样子都不屑再看,就再次看向了隧道。 又不是不穿衣服的美女帅哥,有必要去关注吗? 钻山隧道不是太长,也不算很短,大概有七八百米左右吧,从这边远远的看过去,能看到一面小镜子似的亮点,那就是隧道出口了。 隧道的顶端以及两侧,都有橘红色的照明灯。 至于绝大多数隧道中的照明灯,为什么都是橘红色的,而不是别的颜色这个问题,方圆此时是不屑去考虑的,吸了口烟问道:“你以后,打算是哪个部门工作?” “回军队。” 张翼抿了下嘴角,淡淡笑了下:“除了回军队之外,我都不知道该去哪儿了。就好像,我来这个世界上,就是当一名和平时期的职业军人。如果非得像七八年前去别的行业闯一闯,最终收获的只会是失望,像被打败了的狗那样,夹着尾巴灰溜溜的跑回军队里。” “你没必要埋汰你自己。相比起我来说,你对组织的贡献要大了许多。” 方圆侧脸看着他,说:“而且你最大的长处,是遇事足够冷静,聪明,很快就能决定取舍。仅仅是这份魄力,就不是我能比得。” “方圆,你什么时候也学会拍马了?” 张翼皱起了眉头,不满的问:“是不是觉得,你上嘴唇碰下嘴唇的的波的波,我就听从了你的意见,主动上交辞呈申请滚蛋,这让你觉得对不起我?” 不等方圆说什么,张翼阿哥又冷笑道:“嘿嘿,我告诉你,我之所以上交辞呈,那是因为我自己不稀罕留在这部门了。如果我不想走,别说是你了,就算我老子来了点着我鼻子大骂要砸断我的腿子,也休想让我屈服。” “我明白,你谁啊,堂堂的张翼张阿哥嘛。” 方圆笑了,也不在意自己穿着的衣服好像是名牌,就倚在了山坡上。 “特么的,阿哥这个外号,还是你小子给我起的吧?” 张翼也学着他的样子,倚在山坡上,翻了个白眼骂道:“草,谁家的阿哥,能像我这么窝囊啊?在别人不希望看到我时,我得灰溜溜夹着尾巴滚蛋。” 方圆吸了口烟,脸上的笑容收敛,淡淡的说:“不管是你,还是铁辽他们,都不如郭易秦坐在那把椅子上更合适。我相信龙头的眼光,他既然这样安排,那肯定是仔细综合考虑过了的。” “唉。” 张阿哥有些沮丧的叹了口气,说:“昂,你说得不错,我们跟郭易秦都有着不小的差距。最起码,我们不会像他那样心狠手辣,必要时可以连最亲近的人也牺牲--说实话,刚听说是他接替龙头后,张爷我还是不服气的。不过现在我想清楚了,你说的那些屁话很对。要想对付那些邪魔鬼祟的,没有一定的冷血、狠辣,是玩不转的。” “你能这样想就行。” 方圆脸上浮上了欣慰的神色。 张翼阿哥还了他个‘草’的鄙夷表情,接着吸了下鼻子,正色道:“以后有机会去京华,要是遇到不开眼的招惹你,报张爷我的字号。” “靠。你这是准备当少爷兵了?” 方圆骂道。 所谓的少爷兵,就是档案资料都在部队,该发的‘津贴福利’啥的一点也不缺,却不会去部队露面,而是在十丈软红中当个小纨绔,享受让方圆羡慕的幸福生活。 “羡慕不?” 张翼笑嘻嘻的坦然承认:“如果羡慕的话,那就跟我回京华。” “你自己去吧,我没有你那么好的命。” 方圆站了起来,伸出右手:“哥们,祝你的纨绔生活精彩纷呈。” 张翼没与方圆握手,只是斜着眼的望着他不说话。 “你不能去。” 方圆依旧伸着手,淡淡的说。 “你能挡得住我?” 张翼反问道。 “挡不住。” 方圆摇了摇头,说:“你非得去的话,我挡不住也得挡。” 张翼脸色阴沉了下来,右手一抖,一道雪白的刀光闪过,语气阴森的说道:“那你就挡挡试试。” 第1147章 :我们都不是她的对手 此时阳光正亮,犹如一泓冷水般的陌刀刀刃,反射出的阳光森寒,仿佛让盛夏的高温也下降了好几度。 更刺的偷眼看向这边的山原百代眼疼,下意识的抬手挡住了眼睛。 昆仑陌刀,举世仅有七把,但随着方圆在蒙古草原上那把刀被白虹打碎,就只剩下六把了。 张翼身为七杀手之一,自然也拥有这样一把陌刀。 到底是行事张狂的阿哥,在从龙头手中接过这把刀后,就用‘白蜡法’在刀柄上,刻下了四个小篆字:佛手张翼! (白蜡法,据传是古代在质地坚硬的金属上刻字的方法,不过随着科技的发展,这种刻字手法已经彻底失去了用武之地,也就是张翼这种不走寻常路的小纨绔,在刀柄上刻字才用这种笨法子。) 你若挡我去下水道内,就让你试试我的宝刀! 这就是张翼忽然翻脸亮刀的意思了,千万别以为他像那些街头混子那样,亮出刀子来只是为吓唬人,只要你发神经梗着脖子嘶吼‘今儿你不把老子脑袋砍下来当尿壶,你是我孙子’,他们马上就收起刀子转身就跑,让你马上明白‘愣得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这个道理。 张翼不是在开玩笑。 最起码,这家伙现在不是在开玩笑,因为开玩笑的的人,手里拿着刀子时,眼珠子绝不会盯着方圆脖子上的大动脉,很有跃跃欲试看上一刀的意思。 方圆不再是刀枪不入了,这个秘密他在劝说张翼主动退出郭易秦所领导的部门时,看似漫不经心的告诉了他。 如果不是这样,张翼也不会翻脸亮出刀子,说什么也得陪方圆一起下去对付丰田秀敏,或者干脆他自己下去。 张翼不放心方圆的安全,因为通过这两年多的暗中调查,他比任何人都知道丰田秀敏这个东洋第一高手的名头,不是吹出来的。 明明不放心方圆独自去找强大的敌人拼命,张翼却偏偏拿着刀子威胁他--让老天爷也很纳闷:你特么的这是在想救他呢,还是想宰了他啊,不愧是不走寻常路的小纨绔啊,让郭易秦那种人都很头疼。 方圆却不头疼。 因为他在猜到张翼绝不会放心他自己去跟丰田秀敏死掐时,就想好了对策。 方圆的对策很简单,不是与他先决斗一场、获胜者获得与丰田秀敏对掐的沙比行为,而是利用他最擅长的嘴皮子功夫,无视明晃晃的刀子就在眼前晃啊晃的,慢吞吞的问:“张阿哥,你今年贵庚?” 张阿哥握刀的右手手背上,青筋稍稍突了下,才冷冷的回答:“老子只比你小一个月,怎么了?” 每次与张翼在一起说话时,方圆都能自觉把他自称‘张爷、老子’的话,当做狗屁自动过滤掉,这次自然也是,继续问道:“兄妹几个?” “方老三,你特么的神经病啊,问这些狗屁问题!” 张翼很不耐烦了,真搞不懂几天前,他是怎么躲在下水道的黑暗中,等方圆与山原百代在重卡内颠鸾倒凤几个小时的。 龙头当初创建七杀手,分别以妖魔鬼怪佛龙狼来命名,是以他们的年龄来排序的,妖手夜搜魂的年龄最大,魔手铁辽次之,鬼手方圆排行老三,怪手陈断玉比仅仅比他小一天,却又比佛手张翼大将近一个月。 张翼呢,又比长相最着急的狼手秦摘花大一岁,所以他排名老五,称呼方圆为方老三(至于龙手老六是谁,后面会提到)。 方圆却依旧好整以暇,不烟不火的样子:“想下去,先回答我问题。” “你家张爷是独生子!” 张翼无奈,只好咬着牙的回答。 方圆不紧不慢的又问:“到现在为止,你招惹过多少女孩子了?” 既然方圆已经说必须得回答这些问题,他才有可能会答应张翼去下水道内,那么张翼只好暂压心头怒火,冷笑着说:“只会比你多,不会比你少。方老三,你这是要显摆你接触的女孩子,都是人间难得的极品--” 方圆打断了他的话:“最后一个问题,你招惹了那么多女孩子,生了几个儿子,几个闺女了?” “草,老子还想多潇洒几年呢,哪能像那些想不开的沙比那样,老早就被孩子拴住手脚,想--” 张翼说到这儿后,忽然自己闭上了嘴,眼神黯淡了下来。 他总算搞清楚,方圆为啥要问这些不着调的废话了。 方圆这是在提醒他:你身为你爸的独生子,还没有为你老张家留下个一男半女的,就冒这么大的危险去与丰田秀敏对掐,一旦挂了个比的,或者小丁丁被人拿刀子削了去,你老张家岂不是要绝后了? “我已经有了两个儿子,是双胞胎,上次给你打电话时,曾经跟你显摆过的。” 方圆抬手,动作轻浮的拍了拍张翼的腮帮子,笑着骂道:“傻鸟,老子不反对你去送死,可你最起码也得完成你最起码的使命不是?好了,别装出一副‘苍天啊大地啊,你为啥这么对我’的沙比样了,赶紧拍拍屁股滚蛋吧。以后我真要去京华了,铁定会找你。” “我--” 张翼嘴巴刚张开,就被方圆冷冷的堵上:“你个屁。你已经有了心理负担,这时候再下去除了给老子拖后腿,还能起啥作用?好了好了,不墨迹了,赶紧滚。” 轰苍蝇似的,方圆挥了挥手,也不等张翼说什么,转身就快步走向车子。 刚走了几步,方圆就觉得背后有冷风陡起,山原百代的尖叫声也及时响起:“方圆,小心!” 趁着方圆转身背对着张翼时,他竟然抬手劈下了一刀。 方圆却没有丝毫的惊惶,甚至脸眼皮子都没眨一下,在山原百代的惊呼声刚在空气中扩散时,头也不回的反手一抄--那把刻有‘佛手张翼’的陌刀刀柄,就被他牢牢的抓在手中。 张翼不是偷袭方圆,只是想把自己爱逾生命的陌刀交给他。 武器,从来都不是决定某件事的主要原因。 但毫无疑问的是,方圆在失去某种彪悍的本领后,能拥有一把尘世间超一等的神兵利器,对付丰田秀敏的把握就会大上许多。 肩负为老张家传宗接代重任的张翼,既然不能去下水道内,那么他只能把自己的爱刀交给方圆:兄弟,别怕,宝刀如人,我的精神会与你并肩战斗的! 方圆转身,右手一仰,张翼伸手接住陌刀后,脸色再次变得难看起来,比刚才更甚。 “我已经毁过一把这样的刀,我记得跟你说过。” 方圆看着张翼的眼睛,轻声说:“你还该知道,两年前在北朝地下古城时,秦摘花为了保住陌刀不被丰田秀敏拿走,不惜抱刀纵身跃下万丈深渊。你这时候给我陌刀,是在帮我呢,还是增加我的心理负担?” “特么的,那我该怎么办!?” 张翼暴怒,猛地一挥刀,路边山坡上一棵野枣树的上半截,嗖的飞上了半空,断处光洁整平,就像是豆腐做成的那样。 “你肯定还有别的兵器。” 方圆看向张翼的右腿,徐徐说道:“手枪是不行的,我也不愿意用,我是真心希望能与东洋第一高手,来场实打实的死拼,无论生死,输赢,相信都不会有遗憾了。” “你不是她的对手,包括郭易秦,我们这些人与她单挑,都不是她的对手。” 张翼声音苦涩的弯腰,挽起了裤腿。 能够让心高气傲的张阿哥,亲口承认他不是一个女人、尤其还是个东洋女人的对手,这是比拿刀子割了他小丁丁还要难受的。 可这就是事实,任何人都必须得面对的现实。 因为他们这些人,没人在劈出一刀时,让刀速导致刀刃瞬间发烫。 或许天狼星可以,但他早就陨落在了西北。 碍于华夏东洋两国的传统不同,传说中的华夏功夫,已经是修身养性强身健体(这也是华夏功夫的本意)的运动,但东洋的忍术,却始终保持着冷兵器时代流传下来的传统。 一个出色的忍者,背后得需要付出多大的代价,那是常人无法想象的,尤其是丰田秀敏这种忍者之王。 不管你承认还是不承认,乐意还是不乐意,你都得必须遵守‘付出多少,才有可能得到多少’的现实:忍者是从三周岁后,就开始接受残酷的训练,主修在任何复杂环境下,怎么做才能做到对目标一击致命。 单单论起杀人的方式,手段,剑走偏锋的忍术,是光明正大的华夏功夫无法追及的。 所以呢,就算张翼再狂傲,他都不得不承认某些事实。 他再直起身来时,手里已经多了把亮银军刺。 这也是一把制造工艺相当复杂、被誉为‘兵中之王’的杀人凶器,虽说没有昆仑陌刀那么厉害,但能被张翼贴身携带,就足以证明它也是非同一般的了。 张翼所持,无论是朋友还是女人以及兵器,必非凡品。 方圆接过亮银军刺,随手挽了个剑花,满意点了点头,转身就走:“走了!” “我等你出来。” 张翼叫道:“一个小时后,你不出来,我就进去。” 方圆没理他,脚步不停的走到车前,开门后才皱眉说:“你小子,能不能说点好听的吉利话?” “好。” 张翼点头:“那就说点好听的吉利话。今天一早,我的人就发现至少有十多个人,都去了下水道内。他们马上跟进,搜索到下午两点,却一无所获。” 顿了顿,他接着说:“你抢走了她的女人,她是不会与你善罢甘休的,更不会与你讲规矩。所以呢,这次既然你要执意一个人去,那么我只能提前祝你一路好走。每年的今天,我有空时就会来这儿,为你烧点纸钱,小小心意,还请笑纳。” 方圆嘴角抽抽了几下,却没说什么,抬起右手中指,冲张翼比划了一下,低头弯腰上了车。 张翼可不是吃亏不吭声的主,等方圆驱车故意擦着他疾驰而过的瞬间,及时伸出中指冲他猛戳。 第1148章 :如果丰田秀敏是个美女 方圆狂按着喇叭,算是问候着张五阿哥家的晚辈女性,笛声不绝犹如长龙那样,在长长的隧道内久久不绝。 隧道中就像隧道两侧的公路上那样,看不到一辆车。 当方圆的车子停下后,王家海等人就在隧道口两侧两公里的地方,设置了障碍,严禁各种车辆通行,声称前方有军事行动,任何人都不要擅闯,要不然就会有花生米伺候。 没谁愿意吃花生米的,世界那么大还没有机会去走走,所以不管是来自何方的神圣,在全副武装的特警挥手示意靠边停车时,都乖乖照办。 车子的喇叭声,终于消失在了隧道内,守在下水道出入口处的王家海,驱车疾驰而来,一个急刹车停在了张翼面前,开门下车,双脚脚后跟啪的一碰,挥手敬礼,很干脆的说道:“他已经进去了!” 按照张翼制定好的原计划,无论是他进去,还是方圆进去、要不就两个人一起进去,隧道这边的公路都会戒严,王家海特意征调的几支特警小分队,就会立即跟进。 反正早上时,就有十余个可疑人物提前去了下水道内消失了,那么张翼自然也没必要遵守某些规矩,要倚多取胜了。 抬手给王家海回了个军礼,张翼低头看了眼腕表,淡淡的说:“通知各小分队,五分钟后开始行动。行动过程中,必须得以小组为单位,任何人不得擅自行动。无论发现任何的不明活动物,只管开枪,不管其他。” 下水道内,有包括丰田秀敏在内的十余个可疑人士,还有方圆俩人,张翼却下令,在下面发现任何不明活物,都只管开枪--下面黑灯瞎火的(可以肯定的是,擅于黑暗中作战的东洋忍者,在方圆驱车冲下去后,就会打碎他的车灯,让下面变成黑暗世界),方圆也就成了不明活物,难道张翼要把他也给干掉? 王家海没有关心这个问题。 方圆在来时路上,停车去小饭馆内吃饭那会儿,他的车子车座上,就被撒上了经过特殊工艺处理的磷粉。 那种磷粉,在黑暗中能发出荧绿色的光,在特警们所戴的红外线夜视镜内,会显得格外显眼,谁要是敢冲身上携带这种荧光的活物上开枪,估计事后张翼能诛杀他九族。 “是!” 王家海再次挥手敬礼(现在穿着军装呢,就是一正规军人了,当然得按照军队上的规矩来)后,抬手捏住左耳下的远程无线通话器,正要向各个小分队传达张翼的命令时,里面却有个声音抢先传来。 王家海眉头皱了下,听完后马上对张翼低声说:“郭易秦要求与您对话。” 张翼没决定退出七杀手时,王家海还是郭易秦下属的下属,就算明知道张阿哥对小郭不感冒,碍于纪律也不会直呼他名字的。 但现在无所谓了,张翼不再受郭易秦所属,那么王家海就没必要再对他客气了。 “他要说什么?” 张翼脸色一下子拉了下来,尽管满心的不情愿,可还是从王家海耳边拿过通话器,淡淡的说:“我是张翼。” 很快,那边就传来郭易秦的声音:“张翼,我是郭易秦!” “我知道是你。” 张翼面无表情的说:“有什么事,快点说。” “让你的人让开,我要过去,当面跟你说。” 郭易秦的语气,一点都不好听,由此可以推断出他现在正强忍着怒气。 身为‘东厂’最大的头目,郭易秦无论到哪儿,谁要是敢阻拦他,压根不需要任何理由,只需警告一次后,就可以掏枪直接把人就地格杀:我让你敢挡我去路,真是活得不耐烦了! 可这个人是张翼,背景比天还要大,所以哪怕郭易秦满腔怒气,在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也不想与他翻脸的,这才要求拦路特警,抓紧联系张翼,要不然后果自负。 只要是当兵的,就没谁不知道郭易秦所代表的部门有多可怕,是万万不能阻拦的,所以这才赶紧向王家海汇报。 张翼却一点都不买郭易秦的账,无视他声音里的怒气,依旧淡淡的说:“有什么话就这样说。” 那边的郭易秦也知道,张翼不怎么待见他,能够接他的电话就不错了,再次被拒绝后也没太生气,只是深吸了一口气后,才沉声说道:“如果你想方圆彻底放下所有的牵挂,心无旁骛的对付丰田秀敏,那么你就该取消所有的行动,立即恢复道路的畅通!” “什么?” 张翼愣了下,一时半会的没搞清楚郭易秦这番话的意思。 郭易秦也没解释,而是反问道:“丰田秀敏真在下面的话,她会猜不到你会做什么?” 方圆到来后,张翼大张旗鼓的交通戒严,以方便早就做好准备的特警各小组行动,当然瞒不过下水道内的人。 路面上有没有车辆通过,下面的人一下子就能判断出来。 无论那些提前去了下水道内的人中,有没有丰田秀敏,他们都能猜出方圆下去后,随后就会有大批支援人员赶到。 没有谁愿意以人少对付大批全副武装的特警,所以他们会想办法,让这些特警与方圆、甚至特警与特警之间自相残杀。 张翼能在方圆俩人、所有行动特警身上,都做出一眼就能辨清敌我的‘记号’,那么最擅长邪门歪道的忍者,就会让这些记号,不再是记号! 他们躲在暗中,发现下来的人身上都有那种绿色荧光后,就会很快也拥有相同的记号(磷、硫磺之类的东西,从来都是忍者装神弄鬼、不可或缺的道具),当具备相同记号的人,忽然倒转枪口对同伴开枪-- 想到这儿后,张翼猛地打了个冷颤,额头上也刷的,冒出了冷汗。 龙头能够选择郭易秦为继承者,不仅仅是因为他足够冷血、武力值强大,更因为他有一个比很多人都聪明的脑子! 一旦下面发生混战,挑起混战的罪魁祸首们,就会躲在暗中看笑话,看特警们自相残杀,说不定方圆也会死在这场乱战中,毕竟在黑暗中,无论人的反应速度有多快,也躲不开纷飞的子弹。 真要出现那种情况,张翼除了以死谢罪之外,就没有第二条更好的选择了。 反之,只要方圆一个人下去(山原百代可以被忽略),在伸手不见五指的环境下,他只需感受到有危险出现后,直接下死手就是了,压根不用担心会杀错人。 如果他再聪明一点,同样能利用黑暗,来引发敌人之间的混战。 而东洋人也明显考虑到了这一点,所以他们只有十余人进了下水道的:十多人的损失,还是能经受得起的。 “立即取消所有行动,恢复交通畅通,让下面的方圆安心,他才能放开手脚的去做事。” 给了张翼半分钟的反省时间后,郭易秦在那边厉声说道。 如果是放在以往,郭易秦用这种命令的口气与张翼说话,他最多只是无声冷笑一声,置之不理了。 这次,他却满嘴苦涩的说道:“是。” 把通话器递给王家海后,张翼低声说:“传我命令,立即取消所有的行动,各小组立即收队返回原单位,恢复交通的正常交通。” “是!” 从来都不会质疑张翼任何命令的王家海,马上挥手敬礼,向各小组下达了任务取消,各回各家,各找各妈的命令。 “张少,我们呢?” 下达完命令后,王家海低声询问张翼。 遥望着远处已经有车辆向这边驶来,张翼艰难的咽了口吐沫,回答说:“我们,走。” 王家海愣了下,回头看了眼隧道内,意思是说:方圆还在下面拼命,我们就这样走了,好像不厚道啊。 “他既然执意要一个人下去,那就得担负英雄主义带去的恶劣后果。” 张翼说着,快步走向了山坡,语气忽然轻松了起来,笑道:“那小子死了那么多次都没死,区区一个东洋忍者,能对他构成什么威胁啊?嘿,嘿嘿,王家海,我敢跟你打赌。如果丰田秀敏是个美女的话,方圆肯定会把她给草翻了!” “哈,哈哈。” 狂笑声中,张翼已经冲上了山坡。 王家海也笑了,回头看了眼飞速驶来的那辆汽车,也纵身跳上了山坡。 等他来到最高处时,才发现山坡背面竟然还有个老太婆,正拿着小铲子挖野菜,不过也没在意,从她放在递上的竹篮上一跃而过,飞一般的追向了张翼。 “唉,到底是年轻人啊,就不怕趟倒我老人家的竹篮,被我的宝贝咬到吗?” 老太婆慢吞吞的抬起头,看着王家海的背影摇了摇头,左手伸出掀起竹篮里的野菜--一条只有筷子粗细、浑身却赤红的毒蛇,嗖的一声就扑了出来,黑色的信子嘶嘶作响,速度极快,就像一支利箭。 老太婆右手中的铲子看似很随意的一挥,就打在了那条蛇的脑袋上,一下子把它打进了竹篮内。 如果王家海此时还在,在看到满篮子都是这种剧毒蛇儿后,差不多会吓个半死。 老太婆却不害怕,干瘪的右手伸向了群蛇中间。 足足数百上千的毒蛇,就像碰到瘟疫那样纷纷闪避那只手,让她很轻松的就从里面,拿出一个小小的竹笛,嘴巴一张,竹笛消失,又拿起一蓬野菜盖在群蛇上后,才挎起那个有些大的篮子,慢吞吞的站起来,拄着拐杖走下了山坡。 交通刚一畅通后,郭易秦就亲自驾车,一骑绝尘的向隧道口疾驰而来。 两公里远的路程,自然用不了多久,但当郭易秦跑来隧道口时,张翼却不见了,唯有一个挎着竹篮的老太婆,微微佝偻着身子,拄着拐杖走进了隧道内。 就像王家海那样,郭易秦也只是看了眼老太婆,也没太在意,就开门下车冲上了山坡。 坐在副驾驶座上的彭伟紧随其后。 望着山坡远处那片片的林海,郭易秦沉默片刻才喃喃的说:“其实,你走了最好。你根本不知道,你有多讨厌,我忍你忍得有多辛苦。” 第1149章 :无所不在的恐惧 几天前方圆驾车从下水道内冲进隧道中时,是破门而出的,把生锈了的半截铁栅栏都带走了。 随后相关部门就把铁栅栏换成了新的,还在门口安了一盏灯,这是在提醒广大司机同志们,千万别学某个肆意破坏公共财物的家伙,再把铁栅栏给撞坏了,要不然会被罚款,情节严重的有可能会被拘留,特严重的还会被警方通缉-- 王家海也很理解当地相关部门的辛苦,所以在确定方圆还要从这个出入口经过后,提前打开了铁栅栏。 这个出入口,是隧道通车后特意修建的,专供大型车辆进去施工,一遛二十五角的斜坡,能向里延伸大约一公里左右。 相关部门在重新安装铁栅栏时,也在这一公里长的缓坡两侧,安装了照明灯,与外面的隧道相互辉映,只是隧道越向前走越亮,这儿却是越走越黑,气氛也想当然的越来越压抑,就像是要通往地狱中那样。 山原百代现在就有这种感觉,还很明显,尽管几天前她已经来过这地方,还很丢人的潮、喷,让方圆夺走了她的第一次,说起来也算是风花雪月之场所了。 更何况,上次她是毫无任何防备的,就忽然从地面跌落地下了,昏迷醒来后得有多么的害怕,那是用脚丫子都能推断出来的。 这次对她来说,只能算是‘故地重游’,而且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方圆已经是她男人了--有自家强大的男人陪伴,有什么可怕的? 山原百代就是害怕。 车子刚驶过那段一公里的缓坡,前方只有汽车灯雪亮的灯柱后,她就紧紧抱住了方圆的胳膊,哪怕是隔着两座变形了的软绵绵的山缝,也能察觉出她的心跳很快,就像她的呼吸很急促,不住做出吞咽口水的动作,双眼直愣愣的望着前方,瞳孔不时的缩一下。 快乐、郁闷等情绪会传染人,但都没有恐惧所产生的影响大。 方圆就受到了她明显的干扰,刚驱车下来时嘴角那丝不在乎的笑意,早就消失了,把着方向盘的双手手背上,青筋有力的突起,张翼的那边亮银军刺,就横放在他的膝头上,车速明显加快了许多。 看来,他想用低沉有力的马达声,来驱散那种不舒服感觉。 车速很快,时速已经超过了一百三十迈,整个下水道内,都回响着轰轰声响,却压不住山原百代因恐惧才本能的吞咽口水声,清晰传进方圆耳朵里后,他低低叹了口气,轻轻点了下刹车。 山原百代依旧双眸直勾勾的望着前面,仿佛只要她一闭眼,就会有个异常可怕的魔鬼,从前方忽然出现,双手张开,大张着的嘴里,鲜红的舌头蛇一般的吐出来,上面还有眼睛、嘴巴--丝毫没有察觉到,方圆已经停下了车子,正默不作声的看着她。 “据南韩首尔最新传来的消息,三星公司所生产的note7爆炸,只是因为电池技术想创新太难,目前已经有两百五十万部手机被召回--” 一个带有磁性的沉稳有力男人声音,忽然响起把神经紧绷着的山原百代给吓了一跳,低低惊叫一声就扑进了方圆怀中,紧紧抱着他的腰,看到大灰狼的小兔子般瑟瑟发抖。 “别怕,只是收音机,这个频道的信号愣是要的,在下水道内还这样清晰。” 方圆说着关上了收音机,右手轻轻拍打着女人在这几天内就丰盈了许多的后背,左手把搁在膝盖上的亮银军刺拿走,以免误伤了她。 山原百代的身子相当完美,尤其是凝脂白玉般的肌肤,能让方先生在最短时间内产生最原始的需求,如果不小心被军刺给划破了,岂不是很可惜吗? “是、是收音机?” 男人轻拍后背的动作,总能让女人感受到安全感,山原百代战战兢兢的抬起了头。 方圆不答反问,眉头微微皱着:“真有这么怕?” 山原百代张了下嘴巴,刚要说什么却又闭上了,看来她也终于意识到自己的恐惧,好像有些夸张了。 “就在几天前,你就曾经来过这儿了。” 方圆看着她的眼睛,淡淡地说道:“那时候,你醒来后,你身边三个同伴都先后死狗般的摔倒在污水中。所以我觉得,你那时候应该很害怕才对,但实际上你还算冷静--” 山原百代打断了方圆的话:“那一次,秀敏没有来!” 山原百代害怕,是因为丰田秀敏可能已经来到下水道内,正躲在暗中用怨恨的眼神看着她,森白牙齿所闪出的光泽,黑色都遮不住。 上次山原百代忽然跌落下水道内,山原林木等人先后变成死狗躺在污水内后,她怕是肯定怕,却不是很怕。 到底是拥有名贵血统的王女,在突遭剧变后的恢复冷静功夫,可不是一般人能比得上的:她是在华夏作客,忽然就这么消失了,无论那些让她消失的人本事有多大,但碍于那些大家伙都知道的原因,绝不敢随意伤害她。 既然是这样,那山原百代又有什么值得好害怕的? 大不了,被男人把她按在车子里,噼里啪啦的干一顿也就拉倒了,反正东洋女人对于那种事也不是太在意,就算她们被强女干,也没觉得受到了多大的伤害,话说她们在被男人狂轰的同时,别管表面表现的有多痛苦、多气愤,可她们也是在享受啊-- 这次却不一样。 爱是自私的,到目前为止,山原百代只被丰田秀敏一个人深爱着,更是她唯一的‘爱人’。 谁强行得到了山原百代,谁就是丰田秀敏的敌人,不死不休的那种。 山原百代在被强占后,没能像以往俩人发过的‘山盟海誓’那般,以绝食、上吊跳楼卧轨等方式,来抗拒野蛮,捍卫她们的‘爱情’,这是丰田秀敏无法容忍的。 “刚进来下水道时,我忽然想到了秀敏曾经对我说过的一番话。当时,我以为她是在与我开玩笑的……我记得很清楚,她在说那番话时,语气是相当温柔的。” 山原百代再次咽了口口水,垂下眼帘轻声说道:“她说,真正的爱情,只能是属于深爱着的两个人,一旦有第三个人强行插脚,而我又没能以死来捍卫我们的爱情,那么这份爱情就会变质,她是无法忍受的,会用那个人、我的鲜血来清洗。” 山原百代在讲述她为什么害怕的原因时,方圆始终没说话,只是点上了一颗烟。 青烟马上就从车厢内弥漫起来(车窗倒是敞开着的,只是下水道内没有外界的对流空气,所以青烟是向上冒的),有些呛人。 不过,这种本该让女人特别讨厌的二手烟,却好像给山原百代带来了更多安全感--这是尘世间才会有的味道,让她闭眼深吸了一口气后,脸上浮上了些许惬意,才睁眼继续说道:“她说过这番话后不久,我就忘记了。呵呵,情浓时两个人说的话,有多少值得牢记的价值?” 方圆说话了:“你是说,在车子刚冲进下水道内的一刹那,你忽然想到了她曾经说过的这些,并立即意识到她那时候说这些时,不是在跟你开玩笑。” “是的,现在我可以肯定了,她不是在与我开玩笑,她是认真的,非常非常的认真!” 山原百代用力点了点头,又用力咬了下嘴唇,声音有些嘶哑的说:“我在被你占有后,她不但要把你碎尸万段,还会--杀我!” “你别不相信,她肯定会杀我,用我的鲜血,来洗涤我和她纯洁爱情上的污点!” 看到方圆脸上有讥讽的笑意后,山原百代的声音忽然拔高,双手用力拧着他胳膊上的肉,尖声叫道:“我有预感,很强烈的预感,在刚下来的一刹那,我就忽然想到了她说过的这番话,并笃定她就躲在黑暗中,用阴冷可怕的目光盯着我。” “她现在恨我,要大过恨你。” 山原百代紧紧闭了下眼睛,声音放缓带有了绝望的味道:“我这才知道,她最想杀的人,就是我。” “她的占有欲,会比男人还要强烈?” 方圆总算有了些惊讶。 “你不理解她的,就像你做梦也想不到她有多可怕那样。” 山原百代脸上煞白,身子又开始瑟瑟发抖,颤声说:“她早就告诉过我,她最擅长的杀人手段,并不是用刀--” “用什么?” 方圆的脸色,也凝重了起来。 “用--无所不在的恐惧。” 山原百代说着,抬头看向车窗外,脸色已经不再是惨白,而是死灰,就仿佛在下一刻,会有意想不到的极度惊骇现象发生。 更像丰田秀敏,已经化身为一团看不清的淡淡黑雾,弥漫在车子周围,让雪亮的灯光都黯淡了很多。 这让好像从来都不害怕的方圆,嘴角也紧紧抽抽了几下,干笑一声正要说什么时,车灯,灭了。 好好的车灯,忽然灭了。 让人无法承受的黑暗,立即以你无法想象的速度,把整个世界都笼罩了起来。 在怠速上轻灵运行的马达,也停止了运转。 方圆又没有关灯,也没熄火,车子怎么就停止运转了呢? 唯有淡绿色的仪表盘指示灯还亮着,映在两个人的脸上,让他们的脸色看上去,都绿油油的,很吓人的样子。 方圆还没有重新启动车子呢,山原百代就猛地抓住车钥匙,开拧。 蹭、蹭--蹭! 蹭蹭的车子点火声,在黑暗中显得异常刺耳,可无论山原百代怎么努力,都无法再次启动。 “车子,车子怎、怎么启动不起来了?” 山原百代接连重新点火十余次都失败后,猛地抬头问道。 她满脸惨绿色的样子(仪表盘指示灯映照的),很像鬼片中的女主角。 “可能是出故障了吧?很凑巧的。” 方圆不喜欢看鬼片的女主角,看了她一眼就低头,继续点火。 与山原百代那样,方圆并没有给她惊喜,只好放弃,叹了口气时就听她哑声说道:“她,来了!” 第1150章 :我是被吓大的 恐惧是人类自身对事物的不了解、不确定,因此通过提高对事物的认知能力,扩大认知视野,判定恐惧源。 比方旅馆失火时,人们就会害怕,不知所措、争先恐后往外跑,跑不出去就跳楼,结果就引发了致命性的灾难。 其实,他们只要保持可贵的冷静,或许就能发现逃出旅馆的安全出口,就在自己左手边。 简单而又严格的说起来,恐惧就是人在自己吓唬自己。 这个道理很简单,方圆十二岁离家外出找妈妈时,从前在家时不会出现的磨难,就已经让他很明白了。 可以想象一下,一个十二岁的孩子,深夜蜷缩在空无一人的街头,或者荒郊野外,无比厚重的黑暗,就像一个魔鬼那样狞笑着把他围拢--他得需要多么的坚强,才能挣扎着熬到天亮? 恐惧能人发疯,但也是最能磨练人的意志力,让神经变得更加坚韧,随后无论遭遇任何事,都能保持正常人不该有的冷静等等,这是毫无疑问的。 凡事,有利就有弊,同样也是有弊就有利,两者都是相对而言,很有些‘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的思想道理。 也正是经历过那些恐惧的磨练,方圆才能在被土豆老收留后,很快就表现出了与他年龄不符的优势,最终取得了让他以前想都不敢想的成绩。 我是被吓大的。 这句话,足可以形容方圆当前的生活轨迹了。 没有遇到土豆老之前,方圆就已经品尝到了太多恐惧的滋味,与昆仑练手纵横江湖时,无论他们创下了多大的名头,也会不时被恐惧拥抱,这是肯定的。 尤其他在回来唐王后,去罗布泊,去北朝地下古城,前些天去俄罗斯卡门地区,这三个地方的遭遇,让方圆对恐惧的抵抗力,又高了不止一个境界。 如果是换做别人,能闯过一个地方活下来,就已经是烧高香,列祖列宗在天之灵好生保佑了,他能活蹦乱跳的活到现在,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 所以可以毫不客气的来说,当前方圆所遭遇的恐惧,相比起那三个地方来说,都是绝对的小儿科--无论山原百代‘释放出’的恐惧力度有多强,对方圆的影响都不是很大,最多也就是有些正常人看到一条疯狗扑过来后该有的紧张罢了。 丰田秀敏,区区一个东洋荡货,撑破天就靠忍术中那些装神弄鬼的东西来唬人,能与邪气冲天的艳阴使、以鲛人存世的九幽夫人相比吗? 至于车子忽然熄火,车灯发不出一点点的光,这对普通人来说是相当诡异的,方圆暂时也搞不清是咋回事,可他却真没有把这件事当回事。 他的紧张,也只是来自于山原百代说的那番话而已。 如果有人非得让方圆说一说:你能拿什么来证明,你现在只是紧张,而不是害怕呢? 他会闭上眼,最好是再那条毛巾盖在脸上,像躺在棺材里的尸体那样,美美的睡一觉。 或许,等他一觉醒来后,这件事已经结束了:丰田秀敏授首,他重新回到了明媚的阳光下,继续他混吃等死的幸福生活。 就在方圆笑了笑,刚要说什么时,山原百代哑声说:“她,来了。” 在哪儿? 下意识的,方圆抬头向前看去。 前方墨一般的黑漆漆,伸手不见五指就是这意思了,尤其是在车子熄火马达停止运转后,仿佛连时间都凝固了,只能听到自己的心跳,还有山原百代咔咔的牙齿打颤声。 除了黑,就是黑,什么都看不到,什么都听不到(外面的声音)。 在这种情况下,山原百代说‘她’来了,当然不是看到的,而是她的第六感感觉到的:她感觉丰田秀敏借助黑暗的掩护,迈着诡异的步伐,脸上带着森冷的狞笑,一步步的走了过来。 “别怕,没事的。” 方圆缓缓的说着,从口袋里拿出了打火机。 啪哒一声轻响,有橘红色的火苗亮起,让已经围拢过来并试图进一步入侵俩人神经的黑暗,被蝎子蛰了一下那样,无声的惨嚎着迅速后退。 光亮,任何时候都是抗拒恐惧的最佳武器。 只是很明显,打火机这点光源,放在车灯最多也就是照出数十米远的下水道内,所起到的效果,比仪表盘的指示灯强不了多少的。 黑暗马上就发现了这一点,不再惨嚎,而是张牙舞爪的重新扑了过来。 打火机刚被点燃时,山原百代还是长长松了口气的,就仿佛它的火光,能挡住丰田秀敏前来的步伐那样。 但很快,她在看到打火机的火光,只能照耀到方圆那只拿着火机的左手,甚至连手腕处都照不见时,就更加怕了。 这点火光,在苍穹般的黑暗世界内,除了乍亮时能让人感觉到一丝生机、温暖,接下来就会让人感受到更大的孤独,恐惧。 就像,整个世界内,只有火光周围的那一巴掌大地方,才是安全的。 “方、方圆,我们、我们走,走!” 山原百代忽地嘶声尖叫一声,松开抱着方圆胳膊的手,转身就推开了车门。 她圆可徒步在黑暗中逃出去,也不想呆在这儿,接受恐惧的折磨了。 至于在逃回去的路上,会遭遇哪些事情,她压根不会去考虑--人们在从失火了的旅馆窗口跳下来时,有没有考虑过跳下来会摔死? “别乱动!” 方圆低喝一声,抬手抓住了山原百代的左肩,稍稍用力就把她扯了回来:“把车门关上!” 山原百代挣扎,张嘴正要再尖叫什么时,方圆舌绽春雷般的暴喝一声:“关上!” 男人的阳刚之气,在这一刻蓦然迸溅,让女人身子猛地一哆嗦,随即就冷静下来,伸手关上了车门。 砰地一声,车门被关上的声音响起,向下水道更深处、更黑处传去时,方圆左手拿着、伸出车窗外的打火机,忽然灭了。 仪表盘之外的最后一点光亮,也消失在了山原百代的视线中,不过她却没有再尖叫啥的,只是更加用力的抱紧了他胳膊。 火机灭了再打着就是了。 方圆没有打,而是直接松手,任由火机以自、由落体方式掉在了地上。 因为他很清楚,在火机忽然灭了的那一刹,再点就点不着了,他的左手上,多了粘糊糊的液体,缩回手来借着惨绿色的指示灯看了眼时,就听山原百代低低的嘎声叫道:“血!” 就是血。 新鲜的鲜血。 方圆在缩回手时,就嗅到了鲜血血液才有的淡淡血腥气息,倒是没想到山原百代对鲜血的味道,原来也这样敏感。 在火机火光忽然灭了时,方圆的左手告诉主人:有东西从车子上方滴落,扑灭了老子。 世界上所有的下水道,不管修建的质量有多好,都无法避免潮湿,顶部会有水珠滴落,这是一种很正常的现象。 一滴水从上方滴落后,恰好滴答在方圆左手拿着的打火机上,这也不是多稀奇的事儿--稀奇的是,滴落下来的不是水,而是新鲜的血液。 这就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就在他们上方的下水道顶端,潜伏着一只嗜血的恶魔,或许是吸血蝙蝠之类的,这滴鲜血就是从它嘴角跌落下来的,它正用散着诡异光泽的小眼,神色狰狞可怕的盯着下面目标,考虑他们的鲜血,应该比老鼠的更加美味才对。 当然不会这样巧。 山原百代此前的预感没有错:丰田秀敏,来了。 “一些雕虫小技而已,不用害怕。” 方圆看似没事人那样,反手在裤子上擦了擦,安慰山原百代:“你们既然相处了那么久,那么就该知道这些邪门歪道,都是忍者引以为豪的本事。” 身边有个仿佛天塌下来还能保持冷静的强大男人,总能给女人最需要的安全感,山原百代就是从方圆这看似漫不经心的语气中,获得了极大的安全感,点了点头低声说道:“是的,她、她还能让一把飞刀,忽然变成一滴水,快速前行击中目标后,再变成飞刀。很、很神奇。” “那是障眼法,也没啥神奇的。” 方圆毫不在意的说着,拿出一颗香烟叼在嘴上,正要去找打火机时,才想到火机已经被扔在外面地上了,轻轻叹了口气,也没把香烟从嘴上拿下来,伸手推开了车门。 “你、你要去哪儿!” 他刚推开车门,抱着他右胳膊的山原百代,就紧张的问道。 “找打火机,看看还能不能打着火。” 方圆挣开女人的搂抱,在她脑袋上用力揉了几下,笑道:“别怕,我就是想抽颗烟,就在车外面站着,不会离开你的。” “都这时候了,你还没有忘记吸烟。” 山原百代小声嘀咕着,埋怨的意味很浓。 “聪明的女人,从来都不会干涉男人为啥要抽烟的。” 没吸烟的方先生吸了下鼻子,抬腿下车,随手关上车门后,屈膝蹲了下来,伸手在地上一划拉,就找到了那个打火机:“下次可不能随便把火机扔掉了,扔了还得再捡起来,这纯粹是一种自讨苦吃。” 啪嗒,啪嗒。 随着火石(一次性打火机)不断冒出刺眼的白色火花,十几下后终于有橘红色的火光再次亮起,方圆赶紧凑凑到嘴边,把香烟点燃美美的吸了一口。 这时候来一颗香烟的幸福指数,估计都能赶上事后烟了。 “你要不要来一颗?” 方圆站起身,弯腰左手扶在车顶上,问车里面的山原百代。 “要。” 山原百代没有任何的犹豫,甚至都有些迫切。 方圆能理解,女人如此迫切,是希望烟头的暗红色光源,能给予她一些对抗黑暗的信心,力量。 接过方圆递过去的香烟,火机,山原百代点燃后猛吸了一口,随即剧烈咳嗽起来,但很快就止住了。 “这时候来一颗,是不是感觉好多了?” 方圆笑的很得意的问出这句话时,忽然听到了脚步声。 很整齐、很有力也是很多人的脚步声,从黑暗深处传来:哐、哐,哐! 第1151章 :阴兵过境 在很多以惊悚诡异为主的电子小说里,还有电影内会描述一个现象:阴兵过境。 百科上说,阴兵过境又名阴兵踏境,指一群阴兵(人数不等)去押解一些冤魂,而显出了原形,招惹它们的人没几天就会死。 暂且不管有没有‘阴兵’这种现象,它故老相传的此类传说,就一直不曾消停过,最‘出名’的有好几个地方。 谁都知道,故宫是开放的,只要你拿钱买票,那么就能去里面参观,想象下数百年前,那些一怒之下就能血流漂卤的真龙天子们,日常生活都是在干啥。 只是故宫有个明确的规定,那就是下午五点后就会关门,这是为了能较好的维护古文物、古代天子生活居住过的地方的威严,免得某些不靠谱的现代年轻男女,会在幻想他们就是寡人、哀家时,躲在僻静的地方做那种有辱斯文的破事。 不过据很多老人说,故宫之所以下午五点关门,还有一个原因:天黑,请闭眼,有人,要经过! 五点之后的故宫内,经常会有一闪而过的宫女、太监,甚至传来人的哭喊声,让人毛骨悚然,所以下午五点之前就不准游人呆在里面了,免得出什么乱子,这可比在猛兽区擅自下车跟老公打架却被老虎抓走严重多了。 在南方某省,有个叫惊马槽地方也很有名。 很早很早的时候,据当地山民说自古以来,人到这里就要下马,因为再往前走,就会看到一块大石头,上书‘惊马石’三个大字,在它的右边有一处黝黑的山崖,下面是一道阴森森的山沟,这就是惊马槽了。 惊马槽内,总是会传来莫名其妙的的怪叫声、惨叫声,而有着天地之灵气的马儿,到了惊马石前就会惊起来,即使用鞭抽打它也不肯再往前了。 这种现象很奇怪啊,当地人想搞清楚咋回事,就重金聘请了一位得道高僧,前来这儿考察一下,给个答案。 据说,那位高僧来了后,只看了一眼就默不作声的,大袖飘飘的转身就走,脸色很鸟几把的难堪,就像看到他相好的小尼姑,正在惊马槽内被八百壮汉轮流疼爱那样。 当地人一看,有些傻眼:咦,大师,你不能走啊,屁都不放一个的,我们的钱岂不是白花了啊--啥,钱不够才走?草,现代秃驴确实够势利,一点‘我佛慈悲’的素质都没有。好了好了,再加点票子,怎么着也得搞清楚下面有啥鬼东东才好。 看在红彤彤的票子份上,大师终于说出了此处为何名为惊马槽了:下面那条山沟沟哟花开红艳艳的地方,是老天爷专门为阴兵们设置的擂台(专门解决私人恩怨的),不管是白天还是黑夜,刮风还是下雨,它们都能全天候的出现在下面,有冤的报怨,有仇的报仇,整天厮杀不绝,能够看到人类看不到的那些脏东西的马儿,自然害怕被殃及,不敢过去了。 故宫与惊马槽的有阴兵过境的传说,听起来已经很玄乎了,却都不如上世纪七十年代中期,曾经发生过一次毁灭性大地震的城市。 话说有个军人,他所在的部队在大地震发生后,是第一批参加救灾的部队,接到上级下达的紧急命令后,马上派出汽车连进行机动行军。 当他们来到距离灾区还有一小时路程的时候,他们全团的汽车忽然全部抛锚在路边,当时所有的人都很着急,可是所有的技术人员都找不到车到底出了什么毛病。 大约在晚上八点的时候,汽车的大灯忽然全都熄灭了,战士们也接到上面的命令,说要把汽车退到路的右边,让全体人员上车,无论看到什么都不许说话和乱动。 就这样,士兵们就在车上坐到深夜时,大家在半睡半醒间,忽然被一阵隆隆的马蹄声惊醒了--然后,大家就看到一辆又一辆的马车,从他们车前经过。 这些马车呢,都是从灾区方向过来的,可是只看到一辆辆的马车,就是看不到赶车的人,每辆车上的一盏清灯(发着淡绿的颜色),能让人看到车厢里装的是什么。 首级。 每辆车上都堆满了人的首级,那些马车大约一百辆,粗粗算下来,大概有二十多万个吧,与灾区遇难的市民数量相符。 老人们就说,这是阎王爷派来的阴兵,去灾区带领遇难者去阴间,只是人数太多了,无法做到悄然进行,只能跟阳间打电话,要求前往灾区救援的车辆,全部靠边停着,先让负责押送任务的阴兵们过去再说。 这就是阴兵过境,也叫阴兵借道。 (有关这几个传说,能在网上搜到,感兴趣的兄弟们,可以在阳光明媚的正午时分,搜索一下看看。 在这儿写这些,与宣传迷信没啥狗屁关系,纯粹就是当做故事来跟大家伙分享一下,就好比我找了个漂亮媳妇,如果不再朋友圈力显摆几下,心里就会难受一个道理--只能看,别瞎几把琢磨太多,不管是漂亮媳妇,还是阴兵过境,没啥意思)。 这几个传说,课外阅读非常丰富的方圆,自然也拜读并亲自跑去过惊马槽那边(故宫是不能随便乱闯的,方先生有时候还是很懂法的)现场视察过,只是运气不咋样,并没有看到他想看到的东西。 却没想到,今天的此时,会在安阳下水道内,碰到了这一奇异的现象。 整齐而又有力的脚步声,从黑暗深处刚传来时,方圆还以为东洋人失去了装神弄鬼的耐心,准备以集团方式、哦,就是以多欺少的卑鄙行为,来试图群殴他了,心中狂笑一声:哈,来得好--我是不是调头就跑? 在很明显的敌众我寡下,还不赶紧脚底下抹油转身就跑,却无畏英雄楚霸王般的傲然不动,最终拔剑抹了脖子这种行为,是为方圆不齿的,更是当做活命心得,经常给毛驴灌输这个道理。 好汉不吃眼前亏,才是聪明人能活更久的主要原因。 至于方圆跑了,山原百代该怎么办--算了,不去考虑这个问题了,因为方圆在瞪大眼珠子看向脚步声传来的那边,最多几秒钟后,就放弃了转身就逃的想法。 他看到了他最想看到的东西。 嗯,这么说也不是太准确,应该是他看到了最想看到的东西的一种。 方圆最想最想看到的,就是全天下所有美女不穿衣服的样子,这个心愿无疑是太宏伟,很让老天爷为难,所以时至今天,还算对他青睐有加的老天爷,也没满足他这个心愿。 作为愧疚的补偿,老天爷才让方圆在此时此刻,看到了:阴兵。 那是一列三人纵队(就是三个人并排成一线),大概有三十号左右的样子,所有人(暂时称为人吧,说鬼总是心里毛毛的),都穿着唯有在古装电视剧内才穿着的衣服,头戴插着野鸡翎的钢盔,双手高举着斧钺之类的兵器,好像被检阅的士兵方队那样,迈着整齐的步伐,从黑暗中咔咔的走了过来。 当下可是相当黑暗的,方圆把自己张开的右手伸到眼前,都看不出几根手指头来,又怎么可能看到这些人的人数,穿什么衣服,手里拿的啥兵器呢? 只因,这些人都是发光的,包括他们的衣服,手里的兵器,都散发出一层冷冷的莹白色,只能让方圆看清他们的样子,再看别处却依旧漆黑一片。 这个古代士兵小分队,手持的斧钺都带着斑斑锈迹,所穿的衣服也是褴褛的要命,他们的脸--看过西方动漫中那个披着黑斗篷,手里拿着把破镰刀的死神样子吧? 这些士兵的脸,基本就是那个样子了,没有一点肌肉,只是一层皮蒙在脸上,显得颧骨更高,眼窝深陷更性感。 这还不是最让人惊讶的:他们就像水面上的倒影,所有人的影子都飘渺不定的,绝对的虚浮不真实,但脚步声却实实在在的响着,甚至都能振动下水道上方的水滴,啪哒一声落在了方圆鼻子上,再淌在他嘴唇上,味道很苦涩,相比起三十年的茅台陈酿,差老鼻子了。 阴兵过境。 见到过境的阴兵时,千万不要大惊小怪的,举起手机(哦,对了,刚才车灯灭了,方圆俩人需要光明之神时,怎么没有想到手机呢?算了,就当是太极张忘记了吧)拍照,预备发朋友圈显摆,掀起衣服请人在肚皮上签字留念啥的。 谁跟阴兵说话,他们就带谁走:兄弟啊,你老师没跟你说过‘沉默是金’这四个字?哦,真没说过啊,那就算了,你先回来,等下辈子投胎去做人时,再去质问他不迟,现在老师怎么都这样啊,就知道玩办公室恋情,勾心斗角的争着晋级了,却忽略潜心育人的根本。 哐、哐的脚步声,随着阴兵越来越近,也越来越响,很快就来到了车子跟前。 方圆没动。 他是真不想下辈子再投胎做人时,去质问他小学老师。 他就像个没有任何生命的木桩子那样,傻呆呆的站在那儿,任由对面的阴兵走过来。 然后,他就亲眼看到,那些身形飘忽的阴兵,在走到比他更突前的车头前,脚步也不曾停下,就像人的影子那样,从车上‘走过’。 人的影子从车上‘走过’时,是不会发出任何声响的,虚影嘛,不真实的嘛--现在这些阴兵‘走过’车子时,方圆却亲耳听到有血有肉的人,踏上汽车时发出的砰砰声。 咕噔一声,方圆听到了自己咽口水的声音,迎面走来的阴兵,从他‘身上’走过,不曾有片刻的停留,继续走向他身后的黑暗中,仿佛他就是一根没生命的木桩子。 被当作没生命的木桩子,这是对方先生最大的羞辱。 好吧,如果仅仅羞辱一下,心胸宽阔的方先生还是能容忍的。 “啊!” 方先生能把自己变成一根木桩子,坐在车里的山原百代却不会,发出了一声无法压制的低声尖叫。 第1152章 :遭到了暗算 山原百代的老师,肯定没告诉过她,沉默是金这个道理,所以在极度恐惧时,才忍不住的发出一声低低的惊叫。 幸好方圆的小学老师,还是很负责任的,这才让他牢记住了这个‘四字真言’,在山原百代发出一声愚蠢的低声尖叫声时,也不曾有丁点的活动。 山原百代的叫声响起时,过路的阴兵队伍,速度明显停顿了下,已经走到方圆对面的阴兵,还都低头向车里看了下,但接着就挺起腰板,迈着一步七十五厘米的标准正步,咔咔的去了。 哐,哐的脚步声,很快就消失在了方圆的背后黑暗中。 等余音也消失后,方圆才长长的松了口气,开门弯腰钻进车子里,说:“百代,看来你说的不错,这地方确实不是--” 方圆话说到半截,忽然闭上了嘴:本来端坐在车里的山原百代,不见了。 车门还是关着的,她的人却不见了。 毕竟车内还有仪表盘上的指示灯,能在这么近的距离看清一个人不见了,还是很轻松的。 方圆嘴角抽抽了下,抬头看向后座。 车子后座,也被笼罩在指示灯的光环下,虽说不如前面看得清楚,大体轮廓还是能分辨出的:也是空空如也,别说是山原百代了,就是鬼影子也没一个。 山原百代,被那些过路的阴兵给带走了。 偶遇阴兵过境,千万不可以说话,要不然就会被带走这条古训,确实有着它颠扑不破再颠簸也不破的道理……明明很有文化的山原百代,怎么就不知道呢? 没文化很可怕是吧? 有文化却不懂的怎么利用文化为来为自己谋福利,才是真正的可怕,这就好比老百姓对掐时骂对方‘你一把年纪都活在狗身上了啊’一个道理。 如果山原百代不漂亮,如果她不曾给方先生带去过超级男人的享受,如果她没有跟方圆一起来安阳下水道内,如果她--特么的,无论有多少如果,方圆现在要做的,就是必须得把她给找回来。 不去不行,他是男人,她则是他实质上的女人。 至于那些阴兵去了那儿,方先生追上去后,会不会被顺道带走(来新同事了啊,大家今晚开个怕忒庆祝一下吧),让躲藏在黑暗中的敌人笑,他身边那些近人哭等等,都暂时顾不上了。 大男人有所为,而有所不为,就是这么个道理。 方圆特别反感这些大道理,却又不得不去遵守,发狠下扯下座椅垫子,缠在亮银军刺上,摸黑在油箱内蘸酱似的蘸了下,啪哒一声点燃了打火机。 生命之火,熊熊燃烧起来,照耀了方先生前进的方向,小跑着追向了阴兵消失的方向。 幸亏下水道内,并没有太多的岔路口,更没有红绿灯没有指挥交通的交警,所以方先生不必怕走错路,也不怕被罚款受教训,只需遁着那个方向追去就是了。 阴兵消失的方向,并不是方圆驱车进来的那条路(那边只是出入口,不是主管道),而是呈弧形向右前方无限度的蔓延开去,也不知道走到哪儿才是个头。 很明显,方圆要想靠步行完成浏览整个下水道的全部风景,那是不现实的,最起码汽车座椅靠垫就不会支持他,跑出也就是两三里路,火头就有了明显的缩水,小了不止一半。 方圆却没有追到那些阴兵,甚至都没有听到他们踢正步时发出的哐哐声。 毫无疑问,在劣质火把坚持不了多久时,继续向前方追赶,是一种特愚蠢的行为,为智者不齿也。 正确的做法呢,则是趁着火把没有熄灭之前,及时跑回汽车那边,看看能不能发动车子--老人们在讲述那个大地震阴兵过境时,就曾经明确说过:阴兵走了后,车子就能正常启动了。 方圆有些后悔:咋就没早点想到这一点呢? 就算车子无法正常启动,那么再制几个这样的火把,也是好的嘛。 正所谓当断不断,反受其乱,拿定主意后方圆不再犹豫,转身就跑。 土制火把很给面子,方圆重新跑回到车前时,还没有完全熄灭,比打火机光芒亮多了,这才让他猛地惊恐的看到:车子后尾、车顶上,竟然都有大脚印子重重跺下时,才会留下的凹痕。 曾经有一群不知来自何朝代的阴兵,从车子上飘然若仙的走过,留下了他们的脚印,籍此来证明他们确实存在的,不是完全虚拟的,更不是在跟谁开玩笑:我就是我,不一样的烟火。 寒沙沙的冷气,从方圆脚底板游龙般的腾起,瞬间就传遍了四肢百骸,也让他开始怀疑自己身上,是不是也有这样的大脚印。 幸亏没有,要不然方先生会急眼的。 “呼!” 方圆盯着车子后尾傻楞片刻后,才长长的吐出一口气,缓步走到了车门前,弯腰正要钻进去时--就看到副驾驶上,端坐着一个人。 今天中午在小饭馆吃饭时,得到人家清白之躯后就会变得粗心大意的方圆,才发现山原百代穿着的,不再是张翼阿哥给她买的那身了,而是从叶明媚的别墅衣橱内,拿来的一身素白色的普拉达套装,很高级的货色,老值钱了,那败家的老娘们。 所以呢,方圆对山原百代穿的衣服颜色、款式,印象还算深刻。 端坐在副驾驶上的这个人,就穿着一身素白色的普拉达套装,满头的秀发尽管遮住了大半截脸,不过方圆压根不需要太费脑子,也能知道她就是山原百代了。 山原百代,明明已经被那群阴兵带走了,方圆这不刚徒劳的追了一趟没追上,才兴犹未尽的跑回来--她怎么就忽然出现在车里了呢? 难道说,阴兵们会乾坤大挪移,这才能在方先生如炬慧眼的眼皮子底下,把她又悄无声息的送了回来? 呵呵,刚才带走这女人,只是跟你们开个玩笑啊,顺便小小警告你们,下次再偶遇爷们们过境时,管好自己的嘴巴,别再大惊小怪的瞎几把咋呼了,要不然真带你走,记住了啊,仅此一次,下不为例! 只是,山原百代怎么坐在副驾驶座位上,一动不动呢? 好像死了那样。 昂,猜不到会被吓个半死半活了,通俗的来说就是吓昏了。 吓昏了好啊,总比直接吓死要好很多。 “呼!” 方圆再次重重吐出一口气后,伸手撩起覆盖在山原百代脸上的秀发,拍了拍她腮帮子,正准备深情款款的呼唤她的名字,要她醒来时,一声极度压抑的惨叫声,从不远处的黑暗中,攸地响起:“啊!” 这是男人的惨叫声。 从这声惨叫声中,方圆能准确判断出,他刚惨叫出声,就嘎然而止,好像被刀子切断那样,唯有转变成更加痛苦的呻、吟唱。 而且,还不是一个男人在惨叫,在呻啊那个吟,至少得有七八个人,就像约好了那样:都给我注意啊,我数一二三,从王八老四开始叫,叫到一半时赶紧捂住嘴,再用鼻子哼哼出非常痛苦的声音,都听明白了没有?好,那听我指挥,一二三! 听到在数十米外黑暗中,忽然传来的多声半截惨叫声后,方圆的某根神经,猛地绷紧! 方圆的神经猛地绷紧,可不是因为听到了此起彼伏的半截惨叫声,而是听到车子底下传来了山原百代的尖叫声:“方圆,小心!” 山原百代明明坐在车上,不知死活样子的装死人,那么她的声音怎么会从车底下传来呢,还是带有浓浓的警告、惊惧:宝贝,不听美人言,吃亏在眼前啊! 在该听美女话的时候,方圆从来都不会拒绝,这是方圆最好的、也是能活‘这么大年龄’的良好习惯之一。 可以很负责的说,当前山原百代的警告,就是必须得受到方圆重视的。 暂且不管她明明端坐在副驾驶座椅上,声音却从车下面发出来,已经拍打了女人腮帮子一下的方圆,就像遇到危险的虾米那样,身子向后暴射而退。 不得不说,虾米在水中后退的速度,那是相当快的,说是在电光火石间绝对很恰当,但饶是方圆后退的速度如此之快,也没躲过左肋下猛地一疼。 钻心的疼啊。 啥? 钻心的疼有多疼? 好办,你拿把刀子在你左肋下狠狠来一下,就能品尝到真切的滋味了。 方圆在察觉出不好迅速后退的同时,右手中的军刺猛地一甩--裹在军刺上的残余靠垫,带着一流火光的就被甩了出去,砸在下水道的巷壁上,接着火光大盛了下,跌落在了地下。 火把刚被甩出去时,端坐着车里的那个山原百代,就像屁股下面按了高弹力的弹簧那样,猛地从车内扑出来。 同时昂起了脸,满头秀发搜的飘到了脑后,露出了本来面目。 以往方圆在看到任何女人时,都会习惯性的看看人家长啥样子,这次也不例外:女人年龄在二十七八岁左右,长相清秀,弯眉如黛,琼鼻挺直--时间紧迫就不细细描述女人长啥样子了。 总之,方圆对这张脸不算陌生:田敏。 这个假扮山原百代端坐在副驾驶座位上,等着方圆来关心的女人,正是方圆还没恢复记忆时,跑去美国替西伯集团偷盗某份文件的航班上,遇到的那个田敏。 田敏,不但是铁山帝国的五大董事之一,更是东洋第一高手丰田秀敏。 方圆也仅仅来得及认出丰田秀敏就是田敏,看到她满脸都是恶毒狞笑的样子,双手手持一把肋差武士刀(东洋武士刀中最短的一种,广泛用来切肉,或者剖腹自杀),旋风那样的紧扑过来,跌落在那边的火把就灭了。 不远处的黑暗中,传来众多男人爽到极点的哼哼声,却不曾停止。 方圆当然顾不上那边是谁在哼哼,也不想去考虑丰田秀敏怎么就代替山原百代坐在车里,给予他差点致命的一击。 他只知道,他被人成功暗算了,尽管所受的创伤不是很严重,但对方却是东洋第一高手,丰田秀敏。 第1153章 :忍者的手段 方圆的运气向来都很不错,这次也是这样。 虽说他差点被假扮山原百代的丰田秀敏给一刀捅死,可还是钻心疼痛腾起的同时,暗叫了一声侥幸。 丰田秀敏号称东洋第一高手,张翼阿哥那么狂傲的人,都不得不承认无论是他也好,方圆也罢还是郭易秦,论起单打独斗来说,都不是这个鬼女人的对手。 张翼阿哥这样说,绝不是长敌人志气灭自己威风,而是用了足足一年多的时间,以两死三伤的代价,才总结出来这个结论。 真男人都是光明磊落的,绝不会为了面子就小看敌人,那样对自己只会有害无益。 既然连张翼阿哥都这样说了,那么方圆实在没把握,在他失去到刀枪不入的本事时,还能在决战中干掉丰田秀敏,尤其是在当前最适合忍者发挥的恶劣环境下,他能在激战一番后全身而退,就已经是很不错的结果了。 丰田秀敏没有給他正面决战的机会,利用阴谋诡计搅乱了方圆的心神,假扮山原百代躲在车里伺机刺杀他,并取得了很显著的效果。 可能是因为丰田秀敏坐在车里突施辣手偷袭方圆时,受当前空间所限制,在凶狠的刺出这一刀时,杀伤力打了大大的折扣,所以才仅仅刺伤了他,没有从他左肋第三根肋骨下斜刺进去,刺穿他的心脏。 所以说方圆的运气很不错:猝不及防下,能够躲过本来武力值就比他高很多倍的丰田秀敏暗算,还不能说是好运气的话,那么世界上就再也没有好运气了。 当然了,方圆能在仓促间躲过丰田秀敏的致命一击,并不代表着这件事就这么完了,人家绝不会放过他,肯定会从车子里扑出来,继续对他展开狂风暴雨的攻击。 方圆肯定不敢有丝毫的大意,虾米般的暴退出去后,动作没有丝毫的停滞:扬手甩出火把亮出亮银军刺的同时,已经旋风般转身脚尖猛地点地,就像黑暗中起飞的老大一只猫头鹰那样,直直扑向了前面的黑暗。 前面三四米外,就是下水道的巷壁,石头砌成的无比结实,方圆这个仓皇飞遁的动作,很容易让人想起‘守株待兔’中那只倒霉的兔子。 那只兔子不就是在与乌龟赛跑时,为了给被世人痴笑的老祖宗找回一点颜面(参照《龟兔赛跑》),这才闭着眼的撒丫子猛跑,结果却一脑袋撞在有农夫倚着休息的大树上,一命呜呼,又把即将到手的冠军,让给慢吞吞爬来的乌龟,从而饮恨九泉之下的吗? 方圆此时转身向前猛扑的动作,真得很像那只兔子,不过很像终究不是‘就是’,所以眼看弹簧般扑向黑暗前方、脑袋即将碰到坚实的下水道巷壁时,他身子忽然向后猛仰,右脚以更加快的速度,全力跺在了巷壁上。 更像黑暗中遇到障碍,就及时的、迅速折身而回的蝙蝠,方圆借着一跺之力,后仰在半空中的身子,向后疾飞,恰好擦着猛扑过来的丰田秀敏脑袋上飞过,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右手一翻,闪着森寒冷芒的亮银军刺,电闪般刺向敌人后脖子。 方圆可没奢望这一军刺,能够伤到丰田秀敏。 他做出这个动作,只是一种狼狈逃窜时偶尔来个回马枪,把对方吓一跳罢了,所以一刺刺出后,他压根没有去管有没有刺到敌人,只是双脚上踢来了个标准的后空翻动作,稳稳地--砸在了汽车车顶上,发出砰地一声大响。 车顶是铁皮做的,方圆这么大个活人砸上去后,自然会发生反弹现象。 正所谓你砸的越狠越有力,反弹的力量就会越大越猛烈,方圆就像个皮球那样,被车顶弹起,飞向火把跌落的那边巷壁。 脚尖再次猛地一点巷壁,方圆后背擦着湿漉漉的巷壁滑下,双脚岔开落地的中间,是一团已经很微弱的火光了。 这是方圆自制的火把,座椅靠垫做成,他在仓促间遇袭后,随手甩了出来,砸到这边巷壁上落在地上后,本来就要快熄灭的靠垫,没有立即熄灭还能顽强的燃烧着,就已经很不错了。 想都没想,方圆抬脚就跺在了这团红殷殷的火光上,四周光线瞬间消失,整个世界都跌落至了黑暗世界内。 在这种环境下,把自己置身于火光上方,跟一个活靶子没啥区别。 虽说黑暗是忍者最喜欢的环境,不过丰田秀敏终究没有夜视功能,所谓在黑暗中能如鱼得水,这仅仅是因为她此前在这种环境下受过多次残酷训练,以听觉,甚至第六感的感官,来判断、寻找敌踪,继而再展开杀手罢了。 万幸的是,别看方先生这两年来玷污了好几个大美女,但人家孩子天生就是个斗士,越是在不利用自己的环境下与强敌对掐,越能保持不该有的冷静。 一脚踏灭火光的同时,方圆就像壁虎那样,贴着湿漉漉的巷壁向左移动两步,随即站定,闭住了呼吸。 从方圆遇袭到他闭住呼吸藏在黑暗中,用文字语言来形容时,很像老太太的裹脚布又臭又长的,不过实际情况却只是在几个瞬息之间,你打个哈欠的工夫,俩人的第一回合就结束了。 丰田秀敏暂时领先。 领先的东洋女人,在方圆踏灭火光后,并没有冒冒失失的扑上来,狞笑着说啥‘小乖,你以为我没看到你么’,也随着他隐身黑暗中消失了。 黑暗,既然是忍者最喜欢的环境了,那么丰田秀敏干嘛在方圆主动藏身黑暗中时,再把他给揪出来,反反正正的来几个大耳光,教训他:小乖,你给姐姐记清楚了,以后千万不要与忍者玩黑的,因为姐姐是玩黑的祖宗! 如果不是忌惮方先生以往的威名(乖乖,你竟然能从北朝地下古城内逃出来,练就一副金刚不坏之身。要不是你抢走了我的爱人,我傻了才会跳出来,与你决斗呢),估计丰田秀敏更想把汽车仪表盘上的指示灯,也灭掉,让黑暗成为真正的黑暗,那样她的胜算就更多了一些。 汽车仪表盘上的指示灯,虽说无法影响到车窗外,不过终究是忍者最不喜欢的光源,会让她分心的。 丰田秀敏看不到方圆,方圆自然也看不到她。 方圆没动,她也没动。 两个人就这样静静的站在黑暗中,默不作声的隔着黑暗遥遥相望,尽可能去用第六感,去感受对方存在的确切位置。 车底下,传来牙齿格格打颤的声音,那自然是山原百代发出来的了。 不过很明显,无论她有多么害怕,害怕丰田秀敏会用她的鲜血,来洗涤她们纯真爱情上的污点,都不会在此时对她做出任何伤害动作。 教训背叛爱情的人,自然得顾忌一点‘家丑不可外扬’,就好比你跟你小姨子鬼混被你老婆抓住后,她才不会在酒店内大闹,铁铁的会把你带回家,给你个搓衣板跪着,然后拧着你耳朵悲伤欲绝又歇斯底里的问你:我的姿势,不标准吗? 山原百代暂时是安全的,方圆深知这一点,所以才不会听到她牙齿打颤时,就因此而分神,只是竖起耳朵,倾听除了牙齿打颤之外的任何动作。 拼杀开始时,数十米外的黑暗中,曾经传来很多男人好爽的哼哼声,现在还有,只是越来越微弱了,就像脖子上挨了一刀的肥猪那样,尽管在张大嘴巴的喘气,希望能爬起来飞奔而去,远离肮脏凶残的人类,但也只是想想而已。 那些人是谁,又是为何发出那种奇怪的声音,方圆不会去管,也不敢分心去管,毕竟一个丰田秀敏,就能把他给干的要死要活的,自顾不暇了。 “咯,咯咯。” 就在方圆紧闭着嘴唇,用鼻孔慢慢呼吸时,车子对面传来一声悦耳的娇笑声。 发出娇笑的人,当然是丰田秀敏,而不是藏在车底下的山原百代。 只是方圆没想到,她的笑声竟然这样好听,清脆悦耳不说,还带有能腐蚀男人骨头的媚意,很容易就让他联想到不穿衣服跪伏在地上,左右慢慢筛动胖屁股的美女--让他忍不住的要吞咽口口水时,幸好及时咬住了舌头,心中暗骂:小方,你特么的真没出息! “小方,你真没出息。” 就像方圆肚子里的蛔虫那样,丰田秀敏的声音从对面黑暗中响起,带着黑暗遮掩不住的媚意:“你现在是不是在想一些很桃色,香艳的画面?” 你怎么知道的? 这句话,差一点就被方圆脱口说出来。 话没说出来,冷汗却从额头冒了出来,因为方圆猛地醒悟了过来:哥哥能从这鬼女人的娇笑声中,想到那么香艳的画面,自然是因为她在捣鬼,籍此来引诱我出声,暴露我所在位置,然后持刀扑过来,一刀把我搞个透心凉,睁着一双死不瞑目的大眼睛后悔不已。 忍者所修炼的忍术,不仅仅只有使用障眼法把飞镖搞成水珠、躲在粪坑内三两天都不带动一下的--还有通过声音、气味来让好男人产生幻觉的邪门歪道。 所谓的摄魂大、法,就是这意思了,幸亏方先生够机灵,没有上那个鬼女人的东洋当。 慢说她只是通过媚媚的娇笑声,来让方先生想到那香艳的一幕了,就算她真的全脱了后母狗般的跪在地上,左右筛动着胖屁股回头喘着香气哀求他赶紧上--方圆也不会满足她的,只会板起脸义正词严的告诉她说,他才不是那种低俗的男人! “咯咯,小方,你以为你不说话,我就不知道你躲在哪儿吗?你错了。” 丰田秀敏再次咯咯娇笑着说到这儿时,声音忽然猛地一冷:“原来,你并没有让我最忌惮的刀枪不入!” 她说到最后这个‘入’字时,方圆就借着车内仪表盘指示灯那相当微弱的光芒,影影绰绰间看到一个黑影一闪。 不好! 方圆心中惊呼一声,迅速抬手恶狠狠的向前刺了过去。 第1154章 :方圆,杀! 像丰田秀敏这样最顶级的忍者,在她最喜欢的绝对黑暗中时,她的听觉、第六感的感官不但灵敏异常,能利用声音来迷惑、干扰敌人,她的嗅觉,也同样出色。 鲜血的味道,从来都是那样的与众不同。 黑暗能遮掩住方圆的身形,却遮不住鲜血散发出的新鲜血腥气息。 方圆的血。 他在遭到丰田秀敏的暗袭时,左肋被人家刀尖给刺伤了,幸好鬼女人坐在车子里摆不开架势,而他回退的速度又特及时,这才只被刺伤,没有被当场来个透心凉。 正常人被刀尖给扎伤,当然会流血了。 新鲜鲜血气息的来源,彻底暴露了方圆的藏身之处。 这不能怪他,要怪就只能怪那个鬼女人无耻,竟然在没有跟方先生打个招呼时,就敢拿刀子刺伤他。 只是很可惜,方先生再怪丰田秀敏,那又怎么样? 人家已经利用鲜血的气息,精准捕捉到了他的藏身之处,话音未落时就已经扑了过来,像黑夜中夺人性命的恶灵那样,相当骇人狠戾。 方圆的反应速度也很快,在捕捉到车子那边有模糊的黑影一闪时,就迅速抬手向前恶狠狠刺了出去。 亮银军刺只刺出不足半米,就遭遇了一股子大力:当! 随着兵器相撞发出的声响,暗红色的火花四溅,方圆就觉得右手虎口一疼,差一点就抓不住,松手撒开兵器了。 这鬼女人好大的力气! 方圆心中惊骇--很遗憾,丰田秀敏连給他惊骇的时间都给,挥刀格开军刺后,手腕一翻,对着方圆面门就劈了下来。 方圆连忙矮身。 性命攸关之间,方圆也顾不上面子不面子的了,矮身之后就从女人还没有落地的两条腿(丰田秀敏是越过车子扑下来的)中间钻了过去。 遥想当年,以四面楚歌把楚霸王搞定、最终却被一群娘们拿竹枪给捅死的韩信韩先生,岂不是也受过身下之辱,才铸就一番伟业的? 所以啊,男人千万被把钻女人裤裆当做无法忍受的耻辱,就拿刀子抹脖子,完全可以像淮阴侯(韩信的官职,原先是封为楚王来着,结果这小子功成后很是得意狂傲,惹恼了刘邦大哥,把他给自嗨降为淮阴侯了),方先生这样,不以钻女人裤裆为耻,反以为荣--那好像有些太不要脸了,不过完全可以趁机拿军刺刺人两条腿之间,算是找回一点面子来嘛。 很多武侠小说中,那些大侠对掐时,基本都讲究个光明磊落、大开大合、堂堂正正,对掐过程中从来都不对敌人的眼珠子、下面等地方下手,那样就算得胜了也会遭到万人唾骂,千人所指,无病而死的。 不小心击中娘们裤裆中间后,大侠也会立即停下,双手抱拳弯腰低头,满脸羞愧之色的说:对不对,我不是故意的,请原谅,我真没想到你大姨妈会在今天来,那咱们该天再战,可好? 其实不然,真正的杀场对掐,尤其是近代战争中发生的那些大小规模的白刃战,拼死鏖战双方别说会使出抠眼珠子、抓蛋、蛋这种阴损招数了,如果抬起来撸几下就能搞定对手,也会毫不含糊的掏出来的。 人和人展开真正的厮杀时,就会变成野兽那样,无所不用其极,只要能干掉对方,让自己活下来就行。 武侠小说中那些打个仗都是光明磊落的大侠,只是武侠小说大师们臆想出来的罢了,有过好多次拼死对掐的方圆,能用他兄弟来保证,所以在对丰田秀敏使出这极其阴险的招数时,心中坦荡荡如皓月当空照,没有一丝不好意思。 同样,丰田秀敏也没觉得方圆对她施展这种下三滥的招式,就会满脸羞红的扔掉刀子,双手捂着脸的疾奔而去(人家再也不理你了),最多也只是冷笑一声,右手手腕忽然翻出一个诡异的角度,就像想不开的东方不败要挥刀自宫那样,手中肋差迅疾斩向自己胯间,却是刚好格开方圆上撩的军刺。 又是当啷一声脆响,借着四散的火花,方圆能清晰看到丰田秀敏竟然借着挥刀格开他军刺的那一点力气,下落的身子黑鹰直升机般的垂直飞起,彻底化解了来自下方的危险。 当然了,丰田秀敏格开方圆这一军刺时,方先生也趁机一个前滚翻,滚到了车子面前,想都没想右手伸进了车窗内,一下就找到了大灯开关,一按! 随着‘砰’的一声(其实是没有响声的),那会儿无论方圆怎么捣鼓,都没捣鼓亮了的车灯,亮了。 雪亮的车灯,在极度黑暗的环境下亮起时,是相当刺眼,任何人的眼睛都得有个短暂的适应过程,尤其是很喜欢黑暗的忍者。 方圆在启动大灯开关时,就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小方,注意点哦,车灯有可能会亮起来哦),所以别看车灯真亮起来后,他的双眼也被刺的疼了下,却比头下脚上好像捕捉野兔的老鹰那般的丰田秀敏,要好了太多。 “啊!” 腾空扑下的丰田秀敏,做梦也没想到方圆会打开大灯,她已经完全扩散的瞳孔(人的瞳孔在黑暗中时,就会完全扩散,来适应环境),骤然猛缩,比被电焊打了一下还要疼痛,竟然无法忍耐的发出了疼痛的惊呼。 下扑的动作更是变形,就像顺势而下的河水,忽然遭遇障碍那样,水势迅速反弹,彻底打乱了她接下来的步骤。 方圆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明知道此时最该做的就是闭上眼,等眼睛稍稍适应当前亮度后再做其它,要不然就会伤到眼睛,可他还是咬紧牙关,瞪大眼睛低吼一声扑向丰田秀敏。 一个由上至下,一个由下至上,都用最快的速度,好像火星撞地球般的狠狠撞在了一起! 丰田秀敏的肋差武士刀、方圆的亮银军刺,都没有刺中对方(他们在这电光火石的瞬间,本能上就会做出躲避对方兵器的动作),只是身子狠狠撞在一起,发出了砰地一声闷响,还夹杂着清晰的骨裂、痛苦的闷哼声。 这就是两败俱伤的打法了,也是方圆最喜欢的打法,尤其在自身实力不如对方时,那么放弃正面作战,扔开军刺,而是摇身变成一个泼皮,与对方搂抱在一起,抠眼锁喉张嘴咬,就像野兽搏杀那样,才是最正确的应对方式。 方圆成功了。 哪怕在俩人重重撞在一起时,他左肩有钻心的疼痛(谁还想问问钻心的疼痛啥滋味)传来,可他却能肯定丰田秀敏所受的创伤比起他来,只会更加严重,毕竟刚才他可是占据一定先机的。 方圆很想看看丰田秀敏的脸,欣赏一下她的痛苦之色--这个鬼女人,这点机会都不给他,猛地一甩脑袋,满头秀发披散开来,遮住了整张脸,就像一个没脸的厉鬼(这也是忍术的一种,以骇人的外形,来给敌人造成无法避免的心理影响),嗓子里发出嗬嗬怪叫着,一个肘击,狠狠砸在方圆受伤的左肩上。 真特么的疼啊! 方圆疼的眼前发黑,几乎要昏过去那样,却不敢,只是抱着丰田秀敏的双臂更加用力,受伤的野兽那样,低头张嘴在她肋下,狠狠咬了下去。 “啊!” 丰田秀敏再次发出了叫声,是好疼啊疼的受不了的那种声音,恐怕她做梦也没想到,方圆会张嘴咬她。 话说,方圆可是大男人啊。 谁家的大男人在跟女人对掐时,竟然不要脸的张嘴咬女人? 一口,就咬出了血。 只是这臭女人的皮肤太结实了,反应速度也够快,不等方先生再次用力,发誓非得给她咬下一块肉来,下巴上就重重挨了一记凶狠的肘击,差点把满嘴牙给打碎。 一击得手后,拼命也得挣开这厮泼皮打法的丰田秀敏,再接再厉又在他后背上狠狠砸了下,自以为永远能像高山那样屹立不倒的方圆,就啪哒一声摔倒在了地上。 好疼--方圆心里说着,眼前发黑都没耽误他伸手去抱鬼女人的腿子:这时候,唯有对她进行泼皮式的贴身格斗,才有可能跟她同归于尽,。 一旦让她挣开,亮开架势,方先生唯一能做的,就是像被恶少抢回家的花姑娘子那样,尖叫着极力挣扎一番后,还是没能避免被人家塞进个硬邦邦的噩运。 张翼阿哥用两死三伤才换回来的情报,一点错误都没有:方圆,不是丰田秀敏的对手,尽管他能在临死前,也能给她造成重创。 很可惜的是,只要不死,再吓人的重创都有康复的那一天,但人要是死了,却再也活不过来了。 方圆一心要抱住丰田秀敏的腿子,甚至都放弃了最起码的防御,只希望能咬紧牙关挨下来,抱紧她在地上滚啊滚的滚个十分八分钟后再作打算--可双方实力上不大的差距,这时候却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丰田秀敏看出方圆的打算了,果断放弃了趁势给予他迎头痛击,身形拔地而起的同时,接连踢出两脚--车灯玻璃先后发出咣咣声响,丰田秀敏重新看到了她所喜欢的黑暗。 趴在地上猛地伸手,企图抱住人家美腿的方先生,在扑了个空之后,心中暗骂‘臭女人,真尼玛的狡猾,送上门的好菜都不吃’,自然不敢再趴在地上了,猛地翻身弹起,顺手抓过了车顶上的军刺,抢在车灯光光芒彻底消失之前。 绝对是在同一时间,方圆也看到接连两脚踢碎车灯的丰田秀敏,身形一晃已经落在了车子副驾驶门前。 随后,方圆就迎来了他最讨厌的黑暗。 黑暗虽然讨厌,不过当前貌似不是发牢骚的时候,方圆要做的就是必须依仗他男人所具备的超强爆发力,以擅长的贴身厮杀,来紧紧缠住丰田秀敏,阻止她向回到水中的鱼儿那样,藏身在的黑暗中。 “方圆,杀!” 就在方圆挥起军刺,准备翻过车子紧缠丰田秀敏时,山原百代的低喝声突地响起。 第1155章 :我只管杀人不管埋 一直躲在汽车底下的山原百代,这时候怎么忽然站起来,还吆喝着方圆杀啊杀的呢? 杀什么呀杀? 往哪儿杀? 方圆没有去想这些无聊的问题,只是已经挥起的军刺,随着山原百代突兀响起的低喝声,毒蛇吐信子般的猛地向前刺去。 噗! 方圆听到了亮银军刺径直贯串人类身体的声音,也清晰感受到了这种让他蓦然一呆的感觉。 他刺中了一个人,用最快的速度,最大的力气! 只是,刺中的这个人是谁? 是不是山原百代? 为什么,方圆在一刺得手后,没有任何的惨叫声发出? 方圆脑子里想着这些问题,全身肌体也都陷进不该有的木然中,仿佛随着他倾力一刺,所有的危险都宣告结束,接下来只需欢庆胜利就好了那样。 “呃、呃--呃!” 这时候,方圆才听到女人倒吸冷气的声音,手里的军刺也随即被一股子大力往下拽。 方圆松开了手,任由军刺被带走时,有低低的哭泣声传来。 熟悉的哭泣声,是山原百代发出来的。 一个人在发出呃呃呃的倒吸冷气时,是无法在同一时间再哭泣的,那么这就有力证明了方圆刚才那一刺,并没有误伤山原百代,而是刺中了--丰田秀敏! 见识过人在临死前是啥反应的方圆,这时候也蓦然清醒了过来:唯有人在将死时,才会发出这种痛苦的、无奈的呃呃呃声。 我杀了丰田秀敏? 我杀了丰田秀敏!? 从没有过的狂喜,让方圆身子猛地一哆嗦,差点晕了--赶紧左手一扶车顶,身子腾空而起翻到了另外一边,接着伸手打开了车内车顶的照明灯。 车厢内的照明灯,亮度当然无法与车灯相比,却已经足够让方圆看到他想看到的一幕了:他的亮银军刺,从丰田秀敏下巴下直贯进去,刺尖从后脑贯出! 刺尖上,还残留着一滴鲜血。 丰田秀敏已经停止了倒吸冷气的动作,两只眼瞪的无比大,几乎要瞪出眼眶,眼球里带着不信、不甘、不愿意。 还有,怨毒。 无论丰田秀敏有多么不信不甘不愿意,也不管她有多么的怨毒,她都无法改变军刺已经贯穿她整个脑袋的残酷现实。 丰田秀敏死了。 号称东洋第一高手的丰田秀敏,就这样死了,死在了山原百代的怀里。 确切的来说,就是山原百代用尽全身的力气,从她背后死死抱住了她,让她来不及躲闪方圆倾力刺出的那一刺,最终只能含恨而死。 原来,就在方圆与丰田秀敏拼死对掐时,被藏在车底下的山原百代,悄悄的爬了出来,双眸满怀崇拜啊,惊恐啥的表情,亲眼见证了两大高手兔起鹘落般的死磕。 直到方圆使出泼皮打法,要与丰田秀敏同归于尽却被识破,人家很干脆的两脚踢坏车灯,落在副驾驶这边全神贯注的对付方泼皮时,山原百代忽然从后面抱住了她,咋呼方圆拿军刺招呼她。 方圆一击得手,让东洋第一高手含恨而死的同时,也为山原百代解除了最大的威胁。 她这时候哭泣,一来是庆祝‘哀家总算摆开了这个恶魔’,二来是因为害怕(方圆一次把丰田秀敏脑袋刺个对穿时,鲜血喷溅而出,溅了山原百代满脸满身)。 最后呢,山原百代可能是要通过哭泣的方式,来向自己的‘爱情’告别吧,毕竟丰田秀敏爱了她那么多年,要说对她没有真感情,那是不现实的。 方圆当然很清楚山原百代此时心里,是一种多么复杂的感受。 又爱又恨这个词,不仅仅是说男女之间,有时候也同样适用于一对女人。 有些遗憾的是,丰田秀敏这么出色的女人,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人,最终结果死在了她温暖的怀抱中,这也算是老天爷赐予她最后的恩情吧。 由此看来,女人在决定爱上一个人之前,最好是好好琢磨琢磨,人家爱不爱自己,正所谓强扭的瓜不但不甜,还有可能会要命啊,丰田秀敏不就是活生生的例子吗? “好了,别哭了,逝者已逝,我们活着的人,唯有更幸福的生活下去,才算是对她最好的报答。” 方圆伸手,揽住山原百代的肩膀,左手在丰田秀敏那双死不瞑目的眼睛上滑下,用同样温柔的语气说:“这可能是你的宿命,你就好好的闭眼吧。” 方圆的手滑落,丰田秀敏那双被他合上的眼睛,再次睁开,很倔强的样子:我就是不闭上,你能把我怎么样? 从来不跟死人一般见识,算是方圆最大的优点之一了:你不愿意闭上就睁着吧,随你。 嗡! 背后黑暗中的极远处,隐隐传来汽车的马达声响。 也让松开丰田秀敏的尸体、依偎在方圆怀中掩面低低哭泣的山原百代,重重吸了下鼻子,抬起了满是泪水、鲜血(被溅上的)的脸,向那边看去:“是、是谁来了?那个姓张的年轻人吗? “不是张翼。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应该是郭易秦。” 方圆摇了摇头,满脸疲倦的吐出一口浊气,倚在了车头上,双手依旧抱着山原百代。 刚才与丰田秀敏的厮杀时间,其实很短,甚至都称不上激烈,但这绝对是方圆有生以来最凶险的一次厮杀。 刚才稍稍有所不慎,他就别想怀里抱着美女,倚在车头上等候援兵的到来了。 估计那个躺在地上死不瞑目的人,就会是他了。 幸好不是他,因为他对漂亮女人从来都不错--由此可以推断,世界上最危险的就是女人了,越漂亮的女人就越危险。 那么,不但漂亮还风骚十足的四舅妈叶明媚呢,会不会也同样危险,是埋伏在方圆身边的一颗定时炸弹,指不定啥时候就会轰地一声,把他给炸个尸骨无存了。 必须得抓紧时间,解除这个危险了,要不然会要命的。 方圆鼓了下腮帮子时,从远处传来的马达声越来越响,在下一个瞬间,就有两个刺眼的两点,很突兀的出现在了视线中。 女人的悲伤,总是来的快,去的迅速,丰田秀敏尸骨未寒呢,被她深爱着的山原百代,在擦干泪后就忽略了她,关心起了别的事情,问方圆:“你怎么就知道,来的不是那个张翼,而是郭、郭什么人呢?” 方圆随口回答:“依着张翼的急躁性格,他要是来的话早就来了。他不能来却来了的人,除了郭易秦外,就再也没有谁了。” 从来时方向而来的车灯,终于照在了方圆俩人身上,车速明显停顿了下,随即再次加速,一眨眼的工夫就来到了他们面前,急刹车。 左右驾驶座车门同时打开,郭易秦领先彭伟一步,走到了车灯前停住了脚步,只看了方圆俩人一眼,目光就落在了仰躺在地上的尸体上面。 郭易秦清晰看到军刺从丰田秀敏下巴刺进,由后脑贯穿而出后,瞳孔明显锁了下,随即恢复了正常,轻声问道:“她就是丰田秀敏?” “我能确定,她百分百就是丰田秀敏。” 方圆抬手擦了擦生疼的腮帮子,说:“就在刚才,我差点就被她干掉了。” “是你杀了她?” 郭易秦又问道。 “你觉得我们两个人,谁更像杀死她的人?” 方圆搂着山原百代的左手紧了紧,反问道。 郭易秦没有再继续这个话题:至于是方圆还是别人杀了她,这点并不是太重要,重要的是丰田秀敏已经死了,埋葬在北朝地下古城内的数十英魂,也总算可以安息了。 “谢谢你。” 郭易秦抬头,看向了方圆。 方圆晒笑一声,张嘴刚要说什么时,郭易秦又抢先说道:“我是为牺牲在她手上的那些兄弟们,感谢你为他们报仇雪恨。如果你仍旧是一名军人,我是不会对你说谢谢的。” 如果方圆还是现役军人,那么他杀掉丰田秀敏为战友报仇,那是他不可推卸的职责所在,没必要被谁感谢,就像哪怕他被丰田秀敏干掉,也是理所当然那样。 方圆从被龙头逐出七杀手后,就结束了为期只有半年的军旅生活,成了一个与部队无关的人,现在却为郭易秦牺牲的众多战友报仇了,那么自然得接受军方的最真诚谢意。 听郭易秦这样说后,方圆默默点了点头,表示接受他的谢意。 郭易秦又说:“只要你愿意,随时都可以归队--我来运作,做我的副手吧。” 他在说这番话时,望着方圆的眼神还是很迫切的。 方圆再次笑了下,说:“其实当兵,远远不如当个大老板舒服。” “嗯,也是。” 郭易秦也笑了下,再次看向了地上的尸体,问道:“你打算怎么处置?” “我只管杀人,不管埋。” 方圆回答的很干脆。 郭易秦目光闪烁了下,嘴角的笑意更浓:“在我印象中,你可从来都没有这样大方过。” 方圆说他只管杀人不管埋,就是不想领干掉丰田秀敏的大功劳了,郭易秦当然无比心动了,尽管他也知道,这份大功劳不能独吞,就算方圆不要,也不能忘记张翼阿哥。 “不大方不行,如果让那些东洋人知道是我干掉了他们的第一高手,那我以后还能好好享受我温馨的幸福生活吗?” 方圆说出了不居功的实话时,心中当然很惋惜了,毕竟这可是一份实实在在的大功劳,能为他捞到很多好处的,可为了避免以后的麻烦,他也只能‘忍痛割爱’了。 “以后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地方,随时都可以给我打电话,我尽可能的满足你。” 郭易秦也不是那种占了便宜就装傻卖呆的人,很快就拿出了最具诚意的交换条件。 方圆却不置可否,回头看向远处:“以后有事再说。” “好。” 郭易秦也顺着方圆的目光,看向了那边。 车灯下的数十米外,能看到地上横七竖八的躺了很多人,一动不动的,也不知道是睡着了,还是死了。 郭易秦问:“他们是谁?” “阴兵。” 方圆沉默了片刻,回答。 第1156章 :驱蛇人 不久前,方圆看到了传闻中的阴兵。 那些阴兵身形飘渺,好像水中倒影那样,迈着整齐的步伐,从方圆身上、汽车上‘走过’时,山原百代惊骇过度时发出了一声惊呼。 等阴兵走过后,方圆弯腰再向车里看去时,她已经被阴兵顺手带走了:我让你在我们哥们路过时大惊小怪的,那就一起走吧! 如果方圆返身去追被阴兵顺手带走的山原百代无果、悻悻而归时丰田秀敏没有假扮她的样子,端坐着车厢内暗袭他的话,那么方先生还真有可能会相信,他这次确实看到了传说中的阴兵。 至于这些阴兵,怎么会出现在现代化的下水道内,从哪儿来又要去哪儿去等问题,相信没有谁能给出答案,最多变成一段传说:很久很久以前,曾经有个很漂亮很漂亮的花姑娘子,被过境的阴兵带走了--据说,那儿的路边有四时不谢之花,巍峨的城墙上书三个大字,酆都城! 可偏偏丰田秀敏假扮了山原百代,躲在车里暗算了方圆,才让这段传说在还没有传出去之前,就已经露馅了,最终连她自己的小命也搭上了。 这都是贪心惹得祸啊。 刚把方圆骗过时,丰田秀敏带着她深爱的人远走高飞不好吗,非得要干掉他,结果偷鸡不成蚀把米,下场惨到了极点,死不瞑目。 自丰田秀敏出现的那一刹,方圆就搞清楚那些阴兵是咋回事了:最擅长利用各种环境、道具来装神弄鬼的忍者们,完全可以利用现代影像技术,躲在黑暗中用特制的电子产品,搞出几十个身穿古代军服的阴兵来,再配合音响设备,让他们发出夸夸的脚步声。 反正这是在回音效果良好的下水道内,方圆又是在乍见阴兵出现的诡异现象后,被吓得小心肝儿扑腾扑腾的跳,怎么可能会注意到声音是来自何处? 就是趁着方圆的所有精力,都集中在了阴兵身上,牢记某些传言动也不敢动一下时,丰田秀敏趁黑来到车前--依着她的本事,想在悄无声息间就把山原百代,从敞开着的车窗内拽出去,绝对是易如反掌的。 其实那个时候,趁着方圆发呆时,丰田秀敏发动凌厉一击,同样能起到致命性的有效后果。 她却没有那样做。 只因她恨死了方圆,竟然敢抢走她爱人的第一次,就算是要把他粉身碎骨,也得猫儿玩老鼠那样的,把他折磨够了再痛下杀手,岂不美哉? 于是乎,丰田秀敏这才放过了击杀方圆的最佳机会,摆出高雅的看戏姿势,看着他在发现山原百代不见了后,立马傻乎乎的自制了个火把,急吼吼的追了上去。 方圆去追那些不存在的阴兵时,与山原百代穿着相同衣服(这一点,很可能是方圆带着山原百代来安阳的路上,丰田秀敏的手下就看出她穿啥子衣服了)的小丰田,就让人在车子上,狠狠踩了些大脚印。 随后,她才沙比兮兮的坐在了车里,恭候方圆大驾归来后,再给予他致命一击。 为了惩罚在失去第一次后竟然没有上吊跳楼喝药卧轨去自杀的山原百代,丰田秀敏特意把她塞在车底下:给我摆好姿势啊,看我是怎么干掉那个男人的! 只是她没想到,她那次准备充足的暗袭,却因为山原百代竟然提前出声预警,被方圆躲了过去。 但这也没什么,丰田秀敏坚信依着她的实力,能在当前过境下,不用太费吹灰之力的,就能把方圆干掉。 结果呢,丰田秀敏却死了。 不但她死不瞑目,躲在数十米远处配合她装神弄鬼的十数名手下,也都莫名其妙的挂了。 他们在挂掉之前,曾经发出个惨嚎、哼哼声,丰田秀敏当然能听到。 不过那时候她一心一意的要干掉方圆,区区十数名手下的死活,还是不用放在心上的,反正东洋人多得是,别说死十余个了,就是死个三五万的,也动不了骨头伤不了筋的,小菜尔。 “他们,是怎么死的?” 听方圆讲述完‘阴兵过境’的离奇现象后,郭易秦自然会把注意力放在了那些人身上。 “我也不知道,还没过去看。” 方圆回答的很干脆。 “彭伟,你开车过去。” 郭易秦对站在身边的彭伟吩咐了句,又说:“把她的尸体放车里。” 尸体,自然是丰田秀敏的尸体了,这可是大功劳的证物,不能被车子压坏的。 彭伟当然知道该怎么做,也顾不得尸体有多么恐怖,满身的鲜血,只是把亮银军刺抽、出来放在方圆的车子上后,就抱着回到自己车前,放在了后尾箱内。 亲眼目睹这一切的山原百代,很伤心,又双手捂着脸的趴在方圆怀中,轻声哭泣起来,以表示与深爱着她的丰田秀敏,正式告别。 方圆的脸上,适当浮上些许默哀的神色,轻轻拍了拍她后背后,拥着她与郭易秦一起,缓步走向了那些尸体。 彭伟驾车,在后面跟随。 幸好下水道的宽度足够,这才能擦着方圆的车子驶过,雪亮的灯光为前面三人照着前进的道路。 “嘶,嘶嘶!” 方圆三人走到距离尸体还有十几米处时,有嘶嘶的怪叫声从地上响起。 “蛇,毒蛇!” 山原百代嘎声叫了下,身子猛地一缩,藏在了方圆背后。 女孩子,很少有不怕毒蛇的,尤其是这种筷子粗细、最长三十厘米却浑身赤红色,一双小眼闪着邪恶诡异光泽的毒蛇。 “这是风哨,也属于五步蛇蛇种的一个品种,是我们这边的特产了吧?” 方圆看到这些蛇后,稍稍皱了下眉头,就辨认出了它们是啥品种了。 小时候,他与韩斌去野外疯玩时,可没少见过这种毒蛇。 老人们说,风哨虽然可怕,能擦着麦芒呼啸着追人,就跟传说中的草上飞大侠似的,但它们却有个致命的缺陷,那就是在全速追赶猎物时,只要猎物猛地拐弯,吸引它们本能的也赶紧掉头拐弯--身子,就会错节,只能傻兮兮的趴在那儿卷成一团了。 至于是不是这样,方圆还真没亲身经历过,毕竟小时候他与韩斌遇蛇逃走时,那速度能直追刘易斯、博尔特等人,风哨想追上他们很难。 方圆认识风哨,也听说过它们的某些传说,但却从没有见到过,这么多的风哨聚在一起--说是铺天盖地的有些虚,可方圆他们到尸体的这十几米地面上,却至少得有两三百条,发现他们过来后,都立即昂起半截身子,吐着猩红黑色的蛇信子,做出随时要攻击状。 就在方圆等人皱眉,琢磨是不是暂时退避三舍时(人总不能与小蛇儿一般见识吧,那样也太掉价了),忽然有若有若无的尖细哨音,从前方黑暗深处传来。 这哨音,明明只是隐隐的、若有若无的,却偏偏能让人听得很清楚,更能听出其中所包含的邪性,与说不出的森寒诡异,浑身忍不住的起了层鸡皮疙瘩。 是谁在远方,吹起动人的哨声? 方圆等人不知道,群蛇可能也不知道,但它们却在哨声响起后,马上就放弃了伺机进攻方圆他们三人的架势,快速调头好像退潮的海水那样,用最快的速度爬向了黑暗中。 方圆他们清晰的看到,在这些蛇退走时,那十余具尸体的嘴里、鼻孔里耳朵里,也有大批的赤红色小蛇钻出来,好像远处黑暗中正在召开群星演唱会那样,迫不及待的加入了撤退大军,很快就不见了。 一条蛇都不见了,只因有哨声在远处的黑暗中响起。 再傻的人,这时候也能判断出,群蛇撤退就是受哨声指挥了。 或者干脆说:有人躲在暗中,以哨音来指挥群蛇,与无声无息间,干掉了丰田秀敏这十余名手下。 方圆在与丰田秀敏刚开始厮杀时,听到的那些嘎然而止的惨嚎声,是因为他们发现被蛇儿咬了,正要本能的惨叫时,毒蛇却趁机扑进了他们的嘴里,咬住了他们的舌头,让他们嘴里再也发不出任何的声音,只能用鼻子哼哼。 这些人被数以数百甚至上千记的毒蛇给咬了后,很快就位列仙班,提前为丰田秀敏打前站去了。 这些尸体的旁边地上,摆放在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这是忍者们用来装神弄鬼的道具,不值得方圆他们多看几眼,正如他们死了多少人,死时又有多么的痛苦。 方圆等人在意的是:谁,是谁躲在黑暗中,驱动群蛇干掉了这些可怜的忍者们? 毫无疑问,驱蛇杀人的那个人,是在帮助方圆,算是自己人了吧。 只是,那个自己人为什么不出来相见,而是玩了手功成身退:我悄悄的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过,挥挥手,不带走一丝云彩。 “你认识某个驱蛇人?” 郭易秦双眼微微眯起,问方圆。 “不认识。” 方圆摇了摇头,实话实说。 他是真不认识啥的驱蛇人,就算有人給他介绍某位驱蛇大师,方圆也会一口拒绝:他对蛇没有任何的好感,天生的。不怕,每次看到甚至想到时,却会反胃。 “驱蛇人,一般都来自湘西那边,与赶尸人并称两大最古老的偏门职业,解放前曾经盛行过一段时间,不过最近三十年内,没听说有什么驱蛇人出现。” 郭易秦皱着眉头,遥望着远处的黑暗中,简单讲述了下驱蛇人的历史后,又看向了方圆:“没想到,时隔多年未见的驱蛇人,今天竟然出现在这儿,为了帮你。” “我再郑重其事的跟你说一遍,我不认识啥的驱蛇人,也很反感别人在我面前提起这种动物。所以呢,你别逼我翻脸。” 方圆张嘴,冲地上狠狠吐了口吐沫后,态度相当的不友好。 “我就是随便这么一说。” 郭易秦笑了下,岔开了话题:“我们回地面上去?” 对郭易秦这个提议,方圆倒是没有任何意见。 很快,两辆车子就一前一后的跑远,只剩下那些尸体,一动不动的躺在那儿。 第1157章 :他根本不在乎她 车子冲出隧道时,太阳还挂在天上。 其实方圆俩人在下面那个黑咕隆咚的世界内,呆的时间并不是太长,但对山原百代来说,却仿佛是一个世纪那样漫长,车子停在隧道口的路边上时,她还傻瞪着西边的太阳,眼里带着惊惧的茫然。 方圆很理解山原百代现在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丰田秀敏对于她来说,就是一座让她没有反抗能力的大山,死死压在她身上好多年了,哪怕她无时不刻的在幻想,怎么做才能把这座大山给掀翻,却从没奢望会有这么一天。 毫无疑问,山原百代在丰田秀敏心目中的地位,那是没谁能比得上的,在明知道这是个华夏特工专门为她准备好的圈套前提下,毅然决然的带着十几号人跑来了。 感情界的前辈们,早在数百上千年前就向天问: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 现代感情界的精英们,也总结出了相当静僻的结论:热恋中的男女,智商都会下降,变低。 就好像,这两句话都是专门为丰田秀敏才存在的,所以才让她智商变低,在明知道是个圈套的情况下,快马加鞭的跑来华夏送死了。 既然她这么痴情于她的爱情,那么华夏方面实在没理由不满足她。 丰田秀敏死了,死的不能再死了,山原百代亲眼所见,方圆的亮银军刺从她下巴刺进,自后脑贯穿而出,慢说她只是个忍者了,就算她是大罗神仙,也没有机会再活过来了。 与其说是方圆杀了丰田秀敏,倒不如说是她死在山原百代手中:如果不是山原百代及时抱住她,方圆又怎么可能趁机给予了她致命一击? 亲手杀死深爱着自己的人,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一个终生无法躲避的恶梦,尽管她已经实在无法忍受丰田秀敏对她的爱。 丰田秀敏活着时,山原百代暗中无比的痛恨她,真是无时不刻的想她去死,但现在她死了,山原百代却在全身放松之余,却有了说不出的茫然。 原来,无论她有多么讨厌丰田秀敏,那个女人都在她心里牢牢的扎下根了,不管是活着,还是死了,山原百代要想忘记她,应该很难。 至于丰田秀敏在东洋的特殊身份,山原百代倒不是太在意:任何人在成为忍者之前,都必须得想到会有这么一天,无论她是不是东洋第一高手。 更何况山原百代的身份,在东洋来说也是很特殊的,所以就算有人泄露出去,说在她的帮忙下,华夏特工才干掉了丰田秀敏,给东洋造成了无法代替的损失,她也不会太在意。 到底是东洋王室的王女嘛,而丰田秀敏只是东洋王室推出来的走狗,有谁会因为狗咬了小主人后而被打死,就要惩罚小主人呢? “是不是有些后悔了?” 就在山原百代盯着西边的太阳,木鸡般的发呆时,停车后就下车与郭易秦说了会话的方圆,走过来左肘按在车顶上,脸上带着似笑非笑的样子,问道。 “后悔?” 山原百代眨巴了下眼睛,终于从茫然中清醒过来,皱着眉反问道:“我有什么好后悔的?你是说,我帮你们杀了秀敏后,开始后悔不该这样冲动了?毕竟我与她才是一条战线上的人,圆可受些委屈,也不该这样做的?” “呵呵。” 方圆轻笑了声,抬头看着已经落山半截的太阳,笑的有些邪恶的说:”一条战线上的人?嘿,我觉得我比她更加合适些。她嘛,只是精神上跟你一伙的,有些类似于柏拉图精神的意思。但咱们两个却是实实在在的--当然了,这个实实在在也仅限于当前。我觉得等你回国后,也许用不了多久,你就会找到真正与你站在同一战线上的人了。不管怎么说,你都是个漂亮妞儿。” 山原百代目光一闪,问道:“真要那样,你会吃醋吗?” 方圆有些奇怪,反问道:“我为啥要吃醋?” 山原百代轻轻咬了下嘴唇,低声说:“我听说,真正的男人都像秀敏那样,在这方面是相当自私的,哪怕是去死,也容不下背叛。” “我是真正的男人,这一点谁都不用质疑。但我不会因为你回国后,跟别的青年俊才来往,就会吃醋,就会无法容忍背叛,像丰田秀敏那样,不顾生死的万里迢迢赶过去--结果,却被人一刺把脑袋给洞穿了。” 方圆的回答,相当轻松,随意,更没有一丝虚伪。 他心里怎么想的,嘴上就怎么说的。 山原百代的脸色终于变了,有了愤怒的神色:“你、你根本不在乎我!” “啥才叫在乎?” 方圆伸出舌尖舔了舔嘴唇,脸上又浮上让人讨厌的似笑非笑样子,轻声说:“百代,你该比我更清楚,我们之间根本没有任何的感情。我们能发生那种最亲密的关系,只是因为双方的需要。等我们都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这就好比你乘坐公交车,你拿钱买票上车,到站后就下车走人。难道说,公交车不许你走,要求你必须在车上呆一辈子?还是说,你做过那辆公交车后,就不许别人乘坐你乘坐过的--” “你混蛋!” 就在方先生大肆宣扬自己的‘公交车理论’时,山原百代的俏脸涨红,再也无法忍受,尖叫一声抬手就抽向他的脸。 对于小百代这种级别的妞儿,方圆根本没必要躲闪,只需姿势优雅的抬手,就能牢牢抓住她的手腕,任由她怎么挣扎都挣不开,依旧笑着:“我说的这些虽然糙了点,可是话糙理不糙啊,说是真理也不为过。” 一个男人得有多么的不要脸,没人性,才能在占有一个女孩子、在人家帮助下干掉她那个可怕的‘情人’后,还能说出这样一番公交车理论? 方圆把山原百代看做了公交车,他自己是个乘客,第一个乘坐上公交车的乘客,至于他下车后,别人会不会再乘坐,跟他就没有一毛钱的关系了。 无论哪一个女孩子,在付出这么多后,竟然被男人当做公交车来看,如果不生气--鬼才相信。 这是对山原百代侮辱,终生难忘。 她没有再挣扎,只是死死咬着嘴唇,眼神凶狠的瞪着方圆,嘴唇都被咬破了,她自己的却不知道。 她这副样子,让方圆有些良心发现了,有些心虚,松开了她的手腕,看向了郭易秦那边。 郭易秦就站在数十米的前面,正在低声吩咐彭伟什么。 彭伟不断的点头答应,很快转身上车,在其他两辆车一前一后的护送下,向安阳市区方向疾驰而去。 现在尚是盛夏季节,气温高达三十多度,不管是南韩那些备受华夏傻瓜娘们所追捧的小鲜肉,还是丰田秀敏的尸体,时间稍稍一长就会变质的,所以必须得尽快的采取保护措施(冷冻)。 “不要再对我咬牙切齿了,其实你比我更清楚,总是装出这样子是很辛苦的。” 方圆目送彭伟的车子跑远后,才又回过头看向了山原百代。 山原百代艰难的吞了口口水,声音有些沙哑的问道:“为什么,要这么说我?” 不等方圆说什么,她又追问:“你对其他女人,也是这种态度吗?” “女人,不都是一个样的吗?” 方圆笑了下。 山原百代不知道该怎么继续跟他交流了,双手捂着脸用力搓了几下,才长长吐出一口气,再放下手来时,脸上已经浮现上了笑容:“对,你说得不错,女人都是一个样的。我们在喜欢一个男人时,恨不得把整个世界都送给他--” 方圆打断了她的话:“这个世界很大,可不属于某一个女人的。” 这家伙插科打诨,摆明了不愿意再跟山原百代讨论感情问题。 看来他没有撒谎,他只是把山原百代看做了公交车,而他就是第一个乘客,在解决掉丰田秀敏后,他就施施然的下车了,再也不会在意这辆车要去哪儿,又有多少人去乘坐。 “好。” 山原百代脸上的笑容一僵时,眼里闪过隐藏的很好的怨毒之色,自己岔开了话题:“车子,为什么要停在这儿?” “郭易秦给山原林木先生打电话了,估计他很快就会赶来了。” 方圆打开了车门,建议道:“先下车走走吧,调节一下身体肌肉的协调性,那样等会儿看到你爸时,才能表现出该有的激动啊、后怕等真实表情。” 山原百代眼角抽抽了几下,闭眼深吸一口气后,缓步走了车子。 她的衣服上,还带着丰田秀敏被杀时溅出来的献血,只是已经变成了暗黑色,在素白色的套装上无比刺眼。 她下车后并没有与方圆站在车前,而是快步走上了斜坡。 她希望山坡上的风更冷些,那样才能帮她压住对方圆的滔天怒意。 看来,从小就接受贵族教育的百代小姐,实在无法相信尘世间怎么可能会有方圆这么没有人性,还不要脸的男人。 本来,她是想深情款款的告诉方圆:我们在一起吧! 就算因为各种原因,俩人无法演绎跨越国界的恩爱夫妻桥段,但也可以做情人:他喜欢她‘特殊’构造,她则喜欢他的勇猛有力。 可一个公交车--就硬生生碾轧断了山原百代的这些想法。 这对她来说,确实是无法忍受的羞辱。 以后,她肯定会让他明白一个道理:任何羞辱她的人,都会付出惨重的代价。 “嗨,别站在上面装仙子了,接你的车子来了。” 就在山原百代悄悄把右拳牢牢攥紧时,方圆那讨厌的声音,又从下面路边传来。 她回头看去,就看到两辆轿车,一辆晃着警灯的警车,先后停在了路边。 警车后面那辆车子,还没有停稳呢,后排车座的车门就被推开,一个身穿白衬衣黑西裤的中老年斯文男人,就急不可耐的跳了下来:“百代,百代呃?” “爸,我在这儿!” 山原百代快步走下山坡时,脸上满是激动、后怕的样子。 第1158章 :我是不会放过你的 陪同山原林木急匆匆赶来的,是安阳招商局的柳琴,分局的成警官。 数天前,就是他们两个去机场接山原集团一行人的,为彰显对贵宾的看重,相关部门领导这才特意派警车护送(主要是因龟田良和事件,搞得东洋友人在安阳等地区不被人待见了),结果刚到了市区,地上忽然出现了个大窟窿,贵宾车子不见了。 如果不是张翼阿哥出现,无论是成警官还是柳琴,都得担负无法承受的重则。 就算是这样,这几天内柳琴与成警官,也是吃嘛嘛不香睡啥都不行的,却又不敢找谁多问,只是白天黑夜的祈祷,盼着山原先生一行人,能安全归来。 他们的祈祷,取得了显著效果,就在今天下午四点,他们得到山原先生等人的消息:原来,这几天他们都在市中心的特护病房内,只是因为某些原因,他们的行踪被相关部门严密封锁了。 他们还知道,当初落在下水道的那辆奔驰车内,加上两名保镖总共是四个人的,等他们被获准可以跑去医院看望山原先生时,才发现独独缺少了百代小姐。 无论是成警官还是柳琴,都不敢多嘴问什么,病房内可是有两个神色严峻的年轻人,来自地方干部惹不起的部门。 看来,东洋人早就知道某些厉害了,所以并没有因为被控制自、由,就叫嚣着要抗议啥的,很聪明的选择了配合。 山原林木是个聪明人,在看到柳琴与成警官联袂而来后,就知道事情差不多已经结束了,很快就能看到他的乖女儿。 果不其然,就在看望、慰问他们的柳琴俩人要提出告辞时,负责‘保护’他们安全的两个年轻人,接到了郭易秦的电话,有请山原林木先生前往某隧道口处,见山原百代小姐。 出于关心,柳琴俩人这才随同山原先生急吼吼跑来了这儿。 就在山原林木急匆匆跳下车,与从山坡上冲下来的百代小姐紧紧拥抱,互诉离别之苦时,成警官快步走到了郭易秦面前,抬手敬礼。 在来时的路上,成警官就接到了上级命令,明言嘱咐他一定要听从‘郭局长’的命令,任何命令都必须得无条件执行。 安阳那些领导也很聪明,自从事件发生后,就躲在暗中密切观察动静,始终没有露面,在必须露面时,也只派了柳琴、成怀勇这两个副处级干部出来交涉。 他们笃定,像郭易秦这种大有来头的人,是绝不会与两个小处级干部摆架子的。 事实证明领导们没有猜错,成警官向郭易秦挥手敬礼时,后者也笑着抬手給他还礼,并与柳琴轻轻搭了下手,淡淡说了句辛苦。 山原百代出事后,郭易秦就让人暗查了柳琴、成怀勇俩人的底细,确定他们都是‘懵逼’一族,并没有与不听他招呼的张翼阿哥沟通一气。 这也是他能给柳琴俩人一个笑脸的主要原因。 同样,看到郭局长脸上浮上笑容后,这几天吃嘛嘛不香的柳琴俩人,才总算在心中长松了口气。 三个人见礼完毕时,那边山原百代父女也匆匆擦了擦泪水,携手快步走了过来。 他们在来时的路上,也接到某人电话,知道郭易秦是这边的主要负责人了。 “郭局长。” 眼珠子还有些发红的山原林木,来到郭易秦面前伸出了双手。 “山原先生。” 郭易秦淡淡点了点头,伸出了右手。 “多谢郭局长!” 正所谓一切尽在握手中,从山原林木用力摇晃郭易秦的右手动作中,就能看出他是多么感谢郭局长,能让他女儿全须全发的回来了。 “山原先生,不用客气。我久闻山原集团在华夏大办慈善的善举了,是我们华夏人的好朋友。这次百代小姐出事,我们有责任更有义务,要把百代小姐安然营救出来,严惩犯罪分子--” 郭易秦虽说不耐烦与山原林木说这些废话,只是人在官场,有时候还必须得拿捏出该拿捏出的态度,再说丰田秀敏能够授首的现实,也确实让他开心,这才耐着性子说些废话。 山原百代却不领情,冷冷打断了郭易秦的话:“郭局长,我知道是谁绑架了我。在这几天内,他又给我造成了多么惨痛的伤害……就是不知道郭局长,能不能为小女子主持正义,严惩犯罪分子呢?” 依着郭易秦的聪明,他当然知道山原百代为什么要这么说了:当我是瞎子,聋子,没看到听到你跟方圆刚才那样子,说的那些话啊?还故意来与我说这些! 要不是看在就是她的大力配合,才让丰田秀敏授首的份上,郭易秦理都不会理她的,闻言眉头皱了下,很官方语气的问:“百代小姐,请问你说的那个犯罪分子是谁?” “就是他。” 山原百代转身回头,抬手指着倚在车头上吸烟的方圆,咬牙说道:“就是他绑架了我!在这三四天内,对我进行了惨无人道的折磨!” 柳琴等人想当然的向那边看去,就看到那个家伙,正满脸亲切笑容的举起右手,好像招财猫那样冲这边弯了几下手,好像瞎子那样,没看到百代小姐正对他咬牙切齿。 郭易秦的脸色,一下子阴沉了下来,缓缓问道:“百代小姐,你确定你要指认方圆,是绑架、折磨你的犯罪分子?” “我--” 山原百代张嘴,只说了一个字,就不知道说什么了。 她当众指认方先生是个大败类,自然还是因为他那番公交车理论,给她造成了很大的伤害,把她女性的尊严,践踏的体无完肤。 她当然无比痛恨那个家伙了,这才跑来郭易秦面前告状,可一旦让通过官方途径,来指认方圆是个大败类,她却没有这个胆子。 “百代,别乱说话了!” 山原林木明显不愿意再起别的事端,低声训斥了一句后,对远处的方圆笑了一个后,才回头对郭易秦打了个哈哈,很客气的询问,他们现在能不能走了? 山原先生这次来安阳,本意是来参加招商会的,结果却差点把老命丢在下水道内,在医院被关了几天,现在自然顾不上啥招商不招商的了,只想用最快的速度,逃离安阳打道回府。 妈妈曾经说过,还是故乡好啊。 本次事件中,要说最大的赢家还是郭易秦,不但把不服管教的张翼阿哥给踢出了所在部门,更不费吹灰之力得到了丰田秀敏的尸首,心情自然好的不得了,才不会因为山原百代一些气话,就对东洋友人有什么意见。 所以山原林木委婉的提出想回家找妈妈的要求后,郭易秦是欣然同意,并代表安阳数百万人民,欢迎山原先生有空常来作客,并委派柳琴、成警官俩人,送他们去机场。 “方圆,我是不会放过你的,你给我记住!” 山原百代上车时,忽然转身冲方圆,尖声喊了这么一嗓子。 方先生倒是满脸的无所谓,一脸友好的笑容,挥手说再见。 “我有种奇怪的感觉。” 目送东洋客人的车子,在柳琴、成警官等人护送下,风驰电掣而去后,郭易秦快步走到方圆面前,也倚在车子上,说:“那个山原百代,不像一般人。她,或许真会给你带来很大的麻烦。” “她当然不是一般人。” 方圆吐了个烟圈,慢悠悠的回答。 正要掏烟盒的郭易秦,动作一顿:“她有什么不寻常的来历?” “她是东洋王女。” 方圆想了想,还是把山原百代的真实身份,告诉了郭易秦。 无论他对郭易秦有哪些成见,那都是私人的。 郭易秦既然是龙头指定的继任者,那么无论他的品行有多么糟糕,但在大是大非的原则上,铁定会谨守自己的底线。 把山原百代的真实身份说出来,这对郭易秦所领导的部门,还是有着一定意义的。 “东洋王室的王女?” 郭易秦眉头一下子皱起,还真没想到山原百代会有这么大来头。 “是私生女,那个山原林木只是她名誉上的老子。不过很明显,她才是山原集团未来的真正掌舵人。” 方圆吸了下鼻子,笑道:“呵呵,你也没必要知道的太清楚了,这是人家的私事,和你的工作关系不是很大。我跟你说这些,是希望在以后你们要办理跟她有关的某些事时,心里能有个数。” 虽说山原百代只是东洋王室的私生女,而东洋王室现在对东洋政局的影响也不大,再也不像二战时期那样,能决定对某个国家发动侵略战争了,只是被当做一种精神上的信仰,被东洋人民供奉起来,好吃好喝的混吃等死。 但无法否认的是,东洋王室也是东洋的颜面所在,哪怕山原百代的身份见不得光,真要被外人欺负了,人家亲老爸肯定不愿意--那样,就会出现一些没必要的麻烦。 方圆对郭易秦没多少好感,却不想他所领导的部门,因为不清楚山原百代的真实身份,从而招惹没必要的麻烦。 “嗯,我知道了。” 郭易秦到底是能做大事的人,很快分析出了其中的利害关系,点头说道:“我会马上把那边的人调回来。” 那边的人,是指张翼阿哥派去东洋暗中布置在山原林木老巢周围的那些人。 张翼主动请辞后,他以往所管辖的那些人,自然也得交给郭易秦管理了。 现在丰田秀敏已经授首,那么就没必要让那些人再滞留那边了。 更何况,在华夏吃了大亏的山原百代,也不会善罢甘休,差不多会找她亲爸爸哭诉,最终动用东洋官方力量,来搜寻、清除她家周围那些可疑人士。 “该说的,我都说了,也得走了。” 方圆抬手打了个哈欠,转身拉开了车门。 郭易秦却说:“如果我是你的话,今晚就不会再回去了。” 方圆眉头皱起:“啥意思?” 郭易秦笑了笑,才说:“我赶来之前,就接到唐王那边的电话,说夏小韵带着秦小冰去了梨花山。” 第1159章 :夏总很不舒服 严格的说起来,夏小韵对张翼半点好感也欠奉。 最多,也就是在亲眼看到过她是家庭暴力的女主角后,对她生出了怜悯之心。 不齿一个人,有时候就跟可怜一个人那样,总能在不知不觉间,改变一个人的想法,尤其这个人还是自以为很聪明的夏大老板。 张翼,这个在夏小韵眼里曾经高高在上的实权高层,摘下骄傲的面具,在她面前露出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后,很快就打动了为人仗义的夏总,当着她的面给方圆打了电话,委婉的请他放她一马。 谁成想,那个家伙却丝毫不卖夏老板面子,就像他压根不在乎张翼的死活那样。 这让夏小韵相当没面子,激起了心中的傲气,下决心要拉张翼一把。 要想把张翼拉上来,秦大川兄妹是关键。 方圆为啥不顾与张翼的合作愉快(此前俩人在开发梨花山时,还是很谈得来的),非要把人家置于死地而后快呢? 自然是因为她爱面子,导致大川哥差点变傻了。 慢说大川哥是圆哥心腹中的心腹了(这么说,很有几分抬高秦大川的嫌疑),仅仅看在小冰妹子的份上,方圆也不会放过某个不长眼的人。 所以呢,夏小韵要想拉张翼一把,在方圆干脆拒绝后,就只能从秦小冰兄妹身上想办法了:只要能打动这兄妹俩,让他们去找方圆洽谈,差不多会起到显著效果。 只要方圆爱心滥发,再去找叶明媚,利用燕家的力量来改变一个县级市二把手的命运,那绝对是轻而易举的。 这就是张翼今天来找夏小韵的原因,最终目标就是与叶明媚直接搭上线。 事实证明张翼的辛苦没有白费,得到了她想得到的承诺,这才开开心心的走了。 她倒是开心了,夏大老板的黛眉却皱了起来。 方圆总是耻笑夏小韵是脑残,其实人家只是有时候想法天真而已,绝大多数时候还是很聪明的,就像在带着秦小冰火速赶往梨花山的半路上,她忽然意识到被张翼利用了。 张翼利用了夏总的同情心,爱心。 张翼只是来找夏小韵,猫哭耗子般的假惺惺掉了几滴泪水,夏老板就侠义情怀大动,拍着胸膛发誓赌咒的,说这件事交给她了。 然后,她就抛下公司没完成的正事,喊上秦小冰带着劳拉,急吼吼跑去了梨花山--相信,躲在暗中关注她动静的张翼,应该笑得很得意吧? 夏小韵冷静下来后,就闭目回想张翼所说的每一句话,甚至她脸上的每一个动作,最后轻轻叹了口气,喃喃的自言自语:“唉,任何时候,总不缺少自作聪明的人。” 坐在前面副驾驶上的秦小冰,听到夏总说出这句话后,连忙回头看了过来。 到目前为止,秦小冰只知道夏小韵要去梨花山,应该是去找方圆的,顺便看望一下她那个倒霉的哥哥呢,还真没想到别的。 夏小韵笑了笑,却没说什么。 很快,车子就来到了梨花山下。 叶明媚要想去梨花山上转转啊,找某人聊聊天啥的,格林德都会派人拦住她,很直白的说什么谢绝参观,希望燕太太能自重,千万别迫使兄弟们动粗,那样就不好了。 不过秦小冰要来,可没谁敢拦。 休说她是方老大的心上人了,单说大川哥吧,如果听到有谁拦住他妹子不许来山上,他绝对会火冒三丈--大病初愈下说不定还会直接挂掉,那样就不好了。 所以在站在明媚山一号别墅观景台上的叶总恨恨注视下,秦小冰带着夏小韵也与劳拉俩人,有说有笑的走上了梨花山。 还真像是来看望病人的模样,劳拉手里拎着两个礼品盒。 夏小韵是第一次来梨花山。 以往她偷得浮生半日闲时,最多也只是到过半路而已。 在夏总印象中,梨花山这种穷乡僻壤的,鸟不搭窝兔子不拉屎的地方,充其量多种了几棵梨树罢了,还能有什么了不起的? 但当她看到明媚山上那些错落有致的小别墅,下面开始打根基的明媚小区后,才意识到自己错的有多么离谱。 尤其是来到梨花山上,站在玻璃过山天桥上,感受清凉夏风拂面的那种清爽感后,夏小韵恨不得一头从上面扎下去:妄我自称商场上的女中诸葛,自以为目光如炬,羽扇轻摇中就能窥到最赚钱的商机--今天看来,我不但不是诸葛亮,而是商场上的第一大傻帽啊! 一路走来,依着夏小韵的目光,不难看出这地方在开发出来后,就能变成一只会下蛋的金母鸡,每嘎哒一声就会下出个金蛋来,至少要下七十年啊(七十年的产权)。 夏小韵最恨的,不是在穷困潦倒时去找人求包养没人理睬她,而是方圆明明有如此赚钱的好项目,竟然不主动邀请她入伙,请她当梨花山风景开发区的总裁--而是在她近乎于不要脸的强求下,才答应合伙经营酿酒厂,她就沾沾自喜了。 现在看来,一个酿酒厂在数平方公里的风景区内,实在算不上啥,房地产开发这一块,才是大蛋糕啊。 方圆拥有这么大一个蛋糕,圆愿分给叶明媚一块,却只让夏总吃了那么一小口,你说她能高兴吗,心里能平衡吗,能不愤怒吗,能不想一头扎下山谷,以死来控告方圆对她的薄情吗!? “夏总,是不是有些不舒服?” 来到梨花山风景区,先陪着夏总漫山遍野的逛了一遍,最后才来到过山天桥上的秦小冰,发现她脸色极度不好看,双手扶着玻璃墙的手背上,不时有青筋突显后,就关心的问她怎么了。 “没什么,就是有、有些头晕。” 夏小韵强笑了下,低头看了眼说:“太高了啊,又是钢化玻璃桥面,这不是存心让人害怕吗?” 她这个理由倒是很充分,毕竟很少有女孩子,能像从小爬树爬惯了的秦小冰那样,不怎么恐高的。 “呵呵,当初我哥他们在请人设计这个过山天桥时,可是反复论证过后,才决定用钢化玻璃做桥面的,就是要起到与众不同的效果,来吸引那些具备冒险精神的人来走一走。” 提到这些后,秦小冰脸上浮上骄傲的神色(与她老哥有关啊),指着桥对面说:“夏总,刚才不知道你有没有注意看,那边尽头旁边还有个玻璃箱子。” 那个玻璃箱子,垃圾桶大小,就竖在过山天桥尽头的一侧,夏小韵刚才走过去时,当然看到了,不过没注意,还以为真是个垃圾箱呢。 现在听秦小冰郑重其事的介绍那个箱子后,才知道自己想错了:“哦,那个箱子是做什么的?” “有些类似于功德箱的性质。” 秦小冰掩嘴轻笑了下,压低声音说:“那是我哥的主意,说是在尽头摆这么个箱子,上面写有‘好汉爱心箱’的字样,寓意所有能走过过山天桥的人都是好汉,还是有爱心的好汉,可以适当投点零花钱在箱子里,算是给孤儿院的孩子们置办点生活用品--我哥说,那些胆小的家伙,碍于面子好不容易走过天桥后,肯定会激动万分,自以为找到了勇气,热血澎湃下……” 夏小韵把话接了过去:“热血澎湃下,才不在乎区区铜臭之物,铁定会像爱心箱里扔钱,就算你不让他扔、少扔点都不干啊,因为他们是好汉啊,好汉都是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在献爱心时怎么可能会小气叭啦的呢?” 秦小冰没说话,却对夏总竖起了白生生的大拇指,还是两只手的,意思是说:夏总不愧是商业天才啊,打眼一看就知道那好汉爱心箱地方真是作用了。 “方圆那小子总是背后骂我是小奸商,现在看起来,我还真是有愧这个名号。他才是不折不扣的奸商啊,搞个过山天桥都能想出这种法子来让人心甘情愿的掏钱。” 夏小韵满脸都是感慨的样子,摇着脑袋的叹息道:“唉,我还真是看走眼了,没想到你哥会拥有‘为挣钱连好汉、爱心都能拿出来卖’的本事。早知道这样,当初我真该把他留在神通快递,委任个副总什么的了。” 秦小冰当然能看出夏总赞叹的背后,是极大的讽刺。 这让生性单纯的小冰妹子很不甘,小声说:“要不,我跟我哥他们说说,把那个爱心箱去掉吧,免得亵渎了‘爱心’这两个字。” “那倒不用。” 夏小韵可不想让秦小冰提出这个建议(秦大川对她本来就没啥好感,听她鼓动小妹否决他的赚钱计划后,还不得恨死她),连忙说:“现在亵渎爱心根本不算事了,佛门不是连信仰都开始向外打包甩卖,还融资上市了吗?” 听夏总这番话对佛门信仰有着明显不恭敬的意思后,秦小冰笑了下没说什么。 小冰妹子还是信佛的,尽管她也很清楚,现在那些极力鼓动人们信佛的贼秃们,早就沦落成白天穿着僧衣上班,晚上开着宝马留宿夜总会的有钱人了。 很奇怪的一种现象,那些穿着僧衣的和尚们,成了最不信佛的一群人了。 “好了,不说这个了,眼看天色也不早了,我们是该回去了。” 夏小韵摆了摆手,转身扶着玻璃护栏走向桥头。 秦小冰有些奇怪:上午夏总带着她急吼吼跑来梨花山时,还以为有什么要紧事儿呢,结果却是在这儿游玩了大半天,甚至连秦大川都没见,只让劳拉放下那两盒礼品,这就要打道回府了。 其实大川哥午后就醒来了,也知道夏小韵来到了梨花山,按说该出来当面感谢她(他在被东洋人冤枉时,人家小夏为了他可是把腿子都跑细了的),只是碍于男人的面子,以及以前的某些小矛盾,就端坐着屋子里等着人来叫。 嗯,只要小冰来喊我,我就勉强给她个面子,对她说声谢。 大川哥心里这样想着,等啊等的都快睡着了,秦小冰也没来喊他,而是陪着夏小韵步伐悠闲的走了。 第1160章 :男人都是贱骨头 “小冰,你也知道,今天上午时,张翼找过我。” 就在满头雾水的秦小冰,跟着夏小韵下山来到停车场内时,夏总忽然说话了。 秦小冰点了点头:“嗯,我看到了。” 夏小韵到背着双手,抬头看着西边的夕阳,很有大老板范儿的原地来回走了几步,又问:“那你知道,她找我做什么吗?” 秦小冰目光始终随着来回走动的夏总,闻言皱眉想了片刻,才有些愧疚的说道:“夏总,我有些笨呢,还真想不出她为什么找您。” “不是你笨,是你没想到有些人为保住当前地位、利益,就不会再在意其他了。” 夏小韵无声的冷笑一声,启发性的问道:“那,你该知道咱们这位领导,在你哥蒙冤的事件中,扮演了多么不光彩的角色吧?” 张翼在东南山区遭非礼事件中,扮演了多么让人不齿的角色这一点,秦小冰自然知道了。 也就是小冰妹子生性善良罢了,要是换成那些生性泼辣的,早就堵在张翼家门口,点着她鼻子大骂她怎么不去死啊,还人模狗样儿的活着干啥。 当然了,秦小冰也知道自己不去找张翼算账,组织上也不会任由她继续担任重要职务,来‘祸害百姓’。 对秦小冰来说,只要能为秦大川洗清冤屈,别变成傻瓜,任何人都可以原谅的,正所谓人生在世,谁没有犯过错的时候啊,只要知错就改就是好同志嘛,实在没必要因此就揪住人家短处,不把她整个家破人亡都不罢休。 看秦小冰只是默默点了点头却不说话后,夏小韵就知道她还没有听懂自己要表达什么意思,只好开门见山的说:“张翼去找我,就是希望我能拉她一把。” 秦小冰如果仍然听不懂夏小韵这句话,那她就不是生性单纯了,而是脑残弱智,有些惊讶的问道:“让您拉她一把--啊,我知道了,她主要是想通过你,来找到方圆,再通过方圆靠上叶明媚,最终仗着燕家的能力,来保住她当前的位置!” “呵呵,你果然够聪明,一点即通。” 夏小韵赞许的点了点头。 秦小冰小脸一红,垂下眼帘:“夏总,您过奖了。” “唉,其实你也够笨的。” 刚夸奖了句秦小冰,夏小韵接下来又这样说了。 搞得小冰妹子茫然不已,搞不懂自己究竟是聪明,还是笨了。 夏小韵很直率的说:“如果你不笨,那么就不该被方圆欺骗这么久,还没看出这小子的狐狸尾巴来。” 秦小冰继续傻楞片刻,随即笑了:“夏总,我是够笨的。不过,我没觉得方圆欺骗了我什么。” 夏小韵有些惊讶:“什么,他还不算欺骗你?” “是啊,我就是这样想的。” 秦小冰点了点头,正要说什么时,小脸却红了下,赶紧低头看向了脚尖。 她本来想告诉夏小韵:你说方圆骗我,他骗我什么来呀,一没骗我钱财,二来没骗我人的--以前我給他的拿点钱,都是心甘情愿的帮他,把他当朋友罢了。 再说了,万儿八千的钱,还叫钱吗? 反倒是夏总你啊,利用我想帮他时,给我设了个套,让我无端背上了三千万的外债,为此还感激你的不行不行的。 秦小冰心里想的这些,小夏在看到她脸红低头后,就猜了个差不多。 说起来,对秦小冰不厚道的人不是方圆,而是夏小韵自己。 不过人家孩子心理素质愣是要的,才不会因为这点小事,就觉得愧对了小秘书,只想把方圆那虚伪而丑恶的面具都撕下来,让秦小冰看个清楚:“小冰,那你现在知道方圆是个什么样的人了吧?我是说,他以前都做过哪些事情!” 秦小冰的反应,再次出乎了夏小韵的意料:“不知道。” 在夏小韵看来,当方圆脚踩七彩祥云的出现在秦大川赔礼道歉的新闻发布会上,挥手间就让东洋人一败涂地后,秦小冰在震惊之余,当然得搞清楚他怎么就这么厉害呢? 可她现在却说不知道。 如果是换成别人这样回答夏总,尤其是某个姓方的家伙时,就算打死她也不会相信的,只会阴险之际的嘿嘿冷笑着反问:你会不知道? 但既然这个人是秦小冰,她说不知道,那么就肯定不知道了。 夏小韵稍稍惊讶了下,就明白了,依旧冷笑着说:“呵呵,是他不想告诉你吧?不要紧,他不告诉你,我来告诉你!反正我敢说,在这个世界上除了我之外,就再也没有谁比我更了解,那个小子有多么龌龊了。” “夏总,您错了。” 就在满腔正义的夏总,准备历数方某人以前那些灰色事迹时,秦小冰却认真的说:“不是方圆不想告诉我,是他想说来着,我拒绝了去听。” “你、你拒绝听他说实话?” 夏小韵那双好看的桃花眼,一下子瞪大,望着秦小冰,满脸都是不可思议的神色:乖乖,世界上还真有没有好奇心的女孩子? “是的,我不想听。” 秦小冰轻轻摇了头,低声解释道:“无论他是谁,有多么利害,曾经或者正在做哪些惊天动地的大事,对我来说都没什么关系。因为在我心里,他就是方圆,也仅仅是方圆,一个与我很合得来的好朋友。” 正所谓距离产生美。 夫妻之间是这样(小别才会胜新婚,整天腻在一起的两口子,会失去新鲜感,最终木木然了),朋友之间也是这样。 尤其是朋友之间,有时候试图去把某个朋友了解透彻,结果不是更知己了,而是会渐行渐远。 “我总以为,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不但要保持适当的距离,给予对方留下单独的活动空间,还要尊重他保持自己的秘密。唯有这样,他跟我在一起交往时,才会感到自然,放松,继而尊重我,把我视为真正的知己,来好好珍惜我的存在。” 秦小冰说完这些后,才意识到自己这样说,貌似有教导夏总怎么处理人际关系的嫌疑,赶紧讪笑一下,低声说:“夏总,对不起啊,我就是在说我自己的真实感受,并没有别的意思呢。” 夏小韵就像没听到那样,只是盯着秦小冰发呆,目光相当深邃,复杂,就像从来不认识她那样。 这让秦小冰心里有些发毛,看了眼站在远处车前的劳拉,喃喃说道:“夏总,我、我说错话了,还请原谅啊。” “啊,没事,没事,你没说错,你说的很有道理,我刚才在想跟他--嘿嘿。” 夏小韵讪笑着皱了下小鼻子,说:“若即若离。” “什么?” 秦小冰有些不明白,夏总说这个成语是啥意思。 “要想抓住一个人,就不能拉下脸的去腻歪他,而是要始终与他保持一定的距离,在必要时还要疏远他。那样,他就会患得患失,苦心琢磨到底是什么原因,才让我用这态度对他。” 夏小韵的双眸,在淡淡的夜色下开始发亮,仿佛面壁三十年终于悟道的高僧那样,语气轻快的说:“唯有这样,在我遇到什么困难时,甚至不需要我张嘴,他就会哈巴狗那样的贴上来,求着我让他帮我一把……” 没有那么不要脸的人吧,求着你让他帮你解决困难。 秦小冰心里这样说着,表面上却不敢流露出来,毕竟夏总目前一副顿悟的样子,如果给她泼冷水,她肯定会不高兴的。 更何况,夏总这番话听上去虽说有些别扭,但还是有些道理的。 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优秀小秘书,仅仅是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是不行的,还得擅于在任何时候,都别忘了去维护老板的尊严。 决定要做一名优秀小秘书的秦小冰,脸上浮上了崇拜的神色(夏总,你说的好有道理哦,真所谓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啊)。 夏小韵越发来劲了,继续口若悬河侃侃而谈了几分钟后,才兴犹未尽的做了总结:“总之,说白了男人都是贱骨头!你給他好脸色,他是不会珍惜你的。唯有你对他若即若离、待理不理,他才会重视你。哈,哈哈!” 说完后,夏大老板得意的昂首仰天娇笑几声,为配合自己的心情真实愉悦到了极点,还展开双臂做出‘吾要御风而去’的潇洒样子,却不知道秦小冰心里在想:夏总好像魔障了,要用这手段去对付方圆,得到他…… 得到他? 夏总这是要处心积虑的,得到方圆? 秦小冰猛地意识到了这一点,呆了。 此前无论谁来问她,与方圆是啥子关系,她都会淡淡然的说:朋友。 她会这样说,心里也是这样想的,更是这样做的。 为了交下方圆这个蓝颜知己,她强自按下听他说是以前的好奇心,给他留下朋友交往该有的秘密,距离。 秦小冰以为,刚才她告诉夏小韵的那番话,就是她的真心话,就像她是真把方圆当做朋友,当做哥们了。 事实上真是这样吗?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她为什么在听出夏总得意狂笑着要抓住方圆时,一股子强烈的不舒服,却从灵魂最深处冒了出来,面目狰狞的嘶声喊叫着:秦小冰,你就任由别的女人,把方圆抢走却无动于衷吗? “呵呵,夏总这是遇到什么大喜事了,才笑得这样开心?” 就在秦小冰心里忽然乱了时,有个非常优雅还带着娇媚之意的女人声音,从劳拉那边传来。 夏小韵特别讨厌别人,在她得意娇笑时冒出来,影响她的好心情。 不过,既然这个人是京华燕家的四少奶奶叶明媚,那么就算夏总心里再怎么不爽,也不会像训斥方圆那样(本总裁为啥高兴,要你管呀,狗拿耗子)去训斥她,赶紧抬手擦了擦嘴角的口水,重新换上矜持的样子,淡淡地道:“也没碰到什么大喜事,反倒是遇到了一件麻烦事。” 身穿一袭粉红色旗袍的叶明媚,轻摆着腰肢款款走了过来:“哦?遇到烦心事还能笑得这样开心,夏总果真不是寻常人啊。” 第1161章 :我只想好好活下去 无论叶明媚此前在夏小韵、秦小冰面前丢过多大的脸,当前她又是一种什么样的处境,今晚既然决定来见她们两个,都不会忘记保持她燕家四少奶奶该有的风范。 夏小韵来到梨花山后,叶明媚就一直呆在明媚山的一号别墅观景台上,密切注视着她的一举一动。 就像夏小韵激动之下拍着胸脯的承诺,说要力保张翼后,就打起了秦小冰兄妹的念头那样,叶明媚也在打她的主意。 夏小韵是想通过秦小冰兄妹,说服方圆去找叶明媚利用她燕家四少奶奶的身份拉张翼一把,而叶明媚则想通过她的‘牵线’,来争取与方圆好好谈一下的机会。 迄今为止,叶明媚也算已经见过那家伙好几次了,可每次方圆都采取了‘敬而远之’的策略,根本不给她任何机会,这让她无比的苦恼,今天看到夏小韵忽然大驾光临梨花山后,立即灵机一动,以手抚额长长叹息:唉,我怎么就忘记她了呢? 秦小冰或许不知道夏小韵与方圆之间,到底有哪些不得不说的故事,但叶明媚却知道很多,更知道小夏在她外甥心中所占有的地位,有多重。 正所谓旁观者清,当局者迷,别看夏小韵好像命中注定与方圆是一根绳子上的蚂蚱,可因她深陷其中的缘故,她反而不如叶明媚这个旁观者,更清晰方圆对她是一种什么样的态度了。 无论方圆怎么变,又是多么的不待见夏小韵,叶明媚都敢确定,他可以放弃整个世界,但绝不会放下这个女孩子。 夏小韵不知道的是,从塔希科雪原回来后,她在方圆的心目中就已经占据了最最重要的位置,任水暗影、楚楠楠之流再怎么猛力冲击,都是无法撼动的。 或许,同样深陷迷局中的方圆,也没察觉出他与小夏之间的关系,已经‘粘糊’到了这种地步--但这不要紧,只要叶明媚在细密分析过之后,确定只要能打动(或者说是讨好)夏小韵,由她出面作为牵线人,不管方圆表面有多么不屑一顾,他都得乖乖坐在四舅妈面前,商讨以后俩人该怎么相处的现实就行。 这件事耽误不得,叶明媚深有感触:每拖延一天,她就会感觉所承受的压力大上一分,危险也就越走进一步;如果就这样任由方圆无限期的拖延下去,最终想通唯有除掉叶明媚,才是力保他‘清白名誉’不失的主要关键…… 叶明媚敢肯定,方圆一旦露出这种意思,压根不需要他亲自动手,他手底下那帮子走狗,就会用最最稳妥的手段,让她从这个世界上消失。 只要她死了,无论是对方圆也好,还是燕家也罢,都算是去了一块大心病,只需再过上两年,方圆或许就能光明正大的以外甥身份,去京华走姥姥家了。 叶明媚非常热爱生活--舍不得这个世界。 她还年轻她还美丽她还没有生过孩子,她想亲眼看到五十年之后的社会变化,她想听到孙子甜甜的叫她一声奶奶,更想看看所谓的‘美人迟暮’究竟是一种什么样子。 事到如今,能不能继续当燕家的四少奶奶,叶明媚已经不敢奢望了。 这个骄狂嚣张的女人,终于想明白了一个道理:啥四少奶奶燕家太太的,这些都是神马浮云,重要的是得活下去,哪怕是活的像条狗那样没有尊严,也要坚持活下去。 人,唯有活着,才能找到改变自己命运的机会。 再大的困难,磨难,打击,都是暂时的,叶明媚坚信只要她能好好的活下去,凭借她的自身条件,与越来越聪明的脑袋瓜,总有一天会东山再起,成为比燕家四少奶奶还要风光的女人。 蓬勃的生存欲、望,在危险临近的步步紧逼下,所做出的反应更加强烈,化身为一把大铁锤,无时不刻不再敲打着叶明媚那根最敏感的神经,提醒她:别再你欲醉眠君且去了,别再对镜贴花黄的臭美了,别再摆着你贵太太的架子装矜持了,你得抓紧抓紧再抓紧了,要不然一切都晚了! 事实证明,叶明媚内心腾起这种从没有过的危机感,并不是自己吓唬自己,因为仅仅是格林德自己,就已经两次向方圆表示,要为他铲除某个娘们,以解决他的后顾之忧了。 格林德还算是个守规矩的人,在察觉出老大非常忌惮叶明媚后,想替他摆平危机时,还能当面请示一下,可老鼠他们呢? 这些把幸福晚年都寄托在方圆身上的老不死们,会不会在看出方少犹豫不决下不来狠心铲除叶明媚后,来个先斩后奏? 到时候,他们在搞定叶美人后,只需对方圆假模假样的认错道歉说什么甘受惩罚,方圆还会因此勃然大怒,把这些老不死的都活埋,为叶美人殉葬吗? 那是不可能的。 叶明媚也不稀罕有这么一群老不死的为自己殉葬,她只想好好的活着,无论用什么手段,尽可能活的更长久一些。 所以,深深感受到死亡阴影已经把自己笼罩起拉的叶明媚,再也不敢有丝毫的懈怠,遥遥看到夏小韵从梨花山上走下来后,立即就飞奔下来了明媚山。 她在来到山脚下时,急匆匆的脚步曾经有那么一刻的凝滞,就像行走在原始森林内的小鹿,忽然察觉出灌木丛后隐藏着一只老虎那样。 这种由第六感发起的清晰报警,让叶明媚的心跳在瞬间就达到最快,浑身血液就像决堤的洪水那样,轰地一声涌向她的大脑,却让她全身冰凉,冷汗全方位的向外冒出,没有一丝丝的力气,只能一动也不敢动的站在那儿,连眼睛都不敢眨一下。 她没看到,却能清晰感受到,就在她背后的阴影内,有双闪着邪恶杀意的眼睛,在死死盯着她的后脑。 如果她没有保持冷静,而是霍然转身啊,拔腿就跑啊,再不就是大喊救命啊--无论她做出哪些不理智的激烈反应,一支弩箭都能以肉眼无法捕捉的速度,刺穿她的后脑脑骨,让她的生命迹象在瞬间结束。 兔子在人们的印象中,是一种性情相当温顺的小动物,小孩子最喜欢把它们抱在怀里,咯咯的笑着玩儿了。 不过如果某个人的名字叫灰兔--那么,这只兔子就一点也不可爱了。 这是一只杀人的兔子。 十二生肖中,对应十二种动物,在人们的印象中,最凶狠霸气的应该是老虎啊,青龙狗儿啥的,再不济也得是毒蛇是老黄牛。 实际上呢,在某个以十二生肖命名的组合中,什么威猛霸气的老虎、阴狠歹毒的黑蛇,诡计多端的老鼠,他们加起来所杀的人,都不如灰兔一个人杀得多。 灰兔,才是十二生肖内杀人最多、杀人后决不能做任何噩梦的终极杀手。 任何时候,哪怕是光着屁股泡在浴缸内洗澡,灰兔身上最少也得带着至少三种以上要人性命犹如探囊取物的暗器。 所以呢,灰兔又有一个非常形象的外号:机器兔子。 早在十数年前,北美某国在付出相当惨重代价把灰兔活捉住后,把包括嘴巴、头发还有拉屎的地方都搜了个遍(果然搜出了许多小零碎玩意儿,还都是致命的)后,就以为没事了。 谁能想到,灰兔会折断自己左手的小手指:他那根小手指的指骨,竟然是精钢打造的,能开锁能杀人,甚至都是一把万能钥匙。 于是乎,某国在付出惨重代价才活捉到的灰兔,仅仅在看守森严的监狱内呆了不到七个小时,就在残杀十一名狱警后,飘然离去了。 真以为灰兔就这样逃亡了,那可就是大错特错了,在警方随后展开大搜捕、忙活七十二小时都没任何收获,只能无奈的收兵后,他再次出现。 所有参与把他生擒活捉的七名警员,一个晚上的时间就全部暴毙身亡。 十二生肖中叫灰兔的家伙,其实被称为杀人魔王是再也适合不过的了。 这才是真正心狠手辣的家伙,由他来刺杀对方少造成威胁的叶明媚,确实是不二人选。 幸亏叶明媚运气好,因为白天大半天都站着观景台上,密切关注夏小韵的东向--她能看到夏小韵,夏小韵等人自然也能看到她了,那么灰兔如果再去观景台上杀她,就太露骨,不妥当。 毕竟在方少还没有下狠心铲除叶明媚这个大麻烦时,灰兔要是光明正大的干掉她,影响那可就太不好了。 既然决定当人鹰犬,那么就该时刻注意维护老大的形象才行。 所以灰兔耐心等,等天黑后叶明媚下山时,再对她发动致命一击,然后再在悄无声息间,把她的尸体处理到。 事后,不管是方圆还是任何人问起来,灰兔都会与其他人那样,一问三不知,这件事就会慢慢过去了,反正方少也肯定很清楚,这样做是为了他好。 天刚擦黑不久,叶明媚果然下山了。 灰兔无声的冷笑着,慢慢抬起了手中的弓弩,正要等叶明媚做出停顿后的下一个动作,就果断发射时,女人说话了,声音无比的苦涩,艰难:“我、我只想好好活下去,不为任何人增加麻烦,请、请放过我。” 叶明媚没有任何的把握,在自己说出这句话后,隐藏在黑暗中的那个恶魔,就会真放过她,但她当前只能那样做了,在艰难的说完那句话后,就慢慢抬起了右脚,脚步有些蹒跚的走向梨花山停车场那边。 没有她最可怕的暗器破空声传来,她更没听到自己临死前发出的惨叫声,只听到了夏小韵那得意的娇笑声,从前面传来时,她才莫然醒悟:那个人已经放过了她,任由她来到了梨花山下的停车场内。 死里逃生后的轻松,让叶明媚浑身乏力,只想萎顿在地上放声痛哭。 她不敢。 也不能。 她当前最该做的,就是摆出她燕家四少奶奶的架子,轻摆着腰肢款款走到夏小韵面前。 第1162章 :还请你笑纳 叶明媚刚从鬼门关前转了一圈的事,夏小韵可不再担心。 她只是非常讨厌,在她刚找到玩转方圆的‘法宝’得意狂笑时,被人所打搅。 如果是放在以前,夏小韵在叶明媚面前,可不敢有丝毫的怠慢,毕竟这娘们是个与苏省楼宇湘齐名的存在,嚣张跋扈爱面子更在楼宇湘之上。 依着小夏区区神通快递集团总裁的小身份,叶明媚想要捏死她,估计费不了太大的力气。 简单的来说呢,那时候双方的身份,可是差着太大的境界呢。 但是现在夏小韵不用惧怕叶明媚了,盖因这娘们已经成了被囚平阳的母老虎,被困浅滩的小白龙,别说是小夏了,就是毛驴都敢跑出去撕住她裙角,把她给拖个跟头的。 所以呢,现在叶明媚面前,夏总完全可以站在与她相等、甚至更高的地位与她交谈,压根不用在意她的脸色。 叶明媚当然不会因为小夏对自己冷淡,就会勃然大怒点着她鼻子训斥道‘臭丫头片子,莫非你活的不耐烦了么’,最多也就是在暗中诽谤两句,脸上依旧挂着明媚的笑容:“呵呵,夏总还真是豁达的紧呀,遇到大麻烦还能笑得这样开心,实在是让明媚佩服的要命。看来,以后明媚是得多向夏总学习这份豁达才行。” 叶明媚一口一个‘明媚’的自称,这是摆明了对夏总的恭敬态度。 只是受到恭敬的夏小韵,心里却觉得很腻歪:都说是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了,叶明媚忽然跑来讨好,鬼才相信她是出自真心呢。 对于叶明媚,不管是以前还是现在,夏小韵对她的好感都欠奉,尤其察觉出她献殷勤的背后,藏有不可告人的目的后,更懒得与她虚与委蛇,索性直接说道:“叶总,你找楚词,是不是有什么事要谈?” 碍于最起码的礼节,在叶明媚自称明媚时,夏小韵也自称楚词,算是还礼了。 不过,她却没掩藏不该有的不耐烦,这句话就按时叶明媚:有事说事,没事那我就走了,我可没时间陪你在这儿瞎墨迹。 这就是很无理了啊。 叶明媚双眸微微眯了下,明媚的笑容再次春花般绚烂绽放,轻声说:“夏总,天色尚早,我想请你与秦秘书--当然还有劳拉小姐去山上小坐片刻,品尝一下我收藏的美酒,不知可否赏脸?” 叶明媚从来都是享受惯了的人,无论是在明珠自己家里,还是在京华等任何一个地方,她都得享受最标准的贵太太生活。 标准的贵太太生活,怎么可以没有来自波尔图的拉菲红酒? 尤其是她把明媚山一号别墅当做‘第二个家’后,别墅刚装修完毕,她就火速从明珠运来了好多她以往收藏的美酒。 对叶明媚拿走她自己这些美酒,燕春来不但没有丝毫的阻拦,还很贴心的嘱咐运货工‘路上要小心些,千万别磕了碰了,这样一瓶酒价值好几万呢’。 对于那些注定活不了多久的人,燕春来从来都不小气,有求必应有些过的话,差不多会竭力配合了。 山原百代离开一号别墅后,叶明媚随即上山,看到满地的狼藉,以及那对狗男女鬼混后懒得打扫的战场,自然是暴跳如雷,不过也有几分侥幸:幸亏那对狗男女不知道酒柜是活动的,下面还隐藏着一个专门用来藏酒的酒窟。 我有美酒,请君暂去小饮一杯无,可否赏脸? 面对如此档次品位情调的邀请,夏小韵在稍稍沉吟了片刻,才轻点螓首:“能够品尝到叶总的库藏美酒,那可是楚词的荣幸了。” 请你喝酒算毛啊,只要你能帮我渡过生死关头,就算你想在酒池中淹死,我也会满足你愿望的! 见夏小韵接受了自己的邀请后,叶明媚大喜,连忙侧身抬手做了个请的手势:“夏总,秦秘书,请随我来。” “叶总,你太客气了。” 正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人家叶明媚这样客气了,哪怕已经看出她是无事献殷勤了,可在她还没有露出某种意图之前,夏总还是很享受她恭敬态度的--等她提出某种过分要求时,夏总再拉下脸来拒绝也不晚。 更何况,叶明媚的主动‘送货上门’,也算暗合了夏小韵的心意。 话说,夏总今天为啥带着秦小冰来梨花山游山玩水一整天啊,还不是想通过秦家兄妹,来说服方圆去请叶明媚,拉张翼一把? 如果张翼今天上午去神通快递集团总部时,能够把心掏出来给夏总看,而不是运用她习惯了的官场手段,拐弯抹角的利用夏总对她的怜悯,那么夏小韵也不会在跑梨花山来后,只是游山玩水大发感慨的,绝口不提张翼的事了。 有时候,这个人太聪明了啊,反而要坏事,聪明反被聪明误就是这意思了。 幸好夏总大人大量,不跟张翼一般见识,在有机会能拉她一把时,还是会慷慨的伸出援助之手的。 现在叶明媚的忽然出现,并有请夏总去她别墅内小饮一杯,这就是张翼的机会了:既然通过秦家兄妹再通过方圆的最终目的,就是叶明媚,那么为什么不干脆直接与她交涉呢,这样可省却了受某个家伙白眼的环节。 叶明媚与夏小韵在前轻声说笑着什么,秦小冰与劳拉俩人在后面亦步亦趋的跟随,很快就来到了明媚山下。 一行人顺着修好的上山小沥青道,刚走上十余米,劳拉忽然停步抬头向右边绿化带那边看去时,右手已经搭在了枪柄上。 她在那个方向,察觉出了与众不同的危险。 秦小冰却不知道,看到劳拉目光一闪做出拔枪的架势后,呆愣瞬间问道:“劳拉,怎么了?” “没事的,劳拉小姐,那边是保护我安全的人。” 劳拉还没说什么呢,与夏小韵并肩走在前面的叶明媚,就笑着转身回头这样说道。 要说叶明媚也真够聪明的,在看到劳拉察觉出灰兔(她当然不知道藏在暗中要干掉她的人,就是灰兔)的存在后,轻飘飘的一句话,就解除了劳拉的警惕:她暂时还不想让夏小韵知道某些事,是怕灰兔察觉出她的心思后,会不顾一切的干掉她。 有时候,明明你恨一个人恨的要死,也得装作没事人那样跟他勾肩搭背的称兄道弟。 像叶明媚这种级别的贵太太,暗中有人负责她的安全,确实算不了啥大事。 所以夏小韵只是笑了下,就继续抬脚向上走。 等她们四个人走上海拔百米高的一号别墅观景台上后,一个瘦削的黑影,才从黑暗中走了出来。 他抬头望着高处,看了很久才喃喃道:“我也不想杀你。可为了解决方少的后顾之忧,为了我们这些老家伙的残生,你也只能去死了。刚才放过你--唉,这可能是我这一辈子里,唯一的犹豫不决了。婆婆妈妈的,不可取,不可取。叶明媚,希望你到了那边后,不要记恨我。要怪,就只能怪你自己让方少不敢面对你。” 方少为什么不敢面对叶明媚? 为什么三番两次的见到她后,就会不择手段的落荒而逃? 这些问题,对于灰兔来说,压根不需要费太多脑子,就能猜出来:方圆做了有愧于人家的某些事,没脸见人家,只能采取逃避。 叶明媚是谁的老婆,又是与方圆发生了哪些不得不说的破事,这对十二生肖来说根本算不上秘密,只是他们还不知道这对男女的真实关系。 如果知道叶明媚是方少的四舅妈,她也根本活不到今天,十二生肖早就下手了。 在十二生肖看来,方少总是逃避叶明媚,只是在逃避她背后的燕家。 在任何华夏人心目中,京华燕家都是个庞然大物般的惹不起,现在这个家族的四少奶奶不要脸的紧缠着方圆--方少一旦结纳了她,那么燕家狂风暴雨般的打击,就会随即袭来,把十二生肖异常向往的幸福晚年生活,给击打个粉碎。 所以呢,十二生肖还有格林德,在意识到叶明媚是整个梨花山的威胁后,就想让她秘密蒸发掉了。 就像美国某任总统说印第安人那样(唯有死了的印第安人,才是好的印第安人)那样,十二生肖他们也觉得:唯有死了的叶明媚,才是最安全的叶明媚。 最起码,当前与夏小韵各自举着一杯红酒,端坐在观景台上藤椅中的叶明媚,这一刻是真正安全的;没有谁敢当着夏小韵的面,就把她给干掉。 夏大老板可不知道,她当前正在充当叶明媚的保护神角色。 如果早就知道了,她铁定连理都不理睬叶明媚,早就招呼秦小冰俩人一声,跳上车子绝尘而去了:像这种紧缠着方圆不放的不要脸女人,都死光了夏总也不会在意,只会高兴的。 “叶总,你请我们上来,不会只想请我们喝酒吧?” 远眺着梨花山圆静而美丽的夜景,喝了一杯红酒的夏小韵,在叶明媚亲手为她倒酒时,微笑着慢悠悠的问道。 你说让我来品尝一下你的藏酒,我也品尝了,那么接下来该谈正事了吧? 赶紧说,说完了我还得回家呢,今天爬山涉水的大半天,还真有些累了。 叶明媚请夏小韵来,当然不是只请她喝酒:靠了,你当姑奶奶的美酒不是花钱买来的啊?如果对你无所求,你有甚资格让我请你喝酒? 叶明媚心中诽谤着,从白色藤椅上站了起来,指着明媚山上错落有致的别墅,以及下面灯火通明的小区工地,轻声问道:“夏总,相信你现在也该知道了,这座山都算是我的私人财产了。你觉得,我开发的还算可以吧?” 这是显摆么? 夏小韵黛眉微微皱了下,也跟着站了起来,伏在观景台拉杆上。扫视了四周一圈,发自内心的赞叹道:“岂是可以啊,简直是相当出色。” “我想把明媚山上一半的产业,放在夏总名下,还请你笑纳。” 叶明媚话锋一转,很直率的说道。 第1163章 :无功不受禄 前面已经说过了,当夏小韵亲赴梨花山一游,发现这边原来是个聚宝盆,方圆却只允许她参与酿酒厂后,心里就大大的不平衡了。 别人折腾的项目再大,再挣钱,夏大老板也不稀罕(就算是稀罕,谁给她啊),但方圆明明有挣大钱的好去处,却把她排除在外,那是万万不行的。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在夏大老板就固执的以为:方圆的东西,就是她的东西,包括方圆都是她的--而她的呢,则还是她的。 所以呢,方圆开发梨花山竟然没叫上夏小韵,她非常生气。 更让她气不可耐,很想从过山天桥上一头扎下去的是:方圆不喊上她一起发财也倒罢了,可他凭什么却把一座山,都送给叶明媚啊!? 女孩子在吃醋时,是绝不会考虑梨花山开发成这样子,像什么工程启动资金啊,建筑队啊等等,都是人家叶明媚亲手操作的,方圆除了拿出一个设计效果图来之外,别的就再也不管了。 叶明媚付出这么多经济物质心血啥的后,给人家一座山当工钱,还不是很正常的啊? 夏小韵就不会这样想,就算想到了也会忽略,只会在叶明媚问他‘当前此景可美否’时,以为人家故意显摆,是在气她,碍于淑女面子,才没有发脾气……只是说好美啊,好美。 还没等她把心头那股子恶气咽下去呢,叶明媚接下来的这句话,一下子让夏小韵呆愣住了。 夏小韵在听叶明媚说送她明媚山上的一半产业后会发楞,早就在叶明媚预料之中,当然不会着急催促她回答,就慢慢摇晃着杯子里的红酒,故作云淡风轻的样子,用眼角瞥了眼不远处的秦小冰,劳拉俩人。 她们俩人,也同样听到了叶明媚这句话。 相比起夏小韵来说,秦小冰俩人吃惊的表情更夸张一些,嘴巴张的大大的,木鸡般的一动不动,心里却在狂喊:乖乖,此山上的一半产业得有多少啊? 照目前情况来看,至少也得有一个亿吧? 乖乖,还真是乖乖,到底是有钱人啊,眼皮子眨都不眨的,出手就送出一个亿! 哎,我说夏总,你还发啥子楞嘛,赶紧答应答应一口答应! 夏小韵当然很想答应,毕竟价值一个亿甚至更多的产业,对于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人来说,都是相当相当有诱惑力的了,绝大多数人穷极一生,也挣不到这么多钱。 可只需她夏总螓首微点两下,再假模假样的说几句客气话,就欣然笑纳了--这种感觉,说起来比做梦还要不真实。 但却又确确实实发生在现实中。 只是有些东西是‘受之无愧’的,有些东西却是个热烙铁,谁拿在手里,都会烫得皮肤冒烟,跳着脚的哇哇惨叫。 如果是方圆这样说,不管他存了多么不可告人的目的,夏小韵都会欣然笑纳,还有可能嫌少,但这些东西既然是叶明媚的,那么就有可能真是烙铁了。 没谁会傻到去拿烧的通红的烙铁,夏小韵也不会,在用力眨巴了几下眼睛后,僵硬了一下的大脑,就迅速运转了起来,展颜笑着,以她自以为很淡然(其实很干涩,都是被那一半产业给刺激的)的语气,回答:“呵呵,叶总如此豪爽大方,楚词是甚感荣幸。只是,有句俗话说得好啊,叫无功不受禄。” 我又没帮你做啥事,怎么好意思收下你的好处呢,我可是个很有原则的人,来自饿死不吃嗟来之食的故乡……这就是无功不受禄的最通俗意思了。 叶明媚当然也知道,依着夏小韵的谨慎小心(最主要的是小心眼),是绝不会冒冒失失收下她双手恭送的好处,所以自然也不会再藏着掖着,更加直率的说:“夏总,我送你这些,是想请你帮我一个忙。” 这就对了嘛,没想到你也知道我夏小韵是很有原则的人,没有付出的好处,是绝不会乱伸手的。 在心里夸了自己一下后,夏小韵依旧嫣然微笑:“叶总,我实在想不出,以我的能力得帮你什么样的忙,竟然能价值此山上的一半产业。” “我只想夏总帮忙,去说服一个人,能让他与我面对面的坐下来,交谈一个小时就行了。嗯,最多一个小时。” 叶明媚脸上的笑容收敛,神色极其认真的缓缓说道。 有谁,愿意付出一个亿以上的代价,只为了与某人面对面的交谈一个小时? 就算这个人是号称股神的巴菲特,跟他在一起吃个小饭,不是才两千万吗(有关成功人士出价两千万,邀请巴菲特共进晚餐的沙比事迹,在网上流传甚广的)? 叶明媚的这个要求,夏小韵三人听到后,受惊程度比刚才更甚:靠了,那个人是谁啊,能让叶明媚哭着喊着的付出这么大的代价,只为与他(她)面谈一小时! 谁? 到底是谁!? 夏小韵所有的脑细胞,都在急速运转着,从她所认识的最高级人物,一直到神通快递集团停车场前车站牌的常驻叫花子,迅速梳理了一遍,也没猜出叶明媚想面谈的那个人是谁。 她当然想到过方圆。 不过夏总马上就否决了:姓方的那小子早就回来梨花山好多天了,现在虽说不知道跑哪儿鬼混去了,可肯定与叶明媚见过三四五六七八面了,依着他们的肮脏关系,别说是面对面的相谈一小时了,就算躺在炕上打滚二十四小时,也是很正常的。 所以那个需要叶明媚付出那么大代价要面谈的人,绝不是方圆。 只是,我还认识谁呢? 夏小韵想来来想去,也没想到自己认识哪位大神,能让骄傲的叶明媚,也得放下身段去求包养,只好摇了摇头,轻声问道:“叶总,不知你说的那个人,是谁?呵呵,不瞒你说,我觉得你可能搞错了。咱俩相比起来,论起人脉来说,你可是比我广阔了太多。而我所认识的,基本上也都是些难入叶总你法眼的小人物。” “就是方圆。” 叶明媚第三次很直率的说道。 “什么?” 夏小韵今晚受惊次数太多了,搞得眼皮子都开始疼了(受惊时,是不是得猛地瞪大眼啊),却也没想到叶明媚所说的这个人,竟然是方圆。 “我今晚请夏总来此,甘心付出此山一半的产业相送,就是想请夏总你帮忙牵线搭桥,让方圆给我一个能跟他面对面交谈一小时的机会。” 叶明媚的语言表达能力,还是很不错的:“我这样说,相信夏总应该明白了吧?” “明白了。” 夏小韵用力咽了口口水,小脸上浮上了不爽的神色:“我总算明白,叶总你这是在拿我寻开心呢。呵呵,很抱歉,我从来都不喜欢被人寻开心的。叶总,再见。” 不但夏小韵以为叶明媚这是在拿着她寻开心,就连站在旁边的秦小冰、劳拉俩人,也是这样认为的,所以在夏总冷冰冰的说完再见转身就走后,俩人也二话不说紧随其后。 没一个人对叶明媚有好脸色:你丫的啥人啊,开这种特低级无聊的玩笑! “等等,夏总!” 叶明媚当然不肯夏小韵就这样离去,连忙紧走两步,伸手挡在了她面前,非常认真的样子沉声说道:“如果我是开玩笑,现在就让老天爷打雷把我劈死!” 可别随便拿老天爷来发誓,特别是在山上时,真有可能会打雷的。 夏小韵死死盯着叶明媚的双眸,沉默片刻后才缓缓说道:“叶总,我需要一个解释。” look,看夏总多牛啊,叶明媚腆着脸的送她一份大产业,她还得需要人家拿出一个合理的解释,要不然--不要,打死也不要。 不用夏小韵提这个要求,叶明媚就得跟她讲清楚个中原因的。 当下,有请夏总重新入座后,叶明媚又看了秦小冰、劳拉俩人一眼,意思是说:我要开始讲述某些大秘密了,你们俩还拄在这儿干啥呢,还不赶紧给我退下! 夏总适时的摆了摆小手,秦小冰俩人就很知趣的并肩走下山去:唉,不能听价值一个亿的大秘密,心里痒啊。 等劳拉俩人的背影,消失在下山小公路边的街灯下面后,叶明媚才用力咬了下嘴唇,低低说了一句让夏小韵第不知道几次目瞪口呆的话。 当然了,听不到她们在谈些什么的小冰妹子,自然不会像夏总那样再次傻呆呆了,只是在下面停车场内,双手抱着膀子来回走动着,皱眉微皱的围着劳拉转。 她转呀转呀的,劳拉被她转的有些头晕,苦笑一声刚要说啥时,秦小冰脚步停止抢先问道:“哎,我说劳拉,你能想出叶明媚,究竟要对夏总说哪些大秘密吗?” “小冰,你都想不出来了,我怎么能想到?” 劳拉在不经意间,就轻轻拍了秦小冰一记马屁,把自己摆在了最正确的立场上。 没办法,谁让秦小冰备受某人看重呢? 别看她当下还在夏总身边当个小秘书,指不定哪天就能来到梨花山这边当总经理了--依着劳拉对方圆的理解,他不是做不出这种事来,来报答秦小冰对他的好。 “嘿嘿,我有时候也特笨的。” 秦小冰羞涩且又得意的笑了下,又开始琢磨叶明媚如此讨好夏总,是何居心了。 受职业所影响,劳拉不是那种特别爱说话的人,陪着秦小冰发了会呆后,也觉得俩人站在沉默不语还真没啥意思,就提议去梨花山山脚下,把车子开过来,到时候等夏总下来后,就直接开路拔锚了。 对劳拉的这个提议,秦小冰自然没有任何意见。 俩人重新找了个话题(啊,今晚星星好多哦),边说边走向梨花山那边,再驱车赶回明媚山下停车场时,秦小冰的手机,叮叮当当的响了起来。 “哟,是方圆。” 秦小冰拿出来一看来电显示,随口与劳拉说了句,就接通了电话。 电话刚接通,她还没有说话呢,就听方圆在那边问:“秦小冰,你现在回家了吧?” 第1164章 :很棘手的问题 傍晚时分送走山原百代等人后,方圆本想即可赶回唐王去的,郭易秦却告诉他说,夏小韵带着秦小冰跑去梨花山了。 夏小韵爱去哪儿,就去哪儿,哪怕是去梨花山,这也没什么奇怪的,就像秦小冰是她的小走狗,跟着主子去那边游山玩水的逛逛,也是很正常的。 可郭易秦接下来又说:小夏去梨花山之前,张翼曾经去过神通快递集团。 方圆马上就回想起,今天中午他与山原百代在某小饭馆内吃饭时,夏小韵给他打电话,替张翼求情的事儿了。 说实话,那会儿也就是方先生身边有个东洋花姑娘子陪伴,他不好意思爆粗口罢了,最多也就是笑话她脑残了啊,狗拿耗子多管闲事之类的。 方圆觉得,夏小韵就是脑子进水短路了,要不然也不会忘记秦大川被收拾的有多惨,还为始作俑者张翼求情了。 硬邦邦的回复完夏小韵后,全部精力都集中在丰田秀敏身上的方圆,很快就忘记这件事了,此时经郭易秦提醒后,马上就意识到什么了。 依着方先生的智商,马上就想清楚了:夏小韵也不知道中了什么邪,才被张翼鼓动着带领秦小冰,去梨花山找秦大川,希望说服他们兄妹俩,再间接影响他拉张翼一把了。 方圆能想到的,郭易秦自然也能想到,就问他:“你想不想拉张翼一把啊?如果你想的话,只要你点个脑袋,我马上就能满足你的要求。” “不想!” 方圆冷笑一声:“嘿嘿,郭易秦,你这么好心的要帮我,就是想偿还我帮你干掉丰田秀敏的人情吧?” 郭易秦也没否认,很坦率的说:“我这个人吧,从来都不喜欢欠人情。” “我也没让你欠我人情。” “我知道,可这次确实不劳而获了。就算你不需要我欠你人情,可还是欠了。” “郭易秦,我问你,你觉得张翼这个人,该受到啥样的惩罚?” 方圆从来都不稀罕跟一男人,谈论谁欠谁情分的事,摆摆手后就转移了话题。 郭易秦回答的很干脆:“我知道,不管是张翼,还是苗德海田宏强,你都不会轻易放过他们。你现在没动手,那是因为你在等官方对他们的处理结果。至于张翼该遭受什么样的惩罚--在我看来,就算她被你干掉,也不为过。而且呢,我也不会去管。她的死活,我不会放在心上。” “那就好,既然你都说了,那我就更放心了。” 方圆嘿嘿笑了下,再次转移了话题:“想还我人情也行,今晚请我好好喝一杯吧。最好呢,再给买身好衣服,现在脏兮兮的,有损我风流倜傥的形象。” 对方圆的小要求,郭易秦自然是欣然应允,马上亲自开车带他来到了安阳市区,下榻在了一家不起眼的三星级酒店。 方先生好好洗了个热水澡,换上一身牌子货后,来到了酒店小餐厅内。 吃饱喝足后,方圆又想起了这件事。 他不能不想起来啊,他为啥不回唐王夜宿安阳市啊? 还不是暂时不想见到夏脑残? 依着他对夏小韵的了解,她肯定得在梨花山上死等他,最少得等到天黑后,才会悻悻的回家。 等到了晚上九点半时,方圆也揣摩着她们差不多得回家了,这才给秦小冰打了个电话,就是想问问夏小韵去梨花山后,对她兄妹俩又说哪些不着调的话了。 秦小冰的回答,却出乎了方圆的意料:“还没有呢。” 秦小冰没觉得方圆关心她回家不回家,有啥特殊的意义,这就跟路上熟人见面相互点头打个招呼,问吃饭了没有那样自然,纯粹是废话。 “咦,咋还没有呢?” 方圆稍稍惊讶了下,看了眼坐在对面的郭易秦,放下了右手中的酒杯,眉头皱了起来:“这么晚了,你在哪儿呢?” 秦小冰也没觉得,方圆用质问般的语气问她,就有什么不快,而是觉得很正常(他这是关心我呢),随口回答:“我在梨花山呢。” 听秦小冰说在梨花山,方圆放心了。 他还以为,秦小冰这时候还留在梨花山,就是为了陪伴秦大川呢,语气稍稍放缓,装作漫不经心的样子:“夏小韵呢,她啥时候离开的?” “咦,你怎么知道夏总来梨花山了?” 秦小冰多少有些小惊讶,但随后就释然了:肯定是格林德他们几个,给方圆打电话汇报的。 “嘿嘿,山人掐指一算,就能上知五百年,下知五百年,知道她去过梨花山,又有啥奇怪的。” 方圆先大言不惭的吹了一个后,又问:“夏小韵,是怎么跟你们说的?” 秦小冰有些莫名其妙:“夏总跟我们说什么呀?” “就是说张翼--” 说到这儿后,方圆好像明白了过来,连忙改口:“秦小冰,你跟我说说,夏小韵带你去了梨花山后,都是跟你,跟秦大川说啥了。” “夏总没与我哥见面啊。” 秦小冰还没听出方圆在套问她话的意思,据实回答:“我作为导游,带她与劳拉姐游玩了一大圈。唉,累死了。” “啥?” 方圆愣了下:“她就带着你跟劳拉,在梨花山风景区转了一圈?” “昂。” “她没跟你提到我?” “没、没。” 听方圆问起这个问题后,秦小冰的回答有些心虚:貌似就在不久前,夏总还得意狂笑着说,她找到了玩傻方圆的办法呢。 “那她呢,啥时候走的?” 方圆问出这个问题时,看向了坐在对面的郭易秦。 郭易秦满脸不关心的样子,正在玩手机。 方圆却知道,他在偷听自己跟秦小冰的对话,不过这没啥,也没牵扯到啥见不得人的秘密。 “夏总还没有走呢。” 秦小冰好听的声音,又从手机内传来。 靠了,看来这脑残为了个张翼,是要跟我死靠到底了--方圆心里骂了句时,听秦小冰又说:“夏总现在明媚山上,与叶总谈话呢。哎,方圆啊,跟你说个奇怪的事儿啊。就在刚才,叶总说要拿出明媚山的一半产业,请夏总牵线搭桥,来换取与你面对面交谈一小时呢。嚯嚯,了不起啊方圆,你身份什么时候这么高贵了,和你聊个天,还得拿那么多钱!” 听秦小冰在那边,小麻雀般的叽叽喳喳说出这些话后,方圆心里叹了口气。 叶明媚为什么要花费如此‘昂贵’的代价,来委托夏小韵,为她与方圆面对面的交谈而牵线搭桥? 自然是因为那个娘们,已经明显察觉出了他内心的真实意思:那就是希望她……去死。 唯有叶明媚死了,方圆才不用担负违反人伦的骂名。 严格的说起来,身为一个男人,在祸祸了一个小良家,并让她食髓知味无法自拔(无论方圆多么狡辩,都无法掩盖他与叶明媚第一次时,是他用强力得到的现实)后,才惊恐的发现,她原来是他的--就盼着人家去死的想法,是相当不负责任,不爷们更不厚道的。 可除了让叶明媚去死,方圆实在没有别的办法,能解决这个让他头疼的问题了,只能在她三番两次的试图拦截他时,采取了不怎么光彩的逃避手段。 方圆在他自己的地盘上,三番两次的躲避与他有那种关系的叶明媚,肯定会被格林德、十二生肖等人看在眼里,并隐隐猜出他内心的真实想法(叶明媚如果出意外死了,多好)。 格林德两次向方老大暗示,说他多么多么精于杀人灭口的本事,都被方圆‘婉拒’了:他暂时还狠不下心来,以这种方式来解决问题。 格林德会谨守方圆的意思,暂时收敛把叶明媚灭口的魔爪,不过做事从来都很缺乏管教的十二生肖,却不会有那么多的顾忌。 那些人,都是视人命为草芥的魔王,性感娇滴滴的叶明媚在他们眼里,撑破天也就是个比较漂亮些的行尸走肉罢了。 方圆明知道十二生肖会背着他,暗中让叶明媚彻底蒸发,他却没有像嘱咐格林德那样的嘱咐他们,暂时别轻举妄动,这本身就说明了他已经做出了决定。 还是,让叶明媚去死。 方圆承认,他有这个想法,是相当不爷们的,对叶明媚来说更是不公平。 可在他清醒时,实在找不出别的解决办法了,所以哪怕明知道这就是燕家偃旗息鼓不再追杀叶明媚的最终理由,还是默许了十二生肖去做。 默许,有时候就是自私的人,在做损人利已的破事时,为自己找到的最好借口。 只是方圆却没想到,叶明媚预感危险的本能会这么敏锐,察觉出不妙后,当机立断就借着夏小韵去梨花山时,开出了条件。 不用去现场,方圆也能猜到,叶明媚铁定会对夏小韵‘敞开心扉’的,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说:俺也木想到,方圆会是俺外甥。俺竟然跟俺外甥滚被单了,就是该遭雷劈啊。可俺还年轻,还不想死,最起码不能死的这么窝囊,得死的重于泰山才行…… “喂,你哑巴了啊,都问你好几遍你在哪儿鬼混了,也不回答!” 就在方圆心乱如麻时,秦小冰在那边猛地提高了声音。 “哦,我在安阳,有点事,今晚不回去了。咳,那个啥,我先挂了,就这样,拜拜。” 方圆干咳了一声,不等秦小冰再说什么,就扣掉了电话。 “碰到棘手的问题了?” 郭易秦这才放下手机,拿起烟盒甩给了方圆一颗烟:“能不能说说?也许,我能帮得上忙呢。” 听觉相当敏锐的郭易秦,也许听到秦小冰在电话内说些什么了。 不过,他最多也就是与秦小冰听叶明媚说,拿出一半产业来换取与方圆面谈一小时时,会感到惊讶。 只是这人心机相当阴沉,绝不会把惊讶表露在脸上,只会在心里乱琢磨。 方圆冷笑了一声,拿起火机点上了烟:“嘿嘿,你如果能帮我解决这件事,别说是还我人情了,就算我反过来欠你人情也行。” 郭易秦眼睛一亮,追问道:“你先说说。” 第1165章 :男人之间的奇怪关系 对郭易秦这个人,方圆半点好感也欠奉。 当初方圆‘牺牲’在北朝地下古城后,龙头为吸引西北那股子邪恶力量,特意安排郭易秦假扮方圆,满世界的招摇撞骗。 结果没骗到别人,反倒是把林二、毛驴给吸引去了罗布泊。 毛驴的聪明,让郭易秦对它动了杀机,幸好当时铁辽在场,而毛驴又足够机警,这才一骑绝尘而去逃得狗命。 方圆与毛驴是生死兄弟,早就斩过鸡头喝过鸡血发过誓的--能接受别人要宰他兄弟的事实? 后来,郭易秦更是伙同燕春来、楼宇湘俩人要除掉昆仑,再往前推,方圆还让白玉雯受惊流产过呢? 这些事加起来,就注定俩人永远不可能成为朋友了。 如果不是看在郭易秦是龙头谢世之前指定的接班人,方圆早就拿着算盘子,在手里噼里啪啦的拨楞着,扯住他肩膀:来,来来,小郭你先别走,咱俩算算账…… 俩人不是朋友,是大半个敌人,当前没有翻脸对掐,实在是因为某些客观原因的存在,而且俩人也有种很清晰的预感,早晚有一天,他们会生死放对。 就这种关系,俩人今晚能够坐在一起端着酒杯,就已经很让方圆觉得别扭了,却没想到更别扭的还在后面:他竟然无法控制对郭易秦说出某些秘密的冲动。 很奇怪的感觉,方圆也不知道为什么。 不过他却能确定,郭易秦在听到他这些秘密后,不会笑话他,更不会告诉别人。 这,就足够方圆把那些秘密说出来,让心里轻松一些了。 任何人心里藏着无法对人说的秘密,都会觉得压的慌,会感觉累,方圆也是这样,他曾经试着在没人的野外,对着大树啊小草啊甚至横飞过长空的麻雀,说过那些事。 只是起到的效果很微小,他在说完后并没有产生明显的如释重负感,反而觉得更加沉重了。 现在他要把这些秘密,说给算是他大半个敌人的郭易秦听。 他有这种无法控制的冲动,可能是因为所承受的心理压力太大,也可能是喝多了--但无论怎么样,方圆终于对大树小草麻雀之外的一个人,说出了陈婉约死后,就压在他心中的那些秘密。 方圆从俄罗斯卡门地区开始说起,提到了那边的唐王老城区一角,提到了失踪十数年的父母,提到了漠北北母女的死,自然也提到了陈婉约在临死前的那个晚上,与她说的那些话。 方圆还提到了九幽夫人白虹,说她是个不能长时间离开水的鲛人,自夸幸亏意志够坚定,才没有喝下某种琼浆玉液,变成鲛人。 方圆越说,语速越快,脸色也越来越红,心情也越来越舒畅。 就好比,他在疯了般的拆卸压在心头的大山,每说一句话,都是向外抛出一块大石头,感到身心无比的放松,喝酒的速度自然也越来越快了,往往是郭易秦刚为他满上酒,他就端起来一饮而尽。 还没有放下酒瓶子的郭易秦,只好再次給他满上。 能够让骄傲如郭易秦这样的人,给自己斟酒,任何人都会感到得意。 人在得意时,是不是会忘形? 忘形下,能不把心底最大的秘密说出来吗? 方圆不会。 尽管他在喝完一杯酒后,发现端坐在桌子对面的郭易秦,已经变成了两个人,哪怕是坐在椅子上也觉得脚底下轻飘飘的,很想一头扎在地上,就此沉沉的昏睡过去,他也没说出黑色白睛石鱼的事。 那条很古老更神秘的石鱼,不但是他最大的秘密,甚至还是他的命。 没有谁喜欢把自己的命,交给别人,尤其这个人是郭易秦。 “现、现在你该知道,叶明媚为、为啥要付出那么大的代价,委托夏小韵来牵线搭桥,希望能跟我面对面的交谈了吧?嘿,嘿嘿,因为她、她已经敏锐察觉出,我不会躲避她太久。等我不再躲避时,就是她的死期到了。那个女人相当热爱生命,她不想死,她会不惜任何代价不择任何手段的活、活下去。” 方圆接连打了几个酒隔,双眼有些翻白的抬头四下里望了几眼,接着闭眼用力摇了摇头,喃喃问道:“现在几、几点了?” 郭易秦看了下手表,回答说:“十一点过五分,还不是太晚。你还要喝酒吗?” “不、不喝了。” 方圆慢慢闭上眼,抬手在桌子上一拨拉,几个空酒瓶子、盘子啥的就被他拨拉到了地上,发出清脆的碎裂声时,他已经趴在了桌子上,沉沉的睡了过去。 一个多小时的时间内,方圆说了几火车的话,独自喝了三斤多白酒,而且喝的又快又急,如果不喝醉才是怪事呢。 他知道自己会喝醉,不过他不在乎。 卸下压在心头的那座大山后,他是不是该大醉一场来庆祝庆祝呢? 只是,当他在吐出这么多秘密后,与他勉强算是非敌却也不是朋友的郭易秦,会不会趁机对他做点什么呢,比方拿刀子从他心口刺进去。 郭易秦没有这样做,因为他是郭易秦。 越是出色的人,为人行事就越奇怪,出乎正常人的意料。 因某些客观因素,郭易秦的性情、心理都已经发生了不好的变化,冷血、阴狠以及做事不择手段,就是他现在最大的特点。 如果方圆所说的这些秘密,都是他自己打探到的,那么他肯定会利用这些秘密,来做一些对他有好处的事。 只是这些秘密是方圆主动告诉他的,那么郭易秦就会把这些秘密牢牢压在心底,在没有方圆的允许下,圆死也不会说给第二个人听,更不会籍此来要挟方圆为他做什么。 小餐厅内的其他无关客人,早就在方圆开始诉说他心中那些秘密时,被人悄悄的‘劝走’了,现在把守在门口、窗口的人,都是郭易秦的人。 这些人也是相当聪明的,在郭易秦悄悄打了个手势后,就拿出耳机塞在耳朵里听起了音乐。 有时候,听旋律优美的音乐,要比听到某些秘密强太多,哪怕彭伟是郭易秦的绝对心腹,他也是这样认为的。 直到方圆趴在桌子上沉沉睡过去后,彭伟才摘下耳机快步走了过去,用目光请示郭易秦:是不是把他送回房间? 郭易秦摇了摇头,接着指了指酒杯。 彭伟会意,马上转身走了出去,再进来时手里已经多了几瓶白酒。 郭易秦打开,给自己满上一杯后,举起酒杯冲早就昏睡过去的方圆举了下,好像邀请他继续爬起来喝酒那样,接着一饮而尽。 郭易秦喝酒的速度,比起刚才方圆喝酒的速度,并没有慢多少。 方圆刚才喝酒没吃菜,他是就着他那些秘密下酒。 郭易秦肯定也有秘密,但他不会说出来。 其实,就算他说出来,除了昏睡过去的方圆,又有谁敢倾听呢? 所以他只能就着沉默喝酒,一杯接着一杯的,就像喝啤酒那样--等他伸手去拿第三瓶白酒时,就再也扛不住了,身子一歪就像方圆那样,也趴在了桌子上。 “么的,我、我酒量不如你……” 郭易秦沉沉睡去之前,这样喃喃的说道。 方圆现在能把郭易秦当做最信任的人,说出那些大秘密,那么他就不能让方圆失望,在不想说出自己心里那些秘密‘报答’别人时,那么他就得把自己灌醉。 包括郭易秦的绝对心腹彭伟在内,都不了解他是怎么想的,就像不了解方圆怎么敢在他面前说那么多话,喝个如泥烂醉。 这,也可能是我只配给人当副手的主要原因吧? 望着趴在桌子上沉睡的两个男人,彭伟深吸了一口气,抬手对餐厅门口的那个手下打了个手势。 马上,这个人就站起来关掉了小餐厅内的所有照明灯。 彭伟等人却没有出去,各自默默坐在了远处,抬头看向了窗外。 今晚的天色很好,真正的月朗星稀,乳白色的月光铺洒在大地上,就像镀上了一层水银,能让人看出老远。 还有几分钟就是凌晨时分了,白色宝马车已经驶过正在修建的公路,来到了近郊结合点,道路一下子宽了一半。 劳拉马上踩了下油门。 这么晚了,近郊的公路上没几辆车,车速适当的加快点也没事的。 只是劳拉刚把车速提起来,坐在后面的夏小韵,却忽然说道:“等等!” 夏小韵独自从明媚山下来上车后,只是对早就等候在车里的劳拉说了声‘走吧’,就满脸疲倦的样子坐在后面,没再说一句话。 劳拉、秦小冰俩人都能看得出,夏总现在是心事重重的,自然不敢多问什么。 这一路上,车子里的气氛都有些压抑,让秦小冰情不自禁的把呼吸也放缓了,干脆微微闭上了双眼,半睡半醒的样子。 直到夏小韵忽然说等等,劳拉下意识的来了个急刹车时,秦小冰身子猛地向前一窜,接着被安全带顿住,把所有的困意都驱跑了。 “夏总,怎么了?” 劳拉停车后,第一反应就是看向车窗外,还以为夏小韵忽然让停车,是看到外面有个熟人啊,路边地上有张钞票啥的了呢。 外面没有一个人影,更没有钞票。 “回去!” 就在劳拉觉得有些奇怪时,夏小韵又说话了。、 “回哪儿?” 这次问话的是秦小冰,她回头看去,就看到夏总黛眉紧皱着,嘴角也不住的抿动着,好像在下什么决心似的。 “回明媚山,去找叶明媚。劳拉,快点,用最快的速度!” 夏小韵抬起头,提高声音说完这句话后,就拿过手机开始拨打方圆的手机号。 秦小冰有些奇怪:“夏总,我们不是刚从那边过来吗?” 劳拉却没多问什么,马上就启动车子,急大方向盘转弯,加大油门向来时的方向疾驰。 夏小韵没有回答秦小冰的问话,只是把手机贴在耳朵上,右手攥成拳轻轻捶打着自己的膝盖,满脸焦急神色的低声说:“快呀,你快接电话啊,要不然叶明媚就死定了!” 第1166章 :你想怎么杀我? 你知道吗,我是方圆的四舅妈。 叶明媚远眺着梨花山更南的遥远方向,脑海中又腾起了这句话。 这是在劳拉、秦小冰俩人下山后,她对夏小韵说的第一句话。 夏小韵当时是一种什么样的反应? 叶明媚记得很清楚,那是傻楞后的不明所以,随即就是不可思议的震惊。 夏小韵听到这句话后的反应,早就在叶明媚的预料之中。 如果夏小韵还能保持她神通快递美女总裁的优雅淡淡然样子,就像她听人说今晚的月亮好亮那样,只能证明一件事:她早就知道叶明媚与方圆之间的关系了。 夏小韵当然没听说过,所以在震惊过后,就用奇怪的眼神看着叶明媚,用梦呓般的语气问她:亲,你说什么? 叶明媚用相当冷静理智的语气,回答说:亲,我是方圆的四舅妈,他的母亲燕四道姑,是京华燕家第二代中排行第四的千金小姐,得管我我法律上的老公春来同志喊四哥,所以呢,方圆他得喊我四舅妈。 亲,你没有在开玩笑吧? 亲,你觉得在这种情况下,我会跟你开玩笑?我们网站的所有产品,可都是质量信誉有保证的,七天包退,包换,如果亲有什么意见与疑问,可拨打客服电话,一三六,八个蛋-- 亲,你怎么能这么不要脸呢? 夏小韵终究不是方圆所说的那种脑残,最起码分辨叶明媚是不是在撒谎的能力,还是有的。 她能确定,叶明媚没有撒谎。 她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发自内心的,质量有保证的,如假包换的。 如果可以,叶明媚希望把这个秘密死守在心底,无论谁知道了,谁就得死。 唯有得知这个秘密的人都死光了,她才能像以往那样,永远幸福生活在阳光下,享受她最喜欢的贵太太生活,偶尔做那么一两次的慈善,来博取民工们的赞扬。 这样的生活,多好啊? 可那些吃饱了撑的没事干的人们,却偏偏拨拉出这么恶心人的事,来给她添堵。 叶明媚真得很想干掉所有知道她与方圆秘密的人任何人--请注意,是任何人,包括燕春来、燕随意,更包括方圆。 只是很多事儿,不是你想怎么样就能怎么样的,暂且不提叶明媚能不能干掉燕春来叔侄,单说一个方圆吧,就不是她能招惹的起的。 所以呢,当幻想注定无法实现后,叶明媚唯一能做的,就是希望能抢在方圆没有对她狠下心来下手之前,成功打消他的敌意,变成她的保护神:嚯嚯,谁敢来背后说我四舅妈一个不字,动她老人家一根手指头,我就宰了谁! 要想有那个结果,就只有夏小韵能帮她实现了。 叶明媚希望,这死丫头在听自己含羞带怯的说出这番话后,能在傻楞之后,对她露出怜悯的模样(就是怜悯,现在四舅妈需要全世界的人来怜悯她),再说:亲,别怕,这件事就放在我身上了,我们神通快递是大品牌,值得您信赖,追随。 夏小韵没有这样说,而是--抬手,狠狠给了她一巴掌。 一巴掌,就把叶明媚给抽的原地打了个好几个转,要不是观景台上的护栏质量够好,她肯定一脑袋撞断,栽下百丈深渊下了。 就像某个深爱着的老婆男人,出差半夜归来后,却发现她被个要饭的叫花子很虐那样,夏小韵的双眸攸地红了,一巴掌扇出去后,没有丝毫的停留,扑上去就采住她头发,猛地向下一按的同时,右膝及时提起,咣当一声闷响,狠狠顶了她个肺。 话说夏小韵与方圆这种人认识久了,多多少少也学了一些匪气,要不然动手时也不会这样下茬,饶是叶明媚会几手跆拳道的功夫,猝不及防也被揍的晕头转向,只能本能的保住脑袋,尖叫着:亲,搞什么呢搞? 搞什么? 尼玛,搞得就是你这个不要脸的! 好像失去理智变疯狂的夏小韵,低声怒骂着索性骑在叶明媚身上,一手牢牢采住她头发,一手攥拳劈头盖脸的砸了下去。 刚开始时呢,叶明媚还试图反抗来着,毕竟燕太太是有身份的人,怎么可能允许一个小奸商,如此无礼的狂扁她? 她终究没反抗,尽管只要她来一招跆拳道内的绝招‘懒驴打滚’,就能挣开夏小韵,再来一招南韩人几千年前就创下的‘鲤鱼打挺’腾身而起,最后使出一记更具南韩特色的‘当头炮’,就能把夏小韵打倒在地,任由她百般肆虐。 夏小韵是叶明媚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哦,不是稻草,是木桩子,还是很结实的那种。 有谁见过,溺水之人在水里扑腾着喊救命时,会把保住的木桩子推出去吗? 当然没有,所以叶明媚只能双手护住那张千娇百媚的脸,任由夏小韵骑在她身上撒泼啊,撒泼,只在心里默念来自南韩的《九阴真经》口诀:他强任他强,清风抚山岗,他横任他横,明月照大江。 (很奇怪,兄弟非常赞同南韩人常说的那句话:世界的,就是我们的。) 幸亏夏小韵再怎么发狂,只要不施展‘九阴白骨爪’那样的大杀手段,只用拳头砸,脚丫子踹,对人造成的伤害力还是可以忍受的。 再说叶明媚身材丰满,摸上去全是肉--被噼里啪啦的揍一顿后,竟然啥事也没有,反倒是把小夏总裁给累的香汗淋漓,娇唱不已的。 当然了,这也跟夏小韵在演戏有关。 除了情不自禁扇出的那一巴掌、采住叶明媚头发顶了她个肺之外,接下来夏小韵的表现,就差劲了许多。 因为她在骑在人家身上,挥出专政的铁拳后,就清醒了过来:就算她是方圆的四舅妈,我把那个混蛋看做是不容别人染指的禁脔,那又怎么样啊? 毕竟本总还没有被那混蛋明媒正娶为老婆,貌似也没权利这样殴打她吧? 可是既然已经骑上来了,就这样灰溜溜的下去,岂不是很丢人啊? 反正这样了,那就开揍吧,手下自有分寸就是了。 夏小韵心里是怎么想的,叶明媚从她出手的力度,打击的部位(全是皮糙肉厚的地方)就能明显感觉出,这也是她没有反抗的主要原因。 直到夏小韵打累了,终于喘着粗气的爬起来,整理了一些凌乱的衣衫重新坐在藤椅上,举起高脚玻璃杯,浅浅抿了口红酒,小脸上露出‘何以解忧,唯有杜康’的惬意后,才咬着嘴唇的慢慢爬了起来。 叶明媚爬起来后,一没有说话,二没有反击,三没有看夏小韵一眼,而是径自快步走进别墅内,墨迹了大半个小时后,才重新款款走了出来。 到底是任何时候都不忘记注重自己风度的贵太太,叶明媚再出现在夏小韵面前时,除了左边脸蛋有些肿之外,别的压根看不出有啥不对劲。 亲,今晚,别走了。 叶明媚坐在夏小韵左边藤椅上,轻晃着玻璃杯子,远眺如黛远山,轻启朱唇的说道。 她不让夏小韵走,自然是把人当门神了。 那会儿下山去找夏小韵时,叶明媚在山脚下可是明确感受到森寒杀意的。 叶明媚能断定,躲在阴影处的那个该挨千刀的东西,当时没有刺杀她,只是因为片刻的心软,尤其看到她把夏小韵请到山上来后,肯定会意识到今晚再不下手,以后就没机会了。 所以叶明媚才希望,夏小韵今晚能留下来,哪怕是再骑在她身上,跃马扬鞭的狂扁她一个晚上呢,只要能熬到天亮,熬到方圆回来就行了。 只要夏小韵在,那些人就不敢乱来。 不过很明显,夏小韵自愿给叶明媚当门神的兴趣不大,冷笑几声也没说什么,就翘着腿子的在那儿欣赏夜景。 叶明媚多么希望,表面淡定实在心中在盘算‘叶明媚到底是死了好呢,还是活着好呢’的夏小韵,能够在沉默了足足半小时后,会款款深情的对她说:亲,我不走了,眼看天色不早,咱们就洗洗睡吧。 夏小韵没有这样说,仰首喝下杯中最后一滴后,站起来一抹嘴,抬脚就走了。 丝毫不顾全身从头凉到脚的叶明媚,望着她的眸光中,带有多么迫切的哀求,就那样义无反顾的,衣袂飘飘的去了。 只闪下叶明媚一个人,独自矗立在冷风的凌乱中,呆望着远山一动不动。 夏小韵走时,叶明媚只是用目光看着她(远方的客人啊,请你留下来啊留下来),没说话。 因为忽然间她顿悟了:夏小韵既然决定要不管她的死活,说啥也得离开了,那么就算她再跪在地上抱住她的腿子,各种哀求,都白搭的。 有时候,女人就是这样:你混的越惨,她越开心,没有趁机再往井里扔块石头就很不错了,就别奢望她会递下一根绳子来了。 人都是有尊严的。 当然了,要尊严的前提,是保证自己有希望的时候,一旦失去了最后的希望,尊严就成了最后的依仗,这就‘圆死不屈’时的重要组成部分了。 现在叶明媚就是‘圆死不屈’的,靠最后的尊严,才能黑夜仙子般的站在观景台上,手里端着早就没有了酒的酒杯,一脸镇定的远眺着远方,心里却在回想那些伤心的事。 “时候不早了,你该上路了。” 一个阴恻恻的声音,从叶明媚左侧不远处响起。 叶明媚丰满的娇躯,猛地颤了下,缓缓转身看向声音来源的方向。 她看不到灰兔。 灰兔就躲在观景台左侧宫灯的阴影下,充分利用‘灯下黑’的自然现象,来隐藏自己的身形,却没有刻意收敛寒风般的杀意,借着这个季节少见的北风,呼呼吹向了叶明媚,撩起她的如丝秀发,裙裾衣袂,很有几分即将御风而去的飘逸。 死神就在眼前。 叶明媚忽然发现,她的心,竟然是如此的平静,全身十万八千条神经,都没有一丝丝的惧意,只是淡淡的问:“你想怎么杀我?” “你想怎么死?” 灰兔沉默了片刻,才反问道。 第1167章 :叶明媚的冤屈 说实在的,任何人要杀叶明媚这样的美女,都会多多少少的有些不忍。 老天爷费尽心血的造这么个大美女出来,肯定不是让人杀着玩儿的。 不过,既然美女自己非得哭着喊着的自己找死,老天爷也挡不住,只能拿起萝卜雕刻的章子,喀嚓一声在叶明媚的名字上盖一下,才指派灰兔前来干这种丧尽天良的事。 灰兔身为老天爷的子民之一,当然不能违逆他老人家的意思,要不然就会遭雷劈的,唯一能做的呢,就是满足美女的最后一个要求:亲,你想怎么死? 不管是跳崖、上吊喝药还是被一弩箭穿心,只要叶明媚提出来,灰兔就会尽可能的满足她。 他发誓。 叶明媚却笑了下,抬手拢了下被风吹凌乱的发丝,轻声说道:“我不想死,行不行?” “不行。” 灰兔没有丝毫的犹豫,就一口拒绝:“你必须得死,就在今晚。” “为什么,一定要让死呢?” 叶明媚黛眉微微挑了几下,有些不高兴了:“我知道,你们要杀我,是因为你们的主子方圆,这些天总在躲避我,没脸见我,甚至早就在你们面前,流露出希望我去死的意思。” “对,你说的没错。” 灰兔倒是坦然承认:“方少,就是希望你能死。” “那他有没有告诉你,我为什么该死呢?” 尽管叶明媚知道,她的生命就会在今晚嘎然而止了,可还是相当的不心甘。 坐以待毙却屁都不放一个,可不是四舅妈的一贯作风。 死,也得死的磨磨唧唧才行,这个世界这么美,她还没有看够,能多看一眼就是一眼,或许在下一刻,就会有奇迹出现呢? 灰兔很清楚叶明媚是怎么想的,自然不会给她等待奇迹出现的机会,阴恻恻的语气中,带有了明显的不耐烦:“方少没有说,我们也不会问。我只知道,只要你死了,方少就会开心,这就足够了。” 这番话,一下子截断了叶明媚要墨迹的所有希望,双眸中终于浮上绝望的神色,苦笑了声说道:“我想死的安然些,就像睡着了那样。” “好。” 灰兔马上一口答应了下来。 叶明媚的这个要求,对于他来说压根不算事,前两天他与鸡婆去东洋送梅玳先生上路时,从黑蛇那儿拿来的‘月球背面’还很富余的,此时让叶美女尝尝个中滋味算是适逢其会了。 “她不能死!” 就在灰兔抬手,叶明媚闭上那双灵动的眸子闭目等死时,有个女孩子的声音,在下山路的拐角处蓦然响起:“谁要是杀了叶明媚,我就杀他全家!” 谁怎么着,怎么着,我就杀他全家这种狠话,夏小韵是第一次说。 很提气,很澎湃,更好爽,搞得她在这一瞬间,都把自己当成救世主了。 怎么琢磨怎么觉得叶明媚现在还不能死的夏小韵,在向劳拉下令火速调头跑回明媚山时,就吩咐劳拉把车灯关上了,借着如水的月色向前疾驰。 灭掉大灯,是夏小韵担心要收拾叶明媚的某凶手,察觉出她反悔跑回来救人后,会抢先下手,所以必须得悄悄地进村,开灯的不要。 事实证明夏小韵在关键时刻,总能用实际行动来洗刷某人骂她是脑残的耻辱,今晚就是这样,劳拉的车子还没停稳,夏总就推门下车,抬脚踢掉叫上的小高跟鞋子,光着脚丫飞开的跑上了上山小公路。 高跟鞋好看,却不良于行,更能发出敲鼓似的咔咔声,那跟警察抓小偷老远就拉响警笛警告人家‘快尼玛的跑啊,老子们来了’那样,警告要杀叶明媚的人早点下手,没什么两样。 夏总在撒丫子向山上狂奔时,眼角余光曾经看到有两个黑影从黑暗中闪出来,作势要拦住她,劳拉及时挺身而出,低声喝道:“谁敢动一下,喊一嗓子,别怪我们跟他翻脸!” 有秦小冰在,夏小韵丝毫不担心方圆那些狗腿子,敢把她们怎么着。 所以,她压根不需要去管山下,只需撒丫子猛跑就是了,希望还能来得及把叶明媚救下来。 老天爷没有辜负夏小韵一番救人美意,这才让她拐过一丛绿化树后,一眼就看到了竖在观景台上的叶明媚了。 叶明媚还能竖在那儿,貌似正矫揉造作的抬手拢发丝臭美,这就证明她还没有死。 管它有没有人正在威胁叶明媚呢,夏小韵先喊出一番‘豪言壮语’,来震慑那些小肖之辈再说! 夏小韵突如其来的这句话,对于叶明媚来说,用‘天籁之音’这个成语都无法形容了,只能说是生命的乐章,浑身已经开始自动死亡的细胞(据科学家研究,当某人死志坚定时,细胞就会率先进入死亡状态),立即欢呼着,雀跃着,让主子喜极而泣:“你、你终于还是来了!” “她不能死,谁也不能杀她,要不然我杀他全家!” 天知道,夏小韵在拍马狂奔而来时,气都喘不过来了,却在喊这句话时,喊得是那样清晰流畅,就像生命的小溪水,哗啦啦的唱着歌儿向前奔涌,没有丝毫的停滞。 叶明媚双手捂着脸,靠在栏杆上呜咽着委顿在地上时,夏小韵扑上了观景台,螓首乱晃,媚眼如电,四处搜寻杀手先生在何处。 她没看到兔子。 兔子在听到她的声音传来时,就已经悄悄的走了,正如他悄悄的来,挥一挥手,不带走一丝云彩,却又可能在有朝一日,乘坐飞机时遭遇空难--徐志摩就是那样。 如果冲上来大吼大叫的人是劳拉,兔子肯定不会给她丁点的面子,早就一扣弩箭的扳机,叭狗一声轻响,然后四舅妈就像梅玳鲁朝那样,在瞬间变成一具真正的‘僵尸’了。 不过这个人既然是夏小韵,那么无论兔子有多么想宰了叶明媚,都得乖乖的住手,悄悄的遁走:小夏与方少那些破事,十二生肖的人早就知道了,更知道她很可能会成为大家伙最终的主母。 既然甘心给人当小弟,那么就绝不能违逆老大两口子的任何合理意见,这是在江湖上混的好汉们,都很清楚并认真执行的一个道理。 “叶明媚,你怎么样了?” 没有发现什么危险,夏小韵这才松了口气,抬手拍了拍急促跳动的小胸脯子,快步走到了叶明媚面前,一屁股坐在了藤椅上。 话说,夏总这次千里奔袭(最多也就是不到两百米,不过是上山路,肯定会累个半死),可是她有生以来做出的最激烈运动,全凭着一股子狠劲支撑着呢。 此时看到叶明媚还能哭(一般来说,能哭的女人,就不会是死女人),夏小韵提到嗓子眼的心才轰然落下,砸起大片大片的无力,让她再也支撑不住,只能重重坐在椅子上,张大嘴巴剧烈喘着,就跟蹦高蹦着玩却不小心蹦上渔船的可怜鱼那样。 刚看到夏小韵时,叶明媚双手捂着脸蹲下后,还是呜咽着哭的。 到后来,这泪水越来越急,哭声也是越来越大,变成了嚎啕大哭,索性坐在地上,一点贵太太风范也没有的,双手用力捶打着自己的胸膛,双脚在地上胡乱蹬踏着。 昂,必须得这样子哭才行 不这样哭,不足以宣泄死里逃生的愉悦,绝处逢生后的狂喜。 同时,叶明媚也希望能用自己的嚎啕大哭,来提醒瞎了眼的老天爷:我做错什么了?我虽然嚣张跋扈视人命如草芥了点,可你敢不承认,那些人能死在我手里,不是你安排的? 莫非,你忘记了,我是一个多么守妇道的好青年? 我纵有千般不是,万般的不对,可我在遇到方圆之前,貌似始终忠于燕春来的吧? 在这个男人没情人就不算男人、女人不出轨就不算女人的十丈软红内,像我叶明媚这种遵守妇道的女人,拨拉过来拨拉过去的,全世界你也挑不出几个来吧? 是,阿拉也承认,在被方圆霸占了后,为他那方面的本事给深深折服了,但这能怪我吗,谁家媳妇不希望在那方面的生活质量超级高啊,谁家媳妇多年没得到过满足后,好不容易碰到个厉害的,不牢牢抓住他啊? 我是燕春来的媳妇不假,为他守妇道也正确,可你别忘了,我还是个有正常需要的女人啊! 呜呜--叶明媚的号啕痛哭声,让老天爷甚感羞愧,从而掩面疾奔而去,再也没脸听她的哭诉了,却在冥冥之中又嘱咐夏小韵:亲,帮我劝劝这个厚脸皮的。 等叶明媚的哭声渐渐停止,已经把气喘匀和了的夏小韵,穿上劳拉提上来的鞋子,接过几张纸巾缓步走到了她面前。 叶明媚接过纸巾,用力擦了擦已经红肿的双眼,接着抬起头,露出一个梨花带雨般的笑容,声音嘶哑的说道:“夏总,谢谢。” 谢谢从来都不是啥值钱的东西,现在很势利眼的夏小韵自然不会在意,只是问:“刚才,在我没来之前,有人来过没有?” 其实刚才她在跑上山来时,就曾经看到有两条黑影扑出来要阻拦她,却被劳拉喝住了。 那些人为什么要阻拦她? 自然是因为山上有人要杀叶明媚,那俩人是把风的。 她现在问这句话,只想确定一下自己的推断没出错。 “有人来过。” 叶明媚重重吸了下鼻子,看向了宫灯那边:“他就站在那盏灯下。” 劳拉说话了:“那个人,就是我们第一次来山上时,我感觉到的那个人吧?” 叶明媚点了点头时,夏小韵抬手啪的一声,趴在了栏杆上。 用力过猛,震的手老疼了。 不过现在满脸都是凛然正气的夏总,当然得忽视这些,银牙紧咬了几下,缓缓的说道:“真是太岂有此理了,还有没有王法?” “秦大川,你现在给我过来!” 夏小韵的话音未落,秦小冰满是怒气的声音响起:“我就在明媚山上!立即,马上,最快的速度,要不然我跟你的兄妹之情,从此一刀两断!” 第1168章 :秦小冰的世界观 每个人的世界观都是不相同的。 在叶明媚看来,世界就是这么一回事,有本事有身份的人,想怎么玩儿就怎么玩儿,随心所欲才是人活着的真谛所在。 夏小韵却以为,世界是晦暗的,最好是在下一刻就轰然爆炸,那样就再也没有任何烦心事了,都死光光了,世界也就大同了,多好? 天是蓝的,水是绿的,鸟儿的叫声是悦耳的,花儿的颜色是美丽的,春风是暖暖的,北风是凉凉的,老年人是慈祥的,小孩子是可爱的,偶尔遇到个司明达那样的败类,也是老天爷遵从不能让这个世界太十全十美的原则,才派来磨难她的。 这是秦小冰的世界观。 所以她希望人来到这个世界上后,就该像老祖宗所提倡的那样,尊老爱幼、乐于助人,以辛勤的劳动来创造财富,让自己过上让人羡慕的好日子。 总之用六个字,就能清晰概括出秦小冰的世界观:让世界,充满爱。 杀人,无论何种理由的杀人行为,都不该出现在这个世界上。 更何况,差点被杀的这个人,是抛弃贵太太身份,只窝在穷乡僻壤内做善事的叶明媚呢? 纵然叶明媚此前做过千次万次该挨千刀的事,但只要她能浪子回头,潜心行善,那么就能抵消她此前所犯下的所有罪行。 就算她必须得为过去的某些过错,付出宝贵的生命代价,那么秦小冰也希望执行这个权利的,是国家堂堂正正的司法机关,而不是任何的私人。 尤其这个私人,还与秦小冰最看重的一个男人有关。 秦小冰只是单纯善良,却不是傻瓜。 在亲眼目睹叶明媚嚎啕大哭后,说来杀她的人已经走了--再联想她不惜付出明媚山一半的产业,委托夏小韵牵线搭桥要跟方圆面对面的交谈后,秦小冰如果还猜不出要杀她的人,是方圆指使的(最起码是默许的)之外,那她就是真是个傻瓜了。 看透这些后,秦小冰无比的愤怒,马上就掏出电话,喝令秦大川火速赶来了。 其实她最想找的人不是秦大川,而是方圆。 她要亲口问问方圆,问问他的心得有多么的黑暗,道德素质得有多么的败坏,才能暗中指使人来杀叶明媚,无论什么原因。 问清楚后,秦小冰就会再拿出一把刀子,刺啦一声割下一块衣襟,扔在他脚下,这就是所谓的割袍断义了:从今往后,你不认识我,我也不认识你! 不过在来时的路上,夏小韵就始终不停的给方圆打电话,都没人接。 那个家伙,肯定是故意不接电话。 所以呢,既然找不到方圆,那么秦小冰就只能把满腔的怒气,都洒在秦大川身上了。 大川哥正睡得迷迷糊糊的呢,猛然间接到小妹的电话,说是让他火速赶去明媚山,要不然就跟他解除兄妹关系后,立即就打了个冷颤,所有的困意都不翼而飞,也顾不上身子多虚弱了,趿拉上鞋子,就冲过了卧室。 他的反应这样敏捷,那是因为小妹从小,就没有用这种口气说过这种话,这让他在蓦然间,心中就腾起了浓浓的不安,能不用最快的速度起来吗? 冲出卧室房门后,秦大川才看到院子里还站着好多人:十二生肖,格林德还有毛驴都在,大家伙都伸长脖子好像望夫石那样,眺望着明媚山那边。 两座山距离不是太远,也就一两百米,秦大川身体虽说虚了些,视力却还可以,当下也本能的向那边看去,借着灯光隐隐看到有几个女人在那边观景台上。 “靠,你们这些不要脸的,大半夜的不睡觉,站在这儿玩偷窥呢?” 秦大川冲出来后,被清凉的夜风一吹,也冷静了下来:暂且不管小妹为啥发那么多脾气,反正她就在明媚山上呢,格林德他们既然能悠闲自得的站在这儿,那么就证明没啥大不了的事发生。 没人理睬秦大川,都把他当做了空气。 唯有毛驴看在他曾经当过英雄的份上,摇着尾巴的凑了过来,却被大川哥抬脚踢开:你一个不会说人话的,瞎几把凑合啥呢? “老格,你给老子说说,你们到底做了什么,才让我妹那样生气,嚷嚷着要--草,我就踢你一脚,你又尿我一腿!” 秦大川很反感毛驴瑕疵必报的臭毛病,要不是它及时躲开,肯定会让它尝尝正宗佛山无影脚的厉害。 听秦大川嚷嚷着说,是秦小冰打电话把他喊起来的后,格林德与十二生肖面面相觑了下,挤眉弄眼的谁也不肯过来。 “到底是怎么回事嘛!” 秦大川有些急了,因为秦小冰又开始拨打他电话了,好像催命那样,难道这丫头真忘了,举世就只有他这么一个亲哥哥吗? “大川,这件事说起来是小孩没娘,说来话长。” 十二生肖内最为忠厚老实、最多也就是有点欠钱不还小毛病的老牛,脸色沉重的走了过来。 “那就长话短说。” 秦大川早就看穿了老牛忠厚面目下的虚伪嘴脸了,不耐烦的摆摆手。 “好,那就长话短说。” 碍于现在还欠秦大川好几百块的份上,老牛满足了他的愿望:“我们要杀叶明媚,你妹不同意。” “什么?” 秦大川楞了:“你们、你们要杀叶明媚?” 老牛点了点头,表示然也。 “你们为什么要杀她?” 秦大川又问。 虽说他对叶明媚没啥好感,更曾经对人家拳打脚踢过,但远远没达到要杀她的地步。 老牛没说话,只抬头看了眼夜空。 秦大川也跟着抬头,没看到月亮又要从天上掉下来的迹象后,顿时就勃然大怒,眼珠子一瞪正要爆粗口时,黑蛇说话了:“方少希望她能去死。” 黑蛇的声音,一点都好听,阴恻恻的凉飕飕的,好像从死人嘴里发出来的那样,却能一下子把秦大川的满腔怒火,给扑灭了。 叮铃铃--秦小冰第三次拨响了秦大川的手机。 “唉,大川,我和你过去一趟吧。” 看了眼他手里的手机,格林德叹了口气说道。 对格林德的这个提议,十二生肖自然是高举双手双脚的赞成。 话说,安慰女人这种话,依着他们的超然身份,是从来都不屑去做的。 尤其是那边的四个女人,都跟方少有关系。 这时候,让格林德陪同秦大川一起过去,接受那些女人的蓬勃怒火,无疑是最恰当不过的了。 “死贼秃,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秦大川被格林德拽着下山时,急吼吼的问道。 “小孩没娘,说来话长。” 格林德哭丧着个脸的回答。 “小孩娘死过一次了,这次你必须得仔细说说。” 秦大川才不吃格林德这一套,说不清楚,他都不会踏上明媚山半步,正所谓打仗不能打没把握之仗不是? 格林德想了想,才说:“给你提个合理化建议--” 秦大川打断了他:“有话就说,有屁就快点放!” “好臭。” 格林德抬手在鼻子前扇了几下,才说:“你最好是先关机,咱们先躲起来。那样,就算小冰妹子亲自跑过来找你,也找不到了。” “哼哼,你以为,躲是能解决问题的好办法吗?” 秦大川冷笑:“你是不了解秦小冰,这丫头这次是真着急了。” “再大的火气,等天亮后也会消散不少的。” 格林德就像个哲学家那样,驻足抬头看着东方的夜空,语气深沉的说:“太阳升起后,又是新的一天开始。懂生活的人,早上的心情都会好一些的。” 太阳,慢慢地升了起来。 当太阳升到八、九点钟的方位时,林舞儿在李杰的陪同下,出现在了特护病房前。 正拿着吸尘器在门口打扫卫生的特护大嫂,看到雇主来了后,连忙含笑迎了上去:“林总,李先生,你们来了。” 林舞儿这次来,是看望那个胖女人的。 胖女人醒来后,特护大嫂在第一时间就给李杰打了电话。 李杰也马上向林舞儿汇报了这个情况,不过当时林总正忙于公事,就嘱咐他自己先来看看。 李杰昨天就来过一次了,带了一些营养品过来,只是无论他问什么,胖女人都像听不到似的,没有任何反应,只是呆愣愣的盯着天花板。 林舞儿听说后,也没在意:好多深度昏迷中的人,在刚清醒过来后,得需要一段整理思绪的时间,回想回想昏迷前遭遇那些事了。如果回想不起来,很可能就会失忆。 方圆就曾经遇到过这种情况。 林舞儿觉得,胖女人失忆了反而是好事--因为她每天早上一睁开眼,那个人的样子就会攸地浮现在她脑海中,让她无比的痛苦。 唯有失忆了,才能彻底忘记以前的那些事,那些人,开始新的生活。 只是很遗憾,林舞儿到现在为止也没失忆,唯有用繁重的工作,才能把那些痛苦,给深深的埋葬。 一个成功的女人,不管内心有多么的痛苦,孤独,都不会在外人面前表露出来,所以林舞儿才能对特护大嫂淡淡笑着点了点头,问道:“她的情况怎么样了?” 看了眼关着的特护病房房门,大嫂压低声音说:“主治大夫王大夫今早查房时,曾经给病人检查过身体,说她身体各部位恢复的都非常好--只是,王大夫说,她现在这种情况,很可能是还沉浸在昏迷前的某些不幸中。建议接近她的人,现在最好别提起以前的事。” 我倒是想提呢,可我不知道该怎么提啊。 林舞儿心中苦笑了下,轻声向特护大嫂道谢后,推开了房门。 正如李杰所说的那样,胖女人就像没看到林舞儿已经走到床前,依旧呆愣愣的盯着天花板,瞳孔很久都没动一下。 林舞儿伸手,在她眼前晃了几下。 胖女人还是没有任何的反应。 林舞儿坐了下来,黛眉微微的皱起,语气平淡的说:“几天前,我公司员工在码头卸货时,在一个盛满大马哈鱼的集装箱内发现了你--你能告诉我,你是来自哪儿吗?” 第1169章 :我叫什么名字好? 林二现在就是一工作狂人,除了吃饭休息坐在父亲身边默默发呆外,其他时间都是在工作中。 在她的眼里,没有白天黑夜之分,只有工作与不工作的区别,很多时候已经凌晨时分了,她还在为某个方案,而独坐在书桌前皱眉深思。 无论谁劝她要保重身体,注意休息,她都不听,就仿佛她来到这个世界上,就是为了工作而来的那样,说她是工作狂也许还有些谦虚,说她是工作机器才对。 老王副总等人还以为,林总如此的拼命,就是记住了以前曾经发生过的惨痛教训(别忘了,楼宇湘没有掌控东海集团时,老王副总等人,可是三番两次的提醒她,最好是把心思关注在工作上的,她都没在意),东山再起后这才一改往日的作风,全身心的投入进了工作。 整个东海集团,唯有沈玉如、李杰俩人知道,林总的改变为啥这样大:被情所伤。 说白了就是,林舞儿苦苦追求某个男人,结果却被人一脚蹬开了,像踹垃圾那样。 也就是林舞儿遭遇太多磨难后,神经被淬炼的相当坚韧罢了,要是放在以前,说不定就会上吊跳河喝药的了。 她现在成为工作机器,只是想用这种方式来遮掩、稀释‘失恋’的伤痛而已,别人的劝说是听不进去的,唯有时间才能慢慢抚平她心头那深深的创伤。 有人说,一个人养成一个习惯,需要二十七天就行。 林舞儿化身为工作机器的时间,已经远远超过了这个天数,所以现在她废寝忘食的工作,确实成了一种习惯。 毫无疑问的是,林舞儿如此疯狂的工作,所产生的效应是显而易见的,整个东海集团就像一艘动力十足的巨舰,逆水披风斩浪,取得了一个又一个的成绩。 东海集团发展的越快,林舞儿就越忙,不过她的模样要比以前好多了,尤其是与马经天共进晚餐过后,李杰发现她的眸子更加灵动了。 林舞儿的变化,让沈玉如、李杰俩人欣喜不已,也在暗中商量着,该怎么创造马经天与她常见面的机会:要想治愈一个被情所伤的女人,开始一段新感情是最好的办法。 不过胖女人的出现,又让李杰有些担心。 就仿佛随着胖女人的出现,即将变成‘正常人’的林总,很可能再次被卷进工作之外的那些麻烦中去,所以他,还有沈玉如,都不希望林舞儿亲自来处理这件事。 只是谁也拗不过她,这不今天刚在单位开完晨会,她就亲自赶来了医院。 林舞儿不能不来。 胖女人在那个晚上瞬间清醒时,曾经清晰喊过她的名字,求她救救她。 现在,胖女人终于醒来了,林舞儿当然得来看望她,希望能听到她的某些解释。 可胖女人的反应,却相当让站在林舞儿背后的李杰生气:林总都说这么多话了,她依旧傻愣愣的呆望着天花板,不吭不动甚至连眼球都不转动一下。 “林总。” 李杰走到林舞儿身边,低声说:“您十点半还有一个重要会议,现在已经不早了,您是不是该回去了?” 林舞儿没说话,就像没听到李杰在说什么,只是皱眉看着胖女人。 “林总,这儿交给我吧。” 李杰又劝了一句时,看向了胖女人的眼里,已经带上了相当不友好的神色:医生都说你已经恢复正常了,只是身体有些虚弱,现在林总在百忙中抽出时间来看望你,你却装傻卖呆的没反应,这算什么呀? 李杰暗中琢磨,等把林总劝说走了后,他马上就把这胖女人给转院--到时候林舞儿问起来,就说是她自己偷偷的走掉好了。 反正胖女人也不怎么正常,住院期间自己走掉就很正常了。 “不慌。” 林舞儿螓首微微摇了下时,又伸出手在胖女人眼前晃动着,淡淡的问:“你真不想说话?” “把你的手拿开,耽误我看天花板上的那只小虫了。” 胖女人终于说话了。 如果李杰现在是闭着眼,听到这个声音后,肯定会以为声音的主人,是个乖巧伶俐且又害羞的花季女孩子,那些形容女孩子说话就像‘黄鹂鸟在唱歌’之类的描写,就是专为她这种人而存在的。 好听,相当的好听,哪怕语气异常的冷漠,还带着一种腐尸般的晦暗。 真是浪费了这副嗓子! 听到胖女人的声音后,这是李杰觉得很好听后的第二反应。 紧接着,第三反应就霍然腾起,却是愤怒:我们林总救了你,百忙中抽出时间来看望你,你特么的却说我们林总耽误你看天花板上的小虫了,真是岂有此理! 林舞儿却没因胖女人这句相当无礼的话而生气,最多也就是秀眉微微皱了下,抬头看向了天花板。 果然,病床上方的白色天花板上,有一只背上有几个小黑点的瓢虫,在慢慢地爬动,应该是从上方隔层顺着天花板上的花样小孔爬过来的。 卫生条件相当高级的特护病房内,出现一只小瓢虫,其实也算不了多大的事儿,毕竟再怎么高级,也不是全密封的,无孔不入的小虫来此一游很正常。 那只小虫可不知道,下面三个人都在盯着它看,依旧在上面慢腾腾的爬动着。 忽然间,抬头看了眼小虫正要低头的林舞儿,觉得它相当有趣。 有趣? 嗯,可能是它的长相,可能是它笨拙的爬行动作,也有可能是它忽然出现在这儿的‘不明动机’。 不管是什么,林舞儿在抬起头来后,也变的跟胖女人那样,目不转睛的看着小虫开始出神,就像发现了什么人生真谛那样。 一只破虫子有什么好看的? 李杰嘴巴张了张,正要再劝说林舞儿时,才发现她的脸色无比平静,甚至还带有一丝好久都没有过的恬淡,心中一动,转身蹑手蹑脚的走了出去。 正所谓一花一世界,那些名留青史的得道高僧,不都是从花草、鸟虫还有变幻不定的浮云中,顿悟到了人生的真谛,从而以绝对平和的态度,来面对这个世界的吗? 李杰也希望,林总能从一只小虫身上,顿悟出诸如‘某些男女感情其实就是狗屁,放过就放过了,实在没必要因为这个屁被放在了哪儿而想不开’此类的道理,整个人一下子豁然变好了。 林总如果能从失恋的阴影中彻底摆脱出来,再怎么重要的会议,也就变得不重要了。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无论是躺在床上的胖女人,还是坐在椅子上腆着脸的林舞儿,都呆望着那只小虫,保持相当默契的一动不动。 俩人总是盯着小虫看,却不给参观费的行为,让小虫很不爽,忽然张开翅膀飞向了墙角,又落在了那里继续新的旅程了。 林舞儿,胖女人却没有因为它的离开,就转移目光,仍旧‘齐刷刷’的看着它曾经呆过的地方,扮演木鸡。 “你不累?” 胖女人终于又说话了。 “累。” 林舞儿眨巴了下眼睛,却没有低头:“很累。” 任谁坐在椅子上腆着个脸的仰望着上方,一动不动的过了足有十几分钟后,都会感觉很累的。 胖女人问:“既然很累,为什么还要看?” “你为什么要看?” 林舞儿反问道。 “我看它,是因为我觉得我不如一只小虫活的愉快。” 胖女人想了想,这样回答:“我以后要是死了,最好能变成一只小虫……你呢,林舞儿,你又在想什么?” “我在想,这儿怎么会出现一只小虫,它是从哪儿来的,又要去哪儿,它存在的目的是什么,吃喝?玩耍?还是仅仅是为了单纯的活着,而活着?” 林舞儿没在意胖女人第二次叫出了她的名字,恬淡的脸上浮上了些许迷茫的神色。 胖女人微微侧脸,看向了她。 几乎是在同一时间,林舞儿也低下了头,看向了胖女人,俩人四目相对,眼光都无比的平静,淡然。 胖女人好像笑了下,轻声说:“林舞儿,你把自己想象成了那只小虫。” “你呢?” 林舞儿微微抿了下嘴角,问道:“你不也是这样?” “是这样。” 胖女人没有否认,浓浓的眉毛微微挑了下,说:“不过,同样一只小虫在不同人的眼里,却带有不同的意义。这,跟不同人有着不同心境有关。” “你说的很有道理。” 林舞儿抬手,轻轻揉了下眼角,坦言说道:“刚才,我就是把小虫看做了我自己,想象自己究竟是为了什么,才来到这个世界上的。” “对很多人来说,来到这个世界上仅仅是因为他们要来世界上走一遭,算是人类的组成部分,无比享受自己的生活,却不会对世界造成任何的影响。” 胖女人语气相当缓慢的,说:“但有些人却不同。从她刚呱呱落地的那一刻,她就注定要担负某种重任。那么,她所做的一切,就会对这个世界造成很大的影响了。” “你是这样的人?” 林舞儿想了想,认真的问道。 胖女人点了点头。 “我不是。” 林舞儿笑了,笑容中带有无比的苦涩。 “你是的。” 胖女人盯着她,轻声说:“只是,你并没有意识到,你就是这样的人。” “我不是。” 林舞儿摇了摇头,说:“按照你刚才的说法,如果我是那样的人,那么我就会影响别人--可是我,从来都没影响过谁。” “那你自己不知道。” 胖女人再次这样回答。 “那你说,我影响了谁?” 林舞儿的眼眸,微微眯了起来。 胖女人嘴角抽了抽,缓缓地回答:“你自己心里,很清楚的。” “我不清楚,也不想搞清楚!” 林舞儿忽然烦躁了起来,抬手狠狠擦了下鼻子,岔开了话题:“你叫什么名字?” 胖女人却反问道:“你觉得,我叫什么名字好?” 我怎么知道! 林舞儿脱口要说出这句话时,忽然想到了什么,抬头看向墙角那个小虫,说:“就叫小虫吧。” 第1170章 :放不下的漠北北 “好,那我的名字就是小虫。” 胖女人没有丝毫的犹豫,就点头同意了林舞儿的提议。 “小虫?” 林舞儿笑了,是真开心的那种笑。 “昂。” 胖女人很认真的点头答应。 林舞儿依旧笑着:“你的名字,叫小虫.” “是,我的名字叫小虫。” 平躺在床上的胖女人,重复了一遍这句话时,藏在腿边的右手猛地攥起了拳头。 她今年到底是多大了? 两年多之前她刚来到这个世界上时,她以为自己差两岁才满二十。 现在,她终于知道自己多大了:夏小韵今年多大,她就多大! 她是与夏小韵在同一年的同一天出生的,唯有这样,陈婉约才没有察觉出她的女儿,其实是别人的女儿。 夏小韵的亲生父母是谁? 夏小韵自己不知道,胖女人同样也不知道,但她现在知道她的亲生父母,就是夏小韵的‘父母’夏天问,与陈婉约了。 陈婉约已经死了,死在了俄罗斯卡门地区的那片森林中。 陈婉约在临死之前,胖女人喊了她妈妈。 那是她第一次喊陈婉约妈妈,也是最后一次,更是唯一的一次。 胖女人至死都无法忘记,就是她杀死了陈婉约--尽管,就算她不出手,陈婉约也没有任何活下去的希望。 这可能是苍天特意安排的吧? 特意安排陈婉约会死在她的亲生女儿手中,才能含笑逝去。 这对任何一个女孩子来说,都是相当残忍的,无法承受的,但她却必须承受,因为这是早就发生了的现实,谁都无法改变,就像她在那个黑暗世界内,被当做怪物似的接受残酷训练那么多年。 她在终于踏出那个世界后,遇到了守护她二十多年的天狼星。 她现在完全可以确定,天狼星是知道她的身世来历的,只是他不说。 她也没问--那是因为那时候,她根本不知道天狼星会知道这些,要不然也不会看在他守护了她那么多年的面子上,请他给赐予她一个名字。 在黑暗世界内,遭受正常人无法想象残酷训练的她,被人称之为使者:护花使者。 她不喜欢这个名字,却想能像外面这个世界的的人那样,拥有一个好听的、独特的名字。 天狼星满足了她的愿望,给她取名为--漠北北。 漠北北很希望漠北北这个名字:这才是她的名字,这个名字已经在外面这个世界,苦苦等候了她太多年。 只是,等候漠北北的,不仅仅是这个好听的名字,还有更加离奇而残酷的命运。 就像她对林舞儿所说的那样,她来到这个世界上,注定不会像绝大多数只会幸福、平凡活着的人那样而活着,她肩负着某种相当重要的使命。 她是使命,甚至可以影响全人类。 漠北北刚涉世时,绝对认同她所肩负的使命,并试图竭力去完成。 可漠北北压根没想到外面这个阳光明媚的世界,其实比她长大的那个黑暗世界还要残酷,肮脏,更具备了让她无法抗拒的诱惑力。 龙头、天狼星等人,肯定早就知道她的身世,只是却没有谁告诉她,圆死也不说,只利用她人类骨子里才有的贪婪心,来慢慢的改变她,希望把她改变成与九幽世界对敌的王牌杀手。 龙头等人这样的做法,到底是对,还是错? 漠北北醒来后,就一只在想这个问题。 无论她怎么想,她都想不明白--直到林舞儿出现后,她才蓦然惊醒:我又何必计较他们这样对我,是对还是错? 我就是我,我已经死过一次,算是报答了那些人的‘关心’,谁也不再欠谁的了,那么我以后就该过我想过的生活。 究竟该怎么活,才是属于我的生活? 漠北北现在还不想去考虑这个问题,却知道要想开始新的生活,那么就得抛弃以前所有所有的经历,包括她的名字。 林舞儿说,她就叫小虫吧。 好,我就叫小虫了。 漠北北心里笑着,扬手对被她抛弃的漠北北,说再见。 她以为她在舍弃漠北北这个代表着她全部过去的名字时,心态是非常平和的,应该像她所想象的那样,恬静的微笑着就像送老朋友远行,却不知道她的右拳已经攥紧。 她并不知道,从天狼星赐予她漠北北的名字那一刻起,她就再也无法成为漠北北之外的任何一个人。 无论她叫小虫,还是叫阿猫阿狗,她都只能是漠北北。 “小虫,那你告诉我,你来自哪儿?” 林舞儿为自己能给漠北北起这么个‘高雅’的名字,而感到开心。 “能帮我坐起来吗?” 漠北北说:“我现在身子很虚弱,无法自己坐起来。” 对漠北北的这个要求,林舞儿自然不会拒绝,连忙从椅子上站起来,试图抱住她的肩膀,帮她坐起来--漠北北太重了,林舞儿额头有细细的汗珠冒出来后,才终于让她坐了起来。 躺了太久的人,坐起来后会感到很舒服,漠北北长长吐出一口气后,才说:“我来自俄罗斯。” 在装有大马哈鱼的集装箱里,发现有一个冰冻的女人后,不用林舞儿吩咐,主要负责安保工作的李杰,当然得按照指派专人,暗中严查此事。 集装箱这么大个东西,无论它被托运到哪儿,都会留下清晰的运行路径,只需按照这个路径顺藤摸瓜查下去,就能找到集装箱的最终发货地。 本来,东海集团预订的大马哈鱼,就是从俄罗斯那边某水产公司运来的,只是在运输过程中,漠北北才忽然出现在了集装箱内。 所以林舞儿在听她说是来自俄罗斯后,并没有感到任何的奇怪,点了点头后又问:“你以前,就在俄罗斯那边居住吗?” 漠北北摇了摇头:“不是的。我去俄罗斯,是因为追一个人。” “那你以前,在哪儿生活呢?” “国内。” “国内什么地方?” “能不能不说?” “好。那就不说。” 林舞儿很清楚任何人都有不想别人知道的秘密,所以也没觉得漠北北这样回答她,有什么不对,马上就转移了话题:“你追的那个人是谁?” “一个男人。” 漠北北沉默了片刻,才这样回答。 全世界的男人多了去了,漠北北只说她去俄罗斯是追一个男人,却不说那个男人是谁,就跟她不想说一个意思。 林舞儿也没勉强:“那你是怎么出现在集装箱内的?” “我也不知道。” 漠北北摇了摇头,语气认真的说:“这次,我真想回答你这个问题的。只是,我确实不知道我怎么会出现在集装箱内的--我知道,你现在肯定还派人暗中调查这件事。我劝你一句,别再费力气了,因为你查不出结果的。” 林舞儿秀眉微微皱了下:“好,那我就听你的。” 漠北北又说:“不过我会告诉你,我在被人装进集装箱内时,以为自己已经死了。” 漠北北说出这句话时,眼前浮上了一片笼罩着淡淡黑雾的森林。 森林中,那个被她喊做妈妈的女人,正竭力抬起右手,嘴里喃喃呼唤着她的名字;一个男人,正用最快的速度,从森林北边的那条河里,边喊边扑腾着向这边狂奔;那个被她打伤一根腿的‘漠北北’,正单脚蹦达着向废墟那边逃去。 而她,却在最想看到的那个男人跑来时,毅然决然的转身,不顾母亲泣血般的嘶声呼唤,脚步踉跄的跑进了森林深处。 漠北北敢发誓:如果那时候她没有中毒,能像方圆那样无视森林中的毒气,她铁定会跪在陈婉约面前,把母亲搂在怀里,哭着叫一声发自内心的妈妈。 只是她快要死了,以无比丑陋的样子、相当痛苦的表情死去,那么就不想再让方圆看到她。 她希望,方圆以后偶尔想到她时,都是那个身材高挑、容颜绝美气质单纯的邻家小妹形象,而不是好像一个让人多看一眼就恶心的大河马。 所以她走的很决然,只想死在一个谁也不知道的地方。 谁也不知道,谁也看不见。 漠北北还没有找到那个地方,就一头栽倒在了河里--冰凉的河水在把她淹没时,她的生命就结束了。 等她再有了生命的知觉,睁开眼时,却已经是在明珠码头的集装箱内了,与一些冰冻的大马哈鱼呆在一起,更看到了林舞儿。 绝对是冰冻的太久缘故,漠北北才能在生命迹象接近枯竭时,还保持不该有的理智,这才导致她看到林舞儿的第一眼,就本能的发出了求救信号。 说出请林舞儿救救自己的那句话后,漠北北就重新被滔天的黑暗浪头,重新砸进了唯有元神在无目的飘浮的黑暗中。 黑暗中,她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醒来。 这次老天爷向她伸出了怜悯之手--忽然间有那么一刻,元神在黑暗中飘浮的漠北北,看到了一条虚拟的鱼。 那是一条黑色白睛的鱼,身形飘渺丝毫也不真实,可在游动时的样子,却能婉转如意,任何一个摇头摆尾的动作看上去,都是无比的协调,就像在阳光照耀下慢慢绽放开的花朵。 黑暗中的漠北北,看到那条鱼游到了她面前,本能的伸手去抚摸这条奇怪的鱼儿,鱼儿却在与她手指相接处时,化为一股子暖暖的气流,消散进了她的四肢百骸中。 就在漠北北惊讶那条鱼去了哪儿时,它就从她的四肢百骸中游了出来,再次慢慢聚集成鱼的样子,游进了她的丹田中。 丹田又称气海。 人的生命力旺盛时,丹田就会像泰山山巅上的白云那样,不住的腾挪变幻,每一次的变幻,都能促生出蓬勃的生机。 反之,当一个人的生命接近油尽灯枯时,气海就会变成一潭死水,波澜不惊中吸纳从外界入侵的死气,直至死去。 漠北北的丹田内,本来就是一潭死水的,黑色白睛的鱼儿游进去后--她看到了飞快变幻的春夏秋冬景象。 草在抽叶鸟在飞,晨阳在升起,群星璀璨间皓月当空,纷飞大雪中却有寒梅傲然绽放。 第1171章 :不喜欢精彩的人生 就在漠北北终于睁开眼的那个晚上,她就看遍了别人二十多年才能看到的一年四季。 鲜活的一年四季,春夏秋冬,无论哪个季节,她都能感受到有新的生命在诞生,从没停止过的孕育。 那是一种相当奇妙的景象:四季之所以在不住的变幻着,都是因为一条黑色白睛的鱼儿在引导,也引导着漠北北的亦步亦趋的追随,惬意欣赏着这幕从没有过的奇景。 漠北北希望,她能永远追随那条鱼,阅尽世界四季的繁华。 黑色白睛的鱼儿,并没有给她这个机会,在游到一个盛夏百花盛开的季节,就摇头摆尾的消失在了花丛中,然后她就睁开了眼,回到了真实的世界中。 漠北北在睁开眼时,特护大嫂正在伸展双臂的伸懒腰。 一眼,漠北北就能断定她是在医院内,很高级的病房内,有专人看护着她--只是,那条让她追随了二十多个春夏秋冬的黑色白睛鱼儿呢? 直到林舞儿出现,漠北北盯着天花板上的那个小虫时,还再回想这个问题。 她可以肯定,那条鱼的出现,绝不只是单纯的幻觉,那是一种无法形容的真实感受。 所以她才能断定,那条鱼是绝不会无缘无故的出现,而是某个人操纵着的,只是她看不到那个人是谁,也想不到那个人是谁。 最多,她能想到那个人还不想她就这样死去,要不然也不会把她放在集装箱内,从遥远的俄罗斯运来了华夏明珠。 那个人为什么不想漠北北就此死去? 答案很简单,漠北北不需要费任何的力气:她还有用。 任何有用的人,都是活着的,唯有活着的人,才会有用。 漠北北对谁有用? 她想不通,不过却能肯定这次‘需要’她的人,已经不再是九幽夫人了。 无论那个人是谁,漠北北都不想去多想了,就像她不再去考虑那个人会不会是第二个九幽夫人,她只想在重新活过来后,能多过两天她以前很向往的人间生活。 漠北北觉得自己很幸运,因为她遇到了林舞儿。 遇到林舞儿,就代表着遇到了--方圆。 林舞儿与方圆的关系,漠北北算不上是最清楚的一个人,可却比神通快递集团的张欣等人要清楚很多。 由此来推断的话,那么那个不希望她死的人,就是希望她能做个对方圆有用的人。 漠北北死过,又活来,终究没有摆脱那个男人。 她也不想摆脱,因为她现在的心里,也只有方圆一个人居住。 依着方圆闲不住的性子,一个人住在漠北北的心里,会不会感觉寂寞,无聊甚至发疯? 想到这儿时,漠北北笑了,喃喃的说:“无论你怎么折腾,你都别想逃出去的。” “你说什么?” 就在漠北北发呆、就陪着她发呆很久的林舞儿,听她忽然喃喃说出这句话后,下意识的问道:“那个怎么折腾都逃不出去的人,是谁?” “一个男人。” 漠北北没有隐瞒。 “他是谁?” 林舞儿又问,很八卦的样子。 “一个男人。” 漠北北再次这样回答,态度依然是那样的认真。 “他,是你的心上人吧?” 林舞儿明白了。 漠北北沉默许久,才点了点头。 事关别人的隐私,林舞儿也就不方便再问了,尽管她很想知道那个男人是谁。 “喝水吗?” 林舞儿站起来问道。 “不渴。” 漠北北摇了摇头,笑道:“好多天前,我就已经在河里喝饱了。” 林舞儿也笑了笑,没问她在哪条河里喝饱了,给自己倒了杯水,浅浅抿了几口后,就倚在窗口上看着漠北北:“现在,你能告诉我,你为什么会认识我吗?” “现在还不到时候。” 漠北北想了想,才说:“以后你可能会知道,也可能永远不知道。但我保证,我对你没有丝毫的敌意,所以请你不要忌惮我,更不要防备我。” “好,我相信你。” 既然漠北北已经把话说的这样透彻了,林舞儿就知道自己再问什么,她也不会回答了,倒不如显得宽宏大量些:“那,你总能问问你以后有什么打算吧?” 漠北北没有丝毫的犹豫,就反问道:“依着你现在的经济财力,养一个吃白饭的人,应该不会给你造成太大的负担吧?” 这就是摆明了:我以后就跟着你混了。请注意啊,是实实在在的混,不是给你当小弟,就是个吃白食的。 林舞儿还真没遇到这样的人,吃白饭还吃的理直气壮的。 别忘了当初她去唐王跟着方圆混时,可也是干快递的、 幸好正如漠北北所言,依着林舞儿当前的经济财力,别说是养一个吃白饭的了,就算十个也不是问题的,哪怕她胖的跟河马似的,肯定得吃好多东西。 “行。” 林舞儿很爽快的回答:“你需要什么样的生活标准呢?” 漠北北低头,看了眼身上那一层层的肥肉,眼里闪过一抹厌恶神色,淡淡的说:“只要能吃饱,无论吃什么都行。至于住在哪儿--我不想住在闹市,最好是能在远郊。如果是荒山中,就更好了。” 她没有解释自己为什么要住在偏僻的地方,林舞儿却能理解:如果她要是胖成这个样,她也不喜欢住在闹市中,不喜欢别人看她时的惊诧眼神(哇,快来看河马哦)。 “这个也不是问题。” 林舞儿稍稍琢磨了下,就说:“东海集团在西南山区乡下,有个生产饲料的基地,就是种植苜蓿的,原先有三百多亩地来着。但去年时那边很多土地的租用期限已经到了,只剩下不到十余亩地年后才到期,所以公司也没再在那边投资。” “你是说,那边还有可以居住的地方?” 漠北北问。 林舞儿回答:“是一座三间小瓦房,还有单独的水井,齐全的家庭用品。” 所有的农场,都有这样的屋子,专门供看守人居住的,条件虽说简陋了点,不过居住是没问题的。 “那是个好地方。” 漠北北点了点头:“等我再恢复两天,我就去那边居住。” “我会派人去打扫一下的,换上新的家庭用品。” 林舞儿放下手里的杯子,抬手看了下腕表,说:“还有别的要求吗?如果没有的话,我得走了。公司还有个重要会议,需要我去主持。” “我不希望太多的人,知道我的存在。” 漠北北缓缓说出了自己最后的请求。 “这个不是问题,我本来也没打算让别人知道你。” 林舞儿拿起挂在椅子背上的小包,从里面拿出一个小盒子,还有一张她的名片,放在了桌子上:“这是一部手机,我的名片,以后有什么需要的,给我打电话就是了。” “你早就算到,我会用得着手机?” 漠北北盯着那部手机,眉梢微微挑了下,淡淡的问:“还是说,有人特意嘱咐过你?” “没有谁。” 林舞儿摇了摇头,语气也有了冷漠的味道:“我包里有这部手机,是因为我昨天会见了一个重要客户。那个客户就是做手机的,人家送了我一部体验机。你别多想,无论你是谁,又是什么来历,对于我来说都不重要。” “呵呵。” 漠北北盯着林舞儿,看了片刻率先挪开了目光,轻声说:“你真不怕我,会伤害你?” “如果我告诉你,我现在活的一点意思也没有,你信不信?” 林舞儿淡淡笑了下,也不等漠北北回答,抬脚快步走向了门口。 “以后遇到无法解决的困难,你就打这个电话!” 就在林舞儿伸手去开门时,漠北北这样说道。 林舞儿头也不回的抬手随意摆了下,开门走了出去。 等在外面走廊中的李杰,本想问什么来着,看到林总的脸色不怎么样后,就闭上嘴跟在她身后,快步走向了电梯那边。 “我没有骗你的。” 倾听着林舞儿高跟鞋踏地声消失在走廊中后,漠北北喃喃的说着,伸手拿过了手机,那张名片。 翻来覆去的看着林舞儿的名片,脑子里回想着她临走前那句‘活的没意思’的话,厚厚的嘴角翘了下,低声自言自语道:“林舞儿,你其实好傻的,你根本不知道他当初为什么那样对你。更不知道,你在他心中的地位,有多高--你不但不该觉得活的没意思,你还该活的很精彩才是。” 只要是能喘气的人,在宿醉中睁开眼后,没谁不希望自己能活的更精彩一些。 方圆也许是个例外。 他只想活着,像个纨绔恶少那样,每天吃饱喝足后,就领着三两个走狗,拎着鸟笼子走上大街,看到漂亮的小媳妇大姑娘后,就腆着脸的邀请人家去喝一杯,谁不同意,就一棍子砸昏--那种生活,虽然能让很多男人向往,却谈不上精彩。 那么,究竟是什么样的人生,才是精彩的? 一般来说,有意义的,才是精彩的。 方圆不愿意去做那些有意义的事,真得只想去当个没品位的恶少,就这样混吃等死。 世人眼中那些精彩的,有意义的事,还是交给郭易秦那样有理想、有抱负的青年俊才去做吧,方先生只负责混吃等死就好了。 喝大醉后,一觉醒来时太阳已经过了正午,这算不算是混吃等死的组成部分? 应该算是吧。 嗯,如果宿醉醒来后,脑袋不这样疼就好了。 最可气的是,郭易秦明明知道他喝醉了,怎么就不让人把他抬到房间内,躺在舒服的床上呢,就让他趴在满是油腻的桌子上,嘴巴半张着流出的哈喇子老长。 形象啊,混吃等死是人,也需要形象好不好? 皱眉低低哼唧了两声(脑袋疼,昨晚喝的肯定是假酒)后,方圆才慢慢直起腰来,抬手擦了擦嘴角,向四下里打量。 他还是坐在昨晚喝醉之前的那张椅子上,小餐厅内除了他之外,没有一个人,静悄悄的,唯有细小的灰尘,在透过窗户玻璃的阳光内翩翩起舞着。 咔,咔咔,一阵清脆悦耳的脚步声,打破了这种懒洋洋的圆静。 第1172章 :慈祥的样子 郭易秦的一个命令,就能让这家三星级的酒店,把小餐厅当方先生的‘寝宫’,任由他睡到天荒地老。 方圆醒来时,郭易秦等人早就走了。 至于他去了哪儿,又去做哪些精彩的事情了,方圆才不愿意去多想。 如果非得让他去想的的话,方圆希望,郭易秦是去帮他处理叶明媚的问题去了。 不过那种希望很渺茫,郭易秦唯有脑子进水了,才会插手这件事。 脑子进水的人,是没资格被龙头选为接班人的,所以方圆觉得自己还是别奢望郭易秦,能在这件事上帮自己了。 话说,方圆也没打算让郭易秦去帮他处理这件事,他那些忠心的腿子们,如果都是一群吃白饭的--还是抄起棍子赶下山去最好:身为方少的腿子,却不为方少排忧解难,还要他们干什么用啊? 只是手机上的无数个未接电话,已经证实了方少那帮子自以为很厉害的腿子们,并没有完成他最迫切想看到的事情。 唉,一个夏小韵就够人头疼的了,再加上个正义感爆棚的秦小冰,格林德他们要是能达成圆哥的心愿才怪。 看来,要想彻底解决四舅妈的问题,还得需要方少亲自出马才行。 想到在床上娇艳放荡异常的叶明媚,竟然是圆哥的四舅妈,他不但无法躲避,还得亲手解决这个问题,圆哥的脑袋就比宿醉八百次还要疼,整个人都觉得不好了。 连带着,外面传来清脆的脚步声,听上去也那么刺耳了。 根据脚步声,来判断来人的性别、性格、身高,又是什么样的身材,这对方圆来说说并不是一件太难的事,就像经验丰富的刑警,同样能根据现场遗留的脚印,从而推断出嫌疑人的性别身高等。 高跟鞋。 至少是九寸高的高跟鞋,因为鞋跟在敲打地面时发出的声音,相当的尖锐,就像钉子在砸打地板那样。 男人是不会穿高跟鞋的,只要他的性取向正常,所以来着只能是年轻的女性,还是很‘火燎’的那种:那些具备中华传统美德、性格温顺的女人,是绝不会在外穿这种能凸显女人身材、专门招惹男人眼珠子的高跟鞋的。 从鞋跟击打地板反弹出的声音强度,方圆能判断出她的身高不会超过一米六,体重不会超过五十五公斤。 身高超过一米六的女人,在穿这么高的高跟鞋走路时,因为自身高度与地心吸引力等原因,是无法在走路时走的这样稳的:个子高了,必然会上晃。 至于方圆为什么能断定,来者体重不会超过五十五公斤,那就更容易解释了:身高不足一米六、却体重超过五十五公斤的女人,穿这种鞋子迈步时,步伐不会这样轻盈。 尤其是鞋跟在落地时,会受女人纤腰摆动时的影响,发出不一定的声响。 胖女人走路与身材苗条的小娘们走路时,腰肢扭动的幅度会一般大吗? 肯定不一样。 但女人走路时腰肢扭动的幅度大小,却能决定她落脚时的重心角度,继而让鞋跟落地时反弹出的声音,也有了一般人听不出的不相同。 同样,步伐轻盈的女人,一般都是自信的,旁若无人的,丝毫不介意别人怎么看她的,我行我素的骄傲的-- 几乎就在眨巴眼的工夫,方圆就知道外面来的这个人是谁了:身高不超过一米六,身材相当棒,穿着九寸高的高跟鞋,步伐还相当自信,这时候还能不在意郭易秦会不会在的女人,除了苏省楼宇湘,还能有谁? 唉。 方圆心里叹了口气时,咔咔的脚步声停在了门外, 不等楼宇湘抬手开门,方圆就懒洋洋的说:“小楼,我现在正烦着呢,能不能先别进来,去你爱去的地方不好吗?” “咦,你小子怎么知道我来了?” 楼宇湘开门走了进来,满脸惊讶的样子,可不是装出来的,是发自内心的。 小楼今儿穿的很朴素--当然了,所谓的朴素,也只是与她以前的穿衣习惯相比而言罢了,跟那些真正守妇道的小良家相比起来,还是祸祸了好几个档次。 一身黑色的、却又偏偏绣着白色蕾丝边的轻纱短裙,腿子上裹着一双白色丝袜,脚下踩着一双宝石蓝的细高跟皮凉鞋,染了指甲油的十个脚趾头,也被丝袜包裹着。 要是放在以前,就是打死楼宇湘,她也不会在这个季节穿长袖上衣的,不会用丝袜把那双浑圆性感的腿子裹起来,更不会让染了指甲油的脚趾头,藏在袜子里不被男人看到。 楼宇湘最大的希望,就是她出场后,她的性感迷人能引起所有男人的尖叫. 所以方圆看到她穿成这样的出现后,还是有些小惊讶的:“靠,太阳从西边出来了吗?醉心风骚的苏省小楼,竟然要效仿小良家了,真是奇怪。” “方圆,你给我说话注意点。” 楼宇湘的俏脸,一下子沉了下来,媚眼微微的眯起,毫不掩饰心中的怒意。 “我说话注意点?” 方圆更惊讶了:“我哪儿不注意了吗?” “不要对我评头论足,更不要对我说这种不尊重我的话,希望你能记住,下不为例。” 楼宇湘说着,缓步走到门后一张餐桌前,柳腰轻摆坐在了椅子上。 方圆就像见了鬼那样,呆望着楼宇湘。 “看什么呢?” 楼宇湘黛眉皱的更紧了,把手里的小包放在了小腹间。 “看你的坐姿。” 方圆咽了口口水,喃喃的实话实说。 在方圆的印象中,楼宇湘坐下后,绝不会像那些十七八岁花季少女那般,双腿并拢的,裙摆会遮住膝盖,而是会动作轻佻的翘起二郎腿。毫不在意男人只需一低头,就能看到她的小内颜色。 她只希望,哪怕她是坐着的,一句话不说,也能让男人为她尖叫--是心跳,外加不住的咽口水,眼珠子再发绿,呼吸加粗。 “看我的坐姿?” 楼宇湘低头看了眼,问道:“我的坐姿不对吗?” “不对。” 方圆摇了摇头,实话实说:“你这样的坐姿,只适合于那些有羞耻心的女孩子、小良家--靠,有话就不能好好说,乱砸啥东西!” 方圆抬手接住楼宇湘砸过来的一把茶壶,晃了晃后对着壶嘴喝了一口,仰起脖子咕噜噜的吹了几下后,才鼓起腮帮子喷雾器般的喷了出去:“噗!” 茶壶里的水是干净的。 一般来说,没有谁会像方圆这样,就着壶嘴喝水的。 茶壶里的茶水很浓,也很凉,是隔夜茶,如果喝下去后,肠胃不好的人会闹肚子,不过用来漱口还是不错的,能起到一定杀菌消炎的效果。 不过,当这些浓茶如天女散花般的被喷出去,恰好喷了楼宇湘满脸一身后,就好像不好了--本来就嚣张跋扈惯了的楼宇湘,哪儿能受的了被人这样羞辱,立即抛下最近苦苦练习的小良家风度,抓起一个茶杯就要砸过去:“混蛋,你要死么!” “别动手,动手你不行。” 方圆及时说出的这句话,让楼宇湘瞬间意识到了什么,银牙紧咬的冷哼两声,慢慢放下了茶杯,从小包里拿出湿巾开始擦脸。 终究是不老的人参果,永远的楼宇湘,去哪儿都是素面朝天也能让男人眼珠子瞪出来的好习惯,避免了她在拿湿巾擦脸时,像那些妆花了就会变成鬼那样的女人那般吓人。 方圆适时的赞叹:“小楼,不得不说你的皮肤,相当好。” 楼宇湘眼眸流转,妩媚的笑道:“你想不想亲亲呢?” “想。” 方圆是个实诚人,心里有啥就说啥。 楼宇湘脸上的媚笑,攸地收敛,变成了义正词严:“哼,这辈子,你是没机会了。” “这对我来说,是好事,大好事。” 方圆长松了口气,又喝了口浓茶在嘴里咕噜了两口,喷在了脚下。 他依旧是心里有啥就说啥。 楼宇湘固然妩媚的不可方物,不过方圆却从没打算要跟她再发生那种‘负距离’关系,就像你看到一条色彩斑斓鲜艳的毒蛇时,不会想把它抱在怀里亲亲那样。 有的女人,表面娇媚性感到不行不行的,其实比毒蛇还要可怕,指不定啥时候就会把你小命拿走了。 楼宇湘在方圆心中,就是一个比毒蛇还要可怕的女人。 尽管他从来都没真惧怕过她,可确实希望一辈子都别再看到她。 方圆的‘真情流露’,让楼宇湘双眸再次眯了下,飞快的闪过一抹冷厉,但随后就消失了,继而换上了很慈祥的样子。 就是很慈祥的样子,楼宇湘可是对着镜子练习无数遍了--当母亲的在儿子面前,哪怕是小后妈,可也得有个妈样子不是? 楼宇湘既然铁了心的要追求老方,给小方当后妈了,那么再看到方圆时,是绝不能再像以前那样,眼波流动中就散出勾人的荡意了。 嗯,身为直系长辈,暂且不管在别人面前是多面的风情万种,可在自己儿子面前,是万万不可搔首弄姿的,这是原则。 方圆看着楼宇湘的眼神,越来越茫然:“喂,楼宇湘,你是不是吃错药了,才拿捏出这种古怪的表情来恶心我?” “我、我这是在恶心你?” 楼宇湘差点从椅子上蹦起来。 为了让方圆感受到这种‘慈祥的样子’,楼宇湘可是差点把小秘书林林给折磨傻了:林林,你看这样像一个母亲吗?你看,你看,再看…… 楼宇湘付出那么大的心血,才练就出的‘慈祥的样子’,却被方圆形容为恶心,她能不愤怒,暴走吗? 幸好,楼宇湘又忍住了,咬着牙的接连深吸了几口气后,才让自己的情绪逐渐平静了下去,飞快的脑海中搜索了下‘慈母的样子’,并立即在俏脸上拿捏出来,这才淡淡的说:“方圆,从现在起,我希望你能学会尊重我。” “给个理由,小楼。” 方圆翘起二郎腿,点上了一颗烟。 “以后,我很可能会成为你的妈妈。” 楼宇湘说出这句话后,再也忍不住的笑了。 第1173章 :成功从来都有捷径的 从见到方圆的第一眼,楼宇湘潜意识内就有种隐隐的预感:她得跟这个男人发生点故事。 那时候她所预感的故事,可能是屌丝逆袭女神的暧昧故事,也可能是方圆要死在她手里,因为这家伙给她留下的第一印象太糟糕了。 事实证明他们之间确实发生了不得不说的故事:楼宇湘三番两次的暗搞方圆失败,在发现这家伙其实很厉害后,马上就改变了策略,开始用她女神的优势来跟他大玩暧昧,并极力配合他来支持林舞儿。 直到方圆牺牲在北朝地下古城后,楼宇湘才撕下虚伪的面具,以商业手段把林舞儿清理出局,逼上了绝路--结果呢,等方圆重返华夏后,楼宇湘苦比的命运就开始了。 被吓了个半死不说,还当着格林德、秦大川俩人的面,在车上让方圆享受了一番特殊服务,回到剑锋山后,楼宇湘更是受老爷子之命,要把他招为楼家的东床快婿。 就在她以为当初隐隐的预感成真时,随着潘龙语的谢世,事情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她竟然对方圆的老子方天明,一见钟情,并立即展开了火辣辣的追求。 想到只要追上方天明,就能成为方圆的小妈……楼宇湘想想,心里就会腾起无法按耐的激动,说不出道不明的滋味,激动还是在次要的,关键是兴奋。 有些病态的兴奋。 其实,楼宇湘始终搞不懂她这种病态的兴奋来自何处,难道就因为她对方天明一见钟情后,终于找到了她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价值? 真要是这样的话,那么她就该像绝大多数遇到真爱的女孩子那样,会在想到方天明心里时感到甜蜜,暖暖的,每晚会枕着她的名字入睡才对。 可是为什么,她除了有这些感觉之外,还有这种病态的兴奋? 楼宇湘一直在苦苦寻找这个问题的答案,前些天在帮方圆挡住郭易秦时,遇到夏小韵说了很多‘咱们是未来的婆媳关系’此类的话后,就隐隐察觉出她为什么要这样兴奋了。 她讨厌这种‘隐隐’的感觉。 如果说楼宇湘在与夏小韵交谈时,只是隐隐感觉到她已经找到了为什么会那样兴奋的答案,那么当她现在面对面的对方圆说出‘以后,我很可能会成为你的妈妈’这句话后,所有遮掩事情本质的‘隐隐’,都忽然间的烟消云散,直接让‘病态般的兴奋’的答案,袒露在了她面前。 原来,她之所以那样的兴奋,还是因为方圆! 她在见到方天明后的一见钟情,并不是‘窈窕淑女主动追求君子’的爱情,仅仅是因为方天明是--方圆的老子! 就连楼宇湘自己都没察觉出,她最最在乎的男人,不是方天明,更不是让她伤心欲绝过的前三任丈夫,仅仅是方圆。 一个女人最最在乎一个男人,并不一定证明就是爱上了她:一个女人特别痛恨一个男人时,也可以说是最在乎他的。 在乎,从来都不等于真正的爱。 楼宇湘不爱她的前三任丈夫,不爱方天明,更不是爱上了方圆。 她在乎方圆,纯粹是因为这个家伙,曾经用强大的威胁、卑鄙的龌龊,在把她给吓跑胆子后,迫使她像一条丧家的狗那样,跪在他的身下,以一种让她想起来就会‘心碎’的方式,来讨好他。 偏偏,苏省楼家的掌舵人,不但不支持楼宇湘报复方圆,反而极力严令她必须去追求方圆--这样一来,楼宇湘心中对他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包括她自己都已经看不清了。 她只知道,她要折服这个家伙,像无数宅男意、淫的那样:身穿紧身黑色皮衣,满头秀发用一根红丝带束在脑后,耳朵上戴着大大的银耳环,左手牵着一根皮带,皮带另一头的项圈就戴在方圆的脖子上,他就像一条讨好主子的狗才那样,双膝跪地的爬在地上,她一只黑色的细高跟高腰马靴,就踏在他后脖子上,嘴角挂着冷酷的笑意,丝毫不在意他的苦苦哀求,挥起了右手中带刺的皮鞭-- 唯有这样,楼宇湘才能一洗方圆带给她的羞辱。 只是她比谁都清楚,就算她跪拜满天的神佛,也不可能实现这个目标:尘世间,总有一些骨头特别硬的臭男人,圆可把自己的脑袋拧下来当球踢,也不会跪在女人脚下当狗才。 方圆就是这样一个相当可恶的混蛋,所以楼宇湘想装扮成女王的样子,把他当狗才来收拾的希望,渺茫到再渺茫。 或者干脆直接说:永远不可能实现! 假如楼宇湘是别的女人,在无奈接受永远都不能实现自己的‘愿望’后,肯定会退缩,老老实实按照楼明功所安排的去做了。 楼宇湘毕竟是楼宇湘,不脑袋撞到南墙都不会死心的。 既然她无法在‘正面战场’击败方圆,实现自己的愿望,那么她为什么就不能另辟捷径呢? 是谁在说,成功永远都没有捷径? 楼宇湘要是知道这句话是谁说的,差不多会找上门去,抬手先狠狠給他一巴掌,抽掉他满嘴的狗牙,再让人打断他一双狗腿。 捷径,其实始终都是存在的,只是它藏在荆棘的下面,从不轻易被人发现而已。 别人找不到的东西,不代表楼宇湘也找不到。 很快,她就找到了彻底折服方圆的捷径:方天明。 说实话,年过不惑的方天明,确实算是老帅哥一枚,尤其他历经太多沧桑阅历才拥有的男人气质,更是让女人着迷,也包括楼宇湘。 但也仅仅是让楼宇湘着迷,出于女人的本能,与他八师兄的身份,很自然的就对他产生了一定的爱慕之情。 毕竟楼九妹当前哀家一人,理论上来说有追求任何一个男人的资格,那么在偶遇八师兄这样的老帅哥后,对他一见钟情也是很正常的。 只是真正让楼宇湘下决心不顾脸面,也要死缠烂打泡上方天明的原因,不是因为他是她的八师兄,也不是因为他是老帅哥一枚,而是他是方圆的老子。 嫁给方天明,成为方圆的小妈! 再以方圆小妈的身份,去勾引他犯错误,让他们父子俩人为她争风吃醋、大打出手、父子反目,家破人亡--就是楼宇湘最想看到的结果了。 这,更是楼宇湘每每想到方天明时,会耐不住激动,兴奋的主要原因。 她把泡上方天明,成为方圆的小妈,当做了最终只是为了打击报复他的捷径。 只是她以前没想到她爱上方天明,就是为了这个最终目标。 她之所以没想到自己内心深处,原来是存了这么邪恶的想法,那是因为她没意识到,或者说不敢去想象--因为这个计划,简直是太疯狂了啊,稍微有点理智的人,都不会往这方面去想,只以为自己确实被方天明的男人风度,给招惹的要发疯了。 楼宇湘不敢去想,却一步步的向这个方向跋涉,带着让她自己都无法解释的兴奋。 终于,今天的此时,楼宇湘豁然省悟了过来。 原来,我骨子里竟然是个如此邪恶的女人--豁然省悟自己为什么对方天明一见钟情,千方百计要给方圆当小妈后,楼宇湘在得意的、邪恶的笑着时,身子也猛地颤了一下。 接着,她就有了那种丢人的高、潮感觉,本来像淑女那样紧闭着的腿子,连忙翘起了一根,这样可以有效掩盖某些可能会出现的不雅现象。 就这样,也能让让我有这种久违多年的感觉? 楼宇湘,你真不要脸啊! 楼宇湘俏脸攸地绯红,艰难的咽了口吐沫后,依旧竭力拿捏出慈祥的样子,看着蓦然发呆的方圆,心中却在激烈荡漾了下后,就开始大骂自己不要脸了。 方圆不能不发呆。 以后,我可能会成为你的妈妈。 楼宇湘说出的这句话,就像一个晴天霹雳那样,把方圆给劈的外焦里嫩的,头发竖起来鼻子里冒烟。 从这个小女人出现在他面前后忽然改变的穿衣方式,以及她极力拿捏出的慈祥样子,都在明确提醒方圆:楼宇湘没有开玩笑。 要是放在以前,方圆都不知道他老子是活着还是死了的时候,楼宇湘这样说,他早就右手一甩--茶壶飞过去,重重砸在这小女人嘴上了:我让你胡说八道! 方天明还活着的现实告诉方圆:一切,皆有可能。 用相当相当复杂的目光,死死盯着楼宇湘足足过了三分钟,把她给盯的左右腿子相互换了几次来架起二郎腿后,方圆才梦游般的问:“你刚才,说啥呢?” “我爱上了你爸方天明,他也答应了我的追求。” 楼宇湘再次换了下架着的腿子,深吸了一口气,极力装出平淡的样子,淡淡的说:“所以呢,我很有可能会成为你的小妈,你会成为我的儿子。这件事,早在郭易秦狗撵兔子般的追你那天,我就已经提前对夏小韵说过了。” 楼宇湘特意提到她已经对夏小韵说起过这件事,当然是在加重‘我没骗你’力度:不信?不信你回去问小夏啊。 方圆慢慢歪着下巴,眨巴了下眼睛后,抬起双手用力搓了搓脸,神色终于恢复了一些正常:“你,你认识我爸?” “认识。” 楼宇湘点了点头。 方圆昂首,把茶壶里的凉茶一饮而尽后,神智更加清醒了些:“我有些奇怪,你怎么会认识他?” “我早就该认识他的,只是以前没机会。幸好,现在也不是太晚。” 方圆的懵逼状态,让楼宇湘逐渐恢复了自信,翘起的腿子放了下来,再次紧闭了一起,双手放在小腹前,身子微微后仰,以居高临下的目光看着他,语气更加的淡然的说:“天明师兄,是潘龙语老师的第八个弟子。潘老师驾鹤西归后,他出现在了葬礼上。” 顿了顿,楼宇湘声音放低,轻声说:“就是在潘老师的葬礼上,我与天明师兄一见钟情,他、他也暂时答应了我的追求。” 第1174章 :小妈,吉祥 接下来,不等方圆再问什么,楼宇湘就主动把她当初怎么看到方天明,并对他一见钟情的全过程,详细的真实再现了一遍。 为了证明自己确实不是信口开河,楼宇湘又主动提到了龙师兄,受潘龙语遗命把一只绣花鞋郑重交给方天明的事。 她现在已经知道,方圆与一双代表着邪恶、诡异的绣花鞋很有关系。 那么,她在提到那只绣花鞋时,就算是在欺骗方圆(她爱上了方天明),他也会相信的,因为他比谁都知道那只绣花鞋的重要性。 果然,听楼宇湘提到那只绣花鞋后,方圆的脸色有了明显的变化,却没有打断她的话,直到她说完后才轻声问:“你当时,亲眼见到了那只绣花鞋?” “是啊,我是亲眼看到了。” 楼宇湘螓首点了两下,说:“当时在后山果林中,只有大师兄、六师兄,八师兄,我们四个人在。我亲眼看到大师兄,很郑重的把那只鞋交给了八师兄的。” 方圆又问:“那只鞋子,是左脚的,还是右脚的?” 楼宇湘想都没想,就脱口回答:“是左脚的。鞋子已经有些半旧了,看上去好像穿过一段时间。不过无论是鞋底还是鞋面,都很干净,也很、很诡异。” 说到这儿时,楼宇湘眼角微微抽了下,情不自禁的再次轻声重复道:“就是很诡异。鞋面上,绣着很好看的花儿--本来,那花儿是很漂亮的,可我却在看到鞋面的第一眼,就有了些毛骨悚然的阴森感,就仿佛那朵花儿在下一刻,就会忽然绽放蚂蚁。幸好,当时在场的除了我之外,还有八师兄他们三个男人。” 楼宇湘发现鞋子很诡异,并不是当天她在亲眼看到鞋子后,就有这种感觉了。 而是她现在叙说那只鞋子,回想它的样子时,猛不丁才产生了这种感觉--她并不知道,当时她把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亲亲的八师兄身上,那只鞋子再诡异一万倍,也无法对一个花痴的女人,产生任何的影响。 由此看来,爱情不但是伟大的,还是能辟邪的。 现在楼宇湘已经‘放弃’了她对方天明的爱情,那么再回想起那只鞋子时,时隔多日,那只鞋子依旧能让她蓦然感受到不舒服的毛骨悚然感。 所以,她后面说的这番话,并不是亲眼看到鞋子后就有的感觉,而是回想起来后忽然心悸了,这才不由自主加上去的。 楼宇湘心悸时眼角不由自主抽抽了下的细微动作,并没有逃过方圆的眼睛。 他的心,也攸地沉了下来,却砸起了更多的烦躁。 百分百的,楼宇湘没有撒谎。 她说的很清楚,方天明在拿到那只鞋子时,她不但在场,还有潘龙语的大徒弟、六徒弟,方圆要想确定真伪,只需去找他们两个人去证实就是了。 方圆没必要去证实,就像楼宇湘既然敢这样说,就没必要撒谎骗他那样。 方圆烦躁,绝不是因为那只左脚的鞋子出现了,而是因为潘龙语明明早就‘收藏’了那只鞋子,为什么一直都没露出丝毫的风声,而是等仙逝后才委托大弟子,把它交给了方天明? 潘龙语,为什么要把那只鞋子,交给方天明? 难道说,潘龙语得知夏小韵已经拿到右脚的鞋子后,这才准备‘成全’她,要把左脚的鞋子也送给她? 如果真是这样,那么潘龙语为什么又要借方天明的手,而不是在他活着时,就派人送给夏小韵呢? 假设方天明命中注定肩负着要把鞋子送给夏小韵的‘重任’,那么潘龙语实在没理由不知道,当夏小韵穿上那双鞋子后,就会解除她与方圆之间神秘的‘禁锢’,从而促使彼岸花开,引发某种无法想象的灾难。 潘龙语,在这件事中扮演的是什么角色? 方天明呢? 这些问题,让本来每当想到这件事时就会头疼的方圆,更加烦躁,抓起茶壶昂首喝水,水却早就喝干了。 方圆烦躁之下,抬手就把茶壶撇了出去,伸手解开了衬衣的扣子,张大嘴巴喘了口气时,就看到楼宇湘抬手,轻轻拍了一下。 马上,外面就响起了轻盈而急促的脚步声,房门被推开一条缝,林林那张秀气的脸,出现在了方圆视线中。 “去,泡两杯好茶过来,顺便再拿一盒烟。” 楼宇湘轻声吩咐道。 林林点了点头,转身走了。 这时候,方圆刚好抓起桌子上的烟盒,打开一看里面却已经空空如也。 林林返回的速度很快,手里端着一个银盘,上面放着两个盖杯,一盒香烟一个打火机。 先给楼宇湘放下一杯茶后,林林才走到方圆面前,把银盘放在桌子上,轻声说:“小心些,茶很烫。” 正要伸手去端茶杯的方圆,动作停顿了下抬头看向了林林。 林林脸色平静,双眸里带着发自内心的关心。 她其实啥事也不知道,只是在走近方圆后,明确感受到了他此时浑身散发出的烦躁,这才下意识的露出了关心的神色。 林林对方圆的印象,还是很不错的,尽管这家伙曾经把她的楼总,给收拾的死去活来的,那是因为楼宇湘当初算计林舞儿时,林林是于心不忍的,也盼着有人能阻止楼总的不厚道行为--于是,方圆的就出现了。 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就性情来说大体分为两类,一种是感性的,一种是理性的。 一般来说,理性的人无论遭遇何种烦心事,都能尽可能的强迫自己保持理智,来面对,并解决问题,这类人是官场上的主流人物,所有走上高位的大领导,基本都是‘泰山崩于眼前而不形于色’的深沉人物。 感性的一种,则是那种易烦躁,易冲动,脑袋瓜子一热就啥也不在乎的人,这类人站全世界总人口的百分之九十五以上,他们最适合去当一名战士了,见血后上级领导一鼓动‘杀啊’,就会发出怒吼迎着枪林弹雨冲上去了。 很明显,方圆此时说不出的烦躁,就暴露了他是一个感性的人。 同样,也唯有感性的人,才会做出‘虽千万人,吾往矣’的热血事迹,那些时刻保持冷静的理性人,是绝不会在明知道冲上去就是死、还会再冲上去的(所以这种人很适合去当官,鼓动手下去冲锋)。 按说,方圆这样一个感性的人,能取得今天的‘成就’,还能好端端的坐在这儿,只能说这是个奇迹了吧? 不过很少有人知道,任何的奇迹都是建立在一定基础上的。 方圆能活到现在,那是因为他总能在最烦躁、最易冲动时,迅速恢复到了不该有的冷静理智。 某些先天性的东西,遭遇后天即为残酷的淬炼后,终究会有所改变的。 “谢谢。” 林林双眸中露出来的关心,就像一瓢冷水,一下子扑灭了方圆心中烦躁的火焰,让他的目光在瞬间,就变得无比清明,含笑道谢后,才端起了茶杯。 “不客气。” 林林明显感受到了方圆在瞬间的情绪变化,心中无比的惊讶,不过当前显然不是与他研究这个问题的时候,淡淡的笑着冲他点了点头,转身用目光询问过楼宇湘(还有什么吩咐没)后,才快步走出了小餐厅,带上了房门。 “你很奇怪。” 等方圆端左手端着盖杯,右手捏着被盖,轻轻抿了口香茶后,始终密切关注着他的楼宇湘说话了。 “我有啥好奇怪的?” 方圆放下盖杯,拿起了香烟。 楼宇湘说:“我能看得出,在我说完那些话后,你是处在即将暴走的边缘。假设,我没有让林林给你端茶送烟,而是冷笑一声的话,那么--” “那么,你就要倒霉了。” 方圆打断了她的话,慢悠悠的吐了个烟圈,说:“在你还没有达成心愿之前(成为方圆的小妈),我收拾你时,是不会有任何心理负担的。所以呢,你现在不该感到奇怪,我怎么就忽然冷静下来了呢,而是要庆幸你逃过了一劫。” “你说的不错,我是该庆幸。” 楼宇湘抬手,掩着小嘴轻笑了下,问:“你现在,心里在想什么?” “我在想--” 方圆也没隐瞒楼宇湘的意思,眼珠子上翻做出思考状的过了片刻,才说:“不管是潘龙语怎么会藏有那只绣花鞋,还是为啥又把它交给我爸,我爸拿到鞋子后会怎么样等问题,其实都算不了啥。这就好比太阳要落山,月亮会升起那样自然。我总不能因为不喜欢月亮,就让太阳总挂在天上吧?所以我只要在有太阳的时候做事,月亮出来后睡觉就行了。” 刚看到方圆做出思考状时,楼宇湘望着他的眼眸里,还是带有一丝不屑的。 在她看来,这家伙能取得当前的成就,无非是因为他的运气特别好,冥冥之中又有某种力量在保护他罢了。 但等方圆说完这番话后,楼宇湘才发现这小子的‘真实深度’,远远超过了她的想象,让她眼里的那丝不屑消失了:“你,这时候好像个哲人。” “别骂我啊,要不然我跟你急。” 方圆瞪了她一眼,又开始吸烟。 楼宇湘当然能看出,这家伙才没有半点要急的意思,正为他忽然想通了某些道理而沾沾自喜呢。 楼宇湘从来都不喜欢看不顺眼的男人得瑟,这时候是必须得泼冷水的,无声的冷笑了下,端起了茶杯,左手捏着被盖翘起了优雅的兰花指,淡淡的说:“这么说来,你不反对我会成为你小妈了?” “你就是个小寡妇。所以在理论上来说呢,你有权利去追求任何一个男人,无论这个男人有没有家庭。” 方圆笑嘻嘻的说:“再说的直白些呢,就是我爸是我爸,我是我,我虽然是他的儿子,却没权利干涉他的感情生活。只要你能打败我妈,把我爸抢到手,以后再见到你时,我会恭恭敬敬的给你请安。” 顿了顿,方圆依旧很开心的样子:“我会说,小妈,吉祥。” 第1175章 :这是别人的问题 方圆明明早就接受过楼宇湘的‘特殊服务’,而且楼家也放出风声来,说要把他招为东床快婿,按说俩人的关系,已经到了说不清的地步了。 楼宇湘却忽然开始玩花,说要追求方天明,力争给他当小妈--这时候,无论换成谁,就算不狠狠给她两个大耳光,也得强忍着怒气的厉声警告她别玩火才对。 可人家方圆,却偏偏是这样的‘通情达理’,采取了不支持不反对的态度,更大度的当面跟她说,如果她真把他老爸泡上炕,他再见到她时,就会恭恭敬敬的请安问好。 天底下,貌似没有任何一个当儿子的,能够像方圆这样混蛋,不要脸。 所以哪怕楼宇湘自负聪明过人,就没有应付不来的事,这时候也脑子短路,小媚眼瞪的滴溜圆,小嘴半张着好像要吃黄瓜似的,茫然不知所措了。 任由她百般算计,方圆只用一招就化解了她连绵不断的后手。 这一招,就是必须得被男人尊崇的不要脸了。 所谓的树不要皮必死无疑、人不要脸天下无敌,就是这意思了。 “小楼,我看好你。” 方圆神色惬意的又喝了口茶,顺手把那盒烟又抄在口袋里后,这才走到依然发呆的楼宇湘面前,动作温柔的拍了拍她的香肩,认真说出这句话后,开门施施然的去了。 “林林,以后有空欢迎去梨花山作客啊,我会给你亲自当导游,让你领略一下大自然的美好风景……呵,呵呵,别客气,咱们是朋友嘛。也别送了,还是去照顾楼总吧,估计这会儿她会砸东西了。麻烦你嘱咐她啊,砸东西时千万别划破手。唉,那细皮嫩肉的,真要豁出一道血口子,多可惜呀?” 方圆阴阳怪气的声音,从门外走廊中清晰传来后,楼宇湘再也无法忍耐,猛地一抡胳膊,狠狠扫在了茶杯上。 嘁哩喀喳一阵乱响,桌子上的几个茶杯、茶壶的都被楼总扫到了地上。 这还不算,楼宇湘又猛地站起来,抬手掰住圆桌,猛地向上一掀--草,那个混蛋临走前说什么来着? 好像嘱咐林林带话,在砸东西时千万别划破手的,结果圆桌下面的一根木刺,还真在楼总那又白又嫩的右手掌心,划出了一道血口. 鲜血,呼地一下就冒出来了。 红白相映间,那叫一个触目惊心,我见犹怜的。 好疼啊,特么的! 楼宇湘左手捧着右手,忍不住的倒吸了一口冷气时,林林推门进来了,一眼就看到她手受伤了,连忙惊声问道:“楼总,不要紧吧?” “还死不了!这个乌鸦嘴的混蛋!” 楼宇湘恨恨的骂着,抬脚就飞踢在了椅子上。 喀嚓一声响声响过后,就是楼宇湘的一声闷哼。 她在暴怒之下飞踹的力气非常大,不但把右脚高跟鞋的鞋跟给踹断了,更被椅子碰到了脚背,哪怕是隔着一层袜子,也能看得出马上就浮起一道青瘀。 “楼总,小心些,别再冲动了!” 林林看到楼总很有自残的倾向后,也顾不上别的了,赶紧冲过来一把抱住了她,连声说:“楼总,快,快,我们去医院包扎一下。” 这点小伤,放在林林眼里自然算不上什么。 不过现在受伤的可是楼宇湘啊,楼总娇滴滴的好像个珍贵的瓷娃、娃那样,怎么可能受的了这种痛苦? “给我、给我把这件个餐厅放火烧了!” 楼宇湘暴怒下,猛地回头对听到动静后就冲过来的几个保镖,毫无楼总气质的低声咆哮。 这个嚣张跋扈的女人啊,就因为她在对人家餐厅家什撒泼时,误伤了自己,就把对某人满腔的恨意、怒气,都撒在酒店方了,要手下放火。 换成别的女人,再怎么暴怒,也不会下这种命令的。 同样,那些保镖也不会听她的命令:开啥子玩笑呢,不知道故意纵火与故意杀人同罪论处啊? 不过这个命令既然是楼宇湘下的,那么她那些如狼似虎的保镖,当然会坚决执行了:不就是放火烧家三星级的破酒店嘛,这对财大气粗的楼总来说不算啥! 马上,就有人拿出打火机,冲向了窗帘那边。 一看就知道,此人是个放火的老手。 不过,他在冲向窗帘那边时,也没忘记给林林使个眼色:先把楼总哄走,免得等会儿火苗子起来后,会把她惊吓到。林秘书你放心,该怎么放火我心里有数的。 都是经常追随楼宇湘左右的老人了,大家伙交流时一个眼色,就能表达出要表达的意思。 林林微微点了点头示意自己明白后,赶紧搀着楼总向外走。 等她们走到电梯口时,浓烟已经从小餐厅的窗口、门口向外冒了出来,防火警报声凄厉大叫起来:不好啦,狗日的放火了,大家伙赶紧跑啊! 防火报警声响起后,酒店保安啊,服务生老板还有老板娘啥的,都立即毛了脚丫子,大声嚷嚷着救火,赶紧疏散住店客人:别尼玛的躲在屋子里秀恩爱了,赶紧拔出来跑路吧,再晚了就来不及了。 看到酒店这边人荒马乱后,楼宇湘怒气小了很多:她在不爽时,必须得有人陪着。 至于故意纵火的罪名,给酒店方造成了何种损失,这对有权有势的苏省小楼来说,实在是蚂蚁提豆腐,不值一提的。 正所谓羽扇轻摇,弹指间樯橹灰飞烟灭就是这意思了。 当然了,这种人荒马乱的地方,楼总是不屑多呆的,很快就在林林的搀扶下上车,一溜烟的向医院跑去了。 望着楼宇湘车子消失的方向,再抬头看看已经被控制住火势的酒店,站在路对面某个小超市窗口的方圆,无声的冷笑了一声,左手抄在口袋中慢腾腾的走了出来。 他的车子还在酒店门前的停车场内停着,不过方圆现在不想开车。 无数血淋淋的肇事事故早就提醒他,在心思不圆啊、心事重重时最好是安步当车,边走边琢磨那些烦心事,才是最正确的应对方案。 安阳是管辖唐王市的地级市,城市建设自然要比唐王大气,也现代许多。 现代都市最注重的是什么呀,自然是居住环境了。 如果抬头望去四面八方的全是高楼大厦、冒着黑烟的烟筒之类的,城市再怎么繁华,也没谁喜欢居住在这儿的。 随着经济物质等水平的显著提高,国人对于衣食住行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安阳这座现代化城市的绿化面积,相比起东省其他地级市城市来说,明显更出色一些,据说仅仅是开放式的公园,就有数十处的。 倚在一棵树上,半躺在公园的如茵草地上,翘起二郎腿,撕开从超市内买来的火腿肠,拧开矿泉水美美吃一顿后,再点上一颗烟,去想那些烦心的事儿时,就会发现再怎么烦心的事儿,其实也都算不了事了。 聪明人在吃饭时,永远都不会去琢磨那些烦心事,哪怕昨晚跟小姨子鬼混时被老婆逮住后,一顿痛扁后再轰狗般的轰出家门,并威胁说今晚就去找连襟去‘探讨人生奥秘’。 保持良好的心情就餐,才能维持健康的身材,唯有身体健康了,精力才能充沛,才能应付那些鸡毛蒜皮的破事。 很明显,楼宇湘那番话对方圆产生的影响,是相当震惊的,恶劣的。 他能从迅速恢复理智冷静下来,并‘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来反击楼宇湘,让自以为胜券在握的小女人彻底暴走,自然多亏了林林不经意间流露出的关心。 可是,他在玩了把不要脸,把楼宇湘给气得暴走后,就真能像他所说的那样,坦然面对那些事吗? 当然不能。 但方圆也决不会把这些事当做石头压在心里,给自己增加思想负担。 山羊那老东西,以前总是以过来人身份,不顾方圆有多么讨厌他在耳边比比,依旧腆着脸传授的某些人生道理,总是在关键时刻,能起到意想不到的作用。 他说:遇到让你郁闷的心烦的想想就会发疯的事时,你只要当做是发生在别人身上就好了,千万别深陷其中,让这些负面情绪变成一块大石头,压在你心底。那样不但会让你吃嘛嘛不香,咋睡睡不着,还能让你忽略这个世界的美丽,看不到蓝天绿水,花红草绿,美女的腿子。 方圆昨晚趁着酒醉,好不容易才把压在他思想上最大的石头,甩给郭易秦‘共享’,才感觉轻松了好多,干嘛马上就给自己再压上一块? 智者不取也。 再笨的人,也会以为自己是智者,对此方圆是深有感触,所以在吃饱喝足点上一颗烟眯着眼的考虑那些烦心事时,首先要做的,就是把自己这个主人公,替换成了别人,自己却从第三人的角度上,去看待问题。 这就叫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那么,方圆在替换主角时,该选择谁呢? 秦大川,就很荣幸的担负了这个角色。 接下来,方先生所想的一切,都是秦大川的事儿了。 有谁在考虑别人的事儿时,还会为烦躁的不行不行的? 真要有那样的人,无疑是个很纯粹的傻瓜。 方先生不是傻瓜,他只是很同情秦大川--话说秦大川十二岁那年,放学回家后忽然不见了爹和娘,顿时就眼泪汪汪的满世界的找妈妈,时隔十六年后,秦大川终于在俄罗斯的卡门地区,看到了他的爹和娘,再次的泪汪汪。 秦大川的爹和娘,为什么在他十二岁时,不顾他回家找不到妈妈后会泪汪汪的决然离去? 又在时隔那么多年后,在俄罗斯卡门地区与他大团圆了? 这些年来,秦大川的爹妈都在做些什么? 这几个问题很深奥--方圆决定先放一边,等以后吃饱了撑的没事干时,才为他去瞎琢磨。 方圆现在要考虑的,就是潘龙语在死后,为什么要把那只绣花鞋,交给秦大川他爹? 想来想去,想的方圆脑子都疼了,还是找不到答案,方圆决定再放下,去替秦大川考虑下一个问题。 第1176章 :潘龙语的死才是关键 秦大川他爹,在从龙师兄手里接过一只绣花鞋后,是要把鞋子藏起来啊,还是要带在身边等长夜漫漫孤枕难眠时拿出来对着撸--这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方圆隐隐猜出老潘把鞋子交给秦大川他爹,是想让他爹把鞋子再交给夏小韵。 那样一来,本来就拥有右脚上绣花鞋的夏小韵,就能拥有一双鞋子,大可以在秦大川(方圆想到这儿时,费了很大力气,才忍住没有把自己调换成秦大川)某个深夜回家时,换上一身白色轻纱长裙,内里光溜溜的啥也不穿,就穿着那双鞋子,学着狐狸精的样子,在月光下翩翩起舞。 边舞边唱:我是一只修行千年的狐,千年修行,千年孤独;夜深人静时,可有人听见我在哭-- 然后秦大川就说他听到狐狸精在哭了,他就是她等待千年的那个苦比穷书生,上辈子敲烂了十七八个大木鱼后,才转世投胎到今世来,只为与她一起翩翩起舞,在暖暖的炕上共秀恩爱,还望小娘子成全则个。 再然后,自以为是苦比穷书生的秦大川,就在他爹的刻意安排下,与化身为小奸商的夏小韵,同床共枕去了。 然后的然后,苦比穷书生与小狐狸精肩膀下的彼岸花,就会在那个月圆之夜傲然绽放,遥远的西北方向,则传来瘆人的凄声咆哮: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走在无垠的旷野中,凄厉的北风,吹过漫漫的黄沙掠过! 最终,世界就变了,有数不清的不明生物,从罗布泊深处的那个九幽世界内,连蹦带跳的跑了出来,满脸都是翻身农奴终于当家做主的狂热。 从此,世界改变了她的颜色,草不再绿,花不再红,天不再蓝,美女的腿子--就是不知道从九幽世界内跑出来的农奴们,会不会懂得欣赏美女的腿子? 方圆觉得够呛。 因为事实证明,所有懂得欣赏美女腿子的人,都是心中有爱的,就像他不就是这样的吗? 所有心中有爱的人,是绝不会试图毁灭这个世界的。 那么问题就来了:秦大川的爹,会不会把那只鞋子送给夏小韵? 好像应该不会。 方圆觉得,在卡门地区的那个晚上,他可是从秦大川的爹的眼神中,看到了发自内心的爱。 有爱的男人,是不会毁灭这个世界的--方圆想到这儿时,又觉得有些烦躁了,睁开闭着的眼,伸手去拿旁边的矿泉水。 山羊说过:当你用别人替代你,而你站在第三方的角度上去考虑问题,仍旧没起到‘旁观者清’的效果时,那么你不妨喝几口水啊,来几个深呼吸啊,平息一下内心的烦躁,再试着用逆向思维的方式,来重新琢磨问题。 方圆伸手去拿水时,就看到了一双美丽的腿子。 原来,在他闭眼思考秦大川家的那些破事时,有一个三十出头的花信少妇,就是穿着黑色小短裙、脚踩性感细高跟貌似小良家、却在暗示男人‘来非礼我啊’的那种,不声不响中坐在了草坪前的长椅上,双手捧着手机,耳朵上戴着耳麦,正在玩手机。 还有个四五岁的小男孩,在她身边椅子上爬来爬去的。 这是当妈的领着当儿子的,午休过后来公园放风散心呢,可你拿着个破手机点化个没完,算咋回事呢? 方圆很想告诉她,用无比诚恳的语气:大姐,咱能不能专心致志的看孩子啊?虽说当今正值华夏盛世,一切妖邪鬼祟的都乖乖蛰伏,可也保不准会有哪个垃圾冒出来,趁你沉溺于玩手机时,把你儿子抱走了啊,网上开始发过类似的视频。 不过方圆又想了想,他还是别多事了,说不定小少妇正在手机上观看那个视频呢,他还是喝口水继续考虑秦大川的事儿吧。 小少妇的腿子美则美了,长的也不错--但再美,也不能让方圆放弃嫡系心腹家的大事,来对她想入非非,这是原则问题,从来都不被方先生所齿的。 美美的喝了两口水,方圆发出了好像喝酒时才会发出的声音:“嘶,哈。” 他发出的声音不算很高,却没料到惊动了玩手机的小少妇,侧脸看来。 出于礼貌,在与小少妇四目相对时,方圆微笑着冲她点了点头。 小少妇却瘪了瘪嘴,无声的说了句什么(她以为她没出声,方圆就无法从她的嘴型中,看出她在说‘有病’两个字?),接着站起来抱起孩子,踩着小高跟,扭着小屁股哒哒的走了。 要不是还得操心劳神的去琢磨秦大川的家事,就凭小少妇这句莫名其妙的有病,方圆也不会放过她--光天化日下抽她俩耳光确实有些过分,但让她见识一下啥才叫真正的有病,那对方先生来说可是驾轻就熟的。 唉,现在的漂亮小娘们啊,总是长了副好皮囊,却都是睁眼瞎子。 方圆心里叹了口气,再次闭上眼,开始运用逆向思维,来考虑秦大川的家事了。 有时候,逆向思维确实能起到让人意想不到的效果,这就好比在纸上拿着笔的走迷宫,你从入口不一定找到出口,但从出口肯定能找到入口。 潘龙语之所以在死后,才把那双绣花鞋交给秦大川他爹,很有可能是委派他把鞋子交给夏小韵,取消小奸商对秦大川的某种防御,促使彼岸花开! 彼岸花开后,西北罗布泊深处九幽世界内的农奴们,会不会高举着镰刀斧头的冲出来,叫嚣着要改变这个世界……就变得不确定了。 原因很简单:潘龙语死了! 方圆刚才正常考虑时,压根没考虑到死去的潘龙语。 貌似,老神棍在活着时,能起到相当重要的作用(潘龙语有多重要,方圆只需想想一生都在致力与邪恶势力作斗争的龙头、天狼星都是他的徒弟,就能从中看出什么来了),那么他死后,为什么要把绣花鞋贡献出来呢? 按说,他活着时都在竭力制止两只鞋子的‘合璧’,那么在他临死之前,不更该考虑鞋子合璧后所产生的恶劣效果,把鞋子藏的更严实一些吗? 可是他在死后,龙师兄却根据他的遗言,把鞋子拿出来交给了秦大川他爹。 潘龙语,绝对早就算到了他死后才会发生的某些事,所以才留下遗命,把鞋子交给秦大川他爹,转交给夏小韵,促成彼岸花开。 以前潘龙语活着时,彼岸花开是灾难。 那么他死后,彼岸花再开--却有可能成为那些邪恶力量的灾难! 这就是潘龙语活着,与死了的不同之处,也可以说是一个有关时间的问题:彼岸花同样是开,在他活着时开,与死了后开的效果,就完全不一样了。 到底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 逆向想到这儿时,方圆隐隐觉得,他好像快要抓到了什么。 就仿佛,黑夜的苍穹下,忽然垂下来一根绳子,有个来自洪荒的声音传来:孩子,抓住绳子的头,猛力的往下拉,你就会看到让大吃一惊的东西! 方圆于是跳起来就去抓,可不管他跳的有多高,也够不着那根绳子。 不但够不着,那根绳子还随着夜风吹来,越飘越远,终于不见,唯有那个来自洪荒的苍老声音在耳边回荡:连根绳子都够不到,真尼玛的笨蛋,还活着干啥啊,不赶紧自己撒泡尿淹死拉倒。 幸好方圆大人大量,才不会跟没素质的货一般见识,最多也就是苦恼的抬手狠劲抓了下头发,就笑了笑把这件事撇在一边了。 想不出来时硬想,那是脑残才干的事儿,尤其这件事还是秦大川的事儿,身为旁观者的圆哥,实在没必要为此烦恼,完全可以淡然一笑,等待下一根绳子头的垂下嘛。 当然了,虽说方圆没抓住那根绳子,不过他也不算一事无成,最起码意识到了潘龙语的死,是相当关键的。 好了,这件事就此掀过去了,接下来再琢磨楼宇湘与秦大川他爹的破事。 如果是放在以前,楼宇湘要拆散方天明这对幸福恩爱的两口子,要独霸方天明给方圆、哦,不,给秦大川当小妈,很有正义感的第三方方圆,铁定会给她一个终生难忘的教训,说不定让她就此永远消失,也不是干不出来的。 圣贤们早就说过‘圆拆十座庙,不拆一桩姻’的话了,楼宇湘有什么资格,敢跟圣贤对着干啊? 是个有良心的男人,就得让她懂得什么叫礼义廉耻。 不过方圆在早就得知秦大川跟他爹妈,在卡门地区团圆过后,就不这样想了,尤其在知道他爹收下了潘龙语送他的那只鞋子后。 再傻的人,也能看出秦大川的爹妈在这些事中,扮演着多么不光彩的角色。 别的不说,单说他们在秦大川十二岁那年,就不声不响的离去、毫无为人父母必须得为孩子着想、时隔多年后又以那种诡异方式见面的一系列恶劣行为,就不配做人父母的。 是,方圆必须得承认,是他们养育了秦大川,也曾经给予过秦大川一个还算幸福的童年,但这绝不是他们把秦大川当做一枚棋子来玩儿的理由。 秦大川的爹妈,就是把他当做了一颗棋子,哪怕他们没有下棋的资格,却是躲在幕后看儿子是怎么被人操纵。 无论什么原因,他们都不再是值得让秦大川尊敬的父母。 说的再难听一点就是:他们既然能狠心把秦大川当棋子被人玩儿,那么秦大川干嘛还要把他们当爹妈看待。 不管是父子,还是母子,大家之间的关系其实都是平等的:有付出才有回报,有伤害就必须得收获儿子的冷漠。 所以呢,方圆觉得他实在没必要为了楼宇湘要坚决破坏秦大川爹妈的夫妻关系,要独霸秦大川的爹給他当小妈,就为此愤怒,犯愁啥的。 从卡门地区一家人相见后开始,秦大川就是秦大川,他爹妈就是他爹妈了。 方圆想到这儿时,笑了,惬意的吐出一口气睁开了眼,就看到一个男人正抱着个小男孩,从西边飞奔而来。 第1177章 :把孩子放下来! 在公园内看到有人抱着孩子,是很正常的事儿。 可一个大男人抱着个孩子狂奔,这就貌似不正常了,肯定会引起人们的注意,怀疑他是不是抢了别人的孩子。 不过大家伙在看到挣扎着,大声哭泣的孩子额头有鲜血淌下,再看到男人满脸的焦急样子后,心中也就释然了:孩子肯定是在公园里玩耍时,不小心碰伤了,男人(应该是他爸爸吧)这是抓紧抱着他去医院包扎呢。 所以不但没有上来干涉,反而都好心的让开了道路。 更有热心的市民喊道:“嗨,哥们,我的车子就在公园门口,要不要我送你们过去?” “谢谢,不用,我的车子也在门口!” 男人脚下没有片刻的停顿,回头对那好心市民含笑道谢。 在远处,还有一个穿着身穿黑色小短裙的女人,正摇摆着右手,急急的向这边追来,看来应该是男人的媳妇,孩子的老妈。 因为距离很远,所以这边的人们听不到她在喊什么,奔跑中的男人却回头喊道:“我先抱孩子去医院,你随后赶去就行了!” 远处深一脚浅一脚追来的女人,这是在深情的呼唤老公等等她--这臭女人,就是不懂事,孩子脑袋上的血都淌满脸了,得抓紧时间去医院才行,怎么可能等你呢? 很多注意到这边的公园内游客,心里都这样想时,却有人挡在了男人的面前,抬手就采住了他的胳膊,笑嘻嘻的说:“哥们,先别着急跑。” 这个男人的块头大,个字高,看上去就像一篮球运动员那样,所以哪怕怀里抱着个孩子,奔跑时的速度也很快,肯定会因为自身重量、速度产生一定的惯性,可不是谁伸手一抓,就能把他抓住的。 方圆就抓住了他,丝毫没有被他狂奔时的惯性,带的向前跑,反而在用力向回一拽时,把他拽了个趔趄,差点爬在方圆怀中。 “你干什么!?” 正着急抱着孩子上医院的男人,赶紧稳住身形,抬手去打方圆抓着他肩膀的右手,满脸怒气的喝道。 “不干啥,就是让你等等。” 方圆松开了手,微微眯起双眼看着男人,淡淡的说:“等孩子的妈妈过来。” 男人还没说什么呢,站在旁边长椅上的一个老太不愿意了:“哎,我说年轻人,你有没有搞错啊,没看到人家孩子头都破了,急需医院包扎?” 看了眼那个慈眉善目的老太,方圆笑了笑:“再急,也得等孩子的妈妈过来再说。” “你特么的怎么回事!” 男人怒了,双手抱着孩子,抬起右脚就踢向方圆的胯间。 孩子额头血流不止的,这会儿都不挣扎,也不哭叫了,眼睛微微闭上出现了明显的休克现象,必须得急需送医院才行,方圆却偏偏挡在人家面前,不许人家走,换谁,谁不生气? 这时候,谁阻拦孩子去医院,谁就是在犯罪,是要激起众怒的。 方圆却没丝毫感觉自己是在犯罪的觉悟,在男人猛地飞脚踹向他胯间时,冷笑声中纤腰那么一扭--男人的右脚,擦着他裤子就踢飞了。 男人一脚踹空后,明显愣怔了下,看来没想到方圆能躲开他这一脚,但接着就低声骂了句什么,低头又要向前跑:现在救孩子要紧,可没空跟这种有病的人瞎墨迹。 急于救孩子的男人,都不跟方圆计较有病、涉险犯罪的行为了,方圆却得寸进尺,再次伸手一把抓住他胳膊,猛地向后一拽。 正弯着腰摆出冲刺架势的男人,被方圆猛地一拽后,再也无法保持身体的平衡,嘴里低低惊叫一声,仰面向后摔去。 出于身体骤然失去平衡的本能反应,男人仰面向后摔倒时松开了双手,把孩子向外扔去。 方圆早就算到男人得做出这动作了,伸手就把孩子抱在了怀中。 “抢孩子啦,抢孩子了!” 男人一屁股蹲坐在地上后,高声喊叫中也没闲着,双手撑地抬脚狠狠跺向方圆的右腿。 只是他刚抬起右脚,方圆的左脚已经飞起,重重踢在了他小腿迎面骨上。 这一下,方圆下了狠手,哦,不,是狠脚,一脚就把男人右腿迎面骨硬生生踢断了,发出的清脆骨折声,就连男人的惨叫声都遮不住。 围观的那些游人,齐刷刷的打了个寒战:卧槽,这是咋回事?阻止人家抱着受伤的孩子去医院也就罢了,怎么还把人孩子他爸的腿子踹断了? 如果不是看出方圆相当的凶残,几个早就看不顺眼的小伙子,早就冲上来抓住他衣领子,瞪眼大喝:你特么的有病啊,耽误人家送孩子去医院! 虽说现在有很多自己祖宗十八代都是华夏人、却特别尊崇西方国家的‘高素质人类’,总是极力鼓吹西方国家好的同时,大力指责国人素质低下,冷漠无情,确属被淘汰种族,并引起了很多沙比的共鸣,但谁都无法否认,绝大多数炎黄子孙的骨子里,依然保留着华夏民族最传统的勤劳善良、勇敢仗义的情节。 所以哪怕方圆一脚就把男人的腿子踹断,显露出了他强大、粗暴的武力值,那几个小伙子心中发怵,但还是呆愣片刻后不约而同的冲了上来,伸手来抓他:“小子,你特么的太狂妄了!” 抱着孩子的方圆接连后退,躲开要抓他衣领子的几只手后,纵身跳到了长椅上。 无论方圆有多么混蛋,多能能打,但他从不用拳头来对付这些心存正义的人们。 “打,打死这个混蛋!” 断了腿子的男人,很是牙硬要的,双手抱着断腿疼的在地上不住左右滚动时,也没忘记嘶声鼓动着人们去搞方圆:“还,还我孩子!” “把孩子放下,放下!” 几个年轻人冲到长椅面前,有的去抢孩子,有得却伸手试图抱住方圆的腿子,免得他扔掉孩子后逃走:对于这种胆敢在光天化日下抢孩子的败类,必须得扭送到执法机关,给他灌辣椒水、坐老虎凳再吊起来扮飞机,用带刺的皮鞭狠抽,点燃蜡烛-- 方圆当然不会让这几个人如意,嘴里边嚷着‘都别犯浑,先听我解释’,边小精灵般的在长椅上跳来跳去:我躲,我躲,我躲,你抓不到--靠,是谁? 方圆刚躲开一个小伙子搂过来的双手时,就听到脑后穿来利器破空的低低虎啸声,眉梢猛地一挑的同时,脑袋猛地一歪。 一颗尖锐的小石子,几乎是擦着他脖子,嗖的一声激射而过,弩箭那样笃的一声,打在了方圆刚才依着睡觉的那颗花树上。 碗口粗细的花树,受惊般的猛地一哆嗦,无数花瓣下雨般的落下。 这得需要多大的手劲,腕力? 方圆躲过小石子后猛地回头看去,就看到一个老太正要转身。 这个老太,就是方圆在阻拦男人时,最先站出来质问他的那个老太婆,看上去慈眉善目的,论谁也不相信她用手打出的小石子,竟然比弩箭还要有力。 也就是方圆罢了,如果换做是别人,压根躲不开,后脑勺早就被小石子西瓜般的打爆,来个桃花万朵朵朵开了。 老太婆相当聪明,看到自己一击放空后,没有丝毫的停留马上转身就走。 方先生在喝多了时,也曾经嚣张的吹过大话,吹嘘啥‘老子不招惹别人,就是别人烧高香了,哪有敢主动招惹我的?’,现在老太婆正在用实际行动,来挑战他的权威,这可是他无法忍受的。 ”给我下来!“ 方圆回头去看老太婆,正准备抱着孩子追上去时,一个小伙子终于‘如愿以偿’的,抱住了他的腿子,猛烈摇晃着大声喝道。 方圆本能的就要抬脚,冲他下巴上来一脚。 一般来说,下巴被踢脱臼的人,就顾不上再抱着别人腿子瞎几把摇晃了,更无法正气凛然的瞎吆喝什么了。 不过方圆右脚刚抬起,就放下了:像他这么善良的人,怎么可以痛扁正义感爆棚的见义勇为者呢? ”宝、宝宝,我的宝宝!“ 就在方圆强压着要踢飞这几个小伙子的怒气,要和颜悦色的跟他们说‘我是个好人,我真是个好人啊,不信你们问问老天爷’时,孩子妈妈终于赶到了。 很有缘啊,方圆觉得。 这个跑来的孩子妈妈不是别人,正是那会儿玩手机看孩子发现方圆盯着她腿子色迷迷的看,低声骂了他一句有病的那个小良家。 当然了,现在小良家是没心思玩手机了,披头散发衣衫不整的,特性感的小高跟鞋都不知道跑哪儿去了,光着两只我见犹怜的小脚丫,跌跌撞撞的跑了过来。 小良家的左膝盖上,也有鲜血在流淌,这是她在拼命跑来的半路上,跑得摔倒在鹅卵石小路上磕的,蹭掉了老大一块皮了,血肉模糊的相当吓人,也很可惜(差不多会留下疤痕的,真可惜了这么美的腿子啊),她却感觉不到丝毫的疼痛。 ”宝宝,宝宝,我的宝宝,还给我!“ 小良家老远就看到自己儿子被方圆抱在怀里了(方先生站得高),嘶声哭喊着扑了过来。 抱着方圆的几个小伙子,自然得赶紧闪开了。 方圆弯腰伸手,把孩子递了过去。 小良家一把就把孩子抢了过去,也顾不上孩子满脸是血了,低头就狂吻起来,啧啧有声--随即就无力的瘫倒在了地上,死了老公般的嚎哭了起来:”宝宝,宝宝,你怎么了你!“ 她亲了孩子十好几下了,孩子却一动不动的没有任何反应,本来就又惊又怕的小良家,彻底吓傻了,瘫坐在地上用力摇晃着孩子,问他怎么了。 “打死这个混蛋!” 小良家的凄哀的哭声,就像鸡血那样打在了几个小伙子身上,齐声大吼着抬拳就砸向方圆。 愤怒的人们啊,难道你们忘记了,方先生只是把孩子从那个男人怀中抢了过来,并没对孩子做什么吗? 怎么就要打死人家呢? 方先生尊重正义感爆棚的青年才俊,不过,实在不愿意被他们打死的。 第1178章 :抢孩子的男人死了 “靠,我说你们还有完没完?” 抬脚挡住一个小伙子砸过来的拳头后,方圆瞋目大喝。 犯罪分子不可以太嚣张的,尤其是在引发众怒后。 方圆此时的表现,就是明显的嚣张,不但没有吓倒那几个小伙子,更是引发了围观者的愤慨,纷纷高举着拳头涌了上来。 唉,老天爷你现在怎么就不来个晴天霹雳,让这些人清醒一下? 面对群情激奋的人们(这会儿足足二三十号人,而且还有穿制服的人出现了),方圆心中哀叹一声,只好双手抱着脑袋蹲了下来。 这就是老老实实任由宰割的意思了,正义感爆棚的人们自然不会因为他的认罪态度较好就放过他,七手八脚开始对他招呼。 方圆如果奋起反击,别说是这些人了,就算再多来一倍--嚯嚯,又能奈何得了我,我自昂首对天狂笑。 只是他现在不能反击,更不能杀开一条血路的逃走,那样他可就坐实了抢孩子的黑锅。 尽管方先生有一百个信心,能在好汉不吃眼前亏后解释清楚,罗列出大批的证据说他是好人,但那无疑很麻烦的,倒不如拼着挨顿揍,现场解决问题更好一些。 伟人都说了:我是人民的儿子,我深深的爱着我的祖国和人民。 既然伟人都说他老人家是人民的儿子了,方圆给人民当儿子又有啥不对劲的? 儿子吗,被老子老娘的痛扁一顿,貌似也很正常的不是? 反正只要保护好自己英俊的小白脸不受伤,爹老子、娘老子愤怒的铁拳,对方圆来说就跟挠痒痒差不多。 这样说虽说有些看不起娘老子爹老子的嫌疑,却也是事实。 砰砰咔咔,无数的拳头敲鼓般的砸在方圆弓起的后背上,他泪流满面的心里,却在配合着‘鼓点’,唱起了那首《孤独的站台》:我的心,在等待,永远再等待! 捶打方圆的后背可以,至于那些采住他衣服企图把他拽下长椅,再拿大脚印子狠踹他的人,是别想好梦得逞的,说纹丝不动那是有些虚,可能像迎着狂风依然傲立在仙崖峭壁之上的青松,对方圆来说却没多少难度。 “住手,都住手!” 方圆一首《孤独的站台》还没唱完呢,接连有几个威严凌厉的男人暴喝声响起:“我是警察,后退,都后退!” 亲人啊,你们终于来了! 方圆心中欢快的大叫起来时,落在身上的鼓点立即稀疏了很多,终于消失了。 自古以来,普通老百姓对衙门内的人就有种说不出的敬畏,哪怕正在做‘好事’,可还是都下意识的收起了拳头,向后退去:好了,接下来该让这家伙接受法律的严惩了。 “怎么回事?” 一个威严的男人声,从方圆脑袋上方响起,看来是询问殴打他的人们。 怎么回事? 啊,对啊,怎么回事? 好多人都面面相觑了眼,这才猛地想起,刚才还没搞清楚咋回事呢,就扑上来咬牙切齿大打出手了。 “报、报告警官同志。” 那个最先抱住方圆腿子的小伙子,最先反应了过来,满脸怒气的点着他脑袋说:“刚才,这小子抢、抢她的孩子!” 唉,又是个脑子不好用的,我真要是抢孩子的话,有必要从一身材魁梧的男人手里抢嘛,我是傻了还是脑子进水了? 方圆心中叹了口气,抬起头对那个正在问话的警官,展颜一笑:“嘿嘿,成警官,看来咱们还真是很有缘啊,昨天下午刚分手,今儿又见面了。” 这个及时制止大家伙给方圆‘挠痒痒’的人不是别人,正是成警官。 昨天下午,成怀勇与市招商局的柳琴一起,陪同山原林木先生去隧道口那边接山原百代时,可是亲眼看到方圆与郭易秦在一起的了。 方圆这一抬起头来,成怀勇也是大吃一惊。 方圆是什么来历,又是啥身份,成怀勇一点都不清楚,不过能够与‘东厂’头子郭易秦站在一起,神态坦然的主,能是一般人吗? 东厂头子郭易秦,对成怀勇这个级别的警官来说,那绝对是需要梗着脖子仰视的,甚至连跟人家说话的资格都没有,这可不是在夸大其词,而是事实。 所以呢,当成怀勇看到被群殴的这个家伙,竟然是与郭易秦在一起的方圆后,大吃一惊后接着就条件反射般的,脚后跟啪的一磕,挥手敬礼:“方、方少好,安阳蝶山分局成怀勇,前来报到,请指示!” 成怀勇知道方圆的名字,则是因为昨天下午山原百代在临走前,曾经凄哀的恨恨喊道:方圆,你记住,我是不会放过你的! 山原百代会不会放过方圆,成怀勇管不着,也没资格去管,只需记住这厮的名字,知道他跟东厂大头子能平起平坐就行了。 也是得让成怀勇必须仰视的主啊,他能不赶紧挥手敬礼问好? 至于成怀勇喊方圆为方少,却是一个‘尊称’,不过多少有些不伦不类,毕竟‘某少’这个称呼,基本来说都是纨绔二代,不在体制中的,那么也就没必要正儿八经的这样见礼了。 啊,警官还得向这家伙敬礼,请指示? 嚓,乖乖哦,这个方少是啥子来头嘛。 奶奶,得赶紧低头闪人啊,可不敢让他看到哥们样子,免得以后被他打击报复,刚才我可是揍他揍的最狠了。 刚才群殴方圆的好汉们,亲眼看到成怀勇竟然向方圆抬手敬礼求指示后,就觉得背心一阵阵的发凉,有聪明些的就转身悄悄走了。 好汉们心中害怕吧,成怀勇心里也在咚咚的打鼓:这个方圆竟然在我的辖区内,遭到众人群殴,别管他犯了什么众怒,可他肯定会把这股子怒气,撒在我的头上的。刚才,他都笑眯眯的说啥,我们真是有缘了不是?这是典型的皮笑肉不笑啊。 “没啥指示。” 方圆也没觉得成怀勇把他当做领导,有什么不对,因为他也很清楚在昨天下午时,成警官亲眼看到他跟郭易秦在一起后,本能的就以为他是啥了不起的大人物了。 其实,方先生只想做个混吃等死的有钱人。 “也不要紧。” 知道成怀勇心里怕什么的方圆,笑着迈步走下长椅,伸展胳膊来了个懒腰,浑身骨节爆豆般的卡巴卡吧一阵好响,装比气势十足的同时,也在告诉众人:刚才你们对我的群殴,对于我来说就是按摩。 不过让方圆很是不爽的是:也不知道哪几个不讲卫生的大嫂大妹子的,竟然在他身上吐了好多口口水,就不怕被当做随地吐痰罚款吗? “方,方少,究竟是怎么回事?” 成警官从方圆的轻松状态中,看出他确实不是阴阳怪气了,是真没生气,提着的小心肝儿,这才款款落了下来。 “问那个大姐。” 方圆坐在了长椅上,随手掏出香烟,虚让了成警官一下(成警官这时候哪儿有心思吸烟呢),自己点上后,又看了眼那些胆子大不怕报复还滞留当场的围观者,才说:“成警官,你们来的正好。那就现场调查下,看看究竟是咋回事,也好还我个清白--最好是再还我一身衣服。” “好,那就请方少稍等。” 成警官本来就想在现场搞清楚啥情况,还担心方圆不会配合呢,现在听他这样说后,连忙点了点头快步走到小良家面前,和声问道:“这位女同志,能说说刚才发生了什么情况吗?” “他、他抢我的宝宝。” 幸亏花容惨淡且有变傻趋势的小良家(吓的,孩子到现在还无论她怎么摇晃,都没有任何的反应),还保持着最后一丝清明,霍然抬手指向了一个男人,声音忽然尖利起来,带着恨恨的哭腔:“是他,他抢了我的宝宝!” 本能的,大家伙顺着小良家的纤纤手指看了过去,就看到了那个被方圆拦下来、又顺势一脚踢断他右腿迎面骨的男人。 刚才大家伙都把注意力集中在了方圆身上,没谁去关注他的。 这时候才发现他已经爬到了草坪上(就是方圆躺着睡觉的那一块),身子半蜷缩着,伤腿在后面,双手前伸做出正在匍匐前进的样子,却是一动不动的。 啥? 看到小良家指着那个让大家伙自以为是孩子他爹的男人,说他是抢孩子的人后,围观者们都傻了:这样说来,咱们刚才痛扁的那个家伙,是要把孩子抢回来的? 乖,这样说的话,那不就证明咱们刚才揍错人了,把好人当做恶棍了? 兄弟,咱们有这么糊涂,好坏不分吗? 上个礼拜喝酒时,你媳妇还夸我是如炬慧眼,能看出她最漂亮的地方来呢! “他抢走了我的宝宝,就是他抢走了我的宝宝!” 小良家再次喊出这句话后,再也控制不住,抱着孩子嚎啕大哭起来。 根本不用成怀勇吩咐啥,随他来的那两个手下,立即扑了过去。 “给我起来!” 警员对付犯罪分子,尤其是这种胆敢在光天化日下就敢强抢民女,民女孩子的恶棍,自然不会客气,一把就采住了他头发,把他脑袋从地上拽了起来。 但紧接着,这位警员心里咯噔一下,松开了手。 那个男人的脑袋,再次摔在了草地上,依旧没有丝毫的反应。 男人死了。 他的双眼瞳孔已经完全扩散,蒙上了一层骇人的死灰色,身为警员,对分辨死人与活人的区别,还是很轻松的。 这俩警员也是经验丰富的,在发现男人死亡后,才没有像见了鬼那样,把拳头放在嘴边尖声叫道‘啊,死人了’,而是一个快步返回成警官身边,低声说:“成局,那个人已经死了!” “死了?” 成怀勇的脸色,也是蓦然一变,正要抬脚过去看看时,随即就意识到当前近距离的围观者太多,要是忽然咋呼说这儿死人了,还不得吓坏那些大嫂大妹子的啊? 更何况,一个犯罪分子是怎么死的,远远比不上小良家怀里的孩子重要,这时候首先要做的,就是赶紧把孩子送医院。 第1179章 :做好事不留名 好长时间了,网上都在议论该怎么严惩那些拐卖儿童的犯罪分子。 有的人说,抓住就该枪毙。 有的人呢,却怀着‘悲天悯人的高尚觉悟’,不同意这样立法,甚至还会抛出一大套‘知错就改善莫大焉,今儿給他个机会,明天世界上就会多个好人’的狗屁理论。 这些不赞成枪决拐卖儿童的人,不是因为他们有‘好生之德’,而是因为他们儿子孙子孙女的没有被那些人贩子拐走过,才能站在某种高度上,为这些人继续生存而辩护的同时,也大大‘鼓舞’了那些人贩子继续作恶的信心。 反正再怎么为恶多端,也有那群‘有识之士们’保护,死不了,充其量就是坐几年牢罢了,怎么可以就这样放弃这条生财之道? 马克思不是说过吗: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它就会铤而走险,有百分之百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人间一切法律,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它就敢犯下任何罪行,甚至冒着被绞死的危险。 拐卖儿童,那可是门比百分之三百的利润还要大的好买卖,却不会被杀头吃花生米的,不做才特么的傻瓜呢。 在人类犯罪行为历史上,拐卖儿童其实是比杀人放火还要恶劣的犯罪行为。 那些口若悬河不同意对拐卖儿童犯罪分子执行死刑的有识之士们,估计不是瞎子就是沙比,因为他们看不到孩子被拐卖的父母们,是有多么的痛不欲生。 好多的夫妻,为了寻找儿子,放弃了原本安生幸福的生活,独自踏上漫漫寻子路程,恍然十数年间,世界有了莫大的改变,但他们却依然沉浸在失去爱子的痛苦中,无法自拔,只能像个倔强的蜗牛那样,艰难的向前爬行,极度渴望能在某个拐角后面,能看到他们的心头肉,找回他们的世界。 草原上的狼崽子,被猎人抓走后,母狼都能整夜整夜的在村庄附近哀嚎,最终在绝望之下,用它们锋利的牙齿去报复任何人,甘心同归于尽了,那些反对枪决拐卖儿童、呼嘘理性对待犯罪的有识之士们,其实是连畜生都比不上的。 无论他们出自什么样的心思,不同意枪决那些渣渣。 但毫无疑问的是,民间是对拐卖儿童的犯罪分子,有着切齿之恨的。 如果可以,他们能用牙齿,把这些人撕成碎片。 身为地级市安阳分局常务副的成怀勇,很清楚这些,他本身更是‘对拐卖儿童犯罪分子枪决’的支持者,所以在听说那个男人死后,仅仅只是吃了一惊,就开始关注孩子了。 成警官都不关注男人的死活了,方圆自然不会向那边多看一眼,只是回头看向老太婆的方向:这会儿,哪儿还有老太婆的影子? 就在刚才,方圆躲过老太婆打来的那颗小石子后,他就知道抢孩子的男人死定了。 男人的腿子已经被方圆踹断,逃是别想逃了,那么肯定会被抓住。 如果他仅仅是普通的人贩子,是绝不会被灭口的。 只是,一个能在扔出小石子时,能打出弩箭才有的力道的老太婆,会是一般人,会是来自一般的犯罪集团吗? 在发现男人无法逃走后,老太婆是铁铁的会把他灭口,以免泄露某些机密。 男人抢了次孩子,却把狗命也搭在了这儿,可以说是罪有应得了。 “不用着急把孩子送医院的。” 方圆却站了起来,说:“孩子没事。” “孩子没事?” 成警官愣住了。 如果不是摄于方圆的‘崇高身份’,单凭方圆这句话,成警官就会一巴掌抽过去,打掉他满嘴的牙,再指着孩子让他瞪大眼看看:你敢说孩子没事?孩子都满脸鲜血,任由他亲亲的母亲怎么呼唤都没有任何反应了啊,这还叫没事? “孩子只是被某种药物给迷倒了。他脸上的血,也不是真得鲜血,而是一种红色染料--谁有矿泉水?” 方圆简单解释了几句后,问在场的围观者们。 他真没有胡说八道,在从男人手里抢过孩子后,方圆就嗅出孩子脸上的鲜血,只是一种很像鲜血的染料(男人抢走孩子时,唯有制造出他受伤的假象,才能抱着孩子在公园内狂奔却不会被怀疑的)。 常年在刀尖上跳舞的方圆,如果连鲜血与染料都分辨不出来,那么他可以牵着毛驴找地方隐居去了,别再出来丢人现眼。 至于孩子现在昏迷不醒了,则是因为方圆在把他抢过来后,从他的呼吸中嗅到了曼陀罗花儿的味道。 曼陀罗又名风茄儿、洋金茄花、山茄子,产于西南各省,具有麻醉、镇痛作用,是古代麻醉效果最强的一种,可阻断人的副交感神经,也可用作人中枢神经系统的抑制剂;将配制好的曼陀罗,搀和在酒水里,一来遮味儿,二来提高麻醉效果。 即便是走南闯北的老江湖,稍不留神就可能中招。 方圆既然被人‘尊称’为盗圣,那么这种东西自然是少不了的。 曼陀罗花不但能掺在酒里,也能燃烧(五鼓断魂香之类的),更能掺在水里再泡上一块毛巾,到时候拿着只需在小媳妇嘴上捂一下子,她就能迷迷糊糊的不知所谓,随便你折腾了。 “我有,我有!” 方圆的话音未落,就有好心的市民递来了一瓶矿泉水。 “哦,刚才就是拿这瓶子砸我脑袋来着了吧?” 方圆看了眼那个瘪了的瓶子,问那位好心的市民--一个长的有些抽象的大嫂。 大嫂愣了下,随即讪笑了着后退一步,低声说:“也不是很疼嘛。” 确实不是很疼,真要很疼的话,方圆今晚就会出现在她卧室内了,当然前提是她长的再好看一些才行。 “这位大姐,先把孩子给我。” 方圆拿着矿泉水走到了小良家面前,屈膝蹲了下来。 这会儿,小良家还在无助的哭泣,楚楚可怜的,好想让人把她抱在怀里好好呵护一番,顺便再做点别的事。 听到方圆要把宝宝要过去后,小良家顾不上哭泣了,马上就条件反射般的抱紧了孩子,瞪大一双泪汪汪的眼,恶狠狠的盯着方圆,比母狼还要可怕。 “大姐,我是好人,真得是好人,不会伤害孩子的。” 方圆满脸诚恳的样子,眼珠子却顺着小良家的领口往下看去。 话说,就在方圆琢磨事时,就已经提醒小良家,别特么的装作认识字的玩手机了,还是好好看孩子才是正事,可她却说他有病。 方圆的好心被当做驴肝肺不说,还为了替她抢回孩子,被老多正义之士给痛扁了一顿,现在趁机‘欣赏’一下她领口内的规模,也算是回收点成本,也不算过分吧? “这位女士,我可以担保方、方先生不会伤害孩子的,你就給他看看吧。” 看到小良家对方圆没事好感后,成警官及时拍马跳了出来,拍着胸膛的说方圆是好人。 人们对于代表正义的警察,还是很信任的。 闻言,小良家这才用力咬了下嘴唇,半信半疑的本孩子递给了方圆。 方圆左膝跪地,把孩子横放在了屈起的右腿上,拧开矿泉水盖子,把清水倒在了孩子的脸上,头也不抬的对小良家伸出左手:“纸巾。” 花信小良家出门时可以不带钱包不带钥匙不带老公,但绝对会带着纸巾:谁能保证不会刮风,把漂亮的小脸蛋给吹上灰尘啊,自然得及时擦掉,以免影响市容。 “我、我没有。” 小良家赶紧去找小包时,才发现小包啊,手机啥的早就都跑丢了。 刚才那会儿,她连自己膝盖被磕破老大一块都感觉不到了,哪儿还顾得这些身外之物? 方圆嘴欠的说:“你出门连纸巾都不带,还算啥小娘们?” 他的话音未落,成怀勇递过来了几张纸巾,张嘴正要说‘我这儿有’呢,却在听到方圆这句话后,马上把嘴闭上了:不是吧,带纸巾出门的人,都是小娘们? 心思单纯的方圆可没想这么多,接过纸巾后在孩子脸上擦了起来。 正如他所说的那样,孩子脸上的‘鲜血’是染料,被清水一洗就没有了,小脑袋上也没有任何的创伤。 小良家明显松了一口气,双眸炯炯有神的看着孩子,期盼她的宝宝能快点睁开眼睛。 有方圆在,小宝宝不想睁开眼都不行--马上就看到了他母亲了,先是呆愣了下,随即猛地从方圆膝盖上坐起来,张开双手标准求包养的样子,哭着喊道:“妈妈!” “宝宝!” 小良家再次泪流满面,长手就把儿子抱在了怀中,母子俩人是抱头痛哭。 掌声,却响了起来。 善良的人们,看到孩子平安无事后,唯有用掌声来祝福他:忘记刚才那可怕的一幕吧,健康成长,争取长大后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当然了,大部分掌声是送给方圆的。 这家伙愣是要的,能看出宝宝是被人抢走的,没受伤,只是被迷昏了过去。 唉,早知道这样,刚才真不该冲他脑袋上吐口水的。 请原谅吧,没看到哥们拍巴掌拍的手都红了? 掌声献给你,歌声响起来--中,抱着孩子的小良家,忽然双膝跪倒在了方圆面前,泣不成声的说三克油。 别客气,这是我应该做的,如果真想感谢我的话,那就给我买身衣服吧。 差一点,方圆就脱口说出这句话,接着赶紧伸手,把小良家搀扶了起来,满脸真挚的样子:“大姐,下次再带孩子出来玩时,千万别再只顾着玩手机了,更不要骂用目光提醒你好好看孩子的有为青年,有病。” 小良家本来有些白的脸蛋,攸地通红,再也不敢看方圆一眼了,只是在小鸡啄米般的连连点头后,喃喃问道:“请、请问先生尊姓大名?” 这是摆明了要报答方圆的仗义出手了。 “做好事不留名,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 方圆摇了摇头,满脸都是云淡风轻的淡淡然样子:“我叫方圆。方是大方的方,圆是圆静的圆。” 第1180章 :怎么会是秦小冰 掌声落下后,成警官就开始让手下,配合公园工作人员疏散人群了。 男人如果没死,大家伙肯定还能欣赏到‘警民一家亲,共同把犯罪分子扭送执法机关’的好戏,只是有眼眼尖的人,发现男人嘴里吐出了鲜血,立即意识到不好了,不用警方驱散,就急匆匆的调头闪人了。 出了人命的破事,自然是能不牵扯就不牵扯,能躲多远就躲多远。 有方圆这个最直接的当事人在,成警官也没打算邀请现场目击证人回局里配合调查(配合警方调查,是目击证人应尽的义务,这一点大家伙必须牢记,真遇到这种事的情况下),拿出手机开始打电话。 小良家自然也不能走,想走也走不了了,这会儿知道膝盖疼了,坐在那儿直咧嘴,幸亏成警官也算是惜香怜玉之辈,马上就派一个手下,先把她送医院去。 成警官今天出现在这儿,也不是凑巧的,因为前些天他就收到市局下的文件,说是有一伙来自西北边疆的犯罪分子(专门拐卖儿童的),已经来到了安阳地区,要求各分局所有警员,必须得瞪起眼睛来加强巡逻。 只是成警官还真没想到,他亲自带人外出巡逻时,真遇到了这种事。 成警官拿着手机调兵遣将时,方圆走到了男人的尸体前。 男人是中毒而死的。 杀他的人,绝对是个老手:趁着他匍匐前进张嘴喘气时,一枚淬了剧毒的钢针,飞进了他的嘴里,刺在了舌头上。 根据方圆所知,当代能让人在短短数秒钟内就能中毒死亡的毒药,不下于一百八十五种,毕竟是高科技社会了,提炼毒药的手段也比以前犀利了太多。 男人高鼻子、眼窝有些下陷,头发倒是黑色的,不过有些弯曲,扩散了的眼珠子也与汉民族不同,这基本能证明他是来自西北边疆某地区,倒是与市局所下的文件中,所描述的那些犯罪嫌疑人特征不谋而合。 拐卖人口失败后,就被灭口,这本身就说明了什么,再加上暗算方圆的那个老太婆,有着相当牛叉的功夫(估计男人就是被她趁乱搞掉的),这已经脱离了以‘拐卖儿童为主业’的范畴。 方圆有些奇怪:这么好的身手,就算去打家劫舍也好啊,有必要做拐卖儿童这种高风险、丧尽天良的职业吗? “方、方先生,有什么发现没有?” 打完电话的成警官走了过来,对方圆的称呼又有了新的改变。 方圆才不会在意成怀勇怎么称呼自己,看着男人的尸体想了想,才说:“成警官,我给你提个小小的建议。” “方先生,您请说。” 成怀勇恭恭敬敬的回答。 “这件事,就不要调查下去了。” 方圆缓缓的说道。 成怀勇愣了下:“什么?” 别看这个男人死了,但也无法抹去他生前犯下的罪恶,身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警务人员,有责任也有义务,要好好调查这件事,争取把男人的同谋给揪出来,把他们绳之以法才行。 可方圆,却提议警方终止往下调查,把男人烧巴烧巴随便找个地方埋了就拉倒了,反正安阳南边那些山野岭的,到处都是适合埋骨的所在,相信以前那些‘土著鬼’,应该不会排斥新人到来,现在不都是放开户籍政策了吗? 方圆皱起了眉头,实话实说:“这件事,是你们警方玩不转的--换上郭易秦他们,还差不多。” 他这是在暗示成怀勇:你们警方还没资格,与某个犯罪同伙对掐的。 方圆这样说自然不是看不起警方,纯粹是好心:别人暂且不提,单说那个能把石子打出弩箭功效的老太婆,就不是一般警员能对付得了的。 成警官没说话。 方圆知道他在想什么,笑了笑说道:“你别担心会失职,我会打电话给郭易秦,让他直接插手办理此事的。” 成怀勇顿时就长长松了口气,真挚的道谢:“谢谢,谢谢方先生!” 成怀勇又不是傻瓜,当然能从男人的死亡方式中,看出某些厉害之处了。 只是碍于他的职务所在,在方圆劝他别追查这件事时,肯定得有不解的表现了。 “方先生,您能告诉我,您当时是怎么看出,这个男人是抢孩子的,而不是孩子的父亲?” 刚才成怀勇已经听公园工作人员说过,事情发展的来龙去脉了,对方圆很是佩服:“公园里那么多人,可都没想到他正在犯罪呢。” “很简单的。” 方圆笑了:“我能看出这死鬼不对劲,主要是两点。” 第一点,自然是方圆早在死鬼男人出现之前,就见过孩子了,当时小良家身边可没有男人陪同,而且长相不像小良家的孩子,也与死鬼男人的相貌,没有一点相同之处,可他却口口声声的自称父亲。 夫妻俩人的孩子,可能会长的像老爸,可能会像老妈,但绝不会谁都不像,毕竟人类基因传承了那么多年,相貌从来都是最明显的特征之一了。 第二点呢,则是方圆看到了绝大多数人,都没注意到的一点。 可以很肯定的是,孩子在不小心受伤,还能有哭泣行为时,他是绝不会挣扎的,因为他早就被所受的伤害给吓坏了,只知道本能的哭泣。 死鬼男人抱着孩子狂奔时,孩子明明已经满脸是‘鲜血’了,但他依旧极力挣扎,压根‘不在乎’自己有没有受伤,这就说明他没受伤,流血只是假象。 既然孩子没受伤,为什么还会满脸的鲜血,任由一个跟他长相没任何关系的男人,抱着速速的狂奔呢? 听完方圆的解释后,成怀勇是赞叹不已:“方先生,您没有来我们警界发展,绝对是我们警界的一大损失。惭愧,我在这行干了这么多年,都没想到这些。更不会在当时那种情况下,能注意到这些事关重要的细节。” “嘿嘿,也没啥,我也是眼神好点,心细点,正义感足了点--咳,你手下来了。” 方圆谦虚了几句后,干咳一声抬手指了指公园门口方向。 十数个警务人员,正急匆匆的向这边拍马赶来:公园门口有s形护栏,车子是进不来的,所以他们只能跑路。 “方先生,眼看天色已晚,等去局里做好笔录后,天就完全黑了。” 成怀勇是个聪明人,指挥手下清理现场后,极力邀请方圆跟他回局里,说要用公款給他买身新衣服(衣服上太多口水了不是?以公款給他买衣服,就算是见义勇为奖了,毕竟方圆也确实做过这事)后,再请他吃大餐,好好聊聊。 成警官可没奢望,能跟方先生像朋友那样,吃饱喝足泡个桑拿后再秉烛夜谈,这样邀请他,只为他刚才说要给郭易秦打电话,把眼下麻烦接过去的。 成怀勇心里那点小九九,自然瞒不过方圆,笑了笑正要说什么时,裤子口袋里的手机,又剧烈振动起来。 “我先接个电话。” 方圆拿出手机看了眼来电显示,对成怀勇说了句,转身快步走到了草坪内。 其实从他醒来后,手机就一直在振动,狂振啊,很是让方圆担心夏小韵、秦小冰俩人的点电话的手指头,会不会磨上一个大泡。 她们俩人点电话来,方先生是不屑接的。 不过这次給他电话的人,却是格林德。 格林德是圆哥的心腹走狗嘛,在看出方圆不愿意理睬那俩丫头片子后,肯定会知道怎么做,并把那边的最新情况,及时向他汇报。 “她们走了?” 电话一接通,方圆就问了句,不等格林德说什么就冷笑道:“嘿嘿,那两个正义感爆棚的傻丫头片子,自以为她们在做啥的好事呢,真是脑残的要命,让老子心烦的要死,我也不知道上辈子做啥孽了,这辈子才认识她们--咳,格林德,你哑巴了,怎么不说话?” 唧唧歪歪了这么多,方圆都没听到格林德应该发出的唯唯诺诺(是,对,就是这样,老大您说的完全正确,我也是这样想的),外带无线电波都挡不住的铺天马屁后,心中猛地有了不好的感觉。 方圆不好的预感,有时候特别的灵敏。 这次也是这样。 他都问格林德怎么不说话老大会儿了,那个死贼秃还没说话,倒是有咬牙切齿的声音,从那边清晰传来。 靠,不好! 方圆心中暗骂,刚要扣掉电话,小冰妹子那寒森森的声音,就从花筒内传了出来:“现在我才知道,我在你心里只是个脑残的傻丫头。我让你心烦的要死,你上辈子作孽才认识了我。” 乖乖,怎么是秦小冰呢? 我还以为是夏脑残呢! 特么的,格林德是咋搞的,竟然把电话交给了她,你交给夏脑残也好啊,老子也不至于让秦小冰听到我说的这些屁话! 无边的懊恼(方圆懊恼,主要是‘不小心’得罪了他心中灵台上那最后一方净土,毕竟在十丈软红中能拥有这么一方净土,必须得看的比命根子还要珍贵才对),与怒气,让方先生那张英俊的面孔,有些扭曲变形,很可怕的样子。 可他的笑声,却比歌喉最好的百灵鸟儿,还要好听一万倍,温柔的语气,比三月里的青草,还要让人觉得软绵绵:“呵,呵呵,小冰啊,是你啊?” “是,就是我。” 秦小冰在那边深吸了一口气,声音比她的名字还冷:“方圆,现在我才知道你是个什么样的人。你放心,我以后再也不会出现在你面前,惹你讨厌让你心烦了。” “小冰,你听我解释!” 方圆赶紧说出这句话时,觉得自己像极了狗血言情剧里的沙比男主角。 “不用解释了,我已经明白了,再见。” 秦小冰根本不给方圆任何解释的机会,话刚说完就扣掉了电话。 这算啥呢? 刚才哥们那番话是屁话而已,这你都听不出来,还当真,真是脑残--啊,不,是不可理喻的要命。 望着电话呆愣了片刻,方圆才醒过神来,连忙回拨了过去。 第1181章 :都是善良惹得祸 得罪谁也不能得罪秦小冰,这是方圆很早就对自己说过的话。 或者干脆说,失去谁也不能失去秦小冰,因为小冰妹子就是方圆心中最后一方净土,是他的指路明灯,是他即将堕落罪恶深渊时对他当头棒喝的那个人,是他-- 总之,没有谁也不能没有秦小冰,无论谁来劝说圆哥改变这个主意,他都会二话不说的一巴掌抽过去,把人满嘴牙齿打掉后,再在人肚子上狠狠踹一脚。 可现在,貌似他在糊里糊涂的情况下得罪了秦小冰。 都怪格林德那个死贼秃,把他的电话交给秦小冰,这才导致方圆犯下了不可饶恕的错误,竟然骂她是跟夏小韵一般的脑残,是个死丫头片子,是个讨厌鬼--格林德,我要杀了你! 方圆心中嚎叫了一嗓子,赶紧捧起手机回拨了回去。 必须得赶紧跟小冰妹子解释清楚,说明白圆哥刚才那番话就是在放屁,请她大人大量的原谅他,别跟一嘴巴上没把门的人一般见识,才行。 这件事耽误不得,都说有些误会留下的裂痕,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越来越深,最终再也无法弥补,那可不是圆哥所希望看到的,他是真得圆愿舍弃整个世界,也不能没有秦小冰啊。 “接呀,你快点接电话啊。” 听着电话中传来的嘟嘟响声,心中烦躁的方圆,小声嘟囔着,还不住的跺脚。 他决定了,秦小冰如果不接他电话,那么他现在马上就用最快的速度杀回唐王,满头大汗的跑到小冰妹子面前,手捧一朵白色玫瑰花,单膝跪地深情款款的望着她,说:亲爱、啊,不,请原谅我吧。 站在那边的成怀勇,看到方圆好像热锅蚂蚁那般的来回乱走,满脸焦躁的样子,还以为出什么了不得的大事了,有心过去问问‘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可又不敢,真怕方先生会翻脸,一扫刚才和蔼可亲的绅士样子,瞪眼骂滚一边去。 成警官,给我备车,我要速速赶回唐王! 就在手机嘟嘟声即将落下,方圆心中更加烦躁,决议要速速赶回唐王,请成警官給他准备一辆车子时,手机终于通了。 手机通了后,方圆烦躁的心一下子安静了下来,语气却相当的急迫:“小冰,你听我解释,我不是故意骂你是脑残,是死丫头片子的……那些话,我是骂夏小韵的。真得,我真是在骂夏小韵,不是在骂你,请你相信我!” “哼。” 一声温度更低的女孩子冷哼声,从手机内传了出来。 看来气还没有消啊,不过她既然能接电话,还能冷哼,就说明她现在愿意听我解释啊--方圆心中这样想着,连忙再接再厉,声音变得温柔异常,也愈加的诚恳:“小冰,请你相信我,我刚才确实在骂夏小韵那脑残,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只是情急之下才连你一块骂了。对不起,我在这儿给你郑重道歉,是我的不对,以后就算有人掐住我脖子,我也不会骂你半个字了。” “真得?” 对面女孩子的声音一挑,冷冷的问:“你只会骂夏脑残?” “是的,是的,是的,我只会骂夏脑残--” 方圆小鸡啄米般的连连点头,正要再说什么时,忽然感觉不对劲了:当前跟他通话的人,根本不是秦小冰,而是他尽可能表示不在意的夏脑残。 更何况,秦小冰从来都不会骂夏小韵为脑残,无论是守着人,还是私下里。 特么的。 搞清楚对面是夏小韵在接电话后,方圆心里骂了句,真的好想一头栽倒在地上,谁来拉也不起来。 他可真是恨死了格林德:如果不是死老外把手机借给秦小冰给方圆打电话,他怎么会毫无防范的嘴贱,无意中把秦小冰得罪了? 如果没有得罪秦小冰,方圆又怎可能火急火燎的给她回电话,在电话被接通后,再大骂接电话的夏小韵? 这一切,都是格林德惹得祸。 格林德,我要杀了你! 方圆心中再次狂喊了一嗓子,满腔的‘怨恨’,隔着无线电波,以每秒三十万公里的速度,攸地一下从安阳传到了唐王梨花山上,让目瞪口呆站在旁边看夏小韵打电话的格林德,浑身猛地打了个冷颤。 如果人在一头撞死后,第二天还能再活过来,格林德会一头碰在旁边那块比汽车小不了多少的大岩石上,毫不犹豫的,让大岩石见识下什么才叫万朵桃花开。 只是好像人死后再活过来的希望不大,所以格林德觉得自己最好别那么冲动了,只能用手狠狠掐自己的大腿里子,来惩罚自己的善良。 是的,他就是在惩罚自己的善良。 如果格林德不善良的话,怎么可能会给秦大川出主意,让他先躲起来,千万别在女孩子发怒时,试图跟她们解释什么? 如果他不善良,怎么可能答应秦大川,在夏小韵带着秦小冰、叶明媚走上梨花山上后,要帮他过来探探风? 如果他不善良,怎么可能会没看出秦小冰那副哀怨的样子是装出来的(格林德,借你电话用用,我手机没电了,我只想给我哥打个电话,对他说我其实没有生他的气),就擅自把手机借给了她? 格林德就算是想破脑袋,也没想到秦小冰会骗他! 这么纯洁的如天山雪莲般的女孩子,怎么可以骗人呢? 还是骗了最最尊敬她的格林德,拿过他手机后没打给秦大川,却打给了圆哥,而且在电话接通后,还点开了免提,让大家伙都听到圆哥是怎么‘鄙视’两个女孩子的了。 都是善良惹得祸啊。 看到夏小韵接起电话,听到圆哥为澄清误会而诋毁夏总后,格林德心中长长叹了口气,双手抱着脑袋满脸都是痛苦的蹲在了地上,连毛驴长舌头的安抚都没放在心上,只是盘算着接下来该怎么迎接未来的狂风暴雨。 其实不但格林德心中无限哀怨,就连秦小冰此时也有些傻眼了。 刚才方圆在电话那边骂她是脑残,是死丫头片子时,她确实很生气,很生气,说要同他割袍断义--但这也只是在愤怒之极时的冲动想法而已。 她可没想到她在方圆心中的地位,会那么重要,会因为一时嘴欠得罪她后,心急火燎的不行不行的,就像她从来想过要跟方圆成为男女朋友关系,却从来不会去考虑别的任何男人那样。 直到夏小韵接了电话,亲耳听到方圆为获得她的原谅,又大肆诋毁夏总,小夏俏脸阴沉的要滴下水来,怒火更像积蓄万年的火山即将爆发,要毁掉全世界--让她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寒战时,才猛地意识到:原来,方圆是这样在意她的。 从没有过的甜蜜蜜,攸地从小冰妹子心底升起,暖洋洋好舒服。 咦? 怎么还伴随着好多的后悔啊? 吓,我怎么在赌气后不接他的电话,而是把手机交给夏总了呢? 这下好了,他自以为是对我说话、其实却是对着夏总,把她骂了个狗血淋头体无完肤的……这,这岂不是会让夏总恨死了个我呀? 秦小冰只是单纯善良,却不傻。 嗯,真得不傻啊。 不傻的女孩子,能不意识到她现在貌似犯了致命性的错误,会让夏总恨死她? 别忘了,公司早就有人传言,说夏总与方圆早在很久之前就是相亲相爱的一对儿了,虽说后来俩人发神经分手了,夏总更是主动结纳了张良华副总的求爱,但别忘了夏总现在还住在方家啊。 问世间,有哪个女孩子,会死皮赖脸的住在被她极度讨厌的男人家里啊? 这摆明了夏总对方圆没死心,想找机会与他破镜重圆,心里始终把他当做男朋友啊。 但现在,方圆却为了讨好秦小冰,可劲儿的诋毁夏小韵,夏总如果不以为是她要抢走她的男人,继而无比怨恨她才奇怪呢! 秦小冰心中低低的呻、吟了声,刚要抬手捂着脸的蹲下来,才发现格林德早就‘抢占’了她要做的动作。 无比的怒意,从小冰妹子心底腾起,快步走到格林德面前,抬脚狠狠跺了下去。 “啊!” 正在向主忏悔,请求主的宽恕并顺便请主能保佑他的格林德,正欲哭无泪的在心中狂画十字呢,脚面上忽然传来的剧痛,让他张嘴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一屁股蹲在地上,双手抱住了右脚。 本来正在安慰他的主啊,圣母玛利亚啊啥的,都被他这声凄惨的鬼叫给吓跑了:丫的就自己作死吧,老子稀罕管你! 吓,我跺的他这样疼? 秦小冰也被格林德的惨叫声给吓了一大跳,下意识的看向脚下,才发现自己今儿穿了一双细高跟小皮鞋,狠狠跺在脚面上后,饶是格林德皮糙肉厚的也受不了啊、 正在安抚格林德的毛驴,也被吓得不行不行的,赶紧夹着尾巴溜溜的跑了:当前环境下,怒意、怨意恨意醋意的混杂在一起后,所产生的效果就是让人失去理智,鬼知道有谁会扑上来给驴哥来下狠的啊,所以还是及早闪避为妙。 秦小冰等人在做什么,夏小韵才不理睬,表面平静的淡淡说道:“好,是我狗拿耗子多管闲事,我脑残,我是死丫头片子。对不起,方先生,我以后不会再给您惹麻烦了,请原谅。” 夏小韵说完扣掉电话,站在原地昂首向天,重重吐出了一口浊气。 “夏、夏总。” 刚刚出了口气的秦小冰,用力咬了下唇儿后,垂下长长的眼睫毛低声说:“对、对不起,我--” “你不用对我说对不起的,你并没有做错什么,就像无论他骂我什么都是很正常的。” 夏小韵抬手,语气冷淡的打断了秦小冰的赔礼道歉。 秦小冰的眼眸,一下子黯淡了下来。 夏小韵笑了,轻声说:“小冰,恭喜你。” 秦小冰抬头,满脸的茫然:“夏总,恭喜我什么?” 夏小韵呵呵笑道:“恭喜你能早日与方圆结为秦晋之好,更恭喜你很快就能成为梨花山的老板娘了。” 第1182章 :幸福来的太突然 “夏总!” 看到夏小韵满脸的似笑非笑样子--嗯,就是皮笑肉不笑的那种表情后,秦小冰心中一颤,脸色大变:“您、您不要我了?” 受人滴水之恩,应当涌泉相报。 在秦小冰兄妹很小的时候,父母就给他们灌输了这个道理。 至于大川哥长大后有没有遵从父母的教诲来回报这个世界,暂且不管,反正秦小冰一直都把这句话牢记在心,并视为金玉良言的。 是谁在秦小冰走投无路时,伸出了温暖的双手,姐妹情深的拉了她一把,不但让她给母亲看好了病,更把她招进公司,作为贴身心腹来悉心培养的? 是谁在秦大川蒙冤受苦时,为給他讨还公道把腿子都跑细了的? 是谁? 昂,是谁? 是夏小韵。 秦小冰能有今天,能成为神通快递内隐形的前几号人物,被人羡慕嫉妒恨的,还不是多亏了夏总青睐有加,改变了她本来很挫折的命运? 正所谓士为知己者死,秦小冰倒是不一定在夏总自己寻死时代替她去死,可毫无疑问,秦小冰会始终追随在她身边,为她甘效犬马之劳。 唯有这样,秦小冰才觉得能对得起夏小韵。 可现在,夏小韵拒绝了她的解释,并恭喜她早日与方圆皆为秦晋之好,成为梨花山的老板娘。 秦小冰本来剧变的脸色,刷的变为惨白,慌忙一步跨到夏小韵面前,伸手就抓住了她的胳膊,猛烈摇晃了下急急的说道:“夏总,您听我解释,我--” “小冰,不用解释了。” 夏小韵再次打断了秦小冰的话,满脸满眼语气里满是真诚的祝福之意:“其实早在很久之前,我就预料到今天了。呵呵,说句实在话,以前我是很有信心的,有信心能把他牢牢抓在手心里,无论谁来与我争抢,都别想把他从我身边抢走。” 夏小韵说到这儿后,满脸的真挚变为了苦涩:“但现在我才知道,我错了。我错的,是这么的离谱。无论我怎么努力,我都无法改变我在他心目中的脑残印象。他,是那么一个骄傲,优秀的男人,身边有大批美女环绕,任挑任选的,怎么可能会喜欢上一个脑残女呢?” 秦小冰嘴巴张合了几下,却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夏小韵慢慢掰开秦小冰抓着她胳膊的双手,低低的说:“请相信我,我的祝福是发自内心的,没有丝毫虚假的。你,才是方圆的最佳绝配,你们才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别解释,你想说什么,我心里都很清楚的。” 夏小韵抬起右手,好像葱白那样好看的一根食指,轻轻按在秦小冰那失去了血色的唇上,微微摇了摇头。 “夏总!” 泪水,从秦小冰双眸中哗地一下淌了下来。 秦小冰虽说踏上社会那么多年了,更是身为小空姐五湖四海的到处飞,貌似见过很多世面的样子,其实她始终都生活在一个有限、安全的小环境内,过着自己感到惬意的小生活。 上班下班,上班时跟她那些小姐妹们一起,穿着让男人心动的制服,脸上带着天使般的职业微笑,尽力去让乘客满意;下班回到自己的住处后,才不会像那些把头发染成五颜六色的非人类女孩子那样,夜总会迪厅酒吧的瞎闹腾,而是喜欢泡上一杯香茗,坐在藤椅上捧着一本《平凡的世界》,静静的品味人生。 好不容易,跳出个司明达来,要为小冰妹子的平淡生活增点光彩时,秦大川就怒吼吼的跑过去,一刀子捅上了。 随后楼宇湘又蹦出来--夏小韵又脚踩七彩祥云的出现,把她招进了神通快递集团,当做心腹来培养,让她即将失控的生活,再次回归了正轨,回到了惬意的从前。 所以呢,秦小冰直到现在为止,还没有被社会这口大染缸,给染成五颜六色的,始终保持着最珍贵的单纯善良。 单纯善良的人,是发觉自己无意中伤害了最尊敬的夏总后,心中铁定会彷徨不安,甚至会怕的不行,泪流满面也就很正常了。 “傻丫头,哭什么呢,这对你来说是好事呀。你的精彩,从这一刻起就开始了。” 就像知心大姐姐那样,夏小韵抬手替秦小冰轻轻擦了下泪水,语气温柔的说:“其实咱们以后,还是好姐妹的。你以后在忙完这边的工作时,可以给我打电话,直接去公司找我也行,咱们泡上一杯茉莉花茶,就算不说话,只是静静看着天边流云不断变幻,也会感觉很温馨的。” “夏总,您、您这是在说什么呀?您不要我了么?” 秦小冰此时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办,只知道用力抓住夏小韵的衣襟,泪水哗哗的流淌:“我、我才不稀罕与他结为秦晋之好呢,我也不稀罕当什么老板娘,我只想跟在夏总身边,做您的小秘书!” “别犯傻了,小冰,听我、听姐姐的话,你会幸福的。” 夏小韵柔柔的笑着,说:“等我回去后,我就会从方圆家搬出来的--你,才是那个家的女主人。” “夏总!” 心中特难受特难受的秦小冰,实在受不了夏小韵这么说了,尖声叫道:“我才不稀罕方圆,是真不稀罕他!我、我已经有了男朋友了啊!” “什么?” 夏小韵双眸中亮光一闪,秀眉微微皱起:“你已经有了男朋友了?” “对,对,我已经有男朋友了,已经有男朋友了!” 看到终于要说服夏小韵后,秦小冰心中才长长松了口气,连声回答还不算,更是大力点着小脑袋,来证明她是‘有夫之妇’了,是真不稀罕与方圆结为秦晋之好,是绝不能做丁点对不起男朋友的事。 微微歪着下巴,夏小韵问道:“你,男朋友是谁?呵呵,小冰,你在骗我呢,是吧?” “我没骗您,真得没骗您,夏总,您要不信,我现在就给、给我男朋友打电话,您可以当面问清楚!” 秦小冰重重吸了下鼻子后,总算松开了夏小韵的衣襟,手忙脚乱的拿出了手机,找到郭易秦的手机号拨了过去。 我就静静的看着你。 夏小韵的眉梢眼角,慢慢浮上了秦小冰察觉不出的得意。 不远处的叶明媚,嘴角紧紧抿了下,扭头看向了夕阳。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要不是自己的生死问题还没有解决,叶明媚铁定会走过来,一把夺走秦小冰的手机摔在地上,再反手给夏小韵一记大大的耳光:你还要不要脸啊你,竟然利用秦小冰的单纯善良,来欺骗她,让她主动离开方圆! 四舅妈承认,她从来都不是好人,也没打算有一天会做个好人,但她嚣张也好,歹毒也罢,可也不屑用这样卑鄙的手段,来对付一个忠心于自己的善良女孩子。 嘟,嘟嘟。 手机内的嘟嘟声刚被通话状态截断,秦小冰就点开了扩音器。 “秦小冰?” 郭易秦温文尔雅的声音,从手机那边传来,带着明显的意外欣喜之意。 “是,是我。” 秦小冰对着手机,大声回答。 “呵呵,给我打电话,有什么事吗?” 郭易秦在那边笑着问道。 “我就想问你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 “你能不能,当我的男朋友?” 秦小冰冲动之下问出这个问题,随后猛地意识到了什么;吓,我还不知道人家有没有家室呢。 很明显,郭易秦做梦也没想到,秦小冰給他打电话,竟然会问他这个问题,而且还是如此的直白,不正常啊,不正常。 郭易秦在见到秦小冰的第一面,就被她独特的纯净气质所吸引了,哪怕后来方圆威胁他,说他敢去招惹秦小冰,就会弄死他--郭易秦也没放心里去,就像他知道方圆不是在威胁他,铁铁的会说到做到。 但这有什么呢? 他还没娶妻,秦小冰也没有主的名花,他追求她就像凤求凰那样正常,自然。 方圆不愿意? 好啊,那你来干涉一下试试,真以为秦少是泥捏的,纸扎的老虎啊?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 这句话在好多年之前,就传遍江湖了,无数男女用他们的伟大爱情,淋漓透彻的道明了一个真理:爱情,才是最伟大的,是唯一能与江山相媲美的,值得男人去拥有,值得男人去抛头颅,洒热血! 郭易秦一点也不在乎方圆的威胁,他只担心秦小冰不接受他。 你为了心爱的姑娘,再怎么敢蔑视一切困难,人家不鸟你,还不等于个蛋? 所以呢,该用什么样的方式(是方式,而不是手段。因为爱情是伟大的,纯洁的,不容亵渎的)能获得秦小冰的芳心,就成了郭易秦工作之余必须考虑的问题。 可他做梦也没想到,就在他苦苦思索该怎么赢取小冰妹子的好感,再顺利发展下去时,她却主动打电话来,问他能不能当她的男朋友。 能,我愿意! 郭易秦脱口就要说出这几个字时,却又闭上了嘴。 幸福,来的太突然了些,让他没有丝毫的心理准备,只能敏锐的意识到,秦小冰忽然打电话问这个问题,绝不是发自内心的。 郭易秦追求的爱情(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遭遇爱情),必须得是两厢情愿的,不能带有丝毫的勉强,唯有那样才值得他却抛头颅,洒热血,所以他在听出秦小冰是‘言不由衷’后,没有答应也是很理智的。 “怎么,你、你不想?” 等了足足十秒钟,都没听到郭易秦回答后,秦小冰有些难堪(当着夏总的面,放弃女孩子该有的矜持啊,自尊啥的去追求男人,却有可能遭到拒绝,能不难堪么),用力咬了下嘴唇,声音有些发颤了。 “我愿意。” 郭易秦的声音,清晰的从手机那边传了过来。 无论秦小冰为什么会給他打这个电话,他都必须得说愿意。 “好!” 秦小冰呼地用力吐出一口气,对着电话正色道:“从今天开始,我就是你的女朋友了。记住,你要好好保护我,不许别的男人欺负我。” 第1183章 :爱情不是共享品 谁要是敢欺负自己的女朋友,就干他! 无论那个人是谁,又是因为什么原因,多么厉害,都必须干他。 这是任何一个有血性的男人,不需要任何承诺都得去做到的色。 郭易秦既然说他愿意做秦小冰的男朋友了,那么就算她不提出这个要求,谁要是敢欺负她,他也会让那个人晓得‘花儿为什么是红的’这个道理。 “好,暂且就这样吧,至于我今天为什么要给你打这个电话,以后等见面后,我会给你解释的。” 秦小冰说完后,也不等郭易秦再说啥,就干脆的挂断了电话。 当电话被挂断后,那声‘嘟’声响起后,秦小冰忽然觉得心里空荡荡的,好像丢失了最最重要的东西,再也找不回来了,只想双手捂着脸的蹲在地上,嚎啕大哭一场,心里才会好受一些。 但是很明显啊,眼下可不是嚎啕大哭的时候,她得尽可能表现出得意啊,幸福啊甜蜜的样子,对夏小韵轻声说:“夏总,您都听到了吧?” 夏小韵又不是聋子,当然能听到了. 依着她不脑残时的状态,更能分析出秦小冰打这个电话,就是想向她解释与方圆的关系,才不是她所想的那样。 夏小韵心里,多少有了点愧疚之意,觉得对不起人家小冰妹子。 不过刚有了这么一点,马上就消失了:这可不怪我啊,谁让那个混蛋四处留情招惹女孩子来着? 他既然只能是我夏小韵的男人,那么就再也不能招惹任何的女人,所有喜欢他、或者被他喜欢的女人,都得统统的滚一边去。 天底下又不是那个混蛋一个男人,干嘛都死皮赖脸的缠着他啊? 比他优秀、出色的男人多过过江之鲫,比方郭易秦,能够接受秦小冰,那是她的福气,区区一乡下妹子,竟然能嫁入豪门,这是她家祖坟上冒青烟,诈尸了啊。 那我干嘛还要愧疚呢? 我又没逼着她离开那个家伙,随便拨拉个男人来当她男朋友! 说起来,秦小冰的目光也很不错啊,一下子就钓上个钻石男,我不但不该愧疚,还得为她高兴,发自内心的高兴才行。 夏小韵稍稍沉默了片刻,主动牵起了秦小冰有些发凉的右手,眨巴了下桃花大眼睛,轻声说:“小冰,从今天起,我们就是最好的姐妹,谁也比不上。” 秦小冰却摇了摇头,回答说:“夏总,您错了,我们不是姐妹。” 夏小韵愣住,双眸微微眯起,心中冷笑:哟哟哟,到底是乡下来的村姑。正所谓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这句话还真没说错,这不刚抱上郭易秦的腿子,马上就拽起来了,我脸跟她做姐妹的资格都没了。唉,现在的女孩子,怎么如此的浅薄无知,外加没良心不要脸呢? “夏总,我是您的秘书。” 秦小冰又说话了:“我希望,永远都能给您当秘书,追随您的左右。” 夏大老板再次愣住了,屡遭淬炼现在已成百炼精钢、能抵御核攻击的小脸皮,刷地红了下,唯有赶紧低头,左手在秦小冰手背上轻轻拍打了几下,以示意‘我好感动’,才能抵消内心中那股子鄙夷自己的不爽。 幸亏夏总不是满腮胡子的大老爷们儿,要不然肯定会把胸脯拍的噼啪响,说什么只要有我一口吃的,就绝不会饿着你的豪言壮语了。 劳拉看出小夏很内疚,内疚的都不好再看人家秦小冰了,这才走了过来,干咳一声说:“咳,夏总,天快黑了,我们是不是该回去了?从昨天上午到现在,我们都在这儿呢。” 说实在的,劳拉也有些鄙夷小夏对秦小冰耍这种手段。 不过,她并没有觉得夏小韵这样做有什么不对。 理由很简单:在劳拉心里,方圆唯有娶夏小韵当老婆,才是天经地义的。 既然这样,那么所有试图破坏方夏关系的人,无论是谁,哪怕是被劳拉很欣赏的小冰妹子,也得乖乖的呆旁边凉快去。 至于秦小冰是如何的伤心--爱情这玩意,本来就是最容易伤人的奢侈品,一般两般的人,是享不了的。 看到夏小韵达到目的后,劳拉就知道自己这个标准的龙套该出场了。 这时候,唯有赶紧脚底下抹油,才能不至于夏总会被内疚伤了心。 “嗯,是啊,接近两整天了呢,公司事务差不多积攒很多了,是该回去了。” 夏小韵抬头看了眼天色,刚要说‘起驾回宫’时,叶明媚就快步走了上来,低声道:“夏总。” 哦,这儿还有个碍事的四舅妈呢,差点忘记了。 嗨,你说你还不赶紧去上吊,跳崖的,还有什么脸面竖在这儿呀,如果是我啊,跟自己外甥有了那苟且之事后,我才没脸活着呢。 心里虽然这样想,话可不能这样说的道理,夏大老板还是很清楚的,更明白叶明媚此时心里有多么的紧张,害怕。 叶明媚害怕小夏就这样脚底抹油的跑了,那她岂不是又深陷龙潭虎穴,被方圆那些走狗把个风骚到娇滴滴的四舅妈,给撕成碎片扔在大锅里,再放上八角花椒的,挥着铲子:都别跟我抢这块腿子肉啊,要不然我鸟死他! 昨晚灰兔确实把叶明媚给吓坏了,她必须得寸步不离的跟着夏小韵,才能活下来。 夏小韵却不想把这个麻烦带回家。 刚才方混蛋在电话中说啥来着啊? 他说夏总擅自插手叶明媚的事儿,就是狗拿耗子,是脑残体! 现在这个脑残体,有用某些手段逼的小冰妹子主动向郭易秦示爱,方混蛋在听说后,还不得火冒三丈打发雷霆之怒啊,说不定还会恶狠狠的扑上来,一把掐死她呢。 再怎么心地善良的好人,也不能在自己小命受到威胁时,还有心思去管别人的死活啊,夏小韵又不是舍身饲虎的贼秃,自然没有那么高的觉悟了。 “夏、夏总,请你带我走!” 看到夏小韵秀眉皱起,朱唇轻启刚要说出至少三十四个理由,来拒绝拉自己一把时,叶明媚真的急了,就像秦小冰刚才那样,抬手一把抓住了她的衣襟。 真是个靠了,没看到夏总当前也是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么? 夏小韵秀眉猛地皱起,刚要一甩袖子时,秦小冰说话了:“叶总,没有谁敢伤害你的,我保证。” 你保证个屁啊,就你那智商,能想到方走狗们会用哪些鸡鸣狗盗的手段来干掉我吗? 叶明媚心中恨恨骂了句,表面上却露出凄凄的神色:“秦秘书,我、我--” “在方圆回来之前,我会与你一起住在这边的。” 秦小冰淡淡的说道。 叶明媚愣怔了下,随即狂喜:好人啊,秦小冰,你真是好人啊! 秦小冰这是铁了心的要当叶明媚的保护神了。 可以预见的是,只要她能呆在叶明媚身边,那些方走狗绝不敢擅自露出尖牙利齿的咆哮个啥,都得乖乖的躲在旁边,心中无比的幽怨。 总算有人来把这个麻烦给接过去了,夏总很开心。 人在开心时,当然也会变得大度起来,就像现在的夏小韵,闻言后呵呵轻笑着,曰:“叶总,这下你可放心了吧?我不是不想留下来陪你,我确实忙啊--小冰,这样吧,我特批你一段假期,什么时候处理好叶总的事后,你什么时候再回去上班好了。” 秦小冰还没说话呢,叶明媚就满口子的道谢:“谢谢夏总,谢谢夏总!关于秦秘书请加期间的薪水,我会加倍奉还的。” “叶总,说笑了,区区薪水对于你我来说,其实都算不了什么,对吧?呵呵。” 夏小韵眼珠子一转,低低的声音说:“叶总,如果我是你的话,我就会请小冰参与当前的工程。有句话说得好啊,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你说对吧,叶总?” 叶明媚现在脑子也是转的飞快,马上就明白夏小韵指的什么了,立即点了点头。 “叶总,保重。” 夏小韵抬手在叶明媚的胳膊上拍了下,恋恋不舍的看了眼明媚山方向(话说,叶明媚可是承诺,要把一半的明媚山送给夏总的。可惜方混蛋不配合,现在还没有回来,那么夏总脸皮再厚,也不能再张嘴要什么了),又对秦小冰点了点头螓首,这才带着劳拉白裙飘飘的向山下走去。 来到梨花山下的停车场内后,夏小韵在开门上车时,忽然问劳拉:“我这样对待秦小冰她们,是不是有些过了?” “没有。” 劳拉没有丝毫的犹豫,摇头说道:“夏总,如果换我站在你的角度上,我也会这样做的,甚至还有可能做的更绝。” 夏小韵看着劳拉的眼里,浮上了欣赏的神色:“为什么?” “爱情,从来都不是共享品。” 劳拉紧紧抿了下嘴角,低声回答。 “爱情,从来都不是共享品?” 夏小韵喃喃重复了遍劳拉这句话,笑了:“劳拉,从这个月开始,你的薪水原先的基础上,再增加两成。” “多谢夏总。” 劳拉微微弯腰点头道谢,语气相当的平静。 她没有因为一句话‘卖了个’好价钱后而沾沾自喜,更没觉得夏小韵以这种方式来‘答谢’她,是对她们主仆之间伟大的友谊是一种亵渎。 因为劳拉很清楚,只要她张嘴索要,想要月薪五百万,夏小韵也会毫不犹豫的一口答应下来。 她们之间的主仆之情,早就达到了一个相当高的境界,夏小韵说是给她涨两成薪水,仅仅只是感谢她一句话,能让夏总甩掉包袱的开心表现。 她送的坦然,她接受的也坦然。 “唉,没想到本次的梨花山之行,还是收获颇丰啊,就是没办成正事。” 车子驶到近郊时,一路上都没说话的夏小韵,自言自语的喃喃说了句时,手机响亮了起来。 来电显示是张翼。 “呵呵,我怎么能忘了你呢?” 看着屏幕上闪烁的名字,夏小韵脸上浮上明显的讥诮神色,稍稍犹豫了下,才接通了电话:“你好,张市长。” 第1184章 :早死了早托生 “你好,夏总。” 张翼在说出这几个字时,能听出自己的嗓音有些沙哑。 情不自禁的抬手擦了擦嘴唇后,立即就传来了火辣辣的疼,让她眉头皱了下。 就在昨天上午,张翼去神通快递集团找夏小韵时,虽说面容憔悴的厉害,可也没有现在这样明显,嘴唇上都起了泡泡。 唉。 没办法呀,夏小韵可是张领导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了,她能不能好好的活下去,都得看夏总的梨花山之行结果如何了。 夏小韵昨天上午带着秦小冰驱车赶赴梨花山时,张翼就知道了。 依着她的智商,不难猜出夏小韵去了梨花山后该怎么做。 而她呢,唯一能做的就是等候,等候好的,或不好的消息传来。 如果是好消息,那么快要赶来的上级领导小组,就不会在规定的时间内,把她带去规定的地点,请她喝茶(这就是所谓的双规了),运气好的话呢,会被调到林业局啊、档案局此类的清水衙门,当个排名最靠后的副局长,这辈子就这样过去了。 如果是坏消息呢,她就会被双规,然后去开除出纯洁的队伍,搞不好还会去大牢里蹲几年,等她再出来时,整个世界都已经大变样了。 至于她该怎么生存,没有谁关心。 说是没人关心,也不对,最起码她名誉上的丈夫孙刚就会关心的。 孙刚的关心,自然不是出自夫妻感情,而是会幸灾乐祸,就像‘东窗事发’后,他就不再跟她闹矛盾了,而是在张翼回家后,用非常古怪的眼神看着她,皮笑肉不笑的样子,只能用‘幸灾乐祸’这个词来形容了。 别人家的丈夫,在妻子遭到大难后,基本都会心急火燎的把腿子跑细了,四处找关系托人解决问题,再不济也得站在她面前,为她挡风遮雨才对。 如果是放在以前,孙刚肯定这样做。 但现在他不会了,只会祈祷着张翼越倒霉越好,最好是把牢底坐穿了,等她再出来时,娇俏的容颜已经不再,迷人的身材已经臃肿,满头白发,眼神呆滞。 那样的张翼,就再也不会被任何男人垂涎了。 是他孙刚的东西,就不能被任何人染指,这是一个男人最起码的底线! 尽管,他的身体,他的思想,都配不上‘男人’这两个字了。 我就静静的看着,看着高楼塌掉了,我依然会喝着小酒,羽扇轻摇笑看风云淡--现在坐在沙发上,端着小酒杯看着张翼打电话的孙刚,就是这样的状态。 张翼不用去看他,也能感受到这些。 不过她不会生气了:当你,对曾经与你一起海誓山盟过的人彻底失望后,你还会在意他对你是什么样的态度吗? 不会。 永远都不会了,大家只是每天见面的--敌人而已。 张翼绝不会受他一丝的干扰,在等了好久都没等到夏小韵的消息后,终于按耐不住的给她打了电话,把所有的精力,都集中在听电话上。 “很抱歉,张市长。” 夏小韵的声音,从手机那边传来,带着真挚的抱歉之意。 张翼的心,攸地沉了下来,轻飘飘的沉向无边的深渊。 她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断了。 只是她不心甘,真得不心甘! 她在东南山区遭非礼事件中,并没有犯下太出格的错误:她,仅仅是不想让任何人知道,她遭到了东洋鬼子的非礼罢了。 因为她不是一般人,她是这座城市的二把手。 她必须得竭力维系普通女人没有的官威,那样才能领导那些比鬼都精明好多倍的手下,齐心协力把这座城市建设的更好。 张翼敢赌咒发誓,无论她在川南县,还是来到唐王后,除了众所周知的礼尚往来之外,她没有伸手拿国家一分钱,她始终都是全心全意的,想做个为民造福的好官员。 只是,这命运怎么会这样对待她? 不把她逼上死地,就决不罢休呢? 她,到底是做错了什么,才会沦落到当前的困境? “我已经找过叶明媚了。为了你的事儿,我从昨天上午呆到现在。目前,我正在回家的路上。张市长,我希望你能相信我,我真得尽力了。” 夏小韵的声音,继续从手机内传来。 端着酒杯喝酒的孙刚,悄悄凑了过来,与张翼耳鬓厮磨的。 张翼没有理睬他,就像他是空气,只是艰难的咽了口吐沫,哑声问道:“夏、夏总,叶总她、她不同意?” 依着张翼的本意,是通过夏小韵再通过方圆找到叶明媚,说服她希望能发发慈悲,来姐们一把的。 可夏小韵现在却直接了当的说,她已经找过叶明媚了,结果却相当糟糕。 “她不是不同意。” 那边的夏小韵,在稍稍沉默了下后,才坦然说道:“实话告诉你,叶明媚当前也是自身难保,就算想插手你的事,也无能为力了。” 叶明媚,那可是京华燕家的正牌四少奶奶,艳名赫赫的明珠一朵花啊,怎么可能会自身难保了呢,有谁敢对她怎么着? 这是张翼的第一反应:呵呵,夏小韵只是拿这个借口,来掩饰叶明媚见死不救的无动于衷罢了。 好像知道张翼心中在想什么,夏小韵又说话了:“张市长,依着你的智商,你不该想不到叶明媚那种身份、性格的人,如果没有遭遇某种重大变故,她怎么可能会憋在这小山窝里,潜心做慈善?” 还别说,如果不是夏小韵的提醒,现在方寸大乱的张翼,还真没考虑这个问题:是啊,叶明媚那可是明珠一朵花,燕家的正牌四少奶奶呢,就算要做慈善,也只需做个样子就是了,有必要在工地上一呆就是数十天吗? 想到这一点后,张翼就知道夏小韵并没有欺骗她了。 尽管她满心的失望,可还是保持着该有的礼貌:“谢谢你,夏总,给你添麻烦了。” “想开些,张市长。” 夏小韵说完这句话后,就扣掉了电话。 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也消失了,电话也挂掉很久了,张翼却始终保持着打电话的姿势,很久都没动一下,就像个没有生命力的雕塑。 直到孙刚那好像眼镜蛇般在嘶嘶的声音,在耳边传来,她才从无比的空洞中清醒:“嘎,嘎嘎,那个叶明媚是谁?” 喏,不出门又不爱读书的人,就是孤陋寡闻的紧,孙刚竟然连名动天下的一朵花都没听说过,还真是个活在优越环境里的土鳖。 算是一只高级土鳖了吧? 对孙刚的任何问题,张翼都懒得回答,放下手机刚要站起来,却被孙刚一把抓住胳膊,拉着坐在了沙发上:“那个叶明媚,是谁?” 张翼扭头看着他,神色漠然的回答:“不知道。” “不知道?” 孙刚笑了,是阴狠的狞笑:“是个男的吧?” 张翼是个标准的男人名字,她却是个女的;方圆是中性名字,是个男的,那么这个叫叶明媚的人,也有可能是个男的--孙刚这样想,也没什么不对。 张翼笑了,轻声说:“对,叶明媚就是个男的。她不但是个男的,还是个大帅哥,更是个出身豪门的公子哥。” 孙刚抓着张翼胳膊的手,猛地紧了下,嘶嘶的声音问道:“你怎么认识他的?有没有,跟他上过炕?” “我怎么认识她的?呵呵,我堂堂的正处级实权高层,想认识一两个帅哥,那还不简单啊?” 张翼依旧笑着,缓缓点了点头:“有,我跟她上过。她在那方面的功夫,是你没有变成太监之前,拍马也赶不上的。她的花样多,时间长,能--” 啪的一声,孙刚用一记响亮的耳光,打断了张翼的话。 就像被切掉尾巴的毒蛇,孙刚双眼血红的扑了上来,一把就掐住了她的脖子,把她按倒在了沙发上,嘶嘶的吼叫:“臭表杂,我掐死你,掐死你!” 张翼本能的屈膝抬脚,刚要把他蹬出去时,却又放弃了。 夏小韵失败后,张翼已经没有任何的希望,只能像孙刚所想的那样,在这个世界上受苦遭受折磨。 那样的生活,对于她来说是比死还要无法接受的,毕竟此前她始终都处在被好多人尊重、仰视的高位上,怎么可能会像打不死的小强那样,在满汉全席上能活,也能在粪坑里悠然自得? 既然这样,张翼活着还有个什么意思呢? 至于怎么死,是被孙刚掐死,还是被像过街老鼠那样的被人打死,有什么区别吗? 都说是早死早托生,能够死在曾经深爱着的男人手中,可能就是最好的结局了吧? “臭表杂,你说,你们在一起多少次了!每次,都是玩什么花,多长时间!” 孙刚咬牙切齿的,拼命掐着张翼的脖子,用力摇晃着嘶嘶的喝问。 张翼双眼已经翻白,舌头也伸了出来,没有丝毫的反抗。 孙刚明白了,松开了手,骑在她身上喘着粗气冷笑:“哼哼,臭表杂,我知道你想死,想死在我手里,让我陪着你一起死。可你是在做梦,你这么卑贱的臭表杂,怎么可能配得上让我为你殉葬?哈,我要你活着,好好的活着。我必须得看看,背叛爱情,背叛我的你,要活的不如狗!那样,我才能解气,嘎,嘎嘎!” 在孙刚尖利的狂笑声中,伴随着张翼的剧烈咳嗽声,丰满的胸膛剧烈起伏着。 当孙刚又为自己满上一杯小酒后,尚在轻声咳嗽的张翼,慢慢从沙发上爬了起来,缓步走进了卧室内。 “贱人。” 孙刚冲那边狠狠吐了口浓痰后,才身子后仰倚在沙发上,抬手在自己的胸腹间慢慢抚着:顺顺气。 吱呀一声响,张翼从卧室内走了出来。 她习惯盘在脑后的秀发已经披散了下来,穿上了一件白色碎花束腰长裙,脚下踩着一双黑面白底的运动鞋,整个人顿时年轻了很多。 她稍稍化了下妆,遮掩住了满脸的憔悴,甚至还抹了点口红,不但年轻了,更妩媚了太多。 好像二十七八岁的白领丽人,性感,青春,这才是真正的张翼。 第1185章 :给我钥匙 刚接完夏小韵电话时,张翼是满脸绝望的样子。 尤其随后孙刚还差点掐死她,跑进卧室里后没有马上把自己吊死在床头上,这就说明她的生存神经很坚强了。 可现在,她始终皱着的眉头舒展开了,换上了一身色彩明媚,朝气的衣服,一扫刚才的惨淡愁云,手里拎着个小坤包,还在门后的挂衣镜上归拢了下几根凌乱的秀发,又摘下一顶白色的棒球帽戴在了头上。 就好像,她才不是走投无路的绝望者,而是休假要去外面游玩散心的白领丽人,性感迷人的,与平时那种端庄稳重的形象完全不同。 哪怕是傻瓜,也能从张翼的明显变化中,看出太多的不正常。 孙刚可是比傻瓜要精明太多倍的人了,就在张翼伸手开门时,马上就从沙发上蹦起来,一个健步就蹿了过去,抬手抓住了她的胳膊,冷笑着问道:“贱人,你这是要去哪儿?” 张翼现在已经习惯了被孙刚称为贱人、臭表杂的,所以现在没有丝毫的‘生气’,甚至连眉头都没有扬一下,只是缓缓回头,声音虽然嘶哑却很温柔的问道:“怎么,你是怕我想不开,出去跳河,卧轨自杀?” 孙刚还真是这样想的,毕竟张翼今晚状态的反差太大了,无比绝望后的浑身轻松,不正是心如死灰后才彻底放松、任由命运无论怎么玩都不在乎的表现吗? 可张翼主动说出这句话后,孙刚却松开了手,笑了:“嘿嘿,你是不会自杀的。” “为什么?” 张翼倚在门上,深吸了一口气,昂起了丰满的胸膛,还伸出舌尖舔了舔性感的嘴唇,眉梢眼角间更是带有了笑意,就跟他们刚结婚那会儿似的:孙刚休班,可她得去上班,那叫一个难舍难分,马上就要迟到了,还得相拥着来个热吻再说。 孙刚眼帘垂下,盯着张翼的下巴,淡淡地说:“如果你想死,你不会死在外面。我很了解你,就算你下决心去寻短见,你也会拽上我的。因为,没有任何词汇能形容,你对我有多么的恨。” “还有呢?” 张翼笑了,很娇艳的样子,更微微晃了下腰肢,胸前的波涛立即起伏了起来。 “还有就是--” 孙刚喉结滚动了一下,忽然伸手从张翼衣领内伸了进去,用力掐捏了起来。 张翼下意识的抬手刚要推开他,却又缩回了手,无论孙刚对她做什么,她都不想再反抗了。 正如刚才,她不在乎差点被他掐死那样,现在才不会因为他‘娴熟’的撩拨,就会有女人该有的荡漾情怀,就仿佛是她自己的手,在那儿用力的拧啊,扭啊掐啊的,只感觉到疼,却能忍受。 张翼的木然反应,让孙刚很泄气,也更愤怒,猛地加大了力气。 “啊--哦!” 这一下,疼的张翼再也无法忍耐,眉头猛地皱起,浑身发颤的低声尖叫起来。 这才是孙刚所希望看到的,无声的狞笑着,继续加大了力气,不停顿。 张翼略略施粉的脸色,因为剧痛看起来苍白了太多,她却紧紧咬住了嘴唇,不反抗,刚有些愤怒的目光,也变得平静了起来,最后竟然闭上了眼,下巴微微昂起,貌似很享受的样子。 孙刚停止了动作。 他忽然明白了,对这个世界已经彻底绝望的张翼,已经把施加在她身上的暴力行为,当做了一种解脱--最好,他能用刀子,在她身上割下一块肉来,再塞进她嘴里。 嗯,最好是撒上点调料,毕竟生肉是很难下咽的。 “还有就是,关于对你的处理意见没有正式下来,你心里尚存着些许奢望,期盼奇迹出现,能够给你留一条还算不错的活路。毕竟,这个世界再怎么肮脏,终究有她精彩的一面,比方平淡平静的生活。” 孙刚缓缓的说完,双手搂住张翼的脖子,嘟起嘴巴慢慢吻了下来。 张翼很配合,也搂住他的脖子,闭着眼张开嘴,与他轻柔蜜意的吻着,纠缠不休如胶似漆的样子。 “去吧。” 俩人吻了足足有五分钟,孙刚才‘兴犹未尽’的放开她,在她脸颊上温柔轻抚着,低声说:“好好放松一下,好好的活着--我,还不想永远失去你。那样我的生活,就会变得无比枯燥,没有丁点的人生价值了。” “给我钥匙。” 张翼很乖巧的点了点头后,抬起了手。 “你要钥匙做什么?” 孙刚低头,看向了张翼的腰肢之处。 她今晚换上一袭长裙后,内里穿着的保贞裤轮廓,清晰的显现了出来,与她女性充满线条美的身躯相互辉映,很容易能让男人想入非非。 “孙刚,我已经有七年,最少有两万五千个日夜,没有尝过男人的滋味了。” 张翼眼神迷离了起来,双手捧住孙刚的下巴,喃喃的说:“今晚,我想尝尝那种幸福的味道--求求你,成全我吧。等我回来后,无论你怎么折磨我,我都会配合你,直到你心理上得到满足。” 孙刚的身子,猛地僵硬了。 其实孙刚比谁都清楚,在他出事失去男人功能的这七年内,张翼才没有背着他,去跟别的男人鬼混。 真得,他比谁都清楚。 因为他能从张翼的日常生活中,清晰感受到这一点:在外有男人的女人,不管掩饰的有多好,总会有那么一刻,会无意中流露出某种破绽,绝对逃不过这七年来只要跟她在一起,就总是在观察她的孙刚。 可是,他依旧怀疑张翼在外面有男人,已经做了对不起他的事。 他其实不想有这种怀疑的,毕竟他也是高级知识分子,比好多人都明白这种怀疑,对夫妻感情会造成相当大的伤害。 但他无法控制自己--他已经永远失去了征服自己妻子的功能,心理有了相当大的改变,更因为太爱她,不能说服自己放开她后,就只能用这种幻想(幻想张翼在外面有男人,对不起自己),来试图把她永远留在自己身边。 当一个谎言说的次数太多了后,就连撒谎的人都开始相信是真的了。 所以当孙刚因为某种原因,而总是怀疑张翼在外有男人后……她就真的有男人,真做了对不起孙刚的事,必须在他面前唯唯诺诺的心虚,来讨好他了。 现在,张翼说她已经有七年没有被男人碰过了,今晚她想去尝尝男人的滋味。 如果她的工作、生活一切正常,她绝不会有这样的想法。 可她已经绝望了,只想抢在彻底摔下深渊时,纵情狂欢一次,那样也死而无憾了吧? 我错了。 孙刚忽然无比的后悔,已经被变态的嫉妒等负面情绪掩盖很久的良知的清醒,从忽然裂开的一道缝隙中闪现出来,就像一道黑夜白光,刺的他头晕目眩,心那么的疼,张嘴就想喊出这三个字。 只是这三个字即将从孙刚嘴里喊出来时,他又‘及时’的咽了下去。 那道几乎要点亮整个黑夜的白光,也悠忽消失,刚裂开的那一丝缝隙,也迅速合拢,他猛地抬头,然后就看到张翼正在凝眸定定的看着他,全是让他心疼的期盼。 张翼敏锐捕捉到了孙刚乍现的这思索良知后,已经木然的心儿悠忽剧烈狂跳起来,她多么希望丈夫能抱住自己,放声痛哭说他错了,他以后再也不会对她疑神疑鬼了,只会跟她风雨同舟! 那样,她就会再次复活,与男人抱头痛哭,让生命之花在悔恨却带有希望的泪水中傲然绽放,无论前途有多么坎坷,他们都会相互扶持,不离不弃。 无论她以后是一名官员,还是一名囚犯。 只要人心中对未来充满希望,人生路上就总会有一盏指路明灯,虽远,但只要不停的走下去,终究能踏上那片幸福的土地。 很可惜。 孙刚那丝良知很快就消失了,张翼刚要复活的心,又在瞬间死寂。 笑了笑,张翼重复着她刚才说过的话:“给我钥匙。” 孙刚喉结再次滚动了下,慢慢从贴身口袋中拿出了一把钥匙,用右手拇指、食指捏着,晃了晃时晃起了满脸的真挚:“小翼,玩的开心些。” “我会的,积攒了好多年不是?” 张翼拿过钥匙,捂在丰满的胸口闭眼深吸了一口气,接着睁眼主动在孙刚脸上轻吻了下,低声说:“谢谢你,小刚。” 他叫她小翼,她叫他小刚,这是他们恋爱到结婚不久时的称呼,承担着太多的甜蜜,只是这甜蜜是有保质期的,现在再拿出来时,已经变质发霉,长满了绿色的毛,散发出了一种恶臭的味道。 温柔的笑了下后,张翼转身开门走了出去。 在她转身的一瞬间,她就清晰的看到孙刚眼中,攸地闪过一抹骇人的阴狠怨毒。 她不在乎,因为她很清楚自己在转身的一瞬间,脸上的温柔,也已经木然僵硬。 今晚的月亮真好,又大又圆。 张翼拉开车门上车时,忽然想起今天是什么日子了。 今天是她的生日,七月十五。 七月十五,道教称为中元节,佛教称为盂兰节,古代称之为寒食节,现民间俗称为鬼节,也俗称七月半。 传说,每年的七月十五这一天,地府就会放出全部鬼魂,民间普遍进行祭祀鬼魂的活动,凡有新丧的人家,例要上新坟,而一般在地方上都要祭孤魂野鬼,它整个儿就是以祀鬼为中心的节日,系华夏民间最大的鬼节。 鬼节这一天,在阴曹地府内苦苦排队等候投胎转世的鬼魂们,就会跑出来回家的回家,走亲戚的走亲戚。 而那些没有家可回,没有亲戚可走的鬼魂,就无法像那些有根基的鬼魂那样,能有个落脚地,只能在大街上、田野地头来回的游荡。 它们也想去陌生的人家,享受一些血食,临走前再打包拿点纸钱啥的--只是,陌生人家的院门口,都有门神守护,它们不敢靠近,要不然就会魂飞魄散,再也没有转世投胎的希望了。 所以,它们在街头上晃荡时,特别希望能碰到想寻死的人。 第1186章 :渴望最后的疯狂 传说,七月十五这天晚上,大街上,田野地头有很多无家可归的孤魂野鬼。 它们无家可归,却又不想回归阴曹地府,继续排队等候投胎转世的机会,因为它们迫切的希望,能在今晚发现要寻死的人。 只要它们能碰到这样的人,那么就能找到替身,随着这个人的死,它们很快就能投胎转世了。 “今晚,我会成为它们的替身吗?” 张翼昂首望着圆圆的,还有些发红的月亮,喃喃地自言自语。 今晚的此时,腆着个下巴看月亮的人,不止只有一个张翼,还有很多人。 当然了,并不是所有看月亮想起今天是七月十五的人,都像张翼这样对人生已经绝望,只想在最后疯狂一把后,再‘安心’等待死亡的来临。 最起码方圆就不这样。 他不绝望,只是感到很郁闷。 郁闷到家的那一种,恨不得把整座酒店都放火烧掉,那样或许才会觉得心里好受些吧? 不过方先生终究是个好人,不是楼宇湘那种嚣张狂妄的,再怎么郁闷烦躁,也不会做那种没脑子的破事。 成警官已经走很久了,心满意足的。 这说明他已经在方圆这儿,得到了他想得到的东西。 方圆当着他的面,给郭易秦打了电话,把今天傍晚发生在公园内的那起抢孩子事件,简单叙述了一遍时,着重突出了那个老太婆,很可能与某个见不得光的世界有牵扯。 老太婆与那个魁梧男人跑来内地抢孩子,肯定不是想从孩子身上,谋取哪些让人发指的利益,倒是有可能把孩子当做某些邪恶的接班人来培养。 根据方圆的目光,在看到小男孩的第一眼,就看出他年龄虽小却‘骨骼清奇、天赋异禀’了--这样的孩子,发展前景基本都很出色的。 方圆的话,引起了郭易秦的相当重视,马上就让他把电话交给了成怀勇。 郭易秦在电话里,对成怀勇说了些什么,方圆这么有身份的人,是绝不会偷听的,不过却能从成警官不断变幻的脸色,最后扣掉电话后长长松了口气的表现中,看出他卸下了心中的包袱。 再然后,成怀勇在还给他手机后,就更加的客气了,说要请方先生去安阳最好的酒店下榻--这一个晚上才一百多块钱的连锁酒店,实在无法让他表示对方先生的谢意。 方圆婉言谢绝了:只要是能睡觉的地方,无论睡在哪儿,他都无所谓。 再说了,现在方圆心情很是郁闷。 心情郁闷的人,就算住在皇帝的龙榻上,也不会觉得有多么好。 看出方圆真心不在意睡在这种大众酒店后,成怀勇也没有再客气(客气的太多了,就成了虚伪不是),再次真挚道谢过后,才兴冲冲的抬脚闪人。 成怀勇可不知道,方圆现在最想回唐王。 从安阳到唐王,放开车速也就是一个多小时的路程,算不上远,可方圆却觉得他没必要回去。 嗯,最起码今晚先不回去,因为时间才是能让人消火的最佳良药。 夏小韵肯定很生气,方圆不在乎,只是他不想在回家后,看到她那张臭脸罢了。 他在乎的是秦小冰。 格林德刚才打电话来时说,秦小冰已经跟叶明媚一起回明媚山上一号别墅了,还说夏小韵已经准了她一段假期,让她陪着叶明媚等候方圆的归去。 对秦小冰的爱心、正义感的泛滥,方圆无比的头疼。 隔着电话,格林德也能感觉到老大很不爽,又把胸脯拍的啪啪响,说他有至少三十七种手段,能在小冰妹子毫不知情下把叶明媚给干掉,保证不会连累方老大。 格林德的忠心,换来的却是方圆的一顿臭骂。 什么没脑子的死贼秃,死老外,还不赶紧撒泡尿把自己淹死,还有脸活着瞎几把比比啥的--骂的格林德一愣一愣的,甚至都怀疑自己还活着,就是一种对生命的亵渎了,当然不敢再说要干掉叶明媚的半个字。 可以预见的是,格林德被方老大骂了个狗血喷头后,十二生肖唯有脑子进水了,才会继续针对叶明媚做出任何威胁动作,早就相互打个眼色,再默契的转身回房洗洗睡了。 方圆没觉得如此痛骂格林德有啥不对,因为秦小冰已经被叶明媚当做门神请回家去了,她如果再出点什么意外,哪怕不是方圆做的,也会被秦小冰以为就是他干的。 方圆本来就不被秦小冰待见了,正绞尽脑汁的琢磨该怎么讨好她呢,这时候哪敢再惹事啊? 在方圆心中,哄好秦小冰‘破涕为笑’,可比叶明媚的死活重要太多了。 方圆并不知道,他发了这通火后,把格林德吓得不行不行,忘记向他汇报一个最重要的情况了:秦小冰,已经当着夏小韵等人的面,主动要去给人做女朋友了。 如果方圆知道这个消息,哪怕前途再艰险、布满荆棘--他也会连夜赶回梨花山,巧舌如簧的说服秦小冰别犯傻。 格林德没说。 所以方圆在臭骂了他一顿,感觉心情好多了后,就坐在床前点上一颗烟,昂首向天赏月亮了。 郁闷与绝望最大的区别,就是绝望下的人们无法保持应有的理智,会做出正常人做不出来的蠢事;而郁闷最多也就是让人对月长吁短叹后,甩甩脑袋走进浴室准备洗洗睡吧。 浴室内没有水。 草,这让方先生再次郁闷了下:连凉水澡都没法洗,这算什么破酒店啊? 大堂值班经理在方圆跑来询问时,连连鞠躬说暗牧扫瑞,酒店停水只是暂时的,酒店后面的生活用水管道坏掉了,施工人员正在抢修呢,估计明天清晨时分才能来水,还请这位先生多多包涵,看在大家都是华夏同胞的份上。 一家酒店如果连生活用水都停止了,那么它今晚的生意会如何,用脚丫子去想也能想出来的:整个二楼十几个房间,唯有方圆一个客人。 这还不能很责怪成怀勇,因为他在电话订房间时,酒店可是没停水的,而且方圆也一再表明拒绝浪费,随便找家酒店就行,千万别去那种动不动就花数百上千的,毕竟他就在这儿凑合一宿的。 看在大家都是华夏同胞的份上,方圆原谅了大堂经理,拿了两瓶免费矿泉水(酒店停水了,总不能让客人渴着吧),回房睡觉去了。 水一般的月光,透过纱窗洒进房间内,无形中多了股子说不出的诗意。 因为没有他人在场,方先生也懒得显摆他妙手偶得的一首好诗了: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没人可显摆,让方圆心中更加郁闷的同时,也平添了几分孤独,唉声叹气的在炕上翻来覆去,久久的难以入睡。 长夜漫漫,无心睡眠就是这意思了。 也不知道熬了多久,方圆所期盼的困意才慢慢涌上来,终于不用再辗转反侧了,呼吸渐渐平稳了下来,一步步走进梦乡中时,还能隐隐听到窗外传来的砰砰咔咔声。 活该这家酒店的生意不咋样,旁边就是个迪厅,越是到夜深人静想入眠时,却是那些精力旺盛的男女,能敞开心扉群魔乱舞的最佳时刻。 再好的隔音措施,也无法抵抗重金属疯了般的穿透力,这是很正常的。 站在大厅外面的台阶上,张翼甚至都能感受到脚下的大地,都在随着砰砰咔咔的劲爆舞曲而颤抖。 借着别人出入掀起厚厚的皮帘时,她能看到里面煞白刺眼的灯光忽明忽灭下,有无数的年轻男女,正在高举着手臂,忘情的甩着脑袋,随着站在高台上那个几乎要把腰肢扭断的领舞女郎,疯狂的尖叫着,跳跃着。 蹦迪这项娱乐活动,虽说能让人在刹那间变成脑残,不过它对人们缓解心中压力,还是有着一定作用的,能与嚎啕大哭一场相媲美。 迪厅门童看到张翼走上台阶后,眼睛顿时一亮,连忙掀起了皮帘,抬手做了个请的姿势:欢迎您的光临。 张翼戴着一顶白色棒球帽,长长的帽檐形成的阴影,遮住了她的整张面孔,看不出长了一副什么样子。 不过迪厅门童却能看出,身穿一袭白色长裙的她,身材相当的不错,尤其是胸部的规模更是浩大,前凸后翘的相当惹人。 他可以断言:这位女士一走进迪厅,马上就会成为好多男士的追逐对象,个个都像开屏的雄孔雀那样,围着她一个劲的哆嗦,卖骚,渴望一个晚上的蜜糖爱情。 很多迪厅等娱乐场和,女人进去不但不用拿门票,还有可能会获赠商家免费提供的酒水。 商家这样做可不是无事献殷勤,而是很有道理的:没有女人来捧场,那些有钱的臭男人脑子进水了,才会跑来这儿瞎蹦达呢。 当然了,如果您是一个七老八十的老太太,或者是吨位超过一百公斤,您是无法获得这些免费待遇的。 一身白领丽人妆扮的张翼,仅仅凭借她傲人的身材,就足够获得商家热心欢迎了。 不过她犹豫了。 张翼在离家之前,曾经跟孙刚坦言,说她今晚外出就是要找个男人,好好的纵情疯狂一个晚上,那样才算是死而无憾了吧? 她是这样说的,也是要这样做的,只是她不会在唐王本地做这种事,毕竟那是她的地盘,她就算再怎么自甘堕落,也不想在唐王的。 距离唐王一百多公里的安阳,就成了张翼的首选。 安阳是地级市,市区内常住人口三百多万,外来人口流动频繁,很自然就促使夜生活要比唐王丰富多彩太多。 来安阳,找个夜总会,先忘情的乱舞一番后,再跟某个早就缠上来的雄孔雀,去酒店好好享受一下,七年了都不曾享受过的欢愉,就是张翼的具体计划,在启动车子的那一刻,她就想好了的。 可是当她来到迪厅门口,面对门童的热情邀请,她却又犹豫了。 尽管她已经决心最后的疯狂,但她终究身居高位惯了--有些事,不是痛下决心就能做出来的。 第1187章 :这是孤魂野鬼吗? “小姐,请啊。” 看到张翼犹豫不决后,掀着皮帘的门童,快步走了过来。 说是门童,其实是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穿的倒是很像好人,只是胳膊上的刺青、在张翼脸上来回扫描的热切目光,却让她下意识的皱眉,接着后退了两步,连连摇头。 门童有些奇怪:“小姐,您不进去?我们爽来乐夜总会,拥有安阳市最好的迪厅,不缺乏各种类型的青年俊才,与最健康的活动环境,铁定会让您乘兴而来满意而归的。” “我、我是来找人的。” 张翼当然明白所谓的‘乘兴而来,满意而归’是啥意思,本能的接连摇头,找了个相当蹩脚的理由。 说完后,张翼就后悔了:靠了,我既然已经决定来最后的疯狂了,还干嘛要面子啊,真是的,不就是去蹦迪吗,不就是被一个陌生男人带到酒店吗,不就是被自以为占了老大便宜的男人那个啥吗,到底是谁占便宜还说不定呢! 就在张翼刚要再说什么时,门童的脸色就阴沉了下来,盯着她鼓囊囊的胸部冷笑几声:“嚯嚯,大姐,你没有搞错吧,来这儿找人?是找野男人吧?真是这样的话,你看我怎么样?实话告诉你,我在那方面可是花样多,时间长,一次折腾到天亮的!” 说实话,如果门童说话不是这么没品,哪怕是假模假样装出绅士的样子,或者干脆以特男人的形象,伸手把张翼搂在怀里,深情凝视着她的双眸,嘴角带着邪邪的笑意(好多网络小说中的男主角,不就是这个鸟样吗?嘴角必须得带着邪邪笑意才行),无比霸气的说:美人儿,今晚你既然来了,那就别想走了。今晚,我要让你见识一下,什么才叫真正的男人! 门童真要那样做,张翼铁铁的会半推半就,释放出她有些生涩的女性魅力,含羞带怯的娇滴滴回答:那你可要轻点哦,人家还是云英代嫁之身呢。 然后,她也不用去迪厅寻找满足她的青年俊才了,门童自然也得翘班,一对男女双双去酒店了。 话说,旁边就是一家消费不高的连锁酒店。 虽说门前的霓虹灯牌子上,明明写着‘今晚暂时停水,还请包涵’的字样,不过做某些事时,是用不到水的。 很可惜啊,门童在听张翼说是来找人的后,马上就不耐烦的露出了本来的流氓气质,这才错过了一段即将到手的露水好姻缘。 由此看来,男人在任何时候,都别忘记自己是真爷们,不是没素质的流氓,哪怕您是个真流氓,也得装出不是流氓的样子,才有可能收获意外的惊喜。 张翼再怎么想最后疯狂一把,可她常年身居高位所养成的某些价值观,促使她对门童相当的讨厌,多少有些‘我就算被狗咬,也得找条绅士狗才行’的意思了,闻言当即冷笑一声:“呵呵,白痴!” 人在什么样的环境下,就会培养成什么样的气质。 张翼早在五六年之前,就算是‘一方诸侯’了,平素发号施令威严惯了的,当然能养成一定的官威,这一怒之下冷笑时,那股子威严的气势,就像浪头那样,悠忽扑向了门童,让他立即感受到了一股无形的压力,逼的他有些呼吸困难,下意识的接连后退。 门童毫无素质的低劣表现,让张翼再也没兴趣去迪厅内了,扭头就快步走下了台阶。 摄于张翼瞬间流露出来的无形压力,门童竟然没有敢多说什么,眼睁睁的看着她信步走远。 “特么的,真是奇怪,这娘们貌似很厉害的样子。” 门童抬手,擦了擦额头冒出来的冷汗时,就看到一个身穿黑色衣服的男人,从停车场的某辆车后面站了起来,就像个鬼魂那样,远远的吊在女人后面。 “这鸟人藏在哪儿来着?” 门童有些奇怪的同时,刚被张翼吓倒了的羞恼,毫无征兆的散发出来,决定去教训一下这个男人,自他身上找回失去的男人尊严:谁让他看上去很鬼鬼祟祟的了? “出来,干什么的?” 门童快步走下台阶,径直走到了一辆车后,冷声喝道。 那个黑衣男人,在走了一段路后,忽然隐身藏在了这辆车后。 他鬼鬼祟祟的动作,更加让门童怀疑:不会是偷车的吧? 黑衣男人只顾盯着前面的张翼了,却没想到门童会跑过来要拿他出气,眉头皱了下慢慢从车子后面直起了弯着的腰。 不远处的街灯光芒,立马照在了男人的身上。 瞪眼正要再说什么的门童,在与男人四目相对后,马上就感受到一股子森寒的冷气,从脚底板刷的一下冒了出来,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冷颤。 夜总会的门童,见过的人多了去了,可他从没有见过有这种眼神的男人。 这是什么样的眼神啊? 阴冷森寒没有半点温度还倒罢了,关键是还有满满的邪气,再配上他一身黑衣,惨白瘦削的脸,就像刚从鬼门关跑出来的孤魂野鬼-- 孤魂野鬼? 奶奶,今晚是啥日子啊,是七月十五,本来就是鬼门关大开,是鬼们回阳间探亲的好日子,有家的回家,有亲戚的走亲戚,无家可归没亲戚可走的孤魂野鬼,就会在大街上徘徊流浪。 猛地想到这儿后,门童再也不敢看黑衣男人一眼,更不敢有丝毫的懈怠,转身就往回跑,用最快的速度。 因为转身跑得太急,门童左胯骨狠狠撞在了车尾上,疼的他眼前发黑,金星直冒,却以为这是厉鬼要附体的征兆,恐惧至极下低低惨叫了一声,就一头栽倒在地上,双眼翻白,身子筛糠般的哆嗦着昏过去了。 门童竟然扑倒在地上不动弹的怪行为,也让孙刚很纳闷。 不过,他大老远的追张翼来安阳,可不是看门童为啥表演发昏的,最多只是皱了下眉头,就看向了前面。 张翼走进了那家连锁酒店。 门童毫无素质的表现,让张翼有些失望,更有些心灰意冷:老天爷,你怎么能这样呢,都不给我最后疯狂一把的机会。 唉,看来,这就是我的命啊,注定最后的心愿都无法实现。 张翼心中苦笑时,连锁酒店的前台客服小妹,快步走了过来,态度客气的问好:“您好,欢迎来到花开花谢连锁酒店。请问您是要住店,还是要吃饭--很抱歉啊,供水管道正在组织抢修,暂时停水,无法供应餐饮的。” 这家平民性质的连锁店,是24小时全天候营业的。 不过,这时候就算给张翼摆上满汉全席,她也没什么胃口的。 她走进这家酒店,只是因为被门童‘伤害’后,觉得索然无味,更有些累了,只想睡一觉,睡个天昏地暗,至于还要不要来一把最后的疯狂--特么的,见鬼去吧! 听说客人只想住宿,暂时不需要泡澡后,客服小妹连忙帮她登记,拿钥匙带着她走上了二楼,来到了2011号房。 帮张翼开门后,客服小妹回头看了眼对面的客房门口,才热心的低声说:“女士,虽说今晚住店的人不多,不过您大可不必担心安全。在您的对门,就住了个警察呢。” 客服小妹不认识方圆是干啥的,却亲眼看到蝶山分局的成警官,带他来这儿时的客气样子了,本能的就以为他也是警方人士了,估计警衔还得比成警官要高。 成警官在郭易秦眼里,就是一无名之辈,不过在客服小妹看来,那可是大人物(成怀勇几次带队来酒店检查防火等安全工作了,所以客服小妹认识他,也很正常),而这位住店的女士,看上去有心事重重精神不怎么样,就用这话安慰了她一句。 “哦?” 正要走进客房的张翼,闻言回头看了眼对面客房的门牌号,下意识的问:“是个男人?他一个人吗?多大年纪?” 在张翼的潜意识内,在机关单位上班的男人,素质怎么着也要比门童那样的人强多了,可以考虑跟他演绎一把最后的疯狂嘛--刚刚死了的心,再次悸动不已的活跃了起来。 “是的,就他自己,很年轻的。” 发觉张翼眼神猛地一亮后,客服小妹也没多想。 她还以为,张翼这是感受到了女人单身在外的安全感呢。 “谢谢。” 张翼微笑着点头道谢后,走进客房关上了房门。 客服小妹的脚步声,自外面走廊中消失后,张翼走到了窗前,推开了窗户,再次看向天上的明月。 她刚走出家门时,月亮还是有些红蒙蒙的眼色,现在才像银盘那样,静谧的挂在天上,把水银般的光芒,均匀的洒在了大地上。 “嫦娥一个人在月亮里,应该很孤独吧?” 盯着月亮发了会呆后,张翼忽然想起了嫦娥奔月的传说,喃喃说了句后,随即失笑出声:“呵,我怎么变得越来越傻了?” 哒、哒哒的脚步声,又从门外的走廊中传来。 接着,就有客服小姐隐隐的说话声响起,看来她又招呼某位前来投宿的客人住店了。 这家连锁店紧挨着夜总会,确实是那些在夜总会上‘一见钟情’,要找地方潇洒一把的好所在,这就好比寺庙不远处,一般都会有尼姑庵那样,凡事都得讲究个配套设施要齐备。 很快,客服小姐安顿好客人后,脚步声再次消失了。 张翼关上了台灯,全身沐浴在月光下,深深吸了口气,很久都没动一下。 当她再次睁开眼时,她决定要争取一下最后的疯狂,希望对面那位年轻的警官,千万不要让她失望吧。 借着皎洁的月光,张翼慢慢走到床前,款款坐下下来,拿起了柜子上的电话。 电话是内线电话,可以各个房间内通话,也能拨通前台。 刚才在进屋时,张翼就看清楚了对面的客房门牌号。 看着电话有微光亮起的按键,张翼的心忽然剧烈跳动起来。 这是一种曾经有过,却相当陌生的感觉。 当年,好像也是在这么个皎洁的月夜,她主动给孙刚拨打了电话。 第1188章 :一个恶梦 豪华的席梦思上,躺着个身穿白色睡袍的女人。 月光下,女人满头的秀发遮住了脸,看不清她的样子,不过她的身材却相当棒,绝对流水线式的玲珑,处处透着迷人的美感。 通俗点说呢,就是女人的躯体很吸引人,该高的地方就高,该平的地方就平,该弯弯的地方不直立,浑身都散发出了迷人的魅力。 方圆慢慢走到床前,很想看看她的脸,看看她是谁。 他刚要伸手,心里却猛地一跳。 刚才他只顾‘欣赏’女人了,却没有注意到床前地上,放着一双大红色的绣花鞋。 绣花鞋的鞋尖,是朝里的。 民间传说,在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上,并不是所有沐浴在阳光下的人,都是活人,还有一种是阴人,也叫阴差。 阴差,是阎王爷设置的一个官衔,专门用来奖赏那些行善积德的,立过二三等功的,获得五一劳动奖章的小鬼--被封为阴差后,小鬼就可以像正常人那样,生活在阳世间,可以娶媳妇、嫁人,过正常人能过的日子。 不过,他们是不能生育的,因为阴差再怎么像活人,可终究不是活人,正所谓人鬼殊途就是这意思了,这辈子能够有缘在一张炕上打滚秀恩爱,已经是了不起的恩德了,怎么可能再诞下子嗣,那岂不是要乱套了啊? 阴差被派来阳间,当然不止是来享福作乐的,他们还担负着另外一个重任:把阳间最底层的真实情况,在调查清楚后反映给阎王爷。 像隔壁老王老打孩子你会心疼了啊,哪个老光棍试图非礼村里的王家小寡妇了等等,这些鸡毛蒜皮的事儿,都在阴差的调查范围之内。 他们白天调查后,晚上就会回阴间汇报情况了。 他们怎么回阴间呢? 谁也不知道。 但他们在回阴间时,铁定会让鞋尖对着床的。 鞋尖对外,是阳间人走他的阳关道,鞋尖对里,是阴差走他的黄泉路(很危险啊,如果哪位哥们半夜醒来发现老婆的鞋尖对里,那就得赶紧播种子了,看看她能不能开花结果。如果忙碌大半年还没结果,那就赶紧去民政局吧,不见不散)。 方圆刚听山羊说起这些时,还是不屑一顾的。 不过无法否认的是,不管他多么的不屑一顾,肯定会受这个传说一些影响,尤其这双鞋尖朝里的鞋子,是一双绣花鞋的时候。 大红色的绣花鞋鞋面上,绣着艳丽好看的彼岸花,在月光下看的很清楚,就像是要活了那样,风一吹就会抖动,散发出阵阵的邪气,让方圆心中发冷,下意识的咽了口吐沫。 席梦思上的女人,并不知道方圆已经出现在床前了,仍旧保持着她侧睡的动作--却没有该有的呼吸声传来。 前面早就说过了,方圆的听觉,都能让驴哥羡慕嫉妒恨的,如此近的距离,他实在没有任何的理由,听不到女人睡着时的呼吸声。 除非,她是个死人。 死人,这俩字忽然浮上方圆的脑海中时,他蓦然再次有了新的发现:床里的墙壁上,竟然还画着一朵大大的彼岸花! 彼岸花的色彩,被画在白墙上后,红白相映间比绣花鞋上的花儿,显得更加生动,也更栩栩如生,甚至还在动! 那不是花在动,而是有红色的液体,从花朵上顺着平滑的白墙,慢慢地流淌下来。 方圆的双眼瞳孔,骤然一缩。 他嗅到了新鲜的鲜血味道。 宽阔的屋子,宽大的席梦思,床前有双鞋尖朝里的绣花鞋,一个身穿白色轻纱睡袍却用黑发遮住整张脸的女人,墙上用鲜血绘成的彼岸花,还没有干透…… 这一幕,好像有些熟悉。 方圆没有亲眼见过,却听夏小韵说起过:当年陈婉约在夏家消失的那个晚上,就曾经在白墙上留下了这样一朵彼岸花,留下了一具尸体(男性尸体)。 这次,死在床上的女人,会是谁? 心中有一万个想调头冲出这间屋子的想法,都比不上方圆的一个动作,更加现实:他慢慢的伸出手,慢慢地撩起了女人的发丝,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 陈婉约。 这个女人,竟然是陈婉约! 陈婉约,不是已经死在俄罗斯卡门地区了吗,那可是方圆亲手埋葬了她的,怎么忽然又出现在这儿,以这种诡异至极的方式。 陈婉约,到底是死了,还是活着? 方圆看不出来,因为陈婉约的脸,依旧那样光洁,看上去就很有生命的弹性,要想知道她的丝毫,必须得用手试探试探--方圆艰难的吞咽了口吐沫,伸手探向她的口鼻。 陈婉约忽然变了,就在方圆的手指,刚要碰到她时。 她的身子没有任何的改变,改变的是脸庞,变成了水暗影。 方圆愣住,还没有做出任何的反应,那张脸又变了。 这次,变成了夏小韵。 再变,是秦小冰,是楚楠楠,是楼宇湘,是卡秋莎,甚至是阿蓝黛娃,是叶明媚--最后,忽然变成了张翼。 没想到,表面看上去正统古板的张翼,会有如此迷人的娇躯啊。 方圆下意识的想到这儿时,没有任何呼吸迹象的张翼,忽然睁开了眼。 那双眸子里,有荡漾着春的色彩的水,在哗哗的流动,配合着脸上的媚意,朱唇轻启的低声问道:“你,来了?” “我来了。” 方圆木木的回答。 “来。” 张翼慵懒的坐了起来,伸手搂住了他的脖子,另外一只手牵起他的右手,慢慢从领口内伸了进去,用鼻音喃喃的说:“来,要了我。” 她说着,又闭上了眼,红唇也慢慢凑了过来。 方圆就像被控制了的木偶那样,忽然间再也没有了自己的任何想法,只能按照她的意思,慢慢张开了嘴。 他在张嘴时,张翼的样子又变了。 不是那种慢慢的变,是一半脸是张翼,一半脸却是活脱脱的叶明媚。 怎么会这样? 方圆更加茫然时,说不清是张翼还是叶明媚的女人,忽然睁开了眼睛。 那是一双什么样的眼睛啊,再也没有了刚才流动的春水,只有说不出的阴邪,疯狂,痛苦,仇恨,就像两只缩小了好多倍的红灯笼,开始发光。、 “吼!” 女人即将碰到方圆嘴唇的嘴时,忽然发出一声凄厉的怪叫,猛地张大了嘴。 河马的嘴巴,在张开时,也不会咧到耳朵后面,整个脑袋都要快裂成两瓣,还有一根鲜红的舌头,好像蟒蛇般的从嗓子里猛地扑出来,一口咬住了方圆的脸。 “啊!” 感到无比疼痛,恐惧的方圆,张嘴发出一声惨叫,猛地抬手--醒了。 嘟嘟嘟,床头柜上的电话,在凌晨时分响起来时的声音,很是刺耳。 刚才那一切,原来只是个梦,真是吓死老子了。 很奇怪,我怎么会做这种噩梦,还吓得不行不行的了? 是谁,大半夜的打电话来呢,吃饱了撑的。 方圆睁眼看了眼窗外那轮明晃晃的明月,基本就断定当前正是凌晨一点左右。 冷汗湿透了衣服的感觉,一点都不舒服。 方圆叹了口气,伸手拿起话筒,坐起来倚在了床头上,懒洋洋的问:“喂,谁?” 被一个噩梦给吓得嗓子都变声了这种事,方圆就算被人掐死也不会说出去的,如果格林德敢问--哼哼,至少得让他死上三次再说吧,倒是可以告诉毛驴,毕竟相比起死贼秃来说,兄弟的嘴巴可是老严实了。 “你、你好,先生,请、请问是你一个人在、在房间里吗?” 一个有着明显颤抖的女人声音,从话筒里传来。 “是,你是谁?” 方圆觉得嗓子越来越干哑了,拿起了柜子上的矿泉水。 只要经常出门在外住酒店的男人,基本上都会遇到陌生女人主动给打电话的事儿,无非就是推销自己的:您好先生,请问需要特殊服务吗?不贵哦,一次才八百块钱的。什么?你还嫌贵啊,那七百行不行……先别扣电话啊,好说好商量嘛,实在不行五百也可是可以的嘛。 方圆以前在江湖上走南闯北的那么多年了,当然多次遇到个这种事,一般都会这样回答:尊敬的小姐,如果您倒贴我八百块,我还可以考虑一下。 一般来说,方圆每次这样回答时,都会收获一句‘有病,沙比,呆几把鸟,你去死了个比的吧’等等毫无素质的话,让他无限感慨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这次大半夜給他打电话的陌生女人,很可能也是做这行的。 更可能,是第一次干这行,要不然声音不会颤抖的这么厉害。 很明显,这是她的尊严啊、害怕啊紧张啊,或者是兴奋在作怪。 不论是哪一种女人,方圆都不会因此就看不起她:如果不是走投无路了,谁家的女孩子,会舍弃尊严的做这种事情? 她们是可怜的,无论她们打扮得再怎么风情万种。 她们又是悲哀的,因为命运并没有公正的对待她们,更是现实社会把她们逼到了这个份上。 方圆鄙视那些开着宝马、目空一切觉得自己是女王,全世界的人都该看她脸色的脑残女人,却绝不会鄙视这些女人。 “我、我是、是一个女人,希望,希望能有男人陪我一个晚上的女人。” 女人紧张的更厉害了,还不住的咽口水:“我、我不要钱的。真、真得!我、我只希望你能给、给我一个浪漫疯狂的、的夜晚。天亮,天亮后,就谁也不认识谁了。” 不要钱? 还有这种好事? 方圆愣怔了下,接着明白了,呵呵笑了下问道:“你是不是被情所伤了,才要做这种糊涂事?” 如果不是被情所伤的女人,怎么可能主动找男人时,不要任何的报酬? “是……是。” 那边的女人,沉默片刻后,才喃喃回答,接着就急迫的说:“先、先生,我鼓足勇气才给您打、打电话的,希望您别、别拒绝我!您放心,我还很年轻的,也、也很漂亮,不会让您失望,更不会吓到您的。” “好吧,那你过来吧。” 方圆想了想,才这样说道。 第1189章 :我不是坏女人 做生意赔了本的女人,不会半夜给陌生男人打电话,自荐枕席,她们只会在酒吧里喝个酩酊大醉后,再考虑跳河舒服些呢,还是喝安眠药能走的安静些。 脑子忽然进水的女人,或许会这样做,只是她们在说话时,不可能像这个女人这样,尽管结结巴巴却是如此的清晰。 唯有感情受到严重挫折的女人,才会做出这种让她男人痛,让别的男人喜的惊人之举。 虽说男人都喜欢女人自荐枕席(暂且不管她漂亮与否),方圆也喜欢,不过他不是那种趁人之危的男人,绝不会在女人悲情所困而心碎时,趁机占她便宜。 方圆觉得,身为一个真正的男人,在偶遇这种事时,最好不要用下半身来考虑问题,绝不放过送上门的肥肉,而是要怀着慈悲心怀来拉女人一把。 说实话,方圆现在真没心思与任何女人,做那种颠鸾倒凤的浪漫事儿,刚才沉默时,也只是在琢磨该怎么婉言谢绝女人的‘青睐’,但随后就改变了主意。 因为他能从女人紧张的说话语气中,听出她是鼓起全部的勇气,才给他打这个电话的。 老百姓常说,一回生,二回熟,女人在给第一个陌生男人打电话时,心里很紧张,但再给第二个男人打电话时,就会放轻松许多了。 所以方圆如果拒绝了这个女人,那么她可能会很礼貌的说声‘对不起先生,打搅您了’,然后就挂掉电话,不需要犹豫多久就会再给第二个,第三个--打电话,直到她把自己无条件的推销出去。 别的男人,会像方圆这样为女人着想吗? 估计够呛。 如果女人真像她自己所说的那样,她还年轻,还很漂亮,那么别的男人绝对会像八百年没喝过酒的酒鬼那样,痛饮个够,说不定还会起歹意,用某些卑鄙手段逼着女人,继续跟她交往(拍艳照啥的)。 那样,为情所伤的女人,因脑子一是发热,整个人生差不多就毁了。 拯救快要失足的妇女,是每一个优秀男人的责任,应尽的义务。 就因为这样,方圆才在稍稍沉默片刻,让女人来自己房间。 他想好了,等女人来了后,他就会拿出大哥哥的嘴脸,像规劝执意要走歪路的小妹妹那样,苦口婆心的劝她别自甘堕落,人生其实很美好:你看今晚的月亮多圆,多亮啊,就像美女的奶--啊,不对,就像银盘那样,哥哥陪你在月下小饮几杯,倾听你的烦心事,小醉一场后醒来,新的一天,新的生活又开始了。 方圆忽然发现,原来他竟然具备如此伟大的情操,以前居然没发现,简直是岂有此理啊。 “先、先生,我有个小小的,的要求。” 电话那边自荐枕席的女人,终于‘说服’方圆后,明显松了口气,接着又结结巴巴的说道。 不会是个拿可怜来当做武器、其实还有很多坑爹后手的‘职业女性’吧? 听女人说还有个小小的要求后,方圆的眉头微微皱了下,淡淡的说:“好,你说。” “我、我希望,您在开门后,别、别开灯。” 女人在那边低低的说:“我、我不想让您看到我的样子……最起码,在天亮之前,我不想让您看到我的模样。” “你害怕我记住你的样子后,会心生歹意籍此要挟你,讹诈你?” 方圆问出这句话时,心中刚腾起的些许不爽,瞬间消散了:只要不是还有后手的职业女性就行,她这样要求,也很符合那些有贼心想堕落、却没多少贼胆的小良家。 “您、您答应吗?” 女人没有回答方圆的话,只是低声说:“您答应后,我马上就会过去的。” 方圆没犹豫,点头说:“好,你过来吧,我现在给你开门。” “谢谢。” 女人低声道谢后,扣掉了电话。 方圆放下话筒,这才拧开矿泉水瓶盖,咕咚咕咚一口气喝干。 他还肩负着拯救失足妇女的重任,要口若悬河的规劝她,开解她,那么注定要浪费很多口水,这会儿必须得提前补充水分才行,免得待会儿哑火。 下地,方圆赤脚走向了门口。 还真有些小激动--任何一个男人的骨子里,都深藏着某种‘艳遇’情节,但愿那个即将来到的女人,长的别让方先生失望,毕竟拯救一个美女的感觉,与劝说一个歪瓜裂枣的感觉,是大不相同的。 稍稍把房门打开一条缝隙后,方圆转身走向床铺时,看到了窗外明晃晃的月亮。 月光这样亮,开灯不开灯的有什么区别? 方圆从来都是个为别人着想的男人,这一点从他拉上窗帘的举止中,就能看得出。 窗帘拉上后,房间内的光线马上就暗了下来。 他重新半躺在了炕上,点上了一颗烟。 暗红的烟头,在黑暗中一明一灭的,空气中弥漫着好闻的烟草气息,显得是那样神秘,温馨,浪漫。 只是,方先生一颗烟都吸完了,那个女人还没有露面算怎么说? 特么的,不会是哪个深闺小怨妇,长夜漫漫醒来后觉得特无聊,这才信手拨了个号,耍着方先生玩儿吧? 不可能。 方圆随后就否定了这个判断:电话是连锁酒店的内线(客房内只有这一部电话),外面的人是打不进来的。 当然了,也不排除那个小怨妇今晚也来住酒店了,给方先生打过电话后,她就枕着胳膊香甜的睡过去了。 别说,还真不缺少这种爱耍人玩儿的女人,把男人心中那股子邪火撩拨起来后,她就躲在梦乡中吃吃的偷笑去了。 千万别让我知道你是谁,要不然我会让你后悔的! 方圆第二颗烟也快吸完时,耐心终于失去了,正要抬脚下地,关上门继续睡大觉时,却听到门外传来一声房门慢慢开启时,才会发出的轻微吱吱呀呀声。 这声音,就像小老鼠要出洞做坏事,先探头探脑看看外面有没有老猫那样。 来了。 原来,她就住在我的对面客房内。 方圆欣慰的笑了:总算没有让老子失望。 忽然间,方圆发现自己其实很在意那个女人,会不会到来。 脚步声很轻,是酒店提供的一次性脱鞋,纸质的那种,踩在地面上时,会发出特有的轻微沙沙声响,不过一般人不会注意。 女人墨迹这么久才来,肯定是因为太紧张了,在她自己房间内深呼吸啊,来几个俯卧撑仰卧起坐啥的,等激动的心情平静下来后,这才开始了她的出轨之旅。 吱呀--的门响声,在凌晨的黑夜中,听起来是异常的刺耳。 随着房门一点点的被推开,一个背着走廊灯光的白色人影出现在了门口。 这个人影没有马上进来,而是与门框贴在一起,向房间里张望。 看来,她的勇气还是欠缺,还在犹豫。 因为张翼很清楚,当她走进房间内后,就再也没有退路了。 她对自己的长相,身材相当有自信,没有哪个男人,能在她自荐枕席时,能抗拒得了她。 更何况,她衣服下还穿着一件让男人看了,就会噌地冒起一股子邪火的保贞裤。 这些臭男人的骨子里,或多或少的都有几分‘情、趣’情节,发现女人穿着这玩意后,心跳就会立即加速,呼吸变粗,精虫上脑只想赶紧把女人扑倒。 在来之前,张翼墨迹那么久,除了慢慢按摩被孙刚掐出的那些淤青(尽管黑夜中,对面那个男人不可能看到她身上这些可怕的淤青,可她还是不想让任何人知道,她这么优秀的女人,竟然总是遭受家庭暴力)外,也在考虑是不是除掉保贞裤。 左思右想,张翼没有除掉。 就算要除掉,她也希望是由男人来做,也能肯定男人特喜欢替她做这件事。 一件变态的情、趣用品,对闺房之乐有着相当大的推波助澜作用,既然张翼已经决定,要最后的疯狂一把了,那么为什么不让疯狂气氛更高呢? 我来了。 再见,以往的张翼。 等视线适应了房间内的黑暗,看着床上那个忽明忽灭的暗红点,张翼深吸一口气,决然的抬起了右脚,走进了屋子里。 当她右脚再落在地上后,残存的紧张啊,害怕啥的全都消失了,唯有激动的兴奋,化为一团烈火噌地一声,就从心底熊熊燃起。 张翼关上了房门,站在门口稍稍沉默片刻后,踢到了脚上的一次性脱鞋,缓缓扭着腰肢来到了床前,微微俯身看着黑暗中那个男人,低低的说:“我、我来了。” “我看到了。” 随着烟头忽地亮了下,男人语气平静的回答。 “我、我不是坏女人,请您相信我。” 张翼艰难的咽了口口水,又开始为自己最后的疯狂,寻找最后的理由:“我这样做,就是觉得,觉得--” “你不用再解释了,我都明白了。” 男人打断了她的话,拍了拍床铺说:“坐下吧,先说说话。” 让女人先坐下来说说话,让她感受到自己不会随意伤害她,更没有看不起她,只是想听她说说话,倾听一下她心中的苦衷--这就是方圆让她坐下来的意思。 黑暗中,他看不到女人长什么样子,却能隐隐从她穿着一袭白色长裙上,看出她的身材相当棒。 更因为她下了某种决心,浑身都散发出成熟了的女人,才会有的独特魅力。 黑夜,都挡不住啊,说是方先生毫不心动那是假的。 张翼愣了下。 她可没想到,这个男人在她主动走到床前后,还能保持如此的冷静,没有像她所想象的那样,不等她说完就一把抱住她,把她按倒在床上,而是让她坐下来先说说话。 他不知道,张翼当前只想疯狂,最多为自己的疯狂解释一番,却不想与任何人交谈疯狂之外的任何话题。 “不、不了,我来找你,就是希望你能给我最需要的男人感觉.” 张翼摇了摇头,伸手在腰间轻轻一拉,左肩稍稍倾斜了下,那件白色长裙就从肩膀上缓缓滑落了下来。 第1190章 :不会主动的男人 到底有多久,张翼没有在男人面前,这样心情鼓荡的脱衣服了? 七年了吧? 两千五百多个日夜。 当然了,在过去的这七年中,要说她没守着男人全脱了衣服,也不完全准确--如果,孙刚还算是个男人的话,那么这样说就有些矛盾了。 只是毫无疑问的是,以往张翼在孙刚面前脱衣服时,就像在大街上拿出纸巾擦了擦手那样自然,绝不会有心情鼓荡的感觉。 现在,随着束腰长裙的滑落,张翼在心情鼓荡时,能清晰感受到她就像卸下了一座山,无比的轻松,使她浑身的细胞,都在快乐的大喊起来,更后悔以前为什么自己不早点这样做,干嘛要固执的守候所谓的爱情,结果却证明她除了浪费七年的大好青春外,得到的只有说不尽的伤害。 半躺在炕上的方圆,看到张翼主动脱掉衣服后,眉头稍稍皱了下,却没说什么。 张翼轻咬着嘴唇,左手后身用小手指一挑,胸前那两片黑色的小布片,也午夜精灵般的轻飘飘落了下来,随着她再次压制不住的深呼吸动作,那两座大山更加的傲人,挺拔了。 “我、我真得很年轻。” 张翼喃喃的说着,慢慢伸出了右手。 现在她的视线,已经逐渐适应了黑暗,虽说还看不清男人长什么样子,却能看出他的大体轮廓,能准确牵起他的右手,慢慢放在了自己的胸前。 方圆没有拒绝。 他想挣开来着,可又怕会打击到女人,让她忽然情绪失控,歇斯底里起来,那样就不美了。 方圆的右手,被张翼慢慢放在了她的胸上,她的身子猛地颤抖了下,就像过电了那样,嘴里也发出了牙齿格格打颤的声响。 她的身子很烫,光滑柔嫩的皮肤上,起了一层看不到的小疙瘩。 她的身体很结实,带着健康的弹性。 她身体上的这些本能反应,让方圆相信了她确实没撒谎:总是四处找男人乐呵的女人,在被男人碰到后,不会发颤,更不会有小疙瘩噌地一声冒起,只会发出愉悦的猫儿叫似的声音,顺势面条般的瘫倒在男人怀里的。 张翼昂起下巴,牙齿格格颤抖着闭上眼,片刻后牵引着方圆那只手慢慢下滑。 这时候如果让一个诗人来描述的话,他肯定会这样说:啊,滑下傲然耸立的大山,我来到了温暖的山谷下,恋恋不舍的徘徊了片刻,才踏上了一望无际的平原,尽情的欢呼着,歌唱着,奔向那桃花盛开的地方--咦,特么的,这儿怎么有一圈薄铁皮,这是搞啥子呢? 方圆右手忽然接触到与张翼相同体温,却带有明显金属质感的保贞裤后,本能的轻咦了声:“咦,这是啥?” “是、是保、保贞裤。” 张翼声音低哑的回答,尽管她早就有心理准备(毕竟这玩意可不是大路货,一般两般的男人,很少见识过的)来解释,可还是感受到了浓浓的羞耻。 她不能不觉得羞耻,因为这玩意的存在,基本就能证明她丈夫担心她在外面鬼混,才采取这种变态的手段,来迫使她为他保护他曾经战斗过的地方,不被人侵犯。 “保贞裤?” 方圆愣了下,笑了。 如果是换做别的正经男人,一时半会的还真不一定搞清楚这东西,是啥玩意。 毕竟在他们想来,这玩意是金属制造的,女人穿上后能得劲吗,绝对是匪夷所思的。 不过方圆对这玩意可算是很‘熟悉’了,小泼妇楚楠楠,曾经在电话中逗引方圆,说是要搞这么个东西穿上,来为他保护他曾经战斗过的地方,不受任何人侵犯--结果,被他怒骂着拒绝了,却不时的会幻想,楚楠楠穿上这玩意后,是不是更能让他来劲呢? 随后,方圆在俄罗斯的蝙蝠山,阿蓝黛娃的卧室内,发现了这玩意。 只是碍于男人的面子,方圆在跟她鬼混那些天时,得费老大的力气,才能忍住要让人家穿上给他看看的冲动。 幻想再怎么丰富,终究不如现实更直接。 这就好比你幻想与苍老师畅谈人生,终究不如在现实中跟她共同秀恩爱一个道理。 可能是老天爷也觉得,两次让方圆联想、见识到这东西,却没给他实质性的机会,心里有些小愧疚吧,所以才特意委派了张翼今晚前来,让这个没见过世面的土鳖见识一下,也算是了却他的一番心愿。 “是,是的,就是保贞裤,网上有卖的。” 张翼咬着嘴唇,低声解释道。 方圆挣开张翼的手,自己‘欣赏’着这玩意,问道:“这是你丈夫,担心你出轨,才给你穿上的啊,还是你自己为增加某种乐趣,故意穿上的?” 忽然间,张翼觉得方圆的声音,有那么一点点的耳熟。 不过,声音相似的人,就像相貌相似的人那样,海了去了,依着她当前的心态,要想辨别清楚这个声音是谁,很难。 再说了,就算这是她交往过的人,那又怎么样? 反正今晚她打定主意要彻底疯狂一把了,至于随后会遭受哪些打击折磨,就看老天爷的意思了. “是他给我穿上的,呵呵。” 张翼苦笑了下后,所有紧绷着的神经,忽然一下子放轻松了下来,声音也流畅了:“好了啦,不管是他给我穿上的,还是我自己穿上的,这一点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今晚我们两个人可以肆意的玩耍。希望,你别让我失望吧。” 张翼的声音一恢复正常后,方圆心里却叹了口气:唉,原来是她。 张翼都能听出方圆的声音有些耳熟了,那么辨别能力比她更高的方圆,在她说话恢复正常后,当然也能听出她的声音很耳熟了。 与心情鼓荡,对未来彻底绝望,只想以最后的疯狂来谢幕的张翼不同,方圆可是对未来抱有相当希望的,坚信最美好的就在明天,不管遭遇多大的挫折。 也正是这种良好的心态,所以才能让方圆总能在最复杂的环境下,保持不该有的理智与冷静,再做出正确的判断。 就像现在,当方圆忽然觉得女人的声音有些耳熟后,也没费太多的脑细胞,马上就确定她是谁了。 再接下来,方圆就推断出张翼为什么要这样做了。 前天夏小韵带着秦小冰赶去梨花山,试图说服他,再通过叶明媚燕家四少奶奶的身份,来拉张翼一把的全过程,方圆都已经知道了。 更能看出夏脑残这样做,就是被人家张翼给利用了。 按说,任何人在厄运即将临头时,都会竭尽全力的为保护自己而努力,这是很正常的,也不算错误。 但张翼错就错在,她明明已经要遭受沉重打击了,还拿出官场上那一套,来耍心机利用夏小韵,妄想不失面子不掉里子的让叶明媚拉她一把。 方圆在琢磨出她的意思后,对她的反感更深了一层。 本来嘛,休说张翼耍手段要‘曲线救国’了,就算她亲自跪在方圆面前,痛哭流涕的说她错了,请他拉她一把,他也不会理睬的。 秦大川差点被折磨傻了的现实,对方圆来说也算是个耻辱了:一个老大,如果连自己小弟在遭人诬陷差点被折磨傻了后,还能原谅始作俑者,那么他就不是一个合格的老大。 张翼也肯定知道,她的‘曲线救国’办法失败了,可又不甘心就这样等死,说啥也得挣扎一下,就通某些渠道,打探到方圆现在这家连锁酒店内后,就一咬牙索性自荐枕席,以一个很可怜的形象。 为了打动方圆来自救,张翼不但不惜自荐枕席,还故意穿了这么个鬼东西,来增加对方圆的勾引力度--呵呵,这女人还真有几分心机,不过也天真的干净。 方圆心中冷笑着,想:你以为,就算老子上了你,就能改变你苦比的命运吗? “你,怎么不说话。” 方圆长时间的沉默,让张翼心里又不安起来。 方圆说话了,很平静的语气:“大姐,你这是故意耍着我玩儿吧?你穿着这鬼东西,把自己武装了个密不透风,却又口口声声的要跟我恩爱。呵呵,你这是讽刺我呢,讽刺我兄弟连这么细小的缝隙,都能钻进去。” “我、我没有这意思的!” 张翼连忙解释:“我当然不会穿着这东西跟你,跟你做。” “那你咋办?” 方圆问。 “我有钥匙。” 张翼抬起了右手。 黑暗中,方圆能看到她手里,还真捏着把钥匙,在那儿晃来晃去的。 “既然有钥匙,那为啥不早点打开?” 方圆的语气里,带有了明显的不满。 我不是想为你增加点澎湃的动力来着吗? 听出方圆语气里的不满后,张翼也有些生气。 不管怎么说,她是主动自荐枕席的,又不要男人付出任何的代价,白白的占便宜了,他还埋怨她为什么不早点打开,真特么的岂有此理。 只是现在明显不是生气的时候,张翼觉得自己好不容易走上这一步了,如果因为男人的埋怨就赌气扭头闪人,那--最后的疯狂,还要不要了? 当然要! 他已经摸过我的身子了。 “我这就打开。” 张翼咬了下牙齿,低头摸索着把钥匙插、进了锁孔内。 孙刚倒是没有欺骗她,钥匙很正确,张翼只需轻轻拧了下,好像跗骨之蛆那样死死缠了她那么久的金属制品,开了。 落在地板上,发出叮当一声脆响。 “呼--好了,这下总可以了吧?” 抬脚用脚尖把那玩意拨拉到一边后,张翼低声说着,稍稍活动了下腰肢,款款坐在了炕沿上,慢慢伸出右手,摸向了男人。 琐琐的声响中,男人就像刚入洞房的新媳妇那样,含羞带怯的任由张翼,把他裤头扒了下来,也不吭声。 如果不是这家伙的那个家伙,硬度堪比钢铁,张翼都开始怀疑他是不是有病了:怎么可能,让女人采取主动呢? 她这个念头刚升起,男人终于采取主动了,抬手就采住了她的头发,用力按着她的脑袋趴向了腿间。 第1191章 :他已经不当男人好多年 张翼在做贼似的走出房间时,曾经观察过走廊里的动静。 凌晨时分的走廊中,静悄悄的连鬼影子也看不到一个,唯有天花板上方的吸顶灯,散发出柔和的光芒,仿佛在默默的安慰她:孩子,放心大胆的去吧,没谁会看到你的。 不过,就像所有的光明背后,总会有阴影存在那样,吸顶灯的光芒,也没有察觉出某个客房的房门,是虚掩着的,一只散着阴森的眼睛,正死死盯着踮着脚尖,慢慢横跨走廊的张翼。 这只眼睛的主人,当然就是孙刚了。 昨晚(现在已经是凌晨了)孙刚差点掐死张翼,却发现她根本不在意她的死活后,猛地想通了很多事情,其中就包括:反正你快要倒大霉了,我又何必再管你啊,你既然想出去就出去吧,爱跟多少男人鬼混就跟多少男人鬼混。 你越是疯狂了,你就会越痛苦! 自以为想通了这一切的孙刚,才在张翼跟她索要钥匙时,很大度的拿给了她。 只是当张翼真走了后,孙刚却又不甘了。 他忽然发现,无论他有多么想得开,都无法接受张翼‘光明正大’去找男人鬼混的现实,这是在践踏他最后的一丝尊严。 正是这种相当复杂的感觉,促使张翼在离开不久,孙刚就跟着驱车追了上来。 张翼在心神不定的情况下,并没有注意到孙刚在跟踪她。 其实,就算是知道了,那又怎么样? 如果让张翼知道了,马上就会猜出这是孙刚残余的最后一点男人尊严在作祟,然后她就会无比的高兴,兴奋,说不定就会在唐王随便找个男人,在车子里嘿咻了。 他已经折磨了她太久,所以她不介意在彻底坠入永恒的黑暗中时,以如此疯狂的手段,来报复他一下,那或许会成为她以后艰难生活的唯一亮点。 张翼没有发现孙刚的追踪,所以才一路来到了安阳市。 下决心要出轨,来一次最后的疯狂,与真得出轨是两种概念。 后者是一种现实,前者却只是幻想。 再大的决心,没有现实来作基础,都只是幻想。 而幻想要想成为现实,可不是那么容易的,要不然张翼也不会徘徊良久,最终却沮丧的来到了这家连锁酒店,准备好好睡一觉后,精神饱满的迎接厄运了。 热心的前台客服小妹,给了张翼最后的希望。 她在思索再三后,终于踏出了幻想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 她以为,她做的神不知鬼不觉的,却不知道孙刚始终躲在黑暗中,死死盯着她, 亲眼看到自己媳妇小心翼翼的走进对面客房内后,孙刚从牙缝里挤出了两个字:“贱人!” 他要杀了这个真敢出轨的贱人,还有那个男人,来维护他最后那一丝尊严。 他关上房门,打开灯,开始找杀人的家伙。 咬牙发狠啥的,是杀不了人的,要想杀人,最起码得有能致命的东西,比方刀子啥的。 特么的,这破酒店的客房内,连水果刀都没一把,倒是有烧水用的不锈钢水壶,也有台式电脑,挂在墙上的电视,还有烟灰缸垃圾筐之类的,只是这些东西能杀人吗? 更何况,孙刚也很清楚自己的体力:欺负不想反抗的张翼还行,但要是想对付别人,尤其是雄性荷尔蒙正高度分泌的男人,就算他跑出去从车里拿来扳手之类的东西,也别想达成自己的目的。 反而会有让自己被痛扁一顿的危险。 相信孙刚要是与某个臭男人对掐时,张翼那个贱人绝不会帮他,说不定还会在好事被打搅后丧失理智,疯了似的再干掉他--那样,岂不是亏了? 孙刚还不想死,他要好好的活下去,必须得好好的活下去! 唯有好好的活下去,他才能亲眼看到背叛他的张翼,会落到多么惨淡的下场。 “呵呵,贱人,今晚我暂且放过你,就让你在临死前好好爽一下,那又怎么样?” 左手拿着水壶,右手拿着垃圾筐的孙刚,站在窗前看着天上那轮圆月,咬牙切齿的过了很久,才呵呵轻笑了声,放下了手里的东西,踢掉脚上的脱鞋,赤脚慢慢走出了房间。 他已经放弃了现在弄死张翼的想法,他悄悄的走出来,来到某个房间门口,侧耳倾听--只是出于某种好奇,也算是对以往幸福生活的回味吧:他曾经深爱的女人,在与别的男人鬼混时,有没有当初他们秀恩爱时那样幸福? 毫无疑问,这种级别的平民连锁酒店的隔音设施,实在不咋样,只需用纸杯(客房里有)倒扣在门板上,把耳朵贴在上面,就能听到房间内的动静。 房间内,并没有传来孙刚所想象的声音(张翼在跟男人鬼混时,情不自禁发出的叫声),只有‘唔唔’声,接着就是她发出的咳嗽声,就像在吃什么东西,不小心噎住了那样。 孙刚有些纳闷,搞不懂张翼究竟在做什么:她不是找男人鬼混的吗,怎么就吃东西了? 他已经不当男人好多年。 他已经忘记了,男女在鬼混时,女人吃东西也是鬼混的一种方式,还是很刺激的。 不过,孙刚再怎么不当男人好多年,他毕竟曾经是个男人,在茫然过后很快就搞清楚张翼在做什么了。 无边无沿的愤怒,让孙刚想嘶声大吼:为什么!? 孙刚记得很清楚,在他与张翼成为幸福的一对后,他不止一次的这样要求张翼,可她却从没有满足过她,说这样太不卫生了,就算要这样,也得给予她一段缓冲期,让她来说服自己。 孙刚还没有等到张翼说服她自己呢,他就出事了。 想当然的,他永远等不到其实骨子里很正统的张翼,会用这种方式与他恩爱了。 这对他来说,无疑是个心痛到姥姥家的遗憾。 可是现在,那个贱人却在用这种方式,来跟别的男人鬼混! 孙刚能不愤怒异常吗? 尽管他接下来就听到,张翼在反抗--只是她的反抗,对于里面那个男人来说,没起到任何的作用,只能被逼着继续做她不愿意做的事情。 就像一尊雕像那样,孙刚站在门前也不知道听了多久,才听到张翼再次压抑的咳嗽了几声,然后很快就是一声低低的尖叫。 这才是孙刚所熟悉的尖叫,也证明那个男人在她嘴里得到满足后,终于开始‘按规矩’来办事了。 张翼那一声高过一声、一声紧过一声的呻、吟,伴随着拿巴掌拍腿般的声响,就像一把把锋利的刀子,在孙刚心上狠狠的砍啊,扎啊,让他无比的疼痛,浑身一点力气也没有,手里的纸杯吧嗒一声掉在了地上。 里面那对已经彻底疯狂起来的男女,这时候自然听不到这个动静。 “我、我还听个什么劲呢?呵呵,为什么不回房好好睡一觉,等明天亲手结束这段羞辱呢?” 孙刚弯腰拿起纸杯,刚要再扣在门板上时,忽然笑了,喃喃的说着转身,脚步蹒跚的走回了自己的客房内。 他一头栽倒在了炕上,双眼无神的盯着房门,耳边回荡着那代表着羞辱的声响,喃喃说道:“张翼,我会杀了你,我一定要亲手杀了你的。” 谁也不知道,孙刚喃喃重复着这句话,重复了多少声。 窗外已经渐渐西斜下去的月亮,也不会在意这些,它只是按照自己恒古的轨迹,慢慢走下去,丝毫不介意它发出的如水月光,照在了哪儿。 很多人都听说过这样一句话:灯下看美人,越看越美。 其实,月光下看美人,也同样越看越美的,只是梨花山上那些爷们、下面工地上的那些民工,都不敢擅自跑来明媚山一号别墅阳台前,看看小冰妹子此时的睡姿有多么迷人罢了。 格林德,十二生肖,还有那些靠叶明媚吃饭的民工们不敢,却不代表别的人不敢。 这个人,会是谁呢? 秦小冰又是怎么察觉出,有人趁着她熟睡时,会站在二楼阳台窗口外面,正定定的看着她呢? 可能是因为梨花山那边,传来的毛驴叫声,把秦小冰从睡乡中惊醒了,迷迷糊糊的睁开了眼,这才发现有人正在窗外看着她吧? 人迹稀少的荒郊野外,凌晨时分稍稍有点动静,就能传出老远的。 也可能是秦小冰本身第六感,在发现有未知危险临近后,立即敲响了警钟。 毛驴确实在叫,叫的还很疯狂,叫声不断变幻,这证明它在迅速跑动中。 秦小冰刚睁开眼,迷迷糊糊的--接着,全身神经就猛地绷紧,本来很平稳的心跳猝然大跳,竟然漏掉了一个节拍,促使她本能的张嘴,发出了一声尖利至极的尖叫声:“啊!!” 二楼卧室阳台窗口外,有一个穿着白衣,头发是白色,脸也是白色的人。 惨白色的脸上,分不出鼻子嘴巴,只有一双闪着诡异光泽的眼。 就像一个白板上,挖了俩窟窿那样。 秦小冰能看到这些,那是因为她(白发很长,应该是个女性)的脸,就贴在了窗户玻璃上,在卧室内小夜灯发出的柔和光芒下,看得无比清楚。 别说是秦小冰了,就是换做一个大男人,在凌晨时忽然睁开眼,发现窗户玻璃外面贴了这么一张脸后,也会被吓得魂飞魄散的。 秦小冰没有被当场吓昏,甚至吓破胆直接挂掉,仅仅发出了一声凄厉的惨叫,就已经证明她的神经很坚韧了。 随着秦小冰发出的尖叫声,窗外那个白影,那张可怕的脸,忽地一闪,消失了。 “啊,啊!” 秦小冰还没有停止尖叫,这说明她心里很害怕。 不过她可不像一般女孩子那样,被吓得只会大声尖叫,等尖叫过后,双眼一翻白就昏过去,任由别人折腾了,而是从床头柜上抓起个东西(她现在抓到啥就是啥了,当然不去看),抬手就砸向了窗户玻璃。 那是个苹果。 在极端恐惧之下,秦小冰砸出去的这个苹果力道特别大,一下子就把窗户玻璃给砸碎了,发出哗啦一声大响。 第1192章 :深夜惊魂 谁对秦小冰不跟夏小韵回市区、却留下来给叶明媚当门神的行为最不满? 不是格林德,不是十二生肖更不是毛驴,是秦大川。 秦大川也知道,小妹在方老大心目中的地位很高(大家是亲兄妹,差距咋就这么大呢)。 他还知道,方圆能这样看重小妹,是因为把她当做了朋友,那种感情特别真挚、纯洁的朋友,不带有丝毫的龌龊。 对这一点,大川哥还是很相信自己眼光的。 只是话又说回来了:再好的朋友,如果总是给人找麻烦,也会被人讨厌的。 尤其是牵扯到男女私情。 清官还难断家务事呢,秦小冰你一个当朋友的,有甚资格,去插手人家方圆与叶明媚的私事? 管好了还行,一个管不好,不但会影响到与方圆的朋友之情,还有可能会得罪叶明媚。 影响到与方圆的朋友之情,获许还是小事儿,大不了兄妹俩从此都跟他割袍断交,可得罪了叶明媚呢? 别忘了,那可是京华燕家正宗的四少奶奶,嚣张跋扈惯了的,视人命如草芥啊,秦小冰肯定是脑子忽然进水了,才要坚持留下来,给她当门神。 唉。 唉! 唉!! 三声越来越沉重的唉声叹气声,就是秦大川听完格林德讲述完毕后的反应。 大川哥不在乎叶明媚的死活(既然老大觉得叶明媚最好是死了,那么这娘们就该死),甚至都不在意秦小冰赌气之下找郭易秦来当男朋友,他只担心小妹一个伺候叶明媚不到,就会招来杀身之祸。 偏偏,秦大川又没有丁点的办法,能劝小妹放手别掺和这些破事,更是担心会被她逮住一顿臭骂(他竟然在小冰妹子打电话召唤时,躲起来了),被格林德等人笑话,所以唯有三声叹息后,神情落寞的回到了梨花山。 夜深了,秦大川还在炕上辗转反侧的不能入眠,绞尽脑汁的琢磨该怎么办,才能说服小妹别掺和这些事,想来想去想的月亮都累得要回家休息去了,他也没想出个几全其美的办法来。 “实在不行,明天我一早就让格林德陪着回家,把老妈请来给小妹做工作!” 抬手揉了揉干涩的眼睛,秦大川张嘴打了个哈欠,喃喃的说着正要强迫自己赶紧睡觉时,忽然就听到毛驴在外面大叫了起来。 “草,深更半夜的,没事瞎叫唤个鸟啊?” 秦大川低低骂了句时,毛驴的叫声忽然‘犀利’了起来,就像遭遇什么危险那样,非常急促,而且还是在飞快的向山下滑去。 “不好,出事了!” 秦大川猛地意识到了什么,所有的困倦都不翼而飞,腾地一声就从床上蹦到了地上,来不及穿鞋就蹿到门口,伸手开门。 比他反应快的人大有人在,就在毛驴发出第一声‘警报’时,十二生肖还有格林德,已经纷纷从自己房间内跑了出来。 格林德还像秦大川那样光着大脚丫子,但十二生肖他们却都穿着很整齐--穿着衣服睡觉,这是他们纵横江湖四十年,到现在还能活蹦乱跳的主要原因之一,必须得好好维持这个好习惯,一有任何的风吹草动,立马就能抄起家伙迎战,或者脚底下抹油,溜之大吉。 “怎么了?” 秦大川刚喊出这句话,就听到有女孩子凄厉的惨叫声,从明媚山那边传来。 他的心头猛地一紧,嘎声喊道:“小妹!” 到底是老多年的亲兄妹了,哪怕秦小冰发出的惨叫声,已经变声了,可秦大川依然能在最短时间内分辨出来(主要也是两座山的直线距离,只有一百多米远,而且现在正是天要蒙蒙亮时,漫野中圆静的让人心悸,继而扩大了声音的分贝)。 听出这个惨叫声是秦小冰发出来的后,秦大川魂飞魄散,哪管还光着脚丫子啊,大吼一声就扑出了房门。 秦大川还没有扑出来时,十二生肖已经动了,就像一道道月光下的鬼魅那样,也没走下山路,索性直接翻过平台护栏,纵身跃了下去。 十二个人,分三个方向,四个人一组,呈扇面样的向明媚山飞奔。 十二生肖在仓促间,还能保持相当严谨的阵型,同样是他们相互配合四十多年来养成的习惯:无论明媚山那边发生了何种变故,十二生肖在扑过去时兵分三路,就是已经提前截断了某些人向这三个方向逃走的退路。 格林德与秦大川,可都是光着脚丫子的,再说依着他们的本事,还没有达到视山谷为平地的境界,所以只能沿着下山公路,死命狂奔。 秦大川边跑,边扯开嗓子大喊:“小妹别怕,哥哥来了--哎哟,卧槽!” 跑得太急了,秦大川一下子摔倒在了地上,滚地葫芦那样的顺着下山路滚去。 幸好格林德就跑在他前面,看到他惊叫着滚下来后,连忙硬生生停住下冲的身子,弯腰伸手把他给拦住了。 “别管我,快去看小妹!” 秦大川丝毫不领情,脖子额头上的筋崩起老高,嘶声吼叫。 格林德这时候自然顾不得与他斗嘴了,松开他转身继续向下狂奔。 他可是使出吃奶的力气了,包括已经从山谷内仰面向上冲锋的十二生肖。 事实证明,在短距离冲刺这一方面,毛驴绝对能把其他人甩下足足半条街,更何况是它最先发觉不对劲,最先冲下山来的呢? 毛驴之所以称之为毛驴,有时候甚至还被人尊称为一声驴哥,那是因为它总能在最关键的时刻,起到最关键的作用。 比方现在已经被吓破胆的秦小冰,在听到毛驴的叫声后,就产生了一种错觉:就好像,这是呼啸而来的警笛声。 代表着正义的警笛声,总能让恐惧万分的好人,感受到最迫切的安全。 所以,当毛驴发出的‘警笛声’,还在楼下大厅内响彻时,秦小冰就从床上跳了下来,几乎是连滚带爬的扑到门口,刚把门打开,毛驴就已经杀到门前了。 那个晚上,在过山天桥上时,方圆曾经亲口告诉秦小冰,说毛驴不仅仅是一条狗子,更是他的生死兄弟。 那时候,秦小冰在听说毛驴曾经给方圆挡过子弹后,虽说很惊讶,很钦佩它,可内心深处,还是把它当做一条狗子的。 一条狗子再怎么优秀,它都是一条狗子,不是吗? 但现在秦小冰才知道自己错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毛驴早就脱离了它外形上的禁锢,上升到了‘兄弟’的境界上。 “毛驴!” 秦小冰屈膝跪在地上,声音里带着哭腔的张开双手时,泪水迸溅。 脑袋上好像有血迹的毛驴,飞身扑进了秦小冰的怀里,伸出舌头在她下脸颊上飞快的舔了一下,就从她肋下钻出脑袋,径直对着被砸碎了一块玻璃的窗口,翻起嘴唇露出锋利的犬牙,嚣张的狂吠着。 几乎就是在扑进来的一瞬间,毛驴就已经看清卧室内没有危险,一切都在窗口那边。 如果秦小冰不需要保护,毛驴会扑到窗前看看怎么回事。 但女孩子现在被吓得不行,那么就算还有危险滞留窗外,毛驴也不会离开她半步,只会尽可能用最大的狂吠声,来驱赶笼罩着女孩子全身的恐惧。 毛驴带有明显咆哮的狂吠声,还有它已经蓄满力量随时扑出去的身体,就像一针镇定剂那样,一下子让秦小冰心中安然,再次体会到了方圆为什么要把它称为兄弟的意义了。 啪啦一声大响,一个瘦小的黑影从窗外忽然出现,直直砸破玻璃冲了进来。 秦小冰下意识的一哆嗦,张嘴正要发出一声尖叫时,毛驴却停止了狂吠。 等那个人轻飘飘的落地,迅速站起来时,秦小冰才借着小夜灯认出他,是梨花山上那个叫老鼠的小老头。 老鼠看到秦小冰安然无恙后,心中这才长长的松了口气,接着看向了毛驴。 屋子里有没有敌人,只需看毛驴的反应就知道了。 毛驴不会说话,可它挣开秦小冰的搂抱,返身冲出房门外的动作,就证明了这间屋子里是安全的,不安定的因素,出现在别的地方。 毛驴刚冲出屋子,又有两个人从窗外‘飞了’进来,一个是耳朵特别长的灰兔,一个却是看上去很臃肿的马大姐。 这三个人的轻身功夫,在十二生肖内排名前三,也是三个小组的领头人。 “七妹,你在这儿陪着秦秘书,四弟,你跟我来!” 老鼠低声吩咐了句,不等灰兔俩人说什么,就擦着秦小冰的身子冲了出去。 灰兔紧随其后。 在十二生肖内排名第七的马大姐,抬手冲窗外接连打了几个手势后,才快步走到秦小冰面前,把她从地上搀扶了起来,一把拥入怀中,轻轻拍打着她后背,柔声说:“别怕,大家伙都已经赶来了,没事了,没事了。” 秦小冰用力点了点头后,忽然放声大哭。 马大姐却笑了。 秦小冰现在放声大哭是好事,这说明她在最短时间内,就恢复了该有的理智。 受到某种惊吓后,却没有该有的反应,那么就会在心里留下永远的阴影,说不定还会诱发忧郁症。 “小妹,小妹,你怎么了,你怎么了!” 就在秦小冰的哭声稍稍小了时,秦大川满是担惊受怕的急吼吼声音,从门外传来。 想都没想,秦小冰就挣开马大姐的怀抱,转身--秦大川刚出现在她视线中,因为跑得太急收不住脚步,肩膀刚刚碰在门框上,秦小冰就纵身扑向了他:“哥!” 肩膀很疼,脚丫子很疼(小石子隔的),浑身都疼(打滚打的)的秦大川,慌忙一把将小妹紧紧抱在怀中,下巴抵在她头顶,连声说:“哥在,哥在!” 马大姐的怀抱再温暖,也不如秦大川能带给秦小冰的安全感更大,更多,也更真实。 手足亲情,血浓于水这句话,可不是说着玩玩就行的。 马大姐自然也很清楚,所以才没觉得被秦小冰‘抛弃’有什么不对,微微笑了下,转身快步走向了窗前。 第1193章 :卧室里没有人 爬在秦大川怀里又哭了几声后,秦小冰忽然猛地抬起头来,惊叫一声:“啊!” 吓得秦大川赶紧问:“怎么了,小妹?” “叶明媚!” 秦小冰来不及多解释什么,挣开秦大川抱着她的手,就跑出了门外。 秦大川这才醒悟过来,自己小妹一惊一乍的,原来是担心叶明媚的安全,低低嘟囔道:“你自己都吓成这样子了,还关心那个女人,真是、真是太善良了啊。” 这栋别墅内,只住了秦小冰与叶明媚两个人。 秦小冰忽然醒来发现外面窗户玻璃上贴了张鬼脸后,立即又是尖叫又是拿东西砸玻璃的,把秦大川等人都‘惊’到这儿来了,甚至连山下远处工地上的民工都惊动了,打着手电向这边瞭望,与她一起住在别墅内的叶明媚,到现在却没有丝毫动静。 秦小冰惶恐的心稍稍安定下来后,立马就想到了这一点,所以才马上挣开老哥温暖的怀抱,跑出去看叶明媚。 占地面积足有三百平米的偌大别墅,早就装修好了,生活用品应有尽有,仅仅是带阳台的卧室就是四个之多,叶明媚俩人想睡在哪间卧室内,就睡在哪间里。 秦小冰住在别墅最西边,西边就是梨花山,叶明媚住在最东边,中间还隔着两个卧室(当两个不是朋友的漂亮女人在一起时,漂亮女人对同类排斥的天性,会促使她们不会凑的太近),不过相距也就是七八米的样子。 走廊上已经站了好几个人,格林德的大脑袋在灯光下闪闪发光,尤为的显眼,秦小冰跑出来时,他正蹲在那儿,给毛驴包扎脑袋。 担心秦小冰安全,最先拍马杀到的毛驴,来到一号别墅门前时,想都没想就纵身跃起,直接撞破玻璃冲了出来:两个女人睡在这么大一栋别墅内,能不把客厅门落锁吗? 毛驴再厉害,它终究不是同样撞碎窗户玻璃却屁事都没有的老鼠,话说人家老鼠可知道用胳膊肘挡前面呢,驴哥要想撞碎玻璃,只能用脑袋硬装。 幸好叶明媚当初装修别墅时,为了赶工期没有使用抗击打性能极强的钢化玻璃,要不然毛驴一脑袋狠狠撞上后,肯定会双眼翻白的躺在地上装死狗。 饶是这样,依着毛驴见过大风浪的本领,也在破窗而入时,被碎玻璃把脑袋给扎破了,这会儿正像受伤的小娘子那样依偎在格林德怀中,羞答答的任由他给包扎伤口呢。 “好了,这样可美了。” 用一个枕头套把毛驴脑袋包起来,又挽了个蝴蝶结后,格林德抬手拍了拍它屁股,连声赞叹着站了起来。 老鼠几个人站在旁边嘻嘻的笑着,满脸轻松很有趣的样子,一点都不像刚才那样紧张,这让秦小冰提着的心落了下来:他们神情都这样轻松了,叶明媚肯定没事的。他们没有去卧室内,是因为男女有别-- 秦小冰是女孩子,本着关心叶总安全的想法,自然能直接开门走进去的。 只是她刚伸手去推房门,老鼠说话了:“秦秘书,等等。” “等什么?” 秦小冰有些纳闷的回头看来。 老鼠脸上的嬉笑表情稍稍减弱了点,淡淡的说:“你最好别看卧室里面。” “为什么?” 秦小冰脱口问出这句话时,猛地意识到了什么,脸色一白,张嘴正要再问什么,却又说不出一个字来。 她忽然明白了:叶明媚,出事了。 老鼠等人之所以还笑嘻嘻的,站在这儿没事人似的欣赏毛驴,那是因为他们压根不在乎叶明媚的死活。 如果不是秦小冰主动来给叶明媚当门神,他们早就让那个娘们在悄无声息间消失了。 现在她出事了,岂不算是了了大家一桩心愿? 想做却做不成的坏事,被别人做了后,自己又不用担负任何的责任,大家当然很高兴了。 如果有人敢当着秦小冰的面伤害叶明媚,就算小冰妹子再吓得不行,也会鼓足勇气昂首挺胸的挡在她面前,左腿弓右腿蹬,左手朝上摆出天王托塔状,右手五指弯曲神似金龙探海,再双眸圆睁娇声喝道:要想杀她,先从我的尸体上踏过去! 可如果叶明媚已经出事,比方被人用刀子在修长娇嫩的脖子上狠狠划了下,后脑勺都都碰到脊背了,鲜血喷的满屋子都是--这样的惨样,绝对能把秦小冰给吓个半死的。 就因为不想吓倒秦小冰,所以老鼠在及时出声阻拦她。 “她、她--” 秦小冰顿觉嗓子发干,声音有些沙哑的问老鼠。 老鼠没说话,只是轻轻摇了摇头,又对随后走来的秦大川做了个手势,意思是让他带他妹的赶紧闪人,此地实在不是久留之地也。 “小妹,我们走吧,先回梨花山那边。” 秦大川也勉强算是‘冰雪聪明’了,立即明白了老鼠的意思,赶紧抬手揽住了秦小冰的肩膀,转身就走。 “我说过,我要保护她的。” 秦小冰却挣开了秦大川的搂搂抱抱,用力咬了下嘴唇,轻声说:“现在她出事了,无论怎么样,我如果就这样走了,以后心里就别想再踏实了。” “小冰,就你还保护别人,别开玩笑了,赶紧跟我走!” 秦大川脸色沉了下来,开始拿出大哥的架子,牵起了秦小冰的手。 人家秦大川没说错,毕竟保护别人安全这个工作,对保护人来说有着一定的要求,最起码也得会几手好看却不中用的跆拳道才行。 小冰妹子呢? 一不会跆拳道二不会柔道的,遇到危险后只会双手抱着脑袋死命的尖叫,拿什么去保护别人呀? 昨晚她硬撑着来保护叶明媚,确实是被方圆给气得脑子发热后,才做出的赌气决定罢了,现在还能俏生生的站在这儿,让一帮子大老爷们儿‘欣赏’她睡袍下的窈窕小身段,就已经算是秦家的列祖列宗显灵了。 她如果真有个三长两短,或者被吓成神经病啥的,秦大川该怎么向父母交代? “我不走!” 秦小冰猛地一甩手,摔开了秦大川。 “秦小冰,你还有完没完!” 秦大川怒了,突地暴喝一声把刚要伸个懒腰的毛驴,给吓得一哆嗦,刺溜一下钻到了格林德身后。 这可是俩人‘认识’这么多年来,秦大川第一次用如此态度训斥小妹:“你这样任性,不听说,有没有想过咱爹咱妈?昂!他们那么大年龄了,你要是出点事,我该怎么向他们交代!” 如果是放在以前,慢说秦大川刚当众如此训斥秦小冰了,就算瞪一下眼睛也是不敢的,因为在他小时候,妈妈就曾经跟他说过:老天爷能让小冰来到咱们家,这是咱们一家人的福气呢。你这个当哥的,在任何时候都要保护好小妹,别让她受一丝委屈。 要不是秦大川牢牢记住了母亲说的这些,依着他见钱眼开、翻脸无情的本性--怎么可能,会百般呵护小妹,在她面前没有一点点当哥的尊严,任打任教训的只会腆着脸的嘿嘿笑? 此时秦大川终于端出了大哥该有的气势,更是把咱爹咱妈抬了出来,秦小冰稍稍一愣怔,长长的眼睫毛垂了下来,主动牵起哥的右手,纤细的手指在手背上轻轻摩梭着,柔声说:“哥,我就是看一眼,看看她到底是怎么了。我如果就这样走了……我以后,都有可能会做恶梦,心不安的。哥,你陪我看看,好不?” 秦大川咧了咧嘴巴。 从小到大,他还没有‘享受’过小妹如此的‘温情脉脉’,哪怕前些天他从傻呆呆中清醒来后,秦小冰也只有心疼他的样子而已。 “唉。” 秦大川实在无法拒绝小妹的要求,重重叹了口气时就听格林德说:“其实,进去看看也未尝不可的。里面,也不是太可怕。” 不等秦大川说什么,格林德就抢先走到门前,抬脚蹬开了房门。 房门刚被蹬开,秦大川就迅速抬手,捂住了小妹眼睛,自己却瞪大俩眼珠子,闪闪发光的看向卧室内:就算必须得让小妹看,他也想自己先看个清楚,再用语言表达出来,让小妹有充分的心理准备,那样她就不会受惊害怕了。 秦小冰很乖。 最起码这会儿很乖,在秦大川抬手捂住她眼睛后,没有像以往那样打开他,嚷嚷着他拿开爪子,别耽误本公主欣赏这‘明媚的卧室’。 秦大川低沉的语气,在她耳边缓缓地响起:“里面,没有人。好像遭了贼那样,乱糟糟的。地上,到处都是炕上用品,女人、女人穿的衣服。有几件是撕烂了的,上面有血--墙上,也有一道一道的鲜血。一看,就知道是用利器割开动脉后,喷溅到墙上的。就像,就像一朵朵盛开在冰天雪地里的腊梅.” 在秦大川的徐徐解说中,秦小冰脑海中渐渐浮上这样一幅画面:有一个,或者有好几个黑衣蒙面人,忽然出现在了叶明媚的卧室内。 就像她在熟睡中察觉出危险那样,叶明媚也本能的睁开了眼,看到了这些人。 只是,不等她张嘴发出声音,一只肮脏的大手就捂住了她的嘴巴,避免她叫出声来。 但叶明媚终究是练过几年跆拳道的,生死攸关下大显神威--就是死命的挣扎,从床上滚到地上,以她千娇百媚的娇弱身躯,与几个身材魁梧眼冒凶光的歹徒拼死搏斗。 搏斗中,歹徒撕碎了她的衣服。 很明显,歹徒是被叶明媚的美貌给迷住了,想强行跟她困觉案来着--但叶明媚的反抗,却是那样的决绝,圆死也不让歹徒得逞。 恰在敌我双方悬殊,叶明媚逐渐失去反抗能力,清白终于要被歹徒玷污时,西边卧室内的秦小冰,忽然发出了刺耳的尖叫声。 然后,梨花山那边的毛驴,就‘拉响了警报’,飞速赶来。 歹徒一看事情败露,气急败坏下掏出刀子来,搁在叶明媚的脖子,猛地向后一拉! 鲜血,箭一般的喷溅在墙上。 一朵花,就此枯萎,凋零。 第1194章 :被诅咒的财富 歹徒残忍杀害叶明媚后,仍旧心有不甘。 毕竟这女人不但号称明珠一朵花,是与苏省楼宇湘齐名的美人儿,更是京华燕家的四少奶奶,无论是长相还是身份,都是让绝大多数男人必须得仰视的。 男人最大的劣根是什么? 当然是渴望征服那些平时看一眼就会自惭,就有可能招来祸端的美女,好像唯有这样做,才能证明他们没有白白来这个世界上走一遭。 而叶明媚呢,绝对符合所有男人这样臆想的条件,所以这些歹徒才在这个月圆之夜的凌晨,悄悄的潜进了明媚山一号别墅,图谋不轨,却没想到她的反抗竟然这样激烈,坚决。 再加上对付秦小冰的同伴,行踪败露,引起了梨花山那边的警觉,他们只能被迫撤离,却又担心已经在搏斗过程中看到他们样子的叶明媚,会秋后算帐,这才一不做,二不休的把她杀害,仓皇逃走时,也没忘记带走她的尸体。 美女就是美女,哪怕脖子上有个淌血的大口子,可她身体某些地方,却没受伤呀--想到这儿时,秦小冰用力鼓了下腮帮子,转身搂着秦大川的腰,低声说:“哥,我们走吧,我不看了。” 善良的小冰妹子,实在无法面对叶明媚被害后,还要面临那种践踏的‘现实’,她得费老大的力气,才能忍住没有弯腰呕吐。 “好,我们走!” 对秦小冰的变乖,秦大川当然是高举双手表示欢迎,对老鼠等人点了点头后,揽着她肩膀快步走向了楼梯那边。 快要走下楼梯时,秦小冰忽然说:“等等。” 秦大川连忙问:“怎么了?” “我去拿点东西。” 秦小冰走向了她休息的卧室。 秦大川不放心,连忙跟了过来。 先从门后的挂衣架上摘下一件外套披上,又穿上鞋子后,秦小冰拉开了床头柜,从里面拿出了个大大的牛皮纸信封,递向了秦大川。 “这是什么?” 秦大川满脸不解的,伸手接过了那个信封。 “这里面,是叶明媚负责开发梨花山的所有合同,手续,还有她从京华津门那边募捐来的资金(银行卡、支票之类的)。只要有了这些,就能成为下面工地的负责人,与明媚山产权的拥有者。” 秦小冰语气平静的解释着,走到了窗前。 东方已经泛起了鱼肚白,事发时那些拿着手电在远处乱晃的民工们,也都各自回去安歇了(有人跑过去警告了他们,没事别乱看,更别乱说,难道不晓得‘知道的太多是一种罪恶’这个简单的道理吗),过不了多久,新的一天的阳光,就会像以往那样普照在明媚山上。 可明媚山的主人,却看不到这些了。 影影绰绰中,秦小冰能看到山谷下有人在拿着手电,迅速向北移动。 那是十二生肖的人,正顺着歹徒扛着叶明媚尸体逃走时滴落的鲜血,向前追踪。 “吓,这么重要的东西?怎么,怎么会在你手里呢?” 正要解开信封看看的秦大川,听小妹这样说后,吓得手一哆嗦,差点扔地上,但紧接着就双眼一亮,意识到了什么。 “昨晚,她说这些东西,都是我的了,包括这座山,山上的别墅,山脚下正在动工的小区。” 秦小冰淡淡地说着,脸色平静没有丝毫的激动啊,兴奋之类的样子。 “我靠,不会吧,还有这么好的事儿!” 秦大川却怪叫了一声,眼珠子更加的亮了:“小冰,真、真的吗?你没、没骗我吧?哥的胆小,可经不起惊吓的!” 谁也没想到,沉寂了不知道多少个世纪的梨花山,经过叶明媚的大力炒作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这儿,不但是慈善的源头,还是幸福指数最高,环境最好、最适合人类居住的福地,路还没有修好,售楼处的热线电话,就被打的发烫,接线员每天都要承接数百甚至上千的询问。 叶明媚曾经问过夏小韵,仅仅一座明媚山价值几何时,秦小冰就粗粗估算着至少得两个亿左右:她终究没见过太大的世面,区区两个亿怎么可能买断明媚山七十年的产权? 更答应夏小韵,说只要帮她与方圆牵线搭桥,就把一半的明媚山送给小夏。 这些事,秦大川现在当然都知道了,心中会有多么疯狂的羡慕嫉妒恨那就别说了,只是暗恨自己为什么不是夏小韵,因为算是梨花山开发先驱之一的大川哥,可比秦小冰更明白明媚山得有多值钱了。 现在,秦小冰却亲口告诉他说,叶明媚在昨晚竟然把这一切都送给了小妹,饶是大川哥历经的大风大浪多了去了,可此时还是觉得心儿狂跳不已,口干舌燥的要命。 “哥,你觉得我有必要骗你吗?” 秦小冰秀眉微微皱了下,回头看向了秦大川。 “不、不像,嘿嘿,不像是在骗我。” 秦大川连忙嘿嘿讪笑了声,随口赞叹道:“叶明媚还真是大手笔啊,为了保住她自己,不惜把她在梨花山的所有股份都送给了你。啧啧,确实大手笔。不过,我怎么觉得,她好像在提前安排后--” 秦大川想说是‘安排后事’的,最后这个字还在舌尖打滚呢,就猛地意识到了什么,双眼中的‘发财了’的狂热,迅速消退了。 “当时她给我这些时,我也有这样的想法。” 秦小冰倒是没有在意秦大川是啥反应,垂下眼帘看着地板,轻声说:“当时,我再三拒绝过,说我不会要这些。她最后却告诉我说--” 秦小冰稍稍一停顿,秦大川就连忙追问:“她对你说什么了?” “她对我说,送给我这些东西,一来是感谢我能在她最艰难的时候,能够仗义帮忙。” 秦小冰转身回头,看着窗外天边远处那轮有些淡了的圆月,脑海中回想起了叶明媚所说的那些话。 夏小韵在临走前,曾经暗示过叶明媚:要想让秦小冰死心塌地的帮忙,你得拿出好处来才行,毕竟人家可没有帮你的义务。 其实不用夏小韵提醒,叶明媚也知道该怎么做的。 昨晚俩人回到别墅内后不久,叶明媚就拿出了这些东西,很坦率的说要送给往秦小冰。 秦小冰当然会吓一大跳,说啥也不肯要。 叶明媚在感谢她的仗义帮忙后,又满脸苦涩的样子,低声告诉她说:她有种清晰的预感,这次可能无法逃过这次劫难了。 在这个世界上,除了秦小冰是真心关心她之外(不管是可怜也好,还是赌气也罢),就再也没有谁在意她的死活了。 前些时间,叶明媚已经把她能调动的财力物力,都从燕家调来了唐王,大手笔的投进了梨花山风景区,这算是她的全部家产了(如果她与燕春来离婚的话,那么肯定还会分取更多的财富)。 叶明媚坦言说道,她不想在万一出事后,这些东西会被燕家收回,或者被某个没良心的混蛋(就是方圆了)白白拿走,反正身外之物是死也带不走的,那她为什么不把这些,留给秦小冰呢? 这些东西,算是你暂时替我保留吧。 如果我不死,等我撑过当前难关后,你再还给我就是了。 如果我死了,就当是我对你仗义帮我的感谢了。 信封里,有我留下的一份‘遗嘱’,上面讲的明明白白,虽说没有被公证,但我相信没有谁敢质疑它的可信度。 秦小冰,你就收下吧,这样我心里才轻松些,能睡个好觉--叶明媚都把话说到这份上了,秦小冰还能说什么? 秦小冰终于收下后,叶明媚才长长的松了口气,站起来要回房间安歇时,忽然又说:“秦小冰,千万不要去做郭易秦的女朋友。” 秦小冰没说话,只用目光询问她,为什么要这样说。 “那个人,没有爱情。” 叶明媚笑了笑,犹豫了片刻才说:“也不要去招惹方圆--我能看得出,他虽然对你也很好,无论他有多么的混蛋,都不会舍得伤害你。可一旦对他产生那种感情,那么你的下场,不会比我好太多。” 秦小冰茫然的点了点头时,又听她用更低的声音问:“你知道,他为什么躲着我,不见我吗?” 秦小冰摇了摇头。 “因为,我是他的四舅妈。” 叶明媚笑着,缓缓的说道。 秦小冰的身子,猛地一震。 她做梦也没想到,叶明媚与方圆的关系,竟然是如此的复杂。 同时,她也猛地明白了很多事。 “这是真心话,我这辈子,第一次对人说真心话。” 叶明媚说完这些,不等秦小冰回答,就转身快步走出了卧室,关上了房门。 直到现在,秦小冰脑海中还漂浮着叶明媚在离开时,那看似璀璨迷人实则苦涩、绝望且又无奈的笑容。 叶明媚最后说的这番话,秦小冰是不会告诉秦大川的。 就算她要说,她也会是对方圆说。 只感觉手里那个大信封,好像比整座明媚山还要沉重的秦大川,此时可没听出小妹在解释某些问题时,前言不搭后语,只是不住地点头,傻笑:“嘿,嘿嘿,还算她有自知之明,抢在被杀之前,提前选好了继承人--” “哥,你们为什么这样讨厌她,恨不得她去死呢?” 看到自己大哥把信封紧紧抱在怀里,不住的傻笑后,秦小冰却没有丝毫的笑模样。 “我们为什么这样讨厌她?” 秦大川一楞,接着下意识的喃喃自问:“是啊,我们为什么这样讨厌她--哦,可能是方、方圆讨厌她,我们才盼着她最好去死吧?” 秦小冰紧接着追问:“方圆为什么要讨厌她?” 秦大川摇头:“不知道,我真不知道。” “我知道。男人,没什么好东西的。” 秦小冰脸上浮上古怪的笑容,冷笑一声说:“哥,你把这些东西交给方圆吧。” “什么?” 秦大川眼珠子瞪大,好像铃铛那样。 “把这些交给方圆,我不要。” 秦小冰吸了下鼻子,轻声说:“我能感觉出,这些东西带着相当厚重的怨气,还有--诅咒。” 第1195章 :做个乐观的女孩子 “诅咒?” 秦大川呆愣的望着秦小冰,好半晌后才低头看了眼怀里的大信封:“开,开什么玩笑啊,这还有诅咒!呵,呵呵,你以为,叶明媚是埃及法老王呢。” 埃及法老王被制成木乃伊被埋进金字塔内后,担心有人会盗取他们那些殉葬的宝贝,就诅咒那些人会不得好死,生个儿子没有小丁丁啥的故事,现在早就流传全世界了,三岁小孩子都知道。 秦大川自然也知道,更听过许多遭到埃及法老王诅咒的倒霉鬼是怎么挂了的传说,不过他可不信区区一个叶明媚,就能与那些法老王相比。 秦小冰没有说话,就这样静静的看着秦大川。 秦大川使劲的眨巴了下眼睛,艰难的问道:“小妹,你知道这里面的东西,价值几何不?” 秦小冰只是静静的看着他,一副‘富贵不能淫’的淡淡然样子。 抬手挠了挠后脑勺,秦大川苦笑着说:“就算你不在乎这些东西,就算这些东西里都带有叶明媚的诅咒。可你想过没有,把它们交给方圆,同样也会诅咒他啊。我知道,你现在对方圆是相当的不满,甚至,都怀疑叶明媚出事,就是他躲在幕后一手操作--” 秦小冰打断了秦大川的话:“不是怀疑。” “那是什么?” “百分百,是他干的。” “哇,小妹,你别乱说话!” 秦大川吓了一跳,赶紧抬手要来捂秦小冰的嘴。 秦小冰向后退了一步,躲开他的手冷笑道:“哼哼,他敢做,我就不敢说了吗?哥,其实你也看出来了,除了他之外,好像没谁会杀叶明媚了吧?” 她没有猜错,叶明媚出事后,尸体还被人带走,不但秦大川以为这是方圆做的,就连格林德,十二生肖也是这样认为的。 至于方圆(或者是他派来的人)在对叶明媚下手时,曾经有个身穿白衣、满头白发一张白板也似的脸,怎么会出现在秦小冰的卧室窗外,这都是他为掩人耳目,才一手导演的好戏。 就像故意在叶明媚的卧室内,整出一幕‘强、奸未遂,才愤而杀人,随后扛着尸体逃走’的假象。 秦小冰不傻,更不是盲人,当然能从叶明媚遇害后、老鼠格林德等人都笑嘻嘻不当回事的表现中,看出这些。 想通了这些后,这让秦小冰对方圆厌恶、不齿到了极点。 她可以与一个败家子交朋友,哪怕这个败家子其实是个很厉害的家伙。 无论方圆有多牛,秦小冰都能放平心态,把他当朋友来看。 甚至,她担心会让夏小韵误会,赶紧给郭易秦打电话‘表白心迹’时,心里还是很疼的,这说明方圆在她的心里,占据着无可替代的位置。 简单点来说呢就是,秦小冰可能在不知不觉中,爱上了方圆。 只是依着秦小冰的为人处事观念,就算她再怎么爱方圆,也不会再接受他了:为了掩饰他与叶明媚之间违反伦理的肮脏关系,他不惜采用如此龌龊卑鄙的手段,来把她残忍杀害,事后随便找些不具名的凶手来背黑锅,来掩盖他的罪行。 更奢望,继续在小冰妹子心中保持他的‘好人形象’。 这是秦小冰无法接受的,死都无法接受。 正如她现在所说的那样,她能清晰感受到叶明媚交给她的这些财产中,带有无比怨毒的诅咒,怎么可能会留下? 秦小冰只希望,她所拥有的每一分钱,都是干干净净的,哪怕是再穷,可心里却安生。 她让秦大川把这些交给方圆,就是希望他能遭受到叶明媚死后的诅咒! “小妹,你、你这是要大义灭亲吗?” 搞清楚秦小冰是啥意思的秦大川,声音苦涩的喃喃问道。 秦小冰笑了,又抬头看向天边越来越淡的圆月,轻声说:“哥,你说错了。方圆,从来都不是我的亲人。以后,他也不再是我的朋友--我也不想,再见到他。天亮后,你就送我回市区吧。这地方,有些脏。” 秦大川也笑了,只是他的笑容比哭都难看:“你的意思是说,我最好也跟着你离开了?” 秦小冰摇了摇头:“你不用。” “为什么我不用?” 秦大川心里松了口气,明显舍不得离开这儿,离开格林德他们。 “你不是我,你是你,我是我。” 秦小冰喃喃的说。 “听不懂。” 秦大川愣怔了片刻,假装听不懂的样子,也走到窗前向外面,却不是看那轮就要消失的圆月,而是看向了有早霞散出的东方:“天亮了。小冰,哥劝你啊,以后多看朝阳,少看月落。那样,你才能总是保持好的心情。” 顿了顿,秦大川又说:“以前我在古龙大侠的一本书里看过一句话,借花献佛把它送给你吧。” “什么话?” 秦小冰问。 秦大川深吸了口气,说:“乐观的女孩子,运气总是要比别人好一些。” 乐观的女孩子,运气总是比别人要好一些,这不仅仅是安慰人的话,从科学角度来说,也有着它一定的道理。 人的情绪,不管是乐观还是悲观,其实都是一种气场。 气场不但能感染别人,更能直接影响自己。 用直白的话语来剖析乐观与悲观,可以说乐观代表着正气,悲观最大的特点则是消极。 正气足,则阳气刚,邪气不侵,身体健康,官运财运路路亨通。 消极心重,所起到的效果与正气截然相反,能影响人的三观、行为,容易愤世嫉俗,继而做出不理智的行为,为自己招灾惹祸,邪气入侵,损心伤身体。 所以一个人要想活的潇洒一点,那么保持乐观的心态才是最重要的。 这个道理很简单,张翼这么聪明还又有文化的人,实在没有理由不懂得。 她不仅仅懂得,更是这样做的,要不然这些年她也坚持不下来,能在外界保持她该有的风度,威信。 只是现实却用更加残酷,凌厉的手段,把张翼的乐观心态,就像砸核桃那样,一步步的砸了个粉碎,使她终于被悲观彻底的笼罩,思想行为发生了很大的转变。 要不然,张翼也不会走到今天这一步,半夜敲开一个陌生男人的房门,任由人家把她像一个木偶那样的玩耍,彻底剥夺了她残存的尊严。 张翼做梦都没想到过,有的男人在炕上,会比她以前偷着的那些小电影里的主角,还要变态,凶猛(电影里那些男主,可都是吃了药的啊),动作粗鲁,仿似要把折磨死那样。 她压根无法承受这种折磨,多次感觉都要死了,可偏偏却能从中享受到,她从没有享受到过的愉悦。 套用一句文艺词来说就是:死了,都要爱。 这种强烈、无法忍受却又真实享受的复杂感觉,就像滔天的洪水那样,很快就冲垮了张翼的某些观念,让她彻底的崩溃,被那个男人肆意摆布着。 每一种姿势,每一个动作,都能给她带来毁灭性的打击,在疯狂的,竭尽全力的嘶声喊叫了不知多久后,她就彻底陷进轻飘飘的黑暗中。 当朝阳的金色光芒,透过窗户玻璃洒在她丰满的躯体上时,那些白色的小结晶体(大量出汗后的盐分),随着她香甜的呼吸动作,不断闪现着璀璨的色彩。 一股子好闻的烟草气息,随着从窗外吹进来的晨风,触动了昏睡中的张翼的嗅觉,让她轻轻皱了下鼻子,下意识的发出一声低低的吟唱。 她从轻飘飘的黑暗中,慢慢地降落了,重新站在了现实的土地上,惬意的伸开双臂,伸了个大大的懒腰。 不穿寸缕衣服、身材还又娇美丰满的女人,在沉睡中醒来伸懒腰的动作,无疑是相当诱人的,搞得倚在床头上吸烟的方圆,某个部位又开始蠢蠢欲动了。 毫无疑问,方圆现在很满意。 他满意张翼这健康且又成熟的躯体,也满意老天爷能安排她主动送货上门:男人在心烦(还不是因为秦小冰、叶明媚等人的事)时,能够有这么个外表端庄、实则内里风骚无比的女人,主动来承受他积攒的那些邪火,能不满意吗? 至于满意过后,方圆会不会伸手拉张翼--满意是满意,帮她是帮她,完全是两码事。 别忘了,她在付出的同时,也收获了从没有过的愉悦。 说起来,男人跟女人秀恩爱,可是双方都付出都享受的过程,谈不上谁欠谁的,唯有那些傻乎乎的男人,才在占有了某个女人后,觉得自己占了莫大的便宜。 同样,唯有张翼这种傻瓜娘们,才在向方圆自荐枕席并竭力迎合后,以为自己终于被饶恕了。 那只是她的一厢情愿罢了。 张翼伸展开的右手中指,在落下时扫过方圆嘴上的烟头。 马上,她就本能的迅速缩手,睁开了眼。 人在睡觉时,无论睡得有多沉,多香沉,在被烟头烫一下后,都会立即醒来。 更何况,张翼在伸懒腰时,就是要醒来的前兆呢? “啊!” 手指头被烫了下后,张翼本能的发出轻声痛呼,睁眼接着又闭上了。 金灿灿的阳光,从敞开着的窗户外照进来,很刺眼。 她在闭上眼的瞬间,也看到了半躺在床头的男人了。 记忆,就像开闸的大水那样,呼呼的倒卷而来,昏睡过去之前所发生的那些事,电闪般的浮上了脑海中。 我昨晚敲开了一个男人的房间,爬上了他的炕。 然后,他就开始无比粗暴野蛮的折腾我,直到我实在无法忍受的昏睡过去。 我、我果然疯狂了一把……哦,不,是疯狂了大半夜。 他,是谁? 张翼想到这儿时,才感觉浑身凉飕飕的,立即意识到自己寸缕不挂了,下意识的伸手去划拉东西时,再次睁开了眼,看向了那个男人。 她在抬头看向男人时,男人也在看着她,脸上带着明显的嘲讽意思。 俩人目光一接触后,张翼全身的肌肉都瞬间僵硬,血液停止了流淌,却偏偏能说出话来,声音嘶哑:“是、是你!?” 第1196章 :嘘,别打搅她 就是打死张翼,哪怕是把她打死八百遍,她也没想到在她睁开眼后,就能看到方圆。 方圆就同她一样,全身上下没穿一点衣服。 她就像早上从美梦中醒来的妻子那样,伏在丈夫的胸膛上,左手搂着他的脖子,修长完美的左腿,搭在他的腰间,动作亲昵且自然。 俩人的‘坦诚相见’,足够提醒张翼:昨晚那个用野蛮粗鲁的动作,把她给折磨的死去活来的男人,就是方圆。 怎么会是方圆? 这一刻,张翼的大脑中一片空白,彻底地傻掉。 这女人真能装! 张翼的傻呆呆样子,让方圆更加的鄙视她:反正你已经把这种不要脸的手段都使出来了,又何必拿捏出‘苍天啊,大地啊,没想到会是你’的恶心样子呢? 不过,她装的还真像那么回事,可惜还是逃不过老子的如炬慧眼。 方圆心中冷笑着,用力吸了口烟,低头吐在了张翼的脸上。 “咳,咳--啊!” 张翼被呛的接连咳嗽了声,才猛地清醒,随即尖叫一声,猛地返身坐起,伸手就抓过旁边的毛毯,手忙脚乱的裹在了自己身上,全身都在筛糠般的发抖,脸色苍白的吓人,但很快就迅速变红,连脖子都红了。 方圆没说话,也没因为自己的‘娇躯’袒露在女人面前,就有啥害羞,依旧悠然自得的吞云吐雾,一副‘哥们胸有成竹’的样子。 张翼终究不是一般的良家小妇女,遭遇意外后会长时间陷入懵逼状态,在短暂的震惊,惶恐又难堪过后,她很快就恢复了该有的理智。 老天爷,与我开了个天大的玩笑。 我明明已经放弃了要最后疯狂一把的想法,老天爷却已经安排方圆提前在这儿等候,促使我主动给他打电话,主动跑到他房间里来,遭受他的野蛮折磨。 看来,我活的实在是天怒人怨了,就算老天爷想让我死,也得在饱受羞辱后。 呵呵,好吧,都说凡人在老天爷眼里,就是草芥、蝼蚁般的存在,无论遭遇哪种厄运,都只能是干瞪着眼的接受,没有丝毫的反抗余力,那我又何必反抗呢? 反正,天大的羞辱,痛苦,都能随着死亡而消失了。 张翼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再重重的吐出来后,才抬起头看向了方圆。 短短半分钟内,这个女人就想通了别人一辈子都想不开的道理,心中很安圆,目光很平和,甚至抬起头来时,脸上还带着淡淡的笑容:“嗨,方、方圆,早上好。” 在鬼混时,张翼可是歇斯底里大叫很久的,嗓子沙哑的厉害,不过却能听得清。 女人在醒来后的神态变化,本能反应,心中冷漠的方圆,都看得一清二楚。 曾经有那么一刻,方圆觉得她不是在演戏,而是本能的表现。 话说方先生从来都自吹,他有一副如炬慧眼的。 尤其是在张翼迅速冷静下来,脸上露出不该有的笑容,主动向他请安问好,表现的好像这一切都是按照她的意思来发展的后,方圆那一刻的怀疑,又加大了几分。 “嗨,早上好。” 无论怎么样,方圆在美女主动向他问好时,也不能失了礼貌。 “我真没想到,会是你。” 张翼抬手擦了擦嘴角,启齿笑了起来。 这个女人确实很漂亮,笑起来时很好看,嘴角向上翘起优美的弧度,露出一口标准的小银牙,整齐洁白还很干净,让男人都不忍心用那个东东之外的任何东西去碰触了。 “是吗?” 方圆随口问了一句,伸手拿过了柜子上的矿泉水。 女人在早上醒来后,最好是先喝点水,那样对皮肤有很大的好处,尤其是在嗓子很沙哑时。 “谢谢。” 张翼伸手去接矿泉水时,裹在身上的毛毯滑落了下来,她下意识的想缩手去揪住,却又改变了主意:大半个晚上,她都木偶般的被人折腾了,竭力满足人家的各种要求了,又何必在意身体再被他看到呢? 毛毯滑落时,张翼接过矿泉水,先漱了下口,才仰起下巴咕咚咕咚的喝了起来。 一个晚上过去了,她的脖子里还留有明显的掐痕,那两座骄傲的耸立上,也布满了清淤,甚至还有抓伤后的痕迹。 看到这两个受伤的部位后,方圆的眉头稍稍皱了下。 他只比张翼早醒来半支烟的工夫,当时张翼是趴在他身上的,长长的秀发披散下来,以及她趴伏式的睡姿,都把这两处给遮了个严实,所以他没看到。 现在方圆看到了。 方圆在与女人恩爱时,无论那个女人是谁,他又有多么的兴奋,除了更加凶猛有力外,他最多也就是拿巴掌去拍女人结实且有弹性十足的臀、也就是屁股罢了,那样会有种策马狂奔的激动感。 可他从来都不会对女人做那些又掐又咬的野蛮动作,那样会有损他的绅士风度-- 但张翼这两个部位,却带有明显的伤痕。 依着方圆的眼光,不难看出她所受的伤害,还没有超过十二个小时。 也就是说,张翼在敲开他的房门之前,就已经被人伤害过了。 等张翼一口气喝干瓶子里的水,又长长的吐出一口气,满脸惬意样子的闭上眼时,方圆说话了:“你身上的伤,是谁给你搞得。” “我丈夫,孙刚。” 张翼睁开眼,没有丝毫的隐瞒,神色也很平静,就像她被孙刚殴打,仅仅是渴了要喝水那样正常,接着淡定的笑笑:“你认识的。他满嘴的牙齿,就是被你们打掉的。” 方圆脑海中,马上就浮现出孙刚那副阴险乖戾的样子了,眉头再次皱了下:“他为什么要打你?” “他总是在怀疑,我背着他在外面偷男人。我说没有,他就打我,还给我穿上那样的东西。” 张翼淡淡的说到这儿,看向了炕前的蒂地上,语气仿佛在谈论狗不理包子越来越小,还不好吃了:“呵呵,不过现在我必须得承认,我是背着他在外面偷男人了--嗯,这种感觉很爽。我有些遗憾,很遗憾。” 方圆问道:“很遗憾,你没有早点走这一步?” “是啊,反正无论我多么遵守妇道,他都怀疑我偷男人。” 张翼点了点头,接着又叹了口气:“唉,其实在前些天,我在东南山区小溪边遭遇龟田良和时,真不该反抗的。那个人虽说是个畜生,但他终究是个男人,能给我带来身体上的享受。当时,我如果配合的话,不但能享受,还能避免秦大川被伤害。” 方圆没说话,又点上了一颗烟。 “你可能知道,也可能不知道。” 张翼吸了下鼻子,继续说:“孙刚早在我们结婚没多久,就因为一次意外事故失去了当丈夫的功能。这些年来,我一直在守寡,呵呵,守活寡。那时候,我还天真的以为,就算我们俩没有了夫妻生活,但我们是真心相爱的。只要有爱情存在,再漫长的孤独,也能忍受。但现在我才知道--” 方圆接嘴道:“你才知道,你错了。” “昂,我错了,错的很离谱。” 张翼用力点了点头,又自嘲的笑了下说:“你知道吗?以前我听说别人因为夫妻生活不和谐就闹离婚时,还鄙视那些女人呢。呵呵,原来,以前那种被我看做是龌龊的关系,才是夫妻恩爱的粘合剂。” “阴阳调和,本来就是相辅相成的,是构成夫妻感情美满的必需品。” 方圆想了想,就问:“还记得张爱玲,曾经说过一句很著名的话吗?” “她说,通往女人灵魂的通道是阴、道。” 张翼早就知道这句话,却从没有跟任何人说起过,总以为这是不迟于口的,但她现在说这句话时,语气却是相当的自然,平静:“这句话,确实一句至理名言,我现在是深有感触。” “昨晚你丈夫又打了你,你才一怒之下跑出来找男人?” 方圆又问道。 在张翼刚醒来时,方圆还以为她会有两种反应。 一种是假装歇斯底里的,大喊大嚷着是方圆强女干了她,他得为此负责,要不然就去法院告他。 一种呢,则是很干脆跟他谈交易:我都被你睡了,不管我是不是心存目的的,可这终究是事实,你是不是也该拉我也一把呢? 可张翼没有这样做,而是像跟朋友聊天那样,心态平和的跟他说了这些。 张翼的坦然,引起了方圆的极大兴趣,对她的改观再次改变了一些。 她的坦然,应该不是装出来的,而是心里有什么就说什么,不在意任何的尊严,更没有丝毫的隐瞒:“是的。昨晚他又打了我,还差点把我掐死。” 仿佛方圆就是最好的闺蜜那样,张翼就从孙刚刚被方圆打掉满嘴的牙齿开始说起,一直说到昨天晚上,丈夫有多么期望能看到她落到最悲惨的下场,以很客观的语气,详细叙说了一遍。 就像在讲述另外一个可怜女人的故事。 说的累了时,她很自然的伏在了方圆的胸膛上,左腿与他腿子慢慢纠缠在一起,手指在他身上画着圈圈,不断的游走,最后悄悄握住了她很喜欢的那个东西。 这个可怜女人的故事,她足足讲述了两个多小时。 她没有丝毫的隐瞒,包括老苗利用她要尊严,迫使她不能站出来为秦大川作证,只能与他同流合污,以及自打那之后,她有多么害怕,这才去找夏小韵,希望能间接找到方圆,通过叶明媚来拉她一把的所有事,都说了出来。 方圆始终没说话,就这样静静的听着,任由她手上的动作越来越娴熟,等他有了该有的反应后,她没有丝毫羞涩的翻身骑在了他身上。 长发上下飞舞间,她牵引着他的双手,用力按在自己胸前,高傲的昂着下巴,闭着眼,极力压制那种无法形容的感觉,坚持讲完了她的故事。 最后一个字说完,泪水从她眼角滑落。 “嘘,别打搅她。” 方圆张嘴刚要说什么,她却竖起手指放在了唇上,然后动作猛地疯狂了起来。 第1197章 :到底是谁玩了谁? 张翼走了差不多半小时了,方圆还保持她临走时的姿势,半躺在床头上,嘴上叼着一颗烟,微微眯着眼看着门板。 仿佛门板在下一刻就会被推开,那个女人就会从外面走进来那样。 幸亏他嘴上的烟卷没有点燃,要不然在他望着门板发呆时,长长的烟灰肯定会落在他身上。 张翼走时,就像得到泼天大赏赐的职业女性那样,用她的小嘴仔细为方圆清理了一下卫生,这个女人的悟性相当高,仅仅十多个小时,就把她此前才不屑去做的某些动作,做的炉火纯青了。 怪不得当初转行,从技术人员转入官场后,能在近段时间内取得显著成就,成为川南地区那边升职最快的官员,堪称乘坐直升飞机。 她没觉得帮方圆这样做有什么不对啊,害羞什么的,反而做的很认真,很仔细,就像她平时工作时那样,用心去做。 因为她终于明白,做这种事,可能也是夫妻之间感情倍增的缘由之一。 老天爷既然已经满足了她要最后疯狂一把的愿望,那么她就会做到有始有终,才能对得起她自己好不容易下定的决心。 张翼好好洗了个澡,穿上她那身素白色的束腰长裙,踏上她那双白底黑面的运动鞋,戴上她那顶长帽檐的棒球帽,又从小坤包里拿出一个时尚的大墨镜,遮住了小半截脸,却抬脚把孙刚为她‘保贞裤’踢到了墙角,嘴角含笑的抬手,对始终盯着她看的方圆来了个飞吻,才张嘴无声的说了句:“再见。” 有过小半夜大半天的疯狂后,张翼已经彻底解脱了。 她觉得,只要有了最后疯狂的经历,那么无论接下来该遭受什么样的惩罚,她都能泰然处之了,老天爷已经对她相当不错了,实在再没有任何报怨的理由了。 张翼走的很潇洒,在关上门走进走廊中时,方圆还能听到她哼起了黄家驹那首《喜欢你》中的高、潮部分:“喜欢你,那双眼更动人,笑声更迷人,愿再可轻抚你,那可爱面容,挽手说梦话,像昨天你共我--” 方圆知道,张翼喜欢的不是他,也不是任何一个人,她喜欢的是刚才那种感觉,那种孙刚还正常时的美好生活,喜欢的是昨天的昨天。 张翼发觉配合她最后疯狂一把的人是方圆后,在冷静下来后,只是站在客观的角度上,为他讲述了她来唐王后的故事。 却没有讲到她接下来会遭遇哪些灾难,更没有因为她已经被方圆占有了,就趁机打蛇随棍上,来哀求他拉她一把。 她一个字也没有提。 倒不是说她已经看出方圆就算占有了她,也不会伸手拉她一把,而是因为她觉得当前的结局,就是她最好的结局了。 既然是最好的结局,那她为什么还要求着别人去改变? 她肯定已经把今天之后的任何惩罚,都当作了生活的享受,要不然不会走的这样潇洒,轻松,那是一种让她着迷的感觉。 方圆能从她轻快的脚步中,清晰感受出来。 啪哒一声,方圆终于点上了那颗烟,然后懒洋洋的抬脚下地,走进了浴室内。 刚点燃才吸了两口的香烟,在喷头洒下凉水后马上就灭了。 方圆吸了一口,很苦,歪头就用力吐在了旁边地上。 当他肩膀上搭着浴巾,慢条斯理的从浴室内走出来时,还处在充电状态的手机,不知道第几次的嗡嗡震动了起来。 方圆低头看过去,格林德的名字在屏幕上闪啊闪的,就像他的大光头,很想让圆哥抬手狠狠抽一巴掌。 从方圆醒来后到现在,几乎每隔十分钟,手机就会振动一次,有格林德的,秦大川,甚至还又秦小冰的,夏小韵的。 无论是谁打来的电话,方圆都没有去接。 他觉得,男人在跟一个主动疯狂的美女滚在一起时,接电话是对人家的不尊重。 现在美女已经走了,他还是不想接。 人都有个情绪不怎么样的时候,对吧? 人在情绪不咋样时,不愿意接任何人的电话,也就变得很正常了。 方圆的情绪不怎么样,可能是因为--张翼把他玩了吧? 那个臭女人,在给他来了个飞吻后,转身开门时,竟然拿出一叠百元大钞,放在了门口右侧的小柜子上。 跟不是夫妻、不是情人的人困完觉后,觉得很满意就留下一叠钞票,难道不该是男人的专利吗,什么时候女人也可以这样做了? 觉得自己被嫖的方圆,情绪如果还不错,那他就是个不折不扣的贱人了。 当然了,就算是当个贱人,也不能跟钱过不去,所以方圆在走出客房时,拿走了那叠钞票,还认真的点了一遍:三千四百五十七块八毛钱。 今天的天气不错,阳光普照的,路边的树梢动也不动。 不过好天气在盛夏季节,无疑是最让人讨厌的了,尤其是午后两点多钟时,除了树上的知了在玩命似的穷叫唤之外,就连来来往往的车子,都有些无精打采的。 至于行人道上的行人,倒是走的飞快,那些尽可能把两条好看腿子露出来的美女们,一手打着小花伞,一手拿着手帕--擦汗,无形中降低了美的品味。 有经验的男人,这时候就会找一个天桥坐在下面,每当有美女经过,脚步匆匆的走上天桥时,只需稍稍一翻眼珠子,就能看到裙底的风光了。 天桥是个好东西的,是专门为那些欣赏美的男人而出现的。 懂得这个道理的人,不仅仅是方圆,还有王小强。 王小强的名字听起来很普通,也很‘少年化’,任何人在听到这个名字时,眼前就会浮上七八岁的孩子,或者是个满脸青春疙瘩豆的青年,头发长长瘦巴巴却有着一双贼溜溜眼珠子的那种。 不过此时坐在天桥下的这个王小强,早在上个月农历十五时,就已经过了他四十岁的生日--民间传说,占住农历初一、十五生日的人,都是非富即贵的,为此还有一句民谣是这样唱的:初一的王爷,十五的娘娘。 就是说,男人如果是农历初一的生日,很可能就是个王爷,或者是个王爷的命;女人生在农历十五,成不了娘娘,也得是个贵太太。 王小强就是农历六月十五的生日,可他是男人。 就因为王小强是男人,占了农历十五的生日后,没成为王爷、娘娘的也就罢了,怎么就成了个到现在都不知‘肉滋味’的老光棍,还是个叫花子呢? 特么的,王小强想不通,自三十三岁那年就想不通,想到现在都想了七年了,每天除了吃饭睡觉,其他时间都蹲坐在某个地方望着人流想啊想的,也没想通。 倒是有一点他想通了,那就是在夏季蹲坐在天桥下面,不会引起那些穿裙子的美女注意--有哪位美女,会在脚步匆匆走上天桥时,肯多看一眼旁边的叫花子呢? 张翼也不会,所以她也没注意到在她迈着轻快的步伐走上天桥后,王小强那双贼溜溜的眼睛,正在盯着她看。 虎躯一震个什么样的情况? 就是王小强这样的了,好像像触电那样,眼珠子腾地一声就瞪大了,嘴巴张的更能填上个板砖,甚至心跳都漏跳了一个节拍。 王小强成为‘职业叫花子’已经七年了,听东城老大说过不下八百遍‘真空美女’的香艳故事了,但他却从没有有幸得见过一次。 现在,他最大的愿望就这样毫无征兆的,实现了。 刚才迈步走上天桥的那个墨镜美女,就是穿着一身素白束腰长裙的那个,里面竟然是真空的! 虎躯一震的王小强,在美女快步走上天桥后,才蓦然清醒过来,第一反应就是抬手放在眼上,要把俩眼珠子扣下来:刚才那么好的机会,你们竟然只看了一眼,还没有看清楚,不抠出来还留着做什么! 不过话说抠眼珠子还是很疼的,再说王小强还打算留着这双眼睛,来欣赏这个美丽的世界呢,自然不会真得抠出来。 最多也就是给了自己一个嘴巴,翻身跃起,扶着天桥栏杆快步追了上去。 嘴巴很委屈:我又不负责看东西,看不清干嘛要揍我? 这就是眼珠子与嘴巴最大的区别了。 一般来说,眼珠子在看到不该看到却看到、该看到却没看清的东西时,都会被抽嘴巴的,就像张翼铸成大错明明是面子在作怪,可付出代价的却是她的身体。 身体还有些疼。 任何一个女人,在与方圆鬼混长达十多个小时后,基本都会有这种感觉,尤其张翼已经五六年都没被男人碰过的女人。 不过她不在意,就像明明看到背后有个叫花子,鬼鬼祟祟的跟着她,也没觉得害怕那样,毕竟身体上的疼痛,从来都不是真正的痛苦。 离开连锁酒店,身心愉悦的张翼信步前行很远后,才忽然响起自己的车子还停在某夜总会的停车场内。 她却懒得再回去开车了,反正已经全身心的放松了,干嘛不好好玩玩呢? 这两年,她倒是多次来过安阳,可哪一次不是脚步匆匆的? 就连安阳最多的植物园都没来过,不能不说是个遗憾。 张翼在一个小饭馆内吃过午饭后,就决定去植物园游玩一个下午,等天黑后再驱车赶回唐王好了。 相比起别处,植物园附近的客流量明显增加了不少。 走下天桥前行三百米,路对过就是植物园的东门了。 为方便、增加过往行人的安全,植物园东门前的路面上,特意加画了斑马线。 张翼站在斑马线边上,抬手托了下鼻梁上的大墨镜时,随意回头看了眼始终尾随其后的那个叫花子。 正要走过来的王小强,发现美女貌似注意到自己后,慌忙低头双手抄在口袋里,装作也是路过的样子,转身横过公路。 他只关注美女有没有发现他了,却没有看到一辆黑色的轿车,就像一头打了鸡血的疯牛那样,吼吼叫着飞驰而来。 第1198章 :彩虹桥下的白衣仙子 如果有人在这时候看到孙刚的脸,肯定会被吓一大跳。 因为没有任何的语言文字,能形容孙刚此时的脸有多么可怕,人们习惯了的‘狰狞’这个词,都比他现在的样子好看八百倍。 张翼与方圆,在连锁酒店的包厢内,鬼混了足足十三个小时,外带三十七分钟! 孙刚给他们掐着表的,从张翼走进包厢内,到她迈着轻快的脚步出来,一分都不差! 孙刚知道与妻子鬼混的男人是方圆,这一点并没有任何的难度,他只需拿出一叠钞票,放在连锁酒店客服前台小妹面前,淡淡的说:告诉哥,某某包厢内的客人,叫什么名字,家住哪儿,这些钱就是你的了。 绝不能擅自泄露住店客人的身份,这是每一家酒店、旅馆客服前台小妹都懂得规矩,不过规矩这玩意遭遇超值的回报利润后,就变得不再是规矩了。 方圆? 哈,哈哈,果然是方圆! 这对该挨千刀的狗男女! 在从客服前台小妹那儿,看到方圆住店时留下的身份证复印件后,孙刚表面依旧平静,内心却在咬牙切齿的狂笑。 狂笑过后,孙刚又有了极大的侥幸:幸亏刚才,没有冲动的踹开门板冲进去,要不然肯定会被羞恼成怒的那个混蛋灭口。 自从被方圆打掉满嘴的牙后,孙刚就时刻‘关注’着他,更是在暗中花了大笔的银子,来打探这家伙到底是什么人。 如果方圆只是一般人,孙刚觉得他只需付出二十万的代价,就能雇人砍断他一只手。 不过调查结果却让孙刚很沮丧:方圆,是个相当厉害的亡命徒,不但本身‘功夫了得’,手下更有秦大川、格林德等一帮走狗。 孙刚曾经通过‘道上’的关系,接触过唐王地区‘道上’的老大虎子--虎子听孙刚说要‘办’方圆后,只是冷笑一声没跟他说什么,却转身抬手,把介绍孙刚来找他的那个小弟,一巴掌就抽到屋角去了。 再傻的人,这时候也能看出虎子这个唐王的‘道上’老大,是相当忌惮方圆的了,孙刚想通过‘江湖手段’来打击报复方圆的希望,也就彻底破灭了。 但是对方圆的仇恨,却像酿酒那样,变得更加‘浓郁’了。 正所谓‘旧仇未报,新恨又生’,就在这家酒店的某个客房内,方圆正可劲儿的给孙刚戴绿帽子,一顶又一顶的,但他除了像受伤的野兽那样,在房间里不住的来回走动,就再也没有别的办法了。 直到今天早上七点时,孙刚才决定他要怎么了:先干掉那个不要脸的张翼! 至于干掉张翼后该怎么办,孙刚早就有了详细的计划--无非就是杀人后潜逃,像一条毒蛇那样躲起来,等待适当的机会再扑出来,给予方圆致命一击。 孙刚恨张翼,远胜过恨方圆。 张翼想彻底放松心情游玩一下的决定,给了孙刚干掉她的机会。 张翼在人行道上走,孙刚就驾车吊在后面远远的跟着,等待撞死她的机会。 就在孙刚等得不耐烦时,机会终于出现了:她站在了斑马线前,要横过马路! 现在的红灯都是读秒的,孙刚把车子停在不远处后,就死死盯着张翼对面公路上的红灯,在红灯倒计时到‘四’时,他就像一个出色的赛车手那样,猛地启动了车子。 他已经算好了,抛去他启动车子、加速的两秒钟,接下来的两秒钟,恰好让他能在把车速提到八十多迈以上,狠狠撞上正要横过马路的张翼。 时速超过八十的车速,已经足够把人给撞死了。 最起码,能把她撞飞。 至于与张翼一起,等待过马路的那些人(其中还有两个四五岁的小孩),是不是会被殃及,那就不是在孙刚的考虑之中了。 只要能把她撞飞,孙刚就可以再‘补刀’,他不把张翼的脑袋碾碎,是决不肯就此踏上逃亡之旅的。 孙刚不愧是搞军工研究技工出身的人,精于计算,误差几乎为零。 只是他好像忘记了一句老话:人算不如天算。 眼看在下一秒,疯牛一般的车子,就要狠狠撞上张翼了,却忽然有个形象邋遢的男人,就像施展凌波微步那样,忽然轻飘飘的挡在了孙刚的前行路线上。 “卧槽!” 男人的忽然出现,让孙刚张嘴大骂了一声。 骂声未落,他就觉得车头猛地一震,砰地发出了一声闷响,那个男人就像被放飞了的风筝那样,嗖的一声飞了出去,嘴里还吐着鲜血。 殷红色的鲜血,在明媚的阳光下显得异常鲜艳,也刺眼。 王小强清晰看到了自己吐出来的鲜血,就像他儿时看到的雨后彩虹,那样美丽,让人充满向往,总以为只要踏上那座彩虹桥,就能在桥对面看到一个身穿白色衣衫的古装美女。 只是,王小强在长大后就已经不再有这想法了,尤其是他犯下人生中的致命错误,在家乡因酒后拦路抢劫一老太太,结果钱没抢到多少,却把老太太给吓的心脏病骤发死亡,不得不踏上逃亡之旅后,无论看到过多少次彩虹,都不会有儿时的想法了。 不知道怎么回事,他现在忽然又有了那种纯真的想法,就像做梦那样,身子真得飞了起来,不等他搞明白怎么回事,他又落了下来。 这是在下桥吧? 传说彩虹桥的对面,会有一个身穿白裙的古装美女的,不知道能不能看到? 王小强潜意识内腾起这想法时,身子好像剧烈振动了下,接连打了好几个滚,等他终于停下来时,真看到了一个白裙美女。 他竟然在横躺在白裙美女脚下的,压根不用费任何的力气,只需很随意看上去,就能看到美女裙下什么都没有穿。 他又仿佛听到了尖叫声,可能是白衣年美女发出来的吧? 王小强不想去理睬,他只想把眼睛瞪到最大,极力去看美女裙下的迷人风光--可是为什么,他明明已经把眼睛瞪到最大了,为什么却只看到了一片红色? 随后,就是大海浪涛那样的黑暗,冰冷且又无情的把他给吞没。 王小强却没有丝毫的恐惧,惨白的脸上更露出了满足,解脱了的笑容。 他觉得,自己这辈子活的好像很累,从没有好好休息过,这下总算能闭上眼,美美的睡一觉了啦。 只希望,等他醒来时,还是在儿时七岁的雨后,天上还挂着一轮彩虹桥,他站在下面幻想着能走上那座桥,去寻找穿白色长裙的美女仙子。 无论是穿白裙的美女,还是手里领着一对双胞胎孙子的李大爷,还是那几个边过马路边打电话联系业务的某保险公司工作人员,都在王小强忽然被一辆急冲而来的车子,狠狠撞飞到自己脚下后,被吓得失声大叫,呆愣当场。 可能是老天爷也觉得,童心是尘世间最最宝贵的东西了,绝不能让两个四五岁的小孩子,看到这血腥可怕的一幕,所以才安排王小强被孙刚给撞飞过来时,让那两个孩子恰好发现右边天空来了一架直升机。 两个孩子的视线,马上就被直升机所吸引,抬手指着那边提醒李大爷:“爷爷,爷爷,快看灰机,灰机!” 李大爷还没有回答,张翼等人的惊叫声就响起。 两个孩子本能的刚要回头,张翼就已经清醒过来,迅速后退一步挡住了那两个孩子,更对那几个被吓傻了的保险工作人员嘶声喝道:“快,抱着孩子离开!” 张翼的反应速度很快,毕竟是见过大世面的,总能在最危急时刻,在瞬间做出最正确的判断。 那几个小伙子,在听到张翼的嘶声厉喝后,齐刷刷的打了个冷颤,还没有做出任何的反应呢,那辆把王小强撞飞的车子,就再次启动,迅速后退十余米,重重撞在后面某辆车的车头上后,不曾有瞬间的停留,重新化身为一头疯牛,呼呼怒吼着冲了过来。 任何人,在开车撞飞一个人后,哪怕他早就有了充分的心理准备,也会在事故发生后,本能的来个急刹车。 孙刚无比痛恨自己的这个本能动作,他应该在撞飞‘半路杀出来的程咬金’后,车速不停的继续向前飞驰,撞飞张翼,再狠狠碾碎她的脑袋才是! 不过还好,那个男人被撞飞后的一幕,把所有人都吓呆了。 再说了,李大爷他们谁也没想到,这辆车在撞人本能的停下后,会继续启动,稍稍积攒点力气后,再次恶狠狠的撞过来。 张翼反应了过来。 她甚至没有看清汽车司机的脸是啥模样,仅仅是从他那双满是怨毒仇恨的眼睛里,就断定这个人是谁了:孙刚,她曾经深爱着的丈夫。 孙刚怎么会出现在这儿? 昨晚在家时,他不是已经想开了,就算要干掉张翼,也不会陪她一起死的吗? 那么,他现在怎么疯了似的,在撞了一个人后,就再次驱车狠狠撞了过来? 这些疑问,张翼不想去寻找答案,也没机会去寻找。 她只知道,现在她要是及时向路对面飞奔的话,差不多能躲开孙刚的车子。 但在她身边的李大爷等人(她可不认识李大爷等人)呢,尤其是还有两个孩子,绝对逃不开那辆车的。 张翼确实早就活够了。 可是当死亡真实出现在面前时,她才蓦然领悟到‘好死不如赖活着’这句话的真谛。 她不想死。 最起码,不想这样死去。 只是最先反应过来的她要是逃走,那么李大爷他们,尤其是那两个孩子,都会被急冲而来的车子给撞飞。 于是,张翼就觉得无论她有多么不愿意去死,可也不能连累别人,这是她做人的最低底线。 再于是,就在她可以逃走时,她忽然迎着车子扑了上去,张开双臂,白裙飘飘,秀发飞扬,嘴里嘶声大喝:“孙刚,来吧!” 张翼能肯定,只要孙刚能撞飞她,就会刹车。 孙刚刹车后,李大爷等人反应再迟钝,也该醒悟逃开了。 张翼要做什么,孙刚心里很清楚。 他笑了。 第1199章 :拿开你的爪子 这么多年了,这是孙刚第一次发自内心的笑。 他没有看错张翼:他曾经深爱着的女人呀,骨子最深处总是存着一丝‘侠义情怀’,绝不会会为了自己逃命,就去连累别人。 好,很好。 那我就成全你吧,看在咱们多年夫妻的份上,让你死后还能被追赠‘英雄’的荣誉(舍身拦车救人的行为,绝对是英雄行为的)。 孙刚的笑容,就像午夜的昙花那样,刚刚猝然绽放就攸地消失,换成了他最熟悉也习惯了的狰狞,也尖声高叫道:“臭表杂,去死吧!” 砰! 一声大响,就在孙刚左耳边响起,那么清晰,却又梦幻般的不真实。 他真得很想确定一下,这声大响到底是撞飞了张翼,还是别的动静。 刚才撞飞那个男人时,貌似没有这个动静。 怎么回事? 孙刚搞不懂的问题,别人却是看得一清二楚。 好多的行人,开车的司机,在王小强被撞飞后就本能的驻足,更在孙刚重新启动车子向前急冲、张翼好像扑火的飞蛾那样扑上来时,都发出了或高或低的惊叫时,就看到一个人影,就像逃出鬼门关的鬼魅那样,在阳光下化身一道青烟,从左侧直直扑向了车子。 这当然不是鬼魅,而是一个人。 以血肉之躯,抢在车子即将撞飞张翼之前,及时扑过来,一拳打碎车玻璃,余势未衰的再打在孙刚左脑门上后,迅速抓住方向盘猛地顺时针一拧的动作--方圆特别讨厌去做。 他更喜欢在驱车来到植物园门口,坐在小摊上要上一些烤串,喝着冰镇啤酒欣赏来往的美女,替人家的腿子打分。 张翼有时候就是个瞎子,不折不扣的大瞎子,仅仅隔着一条马路,竟然没看到她花钱玩了十几个小时的帅哥,真是岂有此理。 不过方圆才没傻到主动给她打招呼,最多心中有些遗憾:唉,没想到她也要去植物园内散心了,看来哥们还是另找好地方去吧。 方圆本打算喝完这瓶酒后,就抹抹嘴巴的抬脚闪人呢,却不料就看到一辆车忽然急吼吼的冲来,把一穿着不怎么时尚的男人给撞飞了。 自从德国人卡尔·佛里特立奇发明了汽车后,全世界每天都有人被这玩意给夺去性命,所以在路边吃烧烤时,看到车子撞人这种很惨烈的现象,也是很正常的。 不正常的是,那辆车在撞飞一个后,司机竟然没有下车,腿子打软的倚在车门上出溜到地下,而是再次启动车子,先急速后退十数米后,又恶狠狠撞向那些被吓傻了的行人。 开车撞飞违反交通规则乱过马路的人,这不是司机的错,可你在撞飞人后,还要再去撞别人--这种愚蠢的行为,是方圆最最看不惯的。 更何况,张翼那种没多少素质的女人,都像个英雄那样挺身而出了,方先生如果还想要一般人那样,瞪大眼珠子把拳头塞进嘴里做出惊吓至极的怕怕样子,那他还是干脆死了的好。 幸亏方圆在车子撞人后又急速后退时,立即意识到了什么,马上就跳起来向那边扑去,这才能抢在孙刚驾车即将撞飞张翼之前,及时出手。 方圆可不管这丧心病狂的司机是谁,又是啥身份,啥来头,更不会在意猛地一拳打碎车玻璃再猛地‘帮他’一拧后,车子就猛地向右吼叫着冲向路边那棵法国梧桐,在狠狠撞上后,有可能会造成车毁人亡。 他只是在瞬间做完自己要做的动作后,脚尖猛地在车身上一蹬,还没落地的身子凌空后翻,一把抱住了张翼迅速扑倒在了地上。 哞! 疯牛般哞哞怒吼着的车子,迅疾拐弯,来了个相当规范的飘逸动作,左边后车轮横扫过张翼站着的地方,毫不犹豫的重重撞在了那棵比水桶细不了多少的法国梧桐树上。 砰! 一声巨响未落时,方圆已经抱着张翼在地上接连翻滚了七八米。 急速翻滚过程中,方圆敏锐捕捉到这娘们裙裾飞扬时,里面好像是真空的,在心里骂了句啥时,赶紧伸手把裙子给她拽了下来。 不想让自己上过的女人,把最隐私的部位被别人看到,这是所有臭男人的臭毛病,方圆也有。 汽车撞在树上的巨响声落下后,俩人也撞在了一辆车的车轮上(当然了,那辆车是静止不动的),张翼在下,方圆在上。 为避免这娘们走光,方圆在给她拽下裙子来时,两条腿也毫不客气的夹住了她的腿子,这样就能避免‘自家好东西’被人免费欣赏了。 “是你!?” 张翼停止翻滚后,双眸视线刚一聚焦,就看清了方圆的脸。 “是我是我就是我,没想到吧,嘿嘿。” 方圆得意的笑了笑,微微抬起头看着她的眼睛,语气轻佻的问道:“这次我救了你,你该怎么感谢--” 他的话还没说完呢,张翼忽然甩手,就给了他一记耳光。 如果换做是你,在舍身救人后,能想到那个人没有感谢你,反而拿巴掌抽你嘴巴子吗? 你肯定会回答:“怎么可能!” 方圆也是这样想的,所以张翼忽然电闪般出手,给了他一记耳光后,他满脸的得意顿时僵硬,换成了懵逼的样子。 “拿开你的爪子!” 张翼低低的尖叫一声,好像被恶少当街凌辱的小良家。 可能,也算是当街凌辱吧? 因为方圆在抬起身子时,右手还死死按在人家的胸脯上呢,软绵绵的很有弹性很舒服的感觉。 方圆很乖--马上就抬起手,接着反手一巴掌抽了回去。 啪的一声,方圆抽张翼的这一耳光,可比她抽他时要有力气多了,毕竟是以力气见长的大老爷们儿嘛,如果抽个耳光连女人都比不上,还不如赶紧撒泡尿把自己淹死呢。 一巴掌,就把张翼给抽的开始翻白眼了。 方圆却没有丝毫的羞愧,张嘴在她脸上狠狠吐了口吐沫,骂了句‘有病’,接着爬了起来。 跟有病的人面对面的趴在一起,很有可能会被传染,洁身自好的方先生,是绝不会允许这种情况的发生。 哗,哗哗! 掌声忽然响了起来。 这是清醒过来的围观群众们,在向救人英雄致以最真挚的尊敬表现。 无论是战争年代,还是和平时期,人们总是希望能在黑暗来临时,能有英雄挺身而出,代表着正义狠狠惩罚那些邪恶。 现在方圆、张翼俩人满足了大家渴望英雄的愿望,自然得对他们的勇敢行为,致以最最热烈的掌声了。 至于两位英雄在到底翻滚过后,怎么忽然互抽耳光的古怪行为,就被大家固执的以为,这也是一种庆祝方式,只是与众不同了些罢了。 方圆从来都不懂得拒绝别人的好意,尽管他很希望群众的掌声,最好是能换成钞票更实惠些--不过这种有损英雄形象的龌龊想法,方圆自然不屑表达出来,只会像英雄那样,双手高举起来,配合着大家鼓掌。 他得看看那个疯狂的司机。 如果司机还是清醒着的,方圆决定把他给拖出来,当众狂虐一顿,那样肯定更受群众们的欢迎。 “爷爷,刚才为什么不让我们看这边?” 方圆走向车子时,忽然听到一个孩子的声音,满是疑惑的问他爷爷:“就因为这位叔叔嘴里吐血了吗?” 这孩子胆子不小,看到有人吐血后,竟然不害怕。 方圆心中赞了一个,扭头看着那两个正缠着李大爷问这问那,把差点心脏病发作的老头子都问出满头大汗来了的孩子,笑道:“小朋友,刚才我们在拍电影呢。现在电影拍完了,也该清场了--在学校时,老师有没有告诉你们,在外游玩时不要妨碍大人工作啊?” “啊,对,对,他们在拍电影呢,小朋友!” 围在李大爷身边的那几个保险工作人员,这时候脑子也终于恢复了正常,连忙抱起那俩孩子,一个搀着李大爷快步走向路对面,边走还边解释:“赶紧走吧,刚才说话的那个叔叔可凶了,不是好人。看到小孩子耽误他拍电影后,就会和你要钱的--” 怪不得好多人都说,只要是干保险的都是脑残,果然有道理。 方圆冲年轻人竖了下中指后,懒得再教训他们回家后好好观看某部电影(讲述了二战时期时一对父子的故事。父亲在被纳粹枪决之前,把儿子藏在了垃圾箱内,说要玩个游戏,只要儿子不声不响的躲在里面,就会看到坦克开来),快步走到那辆车面前,伸手刚要去拉车门时,愣住了。 疯狂开车要撞死人的人,方圆认识:是被他打掉满嘴牙的孙刚,也是张翼的丈夫,虽说孙先生现在有些憔悴了,不过脸上那种阴骘表情,却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开车撞人的,竟然是孙刚,这只是让方圆发呆的一个原因。 最重要的是,方圆看到一根铁撬,洞穿了孙刚的胸口,鲜血躺满了车子,眼看着活不了了。 这根铁撬,是孙刚车子上带着的,他拿到驾驶室里来,摆明了是要当做武器,来干点犯罪行为的。 只是他做梦也没想到,车子在轰然撞在那棵树上时,铁撬受震动弹跳起来,恰好横在了孙刚的胸前,等他身子猛地向前扑去时,就趁势洞穿了他。 本来,如果孙刚系上安全带的话,依着车速撞击梧桐树时的力道,是不会出现这种情况的,毕竟车子有气囊,在遭到狠撞后会砰地打开,尽可能的保护他的安全。 现在倒好,气囊也被铁撬给刺穿了,一点安全作用也没起到。 由此看来,安全带有多么重要,奉劝各位开车的朋友,千万别像方圆这种挨千刀的,总是嫌麻烦不系安全带,更别学苦比的孙刚,在旁边座椅上放根铁撬,结果把自己给搞死了。 认出是孙刚后,方圆一下子明白他刚才为啥这样疯狂了:他要撞死张翼;他已经知道他老婆昨晚是跟谁在一起鬼混了;他-- “他终于死了。” 张翼木然的声音,在方圆身边响起。 第1200章 :你还欠我个人情 “他还不算终于死了,如果这时候抢救及时,也不是没希望抢救过来。” 方圆回头,看着不远处仰面躺在地上的王小强,淡淡的说:“倒是那个哥们,就算是有大罗神仙过来,也救不活了。说起来,他也算是你的恩人了。如果不是他忽然斜刺里横过马路,现在躺在地上的人就是你了,而且还不止是你一个。” 方圆刚才走过来时,曾经看过王小强。 当看到他嘴角的鲜血里带有碎肉后,就知道他在被撞飞时,内脏被撞碎了,随着鲜血喷了出来,无论怎么抢救也活不了。 “那个人,跟了我很久。” 张翼也回头看了眼,接着垂下眼帘轻轻咬了下嘴唇,回答说。 方圆有些奇怪:“他跟你很久了?看他的样子,应该是一般人吧?” “他跟着我,可能是因为我在上天桥时,他看到我裙子里面什么衣服都没穿,这才一路跟我到这儿来,没想到却为此送了性命,很有些不值。” 张翼可能是被方圆一耳光抽醒了,相当的理智,竟然能推断出王小强为什么跟着她,又是为什么忽然斜刺里横过马路了:“我在斑马线那边,曾经回头看过他一眼。他可能是发现我发觉了他,想掩饰什么,这才匆忙间过马路,结果却被孙刚意外撞飞了。” “原来,在大街上偷看女人裙下风光,比低头看手机闯红灯还要可怕。以后,哥们说啥也不这样做了。” 方圆嘴角抽抽了几下,喃喃的说道。 张翼没听清楚,问道:“你说什么?” “我说,现在抢救及时的话,你丈夫可能还会被救活的。” 方圆又看了眼车里的孙刚,认真的说道。 “他活着,不如死了轻松。他死了,对他,对我都好。” 张翼却微微冷笑了下,轻声说道:“最起码,他不用再像我这样痛苦了。” 呜啦,呜啦! 凄厉的警笛声,终于从远处响起,接到报警电话的安阳交通警察,正在用最快的速度赶来。 “以后,没事别再光着屁股穿裙子在大街上瞎遛达了,那样会害死无辜者的。” 方圆抬手揉了揉鼻子,扔下这句话后转身就走。 做好事不留名,悄悄的闪人是华夏传统的美德之一,尤其这件事也牵扯到自己时,方圆此时不走,更待何时? 张翼用力咬了下嘴唇,没有理睬他。 方圆快步穿过马路,走进植物园大门内后回头看了眼,就看到张翼已经瘫倒在了床前,双手捂着脸,双肩急促的抖动着,好像正无声抽泣着。 依着方圆的眼神,竟然判断不出张翼现在是演戏、内心却在高兴的歌唱‘你死得好,死得妙,死得呱呱叫’,还是在怀念她与孙刚那曾经的幸福岁月。 应该是怀念以前吧,毕竟他们曾经真得相爱过。 虽说自从孙刚失去男人功能后,张翼的生命中就失去了阳光,可俩人做夫妻做了那么久,现在他就这样死掉,她如果不伤心那是假的。 不过方圆一点都不可怜孙刚。 如果有人让他必须可怜孙刚时,他肯定得问问那个人:谁来可怜王小强? 那哥们,只因在人群中多看了她一眼,就再也没能忘掉她的容颜,梦想着偶然能有一天再相见,却没料到从此他开始了永远的孤单-- 植物园是免费的,不要门票。 不过据很多市民反应,还不如要门票时花钱少,因为里面多了太多的娱乐玩意儿,啥摩天轮、海盗船旋转木马碰碰车的,专门哄小孩子的花钱。 对那些颇受小孩子喜欢的玩意儿,方圆当然没啥兴趣,拎着一瓶冰镇啤酒走上了一座载满了柳树的小山丘,倚坐在了一棵树上,有一口没一口的喝酒,望着远处的天际,想着某些事。 嗡,嗡嗡的,口袋里的手机又振动了起来。 到底是国产货,刚才抱着张翼在公路上滚了那么久,手机仍然能正常工作,屏幕也没任何的损坏,要是换成南韩三星牌子的,估计会轰了。 还是秦大川打来的电话。 照例,方圆看了眼来电显示后,就放在了脚下,边喝酒,边看着屏幕慢慢的黑了下去后,才拿起来开始翻阅电话簿。 他找到了一个人名:郭易秦。 看着郭易秦的名字,方圆犹豫了足足大半分钟后,才轻轻的叹了口气,拨打了过去。 就像郭易秦在那边专门等着方圆給他打电话那样,刚嘟嘟了一下子,他的声音就从那边传来,平淡中带着惯有的阴骘:“有事?” “我记得,你好像欠我个人情。” 方圆也没废话,张嘴就讨要人情。 前些天在安阳下水道内时,方圆可是差点被东洋第一高手给干掉,最终凭借山原百代的出色发挥,才反败为胜,一刺捅死了她后,就把这份大功劳送给了郭易秦。 郭易秦说过,他从来都不习惯欠人情的,当时方圆就回答说随他的。 方圆以为,这辈子他也没机会让郭易秦还他这个人情的,没想到这才过了短短的几天,他就主动讨还这个人情了。 郭易秦相当干脆:“说吧,想让我做什么?” “保住张翼当前的职务,对于你来说,应该算不上太大的难题吧?” 方圆想了想,才这样回答。 “保张翼?” 郭易秦却愣了下,说:“方圆,这不像是你的风格。” 别看俩人相互之间,并没有太多好感,不过郭易秦却很了解方圆:秦大川差点被折磨傻了的现实,注定苗德海、张翼还有田宏强三个人,都不会有好下场。 说不定,坐镇崔家分局的宗长河,在提审过秦小冰后就被人变成了太监,也是这家伙做的,目前已经被郭易秦派去的人接手,出于欠人情的原因,也没打算深究这件事。 有仇必报,尽量不过夜,就是方圆的性格之一。 所以当郭易秦听方圆要给张翼求情,还要保住她当前的职务后,发呆也是很正常的了。 方圆自然不会对郭易秦解释啥,只是问:“能不能办到?如果不能的话,我重新找人。” “能。” 郭易秦没有丝毫的犹豫,张嘴就答应了下来。 按说,张翼在唐王东南山区遭非礼事件中的表现,是那样的恶劣,已经引起了高层的不满,铁铁会严惩她的。 不过,既然是郭易秦出面了,上级领导就不会再追究她的责任。 别忘了,张翼当初在川南县犯下识人不明的错误时,龙头却把她安排来了唐王,没受任何惩罚反而‘高升’了。 郭易秦虽说没有龙头那样的崇高威信,可他所在部门的特殊性,在决定一个正处级小干部的使用问题上,官场上常见的那些为追逐某个实权职务,就勾心斗角的手段,都得給他统统让路。 有谁不服气,或者暗中瞎比比--好吧,真以为郭易秦手下那帮人,只会对付那些邪恶势利,不会搞‘窝里斗’吗? ‘东厂’的人做事,什么时候轮到那些人来指手画脚了? “行。从此后,我们之间谁也不欠谁的了。” 收到郭易秦的明确答复后,方圆也懒得再跟他嘘寒问暖的,直接扣掉了电话,拿起旁边的酒瓶子,大大的喝了一口。 他最终决定出手保张翼,当然不是因为跟她在一起鬼混了十几个小时(事实证明,他是被这娘们给嫖个比的了,很没面子,打死都不能说出来的),更不是因为她很可怜。 天底下可怜的漂亮娘们多了去了,比方四舅妈就是一个--方圆能管的过来吗? 方圆决定保张翼,主要是因为亲眼看到她,在孙刚疯狂驱车撞向她时,她能为保护无辜者,能够像扑火的飞蛾那样扑上去。 在那种电光火石之间,张翼压根没有任何时间去考虑别的,她的所作所为,全部是出自本能,就是圆死也不能让孙刚误伤别人。 这说明了什么? 说明了张翼的本质不坏,是个有担当有责任心的人,一心为民着想算是高抬了她,可最起码要比很多尸位素餐的干部要强太多倍。 至于她所犯过的错误,正所谓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哦,不对,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方圆决定再给她一次机会,尤其是在孙刚挂掉后,那样她就彻底从阴影中摆脱出来,一心一意的为民服务了。 方圆也是‘民’中一员,张翼也算是为他服务吧,公事在梨花山开发区,私事是在炕上--不过方圆觉得那种机会很渺茫,尽管他很欣赏这外表正经,实则内里疯狂的娘们,还算是对他的胃口。 思想高尚的人,是绝不会整天琢磨这些破事的,尤其是在自己满屁股的屎还没擦干净时。 唉,秦小冰,叶明媚。 一个纯娘们,一个是单纯女孩儿,绝对是方先生当前需要面对的大、麻烦啊,总是躲在外面不回去,终究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 无数贤者教导我们说:逃避问题的,都是懦夫! 办法,总比困难多的,只要决心大。 正所谓没有办法,也得创造出办法来--总这样躲着,算啥事呢,伸头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反正事已至此,尽可能把事儿向好处办就是了。 先解决秦小冰的问题吧。 方圆想了老半天,决定先解决比较容易的问题。 他还不信了,凭借他的三寸不烂之舌,就不能把秦小冰给忽悠傻了。 唯有先解决秦小冰的问题,才能在接下来面对叶明媚。 主意打定后,方圆把瓶中酒一饮而尽,拿起了手机。 刚拿起手机内,手机就提前振动了起来,恰是秦大川打来的。 “草,把老子手机上的电都给振没了。” 看了眼还有一个格的电量,方圆接通了手机,张嘴就骂道。 刚骂完,心中就怵然一惊:嚓,给我打电话的人,不会又是秦小冰吧? 幸好,这次还真是秦大川在給他打电话,先长长松了口气,才夸张的喊道:“老大,你终于肯接电话了,苍天有眼啊!” “少比比,啥事?” 方圆笑着骂道。 “叶明媚死了。” 那边的秦大川,语气沉重的回答。 第1201章 :红颜祸水的下场 就像跟秦小冰在一起,方圆的灵魂就会变得干净了那样,每当与秦大川说话时,无论他的情绪有多么低落,都会有所放松。 因为可以对大川哥爆粗口,再严重点还能踹他屁股,抽他后脑勺。 当一个人能肆意欺负另外一个人,另外一个人不敢还手最多也就是把眼睛瞪大,做出一副很愤怒,其实却啥事也没有时,心情一般都会不错的。 这种人有个共同的名字:出气筒。 以前担任方圆出气筒角色的,是毛驴。 虽说毛驴也不是太在意当老大的出气筒,但它的反应终究不像大川哥这样精彩,再说方圆可是把它当兄弟的,每次踹它一脚后,心中总是有那么一点舍不得。 对秦大川却没有这样的顾忌了:谁让这家伙吃得、用得、花得都比毛驴多,可办事能力却比毛驴差太多呢,不把他当做出气筒,简直是对不起老天爷。 现在方圆的情绪就不怎么高涨,因为他觉得做事的风格越来越娘们了,到现在还没有彻底狠下心来解决叶明媚这个大、麻烦不说,竟然拉了该遭到打击报复的张翼一把。 别忘了张翼当初犯下的错误,可是让秦大川差点被折磨傻了,方圆实在是不愿意放过她--既然违背意愿拉她一把了,心情当然好不了哪儿去。 心情不好时,秦大川这出气筒就出现了,骂了他一句少比比后,方圆就发现自己笑了,心情一下子愉悦了起来:到底是‘御用’出气筒,效果绝佳。 只是秦大川不再比比后说出来的话,却让方圆脸上的笑容,一下子僵住了:叶明媚,死了。 自从知道自己与明珠一朵花之间,竟然有着那种提起来就心烦的关系后,方圆就一直在躲避这个问题,内心深处企盼着叶明媚最好能死掉。 唯有她死掉,方圆才不用背负某种沉重的心理包袱,尽管他也很清楚有这样的想法、默认十二生肖等人干掉叶明媚的行为,是相当不男人,不对的。 漂亮的女人还有个说法,叫做祸水之源,红颜祸水这个成语,就是专门为她们发明的,而全世界范围内数千年的历史上,许多重大事件的发生,也都证明了这句话没有错。 世界的有埃及艳后、引发特洛伊战争的海伦公主等等;国内的有让周幽王为博取红颜一笑的褒姒,有让三军驻足不前的制动系统杨玉环、搞得吴三桂投降满清的陈圆圆等等。 这些女人,改变了世界,创造了历史,把一个本来很有前途的高富帅给改变成了亡国之君,确实罪大恶极,不是祸水是什么? 既然是祸水,那就该早点铲除,免得让高富帅犯下历史性的错误,死后也没脸去见列祖列宗--而叶明媚,貌似就是这样的一个祸水,让方圆无法挺胸昂首行走在阳光下,施展他造福人类的宏伟报复。 叶明媚不死,多不好? 以前听山羊说起这些大祸水、看到他干巴巴的瘦脸上满是不忿之色时,方圆还会梗着脖子为这些女人开脱,讲理,说什么美女只是男人犯下大错误的替罪羊,她们漂亮动人没有丁点过错,结束八百年历史的周幽王,让大唐盛极而衰的唐明皇等男人,其实都是混蛋,自己把家底折腾光了,却把责任推在女人身上,简直是太不爷们了。 可是,现在方圆再回想起山羊那些话时,才觉得那老东西没说错,更深刻体会到周幽王等高富帅把美女当成替罪羊的无奈。 想想也是,如果没有褒姒,叶明媚等祸水,周幽王等高富帅就不会亡国,方圆就不会整天躲在外面,一想到自己竟然睡了四舅妈--特么的,那种感觉好怪好怪哦。 拉张翼一把是小事,哄秦小冰开心了也是易如反掌,但该怎么处理叶明媚,这却是方圆当前一等一的大难题,他圆愿去对付丰田秀敏那样的极度危险者,也不愿意遭受伦理的谴责。 说一千,道一万,方圆就是希望叶明媚能忽然死了。 那样,他就长长的松口气,身上的千斤重担就卸下来了。 现在,秦大川忽然打电话来说,叶明媚死了。 方圆的第一反应就是愣了下,接着就是无法形容的轻松,让他长长的吐出一口气后,才淡淡地问道:“她、她怎么死得?” 他以为,他现在无比的轻松了,其实他却没有发觉到,他只是故作轻松。 叶明媚的死,诚然让他有了种忽然失重的感觉,灵魂深处却有了太多的愧疚,有个声音在问他:叶明媚真该死吗? “是、是被人用利器杀死的,鲜血喷了满墙--死后的尸体,也被凶手给带走了。” 秦大川在说起正事时,语气也是相当凝重认真的,不管是装的,还是发自内心的,毕竟因为别人死了就兴高采烈、幸灾乐祸是一种很不道德的行为,无论那个人有多么的讨厌,又犯下了多大的罪恶,但他(她)终究是一条曾经鲜活的生命。 秦大川当前所表现出的凝重,算是对生命的尊重吧。 “是谁干得?” 就仿佛有根细针,在方圆心头上狠狠刺了一下那样,让他眉梢眼角猛地抽了几下,才能继续保持着不该有的冷静,镇定。 皇天在上,厚土在下,方圆可以发誓,他确实盼着叶明媚去死,为此还默认十二生肖去做这件事。 只是,他却不想叶明媚死得这样惨--不该安静的,好像睡着了那样,俏脸上还带着恬静的笑容吗,怎么可以搞得那样血腥! 秦大川却没说话,看来是在犹豫什么。 方圆等了片刻,有些不耐烦了,语气加重重新问道:“是谁干得!” 这次秦大川的回答倒是很快:“不知道?” “不知道?” 方圆微微眯着的眼睛,猛地张开了。 梨花山有十二生肖在坐镇,方圆不觉得有谁,能在他们的防范下,偷偷干掉一个人后,还能在安然遁走。 如果真是那样的话,那么十二生肖也不会活到现在,早就变成枯骨了。 可现在呢,叶明媚被人惨杀后,十二生肖却不知道(如果他们知道的话,秦大川也会知道了)。 “叶明媚死时,我们都在梨花山上。” 秦大川这样解释道。 方圆明白了:这是十二生肖故意为之的,哪怕是他们看到有谁要对叶明媚不利,也不会出手的,因为他们都很清楚方少的意思,既然有人来替他们铲除祸害,反倒是省下他们动手了。 毕竟上天有好生之德,就算再嗜杀的人,能不杀人就不杀人时感觉就会好很多的。 原来,他们都以为是我在暗中操纵,派人干掉了叶明媚--方圆琢磨出这层意思来时,秦大川也在那边小声问道:“老大,不是你做的?” “不是。” 方圆缓缓的回答,只觉得满嘴都是苦涩的味道。 “卧槽!” 秦大川低低的骂了句,接着问:“是燕家动的手?” 叶明媚是燕家的四少奶奶,却与自己老大有着不清不白的关系,燕春来绝不会任由这顶绿帽子长时间的戴在脑袋上,铁定会想方设法除掉这对狗男女,来洗刷耻辱--等事,秦大川身为方圆心腹,当然很清楚这些。 所以他听方老大否认暗中派人干掉了叶明媚后,马上就想到这是燕家出手了,也是很正常的。 方圆沉默了片刻,才摇了摇头:“我觉得,不是燕家。” 燕家如果能干掉叶明媚的话,早就干掉了,又何必等到今天,把她像个皮球似的踢给方圆来处理? “那会是谁?” 秦大川下意识的问道。 “我也不知道……好了,我马上返回梨花山,有事当面说!” 方圆用力吸了下鼻子,不等秦大川说什么就扣掉了电话。 紧接着,他就凭借记忆拨打了个手机号。 电话很快接通了,却没有人问话。 看来,手机那边的人在等方圆先说话。 方圆直接说道:“我是方圆……” 他刚说出这四个字,筛子的骂声就从那边传来:“草,你特么的还活着?” 方圆回到唐王这么多天了,更是在秦大川受冤时风骚亮相,筛子如果还不知道他还活着,那就是筛子自己死了。 筛子这样问,就是在表达他对方圆的深深不满:这么久了,才给我打电话! “有急事。” 方圆没有像以往那样,鼓动三寸不烂之舌把筛子回骂成筛子,直接把他的骂声当做狗屁无视掉了。 筛子骂方圆,也仅仅是通过这种方式来发泄对他的不满,与‘深深的思念之情’罢了,更做好了被骂成筛子的准备,却没想到方圆直接开始说正事了,语气也立即正经了起来:“说。” 方圆给筛子打电话,是让他马上把叶明媚放在网上的那段视频给删除。 叶明媚已经死了,那么那段有损燕家形象的视频,随时都有可能曝光,当前必须得先删除。 尽管这是燕家把叶明媚踢给方圆的主要原因,他却没有任何的反击余地,只能接下来处理好。 “回梨花山吧,有急事跟你商量。至于韩斌他们几个,就在圆美人集团好了,没事了。” 简单说出自己的意思,等筛子那边传来肯定的答复后,方圆才挂掉电话,长长吐出一口浊气,有些头疼的闭上了眼睛。 他盼着叶明媚最好是死了,可当她真死了后,却又立即意识到她的死,是被人利用了。 方圆可以百分百的确定,他没有派任何人对叶明媚不利,已经把皮球踢给他的燕家,更不会擅自动手,那么问题就来了:是谁杀了叶明媚? 他们杀叶明媚的目的是什么,又是企图从中得到什么好处? 方圆抬头,看向东方远处的天际。 那边有片白色的浮云,随着高空罡风不断变幻着样子,一会儿像一匹奔腾的烈马,一会儿又像一条矫健的游龙,一会儿,却又变幻成了一张人脸。 这是一张女人的脸庞,神色漠然,目光森冷,居高临下的望着方圆,仿佛在问:为什么,不救我? 第1202章 :那是个不祥之人 无论你有多珍惜时间,夜色都会按照它自己的轨迹,悄悄的降临人间。 相比起那些喜欢晚上出去鬼混的年轻人来说,今年已经八十多岁的燕家老太爷,每当夜色降临时,都会有种‘随时撒手人寰、驾鹤西归’的真实感。 有人说,越有钱的人越小气,年龄越大的人越怕死。 事实上确实是这样的。 唯有有钱人才能体会到挣钱的艰难过程,唯有知道自己时日无多的老年人,才会更加留恋这个世界。 夜晚属阴,更是生命活动力的低谷,有百分之八十以上的老年人,都是在夜晚睡梦中谢世的,所以人在上了年纪后,觉就特别少,圆肯一个人睁着眼睛对着窗外发呆(渴望新的太阳能早点升起),也不想闭眼睡觉。 所以每逢夜色降临时,八十多岁的老年人情绪就会低落,尤其是听到了与死亡有关的消息时:叶明媚,死了。 身穿白色长袖唐装的燕老爷子,到背着双手站在书房床前,远眺着西方最后一片渐渐黯淡下来的晚霞,很久都没有说话,很久都没有动一下。 在他身后不大的书房内,站了五六个男人。 书房外的客厅内,也有二十多个人,男人女人都有,还有四五个小孩子,更没有谁说一句话,大家都像燕老爷子这样,雕塑般的或站,或坐。 “让外面的人都散了吧。” 等晚霞的色彩彻底消失后,燕老爷子才淡淡的说道。 双手贴在腿外侧,微微弯腰低头站在门口的燕随意,马上轻声答应了声,轻轻开门走了出去,站在栏杆前对下面大厅内的众人,摆了摆手,示意他们先离开。 “大哥,究竟发生什么事了,老爷子把你们急急的召来?” 一个相貌俏丽、气质脱俗,眉梢眼角又带有明显跋扈意味的女孩子,仰首张嘴,无声的问道。 大厅下面这些人,是书房内人的家属。 他们今天下午时,还是在全国各地的,忽然接到老爷子身体欠佳的通知后,立即放下手头工作,用最快的速度赶回了京华。 等他们心情紧张的来到老爷子避暑的这栋山庄内后,才发现他老人家依旧精神矍铄,不像有病的样子,立即就意识到出大事了,需要他们火速赶回来商议。 老爷子担心他们忽然回京,会引起某些人的关注,这才说他身体欠佳。 八十多岁的老人,今天或许还能坐在河边垂钓喜笑颜开的,但明天获许就骑着白鹤去西天位列仙班了,这又不是啥稀奇的事儿,所以就算某些人知道燕家的中坚力量,都在傍晚前急吼吼的回京,却是因为老爷子身体欠佳,就不会琢磨别的了。 大厅内这些中坚力量的家属,都是出身豪门世家,政治智慧那是相当高,知道某些斗争的严重性,所以绝不会像农村老娘们那样,发现老爷子只是‘骗’他们回来后,就拍着胸口埋怨‘哎哟妈耶,真吓死我了,这老不死的在玩甚呢’,更不会出去后瞎叨叨。 当然了,他们也很好奇,究竟发生了什么大事。 不过他们还没有资格去书房内,所以只能在客厅里苦苦等候。 人都是好奇的,尤其是年轻的女孩子。 燕南南仗着与大哥(堂哥)的关系最好,又看到他一个人走出书房后,这才大着胆子无声的问了句。 燕随意很喜欢这个堂妹,不过喜欢归喜欢,却绝不会在老爷子没有许可之前,就把叶明媚已死的消息,说给她听,所以只是微笑着摇了摇头,摆摆手示意她赶紧出气吧。 “哼。” 燕南南撅起嘴巴,故作生气的轻哼一声,接着就吐了下舌头,调皮的笑了下,这才不情不愿的跟在大家后面,慢吞吞的向客厅外面走。 走在她前面的,是她母亲。 燕南南的母亲,也是来自京华名门望族的嫡系大小姐,仗着娘家的势利,在燕家的地位也很高,经常参与家族内部的重大决策。 本来,这次她以为她也会被老爷子召进书房的,却没料到会跟老大、老三媳妇、一个大姑子两个小姑子一样,都在客厅内等候。 这让她心里很不爽,尤其是燕随意示意他们离开时的无心动作,更是被她看成是轰苍蝇那样,保养的好像三十出头的俏脸,立即阴沉了下来。 二婶的脸色变化,可没逃过居高临下的燕随意的眼睛,心中苦笑着微微摇了摇头,正要转身回书房内时,却看到外面院子里有人脚步匆匆的走了过来。 走在前面的,是个花白头发的老人,看上去得有六七十岁了,不过步伐有力,面色红润,一看就知道身体素质相当不错。 这是燕家的管家,跟随老爷子数十年了,早就成了燕家的一员,哪怕是这些大少奶奶、少爷小姐的,也不敢把他当下人看,反而会主动停步让路微微弯腰问好:“十三叔。” 十三叔不是燕管家的名字,更不是他的姓氏,是他在老家兄弟间的排名,也算是燕家晚辈对他的尊称吧,就像楼明功身边的福伯,西边老爷身边的瓦尔特那样。 “大少奶奶好,二少奶奶好,三少奶奶好,大姑奶奶好,二姑奶奶--各位少爷小姐好。” 十三叔可没因为燕家晚辈尊重他,就失去了当管家的觉悟,弯腰问好后又点了点头,回头对身后那个人说:“道长,请。” 跟在十三叔后面的,是个身穿青色道袍、头戴斗笠还有帷幕垂下来的道士,虽说看不到她的长相,不过从她宽大道袍都遮不住的姣好身材来看,就知道她是个道姑了。 道长点了点头,也没理睬这帮子大少奶奶、大姑奶奶大小姐大少的,跟着十三叔快步走进了客厅内。 “哟,这谁呀这,在我们燕家还这么大架子!” 本来就心中不爽的二少奶奶,回头看着道姑的背影,不屑的撇了撇嘴巴,轻声说道。 没人回答她,因为大家都不认识这个道姑是何方神圣,怎么当的十三叔这样客气? 当看到燕随意也快步走下楼梯,以晚辈之礼向道姑弯腰低声问好,更是抬手做出虚请的手势,请她上楼梯的动作后,心高气傲的二少奶奶,俏脸越发的阴沉了。 只是碍于颜面,她没有发作出来,她女儿燕南南却是年轻气盛,骄傲惯了的,冷笑着用不大不小的声音说道:“嚯嚯,什么时候开始,一个装神弄鬼的老道姑,也能去爷爷书房内显摆了?” “男男!” 自从道姑出现后,就一直盯着她看,眉头皱起做出沉思状的大少奶奶,这时候忽然低声训斥燕南南:“别乱说话!” 燕南南一撇嘴时,二少奶奶说话了,阴阳怪气的:“男男,你大娘让你别说话,你就闭嘴。哼,这么大了,还懂不懂尊老爱幼的规矩?” 就算是傻瓜,也能听出二少奶奶对大少奶奶不满了:切,不就是你生了个燕随意,被老爷子视为燕家第三代领军人物吗?区区一小门小户出来的,还真以为能母凭子贵,可以随意训斥我家男男了。 大少奶奶脸色立即尴尬了下来,刚要说什么时,旁边的大姑奶奶忽然说道:“我知道她是谁了!” 其实大少奶奶也看出那个道姑是谁了,所以才出声制止了燕南南背后说人,以免传到老爷子耳朵里去,会造成不好的影响,只是她这番好心,却被老二家误会要显摆大娘架子了。 “大姑,她谁呀?” 燕南南也没理睬大少奶奶,眨巴着眼睛问大姑。 说实在的,二少奶奶母女俩,不但看不起老大家的,也看不起燕家三个嫁出去的姑奶奶,毕竟‘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这个世俗观念,在燕家这种豪门内更有市场,从她们穿上嫁衣的那一刻,身份就在燕家直线下降了。 当然了,也就是这三位姑奶奶的夫家,都不如燕家罢了,如果她们的夫家比二少奶奶娘家还要牛叉,这母女俩是万万不敢小视她们的。 “那是你四姑姑。” 大姑奶奶看着客厅内,小声地说道。 “什么?” 燕南南愣住:“我、我什么时候有个四姑了?” 从她懂事那一刻起,她就知道她有四个父辈,三个姑姑,可从没听说还有个四姑姑的。 “男男,别多问了,走!” 不等大姑奶奶说什么,二少奶奶的脸色就蓦然变了下,伸手牵起女儿的手,脚步匆匆的率先走向她们所住的后院内。 “妈,到底是怎么回事呀,我怎么会多了个四姑?” 被母亲拽到房间内后,燕南南用力甩开了母亲的手,一脸感兴趣的样子。 “这件事你别多问了。” 平时对女儿百依百顺的二少奶奶,沉吟片刻摇了摇头。 “不嘛,我就要你说!” 燕南南开始撒娇,母亲越是不说,她越想知道,为此还用上了激将法:“妈,我不管那个道姑是不是我四姑姑,我只知道您都没资格去老爷子的书房,她一个嫁出去的闺女,怎么有这份荣幸?” “还不是因为她--哼!” 二少奶奶脱口刚要说出各种原因,却及时闭嘴冷哼一声,拿手指头在女儿额头上点了下,训斥道:“这些事,你最好是不要打听。” “为什么呢?” 燕南南可没把母亲的训斥当回事,依旧抱着她胳膊乱摇晃。 “唉,男男,你别问了。如果让你爸知道了,会真教训你的。” 二少奶奶叹了口气,走到窗前看着前面书房那边,喃喃的说:“她,是我们燕家最神秘,也是最不详的一个人--” 二少奶奶嘴里最不祥的道姑,在燕随意抢先推开了房门后,缓步走进了书房。 燕随意的几个父辈(其中还有一个老爷子最看重的老部下),看到道姑进来后,明显都愣了下,接着就明白了什么,纷纷点头主动与她打招呼。 燕四道长却依旧没有理睬他们,径自走到旁边一个圆凳前坐了下来,抬手摘下头上的斗笠,露出了一张明显处于憔悴状态的脸,漠然的没有任何感情。 第1203章 :燕四彻底的傻掉 燕四道长的如此无礼,没有谁觉得奇怪,更不会觉得难堪。 因为燕老爷子在场呢,她还敢甩脸子,自然不是对他们去的。 “你来了?” 站在窗前看着外面的燕老爷子,这才转身看了过来,目光复杂的看了她一眼,微微点头问道。 燕四道长却没说话。 可能是她觉得这是废话,她都明明坐在这儿了,还用再问她来了吗? 看到她大大咧咧的坐在那儿,对老爷子的问候不理不睬后,燕家几个第二代的脸色都不怎么好看了,身为老大的燕大,更是皱了下眉头,缓缓问道:“爸爸在跟你说话,没听到?” “那是你们的爸爸。” 燕四道长淡淡的说。 “燕影,你这样说太过分了你--” 燕大眉梢一挑,下意识的就要抬手拍桌子时,燕四又说话了,是冷笑着说的:“呵呵,我太过分了吗?还是你们当年太过分了?” 燕大抬起的手,僵在了半空,嘴唇哆嗦了好几下,都没说出一个字来。 燕四却没打算放过他,依旧冷冷的望着他:“当年,是谁主张让我嫁给方天明,还让水--死在漠北的,你以为我现在还不知道么?好,就算当年你提出那样的建议,是为了你们整个燕家的大利益,牺牲我自己的幸福,又说我是个不祥之人,我认了。” 再次冷笑了下,她继续说道:“可为什么,时隔二十多年后,又要利用我的儿子,继续为燕家的大局利益作牺牲,供各位大老爷们,能常坐高位,安枕无忧?呵呵,我们母子付出那么多,却没得到燕家丝毫的好处,难道连我在燕家摆摆架子的资格,都没有么?” 燕大彻底不知道该怎么说好了。 “燕影,过去的事情,就不要提了。” 关键时刻,燕老爷子站了出来,为大儿子破解尴尬了。 燕四冷冷看了老爷子一眼,还是自嘲的笑笑,从圆凳上站了起来:“也是,我确实没资格摆架子。毕竟当年我也是心甘情愿的,主动要为燕家做出牺牲的。当年我既然有那样高的觉悟,那么现在就不该埋怨谁的。” 燕老爷子那双混浊的老眼中,闪过一抹悲痛神色,缓缓的问道:“燕影,你以为你为燕家做出如此大的牺牲,我与你母亲心里就好受么?你母亲可以比我活更久的,为什么却那么早的撒手人寰?” 提到十数年前就过世的母亲后,燕四道长闭紧了嘴巴。 因为她很清楚,就算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人,都鼓动她去为了全人类的幸福,而甘心做出大牺牲,母亲也不会同意。 所有的孩子,不管他(她)出息成什么样子,也都是母亲的心头肉,一旦有灾难来临,她们圆愿用自己懦弱的肩膀去抗,也不愿意去孩子受到任何的伤害。 更何况,是让她们主动劝说自己的孩子去接受磨难了。 “我知道,在你心里,你始终以为你的母亲,是后来人(不是燕老爷子的原配),在燕家处在一个非常尴尬的地位,你是她唯一亲生的女儿,要想为了母亲的幸福,就必须得付出你自己的幸福,这也是你当年同意的主要原因,却没料到在你走上这一步后,她的身体很快就垮掉了。” 燕老爷子叹了口气,缓步走到书桌后面,端坐着了太师椅上:“唉,所以你觉得,你已经为整个燕家做出大牺牲了,却没有让她享受该有的幸福生活,你就开始痛恨整个燕家。尤其是你的儿子,还要继续为--” 燕四道长打断了燕老爷子的话:“做出牺牲的,不仅仅是我,是我儿子,还有葬身漠北的他。可我不想你在说这些了,呵呵,没用,有些人,有些事,不是你说说就能改变的。还是说正事吧,这次喊我过来,又需要我们为燕家做出哪些牺牲?” 笑了下,燕四重新坐下,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尖,淡淡的说:“我答应你,能做到的,我尽量去做。至于方圆会不会听从你们的吩咐,那可得看你们燕家的脸面够不够了。” “他已经做了。” 燕老爷子没在意燕四道长的冷嘲热讽,很干脆的说道。 燕四道长猛地抬头,眯着双眼看着老爷子,嘎声问道:“他、他做了什么!?” “叶明媚,死了。” 燕大把话接了过去。 “叶明媚,死了?” 燕四道长脸色一变,下意识的看向了燕春来。 燕春来始终低着头,看不到他的脸色,只能看到他的双拳,攥紧。 “是、是方圆杀、杀了她。” 燕四道长说出这句话后,挺直的腰身软了下来,脸上的咄咄逼人样子,也消失了,换成了无比的失望之色,喃喃的说道:“我就知道,你们会逼着他走这一步的,我就知道--他除了这样做之外,根本没有别的办法。呵,呵呵,你们真是好算计。为什么,为什么还不放过我儿子?还要,还要在身上榨取多少价值,才肯满足?” 没有人回答燕四道长的话。 因为大家伙都觉得,唯有叶明媚被方圆干掉,才是最好的结果。 这样,就不用怕那份有损整个燕家清誉的视频,会曝光了:方圆既然敢下手,那么他就有十足的把握,先清除掉那颗定时炸弹。 书房内的众人,心情最为放松的,无疑就是燕春来了。 相比起别人来说,叶明媚能被方圆干掉,是燕春来最为迫切的念头了--最好,方圆那个混蛋也死了,那样他才会真正的解脱了。 沉默了很久后,燕老爷子才干咳一声,打破了沉寂:“咳,方圆走出这一步,算是最聪明的了。再说,那个女人也有取死之道。这些年,她仗着我们燕家的大牌子,为非作歹做了很多坏事,无论被谁杀死,她都是罪有应得的。” 燕老爷子说着,眼神凌厉的扫了燕春来一眼。 始终用眼角余光关注老爷子脸色的燕春来,身子立即轻轻颤抖了下。 他当然清楚老爷子为什么这样说,因为当初他说要娶叶明媚为燕家四少奶奶时,老爷子就不同意的,只是耐不住他的软磨硬泡,最终才勉强答应下来。 燕老爷子能答应他,还是因为燕春来是他最小的一个儿子。 老幺么,任何时代都会被当老子的偏心爱护一些的。 如果不是这个原因,燕春来早就被燕家给从明珠替换下来了:燕家人才济济,燕春来又不在官场上,随便派个人就能接替他在明珠的地位。 燕家的大牌子,本来就是一面‘谁敢惹我’的旗帜,明珠商场更是他们经营多年的‘龙兴之地’,各行各道的都得看燕家脸色来行事的。 还是因为偏爱老幺,燕老爷子才打算用燕家最出色的第三代领军人物燕随意,去接替燕春来的职务。 如果真随便派个阿猫阿狗的过去,燕春来铁定会更觉得脸面无光不是? “呵呵,她死了也好,死了也好。” 燕四道长忽然呵呵轻笑一声,再次抬头看向老爷子时,目光已经平静下来:“说吧,让我来,需要我做什么?不过我先提醒你们,自从让我儿子去过俄罗斯那个鬼域后,他现在连我也恨死了,我说的话,他不一定会听。” “叶明媚的后事,我们都商量好了,不管不问的态度。至于方圆怎么处理,我们也有了相应的方案。今晚请你过来,是因为别的事情。” 燕老爷子沉默片刻,抬头缓缓扫视了大家一眼,才说:“燕影与小范留下吧。” 那个小范,就是燕老爷子最看重的老部下了,也是南方某省的高层,今年也已经五十多岁了。 只是不管是燕大,还是燕随意,都不怎么明白燕老爷子,为什么会让他来参加燕家如此核心的‘紧急会议’,毕竟这是燕家的家务事,正所谓家丑不可外扬不是? 不过老爷子既然让他来了,所以燕随意等人就算心里再怎么疑惑,也不会问出来的。 可老爷子现在却让燕影之外的嫡系子孙出去,只留下‘小范’,这就着实让人费思量了,而且‘小范’貌似也没表现出诚惶诚恐的样子,只是神色凝重的点了点头,看上去应该是早就有所心理准备,知道老爷子接下来要说什么了。 同样,燕影也是觉得很奇怪,不过她才不会多问。 燕随意等人纷纷点头,脚步轻轻的退出了书房。 可没谁敢滞留在门外偷听,但也没谁会离开,都坐在客厅沙发上,闷头吸烟思索老爷子为什么要这样做。 “小范,你来说吧。” 等小范为自己换了杯热茶后,燕老爷子才无声的叹了口气,抬手摆了摆。 “好的。” 小范弯腰点头答应后,也没落座,就站在书桌面前静静的看着燕影,眼神相当的复杂,比男人得了难言之隐还要更甚。 小范如此的神色,让燕影隐隐感觉到了不安,却又偏偏不知道这种不安来自何处,下意识的站了起来。 小范说话了,声音很轻,但听在燕影的耳朵里,却是如同惊雷一般:“严格的说起来,你该姓范。你那些年的化名,就是范颖颖,才该是你的真名字。如果论起辈分来,你还得喊我一个小舅。因为你的母亲,是我已经去世大哥的外室。” 燕影彻底傻掉。 嗯,就是傻的不能再傻了。 小范却自顾自的说道:“快五十年了吧?那时候那场大风暴(特殊的十年)正如火如荼,我大哥被发配到了东北某地农场,在那边认识了一位姑娘,就是你的母亲。” 就像许多下乡知青在乡下,与当地大姑娘产生感情,甚至结婚生子那样,小范大哥在看不到前景时,与燕影的母亲就甜蜜的结合了,珠胎暗结。 命运仿佛故意跟小范大哥开玩笑,就在他准备与那位姑娘喜结良缘,落户当地时,却迎来了一张回城的调令,他家老范获得平反,官复原职了。 现实,立即把小范大哥逼到了进退维谷的境界:回城吧,依着官复原职的范家家世,是铁定不同意他迎娶一村姑的。 第1204章 :你有一个非常出色的儿子 小范大哥在下乡之前,范家就已经给他找了一门当户对的姑娘。 燕影母亲虽说也是当地一等一的美人儿,只是身份的太大差距,怎么可能与豪门世家千金小姐相比呢? 再说了,小范大哥迎娶豪门千金小姐后,对范家也有着相当重要的助力,正所谓强强联手就是这意思了。 可要是让小范大哥抛弃已经珠胎暗结的燕影母亲,他又于心不忍。 艰难的抉择后,小范大哥终于向现实低头了,为避免燕影母亲伤心过度后,再投河上吊喝药的(那时候的女孩子,可不像现在女孩子一样,把与男人上炕怀孕这种事,看得就跟吃块口香糖似的简单),就留下一封书信,说老家出事了,趁着月黑风高偷偷的跑了。 燕影母亲等啊等,等啊等,等的肚子都看出来了,小范大哥也没回来。 家里人就意识到孩子被人给骗了。 要说当地风俗也真彪悍,燕影母亲家才没有逼着她把孩子打掉,而是支持她南下,去找那个负心汉,问问他到底是咋回事。 回城后就与豪门千金大小姐结婚的小范大哥,顿时就毛了手脚:这要是让人知道他始乱终弃,别说是当官了,老婆那一关就不好过。 当时人们的思想还是很纯真的,没有谁敢把一条人命不当做一回事,所以小范大哥自然也不敢把燕影母亲就地灭口,来个一了百了。 燕影母亲既然能万里迢迢的从东北找到小范大哥,当然不会就此回去,乡下妹子的倔强发作了,看要跟这负心汉同归于尽。 就在小范大哥最最危险时,小范他爸拍马出场了,睿智的大脑一启动,就是所谓的眉头一皱,计上心来,大手一挥,就把这事儿给处理好了。 小范他爸,与燕老爷子在战争年代,那是能换命的铁哥们,除了老婆孩子不能相互交换之外--看上什么,你就拿走就是了。 小范大哥被乡下妹子给搞得焦头烂额不知所措时,他爸忽然想到燕夫人刚刚去世,正准备找一年轻妹子续弦,替他照顾膝下四个儿子三个女儿呢。 于是乎,小范他爸,就亲自登门去做老燕的工作了,也不知道许下多少茅台酒的好处,才说服老燕结纳那乡下妹子,給他儿子当便宜老子。 都说是过命的交情了,再说老燕找个小媳妇,也不是为了传宗接代,他已经有一大帮小兔崽子要养活了,为自己铁哥们解除后顾之忧,貌似也是理所当然的。 再于是,在老范的暗中推动下,无路可走的某乡下妹子,遭遇了歹人的欺负,然后就是老燕一声断喝,脚踩七彩祥云的出现,浑身金光直冒圈圈,一下子就把没见过多少世面的燕影母亲给震住了。 英雄救美后接下来的桥段,就顺理成章了。 老燕一脸诚恳的说:姑娘,我比你大了很多,膝下小兔崽子也不少了。不过我有能力,能为你提供一个幸福美满的未来,更会把你肚子里的孩子,当做自己的亲生孩子来养活,不知道是否会答应小生? 唉。 燕影母亲在走投无路下,也对小范大哥失望了,考虑良久后才长叹一口气,跟着老燕回家,给燕大他们当后妈去了。 没过多久,燕影母亲就为燕大他们添了个可爱的小妹妹。 小妹妹刚出生不久,老燕就调到偏僻地区去工作了,因为燕大他们年龄大,在京华又有学区房,为了孩子的前途打算,就没把他们也带走,就委托小范家帮忙照看(小范家恰好调来了京华,自然得悉心照料燕大他们了)。 就这样,燕影与燕大等人分居两地,一年也见不了几次面,更因为不是一奶同胞的,自然也谈不上啥感情了。 后来呢,燕影出落成一朵花,与一姓水的青年俊才眉来眼去时,老燕家开始走下坡路了……就是他们家彷徨不知所措时,一著名老神棍出现了。 这个老神棍,自然就是潘龙语了。 潘龙语说:老燕啊,你还想不想让燕家重新崛起,延续百年世家风采到永远啊? 废了个话了,老燕能不想嘛,做梦都想啊,只是抬着猪头找不到庙门,不知道该咋办啊。 老神棍就说,这件事交给他了,不过都说是天底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了,你老燕也得跟付出一定的代价才行。 所谓的代价,就是老潘觉得燕影可以去嫁给一个姓方的家伙。 说起来,老燕还是很实在的,知道燕影不是他亲生的,就不想把人家孩子推进火坑,就问老潘能不能从她其他三个女儿中选一个? 老潘说不行啊,你那三个女儿可都是嫁过人的了,你觉得方天明能要吗? 可是--以后,就没什么可是了,老潘就开始配合老燕,给燕影做工作,说什么得懂得牺牲小我来成全大我,说什么她就是燕家的扫把星,是个不祥之人,爱谁谁就得特么的死翘翘了,还会连累整个燕家子弟,都跟着死翘翘了等等。 正在与水姓青年俊才眉来眼去,还有一文姓俊才死皮赖脸的狂追不已的燕影,顿时呆懵,不知所措了。 燕影老妈是不同意的,可想到老燕对她那么仗义,替她养了那么多年的闺女后,琢磨着是该报答的时候了,于是就也开始旁敲侧击的规劝女儿。 燕影正值青春年少,满腔的热血,最受不了别人激将外加痛哭流涕的哀求了,心一狠,就突突的跑去唐王,在老神棍的安排下,嫁给了方天明。 她给方天明生了个儿子,可她满腔的爱情,却留给了天狼星。 只是残酷的现实,再一次证实了男人需要的,不仅仅是女人真挚的爱情,还有她那小白羊般的娇躯--天狼星得知燕影已经为人生了个儿子后,就长叹一声,捧着把门扇般的大砍刀,跑去罗布泊内隐居了起来,发誓这帮子再也不出来了。 嗯,死都不出来,他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最终把满腔热血洒在了他用命去保护的土地上,为他成为被悲剧英雄画上了完美的句号。 天狼星都去罗布泊内了,文姓青年俊才自然不会再奢望能追到燕影,也就在家里的张罗下,找了一泼辣小媳妇,开始死心塌地过自己小日子了。 就在方圆出生的那一年,看上去风光不再的燕家,重新焕发了蓬勃的青春,老燕也调回了京华,反倒是在京华打拼多年的范家,越来越走下坡路,需要他照顾了。 老燕家倒是冉冉升起了,可燕影母亲却心疼女儿,又不能相认,成了一块心病,在方圆十几岁那年,就撒手人寰了。 本来,依着老燕的意思,他是永远也不会说出这个秘密的。 虽然他够对得起燕影母亲了,可不过燕影的牺牲,才是老燕家焕发青春的关键,说不出是谁对得起谁,对不住谁,一切只能算是天意吧。 只是谁也没能想到,可能是老天爷觉得燕家亏欠燕影了,就让燕影那个混蛋儿子,把老燕四儿媳妇给上了-- 燕家正要出手清理门户时,才发现叶明媚也不是善茬,手里攥着能让老燕看了就会吐血的污点证据,还真是投鼠忌器,只能眼巴巴看着那娘们逍遥自在。 这是不行的。 很凑巧,就在老燕为这事搞得手忙脚乱时,某股力量开展了‘b计划’,要把方圆给吸引到俄罗斯卡门地区。 老燕一看机会就在眼前,马上就跟某些人交头接耳的嘀咕一番后,由老神棍潘龙语出面,做通了陈婉约的工作,借助她的嘴,来说出某些秘密。 “那股子神秘的力量,家父、就是你外公在世时,也是其中一员。后来他谢世时就告诉了你的亲生父亲我大哥,大哥谢世之前,也亲口告诉了我。” 小范说到这儿后,抿了抿嘴角,低声说:“至于那股子力量来自何方,又有多么的庞大,别说是我了,就算燕老也知道的不全面。” 始终没有说话的燕老爷子,点了点头缓缓说道:“燕影,你只需知道,那股子力量之所以存在,是开国某老亲手建成,担负着保卫华夏的重任就行了。燕家、范家,还有很多豪门大族,都在期间充当着不同角色。只是近年来,随着开国某老谢世岁月加长,有些人已经--唉,不说也罢。” 燕影就像木鸡般呆坐在那儿,眼珠子都不带动一动的。 “老爷子,有些话,其实还是该说就得说的。” 小范低低说了句,又看向了燕影:“我知道,你现在非常的痛恨范家,我不会怪你。但我想请你相信我,如果华夏需要,我范家照样能像水家那样,为了保卫华夏,尽谴家中子弟,马革裹尸死而无憾的。” 顿了顿,他又说道:“大哥谢世之前,曾经嘱咐我,找个机会,一定要代他当面向你道歉。对不起,燕影。” 小范弯腰,深深给燕影鞠了一躬后,回头对燕老爷子缓缓点了点头后,快步走出了书房。 他今天来参加燕家内部会议的任务已经完成,那么就该是功成身退了,至于接下来燕影与燕老爷子再谈什么,他就不方便再听了。 他只知道,在没有燕老爷子的明确指使下,永远不会泄露燕影其实是燕家养女的身份。 就像没看到小范大踏步的离去那样,燕影又呆愣许久后,才艰难的咽了口口水,声音沙哑的问道:“那、那我现在,该姓范,还是姓燕?” “无论是你范颖颖,还是你叫燕影,再或者你是燕四道长,这些都不重要。” 燕老爷子缓缓站起来,绕过桌子走到她面前,看着她的眼睛低声说:“重要的是,你挽救燕家、范家的两个家族,更荣幸成为开国某老保卫华夏的行动中,一股子不可或缺的力量。” 燕影笑了。 很艰难,也有些自嘲:“我是不是,该感到很荣幸?” “你是该荣幸。” 燕老爷子淡淡地说:“最起码,你有了一个非常出色的儿子。” 燕影的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 第1205章 :他会是燕家的外孙 女人在结婚前,特别讨厌那些在外沾花惹草的男人,希望自己丈夫终生只有自己一个女人,好好的疼她爱她,那么她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 可她们在结婚后有了自己的儿子,儿子长大到了该娶媳妇的时候,却又盼着儿子身边美女环绕--嗯,最好是娶一个法律上的老婆,再有三四五六七八个小外室,给她生一大帮孙子孙女的,然后她就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 女人有这种奇怪的心思,没啥好奇怪的,一百个女人中,至少得有九十八个是抱有这种念头的,这也是连老天爷都搞不懂女人心思的主要原因。 燕影就是这样一个人。 无论她对现实多么的不满,想起陨落在西北的天狼星后心中就会默默流泪,可每当听到自己儿子又招惹了哪个女人后,她就有种说不出的骄傲:look,这就是我的儿子,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只要他能幸福,我这个当妈的就算是再痛苦,不幸,那又算得了什么呢? 不过等她得知,她那个亲亲的儿子放浪到连他四舅妈都没放过后,才一下子慌了神,茫然不知所措了,陷进深深的彷徨之中,还又心急如焚,满脑子都是该怎么把儿子从泥潭中拉出来的想法。 让叶明媚去死! 这个想法,是燕影这段时间想的最多了。 因为唯有叶明媚死掉,才能把这个秘密彻底掩盖住,方圆才能继续行走在阳光下。 她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只是,叶明媚貌似也很聪明,在还没有得知方圆是自己亲亲的大外甥时,就躲在了他的双翼下:不管是燕影的人,还是燕春来的人,都曾经试图干掉叶明媚,只是却无一例外的失败了。 叶明媚身边,有无数的高手在暗中保护她。 而这些高手,都是听从方圆的指派。 方圆那时候派人保护叶明媚,只因他还不知道,那是他的四舅妈,要不然早就让老鼠等人搬着马扎去旁边看戏了。 杀,又杀不了叶明媚,不杀又不行,怎么办? 看来,唯有捅破那层窗户纸,让方圆知道他与叶明媚的关系才行。 就在燕影这样考虑时,燕老爷子却提前找到了她,派她去了俄罗斯。 在俄罗斯的卡门地区,燕影重温了一个晚上的十数年前的平淡、幸福时光。 她以为,这是她此生中最后一次享受那种幸福了,短短一个晚上的时间结束后,获悉真像的方圆,就再也不会认她这个可怜的妈妈了,彻底会变成一个邪恶之徒。 从俄罗斯回来后,燕影就不愿意再露面,准备在某小道观内青灯古佛的就此一生,尘世任何事情都与她无关了。 说白了,她就要逃避(方圆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就习惯性的逃避这个特点,绝对是遗传自母亲的),再也不理那些烦心事,其中自然也包括不再关心方圆。 权当,她是一个活着的死人。 死人,是不用理睬世俗间任何事情的。 要想让一个母亲,抛下焦头烂额最需要帮助的儿子,无疑是很艰难,也很痛苦的事儿,燕影不知道费了多大的力气,才逐渐强迫自己那颗烦躁的心,慢慢地平静了下来。 但就在她好不容易让自己平静下来时,十三叔找到了她。 如果是别人去找燕影,哪怕是燕老爷子亲自去,燕影也不会见他的。 不过这个人既然是从小把她看大、并百般呵护过她的十三叔,那么只要可能、就算她真是个死人,也得见见他,听他叨叨些什么的。 “老爷子有请,四姑奶奶您就跟我走一趟吧。” 十三叔见到燕影后,说完这句话后就闭上了嘴,双手贴在腿边微微弯腰低头,等候她的回答。 燕影那颗被世俗污染过的心,到底还没有彻底弃世,要不然在沉默良久后,也不会轻轻叹了口气:唉,看在十三叔的面子上,我就再入世一次吧。 其实燕影根本没意识到,她能重新入世一次,绝不是看在十三叔的面子上,而是她压根没有放下过方圆,希望他能像天下所有好儿子那样,幸福的生活,无论让她这个当母亲的付出任何代价,她都毫不犹豫的去做。 于是,她来了。 结果--却大大大大大大地出乎了她的意料:儿子与叶明媚之间,压根不存在那种违反伦理的罪恶! 她在傻呆呆时,也能清晰感受到灵魂深处有个声音在呐喊:你儿子没犯下罪不可恕的错误,最多也就是招惹了个自身不正的有夫之妇而已! 前面都说了,每一个当母亲的都希望,自己儿子能被美女环绕,为她生一大帮子孙子孙女的,上了别人的媳妇,那又算啥呢? 燕影想笑,狂笑。 她想哭,嚎啕大哭。 这一刻,她对燕家所有的恨意,都烟消云散:当初,如果燕老爷子没有‘接盘’的话,她能不能在人世还是个未知数;在她嫁给方天明之前,燕老爷子是把她当亲女儿来呵护溺爱的;为了报恩,她为燕家的崛起放弃爱情,去嫁给方天明,这又算什么呢? 更何况,燕老爷子说得没错:她有一个非常出色的儿子。 无数的事实证明,所有当儿子的家伙,哪怕是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可在母亲眼里都是很出色的儿子,遭遇危险时,值得她去用生命去保护。 至于那些大义灭亲的母亲,纯粹就是不懂母爱的脑残文人,臆想出来的,完全可以当个屁给无视掉好了。 燕影的眼睛亮起,深吸了一口气后,整个人都焕发出一种蓬勃的朝气。 她那颗即将被现实摧残的快要破碎的心,重新活转了过来,静静的望着老燕过了很久,才低声问道:“你、您想让我做什么?” 她没有问老燕:你与小范说的这些,都是真的吗,我读书少,可别骗我。 因为她很清楚,以老燕与小范的身份,在这种事上是绝不会撒谎的。 “我只想你,能好好的活下去,看到方圆取得有成就的那一天。” 老燕也看着她的眼睛,缓缓地回答:“我今天让十三请你过来,就是想告诉你这些。这些秘密,已经藏在我心里数十年了。我以为,我会把它们带进坟墓内,无论你有多么的恨我--看来,潘龙语六年前就没说错,我总会把这些告诉你的。” “您只想,让我好好的活下去?” 燕影从圆凳上站了起来,缓步走到书桌前,为他的茶杯倒满了水。 她忽略了老燕后面那些话,用给老燕倒水的实际行动,来表示忠心的感谢。 老燕的老脸上,浮上了淡淡地笑意:“方圆唯有去掉这块心病,他才能集中精神,去迎接上天对他的考验。而你,这个当母亲的对他来说,绝对是精神上的最大支撑。” 老燕这番话,多少有些‘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意思,燕影得稍稍琢磨片刻,才醒悟了过来:“您是想让我去告诉他,他并没有犯下无法赦免的大罪。” “你是最好的人选。” 老燕点了点头。 燕影紧紧抿了下嘴唇,问:“那,叶明媚呢?” 叶明媚已经死了,还是被方圆采取卑鄙手段给偷偷干掉的。 虽说那个察觉出不对劲,就想以勾搭燕随意来自保的女人,确实死有余辜,但不管怎么说,她都是燕家的四少奶奶--对于燕家这种就算一条狗跑在大街上被人踢一脚,也得要个说法的豪门大族来说,四少奶奶被杀后,绝不能装傻卖呆置之不理的。 叶明媚死在他们自己手里,他们都得找个‘理由’来掩盖此时了,更何况是死在外人手中? 嗯,其实与燕家毫无血源瓜葛的方圆,就是外人。 “这件事你不用担心,随意会处理的。” 知道燕影顾忌什么的老燕,微微摇了摇头。 “谢谢。” 燕影垂下长长的眼睫毛,轻声道谢后嘴巴动了下,却没再说出什么来。 老燕主动问道:“你是不是想问问,我们以后是什么关系?” 燕影没吭声。 有时候,保持沉默就是yes的意思。 燕老爷子也沉默良久,才缓缓地说道:“我考虑了很久,觉得你还是燕家四小姐为好。最起码,这对方圆以后的发展来说,有着很大的好处。” 顿了顿,他又说:“这些事,除了你我,还有小范外,就只有随意知道了。” “那燕、燕春来怎么办?” 燕影抬头问道。 虽说她也很清楚,燕春来现在恨不得把叶明媚给活剥生吞了,但那终究是他深爱过的女人,如果没有方圆的话,人家两口子差不多还过着幸福美满的日子。 现在叶明媚死了,那么燕春来对毁掉他幸福的方圆,会有多么的仇恨,就算傻子也能猜出来的。 “就因为这样,所以我才建议让方圆来燕家拜见他的外祖父。” 燕老爷子淡淡地说。 燕老爷子不打算让他们几个人之外的人,知道方圆与燕家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却要让方圆来燕家拜见自己,让所有人都知道他是燕家的外孙。 这样一来,正像老燕所说的那样,燕家不但能给方圆最大的助力(方圆成了燕家的外孙后,这社会地位马上就直线上升,完全可以扛着燕家的大旗,在外面为非作歹了),还能从根子上制止燕春来暗中对付他。 “只是--只是那样,四哥就受委屈了。” 燕影低头,低低的说到。 她开始改口喊燕春来四哥了,就证明她已经决定继续当她的燕四小姐了。 老燕无声笑了下,说:“当初如果没有你付出那么大的代价,燕春来现在最多也就是一朝九晚五的工人。这些年,包括他在内的整个燕家,都已经享了太多的福气,现在受一些委屈,又算得了什么?” 燕影没有说什么,盈盈拜了下去。 燕老爷子神色坦然的受了她这一拜,等她站起来后才柔声说:“燕影,你在外面独居了那么多年内,是时候回到家里来了。” “一切听从父亲的安排。” 燕影轻轻点了点头。 第1206章 :是谁杀了叶明媚? 方圆的车子刚来到明媚山下,一条狗子就从路边跑了出来,摇头摆尾的挡在车前。 鬼知道毛驴是怎么看出,这辆车是方圆开来的了。 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它没有看错,方圆刚推门下车,它就人立而起趴在大哥怀中,伸出长舌头胡乱添着,嘴里还锥锥的叫唤,摆明了是在埋怨他出去耍,怎么就不带着它呢? 方圆任由这狗子用舌头给自己洗了把脸,又从车里拿出一块油纸包着的酱牛肉塞进它嘴里后,才抬脚把它踢在了一边。 外出归来时给自己兄弟带点好吃的犒劳一下,这是很正常的,就像踢它一脚后,它不但不会生气反而很开心那样,叼着牛肉跑一边去了。 “唉,我还以为你这是带给我的。” 一声幽幽的叹息声中,秦大川从路灯杆杆子后面的阴影中走了出来。 “我就是给你们两个的,你去跟它抢。” 方圆很认真的说。 “你这是在侮辱我。” 秦大川很生气。 方圆皱眉:“别扯这些没用的,说正事。” 装比得有个限度,装的太过了或许不会遭雷劈,但肯定会被方圆采住头发揍一顿,那是秦大川不愿意看到的,脸色一正认真的说道:“秦小冰已经休息了,马大姐以她受惊吓为由陪她在一起,估计明天八点之前她是不会醒来的。” “这就行。” 方圆松了口气,抬头看向了明媚山上。 上山小路两侧的路灯都亮着,一号别墅内也亮着,从这儿看上去,就能看到观景台上有人在来回的走动。 老牛,猪王两个人,是十二生肖内体格最魁梧的了,他们是故意在观景台上走动的,目的就是警告某些藏在暗中心存不轨的人:这儿有人把守,别来闹事! “方少。” 看到方圆在秦大川的陪同下快步走上来后,老牛俩人立即迎了上去。 “怎么样?” 方圆没头没脑的问了句。 老牛摇了摇头:“没有任何的风吹草动,工地那边也在正常施工,由格林德暂时接手叶明媚遗留下来的工作。” 叶明媚可是梨花山众多施工队的大老板,这些天来装善人装的时间久了后,威信很大,备受工人们的爱戴,如果那些施工队知道她忽然出事的消息后,哪儿还有心思干活啊,就算不跑上梨花山问个清楚,也得搞清楚以后谁给他们发薪水的。 可不能因为叶明媚的死,就影响工程的进展,格林德接手这个工作后,马上就在今早换上一身西装,扎上领带搞得就跟大老板似的,拿了十万块钱的现金,倍有范儿的甩在了那些施工队的头头面前,叫嚣着说这是他‘新官上任三把火’中的第一把火,请大家拿去分分喝茶。 大家伙在盛夏季节撇下老婆孩子的大汗白流,是为了啥啊? 还不是为了这些红彤彤的钞票? 至于谁来当大老板,对这些靠力气吃饭的民工来说重要吗? 重要的是新任大老板,比叶总还要洒脱,关心大家伙,这就足够让大家伙动力十足的干活了,没听死老外说嘛,只要提前完成工程,每个人都会有个不低于五千块的红包等着呢。 当然了,大家伙也都纳闷,叶总去哪儿了,怎么忽然间就把所有工程都转交给死老外了? 纳闷归纳闷,死老外也没有叶总养眼,不过钞票却不是假的,再说大家只是扛活的,只要给钱多,不用去犯罪违法,干就是了。 要说格林德的工作能力还是超强的,一家伙钞票砸出去后,就满脸笑眯眯的开始关心民工们的生活了,搞得大家伙都产生了一种错觉:这家伙,好像是我失散多年的兄弟啊。 格林德可不是只用嘴巴来关心民工们,而是用实际行动,在叶明媚滥发福利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几项福利,比方亲手给那些拖儿带女的家庭,都格外发了个三千块钱的红包--反正叶明媚留下的施工资金充足的要命,多花个三五十万的屁事都不管。 借着关心民工兄弟们的机会,格林德也拐弯抹角的打听:你们今天凌晨时分时,有谁看到去明媚山上偷东西的小贼了? 那些值夜班的民工,这才恍然醒悟:原来昨晚明媚山那边闹出动静来,是因为招贼了。 大家伙自然是拍着胸脯的说……没看到,不过以后要是有哪个不长眼的小贼,赶再来光顾的话,肯定会让他尝尝人民群众的铁拳滋味。 对大家伙的反应,格林德很满意。 自然也很得意:能用钱解决了的问题,就不是问题。 “格林德呢,现在哪儿?” 听老牛简单叙说了遍格林德接管叶明媚工作的方案后,方圆稍稍松了口气。 虽说他不在乎别人知道叶明媚出事了,可也不想闹得满城风雨,在他诸多麻烦临头时,格林德能用钞票顺利接管工作的方式,还是很符合他意思的,应该当面夸几句。 “那死老外现在工地值班室内呢,现在应该知道你回来了。” 秦大川把话接了过去,接着抬手指向了山脚下远处:“看,那辆车可能就是他的了。” 方圆回头看去,就看到两道雪亮的灯光,正向这边飞驰。 这才短短几天的时间,从近郊到梨花山的公路,下面的地基已经顺利完工,只需在用两三天的工夫,就能铺上最后一层沥青石子,把道路两侧的马路牙子给砌好,再在路上画上扯到黄白线,就可以正式通车了。 “嗯。” 方圆点了点头,走向一号别墅门口:“老牛,你们先回去休息吧,有啥事等我回去后再说。” 老牛俩人也没多问什么,答应了声转身并肩去了。 别墅门口左侧的窗户玻璃,碎了一地,那是毛驴在扑进来时撞碎了的,客厅里的家具好像遭了贼似的,被搞得乱七八糟,那是十二生肖在搜查凶手时弄得。 事后没有谁打扫,自然是等方圆回来后再说。 方圆刚走进别墅客厅,就嗅到了一股子明显的血腥气息,卧室房门都挡不住。 “她就住在那个卧室内,昨晚小妹住在西边。” 紧随其后的秦大川,抬手指着二楼,小声的说道。 嘴里叼着一块酱牛肉的毛驴,跑进来就跳上沙发,盘起身子趴在了上面,继续很幸福的吃宵夜。 方圆上了二楼后,先走进了秦小冰曾经睡个的卧室内,站在破碎了的窗前向梨花山那边看去。 梨花山平台上,宫灯发出柔和的光芒,静悄悄的一个人也看不到。 不过方圆却知道,在梨花山四周的黑暗中,肯定有十二生肖的人把守。 他们不在乎明媚山上曾经发生过什么,却绝不会放松对‘大本营’的警戒,这些老江湖根本不用任何人安排,就懂得该做什么。 “当时,小冰是被发现这边有动静的毛驴叫声惊醒的,睁眼就看到一个穿着白衣服、白头发还有一张白脸的东西,贴在窗户玻璃上往里面看……” 尽管秦大川早就以为,那个好像鬼一般的人,就是方圆安排来吓唬秦小冰赶紧离开梨花山的,不过他觉得最好还是主动汇报一遍。 听秦大川简单说完秦小冰所遭遇的那些事时,外面楼梯上传来了急促的脚步声,趴在沙发上吃宵夜的毛驴却没发出任何动静,这说明来者是格林德。 果然,格林德那个大光头,很快就出现在了方圆视线中。 “嘿嘿,老大,你开车经过工地值班室时,我就看到是你回来了,喊你,你没听到。” 格林德看到方圆后,很开心。 最起码表面上看上去是这样的,给人当小弟,那么时刻都得保持着见到老大就无比荣幸的样子,这才能算是一个合格的小弟。 方圆很有老大范的拍了拍他肩膀,抢在他要流露出‘受宠若惊’的恶心样子来之前,淡淡地说:“叶明媚,不是我杀的。” 秦大川,格林德俩人脸上的笑容,一下子凝固了。 方圆也没等他们问什么,继续说道:“那个在清晨时分贴在玻璃上看小冰的人,也不是我安排的。” 秦大川的脸色终于变了,是恐惧。 叶明媚被杀后尸体都被人带走,秦小冰差点被吓死等事发生后,不管是十二生肖还是秦大川俩人,在当时紧张过后,就笑嘻嘻的没事人一样了。 因为大家伙都以为,这是方圆一手安排的。 好像也唯有用这种手段把叶明媚处理掉,才是最正确的,不良影响最小的。 秦大川甚至还在心里想,等方圆回来后,他得为小妹‘讨还’个公道:你可是差点把俺小妹吓死的啊,老大,是不是给点钞票之类的铜臭之物,来安慰一下呢? 可现在,方圆却很坦白的说,不是他派人杀的叶明媚,更没派人来吓唬秦小冰,籍此来掩饰、搅乱自己所犯下的卑鄙罪行。 无论方圆平时再没正行,但他现在的态度无疑是相当认真的,不是虚假的,他说没派人收拾叶明媚、吓唬秦小冰,那就不是他做的。 秦大川忽然后怕,那是因为他终于意识到:如果不是毛驴及时发现这边情况不对劲,立即拉响了警报惊动了别人,那么那个好像鬼一般的人,很可能就会伤害秦小冰了。 夜风,从碎了玻璃的窗外吹进来,吹在秦大川的后背上,让他打了个激灵,下意识的缩了下脖子,声音干涩的问道:“那、那会是谁?” 不等方圆说什么,格林德沉声说道:“是燕家的人?” 格林德很清楚方圆与叶明媚的关系,更知道燕家要想杀叶明媚而后快,那么现在既然不是方圆动的手,动手的人,也只能是燕家了。 方圆却摇了摇头:“也不是燕家的人。” 燕家不敢杀叶明媚的,在没有得销毁那段视频之前。 而那段视频被销毁,则是在得知叶明媚死后,方圆才嘱咐筛子去做的。 至于那让燕家投鼠忌器作用的视频,方圆倒是没必要告诉格林德他们。 “那,那会是谁?” 秦大川艰难的咽了口吐沫,再次问道。 第1207章 :千万不能不当人 方圆也想知道是谁杀了叶明媚。 更想知道那些人,又是为什么要杀叶明媚。 他很清楚,别看叶明媚此前蹲坐在燕家四少奶奶的位子上,确实干了很多伤天害理的事情,林二她老爸林东海,可能就是被她变成植物人的。 不过,虽说她作恶多端,但远远不够资格被那些人,以这种血腥残忍的方式干掉,尤其是她处在方圆的‘保护’下时。 这样推算下来的话,那么那些人杀她,也只能是想嫁祸于方圆了,就是让所有人都以为,是方圆杀了她。 但这又有什么用处呢? 叶明媚当前还是燕家的四少奶奶,燕春来更是想把她除之而后快,燕家也做出了把这个‘皮球’踢给方圆,要借他这把刀清理门户了,只要她一旦出现意外挂掉,那么所有知情人都会以为是方圆杀了她。 但却没有谁会因此来找方圆报仇,燕家也不会,因为他是燕家的亲外孙,叶明媚死了,对大家都好,那么到底是谁这样为方圆,为燕家‘着想’呢? 方圆真得想不明白,自然也就没处猜测凶手是谁了。 “这件事,我以后肯定会调查清楚的,但不是现在。” 方圆并没有考虑太久,快步走出了卧室。 他得去叶明媚遇害的卧室内看看。 如同下面客厅、秦小冰的卧室内那样,叶明媚遇害的卧室内,依旧保持着原样,地上的衣物乱七八糟的,墙上也喷了鲜血,只是那些血迹都已经变成黑色的了。 就在方圆弯腰拿起一件带血的衣物,放在鼻子下嗅了嗅时,格林德说话了:“我们已经采取了这边的血样,去安阳那边找人化验过了,能确定现场遗留下的鲜血,与基因库内叶明媚的基因相符合。” 因为格林德等人赶来时,叶明媚的尸体已经不见了,为确定现场遗留的鲜血,是不是她身上溅出来的,这在现代科技面前没有丝毫难度。 像叶明媚这种有身份有地位的人,基因库内肯定有她的资料。 方圆想要提出的疑问,格林德等人早就解决了。 一时半会的,他又想不出是谁干掉了叶明媚,为什么又带走了她的尸体--尸体? 想到这儿时,方圆的眉头皱了下,又开始仔细审视起现场留下的血迹来。 格林德马上就明白了:“老大,你是怀疑那些人只是伤了她,并没有杀死她,而是在劫走她之前,做出了她被杀死的假象。” 方圆点头:“嗯,有这种可能。” 格林德却摇了摇头:“希望不是太大,因为黑蛇已经‘鉴定’过了,就算那些人没有当场杀死叶明媚,可现场遗留的大量鲜血,也能让她失血过多而死。白天时,我们曾经去各大医院彻查过,没有哪位失血过多伤者,符合她的条件。” 格林德这番话,算是彻底解释了方圆的最后一丝疑问,苦笑了下在屋子里慢慢走了几圈,最后趴在了窗台上。 敞开着的窗台上,也有点点滴滴的鲜血,这是凶手在带走叶明媚的尸体时,留下的。 望着窗台下面黝黑的山谷,方圆问道:“事发后,你们没有带着毛驴去追踪凶手吧?” 格林德迟疑了下,才摇着大脑袋说:“没有。” 事发后,大家伙都以为是方圆派人来搞叶明媚的了,怎么可能去追查凶手? 毛驴倒是想显摆一下它无敌的追踪术来着,却被格林德等人拦住了,最多也就是灰兔他们几个,跳出去做做样子给秦小冰看,免得被她怀疑什么。 毫无疑问,现在方圆要想再沿着凶手的撤退路线追查下去,也不可能查出什么了。 荒山野岭的,别的不说,单说这个季节会有大批的蚊蝇,这可是些嗜血东西,鲜血滴落在荒草中后那么久了,它们能不当做大餐来吃一顿? 没有了血迹,再追查的难度就上升了很多。 再说了,就算方圆现在能精准的顺着凶手撤退路线追下去,又能得到什么结果? 一整天的时间,也足够那些人开车远遁数千里之外了。 “唉。等天亮后,好好收拾下这间别墅吧。” 方圆叹了口气,又说:“叶明媚不是我杀的这件事--没有不成立的理由。” 秦大川皱眉:“老大,你要背黑锅?” “还能咋样?” 方圆反问了句,自嘲的笑了笑说:“再说了,我本来也打算干掉她的。如果--如果不是我有这样的想法,凶手怎么可能如此轻松得手?” 方圆这样说倒是没有错。 如果不是他默许十二生肖下手干掉叶明媚,任何人要想在梨花山杀人,都别想躲过十二生肖的耳目,就算得逞也不可能从容撤退。 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叶明媚就是死在了方圆的手中。 他背黑锅,也不是太委屈。 当然了,他总有一天会找出这个让他背黑锅的人来。 自己愿意去为人背黑锅是一回事,别人主动让他来背黑锅,又是另外一回事。 就像方圆以为,叶明媚死后、筛子把那段视频销毁后,他就再也不用承受伦理的鞭打了,以后可以昂首行走在阳光下了--实际上,他的心情一点都不轻松的。 有些错误犯过后,绝不会因为某人的死,就从此消失了。 这可不是欠人银子,债主死后只要咬定没借过钱,别人又拿不出欠债的任何证据来,这件事就能糊弄过去,就能沾沾自喜了。 良心啊。 唉,为什么毛驴没把圆哥最后一点良心也吃掉呢? 这才导致他默不作声回到梨花山后,就让秦大川把所有人都叫起来,说要开个紧急会议。 老大深更半夜的要开紧急会议,大家伙自然会用最快的速度,跑来过山天桥上。 站在横在半空中的过山天桥上开会,别人要想偷听的机率微乎其微。 “方少,秦小冰得明天早上醒来。” 最后一个赶来的马大姐,扫了眼秦大川后,才看似随意的说道。 “嗯。既然叶明媚在临死前,能把所有东西都交给她、她还滞留梨花山不走,这就说明她已经提前知道我要跟大家伙说啥了。” 方圆笑了下,倚在护栏上点上一颗烟,说了句没头没脑的话,问道:“我想,大家伙肯定看得出,我跟叶明媚是啥关系了。不过,你们知道我为啥盼着她去死吗?” “她是燕家的儿媳妇,总是缠着你,会带来太多的麻烦。” 秦大川抢先回答:“虽说咱们不怕燕家,可燕家在华夏的各方势利毕竟相当雄厚的,真要是打击报复咱们,那咱们以后就别想干正事了。所以我才觉得,让这个不要、让她去死,总比活着要好许多。燕家也是要面子的主,听闻她死了后,只需压住这件事不扩散,能不与我们血拼就不血拼,咱们可不是好惹的。” “对,我也是这样想的。” 格林德马上声援秦大川,看在欠人家好多钱的份上。 十二生肖虽说没有说什么,不过相互看了眼后,也都缓缓点头表示同意秦大川的解释。 “燕家担心家丑外扬的原因是有,但不是主要的。” 方圆抬手擦了擦嘴巴,抬头看着西北方向那颗最亮的星星,淡淡地说:“主要问题时,我忽然得知我老娘,竟然得喊叶明媚一声四嫂。” “什么四嫂?” 秦大川一愣之下随口问出这个问题后,猛然醒悟了过来。 大家伙都没想到方圆还有个老娘(难道他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吗),却不妨碍他们能在傻楞下后,立即醒悟过来了:方圆的老娘喊叶明媚一个四嫂,那么方圆就得喊她一个四舅妈才对……乖乖,他、他竟然与他四舅妈有一腿? 两座山之间的山谷上方半空中,夜风格外的大,吹的过山天桥都微微摇晃,却没有吹醒秦大川他们,都用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看着他,默不作声。 大家伙对方圆忽然说出来的这番话,给彻底惊傻了。 虽说这些人中没一个是好人(他们也不在乎自己是不是好人,只在意能不能率性而为),但他们都有自己最起码的底线。 违反伦理的破事,就算被人拿刀子割了小丁丁去也不能做,就是大家伙的底线之一,要不然他们就称不上是一个人了。 人可以选择当好人,或者去当坏人,但千万不能不当人。 尤其是秦大川,从小就被母亲灌输了好多‘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大道理,哪怕这些年来都忘记个差不多了,可在傻楞片刻反应过来后,脸上立马浮上鄙夷的神情,张嘴就骂:“卧槽,没想到你--” 老鼠忽然打断了秦大川的话:“方少,你在与叶明媚有那种关系之前,根本不知道她是你、你的四舅妈,对不对?” 如果方圆说‘哥们早就知道了,玩的就是四舅妈’,老鼠铁定会马上带着他那帮兄弟姐妹,转身头也不回的就走。 他们不是好人,却不想把自己的下半生,都寄托在一个为祸人伦的败类身上,对他们再好也不行,因为那根本不是人能干得出来的事。 方圆摇了摇头,说:“我如果早知道,还能那样做,不用你们动手,我自己就能从这儿跳下去。” “呼,这就好。” 老鼠重重吐出一口气,闭上了嘴巴。 他相信方圆没有骗大家。 如果方圆想骗大家的话,那么就不会把大家伙召集到这儿来,亲口说出这种没品的事儿,而是谁知道了,就会杀谁灭口。 “呵呵,说起来好笑,我也是在秦大川被东洋鬼子冤屈时,才找到我老娘,知道她原来是出自京华燕家,得喊叶明媚一个四嫂的。” 方圆艰难的晒笑了声,继续说:“我只是有些纳闷,燕家明明早就知道我违反了人伦,可为啥拖到现在后,才告诉了我。” 秦大川左右看了看,没发现有谁要说话后,才说:“那、那可能是他们有说不出来的苦衷吧?” 老鼠马上点头:“对,我也是这样认为的。现在那边既然告诉了你,就证明一切都在他们的掌握中。” 第1208章 :我妹有男朋友了 “我明白了!” 秦大川忽然提高声音:“我知道他们为什么在你大错铸成后,才告诉你了。” 方圆没说话,只是看着秦大川,洗耳恭听的模样。 有道是三个臭皮匠,当个诸葛亮,方圆现在脑子里乱哄哄的,破事贼多,压根没法静下心来琢磨这些头疼事,那么站在旁观者角度上的秦大川等人,或许就能帮他看出他没看到的地方。 “燕家,想籍此来要挟你,为他们所用。” 秦大川斩钉截铁的说道。 他的话音未落,格林德就冷冷的说:“既然他们早就知道老大与燕家有着亲近关系,又何必非得通过这种手段呢?如果真像你所说的这样,他们想利用老大,完全可以当面鼓,对面锣的摆明车马炮,打亲情牌的。” “确实如此。” 马大姐随后发言了:“再说了,依着燕家的豪门大族范儿,也绝不敢拿着整个家族的清誉来做生意。他们不得不担心,要挟方少时,方少很可能会翻脸,把这件事闹的广为人知,那么燕家的清誉就会彻底毁掉了。” “那,那他们这样做,是为了什么?” 遭到多人的反驳后,秦大川这才觉得他所想的那些,好像站不住脚。 方圆拿出香烟,给自己点了一颗后随手扔给了格林德:“其实大川你刚才说的没错,他们这样做,估计有他们不得不这样做的苦衷。” 等所有吸烟的人,都点上烟后,方圆才继续说:“我今晚主动向大家伙坦白这件事,就是想告诉你们,方圆在大是大非大的问题上,不想隐瞒你们。” 无论是秦大川格林德,还是十二生肖,现在都已经铁了心的跟着方圆混了,那么在这种大是大非的问题上,方圆还要隐瞒人家,等事发后铁定会失去威信,为人所不齿,众叛亲离是他唯一的下场。 现在他坦然把真像说出来后,不但不会觉得丢人,还会让大家伙觉得,无形中与他的关系又‘铁了’一步,毕竟这可是杠杠的私密了,也没谁逼着他来说。 更何况,方圆刚才说的也很明白:他是在睡了叶明媚后,才知道那娘们是他四舅妈的,这就好比按着个秃子走了一顿了,才知道不是要找的那个花和尚。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只要敢于面对错误,去承认错误,并从中接受教训,避免再犯下同样的错误--这就是好同志嘛。 格林德把快要吸完的香烟,随手弹下过山天桥后,老鼠说话了:“方少,如果我没猜错的话,燕家很快就有人来找你了。” 叶明媚香消玉损的事儿,能瞒住一般人,却瞒不住燕家,这是肯定的。 别看燕春来已经缩回了要干掉叶明媚的魔爪,其实他肯定派人在暗中监视着方圆,看方圆怎么处理这件事。 燕家要想派人来监视梨花山上的风吹草动,简直是太简单了:下面那么多施工的民工,在里面安排几个精明强干之人,绝对是轻而易举的。 其实早在前些天之前,方圆就能猜到民工中有燕家的探子,不过他不在意,就像他不怎么在意叶明媚的死活那样。 老鼠说的没错,叶明媚死后,无论她是死在谁得手里,燕家都只会以为是方圆杀了她,很快就该有人来找他谈条件了:来,来来,小方,咱们坐下来好好聊聊吧。虽说你那个四舅妈有些不要脸,但她终究是我们燕家的四少奶奶,就这样不声不响的被你干掉了,你总该给个说法吧? “嗯,应该会有人来。” 方圆点了点头,眼前浮上了一个人的影子,心里轻轻的叹了口气。 他觉得,他实在没脸去见那个人,尽管他现在对她没有丝毫的好感,也不想承认她的存在,但总的来说是她给了他生命。 出了这种破事后,方圆实在没理由再逃避不见她。 “老大,你会对来人怎么说?” 秦大川皱眉想了想,问道。 方圆笑了,很随意的样子:“我就说,叶明媚是我杀的,恼羞成怒下。” “可她不是你杀的!” 秦大川着急的说道:“我们都会为你作证,你没有杀她--” 老鼠冷冷打断了他的话:“秦大川,你觉得方少不承认,燕家就会相信吗?暂且不管燕家会不会相信方少没杀人,单说秦秘书吧,你能让她相信,叶明媚不是死在方少手中的?” “我、我……” 秦大川张嘴结舌,不知以对了。 老鼠说的没错,叶明媚刚死时,就连他们这些人都以为是方圆暗中下手了,燕家、秦小冰(方圆刚才也说了,秦小冰早就知道了什么)他们,又怎么相信方圆不是凶手呢? “这样说来,老大你这个黑锅是背定了。” 秦大川张嘴结舌了片刻,才沮丧的说到。 “叶明媚连命都搭上了,我背个黑锅又有啥了不起的?” 方圆垂下眼帘,轻声说:“黑锅,总有一天能卸下来,可人死了,却永远都活转不来了。这件事,说起来是我有愧于她。如果背黑锅能抵消对她的愧疚,我圆愿背--” “不可!” 始终没说话的老牛,忽然暴喝一声,双目圆睁,一张大脸在灯光下看起来通红,暴喝的声音在山谷中久久的回荡,甚至连过山天桥都颤了几下。 “你唯有找出真正的凶手,替她报仇雪恨,才能抵消你曾经犯过的错误!” 老牛喘着粗气的,看着方圆声音放缓:“以往你所犯下的错误,纯属上天弄人,不你是本意。生命,鲜血,已经足够抵消她所犯下的错误。那么你要想向她那样,不再欠这个世界的,不再欠任何人的,就唯有找出真正的凶手。” 老牛忽然发疯似的暴喝,就是传说中的当头棒喝了。 依着这些老江湖的经验,不难看出方圆刚才有了‘自甘堕落’的念头,这对他以后做事会产生坏的影响。 唯有让他清晰的意识到:他所犯下的大错,只是无心之失,既然能勇于面对错误,那么就该找出真正的凶手,来让叶明媚在九泉之下安心,那才是男人所为。 方圆定定的盯着老牛,沉默片刻后忽然弯腰,給他深施一礼,表示受教了。 “嘿,嘿嘿,我就是觉得你刚才的心态不对劲。” 坦然接受方圆的深施一礼后,老牛咧开大嘴呵呵笑了几声。 方圆直起身来也笑了,说:“在没有找到真正的凶手之前,无论谁问我,是不是我杀了叶明媚,我都会说是的。” “就该这样!” 肥嘟嘟的猪王,赞叹的点了点头。 秦大川就有些不明白了:刚才方老大说他会背黑锅,老牛瞪着眼的大吼大叫的,貌似很不欣赏的样子,怎么他现在还是那样说,这些鸟人怎么就同意了呢? 他想问问格林德,因为这死贼秃正满脸‘悟道’的恶心样子,面带微笑的点着他那颗大脑袋做欣慰状。 只是在大川哥小声请教他开导一二时,他却马上问道:“从此一笔勾销?” “什么一笔勾销?” 秦大川愣了下,忽然明白了过来,立即面色凶狠的狰狞样子:“嘿嘿,想得美!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哪有一笔勾销的好事给你!” 格林德也收起笑容,冷冷的说:“那就算了,闷死驴吧。” 这俩人暗中为赌债‘斗智斗勇’时,老鼠他们已经向方圆点头,转身走下过山天桥,去休息了。 “我总会想清楚的。” 秦大川重重吸了下鼻子,正要向老大再见回房睡觉时,方圆说话了:“秦大川,你留一下,我还有事要跟你说。” 方圆让大川哥单独留下来,自然是因为他妹的秦小冰了。 说起自己小妹后,秦大川也很头疼:“唉,老大,你别跟小冰一般见识,她那孩子就一根筋--明天,有什么说着,说不着的,你多多包含着点。” “这个还用你说?” 方圆又点上一颗烟,皱眉问道:“刚才在明媚山上时,你支支吾吾的到底想说啥呢,好像便秘似的。” 秦大川眨巴了下眼睛,反问道:“我哪有想说什么了。老大,你眼花了吧?” “不说就算了,赶紧滚回去睡觉。” 方圆摆摆手,好像在轰苍蝇。 秦大川撇了撇嘴,转身就走。 刚走了两步,他就忍不住的说:“秦小冰找了个男朋友。” 秦小冰发现夏小韵很不满她与方圆的关系后,为证明俩人之间没有那些乱七八糟的,就当场给郭易秦打了个电话,让人做她男朋友。 郭易秦答应了后,小冰妹子表面上还高兴的不行不行的。 当时秦大川是没在场的,事后听格林德说起来后,顿时就怒了:这个秦小冰,搞什么嘛,都说是长兄如父了,你搞对象怎么着也该跟我说一句才对啊! 于是乎,第二天秦大川在被秦小冰拧着耳朵狠训一顿后,才得空问她:你找的那个男朋友是谁啊? 当得知秦小冰看中的男朋友,竟然是郭易秦后,秦大川心中就惨叫一声。 方圆与郭易秦是啥关系,身为老大的王牌小弟之一,秦大川实在没理由不知道。 他敢保证:方圆铁定不会同意秦小冰与郭易秦来往,无论是何种原因。 如果秦小冰一意孤行的话,那么势必会影响秦大川与老大的伟大友谊。 秦小冰的那个男朋友,换做是别人,秦大川早就找上门去,一顿八卦拳就把人给揍的爹妈都认不出来了--可对方既然是郭易秦,再给大川哥八百个胆子,他也不敢的。 他又不能劝说秦小冰别这样,只因他很清楚小妹是典型的吃软不吃硬,尤其是在极度生方圆气时,秦大川越劝她,她反而会越上劲。 所以秦大川思前想后,还是决定把劝说秦小冰别招惹郭易秦的工作,交给方圆最好。 如果方老大说郭易秦这人还行,秦大川就不会多管了。 方圆要说不行,秦大川就得听听他是怎么埋汰郭易秦的了。 刚才他不说,是想让方圆先办完正事。 “哦,是吗?” 方圆脸上露出感兴趣的神色,问:“你妹的男朋友,是谁?” 第1209章 :孙刚的尸体不见了 人在困极了时,别说是坐着了,就算站着倚在一棵树上也能睡得着。 张翼以前听人说这句话时,还是很不相信的:人又不是驴子那样的家畜,怎么可能会站着睡觉? 现在她才知道那句话没有说错,更觉得别说是站着倚在一棵树上了,就算拿绳子拴住她头发把她吊起来,她也能睡着。 她很清楚自己为什么这样累。 自从唐王东南山区遭非礼事件发生后到现在,她就没有睡过一个好觉,尤其是前天晚上更是被某个男人折腾到清晨,虽说后来昏迷过去后睡了一觉,只是短短两三个小时,远远无法弥补她身体所需要的时间。 从昨天下下午到今天凌晨两点多,她更是神经紧绷着,直到从重症监护室内走出来的医生,冲她缓缓摇了摇头后,她顺着墙壁慢慢出溜到了椅子上,痛苦的闭上了眼。 医生那种职业性的沉痛样子,就是在告诉张翼:你丈夫,已经挂了,请做好当个小寡妇的充分心理准备。 其实在随着救护车送孙刚来医院时,张翼就做好了这种准备--或许,这种准备她已经在心底深处准备了至少三个月了。 别的女人死了丈夫后,肯定会呼天抢地的痛哭,不过张翼却觉得,她不会哭,最多也就是跑去一个谁也不认识自己的酒吧内,甩出一叠厚厚的钞票,把自己灌个烂醉如泥。 她的愿望终于实现了,孙刚死了。 孙刚的死,并没有引起任何人的同情:一个喝醉酒在大马路上开车横冲直撞的人,在撞死一个要饭的叫花子后,竟然还继续开车试图撞人,结果自己撞在了大树上,让一根修车用的铁撬给捅了个透心凉。 这种人就是害人害己的垃圾,就算死的再悲惨,也不会有人同情他的,路边的监控录像内,清晰记录下了他临死前那疯狂的一幕。 沾了孙刚的光,张翼这个死者家属,也没看到安阳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好脸色,尤其是前来医院调查事故的肇事科警员,更是像对待阶级敌人那样,用严厉的语气审问张翼。 张翼乖乖的配合,她没有亮出她是唐王市二把手的身份。 一来是她很快就不是了,二来就算她仍然能牢牢蹲坐在这个位子上,她也没脸跟人说她是谁:市长的老公就这素质?喝酒后开车在大街上横冲直撞,造成一人死亡。 尽管被撞死的那个叫花子,竟然是七年前就被通缉的犯罪嫌疑人,但这并不代表着孙刚可以喝酒后在大街上耍疯撒泼。 这种人,死有余辜! 这句话,是年轻的小警员让张翼做完笔录后离开时说的,声音虽然小,不过听在她耳朵里却像针扎那样。 孙刚当街驱车撞死人案,并没有引起安阳警方的重视,包括被撞死的王小强,一切都是一目了然嘛,没有任何‘出彩’的作案动机,就是喝醉酒后耍酒疯所致,完全‘符合’正常的肇事事故。 对安阳警方给的这七字评语,张翼没觉得过分,反而很形象。 如果不是因为某些原因,她可能真会握着小警员的手,用力摇晃着说:同志,你说的很对,那你能不能告诉医院,别再试图全力抢救他了,好吗? 反正,他也救不活了。 现代医学技术再怎么发达,貌似也无法把一个内脏被铁撬洞穿的人给救过来了。 张翼的心愿达成了,在医院竭力抢救过后,终于宣告了孙刚的死亡,然后张翼就顺着墙出溜到椅子上,慢慢低头闭上了眼睛。 医生早就见惯了这种失去亲人后,家属悲痛到木然的现象,发出一声悲天悯人般的轻叹后,快步离开了。 没有谁再打搅张翼,医院自行把孙刚的尸体,推进了太平间内。 一切,还是等天亮后再说吧,反正尸体多在太平间内多呆一个晚上,死者家属就得多拿一笔‘停车费’。 医院的人,都以为张翼雕塑般的呆坐在椅子上,这是在闭眼怀念他们夫妻曾经的甜蜜时光,才没有谁来打搅她,却不知道她是最大的心愿得逞后,就感觉到了如山般的倦意,再也支撑不住的就睡着了。 人最累的时候,不是干活累了个半死,也不是连续很久没有好好休息过,而是内心深处苦苦期盼的心愿变成现实,紧绷着的神经松懈后,铺天盖地的疲倦就来了。 她以为,她至少会睡到第二天中午,院方在等的不耐烦后,才会叫醒她,让她去办理该办的手续。 可是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刚刚撒在她身上时,她就被急促的脚步声惊醒了。 不过她没睁开眼,更没打算关心走路的人,为什么走的这样急,她只想继续睡下去。 “张女士。” 急促的脚步声却停在了她面前,一个男人的声音响起。 张翼的眉梢微微动了下,没理睬。 她太累了,现在只想睡觉。 “张女士,请醒醒。” 那个声音再次响起,还有一只手在她肩膀上轻轻拍了下。 “唉。” 被人轻轻拍了肩膀一下后,张翼如山的睡意,立马像受惊了的兔子那样,连蹦带跳的一溜烟跑了,唯有幽幽叹了口气,才不情不愿的睁开眼,抬起了头。 三个人站在张翼面前,一个是值班医生,一个是身穿白大褂戴着金丝眼镜的中年人,方头大耳的面带威严之状,一看就知道是个领导。 站在俩人后面的那个人,却是个身穿浅蓝色工作装的老苍头,微微佝偻着身子,满脸都是茫然的惊惶神色。 拍了拍张翼肩膀的,是值班医生,姓王,人不错。 昨晚王医生看张翼站在那儿对着重病监护室发呆,貌似很可怜、好孤独的样子,于心不忍下就给她用纸杯端来了一杯热水,陪着她安慰了几句。 “王医生,有事吗?” 张翼轻轻抿了下嘴唇后,又揉了揉布满血丝的眼睛,勉强露出了一个笑容。 “张女士,这是我们安阳中心医院的郑院长。” 王医生叫醒张翼后,就很自觉的后退两步,把话语权让给了郑院长。 “你好,张翼同志。” 郑院长伸出了右手,满脸的凝重之色再次自我介绍:“我是安阳中心医院的郑泽明。” 其实根本不用任何人介绍,张翼一看郑泽明说话的口气(喊同志),动作(求握手),就知道他是个领导阶级--她此前外出视察工作时,也是以这种态度与下面人交谈的。 “你好,郑院长。” 张翼再次抿了下嘴角,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伸手与郑院长稍稍握了下就松开了,稍稍皱起了眉头:“请问,找我有什么事吗?” 王医生等人惊扰张翼的‘美梦’,自然不是因为喊她赶紧起来,去办理‘出院手续’了,因为那个还用不着郑院长出面的。 张翼心里很清楚,还以为他知道自己的真实身份了,这才急匆匆的赶来打搅她。 张翼眉头皱起,则是下意识的:安阳中心医院院长的级别,虽说有可能是副厅级别,要比她高一个级别,可别忘了张翼是主管一城、上百万民众的父母官,实权自然不是个医院院长能比得了的了。 那么他还干嘛在她面前,摆出一副领导架子来啊? 还张翼同志,连职务都不叫一声,毕竟她目前还是唐王的二号人物呢。 “是这样的,张翼同志。” 郑院长却没有注意到张翼自然流露出的不悦神色,稍稍犹豫了下才扭头,对那个身穿工作装的老苍头说道:“老孙,还是你来向张翼同志说说情况吧。” 嚯嚯,郑院长这架子简直是端的越来越大了,都不屑亲自跟我说话了。 张翼心中冷笑了声,眼里的血丝,随着冷意减少了很多。 不过就算她再怎么不满,也没必要用语言表达出来。 “张、张同志,是这样的。” 老孙向前迈了一步,躲开了张翼的目光,看中走廊墙壁下方,喃喃地说道:“你、你丈夫的尸体,不--不见了。” “什么?” 张翼愣了下,一时半会的没明白老孙在说什么。 “你丈夫的尸体,不见了。” 老孙把这句话重复了一遍时,语气流利了很多。 “我、我丈夫……孙刚的尸体,不见了?” 几乎是一字一顿的,张翼低声问道。 老孙没再说话,只是用力点了点头,仿佛感受到张翼在下一刻就会扑上来,采住他衣领子在他脸上狠狠挠一把,嘶声大叫:我丈夫的尸体怎么就不见了呢,你是怎么看守太平间的!? 张翼没有这样做,只是呆愣愣的望着老孙头,雕塑般的一动不动。 “张翼同志,老孙在医院的工作岗位,是看守太平间。” 受郑院长影响,王医生再跟张翼说话时,也变得很官方了。 “张翼同志,麻烦你跟我们去现场看看,好吧?” 郑院长见张翼依旧动也不动,知道她是被这个消息给震傻了,担心她在清醒过来后,会在这儿大闹起来,那样就会造成不好的影响,所以就提议去后面太平间。 去了太平间,随便张翼怎么撒泼大闹,也不会惊动太多人的。 张翼用力眨巴了几下眼睛,重重吐出了一口气。 坏了,接下来她是不是该大叫了? 郑院长等人心中一沉时,却看到张翼镇定自若的点了点头:“好。” 这女人的镇定功夫,真了不起,貌似不是一般人啊。 郑院长心中赞了一个后,连忙抬手说道:“请。” 看守太平间这工作在医院内,绝对是除了几位院长之外最轻松的工作了,每天就是打扫打扫卫生,就能端着茶杯看报纸了。 不过貌似没几个人愿意干这活,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是胆子大、八字全、不信邪,能当着满屋子的死人大半夜还能起来撒尿的。 一般来说,干这工作的人,都是老孙头这种来自乡下,又没太多家庭牵挂的人士(有着五十多年光棍历史的人最好了)。 干这活干的久了,再看死人时,就能把他们看做是一种物品,把太平间当做仓库,自己就是仓库保管员了。 第1210章 :张翼有个请求 已经看透生死的老孙头,今天清晨五点半醒来后,像往常那样哼着流行小调,拿着拖把走进太平间内,准备开始打扫卫生。 他知道,刚有新的‘居民’在凌晨时分入住太平间,家属铁定会在一大早就来接亡者回家安葬的,还会有医院相关人员陪同,当然得好好清扫一下卫生,来证明他不是光喝茶睡觉看报纸的了。 安阳中心医院太平间的规模有多大,冰柜是啥牌子的,骤然停电后发电机又该怎么启动等琐事,在这儿就不一一详细介绍了。 单说老孙头哼着小调,拿着拖把从东南屋角开始倒退着打扫卫生,退到某个‘抽屉’前后,眼角无意中看到那个抽屉好像出来了一块,冷气丝丝的向外冒。 当前正值盛夏季节,太平间内又密不透风的,如果没有制冷系统,被得道高僧称之为的臭皮囊,铁定会变质散发出异味的。 这是最起码的知识,在这儿干了七八年的老孙头没理由不懂,所以每当有新的臭皮囊被放进来后,他都会在睡觉之前,特意检查一下,避免抽屉没关好,造成制冷系统性减弱、让臭皮囊变质的恶劣事件发生。 所以老孙头记得很清楚,昨晚那具臭皮囊(孙刚)被送来,放在三十三号抽屉内后,他在临睡前特意又检查了一遍,确定关好门后才回去做梦的。 怎么着,今早一起来,这抽屉开了一道缝呢? 难道是关着抽屉的插销不管用了? 老孙头愣了下后,下意识的伸手抓住把柄稍稍用力向外一拽--他的嘴巴就猛地张大了:里面的尸体,不见了。 老孙头可以对天对地对着漫天的神佛发誓:昨晚值夜班时,他真没听到任何的动静,看到任何人来过太平间,拉走过臭皮囊。 那么,三十三号抽屉内的尸体,怎么就会不见了呢? 臭皮囊其实并没有死? 在被冰冻一段时间后,觉得很不舒服就醒来了,然后自己爬出来悄悄的走了,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丝云彩,就像他轻轻的来…… 再也顾不上打扫卫生了,老孙头扔下拖把转身撒丫子就跑,用百米冲刺的速度跑回值班室内,一把抓过‘货物出入记录表’,开始搜寻三十三号居民的记录。 孙刚,三十三号,凌晨一点半入货,至今没有出货时必须有的任何家属、医院领导签字。 三十三号的尸体不见了! 老孙头曾经听人说过一个鬼故事:话说某医院太平间的看门人,某晚睡得迷迷糊糊中时,看到个身穿白色睡袍的美女,忽然爬到了他的床上,二话不说的俩人就开始嘿咻,如胶似漆生死缠绵的,直到天快亮时,美女才恋恋不舍的走了。 看门人不知道美女是从哪儿来的,又去了哪儿,只知道他很享受那种感觉,就盼着天快点黑下来,美女能再次出现。 果不其然,还是昨晚那个时间段,美女如约而来,俩人再次嘿咻。 就这样,俩人保持了足足八个月,看门人都不知道美女来自何方,问她时,她也是含笑不语,要不就顾左右而言他,最多说这是俩人的缘分。 直到有那么一天,当地警方领着一群外地人跑来太平间,寻找他们在八个月之前就已经失踪,其实被人拐骗到当地折磨一顿杀害后存放在这儿的女儿尸体。 按照警方的指示,看门人在打开某个冰封已久的抽屉后才蓦然发现:那家人家早就死了八个多月的女儿,就是每晚都陪她嘿咻的美女。 而且,美女的肚子,已经高高的隆起了…… 得有多么脑残的人士,才能杜撰出这种鬼故事? 老孙头才不相信,不过他是千真万确的希望,现实中能有这种事发生,并发生在他身上,哪怕他最终会像鬼故事中的那个男主角后,在认出美女尸体后就被活生生的吓死呢,也比此生注定尝不到肉滋味,孤老终生要好得多。 可老孙头要的是美女啊,不是三十三号帅哥。 卧槽! 老孙头大惊之下,这才慌里慌张的给领导打电话了。 听老孙头在背后,压低声音的向郑院长赌咒发誓,说他昨晚真没睡觉,确实像规章制度里所说的那样,一个晚上都瞪大眼像门神那样坚守岗位的。 张翼望着三十三号空空如也的抽屉,又开始扮演她最拿手的雕塑功夫了。 孙刚的尸体,怎么就不见了呢? 是谁偷走了? 又是为什么! 张翼才不相信,已经死了的孙刚,能化作一道电光,低吟浅唱着‘我是光,我是电,我是唯一的神话,嗷嗷嗷’的神游太空去了。 肯定是有人瞒过老孙头,把他的尸体给偷走了。 孙刚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人物,没有兄弟姐妹,父母早在多年前就已经谢世,失去男性本领后,除了一个姓苗的混子外,更谈不上有什么朋友,那么是谁偷走了他的尸体呢? 难道,要利用他的尸体,来对付我? 张翼假扮木鸡时,心思电转,以每秒八千转的转速,也没想出有谁会偷走孙刚的尸体,来利用他来对付她。 “咳。” 一声干咳,从张翼背后的郑院长嘴里响起。 张翼没说话,却缓缓回头看向了郑院长。 “张翼同志,我很抱歉。” 郑院长此时的脸上,满是沉痛不已的样子:“我代表安阳中心医院,八百三十八名员工,在此向你衷心的说一声对不起。是我们的工作没做好,对你的精神上,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张翼还是没说话。 我就这样,静静的望着你。 不知道为什么,郑院长终于从张翼不该有的镇定中,看出这娘们不是一般人了,对谁都高高昂起的下巴,下意识的低了下来。 只管着八百多员工的一个医院院长,竟然敢在治下有着百万人口的一城父母官摆架子,简直是开玩笑。 “张、张翼同志,不知道您是什么意思?” 不知不觉中,郑院长再跟张翼说话时,已经用上了敬语。 事到如今,我再也不能掩藏我的身份了,唉。 张翼心中轻轻叹了口气,从包里拿出了自己的工作装,递了过去,淡淡的说:“郑院长,这是我的工作证,请你过目。” 郑院长迟疑了下,接过了工作证,打开--手哆嗦了下,差点把工作证扔在地上,腰身更是下意识的弯了下,嘎声问好:“张、张市长,您、您好!” 张市长? 她是市长? 站在郑院长后面的王医生,老孙头,顿时就被吓了一大跳:乖乖! 郑院长这个副厅级,说起来多少有些大帽子的嫌疑,唯有他能成为主管安阳地区卫生系统的部门领导后,才能把级别充实起来的,但距离一城的实权二把手,还是有着不小的距离。 更何况,他现在可是有错的一方:特么的,竟然把人家张市长的老公尸体,给搞丢了,这事咋说啊,如果人家闹腾起来,这就是一大政治事件啊,他就别想再端坐在这位子上了! “王医生,老孙,你们两个能不能先出去一下?” 张翼没有理睬郑院长的问好,用很平静的语气,对王医生俩人说道:“不过,我不希望这件事被传得沸沸扬扬,你们,应该懂得。” “懂得,懂得,我们懂得!” 太平间内这么阴森森的,王医生额头上竟然有汗珠子冒了出来,赶紧抬手用袖子擦了擦,小鸡啄米般的连连点头,不住的承诺后,才扯着已经处于彻底懵逼状态中的老孙头,脚步匆匆的出去了。 安阳毕竟距离唐王还有一段距离呢,再说郑院长所处的工作岗位,注定他不会去关心别的城市官场上的风吹草动,当然不知道张翼现在随时都会被一撸到底,甚至有可能去坐牢。 他只知道这事大了,更是纳闷:依着张翼的身份,老公当街撞死后,为什么就她一个人守在这儿呢? 就在郑院长胡思乱想时,张翼说话了:“郑院长,我有个请求。” “您、您说,您说!” 郑院长又变成了啄米的小鸡,连连点头,心中更是做好了被狠宰一刀的准备:无论她提出什么样的要求,我都要尽可能的答应! “别紧张,我的请求对你来说,并不是太难。” 张翼稍稍沉默了片刻,就用略带沙哑、却又很好听的女低音,把她的要求讲述了一遍。 听她说完后,郑院长半张着嘴巴,有些懵逼。 他万万没想到,张翼说了这么多,只有一个重点:这件事,要低调处理。 怎么个低调处理法呢? 很简单:院方绝不能向外宣扬,说她老公的尸体自己脚踩七彩祥云的跑了,而是经过她的同意后,在遭遇车祸、经过安阳院方的全力抢救失败后,因尸身‘受损太过严重’为由,今天凌晨就送去火葬场,送孙刚的臭皮囊踏上了位列仙班之路。 张翼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她丈夫死前的所作所为,已经造成了相当恶劣的影响--尽管他在临死前,无意中为警方‘猎杀’了一名在逃通缉犯,但这远远不能弥补他死前严重违反交通规则所犯下的罪行。 话说,酒驾肇事,可是会处以刑罚责任的。 堂堂的唐王地区二把手的老公,就这样窝囊的死去,也确实是给张翼丢脸,所以她才决定不召开追悼会之类的形式,就这样送他静悄悄的上路算了。 “郑院长,你对我这个请求,有什么不同意见吗?” 张翼说完等了片刻。看到郑院长依旧懵逼样子不说不动后,秀眉微微皱起,语气不悦的轻声问道。 “啊。愿意,愿意!” 郑院长这才如梦初醒,提起的心,哗的一下落了下去:这那算要求啊,完全是为我排忧解难啊,不愧这么年轻轻的就当了实权高层,这考虑事情就是全面啊。 “好吧,那我们就去办理该办理的手续吧。” 张翼回头,又看了眼空空如也的三十三号抽屉,这才抬脚走向了门口:孙刚,希望你以后不要再出现在我面前了,无论是死的,还是活的。 第1211章 :我终于解脱了 张翼的请求,对于郑院长来说,那可是简单的不能再简单了。 为保险起见,更为张翼的身份地位,他自然得亲自一手操办。 院方与死者家属,只要协商好了,压根不用惊动安阳任何相关部门,最多只需找一具冷冻在太平间内很久很久都没人来认领的无主尸体,冒充孙刚送到火葬场,走一遍程序就可以了。 为感谢张翼的‘知情达理’,郑院长更是亲自驾车,载着她去了安阳公墓,把不知道是谁的骨灰盒,安放在了某个注定绝不会接受任何人祭奠的小格子里。 一切顺利,等这些事都办完了后,才刚刚上午十点多,堪称是火速了。 谢绝了郑院长再次亲自驾车送张翼回唐王的好意后,她从安阳街头上下了车,站在人行道上仰首看向天上的太阳,幽幽叹了口气后,倚在树上闭上眼,又不得不的过了很久后,才拿出了手机。 手机上的未接来电、短信倒是不少,但只有一个人的:韩妙。 都知道张翼朝不保夕了,以往那些有事没事就去她办公室汇报工作的下属们,唯恐受她牵连,躲避她还来不及呢,怎么可能会在她连续没出现后,再打电话询问她的去处? 韩妙是张翼的绝对心腹,是从川南县跟过来的,俩人的关系可谓是一损俱损,一荣俱荣,张翼被撸下去后,韩妙以后就别想有好日子过了。 幸亏韩妙那个不在官场上的对象,倒是不在乎这些,大不了辞职跟他那样进军房地产--当一名售楼小姐好了,反正现在房子这么抢手,运气来了每个月仅仅是拿提成,就能拿好几万的。 张翼从前天晚上外出,上演最后一把疯狂时,就像方圆那样,把手机静音了,扔在包包里看都不看一眼。 现在拿出来,看着快要没电的手机上,那十数个未接电话,张翼笑了下,回拨了回去。 手机内刚传来一声嘟嘟声,就接通了,韩妙在那边急急的问道:“翼姐,你在哪儿呢!” 张翼没说话,抬头看了眼身边脚步匆匆走过的行人,迈步走向绿化带那边。 “翼姐,翼--你不是翼姐吗?” 韩妙的声音,变得更着急了。 “韩妙,是我。” 张翼说话了,然后就清晰听到韩妙在那边长长松了口气,不等她说什么就抢先说道:“我在安阳,办点事。嗯,我没事的,我很好。有件事,我要告诉你。” “翼姐,你说。我听着呢……你只要没事就好。” 韩妙在说出最后一句话时,声音里已经带有了些许的哭腔。 张翼刚被调来内地时,韩妙还以为幸福生活终于来到了,对美好的前途,充满了无限的信心。 只是她做梦也没想到,一个东南山区遭非礼事件,就把张翼打下了万劫不复的深渊,一撸到底被打发到某清水衙门坐冷板凳,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 她身为张翼的绝对心腹,肯定会受大影响,不过她确实不怎么在意,最多也就是看不惯那些平时对她尊敬有加的同事,现在看到她后,都装作不认识那样的嘴脸了。 更过分的,还故意当着她的面,说话些阴阳怪气的气话。 张翼昨天没去上班后,韩妙就不住的给她打电话。 怎么打也没人接听后,韩妙就慌了,驱车赶到她的住处,发现铁将军把门后,就开始怀疑她是不是想不开了,自己找没人的地方谢世去了呢。 现在听说她没事后,韩妙提着的心在落下来后,就委屈的想哭了。 只是刚要流出来的泪水,却被张翼说出的消息,给惊回去了:“孙刚,死了。” “孙刚,死、死了?” 韩妙喃喃重复的声音里,全是不信。 孙刚是个什么样的人,韩妙自从亲眼看到张翼穿了那个玩意后,就把他给恨的不行不行的:这也就是个法治社会罢了,如果没有法律的约束,她说什么也得拿把刀子,替翼姐把那畜生捅了! 简直太不是人了,就是人渣中的精品,战斗机,所向无敌。 韩妙比谁都清楚,张翼这些年是怎么过来的,为了孙刚付出了多大的牺牲。 可不管张翼付出的牺牲有多大,孙刚都不满意,还总是疑神疑鬼的,施展家庭暴力也就罢了,竟然给她穿那个东西来侮辱她。 满心盼着孙刚喝水能呛死,吃饭能噎死,睡觉能心脏病、脑溢血突发而死的韩妙,现在忽然听张翼说他已经死了,在震惊过后,就是狂喜,下意识的惊喜叫道:“翼姐,你终于解脱了啊!” “是啊,我终于解脱了。” 张翼抬头,看着天上明晃晃的太阳,苍白的脸上浮上真心的笑容:“小妙,你现在什么都不用问,我很快就会回去,当面告诉你的。” 扣掉韩妙的电话后,张翼挥手打了一辆车,在去某连锁酒店开她车子的一路上,心里都在重复着这句话:解脱了,我终于解脱了。 无论以后的结果怎么样,孙刚的尸体又是为什么忽然会失踪,张翼眼下都算是解脱了,可方圆呢? 他可没有因为叶明媚的死,就觉得解脱了。 还有大把的麻烦,像魔鬼那样狞笑着,虎视眈眈的望着他。 只是这魔鬼的样子狰狞归狰狞,小模样其实还是很好看的。 没办法,美女终究是美女,哪怕再拿捏出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也无法掩盖她秀色可餐的现实。 “你看什么呢,看!” 秦小冰虎视眈眈瞪着方圆,过了大半天发现这家伙不但不害怕,不心虚,还饶有兴趣样子的盯着她看,再也拿捏不下去了,随手抓起一个东西,就对他狠狠砸了过去。 谁说美女在极度生气时,不会拍桌子砸板凳的? 美女如此生气,不仅仅因为方圆犯了伦理大错后,竟然采用卑鄙手段残杀了叶明媚,还因为她在听说这厮昨晚回来后,就一直坐在房间里等他主动上门负荆请罪--如果这样说有些不合时宜的话,那么他总该给她个说法吧? 不管怎么说,大家也曾经是朋友来着。 可这小子,来了后就坐在沙发上,满脸都是欠抽的深沉样子,翘着二郎腿吸着个烟卷的,一声不吭。 吸完烟后,那双贼兮兮的眼珠子,还在她脸上滚来滚去的,好像在找一朵花那样。 也不知道咋回事,一觉竟然睡到今天上午九点半的秦小冰,被这家伙气得要吐血,等了很久也没等到他说话后,就再也忍不住的动粗了。 任何人在义愤填膺时,力气都会暴增。 只是秦小冰随手抓起的这个东西,好像有些沉重。 关键是,这个东西还会说话:“哎哟,小妹,我好好的坐在这儿,招你惹你了,你就把我拽了个跟头?” 陪着方圆进来后,秦大川就拿捏出一副同仇敌忾的样子,挨着双手抱着膀子恶狠狠瞪着方圆的小妹坐了下来,然后就开始眼观鼻,鼻观心的做木雕菩萨样,打定主意能做个哑巴就做哑巴了。 谁料到,秦大川装木雕菩萨没多久,就被暴怒的秦小冰一把扯住手腕,用力摔了出去--猝不及防下的秦大川,马上就被拽了个跟头,接着爬起来满脸委屈的样子,质问小妹干嘛要拿他出气。 我说这东西咋这么沉呢,原来是拽住我哥的胳膊了。 秦小冰小脸一红,随即瞋目喝道:“秦大川,你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我、我怎么就不是好东西了?” 秦大川满脸的都是欲哭无泪,要不是守着方圆在场,他早就拿出大哥的架子来--腆着笑脸的坐在小妹身边,为她轻轻的垂着胳膊,问出他心中的疑惑了。 “秦大川,你先出去吧,都说不让你跟着来了,你就是不听。” 方圆终于说话了,慢悠悠的,显得他很是胸有成竹。 “方、方圆,你可别趁着我不在,就欺负我小妹啊,要不然我饶不了你!” 秦大川一看大势不妙,自然是借坡下驴了,赶紧抬脚走向门口,自然也不能忘记显摆下他对小妹的一番呵护深情:“小冰,我就在门口守着。如果这家伙胆敢非礼你,对你动手动脚的,你只需啪的一声打个响指,我就抄着刀子旋风般的扑进来,把他碎尸万--” “滚!” 在羞恼成怒的秦小冰没大没小的厉喝声中,为讨好小妹竟然敢当面威胁老大的秦大川,屁都不敢再放一个,就抱着脑袋狼狈冲了出去。 “唉,秦小冰,你这样做是不对地,那是你哥,你们是血浓于水的亲兄妹,他更曾经为了你抄刀子去捅人了,你怎么可以用这种态度来对他呢?” 等秦大川重重关上房门后,方圆就语重心长的开始给秦小冰做思想工作了,希望她能懂得尊老爱幼,千万别学那些没啥素质的小泼妇,那样会让秦家的列祖列宗在地下也不安圆的。 “你给我闭嘴!” 秦小冰暴怒,再次随手抓起沙发上一件东西,狠狠砸向了方圆的脸。 刚才她砸出去的是秦大川,这次砸出去的东西却超轻,一团黑色的布片,就算砸在方圆脸上,也不会给他造成丝毫伤害的。 所以正准备抬手接住那东西的方圆,没有动手,任由那团东西砸在他脸上,却闭眼深吸了一口,发自内心的说道:“好香!” 秦小冰把东西砸出去后,就是蓦然一呆:那玩意好眼熟啊。 秦小冰前天可是在叶明媚那边过夜的,四舅妈那边的衣服应有尽有,啥也不缺,自然也不会缺秦小冰换洗的小罩罩。 现在她扔出去的这个,就是她替换下来的,当时心事重重随手放在了沙发上后,也忘记收起来了,这会儿却当做武器去砸方圆了。 怪不得这混蛋不躲,还在被蒙住脸后说好香。 秦小冰呆愣的一瞬间后,小脸、脖子甚至脚脖子,都变成了熟了的虾米似的颜色,随即尖叫一声纵身扑了过去:“方圆,我要杀了你!” 砰地一声,秦小冰刚纵身骑坐在方圆腿上,左手采住他头发,高高举起右拳时,房门被人大力踹开了。 第1212章 :马不停蹄的滚 任何人在羞恼到暴怒时,无论做什么事都不会再经过脑子了。 所有的举止行为,都被愤怒所支配。 就像单纯善良到一塌糊涂的秦小冰,在发现方圆如此的不要脸后,再也无法忍受他竟然还活在这个世界上的现实了,决定要为民除害,这才纵身跃起,一下骑坐在方圆腿上,左手采住他头发,右手高高举起,就准备演绎‘武松打虎’的经典场面。 她可没意识到,她此时这个动作有多么的不雅,就想发恨发恨再发恨的揍死某个不要脸的。 只是出去后就有所担心的秦大川,就躲在门口听声呢。 当他听到小妹忽然大喝一声‘方圆,我要杀了你’后,这就怒了:小子,敢趁我不在欺负我小妹,哪怕你是我老大,我不是你对手,今儿我也绝不饶你! 担心小妹被欺负的大川哥,想都没想,转身一脚就踹开了房门,虎目圆睁的暴声喝道:“呔,方圆,你敢--” 咦,不对劲啊。 貌似不是他在欺负小冰,是小妹骑在他身上,搞得好像武松打虎似的,这是怎么回事? 靠,这是武松打虎吗,这不是女上男下吗? 秦小冰啊,秦小冰,你简直是太让我失望了,我知道你对老大有好感,更曾经‘恬不知耻’的自认是人家女朋友,想把这钻石王老五给紧紧抓在手里,把啥水暗影、夏小韵之辈都一脚踹的远远的。 哥我支持你,毕竟这家伙老有钱了。 问题是,你不该这样急不可耐的啊,怎么着也得注意点影响,臭男人一般都不怎么珍惜主动上门的妞儿。 唉--就在秦大川心中重重叹了口气时,秦小冰也终于意识到她这样子有多么不雅了,还是在亲哥哥的眼皮子底下。 这就没法活了。 “秦大川,你给我滚,滚,要不然我打死你,我打死你!” 秦小冰羞恼到极点后,泪水哗的一声迸溅,高举着的小拳头,劈头盖脸的砸向了方圆。 “啊,啊啊,我这就滚,马不停蹄的滚!” 大川哥也不是傻瓜,意识到自己再呆在这儿后,铁铁的后果堪忧(没看到小妹双眸都已经灌血了,这是要发疯毁灭全世界的征兆啊),此时不走,更待何时? 唉,这女人啊,就不可理喻。 嘴里明明嚷着要打死秦大川,怎么一个劲的拿拳头往哥们脑袋上招呼呢? 幸亏不疼,也没有施展女人最拿手的九阴白骨爪。 方圆心中叹了口气后,连忙低头,任由秦小冰的小粉拳,雨点般砸在脑袋上:管她拳头犹如怒海之浪涛,我自昂首向天笑。 为了避免秦小冰在大力施暴时,会扭伤到哪儿(这个揍人时,其实也讲究动作要科学,规范),方圆还好心的用两只手环抱住了人家的小蛮腰:这样就好了,随便她怎么发疯,最多也就是咬着自己的舌头罢了。 噼里啪啦的,秦小冰也不知道揍了多少拳,拳速才逐渐慢了下来,就跟轻轻安抚方圆的脑袋那样,温情脉脉的,实在让人搞不懂她是在教训人啊,还是在说宝贝乖。 她也看到方圆双手抱住她的小蛮腰了,不过她没有挣扎,只是倔强的紧咬着嘴唇,继续一拳一拳的打在他头上。 “这会儿,好了吧?首先声明,我可不是在占你便宜,我是担心你会扭伤了腰。” 方圆有些恋恋不舍的松开女孩子的小腰肢,低着头的劝说:“如果还没解恨,那我建议你先休息会儿,再来行不行?” 男人,真贱! 站在窗外半天空浮云上的老天爷,听方圆这样说后,恨恨的骂道:不过,随我。 “方圆,你真、真是个混蛋呢,你真是个混蛋呢!” 秦小冰忽然猛地搂住方圆的脖子,下巴搁在他肩膀上,嚎啕大哭起来,无比的委屈,伤心,就像前天凌晨她扑在她哥怀里痛哭那样,只想用这种方式,把堵在心里的难受,都彻底发泄出来。 “我是个混蛋,有时候。” 满嘴苦涩的方圆,当然知道秦小冰为什么要这样骂他。 更知道女孩儿为由太在意一个男人后,才会像秦小冰这样,无法控制她自己的情绪。 只是他不想解释什么,正所谓彪悍的人生不需要解释就是这意思了--靠,谁在喷口水? 不过方圆能确定,总有一天秦小冰会明白,他并没有她想象中的那样人渣。 他更不会因为秦小冰在对他失望到极点时,做出的某些不理智行为,就改变对她的好感。 任何时候,秦小冰都是方圆心中最后一方净土,每当想到她时,他就会觉得这个世界很精彩,就会有种能够认识她,可能是他来尘世间走一遭的最大收获了。 无论她以后对他怎么样,如果她遭遇哪些问题,方圆都会竭尽全力的去帮她解决。 他不但不会对秦小冰说出他这些真实的心理感受,也不会告诉任何人。 心中最纯净的雪莲,就该永远盛开在属于他一个人的峭壁上,接受他自己的膜拜。 哭声,就连最小声的抽噎,也慢慢地停止,秦小冰的呼吸恢复了正常,依旧懒洋洋的伏在他肩膀上,好像睡着了那样。 她不动弹,方圆就只能扮演椅子的角色,还是世界上最舒服的椅子。 秦小冰身高接近一米七,体重五十公斤左右,标准的小模特身材,如果她站在街头上,冲人群喊一嗓子:谁来给我当椅子的抱着我的呀? 估计排队的男人,能从南天门排到蓬莱东路。 可问题又来了:给这娇滴滴的小美女当椅子,一时半会的还行,但只要超过四个小时--恭喜,你得考虑一下是不是得去医院截肢了。 正所谓蚊子再小也是肉,女孩子再轻也有百十斤啊,超长时间的从十点骑坐在男人腿上,搂住男人脖子美美睡到下午两点时,男人腿上的血管,受美女自身重量、地心引力所影响,再加上坐着的不是沙发而是硬邦邦的红木椅子,两相力道一撮合,血脉不流通是很正常的,真有供血不足让腿子坏死的危险。 我非得把格林德那大脑袋当西瓜敲烂! 就是这家伙跟我讨好的说过,说这间客房里的装修、家具电器啥的,都是他一手置办的,为显得有品位,还特意在那边安放沙发,这边搞了套红木座椅的。 方圆倾听着怀里女孩儿那均与的呼吸声,两眼发呆的望着对面墙壁,努力去感受自己两条腿子的存在感,自然会忘记当初他听格林德这样说后,还曾经夸死老外很有品味的那些话了。 方圆无比的纳闷:昨晚马大姐不是给秦小冰动了手脚,一口气让她睡到今早九点半的吗,现在怎么还这么困呢? 唉,肯定是药效下的过重了,别看他九点半醒来了,其实残余的药效还潜藏在她身体细胞内,刚才这一番发疯、痛哭过后,就激发了出来,这才导致她美美的睡过去了。 当然了,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秦小冰这些天心里始终承受着某种大压力,一番哭闹后,彻底释放了出来,感到累了,所以才会忘记她现在实在不该像树袋熊那样的睡觉时--睡过去了。 其实方圆又不是死人,他在感受不到两条腿子的存在时,完全可以活动一下嘛。 他没那样做。 说不上是什么原因,方圆能清晰感受到只要自己稍稍动弹一下,秦小冰就会被惊醒。 方圆只想她好好的睡一觉,在他温暖的怀抱内,安全感十足。 他觉得,这是对秦小冰能给他那种感觉,唯一的回报了。 绝不能谈钱,也不能谈感情,那些太俗了。 不过,就这样任由她睡啊睡的,估计睡不到天黑,哥们就得去医院动手术了。 是要秦小冰真正美美睡一觉呢,还是要两条腿子? 就在方圆心中为这个问题,艰难的抉择时,秦小冰梦游般的说话了:“累,不累?” “还行!” 想都没想,方圆就脱口回答,随即傲然一笑:“你轻的好像一张纸那样,对我造不成任何负担的。” “为什么,对我这样好?” 秦小冰又低低的问。 “我对你,好吗?” 方圆腮帮子鼓了下,强笑道:“你说错了,是你真正对我好。你想想呀,咱们认识以来,可都是你罩着我的,我总是给你添麻烦。” “唉,别说了,我心里都明白的,自从知道你很厉害后。” 秦小冰幽幽叹了口气,又重复问道:“为什么,对我这样好?” “因为,你是,秦小冰。” 相同的问题,方圆却需要稍稍想了想后,才给出了一个看似是废话的答案。 “咯,咯咯。” 秦小冰轻笑了声,声音有些沙哑,却依旧如银铃般悦耳。 方圆心中一荡时,又听她问:“我有男朋友了--你现在,是什么感觉?” “不行。” 方圆毫不犹豫的说道:“我不同意。” “你为什么不同意?” 秦小冰手指头,在方圆背上慢慢的画着圈圈,喃喃的问道:“咱们是朋友,也可能是哥们,你凭什么不同意我有男朋友?” “如果那个人不是郭易秦,我帮你考察一番后,或许会同意。” 方圆实话实说:“还有可能,等你们喜结良缘时,我会送你一份大礼。” “我稀罕么?” 秦小冰的声音忽然变冷,在方圆背上狠狠掐了一下后,抬脚下了地,顺手抓起那个小罩罩,快步走进了卫生间内。 方圆这才赶紧抬起双脚,好像鸭子划水那样虚空蹬踏起来。 身为一名万花丛中过、片叶不粘身的色界老手,方圆就算是再傻,也能从秦小冰的反应中,读懂她的心思。 可他不想有那种想法。 他身边女人众多,麻烦好像比女人数量更多,还都是重量级的,真要与秦小冰有了那种关系,马上就会把她卷进一个大漩涡。 秦小冰是他心中最后一方净土--有谁,愿意亲手去污染那方净土? 方圆最大的希望,就是希望秦小冰能平安、幸福的生活下去。 要想达到心愿的前提,就是方圆不能招惹她。 他也绝不会让郭易秦,去招惹她。 第1213章 :水莲花般的女孩儿 秦小冰走出洗手间时,方圆的腿子也终于恢复了正常。 小冰妹子小脸白净净中还浮着一抹羞涩的嫣红,却故意拉着个脸的装冰箱样子,在方圆看来是相当可爱的,这也更加坚定了他的信念:无论如何,也不能让郭易秦毁了她。 “看什么看,没看过?” 发现方圆又贼兮兮盯着她乱看,秦小冰双眸一瞪,双手怀抱在胸前倚在门框上,很不屑搭理他的样子。 同样的话,今天她说过两遍,第一次说完后愤怒的差点把秦大川当做武器砸过去,这次却只是瞪了下眼后,长长的眼睫毛就垂了下来。 她很害羞。 真得很害羞。 刚才去洗脸刷牙时,才猛然觉得自己以那种‘骑马蹲裆式’搂着人家脖子睡了四个多小时的行为,怎么就那么不要、那么不自重呢? 她可是连初吻都保存很好的清白孩子,平时不得不与男性握手时,都是一触即分的,甚至她都从来没有看过东洋小电影。 所以她实在搞不懂,那会儿自己怎么就蹲坐在男人身上睡了那么久,而且还特心安,就仿佛上学那会儿学习累了,在母亲轻摇着的蒲扇下,躺在凉席上甜甜的睡去那样,全身心的放松,嘴角还带着甜甜的笑。 在察觉出夏大老板对自己有了敌意后,秦小冰就在暗中提醒自己:我与姓方的只是好朋友,好哥们,能为其两肋插刀的那一种,断断不会发展到接吻打波的那种地步。 结果呢,今天她却以那种不雅的姿势,骑坐在方圆身上睡了足足四个小时。 足足四个小时啊! 在这四个小时内,她没受到任何的干扰,方圆没有动,秦大川也没有进来关心他小妹一下,看看这么久都没动静,是不是在被人欺负了。 那个没良心的秦大川,还是我亲哥呢,都这样对我,看我等会儿不掐死他--对着镜子咬牙切齿的发了会怒后,单纯善良的小冰妹子,总觉得身体某处怪怪的,小脸莫名其妙的发烧,得需要不住的往上泼凉水,接连做深呼吸,才能勉强让自己逐渐恢复了正常,最终得出了一个结论:我刚才做出那种行为,就是脑子进水了。 嗯,方圆也脑子进水了,要不然他不可能怀里抱着个娇滴滴的大美女时,还能无动于衷动都不敢动一下。 哼,算这小子识时务,要不然我非得、非得咬死他。 只是,这小子怀里抱着个娇滴滴的大美女,怎么就没那种龌龊反应呢,难道我秦小冰的魅力不足,在他心里就是左手与右手的地位? 混蛋,他怎么可以这样侮辱我--窥探到秦小冰内心思想变化的老天爷,重重叹了口气:唉,这个女人啊,还真难伺候。你非礼她吧,她说你耍流氓;你尊重她吧,她却又报怨你侮辱她。唉,我老人家都不知道该她怎么会这样想了。 其实秦小冰自己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样想,反正她就是很生气,在走出洗手间时还咬牙发恨的发誓再也不理睬外面那家伙了,可出来后就忘记刚才差点把一嘴的小银牙给咬碎的事了,只觉得被他看的心里好不自然,就害羞了。 “唉。” 方圆叹了口气,接着摇了摇头。 表面上低垂着眼帘的秦小冰,可是用眼角一直关注着这小子的,见他摇头叹气后,立即就以为他在想什么了,这就怒了,霍然抬头,穿花儿分柳般的快步走到他面前,抬脚就踢在了红木座椅上,语气相当阴森的问道:“摇头,叹气是怎么个意思?嫌我长得丑,污染了你的眼睛?” “你知道我不是这意思的。” 担心秦小冰在撒泼,方圆赶紧站起来,绕到椅子后面,双手扶着椅背看着她,很小心的样子讨好的笑道:“嘿,嘿嘿,我刚才摇头叹气,是一种‘没想到尘世间,还真有某些酸掉牙的诗词里,所描写的那样的女孩儿’的本能反应。” “酸掉牙?” 秦小冰冷笑:“哼哼,麻烦方大少给我说一下,什么酸掉牙的诗词,让你能联想到我身上来。” “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恰似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方圆轻声说:“这是徐志摩的诗词吧?” 秦小冰张了张嘴,不知道说什么了,假装‘我很生气’才阴沉的小脸,立即又红了。 尽管她也很清楚,在她‘虎视眈眈’的注视之下,方圆绝不敢说那些让她发怒的话,肯定会说那些形容她美丽的,来拐着弯儿的讨好她,却没想到他会念出这段诗词。 “嗨,你好像做了亏心事时才会脸红的样子,还真像不胜娇羞的水莲花啊。” 方圆眼珠子在她脸上叽里咕噜的乱转着,嘴里啧啧有声,扶着椅背的十根手指头,更是不住的弯曲,就好像快要控制不住自己,要扑上来抱住她猛啃一顿那样。 “去!当我不知道你在拍马,哄我高兴啊?” 秦小冰警惕的向后退去,再次坐在了沙发上,刚要拿捏出一副大人物教训小贩夫时(就是要翘起二郎腿)的样子,却又忽然觉着这样不好,会有损自己‘不胜娇羞般的水莲花’风度,赶紧双膝闭紧,稍稍斜向了一旁。 “啧,啧啧,瞅瞅这坐姿,一看就是纯处、啊,不对,一看就是纯淑女才会保持的好习惯。” 方圆正要继续马屁滚滚时,被他说的小脸更加娇羞的小冰妹子(她知道自己长的很漂亮,可此前确实没有哪个男人,能当着她的面,不遗余力的拍马,这让她在暗自得意高兴的同时,也很不好意思),赶紧打断了他的话:“古人云,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方圆,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想对我耍阴谋诡计。” “我愿洗耳恭听,欢迎秦秘书来拆穿我的谎言,撕下我虚伪的面具。” 看出秦小冰委实不像夏小韵那样,超级享受自己的赞美之词(其实,他可是从来都以打击夏大老板为乐,总是睁着大眼说瞎话报怨小夏这不好,那不行的),再表现下去就有些过火,反倒不美了,赶紧止住了如潮马屁。 秦小冰抬手,指了指对面的红木椅子,示意他坐下说话。 方圆没吭声,先看向了她的小脚。 这屋子可是格林德为拍方老大马屁,特意精心装修过的,算是梨花山上档次最高的一间,套间卧室的衣柜里,也为他准备了好几套衣服,好几双鞋子的,却没女孩子所穿的,所以现在秦小冰住进来后,就只能穿对她来说是特大号的人字拖了。 娇滴滴的女孩子,穿着一双特大号的人字拖,简直是--可爱极了。 下意识的,秦小冰慌忙拿过一个沙发靠垫,盖在了自己双足上,真生气了:“看、看什么看!” “我就是确定一下,你没穿砸过来就能把我砸个满头大包的高跟鞋。没别的意思,我不是那种变态的恋足癖,从来都没想过要亲吻女孩子的臭脚--好,好好,算我又说错话了。别生气,欧克?” 方圆抬手接住秦小冰砸过来的沙发靠背后,确定她不会再发怒乱扔东西后,这才小心翼翼的绕过椅子坐了下来,但还是用右手扶着扶手,这是摆明了一看大事不好,抬脚就跑。 靠,死老外怎么在案几下面还放了把水果刀啊,幸亏她没看到。 坐下后才看到案几下的果盘里有把水果刀后,方圆连忙伸手拿在手里,媚笑道:“小冰啊,想不想吃个苹果啊,我给你削皮。” “不吃。” 秦小冰想都没想就一口拒绝后,才发现案几下面的果盘里,只放了一支葡萄,三五个橘子,怎么可能会用着刀子呢,立马就明白了,气极反笑:“呵呵,方圆,我没有你想的那样凶残吧,会拿刀子捅了你。” 看出秦小冰真生气后,方圆当然不会傻到再解释什么,只是眉头紧紧皱了起来,满脸阴云般的凝重,也不说话,看似本能的拿着水果刀,在自己手心里轻轻拍打着。 山羊说:当女人在生气,你想转移她的注意力时,最好的办法呢,就是装作心事重重,随时都会有大难临头的样子,那样她就顾不上生气,转而关心你为什么愁眉苦脸了。 山羊这老东西,耗费数十年时间才总结出来的经验,确实不是盖的。 这不,看到方圆忽然皱眉闭嘴不说话后,秦小冰就忘记她现在正生气的现实了,只等了片刻就问道:“怎么了?” “两件事,一件是叶明媚的。” 方圆抬起头,看着秦小冰的双眼里,全是真诚的模样,缓缓的说道:“无论你信,还是不信,我都要告诉你,她不是我杀的。不过,我确实有过那样的想法。” 昨晚在过山天桥上开会时,方圆曾经很豪气的说过:黑锅,我背定了。就是对秦小冰,我也会坦然承认,就是我杀了叶明媚。 不过,在清晰察觉出自己在女孩子心中的地位,原来是那样的重要后,方圆就想实话实说了。 至于秦小冰信不信他说的这些,无所谓,只要他没欺骗她就行了。 秦小冰也看向案几,沉默了很久后,才淡淡地问:“是谁杀了她?” “不知道。” 方圆摇了摇头。 秦小冰无声的冷笑一声,反问道:“你会不知道?” “就算是我杀的吧。” 听秦小冰这样反问后,方圆就不想再解释什么了。 “什么叫就算啊?” 秦小冰抬手,看样子是要狠拍桌子的,落下后却轻飘飘的,望着方圆的眼睛里,全是满满地哀求之色:“方圆,拜托你说真心话,说你没有对叶明媚下毒手。” 秦小冰的哀求态度,让方圆心中猛地一疼(他自然能看出,秦小冰是认定就是他杀了叶明媚,之所以求他别承认,就是希望他能骗她,那样她才会心安),用力抿了下嘴角后,才声音苦涩的说:“是,就是我杀了她。” “哦,我知道了。” 秦小冰瞳孔稍稍缩了下,随即就恢复了自然,淡淡地问:“第二件事呢?” 第1214章 :爱情是不能买卖的 方圆要说的第二件事,是一个故事。 郭易秦的故事。 从数年前俩人刚认识开始说起,一直说到现在,方圆站在客观的角度上,详细解析了下郭易秦的背景、工作,尤其是他对爱情的观念。 秦小冰一直没吭声,右肘支在膝盖上,右手托着下巴,长长的眼睫毛不时的忽闪一下,听得很入迷的样子。 就像,在听一个很荒诞却又很真实的故事,心里还在想:那个一个筋斗就能翻出十万八千里的猴子,真得存在么? “你不能与郭易秦来往。” 方圆说完后,走到冰箱那边,从里面拿出来两罐冷饮,把那罐梨汁放在了秦小冰面前,自己打开啤酒一饮而尽后,张嘴呼出一口冷气:“我也决不会眼睁睁的,看着那边走上毁灭之路。” 秦小冰伸出左手,捏着那罐梨汁,在桌子上缓缓转动着,轻声说道:“方圆,他在你眼里,郭易秦可能是那样的不堪。或许,他真是那样的人。不过,他也许在与我交往时,会改变那些缺点,真心对我呢。” 方圆摇了摇头,说:“他不会改变的。从他决定要改变自己的那一天开始,他就不会再有正常人才有的爱情了。女人,再完美的女人,在他眼里就是个传宗接代的工具。” 秦小冰停止了转动那罐梨汁,抬眼看着他问:“可我,非得与他交往呢?” 方圆沉默了很久,才淡淡地说:“他会死。我保证,我会竭尽全力的让他去死。秦小冰,你相信我,我既然能把叶明媚干掉,就没有做不上来的事。” 秦小冰的眼角,猛地跳了下,说:“但除了他之外,我觉得就再也没有哪一个男人能配得上我了。” “这个世界上,有的是好男人。” 方圆说。 秦小冰紧接着追问:“谁?举个例子。” “比方,我--” 方圆习惯性的要标榜自己有多出色时,话刚出口就意识到自己中了秦小冰的圈套:她就是故意让方圆说出这句话来。 想让我‘断绝’与郭易秦的来往,除非你做我的男朋友。 如果你不答应,那就不要管我的事儿! 这就是秦小冰要表达的意思。 尘世间,当然不止方圆与郭易秦两个优秀的男人,但秦小冰却不会去考虑,只会从他们之间选择一个,就像她已经决定无视夏大老板那样。 秦小冰主动给郭易秦打电话,让人家给她当男朋友,就是看出夏小韵相当不满方圆对她那样好,才在仓促之下做出了轻率的决定。 但自从方圆怀中美美睡了一觉后,秦小冰的想法却变了:爱情,从来都不是买卖。是自己的,就该牢牢的抓住,哪怕前途艰险,也要努力去克服,决不退缩。更不能把爱情当做是‘报恩’的工具,那是对爱情的亵渎。 所以,她才决定竭尽全力的去争取一下,用她独特的方式。 方圆看着眼里带着冷笑的秦小冰,心中苦笑:女人在这方面,从来都不是一个省油的灯。 “你怎么不说话了?” 秦小冰耐心的等了半晌,才看似很随意的问了句,打开那罐冷饮,姿势优雅的轻轻抿了一口。 方圆又想了想,才慢慢地说:“秦小冰,你该是个很单纯,不懂得耍心机--” 秦小冰打断了他的话:“再单纯的女孩子,也会随着自身经历而改变的。尤其是面对自己的终生幸福时,必须得学会使用各种手段,来留住。” 方圆不喝干了啤酒易拉罐,慢慢地攥扁,摇了摇头:“秦小冰,我不适合你。” “呵呵,我就知道你会这样说。好了,我也不会死皮赖脸的缠着你,抛下那些姐姐妹妹的,专心致志的来追我。” 秦小冰笑了下,放下冷饮站了起来,走到门后换上她的鞋子,又从衣架上拿下自己的小包,开门出去时对方圆说道:“但我希望,你该懂得‘相互尊重’是什么意思。” 她所说的相互尊重,无非就是希望方圆别管她跟谁来往。 方圆没说话,拿出香烟点了一颗,烟雾袅袅腾起后,笼罩住了他的脸。 “哟,小妹,你出来了?” 秦小冰刚走出房间,正与格林德一起趴在天台栏杆上的秦大川,赶紧溜溜的跑了过来,腆着个笑脸的讨好样子。 秦小冰秀眉微微皱了下,问:“我出来有什么奇怪的吗--秦大川,你一双贼眼兮兮的,往我身上看什么呢看?” “没看什么,嘿嘿,就是发现你忽然间变得更漂亮了些。” 秦大川松了一口气后,嘿嘿的笑道。 大川哥在江湖上浪荡那么久了,好本事没学到,不过却练就了一双‘打眼一看就能分辨出某女是不是真正女人’的慧眼。 从秦小冰‘正常’的走路姿势中,他能确定小妹在跟方圆这段时间内,除了打打骂骂之外,并没有发生某些桃色事件。 这让他有些欣慰,暗赞小妹定力深厚,毕竟方圆身边美女如云,无论是水暗影还是夏小韵等人,都不是省油的灯,心思单纯的小妹要想跟那些强势女人来争夺方圆,注定要败个粉身碎骨的。 那是秦大川不想看到的,尽管只要小妹一决定要向方圆发起冲锋,他就会竭尽全力的帮她扫平前进路上的障碍,虽死不惜。 不过他也有些失望,毕竟方圆有多么深厚的家底,他还是知道一些的,如果方老大真成了他妹夫,他这个当大舅哥的能得到的好处,那是想都想不完的。 “哼,看你笑的那样不怀好意,就知道你的心思有多晦暗了。” 秦小冰可猜不出秦大川心里在想什么,也懒得去多想(任何时候,她都坚信哥哥永远会站在她身后,即使拼了命也会保护她的,这就已经足够了),抬手对冲这边讨好笑着点头的格林德,打了个招呼,又蹲下来抱了抱求拥抱的毛驴,才说:“时间不早了,我该回去了。” “我送你。” 秦大川抬脚,把还在求拥抱的毛驴踹到一边去后,拿出车钥匙在半空中抛了一下,与小妹并肩向山下走去。 走到半山腰,秦大川实在忍不住了,小声问道:“这么久了,你们都做什么了?” “你猜。” 秦小冰脚步顿了下,淡淡地说。 “猜不出来。” 秦大川老实的摇了摇头。 “我们在睡觉。” 秦小冰又很随意的说。 “啊?” 秦大川的脸色,一下子变了。 孤男寡女的独处一室时,睡觉所代表的意思,一般就是与某种特别激烈的动作、人类生命的延续方式有关。 可秦大川明明能看出,小妹走路很正常,没有半点‘睡后后遗症’啊,难道多日的不近女色,使他的眼力下降了? “你想什么呢你!” 秦大川心里在想什么,秦小冰焉能看不出来,抬脚就踢了他腿子一下。 秦大川很委屈:“小冰,不是我思想龌龊,是你说的这句话,实在无法不让人那样想啊。” “我就骑坐在他腿子上,美美的睡了四个小时,差点害他去医院截肢,嚯,嚯嚯,哈哈。” 秦小冰故作豪放的仰首狂笑了几声,迈开修长的腿子,踩着她的细高跟小皮鞋,疾步向山下走去。 “唉,小妹,得不到的东西,就放下好了,何必这样折磨自己呢?” 秦大川望着迅速远去的秦小冰,呆愣片刻后才幽幽叹了口气,抬头向西方远处看去。 站在视野开阔的地方,向远处眺望,总能让人产生一种心旷神怡的爽感。 尤其是放眼望去,全是一片黄灿灿的油菜花时。 因合同到期等原因,东海集团放弃这边上千亩的饲料基地后,那些地被某蔬菜公司发展成了农场,全部种植上了油菜花(油菜花的花期从1月到8月次第展开,好像在演绎阳光直射大地的角度,每年逐渐抬升又逐渐降落的周期性过程),看上去特别的舒服,无数的小蜜蜂,蝴蝶在丛中翩翩起舞。 脚下,则是十数亩地的苜蓿(苜蓿的种植,也分春播,夏播等,这种生命力长达二十多年的草本植物,只要能安全越过冬季后,只要气温合适,生命力就会蓬勃起来)。 被上千亩油菜花所包围的这点苜蓿,不但没有显得很寒酸,反而起到了万花丛中一点绿的效果,从而证明大自然对色界色彩搭配的本事,那是相当高明的。 就像林舞儿所说的那样,苜蓿地这边有三间小平房,一口水井,家电家具厨具什么的一应俱全,甚至窗前的桌子上,还摆放着一台笔记本电脑。 在林舞儿的安排下,李杰亲自带人来这边收拾了下,生活用品全部换成了新的。 本来,他是打算把三间屋子(一间充当客厅,一间是卧室,最东边那间则是厨房)好好装修一遍的,不过却被漠北北给拒绝了。 她很喜欢水泥地面白墙皮,抬头就能看到芦苇顶子的原汁原味样子。 如果把这边装修成星级酒店客房的样子,反而会打乱了田野间独特的魅力。 方圆足有一公里内,除了这栋小房子外,东北方向还有一排简易房子,那是油菜花农场工人所居住的地方。 他们看到有新邻居搬来后,还曾经过来帮忙,希望以后大家伙没事时,能喝个小酒扯扯东海那座岛啥时候武力收回的天下大事来着,不过看到新邻居就那副尊荣,还对他们不理不睬的样子后,也就绝了这心思。 其实李杰也不是太明白,林总怎么如此看重这个来历诡异的胖女人。 不过只要林总做出的决定,李杰就会无条件的全力去执行。 再说了,安排一个胖女人来这边‘野住’,也实在算不了啥大事,撑破天也就是花个三五万,就能让这边焕然一新了,这点小钱对林总来说,也就是一桌比较丰盛些的酒宴罢了。 漠北北很满意林舞儿为她提供的环境。 从这儿向西看去,能看到几公里外连绵起伏的小山。 虽说那些海拔不高的小山都已经被开发出来了,不过山谷里却有很多野生的、不被人注意的中草药。 第1215章 :打不死的野兔 华夏文明已经五千多年了,而中草药的运用,更是华夏文明中的组成部分,还是很重要的。 只是数千年过去了,人们对中草药的认识,还远远谈不上已经彻底的了解,就像很少有西方人相信,那些树皮草根胡乱到处爬的虫子,竟然能喝,喝下去竟然能治病那样。 漠北北相信。 从她在接受正常人无法想象的残酷训练那一天开始,就很相信中草药,才是‘纯天然’的圣药,只要抓药得当,不会起到任何的副作用。 她少年时期,就是泡在那些黝黑的药水里,才能增强她特殊的体制,缓解受训时身体上所遭受的疼痛。 九幽世界内的中草药,种类繁多的让人惊讶,更有太多外界人不知道的奇花异草,其中就包括能让头发变黑的草药。 九幽世界内,把这种草药称之为黑头草。 外界也有黑头草,不过它的功效却是清肺止咳,清热解毒,主治流感;肺炎;支气管炎等症状,貌似与让头发变黑没有太大的关系。 但九幽世界内的黑头草,就是能让头发变黑的草,有些类似于外界的狗尾巴草,只是叶子宽大了很多,而且根茎是黑色的。 漠北北希望,在不远处的那片小山某个山谷内,能发现这种黑头草。 外界人从没听说过能让头发变黑的黑头草,并不代表着外界就没有这种草的存在--就算没有,漠北北也想去碰碰运气,因为她实在讨厌自己这头亮银色的白发。 倒是当事有很多非主流的女孩子,喜欢把亮黑色的秀发,染成五颜六色的,透着轻浮的叛逆,一看就是不成熟。 尤其是那些三四十的半老徐娘,更是喜欢把头发染成橘黄、橘红色的,再烫的曲里拐弯,搞得好像狮子狗那样,模样要多么丑就有多么丑,可她本人却偏偏‘美目自顾’的,得意的让人想呕吐。 漠北北身上的每一个细胞,都是黄皮肤,黑头发的华夏正宗汉民,所以她希望在被九幽夫人改变为这模样后,能找到让自己慢慢变回从前的办法。 九幽夫人曾经赐予过她的刀枪不入功夫,现在已经收走了。 那么,漠北北就绝不会再要她改变自己的‘恩赐’,决定必须得一步步的还回去,不管过程有多么艰难,漫长,哪怕是牙齿掉光了时才会视线,她也在所不辞。 有道是从头到脚--好吧,那就先从让头发变黑开始吧。 先黑下来的,是天色,随着夕阳一点点消失在群山后面,黑夜就慢慢的从四周笼罩了过来,就像一个哄着婴儿安睡的母亲,慢慢地摇着摇篮,嘴里哼着好听的摇篮曲。 漠北北走在田陌间的小径上,穿着一身黑色的衣服,满头的亮银色长发,被一块黑布包扎了起来,整个人上下都是黑色,就像一个趁着夜色行走在野外的幽魂。 野外的环境,与都市是完全不同的。 当黑夜降临时,都市的霓虹灯才眨着眼睛的醒来,备受年轻人喜欢的夜生活才刚开始,但野外却已经在晚上九点半后,就香甜的睡着了,唯有漠北北这条看不清的幽魂,在星光下一闪即逝。 很远的山那边,隐隐传来狗的叫声,那是这片风景区的值班室所在位置,没有谁会在晚上跑这儿来乱转的,就算看到有人在晚上乱转悠,只要不偷盗、损坏公共设施,他们也不会管的。 现在人们素质都那样高了,唯有傻瓜才会在大半夜的跑这儿来搞破坏呢。 所以漠北北可以走下山谷的荒草丛中后,打开手电仔细寻找有没有黑头草的存在。 当下,正是百花盛开,百草争绿的最佳季节,尤其是在荒郊野外的小山谷内,除了那些让人讨厌的塑料袋之外,偶尔还会有一只急促跃起的兔子,来惊扰植物们的随风摇摆。 “吱!” 当又一只野兔从左前方十数米外受惊,腾地跃出草丛向前疾奔时,已经搜寻太久的漠北北,终于按耐不住技痒,弯腰伸手随意拣起一颗小石子后,屈指一弹--那只正在全速狂奔的野兔,就吱的一声尖叫,大骂着‘卧槽,好功夫’摔倒在了草丛中。 野味,是每一个人的最爱,自然也是漠北北的。 能够在星空下,被上千亩油菜花、苜蓿所包围中,点燃一堆篝火烤鸭兔,低声吟唱着‘我的未来不是梦’,绝对算得上是一种享受。 晃了晃肥胖的右手,漠北北有些满意的点了点头。 被林舞儿相救后到现在,经过数天的调养后,漠北北极度虚弱的身体,逐渐恢复了七八成,别说是拿石子打一只野兔了,就算忽然间跑出一匹狼来,她也能一石子打碎它脑袋的。 野兔不是狼,漠北北在屈指弹出那颗石子时,所用的力道当然不会那样强劲,最多也就是只用了一成的力道,但已经足够把它的脑袋打碎了。 很凑巧,漠北北肚子里传来了一阵饿了的咕咕声。 她明明才在傍晚七点左右时,吃了整整一盆子白米饭,几块小咸菜,就算三个大小伙子,也不一定能吃完那些食物,现在才刚刚过了五六个小时,她就已经饿的受不了了。 这是胖人的特点,尤其是漠北北的特点。 为抵制自己继续变胖,漠北北这些天都是吃白米饭,啃小咸菜,再喝浓茶。 只是没有油水的食物,数量再大,也不怎么撑时候。 人在饿了后,就会心慌,但只要饿过头,也就不绝的饿了。 漠北北不行,她会一直心慌下去,非得吃东西才行,要不然她就会--发疯。 所以她决定就在这小山谷内,把那只野兔烤掉吃了。 已经很久都没有尝到肉的滋味了,今晚破例一次,也不是不行的。 不过很明显,那只野兔不想满足漠北北的愿望,要不然它也不会在她快走到面前时,忽然一跃而起,飞一般的向远处逃窜。 “咦?” 漠北北无比的惊讶。 她很有把握,能确定屈指弹出去的那颗小石子,在击中野兔的脑袋后,会把它脑骨击成粉碎的,那么它怎么会没死,更能一跃而起的跳起来狂窜呢? 难道,我的身体恢复了七八成,只是我的错觉? 野兔挨了我一石子后,只是被打昏了。 漠北北惊诧之下马上想到了这些,脚下却没有丝毫的停顿,庞大的身子飞身而起,追向那只野兔。 她决定不再用小石子来猎杀野兔了,要用‘活捉’它的方式,来检验自己的功力到底恢复到哪种境界了。 其实,就算漠北北只恢复两到三成的功力,也能把野兔活捉的,前提是野兔不会忽左忽右的转向跳跃,更不会在将将追上它时,忽然钻进了一堆乱石内。 漠北北想都没想,飞身抬脚。 咣当一声大响中,那堆七八块石头堆成的石堆,被她一脚踢散,其中一块人脑袋大小的石头,更是呼啸着砸向那只兔子,又是脑袋。 虽说漠北北已经失去了夜视的功能,不过借着漫天的星辰,她依然能看出野兔是躲不开那块石头的。 果然,就像那块石头活了那样,知道野兔在弹身跳起时的高度,立即抢先向那个位置砸了下去--分毫不差的,那块足足有人脑袋大的石头,就重重砸在了野兔脑袋上。 它如果再不死,那可就没天理了。 确实有没天理的事情发生了,那只明明该被石头砸烂脑袋的野兔,竟然只是大骂了一句(就是‘吱’的一声叫),接着就猛地转向,顺着山谷向正南方向狂奔。 打不死的野兔? 漠北北伸手抄起一块石头时,没有继续砸出去,黑夜中她的双眸微微眯起,稍稍停顿后才再次追了过去。 打不死的东西,好像只能是来自九幽世界。 那么,这只很可能从小就从这个山谷内长大的野兔呢,也是来自那个世界? 九幽夫人,又怎么可能会费老鼻子力气,来‘淬炼’一只寿命没多久的野兔呢? 退一步来说,就算九幽夫人能这样做,那么她怎么可能知道漠北北,已经来到了明珠,隐藏在了野外? 或许,这一切真是九幽夫人安排的,就像到现在为止,漠北北都没想明白:她是被谁从遥远的俄罗斯,用集装箱‘冰运’到这儿来的。 有人在安排她的人生。 也唯有这个解释,才能符合漠北北的奇遇。‘ 那个人会是谁? 会不会就在野兔逃走的方向尽头,等着她? 差不多应该是这样的。 所以漠北北没打算再用石头干掉野兔,更没想把野兔给追得跑炸了肺,而是不急不徐的跟着那只野兔,向西而行。 明显感受到身后有危险临近的野兔,在避免跑炸了肺的前提下,一路向前狂奔,短短几分钟的时间,就带着漠北北来到了另外一个山谷,接着顺着四十五度角的坡度,向小山上跑去。 漠北北看到了一盏灯,就在小山半山腰处。 这不是现代化的照明灯,而是一盏灯笼。 白色的灯笼,不大,宫灯样式的,看上去大概有暖瓶大小吧,里面点着一支蜡烛,随着轻风一晃一晃的。 这是风景区,漠北北早就听李杰解释过了,还是一片刚开发不久的风景区--但无论怎么样,这会儿都不可能有这种时代落伍的灯笼存在才对。 可它偏偏出现了,在风景区的最后方,白天都没多少人来过的地方。 看着那盏灯笼,漠北北笑了,放缓了脚步。 她已经明白了,那只野兔不是真正的野兔,而是被人饲养过的,今晚忽然出现在她眼前的目的,就是把她引到这儿来。 至于打不死的野兔,是不是来自九幽世界,这一点已经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漠北北已经来了,她也绝不会再走。 漠北北用了足足十分钟的时间,才走到了半山腰。 走上半山腰后,她才发现月亮就挂在正南方向的天空上,刚才没有看到,那是因为她一直都在山谷内,月亮被山体给遮住了。 月光很冷,也很亮,惨白的颜色照下来,洒在了一片荒坟上。 第1216章 :归山上的守墓老头 冷月,白皮灯笼,荒郊野外的群山,一片年代久远的荒坟。 当前这种环境,绝对是拍摄惊悚恐怖片的好场所,如果再有时断时续的隐隐哭声传来,那就更像了。 不过没有哭声传来,倒是有食物的香气,从那座茅草屋内传来。 那片在月色下看得很清楚的荒坟,就在茅草屋后面,大概有十几座的样子,荒坟的左侧下下山的斜坡上,有被人工开发出来的一片菜地,也就是两三百平米的范围,一垄一垄的,小半米高的植物叶子,已经开始枯萎,这代表着成熟了。 依着漠北北那相当灵敏的嗅觉,她能判断出这些植物已经成熟了,则是因为嗅到了落叶枯萎落地腐烂的味道。 她对腐烂的味道,相当的敏感。 漠北北既然能从植物落叶上嗅出它已经成熟了,那么自然没理由嗅不出这是何种农作物:土豆。 这一垄一垄的长在荒坟边上的农作物,就是土豆。 从茅草屋里传来的香气,也是土豆炖肉的味道,只是放多了盐,或者酱油、甜面酱之类的,这才显得味道相当浓郁,喷香。 从盐等调料被放多这一点,漠北北又能判断出茅草屋内的主人,应该是个上了年纪的人。 相比起年轻人来说,老年人因为味蕾的退化,对盐味有些迟钝,所以他们在做菜时,就会自然的的多放盐料了。 果然,就在漠北北刚判断到这儿时,一阵老人才发出来的咳嗽声,从茅屋内传来。 是个老男人,咳嗽的很凶,就像随时一口气喘不上来,马上挂掉那样。 都这样了,他还没有忘记说话:“咳--小黄啊,是、是谁把你,把你追得这样狼狈啊,大汗淋漓的快要累死了,咳。” 小黄,就是那只毛发淡黄的野兔。 这种毛发淡黄的野兔,最先被驯服是在比利时,所以它们又被称为比利时,是野兔与家兔杂交而成,抗病能力强,个头大,肉质鲜美,早就在三十多年前,就已经风靡大江南北的乡下了。 不过漠北北却没想到,兔子也能被人驯化成家狗那样,能从那边的山谷内,把她给引来这儿。 最关键的是,还能打不死。 如果换作别人,深更半夜的跑来荒山野岭处,看到一片荒坟,茅草屋,白皮灯笼还有打不死的兔子后,差不多该被吓个半死,接着经屁滚尿流的狼狈逃窜,喊都喊不住。 特么的,谁知道茅草屋内那个正在炖土豆的老东西,是不是个从荒坟里爬出来的‘陈年老鬼’,专门来害人的啊,还带着个兔子。 别忘了,鬼门关大开的特殊日子,也就是农历七月十五,还没有过去多久。 漠北北没有逃。 人家费尽心血的把她给吸引到这儿来了,如果她就这样走了,那多么没意思? 再说了,她能肯定:就算她一看事情不对转身就跑后,人家仍然能有办法,把她逼过来。 左右都是这样,那么漠北北实在没必要那样做了,完全可以晃着厚重的膀子,迈着沉重的脚步走到茅草屋前,抬手敲了敲惨败的木板门,问道:“请问,有人吗?” “咳,咳!” 屋子里的老男人,又咳嗽了几声后,才说:“门没锁。” 漠北北应声推门而进,差点被屋子里的饭香、烟草味道还有浓郁的汗臭、兔子特有的狐骚味儿,给熏个跟头。 “气味不怎么样,就开着门,行不?” 漠北北站在门口,很有礼貌的征询主人的意见。 茅草屋占地面积不是很大,最多也就是十个平米(这要是放在明珠市区,再好好精装修一下,估计至少也得卖一百五十万,毕竟那边6.68平米叫价八十八万起的新闻,现在已经像比利时兔子品种那样,传遍大江南北了)吧,靠西墙的是一张木板床,东边放下摆着一个破柜子,上面有案板,墙上挂着菜刀等东西。 屋子中间不大的地方,蹲放着一个用泥巴烧成的土炉子(就是那种三根腿的,好像个圆鼎,直接烧枯枝乱叶子),上面架着一口铁锅,里面有金黄颜色的土豆,白花花的肥肉片子,在酱色很重的汤里上下翻滚。 每一次翻滚,所散发出来的香气,都能勾起漠北北的馋虫,让她肚子里咕咕叫的越发欢快。 一个穿了件看不出啥颜色背心的老头子,头发花白,满脸褶子根本看不出多大年纪,正随意坐在一块木头上,嘴里叼着个老式烟袋锅子,怀里还抱着个兔子。 那只兔子,正是接连逃过漠北北的绝杀,一路玩命逃来的那只。 那只名唤小黄的兔子,伏在老头的怀里,正用那双圆溜溜的眼睛,死死盯着漠北北看,里面带着恐惧、愤怒还诡异的神色,就仿佛在下一刻,它就会忽然说话:爸,就是她刚才差点打死我! 漠北北自然不会介意一只死里逃生的兔子,用什么样的眼神看她。 她打量着屋子里,很随意的样子问道:“你是守墓人?” “不一定在坟墓边上住着的人,就是守墓人。” 老头子吸了口烟,稍稍抬头,用那双明明很浑浊,却又很深邃的老眼,看了眼漠北北,才继续说道:“不过,我确实是守墓人。” “我能坐下来吗?” 漠北北走到土炉子面前,问道。 老头没说话,只是用烟袋锅子指了指门后的劈柴,意思是让她自己拿根适合她自己坐下的木头。 漠北北用脚尖把柴火堆最边上的树墩勾到自己面前,弯腰坐了下来,再次打量起了屋子里:“这么热的天,在屋子里生炉子,就不怕热吗?” 老头咳嗽了一声,才说:“只要是正常人,在这种环境下,无论是在哪个季节,都不会觉得热。” “嗯,你说的很有道理,正常人来这儿后,只会被吓得浑身冷气直冒,才不会感觉害怕。” 漠北北低头看着铁锅里的饭菜,说:“你这样说呢,就是要告诉我,你是个正常人。” “我本来就是个正常人。” 老头吸完了最后一颗烟后,才恋恋不舍的那烟袋锅子在鞋底子上敲打了几下,问道:“有谁规定,守墓人不是正常人了?” “这叫什么山?” 漠北北忽然问道。 这片海拔很一般的小山,叫小群山,李杰在把漠北北带去苜蓿地时,就已经告诉过她了。 不过漠北北在见识过打不死的兔子、看到那些荒坟,与这个自称是正常人的老头子后,就知道这座山的正确名字,并不叫官方命名的小群山。 最起码,有着荒坟的这座小山,必须得有它自己的名字。 “为什么会忽然想起要问这座山的名字?” 老头子好像翻了下眼睛,不等漠北北回答,就说:“叫归山。归是归来的归,山是小群山的山。” “归山?归去嵩山道,烟花覆青草。草绿山无尘,山青杨柳春。日暮松声合,空歌思杀人。” 漠北北想了想,出口念出了一首诗。 “这是唐代诗人刘希夷所做的《归山》,没想到你那个世界也知道。” 老头子淡淡的说着,从旁边一个看起来很油腻的陶瓷盆内,拿起一把实在与卫生不搭边的木头勺子,伸进铁锅内慢慢搅和了起来。 香气更盛。 漠北北却感觉不到了,在老头说出这句话后,她的双眸瞳孔,就针尖般的缩小,放在腿边胖胖的右手五指,也猛地攥紧,沉默片刻慢慢问道:“你知道那个世界?” “任何东西只要确实存在,那么就有可能被人知道,这个道理很简单,实在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 老头就像没看到漠北北的神色变化,依旧慢慢地搅动着锅子里。 “你有没有去过那地方?” 漠北北松开了握紧的右手。 老头却反问:“我说,我就是从那地方出来的,你信不信?” “不信。” 漠北北想都没想,就否定了老头的话:“据我所知,近百年来,从没有谁能从九幽世界内活着出来,还能安心在这儿为人看守坟墓。” “那是因为你孤陋寡闻。” 老人好像笑了笑,停止了搅和锅子。 漠北北身子微微前倾,几乎是一字一顿的问道:“你,真是从那地方出来的?” “我从来不稀罕对人重复第二遍我说过的话。” 老人懒洋洋的说着,又从旁边陶盆里拿出一个豁口的大碗,开始盛菜。 漠北北望着那把勺子,又说:“你这句话,让我想到了一个人。” “谁?” 老人总算是配合的问了句。 “方--圆。” 漠北北在说出方圆的名字时,就觉得嘴里有股子苦涩的味道冒了出来。 “我知道那小子。” 老人并没有否认什么。 他既然知道九幽世界的存在,那么自然得知道与那边有着复杂关系的方圆了。 “你与他,是什么关系?” 漠北北又问。 “我想让他当我孙子,你觉得他会答应吗?” 老人眨巴了一下眼睛,把那个盛满了饭菜的大碗,递了过来:“想不想吃?” 漠北北嘴巴动了动,却没再说什么,伸手把那个沉甸甸的大碗接了过来,才问道:“筷子呢?” 老人没说话,却伸出他那只看起来很不干净的右手,直接伸进了还在沸腾的锅里,捏起一快土豆填进嘴里,嚼了几下后闭着眼的感慨:“唉,做饭的手艺,有些差劲了,不过还行。” 漠北北直接看呆。 就算她以前身怀刀枪不入的本领时,也不敢像老头这样吃东西的。 沸水中的土豆,要比沸水温度还要高,而人的口腔表皮,却是超过七十度就能烫伤的,老头却没事人那样,还能评论饭菜的味道。 怪不得他不用洗手。 手上就算有什么细菌,在伸进滚烫的沸水中后,也差不多会被烫死了。 咕噔一声,漠北北咽了口吐沫。 她实在没胆子像老头这样直接开吃,尽管她已经强迫自己无视饭菜的卫生质量了,呆傻了片刻,才从旁边的劈柴中,折了两根手指粗细的,就权当是筷子了。 “你,究竟是谁?” 漠北北夹起一块土豆,艰难的问道。 第1217章 :你现在没资格讲卫生 就像没听到漠北北说话那样,老头又伸手从锅里捞出了一块土豆,填进嘴里慢慢吃起来,闭着眼一脸惬意的神色,就仿佛他吃过这口之后就会去死,以后再也吃不到了,样子相当恶心。 他怀里那只兔子,这时候也像喝了老酒那样,眼睛闭着,长长的耳朵贴在后背上,貌似母亲怀中的乖宝宝,其猥琐样子与老头算是相得益彰了,都视漠北北如无物。 “你,究竟是谁?” 漠北北用力抓着筷子,死死盯着老头,第三次这样问道。 老头还是没说话,慢吞吞咽下嘴里的土豆后,又拿手指头抠了下牙缝,揪出了一丝不知道啥时候塞进牙缝里的肉丝,放在酒槽鼻子下闻了闻,微微摇着头的叹了口气。 就在漠北北以为他要把那根肉丝也吃下去,再也无法压抑心中的恶心,想要掩嘴干呕时,老头总算是屈指一弹,肉丝擦着她耳朵飞过,吧嗒一声贴在了门板上。 “等以后饿了不愿意做饭时,再吃吧。唉,肉啊肉啊,从来都是好东西,可不能浪费半点,要不然就会遭雷劈的。” 老头终于说话了,睁开眼看着漠北北,笑眯眯的问道:“你是不是觉得很恶心?” “不,不是很恶心。” 漠北北用力咽了口吐沫,压住要呕吐的冲动,缓缓的说:“是非常的恶心。” 老头没在意,只是又问:“不想吃了?” 就算是饿死,我也不会吃了! 漠北北正要放下手里的饭碗,说出这句话时,却听老头淡淡地说:“这比你在那个世界里时、被人囚禁时所吃的干净多了,最起码高温过后的食物,已经把绝大部分不健康的细菌都烫死了。” “你知道我--” 漠北北一愣脱口说到这儿时,闭上了嘴巴。 她想问问老头,是怎么知道自己在黑暗世界内、被囚禁时都是在吃什么了,却又马上想到了老头刚才说的那些话。 同时她也猛地意识到,老头说的一点也没错,在那两种环境下,她所吃的东西,比这个不卫生了一万倍,不也是吃下去了? 尤其是在黑暗世界内时,她压根不知道食物卫生不卫生这一点,只知道能有口吃的就行了,就像下面生活着的那些大老鼠,在偷吃那些腐尸时,又何时讲究过干净了? 直到她获准涉足中原世界,接触到外面人的正常生活后,才明白人从来都不是老鼠,无论吃什么样的饭菜,都得讲究一个干净才行。 尘世间生活了那么久后,漠北北已经把自己当做了正常人,以往好多不愿意回想的事情,都被她深深压在了心底,并刻意去忘记。 现在老头却又很残忍的,把她选择性遗忘的吃什么东西才长大的这件事,重新勾了出来。 老头又说话了,脸上没有了笑容,语气里却有了明显的嘲讽:“你现在都变成这样了,不是也勇敢的活了下来?” 是啊,我都变成这副模样了,自己看着就恶心的要死,又有什么资格去嫌弃别人很脏? 漠北北再次用力咽了口口水,就低头捧起那个大的太出奇的瓷碗,才不管饭菜热不热,舞动筷子狼吞虎咽起来。 无论她管,还是不管,饭菜都很烫嘴,这是个事实。 完全是本能的,漠北北把饭菜扒进嘴里后,根本不嚼,就直接吞咽下去,这样能有效避免口腔上膛表皮被烫伤了。 至于食道,胃囊会不会烫坏,她不想去考虑。 事实上,她在端着饭碗与老头说了这段时间的话后,无论是土豆还是肥肉片子,都已经不怎么热了。 “慢点吃,那样才能吃出味道,不浪费我老人家的一番待客好意。” 看她眨眼间就扒下大半碗土豆后,老头慢悠悠的说了句,从屁股下面拿出一个生土豆,放在了怀里的兔子嘴上。 兔子睁开眼,张嘴吃了起来。 老头那只下过锅的右手,轻轻抚摸着兔子的后背,就像女人安抚自己的孩子,脸上重新露出了笑眯眯的样子。 正在湖吃海塞的漠北北,扒饭的动作稍稍停顿了下,就再次埋头吃了起来,速度还是很快,不过却听从老头的话,开始用牙嚼了。 从被兔子引到这儿来的那一刻,漠北北就意识到今晚要发生什么事了。 尤其是在看到老头,伸手从沸水里捞了块土豆,就旁若无人的吃起来后,她要是再看不出这老东西相当不一般,那她可就白活这么多年了。 只是,也不知道为什么,漠北北潜意识内却没有把老头当做敌人,更没想过他会不会在锅里下毒害自己,只是好奇他究竟是谁,为什么会这样了解自己。 等吃完饭后再好好的问他。 漠北北想到这儿时,已经把碗里的最后一块土豆咽下去了,就像在自己家吃饭那样,她俯身拿起老头身边陶盆里的木头勺子,在锅里稍稍搅和了几下,又给自己盛了满满一大碗。 仍然用刚才的速度,夸夸有声的大吃起来,就像小猪吃食那样。 大口大口的湖吃海塞间,漠北北眼角瞥了眼老头,就发现他还在望着自己,只是目光相当温柔,抚摸兔子背上绒毛的右手动作,也同样展示了唯有慈祥老太太才做出的样子。 他怎么用这种眼光看我? 忽然间,漠北北有了种奇怪的感觉:对面这老头,是疼爱孙女的爷爷。 在漠北北甩开腮帮子的大吃后,老头就没有再做出拿手直接去锅里捞菜吃的不卫生动作,就仿佛她快速扒到嘴里的饭,都进了他的肚子那样。 没用多久,漠北北就接连吃了四大碗土豆炖肉。 这些饭菜,至少得顶三个棒小伙吃,毕竟油腻的肥肉片子,也不是任何人都能享受了的。 她去盛第四碗时,老头说话了,声音很轻,却能听清楚:“你吃饭的样子,就像一个人。” “谁?” 漠北北盛饭的动作,稍稍停顿了下,却没有抬头,只是盯着锅里的饭菜。 她这才忽然意识到:虽说土炉子里已经不再着火了,不过按照正常现象来说,不满一层油脂的锅里,饭菜肯定会很烫才对(飘在汤面上的油脂,能起到隔离、保温的效果)。 但事实上呢,除了她吃第一碗时的饭菜很烫之外,接下来吃的这四碗饭菜,温度却非常适中,根本不会烫伤上膛,就仿佛凉却了大半天那样,只会让饭菜味道更加的醇香。 她用木勺子舀起一点汤,放在嘴边轻轻抿了下:不烫嘴。 老头没有理睬漠北北问那个人是谁的问题,低头看着兔子,在她慢慢品尝菜汤时,竟然用鼻音哼唱了起来。 鼻音又不是话语,漠北北当然听不出在哼唱什么,只能确定自己从没有听过这种旋律,满满地都是苍凉,能让她脑海中情不自禁的浮上了一副画面:两军对垒。 足足有十数万大军,战士们分别穿着红色、土黄的军服,战马嘶鸣,旌旗飘扬,北风呼啸吹起大旗,发出猎猎声响,惨烈的血战还没有开始,空气中却已经有了明显的血腥气息。 “风,风!” 身穿土黄军服的一方,数万大军忽然齐声大喝:“风,大风,大风!” 大风起,云飞扬,刀光起,血洒疆场。 风,在古战场上是‘战’的意思,大风就是血战到底。 “放!” 一个嘶哑的男人声音,在战士们狂呼大风中,猛地挥下早就举起的令旗。 嗡--蝗灾过境般的羽箭,随着嗡嗡的厉啸声,遮盖了整片天空。 “秦腔!” 漠北北莫莫然醒悟,抬头看向了老头:“你来自西北!” 也唯有西北那片自古以来就不住被战火焚烧、鲜血浇灌过的土地上,才能衍生出苍凉悲壮却又异样温软的秦腔。 “快吃吧,饭菜凉了,味道就会差许多了。” 老头停止了哼唱,依旧低头望着怀里的兔子,淡淡地说。 漠北北不再说话,开始用木勺子给自己盛饭。 在吃完第六碗后,她终于放下了那个大碗,抬手拍着胸脯,舒服的打了个饱隔,说:“呃,我吃饱了。” “喝水,饭菜有些油腻。” 老头说着,头也不回的伸手,从后面一个瓦罐里拿出了一个半截葫芦,也就是瓢,里面盛着满满一瓢黄黑色的水,味道说不出的难闻,更能看到水面上漂浮着一些树叶,千足虫之类的小虫尸体,残缺不全的。 漠北北犹豫了。 她确实想喝水,因为饭菜太咸了。 可这种水--漠北北用力抿了下嘴角,伸手接过了那个瓢,昂首大喝了起来。 黑色的水,顺着她的嘴角淌下,滴落在了胸前衣服上。 足足有三升的水,很快就被漠北北倒进了嘴里。 不是喝,就是在倒。 “谢谢。” 晃了晃瓢后,漠北北抬手用手背擦了擦嘴角,把瓢递了过去。 老头接过瓢,手后伸又舀了一瓢水,淡淡地说:“再喝。” 我已经喝饱了。 漠北北刚要说出这句话,老头又说:“喝。” 她没有再问什么,貌似很乖的接过瓢,又开始牛饮起来。 老头一连让漠北北喝了三大瓢水,总算才放过她,看了眼她高高隆起的肚子:“现在,你可以问问题了。” “你会说真话?” 吃的太饱喝的太足的漠北北,挺了下腰板这样问道。 她害怕一弯腰,刚吃喝下去的食物,就会从嗓子眼里喷出来。 她没有急于追问老头是谁。 老头还是低头看着兔子,等它把土豆都吃下去后,才回答说:“以下我说的都是真话,只要我能回答你的问题。” 不能说的,我就不说了,这就是老头这样说的意思。 “好。” 漠北北抬手擦了擦鼻子,也看向了他怀里的兔子:“这只兔子,为什么打不死?刚才我掰断枯枝当筷子用时已经试过了,我的力气就像我所想象的那样--可我,却打不死你的兔子。” 明明,漠北北该问老头是谁,又是为什么把她引到这儿来等问题才对。 但当老头让她尽管问时,她却先问起了这个问题。 女人的好奇心,总是很严重。 第1218章 :从不杀人的老头 “你现在再打它试一试,看看能不能打死它。” 老头说着,抱着兔子的手稍稍一振,兔子就凌空翻了出去。 就仿佛知道自己要被当做试验品,随时都会有生命危险那样,兔子两只后爪刚一落地,就猛地弹跳了起来,向虚掩着的房门窜去。 兔子逃走的速度很快,漠北北出手的动作却更快,视线还没有从老头身上挪开,右手里的两根筷子,就闪电般向兔子射去,比离弦之箭还要快上几分。 这次,她用上了五分力气。 用五分的力气,如果还不能把这只兔子刺杀当场,漠北北觉得自己也没必要再活下去了,就算这只兔子是来自九幽世界,拥有她以前那种刀枪不入的特殊体质,她也有把握能用筷子,硬生生把它脑骨击碎! 对此,确定自己功力正常的漠北北,有着相当大的自信。 一切就像她所想象的那样,无论兔子逃走的速度有多快,都无法躲过漠北北甩出去的两根筷子。 发出尖锐破空声的筷子,精准命中了兔子的脑袋。 正腾身向外急窜的兔子,却只是发出一声愤怒的叫声,身形一晃间,就从门缝中窜了出去。 漠北北甩出去的两根筷子,笃笃两声响,硬生生刺进了干燥坚硬的木板门,尾部还像射中靶心的羽箭那样,剧烈摇晃着,发出微微的嗡声。 由此可见,漠北北五分功力下甩出的侉子,威力有多么大。 可兔子仅仅只是尖叫了声,就毫不停留的逃窜了。 在这么近的距离下,漠北北依旧没有刺杀那种兔子。 她呆了,定定的望着门板上的那两根筷子,守在搞不懂那只兔子怎么会那么厉害,刀枪不入、骨骼密度奇大,都已经无法解释这些了。 难道说,这只兔子根本不是真正的兔子,是一只用钢筋铁骨铸成的假兔子? 就在漠北北眼角抽了下时,耳边传来老头的声音:“你仔细看看,筷子下面还有什么?” 筷子下面还有什么? 漠北北下意识的把目光下挪,然后就看到了两颗花生米大小的石子。 那两颗小石子,就镶嵌在筷子下方半寸的门板里,入木半分。 猛地,一幕绝不真实的虚幻景象,从漠北北脑海中一闪而过:好像在她盯着老头甩出那两根筷子时,老头的手也动了下。 只是她没在意,毕竟这老家伙又不是个死人,伸伸胳膊动动腿子的很正常。 现在却不正常了,因为漠北北明白了:在她甩出两根筷子后,老头也打出了两颗石子,只是出手的动作太快,依着她的眼力竟然没有捕捉到。 老头打出的两颗小石子,后发先至,抢在那双筷子即将穿透兔子脑袋之前,精准异常的分别打在了筷子上,导致筷子‘只来得及’在兔子脑袋上戳了一下,就变向飞向门板,余势未衰刺在了门板上。 而那两颗打飞筷子的小石子,也用漠北北捕捉不到的速度,再次抢先一步‘镶嵌’在了门板上。 然后,才是那双筷子刺在门板上的笃笃声响起。 那只兔子,就是一只很正常的兔子,拿刀子砍它一刀也会死,最多也就是通了人性,之所以三番两次的躲过漠北北的‘刺杀’,都是因为老头在暗中捣鬼,用小石子卸掉了对它的必杀之力。 搞清楚这些后,漠北北就觉得手足冰冷,还有说不出的意兴阑珊,更可笑:真亏了我刚涉足中原时,还自以为除了夫人之外,没有谁是我的对手,我绝对能为所欲为,纵横天下了。原来,我只是个井底之蛙,人家要想杀我,根本不费吹灰之力。 很艰难的扭过头,漠北北看着已经点上一袋烟,神色惬意吸起来的老头,声音干涩的问道:“以前,你为什么不杀我?” “你是陈婉约的女儿。” 老头吐了口烟雾,很随意的回答. “如果,我不是她的女儿,你就会杀我了,对不对?” 漠北北没有问,老头是怎么认识陈婉约的。 他既然知道她的一切,那么认识陈婉约也就很正常了。 老头摇了摇头:“就算你不是陈婉约的女儿,我也不会杀你的。” “为什么?” 漠北北追问。 老头又缓缓吐了口烟,才慢吞吞的说:“我从来不杀人。” “你从来不杀人?” 漠北北随口重复了一遍后,身子就像触电般的猛地一颤,失声叫道:“我知道,我知道你是谁了!” 面对大惊小怪的漠北北,老头连眼皮子都没抬一下,就仿佛她在正常咳嗽了一下那样,实在没啥觉得奇怪。 漠北北双拳紧攥,死死盯着老头:“你、你就是收养方圆的那个老头,昆仑的爷爷,对不对!?” 漠北北还没有涉足中原时,就已经仔细研究过九幽夫人为她提供的方圆资料了,知道那小子十二岁离家外出找妈妈后,就被一来历不明的死老头子给收养了。 方圆的一身本领,也都是老头传给他的。 至于老头是谁,昆仑是不是真是他孙女,为什么有那么牛叉等问题,漠北北坚信九幽夫人肯定早就调查过了,不过资料上却没有太多有用的。 因为等九幽夫人遣人开始暗中仔细调查老头时,他突发心脏病意外挂掉,尸体就埋在了土豆山上(现在的山名字),也让方圆与昆仑反目,不顾她的苦苦哀求,独自潇洒的去了。 老头让方圆发誓,这辈子都不许杀人。 老头最爱吃的,就是土豆。 关于老头的资料,九幽夫人只为漠北北提供了这两点,就一笔带过了:无论老头来历有多神秘,自身本领又有多厉害,那都是曾经了。 一个人一旦挂掉后,他就再也没有值得让九幽夫人花大力气调查的资格。 漠北北能猛然醒悟老头,就是收养方圆的土豆老,那是因为他刚才说过的两句话:你吃饭的样子,就像一个人;我从来不杀人。 方圆吃饭时,不都是狼吞虎咽好像饿死鬼托生那样么? 方圆在塔希科雪原杀人之前,不就是始终没杀过人么? 老头都把话点的这样明了,漠北北如果还猜不出他是谁的话,就只能证明她就是个胸大无脑的蠢女人了。 老头依旧神色淡然,漠北北能猜出他是谁,早就在他的意料之中,最多只是懒洋洋的笑了下,继续吸烟。 确定老头是谁后,漠北北灵魂深处紧绷着的那根神经,也彻底松懈了下来:暂且不管老头是不是真得从来都不杀人,单说他是抚养方圆长大的人,就没必要再对他心生警惕了。 只要漠北北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方圆的恩人,怎么可能会杀我呢),她自己也不知道,甚至都没意识到。 傻愣愣的望着老头,过了很久后,漠北北才喃喃问道:“你,没有死?” “死人再厉害,也不能坐在你面前跟你说话的。” 老头咧嘴笑了下时,露出了一口整齐而洁白的牙齿。 实在无法让人相信,就这样一个脏兮兮好像从粪坑里爬出来的老头,怎么会有这么一口干净的牙齿,比大多数年轻人都要好。 “你,为什么不杀人?” 漠北北现在已经无法控制自己的思维,只能是想到什么,就问什么。 老头的眼角,好像抽抽了一下,才淡淡地说:“我曾经在一个人面前发过誓,在没有再遇到她之前,我绝不会再杀任何一个人。” “你不会再杀一个人?哦,那就是说,你在很早很早以前,曾经杀过人,杀的还很多,对不对?” 漠北北饶有兴趣的问道。 她当然看不到,她在问出这个问题时,眼眸里带有了纯真小女孩才有的神色。 老头没吭声,只是吸烟。 不吭声,就是默认了。 脑洞忽然大开的漠北北,又问道:“那个让你发誓的人,是个女人,你最在意的女人,对不对?” 老头还是没吭声。 “你这么厉害,还没有找到那个女人?” 漠北北活动了下身子,总是坐在树墩上,有些隔的慌。 老头这次说话了,很淡:“我再厉害,只要还残喘苟延的活在这个世上,那么我就永远遇不到她了。” 漠北北一楞,脱口问道:“她、她死了?” 老头笑了下。 那笑容,竟然有年轻人才有的阳光之意。 各方面都能有力证明,这个老头绝不是傻瓜。 可他却在做着比傻瓜还要傻的事:他在尘世间,渴望再遇到那个早就死去的女人。 卧槽,标准的情圣啊,痴情的一塌糊涂。 “她,是怎么死的?” 漠北北问出这个问题后,才意识自己很有涉嫌别人隐私的嫌疑。 没有谁喜欢提起自己最伤心的事。 意识到这样问很不礼貌的漠北北,正要真挚的道歉时,老头却出乎她意料的回答了:“为了我,中毒而死的。” 漠北北不想再问了,尽管她很想爆粗口:你个老东西,这么厉害却连自己的女人都保护不了,真是没用。 老头好像知道漠北北是怎么想的,把吸完的烟袋锅子在鞋底磕打了下,才轻声说:“如果不是因为我,她是不会死的。” 漠北北看出老头很想找人倾诉心声的意思,这才大着胆子的问:“能不能,详细的说说?” “简单点吧,说起来话太长了,你也该休息了。” 老头收好烟袋锅子,说:“从她刚出生开始,她身上就带有一种非常古怪的毒,一辈子必须生活在距离水源很近的地方,一旦超过十二个时辰,那么她就会毒发,变得无比丑陋,最终像离了水的鱼那样干死。” “很遗憾,她在跟我逃出那个鬼地方的路上,我精心准备的水囊,被追杀我们的人施展阴谋诡计戳露了。” 老头抬头看着屋顶,满脸回忆的样子:“那时候,恰恰有沙尘暴袭来,什么都看不见,她又不许我杀她的那些亲人,所以我们只好仓皇的逃--等终于摆脱追兵后,我们才发现……” 老头说到这儿后,闭上了嘴巴,也闭上了眼睛,嘴角一个劲的抽抽,满脸都是无法压抑的痛苦之色。 第1219章 :滥情也是优点 受成长环境的影响,漠北北本身就是一用毒的大行家。 只是她自视武功卓绝,天下无敌,杀人时几乎很少用这种‘简单而有效’的方式,醉心于用最残酷的手段,才能让给人产生极大的震撼。 唯有在莫斯科西郊的那片原始森林中,在吓唬方圆时,略施手段,就差点把方先生的小胆子给吓破。 所以无论沦落到何种地步的漠北北,除了无法解开九幽夫人灌食的那些‘增肥汤’之外(那些增肥汤本来就不是毒药,只是一种能迅速催肥的东西,有些类似于鸦片性质),她都不觉得有什么毒药,能是她不了解,没见识过的。 现在她遇到了。 老头那个心上人,从出生开始自身就携带一种异常古怪的毒药,离开水源的时间,不能超过十二个时辰,要不然就会变的异常丑陋,最终像活腻了才蹦上岸的鱼儿那样,活生生的干死。 漠北北能从老头满脸的痛苦之色中,确定他没有欺骗她:真有那种古怪的毒药存在,比她以往所接触的尸毒,更加邪门一万倍。 “那、那是什么毒药?” 漠北北等老头长长吐出一口气,重新变得‘开朗’起来后,才小声的问到。 “眼泪。” 老头轻轻吐出了这两个字。 “什么?” 漠北北没听明白:“眼泪?” “对,那种特别奇怪的毒药,名字就叫眼泪。” 老头看着漠北北的眼神,再次温柔了起来,就像在看他昔日那个心爱的姑娘,声音像梦呓:“相传,眼泪就是东海鲛人哭泣时淌下的泪珠。有人说,鲛人的泪珠能变成珍珠,那是因为她们在哭泣时流出的泪水中,不带有丝毫的情感。但如果她们为情而哭泣时,淌下的泪水就会变成这种古怪的剧毒。所以,这种毒就叫做眼泪。” 就像听神话故事那样,哪怕漠北北觉得眼皮子好像有些沉重,很想就此躺下来美美的睡一觉,可也不想放弃听故事的机会,更是从老头的话中,隐隐猜到了什么。 她用更加小心的语气,问道:“你那个心上人,所出生长大的地方,是不是我、我也知道?” 老头坦然点头回答:“是的,你也该知道。” “九、九幽世界?她是来自九幽世界的白虹族的人!” 漠北北声音里,平添了些许颤抖。 老头刚才简单讲述他的爱情史时,除了着重说过那种叫眼泪的毒药外,还曾经提到过他们在逃亡的路上,遭遇过沙尘暴。 有沙尘暴起的地方,就算不是在沙漠中,最起码也不能距离沙漠太远了。 沙漠中,是没有水的,所以老头精心准备的清水漏掉后,他的心上人才会毒发身亡--这也间接说明追兵的阴谋有多凶残了:他们肯定是在老头俩人逃到十二个时辰都找不到水源的地方,才下手的。 有这么多线索,漠北北本身又来自那个世界,实在没理由猜不出,老头的心上人,就是来自九幽世界中的白虹族人。 “是。” 老头反手拿起瓦罐中的舀子,舀一大瓢水,就像饮酒那样一饮而尽,随即翻转过了瓢,屈起左手食指,用指背在上面有节奏的敲打起来,又哼起了刚才哼过的强调,悲凉决绝却又多情。 原来,他年轻时曾经去过我都无缘去过的九幽世界,并在那儿跟一个女子相爱了, 但可以肯定的是,九幽世界中的人,倒是接受了老头与女子的相爱,希望他们能在九幽世界,像童话里的王子与公主那样,永远的幸福生活下去。 只是这死不要脸的老头(那时候还年轻),自以为本事很大,却不希望一辈子生活在那个世界中,而是鼓动她的心上人私奔。 在他巧舌如簧的蛊惑下,明知道跟老头私奔很可能会死的心上人,终于下决心,去他所描述的那个精彩世界内生活了,然后俩人就找机会逃了出来。 很遗憾,给了他们爱情的幸运女神,貌似有些厌倦他们的贪心,这才在他们逃亡途中,遭到暗算时选择了袖手旁观,结果让心上人毒发身亡。 心上人死的应该很惨,很痛苦,但她却不希望自己男人,在她死后去不择手段的去报仇,这才让老头发誓:在没有再遇到她之前,无论别人怎么伤害你,又是做了多么罪大恶极的破事,你都不要杀人。 死人是无法复生的,心上人应该很清楚这一点,她还是这样说了,只是在请求老头不要去滥杀‘娘家人’的同时,也给他留了个希望:嗨,宝贝,说不定我很快就投胎转世来找你,咱们再共同演绎夫妻双双把家还的浪漫呢? 那么厉害的老头,当然清楚心上人的想法,更知道她说的这些,永远都不可能实现,但他还是答应了下来,从那之后再也没杀一个人。 老头背负着心上人的尸体,回到中原后,意兴阑珊过起了隐居生活。 可能是太孤独了,总是想他的心上人,所以他就收留了一个小女孩--想到这儿时,漠北北眼前就浮现出了昆仑的样子:老头之所以收养昆仑当小孙女,那么应该是她长的有几分像心上人吧? 男人就这样。 在他们刻骨铭心爱上一个女人、最终却失去后,再找女朋友时,就会有了本能的要求,希望新的女朋友,能与他所爱的女人相似。 不过很明显,老头收养与心上人长相相有几分相似的昆仑,自然不是存着把她养大后再追求她的龌龊心思,这才把她当做亲孙女来抚养了。 至于老头后来又收养方圆,可能是因为那个小子,长的很像老头年少时的样子吧? 撮合长的有些像他的方圆,与长相与心上人相似的昆仑,俩人成为幸福的一对,籍此来弥补老头痛失心上人的大悲痛,幻想这就是他与心上人--男人有这想法,也是很正常的。 漠北北心里这样想着,眼里的老头慢慢与方圆的样子重叠了。 接着,就是很愤怒:哼,你老了时如果是这副猥琐窝囊样子,我才不会要你! 哎呀,我怎么会想到这儿去? 那小子就算真变成脏老头的样子,他也不会娶我的。 呵呵,我这样丑陋,好像肥猪那样。 心中自嘲的笑了笑时,漠北北就听已经停止哼唱的老头问道:“你想到了方圆?” “是--啊,没、没有?” 漠北北慌忙摇手,刚要再继续否认,却冷静了下来,深吸一口气后如实说道:“是。我不但想到了他,而且我还想到了要嫁给他。呵呵,你别笑话我。你该知道我以前有多漂亮的,就是心狠了点。” “何止是心狠了点。” 老头说:“是相当毒辣,没有哪个男人,希望能娶你这样一个女魔头的。我敢保证,就算你现在还是很漂亮,仅仅凭借你杀死天狼星这件事,方圆就不会同意迎娶你的。” “是、是。” 漠北北觉得嘴里向上冒苦水,喃喃的说:“我、我当初,不该杀他的。最起码,他--” 老头打断了漠北北的话:“你以为,真是你杀了天狼星?” “难道不是?” 漠北北一楞,接着点头用很肯定的语气说:“就是我杀了他,我一爪,就抓碎了他的心口。” “那是他让你抓。” 老头淡淡地说。 “什么?” 漠北北又愣住,实在搞不懂老头为什么这样说。 老头把手里的瓢,放进了瓦罐中,说话时的声音里不带有任何感情:“天狼星如果能这样容易被你杀死,那么他也就不配称之为天狼星了。他死,是因为他早就厌倦了这个世界。” “唉,那个孩子,有些傻了。” 老头叹了口气,很是意兴阑珊的样子。 漠北北沉默了许久,才轻声问:“你是说,天狼星是故意死在我手里的。” 老头没吭声。 漠北北又问:“他,他为什么要这样做?” “很简单,他年轻时爱上了个傻女人,可那个女人为了别的原因,却嫁给了别人。偏偏,他又无法去争夺,只能心伤下远走罗布泊,在黑暗世界内一呆就是二十多年。” 老头笑了下,继续说:“不管是龙头,还是天狼星,杀人的本事只会在你之上。但很可惜的是,一个受了别人的暗算,一个却是为情所困厌倦了这个世界,所以他们现在才都死了。” “幸好,方圆相比起他们两个来说,虽说三脚猫的本领实在不够看,可他绝不会像那兄弟俩那样,傻到那种程度。” 老头很没形象的吸了下鼻子,嘴碎老太太般的说道:“他有个最大的优点,是那兄弟俩拍马也赶不上的。” “什么优点?” 漠北北连忙追问。 只要是老头一说起方圆,她都特别关注。 老头看了她一眼,说:“他滥情。” “滥情?” 漠北北用力眨巴了好几下眼睛,才满脸不信的说:“滥情,也是优点?” “对。滥情的人,注定身边女人很多,就绝不会因为某一个女人出意外,就像天狼星,像我老人家这样对生活彻底失去信心,一个全心求死,一个整天像只老鼠藏在没人的地方,胡思乱想的伤春悲秋。” 老头慢悠悠的问:“你仔细想想,这算不算是优点?” “好像,好像算。” 漠北北抬手,在胖脸上狠狠搓了几下后,接着冷笑:“哼哼,就算滥情是他最大的优点,那又怎么样?你刚才也说了,他那点三脚猫的本领实在不够看。那么,他注定成不了龙头、天狼星那样的人。” 老头的老脸,貌似红了一下。 不管怎么说,方圆可是他的传人。 有这么个武功非常厉害的老师,方圆却混的连丰田秀敏都打不过,取得一点小成绩就沾沾自喜在,这种人还活着,确实是对老头的一种羞辱。 不过他才不愿意别人埋汰他的传人,尤其是漠北北当着他的面来埋汰,翻了个白眼球后,为徒弟狡辩:“痴情的人,注定专心致志,才能在某一方面有所作为。滥情的人呢?嘿嘿,他会把全部精力,都投放在一件事上?” 第1220章 :姓夏的没好人 唯有专心致志,心无旁骛,才能在做某件事时,做到精益求精。 学功夫也是这样。 有老头这么厉害的老师,方先生当初哪怕是用一半恒心来钻研武道,那么号称东洋第一高手的丰田秀敏,在他面前也唯有被菜刀切菜般被咔嚓的份。 可那家伙,却总觉的练武太辛苦,能偷懒就偷懒,却偏偏相当看好偷东西这种很有前途的手艺活了,这才造就了他‘盗圣’的赫赫威名。 “受他干扰--那小子十四岁开始,就对比他小好几岁的昆仑眉来眼去的,揍了几次都改不了。结果呢,就是导致本来天赋就不怎么高的昆仑,最终也只能止步于超一流高手的门槛外。真是可惜了,唉。” 老头满脸痛心疾首样子的叹了口气,又摇了摇白花花的脑袋:“昆仑这孩子,有这样一个师兄,命也真够苦的。她可不知道自己被招惹后,那家伙很快就把她当兄弟看了,注定要让她伤心一辈子,搞得我老人家都不想再看了,这才诈死,图个清闲。却没料到,那个混蛋竟然把满腔怒气,都撒在了昆仑身上,撇下她走了。” “他怎么就不想想,昆仑一个女孩子,为什么要嗜酒呢?还不是因为这混蛋无视她的每次真情流露,心里这才苦闷,要借酒消愁,结果愁更愁?” 老头恨恨的继续说道:“好多次了,我都忍不住的要跳出来,采住这家伙的头发,一拳把他的牙齿打碎,再冲他肚子上来一脚--” “你别说了!” 漠北北打断了咬牙切齿的老头发恨。 老头瞪大满是迷茫的双眼,问道:“怎么了?” 漠北北无声的冷笑了声:“哼哼,我总算知道方圆为什么那样不要脸了,原来都是跟你学的。” “你、你这是在侮辱我!” 老头猛地跳起来,须发皆张的样子无比吓人,右手更是霍然抬手,看样子要出手了。 漠北北才不怕。 只因这故作羞恼成怒的一幕,她从方圆那儿见过几次了,这俩人在吹胡子瞪眼睛时的面部表情,都是一模一样的。 “你只是在为方圆狡辩。或者干脆说,方圆能有今天的性格,完全都是你一手刻意培养出来的。” 漠北北也跟着站了起来,慢悠悠的说道。 “胡说八道,我怎么可能会培养一个浪荡子?” 老头更加气愤,白发都竖起来了,不过还是没动手。 “那是因为你看到了龙头受伤、天狼星被情所伤后远走罗布泊的现实后,这才痛定思痛,改变了教育人的方式。” 漠北北微微眯着眼,胖脸上戴着似笑非笑:“还有,你说你实在受不了那小子,这才诈死埋名,其实就是忽然又发现,方圆总这样过下去,已经脱出了你的要求范畴,这才决定用诈死,来利用他为数不多的良心,撇下情同手足的昆仑,一个人远走天涯。” “老头儿,你还真是心狠啊,为了能让方圆别太舒服了,要去江湖上遭受那些折磨,你不惜采用了伤害昆仑的卑鄙手段,让她数年都沉浸在无比愧疚的痛苦之中。” 漠北北看着腮帮子不断哆嗦的老头,轻声问:“你这样伤害一个被你收养来,却满以为你就是她亲爷爷的无辜女孩儿,你晚上能睡得着吗?” “睡不着,所以我才老的这样着急。” 老头满脸的怒气,随着他放下高高举起的右手,神奇般的消失了。 漠北北又问:“另外,你貌似很看透人之感情的样子,那么当初你在与你心上人私奔之前,为什么就不留在那个世界里,陪她幸福的过一辈子呢?” 老头的眼里,飞快的闪过一抹痛苦之色,闭紧了嘴巴擦着漠北北的肩膀,向门口走去。 漠北北跟着走出了茅草屋。 此时东方的天际,已经泛起了鱼肚白,青虚虚的天空中,也有早起找虫子吃的鸟儿,偶尔掠过。 天,马上就要亮了。 老头走出茅草屋后,到背着双手远眺着东方,过了片刻转身走向屋后的荒坟那边:“你跟我来。” “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漠北北站在原地,张嘴打了个大大的哈欠。 “那是因为,她知道我真心不喜欢那个世界,所以才圆死也要跟着我逃出来。” 老头沉默很久,才轻轻说了句,接着就缓步前行。 “真是一个愚蠢,却又让人敬佩的女人。” 漠北北小声嘟囔了句,这才快步跟了上去,问道:“我能从俄罗斯来到华夏明珠,都是你一手操办的吧?” “除了我老人家之外,还能有谁能解开你所中的奇毒,能把你从死亡线上拉回来?” 老家伙这样说话的语气,与方圆更有相似之处。 “那,你为什么要救我呢?我都觉得我早就该死很多次了。” 漠北北跟在老头后面,边走边打量着周遭的环境,问道:“你这样做,还是为了方圆吧?虽说我样子丑陋了点,再也不能刀枪不入了,可像丰田秀敏那样的敌人,依旧不是我的对手。呵呵,肯定是这样,你希望我能成为方圆手中一把锋利的尖刀,为他赴汤蹈火,被榨取完所有价值后,才会被抛弃。” “不是这样的。最起码,不完全都是。” 老头走到那一垅垅的农作物前,才停住了脚步。 “那,究竟是什么原因?” 漠北北低头看去,才发现那一垅垅的农作物,原来是土豆,下意识的问道:“你这么爱吃土豆?” “她爱吃。” 老头淡淡地说说:“九幽世界内,就没有土豆。她吃过我带去的土豆一次后,就再也忘不了了。临睡前,也曾经对我说,希望我能在她的坟前,栽种土豆。” “呵呵,因为这一点,方圆这小子就称呼我为土豆老。” 土豆老笑了下,很开心甚至很欣慰的恶心样子:“虽说他这样称呼我,很有不尊重长辈的嫌疑,不过我真得很喜欢--甚至,我都忘记我原来姓什么,叫什么了。” “你这一打岔,我都忘记刚才问你的是什么问题了。” 漠北北张嘴又打了个哈欠,自觉精神更加的不济,脑子也开始混了起来,这让她开始怀疑自己的身体素质,正在急促下降。 “这是她的坟墓,她就静静的躺在里面。只要我来这儿住时,她就会走进我的梦中,跟我说话。” 土豆老没回答漠北北的话,看着那座距离土豆最近的荒坟,语气比轻风还要轻的说:“我满足了她的愿望--在她旁边的那个坟墓,是空的,有一天我会住进去。” 重重吸了下鼻子后,觉得越来越困的漠北北,终于忍不住的坐在了地上,强打着精神的问道:“你确实够痴情的……另外那些坟呢,里面埋着的是什么人?” “那是她用过的一些东西,在九幽世界内,算是衣冠冢了吧。我知道,她很喜欢我这样做的。” 土豆老说着,慢慢地转身低头看着漠北北,问道:“你想到没有,你刚才要问我的是什么问题?” “我想、想不起来了呢?” 漠北北双手抱着脑袋,用力去想。 越是用力,她越是想不起来,反倒是越来越困,情不自禁的平躺在了草地上,眯着眼望着天上越来越淡的几个星星,仍旧极力去想。 土豆老说话了:“你刚才问我,我为什么要救你的真正原因。” “对,对,你刚才说我说的不对。” 漠北北终于闭上了眼睛,梦游般的喃喃说道:“那你、那你说说,为什么要、要救我--” 她这句话还没说完,就被如潮般的困意给包围,迅速向安详的黑暗中坠落。 土豆老的声音,却仿佛从天边传来的那样,不真实,就像风在刮:“因为,我姓夏。” “因为,我姓夏。” 土豆老慢慢的蹲了下来,低头看着漠北北的脸,把这句话重复了一遍,抬头看向了那座埋葬着他心上人的坟墓,用更轻更轻的声音说:“唯有你知道,我从来没忘记过,我是姓夏的。” 姓夏的没好人。 这是方圆走进神通快递集团总裁办公室后,坐在沙发上过了足足半小时了,老板桌后面的夏小韵,却依旧像没看到他那样,装腔作势的在看文件时,心里所想的一句话。 姓夏的没好人,姓秦的--也够呛。 如果是放在以往,秦小冰秦大秘书看到方先生大驾光临总裁办公室后,就算当着夏小韵的面,不方便跟他‘眉来眼去’的,可也会对他‘暗送秋波’,用她那双粉嫩的小手,奉上一杯香茗。 不用夏小韵嘱咐,秦小冰也会给他下最好的茶叶。 可现在呢? 方先生来了后,除了劳拉给了他一个会心的笑容外,别说是被秦大秘书奉上一杯香茗了,也跟夏小韵那样,看都没看过他一眼。 更可气的是,当财务部的老白来了时,曾经坐在方圆身边等着像打电话的夏总汇报工作时,那小丫头可是巧笑嫣然的,用她那双粉嫩小手,给老白端来了一杯茶。 搞得老白,都差点对秦小冰产生想入非非的念头,幸亏他还算聪明,在看到方先生面前空空如也后,就貌似明白了一点什么,连忙站起来客气的低声道谢。 也就是方先生的脸皮厚点吧,这种被无视了足足半小时的破事,要是搁在别人身上,早就拍案而起扬长而去了,才不会像他这样捧着手机开始玩游戏,看上去也很专心致志的样子。 “夏总,您十点半还要去市里参加个重要会议。” 就在方圆第九次闯关失败时,秦小冰那好听的声音,在案几前响起:“现在已经快十点了,您是不是该动身了?” “哦,先快十点了吗?过的真快,怪不得人们常说红颜易老呢。” 夏大老板说了句狗屁不通却又貌似所指的话,收拾了下文件,站起来绕过桌子向门口走去:“小冰,去叫劳拉。” “哎,夏脑、夏总。” 秦小冰还没说话呢,方圆就站了起来,很不高兴的样子:“你这样对我,也太过了点吧?告诉你,我的耐心可是有限的。” 第1221章 :大神打架小鬼遭殃 快要走到门口的夏小韵停步转身,看了眼方圆却没有说什么,接着看向了秦小冰,满脸都是不悦的询问之色。 明显是在质问秦小冰这个当秘书的:这人是谁呀,什么时候来办公室的?你身为总裁秘书,拒绝闲杂人等乱进办公室,是你最重要的职责之一,现在却有个陌生人忽然出现在我面前,这个月的奖金还要不要呢? “对不起,夏总,这是我的错,我马上处理。” 秦小冰连忙微微弯腰低声道歉后,再看向方圆时秀眉已经皱起,语气冰冷的说:“这位先生,请你现在立即离开办公室。” 根据这俩女孩子对方圆的了解,这家伙在被当做透明人无视老半天,又被当做陌生人要给轰出去后,肯定会又好气又好笑,说不定还会羞恼成怒,施展出他最擅长的撒泼手段,大闹总裁办公室。 对此,俩人早就有所对策,只要方圆一闹--早就侯在外面走廊中的老刘等保安,就会如狼似虎的扑进来。 虽说俩人都能肯定,依着老刘圆滑的性格,他是万万不敢得罪招惹方圆的。 可夏小韵觉得老刘应该更加珍惜他当前的工作岗位,所以只要冷着脸的給他两个选择:一,是立即听从夏总的命令,把大闹总裁办公室的某人扭送到当地派出所。 二,是不听从夏总的命令,结果就是老刘立即卷起铺盖来滚蛋,一个保安,连老板的话都不听,那还要你干什么? 总之,无论老刘选择哪种,夏小韵都有把握给方圆添堵。 谁让他前些天总是躲着夏总了? 至于叶明媚是不是被方圆杀的,甚至叶明媚的死活,夏小韵都毫不关心,毕竟她最大的希望就是希望所有围绕着方圆转的女人,都去天堂服侍上帝他老人家…… 秦小冰非常喜欢配合夏总的‘添堵计划’,所以在她的戏份到来后,马上就抖擞精神,以近乎于专业的演技,来请方圆马上离开办公室了。 方圆笑了。 很愉快的那种笑,没有丝毫羞恼成怒的意思,只是点了点头,就一言不发的走向门口。 现在有那么多事情等着方圆去做,他实在是没有太多时间陪俩脑残孩子玩游戏,那样会显得很幼稚,今天他来找夏小韵,就是打算跟她好好聊聊,解开那些其实不需要解释的误会,以彰显他的诚意。 更希望夏小韵在以后别老算计他,那样没啥意思。 现在小夏既然不珍惜这次机会,还处心积虑的要让他出丑,方圆所有的耐心一下子就失去了:他在这儿被无视了老半天都没发脾气,已经很有诚意了。更心甘情愿的被无视,算是变向的为前几天躲避她的歉意吧。 现在小夏貌似还想再玩别的把戏,方圆就真不耐烦了,还真以为他没听到老刘等人喘着粗气在走廊中跑动的声音? “哎,你要去干嘛?” 夏小韵可没想到方圆竟然没中计,反而很乖巧的配合秦小冰,笑笑后抬脚就走,稍楞片刻后就连忙问道。 方圆没理睬她,就像她刚才不理睬他那样,开门走了出去。 “方圆,你给我站住!” 夏小韵发现事情貌似完全脱离了自己的掌控,连忙跺了下脚,快步追了出来。 “哈哈,老刘,貌似很久都不见了啊,啥时候有空咱们再去喝一杯?” 方圆打着哈哈走到老刘面前,状态亲热的抬手拍了拍他的肩膀。 方圆来集团公司时,老刘等人正在值班室内开会,所以没有看到他。 正在开会呢,忽然就接到秦秘书的电话,说是有人去总裁办公室闹事了,让他赶紧带人上去,做好以武力驱赶闹事者的准备。 靠,是谁吃了熊心豹子胆的,敢来我老刘罩着的神通快递集团闹事啊,还真是活的不耐烦了--听秦秘书这样说后,老刘大惊之下就是大怒,自然也顾不上开会了,扣掉电话就大手一挥:弟兄们,跟我走! 老刘把今天值班的兄弟们全带上来了,打定主意要让闹事者看看集团安保队伍的强大战斗力,更是在电梯里召开了个紧急会议,部署‘行动计划’。 电梯停下后,老刘率先刚走出电梯,就看到劳拉就抱着膀子倚在走廊墙壁上,神态很是悠闲的样子。 老刘长的确实猥琐了点,除了耍嘴皮子爱喝点小酒,也没其他本事了,他能挤走很有本背景的李广海,牢牢蹲坐在集团保安队长的份上,那只是运气比较好罢了。 不过老刘的脑子却不笨,要不然也不会在看到状态悠闲的劳拉后,就马上意识到什么了:劳拉可是夏总的御用保镖,听说可是杀过人的主,对夏总那更是忠心耿耿,俩人名为‘主仆’,实则情同姐妹。 假如真有不长眼的人去总裁办公室闹事,第一个不愿意的就是劳拉。 可她现在却抱着膀子的倚在这儿,没有丝毫焦急模样,这说明了什么? 只能说明事情不对劲啊。 悠忽间想到这个问题后,老刘连忙抬手,做了个让牛星等人都稍安勿躁的动作,这才陪着笑脸(财务部的老白等人在看到劳拉时,都腆着笑脸很客气的样子了,更何况他只是个保安队长)的走了过去。 还没有等老刘说话呢,欣赏窗外风景的劳拉,就好像自言自语似的说:“随时等在门外候命,才是最正确的选择。” 劳拉没头没脑的说完这句话后,才好像刚看到老刘等人那样,启齿笑了下也没有再说什么,就转身快步走向了秘书办公室那边。 老刘小眼珠一转,很快就明白了什么,转身低声吩咐了几句,就带着牛星他们小跑着跑向了总裁办公室。 跑动过程中,这些人还都故意跺脚,搞得好像东洋鬼子进村那样,这就是在告诉夏总:我老刘就侯在门外,等候您的随时调遣! 那个敢来总裁办公室闹事的家伙是谁呀? 据我所知,除了--老刘刚想到这儿,方圆就从总裁办公室内走了出来,满脸都是‘多日不见,如隔经年’的热情,更盛情邀他啥时候有空再去喝一杯。 嘿嘿,我就说嘛,除了这小子之外,谁还有资格能值得劳拉侯在电梯门口等我呀? 看到方圆后,老刘也很高兴,老脸笑的立即变成了狗尾巴花,情不自禁的挺起了胸膛,这是在对牛星等人显摆呢:喏,我与方总(方圆目前在神通快递集团,肩负两个职务,一个是光荣的的保安队员,用来骗妞用得,一个是女子会所的老总,这才是他的‘官方’职务)的关系,可是很不一般啊,没听到他亲自邀请我喝一杯吗? 就在老刘满肚子的得意,准备用很熟很热情的态度与方圆寒暄时,夏总那怒冲冲的声音,就从总裁办公室内传来了。 吓,原来是‘小两口’闹别扭呢! 老刘现在绝对是人精,马上就从夏小韵气急败坏(现在变成夏小韵这样了)的语气中,立即意识到不妙,并在最短的时间内,做出了最正确的选择、 向方圆使了个‘你懂得’的眼神,老刘挥手做了个‘跟我来’的手势,一马当先的冲到总裁办公室门口,大声说道;“报告夏总,保安队刘佩立奉命前来等候差遣!” “你、你闪--很好,先让开路。” 夏小韵正要不耐烦的让老刘闪一边去时,又想到这样与忠心的下属说话,未免寒了人家的心,强作笑脸的随口说了句。 “是!” 率领一帮保安把总裁办公室房门给堵了个严实的老刘,立即像接到命令的军人那样,双脚一磕,胸膛挺起,抬手敬礼后,才用相当标准的动作,脚后跟一旋转身,对牛星等人喝道:“全体都有,抬手敬礼--向后转,贴墙站立!” 牛星等人一窝蜂似的堵住总裁办公室门口后,老刘要想让他们让开,完全可以四个字就能办到(靠墙站着),可他偏偏按照平时受训时的规矩来。 等牛星等人听到老刘命令,赶紧像平时训练那样在走廊中从高到矮排好队伍,齐刷刷的对夏总抬手敬礼后,才向后转,分列两队的贴墙站着了。 这样,再等夏小韵走出办公室时,走廊中哪儿还有方圆的影子。 依着夏小韵的智商,她实在没理由看不出老刘这是在故意整西洋景,目的就是‘掩护’方圆顺利撤退,这就怒了,气极反笑:“呵呵,好啊,老刘,你吃着我的喝着我的拿着我的,却帮外人,真是干够了啊!” 老刘腮帮子猛地哆嗦了下,赶紧低头小声解释道:“夏总,您与方、方总都是大神,我这个小鬼实在掺和不起啊。” “哟,什么时候,你也变的这样聪明了?哼。” 夏小韵冷哼一声后,心里对老刘的怨气就消失了,暗中还觉得自己想利用人家来威胁方圆的行为,可能稍嫌有些小人了,毕竟老刘这家伙滑头是滑头了一些,但谁也无法否认他对集团还是很忠心的。 叮铃铃,恰在此时,办公室内传来了电话铃声。 “好了,都去忙吧,一个个的竖在这儿等着我管中午饭么?” 夏小韵没好气的挥了挥手,转身走进了办公室内。 老刘这才如蒙大赦,长长吐出一口气后对秦大秘书点了点头后,这才挥手带着他的人马,夹着尾巴的跑路了。 “哼,我看啊,总有一天这小子能把我取而代之。” 夏小韵对关门的秦小冰随口说了句,伸手拿起了办公桌上的那部外线电话:“喂,你好。” “我找夏小韵。” 电话里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很平淡沉稳,也很没礼貌,上来就指名道姓的说找夏小韵,却连夏总都不知道叫一个。 夏小韵秀眉皱了下,淡淡地说:“我就是夏小韵,你是谁?” “我是--” 那边的女人稍稍停顿了下,才说:“我是燕影。” “燕影?” 夏小韵摇了摇头,很干脆的说:“对不起,我好像不认识你。有什么事要找我,请先拨打我秘书办公室电话,提前预约。” 第1222章 :想不想嫁给方圆? 夏总可不是那些手下管着三五个人,自己兼职采购、运营、设计甚至销售员的地摊货小老板,人家可是日理万机有专职秘书的人,任何人想见她,都得提前打电话预约才行。 当然了,能够直接打进夏总办公室电话的人,貌似也不是一般人:一般人是不知道这个电话号码的。 只是夏小韵确实没听过‘燕影’这个名字,刚生了一肚子的闷气还没散呢,心情自然不会太好,再说对方又连夏总也不知道称呼一个,很无礼的样子,她哪管什么燕影不燕影的,语气冷淡的随口说了句,就要扣掉电话。 但接下来那边女人的一句话,却让夏小韵的眼角,突地一跳:“我是方圆的母亲。” 方圆的母亲!? 乖乖,方圆的母亲不是早在十几年前,就已经撇下他不知所踪了,怎么会在这时候跳出来了,还给我直接打来了电话。 就在夏小韵握着电话发呆时,秦小冰清晰察觉出她的神情异样了,连忙走过来低声问道:“夏总,没事吧?” “啊,没、没事。” 夏小韵这才从呆愣中清醒过来,抬手捂住话头,语气强作平静的说:“小冰,你先出去一下,有事--没有我的许可下,任何人都不要来打搅我。” “好的,夏总。” 秦小冰当然能看出夏小韵神色不正常了,却不方便问什么,点头答应了一句,转身快步走了出去。 “请你,把刚才那句话再重复一次。” 等秦小冰关上房门后,夏小韵快步走到办公桌后面坐了下来,松开了捂着的话筒。 “我是燕影,是方圆的母亲。” 燕影很配合,没有丝毫的不悦,重新介绍了一遍自己的身份。 夏小韵左手拿着话筒,右手抓起了签字笔。 签字笔在她灵巧的五根手指间,飞快的转着花儿,这是她在遇到难题时的习惯动作,证明她脑思维正在用更快的速度飞转,希望能用最短的时间,来分析所遇到的难题。 那边的燕影也没说话,好像她很清楚夏小韵在听到她自报身份后,会是一种什么样的反应。 深吸了一口气,夏小韵缓缓问道:“据我所知,方圆的母亲早就在十几年前,就已经失踪,至今都没有消息了。” “是的,还有四天,我已经离开他整整十五年了。” 燕影再说话时,语气里带有了明显的苦涩之意。 “你怎么才能让我相信,你就是方圆的母亲?” 夏小韵可没心思去算,方圆失去老妈多少年了,只想确定这个自称叫燕影的女人,是不是方圆的老妈:“而且,方圆也曾经对我说起过,他母亲不姓燕,而是姓范,叫范颖颖。” “夏总,我想你现在应该知道,方圆与叶明媚之间是什么关系了吧?” 燕影稍稍沉默了下,接着苦笑:“不怕你笑话,我得喊叶明媚一个四嫂。” 听燕影说出这番话后,夏小韵就确定她就是方圆的母亲了。 因为叶明媚是方圆四舅妈的事儿,可不是在大街上随便抓住个要饭的,问问就能知道的,能知道这件事的外人,也就是寥寥几个罢了。 更何况,冒充别人老妈这件事的难度很大,一旦拆穿铁定会被揍个半死,只要脑子正常的人,没谁会做这件事的。 “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夏小韵手中的签字笔,停止了转动,有些谨慎的问道。 燕影却不答反问:“你想不想嫁给方圆?” 好像轰地一声,夏小韵白净净的小脸上,立即涌上了一层迷人的红色。 燕影这个很突兀的问题,就像一颗炸弹那样,让她再也无法保持丝毫的镇定,只听到内心深处有个声音在呐喊:我当然想了!我不嫁给方圆谁嫁给他?任何想从我手里抢走那小子的人,都会注定被我狠狠踩在脚下,踏上一万脚,一万年不得超生! 但女孩子该有的矜持,却让夏小韵自以为很淡然的笑了下:“呵呵,莫非方夫人以为,我夏小韵除了要嫁给你儿子之外,就嫁不出去了吗?” 她可不知道,她在说出这句话之前,可是急促的呼吸着,过了足足半分钟。 燕影当然不会拆穿小夏这种死要面子的愚蠢行为,依旧语气平静的说:“如果你想的话,那就回家吧,我就在家里等你。” 不等夏小韵说什么,燕影就扣掉了电话。 听着花筒内传来的嘟嘟忙音,夏小韵用力闭了下眼睛,才放电话,接着双手捂住脸,开始接连深呼吸。 她现在能确定这个自称燕影的女人,就是方圆的老妈了。 而且燕影貌似比任何人都知趣,知道唯有夏大老板才是她儿子的良配,要不然她不会把话说的那样直白。 不过她貌似也太自信了些,还真以为夏大老板不嫁给她儿子,就得打一辈子光棍了? 这么大年纪的人了,连最起码的谦虚都不懂得--这些,都是小事,关键是她凭什么把话说的那样理直气壮的,难道说她找到了另外一只绣花鞋? 夏小韵心里胡思乱想的,站起来在屋子里小毛驴拉磨那样的转了一阵子,又坐回大班椅上,端起杯子大口大口的喝水。 好不容易,她才让自己乱糟糟的心情平静了下来:无论怎么样,哪怕这个燕影是个假货,她都得回家去看看。 高素质的人,是没理由让客人在家久等的。 尽管燕影才是方家真正的女主人,但自从住进去的那一天开始,夏小韵就打定主意要在那住一辈子了,谁撵都不会走。 有时候,女人唯有脸皮厚一些,才能争取到本来就属于自己的幸福。 终于打定主意后,夏小韵又抬手看了下手表,这才站起身抓起椅背上的小坤包,快步走向了办公室门口。 她刚来到门后,有人敲响了房门。 夏小韵伸手拉开了房门,把正在抬手敲门的秦小冰给吓了一跳:“啊,夏、夏总,张副总来了。” 张副总,自然是负责海外物流业务的张良华了。 张良华在方家吃瘪、被毛驴把裤子撕成旗袍后的第二天,就再次赶赴了海外,处理一件意外事件去了。 昨天他给夏总打电话,说意外事件已经圆满解决,估计晚上八点就能回唐王,当面向夏小韵汇报一下具体事宜。 夏小韵也答应了。 刚才方圆在时,秦小冰提醒夏大老板去市里开会,那只是让他难堪的借口罢了,反倒是十点半左右等候张良华来办公室汇报情况,才是真的。 知道方圆对张良华没啥好感,夏小韵更乐于这俩男人为了‘讨好’自己,而明争暗斗。 她还真是高看了张良华。 方圆可从来都没把他放眼里去,更没把他当成过对手,要不然他早就消失了,毕竟方先生现在杀人,几乎不用亲自出手了,手下有十二生肖那帮子亡命之徒,连有着天大背景的叶明媚都不在乎,还会在意区区一个张良华? 其实夏小韵也很清楚这些。 不过目前除了张良华在旗帜鲜明的追她之外,就没谁敢往她跟前凑了,搞得她娇滴滴的花儿般似的人物,好像没人要那样,心中的苦楚就别提了。 唉,这都是夏小韵以前落难时去招惹谁、谁就会倒霉惹下的根子。 张良华呢,还真有那么一股子不怕死的精神,上次在方家吃过那么大亏后,这次回公司后,依然手捧一大捧鲜花,相信他在一路走来时,肯定早就让所有看到他的人,都明白他来向夏总献花了。 “夏总,送你的,希望你能永远像这花儿一样美丽。” 身穿一身银灰色板正西装的张良华,满脸都是含蓄的儒雅笑容,金丝眼镜下的那双眼睛里,也透着瞎子都能看得出的温情脉脉。 接到燕影的电话后,夏小韵早就忘了张良华要来向她汇报工作的事了,所以现在看到他忽然出现在自己面前后,明显愣了下,才笑着伸手接过了鲜花:“呵呵,谢谢张副总。” 谢完张副总后,夏小韵把鲜花随手把鲜花交给了旁边的秦小冰,很抱歉的说道:“张副总,真不好意思,我有非常要紧的事要出去一趟。等我回来后,再听取你的汇报吧。” “夏总,我午后两点就要马上返回欧洲的。” 张良华金丝眼镜后的眼神闪烁了下,很委婉的提醒小夏:我时间可不多哦。 “哦,张副总你太辛苦了。那就等下次回来,或者在稍后的电话中再谈工作吧。” 夏小韵此时哪有心思去管张良华的委婉提醒,抱歉的笑了下说道:“小冰留下吧,劳拉跟我走一趟。” 劳拉点了点头,率先快步走向了电梯那边。 又给了张良华一个亲切的笑后,夏小韵才踩着她的细高跟小皮鞋脚步匆匆的去了。 张良华的胸怀再大度,这会儿脸上也阴了下来。 毕竟全公司的人都知道,现在他正努力追求夏总,更是神通快递的实权二号人物,本次更是不辞劳苦的回来,结果夏小韵却把他送的花随手递给了秦小冰,一点都不在意的样子,就这样急匆匆的闪人了。 如此赤果果的无视,相信除了方圆之外,就再也没有谁能受的了了。 “张副总,您还去我办公室内坐坐吗?” 就在张良华盯着电梯那边的眼神,也变得阴狠起来时,站在他背后的秦小冰说话了。 “哦,不了,我还有点私事没处理,等以后有机会吧。呵呵,多谢秦秘书。” 张良华转身看向秦小冰时,脸色眼神都已经恢复了刚才的儒雅样子。 “张副总,我有句话想告诉您。” 秦小冰客气的点头回礼后,这样说道。 “什么事?” 张良华问道。 “以后,您最好是离夏总远一些。我这不是在威胁您,还请张副总您别误会。” 其实不用秦小冰解释这些,她满脸的真诚态度,就说明了什么。 张良华笑着摇了摇头,很直接的问道:“是不是因为方圆?” “是的。” 秦小冰也没在绕圈子,想了想才压低声音说:“我忽然发现,方圆很可怕。” 第1223章 :其实我也很可怕 受方圆的影响,秦小冰对张良华的印象也很一般。 不过她觉得张副总这人还行,不但文化水平高,工作能力强,而且言谈举止都很符合君子的条件,如果是站在客观角度上来说,他与夏总还真是绝配。 如果方圆只是一般人,秦小冰才不会担心张良华会发生什么意外,说不定还会默默祝福张副总能心愿达成,最终抱得美人归,那样她好像就失去了最大的‘竞争对手’。 可方圆的真实面目‘很可怕’啊,在秦小冰看来其实还很优秀的张副总,如果再执迷不悟下去,铁铁的会惹祸上身,指不定哪天就会像叶明媚那样,被悄悄的干掉,连尸首都不知道被拖哪儿喂狗去了。 心地单纯善良的秦小冰,不忍心还算优秀的张良华遭到意外,这才劝他最好是远离夏小韵,说方圆很可怕。 “哦?” 张良华笑容稍稍凝固了下,就恢复了正常:“秦秘书,中午我请你去顺河街吃西餐?” 刚才秦小冰客气的请他去办公室坐坐,张良华婉拒了。 现在他却又主动说要请秦小冰去吃西餐,自然是因为她好心劝他,想听她仔细聊聊方圆,到底有多么可怕了。 秦小冰当然不会把方圆的底细,随便说给任何一个人听。 别说是张良华了,就是被她主动‘追求’的郭易秦,也没这资格。 她只是怀着慈悲之心提醒张良华罢了,当然得笑着婉拒了:“多谢张副总,我还有工作要做,就不送您了,您慢走。” 张良华点了点头,目送秦小冰捧着那捧鲜花走进秘书办公室内后,嘴角露出一个诡异的笑容,用唯有他自己才能听到的声音说:“其实,我也很可怕的。” “唷,这不是张副总吗,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一个很热情的男人声音,从楼梯口那边传来。 张良华回头一看,立马笑着快步走去,老远就伸出了右手:“王副总好。呵呵,我是今天九点刚回来的。” 这个王副总,正是神通快递集团名誉上的二把手,夏天问时期就在的老人了,工作能力一般,不过脾气不错,人缘很好。 王副总年龄大了,早就没了年轻人才有的‘上进心’,所以当初在把大部分权利让给张良华时,没有丝毫的不悦,反正无论他干多少,都不会少拿一分钱的分红,那干嘛不给年轻人出头的机会,自己每天坐在舒适的大班椅上,过那种‘一张报纸一杯茶’的清闲日子呢? “呵呵,张副总辛苦了,如果我们公司每个员工,都像张副总这般负责,那公司成为超一流大公司就指日可待了。” 不留痕迹的夸了张良华一番,王副总才松开握着的手,看了眼总裁办公室门口:“怎么,夏总不在吗?” “有点急事刚出去。” 张良华笑着问:“如果王副总找夏总有事的话,还是给她打电话吧。” “也不是什么急事,就是后勤部门的采购那块,需要夏总签字。” 王副总说明来意后,又随口问道:“张副总从国外飞回来,得四五个小时吧?” “正常时候六个小时就够了,毕竟回国后还得转机。” 张良华笑了下,说:“不过这次我的运气不怎么样,在飞机刚起飞不久,就遭遇恶劣天气,被迫在一个小机场等了七八个小时。回国后呢,京华到安阳的飞机又晚点了。从安阳打车来唐王的路上,又遭遇大堵车--唉,一言难尽啊,本来昨晚八点就能回来,结果推延到了今早九点。” “唉,是啊,在外面奔波总是遇到这种无奈的意外。不过只要能--” 王副总深有体会的叹了口气,刚感慨的说到这儿,却忽然改变了话题:“张副总,你是不是病了?” “我病了?” 张良华愣了下,下意识的抬手摸了摸脸颊:“没有啊,我身体很正常的。” “可你的脸色,好像,好像有些不对劲。” 王副总盯着张良华的脸,眉头皱了起来,很凝重的样子:“你的脸色,这会儿好像有些发青--就是忽然间的。” “哦,是吗?可能是我连夜奔波,有些劳累过度了吧?” 张良华低头,抬手摘下眼镜擦了擦脸,干笑了几声:“呵,呵呵,王副总,你要是不说的话,我还真没感觉出来。嗯,看来我是得好好休息下了。” “对,对,是得好好休息下,毕竟人不是铁打的嘛。工作虽然重要,可身体更重要,唯有拥有一个好身体,才能--” 王副总的侃侃而谈,被低着头的张良华打断:“对不起,王副总,我想回办公室先休息一下。” 不等王副总再说什么,张良华就贴着走廊西边,快步走向了楼梯口那边。 神通快递集团的所有副总办公室,都在总裁办公室所在楼层的下一层,所以王副总来找夏小韵时,只需步行走楼梯就行了。 “张副总,你没事吧,要不要我给小连打个电话,让她来给你先检查一下?” 望着张良华急匆匆而去的背影,王副总关心的喊道。 小连,是神通快递集团的‘御医’,医术高超,常见的头疼脑热等症状,基本上都是一针见效,当然也不排除有误诊、扎再多针吃再多药也不管用的时候,不过总比一般人要强许多。 “不用的。” 张良华头也不回的摆了摆手,很快就消失在了楼道拐角处。 “张副总今天有些奇怪啊,不知怎么了。” 王副总有些不解的摇了摇头,觉得还是回办公室给小连打个电话最好。 砰地一声响,把办公室房门用力关上,又拧上暗锁后,张良华才倚在门板上,仰起下巴抬手解开了脖子里的领带,大口大口的呼吸着。 这会儿,他能清晰感受到那种可怕的变化了,全身都开始发痒,明明是在大口大口的喘粗气,可心跳却跳动的越来越缓慢。 把解下来的领带狠狠扔在地上,张良华又甩掉价值不菲的外套,才脚步踉跄的走进了浴室。 身为公司的副总,办公室内自然得有单独的浴室了。 张良华走进浴室时也没开灯,就用力关上了房门。 浴室内的光线,一下子暗了下来,不过张良华却看得很清楚--哪怕是在伸手不见五指的环境下,他也能看到任何他想看到的东西。 他伸手拧开了花洒的凉水开关。 冰凉的水好像急雨那样,从天而降。 他没有站在花洒下面,双手扶着洗手盆,始终低着的头这才猛地抬起,看向了墙上的壁镜。 壁镜内,有一个脸色青黑,血管坟起好像蚯蚓那样蜿蜒密布,无比可怕的人。 他能清晰看到那个人的鼻子,正在逐渐塌下,眼角向眉梢两侧扯去,嘴角的弧度,也变得越来越诡异,下巴慢慢变平,脖子上有闪着森光的鳞片出现。 怪物。 望着镜子里正在改变模样的怪物,张良华眼神无比的痛苦,嗓子里发出一声野兽般的低吼,猛地抬手一拳,重重打在了壁镜上。 砰地一声闷响,镜子四分五裂,碎了的镜片稀里哗啦的落了下来,唯有裂了无数道的镜子右上角,还很倔强的贴在墙上,让映照在它身上的张良华,看到了更多的怪物。 如果是放在以往,别说是张良华了,就算方圆那样的高手高手高高手--貌似一拳打碎镜子后,也得被镜片扎伤,鲜血横流了。 可现在,张良华那只右手却毫发无伤,因为它已经变成了青黑色,还有一层比铠甲更坚硬的鳞片包裹在表皮上。 别说是区区的镜片了,就是子弹打在他身上,也起不到丝毫作用的。 “喝下这些东西后,你就会有你做梦也想不到的改变。” 一个很温柔很好听的女人声音,从张良华记忆中响起。 “这是什么?” 张良华还能想起自己当时有多么的害怕,极力挣扎着,想挣开被反绑着的双手,撕开蒙着双眼的黑布,看看那个女人要给自己喝什么东西。 “眼泪。” “眼、眼泪?” “是的,就是眼泪。” “眼泪,是、是什么东西?” “眼泪,就是泪腺分泌出来的液体。” 好听的女人声音说道:“你只要在七天内,喝完这些眼泪,那么无论是谁都别想再伤害你了。” “死人,唯有死人,才、才不会被伤害的!” 听说女人让自己喝的只是眼泪,而不是毒药后,张良华稍稍放了下心,但很快就想到最‘不怕伤害’的,就是死人了,更加害怕。 女人说:“你不但不会死,而且还能活很久。活到,你自己都厌恶怎么还不死去的地步。” “不可能!” 无论张良华的人品怎么样,他都是坚信科学的人。 人,是由氧、碳、氢、氮等二十四种化学元素组成的,血肉细胞都有着它自己的年龄寿限,当新陈代谢下降,死亡细胞远远超过新生细胞时,就代表人老了。 自古至今,就没有长生不老药,更没有长生不老的人。 所以当张良华听女人说只要喝了眼泪,他就能变成那种连自己都活腻的人后,第一反应就是不相信。 “记得好多年前,华夏就有句广告词是这样说得了,一切皆有可能。” 女人语气温柔的说着,慢慢伸出左手捏住了张良华的下巴,把一个瓶子之类的东西,凑到了他嘴上。 张良华想挣扎,下巴却猛地剧痛,让他眼前发黑,想惨叫出声时,一股子带有酒味的清凉,就顺着他的咽喉淌下。 味道很不错,感觉很舒服,就是脑子有些晕晕的,在女人松开手后,他就仰面躺在了床上,剧烈咳嗽了几声后,慢慢沉睡了过去。 张良华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恍惚间睁开眼时,蒙着眼的黑布不见了,能让他看到自己依旧在酒店的客房内,一个身穿白色睡袍的女人,背对着他坐在梳妆台前,对镜贴花黄。 女人很漂亮。 漂亮到让人仅仅看到她的背影,就会想到那些桃色的画面。 如果不是女人这么漂亮,张良华又怎么会落到当前地步? 第1224章 :三人组合的共同点 张副总在欧美这边时,他就是说一不二的大老板。 所有人都得听从他的命令,无论他召见谁,哪怕是深更半夜,那个人也得在他规定的时间内,出现在他面前,要不然就等着被辞退吧。 同样,在张副总没有召唤时,任何人都不能打搅他,甚至连电话都不能給他他。 诸葛亮那么厉害的一人物,是怎么死得? 还不是事必躬亲累死的? 很懂驭下之道的张良华,在成为绝对领导者时,只会醉心享受当前的美好生活,所有的工作都由他精心安排的人手,去尽心尽力的完成。 欧美这边的环境很不错,而且漂亮妹子也多,不管是白皮肤的还是黄皮肤的,甚至张良华都包养了一对‘黑珍珠’,反正他有钱,而且还都是来路不正的钱,唯有傻瓜才会存在银行内,或者置办物业呢。 钱就是王八蛋,没了再赚就是,万万不可因为贪财,就让早就在暗中调查他的夏小韵抓住把柄,那样就不好了。 深谙此道的张良华,在国外时除了正常的花销之外,克扣出来的那些钱,都扔在了美女身上,说是一掷千金也不为过。 他可以不这样把钱都扔进那些‘无底洞’内,前提是建立在已经得到夏小韵,成为神通快递集团的‘老板娘’之后。 最起码,得把国际物流集团给劳劳掌控在手中后。 张良华也知道,夏小韵对他在欧美一掷千金的事,也肯定有所闻,不过每次他这样做时,都能为公司赚取超值的利润,没有谁会因此而说他的。 在当代经商,如果小气扒拉的,能赚到大钱吗,能结交那么多上流人物吗? 唯有这样,张良华才觉得自己不亏来尘世间走一遭。 当然了,哪怕张副总在享受那对最爱的黑珍珠的完美服务时,也总会想到一个人:方圆。 张良华在那种情况下还能想到方圆,肯定不是因为俩人关系有多好,自己享受超值服务时,就想让方圆一起来分享,而是因为他有种预感:方圆是他大踏步走在幸福路上的绊脚石。 这种危机感,也促使张良华必须得加快计划,更下定决心:任何时候,都不要与方圆发生正面冲突,在没有拥有干掉他的实力之前。 张良华不是王副总那种‘两耳不闻窗外事’的老好人,堂堂的明珠一朵花因为方圆的一个电话,就跪在秦小冰面前的那件事,就足够证明那个家伙,才不像表面那样人畜无害的。 谁能理解一个人很怕一个人,却不敢与他发生正面冲突,无论受多大的委屈,都得忍着的滋味吗? 尤其是在看出,夏小韵允许自己追求她,只是为了把自己当做挡箭牌之后,深埋在张良华心中的怨恨,就更加的大了。 只要能把领带扎正当的人,就不是傻子。 张良华的智商,心计更是出类拔萃的,所以才能在知道自己被夏小韵利用时,敢火中取栗,希望能打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 张良华不止一次的发誓,等他壮大到让好多人都可怕的地步时,他就会干掉方圆,把利用他的夏小韵玩残--尽管这个目标实现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唯有在梦中。 可有这样一句话说得好:连野心梦都不做的人,才是真正的懦夫。 目标很远大,路途很遥远,但只要一步一步的往前走,总有一天会实现的。 这是张良华总在心中对自己说的一句话,却没想到这一天会来的这样快。 快到他没有丝毫的准备,一个美女就出现在了他的生活中,在赐予他从没有过的欢乐时,也帮他打开了这扇门。 走进这扇门内后,张良华才知道他可能走错了。 也不知道昏昏沉沉、恍恍惚惚了多久,张良华才慢慢地睁开了眼。 他仍然在酒店的高级套房内,躺在又大又舒服的床上,明媚的阳光透过窗户,温柔的撒在他身上,那个美女依旧坐在梳妆台前,背对着他对镜贴花黄。 “你醒了?” 美女放下手里的眉笔,笑吟吟的回过了头。 望着这张貌比花娇的脸庞,从昏睡中醒来的张良华,慢慢回想到了他在昏睡之前,这个女人曾经对他做过什么。 她曾经让他品尝过就连那对黑珍珠都无法給他的欢乐,让他多次在无法压抑的低吼声中,总是会出现奇怪的幻觉:这个女人是个艳鬼,正常人类是无法给我这种感觉的。 她还曾经让张良华一觉醒来时,捆住了他的手脚,蒙住了他的眼睛,給他喝下了一种叫眼泪的东西,说了一些荒唐话。 张良华不知道那玩意是什么东西,不过只要能再次醒来,除了觉得浑身有些发痒外并没有别的不适,这就足够他欣慰的了。 “你,究竟是什么人?” 张良华深吸了一口气,缓缓从床上坐起了起来,眼睛却一直盯着美女,尽可能保持他该有的儒雅笑容,装作啥事也没发生过那样。 “你可以叫我艳阴使。” 美女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袅袅婷婷的走来时,修长的美腿撩起睡袍,能让张良华看到她里面什么都没有穿,心中腾地腾起一股子邪火。 他赶紧咽了口吐沫,强迫自己不去想哪种事,尽可能的去感受危险。 危险,才是扑灭欲、火的最佳灭火器,张良华很清楚这个道理,再次笑了下:“艳阴使?什么是艳阴使?” “艳阴使的出现,来自西周末年,是那些王爷大臣死后,为他殉葬的侍妾所化,主要职责是守卫陵墓。” 艳阴使来到窗前,纤腰微扭还很好坐了下来,伸出那只柔弱无骨的右手,在张良华脸颊上轻轻抚摸着,语气相当的温柔,眼神里却带着浓浓的厌恶:“只要主人陵墓不被动,艳阴使是绝不会擅自来到人间的。可一旦有人试图盗墓,处于僵尸状态的艳阴使就会被激活,变幻成生前的样子,开始为祸人间。” “我们一旦被激活,就再也不会变回僵尸的模样,在除掉敢染指主人陵墓的盗贼后,就能随心所欲的生活了。” 艳阴使笑着摇了摇头,曼声说道:“我们对物质生活的要求不高,只要能有口吃得,无论是满汉全席还是一只死老鼠,都可以。唯一让我们离不开的,就是你这种模样俊俏的美男子。” “你、你这是在讲故事吧?” 张良华只觉得,美女轻抚他脸颊的柔嫩小手,就像毛毛虫那样,抚过哪儿,哪儿就会起鸡皮疙瘩,强笑了声说:“世界上,怎么可能会有这种东西?” “咯咯,你不信也没关系,反正有些话我必须要说明白。” 艳阴使咯咯浪笑了一声,花枝乱颤的。 “你请说。” 张良华深吸一口气,很礼貌的说道。 “随着我们的任务完成,我们就成了一群只享受却不再付出的另类,只会慢慢把一些帅哥‘享用’掉。可能是老天爷看我们过的太舒服了,这才派了夫人来接管我们,成为了我们新的主人。” “请问,夫人是谁?” “夫人就是夫人。” “夫人,有你美丽吗?” 张良华大着胆子问道。 一般来说,美女都爱听人夸她漂亮的,这个所谓的艳阴使,应该也是这样吧? 艳阴使脸上的笑容消失,淡淡地说:“我们的美貌,与夫人相比起来,那就是萤火虫与皓月之间的差距,没有任何的可比性。” “不会吧?” 张良华长大了嘴巴,这倒是不是夸张的动作,而是发自内心的,尽管张嘴时嘴角有些疼:“那,我能不能见见你的夫人?” “以后,你会有机会的。” 艳阴使无声的笑了下。 她的笑容明明很迷人,可张良华偏偏感受到了一股子寒意,打了个冷颤后强笑着问:“那,那得什么时候?” “当夫人想见你时。” 艳阴使站了起来,居高临下的看着他,嘴角的笑意很诡异:“夫人说,她要对付敌人,必须得需要一个三人组合。很荣幸,你就是这个三人组合中的一个,还是最高等级的那一个,天人。” “我、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 张良华继续强笑时,大脑飞快的转动,开始考虑要不要暴起,把这女人掐死。 自称艳阴使的女人虽然很迷人,尤其是那方面的功夫,更是让他‘食髓知味’,但张良华却很清楚一个道理:温柔乡里英雄冢。 他不想当个埋在坟墓里的英雄,只想做个活着的人。 人唯有活着,才能享受很多好东西的。 “不要想着要干掉我。就算要想,你也该等我把话说完。” 艳阴使明显看出张良华在想什么了,再次后退了几步,咯咯娇笑着说:“而且,我也肯定等会儿,就算我跪在你脚下,让你杀,你也不会杀的。” “我怎么可能有那种愚蠢的想法?” 张良华也笑了,很轻松的样子:“请你继续说。” “夫人所需要的三个人,必须得是两个男人,一个女人。两个活着的,一个死了的。其中活着的男人是天人,活着的女人是地人,死了的那个男人,则是--” 艳阴使刚说到这儿,就被越来越轻松的张良华打断:“人人?” “不,是厉鬼。” 艳阴使摇了摇头,接着解释道:“因为他已经死了,能够再像活人那样活着,就只能是厉鬼了。” “既然,既然有一个是厉鬼,那么为什么要叫做三人组合?” 张良华刚刚正常的笑容,重新变得勉强起来,那是因为他忽然发现:艳阴使不像是在说笑话。 “我也不知道,只知道夫人说是这样,那么你们三个就叫三人组合。” 艳阴使再次摇了摇头,继续说:“而且你们三个人,都有一个共同点。” “什么共同点?” 张良华忍不住的问道。 艳阴使缓缓说道:“你们,都特别憎恨方圆。” 张良华的神经,猛地一僵:“我、我憎恨方圆?” “不承认么?呵呵。” 艳阴使微笑着轻声说:“你在昏迷的这七天内,几乎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在喊着要杀了方圆的。” 第1225章 :你就是鲛人 张良华当然憎恨方圆。 从小到大,他从没有这样憎恨过一个人,甚至都超过了憎恨在他十几岁那年就因病去世的父亲。 他爸在去世之前,是某国企的一个副总。 对于从乡下出来的孩子,经过十数年的努力奋斗,终于成为国企副总,这在他那个小山村的影响,比备受秦小冰家乡那些羡慕秦家出了两个好孩子的影响还要大,几乎就是‘有出息的人’的代名词。 他爸本人也很自豪,毕竟那些年来,他都是寄居在岳父家,为人家当牛做马的还没有丁点尊严,他媳妇(也就是张良华那个妈)每天不骂他两句‘窝囊废、当初看你长得帅才招你做女婿真是瞎了眼’,就不算过日子。 他爸以为,被提拔为副总后终于熬出头了,以后可以在丈母娘家抬起头来了时,厄运来临:因长时间加班劳作、外加心理负担太重、所处的生活环境过于压抑等原因,他得了绝症。 他爸受不了这个打击,很快就撒手人寰了,只留下一个在老家的传说,收获了儿子对他无比的恨意:你如果不死,那我就有可能成为富二代,再也不用打拼,就能享受高质量的人生了。 事实证明张良华的怨恨没有错--在他爸死后,他就不得不加倍努力,希望靠自己的能力,来赢取高质量的人生。 现在他成了神通快递集团的副总,咬牙坚持的目标终于达到了,可却更恨他的父亲:你如果不死,我又何必这样劳累,被夏小韵使唤,为了保住当前地位忍气吞声,哪怕是被方圆三番两次的侮辱,也不敢还手。 张良华不敢还手,那是因为他清晰的意识到:夏小韵心里只有一个方圆,他只是人家用来与方圆怄气的牺牲品罢了。要想像个真正的爷们那样对待夏小韵,除非把她泡上床,让她为他生儿育女才算保险。 只是这样的希望太渺茫了,但也不是没有,事在人为这句话还是很有道理的,所以他对夏小韵的意见,还不是太大,毕竟人家是白富美,他只是一个没有爹,只有一个擅于碰瓷的母亲的穷小子,要想成为童话中的青蛙王子,最终抱得美人归,很难很难。 张良华痛恨方圆,胜过痛恨早就死去的爹,除了他三番两次的羞辱外,最重要的一点则是因为方圆比他更早的认识了夏小韵。 如果方圆晚一点认识夏小韵,而张良华能早一点被夏总赏识,那么现在能够享受‘躺在总裁办公室沙发上,脚丫子搁在茶几上,嘴里叼着香烟’待遇的人,就是他了。 不过无论他有多么痛恨方圆,他都不会说出来,最起码在醒着时,他不会说方圆半个不好,无论是人前还是人后。 仅凭这一点,就足够证明张良华的心机有多深了。 有人说,人的灵魂就是梦中的自己。 张良华早就听说过这句话,不过却从不觉得这句话能像‘只有永远的利益,没有永远的朋友’此类的话那样,让人信服。 现在他服了。 艳阴使说,他在昏睡不醒的这七天内,只要是说梦话,就是在诅咒方圆,发誓早晚有一天,会让这个家伙后悔为什么要得罪他。 “说实在的,当夫人说你才是最痛恨方圆的那个人时,我内心对此还是不赞同的。因为我觉得,最痛恨他的应该是那个女人,那个死人。” 艳阴使站在床前两米之外,看着张良华慢吞吞的说道:“那个女人痛恨方圆,是因为无论她多么委曲求全,请他拉她一把,他都以躲避的方式来见死不救;那个死人痛恨方圆,则是因为他直接死在了方圆手中。呵呵。” 笑了笑,艳阴使才继续说:“可方圆对你呢?好像并没有给你造成太过为的伤害。所以我才怀疑,夫人说你是才是三人中最痛恨方圆人的说法。但现在,我信了。” “昏睡中咒骂一个人,也算?” 张良华深吸了一口气,觉得自己全身那些发痒的感觉,变得更淡了,这让他感觉好了很多,也更加冷静了。 他觉得,依着他的长相,他的智慧,他的风度,他哄女人的手段,实在没理由折服不了这个已经被他一个晚上就上过四次的女人。 艳阴使,是来自大人物陵墓的殉葬品? 开特么的什么玩笑! 这是现代科技社会,真以为张良华这种高智商的知识分子,是古代那些很容易被巫婆忽悠的愚昧村夫呢? 所谓的艳阴使,所谓的眼泪,所谓的夫人,所谓的三人组合中竟然有个死人--这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些见不得光的邪门歪道,在装神弄鬼罢了。 张良华有百分之一万的把握,能凭借他的高智商,搞定那些愚蠢的危险。 说不定,还能有意外的收获,比方能收复一些邪门歪道为自己所用,这也算是因祸得福吧? “人在睡梦中的自己,就是你的灵魂。” 艳阴使用这句张良华曾经听过的话,回答了他的疑问:“在短短的七天内,你咒骂了方圆三百四十八次,平均每十二个时辰,你都要咒骂他接近五十次。” “哦?” 张良华抱歉的笑了下,很是有些不好意思:“我的无礼,让你见笑了。” 艳阴使根本不理睬张良华此时故意显摆出的‘绅士风度’,确实笑了笑就继续说:“在同样的时间内,那个女人咒骂方圆的次数,是两百二十三次。还是在同样的时间内,那个死人咒骂他的次数,却比女人咒骂他的次数,还要少八十多次。” “所以呢,夫人能够提前认定你才是三人组合中最痛恨方圆的那个人,让你成为组合中的天人之举,委实让我佩服的五体投地。” 艳阴使说到这儿,脸上浮上崇拜的神色,低声喃喃道:“夫人,终究是夫人。” “在我心里,你各方面都要比那个夫人,强一万倍。” 张良华笑吟吟的,稍稍停顿了下又说:“还有那种眼泪吗?如果有得话,我想再品尝一下那种美妙的滋味。呵呵,只要能品尝到那种佳酿,无论昏睡多久都是值得的。因为,有你在我身边,正所谓醉握美人膝,就是这种境界了。” 艳阴使见张良华始终在卖力的显摆他有多么儒雅,脸上浮上了浓浓的嘲讽:“你确定,眼泪是佳酿?” 艳阴使脸上的嘲讽,让张良华心生警惕,表面却不动声色:“我能从中品尝到‘何以解忧,唯有杜康’的境界。” “我敢说,你绝对是第一个这样高度评价眼泪的人。” 艳阴使脸上的嘲讽,变为了钦佩的神色,赞叹道:“唉,就算那个被夫人极度重视的方圆,都在品尝到眼泪后,都没你这般豁达的态度。” “一个人的心胸宽阔了,眼光自然与众不同了。” 张良华矜持的笑了下,又看似漫不经心的问道:“方圆,也喝过眼泪?” “差一点,他就是喝完你喝完的量了,但他最终却选择了拒绝,扔掉了眼泪,把眼泪视为最可怕的东西。” 艳阴使咯咯的笑了起来,花枝乱颤间胸前波涛起伏,让人无法不想入非非的口干舌燥。 张良华咽了口吐沫,没有说话,只保持着绅士才该有的矜持笑意。 “仅仅从当前来看,他貌似不如你。” 艳阴使停止了娇笑,脸上再次浮上了让张良华心生警惕的嘲讽。 他依旧不动声色,笑着说道:“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独特的优点。” “你说得不错。我敢肯定,方圆拍马也赶不上,你在怨恨一个人时爆发出的强烈恨意,这就是你最独特的优点了。” 艳阴使悠悠的说:“眼泪,没有了。无论你是真心想喝,还是假装潇洒,都没有了。呵呵,别看眼泪是一种能把人变成鲛人的毒药,但并不是任何人都能随意喝到它的--” “什么鲛人?” 张良华打断了艳阴使的话,努力保持的矜持风度,乱了。 依着他的文化程度,当然知道鲛人是什么东西,那只是华夏古书上记载的怪物而已,生在东海,全身黑色布满了鳞片,哭泣时眼泪会变成珍珠,如果用它们的油脂来做燃灯,可以万年不灭,传说始皇大帝的陵墓中,现在还有张大嘴巴冒着火的鲛人。 但那只是古书中的东西而已,艳阴使却说眼泪能把人变成鲛人,张良华实在无法理解。 “你,就是鲛人了。” 艳阴使稍稍低头,看向了张良华双手的眼神中,带有了浓浓的怜悯之色。 张良华的心,就像猛地沉到深渊潭水中那样,无比的冷。 潜意识中,他只要低头看自己的双手(此前他的目光,从没有离开过艳阴使),就会看到让他无法接受的可怕现象。 他不想低头,也不敢,但最终还是慢慢低下了头,然后就看到了--他死,都无法接受的一幕:他的双手,双臂,红果着全身,都变成了骇人的青黑色,上面布满了细细的鳞片,在阳光下闪着恶心的晶光。 张良华觉得,他可能是在看一条鱼。 这条鱼有一个成年人那样大,非常奇怪的长有人的双腿,双手,代表雄性的功能的那个东西,要比小电影上那些男主,还要雄伟一倍有余。 “这、这是什么?” 张良华傻愣愣的望着这具身体,脑子短片了足足半分钟,才语气干涩的问道。 “这就是你。” 艳阴使又走到了床前,语气温柔的说着,递过来了一个东西。 这是一面镜子,很干净,能照出在阳光中飞舞的尘埃,自然也能让张良华看到他自己的脸了。 这是一张多么可怕的脸啊? 张良华文化程度那么高,竟然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词汇,来形容这张脸有多么的可怕。 仅仅想到了一个笼统的词:怪物。 布满细细鳞片身子上面,已经没有了脖子,直接就是一个好像粗圆锥那样的脑袋,耳朵不见了,眉毛也不见了,鼻子变成了两个小孔,眼睛变的豆子般大小,嘴巴却是椭圆形--鱼头。 第1226章 :夫人爱上了方圆 从镜子里看到自己变成一条长了鱼头的鱼后,张良华就昏了过去。 无论他的神经有多么的坚韧,他都无法接受自己忽然变成一条长了人身子的黑鱼现实--哦,不,艳阴使说这是鲛人。 东海有鲛人,可活千年。 张良华昏迷的时间并不长,很快就醒来了。 任何人处在极度骇怕中时,哪怕是昏迷都不敢放心的去昏迷的。 张良华就是处在这种情况下,当他醒来时,镜子还在他身上放着,艳阴使却已经坐在了梳妆台前,对着大镜子仔细的化妆了。 从镜子里看到那个怪物坐起来后,把自己打扮的更加妖艳的艳阴使,双眼微微眯了下,温柔的说道:“从现在开始,我就是你一个人的奴隶了。无论你让我做什么,哪怕是杀了我,以各种你能想得到的手段,我都不会有丝毫的反抗。因为夫人说过,在你变成鲛人的那一刻起,我就只听从你的吩咐了。” “我的名字叫玉生烟,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中的玉生烟。” 玉生烟放下手里的眉笔,缓缓转身看着张良华,眼神迷离的喃喃说道:“我很喜欢这个名字,所以希望你也能因为这个名字,而喜欢我。” 张良华没说话,只是低头死死地看着镜子,片刻后就再次昏迷了过去。 他依旧无法接受,他会从一个好好的人,忽然变成一个鲛人的现实。 等他第二次醒来时,窗外的天色已经黑了,远处高楼上的轮廓灯,忽闪忽闪的亮着灯,不过房间里的灯没亮。 张良华却能看的清清楚楚,只是色彩有些不对劲。 他目光所处,能看到的任何物体,包括依旧坐在梳妆台前化妆的玉生烟,模样不像阳光下、灯光下那样色彩鲜艳分明,而是散着一种淡淡的嫩绿光泽。 就像他以前在晚上,用安装了夜视仪的红外线望远镜,观察在黑夜中行走的人们那样,看上去就是绿色的。 可他却无法相信的惊讶发现,他所看到的任何物体,都比以前在夜视望远镜中看到的,清晰一万倍,甚至都能看出微微侧着脸的玉生烟的眉毛。 玉生烟回过了头,看着黑暗中的张良华,声音柔柔的问道:“你看任何东西,是不是都看的很清楚?” “是,是。” 张良华下意识的点了点头,慢慢坐了起来。 “是不是很惊讶?” “是。” “视黑夜如白昼,武力值骇人,能活千年而不死,就是鲛人最大的特征了。” 玉生烟幽幽叹了口气,她脸上的羡慕嫉妒神色,压根逃不过张良华的眼睛:“唉,能够喝到眼泪,是所有艳阴使都梦寐以求的。只是很可惜,从来没有哪一个艳阴使,能够成为鲛人,我们,不够资格。” 张良华慢慢坐了起来。 就好像,那种只要让他看自己一眼,就会让他恶心、恐惧到极点而导致昏迷的感觉,随着黑夜的到来,很快就消失了。 只剩下从没有过的好奇。 好奇,确实是能压制恐惧的最佳东西。 “能活千年而不死,视黑夜如白昼,还能拥有可怕的武力值?” 张良华抬头打量着屋子里的一切,过了很久后才缓缓问道:“我,会成为一个功夫高手?” “无论是打架的功夫,还是床上的功夫,你都是无可争议的高手。你是刀枪不入的,你是夜驭十女而不累的,你--就是我的主人,唯一的主人。” 玉生烟说着,从椅子上缓缓的站了起来,双肩一抖,换上的白色棉纱睡袍,就像黑夜白云般的垂落在了地上。 她那副傲人到极点的完美身躯,赫然一丝不挂的出现在了张良华的视线中,纤腰款款扭着,迈开长腿袅袅婷婷的走了过来,声音就像是在梦呓那样,一点都不真实:“夫人说过了,从这一刻起,她就不再是我的主人了。我的下半生,将会由你来决定。你让我死,我就死,你让我活,我就活。” 玉生烟来到床前,款款坐了下来,一双无骨的小手,在张良华身上缓缓游走着,动作温柔。 “可在白天时,我从你脸上看到了厌恶。” 张良华没有拒绝女人越来越放肆的挑逗动作,语气淡淡地说道。 从某些方面来说,张良华确实算是个人物,在遭此剧变第二次从昏迷中醒来后,他就会恢复了一般人做不到的正常。 既然已经被厄运笼罩,无论多么歇斯底里的反抗都无济于事,那为什么不让自己冷静下来,从逆境中寻找最好的结果呢? 或许,当你跳下无路可走的万丈深渊下后,才发现那下面竟然是一个天堂般的世外桃源,奇花异草、珍禽异兽,美女无数,就是缺少男人。 “你看到你自己的样子时,不都是被吓昏过去两次吗?我厌恶你的改变,也是很正常的。如果你不是我命中注定的唯一,那么我会头也不回的逃走。” 玉生烟喃喃地实话实说。 “呵,呵呵,你说的也很对。” 张良华干涩的笑了笑,抬手轻抚着女人娇嫩的面颊,低声说:“现在,把你能知道的,都告诉我,不要有一点点的保留。” “喝下足够的眼泪,成为鲛人后还想保持正常的人形,那么你必须在十二个时辰之内,找到足够能包围你全身的水源。只要你能在水中泡一下,你就会成为--哎哟!” 玉生烟刚说到这儿,张良华就一把将她推倒在了地上,根本不顾她摔的有多疼,就抬腿下地,飞身跑向了浴室那边。 要是放在以往,他跑向数米外的浴室,无论速度有多快,都只能是跑。 但是现在,张良华却是在飞--这种从没有过的现象,让他重重撞在了浴室的玻璃门板上,哗啦一声大响,钢化玻璃门粉碎。 没穿衣服的张良华,身体却没有受到任何的损伤。 实际上他也没注意到这点,只是用最快的速度打开沐浴的开关,更不会去管水温冷热,就站在了下面。 大雨般的水丝从天而降,把张良华笼罩起来时,浴室内的灯亮了,玉生烟出现在了门口,穿着塑料小拖鞋,小心的走过了那些碎玻璃,走向了浴缸。 被水笼罩后,张良华就闭上了眼。 他希望玉生烟不要骗他,要不然他会让这个女人死得惨不堪言。 玉生烟没有撒谎,当浴缸内的水,渐渐漫过她迷人的娇躯时,张良华终于鼓足勇气,睁开了眼--然后,他就在壁镜内,看到了相貌儒雅英俊的张良华。 “你这一辈子,都不要离开有水源的地方十二个时辰,那么就能始终保持你现在的风度翩翩样子,本身却拥有了让你以前做梦都不敢想的大本事。” 玉生烟说话了:“你现在应该能看出,你是刀枪不入了的。” 张良华低头,看着自己一如既往的身体,慢慢地笑了:“刀枪不入,岂不是天下无敌?” 玉生烟解释道:“最起码,你是子弹打不死,毒药还不死的。你的骨骼密度,皮肤柔韧性,都已经发生了质的改变。” “还有呢?” 张良华说着,从花洒下面走到浴缸前,抬腿迈了进去,就像七天之前他与她第一次完事后那样,把她轻轻揽进了怀着,仔细把玩着她迷人的部位。 她配合着,甚至还有些调皮的张嘴轻轻咬了一口,才说:“还有就是,在你彻底成为鲛人后,你要为夫人做事--” 张良华打断了她的话:“我既然是打不死的,那么为什么还要听从别人的命令?你说那个夫人有多么出色,呵呵,我很动心。” “你忘记了。” 玉生烟笑了笑,抬头看着他:“这一切既然是夫人给你的,那么她就有绝对的把握,能控制你。所以,以后无论你要做什么,都不要生出要反抗夫人的想法。” “如果呢?” 张良华问。 “如果--你将死无葬身之地。” 玉生烟说道:“你永远都无法想象,夫人有多么的可怕。” 顿了顿,她才又说:“姐妹们都说,夫人的可怕,甚至都超过了她迷人的容颜。千万不要怀疑我说的这些,如果你还想活的更久。” 张良华笑了笑,没有再问什么。 玉生烟幽幽叹了口气,也没有再说什么。 不过俩人都知道,张良华在想什么。 玉生烟知道,也无法、更没能力阻止他。 夫人说过了,从张良华成为鲛人的那一刻起,就是她唯一的主子了,不用再听从包括夫人在内的任何人的命令。 而且更重要的是,除了死之外,玉生烟都无法从张良华身边逃走:鲛人对女人的占有欲,无法想象的强烈。 这样说起来,玉生烟就是与张良华算是同生共死了。 水在哗哗的流淌,早就漫过了缸沿向外流淌,但俩人都没说话,就像生死恋人那样紧紧相依相偎。 好久后,全身都被泡的发红的张良华,才伸手关上了开关,懒洋洋的说:“说说方圆吧,他怎么没有变成鲛人,难道是负责改变他的艳阴使,能力不如你,才没有完成任务?” “负责改变他的人不是艳阴使,是夫人自己。” 玉生烟的这句话,让张良华忽然有了不忿的嫉妒:他被改变,来者是玉生烟,改变方圆的人,却是那个可怕的夫人。 这样一来,张良华与方圆之间的差距,或者说在夫人心中的地位,就有了明显的云泥之别了。 不过他不会把这种没来由的不满表现出来,只是问:“夫人亲自出手,都没改变方圆?” “如果他被改变了,那么也就不会有你的三人组合了。” “这么说,方圆比夫人还要厉害,用强都不行?” “不是方圆比夫人厉害,是夫人舍不得用蛮力改变他。” 玉生烟实话实说:“我敢发誓,如果夫人用强,没有谁能抗拒得了。” “夫人,为什么舍不得改变方圆?” 张良华的眼睛,微微眯了起来。 “因为,夫人好像爱上了方圆。” 玉生烟抬头看了眼张良华,才轻轻地说:“你,会强迫你爱的人,去做她不喜欢做的事吗?” 第1227章 :眼泪只是一种基因病毒 夫人爱上了方圆? 比玉生烟要美貌不知多少倍的夫人,会爱上了方圆? 张良华稍稍楞了片刻后,就明显察觉出一股子强烈的嫉妒、怒意,从心底最深处猛然腾起。 夏小韵在乎方圆,为某些原因才找张良华来当挡箭牌,这个现实让他相当不甘:为什么,就让方圆抢在我前面,认识了夏小韵? 现在,他又亲耳听到玉生烟说,那个神秘的夫人,竟然也爱上了方圆! 这是张良华无法忍受的,他实在搞不懂那些臭女人,怎么就这样没眼力价,放着儒雅真君子的他无视,却去追求一个混蛋流氓。 正是为了那个让张良华痛恨着的混蛋流氓回心转意,让他发现夫人的好,最终能心甘情愿的成为她的裙下之臣,夫人才搞了个三人组合,以这种见不得人的手段来与方圆为敌,希望他能在尝到苦楚后,做出正确的选择。 所谓正确的选择,自然是让方圆乖乖回到夫人身边,当一只哈巴狗了。 可以预见的是,当方圆摇身变成夫人的哈巴狗后,那么他的自尊就会驱使他,蛊惑夫人除掉三人组:如果不是他们,我怎么可能沦落到这种地步啊? 而夫人呢,很可能为了讨好情郎,就真把三人组给干掉,給他消消气了。 玉生烟说的很明白,夫人很可怕,可怕到让人连反抗的心思都没有(为此,她还特意举例证明,那个能千变万化、自以为是的漠北北,就是被夫人略施手段搞成了大肥猪,结果饮恨俄罗斯),所以在受到方圆的蛊惑后,干掉三人组对她来说也是轻松异常的。 这样推断下去,那么无论三人组是兢兢业业的完成夫人交代下来的任务,还是消极怠工甚至反抗,都只能面临死得结果。 唯一的不同,就是现在死,与以后再死的区别。 我是不会死的。 张良华听玉生烟说到这儿后,插嘴问道:“夫人,怎么会爱上方圆?” “不知道。” “那你还说。” “大家私下里都这样说,有一次甚至都被夫人听到了,就在大家以为夫人肯定会因此而生气要惩罚我们时,她却只是不置可否的笑了笑,就走了。” 玉生烟泡在热水中的娇躯,竟然轻轻打了个寒战,由此可以看出她在回想那件事时,还是很后怕的,赶紧深吸了一口气,语气加快:“我们都是女人,自然能理解女人的某些心思。” “夫人,今年多大了?” 张良华点了点头,表示对玉生烟的这番话比较认可后,又问:“她--是不是像现在我的一样,可以千年不死?” “是的。” 玉生烟抬手撩起了个水花,说:“她跟你是完全一样的,都是鲛人……” “你们私下里敢说她是鲛人?” 张良华有些不相信的问道。 玉生烟知道张良华在想方设法的套她的话,不过她不在意。 因为夫人派她来时,就清楚的告诉她:无论你对他说什么,都行。 玉生烟笑了下:“夫人本来就是鲛人,天上地下最美的鲛人,现在年龄有多大,我们谁也说不出来。不过,最起码得有数百年了吧?” “数百年?” 张良华嘴角微微抽了抽,若有所思的说:“怪不得方圆会拒绝她。嗯,也是,她再怎么迷人,可是只要一想到她的年龄,可能就会有反胃的感觉出现。” 生老病死,乃是人类生命的正常现象。 虽说自打始皇爷爷开始,人类就希望能找到长生不老药,成为长生不老的人,能够寿与天齐啥的,但谁都无法否认,正常人在随着年龄的增长,心态也会逐渐改变。 科学研究证明: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对不起,这是子曰的。 这句话的意思是说:人在三十岁就自立了,四十岁不受事物所迷惑,五十岁懂得了天道物理的根本规律,六十岁就所闻皆通,到了七十岁时能随心所欲而不越出法度了。 七十岁之后呢,人又是一种什么样的心境? 子没曰,看来那时候他已经没机会曰了,不过好多长寿老人都有很明显的感触:唉,这个人活着,究竟有什么意思呢? 活个百八十岁的老人们,都会因心境的改变,而产生这样的想法,渴望去见识下当自身身体生命迹象消失后,又会到达何种层次了,更何况可能已经活了数百年的夫人呢? 哪怕她依旧拥有无比的美艳外貌,身体的每一个小细胞都是健康的,生命本身都是永远年轻的--可她怎么着,都无法抹掉岁月给她留下的痕迹,心态会变老那是肯定的。 心态老,才是真的老,那是年轻的皮囊无法改变的。 所以听说方圆拒绝了夫人的好意后,张良华很快就想到了这一点,并开始下意识的作比较:如果我是方圆,我也不会接受她的。 想想也是,每次与那副年轻的躯体秀恩爱时,心里却在想她好几百岁了……感觉,真的好奇怪,好恶心啊。 夫人活了那么久,没理由看不出方圆为什么要拒绝她。 她本该恼羞成怒的干掉方圆才对,反正尘世间最不缺的就是流氓混混。 不过她还是放过了方圆,才用这种手段,来给方圆施加压力,让他最终跑回她身边,乖乖跪倒在她的石榴裙下,伸出舌头…… 张良华用力摇了摇脑袋,甩开了这个荒唐的想法,终于开始关注他的同伴了。 相比起活人变成鲛人这个问题,死了的人却也能变成鲛人,肯定是最先引人关注的。 玉生烟对张良华所问的一切,绝对是有问必答,以非常客观的角度。 她说,那个死人的名字叫孙刚,是张良华昏迷期间,被夫人派人从安阳中心医院太平间内偷出来的。 让刚死没多久的死人复活这种事,哪怕能活千年的夫人也做不到。 不过,她却能做到让孙刚刚出车祸在被送往医院的途中,略施手段让他处于一种假死状态,等那些庸医很哀伤的宣布,孙刚已经走完了他辉煌的一生,接下来就该放在太平间内等着爬火葬场的烟筒时,就神不知鬼不觉的偷走了他。 然后,孙刚就会被救活,被一艳阴使伺候着,成为三人组中光荣的一员,成为一名伟大的鲛人走狗了。 “你肯定好多次都听说过孙刚这个名字了吧?” 玉生烟眨巴了下眼睛,问。 “这个名字就像王刚李刚张刚那样陪同,华夏至少得有数千人叫这名字吧?” 张良华这样回答。 玉生烟又说:“但你肯定不知道,这个孙刚是夫人,就是你们唐王市的二把手。” “张翼?” 张良华有些小惊讶。 身为神通快递集团的实权副总,张良华实在没理由不知道本市二把手是谁。 “对,就是张翼。” “张翼的男人,怎么会痛恨方圆?” “你也是男人,所以我觉得你能猜到孙刚为什么痛恨方圆。” 玉生烟柔柔的笑着,水下面的小手又开始不老实了。 “呵呵,原来是这样。倒是很出乎我的意料,没想到外形严肃端庄的张翼,骨子里,竟然是、像你这样的一个人。” 张良华恍然大悟,配合着玉生烟的手上动作,很感慨的说:“方圆那个混蛋,真该死一万遍才行,就没有他不敢碰的女人,这样怪不得孙刚会痛恨他了。哦,对了,那个女人呢,就是我三人组中的同伴,又是哪一个?” “你也认识。” “谁?” “叶明媚。” “叶明媚?” 张良华这次倒没有任何的惊讶,只是有些纳闷:“在叶明媚刚出现在神通快递集团时,我就看出她与方圆的关系,是不干不净的了。为了他,更是抛头露面甘心窝在荒山内做慈善。只是,我还真搞不懂,她怎么就恨方圆呢?” “因为她差一点,就死在方圆手中,是夫人救了她。” 玉生烟说到这儿时,再也受不了与一男人躺在浴缸内只说话、却不干点别的事情的愚蠢行为了,鼻子里发出一声媚媚的声音,翻身骑在了他的身上。 张良华也很清楚,玉生烟已经说了太多,他一时半会儿的肯定消化不了,那么暂时放下这些,让自己彻底地放轻松一下才是王道。 哗啦哗啦声中,水被扑腾出了浴缸,热气蒙在了壁镜上,让张良华再也看不清里面的两个人,就像他再也看不清他的命运那样。 帮,帮帮! 几声隐隐的敲门声响声,把浴室内的张良华,从十数天前那段不堪回首的回忆中拉了回来。 他眼前那个骑在他身上疯狂甩动长发的玉生烟,悠忽不见,只有一面被他一拳打碎后、只剩下右上角镜片的镜子,在提醒他:亲,你回想的时间太长了,现在都已经变成鲛人了,该马上去淋水才能恢复正常滴。 “呼!” 张良华重重吐出一口气,丝毫不理会外面传来的敲门声,闭着眼的后退两步,退到了花洒下面。 尽管他已经完全认命,他就是个鲛人了,可在回到华夏后又变成这样子后,还是无法适应,对自己有种说不出的厌恶,愤怒。 他才不相信那个眼泪,就是鲛人哭泣时,流出来的眼泪。 张良华觉得,那只是一种外界科学家们从没有接触过的病毒。 基因病毒,就像科幻电影和《生化危机》中的埃博拉病毒那样,被传染后,很快就能变成可怕的丧尸。 也唯有这种基因病毒,才能让张良华发生质的变化,不但外形会变,更能拥有他此前做梦也想不到的武力值,金刚不坏身躯。 不过张良华也很清楚,眼泪对他的改变,绝不仅仅是这些,还有玉生烟不知道的,那得需要他自己来慢慢探索了。 如果他能活的够久。 帮、帮帮。 站在办公室外面的公司‘御医’小连,在接连敲了几次门,都没等到张副总来开门后,才有些不解的摇了摇头,转身走向了王副总办公室那边。 她觉得,张副总可能是感到不适后睡着了。 第1228章 :我不能没有你 小连在王副总办公室内,汇报张副总可能睡着了时,方圆来到了女子会所大厅的停车场内。 从夏小韵办公室内出来后,方圆本打算回梨花山的,不过在走出大厅时却改变了主意,决定来女子会所看看。 前台客服小妹,那声尊敬的‘方总’,改变了方圆的想法时,也让他想到自己还是女子会所的负责人,貌似很久都没去过那边了。 很不称职啊。 当初夏小韵在突击提拔方先生为女子会所的负责人时,可是说的清清楚楚:女子会所任由方圆折腾,爱折腾到啥样就折腾到啥样,总之她是不会管的。 大不了,到时候关门就是了,让那些服务生啊,女保安啥的都卷铺盖滚蛋,反正现在神通快递集团也算是财大气粗了,有资格可以忽视会所贡献的利益了,她们就算埋怨自己失去了工作,也只会埋怨方圆。 谁让方圆这个总经理,不关心她们的死活来着? 方圆最无法忍受的,就是被一帮女孩子眼神幽怨的埋怨很久了,所以就觉得还是来露个面最好,给那些员工打打气,让她们再坚持三五天、个数月或者半年六个月的,等方总忙完后,肯定会让她们找到自己的人生价值。 女子会所到底有多少天,没有人光顾了? 方圆没必要去费那个心思,不过今天他在看到空荡荡的停车场,依旧被打扫的干干净净后,就知道这些人还真在苦苦的等候他。 等候他忽然有一天会出现在会所内,用无比关爱的眼神,深情的望着她们说:姐妹们,我来了,你们美好的新生活,即将开始! 到时候,肯定会掌声雷动吧? 方圆心里这样想着,忽然很期盼一大帮子小媳妇大姑娘的,拍手时的场景,肯定很好看,也会让他担心,会把白嫩的小手给拍红了,那样会不会很疼啊,需要方总为她们吹吹不? 大厅内也很干净。 干净的意思呢,就是除了地面看上去都纤尘不染之外,一个人都没有。 “咦,没有人在下面值班,也不怕被人拿走东西?” 方圆缓步走到客服前台面前,皱眉向里看了一眼,发现电脑还是开着的,一个玻璃杯内还泡着茉莉花茶,喝了一半的样子。 从茶水的表面颜色来看,水是很新鲜的,就是人不在。 “谁?” 就在方圆探着脑袋向客房前台下看时,一个女孩子的声音从背后传来,很不友好,看样子除了在怀疑他想偷东西之外,还在为他身为男人,怎么就敢私自踏进女子会所而生气:“干嘛呢你!” 方圆回头,就看到一个身穿会淡蓝色保安衣服的女孩子,从大厅东边侧门内缓步走了过来,每走一步,左肩都会往下沉一下,明摆着是个瘸子。 最起码,暂时是个腿子受伤的瘸子。 看着女孩子,方圆笑了,声音温和的问道;“林盼盼,为什么不在家等养好伤之后,再回来上班?” 这个女孩子,正是方圆与漠北北一起资助过的林盼盼。 漠北北在卡门地区被九幽夫人很虐时,林盼盼在唐王却被人绑架,后来还是经过李文广、夏小韵俩人的不懈努力,才把她从某废品收购站后面的地下室内解救出来。 林盼盼被解救出来时的样子很惨,浑身都是被人残酷折磨过的伤痕,尤其是一根腿更是被人活生生的打断--方圆在听说这些后,想当然的无比愤怒,要不是眼前破事太多,说什么也得找出那个歹徒,把他四肢都敲断,再放在粪坑内,让他自然死亡。 能够那样折磨一个女孩子的人,实在没理由再活下去的。 所以呢,方圆对林盼盼还是有些内疚的,尽管当前还没有证据表明,女孩子被绑架遭到惨不忍睹的糟蹋,是因为他的缘故。 “方,方叔叔!” 在方圆转过身来后,林盼盼停住了脚步,本来冷冰冰的一张脸,猛地就变成通红,双眸中更是有泪花突地闪烁了起来。 方圆还真没想到,女孩子看到他后,情绪竟然如此的激动。 而他为她做的,只是当年给了她十万块钱,又在圆耀酒店把他从马副院长手里救出来罢了,她回馈他的,却是瞎子都能看得出的真情。 “是我。” 方圆轻轻点着头的笑了下,快步走到了她面前,伸手搀扶住了她的胳膊,打量着她受伤的那根腿,眉头微微皱起:“你的伤还没好,该在家休息的。” 方圆伸手搀住林盼盼的动作,是相当自然的,就是把她当做了晚辈来关爱,不含有丝毫的男女之情:唉,这孩子当初可是喊漠北北为姐姐,却非得喊我叔叔的。 方圆伸手时,林盼盼下意识的做了个躲避动作,但马上就任由他搀扶住了她。 看到林盼盼后,方圆忽然想到了漠北北,更想到了昆仑。 那两个女孩子,都与林盼盼熟悉的,并且关系还不错。 尤其是昆仑,林盼盼可能是她唯一的朋友了吧? 就是不知道,她在被我伤了心后,又去了哪儿--方圆想到这儿时,林盼盼忽然扑倒在了他怀里,双手用力抱住他的腰,放声大哭起来。 方圆稍稍有些懵逼。 他知道林盼盼很感激自己,把自己视为恩人也是很正常的,毕竟没几个女孩子,能像夏大老板那样忘恩负义该死一万遍的。 可是就算林盼盼再怎么感激方圆,好像也不至于在看到他后,会有如此激动的表现吧? 真以为方圆看不出,这是林盼盼在遭受惨痛伤害后、见到最亲近的人,才会该有的表现啊? 方圆可没觉得,他是林盼盼最亲的人。 所以林盼盼的反应,让他有些手足无措。 “林盼盼,你别哭,有啥话跟我好好说--” 方圆手忙脚乱下,赶紧拍着林盼盼的后背要安慰她时,又一个身穿保安制服的女孩子,从侧门内一晃而出,张嘴正要问什么,却又蓦然愣住。 方圆那颗好像总是悬着的心,忽然一下子掉了下来,接着抬手,给自己来了一记不轻不重的耳光:我怎么这么蠢,竟然没想到她在被人拦住不去罗布泊后,就会回到这儿来? 这个能让方圆抬手自打耳光的女孩子,正是这段时间以来总是让他牵挂的昆仑。 当初昆仑尾随方圆追到俄罗斯后,恰好他被漠北北给忽悠的要干掉铁辽,这才及时出手阻止他发疯,结果却惹恼了他,就像数年前那样扔下那把昆仑陌刀,拍拍屁股潇洒的走了。 方圆用同样的动作,再次伤透了昆仑的心。 这次比数年前那次伤的更严重,毕竟上次昆仑是心有内疚的,这次她却不知道方圆在发什么疯,却误以为方圆身边有无数美女环绕,卡秋莎更给他生了两个可爱的儿子,她对他来说,已经是可有可无的了。 人最怕的是什么? 自然是怕没有了希望。 没有了希望的漠北北,这才决定主动去罗布泊,探寻那个神秘可怕的黑暗世界--她觉得,那才是她最终的归宿。 幸好就在昆仑一路南下到了卡门地区后,方天明出现了。 然后,昆仑的命运就再次发生了变化,她直接经过外蒙回到了华夏,又像以往那样隐居了起来,直到前些天方圆回到唐王正式亮相后,这才犹豫着赶了过来。 昆仑回到唐王后,没有去梨花山,那是因为她暂时还不愿意去见方圆,这才来到了女子会所。 幸好,女子会所的陈经理还是很不错的,也没多问昆仑这段时间去哪儿了,反正会所马上就要关门大吉了,暂时受留她在这儿呆几天,也算是姐妹们相处一场的缘分了。 方圆赶来会所时,昆仑正与林盼盼一起在后院打扫卫生。 当她听到去大厅拿东西的林盼盼,忽然嚎啕大哭后,赶紧跑了过来,然后就看到了方圆。 看到方圆忽然就这样毫无征兆的出现在自己眼前后,昆仑也是想当然的一楞,接着有些苍白的脸上就有笑容绽放,但不等那笑容完全绽放却又僵住,迅速转回头转身,正要用最快的速度逃离这儿时,就听方圆低声喝道:“昆仑,别走!” 昆仑要想走,没有谁能拦得住。 如果有人非得拦她,那么就得考虑一下自己的脖子,有没有她的陌刀锋利。 方圆要是用强,也休想拦住她。 所以方圆不会用强,他用嘴。 就像有两根看不见的钉子,一下子刺穿昆仑的脚面把她硬生生钉在地下那样,她的身子向前踉跄了一下,站住了。 她痛苦的闭上了眼睛,左拳在自己额头用力捶打了一下,这是无比痛恨自己没有骨气的本能反应。 在彻底心灰意冷后,昆仑几次发誓,就算方圆跪在--她是从来都不敢奢望,方圆能像别的男人哄女孩子开心那样,实在不行就下跪。 而且她也知道,天底下也没有哪一个女孩子,能值得方圆下跪挽留她。 所以她在发誓时,曾说方圆想要挽留她时要是动武,那么她一定会让他明白一个道理:我,已经忍你很久很久很久了,不想再忍,你给我去死吧! 然后她就嘁哩喀喳,让方圆后悔怎么就动武阻拦对他心如死灰的昆仑呢? 但现实呢? 却是这样的:看到她转身要逃后,方圆还没有动粗呢,仅仅是吆喝了一嗓子,她就乖乖的站住了,暴露出她永远无法对这个男人说‘不’的弱点。 为此昆仑抬拳砸了自己一拳,提醒自己能不能有点骨气后,立即抬起了左脚。 她再次发誓,面对皇天后土,漫天的神佛:无论方圆说什么,她都不会再听了,更不会住下,以后再也不会再见他! 她圆愿此生最终死在黑暗的孤独中--那样,当方圆想起她时,或多或少都会有些内疚吧? 痴情的女孩子,圆愿拿自己终生的幸福,来换取方圆一丝丝的内疚。 “我不能没有你,别走。” 就在昆仑准备发出一声刺耳的尖啸,来向方圆告别,用最快的速度逃离时,他这样说道。 她全身的力气,都消失了。 第1229章 :昆仑的爱情 方圆从来都是对女孩子花言巧语的,就没有这小子说不出来的话,只要能哄女孩子开心。 不过他从没有对昆仑说过这样的话,可能是因为他在把昆仑当做兄弟后,真忽视了她的性别--男人对男人花言巧语的哄开心,想想就让人恶心。 只是他好像忘记了一个现实:再怎么强硬的女孩子,都是女孩子。 自凡是女孩子,就没有谁不喜欢听男人对她说那种话。 有些话说的很有道理:男人是视觉动物,只要女孩子打扮的性感漂亮,铁定会吸引他们上来献殷勤;而女人则是听觉动物,再怎么高智商的女孩子,听到男人对她们花言巧语后,满脸不屑的内心深处,却是相当高兴的。 昆仑无比的渴望,方圆不要把她当兄弟,能够把她当个女人来看,有事没事的就凑在她身边,说那些肉麻的情话,哪怕是恶心,也是好的。 她希望方圆能看到她的迷人之处,比方她的鼻子很挺,腰肢很纤细,两条腿很长,只要他对她说那些肉麻的话,根本不需要太多次,她就欲拒还迎的随他怎么折腾。 很可惜,俩人长大成年后,方圆圆可对那些职业女性,甩出一车皮一车皮的甜言蜜语,花大钱跟她们不要脸的鬼混,回来后还愤怒的说这次被骗了,因为那个女人的胸竟然是假的,他刚用力吸了一口,就有硅胶淌出来了…… 他真的不知道,在他满脸愤怒的说被骗了,却又不能跟那些女人一般见识,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时,昆仑的心里有多么的疼。 不止一次的,昆仑想半夜爬上他的床,一缕衣服也不穿,骄傲的昂起下巴,让他看清楚她出色的本钱,并问他:我跟那些职业女性相比起来,谁更迷人些? 她只是想想。 只是想想--她就会有种想逃走的心慌意乱,因为她发现自己真要那样做了,暂且不管方圆会被惊成几等木鸡,她自己就会被羞死,拿刀子抹脖子。 于是乎,当方圆再报怨吸了一嘴的硅胶,会不会导致胃癌、口腔癌时,昆仑只是不置可否的笑笑,就拿出她出一块抹布,开始擦拭她的陌刀。 昆仑的冷淡反应,让方圆误以为她对此很是不屑,就有些不好意思了,以后再吸了一口硅胶时,也就不想跟她说了,免得再次被她暗中耻笑。 其实她哪儿知道,方圆之所以回来对她说这些,就是想暗中观察她的反应。 青梅竹马,从来都不是那帮子大头巾(秀才公,凡指高级知识分子)杜撰出来的,而是确有此事,这才有感而发的。 所以要说方圆对一起长大成年的昆仑没那种意思,是假的。 只是俩人关系太熟了,他貌似不好意思直接‘下手’,这才三番两次的试探她,以自己外出找女人回来后,满嘴胡柴的大谈用后感(哪个女人的硅胶,能用嘴巴吸出来啊),借此来观察她的反应。 昆仑的不置可否神色,让方圆很是郁闷,这才想当然的误以为:她对他,只有着兄弟之情,压根就没想跟他发生那种感情的意思。 好吧,既然这样,那么大家做兄弟貌似也很不错。 于是乎,几次试探昆仑都没看到任何的嫉妒、愤怒后,方圆也就死心了,彻底把她当做了兄弟,忽视了她的性别。 昆仑怎么知道,她倔强而骄傲的性格、她很会隐藏自己真实感情的结果,才导致了方圆不敢把她当女孩子看,只当兄弟,自然不会对她说任何肉麻的恶心话了。 方圆‘大人大量’的,郁闷一段时间后就摆正了心态,可昆仑呢? 那种渴望爱情的欲、望,是那样的强烈。 但她的性格却注定她绝不会在这方面,对方圆采取主动,只能硬硬的憋在心里,把浓浓的幽怨化为动力,来苦练武功,最终取得了能干掉两个方圆的出色成就。 年龄越大,挫折越多,昆仑对方圆的爱意,也就越来越无法束缚,只要稍稍有那种想法,她就想发疯,想不顾一切的把这家伙推倒,骑在他身上,双眸通红的瞪着他,嘶声吼叫着问:为什么,就不能把我当成女人!? 问题是,随着昆仑对方圆的那种感觉越来越强烈,她的内向矜持性格织就的牢笼,也就越来越接受,最终算是彻底把那头叫‘爱情’的猛虎,牢牢锁在了里面,不许它乱闹腾,所以她永远也做不出要把男人逆推的事儿来。 结果就是导致自己越来越痛苦,尤其看到连林盼盼都能扑在方圆怀里,紧紧抱着他的腰肆意大哭时,从没有过的绝望,以及说不出的感觉,让她想不顾一切的逃走,再也不见他。 为什么,别的任何一个女人都可以抱着你,而唯独我不行? 就在昆仑心中大哭大叫的嘶声问出这句话时,她终于听到了方圆对她说的第一句花言巧语:“我不能没有你,别走。” 满心歇斯底里的愤怒,伤心,随着全身的力气,一下子就消失了,让她站都站不稳,双膝一软脚下踉跄了下,本能的抬手,扶住了门框。 他说,他不能没有我。 他不能没有我,他不让我走! 这不是男人对女人所说的花言巧语。 可在昆仑听来,就是那个意思! 全身十万八千个细胞,在下一个瞬间,就欢愉的大叫疯跳起来,昆仑只觉得自己浑身发烫,烫得吓人,心跳的厉害,眼神肯定两的像疝气灯,一照八百里。 她想转身,就像归巢的乳燕那样,一脚把林盼盼给踢开(谁说昆仑不会嫉妒),换成自己伏在他怀里,抱着他的腰,闭上眼深吸一口气,喃喃的说我等你这句话,等很久了。 只是--昆仑就淡淡地问:“你不让我走,我就不走了?凭什么?就凭我们是兄弟,还是朋友……还是,你只把我当做了你手中的一把尖刀,让我替你去杀你想杀的人?” 这番话说完后,昆仑就想拔刀。 拔刀把自己劈成两半:你得有多么的愚蠢,才能说出这种话? 方圆沉默了片刻,说话了:“我们是朋友,更是兄弟,你也是我手中一把最锋利的尖刀,以前是,现在也是。” 我就知道他会这样说! 昆仑全身欢呼跳跃的细胞,瞬间沉默了下来,让她觉得浑身发冷,却下意识的昂起下巴,盯着天花板正要用无比冷淡的语气说什么时,方圆又说话了:“你想跟我是什么关系,那就是什么关系。” 昆仑愣住。 每当方圆用‘为什么’来代替‘啥’时,这都代表着他是相当认真的,对这家伙的这个特点,昆仑比谁都清楚。 她发呆,是因为暂时搞不懂方圆认真说出来的这番话,是怎么个意思。 幸好,方圆接下来的话,一下子让她豁然开朗了:“一切,都是你说了算。” 昆仑没有再激动,身子也没有再触电般猛地一振,不过她笑了。 几乎从来都不笑的女孩子,在笑起来时的样子才好看,可惜没有谁看到。 但这不要紧,只要昆仑知道自己发自真心的笑了就行。 她已经得到了答案,无比的满意,满足,笑着抬起了右脚,脚步轻快的向后院走去。 方圆有些着急的声音,连忙响起:“喂,你还想我怎么样,才肯留下来?” “我去后院打扫卫生,才干了一半。” 昆仑头也不回的说着,好像只是稍稍一晃,她就消失在了方圆的视线中。 “在这重要的时刻,她还没有忘记工作,真是不可理喻。” 望着昆仑消失的侧门那边,方圆傻楞片刻,才满脸不可思议的样子摇了摇头时,眼角余光忽然发现趴在自己怀着的林盼盼,也在看着那边,只是眼神相当的阴沉,甚至可怕。 “林盼盼,你没事吧?” 方圆低头看去。 “啊,我、我没事的。” 林盼盼连忙摇了摇头,从方圆怀中挣了出来,抬手飞快的擦着眼睛,满脸不好意思的羞涩样子,哪有什么阴沉可怕? 我最近总是疑神疑鬼,这是神经衰弱的前兆啊,以后可不能再毫无价值的与女人鬼混了--方圆心中自嘲的笑了下时,背后却传来啪、啪的掌声。 方圆回头时,林盼盼轻叫了一声,慌忙后退了一步,脸儿红的更加厉害。 别看她的身材相貌,甚至打架的本领,都已经与成年人无异了,但她终究还是个虚夸了至少两岁的孩子,现在能像个成年人那样,只因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所致罢了,所以她才会发现原来楼梯那边站了那么多人,都亲眼看到她趴在方圆怀中后,还是害羞的厉害。 方圆的脸皮不知道比林盼盼厚了多少倍。 慢说他刚才把林盼盼搂在怀中,只是把她当晚辈来安抚了,就算在他与女孩子鬼混时被人看到,也不会脸红的。 子曰:食色,性也。 连子都那么理直气壮的曰了,方圆又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最多,当满脸坦然样子的方圆,笑眯眯回头转身看到一个小女人竟然也站在那边楼梯上,好像被众星捧着的月亮奶奶--那样时,稍稍愣了下罢了。 当你看到一个身高一米半多点,站在一大帮子身高不次于一米六五以上的女人中间,不但丝毫不为自己长的矮而无地自容,反而把下巴昂的比谁都高,好像女王般那样不能不被人一眼就看到她时,那么她只能是楼宇湘。 那个要给方圆当小妈的不要脸。 鼓掌的人,就是楼宇湘。 也只有她自己在鼓掌,陈经理、叶云芳还有会所那些领班啥的,都簇拥在她身边,就像唯有保持默不作声,才能彰显出楼总的掌声,是那样的悦耳,且又迷人。 “我不能没有你,一切都是你说了算。啧啧,话语不多,却是精髓,很感人,更动人,我如果是那个女孩子的话,也会被你这两句看似平平的话语,给感动的一塌糊涂。” 楼宇湘放下鼓掌的双手,轻轻揪着旗袍,踩着小高跟鞋款款走下了楼梯。 第1230章 :你也会脸红啊? 楼宇湘,绝对是让方圆最头疼的女人之一。 方圆看到她时就会头疼的指数,仅次于看到夏脑残。 这可能是俩人并不是经常见面的原因吧? 方圆觉得,如果他整天跟楼宇湘见面,那么她肯定比夏脑残更加让他头疼。 再怎么说,夏脑残现在还是个云英未嫁的女孩子,或多或少的都会在乎点脸皮,可楼宇湘就无所谓了,只要能达到她的目的,脸皮从来都不在她的考虑之中。 偏偏这个女人做事还相当有分寸,尤其是在跟方圆这种危险的人打交道时,无论她做什么,都不会把事做绝,就像当初她收拾林舞儿那样。 假如当初她直接把林舞儿逼死,那么她今天就不会站在这儿了。 就因为这样,再加上她自身的地位,能量,所以方圆实在找不到对她下死手的理由,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她活蹦乱跳的。 这对方圆来说,也是一种无奈的痛苦。 怪不得方圆来到女子会所大厅内后,连前台客服小妹都没看到,原来是楼宇湘来了,大家伙都去二楼开会去了。 林盼盼腿伤未愈,不方便爬高爬低的,而昆仑又不愿意抛头露面的,所以俩人索性去后院打扫卫生,楼总有什么指示,等姐妹们开完会后传达一声就是了。 楼宇湘她们呼啦啦的下来,自然也是听到了林盼盼的哭声,想来看看发生什么事了,却没料到方圆来了。 站在楼梯上,楼宇湘等人现场欣赏了方圆与昆仑之间的感情交流好戏。 陈经理、叶云芳等人在听俩人的对答时,还没觉得什么。 了不起,她们只是惊讶,从来都是木头般的方圆(昆仑在会所的化名),竟然与方总关系不一般。 楼宇湘却能从中看出太多东西,这才赶紧鼓掌赞叹。 “你会被感动?” 方圆抬手擦了下鼻子,目光在她脸上、胸上腰间腿子上来回的乱转,肆无忌惮很不礼貌的样子,让陈经理暗中着急:吓,方圆应该认识帝皇集团的楼总才对,那他怎么还这样无礼? 陈经理可是神通快递集团的中高层了,当然很清楚楼宇湘是一个什么样的存在,要不然也不会在她忽然驾临后,就又惊又喜,赶紧以最高规格接待,让全体员工都去二楼会议室,听取楼总讲话了。 楼宇湘是女子会所的大股东,更是比夏大老板还要牛的存在,现如今她忽然驾临会所,于情于理陈经理都得赶紧向夏总汇报这一消息。 很出乎陈经理意料的是,夏小韵接到她汇报电话后的反应,并没有她所想象的那样,嘱咐她务须要好好招待楼总,自己会快马加鞭烟尘滚滚的赶来,而是说有要紧事要做,实在过不来,一切就交给她了。 夏总究竟有什么十万火急的大事,才能无视帝皇集团的楼总啊? 据悉楼总可是个非常小气的女人,表面笑呵呵擅于暗中动刀子,夏总这样怠慢她,就不怕她生气? 楼宇湘肯定很生气,也不在意让陈经理看出来,不过她没当场发飙,而是继续在会议室内给一众员工吃宽心丸:大家伙别怕,只要我楼宇湘来了,霓裳女子会所就万万没有关门的道理。 楼宇湘这样的大人物,能亲口对员工们许诺,这可是大家伙的荣幸,陈经理也是高兴的不得了,可暗中还是忐忑不已:夏总的怠慢,会不会让楼总迁怒于我啊?唉,我只是会所的一个副经理好不好,方圆才是老总呢。 就在陈经理忐忑不已时,方圆忽然出现了。 这让她心里顿时一松:总算是来顶缸的了--只是,方总怎么也对楼总这样无礼呢,甚至比夏总更甚啊,这小眼神,完全就是赤果果的色眯眯哦。乖乖,敢用这眼神看楼总,莫非你是活腻了吗? 对拼命使眼色提醒自己的陈经理笑了下后,方圆就走到了楼宇湘身边,右手身在腋下,左手捏着下巴,满脸都是研究神色的,围着她开始绕圈子了。 这是啥意思? 当然是方圆在研究楼总个头不高,怎么会这样有女人味呢,也是在作死的行为。 陈经理更加害怕了,真怕楼宇湘会忽然翻脸,马上吆喝她的随身保镖,把方圆眼珠子活生生的抠出来,当玻璃泡在地上踩。 万幸,楼总身边的保镖可能吃错药了,竟然无视方圆当众调戏大老板的作死行为--陈经理偷偷看了眼林林等人,发现他们都神色正常的站在那儿默不作声后,满腔的担心,就立即化作满头的雾水了。 “我也是女人。当看到别的女人终于收获她苦等很久的爱情后,当然会替她感动,为她喝彩了,这有什么好奇怪的?” 楼宇湘才没因为方圆守着这么多人,就敢以这种轻佻态度来对待她而生气呢,不但依旧笑眯眯的样子,反而很配合的抬起双手,好像模特那样纤腰微拧,随着他的目光,原地慢慢转动了起来:“怎么样,我的身材比以前是不是更加迷人了?” 看楼宇湘做出这个动作,说出这句话后,陈经理、叶云芳等人提着的那颗心,吧嗒一声落了下来:原来这对男女关系不一般啊,乖乖,可让我担心死了。 “是,确实比以前更迷人了,要是再多上几条尾巴,那就是传说中的九尾狐再世了,可是我们男人的福气。” 方圆终于停止了转圈子,发自内心的感慨道。 “咯咯,就算我是九尾狐再世,可也不是你能得到的。” 楼宇湘咯咯娇笑一声,慢悠悠的说:“方圆呀,我劝你别再打我的主意了,无论你为了讨好我说比海水还多的甜言蜜语,又是以何种阴谋诡计,我都不会答应给你机会的。唉,没办法,谁让我爱上的男人是你爸,而不是你呢?如果,我是说如果呀,如果我们生活在古代的突厥,那就不是问题了啊。” 中世纪的突厥,某个部族的首领被称为‘汗’,有大汗小汗的,这些汗们的老婆叫可敦。 根据突厥人的传统,当某汗挂掉后,他媳妇可敦就会嫁给他儿子,甚至孙子,继续给汗当媳妇。 一个可敦嫁给父子爷们几个人,这是有历史记载的,最为出名者当属义成公主。 (义成公主(?-630),隋宗室女。开皇十九年时,和亲启民可汗的安义公主卒,为发展与突厥和好关系,隋文帝以宗室女(即义成公主)嫁于启民可汗。 有隋一代,少数民族首领连娶两位公主者,唯启民可汗一人。 义成公主在突厥生活近30年,先后为启民可汗、始毕可汗、处罗可汗、颉利可汗之可敦,直到唐贞观四年二月,因为她极力反唐朝,要为光麸大隋帝国而不懈努力,最终被一代军神李静给逼的纵火身亡。) 在场的包括方圆在内,可都算是文化人了,当然知道古代突厥人对婚姻的态度,再说楼宇湘已经说的够透明得了,谁要是再不明白她在说什么,那可真就是傻到家了。 楼宇湘这番话说出来后,休说是陈经理等人了,就算是林林他们几个,也是瞬间目瞪口呆,满眼满头的都是小星星:见过不要脸的,却没见过如此不要脸的。 喜欢一个俊才的老子,这算不上啥新闻。 不过既然打定主意要嫁给人家老子了,还与俊才眉来眼去的,这就有些不厚道了,按说该遭雷劈,幸好这是在屋子里,外面的天晴的杠杠的。 紧接着,陈经理等人就恍然大悟:哦,怪不得方圆敢如此对楼总无礼啊,原来这是人家小妈啊--看方总的意思,好像对楼总要给他当小妈很不感冒啊,这才故意当着我们敢不给面子,只是他小妈貌似不在乎啊,还能立马组织反攻,让方圆搞了个脸红脖子粗。 方圆实在没办法不脸红脖子粗,毕竟他的不要脸只存在于形式上,而不是真的不要脸。 “怎么,乖儿子,你也会脸红啊?” 方圆的脸红,让楼宇湘更加得意,小手掩着嘴吃吃媚笑几声,更加的放浪形骸了:“我知道,你其实眼馋我很久了。如果我的心上人不是你爸,你肯定会早就偷偷干掉那个男人,采用强横手段把我霸占,成为你的禁脔了啊。但很可惜哦,就算你再混蛋,也不敢干掉你爸的。所以我劝你啊,还是乖乖的等吧,等你爸终于老去--” “楼宇湘,你给我闭嘴!” 眼角余光看到陈经理等人的嘴巴,这时候都能填进一德州烤鸭了,楼宇湘还在这儿发嗲,方圆实在无法忍受了,低喝一声打断了她的话。 有时候,你不得不承认,让女人闭嘴那是比杀了她,还要让她无法接受的事。 “咯咯,我为什么要闭嘴呢?我只是实话实说而已。方圆,难道你忘记在明珠时,你曾经让我为你提供过特殊服务,还是在车子里?” 方圆的羞恼成怒,让楼宇湘更加得意,也更意识到脸皮厚的威力了:“乖儿子,我嫁给你爸是不可逆转的事实了。当然了,如果你要是因为这个残酷的现实,就对生活失去信心的话,那么我不介意同时伺候你们父子俩人。” “一个一三五,一个二四六,礼拜天给我个休息的机会,怎么--啊,你干什么!” 楼宇湘正在无限扩大她的不要脸威力时,方圆扑上来就把她抱起,向上一甩放在了右肩上,好像扛麻袋似的,根本不在意她的挣扎,转身向楼梯那边走去。 “你干什么,放开我,放开我!” 终于,楼宇湘意识到不妙了,下意识的拼命挣扎,尖声喊叫着让方圆放下她。 话说,这个小子真翻脸后,还是很可怕的。 “给我闭嘴!” 方圆抬手,在她丰满解释的一个半月上,狠狠抽了一巴掌。 掌声清脆,响彻整栋大厅,楼宇湘身子猛地一挺,发出一声凄惨的叫唤。 方圆可是真用力了,这一巴掌,能把楼宇湘的屁股给抽肿。 “方圆,你放下楼总!” 林林当然不会无视老板要被‘劫走’,赶紧抢步挡住了他。 第1231章 :没有不疼儿子的母亲 “林林,闪开,你们都不要管!” 林林不得不跳出来阻止方圆动粗时,楼宇湘抢先说话了。 这个小女人不愧是高智商人士,发觉自己因太得意而惹恼了方圆后,林林等人如果用强来‘拯救’她,结果肯定不咋样。 倒不如暂时示弱,摆出一副在恶棍面前‘随便你玩儿’的高姿态,那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反正他又不敢真伤害她,大不了狠狠教训一下拉倒。 楼宇湘喜欢被强大的男人教训--她的三任前夫,不跟她玩阴谋诡计而是像真男人那样跟她面对面的干,就算最终也逃不过死亡的命运,但也不会死得那样轻如鸿毛,风一吹就飘飘的没了。 林林等人本来也不想管。 他们也觉得楼宇湘太过分了:这哪是一国际大集团的老总啊,完全就一女流氓,也怪不得人家方圆生气。 不过同时也证明了一个事实,那就是方圆在楼宇湘的心中,占据着相当重要的地位,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 毕竟可不是任何一个男人,都有资格能让楼宇湘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说出那番很不要脸的话。 现在听楼宇湘尖叫着下达了不许管的命令后,林林没有任何的犹豫,就立即后退。 她都退下来了,那么其他几个保镖,自然也不会再傻呆呆的多事,一切唯林林马首是瞻,都已经被大家养成习惯了。 林林等人都不管了,陈经理、叶云芳等人,哪敢再多事? 等方圆扛麻袋那般的扛着楼宇湘,消失在了二楼拐角处,楼梯上空余两只小巧的红色细高跟小皮凉鞋后,陈经理才眨巴了下眼睛,从无比的震惊中清醒过来,赶紧拿出手机,急匆匆的向大厅外面跑去。 无论如何,她都得把这件事向夏总汇报一下,这是她的职责之一。 陈经理在跑向大厅门口那边时,是从林盼盼身边经过的,随意看了女孩子一眼时,才发现她正眯着双眼盯着二楼那边,眼神阴沉,还带有让人心悸的东西,与她平时的样子大不相同。 “盼盼,你怎么了你?” 看到林盼盼这种眼神后,陈经理心中莫名咯噔了声,下意识的停步问道。 “啊,没、没什么,就是惊、惊讶,很震惊。” 林盼盼连连摇头,再看向陈经理时的眼神,已经是她所说的震惊样子了。 这让陈经理怀疑自己眼花了,不过也没多想,低声说:“盼盼,有些事看到后,也不要随便向外乱说,知道了吗?” “我知道了,谢谢你,陈经理。” 林盼盼诚恳的点头道谢。 “嗯,你还小,等你再老成几年后,你就能充分理解理解这句话的意思了。去吧,帮楼总看着停在会所东门的车子,千万别让过往车辆给蹭了刮了。唉,有好好的停车场不用,干嘛非得藏在那儿呢,好像要躲人似的--躲人?呵呵。” 好像参悟了什么的陈经理,苦笑着喃喃自语着,快步走出了大厅。 夏小韵的电话很好拨通,几下子就通了:“你好,陈经理,有什么事吗?” “夏总,有件事,我必须得向您汇报一下。” 陈经理站在台阶上,左右看了眼空荡荡的停车场,又用右手捂住手机,才把方圆来了会所,结果楼宇湘当众大玩不要脸的全过程,简单描述了一遍。 末了,她才低声问:“夏总,我现在该怎么办?” 陈经理在叙述这些时,夏小韵一直倾听着,并没有随便插嘴。 等她小声请示自己该怎么做后,站在大门后的夏小韵,才稍稍侧脸用眼角扫了眼坐在石桌前的燕影,接着淡淡地说:“陈经理,这件事你不用管,只需做好你自己的工作就行。另外,你要做好重新开业的准备。好了,就这样吧,我这边还有客人,有什么事稍后再说。” 夏小韵打电话时,劳拉正在厨房内做饭。 马上就要中午了,无论那个端坐在石桌前的女人会不会在家吃饭,劳拉都得做。 她一边做饭,一边暗中打量那个自称叫燕影的女人。 女人很清秀的样子,看上去也就是三十刚出头,尤其是皮肤很好,好像牛奶那般的滑腻,虽说只穿了一身很普通的套裙,平底皮鞋,不过她坐在那儿后,浑身竟然散发出夏小韵都不曾有的富贵气质。 嗯,就是富贵气。 一般来说,人们在提到‘富贵太太’时,总会自动脑补出这样一副画面:女人不一定会浓妆艳抹,但浑身肯定会挂满了金银首饰,哪怕是穿的一双袜子,也够一个唐王基层工人干一个月的了,还得不吃不喝才能买得起。 可燕影只是穿着很普通的‘大路货’,更没披金戴银的,就是随随便便的往那儿一坐,就给劳拉造成了一种必须得仰视她的奇怪感。 这种奇怪的感觉,劳拉以前在英国混社会时曾经有过一次,但那个给予她同样感觉的人,是英皇室的王妃。 这个叫燕影的女人,凭什么会给劳拉这种奇怪的感觉? 劳拉越是打量她,发现就越大:隐隐地,竟然能从她的眉梢眼角中,看出一些似曾相识的样子,但认真去想时,却又想不起哪个人长的像她。 还有让劳拉觉得奇怪的是,燕影貌似很熟悉这个家:当等在大门口的她,等夏小韵开门走进院子里后,她望着院子发了很久的呆,然后就熟门熟路的去了洗手间。 劳拉能看出的东西,夏小韵当然也能看得出,对燕影自称是方圆的母亲,又信了几分。 不信的是,燕影太年轻了。 三十出头的女人,会有个二十七八岁的儿子? 开玩笑。 “每天,都是这样忙吗?” 等夏小韵扣掉电话,走过来重新坐在石桌对面后,燕影放下茶杯,淡淡地笑着问道。 “也不是太忙,偶尔的。” 夏小韵把手机随手放在石桌上,也淡淡地笑着端起茶杯,浅浅抿了口才看似随意的说:“刚才女子会所那边负责人打电话来说,方圆去了那边,却遇到了帝皇集团的楼宇湘。楼宇湘好像有些时常,竟然当着很多人的面,说要给方圆当小妈--呵呵,激怒了方圆,把她扛到肩头上去二楼了。负责人担心会出什么事,这才打电话请示我该怎么办。” 夏小韵看似随意的说这些时,一直在观察燕影。 她发现,在她说出这件事时,燕影连眉梢都没有动一下,脸上始终带着淡淡地笑,就像只是出于礼貌,在听别人说与她无关的事情那样。 “怎么,方夫人,你听了这件事后,心里竟然没有任何感想?” 夏小韵放下了茶杯,虽说还是口口声声的称她为方夫人,不过好像只是一个称呼,不带有任何别的含意。 “稍稍有一点,不过不是太在意。” 燕影知道夏小韵这样说是什么意思(看啊,楼宇湘那个狐狸精要勾引方天明了,你说你是方夫人,怎么就对这小三的卑鄙行为,表现出强烈的抗议呢),只是笑了笑。 “为什么呢?” 夏小韵来兴趣了:“方夫人,我想听听答案,能不能说说?” “能。” 燕影脸上的笑容消失,淡淡地说:“我虽然与方天明生活了那么多年,又共同生养了方圆这个儿子。不过我与他之间,并没有任何的感情基础,完全就是搭伙过日子而已。所以,无论谁想把我取而代之,我都没有任何的意见。” “没有感情的搭伙过日子?” 夏小韵稍稍冷笑,缓缓说道:“方夫人,你好像太低看我的智商了。无论哪一个女人,只要能跟男人生出孩子来,一家三口的生活了十二年,要说夫妻之间没有任何感情,那是在骗鬼。” “我没有骗你,夏总。” 燕影依旧淡淡地样子,解释道:“你没听说过的事,不代表不曾发生过--” 夏小韵打断了她的话:“那么,你们在方圆面前,又是一副什么样子?” “很恩爱。” 燕影想都不想的说道:“这是我们约定好了的,必须得给方圆一个正常的童年,这对他能否健康成长很关键。” “这么说来,方夫人与方先生做夫妻,生孩子,过日子,都是一个契约了?” 夏小韵想了想,这样问道。 “你形容的非常到位。” 燕影也想了想,才回答:“最起码,我是这样看待我与方天明的婚姻状况的。至于他是不是这样想,我不知道,也不想去知道,我只是按照我们的‘契约’,来让方圆健康成长就行了。等到‘契约’时间到期后,我就离开了。” 夏小韵接着追问:“那你爱你儿子吗?” 燕影不答反问:“天底下,又有哪个当母亲的,不疼爱自己的儿子?” “可你儿子现在,正与他父亲争抢女人。” 夏小韵笑了,笑容有些邪魅。 楼宇湘早就亲口对她说过了:亲,我的目标是方天明,而不是方圆那个小王八蛋,所以你没必要对我有敌意啊,我还得帮你追上他,咱们以后做婆媳呢。 夏小韵觉得,依着她的眼力,她能看得出楼宇湘在说那番话时,是发自内心的。 事实上确实如此,楼宇湘那个时候就是要一心一意成为方圆的小妈,心无旁骛的--但后来去了安阳后,那个小女人才忽然惊醒:她之所以追求方八师兄,最终目的竟然还是方圆! 不过,她当然不会把自己新的心理变化,告诉夏小韵了。 所以小夏现在仍然以为,楼宇湘接近方圆的目标,只是老方而已,无论她怎么胡闹,都是为了实现愿望。 甚至夏小韵在听陈经理汇报那边情况时,还能自动脑补,来给楼宇湘寻找这样做的理由:唯有这么闹腾,才能让躲在暗中不露面的方天明知道,小楼对他有多么情深深啊雨蒙蒙,再不赶紧滚出来,我可真要被你儿子给睡了啊…… “方天明不会在意的。” 燕影很古怪的笑了下后,轻声说:“自从方天明有了方圆后,就算全世界的女人排着队的求他要了她们,他也会无动于衷的。” 第1232章 :燕影的故事(一) 方天明已经娶了燕影,俩人有了一个儿子后,他就对别的任何女人,都都没有兴趣了。 这就是燕影想表达的意思。 夏小韵秀眉微微皱了下,就领悟了过来,笑了:“这样说的话,方叔叔明知道你对他没有任何感情,但还是要做一个‘从一而终’的出色男人。我这样理解,对不对?” “也对,也不对。” 燕影先给了个模棱两可的答案后,才说:“他‘从一而终’的前提,是他在拥有了我之后,生理上就不允许他对别的任何女人感兴趣了。” 夏小韵就不明白了:“为什么?” 燕影却岔开了话题,问道:“你对基因学、病毒学这两个学科的认识,有多深?” 夏小韵虽说搞不懂燕影为什么要问她这个问题,还是如实相告:“我上大学时,读得是企业管理。不过,对你所说的这两门学科,也不是太陌生。毕竟现代是个信息爆炸时代,人们完全可以通过网络,了解到很多以前不曾接触过的知识。” “确实如此。” 燕影端起茶杯喝了一口,就回头看向了卧室那边那棵石榴树,再说话时的声音,已经有了空灵的意境:“那我今天,就给你讲个与基因、病毒两门学科有关的故事吧。希望,你能对此感兴趣。” “只要是与方圆有关的故事,我都感兴趣。” 夏小韵笑着拿起暖瓶,为燕影把水倒满后,抬手做了个请的手势,自己拉出一副‘洗耳恭听’的模样。 “这个故事的开头,到底得从哪个年代开始呢?不但我说不清,好像所有人都说不清,因为我们正常人,从来都不会想到在号称生命禁地的罗布泊下面,还存在着一个不为所知的世界。” 燕影没有理睬小夏拿捏出的淑女风度,依旧盯着卧室下的那棵石榴树,沉默了片刻后,才说:“那就从一个情窦初开的女孩子,爱上一个骄傲的男人开始吧。” 很明显,这个情窦初开的女孩子,就是燕影她自己。 而那个骄傲的男人,也有一个相当拉风的名字,姓水,叫水开山。 水开山是一名军人,二十一岁那年就已经官拜少校了,可谓是前途远大。 很偶然的机会,在一次郊游中,不慎扎伤脚的燕影,认识了水开山。 两个年轻人的爱情,也从水开山送燕影回家开始了。 水家虽说算不上什么名门望族,但水开山的大哥相当厉害,而燕家当时也正在走下坡路,所以燕影嫁给水开山,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还是高攀了。 郎才女貌的一对情侣,经过短短半年的交往后,就到了要私定终身的地步了--但就在这时候,燕家家主却出面了,给燕影讲述了整个家族目前所面临的形式,希望她能放弃爱情,能为家族牺牲,去嫁给一个陌生的年轻人。 唯有脑子进水了的女孩子,才甘心离开爱郎,去嫁给一个陌生男人。 燕影很正常,所以她当即想都没想的就拒绝了:爱情,从来都不可以拿来做买卖的,那是对爱情的亵渎。 最让燕影无法接受的是,燕家为她所‘提供的爱人’,竟然是两个,一个姓方,叫方天明,一个姓夏,叫夏天问。 而且燕家老头子也明说了:除了燕影之外,还有一个叫陈婉约的女人,同样肩负着某种使命,注定要嫁给这两个男人中的一个。 燕影的运气比较好--因为,她可以在这两个年轻人中,选择其中一个当孩子他爸。 这么荒唐的事儿,燕影当然不同意,第一时间就打电话告诉了水开山。 脾气不怎么样的水开山,在接到燕影的电话后,当然会暴跳如雷,说要马上赶来燕家,问问为了家族利益就这样牺牲女儿的老燕家,还要不要脸。 水开山还安慰燕影,如果他说不服老燕家的话,那么就私奔! 燕影当然同意,也做好了要私奔的准备。 “但她等啊等,等啊等,等了好几天也没等到她爱的人过来。” 燕影说到这儿时,一双传神的美眸中,明显浮上了晶莹的泪花,声音中更带有了哭腔:“后来,后来她才知道,她的爱人本来已经要来的,却被他那个非常厉害的大哥给拦住了,送到了大西北去出差了,没有许可绝不能再回来,要不然就会被逐出水家家族。” “水家,很让人稀罕吗?” 受燕影情绪的感染,骨子里从来都有些二百五气质的夏小韵,拿着茶杯往石桌上猛地一顿,风目圆睁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竟然让他连爱人都不管不顾!” 面对夏小韵的厉声质问,本来也该痛恨水家的燕影,却抬手擦了擦眼角,淡淡地说:“水家满门忠烈。据我所知,到目前为止除了两个女孩子外,水家其他十多口两代人,都牺牲在了保家卫国的战场上。” 夏小韵满脸的怒气,一下子消失了。 她很清楚,别说她区区一介小奸商了,就算那些身处华夏高层那些德高望重的大人物,在这种满门为国的忠烈面前,也会给予他们最最真挚的尊敬。 为守护水家的忠烈,水开山才不得不离开心爱的姑娘,远去大西北。 没有了水开山后,心灰意冷的燕影,最终做出了妥协,嫁给了方天明。 燕影是个性情固执的女子,她在嫁给方天明后,无论老方对她有多么的好,她都不会对他产生一丁点的爱意。 当然了,她却会像天底下所有疼爱儿子的母亲那样,疼爱方圆。 燕影嫁给方天明后,就再也不是千金小姐了,在人前就是一普通居家妇女,就像你逛超市时,看到的那些手拎着菜篮子的大妈大嫂一个样。 就这样,他们一起在儿子面前很‘很和睦’的共同生活了十二年。 “那一天下午,天气非常的好,儿子去上学了,已经成为一个居家妇人的女人,像往常那样收拾院子时,正在外面上班的男人回来了。” 燕影端起茶杯,喝了一口润了润嗓子后,才继续说:“虽说女人一点也不爱男人,更不在乎他在外面做什么,可还是问他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 夏小韵连忙再次拿起暖瓶,给燕影满上,就像说相声中捧哏的那样:“是啊,他怎么就回来了?” 我们的缘分,到了。 方天明看着燕影,足足过了半分钟后,才这样回答。 燕影心中猛地一跳,接着脸色就变成了苍白。 方天明这句话,让她想到了俩人成亲之前,燕老爷子说过的那些:当方天明对你说缘分尽了,你们该分道扬镳时,那么你就可以回京华了。但你记住,你只能一个人回来,一个人过。 一个人回去的意思呢,就是说:燕影不可以带着儿子回去。 一个人回去后一个人过呢,则是暗指燕影不可以去大西北,去找水开山。 十几年前,燕影还没觉得燕老爷子这番话有什么,毕竟她已经心如死灰,就算老燕不说这些,她也不会带着某个‘孽种’回去,因为那是对水开山,对爱情最大的耻辱。 她更不会去找水开山,因为她已经为人生了孩子,再也配不上水开山那纯洁的爱情了。 可当这一天就那么很突兀的来临后,燕影才猛地意识到:十几年的时间,她既然坚守了当初的信念,也有了很大的改变。 十数年的岁月,并没有稀释她对水开山的爱。 但她却再也放不下她与方天明所生的‘孽种’了--儿子是母亲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怎么可能就这样抛弃呢? 燕影求方天明,跪在地上求他,求他想想办法,让她带着儿子走,如果没有了儿子,她不知道还能不能活下去。 “当时,男人也是满脸的痛苦之色,踌躇了很久才说……” 燕影用力抿了下嘴角,看着劳拉端上来的几个小菜,眼角不住的抽了几下,才轻声说:“如果想儿子能平安长大,那么就必须得放下他。儿子,从他出生的那一天开始,他的命运就已经注定了。不要担心他的安全,因为在他的成长路上,总会有人暗中照顾他。如果女人放不下,必须要把儿子带走,或者不走死活要留在儿子身边,那么儿子就会死。” “是啊,失去了爱情,被迫嫁给不爱的男人后,女人本来就已经成为行尸走肉了,这么多年来,好不容易把所有都寄托在儿子身上,又怎么能舍得让儿子有危险呢?” 夏小韵接过劳拉递过来的红酒,为燕影满了一些时,眉宇间已经布满了浓浓的哀伤。 暂且不管燕影这个故事真实与否,单说夏小韵在听到这个故事后,就知道两个才俊中的一个人是夏天问;与燕影一起肩负某种神秘使命的那个女人,就是陈婉约。 而她,本来该是故事中另外一对主角的女儿,但事实证明夏天问夫妻,不是她的亲生父母。 夏天问夫妻的亲生女儿,是那个被她出卖过、现在已经香消玉损的漠北北。 人生中最大的痛苦,不是被情所伤等等,而是不知道自己老爸老妈到底是何人。 夏小韵端起酒杯,晃了晃后昂首一饮而尽。 红酒很苦,颜色如血。 劳拉有些担心的看了眼夏总,嘴唇动了下接着转身,快步走向了大门。 她觉得,现在她外出走走,才是最合适的。 劳拉打开大门时,就看到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太婆,正挎着一个蓝色广告袋,向胡同外走。 劳拉认识这老婆婆,那是秦小冰爱心泛滥时,从外面收留的,好像姓白。 据秦小冰说白婆婆脾气特别好,做的饭菜特别香,特勤劳,特-- 白婆婆特好,与劳拉也没什么关系,她这时候受夏小韵的影响,也不想跟任何人寒暄什么,所以在关上门稍稍等了片刻后,才缓步向外走去。 在家里时还没觉出有多热,劳拉刚走出胡同口,就觉得有热浪从西边街道上扑来,下意识的抬手挡住了脸,所以才没看到已经走上青石板小桥的白婆婆,回头冲她笑了一下。 很诡异。 第1233章 :燕影的故事(二) “故事中的女人,最终选择了听从男人的话,在那个夏季的下午,离开了家。” 劳拉关门时发出的响声,吸引了燕影的目光,看着那边过了很久后,她才继续讲她的故事。 他们夫妻离开时,没有带走任何东西,就像很正常过日子的夫妻,外出串门很快就会回来那样,甚至厨房的案板上,还放着一颗洗好了的卷心菜,菜刀就放在一边,正在做饭的女人好像看到收电费的来了后,去给他拿钱了。 下午五点,孩子放学了。 也是像往常那样,校服都因为打闹而湿透了的孩子,一脚踹开虚掩着的大门后,就嚷道:“妈,我回来了!” 燕影没有像往常那样,听到儿子喊她后,就从厨房内走出来,看到他浑身脏兮兮的样子后,就会板着脸的数量他就知道在外面瞎胡闹,怎么就不懂得学习呢,然后再撵着他去洗脸洗手,准备吃饭。 跑到厨房里喝了半舀子凉水的孩子,发现母亲并没有在家后,也没在意,顺手从篮子里拿出一颗西红柿,也没洗只在袖子上擦了擦,就放在嘴上吭哧咬了一口,走到石桌前开始做作业。 燕影两口子虽说很疼爱孩子,也看出儿子貌似不是考状元的料,只因他一拿起书本就打哈欠流泪的,如果韩家那小子(韩斌)在大门口学声鸟叫,他则会像打了鸡血那样,精神抖擞的跑出去疯了。 不过两口子还是尽可能的给他施加压力:再怎么不愿意学习,那你总该把你老师布置的作业做完吧?乖,快点做,做完了再去狼窜好了。 必须得做完作业再出去玩,哪怕是糊弄呢,也能让大人心里稍稍得到点安慰:孩子还小,等大几岁就知道学习了。 所以孩子回家稍稍吃点东西后,就会先做作业--唯有把这该死的、没用的、看起来像鬼画符的作业做完,才能去外面疯玩啊,话说他在回家时,巨野河就有好多同龄孩子在里面打水仗了。 那都是些不好好学习的孩子,没啥出息,长大了只能去车站扛包,去开出租车或者写网文--不可能像他这么勤奋的孩子这样,大学毕业后就能穿上笔挺的西装,去那些有可能是不爱学习的孩子开的公司内,去挣他们的钱! 就靠着这个念头,好像比打架还要累,累出满头大汗的孩子,终于写完了作业,长舒一口气,大喊一声‘小爷终于写完死老太婆布置玩的作业了’,然后就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出了家。 人刚跑到河边,就已经把短裤甩在了地上,以一个《精武英雄》内陈真做出的标准动作,怒吼一声纵身跳进了河里:“今天,谁敢与小爷我决一死战!” 被人揍的眼圈都黑了一个的孩子,在太阳落山后,才抱着小白衬衣骂骂咧咧的回了家,刚走进家里就大喊:“妈,我饿了,今晚做的啥好吃的?” 没人回答。 天已经黑了下来,屋子里却没有亮灯,唯有晚风从庭院上方掠过,吹在孩子光着的背上有些凉飕飕,让他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寒战,终于意识到事情不对劲了。 整整一个晚上,父母都没有回来。 第二天天亮后,孩子就去了他老子的单位,去找他老爸。 人家却告诉他说,方天明昨天上午就在单位请假,回家了,根本没来上班。 孩子有些无精打采的回到家,没有再去上学,就坐在院子里的是石桌前,双手托着腮帮子望着大门,无比渴望父母能忽然走进来,手里还拎着大包小包的,里面都是好吃的,如果再有一根‘制式’双节棍就好了,那样他以后再跟高年级那些痞子血战时,就能大展神威了。 孩子从早上,一直坐到第二天早上,燕影夫妻都没有回家,在中午时等来了他最好的朋友韩斌。 孩子不去上学,老师并不怎么关心,尽管期末考试时他的成绩,比班级倒数第一名,足足高出了三点五分,有了质的突破--关心他的,只有韩斌。 “我爸我妈不见了。” 孩子看到自己最好的朋友后,不等他说什么就咬了下嘴唇,低声说:“我要去找他们,你跟张老师说一句,我可能以后都不会去上学了,请她别想念我。” “我陪你去找。” 韩斌并没有任何的犹豫,把书包扔在石桌上,挽起袖子说:“不过,我们在出去找人之前,先让我给你亮一下我做饭的手艺--下面条!” 两个半大小子,足足吃了三斤清水里下面条,啃了半个胡萝卜咸菜,然后一抹嘴,一推碗,一起仰天哈哈大笑三声,这才雄赳赳的走出了方家,踏上了寻找父母之旅。 “你不知道,那时候我并没有离开唐王,我就躲在暗中看着我儿子,看着他每天早上出门,天黑后才回家--那种别人家院子里传来欢声笑语,唯有我儿子孤苦一个人坐在石桌前的感觉,我咬破嘴唇都挡不住泪水往下流。” 燕影抬手,擦了擦早就已经滚落嘴边的泪水,端起酒杯学着小夏刚才的样子,恶狠狠的一口喝了下去。 燕影讲故事之前,本来是要给夏小韵讲一个有关基因、病毒学的故事,结果讲到她儿子时,却大谈特谈,貌似很有‘跑题’的嫌疑。 不过夏小韵却没任何的不耐烦,如果可以,她希望能听人把方圆寻找父母的全过程,都详细给她说一遍,也好让她从故事里,找到有用的东西。 “吃点菜?劳拉做饭的手艺,还是很不错的。” 夏小韵又替燕影满上大半杯红酒,拿起了筷子低声建议:“菜凉了,味道就会差许多。” “我儿子打小,最爱吃的就是西红柿炒鸡蛋。” 看着那道西红柿炒鸡蛋,燕影轻轻吸了下鼻子,轻声说:“给你个建议,你最好是能学会把这道菜做到最好,只要做好这道菜就行。” “好,从今晚开始,我就学做这道菜。” 夏小韵想都没想,就用力点了点头:“然后--接下来的故事,又是怎么发展的呢?” 接下来故事发展,是孩子在韩斌的帮助下,在唐王地区找了父母足足二十多天,都没有任何结果,最后踏上了南下的列车。 他以前曾经听方天明说起过,老家是南方某省人。 孩子希望,能从父亲的老家找到父亲。 他却不知道,当他从车窗内探出脑袋,看到自己发小韩斌,因为偷了老子的钱給他做盘缠,却被赶来的老子按住痛扁,揍的鬼哭狼嚎忍不住也嚎啕大哭时,还有一个女人也在车站的人群中,望着他泪如泉涌。 那一刻,如果不是最后的理智阻止她(你如果这时候冲出去找儿子,那么他这些天来所受的苦楚都白受了,最关键是还能影响他的命运),她肯定会不顾一切的冲出去,也就不会在南下的列车驶远后,瘫坐在地上无声的痛哭很久了。 儿子走了。 踏上了注定挫折重重的人生旅途,燕影也像丢了魂儿那样,回到了京华,住进了老燕早就给她准备好的一个荒山小道观内,成为了一名‘在册道姑’。 去当一名道姑,是燕影提出来的要求,不顾母亲的苦苦哀求。 为了整个燕家,早在十数年前她就失去了爱人,现在又放弃了儿子,她对这个世界不再有任何的好感,更是无比的痛恨燕家,怎么可能再回燕家,继续当她的燕四千金大小姐? 燕影回到道观内后的第一百天整时,收到了一封信,是清晨起来去后面浇灌她种下的大白菜时,在后门外的地上发现的。 信很厚,足足十几张。 信封上没有任何的署名,但她却认识信纸上的字迹。 她从没有爱过方天明,却不代表着看不出这封信上的字迹,就是他写的。 方天明很清楚燕影最关心的是什么,所以有关儿子当前状况的信纸,站了一大半。 儿子是安全的,被一个好心的老头收养了,就像武侠小说中所说的那样,那个很喜欢吃土豆的老头,是个隐居的绝世高手,他希望孩子能继承他的衣钵--当然不是最爱吃土豆了。 不过让老头很气愤的是,鬼灵精怪的孩子总是敷衍他,不管他有多么认真,甚至残酷,孩子总是能找到各种各样的理由去偷懒,丝毫不介意被比他小两岁的一个小女孩呀,都能一脚踹趴下。 儿子有多么的调皮,身为母亲的燕影,又怎能不知道? 她从信纸上的字里行间,就能想象到那个好心的老人,在教育儿子时,老脸上肯定会带着恨铁不成钢的无奈。 但对燕影来说,却是骄傲的:我的儿子,从来都是一匹不服任何人管教的小马驹。我这个当妈的都管不了他了,更何况你一区区糟老头? 唉,当母亲的就这样,儿子的调皮不服管教,都能成为她的骄傲。 那封信的后半截,则在讲一个故事。 故事的主角,就是燕影同床共枕十数年的男人,方天明。 对于方天明的故事,燕影是没什么兴趣的,结婚那么多来,她甚至都不知道丈夫老家是哪儿,家里还有哪些亲人,今年又是多大了…… 她只是把方天明,当做了能让燕家崛起的一个互换条件,哪怕俩人有了一个共同的儿子,她也会固执的以为,儿子是她一个人的。 所以,如果不是因为道姑生活太过安静,她是绝不会看方天明写在信上的故事。 方天明不知道他的父母是谁,却知道他之所以来到这个世界上,是某些势力的一枚不可或缺的棋子,肩负着一定的重担。 我这辈子,只会有你一个女人,也只能有方圆一个孩子。 这是方天明在给燕影的信中,提到自己后的第一句话。 燕影读到这句话时,不屑的冷笑了下,真想就此把信纸撕碎--她在被迫离开儿子后,这个男人就成了她最恨的那个人。 她得费很大的力气,才能逼着自己继续往下看。 就知道了一些不可思议的秘密。 第1234章 :燕影的故事(三) 世界上有着数不清的物种。 直到科学如此发达的今天,人们还总是发现一些从没见过的新物种。 这些新物种,当然不是现在才存在的,它们的存在历史,可能要比人类还要久远太多,只是人类一直没发现它们罢了。 一提到新物种,人们率先想到就是大海,其次是深山老林。 确实,现在大海中的人类当前科技力量达不到的深度下,生活着不为人知的生物--人类不知道的,并不代表着没有。 神秘而诡异的罗布泊内,同样生活着现代人都不知道的未知生物。 方天明在信中告诉燕影,说是他与罗布泊下某个神秘的世界,有着很重要的关系,这一点从他懂事起那一天就知道了。 他从没去过那个世界,之所以能确定自己与那个世界有关,那是因为有人在他年少时,曾经跟他说过一些秘密,并让他发誓在没有许可下,绝不能说出这些秘密,要不然他以后所生的孩子,就会遭遇不测。 方天明沉稳的性格,决定了他没有把这些秘密当做儿戏,而是去认真遵守当初的誓言。 “男人在写给女人的信中说,他是鲛人的后代。” 燕影刚说到这儿,正拿筷子有一下,没一下挑着西红柿炒鸡蛋的夏小韵,愣了下脱口打断了她的话:“什么,什么人的后代?” “鲛人。” 燕影语气清晰,重复了一遍,又解释道:“你也可以把鲛人,看做是科幻电影的美人鱼。只是鲛人与电影中的美人鱼不同,它们浑身都有着青黑色的鳞片,相传哭泣时的声音,就像婴儿在哭,眼泪可以变成珍珠。其实呢,我倒是觉得它们唯一的用处,就是被人制成油灯,在皇陵中起到照明的作用。” 对于鲛人,夏小韵上高中时,就曾经在书上查阅过资料,毕竟传说中的美人鱼,不但对年轻男子有着很大的诱惑力,也同样会让女孩子极度向往,试着去了解这个物种。 想想就会觉得心情澎湃啊:上半身是人,下半身是鱼身子,不用考虑上哪所大学才能找个好工作,才能钓到钻石王老五,更不用为买多大平米的房子而犯愁,不用为去医院看病被宰而愤怒。 大海就是我的家,我想去哪儿就去哪儿,能活千年而不死,自、由自在--我是海的女儿。 不过,夏小韵也很清楚,就算她再怎么向往成为美人鱼,也不会实现的,神话故事终究是神话故事,《山海经》此类古书上所记载的那些,只是古人为追求更好生活而意、淫出来的罢了。 她要想过上好日子,就得好好学习,毕业后去接替夏天问的班,掌管神通快递集团。 只是她做梦也想不到,有一天会有个对她来说很重要的女人(之所以说燕影很重要,那是因为她有可能成为夏大老板的婆婆),会用无比认真的语气,来告诉她说,未来‘公爹’是鲛人的后代。 “是,我在书上看到过的那些,就是对鲛人的传说,也是这样说的。” 夏小韵慢慢吞咽了一口吐沫,才有些小心翼翼的说:“你,也不相信世上真有鲛人,对不对?” 燕影却说:“我信。” “你、你信?” 夏小韵愣了下,下意识的问道:“你凭什么相信,方、那个孩子的父亲,身世会与鲛人有关?” “因为,孩子的父亲,那时候已经没任何的必要,再去骗女人了。” 燕影抬头,望着已经往西滑落的太阳,眼神开始空洞起来,这是在回想那封信的内容。 方天明在信中说,他在刚听到那些秘密时,虽说发誓不会泄露,但内心还是半信半疑的,无比渴望他能成亲的那一天到来。 有人告诉方天明,说等他成亲,正式拥有一个女人后,他鲛人的特征就会出现:会在洞房花烛夜的第二天早上,能发现身上会长出一些隐隐的青黑色鳞片,脸上也会。 这跟他与女人天地合后,才起到的反应。 所以那个人无比郑重的告诉他:他必须得把他的‘纯洁’,保留到洞房花烛夜,送给他的妻子。因为他这辈子,都只能拥有这一个女人,而且也只能生一个孩子了。 这种情况,可以称之为‘鲛人进化后遗症’。 真正的鲛人,只能生活在水中,超过十二个时辰后如果还没有见水,那么他就会从人形,变成一条有四肢的鱼,再超过十二个时辰,如果还没有见水,那么他就会死亡,以非常痛苦的方式。 鲛人与鲛人所生的孩子,只能是鲛人,只能生活在人类接触不到的世界,才能安然活下去。 鲛人无比渴望自己能脱离那种讨厌的生活,始终能保持他们在水中才会有的俊美外形,能够像正常人那样,无拘无束的生活在阳光下,想去哪儿就去哪儿,根本不用担心路途中,目的地有没有足够的水源。 为了变成正常人,鲛人一直在苦苦探索突破旧生活的方式--终于,也不知道在哪个朝代的哪一天,他们打开了那扇门:唯有鲛人与正常人相结合,他们所生的孩子,就会向正常人类进化一步。 等他们所生的孩子,再与正常人相结合后再生出的孩子,鲛人的基因特征,就会被正常人的基因完全同化,成为一个正常人。 方天明的父亲或者母亲,就有一个是正常人,而他的孩子,则会向他那个正常人的父亲或者母亲那样,成为一个标准的正常人。 套用一句时髦的话来说就是:方天明是鲛人二代,方圆则是鲛人三代。 鲛人二代,因继承正常人的基因缘故,他们不用必须在十二个时辰内泡在水中,可在与异性相结合后,不但会出现‘返祖现象’,而且他(她)的生育能力(是能力,而不是功能,能力与功能是有很大区别的)就会消失。 说直白些呢,就是鲛人二代从生到死,无论与异性相结合多少次,他们都只有一次与异性受孕的机会(第一次与异性相结合),而且判断有没有受孕的方式也很简单,那就是事后他们会出现返祖现象,这是他们还不曾完全进化好的缺陷。 这个致命的缺陷,促使鲛人二代不敢随意与异性相结合。 事实证明当初经过方天明的那个人没有说错,因为方天明在与燕影的洞房花烛夜的第二天清晨醒来后,就看到了自己身上起了鳞片。 立即,他就抢在自己返祖现象更严重时,洗了个澡。 然后,一切都恢复了正常。 就像鲛人在与异性相结合时,只有一次受孕机会那样,他们这辈子也只能拥有一个女人(或者是男人),如果还想玩把时髦--就是出个轨啥的,去招惹别的正常人,那么他除非身中一种很邪性的剧毒(尸毒),要不然一旦发生相结合,他就会死亡。 “只要那个男人不想被邪恶的剧毒所控制,那么他就不会去寻找妻子之外的任何女人。” 燕影说到这儿后,端起茶杯把已经凉了的茶水一饮而尽。 等她放下茶杯后,夏小韵马上就殷勤的替她满上水:“再说说鲛人三代,都是有些哪些不同寻常的特征呢?” 想不起鲛人二代来说,夏小韵更关心鲛人三代。 因为她已经差不多能确定了:她与方圆,都是骄傲的鲛人三代。 鲛人三代,经过鲛人二代的‘辛苦’进化后,与正常人已经有99.99%的相同,就像最纯正的金子那样,只有0.01%的杂质。 而这几乎完全可以忽略不计的杂质,对鲛人三代来说,却是相关重要的:他们可以在正常人以相当正常的方式死亡后,能重新活转回来! 那0.01%的杂质,就是鲛人可活千年而不死的强大基因,也可以说是鲛人的第二命,要想确定一个鲛人在寿命未尽时非正常的死亡,除非掏出他的心脏。 正是这0.01%的鲛人基因,所以才能力保方圆当初在北朝地下古城实际死亡后,仍然能重新活转。 等死去的鲛人三代重获新生后,他(她)所具备的最后一丝鲛人基因,就会彻底的结束了,下次方圆再死了,就别想再活过来了。 “虽说现代科学技术到现在为止,都没探索出基因的秘密,不过也算是颇有斩获了,最起码科学研究已经证明,世界生物之所以这样多样化,盖因所生活的环境、生活方式、所需饮食的不同。” 看到夏小韵依旧一副秀眉紧锁深思的模样,燕影接下来再讲述时,尽可能让自己的话,听上去通俗易懂。 方天明在给燕影的信中,以不确定的语气说:经过他这些年的努力,开始怀疑所谓的鲛人,其实就是一些早在很多年之前,就身中了某种剧毒、才会改变自身样子、功能,才不得不生活在那个黑暗世界内的正常人。 某种剧毒无比的强大,就像科幻电影内的那些丧尸那样,能改变正常人基因,更改变了他们正常的生活方式。 万幸的是,这些身中某种剧毒的人,基因被改变后,除了不能长时间离开水之外,好处还是很多的,比方可以活很久,能拥有相当可怕的武力值等等。 方天明还怀疑,在这些鲛人的背后,可能还隐藏在一股子更大,也更可怕的力量,或者说是不明生物。 就是这些不明生物,在幕后操纵着鲛人的命运。 至于这些不明生物,是不是也像鲛人那样,是因为种了某种邪恶的剧毒,才只能生活在不为人知的黑暗中--方天明说,他圆愿付出包括生命在内的任何代价,去寻找正确的答案,让他的儿子不再受人摆布。 “那么,方、那个男人,现在找没找到答案?” 已经彻底听上瘾的夏小韵等燕影说累了,端起茶杯喝了口水后,连忙问道。 “没有。” 燕影摇了摇头:“最起码现在没有。因为男人在信的最后,曾经告诉女人,说他如果找到答案的话,会再次写信给她解释的--可是,整整十五年过去了,女人始终没有等到那封信。” 第1235章 :更可怕的不明生物 如果不是亲耳听楼宇湘亲口说,她要给方圆当小妈的话,夏小韵都怀疑方天明整整十五年没有给燕影写第二封信,很可能是因为他已经死了。 燕影所讲述的这个故事,既是她自己与水开山、方天明两个男人的爱情故事,也有方圆的成长史,只是都与基因、病毒这两个看似不怎么重要的东西,紧密联系在了一起。 故事的开始,到故事的最后,其实都是围绕着基因病毒来说的,只是没有开头,更没有结尾,却也算是解开了夏小韵的疑惑:方天明真想迎娶楼宇湘的话,除非他能身中尸毒才行。 怪不得燕影对楼宇湘追求方天明,没有一点点的兴趣。 燕影倒是没兴趣了,可夏小韵却多少有了些心事:楼宇湘追求老方失败后,会不会再把目光投在小方身上? 别忘了,那可是个相当不要脸的女人,明明已经摆明车马炮的发誓要攻陷老方了,刚才陈经理却打电话来说,楼宇湘正在会所调戏小方。 看来,这女人想来个老少通吃啊,真不要脸--就在夏小韵想到这儿时,忽然听燕影说:“你为什么,不问问彼岸花、绣花鞋的事?” 夏小韵蓦然一愣,双眸眯起看着燕影,缓缓问道:“对这两个东西,你都是知道哪些我不知道的?” “你与方圆结合的话,彼岸花就会盛开……” 燕影刚说到这儿,就被夏楚辞很无理的打断:“这些,我都已经知道了!” 对小夏的无礼,燕影没生气,依旧淡淡地语气:“那你知道,你为什么唯有穿上那双绣花鞋后,你才能与方圆顺利相结合,促成彼岸花开吗?” “为什么?” 夏小韵本能的问出这三个字时,忽然发觉自己很像上小学一年级时,班上的那个大笨蛋(现在据说已经成为倒腾废钢发家的老板了),老师在问他一加三等于几时,他冥思苦想很久后,才抬头看着老师很认真的问:老师,你说呢? “因为,你与方圆的身体里,在你们刚出生不久,就被人种上了相互排斥的病毒。” 燕影刚说到这儿,夏小韵就猛地一拍桌子,咬牙切齿的低声咒骂:“靠,我讨厌病毒!” 燕影这句话,就是解释方圆为什么无论如何努力,都无法在夏小韵面前硬起来的点睛之笔了,也可以说说是‘一语道破天机’。 就因为他们刚开始,就被人中了那种相互排斥的病毒,所以他们只能眼巴巴的看着对方,干咽吐沫却得不到。 而那双让小夏想起来就异常渴望拿到手的绣花鞋内,却有能中和这种病毒的解药,只要她能拿到两只绣花鞋,那么她想怎么跟方圆恩爱,就怎么秀。 至于他们肩膀下的彼岸花,则是鲛人强大的基因传承特点,就像卡秋莎这个小西伯人,肩膀后面会有个黑色骷髅头的胎记那样。 当雄性彼岸花,在与别的女人恩爱时,不管咋折腾,它都是一朵含苞欲放的,唯有与同样身怀彼岸花的女人相结合时,花儿就会因两个人‘喜结连理’,羞答答的静悄悄绽放了。 “那双鞋子,貌似不仅仅起到解药的作用吧?” 燕影刚一住嘴,夏小韵就迫不及待的问:“如果仅仅是这样,那么他们也没必要因为要撮合我与方圆在一起,让彼岸花开,就付出那么多的心血吧?” 燕影笑了,很冷的笑:“你以为,他们费那么多心血撮合你们在一起,就是为了彼岸花开吗?” “那为了什么?” 夏小韵刚问出这句话,眼睛就亮了,抬手轻轻拍了下桌子:“啊,我知道了!” “说说呢。” 燕影有些惊讶,没想到夏小韵竟然能想到什么,赶紧问道。 “他们让彼岸花开,就是想把我培养成一个可怕的妖女!” 夏小韵信誓旦旦的说:“我可以肯定,我永远都不会忘记穿上一只绣花鞋时,那种无法描述的邪恶、快乐感--怎么,看你一脸不屑的样子,我说的不对?” “当然不对。” 燕影淡淡地笑了笑,说:“如果真是这样,那他们直接培养漠北北就好了,干嘛要费尽心血的选择你?” “那,是为了什么?” 夏小韵觉得人家没说出,脸上浮上了明显的茫然,这是自以为是的答案被否定,自信破灭后的本能表现。 “他们要的不是你,而是--而是,你与方圆的孩子。” 燕影说着,下意识看向了夏小韵的肚子,语气很轻的说:“还是,没出生的孩子。” “我与方圆没、没出生的孩子?” 夏小韵的俏脸,瞬间就变为苍白。 她终于意识到了什么。 根据中医理论来说,世间万物相辅相成,又相生相克,所以任何东西都能入药,比方现在很少被小朋友们看到的推车郎(也就是屎壳郎),就是一味药材,能起到小儿惊风、治愈恶性痔疮等疾病。 那么没出生的孩子--据说在古代时,西南苗疆的苗医,就用没出生的小老鼠,小兔子来下药,用来治疗某种可怕的疾病了。 而且,婴儿胎盘本身,就对母体本身起到圣药的效果:好多孕前有病的妇女,在生养孩子后却发现那些疾病消失了,就是因为胎盘起到的神奇疗效。 有一些非常邪恶恐怖的不明生物,天生某种不能涉足人世间的怪病,它们经过不知道多少年的研究后,才找到了解开它们禁锢的‘圣药’,那就是两个合适的鲛人三代相结合后,雌性彼岸花所孕育的婴儿! 格,格格。 夏小韵嘴里发出了牙齿打颤的声音,本来就很苍白的脸色,这会儿因为极度惊骇,竟然变成了死灰色。 她的眼前,甚至都浮上了一幕血腥画面:她大着肚子躺在床上,浑身一缕衣服都没穿,一个她无法形容的怪物,一步步的走过来,举起了长有黑色长指甲的怪爪-- 她嘶声喊叫着,让它滚。 她哭着哀求它,求它放过她--只要放过她肚子里的孩子,无论让她做什么,她都不会皱一下眉头。 她甚至都能感觉的,自己在拼命挣扎、大声嘶叫时,肚子里的胎儿也感受到了危险,剧烈活动起来--应该是在提醒他的母亲,让她保护他吧? 可是,那个可怕到无法形容的怪物,却丝毫不理会她的哀求,长有黑色长指甲的利爪,闪电般划下,比昆仑陌刀还要更快,一下就划开了她的肚子,把那个即将出生的新生命,抓了出来。 生命的迹象,迅速从她眼眸中消失,她再也无法动弹一下,喊叫一声,只是呆呆望着怪物利爪中那个不断蹬踏的小生命,直到生命彻底地结束。 “不,不,不!我绝不!” 夏小韵猛地站起来,抬手用胳膊,把所有的饭菜,用力挥扫在了地上,接着抬脚狠踩那些饭菜,丝毫不在乎碎了的盘子,碟子,会刺伤她的脚。 “夏小韵!” 看到夏小韵已经进入魔障后,燕影霍地站起,抬手就狠狠抽了她一个耳光。 啪! 耳光声相当清脆,也很疼,一下子把夏小韵打懵了的同时,也把那异常可怕的一幕,从她脑海中抽走了。 她望着燕影傻楞了很久,才抬手摸着火辣辣的脸颊,声音嘶哑的问道:“可能性,有、有多大?” “超过百分之八十。” 很明显,燕影能看出夏小韵听懂了她的意思,所以才这样问道。 “你怎么会知道这些?” 夏小韵接着追问。 “前几天,有人才告诉了我。说,这是付出牺牲很多人的代价后,才换来的。” 燕影回答:“我觉得,应该是百分百的是这样,之所以对你说是百分之八十,那是别人在告诉我这些时的正常谨慎说法。” “那些要拿我孩、那些要这样做的怪物,就是那些鲛人,对不对?” 夏小韵用力攥紧了双拳,手指关节雪白,手背青筋几乎要挣出皮肤,不等燕影回答,她就用异常肯定的语气,声音沙哑的说:“绝对是这样!唯有我和方圆的、的孩子,才能解开他们所中的基因病毒,从那个黑暗世界内跑出来,危害世间。所以,上千年来,他们都一直在阴谋运作这件事,并成功了几次,结果却被我们的祖先,给一一猎杀在了沙漠中!” 不得不说,夏小韵的脑子相当灵活,哪怕是在极度惊骇、愤怒中,也能想到这些。 燕影却摇了摇头:“不是那些鲛人。” “不是?” 夏小韵愣住了:“你、你的意思是说,那些可怕的怪物,不是那些鲛人?” “刚才我好像在故事里已经讲过了,那些鲛人可能也是被人控制的傀儡,只是强大了些罢了。” 燕影绕过桌子,抬手轻轻拍打着夏小韵的后背,柔声说:“鲛人虽然可怕,但他们无法在涉足中原后,会变成另外一个人,代替那个人--这一点,我可以保证。彼岸花传说中,那些早在五胡乱华时出现的复制人,以及俄罗斯卡门小镇上的那些复制人,都不是鲛人。” “它们,它们是什么?” 被燕影安抚后,夏小韵的情绪平稳了很多,缓缓坐了下来。 “不知道。” 燕影摇了摇头,看向西北长空的天际,轻声说:“龙头在付出你无法想象的代价后,才仅仅确定两点。第一点,就是鲛人不是那些可怕的生物,只是它们的傀儡。第二点,则是确定要想彻底解决掉那些可怕生物,必须得找到两条鱼。” “什么两条鱼?” 夏小韵抬头,下意识的看向了西北那边。 “两条阴阳石鱼,一条是黑色白睛,一条是白色黑睛。唯有找到这两条鱼,并毁掉它们,才能从根本上彻底杜绝那些怪物,能通过类似于时间隧道之类的方式,来入侵人世间。” 燕影声音低低的回答。 “那,那两条鱼在哪儿?” 夏小韵艰难的咽了口吐沫,接着问道:“是不是,到现在为止,还没有找到?” “没有。” 燕影说着,嘴角浮上了骄傲的神色:“但有人说,我儿子能找到!” 第1236章 :科幻其实是超前理论 只要把两条鱼与罗布泊相连起来,那么无论如何,都绕不过一个已经成为名词的现象:双鱼玉佩。 前面好多次说过,所谓的双鱼玉佩,并不是特指两个由玉石雕刻成鱼形的玉佩,而是一种很违反当前科学规律的奇怪现象。 七秒定律就是出自双鱼玉佩,形象说明了另外一个平行空间,距离我们所处的空间,只需要七秒钟就能穿越而来,前提是得找到传送门。 不管是双鱼玉佩,还是七秒定律,夏小韵在得知自己与罗布泊下那个很诡异神奇的黑暗世界有关系后,就查阅了相关方面的大量资料。 她知道了双鱼玉佩不是玉佩,而是一种能打开传送门的时间装置,只因用两条鱼来做实验,所以才叫这个名字。 她知道了复制人(就是镜像人,不过这个名字好像能惹来没必要的麻烦,所以还是用复制人来代替最好),早在上世纪历史年代初期,罗布泊内就出现在了神秘的复制人,他们正要跑出沙漠时,却迎头遭到了几个原子弹。 夏小韵后来还知道了(也是方圆告诉她的),其实是不明生物傀儡(这是燕影刚告诉她的)的九幽夫人,曾经咬牙切齿的说,只要彼岸花开,他们就能大批入侵外界,抢回本该属于他们的世界--等等,很可能都是在撒谎。 九幽夫人所代表的鲛人,只是可怕的某些不明生物的傀儡。 既然要给人做傀儡,那么当然得有做傀儡的觉悟,人家让她怎么说,她就得怎么说,这才能让外界把所有注意力,都吸引在了他们身上,从而忽略了那些真正的敌人。 为了让世人相信九幽夫人他们,就是上千年来总是撮合彼岸花开,希望重新夺回世界的‘复制人,原住民’,那些不明生物赋予了他们强大的武力值,千变万化的本领。 本来,那些不明生物可以永远多在傀儡背后,就算傀儡被杀光灭绝了,它们也不会有丝毫惋惜,反而更能趁着外界的放松,能更方便展开阴谋的--但上千年的阴谋,却在二十多年前泄露了。 这才让外界人知道,九幽夫人的背后,还有着相当可怕的力量。 已经在上世纪六十年代,就取得过一次辉煌胜利的华夏,立即组成了能量强大的某个组织,专门用来解决此事--龙头所率领的部门,就是这个组织的先锋。 京华燕家、范家等显赫、或者曾经显赫过的家族,都是这个强大组织的组成部分。 这个庞大组织组建这么多年后,至于做了哪些不为人知的事,取得了何种让人瞩目却不会泄露的成绩,燕影这个级别的小人物,当然没资格去知道。 不过现在她能肯定一点了,那就是在网上随处可查的双鱼玉佩,其实不是某种能启动时间的装置,而是两条阴阳八卦石鱼。 一条是黑色白睛,一条是白色黑睛,分别代表着阴阳、天地、昼夜、男女:黑是天,白是地,黑是男,白是女,黑是昼白是夜,黑是阳,白是阴。 两条石鱼所代表的含意,恰恰与人们所习惯了的那些相反(天为白色地为黑,昼为白色夜为黑等)。 当两条不知道何时出现在尘世间的石鱼,合并在一起时,就能婉转如意的游动起来,通过完美的衔接,能把包括人在内的任何东西,在最短的时间内,传送到陌生的世界。 “这不是科幻。” 燕影讲到这儿后,再次在夏小韵背上轻轻拍了一下,说:“你如果非得质疑这中现象的存在,那么就先想想爱因斯坦的虫洞理论吧。” 虫洞(wormhole),或译作蛀孔或蠹孔,又称爱因斯坦-罗森桥,是宇宙中可能存在的连接两个不同时空的狭窄隧道。 虫洞理论,最早是1916年奥地利物理学家路德维希·弗莱姆首次提出的概念,1930年由爱因斯坦及纳森·罗森在研究引力场方程时假设,认为透过虫洞可以做瞬时间的空间转移或者做时间旅行。 不过迄今为止,科学家们还没有观察到虫洞存在的证据,但也仅仅是没找到证据而已,却不带着虫洞不存在。 既然早在一百年前,科学家就能想到虫洞,并通过精密计算,能假设通过虫洞就能在瞬间转移空间,那么世界上真有这样两条能启动时间装置的石鱼,也不是不可能。 “你是说,如果能找到那两条鱼,就能发现那些不明生物的来历,并因此制订出铲除它们的方案,才能让我们这些鲛人后代,不用再担心有一天,会被可怕的怪物剖开肚子,把胎儿拿走?” 这会儿,夏小韵的脑子清醒了很多。 燕影没有正面回答夏小韵这个散发着负能量的问题,而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给她解释:“毫无疑问,那些能制造鲛人,来吸引外界注意的不明生物,本该不属于我们这个世界才对。它们既然能出现,很可能就是通过那两条石鱼而出现的。” 如果把两条石鱼毁掉,那么就算彻底断绝了不明生物的后路,它们再也不能从我们不知道的一个空间,源源不断的向这边输送生力军了。 这样,它们就变成了孤军作战,就算它们能像历史上那样几次冲出黑暗世界,但最终结果却是被灭绝,因为它们在人类的世界,完全失去了繁衍后代的能力。 只能作为昙花般的,一现就消失了。 而彼岸花盛开后所孕育的胎儿,就是治愈它们在外界不能繁衍后代的‘良药’,但如果冒然让两朵彼岸花非正常死亡后,它们相等的那代生物,就会彻底的灭绝希望,继而不管不顾的冲出来危害世间,最后同归于尽。 所以在没有找到更加可行的办法之前,龙头就算明知道方圆、夏小韵‘肩负着’那些怪物的重担,也不敢擅自毁掉他们两个。 更何况,龙头他们苦心培育方圆俩人好多年,当然是希望他们能在期间起到决定性的作用:相传,唯有并蒂彼岸花,才能得到那两条石鱼,并能启动。 这样一来,方圆俩人就处于非常尴尬的地步了:该死,却又不能死,只能寄希望他们能始终走在正确的道路上,找到石鱼,毁掉! “你确信,我与方圆,能找到那两条石鱼,而不是在我们相结合后,被那些怪物抢先得逞?” 夏小韵眼神开始闪烁。 她不敢告诉燕影,说她在穿上右脚上那只绣花鞋后,就再也忘不了某种神奇的感觉了,就像是吸烟上瘾那样,只要是在家,都会拿出来穿一会。 “那,得看你们的运气了。” 燕影低头看着夏小韵,语气清淡的说道。 夏小韵不敢跟人对视,尽管她也知道,人家肯定早就知道,她曾经昧着良心的截留了一只绣花鞋,并得意洋洋的据为己有了。 她赶紧改变了话题:“你们,是怎么知道可怕的九幽夫人,也是傀儡的?” “那是她告诉龙头的。” 燕影沉默了片刻,才轻声说道。 这个话题,她其实是不想解答的,因为老燕也很犹豫,要不要在这时候点明夏小韵的真实身份。 “我听方圆说起过,龙头与九幽夫人的关系不一般,他们可能还生了个孩子。” 夏小韵抿了抿嘴角,故作轻松的说。 听夏小韵这样说后,燕影马上就决定暂时不告诉她那件事了,只是笑着点了点头:“是的,我也是刚知道不久。” 要是搁在以往,夏小韵在好奇心的驱使下,肯定会问问燕影:你知道龙头与九幽夫人的那个孩子,是谁吗? 现在她却没有这个心思,又惊又怕:自己危险还没解决呢,哪儿有闲心去考虑别的事? 不过,她却没忘记向燕影打探自己的身份:“你既然知道这么多,那么你知不知道,我的父母又是谁呢?” 燕影晶莹的左耳,微微动了下,才说:“我不是太清楚,可是我只知道,你父亲是个大英雄。夏天问那样的人,拍马狂追三天都赶不上的。” 夏小韵的眼神,一下子黯淡了下来。 “以后,你就会知道的。” 燕影以为她很失望,就拍着她肩膀安慰了下,抬脚走向对面的石凳时,却听夏小韵低声说:“他已经死了,对不对?” “你怎么知道?” 燕影愣了下,转身问道。 夏小韵笑了,很凄苦的那种笑,轻声说:“方圆对我说过很多出次了,他从来不稀罕当英雄,尤其是别人崇拜的大英雄。因为,真正的大英雄,基本都已经躺在了冷冰冰的坟墓中,只留下辉煌的英雄事迹,被人们所传诵。” “这,这就是他对英雄的理解?” 燕影长大嘴巴,这就怒了,抬手一拍桌子坐了下来,冷哼道:“哼,这个小、小混蛋,都是当爸爸的人了,还是不改小时候的胡说八道--咳,楚词,你别介意他在外沾花惹草啊。除了你之外,外面那些女人,都是野女人的。” “我如果在意,我早就气死了。” 夏小韵抬手,用力揉了下脸颊,忽然问:“你说,如果我与别的男人生孩子,会不会……” 燕影毫不客气的打断了她的话:“你想都不要想。” “为什么?” 夏小韵不愿意了:“我们明明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凭什么他可以在外面四处留情,让别的女人为他生儿育女,我就不能寻找别的男人呢?” “我敢说,你如果真抱有这个念头,你找一个,就会死一个。” 燕影语气变冷:“根本不用我们出手,九幽世界的人,就会用最残酷的手段,让你亲眼看到某个男人,是怎么死去的。所以,你千万不要去乱害人。” 夏小韵呆愣会儿,才说:“原来是这样啊?不公平。真的不公平。” “这个世界,本来就是不公平的,所以你得尽可能的去适应它,才能从中找到生命中的真正快乐。” 燕影就像个哲学家,苦口婆心的劝夏小韵要想开,很有为了她儿子能找更多女人、为她生更多孙子孙女而开脱的嫌疑。 第1237章 :楼宇湘在发呆 方圆已经走很久了,楼宇湘还窝在沙发里发呆。 她以前发呆的时候也很多,有时候像只波斯猫那样卷伏在沙发上一动不动的,能从太阳升起呆到月亮升起,一整天都不吃不喝的。 身边没有男人,却精力充沛的女人,当没什么任何重要的工作可做、没人可算计时,她唯一能做的就是发呆。 发呆虽说是浪费生命的最可耻行为,却也是最让人享受的。 因为唯有发呆时,才能回想到以前那些被遗忘的点滴幸福往事,比方在某个清晨,曾经有一只鸟儿落在窗口,不断的摇着脑袋,看着你的圆溜溜小眼睛里全是好奇,没有惧意。 能够让一只鸟儿对你没有惧意,在你面前停留好几分钟,这就是一种幸福,或许很快就能让你联想到浪漫的事情:这只鸟儿不怕我,是不是我前世的恋人,因为背叛了我结果被罚做成为一只鸟儿,这辈子来寻找我,想对我说声对不起? 所以楼宇湘特别爱发呆,尤其是在那些阴雨连绵、大雪纷飞的时候。 今天唐王的天气很不错,一整天都是艳阳高照的,黄昏来临时西方浮上了一片绚烂至极的晚霞,远远的望去就会让人觉得,那边肯定有座神圣的宫殿。 咔,咔咔的轻微脚步声,不断从门外走廊中隐隐传来。 楼宇湘知道,那是林林在故意走动,用脚步声提醒她是不是该走了? 方圆走时,太阳还明晃晃的挂在天上,那是下午两点多--如果他没有给予她恶魔般的折磨,楼宇湘觉得这会儿她才不会发呆,肯定是像八爪鱼那样紧紧缠在他身上,吃吃笑着扭动着身子,用挑逗的眼神盯着他问,敢不敢再来一次。 方圆不敢。 别说是再来一次了,就是一次他也不敢,明明已经把楼宇湘削成一条大白鱼了,他还是不敢来真的,只用无比卑鄙的手段,来让她愤怒,发狂,用思想来哀求,苦苦的哀求:要么就上了她,要么就杀了她,千万别总是用那种手段来折磨她了。 望着窗外西边残阳画出来的晚霞,楼宇湘的精神又开始恍惚起来,再一次回想起了方圆对她所做的那一切。 守着林林几个保镖,守着陈经理等所有女子会所的职员,方圆就像扛麻袋那样,毫不客气的把他扛在了肩头,恶少强抢民女般的上了二楼。 楼宇湘徒看似徒劳的挣扎着,就差痛哭流涕喊救命了。 只是她那种徒劳的挣扎,别说是林林等人了,就算瞎子也能看得出:这小女人来情绪了。 说的没文化点,就是开始发嗲了。 楼宇湘以往做过太多的事情,都证明她是那种视人命如草芥的女魔头,吃人都不吐骨头--她要是不想被方圆非礼,就算林林等人死光了,楼宇湘也不会让他得逞。 她却让林林等人退下,这个态度就说明了什么。 楼宇湘喜欢方圆的霸道。 当一个女人空虚数年连杀人都无法让她心跳加速时,那么被男人在众目睽睽下欺负一次,就成了她最渴望的事了。 有人说,这是一种变态,还有人说,这是一种犯贱。 无论是变态也好,还是犯贱也罢,楼宇湘都不在乎,她只在乎被方圆扛在肩膀上往楼上走时,那种全身血液沸腾、心跳加速,所有细胞都在狂喊‘勾勾勾’的疯狂兴奋感。 她很清楚,方圆已经看穿了她为什么非得追求方天明的阴险用途,为避免以后丢大人,他才被迫采用这种恶少手段,来阻止她别乱来:儿子强上过的女人,老子就算是再不要脸,好像也不会再与她发生点什么了。 方圆的办法很无耻,却很管用,如果楼宇湘是别的女人的话。 只是楼宇湘就是楼宇湘,她觉得哪怕被方圆给搞大了肚子--她也不会放弃追求方天明的:既然不能在嫁给方天明后再勾搭他儿子,那么被他儿子泡上后再勾搭他,也能起到相同的效果。 楼宇湘很有信心,因为她比谁都清楚自己的女人魅力有多大,只要是个正常男人,就没谁能抗拒得了她。 同时她也知道自己这样做在玩火,一个不慎、或者说两个男人中的一个羞恼成怒了,就有可能会让她从此消失,玩火自焚,她也不在乎。 除了玩火,这个世界上就再也没有什么东西,能让楼宇湘留恋了。 在自己点起的大火中烧死,可能才是她的宿命吧。 大火,从楼宇湘被方圆扛在背上时,就已经燃起。 像她这样的女人,比谁都懂得在挣扎时,能最大限度把男人骨子里原始野性给撩拨出来,根本不需要像被宰鸡那样的瞎叫唤,只需不断扭着身子,好像蛇儿那样,恰到好处把那双白腿蹬踏出来,已经露出底裤时,却又低低咒骂着,伸手揪住往下拽。 同时,她也会用力掐、挠方圆的后背,张嘴咬他的耳朵--除了这两个地方外,楼宇湘绝不会去攻击他的任何地方。 唯有这两个地方,在遭到女人的攻击时,才会让男人腾起无法控制的兴奋。 方圆是女子会所的老总,有单独的老总办公室,就在七层会所的顶楼最西边,大大的落地窗,坐在藤椅上能看到巨野河就像一条玉带那样,蜿蜒着从唐王市区内穿过;能看到远处的群山;更能看到太阳落山时浮上的晚霞。 啪哒一声,扛着楼宇湘的方圆也没坐电梯,就这样一层一层的顺着楼梯往上走,在她几乎把他耳垂咬出血来时,再次抬手用力抽在她解释的半轮圆月上,骂她老实点,要不然就把她从窗口扔出去。 “小混蛋,你这就把我扔出去吧。,谁不扔,谁就是龟孙子!” 小女人身子猛地哆嗦了下,中了煤毒似的垂在了他肩头,用类似于呻、吟的声音咒骂着,挠他后背的手,就像在挠痒痒。 方圆当然不愿意当龟孙子,不过他也不会真把楼宇湘从窗口扔出去,最多也就是在一脚踹开办公室的房门后,把她用力扔在了沙发上。 楼宇湘哎哟一声惊叫,重重砸在了弹性十足的沙发上,被弹起小半米高后再落下时,就翻滚在了地上。 地上铺着比云朵还要软和的地毯,当然不会摔疼楼宇湘。 她马上双手撑地霍然抬起头,单膝跪地另外一条腿却向后伸直,眼神凶狠的盯着方圆,张嘴露出一口整齐的小白牙,做出咆哮的模样,十足一只要择人而食的母兽模样。 你能想象出,一个身材娇小穿着黑色旗袍的绝美小女人,做出当前动作时,浑身爆发出的野性、妖魅的样子的吗? 对男人来说,绝对是致命的,因为她这个看似很愤怒的动作,却把她纤细的腰,丰满的臀,修长的腿,以及修长的脖子--这些迷人部位一起组成的女性魅力,毫无保留的展现了出来,对男人形成的视觉冲击,绝对是毁灭性的。 方圆腮帮子不住鼓动了好几下,才艰难的挪开目光,快步走到冰箱前拉开门,从里面拿出一罐冷饮,看都没向后看一眼就扔了过来,力道恰到好处的让担心会砸中自己额头的楼宇湘一抬手,就抓在了手中。 又拿了一罐冰镇啤酒,啪地打开后,方圆一口就喝光了。 虽说这段时间他不在会所,不过冰箱内的所有东西,都会定期更换的。 一罐冰啤喝光后,方圆才长长的吐出一口气,再转身看向楼宇湘时,刚才还因为兴奋而发红的脸,已经恢复了正常。 能够在极短时间内恢复正常的,还有楼宇湘。 她刚被扔出去跪在地上时,那动作那模样,摆明了就是在勾引男人犯罪,等方圆转身时,她却已经坐在了沙发上,无论是坐姿还是神态,都已经恢复了她该有的贵妇人风度。 就连那双仿佛有水在流动的双眸,也被垂下的长长眼睫毛给遮住了一大半,左手拿着冷饮,右手小指翘起开饮料的样子,像极了一朵白色的兰花。 真正聪明的女人,很清楚在什么时候,以哪种方式来对付男人。 就说刚才吧,当楼宇湘摆出一副要‘战斗’的架势来时,方圆如果把持不住自己的扑过来,她就会像被恶少霸占的小良家那样,拼死挣扎,直到全线溃败时,就会摆出一副魂魄不再的呆滞样。 只等男人疯狂进攻一段时间后,她才会表现出实在无法控制自己的样子,开始慢慢有配合动作,到最后是全面反击。 男人与女人在一起时,最享受的不是她的身体,而是征服的过程。 女人从拼命抗拒,到全线溃败后的心如死灰,任由折腾,到开始慢慢配合,最后彻底堕落了那样的全线反击,才是男人最喜欢的,唯有这些循回渐进的过程,才能让他从女人身上享受做男人的骄傲,并不可救药的迷恋上了她。 很可惜,方圆并没有在她做出圆死不从的嘴脸、实在无一不处的在引逗他扑上来时,没有动手。 楼宇湘承认,她的初步计划失败了。 不过不要紧,天还早,她彻底驯服一个男人的手段,还多得是。 所以呢,她马上就从小母兽,摇身变成一雍容优雅的贵太太了,举手投足间尽显女王风姿。 看着这不是女王、各方面却比女王还要女王一百倍的小女人,方圆叹了口气:“唉,楼宇湘,你要是觉得无聊了,可以去边疆贫困地区建学校,建医院做慈善啊,我想只要你能用心去做,你很快就能成为贫苦人民心目中的女神--” 喝了口冷饮的楼宇湘,悠悠打断了他的话:“你觉得,像我这种女人,适合去那些地方做慈善么?” “唉,不适合。” 方圆盯着楼宇湘,再次叹了口气:“如果你真按照我所说的,亲自去边疆贫困地区做慈善,绝对会让那边发生动、乱。会有很多人为你不惜犯罪,也会有很多人为你而死。” “咯咯,你很清楚嘛。” 楼宇湘轻笑一声,眉梢一挑,放下了手里的饮料。 第1238章 :咱能不能认真些? 有些女人来到这个世界上,天生就是来享用一切的。 楼宇湘就这样的女人,除了到现在为止,还没有找到让她死心塌地深爱着的男人外,她什么都不缺,不管是权势,还是金钱,美貌。 甚至,就连她娇小的身材,也是老天爷考虑良久的结果:在很多时候,相比起那些身材高挑的美女来说,身材娇小的女人,会更有女人味道,更让男人着迷的。 不过,这既是优点,在某些环境下却是缺点。 比方她以前觉得是在无聊透顶时,就曾经像方圆现在所说的那样,去边疆地区做慈善:当一个女人除了爱情什么都不缺时,无疑是空虚的,而骄傲的她,注定不会像那些没有男人就没发熬夜的女人那样,只要是个男人就感兴趣,所以在空虚时去贫困地区做慈善,也是一个充实生命的好办法。 能让自己充实,还能获得人们的爱戴,这绝对是一举两得的好事。 很可惜的是,楼宇湘做过一次慈善后就再也不做了--有时候,她就是个善心满满的菩萨,实在不忍心干掉那些圆死也要试图绑走她的野蛮人。 她去了西北边疆一次,做了四天的慈善,就有十四个自以为为了爱情不惜付出任何代价的男人,被抛在了荒野中成了野狼的美餐。 让男人无法抗拒的美,同样是种犯罪。 意识到自己不是在做慈善,而是在不住犯罪后,楼宇湘只好幽幽长叹一声,结束了她唯一的一次慈善活动。 方圆不傻,马上就从她的反问中,想到她为什么对慈善不感兴趣了:她去边疆地区做慈善,那边特殊环境下总是养育一些不开眼的傻鸟,在看到她后就以为这是苍天给他们发福利了,却不知道这是个索命鬼。 在内地吧,倒没有哪个贫下中农敢非礼她,问题是当地官员害怕啊,苏省楼家的大小姐,如果在辖区内自己磕着碰着了,也可能会影响他们的前程。 至于国外那些急需慈善人员的的地方--谁会指望楼宇湘会把异族人当人看,那可就大错特错了。 因为这小女人总是固执的以为,除了炎黄子孙适合居住在这颗星球上之外,其他人最好是都死绝了,那样地球上就不会再这样拥挤了,完全可以把无人区规划成风景区嘛,今天去非洲大草原上看狮子,明天去夏威夷晒太阳…… “傻愣愣的看着我也不说话,想什么呢想?” 楼宇湘右脚一抬,动作优雅的翘起了二郎腿,脚尖稍稍一伸,红色细高跟小皮凉鞋就落了下来,唯有鞋尖被她用脚尖挑着,一晃一晃的晃得方圆发晕。 “你这种女人来到这个世界上,很可能是老天爷喝醉了后才犯下的错误。” 方圆坐在楼宇湘对面的沙发上,苦笑着实话实说:“刚才我仔细想了想,发现我如果是你的话,我也会不知道该做什么,才能找到活着的乐趣。现在,好不容易出现了一个能让你感兴趣的了,你当然会把所有精力都放在我身上了。” “你说得不错。” 楼宇湘脸上闪过一抹空落落的寂寞,随即柔柔的笑了:“其实我自己也知道,要想让自己活的充实的方式有很多,比方抛弃‘苏省楼家’这块金字招牌,做一个从底层打拼的普通人--但,就算我真那样做了,放眼全国,无论我做任何职业,又有谁敢不给我大开方便之门?” “呵呵,至于让我去国外打拼?” 楼宇湘不屑的笑了下:“我不觉得,那些开化没多少年、借助一场工业革、命才爬到我们头上的野蛮人,有资格能获得我的服务。” “没想到你还是个愤青。” 方圆对楼宇湘这番话表示了小小的惊讶后,才说:“其实,你该知道除了华夏文明外,还有其他三大文明--” “你懂个茄子。” 楼宇湘不屑的撇撇嘴,话语粗鲁的打断了方圆:“少在我面前卖弄你那点可怜的知识,别不服气。那我来问你,你知道所谓的四大文明古国,除了华夏之外,其他三大文明,现在何方?” 地球上的文明,分为东方文明和西方文明两种完全不同的形态,除了华夏之外,世界公认其他三大文明古国,分别是古埃及、古巴比伦、古印度。 古埃及文明开始于公元前3100年左右,美尼斯统一埃及,建立第一王朝,终止于公元前30年罗马帝国征服埃及托勒密王朝,埃及沦为罗马的保护国,并最终成了一个行省。 古巴比伦王国约始建于公元前1894年,存在了一千多年,到公元前538年,巴比伦王国被并入波斯帝国的版图。如今古巴比伦王国早已不复存在,所在地为伊拉克版图内,也属于阿拉伯国家。 至于古印度,早在公元前一千年前时,入侵的雅利安蛮族部落,就把创造古代印度文明的当地人当作奴隶一样的驱使,导致印度河文明消失匿迹。 古代印度的正史记录较少,大多以神话、故事居多,长期被外族侵略、占领,在英国入侵之前,他们没有记载自己历史的习惯。 今天印度北部的很多历史,包括古迹的出土,都是玄奘大师的《大唐西域记》记载的,直到后来到了19世纪,英国考古学家根据玄奘大师的记录比对,才找到了这些遗迹,比如鹿野苑,阿育王石柱等,从而确定了古印度文明。 可以毫不客气的说,四大文明古国中,唯有神州华夏,才在历经五千年的沧桑中,至今屹立在世界东方永不倒。 自从公元前2070年,治水的大禹儿子启,创建了华夏史书中记载的第一个世袭制朝代夏朝之后,华夏文明才有了正式的载体,从古至今,朝代更替,其中最严重的(五胡乱华、夏元大战、明清大战、东洋侵华)四次野蛮异族入侵,差点就重蹈古印度的悲剧,几乎要毁灭了我们伟大的文明。 但最后的结果,却是那些野蛮异族,有的已经彻底从地球上消失,有的正走在自取灭亡的路上,在其它三个文明都已消失、产生了严重的历史断层时,也唯有华夏文明不曾中断,经数千年传承至今。 狄夷入华夏则华夏之,华夏入狄夷则狄夷之! 好像唯有这句话,才能尽显华夏文明的不朽魅力:如果有异族入侵华夏,过不了多久,异族人就会被同化了,从而彻底忘记他们老祖宗是哪儿人;而华夏入侵异族时,不管过去多少年,他们依旧是华夏人,不可能被异族同化,只能被崇拜,或者被仇视。 历史上横扫亚非欧大方、入主中原后创建蒙元帝国的蒙古铁骑够牛叉了吧? 结果又是怎么样呢,还不是被朱元璋给赶出中原后,生活在穷困的漠北,不是到现在为止,也始终保持着汉文化的习惯? 至于带着嫁妆入主中原的‘我大清’,就更别说了。 所以当今世界,真正的古文明除了华夏实至名归外,其他三大文明,都像传说中的亚特兰蒂斯啊、玛雅文明那样,早就不知道去哪儿了,只能让后人站在他们遗留的不朽建筑物面前,缅怀老祖们的丰功伟绩。 “我说的够详细了吧?” 楼宇湘喝了口饮料,看了眼满脸木鸡状的方圆,有些得意的说:“记住了啊,以后可别再为他人吹嘘他们的古老文明了。除了华夏文明,其他文明都变成了毛,风一吹就找不到了呢,现在占据那边的,只是一帮时来运转利用野蛮手段才穿上衣服不久的猴子。也亏了国内那些忘记自己祖宗的脑残人士,一个劲的鼓吹国外有多好,说华夏制度、国人素质有多不好,如果让我当皇上,我肯定会--” “你肯定会把他们的脑袋都砍掉吧?” 方圆问道。 楼宇湘凤眼一瞪,放下右脚又架起左脚,换脚过程中的时间掌握的恰到好处,刚让方圆看到群下一丝风光,就被遮住了:“难道不对吗?你还指望那些脑残,会真心实意的为华夏发展而贡献力量?” “我不知道。在这方面谈论,我不是你的对手,因为你说的好像很有道理的样子。” 方圆抬手挠了挠后脑勺,才说:“不过,我们今天坐在这儿,好像不是为了谈论这些的吧?” 楼宇湘摇头,慢悠悠的说:“当然不是,我只是在话赶话时,顺便给你普及一下知识,免得你会像那些为了买个破手机、就割腰子卖肾的脑残儿那样,在外面给我丢脸。” “靠,怎么就成我给你丢脸了?” 方圆低低骂了句,走到桌前拿起电话,拨打了前台客服,请陈经理帮忙去对面饭店要几个菜,他要在办公室内好好款待一下尊敬的楼总。 “因为咱们早晚会在一起生活的,你任何的言谈举止,都有可能影响到我的形象。” 等方圆放下话筒后,楼宇湘才咯咯一声轻笑,不等他说什么,就岔开了话题:“我听你刚才还要了白酒,还是高度的,不会是想借机灌醉我,再就地把我推倒非礼了吧?” 她在说后面这番话时,眉梢眼角又荡起迷人的媚意,尤其是那小腰肢,还看似无意的轻轻晃动着,与脚尖上挑着的高跟鞋的频率,配合的相当默契,再化为一只小手,在男人某根心弦上轻轻一拨--还没喝酒呢,方圆就醉了。 无论是谁,有多讨厌楼宇湘,当她在轻松状态下释放出她强大的女人魅力时,能够抵挡住的人,绝对有资格能把柳下惠取而代之了。 方圆可不是柳下惠,所以他很头疼,在盯着人家木鸡片刻后,才说:“楼宇湘,能不能好好说话?我这次是真想跟你认真谈谈了,不能再这样玩下去了,我没工夫,也没心情。” “好啊,那咱们就认真点,像两国首脑会谈那样正经,你该满意了吧?” 说着,楼宇湘放下架着的腿子,闭紧斜斜的靠在沙发上,双手十指交叉左肘搁在扶手上,脸上带着亲和的微笑,望着方圆,缓缓点了点头。 第1239章 :生命本身就在于折腾 饭菜是林林亲自送来的,她得趁此机会看看楼总是否无恙。 当她看到方圆与楼总,都正襟危坐在那儿,既没有翻脸也没鬼混后,心里这才松了口气,用目光请示了一下楼宇湘后,这才静悄悄的退了出去。 四菜一汤,一瓶高度白酒。 不过这四菜一汤要是让工薪阶层来买单的,估计得两个月的薪水,这是林林主动代替陈经理外出定菜的结果,她很清楚楼总的口味,喜欢吃什么,又不喜欢吃什么。 楼宇湘打开白酒,先给方圆倒满后,又给自己倒了一杯,笑道:“我平时可都是喝红酒,从来都不喝白酒的。这次为了你,可破例了,你有没有感到荣幸?” “深感荣幸。” 方圆举起杯子,说:“你如果只是喝点冰啤,我会感觉更荣幸的。” “就别劝我了,有酒的时候,我从来都不喝饮料。” 楼宇湘举着酒杯,与方圆轻轻碰了一下,幽幽的说:“你根本不知道酒精对一个空虚女人来说,重要性有多么的大。” 方圆没说话,只是仰起脖子把杯中酒一饮而尽。 楼宇湘眼神无比幽怨的看了他一眼,跟着喝干。 方圆抢先给俩人满上酒,依旧不说话,只是端起来做了个碰杯的手势。 他们喝酒用的杯子,是那种标准的一两一个的,一瓶白酒两个人喝,每人只能喝五倍。 自诩从来都不喝白酒的楼宇湘,在喝白酒时的豪迈,也丝毫不让须眉,方圆喝多快喝多少,她就喝多快,喝多少。 把最后一滴酒,滴落在杯子里后,方圆举起来看着她的眼睛,无比诚恳的样子:“楼宇湘,别闹了。算我欠你个人情,好吧?” 楼宇湘脸上的幽怨啊,浅笑啥的都消失了,淡淡地回答:“我没有闹,我也不稀罕别人欠我人情,我只想做我自己。” “好,算我没说。” 既然人家都这样说了,方圆也就没必要再劝说什么了,喝完最后一杯酒后,就抄起筷子,把一盘子菜拉到自己面前,甩开腮帮子胡吃海塞起来。 他吃了三个菜,那盘木瓜炖雪哈、银耳莲子汤没有动。 这两个菜,是非常适合女人吃得,是男人就该把熊掌、鲍鱼还有那盘鸭舌都吃光就行了,再去抢女人的菜,会被人看不起的。 “吃饱了没?” 楼宇湘伸手,把只舀了几勺的汤推到他面前,柔声说:“我听说你的饭量很大,能让饭桶都甘拜下风,在我面前就别客气了。” “叶明媚死了。” 方圆低头看着那盆汤,语气平静的说:“是我杀的。” 楼宇湘伸出推汤盘的右手手背上,有明显的青筋崩起,僵在当场。 她没有一丁点的思想准备,方圆这句话对她来说,就像一道晴天霹雳,狠狠霹在了她脑门上,让她脑子里嗡嗡的叫个不停。 她可以万分的确定,方圆不是在开玩笑。 事实上,也没谁敢拿着叶明媚的生死来开玩笑,无论她落魄到了何种地步,她都是燕家的四少奶奶,燕家可以杀她,但别人不行。 明珠一朵花,是与苏省人参果齐名的女人,尽管楼宇湘从来都没把叶明媚看在眼里,还总觉得那些好事之徒把她们俩放在同一个档次上,是对她的一种侮辱。 不过无论楼宇湘内心多么不愿意,她都必须得承认除了叶明媚之外,整个华夏都找不出能与她比肩的女人了:心狠手辣的长的不行,长的行的心又不狠辣。 就连曾经统率过风声的水暗影,在这方面也比不上叶明媚。 所以呢,如果方圆告诉她,他杀了别人--无论那个人是谁,又有多大来历,楼宇湘都只会毫不在意的淡然一笑:华夏人虽说是地球上最优秀的人种,可其中的败类也很多,三个两个的死于非命,实在算不上什么。 方圆却告诉她,他杀了叶明媚。 谁敢保证,一个连叶明媚都敢杀的人,不敢杀楼宇湘? 方圆说完那句话后,就拿起勺子来开始喝汤。 他知道,楼宇湘在听到这个消息后,绝对会用最短的时间去分析,再做出决定。 方圆希望,楼宇湘能做出正确的决定。 他不想把太多的精力,浪费在这样一个活着只为游戏的女人身上。 “你是在警告我,如果我再缠着你的话,我就会是下一个叶明媚?” 等方圆又把那碗银耳粥喝干后,楼宇湘放在案几上的右手,才慢慢地缩了回去,语气有些干涩的问道。 她没有问方圆是用何种手段杀掉叶明媚的。 更没关心方圆在杀掉叶明媚后,怎么还能像没事人那样,光天化日之下四处乱转悠。 因为当她得知叶明媚窝在梨花山那边,开始大干慈善来庇护于方圆脚下时,就已经是踏上了前往酆都城的道路:当今如日中天的燕家,因为某种原因暂时无法动方圆,那么要想尽可能的保护燕家清誉,就只能让叶明媚去死。 方圆杀了叶明媚后,还能‘逍遥法外’这都是因为燕家默许的--楼宇湘同样不关注这些,她当前最该做的,就是得考虑清楚:还要不要把这个游戏玩下去? “你会不会成为下一个叶明媚,这是由你自己来决定的,我只负责做我该做的那些事。” 方圆拿起餐纸,擦了擦嘴角打了个饱嗝,头也不抬的回答。 楼宇湘没有再说什么,抬头看向了窗外。 方圆用他的无情面目,冷冰冰的警告了楼宇湘,她确实该好好考虑一下,为了一个游戏(或者说是活着的意义),她值不值得付出生命的代价。 同时,她也想到了楼老爷子、方天明曾经对她说过的那些话,其中就包括那句莫名其妙的‘开花结果后才能浇水’。 经过这么长时间的思考,楼宇湘已经慢慢领悟到了什么:这句话内包括了三个人,三个女人,分别是明珠一朵花叶明媚,她这个苏省人参果,与水暗影。 开花,自然是暗指方圆得到了明珠一朵花,这也是现实。 结果,就是暗指方圆在让花开后,就要来享受她这枚香甜的人参果了。 浇水,除了寓意水暗影是最后一个沐浴方圆的女人,还能有什么解释? 只是,方圆貌似早就认识水暗影了,而且在他与叶明媚传出绯闻时,这对男女就已经成为夫妻了,那么她怎么可能会落到最后呢? 她沉默很久都没说话时,方圆已经吸完了一颗烟,把烟头掐灭在了烟灰缸内,咳嗽了声刚要说什么时,楼宇湘抢先说话了:“你与水暗影,是夫妻吧?” “是。怎么了?” 方圆可没想到,楼宇湘在沉默这么久后,所说的第一句话居然跟水暗影有关,稍稍愣了下就点头说是。 他与水暗影早在两年多之前就已经领取了结婚证,并光明正大的住在一起了,这也不是啥了不起的秘密,当然没必要对任何人隐瞒。 “那你告诉我,你得到她了没有?” 楼宇湘又问。 方圆的脸沉了下来,不高兴的说:“你这是在讽刺我呢。” 方圆与水暗影成为合法夫妻都两年了,俩人还没扯证时就同居了--楼宇湘再问这个问题,岂不是讽刺他是一条守着肉骨头却不吃的大笨狗? “我没讽刺你,我也是认真的。” 喝了半斤白酒的楼宇湘,这会儿酒劲开始发作了,俏脸红扑扑的鲜艳欲滴,双眸中更是犹如活水在不住的流动,轻启朱唇时散出带有酒香的香甜去气息,与自身的出涩女人魅力混合在一起后,形成的特殊气场,让人很轻易就能想到一句话:娇艳不可方物。 看方圆很有为男人颜面要胡说八道的迹象后,楼宇湘赶紧又抢先说:“你的回答,对我来说很重要。我还能不能继续玩下去,都取决于你的回答了。拜托了,别骗我。” 人家都把话说到这份上了,方圆如果再为了男人的尊严,睁着大眼的说瞎话,那就太没意思了,所以他就苦笑了声,说:“不怕你笑话,我跟她之间的关系,还是很纯洁的。” “没、没有骗我?” 楼宇湘娇红的脸色,明显白了一下,声音都有些发颤了。 “我有必要骗你吗?这又不是啥太丢人的事。我跟她保持纯洁的关系,那是因为我原本不想娶她当老婆的。” 满脸奇怪的方圆,歪着下巴看着楼宇湘:“你好像很心惊的样子,我与水暗影的关系,关你啥事?楼宇湘,你可千万别告诉我,水暗影就是你始终多年的亲妹妹,我--” “她当然不是我的亲妹妹。不过,以后我们会成为姐妹,也说不准。” 楼宇湘微微闭上眼,心中叹了口气:唉,一切,貌似都是按照那句话来进行的。呵呵,楼宇湘啊楼宇湘,你现在也该明白,你来这个世界上的作用,只是为了与其他另外两个女人,一起来服侍这个臭男人了的吧?什么苏省楼宇湘,人参果啊,以前再怎么嚣张风光,也只是给人准备的小鲜肉罢了。 方圆可不知道楼宇湘在想什么,只是纳闷她现在的态度:“楼宇湘,你啥意思?” “我啥意思?” 楼宇湘睁开眼的一瞬间,就仿佛变成了一个哪怕是对人眨巴下眼睛,就能把人魂儿勾走的妖女:“也没啥意思,我做出决定了。” 方圆垂下眼帘,看着自己手指不断曲张的右手,说:“你的决定,应该不是我所希望的那一个。” 楼宇湘在瞬间就开始散发她的娇媚气势,傻瓜也能看出这小女人决定一条道走到黑了,对此方圆很不明白:“放着好日子不过,为啥非要折腾呢?” “生命本身就在于折腾,不断的折腾。” 楼宇湘说着从沙发上站了起来,酒劲上涌时身子晃了晃,失去平衡后再次蹲坐在沙发上,咯咯娇笑道:“你为什么,就不信我是真爱你父亲呢?好了,你可以走了,我感觉有些累了,想睡会儿--哎哟!”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方圆身子向前倾斜,伸手抓住她左脚脚腕,一下就把她拖在了地上。 第1240章 :藏在阴影里的眼睛 古人云:识时务者为俊杰。 虽说识时务者不一定都是俊杰,但识时务者从来都是很少吃亏的那批人。 方圆有些遗憾:楼宇湘的智商这么高,怎么就不识时务呢,非得自讨苦吃,看来漂亮女人骨子里的贱气,能压过一切理智。 方圆已经把话说的很透彻了,几乎威胁利诱都用上了,她还一根筋的非得犯贱来挑战他,那么无论怎么收拾她,方圆都会不会有半点心理负担了。 楼宇湘被方圆一把拖到地上后,本能的要张嘴惊叫。 只是她刚张开嘴,嘴里就多了个东西,还带着香醇的酒香:那是她刚才喝酒的酒杯,一两的杯子填进她嘴里,很合适。 她无法尖叫,自然会挣扎。 只是她的挣扎在方圆面前,就是兔子与雄狮的区别,一只手就能攥住她的一双手腕,直接从头顶跃过,又掰到了背上。 方圆右脚踩住她的左大腿,右手抓着她手腕时,左手也没闲着,撩起旗袍就蒙在她头上,褪下她的两条肉色丝袜,不等她反应过来,就像绑猪那样用韧性不错的丝袜,把她‘四蹄反绑’了,这才伸脚在她左肋下一挑。 她就以四肢反绑的姿势,跪趴在了沙发上。 楼宇湘的嘴里咬着酒杯吐不出来,头上蒙着旗袍啥也看不到,四肢被反绑--是喊也喊不得,挣也挣不开,只能感觉到贴身衣物,都被方圆动作粗暴的扯断了。 楼宇湘既然打定主意要把这游戏玩下去,内心自然早就做好被这男人‘糟蹋’的思想准备了,但眼下方圆所使用的‘糟蹋方式’,却让她相当不满。 她总是以为,男女恩爱的最重要的前提,就是讲究个配合才行:包括被恶少欺凌般的挣扎,那也是一种配合,还是相当高水平的。 一般的女人,是玩不来的。 可方圆现在的行为,却没有丝毫配合的意思,纯粹是把她当做了个木偶来摆布了,这极大创伤了她的自尊心,发自骨子里的要反抗。 却没机会:越挣扎,手腕脚腕处的肉丝就越往皮肤了勒;她想尖叫,想破口大骂,想吆喝外面的林林等人赶来救驾--鬼才知道,那个酒杯怎么就那样正好,让她发不出一点点的生息,只能用鼻音。 鼻音哼哼的声音再大,除了能勾引男人更加野蛮之外,外面的人又怎么能听得到? 忽然间,楼宇湘怕了。 她倒不是怕方圆会杀了她,她只是有种预感:接下来的滋味儿,很可能连做梦都无法忘记的,当然不是好滋味。 这种清晰的预感,让楼宇湘在惶恐之余,挣扎更甚。 忽然间,有蚂蚁爬到了她的腿上。 不是一只蚂蚁,而是一排,就像动画片里的那些蚂蚁那样,排着很整齐的队伍,踩着鼓点‘咚咚咚’的向上爬。 爬到膝盖弯处时,蚂蚁就钻进了她的皮肤下面,顺着她的血管,向四肢百骸内游走,无数蚂蚁每走一步,都会用触角之类的东西,蹭一下她的神经。 痒。 就是痒,不是疼,一点都不疼,还是那种极其舒服的痒。 对这种痒,楼宇湘在与她的前三任丈夫恩爱时,就曾经品尝过的它的滋味,但那是需要两个人相互配合到极其默契时,才会产生的感觉,而且不会这样快就来到。 她明明在极力反抗,用她腰肢疯狂扭动,拿脑袋狠砸沙发,一点也不想以这么屈辱的方式,来被男人糟蹋……那么,这种让她数年都没品尝到,极度渴望的滋味,怎么可能会出现呢? 更关键的是,楼宇湘能清晰感受到,她并没有受到实质性的侵犯。 说的低俗点就是,方圆并没有拿他的长处,来填充她的深处。 可那些能钻进皮肤下的蚂蚁,又是怎么回事? 楼宇湘拼命挣扎,拼命哼哼,哪怕是睁开眼看看是怎么回事,再被糟蹋也行! 这要求不高吧? 方圆不会给她。 他觉得,这个不知进退的小女人,已经彻底碰触了他心中那根红线,那么就怪不得他用阴阳合内的‘搜魂指’来把她折磨的死去活来的了。 阴阳合,那可是无数密宗前辈,绞尽脑汁为增加高原上人口繁衍,而历经上千年才钻研出来的绝学,其中就包括只用一根手指头,从涌泉穴开始点到百会穴的方式,来让女人尝尝什么才叫‘绝对爽’的绝招。 任何事物,包括感觉,都离不开‘盛极而衰’这个道理。 就拿笑来打个比喻吧:人们都喜欢笑,因为笑代表着心情好。 不过当人不愿意笑,也必须得笑,还得不停地笑下去时,那样就谈不上高兴了,而是一种受罪:大笑伤心(中医以为:怒伤肝、喜伤心、思伤脾、忧伤肺、恐伤肾,凡事不可过犹不及)。 同样,楼宇湘现在所感受到的这种爽,也是人最常见的感觉之一。 爽的感觉,人人喜欢,就像楼宇湘刚开始感觉到从没有过的爽时,全身细胞还是很欢悦的,更盼着这种感觉能够长久一些,甚至都顾不上考虑方圆是用哪些邪门歪道,来把她送上白云飘飘的云端的了。 她只想潜心的享受。 方圆满足了她,手指不断在她身上各处穴道上移动,每到一处,都会用力点一下,越来越用力,那种让楼宇湘感觉好像在天上飘的爽感,也越来越强烈。 终于,那种感觉达到了一个楼宇湘必须得张大嘴,翻着白眼尖声高叫才能减压的高度--她却发不出任何的声音,双手也无法去撕挠任何东西,只能疯了似的扭腰。 再怎么疯狂的扭腰动作,也干扰不了她背后那个恶魔,继续加大力气。 她不能放肆的尖叫,也不能抓挠,能发出声音的小鼻子,却得随着那种整个人都快要爆炸的爽感,急促而用力的循环气流,唯有泪水可以不受任何阻碍的,尽情流淌。 当窗外远处好像有汽车喇叭声传来时,楼宇湘昏了过去。 她昏了过去,那个恶魔却依旧没放过她,让她在昏迷中也无法放声大哭,只能被动的醒来,继续遭受痛苦的折磨。 楼宇湘想到了死,哪怕是被人一刀子一刀子的凌迟,她也觉得要比当前这滋味好受一万倍。 方圆是不会杀她的。 如果能用杀戮来解决她这个大、麻烦,他又何必用这种邪门歪道来对付她? 真以为这样做很轻松吗,没看到他额头早就有汗水噼里啪啦的往下掉了? 一方面,他还得强忍着这个女人释放出的强大魅力。 必须得忍,如果真会发生实质性的关系,楼宇湘就是第二个叶明媚,让他甩都甩不掉,甚至比叶明媚更为麻烦! 方圆只希望,楼宇湘在尝过这种终生难忘的滋味后,能对他望风而逃,哪怕是派人拿刀子来试图干掉他也行,也比被她缠着要好得多。 天底下绝对没有免费的午餐,这个道理连三岁小孩都知道。 如果没有能影响整个苏省楼家的好处,楼明功凭什么力挺楼宇湘来倒追方圆呢? 方圆讨厌自己被人当做傻瓜看。 他更喜欢把那些当傻瓜看的人,搞成傻瓜。 当楼宇湘身上流出的汗水,已经再也没有了酒香、盐分的滋味时,方圆终于停止了动作:如果再继续下去,楼宇湘不死,也得变成个白痴。 刚才长达接近一个小时的摧残,已经把这个小女人骨子里的痛苦,都压榨成汗水淌出来了,再继续,就会损伤她的神经系统,真有可能会变成傻瓜的。 让楼宇湘这样的美女变成白痴,是个比干脆一刀杀了她还要残忍的,方圆当然做不出这种事来。 他是个好人-- “回苏省去吧,那儿才是适合你的地方。” 这是方圆在解开她的束缚,从她嘴里拿出酒杯,在她身上盖了一条毛毯,临走前说过的话。 楼宇湘刚听清楚,就马上昏迷了过去。 等她再醒来时,天已经近黄昏,外面晚霞璀璨,迷人异常。 方圆临走时,肯定嘱咐了林林,别进来打搅楼总休息。 关心楼总的林林,也肯定从门缝内看了--依着林林的眼力,不难从楼总的状态、现场乱糟糟的样子,看出发生过什么事,最多也就是怀疑,自己怎么就没听到一点动静呢? 望着窗外的晚霞,好像波斯猫那样蜷缩在沙发上的楼宇湘,感受到了从没有过的轻松,更深刻认识到了活着真好的真谛。 人,唯有在遭受求生不得的灾难后,才会蓦然醒悟当前看似无聊的生活,原来是那样的幸福。 楼宇湘此时是深有感触。 方圆这次给她的伤害,比当初在南方装神弄鬼差点把她吓死那次,更严重,更深,只要一想起那种滋味,就会情不自禁的打颤。 幸好,这一切都过去了,就当是做了个恶梦吧。 至于方圆,至于花开结果水再浇水,都特么的见鬼去吧,姑奶奶我不玩了,爱怎么着就怎么着吧,楼家没落了又关我何事! 等林林的脚步声,再次从门外传来时,楼宇湘才说道:“等我洗个澡,马上就走。” “是。” 侯在门外的林林,低低答应了一声,把虚掩着的房门关上了。 遭受折磨时,楼宇湘并没有机会嘶声尖叫,所以嗓音依旧像美酒那样香醇迷人,还有让林林都忍不住心动的慵懒。 那种感觉很奇怪,昏睡之前以为自己会死了,醒来后却觉得除了有些乏力,异常口渴之外,就没有任何的不适了。 一个小时后,外面已经星光灯光交替闪耀了,楼宇湘在林林等人的簇拥下,缓步走出了霓裳女子会所。 帝皇集团的大老板在这儿,方圆这个不负责任的可以一走了之,陈经理可不敢。 “陈经理,你放心,用不了几天,会所的生意就会好起来的。” 楼宇湘望着外面的夜景,深吸了一口气后转身,微笑着对陈经理说道。 陈经理在陪着小心的接连点头时,一个身材窈窕的身影,从停车场的西南角阴影内走了出来,远远望着楼宇湘的眼里,带着邪魅的冷意。 第1241章 :乐不思蜀的水暗影 方圆在收拾楼宇湘时,夏小韵就一个劲的打电话,好像有什么十万火急的大事似的。 百忙中接起她的电话,问她啥事时,她却卖关子说等他回去后就知道了,总之是非常重要的大事。 方圆特别讨厌卖关子的人:有啥话直接说不行吗,非得吊人胃口显得多神秘似的。 他尤其是反感夏小韵卖关子,说不定等他急吼吼的跑回家去后,才发现她悠然自得的坐在石桌前,手捧一杯红酒抬头看着月亮,深情低声朗诵‘举头望明月,对影成三人’之类的诗词。 问她到底有啥急事时,她才会幽幽的说我想你了-- 在别人看来很有经商天赋的夏小韵,在方圆看来就是这样一肤浅的人。 别忘了,方圆今天早上可是去神通快递集团找过她,结果被无视了,这不天还没黑呢又打电话来说有急事,鬼才相信她有什么正经事。 不过方圆本来就想与她好好聊聊,回去一趟也不是不行,就不耐烦的回了句‘我正忙着呢,等会儿再说’,随即扣掉了电话。 方圆确实在忙着,忙着让楼宇湘享受那种在云朵里飘呀飘。 扣掉夏小韵电话不久,秦大川又拨通了方圆的电话,说是韩斌等人去了梨花山,问他什么时候回去。 哟,自己哥们回来了,那必须得马上回去。 至于夏小韵那边的十万火急大事,让她等着就是了,等升级为百万千万火急再说。 恰好收拾的楼宇湘也可以了,方圆就去浴室内洗了把脸,左手抄在裤子口袋里,给了守在走廊外面的林林一个亲切的笑容后,就扬长而去了。 当初在俄罗斯时,因为担心韩斌等人会被吸血蝙蝠报复,方圆就让他们用最快的速度跑回了华夏,也没回唐王,而是进驻了圆美人集团的京华分部。 京华乃是华夏的经济、文化、政治中心,其明处暗处的防御能力,可是唐王这种小县级市拍马也看不到脚后跟的。 据说在上世纪华夏与北方那个大国闹僵时,他们也曾经秘密特派很多优秀特工潜来京华,准备适时冷战中最常见的暗杀手段,来解决一些谈判桌上无法解决的问题。 不过论起暗杀这门行业来说,华夏乃是全世界所有杀手行业的祖宗,毕竟早在春秋战时期,就已经有了这样的专业人士,后来涌现出荆轲等一大批大神级杀手,精神永照千古的。 搞暗战,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能玩的过华夏,所以北方大国派来的杀手,在京华折腾了半月不到,就销声匿迹了。 真正的销声匿迹,就像他们从来没有来过这个世界那样,搞得京华被西方国家暗中称之为杀手黑洞,再厉害的杀手要想在京华闹事,其结果也只能是个死。 从那之后,京华就被国际杀手、各国王牌特工列为头号禁区。 俄罗斯吸血蝙蝠虽说在全世界都牛叉的不行,却从来不会去华夏京华作案,因为上世纪那批潜伏来到京华要闹事的人,有一部分人就是来自吸血蝙蝠。 就连自以为无孔不钻的筛子,去了京华后也得乖乖的。 所以只要他们能顺利返回京华,就等于小船跑进了避风港,任由海上怒浪滔天,它自逍遥自在。 方圆在唐王露面后,筛子就曾经打来过电话,说是在那边过的特别压抑--不能不压抑,这家伙走在大街上,总是怀疑背后有人盯着他,很担心自己会不会被人敲闷棍,等醒来时,就已经出现在国安八局了(传言,国安八局的存在,就是为了专门对付筛子这种不安份的人)。 只要一去了国安八局,就算求爷爷,告奶奶的能活着出来,也得被扒层皮的。 筛子很珍惜自己那身细皮嫩肉的,当然不想变成鬼样子,这才给方圆打电话,强烈要求能不能赶紧离开那个是非之地。 方圆那会儿正为叶明媚等人的事儿,忙的那叫一个焦头烂额呢,如果让筛子这个大嘴巴回来--只要筛子知道的事,用不了半小时,全世界都能知道。 所以无论筛子有多么的强烈要求,方圆都以安全隐患不曾排除为由,让他老老实实的呆在京华,趁机游览一下那边的名胜古迹,希望京华深厚的文化底蕴,能好好陶冶一下他的情操。 方圆还没有来得及让筛子回来,韩斌却带着他来到了梨花山,这只能说明了一个问题:这厮在那边惹事了,如果不赶紧撤离京华,很有可能就会消失了。 正如方圆所预料的那样,方圆回到梨花山后刚与韩斌紧紧拥抱了一下时,就听他在耳边苦笑着说:“筛子非得闹着回来。” “我就这样想的。应该是与女人有关吧?” 方圆也没怎么在意,随口问了句,就看向了站在远处向这边谄媚笑着的筛子。 “嗯。等会儿,让他亲自跟你说吧。” 对筛子的事,韩斌不好掺和太多,双手扳着方圆的肩膀上下打量着他问:“怎么样,这边的麻烦解决了吧?” “基本没啥大碍了。” “俄罗斯那边的呢?” “也没事。” “真的?” “靠,你还信不过哥们?” 方圆翻了个白眼。 韩斌笑了,很贼的样子,小声问:“我听筛子叨叨说,你跟那个阿蓝黛娃--那个啥了?” “哥们这么英俊潇洒,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被一番邦土鳖爱上也是很正常的,不值得一提。” 方圆吹嘘了一句,抬手在韩斌肩膀上轻轻砸了一拳,认真的说:“没事的,放心。” 自从十二岁那年,韩斌偷了他老子的存款送方圆踏上南下列车开始,俩人的兄弟感情,就已经到了‘淡如水’的地步。 无论有多久不见面,在外人看来也是不冷不热的样子,可他们都很清楚:对方有需要自己去做的事,就算是吐血也得帮忙完成。 所以他们见面后,仅仅一个用力的拥抱,就能代表所有的一切了。 “水暗影还没回来吧?” 方圆拿出香烟,递给了韩斌一颗,弯腰在毛驴脑袋上随意蹭了下,又顺势一脚在它屁股上踹了一脚,让它滚一边去,没看到大哥正在忙着跟人说话? “没有,不过我经常与水总通电话。” 水暗影是方圆的正牌老婆,就是韩斌的兄弟媳妇,按照哥俩的关系,实在没必要对她太客气了。 不过韩斌却非常懂事,不管是人前还是人后,自凡是提到水暗影,他都会恭恭敬敬的称之为水总。 公私分明,懂得‘居家为父子,受事为君臣’的大道理,是水暗影相当欣赏韩斌的一点。 “她在那边过的怎么样?” 方圆看似很随意的问道。 现在方圆提起水暗影后,心里就会多少的有些内疚,可能是因为卡秋莎生孩子时,她代替方圆承受了波斯塔夫的怒火吧? “很好。” “怎么个好法?” “很好的意思呢,就是她乐不思蜀了,觉得以后都呆在那边也行。” “她没提到我?” “你是不是有些伤心?” “你觉得我会因为她不理睬我,就会伤心吗?” “不会。” “为啥?” 方圆抬起屈指,把半截烟卷弹了出去。 他在与韩斌说话时,包括秦大川、罗小玉在内的所有人,都很乖巧的站在远处,老鼠他们更是打了个唿哨,招呼毛驴去了过山天桥。 大家都很自觉的,为这兄弟俩留出了单独交谈的空间。 “你身边不缺少女人。” 韩斌笑了,本来就不大的眼睛,迷成了一条缝。 他没因自己兄弟被那么多娇艳的女人围绕,而像筛子(筛子的想法,也代表了绝大多数男人)那样,因此就羡慕啊嫉妒啥的,单纯的为兄弟有这么大本事而高兴,当然也是很担忧的,毕竟脚踩多条船的下场,很可能是被淹死。 “错了。” 方圆摇了摇头,脸上的笑容收敛,抬头看着市区方向低声说:“我虽然不会因为她的冷落就伤心,可我现在真心希望,能像你与罗小玉那样跟她好好生活--有一个稳定的家后,才能心无旁骛的做事。” 看出方圆是在说真心话后,韩斌拍了拍他肩膀问:“要不要,我现在就给水总打个电话?” “不。” 方圆摇头。 韩斌问:“舍不得?” “你在讽刺我,为了一棵小白杨才舍不得放弃一片森林吗?” “不是吗?” “可能是吧。” “就知道你是这样的人。” “我是啥样的人,你会不知道?” 方圆嗤笑一声,转移了话题:“我这边摊子铺的有些大,不管是我,还是秦大川,管理能力都不怎么样,你有没有兴趣?” 可以预见的是,随着梨花山片区的建设越来越大,打架赌博,泡妞搞暗杀还行的方圆等人,要想像能把公司管理的井井有条的夏小韵等人那样,管理这边,还真是有些力有不逮。 而韩斌呢,无疑是方圆心目中最合适的管理者了:在商场上历练多年,能力不俗还在其次,关键他是方圆最信得过的人。 韩斌没说话,只是在笑了笑后,才摇了摇头。 方圆知道,韩斌不来梨花山,那是因为水暗影已经把圆美人集团托付给了他。 当然了,只要方圆再要求一次,韩斌肯定会答应,不过那样就是撬自己老婆墙角了,谁能保证水暗影得知消息后,不会急吼吼跑来梨花山找他算账? 方圆自然不会再勉强他,抬头看向站在远处的罗小玉,笑着大声问:“啥时候,你们请我喝喜酒啊?” 方圆问出这句话后,罗小玉就知道自己能过来了。 “我们已经扯证了,在京华那边。” 等罗小玉走过来与方圆轻轻握手见礼后,韩斌揽住妻子的小蛮腰,笑得很贱的说:“嘿嘿,最多再过半年,你就要再次准备大红包了。” “啥意思?” 方圆一呆时,罗小玉俏脸绯红,嗔怪着伸手在韩斌肋下轻轻扭了下:“你的嘴啊,怎么总是没有把门的呢?” “靠,我要当叔叔了!” 方圆这才醒悟,抬手在额头轻轻拍了一巴掌。 第1242章 :我爱上了一个女人 对于韩斌能与罗小玉走到一起,方圆是发自内心的高兴。 现在听他们说不但扯了结婚证,罗小玉更是珠胎暗结,方圆就更高兴了,当场表态等小侄子出生后,他这个当叔叔的会包个大礼--梨花山这边的半成干股。 韩斌这次没有拒绝,坦然道谢。 他不能抛下重视他的水暗影,在方圆最需要他来帮忙时过来,却没觉得为没出生的孩子收下兄弟送上的大礼有什么不对。 他们是兄弟。 三个人又聊了会后,韩斌提出了告辞。 他也是刚回唐王,先来梨花山一来是也很挂念方圆,二来则是要陪着筛子过来,现在事情已经圆满处理完了,那么小两口就得回唐王的圆美人总部去了。 目送韩斌与罗小玉相互挽着胳膊下山的背影,方圆脸上的笑容就不曾消失过。 方圆是真为韩斌的幸福而高兴,希望他能始终平安幸福的生活下去,所以才不会把自己那些破事告诉他:知道的越少,麻烦就越少。 韩斌也没问,这也证明他很聪明,知道凭着他的能力,压根没资格掺和进来,不过方圆如果需要他做什么,他依然会像十数年那样,挽起袖子赤膊上阵,毫不犹豫,能有多大力气就使多大力气。 “这才是兄弟呀,唉。” 一个酸溜溜的声音,从方圆身边响起,带着感慨,更多的却是羡慕。 筛子少年成名,这些年走南闯北的足迹遍布全世界,论起赫赫威名以及经历,那可是韩斌拍马也跟不上的,可他却没有一个朋友,就别说是能把身家性命相托付的兄弟了。 最多,方圆只是把他当做了半个朋友。 对最多只是半个朋友、打击不行还总是到处招惹女人的家伙,方圆当然没什么好脸色,看都懒得看他:“又管不住裤裆里那东西了?这次,你又招惹啥厉害角色了?” “我靠,说话这样难听。” 筛子不愿意了,瞪眼说道:“再怎么说,我也帮过你大忙,算是熟人了吧?我可就真纳闷了,世界上怎么会有你这种看到熟人倒霉,就幸灾乐祸的家伙。” “少啰嗦,给你三分钟的时间,说不完就拉倒了。” 方圆拿出又开始振动的手机,也没接就直接挂掉了。 “一句话就行。” 筛子倒也很干脆,吸了下鼻子后说:“我爱上了一个女人。” 方圆扭头看着他,满脸都是不相信的样子:“你也有爱?” “你这是在侮辱我!” 筛子有些苍白的老脸,开始变红了。 方圆狞笑了声,做了个挽袖子的动作:“怎么着,你来咬我啊。” “君子动口不动手。” 筛子连忙后退了一步。 他可不会天真的以为,方圆做出要动手的样子,只是在跟他开玩笑。 到现在为止,他至少得被方圆揍了七八次了,每次揍完后都说是开玩笑。 筛子又不是喜欢受虐的贱人,看出方圆真有动手的意思后,如果再嘴硬那就是沙比了。 看到这家伙很知趣的退后,又说软话后,方圆有些失望。 以前心情好或者心情不好时,他都喜欢在毛驴屁股上踹一脚--现在驴哥学聪明了,看出老大高兴或者不高兴时,基本上都是能躲多远就躲多远了,搞得方圆很久没没机会动手了。 现在筛子好不容易凑过来了,方圆正准备抒发一下心中的高兴(为韩斌而高兴)时,这家伙却是个比毛驴还要聪明的,满脸的激昂立即消失了。 “咱们去喝酒,边喝边聊,怎么样?” 看方圆目光总在自己身上乱转悠后,筛子又后腿了一步。 边喝酒边聊天,貌似也是个抒发开心的好方式,看在筛子很有诚意的份上,方圆也就勉强答应了。 梨花山这边的主体建筑是孤儿院,所有的配套设施都与孩子们有关,孩子是不喝酒的,自然不会设计专门的酒吧,不过做饭的食堂肯定是有的。 给方圆打了电话后,筛子就委托主管食堂的马大姐,整了几个好菜在食堂的餐厅内,环境还是不错的(当然了,筛子得拿钱才行,毕竟这待遇已经超出了大家伙平时的用餐标准,尤其是两瓶茅台酒,就价值一千多块呢)。 看到老大向食堂那边走去后,毛驴赶紧溜溜的跟了上来。 话说也该到了吃晚餐的饭点了,肚子还真有些饿了,最好是再来瓶冰啤,这鬼天气太热了,哪怕是在山上也不好受。 只是毛驴刚要跟着溜进小包厢,就被筛子一脚踢了出来,不等它翻起嘴唇露出獠牙,房门就重重的关上了。 “什么破狗啊,不拿钱还想吃请,真是不知所谓!” 筛子低低骂了句时,方圆却从盘子里拿起一根鸡腿,推开窗户吹了个口哨,正准备架起腿子往门板上撒尿来表示自己不满的毛驴,马上就还欢快的跑了过来,纵身一跃就叼走了鸡腿,摇着尾巴的跑一边去了。 筛子有心想告诉方圆,说这几个菜,可是花了他足足两百块钱,人还没吃就给毛驴了--难道不知道,这个所谓的大盘鸡,只有一根鸡腿(就是一半鸡),而他是最爱吃鸡腿的了。 顺便还想再提点小建议:食堂‘宰客’能不能别这样黑啊,要宰也是宰外人好吧,自己人怎么就好意思的下手。 不过想到方圆的那些明文规定(包括方圆在内的任何人,在梨花山食堂要想开小灶,都得格外拿钱),以及毛驴在他心中的地位,筛子只能装看不见,忍了。 方圆坐下后,把空茶杯、酒杯往筛子面前一推,示意他给满茶倒酒后,又拿起筷子夹起一个虾仁填进嘴里,慢条斯理的嚼着问:“你那个女儿,现在怎么样了?上次我听你说,她好像跟个男人鬼混到一起了?” 正在乖乖个方圆满茶倒酒的筛子,脸色一下子阴沉了下来,放下茶壶淡淡地说:“仅此一次,下不为例。” “啥意思?” 方圆愣了下,接着明白了。 筛子不高兴任何人说不尊重他女儿的话,是任何人。 他可以不介意别人对他是啥态度,该装孙子时也能毫不犹豫的喊爷爷,可如果别人对他女儿不敬--除非把筛子弄死,要不然他肯定能做出让那个人后悔一辈子的事来。 “对不起,我向你道歉,发自内心的。” 意识到自己确实说错话后,方圆马上就拿起瓶子,给自己满上酒,双手端起来对着筛子,正色说道:“我自罚一杯。” “嘿嘿,都是自己兄弟,哪来这些酸气毛病?” 筛子眼里飞快的闪过一抹感动,还有欣慰,嘿嘿笑着抢过酒瓶子,先给方圆倒满后,才给自己满上。 全世界接近七十亿人,筛子唯有方圆这半个朋友,可不是没有原因的:表面做事率性而为的方圆,其实有着自己的底线,行为准则。 就说现在吧,在筛子用下不为例来威胁方圆时,他并没有因为筛子的强硬态度就羞恼成怒,而是立即态度诚恳的道歉,好像完全忘记他以往是怎么对待别人威胁自己时的反应了。 “错就是错,对就是对。” 方圆再与筛子说话时,重新恢复了他欠揍的懒洋洋样子:“说说吧,那个男人是谁?以前问过你,你推三阻四的说不清楚。” 方圆还真有些纳闷:虽说筛子本人没啥了不起的(那也是在他看来,筛子在国际刑警组织那儿,可是排名靠前的重大通缉犯),不过这家伙的眼光倒是很高,尤其是关系到比他自己还要重要的女儿,怎么可能会任由南诏樱花随便跟一个男人交往呢? “你也认识那个人的,而且以前跟他的关系还很不错。” 筛子端起酒杯,与方圆轻轻碰了下。 “跟我关系不错?” 方圆眉头皱起稍稍想了想,也没想到是谁。 “他姓铁。” 筛子说完,抬头喝干了杯中酒。 “铁辽!” 筛子都把话说的这样清楚了,方圆要是再想不起这个男人是谁,那么他就是脑残了:“我靠,不会吧,你女儿会跟铁辽鬼、会跟他拍拖?” 不等筛子回答,方圆又说:“筛子,我现在是认真的,并没有丝毫埋汰你女儿的意思。我觉得,你最好是劝你女儿,赶紧离开老铁。我这是为你好,不想看到白发人送黑发人那悲惨的一幕。” 方圆有这种担心,是很有道理的。 如果在南诏博士没有被五阿哥张翼给劈死,南诏樱花与铁辽交往,没有谁会管的,因为铁辽不可能对女朋友暴露他在华夏的真实身份。 但现在不一样了,立志要为父报仇的南诏樱花,已经暗杀了清河燕子,那么她就是华夏的敌人,现在又接近铁辽,谁能保证她不是别有居心? 依着铁辽近乎于迂腐的‘讲原则’,在发现南诏樱花接近他的真实用心后,无论有没有真心爱上她,都会在该出手时毫不留情。 “樱花已经在铁辽的帮助下,接受了贵国相关部门的严查,算是存档保留了案底。我看过那份档案(筛子要想偷看那份档案,是易如反掌的),上面有贵国部门领导特批的一句话。” 筛子脸色平静的淡然回答。 方圆问:“那句话是咋说的?” “知错就改善莫大焉。” 筛子拿起桌子上的香烟,啪哒一声点燃。 部门领导能写下这么一句话,肯定是反复权衡过的,说不定其中有铁辽的原因,做出某些保证,或者一些别的什么原因,才让部门领导原谅了南诏樱花暗杀清河燕子的罪行。 果然,筛子在吐了个烟圈,说:“那份档案内,也有铁辽的一份保证书。” “老铁保证,南诏樱花会放弃仇恨?” 方圆苦笑了声,下意识的摇了摇头:“你觉得,南诏樱花会就此罢手吗?” 凭着直觉,他不相信南诏樱花能改。 最起码,她得找到残杀南诏博士的‘凶手’,而接近、并利用铁辽,则是最直接的途径了。 或许,南诏樱花真心爱上了铁辽。 但她从小所受的教育,注定她不会因为爱情,就会放弃杀父之仇。 第1243章 :筛子心中的仙女 如果筛子不是筛子,而是路人甲之流,那么这件事就好办了。 只需他出面找到南诏樱花,满眼都是悔恨泪水的说:孩子,我才是你那个没良心的亲爹啊。当年我在东洋因为偶然的机会,与你母亲春风一度后就有了你。可我不知道啊,我在提上裤子后,就习惯性的满世界的播种去了--这才导致咱们父女天各一方十八年,你认贼作父啊! 如果不信,咱们可以可以来个亲子鉴定啊。 look,看到了没有? 鉴定都说咱们是亲父女的概率是99.9%了,堪称十足真金了啊--我苦命的孩子啊,爸爸对不起你,爸爸该死啊,呜呜。 这样一来,南诏樱花肯定会放下仇恨的屠刀,做到真正的知错就改善莫大焉了。 可是很可惜,筛子不是路人甲。 他就是筛子,当今独一无二的筛子,身上背负太多重案、要案,二十多年来,国际刑警组织始终没有放弃对他的追捕行动。 所以呢,如果为了证明他与南诏樱花是亲父女,那么必然得在做亲子鉴定时,必然得通过基因库,在医院留档,从而招来国际刑警组织的注意。 更何况,筛子也不希望南诏樱花知道她有自己这么个不争气的老爸。 试问天下:有哪个当女儿的,会希望自己有个大罪犯父亲,不但在母亲最需要他时不知所踪,还又满世界的留种留念的? 无论谁有这样一个老爸,也会感到没脸见人的。 所以筛子在思前想后后,才下定决心,要隐瞒女儿一辈子。 至于该怎么让南诏樱花相信南诏博士不是她亲爹,让她就此放下屠刀,好好的过日子,那就是方圆的事了:这是他把自己下半生都‘卖给’方圆的唯一薪酬。 方圆不想要,他自己的破事就多如牛毛,快把他给烦死了,哪儿还有闲心管筛子? 可不要不行。 你不要我,我就让全世界都知道我。 这就是筛子对方圆的威胁。 如果方圆舍不得干掉筛子,那么他就得好好琢磨一下这句话。 “樱花会不会就此罢手,那都是你的事。我只要能看到她幸福生活下去,就足够了。” 筛子满脸轻松的说:“至于她想通过铁辽来杀你--咦,我忽然想到一个好办法啊。” 方圆夹起一筷子鸡肉,不屑的嗤笑一声:“你能有啥狗屁好办法?” 筛子把脑袋凑过来,笑眯眯的问:“樱花是要杀你而后快,对吧?” “想让你女儿拿刀子捅死我,为那个东洋鬼子报仇后,她就不再折腾了,对不对?” 方圆嚼着鸡肉,看都不看他一眼。 “来,吃菜。” 筛子没有回答,只是殷勤的招呼方圆吃菜。 方圆当然不会傻到会听筛子的话,筛子这样说,也纯粹是在放屁,直接忽视掉就行了。 “怎么,有难度?” 筛子看到方圆眉头皱起后,脸上的笑容消失了。 他问这句话,当然不是因为他的狗屁办法有难度,而是他看出方圆想到了什么棘手的问题。 方圆也没瞒他,咽下嘴里的鸡肉又端起茶杯喝了口水后,才说:“希望铁辽能在爱情面前保持冷静,最好是顺着南诏樱花的意思来,把矛头对准我。那样的话,虽说老子得当个冤大头,不过还真没把你女儿放在眼里。我只担心,有人不爽我当这个冤大头,那么你女儿就危险了。” 筛子微微眯起眼,缓缓问道:“你是说,残杀南诏博士的真凶--” 方圆打断了他的话:“更正一下,南诏博士被干掉是死有余辜,无论谁杀他,都是为民除害,不能冠以‘真凶’这个带有明显侮辱的字眼。” “好,那就以‘那个人’来代替。” 筛子也没反驳,继续说:“那个人很冷酷,更自负,不会同意你为他背黑锅?” “他从来都是个自负冷酷的人。” 方圆点了点头时,眼前浮上了五阿哥张翼的影子,轻轻叹了口气。 如果让张翼知道,南诏樱花就是暗杀清河燕子的真凶,接近铁辽就是为了他为南诏博士报仇,依着他的性格,才不稀罕让方圆为他背黑锅,会自己出面解决问题。 把乃南诏樱花干掉,就此铲草除根,是张翼解决这个麻烦的最佳手段。 筛子沉默了片刻,狠狠吸了口烟,才抬头看着方圆:“如果,那个人忽然出意外了呢?” “包括你们父女在内的很多很多人,都死定了。” 方圆的语气相当阴森:“所以我警告你,千万不要试图查处那个人是谁,更不用妄想用你最擅长的手段,去干掉他。如果你一旦下决心那样做了,我会在第一时间内,让你这辈子都无法接触网络,让南诏樱花就此消失。” 筛子的脸,猛地涨红。 方圆却冷笑一声,问:“你觉得,你女儿的死活,会比一场大规模的战争还重要?” 筛子的脸色,再次骤变,猛地醒悟了过来:“那个人的身份--” 方圆抬手,打断了他的话:“这件事交给我就行了。现在我基本也能确定,铁辽那小子该怎么做了。特么的,你们这些王八蛋,明明没我啥事,怎么都哭着喊着的给我找麻烦呢?” “唯有你麻烦了,我们才会轻松,不是吗?” 筛子悠悠的样子,已经证明他彻底放弃了要追查那个人是谁的想法,替方圆满了杯酒,说:“反正你麻烦够多了,都说虱子多了不痒,我看是这么个道理。” “滚蛋。” 方圆心情烦躁的摆了摆手,端起酒杯又一饮而尽:“说说你的狗屁爱情呢。” 筛子以‘他爱上了一个女人’为由,请方圆在这儿大吃大喝,主要目的就是解决女儿的问题,现在得到他想要的承诺后,心情自然轻松了下来,嘿嘿淫笑着从口袋里拿出一张照片,摆在了桌子上:“睁大你的钛合金狗眼看看,这女人怎么样?” 照片的背景是长城,上面有一对男女,勾肩搭背满脸奸夫淫、妇的幸福状。 身材消瘦好像风干了的鸡般的男人,方圆是不屑多看一眼的,只因这家伙刚甩给他一个大、麻烦,现在又得寸进尺的,又要给他送麻烦了。 方圆只看那个女人。 这是个三十多岁的华夏女人,身材丰满,穿着很有品,哪怕是在照片上,也能看出她浑身洋溢着一股子矫揉造作的贵妇人样。 有些眼熟。 不过方圆记不起在哪儿见过这女人了。 “这娘们不是一般良家,出身富贵是差不了的,她会爱上你?” 方圆拿着照片,又仔细审视了筛子几眼,连连摇头,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的意思很明显。 被方圆打击惯了,筛子也不以为意,依旧得意的笑着:“萝卜青菜,各有所爱。人类数千年的历史上,从来都不缺少贵妇人与马夫私奔的故事。况且,我这个马夫还帮她取出了被银行冻结的钱。她亲眼看我如此的神通广大后,为我所倾倒,甘心以身相许也是很正常的了。” 某个银行账户被冻结,在筛子眼里根本算不上什么大事,只需在键盘上噼里啪啦的敲打一番,就能搞定了。 根据筛子的简单描述,方圆知道他是怎么倾倒这个贵太太的了。 贵太太在没离婚之前,也是一公司总裁夫人,平时耀武扬威的不行,不过‘时来运转’后,她受到了来自娘家的牵扯,她男人为抱住自己的公司不受影响,就‘大义灭亲’的跟她离婚了。 贵妇人被一脚踹开后,可以说是从云层一下子掉进了烂泥中,还是脸朝下,这让她深刻理解到了‘世态炎凉’这个成语的真正含意。 不过,她的厄运还远远没有结束:离婚后,她老公给她的五百万现金(貌似少了一点,但这也算是她努力争取过的结果了),被银行冻结了,据说这笔钱来历不明。 被娘家失势所连累的贵妇人,在当地申诉无门后,一发狠去了京华,准备‘告御状’来为自己讨一个公道。 告御状这种事,只发生在电视里,现实中要想操作的难度非常大,她还没找到机会呢,就被早就关注她的人,给遣送回原地了(这种事,你懂得)。 贵妇人不甘心啊,继续去。 再被遣送回来,还因为态度不端正,被关了好几天。 接连的沉痛打击,让贵妇人对这个世界失望了:在京华那个万家灯火的晚上,她决定以死来抗争这个冷酷的世界。 就在贵妇人准备在某公园内自挂东南枝时,晚饭过后撑的没事干的筛子恰好去公园内瞎遛达,见状后连忙善心大发,好说歹说的劝她别想不开,世界是美好的,就没有过不去的坎儿。 绝望中的贵妇人,趴在好人筛子的怀里,简单讲述了一下她悲惨的命运后,就哭了个天昏地暗:老天爷,只要能活着,谁愿意去死啊? 等贵妇人再醒来时,她已经是筛子的床上了-- “你特么的就是趁人之危啊。” 听筛子得意洋洋的说完后,方圆满脸都是鄙夷神色的,冲他伸出了中指。 筛子却淡然一笑,说:“我没强迫她,是她主动的,想找个男人的肩膀来靠。而且,我是她心甘情愿后,才施展妙手,帮她把账户化冻的。” “你确定她对你是真心的?不是看中你能点石成金的本事?” “请你相信我的如炬慧眼。” “嗯,我还是相信你的,反正就算你被骗了,最多也就是损失一些高蛋白罢了。” “草,咱们是在吃饭好不好?” “我只是实话实说。” 方圆嘿嘿笑了下,指着照片上的女人,随口问:“她叫啥名字?” “苗玲玲。” 筛子也看向了照片,眼神瞬间变得温柔起来。 方圆能看出,这家伙这次可能真动心了。 方圆还是很愿意看到,筛子能够找到一个真心对他好的女人的,也没再开他的玩笑:“你想让她也来梨花山对吧?” “这地方,堪称人间仙境。” 筛子站起来,走到窗前,看着外面黑下来的夜空,语气深沉的说:“有了仙境,又怎么可以没有仙女呢?” 第1244章 :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照片上的女人虽说还算漂亮,身材也很惹男人关注,不过距仙女肯定还得差十七八条大街。 就算她真是个仙女,也只是筛子一个人的,方圆是不屑理睬的。 筛子也没打算让方圆理睬,只需他同意让自己与仙女在梨花山拥有一个爱巢就可以了。 筛子的要求不高,方圆没有任何拒绝的理由。 他只是总觉得好像在哪儿见过这个女人,却又偏偏想不起来了。 这都是最近烦心事太多,消耗掉了方圆大量的脑细胞,自然不愿意再在仙女是谁这个问题上费脑子了,没看到手机又嗡啊嗡的响个没完啊? “你怎么不接电话?” 筛子瞥了一眼手机,问。 “等吃饱喝足后再说,免得坏了心情。” 方圆直接把夏小韵的来电掐断,拉过那盘鸡狼吞虎咽起来。 “我听格林德说,山下那条路明天就能全线竣工了,要不要举行一个通车仪式?” 筛子随便闲聊着:“看在你帮我忙的份上,我可以无偿担任剪彩嘉宾。必要时,我也可以来一段即兴演讲嘛。” “这事你就少操心了,我就算让毛驴去露脸,也不会让你去的。” 低头狼吞虎咽的方圆,含糊不清的说到。 “靠,要不是看在我打不过你的份上,就凭你这句话,我也得把你揍成猪头!” 筛子怒冲冲的站起来,用力拍了下桌子,转身出门走了。 他已经把所有的麻烦,都扔给了方圆,那就没必要再呆在这儿继续装孙子了,完全可以趁着今晚皎洁的月色,欣赏一下梨花山的迷人夜景嘛。 同一片夜空下,有人在兴致勃勃的夜游,有人在独坐窗前看着外面发呆,有人在对月独饮,夏小韵正坐在石桌前,拿着茶壶为燕影沏茶。 茶是好茶,据说是极品大红袍。 如果是别人这样说的话,夏小韵肯定会觉得那个人是在扯淡,但这样说的人既然是燕影,那么大红袍就真是那棵树上采摘下来的了。 燕家老爷子,本就属于有资格品尝这种茶叶的人之一,燕影身为燕家的四姑奶奶,又是为燕家崛起付出了终身幸福,拿点极品大红袍喝又有什么了不起的? 不过夏小韵也能从燕影能从随身携带的小包里,拿出茶叶的动作中,看出她是做好了常住的准备--最起码,她得等到方圆回来。 方圆那家伙呢,却偏偏不回来,无论怎么給他打电话,他不是不接,就是说没空。 这让小夏倍感没面子,别忘了她可是燕影心目中的唯一儿媳妇,尽管前方的路太凄迷,有些看不清……可未来儿媳妇却连未婚夫都电招不回来,这让她情何以堪啊? 现在夜深了,十分钟之前再给方圆打电话时,他已经关机了。 “不喝了,今天可是喝了一肚子的水。” 燕影微笑着摇了摇头,婉拒了夏小韵继续给她倒茶:“时候也不早了,也该去休息了。” “要不,我现在驱车去梨花山那边一趟?” 夏小韵放下茶壶,小声的建议。 燕影再次摇头,接着轻轻叹了口气,站起来转身走向北屋门口。 夏小韵站了起来,目送燕影‘熟门熟路’的走进客厅,直接去了方圆的卧室内,关上了房门。 她没有跟着回去休息,双手托着腮帮子,抬头看着天边那轮弯月发呆。 燕影回家,无论是对她,还是对方圆,都是了不起的大事。 夏小韵觉得,在给方圆打电话时,必须得跟他说‘你老娘来了,赶紧滚回来伺候’,燕影却不同意她这样说,理由很简单:方圆得知她回家后,可能这辈子都不会回来了。 燕影没有忘记,她伙同方天明、陈婉约俩人在卡门地区给方圆造成的心理伤害,有多么的大,大到她没脸见自己儿子了。 可她也很无奈,就像她的婚姻,都是不能自主的。 燕影只希望,她在单独与儿子聊过后,希望他能原谅自己的苦衷。 说实话,燕影想看到方圆的迫切心情,比谁都要着急,但她得忍着。 不同寻常的人生路,让燕影比任何人都明白‘欲速则不达’这个道理。 就好像夏小韵拐弯抹角的问过水暗影咋办(你承认我是你的未来儿媳妇,但前提是方圆还有个法律上的老婆呢),对她当前如此年轻漂亮的外形提出过质疑,更想知道燕家是怎么对待方圆与叶明媚鬼混的即成事实。 燕影都没回答她。 当然也不会一口拒绝,只说等以后有空时,再跟她聊这些事,因为她今天听到的已经够多了,再听脑子就会更乱,这对她没什么好处。 燕影既然现身唐王,那么当然是抱着‘有一说一’的态度来的,可这对方圆一个人那样,夏小韵这个乖乖的未来儿媳,再怎么乖巧听话,也只是别人的女儿。 方圆现在所住的这间卧室,就是燕影以前与方天明的洞房,不过在被夏小韵装修过后,已经是旧貌换新颜了,再也找不到她当女主人时的丝毫痕迹,处处都充满了年轻人特有的朝气。 燕影关上门后,就倚在门板上,抬头看向床头上方的墙上:这儿,应该有一个相框的,里面镶嵌着方圆九岁那年的全家福。 相框已经不见了,差不多是被方圆给扔了:就没有这样的爹娘,闪下他自己跑路了,都不说一声,害得他吃足了苦头,你们还有什么资格为人父母呢,还是扔掉拉倒。 就算方圆当着燕影的面扔,她也不会怪他。 燕影这辈子,有两个对不起的男人,一个是陨落在西北的天狼星,一个就是她儿子方圆了。 相比起天狼星来说,燕影肯定更心疼儿子。 所以哪怕方圆回来了后,当着夏小韵的面,就给她一个大耳光,再指着门外让她滚蛋,圆死也不认她这个当妈的,燕影都不会怪她。 自从天狼星陨落后,如果不是因为记挂着儿子,燕影可能早就自杀了。 可能是这些天太劳累的缘故吧? 燕影盯着本该挂着全家福照片的墙上发呆时,视线逐渐模糊起来,耳边更响起幼年方圆奶声奶气喊妈妈的声音。 然后,泪水就毫无征兆的淌了下来,就像决堤的洪水那样,怎么用力闭眼睛都切不断,最终只能双手捂住脸,顺着门板慢慢蹲在了地上。 她像个客人。 这种感觉相当的真实,哪怕她说要休息时,根本没有问夏小韵有没有住在这间卧室内,就径自走了进来,用实际行动来告诉别人:她,才是方家的女主人。 可为什么,这会儿她偏偏会觉得自己是个客人呢? 难道说自从十五年前她离开这个家后,她就已经彻底失去了女主人的资格? 燕影不知道,她只是无声的哭泣着,额头触在了地上,佝偻起来的身子,斜斜的瘫倒在了地上,双肩剧烈颤抖着。 门外,传来夏小韵走进客厅的脚步声。 好像知道燕影现在做什么那样,夏小韵轻轻敲了敲房门:“燕阿姨,你睡了吗?” 燕影没吭声,停止了哭泣。 “一切,都会好起来的。阿姨,晚安。” 夏小韵在外面等了片刻,问安后回她自己的房间去了。 是啊,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燕影心中反复重复着这句话,抬手擦了擦泪水后,慢慢从地上爬了起来。 床很大,看上去就很舒服,整理的也很整齐,看来无论方圆在家,还是不在家,都会有人来整理房间的。 燕影除掉鞋子,软软的半躺在了窗台上,望着窗户那边继续发呆。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她才轻轻叹了口气,再次擦了擦脸上的泪痕,伸手关灯准备休息时,却又鬼使神差般的拉开了床头柜抽屉。 抽屉内,除了一个样式古朴老旧的相框外,什么都没有。 镶嵌在相框里的照片里,那个九岁小男孩的眼睛很黑,也很亮,仿佛会说话那样:你,怎么才回家,我已经等你很久了。 泪水再次淌下来,滴落在相框上。 抱着相框的燕影睡着了,脸上满是泪痕,却像情窦初开的少女那样,嘴角带着甜甜的笑。 十五年了,这是她睡得最舒服的一个晚上。 总做梦,梦到一个小男孩跑来跑去的,不远处还有一个男人在看着。 那个男人面孔看上去有些模糊,既像方天明,又像天狼星。 但无论像谁,燕影都不会再在意:只要她还活着,那么她最在乎的男人,就只能是她的儿子方圆。 有朝一日,等她死后,她才会放下方圆,去找她的心上人。 这一觉,燕影睡得很香,也很沉。 等她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的上午十点多了。 如果不是一只鸟儿落在窗外的石榴树上,叽叽喳喳的叫,说不定她还醒不了。 低头痴痴看着怀里的照片,又看了足足半小时后,燕影才下地走到了窗前,拉开了窗帘。 阳光一下子就照了进来,很刺眼。 她赶紧闭上眼,稍稍适应了下后,才睁眼推开窗户--呼,有听不到的风声,夹杂着清新的空气,瞬间就把她笼罩,让她情不自禁的来了个深呼吸。 院子里很静,那只唱歌的鸟儿也飞走了,唯有阳光洒满了整个院子。 夏小韵带着劳拉去上班了,留了张字条,说早餐已经做好了,就放在厨房案板上,用纱笼(防蚊蝇的)罩着,到时候只需再热一下就好了。 对夏小韵的关心,燕影很满意。 恋恋不舍的把相框重新放回抽屉里后,燕影脚步慵懒的走出屋子。 刚来到院子里,就听到大门被人轻轻的敲响。 方圆回来了! 燕影眼角猛地一跳,慵懒不翼而飞,抬脚向门口跑了两步,却又驻足:她刚起来,虽说形象远不是那些笑话中的懒婆娘可比,但她也不想让儿子正式看到自己第一眼时,給他留下个邋遢的印象。 用最快速度洗脸,梳头时,燕影只担心方圆会不耐烦的走人,赶紧喝了口凉水,在嘴里咕噜了下吐在洗手盆中,转身小跑着冲出去时,却又停住了脚步。 如果来的是方圆,他不会这样有礼貌敲门的。 第1245章 :忽然就睡着了 当初为安全着想,劳拉在装修方家时,大铁门上也安上了猫眼。 所以燕影只需站在门后向外一看,就能看到是谁。 敲门的果然不是方圆,而是个白发苍苍的老太,正转身向回走,看来她敲了几下门后,并没有等到人出来,就准备离开了。 她走到前面邻居家门口,右转身去推门时,身后传来吱呀一声开门声,下意识的回头看去,就看到燕影走了出来,问道:“刚才,是您在敲门吗?” “对,对,就是我在敲门。” 老太太连连点头,脸上带着拘谨且又亲切的笑容:“刚才我还以为家里没有人--对不起,夫人,打搅您了。” “没事,我那时候在屋子里打扫卫生,没怎么注意你的敲门声。” 老太太虽说穿的很普通,而且气色也不大好,不过却有着超出她本身外形的气质(有礼貌,会说话),这让燕影对她有了很大的好感,微笑着打量了她几眼,才问道:“大娘,您是住在前面这座院子里吗?” 燕影在这儿住了十多年,当然很熟悉周围邻居是哪些人,后来又去了哪儿,那些邻居的女儿们(方家所在的左邻右舍,就方圆一个男丁,其他的都是女儿)基本都嫁到了外地。 膝下无子的邻居们,也在十数年内因为各种原因,离开了老城区,宅院或挂牌出卖,或租给别人去住。 这个面目和蔼的老太,明显不是燕影以前的邻居,她却要走进前邻家,那么就是在这儿租住的房客了。 “是啊,夫人,我就是租住这儿的。” 老太连忙点头回答,她肯定能从燕影看她的目光中,察觉出了一定的警惕性,腰身本能的弯了下,拘谨中带有了明显的自卑之色。 慢说她一个看上去七老八十的老太了,就算她再年轻三十岁,在骨子里都散发着雍容华贵气质的燕影面前,也会有这种表现的。 “您找我有什么事吗?” 燕影仿佛看出老太心里怎么想的了,神色亲和了好多。 “我吧,就想,想--” 老太干瘪的嘴角紧紧抿了下,稍稍低头才说道:“是这样的,夫人,昨天我去公园散步时,在树林后面发现了一些新鲜的荠菜,想包饺子--呵呵,对不起啊,我并没有想到您会在这儿,原本打算问问夏总喜不喜欢吃荠菜饺子的。” 荠菜最好吃的时候,是农历三月份,现在已经是农历七月底了,盛夏基本已经过去,野地里的荠菜早就‘老了’,基本上已经失去了食用的价值,但不排除在树林这种不怎么见光的环境内,会有新鲜的荠菜出现。 燕影离开唐王后,就常年居住在荒山野岭中,甚至在中秋节过后,也能在树林中偶尔发现一片鲜嫩的荠菜,所以在听老太说找到新鲜荠菜时,并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劲。 她明白了,老太敲门的本意是想问问夏小韵,喜欢不喜欢吃荠菜饺子的,没想到出来的人会是她。 “我也是昨天刚来的,是夏小韵的阿姨。” 先简单的表明自己身份后,燕影微笑着问道:“大娘,你与楚词很熟悉吗?” “我与夏总不熟悉。” 老太摇了摇头:“小冰那好心的孩子,是夏总的秘书。” 燕影既然时刻关注着儿子,那么当然知道他平时都是与谁交往了,稍稍一想就知道老太所说的小冰,是夏小韵的秘书秦小冰了。 她也知道秦小冰有个老哥,目前正在梨花山上,身体不咋样的父母,远在某省乡下,却不知道这老太与秦小冰什么关系。 “我原先就是一要饭的,是小冰看我可怜,把我从街上收留回家的。” 不等燕影再问什么,老太就主动说出了她与秦小冰的关系,晃了下左手拿着的一瓶陈醋:“我本来,本来是没这想法的。就是出门买醋回来后,发现夏总大门没有落锁,就以为她在家的。” 燕影明白了:心里感激秦小冰的老太,知道她是后邻居夏小韵的秘书后,就想帮她‘讨好’夏总,这才在挖到自以为很稀罕的荠菜(其实超市内一年四季都有荠菜的,不过那都是大棚菜,与野外荠菜的味道有着天壤之别)后,想请夏总吃饺子。 “夏总去上班了。” 燕影走出大门,随手带上时说道:“其实,我也特喜欢吃荠菜水饺的--要不,我们一起包饺子吃?” “好啊,好啊。” 老太可没想到燕影会如此‘赏脸’,不但愿意吃荠菜水饺,还主动提出要一起包饺子,赶紧连连点头,推开了大门:“夫人,来我家吧。” 燕影笑了下,走过去跟着老太走进了前邻家。 她本想请老太去自家包饺子的,可随后又想到,当前‘装潢华丽’的方家,能给老太增加一定的心理压力,那样就没意思了。 燕影主动‘赏脸’来前邻家包饺子,主要是因为她看到了那张全家福照片,知道儿子始终在想念着她,心情很好。 燕影一走进前邻家,看到干净的院子里后,就微微点了点头:连院子里都打扫的如此干净的人家,无论穷富都肯定很讲卫生的。 正如她所想象的那样,依旧是水泥地面的正屋内,虽说家具都是那种老旧的,却打扫的一尘不染,在案几上放着案板,上面有早就和好了的面。 老太请燕影坐下后,去厨房拿来一个干净的围裙,又要去为她泡茶时,被燕影拦住了:“大娘,别忙活了,我不渴。您也坐下,我们边包饺子边聊天。” 对燕影的提议,老太当然没有任何意见。 俩人边包饺子,边聊天--当然了,基本都是燕影在问,问老太是哪儿人啊,以前是做什么的,怎么会流落街头被秦小冰收留了等等。 对于燕影这些看似很随意的问题,老太自然是对答如流,就跟当初回答秦小冰似的,在说起自己以往那些不怎么好的遭遇时,除了笑容有些苦涩之外,神色倒是很坦然。 看来,她已经彻底放下以前那些事了--燕影想到这儿时,忽然感觉一阵倦意袭来,下意识的抬手掩嘴打了个哈欠。 她今天虽然起来的晚,睡眠质量也很好,可因为昨晚情绪大起大落的厉害,在接近中午时有些倦意,也是很正常的。 老太看出燕影精神不济后,就站起来小声说:“夫人,我去给您泡杯浓茶吧,提提神。” “那就麻烦您了。” 燕影用手背揉了揉眼睛,有些抱歉的笑着回答。 “不麻烦,我去厨房看看暖瓶里的水还热不。” 老太拍了拍手上的面粉,快步出门去了厨房。 老太刚出门,燕影又打了个哈欠,就觉得困意如大山般当头压下来,迫使她也顾不上手上有面粉了,左肘支在沙发扶手上,左手托着腮闭上了眼。 她想趁着老太去烧水泡茶这片刻的功夫,先打个盹,接着就醒来。 不大的工夫,自称姓白的白婆婆就出现在了门前,手里却没有捧着茶壶,更没看到燕影手托香腮沉沉睡去后,就觉得任何奇怪,只是神色古怪的笑了下,转身走向了大门口。 如果这会儿燕影能睁开眼,看到白婆婆走路时竟然那样敏捷后,肯定会大吃一惊的。 很可惜,她已经睡着了,看不到--更看不到,在她睡着最多也就十分钟后,一辆墨绿色的皮卡车,停在了方家胡同门口。 车厢内,放着一些水管、阀门等东西。 这是唐王水利部门的一辆维护车,平时专门负责为户下修水管,换阀门等工作。 两个身穿水利部门浅灰色工作装的年轻人,下车后左右看了一眼,相互使了个眼色,分别从后排车座中拿出个大背包,一前一后的走进了方家胡同。 两个年轻人经过秦小冰租住的院门前时,其中一个脚步停顿了下,接着一步跨进门洞里,左耳贴在了门缝,凝神细听了片刻,才对同伴竖起大拇指晃了晃,意思是说一切正常。 砰,砰砰,一个年轻人来到方家门前,抬手轻轻扣响了铁门。 他在敲门时,他的同伴始终回头看着胡同口,还有前邻门口。 “谁呀?” 方家院子里,传来一个苍老的女人声音。 “修管道的。” 敲门的年轻人后退一步,问道:“这家的户主,是不是叫方圆?” “是。” 铁门开了,一个穿着很土气却很干净的老太,出现在了年轻人视线中,上下打量着他们,有些疑惑的问:“你们是修管道的?我们家的管道没有坏啊。” 后面那个年轻人,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小本子,翻了几张纸说道:“今天上午九点,有人打电话去我们单位,说是厨房管道了漏水,让我们过来换上的。” “厨房管道阀门漏水吗,我怎么不知道?” 老太有些纳闷的皱了下眉头,闪开了门口:“请进来吧,先检查一下。” 两个年轻人走进了方家,抬头飞快的打量了几眼院子里,却没有去厨房,而是快步走向了北屋门口。 “你们,你们不是去厨房吗?” 刚把大门关上的老太,看到两个年轻人动作异常后,连忙追上来问道。 “搞定她。” 走在前面的年轻人,脚下不停头也不回的说道:“别让她惊动邻居。” 他对自己同伴能不能搞定个忽然出现在方家的白发老太(根据他们所掌握的资料,方家是没有这个老太存在的,不过他们也没在意),自然不会有丁点怀疑,就像用脚碾死一只蚂蚁那样。 快步走到门前,年轻人抬脚踢开房门时,手里已经多了一把刀刃森寒的短刀。 客厅内没有人,东西两间卧室的房门,也都是关着的。 年轻人直接来到东边卧室门前,再次抬脚踹开门板,一个箭步蹿了进去。 “咦,怎么没人?” 手持短刀的年轻人,没看到目标后,眉头稍稍皱起自言自语了一声,刚要转身去别的屋子里去找人时,就听背后有个异常妩媚的女人声音,咯咯的娇笑着问道:“你要找谁呢?” 第1246章 :声音娇媚的老太婆 任何人在听到这个妩媚的娇笑声时,潜意识内都会以为这是个美女。 唯有美女,还得是那种相当成熟、有着丰富阅历的美女,才能发出的声音。 而现在实际年龄已经五旬,但表面却像三十出头的燕影,无疑是这个娇媚声音的主人--只是她忽然出现在年轻人的身后,笑声中只有轻松,却没有任何的惧怕之意,肯定会大出年轻人的意料。 不过年轻人不在意。 根据他所掌握的情报,燕影就是那种有过奇遇、本身却没缚鸡之力的娇弱女人罢了,他只需一只手,就能掐住她娇嫩的脖子,让她那张漂亮的脸蛋变得扭曲起来,慢慢伸出舌头,等双眼翻白时就会昏过去了。 然后,年轻人再用胶带贴住她嘴巴,反绑住她双手装进早就预备好的麻袋包内,扛出去放在皮卡后座上,用最快的速度驾车扬长而去。 “呵呵,我在找你呢,老美女。” 年轻人心思电转间,嘴角浮上一丝狞笑的转身。 愣住。 站在他背后挡住门口的,确实是个老‘美女’,不过她老则老了,却一点也不美:有哪一个美女是满头的白发不说,还满脸的褶子呢? 这个老美女,正是给年轻人敲门时给他们开门、该当被他同伴搞定的那个白发老太婆。 一个外形与‘美’丝毫不沾边的老太婆,怎么可能会发出那么妩媚的声音? 望着白发老太,年轻人用力眨巴了下眼睛,怀疑自己刚才是不是听错了,更下意识的向老太背后看去,想看到媚笑的女人。 “不用看了,帅哥,家里除了你那个已经变成死狗的同伴,就只有我们两个了。” 白发老太好像知道年轻人心中在想什么,再次咯咯笑了一声:“咯咯,帅哥,我要是你的话,就会马上放下刀子,赶紧跪在地上磕头求饶,说不定我老人家还会念在上天有好生之德,放你一条生路。” 亲眼看着白发老太,亲耳听到她发出了唯有妙龄少妇才会发出来的独特娇笑声,年轻人觉得自己遇到了魔鬼,心更是一下子沉了下去。 这样的白发老太,不是魔鬼是什么? “怎么,还犹豫呀,是不是非得吃点苦头才能乖乖的配合?” 白发老太看年轻人盯着她发呆,稀疏的眉头微微皱了下。 “八嘎!” 年轻人终于清醒了过来,低吼一声中猛地举起短刀,对着白发老太的心口,狠狠刺了下去。 他受惊过甚情况下,本身潜力被激发了出来,狠狠刺出这一刀的力道,要比平时训练时大了至少一倍。 他还不相信了,就凭他还宰不了一个装神弄鬼的死老太婆! 年轻人必须得相信,因为事实在这儿摆着--眼看刀尖即将刺破老太的衣服时,一股子无法忍受的剧痛,忽然从右手手腕上传来,让他必须得本能的闭眼,张开嘴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才能稀释这种痛苦时,一只手却及时捂住了他的嘴巴。 把他的惨叫声硬生生给憋在了嘴里,听到了自己手腕骨折的清脆响声。 痛苦无法用惨叫声稀释后,年轻人唯有立马双眼猛地上翻,昏了过去。 但他很快就醒了过来,因为他的脑袋被按进了洗脸盆内,水龙头里的凉水哗哗地响。 紧接着,他就再次感受到了手腕处传来的剧痛,刚要惨哼一声,脑袋再次被按进了水里,耳朵却露在外面,所以能听到一个没有任何感情的苍老声音问道:“你们是东洋人?” 问完这个问题后,老太把他的脑袋从水里提了起来。 刚才年轻人在愤怒出刀时,曾经大喊过一声八嘎的,那是他的本能反应,就算会说一口流利的汉语,也来不及掩饰的。 年轻人被冷水泡头后,迅速清醒了过来,自然不会回答,紧咬着牙关试图挣扎。 但他仅仅是挣扎了一下,被硬生生掰断的手腕处,再次传来无法忍受的剧痛。 本来就已经断了的手腕,竟然被老太给拧成了麻花样,能不疼吗? 这次老太没有用手去捂他的嘴巴,因为他整张脸又被泡在了冷水中,无论他发出多大的惨叫声,也只是在吹泡泡罢了。 虽说惨叫声已经变成了吹泡泡,可终究稀释了很多痛苦,年轻人没有再昏过去,但全身的冷汗,已经把衣服都湿透了。 “不想被折磨致死,那就乖乖回答我老人家的话。千万不要上倔,因为我现在最大的乐趣,就是折磨你这种朝气蓬勃的年轻人了,请你相信我。” 白发老太冷笑了声,干瘪的好像鸡爪般的右手,掐住年轻人的包子,稍稍用力就把他提了起来,按在了墙上。 你能想象一个今晚脱了鞋子上炕、明天就不一定有机会穿上的老太太,就像电影里那些大力士似的,单手掐着一重达七十公斤的年轻人脖子,挂在离地半尺的墙上的这一幕吗? 很诡异,简直是无法让人相信,却又偏偏是现实。 无法呼吸的年轻人,终于意识到眼前这个老太,并不是他印象中的老太婆了,而是个能发出妙龄少妇才会发出的娇媚笑声的--老妖婆。 他左手用力掰着老妖婆那好像柴火棍般的右手手腕,却感觉像是铁铸的那样,纹丝不动,只能艰难的点了点头。 老太松开了手,任由年轻人顺着墙壁一下子蹲坐在了地上,左手捂着脖子,剧烈咳嗽了起来。 老太这次倒是很有耐心,给了他足足半分钟的喘、息时间,才再次淡淡地问:“你是东洋人?” 年轻人点了点头。 老太又问道:“受东洋人所指派?” 年轻人再次点头,他所有的彪悍啊,不怕死之类的坚定信心,都已经被老妖婆给击打了个粉碎,只想赶紧回答完她想知道的任何事,然后用最快的速度,逃离她! 最快的速度有多快? 不是赛车速度也不是飞机速度,甚至都不是光在运行时的速度,而是从生到死。 当年轻人回答完老妖婆的所有问题后,他就用最快的速度,离开了她。 也离开了这个世界。 临走前,他听到了自己喉骨被捏成粉碎时,才会发出的响声。 那种响声,听上去好像就是在做梦。 只是他永远都无法从梦中醒来了。 燕影的运气,要远远好过年轻人--门外传来一声轻轻的咳嗽声时,她猛地从香甜的睡眠中惊醒,睁开了眼。 人在打盹睡着时,是没有任何时间观念的,有时候觉得自己只是睡了最多半分钟,可实际上大半个小时都过去;有时候明明觉得自己睡了很久,其实还不到半分钟。 有科学研究证明,人们在打盹时的睡眠质量,才是最好的,不管是躺着坐着,甚至是站着,全身心才会彻底放松下来,赶走了所有的疲倦。 所以人们在打盹过后醒来后,精神就会相当好。 燕影就觉得,她最多睡了半分钟,甚至更少:没看到拎着暖瓶的白婆婆,才从厨房回来吗? 燕影抢在白婆婆打开纱门之前,抬手揉了揉眼睛,站起来快步迎上去,接过了她手里的暖瓶:“大娘,我来。您就别客气了,我又不是那种油瓶歪了都不会去扶的贵太太。” “夫人,我觉得您可比那些贵太太还要高贵呢。” 白婆婆笑了下,也没再坚持,任由燕影接过了暖瓶,她去酒柜那边去拿茶叶:“茶叶是小冰的,听她说是夏总送给她的,肯定是好茶,不过我可喝不出来。” 包着饺子,与白婆婆随意闲聊着早年间那些事儿(燕影实际年龄快五十了,在白婆婆面前,也勉强能聊聊早年间那些遗闻轶事的了),燕影觉得自己很享受这种看起来很平淡的生活。 其实平淡的生活,才是最真实也最幸福的生活,就像吃了一顿荠菜馅的水饺后,竟然会有种口齿留香的感觉。 谢绝了白婆婆让端着两盘饺子回家的好意,让她没必要客气的送自己出门后,燕影回到了家里。 刚关上铁门,燕影就听到南屋里隐隐传来流水的响声。 方家的南屋分两间,西边那一间是洗手间,外面这一间是洗脸刷牙的。 白婆婆敲响铁门后,满心以为是方圆回来的燕影,曾经急匆匆跑进南屋里洗漱的--她已经忘记了出来时,有没有关上水龙头了。 果然没有关上,水哗哗的淌在洗手盆内,一块香皂沉在盆地,堵住了漏水口,水溢出洗手盆后已经淌在了地上。 “唉,那会儿我怎么就这么心急火燎的呢?” 看着地面泄水口也被肥皂盒挡住、水已经快溢到门槛的南屋,燕影苦笑了下,脚尖抬起,仗着脚下穿的是高跟鞋,好像踩高跷那样走过去,弯腰把肥皂盒拣了起来。 哗的一声,流水口畅通后,积水的水平面很快就降了下去。 燕影关掉水龙头,又用拖把擦了遍地板后,才走了出来。 正所谓春困秋乏夏打盹,尤其是午饭后,不管昨晚的睡眠质量有多好,燕影都要安睡片刻,这是个好习惯,因为漂亮女人都是睡出来的。 夏小韵也有这个好习惯,每天午饭后不管是在家里,还是在公司,都会小睡片刻,那样下午再工作时,就会精神百倍了。 不过这几天午睡醒来后,一整个下午她都有些无精打采的。 燕影已经回到方家三天了,方圆还是没回来。 每次给那家伙打电话,不是不接,就是不耐烦的说他很忙。 这个混蛋,你就算是再怎么忙,可也该回来一趟,看看本总到底有什么十万火急的大事吧? 想到这家伙的恶劣态度,夏小韵就很生气,却又偏偏不能跟他说燕影回来了。 燕影也很奇怪,除了刚回来那天与她聊了很多后,这几天夏小韵再拐弯抹角的问她那些事时,她都顾左右而言他,好像变傻了那样。 唉,这对母子,还真难伺候。 夏小韵左手托着腮帮子,盯着在右手五指里‘跳舞’的签字笔,心中郁闷的叹了口气。 帮帮的敲门声响起后,夏小韵才坐正了身子:“进来。” 第1247章 :爱情的滋味 敲门进来的是秦小冰。 “夏总,这是您要的女子会所的报表。” 秦小冰走到办公桌前,把一份报表摆放在夏小韵面前后,看到她杯子里的水不多了,就拿起来走向了饮水机那边。 燕影来到方家那天,当初在背后鼓动女子会所那些贵太太退会的楼宇湘,就驾临了会所,恰好遇到了前去‘视察工作’的方圆。 据那天陈经理的电话汇报,方圆还当着很多人的面,直接把楼宇湘给扛麻袋那般的扛到他办公室内去了。 如果是放在平时,夏小韵就算是再忙,也得赶过去,不过既然燕影来了,那么她只能把这件事放放。 燕影来的第二天,夏小韵刚一上班,就打电话把陈经理召来了办公室。 陈经理也是个聪明人,知道夏总真心关注的是什么,所以在谈工作时,三言两语就谈完了,着重汇报了那天楼宇湘驾临后说了些什么,做了些什么,又是啥时候离开会所的--甚至,楼总离开会所时的精神状态,陈经理都用委婉的形容词,很客观的形容了一遍。 其实只需用三个很简单、通俗,干脆说是低俗的字,就能形容楼宇湘离开时的样子了:她,爽过。 陈经理或许不知道夏总与方总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但职责所在,驱使她必须得把方圆与楼宇湘见面后说了些什么,做了些什么,都如实向夏总汇报。 理由很简单,也很正常:霓裳女子会所大半股权属于神通快递集团,楼宇湘这个会所即将关门的罪魁祸首,却与夏总备受信任的方总,敢在光天化日之下乱搞,这貌似很有‘通敌叛国’的嫌疑,陈经理不能不汇报。 事实证明陈经理这样做是正确的,要不然夏小韵也不会在她汇报完毕后,着实夸赞了她几句,表达了对她的信任,勉励她在自己岗位上好好工作,她所有辛勤的付出,都是被夏总看在眼里的。 当然了,高高兴兴离开总裁办公室的陈经理,是不知道她刚出去,夏大老板就把水杯给狠狠砸在了地上,双拳紧攥放在下巴两边,冲着落地窗外的蓝天白云,模样凶狠的接连大叫了三声无耻狗男女! 方圆早在帮林舞儿出头时,可能就已经把楼宇湘给‘办了’,楼家这才放出风声,说要招方圆为驸马这些事,夏小韵都知道。 不过知道也仅仅是知道而已,她没有任何能力能改变这件事,不能阻止这对狗男女继续苟且,毕竟楼宇湘可不是善茬,想想当初她是怎么收拾林舞儿的,夏小韵心里就发寒。 关键问题是:林舞儿被楼宇湘收拾,还有方圆帮她出头,可夏总被收拾时,那个没良心会理睬吗? 估计不会,因为他们的关系,已经是不分你我了,她算是外人了。 所以呢,就算听陈经理说那对男女竟然那样恬不知耻的,在会所就敢乱来后,夏小韵除了摔个杯子,对着窗外大喊三声无耻外,接下来就只能品尝深深的无力感了。 燕影曾经亲口对她说:你才是我唯一的儿媳妇。 夏小韵也相信,也唯有她才是方圆的正牌老婆,并对此深信不疑。 关键问题是,有哪个当老婆的,能在老公在外光明正大的玩女人时,还能保持淡淡然的平常心啊? 愤怒,却又无力改变,更得为了自己的尊严,装作没事人的样子,只能在心里品尝苦涩的滋味,就是夏小韵的现状。 这种感觉很不好,所以哪怕刚刚午睡醒来,她也觉得无精打采的,只在秦小冰送来的报表上扫了一眼,眼皮子就抬了起来。 在这种状态下,她哪儿还有心情工作呢? 随意看向在饮水机那边接水的秦小冰后,夏小韵眉梢微微挑了下:咦,秦小冰怎么也在发呆? 秦小冰就是在发呆。 水杯里的水,已经溢出来洒在水槽中了,低着头的她却像看不到那样,依旧是一动不动。 幸亏杯子是倾泻的,淌出来的热水没有淌在她手上。 夏小韵没有‘打搅’秦小冰的发呆,就这样饶有兴趣的看着她,准备看看她能呆多久。 人就是这样,当自己心情不好时,发现别人心情也不咋样后,心情就会好多了。 饮水机下的接水槽并不是太大,很快水就满了,眼看水就要溢出来流在地毯上,夏小韵这才轻轻的咳嗽了下。 “啊!” 被惊醒的秦小冰,身子轻轻颤了下,失声轻叫了声时差点把杯子松开。 看到水还在淌,水槽里的水都满了后,秦小冰才意识到自己刚才发呆发很久了,连忙伸手关上水龙头,转身看了眼满脸似笑非笑样子盯着她的夏小韵,就赶紧低下头,轻咬着嘴唇道歉:“对、对不起,夏总,我、我刚才--” 夏小韵打断了她的话,声音很轻,听在秦小冰耳朵里,却像是个惊雷那样响:“你在想方圆,对不对?” 不是! 秦小冰很想说出这俩人,用那种理直气壮的语气,只是刚张开嘴,就闭上了。 “唉。” 夏小韵低低叹了口气,说:“小冰,来,坐下说话。” 秦小冰端着茶杯快步走过去,把杯子放在桌子上后,却没有去沙发那边坐下,就站在桌前低着头,声音有些干涩的说:“夏、夏总,对不起--” 夏小韵第二次打断了她的赔礼道歉:“你觉得,你在想方圆,就是对不起我了,对吧?” “我、我……” 秦小冰喃喃的说着,螓首垂的越来越低。 她觉得自己愧对了夏总。 夏总对她是那样的好,为了秦大川的事儿,都把腿子给跑细了。 在看出夏总很不爽方圆对她好后,秦小冰就咬着牙拉出郭易秦来做男朋友了。 上次方圆来公司时,她更是看都没正眼看他一眼,标准的良家少妇不理睬登徒子的模样--可现在呢,她却是如此失魂落魄的样子,被夏小韵轻而易举的,就乍问出她心里在想什么了。 秦小冰就觉得,她实在没脸见夏总。 “以前,你怎么不会想他呢?” 夏小韵的语气,依旧像平时那样温和,听起来好像关爱小妹的大姐姐那样。 就是在这温和的下面,还掩藏着森森的寒意。 “以前,我不、不想他,那是因为我竟然不知道,他对我来说原来是这样重要。” 说出前面那几个字后,秦小冰再说话时就抬起了头,勇敢的与夏总对视着,语气流畅了起来:“那时候,我一直以为我与方圆是最好的朋友,说是闺密也不为过。哪怕以前我曾经在公众场合下,自认是他的女朋友时,我也没有真要做他女朋友的想法。我以为,我就是单纯的帮助他,尽一个好朋友的职责。” 夏小韵双手十指交叉放在桌子上,也没说话:我就这样静静的看着你。 秦小冰用力抿了下嘴角,眼帘微微的垂下,继续说道:“所以,以前无论我多久没看到他,我都不会因为想到他后,心里会有现在这么奇怪的感觉,总是会不由自主的想到他,心里会乱成一团麻。” 爱情这玩意,确实很奇怪。 就拿秦小冰来打比喻吧,她以前没意识到方圆其实已经走进了她心里时,就能摆正心态,理智的对待他。 可是,当那天在梨花山上,秦小冰发现夏小韵看她的眼神有异,心慌之下把郭易秦拉出来后,方圆在心里的地位,这才一下子凸显了出来,让她突然意识到:原来,我竟然已经爱上了他。 爱上一个人的滋味,任何时候都只能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很幸福,一种是很痛苦。 这就是爱情的魅力,任何人都说不清,是幸福还是痛苦,只能自己知道。 对秦小冰当下的感受,夏小韵早就经历过了,如果有必要,她完全可也一只脚踩在椅子上,用力拍打着胸膛仰天狂笑:哇哈哈,跟我谈爱情的滋味,你还嫩点! 她只是笑了笑,端起茶杯在手里来回转动着,淡淡地问:“那你打算怎么办?” “不知道。” 秦小冰实话实说。 “你不是方圆女朋友的最佳人选。” 夏小韵喝了口水,慢悠悠的说道。 “我知道。” 秦小冰双眸中全是痛苦的神色,艰难的吸了一口气,才说:“我--就凭我,无论是出身、地位、容颜还是能力,都配不上她的。” “你这句话倒是没有说错。” 夏小韵毫不在意,她这样说是在打击女孩子的自信心:“我可也给你介绍一些女人,你就知道我为什么会这样说了。” 秦小冰有些不解的抬起头,不明白夏小韵这样说是什么意思。 “已经死了的明珠叶明媚,就不说了。苏省帝皇集团的总裁楼宇湘,前几天在女子会所与方圆做了些什么的事,那天陈经理在汇报时,你也听说过了,我也不说了,我单说你不熟悉的那些。” 夏小韵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双手抱着膀子缓步走到落地窗前,沉默片刻后才问:“你平常看电影吗?” “看。” 虽说秦小冰不知道夏小韵忽然问她这问题是啥意思,可还是如实回答:“平时下班回家后,我很少外出逛街的,最喜欢在电脑上看电影了。” “那你应该看过《光速杀手》这部电影吧?” “嗯,看过,很精彩,尤其是电影里的一号女主--” “她叫楚楠楠,你该知道吧?” 夏小韵转过身,看着秦小冰问道。 “知道。” 秦小冰点头:“报纸上评论说,楚楠楠是华夏在西方……” 夏小韵不知道第几次打断秦小冰的话了:“楚楠楠,曾经是我最好,也是唯一的朋友。但她现在,却是方圆的女人。” 秦小冰呆住。 夏小韵并没有解释太多,继续问:“你该知道俄罗斯的西伯集团吧?” 只要是混商场的,如果不知道俄罗斯西伯集团,就像赌徒不知道骰子那样,是相当可笑的。 等秦小冰点了下头后,夏小韵才说:“西伯集团现任执行总裁卡秋莎,在那边号称西伯小公主,前段时间刚为方圆生了一对双胞胎儿子。” 第1248章 :放不下也得放 如果说,刚才听夏小韵说楚楠楠是方圆的女人这个消息时,秦小冰就感觉被打雷震了一下,那么当听说西伯小公主为方圆生了个对双胞胎儿子时,她就是被五雷轰顶了。 小冰妹子当前的反应表情,放在动漫片内,就是俩大眼睛里全是飞速转动的圈圈,外带很多小星星的样子。 自从她知道方圆是个牛人后,就知道他很有本事了。 只是她做梦也想不到,方圆有本事会有本事到这种地步,不但让他四舅妈叶明媚、苏省楼宇湘、楚楠楠这颗被西方娱乐界称之为未来头号女星的大明星,都拜服在他的‘石榴裙下’,竟然西伯小公主那种天人般的存在,为他生了对双胞胎儿子。 最最关键的是,夏小韵还在大爆猛料:“你既然喜欢楚楠楠主演的那种动作电影,你还该在电影中听说过俄罗斯吸血蝙蝠的存在。” 完全傻掉的秦小冰,本能的点了点头,声音木然的说:“电影内,说俄罗斯吸血蝙蝠,是当世四大黑帮之一,实力直追意大利黑手党。” “你倒是很清楚,呵呵。” 夏小韵看似随意笑了下,接着说:“还是前段时间,方圆去俄罗斯看望给他生儿子的卡秋莎时,把俄罗斯吸血蝙蝠老大阿蓝黛娃--据说是个很性感的年轻女人,也给顺道收入‘囊中’了。” 秦小冰没任何的反应。 她已经被完全震傻了。 夏小韵能知道卡秋莎、阿蓝黛娃的这些事,都是燕影告诉她的。 当时她在听了这些事后,反应倒没有秦小冰这样激烈,可个中滋味,实在不足为外人道也。 现在她爆给秦小冰听,后者那彻底被震傻了的样子,让她很有种‘扬眉吐气’的解恨感,仿佛秦小冰这样反应后,那些该死一万遍的女人,立即就会灰飞烟灭那样。 “还有一个水暗影,这个你该知道,那是方圆法律上的合法妻子,在华夏也是相当牛的存在,据说当初曾经手持一把大砍刀,把数十个恐怖分子的脑袋,都生生砍了下来,鲜血四溅,就像除夕夜的烟火--啊,好美丽。” 水水姐是拿砍刀砍过敌人脑袋不加,人数却没有夏小韵所说的数十个,她擅自夸张加大,就是为了更好的震慑秦小冰。 其实根本不用她这样夸张,秦小冰就已经被震慑的,傻的不能再傻了。 “明珠东海集团的总裁林舞儿,也是方圆的心上人。哼,那个傻帽男人婆,真是蠢到极点了,竟然没看到方圆不理睬她,只是为了她好。” 夏小韵冷哼一声,继续说:“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除了我说的这些女人之外,还有很多女人,都与方圆有着不清不白的关系。比方来自英国的花小妖--唉,算了,不跟你说了。再说,对你来说也是一个样。” 夏小韵说的没错,就算她接下来杜撰方圆与美国总统夫人有一腿,秦小冰除了发傻后,也不会再有第二个反应表情了。 反倒是夏小韵自己,说出这些人后才蓦然惊觉:她在意的那个混蛋,还真是个抢手货啊,俩人认识了还不到三年,他就勾搭了那么多女人。 除了一个能被她彻底掌控的秦小冰之外,其他女人每一个是善茬。 这让她徒增泼天大的挫败感:她有信心能对付一个,甚至是两个,可问题是不是一个两个的事,是好多个啊。 这种很不舒服的感觉,让夏小韵从打击秦小冰的满足中清醒了过来,也开始抱着膀子站在那儿发愣了。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秦小冰才发出了一声吞咽口水的声音,终于从傻呆呆中醒来了,目光刚聚焦,就听夏小韵问道:“是不是觉得,方圆很厉害?” “嗯,他真的、真的很厉害。” 秦小冰满嘴发苦,连连点头:“他,绝对是世界上最厉害的男人。” “他算狗屁最厉害的男人,充其量就是个没有良心,四处招惹女人的花花公子罢了。” 夏小韵低低的骂了句,才问:“那你觉得,你还能追上他吗,打败包括我在内的所有女人?” “不可能。” 秦小冰用力闭了下眼睛,缓缓摇头:“我就是个没有任何背景的乡下妹子而已--夏总,我知道以后我该怎么做了。” “你能放下她?” 夏小韵眼神闪烁了下。 “放不下,也得放。” 秦小冰深吸了一口气,意识逐渐恢复了正常:“如果我再执迷不悟,受伤的只能是我自己。” “不止是感情受伤,还有身体上的。” 夏小韵开始推波助澜:“别人不说了,单说一个楼宇湘吧。你觉得,依着那女人的跋扈个性,会任由你一个没有任何背景的女孩子,与她去争抢男人?” 不等秦小冰回答,夏小韵就冷笑着自言自语的说:“呵呵,我现在才知道,当初她说追求方圆他……哼,只是在给我灌迷、魂汤而已。真亏她演戏演的那样像,不去拍电影,还真是影视界的一大损失。” 秦小冰没有说话。 她可不知道夏老板与楼宇湘之间那些破事。 狠狠鄙视了楼宇湘一番后,夏小韵才话锋一转:“不过说真的,方圆对你很好。他曾经亲口对我说过,你是他心中最后一方净土,是绝不允许任何人伤害你的。” 秦小冰开始逐渐恢复正常的小脸,攸地红了下:“我能感觉的出来。他,只是把我当做最好的朋友了,并没有其它任何想法。反倒是我自己--夏总,对不起,请您原谅,我知道自己以后该怎么做了。” 夏小韵看着她的眼睛,缓缓地说:“忘记一个人,很难。” “忘记一个不爱自己,只把自己当好朋友来关心的人,也不是太难。” 秦小冰想了想,这样回答。 笑容,立即像花儿那样,从夏大老板脸上绽放:“小冰,只要你能摆平心态,你会得到你该得到的东西,找到真心爱你,你也真心爱他的男人。” “我会努力的,绝不会让夏总您失望!” 秦小冰精神一振,攥起的小拳头举到耳边,就像庄严宣誓那样。 夏小韵快步走过来,满脸欣慰的样子,拍了拍秦小冰的肩膀,心里想:如果别的女人,能像秦小冰这样知情知趣,那该多好? 没有谁不喜欢知趣知情的人,方圆也是这样,所以远远看到挂着唐王市二号车牌的黑色奥迪车,缓缓停在山脚下后,嘴角就露出了会心的笑容。 张翼来了。 张翼为什么要来梨花山呀? 当然不是因为想跟方先生继续疯狂一把,而是前来登门拜谢了。 看来,郭易秦做事还算厚道,知道在通知张翼危机解除后,还没忘记看似随意的顺嘴提一句,说张翼能有今天,都是方圆方先生在给她使劲呀。 张翼心头最大的阴影孙刚已经挂掉,又保住了她的市长宝座,找到了一个‘大靠山’,这会儿不赶紧屁颠颠的跑来梨花山献殷勤,啥时候才来啊? “老大,你的笑容好淫、荡啊,看着咱们的张市长。如果不是我能确定你与她之间是清白的,我肯定会因为你已经成为她的裙下不贰之臣了。” 这个自方圆耳边响起的淫、荡声音,自然是看到张翼眼珠子就会发红的秦大川了。 “信不信,我一脚把你从这儿踢下去?” 方圆眼睛盯着山下,看都没看他的说道。 “信,不能不信。” “既然信,那就赶紧滚蛋,去干活。” “我已经有好几天,都是忙的脚不沾地了!” 秦大川报怨了句,抢在方圆貌似要抬脚之前,赶紧兔子般的窜到了一边,戴上安全帽低声嘟囔着什么,快步走向了过山天桥那边。 这些天,大川哥确实累坏了,西边的三座山头同时开工,爆炸(遇到大岩石时,得使用炸药)声,机器轰鸣声,震的他脑瓜仁都疼。 可他没办法,毕竟现在整座梨花山上,除了方圆与毛驴外,就连筛子那个自称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家伙,都被撵到工地上去当监工了,平时自诩是方老大头号心腹的秦大川,能有时间休息吗? 方老大可是说过了,他要创造一个‘梨花山速度’,抢在今年的第一场雪之前,把其它七座山头都开发出来,无论是山上别墅,还是山脚下的居民小区,就算不能封顶,也得至少盖一半。 傻子也知道,就凭借唐王地区这几个建筑公司,要想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达到方圆的要求,那绝对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不过既然老大说了,秦大川等一众当小弟的,除了咬着牙的去干之外,还能有啥办法? 方圆才不理睬秦大川报怨什么,更不愿意给这些整天就知道吃喝玩乐的家伙,解释他为什么这样心急。 最近他总是出现幻听:在遥远的西北方向,有个声音在不住的呼唤他。 这让他有了种不怎么样的预感。 方圆自然不会奢望,凭借眼下这几支队伍,就能抢在下雪之前,达到他的预期目标,他之所以这样要求,仅仅是想把根基打好--那样,只要资金充足,就算永远留在那个黑暗世界内,秦大川等人也能按照他的想法,把梨花山彻底开发出来。 人活一辈子,无论活多少年,最重要的不是泡了多少小娘们,而是看看你给这个世界留下了什么,改变了什么。 方圆希望,等他‘百年之后’,所有来梨花山游玩、做慈善的人,都会说多亏了方圆--这是虚名,一点也不实惠。 不过如果在离开这个世界时,连点不实惠的虚名都没留下,那岂不是白白来这个世界走一遭? 就在方圆盯着山下胡思乱想时,张翼已经走到了观景台下面十余米处,身后跟着小秘书韩妙。 就像往常出现在公众场合下那样,张翼中性化的穿着打扮,能让人忽视她本身的女性魅力,没人能相信她在疯狂时,有多么的让男人回味。 “呵呵,张市长大驾光临,鄙人有失远迎,还请恕罪。” 方圆假装斯文人时的样子,很欠揍。 第1249章 :两个老大的不同点 方圆在装比迎接领导时,眼睛始终盯着她的脸。 相比起前些天而言,张翼的脸色好了太多,阳光下白里透红与众不同的,眉梢眼角间更是隐隐蕴含着她这个年龄段的正常女人,该有的媚意。 尤其是在方圆装比后,抿嘴微笑时,更是下意识的飞给了他一个媚眼。 虽说现在观景台上只有方圆三个人,小秘书韩妙就在她身后,但张翼情不自禁下做出的这个动作,还是自从她踏上官场后,在外面的唯一一次。 这让方圆很得意,也很骄傲:能够拯救一个对世界失望了的女人,还给她该有的美丽与自信,这可是每一个男人应尽的义务。 当然了,尽管拯救她的手段,有些难以启齿,不过这又有什么呢? “方总,你太客气了。” 张翼飞给方圆一个媚眼后,转身对站在后面的小秘书说:“韩妙,你不是早就想游览一下梨花山的风景吗?来机会了,趁着方总这边还没有收票。” “嘿嘿,就算开始收票,我也不敢收韩秘书的票啊。” 方圆嘿嘿笑着看向了韩妙,才发现她的精神状态很不好,脸蛋憔悴的厉害,紧锁着的眉头足够证明她现在扔在烦心中。 “好的,翼姐。” 韩妙对张翼强笑了下,把手里的公文包递给了她,却像没听到方圆在说什么那样,看都没看他一眼,快步走向了过山天桥那边。 这让方圆有些奇怪,搞不懂自己怎么就这样不受韩妙的待见了:难道说,她已经知道我跟她老板之间的龌龊事了,这才对我不满? “韩妙最近心情不怎么样,她男朋友与她分手了,还请方总多多原谅。” 看到方圆盯着韩妙背影的看,张翼就知道他在想什么了,眉梢微微挑了下,用带有些许委婉求助的语气说:“以后如果有机会,你能帮她一把,就帮她一把吧。” “哈哈,张领导你这样说可就太客气了,她只要一心的跟着你,还怕找不到男朋友吗?前途,更是铁铁的光明。” 方圆听说张翼这样说后,也就不在意她刚才对自己甩脸子了:基本上,女孩子失恋后,基本上都是看啥,啥都不顺眼的。 “去屋子里说话?” 张翼望着已经走上过山天桥的韩妙,微微苦笑了下问道。 “行。” 方圆答应的相当干脆,转身抬手做了个请的手势:“请领导随我来。” 方圆觉得,在整个梨花山风景区,聊天的最好地方莫过于过山天桥了:头顶湛蓝的天空,低头就能看到深达数十米的山谷,有小溪好像玉带般从山谷内蜿蜒穿过,清新的风从南边吹来,闭上眼深吸一口气后,再烦恼的事也没了。 不过张翼却偏偏在支走韩妙后,说要去屋子里说话--方圆再傻,只要联想到前些天他们之间那样恩爱过,这时候也能从张翼这个要求中看出什么了。 对张翼这个‘委婉’的要求,方圆只会感到骄傲,没有丝毫看扁她的意思:无论张翼是何种身份,她都是一个守活寡多年的少妇,一旦重新享受到男人的好处后,食髓知味也是很正常的了。 有人说,当心情不咋样时,忘情的恩爱一场后,心情就会好很多了。 很凑巧,方圆刚才的心情就不是太好--就算太好,他也不会拒绝张翼的,毕竟这个女人在那方面的表现,还是让他很满意的。 果然,就像方圆所想象的那样,张翼跟着他刚走进他的屋子里(秦小冰前些天在这儿住过的那一间),门还没关上呢,就把手里的公文包一下子甩开,纵身跃进他怀中,就像八爪鱼那样,双手搂住他的脖子,两根长腿盘在他腰间,劈头盖脸的狂吻了下去。 早就有所准备的方圆也没惊讶,更不会假装正气凛然的样子拒绝,只是回应着张翼的热吻,抬脚把房门提上,双手托着她两瓣结实的美臀,走进了卧室内。 当这对男女话都不说一句的,以最快的速度脱下对方身上的衣服时,韩妙正站在过山天桥上,远眺着那边的群山在发呆。 这么清新的空气,这么美的景色,都没能让她眉宇间的哀愁有丝毫的减少。 她实在无法相信,那个每天不给她来一遍海誓山盟的男朋友,怎么就会不顾她的苦苦哀求,非得跟她分手呢? 就因为,她的老板张翼要倒霉了,昔日风光无限的‘唐王二秘’,就要从白天鹅变成丑小鸭了吗? 韩妙自己虽说有着强烈的不甘,可也没觉的失去张翼的呵护后(正所谓一朝天子一朝臣,张翼下台后,韩妙这个头号心腹的下场,最好的‘下场’也就是在秘书处呆着了),就感觉天塌下来了啊。 了不起不在官场混了,跟他去房地产公司当售楼小姐还不行吗? 前些天,他还温柔的安慰韩妙,说无论她做什么工作,他都会坚定的陪在她身边,俩人风雨同舟,不离不弃的。 他说的那些话,好像还没有从耳边散开,怎么就忽然要分手呢? 想到男朋友、哦,不,应该是前男友了,在收拾他的东西离开时的那份决然,韩妙的心里就仿佛在滴血,疼的要命,真想从过山天桥上跳下去,一了百了。 爱的越深,伤的就越大,就跟爬的越高,摔的就越疼一个道理。 过山天桥微微晃动了下,韩妙下意识的看向西边,就看到一个穿着蓝色短袖工装、戴着安全帽的人,带着一条狗从那边走了过来。 很明显,这个人是梨花山工地上的,韩妙也没在意,看了眼正准备回头继续远眺长空时,却看到那个人摘下安全帽,弯腰扣在了那条狗子的脑袋上。 狗可不愿意戴帽子的,甩头摇尾的要把帽子扔掉,那个人却迅速把帽带子系在它脖子里,站起来得意的大笑起来。 这人有病啊,把自己戴的帽子给狗子戴,还这样得意。 饶是韩妙心情很不好,不过在看到这一幕后,还是忍不住的好笑。 不过她刚笑了下,就发现那个人很面熟了。 不能不面熟,当初人家可是在东洋鬼子欺负张翼时,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相助来着,结果呢却是差点被整成傻瓜。 其实早在张翼出事前,韩妙就已经认识秦大川了,那时候是为了孙刚的事儿--时过境迁,该死一万次的魔鬼孙刚已经去那边报道去了,蒙受不白之冤的秦大川,现在却活的很滋润。 韩妙在看到秦大川时,后者也看到了她,看到她脸上即将逝去的笑容。 脸色憔悴的女孩子,在忽然开心的笑起来时,样子是绝美的,就像枯草丛中盛开的一朵小红花,有着让整个世界都为之一亮的魅力。 韩妙认识秦大川,秦大川自然也认识她,知道她是‘头号大敌’张翼的身边人(秦大川对张翼的厌恶,已经超过了要整死他的田宏强、梅玳鲁朝那些人。当初,如果张翼能有良心的站出来为他作证,他又何必遭受那么多的折磨)? 不过大川哥也有个优点,那就是从来都是恩怨分明的:张翼是张翼,韩妙是韩妙,他不会因为憎恨张翼,就憎恨她身边的每一个无辜者。 这才是男人--所以在认出韩妙后,尽管早就知道她来了的,秦大川还是在稍稍愣了下后,脸上重新浮上了明朗的笑容,快步走了过来,老远都打招呼:“嗨,韩秘书,你好啊。” 同样,韩妙只厌恶让张翼下台的方圆(如果不是这家伙在暗中捣鬼,让龟田良和反水拿出那段视频,张翼怎么可能会落到今天这一步),却对当初能见义勇为相救领导的英雄,有着很不错的印象。 “你好,秦大川。” 韩妙也笑着,等秦大川走过来后,还主动伸出了小手。 见人问好时必须得伸出手求握手,这是官场中人的本能习惯。 秦大川明显不适应这种习惯,愣了下后才连忙握住了韩妙的小手,接着松开了:“呵呵,韩秘书,我们梨花山的风景还不错吧?” “嗯,真不错,我从没想到,这儿原来是这样的美。” 韩妙双手扶着天桥护栏,向远处看去,发自肺腑的赞叹道:“如果能在这儿拥有一套房子,午睡醒来后泡上一杯绿茶,手捧一本书坐在阳台藤椅上,倾听着音响中的钢琴曲,静静的看书--呵呵,那可是一大享受了。” “让你这么一说,我都有些向往了。” 去工地打了个转就偷懒溜回来的秦大川,本想去自己屋子里喝大茶的,不过在遇到韩妙后,本着‘没事与美女聊天也是不错的享受’原则,就开始顺着人家的话往下聊了:“韩秘书如果真喜欢在这边拥有一套房子,到时候找我就是了。” “找你?” 韩妙侧脸看着他,小脸上闪过一抹不屑,接着很玩味的问道:“你能给我打折呀?” 秦大川最见不得被女孩子给蔑视了,闻言脖子一更正:“昂!实话跟你说,韩秘书,只要你敢要,别说是打折了,就是白送,我也能--” “嘿,你就吹吧啊你!” 韩妙嘿的一声笑,打断了秦大川的话:“我知道你是方圆的心腹手下,可你终究像我一样,在别人眼里看来能代表自己的上级,其实无论做什么,都得站在领导的角度上去考虑问题。想扯着虎皮当大旗的假公济私,那是万万不行的。” “你说的也对,也不对。” 秦大川反驳道。 韩妙抬手,撩了下耳边发丝,笑道:“愿闻其详。” “我们都是老大的心腹手下,这是相同点。不同点呢,就是你的老大--嘿嘿,当着你的面,我就不多说了。总之,我能当我老大的最少一半的主。” 秦大川得意洋洋的说:“慢说是一套房子了,就是十套八套,我也能做主送给别人的。” 韩妙有些奇怪了:“咦,方圆这样信任你?” “看到那座山没有?” 秦大川抬手,指着不远处的七号山,傲然道:“那座山上,有我一成的干股。” 第1250章 :这就是你的感谢? 方圆有时候特小气,当初刚认识夏小韵时帮她抓小抢匪时,为了一百六十快钱都追在人家屁股后面要了很久。 有时候呢,他却很大方:梨花山景区规模雏形初现后,他就分给秦大川、格林德十二生肖等人,每人一座山的一成干股。 这些人加起来,就占据了一座山还要多的股份。 可以预见的是,只要梨花山风景区能按照方圆所想的那样开发出来,除了梨花山(这边是孤儿院,没有任何盈利项目,山脚下也没有居民小区,而是开辟成了一个健身广场)之外,其它八座山绝对能变成八座金山。 就拿叶明媚的那座山来说吧,她自己开发的,目前都已经投进了上亿的资金,一旦完整开发向外发卖,保守点也得五个亿左右。 这样算下来呢,一成的干股,就是五千万左右了。 这还只是不动产,每年所产生的利润呢? 现在当然没法计算,不过就算再怎么没有商业眼光的人,也能看出每年的利润海一般的大了。 绝不能亏待跟着自己混的人,这是方圆为人处事的最重要原则之一:感情归感情,义气归义气,任何良好的关系要想长久保持下去,没有利益来做纽带,那都是扯淡的。 所以呢,大川哥只要一想到,自己用不了多久就能成为亿万富翁,心中就别提多么自豪,骄傲了。 亿万富翁送人一套价值百万的房子,会心疼吗? 当然会--大川哥敢这样向韩妙吹嘘,是笃定就算他敢送,韩妙也不敢要的前提上:她又不是他老婆,凭什么敢要他一套房子呢? 韩妙很惊讶:“哟,真的?方圆这么大方?” “韩秘书,你觉得我有必要骗你吗?” 看到毛驴一个劲的撕咬自己裤脚,秦大川只好把它脑袋上的帽子摘了下来。 驴哥也是个有眼色的,看到大川哥忙着与美女聊天不理睬它后,给了他个鄙视的眼神,就折身往西溜溜的跑回去了:还是去找老鼠他们玩耍去吧。 “看来是真的了。” 韩妙笑了下,顺着护栏坐在了桥面上,双手抱起屈起的双膝,看着远方沉默片刻,才淡淡地说:“不过,我敢肯定,就算我想要,你也不会送我了。” “只要你敢要,我就敢送!” 秦大川也跟着坐了下来,觉得距离有些近,又赶紧向外挪了下屁股,把胸脯拍的啪、啪响时,心里却有些忐忑:这小丫头,不会真想索贿吧? 韩妙侧脸看着他,忽然问:“你为什么要送我房子呢?” “是啊,为什么?” 秦大川被问了个楞,下意识的反问道、 “只因我是张市长的秘书。” 韩妙微微冷笑了下,语气中带有了明显的嘲讽:“对你们经商的人来说,只要能讨好我这个领导秘书,就能从我这儿得到十倍,甚至百倍的回报。” 韩妙这样说,没有丝毫的夸张的意思。 因为讨好大人物身边的近人,就代表着能顺利结交大人物了,这不但是官场上的潜规则,就是放在企业中也是很正常的现像。 秦大川却不爱听了,皱眉反驳道:“韩秘书,你把我秦大川的档次,想的也太低劣了吧?” 韩妙嗤笑一声:“你敢说,你没有这样的想法?” “没有。” 秦大川语气冷淡了下来:“只要我们老大在,我用不着去讨好任何人。就算是要讨好,也没必要讨好张翼的秘书。” “你--” 听出浓浓讽刺意味的韩妙,小脸一下子难看起来,正准备反唇相讥时,才忽然发现人家秦大川貌似并没有说错。 暂且不提方圆是怎么能让京华燕家的少奶奶叶明媚,心甘情愿的窝在山沟里为他出死力气干活了,单说张翼注定的苦比下场吧,还不就是拜他所赐? 人家连张翼这个唐王二把手,都能给拉下马,秦大川又有什么理由来讨好她身边的小秘书呢? 今天韩妙还是秘书,明天呢? 韩妙昨天下午就得到消息了:上面整合唐王领导班子的小组,明天就要下来了,听说随行的还有新的二把手。 上面都已经把二把手选好了,张翼这个原二把手,自然得卷起铺盖滚蛋了。 事实上,韩妙的男朋友,也正是听她说了这个消息后,晚上才决然的跟她分手,不顾她的苦苦哀求拍拍屁股走了的。 傻楞很久后,韩妙才像泄了气的皮球那样,抬起的身子又重重坐了下来,低头看着桥面下的小溪,喃喃地问:“那,那你刚才还说那些话,说我只要想要,你就敢送的话。呵呵,你这是在耍着我玩儿呢。” “我没耍你啊。” 秦大川看出韩妙很沮丧的样子后,赶紧辩解时脱口说道:“我只是看你刚才情绪很低落,想让你开心来着--咳,别误会,我没别的意思。” “我有什么可误会的?” 韩妙的身子,好像轻轻颤了下,抬头看着秦大川,鬼使神差般的问道:“你是我什么人呀,凭什么要让我开心呢?” “我们是、是朋友吧?嘿嘿,哈哈,五湖四海皆兄弟嘛,这可是大人物说过的话。” 秦大川打了个哈哈,忽然有些不敢看韩妙的眼睛,连忙抬头看向远方,心里却再在想:我那样说,是因为看到她那会儿笑得很好看--我不是在撒谎骗她,哄她开心吧? “朋友?” 听到‘朋友’这个词后,韩妙眼神又黯淡了下来,低低的骂道:“鬼才相信朋友这个东西!” “咦,你这样说是什么意思?” 秦大川有些奇怪,接着醒悟了过来:“哦,我知道了,你肯定是被朋友耍了,对不对?” “是,我就是被朋友耍了,耍的还很有层次感,要死要活的。” 韩妙自嘲的笑了下,右手葱白般的食指,在桥面上画起了圈圈,这是在诅咒那个‘去死吧’的负心人了。 秦大川小心的问道:“是男朋友吗?” “昂,就是男朋友。” 韩妙重重的点头后,忽然再也忍不住的尖声叫道:“你们这些臭男人,为什么没有一个好东西呢?翼姐的丈夫孙刚是个挨千刀的,我以为很幸运找到的男朋友,也是个口是心非的伪君子,看到我要倒霉后,头也不回的跑路了!什么东西啊,昔日的海誓山盟呢?说好的永远都要好好呵护我一辈子呢?” “呜,呜呜,我把我的所有都给了他,最终却换来他一句‘咱们不合适在一起’,这特么的都是什么事啊。凭什么,你们这些臭男人,可以随便玩弄我们女人的爱情?你们,你们怎么都不吃饭噎死,喝水呛死,走路被车撞死--呜呜呜,为什么他骗尽我的所有后,你又要来骗我呢?” 韩妙越说,越伤心,说到后来把小脑袋趴在膝盖上,呜呜痛哭了起来。 被以往看上去忠厚体贴的男朋友甩掉后,一个晚上的时间,就让韩妙憔悴的不成样子了,心中的痛苦,苦闷根本不知道跟谁去诉说,只能压在她心底,像一座山那样,沉甸甸的,让她喘不过气来。 (如果张翼没有已经走到悬崖边上,正要以相当美妙的姿势跌落深渊的话,韩妙当然会把这些事告诉她了。才不会在张翼看到她精神状态很不好后问她怎么了时,只轻飘飘说了句与男朋友分手了)。 倾尽所有的去爱一个男人,结果却在失势时被无情的甩掉,这对韩妙来说绝对是无比的痛苦,恨死自己当初怎么就没看透那个人的嘴脸。 痛苦这座大山,压得她无法呼吸,几乎要疯狂,却在与秦大川闲扯时,话赶话的被触动了最疼处,这才让韩妙无法控制的,哭诉了出来。 “我,我没骗你。” 秦大川被韩妙骂了个狗血喷头,看她又呜呜痛哭后,立即手足无措,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只是下意识的去拍打人家后背,想安慰一下她。 “拿开你的手,臭男人!” 秦大川刚拍了韩妙后背一下,她就触电般的猛地一哆嗦,霍然抬头尖叫一声,本能的抬起手肘捣了过来。 砰地一声,失去理智的韩妙这一手肘,重重击打在了秦大川的鼻子上。 鼻血,立即就呲呲的蹿了出来,秦大川更是被捣的眼前发黑,金星直冒。 看到自己无意中捣破秦大川的鼻子后,韩妙一下子清醒了,惊叫一声就去捂他的鼻子,连声说:“啊,对不起,对--” 被捣的云里雾里的秦大川,抬手就打开韩妙的手,脑子一热大声骂道:“草,不就是被男人甩了吗?这有什么了不起的啊?别人不要你了,大不了给我当老婆好了!” 大川哥这番豪言壮语喊出来后,一下子变成木鸡了。 韩妙也愣住,呆呆的望着他,喃喃问道:“你、你说什么?” “没,没说什么,咳。” 秦大川用力眨巴了下眼,抬手捂住鼻子,心慌的看向了孤儿院那边:“那个啥,方老大,跟你领导去哪儿了?” 秦大川的方老大,与韩妙的老大张翼,这会儿正藤条那样的相互缠绕着,躺在炕上静静等待心跳恢复正常呢。 现在终究是大白天,又是在大家伙忙的跟贼似的梨花山上,方圆可不敢保证他在与领导‘聊天’时,秦大川之流的,会不会把门板拍的山响,说是有急事要找他。 把时间长度化为更凶猛的动力,速战速决才是正确的。 狂轰滥炸的感受,当然与和风细雨的循回渐进完全不同,张翼必须得在嘴里咬着毛毯,十指在方圆后背划出一道道血痕,才能强忍着不会放肆的尖叫,没有像在连锁酒店中那样,疯狂反扑。 她只是被动的受着。 如果方圆再坚持片刻,她可能会昏过去。 幸好,方先生懂得该怎么做,就像张翼等心跳平稳后,很自然的用男人最喜欢的方式,替他把卫生清扫干净那样。 “这就是你对我的感谢了吧?” 望着穿衣服的女人,斜斜倚在床头上吸烟的方圆,懒洋洋的问道。 “你还想要我怎么感谢你?” 张翼穿衣服的动作凝滞了下,回头问道。 第1251章 :张翼真正的感谢 方圆觉得,他足够有资格接受张翼的任何感谢。 帮她把让她生活在噩梦中的孙刚干掉,又保住她当前的位置,让她绝处逢生,开始了崭新的生活,也该好好感谢他才对。 他明知道张翼要想感谢他,除了把她自己‘贡献’上来之外,就再也没有能打动他的任何东西了,可还是忍不住的问了句。 “我也不知道你该怎么感谢我,才能让我充分满意。” 方圆看着女人还没有穿上裤子的修长双腿,笑得很淫、荡。 男人在跟女人刚秀完恩爱时,很少有人能掩饰自己对美的贪婪心。 张翼明白了,展颜一笑媚眼如丝的问道:“给你当地下夫人?” “如果你这句话是发自真心的,我就笑纳了。” 方圆把烟头掐灭在烟灰缸内,坐了下来,也开始穿衣服。 “说实话,我倒是真心的,因为和你在一起的感觉,让我彻底忘记了羞耻,完全沦陷了进去。” 张翼弯腰提上套裙,淡淡地说:“我能看得出你现在要我,是因为我暂时还坐在那把椅子上,在普通人眼里是高高在上不可侵犯的。这样,才容易让你们男人,对我产生强烈的征服感。不过很可惜,从明天开始,我就要把那把椅子让出去了,有可能会沦为阶下囚--方圆,到时候如果你对我还感兴趣的话,我就给你当一辈子的情人好了。” “啥意思?” 方圆愣了下。 张翼没说话。 她已经把话说得很清楚了,没必要再说一遍,又不是开心事。 方圆慢慢明白了:“你是说,从明天开始,你就不是唐王的市长了?” 他还一直以为,张翼今天下午轻车从简的主动来到梨花山上,相当配合的跟他恩爱,是在报答他的高抬贵手呢。 搞了半天,不是这么回事。 难道说,郭易秦并没有按照我的意思去做事? 不可能啊,依着郭易秦的能力,搞定区区一个处级干部,那是很轻松的事才对,而且他既然已经答应了我,这些天也没通知我说办不了,那么就证明他已经搞定了才对--哦,我知道了,郭易秦并没有告诉她。 相通这些后,方圆笑了:“也别太悲观了,或许会有奇迹出现呢,只要耐心的等待就是了。” 他不想告诉张翼,说他已经给郭易秦打过招呼了,她是不会遭受任何惩罚的,毕竟他用来换取张翼平安的交易品,是丰田秀敏的脑袋! 在丰田秀敏的脑袋面前,张翼这个处级干部的去留,实在是不堪一提。 方圆只想给她一个惊喜。 唯有惊喜,才能让人牢记一辈子,才会让张翼更加感激他,死心塌地的雌伏在他脚下,让他享受大男人卑鄙的骄傲。 说白了,这就是一笔交易:方圆负责保住她当前的地位(前提是,他看出张翼还是一个不错的官员,更能在无辜群众受到危险时,敢于挺身站出来),张翼呢,则把她最宝贵的东西献给他。 嗯,俩人之间没有啥感情可言,就是红果果的交易,各取所需,所以有一天分手了,方圆觉得他也不会太在意。 所谓张翼说要给他当一辈子的地下夫人,那就像男人哄骗女人(你在我眼里,是世界上最美的女人)时那样,当不得真的。 当然了,如果张翼真当真,那么方圆肯定会把她当地下夫人来真心对待。 别人怎么对待方圆,方圆就怎么对待别人,这也是他为人处事中最重要的原则之一。 “奇迹?呵呵。” 张翼自嘲的笑了下,坐在炕上弯腰去穿鞋子:“明天,新的唐王市长,就会随着对我的处理意见小组,一起来唐王的。以后啊,你要想见我的话,差不多真得去大牢中了。” “新的市长?” 方圆眉头皱了下,问道:“知道是谁吗?” 虽说方圆坚信郭易秦不会骗他,铁定会保住张翼,可此时听她这样说后,终于意识到郭易秦那边出问题了:张翼既然能这样说,那么就只能证明事情就是按照她所说的这样发展。 “不知道。” 张翼回头看着他:“我也没兴趣知道是谁--别总在我面前显摆你的本钱了,赶紧穿衣服起来,我有正事要跟你说。嘿,你还真以为我大老远的跑来,就是为了被你狠办一顿,感谢你把我从孙刚手中救出来?” 眼看自己朝不保夕了,张翼再说话时,就不屑再注意她自己的身份了,动作很轻佻的抬起手,在那东西上抽了下,快步走出了卧室。 等她在洗手间洗了把脸,对着镜子整理了一下仪容,再走出来时,方圆已经穿好衣服,懒洋洋的坐在沙发上,拿起她带来的公文包翻腾了起来。 “不去洗手?那么脏。” 张翼皱起了眉头,走过去坐在了他对面沙发上。 她皱眉,不是因为方圆擅自翻看她的公文包,真是因为他没去洗手。 “能有多脏?那会儿你还吃来着。” 方圆头也不抬的说了句实话,拿出了一份资料。 这是一份排版公正、措辞严谨,非常正式的官方文件。 《关于梨花山风景区开发的若干意见》,就是这份文件的抬头名字,足足有十数张纸,方圆一目十行的看完,也用了接近十分钟。 方圆看文件时,张翼站起来泡了两杯茶,又习惯性的把门打开,让人能从外面透过纱门,看到他们正在做什么。 看完这份意见后,方圆明白了:把这份有关梨花山开发的详细意见书交给他,让他从上面看到很多注意事项,以及他没想到的好意见,才是张翼今天来找他的主要目的。 她把这份意见书交给方圆,才是真正的感谢,俩人恩爱一场,只是张翼顺势而为罢了。 “这是你写的?” 方圆粗粗看完后,沉吟了很久才抬头问道。 “还能不能入得了你的法眼?” 张翼翘起二郎腿,手里端着茶杯慢悠悠的反问道。 “对我来说,能起到相当大的作用。” 方圆笑了:“我能看得出,这份意见书上的若干意见,相当的专业,中肯,应该是你政、府部门内那些专家搞出来的吧?” “是。” 张翼点了点头,坦然承认道:“本来,如果没有出那件事的话(她遭非礼事件),我会把这份意见书放在会议上讨论一下呢。既然这样了,那我只能交给你,算是我对你的感谢吧。” “好,我收下了。” 方圆把意见书收好,放在了茶几下面的抽屉内。 “该做的事办完了,我也该告辞了。” 张翼放下茶杯,不等方圆说什么,就快步走向了门口。 “再见,方圆。希望我有机会,能成为你的地下夫人。” 走到门口后,张翼回头轻笑着,抬手放在最边给了他一个飞吻,这才回头走了出去。 给男人飞吻这种事,张翼不记得多久没做过了,甚至都比跟男人秀恩爱,更让她感到兴奋,新奇,不得不深吸了一口气,等自己的心情平静下来后,才对坐在远处过山天桥的韩妙,挥了挥手。 “秦大川,我知道你在哄我开心,不过我是真得很开心。领导在叫我呢,我得走了,再见!” 韩妙扶着护栏站了起来,轻笑着对秦大川摆了摆手,转身快步离去了。 “我在哄你开心吗?” 望着韩妙远去的背影,秦大川有些不确定的自言自语了句,慢吞吞的站起来,傻笑了声:“呵呵,可能是真是在哄她开心吧,以前又没什么来往不是?” 大川哥明明确定他刚才那些话,都是看韩妙哭的很伤心,于心不忍下才说出来的话--可为什么,他远眺着韩妙离开的方向,眼前总是浮现出她那犹如枯草丛中小红花般绽放的一笑呢? “古人云,一笑倾人城,再笑倾人国,确实有道理啊。唉,区区一个小秘书,对我们的秦大公子一笑,就把你的魂儿勾走了。” 一个听上去很斯文,却偏偏让人听了很别扭的声音,惊醒了望着远方发呆的秦大川:“秦大公子,恭喜你,你的春天终于来到了。” “你个死老鼠,敢在暗中监视我,是不是想被我从这儿扔下去?” 秦大川猛地回头,恶狠狠的看着十二生肖中的老大,模样虽然凶恶,却一点都不吓人。 “草,本来我老人家还想传授你两手泡妞的绝技呢,没想到你却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活该你打光棍一辈子。” 外形不起眼的老鼠,骂骂咧咧的翻了个白眼,转身就走。 “等等!” 秦大川连忙叫住了他。 “有话就说,有屁就放。” 老鼠头也不回的说到,却停住了脚步。 “就你这样的,还懂得泡妞?靠,还想传授给我,就不怕风大闪了舌头?” 秦大川满脸的鄙夷神色:“死老鼠,你知道本公子昔日闯荡江湖时,人送外号是什么吗?” “金枪不倒,还是我爱一根柴?” “我要杀了你!” “哦,那就是风流倜傥的玉面小郎君了。” “算你反应速度快,要不然你真死定了!” “这些要面子的屁话就别说了,没意思,来点实惠的,我卖给你一点干货。” “什么实惠的?你能保证,你的干活没有水分,能起到疗效?” “我老人家纵横江湖四十余载,靠的就是个信誉。” 老鼠这才回头:“当然了,得看你能拿出什么好处了。” “你欠我的赌债,就此一笔勾销!” 秦大川恶狠狠说。 “不够!” “再加上,今晚帮你赢钱!” “这还差不多。” 老鼠老眼一亮,立即抬起右手:“君子一言!” “快马一鞭!” 秦大川走过去,也抬手与老鼠重重击了一掌。 “特么的,老子总算是放下了心里一块大石头。” 老鼠长长松了口气,对秦大川勾勾手指:“正所谓法不传六耳,你且过来。” 过山天桥西边远处,灰兔问钱猴王:“那俩家伙鬼鬼祟祟的,在商量什么?” “你耳朵那么长都听不到了,我怎么能听到?” 钱猴王很时髦的耸耸肩,淡淡地说:“我只知道,今晚绝不能再赌博了。” 第1252章 :真正的丰田秀敏 明天肯定又是个好天气。 古人云:朝霞不出门,晚霞行万里。 绚烂的无法用语言文字来形容的晚霞,就像一副绝美的画,与下面的华夏盛世相互辉映,美丽的让山原百代嫉妒。 如果方圆来到安阳市,恰好有住在圆耀大酒店十七层,那么可能就有机会惊讶一一下子了:咦,你怎么又来华夏了?这次来是干啥来的?既然来了,为啥不去梨花山去找我?我可是很想念你的潮、喷感觉了…… 其实,就算方圆真来到安阳市,真在圆耀大酒店内遇到她,也不一定能马上认出山原百代。 与上次山原百代来安阳市时,素面朝天的样子不同,她现在无论是穿衣打扮,还是妆容,都不是那样纯洁如雪莲花那样了,而是像一朵盛放开的牡丹。 一头青丝高高挽在脑后,双耳上都挂上了明珠耳环,长长眼睫毛在淡黑色的眼影陪衬下,一点都不显眼了,嘴唇血红,就像即将凝固的鲜血,只需稍稍一碰,就会滴落下来。 整张脸上,也白的像是被刮瓷了那样,翻着白色油光,彻底遮住了脸上迷人的白里透红,就像她露出的大半个香肩,深深的锁骨能放进一摞的硬币,显得好像很纤瘦那样,偏偏露出小半个倒扣玉杯,规模大的有些夸张,那么明亮的灯光,都无法探照在深邃的山沟内。 大红颜色的长袖露肩束腰轻纱上衣,让她的腰肢绝对符合当下流行的所谓‘a4小腰’,在上衣下摆,胯骨又突兀的浑圆起来,组合成了一个带有完美弧形的脸盆,显得被短裙黑丝裹着的双腿,更加的修长。 足足九寸高的镶钻银灰色细高跟小皮凉鞋,迫使她在站着时,身子也得微微前倾,臀部只能后翘,把‘魔鬼身材’这个名词,给诠释的淋漓尽致。 总之,山原百代当前的妆扮,与她以往纯洁女孩子形象,是半点都不沾边了。 她就一被催熟剂给催熟了的艳、妇,浑身都散发着她这个年龄段的女人,不该有的风情,估计唯有天生就是迷人精的花小妖,能与她相媲美了,叶明媚估计都得在妖艳这一面,得甘拜下风。 如果是放在被方圆霸占之前,就算是打死山原百代,她也不会相信有朝一日,她会彻底喜欢上这副样子,她更喜欢‘秦小冰式’的雪莲花般纯洁。 她心态上质的改变,只因方圆把她从女孩子,变成了女人。 从小喝到十六周岁的那种草药,就像一个隐藏在她内心深处的魔鬼,总能因为各种原因,改变她既定的初衷。 简单的来说,她现在特喜欢自己当前的妆扮,哪怕是晚上休息时,都舍不得卸妆,能有多么大胆开放的睡衣,就穿多大胆开放的睡衣。 山原百代知道,随着她身体的被改变,她对美的思想,也改变了。 如果可能,她希望一辈子,都能陪在那个男人身边,让他懂得全世界的男人,为什么都希望能娶个东洋老婆。 但这只是她个人的想法,却不是她的使命。 本人的感情,在国家赋予的使命面前,就变得相当脆弱,可以直接无视掉了。 她低头,看着自己手指上戴着的恶灵发呆。 让她感到羞人的是,每次她只要一看到恶灵戒指,身体就会有所反应,情不自禁的想到那个男人,想到那种好像在天上飞的感觉。 这种感觉很美好,她却不敢彻底沉浸其中,用力咬了下红唇后,逼着自己迅速清醒了下来,深吸了一口气,头也不回的伸手,从沙发上缓缓抽、出一把长刀。 长刀如水的刀刃,散出的森寒冷气,让她那种被水淹了的羞愧感,大大降低了很多,尤其是在用左手食指、中指缓缓抹过锋刃后,神智终于彻底恢复了该有的清明。 这把武士刀有个名字,叫初升。 取‘朝阳初升’的意思,相传是从东洋的春秋战国时期流传下来的,为东洋三把神刀之一,就算她以前去北朝地下古城时,都没资格佩戴。 因为那时候,她还是个女孩子。 据传,初升刀身上所散发出的寒气,对纯阴少女有着烈火烹油般的害处,在没有成为女人前,少女如果手持初升,这辈子都别想再生儿育女了,甚至都一辈子不会接触男人。 现在,她终于有资格拿到这把神刀了。 山原百代觉得,当初如果她带着初升去北朝地下古城的话,那么就算打不过漠北北那个女魔头,可也不会被吓得不战而逃。 初升不一定能比得过昆仑陌刀,但两者相遇,那得看刀在谁的手中。 再说了,初升不一定就比不上昆仑陌刀的--想到这儿后,已经双手持刀的山原百代,忽然转身嘴里发处一声低低的尖叫,猛地挥刀劈斩而下:“呀!” 刀光如电,一闪即逝,长刀重新回到了山原百代的胸前,纹丝不动,刀刃却发出了嗡嗡的龙吟唱,就像马上就要复活那样。 就算眼神再好的人,也别想捕捉到山原百代的挥刀动作:被东洋武士奉为刀中王者的‘迎风一刀斩’,岂是能被轻易看穿的? 山原百代盯着沙发前案几上的那个瓷杯--杯子,已经被劈成了两瓣,就像利刀切开豆腐那样,没有丁点的瓷屑崩落,案几桌面上,却连一丝划痕都没有,依旧那样油光水滑。 “哟西。” 山原百代对自己能在心神刚定的情况下,能劈出如此高水平的一刀,感到骄傲,自得。 一抹妩媚到极点的笑,从她猩红如血的唇边绽放,喃喃说道:“方圆,如果你能看到这一刀,你会不会醒悟过来,想到我才是丰田秀敏?” “呵呵,其实尘世间,从来都没有真正的丰田秀敏,只有真实的山原百代!” 握住刀柄的双手手背上,淡青色的血管绷紧了下,山原百代眉梢眼角间多了更多的欢快:“无论是前往北朝地下古城中的丰田秀敏,还是前往美国铁山帝国的丰田秀敏,那都是我。但也不是我。因为我只是山原百代。” 很多国家的情报部门,都知道东洋第一高手是丰田秀敏。 可却没有谁知道,所谓的东洋王室御用流派掌门人丰田秀敏,只是一个代号:尘世间,根本没有这号人的存在,包括那些拼死牺牲的流派弟子。 被人所知,所看到的丰田秀敏,都是山原百代本人。 她,才是真正的丰田秀敏。 有谁能想到,丰田秀敏是东洋王室的当代长公主? 尽管,她长公主的身份,永远都不会出现在王室的金册上,但这丝毫不影响她能像列代长公主那样佩戴恶灵戒指,不影响她就是东洋王室的真正长公主。 华夏七杀手内的佛手张翼,用了那么长的时间,付出两死三伤的惨重代价,才锁定的丰田秀敏,就是山原百代而已:怪不得,每次丰田秀敏去了山原家之后,都会神秘消失,原来回家后,她就变回了她原来的样子。 至于在佛手与方圆的精心配合下,在安阳地下隧道内干掉的丰田秀敏,只是山原百代的一个替身而已。 替身能够把自以为是的方先生给搞得手忙脚乱,最后还得借助山原百代的帮忙,才能一刺贯穿她的脑袋--说起来,一点也不神秘:那时候,下水道内的光线很暗,丰田秀敏在出现后,与方圆相博的人,就换成了藏在车底下的山原百代。 山原百代在离开唐王时,就已经让‘丰田秀敏’穿上了跟她一模一样的衣服,这样在方圆失去夜视功能,在那么黑暗的环境下,压根就看不出是她在出手。 山原百代出手把方圆搞得狼狈不堪,只是为了证明‘丰田秀敏’身为东洋第一高手的名不虚传,方圆最后杀了她,也纯属侥幸。 丰田秀敏死了,那么华夏就结束了对她如跗骨之蛆般的盯梢、追杀,那样真正的‘丰田秀敏’,就可以从容布置她的某些计划了。 这可是个相当高明的‘李代桃僵’之计了,也怪不得山原百代会得意。 山原百代再次‘改头换面’来到华夏,诚然是要找方圆,但却不是为了杀他--最起码,在得到某些东西之前,她是不会杀他的。 要杀,用不着现在,当初在被方圆霸占时,那家伙就已经变成两瓣了。 手指再次轻擦拭着刀刃,山原百代的声音像是梦呓:“方圆,我最大的希望,就是希望你能识时务,帮我找到那些东西。到时候,我会亲自跪在父王面前,请他允许我们能结为夫妻。我发誓,我会用我一辈子的全部,来让你知道东洋女人有多么温柔,体贴。” “你可能不知道,我是爱你的--尽管,这是由我身体来主导的,但这却是最真实的。从你霸占我那一刻开始,你就只能是大东洋当代长公主唯一的男人了。” 山原百代喃喃的说到这儿时,外面走廊中有轻轻的脚步声传来。 她的耳朵微微动了下,接着恢复了正常,继续用手指擦拭刀刃。 帮、帮帮的几声敲门声响起。 山原百代没动,就像没听到那样。 十秒钟后,门被推开,一个身穿白衬衣的年轻人走了进来,反手掩上门后,脱掉鞋子,快步走到她面前,双手贴在腿边,头不曾抬起来过,看着山原百代的腿,喉结艰难的上下动了下。 尽管他没有看到山原百代小腹之上的部位,可仅仅是那双腿,以及她身上散发出的独特成熟气息,就已经让他无法克制冲动了。 “怎么样了?” 山原百代慢慢把长刀,徐徐放进了刀鞘内。 年轻人这才低声回答:“终于有消息了。” “他们都死了?” 山原百代说着,绕过沙发款款坐了下来, 年轻人眼角只是瞥了她一眼,就觉得心跳骤然加速,赶紧把头垂的更低,回答说:“是,他们都死了!一个喉结被人捏成了粉碎,一个后脑被刺进了螺丝刀。” “哦?” 山原百代黛眉微微皱起,沉吟片刻才说:“这不是方圆下的手。” 第1253章 :被忽视的变化 山原百代在问那两个人都死了没时,就像在说谁谁谁吃饭了吧那样自然。 声音里没有一点点的愤怒啊,悲伤等情绪,毕竟那两个人,可都是奉了她的命令前往唐王方家,要把那个贵妇人绑回来的。 当前在她面前几乎把腰都弯成九十度的年轻人,不知道那个小宅院中的贵妇人是何许人,甚至他都不知道这个山原百代,是哪儿人,以前又是做什么的,忽然间就拿着能决定他们生死的金牌出现在,代替了原先对他们发号施令的丰田秀敏。 他只知道,自己这伙人必须得无条件遵从山原百代的命令,要不然就是个死。 他还知道,被派去唐王方家的那两个同伴,在组织者中是绝对精英级别的存在--现在他们却死了,死得很惨,而山原百代却对他们的死,毫不在意,就像死了两只蚂蚁那样。 这让年轻人在升起一股子‘兔死狐悲’的伤感时,也更加从心里惧怕这个性感女人了,尽管他已经做出了最最尊重的姿态,额头上还是有冷汗冒出来,顺着脸颊滴落在了地毯上,立马就消失不见了。 山原百代眼角余光扫了年轻人一眼,就知道他现在心里想什么了,微微笑了下缓缓地道:“佐藤,你是不是觉得,我一点都不在意你们的死活?” “啊,不,不敢!” 听她这样问话后,叫佐藤的年轻人大吃一惊,连忙快速直起身子,接着又重重弯了下去,冷汗更急,脸色也有些发白了。 他不清楚山原百代的来历,却亲眼看到过她在随意中,就使出了代表着东洋武学最高境界的迎风一刀斩。 佐藤从四岁开始练刀,时至今日整整练了二十三年之多,可谓是相当勤奋。 但到现在为止,他也劈不出那雷厉风行的一刀,只能无奈的承认:他,已经止步于东洋武学最高境界的殿堂之外了,到死都别想踏进那个门槛,像那些永垂清史的前辈们那样,接受后人的膜拜。 无条件的崇拜强者,是这个民族最大的特点,也是优点。 在绝对的强者面前,他们能放弃包括尊严在内的所有东西,潜心向强者学习--但若等他们成为真正的强者之外,却会毫不客气的对曾经崇拜的对象,举起手中的屠刀。 所以,在佐藤发现自己苦练到死,都无法取得山原百代目前的成就后,就已经死心塌地为她是从,毕恭毕敬不敢有一丝违逆了。 “你不用紧张,坐下吧。” 山原百代当然很清楚佐藤心里怎么想的,才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只是端起案几上的茶杯浅浅抿了一口,淡淡地吩咐。 佐藤同样不敢违逆,甚至都不敢客气,马上就乖乖坐在了山原百代对面的沙发上,眼观鼻鼻观心的,双手放在膝盖上。 “你可知道我让松下他们有绑架的那个贵妇人是谁?” 山原百代放下手中的茶杯,就像聊天那样的问道。 “那是方圆的亲生母亲,姓燕,叫燕影,京华燕家第二代嫡女。早在三十多年前,燕影就喜欢上了华夏军方一年轻有为的校官,却被勒令必须嫁给方圆之父方天明……” 如果夏小韵在这儿的话,听到佐藤侃侃而谈她刚知道不久的这些事情后,肯定会很惊讶,说不定还会爆粗口:我靠,这些小鬼子怎么知道这些的? 说起工作后,佐藤额头上的冷汗渐渐的消失,声音也越来越流畅,只是声音里不带有任何个人感情,完全是以最客观的角度上,来讲述燕影的‘人生档案’。 “不错,你说的一点也不错。” 等佐藤说完后闭上嘴,微微抬起头盯着山原百代的下巴,静候新的指令时,她才缓缓点了点头:“看来,数十年来,你们始终没有忘记自己的职责。” “为王上陛下效忠,用不敢忘!” 得到山原百代的夸奖后,佐藤稍稍有些得意,声音中也带有了丝丝得意。 山原百代嘴角浮上一抹讥诮:“问你一个问题。” “请讲!” 佐藤用力顿首。 “你们几代人都在密切关注燕影,那么你们有没有真正了解过她本人?” 山原百代轻飘飘的说:“我说的不是她四十多岁的人生史,我说的,是她个人的变化。” 佐藤愣住。 他觉得,他刚才已经把燕影叙说的很清楚了,甚至都详细到了她最爱吃什么,走路、说话时有哪些与众不同的小习惯--那么,她还有什么个人的变化,是没有被注意到的? “她的美丽。” 山原百代等了片刻,没有等到佐藤说话后,才慢悠悠的提醒道。 “她的美丽?” 佐藤又愣住,抬头看着山原百代的眼睛,脸上都是不解的茫然。 “燕影在十五年前的资料照片,你见过吧?” 山原百代提醒道。 “见过。” 佐藤点了点头时,脑海里迅速整理出了燕影十五年前的资料照片。 山原百代笑了,声音有些发腻的问道:“前后对比一下,有什么发现没有?” “有、有……” 刚消失的冷汗,再次从佐藤额头冒了出来,刚才的那丝丝得意,早就被抛之脑后了,那是因为他忽然发现:他们几代人(每一代密切关注燕影‘成长’的人,年限是五年)都在密切关注的燕影,当前的样子比十五年前相比,年轻漂亮了太多。 生老病死是大自然的规律,就像太阳升起就会落下那样,一个女人真正耀眼的年龄段,是从十八岁开始,最晚到三十八岁结束,有整整二十年。 这二十年中,才是女人最漂亮的时候。 但很明显,被佐藤他们几代人在暗中密切观察的燕影,年轻时诚然能称之为美人儿,可在方圆十二岁时,她已经像绝大多数普通妇女那样,被柴米油盐酱醋茶等家庭琐事给污染了:青春不再,皮肤开始出现了松弛现像,腰间有了赘肉。 燕影嫁给方天明十数年后,变成那副样子是再也正常不过的了。 所以佐藤他们都不会特意关注,就像他们在十五年中,竟然没有注意到燕影越来越年轻漂亮那样:眼角的皱纹消失,松弛的皮肤充满了弹性,腰间的赘肉转移到了胸前,两天腿像少女那样笔直修长-- 当一群人总是躲在暗中,盯梢一个人的时间长达十五年后,无论她有多大的变化,只要不是一个晚上就能改变,那么在他们看来就是很正常的了,就像秋天来了树叶会落下那样,却几乎从没有谁去考虑树叶为什么要落下。 “别人越活是越老,了不起,能尽量保持年轻时的美丽。但燕影却不同,她是越活越年轻,越活越漂亮。这么显著的变化,你们‘观风使’却看不到--呵呵。” 山原百代微微冷笑,淡淡地说:“我真不明白,帝国为你们付出了那么多心血,都被你们浪费到哪里去了。” 佐藤满头大汗淋漓,噌地从沙发上站起来,全身都在瑟瑟发抖,甚至牙齿都在格格作响,眼角余光看向了倚在沙发扶手上的那把长刀,得需要用竭尽全力,才能压制住转身就跑的冲动。 “唉,坐下吧,这不是你一个人的错误。” 山原百代轻轻叹了口气,白生生的小手随意摆了摆。 “哈依!” 佐藤这才如释重负,浑身虚脱了似的,重重蹲坐在了沙发上,对山原百代手持金牌,来接管本部门的最后一丝不甘,也随之破灭了。 “一个人,越活越年轻,这是违背自然规律的现象,不该发生的。” 山原百代却没有任何心思,去揣摩佐藤心里是什么想法,只是秀眉微微皱起考虑片刻,才像是自言自语的说:“她能有这个能让你们忽略的变化,只能说明那个世界里,有我们想象不到的力量。” “燕影,燕影变漂亮了-- 佐藤大着胆子的说着,偷眼看向山原百代,发现她并没有责怪的意思后,才低声说:“她变漂亮了与那个世界有关,那么我觉得,她或许不再是三十年前那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女子了。” “你是说,松下他们两个,是燕影杀的?” 山原百代马上就明白佐藤要说什么了,伸出去拿茶杯的手,稍稍停顿了下:“她在你们几代人眼皮底下变漂亮的同时,也练就了一身毒辣的功夫?” “应该是这样!” 佐藤再次微微抬起头,又稍稍找回了点自信:“您刚才说得不错,松下他们两个不是被方圆杀掉的,因为我们在唐王南部山区的荒山沟内,检查可他们的尸体,能确定他们的致命伤,不是男人能做出来的。” 世间所有生命,唯有符合自然制定下的‘刚柔并济,阴阳相合’规律,才能存在这颗星球上,人类也是这样。 男人与女人最大的不同,就是一个阳刚,一个阴柔。 这种截然不同的性格,也注定了男人与女人在说话的声音,办事的方式,以及杀人的手段,都有着很大的区别。 佐藤能从开始发臭的松下俩人尸体上,看出他们的致命伤相当阴毒,虽然松下喉结被捏碎的事实,很适合男人出手时的习惯,但骨头的‘碎度’,却与男人出手时的粗野极不相同。 因此,佐藤就能肯定的说,松下俩人不是死在包括方圆之内的任何一个男人手中,而是被女人给干掉的。 方家胡同内,总共住着两家人,佐藤他们早就搞清楚了:方家住着的是夏小韵,与她的保镖劳拉;方家前邻则是秦小冰,与一个她爱心泛滥时收留的老乞婆。 这四个人中,除了劳拉有杀人的本事外,其余三人就是普通人,没有任何危险。 而唯一能杀人的劳拉,却没有能以那种阴狠手段干掉松下他们的手段,那么他们却死了--凶手,除了本来是乖宝宝那样的燕影,还能有谁? 被山原百代提醒后,佐藤才发现燕影十五年前后的变化太大了,让他后背冒冷汗直冒,脑子却变聪明很多,这才分析出了谁是杀害松下俩人的凶手。 第1254章 :一统世界的决心 对于佐藤的分析,山原百代很赞同。 这也是她能肯定松下俩人,不是死在方圆手中的原因。 她从佐藤描述松下俩人的死因中,就能断定杀人者不是凶手了,而佐藤却是被她一再提醒后,才蓦然醒悟了这些--他与山原百代的之间的差距,仅仅通过这件事就能看出不属于一个境界了。 山原百代端起茶壶,满在了另外一个茶杯内,从桌子上推到了佐藤面前:“喝茶。” “哈依!” 佐藤用力点头,双手捧起茶杯,放在最边就像是喝酒那样,一口干。 山原百代让他喝茶,他该说谢谢的,却说的是哈依,这就说明他已经把山原百代让他喝茶的客气话,也当做命令来坚定不移的执行了。 很是死板,山原百代却很满意。 因为她已经看出,佐藤不会再在暗中‘责怪’她不关心松下俩人的死活了:整个观风使部门,历经几代人、数十年之工,耗费无数心血,却连燕影越活越年轻都没有看出来,就是一群废物。 废物,是没资格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死了更不会让人心疼。 幸好,山原百代也知道这些废物,怎么着也比普通人要好多了,所以就原谅了他们,在接下来的半小时内,以‘上级关心下级成长’的语气,跟他闲聊了起来,甚至都问到了他在国内的女朋友,漂亮与否。 慢慢地,佐藤在山原百代面前不再紧张了,能给她满茶倒水了,找到了人们闲聊时的轻松感觉。 不过在山原百代没有把话题扯到工作上时,佐藤是绝口不提的。 很明显,山原百代搞清楚松下俩人的真正死亡原因后,没有摆摆手让佐藤滚蛋,而是把他留在房间里闲聊,当然不是因为爱慕小伙子长的挺帅气,反正长夜漫漫,她自己无心睡眠,倒不如…… 果然,就在佐藤再一次为山原百代马上茶水后,本来闲聊着北海道沙滩的山原百代,却很突兀的问道:“你知道,我们东洋为什么花费数十年的工夫,出动那么多人,来关注燕影母子吗?” “这个--” 佐藤稍稍犹豫了下,才低声说:“我听说,在罗布泊下面的那个黑暗世界内,存在一些超出人类理解范畴的奇怪现象。” “说说,你所知道的奇怪现象呢。” 山原百代的语气里,带有了鼓励的味道。 受到鼓舞的佐藤,精神一振声音提高了很多:“那些奇怪的现象,其实就是一种让现代科学无法理解的邪恶能量,不明生物。这一点,早在上世纪三十年代时,就已经得到了证实。” 上世纪三十年代末期,恰恰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时,好多国家分为两派,各自抄家伙揍的如火如荼,生灵涂炭的让后人吃惊。 当时东洋入侵华夏后,靠着先进的军事素质、武器装备,在神州大地上所向披靡,完全可以由着性子来纵横驰骋,除了攻城掠地杀人取乐之外,他们最热衷的就抢夺华夏瑰宝。 二战结束已经七十多年了,都没有谁能搞清楚,东洋人从华夏掠走了多少宝藏:仅仅是在台海峡被美军潜艇击沉的‘阿波丸号’上,就有着数十吨的黄金、白金,数不清的珍贵字画等宝物。 不过,那时候却很少有人知道,关东军总部曾经派遣一支装备最为精良的小分队,前往罗布泊,执行某秘密任务。 就算知道的人,也以为东洋鬼子眼馋那边的敦煌壁画--但曾经看过某份绝密档案的佐藤却知道,那支奉命踏上罗布泊的小分队,去那边才不是为了壁画等把瑰宝,而是去地下寻找早就在华夏历代最高层视为绝密的神秘世界。 据档案上说:相传在那个神秘世界内,有打不死的不明生物,还拥有可怕的武力值,一心想要挣开黑暗世界对它们的封印,想逃出来霸占这个世界。 只是上千年来,虽然它们几次都冲出黑暗世界,结果却都在外界勇士付出不忍直视的代价后,全都死在了荒漠中。 如果,能协助那些不明生物逃出黑暗世界,那么战乱中的华夏,根本支撑不了多久,在内忧外患下很快就会灭亡,从而实现东洋人在发动侵华战争时,吐出的狂言:三个月,灭亡华夏! 绝密档案上还说,既然那些来自异界的不明生物,能在五胡乱华时成功涉足中原,并复制当时的权势人物,那么这就证明它们是一些拥有某种高度智慧的生物。 东洋人如果能帮它们实现千年溯源呢? 它们肯定会感激东洋人吧? 那样,它们就能成为东洋人最大的盟友,可以齐心协力搞定华夏时,为表达对东洋人的感谢,它们是否能贡献出打造‘不死’战士的秘诀呢? 只要东洋拥有那种不死战士的秘诀,就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打造一支不死的的部队,继而像当年的蒙古铁骑那样,横扫全世界,成为世界之王。 至于得到全世界后,东洋人不觉得那些拥有高度智慧的不明生物,能是现代军事武器的对手,完全可以在庆功宴上,让它们从人类世界消失的嘛。 档案上还曾经提到过,有这种想法的,还有俄罗斯人。 狡诈的俄罗斯人,早在一战后,就已经秘密派人前往罗布泊,试图找到与不明生物合作的机会了,却一直不曾得逞。 那时候的前苏与东洋,可是生死大敌,东洋人说什么也不能让俄罗斯人抢先拥有那股子邪恶力量的,这才借助侵华战争时,派遣最精锐的小分队,前往罗布泊。 结果却不如人意:那支装备了当时最先进武器装备,囊括了大量顶级生物学家、细菌学家的小分队,足足三百人之多,在踏进罗布泊后,却始终没有回来。 没有回来,就说明他们死了,遭到了像前苏人同样的厄运。 不过,区区几百人的死活,还是难不倒意志坚定的东洋人的,就在他们重新选拔精锐人手,准备再去罗布泊时--在珍珠港被东洋人狠揍了一顿的美国鬼子参战了,战场局势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面对疯狂的美国人,东洋人被迫从进攻,转为了防守,他们的战争优势江河日下,哪儿还顾得上再去探险罗布泊呢? 直到东洋人无条件投降,彻底被驱逐出华夏大地,美梦算是破灭了。 梦碎了,可以再做--战败后数十年,咬牙全力开展经济建设的东洋,重新跻身大国行列,成为世界上能与俄罗斯比肩的军事大国后,统一世界的美梦,又开始了。 时隔数十年,他们再次启动了探险罗布泊的计划。 这次,他们却没有光明正大的来,而是藏身暗中,耗费了大量的心血,来观察华夏对罗布泊那边的一举一动,并耐心的蛰伏,直到今天。 与黑暗世界的不明生物成为盟友,借助它们的力量,打造一支不死的部队,来达到横扫全世界的最终目的--这,就是那份档案最后的结束语。 说实话,刚看到这份绝密档案时,佐藤还不相信先辈们所说的那些:罗布泊下,怎么可能会有不死的战士存在呢? 但漠北北的出现,彻底证明了那份档案的真实性。 同时也让东洋人受到了极大的鼓舞,开始全力以赴的,踏着先烈的脚步,去追逐他们一统世界的梦想了。 “现在,残酷血腥却又让人向往的现实,再一次证明先烈们当初的想法,行动并没有错,而是无比正确的!” 佐藤越说,越激动,在不知不觉间,他竟然忽略了山原百代给予男人的极大视觉冲击力,能坦然看着她说话了:“燕影,这个在十五年前,只是万千普通妇女中的员,现在外形上不但取得了让不可思议的变化,更能秒杀松下他们俩人--这,就是我们誓死都要实现的目标!” “嗯,佐藤君,你说得不错。” 山原百代抬手,鼓了几下掌,眼眸亮的吓人:“自古以来,我们就被称为‘日出之国’,就像冉冉升起的朝阳。但朝阳,是绝不会永远滞留在东方的!她,要走遍全世界!神光所照耀过的地方,都是我们的土地,我们的子民!” “哈依!” 佐藤猛地站起,啪哒一下来了个铿锵的军礼。 这会儿,他是相当的热血沸腾,如果山原百代指着落地窗外的十七层高度,让他跳下去就是为实现东洋一统世界大计增砖添瓦,他也会毫不犹豫的纵身跃下。 “撤回所有暗中监视燕影的人手,随时待命吧。” 在佐藤君那充满斗志的殷切目光下,山原百代下达了命令。 “撤回所有人?” 佐藤君愣住了。 他以为山原百代会命令所有观风使成员,要不惜一切代价的把燕影绑来,当做一颗重要棋子来用呢,却没料到会收到这样的命令。 “语速,则不达。” 佐藤君还远远没有资格,让山原百代为他解释什么,只是缓缓地说:“至于下一步该怎么做,我已经与国内制定了严谨的计划,你只需无条件执行就是了。” “哈依!” 佐藤再次抬手敬礼,等山原百代抬手挥了挥后,这才转身快步走出了房间。 “一群没有大脑的莽夫,做什么事都习惯了打打杀杀。” 山原百代盯着房门的双眸里,满是讥讽之色,喃喃说了句后站起来,走到了落地窗前抬头看去。 今晚的夜空中,没有月亮,却有无数璀璨的群星,在遥远的那边,一闪一闪的眨着眼睛。 夏小韵也在眨眼睛。 其实,她更想回屋子里睡觉:夜已经深了,还不去睡觉,也不说话,总坐在这边看星星算啥呢,星星又不会说话。 “累了没?” 就在夏小韵抬手,悄悄掩着嘴巴打了个哈欠时,坐在石桌对面看星星的燕影,沉默小半夜后终于说话了。 “还行。” 夏小韵连忙笑笑,伸手去拿茶壶要给燕影满水时,就听她说:“别忙活了,我有两样东西要给你。” 夏小韵缩回去拿茶壶的手,甜甜笑道:“阿姨,您要给我什么东西呢?” 第1255章 :一个离婚证书 夏小韵能肯定,燕影要拿出来的那两件东西,对她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燕影来到方家,除了要跟夏小韵讲述那些曾经的往事之外,最重要的还是她要把某两件东西交给方圆的。 只是姓方的那个家伙,在叶明媚死后,他就不得不亲自主持梨花山的开发工作了,忙的脚不沾地,始终没回家。 燕影等了好几天,没等到儿子后,耐心渐渐消失了,今晚看星星时,她应该是考虑很久后,才决定把两个东西交给小夏。 等东西交出来后,燕影就会离开方家了。 至于去哪儿,夏小韵觉得就算自己问,她燕阿姨也不一定会告诉她的,倒不如到时候装作恋恋不舍的样子,送出胡同口回家后再报怨怎么不早点走,难道不知道现代年轻人,没有谁喜欢跟婆婆住在一起的吗? 尤其这个婆婆还是这样年轻漂亮,谁要是敢说她快五十了,估计会被爱美人士抽嘴--又有谁家的儿媳妇,在这么出色的婆婆面前,没有一定的心理压力呀? 所以在确定燕影终于沉不住气的要闪人后,夏小韵心里可是长长松了一口气。 “嗯,你稍等。” 燕影点了点头,站起来快步走进了屋子里。 望着卧室窗口那边,夏小韵就琢磨:她要给我的两件东西,应该是方家的传家宝吧?比方手镯啊,玉佩之类的,只传儿媳不传女--我在接过来时,该说哪些客气话呢? 就在夏小韵想入非非时,燕影手里拿着个小包走了出来。 下意识的,夏小韵赶紧起身迎上去,作势要迎接她。 “坐下,楚词,我们之间是没必要这样客气的。” 燕影笑吟吟的说着,却没有把手里的小包,交给夏小韵,甚至还本能的向怀里抱了下。 她这个微妙的反应,怎么可能逃得过夏小韵的如炬慧眼,表面上笑得咯咯的很乖的样子,在转身走向石凳时就撇了撇嘴:切,还说不用跟她这么客气呢。我真要不客气了,早就一把抢过那个包包来了。 “楚词,别怪阿姨小家子气,只因包里的这两件东西,都是别人委托给我的。其中一件呢,是别人特别要求让我亲手交给方圆的。” 好像看出夏小韵心中有些不爽了,燕影看似轻描淡写的解释了下。 夏小韵赶紧陪着笑脸否认:“阿姨,我可没有怪您。毕竟您是受人所托嘛,当然得忠人之事--给方圆的是什么东西呀?现在他又犯病不回家,您完全可以交给我嘛。我保证,无论那东西是什么,又有多珍贵,我都不会生出任何私心,等方圆回来后,完好无损的交给他。” 女孩子就这样。 如果别人分别送她与男朋友每人一件礼物,她最关心的肯定不是自己的,而是男朋友那一个。 燕影绝对是过来人了,怎么可能看不出夏小韵那点小儿女才会有的小心思,淡淡笑了下,坐下来从包里拿出一个被红绸布包着的东西,放在了桌子上:“其实,委托我送东西的那个人,也不会因为你看了这东西就对你有意见的。” “就是,就是,我是方圆的正牌女朋友,未婚妻嘛。我们夫妻一体,其利断金,他的就是我的,我的就是他的--阿姨,我可以打开看看吗?” 看不到红绸布里包着的东西,夏小韵心里实在痒、痒。 “呵呵,如果我不让你看,今晚你肯定睡不着的。” 燕影轻笑一声,抬手把那个东西又往夏小韵面前推了下。 “嘿嘿,我也没您说的那样没出息。” 夏小韵极力保持矜持的笑了下,拿起了那个东西。 燕影刚拿出这东西来时,夏小韵就看出里面包着的,应该是个小本本之类的东西,只是搞不懂这个小本本里写得啥。 她打开了红色绸布,看到了一个暗红色的小本本。 借着庭院内的灯光,夏小韵能轻易看到上面写着的那三个字了:离婚证。 “离婚证?” 夏小韵下意识读出这三个字时,还是满脸不明所以的样子。 这倒不是装的,她实在没想到燕影会把一本离婚证,看的这样重要。 “阿姨,这是谁的离婚--” 夏小韵本能的问着,打开了小本本。 然后,她就彻底的木鸡了。 就像结婚证那样,离婚证上也得贴有两口子的恩爱照片才行。 照片上,是一对看上去很不般配的男女,郎才女貌的--明明很不般配,还笑得那样甜蜜幸福,女人的脑袋,都要放在男人肩膀上了,也不知道害羞。 这个不知道害羞的女人,叫水暗影。 那个笑得很虚伪的家伙,叫方圆。 这是方圆与水暗影的离婚证。 足足有两年了,夏小韵只要一想到方圆已经与水暗影扯证,成为受法律保护的一对狗男女后,她的心儿就生疼,疼的喘不过气来! 夏小韵有百分之一万的信心,能确凿自己才是‘独占花魁’,笑到最后的那个人,把什么水暗影、林舞儿之流的统统大脚踹一边去,少在这儿丢人现眼不知羞耻的,影响她与方圆真挚的夫妻感情。 不过就算是那样,夏小韵一个小三的名声是跑不掉的了。 不知情的人还会在背后嚼舌头:“哎,王姐呀,你认识神通快递集团那个小奸商夏小韵不?” “认识呀,我兄弟媳妇的娘家堂哥,就是在神通快递集团干保安呀,姓刘,叫刘佩立,听说在那边混得很流弊。半个月前,我还跟俺家那口子去找过他,想让俺家那个傻小子能不能去那边上班呢,当时恰好看到那个小奸商出门,打扮的花里胡哨的很不要脸样子,走一步得把干瘪的屁股扭两下,属于那种一看就知道下眼皮子肿,看不起人的主。” 王姐说:“咋,李姐,你咋关心起她了?嗨,那种人高高在上的,和咱们没啥关系,还不如商量着该去哪儿才能买便宜白菜呢!” “便宜白菜天天有,只要你不怕把腿子跑细了。夏小奸商当小三,破坏人家家庭,害得人家妻离子散的新闻,可不是天天有的。” “啊,是吗?” “可不咋地。” “哼,我早就看那小奸商不是良家女子了,去没料到她竟然这样不要脸到如斯!” “真是世风日下啊--王姐,今天咱们去哪儿买便宜白菜?” 只要一想想别人会在背后这样议论自己,夏小韵心里就无比郁闷,很生气,睡觉时都在琢磨,该想个什么样的办法,才能让水暗影乖乖离开方圆,回头是岸,阿弥陀佛。 还没有等夏小韵想到最完美的办法,来让真正的小三滚蛋呢,水暗影与方圆的离婚证,就这么很突兀的摆在了她面前,让她竟然有些不知所措了。 还是那句老话:幸福,来的太突然了。 熟知夏小韵心里是怎么想的,燕影也没惊扰她的发呆,拿起茶壶给自己满了点水,端起来轻轻抿了一口,觉得有些苦涩。 正如夏小韵所想的那样,当初水暗影委托人把这个离婚证交给她时,可是一再嘱咐要亲手交给方圆的。 只是那个臭小子总是不回来,燕影总不能就这样干等下去吧? 夏小韵假如内心也像表面这样,无比尊敬她这个未来婆婆的话,燕影还能在这儿住的心安理得。 问题是,小夏绝对是那种表面笑呵呵,背后就能递刀子的小人--依着燕影大半辈子的阅历,又怎么会看不出,她是多么希望自己赶紧滚蛋? 夏小韵有这念头时,肯定忘记这是方家,真正的女主人是燕影而不是她,她只是死皮赖脸寄居在方家的小寄生虫罢了。 不过燕影才没有为此生气,因为她比谁都很清楚:夏小韵,才是儿子的正牌老婆。 自凡是疼儿子的婆婆,就没几个愿意给儿媳妇留下不好印象的,所以燕影思前想后,觉得自己还是别再自己家讨外人烦了--还是拿出该拿不该拿出的东西,交代清楚后明天一早颜面疾奔而去的好。 只是这次回家好几天了,竟然没有看到儿子,母子俩牵着手儿说说心里话,这让燕影心里很不甘,很苦涩,却又偏偏无话可说:别人在赐予她磨难时,她岂不是也配合别人,去磨难儿子? “这,这不是假的吧?” 夏小韵带着极度怀疑的声音,打断了默默品尝苦滋味的燕影。 “你觉得呢?” 下意识的,燕影黛眉微微皱了起来:这小丫头片子,简直是太无礼了,竟然敢质疑她这个未来婆婆。 “应该是真得,还算水暗影有自知之明,没有逼着我主动出手。” 夏小韵长长吐出一口气,看着燕影笑了笑,很有些皮笑肉不笑的嫌疑,淡淡地说:“燕阿姨,别生气,毕竟你现在的命运,要比陈婉约好多了。死在俄罗斯的她,才是个苦命的女人。你该知道,她能有今天,跟你有着相当大的关系。” 燕影的双眸瞳孔,猛地一缩。 夏小韵却不在意,依旧淡淡地样子:“她虽然不是我亲妈,可却像亲妈那样把我抚养长大,我与她之间的感情,是真正的母女感情。” 前几天,燕影曾经亲口告诉过夏小韵,说她当年接受拯救燕家的非常任务时,是可以选择的:选择夏天问,也可以选择方天明。 当时她口口声声的说着,嫁给谁都无所谓,反正她已经沦落到为人生儿育女的工具,不管给这俩男人中的哪一个生孩子,她都不会爱上那个男人半分! 但当她必须得马上行动时,却用了足足一个晚上的时间,来研究方天明、夏天问俩人的资料,最终放弃了当时还是混子的夏天问,选择了地矿队员方天明。 不管怎么说,方天明终究有份稳定的工作,不用像混子那样整天就知道打打杀杀,吃了上顿没下顿的。 这就是矬子里面选将军了。 相比起有选择权的陈婉约来说,她是完全处于劣势的。 只因燕影不是一般人家的还在,尽管她并不比出陈婉约多个脑袋,多条腿子的。 两个女人,同样的悲惨命运,仍然有不公存在。 第1256章 :他是我的扫把星 虽说当初让陈婉约来选择,那也是对燕影的不公,命运却没有这样安排。 于是,受尽磨难的陈婉约,最终在异国他乡闭上了眼睛。 燕影呢,则随着年龄的增长,变得越来越漂亮了,好像花儿那样。 燕影过的越好,就显得陈婉约却悲惨,深受她二十多年养育之恩的夏小韵,觉得有必要去为那个可怜的女人,讨还那么一点点的公道。 尽管陈婉约已经死了,可夏小韵却固执的以为,她的在天之灵,肯定能看到这一切! 就算她看不到,夏小韵也希望她能在这一刻附在自己身上,来木然的盯着燕影,很久都没有眨一下,就像在看陌生人。 就像陈婉约真在这一刻附体夏小韵那样,燕影垂下了眼帘,声音苦涩的说:“陈婉约,你赢了--但,你的悲惨命运,却不只是我一个人造成的。而且,从你得到我儿子这一点来看,你不但不悲惨,还赚了。” “造成她悲惨命运的人,还有谁?” 夏小韵自动忽略了燕影最后这句话。 到现在为止,哪怕明知道陈婉约不是亲娘了,可只要一想到她跟方圆鬼混了那么久的现实,夏小韵心里就发堵,烦躁的要命。 不过她又不得不承认,燕影貌似说得也有那么一点点的道理。 “还有你的父母。” 燕影笑了。 开始时,她只是微笑,慢慢地变成轻笑,再变成大笑,最终竟然变成了狂笑。 燕影在狂笑时,声音也是那样的清脆悦耳好听的很,只是却带着明显的哭腔,惊动了夜宿别人家树上的夜鸟一只,扑扇着翅膀嘎嘎叫着跑掉,也让躲在西厢房内无心睡眠的劳拉,迅速跳下床,从门缝里向外看。 夏小韵没有阻止燕影不正常的狂笑,却隐隐有了种不安的感觉:燕影不再笑时,就会爆出猛料,告诉她,她的亲生父母是谁,又是怎么伙同燕影来对陈婉约不公平的。 自从知道自己亲生父母不是夏天问、陈婉约之后,知道他们到底是何方神圣,就成了夏小韵霸占方圆之外最重要的念头。 她没觉的把亲生父母是谁的重要性,拍在霸占方圆的后面有什么不对:他们,只是把她带到了这个世界上而已,没有尽到一丝为人父母的责任,反而让陈婉约与夏天问的女儿,被送到了黑暗世界,培养成了个小魔头。 燕影说得没错,导致陈婉约遭遇如此悲惨下场的,不仅仅是她,还有夏小韵的亲生父母。 甚至,燕影当初二选一时对陈婉约造成的不公,远远不如夏小韵的父母对她所做的‘狸猫换太子’行为。 所以,哪怕夏小韵知道自己亲生父母的愿望再迫切--但也仅仅是人类追溯根源的本能罢了,谈不上啥父母亲情的。 砰,砰砰,白铁皮大门外传来的几声敲门声,终于打断了燕影的狂笑,趴在石桌上小声地抽噎了起来。 有时候,哭的声音比笑声,听上去更加舒服很多。 夏小韵就有这种感觉,站起身快步走到门后,打开外面的灯沉声问道:“谁?” “我是秦小冰。夏、夏总,是夏总吗?” 秦小冰有些怯怯的声音,从门缝里传来。 “是我。” 夏小韵松了口气,接着说:“小冰,没事的,你回去睡吧。” 秦小冰晚上来敲门,自然是因为燕影发出的狂笑声了,担心夏总会遇到啥事,这才急吼吼的跑来查看个究竟了。 “哦,那我走了,夏总,您也早点休息。” 秦小冰当然不会介意夏小韵也不解释啥,就撵她走人,毕竟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不对,是家家都有自己不愿意让外人知道的事,她得理解才行。 “敲门的,是你身边那个小秘书吗?” 夏小韵走回石桌前再坐下时,燕影已经停止了哭泣,用手帕擦干了泪水,微笑着说话时的样子,证明她已经重新恢复了理智。 “是的,就是秦小冰。” “嗯,我知道那孩子,很不错。” “比我要好多了,生性单纯善良。” 夏小韵嘴角微微撇了下,说:“她很喜欢你儿子,却不敢追求他。” “我儿子总是那样优秀,人见人爱的。” 燕影立即附和道,颇有几分王婆卖瓜,自卖自夸的嫌疑,却不自知,很是得意。 “你儿子只要成为我男人,我有道是办法,能斩断他那三千滥情根的。” 夏小韵再次撇了撇嘴。 “你斩不断的。” 燕影却笑得越来越开心了。 “如果一个人死了,就不会有哪个女人再爱他了。” “你决定以死相胁?” “这是最直接,也是最管用的办法。” “你下不了手的。” “就因为他很厉害,而我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女子?” “就算你是漠北北,你也下不了手的。” 燕影收起笑容,看着夏小韵的眼睛,很认真的说:“因为这是你的命运。你还没有出生时,你的父母,就已经为你的命运设计好了轨道。而你呢,也必须得按照他们给你规划的生命轨道,一直走下去。” “我如果不走,而是走我自己的路呢?” 夏小韵眉梢一扬,冷笑道:“他们会出现在我面前,逼着我走?” “你母亲或许会,但你父亲不会了。” 燕影淡淡地说。 夏小韵咕噔一声,咽了口口水,再说话时,声音却有些嘶哑了:“他、他不是死了?” 不管她多少次的发誓,就算知道自己的亲生父母是谁了,她也会像对待陌生人那样的,对待他们。 但在听燕影说,父亲很可能已经不在人间后,她还是有了不该有的心慌。 燕影抬头,看向西北的天际,喃喃地说:“嗯,他死了,早就在方圆被以为死在北朝后半年,他死了。” “他去世的那个晚上,庭院外排满了车子。” 燕影站起来,居高临下的看着夏小韵,神色很郑重的问:“你知道,外面停了多少辆车子吗?你知道,那晚去送他远行人,有多少,又有哪些人吗?” 我才不屑知道这些! 夏小韵明明很想闭眼,大声尖叫着喊出这句话,可话到嘴边却变成:“麻烦你,告诉我!” 灯光下,燕影的脸上浮上了明显的骄傲之色:“在他远行的那个晚上,庭院外停着的车子,不知道有多少辆,没有谁能数得清。我只知道,车子分列道路两旁,就像两条长龙那样,从他居住的那个郊外小庭院外,一直排到两公里之外的主干道上。这还是相关部门不允许太多不够为他送行资格的人,前去打搅他的缘故!” “嚯嚯,这么牛叉啊,都赶上十里长街送总、理了。” 夏小韵很是轻蔑的笑了笑,声音里却包含着太多的水分。 “没有谁能比得上他老人家。” 燕影脸色冷了下来,死死盯着夏小韵的眼睛:“但你父亲的父亲,能做出那些牺牲,却是因为他老人家的命令。” 夏小韵嘴巴动了动,却没说出一个字,更不敢与燕影对视。 “前去送你父亲大行的人中,百分之八十的是现役军官。其中不乏你能在电视上看到的那些大人物。” 燕影的声音,忽然铿锵起来:“夏小韵,我告诉你,你父亲被如此看重,绝对是受之无愧的。因为你们自从你爷爷那一辈算起,三代以来,已经为国捐躯了数十人!” 夏小韵的身子,猛地一哆嗦。 燕影抢在她开口说话之前,继续说:“到了你这一代后,包括你在内的,你们家只剩下三个小女娃了。没有谁有资格看不起他,他有足够的资格,接受我们的敬重--” “别说了!” 夏小韵霍地站起来,拿手狠狠拍了下桌子,尖声叫道:“我父亲,到底是谁!?” “龙头。” 燕影轻轻吐出了一个名字。 “龙头?” 夏小韵呆愣了片刻,下意识的问道:“哪一个龙头?龙头是--谁?” 说到最后这个字时,夏小韵就颓然坐在了石凳上。 她想起龙头是谁了。 龙头,就是那个把方圆与陈婉约鬼混视频送给她的那个老人,就是川南县大撤退时,最后一个离开的那个老人。 当初在川南县‘难民营’时,夏小韵明明见过那个老人,当时也没察觉出他看自己的眼神里,有任何的特殊之处,现在她极力回想龙头的模样,却已经想不起来了。 最起码,是模糊不清的,无论怎么努力,都看不清脑海中那张好像刀削斧刻似的脸。 夏小韵盯着石桌,呆愣了不知多久,才哑声说:“你、你骗我。我、我怎么可能是那样一个大人物的女儿?我如果是他、他女儿,当初他怎么可以,眼睁睁看着丁白康之流欺负我?” “如果方圆不出现在你身边,慢说是丁白康了,就是郭易秦敢那样做,也唯有去死的下场。” 燕影也慢慢坐下来,双手十指交叉放在石桌上,柔声说道:“你仔细想想呢,是不是这样?在方圆没出现之前,你的生活始终是平静的水一样。但就在他出现后,你的命运,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呼!” 夏小韵用力吸了口气,再重重的吐了出来,双手捂住脸,手肘撑在石桌上,强迫自己必须冷静下来,开始分析燕影的这些话。 燕影没说错。 方圆出现之前,夏小韵的生活用一个成语就能说明了:一帆风顺。 自从方圆出现后,她的生活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先是丁白康、白玉雯之流的出现,随后就远赴罗布泊,塔希科雪原,漠北北的出现…… “我知道了,原来方圆就是我生命中的扫把星。” 很久之后,夏小韵才放下双手,故作‘look,我已经恢复了正常’的轻松,苦笑了下说:“早知道这样,当初我就该掐死他的。那样,我就不会遭遇那么多磨难了。” “北朝的地下古城塌陷,火山爆发都没让他死掉,你能掐死他?” 燕影抬手擦了擦脸上的泪痕,也是故作轻松的笑了下。 “这就是我们俩的命。” 夏小韵抿了抿嘴角,问:“谁也无法改变,对不对?” 第1257章 :我原来是方圆的小姨子 “你们俩人从出生那天开始,命中就注定要在一起了,无论遭受何种磨难,都无法改变最终的结果。既然有花开,就会有花谢。” 燕影用力点了点头,回答说:“所以,你实在没必要担心他会娶别的女人--” “我不担心。” 夏小韵打断了燕影的话,淡淡说道:“因为我忽然发现,我想跟他在一起是一回事,想反抗所谓的命运,又是一回事。” 燕影眉头皱起:“怎么,你要放弃方圆?” “如果你不对我说这些,我会竭尽全力的去追求他。” 夏小韵笑了笑,悠悠的说:“可我现在已经想清楚了,既然他命中注定要跟我在一起,那我为什么还要那么辛苦的,去追一个本来就只能属于我的人?燕阿姨,你也是女人,你该明白女人是种什么样的生灵。” 越是得不到的,就越想抓在手里,虽历尽万千磨难也不悔。 可一旦得知某个事务只能是自己的,不要都不行时,她却开始反感了:我就是不要,咋地? 这就是女人最常见的思维,轻易得到的东西毫不珍惜,得不到的,却圆愿付出最大的代价也得去得到。 说好听了,就是有个性,难听点呢,就是犯贱。 正如夏小韵所说的那样,燕影是女人,听她这样说后只是稍稍愣了下,就笑了:“楚词,你说的或许有道理,但我只想告诉你,这次你绝不能任性。” “为什么?” 夏小韵也笑了,手指头在石桌上画着圈圈,慢悠悠的说:“我就是不想嫁给你儿子,想找一个只痴情于我的男人,我没有错吧?” “你没错。” 燕影明显不想跟她聊这个问题,很直率的说道:“楚词,我不想用‘警告’这个词来告诉你,任性会出现那些结果。我只想问问你,自从你情窦初开,除了那些想占你便宜的那些人,你身边那个张副总之外,还有哪个青年才俊追求过你吗?” 夏小韵愣住。 燕影说得这些,她还真没仔细想过,反倒是被燕影提醒后,她才蓦醒悟:燕影说得没错,除了张良华、京华来的丁白康,夏天问刚卷款逃走时对她落井下石的那些老不正经的之外,还真没有哪一位青年才俊主动追求过她。 夏小韵要模样有模样,要身材有身材,还在上初三时,夏天问就已经创建了神通快递集团,她算起来也算是标准的白富美了。 她在上初中时不会有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那么高中呢,大学呢,绝对称得上校花级别的女孩子,怎么可能就会没人追? 那些男孩子眼睛又不瞎,也不是智商有问题。 “我就说呢。” 夏小韵用力抿了下嘴角,说:“在我在上高中,大学时期,就有好多个男孩子对我有好感,其中不乏官二代。我能从他们看我的眼神中,看出他们对我的爱慕之情,但却偏偏没谁来追我。” “其中就有一个我非常喜欢的男孩子,我甚至都主动对他‘暗送秋波’了,可他却像避瘟疫那样的避开我……弄得我很伤心,从那后就发誓再也不理睬这些臭男人了,把所有的经历都用在了学习上,一直到大学毕业,去公司工作。” 夏小韵停止了画圈圈,看着燕影:“原来,是有人不允许他们追求我。” 燕影坦然道:“是的。可以这样说,在你遇到方圆之前,你始终都处在别人的关注之中,当发现有男孩子对你有意思后,当晚他们就会受到--” 夏小韵双眼一翻:“各种威胁?” 燕影点了点头。 夏小韵继续说:“直到我毕业去公司,你儿子出现后,你们才撤销了对我的关注。不过,你们却没料到,远在京华的丁白康在见过我一面后,却对我念念不忘,想把我收为情人--怎么,我说错了吗?” “你说的没错。” “那,你为什么这样古怪的笑?” “我觉得好笑,就笑了。” “丁白康、丁白康的出现,也是你们安排来的,目的就是让方圆出手,博取我对他的好感。” 夏小韵明白了过来。 “更正一下,是他们。我没有参与他们管辖你感情问题的任何事。” 燕影脸上的古怪,慢慢笑容收敛:“你确实聪明,能立即醒悟到丁白康出现的用途。他,还有随后出现的白玉雯,都是为了配合你对方圆有好感而出现的。” 夏小韵一针见血的问:“他们就这样乖乖听你、听那些人的话?” “没谁刻意吩咐他们那样来针对你。” 燕影淡淡地说:“无论他们做什么,都是发自他们本心的。也唯有他们发自本心的来伤害你,才能确保不被方圆看出破绽,继而怀疑这一切是有人在暗中操纵你的命运。” 如果那时候丁白康、白玉雯之流真是存着演戏的状态,来为难夏小韵,依着方圆走南闯北那么多年来历练出的眼力,不难发现其中的猫腻,开始怀疑有人这样为难小夏的最终目的,有可能是他。 “一旦我儿子开始起了疑心,自然不会傻到再为你出头了。” 燕影说到这儿后,脸上又浮上让夏小韵反感的骄傲:“他会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躲在一旁饶有兴趣的欣赏好戏的上演。” “嗯,你说得不错,那家伙绝对能做出那种事来。” 夏小韵叹了口气,有些沮丧的说:“唉,那些人没有指使丁白康他们来为难我,最多也就是在暗中推波助澜罢了,同样能达到其中的目的。” 轻轻吸了下鼻子,夏小韵接着说:“现在我不得不承认,那些人的目的已经达到了。呵呵,用了那么多年的时间,费了那么多的心血,来针对我布局,终于让我按照他们的想法,走上所谓的正轨。” 稍稍停顿了下,夏小韵歪着下巴看着燕影:“你说,如果我非得脱轨,他们是不是会气急败坏,很恼怒?” 看到夏小韵叛逆之心不死后,燕影沉默了很久,才轻声回答:“别人会不会气急败坏,很恼怒,我不清楚。我只知道,龙头在九泉之下,会很失望。” “死人,是不懂得失望的。” 夏小韵也沉默很久,才轻声说。 她的声音虽然很轻,但燕影却能从中听出她的倔强之意,有些头疼闭了下眼睛,低声说:“楚词,你最好是三思。” “我这是第一次三思而后行,被人当做木偶遥控了二十多年,我不想再这样继续下去了。” 夏小韵无声的嗤笑一声,不想再在这个问题上纠结了,岔开了话题:“你那会儿说,我们家第三代,加上我在内的总共只有三个女娃了。我想知道,另外两个人是谁。” “一个是夜搜魂。” 燕影回答的很干脆。 夏小韵又问:“夜搜魂是谁?” “龙头的亲侄女,你的堂姐。” 燕影说:“你堂姐以前就在龙头手下当差,但在前往北朝地下古城之前,她就退役了,现在,她也跟我一样,出家成了一名道姑,再也不问红尘俗事。” “你以前也是出家人?还真看不出来。在我的印象中,出家人就该不问红尘俗事才对。” 夏小韵仔细审视着燕影,片刻后说道:“相比起她来说,你算不上一个合格的出家人。” 对夏小韵的暗讽,燕影没有丝毫介意,抬头看着苍穹,轻声说:“你说得不错。我不但不是一个合格的出家人,也不是一个合格的母亲,不是合格的妻子,更不是一个合格的恋人。甚至,我的整个人生,都是不合格的。” “对不起,我不该笑话你。” 看出燕影心中很苦后,夏小韵才觉得自己说的有些过了,连忙赔礼道歉。 “呵呵,没事,你只是实话实说罢了。” 燕影轻笑着摇了摇头,盯着夏小韵的眼睛说道:“你肯定想不到,你家另外一个女娃是谁。” “我认识?” 夏小韵立即意识到了什么。 “而且还很熟悉。” 燕影点头。 “我很熟悉她?” 夏小韵双眸微微眯起,想了想问道:“是,秦小冰?” “秦小冰,就是秦小冰。” “张欣?” “张欣是谁?” “那就是林舞儿了!” “林舞儿出现在方圆身边,只是一个不确定的因素。” “那会是谁?” 夏小韵话刚出口,接着叫道:“我知道了,是楚楠楠!” 听燕影说,另外一个女子与自己很熟悉后,夏小韵就开始自己所认识的那些女子中,扫描似的搜寻。 扫了一遍后,才猛地想到了楚楠楠。 楼宇湘,以及已经死去的叶明媚、漠北北,夏小韵是不会去考虑的,那几个人虽说与她熟悉,但一个是苏省楼家的大千金姑奶奶,一个是方圆的四舅妈,一个却是她‘养母’陈婉约的女儿,自然与她不会有啥牵扯了。 至于花小妖,还有从燕影嘴里才知道的卡秋莎、阿蓝黛娃她们--夏小韵很熟悉吗? 燕影没有说话,只是低头看向了桌子上的那个离婚证。 下意识的,夏小韵也顺着她的目光,低头看去--立即,心头就冒出了一股子酸水。 她谁都想到了,却独独没有想到与方圆成为合法夫妻、现在又与他离婚的水暗影。 水暗影,貌似以前是龙头的手下。 如果没有龙头罩着,她怎么可能会成为风声的老大,怎么可能会在华夏横着走? 原来,我一心要对付的女人,竟然是我家的人。 夏小韵用力咬了下嘴唇,才低声问道:“水暗影,也是龙、龙头的侄女吗?” “不是侄女,是女儿,亲生的女儿。” 燕影轻声说:“也是你的亲姐姐。” “水暗影,原来是我的亲姐姐?” 重复了这句话一遍后,夏小韵笑了:“呵呵,那么,方圆岂不是我的亲姐夫了?” 燕影附和道:“从《婚姻法》的角度上来看,方圆就是你的亲姐夫。” “我,原来是方圆的小姨子?” 夏小韵还在笑,无比开心样子:“有趣,还真是有趣啊。小姨子当小三,来破坏亲姐姐的美满婚姻这种事,简直是太有趣了!” 第1258章 :真正的国士 夏小韵能看出,燕影没有骗她。 今晚,燕影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没有丝毫的虚假。 她既然说水暗影是夏小韵的亲姐姐,那么水暗影就必须是小夏的亲姐姐。 夏小韵觉得很可笑,就抬手掩着嘴的笑了。 她没有像燕影刚才那样,歇斯底里的仰天狂笑,那样也太没有淑女风度了。 夏总要笑,实在忍不住的笑,也得掩着嘴,像标准的淑女那样轻笑。 以前夏小韵可是在网上看到过很多次,年轻漂亮的小姨子,被风流倜傥的姐夫所吸引,爱情让她们忘记了啥子叫羞耻,决然的挥舞起锄头,去撬亲姐姐的墙角,最终把她成功从姐夫的炕上踹到地上去,自己依偎在亲亲姐夫的怀里,笑得像夜猫子那样嘎嘎的。 顶级不要脸的小姨子,说不定还还会诗兴大发,送给恨不得咬死她的亲姐姐一首好诗:茫茫人海中,只闻新人嘎嘎的笑,有谁关注旧人呜呜的哭? 从小就深受华夏传统教育的夏小韵,每当看到此类新闻时,就会尽可能的鄙视某小姨子,发誓如果落到自己手里,铁铁的会把那对狗男女装竹笼里沉河不可! 只是她做梦也想不到,有一天她会成为众多应该被沉河的小姨子之一。 所以她觉得好笑,无论怎么忍,都忍不住。 就像被蚊子盯了一口,必须得拿手去挠痒痒那样,夏小韵现在必须得笑,要不然就会被憋死。 看她小脸涨的通红,好像快要喘不上气来随时都能被憋死后,燕影担心她真会憋死,连忙又说:“楚词,其实这事不怪你的。毕竟,你以前并不知道水暗影,会是你的亲姐姐。” “你、你知道。那你、你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 夏小韵吃吃的笑着问道,实在是太好笑了,笑得她肚子疼,必须得用双手保住肚子,才能防止自己从石凳上出溜下去。 “我不是不想告诉你,只因我在来唐王找你的前夕,我才知道你们原来是姐妹的。” 燕影满脸都是诚恳的解释道:“况且,你与水暗影,只是同父异母的姐妹,并不是一奶同胞的。” “同父异母的姐妹,也是亲姐妹,对不对?” 相比起自己原来是方圆的小姨子这个消息,给夏小韵造成的震惊度来说,水暗影只是她同父异母的消息,这时候实在是算不上什么了,完全可以被忽略。 燕影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因为人家夏小韵没说错,同父异母的姐妹,也是亲姐妹。 “你们--哦,不,是那些人,怎么让水暗影心甘情愿离开方圆的?” 夏小韵不知道笑了多久,才总算停住了笑声,抬手擦了擦眼角后,好像恢复了理智似的,但不等燕影回答,她就猜出了答案:“她与方圆离婚,不用任何人劝,只需让她知道,她是我亲姐姐就行了。” 燕影还是没说话,这代表着夏小韵猜对了。 夏小韵又擦了擦眼角,因为笑流出来的泪水,问:“水暗影的思想觉悟,比我可高多了。如果我是她的话,别说是亲妹妹要抢我男人了,就算是我亲妈,我也得跟她拼个你死我活再说。话说,感情这玩意从来都不是做生意,是金钱、权势包括亲情等很多东西,不能买卖的。” 她这样说,也不是在撒谎。 当初以为自己是陈婉约的亲女儿,得知她睡了方圆后,虽然内心无比的愤怒、痛苦,也不再理睬方圆了,但却从没有放弃心中的执念。 夏小韵能有这样大的恒心,那是因为在塔希科雪原,被东洋猛士给抱在怀里的那一刻起,她就确定自己这辈子都不能没有方圆了。 尤其是后来发现俩人都携带一朵彼岸花,却只能干瞪眼无法得到对方后,更加让她信心百倍,处心积虑要踢开所有敢对方圆献殷勤的女人,自然也包括水暗影。 这些,燕影都知道,所以在她发表她的‘爱情宣言’时,很配合的点了点头。 “不过有一点我不明白。” 夏小韵话锋一转:“那些人既然早就知道水暗影,与我是亲姐妹关系,知道我必须与方圆在一起,那么为什么还要放任他们两个结婚成为夫妻呢?” 嗤笑一声,她问道:“难道说,这也算是一种磨练?” “是不是磨练,我不知道。” 燕影终于说话了:“我只知道,龙头没有阻止水暗影来往,就有他一定的道理。有句话,你可能没听说过。” “哪句话?” “开花结果水浇灌。” “开花结果水浇灌?” 夏小韵眉头皱起,琢磨了片刻,也没琢磨出啥意思来。 燕影提醒道:“这句话算是一句‘天机’吧,短短一句话内,代表着三个女人。” “三个女人?” 燕影都提醒的这样透彻了,夏小韵实在没理由想不到这句话中,所包含的三个女人是谁:“开花,是叶明媚吧?她可是号称明珠一朵花的。同理,被人称为‘人参果’的楼宇湘,就是那个结果了。而水浇灌就更好理解了,因为水暗影的名字里面,就有个水。” “是的。” “这句所谓天机话中,所包含的三个女人,都与方圆有关吧?” “是的。” 燕影再次点头。 夏小韵笑了:“那么,我可不可以理解为,这三个人,包括我的亲姐姐在内,其实都是衬托我的绿叶?无论她们与方圆的关系有多亲近,也只能是陪衬的绿叶。” “应该就是这个道理。” 燕影抬头看着夜空,低声说:“有人告诉我说,这句话,早在五十三年前就已经存在了。” 夏小韵的眼角,突地跳了下。 五十多年前的一句话,就精准预测到了以后要发生的事,那么这就是绝对的天机。 天机不可泄漏,泄露必有灾难。 唯有等天机所暗指的现象,成为现实后,燕影才有资格得知,并告诉了夏小韵。 这句所谓的天机,也解开了夏小韵的疑惑:就因为水暗影是这句天机中最重要的三个女人之一,那么龙头就算不甘心两个女儿都与方圆扯上关系,他也得忍着。 “他肯定,忍得很辛苦吧?” 夏小韵低头,看着脚下的土地,就仿佛她能看到阴间,看到里面的龙头。 燕影却摇了摇头:“不一定。” “这话怎么说?” 夏小韵抬头,看着燕影又笑了,只是笑容有些阴森:“哦,我明白了,反正得便宜的是你儿子--更重要的是,这是早在五十多年前,天机就安排好的,龙头当然不敢违背了。” “我说不一定,不是你想的这样。” “那又是哪样?” “当年,水家为了不辜负老人家的信任,三代人前仆后继,付出了常人无法想象的牺牲,到现在只剩下你们三个女娃--龙头都没有因此而心痛,不甘心。” 燕影缓缓的问道:“那你觉得,在任务即将完成时,他会因为自己两个女儿都与方圆有牵扯,就心痛不甘心吗?虽说这样的事情无论放在哪位父亲身上,都是不公平的,但总比牺牲要好很多。” 这次,换夏小韵保持沉默了。 因为燕影说的没错。 沉默很久后,她才问:“为什么,非得是我们家?就因为一个‘国士’,因为那位老人家的信任,我们家就得付出三代牺牲数十人,最终只余下三个女娃的代价?” 燕影反问道:“你懂得什么叫真正的国士吗?” 夏小韵毫不示弱,咯咯笑道:“还请燕阿姨指点一二。” 仍旧没在意夏小韵言语中的明显讽刺,燕影站起身看着她,徐徐说道:“真正的国士,可以为了国家、人民的利益,甚至为了信任自己的人,可以让人割下自己的脑袋,让刺客拿去取得暴君的信任,刺杀暴君。” 对燕影所说的这个典故,夏小韵上初中时就是书本上读过,虽然觉得那个人有些傻,不过每读一次,都会有种忍不住跃马踏平东京--的冲动,热血沸腾。 现在听燕影再一次说起后,她仍然会从心底升起浓浓的敬意,脸上的讥讽笑意消失了。 “同样,真正的国士,不但会把整颗心都放在国家、人民利益上,也同样不会在意自己有没有后代,只因他心里只装着一个糟糠之妻。” 顿了顿,燕影问道:“这两种人,算不算是真正的国士?” 她举出的第二个例子,就是影响水家三代以国士待国的那位老人家。 夏小韵也站了起来,微微垂首认真说道:“燕阿姨,受教了。” “所以,你不要看不起你的父辈,更不要像某些心中只装着自己利益的人那样,表面上被你父辈感动的不行,其实心里却是不屑的。” 燕影微微点头,表示受夏小韵这郑重一礼,继续说道:“华夏民族五千年来,之所以历经数次灭种亡族的磨难,仍然能从废墟中重新站立起来,那就是因为无论她受到多么沉重的打击,她的脊梁都不曾断过。而真正的国士,是华夏民族脊梁的最重要组成部分。如果没有他们的存在,没有他们的牺牲,哪有今天正在重新崛起的盛世华夏?” 如果楼宇湘在这儿的话,肯定会竖起双手白生生的大拇指,喊一声‘英雄之见略同’了。 尽管小楼当初教训方圆懂不懂真正的文明古国时,暴露出她就一典型的愤青,种族歧视情节相当严重,但无论是谁都不得不承认,华夏文明能够延续五千年,没有像其它三大古文明国家那样消失,确实有着那三个古国没有的气节。 国士,就是一个国家能否重新爬起来的气节之一。 西晋末年五胡乱华时,数千万汉民被胡族斩杀几乎殆尽,只余一百多万户,是冉闵大帝横空出世,广发杀胡令,让汉民族不灭,这就是国士。 蒙元帝国践踏华夏文明,要把整个中原都变成牧马场的八十多年后,是朱元璋率领汉民,把他们赶出了华夏,重新光复汉家江山,这就是国士。 水家对华夏的贡献,虽说没有冉闵他们那样耀眼,却无愧于国士二字。 第1259章 :九幽夫人的女儿 在国士的眼里,国家、民族利益是高于一切的。 你可以说,他们能成为国士的初衷,也许是为了能活下去,为了给自己争取更大的利益,但你不能不承认燕影说的很对:华夏民族正因为这些人的存在,所做出的牺牲,才避免了其它三大文明古国被埋灭在历史长廊中的厄运。 如果他们能有这样的国士,他们在被异族统治时,又何必逆来顺受,只求活下去就行,而丝毫不在意国家是否灭亡,仅仅给后世子孙遗留下向世界人民吹嘘的资本:想当年,我们的祖先早在六千年前,就修建了世界闻名的金字塔、空中花园…… 国士是伟大的,但同时也是悲哀的。 当前夏小韵就有这种清晰的感受,更为自己刚才不屑国士的态度,而感到羞愧。 “其实你有这想法,也是很正常的,毕竟全华夏那么多人,凭什么让你们家付出这么大的牺牲,却没有收到任何的回报?” 燕影坐了下来,声音放缓:“所以无论你有多少不甘,你九泉之下的父辈们,也不会因此就看不起你,责怪你,只希望你能理解他们,懂得他们。” “我知道了。” 夏小韵呆愣很久,才跟着坐了下来,低低叹了口气:“唉,我就是有些不甘,不甘被蒙在鼓里,去做国士后人该做的事。” 燕影附和道:“这也很正常。” “呵呵。” 夏小韵轻笑了声,问;“那你能不能告诉我,我妈妈是谁?” 燕影的眼角,突地跳了下。 夏小韵低声问道:“怎么,我母亲不是一个合格的‘国士家属’?” “不是这意思。” 燕影摇了摇头,说:“龙头大行之前,曾经有个女人来看过她。他走后,她也走了。” “那个女人,就是我妈?” “是的。” “呵呵,这样说起来,我水家还有四个人。” 夏小韵有些开心,是真正的开心,她还以为她是父母双亡的孤儿,这时候忽然听说母亲还活着,当然很开心:“她是谁?我能不能去找她?” 燕影嘴巴动了好几下,都没说话。 “怎么,为了让我不愧于国士后人的称呼,我连我亲妈是谁,都不能知道?” 夏小韵脸上的笑容,慢慢地消失了。 “你当然能知道。每个人都有权利,也有资格,知道自己的亲生母亲是谁。” 燕影欲言又止的:“只是--你如果知道她是谁,那么你就会去找她,对不对?” 夏小韵反问道:“怎么,你们不希望我去找她?” “是我不希望。” 燕影摇了摇头:“只是我自己不希望--方圆、水暗影他们如果知道了,也不会让你去。” 夏小韵没有再追问,低头又开始在石桌上画圈圈。 燕影就陪着她,一声不吭的。 庭院里的灯,忽然灭了。 全城停电的可能性很小,很可能是某个片区的电器出现了故障,也许只是方家。 不过夏小韵与燕影,都是一动不动的坐在那儿,西厢房内的劳拉,也没有任何的动静。 停电后,燕影才发现西南的天空中,不知何时出现了一轮弯月。 可能弯月早就挂在天上,燕影没发现是因为它被前邻家的屋子给遮住了。 弯月很亮,却没有遮住那些眨眼的星星,就那样挂在天上,像一块纯洁玉,淡淡地看着下面这个世界,看着这两个坐在风露中的女人。 “我知道了。” 就在燕影抬头,目光有些痴迷的看着弯月,不知道在想什么时,夏小韵说话了:“你,与方圆他们都不希望我去,是因为你知道我妈那个地方,很危险。或者说,我去找她的本身行为,就很危险。但是,那些人,包括我的父辈们,却希望我能去。对不对?” “我来唐王时,有人告诉我说,你会去找你母亲的,因为那是你的命。” 燕影低低叹了口气:“唉,可我觉得,你有时候反抗一下命运,也是应该的。” “我会去。” 夏小韵毫不犹豫的说:“既然这是我的父辈们,为我早就设定好的命运,那么我觉得,我最好不要让他们失望。唯有这样,才能为他们的牺牲,画上一个可能还算完美的句号。” “你的反应,果然就像他们所预料的那样。” 燕影看着夏小韵,呆愣片刻后才苦笑着说道。 “我如果超出了他们的预料,那就不乖了。” 夏小韵抬手,拢了下垂到眼前的发丝,很随意的样子:“不过,我在去找我母亲这件事,你们得替我保密。” “可以,我答应你。” 看出夏小韵主意拿定后,燕影就知道再劝也白搭了。 “最起码,不能告诉方圆,与水暗影。” 夏小韵拿起那张离婚证,掂量了一下,说:“你们既然能不通过方圆,就能办理了这张离婚证,那么同样也能让他们复婚,对不对?” 燕影眉头皱起:“怎么,你真要放弃方圆?” “别的命运我接受了,唯独这个安排,我很不满意。” 夏小韵淡淡地说:“你别试图再劝我了,无论谁劝我,我都不会听的。我夏小韵短短二十多年的人生中,从在娘胎中就被人摆布,堪称悲哀到了极点。所以,无论怎么样,我都得努力去自主一次。” “都说你不要再劝我了。” 夏小韵抬手放在唇上,对燕影做了个噤声的动作后,才说:“燕阿姨,我不是你。当年我若是你的话,就不会放弃水开山,我的叔叔……” “你知道水开山是你叔叔!?” 燕影怵然一惊,打断了夏小韵的话。 夏小韵笑了:“你在讲故事时,都讲的那样详细了。我如果在知道水暗影是我姐姐后,还猜不出你故事里的水开山是龙头的兄弟,我的叔叔,那么我可就是真脑残了。” 再次笑了笑,夏小韵又说:“能让我们家三代数十口人都前仆后继去牺牲的那个地方,应该在罗布泊内吧?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我的母亲,就该是来自那个世界,就是抚养漠北北长大,培养她成为一个女魔头的人。” 燕影怔怔的看着夏小韵,过了很久才喃喃说道:“以后,方圆要是再敢骂你脑残,我非得撕裂他的嘴巴。” “你不敢的。” 夏小韵马上就说:“因为你连方圆会不会认你这个母亲,你都没有一点点的信心。你现在最大的希望,就是能获得他的认可,哪怕是一点点。别否认,我虽然还不是一个母亲,可我终究是个女人。是个女人,就能想象得出一个对儿子有愧疚的母亲,面对儿子是是一副什么样的低三下四。” 燕影彻底无话可说了。 本来她是占据今晚谈话的绝对主动者,现在却变成了脑洞大开的夏小韵:“在我为陈婉约鸣不平时,你曾经说过,除了你之外,我母亲也是对她不公的帮凶--只要是个有脑子的人,那么就该想到这些的。幸好,我虽然有些脑残,但也总算有点脑子。” 说的有些渴了,夏小韵走进屋子里,摸黑拿出了两罐冰啤,递给燕影一罐,笑着问:“出家人,饮酒吗?” “我以前是出家人。” 燕影说着,接过了那罐冰啤,打开后仰首一口气,就喝干了。 把空易拉罐捏扁后,燕影反手擦了擦嘴角,打了个酒隔:“呃……除了帮你隐瞒方圆与水暗影,让他们复婚之外,你还想让我帮你做什么我?说吧。” 夏小韵却反问道:“其实,你根本做不到让方圆与水暗影复婚,对不对?” 燕影张了张嘴,没说话。 夏小韵喝了口冰啤,吸了下鼻子:“你告诉那些人,在我没有把方圆他们俩的结婚证,亲自送到水暗影手里之前,我是不会按照他们的想法,去罗布泊那个鬼地方的。” 望着侃侃而谈的夏小韵,燕影忽然清晰的意识到,她此前小看了这个女孩子的智慧。 不但是她,还有燕老爷子等人,包括九泉之下的龙头。 或许,真正了解夏小韵的,也唯有她的亲生母亲了。 “再傻再没脑子的人,在经历足够多的破事还能活下来,也会变聪明些的。这句话,是你儿子,我那个姐夫对我说过的。以前听他这样说时,我还以为他是装深沉,扮哲人。现在我才发现,他说的很有道理。” 把啤酒都喝光后,夏小韵转着罐子,问道:“我的亲生母亲,应该是九幽夫人吧?” 燕影点了点头。 夏小韵的眉头皱了起来:“可我听方圆说,他上次去俄罗斯时,在卡门地区遭到了九幽夫人的暗算,差点被诱惑成她的裙下之臣--这,是真的吗?” “我觉得,等方圆知道你去了罗布泊后,他肯定会后悔,把那些事都告诉你。” 燕影苦笑了下,继续说道:“他也会觉得很丢人。” “这没什么。” 夏小韵倒是毫不介意,很干脆的说:“只能说是我们母女都欠他的,无论我妈是陈婉约时,还是我妈是九幽夫人时。这也可能是他命中的艳福,母女花嘛,是个男人都会很向往的。不过还好,他最多只能拥有一个陈婉约。我这辈子,是绝不会再理睬这小子了。我亲妈--我去了罗布泊后,她还敢有那样的心思,我会让她知道什么才是后悔。” “你说,你要以死相逼?” 燕影明白了夏小韵这番话的意思。 “我们水家,已经搭上水暗影了,就不能再有别人了。” 夏小韵淡淡地说:“总不能,我们水家的女人,都被你儿子霸占了吧?” 虽说燕影觉得夏小韵说的好像很有道理,可还是为儿子辩解道:“他与陈婉约发生那种关系,不是出自他本意。同样,九幽夫人也是在逼迫他,但他已经是在极力反抗了。” “我记得你说,今晚要交给我两样东西。” 夏小韵明显没兴趣,与燕影辩解方圆是不是好人,岔开话题:“方圆的离婚证是一样,另外一样是什么?” 她的话音未落,庭院里的灯又亮了。 燕影好像没有注意到那样,从小包里拿出了一个小袋子,放在了石桌上。 第1260章 :是谁在砸门? 昨天回家后,张翼就觉得她能彻底静下心来,接受命运的审判了。 像座大山那样压在她身上数年的孙刚,已经死了。 时隔数年后,张翼重新从方圆身上,深刻体会到了女人的幸福滋味。 所以她觉得,她这辈子已经无憾了。 是真得无憾。 至于今天要接受命运的审判,那也是她为了面子才咎由自取的,怨不得任何人,必须得付出代价来补偿错误。 她本以为,昨晚她会睡得很香甜,一觉醒来后,太阳已经升起老高了,就像她希望她所遭受的惩罚,很快就能过去那样。 但事实上,一整个晚上,她都没有合眼。 上半夜时,她在喝酒。 喝白酒,因为方圆说过,唯有喝白酒,才能算是喝酒,余者诸如啤酒、红酒香槟葡萄酒之类的,只能算是添了色素的凉开水。 风是花媒,酒是色媒,更是忘忧水。 整整一瓶高度白酒,还喝不醉张翼这种‘酒精考验’的斗士,最多也就是有些晕眩感,让全身的细胞都活跃起来罢了。 关紧门窗、对着天花板高歌一曲《红尘情歌》之后,张翼又泡上了一壶浓茶。 喝到凌晨两点半时,她才走进浴室,泡了个很舒服的澡,然后就坐在沙发上发呆,看着窗外东方的天际,越来越亮,直到红彤彤的太阳升起,又变成耀眼的白色。 这段时间内,她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 因为她想的太多了。 这一刻还在想她的小时候,下一刻就想失去儿子的姨妈,接着又是她与孙刚的幸福洞房花烛夜,搞着搞着,孙刚又变成了方圆,就在她忘情的亲吻那个男人时,满脸彪悍的女狱警出现了,一棍子就狠狠砸在她腿上,在她的惨叫声中鄙夷的骂道:“不要脸的臭女人!” 就好像跟真得那样,发呆的张翼被外面的大力砸门声惊醒时,竟然觉得右腿很疼,就像断了那样。 她连忙低头看去,接着闭眼长长松了口气。 当然没有凶恶的女狱警拿棍子砸断她的腿,她的左腿疼,是因为她蜷缩在她身下,压的血脉不畅通,麻木的疼罢了。 帮、帮帮! 外面大门被人砸的山响,看来砸门的人很不耐烦了。 张翼皱了下眉头,修长白腻的左腿,从睡袍内伸出来,反复屈伸了几下,等血液畅通后,才慢慢地下了地,趿拉上绣花塑料小拖鞋,走出来屋子。 砸门的肯定不是韩妙。 昨天从梨花山回来的路上,张翼就曾经嘱咐过韩妙,以及司机老王了:今天,谁都不要来接她,她要自己去上班。 她不要韩妙俩人来接她,那是希望在她离开唐王的最后一天里,别人能忽视她这两个最亲近的工作人员,那样对他们以后在唐王官场上继续混,有着莫大的好处。 韩妙不同意,早就在张翼意料之中,毕竟俩人表面上是领导与秘书,私下感情更像姐妹,不怕被她连累也是很正常的。 让张翼有些小惊讶的是,平时不声不响,看上去对她遇到任何事都不怎么关心的老王,竟然也说要来接她。 老王的表现,让张翼觉得有些对不起人家:去年时,张翼就想给老王解决爱人的工作问题,结果懈怠到现在,她也没办成。 不是办不了,是因为总忘记。 张翼心领了两个嫡系手下的好意后,用命令式的语气,勒令他们不许来接她,因为她想在离开之前,自己开车沿途走马观花的看看,她曾经待过的唐王。 见张翼这样坚持,韩妙俩人也就不好再说什么了。 那么既然来者不是韩妙他们,又有谁会这样毫无礼貌的砸门啊? 房租,可是春节刚过就交上了。 难道说,是纪委的人,担心我会逃走,这才提前来把门了? 想到这儿后,张翼眼角就突突的跳了两下,下意识的低头看了看身上的睡衣:真要是纪委的同志,她穿成这样被带走,貌似会觉得很难看。 接着,她就释然了:张翼啊张翼,都这时候了你还要什么面子啊,当初如果你不要面子的话,你怎么可能会被苗德海利用,帮着恶人颠倒黑白,最终丢尽脸面后落到这种地步? 不就是样子狼狈了些嘛,不庄重了点嘛,这也没什么,反正就算妆扮的好像个女王似的,该把牢底坐穿,也该坐穿的! 晒然一笑后,张翼觉得浑身轻松起来,扭着小腰肢,款款走向了大门口。 从这一刻起,张翼算是彻底抛弃了所谓的颜面。 砰,碰碰的砸门声,越来越响了。 甚至,张翼都听到门外有个男人的声音,在小声的咒骂了:“草,不会因为今天要接受正义的审判,就连夜潜逃了吧?” “你嘴里给我放干净点!” 张翼冷冷的说着,拉开了门插。 吱呀一声,她打开了大门,粉面含霜的向外看去时,正要继续砸门的那个家伙,被吓了一跳,本能的向后跳了一步。 接着,脸上的报怨之色,立马就变成了谄媚的笑意:“哎呀,张市长,我就说你果然在家嘛,才不能畏罪潜逃--啊,不对,你瞧瞧我这张嘴,真是欠抽啊!” 那人说着,果然抬手抽了自己俩嘴巴。 当然了,他是不会用力的。 “秦、秦大川,是你?” 看着砸门的那个人,张翼满腔的怨气,瞬间消散了。 要说张翼对谁有愧疚? 除了那个供她成材的姨娘之外,就是秦大川了。 人家大川哥在她被小鬼子非礼时,见义勇为的拔刀相助了,结果她却做了缩头乌龟,伙同苗德海、梅玳鲁朝等人诬陷人家,差点把人家给整傻了。 为了弥补对姨娘的歉意,张翼这两年来,已经把所有的积蓄,都送去了--虽说,再多的钱财,也无法报答姨娘的恩情,但那件事毕竟错不在她,只要能尽力让老人过好,就行了。 可对秦大川呢? 张翼到现在为止,都没正式对人说一声对不起。 这也怪秦大川,张翼去梨花山时,他是有多远,就躲多远,想道歉也找不到人啊。 张翼知道,秦大川是打心眼里恨自己,自己真要是去蹲大牢了,他就算不买挂鞭炮放放,也得拿着一根香蕉,声情并茂的唱一首《铁窗泪》才对。 可是现在,这家伙却对她满脸谄媚的笑,就跟以往那些被她召见的下属似的,让张翼茫然不知所措了。 “咳,那个啥,张市长,我们老大早就等您多时了,您是不是先去换身衣服啊?” 秦大川干咳了声,心中嘟囔着‘没想到这娘们原来这样有味道’,赶紧挪开了盯着人家领口下的目光,抬手向不远处一辆车那边指去。 那边停着一辆越野车,车门前倚着个正在吸烟的年轻人,蓝衬衣、黑裤子鼻子上还架着个墨镜,看上去人模狗样儿的,不是方圆,又是哪个? “穿成这样,就敢出门?” 方圆吐掉嘴里的烟头,抬手拽下了脸上的墨镜,皱眉问道。 “你、你--” 张翼想问问‘你们怎么来了’,说了两个你后,接着就快步转身,逃也似的跑回了家里。 “唉,真是没得救了。” 方圆叹了口气,左手抄在口袋里慢悠悠的走进了大门口。 秦大川连忙劝道:“老大,这时候进去,貌似有些不好吧?” “有啥不好的?” 方圆回头问。 “咱们领导肯定去换衣服了啊,虽说你帮他--” 秦大川还没说完呢,就被方圆抬手打断:“她不换衣服,我还懒得进去呢。” “啊?” 秦大川愣住,直等到方圆进屋后,才抬手用力搓了搓脸,关上了大门,转身走向车子那边,边走边念叨:“瓦擦,不愧是老大啊,连美女高层都给搞定了,我竟然不知道--特么的,怪不得他劝我必须得学会忘记仇恨,才能成为一个快乐的人呢,还让我亲自来砸门,给张翼一个小脸,说是砸碎我与她之间的坚冰。” “嘿嘿,幸亏我没有把哥们想试着与韩妙处处的想法告诉他,要不然他也不会为了鼓励我成为一个豁达的人,就拿钞票来砸我了。” 秦大川嘟囔到得意处,从裤子口袋里拿出一摞钞票,在手里来回抛了几下。 这次,方圆还真高看了他对秦大川的影响了:大川啊,老大我知道你对张翼有成见,她也愧对于你,想让你原谅她很难。可我跟你说啊,我决定保她--别问为什么,我就觉得她还算是个好官。虽说犯下过低级错误,可古人都云了,知错就改善莫大焉。 只要她能认识到错误,并加以改正,你还是得像个男人那样,大人大量,原谅她的嘛,毕竟咱们梨花山开发,也得需要一个在官场的朋友不是? 好了,别傻呆呆着个脸的,像个傻鸟似的了,为赞美你成为一个心胸豁达的人,只要你点点头,这一万块就是你的了,算是我替张翼对你的经济补偿吧。 方圆哪儿知道,搞清楚咋回事的秦大川,满脸都是不情不愿的样子,接过钞票时,肚子里却是乐开了花,得费很大的力气,才能忍住不笑。 方圆不用嘱咐秦大川,他也得原谅张翼的,无论张翼还能不能呆在唐王。 原因很简单,昨晚韩妙成了大川哥梦中的主角。 要想趁韩妙被爱情所伤乘虚而入,就必须得讨好她,再也不能怨恨张翼。 本来,大川哥今早起来时,还琢磨着该怎么办,才能化解他与张翼之间的‘梁子’呢,方圆就拿着钱找上门来开导他了--这,跟肥猪拱门,又有什么区别? 更何况,在听方老大说要力保张翼不倒后,秦大川马上就意识到,这又是个在韩妙面前显摆他‘超能量’的好机会:小妙妹妹,你知道方老大为什么要帮张市长不?那都是因为我在其中使了大力气的! 想到韩妙会因此感谢自己,说不定当晚就能以身相许,秦大川就笑的嘎嘎的,鸭子似的。 方圆可不知道,他已经被心腹手下看成了是拱门的肥猪,进了屋子后,就大咧咧的坐在了沙发上,看着在内间换衣服的张翼。 第1261章 :今天是审判日 有的女人,即便是给方圆生了儿子,到老他也会尊重她,绝不会在不经过允许的情况下,就这样毫无忌惮的看人家换衣服。 而有得女人呢,别说是给方圆生儿子了,就算儿子再生了儿子,老的牙齿都掉光了,他也会在人家换衣服时,像嗅到肉骨头的毛驴那样,眼里冒着贪婪死死盯着人家看。 前一种女人,最看重的就是‘夫妻之间相敬如宾’,只因她童年过的不怎么好,这才导致自卑、对这个世界没有安全感,所以不能对她孟浪,要不然她会觉得男人不再看重她了。 后一种女人呢,则是生活阅历相当丰富的,她们对‘倾倒’男人的欲、望,远远大过男人给她的尊重,所以男人跟她一起时越是随便,她反而越能享受到生活的乐趣。 方圆觉得,张翼就是后一种女人,于是在她解开睡衣带子刚要脱下来时,就坐在外间沙发上,伸着舌头流着口水瞪大眼珠子的望着她,喉结还不住的上下蠕、动,大又随时会跳起来扑进去把她推倒的意思。 “看什么呢看,谁让你进来的,给我出去!” 张翼连忙掩住衣襟,俏脸沉了下来,冷冰冰的低声呵斥道,模样比传统的烈妇还要冷酷三分,胆小的估计得被她吓得夹着尾巴狼狈鼠窜。 “别假正经了,赶紧换衣服,小心惹毛了老子,让你今天出不了门。” 方圆翘起二郎腿,懒洋洋的回答。 “你、你这个流氓,哼!” 可能真怕方圆会把她给收拾的不会走路了,张翼冷哼一声转过身,飞快的脱下了睡衣。 她弯腰去拿炕上的衣服时,背后传来男人的砸吧嘴声:“啧啧,这姿势很正点啊,如果再弯的低一些,撅的高一些就更好了。这要是从后面--” “方圆,请你尊重我一些!” 听这混蛋越来越放肆,越说越下流,张翼气得浑身开始发抖了,猛地转身冲他低声怒吼道:“就算我张翼现在落魄成了丧家之犬,可也不是随便被你羞辱的!你,给我滚出去!” 方圆脸上的笑容变成冷笑:“你再给我说一个试试。” “你--” 看到方圆左手按着扶手,真要恶狼般的跳起来扑过来的意思,张翼不敢说话了,只是恨恨的用力咬了下嘴唇,再次转过了身子时,心里却在想:嗨,就算他不尊重我,那又怎么样啊,反正我早就失去了该有的尊严,当初还是主动爬上人家的床。 想到这儿时,张翼蓦然惊醒:她竟然被方圆给吓住了。 从小,张翼就能确定她是个相当强势的,尤其是走上官场后,所受到的攻击越大,她的反弹就越厉害,从来都不曾认输过。 但现在,她却方圆的流氓嘴脸给吓住了,更让她感到恐惧的是,她竟然没有真生气,内心反而有种隐隐的兴奋,悸动,以及心跳的渴望…… 这种复杂的内心真实感受,促使张翼换衣服的动作变慢--唯有尽可能的慢,让那个家伙失去了信心,他可能就是真那样做了。 我这是怎么了,如此的迷恋那种感觉? 看来,我是彻底的堕落了。 怎么可能! 就在张翼觉得自己脸蛋发烧,呼吸也变的急促时,就听到啪的一声脆响,本能的身子猛地打了个激灵,失声尖叫:“啊!” 疼痛的感觉,随着她的叫声从臀部传来。 “快点穿,磨蹭个茄子呢?” 方圆不耐烦的声音,从她背后响起:“再敢搔首弄姿的挑逗我,我可就真不客气了。” “我、我没有搔首弄姿,我,我没有挑逗你。” 张翼根本不敢抬头,喃喃的反驳着,潜意识内却希望方圆再抽她一下。 她真不明白自己怎么就忽然变得贱了,很想自己狠狠抽自己两个大嘴巴,来提醒自己:张翼,你从来都是个把尊严看得比天还要大的女人,怎么可能容忍他的羞辱? 可她就是想想而已,当然不会那样做。 他怎么没动静了? 他肯定是在等我主动,主动把他扑倒在床上。 这个混蛋,他是在用这种方式,来践踏我最后的尊严。 好吧,那我就满足你,你不就想让我变成那样吗? 胡思乱想的张翼猛地咬了下嘴唇,迅速转身抬手--背后却没有人。 在她进行激烈的思想斗争时,方圆已经走到院子里去了,到背着双手吹着口哨围着院子散步。 张翼租住的这个院子不大,不过却很干净。 卧室窗台下放着一白色藤椅,旁边有一张同颜色的小圆桌,上面放着一本厚厚的书,封面上写着‘史记’两个字。 看到书的名字后,方圆就能确定这是孙刚看的了。 理由很简单:名垂青史的司马迁,遭受某种刑罚后,也变成了像孙刚这样的人。 不过司马迁可是孙刚拍马也追不上的,人家遭受那种刑罚后,才没有自暴自弃,更没有心理变态--心理变态的人,是绝不会给后人留下这本巨著的。 看来孙刚也很想效仿司马迁,在遭遇不幸后,也能坚强的面对残缺人生,以身体力行来证明他存在的价值。 很可惜,他只是把司马迁当做了重新站起来的榜样,却没有做榜样该做的事情。 想,与做之间,始终都隔着一条很大的鸿沟。 方圆坐在孙刚坐过的藤椅上,随意翻阅着史记时,背后传来好像猫儿走路般的声音。 张翼终于换好衣服出来了,就像往常那样穿着黑色、板正的职业套裙,满头秀发挽成一个篹,脸上又架上了一副金丝平面眼镜。 这副妆扮,让她看上去‘苍老’了至少六七岁,自然也平添了几分威严,就是脸蛋有些红,好像猴子屁股似的。 “来几个深呼吸吧,那样对你彻底恢复正常的状态有好处。” 方圆放下史记,提了个中肯的建议。 张翼倒是没有拒绝,站在门口闭眼抬起下巴,接连做了四五个深呼吸。 果然,等她徐徐吐出一口长气,再睁开眼时,自己就能感觉的脸色已经恢复了正常,目光重新变得清冷起来,皱眉看着方圆:“你来找我做什么?” “不是特意来找你的,是路过。” 方圆丝毫不介意张翼对他是啥态度,很随意的说:“看到你家大门没锁,就知道你还在家里。昨天你去梨花山上时,可是跟我说过,今天新的唐王市长就会到任,还有对你的处理意见--” 张翼打断了他的话:“这关你什么事?” “不关我的事,我只是关心你。” 方圆说:“我知道你现在情绪很不稳定。看你眼里好多血丝,浑身都是酒味的,应该昨晚整夜无眠,独自对月饮酒,来反省你悲哀的人生吧?你这种状态下,独自驾车去市区,是一种很危险的行为。你自己出事了不要紧,要是撞了别人就不好了。” 用力咬了下嘴唇,张翼再说话时的声音了,已经带有了明显的悲愤之色:“姓方的,你其实就是想看我怎么灰溜溜滚出唐王的,对不对?” “我更希望看到你被纪委的人押走。” “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你犯过错。” 方圆很干脆的回答。 “就,就因为我犯过错?” 张翼嘴唇哆嗦的厉害。 方圆冷冷的反问:“你以为呢?” “我知道,我知道了。” 张翼慢慢攥紧了双拳:“我、我早就该想到的,想到你会这样对我的。” 秦大川是方圆的绝对心腹,他为救张翼却差点被整傻,方圆当然不会就此罢休。 张翼敢肯定,如果她不是官场中人,依着方圆的本事,绝对能把她整成精神割裂病人,简称神经病。 张翼的官场身份,对她来说就是护身符,无论方圆有多么想收拾她,都得有所顾忌,所以只能采取别的手段,来让她付出代价。 或许,他会沉夜装扮成采花大盗,把她糟蹋了--只是,他肯定没料到,不等他动手,张翼就主动送货上门了,而且表现的还那么贱。 他欣然笑纳,却绝不会因为张翼采取了主动,就要对她网开一面。 但张翼的主动,只会让他更看不起她。 昨天张翼去梨花山时,就已经告诉方圆,今天是她的审判日了。 那么他眼巴巴的来叫门,看似很关心的要送她去市区,无非就是想享受她‘大势已去’的彷徨,幸灾乐祸罢了。 可她已经两次把自己‘奉献’给他了,又拿出了那份《意见》,来表示自己的歉意,他怎么就还不肯放过她,让她走的有尊严些呢? 男人,果然是没一个好东西。 张翼无比后悔刚才自己竟然有了那种丢人的感觉,要不是尽力忍耐,她铁定会给自己来俩大耳光的,再闭着眼的嘶声尖叫:张翼,我让你贱! “既然你自己已经想到了,那就省下我再费口舌了。走吧,别咬牙切齿又攥拳的了,你现在就一被搁在栈板上的鱼,除了等着被收拾,还能做什么?” 方圆扫了眼张翼攥紧的双拳,不屑的笑了下从椅子上站起来,走向大门口。 “我,还有尊严!” 张翼用尽全身的力气,尖声吼出了这句话。 她明明已经用尽全力了,可声音为什么却那样低? 底气不足? “狗屁。” 头也不回的方圆,用这两个字就把张翼最后的尊严,就砸了个粉碎。 但紧接着,却让她燃起了熊熊的斗志:我已经连最后的尊严也丢失了,那么就再也不能放弃斗志了,要不然以后无论在哪儿,都别想再抬起头来。 人在彻底失去尊严,绝望中燃起的熊熊斗志,能让她看上去比任何时候都像个战士,神色冷静的让秦大川收敛了龌龊(方老大看张美女换衣服时,肯定会发生点小桃色行为吧)的笑意,赶紧伸手替她打开了后车门:“张市长,请。” 张翼没说话,稍稍后退一步,忽然弯腰,对秦大川深深的鞠了一躬。 秦大川慌了,赶紧闪身避开:“啊,别,别,我可受不起……” “对不起。” 张翼吐字清晰的道歉后,不等秦大川再说什么,抬脚上了车。 第1262章 :惹不起还躲不起? 一路上,坐在前排副驾驶上的方圆,都在与秦大川低声说笑着什么。 不时的还会向后看一眼,脸上满是幸灾乐祸的样子。 看来,他们是在嘀咕张翼的悲哀命运,甚至都在商量等她倒霉后,是不是把她卖到深山老林里去,让她去给五十岁的老光棍去生孩子-- 方圆不会杀她。 这一点,张翼还是很清楚的,因为有时候死亡反而是真正的解脱。 下意识的,张翼就开始想象自己被他们贩卖到深山老林中的悲惨遭遇了:她会被老光棍像拴狗那样,用铁链子拴在一个黑屋子里,浑身一点衣服都不许穿。 每天,她都要遭受老光棍变态般的糟蹋,稍有反抗或者哭泣,就会招来一顿皮鞭,甚至是拿钳子扭。 张翼要想结束这种性、奴的悲惨生活,除非她的肚子已经大到她走路不方便了,才能获许外出晒太阳。 等孩子生下来后,老光棍才会把她当人看,但也不会轻易让她离开他的视线,更会想法设法的让她迅速苍老。 唯有她容颜不在,彻底变成一个走在大街上都没人搭理的乞婆,蠢蠢欲动的心才会消停,接受命运的安排。 张翼身为官员,数年来几次审阅这样的报告,所以比普通百姓更加清楚,被拐卖到深山老林中的那些妇女,都是遭受过多么非人的折磨。 她在川南县时,就曾经审阅过这样一个案子:一个风华正茂的女大学生,被拐卖到南方边境后,短短的四年内,就生下了三个孩子,为四个男人--那四个男人,当初凑钱把她买下来的,如果不是她始终没有放弃必须要逃走的信念,终于等到机会逃出来,她这辈子就彻底完了。 其实,那个女大学生这辈子,就已经完了:她在被救出一年后,就因想念孩子,主动逃离来家人的看护跑了回去。 想到自己以后,有可能也会变成女大学生那样的人,张翼心里就怕的要命,在方圆狞笑着又一次回头看时,她猛地抬手一拍座椅,嘶声叫道:“你、你们是不是要把我卖到深山老林中去!?” 方圆愕然,接着阴恻恻的笑了:“你怎么知道?” “方圆,我、我警告你,别那样对我,要不然你会后悔的。我发誓,我会让你后悔一辈子的,我发誓!” 方圆坦然承认后,张翼反而不知道怎么办了,只是死死抓着靠椅垫子,嘴唇颤抖的厉害,反复的发誓。 “我都不会后悔。反倒是你,以后再做什么时,最好是三思而后行。” 方圆淡淡笑了下时,车子停下了,秦大川低声说:“老大,到了,要不要直接把车子开进去?” “不用了,就停在这儿就行,我可不想让人看到是我们来送张市长最后一程的,那样她以后出个啥三长两短时,会首先怀疑咱们做的。” 方圆摇了摇头,看着张翼笑眯眯的说:“领导,请你记住我说的那些话。” “我会记住的,方圆。我不但会记住你对我说的这些话,我还会记住你这个人,做鬼,都不会忘记的!” 张翼在说这番话时,嘴里发出了格格的咬牙声。 方圆才不会在意这样的威胁,抬手弯起几根手指,好像招财猫那样的冲她虚挠了几下,满脸都是和气生财的笑容。 张翼开门下了车。 砰地用力关上车门后,站在阳光下看着不远处的单位大院,接连深吸了几口气,才快步向那边走去。 “老大,你这是玩的哪一出啊?你不是说,要保住她的吗,怎么就--” 秦大川很是不解。 “别看她这些年的官声不错,工作努力也很正派,可她的家庭生活给她留下了太大的阴影。就算孙刚现在已经死了,但阴影还在。要不然,昨天也不会去找我,丝毫不避讳你们的眼光了。” 方圆望着快步走进单位大院的张翼,等她的背影消失后才问道:“秦大川,你分析一下,这证明了啥?” “这证明了啥?” 秦大川皱起眉头,认真想了想才恍然大悟:“哦,我知道了!只能证明她已经认命了,要屈服在一个死人的阴影下了。” “不错。” 方圆点了点头:“只要有那团阴影在,那么她无论做什么都会畏手畏脚,要不然,你也不会遭受那副磨难了。” “所以,你既然决定要保她,那么就得驱散她心里的阴影。” 秦大川很为能领悟到老大折磨张翼的真实意图而高兴,却又有些担心:“这样做,会管用吗?” “能不能管用,我也不没把握。不过我觉得,我刚才让她在害羞啊、窃喜啊、狂怒心灰意冷中反复折腾后,应该能激发起她骨子里不甘的怒火。接下来呢,她还要接受愕然到狂喜,会享受到冰火两重天的感觉--短时间内,遭受这么多不同情绪的猛击,如果还不能把那个死人的阴影给驱散,那她以后就只能止步在这个高度了。” 方圆把自己心里所想的,给秦大川仔细解释了一遍。 自然引起了大川哥的极度崇拜:“我靠,老大你不但相貌英俊,风流倜傥,功夫高强,有钱又有女人缘,竟然还是以为心理专家啊。老大,你就给我签个名吧!” “滚蛋,赶紧开车,没看到交警过来了吗?” 方圆抬手,在秦大川后脑勺上抽了一下。 秦大川抬头向外看了眼,问:“去哪儿?” “去安阳,找那边的二建公司老板聊聊,看看人家能不能对咱们梨花山感兴趣。” “二建老总?嚓,那可是个大人物啊,人家会理睬咱们吗?” “多大的人物?” “论起官职,要比张翼高了整整两个等级啊,毕竟那是东省二建。” “再大的人物,他也得以支援当地建设为己任。” 方圆抬手,捂着嘴巴打了个哈欠:“别啰嗦了,赶紧地,争取上午下班之前赶到。” “好咧,您就坐稳了,出发!” 就在秦大川踩下油门加快车速时,张翼迈着镇定的步伐,快步走上了单位大厅门口的台阶。 以往时,只要张翼走进这个院子里,所有人都会对他露出谦恭、甚至讨好的笑容,有资格跟她打招呼的人,会向她主动点头问好,自以为没资格的,则会老远就站在旁边,微微弯腰恭候她走过后再走。 现在呢? 张翼走上台阶时的一路上,至少遇到了不下三十个人。 除了门口保安看到她后,还像以前那样对她抬手敬礼之外,其他人不是视她如无物,昂首从她身边经过,就上老远就把脸扭到一旁。 无论别人对她是哪种态度,张翼都没有丝毫责怪人家的意思。 毕竟,这才是真正的官场:你在势上时,别人会想法设法的向你靠近,希望能获得你的青睐;但当你失势时,他们没有落井下石,就已经算是很有素质了。 不过,这世上从来都不缺少落井下石的人。 张翼刚走上台阶,就听到大厅内传来一个女孩子的愤怒声音:“曹主任,你这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要把我在秘书处办公桌内的东西,都给清理到了走廊中?” “韩妙,请你注意你的身份,你这是在与你的上级领导说话。” 一个阴恻恻的男人声音,接着响起:“至于为什么要把你的东西清理出来,那是办公室早会上的所有领导决定的……” 不等曹主任说完,韩妙就打断了他的话:“什么所有领导同意的啊,是你自己坐做出的决定吧?” “放肆!” 以往对谁都不温不火的曹主任,声音分贝猛地提高了两到三倍。 “怎么回事?” 张翼迈步走进了大厅,就看到韩妙小脸涨红的,整怒目瞪视着一戴眼镜的中年男人。 “张市长,他--” 韩妙张嘴刚说出这几个字,张翼就抬了抬手:“别说了。都围在这儿干什么,不工作了吗?” 她最后这句话,却是对大厅内站在不远处向这边看的围观者说的。 要是搁在以往,张翼刚走上台阶时,这些时刻眼观六路的下属们,早就迅速猢狲般的散去了,现在却得需要她冷冷的训斥,还是恋恋不舍的样子。 虽说张翼从今天之后,就再也没机会出现在这个大厅内了,而且她的工作,也早就被董组长指定的常务副给接管了,可她终究在这儿当了两年的老大。 正所谓‘倒驴不倒架’,在没有正式通报下来之前,张翼积攒两年多的官威,可不是一般人能碰撞得起的。 曹主任可不是一般人,他可是办公室主任,这要是放在苗德海那边,再努力努力就是进常委班子的大人物,怎么可能会在意一个穷途末路的张翼? 张翼出现后,曹主任就算定她得为韩妙出头,早就想好了应对之词:办公室我说了算,我就是这个大院的大管家,包括韩妙在内的所有人,按照章程上来都属于我的下属,我把她调整到档案室,那是工作需要。 曹主任用红果果打击张翼的方式,来向今天到任的新二把手效忠,也是一种手段,更是谁都知道的潜规则,也就是韩妙年轻气盛,不懂这些,敢于顶撞他罢了,却不知道她的行为,恰恰为曹主任增长了威信。 曹主任心里怎么想的,又是为什么这样干,张翼自然是心知肚明,对还想解释什么的韩妙蹬了一眼,也没理睬曹主任,快步走上了楼梯。 惹不起,我还躲不起吗? 瞬间领悟到张翼啥意思的韩妙,用力鼓了下腮帮子,低头快步跟了上去。 “都不去工作,站在这儿做什么呢?” 张翼连质问勇气都没有的反应,让曹主任稍稍有些惊讶(她以前可不是这么能忍的),但很快就洋洋得意起来,板着脸的训斥那些围观者。 刚才张翼发话时,大家伙都‘恋恋不舍’的,现在曹主任说话了,他们马上就用最快的速度,赶赴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去了。 曹主任这才满意的点了点头,到背着双手走出了大厅。 新领导快来了,他得看看大院内卫生打扫的怎么样了。 第1263章 :终于要水落石出了 “翼姐,曹金彪太不是个东西了!” 刚把办公室的房门关上,忍了一路的韩妙,就小脸涨红的骂道:“别说您的处理意见还没有下来,就算下来了,他也不能这样做啊!特么的,怪不得他那个外甥也是个混蛋,还真是外甥像舅舅呢。” 跟韩妙相处了一年多的男朋友,就是曹主任给介绍的,他一个不算亲近的外甥(如果是亲外甥,估计早就是公务员了)。 说实话,老曹他外甥人还是不错的,要不然在张翼露出要倒霉的趋势后,他也不会安慰韩妙,说他才不会在意她是做什么的,只要两个人相亲相爱,就算是要饭也同样开心幸福的。 但前天晚上,男朋友对韩妙的态度,就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不顾她的苦苦哀求,毅然决然的离开了她。 韩妙就算是再傻,也能猜出男朋友态度转变之大,是因为老曹发了话。 这让韩妙相当的伤心,本来就把被男朋友甩掉的怒火,都发在老曹身上了,今天来上班后不久就接到通知,说她被调到了档案室,她在秘书处的东西,也被清理了出来。 别看韩妙是张翼的心腹,也有自己的办公室,但是从隶属关系上来说,她还是秘书处的,只是级别是正科,比一般秘书要高,别人恭维她时也会称呼她韩科,那边自然得有她一张办公桌了。 张翼能忍受在势、失势的变化,年轻气盛的韩妙却受不了,这才跑去找老曹了理论了,结果--下级敢当众质问上级决策,能有什么好结果吗? “小妙,去档案室也不错的,最起码,在那边远离是非,不会轻易得罪人。你不该在冲动之下,去质疑曹主任的决定。” 张翼坐在办公桌后面,身子微微后仰,满脸疲倦的样子,淡淡地说到。 “翼姐,您--” 韩妙愣住,用诧异的眼神望着张翼。 韩妙对张翼,可以说是很了解的:别看她私人感情生活不幸福,但在工作上却是相当强势的,要不然也不会走到这一步。 所以韩妙觉得,哪怕张翼今天之后就要去坐牢,面对老曹为讨好新领导时的卑劣行为,怎么着也得反唇相讥,甚至会破罐破摔拿出泼妇嘴脸来,让老曹当众之下丢个大人。 韩妙哪儿知道,那正事老曹最希望的:他越是被张翼给搞得狼狈,只要他始终保持着该有的风范,那么他在新领导的印象,则会更好。 老曹不愧是老官场油子,眼看张翼都要落魄到要去蹲大牢的地步了,他还没有忘记在她临走前,最后一次从她身上拿到好处。 “我很正常,没必要用这种眼光看我的。” 张翼睁开眼,对满脸不认识她样子的韩妙,苦笑了声说:“如果是放在以前,他敢欺负我(老曹为难韩妙,当然主要是针对她背后的张翼了),我就算明知道这是人家在榨取我最后的利用价值,我也会不会善罢甘休。但现在我懂--老曹的这点鬼伎俩,相比起那些没有人性的畜生来说,实在算不了什么。” 那个没有人性的畜生是谁呀? 除了已经死去的孙刚,能配得上这个名头外,还有谁呢? 韩妙眨巴了下眼睛,很想问问。 张翼却站了起来,开始收拾东西了。 虽说办公室内绝大多数东西,都是公家的,但还是有些小玩意是私人的,比方办公桌一角的那个小相框。 小相框内,是张翼刚来唐王时,与孙刚在某景点上拍摄的照片。 照片上,俩人相依相偎很恩爱的样子。 张翼在办公桌上摆上这副照片,就是在时刻的提醒自己,要陪伴孙刚一辈子,无论何时也不能抛下他,对他不忠--命运已经对丈夫不公了,她这个做妻子的如果再对他不忠,那么对他就太残酷了些。 张翼不止一次的暗中发誓,要一辈子陪伴丈夫。 可丈夫,又是怎么对她的呢? 事实上,在孙刚临死之前,她就已经对他不忠了。 而那个得到莫大好处的男人,更是个没有人性的东西,真亏了张翼还曾经想把他,当做以后晦暗人生中的一个亮点:不管怎么说,他们彼此拥有过。 看着照片,张翼心很疼,对方圆的恨意,却奇迹般的消退了。 这是因为她在走下方圆的车子时,就领悟到了属于她自己的真正人生真谛。 “一切,都结束了。” 张翼拿着相框看了很久,低低呢喃了一声,把相框扔进了垃圾筐内。 韩妙马上就走过来,默默的把垃圾倒在袋子里,拎在门后在上面碾了几脚。 垃圾袋内,传来玻璃破碎、相框折断的咔嚓声,不堪重负下的崩溃样子。 门开了。 毫无征兆的开了。 老曹出现在了门口,看着张翼的脸上,全是皮笑肉不笑的神色:“张市长,董组长亲自打电话过来,让你速速去市委那边开会。” 终于明白老曹是和居心的韩妙,也没因为他不敲门就推门进来的无礼动作,就怒冲冲的质问他,只是弯腰拿起了垃圾袋,看向了张翼。 “好的,多谢曹主任,我马上就会过去的。” 张翼神色镇定的点了点头。 “快点,董组长催得很着急!” 老曹说了句以往就算揍死他、他也不会说的话后,不等张翼有啥反应就转过了身子,刚要昂首离去,却又马上满脸堆笑,腰身微微弯着快步向走廊西边走了过去。 张翼的办公室在走廊东侧,西侧是常务副的办公室。 韩妙向外探了下头,就看到了老曹已经小跑着跑到了常务副于仁柱面前,点头哈腰的说着什么。 于仁柱却毫不在意老曹的殷勤,就像往常那样随意点着头,脸上带着淡淡地微笑,停在了电梯门口,向这边看来:“小韩,张市长呢?” “于市长。” 张翼恰好从办公室内走了出来,神色也很正常。 “呵呵,张市长,一起去那边开会?” 于仁柱笑呵呵的问道。 “一起。” 张翼也笑着,快步走了过去。 张翼刚露出倒霉样时,很多人都以为于仁柱要顺势上位了。 不过据说背景可能与京华燕家有关的于仁柱,却没有表现出任何的迫切,更没四处活动,就仿佛他根本不在乎会不会扶正,对待张翼的态度,以前怎么样现在还是怎么样,该有的尊敬一点也不少。 当然了,张翼也能从他眼底深处,看出些许不齿。 但总的来说,张翼对于仁柱的印象还是不错的,也衷心希望他能接替自己的职务,能脚踏实地的为人民办事。 但后来却传来消息,说是上级要空降二把手,那么就堵死了于仁柱的晋升道路,这要是放在别人身上,表面不会说什么,心里却肯定会骂娘的。 于仁柱却始终保持着他该有的风范,在电梯门打开时,不但请张翼先进,甚至还开玩笑的让韩妙随后进去,说是女士优先。 韩妙当然不敢同意了,不过心里却舒服了很多。 人在倒霉时,别人的一个客气,就能让她会感觉心里暖洋洋的。 所以韩妙对于仁柱的好感,直到车子停在市委大院内时,还没有消散。 整个唐王市的大小官员,等这一天已经等很久了,总算等到了水落石出的这一步:毫无疑问,不管是苗德海,还是张翼,都将成为唐王市的永远过客。新的二把手,是由上面空降而来,一把手--乖乖,竟然是从本土提拔。 谁,才会成为新的一把手? 这个问题,就成了大家伙在暗中议论的焦点。 整个唐王班子,总共有九个人,抛去苗德海、张翼之后,剩余的七个人,都有可能会成为一把手。 然后,大家就开始分析:主管政法工作的李文广、大管家(市委秘书、长)、统战部门的领导,是肯定不会在被考虑之内的。 省下的四个人中,负责宣传工作的领导年龄偏大,而且身体状况也不允许他能担负重任;负责纪委工作的,去年才刚提拔了副处,不可能一年之内两连升了。 那么,最有可能问鼎的,就只能是专职副书、记兼任组织工作的陈部长,与于仁柱了。 所以当于仁柱下车后,很多下面来的头头脑脑,都对他点头问好,却都齐刷刷忽视了他身边的张翼。 大会场内,早就坐满了窃窃私语的,每进来一个人,都会引起大家的注意。 “翼姐,主、席台上有你的位子。” 一走进会场后,韩妙就抬头向主席台上看去,看到写有张翼的拍子,摆在上面后,才松了口气。 对韩妙的反应,张翼不以为然:就算会后要把她打进大牢,此时也得有她,有苗德海的位子。 张翼走上台时,苗德海恰好从另外一侧台阶上走上来。 相比起张翼来说,老苗这段时间苍老的更加厉害。 他做梦也没想到,只因他一时的糊涂,自以为抓住了一个能让张翼‘俯首帖耳’的机会,最终结果却是把自己在唐王苦心经营数十年的根基,连根拔了出来。 田宏强等一干心腹,早就被送到司法机关去了不说,他的家族,也遭到了毁灭性的打击,儿子小苗被彻查(仗着他老子在台上,以商业手段大肆侵吞国家资产),就连他那个早就嫁给文家的妹妹苗玲玲,都被赶了出来,现在下落不明。 如果上天能够再给老苗一个机会,他绝不会再这样做。 很可惜,老天爷从来都不满足任何人苦苦乞求的‘如果’,所以只能让他吞下这颗苦果。 默不作声,老苗与张翼俩人,在放有自己铭牌的桌前落座。 他们坐下后,于仁柱等人,才个个神色凝重的,坐在了自己该坐的位子上。 老苗的左手边,空着两个位子,那是给董组长,与新任二把手准备的(董组长被授权,主持本次会议)。 以往老苗坐在这把椅子上时,无论表面如何,内心都是意气风发的。 但现在,他多么喜欢自己坐在下面的角落里? 那样,就算他被早就侯在旁边的纪委工作人员带走时,也会稍稍减少点丢人。 第1264章 :惊喜过度 与心有不甘表面镇定的老苗不同,张翼神色相当坦然。 这让台下很多暗中观察她的人,忽然发现:小张其实比老苗更有‘临危不惧’的高素质啊。 他们哪里知道,张翼被方圆给搞得‘脑洞大开’后,就连被卖到深山老林去当生孩子机器的那悲惨下场都想到了,还会在意别的? 去蹲大牢,也比那样好太多啊,偏偏很清楚方圆实力的张翼,除了乖乖被他摆布之外,一点反抗的能力都没有。 当然了,也不是没有,比方去死。 唯有死,才能摆脱那个没人性的混蛋! 可在没有彻底绝望时,谁愿意撇下这五彩缤纷的世界,去死呢? 老苗,不也是在乞盼出现奇迹啊。 呵呵,奇迹从来都只是个传说--张翼想到这儿,端起茶杯要喝水时,现场的嘈杂声平息了下来。 她回头看去,就看到董组长带着三个人,从西边台阶上缓步走了上来。 这段时间,董组长可算是唐王人了,大家伙对他也很熟悉了,所以并没有把注意力放在他身上,直接看向了紧随其后的年轻人。 一个长相很儒雅,看上相当有风度,身上散出一股子若有若无骄傲的年轻人,就是唐王的新任二把手了。 跟在年轻人背后的那两个,穿着很板正的黑西装,扳着个脸的不像官员,倒像是索命的牛头马面,上来后目光就看向了老苗那边。 故作镇定的老苗,脸色一下子苍白,无力的垂下头时,眼角余光却发现张翼的脸上,竟然还保持着该死的淡然笑意。 难道她不知道害怕,不知道索命的牛头马面来了吗? 老苗哪儿知道,表面淡定的张翼,心儿都几乎要蹦出嗓子眼来了。 毕竟假装不害怕,并不是真得不害怕。 “燕市长,请。” 董组长带着年轻人走到主席台正中位置时,稍稍抬手含笑做了个请的手势。 他此时的表现,也笃定了台下大家伙所猜的那样:这个年轻人,果然是大有来头的,要不然董组长不可能当众对他这样客气。 年轻人却不会在这种场合下,真在董组长的虚让下,大马金刀的坐下来,立即后退一步,微微弯腰含笑谦让了几句什么。 对年轻人的谦让,董组长很满意,毕竟他刚才那个动作,不是给燕随意的,而是给燕家的。 燕随意能够拎清最起码的规矩,就证明外界传说的那样:从这一刻起,他要正式步入官场了。 跟随在他们背后一起上台的年轻人,到背着双手站在了后面,依旧面无表情。 哗哗--掌声响起来了,除了彻底绝望的老苗之外,包括张翼在内的所有人,都用热烈的掌声,欢迎董组长与燕随意的到来。 看到张翼也在含笑鼓掌后,董组长有些惊讶的看了她一眼,这才抬手往下压了压,示意大家伙子都别鼓掌了,这不是捥人老苗、张翼的心儿么? 不鼓掌不行啊,这是规矩--等大家伙看上去兴犹未尽的停止了鼓掌后,董组长才清了清嗓子,也没拿稿子,就开始讲话了。 大家伙都知道,这时候老董讲话没好话,也是按规矩来罢了,先夸后训。 重点,是深恶痛绝的训。 训过后,再代表上级领导,给唐王官员加油鼓励,希望他们能保持好的优良传统,成为一个合格的人民公仆,能少贪点就少贪点,别把高营养养出来的精力,都用在勾心斗角上,结果却像某人那样,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果然,正如大家伙所预料的那样,董组长在肯定了大家新的一年来所做出的贡献后,话锋一转就以不点名的方式,厉声批评某些同志了。 这一次,低头的不仅仅是老苗了。 除了纪委那些人之外,就连燕随意都一脸的凝重,眉头紧皱着很是忧国忧民的样子,至于故作镇定的张翼,早就感觉脸上火辣辣的了。 下面那些头头脑脑,估计也好不了哪儿去,毕竟被上级批评不是啥好事。 终于,老董满腔怒火突突完了后,语气就开始柔和了,当场宣布燕随意,为唐王市的新任二把手,要大家再次鼓掌,欢迎燕市长讲话。 燕随意到底是出自世家豪门,又是第三代中扛大旗的人物,自然不会怯场,但他也不会在这种场合下,侃侃而谈他的施政方案,很快就结束了讲话。 他看似不出彩的演讲,才是最出彩的地方,毕竟唐王当前官场局势很复杂,人心惶惶的,他只需告诉大家伙‘以后,我就是你们的两个老大之一’,就行了。 说多了都是废话。 重头戏来了! 谁,才会是把老苗取而代之的那个人? 是陈部长,还是于常务副? 以往任何一个地方的官场,官员只要调动,都会提前至少三天,让大家伙知道谁谁谁要来了,某某某要走了,啥啥啥要倒霉了。 不过这次唐王领导班子的调动,保密工作却做的非常好,到现在为止,大家伙都不知道谁会接替老苗。 古人云,反常即为妖啊。 嗯,谁是把老苗取而代之的那只妖? 好像知道大家伙很迫不及待,却又偏偏故意吊大家胃口那样,老董重新发言后,先强调了一番貌似无关的话,最后才清了清嗓子,代表上级领导,郑重说出了唐王一把手的名字:“张翼。” 现场,忽然一下子就鸦雀无声了。 就好像时间也突然凝固了,搞得大家不会喘气了,连心都不跳了,唯有脑子里有个声音,在翻来覆去的吆喝:张翼,张翼!对,就是被你以为要倒大霉的张翼,不但没有被一撸到底,反而更上一层楼,成为了你的老大! 嚓,怎么可能是她!? 在清晰听到老董喊出张翼的名字后,受震惊最严重的人,肯定是老苗了。 别人是不会喘气了,心跳都要停止了,他却是连灵魂都离体了,老大会儿后才慢悠悠的归位,驱使他的眼珠子咕噜了下,看向了身边的女人。 张翼神色坦然--其实,你只要稍稍用心观察她的瞳孔变化,就会看到里面有圈圈在不住的扩散,就像一颗石头砸在水里那样。 她不是坦然,她这一刻就是具行尸走肉。 没有谁能知道她现在是啥想法,因为就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大脑小脑左脑右脑所有的脑,都是一片空白,就像棉花那样。 直到燕随意举起双手,开始鼓掌,打破了死一般的寂静。 哗! 掌声雷鸣般的响起,好像要把屋顶子给掀了那样。 除了老苗外,几乎是所有人,都在拼命鼓掌(当然了,董组长、燕随意李文广他们,是不会这么热切的),籍此来表示:张书记,我看好你哟! 几乎的意思呢,就是三百个人里,可能还有一个人没有鼓掌。 这个人,自然是随张翼后面赶来的曹金彪、曹主任了。 确定自己没有出现幻听,老董确实当场宣布新的老大是张翼后,至少得有一万头澳洲特产草泥马,从老曹脑子里滚滚而过。 他实在搞不懂,犯下人神共愤大错的张翼,明明都成了一脱了毛的母鸡了,怎么忽然摇身一变,成为涅槃重生的凤凰了呢? 本来,张翼变成一只德州扒鸡也好,涅盘凤凰也罢,都跟老曹没太大的关系来着,现在倒好,就因为他为讨好新一任二把手,可劲儿的想从张翼身上榨取最后一滴油水,结果就变成了眼中钉。 也唯有‘眼中钉’这个词,才能形容女人有仇不过夜的特点。 “草--曹主任,你怎么了?” 跟随老曹一起来的两个属下,看到曹主任好像要从椅子上往下出溜后,赶紧下意识的搀扶他。 刚把他搀扶到椅子上,这俩人由触电般的松开,跟随大家伙鼓掌了:可不能让人看到,我们很关心要倒霉的家伙,要不然我们也会跟着倒霉的,没看到韩妙在满屋子的搜寻曹主任身在何方? 咕噔一声,张翼终于听到了自己咽口水的声音,清醒了过来。 掌声还在继续,越来越响。 她用力眨巴了下眼睛,看向了董组长。 董组长冲她淡淡点了点头,示意她现在不是在做梦,而是真实的。 说实在的,老董虽说不在意一个小小的处级干部前途,不过在接到上级任命张翼为唐王一把手的通知时,也是百思不得其解。 就算官场智慧再不怎么样的人,也知道张翼这次要倒霉了,毕竟东洋鬼子干的那件事,在国际上都引发了极其恶劣的影响,高层极度重视。 虽说最终结果,是让东洋人自己狠抽自己的臭嘴,来获取世界人民的原谅,但毫无疑问的是,对这件事负有不可推卸责任的老苗,张翼俩人,都得接受严惩才对。 事实上,老苗‘如愿陨落’了,张翼却强势逆袭,成为了一把手。 在普通人眼里(也包括老苗与张翼),张翼的逆袭绝对是奇迹。 不过当老董惊讶过后,很快就领悟到了什么,并按照上面的意思,把谜底等到最后时才解开。 张翼傻呆呆的样子,让老董心里多少舒服了些:刚才,这小娘们可是很镇定的,让人怀疑她已经知道她自己高枕无忧了。 张翼慢慢地站了起来,按照老董的意思,缓步走向了发言台。 老董把麦克风交给她时,悄悄对她说了个人名:“方圆。” 老董之所以说出方圆的名字,是因为开会前,他接到了一个电话:让他在宣布完对张翼的任命后,再悄悄告诉她这个名字。 原来张翼能大难不死,必有后福,都是方圆在暗中运作的,这家伙能耐不小啊--这是董组长在接到电话后的真实感触,不过一想到方圆当初让东洋人自己抽嘴巴那件事,也就不觉得有啥奇怪了。 毫无疑问,方圆的是要送给张翼一个惊喜。 对于这种锦上添花的事,老董自然不会拒绝,欣然应允。 不过,他有些担心张翼,觉得她惊喜肯定是惊喜的,就是惊的太过度了吧? 这不,她站在那儿都足足半分钟了,一句话也没说,就知道泪流满面。 第1265章 :碰了个软钉子 正如秦大川所说的那样,东省二建在全国来说,都是个比较牛的存在。 人家承干的工程都是大项目,甚至还作为优秀企业在国外援建,从来都是下眼皮子高,看不到下面人的。 其实说起来,梨花山风景开发区的项目规模也不算小了,只是当初主管那边开发的叶明媚,压根就没搭理这边,直接从南方拉来了队伍,甩开膀子就开干了。 安阳距离唐王区区百多公里,这边有此等规模的项目上马了,人家能不知道吗? 知道了之后,肯定会这样想:什么,这么大块蛋糕,竟然不送给在东省建筑行业内实力首屈一指的二建,却让省外人干?呵呵,这是打心眼里没看得起我们啊。行,我就看你们干,以后有事可别求到我们头上! 人家会这样想,也是人之常情,就像你看到各方面都不如你优秀的家伙,娶得老婆竟然比你老婆要有钱性感漂亮好几倍那样,心里自然不平衡,就天天盼着那家伙头上发绿了-- 在江湖上折腾了好多年的秦大川,对这方面的研究也算是个人精的了,自然很清楚从梨花山动工那一天开始,这边就上了二建的‘黑名单’了。 所以当方圆提出要去二建,找他们合作时,秦大川就为难的说,这事不怎么好办,真要去找人家,估计得碰钉子。 方圆也知道这事不怎么好办,不过还是想试试,希望二建老总能大人大量,别小家子气,就为了一个面子,就放弃赚钱的机会。 如果叶明媚还留在梨花山的话,方圆就不用为这事操心了,完全可以把所有工程都交给她去折腾。 可她已经不在了。 正所谓人走茶凉,南边来的那家大公司,之所以眼巴巴跑来这儿搞工程,还不就是看在‘燕太太’这块金字招牌上? 金字招牌已经砸烂了,还指望他们能尽心尽力的在这边干? 圆可不赚钱,也不能得罪二建的。 方圆与那边接触了一次,就放弃了与他们继续合作的念头。 他原本打算不用这些大公司,同时找七八家中小公司,来分别承建其它几座山的--但后来那种不好的预感提醒他,时间已经不多了,必须得抢在他离开唐王之前,尽可能搞定这边的问题。 就因为这,方圆才想到了省内‘师资力量’最为雄厚的二建,送张翼去了单位后,就带着秦大川火速赶到了安阳。 二建公司的门倒是很好进,秦大川自告奋勇说是先与那些官僚打打交道,让方圆在这儿等,如果他搞不定的话,再请老大出马。 对秦大川的提议,方圆是欣然应允,就坐在车里目送整理了一下领带,好像上刑场的准烈士那样,昂首挺胸的走进了办公大楼中。 送下张翼跑来安阳后,已经是是十一点了,方圆也觉得有些饿了,就希望秦大川能超常发挥说服人家去梨花山挣钱,那样他就怀着最大的诚意,请人家去大酒店好好撮一顿。 坐在车里等人是件很无聊的事,方圆就放平了座椅,双脚搁在仪表盘上,拿出手机上网随意浏览新闻。 方圆觉得他可能老了-- 要不然,在这个五十岁大婶都玩微信、求求的年代,他怎么就对这些不感兴趣呢? 方圆玩手机时,基本都是看时事政治,体育体育,财经方面的,至于娱乐新闻……在楚楠楠没有去拍电影时,他是从来不屑理睬的。 贵圈很脏。 这是方圆对娱乐圈的看法,更不明白国民怎么就那么热衷于娱乐明星那些绯闻。 就像刚发生的某男星被他老婆与经纪人给坑傻的事,据说被称为华夏上下数千年娱乐圈内,最受世人关注的,甚至都超过了西门大官人,与金莲美女的爱情,让人很搞不懂。 还有某二十年前就结婚生子,成名后又玩姐弟恋嫁给某小白脸,结果被甩后又嫁给内地一线小生,生了个孩子又离婚,最近又盛传要与小白脸复合的巨星;出道以来没见她拍过什么经典影片,现在却被很多娱乐记者鼓吹为爷的-- 看这些,还不如看东洋小电影呢。 最起码,人家的演员比较敬业,从来都是真刀真枪的干,除了叫唤的有些夸张之外,别的可都是本色演出,敬业精神比国内那些明星可要好很多了,让方圆这样的愤青,在这方面都崇洋媚外了。 就在方圆的兴趣从新闻转到东洋电影上去,正看得尽兴时,秦大川回来了。 方圆眼皮子抬起看了他一眼,不用问什么,就能从大川哥满脸的愤慨神色中,看出这家伙碰壁了。 碰的还不轻,满脸的鼻血。 “没见着人?” 等秦大川拿起矿泉水瓶子打开,咕咚咕咚的一口气喝了大半瓶后,方圆才关掉手机坐直了身子问道。 “见到了。” 秦大川重重吸了下鼻子,骂道:“草,不过还不如见不到呢。” 西装革履的大川哥,刚走进办公大楼向人打听二建老总办公室在哪时,可没傻到说他是来自唐王梨花山,更没吹嘘(其实也不算吹嘘)他手里有个数十亿的大项目,想找二建合作,而是自称是二建老总的远方亲戚。 大机关内一个跑腿的实习生,在外人面前也有很大优越感的,这是不争的事实,如果秦大川吹嘘他是前来洽谈合作的,人家只需看他是孤身一人,身边连个穿着好性感的小秘书都没有,立即就会看穿他,并对他嗤之以鼻。 但如果他说是老总的远亲,就算扒拉八杆子才勉强扒拉着的,那些人也不敢无视他--这是曾经干过一段业务员的秦大川,被无视很多次后才总结出来的经验。 这一招可谓是百试百灵。 这次也一样,人家听说他是老总的远亲后,虽说不用对他笑脸相迎,但还是实话跟他说:老总早上就外出了,现在还没回来。 秦大川就说找副总也行,他去年还曾经与李副总、王副总他们一起喝过酒呢(至于二建有没有王副总李副总的,秦大川不管,反正是去年才和副总门喝过酒的嘛,时间长了忘记人家姓什么也是很正常的)。 很巧,二建还真有位姓李的副总,今天在家呢。 谢过人家后,秦大川就去了李副总办公室。 见到李副总后,秦大川当然不会再吹嘘大家有多熟悉了,干脆利索的说他是来自唐王梨花山的,这次来二建呢,就是为了寻求合作共赢的。 要说李副总也真够草蛋的,秦大川明明都说他是来自唐王梨花山了,竟然还能面带微笑,请他坐下,亲自給他泡了一杯茶,请他仔细说道说道。 秦大川以为有戏了,于是就抖擞精神,用了足足二十分钟,把梨花山那边的工程项目详细叙说一遍,最后更用诚挚的语气,邀请李副总能莅临梨花山,实地考察一下。 李副总依旧满脸和蔼的笑容,问他:“说完了?” 秦大川说,他说完了。 人家不再说话了,抬手对着门口指了一下。 秦大川就有些懵逼,搞不懂李副总对房门点点划划的啥意思,害得人家只好笑着解释说,这是让他走人呢。 秦大川更加懵逼,就问李副总啥意思,听完后也不给个态度、建议的,怎么就让他走呢? 李副总见大川哥是真得不开窍,就叹了口气,收起笑容很认真的跟他说:“唉。我面带普度众生菩萨般的笑容,听你叨叨这么多,是我的职责所在,现在不都是讲究一个微笑服务吗? 虽说我贵为副总,但更得以身作则,哪怕刚听你说是来自梨花山后,就想拍着桌子的让你滚蛋,也得强忍着听你说完。 你现在已经说完了,那么我也就完成了我微笑服务的职责,接下来自然是让你走人了。” 秦大川这才明白,人家是耍他玩儿呢,小白脸子立即涨的通红,要不是看在李副总生的一副弱不禁风满身都是细皮嫩肉的份上,铁定会采住他头发,一拳把他鼻子打歪,让他知道大川哥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可能是看我真想搞他了,老李就有些怕,连忙摁铃叫了保安。” 秦大川说到这儿时,抬头看了眼大楼大厅那边:“我是来谈合作的,当然不是来打架的,为避免没必要的冲突,我就出来了。” 方圆也向那边看去,果然就看到两个保安,正在大厅门口来回走动着,眼珠子死死盯着这边,大又秦大川再敢去副总办公室闹事,就要他好看的意思。 “你说的不错,咱们就是来谈合作的。” 方圆淡淡笑了下,吩咐道:“走吧。” “走?” 秦大川很不甘的样子:“咱们就这样走了?” “不走还能怎么样?” 方圆张嘴打了个哈欠,懒洋洋的说:“这事还能用强啊,又不是来要债。人家既然不愿意跟咱合作就算了,正所谓强扭的瓜不甜,如果用强才能让他们同意去干,我还不放心呢,别给我搞成豆腐渣工程。” “走吧,先找地方去吃饭,饿了。” 方圆抬手,示意秦大川别叨叨了:“反正能修房子盖屋的也不是只有二建一家,再去找别人就是了。” “哼,特么的,以后可别有事求到我头上。” 秦大川从落下的车窗内,狠狠对地上吐了口口水,这才启动车子驶出了二建。 其实方圆要想让二建出马,也就是一个电话的事。 叶明媚虽然不在了,可还有楼宇湘呢。 楼宇湘虽说是苏省人,距离东省数千公里,不过那个小娘们在华夏的能量,大的让人吃惊,叶明媚拍马也赶不上的。 叶明媚出名,主要是因为她燕太太的金字招牌,一旦被燕家驱逐出门,她脑袋上的光环就消失了。 楼宇湘却不同,她是帝皇集团的老总,楼家在商场上的全权代言人,二建这种大型国企老总,见到她后绝对得客客气气的。 不过方圆不愿意动用楼宇湘。 他好不容易才甩开那小女人,如果主动给她打电话--她就能趁机缠上来了。 第1266章 :受人之托的文永远 死了张屠夫,就得吃拔毛猪? 去吃饭路上,秦大川把这句话至少重复了三遍,建议方圆去与外省联系建筑公司,哪怕是多花钱,也不用二建。 方圆只是不置可否的笑笑,也没说什么。 秦大川提过一次后,也闭嘴不提这件事了。 以前也算是商场精英一枚的秦大川,其实也很清楚里面的那些弯弯绕。 身为整个东省建筑业老大的二建,任何东省、外省的大规模建筑公司,都不能无视它的存在--可也肯定的是,在叶明媚招来的南方某建筑队撤出唐王后,二建就从中看出了什么,不过却没说什么。 二建不说什么,东省、外省其它实力雄厚的建筑公司,却不会傻到来承接梨花山的工程:二建不敢招惹燕太太,却不代表着他们也敢不把二建放在眼里。 叶明媚在梨花山时不鸟二建的态度,已经深深刺伤了二建的自尊心,只是他们得一直忍着。 叶明媚很久都没露面了,而且南方某建筑公司也开始撤退了,那么二建自然就没必要再忍了,肯定会有所动作, 别看当前还有几家工程队在梨花山大干四化,不过方圆却从秦大川今天碰了个软钉子的‘待遇’上,预感到二建要动手了。 果然,车子刚停在某小饭馆的门口,方圆的手机就响了。 是格林德打来的。 隔着电话,就能听出格林德说话的声音里,带着明显的气急败坏意思:“老大,就刚才,五家工程队的老总一起来找我了,说是要放弃二期工程,请我们能够支持理解。” 正在进行的工程,别看才打了一个根基,但梨花山已经投进了大批资金,如果这时候全面停工--会出现什么样的影响,方圆就算用脚丫子也能猜得出,更与他尽早、尽快的完工初衷相违。 当然了,那五家工程队,施工过程中忽然放弃二期工程,按照合同上所说的,他们肯定会承担全部责任,得付出违约金。 但可以肯定的是,梨花山要想拿到这比违约金,也得通过法律手段,一个漫长的周期。 暂且不管梨花山能不能要回违约金(打官司,可是个相当扯皮的事。人家承认官司输了,但就是没钱支付),单说工夫,方圆就拖延不起。 很明显,那五家昨天还正在施工的工程队,今天忽然全部停工,绝对是受到了某股力量的指使。 而这股子暗中指使他们的力量,应该就是二建了。 二建在指使他们这样做时,肯定会拍着胸脯说要加倍偿还他们违约时所受的损失:这点小钱,放在财大气粗的二建身上,根本算不了什么。 东省的任何一家小建筑公司,都没能力与二建相抗衡,所以就算他们本心再不怎么愿意,可也得乖乖照办。 每个圈里,都有潜移默化形成的潜规则,就像杀手圈内那样,某个目标被某杀手锁定后,在他得手或者失败之前,其他杀手是绝不能擅自插手的,一旦破坏规矩,就会在圈内失去立足之地,遭所有同行的鄙视了。 所以说呢,只要二建刻意针对梨花山上,就算这边项目再挣钱,其他建筑公司(包括外省的),也不会为了赚钱,就不顾二建的颜面,承接梨花山的工程。 他们一旦这样做了,那么二建以后就能以彼之道,还彼之身了。 “我知道了,这件事你不用管了,趁机好好休息一下,这些天你们也忙坏了。” 听格林德汇报完毕后,方圆淡淡地说了句,就扣掉了电话。 那个二建老总要倒霉了。 很熟悉老大做事风格的秦大川,在心里冷笑一声时,方圆刚放下的手机,又响了起来,这次来电却是个陌生电话,来自京华。 方圆犹豫了下,接通了电话,还没有说什么呢,就听里面传来一个年轻人的声音:“是方圆吧?” 听到这个声音后,方圆笑了:“嚯嚯,你还活着呢?” “靠,这是怎么说话呢这是?” 电话那边的人骂了句,问:“你现在哪儿呢?” “在外面,正准备去小饭店内吃饭。” 方圆看了眼车窗外,问道:“文永远,你可千万别告诉我,你也在东省安阳。如果真是这样,那你就做好被很宰一顿的心理准备吧。话说,我可是很久都没品尝到熊掌的滋味了。” 这个给他打电话的人,正是快要被他给彻底忘记的文永远。 时隔两年多,方圆能在接到他电话后,马上就能从他的声音里听出他是谁,这是得益于文永远当初前往塔希科雪原时的‘愚蠢行动’。 时至今日方圆都能清晰记得,文公子在飞机上吐沫星子乱飞的,说他要单枪匹马的救人、铲除卖国贼时,那满脸慷慨激昂的‘虽千万人,吾往矣’的样子。 毫无疑问,文永远那时候的举动,是相当可笑,愚蠢的,就是自己主动去送死。 方圆刚开始时,也是表面不说,其实内心也对这种不知天高地厚的纨绔大少不屑一顾的,但当他在塔希科雪原亲眼看到文永远后,就知道他小看了别人。 华夏民族,能数次在废墟内重新站起来,始终屹立在东方,就因为有龙头、天狼星,文永远这样的傻人。 他们的傻,其实是对祖国挚爱的忠诚,任何人都没资格去笑话他们。 方圆也没资格,所以早在很久之前,就认可了文永远,要不然也不会把‘妹妹’托付给他了。 尽管这小子在夏小韵最需要他的时候,很不爷们的撇下她跑路了,方圆却不会因为就此看轻他。 有些人,获许一辈子都很混账,但只要做对一件事,就有可能被人牢牢的记住。 文永远就是这种人。 “我在京华这边。以后有机会,可能会去那边找你。” 文永远在那边说:“不过,我听说你现在搞了个风景居住小区,环境很不错,你可得给我留一套好的,要不然我跟你住。” “哈哈,不就是房子吗?” 方圆打着哈哈,说道:“没问题,你喜欢哪一套就拿走哪一套,看在咱们的交情份上,我可以给你打九八折!” “我去,这么小气!” 文永远在那边夸张的叫了句,正色说道:“方圆,我给你打电话,是有事要跟说。” “我就知道你没事绝不会给我打电话的.” 方圆脸上的笑容,稍稍收敛了些,随口问道:“说吧,啥事需要我帮忙?” “听说,你的梨花山施工进度方面,遇到了一点困难?” 那边的文永远稍稍犹豫了下,才说道:“你刚从二建在安阳的总部出来吧?” “呵呵,我开始怀疑你小子是不是有千里眼了,我这边刚刚发生的事,你就先知道了。” 方圆依旧是笑呵呵的,口气变得越加漫不经心:“文永远,你给我打电话来,是要给我帮忙解决这个难题的吧?” 文永远没说话。 方圆等了片刻,脸上的笑容彻底收敛,淡淡地说:“文永远,你告诉燕家,我的事不用他们管。说真的,假如你愿意帮忙,我还是很高兴的。” 文永远一沉默,方圆马上就猜到他给自己打电话来,是受人之托了。 文永远与方圆的关系,虽说还算不错,但远远没有不错到方圆这边刚在二建碰了个软钉子,他就知道了的地步。 时刻都在暗中关注方圆的人,只能是燕家。 也就是方圆的姥姥家。 自从叶明媚这根刺被拔掉后,那么无论方圆愿意不愿意,燕春来又是对他是什么态度,燕家都会开始运作,让他能‘认祖归宗’。 最起码,私下里会这样做的,要不然当初在俄罗斯卡门地区时,陈婉约也没必要点破方圆与方圆是什么关系了。 方圆暂时还不想去考虑,燕家为什么非得认他这个‘祸害燕家人伦’的外甥,只是隐隐察觉到与罗布泊那边有关系。 燕家想让方圆认燕家为姥姥门,肯定得先找人找他沟通一下,而这个最合适2的人选呢,无疑是他母亲燕影了。 方圆再怎么反感那个燕四小道姑,可毕竟是她的亲生儿子,这是他使出吃奶的力气来,也改变不了。 但出乎他意料的是,燕家并没有派燕影过来,而是出动了文永远。 文永远还没有说出来,方圆就已经猜到他是受燕家所托了,这让他稍稍有些诧异,随即苦笑了下说:“呵呵,如果在燕家没有找我爸之前,你给我打电话,要想摆平一个二建老总,还是很轻松的,毕竟这事就是个面子问题,也不是杀人放火的。” “但现在不行了。” 文永远在那边吧嗒了下嘴巴,继续说:“燕家已经插手此事了,我如果再强出头,只会给我们家招惹没必要的麻烦。所以呢,我希望你能理解我的苦衷--特么的,说实话,我也不愿意给你打电话的,是老头子逼着我这样做。” 看方圆的脸色阴沉了下来后,秦大川就知趣的开门下车,去小饭馆内点菜了。 方圆点上一颗烟,说:“我明白。你就告诉那边,就说他们的好意我心领了,但不想跟他们发生任何的交集。” “好,那我就按你说的去做。” 文永远在那边干咳了一声,问道:“那个啥,她还好吧?咳,你别在意啊,我并没有别的意思,就是忍不住的想问问。毕竟--毕竟当初我离开她时,可是认她当小妹的。” 文永远关心的那个她,自然就是夏小韵了。 “我介意个屁啊,我只能说你这个当哥的,一点都不称职,这么久了,都不知道来看看她。” 方圆毫不在意的笑着回答:“她啊,挺好的。整天吃饱了就琢磨着算计人。你要是挂念她的话,就来唐王看看她。” “我倒是早就想去唐王找你们了,可我家老头子早就严厉警告过我了,如果我再敢去见她,就打断我的腿。唉,自从塔希科雪原一行后,那老头子对我是严加管教,搞得我都怀疑不是亲爷们了。” 文永远在那边叹了口气,忽然低声说:“燕四道长,在唐王。” 第1267章 :我该怎么感谢你 听位文永远说出这句话后,方圆一下子明白了。 怪不得这几天来,夏小韵一个劲的給他打电话,说是让他赶紧回家吃饭、哦,回家有十万火急的紧急事对他说呢。 为此,方圆还纳闷呢:依着夏小韵的脾气,真要有什么事要找他的话,早就拍马直接杀去梨花山了,不可能只是每天打几个电话,好像催命鬼似的催他回家。 原来,是燕影来到唐王了。 很有可能,她就住在方家,嘱咐夏小韵千万别跟方圆说,她在。 也怪不得文永远忽然打电话来,说要帮忙解决二建的问题,这是燕家在与燕影联系过、知道她现在还没见到方圆后,才不得不通过文永远,先来探探他的口风。 “嗯,我知道了。” 方圆沉默很久后,才淡淡地嗯了声。 文永远很小心的劝道:“方圆,我觉得吧,不管怎么说,她都是你亲生母亲,她以前无论做了哪些让你失望的事情,你都得多多包涵着点。我估计吧,她那样做也有说不出的苦衷,你说对吧?” 如果试图劝说方圆接受燕四道长的人,不是文永远,方圆早就打断他的话了,而不是故作轻松的笑道:“呵呵,你说的不错。哥们,多谢你的关心啊,这件事我知道自己该怎么做的。” “那就行。” 文永远也在那边轻笑了一声。 文公子很清楚,就算他与方圆的关系再好,在这件事也只能是点到为止,毕竟这是人家的家事,而且还是家丑:文永远在得知方圆与燕家的关系后,也是被吓了一大跳,毕竟燕家四少奶奶叶明媚与方圆鬼混的事,京华某个圈子里可早就传遍了。 如果方圆与燕家没那关系,文永远还有可能会背后议论下燕春来有多么熊包,可在得知这层关系后,他马上就警告自己,以后绝不能与任何人,谈论这件事了。 最好是能把这件事彻底的忘记,唯有那样才能不招惹没必要的麻烦。 “还有啥要说的?” 方圆等了片刻,没等到文永远再说话后,就说:“如果没啥可说的了,那我就挂电话了啊,也真饿了。” “有。” “草。那就赶紧说,搞的跟便秘似的。” “水暗影,回京了。” “哦?” 方圆眉头稍稍皱了下。 当初漠北北在俄罗斯乱腾时,为保障水暗影的安全,方圆就让她陪伴卡秋莎,去了波斯塔夫的一个秘密大本营。 从那之后,方圆虽说几次接到了卡秋莎打来的电话,不过水暗影却从没跟他交谈过,摆明了不想理睬他的。 方圆知道她又在耍小泼妇性子了,当然不会在意,还准备等忙完唐王这边的事后,再专程去趟俄罗斯呢,却没想到她竟然不声不响的回来了。 卡秋莎也没打电话通知方圆,看来是水暗影特意嘱咐过她的。 虽说水暗影的任性,让方圆有些不满,不过眼下文永远既然能提到她,那么就绝不会是仅仅说一句就算了,肯定还有别的事情。 果然,文永远又说出了个让方圆更不爽的消息:“水暗影,前些天去民政局,办了离婚手续。” 水暗影如果要办理离婚手续的话,那么她该跟谁办理啊? 当然是方圆了。 方圆可是她法律上的丈夫。 结果她却仗着自己特殊的身份,也没征求方圆的意见,就一个人不声不响的办了离婚证,这也太不把方圆当做丈夫了吧? 尽管俩人只有夫妻之明,而没有夫妻之实。 尽管换做别的女人,也有可能会与方圆离婚--他外面有那么多女人不说,还有一对双胞胎儿子,换谁,谁能受得了? 方圆也知道自己理屈,更清楚当初他们去扯证,纯粹就是游戏而已。 可感情不是游戏。 方圆可以肯定地说,自从北朝地下古城之后,俩人之间就有了特别真挚的爱情--无论谁对方圆吐口水表示鄙视,他也会这样说。 一纸离婚证,无论是在方圆看来,还是在水暗影眼里,都只能算是一张废纸,压根不具备它应有的法律效应。 可问题是,水暗影忽然做出如此愚蠢的举动,所代表的含意很深啊。 她在为夏小韵让道。 方圆很快就明白了过来:她这样做,也是受到了燕家的干扰。 心里这样想着,方圆就问道:“她去办理离婚证,是燕家的意思吧?” “应该,是吧?” 文永远的回答,一点都不确定。 不过他这句话本身,就隐晦的说明了什么。 “燕家,管的实在是太宽了。” 方圆无声的冷笑了声,说道:“文永远,拜托你告诉他们,就说我不喜欢别人来干涉我的生活,要不然我会让他们后悔的。” “行,我一定带到。” 文永远答应的倒是很干脆。 “那就谢谢你了,等以后有机会,我请你喝酒。” 方圆抬头看了眼走出小饭馆的秦大川,就知道他已经点好菜了,就问:“没别的事了吧?没事那我就先--” “还有。” “我草。” “我保证是最后一件事。水暗影现在--现在可能马上就要二婚了。” 文永远飞快的说完这句话,不等方圆说什么,就扣掉了电话。 啥? 水暗影马上就要二婚了? 她要跟别人结婚? 方圆拿着手机呆愣了片刻,才用力摇了下脑袋,觉得很头疼。 本来,卡秋莎给方圆生了对双胞胎,就让水水姐很是不忿了,随后她又迫于燕家的压力,为了给夏小韵让道,不得不当方面办理了离婚证--这种事,放在任何一个女人身上,也是不好承受的。 就方圆对水暗影的了解:别看她是个心狠手辣的主,智商也很高,可也是个脑袋瓜子一热就敢往火坑里跳的主。 感情上,水暗影接连遭遇打击后,就会心灰意冷随便找个男人嫁了,希望能就此忘记方圆,这也很符合她动不动就脑袋发热的脾气。 如果她要是找个情投意合的男人嫁了,方圆还--特么的,就算她找到一个让她爱的要疯狂的男人,也不会就此眼巴巴看着她成为别人的媳妇。 男人就这样,尤其是自以为很优秀的男人,在女孩子主动追求他时,就算他慢慢接受了那个女孩子,可也会存在很大的优越感。 这种愚蠢的优越感,会让男人不怎么在意女孩子,好像有她没她的都无所谓那样,反正身边也不缺少优秀女人不是? 可当已经被他接受的女孩子,在对他的不冷不热感到失望,终于醒悟了‘不一定非得在一棵树上吊死’这句话,终于下决心离开这个不要脸的,要寻找属于她自己的真爱时……男人才会像蝎子蛰了一下那样,跳着脚说不行了。 方圆现在就是这样,刚才还以为能衷心祝福水暗影新婚快乐呢,转瞬间面目就狰狞了起来:想去找别的男人?做梦! 秦大川刚好走到车前,想问问老大是不是可以去吃饭呢,看到他在对着手机咬牙切齿后,马上就知趣的转身走了。 方圆开始拨打水暗影的手机号,里面传来了好听的机械女声:“对不对,您拨打的号码是空号,谁再拨打谁就是傻鸟。” “秦大川!” 方圆扭头,向车窗外猛地吼了一嗓子。 正要走向小饭馆门口的秦大川,马上就转身快步走到车前:“老大,有何吩咐?” “我们去京华!” “去京华?” “对。” “什么时候去?” “现在,立刻,马上!” “好!那我先给死贼秃打个电话,告诉他说我们去京华那边找建筑队了。” 秦大川说着,拿出手机就要给格林德打电话。 他找到格林德的手机号,刚要拨打,就听方圆叹了口气:“唉,别打了。” “不需要给他说一句吗?” 秦大川假装很奇怪的问道。 其实,他之所以要给格林德打电话,就是提醒方圆:那边还忙着呢。 “你少给我装傻卖呆。” 方圆被秦大川提醒后,怎么可能看不出这家伙心里是怎么想的,骂了他一句说:“不去了--最起码,在这边没有搞定之前,暂时不去。” 方圆就算再怎么生气水暗影脑子怎么就总发热呢,也不能因为她就放下梨花山这边的事:梨花山的开发过程,可不是他自己的,而是牵扯到秦大川格林德还有十二生肖等人的幸福。 一个合格的老大,是绝不能为了自己泡妞,就无视众小弟的集体利益。 “先吃饭。” 方圆推门下车,砰地关上车门后,说:“等会儿,那个给你软钉子碰的李副总,说不定就会屁颠颠的跑来跟你说好话了。到时候,你可得把架子端地足一点。” “我靠,让我对人端大爷架子?” 秦大川眼睛一亮,叫道:“这可是我的长项!” 他不问方圆为什么这样说,只知道老大既然这样说了,那么李副总长肯定就会屁颠颠的跑来他面前,点头哈腰的问好。 对这方面,秦大川对方圆还是很有信心的,所以在走进小饭馆时,还回头看了一眼。 李副总没有出现,方圆的手机倒是嗡嗡地响了起来。 是张翼打来的电话。 现在已经是中午十二半多了,休息时间,张翼这时候打来电话,早就在方圆的意料之中。 如果文永远没有打电话来,方圆肯定会问问张翼:是不是受‘惊’了? 文永远的电话方圆有些烦躁,自然不屑与张书记分享她的意外惊喜了,接起电话后就没好气的问:“有事?” “方圆,方圆!” 张翼在那边接连叫了两声他的名字,声音压抑,还带着颤抖,应该是躲在某个旮旯里,不想让人听到她在打电话,更没注意到方圆的问话的口气:“我、我该怎么感谢你?” “把自己洗白白了,回家在床上等着就是了。我还有事,挂了。” 随口说了一句,方圆就扣掉了电话。 然后就发现秦大川正用异样的眼神看他,眉头皱了下说:“张翼打来的电话,问我,该怎么才能感谢我。” 秦大川立即满脸崇拜的,冲他竖起大拇指:“老大,我什么时候才能混到你这种境界?” 第1268章 :今晚你必须回家 李副总并没有让秦大川等太久,刚坐在简陋的包厢里,门板就被人敲响了。 方圆坐在正冲着门口的位子上,就像没听到有人在敲门那样,打开一瓶啤酒对着嘴喝了起来。 冰镇过的啤酒,就像一泓清泉那样,浇灭了方圆心中的些许烦躁,长长松口了口气,拿起筷子夹了一块红烧肘子。 到底是方圆的嫡系心腹,知道老大最爱吃那一口,要的四菜一汤全是肉食动物最感兴趣的,尤其是这道红烧肘子,更是肥而不腻,入口即化,口齿留下肉香的。 吃到可口的饭菜后,让方圆的心情更好了些,开始赞叹如此小饭馆里,竟然也有如此厨艺高超之人,看来可以试着招揽一下,挖到梨花山风景区那边。 方圆欣赏肘子,品尝肘子时,秦大川早就打开了房门,第一眼就看到了李副总。 在二建办公室内时,李副总虽说脸上始终带着儒雅可亲的笑意,但那只是人家待人处事的一种态度罢了,其实从骨子里看不起秦大川的。 现在李副总的脸上,依然带着笑,只是这笑容不再是儒雅、可亲且又矜持的了,而是近乎于谄媚的笑,点头哈腰的样子,让秦大川心中暗叹:唉,这些高级知识分子啊,才是蜀中变脸的嫡系传人啊。 “请问,你找谁?” 人家李副总明明口称‘秦先生’弯着腰的主动伸出双手了,秦大川愣是装作没看到的样子,摆出一副十足的大爷嘴脸,还问人家找谁。 “秦先生,我是二建的李原名啊。” 李副总伸出的手,就在那儿悬空着,却没有感觉有丝毫的尴尬,依旧谄媚的笑着自我介绍:“就在上午十一点时,我们还在我办公室交谈过的。” 能爬到二建公司副总这个位子上的人,没一个是省油的灯,更没有一个因为面子,就在绝对的强者面前,保持他‘富贵不能淫’的骨气。 毕竟历史上那些富贵不能淫的大神,已经与不吃嗟来之食才会被饿死的大神那样,下场都不怎么样,很值得后人引以为戒的。 李副总深知这个道理,就像街头上那些混子,很清楚‘出来混,终究要还的’这个道理那样,只是让他有些不甘的是:还账的时间太快了。 最主要的是,他李副总不该来还账,因为必须得狠整梨花山的决策,是老总马云华决定的,包括他在内的人,都只是执行老大命令罢了。 别看老总马云华与阿里巴巴那老马的名字,只是多了一个字,可就这一字之差,就差之万里啊,如果换巴巴的老马来,秦大川就算再不给面子,也不敢这样摆谱的,毕竟人家可算是白手起家的,算得上一创业英雄。 秦大川就觉得,无论什么样的英雄,都该值得他尊敬,但很明显,二建老总不是英雄,他只是当初投胎时的运气,比好多人都好多了罢了。 秦大川没有理睬李原名,看向了他背后的几个人。 这几个人,都穿着板正的西装,个个都方头大耳的老板样子,其中一人尤为的有气质,一看就是那种发号施令惯了的人。 李原名缩回手,脸上笑容都不曾减弱半分的,微微侧身介绍道:“秦先生,这就是我们二建的马云华,马总。” “你好,秦先生。” 马云华脸上虽说也带着笑容,不过笑的可没李原名那样‘贱’,这让一心要享受大爷感觉的秦大川微微有些失望,在他伸过右手时,犹豫了下,还是与他轻轻握了下。 装大爷也得有个度,装过了,孙子会不高兴的。 “你好,马总,寒舍简陋,还请海涵。请。” 秦大川拽了句文化词,丝毫不介意这儿是小饭馆的包厢,不是在他家。 “呵呵,秦先生客气了。” 马云华当然不会把心里的鄙视,表现在脸上,微笑着点头后,迈步走进了小包厢内。 方圆仍然老虎般盘踞在椅子上,双枪方文龙那样吃得不亦乐乎,好像瞎子那样没看到马总他们进来。 要论起装大爷的境界,秦大川拍马也追不上方圆的。 “马总,李副总,几位,请坐。” 秦大川抬手,做了个请的手势,指了指椅子。 马云华没有坐,他觉得站着说话,更能表现他的诚意,只是笑眯眯的点了点头,看向了方圆。 方圆没有放下筷子的意思。 “咳,秦先生?” 马云华干咳了声,看向了秦大川:“给介绍一下这位先生?” 此前,马云华不认识方圆,甚至都没听说过他的名字。 但现在,他发誓:就算忘记小三是谁,也必须得记住这个名字! 上午外出开会时,马云华接到了老领导的电话,语气平淡的就像俩人逢年过节时闲聊那样,问他:“小马呀,你是不是干烦了二建老总这个职务啊?” “啊,我没--老领导,您这话怎么说?” 马云华先是愣怔了下,接着光滑的额头就有冷汗冒了出来。 追随老领导那么多年了,他还是很清楚什么叫正话反说的。 老领导越是表现的很随意,就说明事情越严重。 “呵呵,就是随便聊聊。小马呀,我听说你吩咐下面的人。无论谁也不能承接唐王梨花山的工程,是不是有这事?” 老领导呵呵一笑,问道。 唐王梨花山? 那山上,会蹲着一座大神,连老领导都惹不起? 马云华瞬间就明白了过来,哪敢再有半点虚假,连忙回答说:“是,是这样的。老领导,我是因为他们眼里没有我们二建,气不过才--”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呢,老领导那边就拍了桌子,怒骂道:“马云华,是谁给你的权利,让你坐在那么重要的位置上,能根据你自己的喜好,来干工作的!” 老领导年轻时当过兵,别看平时笑眯眯的人畜无害的,其实脾气特别火爆,真要发脾气骂人时,骂上半天都不带重复的。 不过老领导发脾气骂人后,马云华额头上的冷汗消失了:老领导还肯骂他,就说明这件事还有救,他只需等老领导发完火后,再请示怎么做就好了。 可能是老领导也觉得这时候最重要的不是骂人,而是让马云华用最快的速度,找到方圆,态度最诚恳的道歉,务须得做到有求、哦,不,不是有求必应,是有吩咐就得去做,不遗余力的去做! 马云华当然是满口子的答应,末了才小心翼翼的问:“那个姓方的年轻人,来头很大?” “也不是很大,但如果你答应不周他,他想让我去哪儿呆着去凉快,我就得去哪儿呆着!” 老领导冷冷的说了句后,就扣掉了电话。 马云华傻楞片刻,就立即吩咐司机,用最快的速度赶回公司。 他得先搞清楚,姓方的小子有没有来公司。 回去后还没有等他问呢,李副总就洋洋得意的来显功劳了,结果被他点着鼻子就是一顿臭骂,随即勒令他用最快的速度,找到那位姓秦的先生。 能把副总当孙子似的骂,由此也能看出马云华在二建的工作作风,有多么的霸道、不容质疑了。 不过在这间小包厢内,马云华却收敛了他的王霸之气,请秦大川为他引见方圆。 他当然能看出,方圆是在故意无视他。 马云华却不敢有丝毫的不满,毕竟老领导扣掉电话时说过的那句话,还在他耳边回荡呢。 秦大川还没有说话,方圆放下了筷子:“马总,请坐,我就是方圆。” “哦,哦,好,好的,方先生。” 马云华连忙点头,也没敢擅自伸手与方圆卧室,赶紧拉开椅子上坐下来,接着却又站起身,拿起一瓶酒给方圆满上。 这个动作,就代表着赔礼道歉了。 方圆也不是那种得理不饶人的人,在决定接受燕家的‘好意’后,再因为受到二建的冷落,为难马云华的话,那就没多少意思了。 毕竟这事也不能说全怪二建,毕竟每个行业都存在着它一定的潜规则,方圆也很明白这个道理,所以等马云华表现的差不多了后,就主动给他台阶下了。 凡事,过犹而不及的。 他接受燕家的好意,也是没办法的事情,是真不想把精力浪费在这方面。 至于以后该怎么跟燕家相处--那得等他彻底解决心中的不安后再说了。 马云华也是办事的老手,马上就给自己满了一杯酒,双手端起认真的说:“方先生,我敬您!” 方圆单手端起杯子,与马云华轻轻碰了一下,喝干。 冰凉的啤酒喝下去后,马云华提着的那颗心,才总算落了下来,再次给方圆满了一杯笑道:“方先生,咱们另外找个地方坐坐?让我表示一下对您的歉意--” 方圆摆了摆手,说道:“这儿就行了,只要马总心诚,无论在哪儿一样。” “是,是,方先生您说得对。” 马云华连连点头,看出方圆不想与他闲谈,就知道自己得走了,站起来说:“方先生,您放心,我明天、啊,不,回公司后,我马上派人前往唐王梨花山,听候您的调遣。” “马总,你也没必要这样客气。我哪儿呢,已经有设计好的图纸了,贵公司实地考察后,最好是马上开工。工期越短越好。” 方圆认真地说:“你放心,工程款这一方面,我是不会克扣的。” “怎么着,也得给您最优惠的价格。” 马云华马上说道。 “那我就多谢马总了。” 方圆可从来都不会拒绝别人的好意,端起酒杯站了起来。 马云华放下杯子稍稍犹豫了一下,但最终也没说什么,很客气的与方圆握手告别了。 方圆知道,马云华是想拐弯抹角的问问,他是什么来头。 不过马云华还算聪明,总算是没有问出口。 “坐下吧,吃完饭咱们就回梨花山。” 方圆刚招呼了一句秦大川,手机振动了起来。 来电话的是夏小韵。 他本来不想接的,可又想到了文永远的那个电话。 “方圆,我不管你在现在哪儿,今晚十点之前必须回家。” 夏小韵声音有些冷,带着不容反抗的霸气。 第1269章 :还我健康的身体 对夏小韵这种语气的说话,方圆可以说是已经习以为常了。 以往无数次的事实说明,她在与方圆说话时一口一个小子的,尽显她大老板的风采,却不知道她越是这样矫情,就越是惹人反感,真等到有什么急事再招呼方圆,也不会起到该有的效果。 这就好比烽火戏诸侯的周幽王,没事点个狼烟让手下那把臣民跑断腿,来让褒姒美女哈哈一笑,然后等犬戎人杀来再点火时,却已经没谁理睬他,结果别人抓走了。 所以呢,听夏大老板很霸气的口气吩咐自己必须得在晚上十点之前回家后,方圆的第一反应就是把电话扣掉。 本来方圆在听文永远说燕影回家后,还在考虑是不是回家跟她仔细聊聊呢,毕竟有些事无论拖再久,可终究得解决的。 但夏小韵这个电话引起了他的反感:我还就是不回家了,那又怎么样? 方圆接电话时,秦大川刚好坐在他旁边开始吃饭,虽说并没有打算偷听老大与人打电话,可夏小韵那霸气的声音自己向他耳朵里听,听不到都不行,听后就本能的撇了撇嘴。 “你是不是觉得那个女人太狂了?” 方圆看到了秦大川撇嘴的动作,很随意的问道。 “是有些狂。” 秦大川也没掩饰什么,立即点头附和。 “那你说,该怎么对待这种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女人?” 方圆又问。 “不理她。” 秦大川拿起酒瓶子喝了一口,重重蹲放在了桌子上,很豪气的说:“我觉得吧,女人再怎么强势有能耐,可她终究是女人。古人云,女子无才便是德。虽说古人云的那一套放在现代社会已经失去了市场,但本质上却没太大的改变,再强势的女性,都是男人的附属品,必须得懂得雌伏。” 方圆没说话,脸上却带着赞同的意思,拿起酒瓶子与他轻轻碰了下,鼓励他继续说。 得到老大的鼓励后,大川哥精神一振:“男人是天,女人是地,男人是山,女人是水,男人是阳,女人属阴。一个真正聪明的女人,要想获得幸福美满的生活,那么就该懂得该怎么去尊重男人,突出男人。哪怕男人再没本事--老大,你是有本事的。” “这一点不用你提醒,继续说。” 方圆点了点头,觉得秦大川对这方面的理论还是很有一手的。 “哪怕男人再没本事,聪明女人不管是在人前还是人后,得该懂得突出男人,让男人有种征服她的自豪感,那样男人就会很满足,就会很有信心,不管是品位还是气质就,都会上升。正所谓,有自信的男人,才是真得男人。真男人,才会懂得去尊重女人。” 秦大川擦了擦嘴角,有力的挥舞了下右手,像是在给下属做报告的领导:“古人云,夫妻之间最好要相敬如宾,也就是说要懂得相互尊重,唯有让夫妻俩人都处在相等的高度上相处,那么才能产生真正的爱情。” “古人云--” 秦大川干咳了声:“咳,古人说的话其实很有道理的。古人就说了,孤阴不长,独阳不生。这句话用在男女关系上也是很恰当的,夫妻双方有一方强势了,另外一方始终处在被压倒性的劣势中,那么就会出现孤阴不长,独阳不生的危险。” 秦大川在侃侃而谈时,拿着手机的方圆不时的点点头,表示他说的很对。 秦大川更加来劲,吐沫星子乱飞,连说带比划的又说了小半天后,才重重的拍了下桌子,很豪气的说:“事实证明,一个真正聪明的强势女人,必须得像她的男人服软,满足男人的虚荣心,继而转化为爱情赐予她,而不是时刻把自己摆在女王的位置上,对他喝三吆四。如果她必须这样做的话,那么她就距离失去男人不远了!” 方圆用力点头,脸上都浮上了崇拜的神色。 这让大川哥更加得意,四十五度角朝天的再次拍了拍桌子,语气激昂:“像夏楚、夏总这样的,如果她不改变对你的态度,别说是能追上你了,就算去追一个叫花子也没人要的。她如果还不懂得反悔,那么势必会当一辈子没男人疼爱的女光棍。呜呼,女光棍可悲乎?可耻乎?可怜乎?答曰,咎由自取也!” “好,好,秦大川,你说的太好了。” 方圆放下手里的手机,开始鼓掌。 秦大川马上站起来,双手抱拳说道:“老大,献丑了。” “不丑,不丑,你一点也不丑。” 方圆连连摇头,拿出手机拨楞了几下,才说:“秦大川,你不反对我把你这番话,都传给夏小韵听听吧?” “什么?” 秦大川愣住。 “哦,我觉得你这番话,对夏小韵这种不知所谓的女人来说,绝对是当头棒喝。为了她以后能不沦落成一个女光棍,我就把你说的这些都录制下来了,从微信上传给她来听听。希望,她能引以为戒吧。” 方圆脸上依旧带着很钦佩的样子,连连摇头赞赏:“唉,你说的太好了,真得太好了,犹如洪钟大吕,发人深省啊。” “哇靠,老大,你这是在害我啊!” 秦大川这才明白过来,他被方圆给卖了,立即悲愤的大叫一声,伸手来抢手机,想把刚发过去的那条语音撤回来。 方圆怎么可能会让他拿到手机,抬手就在他手背上抽了下,站起身说:“走了。” “老大,你太不厚道了!” 秦大川欲哭无泪的样子,让人看了于心不忍--也得忍,谁让他显摆他对男女关系的观点,又恰好被方圆所欣赏,觉得拿来给夏小韵听,肯定能起到一定效果的呢? 当然了,秦大川当前样子是装出来的。 别说方圆只是把他这番话录制下来,再传给夏小韵听了,就算让他当面给小夏讲这些话,他也会觉得无所谓:身为小弟,却能插手老大的感情私事,只能有两个可能,一个是在作死,一个是能更被老大看重。 秦大川觉得,依着他与方圆的关系,再加上小妹这颗最重要的砝码在,被老大看重的机率,要远远大过作死(聪明的小弟,是从来不会插手老大的私人感情问题的,知道的越多死的就越快这句话,还是有一定道理的)的。 他一脸痛不欲生的悲愤,无非是想提醒老大:我都替你去骂夏小韵太嚣张了,肯定会被她给记恨啊,你是不是给个三五万的好处,来奖励一下啊?现在一言不发的就知道瞎转悠,天都黑了。 说实在的,就算秦大川在被东洋人诬陷时,夏小韵曾经为他把腿子都跑细了,大川哥也没有太感激她,毕竟以前夏小韵可是因为他与张良华起了矛盾,就当着众人的面,一脚把他给踢出来了,让他感觉相当没面子。 再说了,人这种生灵从来都有个习惯,那就是能牢记被人对自己的伤害,却能很快忘记别人对他的好。 秦大川是怎么想的,方圆当然能看得出来,笑着骂道:“草,别装了啊,不就是想从我这儿捞点好处吗?我给--” 嗡嗡的手机振动声,打断了方圆的话。 已经伸长耳朵听方圆要给自己啥好处的秦大川,双眼冒火死死瞪着方圆手里的手机,心里狂骂:这谁啊这,等老大说完后再来电话,会死吗? 方圆看了眼来电显示,眉头皱起,犹豫了下还是接起放在了耳边。 手机那边,传来轻柔的呼吸声,却没谁说话。 “有事?” 方圆眉头皱了下,问道。 “没有事。” 楼宇湘的声音从手机里传来,带着一点沙哑,接着就是剧烈的咳嗽声。 “咋,感冒了?” 方圆又问。 他可不是在关心楼宇湘有没有感冒,问这句话就是听到别人咳嗽时的本能反应。 “嗯,感冒了。” 那边的楼宇湘重重吸了下鼻子,说:“感冒好几天了,咳--一直,一直不见好,很奇怪。” “怎么就感冒了呢?” 方圆笑了:“就你这身份,可是比大熊猫都珍贵的,却感冒了,这说明你手下那些照顾你的人,工作不尽职啊,你该扣他们的薪水才行。” “这跟他们无关。” “哦,是你自己不注意。” “是你让我感冒的,咳,咳!” “我怎么就让你感冒了?” 方圆有些奇怪。 “你把我全脱了捆起来,让我放了大汗又凉了大半天,如果还不感冒才奇怪。” 楼宇湘淡淡地说。 “呃--” 方圆这才想起,前几天在女子会所时,他可是好好把这小女人给折磨了一顿,随后拍拍屁股走了,也没把这事总放在心里,没想到却让楼宇湘感冒了。 “我现在圆耀酒店内,咳,咳。” 楼宇湘不断的咳嗽着,说:“本来那天你离开后,我也第二天回苏省的,没想到当晚就开始发烧,嗜睡……这几天,我一直都昏昏沉沉的,今晚感觉才好了点,咳,方圆,我给你打电话,就是想问问你,你究竟对我施展了什么邪术,医院都检查不出来我哪儿出了问题。” “什么?” 方圆心中怵然一惊,缓缓地问道:“你在怀疑,我那天跟你开玩笑时,对你用了手段?” “你有没有对我用手段,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依着我的身体素质,不该连一个感冒也扛不过去的,更不会去医院仔细检查都检查不出来,但就是浑身无力,总是咳嗽,食欲减退。” 又咳嗽了几声后,楼宇湘的声音变冷:“方圆,我知道你现在非常厌恶我,恨不得我去死。本来,我还想争取一下的,毕竟你对我,对苏省楼家都有着非凡意义,我就算在你面前没有任何尊严,也得达到目的。但现在,我不这样想了。” 楼宇湘嘶哑的声音中,带着明显的心灰意冷:“我想通了,不想再玩了。以后永远都不会与你见面。但是--请你,先放过我,还我健康的身体。” “那天,我没有做刻意伤害你的事。” 方圆沉默片刻,语气肯定的说道。 “呵呵,知道了。” 楼宇湘呵呵一笑,扣掉了电话。 第1270章 :他终究还是要杀我了 方圆可以用他身上的任何一个部位发誓:那天,他就是狠狠折磨了楼宇湘一顿,压根就没打算伤害她。 但现在,楼宇湘的身体状况却出意外了。 发烧不退,总是无精打采,咳嗽个不停。 最关键的是,她去医院做过仔细的检查后,却没有检查出任何的生病迹象。 尽管隔着电话,方圆也能从楼宇湘说话的声音、咳嗽声中,确定她不是在装,就像她终于意识到再跟他玩下去没啥好下场,这才决定要退却。 以后,她都不会再见他,再招惹她了。 她只希望,方圆能放过她,能把本该属于她的健康还给她。 但方圆的认真答复,却让楼宇湘相当失望,误以为他不愿意承认,是那天折腾她是对她做了手脚,手段还相当高明,籍此来惩罚她的不知进退,得让她遭受这种现代医学都检查不出来的病痛折磨,才能算是出口恶气。 她的骄傲,促使她轻笑了声就扣掉了电话,接着抬手低头,又剧烈的咳嗽了起来。 林林站在她旁边,左手里端着一杯白开水,满脸都是焦急的样子,右手抬起想给楼宇湘砸背,却又不敢。 咳嗽了足足半分钟后,楼宇湘才喘着粗气的抬起头,脸色苍白的望着林林,强笑道:“他,他不承认。我就知道,他绝不会承认的。” “我这就去找他,我要--” 林林说到这儿时,双眼瞳孔忽然缩起,盯着楼宇湘刚才捂着嘴的右手。 下意识的,楼宇湘低头看向了右手:手心里,有一滩血迹。 红色中,又还夹杂着淡黄的血迹。 肺不好的病人,在剧烈咳嗽时会咳出血来,那是很正常的,但没有哪一个病人,咳出来的鲜血中,会泛着淡黄的颜色,最多也就是黑血(黑血,基本上就是瘀血)。 楼宇湘,又怎么可能会咳出泛着这种颜色的鲜血? 在人们的本能印象中,鲜血就该是红色的,美女的屁股就该是白色的--如果鲜血泛黄,美女屁股发蓝,那就不再是单纯的不正常了,还很诡异! “我就知道,我就知道,是他要暗算我,要杀我了。” 望着手心里那一摊血迹,楼宇湘眼角突突地跳着,过了很久才喃喃说道。 她连这种颜色的鲜血都咳出来了,现代医疗设备却检查不出她身体有任何的异状,那么就更加笃定了她的想法:爷爷曾经说过,方圆就是个活着的死人。一个死人能活着,比绝大多数人都活的很正常,那么给我下了检查不出来的阴毒,这又有什么奇怪的? 林林自然没资格知道楼明功曾经说过方圆是‘活死人’的事,却能从楼宇湘这番喃喃的话中,听出楼总这样是被方圆下了阴毒,立即转身快步走向了门口。 楼宇湘望着手心的鲜血,脸上带着白痴般的笑容,丝毫没注意林林做什么了。 “林秘书。” 侯在外面走廊中的几根保镖,看到林林脸带杀气的走出来后,马上就迎了上来。 “小四,老吴,你们两个在这儿严守楼总的安全,在我没有回来之前,任何人都不许擅自进屋。如果有人强行传进,立即杀无赦!” 林林说到最后这五个字时,已经是在咬牙切齿了。 小四与老吴马上点头,沉声回答:“是!” “大海,你跟我出去一趟,去开车。” 林林又吩咐另外一个身材魁梧的保镖:“别忘了,带上家伙。” 林林所说的家伙,指的不是手枪,而是比手枪杀伤力还要大几倍的手雷。 相比起手枪来说,那玩意才是杀人的最佳武器。 大海明显愣怔了下,接着答应了声,转身小跑着跑向了楼梯。 “老吴,现在立即给福伯打电话,请他现在就派人来接应楼总,最好是用飞机。” 林林刚要跟上去时,却又想起了什么,低声吩咐老吴。 楼宇湘这次来唐王,随身就带了林林他们四个人。 其实当下正值华夏盛世,就算楼总孤身前来,除了有可能会遇到想跟她困觉的登徒子外,也不会遇到啥了不起的危险。 身边有林林他们四个人保护,也已经足够了。 但目前来看,林林觉得他们四个人保护不了楼宇湘,这才命令老吴马上给福伯打电话,要用最快的速度赶回苏省剑锋山才行。 唯有让楼宇湘回到剑锋山,那才算是彻底地安全了。 匆匆吩咐了老吴几句后,林林才快步走向了电梯,右手摸了下腰间的手枪。 她知道,就算让大海带上大杀器,就凭他们两个要想对方圆造成威胁,希望也不是太大--毕竟,在没有搞清楚咋回事时,总不能看到方圆就把手雷扔出去吧? 让大海带上那东西,就是为了预防万一罢了。 林林走出大厅门口时,亲自送某贵客离开的酒店大堂经理,恰好要进门,看到她后连忙驻足,俏脸含笑的正要打招呼,林林却理都没理她,擦着她肩膀快步走了过去。 大堂经理肯定会感到不爽啊,不解啥的,不过林林管不了那么多了,她现在只想找到方圆,问问他用什么阴狠手段暗算了楼总! 楼宇湘一行四人是乘坐飞机来唐王的,现在他们所用的两辆车子(一辆是奔驰,供那老吴等保镖开的,一辆是卡宴,是楼总的代步工具)都是从安阳租来的。 林林要连夜去找方圆,大海应该会开那辆奔驰车过来才对。 事实上,大海等人备用的大杀器,也是藏在奔驰车内的。 那个混蛋,亏楼总都对他以身相许了,他还能狠心下得了这种毒手,简直是该死一万次--林林站在大厅门前的台阶上,等大海驱车过来时,心里这样恨恨的想到,又下意识的伸手在腰间摸了一下。 摸到手枪那带有她些许体温的枪柄时,她的怒气稍稍减轻了一些,提醒自己在见到方圆时,要尽可能的冷静,不到万不得已时,都不要走极端动手。 因为她很清楚,如果真到了血拼的那一步,暂且不提能不能杀了方圆,事情都已经很糟了。 林林胡思乱想着,心情烦躁下抬头重重吐出一口气后,随意向停车场右侧看了一眼,接着刚要去张望去停车场左边开车的大海时,看到一个身穿白色衣服的人影,正走向一辆车子。 距离虽说有数十米远,又是在晚上,不过停车场内灯光很亮,还是能让林林看出那条白色人影应该是个女人,走路时好像有些瘸。 在停车场内看到一个腿脚不方便的白衣女人,这是很正常的事。 可是让林林下意识再去看那个白衣女子的是,她觉得这个背影应该好像在哪儿见过,有些眼熟。 不过,她也没太在意,当前也没心思去考虑在从哪儿见过那个白衣女子了,只是下意识再看了那边一眼后,又扭头看向了大海那边。 怎么还没有开车过来? 林林眉头皱了下,快步走下台阶,向停放着奔驰车那边走去。 奔驰车与楼总‘御用’的那辆卡宴,是并排在一起的,林林站在台阶上就能远远的看到--没看到有该亮起的车灯亮起。 她都走到车前了,也没车灯亮起。 “大海,你在搞什么呢搞?车子打不着火了么?” 林林语气不悦的说着,伸手拉开了虚掩着的车门……一股子浓郁的血腥气息,立即扑面而来。 林林呆愣了下,接着就发出一声恐怖之极的尖叫:“啊!” 很巧,这时候一辆送客人来酒店的出租车,按着喇叭提醒前面的车子让路,车喇叭声遮住了林林的这声尖叫。 林林尖叫一声后,马上就抬手捂住了嘴巴。 她到底是受过严格训练的保镖,猛地看到前来开车的大海,脑袋后仰,喉头有道深达足足五厘米深的大血口,鲜血仍在缓缓向外冒出,本能的尖叫一声后,立即意识到了危险,赶紧猛地蹲身,迅速拧腰背靠在车轮胎上,拿出了手枪。 大海死了。 就死在车里,被人用相当锋利的刀子,几乎把脑袋都快割断了。 是谁杀了大海,以这么残忍的方式? 凶手,又是为什么要杀大海? 白衣女子! 走路有些瘸的白衣女子! 猛然间,林林脑海中浮上了,她站在大厅门前是看到的那个白衣女子。 走路有些瘸,爱穿白衣,擅于用刀割人脑袋--昆仑! 只能是昆仑! 水银泻地刀锋起,妙手空空头落地。 当年与方圆一起,在国际道上闯出诺大名头的昆仑,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被‘圈内人士’誉为当世第一用刀高手,没有谁能躲得过那把刀。 林林身为一名出色的保镖,早在很久之前就已经开始关注盗圣了,不过那时候她还不知道,盗圣是由方圆与昆仑一起组合的,还以为是一个人。 林林听到的版本就是,盗圣是个爱穿白衣的女子,擅用一把长刀,杀人如麻。 林林关注盗圣,自然是为楼宇湘的安全考虑:像盗圣这种级别的贼偷,自然不会对那些朝九晚五每天忙成狗也攒不了几个钱的上班族感兴趣,他们只会‘光顾’那些顶级富豪。 而身为帝皇集团总裁的楼宇湘,自是又绝对资格称得上是顶级富豪的。 但是后来林林才知道,盗圣原来是方圆与昆仑的组合,组合也解散了,专门负责杀人的是昆仑,还变成了瘸子。 那时候,她也听楼总闲聊过方圆与昆仑的恩怨(楼宇湘要想招方圆为楼家驸马,当然得尽可能的去了解他了,所以知道这些也是很正常的),还觉得那女孩子很可怜,所爱非人啊。 现在她才知道,昆仑一点都不可怜,她如果是方圆的话,也不会要这么一个嗜杀成性的女魔头的,不管她有多么痴情。 怪不得我刚才看到那个白衣女子的背影有些眼熟呢,那是因为我在女子会所见过这个背影,原来,她一直躲藏在会所内! 一下子,林林全部明白了:楼宇湘在死缠方圆时,对他痴情的昆仑,早就看不过眼了,楼总与方圆在会所如愿以偿的结合后,彻底触动了她的杀心。 第1271章 :第二次猎杀 在林林看来,正是楼总与方圆的如愿以偿,彻底激发了昆仑忍耐楼宇湘太久的杀心,终于决定要对下手了。 昆仑之所以开始从大海下手,也很符合国际道上那些残暴恶徒的手段,在明珠时,方圆就已经让楼宇湘‘品尝’过了:先让目标感到绝望,像驱赶丧家之犬那样的驱赶,用尽所有办法逃回家,最终却在家门口解决目标。 林林并没有判断错误,那次方圆为林舞儿出气时,就是采用了这个手段,先把楼宇湘给吓得胆子都破了,却不动手,而是不断给她逃走的希望,却又时刻被笼罩在死亡的阴影下面,品尝到那种绝望的痛苦,最终在痛苦中死去。 那次楼宇湘的运气不错,因为方圆并没有打算干掉她,所以才能让她回到剑锋山。 方圆没下毒手,自然是因为他对苏省楼家有所顾忌,要想好好在华夏混下去,那么就绝不能与苏省楼家成为生死大敌。 但昆仑就不一样了。 昆仑是一心要与方圆在一起的:她才不管是富太太的幸福生活,还是睡觉都得睁着一只眼预防追兵出现的逃亡途中,只要有方圆,无论哪种生活,在她眼里都是完美的。 既然不在乎以后过什么日子,既然决意要杀楼宇湘了,那么深受刺激的昆仑,完全有足够的动机,来用最恐怖的手段,来猎杀楼宇湘。 是的,就是猎杀! 昆仑不是方圆,从她残杀大海的手段中,就能确定她要让楼宇湘绝望的死在家门口。 这也是林林在瞬间相通这些后,不敢再发出尖叫声的原因:逃,马上就逃离唐王,但绝不能让楼总知道,昆仑已经对她展开了最残忍的猎杀手段。 那么,就不能让任何人,在楼总离开圆耀酒店时,知道大海已经遇害了。 昆仑既然用这种手段来对付楼总,在干掉大海后,她是不会再动手了,只会像毒蛇那样隐藏在暗中,随时关注着下一个被杀目标。 林林敢肯定,昆仑的下一个暗杀目标,不会是她,更不会是楼总,而是老吴与小四中的一个,唯有他们俩被逐一杀害后,她才会死。 对自己能躲过昆仑的凶手,林林没有哪怕是丁点的把握,就像她能确定唯有她死了后,昆仑才会从容对付孤身一人的楼宇湘。 楼宇湘与方圆欢好一次后,就被下了阴毒,紧接着昆仑就又出现了--这,算不算是时隔多年后,盗圣再一次联手作案呢? 据林林所知,迄今为止还没有谁,能躲得过盗圣。 楼宇湘,自然也不能。 “冷静,冷静,我必须要冷静!” 笃定自己是最后一个死去的保镖后,林林镇定了许多,暂时不用再管那条隐蔽在暗中的毒蛇了。 她收好枪支,抬手把奔驰车的车门关上,缓缓站了起来,用力咬着嘴唇强迫自己不去像昆仑那边(停车场左侧)看去,尽可能保持镇定的走向酒店大厅门口。 安然走进大厅门口后,林林才长长松了口气,抬手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虽说她能断定昆仑暂时不会对她下手,但谁能保证那个魔头,不会临时改变主意? “林小姐,您、您是不是哪儿不舒服?” 刚才被林林无视过一次的大堂经理,凑巧又走了过来,虽说刚才被无视时有些不爽,但碍于职责所在,她还是得主动向‘上帝’含笑打招呼时,才发现林林脸色苍白异常。 “没事,就是刚才外出、外出去检查车子时,不小心被汽油给熏了一下。” 随便找了个蹩脚的借口,来掩饰自己非常难看的脸色后,林林强笑了下刚要加快脚步离开,却又想到了什么,对大堂经理说:“哦,对了,张经理,我有点私事想请教你。” 上帝都说是私事了,张经理当然不会在这人来人往的大厅内问咋地了,很配合的笑着邀请:“林小姐,请随我到办公室小坐。” “谢谢。” 林林道谢后,跟随张经理来到了她在二楼的办公室,刚关上门,就从口袋里拿出一叠钞票,放在了案几上。 张经理愣住:“林,林小姐,您这是什么意思?” “想请你帮忙给我打两个电话。” 林林很直接的说道。 “打电话?” 张经理也不傻:慢说现在早就过了那个借用别人电话得付话费的年代,就算是,林林也没必要拿出几千块钱来的,她这样做,只能证明她要求的这两个电话,不一般。 估计与恐吓啊,勒索有关。 那可是一种犯罪行为,为智者不取,钱再多也不能赚啊。 “是的,就是让你用你办公室的固话,替我打两个电话。” 林林左手拿起话筒,递向了张经理。 张经理脸上的笑容消失了,郑重的摇了摇头:“对不起,林小姐,请恕我在你没讲清楚,你要给谁打电话,又是要通知对方做什么之前,我是不会……”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一把在灯光下泛着黑色幽光的手枪,就顶在了她脑门上。 张经理的脸色,立即就变成墙皮那样的雪白了,娇躯也扑簌簌的哆嗦了起来,双膝一软就要瘫倒在地上:姐们是娇滴滴的小白领好不好,就算喜欢枪,爱的不行不行的,可也不是这种枪啊。 林林及时伸手,一把扯住了张经理左臂,淡淡地说:“要么要钱,要么要子弹,除此之外,你没有别的选择。” 相比起子弹来说,张经理觉得她更爱钱一些,赶紧哆嗦的回答:“我、我打,打电话!” 张经理办公室的电话号码,很突兀的跳跃在方圆的手机屏幕上时,车子已经驶出安阳了。 开车的秦大川表面平静,心里却在大骂楼宇湘:既然知道老大要干掉你了,那你为什么还不去死呢,非得在老大要给好处时打来电话,我靠! 如果说秦大川对叶明媚的死,还稍稍有些惋惜的话,那么楼宇湘給他留下的印象,那是相当恶劣的:想当年,就因为秦小冰假扮了方圆几次男朋友,楼宇湘就安排司明达去欺负小妹,这才导致秦大川冲冠一怒,拿把刀子去刺杀那败类,最终亡命天涯好多天。 只要一想到自己如此大好青年,现在却混到给人当小弟的份上,秦大川就会对楼宇湘开始各种咒骂(其实,如果老天爷再让秦大川选择一次的话,他还是会来给方圆当小弟。谁家的小弟,能有他们这群人聪明啊?) 所以呢,秦大川才对楼宇湘能‘及时来电’而感到深恶痛绝。 当然了,他也对老大不满:啥时候,您的记性变得这样差劲了,这都出了安阳了,你还没想起要给我补偿的事儿来。唉,这下可得罪夏小韵了。 心中哀怨的秦大川,眼角余光看到老大又接电话后,就竖起了耳朵。 方圆可是圆耀酒店曾经的大老板,工作虽然没做一点,不拿钱去吃饭的事儿,倒是做过很多次了,更别提在那儿打免费电话了。 所以呢,他对唐王圆耀酒店的外线电话号码,还是有些印象的。 楼宇湘那会儿給他打电话时,就曾经坦言她在圆耀酒店,那么现在忽然有那边的固话打来,方圆就以为是她打来的了,接起电话后就说:“楼宇湘,我不明白你刚才在说什么,但我保证,我并没有对你--你不是楼宇湘?” “我、我不是楼宇湘,我是、是--” 唐王圆耀酒店的张经理,可是认识方圆的(貌似所有开饭店的人,都对白吃白喝的家伙特别关注),所以当她听出对方是方圆后,心中就一喜,刚要说她是谁,林林的手枪,又顶在了她脑门上。 张经理打了个哆嗦,说:“我、我是谁,你不用管。方圆,有人让我带话给你。” “谁让你给我带话?” “我、我不认识。” “不认识?好,你说,我听着呢。” 方圆也没再追问,他镇定且带有阳刚雌性的低沉纯爷们男低音,给了张经理一些安全感,再说话时声音就变得流利了起来:“你、你如果是男人,那就光明正大的站出来去杀楼宇湘,楼总。别像那些敢做不敢当的没种之徒那样,让你那个瘸腿昆仑,用那些卑鄙手段来猎杀楼总。” 张经理说到这儿,抬眼看了眼林林。 林林微微点头,表示她没学错。 那边的方圆,没有说话,她吸了口气继续说:“现在有人托我告诉你,楼总今晚就要连夜返回苏省,你就去机场的路上堵截她吧。” 张经理说完后,不等方圆有所反应,就扣掉了电话。 林林这样吩咐过的。 “很好,再打这个号码。” 林林面无表情的点了点头,把手机放在了她面前:“看到霓裳女子会所陈经理的电话号码了吗?” 霓裳女子会所成立后,先后协助张良华、张欣、漠北北以及方圆四任老总的陈经理,可谓是稳坐钓鱼台的,尤其是方圆上任后,她更是成为名副其实的一把手,每周必须像林林汇报一下会所业绩,就成了她的工作。 所以林林有陈经理的联系方式,就再也正常不过了。 “看到了。” 张经理连连点头。 “就按照我刚才交给你的,给她打电话。” 林林收回了顶在张经理脑门上的手枪,替她按了下电话键。 张经理哪敢违抗啊,自然得乖乖的照做:“喂,是霓裳女子会所的陈燕陈经理吗?哦,你不用管我是谁,有人让我给你带话,你最好是召集你的所有保安,问问哪一个是昆仑……” 正在办公室内吃晚饭的陈燕经理(楼宇湘莅临会所的第二天,就有人前来光顾了,今天仅仅是办理会员的客人,就有十几个,忙的她别说是下班了,就是晚饭也得托到这个时候),听完陌生人打来的电话后,立即意识到事情不对劲了。 她刚想再问什么,那边的电话却已经挂了。 这不是有人在开玩笑,毕竟固话是很容易查询的。 既然不是在开玩笑,那么人家有可能说的真得:女子会所内,隐藏着一个叫‘昆仑’的杀手。 第1272章 :我就是昆仑 更何况,打来电话的那个女子,是指名道姓的说:昆仑要杀楼宇湘。 昆仑是谁,是不是杀手,甚至她有没有隐藏在霓裳女子会所,这些都不重要,甚至可以当做是个恶作剧来对待,但牵扯到楼宇湘,就算是恶作剧,也会变成必须得有警方插手的刑事案件了。 威胁要猎杀苏省楼宇湘,无论放在哪儿,都是一件不能让人忽视的大事,陈燕必须得认真对待。 晚饭是顾不上吃了,陈经理马上就拿起电话,呼叫保安队长叶云芳,让她暂时放下手头的任何工作,把所有保安都召集起来去会议室,她有重要事情要宣布。 叶云芳当然不知道陈经理为啥下这个命令,不过却能从她凝重的语气中,听出发生什么大事了,自然得赶紧答应,执行命令去了。 陈经理又打了一个电话。 这个电话,却是打给派出所的,详细把刚才接到的那个陌生电话内容说了一遍,并特意嘱咐值班民警,最好是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情况,毕竟这事牵扯到了大人物,可携带不得。 果然,派出所那边一听牵扯到苏省楼宇湘后,哪敢懈怠啊,连声答应了七八声后,才放下电话。 通知警方后,陈经理想给夏总打电话汇报一下的,不过临了却又觉得,最好是先等等,万一是别人的恶作剧呢? 让警方重视起来,那是他们的职责所在,可要是打搅了夏总有可能的‘精彩纷呈’夜生活,那就未免不美了,倒不如先去会议室,彻查一下众保安中,有没有叫昆仑的再说。 昆仑,不是一座山的名字吗,怎么成了杀手名? 陈经理快步走进会议室内时,心里还在琢磨这个问题。 霓裳女子会所总共十数名保安,她们吃住都是在会所内(家近的就会回家,但大家伙基本都在这儿住),所以就算是休班,只要有啥事也能让她们用最快的速度赶来会议室集合。 “陈经理。” 等陈燕推门进来后,站在小台子上的叶云芳,马上就迎了上来。 “人,都来齐了吗?” “除了回家去看望母亲的林盼盼之外,其他人都在这儿。” 叶云芳回头扫了眼坐在下面的属下们,低声回答。 “嗯。” 陈燕嗯了声,快步走上小高台,双手扶着长条桌,缓缓扫视了台下那些英姿飒爽的女保安们片刻,才说:“我想知道,现场有哪一位名字叫昆仑。” 昆仑? 昆仑是谁呀? 我们中间,哪有叫昆仑的? 陈燕话音落下后,包括叶云芳在内的女汉子们,下意识的左右前后相互看了一眼,搞不懂陈经理说的是谁。 “陈经理,我们姐妹中,可没谁叫这个名--” 叶云芳刚说到这儿,就看到最后面有人慢慢站了起来。 陈经理马上就看向了那边。 大家伙都认识站起来的这个人,也知道她有个与会所现任老总同样的名字:方圆。 “方圆,你有话要说吗?” 陈经理看到方圆站起来后,秀眉微微皱了下,问道。 经过这么长时间的相处,陈经理与大家伙的关系非常不错了,搞得就跟姐妹似的,在会所刚过去的那段困难日子里,大家可都是相互鼓励,才能熬到会所迎来了光明。 这个叫方圆的女孩子,谈不上多么漂亮,可也绝对算不上丑--怎么说呢,大家伙都觉得,方圆如果不是整天面无表情,而是像同龄女孩子那样活泼开朗的话,那么她铁定是个美女。 除了林盼盼之外,在场所有人与这个方圆好像都没说过几句话,她总是能让人忽视她,哪怕她明明就在你身边。 方圆,是个很怪的人,让人说不出的怪。 这是大家伙对她的共同印象。 可现在,她却在大家都不知道昆仑是谁时,她却站了出来,这是要干啥呢? 这个方圆接下来说出的一句话,解开了大家的疑惑:“我就是昆仑。” “你就是昆仑?” 陈经理脸色一变。 “她是昆仑?什么意思啊?” 有女保安,下意识的问道。 昆仑点了点头:“是的,我就是昆仑。” “你是个杀手?” 陈经理脱口问出这句话时,就后悔了:我怎么可以这样冲动呢?如果她真是个杀手,被我当众揭下面具后,在担心会被抓去警方时,岂不是会凶性大发,现场抄家伙伤人啊? 陈经理能想到的,那群女汉子当然也能想到。 呼啦一声,台下的十余个女保安,都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迅速后退,却没谁脸上露出惧怕神色,反倒是有两个人抢占了窗户位置。 大家伙到底不是那些就知道穿衣打扮,搔首弄姿的娇滴滴女孩子,而是能以一打十的女汉子,遇到危险时不是要逃避,而是琢磨该怎么解决危险,尤其是在己方人多势众时。 昆仑却像没看到大家伙都对她啥态度那样,只是抬头看着陈经理,沉默片刻后才淡淡地说:“是的,我就是个杀手。” “方--你别胡说八道!” 保安中的大姐叶云芳,厉喝一声训斥道:“你是不是杀手,我们这些与你朝夕共处的姐妹们,比谁都清楚的!” 对呀,叶队长说的没错,这个不知道是叫方圆的还是叫昆仑的妹子,可是与我们朝夕相处大半年的,她虽说不爱说话,脾气古怪,可却是我们当中最勤劳的一个,谁家的杀手,能塌下身子来,做这种粗活啊? 经过叶云芳提醒后,其他女保安也都明白了过来,堵住窗口的那俩妹子,还都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后脑勺,悄无声息的走回了原处。 其实在叶云芳看来,就算昆仑是个杀手,那么现在她也不能承认,她就是大家伙的姐妹,算是同甘共苦过的,只要她能改过作新,大家伙绝不会出卖她的。 看,如果叶云芳具备较高的文化水平,就不会有这想法了。 没文化,真可怕。 昆仑木然的眼眸中,明显多了些别的东西,对叶云芳微微颔首后,又看向了陈燕:“陈经理,你、你是怎么知道、知道我会在会所中的?” 昆仑既然承认她是个杀手,那么她以应该就是个杀手了,毕竟现在可不是开玩笑的,陈经理能确定这一点。 不过她在看到传说中的杀手,其实并没有传说中的那样可怕,而是手下众保安中最不起眼的一个后,刚才紧绷起的神经,没来由的松懈了(杀手嘛,不过如此),语气重新镇定了下来:“刚才我接了个电话。至于是谁打来的电话,我还不知道,但应该很轻松就能查出来的。” 抿了下嘴角后,陈燕继续说道:“给我打电话的,应该是个年轻女子。她在电话告诉我说,我们会所保安中,隐藏着一个叫昆仑的杀手。这个叫--她说,你要对帝皇集团的楼宇湘楼总不利,已经杀了一个人,就在给我打电话之前。” “那就不是昆仑了!” 陈经理的话音未落,叶云芳就说道:“从傍晚到现在,昆仑就是跟我,还有小艾一起,我们三个人始终都在值班室值班的。她从没有离开过我的视线,怎么可能去杀人呢?” “真的?” 陈经理一愣,看向了昆仑。 昆仑点了点头时,小艾也在旁边作证。 “这、这--” 陈经理犹豫了下,才低声说:“可是,我已经报警了,说不定警方已经在赶来的路上了。方、昆仑啊,你不该站出来的。” “别人已经、已经知道我在这儿了,躲不过的。” 昆仑摇了摇头,缓步走向了会议室门口。 “方昆仑,你要去干什么?” 见昆仑说完就要向外走,距离她最近的小艾,抬手就去拉她时,就顺着陈经理刚才打顿时,称呼她是方昆仑了。 以后有机会,我希望你能叫我方氏昆仑。 从来都不会在人前笑的昆仑,微微笑了下,说:“唯有我、我走,才能让你们不用惹麻烦。放、放心吧,我不会有事的。警方,还、还抓不到我。” 昆仑可不是在吹嘘什么,如果唐王警方能抓住她的话,那么她早就死的连骨头渣滓都不剩了。 “你、你很厉害吗?” 受昆仑的影响,性格活泼的小艾,也有些结巴了,更多的则是好奇:“能不能在临走前,给我们露一手瞅瞅?” “对,对,露一手给我们瞅瞅,好不容易看到传说中的杀手了不是?” 听好几个女汉子,都应和小艾的话后,陈经理就有些哭笑不得的头疼:这群母老虎,怎么就不知道什么叫害怕呢? “好。” 也是看在众姐妹朝夕相处那么的份上,昆仑稍稍犹豫了下,点头答应了。 马上,大家伙就迅速后退,给昆仑亮开了场子。 在她们看来,传说中的杀手要露一手,自然是那种拳打南山猛虎,脚踢北海蛟龙的超级功夫了,可得亮开场子,才能方便她表演啊。 大家伙刚相互推搡着后退呢,就觉得眼前好像有一道闪电,一闪而过,随即消失了。 “打闪了?” 小艾揉着眼睛,向窗外看去:外面繁星似锦,哪有打闪的意思? “方昆仑,你不是要给大家露一手嘛,怎么就走了?” 有人看到昆仑右手好像抬了一下后,就转身向外走去,忍不住的叫道。 “咦,她右手肘后面,好像藏着刀子啊!” 眼尖的人,就在昆仑即将消失在门外时,发现她手肘后面貌似有把刀子。 “既然已经亮出了家伙,怎么不给姐妹们表演一套传说中的--” 小艾有些纳闷的说到这儿时,她面前不远处的那把实木椅子,忽然间就从中间,毫无征兆的裂成了两半,咣当一声摔倒在了地上。 椅子忽然变成两半后,所有的嘈杂声都像被刀子切掉那样,嘎然而止。 所有人都变成了木鸡,呆呆望着那把变成两半椅子。 椅子是被利刃硬生生切成两半的,切口出整平,光滑,就像被刀子切过的豆腐那样。 “她、她刚才出刀了,一刀就劈开了椅子,我们这么多人,竟然没有看清楚!” 叶云芳咕噔一声,咽了口口水喃喃地说道。 第1273章 :不同的人不同的反应 呜啦-- 就在一众女汉子看着那把被劈开的椅子,没想到昆仑这是在破坏公共财物,而是深深地为她的刀法所沉迷时,窗外传来了警笛的叫声。 陈经理率先反应了过来:“坏了,警察来了!” 尽管正如给她打电话的那个女人所说的那样,她在女子会所保安队伍中找到了一个貌似很厉害的杀手,算是清除了一安全隐患,但昆仑坦然承认并立即离开不想连累会所的行为,却让大家伙都对昆仑有了说不出的好感,忽视了危险。 自然还有崇拜。 有谁愿意被自己崇拜的人,被警方抓走呢? 所以听到警笛声响起后,陈经理脸色立即大变。 “出去看看!” 叶云芳也跟着明白了过来,说着就向门外冲去。 小艾她们自然紧随其后,一帮身手矫健的女汉子,呼啦啦冲了出去,反倒是把陈燕这个经理给闪在了最后面。 陈燕当然不会因此而不高兴,她只是着急,刚跑到门口又想到了什么,赶紧拿出了手机:当前情况如此,她必须得给夏总汇报了。 接到陈燕的报警电话后,当地派出所值班民警哪敢懈怠啊,立即通知了在家的所长。 啥,霓裳女子会所内隐藏了一杀手,目标是苏省帝皇集团的老总楼宇湘,现在已经有人被杀了?乖乖,这不是要我的小命吗? 接到电话后,正在家与媳妇准备庆祝结婚十周年的所长大人,哪儿还顾得已经被哄的媚眼如丝的老婆,直接把从腿上抱起来仍在沙发上,兔子般的蹦了起来,压根不管老婆怒骂‘现在滚了,以后都别想碰老娘一下’,用最快的速度跑出了家门。 家里那个来劲了的娘们可以不管,但必须得给分居领导打电话:事情牵扯到苏省楼宇湘,可不是他小小一所长能处理得了的。 崔家区分局的老郝,虽说平时威风八面的,逢人就吹嘘说当今正在欧美影坛升起的红星楚楠楠就是他手下,想要签名的话只需一个电话就能搞定,宇宙内就没他办不了的事--这会儿正‘老生常谈’的跟一乡下来看望他的表侄女夸耀呢,接到所长的电话后,立即哀嚎一声。 有着一个低头看不到自己脚尖草包肚的老郝,能够以博尔特百米冲刺的速度跑出客厅,不但让乡下来的表侄女给看呆了,就连他夫人都傻掉,继而咬牙切齿:好你个老郝,原来身手还是当年般的矫健,你现在却磨洋工不出力,这是摆明嫌弃我是人老珠黄不值钱了啊。 老郝现在可没意识到,他在遭遇重大意外情况时的反应,已经彻底暴露了他出工不出力的实力,只想赶紧跑到女子会所,把那杀手给搞定再说。 慢来,慢来,那杀手叫啥名字来着? 小王(所长)那小子说,是叫昆仑? 昆仑,昆仑,这名字听起来好像有些耳熟呀--哎哟妈呀,不会是那个‘刀锋起、头落地’的昆仑吧? 看来也唯有那个昆仑,才有胆子、有资格在内地招呼苏省楼宇湘了! 不行,这事我可处理不了,得赶紧像李局汇报,请他立即调遣精兵强将才行--猛然醒悟过来的老郝,跳上车子后,立即给李文广打了电话。 李文广听到昆仑这个名字后,反应的速度可比老郝强太多倍了:“什么,是她?老郝,你的人赶去女子会所了没有?” “小王带着所里的几个值班民警已经火速赶去了,我也通知了分局刑警队,要求他们用最快的速度前往支援!请李局您放心,我们崔家分局有信心,有把握要把昆仑截杀在会所内,绝不会允许……” 老郝正在表决心呢,就听李文广在电话里断喝一声:“胡闹!你这是在让手下去送死吗?你说你们有信心能截杀昆仑?老郝,你觉得你们崔家分局,比抓了她至少十年都没确定她长什么样子的国际刑警更厉害吗?” “比不上!” 老郝被吓得一哆嗦:“李局,那我们该怎么办?” “怎么办,凉拌!” 李文广吼了一嗓子后,稍稍冷静了些:“老郝,立即通知赶往女子会所的所有同志,在我没有赶去之前,任何人都不许轻举妄动,听清楚了没有?” “是!” 老郝脆生生的答应了一声,扣掉电话后又连忙给小王打电话:“王思聪,你现在哪儿?什么,你已经到了女子会所了?草,这么快!我记得你平时出警时,可都是对着镜子照半天,确定一根头发丝都不乱才出门的--么的,王思聪,你给老子记住了,在我没有出现之前,任何人都不许擅自行动,天塌下来也得给站着!” 天自然塌不下来。 如果天真塌下来,王思聪绝不会听老郝在情急之下的胡言乱语,早就带着他的六七个手下,双手抱着脑袋如飞一般的远遁了,自然不会只是躲在车后面,拿枪对准女子话说大厅门前。 这时候,她也不管进出大厅的那些女人,谁是客人谁是杀手了,扯着嗓子吼道:“警方办案,闲杂人等速速闪避,昆仑请自觉点留下,等候接受律法的严惩!根据刑法第三百七十八条规定,如若有人故意--” 那些能给楼宇湘捧场来女子会所消费的贵妇人们,哪一个不是眼高于顶的奇女子? 像几辆警车呼啸而来,一帮警员大惊小怪趴在车后拿枪乱咋呼的事,她们以往可能没遇到过,但基本都听说过:在一大帮警员只有一人带枪的情况发生后,这说明他们是执行的紧急任务,枪膛里有没有子弹还说不定呢。 有哪个贵妇人,稀罕没有子弹的枪啊? 只会把王思聪所长的警告,当做想吃肉的乌鸦,轻蔑的冷笑一声呱噪,该怎么姿势优雅的行走,就怎么走。 直到她们看到会所那帮彪悍的女保安们,下山老虎般的从电梯内扑出来时,才意识到事情可能真得不对劲,这才顾不上风度的揪着起裙边紧走:“哎哟,我的鞋跟!” “方昆仑,你没事吧?冷静,千万要冷静,凡事都有温和的解决办法,并不一定非得打打杀杀。” 率先冲出会所大厅门口的叶云芳,看到昆仑就站在门前台阶上,默默看着下面的警察,担心她会与警方发生武力冲突才提起来的心,这才算落了下来。 她快要走到昆仑面前时,才猛地醒悟:这是个被警方团团围住的杀手,不再是她的姐妹了,会不会趁着她好言相劝(我觉得你还是去自首吧,争取获得宽大处理)时,趁机把刀子搁在她脖子上,当人质对待啊? 叶云芳猛然醒悟过来时,已经来到昆仑身边半米处了,这时候如果再转身就跑,再快,也快不过她的刀子啊--想到昆仑在会议室内劈出的那惊鸿一刀,叶云芳额头就有冷汗冒了出来,僵愣当场。 出来后就默不作声看着下面警方的昆仑,好像知道叶云芳顾忌什么了,右肩微微动了下,有森寒的刀刃一闪而逝,仿佛在警告她:你敢跑,我就顺势一刀! 不但叶云芳猛然想到了这些,紧随她跑出来的小艾她们,也意识到了这一点。 按说,在这种情况下最正确的反应呢,应该是有人忽然伸出双手,就像保护孩子的老母鸡那样,警惕的望着危险方向,徐徐后退才是正确的。 身为保安队副队长的小艾,也确实想这样做的,但她刚抬起手,却又放下,缓步走到了叶云芳面前:大家既然情同姐妹,就没有在老大危险时,自己退缩的道理。 小艾刚走过来,其他的女汉子,也都慢慢走了过去,齐刷刷的站在了叶云芳身边,都默默的看着昆仑。 昆仑回过了头,看着昔日对她很是照顾的姐妹们,淡淡地说:“放心,我的刀从不斩自己人的。” “呼!” 叶云芳等人,长长松了口气,张嘴想要说什么,却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她们可不知道,在她们很齐心样子围在昆仑身边时,藏在车子后面只露出个脑袋的王思聪,却是吓得够呛:这群傻丫头片子,自愿给人当人质吗? 幸好,昆仑并没有任何动作,这让他稍稍心安,从没有过的企盼有着一个大草包肚子的老郝,能够脚踩七彩祥云的出现在他面前。 他只是一个小小的所长而已,实在承受不起如此重要的考验啊。 老郝脚踩七彩祥云的跑到何处了,李文广不知道。 他只知道昆仑在公然露面后,就代表着一座沉寂多年的火山,开始冒烟了,一个搞不好,就能发生谁都搞不定的滔天大事件。 这件事,不是王思聪能搞定的,也不是老郝能搞定的,更不是他李文广能搞定的,本着必须把最大的困难上交的原则--李文广只能向新任市长燕随意,打电话紧急汇报。 今天是张翼更上一层楼、燕随意新官上任的大好日子,下午下班后,现在已经成为一把手的张翼,自然得张罗酒宴,欢迎燕市长的到来。 李文广身为唐王领导班子的主要领导之一,当然得参加欢迎宴会了。 当然了,像这种高档次(不是酒菜档次高,是吃喝的人身份高)的酒席,就算敞开怀的痛饮,也不会拖延太久的,天黑下来没多久就散了。 直接回到市局的李文广,接到老郝电话后,马上就用最快速度召集最得力的人手,严令必须得全副武装,收拾停当后迅速赶往霓裳女子会所。 下达命令后,他本人则带着杨健等几个人,跳上车子率先赶往女子会所那边。 车子刚驶出市局大院,李文广就拨通了燕随意的电话。 “什么?” 听李文广说,名动江湖的冷血杀手昆仑,竟然躲藏在了霓裳女子会所后,正端坐在招待所客房沙发上喝茶来醒酒的燕随意,噌地一声就站了起来。 还真是地位决定一个人的眼光。 昆仑出现在唐王的这个消息,听在不同人耳朵里,就有不同的反应:王思聪懵圈,老郝发慌,李文广着急,燕随意却是害怕。 第1274章 :披着马皮的白眼狼 王思聪懵圈,那是因为他对昆仑这个名字所代表的危险程度还不够,没搞清楚昆仑有啥可怕的,他心急火燎只是因为事情牵扯到了楼宇湘。 老郝心慌,则是因为他很清楚昆仑有多可怕,有些中大奖的不知所措:靠,那么牛叉的人物,竟然来我这小地盘上了,还真是看得起我啊。 李文广心急--不能不心急,他可是很清楚昆仑有多么残忍的,更知道昆仑对准楼宇湘是为了什么:别的杀手获许摄于楼宇湘的‘威名’,不敢轻举妄动,可昆仑绝不会在意那些,真要是把小楼在唐王办了,后果绝对是不堪设想的。 与李文广三人不同的是,燕随意既不懵圈心慌,也不心急,他只是害怕:昆仑真要办了楼宇湘,还没平息的唐王官场会再次发生震动,这还是其次的,关键是楼宇湘的死活,直接影响到某件大事。 这件大事,可是燕家等好多豪门大族暗中联手,苦心筹划数十年的,一旦因为昆仑的乱来而导致楼宇湘被杀,那么事情就会彻底脱出掌控的。 楼宇湘,不是不能死,就像昆仑不是不能杀人,但楼宇湘绝不能死在昆仑手中! 回到招待所客房内时,燕随意还是很有几分酒劲的,听完李文广的电话后,被吸收的酒精立即化为冷汗从额头冒了出来:“李文广,你一定要阻止昆仑行凶,不惜一切代价的,听明白了没有!?” “是!” 对燕随意的命令,李文广自然不会有半点违逆,语气铿锵的答应了一声,率先扣掉了电话。 燕随意抬手擦了擦额头的冷汗,抬脚刚要快步走向门口,却又想到了什么:差点忘记给张翼汇报一下了。 说实在的,燕随意决心正式踏上官场时,就把目光瞄准老苗的位子。 要做,就做一把手,堂堂燕家第三代领军人物燕大少,来唐王这种人口不过百万的小县级市,如果再屈居人下,那对他来说就是红果果的轻蔑了啊。 燕随意的想法呢,与老燕家的想法是不谋而合。 所以老苗还没有犯错时,燕家就已经开始运作要让他去别处养老,给燕随意腾位置了--谁想到老苗自己不争气,不但丢了一把手的宝座,连养老的位置都没有了,这可太符合燕家的心意了。 根本不需要再运做什么,等这边情况都搞定后,直接把燕随意空降过来就行了。 只是谁也没有想到,就在燕随意已经开始一把手的眼光,俯视整个唐王琢磨着该从哪方面入手,才能在最短时间内树立起他一把手的威信(要想树立威信,自然得做出对人民有利的成绩,这是每一个合格官员的底线)时,郭易秦直接给老爷子打电话了,明确无误的说,有人希望能让‘罪官’张翼,坐一把手的位子! 是谁这么大口气,敢从燕家虎嘴里夺食啊? 听老爷子说出郭易秦的来电用意后,燕随意表面不动声色,心里却着实冷笑了声。 可当他听老燕说出方圆的名字后,心中的冷笑,就变成叹气了。 没有哪股子势力,会为了一个小小正处级官职,犯得上与燕家争抢不假,可方圆绝对是一股子让燕家不能小视的,可以说是无论提出什么样的要求,燕家都得极力去满足。 区区一个正处级一把手,算什么过分的要求吗? 当然不算,所以燕随意很快就放平了心态,以二把手的眼光,重新谋划他该怎么为人民服务了。 既然是二把手,那么在出现不得不全力应对的大事件时,于情于理,他都得向一把手张翼作汇报,无论他是否看得起张翼,这都是规矩。 以往比谁都懂规矩的张翼,在手机响起来时,正泡在家里的大浴缸内,双腮潮红的想好事儿呢:那个家伙可是说,让我洗白白了在家等他的。 她没觉得方圆对她说的那句话,是在侮辱她,而是很正常的。 因为没有谁比她更清楚,当一个人被绳子吊在悬崖上面,下面就是万丈深渊,眼看绳子快要断了,她就要跌入万劫不复之地时,忽然有人把她拉出险境时,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她觉得,她能用生命来报答‘恩人’,洗白白了等他来享受--又算得了什么呢? 更何况,她已经明确与方圆说过了:如果我这此能逃得大难,我会给你做一辈子的地下夫人。 刚结束的比恶梦还要可怕一万倍的婚姻生活,让张翼极度恐惧结婚,只想找个有能力的男人,来安享她此后的大好青春,就是她最大的渴望了。 张翼不知道,方圆是怎么做到这一切的,她肯定是无比的好奇,但在方圆主动给她解释之前,她是绝不会问的:男人跟女人之间,哪怕关系亲近到了负距离的地步,有些事最好能不问,就不问。 不问又能怎么样? 反正她现在已经安然渡过危机,以后只需全心全意的做好两件事就行了:第一,全心为人民服务,第二,全意伺候好那个男人。 今晚,对她来说是重获新生后的第一个晚上,她希望方圆别食言,因为她已经把自己在浴缸内泡了长达一个半小时了,凝滞白玉般的皮肤,都已经变成了虾米的颜色,喷香喷香的。 手机铃声很突兀的响起时,安然躺在浴缸内的张翼,触电般的坐起来伸手,去椅子上拿手机--她以为,方圆终于来了。 不是方圆,是燕随意。 看到手机屏幕上闪烁的那三个字后,张翼无比的失望,不过态度立马就端庄了起来,毕竟她的搭档,可是来自那个让她高不可攀的家族。 “你好,燕市长。” 张翼接通电话后,微笑着问好。 “张书记,您好,这时候冒昧给您打电话,还请海涵。” 燕随意心里再怎么着急,这时候也始终保持着该有的礼貌,与出色的修养,不愧是来自世家豪门的优秀人物。 对燕随意的尊敬态度,张翼很满意:“呵呵,燕市长客气了。” 客气完该客气的程序后,燕随意马上就说明了来意。 相比起燕随意来说,张翼对昆仑的‘知名度’,与王所长听到这个名字后的反应,都差不多,没怎么在意,只是被她可能要办了楼宇湘而震惊。 在他们眼里,楼宇湘的名头,可是比那啥的昆仑响当当多了。 如果小楼真要被杀手在唐王给办了,刚被方圆拉上悬崖的张翼,只能自个儿跳下去,与燕随意等人一起,最多也就是商量一下,该用什么样的姿势,才显得更优美一些。 事业单位从分工上来说,负责社会治安的强力机关,是属于二把手麾下的一个重要部门,张翼先后在川南、唐王担任那么久的二把手,没理由不明白出现这样恶劣事件时,该走哪些程序。 也顾不得身上啥衣服也没穿了,张翼呼啦一声站起,赤脚走出了浴缸,急切的问道:“燕市长,市局的李文广同志知道消息了吗?” “就是李局给我打电话汇报的。” “好,那我马上給他打电话,让他务必用最快的速度,解决杀手--” “张书记,别这样做!” 燕随意打断了张翼的话。 别这样做? 难道说,眼睁睁看着杀手去搞楼宇湘,咱们却在这儿干看着? 张翼黛眉皱起,正要再说什么时,就听燕随意沉声说:“那个杀手,是方圆的生死兄弟……很多人都说,她就是方圆的影子。” 张翼满腔的不高兴,立即烟消云散。 这要是放在以前,如果杀手是孙刚的同胞兄弟,哪怕夫妻俩人关系再好的蜜里调油,张翼也得大义灭亲。 现在她不会这样想了,以后也不会这样想了,但只限于那些事得牵扯到方圆,如果是与方圆没关系的,她肯定得让那些不法分子,见识下什么才叫人民的铁拳! 方圆的生死兄弟,就是她的生死兄弟,方圆的影子,就是她的影子--这就是张翼现在对方圆的感情深度,尽管她也知道,就算她把他当菩萨供着,他可能也仅仅是垂涎她这番完美的躯体。 不过这有什么呢? 有谁规定,女人不可以为在意不在意她的男人,付出一切能付出的东西? 而且燕随意能提到方圆,就说明了三件事:第一,就是表示他很清楚张翼能‘逢凶化吉’是谁在背后使劲;第二,就是他暗示张翼要想处理昆仑这件事,最好是先征求一下方圆的意见;第三呢,则是表示他已经猜到了她与方圆的不寻常关系,但他不会多事,希望她也不要多想。 “好,我明白该怎么做了。谢谢你,燕市长。” 稍稍沉默片刻后,张翼语气真诚的道谢。 “呵呵,张书记不用客气,希望我们以后能联手,让唐王八十万市民都能过上更好的生活而努力。” 燕随意喊了句口号后,就挂掉了电话。 张翼伸手扯过一条浴巾,围在身上快步走出了浴室,边走边拨打方圆的电话。 她接连打了两遍,手机里都传来‘您拨打的用户正忙,请稍候再拨’的提示声。 “看来,他早就收到消息了。” 张翼不再拨打方圆的手机,而是改为呼叫韩妙:“小妙,你现在立即通知老王,前来接我。速度要快,万分紧急的情况!” “是,是,我马上过去!” 韩妙跟随张翼这么久了,可从没听她用这种语气对自己下达过命令,稍稍愣怔了下,才反应过来,马上点头答应。 “曹海,我有紧急公务要做,请你马上出去!” 挂掉张翼的电话,马上就呼叫老王完毕后,韩妙快步走到房门后,从上面拿起一件黑色外套,披在身上后转身,冷冷看着赖在沙发上的那个年轻人。 曾几何时,韩妙深为她能追随张翼来到唐王而幸运,一来是这边各方面的环境,都要比川南县好太多,二来是她在这边找到了真爱。 曹海,就是她在人海中苦苦寻觅了长达二十五年的白马王子。 只是她做梦也没想到,曹海只是一头披着马皮的白眼狼。 第1275章 :一些无耻的东西 爹是天,娘是地,老婆就是玉皇大帝;圆可惊天动地,也不能招惹玉皇大帝。 这句话在江湖上广为流传,也不知道是哪个不孝顺爹妈的白眼狼说出来的,让天下万物生灵所不齿,却偏偏博得了好多人的认可,尤其是年轻女孩子的热烈欢迎。 谁都无法否认,在女同志们经过长达五千年锲而不舍的奋斗后,她们的地位在当代,终于取得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只要是稍微有点姿色、有点本事(就是能挣钱养家)的女人,都希望自己能是高傲的女王,手拿皮鞭把自己老公训成为唯她是从的哈巴狗。 有姿色更有本事的韩妙,却不赞同这种这个观点,她更信奉‘男人是天,是山,是绝对的一家之主’的传统思想,觉得女人再怎么了不起,也得懂得让男人在她面前,得有说不出的骄傲、自豪感。 唯有那样,男人才会得意洋洋的,自己套上绳索甘心为她当牛做马,转着圈的拉磨,不知道苦和累。 同样是改变男人,干嘛要把他训成哈巴狗呢? 哈巴狗诚然很听话,但它能有牛马能干吗? 唯有那些自以为是的脑残女,才会渴望自己男人变成那样,乖乖听从她的命令,眼里只有她一个老婆,什么爹娘二大爷三大婶的,统统一边玩去。 那些脑残女根本不清楚,男人之所以甘心变成哈巴狗来讨好她,就是因为她还年轻漂亮能挣钱养家罢了,内心深处早就对她不懂得给男人尊严,不懂得孝顺他的爹妈二大爷啥的而不满了。 一旦等她人老珠黄了,男人就会立马从哈巴狗摇身变成白马,一脚把她踹到阴凉地里去,摇头摆尾马蹄得得的去给别的年轻女人当王子去了,只留下曾经女王般的老婆,蹲坐在地上双手拍打着大地,母狼般的嚎哭。 所以呢,真正聪明的女人,要想让男人乖乖呆在他身边一辈子,就得学会在疼他、爱他之余,再懂得給他自尊,懂得去孝顺他的爹娘二大爷啥的。 唯有那样,男人才会觉得自豪,以后等女人人老珠黄想变身白马时,就会受到良心的谴责了。 留住一个男人的决定要素,就是真心对他好,无论做什么都要站在他的角度上去考虑问题,让他在不知不觉间,成为老婆的走狗…… (抱歉,说的有些多了,但这确实是老婆常来洋洋得意说兄弟要给她当一辈子牛马的心得,现在拿出来与大家好共享。 这才是聪明女人啊。 不过,她在洋洋得意中,却忘掉她已经成为兄弟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贴身保姆的现实,养成了无论让她做什么,都不会说不的好习惯)。 这些道理韩妙都明白,她也是这样对待曹海的。 从认识到说拜拜之前的那段日子里,曹海的表现也很让她满意,自以为品尝到了爱情的真正滋味。 但谁能想到,曹海却在她最需要他的安慰时,毅然决然的去了。 走了就走了吧,如果曹海没有在得知张翼没有被一撸到底,反而更上一层楼的当晚,就面带抱歉笑容的出现在她视线中,二话不说就跪在她面前,请她原谅,说他甘心为她当牛做马到十八代之后--韩妙对他的印象,绝不会坏到无以为继的地步。 尤其是当曹海,毫不犹豫的就出卖他叔叔曹金彪,说是受他蛊惑才忍痛撇下韩妙的那番话后,韩妙才确认自己眼睛,以前是瞎的,只是被他英俊的小白脸子、看似很出色的男人气质给迷惑了。 实际上,曹海就是头披着白马皮的白眼狼而已。 “呵呵,小妙,你还没有答应我,我怎么就能离开呢?” 曹海才不管韩妙有什么紧急公务,依旧蛤蟆那样赖在沙发上,翘着二郎腿笑眯眯的点上了一颗烟,很是胸有成竹的样子。 张翼用从没有过态度,严令韩妙立即去接她了,韩妙哪儿还有心思琢磨曹海为什么胸有成竹,冷哼一声开门:“哼,既然你不走,那就在这儿呆着吧。等我回来后,如果发现丢失什么东西,你就等着被警方传唤吧。” “小妙,你等等,等看完这些东西再走。” 对韩妙的威胁,曹海毫不在意,慢条斯理的从口袋里拿出几张照片,随手一甩,照片雪花般的飘落在她脚下的地板上。 自从陈老师搞出个照片门后,世人才知道那些表面看上去很风光,很正经的明星们,私生活原来是那样的肮脏,不过说实话,照片上的姿势倒是很吸引人,虽说比起东洋那些明星来说要差了很多,但架不住人家名气大啊,备受瞩目也是应该的。 毫无疑问,尘世间深爱着的男女们,其实在私生活时也会玩这种游戏,希望能在牙齿掉光时,再拿出泛黄的照片,摆摆手让孙子过来:孩子,看看你爷爷我当年的雄姿--实话告诉我,现在你们年轻人玩的花样,有没有突破性的创新啊? 以往在与韩妙秀恩爱时,曹海就用这种私房悄悄话,说服了韩妙,让某些精彩瞬间永留在了那一刻。 他提出分手时,心伤欲碎的韩妙,早就忘记了这件事。 直到照片飘落在脚下后,韩妙脑袋里才嗡的一声响,接着泪水就哗的下来了,弯腰拣起照片,撕了个粉碎后,受伤母兽般那样扑到曹海面前,抬手就是一记狠狠的耳光。 曹海是坦然处之,依旧昂着他骄傲的脸,视韩妙的野蛮为无物,笑容也变得更加自信,明媚活泼,语气温柔的向冰天雪地里的春风:“小妙,就算你打死我,我也不会还手的,我只要你能回到我身边,让我一如既往的疼你,爱你。” “你、你真得好无耻!” 如果不是老王来到楼下后按了下车喇叭,提醒韩妙赶紧下楼,她绝对会抄起果盘里的刀子,狠狠刺下去。 她在脚步踉跄的跑出家门时,听到曹海深情的唱了起了《单身情歌》:“抓不住爱情的我,总是眼睁睁看它溜走,世界上幸福的人到处有,为何不能算我一个,为了爱孤军奋斗,早就吃够了爱情的苦--” 今晚唱这首单身情歌的人,绝不只有曹海一个人,还有夏小韵。 接到陈经理的来电时,夏小韵正在心里哼哼第三遍,伸手拽了下要素白色的拽地长裙,这样才能遮住脚下那双绣着彼岸花的绣花鞋。 那双鞋面上的花儿闪着妖异色彩的绣花鞋,看上去也就是七八成新的样子,应该是别人穿过的,但无论是大小,还是胖瘦,都很适合夏小韵的脚。 就像,这双明显是手工缝制的鞋子,就是根据夏小韵的脚来定做的。 当然不是。 已经带着很大失望离开方家的燕影,在拿出左脚上的那只绣花鞋时,就曾经明确告诉夏小韵,说这双鞋子就是九幽夫人穿过的。 夏小韵成为一祸水女郎后,她的身体就会停止发育,身高胖瘦脚丫子的大小,都与她亲娘一般无二--这是九幽世界内的特殊传承基因。 有谁会想到,在那个世界中,无论是男女,他们的基因是那样的强大,丝毫不为与外界人士生儿育女,就乱了他们最骄傲的基因。 举例说明:尘世间的正常男女婚后生育的小孩,有可能像爸爸,有可能像妈妈,也有可能像舅舅、姑姑(外甥似舅舅、侄女似姑姑就是这意思了),还有可能像隔壁老王-- 正常人家小孩不是固定的像父亲,或者是像母亲,一来是基因的多样性,二来则是看谁的基因更强大,孩子就随谁多一点。 九幽世界内却不这样。 举例,九幽夫人结纳了龙头,她生出来的孩子,基因完全继承自她;夏天问、方天明分别迎娶了陈婉约、燕影,她们所生的孩子,也只能是完全继承他们;如果夏小韵再与尘世间的正常男人生儿育女,孩子还是会像她。 就像向日葵永远向着太阳那一面那样,所有孩子的身上,都会有朵彼岸花的胎记。 唯一不同的是,在外界出生的孩子,不去黑暗世界接触那个特殊的环境,彼岸花的胎记是绝不会显示出来的。 夏小韵已经去过了,所以她右肩下有朵含苞欲放的彼岸花。 谁都无法确定的基因,如想让夏小韵的彼岸花彻底绽放,那么就得需要方圆来‘施肥’,这是宿命,就像狼走千里吃肉,毛驴再怎么努力,看到小孩拉屎时也会嘴馋那样,请不要追寻这是为什么。 当初陈婉约说的很清楚(说给方圆,方圆再转说给她),夏小韵唯有穿上一双绣花鞋后,才能解除方圆对她的‘肌无力’现象,只因他们是并蒂彼岸花。 当绣花鞋要出世时,这对男女都会找到一只鞋:男人找到的,是右脚;女人得到的,是左脚,与人们观念中的‘男左女右’规则,恰恰相反。 果然,方圆在北朝地下古城,找到了右脚的绣花鞋。 夏小韵不用去找,燕影就主动给她送来了左脚的鞋子。 燕影怎么会持有一只关系重大的绣花鞋这个问题,夏小韵在震惊过后,当然得问问咋回事。 燕影坦言相告说这只鞋子,是方天明交给她,委托她再交给夏小韵的。 方天明又是从哪儿找到这只鞋子的? 楼宇湘是当事人,却没有告诉小夏,所以当燕影说,这只鞋子是早就谢世的潘龙语,留给方天明的遗物后,夏小韵再次相信:她与方圆的一生,都是在别人的精心安排下的。 要不然,早就持有一只绣花鞋的潘龙语,也不会在他死后才拿出来。 老神棍那样做,就是因为必须得遵从命运的安排:鞋子在该出世时,才会出世。 夏小韵拥有了一双绣花鞋。 当她在穿上这双绣花鞋后,陪伴她的劳拉,就震惊的发现:夏总整个人都变了。 当然不是变丑,也不是变漂亮,更不是忽然变成三头六臂了,而是夏小韵的气质,有了让小黑妹无法形容的升华,只能忽闪着一双眼睛,来表达她无法挽救的无知。 第1276章 :原来这才是我 气质这玩意是哲学术语,指人的生理、心理等素质,是相当稳定的个性特点,也指人的风度,模样。 气质的说法呢,最早源自于夏朝理学家张载,用来指称人类先天的不同禀赋,这是夏明理学很重要的探讨课题。 张载认为,因为人类的天生禀赋(气)不同,使得人类在出生时有不同的个性,但是这些不同的个性,都可能因为后天的修养与阅读而所有改变(变化气质)。 夏美女的气质,以往就是那种小家碧玉形的,身材相貌啥的虽说都是标准的美人儿,不过她从小在奸商家庭长大,再怎么有气质,也就是眼高于顶的小骄傲,小跋扈罢了。 与出身名门的楼宇湘这种大家闺秀相比起来,夏小韵在这方面差的太远,就更别说她能与那种连头发丝都在散发着超凡脱俗的公主相比了。 但当她在穿上一双绣花鞋,感受到心底深处有股子暖流涌起后,劳拉就惊骇的发现,眼前徒有漂亮外形却是一副奸商嘴脸的夏总,变成了视天下万物如神马浮云都不值一晒的皇家公主。 她想膜拜--夏小韵一个轻轻的眼神,就阻止住了劳拉,然后就站在镜子面前,长时间的痴痴欣赏自己:原来,这才是我。 夏小韵,都被她自己的气质而倾倒,那就别说是别人了。 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夏小韵看了整整一个下午,外加大半个晚上,都不知道累,也不知道饿,就这样静静的看着自己。 现在她敢说,只要她走到大街上,无论对哪个帅哥勾勾手指,帅哥就会哈巴狗那样的跑过来,对她誓死效忠,还是无条件的。 方圆,也会这样。 “没有谁,能抵抗穿上一双绣花鞋的你,尤其是方圆,只因的你绽放,就因他一个人而绽放。夏小韵,请牢记,你必须得在想清楚后,再决定是否穿上两只绣花鞋。 因为从某种概念上来说,当你穿上这双独一无二的绣花鞋后,你与方圆的命运,都不已经不再受你们自己所控制了。 你们,会按照九幽世界为你们制定好的轨道走下去,并蒂彼岸花开,像昙花绽放一瞬间那样的美丽,但很快就会凋谢,在你怀有身孕后。 你的身孕,就是九幽世界内某些东西,能否冲出黑暗涉足阳光下的解药。 你能绽放,你能为自己瞬间改变的美丽所倾倒,更能倾倒所有男人,尤其是方圆在你面前没有任何的抗拒--但你会死。 据我所知,自古以来还没有哪一个女子,能抗得住自己瞬间成为天下间最漂亮女子的诱惑,所以我希望你,能成为那个与众不同的女孩子。 唯有抗拒无法阻挡的美丽,你才有可能活下来。” 这番话,是苦苦等候方圆好多天,都没等到他回来的燕影,在极度失望后离开方家时,以相当凝重的态度,嘱咐夏小韵的。 夏小韵端详着手中的绣花鞋,沉默良久才轻笑一声,反问道:“燕阿姨,人这一辈子能活多久?” “正常人,百岁就是百万里挑一的了。” 燕影如实回答夏小韵的这个问题时,嘴里是发苦的。 因为她已经知道夏小韵有了明确的决断。 果然,夏小韵又问她:“一百岁再死,与二十多岁就是死,最大的相同点是什么?” 不等燕影回答,夏小韵就缓缓说道:“是死。活一百岁是死,活一百天也是死。既然早晚都是个死,那么我身为女人,凭什么要抗拒成为尘世间最漂亮的女人?” “你这样,不但会还害了你自己,害了你的孩子,还会害了方圆!” 燕影满脸都是颓丧的回答。 “梁祝能双双化蝶,许仙与白娘子能等待雷峰塔倒,那么方圆既然能无可救药爱上我,为什么就不能与我一起共赴黄泉,在阴世间再做一对恩爱夫妻呢?” 对能害了方圆,夏小韵看不出有丝毫的心理负担,只有说不出的高兴:“听你说他已经在外面有了对双胞胎儿子时,我就想他死了。结果能死的这样有意义,已经是上天对他的格外恩赐了。” 燕影没有再说什么,转身就走,脚步踉跄。 她知道,当夏小韵穿上那双绣花鞋后,别说是她了,任何人都无法阻止夏小韵与方圆一步步走往死亡的路。 这是他们的宿命。 燕影在走出方家大门口时,就听夏小韵又问:“接下来,我该怎么做?” “等你穿上那双鞋子后,你就知道你该怎么做了。” 燕影的回答,仿佛还在夏小韵耳边回荡,久久的都不肯散去。 她没有说错,当夏小韵小心翼翼的穿上那双鞋子,款款站起身,在她无法形容的高贵气质,让性取向很正常的劳拉,都被她彻底倾倒时,她真得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了:今晚,她要让她,让方圆肩膀下的彼岸花,就此盛开。 这让她想到午后刚过时,曾经给方圆打电话让他必须得在晚上十点之前滚回家的事:原来,从那一刻开始,就已经有股子来自冥冥之中的力量,促使我那样做了。 但紧接着,就有两张面孔,在她脑海中浮上:一张是龙头的,一张却是水暗影的。 那两个人,一个是她的亲生父亲,一个是她同父异母的姐姐,绝对是她最至亲的人。 但他们的样子,自夏小韵脑海中出现后,却不是面带亲切笑容的,而是带着无法形容的冷漠。 夏小韵并不知道,在她一心想让并蒂彼岸花开、不在乎活多久、能否给这个世界任何的伤害、只想像流星般爆出她生命的璀璨时,她就已经走进了魔障中。 幸运的是,她那颗已经完全被妖异、邪恶的盛开的彼岸花,所占满的心中,还保留着最后一丝清明:亲情。 这才让她即将沦陷时,让她做出了最痛苦的选择:远离方圆。 远离方圆,又能去哪儿? 去九幽世界吧? 传说,那个地方与我有着莫大的关系,我那可活千年的亲生母亲,还在那边等着我,去问问她的意见,也是好的,尽管她肯定会极力撮合我与方圆。 获许,我主动去找她,也是他们早就为我定制好的人生轨道。 但这有什么呢? 不试试,我怎么知道我会不会成为一个幸福的单身女郎,躲在黑暗中看着那个混蛋,与别的女人卿卿我我,而我只能在心里哼唱着单身情歌? 就在夏小韵心中哼完第三遍单身情歌时,陈经理打来了电话,打断了她的臆想。 这让她有些不爽,但还是接起了电话。 电话中,陈经理用相当慌张的急促声音,向她详细汇报了杀手昆仑,竟然掩藏在女子会所内,伺机猎杀楼宇湘的全过程。 如果陈经理说,掩藏在女子会所的杀手,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镇关西、南霸天之类的,夏小韵肯定得先赶紧赶到现场,看看咋回事。 不过杀手既然是昆仑,而且要杀的还是楼宇湘--呵呵,时间不早了,还是早点洗洗睡吧,明天还有很多事要做呢。 早就看不惯楼宇湘那副丑陋的嘴脸了。 早就知道昆仑在女子会所了。 楼宇湘能死在昆仑手中,也省下夏总亲手干掉这小不要脸的了,那么她怎么可能会管这闲事? 充其量,为了安慰陈经理,夏小韵才淡淡地说:“放心,昆仑不会那样鲁莽的,她知道该怎么做。陈经理,你也别慌张,你现在最需要做的呢,就是维持会所能正常营业。别的事情,你一概不要管,会有人处理的,更不会连累到我们会所。” “啊?” 仓皇给夏总打电话的陈经理,可没想到夏总对这件泼天大事的反应,竟然是如此的淡定,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该怎么说什么了。 “有事,你可以找方圆,方总,他才是会所的直接领导。” 夏小韵并没有给陈经理解释太多,在扣掉电话之前,这样吩咐道。 听到手机内传来嘟的一声响后,陈经理才如梦初醒:对呀,我怎么忘记方总了呢。夏总说得对啊,他才是会所的老大,而且与楼总的关系又很不一般。 手忙脚乱的,陈经理找到方圆的手机号,飞快的拨打了过去。 她的运气,要比张翼好多了。 因为她抢先一步打通了方圆的电话,所以才让张翼在旁边先候着。 对陈经理给自己打来电话,正在飞速向唐王赶来的方圆,听完后只说了一句话:“把手机,给昆仑。” “哦,哦!” 陈经理连声答应着,双手捧着手机急吼吼跑出了会议室。 在跑出大厅时,她才猛然想起:方总与昆仑的关系,貌似不一般啊。 “滴,滴滴!” 燕随意的车子,飞快的驶进停车场内时,陈经理也已经跑到了昆仑身边,竟然没意识到她正在靠近一个相当危险的女人,更没看到停车场内,已经有无数警员,正如临大敌的拿枪指着这边。 她只是高声喊道:“昆仑,你的电话!” 出来大厅后就始终站在台阶上,好像一座山那样没有走动半步的昆仑,闻言侧脸看向了她,面无表情,更没说什么。 昆仑的态度,摆明了她不想接电话,谁的也不想接,她只希望这些飞速赶来的警员,别逼她出手,能让她安然离开就行了。 被方昆仑木然的看了眼后,陈经理才猛然醒悟她是个多么可怕的杀手,小心儿颤了下,下意识的后退一步,才嘎声说道:“是、是方圆的电话--”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觉得眼前有白影闪过,手里一轻。 等她搞清楚手机已经被拿走时,昆仑已经把手机放在耳边,低声说:“是、是我。” 方圆的语气很急迫:“是谁要猎杀楼宇湘?” “不、不是我。” 听方圆这样问后,昆仑眼睛亮了起来,声音更加温柔了。 方圆没有问她:你在猎杀楼宇湘吗? 而是在追问是谁在猎杀楼宇湘,那就代表着他相信她,才不会做那种没脑子的事。 方圆对她,依旧像数年前那样的,绝对信任。 被自己所在乎的男人信任的感觉,真好。 第1277章 :没人挡得住我 听昆仑说不是她要猎杀楼宇湘后,正在向唐王赶来的方圆松了口气。 其实他压根就不相信林林的话,因为没有谁比他更了解昆仑了:那就是个花痴到让他都觉得不好意思的女孩子,一旦爱上一个男人后,才不管男人是好人,还是坏人,都会锲而不舍的守在他身边。 算是应了民间流传的那句话:嫁鸡随鸡飞,嫁狗随狗走。 昆仑如果爱上一个好人,会做成为侠女,就是脾气古怪点罢了;如果爱上一个坏人,就会变成个女魔头,杀人如麻。 幸好昆仑的运气不错,她爱上了一个好人-- 这孩子最大的优点,还不仅仅是痴情,而是她爱上那个男人后,不但不会在意男人是好人还是坏人,而且不会管男人是不是花心男,身边有多少美女围绕。 只要男人很在乎她,她就很知足了,还能在男人的其他女人遇到危险时,挺身而出。 毫无疑问,那天方圆在女子会所把楼宇湘扛上楼去后,任何人都知道这对男女是啥关系了,昆仑当然也知道,那么就算她看楼宇湘再不顺眼,只要方圆没有说‘给我把这小娘们的脑袋给削了’,她就不会理睬。 所以呢,当方圆接到酒店大堂经理的电话说昆仑要猎杀楼宇湘后,第一反应就是不信,如果有人真在那样做,那么就是在冒充昆仑。 这个人是谁? 昆仑可不是街头上的痞子,只要能在胳膊上描龙刺虎晃着膀子走一遭就能冒充的,她可是天下独一无二的昆仑,这个世界上有资格能冒充她的人不多。 “有人在冒充你,要猎杀楼宇湘。她目前就在圆耀酒店,你去那边看看。只要你能出现在她面前,冒充你的人就不敢露面了。我马上就会回去的,你们在酒店等我。” 方圆想了想,接着问道:“你现在方便过去吗?” 在接到酒店经理电话后,方圆就猜到她是楼宇湘身边的人,很可能是林林指使的了,依着林林的智商,在让人給他打电话后,没理由不会给陈燕打电话的。 陈燕接到电话后,肯定会被吓老大一跳,率先反应就是报警。 警方接到报警电话后,听说事情牵扯到苏省楼宇湘,绝对会立即做出反应,这会儿应该唐王警方的头头脑脑都跑去会所了,说不定张翼等市领导也已经赶到了。 所以他才问昆仑,现在方不方便赶去圆耀酒店那边。 “没人,没人挡得住我。” 昆仑看着台阶下那些人,微微摇了摇头回答。 方圆当然知道没谁能挡得住昆仑,可他实在不愿意她硬闯,那样没事也变成有事了。 昆仑就这点不好,不懂得变通,从来都不屑扯着虎皮当大旗,这会儿完全可以亮出方圆的字号来,说我是他的、的兄弟,现在我要去办事,你们可别惹我啊,要不然后果很严重-- 她那样说的话,方圆觉得不管是市局的李文广,还是张翼、燕随意,都会看在他的面子上,选择信任昆仑,放她离开的。 能用嘴巴解决了的麻烦,干嘛非得动手呢? 唉。 方圆心里叹了口气,说:“你把电话交给陈经理,让她去给李文广他们。” “好。” 对方圆的吩咐,昆仑从来都不懂的拒绝(在俄罗斯阻止方圆发疯要干掉铁辽那次,是例外),马上就把手机交给了陈燕,再指了指下面那些人。 陈燕会意,连忙用力点了点头,拿着手机小跑着跑下了台阶,举着手机高声问道:“我们会所的方圆方总,要与领导通话,请问哪位领导接听?” 李文广抬脚,刚要说我来接电话时,却又看到了旁边的燕随意,连忙落下脚,低声说:“燕市长,您接电话?” 于情于理,在张翼这位唐王一把手还没有到场之前,燕随意身为现场最高领导,自然是由他来接电话最合适了。 燕随意点了下头,快步应向陈燕,李文广、老郝等几个警方领导,紧随其后。 “我是燕随意。” 燕随意接过陈燕手里的电话,放在耳边直接了当的问道:“你是方圆吗?” “是,我是方圆。” “有什么需要我配合的?” “放昆仑离开,任何人都不要阻拦她。” 那边的方圆说道:“有人在冒充昆仑,要对下榻在圆耀酒店的楼宇湘不利。” “嗯,你现在哪儿?” 燕随意嗯了一声,轻声问道。 方圆回答:“已经赶到唐王近郊了,最多再有半小时就能去酒店那边。” “我知道了。” 燕随意点了下头,在扣掉电话之前声音更低的说道:“我四姑姑,今晚要离开唐王了。她本来是要下午就走的,是在给我打电话时,我请她去招待所聊了聊你的事--方圆,你不该躲避她的。她这次来唐王,是要告诉你很多事的。你躲着她,她很伤心。” 那边的方圆没说话。 燕随意稍等了片刻,也没再说什么,把手机扣掉还给陈燕点头示谢后,由对李文广说:“李局,让她离开。” 不等李文广说什么,燕随意又道:“一旦出什么事,我全权负责。” 李文广当然不会质疑燕随意的命令,答应了声立即转身,对老郝、杨健他们说:“现场所有警务人员,在没有我的许可下,全部原地待命!” 老郝他们用力点头后,转身去传达命令去了。 “昆仑,你可以走了。” 燕随意缓步走到了台阶面前,抬头看着站在高处的昆仑,看的很仔细的样子:“需要我提供车子吗?” “你、你是想看清我的样子。” 昆仑就像没听到燕随意的好意那样,走下台阶来到了他面前。 李文广能确定,在方圆打来电话后,昆仑绝不会再做出哪些不理智的动作,只是久闻她的赫赫凶名,看到她走近燕随意后,还是下意识的快步走了过去。 他毕竟只是知道昆仑,听说过她那些‘辉煌事迹’,但并不了解她,真担心她会脑子一发热,会让燕随意有个三长两短的。 相比起楼宇湘来说,燕随意的身份更加重要,毕竟他可是唐王的二把手,如果在众目睽睽之下被女魔头给伤了,那么现场所有人都没啥好果子吃的。 “是,我就是想看清你的样子。因为,我对你很好奇。” 燕随意并没有否认他故意走近昆仑的意图,眼角余光看到李文广等人神情紧张的快步走来,抬手向后摆了摆,示意他们别过来。 昆仑正眼看都没看李文广他们一眼,只是看着燕随意的眼睛,片刻后才轻声说:“你知道吗?原本,我是真想杀掉你的。” 尽管昆仑在说这句话时,语气很轻脸色很平静,更没有流露出丝毫的杀意,可燕随意心里还是咯噔一下,本能的强笑着问道:“为、为什么?” 话刚出口后,他才听出自己的声音,竟然有些发颤。 任何人在与昆仑面对面时,听她说想杀自己后,声音发颤算不上什么丢人的事。 “当初,你、你在罗布泊内,曾经只救走夏小韵,而撇下了他。幸好,方圆还活着,你才能、才能活着。” 昆仑眼帘微微垂下,问道:“看清我的样子了没有?我也、也该走了。” “看清了。” 燕随意点了点头。 昆仑不再说话,微微侧身擦了他肩膀一下,走向了那边的车子。 她明明走的很慢,却又仿佛很快,几乎就在一眨眼的工夫,就走到了燕随意的那辆奥迪车前。 “喂,你还没有拿钥匙!” 燕随意看出她要开自己的车子后,右手伸向口袋里喊道。 在接到李文广电话时,燕随意正在招待所内休息,因为事情紧急,他来不及给司机打电话,就自己驾车赶过来了(他肯定有自己专车的车钥匙)。 他知道,昆仑要想开他的车子,根本不用钥匙也能开走,毕竟她可是盗圣的两个人之一,不但会杀人,偷车子的本事也肯定出神入化的。 但既然他刚才主动说要提供车子了,昆仑再在众目睽睽下损坏车子开走,那样就没啥意思了(偷车子可是犯罪行为,尤其是受着大批的警务人员)。 只是他刚把右手伸进口袋里,却看到昆仑手里拿着车钥匙--燕随意呆愣了下,赶紧一摸口袋,车钥匙没有了。 不愧是盗圣中的人物,当着我的面拿走钥匙,我都没有任何察觉。 燕随意心中苦笑时,昆仑已经上车,启动了车子。 望着迅速驶离停车场的车子后尾灯,燕随意心里又想:等见到方圆后,得找个机会重新解释一下了,免得让昆仑总是惦记。 就在燕随意想到这儿时,听背后有人说:“咦,叶队,方昆仑刚才走路,一点都不、不瘸了啊。” “是啊,一点都不瘸了。” 望着昆仑远去的方向,想来心气很高的叶云芳,声音里带着备受打击的落寞:“唉,人家与我们在一起混了那么久,我们不但没看出她是个杀手,就连她是不是真的瘸子,都没看出来。” 如果她能让你们看出来的话,那么她就不是昆仑了。 走到燕随意身边的李文广,听叶云芳这样说后,嘴角微微撇了下,低声请示道:“燕市长,我们是不是也去圆耀酒店?” “好。” 燕随意点了点头。 “请。” 李文广抬手做了个请燕随意去他车子那边的手势,又对杨健低声说了句什么。 很快,刚才所有奉命原地待命不许乱动的众多警务人员,立马迅速跳上自己的车子,跟在李文广车后飞驶而去。 小艾满脸的跃跃欲试:“叶队,我们是不是也去圆耀酒店那边看看?” 不但她想去看看,叶云芳也想去。 只是还没有等她说什么呢,陈燕就在那边厉声说道:“看,看什么看,一个个的还嫌麻烦少吗?都回去,开会!” 会所内竟然有杀手隐藏那么久,陈燕这个实际上的领导都不知道,想想就后怕,今晚自然得重新‘审查’一下这些女汉子的根底了:“叶队,你现在给林盼盼打电话,让她速速赶来会所!” 第1278章 :楼宇湘不见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呆坐在办公室椅子上的张芳,才抬手擦了擦好像有些凉飕飕的脸颊。 那是泪水。 张芳被吓哭了,她自己都不知道。 这也不能怪张芳胆小。 像她这个年龄段的年轻都市女孩儿,不说从小会被娇生惯养了,可肯定是被当小公主来对待的,什么都不缺,顺顺当当的上学,大学毕业后后来圆耀酒店当大堂经理,一切都一帆风顺的很。 可能会有喝大了的客人,借着酒劲调笑一下性感漂亮的张芳,但也没被她当回事。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前来消费的客人不一定都是君子。 她当初来圆耀酒店应聘大堂经理时,就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 但她却从没有想到过,有一天她会被人拿枪顶着脑门。 被黑洞洞的枪口顶着脑门,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被吓哭了都不知道,算是丢人吗? 这要是传出去,不但不是丢人,而且还会被人说是勇敢,毕竟清醒过来的张芳能确定,她没有尿裤子-- 擦了擦泪水后,张芳彻底清醒了过来,连忙从椅子上跳起来,扑到窗口拉开窗帘向楼下的大厅门口看去。 很好,大厅门口现在依旧像以往那样正常,礼仪小姐在甜甜的笑着,招呼每一个进来,或者离开的客人,泊车小弟,正殷勤的为某位贵太太开车门。 就连灯光,也是跟以往那样明亮,柔和,看不出丁点的不同之处,就像张芳刚才经历的那恐惧一幕,只是她感觉累了不小心睡着后做了个恶梦而已。 但桌子上那些红彤彤的票子,却证明张芳不是在做梦,刚才那一切都是真实的。 如果做梦被人拿枪顶住脑袋威胁,醒来后就会发现桌子上放着好多钞票,那么大家伙肯定都希望自己每天都做那种恶梦的。 帝皇集团的楼总,不会真出什么事了吧? 张芳放下窗帘,倚在窗台上抬手拍着胸脯,正要顺势出溜在地上,好好休息会儿时,才猛地想到了林林为什么要威胁她给人打电话了。 苏省楼宇湘这种大人物,无论去国内哪家酒店下榻,只要她扯出大旗,都会被当做姑奶奶般伺候的,上到酒店老总,下到服务生,都得把眼睛擦亮点看清她的样子,以免不小心得罪了贵宾,给自己招来麻烦。 这也是张芳能认识林林,并知道她是楼宇湘秘书的原因。 想到帝皇集团的楼总,很可能会在自己酒店出大事,张芳哪敢再坐在地上休息啊,立即跑到桌前,拿起电话给酒店值班经理打电话。 大吃一惊这四个字,都无法形容值班经理听到张芳汇报的情况后的反应了,连声调都变了,立即让她赶紧去贵宾楼层,查看贵客是否安全。 很巧,今晚值班的酒店经理,就是当初因‘善待’方圆而从大堂经理高升的韩经理,短短两年内,韩经理就从大堂经理升到贵宾层经理,直到现在的值班经理,听说很受老总的赏识,要被提拔为副总经理了。 韩经理对突发事件的反应,要比张芳强多了,在即将扣掉电话时,就嘱咐她千万别慌张,影响到别的客人。 嘱咐好张芳后,韩经理马上就拨通了老总克斯特的手机(克斯特是原老总史密斯的接班人)。 虽说老总昨天刚回英国总部,参加圆耀酒店集团本季度的汇报会,远在万里之遥,但酒店发生这么大的事,韩经理必须得及时汇报,也不管现在英国那边是凌晨,还是白天了。 同样,克斯特先生听说这边发生如此恶劣的事件,并且与方圆有关后,也是被惊的不行不行的,语气严厉的连声命令韩经理,必须得慎重处理此事,他会马上像花总(花小妖)汇报,随时都会再打电话来,传达花总的指示。 韩经理连声答应着,放下电话时,有人敲响了办公室的门。 是张芳来了,门外走廊中还站着七八个酒店保安,一个个神情严肃的,手里都拎着家伙,看来在赶来的路上,张芳已经给他们说过事情不妙了。 这也省下韩经理再说什么了,直接沉声说道:“走,跟我去1717号房间。记住,无论看到什么,在没有我的许可下,任何人都不许大声声张,以免惊动了其他客人!” 十七层,是圆耀酒店的贵宾层之一。 本着‘七上八下’的说法,无论是官场上混的,还是在商场上打拼的人,现在都特别钟情于这个‘七’字,1717号贵宾房,那可是圆耀酒店档次最高的总统套间了,每天的消费,普通市民听了肯定会吧嗒嘴的。 对韩经理的吩咐,那些保安当然是连连点头。 十七层的走廊内,就像其它楼层走廊内那样安静,唯有服务台上的两个前台小妹,正在小声聊天,看到韩经理等人走出电梯后,连忙站起来打招呼。 “今晚突击检查。” 韩经理神色如常,看了眼十七号房那边,问道:“今晚也没有发现什么异常?” 那俩前台小妹,听韩经理这样问后,都愣了下:以往韩经理也曾经大半夜的带人前来突击检查,可也没问这个问题的,更没有带这么多保安。 不过,她们还是如实回答,说并没有什么异常情况发生。 “有什么可疑的人,来过吗?” 韩经理接下来的问题,更让俩小妹摸不着头脑,齐刷刷的摇头,说没发现有什么可疑人士来过,毕竟这儿的贵宾层,别说是外面那些可疑人士了,在没有值班经理的许可下,保安也不能擅自来这儿的。 不过,倒是在十几分钟前,十七号房楼总的两个随行人员,有一个好像生病了,被几个同伴陪着刚出去。 “你们能确定,那是楼总的随行人员?” 听俩小妹这样说后,韩经理就意识到事情不妙了。 “是……应该是吧,他们都穿着黑色西装,扎着蓝领带,其中一个别人背着。” 一个小妹犹豫了下,才说:“我们也曾经询问他们有什么需要帮忙的,他们拒绝了,说同伴可能是急性阑尾炎,需要马上送医院--” 韩经理打断了她的话:“那,你有没有看到楼总?” “没有。” 俩小妹一起摇头,语气很肯定。 “林秘书呢?” 张芳紧跟着追问。 “林秘书十几分钟前去了十七号房那边后,就再也没出来呀。” 前台小妹如实回答。 韩经理不再问什么,抬手摆了下快步走向十七号房那边。 俩前台小妹刚要跟上去,却看到张芳对她们摆了摆手,示意她们别跟着。 看出事情真不对劲了,那些平时走路不是咳嗽就是跺脚,不搞出点动静来不得劲的保安们,也都像猫儿那样蹑手蹑脚的了。 帮、帮帮。 韩经理快步来到十七号房前,轻轻敲门。 没人答应。 她连续敲了三次,都没人答应。 楼宇湘一行人下榻酒店,随行人员当然不可能与她同一个房间了。 所以十七号房没有人应答后,韩经理马上就去敲林林的客房,就在楼宇湘下榻客房的对面。 也没人答应。 韩经理的心沉了下去,回头正要吩咐人,去前台拿房间备用房卡来时,张芳就上前递了过来:“韩经理,房卡。” 韩经理点了点头,深吸一口气后,才接过房卡在门侧读卡器上扫了下。 叮的一声轻响,十七号房的房门开了。 并没有嗅到最害怕的血腥气息,这让韩经理紧绷着的神经,稍稍松了点--但房间里,也没有任何人。 楼宇湘下榻的十七号房是这样,林林与其他另外四个保镖的客房内,也是空空如也。 但贵宾层的前台小妹,可是保证楼总没离开过的,离开的只是她几个随身保镖,那么她的人呢? “去监控室,调阅十七层的监控录像,快!” 韩经理当机立断,低声吩咐一个保安。 那个保安连忙答应一声,转身去了。 “要不要报警?” 张芳刚小声问出这句话,十七号房案几上那部白色的内部电话响了起来,声音是那样的刺耳,把大家吓了一跳。 韩经理马上就拿起电话,放在耳边时就听里面传来酒店大厅前台客服小妹的声音:“您好,请问是帝皇集团的楼总吗?” “什么事?” 韩经理没解释自己是谁,语气平静的反问道。 客服小妹可不知道是韩经理在接电话,还以为是楼总呢,连忙说道:“楼总,有位客人要找您。请问您--” 韩经理说道:“把电话給他。” “好,请稍等。” 客服小妹说着,把话筒递给了站在台前的女孩子:“小姐,楼总请您接电话。” 自从两年多之前,当时还是礼仪小姐的罗小玉,冒犯方圆差点被开除后,史密斯总经理在给全体职员开会时,就一再强调:千万不要只看衣服不看人,并不是所有小看人的人,都能像罗小玉那样逢凶化吉的。 所以呢,哪怕昆仑穿着一身与周围环境格格不入的保安作训服,客服小妹对她也是笑脸相迎,满足她提出的合理要求。 “楼、楼宇湘,我是昆仑。” 昆仑拿过电话后,放在耳边淡淡地说:“我想知道,你、你为什么要说我要猎杀你。” “对不起,昆、昆小姐,我不是楼宇湘楼总,我是圆耀酒店的值班经理。” 电话里的回答,让昆仑秀眉微微皱了下,问道:“楼宇湘呢?” “楼总,不见了。昆小姐,您能稍等片刻吗?我有事想请您--” 不等韩经理说完,昆仑就扣掉了电话。 既然楼宇湘不见了,那么她也没必要再跟一酒店值班经理费什么口舌,而是看向了客服小妹,问道:“你、你有没有看到楼宇湘出、出去?” 别人如果这样问,肯定会引起客服小妹的反感;懂不懂礼貌啊?客人的行踪,我们怎么可能轻易泄露? 但在昆仑面前,刚要婉拒的客服小妹,却没来由的打了个冷颤,抬手指着大厅门口怯生生的说:“没、没看到楼总出去。不过,她的几个随行人员在您来之前,刚脚步匆匆的离开。” 第1279章 :千万被试图去招惹她 楼宇湘逃走了。 听客服小妹说,楼总的三个保镖,背着一个好像生病了的同伴,刚脚步匆匆的离开后,就基本明白怎么回事了。 楼宇湘下榻的客房里的那个女子(韩经理),既然说她不在,客服小妹又说只看到她的保镖们出去后,昆仑基本就明白了:楼宇湘,肯定是换上了保镖的衣服,假扮男人被人背着离开了酒店。 能让楼宇湘不敢通知酒店,就以这种方式逃走,足够说明那个给女子会所打电话追问谁是昆仑的女人,没有撒谎。 杀手让楼宇湘误以为,就是昆仑在了猎杀她。 昆仑是杀人不眨眼的狠角色,当然知道杀人时的那些方式区别了。 猎杀,是与追杀、暗杀、劫杀等系列杀人方式截然不同的。 虽说猎杀的最终目的,也是把目标给干掉,但却不像其它杀人方式那样干脆利索,而是凭借强大势力,就像猫儿戏弄老鼠那样,直到把目标玩的精神崩溃到极点时,才会下狠手的。 猎杀,是各种杀人方式中,最可怕的手段。 昆仑瞬间相通了这些事后,不再与客服小妹多说什么,转身就快步走出了大厅。 她刚走出大厅,李文广的车子就吱嘎一声,停在了台阶前。 车子还没停稳,燕随意就从车上跳了下来,着急的问道:“怎么样了?” “楼宇湘,逃走了。” 昆仑缓缓说完后,冲他伸出了手:“把你的电话,借给我、我用用。” 听说楼宇湘已经逃走,并没有直接嗝屁在圆耀酒店后,燕随意始终提着的心,总算落了下来:“好--我帮你拨电话。” 他知道,昆仑跟他借电话,肯定是要联系方圆的。 “你现在,到哪儿了?” 如果不是亲耳听到,燕随意真不敢相信,传说中的杀神在给人打电话时,语气原来是这样的温柔,还带着一丝明显的讨好,就像受气的小媳妇那样。 昆仑才不介意别人怎么看她的目光,听方圆说了几句后,才微微点头;“楼宇湘,已、已经离开圆耀酒店了。看来,她已经有了连夜离开唐王的计划。不过,我估计她、她不会去机场。” 对楼宇湘不利的人,既然已经露出要猎杀她的意思,那么楼宇湘当然不会束手就擒,在用最快的速度逃离时,就不会再选择‘正常’路线了,所以昆仑才说估计她不会去机场。 方圆在那边回答:“但她也有可能偏偏走机场。她是个、是个狡猾多端的女人,最喜欢做别人以为她不敢做的事了,所以你还是去机场那边看看吧。” “好的。” 几乎从来都不会反对方圆决策的昆仑,习惯性的点了点头,刚要扣掉电话时,就听他低声说道:“不管能不能找到她,回来后别再回女子会所了。去梨花山吧。” “好的。” 昆仑再次点了点头时,眉梢眼角溢出了明媚的笑意。 梨花山,现在可算是方圆的老巢了,昆仑早就想去那边,只是一直不敢去,她怕方圆训她任性(当初在俄罗斯时,为什么不等他一起南下啊),现在听他亲口邀请后,语气虽说依旧很淡然,但内里的心花却已经绽放了。 “谢了。” 昆仑把手机递给了燕随意。 燕随意没有接,只是表情古怪的看着她。 昆仑眉头皱起:“怎么了?” “啊,没什么,呵呵,没什么,就是惊讶你会向我道谢。” 燕随意这才苦笑了声,接过了手机。 “哦,我知道了,从此后不会再对你说谢谢了。” 昆仑貌似很认真的说完这句话后,才转身走了。 “燕市长,要不要跟着她?” 李文广低声请示道。 “远远的吊着吧,派个得力人手。记住,千万别试图招惹她。” 如果不是看出昆仑现在心情很好的样子,燕随意压根不同意任何人去跟踪她,看看她要去做什么。 不过他的特意嘱咐,明显的多余的:有谁,敢主动招惹一个杀神? 杨健领命而去后,燕随意等人正准备走上台阶(无论怎么样,他们都得去酒店内了解一下情况)呢,两辆车从停车场的西入口,一前一后的飞驰进来。 李文广眼尖,一眼就看到前面那辆车的车牌号了:“是张书记的车子。” 在从女子会所跑来圆耀酒店的半路上,燕随意就给正赶来的张翼汇报说,现在他们正在赶往圆耀酒店的。 既然这样,那么张翼自然就直接来这边了。 张翼的车子刚停下,很有眼里价的老郝,就赶紧打开了车门。 本来呢,老郝还想抬手扶着车顶,以免张书记下车时会碰到脑袋的,只是刚抬起手才想起燕市长也在呢,他要是表现的太殷勤了,是不是会引发没必要的误会呀? 向领导献殷勤是好事,但因此得罪另外一位领导,那就不划算了,所以老郝刚抬起的左手,立马又落下了下来。 张翼此时可没心情去考虑这些,刚下车就问燕随意:“燕市长,情况怎么样了?” 燕随意还没说话呢,就听李文广说:“咦,方圆,你也来了?” 张翼连忙回头,就看到方圆正从她车子后面的那辆车上跳下来。 原来,她的车子,与方圆的车子,几乎是同时来到圆耀酒店的停车场前,只是张翼的车子稍稍快了那么一点点。 当时坐在车里的张翼,只顾看酒店大厅门前了,可没注意到后面有车子跟随,现在看到方圆后,心里忽然浮上了一个念头:我可是乖乖听从你的吩咐,今晚把自己洗白白了的。 这个念头刚升起,就把张翼给吓了一跳:现在是什么场合呀,你还敢有这么龌龊的想法! “李局。” 方圆冲李文广点了点头,却没有再问候两个大领导。 张翼没必要问候,就算是问候,估计她也是喜欢在床上--至于燕随意,方圆对他谈不上有什么好感,还有些小小的尴尬(我可是办了你四婶的,谁知道咱们竟然是姑表兄弟),索性装作看不见了。 燕随意倒没觉得什么,笑呵呵的冲方圆伸出手:“方圆,我们又见面了。” “你好。” 既然人家燕随意主动打招呼了,方圆再不理睬就说不过去了,只好与他握了下手,含含糊糊的问了声好,才笑道:“以后有机会,再给你接风。” 昨天张翼从梨花山心满意足的离开后,方圆就给郭易秦打了电话,问他怎么还没有搞定张翼的事儿时,才知道郭易秦不但保住了她的职务,而且还送她更上一层楼,抢走了本该是一把手燕随意的宝座。 当然了,郭易秦在很得意的说起这些时,是不会忘记告诉方圆,说他在给老燕打电话通融这件事时,可是扯着方圆的虎皮去说的。 毫无疑问,郭易秦主动这样做,就是故意添了把火,让他以为与方圆誓不两立的燕家,更加仇恨方圆,那样才符合他的利益。 人情是人情,利益是利益,郭易秦从来都分得很清楚。 对郭易秦的做法,方圆是心知肚明,他也没埋怨郭易秦不厚道,借着还他人情时来坑他。 如果郭易秦不这样做,方圆才会感到惊讶呢。 听郭易秦说,新的二把手人选是燕随意后,方圆当时心里就叹了口气。 他与郭易秦都很清楚,燕家为什么要把燕家第三代的领军人物,安排一个小县级市来,还是个二把手的真正意图。 不过他们清楚归清楚,却是谁也改变不了的,所以方圆早晚都得与燕随意碰面,为感谢人家给自己女人让位的高姿态,这时候说两句客气话也是应该的。 “呵呵,好啊,我随时等候你的邀请。” 燕随意呵呵一笑,松开了手。 看着他满脸的儒雅笑容,方圆觉得格外别扭。 既然与燕随意见礼了,守着这么多人,方圆当然得主动伸手与一把手握手了:“张书记,恭喜你。” “方先生,客气了。” 张翼表面上很端庄样子的微笑着点头,被方圆握着的小手指,却飞快的在他掌心挠了几下,让方某人心中一荡,赶紧松开了手。 这个女人啊,一旦彻底放开了,就别再指望她能再像以前那样正经了。 “燕市长、李局,方先生,我们一起去酒店内看看吧。” 张翼的正确提议,自然会得到众人的响应,相互点了点头,快步走上了台阶。 早就接到电话,说是本市父母官联袂而来的韩经理,已经含笑侯在门口恭迎大驾了,尤其是看到方圆也来了后,俏脸上的笑容,更加明媚了几分。 跟随方圆一起来的秦大川,才没留意老大与领导们寒暄,下车后就始终瞅着韩妙,含情脉脉的样子很恶心,幸好没人注意到。 韩妙也没注意到,她只是站在那儿发呆。 她都发了一路的呆了,幸亏张翼担心这边的事,没有察觉出她不正常。 “咳,韩、韩妙,我们也进去?” 就在韩妙脑海中,第八十三次浮上曹海那丑陋的嘴脸,想到那些让她无地自容的照片时,秦大川凑到了她身边,低声问道。 “啊!啊?啊。” 被惊醒后,韩妙怵然一惊,慌忙抬头看到秦大川后,才强笑着问道:“你、你说什么了?” “我们也进去?你家领导都去酒店里了呢,你这个当秘书的是不是该跟随?” 秦大川抬手,向酒店那边指了一下,接着说:“韩妙,我看你神不守舍的,是不是有什么事呢?” “没,没事的。” 韩妙慌忙摇头否认。 她哪儿有脸跟人说,她不但有事,而且还是很恶心的事。 虽说秦大川发现自己毫无救药的爱上了韩妙,可双方才正式交谈了一次,连朋友都算不上的,那么在她明明有事却说没事时,当然不会再追问了。 秦大川笑了下,眼珠子叽里咕噜的乱转着,琢磨着该怎么才能套问出韩妙的心事时,她的手机响了。 韩妙拿出手机一看,小脸上立马浮上了恨恨的神色,低头小声咒骂了句什么,随即扣掉了。 秦大川的眼角余光,看到了来电显示的名字:曹海。 第1280章 :曹海太善解人意了 “韩妙,是你前男友的电话?” 秦大川在泡女孩子方面,还是很有一手的,刚才还琢磨着该找什么机会,来套问韩妙的心事时,曹海就把机会送来了,他当然得抓住了。 “什么狗屁前男友,那纯粹就是个垃圾,渣渣!” 韩妙也没去想秦大川该不该问这个问题,咬牙切齿的骂道。 大川哥脸上的笑容,立即就不见了:“那个当初在你最困难时,离开你的垃圾,渣渣,现在是不是又找你,请你再给他一次机会了?” 那天在梨花山上时,韩妙就已经与秦大川哭诉过她的‘悲惨爱情命运’了,好像终于找到可以听她倾诉的垃圾桶那样,竹筒倒豆子般的,把曹海多么忘恩负义的事儿,都的波的波说了一遍。 所以此时听秦大川问起后,当然不会觉得有什么突兀,更因为她已经憋了一路,快要被曹海的卑鄙给憋疯了,这会儿自然不会再隐瞒什么,重重点头后声音里带着哭腔:“嗯,就是那个垃圾!” “他对你使用威胁手段了?” 秦大川脑子就是好用,马上就从韩妙的泪花闪闪中,直接猜到了主题。 如果曹海只是单纯的缠着韩妙,求包养,那么她绝不会被气得要哭,也就充分说明了她遭受到了来自负心汉的威胁。 美女被不是人的前男友威胁,对她怀有某种企图的秦大川,才是不挺身而出,满脸都是‘我帮你搞定’的大无畏样子,那么他可就是白活这么大了。 悲愤至极的韩妙,想都没想就用力点头:“嗯!” 点头时,挂在眼睫毛上的泪珠,再也无法控制的砸落了下来。 让秦大川很心疼--顺势伸手抓住她胳膊,沉声问道:“告诉我,他都是用哪些卑鄙手段来威胁你了?” “他、他--” 韩妙就算再悲愤的失去理智,也不可能告诉秦大川,说曹海拍下了他们秀恩爱时的照片,来威胁她如果不乖乖回到他身边,他就会把那些照片上传网络,让世界人民都有幸来欣赏一下韩秘书那迷人的风情。 “说呀,他对你做什么了呀?” 秦大川催促道。 “不用你管,你走开!” 韩妙猛地挣开秦大川的手,转身抬手捂住脸,也不管她的领导了,哭泣着跑向了停车场东边角落那边。 “老王,韩妙怎么了?” 秦大川刚要追过去,却又想起了什么,快步走到张翼的专车前,抬手敲了敲车窗。 他早就认识老王了,只是俩人从来没有细聊过。 但这并不妨碍老王能从韩妙与秦大川刚才所表现出的自然‘拉扯’动作中,看出他们关系很不错的样子,当然是有什么就跟他说什么了。 老王说,今晚他在接到韩秘书的电话,去接她一起再去接张书记时,就看到她是哭着跑出来的,下台阶时都差点把脚歪了。 老王当然得问问她,究竟怎么了。 韩妙只说了句曹海在她那儿,就光哭不说话了。 “我觉得,那个负心败类,肯定抓住了小妙的什么把柄,来要挟她,才让她这样难过。小妙是个好孩子,只是先前被人骗了而已--秦大川,我觉得你该帮她一把。” 老王在社会上混了那么多年,眼神那是相当管事的,看出秦大川对韩妙有意思后,马上就蛊惑他去为美女排忧解难了。 他还担心秦大川智商不够,又叹了口气:“唉,我也就是有家庭的人罢了。如果我单身一人,不怕被人说三道四,嘿嘿,我特么的非得搞死那个姓曹的!” “哼哼,老王,不用你鼓动我,我也会那样做的。实话跟你说,我现在正变着法的要追求韩妙,正愁着找不到机会呢,那个垃圾既然这么善解人意,我可不能让他失望了!” 秦大川咬着牙狞笑的样子,看上去相当可怕,就像发青的恶狼那样,冲地上狠狠吐了口浓痰,快步走向了韩妙跑去的那个角落。 这边角落里停着的车子,基本都是酒店员工用车,光线也是最暗的地方,也没客人来这儿,所以老远秦大川就能听到韩妙,用极其压抑、愤怒的声音哭骂曹海。 秦大川没有过去,就站在一辆车前,听蹲在车后面阴影中的韩妙,在那儿叫骂:“姓曹的,你还是个人吗?当初你说你拍那些照片时,只是为了我们自己欣赏的--呜,呜呜,你就不怕我去司法部门告你吗?” 慢慢地,秦大川终于听出咋回事来了。 虽说听韩妙与那个败类拍了那样的照片后,大川哥心里觉得很不得劲,不过他当然不会傻到就去吃醋--能不能追上韩妙暂且不提,关键是在他动了这个心思之前,人家就是相当恩爱的一对了。 无论从哪一个方面来说,秦大川这个后来者,都没资格去吃醋。 再说了,在决心要当个好男人之前,大川哥飘荡江湖时的私生活,也是乱的让他自己想想都脸红的,也很骄傲。 现在他要做的,就是再次确定要追韩妙时,该怎么帮人解决掉那个垃圾。 曹海,确实是个垃圾,用这么恶心的手段,来威胁韩妙与他重归于好,确实该接受正义的惩罚。 秦大川,就是正义的使者--在韩妙狠狠骂了句垃圾,我死也不会再见你后,他就悄悄的走了。 他担心韩妙会因为曹海的威胁,屈服于那个败类。 韩妙圆死不从的决然态度,算是打消了秦大川的最后一丝担心。 如果整天与十二生肖、筛子那些江湖上最出色的垃圾混在一起,还找不到搞定曹海的办法,那么他真该一头撞死,可别再站在圆哥面前了。 楼宇湘曾经下榻的总统套房里,除了方圆、张翼几个人,还有两个刑侦经验丰富的老刑警。 秦大川走进来时,两个老刑警已经仔细勘察完现场,开始向各位领导汇报了。 根据他们老练的目光,可以确定客房内没有发生任何的搏斗痕迹,不过有两身女子穿的衣服,就放在里间的床上,再联想到客服小妹提供的情报,就可以断定那个被同伴背走的保镖,就是女扮男装的楼宇湘。 不过,他们却没找到被杀手干掉的那个人(张芳刚才可是说过,林林在逼着她给方圆打电话时,可是明确说过已经有人被杀了的)。 “被杀的人,也许就在下面停车场内的车子里。” 李文广稍稍思考了下,说道:“林林正是在下面看到手下遇害后,这才挟持了张经理,逼着她给方圆打电话。” 燕随意点了点头,补充道:“还有一点可以肯定,林林是看到了昆仑。要不然,她不会让张经理给女子会所那边打电话的。” “有人在冒充昆仑,想嫁祸于她。” 李文广说着,看向了方圆。 方圆进来后,就站在窗前望着外面,也不知道在想什么,还没有说一句话。 李文广继续说:“这个人既然能冒充昆仑,那么自然得有昆仑那样的杀人本事,才能让林林笃定她就是昆仑的--我实在想不出,还有谁能像昆仑那样可怕。” “无论她是谁,我都会查出来的。” 方圆淡淡地说着,转身走到沙发前坐了下来,眉头微微皱起:“现在最重要的,就是那个杀手为什么要杀楼宇湘。” 李文广不说话了。 那是因为根据他对楼宇湘的了解,知道这小女人肯定会有很多要置她于死地的敌人,不过却没有谁能像昆仑这样利害。 如果真有,楼宇湘也活不到今天的。 “张书记,燕市长,方圆,我先带人去下面停车场内是仔细搜索一下。” 李文广刚说出这句话,燕随意就说:“李局,我们去机场。” 李文广稍稍愣了下:“燕市长,杨健他们已经去了。等我检查完下面后,我会立马赶去--” 李文广以为,燕随意主动提出去机场,是因为担心楼宇湘的安全,要亲自去呢,才委婉的劝他还是在家等着吧,那样安全些。 燕随意却摇头打断了李文广的话:“不行,我四姑姑今晚十一点的飞机,我担心她会受到这件事的牵扯。” 拿出香烟正要抽的方圆,闻言眼角跳了下,却没有说什么。 燕随意也没看他,拍了拍李文广的肩膀,率先走出了客房。 李文广当然知道燕随意的四姑姑是何许人也,眼角余光扫了眼方圆,心中叹了口气,带着两名刑警走了。 他以为,方圆因为怨恨燕影,才不管她的死活。 他却不知道,方圆才不是这样想的。 方圆没有反应,那是因为燕随意在场,他不想让燕家的人,看出他很在乎燕影的,尤其是今晚燕随意两次提起燕影后。 张翼虽说不知道燕影是谁,更不知道她与方圆之间是什么关系,却敏锐捕捉到了他刚才那个细小的本能反应,立即明白了一些什么:难道,方圆与京华燕家有关系? 看了眼站在门口的秦大川,张翼也没再必要掩饰什么了,走到方圆面前刚要说什么,就听他说:“我想单独待会儿。” “好,那我走了,有事给我打电话。” 张翼并没有丝毫的不快,马上就从善如流。 懂事的女人,总是能讨男人的欢喜--方圆抬头:“今晚别回去了,就在酒店休息吧。” “知道了,你也早点休息。” 张翼心里一暖(方圆这样说,就是担心她回去的路上不安全),点头柔声说了句,转身就像没看到秦大川竖在门口那样,昂首来到走廊中,对侯旁边的韩经理等人说:“都退下吧,他要单独呆一会儿。” 同样,早就知道方圆在圆耀酒店身份大不同的韩经理等人,当然不会有啥意见,立即陪着张翼走了。 当然了,在安排好张领导后,韩经理还会来到贵宾层前台亲自值班,随时等候方先生的召唤。 “老大,我就在对面房间。” 秦大川也很有眼里价,不等方圆说什么,就退出去关上了房门。 房门刚关上,方圆就拿出手机,拨通了女子会所陈经理的电话,没有半句废话,直截了当的说:“给我昆仑的手机号,快点!” 第1281章 :喊一声妈也不是太难 不知道燕四道长就是范颖颖之前,方圆还是相当尊重、想念自己母亲的。 但在得知后,他对母亲的态度就有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不是因为母亲还在人间,就狠心抛弃了他,而是她明明知道叶明媚是她的娘家四嫂,却任由方圆俩人鬼混在一起。 方圆实在无法接受这个现实,哪怕他把脑袋想破了,也没想到身为一个母亲的燕影,是怎么能任由她亲生儿子滑下伦理道德的深渊,却无动于衷的。 就因为这个原因,方圆希望自己的母亲早在十五年前,就已经去世了。 可她还活着。 不但活着,还活的相当滋润,快五十的人了,竟然还跟三十岁左右的妙龄小良家一个样--难道说,她就因为维系她自身的美丽,才眼睁睁看着儿子在跌下深渊的吗? 如果真是那样,那么她也太自私了些。 诚然,根据现代人对‘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新解(其实这句话的愿意,绝不像好多人所了解的那样,以为人活着如果不为了自己,就会遭到天诛地灭),任何人都有为了自己利益而舍弃亲朋好友甚至直系至亲的权利。 但在得到那些利益时,她就别想再得到至亲的爱戴了。 所以方圆觉得,燕影已经失去了‘一个合格母亲’的资格,又在叶明媚出事不久就眼巴巴跑来唐王,准备效仿哭耗子的猫那样,假惺惺的掉几滴眼泪,希望能获得儿子的原谅。 燕影的行为,在方圆看来相当丑陋。 他也知道,任何一个当儿子的,都不该用‘丑陋’这个词来形容母亲,但他实在无法接受她的到来,甚至存在。 内心深处,他竟然能盼着她--去死。 刚听到燕随意说,今晚燕影也去了机场,可能会遭遇猎杀楼宇湘的凶手时,方圆心里立即腾起一股子极其强烈的迫切感:她最好,是能碰到那个杀手! 但很快,他就被自己这种清晰的愿望给吓了一跳,接着脑海中就翻腾起他小时候,母亲是多么疼爱他的那些幸福时光了。 忽然间,他有种想泪流满面的冲动,最好是能跪在燕影面前,抱住她的双腿,歇斯底里的哭喊着问她: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守着燕随意等人,方圆当然不会把能内心翻天覆海般的复杂情绪暴露出来,他只会像个没事人那样,等所有人都出去后,就立马拨通了陈经理的电话。 无论母亲是怎么对他的,身为人子绝不能在她有危险时无动于衷,甚至盼着她却去死,那样的行为是连畜生也跟不上的。 接到方圆的电话时,陈燕正在开会。 受她直接领导的女保安队伍中,竟然隐藏着一个超级杀手的现实,让陈燕怀疑自己是在做梦,但就算真是在做梦,她也会被吓得心跳不已,汗流浃背。 女保安中能隐藏着杀手,那么服务生中呢,按摩师中呢? 女子会所可是有上百女员工的,如果期间再隐藏一两个杀手,陈燕觉得她的运气,就不会像今晚这样好了,必须得趁热打铁,彻查一遍革、命队伍的纯洁性,以相当真挚、诚恳的态度,请可能隐藏期间的杀手离开,就别再玩儿心跳游戏了,ok? 陈燕彻查革、命队伍中还有没有杀手的办法很简单,很有效,也很古老:连坐制。 效仿明朝童生县试的法子,五人一组,相互担保,证明五人小团体成员,都是根正苗红的好人家子女,如果出现一人有问题,那么就会连累到其他四个人,到时候一起卷铺盖走路吧。 员工们都是来自‘五湖四海’的,要想在短时间内,让她们五人小团体间的社会关系,都彼此的相当熟悉,那得需要至少三天时间。 陈燕很聪明:这三天时间,就是让可能存在的不轨分子,能够悄然离去,会所可以给予她过去一个肯定的成绩,让她回头是岸,绝不会主动向警方举报她。 毕竟大家伙姐妹一场,不看僧面看佛面嘛。 紧急会议召开后,除了一个回家看望妈妈的林盼盼之外,其他休班员工,都在最短时间内出现在了会议室内(绝大多数员工都是住在宿舍中的,偶尔一两个在外面住的,距离这边也不是太远,骑电动车十分钟就能赶到)。 就在陈燕刚表达出自己的意思时,方圆来电话了。 方圆要昆仑的电话,声音很急促,就像发生了什么十万火急的大事那样,陈燕自然不敢懈怠,赶紧把昆仑的手机号说给了他。 “谢谢。” 方圆听完后说了句谢谢,不等陈燕有何表示,就扣掉了电话。 他知道,自己心急火燎的要昆仑的手机号,肯定会让陈燕多想(难道昆仑真出事了?),但此时也顾不上解释什么了,马上就拨了过去。 方圆没有昆仑的联系方式,却不代表着昆仑没有他的手机号。 事实上,无论方圆换号换的有多勤快(主要是他的手机总丢),昆仑都有办法在第一时间内,找到他的号码保存起来。 方圆并不知道,从他离开昆仑后,昆仑的手机内已经储存了他用过的手机号,不下三十个之多,而且所有的手机号都被她牢记在了心里,希望有一天这些号码中的一个,能忽然在屏幕上闪烁起来。 那样,她就会有种想流泪的幸福。 没有哪个女孩子,能像昆仑这样如此痴情于一个男人了,尽管她从没有对方圆说过一个‘爱’字。 最真挚的爱,是藏在心里的,而不是挂在嘴上的,那样风一吹就会刮走。 可能是昆仑的痴情,感动了老天爷,就在她正开车向回赶来,嘴角带着笑容的向往,她去了梨花山居住后能够随时看到方圆该有多幸福时,方圆的名字,在她手机上跳跃了起来。 吱嘎一声,昆仑就猛地踩住了刹车。 这可是在车流量很大的机场路上,虽说当前已经是深夜,不过还是有很多车子呼啸往来,在她毫无征兆的忽然停车后,一辆正要超过她的红色法拉利--幸亏司机能及时刹车,如果再懈怠哪怕是零点零一秒,也会造成严重的追尾事故。 车后传来的刺耳刹车声,并没有引起昆仑的丝毫‘兴趣’,她一把就抄起放在仪表盘上的手机(她只要是在开车,都会把手机放在上面的,这样如果有人给她打电话的话,那么她就能在第一时间内,看到来电者的名字),放在耳边急急的说道:“我、我是昆仑!” 电话里没有任何声音传来,只有铃声还在响。 原来,她在心情激动下,竟然忘记了按下接听键。 赶紧的按下接听键,昆仑语气急促的再次说,她是昆仑。 她忽然有些怕--怕给她来电的不是方圆,而是别人用他的手机来联系她。 直到她日思梦想的那个男人声音,从手机里传来后,她心中才长长松了口气:“你现在哪儿?” “在、在机场路上。” 昆仑用力抿了下嘴角,磕磕巴巴的说出这句话时,眼角余光就从后视镜内看到,有两个人从后面那辆车上跳了下来。 这俩人,就是那辆法拉利车子上的司机与乘客,两个年轻的男女,都穿的相当前卫,非主流,嘴里大声咒骂着什么。 方圆又问:“还没有到机场?” “已经、已经从机场出来了,没、没有任何的异常动静。” 昆仑如实回答。 安阳机场的位置,处在安阳与唐王两地的北面,算是中间位置吧,从唐王或者从安阳市区去机场,都只有不到一个小时的路程,像昆仑这种车技变态的,只要车子能跑起来,半小时内铁铁地能赶到。 如果楼宇湘在逃走时真从机场走,那么依着那个小女人的智慧,铁定会亮出她的字号,吸引大批人聚拢在她身边:只要人多了,杀手再想动手就会有所顾忌了。 但昆仑赶来后,安阳机场内却是一片正常的祥和,甩出一叠钞票问了个机场工作人员后,突发意外之财的老刘,立即吐沫星子乱飞的,把安阳机场今晚发生的最大一起事故,详细说了一遍:某贵太太牵着一只贵妇犬刚走出候机大厅,一条流浪公狗就从台阶阴影内跑出来,众目睽睽之下强上了那只浑身雪白的漂亮小母狗…… 昆仑就断定,楼宇湘并没有来机场。 或许,楼宇湘在来机场的路上,就已经出事、拐弯改变逃亡路线也未可知。 真要那样,昆仑就算本事再大,在深夜的荒郊野外,也没法搜寻她啊,只能怀着对梨花山的向往,驱车往回赶了。 听昆仑说机场这边一切正常后,方圆松了口气,才有些吞吞吐吐的说:“你现在,现在能不能再回去一趟,替我打听个人。” 砰,砰砰! 方圆刚说出这句话,就听到电话内传来砰砰的响声,问道:“怎么了?” “没、没事,你继续说,找谁?” 昆仑神色不变,依旧右手拿着手机放在耳边,左手中的长刀,却已经伸出车窗,搁在了那个砸车顶让她下车说道说道的非主流男孩子的脖子上。 “啊!” 跟随男孩子走过来的女孩子,看到男朋友脖子上怎么忽然就多了把雪亮的刀子后,吓得双手攥拳堵住了嘴,双膝一软靠在了车子上。 刚才还义愤填膺,咒骂着要把昆仑从车子里拽下来好好修理一顿的男孩子,这时候也被吓瘫了,却又不敢动一下,拿刀子貌似很快啊,真要瘫倒在地上,估计能把下巴削下来。 方圆当然能从电话中,听到女孩子的尖叫声,不过却没在意,干咳了一声说:“咳,那、那是个看上去也就三十岁出头的女人,叫燕影--你别误会我跟她的关系啊,那是我、我妈!” 说出最后一个字后,方圆忽然有了如释重负的感觉:原来,喊她一声妈,也不是太难。 “什么?” 昆仑呆了下。 方圆吸了下鼻子,故作轻松的说:“那是我妈,也是你未来的婆婆,你见到她后,可得表现的淑女些才行。” 第1282章 :迟来的爱情 昆仑从没有对任何人表露出,她想成为方圆媳妇儿的心思。 从她刚懂事起,土豆老就刻意给她灌输某种思想,最终成功把她培养成了对男人‘逆来顺受’的有德女子(古人云,女子无才便是德)。 当然了,能让昆仑无条件逆来顺受的男人,普天下也就方圆一个人而已,如果别的男人想对她吆五喝六的人模狗样,最好是拥有脑袋掉了还能再长出一个来的本事。 为了打造方圆的影子,土豆老可算是下了苦功夫。 昆仑又不是傻瓜,她在成年后当然能看出土豆老的心思。 不过她从没有想过要去反抗,因为她心里也只有方圆一个男人,这辈子只要能永远呆在他身边,无论他对她做什么,她都会不离不弃。 有人说,昆仑的爱情太愚蠢了,到现在为止都没得到那个男人的一个‘爱’字,只会无条件的付出,那不是愚蠢,又是什么? 不过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有一万个女子,就有一万种爱情观,昆仑从没因为方圆不爱她,就会伤心的离他而去--但毫无疑问的是,她也是个年轻的女孩子,内心也无比迫切的渴望,方圆能把她当做她的女人,而不是忽视她的性别,把她当做战友,兄弟。 但是这种迫切的渴望,始终被昆仑了牢牢压在心底,平时连想都不敢想。 貌似唯有在梦中,她才敢拿出来偷偷品尝一下,醒来后就会觉得幸福好多天。 就是这样一个对方圆痴情到愚蠢地步的女孩子,忽然听到他貌似大咧咧的说,那个叫燕影的女人,不但是他老妈,更是她未来的婆婆,见面后得她得表现的淑女些,千万别吓坏婆婆-- 昆仑的脑子里,立马就空白一片,觉得自己在天上飞呀飞呀,不知道要飞向何方,也不担心会啪哒一声掉下来摔个粉身碎骨,只是怕自己清醒过来后,发现原来在梦里。 在梦里,昆仑也从来不敢想象,有一天她会喊方圆老娘婆婆的。 “啊!饶命,饶命,呜呜,饶命啊!” 就在昆仑飞呀飞呀的总是落不下来时,一个比凄厉的惨嚎声从耳边响起,把她拽回到了现实中。 原来,方圆那句对昆仑好像如遭雷击般的话说出来后,就把她给劈的外焦里嫩全身都发抖了,包括握着长刀的左手。 依着昆仑陌刀的锋利,在搁在人脖子上时,稍稍一动弹就能划破皮肤,热乎乎的鲜血淌下来的,那位脖子上忽然出现一把刀子后就被吓得魂飞魄散的非主流哥们,再次魂飞魄散,凄声惨叫着饶命。 昆仑这才蓦然惊醒,攸地收刀,低喝一声:“滚!” 她这个字刚出口,就听电话那边的方圆怪叫一声:“啥,你让我滚?不想喊我妈婆婆了?” “啊,不,不,不--不是,不是……” 昆仑闻言大惊,连忙解释她说的滚,是让车外那非主流哥们滚,可不是让方圆滚,只是她本来就结巴,越想着急解释,就越说不出话来,急得额头冷汗都下来了,更是恨的抬手给自己来了一嘴巴。 这一刻,她都想推门下车,把那捂着脖子踉跄逃窜的非主流哥们脑袋给留下来了:如果不是你惹我骂你,我怎么会被方圆误会? 天呀,他亲口说了,他终于亲口说我可以喊他、妈婆婆的! 可我竟然要他滚,要他滚……昆仑着急下给了自己一耳光后,仍然结巴的说不出话来,竟然急得哭了。 如果让那些在国际道上纵横多年、但一听到昆仑名字就会吓得腿肚子打哆嗦的大佬们,知道她竟然像普通女孩子那样急得哭了时,肯定会把眼珠子掉一地的。 听到她不但自抽耳光,还急得哭了后,方圆才知道自己这个玩笑开大了,抬手刚要给自己来一耳光时,又嫌疼--柔声说:“傻孩子,我是在跟你开玩笑,你听不出来吗?” “听、听、听--” 昆仑只是摇头,哭声更大。 “闭嘴,别哭了!” 方圆忽然厉声喝道。 昆仑的哭声,眼泪都嘎然而止,呆了。 “现在立即掉转车头,去机场候机大厅,查找一个叫燕影的女士,见到她后就说,你是她儿媳妇,这次来找她,就是为了安全送她登机回京华。” 方圆吐字清晰,用缓慢的语速说了遍,才问道:“听明白了没有?听明白了,就说声嗯。” “嗯!” 昆仑用力点头,单说一个‘嗯’字,对她来说还是不成问题的。 “以后着急说不出话来时,就说嗯。” “嗯!” “叫一声老公听听呢。” “嗯!” “唉,你还是赶紧回去吧,别嗯了。” “嗯!” “嗯的头疼。” “嗯!” “挂了!” “嗯!” 不知道重重点了几次头的昆仑,听到手机被挂掉后传来的嘟声后,抬起头望着好像长龙般蜿蜒游向远方的街灯,泪水依旧挂在眼睫毛上好像珍珠那样,啪哒一声跌落下来时,笑了。 很可惜,此时没有谁能看到,真正开心时的昆仑,笑起来时的样子有多好看。 他让叫他一声老公听听,他怎么可以这样不要脸? 昆仑抬手擦了擦鼻子,笑着重新启动了车子,脚下一踩油门车子猛地向前蹿出七八米后,就是原地一个调头,根本不管她此时是逆行,贴着护栏向来路疾驰。 在猛打方向盘避过一辆好像喝醉了(其实人家可不是喝醉了,而是要躲避逆行的她)的车子时,昆仑就看到路边停着一辆没亮警灯的警车,被她不小心划破脖子的非主流,正神色激动的指着她,向几个警察大喊大叫着什么。 “兄弟,你在你招惹她之后,还能站在这儿活蹦乱跳的,就已经很不错了。” 目送昆仑逆行的车子飞驰而去后,杨健抬手拍了拍非主流年轻人的肩膀,叹了口气问道:“唉,你知道她是谁吗?听好了啊,我只说一遍。她,就是手上沾满三百八十八条无辜生命--注意啊,这个数字可只说的是无辜者。她就是被国际刑警组织追杀十年都没得手的江湖超级女魔头,人称‘江南一枝花’,最喜欢你这种细皮嫩肉的小白脸子了--哎,别走,别走,我还没有说完呢!” 昆仑可不知道,她已经被杨健形容成了超级采花大盗。 如果让她听到,杨健敢这样说她,那么她肯定--肯定不管:有什么事,能重要过她去见燕影,叫一声婆婆? 她不管燕影会不会被她叫懵,也不在意会不会被人笑话,更不在乎她是燕影的第几房儿媳妇--她只知道,她终于得到了她从九岁时就苦苦的、默默追求的东西。 很快。 快到什么地步呢? 快到昆仑还没有把方圆那番话在心里细细咀嚼第二遍,挂着唐王二号车牌的奥迪车,就已经停在了安阳国际机场候机大厅门前台阶下了。 才不管这儿不许乱停车,全天候24小时都有专人负责不许任何一辆车停在这儿的时间超过半分钟呢,昆仑跳下车后,就脚步轻快的走进了候机大厅内。 至于车子会不会被贴罚单--燕随意那么有钱,是不会在意那点小钱的。 至于车子会不会被拖走--只要是个长眼睛的公务员,都该认识这副车牌,知道这是唐王二把手的宝马良驹,不是他们能惹得起的。 机场的候机大厅内,就像火车站的候车大厅内一样,也是全天候二十四小时的不断人,乌央乌央的得有数百个,要想找到婆婆大人,那得等到啥时候? 昆仑当然不会这样傻,直接快步去了大厅值班室内:这儿有能让候机大厅内所有人都听到的麦克风,让值班人员呼叫燕影女士,请她来值班室内,可比在下面挨个的询问快捷多了。 不等正在吃夜宵(泡面)的两个年轻女值班人员询问,昆仑右手一抬,一叠钞票就砸在了桌子上,吐出了两个字:“燕影。” 有钱就是好。 尤其这些钱,还是从燕随意车里拿来的。 钞票能让人看不清真像,更能让人忽然间就变聪明了。 一个女孩子在稍稍愣了下后,就欣然笑纳了昆仑的钞票,伸手一划拉,桌子上的钞票就落在了被双腿撑起来的裙子上,动作相当熟练,看来不止一次收过好处了,随即甜甜的笑着问道:“小姐,您找的那位燕影,是不是位女士,看上去很有气质的样子,年龄在三十多岁的样子?” “嗯。” 昆仑点了点头时,心里忽然沉了下来:女孩子这样说,就证明她已经见过燕影了--她怎么会认识燕影呢?当然是有人,用同样的方式,请女孩子呼叫燕影来过值班室。 果然,女孩子继续说道:“就在您来的十分钟之前,也有两位先生来过,请我们呼叫燕女士。” “她、她呢,现在去、去哪儿了?” 昆仑不关心那俩男人是谁,只问燕影去哪儿了。 虽说她穿的很一般,不过长的却很清秀,也很有钱,可惜却是个结巴。 女孩子心中惋惜了一下,脸上笑容不减的叙述道:“那位燕女士跟随那两位先生走了。我无意中听到那两位先生说,是一个叫方、方--” 昆仑提醒道:“方圆。” 女孩子连连点头:“啊,对,对,就是这个名字,就是一个叫方圆的人,来委托那两位先生,请燕女士跟随他们走的。” 昆仑痛苦的闭了下眼睛。 她可以发誓,方圆在给她打电话之前,是决没有派任何人前来找燕影的。 现在,女孩子却说已经有两个男人,就在十分钟之前接走了燕影,那么就只能证明,她被人骗走了。 是谁骗走了燕影? 目的何在? 昆仑不想去管,用力咬了下嘴唇后,缓缓说道:“给我,调出那两个人,接走燕影的,监控录像。另外,我还要看,候机大厅外的,监控录像。” “对不起,您是无权查看这些的,得有我--” 女孩子很客气的笑着摇头拒绝时,眼前忽然闪过一道白光。 一闪即逝后,她的办公桌一角,就像豆腐那样被切落下来,吧嗒一声掉在了地上。 第1283章 :燕影被人劫走了 有时候,刀子的魅力,就连钞票也比不上。 人们可以咬咬牙的抗拒诱惑,可很少有人能不害怕死亡。 就像当屠夫站在栏前,拱栏的肥猪立即会有种说不出的恐惧、吓得再也不敢乱动那样,刚才还把昆仑当做今晚第二头拱门肥猪的女孩子,立即就感受到了肥猪见到屠夫时的那张极度恐惧。 昆仑亮出刀子后,根本不需要再说什么,因为她此时脸上浮上的阴森乖戾,以及身上散出的强烈杀意,就已经让女孩子明白了一个道理:乖乖的配合,只有这一条路可走! 如果女孩子非得二百--学那些威武不能屈的英雄,那么昆仑不介意让她的脑袋飞起来:她出道这些年来,死在刀下的人,也不全是穷凶极恶之辈。 在一股子难闻的尿骚气息中,昆仑从监控录像内看到了那两个带走燕影的男人,也看到了他们出了候机大厅后,坐上了一辆黑色雪佛兰越野车,径直向机场正西方向疾驰而去。 如果,那俩年轻人,真是受方圆所托接回唐王,或者是去安阳的,那么车子都该走正南方向的机场路。 机场正西的路,出了机场后就会变窄,直通荒郊野外了(昆仑以前曾经在这儿搭乘过航班,出于职业习惯,她专门登高观察过周围地形,建筑物以及道路状况的)。 看完监控录像后,昆仑拿出手机拨通了方圆的手机号。 方圆的声音,听起来很欢快:“你喊婆婆了没有?” 昆仑眼角突突地跳了几下,声音苦涩的说:“婆、婆婆,被人接、接走了。” 方圆那边一下子没动静了。 “机场,向西,我去了。找不到婆婆,我,不会再,见你。” 昆仑扣掉电话,端起桌子上的一个不锈钢杯子,也不管里面是奶茶还是咖啡,是热还是凉,昂首一口喝干后,擦了擦嘴巴转身走了。 只留下那来被吓得尿了裤子的女孩子,傻楞半晌后,才学着昆仑磕磕巴巴的说:“报、报警。” 当她们终于明白过来拿起电话要报警时,昆仑已经快步走下了台阶,伸手起拉车门时,动作却又停下抬头看向了车后不远处。 燕随意,在李文广、杨健的陪同下,脚步匆匆的走了过来。 “昆仑,你怎么又回来了,有什么发现?” 发现昆仑后,燕随意加快了脚步。 他在来时的路上,遇到了刚要调转车头追昆仑的杨健他们。 听说昆仑已经在机场内打了个转、并没有发现有任何意外才驱车往回赶,结果半路却又忽然急吼吼向机场这边飞驰而来后,燕随意就知道昆仑发现了什么。 他以为,昆仑再次返回机场,是发现了楼宇湘的踪迹,但她的回答,却让他傻楞一下后,如坠冰窟:“婆、燕影,被人,劫走了。” 昆仑说完后,才不管燕大少在这儿假扮泥塑木雕,抬脚上车点火,呼啸着蹿向了西边。 候机大厅向西也有门,不过晚上十一点后,就会关上,是两扇铁栅栏。 现在刚好十一点过五分,铁栅栏已经关上了,昆仑驱车飞驰过来后,根本没理睬看到有车子驶来就从传达室内走出来要拦截她此路不通的门卫,直接一踩油门,车子就像疯牛那样哞哞的叫着,咣当一声把铁栅栏撞飞了。 “我靠,怎么回事?” 今年已经有六十三岁的彭大爷,可没想到会有人楞闯西门,这对守候西门七年都没出过任何事故的他来说,绝对是个无法忍受的耻辱,跳着脚的大骂着,正要转身回去打电话时,就听到背后忽然传来刺耳的警笛声。 彭大爷连忙回头看去,就看到三辆打着爆闪的警车,呼啸而来。 他立即做好了向警方汇报工作的准备--三辆车却没有丝毫停顿的,从他面前呼啸而过,扬起出尘土迷住了他的眼睛,让他颇有遗憾的仰天长叹:“唉,竟没机会参与传说中的警匪追杀战,看来我真老的被人嫌弃了啊。” 听说燕影被人劫走,燕随意魂飞魄散之余,哪儿还顾得上楼宇湘的死活? 必须得把四姑姑安然救回来,要不然以后就别想再回燕家了! 燕随意此时的心中,只有这一个念头。 身为燕家第三代的领军人物,他比燕春来等很多人,都知道燕影对于燕家的重要性,这才无比的后悔:在四姑姑婉拒我派人相送时,我怎么就没再坚持呢,而是自以为看出她情绪不高,不想被人打搅后,就任由她一个人走了。 “追,必须追,付出任何代价,都得找到四姑姑!” 燕随意儒雅的面孔,都已经开始狰狞,脑门上的青筋都崩起来了,这让开车的李文广很担心,低声安慰道:“燕市长,您放心,我们会竭尽全力找到燕女士的!” “必须得找到,不是竭尽全力!” 燕随意猛地抬头,就像受伤的狮子那样,冲李文广咆哮道。 话音未落,他忽然一下子恢复了理智:冷静,冷静! “对不起,李局,我刚才失态了。” 燕随意艰难的咽了口口水,声音有些沙哑的说:“你不知道,她在我们计划中所起到的作用,有多么的大。我死了,我爷爷他们最多只会伤心很长时间,但如果我四姑姑被人利用了--就会有无数的人,成为我爷爷他们那样的,伤心很久。” “你不知道,你真的不知道,我四姑姑身上隐藏着多么大的秘密。” 燕随意失措的喃喃说着,抢在李文广说话之前,拿出手机拨了一个手机号。 过了片刻后,那边传来了一个苍老的声音:“出事了?” 已经有多少年了,从没有谁在这么晚的时间内,给燕老爷子打过电话。 现在他接到了燕随意的深夜来电,依着他睿智,不难想象出有大事发生了,不过他苍老的声音中,却带着泰山崩于眼前而不变色的沉稳。 老燕的沉稳,让勉强冷静下来的燕随意,彻底恢复了该有的理智,轻声说:“爷爷,就在刚才,我四姑姑被人劫走了。劫匪身份暂且不明,我正在与李文广同志,尾随昆仑追赶。至于方圆那边,我想他已经知道消息了,很快就能做出反应。” 燕随意能知道燕影对整个长达数十年的计划有多重要,都是老燕告诉他的,那么老燕肯定比他更清楚这个道理,却没有像他那样,做出哪怕丁点失态的反应,只是稍稍沉默片刻,才轻轻叹了口气:“唉。说吧,需要我做什么。” “安阳国际机场向西,是群山余脉,蜿蜒起伏数百公里,属于安阳等市不得开发的后花园,居民稀少,很多山都处于原始状态,我估计那些劫匪,肯定是要把四姑姑带到群山内。” 燕随意抬头向前看了一眼,就说出了自己的推算。 能在暴怒后迅速冷静下来,并思路清晰的说出这些,也不愧他被赋予燕家第三代领军人物的重担了。 “嗯,还有呢?” 老燕在那边低声问道。 “我要军队。” 燕随意坦言说道:“要想封锁包围数百公里的群山山脉,那是不现实的,但我希望您能给我尽可能的军队力量,不惜一切代价的阻止劫匪,能把四姑姑转移到别处。那样,我们就更加被动了。” “最迟明天凌晨四点,就会有人联系你的。” 燕老爷子说完这句话后,直接扣掉了电话。 无论燕老爷子在华夏的身份有多尊崇,也不管燕影的被劫有多么严重,他都无权在接到燕随意的请求条件后,擅自调动部队。 必须得按照程序来。 等这套流程走下来后,最快也得四个小时左右,毕竟忽然间动用大批军队,不但会引发当地市民的不安,也会被国际上关注的。 燕随意很明白这些,对已经扣掉的电话点了点头后,刚要拨打方圆的手机,却又缩回了手,闭眼后脑靠在了座椅上,接连两个深呼吸后,脑子更加清醒了。 他想到了前天来唐王走马上任的那个晚上,老燕跟他说过的一些话。 燕影,不是燕家的嫡系亲人,她实际上是范家老大的私生女,当年老燕出于仗义,替老战友解决了大、麻烦,所以方圆与叶明媚之间的关系,根本不存在乱了伦理这一说。 但是,老燕却不会把这层真实的关系说出来,让那些暗中看热闹的人明白:那些被别人看上去很脏脏的事,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继而忽略了其它更重要的事。 老燕说出这件事后,又专门与燕随意谈了谈燕影,话题围绕着她快五十岁的人了,怎么会这样年轻漂亮来说的。 燕随意这才知道,燕影身体的不正常变化,是受到了来自九幽世界内某些食物的影响--她的身体细胞,甚至包括基因,都已经不再是原先的她了,而是蕴藏着某种神秘的强大力量。 直白点来说呢,就是如果她被邪恶势力掳走,用她的身体来当做母体,就能培育出正常人无法想象的东西。 也许,燕影才是九幽世界内最需要的那个人,至于并蒂彼岸花开,可能只是那股力量来吸引大家伙注意的噱头--这番话,是潘龙语临死之前的那个晚上,亲自打电话给老燕说的。 潘龙语说这些,是因为他在清晰感受到死亡来临时,也看到了‘天机’,继而猛然醒悟大家伙一直都忽略了燕影的存在,只把她当做受黑暗世界所感染才变年轻漂亮了的少妇一枚。 潘龙语临死前的顿悟,到底正确不正确,他自己也不知道。 他已经没有时间去解开天机了,只能把这个疑问交给了老燕,并一再嘱咐: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绝不能暴露出我们很重视燕影的心思。 现在呢? 燕影已经被掳走,那么算不算是已经到了‘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了? 燕随意觉得是。 他甚至都怀疑劫走燕影的人,就是来自九幽世界的:桃子已经成熟了,是该摘的时候了。 吱嘎一声! 就在燕随意想的出神时,车子忽然急刹,让他身子猛地向前一顿。 第1284章 :昆仑其实还是个女孩儿 低头考虑事情出神的燕随意,在李文广忽然急刹车时猝不及防下,身子猛地向前撞去。 幸好他有坐车时扎安全带的习惯,刚前倾出去就觉得胸口猛地一紧,后脑重重撞在了靠椅上。 “燕市长,昆仑在前面!” 李文广可没注意到他的急刹车,差点让燕随意脑袋撞在前面挡风玻璃上,他只是在看到昆仑就站在前面车前旁后,就低声说了句,随即开门跳下了车子。 他在跳下车子时,紧随其后的杨健等人,也已经相继跳下车,手上已经握住了手枪。 “都把枪朝下,巡视四周!” 李文广低喝一声,快步向前走去。 杨健等人马上把枪口朝下,相互使了个眼色,迅速散在了道路两侧的田地里。 说是荒郊野外,其实不形象的:华夏人口大爆炸后,除了国家明令不许擅动的群山、森林之外,哪儿还算是荒郊啊? 现在道路两侧,都是大半人高的玉米地,风一吹就哗啦啦的响,就像鬼拍手那样(杨树,又名鬼拍手,风一吹树叶就会哗啦啦的响),让人感觉很不舒服。 尤其是在有浓郁的血腥气息传来时,这种感觉更不好了,幸好杨健等人都不是胆小的女孩子,手里又有家伙,真要是有啥吊死鬼的出现,保管--逃得比谁都快:民间故老相传,鬼是打不死的。 昆仑就站在血腥气息最浓的地方,皱眉打量着那辆已经冲进玉米地内的黑色奔驰车。 奔驰车的车门开着,有一具尸体趴在方向盘上,脑袋诡异的吊在后背上,整个脖子都几乎被割断了,只有一层皮还连着。 副驾驶上也有这样一具尸体,不过他所受的致命伤,却是后脖子。 这是两个男人,身穿黑西装,手里都握着手枪。 李文广走了过来,先看了下车牌才低声说:“这是一辆奔驰轿车,是楼宇湘自安阳租用的。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这两具尸体应该是她的随身保镖。” 没有谁能像昆仑那样,在两具几乎算是无头尸体面前,最多只是皱皱眉头,这跟她喜欢砍人脑袋有着直接关系,就是见多了。 李文广也算是一真正的男人了,浑身阳刚正气,可在看到这样两具尸体后,胃部还是一阵阵的翻腾,得费很大的力气,才能忍住没有呕吐。 昆仑没说话,只是看着那两具尸体,双眸微微眯着,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燕随意走到了她身边,只看了一眼就挪开了目光,抬手捂着嘴咳嗽了声,说:“如果我不是始终跟在你后面,我都怀疑他们是你杀的了。” “有人在、在冒充我的杀人方式,只是他们的手法很可、可笑。” 昆仑淡淡地说了一句,看都没看他一眼。 燕随意只看了那两具尸体一眼,就觉得无法忍受了,但在昆仑眼里却是很可笑--他实在无法想象,一个女孩子的心,得冷硬漠然到了哪种地步,才能有这么坚韧的神经。 燕随意根本不知道,在昆仑心里,除了方圆是个‘人’之外,其他人都跟能被人踩死的蚂蚁那样:有谁,会在看到一只被脚碾碎的蚂蚁后,会有无法承受的心理负担? “他们发现危险后,根本没来得及开枪。” 开始检查死尸的李文广,已经戴上了白手套,从一具死尸手里拿出手枪,把枪口放在鼻子下面,只嗅到了机油的味道,没有硫磺。 “他们已经死了至少一个半小时了。” 李文广把手枪放回车里后,又拿手拍了拍尸体挽着袖子的胳膊,确定了他们的大约死亡时间。 昆仑实在没兴趣在这儿研究两具蚂蚁般的尸体,她一心只想找到燕影,转身上了车子,刚要启动,车门开了,燕随意跳上了车子。 不等他关上车门,昆仑就冷冷的说道:“下去。” 她固执的以为,除了方圆之外,就再也没有哪个男人,有资格坐在副驾驶上让她开车了。 砰地一声,燕随意关上了车门,拉起安全带时才慢条斯理的说道:“我与方圆是姑表亲。” 昆仑闭上了嘴。 只要事情一牵扯到方圆,总能轻易影响她的某些习惯。 “杀人的凶手,在故意模仿你。” 燕随意右手抓着把柄,看着前方说道:“凶手是想让人以为,是你杀了楼宇湘,挑起楼家与方圆之间的争斗。” “模仿,永、永远都是模仿。” 昆仑虽说不再给燕随意脸色看了,不过语气中却没有丁点的热情。 燕随意依旧不在意,继续说:“但有一点你必须承认,凶手所使用刀子非常锋利,就算比不上你的昆仑陌刀,不过我看也差不多了。” 昆仑这次没说话。 因为她知道燕随意说的没错,她是个用刀的大行家,可以说自从天狼星陨落后,整个华夏对刀的研究,就再也没谁能出昆仑左右了,方圆、铁辽秦摘花他们都不行。 那么,她自然能从两具尸体的刀口中,看出凶手所用的利刃,有多么的锋利。 燕随意说的没错:凶手所用的刀子,就算比不上她所用的昆仑陌刀,但也差不多了。 “当世、当世哪个国家的,煅刀术,最有、有名?” 昆仑轻打方向盘,避过路面上的一个坑子后,主动与燕随意说话了。 “你怀疑,凶手来自东洋?” 燕随意眼光一闪,很快明白了昆仑的意思。 有时候,就像你无法理解狗为什么特别爱啃大骨头那样,你不得不承认,随着华夏上百年的战乱而丢失许多祖代相传的手艺,从大唐帝国时期的长安就学会煅刀术的东洋人,上千年来始终都没有丢失这门手艺,这才创下了东洋刀在世界上的赫赫威名。 “嗯。” 昆仑嗯了声,再次加快了车速。 当然了,谁也不能以为东洋是当今煅刀术最发达的国家,就能确定他们才是冒充昆仑、斩杀楼宇湘那俩保镖的凶手。 只是怀疑而已,燕随意说的够清楚了。 紧紧抿了下嘴角,燕随意阴恻恻的说:“可能是东洋人,劫持了我四姑姑?” 既然凶手有可能是东洋人,那么燕随意就想当然的以为,也是他们劫持了燕影。 昆仑却摇头,说道:“婆、婆婆被人带走,到、到现在不会超过四、四十分钟,那两个人,却已经,死了一个半小时,时间,不对。” 她现在当着燕随意的面,直呼燕影为婆婆时,没有丁点的不好意思:只要方圆让她这样喊,她就会这样喊,何必在意别人是怎么看她的。 更何况,燕随意早就知道她欣悉方圆一个人了,就算听她这样称呼燕影后,会本能的愣一下,但很快就能明白过来的。 如果是放在平时,他肯定会双手抱拳,满脸真挚笑容的道喜。 燕影还不知道被谁给劫走了呢,现在还是免了吧。 燕随意的欲言又止,让用眼角余光看着他的昆仑,心里有些失望,忽然一踩刹车,让他身子猛地向前一倾时,却又接着加大油门--把个燕随意给折腾的,差点晃断腰。 “怎么了?” 燕随意身子一稳住,就急急的问。 “没、没怎么,就是喜欢。” 昆仑淡淡地回答。 燕随意那么聪明的人,只需稍稍一楞就能琢磨出啥意思来的,心中苦笑:没想到凶名赫赫的昆仑,也会像小女孩那样任性。 这时候如果再恭喜拍马,就没多大意思了,燕随意很能把握这个度,转移了话题:“你是说,针对楼宇湘的人在前,劫持我四姑姑的人在后,他们只是都看中了这条路,才走到一起来了?” “既然明白,就不要,说话。我讨厌,你说话。” 昆仑几乎是一字一顿的说完,接着又踩下了刹车。 如果我是方圆的话,你就不讨厌了--燕随意苦笑着,赶紧双手抓住了把柄,还以为昆仑又忽然踩刹车,就是要‘惩罚’他说话呢。 当然不是这样。 一般来说,昆仑第二次惩罚某个人时,都是用刀子砍脑袋的方式。 她忽然停车,那是因为她又看到前面路边有辆车子。 这是一辆卡宴。 是楼宇湘的座驾,也是从安阳租用的,李文广在来机场的路上,就已经让手下调查过这些,所以燕随意才轻声说:“这是楼宇湘的车,希望,她还没死。” 卡宴驾驶室门前地上,仰面躺着一具无头的尸体,从地上鲜血洒出的痕迹判断,脑袋已经被人一脚踢到旁边玉米地里去了。 尸体的穿着,与那辆奔驰车里的两个死者,都是同样的西装,白衬衣。 “你、你在看到尸体后,脸上为、为什么,没有,惋惜之情?” 昆仑下车前,忽然问燕随意。 “据我所知,楼宇湘所使唤的心腹保镖,除了一个林林之外,其他人都是来自世界各地的死囚犯(只限于华人),被她重金搭救出来,当死士来使用的。这些人,早就该死了,现在才死,已经是赚了。” 燕随意语气轻描淡写的回答。 “楼宇湘,她呢?是不是,也该死?” 昆仑问出这个问题时,砰地关上了车门。 燕随意跟着下车后,才回答:“如果她不是楼明功的嫡亲孙女,她有三十个脑袋,也不够砍得。” 昆仑就是个性格古怪的女孩子,明明问出了问题,人家燕随意也回答了,她却像不屑听那样,快步走到卡宴车面前,向里面看了一眼,接着弯腰皱眉借着车灯,开始观察起了路面。 其实她一点也不愿意在这些死人、在楼宇湘身上浪费时间,只想用最快的速度找到婆婆,但现实却不允许她无视这些死尸,她必须得从现场,找出燕影可能经过的蛛丝马迹。 楼宇湘不在车里,林林也不在,死得只是她一个保镖。 这让燕随意稍稍松了口气:该挨千刀的楼宇湘这时候没死,也算是一件好事了。 他想到了在圆耀酒店中,方圆与李文广的对话。 李文广说,依着楼宇湘的狡猾,她不一定走机场。 方圆却说,她最擅长做的,应该就是出人意料的事了,别人越以为她不会那样做,她偏偏去做。 第1285章 :凶手来自九幽世界 看来还是李文广推断对了,楼宇湘并没有走机场这条路。 只闻楼宇湘的大名,却没有对她深刻了解过的人,只知道她除了心狠毒辣之外,还很狡猾,所以在知道她要速速逃离某地时,就会以常人的推断来确定,她不会走正常路径。 而对楼宇湘有着深刻了解的人,却会站在她的角度上来考虑退路,觉得她肯定会走出乎别人意料的路:你们不是觉得我会不走正常路吗,我就偏走那边。 逃跑,比进攻更值得让人费心思,能看出人的智慧。 所以对楼宇湘不怎么了解的李文广,就判断她不会走机场,而方圆却说她肯定会走机场--但事实情况证明,楼宇湘并没有走机场,对她了解足够深刻的方圆,判断失误了。 这让燕随意心里多少松了口气,他实在不想在当前的节骨眼上,再出现楼宇湘被干掉的事情,那样对他营救燕影相当不利。 在昆仑仔细勘察现场时,燕随意就站在车边点上一颗烟,默默地等待。 昆仑很快就得出了结论:“猎杀楼宇湘,的人,在没有找到她之后,羞怒,成怒,才在斩掉她保镖的,脑袋后,又飞起一脚,踢走。从地上的脚印,来看,这确实是个,女子。至于在杀人后,去了,哪儿,还说不准。这是个,掩藏痕迹的,高手。她有一把,非常锋利的,刀子。在斩杀这个保镖时,连路面石子,都剖开了。” 昆仑从没有向方圆之外的男人,一次性说过这么多话。 看来,她也是看在燕随意与方圆的面子上,本心内已经把他当做‘亲戚’了。 “你是说,那个杀手有可能隐藏在四周的玉米地内,随时都会扑出来?” 燕随意说着抬头看向左右的玉米地,下意识的向车边退了一步,仿佛那个杀手随时都会扑出来,手里举着一把明晃晃的刀子。 “她,不敢出来的。” 昆仑举起一颗石子,借着雪亮的车灯观察着,皱眉低声喃喃说道:“好,好锋利的刀子。可能比我的,还要快--哪儿,能锻造出,这种兵器?” 燕随意也看向了昆仑手中的石子,刚看时还没觉得有什么奇怪,但很快就注意到石子有一面相当光滑的剖面,就像用机器切割开那样。 削铁如泥的刀子,对看了太多武侠小说的燕随意来说,好像算不了什么了,他能确定昆仑手中的陌刀就能做到这一点。 但如果能把石头也能剖开的呢? 注意,不是砸开,是剖开。 被砸开的石头,会呈现不规则的犬牙状,而被剖开的石头,则是有光滑面--燕随意无法想象,一把刀子得锋利到哪种地步,才能把石头给剖开。 不过,昆仑却说那个拥有如此一把快刀的女子,不敢出来的。 燕随意相信,昆仑说她不敢出来,她就不敢出来,因为昆仑能看出她空有这样一把长刀,却没有能控制这把长刀的本事。 这就好比一个三岁小孩子,抱着一把ak-47,与一个只拿着木棍的大人对峙,谁输谁赢一目了然,本身实力不济的人,拥有再牛叉的兵器,也发挥不出武器本有的威力。 “有三辆车,先后从,这儿经过。” 昆仑随手把石子扔掉,开门上车:“他们,曾经在这儿,做过短暂的,停留。” “他们就是绑架我四姑姑的人。他们在这儿做短暂的停留,是因为像我们一样,第二次发现凶杀现场后,本能的下车查看。” 燕随意实在受不了昆仑说话时,那‘抑扬顿挫’的方式,赶紧顺着她的意思说:“他们担心这两起发生在他们撤退路上的凶杀案,会与他们的行动有关。但在查看清楚后,就得出了只是巧合的结论,这才继续向前行驶。” “嗯。” 昆仑点头嗯了一声时,已经启动了车子。 “从刀子的锋利程度来推断,那个冒充你要猎杀楼宇湘的人,不是东洋人。” 燕随意又说。 昆仑点头:“嗯。” 燕随意这样说是有道理的:东洋的煅刀术在当代虽说是天下无双,但他们的技术,还远远达不到能把石子剖开的地步。 要想锻造出那样一把快刀,不但得拥有超高的煅刀术,还得有相应的材质才行。 如果没有相应的材质,只有一些废铜烂铁,就算你请干将莫邪来,也无法锻造出稀世神兵的。 东洋人的煅刀术相当牛叉,可他们目前锻造出最锋利的长刀,却比龙头以古法锻造成的昆仑陌刀,要‘脆弱’了不止一个档次,要不然当初在北朝地下古城内时,丰田秀敏千方百计的要得到一把昆仑陌刀了。 “那么,你觉得,这个冒充你的人,会是来自哪儿?” 简单说出自己心里的推断,燕随意很自然的又问出这个问题时,眼角忽然猛地抽了下。 昆仑看了他一眼,才淡淡地说:“你,已经,知道了。” “九幽世界。” 燕随意沉默了片刻,才低声说:“冒充你猎杀楼宇湘的人,原来是九幽世界的人。” 别人或许不知道昆仑陌刀的原材质,是从什么地方取得,但已经开始逐渐参与某个计划的燕随意,却知道龙头当年以古法锻造的七把陌刀的精铁,是来自九幽世界。 也唯有那个神秘的世界,才能拥有让世人都无法理解的精铁存在,才能锻造出切石子犹如切豆腐的神兵利器。 在看到石子剖面后,昆仑就已经推断出了这些。 如果不是她发现这颗石子,那么不但看不出杀手是来自何处,更无法确定杀手不是她的对手--当刀法练到昆仑这个地步,每劈出一刀的力道,都会掌控的恰到好处,不会受心情的波动。 打个比方:昆仑在彻底失去理智挥刀拼杀时,所劈出的每一刀,力道也始终保持在不会少一分力气,更不会多一分力气‘点到即止’。 这是唯有真正的高手,才会抵达的随心所欲境界。 那个拥有一把神兵利器的杀手,却没有练到昆仑的境界,要不然她在愤而斩杀楼宇湘那个保镖时,也不会在把他脑袋斩下来时,还能把一颗拳头大的石子,也顺势剖成了两半。 凶手是不是来自九幽世界,现在对昆仑来说都已经不重要的了,重要的是:她究竟是谁,又是为什么要冒充她,来猎杀楼宇湘。 还有,凶手现在到底去了哪儿,在斩杀楼宇湘的三个保镖后,有没有遇到劫持燕影的人。 望着前面越来越窄,路况越来越差劲的道路,燕随意隐隐觉得,他已经想到了什么。 就在他想把自己想到的这些,说给昆仑听时,她抢先说话了:“她,喜欢,方圆。” 燕随意一楞,接着用力点了点头:“我也是,这样,想的。” 现在已经确定,凶手是个女子,唯有她喜欢方圆,才能解释来自九幽世界的她,为什么要干掉楼宇湘。 女人在喜欢上一个男人后,总是会想当然的看别的喜欢这个男人的女人,很不顺眼,尤其是在受到某种很直接的刺激后,就会性情大变,脑子发热下做出不理智的行为。 但除了已经身死俄罗斯卡门地区的漠北北之外,还能有哪一个来自九幽世界的女人,喜欢方圆呢? 在我们身边,到底还隐藏着多少来自九幽世界的人--燕随意越想越心惊时,就听昆仑语气冰冷的问道:“你在,学我。” “学你,什么?” 燕随意愕然。 “说话。” “说话?” “哼。” 昆仑冷哼一声,踩住了刹车。 路况极差的道路,也已经到头了,前面已经变成了上山的蜿蜒小道,周围荒草遍地,树木葱郁,不时有猫头鹰的怪叫声,从树林深处传来。 “我学你,说话,我--对不起,我确实在不知不觉间受你干扰,学你说话了。” 燕随意愕然后,这才发现人家昆仑并没有说错,连忙苦笑着道歉。 “你在,车上,等。他们,很快就能,跟上来。” 昆仑没有理睬他的道歉,简单说了句就推门跳下了车子。 “我也,跟你--啊,不,我也跟你去。” 燕随意跟着跳下来,心有余悸的看着黑压压的四周,说道:“在这种鬼地方,唯有跟你在一起,我才会有些安全感。” “我不会,管你的,死活。跟,不跟,随你。” 低头观察路面车痕的昆仑,很每人情味的说着,抬脚快步走向了右侧的树林中。 燕随意没敢再追上去。 他知道,昆仑可是那种能说到做到的主,说是遇到危险后不会关心他的死活,就肯定不会关心。 燕随意还不想死,所以最好是在傻楞片刻后,赶紧跳上车,锁好车窗,拿出试图呼叫李文广他们,速速赶来救驾。 很遗憾,手机没有信号。 这说明周围群山内,蕴藏着丰富含量的磁铁、锡箔等矿物质,一般的磁场,还不能干扰到卫星的强悍信号。 李文广他们在做什么呢,这么久了还没有赶来? 我要不要先驱车回去? 总觉得忽然间会有什么恐怖东西出现的燕随意,只觉得嗓子发干,开始后悔当初怎么就脑子发热的一个人跳上昆仑的车子呢? 落下车窗,燕随意把拿着手机的右手伸出窗外,想试试能不能侥幸获得信号时,却忽然打了个哆嗦,猛地回头向左侧树林中看去。 他觉得,他好像看到了一条模糊的影子,从一棵树上飞速的跳下来,但就在他的视线即将捕捉到那条影子时,却又不见了。 冷汗,刷地一下从他额头冒了出来,再也顾不上查看有无信号了,马上就缩回手机,迅速升上车窗玻璃,抬手用力砸向了车喇叭。 滴,滴滴! 奥迪车的车喇叭,还是很响亮的,尤其是在凌晨时分的荒山野外,把周围树林中的野鸟都惊动了,嘎嘎的乱叫着,扑棱棱的冲天而起。 滴-- 燕随意右手按在喇叭上,让笛声长鸣。 他忽然发现,以往听到钻耳朵眼就会烦躁的笛声,原来是这样的悦耳,更能驱除心中的恐惧。 第1286章 :终于有机会去杀人了 自从来到梨花山落户后,十二生肖算是开始真正享受他们美好的人生了。 就像很多工作了一辈子、在某一天退休忽然无所事事后,肯定会有些说不出的失落感的老工人那样,十二生肖这些人,也有这种感觉。 当然了,他们也不是无所事事,最起码还得帮着方大少全力开发建设梨花山的,每天都会忙的脚不沾地--但这种忙碌,与他们习惯了的忙碌,是完全不同的。 关在动物园里每天忙着配合游客照相的老虎,与那些纵横山林每天忙着吃饱肚子的老虎,都在忙,但忙的性质能一个样吗? 十二生肖,就是一群在深山老林内生活忙碌惯了的老虎,哪怕他们跟随方圆来到梨花山搞经济建设是心甘情愿的,可要想这种‘无所事事’的失落感变淡,没有个三五年的是别想。 这一点,从方圆问谁去东洋,替我干掉梅玳鲁朝时,十二生肖竟然为抢着去而大打出手就能看得出。 他们明知道他们以后得像慈善和蔼的老爷爷、老奶奶那般,照顾那些即将入驻未来孤儿院的孤儿--可他们那颗骚动太久的心,实在无法在短时间内安静下来啊。 生恐天下不乱,做梦都在盼着有第二个梅玳鲁朝跳出来,让他们小小回味一下曾经辉煌的江湖生涯,就成了他们现在最真实的心态描写。 可能是他们这些不安的心,终于惹烦了要安寝的老天爷,于是就烦躁的摆摆手,给了他们一个机会:这次你们不用为抢着去杀人,而争个头破血流了,人人有份! 晚上十点,这帮子老不死的,正聚集在会议室内,为老牛在没有耍老千的情况下,竟然能掷出个满堂红,而愤怒的捶胸顿足时,陪同二建领导在市区吃饭的格林德,忽然抬脚大力把门板给踢开了。 已经输的连棺材本都要拿出来的斑点狗,猛地回头恶狠狠的瞪大眼,貌似马上就要扑上去,掐住死贼秃的脖子,吼叫着索要至少三万块的惊吓费时,格林德说话了:“方老大说了,今晚要让你们全体出动,替他去杀人!” 乱糟糟的会议室内,忽然死一般的寂静,十二生肖全部变成了泥塑般的雕像。 “特么的,你们没听到老子说话?” 格林德一楞后大怒,抬脚狠狠踢在了门板上,扯着嗓子的吼道:“还是你们现在已经没胆子,再去杀--” 他的话还没说完呢,灰兔就忽然出现在他面前,双手掐住他的脖子,一双充血的眼睛死死盯着他,语气阴森的说:“死贼秃,你这是在哄我们玩!想让我们狗咬尿泡空欢喜一场心神不定时,再趁机捣鬼赢我们的银子!” “特么的,你个死兔子,老子敢用我的艾丽沙发誓!” 格林德怒极,嘶声吼叫着,猛地一把将灰兔推了出去。 “嚯嚯!” “嗷嗥!” “呜呜!” 各种各样的怪叫声,就在格林德话音未落时,忽地炸响,其中还有猴子的吱呀惨叫声,那是钱猴王的小弟,趁着这帮子老不死的都发疯似的狂欢时,开始大肆收敛桌子上的钞票,却被一只大脚狠狠踹在屁股上,惨叫着飞了出去。 大家伙都知道,今年已经才七岁的艾丽沙,是格林德最疼爱的小女儿了,平时赌博时只要输的眼睛冒绿,就会拿出小女儿的照片来狂吻一番,再重整旗鼓上阵的。 艾丽沙是他的最爱,现在他都把小女儿拿出来发誓了,就足够证明他没有撒谎了。今晚大家伙真要全体出动,外出杀人了。 一群六十多岁的老东西,在欢呼跳跃时的样子,就像群魔乱舞那样,吵的格林德耳膜都快爆了,连忙抬手猛砸门板,吼叫:“停,停,停!” “杀谁?” 老鼠举手往下一按,欢呼声嘎然而止:“到底是什么样的人物,能值得我们全体出动?” “不知道。” 格林德摇头:“老大没有说。” “去哪儿杀人?” 老牛倒是不在乎去杀谁,只想知道去哪儿。 格林德抬手,指向了窗外。 十二生肖随着他的手,齐刷刷的回头看了过去。 窗外,是梨花山的西北方向,有长达数百公里的群山余脉漫延开来。 十二生肖脸上的狂热,都消失了。 格林德这个动作说的很清楚:他们要杀的人,就隐藏在群山中。 要想在蜿蜒数百公里的群山中,追杀某个或者某些人,这可不是太轻松的事儿,幸好他们渴望做的事,也不能太轻松。 但格林德接下来说出的话,让他们终于感受到了一定的压力:“最迟明天太阳落山,我们就得找到那些人,并干掉他们。” 老鼠把手里的筛子,仍在了桌子上,沉声问道:“那些人,到底是谁?又是做了哪些事?” “是谁,又多少人,我不知道,方大少也不知道。” 格林德摇了摇头,几乎是一句一顿的说:“我只知道,那些人劫持了方大少的亲生母亲。” “所以,他们必须得死。” 斑点狗笑了,牙齿在灯光下闪着森寒的光泽。 “对,无论他们是谁,又有多少人,都必须得死。” 格林德用力点了下头,把手机扔给了老鼠:“这是大少的母亲,大家伙牢牢记住后就出发吧。” 老鼠接过手机,打开看了片刻,就把手机递给了钱猴王。 十二个人,每个人都用仔细看了遍燕影的照片后,手机又传回了老鼠手中。 “地图。” 老鼠把手机扔还给了格林德,头也不回的说了句。 论谁也不会想到,身子滚圆圆的老猪,竟然是绘图高手。 十二生肖每决定联手做大案时,都会做好充分的各种准备,这才是他们纵横江湖四十年来,还能都活到现在的主要原因之一。 他们不相信,也从不用电子地图,而是盲目信任老猪的手绘地图。 事实证明,老猪也从没有让同伴失望过,他所手绘的局部环境地图,比官方的电子版地图,更加的准确。 甚至,都能准确到了一棵树。 每到一个地方,都会观察地形,是方圆、十二生肖等人的职业习惯,从中分析出一旦大事不好拔腿就跑时的退路(退路,永远是都被聪明人放在第一位的)。 想当然了,十二生肖要在梨花山要安度晚年,那么他们肯定会考虑一旦有意外发生就会立即远遁千里的可能性,为自己安排好退路,所以在刚进驻梨花山的第三天,老猪就开始用他的身体力行,来观察周围环境了。 足足用了三个多月,老猪才把梨花山西、南两个方向(东边,北面不远就是市区,这两个方向不在十二生肖遇事远遁千里的考虑范围之内)的地形,都勘察仔细,并手绘成了地图,贴身收藏,以备不时之需。 足有两个桌面大小的地图,被铺在了桌子上。 格林德挤进去,低头伸手指着西北方向的飞机:“这儿就是安阳国际机场,方夫人就是从这儿被人劫走的,一路向西。” 安阳国际机场在安阳、唐王两市的中间位置,是安阳的东北,唐王的西北,画上虚线的话,就会看出机场与两市是一个三角形,机场就是三角形最远的一个端。 “我去过几次机场,也曾经注意过那条向西的道路。” 格林德的手指,从机场位置向西慢慢移动,解释道:“开始时,道路是正东正西方向的,但道路会沿着慢慢拐向西南,沿着安阳近郊划出个弧线,最终抵达群山山脉。其路程如果全速前进的话,不会超过三个小时。” 格林德手指,在地图上绕开安阳市区来到群山山脉后,又向回拉,落在了标有梨花山的一个红圈圈内:“这就是我们现在所处的位置,距离那边的直线距离,至少也得有二十公里。但这二十公里,都是山路。我们如果驱车走公路,至少得需要三个小时--” 老鼠打断了格林德的话:“我们不走公路,也不走山路。” 格林德眉梢挑动了下,低声说:“你是说,走地下?” 任何人要想在几乎没有人烟的群山里,走二十公里的直线距离,所需要的时间,绝对要比驱车走公路绕大圈子,还要漫长。 所以老鼠不打算走山路,也不走公路,而是在格林德问他是不是走地下时,重重点了点头:“是的,就是走地下。事发紧急,有些东西也顾不上了。” 早在老鼠他们落户梨花山不久,原位于小道观遗址后山阴的一口清泉,忽然断流,老鼠无意间听到泉眼内,竟然传来隐隐的鸡鸣生。 当时他可是很兴奋的,赶紧把这事告诉了方圆。 方圆自然也感到很惊讶,俩人就试着看能不能扩大泉眼--结果,很让他们震惊:那口看上去不知道多少年前就存在的泉眼,竟然有人为施工的痕迹。 也就是说,在不知道多少年之前,可能是没有这口泉眼的,但有人利用山腹内可能存在的地下河,硬生生挖掘出了一条通往外间的隧道,再改变水路,才有了那口小泉子。 只是后来随着唐王的地铁建设,不小心挖到了水脉,结果导致这口泉的泉水消失了,这才被四处瞎转悠的老鼠,在无意中听到里面传来了隐隐的鸡叫声。 方圆在得知这下面貌似大有文章后,当时是不赞成‘开发’的,因为他讨厌地下,这是黑暗世界、北朝地下古城給他留下的后遗症。 老鼠喜欢--就没有不喜欢打洞的老鼠,没过多久就耐不住,向方圆请示,请允许他进去看看,并保证不管在里面遇到多么诡异的事,都会活着回来。 方圆知道,如果严令这老家伙不许去‘探险’,他也会偷着摸着的去做,那样反而会遇到危险,所以倒不如答应他光明正大的去。 方圆没去,因为那时候他在俄罗斯。 等他回来后,就遭遇了那么多事情,也没来得及问老鼠,那里面有什么东西。 格林德也想知道,老鼠却神秘兮兮的摇头不谈,哪怕是在赌博时故意输给他,也不谈。 第1287章 :泉眼下面的声道 格林德倒是很想自己去看看,为此还蛊惑秦大川一起去。 不过秦大川的好奇心可没他这样重,更是从来都把‘孝子不立危墙’这句话挂在嘴边,自然不会答应他了:有病的人,才喜欢像老鼠那样钻黑窟窿呢。 无奈之下,格林德只好暂时把这份好奇心压在心底,等方圆回来。 他以为,等方圆回来后,依着他与老大的关系,方圆肯定会带着他去下面游玩一番的,毕竟老鼠他们都偷偷下去过一次了,他没理由不去看看啊。 等方圆回来后,格林德果然找了个机会,偷偷问能不能带他去下面瞅瞅--直到现在,格林德都清晰记得在他提出这个请求后,方圆是用什么样的眼神看他了。 那是一种看到刚娶了个美貌新娘的老光棍忽然上吊自杀后的不解,很惊讶他怎么会想去下面看看。 不等方圆说什么,格林德就很聪明的闭嘴,转身走了,以后都没有再提起这件事。 其实格林德也知道,老鼠等人探险回来后,表面上很正常的,但他们的气色都不怎么好看,好几天后,他们还心神不定的就像丢了魂那样,接连给秦大川赢走了好多钱。 那下面,肯定有相当可怕的东西,也就是十二生肖这种有着长达四十年合作经验的老怪物,才能安然无恙的爬出来--格林德还不算太傻,很快就琢磨出这个道理,自然更不敢打去下面逛逛的主意了。 可是现在,老鼠却说走地下那条路,格林德眉梢一挑时,心里也咚的崩了下。 “你可能不知道,地下那条路,能从这儿--” 老鼠说着,手指在手绘地图上慢慢向西移动,最后停在了一个地方:“直接抵达黄叶谷。” 山沟里既然有红叶谷,那么自然有黄叶谷。 红叶谷里大部分都是枫树,秋天来到后,放眼望去都是火红的一片,景色相当迷人。 黄叶谷里呢,则是一种叶子任何时候都保持嫩黄色的黄花槐树罢了,成片的看上去,也是相当好看迷人的。 “哦,黄叶谷,我知道那个地方。” 格林德点了点头。 老鼠问道:“你去过?” “没有。” 格林德摇了摇头,说:“知道的地方,不一定非得去过啊。你只要在网上搜一下,谁不知道黄叶谷是安阳地区那边风景最好的地方?早在两年前,就已经搞开发了,据说开发工程包给了南韩的开发公司,为此还让二建头脑很不满意--” 早就等的不耐烦的灰兔,冷冷打断了格林德的话:“我们是在研究去哪儿好玩,还是研究去救人?” 格林德马上就闭上了嘴,被灰兔提醒后,他也觉得自己正在浪费时间。 “走地下,以黄叶谷为中心散开,三人一组分四组,搜索四个方向。” 老鼠抬拳,在地图上轻轻砸了下,又说:“如果,我们能顺利从黄叶谷那条河里冒出头来的话。” 格林德脸色立马一变:“下面,有什么危险?” “你还是不要知道的好。” 老鼠轻轻摇了摇头,抬脚走向门口:“五分钟的准备时间。” “喂,老鼠,你的意思是不让我去了?” 格林德伸手拨开一个老头子,大声说着追了出来。 “你与秦大川,筛子,毛驴在家呆着。” 老鼠还没有说话,方圆的声音就从门外传来。 格林德抬头看去,就看到方圆站在观景台前的护栏前,仰首望着过山天桥那边的西方远处,秦大川就站在他背后,倚在栏杆上默不作声。 本来已经睡了,又被十二生肖的欢呼声给惊醒的筛子,正骂骂咧咧的从东边客房内走出来,看到大家伙都站在平台上,尤其是方圆的脸色很不对劲后,他马上就聪明的闭上了嘴巴。 听方圆这样吩咐后,老鼠也没再说什么,冲他点了点头,挥手带着那帮老东西,快步走向了他们所居的地方。 “老大,我觉得,我得去。” 格林德走到方圆面前,低声说道:“我在接到您电话,要我通知十二生肖时,我就觉的我得去。” “你们不能去。” 方圆摇了摇头,说:“格林德,我知道你心里是怎么想的--但,你不适合在那种环境下作战。再说了,我还有事要交给你与大川去做。” 格林德马上点头:“那您说。” “去我家附近吧,我总觉得,在天亮之前哪儿都不平静,担心夏小韵那边会出问题。” 方圆稍稍犹豫了下,才低声说:“我希望,我的预感是错误的。” “就是错误,我也不会让它铸成任何大错的!” 格林德深吸一口气,认真的回答。 “别勉强,真有无法应付的危险,先保命为第一。懂不懂?” 方圆问道。 格林德没说话,也没点头。 方圆也没再劝他什么,回头看着秦大川:“不用担心你小妹,她什么都不知道的,应该不会有什么危险。” 如果是放在平时,秦大川肯定会反驳几句‘应该只是应该,又不是肯定’的话,现在却不敢,因为他能清晰感受到方圆此时身上,隐隐散发出的暴戾之气。 他很理解老大为什么会这样,如果换成他老娘被人掳走,他绝对无法像方圆这样,仍然能保持着不该有的冷静。 “我知道的。” 秦大川也点了点头,好像想起了什么,转身跑向了十二生肖所住的地方。 方圆也没管他去那边做什么,屈膝伸手保住了毛驴,低声在它耳边说了几句什么。 毛驴马上就从他怀着挣出来,动作暴躁的在地上来回的跳跃了几下,仰头冲着他锥锥的叫。 “不行。” 方圆摇了摇头,不再理睬它,快步走向了他的屋子里。 方圆给格林德打电话,让他向十二生肖转达要杀人的命令后,就猜到老鼠会决定走地下那条路了。 走下面那条路,方圆现在穿着皮鞋,衬衣的,肯定不合适,他得换身紧身的衣服,那样在杀人时,动作才会更加麻利些。 没人理睬的筛子,在原地呆愣了片刻,才脚步匆匆的跑进了方圆的房间。 方圆正在把一把亮银军刺,往后腰处塞。 这把亮银军刺,还是五阿哥张翼给他的,当初就是用它一刺贯穿了丰田秀敏的脑袋,郭易秦把尸体搬出来时,把军刺还给了他。 “发生了什么事?” 筛子站在门口,不满的问道:“为什么,没有人通知我?” “我妈被人绑架了,绑到了没几个摄像头的深山里,你帮不上忙,自然没必要告诉你了。我们都出去后,山上就只剩下你一个人了,你得看家。” 方圆慢条斯理的说着,放下衣服把后腰军刺遮住后,想了想,又从案几下面的柜子里,拿出一个鸡蛋大小的黑色小球。 黑色小球上有个拉环,只需用手指勾住一拉,就会有细细的钢丝被扯出来。 用这玩意勒人脖子,能起到用刀割喉的同样效果。 方圆拿着小球,晃了晃说:“能不能用?” “不能。” 这会儿,筛子小脸变成了苍白色,用力摇了摇头问道:“我一个人留在山上,是不是很危险?” “也不一定。” 方圆说:“但你最好是躲好了。” “就不能留下一个人来陪我吗?” 筛子咽了口口水,喃喃地说:“把毛驴留给我也行。” “不行,他们都有事情要做。” “那我跟你走,反正也没谁会来山上偷东西。” “不行。” “为什么?” “我怕你再也回不来了,你还没有见到你的仙女,你舍得这么早就死么?” 方圆走过来,微笑着拍了拍筛子的肩膀,很放松的样子,与刚才在外面时截然不同。 “我靠。” 筛子低低骂了句,沮丧的垂下了头。 这让方圆有些不忍,就说:“你跟秦大川他们一起去吧。” “真得?” 筛子立马高兴了:“我就知道,你不会扔下我不管,来,亲一个!” 方圆抬手在他嘟起的嘴上,用力推了一把,快步出门。 背后,传来筛子的一声我呸的声音后,就听他喊道:“你会把阿姨平安救回来的,我相信!” 对筛子相信的话,方圆从来都持有否定态度,但这次却没有,头也不回的挥了挥手,走向了已经列队等候他的老鼠等人。 今晚的月色,本来还是不错的。 但当方圆他们走下后山坡时,月亮却钻进了云层中,光线一下子暗了下来。 有人马上打开了手电。 老鼠等人,都准备了充足的照明用品,不但有手电,有荧光棒,甚至还有火折子。 走在最前面的老牛,手里平端着一根长达两米的钢管,来到那个早就枯竭了的泉眼面前,刚要把钢管伸进去--给给给! 一声清晰的鸡叫声,从泉眼内传了出来,就仿佛在里面三五十米之外的位置那样,可老鼠等人却很清楚,这个声音至少在两千米之外! 如果,那只鸡真在三五米外的地方啼叫,而老鼠他们又是在泉眼里的话,那么耳膜就会被声音给刺穿! 格林德做梦也想不到,泉眼下面的世界,之所以能让十二生肖联手才能活着出来,不是因为在下面遇到了什么三头六臂的妖怪,而是因为下面的声音。 谁能想到,泉眼下面那条的地道,会是一条能把声音扩大数十甚至上百倍的‘声道’? 毫无疑问,这是大自然的杰作,绝非是人能完成的,因为世界上最牛叉的声学大师,穷极一生,也别想设计出这样一条声道。 只要走下去三百米左右,声道就会对人的耳膜,形成致命性的伤害,哪怕一块小石头不小心被踢飞落在下面的水洼里,也会发出比爆竹爆炸还要响亮的声音。 幸亏这条古怪的地下声道,是由最结实的花岗岩组成,如果只是一般的石灰岩,应该早就会被震塌陷了。 “那只鸡,还活着。” 老牛端着钢管的双手,明显哆嗦了下。 “它可能是在等我。” 方圆淡淡地说道:“动手吧。别让它等急了。” 老牛点头,不再犹豫,把钢管伸进泉眼内,身子下蹲双臂猛地一叫劲,吐气开声:“嗨!” 第1288章 :黑暗中的叹息声 上次出来后,老鼠等人就用石头砌住了泉眼,灌上了水泥。 一直以来,老鼠都以为他该像他所代表的小生物那样,常年活在见不到灯光的地洞里。 那种全世界只有自己存在的感觉,让他感觉很迷恋。 但自从去过这条天然声道中后,他就再也不向往那种日子了:如果让你躲在黑暗中,就能偷听到毒蛇吐信子的嘶嘶声,就在你耳边,却看不到,你会不会怕? 如果你害怕,那么老鼠也害怕,毕竟他是个人,不是真的老鼠。 而且,这还只是声道给人带来的危险,假如这次再看到,上次什么都看不清的黑影一闪而过--如果不是能尽可能的缩短时间,赶到燕影可能被绑在那片区域,就算有人拿手枪抵着老鼠的脑袋,他也不会进去的。 轰隆隆! 好像打雷的声音,在老牛用钢管撬开泉眼后,从里面轰轰的传来,这是碎了的石头,滚下了足有四十五度角向下的斜坡,一路发出的声音。 根据声音在空气中的传播速度是每秒超过三百米的速度计算,当轰隆隆的打雷声停止后,方圆已经粗粗计算出了乱石滚下的斜坡长度了:不到五百米。 好像打雷般的声音停止后,那个诡异的鸡叫声也停止了。 老鼠等人都开始用棉花塞耳朵。 上次他们下去时,可没想到走下斜坡向里进行不久,就走进了可怕的声道内,还得只能撕掉衣襟来堵耳朵。 衣襟的隔音效果,怎么着也不如棉花的,因为纤维没有棉花才具备的防震功能。 可能是早就猜到,有一天还会下这个鬼地方,老鼠才特意准备了棉花。 接过老鼠递过来的棉花,方圆也塞住了耳朵。 老鼠回头,大家都对他点了点头,他才抬手摆了下。 黑蛇首当其中,身子一扭从人形洞口内钻了进去,随后是灰兔,第三个则是青龙--从十二生肖先后钻下去的顺序,方圆就能看出老鼠把性格最为阴狠,动手最歹毒的几个人排在了最前面。 这也表示着前方一旦发生什么风吹草动,这三个人就会用他们最拿手的功夫,力争在第一时间内,把危险解除。 等马大姐倒数第三个艰难的挤进洞口内后,老鼠才对方圆抬手,做了个请的手势。 黑蛇打头,十二生肖内功夫最强的老鼠断后,这是他们默契配合四十年来,养成的习惯。 当他们骤然开始战斗状态后,这十二个人就会迅速形成一个整体,各自发挥出最擅长的功夫,遥相呼应相互弥补短处--就像古代兵法家手下的一字长蛇阵:击其首,尾呼应;击尾,首呼应;击其中间,则首位呼应。 老鼠让方圆先走,摆明了是要把他放在最安全的位置(这个位置,原先是马大姐的),不仅仅是出于该有的姿态,更是一种负责。 方圆笑着摇了摇头,也没说话,抬手回了个请的手势。 无论他的身份有多‘高贵’,在下面那个随时可能会有意料不到危险发生的声道内,他最好不要因为自己的安全,而大乱十二生肖四十年的默契配合。 况且,方圆也不需要任何人来保护。 老鼠也没勉强,双肩一缩,灵巧的钻进了人形洞口内。 方圆最好一个钻进来,左手抠着外面的岩石,伸长脖子向下面看去。 在他脚下的大斜坡上,十二生肖排成了一字形,但除了排在第三位的青龙、排在第七位的钱猴王、第十一位的马大姐三人手中,亮着手电外,其他人都尽可能把自己隐藏在黑暗中。 排在第三位的青龙,是十二生肖内个头最高的一个,他的手电只会照着前方,让进攻速度最快、最狠辣的黑蛇、灰兔‘掩藏’在了灯影下。 这样安排,是预防前方出现危险后,黑蛇、灰兔能借着危险注意青龙时,悄无声息的发动偷袭。 同样,这也证明青龙的危险系数,是前面突前几人中最高的了,就好比时活靶子。 但这就是他在十二生肖内的作用,一身横练功夫外加超级防弹衣,就是他成为活靶子而不死的唯一依仗了。 排在第七位的钱猴王,并不是自己亲手拿手电,而是他肩膀上的猴子。 在队伍悄无声息的前行时,猴子只会把手电对准青龙,尽可能的与前面的手电光形成一线,这样才能有效把前面几个人,也掩藏在灯影下。 想当然的,论厨艺、医术数得着的马大姐,就是十二生肖最薄弱的一个环节了,所以才需要个头最为瘦小、功夫最为出色的老鼠,好像尾巴似的跟在她身后,藏在灯影里解决大家伙的后顾之忧。 方圆站在洞口,只是往下看了一眼,就能从十二生肖的列队中,看出他们看似很随意的站队中,其实包涵着别人无法想象的奥妙,也是攻击力最强大,撤退速度最快的最佳阵型了。 十二生肖内作为一个团体,能共进共退四十年而不折损一个人,可不是侥幸,而是他们最大可能的发挥了团队作战的优势,异常推崇团体配合,由不得方圆不心中赞叹,随即对回头看着他的老鼠,轻轻点了点头。 马大姐手电马上晃了下,照向了排在第七位的钱猴王。 钱猴王肩膀上那只小猴子,手段光锁定了青龙的手电光后,十二生肖就真变成了一条长有二十四只脚的长蛇,敏捷且又毫无声息的向前游走。 哪怕是路再平坦,排在第三位的青龙的手电光,也会来回的游走,给人造成了飘忽不定的真实感,就像长蛇左右摇摆的脑袋。 方圆默默的跟在老鼠背后,距离他大概有四米的距离,让自己彻底隐藏在了黑暗中。 这个距离,不但不会影响老鼠在突遇意外危险时的本能发挥动作,还能避免让有可能潜伏在黑暗中的敌人,不知道马大姐后面除了一个老鼠外,还有第十三个人。 没有发生任何的危险,只有棉花都挡不住的沙沙脚步声,偶尔会有人踢到一颗小石子,才会发出怦怦的声音,就像是心在跳。 如果没有任何意外,依着大家伙的行军速度,能在四十分钟内跑完这二十公里--脚下的道路,异常的平坦,方圆曾经弯腰擦拭了一下。 正如老鼠向他汇报的那样,泉眼下面是一根让人无法解释的驰道。 何为驰道? 驰道是汉民族历史上最早的‘国道,始于秦朝,秦始皇统一全国后第二年(222),就下令修筑以咸阳为中心的、通往全国各地的驰道,宽度足足有近七十米。 当然了,泉眼下的驰道宽度没有七十米宽,最多也就是能供一辆卡车经过罢了,老鼠之所以说这是一根驰道,那是因为他曾经用刀子挖过道路,发现它是由铺盖驰道的配料修建而成的。 老鼠怀疑,这条驰道,很可能就是《唐王县志》上所记载的那个小诸侯国修建的,至于怎么会藏在山下,他就不知道了,只能胡乱猜测是用来逃命用的吧。 方圆则觉得不是:别说是春秋战国时期的一个小诸侯国了,就算秦始皇一统天下后,要在地下修建这样一根不知道通往哪儿的驰道--哪怕这条地下隧道的形成,是由地震引发的花岗岩分列而成,后人只需在基础上精心加工就是了,也得需要至少数万民夫,多年的苦干才行。 可有秦一代的所有史书上,却没有留下任何的记载。 而且最为说不通的是,驰道左侧是乱世林立不知道多深的沟堑,右侧的花岗岩山体上,却雕刻着许多线条粗矿的壁画。 老鼠等人在考古方面,可没有任何的研究,在与方圆说起这些时,只说那些壁画好像三岁小儿信手涂鸦那样,并没有说出壁画的任何特征。 受山羊的影响,以及职业的关系,方圆一眼就能看出,这些已经被泉水常年冲刷,已经模糊不清的壁画,颇具古西域特征。 自古以来,唐王都隶属内地,不管是春秋战国时期的小诸侯国,还是现代,那么这儿的地下驰道一侧,怎么可能会存在古西域特征的壁画呢? “呵,呵呵。” 就在方圆脚下不停,贴在岩壁向前疾行时,耳边忽然传来古怪的笑声。 那笑声,像男人也像女人还像猫头鹰。 就在方圆左耳半米处响起。 很清晰,也很刺耳。 完全是下意识的,方圆左肩一沉,右手中的亮银军刺,随着他腰身半拧,就像一条跃出深渊的毒龙,悄无声息的刺了过去。 动作才刚做出一半,方圆眼角余光内的灯光,却没有丝毫的停顿,依旧贴着右侧飞速向前疾奔。 惭愧,我竟然不如十二生肖镇定。 方圆右手一抖,军刺缩回重新藏在了肋下。 老鼠已经跟他说的很清楚了,当人深处声道中时,声音就会被扩大数十甚至上百倍,那么就算他耳朵里塞着棉花,仍然能清晰听到这声怪笑,也只能说笑声实际距离至少有数十米,或者更远。 而且因为声道传声的方位不确定性,他也无法捕捉声音的确定来源。 很明显,在没有明显危险目标出现之前,已经彻底形成惯性默契配合的十二生肖,绝不会因为一声古怪的笑声,就会停住脚步。 更不会打乱他们疾奔中仍然保持的队列,完全就像听不到那样。 甚至,断后的老鼠在全神贯注下,都有可能已经忘记了背后还跟着他们的方大少。 “呜,呜呜。” 方圆惭愧过后刚收敛心神,迅速跟上时,耳边又传来了哭泣的声音。 仍旧是在左耳边,仍旧是那样清晰,那个距离。 仍然是那个声音,听起来很古怪,还让人毛骨悚然。 方圆没理睬。 他从来都不喜欢惭愧第二次。 很快,哭声就像笑声那样,消失了,只有十数人沿着驰道向前飞奔时传来的沙沙声。 “唉……” 第三次,有脚步声之外的声音自方圆耳边响起,这次却是叹气。 无比的清晰。 能让方圆根据这声叹息,能本能的判断出它的主人,是个年轻的女子。 第1289章 :梨花山下的黑暗空间 刚听到那声笑声时,方圆确实吓了一跳,做出了抖手刺出军刺的本能反应,但很快就醒悟过来,很为自己的草率而惭愧,觉得竟然还不如十二生肖他们。 其实他根本没必要惭愧的,因为十二生肖联手走上这条地下驰道,听到有人在他们耳边很古怪的笑时,可是像炸了马蜂窝那样。 发暗器者有之、踢腿出拳者有之,纵身而起厉喝一声者,甚至还有扑地翻滚者,乱腾了至少三四分钟才镇定了下来,老牛后背都挨了灰兔一飞刀,幸好不是那种重者立即变成僵化人的。 十二生肖纵横江湖那么多年,在这条驰道中出了这么大丑,当然不好意思告诉别人了,就像啥事也没发生过似的,后来老鼠在向方圆汇报时,也只是用一句话轻飘飘的揭过了:有怪声,初始甚恐,随后定。 如果老鼠能不顾忌他们的老脸,对方圆实话实说,那么他也不会在听到耳边有古怪笑声传来时,会做出本能的刺杀动作。 这让他误以为,他的镇定功夫竟然不如那群老家伙,而感到惭愧。 正所谓见怪不怪,其怪自败,当方圆确定那声古怪的笑声,其实来自很远的地方,根本不是在他身边响起后,接下来的哭声,叹息声,就对他产生不了任何惊扰作用了。 当然了,他全身的神经肯定已经绷紧,脚步飞快的追赶十二生肖时,随时都做好了拧身一刺捅出去的准备。 梨花山下隐藏着一条古代驰道,这已经让人感到无比惊讶了,驰道深处传来的声音,肯定能让人联想到更多。 方圆的第一反应,就是这些声音来自阴曹地府。 好像也唯有鬼魂,才能生活在这个世界中,装神弄鬼的吓唬人。 但随后他就想到了黑暗世界--两只之间虽说相距万里之遥,而且环境也截然不同,但都有着让人无法理解的古怪现象。 刚才的笑声,哭声叹息声,绝不是幻听,不是老鼠所推断的那样,可能是地下河水在流淌时,穿过石块小孔发出的声音,经过声道的扩大后就变成了这种声音。 老鼠的推断,也不是没有道理,就像闻名于世的某鬼哭谷,那也是沙漠上的山石被风化出许多小孔,风声穿过小孔时发出的声音,就像鬼在呜咽。 风,与水都是大自然的主要产品,那么它们能在合适的环境下,发出类似呜咽、怪笑的声音,貌似也是很正常的。 方圆能确定这些声音,不是水穿石孔时发出的声音,那是因为他最后听到的那声叹息中,竟然包括着爱怜、遗憾、伤心以及歹毒的仇恨。 大自然再怎么神奇,能让水穿石孔时发出各种声音,但她绝不能让声音变得有如此复杂的感情:论到理解生物的感情,唯有人类而已。 梨花山下有条驰道,驰道黑暗中有会叹息的类人生物存在,它们或许已经存在很多年了,但始终不被人得知--或者知道,要不然泉眼不会被发现这条驰道的人,引泉水来淹没,又把泉眼封死,让那些不明生物从此用在黑暗中。 只是后来唐王搞地铁工程,无意间让泉水外泄,清泉断流,驰道浮现,让后人再次有了接触那些不明生物的机会。 千万不要以为世界,就是你所看到的那样,除了人类之外其它万物都是随手能就能灭绝的附属品,其实世界之大,远远超过了人类的想象。 到目前为止,人类的足迹才刚刚到过大海的最深处(10924米马里亚纳海沟),在那个高压、漆黑且又冰冷的环境下,依然能发现一些不明生物的存在。 更何况,不知道比海水深厚多少倍的地下? 就像那些异想天开的幻想小说中所说的那样,二战大魔王希特勒先生战败后,并没有与他的情友一起自杀,而是逃到了南极洲厚达上千米的冰层下。 也有的说,希特勒去了月球表面--如果有一天,当科学家在这两个地方发现我们无法接受的世界,方圆却会觉得很正常,因为他已经与九幽世界中的人大过交道了,自己也差点变成鲛人。 世界上,本没有怪物,所谓的怪物,都只是不同的基因,造就了它们不同的生活环境罢了。 所以方圆才在听老鼠说,梨花山下竟然还有另外一个为止的空间,存在某些无法理解的现象时,他也没打算来探知这个世界。 地上,地下的两个空间内的生灵,都已经存在不知多少年了,始终都相处平安无事的,那么干嘛非得怀着对未知的超级兴趣,非得打搅人家的正常生活呢? 也许,梨花山上那座曾经存在过不知哪个年代的小道观,之所以建在这杳无人烟(古时候这地方应该就是这样的)的荒山上,就是为了下面这个空间。 也许,龙头的弟子老刘,就是养了五只五行鸡的那个老神棍,选择在这儿隐居,也是为了这个空间。 至于这儿与万里之遥的黑暗世界,有没有牵连--谁知道呢? 方圆可没打算来探索这些,他只希望地上地下两个空间的生灵,能像以往那些年一样,能平安相处,吃饱喝足后各自玩各自的泥巴。 他其实是个相当懒惰、怕麻烦的人,最大的愿望就是得过且过,混吃等死罢了,所以他不打算来探求未知,也没打算把这个秘密说出去。 方圆觉得,如果黑暗深处,真有他想象不出来的不明生物,应该能感觉到他毫无冒犯,只是从这儿借道的诚意。 就像此前已经来过一趟的十二生肖他们,不就是自这儿走过一次,只是虚惊一场却毫发无伤,也没招惹任何麻烦吗? 方圆希望自己能有十二生肖那样的好运气,所以当古怪的笑声,幽幽的呜咽,越来越烦躁的叹息,以及清晰的鸡啼声,再次从耳边响起来时,他都像在前面疾奔的十二生肖那样,脚下没有丝毫的停留。 根据老鼠所说的,从梨花山到隶属安阳境界的黄叶谷,直线距离大约在二十公里左右,依着他们这行人的脚力,在平整最多有些湿滑的驰道上向前飞奔,四十分钟内绝对能赶到的。 方圆在速度起来后,就始终在心里默默数念着时间。 很快就要四十分钟了,在前飞奔的十二生肖中,已经有人传来了粗重的喘气声,早就放缓的疾奔速度,更明显的满了:无论他们有多么牛叉,都无法改变他们已经都是六十多的老头老太了,能够用这么快的速度跑完二十公里,这也算是个不大不小的奇迹了。 方圆自己,又何尝不是已经汗流浃背? 当看到排在第三位的青龙,手电向后急促晃了三下,其他人立即向右靠贴在冰冷湿滑的花岗岩壁上后,方圆也立马靠在了岩壁上,闭着眼的开始深呼吸。 他又有些惭愧了:依着他几年前闯荡江湖时的体力,如此速度的长途跋涉二十公里,才不会像现在这样累,累得心狂跳个不停,就仿佛要有什么不好的事情要发生那样。 温柔乡里英雄冢。 方圆此时深刻体会到了这句话的含意,惭愧自己这段时间始终过着醉死梦生的生活,体力才会有这么明显的下降。 “唉。” 幽幽的叹息声,又自方圆面前半米处响起。 这次只有怜悯,单纯的很。 方圆忽然无比怀念他身中尸毒、拥有夜视本领的时候。 如果他能夜视,那么肯定就能看到眼前有没有东西存在了。 他手里也有手电,不过他不会因为要探索未知东西而暴露自己现在的位置:有青龙、钱猴王还有马大姐三人暴露,就已经让危险系数成倍增加了。 方圆背靠在坚实的岩壁上,闭着眼,右膝弓起,左脚前伸,左手按在腰间,握着军刺的右手随意下垂--这个姿势,可以让他在突遭危险时,能够用最快的速度,向敌人发出致命一击。 “呜,呜呜。” 叹息声后,又有哀伤的呜咽在面前幽幽响起,就像看不见的游魂,在方圆一行人上方的黑暗中,来回的盘绕。 没有人动,包括方圆,大家都希望能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该有的体力,那样才能在前面左转走下怪石林立的斜坡,看到一条水面平静、水质特别好的地下河。 顺着地下河向前潜游四十米左右,再冒出头来时,就会发现也已经身处黄叶谷内了。 老鼠等人能知道这条地下河就是这个地下空间的出口,还是因为上次来时,钱猴王那只在河边喝水的小猴子,被忽然响起的鸡啼声惊到(鸡啼声特别的响亮),慌乱间竟然扑进了地下河内。 小猴子对于钱猴王来说,就相当于毛驴与方圆,甚至有过之,所以看到它不慎落水后,想都没想就纵身下水了。 看似平静的水面下,却有让人无法抗拒的吸引力,任由钱猴王怎么挣扎,都无法挣开那股子引力,只能眼睁睁被拖进水底向更黑的前方。 十二生肖能活到现在,靠的就是在危险来临时,所有人能拧成一根绳,决不放弃任何一个兄弟的众志成城。 钱猴王被水下激流卷走后,老鼠等人就像他救小猴子那样,接二连三的纵身下水--这才发现已经出身于黄叶谷内了。 他们上次在这儿停歇时,是因为看到了两扇门。 两扇墨黑色的石门,就这么突兀的挡在数米宽的驰道上,门板上刻有许多古怪的花纹,只是不等他们看清楚,钱猴王他们就出事了。 自黄叶谷的瀑布水下面冒出头来后,老鼠等人唯有脑子进水了,才会再游回去,继续探索石门后面的世界呢。 他们那次能够重见天日,就已经是老天爷开恩了,万万不可再奢求太多。 方圆倒是对那两扇黑色石门很感兴趣--这与他以前曾经接触过石门有着很大的关系,但他绝不会在这种情况下,探寻石门后的奥妙。 “方少,我们准备下水了。” 几分钟后,方圆听到了青龙顺着岩壁传过来的声音。 第1290章 :背后多出来的影子 青龙贴着岩壁说话,能尽可能的保持声音不被扩散。 虽说青龙看不到自己,方圆还是点了点头,双肩一用力,贴在岩壁上的身子站直,左手捂在耳边也贴着岩壁,轻声说;“走。” 手电光一闪,十二生肖就像一条从草丛中昂起脑袋的长蛇那样,蜿蜒走下了左侧怪石林立的地下河河滩上。 经过数分钟的短暂休息,大家伙的体力得到了充分的补充,这对接下来对抗水下强劲漩涡有着很大的作用。 最前面的黑蛇最先下水,随后青龙的手电也灭掉。 他们在下水时,也尽可能的不发出任何声音,就像有个可怕的怪物正睡在不远处的黑暗中,一旦惊醒了它,大家伙就会付出最惨重的代价。 上次的经历,给了钱猴王那只小猴子留下了很大的心理阴影,所以在下水时发出了不情愿的吱吱叫声,无比的刺耳,仿佛响彻了整条长达二十公里的驰道,已经惊醒了不远处黑暗中那个吃人的怪兽! 小猴子再怎么通人性,它终究不是万物之灵的人类,面对不愿意接触的恐惧(它是非常怕水的)、却必须得去体会时,本能的向主人发出抗议,也是很正常的了。 没有谁责怪它,就连十二生肖内脾气最为暴躁乖戾的斑点狗,也不会。 “宝贝,很快就好了。” 钱猴王柔声说着,抬起拿着手电的右手,就像抚摸恋人的长发那样,在小猴子的脑袋上轻轻安抚了下,随即捂住它的口鼻,身子沉进了水中。 在极其黑暗的环境中,能在地面上照出足足上百米的强光手电,最多只能照出四五米左右,但它在照在水面上,水面再反射回来的灯光,却能借着水面为媒,能让光的传播长度成倍增加,长达十数米。 这也是你在黑夜中,拿着手电照水面,能看到极远的水面上,也会有光闪耀的原因了。 钱猴王轻抚小猴子脑袋的动作,纯粹是无心的,任何人都没觉得水面上反射回灯光的现象,有什么不正常,紧随其后的老猪没有丝毫停留,第八个没入了水中。 随后是排在第九位的铁公鸡,老羊--方圆却没有任何的动作,本没有尾随老鼠快步走下河滩,准备入水,而是因为他全身的神经,都一下子绷紧了! 他的眼角余光,在钱猴王一闪即逝的手电光掠过时,自岩壁上看到了影子。 黑暗中,人站在岩壁前,有光反射过来时,无论时间有多么的短促,都会有影子留在岩壁上的,这是很正常的现象。 不正常的是,方圆在一闪即逝的瞬间,看到了两条影子。 一条是他的,也只能是他的,因为距离他最近的老鼠,也有六七米之远,不可能出现在他的背后半米处。 方圆影子的半米处,还有一条影子! 那条影子比方圆个头矮不了多少,哪怕只是一瞬间,他也能从那条影子前凸后翘的阿娜中,看出是个年轻的女人。 我的背后,什么时候多了个女人? 全身神经猛地绷紧时,方圆只觉得嘴里发苦。 十二生肖内也有女人,但唯有马大姐一个人而已。 如果前推四十年,现在体重得超过七十公斤的马大姐,可能会拥有如此姣的身材--现在,是四十年前吗? 当然不是! 更何况,第三个掌握光源的马大姐,已经开始下水了。 那么方圆背后这条阿娜的女人影子,又会是谁的呢? 而且更重要的是,尽管只是匆匆一瞥,方圆就觉得这条影子似曾相识。 无论这条影子是谁,是人还是鬼,它都已经悄无声息的来到了方圆背后半米处,随时都能给予他致命一击,他却没有任何的察觉。 这当然不是说,方圆的警惕性已经大大下降了。 盖因在这么特殊的环境下,他都必须强迫自己忽视耳边的哭笑叹气声了,又怎么可能不把背后传来的沙沙声也忽略掉? 但这并不是方圆没有察觉影子贴近自己,就能原谅自己的理由--任何人贴近他身后半米处后,他都该在当前这种阴冷的环境下,感受到那个人身体散出的热量,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气场才对。 方圆没有察觉出,一点点都没察觉出。 难道她是个根本不该存在的鬼魅? 方圆想到这儿时,后脖子上的汗毛,以比电流还要快的速度,向他大脑皮层传递了一个欣喜:主人,背后有人在对你后脖子吹冷气。 民间传言,在古时候某人走夜路遇到鬼时,就会觉得后脖子有冷气吹来。 遇到这种事时,千万不要回头,因为这是厉鬼在故意吸引你回头看,只要你回头--它就会趁机从你的嘴里,吸取阳气。 正确的应对办法呢,就是装作啥事也没有,最好是哼着小曲继续向前走,要不然就念念有词说姜太公在此,百鬼回避,只要到了有光的地方,跟随你的厉鬼就会消失了。 方圆小时候,也曾经听燕影跟他讲过这些老年间的鬼故事(小孩子,都爱听这种故事的。老年间那些鬼故事,可比现代鬼故事要含蓄、文艺多了,这才有了聂小倩等美丽的传说,哪像现代的鬼故事,动不动就以学校、医院为背景,极力烘托惊悚,毫无人鬼殊途却也有真挚爱情的温馨可言)。 但他不会相信真得有鬼。 鬼,一只存在人的心里。 既然这样,那么背后这个女子的影子又是什么东西,冲他后脖子后吹冷气,又是想干啥? “呼!” 又是一声清晰,悠长且又带着些许甜腥的气息,吹在了方圆后脖子上,吹起了他满身的鸡皮疙瘩。 方圆无动于衷。 他不想在老鼠等人还没有全部下水之前,与背后那个‘女鬼’发生任何争执。 当马大姐手里的手电,也在水下变成一个亮着的圆圈时,老鼠右脚也下了水,却没有听到方圆跟随的脚步声传来,只听到了深呼吸(吹冷气的声音),下意识的回头看了过来。 老鼠看不到七八米之外的任何东西,但他却能感受到没感觉出方圆该有的热量,就立即断定方大少没有跟过来,心在一动,低声叫道:“方少?” “你,先走。” 方圆缓缓的说道。 老鼠没有问方圆为什么要让他先走,只能确定他最不愿意看到的一幕,发生了。 他打开了右手里的手电,抬手照向驰道上。 雪亮的手电光芒,在这种环境下,是照不到七八米之外的地方,但肯定能起到一定的作用--就像在晨曦中,站在阳台上看向街头的高楼大厦那样,能看出大楼的主体,以及模糊的色彩。 老鼠看到了一个模糊的白色人影,身材阿娜,就站在方圆背后,已经慢慢抬起了手--这是个女人,没有穿任何衣服的女人,只在胳膊上缠了两条古代贵妇人才会缠的缠臂丝带。 朦胧的灯光下,老鼠还能看出缠臂丝带,是血一般的妖艳。 尤其是那个女人抬起的左手五指,手指甲也涂着晶莹的血红。 “方少!” 老鼠身子猛地一震,嘎声叫道。 他刚要抬起左手(他的左手衣袖内,藏有打造精良的腕弩,只要左拳猛地一攥,就会用肌肉触发机关,有带有剧毒的弩箭激射而出,百发百中),方圆却及时喝道:“快走!” “咯,咯咯,你想死在这儿吗?” 阴恻恻带有明显荡意的女子娇笑声,就像游龙那样在黑暗中,迅速反复的翻腾,哪怕老鼠耳朵里塞着棉花,也感觉像是有人在他耳边敲锣那样,让心暴跳不已。 “走!难道你忘了我们为什么来这边的吗?” 那个女子娇笑声刚响起,方圆就猛地暴喝一声。 哗啦啦! 坚硬的花岗石驰道上方,水滴受到震动后砸落了下来,就像一场暴雨下的窗户玻璃那样,让人只能感到不可思议。 老鼠身子再次猛地一震,身子随后直挺挺的向后仰倒,噗通一声砸在了水面上,只翻腾了一下,就不见了。 在女子发出娇笑,问他想不想死在这儿时,老鼠终于知道她是谁了:叶明媚。 那个全身红果果只戴着两条缠臂,好像女鬼那样的女子,竟然是早就死了多少天的叶明媚。 一个死了多少天的女人,怎么又会出现了呢? 她是人,还是鬼? 老鼠不知道,他只知道方圆暴喝一声让他走时,也肯定知道叶明媚了。 那么,他最好是赶紧走,不做片刻的停留。 方圆不想老鼠呆在这儿:十二生肖,还肩负着搜救燕影的重任。 无论叶明媚是人,还是鬼,既然她出现在这儿,那么方圆就只能留下来,陪她…… “小乖,你怕我把那只死老鼠杀了,这才急着撵他滚蛋?” 叶明媚咯咯的轻笑着,双手蛇儿那般的慢慢缠在了方圆脖子上,整个身子也紧紧耳朵贴在了他背上,娇笑声中的荡意更浓,腰肢也慢慢的扭了起来。 她那双涂有鲜红指甲油的手,就在方圆的脸颊上,喉结上轻轻抚摸着。 “你跟他们,并没有任何的仇恨。” 方圆始终保持着刚才的动作,望着老鼠等人消失的黑暗中,语气相当的平淡,就像个毫无知觉只会说话的泥塑,丝毫不介意叶明媚的左手,已经顺着他衣襟贴着腰带缓缓游了下去。 她的胳膊,她的手,冰凉的没有一丝热量不说,还很滑腻,就像刚从按摩房内推了油那样,但更像一条蛇。 “那么,我们呢?” 叶明媚的左手,轻轻握住了她想握住的东西,漆黑中看不到血红的嘴唇,慢慢附在方圆左耳边,张嘴用牙齿轻轻咬住了他的耳垂。 “我--我有愧于你。” 方圆刚想说‘我也没做对不起你的事’时,话到嘴边却这样说到。 无论现在的叶明媚是人,还是贵,方圆都无法像以前那样,再坦然的面对她。 做错了,就是做错了,没必要否认。 “你哪儿对我有愧?” 叶明媚松开方圆的耳垂,轻声问道。 方圆坦然道:“当初,我不该强行上了你,从而铸成了无法弥补的大错。” “还有呢?” 女人又问道。 第1291章 :小乖,你太没良心了 时至今日,方圆最后悔的事,就是在被叶明媚惹烦了后,不顾一切的推倒了她。 也正是当初他的不冷静,这才把女人推上了无法割舍的错误道路上,为保持与他不正常的关系,背叛了她对燕春来的爱情。 就没有用纸包住的火,当叶明媚与方圆的奸情暴露后,女人的悲惨命运就如约而至。 她为了活命,为了包住她燕四少奶奶的地位,不惜当着丈夫的面,拍摄她与方圆鬼混的视频,不惜跪在秦小冰面前请求饶恕,不惜以油瓶倒了都不屑去扶的贵太太身份,钻进穷山沟内当监工头子,不惜在得知自己竟然是方圆的四舅妈后,想法设法的想缠着方圆-- 叶明媚敢对天发誓,无论她以往犯下多大、多少错误,她在得知自己竟然是方圆的四舅妈后,最想的只希望能像条狗那样,躲在梨花山内苟且偷生就行。 可是,最该伸手拉她一把的方圆,却对她的那些努力不但视而不见,而且还纵容、安排手下来试图干掉她。 当一个女人爱上一个男人时,所爆发出的爱,能把整个世界点燃。 但当一个女人,恨上一个男人时呢? 那么她的仇恨,就能把整个世界毁灭,尤其是在变成一个离不开水的怪物后。 每当想到自己只要一离开水,就会变成全身青黑色、一张娇俏的脸会变成鲶鱼的样子后,叶明媚就想哭,想让整个世界都毁灭。 只是她没有那样的本事。 她能活下来,就因为有人要让她成为一个怪物傀儡,来对付方圆。 其实不用主子吩咐,该怎么让方圆死得最为痛苦,就成了叶明媚活着的唯一使命。 无论她能活多久,哪怕真得可以活一千年,她都无法忘记那个晚上。 那个晚上,她为了能像狗那样的活下去,都已经把整座明媚山,都交给秦小冰--那个负心汉的新宠了,她以为,看在她的态度,看在那些财产的份上,方圆都该放过她。 只要能在梨花山给她留下个安身的地方,能活下去,哪怕是給他当性、奴(她对自己的身体魅力,相当有自信的),也不是不行。 她都做出这么大的让步了,方圆为什么还不放过她? 在她刚睡着没多久,她就被一只冰凉的手在身上游走时惊醒了,然后就看到了两个身穿黑衣、脑袋上也戴着黑色头套的人,四只眼睛盯着她完美的躯体,散出贪婪到极点的光芒。 很多人都被叶明媚很‘随便’的外形骗过了,总以为她是个没晚没男人就睡不着的女人,却不知道她只是长了个浪模样……其实骨子里,比很多女人都要保守,当初如果没有方圆出现,就算她再怎么不满意燕春来,可也不会給他戴绿帽子的。 所以当她看到两个黑衣蒙面人,眼里都露出恶狼那样的眼神,蠢蠢欲动的要扑上来时,最先的反应竟然是反抗,不许他们占她便宜。 她大喊,尖叫--只是无论她把嘴巴张的多么大,都发不出丝毫的声音,却能徒劳的挣扎着,被两个蒙面人从床上拖到了地上。 以前叶明媚在明珠还是燕四太太时,晚上睡觉从来都不穿睡衣的。 不过自从她来到唐王后,却觉得晚上穿着睡衣睡觉,竟然能给她一定的安全感,所以那俩蒙面人要想上了她,必须得先把她的睡衣解开。 天知道叶明媚在被拖下地后,就把睡衣当做了最后的固守防线,双脚死命的蹬踏,双手却牢牢拽住睡衣,不让两个蒙面人得逞。 那俩蒙面人也真是狠角色,看叶明媚竟然如此维护她最后的尊严后,才没有像电视里所演的那样,采住她头发,劈手给她两个大耳光,直接抽昏过去,那样他们想做什么,就能做什么了。 他们而是直接亮出了刀子……一刀,就刺进了叶明媚的右肋下,随即拔出。 竭力挣扎的叶明媚,所有的力气,都被箭一般窜出来迸溅在墙上的鲜血带走,满脸满眼都是不相信的样子,傻愣愣的望着好像朵朵桃花开的墙壁,任由两个蒙面人把她的睡衣撕个粉碎。 她在被一个蒙面人采住头发,重重趴在案几上(这个姿势,方便男人办事的)时,下巴被磕的生疼,痛感让她从呆滞中清醒过来,猛地抬头正要垂死挣扎时--她看到了一个人。 那个人,就在她卧室的阳台窗户外面。 虽说那个人在叶明媚抬起头来后,就一闪即逝了,可她做鬼也忘不了那个人的样子:方圆。 他终于动手要杀我了,方圆,我的乖乖外甥,在得知上了四舅妈后,最终采取了这种极端的处理方式--那一刻,叶明媚想哭,想笑,想把自己撕成碎片,洒遍天地间。 但黑暗,很快就把她笼罩起来,只隐隐听到有狗的叫声,从很远很远的天边传来。 她在无边无际的黑暗中,也在不住的咒骂方圆,一会儿哭,一会儿笑,一会儿却又温柔的喊他小乖--这是他们在秀恩爱时,她最喜欢的一个称呼。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 可能是只是短短的一分钟,也可能是漫长的一个世纪,叶明媚睁开了眼。 她就躺在一块冰凉的石床上,耳边传来溪水潺潺的声音,还有公鸡觅食时的咯咯叫声,她看到了昏黄的灯光,来自一盏不知道有多少年的青铜灯。 青铜灯下,却摆放在一面现代化的大镜子,所以才能让她在刚醒来后,就从镜子里看到自己是躺在一张石床上的。 床是石头的,屋子也是石头的,都是质地坚硬的花岗岩。 靠近石屋门口的地方,有一张半平米见方的圆形石桌,旁边放着三个石凳。 石桌上也摆着一盏青铜灯,等下是两个银盘,一个银盘里,放着几枚叶明媚都没见过的果子;另外一个银盘内,却放着一条半尺长的青黑色鱼。 是鲜鱼,嘴巴还在一张一合的,尾巴也偶尔动一下。 门口左侧的石凳上,坐着个浑身只穿着一件白色轻纱长裙,能隐隐看出她玲珑曲线身体的漂亮少妇,正双手托着香腮,盯着那尾鲜鱼出身。 “咳,咳!” 叶明媚醒来很久,都没想到她在醒来之前,发生了哪些事,只觉得眼前所看到的这一幕,很是诡异,下意识的咳嗽了几声。 “醒了?” 妙龄少妇这才抬头看向了她,脸上带着笑容,赶紧站起来快步走到了石床前。 “这、这是哪儿?” 叶明媚在妙龄少妇伸手过来作势要搀扶她起来时,她快速翻身坐起,本能的向后缩了下身子时,所有的记忆,就像冲出闸门的洪水那样,让她在瞬间,就想到了那些事。 她清晰的记得,自己在陷入黑暗中时,不但看到了她的‘小乖’,也曾经被人在右肋下狠狠扎了一刀子,迸溅出来的鲜血,都蹿到墙上去了。 她低头看向右肋--那儿,光滑的就像牛奶那样,哪有什么刀口? “这、这是怎么回事?” 叶明媚用力咬了下嘴唇,喃喃地说:“难道,我、我在做梦?” “你不是在做梦,你是被人杀死弃尸荒野后,又被夫人救了回来。” 妙龄少妇回答道。 原来,就在叶明媚被方圆遣人暗杀,弃尸荒野必死无疑时,来自九幽世界的九幽夫人救了她,使用现代科学都无法解释的医术,配合九幽世界内的‘眼泪’,把她从鬼门关内硬生生的拉了回来。 叶明媚昏迷了整整八天。 八天后,她醒来时,就变成了一个不得离开水十二时辰的鲛人,可活千年,刀枪不入,能夜视,同时更具备她以前连想,都不敢想象的武力值。 “小乖,你知道我现在是什么心情吗?” 叶明媚说到这儿后,纤腰一拧抬起方圆胳膊,从他腋下钻过去,站在了他对面,双手搂住他的脖子,轻飘飘的纵身一跃,两条腿好像蛇儿那样,紧紧缠在他腰间,缠臂丝带垂下时挡住的她最宝贵的部位,在方圆小腹下的高点,轻轻来回摩擦着。 方圆不觉得,被叶明媚拿手玩了那么长时间后,他兄弟没有保持死蛇的状态,而是变成怒龙有什么不对,这是正常男人才有的正常反应。 甚至,他都很配合的伸手,托住了叶明媚那辆轮迷人的半圆,低头看着她在黑夜中闪着荧光的眸子,认真的说:“我理解,因为我也曾有过你这样的经历--” 叶明媚抬手,手指竖在他嘴上,打断了他的话:“夫人亲口对我说过。但你并没有变成我这样的人--我错了。” 方圆问:“你怎么错了?” “我说我是个人,我说错了。” 叶明媚双眸中的荧光,在黑暗中蓦然大盛,随即脑袋猛地向后一仰,黑丝甩过方圆的脸时,狂笑声响起:“哈,哈哈,我根本不是过人!我是、我是个连我自己都不敢面对的怪物!方圆--我的亲亲小乖,你怎么可以任由你的四舅妈,变成一个怪物?” “我没有杀你!” 方圆被她尖利的狂笑声,刺的耳朵疼,烦躁到了极点,猛地暴喝:“我也没有派任何人杀你!在你出事那晚,我就在安阳!我可以发誓,我没有--” “是你,就是你!” 叶明媚忽地停止腰板,额头重重碰在了他的额头上,嘶声尖叫:“我看到过你,你骗不了我!” 方圆虽说没有修炼啥的铁头功,可他也自信额头相当强硬了,铁铁的能把三块摞在一起的红砖,一块儿碰碎。 而叶明媚呢? 此前只是个会几手跆拳道的普通女人罢了,如果老天爷非得安排方圆用额头来砸死人的话,他自问砸死十个叶明媚是没问题的。 但现在,当叶明媚猛地抬起身子,额头重重撞在他额头上时,他眼前就发黑,有小星星闪烁,脑子里嗡嗡的响,站都站不稳,脚步踉跄的后退,倚在了岩壁上。 叶明媚却没有丁点遭受重击的样子,伸手捧住他的脑袋,在岩壁上猛撞,纵声狂笑着:“我都变成这副鬼样子了,你还忍心骗我啊?小乖,你太没良心了。” 第1292章 :鲛人最大的特点 方圆现在可不是刀枪不入的变态了,虽说他的身体素质要比绝大多数正常人要好,可也受不了叶明媚拿他脑袋大力猛撞岩壁。 猛撞的第一下,方圆就知道自己后脑破了。 如果再不反抗,让这个疯女人胡来,方圆的脑袋最后肯定会变成个烂西瓜。 他还有太多的事没有去做,当然不想让自己脑袋变成烂西瓜了,怒吼一声猛地低头,狠狠撞在了叶明媚的前胸上。 如果搁在以往,方圆这样一记大力头锥狠狠撞在叶明媚胸口,估计得给她撞断几根胸骨,说不定还会有生命危险。 但现在他全力砸出的头锥,只能把叶明媚给震开,就像一只白色的蝙蝠那样,在半空中盘旋一圈后,又在狂笑中扑了过来。 她丝毫不介意她散着荧光的双眸,能让方圆看清楚,更不惧怕他已经挥起了军刺,对她狠狠刺了过来。 她希望方圆能杀死她。 在亲眼看到自己会变成那样一个怪物后,叶明媚就用不下十五种办法,试图来结束自己丑陋的生命了,可无论她拿刀子自杀,上吊,用脑袋撞石头,用水来淹……她都死不了。 “夫人要你活着,与其他两个人组成三人组合,那么你就得活着。” 这是服侍叶明媚的艳阴使,在她第十六次试图自杀时,认真告诉她的话。 那个以为终身都会伺候叶明媚的艳阴使,刚说完这句话后,她的脑袋就被砸成了烂西瓜--艳阴使貌似很利害,可她终究不配具备刀枪不入的功夫,那么就无法抵抗叶明媚疯狂中砸过来的青铜油灯了。 艳阴使在‘临死前’,把叶明媚要知道的所有事,都已经说了出来,那么不是张良华的叶明媚,实在见不得一个没有男人就没法活下去的荡货,在她跟前总是叨叨个没完。 用青铜油灯,把一个讨厌的叨叨鬼脑袋砸烂,无疑是解决烦躁的最直接办法了。 所以叶明媚就希望,方圆能够像她当初砸死艳阴使那样,弄死她。 她不想再活在这个世界上,能够死在她的小乖手中,就是她最后唯一的心愿了。 当然了,首先得建立在她必须得与方圆同归于尽的前提上。 噗的一声,就在叶明媚毫无闪避的再次扑来时,方圆的军刺,恶狠狠刺在了她心口,她的身子只是顿了顿,就双手捧住了方圆的下巴,迫使他张开嘴,不顾他的军刺,在她身上不住的乱捅,深深的吻了下去。 方圆放弃了无用功的乱捅。 叶明媚还能‘忘情’的亲吻他,那么就说明他施展的杀手,没有任何的效果,就连猛地她足心都不管用。 九幽夫人说的没错,喝了眼泪变成鲛人的鲛人,是杀不死的。 最起码,不是方圆能杀死的。 天上地下,唯有九幽夫人能杀死鲛人:她手里,拥有能割开一切的死亡镰刀。 既然方圆手里的军刺,并不是死亡镰刀,那么就算他再努力,还不是徒劳的无用功,只会消耗自己的力气? 方圆停止了刺杀动作后,才从叶明媚的嘴里,品尝到了鲜鱼的腥气。 怪不得在她出现之前,方圆曾经嗅到鱼腥气息。 叶明媚的嘴里有鱼腥,这倒不是说她基因被改变,成为鲛人后就会自然有腥气味了,而是这段时间内,她只能以吃生鱼为生。 她曾经想绝食。 绝食也是一种很体面的死亡方式,可很遗憾的是,叶明媚只需超过十二时辰不吃饭,她就会浑身发痒,那种滋味比死还要更难受,逼着她只能去进食。 当啷一声,军刺从方圆手中垂落,砸在地上,溅起了幽蓝色的火花。 叶明媚缠在他身上,抱着他热吻了足足五分钟,就在他即将气竭时,她才恋恋不舍的抬起头,从他身上拿出了手电,打开,随手扔了出去。 方圆无法想象,叶明媚在武力值突然大增后,技术也是是水到渠成,手电被她稳稳的抛在了左前方一块突出的岩石上。 就像舞台上的一对舞者那样,整个舞台都被黑暗笼罩着,唯有他们所处的位置,有一道圆形光柱,让他们起来异常醒目。 现在这个手电,就起到了那样的效果。 方圆能看到跪坐在他怀里的叶明媚,他在不知不觉间,已经用双手托住了她的双膝,她比他高出老大一截,居高临下的看着他,慢慢伸出手,弯起食指在他鼻子上轻轻的刮着,柔声说:“小乖,想个办法,让我去死。” “我不想这样活着。” 叶明媚低低的说:“常年,生活在这个黑色世界中,像漂亮的水老鼠--那个死女人(艳阴使)曾经说过,我在死之前,都必须生活在这儿,知道头发、汗毛都变成白色,就像盗墓电影中的那些白毛粽子。如果我离开这儿,超过十二个时辰,无论在哪儿,都会浑身发痒--” 说到这儿后,叶明媚猛地打了个哆嗦。 由此可以看出,她对那种圆死都无法忍耐的痒,是多么的害怕。 “小乖,帮帮我,让我去死。” 叶明媚低头,冰凉的嘴唇在方圆嘴上轻轻吻了下,悄悄的说:“帮帮我,求你了。” 方圆用力咬着嘴唇,鲜血顺着嘴角淌了下来。 他已经不在意是不是自己杀了叶明媚的了,甚至都不愿意去追求谁冒充他去杀她的了,他只是从叶明媚低低的哀求中,听出她的灵魂在哭泣。 可是他,无法帮她。 她无法破解的基因,早就了不死的她。 她不是漠北北那种中了尸毒的现象,只需用够结实的钢丝勒住脖子,就能勒死她--她强大的变异基因,已经导致她对空气、毒药、重量都‘免疫’了。 也许,唯有用核武器,才能解除她的痛苦。 核武器--超市里有卖的吗? 就算依着方圆盗圣的本领与手段,真能搞来那玩意,他能下的了手吗? “为什么,不说话?” 叶明媚低下头,脸颊贴在方圆的脸上,慢慢地闭上了眼睛,可她的心跳却越来越快,呼吸也越来越急促,这是频临发疯的前兆。 “我、我会想到办法,让你恢复正常的。” 方圆语气干涩的说道。 叶明媚梦呓似的问:“多久?” “不知道。” 方圆无法撒谎。 “小乖,你知道一个人,不知岁月的生活在这地方,有多可怕,有多么想发疯吗?” 叶明媚不再纠缠方圆能多久,才能找到让她解脱的办法,转变了话题。 清晰感觉她的心跳越来越强烈,就仿佛在下一刻,就会有个异性剖开她的胸膛钻出来那样后,方圆总算是知道了什么是恐惧:她,快要疯狂了。 方圆没有丝毫的把握,能挡住疯狂的叶明媚,只能声音沙哑的说道:“你,你可以外出的,去梨花山也行,只要你能在十二个时辰内赶回来。明媚山上,还留有你的房子。” “你希望,我去,上面,住?” 叶明媚睁开了眼,莹白色的眼眸,仿佛有火在燃烧,说话一字一顿的,就跟昆仑似的。 方圆不敢看她的眼睛,转过脸,重重点头:“嗯。” “那,你会,把我,当成什么,人?” 叶明媚嘴角在哆嗦,牙齿在打颤:“是、是四舅妈,还是叶、叶--” “无论你是谁,我都会对你好。” 方圆不知道该说什么,脑子疼得厉害。 “可我、可我不愿意,去、去啊?” 叶明媚的脸在扭曲,她还在强笑着:“我不想、不想让人知道,你、你与你的,你的怪物四舅妈,还保持着、着这种肮脏的关、关系。” “何必去管别人呢?” 方圆问。 “不能不管啊,无论我是人还是鬼,我都是你的四舅妈啊,就算我要和你好,也只能是在没人的地方啊,这个地方,岂不是我们幽会的最佳场所吗?咯咯,小乖,你说是不是呢?” 叶明媚的声音忽然流畅了起来,身子也不抖了,只是一双眸子变成了血红色,就像两簇跳动的火焰。 她终于压制不住自己的魔性了,尽管她已经竭尽全力了。 方圆的心,彻底沉了下来,很想狠狠把她扔出去,然后纵身扑进下面的地下河内--但如果他真敢这样做,那么叶明媚肯定会紧随其后,去外面大开杀戒。 叶明媚能变成这样,方圆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如果为躲避她,而殃及肯定在外面等着他的老鼠等人,那么他就是在犯罪,再也没资格做谁的老大。 于是,他看着双眼有火在燃烧的叶明媚,笑了:“你想,怎么样?” “你说呢?” 叶明媚咯咯的轻笑着,身处舌尖,在上嘴唇上轻轻撩了一下。 “我只会做,不擅长说。” 自诩只会做的方圆,说完后就松手,却又抢在叶明媚双脚落地之前,抬手抓住她的左脚脚踝,向上一翻,就金鸡独立式的按在了岩壁上。 前段时间,有些骚包的年轻人,总是在网上秀一字马这个姿势,估计他们也有人用这种方式来恩爱过了,也不知道传上来让大家开开眼。 “小乖,你如果一辈子都在这儿陪我,就好了。” 当方圆用他的实际行动,让叶明媚眉头猛地一皱,又攸地舒展开来,双眸中火焰开始唱歌时,她开心的这样说道。 方圆的动作没有丝毫停止:“不行,我还有事要做。” “我如果--哦,我如果非得强留下你呢?” 叶明媚双手尖尖的食指,在方圆后背上滑出一道道血痕时,轻轻的叫道。 “那你会得到我的尸体。” 方圆揽住她的腰,让自己贴在了岩壁上,这个姿势他觉得更得劲些。 “你、你会死的--你死后,我会把你埋在这儿。哦啊!” 叶明媚断断续续的说着,接着放声大笑起来:“小乖,你不会忘记鲛人最大的特点是什么吧?” 古书中有云:鲛人最大的特点,淫、荡无度不说,还有要把与她互动的男子,生吃掉的习性。 鲛人没有爱情,只有性。 当叶明媚觉得方圆已经索然无味后,那么他的死期也就到了。 方圆没吭声,只是抬手用力抽在了最有弹性的地方。 哗啦啦,远处有水滴落,像下雨。 第1293章 :名为眼泪的翡翠挂件 子夜之前,夜空中还曾经挂着一轮弯月。 但不知道什么时候,月亮已经不见了,一阵西南风吹过之后,天上洒下了细雨。 在车灯照耀下,细雨像牛毛那样细密密的,但很快就变成大了,就像珠帘从天上垂了下来,遮住了燕随意望向远处的视线。 雨点打在车顶、车窗上,发出了砰砰的声音,就仿佛是雨点在不甘的呐喊,抗议即将到来的深秋,但更像看不到的巨人脚步声,每一下都能让燕随意的心,随着颤一下。 他很紧张。 这段时间内,他已经做出七十六次吞咽吐沫的动作了,握着螺丝刀的右手手背上,突起的青筋始终紧绷着,冷汗早就湿透了他后背的衣裳。 从好像看到一条模糊的影子,从树上飞扑到别处后,燕随意钻进车子里已经足足两个小时了。 两个小时的时间,跟在他们车子后面的李文广等人,爬都该爬过来了,可到现在为止,燕随意却始终没看到他们的人影。 燕随意没有埋怨,更没有咒骂李文广他们。 因为他很清楚,如果李文广等人不是遇到了意外,在细雨下起之前,他们早就该赶来了。 现在手机没有信号,燕随意无法呼叫他们。 车子倒是能正常驱动,可燕随意不想就这样走了,因为他实在放心不下燕影,只希望昆仑能带着她踉踉跄跄的从那边树林中跑出来。 燕影对于燕家,对于那些名门家族来说太重要了,别说是牺牲一个燕随意了,就算付出再大的代价,也得确保她的绝对安全。 所以燕随意只能在这儿等,无论他内心有多么的惶恐。 幸好,随时都能启动的轿车,以及手里的螺丝刀,都能给他很大的安抚,这才能让他坚持到现在,不时的低头看看手机,希望信号能忽然出现了。 珠帘般的雨点变成瓢泼大雨后,信号是连一点点都没有,唯有时间不受任何限制的,向前跳跃着--此时,已经是凌晨一点了。 民间传说,子时(即深夜十一点到一点)时分,恰是一天之中阳气最衰、阴气最盛的时刻,许多让人想起来毛骨悚然的事儿,基本都是在这个时间段发生的。 等子时过了,哪怕还是在深夜,阴气也逐渐衰弱,阳气开始渐生,那些隐藏在这片荒山中的邪魔鬼祟,就会悄悄的逝去。 燕随意在没有正式踏上官场之前,就是做专业考古的:一个对历史(历史不但代表着过去,更代表着死人)感兴趣、能远涉荒无人钻古墓的人,胆子一般都比正常人要大很多。 燕随意不怕那些邪魔鬼祟。 如果真有那些东西存在,他也不会害怕,因为他在刚出生时,脖子里就带着一片‘平安’翡翠件:这是开国总、理赠给燕家的。 他老人家可是近百年来能让神鬼回避的大人物,他赐出的平安,远远不是荒山邪魔鬼祟能有资格侵犯的--事实也证明,燕随意这些年来走南闯北,古尸荒墓的也不知道接触了多少,他都始终平安。 下意识的,燕随意从衣领内拿出了那枚翡翠件。 这是一块玻璃种(翡翠玉石中,玻璃种是极品)的挂件,燕随意佩戴这么多年后,挂件更加温润光泽了,仿佛有一层模糊的紫气在上面流动。 挂件有麻将那样大小,两个米粒的厚度,背面用小篆体雕刻着‘平安’两个字,正面则雕刻着一朵盛开的花。 盛开的彼岸花,栩栩如生。 有谁知道,燕随意佩戴的翡翠挂件上,会雕刻着这样一朵花? 彼岸花,从来都是盛开在阴间黄泉路的两侧,被天上地下的十万祝福过,为三十三重天、十八次地狱中最最美丽的花儿。 这样一种只应被阴魂所欣赏的花儿,又怎能与活人渴望的‘平安’在一起? 这好像与挂件本身所代表着的含义(基本都是护身符),截然相反的,那位数百年来最受人民爱戴的老人家,没理由不知道这么简单的道理,那么他当年为什么要把这样一个挂件赐给燕家呢? 燕随意很清楚:当年老人家赐给燕家这个挂件,并不是赐给燕家任何一个人的,而是要赐给燕影的。 确切的来说,是要赐给燕影的儿子,方圆。 这个一面雕刻着彼岸花,一面雕刻着平安的平安挂件,本应是方圆的东西,却由老燕做主,在老人家仙逝十五年后,转赐给了燕随意。 这个挂件,除了燕随意与燕老爷子之外,谁也不知道它真正的来历。 更别提其中所代表着的含义了:佩戴此玉者,为雌彼岸花之夫也! 也就是说,当初老人家把挂件赐予燕家时,就是希望燕老爷子能把这个挂件,代替他赐给将来的雄彼岸花,也就是方圆了。 燕随意九岁那年,燕老爷子把这件挂件所代表的含义,告诉了他,并希望他能把平安挂件,送给方圆。 谁是方圆? 他凭什么能有资格,佩戴开国伟人所赐的东西? 他能做到的事情,我同样能做到! 我要取而代之,成为雌彼岸花之夫,倚靠自己的智慧,竭力摆平这困扰尘世间上一千多年来的灾难! 九岁的燕随意,在获悉配件的真正含义后,就下定了决心,要把那个叫方圆的家伙取而代之,替他迎娶雌彼岸花夏小韵,倚靠自己的智慧,来结束困扰中原一千多年来的灾难。 所以当初燕随意在罗布泊内,看到方圆与夏小韵都处于弥留之际时,才毅然决然的抱走了夏小韵,留下方圆让他自生自灭。 所以后来方圆脱险去了京华,在遇到梨花山小道观的老刘后,燕随意才请他去了小饭馆内,坦言告诉他:我要追求夏小韵,这是我从小就下定的决心。 方圆一直搞不懂,出身尊贵的世家公子,怎么能那样‘迷恋’一个小地方的小奸商,那是因为他不知道燕随意早在九岁时,就决定把挂件据为己有,把他取而代之了。 这也是燕随意大学还没有毕业,就成立了‘寻求真相’工作室,满华夏的探索那些古老历史的根本原因。 燕随意怎么想的,后来又是怎么做的,燕老爷子自然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了,不过他却没有干涉,更没有阻止--或许,他很清楚自己的长孙有多么的高傲,又有多么大的决心罢。 也可能,老燕很清楚无论长孙有多么努力,他都没法留住这个挂件:有时候,你不得不承认,满腹经纶在某些特定的环境下,起不到任何的作用。 早晚有一天,他的长孙,会亲自把这块名为‘眼泪’的平安挂件,亲自送给方圆。 没有这个挂件,方圆就永远无法出现在九幽世界,去履行他天生就要担负的使命。 燕随意低头盯着挂件想到这儿时,脑海中忽然灵光一闪:他佩戴这枚挂件这么多年了,竟然没想到过开国老人是从哪儿得到这枚挂件的,只因他潜意识内,总以为挂件是出自那位老人之手。 时至今天的此时此刻,他才猛地想到了这个问题,并迅速得出了最正确的结论:平安挂件,早在建国多少年之前就已经存在了(身为考古方面的专家,燕随意没理由看不出这块挂件,已经存在数百上千年了),由神州最高掌权者代代相传,只能传给雄彼岸花。 原来,他老人家早就已经知道,这一代的雄彼岸花是与燕家有关了,所以才把这枚挂件赐给了爷爷,希望爷爷能转赐给方圆。 相通这个道理后,燕随意忽然很想笑。 他想笑自己的无知,笑自己满腔忧国忧民表面下的贪婪。 如果不是这份贪婪,当初在罗布泊内时,怎么可能会撇下方圆,任由他自生自灭,又怎么能在京华某小饭馆内时,郑重告诉人家要追求夏小韵? 原来,他只想成为一个‘名垂青史’的人,让后人永远记住他的名字。 可现在看来,事情远远不止他当年所想的那样简单,只有尊贵的身份、近乎于固执的决心,还是远远不够的、 “呵,呵呵,眼泪……你为什么要叫这个名字呢?眼泪不是代表着灾难,苦痛吗,怎么可以想来自阴间的彼岸花,能与世人渴望的平安融为一体呢?” 燕随意自嘲的笑了下,喃喃自语到这儿时,笑容僵在了脸上。 过了很久后,他才重重叹了口气。 他终于明白了:这枚雕刻着‘平安’,与彼岸花的玉佩,根本不属于他所熟悉的人间,而是来自九幽世界。之所以取名平安,那是祝福佩戴此挂件的人,在九幽世界内会平平安安的。 至于平安挂件的名字,为什么要叫‘眼泪’这个古怪的名字,可能是因为它从面世那一天起,就浸泡了太多人的泪水吧? “我拥有了你这么多年,最终还要把你交给方圆。我承认,我没资格佩戴你--希望,你能原谅我的贪婪。谢谢你。” 燕随意喃喃地说着,举起玉佩凑在嘴边,轻轻吻了下。 燕随意决定等见到方圆后,就会立即把这枚挂件交给他,并说出眼泪挂件所代表的含义,最后希望他能原谅自己可笑的贪婪。 他燕随意,始终都是该像所有豪门世家公子那样,在家族早就为他制定好的道路上大踏步的行走,这就好比那些事自当该由方圆来做那样。 想通了这些后,困扰燕随意二十多年的心结,豁然开朗,就像放下千斤重担那样,长长的吐出一口气,再次亲吻挂件一下后,才把它小心的放进衣领内,抬起了头。 然后,就愣住。 不知道何时,在奥迪车的车头上,多了一只猴子。 这只猴子全身都已经淋透了,全身都蜷缩起来,瑟瑟发抖,看上去冷的很厉害。 荒山野岭内大雨倾盆的深夜里,忽然有只猴子出现在车头上,这也不是太奇怪的事,可能是因为它被大雨吓坏了,这才跑来有灯光的地方,寻求庇护。 奇怪的是,在猴子的右侧车头上,还倚着个干巴巴的老头子。 第1294章 :死在一起的信念 那个干瘦的老头子,在大雨的浇灌下比猴子更狼狈,正努力的伸手扳着车头,企图从地上站起来。 猴子是什么时候出现的? 这个老头又是做什么的? 在这个时间段,这个环境下,任何人看到一只猴子,与一个比鬼好看不了多少的老头子后,都不会以为这是个跑进群山中捉猴子的。 (唐王南边连绵起伏数百公里的群山,生态平衡保护的还是不错的,不但会有猴子、狐狸野狼等东西,甚至有人还说曾经看到过豹子。 这年头,早就过了捉住猴子训练,再去走江湖卖艺的年代,但却不缺乏捕捉这些野物的人,他们捉住猴子后可以送饭店,听说活吃猴脑可是很费钱的。 以前燕随意就从报纸上看过此类的记载,并痛斥那些为钱甘做丧尽天良事的捕猴者。) 如果不是这老头满脸都是绝望的神色,那猴子也伸出爪子,抓住他肩膀衣服,试图把他从地上拽起来,燕随意绝对会以为遇到深山老鬼了,会被吓得大叫一声,然后启动车子不顾一切的冲撞过去! 雪亮的车灯下,燕随意看得很清楚:就在猴子试图把老头从地上拽起来时,老头打开了它的爪子,连连挥手做出让它赶紧逃走的动作。 猴子却不松开,好像在吱吱的叫着,趴在车头上两只爪子去拽老头。 尽管老头看上去很干巴巴的,可他怎么着也得重个四十岁多公斤吧,绝不是猴子能拽得起来的。 猴子狠命拽了几下,没收到任何的效果后,嘴里发出一声连车窗都挡不住的凄厉惨叫,一下子蹦在老头的肩膀上,两只爪子搂住他脖子,身子前倾对着树林方向,呲出了锋利的白牙,模样吓人。 可是,无论它做出多么吓人的模样,都无法掩饰它眼里的浓浓恐惧。 这是怎么回事? 燕随意看呆了,下意识的落下了车窗。 马上,豆粒大的几个雨点,就随着斜风吹进了车内,砸在了他的脸上,让他猛地打了个寒战,一下子恢复了清醒,意识到自己这个动作有多么的危险。 他慌忙要升上车窗时,却听到猴子的吱吱声越来越凄厉,还伴随着老头有气无力的嘶吼:“小、小宝,快--快逃!” 燕随意停止了升起车窗玻璃的动作,那是因为他能从老头的嘶吼声中,听出了正常人类才有的焦虑,恐惧! 别以为那些世家豪门的三代,都是些‘百姓饿了,为什么不吃肉’的低等儿,相反,像燕随意这种真正的世家子弟,从小就接受‘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思想教育,决不可能在看到有人遇险时,就袖手旁观或者逃走。 难道他真遇到了豹子这样的猛兽,还是--燕随意想到这儿时,立即抬手开门,正要下车时,就看到右侧那片树林中好像有白光一闪! 接着,又是一个瘦小的身影,从那边好像炮弹那样向这边激射而来,还伴随着大雨都遮不住的痛苦闷哼声。 咚! 那个来势相当快的瘦小黑影,重重砸落在了距离车子七八米的地方,刚落地就弹身而起--但就再次落了下来,张嘴喷出了一口鲜血。 那鲜血,在雪亮的车灯下显得是那样的刺眼,颜色妖艳。 原来,这个人是被一股子大力,给重重打到这边来的,张嘴喷出鲜血,就说明他受到了内伤。 这个弹跳起来又落下的人,竟然也是个干巴老头,比被猴子试图从地上拽起来的那个老头,看上去还要瘦小,不过一双耳朵却很长,就像童话故事中长了兔子耳朵的角色那样。 忽然间,就在燕随意一愣神的工夫(其实他可不是一愣神,是盯着翡翠件想了很久,只是想的太过出神,忽略了时间而已),先后就有一只小猴子,两个干巴老头子出现,都是一副被魔鬼追杀的模样。 还会不会有第三个奇怪的老头子,会从树林中忽然飞出来? 燕随意没来由的想到这儿时,真有第三个人从树林中飞了过来。 不过,这个人的身材可比先前那俩老头子庞大多了,得顶他们俩。 燕随意无比的惊讶,第三个从树林中飞出来的人,身材虽然庞大,可在雨雾中‘飞翔’的速度,却丝毫不逊色第二个老头。 这个人像吃多了的天使在半空中飞翔时,飘起一头花白色的长发,由此基本可以肯定这是个老太婆,很有福相的那种,要不然长不了这么胖,只是让人不明白她明明很有福相,却被人当球般的踢飞了出来。 正因为她身子肥胖的原因,所以她在砸落在兔子般老头身边时,摔得更狠,砸起的水花更大,却连惨叫声都没发出一声,身子向上挺了下,就不动弹了。 老太婆身子很不甘的往上挺了一下时,燕随意亲眼看到好像兔子般的老头,右手猛地向树林那边一扬--灯光下,就像有许多亮晶晶的东西,急速穿透雨雾,向树林那边激射而去! 暗器。 这就是武侠小说上才会出现的暗器! 亲眼见识到传说中的暗器后,燕随意莫名兴奋起来,觉得自己大开眼界了,但随后就有惧意呼啸而来:从老头甩暗器的那手潇洒动作中,傻瓜判断出他们三人不是一般人,可能是传说中的武林高手,但他们却都被树林中的厉害角色给搞得如此狼狈,危在旦夕的。 那么,树林中的敌人(这三个老头老太的敌人),又是什么样的人物? 他(她),会不会连我也要追杀? 燕随意终于想到这些时,就看到一团白光从树林边缘亮起,伴随着叮叮当当的声音--还有噗的一声响,自车子前挡风玻璃上传来。 燕随意没看到是什么东西打在了车窗玻璃上,只能在瞬间就意识到这个能把玻璃打出裂纹来的东西,是被那团白光舞动时荡开的暗器。 再然后,燕随意就看到了一条白影。 大雨瓢泼下,那条白影就像一个从地下钻出来的鬼魅,从头到脚的都是白色,只露出一双眼睛,右手里拿着一把寒光闪闪的长刀。 燕随意更明白了:他刚才看到的那团白光,就是白衣人(只能是人,鬼魅那玩意是不怕暗器的)在舞动长刀,搞得好像在三档的电风扇那样,把所有激射向他的暗器给荡开,力道奇大,竟然能把一件暗器给击打在这么远的车玻璃上,出现了裂痕。 “猴子,快走,走!去黄叶谷找方大少,快!” 长有一双兔子耳朵的老头,再次挥手打出一蓬暗器时,嘶声吼叫着从地上跪了起来。 他是想跳起来的,只是他肋下几乎已经看到骨头的伤口,让他再也无法像平常那样运动自如了,能强撑着单膝跪地,并打出一蓬暗器,就几乎耗尽了他全身的力气。 叫猴子的老头,惨笑一声:“死兔子,你以为老子不想去吗?可老子的双腿,都已经被那个女人给打断了啊。你问问她,能不能让我爬着离开?” 听到他们这样对话后,燕随意忽然知道他们是谁了。 早在京华时,燕随意就知道方圆收拢了纵横江湖四十余年、被国际刑警组织定性为s通缉犯的犯罪团伙十二生肖了为小弟了。 别人或许不知道梨花山那帮老头子的来历,始终关注方圆的燕家,实在没理由不知道。 事实上,如果不是燕家在暗中帮助,十二生肖这种为祸国家数十年的犯罪团伙,又怎么可能说退隐,就能安心在梨花山享福呢? 当然了,这些对燕随意来说都无所谓,他只需知道十二生肖的人出现在这儿,是为了搜救他四姑姑而来的就行了。 有小猴子的老头是钱猴王,长了兔子耳朵的肯定是灰兔,那个胖大的老太婆,自然就只能是十二生肖中唯一的女性,马大姐了,就像那个全身白衣的女人,就是掳走燕影的人那样。 十二生肖找到了她,却不是人家的对手,被人家当球踢后,连逃走的可能都没有了。 他们嘴里的方大少,当然是方圆了。 方圆现在黄叶谷那边搜寻燕影的下落,十二生肖的人想去那边找他。 燕随意在极短时间内想到这些时,就看到兔子呆愣片刻,忽然仰天狂笑起来,只是那笑声听起来比哭还要难听:“哈,哈哈,想不到我们兄弟纵横江湖四十余年,本以为能在梨花山安享余生呢,没料到今天会死在--咳,咳!” 狂笑声牵动了灰兔的伤势,让他剧烈咳嗽起来,疼的全身发抖。 一般来说,剧痛能消耗人的大量精神体力去抵抗才行,但有时候却能刺激到人,让本来已经油尽灯枯的人,从中获得短暂的力量。 灰兔就是这样,剧烈咳嗽几声跪坐在了地上后,竟然能弯腰伸手,把顶他两个体重、已经昏迷不醒的马大姐抱在了怀里,就像没看到已经走过来的白衣女人那样,回头冲钱猴王笑道:“断了腿的猴子,能不能爬过来,与咱们兄妹死在一起?” “嘿,嘿嘿,这有何难?” 钱猴王松开扳着的车头,扑倒在了泥地上,嘿嘿笑着用手抓着草丛,艰难的向那边爬去,两条腿无力的拖在后面。 那只小猴子,也吱的叫了声,飞身从车头上跳了下去,四肢着地的爬到钱猴王前面,接着转身抓住他肩膀,往灰兔那边猛拽。 它并不知道,钱猴王努力的向那边爬,是为了能与灰兔俩人死在一起。 “小宝,你走,走!” 钱猴王抬手拨拉猴子,猴子却吱吱的叫。 小宝的智商再高,它终究不是毛驴--如果毛驴看到大哥被人搞成这模样后,说啥也不会让他去爬着找死,早就不顾一切的用嘴往后拖了。 毛驴从来都不稀罕,让大哥能与别人死在一起。 只要能有一丝逃走活命的机会,它就不会放弃。 白衣女人就静静的站在灰兔他们面前,手里的长刀拖在地上,雨水顺着她手臂淌下来,沿着犀利的刀刃急速下淌。 看来,她是个仁慈的人,这才要成全灰兔三人死在一起的信念。 第1295章 :物有所值的秘密 瓢泼大雨中,明明有辆亮着车灯的轿车在这儿,燕随意明明坐在车里,密切关注着车外发生的这一切,可无论是灰兔三人,还是那个白衣女人,却像没发现这辆车,没看到燕随意那样。 就仿佛,燕随意不存在他们所处的那个世界那样,除了那只叫小宝的小猴子,曾经试图把钱猴王拖起来时,曾经回头冲他翻着牙齿的吱吱叫了几声。 像燕随意这样骄傲的人,最无法容忍的估计就是被无视了。 尤其灰兔三人,还是跟着方圆混的小弟,而他又喊燕影一个四姑姑--这层关系,应该不是太见外吧? 那么,灰兔他们为什么在明明看清车牌号,知道这车子是唐王二把手的专车后,却无动于衷? 依着燕随意的聪明,很快就从中找到了答案:他们不像他求救,是因为怕连累了他;而白衣女人无视他,也是不想招惹他(他所代表的燕家。如果伤害了燕随意,无论那个人是谁,又是来自哪儿,燕家这个在华夏堪称庞然大物的家族,绝对不会善罢甘休,说是引发一场世界级的战争,也不是不行的),别看她掳走了燕影。 燕随意如果真聪明,他就该始终藏在车子里,只要抱着看戏的心态,静静欣赏这一切就行了,必要时还可以鼓鼓掌,洒出几张钞票说演得好…… 再聪明的人,有时候也会犯傻的。 燕随意就是这样,在小猴子死命帮着钱猴王向灰兔那边爬时,他下了车子,快步走到车前,车灯照在他身上后,为他镀上了一层隐隐泛着七彩的光晕(雨点打在他身上后飞溅起来变成水雾,在光照耀下出现了微弱的彩虹现象),使他看上去身材更加高大,还有几分佛的样子。 他右手紧紧的握着螺丝刀,盯着那个白衣女人,几乎是用最大的声音,一字一顿的问道:“是你,掳走了,我的四姑姑!” 大声不但能减轻受伤后的痛苦(这也是你小姨子咬你一下,疼的你大声叫的主要原因了),还有着驱赶恐惧,给自己壮胆的功能。 所以呢,做了亏心事害怕的人,在反驳时都会是大声吆喝的。 “实相的,你滚到车上去,我不愿意杀你。” 白衣女人冷冷的回答,声音铿锵就像铁锨拖在公路上发出的声音,带着刺耳的金属声。 冰凉的雨水,都无法为燕随意被人这样骂后涌上脸的滚烫温度,猛地挥舞了下手中的螺丝刀,快步走到了灰兔面前,就像一座山那样,双脚岔开瞪眼看着白衣女人吼道:“是你,掳走了我四姑!” “是。” 很明显,白衣女人一点也不在乎燕随意的凶恶模样,最多也就是攥着长刀的右手紧了下,冷冷的反问道:“就是我绑走了她,你能把我怎么样?” 我要杀了你! 燕随意倒是很想吼出这句话,可刚张开嘴,就觉得眼前白光一闪,脖子里冰凉--白衣女人的长刀,搁在了他脖子上,冰凉刺骨的感觉,比雨水能冷一万倍,让他猛地打了个寒战,一层鸡皮疙瘩噌地冒出来时,也把这句话硬生生的压了下去。 咕噔一声,燕随意咽了口吐沫,语气‘温柔’的太多,还有些沙哑:“你、你为什么要掳走她?” “我说,我想让她与我一个相貌英俊、风流倜傥的手下,为方圆生个小妹妹之类的,你信不信?” 白衣女人好像笑了下,悠悠的回答。 四十多岁的燕影,看上去比大多数妙龄少妇还要年轻漂亮有味道,走在大街上,肯定会有很多男人,会对她生出这种想法。 不管是开玩笑,还是侮辱,按说燕随意都不该当真的。 可他必须得当真--因为白衣女人说出来的这句话,是燕老爷子最最担心的事了:现在的燕影,可能已经被九幽世界悄悄改变成了一个宿主,就像科幻影片《异形》中的女主角那样,她被异形当做宿主后生出来的异形,是最为强大的。 虽说燕随意已经被燕老爷子确定为家族第三代家主了,可不到那一天(就是快谢世时)到来,有些事还是不会跟他说清楚的。 这些事中,就包括燕影很可能是那个邪恶力量苦心培养的宿主这件事,也是老爷子当前最不能说透的事,可燕随意却能从中隐隐推断出了什么。 所以他才知道燕影的重要性,在白衣女人说出这句话时,他的双眼瞳孔才猛地一缩,接着恢复了正常。 他正要做出被羞辱的羞恼的样子,歇斯底里的吼叫什么时,白衣女人右手一挥,长刀离开了他的脖子,径直指向雨夜,昂首嘶声长笑:“哈,哈哈!果然是这样,果然是这样!我知道了,果然是这样,哈,哈哈!” “你知道了什么!?” 燕随意心神俱寒下,意识到自己犯下了不可饶恕的错误(他双眼瞳孔骤缩虽说只在瞬间,却暴露出了他内心深处最大的秘密),再也无法保持淡定,嘶吼一声举起螺丝刀,猛地扑向来的白衣女人。 他此时,目露凶光。 他必须,必须必须的干掉这个白衣女人,严守这个秘密,要不然死都没脸去见燕家列祖列宗,却没有意识到他在敌人面前,就是一个废物般的存在。 就像他扑向白衣女人时,灰兔所说的那样:“嗨,这人原来是傻子。” “是啊,也唯有傻子才这样做。” 爬过来的钱猴王说出这句话时,燕随意已经重重扑倒在了泥水中,张嘴吐出了一颗后槽牙:那个女人只是看似很从容的一脚,就像一把铁锤那样狠狠砸在了他腮帮子上,让他飞出好几米,手里的螺丝刀也不知道飞哪儿去了。 燕随意真搞不懂,他明明是在帮灰兔他们,他们怎么可以在他遭到敌人迎头痛击时,没有感到难过心疼啥的,反倒是幸灾乐祸呢? 白衣女人才不管燕随意是怎么想的,她只是从他的本能反应中,确定自己这次行动没错,那么牺牲再多的人,也值得了。 在追杀灰兔三人之前,白衣女人几乎要被怒火点燃:这些相貌龌龊的死老东西,竟然杀了她早在两年前就已经布置在黄叶谷中的大批精锐。 那可是足足一百五十名的精锐啊,个个都有以一敌百的本领,如果正面作战的话,就算一对一,或者干脆三对一,也不是这些老东西的对手,可如果是十对一的话呢? 这些老东西的配合再默契,也休想逃得出黄叶谷,更不会有大批精锐在睡梦中莫名其妙的中毒昏迷,被割断了喉管。 为了运作这批精锐来安阳黄叶谷,白衣女人费了太多的心血,辗转反侧让他们个个都拥有了南韩人的正当身份,组建了非常专业的风景开发公司。 那些精锐啊,蛰伏在黄叶谷工地上足足两年,本意是要搜寻那个位置地下,有可能存在的某个神秘通道的,为此当初在挑选这些人时,条件苛刻的让她自己都觉得有些过分了(不但能打,聪明机灵,还得深谙土木、生物、风水、基因等学术)。 可谁能想到,这些卑鄙的老东西,也不知道从哪儿看出了破绽,鬼魂般的出现后,就用卑鄙的手段,让大批精锐惨死在了睡梦中。 这些老东西,个个都比猴子还要狡猾,在她出现并发现不是对手后,竟然没有丝毫的恋战,齐刷刷的发一声喊,分成四拨四散奔逃了,不愧是能纵横江湖四十年还能活到现在的老鬼! 只可惜,无论这些老鬼有多么狡猾,白衣女人都不会放过他们,更没有被他们逃走时做出的种种假象而迷惑,摁着三个人猛追。 她很清楚,只要留下三个人中的一个,其他两个人就不会逃走。 同理,只要她能干掉三个人,根本不用漫山遍野的去搜寻其他九个人,只需耐心的潜伏在暗中等待,就能等到他们出现,并分拨消灭掉。 十二生肖,从来都是一个整体,圆可全军覆没也不会扔下一个人的特点,白衣女人很清楚,所以她才对灰兔三人穷追不舍。 精锐大批的死亡,让白衣女人恨不得把他们十二个人都粉身碎骨--但,在从燕随意这儿无意中确定了某件事后,她却觉得那些精锐死得‘物有所值’了。 确定这个情报后,那一百五十名精锐都死光了,那又怎么样? 白衣女人兴奋异常,在把燕随意一脚踢开后,就再次举出了手中长刀--她决定了,不再守株待兔的等待十二生肖中的其他人了,干掉灰兔他们后,马上就会用最快的速度离开这儿。 让佐藤他们几个看守燕影,她不放心。 “我们要死了。” 灰兔看到白衣女人举起手中长刀后,低头看了眼怀中还在昏迷的马大姐,笑了下说:“幸好,你没有醒来。” 钱猴王停止了爬动,老脸侧趴在泥水中,脖子伸的老长(这样,能方便白衣女人砍掉他脑袋),右手把小宝抱在怀里,嘎嘎笑得像鸭子:“我们早就该死了,不是吗?只希望,这鬼女人在杀了我们后,能赶紧离开。” “死猴子,你能看出这鬼女人是谁吗?” 面对缓步走到面前的白衣女人,灰兔没有丝毫惧色,饶有兴趣的盯着她双眼,问道。 “她,是不是九幽王漠北北?” 钱猴王反问道。 灰兔摇了摇头,嗤笑道:“就她这点三脚猫的本事,对付老子们还行,但比起漠北北来说,估计得差十八条街。” “是啊,再说了,漠北北已经死了。唉。” 钱猴王叹了口气,好像在为没能死在漠北北手中而遗憾,正要闭眼等死时,却忽然看着白衣女人后面,惊讶的说:“吓,那不是漠北北吗!?” 白衣女人好像很享受杀人之前的感觉,要不然不会让钱猴王他们说这么多的话,更不会在他说看到漠北北时,冷笑道:“你还有什么要说的没有?” “有。” 钱猴王努力的抬起头,指着她背后认真的说:“漠北北,真得来了。” 白衣女人再次冷笑,回头。 第1296章 :我,就是昆仑 电视剧内经常会出现这样的镜头,两个痞子在街头上约战,就在俩人正要大杀四方时,其中一个忽然指着对方说道:“咦,儿子老婆的三表妹的四姨娘,你怎么来了?” 本能的,另外个一个痞子就会回头看去。 他刚回头,那个痞子手里的板砖,就狠狠拍在他脑门上了。 战斗结束。 这就是所谓的兵不厌诈了。 那只是街头小痞子惯用的招数,虽说十二生肖的思想比他们强不了多少,可他们终究是有身份的名流,按说不该用这种卑鄙手段的。 更何况,就算他们用,那又怎么样? 白衣女人有绝对把握,哪怕自己是被捂着双眼,背对着这三个老不死的不用刀,也能让他们死得毫无怨言,服服帖帖--曾经的丰田秀敏,现在的山原百代,有这个自信,更有这份实力。 所以在钱猴王很认真的指着她背后,第二次说漠北北来了时,她就在冷笑后,淡然回头看去,然后就看到了漠北北。 漠北北虽说早就陨落在俄罗斯的卡门地区。可她的样子,却永远刻在了那些特别关注她的人心中。 漠北北,唯有生的那样清纯秀媚,才能配得上她九幽王的名字。 大雨依旧在瓢泼,天好像露了似的往下倒水,漠北北就站在山原百代曾经经过的那棵树前,淡淡地望着她,隐隐中,嘴角好像还有一丝不屑的晒笑。 咚的一声大响,山原百代听到了自己心脏,很突兀的剧烈大跳一下发出的声音:漠北北,没有死,她来了。 山原百代想到了北朝地下古城中,那个嘶声怪笑着扑过来的白影,想到了那惊鸿一瞥的长刀,想到了她是怎么不顾一切逃出古城的,更想起自北朝回来后,她曾经做过的那些恶梦。 恶梦中,被奉为东洋第一高手的她,被漠北北一刀劈成了两半! 山原百代并没有觉得,她被漠北北一刀劈成两半是羞辱,因为那是人类无法战胜的女魔头。 现在,本该早就死了的漠北北,忽然出现了。 山原百代深吸了一口气,不再理会钱猴王他们,更不在意从泥水中捂着腮帮子爬起来的燕随意,她眼里只有一个漠北北。 她需要集中所有的精神,发挥出她最好的水准,才有可能带伤逃走。 如果她在看到漠北北的第一眼,就试图逃走的话,那么她就死定了,因为她已经彻底丧失了竭力与人一战的精神! 上次在北朝地下古城时,山原百代能逃走,那是因为漠北北要救护方圆、水暗影他们俩,所以才没有随后追杀她。 现在呢? 心里可能只有一个方圆的漠北北,会在乎钱猴王、燕随意等人的死活吗? 她只会在山原百代望风而逃时,如影随形的紧追不舍,直到斩杀为止。 所以呢,就算山原百代心中再恐惧,她除了拼死一战外,并没有任何的退路了。 看到山原百代双手紧攥着长刀,搁在她自己右肩上,刀尖斜斜的朝天,就像扛着一座山那样侧着身子,好像螃蟹那样横着一步步走过来时,漠北北也缓缓举起了她的右手。 在她的右手中,有把比昆仑陌刀足足小了两倍的短刀。 精光四射的短刀刀尖,在被缓缓举起时触到了一棵树。 然后,山原百代就亲眼看到:刀尖所过之处,那棵树上就多了一道刀痕,就像拿树枝在雪地上划过,根本不需要任何的力气。 好锋利的刀子! 山原百代见状更为绝望,知道今天再也没有机会能逃走了:当初在地下古城时,她可是亲眼看到过漠北北那恐怖武力值的,现在又手握连昆仑陌刀都比不上的神兵利器,她又有什么理由能挡得住,不死? 她却又很感激漠北北亮出短刀的行为,以为这是在给予她最后的尊敬。 漠北北的尊重,让山原百代平添了些许信心,横走的脚步越走越快,踢起一蓬蓬的泥水,嘴里也发出低低的咆哮声:“呀--哈!” 当她最后一个音阶在空气中炸响时,整个人就像一条出海剑鱼那样,猛地扑向漠北北,横放在右肩的长刀,却已经当头劈了出去! 迎风一刀斩! 受漠北北的尊敬刺激,山原百代劈出了她有生以来,威力最为犀利的迎风一刀斩: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刀如惊鸿,声如炸雷,夹杂着能毁掉全世界的威力,狠狠劈向漠北北。 刺啦! 一声长刀破空发出的声音中,一棵足有碗口粗的树木,被她由上至下硬生生自树身半截处硬生生抛开! 足见这一刀的威力,有多么的骇人。 只是很可惜,山原百代劈出她有生以来最犀利的一刀,却不是劈在漠北北身上,仅仅是一棵树--毫发之间,漠北北及时避开了这一刀。 “哈!” 山原百代双足落地后,嘴里再次发出一声尖利的暴喝声,随即霍然转身,看向了漠北北。 所有的恐惧,都被这一声暴喝驱走,只留下残忍的笑意,自山原百代的双眸中浮上:原来,她只是冒充漠北北的! 如果漠北北真是漠北北,休说她手里拿着一把神兵利器了,就算是赤手空拳,也不会躲开山原百代这竭力一刀。 漠北北就是漠北北,不是随便一个扮成她样子的人,就能取代了的。 山原百代懒得问漠北北是谁冒充的,她只是对那把短刀感兴趣,一心要把这装神弄鬼吓她一跳的女孩子劈死,拿过短刀后再干掉钱猴王他们,立即远遁。 无论假扮漠北北的女孩子是谁,哪怕是山原百代在东洋的王室姐妹,也不会放过她,只因她手中,有把生平未见的神兵。 很明显,漠北北也看出了山原百代是怎么想的,闷声不吭中依仗自己兵器、发挥‘一寸短一寸险’上的优势,贴身与她近身格斗。 只是,漠北北左腿明显有伤在身,辗转腾挪时很不方便,这极大影响了她的发挥,让本来就不是山原百代的她,在拼杀刚开始的一个呼吸间,就遭遇了两次凶险(由此可以看出,山原百代出刀的速度有多快)。 幸好,她的刀子相当锋利,让山原百代有所顾忌,不敢放开手的把招式用老,反而被她借机贴身进攻时,向后退了几步。 “漠北北不是漠北北。” 钱猴王目不转睛的看着两个白影虚幻般的缠斗,声音里有些失望。 “她怎么可能是漠北北,她已经陨落在俄罗斯的卡门地区了,是方少亲口说的。” 灰兔也摇了摇头,接着叹气:“唉,但无论她是谁,都是帮我们的人。” “我圆愿不让她帮。只盼着这鬼女人能赶紧走,因为我刚才看出她有速速离开的意思了。” “为什么?” “你该知道的。” 钱猴王淡淡地说。 灰兔稍楞了下,满嘴的苦涩:“是。她不该帮我们的。” 如果漠北北真是漠北北,还倒是罢了,一切都好说,山原百代在她面前唯有抱头逃命的机会。 可漠北北不是漠北北,那么她出现后所起到的作用,最多只能延缓山原百代杀灰兔他们--但同时也能‘争取’到了十二生肖的其他人赶来。 那样,大家伙就能在山原百代的相送下,开开心心的‘上路’了。 “但不管怎么样,我们都要感激她。” 钱猴王又笑了:“最起码,她让我们见识到了一场高水平的近身厮杀。” 灰兔冷笑一声:“呵呵,这算什么高水平的近身厮杀?如果她不是依仗手里的刀子犀利,我敢说她在一个照面时就死了。双方,根本不在一个档次。那个鬼女人,就连方少也不是对手的。除非漠北北重生,或者是……” “或者是昆仑赶来?” 钱猴王打断了灰兔的话。 燕随意这时候已经捂着腮帮子走到了他们面前,满脸痛苦的蹲在地上,用惊讶的眼神看着他们。 他是真得搞不懂,这俩老东西眼看就要被干掉了,哪儿来的雅兴来谈论这些? “当世,除了昆仑之外,我想不出还有谁,是这鬼女人的对手。” 灰兔点了点头,又叹了口气:“唉,可--” 钱猴王再次打断了他的话,笑得嘎嘎的:“可昆仑,真的来了。” “你莫要哄我了,看在咱们快要挂了的份上。” 灰兔苦笑着,下意识的扭头看向西方,才发现那边不知何时,出现了一个身穿草绿色橄榄服的女孩子,就像一个幽灵那样,静静的站在那边,神色淡定的看着激战双方。 “她、她是昆、她是那个人?” 灰兔刚才还能很顺口的说出昆仑的名字,但在这个女孩子出现后,哪怕他从没有见过昆仑的样子,更不相信钱猴王在随口胡诌(这一点,他还是能看出来的)出的昆仑,就是昆仑,可还是不敢再当面喊昆仑的名字了:“尼玛,你刚才也说漠北北,就是漠北北的。” “我也不知--” 随口胡诌的钱猴王,苦笑了下时,就听燕随意闷声闷气的说:“我可以确定,她就是货真价实的昆仑。因为,我就跟她一起来这儿的。” 他的话音未落,就听到一声龙吟般的轻啸声响起,接着就是清脆悦耳的当地一声响,下意识的回头看去时,就看到一道好像游龙般的白光,在与白衣女人当头劈下的长刀上碰了一下,溅起的暗红色火星绽放时,已经呼啸着向昆仑飞去。 昆仑看似信手一招,陌刀重新回到了手中。 原来,就在燕随意向钱猴王俩人证明,出现的昆仑就是昆仑时,山原百代已经用长刀刀背格开漠北北的短刀,不等她做出下一个反应,长刀就电闪般当头劈下。 右膝盖已经跪在泥水中的漠北北,根本来不及挡住她这一刀,只能绝望的,徒劳的横刀,希望能格得开。 就在千钧一发之际,昆仑出手了,昆仑陌刀化身游龙,在间不容发间格开了山原百代的长刀。 双腕一震的山原百代霍然转身,看向了昆仑,嘎声问道:“昆仑?” “我,就是,昆仑。” 昆仑手中陌刀刀尖向前一指,淡淡地说:“你,过来。” 第1297章 :巅峰对决 “她就是昆仑!” 当昆仑刀尖对着山原百代,淡淡地让她过去时,钱猴王忍不住的低声叫道,一双不大的眼睛都在闪闪发光,好像见到外星人那样,激动的不行不行的。 他旁边的灰兔也是这副样子,甚至比他更加激动,嘴唇一个劲的哆嗦,都说不出话来了。 俩人的反应让腮帮子很疼的燕随意很纳闷:刚才我就已经告诉你们,说她是昆仑了,你们也该知道我不会撒谎的,怎么还这副样子呢? 燕随意哪儿知道,昆仑在十二生肖心中,那就是一个高高在上不可仰视的存在,平时大家伙只要一提到她,除了满脸尊崇的样子之外,还有说不出的恐惧。 十二生肖为什么要死心塌地的跟着方圆混? 那是因为他们欠了盗圣老大的人情了,当初他们的家人被仇家一网打尽,准备此来要挟他们自杀谢罪时,盗圣忽然出手相助了。 也正是那一次,他们见识到了昆仑的刀。 那是怎样的一把刀啊? 它绝对被天上地下的十万祝福过,每一次挥动都带着能让世界变色的萧杀,每一道电光闪过,都会有一蓬鲜血喷射而出,有一颗人头落地--根本不该出现在人世间的。 那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啊,才能驱使这样一把刀,看似闲庭信步间却又带着让人窒息的狠戾,最多几个呼吸间,挟持十二生肖家人的七个南美顶级杀手,就已经是尸首分离了。 其中一个人的脑袋在飞起来时,还能来得及发出一声衷心的赞叹:“好刀!” 没见过昆仑出刀,没见过她杀人的人,是永远不知道她有多可怕。 你或许能躲得过魔鬼的追杀,却肯定躲不过昆仑。 昆仑出道以来,除了那个不该属于尘世间的漠北北外,还没有听谁能挡得住她的惊鸿一刀,从没有。 燕随意不惊讶,那是因为他只是听说过昆仑很厉害,但却从来没见过,甚至在与她同车前来此处时,都觉得她其实也是个需要男人呵护、需要男人夸赞的小女孩。 既然有这种想法,燕随意当然不会在看到昆仑举刀让山原百代过去时,而感到丝毫的惊讶了,在他看来这可是很正常的事,就像一个大人对一个小孩说:小兔崽子,你给我过来,我保证不打死你。 钱猴王接下来的一句话,总算解开了燕随意心中的疑惑:“这才是真正的昆仑,也唯有她才能用这漫不经心的态度,让那个鬼女人过去受死。除她之外,方少都做不到的……” 钱猴王三人在国际道上,也算是一流人物了,今晚遇到山原百代后,三人都被人家虐的不行不行的,甚至连死在一起都变成了一种奢侈。 但现在昆仑出现后,却以极度轻蔑的姿态,让山原百代过去受死,她所表现出的强大信心,蔑视一切对手的风度,能不让钱猴王等人心折吗? 事到如今,昆仑长的漂亮与否,甚至是男还是女,都已经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在这一刻,她就无坚不摧的昆仑! 山原百代同样从昆仑很随意的挑战动作中,感受到了不得不极度小心的压力,更多的却是愤怒:她可以在漠北北出现后望风而逃,因为没谁能挡得住不是人的人,但她绝不会在昆仑面前认怂! 她是东洋第一高手,而昆仑,无疑是华夏最具传奇性的刀客了,也代表着华夏当代冷兵器功夫最高的顶尖高手。 所以早在很久之前,山原百代就渴望能与昆仑一战,不为名不为利,只为能像她无数的前辈们那样,把骑在东洋头上一千多年的华夏人……骄傲的华夏人,给狠狠踩在脚下,让他们知道谁才是世界上最优秀的民族! 只要能踩到昆仑,就有绝对的资格在华夏横着走了。 现在机会来了。 传说中的昆仑,终于露面了。 尽管昆仑的出现,对于山原百代来说并不是最佳时刻,她此时最该做的就是转身就走,先办理燕影的事才是最重要的--可她还是不愿意放弃这次华夏、东洋之间顶尖高手之间的对决。 尤其是昆仑以相当蔑视她的姿态,让她过去后,山原百代狠狠咬了下嘴唇,缓缓举起了长刀,就像刚才见到不是漠北北的漠北北那样,侧着身子,两只眼睛亮的吓人,黑夜中的猫儿那样,呼吸已经停止,一步步的走了过去。 她没有理睬已经单膝跪地、右手撑地的漠北北。 一个只拥有一把犀利短刀的西贝货,无论是她的人,还是她的刀,在昆仑出现后,都不足以让山原百代再多看一眼了。 与山原百代厮杀了片刻,就想四肢大张躺在泥水中大口喘气的漠北北,当然能听到钱猴王与灰兔所说的话,更能感受到山原百代对绝对高手才散出的极端狂热,这让她自己都明显觉出,她就是个别人不屑一顾的人了。 这让她相当嫉妒,怨恨,霍然抬头看向了前方。 她不是在看无视她的山原百代,那么她的嫉妒、怨恨,自然也不是对着山原百代去的,而是昆仑。 没有谁理睬她。 在昆仑出现后,现场所有人的精神注意力,都放在了她与山原百代的身上,就连昏迷过去的马大姐,这时候都很‘赶场’的醒了过来。 本该昏迷的人,都不愿意放弃这次真正的高手对决。 燕随意这个平时看不起打打杀杀的大少,当然也受到了极大的影响,浑身的热血禁不住的沸腾起来,心中更是腾起一种奇怪的念头:如果我是昆仑,能与那女人在大雨瓢泼中决一死战,哪怕是没有太多的观众,由此一次身死也值了! “呀--哈!” 暴喝一声中,经过热身(不管是追杀钱猴王他们,还是与不是漠北北的漠北北厮杀,对她来说都是热身,尤其是在漠北北出现后,就像一针助力剂,一下子就让她的状态激发到了顶峰)的山原百代,纵身而起。 刀如匹练! 这会儿的状态绝对是她练刀以来,最好的时刻。 表面很是轻蔑山原百代的昆仑,也在同一时间发出一声低喝,就像激射而出的弩箭,冲天而起。 一刀惊鸿! 当啷! 一声好像龙吟、玉碎、金断的兵器撞击声响起,仿佛要把燕随意的耳膜给刺穿,甚至连瓢泼的大雨,都稍稍凝滞了一下。 在双刀互斩的一瞬间,燕随意终于真切感受到了冷兵器的独特魅力。 在这好像灯花爆响的瞬间,他成为一个绝世高手的希望,是那样的迫切,仿佛心脏都停止了跳动,整个世界,都只剩下那两条鬼魅般的影子。 当当当当当--连续十数次的互斩碰撞后,两条一黑(是草绿)一白的影子,悠忽分开,但方位却颠倒了过来。 山原百代站在了昆仑的地方,昆仑站在了她刚才的地方,两个人手中的长刀,都斜斜的指着黑压压的天际,双眼死死盯着对方。 终究是东洋第一高手。 终究是代表着华夏顶级水平的昆仑。 两个在半空中火星撞地球似的相撞瞬间,已经各自劈出了十七刀! 每一刀,都是针对敌人的要害之处。 刀刀相撞,无人受伤--但如果刚才有一丝的反应迟钝,就会被对方的利刀,斩为两半,俩人心中比旁观者更为清楚,故而也更加重视对手。 俩人乍分开后,相隔十余米保持着落地时的动作,眼睛死死盯着对方,一动不动的就像两尊雕像,十秒钟后都没有任何的动作。 就仿佛,她们在瞬间互斩对方十七刀后,就已经失去了再厮杀的兴趣那样。 如果让燕随意在电影中观察这一幕时,肯定会这样想。 可他在现场。 所以他能清晰感受到,昆仑与山原百代,谁也没有放弃,都在借着对峙的机会,在飞快的调整内息:刚才互斩的十七刀,几乎就耗尽了她们积攒的全部力量,血气上涌,脉象有些紊乱。 再也用不了几秒钟,两个人就会再次扑向对方。 这次,她们不分出胜败,生死,是绝不会罢手的。 在燕随意、甚至在钱猴王看来,刚才俩人在瞬间的对决,是拼了个旗鼓相当的。 但事实情况却不是这样,山原百代此时是满心的苦涩:她刚才扑击昆仑时,状态就已经调到最佳了,所斩出的十七刀,刀刀都是她的巅峰,堪称经典,可还是没有对昆仑造成哪怕一丝丝的伤害。 而昆仑呢? 很明显,她只是趁着山原百代与漠北北厮杀的短时间内,断定这是她除了漠北北之外,遇到的唯一对手。 别看刚才昆仑对山原百代的态度有些轻蔑,但那只是她的习惯--嗯,就是习惯,根本不是所谓的战术。 所以在刚一开始,昆仑也使出了全力,没有丝毫的保留。 但,这不是昆仑的最好状态。 她最好的状态,将会在第二次扑击时展现出来,形成让山原百代绝望的连环斩杀。 更何况,燕随意等人也没注意到,在俩人‘一触即分’后,山原百代要比昆仑多退了一步。 别看这区区的一小步,如果放在比赛场上的话,那么这一小步就是绝对的颓势。 燕随意他们看不出,却不代表着昆仑看不出,山原百代本人看不出,所以她才满心的苦涩,还有些绝望:昆仑,终究是独一无二的昆仑,即便是我发挥出最好的状态,被她斩杀也只是最后的结果。 第二次搏杀还没有开始,山原百代就已经知道了结果。 昆仑呢? 她当然也很清楚,所以在山原百代率先长长吐出一口气,更加用力的攥了下刀柄时,她紧绷着的神经忽然放松了下来,甚至嘴角还弯起了一丝淡淡地笑意。 昆仑嘴角的笑意,彻底激怒了山原百代,也让她双眸瞳孔骤然缩成针尖时,由丹田中发出了一声凄厉之际的厉喝。 厉喝声中,山原百代再次腾身而起,带着绝望的萧瑟杀意。 昆仑也动了,刀尖一摆,正要迎面扑上时,嘴角的笑意却忽然凝固。 一把短刀,自她背后刺向了她的左肋下。 第1298章 :来自背后的偷袭 昆仑与山原百代刚才交手时,在半空中相互对劈了十七刀,随即分开,互相调换了位置,她站在了山原百代原先站立的地方。 在她背后一米半的地上,就是单膝跪地的漠北北。 昆仑不知道漠北北是谁假扮的,但倚着她的眼光却能看出,这个漠北北的短刀相当犀利,可能连她的陌刀都比不上。 更让昆仑有些惊讶的是,漠北北所用的招数,并没有太深厚的底蕴(就好比速成班,也像被注射激素在三十天内就长大的鸡),可她所用的招数,却是实战经验相当丰富的昆仑,从没有见过的。 剑走偏锋这个成语,都无法形容漠北北所用的招数,也就是碰到山原百代这个级别的高手罢了,如果换成是灰兔或者钱猴王,不等搞清楚她的深浅,就已经丧命了。 从来不屑在意别人事儿的昆仑,第一次想知道漠北北是谁,她这身速成功夫是从哪儿学来的,怎么可以这样阴狠毒辣,不留余地,对她自己同样不留。 这种招数诡异歹毒是诡异歹毒到了极点,但终究不是王者之道,在短时间内肯定能起到让人惊讶的效果,可长此下去--都知道农夫与蛇的故事吧? 这个漠北北所练的诡异很毒功夫,就像农夫怀里的毒蛇,一旦苏醒就会反噬她自己,让她死得惨不忍睹。 昆仑还能看出,这个身材相貌无一不是漠北北的漠北北,实际年龄要比真正的漠北北,小了太多。 尤其是在她竭力进攻山原百代时,发出的喊杀声中,甚至还带有一丝稚气,就像她还是个十六七的女孩子。 但这个年龄段的正常女孩子,除了曾经的‘天纵奇才’昆仑之外,又有谁能拥有这么强大犀利的武力值? 更让昆仑感到纳闷的是:不是漠北北的漠北北,为什么要冒充她去猎杀楼宇湘? 看到漠北北手中那把犀利之际的短刀后,昆仑终于明白她就是冒充自己猎杀楼宇湘的那个人了,也唯有这样一把刀,才能把拳头大小的石头,像刀切豆腐那样的从中剖开。 如果漠北北没有冒充她的样子去猎杀楼宇湘的话,那么她才诡异神秘一万倍,昆仑都不会理睬。 可漠北北这样做了,那么昆仑当然得搞清楚她究竟为什么这样做,不过一切都得等把山原百代搞定,逼问出未来婆婆的下落后再说。 昆仑追到群山中后,忽然出现这样一个绝顶高手,不是她劫走了燕影,又会是谁? 现在昆仑一心要把未来婆婆救出来,其他任何事情都得向后推。 毋庸置疑的后推,天塌下来也得等等,更何况是一个冒充她来猎杀楼宇湘的西贝货漠北北呢? 只是昆仑做梦也没想到,就在她即将启动迎向已经急速扑来的山原百代时,那把短刀--犀利的让人心悸的短刀,却从背后狠狠刺向她的左肋! 绝对的一击必杀,不留丝毫的余力。 昆仑救了漠北北,漠北北却要趁她凝神对付山原百代时,在最恰当的时间内,以最恰当的角度,偷袭她。 “啊--小心!” 一直眼巴巴看着昆仑,只希望她快点击杀山原百代的钱猴王等人,忽然看到单膝跪地的漠北北,忽然犹如昂起的毒蛇那样偷袭昆仑后,都吓得亡魂皆冒,嘶声示警。 昆仑自然不需钱猴王等人示警后,才知道漠北北自后面暗算她了。 就在漠北北的短刀即将刺中她左肋时,她斜斜指向扑来的山原百代的长刀,已经电闪般滑下,自左臂下--当啷一声,陌刀格开了漠北北的短刀偷袭。 昆仑毫发无伤。 可她蓄力迎向山原百代的力道,却就此转移了目标,一刀格开漠北北短刀的同时,左脚飞速向后撩起,一脚踢在了漠北北右肩上。 “啊!” 漠北北发出一声无法压制的痛叫,单膝跪地的身子,就像被大风吹断的木桩那样,直挺挺的向后摔倒,重重砸在了地上。 其实,昆仑这一脚足可以把她的脖子踢断。 如果是放在平时,有谁敢这样偷袭她,她就会这样应对。 但现在昆仑还不想杀漠北北。 她想搞清楚漠北北的来历,到时候再做决定。 “好!” 看到昆仑干净利索的化解漠北北的偷袭后,燕随意都激动的大叫了一声好。 钱猴王与灰兔,却没有喊叫,满脸担心的凝重:昆仑确实轻易化解了漠北北的偷袭,但她同时也给了迎碰面来的山原百代绝佳的机会,刀光一闪中,暴雨都被劈开! 刀光再闪时,已经有鲜红的颜色出现。 那是昆仑化解漠北北的偷袭、再仓促招架山原百代倾力一斩所付出的代价:她的左臂被划伤,血口长达足足七八厘米。 这时候,燕随意的叫好声,才刚刚落下。 昆仑受伤了。 情知本次决战必败无疑的山原百代,再次主动扑击时,肯定会竭尽全力的,她也看到了漠北北忽然偷袭昆仑,迫使昆仑不得不去化解时露出的破绽。 她当然不会放过任何击伤、甚至击毙昆仑的任何机会。 无论这个机会是怎么形成的--只因,她现在满心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杀,杀,杀! 昆仑受伤后,并没有表现出让钱猴王等人极端惊骇的慌乱,哪怕她在决战中彻底失去了先机,需要得付出一定的代价,才能博取与敌人相同地位,可她依旧面不改色,没有哪怕是丁点的慌乱,只是连用几个凤点头,躲开了山原百代的连续横扫几刀。 随后,被逼的背对山原百代的昆仑,反手一刀格开了劈向她后脑的长刀,脚下一旋,上半身后仰双膝前屈就像要跪倒在地上那样,长刀却由上至下,反刺向山原百代心口。 “好!” 看到她做出这个反应动作后,心脏已经提到嗓子眼的灰兔,才大喝了一身好。 昆仑,终究是昆仑,独一无二,哪怕在猝然受到漠北北的偷袭、在山原百代雷霆霹雳般的进攻下挂彩受伤,但在连续躲过敌人横扫几刀后,只是反手一刀,就扳回了被动的劣势。 山原百代,彻底失去了抢占到先机后,把昆仑逼到绝境的机会。 “兔子,要不要给那个漠北北来点零嘴尝尝?” 看到被昆仑一脚踢翻的漠北北,重新从地上跪爬起来后,钱猴王小声的问灰兔。 如果漠北北不是先出现,救下了他们,那么钱猴王绝对不会用这种商量的语气,来问灰兔给不给她点零嘴吃了。 灰兔的零嘴,没有一样不是致命的。 “你觉得呢?” 始终死死盯着两个女人厮杀的灰兔,反问道。 钱猴王楞了下:“我、我也不知道--可她,貌似要与那个鬼女人联手,来对付昆仑了。” “不是貌似,而是真那样做了。唉。” 看到漠北北爬起来后,就不管不顾的持刀扑向昆仑后,灰兔重重叹了口气,缩回了伸向怀中的右手。 他发现,就算他还有力气发射暗器,这会儿也不敢乱发了:三个女人,已经撕成了一团,根本分辨不出谁跟谁了,这要是误伤了昆仑怎么办? 相比起茫然的钱猴王俩人,燕随意则更加的懵逼。 看得走马灯似的三个厮杀成一团的女人,燕随意懵逼之余也很头疼,实在搞不清楚咋回事啊。 “如果方少在就好了,唉。” 被灰兔抱在怀里的马大姐,幽幽的叹气声,提醒了燕随意:是啊,十二生肖的人出现这么久了,方圆这个主要人物怎么还没有登场呢? 方圆不是不想登场。 是因为他在没有把叶明媚给摆平之前,就别想登场。 不难想到,已经彻底疯狂的叶明媚,在与男人展开最原始的搏斗时,所爆发出的战斗力有多么的强悍。 刚开始时,还是方圆采取主动,把她给搞得要死要活的。 但很快她就扭转了乾坤,声音无比娇媚的纵声狂笑着,尖叫着,嘶声呐喊着,双手十根尖利的指甲,在方圆身上抓出一道道的血痕,却又心疼的凑上嘴巴,狂吻着,抱着他在驰道上翻滚。 方圆心中暗暗叫苦。 他发现,这个本来就‘不同于常人’的四舅妈,在被九幽夫人改造过后,再也不是那个只需他全力猛攻,很快就能丢盔卸甲的女人了。 她,变成了一头索求无度的母兽。 更重要的是,她深谙‘锁’字决,不但方圆无法挣开她,就连他兄弟也休想挣开--只能被动的迎合她。 当叶明媚的尖叫声,更加的嘹亮,疯狂的脑袋后仰把一块乱石给砸断后,方圆就知道现在她已经不再是叶明媚了,而是彻底蜕变成了一个鲛人。 东海有鲛人,其性最淫,口顖嗜血,生如天籁之音,无人能抗得住诱惑,只会随着它的要求,竭力去满足它--当它冲到浪头之上,双眸就会由血红变为墨红。 墨红一旦出现,就代表着一切都即将结束,满足透顶的鲛人,就会生噬被它锁住的男人,直至成为一副白骨。 叶明媚在发出一声让整个声道上顶水珠都扑簌簌落下的尖叫声时,她的双眸已经墨红,随即猛地低头张开嘴巴,恶狠狠咬向方圆的咽喉! 在这一刻,她的牙齿仿佛瞬间增长,就像犬牙那样犀利无比,绝对能轻而易举咬断方圆的咽喉。 方圆大骇,脑袋急速后仰,右手抬起去托她的下巴。 叶明媚侧脸避开,继续猛地扑下。 无法挣开被她双腿蟒蛇般缠住的方圆,只能大声咒骂着,极力歪头。 吭哧一声,叶明媚咬住了方圆的左肩,牙齿深入皮肉中。 方圆想惨叫,却又不甘心,黑暗中顺手抓起一块石头,狠狠砸在了她后脑勺上。 砰地一声闷响,方圆全力砸下的石头,叶明媚却没有任何的感觉,只是死死咬住他肩膀,拼命的摆动头颅,试图撕下那块肉来。 撕心裂肺的疼痛,在让人无法忍受的同时,也能让人脑子无比的清醒。 在他感到无比恐惧(他不怕死,却怕以被叶明媚生啃的方式死去)时,同时也明白九幽夫人,为什么要整出这么个三人组合来对付他了。 第1299章 :白光幻成两只饕餮 九幽夫人要方圆变成鲛人,陪她去九幽世界。 这就是她整出三人组合的唯一原因。 找三个最最痛恨方圆的人,改造成鲛人,让他们来找他的麻烦,不厌其烦的--方圆或许还能惹不起躲得起,可他身边那些人呢? 又有谁能躲得开不死的鲛人? 要想彻底解决这个三人组合,那么方圆在吃够苦头后,为了自己身边人的安全着想,就只能去求救于她……或者,把他自己也变成一个鲛人。 大家都是鲛人了,那么本身就有着良好武力值底子的方圆,要想干掉三人组合,估计应该不会太难:人无法杀的死鲛人,可鲛人肯定能知道鲛人真正的致命缺陷在哪儿。 天上地下,本来就没有不死的生灵,西游记里的妖怪那样厉害,不也是被孙猴子给干掉了很多? 但可以肯定的是,无论方圆用哪种办法,都是九幽夫人最希望看到的。 至于会用哪种办法,就要被咬死的方圆,现在哪儿有心思去考虑以后? 当前,他必须得把叶明媚给弄开才行。 刺啦的一声中,伴随着方圆低低的惨呼,叶明媚终于硬生生从他左肩上撕下一块皮肉,在嘴里大嚼着,嗓子里发出野兽护食时的咆哮,血腥之气仿佛已经弥漫了整个声道中。 被硬生生撕下一块皮肉的滋味,委实不怎么样。 疼的方圆眼前发黑,怒火攻心下连连吼叫着,本能的伸手去左腕,抓军刺。 叶明媚在盘到他身上后,他就把军刺放回了左腕处:接下来的战斗,可用不着那玩意。 事实证明方圆想错了,不是用不着,而是必须得用,就算要用,也不一定能起到作用。 人在怒火攻心下,才不会去考虑某些东西有没有作用。 方圆也是这样,伸手去抓--他左腕上,缠着一圈红布,红布下面包裹着漠北北送给他的饕餮小银铃,军刺就插在这圈红布下。 他没有抓到军刺的把柄:刚才在激烈翻滚中,军刺的刺尖好像扎了他脚腕一下,被他随手拿出来放在手电下面的驰道上了,只是他已经全然忘记了,猛地抓向左腕时,只抓到了那圈红布。 急怒攻心下,他已经来不及去分析军刺把柄,与红布的区别了,只是在抓到东西后,就本能的向上用力提起。 崩的一声响,那块红布竟然被他硬生生的扯断了,两个饕餮小银铃,就像受惊的鸟儿那样,发出铃铃铃的脆响,响彻了整条驰道。 银铃声响起时,方圆眼前出现了幻觉:一道白光闪过,两只差不多得有篮球大小的奇怪猛兽,忽然出现扑向了叶明媚的脸,张大的嘴巴里发出响彻九重天外的吼叫。 就是在这同一瞬间,双眸墨红、满脸狞笑已经咽下那块肉的叶明媚,脸色忽然大变,双眸中的墨红忽地消失,变为莹白,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饕餮!” 惨叫声未落,就像蟒蛇般缠在方圆身上,全方位死死锁住他的叶明媚,就像被猎狗凶狠扑击的兔子那样,惨叫着向外翻滚,滚下了驰道下面的乱石堆里去了。 饕餮? 什么饕餮? 忽然活的轻松的方圆,重重仰面躺在了地上,双眼无神的看着头顶上空的手电,片刻后闭上了眼睛。 他不再动弹后,银铃也不再响动,眼前浮现出的幻景(那两头由白光幻成的怪兽),也随即消失,叶明媚的凄厉惨叫声也停止了。 方圆却能听出她在驰道下面,发出好像老牛临时时的粗重呼吸声。 饕餮? 那两头白光幻成的猛兽,是饕餮? 方圆惊骇至极(被叶明媚给吓的)就像开锅了似的脑子,慢慢冷却了下来,想起了很久之前的一个人,一件东西。 那个人,是漠北北。 那件东西,是当年方圆要前往北朝地下古城营救水暗影时,在小溪边遇到假扮燕四小道姑的漠北北送给他的那串脚链。 脚链上,有两个小银铃。 每个小银铃上,都刻画着一只模样凶猛的饕餮。 饕餮,羊身,眼睛在腋下,虎齿人爪,有一个大头和一个大嘴。十分贪吃,见到什么就吃什么,由于吃得太多,最后被撑死,后来形容贪婪之人。 方圆以为,漠北北之所以佩戴刻画有饕餮的小银铃,那是九幽夫人在警告她,千万不要学饕餮那样贪婪,试图吃下不该属于她的东西。 现在看起来,漠北北送他的小银铃,不仅仅代表这层警告意思,还有--辟邪? 嗯,肯定有辟邪的功能,要不然也不会在响动时,能出现一道白光,化成饕餮模样把发疯的叶明媚,给吓得松开他,连滚带爬的逃走了。 无论方圆信,还是不信饕餮的存在,他被叶明媚放开却是事实。 方圆想到这儿后,长长的吐出一口气,慢慢抬起左脚,用力一晃! 他再次看到了那道可能是虚幻的白光,看到了那两只篮球大小的奇怪猛兽,咆哮着扑向了驰道下面,叶明媚的惨叫声响起:“啊,啊!” 方圆不住的晃动银铃,叶明媚的惨叫声越发的凄厉,响亮,透着从骨子里发出来的极端恐惧,还有哀求:“走开,走开--方圆,别,别晃了,求求你,放过我,放我!” 方圆晃着左脚,银铃声不断的摇响着,坐了起来向驰道下面看去。 他能清晰的看到,那两头白光幻成的怪兽,各自咬住叶明媚的半边脸,模样就像是猎犬在分食兔子。 “乖,乖--放过我,放过我!” 叶明媚挣扎着,翻滚着,苦苦的哀求着:“我再、再也不了,小乖……放过我,放我,呜呜,放过我!” 看着在地上好像被割断了咽喉的母鸡那样不断翻腾的叶明媚,方圆摇晃银铃的动作,慢慢地停顿了:无论他有多么讨厌、憎恨这个女人,但有一点他不能无视,那就是他愧对于人家。 “乖,小乖,放过我,我再也不了,呜呜。” 叶明媚跪趴在乱石中,以额触地,呜咽的痛哭着,眼泪滴落,还有嘴角的血渍。 方圆没说话,只是静静的看着她。 “我、我不想这样的,我也不想。” 叶明媚的哭声慢慢停止,慢慢地抬起了头时,泪水竟然已经干了,声音明明是在呜咽,脸上却带着残忍的狞笑,与跃跃欲试。 方圆依旧没有说什么,只是静静的看着她。 他隐隐想到了什么:这条奇怪的驰道早就存在了,可能真是当初那个小诸侯国修建的,但却是被九幽世界所利用的。 老鼠曾经说过,向前不远处,就是两扇紧闭的石门,硬生生隔断了驰道的去向。 石门的后面,会是一个什么样的世界? 或许还是长长的驰道,一直通往酆都城. 也许是通往万里之遥外的九幽世界。 也许是一条波浪奔腾的地下河,随波逐流就能抵达万里之外。 也许--后面,才是真正的九幽世界! 石门后面到底是哪儿,方圆现在还不想去想,因为以后会有探索的机会。 他现在只需明白,九幽夫人为什么要把叶明媚放在这儿就行了。 泉水断流后,老鼠在泉眼外面听到的鸡叫声,可能就是九幽夫人提前布下的圈套--只是她可能没想到,方圆的好奇心并不是太大,要不然就会跟随老鼠他们一起,来下面探险了。 没有方圆的探险队,九幽夫人是不屑暴露声道存在的真正用途的。 她在等,等方圆有一天会来到下面。 她终于等来了方圆走下声道的机会,然后叶明媚就出现了-- “叶明媚,我知道你现在依旧无比的恨我。你如果不这样,你刚才发疯时,也不会一心想把我撕成碎片。” 方圆看着那张狰狞的脸,语气平静的说道:“但我不怪你,因为你能落到今天这个样子,确实是我害了你。” 叶明媚笑着,柔柔的问道:“是么?小乖。” 方圆又说:“你可以过来,再撕咬下一块肉来解恨,我绝不晃动银铃。” “真的?” 叶明媚莹白色的双眸闪烁了下,慢慢地爬了起来,俯着身子缓步走了过来,鲜红的舌尖,飞快的舔了下上唇,咯咯的娇笑道:“小乖,你对我真好,不愧是四舅妈的外甥。” “但我要告诉你,在我心甘情愿被你撕咬下一块肉后,你我之间的恩怨,就此一笔勾销了。” 方圆的声音变冷。 已经走到驰道边上的叶明媚,愣了下,缓缓问道:“就此一笔勾销?” “是的,就此一笔勾销。” 方圆点了点头,淡淡地说:“我害了你一辈子,你吃我两口肉,那我就再也不会欠你的了。我从来都不是个推卸责任的男人,该我的错,就是我的错。但我也不是个在偿还别人后,还能容忍别人继续伤害我的男人。我很小气。叶明媚,你该知道的。” “你、你真舍得杀我?” 叶明媚说着,站直了身子,深吸一口气,把她玲珑凸显完美娇躯,全方位都坦现在了方圆视线中,抬手托着一个凝滞般的玉秋,低低的媚笑:“咯咯,小乖,你舍得?” 方圆笑了:“叶明媚,你要不要试试?” “我当然--” 叶明媚脸上媚笑消失,双手抬起作势要猛扑过来时,身子却攸地一个后空翻,落在了驰道下面。 随着一阵急促的脚步声远去,叶明媚的长笑声从漆黑中传来:“哈,哈哈,我当然不会试了!小乖,我知道你是说到做到,言出必行的主。你以为我傻吗?傻到以你的一块肉,来换取我的生命?我虽然不再是你过去的四舅妈了,可我还活着!” “哈,哈哈!” 叶明媚的狂笑声,忽然变成了若有若无的呜咽:“小乖,只要是活着的,无论她有多么的丑陋,让人讨厌,又怎么会舍得去死呢?呜呜……” 期期艾艾的呜咽声,越来越微弱,终于不可闻。 方圆轻轻晃动了下小银铃。 没有白光出现,这证明叶明媚真得走了。 他从地上爬起来拣起军刺,从高处拿下了手电,望着叶明媚消失的方向,用力抿了下嘴角,低声说:“忍着点,我早晚会把你救出来的。” 第1300章 :打开所有门的那个人 从真正意义上来说,刚才那番鏖战算不上真正的搏杀。 相反,还特别的香艳,让无数男人所向往。 可方圆却觉得,刚才那番搏杀,是他出道以来最凶险的一次,如果不是有漠北北送给他的饕餮银铃在,估计他本事再大,也逃不掉被叶明媚生啃活吞了的下场。 那个女人或许在把他吃干净后,会后悔--但后悔能让人活过来吗? 大名鼎鼎的盗圣,没有死在真正的战场上,却死在了他四舅妈的肚皮上……想想,他至少得有十八辈子没脸再投胎转世来做人的。 看着左脚脚腕上的小银铃,方圆右手拨动了一下,在铃铃铃的脆响中,又想到了那个不知道是魔还是人的女孩儿。 漠北北当初送他这串脚链时,应该只是效仿尘世间的男女小情侣,互送信物的浪漫,却没料到它竟然有辟邪的功能。 尽管,可能只辟来自鲛人的邪,但这已经够了。 估计,九幽夫人也没想到这一点吧? 还是,她早就知道了,一切都在她的掌控之中? 方圆不想再考虑这些了,在不确定叶明媚会不会随时出现时,他是绝不会把小银铃再用红布包裹起来的,甚至都没有理睬肩膀上的伤口,拿着手电随便晃了下,刚要走下驰道时,就看到了驰道尽头的那两扇石门。 就像老鼠所说的那样,那两扇紧闭着的石门上长满了青苔,已经看不出石头的颜色了,要想看清楚上面雕刻着的那些古怪花纹,必须得把青苔擦干净才行。 方圆现在只是看看,并没有去那边擦拭青苔的意思。 他怕,自己抬手一擦,石门忽然开了,一个他用脚丫子都想不到的世界,就此出现在眼前,让他永远也无法再回到地面上了。 “希望,你以后都不要被打开。就这样关到天荒地老,不好吗?” 方圆嘴角抽了几下,喃喃说完这句话,抬脚走下了驰道。 他刚走到水边时,忽然有个飘渺却又清晰的女人声音,从长满了青苔紧闭着的石门后面(绝对是从石门后面传来的,这一点方圆敢用生命来保证)传来:“不会的,这两扇黑色大门,早晚都会被打开的。方圆,你就是打开所有门的那个人。” 方圆全身的肌肉,猛地抽了下,强忍着回头去看的冲动,纵声跃下了地下河。 冰凉的河水马上就把他包围,一股子无法抗衡的力道,从水下传来,就像被龙卷风卷起的稻草人那样,旋着他迅速沉向前面的水底。 方圆没有丝毫的挣扎动作,只是紧闭着嘴巴,任由水流把他向前送去。 他不知道,老鼠等人先后两次从这儿被水流冲出去时,有没有被一双冰凉且又温软的手,从脸上温柔的轻抚而过。 肯定没有。 要不然这种对他们面子无损的怪事,他们不可能不说出来。 这双仿佛由河水幻成的手,自方圆脸上轻抚而过后,就消失了,就像从没有出现过,更像是他的幻觉那样,但他能确定这不是幻觉,而是一双真人的手。 “方--圆。” 水底深处,更有个梦呓般的女孩子声传来,很像夏小韵的。 这让方圆下意识的睁开眼,翻身要往其实漆黑的水下看去时,就觉得身子猛地向上一窜,就像放慢了倍速的火箭那样,呼啸着从水底升起。 “啊--呼!” 当眼前猛地一亮,清冷新鲜的风,也吹在方圆脸上时,他张嘴深深吸了一口气。 他来到了黄叶谷中。 黄叶谷内有断崖,有断崖就有可能形成瀑布,瀑布下面就是一泓深潭,深潭下有一口比井口还要粗的泉眼。 方圆就是被水下那股子压力,从泉眼内被推了出来。 外面的世界,正下着大雨,天上没有一丝星光,可方圆却能看清周围的环境,这倒不是说他在与叶明媚一番鏖战后,他忽然就具备了能夜视的功能,只因他在绝对漆黑的环境下呆得久了,外面黑夜的黑暗,就会变成光明了。 有些冷,尤其是左肩的伤口很疼,夜风吹来让他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寒战时,也送来了浓浓的血腥气息。 “方少!” 方圆刚从瀑布下面的深潭中,游到岸边,一个人就从草丛中跳了出来。 这个人,是十二生肖内的黑蛇。 他专门在这边等方圆的。 “其他人呢?” 方圆走上岸,向血腥气息传来的地方看去时,问道。 “都去救援钱猴王他们三个人了。” 黑蛇低低的回答声中,带着明显的担忧。 这让方圆感到很奇怪:“这儿,会有你们也对付不了的高手,需要你们全力以赴的去应对?” “我们全力以赴,也不是那个鬼女人的对手。” 黑蛇苦笑了声,说道:“只希望钱猴王他们能挺到方少你赶去。” “鬼女人?来自哪儿?” 方圆眼光一闪,头疼不已。 女人比男人更利害,更难缠。 方圆现在对此是深有感触:叶明媚是女人,漠北北是,九幽夫人是,夏小韵是--现在又出来个让十二生肖不得不全力应付的鬼女人。 怪不得人们总说,女人就是麻烦,可怕,不正常等词语的代言人。 “那个鬼女人,使用一把东洋刀,老鼠竟然挡不住她一刀,就被割伤了肩膀。” 黑蛇说着,转身向东南方向疾奔。 “老鼠也挡不住她一刀?使用东洋刀?” 方圆紧随其后,喃喃的自语道:“东洋,除了丰田秀敏之外,还有哪个女人,会拥有这样的功夫?” 笑了下,方圆提气与黑蛇并肩而奔,安慰他说:“别担心,昆仑应该也赶来了。” “老大让我单独留下来等你时,也是这样说的。” 黑蛇也好像笑了下,点头说道:“是啊,只要昆仑能及时赶来,那个鬼女人再厉害又能怎么样,早晚都是脑袋搬家的下场罢了。” 无论是方圆还是黑蛇,都没有夸大昆仑有多厉害的意思,他们只是实话实说而已。 但他们绝对没有想到,本该天下无敌的昆仑,现在山原百代与漠北北的联手下,已经被逼的连连后退,险象环生了。 一个山原百代不是昆仑的对手,西贝货漠北北更不是昆仑的几合之敌,但俩人联手时,威力却暴涨了一倍还要多。 山原百代是长刀,漠北北是短刀。 两个人相互配合,彻底把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的兵器优势,彻底发挥了出来,相互弥补对方的补足,这就是所谓的互不长短了。 金大侠的《射雕英雄传》中曾经反复强调过配合的作用,就像王重阳的七个徒弟(丘处机等人),熟练天罡北斗七星阵,唯有他们七人联手催动杀阵,才能挡得住西毒欧阳锋,把他干掉。 不过后来随着一个老道的牺牲(忘记是哪位道长了),天罡北斗七星阵不攻自破,丘处机等人被欧阳锋虐的要死要活的,幸亏郭靖后来参与进来,完善了阵法的完整性,更胜从前,这才把老毒物给吓跑了。 打个比喻,现在昆仑就是西毒欧阳锋,山原百代与漠北北就是丘处机等人,她们俩如果不默契配合,而是各顾各的乱打一通,昆仑在避其锋芒后,很快就能把她们各个击破,逐一搞定的。 真得很难让人相信,昆仑不曾出现时厮的要死要活的山原百代,与漠北北俩人,在漠北北忽然‘叛变’联手进攻她后,竟然在最短时间内,就形成了如此默契的配合,一长一短就像男人跟女人,可谓是天衣无缝了. 山原百代长刀大开大合,透着女人不该有的阳刚之气。 漠北北短刀剑走偏锋,处处透着阴狠歹毒的阴森诡异。 本着孤阴不长,独阳不生的万物生存原理,当刚柔并济时,水乳就会互动,融为一体,犹如八卦阴阳鱼,在游动时的衔接毫无任何的违和感。 昆仑就算在再利害,也挡不住功力比她强了接近一倍的高手,尤其这个高手的实力,随着越来越娴熟的配合,越来越利害。 其力道源源不断,毫无枯竭的现象。 冷汗伴随着雨点,从昆仑光洁的额头,她已经一改方才的自如应付,疲于招架了,一个不慎,左腿又被漠北北一刀划伤。 漠北北的刀子异常锋利,也是让昆仑忌惮的重要原因。 疼痛感传来时,激发了昆仑骨子里的勇悍,暴喝一声双手持刀,横扫千军般的砸了出去:她决定拼着被山原百代斩一刀,也斩杀漠北北! 山原百代却不给她这个机会,本来迎头劈下的长刀,迅速回收,替身子后仰避开陌刀的漠北北,挡住了这一刀。 漠北北后脑刚一落地,就是一个后空翻,人在头下脚上时,手中短刀已经刺了出去--目标,是扑上来的老鼠。 漠北北俩人联手对付昆仑时,老鼠带着青龙率先赶来(黑蛇守在水潭边等方圆,其他两组人,都在黄叶谷的西北、西南两个方向,要想在大雨瓢泼的晚上,迅速找到这儿来很难)了,听钱猴王说明情况后,二话不说就带着青龙冲了上去。 只是老鼠刚与漠北北俩人一接触,就知道他们的加入,不但对昆仑形不成助力,还有可能会成为她无法放开手脚的累赘。 漠北北联手山原百代后的刀阵已经形成,慢说只有老鼠俩人加进来,就算钱猴王三人还能动弹,都加进来,也不会对她们产生任何的威胁力。 他们,无法与心高气傲的昆仑形成默契,而且与她之间的实力差距也太远。 形不成默契的联手,只会成为碍手的累赘,要不然仅仅两个照面,青龙也不会给山原百代一刀把肩膀刺穿了,这还是多亏了昆仑及时出手格开了她的长刀,要不然洞穿的就是他心脏了。 打架经验相当丰富的老鼠,当然也能看出这一点来,所以他掩护青龙退下后,并没有再扑进战团,而是仗着他飘忽的走位优势,游走在外围,找机会给敌人来上一下。 其实他这种手段也起不到任何作用,但他是十二生肖当前唯一还能战斗的人,总不能眼睁睁看着昆仑被人逼死吧? 第1301章 :他已入魔障 十二生肖他们走的不是正道,人长的也寒碜了些不说,就连在撕逼时所用的兵器也不是常见的十八般武器,就像老鼠所用就是两把能伸缩的钢爪。 钢爪臂长只有三十厘米左右,使用时却可以再突然暴长三十厘米,很对与老鼠过招的好汉,就是在这对外门诡道兵器面前吃亏,轻者被撕下一块肉,重者眼珠子、咽喉等要害会被抓烂。 老鼠正是靠着这对钢爪,闯出了诺大的名头,又被人称为鬼见愁。 鬼遇到了他都会犯愁啊--但漠北北不会。 论起诡道来,好像没有谁能比得过来自黑暗世界内的人,哪怕这个漠北北各方面的经验与老鼠相比起来嫩了太多,该喊他个爷爷,可如果论起对掐时玩诡道,老鼠至少得喊人家姑姑。 看到漠北北被昆仑逼的倒翻而出后,始终在外游走的老鼠,自以为再次等到了机会,厉喝一声扑上去,两只钢爪一上一下,一左一右的狠狠撕向头下脚上的她。 老鼠以为,他这全力猝不及防的攻击,就算干不掉漠北北,可给把她给抓伤,让她无法配合山原百代还是很有把握的。 所以在撕向漠北北时,老鼠干瘪的脸上还露出了狞笑,搞得他好像一阴谋得逞的卑鄙小人似的。 一般来说,卑鄙小人的下场都不怎么样,更大的特点就是他们在自以为暗算别人成功时,结果不但失败了,反而又遭受到了沉重的打击。 就像当前的老鼠这样,眼看漠北北躲无可躲,就要命丧他这双犀利钢爪之下了--让他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漠北北竟然好像蛇那样,身子左右迅速流水般的扭动着,在两把钢爪狭窄的缝隙内将将避过,右脚脚尖,落地的同时,格开了左边钢爪,顺势向前一伸。 然后老鼠就发出了一声疼痛难忍的闷哼:漠北北的短刀,竟然从他做梦都想不到的角度,刺中了他的左肋。 幸亏昆仑及时挥刀来救,迫使漠北北不得暂避锋芒,老鼠这才趁机一个翻滚,滚出老远算是躲开了一劫。 只是昆仑为了分心救他,却被山原百代抓住了机会,刚被格开的长刀顺势由下至上撩向她小腹,无论她躲闪的速度有多快,右腿都无法避免的被划出一道血口。 这是昆仑在山原百代、漠北北俩人联手后所受的第四处伤了,虽说这几处伤口都不是致命的,可终究是不断有血在淌出。 鲜血就是精神力气的动力源泉,当失血过多时,无论昆仑有多么利害,要么趁着还有体力时撇下十二生肖他们独自远遁(她如果想遁走,就算山原百代俩人联手也别想留下她的),要么死战到底,最终饮恨群山中。 依着昆仑的性格,她是绝不会逃走的,就算十二生肖等人不在场。 这正是山原百代俩人所希望的,所以她们只是利用越来越默契的配合,来与昆仑游斗,绝不正面死拼,就是为消耗她的力气,等待她失血过多时,再发动最犀利的进攻,到时候就能一举得手了。 山原百代俩人所采用的‘拖垮战术’,就连燕随意都看出来了,把老鼠从地上扶起来后,急吼吼的叫道:“快想办法啊,再这样下去昆仑铁定会没命的!你的同伴呢,他们怎么还没有赶来?方圆呢,他又死到哪儿去了!” 情急之下,以往儒雅如燕随意者,都开始爆粗口了。 “方少,方少被叶明媚给缠住了。” 左手按着肋下伤口的老鼠,闻言苦笑道:“我的人要想都找到这儿来,还得需要一段时间,毕竟当前环境太多复杂,大雨已经割断了声音的传播。更何况,就算我的人都赶来,除了让昆仑分心之外,貌似也起不到任何的作用。刚才你也看到了,我--” 老鼠后来说了些什么,燕随意都没听到,他只是在傻楞片刻后,才问道:“你、你说方圆被叶、被谁给缠住了?” “叶明媚。” 老鼠再次说出叶明媚的名字时,山原百代忽地发出一声悦耳的娇笑声,他连忙向那边看去,才发现昆仑左腿又被漠北北割了一刀,雪白的车灯照耀下,深可见骨,嘴角猛地抽了几下,喃喃地说:“难道,难道昆仑会殒命于此?” “叶、叶明媚?” 燕随意也像那边看了一眼,但接着就把注意力再次转移了回来,扳着老鼠的肩膀用力摇晃着,哑声问道:“你说,是叶明媚缠住了方圆?” “是。” 老鼠低头撕下一块衣服,飞快的缠在腰间伤口上,这就是准备再次出手了。 即便他现在明知道自己再凑上去,就是在让昆仑分心,于事无补,但也顾不得了,毕竟他不能眼睁睁看着她被敌人一点一点的蚕食掉。 不但他这样想,就连钱猴王、青龙他们也是这样想,就在咬着牙的要爬起来,希望老天爷能看在他们以后要做善事的份上,能让他们能帮得上昆仑。 只要能帮上昆仑,就算他们兄妹五人今天都死在这儿,也值得了。 很可惜,老天爷现在可能在睡觉--除了肩膀上有个大血口的青龙能站起来外,就连老鼠也得靠燕随意搀扶,才能不瘫倒在地上。 就他们当前这种状态,又怎么能帮得上昆仑? 燕随意却像没看到他们在努力那样,只是呆呆望着梨花山方向的黑夜中,喃喃地说:“叶明媚,叶明媚不是死了吗?她、她怎么又活过来死缠方圆了?” “叶明媚没有死,她就藏在梨花山下面那条暗道--青龙,你要做什么!?” 被燕随意搀扶着的老鼠,刚解释到这儿,身子就忽然一震,暴喝一声。 钱猴王他们在挣扎着要爬起来时,都看到了青龙已经脚步踉跄冲向了战团那边,本以为他是去帮昆仑的,却发现他从怀里掏出一把锋利的小刀,右手一挥,就把他自己的左手小手指削了下来。 就像是在削别人的手指那样,青龙感觉不到丝毫的疼痛,竟然填进自己嘴里咯吱咬下半截来,又拿出来递向漠北北,格格怪笑着:“来,乖孙女,爷爷请你吃冰糖葫芦,可好吃了!” 被老鼠一声断喝给吓了一哆嗦的燕随意,回头看来时,恰好看到这一幕。 如果你看到有人割下自己手指头,放在嘴里好像吃萝卜那样咯吱咬了一口,再递给别人也吃时,会是一种什么感觉? 那么燕随意现在就是什么感觉了。 走马灯般缠斗的漠北北等人,没有谁理睬他。 只要他不主动进攻,山原百代俩人就把他当做一棵树,哪怕明明一刀就能把他给劈死,也懒得理他--这时候,她们如果主动招呼青龙,势必会分心、影响双方的默契配合,让昆仑捕捉到反击机会的。 看到没人理睬自己后,青龙很不高兴,把半截手指头一下抛进嘴里咯吱咯吱大嚼时,又抬起左脚,脱掉鞋子,露出满是泥水脏乎乎的左脚,右手一挥--两根脚趾被切割了下来. 伸手一抄,青龙把向地上跌落的两根脚趾接在手里,脸上带着白痴般的笑容,拿起一根又抛进嘴里,跨装大嚼着时,把另外一根又递向了山原百代:“乖孙女,你来吃爷爷的糖葫芦,爷爷可就要生气了!” 看到生吃自己脚趾手指的青龙,燕随意眼角不住的抽抽,胃部更有着说不出的难受,赶紧抬手捂住了嘴巴,嘎声问:“他、他这是怎么了--疯了?” 瘫坐在地上背靠着一棵树的马大姐,冷冷的声音中,带着说不出的哀伤:“他不是疯了,他是想用这种恶心人的血腥办法,来给那俩鬼女人添堵,希望能分她们的心,减轻昆仑所承受的压力。” “呵呵,他这是在效仿《倚天屠龙记》中的疯癫道人,为拯救与少林寺几大长老缠斗的张无忌,就拿刀自残来分几大长老的心。” 老鼠毕竟是十二生肖中的老大,很快就看出青龙这是要玩哪一出了,悲凉的笑声中,已经带有了明显的哭腔:“他哪儿知道啊,现在昆仑三人眼里都只有对手了?” 老鼠说得没错。 现在不管是山原百代俩人,还是昆仑,她们都已经屏蔽了外界所有人,所有事,眼里、心里都只有敌人,别说是青龙吃自己的脚趾头了,就算他把自己的眼珠子扣下来吃了,把自己脑袋割下来当球踢,也不会有人管他的。 手脚上传来的剧痛,让青龙越加的发狂,猛地抬手在自己脸上狠狠抓了一把,嘶声狂笑:“哈,哈哈,乖孙女,你不稀罕爷爷的冰糖葫芦,那爷爷我再送你两颗玻璃球玩儿!” “青龙!” 马大姐等人,齐齐的嘶声大喝,希望他能恢复理智,认识到他的牺牲对昆仑,其实并没有任何的用处。 就像昆仑三人一样,眼里、心里只有敌人那样,青龙也已经完全进入了魔障,根本听不到别人的嘶吼,一心要把自己眼珠子扣下来吃掉,去恶心漠北北俩人。 狂笑声中,青龙扔掉刀子,右手食指中指并指如剑,狠狠戳向自己左眼! “青龙!” 老鼠猛地一把推开燕随意,纵身就要扑过去,希望能及时制止住青龙发狂时--突然,一声若有若无的轻啸声,从树林深处传来,就像有条长龙,在瓢泼大雨中蜿蜒游来那样,还伴随着铃铃铃的清脆铃声。 那轻啸声,那清脆却又若有若无的铃声,就像佛门中专门克制疯魔的梵音那样,让人一下子联想到撕裂乌云的明媚阳光,忍不住的抬头看去,心神一下子安定了下来。 青龙右手两根手指头,已经碰到了他的左眼眼皮,就此停住,霍然抬头看向了啸声传来的方向,嘎声问道:“是,谁!?” 就像听到青龙的喝问那样,已经落下的啸声再次响起,更像深潭地下的困龙终于挣开锁链,轻吼着、咆哮着跃出了水面,腾在半空,摇头摆尾俯视着属于它的整个尘世间。 清脆的铃声,响声更急,大雨再大,竟然遮掩不住。 第1302章 :梦中的九幽世界 当,当,当! 凌晨三点的落地钟声,从外面的客厅一角传来,低闷且又清脆。 这个落地钟在三十年前,可是相当时髦的家具,造型古朴大气,且又稳重,既能报时,又能当做家具,放在当时绝对是能提高身价的东西了。 这还是方天明两口子结婚时置办的,落地钟里面的机关消息都是铜制的,质量更是好的没法说,只要能及时上弦,看上去钟摆再游荡个三十年也没问题的。 方天明两口子忽然神秘失踪,方圆离家外出找妈妈那段时间内,落地钟肯定是沉寂不语的,方圆回来后,也没打算再让它走起来--话说,这玩意咔嚓咔嚓的钟摆声,在黑夜中听起来可是很清楚的,也很刺耳。 不过夏小韵在强行入驻方家后,倒是很喜欢这个玩意,试着上弦看了看,发现它依旧能正常运转,自然得向劳拉吹嘘,这是她的金手指起到了作用。 每当夏小韵夜半醒来时,都能听到钟摆清晰的咔咔声,很好听。 很多时候,她都是听着咔咔的钟摆声,再进香甜的梦乡中:一般来说,单调重复且又相当有规律的声音,都能起到一定的催眠作用,就像在数绵羊那样。 今晚夏小韵安息的格外早,还不到九点她就睡着了。 劳拉不知道她在想什么,却能从她看似平淡的表情下面,看出让自己担心的某些东西,想劝她,却又不知道该从何处开口,只能站在窗前等细雨落下时,低低叹了口气上床休息了。 当每晚的休息时间,都形成一定的规律后,那么提前一个半小时睡着后,就有可能会在夜半醒来。 夏小韵就是这样,客厅内的落地钟敲了整整两下后,她缓缓睁开了眼。 就像大多数女孩子在休息时,都会亮着一盏小夜灯那样,夏小韵的房间里,也有一盏灯光乳白的小夜灯,就在门口的墙上。 如梦如幻的乳白色灯光,散着无法形容的静谧,温柔。 黄豆大的雨点,砸打在窗户玻璃上的声音,都破坏不了这温馨的环境。 夏小韵伸手拿过手机,看了眼时间,确定现在是凌晨三点时分后,又放下抬手盖在了眼上,让思绪信马由缰追随刚才那个梦。 人在休息做梦醒来后,如果外面天光大亮,那么就算拼命去回想,最多也会想到一半,但如果是在半夜醒来,那么就算是拼命想忘记刚才的梦境,最多也只能忘记一半。 看来,昼夜对人梦中所经历的那一切的完整性,有着相当大的区别。 夏小韵凌晨三点醒来的,那么她在闭眼回想刚才那个梦里所遇到的那一切时,就会想到绝大部分。 梦里,她去了一个地方,很神奇的地方,环境与燕影曾经跟她描述过的那个世界,是完全一致的。 那是罗布泊的深处。 到底有多深? 燕影说不出来来,因为方天明并没有给她提起,反正就是很深,站在那个直径足有上百米的坑洞入口往下看,只能看到白色的雾气。 这是个喇叭形的坑洞,最上面的直径一百多米,但越往下就越宽,不但能有群山置于期间,还能有森林、平原、河流以及宫殿,村落。 那个世界里,有一座不知道已经喷发了多少年的火山。 如果有人不慎从坑洞口跌落下去,在穿过那些白雾、桥一般的彩虹后,就会看到火山口,看到火山口里那不断翻腾的岩浆。 不知道翻腾了多少年的岩浆,颜色已经变成了炙白色,就像夏天正午的太阳,只要看一下就会觉得刺眼。 当温度高到这种地步后,岩浆中所有的有害矿物质,都已经被融化,变成了单纯的岩浆,所发出的光芒自上方水汽反射回来后,就起到了太阳能起到的作用。 万物生长靠太阳。 有光,有水,就会有生命。 所以在‘阳光’照耀的那个方向,有巍峨高大的城池。 城池里,住着幸福快乐的人们:抱着孩子的小媳妇,挑着担子沿街吆喝麦芽糖的小贩,到背着双手与老友信步逛街谈笑的老人,自然也不缺少那些英气勃发的青年俊杰…… 这就是九幽世界。 深在九幽的九幽世界。 那就是白虹城,居住在城里面的每一个人,都是白虹族人。 他们无论是年老的,还是正处于花季年代的,人人都有着让尘世间羡慕的相貌:男的英俊,女的娇俏,身材修长,气质出众。 就连那些沿街叫卖的小贩,如果来到外世界,都是汤姆·克鲁斯级别的帅哥。 白虹城周围,有草原,有森林,也有田地,更多的则是随处可见的湖泊小河。 居住在白虹城内的白虹族内的子民,对水的热爱,甚至都超过了对生命的热爱,每天醒来后必须在水中泡上至少半个时辰后,才会去做他们该做的事。 方天明告诉燕影,燕影又告诉夏小韵说,在外人眼里,那就是传说中的世外桃源,甚至说是仙境也不为过,白虹城从来都是沐浴在阳光下,没有一刻是黑暗的。 充足的阳光,促进了万物不休的生长,也影响了人类的身体发育,能让他们活很久--到千年。 没有战争,也没有任何的压迫,他们就是一群生活在仙境内的仙人。 燕影问夏小韵:你羡不羡慕那个地方? 夏小韵想都不想,就点头说: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作岭南人。 她在用苏轼的这句诗词,来像燕影表达她是多么向往那个地方。 有谁,不向往那样一个无忧无虑的仙境呢? 燕影却在笑了笑,说她的话还没有说完:在那儿,任何人都没有感情,夫妻之间没有夫妻感情,母子、父子之间没有亲情,有的只是故老相传下来的规矩,规定他们可以做什么,又不能做什么。 如果做了不该做的事情,他们不会被砍头,只会被流放到黑暗世界内。 何为黑暗世界? 有光明的地方,就有黑暗,这是颠扑不破的真理,在外界是这样,在九幽世界内也是这样。 九幽这个词,本来是深深的黑暗的意思,可它处在从来都不会有丁点黑暗的光明下,很是名副其实。 其实他们不该把自己所居住的地方,称为九幽世界的,因为真正的九幽世界,就在相距白虹城足有两百里路、阳光永远照不到的地方。 那个地方,被白虹城里的人称之为黑暗世界。 就像九幽世界来有白虹城那样,黑暗世界里也有一座城,名字叫光明城。 有光终年普照的地方,叫九幽世界,而终年隐藏在黑暗中的城池,却偏偏叫光明城--这就是下面那个世界最大的不公。 生活在黑暗世界光明城内的人,人数远远超过白虹城内的人,但他们却是白虹族人的奴隶,为那些年轻貌美的公子、小姐门开山、种田、饲养六牲,所以又被称为马族。 没有白虹城的允许,任何马族的人接近城池三十里内,都会遭到无情的猎杀。 光明城内的人,能常年处于黑暗中仍能存活,那就是他们被奴役的地方,是可以看到阳光的。 燕影还告诉夏小韵:人数比白虹族要多不知多少倍的马族人,长相也是相当俊美的,只是他们的寿命很少有超过四十岁的,这与他们被阳光普照的时间不足、繁重的体力劳动,有着一定的关系。 夏小韵做梦也想不到,那些被白虹族当牛做马的马族人,竟然是他们自己的亲人……任何不符合白虹族人那近乎于苛刻要求的人,都会在两周岁之前,被放逐到黑暗世界内,不管他们的死活。 而被放逐到那边的孩子父母,也不会有丝毫的伤心,他们的母亲只有愧疚,害怕:惭愧自己没能产出个合格的白虹族人,害怕当第二个孩子再不符合要求,那么她们自己就得也被放逐到黑暗世界,成为一名奴隶了。 讲完这些后,燕影再次问夏小韵:你还想去那个世界生活吗? 夏小韵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尽管她已经确定她的亲生母亲,就是九幽夫人,是白虹族一言九鼎的族长了,可还是不敢想象,她以后生出来的孩子,会全部符合白虹族的贵族条件。 燕影没有让她马上回答这个问题,只说她在去找妈妈之前,应该有的是时间,来决定她自己是不是永远留在白虹城。 夏小韵能在这个梦中醒来,就是梦到自己生了个不符合成为贵族条件的儿子--就跟方圆长的一模一样的,可怎么就不符合成为贵族的条件,必须得被放逐到黑暗世界内,去当一辈子的奴隶呢? 梦中的夏小韵,不是白虹城内那些没有感情的贵族,她在自己的儿子被夺走黑丝,会惊恐,会愤怒,会歇斯底里的拼了命,也得抢回自己的儿子。 只是无论她怎么努力,她都被那些年轻英俊的武士给牢牢抓住,无法追一步。 她像九幽夫人哀求,哀求看在那是夫人亲外孙的份上,放过孩子! 就算实在不符合贵族的条件,必须得放逐时,那么也请夫人把他们母子,一起放逐到外面那个世界中。 九幽夫人冷笑,告诉她说:任何不符合贵族条件的孩子,别说是我的外孙了,就算是我的亲生女儿,也得被放逐到黑暗世界内。 她说,她已经活了数百年,还要活数百年,那么长达千年的生命中,不可能只有夏小韵一个女儿,也不可能所有的孩子,都符合贵族的条件,把不符合条件的孩子,放逐到黑暗世界又有什么稀奇的? 至于夏小韵请求被放逐到外面那个世界,是想都不要想的:任何人一入九幽世界,只要不担任重要职务,在并蒂彼岸花开之前,是永远别想离开了。 “我不要去那边!” 嘶声喊出这句话后,夏小韵就从梦中醒来了。 然后,她就听到了钟声传来,在确定了下时间后,就开始回想梦中的一切。 她回想起梦境的全过程时,正要在告诉自己不要去那边时,忽然听到了一声惨叫声,从窗外的院子里传来。 第1303章 :这不是你们的错 豆粒大的雨点砸在窗户上,发出的笃笃声,几乎要压过落地钟传来的咔咔声了。 夏小韵当初在装修方家时,可是特意要求各个房间必须得有出色的隔音效果的,所以窗户玻璃都是双层的,在卧室里仍然能听到雨点敲打玻璃的笃笃声,只能证明雨点很大。 这可能是中秋来临前最大的一场雨了,算是夏天的尾巴,走的是那样恋恋不舍,提醒夏小韵别忘记了它们。 夏小韵当然--会忘记。 心事重重的人,有谁会关注夏天已经过去了呢? 雨点的歇斯底里无法打动薄情的夏小韵去关注它,那么外面突然传来的惨叫声呢? 短促而凄厉的惨叫声,竟然能穿透双层玻璃,击响夏小韵的耳膜,那么就只能证明这个声音的分贝有多么的高,更像一只无形的手,拨动了她心中的某根心弦,霍然从床上翻身坐起,伸手就从枕头下拿出一把剪刀。 这把剪刀,是小夏防身用的,伺候着某个姓方的家伙,半夜忽然闯进她房间要非礼她时,就会拿出来满脸不可侵犯的贞洁烈妇样子,喝令他滚出去,要不然就给他喀嚓掉! 当然了,夏小韵从没有机会动用这把剪刀,就算拿鞭子赶着姓方的,他也不会半夜闯进来非礼她那样--姓方的要想对小夏做点什么,还用得着用强吗? 估计他连话都懒得说,只是冲她勾勾手指,她就半推半就的放下剪刀,好像中了魔障那样,自己走过去了。 虽说这种想法很丢人,不过夏小韵却没觉得有什么不好。 姓方的从没有夜半闯进来过,这把眼看就要失去用武之地的剪刀,此时终于被夏小韵想起,一把抄在手中,抬脚下地冲到窗前,侧身躲在墙后面,慢慢撩开了窗帘。 她不在乎姓方的会不会闯进来,却一万个不愿意别的男人闯进来,如果真有人敢那样做的话,首先得闯过劳拉那一关,再迎接她犀利的剪刀手。 外面传来的那声惨叫,很明显是个男人的,应该是被劳拉搞得爽到不行,才忍不住发出来的--夏小韵想到这儿时,忽然发现自己的想法超级邪恶,很有些对不起劳拉的样子。 幸好大家是好姐妹,就算她知道夏总的想法了,也不会责怪的。 外面院子里的灯亮了,应该是劳拉打开的。 夏小韵看向西厢房时,就看到了劳拉:她就单膝跪在房门口,双手抱着脑袋,身子摇晃了几下,从台阶上滚到了院子里。 院子里,还躺着几个人,穿着黑衣服,头上也戴着黑色的头套,正佝偻着身子,不住的抽抽,一只狗子从大门外扑了进来,围着他们愤怒的狂吠起来。 除了毛驴之外,又有谁家的狗子敢在方家这样嚣张啊? 你看它蹦起老高,两根后爪子在一个蒙面人脑袋上,划船那样的狠蹬了两下,就把人家的蒙面头套给踩下来了。 隔着玻璃,夏小韵看到很清楚,那个随后弯腰揪住蒙面人衣领子拎起来的家伙,正是秦小冰她哥,秦大川。 还有一个身材高大的光头,自然就是格林德了,一脚把挡在脚下的一个蒙面人踢出老远后,跑到劳拉面前把她搀扶起来,满脸都是关心的样子,问她怎么样了。 “我、我没事,就是头有些疼!” 劳拉伸手放在眼前一看,满手心的鲜血,却马上被大雨给冲散了。 她也是在听到动静后,刚扑出西厢房,就被早就埋伏在门口的黑衣蒙面人给打了闷棍,幸亏她闪避及时,脑袋又有些硬朗,才没有被闷棍开瓢。 等她眼前小星星散尽,认出搀扶她的人是格林德后,就着急的推他:“快,快去看夏总!” “哦。” 格林德答应一声,松开她刚跑出几步,却又觉得貌似不方便。 现在可是夜半三更的,谁知道夏总在卧室内睡觉时的样子,勾人不勾人啊? 他一个大男人家的,虽说是因为关心夏总的安危才冲进去的,可要是看到不该看到的一幕,岂不是大大地不敬? 毛驴就没有这些顾忌,腾身从一个蒙面人脸上蹦起来后,一阵风似的就撞在了门板上,这是要抢先查看夏大老板的安危去了。 这时候,一条狗子比人要好多了,最起码在看到不该看到的一幕后,女人不会因此责怪它--就在格林德心中羡慕的想到这儿时,就听到毛驴嗷的一声惨嚎,身子从门板上反弹了回来,重重砸落在了泥水中。 吓得正在观察黑衣蒙面人是谁的秦大川,松手就扔开他,双手摆出‘夜战八方’的样子,飞快地摆动脑袋吼问道:“还有敌人?” 格林德嘴角抽了抽,幽幽地说:“没有敌人,是毛驴自己撞在了门板上--方老大如果知道门板这样坚固,把要破门而入的毛驴差点撞死后,肯定会砸烂了的。” “靠,吓了我一跳。” 秦大川这才松了口气,连忙弯腰去看跑回来倚在腿子上委屈的锥锥叫的毛驴,吃了一惊:“吓,脑袋都破了。” “快扶我去看夏总怎么样了!” 劳拉这时候顾不得查看毛驴的伤势了,一把搂住了格林德的肩膀,左手按着生疼的脑袋,样子倒是与毛驴有几分相似。 “毛驴都没把门撞开,这就证明夏总是安全的。” 格林德趁机一把抱住她的腰,安慰她说。 他的话音未落,房门开了,身上裹着一件黑色风衣的夏小韵,出现在了门口:“劳拉,你没事吧?” “没事,没事,就是被人砸了闷棍,脑袋有些疼。” 劳拉抬手打开格林德那只装作漫不经心要放在她胸口上的右手,脚步踉跄的跑了过去,夏小韵连忙搀扶住她:“快进屋,我给你包扎一下。” “你们还楞在门口干什么呢,真以为我能像医生那样专业,能给劳拉包扎好伤口啊?两个没眼里价的废物。” 把劳拉搀扶到沙发上,又手忙脚乱找到急救箱打开,准备给她包扎伤口时,才发现自己对此好像不怎么在行,夏小韵连忙回头喊秦大川他们过来帮忙时,才发现他们就站在门口正直勾勾的盯着她,咽吐沫擦口水的,顿时怒了:“再看一眼,眼珠子抠掉!” “啊,啊!” 秦大川俩人这才如梦初醒,赶紧低头齐刷刷的抬手给了自己一嘴巴,暗骂自己:老大女人的主意,也是你能打的?可她、她真得好有魅力啊,好像变了个人那样,才几天不见? 俩人再也不敢看刚才忙着找急救箱时风衣落在地上、露出一身黑色睡衣的夏小韵,绝对是眼观鼻鼻观心的跑过来,四只手都伸向了劳拉。 “用得着这么多手吗?死贼秃你来,秦大川去照顾毛驴!” 夏小韵抓起案几上的苍蝇拍,啪的一声打在了他们手上,呵斥道。 以后谁敢再叫我一声死贼秃,我撕烂了她嘴巴! 格林德心里恨恨的说着,满脸却是奴颜婢膝的样子,连连晃动大脑袋:“是,是,我来,我来。” 秦大川对给小黑妹包扎脑袋的兴趣,不会强过给毛驴包扎伤口多手,自然是不会争执,赶紧从急救箱内拿出酒精棉,在狗头上胡乱擦了几下,用绷带在上面缠了几圈,最后打了个蝴蝶结,拍拍它屁股赞道:“好漂亮!” 也很香,不知道夏小韵用的哪种牌子的香水,这样好闻--秦大川心里这样想着,下意识的用眼角扫向夏小韵时,恰好看到她弯腰去帮格林德去托劳拉的后脑时,黑色睡衣向上扯了一块,露出一抹惊心动魄的雪白,吓得他赶紧低下了头。 秦大川不知道自己今晚怎么了,怎么总是忍不住的想看夏小韵,发现她比以往至少漂亮了十八倍,以往对她的那些不满,也早就烟消云散了。 他很为自己这种无法压制的心理变化而害怕,因为他自己很清楚刚在站在门口盯着她看时,是多么想不顾一切的扑过来。 其实何止是秦大川有这想法? 格林德也是这样。 相比起为毛驴包扎脑袋的秦大川,正在夏小韵协助下给劳拉包扎的格林德,更像是在遭到煎熬,需要他得用力咬紧牙关,才能抗得住不去看她。 格林德可是花小妖严格培训多年的超一流保镖,包扎个挨了闷棍的脑袋这种事,对他来说根本没有任何的难度,就算是闭着眼也能在半分钟内搞定的。 但现在已经过去五分钟了,他大脑门上全是汗水了,还没有包扎完一半,手更是哆嗦的让他恨不得拿刀子来,剁了去拉倒。 “唉,你快点。” 就在格林德万分痛苦都无法做不到无视在眼前乱晃悠的夏小韵时,她好像明白了什么,幽幽叹了口气站起身,随着一阵香风吹过,走进了卧室内。 格林德的心跳,血液流速马上就恢复了正常,唰唰几下就给劳拉包扎好了,抬手擦了擦汗水抱歉的笑道:“扫瑞了啊,很久没看这活了,有些手生。” 劳拉从沙发上坐直了身子,忽然说:“这不怪你们两个的。” “什么?” 格林德一楞,与秦大川相望了一眼,搞不懂劳拉这样说是啥意思。 “我是说--就连我在看到夏总后,也会忍不住想些乱七八糟的事。” 看了眼卧室那边,劳拉眼神复杂的喃喃说道:“更何况,是你们男人呢?” “你、你是说,你在看到她后,也会有那些、那些不健康的想法?” 秦大川眨巴了下眼睛,满脸不信的样子。 劳拉没说话,点了点头。 “我就说呢,我思想素质怎么就会忽然滑坡了呢。” 秦大川如释重负的松了口气时,格林德忍不住小声的问:“夏、夏总怎么忽然这样有魅力了?” “你最好忘记这件事。” 劳拉低声回答。 格林德眉头皱了下时,就听夏小韵的声音在卧室门口响起:“外面院子里那些是什么人?” “不知道。” 格林德摇了摇大脑袋后,下意识的抬头看去,才发现夏小韵不但穿上了黑色风衣,戴上了一顶白色棒球帽,脸上更是捂着了个大口罩。 第1304章 :真正的联手 在夏小韵心里,可从来没把格林德秦大川俩人,看做是啥人物,就是姓方的两只走狗罢了,连毛驴也比不上的。 但不管怎么说,在这个雨夜忽然有黑衣蒙面人入侵时,也幸亏他们能及时出现,才把危险摆平了的,所以就算夏小韵再不把他们俩当客人看,也不该穿戴成这样见人的。 “我这是为了你们好,避免你们犯错误。” 夏小韵淡淡地说着,从风衣口袋中掏出个墨镜来,戴在了脸上,遮住了那双好像有什么东西在流动的眸子。 事实证明,格林德俩人在下意识的抬头看向她时,也确实被她那双眼睛里所流动的某些东西,给吸引住了,继而展开了丰富的联想。 一般来说,形容一个女孩子的双眼漂亮,会说是黑白分明啊,有水在流动啊等等,但夏小韵双眼是不是黑白分明的先放一边,单说里面流动的那些东西吧。 那不是水,而是一些……一些暗物质吧? 还是有生命力的暗物质,仿佛是由亿万只微小的飞虫组成,稍稍一动,就会散发出能让男人目瞪口呆的某种气质,让人忍不住要投身进去,探索从没有过的春天。 这样形容夏小韵的眼睛,可能是有些文艺,酸气了些。 那就用很直白的说法:她的双眼里,有能引人多看一眼就会犯罪的媚意! 你怎么会变成这样了? 格林德刚要问住这个问题时,忽然想到了刚才劳拉的嘱咐,连忙用力点了点头,示意自己很理解夏总的不礼貌行为。 夏小韵也没走过来,就倚在卧室门口的电视机柜子上,也没在意毛驴跑过去围着她来回的耸鼻子,只是继续问道:“那你们两个呢,是怎么知道他们今晚要来的?” “我们也不知道。” 秦大川说话了:“是方老大这样吩咐我们的--夏总,你可能还不知道,出大事了。” “出什么大事了?” “方老大的母亲,在去机场后被人挟持了。” “什么?燕、燕阿姨被人挟持了?” 夏小韵一惊,问道:“是谁?” “是谁干的,我们还不知道。” 秦大川摇了摇头,就把他所知道的那些,简单叙述了一遍。 最后,他才说:“老大临走前,特意嘱咐我们来关注你安全的。他说,他有种预感,今晚会有人来‘拜访’你--嘿,没想到真有来了。劳拉,你简直是太厉害了。” 说到最后这句话后,秦大川对劳拉竖起了右手大拇指。 劳拉茫然:“我利害?我利害什么了?” 格林德好像看出了什么,眉头皱起:“那些黑衣蒙面人,不是你打倒的?” “不是你们俩?” 劳拉一下子瞪大了眼睛,满脸不可置信的样子:“我刚出门,就、就被人打了一下,等我回过神来时,你们就出现了。” “那些人不是我们打倒的,我还以为--” 秦大川说着回头看向了门外,声音就像被刀子切断那样,嘎然而止。 “怎么了?” 劳拉也抬头看向门外,然后就发现院子里空空如也,刚才躺在地上的那几个黑衣蒙面人,都不见了。 秦大川噌地一声冲出了门外,用最快的速度跑到大门口,向外看去:外面狭窄且长的胡同内,空空如也,连个鬼影子也没有,唯有雨点砸落在地上,溅起的水花在昏黄的街灯下,泛起水光。 秦大川、格林德筛子三人,还有毛驴被方圆安排回来市区后,并没有惊动任何人,就把车子停在胡同口,由筛子调出这边几个路口的监控录像后,然后三人就坐在车里闲聊。 可以想象,三个大男人外加一条狗子,在没有女人的参与下,聊天的兴趣不会太高涨,凌晨两点半时就昏昏欲睡了,不过还是不敢睡觉,边咒骂着这鬼天气,边擦车窗上的水汽。 格林德刚放下擦拭车窗的抹布,就愣住了:胡同最深处的方家院子里,灯亮了,而且大门还是四敞大开的。 这是怎么回事? 始终盯着手机(监控器)在想他的仙女的筛子,也懵逼了:他可以用脑袋来发誓,没有谁从监控器中出现过,那么方家大门怎么就打开了? 亮了灯的院子里,也躺了几个在地上打滚的黑衣人,好像被人从天上扔下来似的。 等筛子从懵逼状态中清醒过来时,格林德与秦大川,还有毛驴已经用最快的速度下车,冲了过去,也不知道关车门,雨水都被风刮了进来。 筛子本想跟着下车的,可一想自己这小体格,觉得自己还是呆在车里,这样更安全些。 秦大川率先冲进院子里后,伸手就揪住被毛驴踩掉头罩的一个黑衣人,就看他心口有个小洞,正在向外淌血,明显活不了。 其他两个黑衣人也是这样,痛苦的在地上蜷缩成一团,在夏小韵出现后,他们已经停止了向死亡的挣扎动作,安静接受雨水的洗礼了。 秦大川还以为,这三个黑衣人是被劳拉用手枪给干趴下的呢。 三个不明来历的黑衣人死在方家,这对见惯风浪的秦大川来说,已经算不了什么了,远远不如帮毛驴包扎伤口更重要些。 可是,三个死人,就在他们忙着给劳拉,毛驴包扎脑袋时,忽然就不见了--这事怎么说? 更何况,劳拉也说了,这几个死人不是她干掉的。 那会是谁? 又是谁趁大家不注意,悄悄的把尸体给拖走了? 秦大川在门口愣怔了片刻,就飞身踏着水洼跑进了胡同,他得去问问筛子:你没看到是三个黑衣人怎么跑进方家的,没看到他们是被谁搞死了的,那你总该看到他们的尸体,是怎么消失了的吧? 什么? 你没看清? 你只来得及在屏幕上看到有个灰色的影子,好像鬼魅那样从屏幕上飘过,三具尸体就不见了? 卧槽,连这都看不清,还特么的敢理直气壮的说遇到鬼了,看拳--就在秦大川一拳把筛子揍成熊猫眼时,站在房门口的夏小韵,喃喃地说道:“我知道,是谁来了。” 是谁来了? 听到越来越近的啸声,燕随意等人抬头那边看去。 他们还没有看到人,就看到一个黑乎乎东西电射飞来,精准地打在了要自抠左眼的青龙手背上,发出啪的一声大响,四溅开来。 那是一团泥巴,被人从树林中当暗器打出来,及时阻止了青龙的自残行为。 随后,燕随意就听老鼠嘶声高叫:“方少来了!” “方少来了!” 钱猴王等人,也随即吼道。 他们的声音,都因受伤、筋疲力尽而嘶哑,但这不妨碍他们用声音来尽情宣泄着心中的狂喜,与勃然的生机。 方圆,你终于及时赶来了! 燕随意笑了,长长松了口气,踉跄后退几步后蹲坐在了地上。 就好像只是闪了一下那样,两个人很突兀的出现在了车灯中,前面的是方圆,后面的则是弯腰双手扶着膝盖张大嘴巴努力呼吸的黑蛇。 从黑蛇的这个动作中,就能看得出他这一路赶来跑的有多辛苦了。 努力了,就会有回报,要不然青龙那只左眼就要废掉了。 “嗷!” 方圆刚现身,那团刀光嚯嚯的战团中,忽然也发出一声清亮的啸声,斗志昂扬。 刀光大盛。 激烈搏斗的昆仑三人,可以无视青龙以自残来干扰他们的方式,也能忽视他那些胡说八道,甚至瓢泼的大雨,以及方圆赶来时发出的轻啸声。 但她们却无法忽略那听上去本该被大雨声给遮掩的铃声。 铃铃铃的银铃声,就像无孔不入的魔音,很轻松就穿透嚯嚯的刀光,引起了三个人的主意,情不自禁的向那边看去。 然后,她们就看到了方圆。 偶像、哦,不,是恋人的力量是无穷的,随着方圆的出现,这会儿已经开始频临崩溃的昆仑,就像满血复活的斗士那样,猛地由守转攻的,缠住了发现事情不妙就要逃走的山原百代俩人。 她们没有谁愿意与方圆照面--最起码,今晚不行。 可精神大振的昆仑,却疯了似的缠住她们,不给她们抽身逃走的机会。 方圆已经快步走了过来,刚才还快要死了样子的老鼠,正飞快的叙说着什么。 想走,是不行了,看来得硬拼了! 山原百代与漠北北联手挡住昆仑不要命的几刀后,飞快的对视了一眼,同时点了点头,齐刷刷的张嘴,也发出一声斗志昂扬的厉啸声。 昆仑的啸声,听上去就像野狼啸月,鼓荡着让人胆颤的野性。 山原百代俩人发出的啸声,却像百鬼夜嚎,充斥着血腥的魔性。 “照顾好青龙他们。她们既然能联手对付昆仑,那就让她们见识下什么才是真正的联手!” 方圆冷笑着拍了拍老鼠的肩膀,手腕一抖亮出亮银军刺,暴喝一声就像出膛的炮弹那样,猛地砸向了刀光嚯嚯的战团。 毫无意外的,山原百代与漠北北的两把刀,立即一上一下的劈斩向他。 方圆却没有做出任何的防守动作,只是双膝一弯,重重跪在了泥水中,身子后仰前扑的速度却没有丝毫减弱,就像没看到当头劈下的长刀,横扫而至的短刀那样,右手中的亮银军刺,毒蛇般刺向山原百代的小腹。 “啊!” 蹲坐在地上准备看好戏的燕随意,看到方圆不顾生死的去强攻敌人后,顿时就吓得尖叫出声。 老鼠等人也是瞳孔猛地一缩时,一把长刀就像天外飞来那样,格开了山原百代的长刀--及时扑来的昆仑,奋力格开长刀的同时,右脚已经踢在了短刀的侧面。 “呃!” 就在这一瞬间,山原百代发出了一声低低的闷哼。 饶是她用最快的速度,避开了要害之处,方圆的军刺还是在她左腿上,划出了一道长长的血口。 仅仅是一个照面,山原百代就被方圆一刺刺伤,没有任何的侥幸原因掺杂其中。 山原百代受伤后,本能的向后急退时,昆仑却已经在方圆肩膀上猛踩一脚,用比她后退快至少三倍的速度,人刀合一,刀尖在前化为一支离弦之箭,直直射向了她。 第1305章 :你杀了我吧! 真正的默契,不是用动作,也不是眼神来形成的。 而是用心。 山原百代与漠北北能够在仓卒之际,就能取得当前这种行云流水般的配合,把超一流高手昆仑给逼的自顾不暇,这主要得益于她们有一个最大的共同点:魔性。 一个忍者要有山原百代这样的大成,必须得从还没等她懂事时,就开始对她残酷的训练,导致她幼小的心灵扭曲,神经像钢丝那样的坚韧,哪怕是藏在粪坑内吃带蛆的尸体--她也能泰然处之。 如果这不算魔性的话,那么尘世间还有什么事,能有资格称之为魔? 至于漠北北,不管她是不是西贝货,只要她一身所学都是来自九幽世界,那么她就是标准的魔头。 也唯有魔头才会因为嫉妒等情绪,才会与差点斩杀她的山原百代携手,忽然暗算昆仑。 魔性这个最大的共同点,让两个女人发挥出了超常的水准,这才克制住了昆仑。 随着激战越来越酣,她们之间的默契程度也越来越高,甚至根据一个动作就看出盟友下一步要做什么了,这让俩人竟然有了种惺惺相惜感。 但是很快,随着方圆的出现,她们这种感觉就像被吹起的泡泡那样,用手指尖一碰,就怦然破碎了。 方圆与昆仑的联手,让她们见识到了什么才是真正的联手:唯有两个人的心形成默契,才是联手的最高境界。 方圆在扑过来双膝跪地时,根本不用在意两把上下斩来的刀,那是因为他很清楚昆仑会替他挡住,他只需按照自己所想的,用军刺去刺山原百代就行了。 事实上也确实如此,方圆刚一跪地向前滑行,昆仑就及时扑来替他挡住了两把刀,这才让他一出手就刺中了山原百代。 同样,昆仑在奋力格开两把刀后,看也没看方圆有没有得手,右脚脚尖就猛地下踩--这时候,方圆已经弓腰,用他的肩膀为昆仑当垫脚石,协助她幻成一支离弦之箭,刀尖在前急速射向了山原百代。 山原百代使出浑身解数,才避开要害部位没有被方圆刺中,还没有从惊骇中回过神来呢,昆仑的长刀,就已经迎面刺来。 “啊!” 吓得山原百代亡魂皆冒,情不自禁的发出一声惊叫,拼尽全力的身子猛地后仰,昆仑的长刀就擦着她的前胸、下巴急促的上撩而过。 刀锋所到之处,衣衫尽裂开,露出雪白的胸膛,从两座奶山中间的幽谷中,划出一道长长的红线。 如果她身子后仰时的速度,再慢上哪怕是一点点,那么昆仑这一刀就能把她开膛剖腹了。 山原百代彻底被方圆俩人联手爆发出的强大进攻威力给吓懵了,将将躲过昆仑这一刀后,顾不得遮掩暴露在大雨中的胸膛,后背刚摔倒在地上,就一个急促的后翻,腾身就向树林那边扑去。 双方仅仅只是一个照面,她就在鬼门关前打了两个转,像‘我是东洋第一高手’等啥的自信,这会儿彻底支离破碎,哪敢再停留片刻,一心只想用最快的速度逃走。 她觉得,虽说她与漠北北的联手在方圆俩人面前不堪一击,但依着她的本事,能够在付出两次受伤的代价后,还是能有把握及时逃走的。 至于她逃走后,实力要比她弱的漠北北会怎么样,她才不会管,毕竟俩人只是暂时联手对付昆仑,此前还是敌人呢,现在危急时刻,她实在没理由理睬漠北北的死活。 山原百代想的倒是很正确,做出的反应也不慢,只是方圆俩人的反应更快。 就在山原百代从地上仓皇跳起要逃走时,已经从地上腾身站起的方圆,手中军刺格开漠北北闷声不响劈来一刀的同时,右脚也已经大力踢向人还在半空的昆仑。 眼珠子大睁着密切观战的燕随意,看到方圆忽然起脚踢向昆仑、而后者却没有任何准备时,下意识的惊叫道:“方圆,你踢错人了!” 他的话音未落,眼看就要被方圆一脚踢中的昆仑,也及时向后踢出一脚--两只脚的脚心猛地一跺,扑击力道力竭即将落地的昆仑,就像被崩簧给崩出去那样,嗖的一声就追上了山原百代。 原来这是在配合! 燕随意这才明白了过来,满脸都是不可思议的样子。 他实在无法想象,方圆与昆仑俩人得默契到了何种地步,才能形成这种天衣无缝的配合,让两个人合二为一。 正在向树林那边激射而去的山原百代,听到头顶有刀风劈下后,蓦地发出一声凄厉的嚎叫,左手长刀尽最快速度高举起来。 山原百代不愧是东洋第一高手,苦练多年的技能在这一瞬间,也被极度危险给激发了出来,仅仅凭借本能的反应,就及时抬手格开了昆仑势在必得的一刀。 当的一声脆响中,昆仑横空扫过的长刀被荡飞,但也不是毫无收获:陌刀顺着武士刀刀锋嘶嘶的下滑中,刀刃攸地上翻,山原百代右手的小指、无名指,就随着长刀一起飞起。 “啊!” 山原百代再次凄声惨叫一声,压根没有管脱手的长刀,依旧头也不回的猛地向前扑到,急促贴地一个翻滚,躲开昆仑当头劈下的陌刀后,腾身跃起扑到了一丛灌木丛后面。 昆仑双脚落地后,并没有穷追不舍。 她可不是想放山原百代一马,盖因在方圆出现之前,她在苦拼两个敌人时体力已经严重透支,刚才兔起鹘落般接连斩出的这几刀,都是精神大震的原因,等几刀一气呵成的斩出后,她全身的力气就流水般泄去,再也走不动一步了,只能眼睁睁看着敌人逃走。 山原百代仓皇逃走后,剩下的漠北北就已经不再是问题了。 根本不需要昆仑做什么,单单方圆一个人就能把她就地格杀的,只要他能狠下心来。 果然,正如昆仑所料,当她后背倚在一棵树上抬头看去时,方圆的军刺已经抵在了漠北北的咽喉间,就此停顿。 漠北北双手持刀高高举起做出斜劈状,却是都不敢动一下,只是用力咬着嘴唇,胸膛急促的起伏着。 观阵的老鼠等人,没有谁喝彩,或者吆喝‘杀了她’,大家都静静的看着漠北北,眼神相当复杂。 看也肯定的是,如果不是漠北北及时出现,钱猴王三人早就被人一刀劈成六个半截了,只是大家实在搞不懂,在昆仑出现后,她怎么又忽然与山原百代联手了。 她到底是谁? 就在大家脑海中都浮上这个问题时,方圆说话了,死死盯着漠北北的眼睛,缓缓地问道:“你,是谁?” 漠北北没有回答,只是更加用力咬了咬嘴唇,垂下长长的眼睫毛。 老天爷也很奇怪,刚才激战正酣时,大雨下的那叫一个瓢泼,现在激战结束,山原百代与漠北北的联手,以一个逃走,一个被制住后,大雨也忽然间停了。 “你,究竟是谁?” 方圆的军刺稍稍往前送了一下,锋利的刺尖刺破了漠北北咽喉的皮肤,有殷红的鲜血淌出,只需他稍稍用力往前一送,军刺就会贯穿她的咽喉。 漠北北说话了,声音很嘶哑:“你、你杀了我吧!” “你圆死,都不愿意说出你是谁?” “你杀了我吧!” “你以为,你死了,我就不知道你是谁了么?” 方圆冷笑着,作势要把军刺再次前刺时,漠北北松开了握着短刀的双手,身子猛地前扑,尖叫道:“你杀了我吧!” 依着亮银军刺的锋利,漠北北忽然猛地向前扑来时,肯定能刺穿她的咽喉。 咽喉如果被三棱形的军刺刺穿,就算大罗神仙在场,也休想救得了她了。 方圆右手却及时向后缩,随即抬起。 在还没有搞清楚漠北北是谁假扮的之前,他肯定不想她就此死去的。 漠北北前扑的身子不停,一直重重扑在他怀中,依旧闭着眼的尖声大叫:“你杀了我,你杀了我吧!” 她的尖叫声中,此时已经带有了聋子都能听得出的哭腔。 就好像,方圆欺负了她,她伤心欲绝那样。 这种情况,按说只该出现在小情侣之间的吵架中,怎么会--老鼠等人对望了一眼,再联想到漠北北刚出现时是为了救钱猴王他们三人,只是与方圆有着相当不一般关系的昆仑出现后,才忽然倒戈的。 隐隐地,大家伙仿佛都明白了什么,再也不好看下去了,赶紧相互搀扶着,开始包扎伤口。 漠北北的尖叫声,依旧在他们耳边响着:“你杀了我呀,你杀呀,你怎么不杀呀,你傻了么,傻了么--呜呜呜。” 在漠北北抬手,好像擂鼓似的捶打方圆胸膛,好像受尽委屈的小女孩那样呜呜痛苦起来时,昆仑嘴角紧紧抿了几下,抬头看向了梨花山方向。 方圆则彻底傻掉。 被那么多女人‘淬炼’过后,方先生现在对男女感情方面的造诣,绝对算是大师级别的人物了,又怎么看不出漠北北为什么会这样激动? 又是,为什么在昆仑出现后,不惜忽然倒戈与敌人联手对付她? 漠北北这样做,只因昆仑心中唯有一个方圆。 说简单些呢就是,漠北北也爱上了方圆,还是那种毫无救药的爱,相当自私的爱,把他当做了她自己的男人,其他女人都不能染指,谁敢乱来,就别怪她不客气了。 这也是漠北北为什么要冒充昆仑,要猎杀楼宇湘、与山原百代联手对付昆仑的主要原因。 可是方圆呢,却不记得他曾经招惹过这样一个女孩子。 哪怕是一点点的印象也没有。 “方圆,放她,走吧。” 就在方圆被漠北北在胸膛上擂鼓似的捶打时,昆仑缓步走了过来,低声说道。 “啊?啊,对,对,你可以走了。” 正不知道咋办的方圆,这才恍然醒悟,连忙后退了几步。 “放、放我走?” 漠北北用力吸了下鼻子,抬手擦了擦泪水。 “放你走。” 方圆用力点头。 “不想知道我是谁,又是为什么要这么做?” 漠北北慢慢抬起了头。 第1306章 :她是林盼盼 “我当然想知道你是谁,又是为啥帮着别人来对付我。” 方圆是个实诚人,心里有什么就说什么的。 “可我不会告诉你的。” 漠北北却凄惨的笑了下,弯腰拣起了地上的短刀后,抬脚就走,刚走了两步又转身,看着方圆低声说:“你现在放我走,你会后悔的。所以我劝你,最好现在就杀了我。” 站在旁边的燕随意,觉得自己脑子不够用了:还有力劝别人杀自己的人,奇怪。 方圆想了想,才说:“做了某件事后会后悔,这对我来说已经算是家常便饭了,也不差你这一件事。” “夫人说得对,你果然不是个做大事的人。” 漠北北轻声说:“表面上看上去精明无比,其实却是个优柔寡断的,不懂取舍,没有狠心的。” 方圆倒是没有否认:“是,你家夫人说的没错,我就这样一个人,总喜欢给自己招惹麻烦。说实在的,我也不想做什么大事,我最大的希望就是混吃等死--” 漠北北打断了他的话:“可我偏偏,就喜欢你一点。” “我……” 方圆嘴巴张了下,实在搞不懂她为什么会喜欢自己这个胸无大志的,但隐隐的也有一些骄傲,毕竟被女孩子亲口说喜欢自己,放在哪个男人身上也是值得骄傲的。 “我来这儿,只是为了猎杀楼宇湘的,其他事情,与我没有关系的。” 漠北北转移了话题,接着转身就走时看了昆仑一眼,脚步有些踉跄,却很快消失在了树林中。 方圆抬手擦了擦脸上的雨水,回头看着昆仑问道:“不要紧吧?” “一些,皮肉之伤。” 昆仑摇了摇头。 “你已经知道她是谁了,对吧?” 方圆先打量了昆仑向外淌血的地方,伸手撕下衬衣下摆,蹭蹭噌地撕成了几片布条,左膝一屈蹲坐在她面前,开始替她包扎腿上的伤口。 他在给女孩子包扎伤口时表现的很自然,就像渴了要喝水那样,而昆仑也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对,目光坦然的低头看着他,反问道:“你,也知道了,对吧?” “刚知道。” 方圆右手从昆仑双腿之间伸过,抓住那边的布条缠了过来:“就在她临走时,我发现了她看你的眼神。” “我是,从她的哭声中,听出来的。唉。” 昆仑低低地叹了口气,脸上浮上了萧索的神色,低声说:“方圆,我,累了。” 她不仅仅是身体透支,心更累。 她做梦也没想到,这个假扮漠北北又冒充她去猎杀楼宇湘的人,竟然是霓裳女子会所的林盼盼。 昆仑自从化名方圆去了女子会所后,唯一能相处得来的就是林盼盼了。 林盼盼,也被她视为唯一的朋友。 她觉得那个出身贫困的女孩子有志气,懂事,才没有像那些不顾自己家贫的贫困学子那样,因为受到了好心人的赞助,就能心安理得的去读书,追求所谓的成功路,而是选择了她自己认为应该走的道路。 在昆仑的印象内,实际年龄还不足十七岁的林盼盼单纯、善良热情且又有骨气,遭受艰辛生活的磨难时,并没有怨天尤人,而是自强不息,就像被大石头压住的一棵幼苗,努力挣扎出来,向往属于它的蓝天。 但谁又能想到,林盼盼这个被性格孤僻的昆仑视为唯一的朋友,不但与九幽夫人有着直接关系,更因要‘独霸’方圆,而做出猎杀楼宇湘,与敌人联手要格杀昆仑的发疯行为? 林盼盼的行为,让特别珍惜她们之间友情的昆仑感到茫然,觉得自己看不懂这个世界,无比的疲倦,只想只想好好睡一觉,哪怕就此不再醒来。 方圆没有再说什么,只是替她包扎好伤口后,左手抄起她的膝弯,右手揽住她的后背,稍稍用力把她抱在了怀里。 昆仑很自然的伸手,双手搂住了他脖子,脸颊贴在他心口位置,清晰感受着他的心跳,闭上了眼。 接连数道黑影,从树林中窜了出来。 十二生肖的其他人,终于赶到了,很有些当代警方风采:总是在事件结束后,他们才会姗姗来迟。 说到警方,这会儿远处也传来了警笛的呼啸声。 李文广、杨健等人,总算赶来了。 他们倒不是故意来迟的,而是在勘察完楼宇湘那几个保镖被杀现场时,两名不明来历的歹徒,忽然从玉米地里蹿了出来。 要说那两名歹徒还真够流弊的,尽管好像丧家之犬那样的浑身是伤,站都站不稳的样子,就敢高举着刀子,哇哇怪叫着主动袭警。 其实他们只想把李文广等人吓跑,抢夺警车的。 他们还以为李文广等人就是一般的巡警呢,只要高举着刀子做出一副不要命的样子后,就会把人吓跑的,却没料到碰到了硬茬。 李文广他们可都是带枪的,当两个不知死活的歹徒哇哇怪叫着扑上来时,也没客气,直接开枪把他们放倒在了地上。 从那两个腿子被子弹打穿的歹徒嘴里,李文广问出他们是什么人了。 原来,那俩人正是山原百代两年前就布局在黄叶谷内的众多精锐之一,遭到十二生肖卑鄙暗算后的漏网之鱼,却没料到刚侥幸逃出虎口,又自己跳进火坑了。 “我们仔细搜查了那一带,并没有发现别的漏网歹徒。” 李文广下车后,顾不得与方圆打招呼,就跑到燕随意面前汇报情况了:“根据我们的审讯,能确定方夫人被挟持后,并没有被带去黄叶谷。而是在半路上,就被转移回了唐王。至于转移到了何处,他们也不知道。” 看了眼方圆,燕随意急急的问道:“知道他们的首脑是谁吗?” 李文广如实回答:“他们说,他们的首脑是个年轻女子,具体叫什么名字,又是长什么样子,他们并没有资格知道。因为那个女子出现在他们面前时,从来都是脸上蒙着面纱的。” “哦,我知道了。” 燕随意有些失望。 李文广接着说:“燕市长,我在进山之前,曾经接到安阳刘局长打来的电话,嘱咐我们转告您,务须向京华方面回个电话。” “我知道了。” 燕随意晃了晃手里的手机,说:“这边没信号的。” 他在给老燕打电话时,曾经明确要求要动用成编制的部队,来封锁群山,搜寻燕影的下落。 出动成编制部队这种军事行动,可不是随便哪个人就能左右得了的,必须得经过多个部门、领导的研究后,才能给予答复。 老燕告诉燕随意,说最迟四点就会給他消息的,现在已经是凌晨四点多了,雨停了后,东方的天际已经泛起了鱼肚白,很快天就要亮了。 “方圆,我先去回电话,你们在后面慢慢走!” 燕随意晃了晃手机,也不等方圆说什么就开门上车,迅速掉头向来路狂奔而去。 “李局,麻烦你给腾出两辆车来,把那几个受伤的送回梨花山吧。” 目送燕随意的车子疾驰而去后,方圆很客气对李文广提出了要求。 “不用去送医院吗?” 李文广看了眼坐在地上的青龙等人,问道。 方圆摇了摇头:“梨花山那边,有最好的外科医生,他们的伤势不要要手术的。” 李文广不再多问什么,挥手让杨健他们过来,低声吩咐了几句。 李文广等人这次总共开来三辆警车,挤一下能拉十七八个人没问题的,十二生肖内除了个马大姐占空外,其他人都是干巴巴的老头子了。 “方圆,我来时已经呼叫安阳市局支援了,相信很快就会有大批警察赶到的,我得留下来,跟他们详细交接一下,请他们迅速封锁黄叶谷那边,展开细致的搜查。” 李文广顿了顿,继续说:“你们把车子开走,到时候我会派人去梨花山取的--至于方夫人那边,我也安排了家里人在唐王搜索了。你放心,我把这边的工作交接完毕后,立马就会返回,派遣所有人追查方夫人的下落。” “麻烦了。” 方圆也没说再多的客气话,点了点头后抱着昆仑上了一辆警车。 黑蛇开车,老鼠坐在副驾驶上,车门刚关上,警笛就呼啸了起来。 有一天能光明正大的开着警车招摇过市,绝对是黑蛇最大的心愿,现在机会来了,他当然不会错过。 尽管此次出击,弟兄们损伤惨重,也没找到被人劫走的燕影,不过大家都已经尽力了,毕竟有些事干着急是急不来的,就像再饿,也得一口一口的吃才行。 方圆也是这样认为的,所以不管他心中有多么的急躁,表面上却很平静,抱着已经睡熟过去的昆仑,静静的看着车窗外。 太阳慢慢的升了起来。 今天凌晨那场长达两个小时的暴雨过后,唐王这座城市就像刚出浴的美女那样,在阳光下看上去特别的艳丽,明媚,还又朝气蓬勃的。 望着路上人来人往的行人,车辆,秦大川手里拿着一个啃了一口的包子,呆了足有半分钟都没有动一下,更像聋子那样的没听到小妹在跟他说话。 “喂,你看得什么呢?” 秦小冰顺着秦大川的目光向那边看了一眼,并没有发现有什么不对劲后,秀眉微微皱起,抬手打了他胳膊一下。 “啊。” 秦大川这才如梦初醒,手一哆嗦,半个包子向地上跌落。 但不等落地,毛驴就从小桌下面伸出嘴巴,一口叼住了包子。 驴哥从来都是反对浪费的,尤其是咬一口能流油的王家蒸包,如果就这样糟蹋了,可是会遭天谴的。 “啊什么呀啊,看什么呢看,跟你说话你也不吭声。” 秦小冰微微歪着下巴,端详着秦大川:“哥,你到底有什么事瞒着我呢?” “没,没有,我哪有事瞒你呢,呵呵。” 秦大川连忙呵呵笑着否认,伸手又去拿包子。 秦小冰却抢先把盛着蒸包的盘子拖走,冷冷地说:“如果你没事,怎么大清早的就给我砸门?” 不等秦大川回答,她又指着他袖口说:“还有,这上面的血迹是怎么回事?” 第1307章 :藏人的最好所在 凌晨三点左右,方家出事后,秦大川就跑出胡同口,追问筛子有没有发现异常。 在来之前,筛子可是吹嘘了一路,他是多么的无孔不入,只要有信号,有手机在手,任何行踪都别想逃得过他那双如炬慧眼。 只是现实给了他狠狠一巴掌,依着他的如炬慧眼,竟然没有发现那几个黑衣人,是怎么出现在方家,尸体又是怎么消失了的。 当然了,瓢泼的大雨,是蒙住筛子双眼的关键所在,在这种环境下,别人很轻松就能把摄像头上撩上水--就是在水流下的瞬间,有人弄走了那三具尸体。 筛子试图从监控方面的专业角度,来狡辩责任不在于他,秦大川却没耐心听,一拳就把他打成了熊猫眼。 如果不是看在秦大川个头比自己庞大的份上,筛子肯定会让他知道什么是厉害,绝不会一手捂着眼睛,咒骂着看他匆忙离去。 只要夏小韵安全,至于她怎么变得那样风骚有魅力啊、那几个死人是从何处而来又是去了何处,秦大川是不会关的,他只担心住在方家前邻的小妹,是否安全。 幸好,在秦家的列祖列宗保佑下,秦小冰安然无恙,只是睁着惺忪的睡眼,在白婆婆的陪伴下給他开门后,有些惊讶的问他怎么这时候回家了。 撒谎对于秦大川来说,那可是易如反掌的事儿:大雨下的太大了,他担心小妹住的房子会禁不住雨水浸泡,这才连夜带着毛驴从梨花山上赶来的。 老哥如此关心自己的安危,哪怕这是他应该做的,可还是把秦小冰给感动的不行,连忙让他进屋,又忙活着給他冲泡了一碗姜汤水,驱驱寒,预防被大雨给淋感冒了。 捎带着毛驴,都来了个半碗,尽管它不喜欢喝,却耐不住秦小冰‘牛不喝强按头’,差一点被呛死:难道小冰妹子不知道狗子在喝水时,都是用舌头卷着喝的,而不是掰开嘴硬灌的吗,那样会出狗命的。 看到小妹安然无恙后,秦大川喝完姜汤后本想马上离开的,话说他还有大事要做。 秦小冰却不许他走,外面雨下的这样大,着急回去干嘛呢? 看到秦小冰很心急的样子后,秦小冰就追问他是不是出什么事儿了。 秦大川是一万个不敢让小妹掺和到这些破事中来,自然得极力矢口否认,拍着胸膛说他连夜回家,就是担心小妹的安全,如有撒谎,就让老天爷在天亮之前打雷霹雳了他。 天亮之前,老天爷没打雷,秦大川也没走成,只好在回了自己房间后,给筛子打了个电话,要他们先不要管自己了。 一个晚上的没睡觉,秦大川又有些累了,回到房间后本想小眯一觉,等天亮后就去找筛子他们的,谁知道躺下后睡死了,秦小冰不给他敲门都醒不了。 快八点了,秦小冰得去上班了,为感谢老哥对她的关怀之情,她特意请他与毛驴来这边吃王家包子。 对小妹的‘感谢’,秦大川倒是没有拒绝,反正他也真饿了,就骑着电动车带着小妹来到了王家包子铺,毛驴在后面当步兵。 秦小冰去里间要饭食时,秦大川接到了格林德的电话,说他与筛子已经回梨花山了,方老大他们也回来了,只是结果很不理想,不但没有找到老大的妈,还有多人受伤,看来应该是碰到了利害茬子,让他回去的路上要小心些。 利害茬子? 切,再利害,能利害过九幽王? 想当年,哥们可是两次自九幽王魔爪下逃生的,余者何足惧哉? 反倒是方老大老妈,会被歹人藏在哪儿呢? 吃饭时,秦大川就一直在考虑这个问题。 格林德在电话中还说,为了搜寻燕影的下落,燕随意可是差点动用了成编制的部队,本意是搜山来着,确定方夫人被歹徒半路转移后,这才没有动用部队。 在经过警方的严格审讯后,被警方活捉的那两个歹徒招供,燕影又被转移到了唐王,为此不但唐王市局,甚至连安阳警方都出动了,严密封锁了进出唐王的主要交通要道,势必要掘地三尺,也得找到燕影。 只要燕影还没有被转移出唐王,早晚都会被找到的,这一点毋庸置疑,这也是方圆急招筛子回山的主要原因:筛子在警方的配合下,绝对能监控唐王的每一条大街小巷,只要燕影一露面,就能在第一时间内发现她。 虽说暂时藏匿起来的歹徒,陷进了重重包围中,就算变成苍蝇也休想从唐王带走燕夫人,但关键是等不得,必须得用最快的速度找到她。 为什么等不得? 格林德没说,秦大川也没问。 有些事不用说出来,大家伙也能心知肚明的。 秦大川拿着个包子,在绞尽脑汁的想歹徒会把燕影藏到哪儿时,秦小冰不愿意了,这才伸手打掉了他的包子,指着他衬衣袖口的鲜血,问他是怎么回事。 秦大川昨晚没有杀人,衬衣袖口上的血迹,是他在提起一个倒霉歹徒时,无意间蹭上的。 虽说他全身都被大雨浇了个透,可白衬衣上的血迹却没有浇去,现在看上去相当的刺眼。 “这是血吗?” 秦大川低头看了眼袖口,眼珠子转了几下刚要狡辩时,秦小冰轻轻拍了下桌子,用非常认真的语气问:“秦大川,我是不是你亲妹妹?” 秦大川一楞,点头:“当然是了。谁敢说不是,我特么的弄死他!” 秦小冰又问:“咱们做兄妹这么多年来,除了女孩子的那些私密事,我有什么事隐瞒过你吗?” “没有。唉。” 秦大川知道小妹要拐弯抹角的逼他说实话了,低低叹了口气,看着她的眼睛:“小冰,不要再逼我了,我是绝不会告诉你的。我只希望你能平安幸福的生活,找个对你好的男人嫁了,不想你掺和进某些事中。你懂吗?” “我懂了。” 跟秦大川静静的对视片刻后,秦小冰长长的眼睫毛垂下,低声说:“你不让我问,我就不问了。不过,你也要答应我,无论做什么,都得注意自己的安全。” “那是自然的,我谁啊?福大命大造化,逢凶化吉、遇难呈祥的秦大川也,只要我自己不愿意出事,还没有谁能奈何得了我。” 见小妹被自己说服后,秦大川总算松了口气,立即开心的吹嘘了起来。 “行了啊你,打住,不知道的还以为你多厉害呢。” 秦小冰展颜娇笑了下,拿起桌子上的小包站起身:“那我先去上班了,有什么事给我打电话。” “祝你一路平安,顺便再请教个问题。” 秦大川抬手摆了摆说,说道。 “什么问题?” 秦小冰把小包背在肩膀上后,弯腰抬手在毛驴脑袋上轻轻拍了两下,算是告辞。 “如果你把一个人藏起来,不想任何人找到她,那么你会把她藏在哪儿?” 秦大川想了想,又说:“不是在山里,只能是城市内。” 秦小冰眼光一闪,刚想问什么,却又想起自己答应老哥的话了,笑道:“呵呵,如果让我藏那个人啊,我会把他藏在那些想找他的人,最熟悉的地方。” “藏在找她的人,最熟悉的地方?” 秦大川眉头皱起,若有所思的模样。 “是啊,灯下黑不是?” 秦小冰忍不住的说:“要不,你给我说说,我帮你分析--” “用不着,你还是赶紧走吧。” 秦大川打断了她的话。 “切,想让我帮你,我还不屑帮你了呢!” 秦小冰撇了撇嘴,鼓起腮帮子转身骑上她那辆二手电动车,一加电门走了。 “最熟悉的地方?” 秦大川叼上一颗烟,皱眉想了老大会儿,也没想到那些胆敢劫持老大老妈的歹徒,有什么胆子能把她藏在方家。 方家,岂不是方圆最熟悉的地方吗? 可是--秦大川又想到了凌晨时的那几个死人,狠狠吸了一口烟后,就把烟卷扔掉,对毛驴打了个响指:“走,咱们去老大家仔细搜索下,希望你的狗鼻子能起到关键性的作用。” 趁着夏小韵去上班时,秦大川翻过大铁门去方家的本事还是有的。 他希望,能在毛驴的帮助下,在方家能发现地窖之类的,打开一看:哇哈哈,真看到了方夫人! 那他秦大川岂不是大大的长脸,方老大对他感激万分啊,说不定在一激动下会当场给他个千儿八百万的,那就发达了。 秦大川越想越美,脚步是越走越快,害得毛驴得跟着一溜小跑。 大川哥做美梦时,秦小冰骑着电动车已经拐上了顺河路,在前面路口红灯亮起时她刚双脚叉在地上,就听到右边传来一声低低的喇叭声响。 下意识的回头看去,就看到一辆黑色轿车,车窗落下,露出了一张很是英俊的男人面孔,温和的笑着看着她。 “郭、郭易秦?” 秦小冰愣了下后,脱口问道:“你怎么来这儿了?” “我是来找你的。” 郭易秦笑着回答。 秦小冰秀眉微微皱起,又问:“找我?找我有什么事吗?” “没什么事。” 郭易秦摇了摇头,笑问:“没什么事,就不能来找我女朋友吗?” “你说--” 秦小冰猛地醒悟了过来:妹子,前些天你可是主动打电话,请人家给你当男朋友的,咋就忘了呢! 很明显,郭易秦能从她的脸色变化中看出她心里在想什么,不过却没介意,伸手从车窗内递出一朵玫瑰:“小冰,送你的。” “哦,谢,谢谢!” 秦小冰有些慌乱的接过鲜花,放在小鼻子下轻轻嗅了嗅,展颜笑道:“很香。” 呜的一声马达启动声从旁边传来,路口变绿灯了。 “我先去上班了啊,再见。” 正不知道该怎么应付郭易秦的秦小冰,连忙趁此机会,冲他摆了摆手,驱动了电动车。 该怎么向他解释,说我那时候跟他说那些,是在开玩笑呢? 过了路口后,秦小冰有些头疼的皱起眉头时,眼角余光就看到一辆车就跟在她身边,向前缓缓行走,丝毫不在意后面按喇叭的车辆。 第1308章 :我不想跟你做朋友 “你还、你挡着后面车子了。” 秦小冰提醒郭易秦。 “没事。” 郭易秦笑眯眯的回答。 “你会招来交警的。” “没事。” “他们会给你开罚单!” “他们不敢。” “你、你别再跟着我了!” “没事,我不会影响你骑车的。” “郭易秦,我、我不想跟你做朋友!” 秦小冰用力咬了下嘴唇,停住车子看着郭易秦那张笑脸,心中有愧的垂下眼帘,低声说:“对不对啊,那时候,我是在跟你开玩笑的。” 郭易秦也踩住了刹车,丝毫不顾后面车子司机有多么着急,只是看着秦小冰说:“那时候,我可是认真考虑过的。” “草,你特么的走不走啊?” 跟在郭易秦后面的是辆现代车,开车是个胳膊上有纹身的小年轻,一看就不是好惹的样子,小半个身子都探出车窗来,几乎都碰到里侧车道上驶过的车子了,却毫不在乎,只是冲前面大骂:“尼玛,泡马子也不能在路上啊。耽误老子去--” 这哥们刚骂到这儿,就觉得脑门被什么硬邦邦的东西顶住了,下意识的抬头看去,小脸一下子就变成了苍白色。 与他车子并排行驶在公路里侧车道上的车子里,有人从车窗内伸出了一把手枪,目光森冷的看着他,淡淡地说:“再敢叫唤一声,打爆你的脑袋。” 单纯善良的小冰妹子,可不知道她在拒绝郭易秦时,会造成某帅哥被吓得大病了一场,要不然她肯定会买点营养品去看望人家,说声对不起的。 “可、可我没认真考虑过呀!” 秦小冰有些蛮不讲理的扔下这句话,就一加电门向前跑去。 凭良心说,秦小冰这种态度对人家郭易秦很是不公,纯粹就是过河拆桥,用完就踹一边去了,她以前可没做过这种事,所以在逃跑时才会觉得小脸发烧。 一直到了神通快递集团停车场内时,脸色还没有恢复正常,刚支好车子就低头逃跑那样,脚步匆匆走向大厅门口。 她只顾着低头注意后面跟来的郭易秦了,却没看到前面有几个人走了过来。 “哎哟,谁呀这是,走路也不长--嘿,嘿嘿,秦秘书,原来是您呀,没碰着哪儿吧?” 老刘怀里抱着个纸箱子,正回头与牛星等人小声咒骂啥呢,忽然被人撞了一下后,箱子啪嗒掉在了地上,恰好砸的脚疼,情急下刚要骂人,才发现是秦小冰,连忙腆着笑脸的关心了。 “没事,没事。” 秦小冰连忙摇头,抬手拍打了落上灰的右臂,看了眼地上的箱子,随口问道:“这是怎么了?” 箱子里,放着些被火烧断了的扫把苗子,牛星等人抱着的箱子里,也是这玩意。 老刘连忙解释道:“这些都是后面一杂物室内的东西,电线可能是老化了,失火烧了,幸亏发现及时,这才断电灭火。” 神通快递总部大楼的后面,有一间不大的平房,下面还有一层地下室,专门用来盛放扫把等无关紧要的杂物,平时没谁会去哪儿,不过秦小冰却知道有这地方。 她自然不会在意,电线老化在下雨时时失火也不是多稀奇的事儿,她就是随口一问罢了,也没多想,点了点头说:“嗯,老刘啊,能不能帮我一个忙?” 能帮总裁秘书的忙,无论是大忙还是小忙,老刘都不会推辞了,立即一挺胸膛,正要表态说什么只要秦秘书一声令下,他肯定会赴汤蹈火在所不辞时,秦小冰却又接着摇头,抱歉的笑了下说:“还是算了。” “好,好,秦秘书,以后有什么用得着我老刘的,你尽管吩咐。” 老刘当然也不是那种没眼里价的人,非得追问秦秘书需要他去做什么,不说都不行-- 秦小冰点头道谢后,低着头急匆匆走上了台阶。 在前台客服小妹的齐声问好中,秦小冰回头偷偷看了一眼,并没有发现郭易秦追来,这才松了口气。 “唉,我该怎么说服他,不要再缠着我了呢,我只是在开玩笑啊好不好?” 秦小冰进了电梯后,满脸沮丧的倚在墙壁上,抬手拍了拍自己的小脑袋埋怨道:“都是你的错,那时候你給人家打电话时,为什么不考虑清楚呢?” 懊悔到这儿时,秦小冰忽然愣住:我为什么这样反感郭易秦追我了? 她记得很清楚,为解除夏总的误会,在给郭易秦打完电话后,她可是仔细想过了:无论是长相还是家世,来自京华的郭易秦,都符合优秀男人的所有标准,她要是能成为人家女朋友,那绝对是高攀了。 她自己都得承认这是事实,也试着幻想过成为郭太太的幸福生活……但为什么,现在却一点也不愿意当郭太太了呢? 因为,因为方圆。 方圆曾经几次郑重告诉秦小冰,不要与郭易秦来往。 他凭什么干涉我的事啊? 充其量,他就是我一个非常要好的朋友罢了,又不是我男朋友! 可是--秦小冰想到这儿时,才意识到自己之所以拒绝郭易秦,就是因为方圆所说的那些话,左右了她,让她情不自禁的开始排斥郭易秦。 “呵呵,我会因为那个混蛋的一番胡说八道,就否决一个青年俊才?真是可笑呢!” 秦小冰喃喃自言自语了一句时,电梯门叮的一声开了。 马上就要工作了,可不能再这样恍惚下去。 深吸了一口气,又摇摇头把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甩出去后,秦小冰才迈着轻快的步伐,哒哒的走进了走廊中。 身为总裁秘书,她得比总裁早到单位至少二十分钟,来打扫、整理办公室卫生。 就像往常那样,秦小冰刚把饮水机内的水烧开,走廊中就传来了清脆的高跟鞋踏声,夏总来了。 秦小冰连忙走到门后,打开了房门,笑道:“夏总,早。” “早,小冰。” 脸上戴着一副大墨镜的夏小韵,点了点头,回身说道:“郭先生,请。” 郭易秦就跟在劳拉身后,与秦小冰对视了眼,笑道:“夏总,你是东家,你先请。” 他怎么又跟办公室来了? 退到门后的秦小冰,看着走进来的郭易秦,秀眉微微皱起,第一次对他有了反感。 我对不起(应该是耍)你是我的错,可你也不能死皮赖脸的纠缠我不放啊,还不如方圆有男人骨气呢--秦小冰这样想时,就听夏小韵说道:“郭先生,请坐。请问是想喝茶,还是咖啡?” “咖啡,谢谢。” 郭易秦点头致谢后,伸手对夏小韵做了个请的手势,坐在了沙发上。 他是客人,夏小韵当然不会坐在总裁办公桌后面与他谈话,得在待客区这边。 如果是方圆,就会喝茶。 秦小冰脑子里又浮上这个念头后,这才发现,她竟然在拿郭易秦与方圆作比较。 “谢谢你,小冰。” 当秦小冰端着咖啡走过来后,郭易秦马上就站起身,双手去接。 秦小冰却没有給他,看着他正色道:“郭先生,请叫我秦小冰。” 坐在对面沙发上的夏小韵,闻言抬头看来。 如果是换做别人,肯定能从秦小冰的脸色、语气中,看出她貌似很反感的样子,会觉得很没面子,说不定还会羞恼成怒啥的。 郭易秦的脸色却没有丝毫变化,从善如流:“好的,秦小冰。” “郭先生,在您与夏总谈话之前,请允许我先告诉你一件事。” 秦小冰这才把杯子递给他,嘴角抿了下低声说:“我是不会答应您,做您女朋友的。我为我那次给您打电话的愚蠢行为,衷心向您道歉,对不起。” 说着,秦小冰后退两步,冲郭易秦深深鞠了一躬,不等他说什么,就快步走出了办公室。 郭易秦的脸色,终于有了变化,尽管还挂着笑容,可夏小韵能从中清晰的看出一些阴森之意,心中低低叹了口气,就像没看到刚才这一幕那样,微笑道:“郭先生,这次大驾光临神通快递,不知道有何见教?” “呵呵,谈不上什么见教。” 郭易秦情绪恢复了正常,把杯子放在案几上,说道:“夏总,我发现你忽然好像变了一个人。” “别人也这样觉得。” 夏小韵淡淡地说着,伸手摘下了脸上的墨镜:“不过,我无论我怎么变,我还是原先的夏小韵。” 夏小韵在摘下墨镜后,郭易秦眼角明显急促的跳了几下,捂着杯子的双手手背上,更是有青筋突起。 不过他却没有像秦大川他们看到夏小韵后,有那种‘惊为天人’的傻呆呆模样,还有本能的相反反应,就像坐在他眼前的不是美女,而是个野兽那样,他得费很大的力气,才能保持镇定,没有爬起来就逃。 夏小韵的目光,从他双手上挪开,缓缓地说:“你,现在很忌惮我。” “是。” 郭易秦倒是没有否认,低头端起杯子喝了口咖啡。 咖啡没放糖,很苦。 “别的男人看到我时,都会一副色眯眯的呆样,你为什么却偏偏害怕我呢?” 夏小韵双手十指交叉,斜斜的靠在沙发扶手上,没穿丝袜的一双美腿,紧闭着很优雅的斜向一旁,脸上带着似笑非笑的神色。 “穿上绣花鞋的夏小韵,在正常男人眼里,是无法抗拒的国色天香,但在我看来,却是洪水猛兽。” 郭易秦稍稍沉吟了片刻,才说道:“以前,我还是不相信的。但现在,我信了。” “以前,就有人告诉你,我会穿上那双绣花鞋,我会变成现在的样子?” 夏小韵双眸微微眯起,也不保持她的优雅姿势了,猛地坐直了身子。 郭易秦点了点头:“是。” “那个人是谁?” 夏小韵追问。 郭易秦也看着她的眼睛,缓缓回答:“龙头。” “龙--头?” 夏小韵从牙缝里,重复了一遍这个名字。 郭易秦没吭声。 夏小韵楞了片刻,才问:“他,还跟你说过什么了?” “等水暗影与方圆办理离婚证后,让我来唐王找你。” 郭易秦回答说:“还说,你很快就要离开唐王,去一个很远的地方了,希望我能跟随你一起去。” 第1309章 :是谁在撒谎? “去哪儿?” 夏小韵脱口问道。 郭易秦没说话,端起杯子慢慢地喝咖啡。 他知道夏小韵问这个问题只是出于本能,很快就能明白过来,她该去哪儿了。 比起刚才喝的那口咖啡,郭易秦觉得味道更苦了些,苦的他味蕾都已经麻木,忽然有了要呕吐的反胃,脑子却无比的清醒,思绪更像穿破乌云的闪电那样,一下子回到了儿时。 “给你讲个故事吧。” 郭易秦看向夏小韵,低声说:“我自己的故事。” “洗耳恭听。” 夏小韵笑了下,重新倚在了沙发扶手上。 郭易秦的目光,深邃了起来,声音就像是在梦呓:“那时候,我还是一名小学生,性情活泼,热爱学习,身边有一大堆好朋友,其中就包括燕随意。” 那个时代的小学生,其实就已经学会攀比了,尽管郭易秦、燕随意看上去都比一般孩子要成熟很多,才不像那些高干子弟那样,在学校里吹嘘他们老子有多厉害,但内心中却是很在意这些的。 燕随意是全班,乃至整个小学,身价最高的豪门大少,别说是班主任对他青睐有加了,就连校长每次见到他,也会满脸亲切的样子,问他学习中有没有遇到什么困难。 每当这个时候,郭易秦都会站在远处,用羡慕的眼神看着,却没有嫉妒,因为他与燕随意不但是好朋友,更知道自己家与燕家没有任何的可比性,尽管郭家在京华也算是准二流的豪门了。 郭易秦那时候天真的以为,他会与燕随意成为一辈子的好朋友,但后来一件事却彻底改变了他这种想法,使他小小年纪就清晰的意识到:无论他在学习上有多努力,与燕随意的私人关系再好,但双方之间都相距一条无法逾越的鸿沟。 那天下午在操场踢球,球技出众的郭易秦,与燕随意分别担任各自队中的中坚人物,其他小朋友都听他们的指挥。 竞技体育的魅力,就在于它激烈的对抗性,这一点就连小孩子都能感觉出来。 燕随意那边获得了一个角球,担任前锋的郭易秦回撤,贴身紧逼着他,因为大家伙都知道他的头球很出色,唯有郭易秦才有可能防得住。 角球开了过来,就在燕随意跳起争球时,郭易秦也同时高高跃起,抢先顶到了球,也碰到了燕随意的脑袋。 无论是在正式,还是玩乐比赛中,争抢头球时两个队员的脑袋碰到一起,这也是很正常的事儿。 但不正常的是,个头稍高的郭易秦,一脑袋把燕随意砸倒后,连忙弯腰去搀扶他--手刚伸出去,一个打扮时髦的少妇就冲了过来,抬手就采住他头发,狠狠给了他一耳光。 时髦少妇是燕随意的三姑,很漂亮也很有气质的样子,但谁也想不到她会看到燕随意被‘合理’撞倒后,会冲进来对郭易秦抽耳光。 郭易秦立马就被打懵了,手捂着腮帮子茫然的看着少妇。 “三姑,你怎么可以打小秦呢,他不是故意的,我们还是好朋友呢!” 燕随意抱着脑袋爬起来,不顾自己脑袋生疼,大声的质问他三姑。 “什么好朋友啊,他不就是郭家的大小子吗,有什么资格做你的好朋友?” 三姑不屑的撇撇嘴,一把将郭易秦推开,满脸都是关心之色的拉过燕随意,一个劲的说他额头都被撞青了,她得找校长问问,还想不想干下去了。 “对不起啊,小秦,我三姑就是这样一个人。” 就在三姑矜持的伸出手,与闻讯赶来满脸谄媚笑着伸出双手的校长握手时,燕随意这样小声与郭易秦赔礼道歉。 郭易秦只是笑了笑,没说什么。 在三姑带着燕随意离开(家里有事,提前退学)后,如果校长没有声严色厉的训斥郭易秦一顿,或许过上那么三五天,他也就把这事给忘了。 校长为讨好燕家而训斥他的卑鄙嘴脸,彻底刺伤了郭易秦,使他在小小年纪就猛地意识到,无论他学习有多么的刻苦,多么的乐于助人,又与燕随意的关系有多么的好,他在真正的‘大人物’眼里,始终都是个随手可抽耳光的小人物,还没有谁同情。 我也要成为大人物! 再也不受任何人的欺负! 就是从那之后,郭易秦一下子成熟了起来,再也不像以前那样爱说爱笑了,更是从此都不再碰触一下足球。 郭易秦想成为大人物的梦想,在被抽耳光的第三个周末晚饭后,就拉开了帷幕:在家里不苟言笑的爷爷,把他叫进了书房,询问他抽耳光的事。 郭易秦如实相告。 郭家老爷子问他,心甘吗? 郭易秦用力咬着嘴唇,摇了摇头。 郭老爷子又问他,想不想成为一个不受欺负的人。 他说想,非常想,付出再大的代价,他也不想被人欺负。 郭老爷子定定的看着他,很久都没有说话,眼里带着愧疚的不忍。 时至今天,郭易秦都无法忘记爷爷的目光,更不后悔自己当年的选择:他的牺牲,不但让他成为了一个不受欺负的人,更带着郭家从准二流的‘小门小户’,晋升到今天的准一流。 那天之后他才知道,燕家三姑娘本来没资格那样跋扈的,都因为燕家有人为国付出了大牺牲,才让数年前就开始走下坡路的燕家,再次飞黄腾踏。 燕家既然有人能为了个整个家族,牺牲自己让燕家三姑娘摇身变成了大人物,那么郭易秦又有什么不敢做,不能做,为什么不去做的理由呢? 相比起燕家那个人做出的牺牲,郭易秦要想成为大人物付出的代价,好像并不是太大--他只是跟随一个姓水的人,修炼一门有些邪气的功夫。 这门功夫能让阳光男孩,逐渐变成心思阴沉之人,长大后再也不会欣赏女人的美,不会懂得所谓的爱情,女人在他眼中,就是一个传宗接代的工具。 郭易秦的思想不但转变了,身体上的某些原始技能,也逐渐蜕化,他能让女人受孕的几率,只有万分之一。 “我老师在传授一门邪气的本领时,曾经郑重的告诉我,总有一天,我就会遇到一个让正常男人看到后,会无法控制,但我看到后只要一有占有她的想法,就会全身都无比疼痛的女人。” 郭易秦说完这些沉默很久后,才慢慢放下了杯子,再抬起头来看向夏小韵时,目光已经清明的好像泉水,却没有任何的感情。 “我,就是那个女人。” 夏小韵微微眯起双眼,与郭易秦对视着:“你的老师,就是龙头。” “是的。” 郭易秦点了点头,淡淡地说:“几乎没有谁知道,我是老师就是龙头,我这一身本事都是他传授给我的。无论是铁辽,还是秦摘花他们,到现在都不理解,龙头在谢世之前,为什么要把位子传给我。” 不以为然的笑了下,郭易秦继续说:“他们怎么知道,我早在二十年前,就知道龙头这个位子就是我的了。唯有我坐在这个位子上,我才能成为不受任何人欺负的大人物。” “你现在,就是个大人物了。” “嗯,再也没有谁敢随便打我耳光了。” “你觉得,你付出这些,值得吗?” “值得。” “不后悔?” “从没觉得有什么后悔的。” 郭易秦摇了摇头。 夏小韵垂下眼帘,沉吟片刻才问:“那时候,龙头就告诉你,有一天你会陪我去罗布泊了?” “这是你命中注定的。” 郭易秦淡淡地回答。 夏小韵没有理睬他这句话,只是问:“唯有练过某种功夫的你,才能陪我去。别人不行吗?比方--方圆。” “他不行。” 郭易秦精神一振,傲然说道。 他忽然发现,他终于有燕随意、方圆等任何人都比不上的东西了。 “为什么?” 夏小韵问出这个问题后,不等他回答就说道:“哦,我知道了。因为除了你之外,任何男人都无法抵挡我的魅力,不忍心送我去那个地方。” “你要去九幽世界内,唯有保持处子之身。” 郭易秦眼角微微跳了下,脸上浮上了古怪的笑意:“如果你成为人妇了,那么你只能死在九幽世界的入口处。” 夏小韵一楞:“为什么?难道说,那地方的环境,不适合非处子的生存?” “也不是。” 郭易秦摇了摇头,缓缓地说:“龙头说,根据九幽世界千百年来的传统,唯有保持完美处子之身的女子,才有资格成为新的九幽夫人。” 夏小韵全身肌肉一僵,嘎声问道:“我、我会成为新的九幽夫人?” 郭易秦呵呵轻笑:“呵呵,你本来就是唯一的人选。” “可是--” 夏小韵想说什么忽然忘了,只觉得脑子里乱哄哄的,疼的要命,连忙用双手捧住了脑袋,弯下了身子。 郭易秦的话,却清晰钻进了她耳朵里:“你是不是想说,你只是并蒂彼岸花中的一朵,是九幽世界内某些邪恶东西能逃出来的‘解药’?” 夏小韵无法说话,只是用力点头。 她确实想这样说的,因为自从她身上忽然出现那朵诡异的花儿,知道一双绣花鞋的存在后,她就知道自己与方圆,肩膀上担负着什么使命了. 更何况,前些天燕影也曾经亲口告诉过她这些,那么现在郭易秦所说的,怎么就推倒了她以往所知道的那些呢? 是谁在撒谎骗她? “你是不是在想,到底是谁在撒谎骗你?” 郭易秦就像知道她心里在想什么,这样问道。 夏小韵还是头疼的无法说话,再次用力点头。 “没有谁骗你。” 郭易秦淡淡地说:“无论是已经死去的陈婉约,还是被人掳走的燕影,她们都没有骗你。” “那,那,为什么你与她们所说的,不同?” 夏小韵用力咬着嘴唇,慢慢抬起头,小脸泛红娇媚的模样在郭易秦看来,更加可怕了。 “很简单。” 郭易秦看向窗口,慢悠悠的说:“那是因为我们担负的使命不同,所知道的事情真相,也自然不同了。” 第1310章 :谁有资格下这盘棋 唯有守身如玉的处子,才能担任重任。 这并不是多么骇人听闻的事,就算是在当今社会中,也有一些教会之类的组织,始终保留着这个古老的传统。 那么一个女子要想成为九幽夫人,必须得是处子这种事,也是很正常的了。 这种仿佛离现实很远的规矩,夏小韵此前就从小说中看到过,所以不会觉得奇怪,她奇怪的是:难道某个女孩子成为九幽夫人后,就不用保持她的处子之身了吗? 别忘了,她夏小韵的亲生母亲,就是九幽夫人的。 她想问这个问题,但前提是搞清楚,郭易秦是不是在撒谎,因为他现在所说的这些,与她此前所听到的那些,完全不同。 郭易秦的解释很简单,也很有道理:不管是燕影、陈婉约还是别的人,她们都没对夏小韵撒谎。她们之所以说的与郭易秦大不相同,那是因为她们只知道那些。 她们自己所知道的那些,都告诉夏小韵,就是她们的使命。 就像郭易秦今天来,把事情真正的真像说出来,也是他的使命那样。 这个道理真得很简单,但夏小韵也得用力在自己脑袋上砸了几下后,才慢慢醒悟了过来,脸上的红云消退,声音有些沙哑的问道:“这些,都是龙头刻意安排的?” 郭易秦摇了摇头,没说话。 “不是?” 夏小韵眉头皱起。 “不知道。” 郭易秦的回答,让夏小韵呆愣了下:“你、你会不知道?” 郭易秦嘴角弯了个笑的弧度,说:“我刚才也说了,参与这件长达数十年计划的任何人,都有着他自己独特的使命。我能知道的,就只有这么多了。估计,安排我这样做的龙头,也只是这个滔天计划中的一份子。” “是谁?” 夏小韵声音尖利了起来:“是谁有这么大的本事,能策划这样一个滔天计划?” 郭易秦想了想,才抬手指了指天。 “天花板?” 夏楚辞抬头看着天花板,脱口说出这三个字后,才觉得自己问的有多可笑,连忙改口:“你是说,是老天爷安排的?” 郭易秦摇了摇头,轻声吐出了两个字:“国家。” “国家?” 夏小韵茫然。 “对,我觉得就是国家。” 郭易秦反问道:“你仔细想想,除了国家之外,还有哪些人,哪些势力,能让这么多人卷在其中,能改变燕家这种豪门世家的命运?” “是了。” 夏小韵明白了,轻轻颔首:“嗯,也只能是国家了。你说的不错,除了国家外,任何势力任何人,都没有这么大的手笔了。呵呵,同样,也唯有国家,才有资格能让燕家这种老牌豪门世家,心甘情愿的成为计划中的一枚棋子。” 想到连燕家都是一枚受摆布的棋子后,夏小韵心里感觉平衡了很多。 诚然,每一个人都是国家组成的一份子,但并不是每一个人,都有资格能成为国家计划中的一枚棋子。 夏小韵,可能还是最重要的那颗棋子。 郭易秦说话了:“有没有感到骄傲?” 夏小韵反问:“你呢?” 郭易秦也是一枚比较重要的棋子,所以夏小韵才有此一问。 “我?” 郭易秦笑了:“我现在,很满足。” “嗯,最起码,你实现了你不受人欺负,成为一个大人物的希望。” 夏小韵倒是很理解郭易秦为什么满足,抬头再次看向了天花板:“不过,我没有你这么高的觉悟,更不会像你受刺激后有那么大的决心。我只想做个平反的小女人,通过自己的心情劳动挣钱,找个我爱的男人嫁了,生儿育女。周末时,能与丈夫带着孩子,去郊外踏青……” 夏小韵幻想她所希望的生活时,郭易秦静静的听着,没有打断。 因为一个人只要幻想她生活的很幸福,那么她现在肯定生活的不如意,再打断她幻想,那就有些残忍了。 “呵呵,让你见笑了。” 自言自语的说了一大通后,夏小韵才心满意足的样子,向郭易秦抱歉的笑了下。 “没事,我有的是时间,无论你说多久。” 郭易秦摇了摇头。 “看来,我必须得由你陪着,去罗布泊了。” 夏小韵端起已经凉了的茶水,轻轻抿了一口。 “别人扛不住你魅力的,尤其是方圆,你现在对他来说,就是一块无法抗拒的大磁铁,无论在任何环境下,他只要看到你后,都会立马失去理智,不顾一切的扑上来--” 郭易秦吸了下鼻子,笑道:“幸好,到现在为止他还没有看到你。不过也快了,所以我今天才赶来,就是请你安排一下后事。我们,很快就得启程的。” “安排后事?” 夏小韵嘴角动了动,咯咯一笑:“怎么听起来,我好像要去刑场那样?” 郭易秦认真的说:“如果我是你,我圆可去刑场,我也不会去那种地方。” “可我必须得去。” 夏小韵笑容收敛,认真的说:“因为这是国家赋予我必须得去完成的使命。” “对。” 郭易秦点头,很欣慰的样子:“你能这样想,我就放心--” 夏小韵打断了他的话:“我能不能不去?” 郭易秦愣住。 夏小韵继续说:“我一点都不想去。国家,也不是我一个人的国家,更不是她生养了我。退一步来说,就算是国家生养了我,我现在也已经长大了,有权利选择自己要过哪种生活了。” “你不去,就会有很多人死。” 郭易秦忽然发现,夏小韵不是在开玩笑。 “死得人再多,跟我有关系吗?” 夏小韵慢悠悠的问道:“我不去,你会强迫我,把我绑了去,对不对?” “我不会的。” “你不会?” “我的使命,只是护送你去那边,并不是要把你绑去。” “呼!” 夏小韵长长吐出一口气,开心的说:“这样就好。郭易秦,现在我郑重告诉你,我不会去那鬼地方的。我也不会在意什么国家使命,我只想过我自己的生活!” “你真不去,会有很多人--” 郭易秦嘴里又开始发苦,语气苦涩的说:“而且,以前那些人死了,也是白死了。” 夏小韵双手一摊,无所谓的样子:“我不在乎啊,又不是我害死他们的。” 郭易秦嘴巴张了张,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夏小韵如果死活都不去那地方,龙头可没告诉他,说他该怎么办。 看着彻底懵逼的郭易秦,夏小韵俯身伸手,动作轻佻的在他脸上拍了拍,咯咯笑道:“傻了?” “傻了。” 郭易秦用力眨巴了下眼睛,重重点头:“是真傻了。” “我会去的。” 夏小韵缩回手,重新靠在沙发扶手上,脸上的笑容已经收敛,淡淡地说。 她的善变,让郭易秦无比头疼,恨不得双手抱住脑袋,找根电线杆子狠狠撞一阵,撞个头破血流,貌似也比陪她说话要好得多。 “我得去看看那个生我却没养我的妈。” 夏小韵平静的脸上,又浮上了夸张的向往之色:“而且,我其实也想成为一个大人物的,想欺负谁就欺负谁。很不错,九幽夫人这个角色,应该能满足我的愿望。到时候,我会--你怎么啦,用这种眼神看我。” 郭易秦艰难的咽了口口水,喃喃地说:“我现在终于明白,方圆为什么很头疼跟你在一起了。你反复无常的善变,对他来说就是一种最大的折磨。” “哼哼,这就算折磨了?” 夏小韵站起身,毫无美女总裁该保持的淑女样子,一只脚踏在案几上,抬手啪的打了个响指,连连冷笑:“小郭,你好好看着,等我成了九幽夫人之后,我是怎么让这个到处沾花惹草的负心汉,是怎么头疼的!” “我会支持你的。” 郭易秦马上点头同意。 他对方圆,其实也没多少好感。 “你必须得支持我呀。” 夏小韵低头,居高临下的看着他:“等你送我去了九幽世界,你就是我唯一的心腹了,唯有紧密团结在我身边,你才有可能在那边活下去。” 郭易秦一愣:“你让我陪你呆在那儿?” “龙头跟你说过,等你送下我后,就会马上返回吗?” 夏小韵反问。 郭易秦愣怔片刻,才摇头:“没有说。” “那就呆在那儿吧。” 夏小韵放下踏在案几上的脚,到背着双手在屋子里来回走动着,淡淡地说:“我觉得那个地方,应该非常适合你。可能,咱们从你改变的那一刻起,就命中注定是一类人了。” “好。” 郭易秦也站了起来:“那我就听你的,等到了那边后,就紧密团结在你--” 夏小韵打断他的话:“最好从现在开始,你就听我的话。” “行!” 郭易秦毫不犹豫的点头答应。 夏小韵却又用疑惑的眼神看着他:“你不担心,我会趁机玩死你?别忘了,你那个叫郭易行的兄弟,还有你那个叫丁白康的腿子,当初都得罪过我的。这笔账,我还记在心里呢。” “我死了,你在那地方会很孤独的。” 郭易秦倒是满脸的无所谓:“也没谁,再给你死心塌地的卖命了。” “你为什么要死心塌地的给我卖命?” “我刚才已经说过了。” “就为了成为大人物?” 夏小韵有些不解:“大人物,都是杀伐果敢特立独行的,给人卖命的那是小弟。” “郭家,可不是只有我一个人,才能成为大人物。” 郭易秦淡淡地回答。 夏小韵上下打量着他:“你以你自己的生死,来换取整个郭家的利益。” “就像燕影一样。不过她是被迫的,我是心甘情愿的。” 郭易秦如实回答。 “我知道了。” 夏小韵缓步走到落地窗前,看着下面的停车场,沉默半晌后才问:“那,我们什么时候动身?” “你是老大,你说了算。” 郭易秦很干脆的说:“我只负责你的安全问题。” “这话我爱听。” 夏小韵笑了:“不过,你别再纠缠秦小冰了,她确实不喜欢你。” “如果我还能活着回来。” 郭易秦用力抿了下嘴角,说:“我不会放弃我喜欢的女孩子。” 第1311章 :馋嘴的红烧肉 秦小冰回到秘书办公室后,就不时的向外看。 郭易秦已经与夏总在里面聊了三个多小时了,还没有出来。 她有些担心夏总的安全,不过坐在她对面桌后的劳拉,却是很心安的样子。 终于,就在她再次向那边看去时,劳拉放下了手里的杂志,说:“小冰,别担心,夏总没事的,郭易秦不敢冒犯她的。” “他当然不敢。” 听劳拉这样说后,秦小冰也不好再问了,毕竟负责夏总安全的人是劳拉,她只是秘书,如果再纠结这个问题,就有‘越界’的嫌疑了,讪讪的笑了下说:“我只是纳闷,他会与夏总谈些什么,这么久了还没有出来。” “谁知道呢,可能是有什么要紧事吧?” 受夏小韵的特意嘱咐,劳拉是不会告诉她那些事的,随口说了句站起身,走到窗前展开双手做了两个扩胸动作。 秦小冰很羡慕劳拉健壮的体格,却不知道劳拉姐也希望能变成她这样的娇憨小美女,无论付出什么样的代价。 女人就得强壮些。 如果我能像劳拉这样,郭易秦再来纠缠我时,我会直接一拳把他鼻子打碎--就在秦小冰看着劳拉背影胡思乱想时,却听她轻轻咦了声:“咦,那不是你哥吗?” “我哥?” 秦小冰一楞,连忙也站起身快步走到窗前,往下面看去。 果然,她看到秦大川慢悠悠的走进了停车场内,毛驴就跟在他身后,不时的在某辆车子上来回嗅着,好像在找什么好吃的那样。 “他怎么来了?” 秦小冰秀眉皱了下,回头看向了总裁办公室那边。 她可是很清楚秦大川与夏总的关系不咋样,不喜欢对方来自己的‘地盘’上,为避免那些没必要的不快发生,秦小冰觉得最好是打电话问问,没事的话赶紧走,在这儿瞎转悠什么呢? 秦大川可不是瞎转悠,他在搜寻燕影的下落。 早上躲在小石桥不远处,等夏小韵那辆白色宝马开走后,秦大川马上就翻墙去了方家,又用绳子绑住自己的衬衣四角,把毛驴吊了上去。 幸亏方家处在胡同深处,他大白天的翻墙也没谁注意。 至于方家那些摄像头会不会记录下自己的鬼祟行为,秦大川更不担心,只需用口香糖粘住就好了。 毛驴很清楚大川哥费力把它弄进来,是为了什么,所以也没等她祝福,就窜进了方圆的卧室内。 方圆从俄罗斯回来后,就把霸占他卧室的夏小韵给赶了出去,这些天他倒是没回家,不过燕影却是住在这屋子里的,当然会留下她的气味。 到目前为止,能够有资格入住方圆卧室的人,除了他本人之外,也就夏小韵与燕影了,所以毛驴不需费太大的力气,就在枕头上找到了一根头发丝。 然后就开始找,各种找。 秦大川也配合--他也趁机去了夏小韵的闺房,不过很快就出来了。 因为除了毛驴在里面打了个转,就兴趣缺缺的跑出来之外,秦大川总算见识到了外表光鲜的夏总闺房里是啥样子了。 暂且不提那些到处扔的丝袜之类‘不堪入目’的东西,单说满地的瓜子皮吧,就让他很怀疑天底下的女孩子,可能都是这样‘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 相比起秦大川来说,毛驴更清楚方家的任何一个地方,粗粗转了一圈后,就蹲坐在石桌前摇了摇尾巴,意思是说没什么发现。 毛驴都说没什么发现了,秦大川肯定不会有任何意见,只好再次翻墙出去,双脚落地后才有些遗憾:刚才,怎么就没趁机从夏小韵床头柜了,拿点值钱的东西呢,有道是贼进家门不能空手不是? 秦大川满脑子里,都是秦小冰说的那句话:我会把东西藏在最熟悉的地方。 除了方家之外,胡同口对面的巨野河畔,应该也是熟悉的地方了吧? 沿河两岸可是有好几个公园的,那也是藏人的最佳所在。 一个上午的工夫,秦大川都在河畔公园里转悠,希望能找到燕影的蛛丝马迹。 不过他有些失望,毛驴这蠢货,竟然没有一点发现,白白长了个狗鼻子。 十一点左右时,秦大川接到了格林德的电话,说是方圆他们,已经全部赶来了市里,正撒网般的分散开来,四处搜寻呢。 格林德还说,要让秦大川小心些,因为挟持方夫人的歹徒,可都是亡命之徒,手里有枪的,如果真有什么发现,千万不要冒然行动,最好是马上向组织汇报,以免吃亏。 对格林德所说的这些,秦大川很是不以为然:哥们在漠北北手下都能两次魔爪逃生了,更何况区区小鬼子? 敷衍性的答应了声后,秦大川就问格林德,方老大现在哪儿? 格林德回答说,他已经跟方圆回到方家了,因为老大觉得歹徒要想藏好方夫人且不被注意,那么藏在最熟悉的地方,就是最好的手段了。 听格林德这样回答后,秦大川心中惊叹不已:小妹果然比我聪明多了,竟然想的与老大一个样。不过她可是我小妹,她聪明,就代表着我这个当哥的也很聪明。 聪明的大川哥,是绝不会告诉格林德,说他已经与毛驴一起,翻墙去方家搜索过一遍,并没有发现任何线索了。 同时也更加后悔,怎么就不趁机从夏小韵那儿拿点值钱的东西呢,反正就算她发现了,也会以为是老大拿走的,唉。 心里重重叹了口气后,秦大川的肚子开始抗议了。 早上他虽然狠吃了一顿王家包子,当时撑的只打嗝,可随后就跑了一个上午,把腿子都跑细了,又蹲了一次坑,早就把王家包子消化完了,当然感到饿了。 想在路边找个小摊随便对付点时,秦大川才发现不知不觉间,他已经顺着人行道来到了神通快递总部大楼附近,老远就看到穿着一身黑狗皮的老刘,正耀武扬威的腆着个肚子,看清洁车打扫垃圾。 那不就是活动小餐馆吗? 话说大川哥与老刘的关系还是很铁的,而神通快递餐厅食堂内的红烧肉也是很可口的,既然来到这儿了,如果不让老刘请客撮一顿,那就是看不起他了。 老刘好像很愿意被秦大川看不起,还没等他过公路呢,就转身走了。 秦大川也不慌,等路口红灯变绿后,才带着毛驴慢悠悠的走了过去。 他走进停车场时,方圆也已经把家里的每间屋子都搜寻过了。 方圆对自己家里,可是比毛驴还要熟悉的,所以搜索的时间更快. 没有任何的异常,倒是格林德好像从大门口地上拣起了什么东西,藏在了背后。 方圆抬头看了过去,格林德马上讪笑了声,伸出了手。 他手心里,是一个白色的骰子,磨得很光滑,一看就是常用的。 方圆笑了下,也没说什么,抬头看了眼天上的太阳,坐在了石桌前。 “老大,你知道这骰子是谁的?” 格林德凑过去,小心翼翼的问道。 “除了是秦大川的,还能是谁的?” 方圆拿出香烟,拿出一颗甩给了格林德。 他现在眼里布满了红丝,眉梢眼角间更隐隐带着暴躁,也怪不得格林德这样小心了。 格林德很理解老大现在是什么状态,如果换成别人摊上这种事,肯定早就抓狂、或者六神无主了,怎么可能像方圆这样,表面上始终保持着镇定。 “嘿,嘿嘿。” 格林德嘿嘿笑着,很狗腿样子的替方圆点上香烟后,才说:“你早就发现他进来过了?” “你没注意到我卧室木地板上,有毛驴留下的爪印?” 方圆吸了一口烟,说:“我倒是没想到,秦大川还有些小聪明,能想到来我家搜寻线索。” “是,这家伙是有些小聪明,也正是仗着些小聪明,才总是赢我们的钱。” 格林德趁机给秦大川上眼药,希望老大能为他们这些输家说句公道话,把所欠赌债都免了吧,毕竟大家伙辛辛苦苦一个月的薪水,就这样输给他,也太不心甘了些。 只是让格林德有些失望的是,方圆此时明显没心思管这些破事,又闷头吸了几口烟后,站起来说:“走。” “去哪儿?” “去神通快递集团总部。” “老大,你怀疑--” “那个地方,虽说整天是人来人往的,但也是最好的灯下黑。” “好。” 格林德不觉得那些歹徒,有胆子敢把方夫人藏在那儿,毕竟那地方人来人往的,而且白天黑夜的都有保安值班,要想带着个大活人潜伏进去的难度,不是一般的高。 不过方圆既然要去哪儿了,他自然不会有丝毫违逆,答应一声抢先快步走向了大门口时,心里还在想:眼看快中午了,去那边吃点饭倒是正好,早就听秦大川多次吹嘘,说那边餐厅食堂的红烧肉有多好吃了。 如果秦大川能知道格林德心里怎么想的,他肯定会鄙夷的竖起中指:特么的,死老外,现在都什么时候了,还惦记着吃,一顿不吃会死吗? 一顿不吃当然不会死,可肯定会饿。 尤其是在鼻子里好像嗅到香喷喷的红烧肉味道时,秦大川肚子里叫的更欢了,也加快了脚步。 铃铃铃,秦大川快要走到保安处值班室时,手机响了,是小妹打来的电话。 “小冰,有事吗?” 秦大川接起电话,笑眯眯的问道。 “你来我们公司干嘛呢?” 秦小冰语气很冲的低声问道。 “哟,你看到了我啊?” 秦大川抬头看向大楼高处,笑道:“不干嘛啊,就是你们保安处的老刘想我了,打电话给请我来会餐。你也知道,我跟老刘的关系很不错的。” “哦,那你就在下面吃饭,别去餐厅了。” 秦小冰说:“吃完饭,赶紧走。” “我知道,你们夏总看我不顺眼。放心,吃完后我马上走,绝不给你添麻烦的。” 对小妹的指示,秦大川可是少有反驳的时候,很干脆的答应了一声才扣掉电话,接着冲保安值班室那边吼道:“老刘,老朋友来看望你了,还不赶紧出来接客?” 第1312章 :要立大功了 “哎呀呀,我说今早刚睁开眼,咋就看到喜鹊在窗户外面叫呢,原来是大川兄弟今儿要玉趾光临寒舍啊,请,请,快请!” 听到喊声跑出来的老刘,这段时间文化水平高了不少,据说这跟夏总要提拔他担任安保处副处长很有关系。 领导嘛,当然得有文化才行,就算肚子里没几两墨水,也得学会把‘之乎者也’时刻挂在嘴上,那样才能让人感受到高深莫测的官威。 “我靠,这段时间去念夜大了?” 老刘那张笑的好像包子般的笑脸,让秦大川很享受,抬手重重拍了拍他肩膀:“准备高升了啊?得好好恭喜一下了。” “嗨,哪有的事?再说了,就算高升了,再高,也高不过大川兄弟你呀,你可是方总的嫡系心腹,我听说你在梨花山那边,可是占有一半的股份了。” 老刘伸手抓住秦大川的手,就像看到失散多年的亲人那样,感慨万分。 他是真羡慕秦大川的。 话说老刘认识方圆,可比秦大川早多了,但现在人家已经是方总的绝对心腹了,在梨花山有股份,他却还窝在神通快递集团总部,每个月挣那数千大洋,差距也太大了些。 “哈,哈哈,你听谁扯淡说我在梨花山占了一半股份?” 秦大川哈哈笑着,说:“也就是一、每年也就是挣个千八百万的吧,算是凑合。” “我靠,每年千八百万的收入,这还叫凑合?老天爷啊,你也太没天理了。” 老刘满脸绝望的哀嚎了声,随即哈哈笑起来,挽着秦大川的胳膊,好像一对好基友似的走进值班室,吼道:“大家伙鼓掌,欢迎咱们以前的老领导!” 秦大川以前在神通快递干保安时,也确实当过领导--保安队的副队长。 保安副队长,算什么狗屁领导啊? 不过牛星王亚等人也都知道,秦大川现在可是今非昔比了,就连刘队都这样可劲儿的巴结,大家伙当然得全力配合的鼓掌,让曾经的秦副队,感受到回家看看的亲切。 大家伙的热情,搞得秦大川很感动,赶紧掏出一盒大中华仍在桌子上,让大家抽,暗中还一边心疼:草,这盒烟可是七八十呢,就赚一顿红烧肉吃,还真有些亏了,等下次再去老大房间里时,得多拿两盒才行。 看到这些小子好像打土豪那样,眨眼间就把自己那盒烟给分光了,有人更是俩耳朵上各夹了一颗,就让秦大川恨不得抽他一耳光,也趁机说明了来意:哥们来就是混饭吃的,没有两份以上的红烧肉,以后别说认识我! 对大川哥的这点小要求,老刘等人自然是满口答应,更说食堂现在有了大腿骨,相信毛驴肯定最喜欢吃了。 老刘等人都见识过,方圆是怎么对待毛驴的了,当然不敢忽视这位爷。 给秦大川泡上一壶茶,请他稍等后,老刘亲自带人拿着饭盒,浩浩荡荡的去食堂打饭去了,大又不把食堂里所有的菜不搬来,就决不罢休的样子。 “唉,其实在这儿当个保安也不错的。” 秦大川一屁股坐在沙发上,双脚抬起搁在了椅子上,慢悠悠的说道。 “锥,锥锥!” 秦大川刚要闭上眼,趁机打个盹时,毛驴在那边忽然锥锥的叫了起来。 “怎么了?” 秦大川抬头看去,就看到毛驴正人立而起,两根前爪趴在墙边的柜子上,用嘴巴努力就够放在柜子顶上的东西。 足有两米高的柜子顶上,放着几只脏乎乎的手套。 秦大川以前在这儿干保安时,也会按时领取这种手套,用来打扫卫生时穿戴。 “有什么不对劲吗?” 秦大川忽然想到了什么,抬脚从沙发上站起来时,毛驴已经后退两步,紧接着腾身蹦起,一嘴叼住了一只手套,落在了地上。 看着不断拿鼻子嗅手套,四爪子在地上不安份点动着的毛驴,秦大川的神经忽然绷紧了,赶紧过去蹲在地上,从毛驴嘴里夺过手套,低声问:“没有搞错?” 手套上,有一根头发丝,很长,一看就是女人的。 望着这根头发丝,秦大川慢慢眯起了眼睛,喃喃的说:“兄弟,我们要立大功了。” 毛驴不会说话,只会在锥锥叫了两声后,就挣开秦大川的搂抱,冲出了门口。 “等等我!” 秦大川刚跑到门口,又返身回来,从门后墙上摘下了一根橡胶棍。 毛驴冲出去后,顺着墙根左右嗅了片刻,接着飞身跑向了大楼东侧。 秦大川连忙跟上,很快就来到了大楼后面那个盛放着扫把等清洁工具的杂物室前。 神通快递集团总部大楼的后面,就是一条小河沟,垒了一堵高墙。 位于大楼与高墙之间的这地方,当初就是预备用作来当盛放垃圾的地方,除了负责这边卫生的保安之外,从没有谁会来这儿。 秦大川以前当保安时,也就是来过一次,知道那间杂物室下面,还有一间地下室,不过后来不怎么用了,门锁都生锈了。 高达二十多层的总部大楼,仿佛把这边与面分割成了两个世界,那边是车水马龙的都市,这边却是人迹罕至的荒野,散发出难闻的霉味,还有尿骚味,这是晚上值班保安在这儿留下的纪念。 转过大楼后,毛驴不再锥锥的叫了,甚至连走路都变成了猫儿那样,蹑手蹑脚的,只是脑袋低低的伏在地上,后背上的毛发,全部竖了起来。 秦大川心跳的很厉害,用力攥着橡胶棍的双手手心里,有冷汗冒出。 他觉得,他真要立下大功了。 害怕,紧张,还又兴奋,这才让他忽略了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带着毛驴速速离开这儿,去前面给方圆打电话。 毛驴贴着地面来到杂物室门前时,眼神里已经冒出了凶光。 它能嗅得出,这儿的燕影残留气息,比它在保安值班室手套上的味道,更加清晰--早在老刘等人发现杂物室失火时,燕影就已经被人带到这儿,扔在那些发霉的破扫帚,被挂下了几根头发。 后来挟持她的负责人,觉得藏在这儿还不保险,就再次偷偷溜出来,翻过高墙,制造了失火假象。 老刘等人发现失火后,当然得赶紧断电,灭火,把那些烧坏了的扫帚抱出来,放在外面等天亮后才抱去了垃圾箱那边。 老刘等人带着手套抱这些扫帚时,当然不会注意上面挂有女人的头发,更没注意到头发粘在了手套上,却被一心搜寻燕影气息的毛驴嗅到,找到了这边。 杂物室又不是什么重地,还是刚失火断电,那么自然也没必要再锁门了。 毛驴悄悄来到门前,拿嘴一碰房门,就灵巧的钻了进去。 秦大川贴在外面墙壁上,没有听到毛驴发出任何撕咬声后,这才慢慢走了进来,发现它已经站在屋子东南角那块铁板前了。 铁板有一米见方,掀开后下面就是水泥楼梯。 地下室的面积,要比地上杂物室的面积还要大,足足有一百平米左右,当初夏天问在后面修建这间地下室,本意是要放一些汽油之类的易燃物品来着,但后来却没有用着。 杂物室断电后,照明当然不起作用了,其实就算照明,佐藤也不会开灯的,他怕电工从电表上发现这边竟然在用电,会过来查看。 虽说这种机率微乎其微,但事情太过重要,由不得他不加倍小心。 他早就准备好了蓄电池手电,光线调的暗一些,撑到今天中午是没问题的。 如果中午十二点,还等不得山原百代出现,那么就意味着事情有变,佐藤必须得执行她的第二套计划了:杀死燕影,取走她的一些细胞组织、血样,用最快的速度逃回东洋。 到现在为止,佐藤都不知道为什么要取走燕影的细胞组织,他也不敢问,因为他不问也知道,山原百代再三嘱咐的事情,重要性有多大。 取走一个人的细胞组织,可比带着她逃离唐王简单太多了,只需割下她一根手指,再放出点鲜血来藏在试管内就行了。 这么一个大美女,就这样杀了,也确实太可惜了。 听山原君说,这女人的实际年龄快五十了,可看皮肤,相貌以及气质,哪有那么大啊,说她是三十刚出头还差不多。 望着蜷缩在墙角地上的燕影,佐藤觉得嗓子有些发干,下意识的吞咽了口吐沫。 燕影嘴巴被胶带封死,双手被反绑后,用一根绳子把她长发,以及同样被绑住的双脚串起来--迫使她她不得不昂起圆润的下巴,做出外三角形的样子,把她曲线玲珑的身体,彰显的更加诱人了。 此时她双眼里满是恐惧,就像在看两头野兽那样看着佐藤俩人,但除了鼻孔急促的扩张外,就再也无法做出任何动作了。 “头,已经中午十二点了。” 一直不停看时间的田中次郎,等时间刚刚走过十二点,就小声的提醒佐藤。 “看来,山原君不会再来了。” 佐藤脸色阴沉的沉默片刻,缓缓从右脚脚腕处拿出一把匕首:“田中,准备执行第二套计划吧,准备好试管,接血!” “早就准备好了!” 田中次郎回头看了眼燕影,无声的淫笑了声,小声说:“头,真这样杀了她?” 佐藤眉梢一跳,斜眼看着他:“那你的意思?” “她很漂亮。” 田中次郎也没拐弯抹角,直接说道:“身体很结实,如果就这样杀了她,未免有些暴殄天物了。” 佐藤抬头看了眼楼梯,才说:“不能发出任何响声。” “明白!” 看到头答应后,田中次郎的眼睛立马发光,也伸手拿出一把短刀,走向燕影时嘿嘿笑道:“头,你先来,我趁机向您学点这方面的经验。” 佐藤笑了,轻声说:“如果我们一起来伺候她就更好了,可惜她不会配合的,到时候会喊。” 田中次郎脑海中,立马浮上了极其香艳的一幕:“头,我已经检查过了,这边的隔音效果相当不错,就算她喊破喉咙,上面的人也休想听到一点点的声音! 第1313章 :懂享受的男人 根据各国的相关部门研究证明,东洋经济架构的组成部分中,与性有关的行业收入,占整个国家收入的23%左右,早就超过欧美某些国家,一跃成为全球最大性市场。 这也是东洋性文化长期蓬勃发展的结果,里面肯定掺杂了太多东洋美女的血泪史,更造就了她们逆来顺受的性格,同时也让她们死心塌地成为男人的玩物。 如果只是按照‘传统观念’来对待女人也就罢了,关键是东洋的各位大老爷们儿,压根不满足那些落后、原始毫无情、趣的玩法,他们在玩法方面不断的创新。 在他们看来,只要是他们要玩,那么无论这个女人的第位身份有多高,有多重要,又是在什么样的环境下,都得玩个痛快,这也算是一种敬业精神吧? 敬业的男人,总该得到人们的尊重。 不过很明显,燕影不会这样想,当她看到佐藤俩人相互对望了一眼,脸上都浮上极度可怕的淫笑后,立即意识到了什么,马上就开始极力挣扎起来。 从昨晚到现在,她已经挣扎了太久,耗尽了全身的力气,也没起到一点点的效果,那么现在同样不会有任何改变。 她挣扎,只是出于本能上的反应,鼻子里发出哭泣的哼哼声,泪水更是哗哗地往下淌,目光含有让人心疼的绝望哀求。 她圆愿这俩男人立即杀了她,也不要玷污她的清白。 但是很可惜,燕影此时徒劳的挣扎,与哀求,不但没获得佐藤俩人的丁点怜悯,反而让他们开始燃烧的某种火焰,就像被泼了一桶汽油那样,轰然暴起了。 女人越绝望,越无力,东洋男人就越来劲,折磨她的花样就更多,力度就更狠--这可能跟他们骨子里,始终存有数千年都不曾蜕化掉的兽性有关吧? 她不挣扎,佐藤或许还对山原百代的再三嘱咐有所顾忌,以大局为重,直接一刀干掉她,取到他想要的东西,用最快的速度逃回东洋。 “头,她在动。” 田中次郎嘿嘿笑道。 佐藤看着燕影,轻笑道:“我喜欢女人动,最好是动的更激烈些,才能满足我的视觉感。” “这个好办。” 田中次郎说着,从西装下缓缓抽、出了一根短鞭。 说是短鞭,也得有一米半的长度,上面都带着细细的钢丝倒刺。 “随身携带的?” 佐藤有些小惊讶。 “这是我最钟爱的宝贝儿,从商家特定的,保管一鞭子下去,能把女人的衣服抽破,卷起,露出她的细皮嫩肉--” 田中次郎无声的嘎嘎笑着,晃了晃短鞭走向了燕影。 燕影眼里的泪水更急,想后缩,只是她双手双脚连同脑后的长发都被绳子紧紧拴住了,又怎么可能动弹得分毫? “宝贝儿,乖乖听话伺候好我们,到时候还能给你个痛快,要不然就会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田中次郎脸色狰狞的笑着,眼里闪过一抹凶光,猛地挥起鞭子,狠狠抽在了燕影的背上。 他在很抽下鞭子时,佐藤还是有些担心的,担心发出的声音会传到地上。 但当‘啪’的脆响声从空气中迅速传播,遇到四周墙壁与上方楼梯口的铁板,就迅速返回造成很大的回音后,佐藤终于放心了:回音越响,说明地下室的隔音效果就越好。 这倒是一点也不假,当初夏天问修建这间地下室时,可是想把它当做盛放汽油的燃料库的。 汽油等燃料,都具备一定的发挥性,要想不在地面上嗅到难闻的油腥气息,那么密封性必须得保证,只要密封性能保证住,强大的隔音效果也就出来了。 所以就算鞭子抽在燕影身上,发出的声音再大,声音也只能在地下室内来回荡,就算站在头顶的地面上,也不会听到丝毫的声音。 一鞭子下去后,燕影的衣服就像被锯齿刀子割了一下那样,立即出现一道犬牙交错的长豁行,露出白嫩的肌肤。 不愧是特制的短鞭,一鞭子能把衣服给抽破,却不会对比衣服更加‘脆弱’的皮肤,造成皮开肉绽的伤害,只是留下了一道深深的红印。 这条短鞭内有敲门,上面的短刺能抽破衣服,却在接触到皮肤后,能迅速变软,确实女王游戏的家庭必备用品,造价不菲。 燕影无比的疼痛,想惨叫,只是嘴巴上封着胶带,叫不出来,最多也就是身子猛地一挺,翻起了白眼。 “慢着!” 田中次郎一鞭子下去后,全身细胞都开始欢快的呐喊起来,忽地举起手正要再抽下去时,佐藤却抬手托住了他的手肘。 “头。” 田中次郎不解的回头看着佐藤:“你要改变主意了吗?” “是的。” 佐藤看着燕影,笑眯眯的说:“我决定,揭下她嘴上的胶带,松开她的手脚--你的鞭子这样出色,却没有收到应该有的惨叫、哭泣声,这不好。” “头,您太英明了!” 田中次郎一下子明白了。 大家既然决定要好好玩一下了,那么如果只是鞭打、折磨女人却听不到她的惨叫、看不到她的挣扎,那跟对付一个木头人有什么区别? 唯有女人被鞭打后发出的惨叫声,挣扎,才能更大程度的激发他们的性趣。 “我来!” 田中次郎把鞭子递给佐藤,又从脚腕处拿出短刀,弯腰伸手就揭掉了燕影嘴上的胶带。 “畜生,畜生!” 燕影立即嘶声大骂起来:“你们杀了我吧,卑鄙的畜生!” “嘿嘿,美人儿,我们当然会杀你,但现在不会!” 田中次郎嘿嘿淫笑着,采住她头发猛地贯在脚下,右手接连挥动。 他的刀法不错,唰唰几下就把捆绑燕影的绳子割断,却没有伤到她分毫。 燕影双手自、由后,马上翻身爬起,向楼梯那边冲去。 佐藤却及时伸腿,噗通一声把她绊倒在了地上,接着一鞭子狠狠抽了下去。 “啊!” 这次,燕影用她凄厉的惨叫声,满足了佐藤先生俩人的要求。 “叫,再叫大声些,叫啊!” 佐藤吼叫着,右手接连抽下,每一鞭子下去,都会卷起一片碎衣服。 燕影疼的在地上惨叫着,来回的翻滚。 她越是这样,佐藤俩人就越兴奋。 这俩人都是玩女人的高手,他们很清楚怎么对付一个誓死反抗的女人:用暴力把她摧残到一定地步后,她就会变的很乖,让跪下就跪下,让张嘴就张嘴,让做出什么动作就做出什么动作。 燕影也意识到了这点,翻滚了两下后用手捂住脸,蜷缩起来动也不动了,只是嘴里嘶声叫道:“你们这两个畜生,我儿子不会放过你们的,绝不会!” “你儿子?呵,呵呵,方圆吗?是,他肯定不会放过我们,可是现在,你还指望他能及时出现吗?” 佐藤再次狠狠抽了一鞭子,狞笑道:“说实话,我倒是很希望他这时候能出现,亲眼看到他这个年轻貌美的妈妈,是怎么在我们身下承欢--” 咣的一声大响,随即有刺眼的天光从头顶射下,接着有人大喝:“你家大川叔叔来了,还不受死,更待何时?” 有人找到了这儿! 佐藤俩人猛地抬头,看到地下室楼梯上方那块铁板被掀开,有个人从上面扑下来后,心中所有的欲、望,连他们的魂儿,都被吓得魂飞魄散。 因为他们很清楚,他们的行踪一旦暴露,就是死期到了。 就算来者不是方圆,可他们只要被堵在地下室内逃不出去,那么他们也唯有自杀灭口这一条路可走。 圆死,也不能落在华夏人手中。 所以他们必须抢被封堵在地下室内之前,用最快的速度逃出去! 就在他们心思电转间想到这儿时,来人已经扑到下面,高举着一根短棍,恶狠狠的抽向了佐藤脑袋。 “快走!” 佐藤大喝声中,迅速抬手用左肘硬生生挡住了短棍,同时一拳狠狠捣了出去。 砰! 砰! 两声闷响同时响起,佐藤胳膊上挨了重重一棍时,他的拳头也重重打在来人的下巴上,与此同时,他也听到一声野兽的咆哮声,与田中次郎的惨叫声:“啊!” 不用问,来者正是秦大川。 他可不知道佐藤俩人在下面做什么,只是在猛地掀起铁板的瞬间,听到了佐藤说出的那番话,气血顿时冲顶,猛地把铁板掀开,想都没想就扑了下来。 秦大川自己也承认,他跟随方圆混后,总是变着法的算计老大(就是沾点经济上的小便宜),但他同时也很明白,他会死心塌地的效忠老大。 现在他听到老大母亲在下面被欺负,就跟他老娘被欺负那样,顿时就血贯双眼,大喝着扑下来了。 秦大川的大喝声,吸引了魂飞魄散下的佐藤俩人的全部注意力,都没有看到抢先跳下来的毛驴。 就在佐藤抬手挡开秦大川的橡胶棍时,毛驴就像一条黑夜幽灵那样,从楼梯上恶狠狠扑向了田中次郎,直接把他扑倒在了上,张嘴就掐向他的咽喉。 不到拼命的时候,毛驴在攻击人类时,从来不下这样的死手。 毫无疑问,现在就是下死手的时候了,它当然不会嘴下留情,试图一口咬断田中次郎的咽喉。 只是无论是田中次郎,还是佐藤,只要能被山原百代委以带走燕影的重任,那么就足以说明他们不是一般的庸手。 事实上,他们也是流派内非常出色的高手,在猝不及防下能被突袭成功,但他们的反应能力,与本身真实的撕逼功夫,却是远超秦大川与毛驴的。 这一点,从被毛驴扑到的田中次郎,及时挥手挡在下巴前,被毛驴一口咬住手腕就能看得出。 手腕被发疯般的毛驴恶狠狠咬住后,当然很疼,疼得田中次郎眼前发黑,惨声长叫,可他的本能反应却在,攥着短刀的右手,猛地挥起刺向毛驴。 毛驴也是久经沙场的好手,一击没起到能让敌人致命的效果后,马上一个腾跃,拧身躲开飞射而下的短刀,张嘴又从左方咬向田中次郎的咽喉。 田中次郎再次挥手挡开时,单膝跪起。 第1314章 :小看毛驴的下场 突袭之所以称之为突袭,讲究的就是一个猝不及防。 当敌人拼着左手手腕被咬断的代价,也站起来挥刀反抗时,那么毛驴的突袭,就变成了与敌人的正面作战。 毛驴虽然跟随方圆久经沙场,也曾经有过把敌人活生生咬死的战果,它的智商已经相当于七八岁的小孩,但它终究只是一条靠牙齿来拼命的狗子,压根无法与真正的持刀高手,正面抗衡的。 尤其是在当前这种狭窄的地下室内,更是大大束缚了它的长处:飘忽不定的走位,神鬼莫测的突袭--特么的,说白了毛驴在进攻敌人时,最擅长的就是抽冷子来一嘴,一击不中后转身就跑,绝不恋战。 可这破地方,却让毛驴的武力值大大打了折扣,接连两次突袭的战果,也仅仅是咬断了田中次郎的左手。 断了左手的田中次郎,依旧是毛驴无法正面抗衡的高手,尤其是他此时已经从慌乱中清醒过来,发现来的只是一个人,一条狗子,上面却没有动静后,顿时狂喜,嘶声叫道:“头,快去关上地下室的铁板!” 只要已经把秦大川一拳打飞出去的佐藤,能关上铁板,那么地下室内就算闹翻了天,上面也不会听到了,他们完全可以从容收拾敌人的。 “来人呀,救命啊!” 田中次郎话音未落,燕影接着就嘶声尖叫起来。 她也很聪明,反应速度相当快,发现来者貌似不堪一击后(她可是亲眼看到大川叔叔被人一拳打飞了的),就意识到必须得抢在东洋人再次关门之前,向外界求救了。 一拳打飞秦大川后,本想趁机扑上去給他一刀子把他结果了的佐藤,这时候也清醒了过来,腾身就跳上了楼梯,迈开大脚往上疾奔。 “别走!” 秦大川吼叫着,翻身跳起,伸手一把就抱住了佐藤的右腿脚腕,猛地往下一拉。 咣当一声,正要腾身而起去关铁板的佐藤,就实实在在的摔倒在了楼梯台阶上,把牙齿都磕掉了好几颗。 他异常的愤怒,双手撑地回头,左脚就狠狠踹了出去。 咣! 佐藤势大力沉的一脚,重重踢在了秦大川左肩上。 秦大川却毫不松手,只是低着头,任由佐藤一脚接着一脚的猛踢他,嘴里嘶声吼叫着:“阿姨,跑,快跑!” 他希望,在他与毛驴拼死缠住两个敌人时,能为燕影争取逃走的机会。 燕影也很清楚,爬起来就向楼梯上跑,却被佐藤一拳打在了小肚子上,闷哼一声仰面摔倒在了地上。 “阿姨,快--跑!” 秦大川刚喊出这句话,就觉得左边屁股上剧痛。 原来,就在秦大川死命抱住佐藤右腿时,一刀逼退路毛驴的田中次郎拍马杀到了,挥手猛扎了下来。 幸亏秦大川又被佐藤狠狠踹了一脚时,身子一偏躲开了腰间要害部位,这才让田中次郎的刀子,刺在他屁股上了。 大川哥的屁股很丰满,有肉,这一刀下也没伤到骨头,可那种疼痛却是无法忍受的,闭眼张嘴嘶声大叫:“来人呀,来人呀!” 他这时候才后悔,在发现事情不对劲时,怎么就不喊老刘他们一起过来。 只要老刘他们跟随前来,哪怕帮不上什么忙呢,但只要能把燕影被藏在杂物室下面地下室的消息送出去,这儿两个东洋鬼子就死定了! 但现在,人家只要把铁板盖上,就能沉住气的把他与毛驴摆平了。 秦大川可没觉得,他跟毛驴就能干掉这俩东洋人,现在他就凭着一股子狠戾,来死死抱住佐藤的右腿,不许敌人站起来了。 根本,坚持不了多久,所以他只希望这时候,老刘能听到他的吼声。 可是,他在这儿喊破喉咙,老刘他们能听得到吗? 佐藤俩人在选定这间杂物室之前,就已经仔细勘察过周围环境了,当然也很清楚有人在下面大喊大叫,也不可能惊动上面的人。 但凡事不怕一万,就怕万一,真要有那个没素质的,大白天跑来大楼后面撒尿呢? 后果,绝对是不堪设想啊,所以必须得先把铁板盖上,再管其它的。 田中次郎返身一脚,踢向腾身扑来的毛驴。 毛驴灵巧的返身,躲过这一脚时,张嘴咬住了他裤脚,一下子就把他拖在了地上,也让他恶狠狠刺向秦大川后腰的一刀,当啷一声刺在了水泥地上,溅起暗红色的火花。 砰地一声,佐藤一脚终于命中秦大川的下巴,踢的他张嘴喷出了一口鲜血,可他依然死死抱着佐藤右脚,誓死不松。 话说秦大川也不是没有反抗之力的,在狭窄的环境下,靠着他此前在赌场、街头打架的那些痞子手段,在短时间对抗佐藤,甚至給敌人造成一定的伤害还是可以的。 下巴遭到重击,一口鲜血喷出去后,秦大川嘴里发出野兽般的吼叫,一拳恶狠狠的砸出,正中佐藤裆部。 哪怕佐藤是山原百代手下武力值最高的高手,可那玩意被人很砸一拳后,也是疼的眼前发黑,发出一声惊天动地的怒吼,身子更是猛地缩了起来,高手风范荡然无存。 高手再高,遇到不要命死缠烂打的对手时,也是很头痛的。 假如双方是正面作战,依着秦大川的武力值,在佐藤面前绝不会挨过一分钟,他能坚持到现在还有还手之力,还是多亏了佐藤急于去关铁板的匆忙心态,以及他死都不松手的勇悍。 可秦大川也知道,他暂时的得手,并不代表着他就能摆平两个敌人。 当佐藤意识到要想关门,必须得先把他解决掉时,那么他与毛驴就危险了。 一把将发昏的佐藤拖下楼梯后,秦大川吼道:“毛驴,快跑,跑!” 刚才他可是万分迫切希望燕影能趁乱逃出去的,只是那位阿姨被佐藤一拳打在小肚子上后,就疼的蜷缩在地上站不起来了,当然指望不得了。 而他当前又拼死缠着佐藤,现在唯一有能力跑出去呼叫救兵的,也只能是毛驴了。 秦大川希望,毛驴能意识到当前的危险,做出正确的反应。 在关键时刻,毛驴从来都不会让任何把厚望寄托在它身上的兄弟失望,咆哮声中躲开田中次郎刺过的一刀,腾身扑向了楼梯。 方圆曾经不止一次的告诉过毛驴:大势不妙,拔腿就跑;只要留得青山在,就不怕没柴烧。 为此,毛驴是苦练逃跑本领--此时在急需它向外送信时,它当然得让这几个土鳖见识下什么才叫真正的一骑绝尘! 几乎就是一道土黄、色闪电划过,毛驴就已经消失在了地下室的出口。 一条狗子逃走,并没有引起田中次郎太大的惊惶。 在他看来,狗子再聪明也是狗子,也不能像人那样冲出去后,逢人就喊:快点跟老子过来,那边地下室内有人在撕逼! 而且很有可能,人们看到一条陌生狗子冲过来时,还会被吓得连连闪避,或者干脆抄起家伙狞笑道:怎么,要与某家大战三百回合么? 田中次郎对毛驴的轻视,注定他会付出惨痛的代价,压根没有意识到现在他该扔下与秦大川在地上厮打的佐藤,紧随毛驴夺门而出,抢在援兵到来之前,翻墙跳过那道围墙,狼狈而逃。 他只是天真的以为,在那条很特么狡猾的狗子逃走后,他就可以帮佐藤干掉秦大川,然后再干掉燕影,拿着他们需要的东西从容闪人了。 想到无法享受这美艳少妇,田中次郎就火大,就把怒气全撒在了秦大川身上,双眼通红的吼叫着,一刀刺向把佐藤压在身下的秦大川后心。 燕影总算起到了她一个活人该起到的作用,哪怕她并没有太大的力气,但在看到田中次郎要一刀刺向秦大川后背时,就像被战神附体那样,嘶叫一声就跪地扑了过来,抱住他腿子猛地向后一拉扯。 田中次郎重重摔倒在地上,身子压倒了被毛驴咬断的左手,疼的他惨叫一声,抬脚踢在了燕影的心口。 这一脚的力气,是相当大的,一脚就把燕影给踢昏了过去,翻着白眼的飞出老远。 整场厮杀过程中,燕影只起到了这么一点点的作用。 但在特别关键的时刻,哪怕一点点的作用,也能扭转整个事件的走向,就像田中次郎在以后的地府岁月中,回忆起这次撕逼过程时,就会后悔的拿脑袋撞地,不该放那条狗子离开。 其实,只要他能效仿秦大川,同样能缠住毛驴的。 田中次郎小看了毛驴,那么就注定他会受到想象不到的惩罚。 他,终究不是熟知毛驴的大哥方圆。 就像秦大川那样,方圆来到神通快递集团后的第一站,就是来保安值班室这边。 秦大川找老刘,是为了混饭吃,而方圆找他,则是因为身负巡逻整座大楼安全的保安,比那些坐办公室的小白领们,更清楚这边任何的风吹草动。 先找老刘询问下有没有异常动静发生过,再去办公室去找夏小韵也不迟。 方圆刚下车,就看到老刘领着他那帮子手下,每个人都端着两个饭盒,说笑着从大厅门口走了出来,一副发财了的模样,真搞不懂这些土鳖又沾到什么便宜了,笑得脸跟金菊那样。 “老刘!” 方圆抬手打了个招呼。 “哎--哟,方、方总!” 老刘看到方圆后,脸上骤然堆上的惊喜样子,比看到秦大川是还要生动好几倍:这才是真正的大金主啊,话说老刘能去圆耀酒店那种高档次酒店吃饭,还是拜方圆所赐呢,如果把他伺候好了,说不定也能像秦大川那样,去梨花山工作呢。 “方总,您来了?怎么不提前来个电话,兄弟们也好列队相应啊!” 老刘连忙把手里的饭盒递给别人,搓了搓双手小跑着跑了过来。 “嘿嘿,自己人哪用那般客气?” 虽说方圆当前心事重重,不过老刘的恭敬态度,还是让他很受用的。 方先生虚伪的笑着,刚要迎向老刘,眼角余光就看到一道黄影从大楼东边扑了出来:“汪,汪汪!” 第1315章 :出大事了! “咦,毛驴?” 正对着东方的老刘,也看到从那边扑出来的毛驴了,有些惊讶它的叫声,怎么听起来会有十万火急的样子。 老刘还没有反应过来呢,方圆脸色大变,转身就冲向了毛驴。 方圆是毛驴的大哥,更算是一把屎一把尿把它拉扯大的衣食父母,当然很清楚它任何的一个动作、它的每一声叫声,所代表着的含义了。 同样,毛驴在扑出来后,能一眼看到方圆,那种狂喜感受就别说了,反正它也不会说--只是再次吼叫一声后,折身就向来路电射而去。 “毛驴这是怎么了?” 老刘有些不解喃喃出这句话时,方圆已经紧随毛驴消失在了大楼东边拐角处。 接着,老刘就看到正在倒车的大光头,好像出膛炮弹那样从车里扑出来,右手一挥时已经多了把手枪,就像百米冲刺的博尔特那样,向那边飞扑。 “刘队,那边出事了?” 跟在老刘身后的牛星,下意识的问了句。 正所谓一语惊醒梦中人,牛星这句话提醒了老刘,猛地扯了一嗓子,拔脚就向那边飞奔:“兄弟们,跟我来!” 牛星等人都不知道出啥事了,不过可都亲眼看到方圆的反应了,齐刷刷的精神一振,抬手就把手里的饭盒扔了出去,发一声喊:“走!” 老刘他们冲到大楼东边的拐角处时,秦大川已经被田中次郎刺了两刀。 秦大川与高手作战时的功夫,那是蚂蚁提豆腐,提也别想提起来的,可人家街头混战的经验却是相当丰富的,这一年来更是与格林德、十二生肖这些亡命之徒厮混,耳濡目染下怎么着也能学会点新东西。 所以呢,别看他现在东洋两大高手的联合攻击下--最起码,大川哥自己是这样认为的,随时都有一命呜呼的危险,但依旧能在最危险的时候,做出最正确的反应,更知道让刀子刺在腿上,胳膊上屁股上,再特么的疼,也不能松开佐藤。 唯有与这鬼子紧紧缠在一起,不给他站起来的机会,才能让持刀的田中次郎怕误伤同伴而投鼠忌器、哦,是心有顾忌,无法下死手。 只是毫无疑问的是,秦大川这种死缠烂打的方式,不会撑很久,尤其是在佐藤胯间的疼痛消失,一脚蹬在他胸口,总算把这个跗骨之蛆给蹬出去后。 秦大川实在抱不住他的腿子了,因为他两只胳膊上,已经被田中次郎刺了好几刀了,血哗哗的流,力气也随着流出。 他被一脚蹬出去时,田中次郎也顺势一脚,踢在了他小肚子上。 就像个麻袋包那样,秦大川身子飞起足足半米高,在低空中划出一道弧线后,才脸朝下的吧嗒一声,重重砸在了地上。 右脚,也‘顺势’把被踢昏过去的燕影给砸醒了。 燕影睁开眼后,就看到田中次郎高举着短刀,模样凶狠的扎向秦大川,本能的尖声惊叫:“不要杀他!” “八嘎,你去死吧!” 田中次郎怎么可能会听燕影的话? 他现在是恨透了秦大川,一心要把大川哥毙于刀下:我让你来打搅哥的好事,我让你跟我们死缠烂打,我让你--咦,这道黑影是什么东西? 挥刀刺下的田中次郎,眼角余光看到一道黑影扑来,还没有做出任何反应呢,就觉得左肩好像被大铁锤狠狠砸了一下那样,骨头都发出承受不住的咔嚓惨叫声,整个人更是射门的足球般那样后飞,重重撞在了墙上。 从没有过的疼痛,想让田中次郎大声惨叫。 只是他把嘴已经张的够大了,却发不出一点点的声音:他的整根脊梁,在狠狠撞在墙上时,都已经被撞断,压住了中枢神经,影响了他的声道。 “老大,你终于来了,卧槽!” 秦大川抬头,看到方圆后狂吼一声,眼前发黑,啪哒一声再次脸朝下的摔在了地上,昏过去了。 他已经坚持了太久。 尽管整个厮杀过程,最长也就是才三分多钟,但对秦大川来说,却像过了三个世纪,他能够支撑到方圆神兵天将般的出现,就已经是祖坟上冒青烟了。 燕影愣住,呆望着儿子,下意识的双手抱住了胸膛。 方圆没看她,反手拖下了衬衣,看似随手一撒,就盖在了她身上。 他始终盯着慢慢爬起来的佐藤,眼神冰冷的就像魔。 如果不是想从佐藤嘴里知道些什么,方圆绝不会給他站起来的机会。 佐藤也很清楚,毕竟他是山原百代最信得过的首席心腹,暂且不提武力值有多厉害(还是别提武力值了,在三分钟内都没能把秦大川搞定,这已经是对大东洋武士最大的羞辱了),可他的智商、眼力还是比一般人要高的。 佐藤缓缓的站起来,根本没在意冲下来的格林德,已经抬手举枪对准了他的脑袋,只是看着方圆,很坚强骄傲的样子,笑了笑说道:“终于,还是被你找到了。” 方圆点头,淡淡地说:“这是在我的地盘。无论你们藏在哪儿,都逃不过的。” “我们,都小看了他。” 佐藤看了眼脸朝下的秦大川,又说:“更小看了那条狗。” 方圆没说话。 他没必要跟一个快死的人,去谈论他的兄弟们多厉害。 “是不是想知道我的来历,又是为什么要绑架你的母亲?” 佐藤抬手,擦了擦被磕破的嘴角,很淡定的问道。 “有什么条件吗?” 方圆说着,对格林德点了点头。 格林德会意,马上就收起枪快步走到秦大川面前,弯腰把他抱了起来,又冲已经跑到地下室上方的老刘喊道:“去,找两个女人过来!” 他当然也看得出,现在燕影的情况也不咋样,不过他可不敢乱伸手,还是让老刘找俩女人来搀扶她最好。 站在地下室出口处的老刘,实在搞不懂咋回事:这间昨晚才失火的杂物室内,怎么会藏着人呢? 不过这并不影响他的听觉,马上就回头喊道:“王亚,去喊前台客服小张他们过来!再通知卫生室的小连,让她做好迎接伤员的准备!” 眼看秦大川都快变成血人了,这可是要死的节奏了,必须得抓紧抢救,虽说神通快递医务室的小连医术,比那些蒙古大夫强不了多少,但包扎伤口止血这种事,她还是很有几分能力的。 王亚领命,转身飞奔而去。 佐藤还是没有理睬格林德等人在做什么,又是说什么,只是死死盯着方圆,缓缓说道:“放我们走,我告诉你想知道的一切。” 方圆没说话,后退几步站在了田中次郎身边,低头看了他一眼,抬起右脚时好像还笑了下。 佐藤却觉得全身神经都嘎然绷紧,张嘴刚要大喝什么时,方圆右脚已经狠狠跺了下去。 有没有见过,神经不正常的人,抬脚多跺碎过一个西瓜的那一幕? 一脚用力跺下后,西瓜就噗嗤一声,红壤飞溅。 毋庸置疑,田中次郎的脑袋,要比西瓜硬多了,但还是挡不住方圆愤怒之极中的全力猛跺! “啊!” 当田中次郎的脑袋,就像被跺烂了的烂西瓜那样,红的白的东西飞溅而出时,燕影,老刘等人,都禁不住的失声惊叫。 他们或许能接受有人被一刀捅死、一枪打死的死亡方式,但绝对无法承受一个人的脑袋,被活生生跺碎的现实。 就连自称是天地无双的铁汉格林德,也是眼皮子猛跳,胃部开始折腾,慌忙抱着秦大川跑上楼梯时,老刘等人已经蹲在那儿开始呕吐了。 咔,咔咔! 佐藤的牙齿,在剧烈的碰撞。 跺碎田中次郎的脑袋,就是方圆对他那个问题的回答。 “我、我不会说的,绝不会说!” 佐藤拼尽全力的嘶吼道,眼珠子几乎都瞪出了眼眶,他在用这种方式,来掩饰心中无限的惊骇惧怕,就像看到了魔鬼。 “说出来,我给你跟我堂堂一战的机会,我会让你死得有尊严些。” 方圆右脚在地上搓了几下,神色从容,就像刚才只是不小心踩到了一堆泥巴,还不是一坨屎,毕竟任何人踩到那玩意后,都会恶心的,踩到泥巴就不会有这种糟糕的感觉。 “我、我要去外面,跟你决战!” 全身发抖的佐藤,艰难的接连吞咽几口吐沫后,哑声说道。 “好,我答应你。你先说。” 方圆想都没想,就点头同意了。 “我们不知道为什么要绑架这位女士,请你相信我并没有撒谎。” 佐藤深吸了一口气,才能让自己说话的语气,恢复了正常。 “说实话,我也不知道的你们为什么要绑架她,我相信你说的是真得。” 方圆想了想,很通情达理的样子。 “谢谢。” 既然左右都逃不过去死,佐藤反而镇定了下来,微微弯腰向方圆表示感谢后,才说道:“吩咐我们这样做的人,是山原小姐。” “山原小姐?” 方圆皱眉:“谁是山原小姐?” 佐藤笑了,很暧昧的样子:“方圆,你会不知道山原小姐是谁吗?” 方圆眉梢一抖,脱口说道:“山原百代!” 穿着一身ol黑色职业套裙,头上戴着个白色鸭舌帽,脸上还架着个大墨镜的山原百代,与她在佐藤面前的妖媚形象截然相反,就是个接受高等教育的天之骄女,对前台客服小张自我介绍说,是来找张欣张副总的,她得喊张副总一个表姐。 张副总竟然有这么个出色的表妹? 小张与同伴对望了一眼时,山原百代就笑道:“我以前在英国读书的,刚回国,想麻烦表姐帮我暂时找份工作。” 哦,原来是这样呀,海归呢。 我敢说,她肯定会留在公司的,这样我们公司就有四大美女了。 特么的,不去别处你会死吗--很好的掩饰好自己的嫉妒之情后,小张很客气的笑道:“好的,我马上就给张副总打电话,您稍等。” “张副总说请您上去,就在十一层最东边的办公室。” 打完电话的小张刚说完这句话,就看到保安队的王亚,连滚带爬的冲进了大厅,吼道:“出事了,出大事了!” 第1316章 :决斗 “王亚,出什么事了,你这样慌里慌张的,就不怕有损公司形象?” 看到王亚这般狼狈的模样,平时与他开玩笑惯了的小张也没客气,立即柳眉倒竖的呵斥道。 她也是为王亚好,因为公司明文规定,任何员工都不许在大厅内,做出有损公司形象的事情,毕竟这是神通快递集团的脸面嘛,如果乱哄哄的好像菜市场那样,肯定会让客户们反感的。 王亚才不管小张的训斥,用最快的速度跑到前台,上气不接下气的叫道:“快,快!你们快去后面杂物室!那边、那边出事了,方总让你们快点过去--给我电话,我要打电话!” “什么呀,谁让我们去后面杂物室啊,方总,方总是谁呀?” 虽说已经看出,王亚不像是在开玩笑,真是出事了的样子,但小张真听不懂他在说什么,更没想到公司有哪位老总姓方。 “方总就是方圆!有个女人被歹徒挟持了,藏在咱们公司大楼后面的杂物室下面了,被发现了,现在正在激战,有人受伤了!” 幸亏王亚口齿伶俐,才能在这么多的时间内,三言两语把话说清楚。 说清楚后,他也不管小张有什么反应,抓过电话就拨通了医务室的电话:“喂,小连妹妹吗?我是保安队的王亚,请你立即做好救治伤员的准备,有人受伤了,很快就会送到医务室!” 小张俩人也都明白了,慌忙放下手里的东西,绕过前台就往外跑,也顾不上前台张副总那位极具英伦风情表妹了。 表妹却是脸色大变,心中低低骂了句该死,也顾不得去找表姐了,赶紧转身向外走。 张欣还真有个在英国留学的表妹,但绝不是山原百代。 山原百代冒充张欣表妹来找她,本意是想挟持她,让她把自己等人偷偷送出唐王的。 据她所知,张欣与方圆关系好像很不一般。 她坚信自己只要略施手段,就能把那女人给整的服服帖帖,按照她所说的去配合,一旦露馅,也能以她来要挟方圆。 只是她万万没想到,还没有等她找上张欣呢,佐藤他们就出事了,方圆竟然抢先一步找到了燕影。 这样一来,山原百代当然没必要再打张欣的主意了,唯有赶紧逃走。 这也算是张欣躲过一劫吧。 山原百代推了下脸上的大墨镜,跟随小张俩人身后刚走到大厅门口,就看到好几个保安,屁滚尿流样子的跑上了台阶,面无人色的嘶声叫道:“死人了,死人了,死得很惨--方圆要与坏人决斗了,就在咱们大楼后面!” 这几个保安,可都是没见过什么大世面的,亲眼看到方圆一脚就把让人脑袋跺碎了后,魂儿都飞走了,当时就吓傻了不知道咋办了,直到老刘提醒让大家闪开时,才总算醒悟过来,就本能的逃回大厅内,开始散发他们的‘一线报道’了。 方圆要与人决斗,就在大楼后面? 正要走出大厅门口的山原百代,听保安这样吼叫后,墨镜后的目光一闪,不再着急遁走了。 她只是后悔,后悔怎么就不把佐藤这俩无能之辈,早点干掉! 依着她的智商,当然不难猜出,方圆之所以能给佐藤(也许是田中次郎)决斗的机会,自然是因为他们说出了她是谁,才换取来的。 这样一来,让山原百代此前苦心经营的面具,一下子就被撕了下来,让方圆猜出她就是丰田秀敏本人了。 无比痛恨佐藤这俩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山原百代,决定要留下来,与众多神通快递集团总部员工一起,在二楼后窗往下观阵,近距离欣赏一场男人的决斗。 现在刚十二点多,大部分员工还在二楼用餐呢,其中也包括秦小冰与劳拉俩人。 郭易秦是夏总的贵客,他欣然应允留下共进午餐时,当然不会亲自来餐厅用餐,只需秦小冰给餐厅说一句,就会有专人送到总裁办公室内的。 任何时候,诸如有人在打架这种事的传播速度,都会快的让人惊讶,尤其是还有人被残忍方式给干掉后。 “什么,方圆在后面杂物室内杀人了?还有人受伤了?” 听到这个消息后,刚要吃饭的秦小冰俩人,哪儿还有心思用餐啊,赶忙站起身随着其他员工都跑了出来。 她们刚跑出来,就看到一个大光头男人,怀里抱着个浑身是血,一动不动好像挂掉的家伙,在保安牛星的带领下,从楼梯上急吼吼的跑了出来。 事发紧急,格林德已经等不及乘坐电梯了,干脆跑楼梯,边跑还边吼:“医务室在几楼,几楼?” 牛星还没说话呢,就听有女孩子的惊叫声响起:“啊,哥,哥哥!” 格林德抬头,就看到秦小冰从人群中奋力挤了出来,小脸白得吓人:“我哥,我哥他怎么了,格林德,我哥他怎么了!” “他、他没事,只是受了外伤。” 看到秦小冰后,格林德当然得停住了,连忙安慰她说。 秦大川确实只受了外伤,是被刀子给扎的,至少扎了十几下,如果不及时抢救,很有失血过多挂掉的危险。 “是谁伤了我哥,是谁?呜呜!” 秦小冰冲过来后,才看清秦大川身上的伤口还在流血,吓得双膝一软,直接瘫倒在了地上,失声痛哭起来。 “小冰,先别哭!” 到底是劳拉见过世面,赶紧伸手把她从地上搀扶起来,对格林德厉声喝道:“快去三楼,那边是医务室!” “哦,哦!” 格林德连忙点头,也顾不得秦小冰了,连忙抱着秦大川冲上了楼梯。 下面人喊马嘶的,总裁办公室内却是一片祥和的气氛,夏总与郭易秦相对而坐,不时的低声浅笑着交谈着什么。 叮铃铃。 案几上的内陷电话急促的响起,是食堂来电。 夏小韵也没拿话筒,直接点了免提,接着就听里面传来劳拉急促的声音:“夏总,方圆在我们大楼后面的杂物室内杀了人!目前我还不知道他杀的是谁,现在他正约人在后面决斗,您只要站在后窗窗口往下看,就能看到了!” 什么? 方圆来了? 在后面杂物室杀了人,还要约人决斗? 听到劳拉这样说后,夏小韵想当然的愣住了。 郭易秦的反应却很迅速,抬手拍了下前额,自责的说:“我真傻,怎么没想到劫匪会把燕影藏在最熟悉的地方!” 郭易秦来找夏小韵之前,就已经接到了燕影被东洋人劫持的消息,目前安阳、唐王两地的警方都已经大举出动,封锁了几乎所有能离开唐王的交通路口,只许进不许出。 不过郭易秦并没有太关心此事。 一来是他知道方圆、燕随意都在唐王。 二来则是因为他也有自己的急事要做。 最后呢,他才不相信挟持燕影的人,能从方圆的地盘上逃出去。 不过,鉴于燕影的身份很特殊,他还是暗中派出了所有能派出去的人手,满大街小巷的搜寻她下落。 在遇到秦小冰之前,郭易秦也曾经仔细考虑过东洋人会把燕影藏在哪儿,却没有想到那些人会把她藏在方圆最熟悉的地方,只嘱咐撒出去的手下,严查那些公园啊、小旅馆之类的。 劳拉传来的消息,可比坐等共进午餐可重要多了,夏小韵噌地一声站起来,快步到门后,穿上风衣戴上墨镜,开门走出了办公室门口。 她生命中最重要的那个男人,要在她眼皮子底下跟人越斗了,她怎么可以不去观敌瞭阵,为他加油助威:打死那狗日的呢? 最佳的观阵场所,当然是在二楼后窗了。 看到在自家公司内也穿着风衣、戴着墨镜的夏总,扭着小纤腰踩着高跟鞋,与某位相貌英俊的贵客哒哒走出电梯后,大家伙当然得懂礼貌的让开,把最佳观望点让给她了。 “夏总,秦大川受伤了,很严重的样子,已经被格林德抱着去了医务室。” 劳拉凑过来,低声汇报道。 夏小韵才不关心大川哥的死活--淡淡嗯了声,探出脑袋往下看去。 一眼,她就看到了右脚上满是鲜血的方圆,正在老刘等人的簇拥下,站在杂物室十数米开外的地方。 杂物室门口,是个下巴全是鲜血的男人,双手握着一把短刀放在肩膀上,脸色狰狞的好像野兽那样吓人。 就像她不怎么关心秦大川死活那样,夏小韵也不怎么担心这个男人,会给方圆造成什么伤害,所以只是用看死人般的眼神看了他一眼,目光就落在了方圆脸上,心中深情的呐喊:别了,我的爱人,就让我最后再好好看你一眼吧! 挨着她往下看的郭易秦说话了:“这个人会死的很干脆,很血腥。” 夏小韵头也不回的问道:“你怎么看出来的?” “不是看出来的,是感觉出来的,你没感觉到方圆的杀意吗?” 郭易秦笑了下,回答说。 “没有,我就觉得他现在冷酷的样子,很可恶。” 夏小韵言不由衷的说:“场面,是不是很血腥?” “肯定的。” 郭易秦说道:“我建议,你下令这些观望者都别看,免得晚上会做恶梦。” “越是这样,他们就越看,倒不如让他们也近距离品尝一下死亡的滋味。” 夏小韵无所谓的撇撇嘴,问道:“他怎么还没有动手呢?难道要学评书里那样,在对掐之前,要喊来将通名吗?” “他要动手了!” 郭易秦话音未落,夏小韵就看到方圆纵身扑向对方。 “呀!” 与此同时,佐藤也发出一声嘶哑的怪叫,双手持刀迎向了方圆。 两人一错而过,速度快到让夏小韵视线都几乎捕捉不到了。 接着,方圆停住了脚步,佐藤还在继续向前冲--也只是他的身子在向前冲,他的脑袋却已经飞起,好像被人踢了一脚那样,转着圈的盘旋飞起。 除了郭易秦与山原百代之外,现场观阵的人,谁也没有看到佐藤的脑袋,怎么就忽然飞了起来,嘴巴还张着大喝:“嗨!” 时间忽然凝固,所有的嘈杂声停止。 大家只看到那具没有脑袋的尸体,向前跑了十几米后,才重重扑倒在了地上。 第1317章 :他不会来找我的 就在一眨眼前,躲在楼上窗口内往下看的人们,在看到满脸鲜血的佐藤,手里高举着一把短刀,好像凶神恶煞般的冲向手无寸铁的方圆时,还都被吓得尖叫出声。 人们辩解善恶的感官特直接,两个人对掐,那个脸色狰狞且又拿刀的肯定是坏人,好人都该像是方圆那样的小白领才对。 更何况,大家伙基本都认识方圆,内心深处把他当做了自己人,所以在看到坏人持刀要扎自己人后,大家伙能不担心的失声惊叫吗? 张欣更是猛地把拳头塞在了嘴上,尖叫一声‘方圆快跑’后,就要闭上眼。 她还没有来得及闭上眼,就看到坏人的脑袋忽然飞起,无头的尸身向前冲出足足十几米后,才重重扑倒在了地上。 她不知道怎么回事,但混在人群中的山原百代,却能看得清清楚楚:就在方圆俩人对面相扑、佐藤举刀恶狠狠刺向他的瞬间,方圆抬手捉住了他的手腕,大力迫使他刀锋回削自己的脖子,借助俩人对面相扑的惯性,很轻松就用那把刀子,把他自己的脑袋给割了下来。 说起来简单,其实做起来却是超难的:方圆必须得确定他得牢牢抓住佐藤的手,在迫使他的短刀刀锋回割他自己的脑袋时,还得确保刀刃是从他颈椎骨缝中削过,这样才能做到一刀过去,头飞起。 这是个技术活,全世界做这事做的最顺手的人,莫过于昆仑了。 方圆与昆仑是啥关系,现在可谓是满世皆知,那么跟她学点砍人脑袋的本事,还是很正常的。 “废物,真是废物!” 在佐藤脑袋飞起后,山原百代低低的骂了一声,悄悄的退出了人群。 她在知道自己的身份已经暴露,必须得赶紧逃窜,毕竟这次她绑架燕影的行为,已经彻底惹毛了方圆那群人,现在整个唐王内都是高手云集,无论是碰到昆仑还是郭易秦,她都没什么好果子吃。 亲眼看到佐藤的下场后,山原百代就确定方圆才不会因为他们之间,有过短暂几天的恩爱,就会对她手下留情,只会用比对付佐藤更为凶残的手段对付她。 她悄悄快步走到楼梯口时,才听到窗口那边发出一片惊叫声,接着就是有人在呕吐,还有人在哭泣。 在盛世承平了太久的人们,就算在电视上也没见到这么血腥的一幕(电视里当然也有砍头的情节,刀锋闪过后,人头就起来了,但没有任何的血腥感),更何况在现实中,近距离亲眼看到了这一幕? 相信在以后很长一段时间内,这些人都会半夜被吓醒了。 自然,他们也不会觉得方圆是什么好人了。 好人,会拿刀子把人脑袋给割下来后,还会满脸没事人那样,等佐藤脑袋落在脚下后,才慢慢转身看着远处那具无头尸体,就像在看一只蝼蚁那样么? 在大楼后面给方圆‘压阵’的老刘等人,这时候也都双手抱着肚子蹲在了地上,张嘴吐黄水:幸好打来的午饭还没有吃,要不然都得吐出来。 老刘边吐,边流泪,心里发誓:奶奶,就算方圆给我月薪一百万,用八抬大轿请我去梨花山做事,我也不会去了! 方圆走了过来,抬手拍了拍老刘的肩膀,轻声说:“对不起了。” 当佐藤的脑袋飞起,方圆心中那口恶气出来后,他才意识到不该在大庭广众之下,以这么残忍的手段杀人,这样会给大家伙造成极大的心理阴影。 “啊,没,没事,没事!” 老刘浑身哆嗦了好几下,下意识的后退几步,抬头看向方圆的眼神中,就像是在看一个恶魔,嘴皮子不断的抽抽。 “他们如果不用那么卑鄙的手段对付我妈,我是不会这样对他们的。” 方圆觉得很有必要给大家解释一下,他为什么这样残忍。 他解释,当然不是想找借口来说明他为什么这样残忍,而是希望老刘等人以后想起这件事时,会想到:活该,谁让那俩东洋鬼子绑架、并试图非礼方圆老妈来着,这种畜生不如的东西,就该接受最残酷的惩罚! 只要老刘他们这样想,那么就会生气。 人在生气时,胆子就会大一些。 胆子大了,这件事给他们留下的阴影就会小很多了。 果然,听方圆这样解释后,老刘明显愣怔了下后,眼睛立即亮了好多。 他刚要说什么,方圆却已经快步离去:“老刘,等会儿你来卫生室,我有事要拜托你帮我。” “好!” 听方圆用郑重其事的语气,说有事要拜托自己帮他时,老刘精神更是一振,那种难受的感觉立马去了一大半,说话的声音有力气了很多。 老刘也是个聪明人,知道方圆为什么要跟他解释他为什么要用这种残忍手段杀人,低头对那具无头尸体狠狠吐了一口吐沫后,双手掐腰深吸了一口气,扯着嗓子大喊:“死、死得其所,这两个坏蛋死得其所!是他们绑架了方圆方总的母亲,并试图不轨--” 虽说燕影被绑架、并差点被两个坏人不轨的事儿,按说不是啥好事,方圆不该说出来的,毕竟有损他的颜面,但现在为了减轻大家伙的心理阴影,他也顾不得了。 更何况,他对燕影这个母亲,也委实没有多少好感。 “就在刚才,这两个恶棍的犯罪行为被秦大川,就是秦小冰秘书的哥哥,我们神通快递集团的原保安队长发现后,还试图杀人灭口。大家伙应该也都看到了,大川兄弟都变成血人了,幸亏方总率领老刘我们一干保安处的同志,及时赶到,这才制止了他们丧失人性的犯罪行为!” 老刘总是能在恰当的时候,给自己脸上贴金。 但毫无疑问的是,他这样嘶吼着吆喝,肯定能最大限度的减轻全体员工的心理负担,让他们本能的会这样想:哦,哦,幸亏坏人被方圆给杀了,要不然他们在杀害秦大川后,指不定还会来对付我们呢--特么的,死得好,死得妙,死得呱呱叫! 呜啦-- 尖利刺耳的警笛声成片的响起,一声声的刹车声老远就能听到,砰砰的关开车门声中,至少有二十名以上的警察,飞速向总部大楼后面跑来。 发现后面出事后,老刘就派人打电话报警,这是他的职责所在。 正双眼满是血丝带人在唐王市展开拉网式搜索,放下狠话说哪怕把唐王掘地三尺,也得找到燕影的李文广,接到消息后,立即就带人用最快的速度,向这边赶来。 一路上,他不住的打电话,要求各单位都火速赶来神通快递集团。 当看到佐藤那具无头尸体,听凑上来的老刘简单说明了刚才的情况后,李文广才长长的松了口气,竟然觉得双膝无力,差点瘫倒在地上。 燕影被坏人绑架走,除了方圆昆仑、燕随意他们之外,最着急的莫过于李文广了,毕竟燕影是从唐王离开的,他这个局长竟然没有派人护送,绝对的失职呀。 李文广这么着急,是因为他已经开始喜欢当前的工作岗位了。 除暴安良,是每一个男子汉儿时最大的梦想,而市局局长当然能是实现梦想的最佳角色。 大批警察火速抵达现场后,马上就在停车场外面扯上了警戒线,让老刘等人都离开案发现场,由警方接手,要细致勘察现场。 就在下面忙成一团时,夏小韵已经返回了她的总裁办公室内。 “怎么,你真不打算见方圆了?” 郭易秦关上房门后,就这样问道。 “你觉得,我现在见他有好处?” 夏小韵反问。 “没有。” 郭易秦摇了摇头,重复道:“没有任何好处。不过,他可能回来找你,要不要我去挡住他?” “不用了。” 夏小韵长长的眼睫毛垂下,低声说:“只要我不主动去医务室,他是绝不会来见我--呵呵,我很明白那家伙,有多么的小气。” “看来,你很理解他。” 郭易秦笑了笑,开门:“那我先走了,等你做好决定后,随时随地的都可以给我打电话,我已经做好了远行的充分准备。” 夏小韵没说话,就站在那儿静静的看着自己脚尖。 郭易秦走出总裁办公室,就看到劳拉双手抄在口袋里,倚在走廊墙壁上,抬头看着天花板,很淡然冷漠的样子。 郭易秦能看出,劳拉抄在口袋里的右手中,绝对有已经打开保险的手枪:方圆的母亲被东洋人绑架,竟然藏在她的眼皮子底下,虽说不是她的失职,她却感到了浓浓的危险,此时当然是要寸步不离夏小韵了。 “方圆去了医务室?” 郭易秦随口问道。 劳拉依旧看着天花板,淡淡地嗯了一声,好像在反问郭易秦:这时候,方圆不去医务室,还能去哪儿? 浑身是血的秦大川,饱受精神摧残的燕影都在医务室,那么方圆当然得去那儿了。 医务室门口外面,站着牛星几个保安,看到方圆快步走出楼梯口后,他们立即停止了低声交谈,都下意识的挺直了腰板。 方圆进门时,抬手拍了拍牛星的肩膀。 刚推开房门,就听到女孩子嘤嘤的低泣声,是秦小冰坐在椅子上,双手捂着脸肩膀抖动着哭泣,张欣与前台客服小张俩人,正在低声安慰她。 夏天问是个相当要面子的人,要不然当初也不会修建这么一栋大楼,来当总部了,那么单位医务室,当然也比很多单位的医务室好很多,竟然还有两个病房,像正规医院那样。 “方圆,你来了。” 听到开门声响后,张欣抬头看了过来,眸光里带着明显的关心神色。 正在哭泣的秦小冰,也抬起了头,接着就站起来,一下子扑在了他怀里,紧紧搂住他的腰,全身都在发抖。 秦大川浑身是血的样子,真是吓坏了她,让她总是胡思乱想,想到老哥真要是有个三长两短,那她该怎么与年迈的父母交代? 方圆的到来,无疑让她找到了靠山,这才下意识的扑进他怀里,寻求安全感。 第1318章 :太远了,看不清 “别怕,大川没事的,他受的只是皮外伤,只需及时包扎伤口,静养个三五天的,就能下地行走了。” 轻拍着女孩子有些单薄的肩膀,方圆低头在她耳边低声说道。 “真,真得?” 秦小冰连忙停止了哭泣,仰起了小脸。 其实刚才去里面看过的张欣,在出来后就已经对秦小冰说过这样的话了。 医务室的小连,虽说医术比蒙古大夫强不了多少,可还是能看出这种简单直白的外伤,只是看上去可怕而已,秦大川并没有任何的生命危险,他昏迷过去,只是在看到方圆到来后,紧绷着的神经猛地放松后,再加上脱力的反应罢了。 别看在杂物室的地下室内时,他只与佐藤他们厮杀了几分钟,但那短短三分钟,却是他有生以来最凶险的时候,必须得全身心的投入,一旦反应稍慢,立即就会挂掉。 不过很明显,秦小冰对张欣的话不信,以为是在安慰她。 现在听方圆也这样说后,她却马上信了,娇躯不哆嗦了,双眸也开始放光,整个人一下子活了过来,白玉雕刻般的脸颊上还挂着晶莹的泪珠,让方圆傻了一下后,情不自禁的低头,在那张红唇上轻轻吻了一下。 感受到女孩子微凉且又柔软的嘴唇后,方圆才猛地醒悟过来:我靠,人家哥哥为了你的事跟歹徒浴血厮杀,现在生死未卜的,你还有心去吃人家小妹的豆腐,还是不是人啊? 秦小冰呆了。 她可没想到方圆会亲吻她,小脸攸地苍白了下。 她的脸色变化,让方圆心中更加不安,连忙干咳一声解释道:“咳,那个啥,我不是--” 秦小冰堵住了他的话,效仿他刚才的样子,在他嘴上飞快的亲吻了下,随即游鱼般的从他怀里游走,跑到了窗口看向外面时,小脸已经红扑扑的了。 这家伙,为什么不这样对我? 亲眼目睹这一切的张欣,心里泛起了酸溜溜的味道时,前台客服那俩小妹低头抬手捂着嘴,无声的笑着,擦着方圆快步走出了医务室。 嗯,这是俩聪明的孩子,祝愿她们能找到如意郎君吧。 “方圆,阿姨她没事的,就是受惊吓过度,我这就去给她拿件衣服来。” 张欣知道自己也该走了,等会儿肯定会有很多大人物过来。 “谢谢你,欣姐。” 方圆伸出右手,语气真挚的说道。 “我不想跟你握手。” 张欣刚要伸手,忽然鬼使神差的大胆说道:“能不能拥抱一下?” 刚才方圆亲吻秦小冰的那一幕,提醒张欣她与方圆之间,永远都没有她所期望的那种可能了,也就死心了,但却希望用一个拥抱,来结束这段淡淡地情缘。 方圆张开手,轻轻抱了张欣。 张欣心满意足的走了,脚步轻快,高跟鞋的细高跟踩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哒哒声,就像是在敲鼓,纤腰美臀扭的更是风情四射,让站在门口的牛星等人都看呆了,她走进电梯里都老大会儿了,才咕噔咽了口口水。 张欣在临走前,曾经告诉方圆说,小连正在病房给燕阿姨检查身体,他现在当然不方便进去的。 其实就算是方便,方圆也会先去秦大川那屋子里。 秦大川躺在病床上还没有醒来,格林德正在收拾他那些染血的碎衣服,看到方圆进来后,正趴在床脚的毛驴马上就跳起来,跑到他面前人立而起,伸出舌头去舔他的下巴。 严格的说起来,这次毛驴是能找到燕影的最大功臣,也起到了最最关键的作用,如果不是它及时逃出来报信,就算大川哥运气再好,估计这会儿已经被干掉了,佐藤俩人完全可以从容离去。 不过这是它应该做的,因为它是方圆的兄弟。 方圆就算心里感激它,也只会拍拍它脑袋,绝不会亲吻它--那样,就太见外了。 “大川怎么样?” 方圆走到床前,抬手拿起秦大川的左手,开始給他试脉。 “就是失血过多后的暂时昏迷,我已经联系过市中心医院了,相信他们很快就能赶来的。” 格林德回答说。 方圆点了点头,也能从秦大川的脉象中,试出他的脉象虽说有些虚弱,但却是很平稳的,并没有任何的生命危险。 咔,咔咔的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从外面传来。 格林德走到门口看了眼,回头说:“是医院的人来了。” “好,你与秦小冰一起过去陪他,等我处理好这边的事情后再过去。” 方圆顿了顿,又看着毛驴:“让毛驴也跟着去。大川住院后,你要小心些,通知黑蛇他们一起过去。” 方圆这样安排,是担心山原百代会在羞恼成怒下,再去对坏她好事的秦大川下毒手,尽管这种可能性不是太大,但也不能不防。 “明白。” 格林德点了点头时,秦小冰已经带着几个中心医院的医护人员,走进了屋子里。 跟随医护人员一起来的,还有张翼与燕随意。 其他的唐王主要领导没有来,因为他们都不知道燕影被绑架的事,而且燕随意也没打算通知他们,毕竟这件事关系到燕家,凡事最好是低调些的好。 一二把手都很关心的伤员,医护人员能不加倍小心的对待吗? 站在张翼身后的韩妙,看到躺在担架上的大川哥脸色苍白、露出被单的一只手上还残留着血迹的死人样子后,小脸上明显浮上了担忧的神色,看上去好想跟着一起走。 这时候张欣亲自拿来了一套她的衣裙,看到唐王的一二把手都在后,就有些拘谨,也没敢进来,在门口对方圆眯了下眼睛,轻声说:“方圆,给阿姨的衣服。” 方圆刚要过去,张翼却抢先一步走过去,接过了衣服向张欣道谢。 张欣连忙说不客气,有些结巴。 在张翼这种才貌双全的美女实权干部面前,生性泼辣的张欣还真有些紧张,把衣服交给她好后就转身急匆匆的离开了。 “我去看看方、燕阿姨。” 张翼说了句,带着韩妙走进了病房内。 外面屋子里,只剩下燕随意与方圆了。 扔给方圆一颗烟后,燕随意说:“这次真是幸运,如果四姑真有点什么三长两短,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向爷爷交代了。” 方圆没说话,只是笑了下,点上了香烟。 燕随意也点上后,才看似很随意的问:“怎么没有看到夏小韵?” “她可能很忙吧。” 方圆淡淡地说。 “刚才我来时,看到了郭易秦。” 燕随意没有继续谈夏小韵,他能从方圆的冷淡中看出不满(想想也是,方圆的亲妈在小夏眼皮子下面出了这么大事,她到现在却还没露面,他能满意吗),岔开了话题:“这次搜索行动中,郭易秦也出动了他所有能出动的人手。” “嗯,等以后有机会,我会当面感谢他的。” 方圆这句话倒是发自内心的,不管他对郭易秦有什么成见,但人家在这件事上的态度,确实值得他说声谢。 “方圆,有句话,我不知道当说不当说。” 燕随意犹豫了下,看向了方圆。 “你说。” 方圆却躲开他的目光,扭头看向了窗外。 “你,其实该坐下来与四姑好好聊聊的。” 燕随意很小心的选择着措词:“你可能还不知道,在她离开你的这些年内,她其实很痛苦的,也时刻关注着你的安危。只是,碍于某些原因,她只能那样做,才让你对她产生了误会。” “嗯。” 方圆沉默很久后,才低低的嗯了声。 燕随意当然没指望他的三言两语,就能说动方圆,不过很明显,方圆能静静听完他这些话,就已经证明了什么。 吱呀一声,病房的门开了,小连走了出来。 她可不认识燕随意,不过却认识方圆:“方圆,阿姨这会儿的情绪已经安定了些,你可以进去看看了。” “谢谢你,小连。” 方圆走过去,很认真的与小连握了下手,表示感谢。 “呵呵,这是我应该做的,我先出去,就在外面,有什么事随时叫我。” 小连轻笑了声,转身快步走出了医务室。 张翼也与韩妙走出了病房,她进去看望燕影,一来是以唐王市一把手的身份,对受惊女士表示亲切的问候,二来则是因为燕影是方圆的亲妈,算是她这位地下夫人的地上婆婆了,能不略显孝心吗? “阿姨让我问问你,你能不能进去一下?她有话要对你说。” 张欣走过来,低声说道。 在燕随意、韩妙俩人面前,她并不掩饰看望方圆的眼神里,带着那种不一般的神色,因为这俩人都很清楚她与方圆是啥子关系。 “张书记,我们先出去吧,去现场看看。” 不等方圆说什么,燕随意就抢先说道。 他觉得最好是给方圆与燕影一个单独的聊天环境,那样会相对轻松些。 “好。” 对燕随意的提醒,张翼自然不会反对。 方圆也没说什么,等他们离开又吸了一颗烟后,才在水盆前洗了把脸,缓步走进了病房内。 张欣的身材与燕影差不多,所以她穿着那身黑色套装很合适,让她看上去比张欣更像一位都市丽人。 如果别人有这样一个越活越年轻的老妈,肯定会骄傲的不得了。 但方圆却觉得别扭,很别扭,因为在俄罗斯卡门地区发疯时,还曾经产生过那种大逆不道的念头,幸好九幽夫人的打击,才驱除了他的魔性。 燕影半躺在病床上,脸色还是有些苍白,不过历经太多风浪、精神上的痛苦折磨的她,现在精神却是不错的,看着站在门口的方圆,过了很久后才幽幽叹了口气:“唉,你就不能过来,让我好好看看你么?” “我站在这儿,你也能看清我的。” 方圆嘴里虽然这样淡淡地说着,可却走到了病床前,犹豫了下,坐在了椅子上。 “太远了,看不清。” 燕影说着,慢慢抬起手伸向了方圆的脸,这是要感受一下活生生的儿子了。 方圆下意识的向后一仰头,燕影那只手僵在了半空中,本来就苍白的脸色,雪白。 第1319章 :男儿有泪不轻弹 有哪一个日夜都思念儿子的母亲,在伸手要摸摸儿子的脸时,儿子眼里却浮上厌恶的神色仰头躲开时,心里不会难受? 就像忽然间有十几把刀子,狠狠刺向她的心尖那样,疼的都不能呼吸了。 燕影长长的眼睫毛颤了一下,露出个自嘲的笑脸正要说什么时,方圆却抬手拿住了她那只要缩回去的手,放在了自己的脸上。 心如死灰的燕影,瞬间活转了过来,雪白的脸上立即浮上一抹病态的嫣红,低低的叫道:“小、小圆。” 方圆看出燕影极度伤心后,马上就想到了母亲在他十二岁之前的那些岁月里,是怎么呵护疼爱她的了。 无论她后来又做了哪些对不起他的事,但终究是把他带来这个世界上的那个女人,生他养他,像所有伟大的母亲那样,那么他就不该拒绝母亲的爱抚。 尤其是当燕影,低低的叫出他的小名后,方圆瞬间就有了极大的错觉,仿佛是回到了儿时那样,再也无法强忍的,泪水迸溅出来。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因未到伤心处。 十二岁以后,方圆就几乎不再哭泣。 在昆仑,在毛驴眼里,他就是他们的唯一,唯一能绝对相信,靠得住的大山。 在秦大川,在格林德,在十二生肖心中,方圆就是他们绝对的主心骨,后半生幸福所在的源泉。 在夏小韵、在张翼等人眼里,方圆就是个无所不能的人。 在很多人的眼里,方圆可能是大哥,是靠山,是个打不死的小强,更有可能是个可怕的魔鬼--但唯独没有谁去考虑过,他方圆再怎么厉害,生命再怎么坚强,他充其量也只是个活生生的人。 是人,就会有思想压力,就会感到累,就会有当重担无法承担会垮掉的那一天。 可是这些,别人却忽视了,方圆也从来没有让任何人失望过,不管是铁辽他们,还是被他刚干掉的佐藤俩人。 这让方圆的潜意识内,也产生了错觉:他是无所不能的有些夸张,但他绝对是最坚强的那一个! 可是燕影微凉且又温软的手抚摸在他脸上,那声仿佛来自儿时的‘小圆’,却一下子打破了他所有坚强的外壳,让他猛地意识到他在母亲面前,还是个需要母亲来保护,来安慰的孩子。 真正的男人,绝不会在妻儿、朋友或敌人面前流泪,但他却会在很累很累时,趴在母亲温暖的怀抱中,情不自禁的泪流满面。 “小圆,我的小圆,妈,妈妈对、对不起你。” 燕影紧紧抱着儿子的头,下巴用力抵在他头顶,嘴里喃喃的叫着,泪水就像断了线的珠子那样,噼里啪啦的砸落下来。 没有谁来打搅这对母子,唯有一只麻雀落在了病房外的窗台上,好奇的看着里面,叽叽喳喳的叫着,仿佛是在祝福这对母子之间的所有怨气,在这一刻尽释前嫌。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燕影的泪水才不再往下落,笑了笑正要再说什么时,却惊讶的听到她怀里的方圆,已经发出了均匀的鼾声。 他在把这些年来所有的不堪重负、负面情绪都用泪水发泄出来后,感觉到无比的轻松时,也感到从没有过的疲倦,就像几岁时因调皮被方天明狠狠揍了一顿后,他就趴在妈妈的怀里,死去活来的大哭一场后就会睡着了那样。 唯有在母亲的怀抱中,人们才能像儿时那样不用考虑那些烦心事,美美的睡一觉,就像昆仑能在方圆怀中睡着那样。 楼宇湘没有母亲,更没有能让昆仑依为心理靠山的恋人,所以她永远都无法像趴在燕影怀里的方圆那样,能无比安然的睡一觉。 只有林林陪着她,躲在这连绵起伏的群山内,像只被猎狗猎杀的野兔那样,躲在荒草丛中,哪怕是困倦至极必须得合眼休息下时,也被任何的风吹草动给惊醒。 没有野兔、野鸡从远处的荒草丛中经过,有随时都会扣下扳机的林林忠心守在身边,楼宇湘也睡不着的。 因为她不时的会咳嗽,嗓子发痒,总是痒的,痒的必须得咳嗽,就像咽炎患者不时的会咳一下那样,甚至更厉害,因为她睡着时也得咳。 每咳嗽一阵,她都能从手心里看到那种带着黏黄颜色的血迹。 而且,黏糊颜色的血迹,已经有了变黑的趋势,这说明她在不知不觉被下的毒,已经开始侵入了五脏六腑中,很快就能混迹于全身的血脉中。 等她的鲜血里也含有这玩意后,那么她就是病入膏肓了,大罗神仙也救不了。 听到躺在自己腿上的楼宇湘,又剧烈咳嗽起来后,已经背负着她走了一个晚上、累到极点的林林,睁开了刚闭上的眼,抬头警惕的看四周。 随着中秋的越来越近,天色也黑的越来越早了,尤其是在群山中,黄昏总是在人们不注意时,悄无声息的从四面八方笼罩过来。 夕阳是金色的,撒在群山的一草一木上,为万物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晕,有一串排成人字形的大雁,正忽闪着翅膀飞过远处的山巅,好像要飞进夕阳中。 确定周围并没有任何危险后,林林这才松了口气,把手枪放在旁边地上,从背包里拿出一瓶矿泉水,还有几个药瓶子。 在林林的帮助下,楼宇湘慢慢坐了起来,接过矿泉水喝了几口,也没有漱口,这在以前是无法想象的。 她抬手挡开了林林递过来的药瓶子,强笑着说:“不、不用了,这玩意吃的再多,也不管用的,都扔掉吧。” 楼宇湘这两天虽然咳的厉害,每次都能吐出鲜血来,但她除了憔悴些之外,精神状态却相当好,皮肤仍旧娇嫩的一掐就能有水流出,身材丰盈的没有消瘦哪怕是一丝半点,甚至她原先就很迷人的熟、女气质,更加浓郁了。 一个咳嗽的连觉都睡不着,已经在野外潜逃了这么久,每次咳嗽都会有鲜血咳出来的女人,怎么可能会有这种状态? 不正常。 任何不正常的东西,都有它必须存在的原因。 楼宇湘明明很痛苦,尤其是精神上正在遭受从没有过的折磨,那么她还能保持当前的‘超好’状态,只能证明她被方圆所下的毒,是非常非常的可怕。 林林也很清楚这些,可她却不知道该怎么办,望着手里的药瓶子,声音有些嘶哑的劝道:“楼、楼总,我觉得吃点,总比不吃要好,怎么着也该起到些许作用吧。” “不用吃了。” 楼宇湘深吸了一口气,强行压制住又要剧烈的咳嗽冲动,用力咽了口口水,望着慢慢落下山巅的夕阳,低声说:“我现在知道了,我中了什么毒。” 林林眼睛猛地一亮,连忙追问:“什么毒?” 在林林看来,只要楼总能确定她中了什么毒,那么就好办了。 林林会趁着夜色,把楼总背出群山,去大医院内治疗。 她相信,现在苏省楼家肯定早就派人赶来了唐王这边,正广撒人手在搜寻她们俩人的下落。 但与此同时,那个要猎杀楼总的恶魔,也在搜寻她们。 尽管楼宇湘坚信她在逃亡时的路线,极大出乎了恶魔的预料,这才能逃到群山中,算是暂时躲开了猎杀,而且林林在背负她一路逃来时,也尽可能的掩藏自己的行踪。 可是毫无疑问的是,相比起楼家搜寻她们的大批人手,那个恶魔无疑更擅长追踪,她在判断出楼宇湘玩花逃走后,特定会马上将目标对准群山,继而迅速搜索她们逃走的任何蛛丝马迹。 所以呢,这时候楼宇湘最正确的应对方案,就躲在这儿不动。 只要她们能藏得住,总有那么一刻,苏省楼家的人会找到她们的。 为此,她们在前往机场的路上下车时,就已经准备好了足够两个人躲在群山中维持十余天的饮水,食物。 只要耐心的等下去,总能等到太阳升起的那一刻。 不过让林林担心的是,楼总所中的剧毒越来越严重了,能不能撑到楼家人找到她们的那一刻,她一点把握也没有。 所以在听她说已经知道自己中了哪种毒药后,林林决定冒险沉夜把她背出去,去大医院:藏在这儿无限期的拖延下去,楼宇湘会毒发身亡;逃出去也有可能被恶魔发现,也是个死。 既然都是死,那为什么不闯一下呢? 说不定,她们命好,能逃过恶魔的搜索呢,毕竟这可是在群山中,恶魔本事再大,也只是一个人,不可能监控长达数百公里的山脉。 只要能侥幸逃出群山去了大医院,院方就能根据楼总的描述,配置出解毒药剂的,现代医学这样发达,林林觉得这种慢性毒药还是能被克服的。 但楼宇湘接下来的话,却让林林的心如沉冰窟:“白搭的,我所中的毒,世界上任何一家医院,都解不开的。” “那,那是什么毒?” 林林声音干涩的问道。 “尸毒。” 楼宇湘轻轻吐出这两个字后,就剧烈咳嗽了起来,还不敢大声,必须得用手捂着嘴巴,以防那个随时都会出现的恶魔,会听到。 “尸--毒?” 林林呆愣了半晌,忽然想起很早之前,在报纸上看到过的一则新闻。 说是一名六七岁的小女孩,在郊外游玩时,不慎被一种隐藏在荒坟中、以腐尸生存的蚊子叮咬了一口,感染上了剧毒。 医生把这种感染病毒,称之为尸毒。 小女孩的父母,带着她走遍了全世界,都没能找到能医治她的法子,只能眼睁睁看着孩子一步步的走向死亡。 为满足小女孩最后一个要求(想做海的女儿),他们把孩子带去了沿海城市。 无比幸运的是,让全世界各大名医都束手无策的剧毒,却在孩子在海边玩了一个月后,忽然痊愈了。 然后,孩子就引起了好多名医的极大兴趣,纷纷来研究她的病例,最终总结道:孩子在痊愈之前,曾经被喂食过以鲜血为药引的解药。 很可能,某个生物身上的鲜血,就是尸毒的最直接解药! 第1320章 :楼宇湘的良心 其实楼宇湘在逃进群山内后,就已经猜到自己所中的剧毒是尸毒了。 毕竟在此之前,她可是知道方圆曾经中过这玩意,陈婉约为了救他,不惜双手捂着脸爬上了他的床。 要想解开尸毒,必须与异性恩爱。 但也是治标不治本,在靠异性来稀释尸毒的同时,不但能让那个人也被感染,也能让暂时被压下的尸毒,在某一刻突发后,让中毒之人死得惨不堪言。 饮鸩止渴就是这意思了。 楼宇湘倒是不在意:不在意去找任何一个陌生男人恩爱,不在意他被传染后会不会死亡,甚至不在意等剧毒爆发时死得有多么惨不忍睹,她只想能赶紧驱除这种难以忍受的咳嗽。 她倒是想了,问题是现在她身在荒山野岭中,去哪儿找男人啊? 她真要是去找男人,很可能还没有找到,她就被要猎杀她的恶魔率先找到了,所以她只能忍,希望能坚持到楼家的人,能比恶魔更早的发现她。 “那,那我们该怎么办?” 林林想到那条新闻后,冒险背着楼宇湘去大医院的想法,一下子烟消云散了,只剩下浓浓的茫然不知所措。 “等、等等吧。” 楼宇湘又开始咳嗽起来,这次咳嗽的时间更长,咳出的鲜血也更多。 她低头望着掌心,嘴角不住的跳动,等黑暗彻底笼罩下来后,才低声说:“林林,我这次恐怕不成了,你自己走吧。” “不,我绝不会扔下你--” 林林用力摇头,正要表决心要与楼总同生共死时,楼宇湘抬手打断了她的话。 “傻孩子,干嘛要为我这种女人要死了而流泪?” 楼宇湘望着林林的目光,在黑夜中无比的柔和,轻轻替她擦干了泪水,笑着摇了摇头,柔声说:“我比谁都清楚,我这个人有多么的该死。因为自从我被堂兄欺负后,我就已经没有任何人性了,坏事做绝,从来都不会后悔。” 林林只是哭,不说话。 “我一直在琢磨,老天爷为什么要派我来这个世界上。” 楼宇湘抬手,遥望着有些墨兰的夜空,声音轻的就像来自九重天外:“让我降生在苏省楼家,绝对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而且,还又给了我这副任何男人都无法抗拒的皮囊,只需我眼波稍稍流动,那些臭男人就恨不得能像狗那样,匍匐在我脚下,用舌头来舔我的脚趾。” 林林重重点头。 随着她的点头动作,泪水不断滴落在荒草丛中。 她很清楚,楼宇湘没有撒谎,这个小女人不但系出豪门,更有着让女人都无法抗拒的风情。 楼宇湘那三任死在她手里的老公,当初就是被她相中后,只需勾勾手指头,他们就会屁颠屁颠的跑过来,唯命是从。 如果楼宇湘在年少时,没有受到她某位堂兄的伤害,那么她只能是个绝对的红颜,但谈不上是祸水。 就算非得说她是祸水,她也不会祸害那么多人,其中有很多是无辜者。 楼宇湘变得这样心狠歹毒,比天使还要美丽的外表下能隐藏着邪魔的灵魂,那都是拜她那个已经死在剑锋山山崖下的堂兄所赐。 她不再把活着当做一种可心的享受,而是看做是报复。 她能报复任何人,只要能有必要,甚至也包括她爷爷楼明功,会被她当做牺牲品牺牲掉。 她不觉得自己这样做有什么错,要说错,也是老天爷不该让她来这个世界上,既然让她来了,那么就不该让她在花季少女时代,被堂兄所欺负。 既然老天爷非得这样安排,那么楼宇湘也可以在性情大变后,按照自己的意愿来行事,不用有丝毫的心理负担,无论做什么都不会后悔! “咳!” 再次轻轻咳嗽了下后,楼宇湘才即蓄势待发:“林林,实话告诉你,我早就算到自己会有这么一天了。不过我不怕,也不会怨恨任何人,因为在我这三十三年中,我享受到了别人十八代祖孙加起来都没享受过的,所以我死而无憾。” 林林还是只哭,轻轻点头,接着又摇头。 楼宇湘没有再劝她,只是自顾自的说:“你应该还记得以前,我让你在瑞士银行内,存了三千万美金的那个户头。那时候,你还问我,为什么要把密码告诉你。” “楼总,我,我知道了,您是给我准、准备的!” 林林猛地明白了过来,哭声更大,却又接着抬手捂住了嘴巴。 “不错,那就是给你准备的,你是我最亲近的人,我不想你跟着我一起走向死亡。” 楼宇湘淡淡地说:“你现在就走吧,走后取出那些钱,过你自己喜欢的生活。” “我不走,我死也不会--” 林林用力摇头,泪水横飞。 “你想让我死不瞑目吗?” 楼宇湘的声音更淡,打断了她的话,看着她的眼神也变得狠戾起来:“我楼宇湘这辈子,就没做过任何好事。为什么,你不在我要死时,成全我做一件?那样,我不算短暂的人生,才会是完美无缺的。” “楼总!” 林林用力咬住了嘴唇,目光决然。 “唉,好吧,你不走,我走。” 楼宇湘作势要起来:“我不想在临死之前,还能看到你为我而死。” “楼总--我、我走!” 林林赶紧伸手拉住她,嘴唇都咬出了鲜血,全身更是颤抖的厉害。 “这就对了,我楼宇湘能在活着时,还能良心发现为他人着想,这绝对是我能笑着死去的最大保障。” 楼宇湘说着,伸手替林林擦掉下巴上的鲜血,低声说:“那个恶魔要杀的是我,不是你。所以,据我推断,就算她发现你,也不会擅自对你下毒手的,最多只会胁迫你说出我下落。但你千万不能说出我藏在这儿,要不然你就死定了。” 在哭泣的林林用力点头时,楼宇湘继续说:“你走时,最好是大声唱着山歌,我记得你的山歌唱的很好。” 楼宇湘让林林在逃走时,大声唱山歌,有可能会把恶魔给引来,但同时也能引来苏省楼家的人。 而且根据她的推断,那个恶魔发现林林一个人,却在大声唱山歌后,肯定会疑神疑鬼,不敢擅自行动。 等恶魔反应过来时,苏省楼家的人,或许就已经找到林林了。 恶魔再厉害,也不敢正面与那么多人作战的,因为她是昆仑,她得顾忌方圆会不会受到她的连累。 “好,我都听您的,楼总!” 林林也是个杀伐果敢的人物,听楼宇湘这样说后,立即觉得很有道理,狠狠擦了把泪水后,把手枪交给楼宇湘:“楼总,拿着枪。虽说那个恶魔绝不会找到您,但荒山老林的,谁也不敢保证有没有猛兽的存在。我不要紧,我看到野狼也能杀死它。” “那我祝你一路顺风。” 楼宇湘倒是没有拒绝林林的手枪,拍了拍她肩膀:“走吧。” “我走了,楼总。” 林林站起身后,忽然又蹲下来,用力拥抱了楼宇湘一下。 楼宇湘的双眸攸地眯了起来,脸上攸地闪过一抹愧意,但很快就恢复了正常。 林林用力抱了她一下后,站起身转身快步走向树林外时,就听楼宇湘在背后低声说:“林林,希望下辈子咱们还能认识,我一定要真心对你好。” “我们下辈子肯定会认识的,您这辈子对我也很好!” 林林回头,深深看了楼宇湘一眼后,闪身消失在一丛灌木丛后面。 望着林林消失的方向,楼宇湘沉默很久才打开了手枪保险,横放在了自己膝盖上,低声说:“我发誓,下辈子一定对你够好。但这辈子,我对你一点都不好的,要不然怎么狠心去牺牲你,去引开那个恶魔,为我争取苟活不了多久的生命呢?” “呵,呵呵,林林,你跟了我这么多年,为什么还不理解我是个多么残忍的蛇蝎女人呢?” 楼宇湘呵呵轻笑一声,喃喃地说:“必要时,我连楼家老头子都能牺牲,都敢下狠手,更何况你只是我的秘书呢?” “那是因为,她始终认为你是对她最好的人,所以就算能窥探到你这样做的真实想法后,也不会表现出来,而是按照你的意思,去寻死。楼宇湘,你确实是个蛇蝎女人,我不如你。” 楼宇湘话音未落,一个好像幽魂那样的女孩子声音,从她背后的一棵树后传来。 全身的神经,蓦然绷紧,楼宇湘无比艰难的慢慢转过了头。 然后她就看到了一个白影,慢慢走了过来,一双眸子是可怕的莹白色,就像天上那两颗最亮的星星。 方圆睁开眼时,就看到了这两颗星星。 但燕影望着他的双眸,却比天上那两颗星星更加的明亮,带着欢欣。 “我睡了多久?” 方圆轻声问道。 “不多时候,也就是七八个小时吧?” 燕影微笑着,抬手轻抚着儿子的头发。 “压的你腿都麻木了吧?” 方圆擦了擦嘴角的口水,直起了身子,很有些不好意思。 “这是我十五年来,最幸福的时刻。别说是把腿压麻木了,就算锯掉,那又怎么样?” 燕影莞尔一笑时,让整间病房内的色彩,都仿佛亮了几倍。 “你,你太漂亮,太年轻了,不像我妈,倒像是我、我姐姐。” 方圆其实想说燕影像他那个啥来着,话到嘴边又赶紧改变了。 口花花惯了的人,在讨好美女时,总是会不经大脑。 “你是不是想说,我更像你老婆?” 燕影极度开心下,丝毫不介意她这样说,对母亲的角色相当有损。 方圆脸一红,不敢说。 “傻小子,你小时候可是总说,长大后要娶老妈当媳妇的。” 燕影掩嘴一笑,娇俏的模样更让方圆不敢看。 方圆站起身:“我出去走走,外面还有人等着呢。” “记得赶紧回来,我还有很多话要跟你说呢。” 燕影笑吟吟的样子:“小子,你平时调戏女人的本事去哪儿了?” “你、你是我妈!” 方圆脚下踉跄了下。 “你妈,可也是美女哦。” 燕影悠悠的说。 第1321章 :那个人没有来过 很多当妈的,都爱调戏儿子,没想到饱受磨难的燕影也是这样的人。 她是用这种另类的方式,来稀释心中的愉悦。 在她不得不离开所爱的男人嫁给方天明、又不得不忍痛离开儿子、天狼星陨落西北后,还被儿子憎恨,她心里有多么的苦,唯有她自己知道。 如果没有今天,就算她以后还能活着,也会被这些积攒在心中极大的怨气,给憋疯的,现在一经获得儿子的原谅,身上的千斤重担一旦卸下来后,她马上就回到了还没有认识方天明之前的样子,活泼开朗。 快五十岁的女人了,现在还比绝大多数妙龄少妇更迷人,这本身就是她调戏儿子的资本,也是能坚持到秦大川赶到的最大原因。 如果,她像那些其他不到五十就被生活重担给压得好像六十岁那样的老妇人,思想纯洁素质颇高的东洋武士,又怎么会打她的主意? 绝对是等十二点一到,立马抄刀子动手,割肉放血了,绝不会挥着皮鞭想跟她玩玩儿,这才把自己脑袋玩烂,玩儿没了。 死里逃生的欢欣,以及儿子的原谅,这才让燕影放肆起来,并无比享受这种感觉,还有些骄傲:看,都说这家伙因为身上有朵彼岸花的缘故,备受女人们的喜欢,可他在我面前却很狼狈呢。 水开山,你可以放心的去了,我以后会幸福的活下去。 燕影望着门外,笑颜如花的样子,却偏偏有泪水从白玉般的脸颊上淌下。 方圆当然也能看出母亲是在调戏他,其实他也很享受这种调戏--并不是所有的男女之间的调戏,都带有那种香艳的意义,还有一种是爱到极致后,才必须得用这种方式来表达的亲情。 在关上门的瞬间,方圆想到了他很小的时候。 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牢记才几岁时候的事,现在想起来很可能是受武侠小说的影响,燕影才会效仿金庸大师《倚天屠龙记》中的殷素素,在张无忌刚学会走路没多久,就会故意伸脚绊倒他,在他哭泣时抱着他再哄他。 小说中的殷素素,是爱极了她的五哥张翠山,更爱极了张无忌,才用这种方式来调戏儿子,那么效仿她的燕影呢? 她爱的是水开山不是方天明,偏偏她的儿子是方天明的,所以她才会用那种方式来‘欺负’儿子,想为陨落在西北的那个男人,找回一点公道,但在方圆被摔得哇哇大哭时,她却又心疼的不行,赶紧哄他。 相比起小说中的殷素素,燕影的遭遇更加的悲苦,别看她没有像殷素素那样,在张翠山自杀后殉情,仍旧‘没脸没皮’的活了下来,那是因为她愧对儿子,必须得坚强的活下来,获得儿子的原谅后,再谈生死。 你会活的很幸福的。 瞬间相通了这些后,方圆深深的吸了口气,抬头看向了窗外。 窗外早就华灯亮起,夜色静谧的就像恒古以前,只是多了太多的灰色,好像在怜悯人活着有多么的不容易。 也确实不容易,老刘等人守在医务室外面的走廊中,已经有七八个小时了,肚子里早就饿的咕咕叫了,食堂就在下面,可大家伙却没谁提出要去吃饭,都倚在走廊墙壁上默默的吸烟。 格林德坐在椅子上,毛驴就趴在他脚下,蜷缩成一团,半眯着眼睛不时的打个盹。 十几号人,没有谁说话。 老刘等人守在这儿,是因为方圆来之前曾经跟他说,等会儿有事要拜托他--这个等会儿,不知不觉就等到了晚上九点半,医务室内还静悄悄的,没有一点动静,让大家伙心里不安:方圆母子,不会出什么事儿了吧? 幸好,就在老刘走到格林德面前,想请他是不是进去一下时,房门开了,精神奕奕的方圆走了出来。 “方总!” “老大。” 看到方圆终于出来后,而且气色还这样的好,格林德等人提着的心才放了下来,赶紧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倒是毛驴,很少有为方圆担心的时候,只是看了大哥一眼,张嘴打了个大大的哈欠,继续打盹。 “中午时不小心睡着了,一觉睡到现在,让大家久等了。” 方圆抱歉的解释了下,又问:“格林德,大川那边怎么样了?” 秦大川在午后被送到市中心医院时,就派格林德、黑蛇他们去守着了,方圆觉得他不会出什么大事。 果然,格林德回答说:“下午四点时就醒来了,不过很累的样子,很快就睡过去了。现在黑蛇与斑点狗在那儿守着,还有秦秘书,不会出什么问题的。” “嗯,这就行。” 方圆点了点头,说道:“你写一张三百万的支票。” 格林德现在是梨花山开发工程的大管家,管人,也管钱,支票就随身携带着呢,听方圆这样说后,连忙拿出来,趴在椅子上唰唰的写了三百万,刺啦一声撕了下来。 他刚要递过来,方圆却看向了老刘:“老刘,明天去银行,把这三百万提出来,保安队留下三成,剩余的就帮我包成红包送给总部其他员工,算是我给大家伙压惊了。” “啊?” 老刘呆了。 他没想到,方圆说是有事要拜托他帮忙,竟然是让他做散财童子,还是大手笔,一下子就拿出了三百万。 而且还特别点明,保安队留下三成。 三百万的三成,就是接近一百万了,保安队全体队员总共二十号人,那就是一人;平均五万块。 至于其他两百万,以红包发放给总部其他员工,每人也得拿个万八千的。 三五万、万儿八千的对于那些有钱人来说算不了什么,可对老刘这些月薪数千的打工族来说,绝对是一笔不能忽视的惊喜啊。 方圆发钱,是想以这种方式,来表示他对神通快递集团总部全体员工的歉意,希望这样做能冲散他们亲眼看到佐藤脑袋飞起时留下的心理阴影。 实际上,金钱也有这种魅力的。 “啊,不,不,方总,我们怎么可能会要你、您的钱呢?” 老刘呆愣一下后,连忙推辞,不知不觉间已经带上了敬语。 牛星等人也是连声推辞,尽管五万块的魅力对于他们这些人来说,很难抗拒,不过他们觉得他们并没有做什么,受之有愧呀有愧。 “就按照我说的去做。” 方圆笑着拍了拍老刘的肩膀,低声说:“等会儿,我会让格林德给你,前台的两位妹子,还有医务室的小连,再单独每人发个十万块的红包。行了,别推辞了,再特么的推辞,我可改变主意了。” 老刘是保安队的队长,又是方圆与秦大川的老相识,这俩人在干保安时,老刘对他们真不错,今儿他又表现的这样出色,方圆当然得格外意思意思了。 至于重赏客服前台两个小妹,那是因为人家身为娇滴滴的女孩子,能够去脑袋被跺碎了的田中次郎尸体现场,能把燕影搀扶出来,就该值得方圆的感谢。 医务室的小连也是这样,尽管她只是做了自己该做的。 “方总,多余的话我就不说了,以后有什么需要我老刘去做的,只管吭一声,保管是水里水里去,火里火里去!” 老刘当然不会再客气,立即双眼冒光,老脸通红,抬手把胸脯拍的啪啦响,也不担心排骨似的小身板能不能受的了。 把要吩咐老刘去办的事说完后,方圆就让他们去忙自己的事了。 老刘也很清楚,接下来方圆要与格林德商量重要事了,他们再留在这儿就不方便了,带头领着牛星他们给方圆弯腰鞠了一躬后,这才满脸喜气洋洋的走了。 “老夫人怎么样?” 等老刘他们走了后,格林德才开始关心燕影的状况。 虽说燕影一点也不老,看上去比格林德还要更年轻一些,不过她毕竟是格林德老大的老妈,称她为老夫人还是很有必要的。 “很好。” 方圆点头表示代替母亲感谢格林德关心后,向楼梯口那边看了一眼,才看似很随意的问道:“今天下午,有谁来过?” 神通快递集团出了这么大事,就算唐王其他领导消息再怎么迟钝,可很快都知道消息了,当然得结伴前来慰问了,甚至安阳的主要领导也都来过了。 不过,都被站在门外的燕随意,给客气的挡驾了。 大家伙来这儿,也就是做个态度,其实谁都知道这件事不是他们能掺和的,只要人来这儿露个面,能见到燕随意就行了,当然不会说啥非得进去,亲自面对面的问候燕家四姑奶奶。 但格林德很清楚,老大问的才不是那些人,想了想才低声说:“除了秦秘书、梨花山那边打来几个电话后,就再也没谁打电话,或者来过了。” 秦小冰在大川哥醒来后,总算是放下了心,当然得打电话问问这边情况了。 至于梨花山那边打电话问候,那也是再正常不过了。 如果不是担心山原百代会打那边的主意,必须得有昆仑亲自坐镇,她肯定会出现在门口走廊中的。 该来的,不该来的都来过,或者打过电话了,唯有最该来的夏小韵,不但没来过,而且连电话都没打来过一个,就像她才不在乎燕影的死活,方圆的任何事那样。 听格林德这样委婉的说后,方圆神色平静的点了点头,吩咐道:“去下面开车吧,我们连夜返回梨花山。” 就算方圆不回梨花山,今晚也得离开,毕竟这儿是办公大楼,可不是休息的场所。 “好。” 格林德答应了声,转身快步走了。 “毛驴,过来。” 方圆对懒洋洋爬起来的毛驴打了个响指,开门走进了医务室内。 燕影已经穿好鞋子,坐在了外面小连的办公桌前,正随意翻看着一份医学杂志,看到方圆进来后,嫣然笑了下屈膝蹲在地上张开双手,对毛驴笑道:“毛驴,过来让老妈抱抱。” 毛驴是方圆的兄弟,更是能救燕影脱离苦海的最大功臣,所以她要在表示感谢时,自称老娘并没有丝毫的唐突,矫情。 第1322章 :那些不为人知的事 看到美女就想往人跟前凑合,本来就是毛驴最大的习惯,那就别说美女主动张开双手,表示要来抱抱了。 它当然不会有丝毫的犹豫,立马欢快的跑进燕影怀中,被她搂住脖子时,伸出长长的舌头,在她脸上‘索拉’了下,惹得美艳少妇咯咯娇笑。 听到燕影银铃般的娇笑声,方圆觉得很别扭,打定主意以后绝不会与老娘结伴走在大街上,以免让人误会他们的关系。 “谢谢你,毛驴。” 燕影伏在毛驴耳边,低声道谢。 “你都喊它儿子了,那么无论它做了什么,你都没有感谢它的。” 旁边的方圆吸了下鼻子,走过来抓住毛驴的尾巴,把这爱贴乎美女的家伙给拨拉到了一边。 “我以前在听说你养了毛驴,并把它当兄弟对待时,我内心中还是有些不屑的,觉得一条狗子,有何德何能,能让我儿子这样看重?” 燕影站起来,语气正经的说:“现在我才知道,你为什么要把它当做兄弟了,因为我做梦也想不到,它会那样勇敢,聪明,忠诚。” “嘿嘿,你若真想感谢它,还不如请它大吃一顿呢,在它看来,一顿酱排骨就是最好的谢意了,当然也不能缺了酒。” “哦,它还会喝酒?” “毛驴不是一般的狗子。” “嗯,一般的小狗也不会有让我惊讶的表现。” 燕影点点头,深以为然,接着问道:“秦大川,他现在的情况怎么样了?” “皮外伤,已经度过危险期了,只需好生修养几天就行了。” 方圆说:“刚才格林德说,他下午四点时就醒来了,我的人在医院那边陪着他,你放心就是了。” “他小妹很漂亮,与你关系也很好,对吧?” 燕影谈话时的跳跃性非常大,正说着秦大川的事呢,忽然就转向了秦小冰。 “昂,我与那直通通没啥心眼的丫头是好朋友。” 方圆脸上闪过一丝扭捏的样子:“你问她干啥?” “还能跟干啥?” 燕影笑道:“当然是希望那么好的女孩子,能成为我的儿媳妇了。” 方圆正色道:“我身边女人已经够多了,不能再--” “韩信点兵,多多益善。” 燕影打断了他的话。 “可是……” 方圆吧嗒了下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如果是放在今天之前,燕影与他谈起秦小冰时,他肯定会坚持自己的意思,说那他们是好朋友,是传说中的闺蜜,除了不喜欢她嫁给郭易秦之外,绝对会真诚祝福她能找到适合于她的白马王子。 但就在下午,他当着张欣等人的面,亲吻过人家秦小冰的小嘴。 从那女孩儿被吻后的反应来看,这绝对是她的真正意义上的初吻。 方圆在心情激荡下夺走了她的初吻,而且她随后也做出了回报,这时候再说是好朋友,说是闺蜜,那就未免有些不男人了。 燕影轻笑一声,走到方圆面前,抬手为他整理着有些凌乱的衣领子,说道:“有人曾经说过,只要我儿子喜欢的女人,都能收入囊中的。” 方圆干咳了声问:“咳,这是谁说的话啊,这么不现实?” “你爸。” 燕影在提到方天明时,脸上的笑意消失了。 方圆眉梢挑了下,张嘴想问什么,却什么也没问。 “只要你想,慢说一个秦小冰了,像楚楠楠、水暗影、林舞儿、楼宇湘甚至已经死去的叶明媚、陈婉约,她们都能成为你的女人,这是你将来必须要做某件大事的回报,没有谁会对此指手画脚,上面对你的感情生活,都采取了不管不问的态度。” 燕影的手,顺着方圆的胸膛滑落,低声说:“方天明更告诉我说,你命中会有很多女人,这是上苍注定的。” “不、不包括夏小韵吗?” 方圆犹豫了片刻,才喃喃地问道。 他其实一点也不愿意提起这个名字:燕影在她的公司总部差点没命,就算她与方圆没有任何的关系,她这个东道主都该前来慰问才对。 可直到现在她都没有露面,更是连电话都没打一个。 方圆刚听格林德说,夏小韵没来过时,看似平静的脸色下面,是愤怒。 莫名其妙的愤怒,恨不得找到她,采住她衣领子恶狠狠的问问她,这是为什么! 他当然不会那样做,只决意就此彻底的跟她划清界限,再也不管她的任何事。 可当燕影提到那些女人、却独独没有提到最该提到的‘一号女主’夏小韵时,方圆终于忍不住的问了出来。 他问这个问题,当然不是想必须得霸占她才行,就是单纯的想问问母亲,为什么没有提到夏小韵。 “傻小子。” 燕影怎么看不出方圆心里是怎么想的,手指在他额头点了下,笑道:“怎么可能没有那个丫头?你没有谁,也必须得有她呀。要不然,老妈我又何必眼巴巴的跑来唐王,把那只绣花鞋也送给她呢?” “啊?你、你把另外一只绣花鞋也送给她了?” 方圆大吃一惊。 他曾经听楼宇湘说起过,在潘龙语的头七时,他父亲曾经去过,大师兄把那只左脚上的绣花鞋交给了方天明。 方圆始终不解那只至关重要的绣花鞋,怎么会藏在潘龙语那里,又是为什么为什么在死后才托人把它交给方天明。 方天明,又要怎么处置那只绣花鞋等等问题--现在燕影却告诉他说,她已经把那只鞋子,交给了夏小韵。 这样一来,夏小韵就拥有了两只绣花鞋。 只要她能穿上,那么她对方圆形成的特有禁锢,就会立即消失掉,俩人就会像两块正反面的磁铁那样,紧密的粘结在一起,同时也达到了九幽世界那边所希望的目的。 如果夏小韵是从别处得到那只鞋子还倒罢了,偏偏送她鞋子的人,是燕影。 傻子这时候也能推断出:燕影把鞋子送给夏小韵,就是方天明的意思,更是潘龙语的意思,要不然那老神棍绝不会在生前,就安排好了一切。 他们不是该想法设法不让夏小韵穿上那双绣花鞋的吗,怎么现在却采取主动了? 难道说,事情又有了新的变化,才迫使他们必须得这样做? 到底有了什么新的变化? 方圆心思电转间,就想到了这些。 燕影却没有回答儿子的这个问题,只是缓声说道:“你知道吗,夏小韵是龙头,与九幽夫人的女儿。” 方圆傻掉。 他早就听说过,龙头与九幽夫人曾经做过一段时间的夫妻,这才从九幽世界内偷盗出了一些精铁,锻造出了七把锋利无比的昆仑陌刀,希望用此来抵御来自罗布泊内的危险。 他更知道龙头与九幽夫人有个女儿,而且九幽夫人也曾经亲口承认过,他们的女儿就在人世间,但就是不告诉方圆,他们的女儿是谁。 所以方圆做梦也没想到,夏小韵竟然就是九幽夫人的女儿! 这个消息,就像一把大锤,一下子把方圆给砸懵了。 “小圆,楚词也很苦的,甚至比你所担负的使命还要重要,只是她比较倔强,而你又不给她交谈的机会,躲在梨花山不回来。” 拿过一把椅子,把发呆的方圆按在了上面,燕影继续说道:“楚词不但是你的,而且命中注定她才是你唯一的妻子。至于秦小冰等女孩子,无论她们有多么的优秀,她们如果想守在你身边,都只能委屈的当地下夫人。” “她、她没来见你。” 方圆艰难的做了个吞咽动作后,才低声说道。 “她不来,有她不来的理由,你以后就会知道了。所以现在无论她做了什么,你都不要因此而怨恨她。” 燕影犹豫了下,很想把夏小韵要去罗布泊的事说出来,但话到嘴边又想起了方天明的厉声警告,还是忍住了:在夏小韵没有离开小圆之前,你绝不能说出她要去九幽世界的事,要不然就前功尽弃,悔之晚矣! 很明显,如果方圆知道夏小韵要去九幽世界后,无论双方之间有多么大的矛盾,他都会极力阻止她西行的。 只要两个人见面了,会发生些什么--会让那个已经到了最关键时刻的滔天计划,会发生意外变故,而且对方圆俩人也没有任何的好处。 命中注定,夏小韵必须得去九幽世界。 方圆没再问什么。 因为燕影现在告诉她的这个消息,就已经让他的心,彻底乱了。 “小圆,听妈的话,这段时间都不要见楚词,你,与她,都需要冷静一下,懂不懂?千万不要犯倔,要不然会后悔的。” 燕影不放心,一再嘱咐方圆要冷静。 “我、我会的。” 方圆慢慢地点了点头,心中无比后悔前些天,夏小韵一个劲打电话让他回家时,怎么就不回家呢? “我来唐王找你,还有一件事要特意告诉你,很重要,能让你放下不该有的负罪感。” 陪着儿子发了会呆后,燕影走到椅子后面,双手按在他肩膀上,给按摩了起来。 方圆也没拒绝,脑袋后仰靠在母亲的怀中,闭上了眼:“什么事?” “是关于叶明媚的。” 燕影说道。 她其实没死,也不是我杀的。 方圆很想这样告诉燕影,但也只是很想。 可能是出于某种私心,也可能是怜悯叶明媚当前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吧,他不想让人知道那个可怜女人还活着,为此特意嘱咐过老鼠,对此事必须得三缄其口,在没有他的允许下,绝不会随便泄露叶明媚就躲在梨花山下的任何一个字。 燕影的声音很轻,却很清晰:“她,并不是你的嫡亲四舅妈,最多只算是一个名义上的,所以,你没必要因为你们之间有了那曾关系,就会担负太大的心理包袱。” 方圆睁开了眼,仰面看着母亲的眼光中全是不解,却没说话,因为他很清楚,接下来燕影会給他解释清楚的。 “她是燕家的四少奶奶,这一点是千真万确的。” 燕影无声的笑了下,才继续说:“不过,你老妈我,却不是燕家嫡亲的四姑奶奶,我是别人家的孩子,只是从小就在燕家长大而矣。” 第1323章 :走自己该走的路 深夜十一点,方圆再次走出医务室时,精神气色更好,眉梢眼角间都透着说不出的轻松,就像卸下了千钧重担那样。 事实上也确实如此。 自从知道叶明媚原来是自己的四舅妈后,方圆就觉得自己被钉在了人伦道德的耻辱柱上,脚下有熊熊的烈火烧烤,更像被一个恶魔给掐住了咽喉,每当想起这件事时,都会觉得呼吸困难,心烦意乱。 无论他找什么样的理由,来为自己解脱他与叶明媚发生那种关系,不是他的错,但事实就是事实,不是任何理由能改变的。 现在好了。 原来他与叶明媚之间,并没有那种让他窒息的罪恶感。 充其量,他是给燕春来戴了一顶绿油油的帽子,上了一个不知道啥叫害怕,骄横跋扈异常的女人而已。 男人就是这样,一旦解开最大的心结,原先对女人的愧疚之情,就会荡然无存。 这不是有良心没良心的问题,而是男人的本性,就像女人明明喜欢穿得无比性感走在大街上故意卖骚,在遭到异性的侵犯后,她们却一副受害者样子的要死要活,大骂天下男人没一个好东西。 如果没有男人来欣赏,女人打扮的再漂亮给谁看? 给女人吗? 那样只会赚两声骚货,几个白眼,除此之外就什么也得不到了,很快就失去了打扮的兴趣--所以千万不要指责男人某些时候的生性凉薄,因为这是他们的个性。 方圆也没向燕影解释,被所有人都误以为是他杀了叶明媚的事,别人既然这样认为就认为吧,反正这样的黑锅他也不是太在乎。 “方总,方夫人!” 方圆与燕影刚从楼梯走到总部大楼的一楼大厅内,始终等在这儿的老刘等人,都围了上来,齐刷刷的躬身问好。 在这么多人面前,风华绝代分的燕影,也没有丝毫的避讳,左手挽着儿子的手臂,昂着下巴就像尊贵的王妃那样,脸上带着迷人的笑容,却不说话。 她知道,有儿子在,根本不需要她说什么。 她更清楚,别人绝不会因为她与儿子这样亲热,就会有什么龌龊的念头,因为傻子也能看得出,每当她看儿子时的目光中,满是呵护,溺爱之情。 “我们要走了。” 方圆笑着点了点头,对老刘说:“老刘,这边的事就麻烦你了。” “方总,不麻烦!” 老刘连忙挥手,让众手下让开了道路。 走到门口时,燕影才回头笑道:“各位,以后还请去梨花山作客。” “多谢方夫人!” 老刘等人齐声道谢后,又齐刷刷的弯腰鞠躬。 燕影很享受这种感觉,心中更是自豪:这都是儿子给她挣来的。 走下台阶时,她还听到有人忍不住的小声议论:“方夫人太年轻漂亮了,我都怀疑她是不是--” “牛星,闭上你的臭嘴!” 老刘的喝斥声传来。 呵呵,年轻漂亮了不好吗? 燕影心中轻笑,款款走下了台阶时,燕随意从不远处快步走了过来,背后跟着李文广等人。 张翼倒是也想留下,来‘巴结’一下婆婆,不过她得注意点影响,毕竟她不是燕随意,如果真留下来,会被人在背后说向京华燕家献殷勤的。 更何况,她最多只能算是方圆的地下夫人,还远远达不到直接参与燕家那些事的资格。 李文广等人留下,当然是为安全考虑了。 救出燕影后,安阳、唐王两地的警方这才消停下来,这是燕随意下的命令:以警方的力量,不足以对山原百代构成任何威胁,反倒会发生没必要的伤亡,所以干脆停止搜捕,任由她离开,以后会有专人找她算账的。 “随意,时候不早了,你也回去休息吧,有小圆在,我不会有事的。” 看到燕随意后,燕影这才松开了方圆的手。 在燕随意面前,她就必须得端正态度,这是对燕家的尊重。 “好的,四姑,我与方圆说几句话就走的。” 燕随意点了点头,扭头看了眼李文广,才笑道:“李局在,是因为要带你们去市中心医院的。” 秦大川现在还在那边住院,于情于理,方圆母子今晚都得去那边看望一下,那么李文广留下来带路,也就很正常了。 “去那边吧。” 燕随意抬手指向停车场最远处的角落,对方圆说。 “好。” 方圆看了眼母亲,跟着他缓步走向了那边。 燕影望着两个人的背影,黛眉微微皱了起来,搞不懂燕随意要与方圆说什么,还得背着自己。 燕随意要说给方圆听的话,当然得背着燕影。 因为到现在为止,方圆母子始终以为,东洋人忽然绑架燕影,只是想用她来当人质,来胁迫方圆做点什么的,却不知道背后还隐藏着更可怕的阴谋。 燕随意不想让燕影知道,就是怕她会担负极大的心理负担。 任何的女人,在得知自己快五十岁了还这样年轻漂亮,原来很可能与阴谋有关,是别人‘培养’的结果,现在已经瓜熟蒂落到了该收割的时候了,以后就别想睡个好觉了。 这种事不能告诉她,只能告诉方圆。 为什么我的麻烦,一出接着一出的源源不断? 听燕随意用很低的声音,说出这番话后,方圆用力闭了下眼睛,又重重叹了口气后,才问:“你相信潘龙语在临死前那一刻,给燕老爷子打的那个电话,就是恍然参透了最大的天机?” “我相信。” “理由呢?” “任何人在临死前的那一刻,他的脑思维、预知感等所有功能的潜力,都会被死亡激发出来,从而拥有正常人永远也达不到的奇妙境界。” 燕随意解释道:“这一点,国外科学家早在十数年前,就已经研究并确定了。尤其是像潘老师那种不寻常之人,临死前所感受到的东西,只会更加真实。” 对燕随意的解释,方圆没有任何反驳的意思,因为在此之前,他就曾经听山羊说过这方面的事情了。 沉默了片刻,方圆抬头看向站在大厅台阶前的燕影。 尽管明明有李文广等人在那边陪同,可燕影娇俏的身影在灯光下,看上去却那样的孤单,更有些不真实的虚幻,仿佛只要有一阵轻风吹过,她就会消失了那样。 “我发誓,我不会再让母亲受到丁点的伤害,只要我还活着。” 方圆慢慢捻碎了手里的香烟,就像在捻碎那些敌人。 “我相信你肯定能保护好四姑不再受伤害的,这件事后,上面也会对东洋方面做出反应的。呵呵,他们既然能在华夏胡作非为,就别怪未我们以牙还牙。南诏博士等人的惨死模样,看来他们已经忘记了。” 燕随意冷笑着,语气中带着无尽的萧杀之意。 “那本来就是个记性不咋样的民族,是得有人不时提醒一下才行。” 方圆很清楚,燕随意既然这样说,就证明华夏某些特殊部门,已经就燕影被绑架一事要做出大行动了。 但他也不会袖手旁观,在山原百代手中吃了那么大亏的老鼠等人,可不是被人踢一脚就会夹着尾巴躲在墙角中的主。 老鼠他们对付不了山原百代,可东洋不就是只有一个山原百代吗? 方圆现在就能想象出,在华夏官方与老鼠等人的联手下,那个民族很快就会有腥风血雨掀起的。 唯有让那个国家知道什么是真正的疼痛,他们才会变乖,就像美国在他们国家扔了两颗原子弹后,导致二十多万无辜居民死亡后,他们不但没有叫嚣着要报仇雪恨,反而抱住美国的大腿,亲亲的喊美爹。 “有什么需要我做的,随时给我打电话。” 燕随意拍了拍方圆的肩膀,转身快步走下他的车子时,心中轻轻叹了口气. 他知道,当他把这些话说给方圆听后,他就得把年少时就下定的决心,彻底的请扫出记忆了。 无论他有多么的努力,他都无法替代方圆的地位。 或许,当初他有这个想法本身就是错的,反倒不如郭易秦,开始时就把自己定位在了次要的角色上,这才能走的更远些。 不过他也有了无比的轻松:此后,他可以把所有心思,都放在为人民服务的工作上了,只要政绩斐然,用不了多少年,他就能抵达让世人必须得仰视的高位上。 那,才是他燕随意该走的路! 根本不需要像郭易秦去效仿燕影,唯有以牺牲自己为代价,才能为家族,为郭家后人,开辟出一条光明之路。 “我们去医院?” 看方圆走过来后,燕影马上就迎了上去,绝口不提燕随意与儿子讲了些什么。 “是,秦大川这时候也该醒来了,他肯定着急像我表功呢,我可不能让那家伙失望,还得做好被敲竹杠的准备。” 方圆笑着说了两句,笑着走向了李文广:“李局,连累你这么晚了还没有去休息,客气话我就不多说了,咱们去市中心医院吧。” “本来就没必要说,潘老师当初安排我来唐王时,我就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了,希望能给予你最大的帮助。” 李文广做了一段时间的市局老大后,整个人都有了明显的改变,一扫过去时他陪同大人物身边时那种沉默寡言了,变得神采飞扬起来。 “哦,对了,还有件事我差点忘记告诉你了。” 李文广抬手,与方圆轻轻击了一掌后转身要上车时,忽然想到了什么:“你认识虎子吗?” “虎子?” 方圆想了想,摇头:“记不得这个人了。” 李文广提醒道:“虎子说他认识你,早在两年多之前就认识你了,还说那时候曾经帮你要过债,帮你教训过崔家区医院的马院长。” “哦,我响起来了,是有个叫虎子的。” 方圆这才恍然大悟,问道:“咋,他犯事了?” 虎子帮方圆要债,收拾马院长这些事,还都是在两年多之前。 本来,那时候方圆是打算与他们好好交往一下的,主要是觉得虎子这人还行,但后来他自己就陷进了无穷无尽的麻烦中,两年多过来后,早就把人忘记了。 第1324章 :秦大川喜欢韩妙 这次为了搜救燕影的下落,不但唐王警方所有警力尽出,就连安阳方面也是派来了大批警力,把唐王所有道路出口封锁,在市区内展开了拉网式的搜索行动。 毫无疑问,唐王有史以来最大的一次拉网式的搜查,肯定会捞起一些跟此事无关的小鱼小虾,而在唐王混社会的虎子,无疑就是一条个头比较大点的小鱼。 被警方给抄在网里后,为了脱身就搬出方圆来说事,也是很正常的。 只要虎子没犯下不可饶恕的罪行,看在以往的交情上,方圆当然会拉他一把。 “他没犯事。” 李文广摇了摇头,说:“我来唐王后,就听杨健说,这个人虽说是个混子,但做事时还算光明磊落,几乎从不仗势欺人,算是很懂规矩吧,所以我也没去招惹他。” “嗯,这人还行。” 方圆点头表示认可,只是有些不解,李文广怎么忽然对他提起虎子。 李文广解开了方圆的疑惑:“这次搜索方夫人的行动展开后,我的人发现,在火车站那边有很多街头混子,也在全力搜寻方夫人的下落,找人问了下,才知道是虎子属意他们那样做的,说是要帮你这个熟人一把。” “我会拉他上岸的。” 方圆心中一暖,低声说。 “嗯,那个家伙还算不错,别让他走上歪道。” 李文广很满意方圆这样说,抬手拍了拍他肩膀后,才转身快步上了车。 几分钟后,几辆打着爆闪的警车,簇拥着一辆黑色的越野车,徐徐驶出了神通快递总部大楼的停车场,右转驶向中心医院的方向。 格林德开车,方圆坐在副驾驶上,毛驴很享受的趴在燕影怀中,享受着她的抓痒。 在车子拐弯时,回头笑了下的方圆,无意中像车窗外看了一眼时,忽然看到了一双眼睛,就在神通快递总部大楼高处的某个窗口前,正在深深凝望着他。 距离那么远,方圆当然看不到那双眼睛。 他是用心感受到的,也知道那双眼睛的主人,就是夏小韵。 夏小韵还在公司总部大楼内,却始终没露面。 她为什么不露面,方圆觉得母亲应该知道,只是燕影既然不说,他也不想主动去问,这时候算是多事之秋了,他还不想把精力放在小儿女私情上。 逃走的山原百代随时都会卷土重来,假扮漠北北的林盼盼,现在也不知所踪,还有被她追杀的楼宇湘,现在也不知道藏到哪儿去了。 林林挟持圆耀酒店大堂经理给方圆打电话时,可是说的明明白白,楼宇湘中了毒,不住的咳嗽。 那时候,方圆只是否认自己并没有对楼宇湘下手,但却没想别的。 直到在群山中遇到假扮漠北北的林盼盼后,方圆才恍然醒悟了怎么回事。 楼宇湘中了尸毒,是林盼盼下的。 林盼盼暗算她,就是因为看不惯她喜欢方圆,就像她不满昆仑喜欢方圆,才忽然与山原百代联手那样。 林盼盼的‘爱’,是方圆做梦也想不到的,那时候帮她只是出于怜悯之心。 林盼盼,又是怎么与九幽世界扯上关系的? 是在方圆帮她之前,还是在以后? 这么多事儿都纠结在一起,让方圆实在没有心思,去找夏小韵好好聊聊。 幸好,大家还年轻,天长地久的也不用急于一时。 从后视镜内望着迅速后退的路边景色,方圆的注意力,很快就集中在了坐在后面的那个美艳老妈身上。 任何人,都无法忽视潘龙语临死前的开悟,所以当前方圆必须得保持足够的理智,片刻不离燕影。 他坚信,只要他与昆仑守在梨花山上,在十二生肖、筛子等人的帮助下,只要能严守那个泉眼,预防叶明媚从里面冲出来兴风作浪,无论来犯者是谁,他都能从容应付。 如果,漠北北没有死就好了。 不知道怎么回事,方圆忽然想到了漠北北。 他现在发现他有足够的把握,能让漠北北‘改邪归正’,与她一起面对那些来犯敌人。 但死去的人,已经无法复活,哪怕她是漠北北,所以方圆最多只是想想而已。 没用多久,前面带路的李文广,警车呼啸着驶进了市中心医院,来到了后面的住院部门前。 还没有下车,方圆就看到有一对年轻男女,正在大厅前的台阶上激烈的争吵着。 确切的来说,是女孩子在大声喝骂男人,而男人却始终嬉皮笑脸的模样. 看到有警车驶来后,女孩子马上就闭上了嘴。 男人趁机去拉她:“小妙,咱们回去吧,这么晚了。” “曹海,你给我走开!我不想再看到你!” 那个小妙抬手打开曹海的手。 曹海冷笑,就像没看到已经下车的方圆等人那样:“韩妙,我可警告你,你可别逼我把事做绝了,要不然大家都没好处。你更别以交上新男人的借口,来跟我断交--” “怎么回事,韩秘书?” 李文广下车后,一眼就认出女孩子是张翼的秘书韩妙了,那个年轻人正是她的男朋友,也是曹主任的亲戚晚辈。 “李局,这么晚了还有公务啊?” 不等韩妙说什么,曹海就强行拉住她的手,嘻嘻笑道:“也没什么大事,就是我惹小妙生气了,要闹着跟我分手,我这不正劝她回心转意嘛。” 李文广这些天忙的不行,当然不会关注韩妙的私人感情问题,所以听曹海这样说后,也没多想,只是拿出长辈的架子来劝道:“呵呵,那你可得好好表现一下了。小韩可是单位的一朵花,你不抓紧,有的是人追啊。” 李文广虽说很奇怪韩妙怎么会在这个时间段,会出现在医院里,不过也没有多想,可能人家的啥亲朋好友在这儿住院,她来陪护病人也不说不定。 “李局,事情不是这样的!” 韩妙再次甩开曹海的手,张嘴还想再说什么,却羞于出口. 她还真没有勇气告诉李文广,说曹海拍了她的照片,来胁迫她重归于好的事。 “行了,小妙,别在这儿发小孩脾气了,惊动了别的病人就不好了,咱们还是赶紧走吧。” 很明显,曹海也顾忌韩妙会豁出去,说出他做的那些破事,就想拽着她赶紧走。 只是他的手还没有碰到韩妙,就听人说:“拿开你的手。” 曹海回头,才发现方圆走上了台阶,淡然的望着他。 曹海肯定早就听说过方圆的名字,但却不认识他,闻言上下打量了他一下,皱眉说:“你谁呀,多管闲事--哎哟!” 曹海刚说到这儿,站在方圆身后的格林德忽然冲上来,大手一伸就掐住了他的脖子,直接把他逼在了大厅门前的立柱上,瞪眼好像凶神恶煞的样子:“小比崽子,活腻了吧,敢跟方少这样说话!” “呃,呃!” 曹海被格林德给掐的说不出话来,舌头伸出老长,双手去掰他的手,但哪能掰开,只能拼命挣扎着,看向李文广。 格林德的行为,也让方圆多少有些诧异:这家伙可从来都不符合‘恶霸狗腿子’的条件,这次却因曹海不让他多管闲事,就像看到夺妻仇人那样的动手了,其间必有古怪啊。 不过方圆现在是不会问的,而且旁边就有警察呢,格林德这么对曹海,好像不怎么合适,就说道:“放开他吧。韩妙,这么晚了还在这儿,有事?” 对张翼这个很有眼里价的小秘书,方圆还是很有好感的,就算格林德不跳出来,他也得搞清楚咋回事的。 “滚蛋!再敢跟过来,老子打断你的狗腿!” 老大既然发话了,格林德当然得照办了,抬手一把就讲曹海从台阶上推了下去,摔了个狗啃屎。 格林德的行为,让方圆品尝到了当恶少的甜头:嗯,这才没亏了你恶仆的样子。 曹海被摔得七荤八素,老半天都爬不起来,等他好不容易抬起头来时,韩妙已经走进了大厅内。 格林德走在最后,恶狠狠的回头瞪了他一眼,才追上了方圆。 方圆问韩妙为什么来这儿时,女孩子只是低头不吭声,转身率先走进了大厅,他正在奇怪呢,格林德走过来在他耳边低声说:“秦大川喜欢韩妙。” 方圆这才恍然大悟:哦,怪不得格林德那么恶霸啊,原来是帮秦大川打击情敌呢。韩妙这时候来这儿,当然是为了看望秦大川了。嗯,揍的好,下次再看到他,得狠揍。敢特么跟我的小弟抢女人,找死。 李文广等人没有跟随方圆去病房,毕竟现在马上凌晨了,病房里讲究的是个安静,所以他说要带人在下面大厅内等。 方圆就劝他先回去,反正有他在,不会有事的。 李文广也没勉强什么,与燕影打了个招呼就带人走了。 秦大川住在九楼的特护病房,方圆等人刚走出电梯,守在门口的黑蛇与斑点狗俩人,马上站了起来:“方少。” “这是我妈。” 方圆先给黑蛇俩人介绍,又说:“妈,这是我的两个朋友。” “方夫人,您好。” 黑蛇俩人,都以下属自居,对燕影弯腰鞠躬问好。 燕影当然得客气回礼,毕竟这俩老家伙的年纪不小了,尊老爱幼可是咱们华夏最传统的美德。 “秦大川睡了没有?” 等燕影客气完后,方圆刚问出这个问题,就听虚掩着房门的病房内,忽然传来秦大川的惨叫声:“啊!” 方圆等人脸色一变,还没有任何反应呢,已经走到门口的韩妙,伸手就推开门板冲了进去,着急的叫道:“秦大川,你怎么了?” 秦大川屁事也没有。 他惨叫是因为秦小冰在給他收拾绷带时,不小心触动了刀口,他正在卖弄矫情呢,却没料到韩妙忽然冲了进来,满脸都是着急关心的模样,顿时懵逼,吃吃的问:“我、我没事。韩、韩秘书,你怎么来了?” 破门而入后,韩妙才意识自己这个动作,貌似有些那个啥了,尤其在看出秦大川叫唤是在跟小妹开玩笑后,小脸攸地涨红,呆愣当场扪心自问:是啊,我怎么来了啊,他又不是我的什么人。 第1325章 :别给我戴绿帽 韩妙发誓,她就是只把秦大川当成了朋友,并没有别的意思。 当初张翼眼看就要被一撸到底跌进深渊时,感到无比仓皇的韩妙又遭到曹海的落井下石,就是秦大川安慰她,一再安慰她,博得了她的好感,被她视为了朋友。 所以当亲眼看到秦大川为了救燕影而与歹徒拼死搏斗,差点一命呜呼后,她就觉得自己得来看望他,尽尽朋友的本分。 不过她也考虑过,自己去看望秦大川,会不会被人误会为她对他有意思--年轻的女孩子,每逢遭到这种事时,总是会犹豫不决。 韩妙就这样,下班后在市中心医院门口徘徊很久,都没勇气走进来,去了咖啡厅点了杯咖啡,就坐在卡座内发呆。 其间,曹海的电话不断打进来,她自然不接。 曹海又给她发短信,甚至还发那些羞人的照片来威胁她,韩妙无比愤怒,也更加痛苦,关机后趴在桌子上无声的哭泣了老大会儿,最后竟然睡着了。 她是被曹海叫醒的。 那个卑鄙的小人,竟然找她找到了咖啡厅。 韩妙当然不会跟他回去,躲开曹海的拉扯后,她就本能的跑进了医院,借口说看望病人,就在住院部门口与那小人喝骂时,方圆来了。 看到格林德一把掐住曹海的脖子,把他摔出去后,韩妙心中爽呆了,却又担心他会当着大家的面,说出那种该死的话,这才觉得此时是看望秦大川的最好机会。 本来,她是准备与方圆一起进去的,可在听到秦大川的惨叫声后,她自己都不知道咋回事就破门而入,满脸关心的样子,就连瞎子也能看得出。 不过她没想到,秦大川的惨叫,只是夸张的,在逗秦小冰玩儿呢--明白过来后就脸红心跳的不行了,觉得自己表现的有些太那个了,会被人看不起。 站在屋子里望着秦大川呆愣片刻后,韩妙低头转身就走,却被人拉住了。 她本能的挣扎了下回头看去,才看到拉住她的人是秦小冰。 小冰妹子虽说单纯,但终究是女孩子,在感情这方面有着天生的敏锐感,从韩妙在这个时间段出现,望着自家老哥时那满脸的关心,就立即明白了什么,怎么可能会让她就此离开? 秦小冰是早就认识韩妙的,知道人家是张翼的心腹红人,知性漂亮有气质,如果她能当嫂子,那就太好了,赶紧跑过来说:“韩妙姐,既然来了就别着急走呀,来,去那边坐,来嘛。” “我、我--” 韩妙还在挣扎,只是挣扎的力度洗小了很多,脸也更红了,很想告诉秦小冰,说我先去外面等,等方圆他们走后再进来可好? 可现在方圆等人已经挡在门口了,她总不能抬手推开人家跑出去吧,那样也就显得太心虚了,只好半推半就的跟随秦小冰走到了窗前,始终不敢抬头。 方圆等人这时候当然得假装看不到。 有时候,无视别人的存在,恰恰是对他人的尊重。 “感觉咋样?” 方圆走到病床前,脸上带着笑意。 那些感谢的话,他是不会说出来的,秦大川也不喜欢他说,如果再说出来就会显得太见外了,远不如直接给张一百万的支票来的实惠--秦大川也嘿嘿的笑着,抬手拍了拍胸膛,吹嘘道:“如此的钢筋铁骨,又岂是被那些小鬼子给打垮的--嘶,就是有些疼。” 看着秦大川拍胸脯时扯动了伤口,呲牙咧嘴的样子,格林德呵呵笑了起来,很有些幸灾乐祸的嫌疑。 燕影没笑,走到床前对秦大川郑重的弯腰,鞠躬。 “啊,方夫人,您这是干嘛,要折杀我了!” 秦大川大惊,连忙挣扎着要坐起来,被方圆伸手按住了肩膀,对他摇了摇头。 方圆觉得,秦大川的勇敢表现,绝对有资格让母亲郑重的感谢他。 “大川,这次多亏了你与毛驴,感谢的话我也不说了,我只希望你以后能与小圆一起,能够永远平安幸福的生活下去吧。” 燕影不愧是出身官宦家庭,这场面话那是张嘴就来,不过这番话中却带着满满的真挚。 “多谢方夫人。” 秦大川也正色回答:“也多谢老大。” 毛驴这时候及时凑了上来,两根爪子趴在床上,伸出舌头去舔他的手。 李文广下车之前,就已经与院方打过招呼了,说是要来看望秦大川。 接到李局的电话后,院方值班领导自然知道他这是在隐晦的提醒自己,说是有大人物来到了,哪敢不赶紧跑来请安? 呼啦啦的来了至少七八个,不过只有值班副院长,与秦大川的主治医师有资格进病房。 俩人的眼睛都是雪亮的,一眼就看出那个美艳少妇不是一般人了,也没敢主动伸手问好,只是小心的笑着,自我介绍一下职务,就开始说起秦大川的伤势了。 如果大川哥得了绝症--医生是不会当着他说的面说这些,不过只是一些看上去可怕、其实只要好好修养几天就再次活蹦乱跳的皮外伤,那就没必要顾忌什么了。 “嗯,多谢李院长,王主任。” 听完李院长俩人的汇报后,燕影轻轻点了点头:“还要多麻烦各位,精心照料秦大川。有什么要求,比方需要特殊药材的话,但请直言。” 区区皮外伤,哪儿需要用特殊药物了? 燕影这样说,就是表示她对秦大川的关心罢了,李院长俩人自然明白,连声说是。 几分钟后,李院长俩人很知趣的告辞了。 “小圆,夜深了,我们也不能打搅大川休息了,该回去了。” 燕影抬头看了眼墙上的电子钟,又向韩妙那边看了看,给方圆使了个眼色。 “好的。” 方圆答应了一声,小声说:“刚才在上楼时,我们看到韩妙的前男友纠缠她,需要我做点啥不?” “不。多谢老大,这件事我早就有主张了。” 秦大川摇了摇头,委婉拒绝了。 既然他已经下决心追求人家韩妙了,那么就该亲自出手替她解决曹海这个后顾之忧,再说方圆出面后,难免会知道某些事,那样对韩妙就不好了。 “行,那你就自己去做。嘿嘿,小子,你眼界还是很高的嘛,能把主意打在韩妙的头上,怪不得当初我劝你对张翼改变看法时,你答应的原来那样痛快呢,原来根子在这儿。哼,不过那时候你可是骗了我一万块的。” 方圆满脸似笑非笑的样子,让秦大川很是心虚,赶紧讪笑着狡辩:“咳,老大,那时候可你是主动给我的,我没要。” “走了,好好养伤,早点回山,那边还有一大摊子活等着你呢。” 方圆轻轻拍了下秦大川的肩膀,才对燕影说:“妈,咱们走吧。” 看到方圆等人要走后,正拉着韩妙小手低声说笑着什么的秦小冰,连忙说了句什么,跟着他们走了出来。 如果是方圆与格林德俩人来的话,秦小冰是没必要送出来的。 但燕影来了,她必须得来说几句话。 更何况,这时候她希望能给自己老哥与韩妙创造个单独相处是机会呢? 想到中午时被方圆亲吻那事儿,因韩妙到来满心欢喜的秦小冰,小脸就有些发烫,在与燕影说话时,眼神一个劲的躲闪,说话也慌里慌张的。 燕影可是过来人了,当然能从女孩儿的心慌中看出什么,扳着她肩膀上下仔细打量了几眼,说了几句‘这孩子怎么就这么俊俏,讨人喜欢’的廉价好话后,就很知趣的在格林德的陪同下,率先上车了。 毛驴想凑过来,被方圆一脚踢走。 “你干嘛要踢它呀?真是的。” 秦小冰不愿意了,蹲了下来张开双手:“来,毛驴,过来抱抱。” 正要夹着尾巴走狗的毛驴,立即就高兴起来,也不管大哥那杀狗般的眼神,扑到秦小冰怀中,使劲蹭了好几下后,才心满意足的走了。 聪明的狗子,是不稀罕当灯泡的。 “我可是听哥说过了,毛驴表现的相当勇敢,机智,还又忠诚,要比很多两条腿走路的人呀,强了很多呢。” 秦小冰站起来后,看着上车的毛驴,指桑骂槐的说到。 方圆懒的解释什么,伸手就把她搂在了怀中。 “啊!” 秦小冰一惊,刚要挣扎,方圆的嘴巴就吻了上来。 开始她还用力捶打方圆的脑袋,但慢慢地就变成了搂住了他的脖子,开始生涩的回应起来,激动的浑身发抖,好像打摆子似的。 足足吻了女孩儿三分钟,在她憋得喘不过气来后,方圆才放开了她。 “你、你想憋死我呀!” 秦小冰喘着粗气,小脸涨红双眸却很亮,抬手在方圆胸口轻轻打了一拳。 “我可舍不得,你这么漂亮。” 方圆笑嘻嘻的,伸手抓住了她的手腕,重新把她拉进了怀里,倚在了大厅门前的立柱上。 “郭易秦,今天早上时,就找我了。” 秦小冰垂下长长的眼睫毛,很小声的说到。 她觉得,既然她已经接受了方圆,那么就更不能再与郭易秦有什么牵扯了,这才把该早上的事简单说了一遍。 “这件事你不用管,我会处理的。” 方圆脸上依旧带着满不在乎的笑,伸出手指挑起女孩儿的下巴:“只要你能坚持不给我戴绿帽子,无论谁敢打你的主意,我都会让他--” “滚蛋,我是你什么人呀,绿帽子不绿帽子的,真难听!” 秦小冰羞涩的抬手,轻轻抽了方圆一嘴巴,接着挣出他怀抱,咯咯笑回头着跑了。 方圆抬手摸着腮帮子,很恶心的犯贱样子,目送女孩儿脚步轻快的跑上楼梯后,才转身走下台阶,脸上的笑容已经不见了。 就算秦小冰没有接受他,方圆也不允许郭易秦去追求她。 因为方圆很清楚,郭易秦所谓的爱情,只是找个让他有感觉,能替他传宗接代的工具罢了。 白玉雯愿意去做那个工具,是看在金钱的份上,别人谁也管不着。 但秦小冰不是白玉雯,更不是那样的人,郭易秦想打她的主意,得先过了方圆这一关。 第1326章 :想死,更后悔 昨天凌晨一场罕见的瓢泼秋雨下来后,就仿佛老天爷上瘾了那样,午夜之前还有月亮挂在天上,清晨五点多时,天上又飘起了毛毛细雨,让气温有了明显的下降。 不过楼宇湘却感觉不到冷。 她只觉得疼。 浑身都疼,不得不发出惨叫声,来稀释这种柳树条抽在身上的疼痛。 那个午夜之前出现的恶魔,到现在为止已经是第六次鞭打她了,平均每小时一次,每一次的时间都长达十分钟,把她抽的惨叫着满地乱滚,嘶声怒骂,也不停手。 看似柔软的柳条,抽在身上后不会伤筋动骨,却能更大限度的刺激到每根痛感神经,让她被动品尝痛苦的滋味。 恶魔鞭打她时,柳梢不会去伤她的脸,也不会伤她的手,只会捡着她穿衣服的部位抽,每抽一下,都仿佛已经把衣服给抽破了,把她娇嫩的皮肤也抽的皮开肉绽。 实际上衣服并没有破,内里的皮肤自然也不会皮开肉绽,只是疼,很疼。 疼的楼宇湘冷汗湿透了重衣,声音越来越嘶哑。 每次遭受完十分钟的酷刑后,楼宇湘都会瘫倒在地上,张大嘴巴喘着粗气好久,才能从那种仿佛是在被烈火烧烤的疼痛中解脱出来。 不过不等她在疲倦之际下昏沉沉的睡去,又一拨的抽打就来了。 然后,她就只能再次糖葫芦般的在荒草丛中乱滚,嘶声叫骂,甚至放生痛哭后,双手抱着脑袋蜷缩成了一个刺猬样,拉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来‘委婉’的表示自己已经屈服了。 可恶魔还是不会放过她,只会一鞭一鞭的狠抽,每一鞭的落下来的地方,都不带重复的,充分让她身上手脸之外的每一寸皮肤,都处在疼痛中。 林林临走时留给她的手枪,在双眼能冒出白光的恶魔刚出现后,就被柳条给卷走,不知道飞哪儿去了。 恶魔只是在刚来时说了那么一番话,此后就不再言语,只是用柳条跟她交谈。 “你、你打死我吧,你这个畜生!” 再一次的鞭雨落下来后,楼宇湘实在无法忍受了,嘶声尖叫着从地上爬起来,张开双手扑向那个恶魔。 恶魔手中的柳条不停,却抬脚重重踢在了她小肚子上,把她踢的向后飞出,跪在了地上,双手抱着小腹,张嘴开始向外吐黄水。 除了黄水外,她已经没什么东西可吐了。 倒是泪水,好像泪腺格外发达那样,始终流个不停,再一次充分证明女人就是水做的这个道理。 恶魔走过来,抬脚在她肩膀上稍稍用力蹬了一下,楼宇湘就像个不倒翁似的歪倒在了地上。 不过不倒翁是能接着站起来的,她却不能,因为恶魔的一只脚已经踩在了她的脸上,迫使她娇嫩的脸庞,小半截都陷进了荒草丛中。 恶魔再次举起柳条,这次打击的部位,集中在了她最结实,最傲人的臀瓣上,声音也特别的清脆悦耳,但疼痛的感觉,却也上升了一个等级。 “为、为什么要这样折磨我?” 楼宇湘已经完全放弃了挣扎,只是不住的呜咽着,嘶声问:“究竟要我怎么做,方圆才肯放过我?” 恶魔终于再次说话了,手里的柳条却没有停止,就像在配合她说话那样,显得是那样抑扬顿挫:“你以为,我是方圆派来猎杀你的?” “难道不是?” “你以为,我真是昆仑?” “难道--不是?” “你何时听说过,昆仑的眼睛会发荧光了?” “你--那你,你到底是谁?” 楼宇湘身子再次猛地一哆嗦后,用尽全身力气想抬起头,看看这个恶魔的样子。 恶魔终于停止了挥动柳条,也拿开了踩着她廉价的脚,向后退了几步。 楼宇湘长长松了口气,伸展开四肢,像前几次遭完罪那样,呈出一副大字型,就这样仰望着已经发亮的天空,任由开始有些急的雨点打在脸上,丝毫不动。 恶魔伸手,摘下了蒙着脸的白纱。 楼宇湘眼珠一转,看到了那张脸。 本来就已经苍白的脸色,攸地变成了死灰色:“你、你是漠北北!” 也唯有漠北北,才能拥有这样一张迷人的娇俏脸庞。 对于漠北北,楼宇湘是一点都不陌生的:当初,就是她伙同燕春来,还有串通九幽夫人的郭易秦一起,暗算漠北北,捎带着要把昆仑除去的。 既然要对付那样一个可怕的恶魔,依着楼宇湘的细密心思,自然是得把她研究透了,其中就包括她的模样。 饶是楼宇湘是当世超一流的美女,可在第一次看到漠北北时,心里还是有了一些不可避免的羡慕嫉妒恨。 楼宇湘特别反感所有比她更优秀的女人,哪怕是在局部的。 所以当初代表郭易秦前往明珠的郭易行,咋说出大家联手对付漠北北时,楼宇湘并没有考虑太久,就点头答应了下来。 果然,漠北北遭到了九幽夫人的暗算,被带走了。 但后来,当楼宇湘得知漠北北并没有死,已经重出江湖要对仇人展开血腥报复时,她表面镇定,可心里还是很害怕的。 害怕有一天,漠北北忽然出现在她面前,伸手把她的心脏摘走。 幸好,漠北北死在俄罗斯卡门地区的消息传来了,而且也得到了证实,楼宇湘这才彻底放松了那根警惕的心弦。 只是她做梦也没想到,漠北北竟然没有死,现在就站在她面前了。 如果恶魔是别人,只要肯与她对话,楼宇湘觉得凭借她的聪明才智,还是能觅得一线逃亡的生机的。 她还不想死,哪怕明知道自己已经身中尸毒,也不想死,为了确保自己的安全,更是把忠心于她的林林,给忽悠的替她去引开敌人了。 但在看到漠北北后,楼宇湘却--找不到,她不能死的任何理由了。 同时,她也猛地明白了:她所中的尸毒,并不是方圆给她下的,而是漠北北。 无论是方圆,还是昆仑,都没有杀她的意思,是她自己误会了,这才仓皇逃离了唐王。 她不该逃走的,该呆在霓裳女子会所内,等候方圆的回来:只要双方一对质,不就知道是谁下了毒手吗,干嘛要逃走,结果正中漠北北的下怀。 “原来,原来是你,呵呵,原来是你。” 望着那张在细雨中依旧是那样娇俏绝代的脸庞,楼宇湘苦笑了一声,忍痛慢慢地坐了起来,接着就是一连串的剧烈咳嗽。 漠北北就站在那儿,冷冷的望着她一动不动,像个雕像。 老大会儿后,楼宇湘才停止了咳嗽,再次抬起头望着她,喃喃地说:“我、我还以为,是方圆讨厌我的纠缠,才下狠心要--” 漠北北打断了她的话:“你不是在死缠烂打,你是在犯贱。” 楼宇湘眼角跳了几下,又笑了:“是,是,我就是在犯贱。因为我本身,就是个犯贱的女人。一天不犯贱,我浑身就难受,就像失去了--啊!” 啪的一声,漠北北右手一抬,柳条好像毒龙那样狠狠抽在楼宇湘的肩膀上,她在猝不及防下疼的嘶声惨叫。 但接着就停止了,狠狠一咬牙,尖声叫道:“就算我犯贱,那又关你什么屁事!你凭什么,这样对我?” 漠北北冷笑:“呵呵,所有敢对方圆犯贱的女人,都得死。” “那你为什么不去杀昆仑,杀夏小韵?” 楼宇湘不服的反驳道。 “昨晚,我已经杀过昆仑了,不过却失败了。” 漠北北淡淡地说:“至于夏小韵,我会在解决掉你之后,再去找她的。” “你、你要怎么解决我?” 楼宇湘抬手,擦了擦自己用力咬破的嘴唇,嘎声问道。 漠北北抬头,望着细雨如丝的天空,慢悠悠的问:“我听说,心狠手辣的楼宇湘,有时候会大发善心,去赏一些沿街乞讨的乞丐?” 再怎么蛇蝎心肠的女人,有时候也会偶尔发点善心,来证明她也是个人类的,楼宇湘也是这样,所以平时只要她看到路边有乞讨的乞丐,就会满脸仁慈的施舍。 但她施舍的对象,仅限于那些身体有残疾的乞丐,像没有腿,没有胳膊的那些。 所以,当漠北北说出她以往所做过的慈善后,楼宇湘马上就想到了极其恐怖的一幕,猛地张大嘴巴,动了好几下,才哑声问道:“你、你要把我变成那样的乞丐?” 漠北北笑了,大笑,笑声中满是邪恶。 邪恶的笑声穿透了细雨,引起了群山回应,听上去却又不像是笑声,反而像在哭泣。 很久后,她才慢慢停止了大笑,低头看着楼宇湘:“你可以想象一下,当号称苏省人参果的楼宇湘,忽然变成了一个没有四肢的‘翁人’,却拥有现在无敌的美脸,被其他乞丐背在背上,跪在路边乞讨的那一幕,是不是肯定会很引起轰动呢?” 楼宇湘不想再说什么,更不敢去想。 她只是想死,更后悔,后悔为什么要把林林忽悠走。 “你现在是不是很想死,更后悔?” 漠北北就像知道她在想什么,微微弯腰俯身看着她:“后悔怎么就把忠于你的小秘书给忽悠走,结果连杀你的人都找不到了?” 楼宇湘不说话,她所有的神经都已经木然。 漠北北继续说道:“别后悔了,因为你以后有的是时间去后悔。说不定,你还会再看到林林的。不过我相信,那时候她不会再把你当主子看了。再傻的人,也会想清楚是你出卖了她。” “那又怎么样?” 楼宇湘忽然笑了,歇斯底里的狂笑:“她是我楼宇湘的人,她有为我牺牲的义务!这一点,她早在跟随我身边时,她就该明白了。是,我是卑鄙了些,不该利用她的忠心,让她去牺牲为我争取苟延残喘的机会。但如果该死的老天爷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依旧会这样做!” “可你没机会了。” 漠北北阴森森的笑着,右手一翻,亮出了一把短刀:“她如果听到你这样说,肯定很痛苦……” “我不会痛苦的。” 有人在远处的草丛中说道。 第1327章 :想吃天鹅肉的癞蛤蟆 一个人从远处的草丛中,缓缓的站了起来。 是林林。 细雨早就湿透了她的全身,乌黑的发丝贴在脸上,显得脸色更加的苍白,嘴角倔强而用力的抿着,右手紧攥着一把短匕,一步步慢慢走了过来。 “林,林林!” 当听到林林的声音从背后传来后,楼宇湘身子猛地一振,满脸的狂喜之色,霍然回头看了过去。 林林没有看她,双眼死死盯着漠北北,脚步不停的走来。 楼宇湘脸上的喜色僵硬,眼神中迅速浮上怨毒的神色。 她以为,林林在听到她刚才说的那番话后,就开始痛恨她的无耻看了,才不想搭理她。 在楼宇湘看来,无论林林为她做任何的牺牲,又是怎么被她所利用,都不该埋怨她,因为她是--主人。 林林只是主人的奴才。 身为奴才,不就该为主子做任何一切的事,而不该有丝毫怨言的吗? “楼宇湘,你是不是以为林林在恨你那样对她,所以才不搭理你?” 漠北北好像根本不在意走过来的林林,只是低头看着楼宇湘,满脸饶有兴趣的神色:区区一个林林,还远远不够她重视的资格。 楼宇湘也没否认,冷冷的反问道:“那又怎么样?我不该有这样的怨言吗?” “你是该有,可你却误会了你的小秘书。” 漠北北脸上的嘲讽之色,更加的浓郁,还有幸灾乐祸:“她不是不想理睬你,而是因为她当前面对我这个超级敌人时,必须得凝神关注,倾力一击,才有那么一点点打败我的希望。所以呢,无论你现在说什么,她都不会理睬你的。” 漠北北的这番话,就像一根棍子那样,狠狠砸在了楼宇湘的脑袋上,使她身子晃了下,扑倒在了地上。 她忽然无比的讨厌自己,怎么就这么卑鄙? “不用在这时候忏悔的。我说过,你以后有的是时间,去回想你不平凡的一生。” 漠北北忽然发出银铃般的娇笑声时,林林已经骤然加速,像离弦之箭那样激射而来。 林林能被楼宇湘提拔为贴身秘书,除了她有足够的忠心外,还得有不凡的武力值。 诚然,林林再怎么厉害,也无法与漠北北这种变态般的存在相抗衡,但也不绝不会没有丝毫还手之力,尤其是在孤注一掷时,所爆发出的视死如归的激昂气场,就连扑倒在地上的楼宇湘,都能感受得到,才会凄声惨叫:“林林--对不起!” 这一刻,楼宇湘终于感受到了林林只求速死的决心。 她听到了楼宇湘与漠北北的所有对话,心已经如死灰,她该悄悄离开的,这样的主子不值的她追随,但她没走,她只想用自己的生命,来证明楼总的某些观念,是错误的。 林林有这种想法很傻,就像华夏历史上那些力挽狂澜的英雄那样,明知不可为也必须为之,以他们‘虽千万人,吾往矣’的绝世气概,才不会去考虑生前死后事。 “呀!” 就在楼宇湘凄惨的道歉声中,林林发出一声尖叫,已经箭般刺到漠北北面前,短匕刺破细细的雨雾,只取敌人心脏。 漠北北身形一闪时,楼宇湘看到有刀光亮起,然后她们两个人就迅速分开,林林仍旧双手持刀,飞速向前冲,十数米后却直直扑倒在了草丛中,有鲜血从她后背上窜起。 一个照面间,林林就被漠北北一刀命中。 而她誓死之前的倾力一击,却只割破了漠北北的左衣袖,划出了一道完全可以被忽视的血痕。 楼宇湘已经跪坐了起来,呆呆望着扑倒在远处草丛中一动不动的林林,过了很久后,才看向了漠北北. 漠北北神色淡然的站在原地,就像没事人那样,看都没看她左臂上的那道伤口。 楼宇湘的目光,却落在了上面,又是过了很久后,才忽然笑了:“你,原来不是漠北北。” 漠北北是刀枪不入的,休说是林林了,就算昆仑全力劈出的惊鸿一刀,也只给她脖子上留下了一道淡淡的血痕而已。 相比起昆仑来说,林林就算拼命也相差太远,但她却刺破了漠北北的左臂,那么楼宇湘再看不出这是个冒牌货,就不配是楼宇湘了。 “我本来就不是漠北北。” 漠北北对被楼宇湘认出来,没有任何明显的意外反应。 “那,你到底是谁?” 楼宇湘慢慢的站了起来,迎着细雨,昂起了胸膛。 只要对方不是漠北北,楼宇湘的惧意就忽然小了很多。 “我只是个小人物。” 看到楼宇湘骄傲昂起胸膛,浑身散发出让自己无比羡慕嫉妒的贵族气质后,林盼盼大怒,挥手一柳条抽了过来,重重抽在她腰间,嘶声叫道:“在我面前,你摆什么贵妇人的臭架子?有钱,出身名门,受过高等教育就了不起吗?还不是个蛇蝎美女!” 就像被烙铁狠狠烫了一下那样,楼宇湘却没有惨叫,更没有像以往那样哀嚎着抱住脑袋,在地上乱滚,依旧轻蔑的笑着,好像不知道疼痛那样,说:“我知道了,你原来是个出身贫穷,遭受过有钱人欺负,却又侥幸拥有恶魔一般本事的幸运儿。” “是,我就是出身贫穷,我是被有钱人欺负过,所以我恨死了你们这些自以为是的人渣!” 林盼盼手下不停,毒龙般的柳条上用上了所有力气,撕声喝道:“凭什么,你们有钱就能欺负我们穷人?凭什么,我们穷人就不能让你们富人这样,为所欲为?我恨你们所有自以为是的有钱人,更恨你们的存在,让他从来都不肯正眼看过我一次!” 她用上全力后,柳条每抽一下,都会卷起一块衣服,在楼宇湘娇嫩的皮肤上,留下一条血痕。 楼宇湘却依旧不发出任何的惨叫,胸膛昂的更高,大声问:“你爱方圆,却不敢说出来,也不敢表达出来,只能独自忍受这种痛苦,这才让你心理变态,被人利用--” “闭嘴,贱人!” 林盼盼扔掉柳条,闪身扑到她面前,抬手抓住她头发,右手一甩。 响亮的耳光声,让楼宇湘猛地吐出了一口血水。 “贱人!” 林盼盼接着捏住她下巴,迫使她看着自己,脸色狰狞的说:“无论我怎么做,都不要你来管教。你只要知道,你很快就要去马路边乞讨就行了!” 楼宇湘嘴角出血,却尖声叫道:“你以为你杀尽纠缠方圆的所有人,他就会喜欢你吗!?” “那,那我该怎么做?” 林盼盼正要抽下来的右手,停在了半空中,双眸中的狠戾,被茫然所代替。 “你该告诉他,说你喜欢他啊!” 楼宇湘依旧尖声叫着:“你不告诉他,他怎么知道你喜欢他?” “我、我不敢说。” 林盼盼慢慢放下右手,垂下了头,哑声说:“因为我知道,他只是把我当做晚辈来看待的,我今年,才刚刚十七岁--如果我真说出来,他会赶我走的。” “不会,我很清楚那个小子,从来都不会美女的追求,无论她是十七岁的,还是七十一岁的。” 楼宇湘从林盼盼的反应中,看到了逃出生天的希望,脑子里飞速运转着,嘴上不停:“你知道夏小韵吧?她是不是比你大好几岁?我告诉你,夏小韵的母亲,都是方圆的女人。那么大年龄的女人,他都能收了,又怎么能不要你呢?” “真,真得?” 林盼盼抬起头,眼里全是向往的神色。 “自然是真得。” 楼宇湘重重点了点头,声音放缓:“女人无可救药的爱上一个男人后,无论做什么都没有错,包括像你这样,视图铲除他身边所有的女人。但前提时,你得让他知道你喜欢他呀。” “可是,如果我说出来,他也不会喜欢我呢?” 林盼盼眼角不住的跳,低声问。 “那你就缠着他,就像我这样,死皮赖脸的缠着他。” 楼宇湘思路更加的清晰,语气也温柔了,就像大姐姐在安抚失恋了的小妹那样:“你知道吗?他们男人就是树,咱们女人就是藤,只要你紧紧缠住他,他就再也无法放下你的。古时候有句话是这样说的,叫‘烈女怕郎缠’,其实这句话反过来也行啊。” “是吗?” 林盼盼的语气,脸色,忽然一下子都平静了下来,恢复了让人心悸的邪恶。 楼宇湘心中一沉:我说错什么了,才让这个痴情恶魔又失去了理智? “唉。” 林盼盼松开楼宇湘,后退了两步,脚尖一挑,伸手把柳条重新抄在手里,随手试了下手感后,才叹了口气说:“如果,我能早点认识你就好了。再不济,有人能这样对我说过这些,那我也不会走到今天这一步了。” 看似很随意的晃着柳条,林盼盼笑道:“呵呵,楼宇湘,你知道吗?在我妈妈发现我的日记中,记载了一个少女对方圆的满腔爱意后,她是怎么对待我的吗?” 楼宇湘嘴里发苦,低声说:“她不会同意吧?只因你年龄太小了。” “不是年龄的问题。” 林盼盼摇了摇头,轻声说:“我妈看到我的日记后,被吓坏了,马上就撕掉了我的日记,采住我的头发狠狠揍了我一顿,哭着骂我--” “骂你什么?” 楼宇湘咽了口口水,说:“是不是骂你,异想天开?” “我妈没你这么高的文化水平,不会用这成语。她只会说,我这在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不过意思是一样的。我妈说,我这个癞蛤蟆是脑子坏了,才敢奢望去爱方圆那样的有情有义的有钱人。她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 林盼盼无声的笑了下,才说:“那就是穷人,是没资格争取任何东西的,只能逆来顺受,供你们这些有钱人奴役--我不服,我觉得,我必须得做个有钱人。或者,做个有本事的女人。只要有本事了,那么我就能有钱了,就能去爱方圆了,我妈就不会打我了,骂我是想吃天鹅肉的癞蛤蟆了。” 楼宇湘痛苦的闭了下眼睛,低声说:“然后,就在你的苦盼中,有人给了你转变的机会。” 第1328章 :女孩子的爱情 任何时候,教育都该被放在第一位的。 什么样的家庭,就能教育出什么样的孩子。 如果林盼盼的母亲张翠花,没有经受那么多磨难,能够像绝大多数普通人家那样,那么就算她再没有文化,在发觉女儿爱上一个有钱人时,也不会有那么激烈的反应。 在这个乡下妇女心中,无论是方圆,还是漠北北,都是她无法高攀,需要她来铭记感谢一辈子的。 可受过方圆大恩的女儿,却异想天开的爱上了她,并在日记中说她会努力学习,争取成为小北姐那样的优秀女孩儿后,再去追求他。 少女的梦,是真挚的,纯洁的。 林盼盼只是在日记中说出了她的心声,却没有考虑过等她长大了时,方圆就已经与漠北北结婚了(在母女俩心中,方圆肯定得跟漠北北结婚的),估计孩子都会去打酱油了,她如果再追求方圆的话,那么就成了小三,会伤害漠北北的。 她没有想到这些,张翠花却想到了。 所以她才害怕,才愤怒。 因为她很清楚自己的女儿,打小就是个美人胚子,等长大后,绝对会成为不输给漠北北那样的美女,去追求方圆的话,很可能会成功--男人,不都是喜新厌旧的吗? 张翠花无比感激方圆与漠北北,在佛前已经为他们祈祷了很多次,祝福他们能恩爱到白头的,自然不愿意看到他们的婚后生活,会发生什么挫折。 尤其是这挫折,是女儿造成的,所以她愤怒。 张翠花害怕,却是因为她已经听人说起过太多有钱人的‘浪漫史’了,而她自己,就是有钱人‘浪漫史’的一个牺牲品:林盼盼,才不是那个老实的乡下丈夫的亲生女儿,她是一个大老板的私生女。 只是,那个大老板的私生子太多了,可能是照顾不过来,或许是也没想到与张翠花浪漫过后,她会珠胎暗结,玩腻了她之后,就给她几万块钱打发走了。 怀孕的张翠花,生性胆小懦弱,根本不敢去找那个大老板,又舍不得肚子里的孩子,只能委屈的嫁给一个比她大好多岁的光棍。 幸好,她丈夫不嫌弃她,也很疼爱她们母女。 但老天爷仿佛见不到张翠花幸福,这才让她丈夫意外去世,又让张翠花得了重病,这才遇到了方圆。 有过惨痛亲身经历的张翠花,提到有钱的英俊男人时,说是畏如猛虎也不为过的,哪怕方圆看上去不是大老板那样的人,她也很感激他,发自内心的为他祈福,但绝不会允许女儿去招惹他。 就这样,张翠花用很粗暴的方式,打破了情窦初开的林盼盼的美梦,使她陷入了茫然的绝望中,继而失去了所有的自信心,这才私自退学去了武校:为了不被人欺负,我学武行吧? 在武校,林盼盼有了奇遇--然后,就变成了今天的样子。 不再是以前的林盼盼,永远都忘不了母亲那番话,那顿暴打,再加上奇人的刻意诱导,她的心理也越来越扭曲,但对方圆的喜欢,却不曾减弱半分。 其实有时候,林盼盼也知道自己走上了一条错误的不归路,她也想悬崖勒马。 不过奇人却及时在她后背上推了一把:让她去了俄罗斯的卡门地区,假扮漠北北的样子,诛杀漠北北母女。 那次过后,林盼盼就再也没有了回头的任何可能,也就索性一条路走到黑,任由自身魔性的指引,亲眼看到方圆用那种眼神看昆仑、亲眼看到他把楼宇湘扛上楼后,杀心终于无法遏制的爆发了。 “这就是我,无论我做的对,还是错,这都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必须得按照我已经选择的做下去。” 简单讲述完自己晦暗的花季时代后,林盼盼神色更加平静:“诚然,你刚才那番话打动了我,可说的太晚了。而且我也知道,仅仅凭借我帮人对付昆仑这件事,方圆也不会再接受我了。那么,就让我继续错下去吧。也许,这才是我来这个世界上走一遭的使命。女人呀,只要是活着,都该做点什么不是?” 楼宇湘慢慢后退,向林林那边。 林盼盼一步步的逼了过来:“楼宇湘,别怪我这样对你。要怪,就怪你是有钱人,你缠上了方圆,我又很凑巧的爱上了他,不想任何女人永远拥有他。” 楼宇湘继续后退,嘎声问道:“如果,我不再纠缠他了呢?” “你能让我变回以前那个林盼盼吗?” 林盼盼反问。 楼宇湘摇头:“我、我不能。” “那你就只能去过我为你安排好的生活,呵呵。” 林盼盼轻笑着,慢慢抬起了右手里的刀子。 楼宇湘转身就跑。 只是她怎么可能有逃得掉? 林盼盼并没有着急追她,只是挥动左手中的柳条,狠狠抽打在她后背上,每一下都会见血。 楼宇湘却不吭声,只是跑。 当林盼盼在她后背上狠抽了七下时,她终于扑倒在了林林身边。 “怎么,你还想她来保护你?” 林盼盼笑了:“我虽然没有杀她--她算是个好女子,没有爱上方圆,我还下不了狠心,但她已经彻底失去了动手能力。” 楼宇湘伸手,把林林抱在了怀中,开始检查她的伤势。 林盼盼没撒谎,林林还活着,眼睛都睁着呢,甚至还在冲楼宇湘笑,只是后心被深刺一刀后,她已经再也无法站起来,为楼总挡风遮雨了。 “林林,对不起。” 楼宇湘再次道歉时,有泪水淌下,哑声说:“这次,我、我是真心的,从没有过。下辈子,希望我能伺候你。所以,还请你能忘记这辈子,我给你造成的伤害。” 细雨还在下,天却已经亮了。 天光洒在林林苍白的脸上,能让楼宇湘看到她心安的感激。 抬手用食指竖在林林唇上,楼宇湘抬头看着林盼盼,语气平静的说:“让她走,我随便你怎么折磨。” “虚伪。” 林盼盼冷笑:“她能走?” “那我走。” 楼宇湘把林林小心放在草地上,翻身爬了起来:“你带我走,随便去哪儿,又是怎么收拾我,都行。只要她能活下去。” “这次,你倒是发自肺腑的。” 林盼盼盯着楼宇湘,看了片刻才转身,走向群山西方:“那你就跟来吧,我其实也不喜欢当着人的面,用那么残忍的方式对待你。” “楼总--别、别走。” 林林慢慢抬起手,想去拽楼宇湘的裙角。 楼宇湘稍稍用力一挣,就挣开了,后退两步忽然跪下,说:“保重。” “楼总--” 林林挣扎着要起来,却触动伤口,一口气没上来昏了过去。 “保重。” 楼宇湘再次低低说了句,爬起来转身,脚步踉跄的走向了林盼盼。 雨还在下,越来越大的趋势。 雨点打在窗户玻璃上,发出了笃笃的轻响,就像有人在敲门。 方圆睁开了眼,伸手拿过手机看了眼时间:八点。 还有一条信息,是个陌生号码。 这年头,诈骗短信满天飞,把人们当做了傻子。 不过,还总是有天真的人,去相信这些短信,从而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幸好那些骗子,没有让方圆付出啥代价,要不然这辈子都别想再骗人了,由此看来那些不劳而获的骗子其实也不容易的,一个不小心就有可能把命给搭上的。 唉,这个世道,又有谁活得容易了? 帮,帮帮,几声敲门声打断了盯着天花板大发感慨的方圆,下意识的回答:“门没锁,进来。” 大男人在屋子里睡觉,有必要把门反锁吗,又没有美女半夜忽然跑来爬上炕。 不过敲门的人,很可能是个美女。 “老妈,你能不能对儿子尊重些?” 看到是燕影进来后,方圆立即惨叫一声,飞快的伸手扯过毛毯,盖在了身上。 话说男人早上醒来时,总是会向上苍虔诚的点上一炷香的,别的女人看见不要紧,可燕影是别的女人吗? “咦?怎么了,我敲门得到你的允许后才进来,难道还不是尊重你么?” 燕影有些奇怪,不过看到方圆身上那条毯子后,才意识到了什么,俏脸一红赶紧回头,娇嗔的冷哼一声:“哼,快起来吧,有人找你。” 说完,她就快步走出了房子。 虽说她超级享受调戏儿子的感觉,但任何的游戏都得有个度。 像刚才这样子,就是游戏的最大的底线了。 “还真是头疼。” 等燕影出去后,方圆才嘟囔着坐了起来:“得想个办法,让老妈改掉这坏习惯才行--大清早的,是谁来扰人清梦?” 扰人清梦的人是楼明功。 看到楼明功站在梨花山观景平台前,到背着双手向院方远眺,为他打伞的福伯全身都淋透了,却傻乎乎不提醒老爷这是在下雨:咱能不能别在这边装比,去会客厅喝茶不好吗? 看到他们后,方圆才想到了楼宇湘。 这也不能怪方圆忽略了人参果,盖因楼宇湘自作聪明的逃离唐王时,燕影也遭到了绑架,让方圆一阵好忙,才总算是没有留下终生的遗憾,神经松懈下来后,忽略她也就很正常了。 “很抱歉,打搅你休息了。” 楼明功转身,看着伸着胳膊做着深呼吸动作走过来的方圆:“你先去洗漱一下吧,我能耐心等你。” “不用,现在不是正下雨吗?” 方圆抬起脸,用手在脸上搓了几下后,说:“不是我要对猎杀你孙女。” “当然不是你。” 楼明功说:“可却与你有关。” “那你以为会是谁呢?” 方圆走到护栏前,双手压在上面看向山下。 山下,停着十几辆小汽车,这是护送楼明功来的。 “在来梨花山之前,我一直以为是她。” 楼明功说着,看向了过山天桥那边。 那边有个女孩子站在那儿,也没打伞,双手抱着膀子倚在护栏上,抬起的脸上满是贪婪之色:她醉心于这片山,这片风景中,只希望这辈子,都能与她相爱的男人,安然居住在这儿,别无他求。 “她永远都不会做这种事,也没有谁,值得她去这样做。” 方圆收回看向昆仑的目光。 第1329章 :我会找到你们的 当初林林打电话回苏省时,就已经明确说明是昆仑在猎杀楼宇湘了,请求支援。 昆仑是谁? 那可是天狼星陨落后的华夏第一高手,她要杀一个人,那个人就等于一只脚已经迈进了鬼门关,至于啥时候去死,还得去看昆仑的意思。 昆仑有实力,也有理由猎杀楼宇湘。 谁不知道昆仑是方圆的影子,最大的愿望就是永远陪在他身边不离不弃啊,以前俩人有矛盾时,她不敢插手方圆的私人事情,现在人家和好如初了,楼宇湘又死皮赖脸的去缠着他,惹起他的反感,暗中授意昆仑去解决麻烦也是很有道理的。 所以接到林林的电话后,楼明功不敢怠慢,立即三声号炮点齐了人马,火速赶来了唐王。 楼明功与福伯都不认识昆仑,但他们走上梨花山看到站在过山天桥上的女孩子后,立马就知道她就是昆仑了。 她只能是昆仑,除了昆仑外,就再也没有哪个女孩子,能让楼明功产生一种说不出的危机感了,尽管她站在远处,看都没向这边看一眼。 楼明功这才意识到,猎杀他孙女的人不是昆仑了。 方圆带有自豪的回答,也证实了楼明功并没有猜错,心中稍稍松了口气,淡淡地问:“那,会是谁?” “那个人远远不如昆仑厉害,却是比昆仑还要危险的。” 方圆想到那个小女孩子后,就觉得嘴里有些发苦。 “你知道是谁在猎杀宇湘。” 楼明功的语气依旧平静,但看着方圆的眼神却一下子凌厉了起来。 楼宇湘之所以来唐王这种小地方,所为何事? 当然是因为方圆在这儿。 暂且不管方圆能不能接受楼宇湘,但他都该在他的地盘上,确保她的安全。 可结果呢? 现在距离林林打电话回苏省楼家求援,已经过了数十个小时,目前主仆二人生死未卜,最该出马保护她的方圆,却偏偏躺在梨花山上睡大觉,这就有些过了。 楼明功就误以为,方圆是故意不管楼宇湘的死活。 楼明功眼神中所包含着的意思,方圆当然清楚,不管他不想解释什么,只是笑了下说:“知道,暗中算计她的人,是一个可能还是十六七岁的女孩子。” “楼先生。” 站在不远处的燕影走了过来:“能不能先允许我说几句?” 哪怕知道楼明功是来兴师问罪的,燕影本来也没想掺和什么:她再怎么是方圆的母亲,但最好是少插手儿子的事情,男人的事情,就由男人自己去解决好了。 不过,她也不是全然不管不问,在方圆俩人交谈时,她就站在不远处打着一把伞,学着昆仑的样子看风景,其实却在侧耳倾听俩人所说的每一句话。 听到楼明功质问儿子,而方圆却没有打算解释的意思后,燕影忍不住了。 “方夫人,请说。” 楼明功对燕影还是很客气的,看向她时的眼神缓和了很多。 “请字不敢当。” 燕影淡淡笑了下,说道:“我只想告诉楼先生,就在有人预谋对楼宇湘不利的同时,我也遭到了东洋人的绑架。而且,最大的主犯已经逃走了,随时都有卷土重来的可能。” 燕影被人绑架的事儿,除了唐王、安阳两地之外,京华方面能知道此事的也是寥寥无几,楼明功如果始终坐镇剑锋山的话,他或许能得到消息,毕竟楼家的情报网也很强大。 不过在接到林林的求援电话后,他就亲自带人离开了剑锋山,火速赶来唐王的路上,就已经详细研究过搜救方案,确定楼宇湘俩人会藏在唐王的南面群山中,所以赶来后立即一头扎了进去,压根没有机会得知燕影被绑架的事情。 现在听燕影说,在楼宇湘出事的同时,她也被东洋人绑架后,楼明功对方圆的不满,一下子就消失了大半:他孙女被人追杀固然是一等一的大事,可对方圆来说,再大,也大不过人家老妈被绑,自然是得先忙着救她了。 方圆救出燕影后,还得预防东洋人卷土重来,那么他自然得留在梨花山,全力防范了。 “恭喜方夫人逢凶化吉。” 楼明功微微颔首,发自真心的恭贺。 按说依着楼明功在华夏的地位,那可是与燕家老爷子同属一个档次的,燕春来见到他也得执晚辈之礼,恭恭敬敬的。 不过楼明功很清楚燕影对燕家、对华夏所做出的贡献,当然不会把她当做晚辈来看,而是释放出了该有的尊敬,这是唯有他那个年代的人,才会有的高素质。 “老爷子您太客气了,燕影实不敢当。” 燕影双手放在腰间,双膝微微一屈,竟然给楼明功行了个古代蹲礼,这才转身走了。 该说的话,她已经说完了,那么接下来楼明功再用什么样的态度对待方圆,就是他自己的事了。 “昨天救出我妈后,我紧绷着的神经松开后,有些懈怠,才忘了楼宇湘还处在危险之中,这件事怪我。” 目送母亲走进屋子里后,方圆才坦言向楼明功认错,丝毫没有推卸责任的意思:“我现在马上就下山去搜救她。还请老爷子您放心,据我估计,那个孩子当前还是不会伤害楼宇湘的。” “这件事,无法怪你,要怪,就只能怪宇湘太任性了。” 楼明功苦笑了一声,才说:“方圆,你的意思是说,那个要猎杀宇湘的女孩子,真正目的不是杀人,而是要迫使你为她做什么事?” 楼明功不愧是成了精的老狐狸,一下子就推断出了方圆这番话中的真正含义。 “我想,应该是这样的。” “她要胁迫你做什么?” 楼明功沉吟了下,缓缓说道:“如果她以宇湘来要挟你的真正目的,让你很为难的话,那么--” “无论怎么样,我都得去见见她。这次如果我不去见她,那么下次她还会再挟持别人的。” 方圆打断了楼明功的话,转身:“还请老爷子稍等,我换身衣服就来。” 他说林盼盼猎杀楼宇湘,只是迫使他去见她的话,只是猜测。 实际上,方圆根本不知道林盼盼一旦抓到找到楼宇湘后,会做些什么,毕竟他除了曾经帮过她之外,就再也没有试着去了解过她,他那样说只是安慰楼明功罢了。 只希望,林盼盼能像他所说的那样,找到楼宇湘后先别下死手,一切等他去了再说。 方圆心里盘算着这些事,回屋后从案几上盘子里捞起一块红烧肉填进嘴里,端起杯子一口气把温热的牛奶喝光。 徒步进山去找人可是个体力活,怎么着也得吃点东西才行。 客厅案几上的这些食物,一看就知道是燕影为他准备好的,很符合他的口味。 风卷残云般的吃了那盘红烧肉后,方圆这才走进卧室去换衣服。 他换衣服的速度,就跟吃饭的速度差不多,很快就收拾停当,拿起了枕头边的手机,看了眼时间时,随手把那条陌生短信点开了。 方圆,我与楼总在麻雀岭,快来! 看到短信内容后,方圆一下子明白了:这是林林发来的。 林林在误以为方圆要对楼宇湘不利时,绝不会在逃亡途中向方圆说她们在哪儿,现在既然发来了短信,那么就证明她已经确定追杀她们的人,不是方圆安排的人了。 至于她为什么发短信,而不是直接给方圆打电话,是因为当时情况不允许她说话,这也证明了她当时已经处在了危险中,很可能是已经面对林盼盼了。 短信的发送时间,是清晨五点多,那时候方圆还在睡梦中,距离现在已经马上就四个小时了。 四个小时的时间,已经足够楼宇湘死八百次了。 林林再怎么厉害,她也不是林盼盼的对手。 “麻雀岭?” 方圆紧皱着眉头,飞快的拉开了床头柜子。 里面放着一张群山地图,这是当初秦大川等人在设计开发梨花山时,特意去省地形勘察院拿钱请来的,为这边以后的发展而考虑,方圆也曾经详细的看过。 群山地图上的麻雀岭,在梨花山的正南方向,直线距离并不是太远,不到两公里,但如果走穿山公路的话,至少得有十公里。 楼宇湘逃走那么久了,才逃到麻雀岭,这也证明这小女人还是很聪明的,像山原百代一样懂得灯下黑的道理,不过终究没有逃过林盼盼的追杀。 确定麻雀岭的方位后,方圆回拨了林林的手机号。 幸亏是在麻雀岭,这边才有信号,如果再向西南群山那边延伸一公里,信号就会被磁场给干扰的。 嘟,嘟嘟。 手机那边,传来清晰的嘟嘟声,却没有人接听。 等嘟嘟声自动挂掉后,方圆重新拨打。 他没有因为林林没有接他电话,就放弃重拨,或许林林现在因某种原因无法接电话呢? 他必须得耐心重拨至少三遍后,才会放弃。 果然,就在方圆拨打的第三遍嘟嘟声即将结束时,林林终于接了电话,语气微弱、更颤抖的厉害:“方、方圆。” “现在是什么情况?” 方圆开门见山的问道。 “我、我还在麻雀岭。楼、楼总已经被林盼盼,抓、抓走了,正西方向,你快--” 林林无比艰难的说出这几句话后,就没有了声音。 “林林,你没事吧?” 方圆提高声音问道。 他对楼宇湘不怎么感冒,不过对林林却很有好感,觉得她比她的主子,有人性多了。 林林还是没有回答。 事实上,林林在楼宇湘跟随林盼盼走后,就挣扎起来要去追她们的,结果刚爬起来就扑倒在地上,昏迷了过去。 楼明功等人既然来到了唐王,撒出大批人手去搜寻她们,当然也给她们打过电话,不过那时候俩人为了确保行踪不泄露,都是关机的。 直到林林被楼宇湘忽悠走,再次返回时才开机,但那时候楼家人也猜出她们关机的意思,不再给她们打电话了。 方圆不断拨打电话,把林林从昏迷中叫醒,勉强说了几句话,就再次昏迷了。 “我会找到你们的。” 方圆挂掉了电话。 第1330章 :她在河中间 方圆开门走出卧室,就看到了昆仑。 她穿着一身雪青色运动服,看上去那样的朝气蓬勃,双手环抱在胸前靠在窗前,淡淡笑道:“要、要不要我陪你去?” “不,你留下。你不在,我不放心。” 方圆摇了摇头,故作轻松的也笑了下:“一个脑子发热的小女孩子而已,还没有资格让外我们两个一起出马的。” 山原百代随时都有可能卷土重来,梨花山这边不能不防。 昆仑也很清楚,所以自然得听从方圆的安排,只是提醒他:“她与九幽世界,有关,做事手段,邪门,你最好是,小心些。” 说着,昆仑右手一翻,陌刀倒转递向了方圆:“把刀带上。林盼盼有把短刀,很锋利。” 方圆没接,只是说:“别说是她拿着一把刀了,就算让她开着一辆坦克,她也不会对我下手的。” “你倒是很、很有自信。” 昆仑收起陌刀,转身看着窗外:“我、我等你。” “用不了多久的,你在家好好照顾咱妈,多说几句好听的话,她就会很开心的。” 方圆走到她身后,张开双手轻轻抱住了她的腰。 昆仑身子马上就猛地颤了下,全身无力的瘫倒在了他怀中,低着头蚊子哼哼似的说:“我、我不会说、说好听的话呢。” 俩人此前,肯定有过无数次的身体接触了,尤其是昨天凌晨昆仑力战山原百代与林盼盼的联手脱力后,方圆更是抱着她上车,抱了一路回到了梨花山。 不过此前那些个身体接触,貌似都与爱情这玩意没啥关系,都是兄弟情而已。 现在却不一样了,方圆的拥抱中却带着浓浓的爱意,从没有品尝过这种幸福的昆仑,立即变成面条也是很正常的。 方圆倒是一副‘荣辱不惊’的样子,趴在她耳边低声说:“不会说好听的话不要紧啊,反正估计我妈是个势利眼,她要是看到你冒着雨还亲自去后面监工,肯定会觉得你是个能干的儿媳妇,就会对你有好感啦。” 昨天那场瓢泼大雨降下后,整个梨花山风情区的建筑工程受天气影响,暂时停工了,不过昨天方圆等人会山后,大雨一停,身上还有伤的老鼠,就让格林德找来了一支小工程队,在梨花山后山动工了。 在那口能通往地下声道的泉眼边,用钢筋混凝土修建了一栋特结实的小平房,没有窗户,只有一扇能从外面打开的铁门。 铁门是用厚达五厘米的钢板所制成,抵挡炮弹都没问题了,叶明媚要想冲出来,那无异于天方夜谭。 在暂时不能把叶明媚怎么样的情况下,用这种方式把梨花山这边的声道出口封死,无疑是最正确的了。 当然了,就这点小工程,十二生肖内随便哪个人去监工,也能干的妥妥的,没必要让凶名赫赫的昆仑亲自出马当监工头的。 不过毫无疑问的是,不知道那边为什么要修建一间防空屋的燕影,如果看到昆仑冒雨还去监工,心里肯定很高兴,觉得这是个顾家的媳妇。 再怎么通情达理的女人,一旦升级为婆婆后,这毛病就多了,成了事儿妈。 “婆。婆婆才不是势利眼,你、你怎么这样说呢?” 昆仑脸蛋发烫的低声说了句时,方圆在她脸颊上轻轻吻了下:“走了。” 留下双手捂着脸,顺着窗台出溜到地上的昆仑,很有成就感的方圆快步走出了屋子,冲不远处的楼明功打了个稍安勿躁的手势后,去找筛子了。 有筛子这个网络天才不用,方圆在从山间赶往麻雀岭时,势必会走许多冤枉路的。 方圆踹开筛子房门时,他正躺在沙发上与他的仙女视频聊天。 “我靠,燕阿姨没有教给你,来别人屋子里时得用手敲门吗?” 被吓了老大一跳的筛子,赶紧关掉视频窗口,很不满的冲方圆嚷道。 “别特么的啰嗦,赶紧定位这个手机的确切方位,我得在最短时间内找到她。” 方圆对筛子说话时,从来都没啥好口气,开始拨打林林的手机。 对警方来说,要想通过手机信号来确定某人方位,需要对方通话才行,但对筛子却没这个必要,只需对方手机是开机的,能拨通,他就能在短短三十秒内,锁定目标的准确方位。 “距离此处,二点一三公里。” 谈起正事后,筛子态度自然也认真了起来,很快就锁定了林林手机所处的位置,又帮方圆在他手机上设好了路线:“这是卫星导航,只需顺着红线前行就欧克了。要不要我亲自出马,陪你一起去?” “行啊,求之不得呢,赶紧走。” 方圆抓起手机,转身就走。 “可外面还下着雨,我这小身板的,能在崎岖的乱石中行走吗?要不这样吧,你让人给我做个担架,我--哎,你别走啊,我是真心要陪你去的,可不是只在嘴上说说!” “你还是敲掉满嘴的牙,再抹点香油当那--” 方圆很下流的话,被大力关门声切断了。 快步走到楼明功面前,方圆问:“老爷子,谁跟我去?” 楼明功向山下看了眼,问:“需要几个人?” 这种事,不是人越多就越好的,人多容易泄露行踪,打草惊蛇反而会让林盼盼紧张,对楼宇湘不利。 “先去四个人吧。” 方圆稍稍想了想,才说:“你通知你其他人,让他们都原地待命。老爷子你们两个也别在外面淋着了,去房间里喝水,我那边有什么新消息,随时都会有人告诉你的。” “好,阿福,你带几个人,跟随方圆一起去。” 楼明功也没多问什么,很干脆的点头答应了。 雨,越下越大了。 林林的身子,也越来越冷,但仍旧处于深度昏迷状态,只是全身都在发抖。 过多的失血,在夺走她的力气,与活力的同时,也让她一步步的走向死亡。 幸好,就在她即将被黑暗完全吞没时,听到了有人在焦急呼喊她的名字,更感受到了一丝温暖,这才艰难的睁开了眼睛。 她看到了福伯那张老脸,满是平时没有的激动:“林林,你终于醒来了,我们总算赶来的不是太晚!张平,再拿一条毛毯过来!” “楼、楼总呢?” 林林张嘴,哑声问道。 她张合的嘴巴,没发出任何声音,不过福伯却能从她的口型中看出,她在询问楼宇湘,连忙说:“方圆已经向西方去找她了。他让我们先把你送回梨花山。林林,你放心,大小姐是不会有事的。” 听说方圆已经向西追下去后,林林这才稍稍放了点心下,闭上眼喃喃说:“他、他来得还算快。” 不快不行啊。 其实方圆也想打着个伞,边走边欣赏雨中群山的绝美风景,说不定还会妙手偶得之一首流传千古的佳句,像那些代代相传的大才子那样。 楼宇湘的生死,在哪儿追着他得兔子般的快跑呢。 扮兔子还不行,还得学毛驴--用鼻子尽可能搜寻楼宇湘的气味。 如果不是下雨天,方圆肯定会带着毛驴来,那样就剩下他自己去嗅嗅了,不过在这种鬼天气下越来越大的雨水,已经冲洗了楼宇湘了可能留下的所有气息,毛驴的鼻子就不会起到太大作用了。 方圆学毛驴,也只是存着一丝侥幸心理而已。 毛驴都闻不到的东西,方圆当然更闻不到。 不过毛驴看不到的东西,却没有逃过方圆的眼睛,比方一条挂在树枝上的破布。 破布的质料相当高级,棕黑色的,随风飘舞就像一面小小的旗帜。 这是楼宇湘留下的。 也是林盼盼故意让她留下的。 如果林盼盼不想让楼宇湘留下任何踪迹,供方圆跟踪,那么就算她使出全身的解数,也休想留下一点点。 方圆很清楚这一点,始终提着的心,总算才放了下来。 林盼盼这是在通过楼宇湘,引他去某个地方‘相会’,那么在他没有赶去之前,她是不会有生命危险的,最多也就是受点小折磨罢了。 对楼宇湘受点小折磨,方圆一点也不在意。 如果可以,他希望这小女人能被折磨的死去活来,那么她那颗骚动的心,就会安稳许多。 同时他也庆幸,昨天凌晨时能在黄叶谷附近,提前与林盼盼打过照面,并确定了她就是林盼盼。 如果不是让林盼盼知道她的行踪已经泄露,那么她铁定会对楼宇湘下死手的,到时候把黑锅推给早就死去的漠北北就是了,她依旧潜藏在女子会所内,当她的小保安。 她的行踪既然已经泄露,她猎杀楼宇湘的计划就得有所改变。 她猎杀楼宇湘,不是为了利益,而是因为她嫉妒楼总能光明正大的对方圆发嗲--她却只能在旁边干看着,生气。 林盼盼的身份彻底泄露后,再杀楼宇湘就没多必要了,反倒不如利用她来做点什么。 她会对方圆提出什么样的要求? 这也是方圆一路走来时,不住考虑的问题。 离开林林后,方圆已经独自向西跋涉了一个小时,始终对他进行远程跟踪的筛子,通过手机不断提醒他已经到了某处某处。 “翻过这个山头,你就能看到对面好像一座大公鸡似的山岭,那就是公鸡岭,海拔两百一十八米,是群山中海拔高度比较高的一座山头。但你要注意,在这座山下有条河,估计水很深。” 筛子在工作时的态度,还是相当认真的,也很细致,就连那条因雨水而暴涨的河流深度,都根据群山降水量的大小,给演算了出来。 他说的一点也没错,方圆爬上这座山后,就看到了对面的公鸡岭,也看到了山脚下那条水流湍急且水质混浊的河。 不下雨时是小溪,大雨过后就成了一条宽达数十米的河,站在高处老远,就能听到河水流淌时发出的咆哮声。 这儿,当然不会有小桥什么的了。 不过也难不住方圆前进的脚步,他有足够的把握,能够安全游到对面。 他没有着急下山,而是找了块石头坐了下来,望着脚下的河流叹了口气。 她在河中间。 第1331章 :来自河底的危险 由大雨形成的河流,自山谷内蜿蜒穿过,是起伏的,水很混浊,其间也夹杂着一些被淹死的兔子、老鼠等小动物的尸体。 更多的却是枯枝,被湍急的河流裹卷而下时,就像一支支利箭,刺在身上肯定很疼。 不过楼宇湘应该感觉不到这种疼痛了。 任何人在被泡在淹到下巴下的冷水中,过上那么三两个小时后,还没有被冻死已经是福大命大造化大了,区区枯枝戳体之苦,又何足道哉? 她肯定是被绑在了一块那块露出水面的大石头上,脸对着河水流来的方向,这样才能更大限度大的,去接受河水的冲击。 还有一只没死的老鼠,已经爬在了她头上,正在彷徨的四处瞅着。 老鼠是会游泳的,那些死老鼠是被淹死在洞里的。 距离有些远,方圆看不清楼宇湘的模样,当然也看不出她现在有没有睁着眼,甚至是不是已经挂掉了。 他只是觉得,这时候能看到有女人被绑在河水中受罪,那么除了楼宇湘之外,谁能有这份荣幸呀? 楼宇湘看似很骄傲的昂着下巴,这样可以避免河水冲在她身上泛起浪花时,会冲进她的口鼻内把她给呛死。 不过很明显,她之所以骄傲的昂着下巴,一副威武不能屈的大女子气质,还是因为她的头发,也被林盼盼用撕成条状的衣服,拴在了大石头上。 雨越下越大,荒山野岭中升起了雨雾,水平面也越来越高,水流更湍急,整个世界仿佛都是水的世界,却有个女人被困在水中间。 这一幕,咋看咋有些诡异。 方圆是不会冒然行动的,因为他对林盼盼的行事作风,确实一点都不了解,所有哪怕不知道死活的楼宇湘,这时候快被完全淹没了,他也得沉住气。 最起码,他觉得,他得先找到林盼盼再说。 坐在石头上,方圆脱下鞋子把里面的水倒出来,又拿出香烟点上了一颗。 下山时,方圆就用方便袋把香烟、手机包起来了,这样可以避免进水,省的想抽烟时没得抽,那岂不是很遗憾? 此情此景,最适合吸烟看着楼宇湘泡澡了。 话说,楼美人儿可是与叶明媚齐名的,身材娇小却玲珑有致,堪称造物主的得意之作,一般没福气的男人,是休想看她泡澡的。 方圆很快就把那只用手捂着的香烟吸完了,也没看到林盼盼的任何踪迹,倒是看到水面已经淹到了楼宇湘的嘴下,河面也在逐渐变的更宽。 方圆扔掉了烟头站了起来,飞快的向山下跑去。 他已经确定林盼盼是怎么想的了,那就是逼着他下河去解救楼宇湘。 如果他不下水,那么楼宇湘就会被淹死。 可他一旦下水,在无法快速、大范围做出躲避动作的河水中,只需一颗子弹,就能让方先生饮恨的鸟朝天,与那些被淹死的兔子老鼠那样,随着山洪飘悠悠的往下淌。 林盼盼那么在意方圆,她会趁机下这样的狠手吗? 方圆不敢确定,因为他实在不了解那个女孩子,所以刚才看似好整以暇的吸烟时,其实始终都没放松一丝的警惕,要不然也不会在冲下山时的速度,会这样快了。 当河水已经开始像楼宇湘的嘴里灌,把已经被冻僵,冻昏迷的她给呛醒时,方圆也跑到了河边,纵身一头扎进了水中。 他还是很担心自己一脑袋扎进水里后,会像历史上那只最著名的兔子那样,一头撞在有可能藏在浑水下的大石头上,当场翘了个比的。 方圆的运气总是不错,入水后没有碰到任何石头。 水势太大,高涨的水面已经把大部分石头都淹没了。 方圆刚入水,就被湍急的河流向下游冲去。 他再怎么厉害,也无法与大自然的力量相抗衡的,最多只能在被冲下十数米后,总算用脚蹬住了一块大石头,才勉强止住了身子。 他慢慢从河底站了起来,手上搬着那块足有两百斤的大石头。 只要能搬着足够重的东西,那么他就能勉力与湍急的河水相抗衡,毕竟河面很宽,河水在他身上受阻后,完全可以分而过之。 洪水很大,幸好没大到遇到什么就摧垮什么的地步,要不然方圆本事再大,也别想逆流而上了。 他一步步的走,紧紧闭住了嘴巴,让自己的脑袋不住晃动着,这样就能无法让有可能锁定他脑袋的枪支,轻易打中他。 河水看起来很急,却不是很深,也就是楼宇湘那种只有一米五高点的小女人,能被淹到嘴边,方圆如果站起来的话,水平面最多在他胸膛上。 方圆却只露出个脑袋,一步步的前行,每一步都走的非常小心,目光看似始终盯着那块绑着楼宇湘的大石头,眼角余光却没有放过两岸任何一个地方。 并没有林盼盼的身影,好像鬼魅般的忽然出现,貌似她已经走了。 或许,她只想淹死楼宇湘拉倒,并没有打算趁机算计方圆。 不过方圆却不怎么相信他会遇到这种好事,毕竟被爱情烧昏头脑的女孩子,什么事都能干得出来的,而且更热衷于某条狗屁不通的真理:我得不到的人,谁也别想得到,我会带他去那个世界! 昨晚刚刚亲吻了乖乖的小冰妹子、临来时才让昆仑浑身变软的方圆,当前正幸福值爆棚呢,当然不稀罕去那个世界。 当然了,如果老天爷这时候忽然显现真身,赌咒发誓的拍着胸膛,说那个世界有数不清的美女,都在等待方圆去耐心浇灌的话,他或许还会考虑一下。 老天爷并没有出现,所以方圆还不打算去死,很小心的走到那块大石头后,背靠着它抬脚在四周撩拨了几下。 他担心不知道藏在何处的林盼盼,会藏在水下面,趁着他解救楼宇湘时,再給他致命一击。 没有人,只有乱石。 方圆这才放心,抬手松开怀里的石头,左手扳着那块大石头,一下子就转到了楼宇湘的正面,忽地站直了身子。 大石头前水面下的地势,要比方圆这一路走来的地势还要高,水才打到他的腰间往上一点,看来这块大石头不是单纯的一块石头,下面还有跟脚呢。 被冷水呛醒后的楼宇湘,无论她怎么努力,这时候也喝了几口水,咳嗽都咳嗽不出来了,眸光已经开始涣散,要不是头发被拴在石头上,早就耷拉脑袋了。 忽然看到有人从她面前水里冒出来,而这个人竟然是方圆后--不得不感叹,精神的力量是伟大的,看到方圆后,已经垂垂要死矣的楼宇湘,双眸猛地亮起,竭力张嘴叫道:“方圆!” 看你这小样,能活到现在还真不容易,估计这次之后就老实多了,别再那样让我头疼就好了。 “是我,算你命大,能坚持到我的到来。给你提个建议,下次泡澡时别来这种鬼地方,空气是清新了些,可水质不咋样啊。” 方圆抬手抹了把脸上的水,呲着牙的笑了笑,伸手就要去解开楼宇湘的头发时,心却猛地往下一沉,砸起了灵魂都在呐喊的危机感。 楼宇湘身材娇小,一米五多点,但已经能打到方圆肩膀了,这是事实。 可现在方圆站在水中,水在淹到他腰间,楼宇湘却是淹到了嘴边,在证明她是蹲着、或者跪着的同时,也能证明她被反绑在大石头的双臂下,可能藏着一个人。 那个人,自然就是方圆遍寻不见的林盼盼了。 这种没来由的危机感,让方圆本能的身子猛地后仰--一把锋利之际的短刀,毒龙般的从水下蹿出,就贴着他的衣服迅速上撩。 楼宇湘的尖叫声,也在此时响起:“小心,她在水下!” 林盼盼在水下。 她就藏在了楼宇湘身边,就像妖灵那样静静等候方圆的到来,并在他警惕性最为松懈的时候,才猛地刺出最具备杀伤力的一刀。 林盼盼对方圆的狂热爱意,最终指使她选择了那种方式:她得不到的,别人也休想得到,她要把他带去另外一个世界! 那么锋利的短刀,就连石头都能剖开,更何况方圆的身体呢? 他可不是刀枪不入的时候了。 幸好他能在最松懈的时候,及时发觉了来自水下的危机,这才避免了肚破的厄运。 一击不中后,林盼盼水鬼般的从水下窜出,双手持刀,双眼冒着荧光,恶狠狠扑向了砸落水中的方圆。 方圆刚要从水底冒出脑袋,就感受到了水流的变化,赶紧身子猛地一拧,那把短刀擦着他左肋,狠狠扎了下去。 任何特别重要的机会,都是一闪即逝的。 林盼盼其实在一击不中后,就已经失去了暗杀方圆的最佳时机,这时候她应该趁机顺水逃走,毕竟方圆得先救下快被淹死的楼宇湘,暂时顾不上追杀她的。 只要留得青山在,那就不怕没柴烧,林盼盼只要能逃走,那么以后就有的是把她狂爱着的男人,带去另外一个世界的机会。 只是狂爱使她丧失了理智,只想用最直接的办法,来消除这种无法忍受的相思之苦,所以她才嘴里嘶声吼叫着什么,继续追杀水下的方圆。 爱情是甜蜜的,但也是最可怕的。 如果林盼盼与方圆之间有着杀父之仇,她或许还能保持‘一击不中,转身就跑’的冷静,很可惜方圆不认识她亲生老子,却悲哀的被她深爱上了。 这,算不算是一种悲哀? 林盼盼不管那么多,她当前只想干掉方圆,双手持刀在混浊的河水中,不断的猛刺,连声尖叫:“你在哪儿?快出来,让我扎死你!” “噗嗤!” 现在浑身难受的楼宇湘,听到林盼盼这样叫喊后,还是忍不住的失笑出声,只是她刚笑出来,河水就忽地倒灌进去,慌得连忙闭上了嘴巴。 “你出来呀?” 林盼盼在水中快速转着圈子,死盯着河面,声音里带着哭腔的尖叫:“你不是很拽吗?你不是很了不起吗?为什么不敢出来,与我决一死战?” 只有湍急的河水拍打石头声回应,却没有方圆。 第1332章 :在黄泉路上等我 林盼盼与山原百代联手,能把昆仑给逼的要疯,但她在当前复杂的环境下,要想干掉方圆,别说只有一把短刀了,就算扛着个火箭筒也不行。 在复杂环境下搞暗杀,方圆能甩她十八条街,完全可以等她彻底失去理智时,对她发动猝然攻击,一下把她搞定。 只是楼宇湘却不给方圆寻找最佳时间的机会。 这个成事不足,坏事有余的小女人,河水已经淹没了她的口鼻,无论她怎么努力往上蹿动身子,也挣不开把她两条腿拴在石头上的绳子。 就在林盼盼飞快的转动身子,四处搜寻方圆踪迹,不时往水下猛刺一刀时,方圆从她背后三米处冒出脑袋,张嘴深吸一口气,急匆匆的瞥了眼楼宇湘那边,抢在林盼盼转过身来之前,再次消失在了水下。 他知道,当前对林盼盼发动攻击,不是最好时候,毕竟人在狂躁中时的反应是最快,最凶狠也是最无所畏惧的,只有慢慢消磨她,让她感受到潜伏在四周水下的危险,心里发虚试图逃走时,那才是好机会。 没办法,在水中无法发挥速度的方圆,实在忌惮她手中那把短刀,这就好比一个小孩子,拿着把打开保险的手枪点着大人,很危险的。 可楼宇湘却不配合。 这就势必得让方圆冒险,抢在她被淹死之前,把林盼盼解决掉了。 特么的,等搞定林盼盼后,我非得跟这娘们要点利息! 第二次趁林盼盼转身,快速冒头吸了口气的方圆,看到楼宇湘眉眼都被河水给淹没后,就知道自己不能再耽误了,心里骂了一句时,也有些后悔怎么没听昆仑的话,带着那把陌刀来。 虽说陌刀不如这把短刀锋利,但肯定能像昆仑那样用刀侧面格开短刀,也能在活动不便的水中,利用陌刀的长度,来进攻林盼盼的,相信用不了几下,就能削下她持刀的那只手,如果他能狠下心来的话。 后悔是没用的。 方圆只能从水底摸出两块拳头大小的石头,算好林盼盼的转身速度后,猛地从水下站起来--卧槽,算错了,林盼盼并没有转过身,看到他忽然从面前冒出来后,低声尖叫着就持刀猛劈了下来。 当啷! 方圆及时举手,用右手中的石头挡住了短刀。 只能挡,没法闪,水流太湍急了,不但无法像在地上那样闪转腾挪,反而会因为平时的躲闪习惯,而忽略水的阻力,造成致命性的失误。 方圆牢牢记着昆仑说过的那些话:林盼盼,有一把能把石头剖开的锋利短刀。 所以在石头与短刀相撞,发出当啷一声响时,方圆还没有等到手腕感觉到巨震,就立即松开石头缩手了。 饶是他反应很快,林盼盼的短刀则更快,在把那块石头剖开两半时,竟然余势不衰,从方圆虎口扫过,鲜血立即迸溅。 由此可以看出,林盼盼在劈下这一刀时,所用的力气有多大。 绝对是全力以赴了。 林盼盼都一心要把方圆带去那个世界了,他这时候再怜香惜玉的话,那么他就是个标配的傻鸟,虎吼一声中,左手中的石头狠狠砸向了她。 方圆能肯定,林盼盼无论如何也得躲闪他这一击,要不然她的脑袋就得被石头砸烂,她终究不是漠北北,也不是喝过眼泪的叶明媚,只是个不坏战士的速成品,还没有修炼到刀枪不入的境界。 只要她能躲闪,那么她就躲不开方圆同时自水下全力撩起的右脚了。 必须得全力啊,水的阻力会影响速度的。 在难以展开速度优势的林盼盼,是万万躲不开方圆这一脚的,只能被她一脚踢飞出去--但也仅仅是把她踢飞出去,无法给予她致命的杀伤,很快就能卷土重来的。 方圆很清楚这些,可此时已经顾不得了,为了救下楼宇湘,这才采取下策。 虎吼声未落,方圆的右脚已经撩出水面,他左手中的石头,也已经无比快速的砸向林盼盼,就等着她不得不脑袋后仰的躲闪了。 她如果不躲,怎么办? 方圆要不要,真一石头把这颗很漂亮的小脑袋,给砸个稀巴烂? 方圆动手时,可没有想过这个问题,所以在他遇到这个问题时,有了瞬间的懵逼--林盼盼竟然不躲不闪,就像没看到即将把她小脑袋砸烂的石头那样,只是双眸中冒着疯狂,狠狠一刀刺向他的心口。 同归于尽。 林盼盼坚信,在方圆一石头砸烂她脑袋时,她的短刀也会恶刺穿他的心脏。 把这个男人带走,本来就是林盼盼当时最迫切的事情,一旦抓到机会,又怎么会放弃? 卧槽,这孩子疯了! 方圆魂飞魄散下心中大叫一声,慌忙身子迅速后仰,再次摔倒在了水面上。 但无论他的躲闪速度有多快,都不如林盼盼的全力一刀更快,毕竟这是在水中,他除了身子后仰之外,根本做不出任何及时腾挪或者后退的动作。 林盼盼左肩猛地剧痛,小腹也遭到大锤般的攻击,身子嗖地从水中后飞之前,她的短刀也狠狠刺进了方圆的左心口。 “方叔叔,在黄泉路上等我!” 这是林盼盼一击得手的同时,也遭到方圆全力一脚后,急速后飞跌落水中时,嘶声喊出的一句话。 她的左肩已经被石头砸的骨折,那块石头本来是对着她脑袋去的,但方圆身子后仰时改变了角度,只能重重砸中她左肩。 可她却把剧痛当做是享受,整个世界在被冰冷的黑暗给淹没时,欣慰的笑了:方叔叔,你先走,我醒来后就会去找你的。 林盼盼并不知道,在她昏迷被河水冲走时,她的方叔叔就像打不死的小强那样,从水里慢慢冒出了脑袋,右手捂着左胸。 张嘴吐出一口河水后,方圆后怕不已的低头看去。 刚才,在林盼盼一刀猛刺过来时,方圆自己都不知道他的反应速度怎么就那样快,抢在刀尖刺中心脏部位时急速向右挪动,才让已经刺透左胸衣服的短刀,擦着他左肋划下,留下了一道深深地血口,都快看到肋条了。 很疼啊。 幸好很疼。 疼这感觉虽说不咋样,但也证明人还活着。 死人是感觉不到疼痛的,这是不能反驳的真理。 望着滚滚而下的混浊河水,耳畔回荡着林盼盼的那声尖叫,方圆低低的叹了口气:“唉,这又是何苦呢?” 林盼盼最后那声尖叫,让方圆更加确凿了原来的推断是正确的,却独独没想到,她爱他会爱的这样疯狂,在重伤昏迷之前,还嘱咐他在黄泉路上等她。 表达爱情的方式有很多种,像小夏那种若即若离,像昆仑那种生死不渝,像林舞儿那种独自痛苦,像水暗影的假装无所谓,像楼宇湘的死皮赖脸,像秦小冰的水到渠成,像叶明媚的歇斯底里,像张翼的心甘情愿,像漠北北的贪婪,像楚楠楠的大度,像卡秋莎的满足等等-- 这么多方式,林盼盼都没有选择,而是独独看中了同归于尽。 毫无疑问,这种方式是最疯狂,最可怕,也是最不可取的。 方圆现在不知道是什么感觉,只想顺流而下把那孩子从水里捞出来,先给她几个大耳光,再给她上一堂发自肺腑的思想教育课,如果楼宇湘没有快淹死的话。 费力的把捆住楼宇湘双手、双脚的绳子解开后,方圆抬手抓住她的头发,猛地把她提上了水面。 楼宇湘没有快要憋死的那样,张嘴大大的深吸一口气,而是毫无动静。 她喝饱了,无论她愿不愿意,喜不喜欢喝这种不卫生的水,她都得喝。 她浑身上下没穿一点衣服,细皮嫩肉的身子上,有无数道鞭痕,已经被水泡的泛青了,不过全身却烫的要命。 她在被淹死(没人抢救的话,就是被淹死了)时,身子怎么这样发烫? 当然不是发烧。 人在发烧时,哪怕是烧到八十度,身子在冷水中泡了这么久后,也早就冰凉了,所以只能说她被林盼盼强行服用了某种药物,就是担心她被冻死。 楼宇湘的光屁股,方圆在女子会所的总经理办公室时,就已经欣赏过了,很诱人的说,让人看一次就再也忘不了,不过当前不是欣赏美丽的时候,先救人再说。 就像扛麻袋那样,把楼宇湘扛在肩膀上,头朝下的屁股朝上,这样可以起到把她喝下去的水,控出来的作用。 方圆扛着楼宇湘走上岸后,她还没有任何动静。 他只能扛着她乱跳,又担心福伯他们招来,看到大小姐的小身体,那就不好了,所以方圆钻进了树林中,围着一棵树不断的转圈子。 他也冻坏了,也得需要运动来取暖的。 终于,楼宇湘嘴里不再向外吐水了,却还没有醒来意思,看来还得麻烦方先生给她做胸部按摩,人工呼吸啥的才行。 给美女做这两个动作,方圆倒没任何的反对意思,先哼哧哼哧的按了几下,再捏住她鼻子,下巴,迫使她张开嘴后,深吸一口气鼓起腮帮子低头,开始给丫的渡气。 没吹几口气,楼宇湘总算是有了反应,开始咳嗽起来,有水随着喷出来。 “呼,总算没有白忙活一场。” 方圆重重吐出一口气,蹲坐在了地上。 他抬手擦了擦脸上的水时,楼宇湘缓缓睁开了眼睛,好像不认识他那样,盯着他看了足足一分钟,都没有说话。 方圆伸手在她脸上轻拍了几下,问道:“咋,是喝傻了,还是吓傻了?” “是、是冻傻了。” 楼宇湘嘴唇哆嗦着回答。 “不会吧,你身上很热的,可能是她怕你被冻死,才给你喝了某种发热的药物。” 方圆伸手在楼宇湘额头上试了下,说:“嗯,温度至少得有八十八度,很吉利的数字。” “她、她呢?” 楼宇湘咳嗽了两声,慢慢地从地上坐了起来,苍白的脸色开始泛红。 “不知道。” 方圆摇了摇头:“她被河水冲走了。” “抱、抱住我,行不行?” 楼宇湘没有再管林盼盼,提出了个不怎么过分的要求。 第1333章 :怪你,都怪你 对楼宇湘提出的这个要求,方圆并没有在意。 依着俩人现在的关系,抱住她又算什么呀,刚才也是又按摩又亲嘴的,抱住她这种动作,实在是太正常,也太文明了。 “行,想我怎么抱住你?” 方圆嘻嘻笑着把她从地上拉了起来,左手环抱住她的腰肢,稍微一用力就把娇小的女人面对面的抱在怀里。 楼宇湘的两条腿马上就蛇一般的缠在他腰间,双手也勾住他脖子,脸颊贴在他肩膀上,全身都在瑟瑟发抖,牙齿也发出格格的打颤声:“冷、冷,好冷。” 方圆明明觉得怀里的小女人浑身滚烫,就像火炉那样,可她偏偏好像真得很冷。 “你在发烧。” 方圆捧起楼宇湘脸,才看到这会儿的工夫,楼宇湘的小脸就像要滴血般的那样红,眉头皱起刚要再试试她额头的温度,却看到她双眸中有极度渴望的春水在流动。 方圆明白了,心中重重叹了口气:唉,原来林盼盼给她喂下了春天的药。 那种药物最大的功效,除了能让烈妇变成不知廉耻的荡、妇之外,还能让她觉得浑身发烫,这是因为药性发作后,会让她全身的血液加速流动,从而产生热量。 看来,林盼盼担心楼宇湘会被冻死,才给她喂食了这种药物。 真不知道那个女孩子年轻轻的,怎么会有这样的药物。 而且从楼宇湘当前的样子来看,那种药的药效还相当的霸道,远远不是人世间传说的‘我爱一根柴’能比的,应该是来自九幽世界。 九幽世界出品,必属精品。 不过就算这种药物的药效再大,让服食之人浑身发烫,但这只是生理上的表现,远远无法抗御外界带来的寒冷,反而会因为血脉加速运行,从而消耗本身的热量。 这就好比冰天雪地中,人们希望能喝点烈酒来御寒。 喝酒确实能让人觉得浑身暖和,实际上却仅仅只是让人觉得暖和而已,却不知道自身体温正在下降,传说中那些不幸冻死在路边的酒鬼,就是这样死得。 被喂食了那种药的楼宇湘就是那种情况,明明浑身烫的吓人,可她却觉得冷,冷到了极点,只想把自己整个人都揉进方圆身体里去。 方圆身上男人的成熟气息,更加催发了药性,让她眼神越来越迷离,呼吸越来越急促,腰肢剧烈摆动了起来,嘴里也发出猫儿般的叫声:“哦,啊,方圆,我--咳,咳!” 她忽然剧烈咳嗽了起来,但她本人却好像不知道,只是做着无比迫切的渴求、挑逗动作,咳出来的血迹挂在嘴角,已经变成了黑色。 尸毒,已经彻底侵入了她的血脉中。 对楼宇湘当前这种情况,方圆并不陌生。 当初他就遭到过尸毒的折磨,后来传染给陈婉约之后,才感觉好了许多。 尸毒唯一的解药,就是‘母体’的鲜血。 这是方圆当前知道的唯一解药,要想减轻中毒之人的痛苦,那么就只能与异性产生关系,可也只是治标不治本,更是害人害己。 很明显,给楼宇湘下毒的林盼盼,绝不会给她解开的。 林盼盼不但不会给她解开,还在她尸毒入侵血脉越来越厉害时,给她喂食了药性强大的那种药,又借着冰凉河水的长时间的浸泡寒气,让她冷热相激,达到了冰火两重天的‘境界’。 既然林盼盼不会管楼宇湘的死活,那么要想减轻她的痛苦,唯有方圆与她就地恩爱一场,来化解她所中的那种药,稀释她所中的那种毒。 如果楼宇湘只是被喂食了那种药,方圆不会太在意。 实际上,上次在女子会所中时,他也是费了很大的力气,才没有把她给上了的,当前完全可以打着救人的幌子,来得到很久之前就想得到女人。 楼宇湘,从来都是个让男人无法抗拒,看一眼就想把她视为禁脔不许任何人碰的女人,只是她就像一个毒蘑菇,无论哪个男人品尝后,都会中毒,说不定会付出生命的代价。 所以方圆一直在忍。 现在好像无法忍了。 可问题是,只要跟她发生那关系,她身体里的尸毒--彻底品尝过尸毒滋味的方圆,是很清楚那种东西有多可怕,能把人从身体上、精神上都彻底打垮。 那么,要不要做那种事? 方圆心里飞快的盘算时,楼宇湘已经开始失去理智了,浑身颤抖着,嘴里发出哭泣般的叫声,双手开始用力撕扯他的衣服。 我知道了,让我陷入进退两难的境界,是林盼盼早就算好的! 早就算到我知道尸毒的厉害,算到我不会为了减轻楼宇湘的尸毒之苦,就轻易与她做那种事,可不做就只能眼睁睁的看着,看着她被那种药给烧成白痴。 林盼盼这是故意让我无视楼宇湘的生死、 无论她在河中有没有杀掉我,都不会放过楼宇湘的。 或许,她小小年纪就拥有那种药性强大的卑鄙药物,就是来对付我的。 想通了这些后,方圆对本来就没任何爱情可言的林盼盼,恨到了一个无法控制的高度,猛地抬头对她被河水冲走的方向,嘶声吼叫:“林盼盼,下次再见到你,我必杀你!” 方圆的吼声,穿透了雨雾,传出很远很远,还不住的在山谷间回荡:林盼盼……我必杀你,杀你,你,你! “在妈妈偷看我的日记后,我就已经是一具行尸走肉了,我还能活着只是为了两个目的,一个是带你去那个世界上,一个是被你送到那个世界上。呵呵,方叔叔,你吓不倒我的。” 林盼盼从距离他不远处的一棵树后探出脑袋,眼神冰冷且又狂热的看向那边,轻笑着问道:“方叔叔,我现在特别的痛恨你。那时候,你为什么要帮我们?你如果不管我们的死活,我怎么可能会无可救药的爱上你?怎么可能在遭到妈妈的责骂后,走上这条路?” “怪你,怪你,都怪你。” 想到张翠花双手撕扯日记本时的模样,林盼盼就无比的痛苦,用力闭了下眼睛时,用手在左肩上狠狠砸了一拳。 她的左肩,刚被方圆用石头砸碎不久,虽说她当前具备了特别体制,自我修补伤势的速度相当快,但这一拳砸上去后,还是疼得的她冷汗直冒,赶紧张嘴咬住了右手,才迫使自己没有发出惨叫。 剧痛,能让她迅速恢复该有的理智,让她把这一切都算在了方圆头上,更坚定了要带他一起去那个世界的信念。 不过林盼盼可以肯定的是,她现在已经失去了任何机会,哪怕她所狂爱的方叔叔,就在不远处的草地上,野兽般的霸占着楼宇湘。 都说男人在与女人做那种事时,是警惕性最为薄弱时,按说林盼盼这时候发动突袭是最佳时机。 但九幽夫人曾经告诉过她说,那样说的人纯粹是在放屁,因为男人在与女人交配时,无论是警觉性还是反击速度,都处在了最佳状态。 这是一种来自原始的本能--古时候,人类处在那种随时都有猛兽扑出来的恶劣环境下,做这种传宗接代的大事时,整个人会变得更加敏感,凶猛的。 不信,看看在大街上秀恩爱的狗子,只要一察觉到危险的出现,性格再温和的狗子,那会儿也会立即竖起背上的毛发,翻出嘴唇露出锋利的犬牙,嘴里发出可怕的低低咆哮声。 所以,林盼盼才不会在方圆心中无比愤怒、又无比疯狂‘摧残’时,做出任何愚蠢的举动,最多只是死死咬住嘴唇,狠狠盯着那边过了很久,当楼宇湘发出好像天鹅般的鸣叫时,她才转身回头,很快就消失在了茫茫雨雾中。 林盼盼只顾着关注方圆在做什么了,却没注意到在对面山上,有人在用望眼镜始终死死盯着她。 等她消失在了公鸡岭山那边后,福伯放下了望远镜,头也不回的冷冷说道:“袁立,那个女人已经过山了,你去把她的脑袋带回来。记住,我要她的脑袋!如果做不到,那你就把你自己的脑袋用手提着来见我。” 一个穿着黑衣服的高个子男人,马上就从福伯背后那块石头后走出来,阴森森的说道:“我在砍下她的脑袋之前,能不能做点别的事情?” 袁立是个黑人,原本是古巴第一杀手,后来去俄罗斯犯案时不慎被抓,楼宇湘也不知道用了什么手段,竟然把他捞出了死囚,为他取了个汉文名字。 袁立等人,是楼宇湘麾下最为可怕的那群杀手头子,当初在唐王被漠北北一爪抓走心脏的九号,就是这群人中的一员。 袁立除了酷爱杀人之外,还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好色。 男人好色,其实算不得特点,那是本能。 之所以说袁立好色,那是因为他对女人特别残忍,一般被他‘好’过的女人,很少有能保持全尸的时候。 就因为他这个让人恶心的特点,所以楼宇湘在把他捞出来后,才打发到了缅甸那边:在不需要他时,让他留在国内,那无疑是自找麻烦。 不到万不得已时,楼宇湘是不会动这个杀人狂魔的。 毫无疑问,楼宇湘在唐王遭受从没有过的生命威胁后,这就是万不得已的时候了,福伯立即把袁立从缅甸招了回来,倚为最大的王牌。 其实,方圆在河间与林盼盼拼死搏斗时,福伯等人就已经到了,也全程目睹了全过程,只是在林盼盼受伤被水冲走,方圆背着全身光溜溜的楼宇湘走上岸后,福伯就让袁立等人回到大石头后了。 楼大小姐正在与男人恩爱的场面,可不是随便谁都能欣赏的,就算福伯也不敢向那边看一眼,只是用望远镜密切搜索方圆周遭可能存在的危险。 还真让他发觉了重伤后就潜伏回来的林盼盼了,看到她没找到下手机会悄然遁走后,当然不会放过她了,这才决定派袁立取追杀她。 福伯很清楚,袁立问能不能对林盼盼做点什么的意思,闻言冷笑一声,说:“随便你怎么做,都行。” 第1334章 :我怎么能不感激你 很多人本以为,今天这场雨会像昨天凌晨那场雨那样,越下越大的。 老天爷的心思,岂是这些蠢人能猜得透的? 这不,午后刚过没多久,雨停了。 有个成语是这样说的:雨过天晴。 雨停了后,在风婆婆的帮助下,太阳公公很快就撕开乌云姑娘这个小浪蹄子的衣服,从她怀中露出了笑脸,俯视着这个美丽的尘世间。 太阳不再像三伏天那样可怕了,暴晒半小时就能让人脱层皮,尤其是在接连两场雨后的群山中,看上去还是很亮的太阳,不但不会让人讨厌,照在身上后还会觉得很舒服。 暖洋洋的,昏昏欲睡。 楼宇湘真睡着了,爬在他胸口,一条白腿搭在他腰间,眼睫毛覆盖住了那双能勾魂的眸子,满是泪痕的俏脸颜色,已经恢复了正常,还浮上了一抹甜甜的笑容。 方圆也累得不行。 不知道被喂食了何种药物的楼宇湘,在彻底失去理智疯狂所求时,所爆发出来的凶猛,就像三只母狼加起来的胃口,如果男人满足不了她,铁定会被她活生生撕碎。 幸好方圆在那方面的本事,不是三只母狼加起来就能打败的,三只母老虎还差不多--不过,等他彻底让楼宇湘翻着白眼的昏过去,再也不动一下后,也是觉得骨头架子都散架了。 女人太疯狂,他左肋下还有伤,更不是在随便怎么滚都不会被隔伤的大床上,他肯定得付出更多的汗水,苦苦鏖战了足足一个半小时后,才把女人给彻底搞定。 解脱了楼宇湘,能在温暖的阳光安抚下,沉沉的睡去。 方圆也很想,但不能。 他倒不是怕林盼盼是会卷土重来,也不担心楼家的人,可能已经到达河对面的山上了,而是犯愁自己又被感染了尸毒。 上次中了尸毒,还‘多亏’了九幽夫人給他喝下了眼泪,这才以毒攻毒化解了他最大的后患,那么这次呢? 九幽夫人还会那样大发善心吗? 估计很难。 看来,以后又得遭受那种没完没了的折磨了。 想到那种剧烈咳嗽,恨不得把肺子给咳出来的痛苦,方圆哪儿还有心思去睡觉啊,甚至连最喜欢的事后烟都没抽,就这样停尸般的躺在那儿,直愣愣的望着天空。 被塑料袋包着的手机,香烟,就躺在旁边的草地上。 那是被发疯的楼宇湘在撕扯衣服时,掉出来的。 手机没有泡水,肯定能用,不过到现在为止,它始终没有响起,这就足够证明苏省楼家的人,已经抵达了河对面,把楼宇湘获救的消息传回了梨花山,筛子才没必要再打电话过来。 事实情况正像方圆所猜测的那样,福伯在派出袁立去追杀林盼盼后。就马上打电话向楼明功报喜了。 他在向老爷汇报这边的情况时,并没有因为估计楼宇湘的面子,就不会说她与方圆在疯狂恩爱的事,而是以非常真实、古板且又客观的语气,简单讲述了这件事。 无论楼宇湘发生任何事,福伯都必须得向楼明功如实汇报。 他的年龄已经足够给楼宇湘俩人当爷爷了,就算说这种事儿也不会觉得难以启齿,反正苏省楼家早就放出话来,要把方圆召为孙女婿了。 依着福伯那能洞察一切的老辣眼光来看,楼大小姐之所以那样不要脸的要跟方圆野合,可能是因为中了某种她自己无法控制的邪恶药物。 福伯还把派袁立去追杀猎杀大小姐的那个少女一事,也如实汇报给了楼明功。 楼明功听后,只是单单说了句:“他死定了。” “是,他死定了,而且还会死得很惨。” 福伯也说:“不过,我觉得这是处理他的最佳方案,毕竟有他这种人留在大小姐身边,会引起方姑爷的不快,继而影响到他们两个的感情。所以我觉得,其他人最好也能在今晚之前,都得到他们早就该得到的下场。” 顿了顿,没听到楼明功在那边说什么后,福伯才继续说道:“老爷,您如果觉得我这样安排,会让大小姐生气,她--” “宇湘不会生气的,她只会高兴。就算你替她做那些事,她也会安排人去做的。” 楼明功打断了福伯的话:“刚才我想了想,你说的不错,宇湘为了与方圆在一起,最终也会选择这样做的……唉,希望她不要再放任她的感情流浪了,这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记住,派人把袁立的尸体处理好,别给当地警方添麻烦。” “我明白,老爷。” 福伯微微弯腰,等手机内传来被挂断的嘟声后,他才放下举着电话的右手,转身对一个人淡淡地说:“栓子,你带几个人,去那边找袁立的尸体。老爷吩咐过了,务必把他的尸体处理干净,别给当地警方找麻烦。” “是,福伯。” 栓子是楼家的旁支子弟,算是真正的亲近心腹手下了。 看他欲言又止的样子,福伯问道:“你担心,袁立并没有死?” 栓子腮帮子鼓了下后,语气坚决的说:“就算他没死,他也得必须死。” “不用你们出手,袁立是死定了的。” 福伯无声的笑了下,抬手挥了挥:“去吧,别惊动大小姐与姑爷。” 栓子当然不敢打搅到楼宇湘,带着几个心腹从很远的地方渡河后,才顺着袁立追杀林盼盼的方向急奔而去。 一路上,栓子不断停下脚步,从被踩倒的荒草、泥泞地上的脚印,判断袁立追杀方向时,心里也在想:袁立可是大小姐手下第一王牌杀手,据说跟随大小姐的这三年来,在境外做了不下十几件惊天大案,每次都是毫发无伤的全身而退,绝对是已经抵达了超一流杀手的境界,怎么看能会被那个受重伤的女魔头干掉? 栓子虽然很不解,还是不敢质疑福伯来料理袁立后事的命令,只能加倍小心,提高警惕,准备等一看到袁立,就会对他发动猝不及防的攻击,尽可能争取一击毙命。 栓子终于看到了袁立。 不过袁立并没有給他猝然发动致命一击的机会--死人,是不会再给人刺杀他的机会了。 袁立死了。 他死的很惨,是被一根藤条吊在树上的,舌头伸出老长,眼珠子也几乎瞪出了眼眶,好像吊死的厉鬼那样。 如果仅仅是一个吊死鬼的模样,还算不上死相很惨。 让栓子等人觉得惨不忍睹的是:袁立除了脑袋完整之外,他全身的肌肉加起来,也不一定够半斤重了。 他被凌迟了,除了脑袋之外,其他身体部位,都已经露出了新鲜的白骨。 大块大块的血肉,就在白骨架子的下面,栓子赶来时,上面已经爬满了蚂蚁,苍蝇,由此看来他已经死过一段时间了。 相信用不了多久,袁立的血肉就会被更多的蚂蚁吃光,说不定还会引来野狼之类的猛兽。 杀他的人,之所以只留下他的脑袋,目的就是震慑随后而来的追兵:来吧,这就是你们的下场! 饶是栓子等人也是见惯生死的猛人了,可在看到袁立的死样后,还是被吓得面无人色,只觉得腿子都在发软,胃部更是翻腾的要命。 “注意敌人!” 当一个手下实在忍不住,扔掉手里的家伙跪在地上,双手抱着肚子大吐特吐时,栓子清醒了过来,厉声大喝一声,双手持枪迅速观察四周。 四周静悄悄的没有任何动静。 但栓子知道,如果他敢继续追下去的话,他的下场绝不会比袁立好了哪儿去。 他现在总算明白福伯为什么那样说了:再年轻的魔头也是魔头! 谁要是敢轻视她,就会付出死都想不到的惨重代价。 袁立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本来已经跻身超一流杀手之内了,却被一个身受重伤的女魔头,给变成了一副白骨。 “我们来,只是想为他收尸,不愿意给当地警方添麻烦,并没有任何的敌意,所以还请您不要误会!” 栓子尽量的大声喝道,却没有察觉出他的声音在发颤,更是用上了敬语。 “呵呵,咯咯,嘿嘿。” 一阵仿佛在天地间回荡让人无法捕捉来源的怪笑声,隐隐从很远又仿佛很近的地方传来,让栓子等人脸色再次大变,全都双手握枪,背靠背的靠在一起,所有神经都绷紧。 现在他们才知道,方圆在那种情况下能重伤女魔头,原来是那样的不容易。 栓子等人冷汗直流的等了足足五分钟,也没发现什么异常后,才确定人家只是想笑笑而已,才不会跑出来把他们变成白骨标本,连忙只会人把袁立从树上放下来,就地挖坑埋掉了。 搞定一切后,栓子等人没命的向回狂窜,头都不敢回。 这样反应并不丢人,因为对方不是人,而是一个魔头。 正常人,又有谁不怕魔头的? 等他们拼命淌到对面河岸后,才长长松了口气,转身回头看去。 太阳已经开始落山了,群鸟叽叽喳喳的叫着准备归林,清爽的凉风从远处吹来,吹在栓子身上让他打了个冷颤,低声说:“走。” “群鸟都已经归林了,我们是不是也该回去了?” 方圆抬手,刮了下楼宇湘精致的小鼻子。 她没有任何反应,依旧甜甜的睡着。 “你也会有没脸见人的时候?” 方圆有些惊讶:“你还是那个楼宇湘吗?” 扑簌一声,晶莹的泪珠从楼宇湘眼角滑落,掉在了地上。 “不是在演戏吧?” 方圆伸出右手食指,替楼宇湘吹擦了擦眼角的泪水:“假装感谢我为了救你,不惜被你感染尸毒?如果真这样的话,还是免了吧。话说,我可是垂涎你很久了。正所谓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我不是牡丹,我就是一残花败柳,而且身子,思想都特别肮脏的那种。” 楼宇湘还是没睁开眼,只是低低的说:“我这才知道,你上次在会所时,并没有对做什么。你能忍住,那是因为你嫌我的人脏。这次你要了我,是不得不而为之。” “我怎么能不感激你?” 楼宇湘缓缓睁开眼,泪水哗哗的往下淌。 第1335章 :黄昏很美 方圆见过很多女人泪流满面,其中也包括楼宇湘。 秦小冰、林舞儿还有卡秋莎这三个女孩子在哭泣时,他会心疼,因为他知道这三个人是真伤心,或者真激动的不能自己才会流泪。 至于其他人的,像夏小韵啊,水暗影之类的,她们流泪很可能是在演戏。 但如果楼宇湘流泪嘛,而且还是感激的泪水,就算拿板砖敲方圆的脑袋,他也不会相信这是真的,不是很可能是在演戏,就是在演戏。 所以他才不会心动,只是盯着那张娇媚异常的笑脸发笑,像个痴呆那样。 “你不信,我是真得感激你,对不对?” 楼宇湘慢慢地坐了起来,下意识的抬手抱住了胸口,伏在了屈起的双膝上。 “哟,你会知道害羞了?” 看到她做出这个动作后,方圆又有些惊讶。 “方圆,人会变得,你信不信?” 楼宇湘盯着自己那双雪白的小脚,低声说。 方圆想都没想,就脱口回答:“别人会变。” “我也会变。” “呵呵。” “呵呵,是什么意思?” “呵呵,就是在笑,你没看到我脸上浮上的纯洁笑脸吗?” 方圆双手食指勾住自己嘴角,往两侧扯去。 楼宇湘抬头看着他,很久都没有说话。 “别用你这双深邃的眼睛看着我,我有些适应不来。” 方圆松开被扯得生疼的嘴巴,讪笑了一声:“嘿嘿,也不习惯。” “你认真的告诉我,我怎么做,你才相信我已经改变了呢?” 楼宇湘没理睬他的冷嘲热讽,只是追问。 “认真的?” “嗯,认真的。” “好吧,那我就认真的回答了。” 方圆收敛了脸上的笑容,看着她眼睛认真的说:“无论你做什么,哪怕你现在拿刀子自残,我也不会相信你会改变。” 楼宇湘的眼角急促的抽了几下,接着就恢复了正常,笑了。 很放肆的,也很轻薄的那种笑。 “我就说呢,你不会改变的。” 方圆松了口气,说:“说实话,我刚才已经相信你遭遇此次磨难后,会有所改变了。我嘴上说不相信,那只是因为你以往玩儿我太多次,形成的不能相信你的惯性思维罢了。幸好,我这双睿智的双眼,没有被你苦心营造出来的假象所蒙蔽。” 方圆说着站了起来,提上裤子后又抬手拍了拍楼宇湘:“行了,别再试图对我装模作样了啊,最起码,现在别。你现在的真相,我看着才会顺眼。” “我也是这样觉得。” 楼宇湘咯咯娇笑着,媚眼如丝的抬起下巴:“早就有人说过,做女人难,做名女人更难。我苏省人参果绝对算是鼎鼎大名的名女人了吧?不过我才没打算像那些自以为有俩钱、演过几部电影就自以为是名女人那样愚蠢,为了别人去改变什么。” 方圆穿好衣服,又弯腰拿起包着手机的塑料袋,拿出一颗烟点上,才说:“在你眼里,无论你做什么,别人都不能管。无论别人为你做什么,都是应该的,对不对?” 楼宇湘没说话,只是向他竖起了双手俏生生的大拇指。 “这才是我熟悉的楼宇湘。” 方圆受之有愧的模样,双手抱拳回礼后转身就走:“你在这边等着,我去那边去给你拿衣服来。我估计,你那些走狗应该给你准备好了。” “好呀,那你去吧,要抓紧回来,我自己在这儿会怕的。” 楼宇湘笑吟吟的点头,很轻松样子的抬头,看着林梢:“黄昏,真美。” 金灿灿的夕阳,撒在树梢上,为整片树林都镀上一层颇具玄幻色彩的金光,看上去就像神话世界里的仙境那样。 “其实,我真的变了,你为什么不肯相信我?” 听到远处传来方圆下水的声音后,泪水又从楼宇湘眼角缓缓淌下。 她赶紧抬手擦掉,依旧昂首看着日落的方向天空,自嘲的笑了下:“呵呵,这也不能怪你呀,谁让我以前做那么多破事了?别说是方圆了,就算我自己都不相信我会变了。可我,可我真的变了。好吧,你既然笃定我没改变,那我就不变好咯--” 哗啦啦的淌水声从不远处传来,楼宇湘赶紧飞快的再次擦了擦眼角,回头看去,就看到刚下河的方圆,又向回走来。 “你怎么又回来了?不是要给我去拿衣服吗?” 等方圆走进树林后,楼宇湘故意展开双臂,伸了个风情万种的懒腰,眼波流动的问道。 “少卖骚勾引我,小心我再把你就地正法!” 望着那具堪称完美的娇躯,随着楼宇湘故意做出的大动作,荡漾起阵阵让男人忍受的风气,方圆用力咽了口吐沫。 “来就来呀,我正巴不得呢。” 楼宇湘嘻嘻笑着,问道:“你喜欢哪种姿势?跟姐姐我说说,我尽量满足你。皮鞭呀,手铐什么的都行。” “我喜欢后背式。” 方圆走过去抓住她两根胳膊,稍稍用力就把她拽了起来,转身把她放在了自己后背上,双手托住了她两条腿子。 很自然的,楼宇湘在爬在他背上后,双手搂住了他是脖子。 方圆快步走向河边时,楼宇湘这才明白了过来:他回来,是因为担心我的安全,这才要背我过河。 “小子,没想到你还是个细心的多情种呢。” 楼宇湘咯咯的轻笑着,小嘴轻轻咬住他的左耳耳垂:“如果十年前我就遇到你,多好啊?那样,我肯定会做一个相夫教子的好女人。” “且,十年前我如果被你看上眼,这会儿估计被你玩的骨头渣都不剩了啊。” 方圆撇撇嘴,在齐腰深的河水中,费力的向前走。 相比起下雨那会儿,一个下午的时间并没有让河水水面下降多少,看来是下游水库水位上来了,不过水流不再像那时候湍急了。 “如果,你能这样背着我走一辈子,多好?” 楼宇湘低声说。 “行啊,反正最多三两年的工夫,咱们就能毒发身亡了.” 看样子,方圆很反感楼宇湘说这种情意绵绵的话,说话的声音有些冷。 在他看来,毒蛇就是毒蛇,永远都别学小绵羊的温柔,如果非得去学,反而会让他觉得特别别扭,只想把背上这条美人蛇给扔在水里,再在她脸上踩上一只脚。 他救楼宇湘,一来是因为她身中那种倒霉催的药,二来则是因为楼明功就在梨花山上,如果让那老东西知道他对楼宇湘见死不救-- 方圆倒是不怕楼家的报复,可问题是他现在不是一个人了,手下有大批小弟追随,更有秦小冰那样的小妹子需要他去呵护。 别以为楼明功在上了梨花山后,站在观景台前那只是在欣赏下雨天里绝美的风景,方圆知道那老家伙在勘察地形,以备不时之需呢。 这个所谓的不时之需,就是楼明功确定是方圆在猎杀楼宇湘后,那么他撒在群山里的大批走狗,就会用最快的速度杀到梨花山。 说是苏省楼家的人把梨花山踏平,那是夸张了些,但如果说他们能用火箭筒之类的重型武器,把梨花山上所有的建筑,都炸一遍,方圆不会怀疑。 楼家能做到。 不怕楼家的方圆,为了他的小弟、他的女人他的事业,也得明知道上了楼宇湘,就是最多只舒服那么一小下下,却有可能赔上老命这种不划算的事儿,他也得上。 因为很多时候,见死不救与直接猎杀,还要让人气愤的。 尤其是当楼宇湘又猫哭耗子般的假惺惺说她改了后,方圆对她的厌恶之情,达到了一个从没有个的高度。 但他只能藏在心里,表面上无所谓的样子,只想把这姑奶奶赶紧送走,至于她以后尸毒发作时,会有多么痛苦,方圆是不会再管的。 相信楼家也没任何理由,来要求方圆去管,毕竟他也被感染上了。 “你现在是不是极度厌恶我?” 就在方圆心里想到这儿时,楼宇湘忽然问道。 “我从来没有像厌恶你这样,去厌恶过任何人。” 方圆坦然承认,没有一点的隐藏:“尽管你现在也正式算我的女人了,可跟你在一起,我感觉不到别的女人能给我的丝毫温馨感,有种我是许仙的错觉。” “许仙?” 楼宇湘楞了会,才咯咯的低声笑问:“这是什么意思呀?” 其实依着她的聪明,应该知道‘许仙’这个名字,出现在方圆这番话内后,所代表着的含义:许仙的老婆白素贞,是一条千年蛇精。 方圆说他自己是许仙,就是在讽刺楼宇湘是蛇蝎美人,他那会儿在日蛇-- 她故作不知道,只是因为现在她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只觉得满心都是苦涩,与绝望的无助,只想抬头向天大喊:为什么,你就是不相信,我已经不是以往那个楼宇湘了,我真要改过作新了,要懂得珍惜对我好的每一个人? “没啥意思,就是随口说着玩儿。” 方圆吸了下鼻子,上岸后脚步加快,很快跑到了山顶。 正如他所预料的那样,在山顶那块大石头后面,放着两身从里到外的新衣服,是专门为他与楼宇湘准备的。 “还算你家的人有良心,知道我也得换身衣服了。” 方圆把楼宇湘放在地上,开心的笑了下后,开始换衣服。 衣服很合身,是很适合在山地行走的户外运动装,天蓝色的,黑色白底运动鞋,两身衣服的款式是相同的,一看就是情侣装。 石头上,有袋装食物,矿泉水,还放着楼宇湘的手机:一下午的时间,楼家就已经给她重新补号了。 “怎么,我刚才那番话让伤心了啊,也不说话。” 换好衣服后,方圆撕开纸袋,拿出一块鱼片在嘴里嚼着,看向了穿好衣服正在翻阅手机的楼宇湘。 “我有心能让你伤吗?” 楼宇湘头也不抬的反问道。 “嗯,我都差点忘了这一点。” 方圆点了点头,说:“马上天黑了,你家的人还在梨花山上等你,咱们是不是得赶紧走了?” “拍个照留念吧。” 楼宇湘看向了即将下山的太阳,说:“风景这么美,人也--很美。” 第1336章 :三十六张照片 对拍照留念这种事,方圆一向没多大的兴趣。 不过看在楼宇湘满脸少有的真心期盼样子后,还是满足了她。 楼宇湘一口气拍了很多张照片,都是与方圆的合影照,嘟嘴扮嫩的,故作严肃的,撒娇的,卖萌的,幸福的。 最让方圆反感的是,不但得背着她拍一张,还得让他骑在自己脖子上拍一个,好像她是威武的骑士那样,一点也不在乎男人的感受。 看在今天刚品尝到人参果的滋味--还别说,人参果与一朵花的滋味,那是截然相反的,都特别让人陶醉,留恋。 哪怕是在愤怒的疯狂中,方圆也能感受到她的与众不同,终于明白所谓的人参果,一朵花,原来是两个那方面的结构,都有独特特点的。 普通的男人,能品尝到这俩女人中的一个,那就绝对称得上是艳福无边了,更何况两个都被方圆得到了? 得到俩人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 不能说,打死也不能说。 但只要看看方圆能甘心被楼宇湘骑在脖子上照相,应该就能猜出他有多么的满足了。 “拍了多少张啊?你不会想制成挂历,去超市内卖吧?如果真那样的话,你可得分给我一部分才行,要不然我就会去法院告你,侵犯我的肖像权。” 等楼宇湘好不容易收起手机后,太阳已经完全落山了,却留下一抹深红的余韵,能让方圆看清楼宇湘的脸上,全是自我陶醉的模样。 “咦,你说的很对啊,我为什么不把照片制成挂历呢?” 得到方圆的提醒后,楼宇湘眼睛一亮,自然不会提超市卖钱的事:“嗯,我要从里面精选出来三十六张,制成三年的挂历。每个月呢,都会翻开一张,就会出现新的照片啦。” 方圆明白了。 楼宇湘拍这么多照片,就是以此来开始计算她的死亡倒计时了。 身中尸毒的人,只要不是龙头那样超绝的高手,就别想活过三年。 三年,三十六个月,制成三本挂历,每本十二个月。 “唉,也不知道能不能翻到最后这张照片。我决定了,我骑在你脖子上的这张,是我生命中最后的一个月。我一定得看到这张照片后再死,看看我是怎么如同跨马横刀的大将军那样,向死神发起冲锋的--哎,你干嘛要走,等等我。” 就在楼宇湘双手摆出横刀跃马的姿势时,不甘心只做骏马的方圆,快步向山下走去。 出山的路很泥泞,有很多地方都需要方圆背着她前行。 当然是她死皮赖脸说走不动了,才不管方圆问她是怎么跟随林盼盼走那么远的。 楼宇湘的回答很简单:第一,我刚换了一身新衣服,当然不能再为了翻山越岭就摔跤了;第二,如果你不怕我爷爷跟你要人,你就闪下我;第三,我清白的身子可是被你践踏、蹂躏了一整个下午,七个多小时的,现在走路乏力不正常吗? 面对这种从来都不知道廉耻是什么的女人,方圆最终选择了妥协。 她却蹬着鼻子上脸,第三次跳上他后背后,就不再下来了,而是搂着他脖子,用曼妙的声音唱起了《女人是老虎》的歌儿。 幸好楼宇湘的身材娇小,也就是八十多斤沉,这点小斤两对于吃饱了的方圆来说,还是能承受的。 不过等他们来到梨花山脚下时,也已经是深夜十二点了。 楼明功带着福伯一个人,站在上山的路上。 看到爷爷后,楼宇湘这才从方圆背上跳下来,快步跑到他面前,张开双臂抱住了他,一句话都不说,只是把脸颊贴在他心口,泪如泉涌。 她这才知道,这个以往在她心里,只要能为了楼家利益就能牺牲任何人、从来都没认真尊重过的老人,终究是与她血脉相连的爷爷。 也唯有爷爷,才能在得知她被人猎杀时,带着所有能带来的人,用最快的速度赶来了唐王,又在深夜时像一根标枪这样站在这儿等他。 “爷爷,爷爷,爷爷。” 在楼明功右手轻轻抚过她的头发时,楼宇湘低低的声音,接连叫了三声。 站在旁边的福伯,能清晰看到老爷的身子,轻轻颤抖了一下,接着好像有什么坚硬的东西,砰地一声碎裂了。 “宇湘,你变了。” 楼明功低头,轻声说道。 “没有。” “你变了。” “他说我没有。” “他?” 楼明功刚要抬头看向方圆,楼宇湘就快速的说:“我不想让他知道,以往那个楼宇湘已经死了。” “他会知道的,但我不会告诉他。” 楼明功淡淡地说了句,转移了话题:“林林还在山上等你。为了等你,她不去医院。幸好唐王这边的地方领导很关心我们,让医疗车来了山上。” 林林固执的不去医院,而是留在梨花山,就是为了能在第一时间内看到楼宇湘。 在林林中刀扑倒在地上时,楼宇湘就发誓不会让她再对自己失望了,所以听爷爷这样说后,马上就抬手擦了擦脸颊,说:“我先上山了。” 楼明功点了点头,目送楼宇湘小跑着跑远了后,才看向了方圆。 “她现在已经安然回来了,你是不是该把隐藏在梨花山四周的手下,都撤走了?这时候山里的蚊子很厉害,如果传染上疾病就不好了。” 方圆走过来后,开门见山的说道。 他在出山的路上,就已经不止一次的发现有人,在远处的暗中向他张望了。 楼明功反问道:“那,你是不是也得让你的人,从我的人外围都撤回来了?” 不等方圆说什么,楼明功到背着双手原地走动了几步,看着西南方向的夜空说道:“我敢说,别看你的人,人数比我带来的人少很多,但最后能活着出来的人,绝对是你的人。” “尤其是留守山上的昆仑,更是让我们插翅也难逃的保证。” 楼明功说到这儿后,才低头看向了方圆:“你知道吗?我站在这儿时,总是有种错觉,仿佛在下一刻就会有刀光闪过,我这颗大好头颅就会飞起了--可是,她明明站在过山天桥那边。” 方圆抬头看向过山天桥那边,老远就能看到上面站着个白色的人影,仿佛看到他正在向那边看,就举手这边摆了摆,接着转身走了。 方圆点上一颗烟后,才说:“你信不信,我并没有派人这样做?” “我信。” 楼明功毫不犹豫的说:“这些人不是你安排的,也不是昆仑安排的,而是方夫人。呵呵,不愧是燕家的姑娘,才会对我也敢有这种杀伐果敢的动作。” “那是我妈,这儿是我的家,现在有人来我家闹事,要欺负她儿子,她能袖手旁观吗?” 方圆说:“就像你得知你孙女被人猎杀后,你不也是不顾年龄多大,就带那么多人跑来保护她了?” “是,你是方夫人的儿子,我是宇湘的爷爷,我们这样做,谁也没有错。幸好,你也没有让我们失望,能把宇湘完整的带回来。” “也不是太完整。” “这话怎么说?” “她中了尸毒。” 方圆淡淡地说:“我没有解药。根据问我的经验,她最多只能活三年。而且,在这三年内,她得不住的找男人。不过,这对她来说,应该不是问题。我相信,有无数男人都做好了为她去粉身碎骨的准备。” 楼明功眼光一闪,说:“除了你之外,她到死之前,不会再找第二个男人了。这一点,我可以给你保证,以苏省楼家的名誉。” “呵呵,没必要吧?” 方圆晒笑一声:“不过也随你们,我只是告诉你,她如果不去找男人,最多只能活半年--” “小子,你是真不知道?” 楼明功打断了他的话。 方圆愕然:“我该知道什么?” “身中尸毒获救后,不但可以终身免疫,不受任何病毒的侵蚀,而且他还能用恩爱的方式,去解救别的身中尸毒之人。” 楼明功顿了顿,才继续问:“难道,你不知道这一点?” 方圆呆了。 他是真不知道楼明功所说的这些,无论是陈婉约还是九幽夫人,都没有跟他说起过,他现在不但是对任何毒素都免疫的人了,而且还能解人所中尸毒。 尸毒,从来都是天上地下最邪恶,最霸道的毒药,任何人只要能熬过它,虽说自身身体机能会受损严重,但却从此不惧任何的毒素。 楼明功又问:“你一路上对宇湘冷嘲热讽,是不是觉得,你被她连累了?” “你的人既然在偷看我们,为什么不站出来,替我背她一段路?” 方圆再说话时,语气已经有了明显的轻松之意:“问你啊,如果你是我,在不知道这些事时,你会怎么做?” 方圆虽说很在乎自己身中尸毒,不过一想到不久就去九幽世界,这点事好像也算不了啥了。 他之所以思想矛盾,主要是怕尸毒会影响他的性情,受刺激进入魔障状态后,再去九幽世界后,那就等着被当傀儡用吧。 现在听老楼这样说后,那颗心才总算落地,浑身透着说不出的轻松。 “我会撇下她不管,任由她在那儿自生自灭后,再竭力去为她报仇。” 楼明功说着,走到方圆面前,拍了拍他肩膀:“唉,小子,你终究没有撇下宇湘,没有让我们失望--” “你们,你们都是有谁?” 方圆打断了他的话。 “以后你就知道了,方夫人好像也跟你说过一些了。” 楼明功转身,缓步走向上山的路:“至于你埋怨监视你的那些人,有谁敢、又有资格去背负宇湘?” 方圆明知道他说的很有道理,还是不服气的反驳道:“人家也许是不愿意呢,那么累。” 楼明功当然不会在这么无聊的话题上,与他斗嘴,到背着双手走到半路上时,忽然又问:“你说,宇湘在本次磨难中有没有收获?” “最大的收获,自然是她活着回来了。” 方圆很随意的说:“不过,你可别指望你孙女经此磨难后,就能放弃她骄傲的残忍,成为一个淑女。” “这么肯定?” “有感而发。” 第1337章 :补偿与奖励的区别 佐藤俩人的惨死,并没有给神通快递集团总部员工留下太大的阴影,除了坏人就该死这条早就种植在人们心中的信念之外,金钱也发挥了相当重要的作用。 中午大家伙走进餐厅食堂用餐时,就看到旁边摆了一张长条桌,上面拉着一红色横幅,上面有一行鎏金大字:正气凛然奖励金发放点。 在长条桌前面,还放着个大牌子,上面写了上百个一目了然的黑字,内容就与正在唾沫星子乱飞的老刘所说的差不多:“各位亲爱的员工,兄弟刘佩立谨代表霓裳女子会所的方圆方总,为昨天各位员工能在方总面对邪恶时,能够仗义挺身而出,众志成城的敢于邪恶势力作斗争--” 总之,老刘演讲的主题就只有一个,那就是昨天中午方总在与东洋罪犯生死搏斗时,多亏了全体员工都能立场坚定的站在正义的一面,为方总加油助威,最终协助方总消灭了邪恶,功不可没。 为感谢各位员工的英勇行为,希望大家伙能够继续保持这满腔的正义,方总特以红包现金形式,向全体员工致谢,每个员工都将获得六千元的现金红包。 听老刘这样说后,昨天亲眼目睹方圆是多么残忍杀死佐藤而今天腿子还打软的众员工们,眼睛一下子亮了:靠,昨天哥们明明吓得不行不行的,都差点尿裤档了,没想到却能给方总送去了强大的信心,才让他大发神威,一举扫平邪恶--原来,哥们这么厉害啊。 “都排队,排队,一个一个的来!” 看到人越来越多后,老刘精神头也越大了,抬脚蹦上了桌子,左手掐腰扯着嗓子喊道:“谁也别抢,人人有份!方总说了,虽说钱不是太多,而且用金钱的方式来奖励各位的凛然正义,也确实俗了点--” 不俗啊,一点都不俗,很好的说! 六千块,可不少了啊,这都顶我一个多月的薪水了。 我擦,看老刘这帮保安满面红光的样子,他们得得到方总多少奖励呀? 不过人家也该多得点,毕竟当时他们是奋斗在第一线的--真希望,再有不长眼的歹徒再次来公司啊,那样哥们肯定会虎躯一震大发神威,把那些小肖之辈给拿下! 老刘这个样子的都能做到,我肯定比他做的更好,得到的奖赏更多! 看到有拿到红包等级完名字的同事,迫不及待的打开红包,拿出厚厚一叠红彤彤的钞票后,大家伙心里更加痒了,也不知道是谁高声喊道:“让那些邪恶势力放马过来吧,让他们尝尝勇敢人民的无情铁拳!” 立即有人随声叫道:“管教他来一个死一个,来两个死一双!” “邪不胜正!” “正义必胜!” 上百员工向邪恶宣战的吼声,那绝对是声透云霄的,都从二楼传到十二层上头去了,吓了劳拉一跳,还以为发生什么事了,赶紧打电话向下面前台客服询问。 前台客服那俩小妹,可都是分别得到方圆暗中奖励十万块的,这会儿正站在那儿对着桌子傻笑呢,听到劳拉的询问后,立马就把老刘‘酬军’的事儿说了一遍。 末了还拍着胸脯的说,如果再有什么邪恶分子敢来公司总部闹事的话,她们姐妹就能冲上去,左一招雪花盖顶,右一招毒龙出海,保管把邪恶分子揍的满地找牙云云。 对这俩小妹的豪言壮语,劳拉心中自然是不屑一顾的,不过表面上还得夸赞她们几句,说神通快递总部大楼至今还能屹立在世界东方而不倒,这都多亏了她们坐镇啊。 “夏总,方圆委派老刘在下面餐厅食堂内酬军,所有员工每人一个六千元的现金红包,来感谢他们昨天能够代表正义协助他铲除邪恶。” 劳拉打探清楚后,就走进总裁办公室向夏小韵汇报。 “哦?” 正在草稿纸上写写画画的夏小韵,听劳拉这样说后,眉梢微微一挑,淡淡笑道:“这家伙也很聪明嘛,知道用这种办法来消除大家伙昨天所留的心理阴影。” 她的草稿纸上,就是一份奖励方案。 每个员工,都将得到一千块钱现金奖金,算做是安抚他们昨天所受惊吓的慰问金,像奋战在第一线的保安队伍,则每个人重奖一万元。 夏小韵想到了用散发着铜臭的白银,来驱散员工心理阴影的办法,但却只是单纯的压压惊,算做是补偿了,却没想到要以奖励的方式,来下发这笔钱。 别小看补偿与奖励这两个词所代表的含义,虽说都是向外掏钱,可若以补偿方式下去,员工们就会觉得他们拿的心安理得,却对驱散心理阴影并没有太大的用处:我们受惊了嘛,当然得获得补偿了啦,只给一千块啊,太小气了啦,还不够去看心理医生呢。 但若以奖励的方式下发呢,像方圆所想到的那样,籍此来奖励其实都被吓得尿裤子的员工,高度赞扬他们的临危不惧--那样,就会让大家伙心生自豪之余,在拿钱时也有些惭愧:我们其实没有那么勇敢的,不过下次我肯定不会害怕,敢于向邪恶作斗争! 更何况,方圆出手也很大方,每人足足一个多月的薪水(平均工资),能更大程度激发起众员工们的豪气,把所有的心理阴影都一下驱散了。 看到夏总把草稿纸揉巴揉巴随手就扔进垃圾篓内后,劳拉就知道她刚才忙什么了,微微笑了下,转身正要出去时,夏小韵却叫住了她:“劳拉,你坐下,我有话要和你聊聊。” “夏总,您中午不午休吗?” 夏小韵每天午餐后,都会午休半小时的,这可是雷打不动的习惯。 “呵呵,现在不困。来,坐下。” 夏小韵说着,站起来走到饮水机前,亲自泡了一杯茶,端到了劳拉面前。 慌得劳拉赶紧从沙发上站起来:“夏总,您这是--” “坐下。” 夏小韵抬手在劳拉胳膊上轻轻拍打了几下,一副和蔼可亲大姐姐的样子,挨着她坐了下来。 劳拉隐隐觉出了不好,想问什么却不知道该怎么问,只好双手端着茶杯默默点了点头。 “劳拉,你还记得我们两年多之前去罗布泊的那件事吗?” 夏小韵从案几下面拿出烟盒,点上了一颗烟。 她已经很久没有吸烟了,今天与劳拉谈话时却开始吸烟了,这就证明她接下来所聊的话题,是很重要的。 最起码,对劳拉很重要。 “记得。” 劳拉低声说:“历历在目,仿佛就是昨天。” “是啊,那一切真像就是昨天发生的事,但不知不觉间已经过去两年多了。” 夏小韵也很有些感慨的样子,抬头看着窗外的天空,说道:“我们在经过一个小镇时,遇到了燕随意。那时候,我对燕随意是很有好感的,你却不同意我的态度,就劝我远离他,结果我就生气了--” “夏总,您别说了。” 劳拉连忙说:“事实证明我过于谨慎了,燕随意是个好人。” 在劳拉看来,燕随意如果是坏人的话,那么今天就不可能成为唐王市的二把手。 夏小韵笑了笑:“你是对的。好了,你听我说。当时我还是很生气的,这才要把你解聘,不过你并没有因为我的恶劣态度,就在我最危险的时候撇下我而去。” “劳拉,我们不是一个民族,也不是一个肤色,但我现在真把你当姐姐看待了,你该能感觉得出来。” “夏总,我能感受到您对我是真的好,让我爱上了这个国家,爱上了这个国家的人,只想能够在这儿生活一辈子。” “呵呵,既然你想,那就在这儿生活一辈子。” 夏小韵说道:“以后呀,你最好是找个能对你好的男人来陪你,拥有你该有的生活。那样,我不在你身边时,才不会总是挂念你。” 劳拉眼角飞快的跳动了几下,等夏小韵说完后,才嘎声问道:“夏总,你要去哪儿?” “具体的,我也说不清楚。” 夏小韵如实说道:“因为,我只是听说过那个地方的名字,却从没有去过。” “不让我去?” “嗯,你不能去。” “为什么?” “那地方很危险,我也不知道,我去了后还能不能活着回来。” “那,我更该陪你一起去。” 劳拉把茶杯放在案几上,双手攥住夏小韵左手,语气诚恳的说:“夏总,别把我一个人扔在唐王,你需要我,我也需要你。” 夏小韵看着劳拉,很久后才摇了摇头,缩回了左手:“那是我的事,你不能去。” 劳拉明白了:“夏总,您要去罗布泊。” “嗯。” 夏小韵轻轻点头:“是呀,我要去罗布泊。那个相当诡异,神秘的地方。如果是去别处,我会带你的。相信你自己也该明白,你跟随我去那个地方,除了能让我挂念你之外,你起不到任何的作用,劳拉,别怪我把话说的这样直白。” 劳拉的眼神,一下子黯淡了下来。 她半点都没有责怪夏小韵把话说的这样直白,因为她在那个神秘诡异的地方,根本起不到半点保护夏总的作用,只会是一个累赘。 夏小韵与那个地方,有着劳拉无法想象的复杂关系。 当年,夏小韵还没有历经后来这些磨难,就一个弱女子时,都能从黑暗世界内活着回来,这本身就说明了什么。 “那个地方,也许才是最适合我呆的地方,无论我在外面生活多久,但最终的归宿一定是在那边,我有着强烈的预感。所以,劳拉,不要跟我去。” 夏小韵看着劳拉的目光里,已经带有了隐隐的哀求之色。 她也舍不得劳拉,只要劳拉一再要求跟随她,那么她会答应下来的。 但毫无疑问的是,夏小韵百分百的能确定,劳拉如果真跟随她去罗布泊,活着回来的希望很渺茫,这是无所谓的牺牲,只会为她平添太多的愧疚。 所以,夏小韵希望劳拉别强求她,让她为难。 “那,谁、谁陪您一起去?” 劳拉艰难的咽了口吐沫,低声问道。 第1338章 :安排后事 听劳拉这样问后,夏小韵总算放下了心。 劳拉能问谁陪她去罗布泊,就证明答应了她的请求。 夏小韵在放下心的同时,也有了种相当难受的失落感。 自从塔希科雪原回来后,夏小韵就已经把劳拉当做了生命中不可或缺的,每天二十四小时的呆在一起,甚至比亲人还要亲。 现在,夏小韵即将踏上危险莫测的旅途,却没有最亲近的人来陪同,她当然会有这种强烈的舍不得。 但就算再舍不得,夏小韵也得舍得,那是因为她真心不想劳拉去做无所谓的牺牲,所以只能把这份难受深深压在心底,强笑了下回答:“你该猜到谁会陪我一起去那地方的。” “是方圆!” 劳拉脱口说出方圆的名字时,眼神一下子亮了很多。 她很清楚,方圆各方面可比她强多了,而且与夏总的关系,更是纠结的让世界人民都头疼,所以由他陪伴夏总去,绝对是最合适的人选了,没有之一。 “方圆?” 夏小韵苦笑了下,接着缓缓摇了摇头。 她也无比的迫切希望,方圆能陪她一起去九幽世界。 她觉得,只要能有方圆陪同,别说是去九幽世界找妈妈了,就算是手拉手的一起去跳火坑--她也很心满意足的,那样她就再也不用担心别的女人,好像苍蝇那样的围着他乱转悠,让她很生气了。 “不是方圆陪您一起去?” 看到夏小韵脸上浮上带有失望,还有淡淡忧伤的表情后,劳拉就知道自己说错了:“那,是谁?” “郭易秦。” “郭易秦?” “对,就是郭易秦。” 夏小韵重重点了点头,安慰劳拉说:“你放心,郭易秦陪我去,要比方圆更合适些。我可以向你保证,如果我遇到什么危险,郭易秦绝对能拼命的。” “方圆也能为您拼命。” 劳拉急急的辩解道:“别看他平时在您面前,总是吊儿郎当毫不在乎您的样子,可我能看得出,您绝对是他最在意的那个人。” “呵呵,他哪有你说的这样好?” 夏小韵苦笑了下,幽幽地道:“如果他真对我这样好,为什么不肯回家来看我?” 劳拉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可又不能不劝说夏总必须得改变注意。 在她心里,方圆比郭易秦靠谱一万倍。 “劳拉,你不用再说了,我先问你个问题。” 夏小韵想了想,问道:“如果你很在意一个男人,你是盼着他幸福平安的生活下去呢,还是让他陪着你一起去历经无法预测的危险?” 鉴于郭易秦所背负的使命,相当的‘悲壮’,夏小韵当然不能说给任何人听,只能用最世俗的爱情观,来解释她为什么不让方圆陪同:喏,正因为我很爱那个家伙,所以才舍不得让他陪着我一起去死呀。 “我会……” 劳拉满嘴的苦涩,沉默片刻后才说:“让他好好生活下去,幸福一辈子。” “这就对了。” 听劳拉这样说后,夏小韵才放心了:“嘿嘿,当然了,他是不会因此承情的,说不定还会阴阳怪气,说我让郭易秦陪同我去,是因为我信不过他等等。” “他如果敢那样说您,我会一拳打碎他满嘴的牙!” 劳拉猛地昂首挺胸,接着又问道:“不能,不去吗?” “必须去。” 夏小韵语气很轻,却很坚决:“那地方,有太多与我有关的秘密,我必须得亲自赶去,才能有望解开那些秘密。你可以把本次罗布泊之行,看做是我的宿命。” “哦,我知道了。” 劳拉垂下眼帘,低声问:“那,您走后,神通快递集团怎么办?谁来主持工作,让张良华吗?” 别看张良华进来大多数时间是呆在国外的,但就算是清扫卫生的大婶,也知道他在神通快递的地位,是继夏总之后的最大实权人物了。 别人或许不知道张良华是什么角色,不过自从他把韩斌挤走顺利上位后,劳拉就一直在暗中监视着他的一举一动:这个人,就是潜伏在黑暗中的毒蛇,只要等到合适的机会,就会立即反噬主子。 劳拉担心夏总走后,神通快递集团就会姓张了。 “他?” 夏小韵却轻蔑的一笑,说道:“劳拉,你可能还不知道,咱们的张副总早在数天之前,就已经在伦敦失踪了。现在是他的副手梁平在主持那边的工作。” 梁平,算是神通快递的后起之秀了,也是韩斌主持海外物流业务时提拔起来的,后来被夏小韵重用,算是制衡张良华的重要棋子。 夏小韵能知道张良华在外面做了些什么,主要就是靠梁平来当耳朵的。 “他失踪了?吓,我还真不知道。嗯,梁平这个人还是很靠谱的。” 听夏总这样说后,劳拉才猛地意识到:夏小韵,从来都不像表面这样没脑子,这只是她的假象而已,其实她的心思比很多人都缜密。 要不然,张良华早在数天前就失踪的事儿,劳拉也不会不知道。 这一切,都是夏小韵独自布局的,早就为她离开公司做准备了。 至于张良华失踪--劳拉不想去多管,不管是生还是死,她就是一点也不喜欢张良华,尽管张副总表面上风度翩翩的样子。 “梁平还行吧,磨练一段时间后就能升任这工作了。” 夏小韵也没有向劳拉解释张良华怎么会忽然失踪的事,继续交代她走后的后事:“至于总部这边的工作,我会交给张欣来暂时主持的。” 张欣也是公司的老员工了,性格泼辣,做事干脆,除了风评不怎么样之外,单论工作努力比夏小韵可能都强。 “我选择张欣来接班,主要还是因为她方圆的老部下。” 夏小韵说到这儿后,劳拉总算明白她为什么要让张欣来接班了。 与其说是让张欣接班,还不如说是夏小韵通过她的手,来把公司交到方圆的手里。 神通快递当前的规模虽说不是太大,但终究是夏家父女两代人的心血,更是在夏小韵手里有了长足的进步,她要把公司交出去,也唯有交到她最信任的人手中,才能走的放心些。 至于夏小韵为什么不把公司直接交给方圆,而是选择由张欣来做个过渡,那是因为她当前不能与方圆见面。 而劳拉却以为,夏小韵这样做,就是为了让方圆--后悔去吧:看,我对你多好啊,去死都没忘记把公司交给你,你是不是该反省一下,你此前怎么对我的啊? “保安处的老梁身体状况不怎么样,早就给我写过几次辞职报告了,希望能提前退休回家疗养身体。但我没有同意,毕竟他是我父亲那个时代的老人,在公司工作那么多年了,有着一定的威信。” 虽说早就确定自己与夏天问之间,并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而且老夏的一些做法,也伤透了她的心,不过夏小韵在称呼他为父亲时,还是很自然的:“昨天公司出了那么大事后,老梁心脏有些承受不了,再次上交了辞呈。这次,我同意了。” 劳拉低声说:“夏总,您是让我主管保安处。” 夏小韵点头:“是的。安保工作对你来说,也算是很对口了。部门的独、立性比较强,不用像别的部门那样,总是相互扯皮。另外,我还会把刘佩立提拔为副处长。那个人是个老油子了,做大事不行,但肯定能协助你把安保工作做到更好。” 昨天郭易秦走后,夏小韵就开始安排后事了。 私事除了安顿好劳拉之外,就没别的了,主要是公司方面。 依着夏小韵的设想,她走后由张欣来担任执行总裁职务;秦小冰依旧担任总裁秘书,负责秘书处的工作;劳拉担任安保处的处长;公关部的负责人,由张欣自己提拔;财务、销售、采购后勤等部门的高层不动。 梁平正式接替张良华的位子,负责海外物流业务,女子会所那边的工作,就交给陈燕来负责。 夏小韵会格外再给张欣留一个文件,说明方圆才是神通快递集团的董事长。 以前的神通快递集团,是没有董事长只说的,就是夏家的家族企业,不管是夏天问时代,还是夏小韵成为总裁,都是他们自己说了算。 现在夏小韵改制出现董事长,自然得有董事会了。 董事会的所有成员,就是劳拉等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他们会从夏小韵离开的那一天起,拥有公司30%的股份。 简单地来说呢就是,夏小韵为确保大家伙能继续甩开膀子继续干,能够乖乖地听话,就把拿出30%的财产来分分给大家伙。 不过也只是让他们拿这些股份的红利,而不是想不干了就能退股,卖掉股份。 神通快递集团30%的年红利,怎么着也得有数百上千万吧,对以往那些只靠薪水来工作的高管来说,绝对是一笔天大的意外之财,从而也更加激励他们能废寝忘食的工作,让公司能够保持更加健康、蓬勃的发展。 唯有舍得,才能得到更多这个道理,夏小韵此前就曾经这样考虑了,只是一直不曾下决心实行,现在是时候了。 “劳拉,通知各部门的负责人,明天上午十点,在会场内召开重要会议,任何人不得缺席。” 把自己的想法,与劳拉简单叙述了一遍后,夏小韵站起来走向办公桌那边时,只觉得脚步轻快了许多,好像终于放下了千斤重担那样:“另外,通知张欣副总来我办公室。” 见夏小韵注意已经拿定,劳拉也不好再劝说什么了,答应了一声后又问:“夏总,您确定不把您的决定,告诉方圆了?” 夏小韵的脚步,微微停顿了下,淡淡地说:“确定了。在我没有给你打电话之前,你不能告诉他。” 劳拉又问:“那,如果他来公司,找您呢?” “他不会来的。” 夏小韵晒笑了声,说:“昨天没有发生那件事之前,他也会会来找我。” 燕影被歹徒绑架到神通快递总部大楼后面的杂物室,差点没命,夏小韵都没露面,换谁,谁也会生气,不会再来的。 第1339章 :一条叫小二的土狗 上午十点。 明珠东海集团,总部七楼的会议室内,正在进行一场很重要的谈判。 谈判双方,是东海集团的总裁林舞儿,与苏省帝皇集团旗下河田养殖集团的沈民量总经理。 别看沈民量只是帝皇集团旗下分公司的总经理,可如果你知道河田集团现在已经是华夏三大肉食主要供应基地之一,那么你就能猜到人家的规模有多大了。 事实上,几乎是垄断了长江以南肉食业的河田集团,从来都是帝皇集团的主要业务支柱之一,据说沈民量的母亲,就是楼家第二代的核心姑奶奶。 现在满世界有三个赚钱的实体行业:房地产,饮食业、化妆品业。 帝皇集团之所以能够成为华夏数得着的财阀之一,主要就是在房地开发前期,用最小的代价取得了让人吃惊的利润。 据有好事人说,苏省一百个小区,其中就有三十家小区与帝皇集团有牵扯。 虽说这个数据还有待研究,真实性也不怎高,不过再傻的人,也能从这个说法中,看出帝皇集团在房地产方面,那绝对是华夏大鳄般的存在。 化妆品行业其间的暴力,那就更不用多说了,只要你忽悠的本事够好,产品质量过得去,那些爱美的女人,就会哭着喊着的,把老公辛苦赚来的钱送来。 三大行业中,反倒是饮食业的利润要更透明些,毕竟女人只要拥有房子、与臭美的化妆品,就算让她们吃糠咽菜,她们也不会有太多怨言的。 可毫无疑问的是,在这个激素横流的利益至上的社会,能够吃到一口放心肉,却是所有国民共同的心声。 当初苏省楼家在决心进军养殖业时,就敏锐捕捉到了这一点,二十多年来如一日的,牢牢把持出栏的质量关,甚至在有时候都只赔不赚,也得保证肉食的绝对健康。 也正是楼家的这个英明决断,河田养殖集团在入不敷出的干了十余年后,终于在楼宇湘执掌集团的第二年,爆发出了它原来是一头吸金兽的本来面目。 任何能叫得响的老牌子,都是踏踏实实一步步干出来的,而不是找几个表面光鲜、实则浑身是病的明星,在广告中卖弄风骚就能成为品牌的。 河田集团身为华夏三大肉食养殖基地,而且对生猪等家畜的饲料要求量无限大,虽说他们本身也有能大批量生产的饲料公司,不过随着国民的品牌意识越来越强烈,他们的家畜存栏量也迅速扩张,趁机吞并了许多小同行。 但他们饲料加工方面,却有了明显的不足,所以肯定得寻找合作伙伴,来签订常年合同,以保证那些家畜能吃上放心饭,才能长出放心肉。 河田集团要寻找饲料合作伙伴的事,早就在年初时,在业界咋呼开了,这也是楼宇湘入住东海集团后,不惜一切代价扩展生产规模的主要原因。 只是后来她这番忙碌,算是给林舞儿做嫁衣了,最终狼狈异常的逃走。 东海集团既然主做饲料业务,那么当然知道河田集团正在寻求合作伙伴了。 不过上到林总裁,下到下面巡逻的保安,都没有谁想过要争取与河田集团合作,话说楼宇湘狼狈逃离明珠时流下的鲜血,还没有干呢,东海集团与那边可是誓不两立的仇家,人家找谁也不会用东海集团的。 可有些事情,是不能以正常人思维来判断的。 就在东海集团埋头苦干,全力竞争东南亚的业务时,河田集团的总裁沈民量却在昨天亲自跑来找林舞儿了,开门见山的说要合作。 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要不然仇家怎么可能主动前来示好,送银子? 还是,沈民量身上带有某种见不到人的阴谋,就像当初楼宇湘帮林舞儿,结果帮来帮去的,把东海集团帮成了她自己的了。 这也不能怪林舞儿等所有东海集团员工都这样想,毕竟楼宇湘当初给大家伙留下的心理阴影面太大了,现在都没有恢复呢。 林舞儿当然得表面客气,实则婉拒,更在暗中派遣李杰,赶紧撒出人去探听消息,搞清楚苏省楼家又在玩什么花样。 不等李杰行动呢,沈民量就坦然相告了:我们这次主动与东海集团合作,主要是因为楼家欠了唐王梨花山集团的大情分,还有就是当初楼总主掌东海集团时所扩大的生产线,都符合我们河田集团的所需。 林舞儿究竟有多久,没有见过方圆了? 她已经忘记了,只要一想--脑袋就疼。 但这并不代表着她不知道唐王梨花山集团,就是她‘哥们’方圆打着慈善幌子,来创建的风景旅游区。 方圆就是那边的老大。 就在昨天之前,帝皇集团的楼总在唐王遭到歹人挟持,幸亏方圆大展神威,把她毫发无伤的救回来了。 为感谢方圆,楼总这才特意指示沈民量,亲自前来明珠找林舞儿寻求合作,反正跟谁合作也得拿钱买东西--为什么,不当做感激方圆的人情呢? 话说,全世界的人,可都知道林舞儿是方圆的兄弟,照顾他兄弟,就在照顾他。 林舞儿听沈民量很坦率的说出主要合作理由后,沉默了很久都没有说话。 根据李杰对林舞儿的了解,基本能确定她会在仔细考虑过后,就会态度坚决的婉拒了,毕竟方圆好像走后就没有再来过。 李杰心里还是很惋惜的,毕竟如果东海集团与河田集团合作的话,那么集团不但能从足取得让人眼红的利润,还能确保在十年之内,不会像那些同规模同行那样,会遭受这样那样的危机。 如果把东海集团比作是一艘独木舟,那么帝皇集团就是一艘航母。 一般来说,独木舟只要能躲在航母后面,再大的风浪,也能安然度过的。 不过很了解林舞儿脾气的李杰,却知道她圆愿翻到在惊涛骇浪中,也不会庇护于曾经给她打来巨大羞辱的楼宇湘阴影下,尤其是牵扯到方圆之后。 就在李杰的惋惜中,林舞儿最终给出了沈民量一个模棱两可的答案:晚上再告诉你决定。 主动送钱上门的沈民量,并没有因为林舞儿的‘不知好歹’而有丝毫的不快,始终是满面含笑告辞而去。 昨天下午四点,好好想过的林舞儿,召开了公司高层会议。 也不知道她咋想的,也让马经天参与了那次会议。 马经天很高兴,因为他很清楚这代表着林舞儿正式结纳他了,把他当做家人来看待,要不然干嘛要请他一政界官员来参加会议? 对林总能与马经天走到一起,也是李杰等众高层的心愿,因为大家伙都很清楚马家在明珠的政界势力,是相当深厚的,虽说比不上燕家,不过也算是准一流豪门了。 如果林舞儿能与马经天喜结良缘,不但对东海集团有着说不尽的好处,也能让所有员工的工作稳定性大大增加了。 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 这就是昨天下午那次会议上,大家从各方面来探讨长达三个小时后,得出的最后结论,也促使神色淡然不知道在想什么的林舞儿,拍板决定:与河田集团合作。 众人甚慰。 尤其是马经天,更是喜形于色。 他不能不欢喜。 林舞儿明知道河田集团主动递上橄榄枝,就是因为楼宇湘欠人方圆大情分,她还接受,那么自然是以这种方式委婉的告诉方圆:从此后,萧郎是路人了。 马经天比李杰还更了解林舞儿:如果她对方圆还存有一丝‘破镜重圆’的幻想,那么肯定会赌气不会结纳楼家的橄榄枝。 恐怕方圆也是这样想的吧,用这种方式来委婉的告诉她:我们,终究是一辈子的兄弟。 想到方圆后,守在小会议室门外走廊中的李杰,心里就轻轻叹了口气:唉,其实相比起马经天来说,方圆才是林总的最佳绝配啊。很开心,神女有情,襄王无意啊。 林舞儿与沈民量的谈判,应该进行的很顺利,因为李杰在外面就能听到不时传来爽朗的笑声。 “哎,哎,哪儿来的狗子,怎么跑公司来了?” 就在李杰拿出烟盒要吸烟时,新来的保安小柳忽然在楼梯那边叫了一声。 他扭头看去,就看到一条毛发土黄的狗子,正灵敏的躲开小柳踢过去的一脚,冲他翻着嘴唇的咆哮呢。 “卧槽,你一条破狗,还敢跟我呲牙?” 小柳大怒,摘下腰间的橡胶棍就要劈头砸下去,却听背后传来一声低喝:“住手!” 小柳赶紧住手,后退两步回头看去,就看到公司副总兼安保处老大李杰,脚步匆匆的走了过来,连忙辩解道:“李副总,这条狗--” “老陈没有告诉你,这是林总的爱犬吗?” 李杰扳着脸的走过来,低声训斥了小柳一句,接着弯腰伸开双手笑道:“小二,你怎么忽然来了?” 就,就这一条毫不起眼的土狗,会是林总的爱犬? 乖乖,我从哪儿看,除了看出它很胖之外,也看不出它有什么可爱的了。 满脸都是不相信样子的小柳,喃喃地说:“我、我从没有听陈队说起过,这条狗、啊,不,这是林总的爱犬。” “那你从现在就给我记好了。” 任由那条土狗伸出舌头在自己下巴上胡乱舔的李杰,站起身说:“小二不但是林总的爱犬,更是她的兄弟。只要是林总能去的地方,它就能去。记住了吗?” 鉴于不知者不罪,李杰也没太训斥小柳了,只是语气有些严肃罢了。 就它,会被林总那样的大美女,当做兄弟? 奶奶,这果然是个人不如狗,还是一条土狗的年代啊。 小柳嘴角哆嗦了下,连连点头时,又想到了奶奶说的另外一句警世名言:有时候,一个人不怎么可怕,真正可怕的,是他的走狗。 看来,这是叫小二的土狗,就是一只可怕的走狗了。 望着跟随李杰走向会议室那边的小二,小柳心想:要不然,平时对谁都和颜悦色的老大,也不会为了我要揍它,就那样训斥我。 第1340章 :谁更重要些 不过小柳在看到李杰带着小二走进会议室后,他还是觉得老大这次要失礼了。 理由很简单啊,虽说小二是林总的爱犬,哦,不,是兄弟,东海集团的人都把它当大爷般的看待,为此老大还教训了小柳,大又一副人不如狗的样子。 可小二放在别人眼里呢? 除了是一盆香喷喷的,会跑会叫会呲牙的狗肉之外,还能也被人当大爷看? 尤其是河田集团沈总这样的大人物,据说人家嘴里漏出来的面包屑,就足够东海集团吃好几年的了,他会在老大带着小二,闯进正在谈判的会议室内时,不会有意见? 才怪呢! 小柳决定去看看,看看那条被老大当大爷对待的狗子,会不会被它大哥林总给赶出来。 很好,小二没有关门,小柳可以从门外看到里面的情况。 装潢的好像皇宫一般的会议室内,以林总、沈副总、特邀嘉宾马先生为代表的东海集团一方,与以沈民量为首的河田集团一方,分列长条会议桌两侧。 除了林总仍旧那副不会笑的淡然模样之外,其他人都是喜笑颜开,沈总更是站起身要对林总伸手,看来谈判已经顺利结束了。 就在这时候,小二跑了进去,还很没礼貌的锥锥叫了两声。 无论是小二的长相,还是它当前所处的环境,都显得那样突兀,没礼貌。 小柳觉得,站起来的沈总,在看到小二后就算不好意思的说什么,可也会皱眉的,可让他眼珠子差点瞪出来的是,沈总不但没有皱眉,反而看到小二后,只是稍稍愣了下,竟然蹲身伸出双手,笑道:“这就是小二吧?来,小二,让我抱抱。” 卧槽,这世道真是变了! 亲眼看到这一幕后,小柳才知道在他要揍小二时,李杰没有把他当场辞退,仅仅是训斥了他一顿的行为,是多么的宽容了。 很明显,小二是个自来熟,在沈民量伸开双手后,就晃着肥硕的身子,跑进了他怀中,习惯性的伸出长长的舌头,去舔他的脸。 看到身价数十亿的大老板,竟然这样在意一条陌生土狗后,不但小柳惊讶的眼珠子差点掉下来,就连沈民量的随行高级助手们,也都大吃一惊。 至于李杰等人,却在心中叹了口气:唉,人家就是看方圆的面子啊。 方圆有条狗子名叫毛驴,当初奉命前来明珠陪伴林舞儿时,曾经与一条狗‘喜结良缘’,事后产下了一窝小狗。 不过毛驴这个当爹的,却在孩子们茁壮成长时,拍拍屁股跟随方圆离开了明珠。 毛驴走后不久,它夫人就在林家住下来了,每天锦衣玉食的,遭到了老天爷的嫉妒,于是就在一个下雨天,毛驴老婆带着三个孩子外出遛弯时,被车撞了。 当场死亡三只,唯有小二叫声凄惨的跑回了家。 毛驴是林二的兄弟,在她身边陪她那么久了,好不容易留下点骨血,结果连老婆都搭进去了,只留下了小二自己。 林舞儿为此身为自责,从那之后就开始把小二当宠物来对待了,并给它取了这个名字。 其实不管是沈玉如还是李杰,都知道林舞儿对小二这样好,都是因为忘不了方圆:方圆有条叫毛驴的狗子做兄弟,小二是毛驴的儿子,她也效仿方圆,把它当兄弟来看,所以她才给它取名小二。 爱屋及乌,就是这意思了吧? 只是谁也没想到,沈民量竟然也知道小二的存在,看来人家在来明珠之前,已经做过详细的功课了,其中就包括看到小二后,该用什么态度来对待它。 由此也证明沈民量是带着任务来的:无论如何,都得与东海集团合作。 林舞儿现在好像不会笑了,但她的智商却没有降低,当然能从沈民量的这个动作中,看出其中所代表的含义。 不过她既然决定结纳苏省楼家递过来的橄榄枝,也就不会去多加考虑其它了,罕见的微微笑了下,说:“小二,过来。” 小二马上挣出沈民量的怀抱,溜溜的跑到了林舞儿面前,腾身一跃就跳在了她怀里。 林舞儿很自然的双手抱住了它,低声问道:“你今天怎么又偷跑出来了?路上那么多车辆,如果碰着你了怎么办?” 小二不会说话,却能看出林舞儿在埋怨它,有些委屈的锥锥轻叫几声,伸出舌头去舔她的脸,好像在说:人家想你嘛。 “去吧,先去玩儿,等我忙完后一起吃大餐。” 林舞儿把小二放在地上后,抬起头来时无意间看到旁边坐着的马经天,脸上带有了明显的不悦之色。 尤其他看向小二的眼神中,更是满满的全是厌恶。 女人会变,男人同样也会变。 男人在还没有追上心仪的女人之前,他是宽容的,大度的,觉得既然爱她,就会接受绝对是喜欢她一切的优点、缺点包括她养的宠物狗,哪怕这只狗子对女人来说,代表着不能割舍的旧爱。 可他只要一旦被女人结纳,那么他的心态就会改变,眼睛里再也揉不进沙子了。 毕竟爱情是自私的,任何一个男人,都不想与别的男人,来分享自己女人的爱,所以小二在马经天眼里,就那样的讨厌了。 甚至,他已经有了让小二消失的想法。 马经天没觉得,他有这种想法有什么错:他不是圣人,他需要的是林舞儿全部的爱,代表方圆的小二,有什么资格分享本该属于他的爱情? 林舞儿在看到小二时,才浮上的笑意,在看到马经天用那种眼神看小二后,立即消失了。 小二很快就跟着李杰出去满大楼的转悠去了,谈判双方的友好气氛继续。 双方约定,等明天上午十点,就正式签订合作合同。 谢绝了林舞儿的盛情挽留后,沈民量带着他的人走了,参与谈判会议的东海集团众高层,也都喜笑颜开的去了,会议室内只留下了林舞儿,与马经天两个人。 沈玉如都知趣的走开了,她可不想当灯泡。 林舞儿端起杯子,喝了口清茶时,马经天打破了两个人之间的安静:“舞儿,我记得你此前爱喝咖啡的。” “嗯,后来觉得清茶比咖啡要好很多。” 林舞儿望着手里的茶杯,淡淡地说。 “可我觉得,你还是咖啡好些。” 马经天依旧笑吟吟的样子:“喝茶的,基本都是男人,女孩子就算喝茶,也没必要喝铁观音之类的吧?该喝花茶好些。” “花茶的味道太清淡了,而且不如其它茶的回味悠长。” 林舞儿说着抬起头,看着马经天坦然道:“咱们两个人说话,也别绕圈子了,太累。那我就直接跟你说实话了。我以前是喜欢喝咖啡,后来喜欢喝茶,那是因为方圆喜欢喝茶,受他感染。当初我在与他一起时,最大的乐趣,就是晚上泡上一壶茶,坐在石凳上听他吹牛。” 马经天还在笑,只是那笑容看上去是那样的勉强:“好端端的,为什么又要提起他呢?” “因为我发现你很讨厌小二。” 林舞儿直率的说道:“当初我答应给你机会时,就曾经明确跟你说过,小二代表着我过去最最甜蜜的一段岁月,我会像方圆对待毛驴那样,对它不离不弃。那时候,你并没有笑话我被人蹬开后还这样痴情,你只是说--马经天,你还记得,那时候你是怎么说的吗?” “那时候,我说--” 马经天用力抿了下嘴角,低声说:“我相当嫉妒你对方圆的爱,但我不会因此而反感代表着他的小二。我希望,我会让你彻底地忘记他,让小二成为我们相爱的见证者。” “呵呵,亏你还记得这些。” 林舞儿淡然笑了下,端起杯子开始喝茶。 “可是,我现在不愿意这样想了。” 马经天沉默片刻,抬起头看着林舞儿,眼里已经有了不忿之色:“他离开你多久,我就全心全意的追你多久。这么久了,我发现我在你心里,却连小二都比不上。一条狗子,都能获得你的亲吻,我拉你一下手,你都不愿意!” 越说,马经天越激动,站了起来双手按着桌子,居高临下的俯视着林舞儿,提高声音问道:“舞儿,我今天就想问问你。在你心中,我重要些,还是这条狗子重要些?” 林舞儿想都没想,就说:“当然是小二重要。” “为什么!?” 马经天彻底的愤怒了,几乎是在嘶吼。 站在门外走廊中的李杰,马上就推门走了进来。 他还没有说话呢,马经天就冲他吼道:“出去!” 以往在谁面前都文质彬彬的马经天,明显被林二那句他不如小二更重要,所以才吼李杰。 李杰却动都不动的站在那儿,只看着林舞儿。 “李杰是东海集团的副总,我最得力的手下,曾经与同甘共苦,我把他当做大哥般看待,没有哪个外人能在东海集团内冲他大吼大叫,马经天,我希望你能给我牢记住这一点!” 林舞儿的语气也凌厉了起来,站起身看着他:“那我现在就告诉你,在我心里,小二为什么要比你重要。答案很简单,它的父亲毛驴,是与我同生共死的兄弟。” “你懂什么叫同生共死吗?” 林舞儿看着马经天,语气稍稍放缓:“同生共死,就是在我最最危险时,毛驴绝不会因为外界力量,就放弃我独自逃生,在我即将干死时,捉来蜥蜴用嘴咬碎了喂我喝水。” “马经天,你有没有喝过蜥蜴尸体的水?你有没有在无助的绝望时,体会到你还没有被世界抛弃的感觉?你恐怕更想不到,毛驴的大哥,为了满足我一个玩笑,会在罗布泊内,召开了盛大的篝火晚会。” 接连三个问题问出来后,林舞儿声音更轻:“我承认,我是被方圆甩掉了,但这不代表着我能忘记他。你既然要追我,为什么不想想你以前是怎么对我的,为什么没有耐心,用你男人的爱情,来让我彻底忘记那个人呢?” “为什么?” “我、我--” 马经天不知如何回答,颓然坐在了椅子上。 第1341章 :林舞儿被人打了 “马经天,我是决心忘记他,也努力的这样做,希望你能给予我最大的支持,像以前那个马经天那样,淡然优雅大度,是恋人更像关心小妹的大哥,像冬日的暖阳那样,能让我从那种说不出的痛苦中挣扎出来。” 林舞儿犹豫了下,慢慢伸手握住马经天的左手,低声说:“但现在看来,你无法做到这一点。因为你无法容忍小二的存在,就代表着无法接受我的过去。这样结交下去,就算我们能够成为夫妻,但我的过去也会成为我们之间的一根刺,让我们无法像所有深爱的人那样,在冬季来临时能抱成团取暖,而是扎的鲜血淋漓。” 马经天嘴角不住的哆嗦着,一句话也不说。 “咱们还是不要来往了吧?” 林舞儿等了片刻,没等到他说话后,语气低沉的问道。 “不行!” 马经天这次回答的倒是很干脆,反手抓住林舞儿微凉的小手,抬起头看着她:“我现在不能没有你,我不会放手。” “那你能接受我的过去吗?” 林舞儿问道:“这个问题,你最好是想好了再说,因为一个男人忘记女人很快,只需移情别恋就解决了,但一个女人忘记她所深爱过的男人,却需要很长很长时间,甚至可能是一辈子。” 马经天又不说话了。 良好的教养,让马经天无法像别的男人那样,为达到目的就能随口撒谎,赌咒发誓的都当做放屁。 “给我十年的时间,怎么样?” 林舞儿艰难的闭了下眼睛,双手握住了马经天的手,语气诚恳的说:“最多十年的时间。我发誓,十年后,我肯定会把他全部忘记,全心全意做我的马太太。” 从无法忘记那段刻骨铭心的爱情需要一辈子,降到十年的时间,可以说是林舞儿做出了最大的让步。 尽管她也知道,自己这个要求对于马经天来说,是相当不公平的,毕竟每一个有自尊心的男人,都无法容忍在十年的时间内,枕边人心里始终装着另外一个男人。 不过林舞儿也没觉得太过分,因为她本想单身一辈子的,是马经天非得闯进她的生活,迫使她得忘记她的真爱,不是她因为逃避方圆,主动找一个替代品。 她只是被马经天的诚意给打动了,所以才表现出了最大的诚意。 “十年的时间?” 马经天抬头看着林舞儿的眼睛,呵呵轻笑了下,说出了一句让他后悔一辈子的话:“这十年内,你会背着我去跟他幽会,给我戴绿帽子吧?” 林舞儿渴望的眼神,一下子呆滞,说不尽的哀伤从心底腾起,有个声音在呐喊:他,终究不是他! 马经天话说出口后,就后悔了。 他有心想道歉,可林舞儿眼神的呆滞,却让他有了莫名的快感,再次鬼使神差般的笑问:“如果你怀了他的孩子,是不是需要我帮他抚养大--” 啪! 林舞儿抬手,狠狠一耳光抽在了马经天的脸上。 她这一巴掌,彻底抽怒了马经天,激起了他男人骨子里该有的自私,嫉妒。 这么多年了,自从马家为他相中了林舞儿后,他就把她视为了自己的妻子。 尽管他此前从来不曾想过会这样在乎她,接受她只是因为她是马家为他定好的妻子,他这个马家第二代优秀的后进子弟,必须得从整个马家的家族利益出发。 但毫无疑问的是,这些年来,他从没有像跟其他的世家公子哥那样,到处沾花惹草,始终忠心于他的‘爱情’,可结果却换来了这样的结果。 马经天觉得,他能接受有‘污点存在’的林舞儿,就蛮对得起她了,是个真男人了,可她竟然因为自己其实并不是太过为的几句话,就当着李杰的面,敢抽自己耳光。 这还了得? 马经天想都没想,抬手就狠狠把她推了出去,嘶声吼道:“你干什么?” 砰地一声,林舞儿被马经天大力后推时,被椅子绊倒在地上,额头重重磕在了坚硬的红木桌角上,顿时鲜血长流。 “林总!” 侯在门口的李杰见状大吃一惊,大喝着冲了过来。 “舞儿--” 林舞儿额头的鲜血,刺痛了马经天的眼睛,让他猛地意识到他可能错了,下意识的伸手要去搀扶她起来,却被冲过来的李杰,给用力推倒了一旁:“闪开!” 如果不是因为也希望马经天能给予林舞儿幸福,李杰铁定会拿拳头招呼他,而不是只把他推开了。 “林总,你没事吧?” 李杰搀起林舞儿,回头冲门外吼道:“来人,快来人!” 正在外面向陈队请教以后该注意某些事项的小柳,听到李杰的吼声后,对望一眼,同时拔脚向那边疾奔。 表面坚强,冷傲的林舞儿,其实现在内心无比的脆弱,额头被桌角撞破后,竟然晕了过去。 现在刚好是午餐时间,东海集团总部大楼员工们,正说笑着三三两两的往餐厅走呢,忽然就看到李副总背着一个女孩子,在两个保安的帮助下,几乎是踩着风火轮那样从楼梯口冲了出来。 他跑过的地方,还有鲜血滴落在地板上,就像一朵朵小小的梅花绽放。 看到林舞儿竟然昏过去后,李杰吓坏了,都来不及乘坐电梯了,把她背在背上就向二楼医务室跑,遇到员工后就大吼:“闪开,都闪开!” 啊,这是怎么了? 吓,李副总背着的女孩子,不是林总吗? 众员工认出李杰背负的人是林舞儿后,都吓了老大一跳,赶紧纷纷躲避。 李杰三人风一般冲到医务室门口,抬脚就踹开了房门,还没有等大家明白过怎么回事呢,就看到马经天失魂落魄的跟着跑了过来,刚要跑进医务室,却又接着被推了出来,还伴随着李杰的吼声:“滚!” 马经天后背重重碰在走廊墙壁上,疼的他用力咬了下嘴唇,才站直了身子,就站在那儿望着紧闭的房门发呆。 马经天是林总的男朋友,这是众所周知的。 现在林总忽然头破血流的被李杰他们给背到医务室,而他刚要进去却被推了出来,还被骂着滚--就算再傻的人,这时候也能从中看出什么来了。 “汪,汪汪!” 就在大家伙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都呆立当场时,一个‘人’四处遛达的小二,连滚带爬的从三楼楼梯口滚了下来。 这厮太胖了,搞得好像个肉团那样,显得四肢特别短小,压根没法跟它老子毛驴相比,下个楼梯都得连滚带爬的,模样相当滑稽。 不过却没有人去笑它。 因为大家都知道这是林总的爱犬,在东海集团内的地位那绝对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现在林舞儿头破血流后,它能这样着急,也不枉被疼爱一场了。 小二的待遇,可比马经天好多了,着急的人立而起拿爪子在门上挠了几下,门就开了,随即闪身冲了进去。 马经天眼睛一亮,刚要跟着进去,房门却再次被小柳重重关上了。 在用力关上房门之前,小柳还冲他狠狠吐了口吐沫,骂道:“草,好意思打女人的龟儿子!” “我、我不想打她的,我只是想--” 马经天双手捂住脸,用力搓了几下,喃喃的辩解了一句,就闭上了嘴。 林舞儿被马经天打了,头破血流! 这个消息,就像长了翅膀那样,用最快的速度传遍了整个总部大楼,也传到了下榻在明珠圆耀酒店内的沈民量那儿。 十几分钟后,沈民量就带着他那些人脚步匆匆的,出现在了二楼医务室门前。 除了已经进了医务室的沈玉如之外,公司所有的高管都齐聚在门口,不过却没有谁说话,都神色凝重的站在那儿闷声不语。 马经天依旧背靠走廊墙壁的站在那儿,却没有去理睬他。 就连脾气最好的温副总,也像没看到他那样,却在沈民量出现后,快步迎了上来:“沈总,您也来了。” 沈民量与温副总握了下手,也没客气什么就关心的问道:“林总的伤势怎么样了?为什么还不送医院?” 沈玉如进去后就自觉走出来的小柳,大着胆子的说道:“王医师说了,林总是头部遭受重击后,脑震荡,这时候最好是静躺别乱动。” “林总不要紧吧,小伙子?” 沈民量看向了小柳,问道:“她怎么受伤的?” 小柳是第一天上班,还不知道马经天在明珠的地位,冷笑一声看向了他,说道:“王医师说林总外伤不要紧,昏迷过去只是头部遭到重创所致--哼,龟儿子打女人,好意思站在这儿吗?” 是马经天打伤了林舞儿? 沈民量可没想到这一点,皱眉看了眼马经天,当然不会说什么,转身走向了走廊尽头的窗前,拿出了手机。 林舞儿竟然被马经天打伤了,沈民量觉得很有必要把这件事汇报给楼宇湘。 手机响起来时,楼宇湘正斜斜躺在方圆房间里的沙发上,一点贵妇人风度也没有,两只完美的雪足搁在案几上,很轻佻的摇晃着,右手从怀里食品袋里拿出一块薯片,眯着桃花眼的冲方圆摆了摆,在询问他要不要来一块。 刚从三号山工地上回来的方圆,拿起杯子把里面的凉水一口喝干,没好气的说:“没兴趣。我说楼宇湘,你不会总赖在我家不走吧?那个啥,你先接电话,叮叮当当的听着心烦。” “你也好意思的,对自荐枕席而不得的小美人儿说这种话,还有没有良心呢?” 楼宇湘吃吃的笑着,拿过了手机。 “是老美人儿。以后少给自己脸上贴金。” 方圆重重蹲坐在沙发上,拿起案几上的香烟叼上一颗,刚要去拿火机时,一只小脚却抢先伸了过来,吐着墨绿性格野性指甲油的小脚趾,竟然灵巧的把火机夹了起来,凑到了他脸前。 “拿来你的臭脚。” 方圆毫不客气的抬手,在那只小脚上重重拍了一下。 “哎哟,疼死哀家了。” 楼宇湘嗲嗲地叫了一声,接起了电话:“喂,有事--什么,林舞儿被人打了?” 第1342章 :要不要金屋藏娇 正要点烟的方圆,忽然听她说出这句话后,马上就抬起了头。 楼宇湘脸上的轻佻神色不见了,也缩回了双脚,盘膝端坐在沙发上,黛眉微微皱起,倾听沈民量的汇报。 别看沈民量的母亲,是楼家的核心嫡系姑奶奶,他与楼宇湘是正儿八经的姑表兄妹,不过无论是在人前,还是在人后,在提起这个小表妹时,都是一副忌讳莫深的样子。 正因为大家是亲戚,所以沈民量才比别人更清楚楼宇湘,有多么的可怕,翻脸无情--接连弄死三任丈夫的女人,表哥在她心目中的地位,估计不会太高,如果真触动她心中的底线,下场绝不会乐观。 所以沈民量在向楼宇湘汇报林舞儿的事情时,尽管双方搁着电话,可无论他的语气,还是态度,都是相当标准的下级模样,从客观的角度来叙说此事。 “嗯,她不要紧吧?” 楼宇湘听他汇报完后,才淡淡地说:“好,我知道了,不要插手这件事,做好你的本职工作就好了。” 嘱咐了沈民量两句后,不等他再说什么,楼宇湘就扣掉了电话,看着方圆很认真的说:“你那个兄弟被人打了,当前头破血流,人已经昏迷了过去,严重脑震荡。不过应该不要紧,稍稍休息下就可以的。” 方圆啪嗒一声点燃了香烟,才看似漫不经心的问道:“是谁?” “马经天。” “马经天?” “对,就是马经天。” 楼宇湘点了点头。 “马经天--他为什么要打她?” 方圆垂下眼帘,望着手中的烟卷,还是不在意的样子。 楼宇湘却知道,这个男人生气了。 因为她能感觉到方圆在听林舞儿被打了后,整个人就从懒洋洋的呆鸟,变成了一把还没有出鞘的利剑。 “具体的还不清楚。” 楼宇湘如实回答:“不过,我的人猜测,很可能与你有关。因为林舞儿养了一条名叫小二的狗子。那条狗子,是你兄弟毛驴的儿子。” “你的人,怎么知道的这样清楚?” 方圆眉梢一挑,看向了楼宇湘,眼神有些冷。 “你别用这眼神看我,让人家心里有些发毛。” 楼宇湘耸耸肩,解释道:“据说林舞儿现在商场上的日子不怎么好过,而且我恰好要寻找一个合作伙伴,本着些许补偿的心理,就派人給他主动送好处了。” 生怕方圆会怀疑自己又是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楼宇湘不得不简单解释了一遍,她是怎么嘱咐沈民量去主动找林舞儿的事。 说完后,她才笑道:“怎么样,我还是够支持你的吧?知道你其实很在乎你那个傻傻的二兄弟,这才给她送好处。小子,你是不是得感谢姐姐一下啊?” “你最好别玩花样。” 方圆这会儿的精神又松懈了下来,身子后仰靠在了沙发靠背上,翘起了二郎腿。 楼宇湘扔掉手机,俯身趴在沙发帮上,笑嘻嘻的问:“我要是玩呢?” “你自己知道后果。” “你会强行要我?滴蜡,皮鞭?” “想得美。” 方圆不愿意跟这么不要脸的女人,谈论该怎么惩罚她的事,从口袋里拿出手机,拨了个号,低声说了几句什么。 “谁是山羊?” 等他挂掉电话后,楼宇湘伸手在他腿上轻轻抚摸着,越来越靠近重要部位。 “别装蒜,我就不信你不知道山羊是谁。” 方圆拿开她的手,有些头疼的问她:“你家老爷子,林林都走了,你怎么不一起回苏省,非得赖在这儿?” “在这儿,我有安全感啊。” 楼宇湘倒是有什么说什么。 “可梨花山上不养闲人的。” 方圆说:“你没看到我妈,都去工地上了吗?” “你舍得,让我这身细皮嫩肉的晒黑了?” 楼宇湘一脸的幽怨,抬起胳膊很自恋的轻抚着:“唉,有时候我自己都纳闷。像我这种精致的女人,就该被男人藏在金屋里,经常浇灌小心呵护才对,干嘛要在商场上打拼呀?商场如战场,是最最磨练人的。我感觉啊,这些年我都老了很多。” “方圆啊,我当你金屋里的阿娇好不好?” 听楼宇湘说出这句话后,方圆爬起来就走:“阿娇的结果怎么样,你应该比我还清楚。楼宇湘,既然你想留下,那我就给你一个下午的考虑时间。要么明天一早滚蛋,要么就戴上安全帽去工地。我这儿,不养活只吃闲饭不干活的人。” 金屋藏娇这典故,来自被国人异常尊崇的汉武大帝。 话说馆陶长公主问刘彻问:“你长大了要讨媳妇吗?” 刘彻说:“要啊。” 长公主于是指着左右侍女百余人问刘彻想要哪个,他都说不要,最后长公主指着自己的女儿陈阿娇问:“那阿娇好不好呢?” 刘彻就笑着回答说:“好啊。如果能娶阿娇做妻子,我就造一个金屋子给她住。” 不愧是名留青史的汉武大帝,小小年纪就这样会泡马子,不过这位阿娇皇后的下场却不怎么样。 公元前141年,刘彻继位,立阿娇为皇后,但是两人一直没有孩子。 刘彻即位后的第三年去姐姐平阳公主家玩耍,为讨好皇帝兄弟,公主献上美人,但刘彻并不喜欢。 看歌舞时,刘彻看到了歌女卫子夫,觉得这丫头很不错,前凸后翘的很有味儿,就把她带进了宫内。 不过老刘把子夫带回宫内,就把她给忘了,一年多都没见她一面。 子夫孤枕难眠啊--就哭着求老刘,说这地方太特么的孤单了,实在没啥意思,还是让姐们回家吧。 老刘为此很自责,觉得辜负人家青春简直是罪大恶极,就加倍弥补--子夫也很争气,一口气给老刘生了三个闺女,一个儿子。 其中那个儿子,就是下一代的大汉皇帝。 而阿娇呢,自恃皇帝当初得以立为太子,自家有功,于是骄横无礼,看到区区一个歌女这么受宠后,就受不了,数次寻死觅活的说:你这个没良心的,今晚要是再不来陪我,我就给你戴帽子、上吊喝药。 老刘很烦:这女人怎么就不懂事呢,难道不知道男人都是喜新厌旧的货色吗?死了?好啊,死了好,死了我正好把子夫立为正宫娘娘。 阿娇一看上吊喝药的不管用,最后真怒了,冒天下之大不韪,与女巫楚服等人在宫内施行了巫蛊之术。 只是她在策划这事时,保密工作做的很不咋样,但很快就败露了。 老刘大怒,把楚服枭首于市,为此诛连者三百余人,总算找到借口废阿娇了,就把她打进冷宫--长门宫。 直到病逝,阿娇都没再得到刘彻的原谅,这就是金屋藏娇这个美好故事后来,很悲惨的结局。 所以奉劝各位美女,如果遇到男人甜言蜜语的说要把你金屋藏娇时,千万别幸福的不行,应该一耳光抽过去:“尼玛,还没得到老娘呢,就先考虑以后甩开我了。” 楼宇湘上学时,可都是学霸一级的,当然知道金屋藏娇这个典故的最终结果,只是她倒是没想到,不学无术的方圆,竟然也知道这些,并籍此来警告她。 “切,不就是干活吗?就这点小规模,姐姐我只需动动小手指,就能比你那些废物加起来,所做的还要好。” 楼宇湘趴在沙发上发了会儿楞,冷笑一声翻身下地,准备大展神威,让梨花山这帮商场土鳖们,见识下什么才是真正的商场精英。 太阳西斜。 马经天魂儿丢了那样的,走出了东海集团总部,也没开车,就顺着人行道信步前行。 林舞儿已经醒来了,并没有像她那个没用的老爸那样,摔了一跤就变成了植物人,这都在炕上两年了,他还一动不动的被人伺候,难道就不想念他正值年少的小老婆吗? 马经天心里倒是希望,林舞儿能变成植物人。 因为唯有那样,她才会全部属于他自己的,再也不用去想别的男人。 也不知道走了多久,马经天才停住了脚步,茫然的回头看了眼,坐在了旁边某家商店门口的台阶上,傻傻的望着来往的行人,不知道在想什么。 一辆黑色的吉利轿车缓缓停在了他前面不远处的路边,贴了车膜的车窗落下,露出了一张好像橘子皮似的老脸。 就仿佛,随着岁月的流逝,别人都在变大,变老,山羊却永远停留在五十岁生日那一天那样,依旧是那副贼样,看不出一点点的变化。 也有变化的地方,比方他看着马经天的眼神,一点该有的长者样子也没有,竟然是毒蛇般的阴狠,还有些许愧色。 他觉得愧对了方圆。 方圆在别处出生入死被各路美人儿可劲儿蹂躏时,这老家伙也没帮忙,就是以‘我要为你保护好林舞儿’为借口的。 山羊记得很清楚,方圆离开明珠时,他可是把小胸脯拍的啪啊啪的响,说如果林舞儿丢了一根毫毛,不用别人说什么,他也会把自己脑袋拧下来当夜壶的。 可现在,林舞儿何止是损失一根毫毛啊,这都头破血流了,老家伙还不知道。、 这让他羞恼成怒。 老家伙羞恼成怒时,才是最可怕的。 他立即赶去了东海集团,决定要让马经天吃点小苦头,以示惩戒:用吹管,暗算马经天。 山羊敢用自己的脑袋作担保,马经天被暗算后,半年内别想出门--话说,全身皮肤窦开始莫名其妙长疮、流脓的人,肯定不愿意出门的。 而且,半年后,马经天的身体会一天比一天衰弱,尤其是男女那方面的事情上。 马经天敢让山羊没面子,他就敢让马经天没有后代! 山羊拿起了吹管,眼神森冷的对准了马经天的左腿,鼓起腮帮子正要把毒针吹出去时,手机响了。 是林舞儿打来的电话,就一句话:“放过他,别伤他。” “唉。” 山羊只是叹了口气,也没说什么,就挂掉电话启动了车子。 听到车子马达声响起后,马经天才抬头看了过来。 望着驶远的车子,马经天并不知道在前一刻,他曾经在生不如死的边缘,徘徊过。 第1343章 :有些肥的女孩子 林舞儿的意外受伤,并没有耽误东海集团与河田集团的顺利签约。 相反,额头上贴着创可贴的林舞儿,在众高层心里反而变得比以往‘可亲’了许多。 上午十点半,签约仪式顺利完成后,早就准备好的彩纸礼炮,在东海集团总部大楼门前,先后绽放出了绚丽的花朵,吸引了所有的路人纷纷驻足看来。 就在数百名员工齐聚大厅门前,殷切希望林总出现,来一段慷慨激昂的演讲振奋人心时,李杰走了出来,代表林总宣布:本月,大家伙的奖金翻倍,以庆祝与河田集团的顺利签约! 现场欢声雷动,足够证明‘财帛动人心’这句话,可不是空穴来风的。 欢庆的人群中,唯有小柳抓耳挠腮的心中不安。 今儿才是他刚来上班的第二天,眼看就要月底了,他能否也像其他员工那样,也获得双倍奖金呢? 话说,东海集团的奖金还是很可观的,足足两千块的,也够小柳給他正在上高中的小妹下学期的学费了。 “小子,别心急,林总特别交代过,鉴于你很尽职的份上,可以破例让你享受老员工才有的待遇。并且,你的基本工资要上调两档。你就偷着乐吧啊,明天记得买盒好烟来贿赂我,要不然我就告诉老陈他们,让他们狠狠砸你一局。” 李杰走到他身边,小声说道。 小柳眼睛一下子就亮了,小鸡啄米似的连连点头:“中,中!头儿,十块钱一包的中南海怎么样?” “滚。” 李杰嘴皮子哆嗦了下,终于明白不能以都市人的想法,与没见过世面的土鳖聊当档次物质享受这个话题了,抬脚踹了他屁股一下。 小柳嘿嘿笑着,不躲不闪,反而得意洋洋的。 被老大拿脚丫子踢,这是所有保安人员(林舞儿效仿夏小韵的神通快递集团,所有保安都是自己招聘的)最渴望的事儿,因为这代表着被老大视为自己人了,特有面子。 “哦,对了,今天傍晚你去个地方送点东西。” 李杰转身要走时,又想到了什么,回头嘱咐他。 “去哪儿,送啥东西呢?” “去西边的老饲料养殖基地,送一些柴米油盐之类的日用品。” 李杰解释道:“以往本来是老陈他们几个去的,可下午我还有活要交给他们去做,只能你去了。” 小柳有些为难:“可我初来乍到的,不知道老基地在哪儿啊。” “你鼻子下面是什么?” “嘴啊。” “嘴都是做什么来用的?” “吃饭,喝水,亲了美女的唇儿--哎哟,老大,这一脚可够狠。” “不知道的去找老陈问,再敢啰嗦我扣你奖金。” 李杰骂了句废物,脚步匆匆的走进了大厅内。 在小柳看来,他的屁股可以被老大踹,但奖金是绝不能被扣的,那可是小妹下学期的学费呢,谁敢打那笔钱的注意,他就保准跟谁急。 为避免奖金被扣,小柳只好去找老陈:“陈队,俺有个事儿要不耻下问下啊--” 傍晚六点半,天都快黑了下来后,因不耻下问就被老陈这龟儿子讹了一盒中南海起,咒骂了一路的小柳,终于开着一辆皮卡,来到了西南远郊的苜蓿基地内。 “这就是那座小房子了,老陈这龟儿子说,这儿住着一个脾气古怪的胖女人。” 小柳絮絮叨叨的说着,开门跳下车后,抬脚踹了下车轮,有些得意的说:“格老子的,老子明明没有车本,他们还让老子开车来。嘿嘿,明珠那些交警也都是眼神不好使的,竟然没看出老子是第一次开车,就像小妹说的那样,真是尸、尸--什么来着?哦,想起来了,是尸位素餐。” 皮卡车后面,装乘着一袋大米,花生油,酱油醋,还有牙膏牙刷肥皂之类的。 还有两箱五粮液。 别看小柳的见识不多,可也能看出这两箱高度五粮液,就能够他一家人吃喝一年的了。 这也让他很纳闷:到底是啥身份的人,住在这儿却喝这么高档的酒啊? 而且老陈也说过了,这些东西,除了牙膏等消耗慢的东西之外,其它的只是那个胖女人一周的生活需求。 初来乍到的,小柳只拎着一桶油来代到了小屋门前。 小屋里没开灯,黑乎乎的好像没人。 小柳还是抬手在门板上敲了几下,问:“有人没?” 没人答应。 房门却是虚掩着的,没上锁。 “有人没?” 小柳等了会,又敲了敲门,还是没人答应,正琢磨着那个胖女人可能是去哪儿瞎转悠去了,要不要把东西放在屋子里时,就听背后不远处传来冷冷的声音:“你眼睛不管用吗?” 这声音是个女人声音,而且还是年轻女孩子发出来的,很清脆悦耳,就是有些冷,仿佛是被冰镇过的那样,把小柳吓得一哆嗦,连忙转身看去。 他这才看到,小屋门前十数米的苜蓿地里,还有张藤椅,一个人从上面站了起来。 “咋说话呢,你这是?” 小柳不愿意了:“俺是初来乍到的,又不知道你喜欢躲在那儿,没看到你也很正常的。咋就说俺眼珠子不管用呢?俺眼珠子真要是不管用,能把车子开这么老远地方,给你送东西吗?” “你的废话真多。” 那个女孩子走了过来。 小柳还在犟:“俺这不是废话,是实话。” “再敢叨叨一句,我打掉你满嘴的牙。” 看不清模样的女孩子,冷冷的说。 如果是放在以前,敢有人用这句话来威胁小柳,就算他牙齿真被打掉,他肯定也会梗着脖子叫嚣:我就叨叨了,打掉我满嘴的牙,我也要叨叨! 可这次,他竟然没敢反驳,因为他感受到了从没有的危险。 就仿佛眼前这个女孩子,不是人而是一只猛虎那样,只要他再敢反驳一句,铁定会扑上来,一口把他吃掉--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视为傻瓜也。” 察觉出危险的小柳,赶紧放下手里的花生油,快步走到皮卡前后,才自言自语道。 让他很是震惊的是,这么远的距离,他说话的声音又低,女孩子竟然听到他在说话了:“你说什么?” “啊,没说什么,就是想到了小妹对我的谆谆教导。” 吓了一跳的小柳,连忙解释道。 同时也做好了她扑过来打掉自己牙齿的防备--女孩子却说:“你用错成语了,谆谆教导是长者教导晚辈时才用的。” “俺小妹没这样说,俺就信她说的,她可是俺们村最有出息的娃了,文化水平高着呢,现在都上高中了。哼哼,高中啊,高中生能说错吗?” 小柳最见不得别人否认他小妹了,哪怕是满嘴的牙齿被人打掉,他也得反驳。 女孩子仍旧没有扑过来,好像还很乐意跟他说话:“高中生,很厉害吗?” “那是想当然尔!” 又拽了一句文言文后,小柳自豪的说:“俺小妹说了,等她上完大学挣钱后,会给俺娶个漂亮的老婆,让俺成为城里人。每天早上上班时,也能幸福的站在路边,伸长脖子向左看,等那龟儿子的公交车还没有来了。” 在小柳心里,城里人每天早上能站在路边,伸长脖子朝左看等待公交车的到来,就是一种最大的幸福。 其实早就在他走出深山,为供小妹上学去城市里打工时,他就经常乘坐公交车了,不过他却固执的以为,唯有小妹大学毕业后再给他说个漂亮媳妇,让他在城里工作再等公交车后,才是真正的幸福生活。 望着侃侃而谈的小柳,漠北北的眼神越来越温柔了。 她想到了方圆。 眼前这个穿着保安制服的小土鳖,满嘴的咋啊,啥啊的样子,很有几分方圆的风度--尤其是人家此时表现出的兄妹亲情,更让她羡慕的要死,又忽然想到了秦大川。 秦大川,不也是有个一心为他着想的小妹吗? 当然了,小柳要比秦大川有出息多了,最起码人家不会欺骗小妹--这也说不定,毕竟他妹的、哦,是他妹还是个高中生,没能力挣钱呢。 可惜,你注定不会成为第二个秦大川,也就注定不会遇到第二个方圆啦。 漠北北笑了笑,摇头把这些乱七八糟的想法甩出脑子后,进屋打开了灯。 外面的灯亮了,不是很亮,但足够小柳能看清漠北北的模样了。 “你发什么呆呢?” 看到抱着一箱酒的小柳看着自己发呆,漠北北眉头皱起,淡淡地问。 “咳,那个啥,原来那些龟儿子在骗我。” 小柳赶紧讪笑了声,垂下眼帘说道:“老陈这龟儿子说、哦,老陈就是我的嫡系上司。他说,你很胖,很丑的,让人看一眼,就会恶心老半天。” 小柳并没有意识到自己说老陈是他上司时,用‘嫡系’这个词是很不恰当的,不就算有人給他指出错误,他也会固执的以为这是对的:小妹就说,她是她的嫡系心腹了,需要他一辈子去呵护,不能欺负她。 “你哪儿胖呀,最多就是有些丰满罢了,而且更算不上丑,甚至都比我、哦,不,都快跟上我的嫡系小妹漂亮了。” 看着身高一米七,体重得有七十公斤的漠北北,小柳有些遗憾的说:“当然了,还是有点肥啊,这影响了你的美丽。那个啥,你的眼睛很好看,好像我小妹的眼睛,嗯,快跟上我小妹的眼睛了。” 漠北北笑了,问:“你小妹很漂亮?” “那是,小妹可是天下第一美女。” 小柳自豪的拍了拍胸脯时,忘记怀里还抱着一箱子酒了。 箱子掉了下来,吓得他大叫一声:“卧槽,我家半年的口粮--” 他的话音未落,就看到那箱子本该摔在地上的美酒,竟然被有些肥的女孩子抱在了怀中,登时愣住,眨巴了下眼睛问:“你、你会变戏法?” “你会喝酒不?” 漠北北反问道。 “喝,喝多少,我也不会醉。” 小柳咽了口吐沫回答。 一路上,他可是不止一次的幻想,自己能喝上这种名贵美酒了。 “那就进来,陪我喝两杯。” 漠北北转身,走进了屋子里。 第1344章 :俺小妹说…… 漠北北的变化,当然不是小柳来了后才变了的。 老陈他们以往轮流来送东西时,都没有谁去愿意去看,那个每次来总是坐在宽大藤椅上,背对着这边的胖女人。 真像老陈告诉小柳的那样:那个胖女人,又胖又丑,看一眼就会恶心的。 所以呢,老陈他们来送东西时,都会把东西放在门前,一句话不说的转身就走,才不会像小柳这样,要把东西放进屋子里去呢。 漠北北也习惯了这些人的态度。 如果不是爱叨叨的小柳,总是在那儿敲门,问里面有没有人,她也不会理睬的。 她依旧会盯着不远处的群山,想那个老头子是谁。 为什么,她在陪着老头子吃过那些很不卫生的土豆后,身体会发生这么大的变化? 好的变化。 九幽夫人曾经跟她很直白的说过:你一旦被掺杂了特殊激素的增肥食物吹起来后,这辈子都别想再恢复原先的窈窕身躯了,因为也没办法。 漠北北也认了,接受了这辈子就这样又胖又丑的现实。 因为她很清楚,九幽夫人说出的话,就是‘金口玉言’,绝不会有改变。 可那个神秘的老头子,却改变了夫人自己都没办法改变的事情。 更为神奇的是,漠北北并没有遭到任何的罪受,只是每天凌晨时分,去那个有荒坟的地方,找老头吃宵夜,听他絮絮叨叨的说些不着调的事。 漠北北在发现自己有了明显的改变后,肯定得问老头这是怎么回事。 她每次提到这个话题,老头就会反问:“你想不想变回从前?” “想。” “那就吃饭。” “我也想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今晚再多问一次,明晚就别来了。” 老头子在说这句话时,语气很平淡。 漠北北却知道,他不是在去开玩笑,更不是在吓唬她,依着他的本事,说不让她去,她就去不了。 所以,每晚她都只问一次。 就一次。 老头子也只会用那几句话回答她,然后俩人就开始大吃二喝,还会痛饮几杯。 喝完酒后,漠北北就会被老头子带到后面的荒坟前,躺在地上一觉睡到天亮,再去找老头时,他已经不见了,但第二天凌晨再去时,他就会出现在那个小破屋里了,怀里抱着那只死不了的兔子。 漠北北正在以肉眼看得见的速度,变回原来的漠北北。 老陈等人却不会注意,没谁愿意多看她一眼。 小柳运气不错,不但看到了正在逐渐变回美丽的漠北北,还能被叫到屋子里,陪她喝几杯。 一人一把生花生,一根脆黄瓜,这就是酒肴,小柳却觉得很满意,吃一粒花生米,喝一杯,啃一口黄瓜,又喝一杯。 漠北北也是这样,俩人都没说话。 才七八分钟的时间,俩人就一人干了一瓶白酒。 望着箱子里的酒,小柳嘴馋的舔了舔嘴角,心里骂道:格老子的,好酒就是好喝。 “还能再喝么?” 漠北北终于说话了。 “能。” 想都没想,小柳就回答。 “你不怕喝醉了?” 漠北北说:“你还要开车回去。” “俺对酒精免疫的!” 小柳拍着胸脯说。 “真得?” “俺小妹说的。” “可你的脸红了。” “俺小妹说,俺对酒精免疫的,早晚得变成一个酒桶。” “你有些醉了。” “俺小妹说,俺对酒精免疫的--” “好吧,你小妹说的很对,继续喝。” 漠北北还真是服了小柳,弯腰拿出一瓶酒扔给他:“说点有趣的事儿,来下酒。” “俺村有八十七个、哦,不对,现在三婶又该生第三个娃了,该是八十八口人了。俺小妹,是俺们村的第一个秀才。” “能不能别总提你小妹?” “不提俺小妹,那还有啥有趣的事?” 小柳呆愣了下,有些不解的反问。 漠北北嘴角抽了下,无奈的说:“好吧,那你说,你回家后,会跟你小妹聊些什么呢?” “当然是得聊公司的事了。” “公司,有什么趣事?” “也有啊。” 小柳喝了口酒说:“今天就发生了一件很有趣的事,格老子的,那家伙竟然揍俺们林总,要不然是小妹嘱咐俺,千万不能揍城里人,俺非得把那龟儿子腿子打断--” 吃着花生米,啃着黄瓜,喝着极品五粮液,小柳很快就东倒西歪了,却没耽误他手舞足蹈的,把马经天打伤林舞儿事儿,添油加醋的说了一遍。 第一次看到小二那样的狗子,小柳当然也得说出来,嘿嘿傻笑道:“等、等俺回家后,俺非得问问小妹,俺能不能也养一条狗--哦,对了,俺说的有趣不?” “很有趣。” 漠北北点了点头,又递给他一瓶酒:“来,继续喝--那个啥,你有没有听你们林总,说过一个叫、叫方圆的名字?” “木有。” 小柳晃了晃越来越沉的脑袋:“俺没听说过。那个啥,方圆是谁?” 漠北北不答反问:“以后,你想不想经常喝到这种美酒?” “想啊,不想的是龟儿子--呃,俺小妹说,俺是酒精免疫的,这会儿咋有些头大呢?” “想的话,你就问问你们的老大,就是李杰,你问李杰,能不能打探到方圆的消息。能的话,你来告诉我,我管你喝酒。” “老大,老大不跟俺说,咋办?” “你就跟他说,我想知道。” “你是谁啊,俺现在还不知道呢。” “我姓漠。” 漠北北沉吟片刻,举起瓶子说道:“但你要告诉他们,别来打搅我。” “行,俺知道了,你姓漠,俺会告诉老大的。呃,俺小妹说,俺是酒精免疫的--” 小柳说着说着,身子出溜到了地下。 “你小妹肯定在骗你。” 漠北北喝了口酒,看着躺在地上就呼呼大睡的小柳,沉默很久后站起身,从炕上拿过一条毛毯,盖在了他身上。 (这儿穿插了个小柳的角色,还这样呵护小妹,是看到家里那双小儿女的姐弟感情后,有感而发的特意写的,还请别喷,浪费您一分钱,来跟你叨叨两句。 两岁的小儿子在玩耍时,不小心弄破了脚丫子,哇哇大哭个没完。 很不巧,我忘记创可贴放哪儿了,老婆赶紧去买,兄弟哄着儿子,很快他就睡着了,就把他放在了床上,盖上了一条毛毯,继续码字。 也不知道老婆大人又遇到那位帅哥的纠缠了,去了老半天还没有回来,真是个没心没肺的--码字累了后,就去卧室看看儿子怎么样了。 然后就看到小儿子的脚丫子,已经被创可贴包住了,手里还拿着个自制的信封。 上面歪歪扭扭的写了一行字,是刚上一年级的小女儿写的:刘启昭(小儿子的名字)你的一封信,关于你创可贴的一封信,你根(跟)妈妈一起看,小昭必须看。 兄弟笑了,很纳闷,打开了信封,全文如下:小昭我已经给你bao(包)住了,你就不用让妈妈给你bao(包)了。 说实话,看完小女儿给小儿子的信后,兄弟心中暖洋洋的,深切体会到了浓浓的姐弟亲情,想到初中刚毕业时,带着十四岁的小妹去城里打工时,是怎么在她想家时,害怕时,怎么给她讲故事,最后坐在椅子上睡着了的那些往事了。 有小妹的哥哥,有小弟的姐姐,都是幸福的,请珍惜。) 中秋时分的夜里,气温明显变凉,仿佛连夜色都浓了好几分。 站在小破屋门前,漠北北昂首望着夜空中那几颗稀疏的星辰,痴痴看了很久后,才关好房门,向西南走去。 “今晚,你来的比以往早了好几个小时。” 漠北北刚走到土豆老的茅屋前,就听他在屋子里说道。 “今晚,你做饭也比以往早了好几个小时。” 漠北北推门走了进去。 土豆老在炖土豆,从一个尼龙袋子里,往外抓出一些五颜六色的东西,有树皮、草根、还有半寸长的虫子,就这样撒在铁锅里,用手来回搅和了几下,开始添柴。 对土豆老这样不讲卫生的做饭方式,漠北北已经习以为常了,盯着开始冒泡的锅里,仿佛能从里面悟出什么大道理那样。 “你喝酒了?” “我一直都喝酒。” “你今晚喝的酒,是红尘酒。” “什么叫做红尘酒?” “顾名思义,红尘酒就是喝过之后,就开始思念十丈软红的生活了。” “是。” 漠北北沉默了片刻,才坦然说道:“我想方圆了。” “想他,又能怎么样?” 土豆老反问。 “就想去找他。” “不想别人?” “别人是谁?” 漠北北也反问。 土豆老说:“你还不能去找他。” “那得什么时候?” “再过两个月吧。” “必须得等两个月?” “没有两个月的时间,你无法恢复你的本来面目。” “我不在乎了。” 漠北北随口说。 土豆老淡淡地说:“可我在乎。” 漠北北问:“你在乎什么?” “我老人家既然出手,要让你重新变回从前,那么你就必须得变回从前。” 土豆老又添了根柴,说:“让你变得似是而非的,我会有挫败感。” “我必须要走呢?” “你永远都别再想见到方圆。” “你会阻拦我?” “你功力恢复了几成?” “六成。” 漠北北很有把握的说。 “六成,还不足以对付来自东洋的第一高手。” 土豆老从下面拿出一根柴火,顺势伸进锅里,当勺子来搅拌着。 炭灰,也是中药的一种,据说可以让人发丝变黑。 “丰田秀敏,在暗中窥探方圆?” 漠北北皱起了眉头。 “不仅仅是她,还有别人。” “别人是谁?” “被九幽世界改造过的人,没有你厉害,却比你凶残一万倍,打不死的。” 土豆老拿出柴火棒,又填在了炉子里,低头咳嗽了几声说:“无论是哪些人,在得知你还没有死后,肯定会先把你当做必杀目标而铲除。” 漠北北嘴角紧紧抿了下,问:“必须得两个月之后?” “嗯” 土豆老说:“那时候,你可以直接去罗布泊。” 不等漠北北说什么,土豆老又悠悠的说:“那时候,方圆也要去了。你们一道去,岂不是美哉?” 第1345章 :他见到了漠北北 小柳一觉醒来时,太阳已经老高了,手机叮铃铃的叫唤个不停。 他还以为是在宿舍里,迷迷糊糊拿出手机放在嘴边问了句谁呀,也没听到回答,就扔到了一边,叹了口气又要睡过去时,睁开了眼。 先盯着屋顶楞了十秒钟,小柳就像诈尸那样惨叫一声就蹦了起来:“哎哟,惨了,惨了。” 他现在才回过味来,这不是宿舍,是在漠北北在野外的居所内,更不是躺在舒服的炕上,而是躺在地上一觉睡到天光大亮。 他昨晚为漠北北送来了日常用品后,喝到了这辈子最好的美酒,然后就醉了,一个晚上都没有回去不说,现在都没去公司上班。 刚才的电话,是老陈打来的,还不知道打了几遍呢,最后这遍他才听到,拿起手机时却没有点开通话键。 翻身坐起后,小柳用拳头在自己脑袋上用力砸了两下子,这才拿起手机找到老陈的号码回拨过去时,屏幕黑了,没电了。 “完了,完了,我这下是完了。” 望着黑屏,小柳呆愣了片刻,转身向门外冲去,脚步踉跄,一下子碰在了门框上,肩膀老疼了。 他跑出来后,就看到了漠北北。 就像昨晚他来那样,漠北北就坐在远处的那张藤椅上,正背对着他远眺青山,听到动静后,头也没回的问道:“醒了?” “啊,醒了,醒了,嘿,嘿嘿。” 小柳向这边跑了几步,接着就站住脚步讪笑了几声说:“对不起啊,昨晚贪杯闹笑话了,耽误您休息了,对不起。” 他没有埋怨漠北北,在他喝醉了后也没管他,就任由他在水泥地上睡了一晚上。 他更没因为漠北北今早没有把他喊起来,让他赶紧回市区上班。 他只觉得自己喝大了后,占了人家的房子,耽误人家睡觉了,这才不住的道歉。 “没事,反正我也不在那屋子里睡。” 漠北北淡淡地说了句。 她也没撒谎,自从见到土豆老后,她每天晚上都会去那边荒坟前睡觉,躺在冰冷干硬的地上,觉得无比舒坦。 如果她还在这间小屋内休息,那么就算再怎么欣赏小柳,也会像老鹰抓小鸡那样抓起他,把他扔到门外去了:天底下,也唯有姓方的那个家伙,有资格在她寝室里睡觉的。 小柳可不知道这些,也没想到她怎么不在屋子里睡觉,只是哦哦了两声,点头说:“那,那俺先回去了啊。” “别忘了,我跟你说过的那些话。” 漠北北嘱咐道。 “啥话?” 小柳愣了下,接着就想起来了:“行,俺不会忘记的,俺肯定会把你说的那些都告诉老大。” “嗯,记得就好。在路上开车慢点,放心,只要你对李杰说出那些后,他不会责怪你的,说不定还会再奖赏你。以后,就由你来为我送东西了。” 漠北北仰起右手,摆了摆说道:“去吧。” “哦,那俺走了。” 小柳也没把漠北北的这番话放在心上。 在他看来,漠北北虽说很奇怪,在提到李杰老大时,貌似就像在说起无关紧要的路人甲那样淡然,可他不觉得她会有这么大面子,能让李杰原谅他在贪杯后,彻夜不归,还又上班迟到。 他也做好了被处罚的心理准备,回去的一路上至少抽了自己三十个嘴巴,懊悔的要命:外出打拼两年了,好不容易找到好工作,可因为贪杯就面临被解雇的危险,真要被解雇了,那还咋有脸去见小妹啊? 想到小妹后,小柳能确定她会对自己这种工作态度而失望,但绝不会因此就埋怨他,只会挽着他胳膊说她哥是对酒精免疫呢,偶尔出次意外没啥子嘛,反正只要能脚踏实地的工作,总有一天能找到更好的工作。 小妹越是不埋怨他,小柳就越后悔。 尤其老陈看到他回来后,冲上来就给大力给了他几脚,点着他鼻子臭骂一顿,说让他赶紧滚李副总办公室,接受最最残酷的惩罚后,小柳就想哭。 他不是被踢疼了,甚至也不是因为失去了这份来之不易的工作,而是因为他让小妹失望了。 同样,看到是他来了后,李杰立即一拍桌子瞪眼骂道:“你还有脸回来吗?给我滚出去!” 小柳低低哦了声,转身就走。 “再给我滚回来!” 李杰见这土鳖真要走后,气极反笑,还又很头痛。 小柳又乖乖的滚了回来,站在办公桌前就像被批斗的地主老财那样,被李杰结结实实的踹了好几脚,都没敢做出丝毫躲闪动作,就是低着头。 “说吧,这个晚上死哪儿去了?浑身的酒气,喝了多少马尿?” 踹了他几脚后,李杰稍稍出了一口恶气,语气有所放缓了。 虽说小柳昨天才来公司正式上班,不过当初他在来东海集团工作时,还是李杰亲自招聘的,当时就因为喜欢他这憨样,尤其是昨天他在林总被打伤的事件中,表现出了极高的‘以厂为家’的素质。 这是每一个老板都希望看到的东西,所以李杰才特意向林舞儿做了汇报,对他破例奖赏、涨薪水了。 只是李杰没想到,刚提拔了这小子一下,他竟然‘持宠而骄’,派他开着公司车子去送东西时,竟然整夜没回,还以为他偷车逃窜了呢。 这让李杰对他有些失望,却没打算把他辞退,但以后绝不会把他当心腹来培养了:没有哪个领导,喜欢不自律的属下。 “那不是马尿,那是五粮液--” 小柳弱弱的辩解了一下。 他必须得辩解,因为好酒是绝不能被说成马尿的,这是对美酒的亵渎。 李杰又怒了,再次抬脚踹了他一下,瞪眼骂道:“草,我说马尿,就是马尿--慢来,慢来,你小子不会是偷喝了让你送那边的五粮液吧?” “不是偷喝,是那位女士请俺喝的。” 小柳又实话实说,却打死都不承认五粮液是马尿。 “什么,她请你喝酒?” 正要抬脚再给他来一下的李杰,闻言放下了脚,脸上的怒气也消失了:“小柳,你不是在撒谎吧?” 李杰的语气冷了下来。 他可以容忍一个贪杯的属下,但绝不会让一个狡辩就撒谎的属下,继续在他手下当差,所以虽说不再生气了,可说话时的声音去却冷了。 李杰比谁都清楚,那个肥胖到让人恶心的女人,脾气有多么的古怪,开始他是亲自给她送这些东西的,但每次去,恨不得马上逃回来,因为实在受不了她身上散发出的乖戾之气。 那个胖女人,也从没跟他说过一句话,甚至都没正眼看他一眼,仿佛他不存在似的,偏偏他却没感觉到丝毫的羞辱,最多只想赶紧离开他。 为此,他后来才派老陈他们去。 更特意问过老陈等人的感受--老陈等人对胖女人的感觉,比他更甚。 他都有那种极其不舒服的感觉了,这小柳又有什么资格,胆量,能被胖女人请喝酒,敢跟她对饮? “俺没撒谎,确实是她请俺喝酒的。俺昨晚喝醉了,在她屋子里睡了一宿,今天回来时,她还特意嘱咐俺,别担心你会训俺。” 觉出李杰语气变冷后,小柳以为自己的前途完蛋了,可还是把漠北北跟他说的那些,原原本本的说了一遍。 末了,他才抽了下鼻子,抬起头说:“老大,她真是这样--老大,你咋了?” “你说,她姓、姓漠?” 李杰此时满脸都是骇然的神色,说话的声音都发抖了。 “啊,是啊,她就说她姓漠的。至于叫漠什么,她没告诉俺。” 小柳很奇怪李杰怎么好像很害怕的样子,就问:“老大,你很怕?” “乖乖,我不但很怕,还是非常怕!” 李杰抬手,擦了擦额头上已经冒出来的冷汗,围着他转了两圈,没发现他丢失了什么零件,才问:“你说,姓漠的女人委托你,向我打探方圆的消息?” 其实,当小柳说出胖女人姓漠时,李杰就知道他没撒谎了。 因为林舞儿的关系,李杰自然相当关心方圆的所有事,这才知道了他身边有个女魔头叫漠北北。 小柳只是来自深山老林的孩子,不可能知道漠北北的,更不会知道她与方圆的关系。 李杰惊骇之余围着小柳看,那是因为他可是知道漠北北最爱吃人心的--可小柳在她那边过了一个晚上后,现在却毫发无伤的站在这儿,很奇怪啊。 “是,就是这样。” 小柳如实回答:“她还说,只要俺对你说出这些后,你不但不会责怪俺,还会奖赏俺--老大,她是谁啊,方圆又是谁,你会奖赏俺吗?” 最后这个问题,才是小柳最关心的。 “奖赏你?” 李杰愣怔了下,随即冷笑:“哼哼,当然会奖赏你了,得重重有赏才是!” 被李杰的样子给吓的不行,小柳缩了下脖子,喃喃地说:“俺,俺不要奖赏也行,只要你别开除俺就行了--哎,老大,你拉俺干啥,去哪儿?” 李杰不顾小柳的求饶,挣扎,在老陈等人想帮他说好话却又不敢说的畏惧目光中,把他拽到了总裁办公室门口。 “小子,见到林总后,你必须把跟我说的那些话,一字不漏的全部说给她听。少一个字,你就别想再干下去了,记住了没有?” 抬手敲门之前,李杰凶巴巴模样的警告小柳。 小柳咽口水,用力点头。 “坐--小柳是吧,你也坐下。” 看到是李杰进来后,正在看合同的林舞儿也没太客气了,只是稍稍惊讶他怎么带小柳进来了。 对小柳昨天的表现,林舞儿后来知道了,也觉得这小子是可造之才,这才同意李杰破格給他涨薪水的提议了。 却不知道,李杰今天带他忽然来见自己做什么。 “你先站着。” 见小柳很实在的要坐下后,李杰蹬了他一眼,才低声说:“林总,小柳昨晚看到了漠北北。” 伸手正要拿水杯的林舞儿,动作一下子僵硬,呆了片刻后才问:“你,你说什么?” “他昨晚见到了漠北北。” 李杰再次重复了一遍。 第1346章 :陪他一起死 漠北北早就死了,是死在俄罗斯,与陈婉约一起死的。 这个消息,林舞儿早就知道了,也曾经告诉过李杰。 不过,她也仅仅是知道罢了,却并没有太放心里去,毕竟她与漠北北不是很熟。 有谁,会关心一个不是很熟悉的人的死活? 尤其这个人,还是个杀人相当残忍的女魔头,得到她死去的消息后,表面上不关心方圆的林舞儿,心里还是很高兴的。 可是现在,李杰却带小柳来见她,说他昨晚见到了漠北北。 漠北北没有死? 小柳怎么能见到她了? 林舞儿的呆愣反应,早就在李杰的预料之中,走到桌前拿起她的水杯,帮她又满了点水。 “谢谢。” 林舞儿这才回过神来。 “小柳,你对林总说说,说的越详细越好。” 见到林总恢复了正常,李杰这才认真的嘱咐小柳。 在公司大老板面前,小柳说不出的拘谨,一来这是他的衣食父母,二来林总比他小妹貌似都漂亮很多,这两点给了他很大的心理压力,说话后就开始结巴了,还冒冷汗。 “小柳,坐下来说。” 看出他无比紧张后,林舞儿破例给了他一个温和的微笑,又嘱咐李杰给他泡杯茶。 绝对是林总好像花儿般的微笑,给了小柳勇气与力量,喝了口清茶润了润嗓子再说话时,竟然一点都不结巴了,按照李杰的嘱咐,详细叙说了一遍他昨晚到今天与漠北北见面后,所说的每一个字,甚至每一个表情。 最后,他又小心翼翼的说:“林总,她说只要把这些告诉李副总,就会有奖赏的……” “李副总,我记得你前几天说,保安处需要提拔一个副队长,来协助老陈工作,对吧?” 林舞儿再次笑了下,这样问李杰。 依着她的聪明,她当然能看出小柳索要‘奖赏’,不是贪财,而是因为人很憨厚,心里有什么就说什么了。 这样的人,才是公司最需要的,认真,忠心,无论做什么都会站在公司利益上去考虑问题的,好好培养一番后,又是一个李杰。 至于林舞儿这个大老板,竟然知道保安队还缺少一个副队长这种小事,自然是因为李杰很受规矩,绝不会因被林总重用就持宠而骄,知道随时随地都得摆正位置,大小事都会向她汇报的结果。 听林舞儿这样说后,李杰就知道她想怎么做了,笑着点了点头对小柳说:“小子,还不赶紧感谢林总?” “谢谢林总。” 小柳连忙弯腰道谢,抬起头来时却又问:“俺,为啥要谢谢林总?” 想到小柳得知自己被提拔为保安副队长后,先是做梦般的呆愣片刻就跳起来说‘俺有出息了,小妹’的表现,林舞儿就忍不住的想笑。 在前面开车的李杰,从后视镜内看到林总的脸色后,暗中也很开心:公司里,要是多几个小柳那样的活宝,林总以后会经常笑了。 车头往前沉了一下,又抬起后,李杰关掉了钥匙,低声说:“林总,到了。” 望着前面发呆也不知道在想什么的林舞儿,这才眨巴了下眼睛,清醒了过来,低低嗯了声,开门下车时说道:“你在车上等我。” “林总--” 李杰听后吃了一惊。 漠北北,就是极度危险的代名词,李杰在来时就提议多带几个人过来,甚至还想动用警方的力量,不过都被林舞儿否决了,就带着他赶来了荒郊野外的。 他本来就担心漠北北会伤害林总,自己拼了命也挡不住呢,林舞儿却说让他在车上等,这跟羊入虎口有啥子区别呢? “别担心,她既然让小柳给我捎信,就不会伤害我的。更何况,我与她也无仇无怨的,还把她从冷柜内救出来,我想不出她有什么理由伤害我。” 林舞儿解释了几句,摆摆手制止了还要劝说的李杰,跳下了车子。 午后刚过不久的郊外空气,要比闹市区好了不知道有多少,太阳明晃晃的挂在天上,从南面群山中吹来的风,却很清新,让林舞儿精神一振,沈吸了口气缓步走向了那间屋子。 正如小柳所说的那样,在远处的苜蓿地里,摆着一张宽大的藤椅,却没有人。 来到虚掩着的房门前,林舞儿抬手轻轻敲了两下,低声问道:“有人么?” “进来。” 一个清脆且又比南风还凉的女孩子声音,从屋子里传来。 林舞儿推开了房门,站在门前等眼睛适应了一下屋子里的光线后,才迈步走了进去。 屋子中间的小方桌上,摆了几个盘子,炒菜的香气,让人嗅到后很容易就有了食欲,还有纯正的五粮液酒香。 标准的三菜一汤,两个酒杯,两双筷子,一个身材魁梧的女孩子,坐在小方桌的西边,对林舞儿伸手做了个请的手势:“坐。” 这就是早就预料到林舞儿会来的架势了,她走到东边坐在了木墩上,道谢:“谢谢。按说,你是主人,你该坐在上首。” “我只是寄人篱下,算不上什么主人。” 漠北北看着林舞儿,目光淡然的说道:“你比我以前见你时,要消瘦了许多。但也漂亮了,主要是冷了太多。” “人心里有无法抹平的伤痛时,总是会这样子的。” 林舞儿也看着漠北北:“相比起我来说,你瘦的更厉害。嗯,也不该这样说,应该说你正在一步步的恢复该有的美丽。” “我会恢复到我该有的美丽。” 漠北北双手举起酒杯,与自己眉间齐平:“请。” 林舞儿能看出,漠北北现在端酒的架势,是很标准的古代敬酒礼,籍此来感谢自己救了她。 效仿漠北北,林舞儿也高高举起酒杯:“请。” 两个女孩子,就像古代那些好汉那样,双手端着酒杯一起昂首,一饮而尽。 “请用菜。” “请。” 两个人又再次拿起了筷子,等林舞儿夹了一根蒜薹后,漠北北才动手。 “你炒菜的手艺很不错,最起码比我要好多了。” 林舞儿细嚼慢咽着,由衷的说道。 “我如果是去考厨师,估计能达到三等厨师的标准。” 漠北北笑了下,拿起了酒瓶子,依然是用双手,给林舞儿满上了酒。 林舞儿问:“还用得着这样客气吗?” “三杯酒后,就不会再这样郑重其事了。” 漠北北淡淡地回答。 “好,那我们就连干三杯。” 林舞儿提议道。 漠北北也没提出异议,俩人再次喝光两杯后,漠北北果然不再那样客气了。 接连三杯酒后,林舞儿有些苍白的脸色,稍稍浮上了一丝迷人的红晕。 漠北北说:“你的酒量很不错。” “一斤白酒是没问题的。” “自小就喝酒?” “不是。” 林舞儿摇了摇头:“以前虽然也喝,但几乎从来都不会喝白酒。我现在的酒量,是被他无情的甩掉后,才逐渐锻炼出来的。” “举杯消愁愁更愁的。” “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他不是真要甩掉你,是因为那时候他也不知道他会遭遇何种危险。” “我知道,他是怕连累我。” 林舞儿晒笑了下,说:“但无可否认的是,他确实只是把我当兄弟来看待的。” 漠北北也微微一笑,说:“看来,你的酒量还得继续锻炼,等你到达公斤不倒的境界,你或许才能明白他对你的感情。” “我就算变成酒桶,也只能是他的兄弟。” 林舞儿低低叹了口气,又给自己满上一杯酒,昂首喝干。 漠北北岔开了话题:“我听昨晚来给我送东西的小伙子说,昨天马经天打了你?” 林舞儿没说话,只是抬手撩起了额头的发丝,露出被挡住的创可贴。 “小伤。” 漠北北不以为然的说。 “针扎在心尖上时,留下的创口也不大,却能让人疼一辈子。” “方圆在你心里是用针,还是挥刀?” “没用针,更没用刀。” “那是用什么?” “是把整颗心拿走后,用脚踩了个稀巴烂。” “你一辈子也不会原谅他了么?” “可能死的时候,才会原谅吧。” 林舞儿淡淡地说着,拿起筷子夹了块姜汁藕。 漠北北又问:“如果,他现在忽然出现在你面前,嬉皮笑脸的样子,你会不会狠狠給他一耳光?” 林舞儿摇了摇头,回答说:“我会假装不认识他,转身就走,找个没人的地方,撕心裂肺的大哭一场,然后就会没事了。” “就会原谅了他?” “不会。” “那你会怎么样?” “还是不会认识他。” “哦。” 漠北北眉头微微皱了下,想了想才问:“如果他有危险呢?” “我与他是生死与共的兄弟。他如果遇到危险,哪怕是他远在天边,我爬也爬去的--” 林舞儿刚说到这儿,就被漠北北打断:“可你帮不上他任何的忙。” “那就陪他一起死。” 林舞儿淡淡地说。 “那就,陪他一起死?” 漠北北垂下眼帘,小声重复着这句话。 很普通,却又很复杂的一句话。 林舞儿明明已经表态,方圆就算跑来求她原谅他,当初用那么愚蠢的伤害方式来保护她,她都不会原谅他。 可如果他有躲不过的危险时,她却说就算是爬,也爬到他身边,陪他一起死。 这算不上什么山盟海誓,却比尘世间所有的山盟海誓加起来都要让人动心。 又自斟自饮了一杯,林舞儿问低头沉默不语的漠北北:“你呢?” “我怎么了?” 漠北北抬头问道。 林舞儿笑了:“你拜托小柳把我叫来,不会是只想听我说这些的吧?” “我就是想听你说这些呢?” 漠北北说:“如果你觉得那个姓马的很讨厌,我可以帮你杀了他。” 林舞儿摇头:“如果想他去死,还用不着九幽王出面。” “呵呵,也是。” 漠北北晒笑一声说:“别看方圆当初那么决然的离开你,但肯定安排人在暗中保护你的。” “说说你吧。” 林舞儿又说。 “方圆,可能会在两个月之后,去罗布泊。” 漠北北嘴角紧紧抿了下,端起了酒杯。 “一起去。” 林舞儿也端起了酒杯。 第1347章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 中秋节,是华夏人最看重的传统节日之一。 夏小韵记得很清楚,在她儿时、少女时代,不管父亲有多么忙,都会在这一天回到家里,与她们母女共度中秋佳节。 那个时代无忧无虑的夏小韵,被允许破例喝一小杯葡萄酒后,就会在父母用筷子、手掌的节奏陪伴下,像一个精灵那样,在明月下翩翩起舞,还会唱一首明月几时有。 毫无疑问,那段岁月是夏小韵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 尽管夏天问夫妻,不是她的亲生父母,可她仍然迫切的希望,时光能永远停留在那个时代,不要亲生的父母,甚至也可以没有方圆,那么自然也就没有老天爷赋予她的所谓特殊使命了。 她只想像绝大多数富家女那样,平安的长大,接替父亲的班执掌神通快递集团,找个能够一发脾气就会陪着笑脸说好话的丈夫,再生一双可爱的小儿女。 周末时,会像奴役牛马那样,驱使丈夫开车载着一家人去野外郊游,哪怕晚上回家后,再任由他施展男人方式的报复--来满足他的大男子主义。 那才是她所希望的生活。 那样的生活,虽说平淡了些,可也是最幸福,最真实的。 只是,她命中注定不会那样平淡幸福一生的,只会按照命运的安排,来接受那些无法承受的痛苦,一桩接着一桩的,无论是亲情上的,还是爱情上的。 她其实还是很惊讶自己的承受能力的,在遭遇那么多沉痛、不甘的打击后,仍然能像正常人那样站在车前,昂首望着夜空,低声吟诵那句流传千古的诗词:“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 夏小韵现在不是站在海边,而是站在方家胡同门口。 今年的中秋节夜晚也没有明月,只有牛毛细雨,带着丝丝深秋的凉意,从黑漆漆的天空落下,撒在她的脸上,就像苍穹的手。 这个中秋节没有月亮。 不过这并不影响幸福的人们,共庆佳节的好心情,河对面的几家酒店门前,都停满了车子,距离老远就能听到有爽朗的男人小声、孩子的欢快的叫声。 方圆他们,也肯定在梨花山上‘举杯邀明月’了吧? 有燕影,秦大川兄妹(秦大川已经出院了)、格林德,还有毛驴,大家伙都齐聚一堂,欢声笑语不断,眉宇间都充满了幸福,但却没有谁想到她。 想到她夏小韵,就在这个合家团圆的晚上,要远离生她养她的唐王,踏上前途未卜的旅程。 想到那个男人,夏小韵心里泛起了一阵阵的酸水。 酸水又变成了泪水,从眼角顺着脸庞滑落,与雨水混为一体。 方圆,祝你以后年年有今夕吧。 夏小韵在心里默默祈祷了一声,抬手擦了擦脸上的水渍,转过了身。 劳拉就站在她背后不远处,手里拿着一把伞,却没有撑开,就默默的望着她。 “劳拉,我要走了。记住,在我没有主动给他打电话之前,不要告诉他,我已经走了。” 夏小韵走到劳拉面前,伸开双手笑道:“别难过,你该知道我们国家有句话是这样说的,叫--”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 劳拉扔掉雨伞,也展开双手与夏小韵用力拥抱了下。 “对。恩爱夫妻都有‘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时各自飞’的说法,更何况咱们只是好姐妹呢?无论怎么样,总有一天咱们都得分手的。” 夏小韵拍了拍劳拉的肩膀,说:“听我的话,找个男人来陪吧,一个人熬夜的滋味,是很难受的。” 劳拉笑了下,没说话。 “行,走了。” 夏小韵重重吐出一口气,转身快步跳上车子,砰地一声关上车门,再也不看劳拉一眼,却像脱力了那样倚在靠背上,低声对开车的郭易秦说:“可以走了。” 滴,滴滴。 郭易秦没走,只是按了下喇叭。 “怎么了?” 夏小韵睁开眼向前看去,才发现劳拉就站在车前灯管内,张开了双手。 她知道,劳拉这是最后一次的哀求她,能一起去。 “开过去。” 夏小韵声音有些哽咽,轻声说道。 郭易秦脚下稍稍踩了下油门,车子缓缓前行。 车头即将碰到劳拉的衣服时,她终于闪开了。 郭易秦马上就提起了车速,呼的一声向前窜去。 “夏总!” 劳拉的叫声,从车窗外穿了进来。 夏小韵回头,就看到劳拉快步追了上来。 不用她再说什么,郭易秦就再次加了下油门,车子很快就驶过小桥,迅速右转沿着顺河路向前南疾驰。 劳拉追到了小桥的最高处,停住了脚步,双手捂着脸,慢慢蹲了下来。 泪水,从夏小韵脸颊上滴落时,郭易秦说话了:“你们的关系很好。” “在我最困难时,都是她陪在我身边,不离不弃。” 夏小韵没有擦泪,任由泪水像断了线的竹子那样,噼里啪啦的砸落在胸前,她自己却尽量蜷缩在座椅角落里,哽咽的说道:“她已经不再是我单纯的保镖,而是我的姐妹,我的亲人。本来,她就不属于这个国家--诚然,是我为她提供了还算可以的物质生活,但她所做的,却足足对得起我。现在我走了,把她一个人扔在这异国他乡--以后,以后,本来就不爱说话的她,闷了时,该去找谁说话?” 郭易秦听夏小韵说完后,才轻声说:“所以,就算是为了劳拉,你也得活着回来。” “那可不一定,也许我妈给我安排的生活,让我乐不思蜀呢?” 夏小韵轻轻吸了下鼻子,抬头看着他问道:“你呢?” “我怎么了?” “你走时,就没有任何值得留恋的人吗?” “我家在京华。你说过的,我们得先去京华,你得享受一下你超级嚣张女的感觉后,才会离开的。” 郭易秦笑道:“所以说呢,我现在是回家。你在回家时,会心情不好的哭泣吗?” “可你终究要走的,跟我一起。” 夏小韵很反感郭易秦能保持如此好的心态,刻薄的说道:“更何况,我或许能活着回来,但你有可能永远留在那个地方。” “那是我的宿命。” 郭易秦淡淡地说:“再说了,我不像你这样,有个无法割舍的劳拉。我的死活,对于我们家来说,并不是太重要。他们更看重的是,我的死,能给郭家带来多么大的利益。如果我死后的利益大一些,他们就会祈祷我不要回来。” “这就是世家豪门的亲情?” “世家豪门是没有亲情的。要不然,当初李世民也不会啥掉他的两个兄弟后,再霸占他们的妻妾了。这种事在普通人看来是相当不可理喻的,可对大家族来说,却是再也正常不过的了。” “那,你甘心做这个牺牲品吗?” 夏小韵问道。 郭易秦摇了摇头,没说话。 夏小韵又问:“既然不甘心,那你为什么还要这样做?” “我不做,其他郭家的子弟也会做的。” 郭易秦好像笑了下,说:“而且,如果是别人来做这件事时,我同样不会有任何的愧疚感,只会尊重、感激他,然后再充分利用他的牺牲,来为家族争取尽可能大的利益--每一个豪门大族,能给时代传承,就是靠的这些。” 郭易秦说得没错,世家豪门里那些事,永远都不是普通人能猜想到,并能接受得了的。 普通人只看到了世家子弟嚣张跋扈、纸醉金迷享受的一面,却从没有考虑过,他们是怎么得到这么优越生活的了。 没有付出,就没有回报,这是真理。 任何享受的背后,都有着一定的付出。 其实早在古代,民间就有这样一句老话,用在郭易秦他们身上就很恰当:只看到了贼吃肉,却没有看到贼挨揍。 “嗯,你说的没错。” 夏小韵仔细想了想,反手擦了擦脸上的泪水,说:“这样看来的话,你下辈子再投胎时,最好是不要投在豪门世家。就投在普通人家里好了。” 郭易秦回头,看着夏小韵笑道:“你过惯了锦衣玉食高高在上生活,再去拄着棍子去沿街乞讨,会愿意吗?” “不愿意。” “那我也不愿意。” “郭易秦,我忽然发现,咱们两个很有共同语言啊。” 夏小韵也笑了,很开心的样子:“可惜认识的时间太短了。如果早两年多,说不定我们会成为男女朋友。” “我们永远都不会成为男女朋友的。” 郭易秦说:“你的男朋友。命中注定只能是方圆。” “可现在陪伴我的,却是你。” “那是因为还没有等到方圆闪亮登场。” “你觉得,他会为了我,去罗布泊?” 夏小韵不屑的撇撇嘴,说:“那个家伙现在身边美女如云,唯有脑子进水了,才会放弃他当前的美好生活,去那个鬼地方去找我。” 郭易秦说:“他会去的。” “你能肯定?” “肯定。” “那你说,他去了那儿后,我该怎么对待他呢?” “最好是让他去死。” 郭易秦轻飘飘的说:“唯有他死了,我才能在追求秦小冰时,没有任何的阻力。” “好,那我就让他死。” 夏小韵点了点头。 郭易秦这次有些惊讶了:“你真会舍得他去死?” 夏小韵落下车窗,让被风吹的细雨落在脸上,淡淡地说:“我连自己的生死都不在乎了,还会在乎他的死活?” 夏小韵不在乎方圆的死活,燕影却在乎。 看到方圆又伸手去拿酒瓶子后,连忙夺了过来,嗔怪道:“小圆,还喝,不要命了?” “没事的,妈。” 方圆醉眼惺忪的样子,拍了拍胸膛:“我可是能喝好几瓶的。” “老大,别喝了。” 在喝过三杯酒后,只要一咽口水就会被秦小冰在软肋下拧一把的秦大川,可怜巴巴的说:“我也能喝两公斤,可现在不也是只能干瞪眼?” 秦小冰没说话,伸手拿过酒瓶子,咣当一声顿放在了他面前,无声的冷笑道:“你喝,随便喝多少,我都不会管的。” “算、算了吧还是。” 秦大川吓得一缩脖子,嘿嘿干笑了下,小声说:“能吸烟不?” 第1348章 :听说你不接受我 看着这满满一屋子的人,燕影心情从没有过的好。 她总是担心儿子会喝坏了身体,却浑然忘记她喝的比方圆还要多了。 套用小柳他妹的一句话来说就是,燕影才是对酒精免疫的。 别说是喝两瓶了,就算喝到天亮,她也不会喝醉的,更不会有酒精中毒这一说。 今晚的聚餐刚开始时,十二生肖他们就以很郑重的态度,双手捧着酒杯,来到她面前敬酒了,说为表示对方夫人的敬意,每人跟她喝三杯。 当然了,老鼠这样说,纯粹就是场面话而已,反正他以为燕影只需端着酒杯意思一下,他们这些人就会各饮三杯的,干脆利索。 但让他们没想到的是,燕影竟然很豪爽的模样,端起酒杯跟他们每个人都碰了三杯,也感谢他们拥护儿子--还不让方圆代替,绝对是干巴硬正的,喝了三十六杯酒。 虽说今晚是个好日子,再能喝的酒桶也得文明点,用小酒杯,可燕影这三十六杯酒喝下去后,怎么着也得斤半酒了。 她却一点醉意也没有,只是脸庞上浮上一丝红晕,显得更加娇俏了。 在如此娇俏、酒量又大海般的老板娘--是老板的娘面前,任何自认下属的下属,心里也会感觉怪怪的,再也不敢多看她一眼,只会低头说‘夫人海量,我等不如’的退下了。 十二生肖后,就是秦大川兄妹、格林德。 秦大川今晚所喝的三杯酒,就是敬燕影时喝下的,随后杯子就被小妹给没收了。 除了他们之外,还有个死皮赖脸的楼宇湘。 别看楼宇湘身材娇小可人的模样,酒量愣是贼大,抢在方圆要‘走一圈’之前,也不知道是以什么身份,先每人走了几个。 只是无论她的酒量有多大,她终究不是燕影这种特殊的体质,每人碰了三杯,最后与方圆碰杯时,趁势瘫倒在了人家怀里,睡过去了。 所有人都觉得楼宇湘是在装。 不过除了秦家兄妹之外,都当瞎子般的没看到,依旧高声吆喝着举杯痛饮。 无奈之下,方圆只好在秦小冰那不正常的眼神中,把楼宇湘抱回了她房间内。 如果不是秦小妹一再拧大川哥的软肋,估计这小子在方圆回来后,肯定得找他问个说法了:既然亲吻了我小妹,那么你就不该再招惹别的女人! 这个中秋节,对于十二生肖来说,也是个相当开心、幸福的中秋节,都是喝了个酩酊大醉--最起码,表面上是这样的,任何时候,他们都没忘记山原百代、林盼盼在逃,随时都有卷土重来的可能。 所以在燕影夺走方圆的杯子,这帮老家伙也先后向燕影告辞,离开了餐厅。 “好了,时候不早了,酒也喝的尽兴了,是该去休息了。” 燕影站起来吩咐道:“格林德,你负责把大川送回房。小冰,我还得麻烦你了。” “阿姨,没什么麻烦不麻烦的。” 秦小冰马上就笑着站起来,说:“这儿都是大男人家的,当然得由我陪你回房了。” 在秦小冰搀扶着走路一点也不晃荡的燕影,走出去后,秦大川眉头微微皱了起来。 他今晚没喝几杯,当然能看出燕影特意让小妹去送她,就是有话要说了。 说什么? 肯定是看到小妹看不惯楼宇湘趴在方老大怀里是皱眉了,就想开导她,也有可能会教训她。 现在傻子也能看得出,楼宇湘这不要脸的赖定了方圆,都不跟她爷爷会苏省了,一个人留在了梨花山,白天戴着安全帽去工地当监工。 秦大川严重怀疑,楼宇湘不像是去当监工的,倒像是卖--那个啥的,尽管她穿的也很板正,更不会随便对人媚笑,可她那小模样往那儿一站,那些土鳖工人就会玩命的干。 与叶明媚在修路当监工时的效果,如出一辙。 不过有一点谁也无法否认,在现场管理以及工程策划等方面,楼宇湘的工作才能,能把叶明媚甩十七八条街。 人家毕竟是帝皇集团的老总,亲自当监工再玩不转小小的梨花山景区,那就太寒碜人了。 楼明功走后的第二天,邻省最大的建筑公司老总,就亲自跑来梨花山‘送温暖’了,这自然是楼家以这种方式,来感谢方圆。 更让秦大川沮丧的是,邻省来的老总明说:无论是人力还是物力,都不用方圆花一个大子儿,绝对会保质保量的完成。 楼家这就有些‘陪嫁’的意思了,很不要脸啊。 所以很清楚楼家有多庞大、楼宇湘有多可怕诱人的秦大川,才会很沮丧,也很无奈:小妹与人家相比起来,除了年龄上占优势之外,其它方面根本没法与楼宇湘相比。 大川哥只希望,方老大看重的是爱情,而不是那些铜臭之物,与一个蛇蝎美女。 但他也知道,这只是他的一厢情愿。 因为就算方圆真像他所想的这样,义正词严的拒绝楼宇湘,而结纳秦小冰,那么感觉没面子了的人参果,会罢休吗? 更何况,现在方夫人也亲自出马来劝说小妹了。 根本不用去听她们在聊些什么,秦大川也能猜到:燕影无非是劝说小妹受点委屈,当小好了,反正她是会把小妹当亲儿媳看待的。 自己那么优秀的小妹,却给人去做小? 我靠了,圆可终身不嫁,也不能这样做啊,要不然百年后咋去见秦家的列祖列宗? 希望小妹能想通这一点,与方夫人好说好商量吧。 大不了,咱们兄妹一起离开梨花山就是了--秦大川胡思乱想着,被格林德搀扶着回到了自己房间。 就像十二生肖那也,格林德也是假装不胜酒力的样子,关上门后,两眼就灯泡子似的闪烁起来来了。 “老格,去拿几瓶酒来,咱们兄弟俩、哦,是兄弟三个,好好喝一杯。” 秦大川坐在沙发上,抬手轻抚着依偎着他腿子上的毛驴,这样说道。 “还是不要喝了。” 格林德说:“要喝,就喝茶。” “喝茶没意思,毛驴也不喜欢喝!” 秦大川有些烦躁的摆了摆手,说道。 “大川。” 格林德坐在他对面的沙发上,用从没有过的认真语气,忽然问道:“你觉得,老大以后会好好对待小妹吗?” “我特么的怎么知道!” 秦大川张嘴就骂:“他身边那么多女人了,就算想好好对待小妹,可也得忙得过来啊。” “那我再问你,小妹对老大是什么感觉?” “啥感觉啊,不就是被他花言巧语的哄骗了?” “真是这样?” “还能是什么样?” 秦大川说到这儿后,重重的叹了口气,接着苦笑:“我能看得出,小妹这几天总是神不守舍的,无缘无故的笑--” “就像你一样吧?” 格林德打断他的话:“你这样傻呆呆的模样时,是不是在想韩妙?” “你、你,哼!” 秦大川冷哼一声,说道:“我那样很正常呀,因为我心里只有韩妙自己啊。” “小妹的心里,也只有老大一个人。” 格林德站起来,拍了拍他肩膀,说:“小妹是个聪明孩子,她比你更懂得取舍,所以你现在不要让你的情绪,影响了她的判断。这时候,你该保持一颗平常心。” “保持一颗平常心?” 望着格林德走出去时关上的房门,秦大川楞了片刻,低头轻拍着开始打盹的毛驴,喃喃地说:“如果,真如死老外所说的那样,小妹心里只有老大一个人--毛驴,你说是不是该保持一颗平常心?” 秦大川在为小妹的事儿苦恼时,秦小冰却在望着过山天桥的背面发呆。 燕影就站在她身边,很关心的替她打着雨伞。 该说的话,燕影都已经说了。 还是心里有什么,就说什么的那种说:不但楼宇湘会跟了方圆,而且还有别的好多女孩子。我儿子,就是个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货色,虽说花心了些,不过却能真心呵护每一个真心爱他的女孩子。 你现在有两个选择,一个是接受现实,一个就是与他保持距离。 这些话,也唯有我这个当妈的来跟你说。 我也尊重你的选择。 如果你能接受现实,那就是我的亲儿媳。 你如果选择与方圆保持距离,那么你就是他最好的朋友。 你可以仔细的去想,想个三五年也不要紧,我有得是时间等你的答复。 这是你的权利。 燕影的这番话,就像凉凉的夜风那样,源源不断的吹在秦小冰身上,让她深深地沉浸其中,在心中权衡着。 秦小冰权衡的方式很简单,就是在心里列出一个单子,一边是方圆能吸引她不离不弃的优点,一个就是能让她想起来,就会觉得恶心要离开他的缺点。 缺点很多:花花公子、说脏话、粗鲁、没素质等等,可谓是新竹难书。 优点只有一个:她爱他。 “方夫人,我决定了。” 秦小冰缓缓转身,看着燕影说:“希望你不要责怪我自私。” 燕影笑了:“孩子,自私的不是你,是我们母子。” “我、我不会接受他的。” 秦小冰相当艰难的,说出了这句话:“我、我无法想象,与众多女人一起,分享一个男人的荒唐现实。” 燕影把雨伞递给了她,拍了拍她肩膀,语气依旧那样温柔:“孩子,你的决定,是正确的。” 燕影很大度的说完这句话后,就转身走了:人家都明说不会尿她儿子了,她还有必要装孝顺的給人打伞吗? 秦小冰可没想到,燕影会这样好说话,还夸赞她的决定是正确的。 望着她远去的背影,秦小冰呆愣很久,都没动一下,有阵较大的风吹来时,刮掉了她手里的雨伞,飘飘的落向了天桥下,就像她慢慢沉下去的心。 她忽然无比的后悔,后悔不该说那些话。 因为现在她才忽然发现,她好像再也不能没有那个花花公子了。 可是说出去的话,就是泼出去的水,尤其还是泼在了燕影脸上,就再也收不回来了。 秦小冰双手捂着脸,慢慢蹲在了地上,伤心的哽咽起来时,就听到有人在桥头那边说:“我听说,你不能接受我?” 第1349章 :唯一主动追求的女孩子 对于单纯的女孩子来说,世间最美唯有爱情。 秦小冰找到了她的爱情,但她的爱情却没有把她当做唯一。 如果只有一个夏小韵,她也认了,毕竟夏总对于她来说有拔刀相助之恩,更是对她不吝提拔培养,更有着让她难以追及的高傲等白富美气质,所以她觉得自己在夏老板面前就是可耻的小三。 像她这样单纯的女孩子,对另外一个比她更优秀的女孩子心有愧疚,就会主动让步,并心甘情愿的当小姨太。 唉,谁让她也无可救药的爱上了那个男人了呃? 可那个可恶的男人,却是贪婪无度的,拥有了夏小韵、拥有了她之后还不知足,身边还有太多美女围绕,暂且不提已经为他生过两个儿子的卡秋莎,不提在欧美打拼的楚楠楠,不提明珠的林舞儿也不提一心追随他的昆仑--单说一个楼宇湘的存在,就是秦小冰无法接受的。 秦小冰虽说出身贫寒,单纯善良,可她究竟有漂亮女孩儿固有的骄傲。 让一个骄傲的女孩子,却给男人当不知道第几房的姨太,这绝对是一件相当残忍的事儿,这不是在封建社会,男人三妻四妾的很正常,只要有本事。 更让秦小冰无法原谅自己,必须得远离方圆的是:人家方圆并没有强迫她必须得成为他的男人,撑破天就是那天在医院亲吻了她一下而已,可她内心最坚固的防线,就一下子崩塌了,再也无法不能没有他。 尤其是燕影看出她非常不爽楼宇湘的不要脸,刚才跟她说的那番话,更让她有了茫然的不知所措,最后迫于女孩子的颜面,与矜持,她才艰难异常的说出了要离开的话。 话说出来后,秦小冰在感到无比轻松(最难过时,莫过于选择了)时,也有了巨、大的失落感,明明是她拒绝了方圆,却觉得被他,甚至被整个世界都抛弃了,这才再也无法忍受的蹲下来低声哽咽起来。 她觉得,从现在开始她已经死了。 活着的,只是个为安慰父母兄长而强颜欢笑活着的臭皮囊罢了,真正的秦小冰,已经随着刚才那把被夜风吹下山谷的雨伞,跳崖自杀了。 所以她无比的伤心,心痛,哭她的爱情,哭那个曾经无比快来的秦小冰。 就在秦小冰心伤的无法自拔时,听到有人在桥头那边说:“我听说,你不能接受我?” 秦小冰的哭声,随着心儿骤然狂跳了下而停顿,下意识的抬起了头。 她看到了方圆。 还有昆仑。 昆仑今晚没有喝酒,甚至都没有参加今晚的聚餐,在所有人都好像喝大了时,也是最容易被人找到机会时,所以必须得有人外面巡逻。 自从昆仑贪杯害死土豆老后,她就滴酒不沾了。 无论方圆有没有原谅她,酒量颇大,甚至说是嗜酒如命的昆仑,都不会再喝一滴酒了,她发誓此生必须时刻保持着清醒。 燕影在与秦小冰谈话时,穿着一身黑色雨衣的昆仑,就隐在观景台那边的阴影中,默默地守护着她们。 燕影走后,昆仑犹豫了很久,才走了过来,她想安慰一下这个孩子。 只是她刚走到桥头,方圆就来了。 方圆在说出那句话时,曾经看过昆仑。 两个人之间近乎于天衣无缝的默契,让昆仑知道了他想做什么,并没有任何的犹豫,就轻轻点了点头,示意他可以做他自己要做的事。 只要能追随在方圆身边,成为他生命中不可分割的影子,昆仑就已经知足,不会在意这家伙身边有多少女人,是否当着她的面,像雄孔雀那样开屏。 甚至,如果方圆有一天告诉她说:这辈子,我就只要你自己。 昆仑就会感到害怕,说不定还会逃走--她无法想象,方圆迎娶一根‘木头’后的生活,得有多么的苦闷。 她只希望方圆快乐,醉心于躲在旁边看他懒洋洋、且又迷人的笑容。 她是为了他才来到这个世界上的,唯有他快乐幸福,她才会快乐幸福,至于方圆是个什么样的人,哪怕是个罪大恶极、下三滥之徒,她也不会在意,只会随着他的意思,去做让他开心的事。 要不然,在秦小冰哀哀的哭泣时,从来都不善言辞的昆仑,也不会过来想劝她了。 秦小冰霍然抬起头来时,昆仑对她轻轻点了下头,随即转身快步消失在了雨夜中,就像一个无意中出现在人世间的幽灵那样,不等人看清楚她刚才点头时是否笑过,她就消失了。 秦小冰痴痴盯着昆仑消失的地方,看都没看走到她面前的方圆,嘴唇不住的哆嗦着。 也不知道为什么,刚才昆仑临走前对她点头的动作,让她心里一下子暖和了起来,就像在黑暗中走了太久,即将被这黑暗给折磨的崩溃的旅人,忽然看到一盏明灯那样,整个人的精神,一下子好了起来。 “听说,你不能接受我?” 方圆走到她面前,再次问出了这句话,声音平淡,还带有丝丝的凉意,今夜的秋雨般,让秦小冰打了个寒战,抬头看着他。 俩人四目相对时,都从对方眼里看出了坚定的执着。 方圆的不会放弃她。 她不会接受他。 一瞬间,两个人都从对方的眼神中,看出了对方是怎么想的。 秦小冰怒了,噌地站起身,恶狠狠盯着他的眼睛,尖声大叫:“是,我就是不接受你!那又怎么样?我凭什么要接受你,接受你这个四处留情的浪荡子!?” 方圆眼皮子都没眨一下,就这样定定的望着她,好像一尊雕塑那样。 “看,你看什么呀你看?” 方圆的不动不说话,让秦小冰心里忽然发虚,有了说不出的慌张,烦躁,只能挥舞着一对小拳头,尽量做出凶恶的样子,用更大的尖叫声,来希望自己能快点冷静下来。 方圆终于说话了:“你是我的。” “什么?” 秦小冰愣了下。 “我说,秦小冰,你是我的。” 方圆重复了一遍,语气中还是没有丁点感情,就像机械男声。 “我是你的?” 秦小冰忽然笑了,笑的很大声。 她笑的再大声,也学不会夏小韵等人那种狂笑的样子来,所以她气极反笑时的笑声,听起来反而更迷人。 “是。你是我的。” 方圆淡淡地说:“从今晚起,除了我之外,你不可以去试图去接受其他任何一个男人的爱--” “如果我非得去找男人呢?” 秦小冰凶巴巴打断了他的话。 “那个男人就会死。无论他是谁,只要他敢接受接受你,他都会死。” 方圆说话的语气,依旧很平淡,却带着毋庸置疑的坚决。 秦小冰的笑声停顿,就像不认识方圆那样,微微歪着下巴看着他,很久后才问:“你说的,是真的?” “千真万确。” “你会杀人?” “杀人对于我来说,并不是太了不起的事儿。” “也包括好人吗?” “在我眼里,只要哪个男人敢接受你,那么就没有好人坏人之分了。” “那是什么?” 秦小冰来兴趣了,忽然觉得这样与方圆谈话,很好玩。 方圆说:“只有死人,与活人的区别。” “哦,明白了。” 秦小冰好像冷静了下来,因为她不再慌张,不再歇斯底里了,缓缓点了点头:“你的意思是说,如果我接受一个男人,你就会杀一个。如果我接受两个--” “我就会杀一双。” 方圆打断了她的话:“有十个,我就杀十个,有一百个,我就杀一百个,一直杀到再也没有谁敢接受你。秦小冰,我没有在跟你开玩笑,我是认真的。” 方圆不用解释他是认真的,秦小冰也能从他看似淡然的表情中,看出他是认真的了,刚才好像平静下来的心,再次慌了,抬手就狠狠推了他一把,叫道:“你凭什么这样霸道!” 方圆被她推的身子晃了下,才说:“就凭,你是我第一个决定追求的女孩子。” “我是你第一个主动追求的女孩子?” 秦小冰就像听到了世界上最大的笑话,满脸都是讥讽的神色。 “也是唯一的一个。” 方圆却没有笑,依旧认真的说道。 “放、放屁。” 几乎从来都不爆粗口的秦小冰,在气急之下终于破例了。 说脏话说惯了的方圆,微微皱了下眉头,明显不怎么适应她这样说话。 看到方圆微微皱眉后,秦小冰竟然慌了下,好像知道自己犯了什么不可饶恕的错误那样,让她瞬间就有了手足无措感,只能故作不屑的冷笑道:“好,那我问你,你与夏总,是谁追的谁?” 方圆犹豫了下,才说:“我跟她之间,其实谈不上谁追谁,很复杂,我也自己也说不出。” “行,那就不说夏总--也不说昆仑。” 秦小冰不想把痴情的昆仑牵扯进来,所以才特意声明,接着问道:“林舞儿呢,水暗影呢,叶明媚的,楚楠楠呢,楼宇湘--” “你是唯一主动追求的。” 方圆打断了她的话:“这件事,你必须相信我没有撒谎。” 秦小冰呆了下,问:“那、那又怎么样?就算我是你唯一主动追求的女孩子,我就必须得答应你么?” “你必须答应。” 方圆回答道。 “理由!” 秦小冰更怒,再次挥舞着小拳头,尖叫道:“理由呢?” 方圆摇了摇头。 秦小冰猛地踮起脚尖,凶神恶煞模样的瞪着他,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来:“你摇头,是什么意思?” “摇头,就是不要要理由的意思。” 方圆说道。 “痴呆。” 秦小冰可没想到方圆会这样回答,愣怔片刻,忽然张嘴对他脸上吐了口口水,接着转身贴着天桥护栏就向桥头走。 她实在受够了这不要脸的臭男人。 就算她是他唯一主动追求过的女孩子那又怎么样? 叫花子还想追求她呢,难道她就因为被叫花子追求,就得答应他当个小乞婆? 问他凭什么这样说了,他竟然说不需要理由。 以为你是谁呀? 秦小冰心中冷笑着想到这儿时,忽然被一双胳膊抱住了。 第1350章 :有人在喊救命 绝不会强迫任何一个女孩子。 这是方圆最为引以为傲的原则之一了,当年可不是一次的拿出来跟山羊吹嘘过。 事实上,这些年来,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就像他刚才回答秦小冰的那样,无论是夏小韵还是林舞儿、楚楠楠楼宇湘等女人,他都没有主动追求过。 有时候,你不得不承认,尘世间确实有这样一种男人,他们仿佛天生就对女人有着无法抗拒的魅力,无论他身边有多少美女环绕,还是会有很多女孩子希望跟他在一起。 不要嫉妒,不要咒骂这老天爷太不公平,更不要很装比样子的撇嘴,来表示可怜的不屑,因为这种男人之所以能轻易掳获女孩子的芳心,就是因为他们平时太出色的表现,让女人无法抗衡。 所以方圆在离开昆仑,带着毛驴闯荡天涯时,需要女人时圆可花钱去找那些职业女性、卖弄风骚勾引那些不算良家的有夫之妇,也不会利用他的武力,去强迫某个女人。 叶明媚,可能是个例外。 不会强迫任何女孩子,是方圆最大的骄傲,他以为他会把这份骄傲,维持到他闭上眼的那一天时,燕影却告诉他:儿子啊,别臭美了,刚才老娘帮你问过秦小冰了,人家不鸟你啊,你看咋办吧? 如果是放在以前--以前,就是方圆没有在神通快递集团医务室内,忽然压抑不住的轻吻小冰妹子之前,他在得知她的心思后,不会有任何的奇怪,只会衷心祝福她,能早点找到属于她的白马王子。 就像他强上了叶明媚那样,郭易秦是个例外。 方圆有这想法,一来是秦小冰是他心中最后一方净土,他绝不会逼着她去做任何不愿意去做的事;二来他身边的女人,貌似太多了点。 除了昆仑之外,基本个个都是心机深沉之辈,就是那种吃人不吐骨头的。 秦小冰如果跟那些女人掺合在一起争宠--不能说怎么死的都不知道,但肯定捞不到好果子吃。 方圆打心眼里,不想让秦小冰深陷那种环境下,故而从没有动过要把她收了的想法,最多也就是玩玩儿小暧昧罢了。 有几个男人,不喜欢与小冰妹子这样单纯的女孩儿玩暧昧呃? 可在看到秦小冰因担心、害怕秦大川出事时的那副无助的样子,方圆忍不住的亲吻了她之后,以往那些只会祝福她幸福快乐的想法,就特么的见鬼去了。 让他意识到此前的那些想法,是多么的愚蠢,多么的可笑,多么的沙比,只有说不出的庆幸:幸亏她还没有被人哄走。她是我的,也只能是我的。谁要是敢跟我争抢她,我废了她! 这是方圆想到秦小冰后的心里真实想法,本意是想等秦大川养好伤后,再郑重其事的跟她聊聊呢,结果今晚-- 燕影带回来的消息,让方圆相当愤怒。 没来由的愤怒。 他也很清楚,这是他男人骨子里的自私,贪婪在作怪,让他忘记他身边美女如云,忘记单纯的秦小冰,也是个骄傲的女孩子,是绝不会与别的女人一起分享他的个性了。 他只知道自己就算施展任何的手段,也要拥有她。 绝不会眼睁睁她扑进别的男人怀抱中。 那样,他会死,是被妒火烧死的。 草原上的雄狮,什么时候能允许别的雄狮,来抢占它的王后们了? 在这种事上,强大的男人根本不需要任何理由:我喜欢你,你就是我的。 想逃? 不行。 方圆伸手抱住了秦小冰的腰。 女孩子的腰肢很柔软,结实,更有力。 她在被抱住后,身子猛地颤了下就挣扎起来,尖声叫道:“放开我!” 方圆既然已经厚着脸皮的出手,怎么可能会放开她? 稍稍用力,就让她与他面对面了,然后不顾她的捶打,抓挠,就低头强吻了下去。 秦小冰拼命的挣扎着,尖叫着,甚至哭泣着,来抵抗来自异性的暴力:“放开我,你这个混蛋,你这个无赖流氓,你这个不要脸的混蛋--来人呀,救命啊,救命!” “有人在喊救命。” 躲在黑暗中的黑蛇,对斑点狗说。 斑点狗张嘴打了个哈欠,说:“是吗?我没有听到?” “难道是我耳朵出现幻听了?” 黑蛇探出脑袋,向过山天桥那边看去,老远就能看到秦小冰被方圆抱住,正在试图强吻,叹了口气说:“唉,最近好像吃得太好了,不但耳朵不管用了,就连眼睛都花了。” “很正常啊,上了年纪咯。” 斑点狗慢悠悠的说了句,岔开了话题:“赌一把?” “就咱们两个?” “去找秦大川啊,别看那家伙受伤了,可赌博的本事没扔下。” “好。你先借给我三百块。” “你的钱呢?” “昨晚就输光了。” 两个人很悠闲的聊着,来到了秦大川的房门前。 还没有等他们抬手敲门,房门一下子就开了,浑身多处缠着绷带的秦大川,就像个木乃伊似的那样吓人,尤其是那张还算英俊的小白脸,这时候也扭曲了起来,手里拎着一把刀子,快要死了似的剧烈喘着粗气,眼珠子都已经发红了。 毛驴在他后面,不过却是夹着尾巴的,屁股上还有两个大脚印,眼里都是委屈的样子。 “咦,大川,你这是要去干什么呢?” 黑蛇有些惊讶的问道。 斑点狗也附和道:“是啊,是啊,要去拉屎吗?房间里不是有马桶吗?快进去,咱们三个耍两把。哦,对了,叫叫死老外,昨晚他可是大赢家啊。” “哥,哥--快来救我,快来!” 秦小冰的哭叫声,从天桥那边清晰的传来。 “你们,闪开。” 秦大川用力咬了下嘴唇,举起了手里的刀子。 他没有把刀子对着黑蛇俩人,因为他很清楚这两个老家伙的厉害。 他把刀子放在了自己脖子上,稍稍用力,锋利的刀刃就割出了一条淡淡的血痕。 黑蛇俩人对望了一眼,抬头打了个哈哈,让开了房门:“今晚月亮好亮啊。” “是啊,这漫天的星斗,加起来都比不上呢。” 斑点狗抬手,接住一蓬细细的雨丝,在脸上抹了把,喃喃地说:“如此星辰如此夜,我在为谁立深宵?” “放开我小妹,要不然我必杀你!” 秦大川嘶声吼叫着,一拐一拐的拐向了过山天桥那边。 到底是受伤了,再怎么心急如火,也走不快。 燕影就比他跑的快了两三倍不止,擦着他身子抢先跑到过山天桥上,一把揪住方圆的衣领子,右手就狠狠抽了过去。 啪! 一声清脆异常的耳光声,在深夜中炸响,也打懵了这么会儿都没逮住秦小冰嘴唇的方圆。 他不是笨,也不是没力气,更不是没准头。 而是因为他心虚。 秦小冰的激烈挣扎,哭叫,让他觉得自己就是在强抢民女的恶少,全然忘记只需稍稍用强,女孩子就得乖乖趴在他怀里,就能任由他可劲儿的欺负了。 他只是固执的想捉住那软软的,凉凉的嘴唇。 在这一刻,方圆蜕化成了一技术不过关的小蟊贼,有狠心没狠胆的那种,动作相当的笨拙不说,更是钻进了牛角尖,非得用常规方式来迫使女孩子就范。 燕影这狠狠一巴掌,把他抽懵了,也抽醒了。 啪的一声,秦小冰也顺势抽了他一耳光,接着从他肋下逃了出去,鞋子都跑掉了,也不管,受惊的燕子那样,飞扑到了秦大川怀中,也不管老哥浑身是伤,用力抱住会很疼的,只是纵身入怀,就像少女时代被无赖欺负那样,在哥哥那厚实的胸怀中,寻求安全感,浑身发抖,泣不成声。 眼珠子都红了的秦大川,这会儿已经忘记了浑身疼了,右手高举着刀子,指着方圆一个劲的吼叫:“我必杀你,我必杀你,必杀你!” “痴呆,你想去杀他,就跑过去啊。” 住在二楼的筛子,从窗户上探出脑袋向外看了一眼,就被他的仙女给拉了回去:“死鬼,别去凑热闹,今夜良宵苦短,我来一趟不容易,莫要管别人的事情。” 筛子缩回脑袋,关上了窗户:“嘿嘿,说的是,你考虑好了没?” “考虑好什么呀?” 仙女娇滴滴的反问。 “你知道的。” 筛子淫淫的笑着开始动手时,燕影再次动手了,又是一巴掌抽了过去。 这一耳光,比刚才那一记耳光抽的还要狠,还要响,方圆嘴角都被抽出鲜血来了,但她没有丝毫的心疼,第三个耳光结结实实的打在脸上后,才怒声骂道:“你这个畜生,畜生,怎么可以做这种禽兽不如的事!?” 接连挨了好几耳光的方圆,这时候也清醒了,哪敢反驳什么,只是用力抿了下嘴角,接着转身就跑向了天桥对过。 刚才在对秦小冰说‘你就是我的,不需要任何理由’时的男人霸气,这会儿屁都不剩一个了,唯有无法形容的羞愧难当,导致他在转身逃走时,竟然在光滑的过山天桥上重重摔了一跤,后脑勺砸在了桥面上。 疼的燕影眼角一哆嗦,秦小冰也恰好哭泣着回头看来。 要是搁在别人身上,这下子肯定得摔成脑震荡。 但圆哥就是圆哥--第一次对女孩子用强就以如此狼狈而收场后,已经让他感觉不到任何的疼痛了,只想用最快的速度逃离众人的实现,所以压根没有受到后脑重摔的影响,立即就弹身崩起,一溜烟的跑过了天桥。 天桥对面是还没有命名的三号山,那边是正在开建中的工地,这会儿看守工地的几个老头,也听到这边有动静,正打着手电向这边瞎几把晃悠呢。 方圆可没脸让人家看到自己,抬手挡在眼前,身形一拐,就消失在了桥头下面黑黝黝的山崖边。 骨碌碌--有东西滚下山崖的响声传来,燕影脸色大变,失声叫道:“小圆!” “夫人,老大不会有事的。” 格林德这时候也跑来了,低声劝阻要跑过去的燕影:“这会儿最好是让他一个人静静。” “哼,哪个担心他?摔死最好!” 燕影恨恨的骂道。 第1351章 :擅带刀兵上山者,死 方圆在对秦小冰用强时,燕影就在房间窗口向外偷看呢。 她一直以为,儿子绝对是世界上最优秀的男人了,尽管身边美女如云,但也足够配得上秦小冰了:除了不能给予她一个妻子的名分之外,她还缺少什么呀? 是,方圆身边是有很多女人,可这又算什么呀,当今社会那些所谓的成功人士,哪一个没有三五个地下夫人,三五个私生子女的? 儿子相比起那些用权势、金钱来哄骗男人来说,可是优秀了太多,细数那些女人,哪一个不是主动追求他的? 儿子理当被那些女人追求,因为他为那些女人付出过太多不计生死的代价。 没看到号称苏省人参果的楼宇湘吗? 那么骄傲的小女人,都死皮赖脸的留在梨花山不走了。 这也让燕影产生了一种真实的错觉:被她儿子主动的女孩子,绝对是尘世间最幸福的了,不说立马欣喜若狂的答应,也得半推半就的才行。 只是她做梦也没想到,秦小冰的反抗会那样坚决,就像她没想到儿子在主动追求女孩子的手段,竟然这样笨蛋那样。 尤其是看到全身包着绷带的秦大川,持刀一拐一拐的跑出来,怒吼着‘我必杀你’时,方圆还愚蠢的在那儿继续时,燕影实在看不下去了,觉得自己这张脸都被丢光了,这才慌忙跑出来,抢先给了他重重几个耳光。 这样,就能有效避免方圆与秦大川直接翻脸了,也能给秦小冰一个台阶下。 燕影还是很欣赏,更从心眼里感激秦大川的,不想因为这点事,就让有可能会羞恼成怒的儿子,与他翻脸。 她倒是把方圆给抽醒了,但却没想到这没出息的在没脸见人仓皇逃走时,竟然好像摔下了山谷,吓了老大一跳,幸亏格林德及时来提醒她,让她想到儿子很牛叉的现实了,这才恨恨淬了几口,说他摔死拉倒。 格林德提醒了燕影,说方圆屁事也不会有的,可秦小冰却没听到啊--就算听到,她也不相信人从那么高的地方滚下去后,会毫发无伤的,立即从老哥怀中挣出来,就要向那边跑。 秦大川及时拉住了她:“小冰--” “他摔下去了啊,你没看到他摔下去了啊!” 刚才还把方圆给恨得不行的秦小冰,一把甩开秦大川的手,发足向那边狂奔,她得去下去看看才行。 听小妹的叫声中,满是担心方圆会出事的恐惧,秦大川忽然觉得自己刚才拿刀子嚷着要杀谁谁谁的行为,很是有些沙比嫌疑了。 大川哥毕竟在江湖上闯荡了那么多年,漂亮妹子不知道纠缠了几个了,可谓是经验丰富,这会儿如果再看不出小妹心里是咋想的,那么他干脆引颈自杀算了。 秦小冰刚才之所以拼命的反抗,是因为她被方圆的用强给吓坏了,那是出自一种自我保护的本能而已,其实内心还是无法抗拒方圆的。 简单地来说,如果不是方圆装比,非得学小说中那些霸道高富帅,自以为能在虎躯震几下后,就能让表面上反抗的秦小冰彻底沦陷,而是鼓动他的三寸不烂之舌来蛊惑心思单纯的女孩儿,这会儿早就得手了,也不至于如此的狼狈。 方圆没找到对付秦小冰的法子,可从小就看着她长大的秦大川,看到她这样担心方圆的生死后,心里就跟明镜似的了。 秦小冰可不知道她现在的举动,让老哥处在了一个相当尴尬的沙比处境,只想赶紧跑下山谷看看方圆怎么了,刚才重重磕在桥面上的那下子,有没有磕破脑袋…… 至于就凭她这小身板,这时候冒雨下山谷,是不是跟自己找死差不多,她就顾不上了,也不会去考虑,只想快点跑下去。 “啊哟!” 秦小冰刚才鞋子就跑丢了,这会儿着急跑回去时,不小心踩到了一颗石子上,剧痛让她低低惊叫一声,疼的弯腰蹲了下来。 “小冰,你没事吧。” 燕影慌忙走过来,搀住了她的胳膊。 “我、我没事,快去找他呀,找他。” 秦小冰站起身,一瘸一拐的走了一步,就疼的翘起了右脚。 唉,孩子啊,你这又是何必呢? 看到秦小冰如此担心自己儿子后,燕影也很是有些无语,表面上却依旧恨恨的样子:“别管他,让他摔死最好!来,孩子,咱们进屋。可别淋坏了身子,会感冒的。” “不行,我得去看看。” 秦小冰摇了摇头,要挣开燕影的手时,就听有人在背后说:“我,我去。” 她回头看去,就看到了昆仑。 昆仑可是很厉害的,秦小冰听秦大川用崇拜、畏惧的语气说过,她现在是华夏第一高手,能揍方老大那样的人三五个不成问题的。 现在既然她出面去找方圆,那么肯定比自己去找强太多了。 秦小冰不再坚持,只是催促她快点。 “对、对不起,我替她,向你,道歉。” 昆仑弯腰,对秦小冰深鞠一躬。 她是方圆的影子。 影子在主人犯错时,有责任也有义务替他向被他伤害了的女孩子道歉,所以昆仑道歉的态度很诚恳。 “没事的,我也不是太在意。” 没心没肺的秦小冰说出这句话后,一下子愣住了。 她终于清醒了过来:刚才她的激烈反抗,已经把他们兄妹,都推上了一个相当尴尬的处境--陌生。 从这一刻起,他们兄妹就已经不再是梨花山的一份子了,要不然代表着方圆的昆仑,也不会如此郑重其事的给她赔礼道歉。 她觉得自己没做错。 一点都没做错! 方圆愚蠢的强硬动作,确实吓坏了她,她挣扎着反抗,尖叫着喊救命,也只是最正常的反应了。 听到她反抗声跑出来的秦大川,更没有做错什么:如果当哥哥的,在小妹被男人欺负时,不能抄起刀子来拼命,而是装作没听到没看到那样龟缩起来,那么他就没资格来当一个哥哥。 尽管那个欺负他小妹的混蛋,是改变他命运,能给予他终身幸福生活的老大,他也得这样做,毫不迟疑。 兄妹俩都没有错,错的只是方圆。 昆仑也很清楚,所以才神色凝重的给她道歉。 但道歉过后,已经成为梨花山一份子的秦家兄妹,就不可避免与这儿有了裂痕,再也没有了留下去的理由。 秦小冰不在乎。 她圆可把所有的委屈,泪水都吞咽在肚子里,可秦大川呢? 秦大川能在梨花山拥有当前的这一切,说是他用命拼回来的也不为过,而且方圆一直都把他视为绝对心腹,有时候吹嘘是梨花山的二号人物,也不会有谁反对的。 但就是因为自己没能冷静对待方圆的侵犯,结果就葬送了大哥用拼命才争取到的幸福生活。 秦小冰觉得自己,就是个罪人。 她的心很凉,脸色苍白,浑身都在微微的发抖。 唉,都是那个混蛋惹得祸啊,多好的孩子,就这样硬生生的推走--燕影心里叹了口气,从格林德手中拿过雨伞,递给她,柔声说:“孩子,别放心里去,我会让那个混蛋来给你认错的。大川啊,先回去休息吧。” “谢谢阿姨。” 秦小冰用力咬了下嘴唇,推开了燕影递过来的雨伞,转身慢慢走到秦大川面前,低声说:“哥,你怪我么?” “我怪你?” 满嘴都是苦水的秦大川,声音干涩的反问了句,忽然仰天狂笑了起来:“哈,哈哈,我怪你什么呀?你又没有做错什么!小冰,我们--走!” “等、等等。” 昆仑说话了。 秦大川看向她,笑着问道:“怎么,还不许我们走吗?” “把,把刀子放下。以后,除了我,之外,任何人,都不得,在山携带任何,兵器。谁若不从,犹如--” 昆仑几乎是一字一顿的说到这儿,右手扬起。 一道白光闪过,她背后那棵碗口粗的梨树树冠,哗啦啦的向后歪倒,重重摔倒在了地上。 在昆仑的心里,无论方圆做了什么,他都没有做错。 谁敢在她面前,对着方圆动刀子,她就会杀之! 昆仑从不威胁人。 她从来都是怎么说的,怎么做。 也没有谁,敢把昆仑说出来的话,当做耳边风忽略掉,包括秦大川、十二生肖所有人。 她说除了她之外,别人都不能带兵器踏上梨花山半步,那么别人就绝不能这样做。 秦大川刚才拿着刀子要找方圆拼命的一幕,极大的刺激到了昆仑,这才当场立下了这个规矩。 在她来到梨花山后,梨花山的安全就由她全权做主,任何人都不得质疑她定下的规矩,慢说其实没有做错的秦大川了,就是燕影--也不能。 昆仑心里,只有一个方圆。 听她这样说,这样做后,燕影嘴角动了下,却没有说出什么。 她觉得,昆仑并没有说错,更没有做错,别看自己是方圆的母亲,但也得遵守这条规矩。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方圆要想做一番大事,必须得拥有足够的威信。 他性子平易近人,没有老大风范,这才让秦大川敢跟他没大没小,像哥们那样随便,那么就有昆仑来当这个恶人,为他给所有人立下规矩好了。 一刀斩断梨树后,昆仑不再理睬秦大川,转身走到一人高的树桩前,手中长刀电闪般再次挥舞--树皮纷飞中,那个树桩变成一面整齐的木牌,上面刻下了一行大字:擅带刀兵上山者,死! 秦大川呆呆望着那行大字,过了很久后,才慢慢弯腰把手中的短刀放在了地上,转身向下山的道路那边走去。 秦小冰跟了过去,伸手搀住了他。 兄妹俩人走的不快,但只要不停的走下去,终究能消失在人们的视线中。 燕影等人,都用复杂的目光,望着下山的道路。 昆仑没有看。 她只是做了她必须做的事,就一只手拖着梨花山的半截树头,走到过山天桥边,挥手扔下了山谷内。 “夫人,回房休息吧。” 格林德走到燕影身边,低声劝道。 “大川他们俩--” 燕影叹了口气时,格林德低声说:“毛驴已经跟下去了。” 第1352章 :我就是舍不得啊 毛驴之所以叫毛驴,那就是因为它很清楚自己在什么时候,该做什么事。 严格的说起来,毛驴才是梨花山上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二号人物,无论是昆仑还是燕影,都是这样认为的。 理由很简单:它只是一条不会说话的狗子,但却做了很多会说话的人,都做不到的事情。 想当年,它被老大赋予重任保护林舞儿时,不管它曾经距离老大多么近,也不管它有多么的扑进老大的怀抱中,可最终还是跟着林舞儿哀哀的走了(那时候,是方圆在京华某广场上向水暗影求婚时,林舞儿正在那边给娘老子看病)。 就像是这次,没有谁嘱咐它跟随秦小冰兄妹下山,它就冒着细雨溜溜的下山去了:大哥做错事后,昆仑籍此来立规矩,那么保护秦小冰的重担,就只能落在它身上了。 除了它之外,格林德、十二生肖中的任何人,都不适合做这件事。 谁敢跟着秦小冰兄妹下山,就代表着不忿昆仑的霸道,反感方圆的不要脸--此时,就像官场上的站队行为了,站错队后的后果,一点也不咋样。 但毛驴却不用在乎。 就算它做错了再大的事,捅了天大的漏子,到时候只需没脸没皮的跑到方圆面前晃几下尾巴,挨几脚后就没事了。 毛驴如果会说话,这会儿肯定会骂骂咧咧的,埋怨老大等人脑子进水了,细雨霏霏好凉爽的深夜中,美美的趴在沙发上睡一觉不好嘛,干嘛非得闹腾啊? 走了足足二十分钟,秦小冰兄妹才来到了山下停车场内。 “走回去,还是坐车?” 秦小冰问。 “当然是开车。” “可车子是他们的。” “大哥付出那么多,连辆车子也不能用吗?” 秦大川冷笑。 “嗯,也是。” 秦小冰点了点头,扫了几眼看到远处停着一辆奔驰后,就问:“那是谁的车子?” “你说呢?” “肯定是他的。” “这是山上最好的了,二建那些人拍马时送来的。” “咱们开走这辆车?” “好啊。” 秦大川说:“不过,我没有钥匙。” 秦小冰四下里看着,问:“有石头就行了啊。” 她的意思,是砸开玻璃开门,然后接线打火。 秦大川却摇了摇头:“白搭的,这破车的点火系统很独特。没有老、没有方圆那样的本事,咱是接不对线的。” “那只能退而求其次了哦,唉。终于可以光明正大的偷车了,却开不走,好遗憾啊。” 秦小冰有些遗憾的叹了口气时,忽然笑了。 “笑什么?” 秦大川刚问出这个问题,也笑了。 兄妹俩相视而笑,所有的不快、委屈、不甘啥的都在这相视一笑中烟消云散。 他们本来就是出身穷人家的孩子,走出小山村时就是两手空空的,现在失去那些东西,也只是回到了从前而已,只要兄妹俩人都还好好的,只要他们能辛勤工作,仍然能过上好日子的。 “等我以后有能耐了,我会让那个混蛋喊你老大!” 秦小冰豪情万丈的说。 秦大川用力点头,也说:“等我混好了,我会让那、让方圆见到你时,只能像奴才那样牵起你的手,亲吻你的手背。” “他不刷牙咋办?” “方圆还是很爱干净的。” “我可我心里会感到别扭啊。” “那就让他刷牙后再亲吻你。” “嗯,这还差不多。” 秦小冰满意的点了点头,又说:“你还得告诉他啊,见我时得着装整齐些才行。” “他要是敢吊儿郎当的来见你,我会让保镖把他扔出、扔到粪坑里。” “别扔粪坑里啊,那样太脏了,以后再见我时,穿的再干净,我也会感觉不舒服的。” “那就扔臭水沟内。” “臭水沟也脏。” “那你说,把他扔哪儿去?” 秦大川挠了挠后脑勺,想不出把方圆扔到哪儿去,才能合小妹的意思了。 “嗯,我想想啊,最好是把他扔到--对了,扔到马路上好了!” “他会不会羞恼成怒?” “他敢!” “对,他不敢的,那时候你已经很厉害了,他只要稍稍露出一点不乐意,就把他扔粪坑里--小冰啊,为什么不宰了他呢?那样多过瘾啊。” “我舍不得啊。” 秦小冰在说出这句话时,声音里带有了明显的哭腔。 秦大川一下子从幻想的美梦中清醒了过来,望着小妹脸上淌下的泪水,心里无比的疼痛,伸手把她揽进了怀中,低声说:“我发誓,总有一天,我会让他跪在你面前,向你认错,请你原谅他,然后再苦苦地哀求你,嫁给他。” “可他不会听你的话啊。” 秦小冰哽咽着回答。 “会的,肯定会的。” 秦大川语气肯定的说:“等我变得足够强大了--” “在你还没有强大之前,先找辆车子回家吧。” 秦小冰破涕为笑,推开了秦大川:“咱们不说了啊,我要留着做梦时,亲自与他去说。” “好,给我找块石头。” 秦大川对小妹的要求,从来都不会拒绝。 “欧克。” 秦小冰抬手擦了擦泪水,正要去那边找石头时,一条黑影懒洋洋的走了过来,嘴里叼着的那串车钥匙,在路灯下闪闪发光。 “我靠,毛驴都成精了啊!” 秦小冰惊讶之余,今晚第二次爆粗口了。 “唉,整个梨花山风景区,也就是毛驴看着顺眼了。” 秦大川很感慨的叹了口气,蹲身抱着毛驴,在它脑袋上亲了下才拿过钥匙,晃了晃对小妹说:“嘿,奔驰车上的呢!” “毛驴,可是他的兄弟啊,咱们兄妹发誓与梨花山一刀两断了,再接受它的好意,这不怎么合适吧?” 秦小冰忽然想到了这一点,连忙提醒道。 “毛驴也是我兄弟,我从来都不会拒绝它的好意。” 走一步浑身都疼的秦大川,有志气能拒绝包括燕影、格林德在内的所有人的示好,却独独不会拒绝毛驴,更找了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大不了,等咱们以后发达了,再加倍赔偿梨花山两辆更好的奔驰罢了。” “嗯,你说的很有道理,我来开车。” 对大川哥的提议,秦小冰是深以为然,拿过钥匙打开了车门。 先搀扶着秦大川坐在后面,秦小冰扶着车门遥望着梨花山观景台上的点点灯火,低声说:“以后都不要再来求我--敢来,看我打不死你。” “走吧。” 秦大川见小妹站在那儿,望着梨花山说了句什么后,就开始发呆,足足等了一分钟后才提醒她。 “我、我舍不得走。” 秦小冰哭了。 秦大川心如刀绞:“那,我们再回去?” “不行。” “你顾忌我面子?” “是啊,你可是我们秦家的面子,万万不能丢失掉的。” “可你舍不得。” “我是舍不得啊,可我必须得走啊。” “那,你怎么才能回去?” “他得来求我。” “求你,你就給他当小老婆?” “说的这么难听!” 秦小冰不愿意了,用力吸了下鼻子嗔怪道:“就不能换个说法吗?” 换十个说法,也是小老婆。 秦大川在心里这样说道。 “走了!” 秦小冰反手擦了把泪水,上车关门,正要启动车子呢,却看到了盘在副驾驶上的毛驴,惊讶的问道:“它、它什么时候上车的?” 秦大川回答说:“在你说舍不得走时。” “那,我们带它走吗?” 秦小冰又问。 秦大川叹了口气,幽幽地说:“唉,它好像也是被那个凶婆娘吓坏了,这才偷了钥匙来跟咱们一起走的。虽说它大哥那么混蛋,但它是无辜的。所以我觉得,我们最好是为它提供一个让它不再担心受怕的温馨环境。你说呢?” “你说的很对,谁让咱们都是善良人呢?” 秦小冰很有同感的点了点头,启动了车子:“不过,我觉得你不该说昆仑是凶婆娘,她好像还是个女孩子。” “你还为她说话?” “我只是实话实说啊。” “你这是在间接指责你哥做错了。” “你做的好像就是不对。不管怎么说,你都不能拿着刀子对他,他是你老大啊。” 听秦小冰这样说后,秦大川忽然觉得自己不是很像沙比了,而是个正道沙比。 但他不会埋怨小妹现在就跟他玩‘窝里斗’了,只会反省自己当时的做法,貌似犯了很多忌讳。 方圆可以不在乎,燕影不在乎,格林德等人也能无视,但昆仑绝不会无动于衷。 谁都没有错,包括小妹的出尔反尔,错的只有我--秦大川心里这样哀哀的想到。 车子的后尾灯消失在前往市区的细细雨丝中后,一辆汽车缓缓启动跟了上去。 “搞定!” 筛子打了下键盘,站起身走到窗前打开窗户,冲下面的格林德叫道:“以后别为了这种小事就来惊扰我老人家的美梦--嘶哈,好冷啊。” 筛子的话刚喊到一半,就觉得有双冷冰冰的眼睛从某个黑暗中扫了过来,吓得他一缩脖子,赶紧关上了窗户。 “你好像很害怕啊。” 他的仙女这样说。 “那个凶婆娘本来就是个很可怕的人,说动手就动手,一点都不带犹豫的。” 筛子小声说着,伸手把仙女抱在了怀中,张嘴叼住了个东西。 “那个胖胖的女人,很凶?” 仙女咯咯轻笑着问道。 “你说的那是马大姐,我说的那个,就是、就是我偷偷接你上山时,半路上遇到的那个。” “那好像是个女孩子吧?很清秀的样子,她怎么可能是个凶婆娘呢?” “她表面上看着很清秀的样子,可她砍下的脑袋,没有一百颗也得有八十了。” 筛子小声嘱咐她说:“记住啊,以后来山上时,可千万别招惹到她。” “那我只招惹你好不好?” “好呀欢迎招惹。” “咯咯,先别闹,还记得我跟你说的那件事吗?” “你是说,让我去求方圆请他帮忙解救苗德海的事?” 筛子从仙女怀中抬起头,皱起了眉头问道。 “是啊。” 仙女正要再说什么,筛子就苦笑了声:“你在跟我说起这件事时,就已经晚了--苗德海,已经在看押室内自杀了。” 第1353章 :人生只剩归途 早上六点半,天已经亮了,雨还在下。依旧是那样的细密,好像牛毛那样,仿佛没有人出来吆喝一声别下了,它就会一直下到天荒地老永不停歇那样。 整整一个晚上的细雨,打落了飘浮在半空中的灰尘,带走了空气中的温度,也让方圆觉得心越来越冷,不过脸皮还是那样热。 出道那么多年了,尤其是在离开昆仑后与毛驴行走江湖时,方圆尽显他的浪子风采,虽说从不屑像那些采花大盗那样坏人清白,但也只需卖弄几分本事,那些看似很高贵的夫人、很正经的小良家,就会含羞带怯对他敞开怀抱,任由他吃个够-- 方圆只要喜欢上了哪个女人,好像还从没有被拒绝过,也就是在难度上有所区别罢了,那样也让他更加感兴趣,毕竟男人都是很贱很贱的,太容易得到的东西,都不怎么珍惜。 以往的‘一帆风顺’,也让方先生有了太大的飘飘然,以为他就是传说中的情圣,绝对是老少通吃的那种,这也让他误以为女人都是假正经,无论是夏小韵,还是楼宇湘。 包括秦小冰。 始终被这种错误想法左右的方圆,昨晚在决定正式追求秦小冰后,决定拿出他从没对任何女人使用过的绝招:霸道。 霸道的男人,才是女人的最爱--山羊这样说过,方圆也深以为然,只是他以往接触的女人,都是被很轻松拿下的,所以他始终不曾有机会施展过他的泡妞绝招。 秦小冰給了他机会。 他就觉得吧,也唯有把从没有过的绝招用在秦小冰身上,那才对得起单纯善良的小冰妹子。 老天爷敢担保,方圆是在真心实意的追求秦小冰,发誓要让她成为尘世间最幸福的女孩儿,昨晚那个本该有圆月的夜晚,将会见证了他第一次主动追求女孩子,真该值得庆幸。 可结果呢? 方圆觉得脸还在发烧。 他这辈子都没脸再见人家秦家兄妹了,不管是秦小冰的誓死反抗,还是秦大川拿着刀子厉喝我必杀你,就像两把沉重的巨锤,狠狠把他所谓的尊严等东西,都捶打了个粉碎,让他想到了畜生啊,败类啊等不好听的字眼。 如果人能把脑袋藏在裤裆里过一辈子,方圆肯定会选择那种生活。 他不会埋怨秦小冰的反抗,秦大川的愤怒,就觉得自己确实是个畜生,对不起人家兄妹,尤其是想到秦小冰惊惶的泪水,秦大川为救燕影满身的鲜血后,他就恨不得一脑袋撞死在这棵树上。 碗口粗细的梨树,已经被他脑袋撞了不下三十下--如果树木能骂人,估计这会儿肯定会指着他鼻子大骂:卧槽,你泡妞失败不撒泡尿自己淹死,干嘛要来折腾我啊? 老子就是折腾你! 方圆很生气,额头又重重撞在了树干上,梨树发出一声痛苦的嗦嗦声,不堪重负的模样,让他心里又好受了许多,决定再来一下狠的时,就听有人在远处幽幽的说:“唉,就算你把这棵树撞断,也改变不了你是个色狼的现实了,这是又何苦呢?” “让我自己静会儿不行,你来干啥呢?” 方圆有些羞恼成怒的抬头看去,就看到穿着一身蓝色运动服的楼宇湘,打着一把雨伞,袅袅婷婷的从那边走了过来。 这身衣服,还是前些天方圆把她从林盼盼手中救回来时穿的那身,很适合走山路。 楼宇湘右手打着伞,右手拎着个小保温桶,被方圆训斥后也没觉得有啥不对劲,吃吃的轻笑道:“你都安静了一个晚上了,可不是一会儿,肚子饿了吧?” 方圆很想说不饿,只是肚子却背叛了他,很没出息的咕噜噜叫了起来。 他昨晚喝了太多的酒,菜却没有吃多少,一个晚上都在这儿忏悔--据说忏悔是件很费体力的事,能与跟女人秀恩爱相提并论,毕竟逼着自己去承认自己做错了,这得需要很大的勇气。 “吃点饭吧,你现在是梨花山的顶梁柱,必须得保持一个健康的身体,我们这些附庸品才能睡个安稳觉。你如果垮了,人家会跑来欺负我们的。” 楼宇湘柔柔的说着,把雨伞挂在方圆头顶上方的树杈上,也没在意地上的水,单膝跪在了地上,打开了保温桶。 马上就有香气飘了出来,里面是一只炖熟了的老母鸡,上面飘着一层汪汪的黄油,还有枸杞香菇等东西,让人一看就食指大动。 “你炖的?” 肚子饿了时在美食面前还说不饿的装比,从来都不是方圆的作风,咽了口口水,接过楼宇湘递过来的筷子,夹起了一块鸡肉,也不嫌热就填进了嘴里。 “是方夫人特意为你做的,我做饭的手艺可没这样高。” 楼宇湘这次没有居功,笑吟吟看着狼吞虎咽的方圆,说:“不过说实在的,我以前去过那么多大饭店了,但从没有看到过有哪个厨师,能把鸡炖到这个境界。我明明已经吃得很饱了,可在来找你的路上,依旧忍不住偷吃了两块--” 方圆知道楼宇湘这样说,就是在不留痕迹的拍马屁。 她身为帝皇集团的总裁,身价上千亿之多,想吃什么还不是一句话的事儿啊,别说是鸡了,就算她说要吃天上的龙肉,估计她那帮子走狗也得去屠龙。 她只是在用这种方式,来委婉的告诉方圆,她要留在他身边,希望他以后不要再看到她后,就会询问她什么时候走。 楼宇湘是不怎么在意脸面,可能保存点也是好的。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燕影炖鸡的手艺愣是要的,可比马大姐炖的好吃多了,尤其是鸡汤的鲜味,也足够楼宇湘拍马的资格了。 稀里呼噜,把一整桶的炖鸡都吃光喝干,最后还举起来倒过来晃了晃,让最后一滴鸡汤也跌落在自己舌尖上后,方圆才很幸福的叹了口气:“唉,这日子还是很不错的--总傻呆呆地看着我干啥呢?” “没啥,就是羡慕你的胃口。” 楼宇湘也坐在了荒草上,慢慢偎在了方圆的肩膀上,轻声说:“男人唯有能吃了,才能干。” “以后别在我面前提着个‘干’字,总会让我想到某种不健康的动作。” 方圆说着,伸出了右手。 “要啥呢?” 楼宇湘故意娇嗲嗲的样子,很欠搞。 方圆没说话,只是稍稍皱了下眉头。 如果是换个地方,他肯定会满足这小女人的暗示,不过现在梨花山众人眼皮子底下,昨晚又赚了一顶色狼的帽子戴,就算楼宇湘眼珠子转的再风情,他也只能让她见识下当代柳下惠的风采。 看到方圆不悦后,楼宇湘不敢再吊他胃口了,吃吃轻笑着,从怀里拿出了一盒香烟。 方圆昨晚颜面疾奔到这儿后,已经过了七八个小时了,带着的香烟早就抽光了,现在刚吃饱,如果不享受一下饭后一袋烟的幸福,怎么能安慰那颗受伤的小心灵? 不但烟盒上带着楼宇湘的体香,仿佛吸一口烟卷,也能品尝到她特有的滋味。 缓缓吐出烟雾后,方圆惬意的闭上眼,靠在了那棵可怜的梨树上。 楼宇湘就抱着他胳膊,脑袋倚在他肩膀上,随着他靠后的动作,也慢慢后仰。 接下来两个人都没有说话,就像细雨不曾停止那样,撒在头顶的雨伞上,发出的沙沙声就像蚕吃桑叶,很有情调。 一颗烟吸完后,方圆才睁开眼,轻声说:“回苏省吧。” “不想走呢。” “那儿才是你家。” “家的定义,在很多时候都是特指的人。” 楼宇湘梦呓似的说:“父母在,人生尚有来处,父母去,人生只剩归途。” 她说的这句话,意思不难理解:父母在,我们还有家,每逢节假日我们还能有个心心念念牵挂相聚的地方,可以思念家,父母不在了,我们就成了孤儿,忙忙碌碌无人喝彩,最后只剩下归往人生最后的归宿。 虽然我们也会成家,但是有一个我们生活从小至成年的家不在了,人大半生生活和思念的家不在了,就会无限向往那个家,只想快点完成当前的使命,快点回归那个充满童趣、安详喜乐的家。 方圆细细品位了这句话的意思,沉默半晌才说:“楼老爷子很疼你的。” “终究只是祖父,中间隔着一层无法逾越的鸿沟。” 楼宇湘腰肢扭曲了几下,把头埋在了方圆怀中深处,再说话时的声音里,夹杂了一丝丝的哭腔:“他也知道这一点,毕竟他不止是我一个人的爷爷。而且今年他已经八十有四了,身体虽说还算硬朗,但谁都很清楚老人驾鹤西归时的突然性很大--爷爷临走前就说过了,他希望我能找到一个强大的男人,在他仙逝后来保护我。” “你还需要保护吗?” 方圆低声问道。 “我以往太强势了,做过的坏事新竹难书。” 楼宇湘轻轻吸了下鼻子,说道:“爷爷活着时,还没有谁干动我,可他老人家一旦仙去,我就会被当做替罪羊抛出来,来平息别人的怒火。” 楼宇湘不是在装可怜,她说的这些都是真实的。 这些年来,在楼明功的刻意纵容、力挺下,楼宇湘执掌帝皇集团时,为了家族利益可谓是无所不用其极,势必会得罪很多人。 在外人眼里,楼宇湘看上去风光无限,但她自己也很清楚,她能活的这样嚣张,肆无忌惮,那是因为整个楼家利益的需要,只要她给家族争取足够大的利益,她那些堂叔兄弟堂侄子的,就能躲在她光彩的背后,享受真正的人生。 她就是楼家为利益而巧取豪夺的一把刀。 一旦楼明功谢世而去,刀子也就会迟钝。 这时候,刀子就会被舍弃,楼家那些躲在她光芒下蛰伏太久的真正精英,就会毫不犹豫的把她当替罪羊推出来,来平息各方的不满,力保他们自己的利益。 牺牲一个为家族创下大利益楼宇湘,来保住这些利益,对楼家那些精英来说,不会有任何的心理负担。 第1354章 :好有味道的妹子 “其实当初我成为帝皇集团总裁时,我就知道自己担负的什么使命,所以我才活得这样肆无忌惮。那是因为我很清楚,等爷爷不在了,我也就该走了。” 楼宇湘拿出一支香烟,叼在嘴上点燃吸了一口后,又的递给了方圆。 方圆没说话,只是默默的接住。 “爷爷比我更清楚这一点,他可能把我为楼家所效的犬马之劳都记在了心里,所以这次我出事后,才会亲自带人赶来唐王。” 楼宇湘伸手,从方圆嘴上拿过香烟,自己又吸了起来:“并且在--” “你可能错了。” 方圆打断了她的话。 “我错在何处了?” 楼宇湘明眸一转,问道。 “他绝不只是你曾经为楼家立下过大功,更是因为你是他亲孙女,跟他还有无法割舍的直系血脉亲情。” 方圆低头看着怀中小女人那略显苍白的脸,轻轻叹了口气,伸手抬起她的下巴低声说:“你忽视了人类最基本的亲情。” 楼宇湘看着他,过了很久才忽然问道:“你怎么会想到这一点?” “是个正常人,就能想到这一点。” 方圆笑了笑,回答说。 楼宇湘嘴角微微抽了下,喃喃地说:“看来,我不是正常人。” 忽然间,她终于明白楼明功在临走前,为什么没有拒绝她要留下来了。 楼明功,这是在为她找后路。 只要她能依附在方圆身边,那么就算楼明功仙逝后,她那些堂叔兄弟再想把她当做替罪羊推出来,去安抚各方的不满,那么就得好好考虑一下了。 方圆,可不是谁都能欺负得了的。 如果方圆只是草根出身,又单身一人,那么那些人用权势、金钱,甚至以暴制暴的方式--无论他有多么厉害,都能把他逼的走投无路。 方圆却不是出身草根,他背后有如日中天的燕家。 他也不是孤身一人,他身边有华夏第一高手昆仑,有曾经纵横国际道四十余年的十二生肖,还与英国老牌家族花家有着不清不楚的关系,俄罗斯西伯集团小公主,更为他生了一对双胞胎。 更何况,他本身就担负着别人无法替代的特殊使命,就连郭易秦这个‘厂公’,必要时都得对他伸出援手。 所以呢,只要楼宇湘能庇护在他身边,楼家那些人就算有熊心豹子胆,有天大的本事,也休想把她揪出去当替罪羊。 无论是玩软的还是硬的,玩白的还是黑的,他们只要敢来冒犯,方圆绝对能把他们满嘴的牙齿打碎。 楼明功正是看到了这一点,所以才默许楼宇湘留在了梨花山。 只是他没有告诉孙女,他这些良苦用心,但他能肯定等他谢世后,楼宇湘就能明白了。 方圆说的没错,只要是个正常人,就能想到楼明功的良苦用心。 可惜--楼宇湘此前从没有以正常人的思维,去考虑过老头子百年之后的那些事,她只是单纯的看到,她与老楼的归期是相差不远的,所以做事才会那样嚣张跋扈,几乎从来不给人留后路,彻底把人往死里得罪。 她施展的手段越是极限,人家就越恨她,也能为楼家争取更大利益,她那些堂叔兄弟也就更高兴。 这就好比我大清时代的和珅和中堂,备受乾隆爷们的宠爱,大贪特贪,仇人遍天下。 可乾隆驾崩后,和中堂的好日子也结束了,立即被嘉庆给抄家了,抄出了两亿两白银,这才留下了‘和珅跌倒,嘉庆吃饱’的老话。 和珅能在乾隆年间巨贪不倒,那是因为老谋深算的乾隆故意纵容,就是为新皇帝养了一头肥猪,等他驾崩后,这头肥猪就该杀了。 既能为国库增添一年的税收(和珅家产,恰好是大清国一年的岁入),能为嘉庆赢得明君名誉,更能平息那些恨死和珅的广大民众,可谓是一举数得,面子里子都有了。 苏省楼家就是我大清,楼明功就是乾隆,而楼宇湘,就是和珅。 楼宇湘早就知道这些,所以她才不会对那些堂叔兄弟有什么好感,只是满心以为等老楼仙逝后,也就是她被推出来当替罪羊的时候了。 只是出乎她意料的是,楼明功并没有把她赶尽杀绝。 可能是方圆说得不错,楼明功与她之间,终究有着直系上的血缘关系,亲祖孙的事实,终究不是和珅与乾隆君臣关系能比的,所以才希望她能找到新的庇护人。 想通了这些后,泪水从楼宇湘眼角淌下,伏在方圆怀中无声的哽咽着,双肩不住地耸着。 很多时候,楼宇湘就像一条吃人不吐骨头的鳄鱼。 鳄鱼流眼泪,有谁会相信它是真的在哀伤? 方圆能觉出,她这次的泪水,是来自灵魂的--也就是真的在哭泣,哭她悲哀的命运,哭她时日无多的爷爷,哭年少时那段美好的岁月,哭那些被她害死的人。 “想哭就哭,不要憋着,这样会伤身体的。” 方圆轻轻拍着她后背,低声劝慰。 楼宇湘没反应,就是在他怀里不住的发抖。 “唉,好吧。” 方圆叹了口气,才说:“以后,我不会再赶着你走了,只要你愿意留在山上,想呆多久,就呆多久。” 楼宇湘还是没反应,就是发抖,好像打摆子似的。 方圆有些不明白了:“你还想让我为你做啥?” “我想--” 楼宇湘断断续续的说着什么,听不清。 “你想干啥?” 方圆抬手挠了挠后脑勺:“说清楚点,给你三秒钟的考虑时间。” 楼宇湘一秒都没有考虑,大声说:“我想要个孩子,跟你的孩子!” 孩子,从来都是夫妻之间的纽带,无论某对男女在距离、感情等方面相隔再远,都注定因为孩子的存在,都无法真正的割舍。 唯有与方圆生个孩子,楼宇湘才能确定她是真心被结纳了,从此以后才能安心留在梨花山,死心塌地的‘过日子’。 女人要想生个孩子,过程是相当艰难的,十月怀胎的滋味,是男人永远无法想象的,他们只知道爽一下子,就屁事不用管了,坐等孩子喊老爸就行了。 所以楼宇湘这个要求对方圆来说,貌似没有任何的难度--只有以后说不尽的麻烦:别人来找楼宇湘的麻烦时,得先过了他这一关才行。 毕竟未来儿子的那声老爸,也不是轻松就能享受的。 方圆得想想。 好好的想想。 就像很多只喜欢爽,却不想担负爽完后却讨厌麻烦的男人那样。 “不、不愿意就算了,我是不会强求你的。” 楼宇湘等了会儿没有听到方圆说什么后,缓缓抬起头,苍白的脸上,带着苍白凄惨的笑意,就像不远处的那朵野花那样,很是凄美。 方圆觉得自己最大的缺点,就是太善良了。 要不然,他怎么会在楼宇湘那哀伤眼神的注视下,很快就招架不住了呢,轻声问道:“你喜欢男孩,还是女孩?” 楼宇湘的回答,不是男孩,也不是女孩,而是嚎啕大哭。 哭声响彻山谷,惊起几只躲在树下的野鸟,冒着细雨扑棱棱的飞向了高处。 细雨还在下,但东方极遥远处的天际,却是越来越白了,这证明太阳公公终于捺不住寂寞,决定要用它的笑脸,才驱散这讨厌的秋雨了。 午后两点时,雨停了。 太阳出来后,搞了一道彩虹桥挂在西方的天上,算是他老人家给人们的见面礼。 很多感慨着晴天真好的路人,都纷纷拿出手机对准了彩虹,狂拍不已,就好像他们不拍下来,后人就再也见不到彩虹那样。 彩虹是美丽的,同时也是虚拟的,可望而不可及的,所以它对人们,尤其是对男人的魅力,永远都无法达到绝色美女的境界,让男人为她如醉如痴。 林峰,号称新一代的京华四公子之一。 正所谓江山代有才人出,长江后浪推前浪,随着岁月的流逝,老一辈的京华四公子,随着燕随意带头正式踏上官场,纷纷步其后尘,曾经的辉煌事迹,也如昨日黄花那样,随波逐流,终不可见了。 若干年后,他们再回首时,肯定会因为当年的轻狂年少而苦笑。 就像现在大街上有好多十六七岁的男孩子,在大冬天里也穿着薄衣服骑着摩托车,在大街上呼啸来往,全然不顾鼻涕被冻地随风飘散,只有满腔的热血,因为摩托车的速度、人们的侧目回头而沸腾,却不知道人们不是在欣赏他们精湛的驾驶技术,而是对他们说:沙比。 沙比终有不再沙比的时候,但却不是现在,而是在被岁月、被人提醒后。 岁月,还没有兴趣来提醒林峰,他当前带着一帮爪牙横行京华接头打架、泡马子的行为是种沙比行为,更没有哪一个人,有胆子来告诉他们‘千万别装比,小心遭雷劈’的人生真谛。 所以新出炉不久的京华四公子之一林少,在经过一个咖啡厅时无意间抬头,看到有个绝色美女坐在窗前,玉手拖着香腮遥望着彩虹时,整颗心儿、全身的热血,瞬间就不安份的跳跃,沸腾起来了。 林峰发誓,在他二十五岁的人生中,见过的美女不知凡几,尤其是戏剧学院那种美女云集的地方,只要被林少看中了,只需稍稍一表态,就会含羞带怯的主动投怀入抱了。 林峰只喜欢与他年龄相当的女孩子,才不会像四公子中的老大(年龄最大)樊之花那样,酷爱那些那些表面光鲜的影视明星呢。 这个美女,绝不是影星,但却有着让那些其实是老帮叶子的影星都望尘莫及的风度--什么是风度? 就是她静静的坐在那儿看彩虹,林少只是在无意间看了她一眼,昨晚才被两个女学生喂饱了的那个啥,立即就立正了:她,就仿佛是一尊浑身散发着某种光晕的菩萨。 那种光晕有个名字,叫妖媚。 就是妖媚。 是个男人就无法抗拒的妖媚。 咕噔一声,林峰听到了自己咽口水的声音,也听到有人发出的惊叫声:“卧槽,好有味道的妹子!” “她是我的!” 林峰猛回头,面色狰狞的盯着那个小弟。 第1355章 :我要你的第三条腿 被二楼窗口妹子给吸引的小弟,叫康威。 康威可不是一般的小弟,他老子要是去了地方上,绝对是得被恭敬伺候的角色。 不过他能成为林峰的小弟,就是他康家祖坟冒青烟了--所以呢,就算无比不舍那个妹子,可也不敢反驳林峰,只会重重点头:“是,是,那是林少您的!谁敢跟你争抢,我特么废了他!” 林峰没有理睬他,只是冷哼一声转身快步走向咖啡厅。 如果不是你有个好老爷子,我特么的圆可废了你,也不会把那美人儿让给你的! 望着林峰的背影,康威在心里恶狠狠骂了句。 没办法,他确实被那妹子给迷住了,双方相距那么远,她好像对他笑了那么一小下下,康威就有了不知今夕是何年的飘然感,只想凌空飞上二楼,把那个妹子狠狠抱在怀里,再一口一口的吃下肚子里。 康威做梦也想不到,尘世间会有这种级别的女人,绝对是清纯与妩媚并存的人间尤物,别说是男人了,估计就是女人都无法抗衡她的魅力。 这样的女人,就该把那张脸蒙起来才对,要不然会惹发大骚乱的。 康威神魂不舍的想到这儿时,已经跟随林峰来到了咖啡厅二楼。 咖啡厅二楼,已经是‘人才济济’了,全部是清一色的男人,下到十八,上到五十八的都有,大家伙都围在魅力妹子周围,看着一位年近四旬的男人,正在向她大献殷勤。 靠,王家老二? 看到那个中年男人后,康威在心里骂了句时,又兴奋起来。 因为某些历史原因,王家与康家从来都是对头,属于那种一旦狭路相逢,就会玩命死踩的关系。 当然了,绝大多数时候,都是王家死踩康家。 没办法,谁让康家越来越落魄了,而王家却呈现明显的上升势头。 就在上个月,王老二还曾经在仙境夜总会,逮住机会狠狠践踏了康威一顿,让他在失去颜面时,也蒙受了很大的经济损失,最后还是林少出面,才算摆平。 王老二在京华出名,不仅仅是因为他是燕随意之前的四公子之一,还因为他特别喜欢与女人交流的原因。 有本事的大少嘛,在对待女人的态度上,都有着自己的显著特点,就像林峰只喜欢年龄相当的女孩子,打小可能就缺少母爱的樊之花,特别钟爱四旬左右的影视明星,王老二却是老少通吃。 五十岁的他也感兴趣,十五岁的他有机会也不会放过。 据说早在去年时,王老二还曾经祸害过一个十三岁的--只是不小心惹大了,真不知道他家付出多大的代价,才保住了他。 就这样一个色中的恶鬼,见到集清纯与妖媚于一身的妹子后,如果不千方百计的搞到手,那么他下半辈子也就没有活着的价值了。 熟悉王老二是什么玩意的康威,在这儿看到他后,对林峰的不满攸地烟消云散了:慢说林峰在了,就算林少不在,暂且不提其他苍蝇,单单一个王老二在场,就没有他康威的任何事。 左右都得不到,那么为什么不趁此机会,挑唆一下王老二与林少争风吃醋,借用林峰的势力,来报上个月的一箭之仇呢? 康威脸上浮上一抹阴险笑容时,却看到林峰眉头皱了下,竟然停住了脚步。 妖媚妹子魅力再大,但终究大不过家族利益,就像林峰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也别想与王老二发生正面冲突那样。 王家,在华夏也是任何势力都无法忽视的存在。 再说了,相比起早就在这儿的王老二,林峰可是来迟了一步。 纨绔圈子里,也有大家默认的规矩存在,凡事都得讲究个先来后到,所以林峰才皱眉停住脚步,准备先看看风向再说。 康威凑了过来,低声说:“我靠,远观就那么有味儿了,这一近看--林少,我觉得这妹子,就是为了专门祸害男人才存在的啊。” 林峰纨绔了些,却不傻,闻言无声冷笑了下:“小威,收起你这些花花肠子,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该出手时,我会出手的,不用你在这儿敲边鼓。” “嘿,嘿嘿。” 用心被林峰看破后,康威讪笑了几声,却没解释:这是跟随林少混的最低原则,千万不能狡辩,要不然后果自负。 “麻烦大家让一下。” 一个女服务生端着一个银盘走了过来,怯生生的说道。 这妹子长的也很漂亮,尤其眉宇间的乡村气息,很轻易让林峰心声怜爱的,要是搁在以往,绝对会牵着人家的手,说跟我走了。 现在他没这心思。 只因任何女孩子,在那妖媚妹子的光环辐射下,所有美丽都褪色了,不再被人关注了。 “先生,这是您点的两杯极品蓝山。” 服务生走到王老二面前,低声说道。 “谢谢。” 王老二文绉绉的道谢,随手从口袋里拿出一叠厚厚的钞票,怕不得有几十张的样子,放在了银盘里,眼角余光扫了眼那个连带惊讶的妖媚妹子一眼,心中得意,语气更加温和:“小妹,这是给你的小费。” 服务生虽说经常收到大方客人的小费,可却从没有哪位客人能像王少这样大手笔,一出手就是几千块,顿时心慌不敢要了,连忙摇手刚要婉拒时,妖媚妹子说话了:“唉,既然是这位先生打赏你的,你就收下好了,要不然会让他没面子的。” 对于给脸不要脸的人,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王老二都会特别反感。 看出服务生要拒绝时,他脸色就本能的阴沉下来,正要发脾气时,妖媚妹子忽然说话了,听着那清脆且又嗲嗲的声音,王老二所有的不快,都瞬间烟消云散了:特么的,这声音怎么就这么好听啊?这要是抱在怀里,哪怕是啥也不做,只听她轻叫也能高、潮了。 妖媚妹子的声音,同样无法让服务生拒绝,甚至在看了她一眼后,脸儿就红了,赶紧拿起那叠钱,轻声道谢后转身急匆匆的走了。 “小姐,请问尊姓芳名,仙乡何处?” 王老二端起一杯咖啡,放在了妖媚妹子面前,顺势坐在了她对面的卡座前,脸上带着让康威觉得很恶心的儒雅笑意。 以往见到美女就双眼冒光的王老二,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陪我睡觉,给你钱! 现在这极品美女面前,他实在无法说出那么没档次的话来,而且整个人的档次也上升了许多,竟然会说这么文绉绉的话了。 穿着一身很普通的白色套裙的妖媚妹子,仿佛真被王二少的大手笔给震心动了,那双好像有水在流动的眸光,在他脸上扫了一圈,启齿笑道:“我姓夏,叫夏小韵,来自东省唐王。” 我要死了! 在夏小韵启齿一笑后,包括王二少的所有人,脑子里都闪过了这句话。 大家伙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青年俊才,自然知道那首流传千年的《佳人歌》: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笑倾人城,再笑倾人国;圆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 倾城倾国,向来就是描写美女的最高境界,要比略显俗气的沉鱼落雁、羞花闭月啥的形容,高了不知道多少倍。 可当下,大家伙却觉得李延年这首《佳人歌》,也无法形容夏小韵这启齿一笑的无敌妖媚之万分之一,只觉得心跳加速,血液更加沸腾,只想扑倒在她脚下,亲吻她的脚尖。 “绝世尤物,绝对的绝世尤物!” 本打算不能为了女人与王老二发生矛盾的林峰,痴痴望着夏小韵喃喃说出这句话时,再也顾不上那些狗屁忌讳了,只想现在就冲上去,一拳把王老二放倒在地,抱起那绝世尤物就跑。 至于存心要挑唆他与王老二争夺美女的康威,这会儿已经完全懵逼,哈喇子都流出老长了,都没有察觉到。 谁敢跟我抢,我就弄死谁! 王老二明显感受到来自周边的敌意,霍然抬头恶狠狠扫视了那些人一眼,接着拿出一个支票薄,砰地一声摔在了桌子上,几乎是用吼的方式,喊出了他说惯了的那句话:“陪我睡觉,给你钱!想要多少,开个价!” 他的儒雅君子没装多久,就露出了狐狸尾巴,却没谁觉得他这样说有什么不妥,因为换上在场的任何一个人,只要能拥有王二少的超然地位,都会这样说。 说的更加理直气壮! 金钱美女两者的关系,自古以来就是密不可分的,这也充分说明了一个事实:美女,比任何人都喜欢金钱。活着时她们就是因为金钱而存在的! 夏小韵又笑了。 她异常享受这种感觉。 看着双眼都已经发红的王二少,她想到了那个男人。 郭易秦曾经告诉她说,如果方圆看到她后,就会变成一只猛兽,废话都不会说半句,就会吼叫着扑上来,用最粗暴最直接的方式,尽情的摧残她。 她喜欢猛兽,却不喜欢色狼。 色狼虽说也是野兽的一种,不过档次终究要低了很多,装比不敢直接来真的不说,还拿钱来开道--简直是太有意思了。 如果不去罗布泊就好了,夏小韵有绝对把握能让自己的传说,在纨绔圈子里源远流长好多年。 唉,很可惜啊,郭易秦只答应给她一天的时间。 他不希望夏小韵在京华兴风作浪太久。 “陪我睡觉,给你钱,想要多少,开个价!” 喘着粗气的王二少,再次低吼出了这句话。 “哥,我不要钱的。” 夏小韵自己也很奇怪,明明她的眼神很冷了,可声音听上去却更加的迷人,就像八百个美女全脱了衣服躺在地上扭动着呻、吟那样? “那,那你要什么?” 王老二稍稍楞了下,随即急迫的问道。 “我要--哥哥你的一条腿。” 夏小韵抬手半掩着红唇,咯咯轻笑着这样回答。 “要我一条腿?” 王老二又愣了下,脱口问道:“哪一条腿?” “第三条腿。” 夏小韵抬手,用她好像葱白似的右手食指,轻轻点了王二少的额头一下,重复道:“我要你的第三条腿。” 第1356章 :美女变成了女魔头 大家本来都是两条腿直立行走的动物,不知道啥时候,男人就变成三条腿了。 更让人不解的是,男人自己也欣然接受自己是三条腿动物的说法,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所以当夏小韵媚态万千的伸手戳着王二少的额头,说要他的第三条腿时,现场所有人都要羡慕嫉妒恨死了:卧槽,美女这么直接啊? 谁不知道男人的第三条腿,就是专门用来做那种事啊? 这极品美女既然说要王二少的第三条腿,那么自然就是希望他那根腿--王二少也是这样想的,登时狂喜继而昂首狂笑:“哈,哈哈!好,妹子你既然要我的第三条腿,那么我当然得达到你的满意,这就拿去吧!” “真给我?” 夏小韵问:“不多加考虑一下了?我这个人,可是相当认真的哦。” 鬼才会多加考虑呢! 就在林峰等人想到这儿时,王二少也大声说道:“鬼才会多加考虑呢!” “彭伟,这下你可听清楚了吧?是这位先生自愿把他的第三条腿送给我的,那就替我收下吧。” 夏小韵脸上的笑容收敛,身子微微后倾,靠在了沙发上淡淡地说道。 “彭伟?谁是彭伟?” 王二少楞了下时,两个戴着墨镜的西装男从人群中走了出来。 “干嘛?” 王二少终于意识到了不好,噌地一声从沙发上站了起来。 “是你说,要把你的第三条腿送给夏总的,我们可是都听到了。” 彭伟冷冷的说着,抬手抓住王二少那头柔顺的头发,猛地往后一用力,就让他上半身仰躺在了沙发背上,右脚一抬踢在了他左膝盖上,迫使他张开了两条腿。 他的手下从后腰拿出了一把短匕,忽地举了起来。 “放开我!知道我是谁吗?我特么的废了你--啊!” 王二少大骇中极力挣扎,只是他酒色过度的小身板,怎么可能挣得开彭伟,话刚喊到半截,那个黑西装手中的刀子,就电闪般划下,自他裆部。 不愧是郭易秦的嫡系手下,出手又快又狠,还又准。 仅仅是凭借这切割王二少第三条腿,却没伤害他身体其它部位的一刀,他也有资格跻身准一流高手之列了。 血光迸溅,惨叫声止,王二少裆部里那个东东,跌落在了他的裤腿里。 诺大的二楼咖啡厅,足足有三十号人,在王二少的惨叫声嘎然而止后,心脏也仿佛停止了跳动,齐刷刷瞪大的眼睛里,全是做梦般的不相信:就这样,把王二少给阉割了? “小李,打电话叫救护车。” 彭伟这才松开王二少,随手抓起一个靠垫按在了他胯间,就算是给他包扎伤口了,低声吩咐了句,退到了夏小韵身后。 小李马上拿出手机,快步走到门口去呼叫救护车了。 对空气中的浓郁血腥气息就像嗅不到那样,夏小韵姿势优雅的端起咖啡杯,浅浅抿了一口,抬头看向了林峰等人,微微一笑问道:“还有谁,想让我陪他睡觉?” 这女人是个疯子! 在大庭广众之下竟然让人把王二少给阉割掉了,还是相当干脆的那种,事后却神色不变,好像没事人那样,这不是疯子,又是什么? 她连王二少是谁,都不认识,就敢下这毒手,看来我们的‘威名’,人家才没有放在心里。 林峰等人心里这样想着,再看夏小韵时才发现,她身上洋溢着的妖媚气息,是那样的邪恶,那张无法抗拒的娇脸,也变得的比厉鬼还要可怕了起来。 这些自以为是的豪门世家子弟,以往在京华上横行,所依仗的无非是背景深厚罢了,一旦有人不在乎这些了,他们的胆子比那些被他们看不起的乡巴佬还差很远呢。 在夏小韵笑着问谁还想让她陪睡时,都下意识的摇头,悄悄后退。 他们再也不顾忌所谓的面子了,只想快点离开这个女疯子。 衙内的面子,与第三条腿相比起来,绝对是可以忽略不计的。 血淋淋的现实,也让他们再看向夏小韵时,不再觉得她美的无法抗拒,尽管她的模样没有一丝改变。 “都站住,既然来了,那就不要走了。” 夏小韵脸上的笑容收敛,淡淡地说道:“谁敢走出门口一步,把左腿打断了吧。” “是。” 站在她身边,眼睛盯着自己脚尖的彭伟,闻言眼角突突的跳了下,低声答应。 夏小韵不认识王二少是干啥的,彭伟却知道他在京华内的地位,要比郭易秦还要高那么一些,绝对是惹不起的存在。 但同时也是早就该死的人渣,这些年来,不知道有多少女孩子的清白,葬送在他身上,现在被夏小韵下令阉割成标配太监,绝对是罪有应得的。 可问题是,王二少能蹦达到现在,就已经说明他很不好惹的了。 如果不是郭易秦一再强调,无论夏小韵让彭伟做什么,他都必须得照办,不许有半分的犹豫,顾忌,就是打死他,他也不敢这样对王二少的。 现在,夏小韵又下达了不许任何人退出二楼的命令,彭伟也只能遵命,知道有人又要倒霉了:那些草包衙内,在大势不妙拔脚就走时的决心,还是很让人吃惊的。 果然,彭伟的答应声话音未落,门口传来色厉内荏的咆哮声:“闪开,我要走!” 康威恨死了王二少,这些天多次发誓要把他怎么着怎么着了,其中自然也包括把他阉割掉,可是当他亲眼见证王二少被特别干脆阉割掉后,自己却被吓坏了,只想用最快地速度逃离这儿。 不知道从哪儿钻出来的一个黑西装,抬手挡住了他,冷冷的说:“夏总说了,谁敢走出门口一步,就要把左腿打断。” “滚开,我特么的才不管什么夏总不夏总的!” 康威惊恐之余,只想逃走,哪儿还去考虑谁是夏总? 抬手用力推开黑西装后,就多门而逃,也不管他‘大哥’林峰了。 林峰能够成为京华四公子之一,当然不止是因为背景够强大,智商也是很可以的,最起码要比康威,比王二少强很多。 在没有搞清楚这个自称夏小韵的女孩子是何来历之前,他觉得暂时忍气吞声才是最正确的,所以在康威嚷着要冲出去时,还曾经拽了他一把。 康威才不管林峰的拉扯,推开黑西装后拔足就往楼梯那边跑,刚跑出一步,却被那个黑西装给伸脚绊倒在了地上,不等他反应过来,就抬脚重重跺在了他小腿上。 今天跟随夏小韵出来的,都是郭易秦最精锐的手下,拿脚跺断人小腿这种事,对他们来说算是轻而易举的了。 “啊!” 随着喀嚓一声瘆人的骨折声,康威长声惨叫,双眼翻白昏了过去。 王二少、康威俩人先后遭到的沉重打击,彻底击垮了这群人,再也没有谁敢质疑那位夏总的命令了,齐刷刷的后退一步,闭紧嘴唇再也不敢抬头,胆小的竟然轻声抽泣了起来。 还有尿骚味,在空气中漫延了开来。 夏小韵很讨厌男人哭泣,黛眉微微皱了下说:“谁再流泪,把鼻子割掉吧。” 哭泣声顿止。 那个哭泣的,根本不怀疑夏小韵是恐吓他,前车之鉴啊,血淋淋的现实在哪儿摆着呢。 林峰艰难的咽了口吐沫,悄悄退到了角落中,拿出了手机。 他可不敢打电话,幸好求救时编辑短信也是可以的。 先给家里人发了个简单的求救短信,再提醒千万不要给自己回电话后,才抬头悄悄向窗边看了一眼。 夏小韵依旧坐在那儿,双手端着那杯王二少为她买单的极品蓝山,远眺着窗外曾经有彩虹的位置。 彩虹已经消失了。 她好像有些遗憾,也可能是想到了什么,眸光黯淡了很多。 不过很明显,她并没有注意到林峰在发短信。 也许是她根本不在意别人打电话求救,这让林峰心里松了口气,接着又飞快的编辑了一条短信:你听说过一个叫夏小韵的女孩子吗?她有着无法形容的妖媚气质,却又无比的心狠手辣,已经把王老二给阉割了-- 很快,就有短信回来了:夏小韵来京华了?她在哪儿? 你认识她? 千万不要招惹她,那就是个全华夏谁都惹不起的女魔头!快告诉我,她现在哪儿,你跟她在一起吗? 我在北河路上的蓝天咖啡厅二楼,有很多人都被困在这儿了,你快来。 最多三分钟! 原来张翼也在北河路上,这下就好了--看到张翼回复的短信后,林峰那颗提着的心,总算落了下来。 张翼不是京华四公子之一,但这不代表着他没资格跻身四公子,而是不屑。 别人可能不知道张翼以前是做什么的,林峰却知道,因为他们是姑表兄弟,从小就特别信服表哥。 只要表哥能及时赶来,就算那个夏小韵要伤害他,凭着张翼的本事也能摆平。 完啦,完啦--远处传来救护车凄厉的叫声时,门外走廊中传来蹬蹬的急促脚步声响,林峰向外看去,就看到了穿着一件蓝色竖领衬衣的张翼。 那个一脚跺断康威小腿的黑西装,看到是张翼来了后,犹豫了下次才抬手挡住了他,低声说:“张--” 张翼用一记响亮的耳光,打断了黑西装接下来要说的话。 黑西装的嘴角,马上就有鲜血溢了出来,却没有放下抬起的胳膊。 “滚开!” 张翼恶声恶气的说着,抬脚重重跺在了黑西装的肚子上。 砰地一声大响,黑西装被张翼一脚踹出老远。 他在很疼的同时,却没有忘记用目光,来看向张翼表示感谢:张翼不这样,他就没理由闪开。 靠,表哥这才是真正的纨绔! 林峰的眼睛一下子亮起来时,夏小韵也听到了外面的动静,回头看着走进来的张翼,问:“你是谁?” “我是张翼。” 张翼只看了夏小韵一眼,就挪开了目光,冷冷的说:“夏小韵,你做的有些过分了。” “张翼是谁?我怎么不认识他?” 夏小韵没理睬他,问旁边的彭伟。 “张组长,是方圆在部队上时的兄弟。” 彭伟低声回答。 第1357章 :唯有自绝后路 “他会是方圆曾经的兄弟,我怎么没有听说过?” 夏小韵又看了眼张翼,才这样问道。 彭伟没说话。 方圆的兄弟朋友,夏小韵没见过的多了,她就是一蜗居唐王的小土鳖罢了,迄今为止也就是去过罗布泊、塔希科雪原而已,每天接触的那些人,也都是商场上的居多,怎么可能有机会去认识方圆在军方的朋友兄弟? “我不止一次的曾经听方圆说起过,他好像只有寥寥几个兄弟,一个是昆仑,一个是林舞儿,一个是山羊。还有一个呢,不是人,而是一条狗子。” 夏小韵淡淡地说:“现在却又钻出个叫张翼的兄弟来,这让我有些搞不懂,那小子有什么好的,竟然让人腆着脸的自认是他兄弟?” 她这样说,就是在讽刺张翼还不如毛驴了。 她看不惯张翼。 她正玩的高兴,准备让自己的大名永远在京华纨绔圈里流传呢,结果跑来一个张翼,貌似还很厉害的样子,郭易秦派来的人被他痛扁后屁都不敢放一个,这游戏还怎么玩下去呢? 夏小韵希望张翼能生气,那样她就有理由指示彭伟等人与他火拼了,无论谁受伤--都行,只要能打起来,让她在旁边有热闹看就行。 放在以前,夏小韵要想做这种事,无异于痴人说梦。 休说是张翼、林峰这种超一等的衙内了,就算康威那种级别的,也能把她给玩残。 但此一时彼一时,夏小韵现在有了嚣张的本钱,而且她能确定就算在京华放一把大火,也没谁敢把她怎么着的,只能祈祷她赶紧离开。 张翼平时就是嚣张惯了的,满世界的那么多人,除了他老子与龙头之外,还没有谁被他看在眼里,这也是郭易秦最为头疼的原因,为此不惜去找方圆,请他帮忙劝说张翼主动脱离某部门。 就这么一个牛人,在京华众纨绔面前,竟然被夏小韵讽刺还不如是一条狗,他要是能忍下来,那么他--仍旧是张翼。 张翼眼神凶狠的盯着夏小韵。 怒火,能起到与仇恨、恐惧同样的效果,让人忽视了夏小韵无法抗拒的妖媚之气,只想扑上去把她撕成碎片。 看到表哥双拳紧攥,恶狠狠盯着夏小韵的双眼开始发红后,林峰就在心里狂喊:上,哥,上,把这贱人弄死! 林峰从小就很崇拜张翼的,当然知道他是个什么样的脾气,绝对是那种圆死都不会遭受任何屈辱的存在,也不曾有谁敢用这种话语来羞辱他。 所以林峰能肯定,表哥肯定会扑上去。 张翼却松开了双拳,望着夏小韵的目光又平和了下来。 他的改变,让包括林峰在内的所有纨绔,都大吃一惊:吓,这还是刚回京时,三天打了十七次架,揍残四人,在最短时间内就创下赫赫威名的张翼吗? “怎么,是不是想教训我,却又不敢啊?” 夏小韵脸上浮上了好奇的神色,微微歪着下巴问张翼。 她能看出,张翼刚才已经到了暴走的边缘,只要再稍稍添一把火,就会失去理智,扑上来动手动脚的--那样,才好玩啊。 但让她没想到的是,张翼竟然忍住了。 “是,我不敢。” 张翼轻轻吐出一口气,点了点头。 “咯咯,原来是个胆小鬼啊。” 夏小韵咯咯娇笑一声后,笑容忽然收敛,满脸厌恶神色的冷冷说道:“那么以后就不要自称是方圆的兄弟,会給他丢脸的,连带着我也没面子--” 一个稍稍带有沙哑,却又好听的女孩子声,忽然从门外响起,打断了夏小韵的话:“他是不是方圆的兄弟,是由方圆说了算的,而不是你。” 这是谁来了呀? 敢这样与张翼都摆不平的妖女说话? 齐刷刷的,林峰等人回头看向门外,唯独站在门口的张翼没有动。 他不用回头去看,也知道来者是谁了。 如果说在方圆不在场,还有一个人能阻止夏小韵在京华发疯,那么就只能是水暗影了。 刚听到门外有人这样说后,夏小韵脸色明显一变,但接着就绽放出了最亲切的笑容,从沙发上站了起来:“水水姐,你总算是来了,让妹妹我等的好苦呢。” 夏小韵的话音未落,一个身穿黑色套裙的女孩子,出现在了大家伙的视线中。 身材高挑且丰满,浑身都洋溢着一种天然的成熟味道,只是那张让人看一眼就无法忘记的脸上,却带淡然的冷漠,眸光在林峰等人脸上扫了一圈,淡淡地说道:“滚,都滚。” 任何人被人骂着滚蛋,都是一种羞辱,尤其是对林峰这些纨绔来说,他们就算不马上翻脸,可也肯定会用要杀人的目光狠狠瞪着那个人。 现在却没有哪个纨绔,用这种眼神去看水暗影,反而觉得她说的这几个字,比天籁之音还要好听,哪怕是大家伙真抱着脑袋滚出去呢,也会对她感激莫名的。 林峰等人却没敢动,康威刚才小腿被人硬生生跺断的一幕,大家可是终生难忘的,如果擅自跑出门外--那妖女再让人下毒手咋办? 果然,妖女说话了:“耳朵都聋了,没听到我姐让你们滚?” 夏小韵此言一出,林峰等人如蒙大赦,立即蜂涌跑向门口,连滚带爬的跑了出去,还真是只恨爹娘少生了两根腿。 康威在被人跺断小腿之前试图跑路时,可是没管林峰。 但林峰在出来后,却把他从地上背了起来,满脸羞愧的看向了张翼。 “你先走吧,不要等我。另外,以后少跟这种人来往,不然你早晚有吃亏的时候。” 张翼虽说没有看到康威被人跺断小腿的那一幕,不过却能从他昏倒当死狗的表现中看出什么,这才皱眉嘱咐表弟。 其实不用他特意嘱咐什么,今儿差点被吓尿裤子的林峰,也不会再像以前那样自以为老子天下第一了:不知道哪儿冒出来的夏小韵,看似轻描淡写的就让王二少变成了太监,就连张翼表哥这种超一流的衙内,也被人家讽刺却只能忍气吞声。 这就足以说明,衙内这块金子招牌有时候也会被人无视的,真要不长记性,鬼知道那天再钻出个夏小韵来,把他变成王老二那样的,岂不是生不如死了? “我就是把他送到医院,就不管了。” 林峰满脸羞愧的点了点头,背着康威快步走了。 张翼对这个表弟的印象还是不错的,就是被家里人惯坏罢了,相信他经此一事后,应该很快就能成熟起来的。 林峰刚走下楼梯,就有几个身穿白大褂的医护人员,抬着担架跑了上来。 他们接到电话,听说王家那个老牌二少在某咖啡厅被人阉割了后,顿时就吓得不行:王老二在京华是什么呀的存在啊,那可是集色狼、恶棍为一体的超级无赖,向来都是他危害别人,这次却被人阉割了--谁呀,这么大胆,莫非想要被连累三族? 院方用最快的速度赶来后,给他们打电话的小李,就在下面拦住了他们,亮出证件低声警告他们,上去后抬着伤者就走,千万别乱说话,更别乱看,谁敢不听后果自负吧。 这些人也没傻子,当然知道敢把王老二阉割的人,更是他们使出吃奶力气来也不敢得罪的,更何况小李的身份又那么吓人,他们哪敢不停呢? 正如小李所嘱咐的那样,几个医护人员急匆匆走进二楼大厅后,就没敢抬头,把王老二抬上担架,转身就用最快的速度撤离了。 短短几分钟内,刚才还满是人的大厅里,很快就空荡荡得了。 水暗影出现后,彭伟心中总算松了口气,抬手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悄悄退了出去,打电话向郭易秦回报这边情况。 “张翼,我妹妹说话有些、有些冲,还请你别在意。” 水暗影看着张翼,抱歉的笑了下,低声解释道。 “没什么,我只是看方圆的面子罢了。” 张翼淡淡地说了句,也没理睬夏小韵,转身走了。 “唉,你这又是何必呢,非得把自己的退路都截断?” 水暗影轻轻叹了口气,缓步走向了夏小韵。 “呵呵,从我离开唐王的那一刻起,我就已经没有任何的退路了。” 夏小韵淡淡笑着,看着窗外的天空,沉默片刻才说:“唯有截断所有的退路,我才能拥有足够的勇气,头也不回的向前走。” 听夏小韵这样说后,刚坐下来的水暗影,心中猛地疼了下。 她明白夏小韵为什么这样骄狂了。 她对即将的罗布泊之行,相当的恐惧,只想不顾一切的抱头藏起来,永远都不露面--只是毫无疑问,她现在就是一支离弦的箭,弓开就再也不能回头,无论她有多么的不愿意。 为给自己足够的勇气,与信心,激励自己踏上那条前途未卜的凶险之路,她只能背水一战。 唯有先把自己后路彻底截断,那样才不会想着后退,只能冒死向前,拼出一条血路。 故意以极其凶残的手段,把王老二给阉割掉,就是夏小韵的破釜沉舟表现。 只是可怜自以为是的王老二,纵横京华那么多年,这次却成了她的牺牲品。 “楚词--” 水暗影低低叫出她的名字时,夏小韵回头看着她笑道:“哈,这肯定冥冥之中的安排,要不然当年我也不会极力推荐你嫁给方圆的。” “是啊,你说得不错,这就是冥冥之中的安排。” 听夏小韵这样说后,水暗影就知道她不想再谈论那些事了,笑了笑说:“坐下,我们姐妹好好的聊聊。” “要不要来杯咖啡?” “算了,这会儿咖啡厅内估计没人伺候咱们了。” “嗯,也是。” 夏小韵点了点头后,张嘴想要说什么,却又忽然不知道该说什么了,盯着水暗影看了片刻,垂下了眼帘。 水暗影同样不知道该说什么,也低头看着桌子。 早就认识的这对同父异母的姐妹,对面相坐后却发现双方竟然无话可说。 因为她们忽然发现,无论她们说什么,话题最终都会绕到那个人身上。 第1358章 :水暗影的疑惑 “唉。” 就在夏小韵决定要打破当前的沉寂,轻轻叹了口气时,水暗影也心有灵犀般的,抬头做出了与她相同的动作。 然后,姐妹俩人相视而笑,刚才那种说不出的尴尬,瞬间烟消云散了。 “你--” 俩人再次同时说出了这个字,接着就一起摇手,异口同声的说道:“你先说。” “那就我先说吧。” 夏小韵端起咖啡杯,浅浅抿了口说道:“姐,你瘦了。” “是嘛?我可没觉出来,昨天还特意称了那话儿重,还是六十三公斤呢。” 水暗影下意识的抬手,摸了摸明显憔悴的脸蛋,随口说:“不过那个家伙说,他喜欢胖乎乎的我……咳,是有些渴了,我去倒点水喝,那边就有的。” 她本来不想提起方圆的,可话刚说了一句,就情不自禁的绕到了他身上,这让向来豪爽的水水姐觉得尴尬,赶紧借着去倒水来掩饰自己心中的慌乱。 在得知已经仙逝的义父龙头,竟然是自己的亲生父亲,夏小韵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小妹,更是方圆‘上天注定’的另一半后,水暗影的心情会有多么的复杂,就连她自己都说不出来。 燕影在去唐王之前,先找到了她,把这些如实相告了。 水暗影在痛苦中沉默很久后,才决定与方圆离婚,彻底地的成全他与夏小韵。 她不甘心,相当的不甘心。 凭什么,她要把自己喜欢的男人,双手奉献给夏小韵? 尽管大家是同父异母的亲姐妹。 可在婚姻史上,亲姐妹为争夺一如意郎君而翻脸,甚至大打出手的事儿还少吗? 水暗影敢肯定,在没有任何外力的干涉下,她要想打败夏小韵,那绝对是轻而易举的,单凭一张在游戏状态下拿到的结婚证,她就能站在道义的高度上,把所有情敌都用雷霆扫穴的方式干翻。 水暗影有这个决心,更有这个实力,无论是夏小韵还是楼宇湘,都不在话下,可她偏偏不能这样做,只因她是水家的人。 水家的人,为当年的一个承诺,已经有先后三代十数口亲人,都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二叔天狼星更是在黑暗世界一呆二十多年。 在水家用几代十数条生命换来的荣耀面前,水暗影的爱情,就变得异常苍白,不堪一击了。 除了已经遁入空门的夜搜魂之外,她在尘世间只有夏小韵这个亲人了。 这个唯一的亲人呀,也担负着任何人都无法担负的重大使命,是父亲早在二十多年前就布下的一颗棋子,现在正朝着父亲早就定制好的轨道上运行,她水暗影如果再以爱情为重,暂且不管当局会有什么反应,她死后又怎么有脸去见水家的列祖列宗? 更何况,夏小韵的本次罗布泊之行,充满了诡异的艰辛,能否活着回来还是个未知数,水暗影这个亲姐姐,却又什么忙都帮不上。 唯一能做的,就是能让夏小韵走的安心些。 所以她在来见夏小韵之前,就已经打定主意,绝不会提起方圆。 那个人哟,却像一个挥之不去的梦魇,总是无时无刻的缠绕着她,让她在不经意间就把话题转到他身上。 这一刻,水暗影异常痛恨自己,为什么如此的没出息,在接水时偷偷用力掐了自己肋下一把,疼的身子猛地一颤,脸色苍白。 夏小韵的声音,从背后幽幽的传来:“江水流淌的一路上,会遇到许多石头--有些东西,是无论怎么避,都避不开的,只要你想前行。” “是,有些东西是无论怎么避,都避不开的。” 水暗影用力抿了下嘴角,转身时脸色已经恢复了正常:“那,就不避?” “不避。” 夏小韵点头:“也避不开。” “我爱他。” 水暗影快步走回座椅前,语速很快也很清晰:“我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爱上的,在去北朝地下古城之前,我只要一想到他就在你身边,我就恨你恨的要命,因为我很清楚那时候你是他心里的唯一,无论我怎么表现,是冷淡也好,哀求也罢,甚至是强迫,都无法改变他对你的感情。” 夏小韵没说话,只是双手捂着咖啡杯,脸色平静的看着她。 吸了下鼻子,水暗影拿出一盒香烟,点上一颗狠狠吸了口,才继续说:“那时候,我几次想偷偷潜去唐王,把--” 夏小韵插话了:“把我偷偷的干掉。” 水暗影坦然承认:“是的。你也该知道,处于热恋中的女人,是最危险的。” “为什么没有那样做?” “他警告了我。” 水暗影低低的回答。 夏小韵没有问那个他是谁。 除了龙头之外,还能有谁能让为爱痴狂的水暗影,能冷静下来? “所以,你就赌气去了北朝。” 夏小韵抿了抿嘴角,问道。 “是啊。” 水暗影吐出一口香烟,抬头看着袅袅散开的烟雾:“我既然不能与你争,争又争不过……与其生活在痛苦中,倒不如一死百了,让那个混蛋去后悔,想到我就会愧疚一辈子。” 水暗影自嘲的笑了笑:“呵呵,女人就这样,有时候真会傻到想用自己宝贵的生命,来换取一个臭男人终生的愧疚。不过等清醒过来后,才会发现男人其实都是一群没良心的。他们会因为女人的死愧疚,却绝不会超过三个月,喜新厌旧是他们的本色而已。” “嗯,我也是这样觉得。” 夏小韵对此倒是深有感触。 她自认自从与方圆在塔希科雪原经历那次磨难后,就算没有冥冥之中的安排,他也该异常在乎她,在她不高兴时会像哈巴狗那样围在她生变,哄她开心才对。 实际上呢,俩人的关系却发展到了她打电话让人他回来,他都不屑理睬的地步。 想到自己昨晚在万家团圆之夜,单身一人孤零零的离开唐王(那时候的郭易秦,绝对是被无视的),而方圆却在梨花山上高朋满座,举杯痛饮,夏小韵的心,就刀割一般的疼。 她忽然想喝酒。 幸好咖啡厅内不止是卖咖啡,就像来喝咖啡的不一定都是小资,还有王二少这种傻鸟纨绔那样。 足足二两高度白酒一口喝下去后,夏小韵心中腾起一股子烈火,焚烧了许多疼痛,多了几分洒脱:“嗯,都说酒是忘忧水,还真是不假。” 也是一口干的水暗影,苍白的面颊上腾地浮上一抹迷人的红晕,用力点头附和着夏小韵的感慨,却问道:“还,还想不想听我说下去?” “不想了。” 夏小韵摇了摇头。 水暗影有些奇怪:“为什么?” “因为我知道你接下来要说什么了。” 夏小韵拿起瓶子,先给水暗影倒上后,又给自己满上:“你无非是想说,等你到了北朝地下古城,遭遇凶险快要死时,才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有多傻。” 意识到自己行为很傻的女人,就会后悔。 后悔自己不该为了一个臭男人,为了所谓的爱情,就把自己本该美好的一声,就这样葬送。 但就在水暗影为自己犯傻而后悔时,方圆出现了。 方圆当初为了救水暗影,历经了多少艰辛,在站都站不稳的情况下,也要向丰田秀敏发起攻击的傻瓜表现,让水水姐终于意识到,她没有爱错人,更不该后悔。 地下古城坍陷后的那一年多来,如果不是龙头总是派人制造出方圆还活着的假象,估计水暗影早就殉情了。 一个为了爱情都不把自己小命当回事的蠢女人,殉情这种事肯定能干得出来。 幸好方圆真得没死,活生生的出现在了她面前。 可是--有时候,水暗影又盼着这家伙还是死了好。 因为他当初死在北朝地下古城,后人谈起后都会说他是为了水水姐才死的,而不是像现实中那样,四处留情,连他的小老婆生孩子,都得麻烦她来照顾。 更不会让她必须得主动与他解除婚姻,双手把他奉献给自己的亲妹妹。 把自己无比深爱的男人,主动推到亲妹妹怀中,对每一个女人来说,都是生不如死的痛苦。 何以解忧? 唯有杜康! 眨眼间,水暗影就自己喝下了整整一瓶白酒,俏脸飞红彻底掩住了苍白,媚眼如丝尽显她性感女人风采,吃吃笑着趴在了桌子上:“楚、楚词,知道不?就因为他说,说他喜欢胖乎乎的女人,那样拍一巴掌很有肉感,会增加他的冲动,我就不管多么没胃口,也逼着自己多吃东西。” “现在男人的审美观念,不再是喜欢那种瘦的跟小鸡仔似的麻杆女人了,他们对丰、乳肥、臀更感兴趣,大又回归盛唐时期的审美趋势。不过说实话啊,说实话--” 水暗影喃喃的说着,索性举起酒瓶子对嘴喝了一口,重重顿放在桌子上后,才吐着酒气的闭上眼,喃喃说道:“很多次,我都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发现、发现我的身子确实很、很诱人。用那家伙的话来说就、就是大、奶,肥屁股,抓着骑着的肯定很舒服,很舒服--只是,为什么,他从没抓过我,也没骑、骑过我呢?” “为什么?楚词,你、你能告诉我,这是为什么吗?” 水暗影喃喃地说着,右手松开,酒瓶子跌落在了地上,发出的砰然大响,都没能阻止她迅速沉睡过去。 从没有谁,与夏小韵说过这么‘低级下流’的话。 更没有哪个女人说,她之所以吃得胖乎乎的,就是为了让男人骑着舒服,抓着有手感。 也唯有水暗影这种敢爱敢恨,生性洒脱的女人,才会在痛苦时,与她当世唯一的亲人,说出她心中的疑惑。 夏小韵却没觉得,她这样说有什么低级下流。 因为这也是爱情,水暗影最真挚的爱情,任何人都没资格,也没理由嘲笑她。 “姐,你的努力不会白费的,我保证。” 夏小韵抬手,轻轻抚摸着水暗影的发丝,过了片刻,从椅背上取下一个小包,放在了桌子上,随即站起身快步走出了门口。 侯在门外的彭伟,马上低下头时,就听她冷冷地说:“通知郭易秦,让他来接我。” 第1359章 :谁才是真正的土鳖 夏小韵打定主意要在京华兴风作浪,郭易秦就算不方便露面,他也不敢远离,这是肯定的。 毕竟那些衙内的势力不一般,夏小韵做的太过分后,指不定会有哪个猛人,会动用军方的力量,那就不是彭伟能挡得住的了,得需要他亲自出马。 要说郭易秦不担心那是假的,尽管纵容夏小韵在京为非作歹的是那些大人物,但充当她刽子手的人,却是他。 没人敢惹夏小韵,并不代表着人家不敢惹他,把仇恨转嫁到郭家去。 幸好水暗影能及时出现,尽可能把夏小韵的魔性控制住,让京华众衙内算是躲过了一次大灾难。 郭易秦敢发誓,依着夏小韵当前散发出的妖媚之气,除了他之外,没有哪个正常男人能抵抗的住,就算有被阉割的王二少这个前车之鉴,只需她换个地方,那些人还是会苍蝇般的围上来。 飞蛾明知道扑火会死,为什么还要扑火呢? 当前的夏小韵就是火,那些自以为是的衙内就是飞蛾,谁扑谁死。 水暗影及时出现后,郭易秦本以为她最多拖着夏小韵大半天不发疯,到了晚上时--他可是答应过夏小韵,要在京华呆上整整二十四小时的。 郭易秦不敢想象,晚上夏小韵忽然出现在那些高级会所内后,会有多少男人遭殃。 他唯一能做的,就是通知郭家的人,今天全部都乖乖呆在家里,谁敢出来,腿子打断……也比老二被人割掉要好许多倍了啊。 但事情好像并没有郭易秦所想的那样:被他寄予厚望能拖住夏小韵大半天的水暗影,并没有发挥出她的效用,仅仅一个多小时,彭伟就打电话来说,夏总要离开咖啡厅了。 唉,这又是要去那儿为非作歹啊。 郭易秦接到彭伟的电话后,只觉得脑袋很疼,又不敢懈怠,用最快的速度出现在了夏小韵面前,满脸没事人的样子:“怎么,这地方不好玩?” 这地方,是郭易秦按照夏小韵的要求提供的:哪儿最能招惹纨绔,我就去哪儿蹲着,去祸害他们。 夏小韵微微笑了下,说:“不好玩。走吧。” “去哪儿?” 郭易秦等她走过去后,才跟上:“按照你的意思,我又找到了七个合适你的地方,有东城区的皇天--” “不去。” 夏小韵头也不回的说。 郭易秦也没问她为什么不去,点头后说:“好,那就去人间仙境会所。现在虽说是白天,可只要等到中午……” 夏小韵再次打断了他的话:“不去。” 郭易秦稍稍纳闷:“那,你想去哪儿?” “我想走。” “什么?” 郭易秦怀疑自己听错了。 “我说,我要想走,离开这儿,今天就启程去西北。” 夏小韵停步,回身看着他:“听清楚了没?” “听清楚了。” 郭易秦重重点了点头,忍不住的问:“你不是打算在这儿待一天的吗?” “我发现祸害那些土鳖,嗯,就是土鳖,他总是说这个词。祸害那些土鳖,并没有让我有太多的成就感,只会让我觉得自己档次也被拉低了。” 夏小韵摇头,叹气:“唉,真没意思。真亏了我以前,还特别向往土鳖生活呢。” 郭易秦长这么大了,还从没有听哪个来自外地的人,把京华世家子弟形容为土鳖的。 土鳖这个词,是皇城根儿的居民,来形容外地人的专用词好不好? 啥时候,一个来自小地方的、的土鳖,能把大家伙称之为土鳖,而众土鳖之一的郭易秦,不但没有感觉受到羞辱,反而还有窃喜的心态了? 看来,真正的土鳖,不是因为谁没有幸生活在京华、明珠这种超大型城市,而是以思想境界来区分的。 王老二等世家公子,在夏小韵面前,不就是一副活脱脱没见过世面的土鳖模样吗? “那些土鳖想干什么?” 就在郭易秦充分理解‘土鳖’这个词的真正含义时,走出咖啡厅的夏小韵,停住了脚步,抬手指着前面问郭易秦。 郭易秦抬头看去,苦笑:“那是警务人员。” “我知道那些穿制服的,是前来缉拿伤人凶手的警务人员。” 夏小韵说:“我说过的不是他们,是他们。” 顺着夏小韵的目光看去,郭易秦才看到七八个脸色阴骘的男人,从警方身后走了过来,为首的一个五旬左右,西装革履大腹便便的,到背着双手很有领导范儿。 “王家的人。” 郭易秦知道来者是谁了:“就是被你变成太监的那个人的家人。前面这个腆着草包肚子的,是王家老大--也就是王家还有两个佼佼者撑着门面,要不然他们早晚得被人玩死。” 郭易秦三言两语的,就把来者是谁、在京华内的地位、影响力都说了出来。 “他们想找我报仇。” “应该是这样……我觉得,最好用‘讨还公道’这个词最好。” “去告诉他们,我给他们个机会,在我没发火之前赶紧滚蛋。” 夏小韵站在台阶上微微昂着下巴,居高临下的看着走过来的那些人,虽说她已经戴上了口罩,墨镜,可她现在的高傲样子,却像个女王。 郭易秦马上就答应了一声,快步走下台阶,笑着与为首之人打招呼:“王处长,咱们去那边说话?” 他称呼王老大的官职,就是暗示对方自己现在办公事呢。 只是郭易秦好像忘记了,刚才他给夏小韵介绍王老大时,可是说过人家腆着个草包肚子的。 腆着个草包肚子的不一定是草包,但百分之八十的草包,都会腆着个草包肚子。 很遗憾,王老大就是个腆着草包肚子的草包,要不然在郭易秦如此清晰的暗示时,他也没听出什么来,只是冷笑了一声盯着夏小韵,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来:“郭易秦,我希望你不要掺和我们老王家的私事。” 王老大也知道郭易秦现在是什么人物--不过说实在的,他还真没把郭易秦的职务放在心里,思想仍旧停留在王家要想碾轧郭家,那绝对是轻而易举的时代。 如果换做郭易秦的前任龙头,别说是王老大了,就是王家老爷子亲自到场,也不会这样说话的,而是牢记:这个部门里,就根本没有私事、公事之分。 郭易秦当然能看出王老大心里是怎么想的,目光一下子森冷了下来,但还是好言相劝:“王处长,你最好是先听我说--” “滚!” 不耐烦的王老大,用这个相当干脆的字眼,打断了郭易秦的话。 郭易秦没生气,反而笑了,回头看着夏小韵,双手摊开表示自己无能为力了,接下来就看她想做什么了。 夏小韵又来兴趣了,问道:“这土鳖年龄也不小了,怎么却像年轻人那样冲动?” 郭易秦想了想,才说:“那是因为王老爷子的缘故。” “他老爷子,很值得你尊敬?” “应该说,是很值得我们所有人尊敬。当初越战时期,他曾经率部打出了华夏军威,被敌人都称之为不败铁军的,自身更是在那场战争中,身受七处弹伤。” “好,那就看在老爷子的份上,我再原谅他一次吧。” 夏小韵淡淡地说到这儿时,感觉被无视掉的王老大,再也受不了,抬手指着她怒骂:“贱表杂,你特么的--” 啪的一声,郭易秦抬手一记耳光,狠狠抽在了他那张胖脸上。 如果不是看在王老爷子的份上,郭易秦绝不会出手的,只会看着这蠢货、哦,不,是土鳖,被夏小韵活活的玩死。 “郭易秦,你敢打我?” 王老大抬手捂着腮帮子,瞪大眼珠子,满脸都是不可置信的样子。 跟随他一起前来的王家子弟,纷纷挽起袖子围了上来:如果不是看到彭伟他们几个也迅速站在郭易秦背后,他们早就一拥而上了。 开玩笑,郭家的人,啥时候有胆子,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就抽王家人的脸了? 更有一个,回头吆喝警方:“来,把那臭女人带走!” “王老大,你这下子要惨了。真的,我不是在吓唬你。” 郭易秦冷笑着摇了摇头,满脸都是怜悯之色:“你最好企盼夏总能大发慈悲,对你网开一面。” “还是看在他老爷子的份上,让这土鳖跪下给我赔礼道歉,就算了。” 夏小韵罕见的善心大发了,这让郭易秦感到很意外。 更感到意外的,自然是王老大了。 被人一口一个土鳖的给叫着不说,还得给她下跪--卧槽,除了老爷子外,全世界的人,就没谁敢这样对他说话呢。 没说的,非得把这臭女人给活活虐死不可! 郭易秦,也不能放过,敢特么的抽老王耳光,真是活腻歪了--王老大胖脸哆嗦着,猛地转身冲那些警务人员吼道:“都特么的聋了吗?还不赶紧过来抓起这表杂!” 如果是放在以往,在强力部门干实权处长的王老大发话后,这些警员肯定会暴喝着扑上来,亮出手铐拿人。 但现在不行啊,郭易秦在呢。 王老大可以‘忽略’郭易秦是谁,但下面这些人有哪个敢有这熊心豹子胆? 真要敢扑上来,当场被就地格杀是肯定的结果,大家伙觉得自己还年轻,没活够,当然不会把自己的小命就这样交出去了。 “卧槽--” 看到众警务人员都没反应后,王老大更为暴怒,正要大骂时,就听到左边传来刺耳的车喇叭声。 “这特么谁啊?” 王老大的怒气,立即被引开,大骂着回头看去,接着就是脸色一变,所有怒气都瞬间消散,只有震惊了。 他不能不震惊:年近八旬、身体一直不怎么好近五年来都没出过家门的老父亲,竟然亲自乘坐那辆足可以让警方为之出行而实行交通管制的大红旗,亲临现场了。 “爸、爸,您怎么亲自来了?” 王老大呆愣片刻,才赶紧快步跑向了被三弟搀扶的老父亲。 他震惊之余也有些纳闷:老二被人阉割是大事,但也绝不会惊动老爷子亲自出马找回场子的地步呀? 更让他惊讶的是,他刚跑到老爷子面前,就被狠狠的淬了一口。 第1360章 :新的结婚证 龙生九子还良莠不齐呢,更别说是人了。 王老爷子戎马半生,拼过刺刀去过鬼门关,英雄气概盖世无双,但这并不代表着他四个儿子一个女儿,个个都能像他那样出色。 正如郭易秦刚才所说的那样,王家老大、老二兄弟俩,还有王家幼女,都是仗着老爷子威望扶不上墙的烂泥。 幸好王家老三老四兄弟俩,酷似老头子,个人威望颇高,人也很正干,才能撑起王家‘江湖地位’不落。 如果不是很清楚夏小韵对华夏来说,有着多么重要的意义,别说是王老二被阉割了,就算脑袋被人拧下来,老爷子也不会亲自出马的。 他拖着病体亲来现场,不是为了救王老大,更不是要找回场子,而是希望夏小韵能高抬贵手,放过王家。 假如夏小韵真被王家那些草包给伤了,无法前往罗布泊了,老爷子就算是去死,也没脸去见那位尊敬的老人家。 幸好一切还不晚,夏小韵依旧女王般的站在台阶上,毫发无伤。 狠狠吐了王老大一口口水后,老爷子举起了龙头拐杖,劈头砸了下去。 被一口口水吐懵逼的王老大,哪敢躲啊,只能本能的噗通一声跪倒在了地上,双手抱着脑袋连声问怎么了,干嘛要揍他啊,这可是在大街上,好多人都看着呢,能不能給他留点面子,他好歹也是快五十岁的人了不是? 老爷子給他留了面子--把拐杖递给了旁边的老四,说不把这孽子打死,以后都别说我是你老子! 早就知道其中厉害的王老四,没有半点的含糊,接过龙头拐杖没头没脸的就砸了下去,夏小韵就在旁边看着呢,他不敢演戏,绝对是实打实的,把王老大揍的满地乱滚,惨叫连连。 吱嘎一声刺耳的刹车声响,一辆火红的法拉利停在了旁边,一个身穿黑色紧身露背性感皮衣的女子,从车上跳了起来:“四哥,你这是要做什么呢!” 郭易秦认识这漂亮性感的女人,王家的幼女,好像叫王明明来着,也像她大哥二哥那样,不是个安分的主,三十多岁的人了,醉心于单身贵族生活,整天与那些‘同道中人’混在一起,正事不干一点。 “滚!” 对王明明这个续弦生的幼女,老头子平时是很溺爱的,打小都没对她说过一句重话,这会儿却当着满大街的人,骂她滚。 王明明一下子愣住。 “打死他,不要停手!” 老爷子看着满地乱滚的王老大,恨恨地说道:“老三,你也下手!” 搀扶着他的王老三一听,也没敢犹豫,对老头子的秘书使了个眼色,示意过来搀扶,自己扑上去抬脚就重重踢在了王老大后背上。 跟随王老大前来的王家子弟,这会儿都傻了,屁都不敢放一下的连连后退。 至于那些被招来的警务人员,这会儿再滞留现场,那绝对是自找不痛快,早在王老三动手时,就已经纷纷跳上车子绝尘而去了。 老头子亲临现场后,只看了夏小韵一眼,话都没说一句,只是不住吆喝老三老四把老大打死。 无论夏小韵对华夏有着多么重要的意义,都没资格让老爷子亲自给她赔礼道歉,甚至都不能让王老大给她赔罪。 但他的态度,已经表现出来了,聪明人就该见好就收了。 郭易秦心里这样想着时,夏小韵说话了:“走吧。” 老爷子不与夏小韵说话,她也不会主动打招呼,只要能亲眼看到王老大被自己人揍得鬼哭狼嚎就行了。 望着迅速离去的夏小韵背影,已经听王家旁系子弟说清楚咋回事的王明明,眼里闪过深深的怨恨之色。 她虽然与王老大、王老二不是一个母亲生的,不过兄妹感情却相当好,这可能是她变成太妹的主要原因吧。 “都住手吧,唉,人家已经走了。” 老头子重重叹了口气,抬手摆了摆:“老三,你跟这孽子说清楚,今儿为什么要挨揍。” “是的,爸爸。” 王家老三马上垂首答应。 等老头子上车后,王老四启动了大红旗,轻轻点了下喇叭,缓缓前行去了。 “明明,来帮哥一把。” 王老三把被揍的满脸是血已经昏过去的王老大,从地上懒腰抱了起来。 “爸他老人家,下手也太狠了吧?” 王明明慌忙过来,帮忙把王老大往自己车上拖。 “爸下手不狠,别人就会对王家更狠。” 王老三淡淡地说道。 “那个贱人,是什么来头?” 王明明愤愤的问道。 王老三眉头皱起,低声呵斥道:“不想变成老大这样,就管住你的嘴!” “哼。” 王明明冷哼了一声,启动了车子。 揍人的,挨揍的人都走了,看热闹的人,也就一哄而散了。 咖啡厅的老板,却是忐忑的厉害,实在搞不懂那个让他看一眼,心里就砰砰大跳的女郎是何方神圣,在当场行凶伤人后,不但没遭受该有的惩罚,反而惊动了传说中的大红旗,把王老大给狠虐了顿,就这样轻飘飘的走了。 话说,二楼桌子上还趴着个喝醉了的呢。 可不敢去惊动她,因为刚才张大少已经派人来嘱咐过了,任由那女子睡个天荒地老,谁都不许去打搅,还得负责她的安全,要不然就有可能遭遇灭顶之灾啊。 灭顶之灾是什么灾? 特么的,咖啡厅老板抬手抽了自己一嘴巴,觉得最好是别去想想那种灾难,还是乖乖按照张大少的吩咐去做就行了。 那个啥,今天下午暂停营业,只为楼上那女子能睡个好觉。 不过,那女子好身材哦,一看就想让人--老板又给了自己一嘴巴后,才打消了某种不健康的想法,呆坐在大厅门口,笑看风云淡。 太阳落山了,华灯初上,窗外偶尔传来的一声车喇叭叫声,总算唤醒了水暗影。 趴在桌子上睡觉就是不舒服,因为角度、挤压等因素,嘴角也淌出了哈喇子,她自己都觉得自己很不淑女了,幸好那副让某男喜欢的丰满躯体,没有因此而改变,摸上去还是肉乎乎的,结实,有弹性。 夏小韵已经走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走的,几百平米的大厅内,有着数十个卡座,却是空荡荡的没有一个人,王老二留在空气中的血腥气息,也被酒精稀释的差不多了。 水暗影很清楚,夏小韵走后,以后再想见到她--可能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那是她的亲妹妹,姐妹俩以姐妹关系,第一次坐在一起,有用的话也没说几句,就说那个男人,说她是怎么努力变成,一个渴望男人来骑的、的这种不要脸的话了。 不过毫无疑问的是,水暗影在说出这些话后,心情舒畅了很多。 不管是好的愿望,还是邪恶的愿望,在心里积攒太久后,都会变成负担,让人觉得无限累。 现在水暗影总算是放下了这个沉重的包袱,浑身轻松了,就是脑袋有些疼,看来咖啡厅提供的白酒,真实性不怎么样。 喝了口清水漱口后,水暗影拿过了那个白色的小包。 她知道,这是夏小韵给她留下的。 如果没猜错的话,里面应该有封信。 夏小韵会把想说的话,都写在那封信上。 小包里却没有信,只有一个微型录音机,还有一个红色的小本本。 对这种红色的小本本,水暗影并不陌生,她以前就曾经与方圆领过。 结婚证。 是她与方圆的结婚证。 结婚证照片上的水暗影,脸上带着好像不以为然的笑意,眼神中却带着瞎子都那个看得出的幸福。 那个男人,则笑的很灿烂,还露出了标配的八颗牙齿,以表示他能娶到水水姐这样的无敌大美女,是何等的幸福--只是他的眼神,却像瞎子那样毫无光彩。 这张专门往结婚证上贴的合影,是两年多之前,方圆与水暗影随便找了个照相馆拍摄的,已经用过两次了,一次是结婚,一次是离婚。 这是第三次用这张照片,结婚。 望着照片上那个笑的很幸福的女子,水暗影痛苦的闭上了眼睛,纤长的手指轻轻抚过时,泪水哗哗的淌了下来。 她不用去追问谁,也能知道这张结婚证是夏小韵给她办理的。 现在的夏小韵,就是华夏的宠儿,随便她做什么,都没谁反对只会支持,瞒着水暗影为办理这张结婚证,绝对是小菜一碟的。 为了成全夏小韵,无论卡秋莎怎么暗示都没撒手的水暗影,终于办理了与方圆的离婚证,来祝福方圆与夏小韵百年好合,自己却把所有的悲伤,都转化成了食欲,希望自己能吃得胖胖的,就为那个男人的那些下流话。 为了成全水暗影,夏小韵在临走前,通过燕影让她们再次复婚。 夜搜魂已经遁入空门,自己又将踏上凶险的旅途,尘世间只有一个水暗影,能担负为水家传宗接代的重任,那么无论怎么样,夏小韵都得成全她,让那个光荣的烈士之家,香火永远传承下去。 也不知道默默流泪了多久,水暗影才低头亲吻了下结婚证,拿出了那个小录音机。 现代人是懒了,能录音就不愿意写信了。 其实无论是音频文件,还是视频资料,话说的再清楚,也起不到信纸那种特殊的作用。 从字迹上,就能看出一个人当时写信时的心情,是怎么样的。 很明显,夏小韵不想让水暗影知道,她心里是怎么想的,所以从录音机内传出来的声音,也是淡淡地听不出任何波动,就像是机械女声:“姐,还记得有一段时间,我曾经喊过你嫂子吗?” “记得,怎么不记得?” 水暗影轻轻咬了下嘴唇,哽咽道:“那时候,你以为你与他是亲兄妹的。但却发现你们彼此深深的相爱着。那爱,让你们惶恐异常,这才相互给对方介绍对象。方圆为你选择了文永远,你为他选择了我。” “那时候,我是真心希望你能成为我嫂子的。” 夏小韵的声音,就像她本人站在面前:“但却又有着强烈的不甘,甚至盼着你能--去死。” 第1361章 :你家大人是谁? 接连听了三遍夏小韵录制下来的话,水暗影的泪水始终在流淌。 她觉得她是姐姐,应该由她来说这些话安慰夏小韵才对的,录音机内传出的声音,尽管只是毫无感情的机械女声,但她仍能听出那种血浓于水的亲情,以及真挚的祝福。 夏小韵衷心的祝福她,能够与方圆在一起,最起码也得为水家留下一个后代,水家这种普通人难以理解的家族,没理由要绝后的。 所以,她希望水暗影以后生的孩子能姓水,不管是男孩,还是女孩,都该郑重其事的记录在族谱中。 如果她能侥幸活下来不死,以后肯定会好好疼爱未来的小侄子。 夏小韵还着重嘱咐水暗影,一定要在两个月内完成这项水家先烈在天之灵企盼的大事,因为方圆可能会在两个月之后,步其后尘去罗布泊。 那儿,是她与他的必须去的地方,有人说这是他们的宿命。 宿命不是人力能改变的,只能让人尽力去筹划,以期做到更好。 这算是夏小韵留下的遗嘱了,同时也暗示水暗影为了整个水家,以后绝不能冒险去做任何事,她肩膀上担负着的重任,一样没有人可以代替。 水暗影很清楚,夏小韵这是担心她也会去那个鬼地方,所以才一再强调水家有后的重要性。 她只能照办,无论听起来有多荒唐,也不能让夏小韵,让水家先烈们失望。 “楚词,你好好的去吧,我会按照你的意思去做事的。” 水暗影擦了擦脸上的泪痕,把录音机连同结婚证装进小包内,站起身缓步走向了门口,动作有些迟钝,很有些行尸走肉的嫌疑。 不知道什么时候,天上竟然又下起了细雨,风夹着雨丝吹在身上,让水暗影感觉有些冷,下意识的双手抱住了膀子,一步步的走下台阶。 看到她上车离去后,始终躲在门后看着她的咖啡厅老板,才长长的松了口气,连声吆喝服务生赶紧打扫卫生,最好是焚香三柱,据说那样才能消化掉血腥气息。 水暗影驾车匀速前行,来到一个红绿灯路口时,拿出手机拨给了韩斌,告诉他说,自己最迟后天就会回唐王,请他给自己在前往梨花山的郊区,买栋小宅院。 最近已经完全代替水暗影,来管理圆美人集团的韩斌,虽说搞不懂她怎么会去买小宅院,而不是去风景区买别墅,但还是连声答应明天就去做这件事。 给韩斌打完电话后,灯也绿了,水暗影启动车子,依旧以匀速前行,心里明明什么都没想,却乱得厉害,神魂不舍的都差点追尾了,当然看不到后面有辆火红色的法拉利,正亦步亦趋的跟着她。 水暗影从卡秋莎那边回来后,就一直住在曾经与方圆同居过的那栋别墅中,那也是龙头替她置办下的产业。 原先龙头本打算把启新集团交给她打理的,但后来水暗影创建了圆美人集团后,就把启新集团上缴给了国家,只想能好好打理与方圆共创的产业。 足足一个小时后,水暗影的车子才停在别墅门口,推开车门刚要下车,就听到滴的一声轻叫,那辆始终跟随她的红色法拉利,呼地冲了过来,停在了她面前。 水暗影眉头皱了下,抬头看去。 身穿黑色露背紧身皮衣,高腰细高跟小马靴的王明明,从车上迈步走了下来,双手环胸用居高临下的眼神看着水暗影,淡淡地问:“水暗影是吧?” 看到这身穿着,这副架势的王明明,水暗影笑了。 王明明是谁,她不认识,她只是很熟悉这女人目空一切的嚣张样子,因为她以前也曾经这样过,在她还没有认识方圆之前。 现代社会更新换代极快这句话,看来并不只用在电子产品、汽车等行业上,还有衙内圈。 水暗影放下衙内面具才多久啊,就已经有人敢在她面前这样嚣张了,这就足够说明更新换代速度有多快了。 “你家大人是谁?” 水暗影下车,没有问王明明是谁。 就这种自以为是的浅薄女人,还不足以让水水姐‘请问’她的名字,别看双方年龄差不多大,可她在水暗影甩着膀子在京华街头上走路时,她还不知道呆在哪儿画圈圈呢。 要问,就问她家大人是谁。 不知不觉间,水暗影已经把自己的身份地位,抬到了能与王明明家大人相同的境界,这就好比一个大人正走着走着,忽然遇到个七八岁的孩子拿着棍子,吆喝此山是他开,此树是他在栽,要想从此过得留下买路钱-- 大人不会觉得生气,只会好奇谁家大人这么没教养,才能教出这么不知好歹的小兔崽子,就问他家大人是谁了。 王明明可没想到水暗影第一句话,就是问她家大人是谁,这口气好像是长辈询问晚辈,稍稍愣了下就怒了,瞪眼骂道:“草,你丫的算鸟几把的老几啊,有资格问……” 她的话刚说到这儿,就觉得眼前白光一闪,有很响亮的耳光声从耳畔响起,金星爆米花般的冒起后,她才感到左脸火烧般的疼痛。 她被水暗影狠狠抽了一耳光,愣是原地转了好几个圈子。 一下子,王明明被抽懵了,鼻子里淌出鲜血都不知道,只是傻傻望着水暗影,一副‘你敢打我’的样子。 王明明竟然敢跟随水暗影来到近郊找茬,那么她当然不会一个人来。 别看这些衙内平时觉得自己很了不起,见谁灭谁的,其实他们也很清楚自己在动手方面是短板,打算惹事时,身边自然得有能打的小弟跟随。 这次跟王明明一起来的有三个人,是她常去东城那家会所的保安,据说是某特种部队退役军人,身手个个厉害的不行,收拾水暗影这样的,来一个人,用一个拳头就足够了,能够来三个,那是因为会所老板要巴结王大小姐,特意加派的。 在派这三个保安来之前,老板可是一再嘱咐,一定要保护好王大小姐安全的,如果她不慎丢了一根汗毛,那么他们三个就得直接卷铺盖滚蛋了。 王大小姐有没有丢一根汗毛,这三个坐在车里密切注视着她的保安暂时还不知道,却能看出水暗影抽她的那一耳光力道有多大。 顿时又惊又怒,就仿佛王大小姐被人抽,那就是天塌下来的祸事那样,慌忙推开车门跳了下来,吆喝道:“你敢打人!?” “都给我站住。” 三个保安正要冲过去呢,就看到有人从背后低声喝道。 谁呀这是,没看到老板最尊贵的客人王大小姐被打了嘛,还让我们站住,真是不可理喻--三个保安一起回头,满脸的怒色。 一个人从背后街灯阴影下快步走了过来,是个年轻人,长长的头发被细雨一淋,贴在额头上遮住了小半截脸,看不清样子。 三个保安也没打算看清来人是谁,为首的吩咐道:“老牛,宝强,你们俩把这多管闲事的小子收拾掉!” 他忙着去救王大小姐,留下两个同伴对付这个男人就足够了。 王明明眼前金星总算消失后,她才清醒了过来:我竟然被人打了! 这种好像做梦般的感觉,让她觉得如此不真实,必须得用一声高亢的尖叫来抒发才行,于是她就叫了:“啊!” “啊!” 与王明明一起大叫的还有两个,就是老牛与宝强。 话说他们可真是从某特种部队退役的军人,就算在部队上时的训练不怎么刻苦,但自付收拾某不知好歹的年轻人,还是绰绰有余的。 只是让他们做梦也没想到的是,他们刚扑上去,就像被重锤在肚子上狠狠砸了一下那样,先后身子急促后飞,竟然是双膝先落地跪在了地上,双手抱着肚子发出了惨叫。 他们明明已经很厉害了,却连年轻人怎么动手的都没看到,就变成这样了,让为首的情何以堪? “你是--” 为首保安这时候也暂时顾不上去拯救王大小姐了,大惊失色下要喝问来者是谁时,一把雪亮的长刀,就那么突兀的搁在他脖子上。 年轻人透过发丝雨丝的双眼,就像野生动物园里的豹子那样,带着嗜血的残忍,狠狠盯着他,让他再也不敢动一下,却能听到王大小姐那边,又传来一记响亮的耳光声。 还有水暗影淡淡的问话:“你家大人是谁?” 王明明的尖叫声,被水暗影的第二个耳光硬生生的打断。 这个耳光抽的更狠,一下子就把她抽到在了车子上,要往地上出溜时,水暗影一把抓住了她头发,强行按在了车头上,微微俯身冷冷看着她的双眼。 从没有遭过如此沉重打击过的王明明,不但被打懵了,也彻底的被打怕了,潜意识内告诉她,必须得回答水暗影这个问题,要不然第三个耳光马上就会来临。 她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说出老爷子的大名--嗯,肯定说出来了,要不然水暗影也不会在眉头皱了下后,就松开她:“王老也是德高望重的长辈了,怎么会生养了你这样不成器的女儿?” “龙生九子,还都良莠不齐,更何况她是王老的幼女,平时溺爱惯了,这种德性也是很正常的。” 一拳把为首保安打昏过去后,收起长刀的张翼走了过来。 其实依着三个保安的身份,还远远没有资格能让张翼拔刀的。 他是被王明明的愚蠢行为给气得,幸好及时克制住了自己,要不然刚才出刀时,怎么着也得把为首保安一只手给砍下来。 “你怎么来了?” 看到张翼后,水暗影脸色稍稍温和了下,问道:“是发现她要对我不利,来保护我的?” “错了。” 张翼摇了摇头:“我不是来保护你的,我是怕你把他们都干掉,来救他们的。” “你倒是很会说话,知道这样说会讨我喜欢。好吧,看在你面子上,我就不为难他们了--你呢,还去我家坐坐不?” 水暗影问道。 不等张翼回答,她又接着说:“还是别来了,孤男寡女的会惹是非。” 第1362章 :本该存在的那个人 倒不是张翼会说话,他说的是实话。 王老爷子在教训王家老大时,王明明是啥反应态度,可都被躲在围观者中的张翼看清楚了,就知道这不知天高地厚的太妹要惹事。 在郭易秦的护送下,夏小韵已经踏上了前途未卜的危险旅程,王明明要想为王家找回场子的怒气,就只能撒在醉倒在咖啡厅内的水暗影头上。 王明明再蠢,也不会在咖啡厅内闹事的,只会等水暗影醒来后,跟随她回家,伺机教训她。 不只天高地厚的王明明哪儿知道,现在水暗影正满腔的痛苦,怨恨(痛心唯一的妹妹去那个鬼地方送死,怨恨自己这个当姐姐的却什么忙都帮不上),恰好需要一个出气筒,来发泄这种难受呢。 王明明这时候去招惹她,就跟一小孩子在野外招惹一只饥饿的母豹没啥区别。 张翼能肯定,看在王老的金面上,水暗影最多只会给王明明几个耳光拉倒,但绝不会对她带去的人留情。 水暗影毕竟是龙头的女儿,曾经的风声老大,也是拿刀砍过十几个男人脑袋、去过黑暗世界、北朝地下古城的猛人,要想干掉那三个保安,绝对是绰绰有余的。 这三个保安不能说是无辜的,但罪不至死,毕竟他们只是被老板驱使来帮王明明的,结果要是被水暗影给干掉了,那就对他们相当不公平了。 而且更重要的是,水暗影在会过王明明后,绝不会这样善罢甘休的,会借着她的愚蠢来把事儿闹大,以减轻她当前所承受的痛苦。 那样一来,事儿闹大后,华夏高层绝不能无动于衷,只能做出不利于王家的决定--王老爷子戎马半辈子用命换来的一切,就有可能会付之东流。 张翼不忍心老头子带着遗憾,走完他为数不多的生命,这才偷偷跟了上来。 后来证明他的出现,是无比正确的,他老子夸他有大局观不说,王老爷子更是专程登门道谢,让他老子狠狠得意了一把。 张翼来,也没打算跟水暗影回家,所以听她这样说后,唯有苦笑:“水水姐,你把我想的也太不堪了--” 水暗影打断他的话:“那你进来?我保证会跟人说,张家大少跟我回家后,什么怀心思都没起,就规规矩矩的陪着我坐了一会儿。” “得,您还是绕了我吧。” 张翼双手抱拳,对水暗影拱拱手:“您不知道,最近我妈给我张罗媳妇呢,我可不想让她老人家对我失望。” “嘿嘿,算你聪明,那你可别埋怨我不懂礼貌,大老远的跑来我家,都没让你进去。” 水暗影狠狠抽了王明明两个耳光后,心情好了许多。 张翼是个聪明人,知道在面对水暗影这种说话肆无忌惮的女人时,能不说话就不说话才是最有利的,只是不住拱手。 “不过,等以后方圆来了后,你倒是能来作客。” “这没说的,到时候就算不请我,我也得腆着脸的来。” “你说,阿姨最近在给你张罗媳妇?” 水暗影忽然想到了什么,转移了话题。 张翼点头:“是。怎么了,水水姐,您不会有什么好女孩子,想介绍给我吧?” “你看我行不?” 水暗影走到张翼面前,笑嘻嘻的抬手,轻抚了下耳边的发丝、 “您可别吓我,我胆小!” 张翼身子一哆嗦,赶紧后退,依然没躲开水暗影踢过来的右脚。 他当然能躲得开,只是他不能躲。 “臭小子,怎么说话呢。” 水暗影见这家伙乖乖让自己踹后,心情更好了,却幽幽叹了口气:“唉,这样说来的话,你是不会去西北了?” 张翼眉梢微微挑了下,垂下眼帘低声说:“水水姐,你确实够聪明,知道我妈现在为我张罗媳妇,就是想用这件事来拴住我。” “你是张家的独子,能够为国家出生入死那么多年,就已经很不错了,也有理由去享受本该属于你的衙内生活。” 水暗影说着,扫了眼从地上艰难爬起来的王明明,继续说:“我知道,你其实很不甘心的。你的眼神里,跳动着不安份的小火苗--呵呵,如果我再蛊惑你几句,估计你现在就会不管不顾的,立马离开京华了。” “水水姐,还请你嘴下留情。” 张翼强笑了下,抬起头看着她:“我不想让我妈再为我担心了,她的心脏不好--嗯,怎么说呢,你也可以把这番话当作是贪生怕死的借口。” “谁敢这样说你,我会把她满嘴的牙都抽掉。” 水暗影淡淡地说。 张翼的眼里,浮上了感激的神色。 正如水暗影所说的那样,张翼现在是相当不甘心留在京华的。 当初龙头组建七杀手,就是把他们当做奇兵来用,对抗来自罗布泊的那些邪恶。 可事实情况却很让人失望:方圆刚在部队半年就给驱逐了出去,夜搜魂遁入空门,他再留下,七杀手只剩下铁辽、陈断玉,还有一个被郭易秦轰出去的秦摘花了。 七杀手去其一,就已经威力大减,更何况有三人不在? 张翼实在想不到,凭着铁辽几个人,有什么希望能阻挡那些邪恶势力。 他只是希望,他能与他的战友,他的兄弟并肩战斗,是死是活反而不重要了。 不过母亲的意思--让他在不能两全的忠孝中,艰难的选择了后者。 所以他觉得自己特不男人,很痛苦,没脸见人。 “张翼,其实你想错了。” 水暗影陪着张翼沉默片刻,才这样说道。 “我怎么就想错了?” 张翼有些不解。 “七杀手,是我父亲亲手创建的,他肯定比谁都清楚你们整体作战的威力,但实际上呢,七杀手刚组建半年,他就亲手把方圆逐出去,后来又允许我大姐夜搜魂退役。” 水暗影稍稍停顿了下,问道:“你有没有想过,他为什么要这样做?” “他为什么要这样做?” 张翼脸上浮上了茫然的神色。 自从龙头把方圆逐出七杀手,却没有收回昆仑陌刀这么多年来,张翼也多次考虑过这个问题,但都没有得到任何有道理的答案。 现在水暗影问起来后,他依然不知以对。 “王明明,你走吧,我希望你能把这事告诉你家大人。” 水暗影回头,看着倚在车头上全身发抖的王明明,冷笑道:“今晚如果不是张翼,你们王家就别想轻松了!你给我记住,你是王老爷子的女儿,那是你投胎时的技术过硬,但这不代表着你能肆意挥霍他老人家用生命换来的荣耀。” “我--” 王明明艰难的抬起头,刚说了一个字,水暗影就厉声喝道:“滚!” “我已经给老爷子打电话了,相信他已经在家等你,給他解释你怎么会这样愚蠢了。” 张翼也淡淡地说道。 王明明不认识水暗影,却认识张翼,知道这位阿哥是当今第一号衙内,跟他做对瞪眼,那纯粹是自己找不痛快。 王明明用力咬了下嘴唇,开门上车,掉转车头飞快的去了。 老牛与宝强,也赶紧把头儿抬上车,看都不敢看张翼一眼,跟着驾车离开:王大小姐都夹着尾巴落荒而逃了,他们实在没胆子再留下了。 “她还是不服气。” 望着他们车子离去的方向,张翼有些失望的摇了摇头。 “这种人得多吃点苦头,才会长记性的。” 水暗影无声冷笑了下,又拉回到了刚才的话题:“不过我倒是隐隐猜出,我父亲在创建七杀手后,又为什么这样不‘珍惜’你们的完整性了。” “为什么?” “这,可能是个幌子。” “幌、幌子?” 张翼愣住。 “是的,就是个幌子。” 水暗影点点头,轻声说:“除了这样解释外,我实在想不通他为什么要那样做。” 顾名思义,幌子就是遮掩某个真实的道具。 能让七杀手来当幌子遮掩的某件事,肯定是非同小可的。 “幌子?” 经水暗影提醒后,张翼呆愣下后眼神黯淡了下来,原本挺直的腰板也弯了很多。 任何骄傲的人,在得知自己可能是个道具后,都会有这种表现的。 “我只是这样猜测,至于是不是真得,我也不敢保证。” 水暗影轻轻拍了下他的肩膀,笑道:“再说了,就算你们真是幌子,那也是最出色的幌子。而被你们掩藏的真相,也注定一经暴露,就能震惊天下--” 张翼忽然打断了水暗影的话:“我们只有六个人。” “什么?” 水暗影一呆。 “我说,我们七杀手,只有六个人,不是你想的七个人。” 张翼吐字清晰的说着,眼神重新发亮,腰板也挺直了,喃喃地说:“原来是这样,我知道了,我们六个人是为掩藏那个人才存在的。” “那个人是谁?” 水暗影急急的问道:“你们七杀手不该是七个人吗?七把刀,七个人,怎么会是六个人?” 七杀手,七把天下锋利无比的陌刀,现在可以算是‘众所周知’了,早在两年前,水暗影在塔希科雪原时,只知道夜搜魂、陈断玉、秦摘花三人是七杀手。 后来,她逐渐知道了方圆、铁辽,与张翼。 妖魔鬼怪佛龙狼,后面再加个手,就是七杀手的代号:夜搜魂是妖手,魔手铁辽,鬼手方圆,怪手陈断玉,佛手张翼,狼手秦摘花。 水暗影独独不知道龙手是谁。 张翼深吸了一口气,缓缓说道:“那个人,就是我们中的龙手。” 水暗影马上追问:“龙手是谁?” 张翼却摇了摇头。 水暗影再次愕然:“你,你也不知道龙手是谁?” “不知道。” 张翼坦然道:“不但我不知道,方圆他们同样也不知道。因为当初我们在入选集训后,谁也没见过龙手。秦摘花还曾经问过龙头。” “他没有告诉秦老七。” “呵呵,何止是没告诉,还被关了两天小黑屋,以示惩罚他刺探重要军情。” 张翼可能想到当年秦摘花被处罚的有多惨了,笑道:“从那之后,我们就再也没有谁问过,也渐渐忽视了那个本该存在的人。” 第1363章 :我得走了 七杀手是当世独一无二的,他们本身就是从华夏各界选拔上来的精英,其中四个人来自军队,包括方圆在内的其他三个人,算是社会招工的了。 七杀手有多牛叉,单单从他们手持七把当世最锋利的陌刀、郭易秦那样的高手都被淘汰掉就能看得出。 可这么牛哄哄的存在,却被龙头当做道具,来掩饰其中的一个人。 那么就算用脚丫子来推算,也能知道那个人在龙头的计划中,有多么的重要了。 更重要的是,龙头都谢世那么久了,夜搜魂都遁入空门、张翼都退役了,那个人却还没有出现。 那个本该存在的人,究竟得掩藏到什么时候,才肯露出他的庐山真面目? 等他露出真面目时,已经退役了的张翼,又能做些什么呢? 张翼心里这样想着,慢慢地低头,看向了隐藏在手臂后的昆仑陌刀。 他仿佛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了。 一直以来,他都把昆仑陌刀当做是自己的兄弟,本着‘昆仑不出关、出关必斩仙’的严令,在国内时的任何时候,他与陌刀都是寸步不离的。 现在看来,龙头当初把陌刀交给他,只是让他代为‘保管’而已。 就像夜搜魂遁入空门时,把陌刀交给方圆那样--他既然已经无法与铁辽等人并肩作战了,那么就再也没有资格持有这把刀了。 七把刀,七个人。 七把陌刀出关,才能发挥它们最大的威力。 铁辽、陈断玉、秦摘花,还是七杀手中的人,他们肯定会有机会携刀出关的。 夜搜魂遁入空门,他退役后,都注定无缘再参与那场即将到来的拼死相杀,那么方圆却可以,无论他愿意还是不愿意,只要夏小韵去了那个地方,他就得去! 所以,张翼觉得自己这把刀就是方圆的。 方圆既然要去,那么他的影子昆仑,又怎么可能不跟去? 昆仑的名字,正是因为拥有了这样一把陌刀才叫昆仑的。 “原来,龙头隐藏的并不只有那个人,还有昆仑。” 张翼盯着在细雨中,闪着森寒光芒的陌刀,喃喃说道:“夜搜魂,应该就是为昆仑占位子的,而我,却是郭易秦的道具。” “你是说,当初落选七杀手的郭易秦,才是真正的七杀手之一?” 水暗影抬手,用力搓了搓有些生冷的脸颊,满脸不信的神色。 她相信昆仑可能是龙头早就埋下的伏笔之一,毕竟昆仑的功夫比方圆等人还要强悍,可要说是郭易秦也是伏笔,她就有些理不通了。 “唉,当年他落选,也许本来就是龙头刻意为之的。” 张翼叹了口气,抬头看着黑蒙蒙的雨夜,说道:“如果,郭易秦不是龙头埋下的伏笔之一,他有什么资格,去继承龙头谢世后的位子?” “他继承我父亲的位子?是啊,如果他不是七杀手之一,又有什么资格,去继承父亲的位子呢?” 水暗影喃喃地重复了几遍后,又抬头问道:“可是,郭易秦没有你这样的陌刀。而且,据我所知,我大姐送给方圆的那把刀,也被他丢失在了境外。” “郭易秦有的。” 张翼用肯定的语气说:“他只是从来没有拿出过来罢了。现在,他终于有机会用了--在刀鞘内隐藏了那么多年的宝刀,一旦出鞘将会更加锋利。” 水暗影又问:“那,方圆遗失的那把刀,就是你这把?” 张翼苦笑着,手腕挽了个很花哨的刀花,嚓地一声刺在了水暗影旁边的树干上。 嗡、嗡嗡的响声,自不断剧烈颤抖的刀刃上传来时,张翼转身就走。 水暗影愣了下,问道:“你去干嘛?” “走啊,以后,就没我什么事了。” 张翼头也不回的摆摆手。 他不想回头,他怕水暗影看到他脸上有泪水淌下。 没有什么事,能比夺走一个骄傲年轻人的尊严,更为残忍的了。 这么多年来,张翼一直都以为自己是最优秀的,无论执行任何任务,他都能顺利完成,为他自己,也为他那个身居高位的老子,赢得了荣誉。 就算他必须得退役时,他也固执的以为,他会永远把这把陌刀留在身边,这不但是他荣誉的见证,更是他伴随着他历尽万千凶险从没失败的兄弟。 就像方圆那样,加入七杀手才半年,被龙头亲自逐出去后,不也是带着陌刀走了? 所以张翼就觉得,他比方圆更有资格,保留这把陌刀。 但今晚他忽然明白了许多:方圆那把刀,本来就是龙头为昆仑制订的,只是假借他的手,去送给昆仑罢了。 至于夜搜魂送给方圆的那把刀竟然被遗失掉(实际上是被九幽夫人拿手指弹断了),这--谁能保证,这也是在龙头计划中的一个环节,以此来迷惑某些人的呢? 无论是不是,已经答应母亲从此要在家当个好孩子的张翼,都已经没有任何理由,再保存这把刀了,这才委托水暗影,把它转交给方圆。 兄弟从此永远离别,会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 看看这漫天的细雨,就知道了。 张翼很清楚,就算他回过头来,水暗影也看不出他在哭泣的,细雨足可以掩饰一切,但他就是不想回头:能瞒得过别人,却瞒不过自己。 “张翼!” 水暗影呆愣半晌,才明白张翼当前的感受,心中一酸,对远去的车子,尖声大叫了一声。 雨还在下,不停的下。 有多少年了,中秋季节时期没有过这种连阴天了? 铁辽已经记不清了,不过他确实记得在他十几岁的某年,就曾经有过一次合这样的天气。 这个季节对于城里人来说,除了能感受到气温明显开始下降,得需要多穿秋衣秋裤之外,好像跟平时没什么两样的。 不过对于乡下农村来说,这种鬼天气却是能影响收入的:每年的中秋佳节时期,在那些流传千古的诗词内,是个全家团圆的好日子,但对绝大多数农民来说,也是农忙最紧张的时候。 玉米,就在中秋节前后收割的。 收割了的玉米,虽说不用像小麦那样收割后就得立即晒干入库,可也受不了这种阴雨连绵的天气,如果再继续阴下去,玉米还没有等脱粒就会发芽,变黑的。 所以,任何的节日从来都只属于不用种地的人,无论是中秋,还是现在那些被商家鼓吹的让年轻人忘记214号只是西方情人节,都是农忙的时候,好不容易等农闲了,可以过个春节了,结果还不让放鞭炮了--搞得一点年滋味也没有。 说是怕污染空气。 这就不明白了,鞭炮在华夏放了多少年了,以往也没谁禁止,怎么现在都过洋鬼子的节日、信奉上帝的的人越来越多了,却不能放鞭炮了呢? “想到什么了?眼里还有忧虑的神色?” 就在半躺在床头柜上的铁辽,盯着窗外黑蒙蒙的天空发呆时,南诏樱花从他怀里抬起头,伸出一只好像白藕般的胳膊,张开手指在他眼前晃了晃。 “呵呵,没什么。” 铁辽这才回过神来,低头看着怀里的女人,抱歉的笑了笑:“就想到了少年时期的一些事。” “能不能跟我说说?” 南诏樱花收回胳膊,觉得好像有些冷,又往铁辽怀中钻了下,抱的他更紧了。 紧紧抱住这个男人,让她很有种安全感,这是以前都没有过的。 所以在一周之前,她主动成为了铁辽的女人。 铁辽很喜欢她,并没有因为她是来自东洋,而自己的身份又那样特殊,就婉拒她。 他能看出,这个在睡觉时总爱说梦话的女孩子,心理压力相当的重。 也许,唯有干掉她的杀父仇人后,她才能彻底轻松下来吧? 她的杀父仇人是谁? 方圆? 每当想到这个问题时,铁辽就会在心里嘲笑自己:他用生命换回来的绝密资料,竟然只是漠北北精心设计的一个圈套。 幸好他那份绝密资料,并没有为方圆造成太大的伤害。 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铁辽觉得以后没脸见那家伙了,估计方圆也没脸见他:丢人啊,自诩为华夏最精锐的两个大男人,竟然被一女魔头玩的滴滴转,没有约个好日子一起撞死,就已经是在苟且偷生了,哪儿还有脸见面呢? 杀南诏博士的人,不是方圆。 这句话,在铁辽嘴边已经转了好多次了,尤其是在结纳了女孩子清白身躯后。 他却不敢说出来。 南诏樱花如果问他,方圆不是凶手,那真凶会是谁呢? 可以肯定的一点就是,南诏博士是被昆仑陌刀劈杀的,而拥有这把刀的人,也就七个人而已,不是方圆,那么就只能是别人。 打死铁辽,他也不能告诉自己女人,说干掉她老子的人,是已经退役了的张翼。 为父报仇的南诏樱花,残杀清河燕子没有受到惩罚,就已经是上面格外开恩了,如果再让她去找张翼报仇--张五阿哥,可不会像清河燕子那样‘通情达理’,能原谅刺杀自己的人,他会更加直接的手段,让她香消玉损,这是毫无疑问的。 “你确实有心事,我能感觉得到。” 好像小猫那样蜷缩在铁辽怀中的南诏樱花,再次抬起头,眼神无比的真挚:“铁君,对我说说吧,也许我能帮你呢。” “是,也唯有你能帮我了。” 铁辽想了想,才如实说道。 “那你说,我能帮你做什么?” 南诏樱花一下子来兴趣了,抬起了身子。 毛毯从她肩膀上滑落,露出了汉白玉雕刻般的完美娇躯,让铁辽心脏猛地一跳,伸出了手。 南诏樱花很配合的闭上眼,发出好像哭泣般的哼声。 嗡,嗡嗡! 就在南诏樱花的轻哼声越来越急促时,铁辽放在枕头边的手机震动了起来。 他抓起来看时,南诏樱花就觉得那种气氛,一下子稀释了很多,睁开眼看他,用目光询问他怎么了。 “我得走了。” 铁辽死死盯着那条信息,看了足足半分钟后,才语气苦涩的说道。 “去哪儿?” 南诏樱花下意识的问出这个问题后,接着醒悟了过来:“去执行任务?” 第1364章 :这戒指是我的 就像铁辽知道南诏樱花是东洋人,来华夏就是为了找方圆报仇那样,她也知道她的男人是华夏特工,杀父仇人的战友,还是关系相当好的那种。 既然铁辽是特工,那么随时都会接到外出任务的命令,这也没什么奇怪的。 南诏樱花只是有些舍不得:“现在,现在就走?” “也可以--” 铁辽望着她,舔了舔嘴唇说:“也可以等会儿,不是太急,但必须得走。” 南诏樱花明白他说不是太急是什么意思了,俏脸一红,垂下眼帘低声说:“那就,那就等会儿再走,先、先做点什么。” 说完,她就低头伏在了铁辽胸膛上,嫩舌灵巧的就像蛇儿那样,在上面游走了起来。 铁辽咽了口口水,低声说:“我想、我想先跟你说会儿话。” “你说呢,我听着。” 南诏樱花停止了游走,抬头看着她的男人。 她并没有觉得,全心全意伺候这个华夏男人有什么错,又会不会有损她东洋人的尊严。 上世纪那次导致华夏数千万军民伤亡的战争,东洋人是永世都不能逃避的罪人,战争过去那么多年了,两国还是仇恨比友情多很多,这是全世界都知道的事。 不过,这并不影响南诏樱花深爱着铁辽。 为了陪伴在这个男人身边,她可以放弃除杀父之仇在内的任何东西。 而铁辽也知道她的心思。 严格说起来,无论残杀南诏博士的人是谁,那都是铁辽的战友,兄弟,他没有任何理由与要为父报仇的南诏樱花,发展成这关系。 只要她不放弃仇恨,他们就是仇敌。 只是爱情这玩意很奇怪,能改变那些人们以为无法改变的思想,再加上铁辽那时候以为真正的方圆已经死了,就算没有南诏樱花出现,他也会竭尽全力刺杀方圆的。 所以他才能接受她,两个人并迅速的陷进爱河中,等他得知他以为死了的方圆,其实是人家漠北北的一个阴谋时,他已经爱的无法自拔了,从而陷进‘要不要说出真相’的痛苦中。 真相,是绝不能说出来的。 哪怕方圆在看到郭易秦发来的短信,知道本次任务很可能再也回不来了后,他也不能说出来。 但他也可以说出来-- “我知道,你最大的心愿,就是为父报仇。” 铁辽右手在女人柔顺的发丝上,轻轻摩挲着:“无论怎么样,你都不会放弃。” “是的。” 南诏樱花有些奇怪,点了点头说:“铁君,当初我也曾经对你坦言过这些。你是方圆的好朋友。无论是你误会他之前,还是以后,我都告诉你,我一定要杀他。” “我也知道,我的决定,会让你陷进两难的境界,所以我请你不要插手这件事,无论我们两个谁死--其实,你知道死的那个人会是我。” 南诏樱花笑了下,没有丝毫的恐惧:“我自己也知道,我没有半点成功的希望,可我还会那样。就像你报效你的祖国那样,任何事,包括爱情,都该放到一边。那时候,你也答应我的。答应等我死后,会给我收尸的,更答应我,等我死后,把它交给方圆。” 南诏樱花说着,抬起了右手。 在她的右手无名指上,戴着一个在灯光下泛着青铜绿的戒指。 戒指上,雕刻着一个小小的,却很可怕的厉鬼。 “这是鬼戒,它的来历我已经跟你说过了。任何人,佩戴上这个鬼戒后,都不会有好下场。当初,在俄罗斯彼得山上时,我曾经把它送给过方圆。” 南诏樱花脸上的笑容隐去,低低的声音里,带有了一丝明显的恐惧:“可在我送出去的第二天,我就发现它又回到了我面前。看来,它是不会放过了。要放过我,除非我死掉。” 鬼戒所代表的含义,也让南诏樱花提前‘预测’出了自己找方圆报仇时,会死。 所以她才恳求铁辽,等她死后,能把这枚戒指送给方圆,就算是给她报仇了,也没枉她白白深爱过他一场。 就因为方圆只要能戴上这玩意,就会引来灭亡的噩运说法,铁辽表面上不说,但内心却是嗤之以鼻的,所以才很爽快的答应了她这个要求。 “我知道,你心里根本不信它蕴含着那么可怕的魔力--” 南诏樱花刚说到这儿,铁辽忽然把那枚鬼戒摘了过去,稍稍捏了下戴在了自己左手无名指上。 南诏樱花愣住:“铁君,你这是?” “我发现,我戴着它很合适啊。” 铁辽晃了晃手,笑道:“就不如送给我吧。” “不行,你快摘下来!” 南诏樱花一点都不愿意深爱的男人,沾染这个不吉祥的东西,听他这样说后连忙爬起来,伸手去够。 铁辽左手向高处抬起:“樱花,不要抢了。可能,我才最适合戴这枚戒指的。” 南诏樱花愣住,望着他的眼角,不住的跳。 铁辽放下手,动作温柔的替她把垂在肩膀上的发丝拿到背后,低声说:“樱花,我有话要对你说。其实,我才是--” 一只手,堵住了铁辽的嘴唇。 南诏樱花的脸色发白,刚才还很温软的手,这会儿竟然有些凉,颤声说:“别,别说。” “唉。” 铁辽慢慢拿开她的手,叹了口气说:“有些话,早晚都得说出来的,其实,杀--” “等等!” 南诏樱花再次捂住了铁辽的嘴,用力咬了下嘴唇后,才低声说:“等等,等等再说?” 等什么? 铁辽很快就知道她要做什么了。 两个人真正同居一周了,恩爱时她从没有像现在这样放肆,甚至是疯狂,更是在铁辽肩膀上,胸膛上,胳膊上撕咬抓挠,都见血了,就像一只野猫那样。 女人的疯狂,只能最大程度上的激发男人骨子里的兽性,这一点敲打在玻璃上的雨点,有幸亲眼目睹了。 起风了,雨丝终于变成了雨点,黄豆般的那样大小,被北风夹裹着,狠狠击打在了窗户玻璃上,尤其是那些彩钢瓦屋顶上,发出的啪、啪声,淹没了尘世间的其它声音。 足足有半小时,雨点才变小,重新变回了雨丝,被也同时减小的风送到窗户上,再也不会发出任何声音,只能像尖叫一声过后,就变成猫儿般的用舌尖温柔舔着男人浑身伤痕的南诏樱花那样,舔在窗户玻璃上。 铁辽闭着眼,静静享受着女人疯狂过后的温柔。 等感觉有冰凉的泪水,跌落在心口后,他才慢慢地睁开了眼。 女人就大马金刀的骑在他身上,双手按着他胸膛,垂头看着他,声音嘶哑的问道:“你、你在骗我,对不对?” “以前是在骗你,现在是实话。” 铁辽神色坦然的回答:“因为那时候舍不得你,恰好方圆又该死,所以让他来替我背这个黑锅,我没有任何的心理负担。严格说起来,这也算不上黑锅。你父亲,确实该死。你可知道,就因为他的力挺,我有数十名战友,都永远留在北朝地下古城,连尸骸都没能收回来吗?” 南诏樱花按着铁辽的双手十指,慢慢地开始用力。 尖利的手指尖,几乎刺进了他的皮肤内,鲜血却从她紧咬着的嘴唇上滴落下来。 “我知道,你会说让我那么多战友牺牲的罪魁祸首,是北朝某人。你父亲,他只是为东洋做了他该做的事。” 铁辽闭了下眼睛,低声说:“但无论怎么样,他都该死。就算我们早就相爱,我也会这样做。” “我、我在你心里,永远都比不上你的祖国?” 南诏樱花哑声问道。 “这个问题该怎么回答呢?” 铁辽想了想,才说:“举个例子吧,我身边的例子。一位非常被我崇拜的老人,他家十数人为了祖国而牺牲--我知道,我永远无法成为他那样伟大的人物,但我会向他看齐。” “你骗我的,你骗我!” 南诏樱花泪水流的更急了:“杀我父亲的凶手不是你,是方圆!你这样说,就是想为他开脱……” “傻孩子,哪有你说的那种傻人?” 铁辽笑着伸手,替她擦了下泪水:“更何况,我是这么的爱你。樱花,你仔细想想,就该知道丰田秀敏是在骗你了。你父亲被杀时,方圆正处于随时死亡的状态。” 方圆在北朝差点没命,在外流浪一年多后才现身的事儿,并不是啥秘密,依着南诏樱花对他的‘关注’程度,当然能打探到。 正如铁辽所说的那样,她也早就考虑过这个问题,隐隐觉得丰田秀敏在骗她。 她却不想去问问丰田秀敏,为什么要骗他,而是固执的要干掉方圆:他是她的杀父仇人这个信念,早就深深扎在她心底了。 除非有人主动跳出来,承认他才是残杀父亲的凶手,她才会绕过方圆。 现在,这个人跳了出来,恰恰是她深爱的男人。 忽然间,南诏樱花不知道自己该怎办了。 她从没有想过,杀父仇人会是她深爱的男人,就像她从没想过有一天,她会这么爱上铁辽那样。 一边是父亲,一边是爱人,两个人之间没有任何的直接仇恨,之所以发生这种事,那都是因为他们各属不同的国家,谈不上任何的对错,只有生死。 那么,她该选择谁? 是继续为父报仇,还是杀铁辽? 南诏樱花觉得自己的灵魂,慢悠悠的飘到了天花板上,看着铁辽把她抱在怀里,轻轻吻了下,举起左手晃了晃轻声说道:“这算是咱们的订婚戒指了,我不会允许你送给任何人,它就是我的,就像你只能是我的一样。” “樱花,我会给你合理交代的,但得等我执行任务回来后。” 南诏樱花看到,铁辽把毛毯披在女人身上,飞快的穿好衣服,从枕头下拿出了那把锋利异常的陌刀。 就是这把刀,把她父亲一劈两半。 “记住我的话,不要乱出门,一切等我回来。” 铁辽再次抱着她,稍稍用力晃了下,转身大踏步的走出了房间。 “啊--呜呜!” 南诏樱花看到,女人在床上呆愣很久后,忽然扑倒在枕头上,用拳捶打着,呜呜痛哭了起来。 第1365章 :不合格的老大 不下雨时,人们总是希望能举着一把伞走在田陌荒草间,享受那如黛远山如雾般的飘渺,从中感受某种境界。 雨总是下个不停时,人们却又开始跳着脚的骂娘,说老天爷这是不打算给子民活路了,没看到收回家的玉米都发芽了?墙皮都开始长绿毛了,媳妇那方面的要求也低落了--这日子还怎么过啊? 尤其是搞工程的,遇到这种每天一雨的连阴天,更是别扭的要命,只觉得做什么都不得劲,心情也莫名低落的厉害。 老天爷好像特别喜欢折腾人那样,这场秋雨一直下了小半月,就像是上班那样,每天上午八点准时开下,晚上八点才停。 下了太久后,可能他也烦了,才懒洋洋的挥了挥衣袖,遣一阵风吹开了那层雾蒙蒙,让金色的夕阳,普照它的子民了。 人间欢声雷动。 还有些自以为承受力很强的二货,指着苍天嚣张的大叫,说什么有本事再来个半月的,爷们也不惧--话还没说完,就被人一巴掌拍在了后脑勺上。 梨花山风景开发区的工地上,工人们都钻出简易房,神色贪婪的抬头深呼吸时,监工头带来了一特大好消息:明天,休班一天。 淫雨霏霏的这半月,大家伙可都是坚持轮流开工的,眼看天已放晴,明天怎么能全体休班呢? 监工头说,这是梨花山的方总特意嘱咐的,就是为了让大家在好天气内放松一下,把心态彻底调节好后,才会爆发出更大的工作热情。 为感谢大家伙在这段时间内的辛苦劳动,方总特意给每人发一千块钱的奖金,明天去市区好好玩耍,喝酒也罢,打架泡妞也行,总之只要别杀人放火,明天傍晚之前准时归队。 方总万岁! 也不知道是哪个擅于拍马溜须的,听完后立即振臂高呼,立即引起共鸣,漫山遍野都开始回荡这四个字了。 马屁声无风自飘三千里,站在梨花山观景台上的方圆,实在没理由听不到,更没理由不咧开嘴得意的笑,感慨的说当好人就是好啊,就是钱包瘪了些,以后得从那些前来游玩的游客身上捞回来。 细碎的脚步声从背后传来,带着好闻的香气。 看着山下那几辆开始向市区方向进发的大巴车,方圆头也没回的问道:“现在阳光有没有洒在我身上?” “当然了啊。” 穿着一身黑色长裙,外面却批了个白色小外套的楼宇湘,有些疑惑的问道:“你自己会看不到?” 方圆又问:“那你有没有看到,我身上散着一圈淡淡地光晕?好像菩萨那样。” 听他这样说后,楼宇湘才知道这家伙是在装比,抿嘴笑了下后后退两步,故作惊讶状的打量了他片刻,才双手放在腰间,双膝一屈娇声道:“信徒宇湘,拜见菩萨娘娘。” “我是娘娘吗?” “老百姓不都是把菩萨称为观音娘娘吗?” “我是不是娘娘,你会不知道?” 方圆的笑容中,夹杂了太多的龌龊。 可能是梨花山确实有着不同别处的灵气吧,就楼宇湘这种人住久了后,在遭到方圆的调笑后,脸儿竟然红了下,在夕阳下去看起来是那样的娇媚不可方物。 这些天来,方圆可谓是夜夜笙歌--楼宇湘就有这种本事,要是放在古代被皇唐明皇选为妃子,估计那句‘君王不早朝’的诗词,就跟杨玉环没啥关系了。 人参果这外号,可不是吹出来的。 楼宇湘美目流转,正要说什么时,眼角余光看到燕影从房间里走了出来,连忙闭上了嘴。 正式被方圆结纳后,楼宇湘在燕影面前的态度,就有了质的变化,客气恭敬了许多不说,还有很多心虚。 话说就在不久前,她可是放出话来,要把燕影踢走给方圆当小妈的,结果却成了人家儿子的小老婆--这事虽说没谁会说起,可她在面对燕影时,就心虚了很多。 燕影那么聪明的人,心里当然很清楚,看到她与儿子在那边,就像没看到那样径直走向了过山天桥。 “等这边修建好之后,你就可以住在别处,不用这样尴尬了。” 方圆走到她面前,动作自然的抬手,把垂在她左肩的一缕青丝,拢在了后面。 “也没什么尴尬的,当时就是说说而已,又不是真做过。” 轻轻吸了下鼻子,楼宇湘故作不在乎的样子,问:“今晚想吃什么?” “人参果。” 方圆想都没想就脱口说道。 “讨厌了啊。” 楼宇湘眉梢一挑的动作,把妩媚少妇特有的风情,在瞬间就全部释放了出来,让方圆心中一动,要不是燕影就在那边的天桥上,他肯定会把小女人拥入怀中,好好的亲吻一番。 “我想去市区。” 方圆不再开玩笑了:“有些想念毛驴了,不知道它现在过的好不好。” “你是想念你的小冰妹子吧?” 楼宇湘咯的一声轻笑,走到他身边,双手扶着护栏看着远处,幽幽叹了口气说:“她都走那么久了,你是该去找她认错--” “我做错了吗?” 方圆打断了她的话。 “你没做错。” 楼宇湘侧脸看着他,脸也不红的说:“你这么优秀的男人,怎么会做错事呢?错的只能是秦小冰--不过,你是男人,就算错在女人身上,你也该大度一些,谦让着她一点。其实,跟女人主动服软,说两句好话是不会死的。” “我现在……” 方圆犹豫了下,自嘲的笑着摇了摇头:“嘿嘿,还是算了。” “你现在是不是开始怀疑自己对女人的魅力了?” “在秦小冰面前,我从没觉得自己有什么魅力,要不然那晚也不会想用强了。” “你只是太珍惜与她在一起的感觉罢了。” “可能是这样吧。” 方圆点上一颗烟,抬头看着袅袅腾起的轻烟,沉默片刻后才说:“还是算了。” “算了?” 楼宇湘问:“你就舍得,那么可爱单纯的妹子?” “舍不得。” 方圆实话实说:“不过,我就算再贪婪,也不能把手所有的好东西都据为己有。我就是觉得,有些对不起秦大川。” “所以呢,你可以去找秦大川。” 楼宇湘说:“相信秦大川在过了那么多天后,也会想通什么--” 方圆摇了摇头:“还是算了。你不了解那个家伙的。秦小冰,就是他的逆鳞。” “嗯,你说的也不错。” 楼宇湘也知道,要想方圆去给秦小冰赔礼道歉是没问题的,但如果给秦大川--还是免了吧,不是他放不下架子,而是如果他真给秦大川赔礼道歉,那么秦大川以后就再也不会来梨花山了。 老大的尊严,还是需要维护的,要不然不足以服众。 “明天,我就要回苏省了。” 陪着方圆发了会呆,楼宇湘岔开了话题。 “我知道。” 方圆点了点头:“我已经嘱咐过灰兔、格林德两个人了。有他们在,你的安全是没问题的。” 楼宇湘决定回苏省剑锋山,主要是要把帝皇集团总裁的职务辞掉,算是与楼家正式做个了断,成为嫁出去的姑娘了。 “我不会在那边呆太久的,最多也就是三五天,除了公司移交的重点外,我还想陪我父母一天。” 楼宇湘轻声说:“我要告诉他们,我已经找到了属于我的幸福,请他们不要在地下还为我担心了。” “这是应该的,替我烧几柱香。” 方圆想了想,才说:“最好是烧我们的一张合影照给他们看,如果他们真能看到--” “他们肯定能看到,也肯定会满意的。” 楼宇湘张开手,轻轻抱了下方圆,接着松开:“我这就去准备一下。今晚,别去我房间里了,我想一个人静静。明天,也不要出来送我,我怕我舍不得走了。” 方圆抬手,在楼宇湘的小鼻子上轻轻刮了下:“别说的这样煽情。行,我听你的。” “天色已经不早了,想做什么就去做。” 楼宇湘笑了下,转身快步走向了自己房间。 正如她所说的那样,如果不是为了与楼家做个彻底的了断,陪过世的父母说说话,她是不会离开梨花山的。 “我能去做啥啊?” 目送楼宇湘走进她自己房间里后,方圆才苦笑了下。 那会儿,他是真想去找秦家兄妹的。 也有了明确的打算,就是抹下面子来给秦大川认错。 可能是错觉,也可能是天气原因吧,秦大川不在梨花山的这半月,山上再也没有了以往那种轻快的气氛了,晚上更听不到谁赢钱后的得意狂笑声,谁输了后的拍案大骂声了。 有事没事就往方圆跟前凑,不找骂不舒服的格林德,总是没脸没皮的筛子等人,现在见到方圆后,态度也都恭敬了许多。 方圆很清楚,这都是因为那块牌子存在的缘故。 昆仑立下规矩的那块牌子,就像一块沉甸甸的大石头,压在了所有人心上,时刻提醒大家以后要分清尊卑,必须得懂得尊重老大。 方圆还知道,昆仑那样做没有错,一切都是为了他好,燕影、楼宇湘也都是这样认为的……只是,这段时间内,他却过的不愉快,要不然也不会每晚躲在楼宇湘房间里,睡到日上三竿才起来了,如果有太阳的话。 高处不胜寒。 这五个字,把身居高位的人心态,可谓是诠释的淋漓尽致。 一个要想成大事的人,必须得让人敬畏,而敬畏的根本,就是得与手下划清等级界线,再也不能像以往那样与手下没大没小的打成一片了,得时刻保持老大该有的独、立性。 方圆不反对自己能成为一个老大,但却不想失去曾经的那种快乐。 如果只是为了当个有威严的老大,那么方圆没必要开发梨花山的。 他决定在这儿安家,最大的原因除了行善之外,就是要享受轻松愉悦的美好生活。 “我可能不是一个合格的老大。” 方圆望着那个一人高的木桩,沉默很久后,才重重吐出一口气,快步走向了东边那栋小楼。 来到门前,他刚要推门进去,却又抬手在门上敲了几下。 第1366章 :跟我学怎么笑 昆仑静静的坐在窗前,望着西边金色的夕阳,神色平静。 自从她来到梨花山,接管了这边的安全工作后,她就搬来了这间屋子里。 坐在窗前,就能俯视山上所有的建筑,包括对面的过山天桥,与后山那座刷上红色油漆的水泥房子,不管有任何的风吹草动,都能尽收眼底,起到了瞭望塔的效果,看来当初方圆在这个位置修建一栋最高的小楼时,就已经考虑到了它的作用。 所以在方圆、燕影等人相继从楼下走过去时,昆仑都能看到。 她也看到了楼宇湘,与方圆在那边聊了很久。 不过她没有去关注,就连她自己都怀疑,自己可能算不上一个女人了,要不然看到方圆在与别的女人卿卿我我时,她的心情怎么可以这样平静? 一个真正的女人,必须得拥有吃醋的‘基本功’才对。 这个发现,让昆仑有些不安,还有些说不出的恐惧,就仿佛她在梨花山上,只是一个多余的人。 她在立威后,不在意格林德等人怎么看她,甚至也不在乎梨花山上失去了原有的欢声笑语,因为她曾经听山羊说起过,一个真正的老大,不是那种与手下打成一片的,而是要高高在上的,才能让人敬畏。 封建社会中的皇帝,不就是自称孤家寡人的吗? 方圆要想大有作为,那么就必须得撇开以前的某些习惯,像楼宇湘等人学习,得懂得让手下人敬畏,那样才不会有哪个小弟,敢拿刀子指着他说要杀他。 她也看出,这些天方圆虽说还像以往那样生活,可他的笑容有些勉强,甚至有些孤独--导致他每晚都会去楼宇湘那儿,两个人鬼混到很晚才熄灯休息。 整个梨花山上,也就是楼宇湘能让方圆放下他老大的架子吧? 我这样做,错了吗? 这个问题,在这些天里昆仑已经想了很多次了。 无论她怎么想,都没想到自己这样做有什么错误,可为什么方圆却不高兴呢? 也许,他还没有从以往与手下打闹惯了的随意中醒悟出来,等再过一段时间后,他就会觉得习以为常,并能从中享受到被敬畏的好处了。 昆仑想到这儿时,听到有人走上楼梯的脚步声,从虚掩着的房门外传来。 不用开门去看,昆仑也能从脚步声中听出这是方圆来了,长长的眼睫毛微微颤了下,开心的笑意从眉梢眼角,瞬间传遍了所有神经的末梢:他,终于来我这儿了。 她的心,不争气的跳了起来。 那是因为她不知道方圆来找她做什么,太阳马上落山了,天快要黑了。 一个男人去找一个独居的女孩子,在天快黑时,总能让人联想到某种粉色的事儿,这是昆仑期盼已久的。 从没有过的紧张,让她感觉方圆的脚步声,就像鼓槌那样,一下一下的敲打在心上,脑子里更是胡思乱想:他今晚不去楼宇湘那儿了吗?他如果不走,我该怎办?他如果抱住我,要脱我的衣服,我肯定不会反抗的,但也不能像僵尸那样的毫无动作,山羊好像说过,男人没谁喜欢木头女人。 他们最喜欢的,就是楼宇湘那种女人,碰一下就像被烙铁烫了下似的,要发出--昆仑想到这儿时,听到了帮帮的敲门声。 这很有节奏更有礼貌的敲门声,就像一股子寒风那样,一下子把昆仑这些胡思乱想都吹散了,只剩下满世界的冰凉:他,什么时候来找我,还得要敲门了? 帮、帮帮,敲门声还在继续,不温不火的。 “进,进来。” 昆仑用力咬了下嘴唇后,声音有些沙哑的说道。 门开了,方圆走了进来。 昆仑依旧坐在窗前的椅子上,没有回头,就像以前她与方圆相处的那些日子里一般,只是抓着扶手的右手手背上,青筋却已经绷紧。 “怎么没去餐厅吃饭?” 方圆抬手打开了门后的灯,很随意的扫视了眼房间内,走过来问道:“住在这儿还习惯吧?” “习、习惯,很,很好。我还,不饿。” 昆仑慢慢吐出一口气,这才从椅子上站起来,转身看着方圆。 方圆张嘴刚要说什么,目光在与昆仑目光相碰的瞬间,他竟然忘记要说什么了。 他不说话时,昆仑从来都不会主动说话,就这样静静的望着他。 方圆想挪开与她对视的目光,可又不知道该怎么挪开,只能与她默默注视着,脸上的笑容僵住,心里觉得无比别扭,越想说点什么,就越说不出话来。 这种莫名其妙的紧张,让他觉得昆仑很陌生。 昆仑不爱说话,他早就知道。 以前他与昆仑在一起时,总是说不完的话,不管是吹牛还是说笑话,甚至当面夸她哪儿哪儿长的好看,都是不打草稿张嘴就来的,才不管她听了后心里会是啥感受。 可是现在,他与昆仑对视了足足十几秒中,嘴巴总是张啊张的,却是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想,想说什么,就说吧。” 就在方圆严重怀疑自己是不是丧失了语言功能时,昆仑主动说话了。 “我--咳!” 方圆这才挪开目光,重重咳嗽了声,那种极端不舒服的感觉,这才消失,苦笑了声说:“刚才,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了,忽然不会说话了。” “牌子。” “牌子?啥牌子?” “那块,牌子。” 昆仑转身,看着楼下远处那根木桩。 她虽然不爱说话,除了方圆之外,也很少与人交流,但这却不代表着她的智商有问题,一下子就说到了重点,没有丝毫的拐弯抹角。 那块牌子的出现,与其说是给方圆立威,倒不如说是斩断了他享受轻松生活的欢乐源泉。 整座梨花山上,除了燕影之外,可能就再也没有谁喜欢那块牌子了。 哪怕以往让手下极端敬畏的楼宇湘,也没有了刚来梨花山时的那种舒心惬意。 方圆没说话。 他从没有对她撒谎的习惯,更没必要安慰她,说她没有做错。 “我去,把那牌子,除掉。” 昆仑转身,低头快步走向门口:“今晚,我会般,到明媚山那边。” 昆仑觉得,她才是斩断梨花山上欢声笑语的罪魁祸首,只要能把那块立威的牌子除掉,她本人再搬离到明媚山上,那么压在大家伙心头的巨石就会消失了。 方圆伸手,拉住了她的手。 昆仑停住了脚步,依旧低头看着地板,没说话。 “规矩既然已经立起来了,就再也没有废掉的必要。其实你想的不错,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问题是出在了我身上,我没有按规矩来做事。” 方圆沉默片刻,才说:“没有谁,能比你做的更好了。未来的梨花山上,很快就会有孩子们入驻了,谁都不能在山上擅动刀兵,这是谁也不能违抗的底线。” “只是,那牌子,竖在那儿,很刺眼。” 昆仑并没有因为方圆的安慰,就说都怪她不好的那些客气话,依旧是有什么就说什么:“它,与孩子们,不匹配。” “嘿嘿,这话说的倒是不错,毕竟那句话也太霸气了些,会对孩子们,还有前来准备布施的各位大善人,造成一定的心理压力。” 方圆笑着,手上忽然稍稍用力。 猝不及防下的昆仑,一下子被他拉扯在了怀中,本能的刚要挣扎,就被他搂住腰肢,她全身血液轰地一声,都冲上了脑子。 方圆曾经抱过她,但那是在她几近脱力时,疲倦之际只想躺在最安全的怀中,好好休息下而已,很自然的。 现在不是自然的,她没有脱力,也不需要任何人抱着她给她安全感,方圆就把她搂在了怀中--同样是抱抱,给人的感觉却是大不相同的。 方圆很清楚她现在是什么感受,所以并没有任何的进一步动作,就是揽着她的腰肢,走到窗前望着外面,也不说话。 天渐渐黑下来时,昆仑的心跳,终于恢复了正常,耷在背后的右手,慢慢地一点点抬起,看样子想搂住方圆的腰,却始终不敢。 她以前当然也搂过方圆的腰,只是那时候的意义,与现在截然不同。 方圆并没有回头,却好像知道她想做什么,右手后翻牵起了她的手,结结实实的抱在了自己腰间,说道:“你现在所看到的,就是我们的家。” “我们的,家?” 昆仑又有了晕眩的感觉。 “是的。” “我能,住一辈子吗?” “等你老死后,也得埋在这儿,咱们一起。” “我能,做什么?” “开心的活着,要学会笑。” “我,不会,笑。” “那就学。” 方圆侧脸看着她,问道:“敢不敢学?” 笑,有什么好学的? 是个人就会笑,傻子也会。 所以昆仑不知道方圆为什么要这样说,秀眉刚微微皱起,方圆就把脑袋探出窗户,纵声大笑起来:“哈,哈哈!” 突兀的笑声响起后,一下子打乱了梨花山上的圆静,有开门、开窗户的声音传来--格林德等人已经去餐厅用餐了,忽然听到有人大笑后,本能的就蹦起来,去查看究竟:奶奶地,这是谁敢在梨花山撒野? “是方少。” 最先扑到窗口的灰兔,抬头望着站在小楼窗口大笑的方圆,有些茫然的问:“好好的,他笑什么呢?” “发神经了?” 听说是方圆在大笑后,刚站起来的筛子,又坐了下去。 虽说方圆忽然大笑有些犯病的嫌疑,不过总的来说笑是比哭要好,人家又是这儿的老大,爱怎么笑就怎么笑好了。 “哈,哈--哈哈。” 仅仅只有方圆一个人在笑,傻瓜般的,大家在莫名过后,最多也就是觉得他在发神经,不会太在意。 可问题是,在他傻瓜般笑了足足半分钟后,又有一个女孩子笑声响起了。 很生涩,很勉强,却很努力。 大笑,还需要努力吗? 这对普通人来说没有任何困难,但对昆仑来说,却是个比让她一刀同时砍掉三个脑袋,还要难以完成的动作。 她不想这样笑。 她从没有这样笑过。 方圆却希望她能这样笑,用鼓励的眼神看着她,更加用力的搂住了她。 第1367章 :这是我们的家 从来,昆仑都不懂拒绝方圆的任何要求。 这个男人是她的影子,她的唯一,她之所以能来这个世界上,就是因为他,就算他让她去死,她也不会皱一下眉头,更何况他只是让她去笑? 但如果给昆仑充分的考虑时间,她可能选择去死,也不会这样傻瓜般的大笑。 方圆不给她丝毫考虑的机会,只是搂紧了她结实的腰肢,狂笑声中低头看着她的眼神里,还带有了些许求的意思。 他在求她能纵声狂笑。 昆仑无法拒绝他的这种眼神,所以只能按照他的意思,大笑起来。 她的笑声,刚开始是那样的生涩,刺耳,甚至好像是在哭。 但随着方圆笑声的牵引,这些东西很快就消失了,她再笑时的声音,竟然能像银铃那样的清脆悦耳,却又中气十足,顺风传出老远。 漫山遍野中,都响彻起了欢快的笑声。 “昆仑,在笑?” 筛子嘴上的勺子已经掉在了地上,眼珠子瞪得好像两个牛铃铛,就像见了鬼那样。 他在见识到传说中的昆仑后,看到了她的冷漠,她的清秀,她浑身散发出的锐气,却独独没有见到她笑过。 同所有人一样,筛子认为昆仑就该是这样子的,就像昆仑山上的万年积雪,只会让人看到她后遍体生寒,这辈子都别指望会看到她那张脸上的淡漠,会融化掉。 但现在,她却在笑,笑声越来越流畅,清脆悦耳,带着聋子都能听得出的开心。 不仅仅是筛子被惊呆了,其他人也是这样。 燕影已经走到了院子里,抬头看着高处的那双儿女,也笑了起来。 实际年龄快五十相貌却只有三十许的方夫人,笑声也很好听的,关键是还带着一股子连她自己都察觉不出来的媚意。 楼宇湘站在窗前,抬头看了片刻轻轻叹了口气。 等她再出来时,身上已经披了一条红色的毛毯,就在院子里翩翩起舞,曼声唱道:“是谁,是谁送你来到我身边,是那圆圆的明月,明月,是那潺潺的山泉是那潺潺的山泉--” 燕影也马上加入了进来,左手掐着腰肢,右手高举起,两只脚灵巧的前后左右挪动,就像唐三藏取经路上遇到的那个玉兔精,与披着毛毯做胡旋舞的楼宇湘,配合的相当默契。 有人在笑,有人在唱,还在起舞。 这是怎么回事? 格林德等人彻底呆了。 马大姐到底是女人,心思比男人要细很多,尽管她也不知道方圆俩人为什么大笑,却能从燕影两个人的表现中察觉出了什么,马上就抄起一个不锈钢托盘,好像敲打手鼓那样,高举过肩敲打着,冲出了餐厅,围在燕影两人身边,晃动起了臃肿的身子。 别看马大姐身材臃肿,但她跳起舞时却是相当灵敏的,而且还有一种不服老的另类风情,看上去还是很迷人的。 筛子与格林德跑了出来,一个怀里抱着垃圾篓做出探琵琶状,一个竖着拖把的棍子当麦克风风,闭眼摇晃着大光头陶醉的样子。 所有人都来到了观景平台上,就连腿子折了的钱猴王,都拄着双拐在那儿左摇右晃的,他那只叫小宝的小猴子,更是在地上不断的翻着跟头。 可以毫不客气的说,除了燕影与楼宇湘之外,其他人随着歌声起舞时的样子,就是一群疯子,神经,妖魔乱舞。 偏偏,气氛是那样的融洽,给人生出少一个都不行的协调感。 刚开始时,是楼宇湘一个人在歌唱。 燕影随后加入。 《天竺少女》这首歌可是经典歌曲了,只要是看过老版《西游记》的人,都能哼哼两句,更何况还有两个大美人儿领唱呢? 筛子一边做出弹琵琶的样子,双膝一屈一屈的,一边抬手对窗口的方圆俩人挥手,示意他们快下来。 大家都这样捧场,方圆自然没有任何理由拒绝了,几乎是拖着昆仑跑下了小楼。 等他们跑出来时,平时被格林德称为榆木疙瘩的青龙,竟然从厨房内抱出了一堆劈柴,也不怕浪费粮食会遭雷劈,把大半桶花生油泼在了上面,灰兔屈指一弹,就有一道碧绿色的磷火落在上面。 轰地一声,火焰大亮。 篝火成。 火光亮起后,所有人都扔掉了手里的东西,手拉手的围成了一个圈子,把方圆与昆仑圈在了篝火前,就像草原部落欢庆丰收年的牧民那样,很默契的踢跶着双脚,歌声未断。 昆仑随着圈子的转动,而转动,一张小脸已经通红,双眸亮的就像星星,身子却在发抖。 方圆牵起了她的手,右手一招,握住了楼宇湘的左手,带着她就加入了圈子。 马大姐很自然的抓住了昆仑的另外一只手,让她情不自禁的随着圈子转动了起来,方圆没有再说什么,只是随着大家伙一起踢脚。 不大会儿,被动转圈的昆仑,也慢慢地起脚,动作还是有些生涩,但当她转完一圈后,却跳的比谁都好了。 在场众人中,她是最年轻的一个。 她以往的冷漠,残忍,让人忽略了她的真实年龄,忘记她比方圆还要小三岁,至今还是个不折不扣的女孩子,在歌舞方面的领舞,当然得有着天生的优势了。 谁也没想到,一场篝火晚会,就这样毫无征兆的来临。 随着昆仑清脆的歌声响起,大家转动的速度越来越快,自打她立威后产生的所有隔阂,在这一刻全部消失了。 所有人都在笑,都在唱,都在傻傻的围着一堆柴禾,手牵手的转着圈子,其中既有楼宇湘这样的小尤物,也有钱猴王这种猥琐的老头子,还有一只不断在翻跟头的小猴子。 本来,再过五百年,都不会有这一幕发生的,现在却活生生的就在眼前--都是因为昆仑。 因为方圆想让昆仑快乐起来,享受人世间最美的友情,亲情。 他不是一个合格的老大,他只享受与所有小弟都打成一片的那种无拘无束,他只想让苦了二十多年的昆仑,找到她该有的东西。 泪水,从昆仑脸上滑落。 她总算体会到了:原来,她是这样的幸福。 真正的幸福,不是你多厉害,更不是你有多可怕,而是你能处在人群中,可以感受到他们发自真心的笑。 梨花山对过的那座山上,有一颗树,树上坐着个人。 她已经在这儿坐了很久,不是今晚,是十多天了。 每天晚上,不管是不是下雨,她都会坐在这儿遥望着梨花山,目光森冷的就像一条毒蛇,择人而食,却始终没有找到下手的机会。 她发现,无论她从哪个方向潜上梨花山,都无法躲开昆仑的眼睛。 所以她只能等--却等来了今天。 她的肩膀已经不再疼痛了,可她的心却像是在被刀扎。 她觉得,她该属于这群欢庆的人中一个才对,就是那个牵着方圆手的那个,而不是楼宇湘,或者是昆仑。 但事实上她却孤独的坐在树上,看着那些贱人翩翩起舞,咬破了嘴唇。 嗡,嗡嗡,手机震动了起来。 她低头拿出了手机,打开那条信息,定定的看了至少半分钟,身子向后仰起,轻飘飘的落在了地上,很快就消失在了夜色中。 没有谁知道她在这儿隐藏了这么久,也没谁知道她已经离去了。 甚至,她自己都不知道,这次离开后,还能不能再回到唐王。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归宿。 林盼盼的归宿,又在哪儿呢? 她本来该在和平的都市里,耐心的长大,终究有一天会让她暗恋的男人发现,她原来是那样的美丽,能干……为她痴迷的。 可现在她的归宿却已经变了,是在悬崖边上行走,一个不慎就会粉身碎骨。 更重要的是,她没有掌控自己命运的权利,夫人一个短信,就能让她放弃最想要做的事情,用最快的速度赶往大西北。 自古以来,那个地方就被称为死亡之海,随处可见不知道哪个年代留下的白骨,她会不会成为那些白骨中的一员? 也许,那个地方才是她最终的归宿吧。 没有谁能改变自己的归宿--忽然间,林盼盼觉得那地方可爱起来,竟然有了迫切的心思,很想一步踏到那儿,静静的躺在黄沙中,笑看那斗转星移。 没有谁知道她来过,也没谁知道她已经走了,篝火已经慢慢地熄灭,歌声也变成了轻哼声,欢快踢跶的脚步,也不在抬起,大家伙只是手牵手着手的,不断的转着圈子,仿佛只要不天塌地陷,他们就会一直这样转下去那样。 “咯咯。” 一声轻笑打断了大家伙默契的轻哼声,昆仑挣开了方圆与马大姐的手,就像一头奔跑在漫野中的小鹿那样,很快跑到了那根木桩前,看似信手一挥。 一道白光闪过,木桩平地被斩断,即将倒在地上时,昆仑右脚已经踢出。 重达足够四十公斤的木桩,被她一脚踢出了足足二十米远,划出一道弧线跌落了黝黑的山谷内,片刻后才传回一声轰响。 昆仑转身,看着那些那些人,深吸一口气,大声道:“这是,我的家,我们的家!” 楼宇湘抓着方圆的右手小手指,在他掌心挠了挠,轻声说:“你终于让她回家了。” 啪,啪,秦大川走后,格林德拍马的本事绝对是无人出其左右的,在别人还在幸福的回味竟然与昆仑成为一家人时,他已经大力鼓掌了。 掌声雷动。 昆仑那一脚踢走的,不仅仅是一块木桩,还有她苦心树立起的威信。 从今晚起,梨花山的人就再也没谁会怕她。 但毫无疑问的是,她却收获了沉甸甸的亲情,这正是她最缺的东西。 “她本来就属于这个家里的一员。” 方圆满脸幸福的望着昆仑,幸福的笑着时,楼宇湘提醒他说:“你的手机在响。” 他低头拿出手机看了眼,就扣掉了。 “谁的来电?” 楼宇湘很八卦的问道。 “夏小韵。” 方圆没打算隐瞒什么。 “为什么不接电话?” 楼宇湘说:“也许,她有重要的事情要告诉你呢?” 第1368章 :可能要死的人 “她能有什么重要的事?” 方圆不屑的撇了撇嘴,快步走向了昆仑。 “我今晚表现的,怎么样?” 昆仑脸红红的,眼睛明亮,带着殷切的期望,就像渴望被家长表扬的小学生。 方圆眉头皱了起来,只是定定的看着她,也不说话。 昆仑脸上的笑容僵住,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 “你今晚的表现,让我很--” 方圆用力抿了下嘴角,欲言又止的样子。 “很、很让你,失望?” 昆仑攥起了双拳,声音在发颤。 “想听真话吗?” 方圆问。 昆仑已经不敢说话了,只是用力点头,牙齿在打颤。 “那就闭上眼吧。” 方圆低声说:“接下来我要对你说的话,很残忍,我担心你适应不来。” 昆仑很想说,她就抬头睁着眼,听方圆能说出多么残忍的话来。 但她不敢,艰难的咽了口吐沫,慢慢地闭上眼时,又听方圆说:“抬起头来。” 她抬起了头。 她明明已经闭上了眼,却能感觉出不远处的楼宇湘等人,都用惊诧的眼神看着这边,看来大家伙也都感觉到事情不对劲了。 “方、方圆,你说吧,我、我能承受得起--” 昆仑用力咬了下嘴唇,颤声刚说到这儿,嘴唇就被一张嘴给捉住,有一条毒蛇般的东西,很蛮横的伸了进来,一下子就缠住了她的舌头,让她再也说不出一个字,心跳也瞬间停止,藏在衣袖中的陌刀,当啷一声掉落在了地上。 好像又有掌声响起,还有人在吹口哨,流里流气的,更有甚者还有人跑到他们面前来,用很悲愤的语气大声问方圆,丢人不丢人。 方圆用大脚回应了筛子,幸好他在向后飞去时,碰在了赶来看热闹的格林德怀里,接着就是一阵粗鄙的叫骂声,就是你等着,我回去喊人-- 昆仑觉得自己可能是死了。 如果她还活着,方圆绝不会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这么动作粗暴的热吻她。 更让她觉得很丢人的是,她竟然不知道拒绝。 她感到了窒息,从没有过的窒息感。 她想逃离这种再死一次的感觉,浑身却没有一丝力气。 幸好,就在她对自己说‘就这样让我死去吧’时,方圆总算松开了她的嘴巴,她这才好像溺水之人浮上水面那样,张大嘴巴深深吸了一口气。 清新的空气,带着她的灵魂,一下子把她充实了起来。 她抬头呆呆望着方圆,很久后才说道:“我,很喜欢。” 昆仑就是昆仑,心里有什么就说什么,这让鼓足勇气才在人前发嗲的方先生,感觉很没面子,抬手擦了擦嘴角的口水,讪讪的说:“我还以为,你会激动的大哭呢。” “你要我哭吗?” 昆仑问道。 望着那双满是真挚的眸子,方圆心里叹了口气,在她小鼻子上轻轻拧了下,说:“我要你笑,永远都不许哭。” “哦,我记住了。” 昆仑点头:“还有呢?” “还有--” 尽管早就知道她就是个木头般的女孩子,不过她在这方面的天真,还是让方圆有种被打败了的感觉:“还有就是,你该回去休息了。” “哦,那我回房了。” 昆仑再次点头,没有任何的犹豫,转身就走。 俩人深情相吻时,楼宇湘等人就已经悄悄撤退了,话说这个时候留下来,就是让人讨厌的大灯泡,尤其还是昆仑的大灯泡。 她以往昭著的凶名,就连最喜欢热闹的筛子都不敢留下,生怕她在高兴之下会对他做点什么--无论昆仑对他做什么,好像他都承受不了。 目送昆仑走进那栋小楼内后,再看看地上那堆还在闪着火星的木柴,方圆也开始怀疑刚才是在做梦,正要在自己脸上扭一下来验证时,手机又响了起来。 还是夏小韵打来的。 方圆这次没有扣掉,举在耳边走到护栏前,才问道:“吃饱了?” “你怎么知道我刚吃饱?” 夏小韵的声音,就像以往那样正常:“小子,你不是在跟踪我吧?” “你如果不吃饱了,怎么会给我打电话呢?” 方圆拿出香烟,叼在嘴上点燃。 夏小韵总算明白了过来,愤怒的叫道:“混蛋,你这是在讽刺我吃饱了撑的,才给你打电话?” “看来最近你吃的很营养啊。” “这话是什么意思?” “人唯有吃营养了,才会变聪明啊。” “你去死吧!” 夏小韵在那边大骂一声,接着就是一连串的诅咒,咒他吃饭被噎死,喝水被呛死,走路摔跤摔死,做梦脑溢血等等。 方圆觉得夏小韵最近变聪明了,他却变贱了,要不然绝不会听着她愤怒的诅咒声,是这样的悦耳。 “咦,你怎么停止了?” 方圆兴犹未尽的问道。 “唉,我总算知道你为什么要比我快乐了,因为你比我贱太多。” 夏小韵叹了口气,看着远处一望无际的荒漠。 相比起内地来说,这边晚上的夜空不是诡异的灰蒙蒙,而是神秘的墨蓝色。 她已经来过一次这地方,见识过这片夜空,并成功把它设置成了恶梦的背景--但现在看上去,却感到无比的亲切。 “这儿,可能才是我的家乡。” 夏小韵情不自禁的说道。 她觉得,自己忽然有这种真切的感觉,可能是因为她穿上了那双绣花鞋,自己在有所改变时,心态、思想也都有所改变了。 越野车停在不远的地方,郭易秦就盘腿坐在车头上,一把锋利的陌刀,就搁在他腿上,正低头用一块鹿皮擦拭着刀刃,动作温柔就像正在抚摸爱人的发丝。 “正所谓贱人快乐多,弱智烦恼少嘛。” 方圆得意洋洋的随口胡说了句,才问道:“哪儿是你家乡?” “罗布泊。” 夏小韵的目光,从郭易秦身上又挪到了墨蓝色的夜空上,好像做梦似的说:“这儿的星星真亮,宝石那样,世界上最美好的修饰词,都无法形容荒漠之夜的万一。” “你、你现在哪儿?” 方圆脸上的笑容僵住。 夏小韵轻笑一声,问道:“你是聋子吗?” “你在骗我,对不对?” 方圆吐掉了嘴上的香烟。 “是啊,我就是在骗你。所以--” 夏小韵的声音中,忽然就夹杂了哭腔:“方圆啊,千万不要来找我。我、我怕会忍不住的杀了你。” “是谁,跟你去的!?” 方圆脑门上的青筋,一下子蹦了起来,几乎是在嘶吼着问。 就像夏小韵声音里没理由的哭腔那样,他也忽然感觉到了一种从没有的恐惧,必须得用嘶吼的方式喊出来才行。 刚回到房间里的燕影等人,都听到了他的吼声。 昆仑推开了窗户,静静的看着他。 方圆就像一只在热锅上的蚂蚁那样,急躁的来回走动着,不时的抬手狠拍护栏一下,发出砰砰的声音。 他希望,自己能冷静下来,那样才能正常考虑问题。 只是他无法冷静,因为夏小韵嘤嘤的哭声,从手机内传来,就像一根根钢针那样,一下下的扎在他心上。 “是谁,陪你一起去的?” 方圆深吸了一口气,闭眼背靠在了护栏上,慢慢出溜到了地上。 他不该有的烦躁,提醒他夏小韵并没有撒谎,她就在罗布泊那边。 早在这场连绵的秋雨之前,方圆就已经有了明显的预感,他会重返那个让他想到就会有说不出恐惧的鬼地方,所以才会如此着急的加大工程力度。 那时候,他也曾经想过,陪他一起去的人就是夏小韵。 他其实早就想好好与夏小韵聊聊,聊聊这种奇怪的感觉,不过燕影的被绑架后,夏小韵的冷漠反应,让他不想再看到她。 今晚之所以肯接听她的电话,那是因为他很高兴。 从没有过的高兴。 夏小韵去了罗布泊的消息,就在这时候传来了,让他茫然失措的同时,也清晰意识到:原来,那个没多少脑汁的女孩子,才是他最最无法放下的。 “不告诉你。” 夏小韵总算停止了哭泣,吸着鼻子说道。 “是郭易秦。” 方圆闭了眼下眼,沉声说道。 “错。” “没错。” “就是错了!” “除了郭易秦之外,没谁会陪你去那鬼地方。” 方圆脑子总算能迅速运转了:“告诉我,你走进沙漠几天了?” “唉。” 夏小韵幽幽叹了口气,没有回答方圆的问题:“方圆,答应我一个要求。” “你说。” “千万不要来罗布泊,任何时候都不要来。” “你会杀了我?” “你敢来,我就敢杀你。” “以前你曾经多次提醒我,我们两个是一条绳子上的蚂蚱。” 方圆抬手用力擦了擦鼻子,说:“你既然已经去了那儿,我怎么可能不去呢?” “那是以前,现在是现在。方圆,记住我说的话,不要来,任何时候都不要来,我真会杀你的。” 夏小韵说完这这句话,转身扬手就把手机狠狠扔了出去。 星光下,手机就像一个飞碟那样,高速旋转着飞向了远处,消失不见。 “他如果来,你真会杀他?” 等她走过来后,郭易秦收起了长刀,抬头问她。 “管你什么事!” 夏小韵训斥了一句后,皱眉问:“你偷听我打电话?” “不是偷听,是顺风,你叫骂的声音又那样高,我想听不到都不行。” 郭易秦从车子上跳了下来,回头看看说:“这是你最后的机会。前进一步,就算正式踏进罗布泊内了。” 夏小韵低头,看着绣花鞋下的沙砾,沉默很久后才咬了下嘴唇,问:“我还有退路吗?” “没有。” “那你还说这些废话做什么?” “用来调节自己心中的恐惧。” “你也很怕?” “我也是人。” 郭易秦也低头看着脚下,顿了顿才说:“只要是人,就会害怕。” “除了你之外,还有谁要跟随我们一起去那地方?” 夏小韵抬头看着来时的方向,说:“这一路上,我发现你总是喝同一个牌子的矿泉水。在车子来到戈壁上后,你就会不时的向外扔一个瓶子。” “很多人。” “什么人?” “可能,会死的人。” 郭易秦徐徐的回答。 第1369章 :她真走了 拿着黑了屏的手机楞了半晌,方圆猛地转身吼道:“格林德,备车!” 早就站在窗前时刻等待老大召唤的格林德,门都没走,直接一按窗台抬腿跳了出来,用最快的速度向山下狂奔。 今晚很奇怪。 从压抑的气氛到狂欢,尤其是在昆仑一刀斩断那个牌子,对大家说这是我们的家时,那种亲似一家人的幸福气氛又回来了,而且经过这些天沉闷的发酵后,变得更加醇厚,让人难以割舍。 但就在大家伙以为今晚会做个好梦时,方圆却又开始发神经了。 除了楼宇湘知道、燕影能隐隐的猜到之外,其他人都不知道是谁给他打了电话,结果把好气氛一下子破坏殆尽了。 昆仑站在窗前,望着方圆的目光里全是关心的神色。 “我没事,就是出去一趟。” 方圆冲她点了点头,大声说出这句话后,转身下山。 他要回家去看看。 尽管他也知道,夏小韵在电话中告诉他说,她已经去了罗布泊内的那些话,都是真得,可他还是心存侥幸,希望她是在撒谎骗他,就因为这么多天他始终没有回家,才骗他。 方圆希望,他在推开自家大门时,能看到那个丫头坐在石桌前。 石桌上摆了劳拉精心烹制的几个小菜,放着一瓶酒,夏小韵就很淑女的坐在桌前,用右手托着下巴笑吟吟的望着他,样子矫情的想让人给她一耳光。 不过方圆发誓不会给她耳光,只要她能在家里,没有去那个鬼地方,他会像嘴上抹了蜜那样,说好话哄她,给她承认错误,自我批评说自家是小鸡肚肠,还请她大人大量的原谅自己。 就算被她鄙夷的撇着嘴,说他是最没出息的男人,撵都撵不走的癞皮狗,方圆也认了,只要她在家-- 格林德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不过他不会问,方圆上车后就说了一句话:用最快的速度,回家。 在格林德等人的心中,当前全力建设、每天都有变化的梨花山,才是大家伙的家,可是在老大心中,唯有那个地方才是他的家。 格林德这辈子都没开过这么快的车,启动才十几秒后,就把油门踩到了底,车子就像老牛那样吼吼的叫着,化成一道黑色的流星,飞驰向前。 什么红灯绿灯的,他一概不管。 幸亏这时候天色已晚,市区内的车辆稀少,要不然肯定会出造成事故。 车子驶过那座青石板小桥最高处时,四轮已经腾空,嗖地一声飞出十余米后才重重落在了地上,接着就像被弹簧弹起来似的,再次飞起,落下,接连数次后,格林德猛地踩住了刹车。 疾奔的车子猛地被制动后,强大的惯性让车头猛地往下一沉,还没有抬起来,方圆就已经开门跳了下去,冲进了胡同内。 短短数十米的胡同,方圆冲到大门前时,竟然有些气喘的迹象,抬脚正要踹开大门时,却又缩了回来。 不是他即将踹门时,忽然想到这是大铁门,防撞能力相当强,可不是随便能踢开的,更不是因为他发现方面是虚掩着的,而是他从门缝内看到了院子里。 院子里亮着灯--就像他在路上所期望的那样,石桌上摆着几个小菜,一瓶酒,有两个女孩子端坐在桌前,正冲着大门口方向的是劳拉,背对着门口女孩子,左手托着下巴,正端着酒杯微微摇晃。 原来,她是真的在骗我。 看到这一幕后,方圆那颗提在嗓子眼的心,忽地一声落了下来,接着就有无法形容的疲倦升起,让他瞬间就有了脱力的迹象,满脸疲倦的闭上眼,倚在了门框上。 以往方圆也没少被夏小韵骗,捉弄,无论是促狭的还是善意的,他都非常生气--嗯,最起码表面上得非常生气才行,如果总是被骗还要拿捏出衣服甘之如饴的样子来,那就是犯贱了。 也有人说,那是情调,只局限于年轻的小情侣之间。 这次方圆没生气,连故作生气的心思都没有,还学着电影里那些欧美人,在胸前比划了几个十字。 这时候,他才不管他从来不信上帝,他只想用这种动作,来抒发他心中的激动,但接着就是茫然:啥时候,我这样在乎夏小韵了? 尤其是这段时间以来,方圆每当想到夏小韵时,都觉得她已经越来越有路人甲的趋势了,就算这辈子不再与她来往,好像也没啥了不起的,自己的幸福指数不会有丝毫损伤。 他有的是钱,有十数个随时能为他赴汤蹈火的小弟,占地几平方公里的梨花山,最关键的身边美女如云。 男人在要钱有钱,要势有势要女人有女人时,还会在意一个总是跟自己过不去的女孩子吗? 傻瓜才会为因为那个女孩子的冷漠,而耿耿于怀,他只会享受他的幸福人生,偶尔想到她时,可能才会有点小小的遗憾。 每当想到夏小韵时,方圆都是这样认为的,更能察觉出自己很满意当前生活的心态。 只是,今晚在接到夏小韵骗他说已经去了罗布泊的电话后,他怎么会在忽然间,就有了即将失去整个世界的恐惧? 原来,那个被他以为已经慢慢走远的夏小韵,始终都在他心里,盘踞着最重要的位置,已经生根发芽,与他成为了一个人,所以在强行离开时,他才会有那种恐惧--把一个人硬生生的分成两半后,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幸好,你是在骗我。” 闭着眼等自己的心跳逐渐恢复正常,方圆才喃喃的说了句,睁开眼回头对蹑手蹑脚走过来的格林德,低声说:“我没事的,你去看看大川吧。” 感觉到老大已经恢复了正常,格林德这才放下心来,轻轻点了下头,走到秦家门口,却没有抬手敲门。 他得等方圆回家后,再敲门。 方圆知道他的心思,笑了下抬手推开了自家的铁门时,听到了有锥锥的叫声,从秦家门洞里传来。 那是毛驴。 到底是自家兄弟,这鼻子愣是要的,嗅到大哥驾临的气息后,就迫不及待的跑来了,不过现在大哥没空跟你互诉离别之苦,还得去会会那个爱撒谎的臭丫头呢。 “嚯嚯,做的啥好吃的啊,我在门外就闻到了。” 方圆推门进来,满脸都是轻松的笑容,就仿佛他下午出去晚上才回家那样。 劳拉站了起来,嘴唇剧烈哆嗦了几下,才说:“回来了。” “嗯,回来了,可累死了,得好好喝几杯解解乏。” 方圆对劳拉点了点头,目光看似漫不经心的落在了女孩子身上。 女孩子今晚穿了一身白色小西装,就是特别彰显知性美的那种,干净利索精明且又有种优雅的性感,如果再戴上一副金丝眼镜,活脱脱的就是东洋小电影里的美女老师了。 方圆开门进来,与劳拉打完招呼时,女孩子始终没回头,就像不知道他进来了那样,依旧端着个酒杯慢慢地晃着--很能装啊。 无非是故意给我难看而已,其实你心里还是很得意的,自以为一个不怎么高明的谎言,就能让我立即拍马赶来,真是幼稚啊。 方圆晒笑了声,正琢磨着该怎么说,才能最大限度满足她的虚荣心时,笑容却僵在了脸上:她,不是夏小韵。 夏小韵的身材也很高挑,背影也很美,但绝没有她这样丰润圆满。 尤其是那双被白色西裤勾勒出的长腿,更蕴含着性感的爆发力,是夏小韵拍马也比不上的。 她不是夏小韵。 方圆的心,一下子沉了下去,站在女孩子背后三米的地方,再也不动一下。 如果是平常心态,方圆在看到她背影的第一眼,就能认出这绝不是夏小韵了。 但今晚,方圆在接到夏小韵的电话后,就有了仿佛要失去整个世界的恐惧,严重干扰了他的判断力,让他满脑子里只希望能马上看到她。 更何况,方圆知道现在方家就住着夏小韵与劳拉俩人,这么晚了能跟劳拉坐在一起的女孩子,不是她又是谁? 夏小韵,真去了罗布泊。 方圆嘴角飞快的抽了几下时,女孩子终于慢慢回过了头。 灯光下,他看到了水暗影那张浮着些许幽怨的俏脸。 “呵,呵呵,原来是你。” 方圆讪笑着说出这句话时,能听出自己的声音,是那样的沙哑生涩。 “不错,是我。” 水暗影长长的眼睫毛垂下,轻声问道:“没想到,对不对?” “嗯,是没想到。” 方圆抬手擦了擦鼻子,走到她身边坐了下来。 劳拉很知趣,马上就给方圆拿过酒杯满上,接着快步走回了西厢房内。 “喝酒。” 水暗影举起了酒杯。 叮的一声轻响,俩人轻轻碰了下。 “啥时候来唐王的?” 方圆拿起酒瓶子,先给她满上。 “好几天了。” “不早点跟我说。” “你太忙了。” “我就是瞎忙。” 方圆笑了笑,又给一口干的水暗影满上。 “我在来唐王之前,曾经给韩斌打了个电话,请他帮忙在南郊租个小宅院的。” 水暗影盯着酒杯,慢慢说道:“不过来到后,我才忽然发现我租房的钱是白花了。” 方圆笑了笑,没说话。 水暗影从西装口袋里拿出个红色的小本,放在桌子上:“我忘记了,我现在是方家的女主人了。我来到唐王,住在自己家里就好了,干嘛要租房住呢?” 方圆低头,看到了那个小本封皮上的那三个字,沉默片刻才问:“她真走了。” 燕影刚来唐王找夏小韵时,带来的是水暗影与方圆离婚的离婚证,这件事她已经跟儿子说过了,却没有告诉夏小韵要求他俩复婚的事。 现在水暗影又拿出了结婚证,方圆立即就明白了什么。 “真走了。” 水暗影抬头,看着西北方向缓缓的说:“她在临走前去找过我,在京华大闹了一场,希望我能替她为水家--” 方圆打断了她的话:“为什么不阻止她?或者告诉我?” “我能拦得住她吗?” 水暗影看向他,冷冷的问:“还是,你能拦得住?” 第1370章 :雪落唐王的时候 夏小韵要走,方圆也拦不住。 所以在水暗影反问他后,他只能沉默,喝酒。 “她说了,这是她的宿命。” 水暗影替他满上酒后,说:“在她给我留下的录音中,一再嘱咐我--如果你要想去找她的话,一定要想法设法的拦住你。那个鬼地方,由她一个人去就行了,她不想你再跟去。” “我这就去。” 方圆再次把杯中酒喝干后,霍地站起身抬脚就走。 水暗影伸手,揪住了他的衣襟。 “松开。” 方圆低声说。 “她不希望你去。” 水暗影说道。 “我要去哪儿,谁说了也不算,谁也管不了。” 方圆语气生硬的回答。 水暗影当然很清楚,方圆不是在撒谎,依着她的本事,她确实拦不住。 她本心也不愿意拦,在她看来,唯有方圆也前往那个鬼地方,小妹才能有活着回来的希望。 更何况,燕影也早就告诉她过了,方圆早晚得去那个地方的。 但她却不希望方圆在这时候去。 无他,他的状态,情绪都不怎么正常,更没有任何的准备。 当然了,当初方圆在听说水暗影去了北朝地下古城时,也是没有任何准备的就赶去了,可那时候龙头还活着,早就替他做好了所有的准备,但就算那样,他也差点死在那儿。 罗布泊,那是个比北朝地下古城凶险万倍的地方,尽管命中注定方圆早晚得去,却不是现在。 ”松开。“ 方圆低声说道。 水暗影没有松开,反而双手抱住了他的右臂,已经紧咬着嘴唇,不说话。 ”我再说最后一次,松开。“ 方圆右拳攥起,抬头看着大门口。 水暗影无动于衷。 方圆不再说话,向前走去。 他向前走,水暗影用力向回拉,两个人都是默不作声,却在暗中叫劲。 水暗影的力气也不小,可她拉不住方圆,身子慢慢随着他前行的脚步,从石凳上被拖了下来,她顺势双手抱住了他右腿,坐在了地上。 方圆还是没说话,更没有很粗暴的抬脚把她给踢出去,就拖着她向前走。 腿上拖着个人向前走的样子,看上去很别扭,很慢,却始终没有停住脚步,很快就拖着水暗影走出了四五米,让她的白西装,与丰满的身子,在地上拖出一道痕迹。 她也没说话,只是更加用力的抱着他的腿,大有跟你走遍千山万水誓死也不分手的决心,丝毫不介意当前的样子有多么狼狈。 “松开啊!” 方圆烦了,猛地一跺左脚,弯腰伸手一把采住她的头发,往上一抬,喝道:“你是不是盼着她早点去死,你也好--” 话吼到一半,方圆吼不出来了。 水暗影已是满脸的泪水,神情倔强的看着他,用力咬着嘴唇,已经有鲜血淌了出来,混合着泪水沿着下巴洒落在白色西装上,就像一朵朵盛开在雪地中的粉色腊梅,看上去是那样的刺眼。 “你,到底想怎么样?” 方圆低头与她默默对视片刻,声音有些沙哑的问。 “你,不能去。” 水暗影在方圆裤腿上擦了擦脸上的泪痕:“最起码,现在不能去。” “为什么?” “你没有任何的准备。” “我去北朝找你时,我也没有任何的准备。” “那儿不是北朝。” “我必须去呢?” “我就会跟着你。除非你把我杀了,要不然你别想甩开我。” “那好,我带你去,你先起来。” 方圆想了想,这样说。 他打算先哄着犟女人松开他,因为他实在不想用蛮力。 水暗影却看穿了他心里的想法:“你在骗我。等我松开你后,你就会用最快的速度,消失在我的视线里。” “你干嘛要这么聪明?水暗影,你可知道太聪明的女人,男人都不喜欢的。” 方圆的耐心终于被消磨尽了,他决定一掌把她给砍昏了。 再聪明的女人,一旦被砍昏后,也无法阻拦他去做什么了。 “先别动手!” 察觉出方圆眼中有寒芒闪过后,水暗影及时叫道:“我松开你就是了!” 看来,对付女人的最佳办法还是暴力--看着松开他爬起来的水暗影,方圆觉得得夸她几句,才能走的心安,毕竟人家阻止他也是为他好,都不顾她女孩子该有的风度被他拖着走好几米了不是? 就在方圆张嘴刚要夸她几句时,水暗影右手一翻,手里多了把锋利的短匕,是反手握着的,就是刀刃对着自己,看着他的眼神中,也没有了刚才的凄哀,是说不出的决绝。 “怎么,想动手?” 方圆皱起了眉头,淡淡地说:“水暗影,你该知道你不是我对手的,就算你手里拿着刀子也不行。” “我知道。” 水暗影抿了下带血的嘴角,几乎是一字一顿的说:“我在来时的路上,就已经想过了,算定你如果知道楚词去了罗布泊后,我无论如何也挡不住你。可是,我却能挡住我自己。” “挡住你自己?啥意思?” 方圆有些不解的问。 水暗影没说话,只是用实际行动来做了解释,左手缓缓解开了西装扣子,轻轻往下一拉,黑色的蕾丝小罩就落了下来,那两个白晃晃的倒扣着的玉杯,颤巍巍的闯进了方圆的视线中,让他在稍楞一下后,就下意识做出了吞咽口水的动作了。 这是男人的本能,没啥丢人的,任何男人在看到现在所看到的这两个东西后,都会有这样的反应,尽管早在很久前,水暗影就已经光着身子钻过方圆的被窝了。 水暗影右手反握着的短匕,慢慢抵在了心脏部位,稍稍用力,锋利的刀尖就已经刺破了皮肤,鲜红的鲜血好似一条小蛇那样,在凝脂上蜿蜒淌下。 她根本不用说什么,只需用这个动作,就能让方圆明白:你可以走,更可以在打昏我之后再走,但除非你把我打死,要不然等我醒来后,我还是会自杀的。 “为什么,要这样?” 方圆抬头看着水暗影,轻声问:“你不该盼着我快点追上她吗?” “方圆,相信我,你会去那个地方的,无论你有多么的不愿意,你都要去。” 水暗影颤声说:“但、但绝不是现在!” “那你跟我说,会是什么时候?” “雪花飘落的时候。” “什么?” “有雪花飘落在唐王时,你就可以去了。” “是谁告诉你,我要在那时候走?” 方圆有些奇怪:“下雪,与我去那个地方,有什么关联。” 水暗影没有回答。 “你也不知道?” 方圆眉头皱得更紧了。 “我见过一个人。” “谁?” “他姓方。” 水暗影说:“我是驱车来唐王的,在下高速就餐的饭店里,遇到了一个男人,他说他姓方,但并没有说他叫什么--方圆,我想,你应该认识他的。因为你的样子,与他有七分相似。” 在听她说那个男人姓方后,方圆就知道他是谁了。 相信水暗影也知道,只是她与方圆一样,都不想说出来罢了。 “刚才,你为什么不直接说出来?” 方圆沉默了片刻,才问道。 水暗影垂下眼帘,低声回答:“我想看看,我在你心里的地位,与楚词在你心里的地位相差多远。” “现在知道了吧?” “知道了。” “很失望?” “不,很高兴。” “你在撒谎。” “我没有。” “没有,为什么要刺自己刺的这样深?” 方圆伸手拿过了水暗影手里的刀子,随手扔在了旁边,再牵起她的手快步走向了客厅那边,他知道门后的柜子里有急救箱。 虽说这点伤口不足以致命,不过如果不及时包扎起来,就有可能会留下伤疤,这么完美的躯体上,哪怕留下一个针尖大小的伤疤,也是暴殄天物的。 水暗影很乖,任由方圆把她按坐在沙发上,给她处理伤口。 方圆为她包扎伤口时,动作很慢,很仔细,水暗影知道他心里其实在考虑方天明的那句话,为什么要在雪落在唐王时,才能前往罗布泊? 今年要是不下雪了,他就不去了? “你不用把这件事想的太复杂了,他说下雪后再让你去那地方,不是因为你要做的事儿,是跟天气有关的,而是因为你要去那地方,得等一个人。” 水暗影抬手,在方圆的脸颊上轻轻抚摸着,低声说:“唯有那个人跟你一起去,你才能有希望活着回来。如果是你自己擅闯九幽世界,你可能连楚词都见不到--如果,她在去了后还能活着的话。” “那个人是谁?” 方圆用胶带把棉纱贴在水暗影胸前,稍稍用力按了下。 “他没有告诉我。” 水暗影低头,看着方圆为她戴上小罩罩,再扣上西装扣子:“不过他却说,你要等的那个人现在身体状况不好,还得需要一段时间的修养。估计,等雪花落在唐王后,那个人就能完全复原了,到时候会跟你一起去罗布泊。” “必须得等那个人?” 方圆坐在了案几上,拿出香烟却没有抽,在手里翻来覆去的看着。 虽说方圆现在对方天明说不出是一种什么感觉,不过却相信他既然然让水暗影捎话来,就不会无的放矢。 同时,这也代表着方天明这样说,就有把握保证夏小韵在雪落唐王之间的这段日子里,安全应该不会有问题。 “必须等那个人。” 水暗影点了点头:“他还让我提醒你,楚词这次去罗布泊,只是--回家。” “回家?” 方圆听到这两个字后,就觉得全身的神经末梢,都过电般的酥麻了下,喃喃地说:“你是说,夏小韵的家,就在九幽世界?” 不等水暗影说什么,他就自己回答了:“嗯,也是,她既然是九幽夫人的女儿,那么那边也勉强算是她的家了。呵呵,看来我还是白白的担心了--她既然是回家,能有什么危险?我不去,也没事啊。” 刚才,他心急火燎的想要去找夏小韵,水暗影被迫拿刀子自杀才拦住他,现在他却又说不去也没事了。 水暗影愣了下,说:“可你必须得去--” “哪有那么多必须?” 方圆嗤笑一声,打断了她的话。 第1371章 :无法阻挡的魅力 接到夏小韵已经去了罗布泊的电话后,方圆那样心急如焚,是因为他觉得他是原来是那样的在乎她,不能没有她。 甚至,还有种只要跟她在一起,就算死了也行的强烈冲动,所以水暗影才拦不住他,一心想用最快的速度追去,家里这些事,这些人,都不管了。 水暗影说出方天明后,让方圆一下子冷静了下来,清晰的意识到夏小韵与九幽世界是啥关系了。 水暗影说的没错,九幽世界对于别人来说,那是个极端凶险的存在,打死也不会去的,别看都是个死,可死与死的方式却不同的,但对夏小韵来说却不存在这种危险,最起码危险系数要低了很多,因为她是九幽夫人的女儿。 九幽世界,是她的家乡。 她要回家了,她的家人能把她怎么着? 猛地想通了这一点后,方圆被夏小韵忽然离开的消息,而搅乱的心神,一下子就安定了下来:只要夏小韵极尽可能不会有危险,那么他实在没必要急吼吼的追去了。 当前,他最该考虑的,应该是他为什么要去,尤其水暗影用了‘必须’这个词后,让方圆的反感腾地窜起来了。 很多时候,必须都带有强制性的意思,比方你必须得去上班,你必须得尊敬领导必须疼爱儿子必须孝顺老婆要胜过孝顺爹娘-- 方圆从来都不是个喜欢被人强制性命令去做什么的人,有什么事好好商量还行,干嘛要强行命令他必须得去那鬼地方呢? 那儿又不是游乐场,那就是邪恶、诡异的地狱的代名词,那只是夏小韵的家,又不是他的。 人在从烦躁中恢复理智后,考虑事情也就全面了,比方方圆:我如果去罗布泊后真有个三长两短的回不来了,梨花山怎么办,昆仑、楼宇湘她们怎么办,谁来保护我老妈等等。 他不但想到了这些,更意识到水暗影所说的必须中,透着明显的‘摆布’意思,就是他必须去罗布泊找夏小韵,是别人为他规划好的生活轨迹,他就是一枚棋子,没必要问为什么要这样做,只需照办就是了。 有点小脾气小性格小尊严的男人,有谁会喜欢当一个被人摆布的傀儡? 无论那个人是早就谢世的龙头、潘龙语等人,还是方天明,燕家老爷子那些人,他们能获得方圆的尊重,却没有摆布他的资格。 从必须得做什么,到就是不去那样做之间的转变,好像也不是太难。 方圆只是有些遗憾:“唉,就不会好好的说话吗,动不动就动刀子扎自己,这才是蠢猪都不屑做的,你看着好像很聪明啊,没想到也做这种事,看来今晚喝下去的酒,没喝肚子里都喝脑子里了吧?” 水暗影没理睬方圆的嘲讽,盯着他的眼睛问道:“你,不去?” “不去。” 方圆淡淡地说:“别说是雪落唐王后我必须得去了,就算来年雪落后,我也不会去的。” “你不管楚词的死活了?” “你先跟我说,她为什么不通知我一声,就自己傻傻往那边跑?” “她给你打好多次电话了--” “我是没接她的电话。” 方圆打断她的话:“可从这儿驾车去梨花山,好像要比去京华找你近许多吧?她真去找我了,就算我对她意见再大,我也得见她的。她没这样做,就代表着无论我同意,还是不同意她去不去那鬼地方,她都会去。” 方圆言语清晰的分析道:“你刚才也说了,那边是她的家,她这次是回家。我当然没资格去阻止她回家的,可我也不会必须去找她。” 方圆站了起来,伸了个懒腰,继续说:“假如我还是个光棍一条,我也许去找她。现在我不是,我身边女人孩子外加一个漂亮的不行的老妈,我明知去送死还要去的话,那我就不是个负责任的男人。” 水暗影被方圆这番话说的脑子有些乱,怎么听怎么有道理,却偏偏不是她最想听到的,抬手用力搓了搓脸,才说:“先听我说,就两点。” 方圆耸耸肩,坐在了沙发扶手上,拿出一根烟晃了下,示意她尽管说,想说多久就说多久,他保证会洗耳恭听。 “第一点,楚词不是不想见你。” 水暗影犹豫了下,问:“我能不能吸烟?” “不能。” 方圆毫不犹豫的拒绝了:“一个女人家,吸啥子狗屁的烟?” “我以前就吸--” “那是以前!” “你在管我?” “好吧,你吸吧。” “算了,吸烟也没什么意思,就是觉得嘴里没味道。” 水暗影伸出舌尖,舔了舔嘴角的血渍,笑道:“这样就好多了--她不想见你,是因为她穿上了那双绣花鞋。” 燕影前些天来唐王时,已经把另外一只绣花鞋也交给夏小韵了,方圆知道这事,所以在见水暗影很郑重的样子后,嗤笑一声:“嘿嘿,这事我知道。据说,她在穿上那双绣花鞋后,就会对我失去那种防御力。但这又怎么样呢?我妈说了,我如果与她在一起,反倒是害了她。因为我们的孩子,很有可能被练成长生不老药。想想都残忍--特么的,刚才我怎么就没想到呢,还要死要活的非得去找她,真是沙比。” “在楚词穿上那双绣花鞋后,你如果见到他。” 水暗影没有理睬方圆的故作不屑,稍稍停顿了下后,才缓缓说道:“你会变成一头被红布挑唆的疯牛,彻底失去理智,不分任何场合任何时间,你都会把她占有。” “我靠,太虚了吧?” 方圆吓了一跳:“我有你说的那样不堪吗?” “不是你不堪,是你到时候就无法控制自己了。” 水暗影身子向沙发内窝了一下,轻声说:“你可能忽略了你与楚词身上,都有朵彼岸花的事了。你先别着急反驳,先听我说说楚词去京华找我时,发生了什么事情。” 方圆果然没有再反驳,很认真的听水暗影讲述,夏小韵是怎么阉割掉王老二,打断康威的腿子,逼着王家老头子最后出面,惩罚了王老大。 “她变了。” 水暗影说:“我也是个女人,平时自视甚高,除了叶明媚等有限的几个人外,没觉得有谁能比我更有魅力。” 水暗影这样说,倒不是在王婆卖瓜,自卖自夸,她的名气确实没有明珠一朵花、苏省人参果大,可那是因为她此前所处的环境不同,是受约束的,没机会像那两个女人那样在市面上招摇,创下了赫赫艳名。 这却不代表着她的美丽,因此就会减少。 当然了,如果是说实话,水暗影相比起叶明媚、楼宇湘俩人,在气质上还是差了一点,这倒不是因为生活环境造成的,而是因为自身原因。 简单点,就是水暗影如果早就被男人祸祸掉,她的魅力要比现在强大很多倍,毕竟女人就像花儿那样,唯有被男人浇灌后,才会盛开,绽放出她的全部魅力的。 没有夸大自己女性美的水暗影,继续说道:“可当我坐在楚词面前时,却被她给迷住了--那是一种什么样的魅力呢?是妩媚,还是妖媚?不管是什么,我都差一点把持不住自己,更何况京华那些纨绔,更何况跟她有着某种关系的你呢?” “方圆,我不是小看你。” 水暗影稍稍停顿了下,才继续说:“我有绝对的把握,你在看到现在的楚词后,会不顾一切的占有她。谁阻拦你,你就会杀谁。” 方圆没说话,只是用力吸烟。 他能看得出水暗影不是在‘危言耸听’,穿上那双绣花鞋的夏小韵,确实变得让任何男人都无法抗拒了,怪不得唯有郭易秦陪在她身边。 怪不得,郭易秦浑身上下,就散发着一股子阴骘的味道。 他肯定是龙头再在多年前,就为夏小韵培养好的护花使者,最终使命就是护送她回家。 夏小韵不见他,是担心他无法抗衡她的魅力。 只是,就算他无法抗衡她的魅力,真把她霸占了,那又怎么样? 她不是一直都说,与方圆是一条绳子上的蚂蚱,天生注定的两口子吗,早一点晚一点的拥有对方,又能怎么着呢? 好像知道方圆在想什么,水暗影又说话了:“你不能在她没去罗布泊之前拥有她,要不然她就再也不能去九幽世界了。” “为什么?” 方圆问道:“那地方,又不怎么好玩,不去不是更好吗?” 水暗影淡淡地回答:“你们如果在一起,正是九幽世界内那些邪恶最期盼的事。方圆,你该知道外界中人,是怎么千方百计阻止你们在一起的。” 并蒂彼岸花开,灾难降临。 这句话,方圆从来都不曾忘记过,只是随着这段时间的忙碌,他好像已经忽视了,现在经水暗影提醒后,才醒悟夏小韵为什么不敢见他了。 在她穿上绣花鞋后,方圆再见她后就会失去理智,立即占有她,结果就会导致彼岸花开,让灾难降临,夏小韵为避免这些,才躲着他。 只是在外界,她能躲多久? 方圆并不知道,夏小韵在穿上那双鞋子后,渴望拥有他的迫切,要比他饿了三天想念香积厨的九转大肠还要急迫,她得竭尽全力,才能忍住不去找他。 “我知道了,可我又不明白。” 方圆右脚把弹在地上的烟头,用力碾了几下,说:“世界那么大,她想躲我,也没必要非得跑那地方去吧?” “这就是我要说的第二点。” 水暗影说:“她在穿上那双鞋子后,可能躲过你一个月,但最多九十天,她就会再也无法控制自己了,无论在天涯,还是海角,她都会想法设法的跑来找你。” 方圆问:“这也是她告诉你的?” “不是。但我能确定她有这种强烈的感觉。” 水暗影摇了摇头。 方圆又问:“她的感觉,你怎么能知道?” “因为,我们姐妹俩的父亲是龙头。” 水暗影闭了下眼睛,低声说:“楚词找过我之后,就有人送来了他早就给我留下的遗书。遗书内,写的清清楚楚。” 第1372章 :龙头的遗书 水暗影,夏小韵原来是同父异母的亲姐妹,她们的父亲就是龙头这件事,方圆已经听燕影说起过了。 同样,他也知道夏小韵的母亲是九幽夫人,至于水暗影的母亲是谁,貌似已经不重要了,很可能是龙头在遇到九幽夫人之前,就已经去世了也说不定。 他只是不明白,水暗影为什么要郑重其事提醒他说,她们姐妹的父亲是谁。 水暗影也没解释什么,站起身快步走进了卧室内,很快再出来时,手里已经多了个小包,包里面放着个微型录音机,还有一封信。 那是龙头留给水暗影的遗书,她为什么郑重说龙头是她们姐妹的答案,就在其中。 方圆没有急于看那封遗书,先打开了录音机,然后就听到了夏小韵给水暗影所说的那些话。 夏小韵说的那些话中,着重表达出了姐妹深情,以及她最后一个请求,那就是希望水暗影能为水家留下一个后代,绝不能再傻乎乎的去罗布泊了,水家有她自己去,就已经足够了。 配合水暗影为水家留下后代这种光荣、且艰巨的任务,就放在了方圆肩膀上,他没觉得受宠若惊什么的,感觉很自然,毕竟双方是合法夫妻,生个孩子再也正常不过了。 其实就算俩人不是夫妻,方圆貌似也不能眼睁睁的看着她去跟别的男人生孩子--所以这事,不是事儿,愉快中就能搞定的。 关键是龙头留下的那封遗书。 方圆在看这封遗书时,几乎是一字一顿的,足足看了一个多小时。 与其说龙头这是留给水暗影的遗书,倒不如说是留给方圆的。 遗书内容主要提到了几个重点。 一个是龙头为什么要去九幽世界,与九幽夫人生下了夏小韵:龙头,遇到了穿上绣花鞋的九幽夫人,就再也无法割舍了。 每当有新一代雌性彼岸花要在二十多年后准备盛开时,九幽夫人都会涉足外界,寻找最合适的男人来受孕,全家都以扫平九幽世界为己任的龙头,很荣幸的被选中,落进了人家精心编制的圈套中,与人家困觉了。 谁都无法抗衡雌性彼岸花的魔力,九幽夫人离开后,龙头不顾妻子的劝说,执意要去寻找他的爱情,那时候水暗影才刚出生不久。 龙头夫人也知道丈夫的变心,只是受到了正常人无法抗衡的媚惑,可还是希望能阻止他不要去那地方。 怎么劝也不听的龙头,思念九幽夫人的程度已经到了魔障的地步。 一路上苦苦哀求他回家的水夫人,在龙头走进黑暗世界的入口时,绝望的嘶叫一声,拔刀引颈而死。 那个性情刚烈的女子,希望能用自己的死,自己的鲜血,来唤醒丈夫--可她注定要含恨九泉之下,在她自杀后,龙头竟然只是痛苦的抬手狠狠给了自己一耳光,跪下帮帮的磕了两个响头后,就转身走进了黑暗世界。 看到这儿时,方圆全身的神经都骤然一缩。 他不觉得,他对漂亮女人的免疫力能强过龙头,尤其是在他被山羊拉下水,修炼了阴阳合的邪门功夫后。 龙头那么刚硬的男人,在妻子为劝阻他去黑暗世界时都引颈自杀了,他都没能停止‘追求爱情’的脚步,更何况是他呢? 龙头一去就是一年。 一年后,他抱着刚出生的夏小韵,逃出了九幽世界,顺手还带回了一些世间没有的精铁,打造成了七把陌刀,名为昆仑。 龙头在遗书里说,当初他逃出来时,还以为是很侥幸的,但后来想想才知道,那是人家故意放他出来,夏小韵必须得在尘世间长大,要不然他本事再大一万倍,也休想逃出那个恐怖邪恶的世界。 只是九幽夫人演戏演的太逼真了,更是在他背后打了一拳,让他种了尸毒,在随后的二十多年内,始终都过着生不如死的日子。 龙头能抱着女儿逃出来,就已经证明他的脑子相当清醒了,所以跪在当年妻子自刎死谏的地方,仰天痛哭很久…… 他知道自己死都没脸去见妻子的,也没脸再给水暗影当老爸,这才改为把她收为义女,就是希望她以后别再掺和这事了,好好的给水家传宗接代就行,有道是女儿也是传后人嘛。 至于跟九幽夫人所生的夏小韵,该怎么办,龙头当然得找老师潘龙语等人商量了:我知道我上当了,被人选作种马--是不是把这孩子弄死拉倒啊? 老潘说非也啊非也,我们早就知道你是被利用的,要不然当初你以为你能顺利跑进罗布泊啊,那是我们故意放水的,真不想你去,早就拿机枪把你给突突掉了。 龙头大惊之下,连忙追问这是为何? 老潘说:徒儿,附耳过来,为师我告诉你,什么叫以彼之道,还之彼身。 老潘等人无法操纵九幽世界内的人,却能搞定他们的后代,也就是方天明、夏天问俩人,给他们找媳妇,咱们从小就监视他们的孩子,引导着他们按照我们的意思去走。 就因为这些幕后黑手在运作,所以方圆、夏小韵俩人的成长过程,才始终都在老潘等人的意料之中。 不过让龙头等人很惊讶的是,九幽夫人应该知道他们这样做了,却没有出面阻止,仿佛他们这样做‘正合我意’,甚至还主动把一只绣花鞋主动交给了老潘,并告诉他们另外一只绣花鞋的下落,说是多少年后,就会有人找到云云。 一切都如九幽夫人所想的那样,方圆确实去了北朝地下古城,找到了那只绣花鞋,最后落在了夏小韵手中。 龙头说,从那只鞋子的所藏位置来看,九幽世界应该还控制了北朝某些人,要不然鞋子在地下古城那么多年,不可能没有人感兴趣。 方圆等人遇到的那些僵尸战士,也与九幽世界有关。 很奇怪的感觉,九幽夫人会配合外界人士,随便他们折腾,这与史书上记载的那些,相当不一样。 老潘他们在仔细仔细又仔细的商讨过后,总结出了一个疑问:九幽夫人这样配合我们,是不是她也不是自由的,只是某股力量的傀儡? 为试探这个问题的真实性有多大,这些人就炮制出了一个谣言:九幽世界内所谓的贵族白虹族,只是某种强大且邪恶力量,用某种人类无法解释的技术,把他们培育成了人形,驱使他们去当前锋趟雷,不管死多少人,只要能让彼岸花开,从中得到的东西就行。 老潘他们坚信,他们炮制出的谣言,九幽世界肯定能得知,并作出相应的反应。 九幽世界内做出了反应,龙头某一天早上醒来时,桌子上多了一张纸。 那张纸上画了两个东西:一个八卦阴阳鱼图;一个是椭圆形的东西,就跟土豆似的。 除了九幽夫人之外,还没有谁能在不惊醒龙头的情况下,把东西放在桌子上的。 八卦图是什么意思? 这玩意在尘世间可是很常见的,那些走江湖骗钱的老神棍有,所有道观内也有--既然做出反应了,那为什么不说清楚呢,搞个这样的图形算什么? 对着这张八卦图,老潘等人研究很久后,才在某一刻灵光一闪,知道咋回事了:双鱼玉佩! 双鱼玉佩的传说,早就在上世纪六十年代就有了,传说是种能启动时光隧道的装置,用鱼来做实验后,能确定我们周边还存有一个平行世界,两个空间之间的距离,只有七秒,也从而得出了七秒定律的说法。 而八卦图中的这两条阴阳鱼,在游动起来时那天衣无缝的衔接,恰恰代表了什么什么什么……老潘等人很想再研究一下那个装置,只是当年科学家在做完双鱼试验后,那玩意就自己损坏了。 九幽夫人是鲛人,这一点龙头早就知道了。 在尘世间炮制出谣言后,九幽夫人又送来了八卦阴阳鱼,莫非在暗示大家推断对了,白虹族就是被某个鱼妖给控制了? 绣花鞋、彼岸花,就是能让那个鱼妖逃出黑暗的必须存在。 龙头等人绞尽脑汁,也只能推测到这一步,而九幽世界的反应,也仅仅是送来了一张纸。 至于上面那个土豆似的东西是什么,没谁能猜的出来,只能让后人去费脑子了。 方圆不用太费脑子,因为他能确定那就是土豆,代表着土豆老。 土豆老死了好多年后,方圆再去给他守灵时,从李大头那儿得到了黑色白睛石鱼,并从中收益--这件事,无论是老潘还是龙头,都没提起过。 所以方圆能基本确定:他们都知道土豆老的存在,却不知道黑色白睛石鱼就在他手上,更没想到九幽夫人画在纸上的那个东西,就代表着土豆老。 龙头等人到死,都没提起过土豆老。 可能是他们忘记了,也可能是因为他们不能说。 龙头的遗书中,还有个与燕影有关的重点。 燕影越活越年轻漂亮,与她这些年来始终服用方天明给她带来的东西有关,但也仅仅是让她变年轻漂亮了。 她就是个漂亮女人。 如果非得让她担负一些重任的话,那么她与另外一条谣言有关。 潘龙语在临死前,才会把那条谣言散播出去,说他在生命即将终结的那一刻,窥到了来不及看清楚的天机,声称她才是九幽世界内最最关注的人。 什么彼岸花,绣花鞋等等,都是九幽世界散出来的烟雾弹,只要能把她给研究透了,就能用她的细胞组织,培育出真正的不老也不死的战士,原子弹都不行-- 这条谣言,只有龙头与潘龙语知道,燕家老头只负责向外散播的角色。 老头俩人生前制订这条谣言,主要是用来迷惑九幽世界内那股子真正的邪恶,来让它们放松警惕,也好让方圆等人便宜行事。 不过他们没想到,这条谣言会引起东洋人的注意,山原百代不惜亲自出马,掳走了燕影,差点害死了她。 “你现在是什么感觉?” 等方圆放下遗书,坐在那儿用手用力搓脸时,水暗影问道。 第1373章 :做个幸福的小女人 一团浆糊。 看完龙头的遗书后,方圆就是这种感觉。 他能确定这封遗书里所说的这些,都具备毋庸置疑的权威性,但偏偏却给人一种无法相信的错觉。 方圆有种站在烟雾中看世界的错觉,到处都是阴谋,阳谋,谎言,骗局,计划,以及特别廉价的生命。 有谁能想到,受人尊敬的龙头,当初能眼睁睁看着妻子自刎在黑暗世界的入口处,只是跪下磕了几个头后,就继续追寻他的爱情去了? 又有谁能想到,潘龙语在临死前,还以让人无法怀疑的预测,指示燕家老头子散播那条与燕影有关的谣言,结果却把山原百代给引来,导致她差点遭到毒手? 整篇洋洋洒洒多达上万字的遗书里,叙说了很多事情,让人无法分辨哪些事是真事,哪些事是骗局--真真假假,虚虚实实掺合在一起,就是一团乱麻。 燕老爷子、燕影、九幽夫人、夏小韵,死去的潘龙语、龙头,包括正在看这封遗书的方圆与水暗影,可能都是这个大计划中的棋子。 每一个棋子,都有着自己的使命,都认为自己所做的事情,才是真正有意义的,就像挟持燕影的山原百代,付出那么大的代价,不就是因为潘龙语临死前散播的那条谣言吗? 她本人却以为,她正在做一件特别有意义的事。 “方圆,你只要抓住其中的一点,来仔细分析,权衡其中的利弊后,再决定是不是该努力去做,那就行了。” 看到方圆满脸的茫然,水暗影轻声劝道。 “你就是这样做的?” 方圆看向了她。 水暗影点了点头。 方圆又问:“你抓住了其中的哪一点?” “我要给水家传宗接代。” “这是你要做的事?” “唯一要做的。” 水暗影从案几抽纸盒里拿出一张纸巾,仔细擦了擦嘴角说:“至于其它事情,我是不会再管了,无论是楚词的,你的,还是九幽世界的。我们水家付出的牺牲已经对得起国家了,我觉得我有资格躺在先辈的功劳簿上,从此做一个幸福的女人,安心抚养我的孩子了。” 水暗影的目光温柔了下来,带着对明天的向往,明明她现在还是云英未嫁之身,还拿手在肚子上轻抚着,就像她已经怀孕,明天就会有个可爱的小宝宝那样。 从现在起,她会彻底与曾经的刺激生活告别,专心做一个幸福的小女人,不用为衣食住行操心,只想拥有一栋房子,不一定非得在海边,更不想劈柴喂马,只希望每天早上睁眼醒来,就能看到自己酣睡中的小宝宝,低头在他小脸上亲吻下,推开窗户,看那花开。 她就抓住了这一点。 除此之外,哪怕是天塌下来,她也不会再管,只想潜心享受自己想象中的美好生活。 她坚信,她这想法会获得九泉之下列祖列宗的许可。 就为过上这种幸福生活,她已经把圆美人集团全权交给了韩斌精英,不管任何的生产销售,只是每年从中拿到该有的分红。 看着满脸幸福状的水暗影,方圆忽然非常的羡慕她,因为她所说的未来生活,不但是绝大多数女人所企盼的,也是他所向往的。 人活一辈子不容易,短短数十年的时间弹指就过,实在没必要把大好生命都葬送在那些追求中,能够爬到一定高度诚然会让人羡慕,但又有哪个站在最高处时,不会觉得孤独,产生疑问:这,就是我不择手段也要得到的东西吗? 人在不断向上攀登的过程中,势必会丢到一些他认为是累赘的东西,比方亲情、爱情友情等,却不知道这些东西才是人最需要的。 高大上的东西看上去确实很厉害,但却是冷冰冰的,只有华丽光芒的外表,缺少了其实最能让人类感到幸福的地气。 “你觉得,我有这想法是不是很没出息?” 絮絮叨叨说了好多话后,水暗影才兴犹未尽的砸吧了下嘴,笑着问方圆。 方圆摇了摇头:“恭喜你,终于找到了你最想要的东西。” “我就知道你会这样说,嘿,嘿嘿。” 水暗影的眼神更亮了,还娇憨的傻笑了一声,双手搂住他脖子,额头抵着方圆的额头,轻声说:“我想让你送给我一个孩子,这要求不过分吧?” 她没有问方圆要抓住哪一点,她相信他肯定知道他要抓住哪一点,所以她不想再问,因为她刚才就说过了,从现在开始,她就要做一个幸福的、胸无大志的小女人,与那些或悲壮,或者激昂的事情无关了。 “当然不过分,我们好像是合法夫妻啊。” 方圆笑了,右手搂住她的腰肢,左手抄在她腿弯处,起身把她抱起来走向卧室。 水暗影顺势把脸贴在他怀里,呼吸开始急促起来,高耸的胸膛一起一伏,媚眼如丝的轻声问道:“听、听说会很疼。” “比不上你拿刀子在自己身上扎一刀更疼。” 方圆右脚后撩,关上了卧室房门。 “真的不疼?” “试试就知道了。” “我特别怕疼的,你可别骗我。” “刚才你拿刀子扎你自己时,我怎么没看到你害怕?” “我其实也很怕的,只是你没看到而已。” 两个人絮絮叨叨的说着,已经全脱了身上的衣服。 方圆伸手一推,就让她躺在了炕上,正要压下去,她却抬手挡住了他的下巴,满脸紧张的问:“能不能轻点?” “我会很温柔,很温柔,让你感觉不到。” 方圆的声音中,充满了魔幻般的蛊惑。 “如果女人没有那层膜就好--呃!” 水暗影话说到半截,身子就猛地一僵,下巴高高的昂起,再也不敢动一下。 “不疼是吧?” “疼,很疼,你别动了。” “我怎么没觉--” “别动!” 水暗影的手指甲,已经刺进了方圆后背,全身都开始发抖。 “不动?” 方圆伏在她耳边,轻声说:“我如果不动,你是没法要孩子的。” “别动。” 水暗影长长吐出一口气,低声说:“要动,也是我动--” 方圆等了足足三分钟,也没等到水暗影主动的动,反倒是光滑的额头上,冒出了晶莹的冷汗,刚躺下时的脸蛋还是迷人的红色,现在早就苍白的吓人,用力咬住了嘴唇,望着他的眼神里,全是慢慢地哀求意思。 她竟然不想继续进行了。 有谁能想到,曾经双手持刀砍掉十几个男人脑袋,在黑暗世界、北朝地下古城内都表现相当勇敢的水暗影,会被这点小疼痛,给吓得要放弃了? 半途而废可不是方圆做事的风格,不过他也看出水暗影是相当怕这种事,如果强行继续,会给她留下心理阴影,这对以后的夫妻生活没有任何好处。 “能不能,就这样算了?” 俩人一动不动的又过了几分钟后,水暗影才轻声问。 “咦,枕头上怎么会有只老鼠?” 方圆忽然抬头看向水暗影脑袋上方,很是吃惊的样子。 “老鼠?” 水暗影下意识的抬头看去。 枕头边没有老鼠,就算有,水暗影也不怕,她可不是那种在床上勇猛无比、在老鼠长虫面前就被吓破胆的胆小女人。 如果这时候真有一只老鼠出现在枕头边,她会毫不犹豫的伸手一把抓住,然后把它脑袋捏碎,随手扔到墙角。 “切,故意用这种小手段来吸引我的注意力,以其达到你某个龌龊的目的吧?” 水暗影嗤笑一声时,就听方圆说:“答对了。” “啊!” 水暗影忽然发出一声惨叫,就像被刀子刺透身体那样,刚松懈下来的全身肌肉,再次紧绷了起来。 她发出的惨叫声,惊动了劳拉。 刚才她拿刀子扎自己时,躲在西厢房内的劳拉,可是看得清清楚楚,也被她的凶悍给吓了一跳,没想到她竟然真敢对自己下手。 幸亏方圆服软了,然后俩人去了客厅内,老长时间都没动静,也不知道在做什么。 就在劳拉双眼眼皮开始打架,实在支撑不住要睡过去时,水暗影的惨叫声传来,就像被弹簧那样弹起,噌地窜到了门口,开门就扑了出来。 水暗影,你怎么了? 劳拉冲出西厢房门口,张嘴刚要喝问出这句话时,就听到水暗影的哭骂声从卧室窗口传来,还伴随着砰砰的捶打后背声:“混蛋,你这个混蛋,都说我怕疼,你还动!” 动什么? 劳拉眨巴了下眼睛,又听方圆问:“现在还疼不?” “当然疼啊!” 水暗影还在哭着说:“要不我在你身上塞个这东西试试?” “那就算了。” “不行!” “咋了,你很疼不是?” “这会儿好像不、不疼了--” 听到这儿后,劳拉总算搞清楚水暗影为什么疼了,顿时就觉得脸忽然发烫,赶紧转身回到屋子里,关上房门捂住耳朵,扑倒在了床上。 天快亮了。 格林德还在与秦大川打牌,桌子上摆满了啤酒瓶子,眼珠子瞪的比牛铃铛还大。 他们在玩同花顺,谁输了谁喝酒。 秦大川现在喝的脸都发紫了,很明显今晚他的手气不假,而格林德则满脸得意的狞笑,不住的催促他要不要跟牌。 “一杯!” 秦大川翻起最后一张牌,咬牙切齿的说。 “三杯!” 格林德没有任何的犹豫。 一杯打底,三杯封顶,两人封顶开牌。 “我靠,你还想哄我?” 秦大川眼珠子等红了,猛地把牌翻开,大吼道:“三杯跟了,看牌,我还是小对!” 就在刚才,一副烂牌的格林德,也是一下封顶,把秦大川一双小对给吓跑了,现在他当然不会再上当了。 “哈,哈哈,同花顺,四五六!” 格林德得意的哈哈大笑,把自己纸牌翻了过来,还是清一色的梅花四五六。 秦大川死死盯着纸牌,满脸都是不可置信的样子。 “喝,快点喝,少装蒜--我靠,你以为假装昏过去,我就会放过你?” 格林德催促着,伸手去采翻着白眼歪倒在沙发上的秦大川时,坐在旁边沙发上已经眯了一觉的秦小冰,张嘴打了个哈欠说:“好了,别玩了。” 第1374章 :他过的很开心 如果是以往,格林德半夜敲门来家,秦大川肯定会烦,别说是请他喝酒了,说不定还会以家里有女眷明天要上班为由,把他连推带搡的推出去。 别以为大川哥干不出这事来,在梨花山上时,他干这事可不是干一次了,每次都让输的连买烟钱都没有了的格林德,欲哭无泪的恨恨骂着掩面而去,丝毫不为所动。 今晚格林德半夜来访后,秦大川却像看到亲人那样,不但没有把他撵出去,还热情的搂着他肩膀,好像一对好基友那样,连声吆喝已经睡下的秦小冰起来,给贵客整两个小菜,哥儿俩好好喝一杯。 相比起大川哥来说,秦小冰貌似更势力了些,以往每次看到格林德都是待理不理的,那是因为她不觉得这大光头是啥好人-- 可今晚她的态度,相比起大川哥来说更加热情,得知格林德到来后,穿着小睡袍趿拉着小拖鞋就跑了出来,又是满茶倒水,又是嘘寒问暖的。 秦家兄妹的热情,让格林德很不适应,幸好有毛驴在。 毛驴还是以往那个毛驴,在院子里围着格林德跳舞似的转了好几圈后,又抬起后退在他裤脚上撒了泡尿,依此来表示它对死老外的热烈欢迎。 受宠若惊啊,绝对是受宠若惊,看到秦家兄妹走马灯似的忙着整治酒菜,坐在沙发上的格林德,就像屁股下面有根刺那样,坐立不安。 他几次想站起来,都被秦大川按下,说是贵客深夜来访,只需坐着静等五星级的服务就行了,顺便帮着训训毛驴,这家伙最近总是把抓来的老鼠摆在门口,吓得小冰妹子几次尖叫了。 格林德哪敢训毛驴啊,这就是大爷,还是那种特别爱记仇的。 毛驴为啥趁着他与秦大川寒暄时在裤脚上撒尿啊,还不就是因为他是空着双手来的? 捉老鼠? 好啊,这是为民除害呢,不但不能训,还得说毛驴大爷现在越来越懂事了,懂得做好事了。 至于它把老鼠摆在门口把小冰妹子吓得几次尖叫,就更算不上什么了,谁不知道女孩子看到毛毛虫也会被吓成这样啊。 格林德还发现,秦家兄妹脚底好像安了风火轮那样忙着进进出出时,总是不住向大门口那边看。 他知道,他们是希望那个人能走进来。 他们对格林德热情,也是看在那个人的份上,知道他绝不会没事没非的半夜跑来访友,肯定是跟着那个人回家了。 秦家兄妹希望,等方圆办完他要做的事儿后,就会来他家。 到时候,兄妹俩肯定会装作不认识他,说不定还会威胁说要报警-- 格林德心底是雪亮的,但绝不会说出来,最起码在秦家兄妹没有提起这话题之前,他都会装傻卖呆。 他不说,秦家兄妹也不说,三个人就聊些没用的,啥南韩女总统深陷闺蜜门了,啥美国那位出身政客世家的希大妈不一定干得过川普了,等等。 没用的话题总聊就没意思了,秦大川就提议打牌。 今晚不赢钱,谁输了谁喝酒。 只要不赢钱,格林德还是不惧秦大川的,欣然应允。 以往秦大川可不敢当着小妹的面与人赌博,哪怕是赌喝酒,也会被训斥不务正业,这次秦小冰不但没训他,还大力支持,甚至参与了进来。 当然了,相比起久经赌场的秦大川俩人来说,秦小冰的赌技那是相当不怎么样的,如果较真,估计她早就喝爬下了。 输了后就是光端起杯子来沾沾嘴唇算一杯,她都能沾的小脸飞虹,有此就能看出她的牌技有多么的臭了。 肯定是因为她在旁边乱搅和,影响了秦大川的发挥,才让他输的一败涂地。 看到老哥输酒输的有暴走趋势后,秦小冰这才醒悟过来,果断撤出了战团,秦大川这才重新抖擞精神--结果,他输得更惨。 最后不得不假装醉倒在沙发上来赖账,格林德在与秦大川的单挑那么多次了,这次好不容易把他给搞的溃不成军了,当然不会放过他了。 幸好快要睡着了的秦小冰发话了,说不玩了。 小冰妹子发话,格林德是不敢违逆的,只好嘟囔着说以后再也不跟赖皮玩牌了,嘟囔完了后,接下来他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秦小冰就盯着案几上的酒瓶子,也不说话。 秦大川在装睡,呼噜打得震天响,还很恶心的留下了哈喇子。 毛驴蜷缩在他身边,抬头看看格林德,又看看秦小冰,接着把脑袋钻进了大川哥的肋下,开始睡觉。 “天快亮了啊,嘿。” 格林德有些后悔,自己今晚手气咋就这样好呢,如果总是输,那么现在他就可以学秦大川那样躺在沙发上呼呼睡过去了,再也不用与秦小冰独处了。 在没有看出方圆对秦家兄妹是啥意思之前,格林德不知道该怎么说,只知道多说多错,少说少错,不说就不会错了,所以才拿天气来说事。 秦小冰却不上当,抬头瞥了眼蒙蒙亮的窗外,伸手拿起了烟盒。 “秦秘书,你也学会吸烟了?” 格林德瞪大眼,满脸都是不可置信的样子。 秦小冰没说话,拿出一颗烟递给了他。 格林德刚叼在嘴上,她又点燃了火机,凑了过来。 知道这下自己是无论如何也躲不过去了,格林德狠吸了一口烟,脸上浮上视死如归的模样:“秦秘书,你想知道什么,尽管问。只要是我知道的,我都会说出来!” “他现在,过的开心吗?” 秦小冰啪嗒啪嗒的打着火机,小脸在火苗一闪一闪下,显得脸色阴晴不定。 “开心啊--” 格林德脱口说出这几个字后,就抬手在自己的大光头上拍了一巴掌。 秦小冰希望什么呀? 她在拒绝方圆离开梨花山后,当然希望那家伙过的不开心了,最好是后悔的拿脑袋撞墙,每天都是这样,来惩罚当初他怎么就鬼迷心窍,用那种卑鄙手段来冒犯小冰妹子呢? 格林德却说方圆很开心--这岂不是在‘委婉’的告诉她:方圆有你,没你都一样,别把自己看得太重要了。 “呵呵,我就知道他会很开心的。” 秦小冰好像没看到格林德自己拍脑袋的动作,依旧盯着一闪一闪的火苗,轻笑了声,说:“是我把自己看得太重了,总以为别人如果没有我,这日子就没法过了。唉,想想也是,我秦小冰算什么呀,只是从穷山沟里走出来的小村姑罢了。除了在感情方面很专注,能让人称道之外,还有什么呀?” “秦秘书,事情,事情不是你所说那样。” 格林德额头开始冒汗,结结巴巴的想为老大辩解几句。 秦小冰摇了摇头,笑道:“格林德啊,你不要再开解我了,我其实比谁都明白呀。他身边最不缺的就是女人,个个都那么优秀。别说是会像我这样拒绝他,不给他留面子了,人家都是哭着喊着的赖在他身边不走呢。” “哪像我,总以为爱情是伟大的,纯洁的,不容亵渎的,既然要爱那就专注爱一个人,在受到不喜欢的求爱方式后,就会--” 秦小冰叹了口气,把火机扔在桌子上,站了起来:“唉,算了,不说了。反正我就是这样一个人,他不稀罕我拉倒,我还不稀罕跟那么多女人一起分享他呢。他以为他是谁呀,皇上?王爷?还是虎躯一震就得让天下美女都拜服在他脚下的浊世公子?” “他、老大什么也不是,他就是个、那个啥。” 格林德双手用力搓了搓脸,抬头看着秦小冰说:“秦秘书,我实话跟你说吧,今晚我是跟随方老大一起来的,他现在回家了,应该是找夏总……” “夏总?” 秦小冰无声冷笑了下,打断了他的话:”夏总早就走了,你们还不知道?“ “什么?” 格林德愣住:“夏总走了?去哪儿了?” 这个问题问出来后,格林德忽然明白了:方圆接到的那个电话,是夏小韵打来的,秦小冰说她走了,可能是去了罗布泊。 “我也说不准。” 秦小冰想了想,说:“夏总在临走前召开的中高层会议上说,她要离开一段时间,去国外学习。公司的大小事务,都已经托付给了张欣张副总--不过很奇怪,夏总在临走时,并没有带走劳拉姐。” 听说夏小韵连劳拉都没带走后,格林德更能确定她就是去了罗布泊。 也唯有这样,方圆才会那样着急,失态。 方圆、夏小韵俩人与罗布泊那边有着说不清的关系这件事,除了秦小冰之外,其他人基本都知道了。 格林德也觉得,这种事最好是瞒着秦小冰。 没谁希望这么单纯善良的女孩子,被那些诡异邪恶的事给污染。 “既然夏总已经走了,那么老大怎么还没有出来?” 格林德不想再继续交谈夏小韵的事,皱起眉头岔开了话题:“他与劳拉,又有什么好谈的,这都一个晚上了。” “我靠,老大不会对那小黑妹有意思了吧?” 格林德脑海中灵光一闪,脱口说出了这句话。 接着就后悔了,怎么受着秦小冰说这种话呢,这不是火上浇油吗? 方老大如果连劳拉都通吃,那对小冰妹子造成的伤害,就更大了。 格林德觉得自己欠抽时,秦小冰冷笑着说话了:“哼,格林德,我发现你思想还真够龌龊,貌似也不理解你主子啊。” 格林德连忙认错:“是,我龌龊。” “蠢的像猪。” “我就是猪。” “劳拉姐不会做对不起夏总的事,方圆也从来都是把她当朋友看,俩人关系没有丁点苟且的意思。” 秦小冰抬头看着窗外,犹豫了下才笑道:“不过,方圆的合法妻子水暗影,却在夏总走后住在方家了。” “哦,原来是这样。” 格林德这才恍然大悟:“怪不得他到现在也没出来喊我,原来是有美女相伴--秦秘书,我好像又说错话了。” “你说的很对。” 秦小冰小脸阴沉,淡淡地说:“天亮了,我们也好酒好菜的招待过你了,你是不是该走了?” 第1375章 :九幽夫人的真实用意 “天亮了。” 方圆的声音,从被单下传了出来。 被单被撑出了小山包的样,那是因为水暗影用她两条长腿,缠住了方圆的脖子,姿势很不雅观,但却是年轻人最喜欢的。 “我知道。” 水暗影懒洋洋的回答,原本就带着点沙哑磁性的声音,更加沙哑,当然也更加动听了:“那会儿在你发疯时,我就看到太阳升起来了。” “怪我发疯吗?” “你这么说的意思,是在怪我咯?” “不怪你,怪我。” “这还差不多。” 水暗影满意的叹了口气,问:“再疯一次?” “还是算了吧,天光大亮了,白天做这种事,是对老天爷的不敬。” 方圆语气不坚定的说:“你又是第一次,很过为了怕身子承受不起。” “我胖了没?” “胖了。” “喜欢不?” “喜欢。” “那就再来一次。” 水暗影咯咯轻声笑道:“我听你的话,特意吃的胖胖的,把身子养的结结实实的,就为等这种事呢。” 方圆没说话,这时候用实际行动来代表说话,更容易让女人高兴。 很快,那座小山包就地龙翻身般的动起来,女人销魂的叫声也急促响起,一只修长洁白的腿子刚伸出来,却又迅速缩了回去。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当一只飞累了的麻雀刚落到窗台上,准备歇歇脚时,就被一声带着哭腔的尖叫声,给吓的扑楞着翅膀,啾啾骂着什么飞走了。 今天阳光明媚,不再像盛夏那样晒在人身上会爆层皮,而是暖烘烘的很舒服,让人昏昏欲睡,尤其是在刚吃饱了时。 别人午饭都已经吃过了,方圆才打着哈欠的走出屋子。 小半夜外加整整一个上午,他都在做那种事,饶是身体素质超强,也会感觉很疲惫的,反倒是刚开始时这也疼、那儿也不舒服的水水姐,越战越勇,穿着一身黑色睡袍走出来时精神奕奕的,小脸上带着迷人的羞红。 夏小韵走之前,把劳拉提拔为了公司安保处处长,绝对是实权在握的公司高层干部了,为不辜负夏总的厚望,她总是每天第一个去公司的高层领导。 她在临走前,在石桌上留下了一张纸条,说是早饭做好了,就在厨房里,小米粥,自己做的花卷,凉了的话就热热好了。 夏小韵在时,劳拉是保镖兼保姆。 夏小韵已经走了,劳拉是安保处处长兼保姆--她没觉得伺候水暗影有什么不对,那是夏总的亲姐姐,夏总既然给了她当前的好日子,那么她就会珍惜下去。 同样,不管是方圆还是水暗影,也没觉得因此而跟劳拉客气什么。 因为他们都很清楚,如果真要跟劳拉客气,她就不会再住在方家了。 方圆把劳拉当做朋友看,水暗影很清楚,当然不会做那种赶走朋友的事。 “劳拉做饭的厨艺不错,让我,我就做不出这么好看又好吃的花卷。” 可能是真饿了,水暗影一口气吃了两个后,又拿起了一个。 “你得学着做饭才行。” 早就已经吃了四五个花卷的方圆,喝了口稀饭在嘴里咕嘟一声咽下去,才说:“总不能老让人伺候,劳拉还年轻,以后肯定会找男朋友的。我想过了,等她结婚时,我会送她一座梨花山的别墅。” “那我也搬到梨花山去。” 水暗影咬了口花卷,含糊不清的说:“我可是典型的白富美,才不屑学做做饭,以后搬到那儿去后,我就雇个专门的厨子。哦,对了,听说叶明媚在那边修建了七八个别墅,现在她已经不在了,那就送我一套呗。” “咱们是合法的两口子,还分什么彼此啊,这种事不用跟我说,想住在哪儿就住在哪儿,没谁会说个不字的。” 方圆端起茶杯,又在嘴里咕嘟了几下后,张嘴用力喷了出去。 喷出去的水变成水雾,在阳光下显现出一道彩虹,但很快就消失了。 水暗影看着彩虹出现的地方,很感动的样子:“你对我真好。” “我对你一直都很好啊,这还用说?” 方圆伸手用食指挑起她的下巴,动作轻佻眼神邪邪的败类样子:“还记得你假扮叫花子刚来我家时的那时候吗?说实话,那时候我还以为你真是人尽可夫呢,没想到原来还是个小黄花,现在很有种捡到宝--” “行了,别说这些没用的了,更别装出一副色色的样子,不服气的话咱们再回屋,大战三百回合?” 水暗影抬手打开那只手,也斜着眼的看着她:“这么绞尽脑汁的要讨好我,无非是在琢磨该怎么对我说你要走了,不许我跟着你。” “哇噻,女人胖了后,原来还能变聪明啊。” 方圆瞪大眼,满脸不可思议的样子:“以前我还以为,胖女人就是骑着舒服呢。” “我真胖吗?” 水暗影不愿意了。 “不是胖,是丰满,丰满,用错词了,别怪。” “少跟我嬉皮笑脸的,说正事。” 水暗影轻哼一声,垂下眼帘问道:“现在就要走?” 方圆果然收起了嬉皮笑脸,点了点头。 如果他只是回梨花山,水暗影不会这样问,只会跟着一起去。 方圆说得不错,别看她现在已经蜕变成一胸无大志的小女人了,可她确实是梨花山的女主人,有那个小本本再,不管是昆仑还是楼宇湘,都不能因为她去梨花山,就给她拽脸子看,所以她没必要说这些。 水暗影问,就是看出方圆要走不是回梨花山,而是去追夏小韵。 无论是龙头的遗书,还是方天明委托水暗影捎来的话,都已经明确警告方圆,在雪落唐王之前,他绝不能去罗布泊找夏小韵的。 他们说他们的,方圆却要做自己的。 别看这十几个小时内,方圆始终在与水暗影鬼混,仿佛恨不得死在她肚皮上似的,她却能感受到他深藏在心底那些不安的萌动。 他必须得去,不管谁警告他不能去,更不会在意现在唐王有没有下雪。 “你自己去?” 水暗影又问。 “我会带着毛驴。” 方圆回答。 “为什么不带着昆仑?” 水暗影皱眉:“有昆仑在你身边,你们两个联手,安全系数更大些。” “昆仑不能去。” 方圆摇了摇头:“她得坐镇梨花山,现在山原百代、林盼盼都对那边虎视眈眈,没有她的话,十二生肖还不是那两人的对手。更何况--” “更何况什么?” 水暗影追问。 “叶明媚,还没有死。” 方圆低声回答。 “什么?” 水暗影愣住:“叶明媚,她、她还没有死?” “她就藏在梨花山下的黑洞中……” “等等,你说叶明媚没死,还藏在梨花山下的黑洞中?什么黑洞,她为什么要藏在那儿?而且,你这话里好像带着她很厉害可怕的意思。” 水暗影不愧是当过风声老大的人,马上就从方圆的话中,找到了最关键的问题。 “她变成了鲛人。” 方圆看似很随意的笑了笑,问:“有没有听说过鲛人这东西?” 水暗影当然知道鲛人,就是传说中的美人鱼,只要是个富有想像力的女孩子,估计都做过自己是美人鱼,等待王子前来的美梦。 不过她也很清楚,方圆现在所说的鲛人,估计没有梦中那样可爱,要不然也不用昆仑来留下坐镇了。 既然已经说出叶明媚还没死,变成了鲛人的事,方圆也就不再隐瞒她,简单叙说了一遍他在梨花山泉眼内那条驰道里,遇到叶明媚、叶明媚又说了哪些话的全过程。 其中自然也包括,他与叶明媚并没有那种让他想到就会有负罪感的伦理关系。 “她亲口跟我说,除了她之外,九幽夫人还制造了另外两个鲛人,组成了什么天地人组合,专门跟我做对。” 对听得目瞪口呆的水暗影苦笑了声,方圆继续说:“知道昨晚我在看到龙头的遗书后,脑子里为啥那样乱了吧?因为他老人家所说的九幽夫人,好像很希望能去九幽世界,但实际上呢,她却制造出了了三个可怕的、的人,来对付我。所以,我现在实在搞不懂她的意思。” “我、我想,我知道了!” 水暗影艰难的咽了口吐沫,低声说:“九幽夫人不希望你现在去,而是希望你能听从我爸,与你爸的意思,等雪落唐王后再去。” 九幽夫人可能早就猜到方圆在得知夏小韵前往罗布泊后,说什么也得追去了,这才提前制造出了三个鲛人,目的就是为了缠住他,让他无法西行。 有山原百代、林盼盼与三个鲛人,都虎视眈眈的盯着梨花山,随时都会发动偷袭,方圆怎么可能放下心去找夏小韵? 昆仑诚然能打,十二生肖也不是一般人,可他们绝对挡不住这些敌人。 暂且不管山原百代与林盼盼了,单说叶明媚等三个鲛人吧,都是刀枪不入的怪物,就相当于三个漠北北了。 方圆留在唐王,所谓的天地人组合,就会‘安分守己’继续隐藏。 他一离开梨花山,三人组合就会马上对梨花山发起进攻。 九幽夫人的这一手,可比龙头的遗言,方天明的话管用多了。 方圆此前只知道叶明媚三人的存在,更能确定九幽夫人制造三个怪物,就是为了对付他,但却从没有想到过这一点:叶明媚等人的存在,只是拖住他后腿,不许他现在去追夏小韵而已。 为了拖住方圆,九幽夫人就费了这么大力气,足够证明九幽世界那边,有多么不希望他去搅局。 有道是敌人越极力阻止的事情,就越重要,越该去做才对。 可方圆能放下梨花山那边吗? “我还觉得,等雪落唐王时,叶明媚他们三个对梨花山的威胁,就会消失的。因为那时候,九幽夫人等所有人,都希望你能去罗布泊的。” 水暗影伸手,握住发呆的方圆的右手,低声说:“所以,你现在绝对不能去--” 砰,砰砰,有人敲打铁门的声音,打断了水暗影的话。 “谁?” “有人在家吗?” 一个苍老的声音从门外传来。 第1376章 :土豆的好处说不完 方圆在梨花山下面驰道中遇到叶明媚,见识到她的厉害后,就一直很头疼。 如果不是漠北北送给他的小银铃,在关键时刻起到意想不到的作用,估计那会儿应该被叶明媚给生啃活吞了。 一个叶明媚都那样难对付了,更何况还有两个鲛人没有出现呢? 饕餮小银铃能震住叶明媚,那么对其他两个鲛人,是否也能起到相同的作用? 如果能起到,那么在所谓的三人组合一起出现时,小银铃的威力是否还会那样强大? 方圆没有丝毫的把握,只希望能找到对付三人组合的办法,却忽略了除了一个叶明媚外,其他两个人始终没出现的真正原因。 都说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方圆在说出昆仑必须留下的理由时,水暗影一下子猜到了九幽夫人制造三个鲛人的真正用意,无非是依仗他们来拖住方圆不许离开唐王罢了。 方圆敢走,鲛人就会尽出,为祸梨花山。 九幽夫人算定,方圆再怎么关心夏小韵的生死,可也无法放弃梨花山上的众人安危,唯有等雪落唐王的季节来临,早就去了九幽世界内的夏小韵,有了她所希望的某种改变后,叶明媚等人使命也就完成了。 完成使命的三人组合,也许会撤离唐王去九幽世界,也许会被直接干掉,还有可能他们刀枪不入的本事,会在那个时候忽然消失,到时候不需要太厉害的高手,只需十二生肖内出来一个,就能把他们收拾干净了。 总之,天地人组合的存在使命,就是拖住方圆,不许他轻举妄动。 叶明媚等人的‘安稳’,让急于去追夏小韵的方圆忽略了他们的存在,直到被水暗影提醒,才醒悟过来,心中一片凉意的茫然:难道,就这样任由夏小韵独自回家? 就在这时候,有人敲响了铁门,打断了劝说方圆前往不要去的水暗影,这让她很生气,没好气的问是谁。 敲门的不等院子主人说什么,就推门走了进来,是个看不出多大年龄的老乞丐。 让人看不出他的年龄多大,那是因为他满是补丁的衣服都看不出啥模样不说,都油光铮亮的了,头发乱糟糟的像鸟巢,一张脸好像刚从污水沟内爬出来似的,半截小腿好像穿了加厚的黑袜子,让人看不清他有没有穿着鞋子-- 这是个要饭的,左手拄着传说中的打狗棒,右手没有托着破碗,而是个破篮子。 要饭的,竟然要到家里来了,不都是该蹲在路边,看到人过来后说老爷太太行行好,给个仨核桃俩枣,最好是十元钞票,毛票不要的吗? 就这样还不算,老乞丐进来后看到有个大美女后,还裂开嘴巴露出一口的大黄牙,老眼发亮的说道:“美女哦,行行好,给口吃的吧。” “滚!” 本来水暗影还是那种嘴硬心软富有爱心--的好孩子,以前为了试探方圆,更是亲自假扮过叫花子,很清楚这个被外界传为很有前途的行业不好混,以往看到乞丐时,总是会施舍个十块八块的。 不过那得看心情孬好啊,现在她正与方圆商量着大事呢,心里急得不行,这时候忽然跑来一个老乞丐,还用这么龌龊的眼神看着她,水水姐如果再和颜悦色才怪,让他滚蛋,已经是大发善心了。 再特么的敢啰嗦半句,那口大黄牙被打掉,没见水水姐已经抓起茶杯了吗? 水水姐的暗器功夫,虽说远远达不到飞花摘叶就能伤人的地步,但砸人嘴巴却把鼻梁骨给砸断的本事,还是有的。 方圆同样心情不咋样,也很反感这老乞丐没点‘职业素养’,不过看在他已经够可怜的份上,真不想让他变得更可怜了,伸手夺下水水姐的茶杯,从盘子里拿起两个花卷,站了起来:“算了,打发走就是了。” “哼。” 水暗影轻哼了一声,没有再说什么,用手摸着平坦结实的小腹,满脸都是为肚子里的孩子积德的矫情样。 “老爷子,这俩花卷够了吧?” 方圆走过去,把花卷放在了老乞丐的破篮子里。 他是放,并不是扔。 扔,带有施舍的意思,是站在道德的高度上,来满足自己是做善事的虚荣心。 放,则带着尊敬。 这就足够说明方圆的处世观了:他只是把老乞丐看做叫花子,就像看到明星、出租车司机那样,只是因为生活的职业不同罢了,却不会像某些人那样,忽略了叫花子也是人,就该获得同类的自尊。 当然了,如果敲门进来要饭,还敢瞪着水暗影有那种意思的乞丐,是街面上那些‘职业乞丐’,方圆不会給他吃得,只会给他一个耳光,把他满嘴牙都抽掉。 “谢谢了啊,年轻人,你真是个好人啊。” 老乞丐嘿嘿的笑着,说道:“我不吃花卷的。” “啥,你不吃花卷?” 方圆愣了下时,端坐在石凳上‘养胎’的水暗影再也忍不住了,噌地站起来:“那就滚蛋,要饭还嫌糠呢了!” 要说水水姐跋扈是跋扈了些,可以往的脾气也没这么大,那都是因为她在为方圆的事烦心,心情不咋样。 老乞丐没理睬水暗影,只是傻笑着点了点头。 方圆皱眉:“那你要啥?钱?” 老乞丐摇头:“不要钱。你家有土豆没?” “土豆?” 方圆的眉梢微微跳了下,随即恢复了正常:“你爱吃土豆?” “是啊,这辈子最爱吃的就是土豆了。我说年轻人啊,你是不知道土豆的好处啊,那玩意又能当饭又能当菜,能炖着吃炒着吃烤着吃还能生着啃。关键是这东西不挑地啊,只要是种上就有收获。它还富有极高的营养价值--” 老乞丐絮絮叨叨的说着,方圆转身快步走进了厨房内。 水暗影有些纳闷,觉得方圆脾气也太好了些,那么多烦心事压在心里,还有心思听一个老乞丐瞎叨叨。 更让她气愤的是,方圆去厨房找土豆时,老乞丐又腆着脸的跟她说话了:“美女,你可是嫁了个好老公啊,这么懂得尊老爱幼,算是继承了我中华五千年来最优良的传统了,你是个有福的。” “少叨叨这些,我嫁了个好老公还用你说?” 水暗影可没心思跟一老乞丐互动,抬手指着他:“给我站那儿,再敢向前走一步,腿子打断。” 老乞丐连忙后退两步,顺势倚在门框上瞅着水暗影呵呵傻笑。 水暗影真烦了,双眸一瞪正要再说什么,老乞丐就抢先道:“美女,我给你算一卦可好?” 这就来兴趣了:“哟,你还会算卦?” “那是。” 老乞丐得意的说:“有没有听说过不过五?” 不过五的传说,在京华地区尤为盛传,水暗影当然听说过,闻言有些小小的吃惊:“怎么,你是不过五的传人?” 她可是早就听人说,不过五的传人,最热衷于假扮叫花子,满世界的狼窜,寻找得意门生了,所以才会有此一问。 不过老乞丐的回答,差点让她忍不住把茶杯砸过去:“我跟他算是同行--哎,美女,别生气,更别动手,你先听我说。我看你啊,天庭饱满额头放亮,这分明是大富大贵之相啊。” 虽说所有行走江湖的老神棍,在准备骗人时都会说这几句话,但不能否认的是,人人都爱听,哪怕明知道是奉承,水暗影也不例外,要不然也不会放下手里的茶杯,故作满脸不屑的看着老乞丐了。 “美女,我敢说,来年农历六月,你就会生对大胖小子。” 老乞丐一副认真的模样,拄着打狗棒的左手五指,像模像样的掐算着,嘴里念念有词:“这是你家先人积德,老天爷才把福报报答在你身上,所以你以后千万别做不尊重老人的事,那会有损阴德的,会让两个大胖小子变成一个的--” 听着老老乞丐的胡说八道,水暗影脸上的不屑模样消失了。 现在是农历八月底,距离来年农历六月刚好十个月,是每一个怀孕生子的女人,最激动最幸福的十个月。 她昨晚才把自己交给了方圆,中午起来后就很矫情的做出‘我怀孕了’的样子,这老头就说她在来年农历六月会产子了,更说这是她家先人积德,感动了上天,才把福报报答在了她身上。 她相信,只要眼睛不瞎的人,都能看到她与方圆在一起时,是恩爱的一对小鸳鸯,这会儿还穿着的睡袍,更能证明他们刚鬼混过,算到十个月后生孩子,也没啥了不起的了。 关键是,老乞丐提到了‘先人’这两个字。 先人是什么? 那是家里已经逝去的长辈,在龙头谢世后,水暗影就再也没有长辈了,知道这些的会说这个词,不知道的也敢说,一旦说错就是咒人长辈,会被打断腿子的。 老乞丐在说这俩字时,却没丝毫的犹豫,就仿佛他说水暗影家没有长辈活着,就没有,哪怕是有,也得死去-- 老乞丐在跟水暗影叨叨这些时,方圆已经拿着半方便袋土豆走出了厨房。 他没有打断老乞丐给水暗影算卦,就静静的站在那儿倾听。 直到把水暗影说的心花怒放后,老乞丐才抬手擦了擦嘴,问道:“美女,满意不?” “还行。” 水水姐知道老家伙为啥先擦嘴后才问这句话,意思就是说他渴了,能不能给点现钞买瓶水喝。 石桌上就摆着茶杯呢,人家不屑喝,要喝就喝农夫山泉,据说那玩意有点甜。 “方圆,给这老家、老人家一百块钱,今儿水水姐高兴。” 一百块钱就能买到水水姐高兴,这可是最廉价的付出了,方圆当然会全力支持,从身上拿出一百块来,连同土豆都放在了老乞丐的篮子里。 “谢了啊。” 老乞丐道谢后转身就走,看来他只爱与美女说话,帅哥给钱也懒得搭理。 就在他快要走出大门时,方圆忽然问:“吃土豆还有啥好处?” “土豆的好处说不完,强身健体还能辟邪,百无禁忌啊。” 老头子絮絮叨叨的说着,拄着拐杖走了。 第1377章 :方圆指腹为婚的媳妇 “这老家伙挺有意思的。” 水暗影抱着膀子走到方圆身边,与他一起目送老乞丐走出胡同后,才笑吟吟的说。 要让女人开心其实很简单,只要在晚上满足她,再对她说上一番她最爱听的话,天大的不安、郁闷啥的就会不见了。 “你信他刚才说的那些话吗?” 方圆关上铁门,回头问她。 “信啊,当然信。” 水暗影以为方圆问她信不信老乞丐的那些话,是老家伙奉承她福寿延绵,来年六月生对大胖小子的事,自然得连连点头了。 那番话全是水暗影最爱听的,所以就算明知道是骗吃骗喝的奉承话,她也会深信不疑的。 奉承话虽说是谎言的一种,却能起到让人开心的效果,人在开心后精神面貌就会好,心态也会改变,无形中会增加自信心,脑子转的也特别快,遇到困难后就不会沮丧担心啥的,只会想办法努力去克服。 自古以来人们都知道奉承话是谎言,可人人都爱听,这才有了‘千穿万穿,马屁不穿’的古训。 “他刚才说,吃土豆的好处说不完,强身健体还能辟邪,百无禁忌。” 方圆想了想,缓缓说道:“所以我决定,从今天开始每天都会吃一些土豆,生啃也行--”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水暗影脸色就忽然一变,伸手紧紧抓住了他的胳膊,嘴巴动了好几下,都没有说出话来。 方才就说了,被奉承过的女人在好心情下,脑子转的特别快,所以当听方圆重复老乞丐的话,说要从今天开始都会吃土豆,还要生啃后,就立即意识到他要做什么了。 方圆还是要去罗布泊,去找夏小韵。 他会带着一些土豆去,在那种恶劣的环境下,土豆绝对是最佳食物,生啃时不但能填饱肚子,还能为人体补充水份。 水,在荒漠中才是比金子还要珍贵的东西。 “你、你还是要去。” 水暗影嘴角用力抿了几下,低声说:“你既然已经明明看出九幽夫人改造叶明媚等人的真实目的,为什么还要去找楚词?你走后,他们如果去梨花山,昆仑他们,能挡得住?” “会有人解决这个问题的。” 方圆把女人抱在怀中,右手在她结实的翘臀上轻轻拍了几下,低声说:“相信我,我不会有事,梨花山那边也不会有事的。今天下午,你就搬到梨花山那边,与劳拉一起--去了那边后,你会喜欢上那地方的。” 水暗影不知道方圆怎么忽然这样有信心了,但她没有问,因为她能从男人的怀抱中,感觉到了决心,力量,知道自己再劝说也是白搭的。 “好,那我就去收拾一下。” 水暗影从他怀中抬起头,双手捧着他下巴,看着他眼睛轻声说:“你要回来,一定要回来,我不想让我儿子刚出生就没有父亲。” “没有谁能阻挡住我回家的脚步,死神也不行。” 方圆笑了:“我可舍不得,你这么个千娇百媚的大美人儿去当寡妇。” “小子,你如果不回来,我会给你戴绿帽子的,可不是骗你。” 水暗影动作轻佻的在方圆脸上擦了一把,转身快步走向了客厅。 她没有回头,是怕方圆看到她已经流泪了。 刚刚品尝到男人的滋味,觉得男人是个好东西的大龄女青年,这时候对男人的需求是最大的时候,他特么的却要走了,这对灵与肉来说,都是一种不堪的折磨。 水暗影也没多少东西好收拾,充其量也就是换身衣服罢了。 现代社会只要有钱,还用再像古代那样出远门时恨不得把锅碗瓢盆的都带上吗,每到一地需要什么,买什么就是了。 很快,她就换上了昨晚穿的那身白色小西装,黑色细高跟性感皮鞋,对着镜子拿纸巾擦了擦脸上的泪痕,再梳理几下头发就搞定了。 摘下墙上的小包,转身要走时,她却又忽然想到了什么,把小包扔在炕上,拉开了床头柜上的抽屉,找出了一把剪刀。 昨晚,是她的第一次,被单上还有她的落红。 水暗影以往在电视、小说中多次看到,女人第一次过后,都会把沾有落红的被单剪刀下来--至于为什么要剪下来,把这东西像宝贝那样的收藏,她不知道。 她就是觉得,好女人都该这样做。 把剪下来的那块被单仔细叠好,放进小包内,又看了眼多了个大洞的被单,水暗影低声说了句再见后,才转身快步走出了屋子。 她知道,自己以后再也不会回方家来住了。 梨花山才是她的家。 就算方圆以后还回来住,水暗影也不会来:这个家的正牌女主人,是夏小韵。 风吹来,西墙下的小柳树,与窗台下石榴树的枝条,都随风摇晃,就像是在与她告别那样。 在她回房间里换衣服时,方圆已经走了,大门还敞着。 她没有去送,是担心控制不住自己,非得跟着一起去。 他没有与她正儿八经的告别,可能是怕看到水水姐那具丰盈的娇躯后,就会舍不得走了吧? 喀嚓一声,大门落锁的声音很清脆,也像截断了一段最让人怀念的生活。 太阳有了明显的西斜,最多再过三个小时,天就会黑下来。 外面的街道上,依旧是车水马龙,行人如织的,几个有身价(就是有自己的地盘)的叫花子,正坐在河堤柳树下,对过往行人点化着,低声谈笑着什么。 水暗影觉得,国家应该在税收方面增设一条法律,来收叫花子的税。 她还记得,两年多之前的那个夏天,她就曾经假扮叫花子来勾搭方圆的,当时被好几个叫花子欺负的,蹲坐在柳树下的那个大胡子很眼熟啊,要不要走过去踢他一脚,把他满嘴牙踢掉? 还是算了吧,看在他们同行老乞丐很得水水姐欣赏的面上。 老乞丐没在这条街道上,水暗影站在柳树下面特意到处看了好几眼,看来他被大胡子等人给赶走了。 “哟,大嫂,来找人的是吧?” 水暗影转身刚走出几步,就听到背后传来大胡子乞丐的声音。 这就怒了:特么的,姐姐昨晚才刚从大姐变成大嫂,你就这样说,岂不是在讽刺我不自重? 水暗影决定还是把这大胡子满嘴牙踢下来,也算是出两年前被他们欺负的恶气了,冷笑着转身看去,才发现大胡子不是在跟她说话。 水水姐现在白色小西装、细高跟小皮鞋,备有美女总裁的范儿,还不是一般叫花子敢惹得,尽管大胡子他们在她出现后,就一直拿眼角余光扫她,呼呼地好像有声音的扫描器那样。 大胡子乞丐搭讪的,是个身材魁梧的女人--也可能是个女孩子。 女孩子的身材一旦像男人那样魁梧了,除非是穿军装,要不然穿什么衣服也不好看,尤其这个女孩子还穿着乡下人的衣服,微微缩着脖子,一看就知道没见过世面的样子。 在市区内讨生活的乞丐,也勉强算是半个城里人了,在乡下妇女面前就会带有一定的优越感,大胡子就是这样,起身拦住魁梧女孩子后,嬉皮笑脸的模样,丝毫不掩饰眼里的色眯眯样子。 凭良心说,身材魁梧的乡下妹子五官还是很端正的,尤其是那两条眉毛,更带着眉笔描不出的英气,真可谓是秀眉如黛了,只是她身子骨太庞大,如果再小上那么两号,绝对是美女一个。 关键是她小不了两号啊,所以当前最多也就算是中人之姿了。 大胡子乞丐对女人的要求并不高,眼光更毒辣,一眼就看出这是个没见识的乡下女子了,属于那种欺负了也是白白欺负了的类型,自然不会放过这种好事了。 怀里抱着个帆布背包的乡下大嫂,被大胡子拦住去路后,下意识的退后两步,才怯生生的说:“嗯,俺是来找人的。” “找谁呀?” 乡下大嫂的怯生生表现,让大胡子更加笃定了他的想法,向前走了一步说道:“大嫂,实话跟你说,只要你找的人在唐王,就没有我胡子哥不知道的。” “那太好了。” 乡下大嫂的脸上露出喜色:“俺正犯愁找不到他家门呢,大哥您能帮俺最好,俺先谢谢你了。” “嘿,嘿嘿,不用谢,这是我应该做的。” 大胡子这会儿很有雷锋的风范,很爽快的样子:“说吧,找谁?” “俺找方圆。” 乡下大嫂低低的说道。 她说话的声音虽然低,不过就站在不远处冷眼旁观大胡子的水暗影却听到了,眉梢下意识的一挑,眯着眼再次打量起了她。 大胡子不愧是这块地盘上的丐帮帮主,虽说方圆一公里内的居民没谁会正眼看他一眼,可他在这儿驻扎久了,还是认识不少人的,其中就包括方圆。 下意识的抬头向对面方家胡同内看了一眼,大胡子笑问:“大嫂,你找的那个方圆,是不是二十六七岁,长了张小白脸,身边跟着一条土狗的?” “啊,对,对,俺找的就是他。” 乡下大嫂连连点头。 “你和他是什么关系?” 大胡子不动声色的问道。 他决定了,如果她真是方圆乡下来的穷亲戚,他会帮她打电话联系刚走没多久的方圆--要想从这儿长久的混下去,与当地土著搞好关系是很有必要的。 如果她与方圆的关系一般,嘿嘿,今儿阳光明媚的,不做点好事还真对不起这好天气。 “俺、俺是他媳妇。” 乡下大嫂那张四方大脸上,浮上了羞涩的红色。 “什么?你是方圆的媳妇?” 大胡子眼珠子一下子瞪大了。 旁边的水暗影也愣住。 “嗯,俺爷爷告诉俺说,俺还没出生时,俺就被许配给方圆当媳妇了。” 乡下大嫂的头,垂的更低。 “妹子,方圆知道有你这号人物吗?” 大胡子看出她不像是在撒谎,称呼就变了。 大胡子混迹江湖好多年了,当然听说过指腹为婚的狗血故事,尽管他一百个不相信这妹子,真会是方圆指腹为婚的媳妇,可也不敢用刚才那种眼光看她了。 第1378章 :他现在是你公公了 “俺知道。” 乡下妹子蚊子哼哼似的回答:“俺爷爷也知道。” 大胡子的智商还是很可以的,愣怔了下明白了:大妹子是方圆指腹为婚的媳妇这事,大妹子知道,大妹子的爷爷也知道,方圆却不知道。 “就你这样,会是方圆的媳妇?” 大胡子满脸都是不信的样子,退后两步仔细打量着乡下妹子。 方圆这段时间不怎么回家了,不过大胡子以前却看到他回家时,都是开着好车的,身边跟随的不是傻瓜保镖,就是让人心动的美女,无论用哪只眼睛看,也能看出那小子现在混得意气风发。 就那样一青年才俊,怎么可能会有个土的掉渣的乡下媳妇? “俺不骗你的,俺是银州人。” 听大胡子这样说后,乡下妹子有些急,赶紧解释道:“俺还没出生时,方圆的父亲有一次去俺那儿,当时在野外被恶狼咬伤了,是俺爷爷救了他。他为了感谢俺爷爷的救命之恩,就说俺娘如果生个女娃子的话,就嫁给他儿子方圆好了--” “方圆的父亲叫什么名字?” 打断乡下妹子的人不是大胡子,而是水暗影。 “你谁--” 大胡子正凝神细听乡下妹子讲故事呢,忽然有人插嘴问出了他要问的话,这让他觉得很不爽,下意识的回头刚问出这俩字,就被人抬手掐住脖子拨拉到了一边。 “滚。” 水暗影懒得跟大胡子废什么话,冷冷骂了句,右手一仰,两张百元大钞砸在了他脸上。 她给大胡子钱,是看在他真心想帮方圆做点事的份上。 暂且不管这乡下妹子与方圆有没有关系,如果刚才大胡子听她说出那些话后,还敢对她心生歹意,水暗影給他的就不是钞票了,可能是耳光。 大胡子乞丐虽说在当地街头上也算个名人了,手下小弟三五个,不过再给他八百个胆子,他也不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对高傲如女王般的水水姐有任何冒犯的,只会嘿嘿讨好的笑着,带着两个小弟灰溜溜的走了。 忽然站出来个极品娘们,拿钞票砸走了大胡子,乡下妹子用惊讶的眼神看着她,喃喃地问:“你、你想干啥?” “你叫什么名字?” 水暗影淡淡地问。 态度冷淡,倒不是因为乡下妹子穿的寒碜,长的不咋样,就是为了她刚才所说的那番话。 现在水暗影心中,方圆的媳妇只能是夏小韵。 刚才她就决定了,如果夏小韵还能回到唐王,她最先做的事儿,不是与妹子抱头痛哭,而是去民政局再次办理离婚证。 夏小韵如果这辈子都回不来了呢,那么她水暗影,就是方圆当之无愧的正牌老婆。 无论怎么样,方圆都只能是水家的女婿,什么楼宇湘啊、林舞儿之流的,想成为正牌方夫人那是想都不要想的。 只是让水暗影做梦也没想到的是,就在方圆刚要决定去罗布泊找夏小韵时,去忽然有个乡下女人跑出来,口口声声说她是方圆指腹为亲的媳妇了。 这还了得? 水暗影可从没听谁说过,方圆还有这么样一个媳妇。 不过根据水暗影刚才的冷眼观察,乡下妹子不像是在撒谎,说不定还真有这么回事儿,毕竟方天明身份诡异,在地处西北的银州受伤(绝不是遇到野狼了)后被当地人救了,为感谢人家随口把儿子贡献出来也是很正常的。 乡下妹子在大胡子面前,都一副很怯生生的样子了,更何况气场要比大胡子强大一百倍不止的水水姐面前呢,脖子缩的更加短了,喃喃地回答:“俺、俺叫小花。” 小花,小翠等名字,早在数十年前、现在的贫困地区可是常见的。 “好,小花,我再来问你,方圆的父亲叫什么名字,你知道吗?” 小花随便叫什么名字,水暗影都不会关心,她只想搞清楚事情的真假。 “你是谁?” 水暗影警方盘问盲流式的语气,相比起大胡子刚才笑眯眯的态度,可不是差了一点半点,让小花有些不高兴,说话时的口气也有些生硬了。 “我就是方圆--你先跟我来。” 水暗影看了眼街道上来来往往的行人,觉得在这地方说话很不方便,抬手一把抓住小花的手腕,快步走向方家胡同内。 “你、你松开俺,松开!” 小花再怎么没见识,也不会在被人强行拽走时,不做出该有的反抗动作。 水暗影没理睬她,只是攥着她手腕的左手稍稍一用力,小花就哎呀一声痛呼,不敢挣扎了。 她就是个普通的乡下女子--水暗影心里这样想着时,对小花的警惕性消失了很多。 方圆身份大不同,装傻卖呆接近他的人很多,遥想当年水水姐不就是假扮无家可归的女乞丐,才被带回方家的吗? 所以也不排除小花是第二个水暗影。 不过她在水水姐试探下没有任何反抗力的表现,算是为自己洗清了大部分嫌疑:处心积虑接近方圆的女人,不是仗着自己的美色,就是强悍的武力值,才能有可能达到目的,就这一个要模样没模样,要武力没武力的平凡女子,不足挂齿,只需搞清楚她与方圆是不是真有关系就好了。 拿出钥匙开门,水暗影迈步走进了以为再也不会回来的方家,稍稍用力把小花拽了进来,抬脚咣当一声关上了铁门,顺势倚在门板上,双手抱着膀子,目光森冷的看着她,也不说话。 “你、你到底是谁?” 小花紧抱着怀里的帆布包,偷偷打量着院子里。 “你先说,方圆的父亲叫什么名字。” 水暗影着重问这个问题,是担心会闹出乌龙。 虽说她现在基本能确定,小花要找的那个方圆,就是她所熟悉的家户,可唐王姓方的也不少,叫这个破名字的男人估计得有十个八个的。 但愿小花要找的方圆,不是水暗影的合法丈夫,那样她肯定会客气的恭送人家滚蛋,再拿出一笔钱,算是破财免灾了。 小花的回答,为水暗影省钱了:“俺、俺爷爷说,当初他救下的那个人,叫方天明。天明了的方天明。” 果然是这样,唉。 水暗影心中叹了口气时,小花又问她:“你是谁?” “我叫水暗影。” 水暗影没打算骗她。 “你把俺拉进来干啥?” 小花的表现,一点也不像听说过水水姐大名的意思。 “我就是你要找的方圆的媳妇。” 水暗影本想冷笑一声的,不过却觉得在一个乡下妹子面前摆谱,好像没啥成就感,语气就松缓了许多。 “啥?” 小花愣住,瞪大一双其实很好看的眼睛,望着水暗影喃喃地说:“你、你是方圆的媳妇?俺那个叫方圆的男人的媳妇?” 水暗影点头:“对,我就是--” “你骗俺,你这个不要脸的!” 小花忽然尖叫一声,打断水暗影的话,抬起右手就扑了上来,模样很凶悍,摆明了要把这骗她的风骚娘们脸蛋抓破。 水暗影早就知道银州那边的妹子性格彪悍,一言不合就会拔刀子砍人,只是没想到小花来到内地了,还敢对她动手。 水水姐可以原谅小花骂她不要脸,却绝不会在被她试图抓破脸时,还能无动于衷,想都没想就一脚蹬了出去。 咣当一声,只仗着身材魁梧的乡下妹子,被水暗影一脚就蹬倒在了地上,哎哟痛呼声中怀里的帆布背包就摔了出去。 到底是生性野蛮,小花被蹬翻在地上后,才没有被吓坏,嘴里低声咒骂着什么,就要爬起来继续战斗。 水水姐懒得跟她多墨迹什么,抢在她爬起来之前,细细的高跟鞋鞋跟就踏在了她胸膛上,稍稍用力就迫使她仰面躺在了地上,冷冷地说:“敢再动一下,我真不客气了!” 小花用力咬着嘴唇,眼神凶恶的瞪着她。 “再敢骂一句,我就抽你一耳光,不信你就试试。” 再次警告了她一下后,水暗影才抬起脚走向石桌那边:“过来,我有话要问你。” 可能是被水水姐的强悍武力给震住了,小花爬起来后没有再试图攻击她,也没有再咒骂,话说生性彪悍的女汉子,并不是傻子,同样知道好汉不吃眼前亏的道理。 “坐下。” 水暗影抬手屈指敲了敲石桌。 小花乖乖坐在了她对面,用力咬着嘴唇。 水暗影才不在乎她在想什么,从小包内拿出结婚证,打开放在了她面前:“你还认字吧?” “俺当然认识字,俺可是初中毕业呢。” 小花骄傲的说着,低头看向了结婚证。 水暗影却看着她的脸色变化,就看到她脸上的骄傲慢慢消退,换成了伤心的模样,听她低低的说:“没、没良心的,你果然是结婚了。为啥,为啥结婚时不跟俺说一句?俺苦苦等了你二十三年,这些年中,俺拒绝了多少棒小伙的求婚--就是等不到你,俺才万里迢迢跑来找你,你却结婚了。” 吧嗒一声,有晶莹的泪珠,滴落在了结婚证上。 水暗影心里轻轻叹了口气。 她不想再问什么了,因为依着她的眼光,还是能从小花哀伤的眼神中,读懂深藏在女孩子心中的爱情的。 “对不起,大姐,俺、俺这就走,以后再也不打搅你们了。祝你们、祝你们白头偕老。” 盯着那个小本本呆了很久,小花抬手擦了擦脸上的泪水,站起来转身要走,被水暗影叫住了:“等等。” 小花没说话,只是回头看着她。 “你,好像认识方圆。” 水暗影轻声问道。 “俺当然认识他,俺也有他的照片呢!” 小花再次抬手擦了把泪水,从背包里拿出一个钱包,打开亮出了一张照片。 是方圆的照片,站在桥上趴在栏杆上回头,嘴上叼着烟卷,笑的很开心的样子。 这是方圆的近照,最长时间不超过两年。 “这是谁给你的照片?” 水暗影拿过照片,仔细看了片刻,抬头问她。 “俺未来的公公。” 小花说出这句话后,眼神一下子黯淡了:“现在--他现在是你公公了。这张照片,就送给你吧,俺留着也没啥用处了,只会伤心。” 第1379章 :小花的定情物 “他什么时候给你的这张照片?” 水暗影忽略了小花当前的哀伤样子,继续问道。 不能不忽略,真正的哀伤这种东西,是最能触动人心的了,再好的演员,也演不出这种发自灵魂深处的感情。 甚至,水暗影都因小花的哀伤,有了种负罪感,仿佛正是她很不要脸的抢走了人家老公,是个可耻的第三者。 可不能有这种乱糟糟的感觉,谁敢说水水姐是小三--是会出人命的。 “半个月之前。” 小花也没隐瞒,不等水暗影再追问什么,就主动坦白了:“他说,这是方圆一年多之前在莫斯科郊外铁桥上拍的照片。給他拍照的人,是一个叫卡秋莎的女孩子--你,有没有听说过这个女孩子?俺爷爷问过俺未来、方圆的父亲,他没说。” “听说过,不过从没有见过,也不怎么清楚她与方圆是什么关系。” 水暗影除了这样敷衍之外,总不能告诉小花说,她不但听说过卡秋莎的名字,还陪着人家生过孩子吧? 身为了方圆的正牌老婆,却陪着老公的小情人生孩子,这要是让小花知道了,水水姐的脸还往哪儿搁呢? 这不是水水姐喜欢的话题,得岔开:“他给你这张照片,就是让你来唐王找他?” “如果俺知道他已经娶了你,就是打死俺,俺也不会跑来你面前丢人现眼的。” 已经对方圆彻底失望的小花,晒笑了声又说:“俺只是有些不甘--本来,他是俺男人的,都怪俺前两年总是犹豫,拉不下脸来找他。看来,这就是俺的命,没啥好埋怨的。” 这个问题,同样‘不值得’水暗影去关心。 她只是在内心惊讶:方天明明明知道方圆不是娶我,就是娶楚词,怎么还在外面乱给他找媳妇?这不是扯淡--罪过,罪过,当媳妇的可不能暗中诽谤公爹,我又不是楼宇湘。 “你先坐下,我给你去倒水。” 水暗影决定先好好与小花聊聊,再根据情况来判断是否通知方圆。 “不用了,俺不渴。” 小花摇了摇头,问道:“俺现在就是想知道,方圆的父亲让俺来唐王找方圆,是啥意思,你知道吗?” 水暗影摇了摇头。 “你不是方圆的媳妇吗?” 小花有些奇怪:“你在结婚时,你公爹没有跟你说这些?” “哼。” 提起这事,水暗影就来气,轻哼一声说:“他媳妇多了去了。咳,我是说小三,加巴加巴得用两只手的手指头来数吧?也没见他对我解释过什么。” “啊?” 小花一脸的惊讶:“你会这样大方?能容忍方圆找那么多女人!” “唉,不大方能行吗?” 水暗影叹了口气,神色幽幽的回答。 小花看着她的眼睛,又慢慢地亮了。 水暗影瞥了她一眼,就知道她在想什么了:“怎么,你是不是也想当个小三?” “俺很喜欢他。” 小花用力咽了口口水,很坦率的说:“俺在刚懂事时,就知道他是俺男人了,这么多年来,一直都幻想跟他过那种夫唱妇随的好日子,哪怕他啥话也不跟俺说,只要晚上能让俺抱着他就行。” “你倒是很豁达。” 水暗影苦笑着,拿出了手机:“我替你给他打个电话,听听他怎么说。不过有言在先啊,我觉得他不一定接受你。关键是,他不知道这段荒唐婚姻的存在,不会接受你--” “俺有他父亲给俺留下的定情物!” 小花打断了水暗影的话:“俺爷爷也说了,只要他看到这东西,他就会知道这是咋回事了。” “什么定情物?” 水暗影来兴趣了:“先拿出来瞅瞅,是玉佩啊,还是钻戒?” 小花打开了背包,拿出了一个用油纸包包着的东西,大概有一个长茄子那样大小,当然不是玉佩,更不是钻戒了。 那是一条石头雕刻的鱼。 黑石头,黑鱼的眼睛却是白色的,雕刻成了正在游动的样子,雕工很粗燥,也很抽象,但只要盯着它多看片刻,就会有种它好像在游动的错觉。 “咦?” 水暗影有些奇怪,眨巴了下眼睛,伸手去拿--小花却抢先抱起了黑色白睛石鱼,连同油纸放在了帆布包里。 水暗影不高兴了:“我看看。” “不行。” “我看看!” “不行。” 小花很倔强:“俺男人都让给你了,就别再抢俺的定情之物了。” “我不抢你的,就是看--” “看看也不行。” 小花说话很噎人:“看在眼里蹦不出来咋办?” 水水姐一拍桌子,正要站起来用蛮力夺过来时,小花已经转身跑出好几米远了。 “算了,不就是一条破石鱼吗?姐姐我稀罕,你等着,我给方圆打电话,听他怎么说。” 小花的样子,让水暗影生出一种要跟叫花子抢东西的羞愧感,故作不屑地嗤笑一声,拿起手机开始拨打方圆的手机。 连阴天半个月后,老天爷终于开恩放晴了,阳光明媚下人的心情就会好,总算不用再呆在快要长毛的屋子里了,只要不去上班的,必须得去野外呼吸更加新鲜的空气才行。 马路上到处是车子,这可是个是人不是人就会开车的年代,尤其是那些刚拿到驾驶证的女司机们,好天气下如果不在大街上一展身手,那岂不是对不起教练的一番心血了? 顺便也让那些自以为是的土鳖,见识下女司机的风采--据相关部门日后的不完全统计,在天刚放晴的次日,唐王地区总共发生三十八起交通肇事事故。 三十八,很吉利的数字,也与女人有关,更是女司机在世界驾车史上创下的最高纪录:这三十八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者,竟然都是女司机。 有打着左方向灯却向右拐弯的,有亮起红灯后踩刹车踩成油门追尾的,还有过路口不知道怎么回事就忽然灭火的,更有甚者竟然在路中间忽然停车,下车打开后备箱查看她的宝贝狗狗有没有撒尿、在关上时把自己脑袋夹住了的。 总之,今天的唐王是女司机的天下,任何人如果因为女司机出事后敢稍有怨言,就会有女司机从半路追杀出来,用实际行动让你得罪女人的后果,有多可怕。 大街上的车子堵成了长龙,把众多男司机给堵成了神经病,有得竟让扬言回家后就离婚:丢人啊,关个后备箱都把自己脑袋夹住的老婆,摆明了这是在显摆她的床上功夫呢,太不要脸了。 与小声咒骂的出租车哥们不同,方圆则是泰然处之,脑袋一歪就睡了过去。 越是有大事即将来临,方圆就会尽可能找机会来放松自己的神经,唯有情绪从容了,才能保持冷静的理智,来分析某些没想到的问题。 短短几公里的路,车子愣是在路上堵了足足四十分钟,搞得的哥在叫醒方圆后,都不好意思收钱了。 方圆也不好意思的不给钱,还是甩出一张百元钞票,说不用找了。 的哥不容易,每天都得风里来雨里去的四处奔波,挣钱本来就不多,还得每个月向出租公司上交几千大块的份子钱,再抛除油耗后,所剩的也就不多了。 “哟,方总,方总来了!” 老远的,老刘就看到了方圆,一溜小跑的迎了过来,满脸都是‘您的光临,让我的寒舍蓬荜生辉’的荣幸。 “嘿嘿,现在是不是得称呼你为刘副处了啊?” 方圆任由老刘握着自己右手,用力晃了好几下后,笑着问道。 “等您有空了,我请客!想上哪儿,您随便说!” 老刘得意的笑着,把干巴巴的胸膛拍的啪啦响。 “行,等我忙完。” “那我就是随时恭候您的召唤。” 老刘也知道方圆来公司,肯定不是恭喜他荣升安保处副处的,寒暄两句后就悄声说:“目前张欣张总在主持公司工作,秦大川现在就在值班室呢,格林德也在,还有毛驴,您要--” “等会儿我再去找他,先去恭喜张欣。” 方圆笑着摆了摆手。 他在告辞水暗影后,就是想找秦家兄妹的,人家却是铁将军把门,这才直接打车杀奔公司来了。 无论本次去罗布泊后,会遭遇哪些乱七八糟的破事,方圆都希望能在临走之前,与秦家兄妹解开矛盾疙瘩--真要回不来了,当鬼也会不安的。 秦大川、格林德都在神通快递集团总部,这并没有出乎方圆的意料:那俩家伙,现在还能去哪儿呢?一个是没事可干,一个是担负着替老大当说客的重任。 “行,那您先忙,我会去跟他们说一句。” 老刘也没多问,话说随着职务的提升,他也越来会办事了。 叮叮当,方圆在老刘的恭送目光中刚走了几米,手机响了起来。 是水暗影来的电话:“你现在已经离开唐王了吧?” “嗯。” 方圆担心她会反悔,知道自己还没有走时,再要死要活的闹着一起去,索性睁着眼的说瞎话了:“咋,有事?” “有大事。” “啥大不了的事?肚子里的孩子会叫妈了?” “滚蛋。” 水暗影在那边低低骂了句,说:“你媳妇来找你了。” “什么?” 方圆愣住。 “你那个来自西北银州的媳妇--” 幸亏水暗影不是昆仑不结巴,人家孩子绝对是标配的伶牙俐齿,小嘴不仅仅能吃东西吹竹箫啥的,讲述事情时也是叭啦叭啦的语速极快,条理还特别清晰,短短几分钟就把事情说清楚了。 银州来的媳妇,名字叫小花,长相很有伙夫样(伙夫都是头大脖子粗),身材魁梧,性格憨厚,情真意切-- 方天明早在二十多年前,就为方圆指腹为婚定下的。 现在拿着一条黑色白睛石鱼的定情物,跑来唐王寻夫来了。 她会是谁? 方圆在听到黑色白睛石鱼时,就确定自己先前的判断没错了,却判断不出这个万里寻夫的小花是谁。 不过小花是谁这个问题,并不是太重要。 重要的是,方圆能确定,只要她能跟着水暗影一起去梨花山,就再也没有后顾之忧了。 “你带她去梨花山吧。” 方圆稍稍沉吟了下,说道:“帮我安排好她。” 第1380章 :面子是要不得地 “她、她真是你--方圆,你知道她的存在?” 听方圆这样吩咐后,水暗影在吃惊之余,也有些不高兴。 水水姐就觉得吧,她连清白的身子都給他了,就有权利知道他所有的秘密(仅仅局限于男女方面),结果他却不问都不坦白。 幸好方圆接下来的回答,让她心安了不少:“我也不知道。” “那你怎么允许她上梨花山?” “听我的,没有错。” 方圆想了想,低声嘱咐道:“另外,暗中嘱咐咱妈,无论那个小花在梨花山做什么,都不要阻止她。” “她要是一把火把梨花山给烧了呢?” 方圆的这个‘咱妈’,让水水姐相当开心。 “那你就自己找根绳子上吊吧,省得我回来再费力气收拾你。” 方圆冷笑一声,也没等那很享受跟他斗嘴的娘们说什么,扣掉了电话。 如果没有夏小韵那事儿压着他,圆哥更享受与水水姐躺在被窝里斗嘴,看看谁嘴上的功夫厉害-- “方总,您来了!” 很巧,今天前台值班的小妹,是小张她们两个。 前些天,她们仅仅把燕影从后面地下室内扶了出来,就各自得到了方总十万块的红包,幸福的好几天都睡不着,总盼着方夫人最好是再被绑架一次。 对很有勇气很有想法的妹子,方圆还是很欣赏的,微微笑着回答:“我来找张总谈点事情,她在不在办公室?” “应该在的,张总今天没有外出。” 客服小妹殷勤的问道:“方总,要不要帮您打电话问问?” “不用了,我直接上去就行。” 方圆点头道谢后,快步走向电梯那边时,能明显感觉到两个妹子盯着他后背看时的眼神,是那样的亲切--就是火辣辣,恨不得扑上来抱住他,一口吞进肚子里去。 长得帅,关键是有钱的男人,总是会在举手投足中,就能拨响女孩子的某根心弦--方圆很喜欢这种感觉,尽管他也知道,有钱要比长得帅更重要。 夏小韵离开唐王后,劳拉去安保处走马上任了,就不用再呆在总裁办公室对面的秘书办公室了,警戒层次也拉了下来。 以往方圆走出电梯后,劳拉总会现在他视线中。 现在走廊内却是空荡荡的,也没看到向总裁汇报工作的高层领导,看来都在忙着准备下班,也好让家里刚拿到驾驶本的女人,去野外秀秀她的出色车技,看看能不能开到沟里去。 总裁办公室内,张欣正坐在夏小韵曾经坐过的那张大班椅上,神色平淡的审阅某份报告,秘书秦小冰正在旁边案几上,帮她整理所需要的那些文档。 别看张欣走马上任后的表现很镇定从容,仿佛早就知道她会成为老总那样,其实她这几天都像是在做梦那样,怀疑这一切不是真的:草了,欣姐会成为老总? 以往欣姐走进公司内时,也会收到广大员工的尊敬,比方老远的就点头问好。 不过那时候张欣很清楚,大多数人在问好时,目光都在她胸上、腿子上转来转去的,心里还不知道隐藏着多么龌龊的想法呢。 真正的尊敬,是从心底里发出的敬畏,由眼光、精神表达出来才算。 那些脸上热情裤裆里硬的臭男人,尊敬的只是她这具娇躯而已。 可是现在呢? 张欣觉得她还是那个自己,但员工们再看到她时,那种让她不舒服的感觉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敬畏,生怕一个不小心,就会受到人事处的劝辞信。 她就是咳嗽一声,也能把身边人吓得一哆嗦,开始检点自己哪儿做错了。 怪不得大家伙都想当总裁呢,原来这种感觉就是爽啊,绝对的一言九鼎,没谁敢冒犯,唉--张欣心中幸福的叹了口气时,眼角余光就瞥见房门被人推开了。 哟,这谁啊,还敢拿着欣姐不当张总看,进屋都不知道敲门! 知道这是啥地方不? 小子,我不管你是谁,你只需知道从这一刻起,你就要倒霉了,轻则破财,重则卷起铺盖滚蛋,真以为张总是那种整天只会对着帅哥流口水的风骚娘们,没有断人财路的狠心么? “都忙着呢?” 听到这个声音后,张欣所有的不快,都像崩裂了的肥皂泡那样,砰地一声无影无踪了:只要是他,别说是来办公室不用敲门了,就算张总泡澡时不用敲门就闯进去,她不但不会发怒,还会张开双手的。 “方、方圆,你怎么来了?” 张欣几乎是从椅子上蹦起来的,满脸都是惊喜之色,就好像那些脑残歌迷看到偶像忽然驾临她家那样,哪怕是割腰子卖肾也得伺候好他才行。 “有点小事。张总请坐。” 方圆寒暄着,眼角余光看向了呆愣在沙发上的秦小冰。 自从离开梨花山后的这些天里,秦小冰只要是在出神,就是在想方圆。 更多次想象再见到他时,会是在一种什么样的场合,自己会做出什么样的反应,说哪些话,是不是视其无物,还是--等等。 总之,女孩子的心思你别猜,因为你猜来猜去也猜不着。 秦小冰当然也想过,方圆在‘良心发现’后会来公司,找她认错,她肯定会装作无所谓的样子,满脸淡然的说小事情了啦,都过去那么久我都忘记了啦,洒洒水了啦,不值一提了啦啦。 可当方圆真忽然出现在公司内,就活生生竖在她眼前时,她所想的那些全部--忘记了,就这样傻乎乎看着他,没有任何反应。 直到张欣热情异常的请方圆坐下,连声吩咐秦小冰赶紧泡茶,要泡最好的茶时,她才恍然醒悟,下意识的哦哦了好几声,噌地站起就走,却忘记前面还有案几挡着了,咣当一声撞在桌角,疼的她冷汗忽地流下来了。 看到小冰妹子白皙的小腿,被桌角撞出个凹痕后,刚坐下的方圆,下意识的就要站起来,查看她的伤势,但接着又坐下了:当着张欣的面,可不好太亲热了,要不然就是不尊重人。 燕影被救出来那天,方圆亲吻秦小冰时,张欣可是在场的,知道这对男女是啥关系,所以在方圆表现出很关心秦小冰的样子时,她也没觉得奇怪,只是假装看不到,坐在另外一个沙发上,优雅的翘起了二郎腿:“方圆,你来的正好,有些事我正要找你说说呢。” 夏小韵在委任张欣当接班人时,曾经明确告诉她说,方圆就是集团的董事长,有什么处理不来的大事,找他汇报就行了。 张欣同样没觉得有啥奇怪:夏总忽然卸任外出,不把公司交给方圆,难道还交给那个不知道死哪儿去了的张良华?开玩笑,当初姐姐就知道那个家伙被夏总重用,只是被当做一条狗来使唤罢了。 同时夏小韵还嘱咐张欣,在方圆没来总部之前,就不能主动告诉他。 现在方圆来了,张欣当然得马上办理这事了。 依着俩人的关系,张欣也没必要一口一个方董,直呼他名字反倒是见外了。 “啥事呢,搞得这样正式,好像两国外交使臣会晤似的。” 方圆开玩笑般的说道。 “你稍等,我给你那份东西看。” 张欣站起身袅袅婷婷的走向办公桌,希望方圆能为她走路的优雅姿势所吸引,在半转身时飞快的看了他一眼,却发现他在盯着秦小冰看。 欣姐心里就叹了口气,坐下来开始找夏小韵给她留下的那些东西了。 你看着我干嘛啊? 没见过我啊? 看的我都不会走路了好不好? 秦小冰低着头,机械般的走到方圆面前,把茶杯放在桌子上,淡淡地说:“方先生,请喝茶。” 这句话一说出来后,秦小冰那些不自然,刷的一声就不见了:哼哼,你来了又怎么了啊,我照样把你当一般客人看待,才不会觉得你是了不起的人物呢。 “谢谢,秦秘书。” 方圆很客气地点头道谢。 他如果不说话,秦小冰心里还好受些,如果非要说话,也不要这样客气。 谁不知道,对一个人客气,就是因为双方之间有距离呢? 原来,他果然要跟我划清界限了--秦小冰心里冒出一股子酸水,刚找回的自信,又刷地一声,消失了,重新变回了行尸走肉,机械般的走回对面沙发上坐下,开始整理文档。 接下来,从张欣拿出夏小韵留下的那份信后,方圆就再也没看她一眼。 夏小韵在信里说的很清楚,以后方圆就是神通快递集团的老大了,无论他稀罕还是不稀罕,都是他的产业了,真不稀罕的话呢,就随便捐赠给慈善机构好了,她也不会管,但会咒骂他十八代。 方圆还没有那么傻,把当今市值已经超过二十多亿的公司捐出去,让那些沙比女青年买跑车、名包的去炫富。 “欣姐,既然夏总这样安排了,那么以后就麻烦你多费点心。” 既然张欣一口一个方圆毫不见外的样子,他如果再叫人家张总,那可就是矫情了。 张欣对方圆能改口很满意,媚媚的笑着点了点头:“你放心,我知道该怎么做的,一定不会辜负夏总对我的期望。哦,对了,我忽然想起来了,我还有点事要做,你先等我会儿,我很快就回来的。” 张欣是个聪明人,当然知道在正事办完后,就没必要再留下来当灯泡了,方圆肯定与秦小冰有话要说啊。 “不用了,我恰好也有事要去忙,这就走。” 方圆跟着站了起来,伸出右手很认真的说:“欣姐,这边工作就多多拜托了。” 张欣没说话,只是反手拍了拍方圆的手背,示意自己心里明白着呢,你放心就好了,我要是让你失望了,随便你怎么收拾我都行地。 “欣姐请留步,再送我就见外了。” 方圆松开手,转身快步走出了办公室,始终没有看旁边的秦小冰。 张翼这才察觉出不对劲,尤其是在看到秦小冰几乎把嘴唇咬破了后,坐在椅子上后叹了口气,好像在自言自语的说:“唉,有时候啊,这个面子是要不得地。因为它一般是以幸福来为代价的。” 第1381章 :去死吧,混蛋 “他有妻子!” 正在发呆的秦小冰,听张欣这样说后,想都不想的抬头反驳道:“而且,他身边还不是只有一个女人。那个晚上,他还要强迫我--” 话说到这儿后,小冰妹子忽然醒悟了过来,这些话可不该对张总说,会被鄙视的,脸蛋顿时变成了红彤彤,好像吃鸡蛋噎住了那样,赶紧用双手捂住脸,再也没法见人了。 “唉,傻妹子哦。” 张欣笑着叹了口气,幽幽地说:“女人追求的是爱情,还是名分?只要真爱上一个男人了,何必在意他身边有多少女人?如果他真想强迫你的话,你能躲得开?说实话,我倒是想让他强迫我啊,可我等了他足足两年多,他都没有那样做啊。” 秦小冰一听楞了,放下捂住脸的双手,望着张欣微微张着嘴说不出话来。 “快去吧,再不去就晚了。” 张欣看着她的眼神里,带着明显的羡慕之色:“他这次来公司,主要是为了你来的,只是当着我的面,不好说什么。我还能感觉到,他可能又要出远门了,要不然不会这么急匆匆。” “不去。” 秦小冰摇头,垂下眼帘很咬着嘴唇:“我不喜欢与那么多女人分享一个男人,这些天来,我只要想想就会觉得、觉得浑身不得劲。” 张欣点了点头,不再劝说什么了,开始继续没完成的工作。 秦小冰深吸了一口气,也拿起案几上的文档,希望自己能尽快恢复到工作状态,不要再想那个家伙了,同时心里却无比的期盼,方圆能再次来办公室。 她决定了,只要方圆能再次来办公室,无论是来做什么的,她都会以为他舍不得放弃她,那么她就会再给他一次机会。 咔,咔咔的脚步声,从门外走廊中响起,不急不徐。 他果然来了! 秦小冰眉梢微微一挑,挑起明显的得意之色:哼,还算你有良心,知道女孩子都是要面子的,总不能因为喜欢你,就得赶着去追你--你走快点,会死吗? 帮、帮帮的敲门声响起。 来人确实是来总裁办公室的,可秦小冰的心却攸地沉了下去:来的不是方圆,如果他来,是不会敲门的。 进来。 张欣抬头刚要说出这两个字,就看到秦小冰忽然站起来,小跑着跑向门口。 几乎是在门被敲响的一瞬间,秦小冰终于意识到张欣刚才说的那番话很有道理了,女孩子既然深爱上一个男人,能确定男人也爱她,那就没必要在意其他的了,要不然就会在痛苦中后悔一辈子。 敲门的人,是财务处的白处长。 他正在等待张总的请进声呢,房门忽然开了,连忙后退一步,笑道:“秦秘书,张总在--” 话还没有说完,秦小冰就一把推开他,着急救火般的向电梯那边冲去,穿着那么高的高跟鞋,也不怕崴了脚。 秦小冰才不管别人怎么看她,只有一个心念,赶紧追上方圆。 至于追上方圆后,要对他说些什么,她没想,就是一心要追上他,脑子里回荡着张欣的那句话:再不去,就晚了。 很不巧,两部电梯都在向下走。 她等不及电梯落下后再升上来了,烦躁的在键上拍了几下,就扶着墙壁快步冲下了楼梯。 十几层的楼梯,秦小冰就是在这儿等电梯上来,也肯定比走楼梯更快。 只是她实在等不及了,仿佛只要多等一秒就会再也见不得方圆那样。 人在着急时,总是很轻易犯下错误,秦小冰就是这样,她本来就穿着不适合奔跑的高跟鞋,又是在下楼梯,哪怕左手扶着楼梯,还是在跑到拐角处时一脚踏空,身子一下子失去平衡,嘴里发出低低的惊叫声,向地面上摔去。 眼看秦秘书就要像折翼的天使那样,脸朝下的摔在地上,她也在惊叫声中本能的闭上了眼,一只手却忽然从拐角处伸出来,及时揽住了她的腰肢。 她被人抱在了怀里,嗅到熟悉的淡淡烟草味。 秦小冰霍然抬头睁开眼,然后就看到了一张笑脸,贼兮兮的还带着得意,仿佛在说:嘿嘿,我就知道你放不下我要来追我,就知道你会着急的走楼梯仓促下会踏空,所以我才在这儿等着你。 什么人呀? 有这样追女孩子的吗? 还是追女孩子当你小三! 再去办公室找我,你会死吗? 看到了这张脸后,秦小冰的怒火噌地一声就从心底腾起,抬手一拳打了过去。 其实秦小冰还真是误会了方圆。 方圆出现在楼梯拐角,可不是专门等她的。 他在出来总裁办公室后,就去了楼下的保安处找劳拉了。 既然已经来到总部了,那么见见劳拉也是很有必要的,相信她得知方圆也要去罗布泊后,为夏小韵的担心就会减弱一些。 很不巧,劳拉不在办公室内,去王副总办公室送文件了,很快就会回来的。 王副总的办公室,是与总裁办公室一个楼层的,只是在最西边。 方圆在办公室内稍等了片刻,觉得要与劳拉聊的话题,守着别人不好说,这才来到楼道内,准备在这儿简单说几句。 他没有等来劳拉,却等到了秦小冰。 幸好方圆想到来楼道与劳拉交谈,才能在秦小冰失足时及时出手,避免她脸朝下摔一跤的噩运--只是他做梦也想不到,做了好事后还会挨揍。 羞恼成怒下的小冰妹子,在打出这一拳时的力道、角度、速度,那都是超水平发挥的,再加上方圆对她完全就是不设防的,等意识到情况不妙时,拳头已经重重砸在了他鼻子上,竟然还发出咔嚓一声骨折的轻响。 秦小冰一拳,就把方圆的鼻梁骨打歪了,鼻血哗的一声淌了下来。 被打的楞了,打人的也同样楞了。 最先反应过来的秦小冰,又是低低尖叫一声,抬手去捂方圆的鼻子:“你怎么不躲?” 方圆没说话,双眼翻白膝盖一软往地上瘫倒。 这就是在耍无赖。 小冰妹子拳头再狠,力道再大,也不会把他揍昏的。 他就是要借这借口,来‘讹诈’人家罢了。 果然,看到方圆鼻血直流的往底下出溜后,又惊又怕的秦小冰慌了,赶紧把他抱在怀里蹲了下来,声音里带着哭腔的道歉:“对不起,我不是故意要打你的,你怎么不躲呢?” 没想到小丫头还挺有料,嗯,说啥也不能放弃,就为这有料的怀抱--装死人的方某人想到这儿时,就听有人在上方楼梯口惊问:“吓,小冰,这是怎么了?” 好死不死的,就在方圆很不要脸的享受小冰妹子有料的怀抱时,去王副总办公室送文件的劳拉回来了,看到秦小冰抱着个人半蹲在那儿,还有鲜血滴落在地上,她当然会大吃一惊了。 “快,劳拉,快来!” 劳拉的出现,让秦小冰大喜,回头叫道:“我把方圆打昏了,帮我救他!” 你把方圆打昏了? 就你,会把方圆打昏? 快步下楼梯的劳拉闻言愣住,下意识看向她怀里那个家伙后,才发现果然是方圆,鼻血直流的闭着眼,一副快要挂了的衰样。 如果是别人,劳拉还真会担心,不过这个人是方圆--劳拉想破脑袋,也想不到秦小冰凭什么能把他一拳放昏,如果真有这种情况出现,那就是他在装。 “他没事的,小冰,别担心。” “什么没事呀,没看到他淌血了--” 见劳拉很不关心的样子,秦小冰急了,话刚说到这儿,方圆却挣出了她的怀抱,抬手捏住自己鼻子,咔嚓一声轻响,鼻梁骨复位,再用顺手从她口袋里掏出来的东西,擦了擦鼻血,不在乎的笑道:“嘿嘿,我真没事的。咳,那个啥,也不是没事,刚才可是真昏过去了。没想到啊没想到,你的小拳头好像大铁锤那样有力。” 这时候绝对不能承认自己没事的,要不然会被秦小冰看出刚才是在逗她,会刺激她发疯,那样就不好了。 为表示自己刚才确实遭到重击过,方圆还又故意用从秦小冰身上摸来的东西,再次擦鼻子。 其实他鼻子被打歪后淌出来的鼻血也不是太多,别忘了方先生可不是普通人,在遭到意外重击时,身体本身就会产生本能的自我保护防御,是故意让秦小冰一拳打歪他鼻子,想吓唬她的,可没打算流太多鼻血。 劳拉有些后悔,自己怎么就不在王副总办公室内多呆会儿呢,那样就不会破坏方圆的好事了,更看不到这家伙用那东西擦鼻子后,会相当的尴尬了。 “你、你拿的什么?” 秦小冰也看到了方圆擦鼻子用的东西,小脸上迅速浮上古怪的神色。 “顺手从你口袋里掏出来的。秦秘书,你不会在打歪我的鼻子后,再小气你的手帕被弄脏--” 老天爷可以作证,方圆顺手从秦小冰套装口袋里掏出这东西时,确实以为是手帕的,但事实上却不是,而是女孩子大姨妈来串门时用的那个啥。 靠,哥们用这玩意擦了鼻子? 发现秦小冰盯着自己手里东西的目光,很复杂很复杂后,方圆下意识的看去,接着就想一头撞死在楼梯扶手拐角上。 砰地一声,秦小冰狠狠一拳,打在了方圆的左眼上。 这次他还是没躲。 没脸躲啊,实在是没脸躲。 “去死吧,混蛋!” 秦小冰一拳打出去后,尖叫一声双手捂着脸,转身就逃。 这才是真正的羞恼成怒,完全忘记是要上楼梯,不是在平地上了,转身刚跑出一步就被绊倒了。 方圆也没脸见人,也想颜面疾奔而去,只是不行啊,他要是跑了,小冰妹子额头就得磕在台阶上了,那岂不是罪过? 只好把自己大男人的颜面踩在脚下,再次在关键时刻及时出手,一把抓住了她左肩,稍稍用力就提了起来。 我还是走吧,别再这儿竖着讨人烦了。 劳拉脑子转的不慢,看到被方圆拉起来的秦小冰,举起小拳头劈头盖脸的砸过去,还嚷着要把他碎尸万段云云,就立即转身,快步走进了走廊中。 第1382章 :别忘了早点回来 秦大川与方圆翻脸的事,老刘并不知道。 到底是混迹社会多年的老油子,能从秦大川前些天忽然来到神通快递集团,拐弯抹角的透出要来重操旧业的意思后,老刘就隐隐猜出了什么。 不过他才不会问,只需招待好大川哥就好了。 话说秦大川为救方总老娘,被搞成血人差点没命那件事,可是历历在目的,傻瓜也能看出他就算翻了天大的错误,方圆也不会把他逐出梨花山的。 更何况,被方总视为亲兄弟的毛驴就跟着他呢,格林德今天又眼巴巴的跑来公司,满脸都是讨好的神色。 方圆出现后,老刘更能确定自己没猜错了,回到值班室后,就找借口把所有手下都撵出去巡逻了,他自己也在出去前,看似漫不经心的说了句:方总来公司找张总了。 “行了,大川,老大态度摆的已经很到家了,你也别总拿着捏着的,别忘了过犹不及的道理。” 格林德嘴里叼着牙签,苦口婆心的劝说道。 秦大川双眼一翻,阴阳怪气的反驳道:“我怎么就拿着捏着了?再说了,就算我想拿着捏着,也得有机会不是?” “我的意思是说,等会儿老大来了后,你别甩脸子給他看。” “如果换做你是我,在别人欺负欺负你小妹时,你会无动于衷?” 秦大川冷冷的说:“还是会鼓励别人加油,训斥你小妹乖乖就范,用女孩子的眼泪与尊严,来换取你的幸福生活?” “我当然不会--” 格林德刚说出这四个字,就被秦大川毫不客气的打断:“那我也不会!” “唉,好吧,随你。” 格林德叹了口气,耸耸肩说:“大川,跟你说实话,我能猜出老大要出远门了。而且这次外出很凶险,他没有把握能不能安然回来。要不然,他今天也不会来公司找--你懂得。” 秦大川当然懂得。 他可是早就来神通快递集团混日子了,比方圆更早知道夏小韵已经走了。 夏小韵身为总裁,去外面出差一呆就是半月二十天的这不稀奇,稀奇的是她把公司交给了张欣,贴身保镖劳拉也安排在了安保处,就她一个人走了。 放在以往,他肯定会马上给方圆打电话,汇报这个消息。 不过现在他没理由--兄妹俩下山那么多天了,也没见方圆来找他们,再腆着脸的去关心他那些事,岂不是很没面子? 看到秦大川沉默不语后,格林德又劝道:“等会儿老大来了后,你最好、最好--” “我最好什么?” 秦大川无声的冷笑连连:“最好是跪在他面前请他原谅?最好是举手发誓,以后他再欺负小冰时,我装瞎子看不到?还是,最好是帮他一起欺负我妹啊?” “我也不知道。” 格林德挠了挠大光头,苦笑道:“大川,咱兄弟感情好,我才会跟你说心里话。是,那天老大的行为,确实不怎么光棍,可你也不能拿着刀子,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说你要杀他呀?你又不是没看到,方夫人可是狠狠抽了老大耳光的。” 秦大川这次没反驳什么,点上一颗香烟闷头抽了起来。 方圆那天被燕影狠狠抽耳光、羞愧的颜面疾奔的样子,秦大川当然能看得见,也很解气。 如果不是方圆动了他的逆鳞,小妹不是那样怕,他绝对不会拿刀子嚷着要杀人的。 他觉得,他没有做错什么。 错就错在,秦小冰是他的小妹,他这个当哥的有责任,更有义务为了小妹去那样做。 “你也别太犯愁了,这事看起来很麻烦,其实解决起来还是很简单的。” 陪着他抽了会香烟后,格林德又说话了。 秦大川双眼一翻:“哼,你说的倒是轻巧。简单?你以为,老、方圆会拉下来,找我赔礼道歉?” “找你赔礼道歉?” 格林德冷笑:“你是在做梦啊。老大是做错了事,也该道歉,但他绝不会给你道歉。他能感谢你,在你遇到困难时,竭尽全力的帮助你,哪怕是赴汤蹈火,唯独不会在做了对不起你的事时,给你道歉。” 抬手砰地一声砸了下沙发扶手,秦大川低吼道:“尼玛,那你怎么说很容易解决?” 正盘在沙发上睡觉的毛驴。被吓了一跳,噌地跳下来,不满的看了他一眼,刚要伸长身子来个懒腰时,耳朵忽闪了下,跑向了门口。 看着拿爪子拨拉开门跑出去的毛驴,格林德慢慢悠悠的说:“只要让老大像秦秘书道歉就行了。” “他会像小冰道歉?” 秦大川撇撇嘴:“你刚才不是还说,他圆可为我做任何事,也不会向我道歉的吗?” 格林德反问:“你以为,你是秦秘书?” “我当然不是,你眼又不瞎!” 秦大川脱口骂出这句话时,猛地明白格林德为什么要这样说了。 碍于老大的面子,明知道做错事的方圆,不会给秦大川赔礼道歉,但却能给秦小冰赔不是:秦大川是他手下,秦小冰却是他追求的女孩子。 男人在做了对不起心爱女孩子的破事后,给她赔礼道歉说自己该死,会损伤他的面子吗? 当然不会! 所有的好男人,又有哪个没有给老婆下过跪啊? 同理,只要方圆能获得秦小冰的原谅,两个人又‘恩爱如初’后,秦大川与他之间的矛盾,就不是矛盾了。 这就好比你妹被你妹夫欺负,跑来跟你说后,你怒火万丈的跑去把你妹夫嘁哩喀喳一顿好揍,又威胁他再敢欺负你妹你就会杀了他--不几天后,你妹两口子秉着‘两口子床头打架床尾和’的真理,又和好如初后,你还是得乖乖当你的大舅子、你妹夫来了后还得好酒好菜伺候着是一个道理。 “可他会拉下脸来找小冰赔礼道歉吗?” 秦大川砸吧了下嘴巴,刚说出这句话,房门就被人踢开了,方圆走了进来,后面跟着毛驴。 “老大。” 格林德连忙站了起来。 秦大川也想站起来--屁股刚抬起一半,又坐下了。 现在他得在方圆面前,保持他傲然本色。 不过他有些纳闷,方圆的左眼怎么就变成熊猫眼了呢? “草,看到老子来了还特么人模狗样儿的坐着,真以为老子是来给你赔礼道歉的?” 方圆骂骂咧咧的走到秦大川面前,伸手就采住他衣领子,才不管他叫唤什么呢,抬手就把他摔倒了旁边的地上,有对格林德说:“赶紧的,给我拿热毛巾来,我得捂捂眼,被母老虎揍了一拳,很丢人啊!” 他的话音未落,门外就传来秦小冰气急败坏的声音:“这是说谁母老虎呢?” 方圆腮帮子一哆嗦,脸上立即浮上茫然的神色:“刚才,谁说母老虎了?格林德,是你吗?秦大川,还是你?” 格林德缩着脖子,瞄了眼门口的秦小冰,喃喃地说:“对、对不起老大,刚才是我说的--我该死,我不该守着秦秘书说这么敏感的字眼。” 为惩罚自己的信口开河,格林德还抽了自己一个嘴巴。 “行了,别演戏了,真以为我是好糊弄的傻子呢,哼。” 小冰妹子轻哼一声走进来,方圆满脸的茫然,立马就变幻成了谄媚的笑,殷勤的替她来开椅子,还用衣袖擦了两下:“秦秘书,您请坐。格林德,赶紧给秦秘书倒茶。” 死老外说的还真没错,这女孩子啊,心里有人后就不要老哥了。 看到自己小妹在方圆的殷勤下,双手抱着膀子款款坐在椅子上,却像没看到她亲哥哥正蹲坐在地上后,秦大川心里叹了口气,只好自己讪讪的爬了起来。 “以后再敢欺负我哥,小心我把你眼睛打瞎!” 秦小冰一脸凶巴巴训斥方圆的样子,总算给大川哥找回了一点场子。 面对秦小冰红果果的威胁,方圆自然是唯唯诺诺,接过格林德端过来的杯子:“秦秘书,您请用茶。” “不渴,也不喝。” 秦小冰一点面子都不给,起身就向外走:“刚才我已经考虑过了,看在你认错态度还算好的份上,就原谅你这一次了,下班后我会去梨花山的。不过,我有一个要求。” “您请说。” 方圆点头哈腰的样子,特别像汉奸。 “得给我哥涨点薪水。” 秦小冰看了眼秦大川,后者连连点头表示她说的很到家,格林德也用可怜巴巴的眼神望着她,话锋一转:“还有格林德,这家伙虽说不是个好人,可也不是很讨厌。” “这是小意思,没问题。” 对秦小冰的这点小要求,方圆自然是满口的答应。 “别忘了早点回来。” 秦小冰出门时说出的这句话,才是她追来要说的重点,声音里带着聋子都能听出的关心。 她没有问方圆要出去做什么,只知道他必须得出去,而且要做的事应该很危险,要不然也不会眼巴巴跑来找她,要求她无论如何也得去梨花山去住,来回路上要与劳拉一起了。 没必要干涉男人的事儿,只要让男人知道你时刻在关心他,这才是聪明女人与男人的相处之道--这句话,是小冰母亲告诉她的,语言朴实,还带有某种不自重的嫌疑,但无疑是很正确的。 “我一定会早点回来的。” 望着门口,方圆沉默片刻后才低声说道。 能够认识秦小冰,并得到她的芳心,绝对是老天爷对方圆做过的那些好事的报答,他必须得好好珍惜才行。 转过身,看着眼睛盯着天花板看的秦大川,方圆一瞪眼:“怎么,没听到我说要热毛巾吗?” “我、我马上就拿。” 秦大川满脸的高傲立即不见了,谄媚的笑了下去拿毛巾了。 与秦家兄妹的误会,在付出挨了两拳头的代价后就烟消云散的结果,方圆还是非常满意的,大爷般的坐在沙发上,指挥着两小弟为他忙的团团转,还不时哼哼两声,表示很疼。 “秦大川,你跟韩妙的事咋样了?” 秦大川第二次拿来热毛巾时,方圆问话了。 “这、这些天,我一直没见她。” 秦大川可没想到方圆会问他这事,愣了下,有些忸怩的说道。 第1383章 :不会把他灭口吧 天黑了下来。 韩妙却希望翼姐不要关注天色的变化,最好是一直工作到天亮,那样她就不用回家了,不用见到那个让她恶心的男人了。 这些天来,犯错却没有被一撸到底反而高升了的张翼,浑身都洋溢着无尽的力量,全身心的投进了工作中。 其实身为一把手,只要抓好大方向、管好下属的思想工作就行,要干的活儿交给燕随意去做就好了,她没必要这样忙的。 可她不忙又不行。 把老苗取而代之接过他的工作后,张翼才知道这老家伙还真是死有余辜:在他当权的这些年中,他利用自己手中的职权,以各种方式为苗家谋取了让人吃惊的‘灰色收入’,给国家造成的直接损失,更是令人嗔目结舌。 最关键的,身为地头蛇的老苗,这些年来编织了一张庞大的关系网,串通一气排除异己,上到副处级干部,下到刚参加工作的小科员。 毫不夸张的说,在唐王的所有部门,都有老苗安排下的人,按照他的意思做着让他们受益的违法行为。 牵一发而动全身这句话,已经无法形容老苗这些年来编织的这张关系网了,因为纪委的同志查到最后,竟然查到了省城那边。 这可不是张翼、乃至安阳地区领导能管得了的了,只能逐级上报,把事情上交。 也幸亏上级出手,又有燕随意这个响当当的衙内在,在别人眼中不可能做到的事,在最高部门派来的专案小组面前,一切都迎刃而解。 苗德海的落马,对于唐王来说就是八级大地震,被牵扯的官员足足有上百个之多,被停职的停职,被请去喝茶的喝茶--当曹金彪也被带走的当天下午,就有两个重要部门的副手,主动去找专案小组承认错误了。 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张翼还是燕随意,肯定会忙成贼,每天重要会议不断,下班到晚上很晚也就很正常了。 想到曹金彪被带走时都尿了裤子的样,韩妙就有出了口恶气的轻松,还有一些遗憾:唉,曹海那个人渣,怎么就不在体制内呢? 不在体制内的曹海,当然不会被卷进这个大漩涡内,所以才能整天缠着韩妙,要求重归于好。 张翼忙的人都瘦了一圈,韩妙自然不能再拿这件事来给她添麻烦了。 最关键的是,她没脸跟领导说啊。 所以只能盼着下班晚,最好是以后都吃住在单位,那样曹海胆子再大,也不敢来单位闹腾了。 毫无疑问,韩妙这是在痴心妄想。 十点半时,小会议室的门开了,张翼等领导从里面快步走了出来,人人都是一脸的倦容,不过精神都不错:只要能把那些跗骨蛆虫挖出来,再累点也是值得的。 韩妙能从各位领导的脸色表情上来判断:明天的唐王官场,又要掀起一阵惊涛骇浪了,某些心存侥幸的蛀虫,这次都要被卷进水底的。 “小妙,你也回去休息吧,不用每次都陪我回家,有老王就好了。” 与燕随意等人点头道别后,张翼走到了韩妙面前,打量着她笑道:“你看你,这才几天啊,就瘦了这么多。要不这样吧,明天你在家休息一天--” 韩妙摇头:“不,不用的,翼姐,我不累的。我还是陪你回去吧。” “真的不用,小妙。” 张翼抬手,在韩妙肩膀上拍了拍,低声说:“谢谢你。” “翼姐,你……” 韩妙呆愣一下,明白张翼为什么要郑重其事的道谢了。 “什么都不用说,翼姐心里都明白。” 张翼再次拍了拍她肩膀:“那个曹海如果再纠缠你的话,我会亲自找他的。” “啊,不用的,我、我自己能处理好。” 韩妙可不敢让张翼知道她那些破事,连连摇头。 “那就行,去吧。” 张翼笑着点了点头,快步走进了办公室内。 但愿那个人渣今晚不要等着我--韩妙骑着电动车来到她所居住的小区楼房前时,心里这样祈祷。 本来,依着她的级别与工作岗位,会在单位大院内有房子的。 只是她的‘主子’张翼不在单位大院内住,如果她这个小秘书再住单位安排的房子,那就未免不合适了,所以她也干脆在外面租房住,距离单位也就几站远,骑电动车十分钟就能到的。 她刚把车子放好,一个人影从旁边花树阴影下走了出来,白色街灯照耀下,不是曹海又是哪个? 其实曹海小伙子长的还是很帅气的,虽说是在某房地产公司上班,可每天西装革履的样子,还是很讨女孩子的喜欢的,要不然当初曹金彪再把他介绍给韩妙时,她也不会心动与他交往的了。 韩妙却没想到,曹海帅气的外表下,竟然会藏着那样一副丑陋的嘴脸,不但欺骗了她的爱情,骗走了她的身子,还又让她置身于不敢面对的噩梦中。 除了‘人渣’这个词之外,韩妙实在想不到还有哪个词,能形容曹海的卑鄙了。 今晚曹海的精神面貌,看上去比前几天要差了很多。 韩妙知道咋回事:他所依靠的房地产公司老总,因涉嫌苗德海一案在昨晚被抓了,公司直接关门,曹海这个销售处处长的饭碗也丢了。 “小妙,今晚你下班比昨天晚了半小时啊,是不是领导又召开什么紧急会议了?” 曹海瞎子般没看到韩妙一脸厌恶的样子,笑嘻嘻的走过来,送上了一朵玫瑰。 韩妙看都没看,转身就向单元门口走。 曹海伸手就去抓她胳膊:“小妙,等等,我有话要跟你说。” “说什么说?咱们没什么好说的,放开我!” 韩妙用力甩开他,低声喝道:“曹海,我再一次警告你,以后不要再来烦我了。你知道不,你在我眼里就是个畜生不如的人渣,看到你,我就恶心啊。” 以往曹海纠缠韩妙时,她也会这样说,他都是满脸笑嘻嘻不以为意的样子,甚至还承认自己是个人渣,请韩妙再给他一次机会,千万别把他的耐心给消磨干净了,那样对大家都不好。 今晚韩妙又‘老生常谈’后,曹海依旧在笑,只不过是狞笑:“嘿嘿,韩妙,我说你特么的在逼着老子走绝路对吧?你也知道,老子我现在饭碗也丢了,差不多都一无所有了。当前唯有紧紧抓住你,才有东山再起的机会。” “你还特么的给脸不要脸,在老子面前装良家嘴脸,那就别怪老子不客气了!咱光脚的不怕穿鞋的,老子这就豁出去了,圆肯去坐牢,也要把你这个小婊砸给搞臭,让全世界所有人都看看,你在床上时有多么的骚--” 曹海咬牙切齿狞笑的样子,直接把韩妙吓坏了。 她看出这男人是个人渣,却没想到他比她能想象到的人渣,还要渣渣一万倍,要不然也绝不会说出这番话来。 人家说的很清楚,他现在算是一无所有了,只能紧紧抱住韩妙的大腿,来期望东山再起。 他又没资格参与苗德海案,只是被殃及丢了工作而已,怎么就一无所有了? 可以去别家房地产打工啊,最多也就是没人照顾,少挣点钱罢了。 曹海当然不会去,他只是痛恨曹金彪(当初就是听了他的话,才与韩妙分手的),痛恨韩妙不体谅他的苦心,痛恨这个情意凉薄的世界,死都无法接受韩妙离开他去爱别的男人。 如果她今晚还不能接受她,那么他就会与她同归于尽! “人渣!” 韩妙实在无法忍耐,抬手就狠狠给了他一个大耳光。 曹海没有躲,也不想躲,只是趁势抓住她手腕,向单元门口拖去时,还用力拍了拍口袋:“嘿嘿,贱人,有本事你就大叫非礼,把所有人都吵醒,我肯定会给他们惊喜的!” 他口袋里,装满了他与韩妙恩爱的照片。 今晚他是有备而来,早就算到韩妙不会接受他。这是豁出去要闹个鱼死网破了。 “人渣,你混蛋,你流氓,你--” 韩妙不敢大声叫骂,只是低低的哭泣着,用力挣扎,在看到有人走出大厅后,连忙闭嘴低下了头。 她不敢惹曹海发疯,那样她就再也没脸活下去了。 曹海明显感觉到韩妙心里是咋想的后,得意的笑了:“小妙,其实咱们还是有感情的,就是误会大了点罢了。乖,咱们回家,让我好好伺候伺候你,舒服过后一切不都烟消云散--哎哟!” 他刚说到这儿,头发就被人抓住,吃痛惊叫声中身子后仰,重重摔倒在了地上。 还没有等他反应过来,一只脚就踩在了他腮帮子上,狠狠的一撵,就把他骂到嘴边的话,又踩了进去。 满脸凶恶的秦大川,样子看上去就像个魔鬼,俯身低头呸的一声,口水吐进了曹海张开的嘴里:“特么的,我看你是活腻歪了。看在上天有好生之德的份上,老子一直给你机会,你却不珍惜。” 秦大川的忽然出现,让韩妙呆愣当场,片刻后才醒悟过来,哭着喊道:“秦大川!” 大川哥松开踩着曹海的脚,走过来一把就把韩妙抱在了怀中:“别怕,没事的,我们走。” “混蛋,你敢走走试试!草泥马的,跟我抢女人,还敢打我。” 曹海爬起来,破口大骂着扑了过来。 秦大川对付这种人渣,绝对是游刃有余,拧身抬脚就狠狠踹在了他肚子上,把他踹出老远。 “不能走的,我不能走,他身上有我的,我的--” 看到居民楼上有人打开窗户往下看后,韩妙更不敢走了:曹海肯定会乱发她那些照片的。 “别担心,会有人处理这事的。相信我,包括他电脑内存的那些,也会被删除干净的,以后你再也不用看到这个人渣了。” 秦大川冷笑着,拥着韩妙向前走。 “啊!” 曹海的惨叫声,从身后传来。 韩妙回头看去,就看到大光头格林德掐住曹海脖子,正把他拖向不远处的一辆车子。 在格林德面前,曹海就是被老鹰抓走的小鸡,没有任何的还手能力。 “你、你不会把他灭口吧?” 韩妙浑身打了个冷颤,颤声问道。 第1384章 :这地方有鬼? 韩妙恨死了曹海,这些天也不止一次的盼着他能去死,无论怎么死都行,只要别再她眼前出现就行。 尤其是刚才,他彻底撕下面具威胁韩妙时,对他的恨意到了无以为继地步,但当秦大川忽然出现,格林德好像拖死狗那样把他扔上一辆轿车后,她却又害怕了。 韩妙害怕,当然不是对曹海还有不舍、不忍的意思,而是怕这人渣的死,会连累秦大川,在她看来华夏可是个法治社会,一个人忽然消失后,肯定会被立案侦查的。 曹海是当地人,他如果失踪,只要家人报警,韩妙就是第一嫌疑目标,毕竟他们早就开始闹别扭了,居民区这边也有监控录像,警方很容易就能顺藤摸瓜查到秦大川他们的。 有道是人命关天,曹海再该死,也该走法律途径才行,这是韩妙的想法。 “哼哼,干掉这人渣?那岂不是便宜了他?” 秦大川狞笑着冷哼几声,接着又安慰韩妙:“别担心,没事的,我保证不会留下任何后患。走吧,今晚我带你去梨花山。” 韩妙还想再说什么,格林德那边已经跳上车子,呼啸着率先离去了。 车子经过韩妙身边时,她没有看到曹海挣扎的身影,这证明车子里还有人。 韩妙没有猜错,车里除了格林德之外,还有黑蛇。 收拾一个曹海这样的小人物,竟然能让黑蛇亲自出马,他真该感到荣幸--在被格林德搡进车里后,曹海本能的就要挣扎,只是不等他做出任何动作,一把寒光闪闪的短刀,就搁在了他脖子上。 早就说过,杀猪杀多了的屠夫只要往猪面前一站,也能把猪吓得浑身发抖,不敢动弹一下,黑蛇就是那个屠夫,曹海就是那头猪。 虽说看不清黑蛇的样子,可曹海却能从他浑身散发出的戾气中,感受到自己被一条毒蛇给缠住了,张大嘴巴露出的锋利毒牙对着他咽喉,别说是挣扎喊叫了,哪怕是大喘气也不敢一下。 “小子,本来依着老子的意思,是直接送你去阎王爷那边喝茶的,可韩妙好像有些心软,老子也就只能放你一马了,不能直接切断你的喉管,真特么的遗憾啊。” 黑黝黝的车子里,黑蛇那双眼睛闪着诡异的亮光,甚至比刀锋还要亮:“我可就奇怪了,就你这种垃圾怎么能活到现在的。” “你、你们别乱来,我家里人可知道我来找韩妙了,如果我出事了,她,你们都逃不掉责任!” 曹海毕竟是个文化人,很清楚律法对犯罪分子的震慑力,也知道黑蛇他们肯定得为韩妙着想,如果是换成没文化的莽汉,在被刀子压住咽喉后,这会儿早就吓得尿裤子了,那还能像他这样色厉内荏的抗议? 当然了,如果黑蛇没有先开口,他是绝不敢说话的。 “律法?特么的,这会儿你跟老子谈律法了!” 黑蛇抬手,就给了曹海一大嘴巴。 耳光声倒是不怎么响亮,却是用上了阴劲,一巴掌就把他半边牙齿给打掉了。 “老黑,你来开车,我去后面过过瘾。” 前面开车的格林德坐不住了,回头看了一眼:“自从去了梨花山后,我还没机会活动活动筋骨呢。” “你就好好开你的车子吧,好不容易碰到个可劲儿收拾都没人怜惜的渣渣,我老人家会把这次好机会送给你?” 黑蛇才不肯满足格林德,阴森森的笑着左手一翻,亮出食指上的戒指,戒指上有跟蓝幽幽的钢针,一挥手就刺进了曹海的脖子里。 曹海长声惨叫,右脸上又重重挨了一巴掌,却是格林德实在忍不住,回手把他另外半截牙齿给抽掉了。 曹海惨叫,不是因为黑蛇拿钢针扎他脖子那一下有多疼,而是因为他看到钢针颜色了,立即意识到这是淬了毒的毒针了,顿时被吓得魂飞魄散。 “快给我解药,快给我解药!” 曹海嘴巴漏风的嘶吼着:“我要是死了,你们也别想活,韩妙那个贱人的艳照,也会在网上自动发出去,这辈子都别想再抬起头来了!” 韩妙的艳照,是曹海威胁她认命的最大根本。 自从上次在医院被格林德揍了后,曹海就发现韩妙与梨花山有着不一般的关系了,要想达成目标必须得玩狠的--就像叶明媚对付燕春来那样。 只是他哪儿知道,比他强大了不知道多少倍的燕春来,在筛子的干涉下,都不敢再动叶明媚,更何况是他? 筛子要想入侵曹海常用的信箱,删除那些照片,抹掉曹海今晚来韩妙所住小区的踪迹,那绝对是易如反掌,别说是唐王警方查不到曹海被人绑走的证据了,就是国际刑警来了也是束手无策的。 要不然格林德除非傻了,才会正大光明的绑走曹海。 “你放心吧,不就是那些破照片吗?” 黑蛇嘿嘿阴笑着,从曹海口袋里拿出那些照片,看也没看一眼,掏出火机点燃,随手扔出了窗外。 着了火的照片,就像流星那样,被向前疾驰的车子撇下,很快就不见了。 “你家里已经被斑点狗搜了个底朝天,老狗可是发了誓的,如果再留下一张证据,他就会自己撞死在电线杆子上。” 黑蛇满脸都是惋惜的神色:“说实在的,我倒是希望老狗能撞死,那样我欠他的赌债就不用还了。可那老东西--唉,我认识他四十多年了,就从没见他在找东西这方面失手过。” “是、是方圆让你们这样对我的!” 曹海总算想到了正题:“我跟方圆无冤无仇的,他凭什么这样对我?” “就你这渣渣样,配得上与方老大成为仇人?” 格林德回头撇了撇嘴:“不过说真的,如果你真是得罪了老大,你会死的痛快一点,再也不用遭受每三天就会发作一次的奇痒之毒了。去医院查还查不出来,绝对是不治之症啊。唉,生不如死的滋味,自己去想吧。” “放我下去,放我下去!” 曹海呆愣会儿,随即极力挣扎着,嘶声吼叫。 他能看得出,格林德不是在吓唬他,或者说他也没有资格,让格林德来吓唬他,人家说让他生不如死,他就得生不如死,而且还无迹可寻。 “放心,我们会放掉你的,今晚带你出来只是兜兜风而已。秦大川说,前面不远处就是沈塘镇的公墓,偶尔还会闹个鬼什么的,我估计它们肯定很喜欢你去找它们谈心,哈,哈哈!” 格林德纵声大笑着,脚下油门踩到了底。 沈塘镇的公墓在镇子的西南方向,道路难行,距离市区三十公里左右,在雪亮的车灯照耀下,老远就能看到稀疏的柏树、残缺的墓碑,还有猫头鹰的笑声不断传来。 这地方大白天都没谁愿意来,更别说是深夜时分了。 格林德准备把曹海扔在这儿,让他自己跑回家。 不过格林德倒是小看了曹海,胆子还是蛮大的,闻言后心中暗喜,表面上却装出一副快要吓尿了的衰样,充分满足了死老外的恶趣味。 他发誓,等明天就会去韩妙单位大闹,要让那个移情别恋的小贱人名声扫地,以后再也没脸在唐王立足,让这两个折磨他的恶棍,清晰认识到招惹他是一件多么愚蠢的事! 至于自身所中的奇毒--更不是问题,只要把事情闹大了,还怕警方找不出这俩恶棍,乖乖的拿出解药? 剧烈颠簸的车子停下,黑蛇推开车门,一脚把他踹了下去:“到站了,朋友,该下车了。” 曹海被摔得闷哼一声,还没有爬起来,头发又被格林德采住,往坟堆那边拖去。 看在秦大川说要把赌债都免了的份上,格林德当然得遵守承诺,把曹海扔在荒坟深处才行,大丈夫不能言而无信不是? 黑蛇下车后就倚在车门上,随意打量着四周的环境,喃喃说道:“这还真是个风景优美地方。” 咕咕咕嘎嘎! 一阵猫头鹰的笑声,从荒坟深处的柏树上传来,让黑蛇猛地打了个激灵,有凉气从脚底板升起。 民间有云:不怕夜猫子叫,就怕夜猫子笑。 不过在黑蛇看来,无论夜猫子叫也好,还是笑也罢,他都不会当回事--但这次,在夜猫子笑声响起后,他怎么会忽然有种不好的预感? 就仿佛,在荒坟深处,隐藏着一个极为可怕的厉鬼,正用闪着荧光的鬼眼,注视着他们的一举一动那样。 这种感觉很真实,让历经那么多大风大浪,躺在死人身边也能呼呼大睡的黑蛇,感到了从没有过的惧意,忍不住的高声叫道:“格林德,回来!” 格林德没听清他在喊什么,回头看了他一眼,呲了下大白牙,继续拖着曹海向荒坟深处走去。 “难道才过了半年好日子,胆子就小了么?” 眼睁睁看着格林德越走越远,黑蛇开始怀疑自己是在疑神疑鬼了。 只是这种感觉越来越强烈,就像一根钢针那样在戳他的心尖,让他再也无法镇定,快步追向格林德:“死老外,回来!” 这次他的叫喊声更大,还尖利,格林德想听不到都不行。 “怎么了?” 格林德停步转身,毫不在意的问道。 “这里很邪门,带上那人渣,我们走!” 黑蛇来不及解释什么,只是急促的连连摆手,示意格林德赶紧过来。 黑蛇是什么人,格林德心里很清楚,虽说搞不懂老黑看上去怎么会这样紧张,不过出于对他的信任,还是点了点头,正要拖着曹海向回走时,曹海却猛地挣开他的手,扑上一个坟堆,连滚带爬的跑向了荒坟深处。 他决定了,绝不会再跟格林德俩人上车了,他们一旦改变主意要把他直接灭口咋办? 真要死在这鬼地方,十天半月的都不准被人发现的。 “草,滚回来!” 看到曹海逃跑后,格林德大骂着就要追过去。 “不要管他了,快回来,我们走!” 黑蛇又是连声的叫喊,不许格林德再去追曹海。 “老黑,你怕毛,这地方会有鬼?” 格林德犹豫的工夫,曹海已经扑进了荒坟草丛内不见了。 第1385章 :曹海的后脑勺 “快走。” 黑蛇来不及跟格林德解释他那种奇怪的恐惧感,扯住他的手转身就走。 相比起在江湖上纵横四十余年的黑蛇来说,格林德这个由花小妖培育出来的职业保镖,在预测危机的第六感方面,无疑就弱了很多。 这就好比两只野狼,一个是在野外生存,一个是在动物园内,在野外生存的哪怕是睡觉都睁着一只眼,随时会跳起来逃命,在动物园的那个却四仰八叉的,从来不考虑安全问题,那么它自身所拥有的某些技能,自然会蜕化的。 幸好格林德这只野狼还有狼的本性,在察觉出黑蛇很不正常后,马上就认真了起来,收起脸上不屑的笑容,跟随他快步返回车子那边。 边走还边回头看,低声问:“要不要把那个渣渣也带走?” 格林德俩人答应秦大川,只是把曹海带到这片荒坟中来,却不想让他送命的,现在黑蛇表现出相当不安的样子后,他就开始为那渣渣担心了。 “顾不得了,但愿老子的直觉出错了。” 黑蛇毫不犹豫的说着,再次加快了脚步时,声音中竟然夹杂了连他都没察觉出的颤抖。 黑蛇的反常反应,让格林德也紧张起来,好像随时都会有一具僵尸从坟堆里扑出来,嗷嗷怪叫着抓住他的脚腕那样。 数十米的距离,在俩人发力狂奔下眨眼就到了车子前。 打开车门后,黑蛇才长长松了口气时,就听格林德说:“喏,老黑,你看那个渣渣也过来了。嘿嘿,他也像你一样感觉到不好了?” 黑蛇回头看去,借着雪亮的车灯就看到一个人从远处的柏树后面走了出来,不是曹海又是哪个? 与黑蛇俩人好像被狗撵着的兔子般向这边狂奔不同,曹海走的很慢,微微垂着头,两只手耷拉在身侧,因为荒草齐膝高,看不到他迈步,远远看上去就像他膝盖不打弯似的,就这样慢悠悠的飘来。 “嚓,这渣渣在装鬼吓唬我们?” 看到曹海这样走路后,格林德骂了一句,扯开嗓子叫道:“姓曹的,给你十秒钟的时间,赶紧滚过来,要不然老子就走了!” 曹海没吭声,头都没有抬起,只是绕过几个荒坟向这边慢吞吞的走。 “尼玛,还真会装蒜。” 格林德骂了一句,转身向他走去,准备在抽他两个耳光,来惩罚他的装比行为。 “死老外,别去!” 黑蛇低声喝道,抬头警惕的看向四周。 不知道什么时候,荒坟树上的猫头鹰不再嘎嘎的笑了,甚至连侥幸存活下来的秋后虫儿也闭上了嘴巴,唯有一些好像是萤火虫的小东西,在荒草丛上方悠忽忽的漂来荡去,好像鬼火那样。 格林德这次没有听黑蛇的话,只是把腰间短匕拿了出来,快步走向曹海。 他觉得,野外荒坟这种鬼地方的气氛虽说很瘆人,不过他一堂堂五尺大男儿,身高体壮阳刚之气十足,就算真有鬼邪之类的,也该对他退避三舍。 格林德不听劝的愚蠢行为,让黑蛇有些无奈,只得拿出一把水刺,倚在车门上四处扫视着,决定等他带回曹海后,就片刻不停的逃离这鬼地方。 “垃圾,你墨迹个鸟呢?赶紧过来,跟随老子回去!哼哼,要不是秦大川还不想你死得太容易,老子才懒得管你。” 格林德大声叫骂着,快步走到曹海面前五六米之处时,停住了脚步。 他停下脚步,是因为曹海也停住了,依旧那样低着头,双手耷拉在腿上,身子微微左右晃动着,就像一个稻草人那样。 而且他的身上,还散发出一股子格林德从没遇到个的诡异,就仿佛他在下一刻就会猛地抬起头,张大嘴巴--他在张开嘴时,嘴角可以裂到耳根,把牙床都露出来,嗓子眼有一条海星般的长舌头伸出来,殴殴的怪叫着,带着腥臭气息。 曹海给格林德的这种感觉很真实,让他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寒战,转身就要跑。 他没跑--如果被一个垃圾就这样吓跑了,那么他以后都别想在秦大川面前抬起头来了,面子指使着格林德瞪眼一个箭步就蹿到曹海面前,伸手抽了过去:“草,让你对老子装神弄鬼!” 啪的一声,格林德一巴掌抽在了曹海的腮帮子上,恼怒之下力气非常大,一下子就把他脑袋抽的转到了后面,把后脑勺亮给了他。 格林德没看错,他一耳光就把曹海的脑袋抽的向后了,只有后脑勺对着他,身子却没有转动一下! 人能回头,却绝对无法像曹海这样在回头时,能看到自己的后背。 如果真能这样,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他的脖子被人拧断了。 只是,一个脖子断了的死人,怎么可能会走路? 而且,就在刚才,曹海还好好的,这会儿怎么就忽然脖子忽然断了呢? 格林德猛地想到黑蛇刚才为什么那样着急跑路了,这地方果然诡异。 “买嘎的,见鬼了。” 格林德瞪大眼睛望着曹海,脸色苍白的喃喃骂了句,却没转身就跑。 毕竟受过多年的残酷训练,让格林德很清楚越是遭遇眼前的诡异时,就越不能惊惶,必须得保持足够的镇定,那才有希望能活着离开。 他在后退,后退的速度非常慢,两只眼死死盯着曹海的后脑勺,攥着短匕的右手手心里已经冒汗了,两条腿甚至都开始发抖,却没有忘记嘶声吆喝:“老黑,走,快走!” 格林德在后退时,曹海也开始‘后退’,他的身子朝前,脑袋却是朝后的,也勉强算是后退吧,而且后退的速度越来越快,很快就逼近了格林德。 “老黑,快走!” 格林德终于控制不住自己的恐惧了,嘶吼一声转身就跑,曹海忽然发出一声诡异的怪笑,两只手猛地抬起,纵身扑了过来。 “呀--哈!” 格林德魂飞魄散中,厉吼一声,右手中的短匕恶狠狠刺向曹海胸口。 噗的一声,借着曹海迅速扑来的势头,格林德的短匕刺进曹海胸口,深没至柄,贯穿血肉之躯的手感非常真实,但却没有鲜血迸溅出来,就像刺进了一具尸体内。 就是一具尸体。 格林德刺中曹海之前,他就已经死了,活人,没有谁能看到自己后背的。 “咯,咯咯!” 格林德短匕刺中曹海时,左后方传来一声女人的娇笑声。 这笑声中全是妖媚之意,就像从地狱内逃出来的艳鬼那样。 娇笑声响起时,黑蛇的吼声也随后响起。 百忙中格林德回头看了眼,就看到黑蛇左手连扬,几点寒芒在车灯照耀下划出蓝汪汪的幻影,激射向一个从草丛中飞起的白花花身影。 那是个女人,浑身上下没穿一丝衣服,一头黑发蒙住了整张脸,人在半空双脚抬起,标准的一字马样式,黑蛇打出的几点寒芒,从她腿下嗅嗅飞过。 女鬼! 格林德脑子不够用了,抬手把串在短匕上的曹海甩出去时,又看到了一个人。 这是个穿着衣服的男人,车灯下的样子看上去很正常,还是外形很帅气的那种,只是苍白的脸上带着诡异的笑容,两只眼更是闪着可怕的荧光。 这个人,才是杀死曹海的凶手。 曹海在挣开格林德连滚带爬逃进荒坟深处时,被他一下扭断了脖子,有一只手提着曹海后肩衣服,藏在他身后慢慢走了过来。 男人的身材很苗条,完全可以躲在曹海身后,让格林德看不到。 只是--这是个男人吗? 他应该是个男鬼才对,正常男人的眼睛,怎么可能会发出可怕的荧光色? “来了,就别想走了。” 当格林德的眼睛与男人对视时,他桀桀的笑了下,轻声说道。 “走尼玛比!” 格林德大吼着,双手持刀扑向男人。 格林德的个头,体重得跟男人两个高大,强悍的体格,是人在遭遇极度危险时最大的依仗,哪怕心里怕的要命,也不能逃走,更不能被吓瘫。 那样,就死定了。 就像没看到格林德持刀扑过来那样,男人就站在那儿,脸上带着诡异的笑容,任由短匕狠狠刺在他的心口。 格林德有绝对把握,他在全力刺出这一刀时的力气,能把三毫米的铁皮给刺穿--却没有刺进男人皮肤分毫,感觉就像拿着筷子,刺在半片油乎乎的猪肉上那样,刀尖沿着男人胸口,豁开衣服划向肋下。 格林德这全力一刀,把男人胸前的衣服横向划烂,却没有伤到人家分毫。 真的是鬼! 看到男人脸上不曾有丝毫变化的诡笑,格林德全身神经都猛地绷紧,一时间竟然痴呆住了,就这样愣愣的望着那双眼,不再动弹了。 “呵呵。” 男人再次桀桀轻笑一声时,格林德就觉得小腹好像被大铁锤狠狠砸了一下那样,疼地他发出一声惊天动地的怒吼,北极熊般庞大的身子向后飞出,重重砸落在一个荒坟上,滚了起来。 他在滚下时,眼角余光看到黑蛇已经与那个不穿衣服的女人,缠斗在了一起。 男人抬起右膝把格林德撞出去后,也没着急杀他,依旧慢吞吞的,一步一步的走了过来,还不时的晃动一下脑袋,脖子骨节发出咔吧咔吧的关节错位声。 格林德很想爬起来,真的很想--只是他在挨了重重一膝后,肠子机会都被顶断了,只能双手抱着肚子,弯着腰好像虾米那样,冷汗蹭蹭地向外冒,还没忘记嘶声吼道:“老、老黑,快跑!” 他在遭受重击后,已经丧失了动手能力,只希望黑蛇能摆开那个鬼女人,用最快的速度回梨花山,通知昆仑他们。 格林德以为,他们可能真在无意中闯进了这对男女隐藏的地方,但这对男女的存在,绝对与梨花山有关。 全力刺出的一刀,竟然无法杀死的人,只能是来自九幽世界。 这对男女藏在这片荒坟中,除了针对梨花山,还能有什么企图? 方圆今天下午刚离开梨花山,格林德就在这儿遇到了杀不死的人,这当然不是偶然了,必须得通知梨花山那边,做好准备。 第1386章 :那是张翼的丈夫 “来了,就别想走了,呵呵。” 男人呵呵的轻笑声中,走到了格林德面前,抬脚踩在了他身上。 好像踩死狗那样的拿脚踩在别人身上,这是格林德以往最喜欢做的动作了,现在别人却把他当死狗似的踩在脚下,他偏偏没有一点反抗之力。 这让他感觉遭受了奇耻大辱,甚至都压过了恐惧,嘶声大骂起来:“拿开你的臭脚,老子--啊!” 他话刚骂到一半,男人右脚猛地一用力,格林德情不自禁的惨叫出声中,听到了自己肋骨骨折的声音。 “放开他!” 格林德疼的眼前发黑,听到黑蛇的吼声从上方传来。 黑蛇的怒吼声,就像划破黑暗的闪电那样,让格林德视线一下子恢复了清明,这才能看到他已经扑了过来,几点寒芒以更快的速度,咻咻厉啸着射向男人胸口。 十二生肖中,论起暗器功夫自然是首推灰兔,黑蛇只是玩毒的大行家,不过他的暗器功夫也是相当出色的,让人防不胜防。 “老黑,你走,他是打不死的!” 格林德看都没看黑蛇的暗器有没有打中男人,只是竭力吼叫:“回山通知昆仑,九幽世界的人来了!” 正如格林德毫不关心的那样,黑蛇打出的几个小玩意,在钉在男人胸前后,没起到任何的作用,就跌落了下来。 看到格林德危险,咬牙拼着被光屁股女人在后背踢了一脚,也得扑过来相救他的黑蛇,听他吼出‘九幽世界’这个词后,猛地清醒了过来。 救援格林德要紧,可通知梨花山那边更要紧、 那边是大家伙的大本营,今晚正在为迎接水暗影、秦小冰劳拉韩妙等人,摆开宴席呢,虽说肯定会有人防范,可在自九幽世界那边来的人眼中,要想在悄无声息间铲除暗哨,潜上梨花山绝对是轻而易举的。 格林德说得没错,必须得抢在没有被这对可怕男女合围之前,不惜一切代价的逃离这儿,向梨花山那边示警才行。 飞扑过来的黑蛇想通这点后,没有丝毫的犹豫,拧身就向斜刺里扑去。 光屁股女人已经挡住了他返回车子那边的方向,打不死的男人又挡在北方,西方是荒坟深处,谁也不敢保证还有没有别的敌人存在,所以黑蛇要想夺路而逃,只能向东突围。 荒坟东边数十米外,就是深达上百米的山涧,地势险要,坡度几乎有八十度左右,黑蛇没有半点信心能在仓皇跳下去时,能保证自己没有被摔死。 可他当前除了向那边逃之外,已经无路可走了。 摔死,貌似也比被这对诡异男女弄死要好许多。 那个是艳阴使! 黑蛇离弦之箭般向山涧那边窜去时,脑海中灵光一闪,终于想到光屁股女人是谁了。 此前,黑蛇从没有见识过艳阴使,不过却听方圆说过几次了。 艳阴使最大的本事在炕上,极度妖媚的床上功夫能把男人榨干,不过她们动手的本事却不是很高,更不是刀枪不入的,一刀刺中心脏后,也会立马嗝屁。 艳阴使能与黑蛇这种级别的高手搏斗几个呼吸间,不但没有被干掉还占据上风,主要是因为他关心格林德的安危,无法全心与她对掐罢了。 那个打伤格林德、刀枪不入的小白脸男人是谁,黑蛇不认识。 他此时也没心思去琢磨男人是谁了,只想用最快的速度逃离这边。 黑蛇夺路而逃的速度很快,男人追杀的速度却更快! 他刚纵身蹿出四五米远,后背就遭到了重击--就仿佛,他是被疯牛拿脑袋大力猛撞一下那样,前扑的速度立马提高几倍不止。 不是在跑了,而是在飞,好像离弦之箭那样。 不过他人还在半空,就已经张嘴喷出了一口鲜血。 血雨洒落时,黑蛇的身子财重重砸在了地上,惯性使然下向前滚出了足足十数米,才被一座荒坟的残缺墓碑挡住。 几声咳嗽中,黑蛇双手撑地艰难的坐了起来,眼里都是绝望的望着袅袅走来的艳阴使。 深达上百米的山涧,就在他背靠着的墓碑后面三四米处,只需一个翻滚,他就能滚下去,可现在他却感觉浑身的骨架都散了架那样,慢说翻滚了,喘气都疼。 很清楚男人那大力一拳威力的艳阴使,不慌不忙的走到黑蛇面前,脸上带着迷人的媚笑,在射向正北方向的车灯余光内,看的很清楚。 “哟,你怎么不跑了呢?” 艳阴使丝毫没有因为自己身无寸缕,被黑蛇看了个遍就感到羞涩,就算是有,也是装出来的,她对任何男人都很感兴趣,哪怕黑蛇是个六旬左右的老头子。 老头子,也是男人的,也比那个一拳打伤他的男人强太多。 如果可以,艳阴使很想与黑蛇恩爱一番,直接到天亮,把他榨干。 自从来到那个男人身边后,她就再也没有尝过男人的滋味,这对她来说绝对是生不如死的,每天十二个时辰,没有一秒钟不再哀怨夫人,怎么让她来此后一个太监。 男人太监就太监吧,偏偏精神上的占有欲还相当的强大,不许她接触任何一个男人,哪怕是对陌生男人泡个媚眼,也会被揍个半死。 艳阴使也算是见识过太多男人的存在了,却从没有见过男人那样的人,在折磨女人时的手段,让她几次都恨不得去死。 死了,也比陪在他身边幸福的。 “你、你是艳阴使。” 黑蛇没有理睬艳阴使的风凉话,靠在墓碑上气嘘嘘的问道。 “咯咯,老东西,你的眼光倒是很毒。不错,我就是艳阴使。” 艳阴使抬脚踩在了黑蛇的胸膛上,故意让他看到自己最迷人的地方,眼角余光瞥到背后男人正冷冷望着这边后,浑身打了个寒战,笑容收敛:“看在你快要死了的份上,还有什么要问的?” “他是谁?” 黑蛇没有丝毫犹豫,看着男人问出了这个问题。 黑蛇知道,今晚就是他与格林德死期了,除非出现传说中的奇迹。 不过传说仅仅是传说而已,不是现实,所以他希望在临死之前,能知道自己死在了谁手中,那样变成鬼之后,也能去吓唬他不是? “认识张翼吗?” 艳阴使低声问道。 “唐王现在的一把手吗?” 黑蛇反问道:“我当然认识她,可她与这男人--” 话刚说到一半,他忽然明白了过来,双眼猛地睁大:“他、他不是已经死了吗!?” 张翼的老公是孙刚,黑蛇与格林德俩人虽说没见过这倒霉蛋,不过却听秦大川说起过,更知道他在安阳市区内驾车要撞死张翼时,被方圆给干掉了。 据说他死后已经被火化了,怎么可能会又活了? 如果这个男人不是孙刚,那么艳阴使不会在黑蛇临死前,无端端提到张翼的。 “可他又活了呀。” 艳阴使抿嘴一笑,问道:“还有别的问题吗?” “他怎么会,变得这样厉害了?” 黑蛇急切的问道:“我听秦大川说,他就是个普通人。” “再普通的人,被夫人改造过后,也会成为高手的。” 艳阴使笑道:“最后一个问题,问完后就该送你上路了--他呀,是个小气鬼,不喜欢我与除他之外的男人说话呢。” “你们,要上梨花山。” 黑蛇问出了最后一个问题:“你们肯定知道,方大少已经离开唐王了。他如果不走,你们就不敢轻举妄动!” “错了。” 艳阴使摇了摇头:“方圆就算在梨花山,我们也敢去梨花山的,只是夫人不许我们这样做。唯有方圆离开,我们才不用躲在这鬼地方,每天与死人为伴。唉,终于可以离开了,期盼已久。好了,你该去死了。刚才看你一心要跳崖,肯定是喜欢上下面,当你的埋骨之地了。送佛送上西天,我就成全你吧。” 艳阴使说着,伸手抓住黑蛇的肩膀,把他提了起来。 看到她总在这儿墨迹的孙刚,正要走过来,见她终于有所动作后,才冷哼一声停住了脚步,一双荧光色的眼忽闪忽闪的,透着诡异的森冷,盯着艳阴使。 “我只想与正常男人多说会儿话。” 艳阴使拖着身材干瘦的黑蛇,嘴里喃喃地说着绕过荒坟,来到了悬崖前。 黑蛇没有反抗。 不是不想,是不能,在被孙刚重重打了一拳后,到现在为止他都使不出一点点的力气,倒是能用幽怨的眼神,看着远处慢慢爬起来的格林德,声音无比的苍凉:“以后,再也不与这蠢货一起出来了。” 临死前,黑蛇没有埋怨格林德丧失了大好的逃命机会,也没报怨秦大川委托他们把曹海带到这边来,只是有些遗憾豁出命去后,都没能通知梨花山那边。 “有什么话,去那边说吧。” 艳阴使站在悬崖边上,探头向下面看去。 山涧很深,下面很黑,黑蛇被扔下去后,断断没有活下来的希望。 “可惜,我不能享用你。唉,哪怕我最喜欢那个大光头了。” 在黑蛇抬头看向她时,艳阴使低低叹了口气,目光很是消极。 “下面有多深?” 就要死了,黑蛇希望自己能被摔成肉饼,可千万别摔成半死不活的伤残人士,那样才是生不如死的。 “很深呀,足够把你摔成--” 艳阴使下意识的再次探头看向了山涧下,话还没说完,就看到一道白光从脚下飞起。 “肉饼的。” 艳阴使终于说出了最后三个字,脑袋就像被风刮下山崖的足球那样,向下面飞落,脖子上却呲呲的窜出了鲜血,身子向后倒去。 她在说出这几个字时,脑袋已经被那道白光斩了下来。 她来不及感觉到任何的痛苦,就这样跌落进了永恒的黑暗中,只留下那具前凸后翘的娇媚残躯,孤独的摔倒在荒草丛中。 亲眼见证了这一切的黑蛇,彻底傻掉。 他只看到了有白光一闪即逝,除此之外连鬼影子都没看到过,艳阴使的脑袋就掉了。 怎么回事? 黑蛇愣怔了好久,才艰难的咽了口吐沫,回头看向了孙刚。 孙刚看着这边,目光中也带着相同的意思。 第1387章 :是谁在外面 那道惊鸿一瞥般的白光,就像雨夜里撕破乌云的闪电。 甚至比闪电还要快,一闪即逝,就像从没出现过那样,却留下一具无头尸体,脖子里向外咕嘟咕嘟的冒血。 白光消失后,荒坟内就恢复了该有的死寂,又有猫头鹰在远处咕咕嘎嘎的笑,风吹过荒草的声音,沙沙作响,但就是没有人出现。 鬼影子也没有,让人不得不怀疑刚才那道白光只是幻觉。 黑蛇,孙刚,还有从地上艰难爬起来的格林德,都看到了那道白光。 那道白光就是从山涧下飞起的,在砍掉艳阴使的脑袋后就消失了,再不出现。 咕噔一声,黑蛇听到自己咽口水的声音时,孙刚缓步走了过来。 他在被九幽夫人改造成鲛人后,是刀枪不入的--只是,那道白光,是刀光吗? 他不敢确定,只想走过来看看,但刚走了两步,却又忽然转身,好像一只发现危险就当机立断调头逃跑的狐狸那样,擦着格林德就扑进了草丛中。 明明是刀枪不入的,明明在经过格林德身边时,能顺手掐断他的咽喉,孙刚却没有这样做,而是用最快的速度逃走了。 孙刚没杀格林德不是大发善心,而是他在缓步走向山涧边时,忽然有了清晰的预感:那道白光之所以在斩杀艳阴使后就一闪即逝,不再出现,那是因为格林德就在他的随时击杀的范围内,只要他一走出这个范围,他就会变成第二个艳阴使。 那道神秘的白光,现在是投鼠忌器,因为格林德的安全。 同样,如果孙刚在发觉大势不妙调头就跑时,没有顺手捏死格林德--他如果捏死格林德,无论逃得速度有多快,那道白光都会穷追不舍,直至把他干掉。 清晰的第六感,让孙刚对自己刀枪不入的特殊功能产生了怀疑,他没有丝毫把握能在白光面前,还能保持‘金刚不坏身’。 他还不想死。 最起码,在没有干掉张翼之前,他还不想死。 是时候去找张翼了。 孙刚希望她能重新接受他,要不然就会死得很惨。 孙刚走了,白光也始终没有出现,远处的猫头鹰也不叫,整个世界仿佛都在这一刻沉睡了过去,唯有寒森森的夜风吹过,把浓郁的血腥气息带向远方。 黑蛇与格林德,一东一西的相距数十米,俩人遥遥相对,默默无言。 “咳!”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黑蛇才的用力咳嗽了一声,打破了这难以忍受的死寂。 受他的感染,格林德也从懵逼状态中清醒了过来,满脸痛苦的双手抱着肚子,从地上慢慢站了起来。 俩人受伤都不是很重,却在遭到孙刚的重击后,短时间内丧失了所有反抗力,随着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所受的阴狠力道,这才慢慢地散去,缓缓升起的痛感,是那样的可爱。 “他是谁?” 两个人脚步蹒跚的走到一起后,格林德问道。 “张翼那个本该死去的丈夫,孙刚。” “那道白光呢?” “不知道。” “你会不知道?我可是亲眼看到那道白光,就是从你面前腾起的。” “我知道,可我就是不知道。” 黑蛇的回答很别扭,却是实话。 “孙刚怎么会逃走?” 格林德没有再追问黑蛇那道白光的问题,更没打算去山涧那边看看--如果向那边探头看去,自己脑袋再像艳阴使那样飞起来怎么办? “不知道。” 黑蛇随口回了一句,又咳嗽几声后才说:“我想,他是去找张翼了。” “赶紧通知家里人,让他们派人去保护她!” “你的手机有信号吗?” “没有。” 格林德拿出手机看了眼,有些沮丧的说。 “我的也没有。” 黑蛇抬手擦了擦嘴角的鲜血,心有余悸的回头看了眼:“我们得快点走,我担心除了孙刚外,还有别的怪物要威胁家里。” 黑蛇很肯定格林德在提起梨花山时,用‘家’这个字眼来代替。 是,那就是他们这些人的家。 眼看着自己家每一天都在变化,越变越好,人们就会有自豪感,就更恋家,珍惜家的存在,绝不允许任何恶势力,来破坏自己的家。 梨花山是黑蛇等人的家,却不是张翼的。 她特殊的身份,注定她这辈子都不能光明正大的居住在梨花山上,尽管她也能肯定,就算全世界都已经知道她是方圆的地下夫人了,也不会有人说什么。 不过身在官场,该注意的影响还是得注意的。 别人知道了不说是一回事,自己不在乎却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所以她今天下午接到方圆发来的短信,告诉她说晚上最好去梨花山时,张翼犹豫了很久,决定还是不去了。 方圆在短信中说,他现在已经离开唐王了,要出趟远门,不能确定什么时候才能回来,希望她在空暇之余能关心那边的工程进展,代表唐王官方。 梨花山上有楼宇湘,水暗影这两个在华夏高层大有身份的人坐镇,诚然不用理会区区唐王这样一个县级市领导的态度,也没哪个不长眼的,会企图通过官方途径来给梨花山找麻烦。 不过正所谓县官不如现管,楼宇湘等人再有能力、背景,缺少当地官方的支持后,也无法把事情做到更完美。 其实不用方圆特意嘱咐,张翼也会关注梨花山那边的,她这段时间没有去那边,实在是因为工作太繁忙了,估计到后天就能喘口气了,希望能有空去那边‘视察’一下,略表当地政、府的关心之意。 方圆并没有告诉张翼,说他一旦离开梨花山,就会有危险逼近。 他本来要说的,但在想到老乞丐,与拿着拿个黑色白睛石鱼来找他的乡下媳妇小花后,就觉得没必要再说这些了。 所以张翼并不知道危险,会在凌晨时静悄悄的来到她身边。 她是被卧室窗户玻璃被人轻轻敲响而惊醒的,醒来之前,她正在做一个非常向往的桃色美梦,梦中那个作风野蛮的男人,正在提出一种让她难以启齿的恩爱方式,她不答应,死死闭紧了双腿,任由那家伙的‘威胁利诱’,也不为所动。 不过她很清楚,她的不为所动坚持不了多久,就像她以往想到用嘴--就会恶心,结果现在却非常享受那样。 她虽然比那家伙大好几岁,可在这方面的花样,却是拍马也追不上他的。 就在她被男人缠的浑身发颤,防线即将崩溃时,被玻璃上传来的轻响声给惊醒了。 晚上休息时,张翼不喜欢开着小夜灯,那样会影响睡眠质量的,所以当外面院子里的灯亮起后,她才能在茫然睁开眼后,一眼就看到映在窗帘上的那个人影了。 帮、帮帮。 窗外那个人影,还在抬手轻轻敲打着窗户玻璃。 敲击的声音不大,可每一声却像大锤那样,重重砸在张翼的心头上,让她全身的神经猛地绷紧,本能的嘎声问道:“谁、谁!?” 如果你是张翼,孤身睡在卧室中的凌晨,被敲窗声惊醒后,发现自家院子里的灯亮了,有个人影被灯光映照在窗帘上时,你会不会害怕? 窗外那个敲打门窗玻璃的人,听到张翼的颤声询问后,停止了敲打,却没有离开,就站在原地一动不动的,好像是个木桩那样。 “谁,谁在外面!” 张翼再次颤声询问时,翻身爬了起来,左手掩住了睡袍,右手从枕头下拿出了一把短刀--像张翼这种大美人儿独居时,最好是做好夜半有人翻墙过来求爱的准备,搞一把刀子来防身,是很有必要的。 外面的人还是没说话,也没动,就这样静静的站在窗前,仿佛他凌晨时分来给张翼敲窗户,就是为了让她在屋子里看他潇洒的身影。 张翼也确实在看,而且越看还越觉得这身影很熟悉,很像一个人。 想到那个人后,张翼就觉得整个人都忽然跌落进了冰窟中,阴森的寒气,从四面八方笼罩过来,很快就把她给包围了,让她冷的牙齿都在打颤:“孙、孙--刚?” “小翼,刚才你又做梦了是吧?” 孙刚幽幽的声音,从窗户缝里传来,语气很温柔,包括称呼,都像他们刚结婚时那样,带着柔柔的关心。 听到孙刚的声音后,张翼就觉得她又落在了南极洲的冰窟窿里,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都被冰冻的麻木了,嘴巴张合了老大会儿,却是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孙刚死了,死后的尸体却不见了,这些张翼很清楚。 只是她从没对任何人说起过,就像她那时候就有种预感:可能会在某一天,她会再看到他的尸体,被人籍此来要挟她做点她不愿意做的事情。 不过自从孙刚的尸体神秘不见了后,张翼的生活就特别充实了,连与方圆鬼混的时间都抽不出来,更别说还有心思去琢磨这些了。 老天爷就这样喜欢恶作剧,总能在人们最最意想不到时,给人说不出的‘惊喜’,孙刚竟然在方圆刚走的这个凌晨,回家来给她敲窗户了。 “刚才你做的那个梦,是不是很下贱?” 没有等到张翼的回答,孙刚又说话了,还是那样不急不徐的:“我站这儿很久,听到你一直在说不要,你真不喜欢那方式,会疼--什么姿势?是方圆那个混蛋,要赏菊吧?” “孙刚,你、你--” 桃色梦境被孙刚说破后,张翼俏脸悠忽发热,驱走了些许寒冷,终于能说出话来了:“你怎么,怎么又、又活了?” “唉,想到自己爱人被别的男人骑着,我舍不得去死啊。” 孙刚幽幽叹了口气,抬手推在了窗户上。 张翼租用的这栋民宅,是那种全砖起脊的老式屋子,上世纪八十年代在乡下绝对是豪宅了,大客厅,两侧都是套间,门窗全木制,窗扇向里推的,每扇窗户上下都有插销,隔音效果很一般,不过却很厚实。 黑暗中,张翼能看到孙刚在抬手推窗户时,插销发出了无法承受之重的嘎嘎声--崩的一声,插销崩飞,落在她面前的毛巾被上。 窗户,就这样慢慢被推开。 第1388章 :我是不是很可怕 吧嗒一声,窗户被推开的同时,张翼也终于打开了墙上的壁灯。 壁灯是乳白色的光芒,不算太亮,但足够能让张翼看清楚孙刚那张脸了。 就是她最熟悉的孙刚,那张脸,那双眼睛那个鼻子那张嘴,他的相貌一点都没变,包括他在致残后才有的那种阴森气质。 唯一改变的,孙刚看着张翼时那双眼睛里发出的神色。 张翼承认,在孙刚出车祸死之前,孙刚就算再丧失理智,眼神再疯狂,也没有像现在这样没有一丝丝的人性,只有让她看一眼就会觉得浑身发毛的诡笑。 她实在无法想象,一个人怎么可能会有这样的眼神,死人的眼神都比他好看很多,什么疯狂啊,变态啊歇斯底里等词汇,都无法形容他看着她的眼神。 这不是尘世间该有的眼神,应该是来自十八层地狱的最底层,残忍这个让人想起来就不舒服的形容词,与这双眼睛相比起来,就会变得比雪莲花还要单纯。 就仿佛在下一刻,张翼就会看到有无数的虫子,从孙刚的双眼里爬出来,吱吱的叫着,身子扭动着爬过来,钻进她的嘴里,再从她皮肤下钻出来。 “小翼,你是不是很害怕?” 静静的与张翼对视片刻后,孙刚才轻声问道。 张翼用力点了点头。 “别怕,我是不会杀你的,你是我深爱过的妻子,也是我迄今为止唯一的爱人,虽说你背叛了我,与别的男人鬼混,我还是不会伤害你,只希望你能回心转意,重新回到我的身边。” 孙刚脸上带着古怪的笑容,慢慢地说着,目光好像长了手那样,从张翼的脸上一路抚过,顺着她的下巴,她高耸的胸膛,落在了她右手中的刀子上。 张翼下意识的攥了下刀子,哑声说:“孙、孙刚,我们、我们不可能在一起了!无论你是人,还是鬼,我都不会再爱你了。我现在只属于方圆一个人--是的,你刚才没说错,我确实做了那么香艳的美梦,他想赏菊,我是不会給他的,永远逗不会,因为当初我也没有给你,就算是我在固守我们曾经的最后一丝爱情吧。” “贱人就是贱人,无论说的多么冠冕堂皇,都无法脱离贱人的本性。” 孙刚古怪的笑了下,捏着窗户的右手稍稍一用力,张翼就看到好端端的窗户,竟然少了一块,变成碎木屑,从他手指缝里洒落了下来。 以前百姓在打窗扇时,基本都是使用梧桐木的。 梧桐木晒干后,材质很轻,但不会像杨木那样走样变形,更因为其特殊的味道,能常年防止蛀虫啃咬,所以很多年来都被人们广泛使用。 只是梧桐木再怎么轻,终究是木头,尤其是干了好多年的,具备一定的韧性,要想砸断胳膊粗的窗扇,得用锤子等工具才行、 孙刚却在看似不经意间,用他的右手抓下了一块木头,在手里攥成了碎木屑。 这得需要多大的力气? 还不能是罡气,必须得阴柔之力才能做到。 论起武力值,以往只比普通人强点的孙刚,什么时候变成内功高手了,好像张翼以前在武侠小说中看到的那样。 让张翼见识自己一番手劲后还不算,孙刚接下来再次抬手,一拳打碎了一块玻璃。 玻璃破碎时发出的哗啦声,把张翼吓得浑身一哆嗦,手里的刀子落在了毛毯上。 她无比的后悔,怎么就没有听方圆的话,今晚搬到梨花山去住呢? 虽说就算她搬去梨花山,孙刚也能找到她,可那边有很多人啊,只要喊一嗓子--不管能不能起到作用,却肯定有人出现的。 现在倒好,家里就她自己,无论孙刚怎么折磨她,也不会有谁知道的。 张翼亲眼看到,孙刚拿起了一块碎玻璃填进了嘴里,嚼都没有嚼一下,就硬生生的吞下了那块玻璃。 玻璃在经过他的食道时,棱角撑起了他咽喉下的皮肤,好像要刺穿那样,却没刺穿,就这样囫囵着被他吞到了肚子里。 “玻璃的味道,其实很美味的,你想不想尝尝?” 孙刚砸吧了下嘴巴,兴犹未尽的样子,拿起一块玻璃问张翼。 张翼已经被吓傻,只是本能的摇了摇头。 “它确实很好吃的,比你的肉还要好吃。” 孙刚伸出鲜红的舌头,舔了舔嘴唇笑呵呵的说:“小翼,天快亮了,我们走吧。放心,我是不会伤害你的,我发誓,我会像以前那样爱你。” “我、我不走,你走,走!” 张翼终于清醒了过来,抱起毛毯紧紧裹在身上,一下子退到了墙角处,蜷缩成了一团,仿佛这样就能避免被伤害那样。 “你如果不跟我走,我就生吃了你。” 孙刚又拿起一块玻璃,填进了嘴里,这次他咬得嘎崩响,吃爆豆那样:“小翼,请相信我,我不是在跟你开玩笑,我是认真的,我是认真的--” 孙刚喃喃的说着,低头张嘴凑在窗户上,牙齿慢慢咬合,啃下了一块桐木,嚼巴嚼巴咽了下去。 他现在要想杀张翼,那是易如反掌的。 他没有着急动手,是因为他恨死了这个贱人,但又爱死了她--当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又恨又爱时,反倒是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更何况,他今晚来找张翼,除了要把她带走之外,还要再索要一个东西。 替夫人拿到那个东西,才是孙刚今晚来的主要任务,如果不是夫人有严令在先,方圆没有离开唐王时,绝不能轻举妄动,他早就跑来了。 “走,你走,你走啊……呜,呜呜。” 看着好像吃牛排那样啃窗户的孙刚,张翼再也无法控制自己的泪腺,低声呜咽了起来:“我、我死,都不会跟你走的!” “那你就死吧,我会生吃了你。” 孙刚抬起头,嘴巴一张一合的,好像鱼嘴那样,问道:“有水吗?渴了,浑身逗渴。” 人在感到渴了时,会说渴的嗓子冒烟了,从没有谁说浑身都渴了。 无论孙刚说什么,张翼都是拼命摇头,哭着要他走。 “真渴,渴了。” 孙刚喉结动了下,抬头看向了夜空。 农历月底时是没有月亮的,只有稀疏的星星在天上眨着眼睛,俯视着这个灯光下的男人,脸上的皮肤,开始出现明显的变化。 孙刚的变化,让张翼忘记了哭泣,眼睛几乎要瞪出眼眶。 他的皮肤,正在以肉眼看得见的速度,变为青黑色,还有闪闪发光的鳞片出现,上面出现一层淡淡的油脂。 他的脸型也在改变,本来是很帅气的鸭蛋脸,现在正慢慢的变长,上细下粗,鼻子慢慢塌落下去,只剩下两个黑洞,嘴角不断向耳朵两侧延伸,当他张开那张能一口吞下个鹅蛋的大嘴巴时,耳朵也消失了。 张翼看过很多魔幻的电影,像什么《黑暗传说》之类的,上面就有正常人忽然变成狼人的镜头。 可那是魔幻电影好不好? 这是在现实中,孙刚的脑袋,怎么可能会变成一个鱼头? 比鱼头还要丑陋,可怕一万倍! 鱼头的嘴巴还是长在最前面的,孙刚的嘴巴却只是向两侧耳边延伸,两只眼睛圆溜溜的,蒙上一层灰色的膜。 如果不是他脸上的鳞片,身上散发出的鱼腥气息,张翼也不会联想到鱼。 鱼儿,那可是又好看,又好吃的生物,是当前孙刚拍马也赶不上的。 “小翼,我是不是很可怕?” 孙刚又说话了。 张翼拼命点头。 “我不但可怕,还是刀枪不入的,子弹都打不死。” 孙刚好像鱼在水里游动时慢慢扭着身子,爬上了窗台,说话时的声音听上去很古怪,嘴巴每次张合时,都能看到里面锋利的牙齿。 孙刚的满嘴牙,在与方圆初次相见时,就被一拳头都打掉了,现在他被九幽夫人改造成鲛人后,重新拥有了一口让人羡慕的健康牙齿,吃玻璃啃木头就像在吃爆米花。 “你、你怎么会变成这样?” 张翼哭着问道。 她是恨死了这个男人,可正像孙刚所说的那样,她也曾经深深的爱过他。 她在被孙刚暴力对待时,每一刻都在盼着他去死,自己也好解脱了。 仅仅是盼着他去死,却从没想过,让他变成这副可怕的样子。 有时候,死亡与活着遭受折磨相比,要可贵了太多。 “我也不想变成这样,我比你还要讨厌自己现在的样子。” 孙刚圆溜溜的眼睛里,有泪水在哗哗的淌下,古怪的声音里带着哭腔:“可我不变成这样,我就得死--我还不想死,真的不想死。我要报仇,我要杀了方圆,报答他的夺妻之恨后,才能安心死去。” “是谁,是谁把你改造成了这样?” 张翼哭着掀开毛毯,赤脚走到了窗前,慢慢地抬起了右手。 “是夫人。” 孙刚说着,丑陋的脑袋贴在了张翼掌心。 他很想闭上眼,感受一下多年前被妻子小手轻抚他脸庞的温馨感,只是无论他怎么努力,他都无法把眼睛闭上。 因为他是没有眼皮的,变成这样子后,不管是醒着的还是睡着的,他都得睁着眼。 深刻感受到曾经的丈夫,此时散出的怀念以往感情后,张翼哭的更加伤心:“谁是夫人?” “夫人,就是夫人。” 孙刚也抬起长满玉麟的手,在曾经的妻子脸上,动作温柔的轻抚着。 “她、她怎么会把你变成了这样子?” 张翼泪水噼里啪啦的往下掉着,问道:“你、你疼吗?” “很疼,心更疼--我喝了眼泪。” “眼泪?” “那是一种你从没听说过的剧毒,连续服用七天后,自身基因就会被改变,变成鲛人--” “鲛人?” 如果张翼现在是在看电影,肯定能在孙刚变化后,看出他变成了什么东西。 “小翼,跟我走吧。” 孙刚明显不愿意继续这个话题:“带着你的东西,这就跟我走。我不能没有你。” “你要我带着什么东西?” 张翼稍稍愣了下,问道。 “我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 孙刚说:“不过夫人告诉我说,你在被龙头调来唐王时,他把那个东西给了你。” 第1389章 :让我们血肉相连 张翼从来都不是那种随便的女人。 没有哪个年轻漂亮的女人,能在自己丈夫失去那方面的功能后,还能守他数年,没有红杏出墙,后来遭遇无法忍受家庭暴力的绝望、以及事业上的毁灭性打击后,才做出了自暴自弃的想法,终于接受了别的男人。 张翼特别看重与孙刚曾经的爱情,所以在主动找上方圆之前,她都是满心渴望丈夫的精神能回归正常,给她一个残缺却完整的家。 同样,她在死心塌地跟了方圆后,也不会再吃回头草的,现在轻抚着孙刚的鱼脑袋流泪,心伤欲绝,那只是怜悯。 对以往真挚爱情的怜悯,想到了他以前正常时对自己种种的好处,希望能用这种方式,来减轻他当前所承受的痛苦。 但也仅此而已,她可没打算跟孙刚走,刚才孙刚大吃玻璃、木头那一幕,以及威胁她要把她生啃了的那些话,对她产生了死都可能无法忘记的恐惧效果。 再怎么看重感情的女人,会重新接受曾经深深伤害过她、现在又变成可怕怪物的男人吗? 更何况,孙刚此时露出悲伤、软弱的一面,只是想打动她的一种手段,让她交出龙头给她的某个东西? 在孙刚看似漫不经心的说出这句话后,张翼的泪水就止住了。 两年多之前,在川南县鹦鹉水库下火山爆发负有主要责任的张翼,之所以能‘因祸得福’,从偏远地区调到了内地唐王,除了她在事发后能够不推卸责任、用她的实际行动博得了龙头的好感之外,带着那个东西来唐王,时刻准备着要做点什么,也是她的使命之一。 前些日子,接替龙头的郭易秦曾经亲口告诉她说,她的任务已经结束了,意思就是说:无论龙头当年把你调来唐王的任务是什么,都可以终止了。 郭易秦只知道龙头交给张翼一个东西,至于是什么东西,他没有问,也没觉得有什么了不起的,因为龙头在留给他的档案中,并没有特意指出那件东西很重要。 不重要的东西,郭易秦懒得去问那是什么。 同样,郭易秦在说出任务终止的话后,张翼也就不把那东西当回事了:一个粗制烂造的白色黑睛石鱼而已,好像赝品的古董,只要花个三两百的,就能从古董市场上买到,实在算不了什么,怪不得郭易秦不拿着当回事。 龙头当初把白色黑睛石鱼交给张翼时,只说让她藏好,不许任何人知道她拥有这玩意,就埋在地下,等合适的时候,再拿出来交给方圆就是了。 合适的时候,是什么时候? 张翼曾经问过龙头,龙头的回答很模糊:什么时候才是合适的时候,你以后会知道的,当你感觉时候合适时,你就会把它交给方圆的。 对于那个威严的老人命令,张翼不敢有丝毫的质疑,更不敢把他交给自己的东西,不当回事,来到唐王租住了这个小宅院的当晚,她就把石鱼埋在了西北墙角下。 两年多的时间,其间更经历太多磨难的挫折,已经足够让张翼忘记那个东西了,今晚孙刚不提起来,她可能真会把那个东西永远的忘记了。 把那个石鱼交给方圆的时候,到了! 张翼的潜意识内,猛地浮上了这个念头:这,就是龙头所说的合适的时候吧。 慢说孙刚刚才已经表现的非常可怕了,就算他还想刚结婚时那样疼爱张翼,她也不会把那个东西交给他的,她保证。 这是她对那个对她有再造之恩老人的尊重,也算是她做人的底线。 张翼秀眉微微皱了下的本能反应,没有逃过孙刚的眼睛,语气变得更加漫不经心了:“小翼,龙头当年给你什么东西了?你可是从来都没跟我说起过的。” “什么东西?” 张翼脸上浮上了茫然神色:“当年,他给我什么东西了,我怎么不记得?” 孙刚圆溜溜的眼睛转了下,语气中夹杂了明显的阴森:“小翼,你好好回想一下呢。如果龙头没有给你什么东西,夫人是不会特意嘱咐我的。” “他、他真没给我什么东西!” 张翼有些着急的样子,借着抬手抓了下头发做出冥思苦想的机会,后退几步,紧皱着眉头在原地来回走动着,嘴里喃喃的说着什么东西呢,眼角余光却在观察着孙刚的反应。 她转到第三圈时,孙刚那只很可怕的左手,又掰下了一块木头。 跟他同床共枕那么多年了,张翼当然很清楚这是孙刚极力忍耐时,才会有的反应。 她转到第六圈时,孙刚已经把木头攥成了碎木屑,左手猛地张开--这是要动手的前爪了,她也及时抬手,在自己额头拍了一下:“啊,我想起来了!” 正准备扑进窗户内,掐住她脖子嘶声问她那东西在哪儿的孙刚,伸开的左手五指弯曲,脱口问道:“在哪儿?快,快拿给我!” “孙刚,夫人为什么要那个东西?” 张翼抬头看着他,眼神里全是不解。 “赶紧拿出来,你别管了!” 孙刚不耐烦的说了句后,才意识到自己的态度好像不端正,会引起吃软不吃硬的张翼反感,连忙干咳了声说:“咳,小翼,那个东西对我来说很重要。夫人说过了,只要我能把东西交给她,她就会,会给我解药。” “而且,她还承诺,不但会给我解药,还能用她无上的医术,让我重新成为正常的男人!” 孙刚在提到‘正常’这俩字时,语气尤为的重,摆明了就是在暗示张翼:正常的男人啊,就能我能恢复与你正常恩爱的功能。 “真、真的?” 张翼也激动了起来,说话的声音都开始发颤了。 孙刚倒是没有骗张翼,九幽夫人确实承诺,等他完成任务后,不但会解除他所中的眼泪之毒,还会让他变成正常男人。 不过他早就决定了:就算变成正常男人,也不会再接受张翼。 如果非得说他必须得与张翼有啥交涉,那也是要干掉她。 孙刚死,都无法接受张翼給他戴绿帽子的事实,他不止一次的发誓,要干掉这对狗男女,来洗刷自己的耻辱。 现在他对张翼说这些,只是为了让她乖乖拿出那个东西来罢了。 等东西一到手,他就会带走张翼--就像他刚才所说的那样,把她生吃掉。 想到能把自己深爱着的女人,活生生的吃到肚子里,孙刚就会激动,全身发抖,开始考虑该从哪儿先下嘴了。 他决定先吃张翼的脚。 张翼那双秀气而丰润的小脚,绝对是她最美的身体部位,他在正常时,就极度迷恋那双小脚,不止一次的吸允过那些卧蚕般的脚趾,狗子舔骨头那样,用舌头添过,每次都惹得女人咯咯娇笑,浑身发红。 “小翼,我想,我会成为一个好丈夫,用生命来爱你,来补偿我以前对你的伤害。” 孙刚温柔的说着,声音中全是煽情:“你知道吗,我现在最大的愿望,就是能与你变成一个人,血肉相连,永世都不分离。” 他在说到‘血肉相连’这四个字时,下意识的伸出舌头,舔了舔没有嘴唇的嘴唇。 他可不是在欺骗张翼:把她活生生吃进肚子里,用肠胃来吸收她身体的养分,不就是最现实的血肉相连了吗? “好,希望你以后,以后都别说忘记,你说的这句话。” 张翼也很激动的样子,贝齿咬着嘴唇用力点了点头,转身快步走到床前。 我不会忘记的,我怎么会忘记呢? 小翼,我保证不会浪费你一点点的皮毛,都会吃下去的。 那样,我们两个就永远在一起了,再也不用担心你会背着我去找别的男人了,那样我心里在想什么,你也会知道,就像我能感觉到你在我身体里哭泣。 孙刚深吸了一口气后,很想唱歌。 放生歌唱,我爱伟大的祖国母亲-- 张翼从床头柜最下面摸了老大会儿,才捧出了一个用红绸布包着的东西,动作小心翼翼的,好像那玩意易碎。 “孙刚,这就是两年前我在来唐王之前,龙头交给我的东西,你今晚不说,我肯定会忘记它还藏在柜子的最深处呢。” 张翼捧着那个东西,缓步走到窗前,刚要递给孙刚,就被他伸手抢了过去,飞快的打开了红绸布。 这是个琉璃花瓶(也可以说是唐三彩的赝品),年代并不久远,算不上古董,只能说是个精致的艺术品,这要是在专卖店里购买的话,没有三两万是拿不下来的。 张翼身为正处级实权高层,哪怕平时再为官清廉,可官场上那些必须的礼尚往来还得遵守的,这是她以往受人之托给某公司开业剪彩时的馈赠。 面对如此精美的琉璃瓶,孙刚眼里的狂喜消失了,就像被大风一下子刮跑了那样,语气也有了太多的森冷之意:“这,就是龙头交给你的东西。” “是啊。” 张翼点了点头。 “他,只交给你了这个东西?” 孙刚又问。 “是啊。” “张翼,我希望你能仔细、仔细,必须仔细仔细的想想,再回答。” 孙刚抬头看着张翼,那种可怕的古怪笑容,又被诡异的五官给堆积了起来。 张翼心儿突地一跳,向后退去:“是啊,当初龙头只给我--”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孙刚身子向前探出,猛地伸手一把就抓住了她胳膊,根本没有费任何的力气,就像抓着个稻草人那样,就抓出了窗外。 张翼吓得尖叫一声,牢牢抓住了窗扇:“孙刚,你、你要做什么!?” “做什么?嘿,嘿嘿,呵呵。” 孙刚怪笑声中,右手一扬,那个也算价值不菲的琉璃瓶,就被他远远扔了出去,掉在地上发出啪的碎响。 他看都没看,右手一抄,抬起了张翼的左脚。 张翼的秀足却是秀美,好像温润的白玉雕刻而成那样,没有一丝瑕疵,此时因为极度惊骇,脚趾紧扣着,淡淡地青筋从脚面上崩起。 孙刚低头,伸出舌头在掌心飞快的舔了下。 张翼浑身打了个哆嗦,颤声道:“松开--啊!” 第1390章 :街道上有鬼在行走 张翼挣扎中,孙刚一口咬了下去。 现在他的嘴巴超级大,张大后能把张翼那只穿三六码的小脚,一口吞下去,他只咬住了秀足边缘,锋利的牙齿咬合下来后,鲜血立即迸溅了出来,疼的张翼长声惨叫。 惨叫声刚出口,就嘎然而止,却是被孙刚抬手捂住了嘴巴。 孙刚慢慢地抬起头,鲜血顺着没有嘴唇的嘴角淌下,桀桀的笑道:“张翼,千万不要逼迫我动粗,我是爱你的,是真的爱你,不能失去你。” 世上最可怕的事,莫过于此了:变成怪物的男人,口口声声的说爱着女人,可他眼里却闪着极为凶残的光芒,好像毒蛇般的舌头从嘴边飞快的绕了一圈,鲜血就没了,只见他好像吸允琼浆玉液般那样,兴犹未尽。 张翼已经被完全吓坏了,哭都不敢哭出声来,泪水哗哗地淌着,抽噎着问道:“你、你到底想要什么东西?” “我再说最后一次,希望你能牢牢记住。” 孙刚把那只有鲜血滴落的秀足,放在自己嘴边,很深情样子的低头用那来可能是鼻子的黑洞嗅了下:“龙头给你的,是一条做工看起来很简陋的白色黑睛石鱼……” 他果然是在要那个东西! 张翼用力咬了下嘴唇,哭问道:“你、你刚才不是说,你也不知道那个东西是什么的吗?石鱼?我、我哪儿见过什么白色黑睛的石鱼?” “呵呵,咯咯。” 孙刚怪怪的笑着,右手撩起张翼的睡袍,顺着脚腕沿着光滑的小腿慢慢向上,喃喃地说:“小翼,还记得我们第一次的那个晚上,我说了哪些话,来形容你的腿美丽的吗?” 不等张翼回答,孙刚自己就说道;“那时候,我对你说,我恨不得把你吃到肚子里去,就从你的小脚开始吃起,吃你的腿--这么美的腿,唯有上辈子敲烂了十七八个大木鱼修来的福分,才能拥有的。” “现在,我终于要愿望成真了。” 孙刚的眼里,忽然又有泪水淌了下来,还连连的摇头:“可是我也舍不得啊,实在是舍不得--” “你去死吧!” 张翼尖叫声中,左脚猛地挣开孙刚的手,接着抬起重重踢在了他面门上的同时,纵身跳到了院子里,双足刚一落地,顾不得左脚的疼痛,就向大门口狂奔。 她只想用最快的速度逃走,唯有向外逃,才有希望能借助黑暗来躲过孙刚。 她希望,老天爷能看在她很可怜的份上,能给她一次机会,让她逃出去。 老天爷听到了张翼的祈祷,给了她机会。 她在飞身冲出大门时,曾经迅速回头看了一眼,就看到孙刚仍然站在窗前,并没有追来,好像被那一脚给踢懵了,现在还没反应过来。 张翼心中狂喜,更无视左脚的疼痛,右转顺着公路,向梨花山方向狂奔。 这儿距离梨花山至少还有二十公里,而且在她冲出小村后,一路上都没有任何村庄了--有村庄又能怎么样? 普通百姓在看到孙刚那个怪物后,又有谁不被吓得魂飞魄散,敢帮她抵抗邪恶? 这时候,警察也起不到任何作用的,孙刚那会儿可是给张翼露了两手:生吞玻璃,徒手抓碎木头。 这么牛哄哄的高手,又岂是一般警员能对付得了的? 要想挡住孙刚,也只能是梨花山上的昆仑了。 村落长街的最西端,是一栋三层小楼。 以贩运蔬菜为生的老马,每天凌晨两点四十准时起来,与老婆一起开车去蔬菜基地的批发市场收菜,忙活三两个小时后,再送到市区某学校食堂、酒店啥的。 长达数年的习惯,让老马在闹钟响起时,不会对床铺有太多的留恋,睁眼起来,走到窗前推开窗户,深吸了一口气后抬手,正要伸个风情万种的懒腰时,却愣住了。 他看到了一个女人,正赤脚在公路上狂奔向西,两只小脚上下翻飞时,撩起白色睡袍,露出的那双美腿在街灯下,晃的男人眼珠子疼。 老马今年四十多岁了,可从没见过一个女人在狂奔时,腰肢还扭的那样好看,比自家黄脸婆故意发嗲时,还要迷人一百倍。 就像被鬼追着那样,女人飞奔的速度相当快,由此可见她是个经常健身的,白袍、黑发飘扬时,真像个黑夜精灵呢。 她是谁? 大半夜的在街上跑啥? 向西去--这是要去哪儿啊? 她还不住地回头,后面有鬼在追吗? 老马望着很快就跑远的女人,想到这儿后才眨巴了下眼,怀疑自己可能是在做梦时--真看到了鬼。 老马一直以为,如果尘世间真有鬼这东西存在的话,也应该是青面獠牙赤着身子,腰间只围着一块虎皮之类的围裙,头上长角,手腕、脚腕上还都戴着手铐般的镯子,只需轻轻纵身一跃,就能被风吹走那样才对。 现在他看到的这个鬼,却是穿着人才穿着的衣服,鞋子。 如果从脖子以上的东西都被忽视,那么这就是个男人才对。 只是……男人脖子以上的部位,貌似不能被忽视啊,那是个什么东西的脑袋? 明亮的街灯灯光,能让老马无比清楚看到下面男人的脑袋。 这个脑袋,就是老马做过的最可怕的梦中,也没出现过的脑袋,他不知道该用什么词语来形容,只是傻傻的看着他。 男人走的很从容,到背着双手就像闲庭信步那样,向女人刚才狂奔过去的方向走去,经过老马窗前时,还抬头看了眼,给了他一个古怪的笑容。 “啊!” 一声尖叫,猛地从身边响起,惊醒了发傻的老马。 原来,他老婆不知道啥时候也走到窗前来了,恰好看到一个无比可怕的怪物抬头看上来,冲着她笑,立即魂飞魄散下发出了一声尖叫。 老马立即抬手捂住了她的嘴巴,关上了窗户,把老婆抱在怀里蹲了下来,颤声说:“别、别出声,千万别出声!” 老马小时候,就曾经听村里老人们说过许多古老传说,其中就有你要是在深夜看到有鬼在街道上行走后,千万不要闹出动静,要不然就会被鬼带走的‘案例’。 媳妇也不知道有没有听懂他的话,却下意识的重重点头,不敢发出一点声音了。 老马心在砰砰的跳个不停。 他是真怕自己媳妇的刚才那声尖叫,会引起街道上那个厉鬼的注意。 很明显,那个可怕的厉鬼向西走,就是追刚才狂奔过去的女人的,鬼才知道--它的注意力被媳妇的尖叫声吸引后,会不会放弃追赶女人,而是忽然出现在他们面前,诡笑着对他们说:跟我走吧,天亮就出发。 哒、哒哒,楼梯那边好像真传来了脚步声。 厉鬼,真来了啊! 蹲在窗台下的老马,就觉得脑子里轰地一声响,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全身发抖的好像在筛糠,却更加用力的抱住了自己老婆。 诚然,怀里的黄脸婆已经不再像年轻时那样美丽,可却是他的老婆,他儿子的母亲,他相濡以沫一辈子的爱人。 他是男人。 保护自己的女人不受伤害,是每一个男人的天职,不需要任何理由,与借口。 敢带走我老婆,那就拼了吧! 老马心中狂吼一声,右手一伸就抓起了窗下那盆橘子树,这玩意可以当流星锤使用的。 帮、帮帮的敲门声响起。 鬼还知道敲门,这么有礼貌。 老马凄惨的笑了下,深吸一口气轻轻拍了拍老婆的后背,低头在她额头上轻吻了下,才故作镇定的沉声问道:“谁、谁?” “爸,我妈没事吧?” 一个还处在变声期,听上去好像小鸭子那样的男孩声音,从门外传来:“刚才,我好像听到她在叫。” 原来是儿子。 老马提起的心,一下子落了下来。 今天是周六,在安阳上高二的儿子昨晚回家的,说好今天凌晨要陪着爸妈一起去贩菜,体会一下小贩生活的。 老马对儿子如此懂事很高兴,自然不会拒绝,约好今天凌晨两点四十起来的。 小马可能有些激动--不到两点半就起来了,刚洗漱完毕来到客厅,就听到老娘尖声大叫了,这才上楼来看看的。 “新民啊,没、没事,你老妈刚才踩到了一只蟑螂,大惊小怪的。” 老马说着,低头在老婆耳边说:“小乖,别怕,有我和儿子在,谁都不能伤害你!” 老马怀里的‘小乖’,脸儿一下子红了,所有惊惧啥的都瞬间不翼而飞,瞬间腾起满满地骄傲:是啊,有他与儿子两个大男人保护我,我还怕个毛! 可能是知道老马媳妇,被两个男子汉保护着,那个厉鬼没有出现。 老马大着胆子站起来再次向窗外的街道上看去时,只看到了空荡荡的长街,鬼影子都没一个,但他偏偏好像看到了一个虚幻的影子,就在长街的尽头。 凌晨黑夜中的所有东西,远远看上去都显得很虚幻。 斑点狗没觉得这有什么奇怪的,从怀里掏出个小瓶子,拧开盖子扬起脖子喝了一口,辛辣的酒水顺着咽喉淌下,火一般那样,顷刻间就把深秋凌晨带来的寒意,驱散了一大半。 他像所有居住在梨花山上的人那样,有一个单独的舒适温暖的小窝,以往每当躺在小窝里后,都会闭上眼幸福的叹口气,来享受早就向往的普通生活。 不过今晚不行。 除了昆仑守在能综观全局的那栋小楼上之外,就连伤势刚好没多久的秦大川,都与老鼠他们一起,下山守夜了。 平时也会有人守夜(就是站岗放哨),不过最多也就是三个人,主要看守梨花山的西北东三个方向就行。 今晚却是能打的人都出动了:一个多小时之前,老鼠接到了黑蛇的电话,说是沈塘镇荒坟那边,遇到了杀不死的孙刚,还有一个艳阴使。 曹海已经牺牲了,如果不是一道白光忽然出现,把艳阴使的脑袋割掉,黑蛇说他这会儿已经变成肉饼了。 在方圆昨天下午离开唐王后,梨花山就加大了警戒力度,预防会有麻烦出现,却没料到麻烦真出现了。 第1391章 :背后的儒雅君子 孙刚是谁,斑点狗可是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在得知他原来是张一把死了的死老公后,也没觉得有啥大惊小怪的。 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再普通的人,只要与‘九幽世界’扯上关系也不一般了,必须打起精神来应付。 有昆仑坐镇梨花山,斑点狗不觉得那些装神弄鬼的家伙,能讨到什么好处。 这是他们的主场,就算那个姓孙的刀枪不入,又能怎么样? 刀枪不入的人,并不代表着杀不死,想当初方大少在俄罗斯与漠北北对掐时,可是差点用绳索勒死她的:方圆曾经对大家伙说过那件事,就是为了给大家提醒,以免以后再遇到那种人时,会被吓坏,手足无措。 方圆说过之后,十二生肖马上就开始捣鼓新式武器:细钢丝绳。 现在隐藏在后山一棵树上的斑点狗脚下草丛中,就有由数十条细钢丝横七竖八编织成的一张防御网,只要有人从这边擅闯梨花山,绝对避不开精心布置好的陷阱,会像被套住的兔子那样,被拴住脚腕倒吊起来。 要想对付用子弹打不死,用刀子杀不死的怪物,除了用精心挑选的细钢丝之外,还有笨重的大石头。 每块石头都重达一吨之上,斑点狗还就不相信了,杀不死的怪物,在被大石头压住后,变不成肉酱还能掀开逃走。 刀枪不入,只说明他们很难对付,却不代表着无法真无法战胜的。 秋风吹过,来就瑟瑟发抖的树叶,好像蝴蝶那样被吹下,四处飘飞落在地上,把那些细钢丝遮掩更严实了,没有任何破绽。 “唉,好好的睡觉不好吗,干嘛要出来兴风作浪呢,让爷们也不能睡个好觉。” 斜斜倚在树干上的斑点狗,再次仰首喝了一口酒后,才幽幽叹了口气喃喃地自言自语。 “是啊,我也想躺在舒适的被窝里,睡个好觉的。可有些事貌似比睡觉更重要一些,所以我只能暂时放弃享福来做事了,唉。” 一个听上去无比儒雅有礼的男人声音,从斑点狗背后半米之处响起,毫无征兆。 斑点狗全身的神经,猛地绷紧,手里的酒瓶子滑落。 十二生肖能纵横江湖四十余年而毫发无伤,靠的是什么? 靠的就是比绝大多数人更加的小心、谨慎,每次行动时,他们都会把计划反复研究十数遍,确定没有任何纰漏后,才会付诸行动。 这是一种好习惯,他们带来了梨花山。 梨花山是他们的家,也是他们作战的主场,这让他们在设定某个计划时,更加有利,没有任何的干涉,计划自然会做到更好了。 就像今晚的防御计划,斑点狗就以为是他们合作以来,最完美的一次防御行动--但偏偏,就在他静候敌人落网时,敌人却悄无声息的出现在了他背后。 身为十二生肖内警觉最为敏锐的斑点狗,却没有一丝察觉。 “你的酒瓶子掉了,拿好。” 那个儒雅的声音再次响起时,一只手出现在了斑点狗的视线内,还有一个酒瓶子,正是他刚才大吃一惊时,从手中向地面滑落的那半瓶酒。 “谢谢,呵呵,老了,这手脚就是不怎么管用了。” 斑点狗好像没有任何的惊讶,呵呵自嘲的笑着,伸手把酒瓶子拿了过来。 他没有大声叫喊。 因为他很清楚,悄无声息出现在他背后树上的这个人,会抢在他张嘴大叫示警之前,把他的脖子割断。 他还不想死。 最起码,在没有成功发出‘外敌入侵’的示警之前,他就是想死,也不能死。 斑点狗是梨花山后山最外围的警戒线,他如果出事了,敌人完全可以借他耳朵上的蓝牙耳机,来迷惑后面的弟兄,再逐一铲除的。 他有些后悔:怎么就贪杯呢? 如果不贪杯的话,那么他就会打开蓝牙耳机,这边有任何的风吹草动,其他兄弟就会立即察觉的。 就因为贪杯,担心会被老鼠骂,他才暂时关掉了耳机。 在关掉蓝牙耳机之前,斑点狗可是有足够的信心,能在敌人入侵时再打开,向同伴示警的。 可现在--他不敢有丝毫的动作,那样反而会提醒敌人,他耳朵上戴着耳机的。 斑点狗也不怕死,却怕自己的死,会连累更多兄弟。 到底是老了,这半年来又一直生活的很惬意,以往的警惕性消弱了很多。 “你是谁?” 斑点狗举起酒瓶子,昂首又喝了一口,就像与熟人聊天那样自然、淡定,还问:“要不要来一口?我们梨花山自己酿出来的美酒,保管你喝一口,就会终生难忘的。” “好啊,那我尝尝呢,多谢。” 儒雅声音的主人,伸手把酒瓶子拿了过去。 斑点狗听到了他喝酒的声音,可仍然没有妄动:最大的危险,都隐藏在最平静的时候。 “果然是好酒,喝一口就口齿留香,比茅台五粮液都要强很多。” 儒雅声音的主人,发自真心的赞叹一声后,才笑着说道:“我是谁呀?呵呵,我只是个不起眼的小人物而已,以前您老人家肯定没听说过我的名字。我姓张,叫张良华。” 斑点狗确实没听说过张良华这个名字,就像这个名字听上去也很普通,一点都不不出彩那样。 “哦,原来是张先生。” 斑点狗点了点头,问道:“张先生,您今夜前来梨花山,不知道有何见教呢?” “杀人。” 张良华的语气,听上去还是那样儒雅淡然,甚至都不带有一丝丝的人间烟火气息,好像神仙那样,就连在说杀人这个可怕的字眼时,都会让你误以为他在说:我今年二十九岁了,还没有找媳妇呢。 斑点狗的眼角,微微抽了下,又问:“杀谁?” 张良华如实回答:“杀所有人。” “为什么要杀我们呃?” “因为方圆离开了唐王,去了他不该去的地方。” “如果,方大少不走呢?” “那么我们就不会出现。” 张良华的声音顿了顿,才说:“最起码,在雪落唐王之前,是不会出现在梨花山的。也可能,以后都不会来这边了。” 斑点狗问道:“张先生,你在说你们--除了你之外,是不是还有别人?” “对,老先生,您真聪明。” 张良华微微笑道:“我们总共是三个人,两个男人,一个女人。” “他们在哪儿?” “不知道。” “你会不知道。” “我从来都不骗快要死的老人家的,请您相信我。” 张良华语气诚恳的说:“我确实不知道那对男女现在哪儿,甚至不知道他们的名字。我只知道,在方圆离开唐王时,他们两个也肯定接到了上面的命令,来梨花山杀人了。我们的目的,就是屠光梨花山上的所有人,最好是做到鸡犬不留。唯有那样,才能让不听话的方圆,受到惨重的教训。” “谁命令你的?能不能说说。” 斑点狗就像个好奇的小孩,不断提出新的问题。 张良华满足了他:“是夫人。” “夫人?夫人贵姓?” “夫人贵姓白,您可以称呼她为白夫人。” “白夫人?” 斑点狗微微皱了下眉头:“没听说过这个白夫人。” 张良华轻笑一声:“但您肯定会听说过九幽夫人。” 斑点狗不说话了。 他已经无话可说。 张良华却很热情:“我今晚心情很不错,所以您可以再问我几个问题,我会如实告诉您。” 斑点狗问出了他最后一个问题:“你,会怎么杀我?” “您希望,您怎么死?” 张良华依旧那样彬彬有礼。 “我想和你在地上,决一死战。” 斑点狗低头看了眼,说:“我会把那些消息机关都解除,而且我还答应你,只要你能给我与你正面决一死战的机会,我就算死,也不会惊动别人。” “你惊动别人也不要紧,反正你们也活不到天亮之前。” 张良华不以为然的笑了笑,说:“其实我这人最大的爱好,就是在背后暗算人。不过您老人家很有趣,我决定满足您的要求。” 一声比树叶落地声音大不了多少的声音,从斑点狗背后地上传来,那种如芒在背的危机感,也随之消失了。 “谢谢你,张先生。” 斑点狗发出一声由衷的道谢后,伸手打开了蓝牙,纵身跳下了梨树,伸手在树干上轻轻拍打了一下,方圆四周十数米内的树叶,就发出蛇儿在急促游走的沙沙声。 这是那些由细钢丝绳布下的圈套,被解除机关后才发出的声音。 人家张良华能在无声无息间跑到他背后树上,就证明了这些机关没有鸟的用处,还是别放在这儿丢人现眼了,免得待会儿打斗起来后,自己再踏上一脚被吊起来,那可就是闹大笑话了。 张良华就像世外高人那样,双手到背着站在斑点狗的上方位置,脸上的儒雅笑容,夜色都遮挡不住,绝对的翩翩君子。 斑点狗觉得,他要是个女人的话,肯定能爱上这个张良华。 “机关已经解除了。” 斑点狗上下打量着张良华,片刻后从后腰慢慢拿出一对判官笔,在手里相互撞了下,轻声说道:“这双笔每支重达三斤七两,专挑对手的手筋脚筋,笔法阴柔下流,你要小心些了。” 张良华微笑着抬起右手,弯腰做了个请的手势。 “嗨!” 斑点狗大喝一声,猛地腾身纵起,双笔犹如出水的两条蛟龙,一上一下刺向张良华的右手腕上,左膝盖。 斑点狗这是倾力一击。 他不能不用全力,据说有些人是刀枪不入的。 他更知道,这可能是自己人生中最后一次与人动手了,只希望他的判官笔,能给敌人造成伤害。 别人做不到的事情,我不一定也做不到--这是很多人在挑战某个困难时,都会有过的念头。 不过却几乎没有谁,能完成别人做不到的事,就像此时的斑点狗,明明全力刺在了张良华的膝盖,手腕上……敌人,动都没有动,就站在那儿好像个靶子似的任由他猛戳。 可他的双笔,却像是拿筷子刺在了一扇猪肉上,没起到任何的杀伤性作用。 第1392章 :一个老乞丐 感受到笔尖传回的异样手感后,斑点狗就知道自己死定了。 也有些后悔:我怎么就不信老黑所说的那些呢? 他如果相信尘世间除了传说中的漠北北之外,还有人也具备刀枪不入的本事,那么他刚才的倾力一击,就不会刺向张良华的手腕、膝盖,而是招呼敌人的招子。 可惜已经晚了,在以命相搏的时候,强大的敌人绝不会给他第二次机会。 “呵呵,老爷子,你没刺中我啊。” 张良华轻笑一声,抬手捏住了斑点狗的后脖子,右脚飞速上撩。 “呃!” 随着斑点狗的一声惨哼,他就像被运动员射门的足球那样,嗖地一声就飞上了天,高过三米的梨树老大一截,才落下来,砸断几根树枝后,挂在了树干上。 他的双笔,早就不知道飞到哪儿去了,本人更是觉得全身的骨头都被这一脚给踢碎了,疼痛让他大张着嘴巴,好像死鱼那样,却发不出一点点的声音。 只能看着张良华闲庭信步似的走过来,脸上依旧带着儒雅的笑,问道:“老爷子,您猜猜,最快赶来的人是谁?在您闭眼之前,会有多少人死在您面前?” 斑点狗痛苦的闭上了眼睛。 他能从张良华的这番话中,听出人家暂时不会杀他,只会让他好像腊肠似的挂在这儿当诱饵,把其他人吸引过来,当着他的面,一个一个的干掉。 斑点狗,马大姐,还有铁公鸡,是负责后山防御的,三者之间的距离相差上百米,估计在他打开蓝牙耳机时,就已经向这边赶来了。 相比起身材臃肿的马大姐,浑身上下没有几两重的铁公鸡,当然会率先赶来--也是最先死在斑点狗面前的兄弟。 张良华又说话了,声音还是那样好听,有礼貌:“老爷子,麻烦您睁开眼,为我介绍这位老爷子又是谁,请恕我眼拙,实在不认识你们这些人。” 斑点狗睁开了眼。 他发誓,他从没有如此讨厌过一张男人的脸,明明如此的英俊儒雅,却偏偏比最可怕的魔鬼还要吓人。 顺着张良华抬起的右手,斑点狗艰难的转动脖子看向右边,就看到一个老头子从梨花山后走了出来,左手拄着个拐杖,右胳膊上还挎着个破篮子,有烤土豆的香气,从里面散发出了出来,被乱糟糟花白胡子包围的嘴巴,还不住嚼着,看样子是在吃土豆。 “这位比乞丐更像乞丐的老爷子,又是谁?” 张良华上下打量着老乞丐,笑吟吟的问斑点狗。 斑点狗明显愣住了,开始怀疑自己眼珠子疼的不管用了,因为他不认识这老乞丐,更想不出怎么在这时候跑这儿来了。 “我、我不认识他。” 斑点狗用力眨巴了下眼睛后,才喃喃地回答。 “你会不认识他?” 张良华脸上的笑容收敛,却没有再问什么。 他能从斑点狗的表情中,确定这老东西没有撒谎。 “老人家,你不趴在草窝里好好休息,养精蓄锐明天找个好地方去要饭,大半夜的跑这儿来了呢?” 张良华又笑了,看着脚步蹒跚走过来的老乞丐,到背在身后的右手五指,慢慢地张开了。 他相信斑点狗没有撒谎,却不相信这老乞丐,是半夜梦游才来梨花山下的。 老乞丐,很可能是方圆安排在暗中的一个奇兵。 据说那个混蛋,以前闯荡江湖时,可是认识很多人的。 不过张良华却觉得,无论老乞丐是不是方圆安排好的奇兵,今晚都得死。 “这是哪儿啊?” 老乞丐还真像是梦游那样,听到有人在跟他说话后才抬起头,蒙蒙亮的天光下,全是茫然的神色。 “快走,走!” 好像腊肠那样自挂东南枝的斑点狗,从老乞丐这茫然神色中,以为他是无意中梦游到这儿来的了,立即嘶声大喊起来。 斑点狗现在虽说不在乎自己的死活,不过他还是觉得,能不连累无辜者就别连累--难道,这就是所谓的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吗? “还是别走了,呵呵。” 无论老乞丐是无意中,还是在装比无意中出现在这儿的,张良华都不会放过他,轻笑一声中缓步走向老乞丐,右手抬了起来。 “走啊!” 在张良华举起右手时,斑点狗看到他的眼睛忽然变成了荧光色,好像魔鬼那样,情不自禁打了个寒战,嘶声吼叫。 “走?去哪儿?” 老乞丐扭头看向了他,很惊讶的样子:“咦,你怎么学蝙蝠挂在树上了?这样很舒服吗?不过蝙蝠好像都是头上脚下的,你学的还不算像--年轻人,你抓我头发干啥,这是要给我挠痒痒吗?” 斑点狗亲眼看到,在老乞丐唧唧歪歪中,张良华举起的右手五指张开,好像小说中的九阴白骨爪那样,以他无法相信的速度,狠狠砸向了老乞丐的额头。 看到这一幕后,斑点狗眼前浮上鲜血迸溅的一幕:老乞丐的脑袋上,会多五个手指粗细的血窟窿。 他不忍心再看,正要闭上眼时,却惊骇的看到,被张良华狠狠在额头上抓了一下的老乞丐,屁事都没有的看向了张良华,依旧满脸茫然的样子。 这是个高手。 一个自身功夫,与装比境界都相当高的高手。 在硬生生挨了张良华的大力一爪后,却是屁事都没有。 斑点狗惊得张大了嘴巴,张良华却在瞬间就有了魂飞魄散的恐惧。 斑点狗都能看出他这一爪的威力了,他自己更清楚他这一爪下去,别说是人脑袋了,就是石头也会被插出五个窟窿的。 老乞丐屁事也没有。 “呀,哈!” 张良华惊骇之余,脸上儒雅的笑容终于消失,狰狞起来,嘶声怪叫着,化指为拳,一招标准的双风贯耳,狠狠砸向老乞丐的脑袋。 砰地一声门响,就像刚才斑点狗要刺张良华左膝盖右手腕那样,他也如愿以偿,恶狠狠砸中了老乞丐的脑袋。 老乞丐屁事也没有。 还好整以暇的从破篮子里,拿出个烤土豆,填进嘴里嚼了起来,含糊不清的说着什么。 张良华彻底懵逼,随即迅速后退,左手高举过头顶,右拳放在自己下巴处,标准的防御动作,死死盯着吃东西的老乞丐。 “好香,好香。” 斑点狗总算听到老乞丐在嘟囔什么了:“土豆,绝对是最好的食物,富含各类营养元素,强身健体,百无禁忌,能做菜,能当干粮还能生啃--” 不管是张良华,还是斑点狗,没谁理睬老乞丐语无伦次的说什么,都瞪大眼睛看着他,接下来要干什么。 吃完一个土豆后,老乞丐又拿出了一个,细嚼慢咽起来。 “吼!” 张良华当然不会看这老东西长久的装比,却无动于衷,嘶吼一声再次扑了上去,拳打脚踢,抓挠撕扯,摸滚翻爬,短短半分钟内,他就让斑点狗见识到了不下十八种格杀招数。 老乞丐屁事也没有--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人,不是英雄就是傻瓜。 一般来说,英雄与傻瓜这两类人,都不会活太久。 张良华从来没想过要做英雄,更不屑被人当做是傻瓜,所以在对老乞丐拳打脚踢半分钟后,立即果断撤离,一个懒驴打滚,顺着斜坡就滚向了山下,一会儿就不见了。 我靠,他就这样走了? 斑点狗眨巴了几下满是无知的老眼,傻愣愣的望着老乞丐:你就这样,放他走了? “土豆很好吃,真好吃。” 老乞丐却看都没看斑点狗,喃喃嘟囔着转身,蹒跚走进了树林中。 他来,就像梦幻般的出现。 他走,就像、就是逼格满满地离开,好像才不在乎张良华的死活,也不在乎自挂东南枝的斑点狗,能不能下来。 “他是谁?” 斑点狗抬头,看着蒙蒙亮的东方,绞尽脑汁的去想,也没想起江湖上会有这么牛叉的老怪物,却听到了山顶上方传来的兵器相撞声,也想到了:这么久了,马大姐他们怎么还没有来? 斑点狗深吸一口气,强忍着肚子里的剧痛,从树上挣扎着砸下来,摔得很疼。 他也顾不上全身都疼了,撒丫子就像二号暗哨那边跑去。 二号暗哨距离他这边百十米远,马大姐是三号暗哨,也是最接近梨花山居住区的了,那边相对是最安全的所在。 百十米的距离,哪怕是山路,斑点狗也是很快赶到,避开地上的细钢丝陷阱,纵身跃起抓住一根树杈,好像猴子那般荡了下,轻飘飘--哦,不,是来了个狗啃食,扑倒在了一棵树下。 接着弹身跳起,斑点狗双手搂住树干几下子就爬了上去。 铁公鸡正在睡觉,倚在树杈上,打着呼噜,嘴角还有哈喇子淌下。 任何人在担负警戒任务时,都不会睡觉,尤其是黑蛇会过杀不死的孙刚后,大家每一根神经都绷紧了,眼珠子能瞪多大,就瞪多大。 铁公鸡怎么会睡着了呢? 幸好,睡着不是死了。 斑点狗用力摇晃了他几下,他就睁开了眼:“咦,老狗,你怎么跑我这儿来了?” 斑点狗没说话,三两下抱着树干爬到了树顶向四下里看去。 四处都是灰蒙蒙的,除了树林什么都看不到,反倒是头顶上方的兵器相撞声,听得更加清晰了,隐隐还有女人的叫骂声传来。 “啊,我、我刚才怎么睡着了?” 铁公鸡这时候也明白过来了,抬手就抽了自己一耳光。 “不是你的错,是有人不想你睡着。” 斑点狗苦笑了声,说:“估计马大姐--” “是谁?” 铁公鸡大惊失色,打断了斑点狗的话:“谁有这么大本事,能让我老人家在不知不觉间,就能睡过去?” “让你老人家睡着了,总比脑袋丢了要好太多。” 斑点狗冷冷说了句,分开树杈纵身跳了下去。 “卧槽,谁这么大胆,能从我老人家眼皮子下面经过?” 铁公鸡骂了句,振臂跟着跳了下来。 斑点狗没猜错,马大姐也睡着了。 他来不及跟这俩人解释什么,用最快速度向上狂奔时,就听到有女人尖声骂道:“叶明媚,你这不要脸的怎么还没死?” 第1393章 :你再嚣张试试啊 为了防止叶明媚跑出来闹事,方圆救回燕影的当天,就吩咐老鼠他们在那口泉眼上修建了一间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堡垒。 坚固到能抵抗炮弹的境界,任凭叶明媚把脑袋撞碎了也别想忽然蹦出来。 梨花山下的地下驰道出口,自然不仅仅只是那口泉眼,还有安阳黄叶谷内的那口潭子,方圆等人能从那里面钻出来,那么现在最喜欢玩水的叶明媚,自然是更轻松。 其实方圆也知道,除了泉眼与黄叶谷那边之外,驰道绝对还有别的出口,都说是狡兔三窟了,九幽夫人实在没理由希望她被困在里面,成为一个死棋。 方圆也没打算寻找所有出入口把她堵死在里面,一来是他没有这个本事,二来则是他不希望叶明媚就这样活生生被饿死在里面,只希望她别从梨花山腹心位置忽然蹦出来惹事就行了。 她想来梨花山惹事,就得先突破外线,那样山上就能有准备的对付她了。 只是谁也没想到,叶明媚今天凌晨时分,还是悄无声息躲过了十二生肖等人的防御,好像一个鬼魅那样出现了。 看来,除了那口泉眼外,还有别的出口。 那个出口在哪儿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她已经出现了,如果不是昆仑亲自坐镇山上,这会儿估计燕影、楼宇湘,甚至水暗影都遭到了毒手。 在一个昔日骄傲、自信的女人变成那种没脸见人的怪物,性情大变后最想杀的人,反而是以往她最亲近的那些人。 就仿佛这些与自己熟悉的人都死光后,她就会变回原来的样子了。 就在叶明媚推开楼宇湘的窗口时,昆仑出手了。 昆仑的刀,依旧那样锋利,闪电般的快速,一刀劈斩下来时,犹如天外飞仙,不等叶明媚反应过来,已经狠狠斩在了她后脖子上。 战斗,就这样毫无征兆的发生了,睡梦中的楼宇湘被惊醒,尖叫着裹着被单跳起来时,窗外的两个女人已经撕打成了一团。 如果叶明媚没有被改造成鲛人,她的脑袋早就被昆仑一刀斩下,迄今为止还没有谁在昆仑偷袭时,能躲过她的惊鸿一刀。 同样,如果叶明媚是漠北北那样的杀不死、还又功夫卓绝的绝顶高手,昆仑支撑不了多久就能丧生在她手中。 叶明媚的功夫虽然诡异,可她最多算是速成的,无法与接受多年严酷训练的漠北北、昆仑这种档次的高手相比。 不过她是‘凛然不惧’的,除了有杀不死的信心之外,她还知道今晚会有其他两个同伴很快就会赶到,昆仑再厉害,也挡不住三个杀不死的人。 没有后顾之忧的叶明媚,格外疯狂,兴奋,随手夺过十二生肖中老牛手中的双节棍,叮叮当当的与昆仑对掐起来,只进攻,不防守,就像个不要命的疯子那样。 昆仑的陌刀很锋利,只是老牛那根由镔铁打造的双节棍,却是克制快刀的最佳外门兵器,一刀斩上去后,最多也就是斩出一个豁口。 叶明媚没有学过什么精湛的棍法,就是抡起来劈头盖脸的狂砸,好像泼妇打架那样,反正她又不在在乎会不会露出破绽,只要充分发挥她变态的力大无比,与诡异的速度,就能与昆仑等人战个旗鼓相当了。 甚至还故意用后背来承接昆仑的长刀,借着长刀斩下的大力一下子撞进了窗户内,桀桀怪笑着扑向楼宇湘。 楼宇湘尖叫着,怒骂着,跳着脚的滚爬着--幸亏她躲闪的还算及时,而昆仑又如影随形的紧缠着叶明媚,她这才趁空逃出了房间。 叶明媚随后追了出来,狞笑着抡起棍子,对着她后背狠狠砸了下来。 关键时候,十二生肖中的老虎吼叫着扑上,手中两把精钢虎爪抓向叶明媚的眼睛,迫使她不得不脑袋后仰,虎爪擦着她下巴一路向下,抓破了她前面的衣服。 衣服被抓破的刺啦裂帛声,在黑夜中显得格外刺耳,衣服被抓成两半后,叶明媚胸前那对白花花的木瓜,上下剧烈跳动着,让老虎一呆。 男人看到叶明媚这傲人的胸器时,不发呆的几乎没有。 不过发呆会付出代价的--老鼠在背后厉喝小心的声音刚响起,老虎就觉得左腿传来剧痛,虎吼声中身子向后飞了出去。 叶明媚趁着他发呆时,一棍子就砸在了他左腿上,小腿直接骨折,又飞起一脚踹在他小肚子上,足足把他踹出好几米。 她在打伤老虎时,后背又被昆仑劈斩了一刀。 “钢丝绳,用钢丝绳来对付她!” 趁着昆仑缠住叶明媚时,迅速把老虎拖到一旁的老鼠嘶声大叫。 这边厮打起来后,负责守护外围警戒的格林德等人,肯定会用最快的速度跑回来,恰好看到老虎被踹飞,老鼠吼叫着要钢丝绳。 要想对付刀枪不入的怪物,钢丝绳这种看似很软的东西,所起到的作用要比陌刀、虎爪啥的强太多了。 马上,除了昆仑之外,所有人都扔掉手中兵器,从腰间摘下了钢丝绳,两人一组扯着长达七八米的绳子,从四个方向围了上来。 昆仑一刀斩出后,身形轻盈的向后纵去,一个后空翻就从格林德头顶飞过。 “转起来,围着她穿插,千万不要停下,以防被她各个击破!” 老鼠的对撕经验无疑是最丰富的,不住吼叫着下令,让大家伙千万别停下,就围着叶明媚快速的来回穿插,希望能用绳子把叶明媚给缠住。 十二生肖等人之间的配合,那绝对是已经到达了天衣无缝的境地,如果不是格林德、秦大川俩人也参与了围捕行动,老鼠根本不需要吆喝什么。 昆仑则在外围用更快的速度游走,一旦叶明媚纵身跃起试图跳出‘绳阵’时,她总能及时迎上去,陌刀变成长剑刺向她的眼睛,迫使她不得不退回去。 叶明媚刀枪不入的只是全身,眼睛当然没具备这功能,她更不想变成瞎子,所以只能在退回后迅疾转身,试图转向突围。 她快,昆仑更快。 无论叶明媚转向的速度有多快,昆仑总能在她纵身跃起时,让陌刀对准她的眼睛--叶明媚的凶狠,终究只是速成的,抡起对掐经验,她甚至连秦大川都比不上。 假如把她换成漠北北,就不会这样暴躁了,绝不会着急逃走,而是先收拾那些拿着绳子围着她团团乱转的家伙,只要把这些人放倒,还愁逃不出去? 可惜她终究不是漠北北,等她意识到强行突破无效,转而要对付老鼠等人时,已经被两根钢丝绳缠住了腰肢、左腿。 “拉,拉!” 抢在她抡起棍子去砸某个大光头之前,老鼠又及时下达了命令。 格林德原地一个翻滚,让叶明媚的棍子狠狠砸在地上时,爬起来就向东方冲去。 与此同时,跟他同用一根钢丝绳的秦大川,也在灰兔的帮助下,扯着绳子跑向相反的方向。 两根钢丝绳,被人从四个方向拼命死拽,已经足够让叶明媚无法挣脱了,她最多只能狂躁的拿棍子狠砸绳子。 棍子,是砸不断绳子的,反倒是昆仑趁着她狂躁,嗖地抛过一个绳圈,准确的套在了她脖子上,接着纵身扑向远处--随着一声轻微的撕拉声,就像套马那样,把叶明媚的脖子死死勒住了。 “叶明媚,你这个不要脸的,你再嚣张啊,你来杀我啊!” 赤着一双小脚的楼宇湘,在地上蹦着高,一点也不注重自己形象的破口大骂着。 这样不能怪她如此愤怒:她与叶明媚之间,不但没有啥仇恨,还是稍稍沾亲带故的远亲,更曾经联手对付过漠北北--可这不要脸的,今晚偷偷杀上山来后,怎么就率先找上了她呢? 怎么不先去找燕影? 找水暗影? 找秦小冰啊,凭什么要想先找她呢? 叶明媚已经扔掉了棍子,双手死死抓着勒住脖子的钢丝绳,试图与昆仑抗衡,听到楼宇湘的叫骂后,霍然转身看了过来,荧光色的双眸里,全是骇人的愤怒。 “看,看什么呀看?你这个人不人鬼不鬼的东西,还以为你是以往的叶明媚吗?我呸!你只是一个可怜的怪物罢了!” 楼宇湘一口口水,狠狠吐在了叶明媚身上。 “我要杀了你!” 叶明媚困兽般的嘶吼着,挣扎着抬起双手,十指尖尖的作势要扑过来。 只是她怎么可能动得了,但还是把楼宇湘吓了一跳,连忙后退几米来到燕影身边后,才再次嚣张的大骂起来。 “唉,宇湘,算了,别刺激她了。” 燕影低低叹了口气,劝说道。 如果是别人劝说楼宇湘,或者是放在以前,她早就一耳光抽过去了:她都要杀我了,还不许我骂她几句? 不过既然这人是自己婆婆,楼宇湘就算心里再怎么不快,也得忍着。 “把她捆起来,要小心些,别被她伤了。” 大局已定后,老鼠反而更加小心了,指挥兄弟们用钢丝绳,好像包粽子那样,把叶明媚紧紧包了起来,从胸口到脚腕,至少缠了十七八跟钢丝绳,这才作罢。 格林德搬来了一把椅子,抓着叶明媚脖子里那根钢丝绳的昆仑稍微用力,就让她直挺挺的摔倒在了椅子上。 燕影迈步走了过去,站在她面前低头看着她。 叶明媚也抬头看着她,目光凶狠,毫不退缩,更是不时的咬牙切齿,好像随时都会探身而起,咬断她咽喉那样。 “昆仑留下,其他人都先退下吧。” 燕影回头,冲老鼠低声说道:“她的同伴,估计也快到了。告诉大家伙,都小心些,不要再下山分散力量了,守住上山路口吧。” “是,夫人,我们会小心的。” 老鼠知道燕影有话要与叶明媚说,答应了一声抬手做了个手势。 楼宇湘倒是想留下,不过看到始终一言不发的水暗影、秦小冰也转身离开后,这才悻悻的轻哼一声,跟着走了。 不大的功夫,刚才还乱糟糟的平台上,就只剩下她们三个人,远处传来了鸡叫的声音,就再也没有别的动静了。 第1394章 :我们不是亲戚 叶明媚现在已经被钢丝绳缠成了粽子,老鼠把绳子打了死结,她只能斜斜的躺在椅子上,动也不能动,要想对燕影造成威胁,除非她的眼神能伤人。 昆仑没兴趣听她们之间说些什么,缓步走到了观景平台前,抬头看向了西北方向,眼里带着明显的担心。 方圆昨天下午离开了唐王,只带走了毛驴。 她无比的渴望,陪伴在方圆身边的不是毛驴,而是她。 不过她也很清楚,方圆把她留下来,就是希望她能帮他解除后顾之忧。 虽说方圆在给她打电话时,一再表示自己会加倍小心,肯定能平安回来,昆仑还是有些担心,沉默很久后才说让他放心去吧,家里就交给她了。 事实证明方圆让她留下来的决定是正确的。 仅仅一个叶明媚,都已经让留守梨花山上的众人如临大敌,在有昆仑亲自出手的情况下,仍然付出了老虎腿子被打断的代价,假如所谓的天地人组合一起到来,她无发想象会出现多大的伤亡。 所以昆仑在为方圆担心之余,也有些纳闷:孙刚,与另外那个人,怎么没有出现在梨花山? 黑蛇与格林德在沈塘镇的荒坟中,遇到的那道白光,又是谁? 除了叶明媚、孙刚之外,另外一个魔头是谁? 方圆--他应该早就知道那道白光的存在吧? 就在昆仑昂首看着西方的天际,心里想着这些时,站在叶明媚面前的燕影说话了:“叶明媚,你这是何苦呢?” “呵呵,你就是方圆那个早就失踪很多年的老妈吧?” 叶明媚不答反问,脸上带着冷笑与不屑的骄傲。 一个被捆成粽子等着挨宰的女人,还能这样骄傲,只能说她是在用这种表情,来掩饰心中的某些真实感受。 叶明媚在心虚。 无论她是不是已经被改造成魔头,她在燕影面前都会矮了一截。 燕影是她的小姑子,她又跟人家儿子鬼混,还用那种见不得人的方式来要挟燕家等事实,就是变成魔头也不好意思面对的。 “是,我就是方圆的母亲,我叫燕影--” 燕影点头,刚说到这儿,就被叶明媚给打断了:“别跟我套近乎了,没用,反正我已经落在你们手里了,想杀就杀,要剐就剐。说这些废话,还有什么用吗?” “我不会杀你的。” 燕影摇了摇头:“至于怎么处置你,那得等方圆回来后。我现在,只想跟你说会儿话。” “方圆去了罗布泊?” 叶明媚对与燕影谈话没什么兴趣,非要聊聊,那就谈方圆吧。 “是,他去罗布泊了。” “去干嘛了?好日子过够了,才去那边送死?” “楚词去那边了。” “夏小韵吗?” “是。” “她怎么也想不开,要去那边送死?” 叶明媚嗤笑一身,伸出舌尖舔了舔有些干涸的嘴唇,说:“不想被我吓倒的话,最好是拿点水来让我喝,再倒我身上一些。” “你、你怎么会吓倒我?” 燕影秀眉微微皱了下。 叶明媚冷冷的说:“刚才剧烈打斗一场后,血液循环加快,促发了身体里的毒性,得需要水分的补充,要不然就会变成让你看一眼就终生难忘的怪物,确切地来说,要比怪物还吓人。” 听她这样说后,燕影没有再说什么,转身快步回房,拿出了几瓶矿泉水,依照她的意思喂她喝了一瓶后,把其它的都洒在了她身上。 “谢了。” 叶明媚喝光一瓶水后,长长吐出一口浊气后,精神好了许多:“夏小韵必须得去罗布泊吗?” “她必须去。” 燕影稍稍沉吟了下,低声说:“你可能不知道,楚词的父亲是龙头--” “龙头是她父亲?” 叶明媚有些惊讶,打断燕影的话后又晒笑几声:“呵呵,我怎么好像在听故事啊,很离奇古怪的那种。” “楚词的身世,确实比一般故事还要离奇古怪的。除了龙头是她父亲外,她的母亲。” 燕影顿了顿,才说:“你肯定想不到,九幽夫人就是楚词的亲生母亲。” 叶明媚猛地张开嘴,却不知道说什么了。 她在听说后的反应,早就在燕影的意料之中,继续说道:“我可以保证,现在我跟你说的每一句话,都是真实可靠的。” 接下来,燕影就简单叙述了下夏小韵已经得到那双绣花鞋,要去罗布泊找妈妈,方圆却不想她成为新一代九幽夫人继承者,这才追去的事。 最后,燕影才苦笑了声所:“呵呵,方圆临走前曾经跟我打电话说,九幽夫人算到他会阻拦楚词回家,所以才特意安排了你们三个人潜伏在梨花山周围,目的就是牵制方圆不能去干扰楚词的……我说的对吗?” “很对。” 叶明媚这时候已经彻底冷静了下来,声音苦涩的喃喃说道:“怪不得,夫人她、她曾经严令我,在雪落唐王之前,只要方圆不离开唐王,就绝不能出来兴风作浪。原来,她就是要用我们来威胁方圆,不要干涉夏小韵回家。但很遗憾,我们都失败了。” “除了你之外,另外两个人是谁?” 燕影问道:“你怎么知道失败了?他们,还不曾出现过。” 叶明媚无声的嗤笑一声:“呵呵,如果不失败,今晚怎么可能只有我自己孤军奋战,怎么可能被你们捆在这儿?夫人--她终究是小看了方圆,满以为我们三个人,已经足够让他不敢轻举妄动了,却不知道他也有厉害的后手布置了。” 吸了下鼻子,叶明媚抬头说:“燕影,事到如今,我也没有撒谎骗你的必要了。至于我那两个废物同伴到底是谁,我也不知道。” “我相信你。” “那就赶紧动手吧。” “动手?” 燕影奇怪的问道:“动什么手?” 叶明媚淡淡地说:“该说的,我都说了,不喜欢还活在这个丑陋的世界上--你去告诉昆仑,只需在我拉紧我脖子上的钢丝绳,用不了太久,我就能活生生憋死的,我虽然刀枪不入,确实要呼吸氧气的。” “别跟我再说,你不会杀我,一切等方圆回来处置的废话。我不想见他,不想见你们任何一个人。燕影,我希望你能看在我们曾经是亲戚的份上,帮我解脱这种无休无止的痛苦吧,我会感谢你的。” 叶明媚垂下眼帘,轻声说:“算我求你了,我以前就自杀过很多次了,都没成功。等我死后,记得要把我深埋至少十米以下的土壤中,这样才能有效防止我身上所中剧毒的挥发。” “我是不会杀你的。” 燕影摇了摇头时,叶明媚霍然抬头看着她,目光阴森:“燕影,虽说我现在是个失败者,已经没有任何的尊严可说,但我们终究是亲戚--” 燕影打断了她的话:“我们,也不是亲戚。” 叶明媚愣了下,接着笑了:“呵,呵呵,你说的不错。我们现在已经不再是亲戚了,楼宇湘说的没错,我就是个人不人鬼不鬼的怪物,有什么资格,与燕家高傲的姑奶奶成为亲戚?” 燕影继续说:“我们以前就不是亲戚。” 叶明媚眉头皱起,刚想说什么时,燕影又缓缓说道:“因为,我不是燕家的人,我与燕家,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 “什么?你、你说什么?” 叶明媚彻底地呆住。 燕影没说话,低低叹了口气后转身,看向了市区方向。 此时东边的天际,已经开始蒙蒙亮了,最多再过一个小时,就会有曙光出现。 这个时间段,本该是世界最安静的时候,绝大部分人都在做着他们所期望的美梦,已经跑得筋疲力尽的张翼,终于一头栽倒在了路边的草丛中。 她的肺好像要爆炸那样,狂跳的心脏,几乎要从嗓子里蹦出来,眼前金星直冒,那双好看的秀足,也被路上那些小石子给隔破了,被孙刚咬了一口的左脚,虽说不再淌血了,却肿了起来。 连续一个多小时的狂奔--刚开始时,她逃命的速度还可以,但在跑出两公里后,速度就明显慢了下来,最后不是在跑,而是在走了。 跌跌撞撞的走,几次都摔倒在了地上,真的很想就此趴在那儿再也不起来。 不起来不行,因为孙刚就在后面追。 依着孙刚现在的特殊身体素质,要想追上张翼绝对是轻而易举的,可他却放任她在路上狂奔了这么久,始终不急不徐的跟在后面,保持着十数米的距离。 在她第三次摔倒时,甚至还关心的问她:“要不要我帮你一把,搀你起来,你继续跑?” 张翼很清楚,孙刚这样‘关心’她,就是在玩猫捉老鼠的游戏,把她这只小白鼠玩的彻底绝望后,才会张开嘴巴把她吞下去。 凌晨两三点的荒郊野外,连个人影都看不到,张翼跑了这么久,距离梨花山至少还得七八公里,前途漫漫,后有追兵,她还真是叫天天不应,喊地地不灵,唯有哭泣着,按照人家的意思,继续她徒劳的逃亡之旅。 等她这次一头栽倒在地上后,终于放弃了逃跑的信念,就这样蜷缩在路边草丛中,一动不动的任由泪水哗哗地淌。 “再起来跑啊,最多再跑七八公里,就能到你姘头的梨花山了。” 孙刚闲庭信步般的走到她面前,屈膝蹲了下来,无比丑陋的脸上带着关心神色,还从口袋里拿出一块手帕,为张翼擦了擦脸上的泪水。 “你、你杀了我吧,吃掉我也行,随便你。” 张翼没有拒绝,只是闭着眼抽噎的说道:“就求你,别、别再折磨我了。” “说出那个白色黑睛石鱼的下落,我就满足你的要求。” 孙刚伸手抓起张翼的左脚,放在膝盖上,用衣袖轻轻擦拭着上面早就凝固了的血渍,连连摇头叹气,好像损坏了什么好东西那样的可惜。 “我、我没有你说的那个东西。” 张翼摇头,想缩回自己的左脚,没成功。 “那好吧,我先吃掉你一条左腿。” 孙刚也没再跟她废话,阴恻恻的笑了下,低头张开嘴巴时又想到了什么:“哦,我都忘记我带来了调料。” 第1395章 :你能砍掉我的脑袋吗? 已经闭眼咬住牙,准备接受撕心裂肺般疼痛的张翼,听他这样说后,全身都过电般的猛地一哆嗦。 她内心深处对孙刚抱有的最后一丝期望,也被这句话给吹散了。 在孙刚变成那个怪样子后,张翼就知道今晚她无法幸免了,但内心却希望,他在折磨她时,能看在两个人曾经深爱过的份上,给她一个痛快。 哪怕她再也跑不动,彻底认命后,内心深处还抱着这样的幻想。 独独没想过,要把那个白色黑睛石鱼交出来,为自己换一个痛快:她已经错过两次了,不想在临死前错第三次(在川南县时任用表弟,来到唐王后与东洋人‘合作’诬陷秦大川,这是她人生中最大的两个错误,也是污点)。 凡事,可再一再二不能再三的,如果为了能死得痛快点,就背叛对龙头的承诺,张翼不觉得死后有什么脸,去见那位老人。 只是她死都不愿意相信的是,孙刚对她的恨意,竟然深到了这种地步:生啃了她还不算,还要在生啃她之前,在她腿上刷上调料! 一个人,得变态到了何种地步,才能生出这样的心思? 睁眼看到孙刚真从衣服口袋里拿出几个袋装副食调料,还有一把锋利的小刀,一把小刷子后--张翼浑身又充满了力量,凄声悲嚎了声,爬起来就要跑。 孙刚却不想再把猫捉老鼠的游戏玩下去了,伸手拽住她左脚脚腕往回一拉,就让女人重重摔倒在了地上,有拿出了一根尼龙绳。 “放开我,畜生,放开我!” 张翼拼命挣扎着,双手向前伸出老长,做出匍匐前进状--她看到前面不远处有块拳头大小的棱形石头,无比渴望能在孙刚捆住她之前,能把那块石头拿到手,然后在自己脑袋上狠狠砸个血窟窿。 死了的人,是不在乎别人怎么整治她尸体的。 孙刚自然不会给她这个机会,再次用力一扯就拉倒自己跟去,左脚踩在她高耸的胸膛上,很轻松就把她双手反绑,连同她的长发与右腿,紧紧拴在了一起。 这倒是与佐藤君捆绑燕影时的手法差不多,只是给她留下了一条左腿。 一条左腿,远远不够支撑张翼站起来逃走的,她当前能做的就是看着满天的星斗,痛哭流涕。 孙刚把她的哭声,当做了最悦耳的歌谣,还哼哼着配合,很快就从路边斜坡上,找来了大把的干柴,开始打烧烤架子。 烧烤架旁边的篝火点燃了,忽闪忽闪的映着孙刚的脸,看上去更加可怕,邪性。 “小翼,别哭了,我以前在看小说时看到,女人在哭泣时,肉会变酸的。” 孙刚说着,扯过张翼那条大长腿,搭在了烧烤架上。 张翼本能的挣扎,孙刚在她左边腰眼间用力捶了一拳,她的左腿就立即麻木了--真是个不懂事的娘们,不知道你的挣扎,会影响刚哥在你腿子上刷调料吗? 红艳艳的火光中,泪眼朦胧的张翼看到,孙刚在她的左脚、小腿上用小刷子,仔细刷上了孜然、辣椒羊油等调料品,刷的很均匀,变成了能引起人食欲的金黄颜色,最后伸出舌头舔了舔,觉得可能是有些淡,又撒了点细盐。 做好这一切后,孙刚才把她的左腿搭在了烧烤架上,往篝火那边放去,嘴里还说着话:“小翼,等会儿烤熟后,我会先割下一块来让你品尝下,你自己的肉是什么滋味的。不过我想你肯定会很满意,因为以前咱们去野营时,你就喜欢我烤出来的烤肉。” 张翼不再嘶声怒骂什么,她已经完全认命,目光呆滞的看着孙刚,看着他把烧烤架放在了篝火上面,火舌很快就舔在了腿上,却没有任何的知觉,只看到涂抹的调料马上就冒出热气,有香味传来。 为防止这根美腿会被烤糊了还烤不熟,孙刚特意拿着刷子,不断在腿上刷着调料--最好的烤肉,需要最耐心的烘烤,唯有让篝火的热量渗透调料,把里面的肉蒸熟后,才能达到外焦里嫩的极品效果。 “唉,可惜人少了点,只有咱们两个人,肯定吃不完这条美腿的。” 孙刚一边慢条斯理的刷着调料,一边低头看着张翼说道:“等会儿,你多吃点--” 有人忽然从路对面说话了:“能不能,分我一些肉吃?” 这是个女孩子的声音,清脆悦耳很有礼貌,却是有些冷。 孙刚快要咧到耳边的嘴角一抽,刷调料的动作停住,缓缓抬头向那边看去,就看到一个身材魁梧的女孩子,从路对面街灯下面走了过来。 任何人看到变异后的孙刚,也会被吓个半死才对,女孩子却没有,就像她早就习惯看这种人那样,谈不上俊俏最多只能是五官端正的脸上,神色坦然。 “有朋自远方来来,不亦说乎?” 孙刚抬起头来时,那张丑陋的脸色表情,就恢复了正常,甚至还很有礼貌的笑着,拽了句文艺的问候。 “也不是从太远的地方赶来的。” 女孩子走到了篝火前,低头看着架在上面的美腿,淡淡地说:“就是从沈塘镇荒坟那边过来的,本来早就想出来与你会面的,还是没忍住好奇心,想看看你要用多么残忍的手段来折磨她。现在看来,你在折磨人方面的功力,也算是登堂入室了。一般二般的人,是想破脑袋也想不出,会生烤人肉来吃的。最起码,我就没想到,所以我很佩服你。” “白、白光?” 孙刚本来就很圆的眼睛,因大吃一惊更圆了,说话的声音里,也夹杂了些许惊惧的意思:“你、你就是白光!” 他在荒坟内要诛杀格林德时,曾经亲眼看到一道白光从山崖下闪过,艳阴使的脑袋就不翼而飞了,所以听女孩子亲口说是从那边追来后,立马就想到了那道白光。 “我不叫白光。我姓漠,叫漠北北。” 漠北北说着弯腰,动作很自然的从孙刚手中拿过小刷子,沾了点羊油刷在了那只美腿的下面,还很有心得的样子:“烤肉的最好境界,其实不是外焦里嫩,而是内外都嫩。所以呢,这就要求在烤肉时,火苗不能直接与肉接触,完全靠调料被火苗烧烤时产生出的热量,来把肉给蒸熟。唯有那样,才会美味可口。” 漠北北语气从容的说着,又把那只美腿往高处抬了下,就像没看到美腿的主人,与孙刚望着她的目光中,带有什么样的神色。 孙刚是惊惧。 他惊惧,是因为他曾经听追随他的那个艳阴使说起过漠北北的传说,知道这是个让九幽夫人都不敢轻易招惹的叛徒。 在孙刚心里,能把他打造成不死战士的夫人,绝对是天上地下最可怕的人了,怎么可能会忌惮同样被她一手培养出来的漠北北? 艳阴使的回答很简单:漠北北与孙刚这种‘速成’的不死战士不同,她是在黑暗世界内遭受二十多年的残酷训练后才出道的。 论起真实的厮杀能力,九幽夫人也没有把她必杀的信心,最多也就是四六开,就算最终干掉她,自身实力也得大损,甚至会遭受重伤。 夫人能干掉漠北北,那是因为精心布置了圈套,先用药物为饵解掉她刀枪不入的尸毒后,又让她中毒,最终才有假冒她的漠北北,把她铲除掉的。 艳阴使说这些时,孙刚曾经问过这样一个问题:如果她还活着,如果她要杀我,我该做出什么样的反应? 逃! 不顾一切的逃! 这就是艳阴使给孙刚的答案。 孙刚又问,如果我不逃呢? 艳阴使冷笑着说,那你等着死吧。临死前,你会看到自己的脑袋飞起来,或者能看到自己的心脏,在她手心里不甘的跳动。 孙刚觉得,艳阴使在吓唬他。 因为他根本不相信,漠北北会那样厉害,不过却没当回事,毕竟她已经死了--死人再厉害,也无法杀死活人的。 可是现在,艳阴使嘴里那个已经死去的漠北北,却出现在了他面前。 他在漠北北说起荒坟时,就清晰的意识到:艳阴使,并没有说错。 漠北北走过来后,并没有表现出她多厉害的任何表现,孙刚就有了种说不出的恐惧,仿佛只要自己喘气的动作稍大,脑袋也会飞起那样。 与孙刚不同,张翼看着漠北北的眼神里倒是没有多少恐惧,只有……希望过后的更加绝望。 漠北北刚出现时,张翼还以为终于来救兵了:无论这个人是谁,能不能赶走孙刚救下她,这都无所谓。 她只希望,来人能给她个痛快。 漠北北以前在唐王时,张翼对她没有多少印象,毕竟双方不曾有过任何的直接交集,仅仅听说过这么一号女魔头罢了,却没放在心里,更没兴趣打探她长什么样子。 可让她绝望的是,漠北北的出现貌似不是为了救她,而是与孙刚研究怎么烤,才能把那根腿子烤的更加香喷喷--到底是魔头啊。 张翼满心绝望的想到这儿时,孙刚说话了:“我听说,你很厉害?” “嗯,我是很厉害。” 漠北北随口回了句,问:“不研究烤肉了?” “稍后再洗耳恭听你的心得。” 孙刚古怪的笑了下,又问:“你到底有多厉害?” “你能想到我有多厉害,我就有多厉害了。” 漠北北还是漫不经心的说着,拿着刷子在美腿上不断涂抹着调料:“孙刚,我觉得你在这儿烤肉,会耽误夫人交代下来的任务。” “我的任务,不是去梨花山杀人,而是要拿到一个东西。” 孙刚也随口回了句,又把话给带回到了漠北北有多厉害这个问题上了:“你能像杀死艳阴使那样,一刀也把我的脑袋砍掉吗?” “能。” 漠北北话说的很简练。 “我是刀枪不入的。” 孙刚淡淡地说。 “我说能,就能。” 漠北北头也不抬的回答。 “那你试试看呢。” 孙刚笑着说:“我不相信你能砍掉我的脑袋。” “那我就试试,你可看清楚了。” 还在刷调料的漠北北说到最后一个字时,孙刚又看到了那道白光。 第1396章 :烤肉的味道 白光闪过,孙刚那颗丑陋的脑袋,就凭空飞了起来。 足足飞出四五米远,才掉在地上,在路面上皮球般的弹跳了几下,停在了马路上。 他的生命还没有完全消失,所以才能看到他的身躯在喷血,蹲坐在篝火旁。 漠北北的手里,拿着一把长刀。 孙刚见识过这把长刀--在图纸上,是艳阴使給他画出来的,说那是龙头当年从九幽世界内带回来的精铁所练,能断金嘎玉,实为当世超一等的利器。 不过,龙头苦心锻造的这七把刀在夫人眼里,最多只能算是二流的残次品,远远无法与九幽世界内那些神兵利器相抗衡,自然也不能斩断鲛人的脑袋了。 艳阴使还曾经举了个例子:当年漠北北刚涉足中原时,当时就已经算得上天下第一刀的昆仑,曾经以偷袭的方式,全力在她脖子上斩过一刀,不过只能给她留下一道血痕,还被她打了一拳,差点中毒身亡。 所以艳阴使告诉孙刚,不要害怕任何的兵器,只需防备敌人用绳子、大石头等东西来对付他就行了(叶明媚身边那个艳阴使,也知道这些,只是不等她说给叶美女说,就被干掉了,所以今晚才会束手就擒)。 对艳阴使的话,孙刚还是很相信的。 也正是自持刀枪不入,孙刚才能在漠北北出现后,没有听从艳阴使的劝告,在第一时间爬起来就逃(其实他也没机会逃走的),或者干脆以张翼为人质,来威胁漠北北别乱来,而是怀着极大的好奇心,想见识下她能不能杀掉自己。 事实证明,漠北北真能杀掉孙刚,用她手里的那把陌刀,就像切豆腐那样,把他的脑袋砍了下来。 这次,别说是九幽夫人了,就是大罗神仙赶来,也救不活孙刚了。 原来她真能杀我,可艳阴使明明说,陌刀是砍不动我的--孙刚超出常人的大脑细胞,在想到这儿时,就听漠北北说话了:“这把刀,来自九幽世界。” 孙刚的眼珠子转了两转,带着‘原来如此’的意思,凝固。 漠北北这句话所表达的意思很清楚,她所用的这把陌刀,外形虽说与龙头锻造的陌刀看上去完全一样,但却是自九幽世界内打造出来的。 九幽世界出品,必属精品。 孙刚可能还想问另外一个问题:你怎么会拥有来自九幽世界内的一把陌刀? 只是他的大脑严重缺氧下,实在无法支撑他问出这个问题了。 漠北北也没打算跟他解释刀子的由来,右手一翻,长刀变戏法似的消失了,低头看向了烤架上那条美腿,缓缓盘膝坐了下来,与孙刚那具无头尸体并肩而坐。 美腿上的调料,已经被篝火烤的滋滋作响,随着孙刚捶打张翼腰眼那一拳的麻酥酥过去,她左腿上的神经恢复了正常,能感受到火舌的炙热,不过还能忍受,毕竟上面被涂了一层厚厚的调料。 亲眼见证到漠北北只是很随意挥手,就一刀砍掉孙刚脑袋的全过程后,张翼没有因为他的死,而欣喜欢舞--让谁的腿子还被架在火上烤时,也没有欢呼的心思。 只有说不出的绝望,哀伤。 貌似,漠北北比孙刚更精通、也更喜欢烤人肉啊。 “你现在很怕,对不对?” 漠北北又拿起刷子,在那条美腿上刷着,淡淡地问道。 张翼没否认,也没否认的勇气,从牙缝里挤出一个字:“嗯。” “龙头交给你的那个东西,你藏在哪儿了?” 漠北北在谈话时的跳跃性幅度非常大,刚才还说张翼怕不怕呢,这又追问起龙头的那个东西来了。 “呵呵,你、你把我烤了吃掉就是,哪来这么多的废话?” 张翼忽然笑了,在哭着笑:“孙刚这么折磨我,我都不会告诉他。你觉得,我凭什么会告诉你?” “就凭我只是在吓唬你,不会真把你给烤了。” 漠北北淡淡地说着,把那条腿从烤架上拿下来,拿起一根着火的枯枝,虚空挥舞了几下,火焰熄灭后伸到了张翼背后。 崩崩两声轻响,捆着张翼双手的尼龙绳被烧断,她立即从地上爬起来,飞快的蜷缩起双腿,用双手牢牢抱在了怀中,浑身有了说不出的轻松。 漠北北没理她,站起身走向路对面,在经过孙刚的脑袋时,顺势踢了一脚,脑袋就像一个足球那样,呼啸着飞到了路边斜坡上。 看她也走上斜坡后,张翼忍不住问道:“你、你要走了吗?” “不走。” 漠北北头也不回的说了句,弯腰从斜坡草丛里拿出了一只死兔子,拎着走了回来,说道:“这儿有篝火,有调料,我觉得烤肉也不错。” 孙刚带来了全套的烤肉调料,还有小刀。 张翼愣住。 她真是不敢相信,会有人当着一具无头尸体在身边,用刚才要烤熟她腿子的东西,来烤野兔。 看着漠北北拿起小刀,熟练的开膛清理内脏,扒皮后抹上调料,放在烤架上慢慢翻动着烤,嗅着渐渐冒出来的烤肉香气,张翼感觉自己在做梦。 在做一个非常可怕的恶梦。 她想醒来,只是无论怎么样拧掐自己,也醒不来。 “尝尝我烤的肉味道怎么样?” 漠北北递过了一根树枝,上面串着一片兔肉。 张翼下意识的接过来,举到嘴边张嘴时,脑海里就升上刚才她的腿子被烤的一幕了,再也无法控制住恶心,低头吐了起来。 片刻后,才是小良家死了老公时,才会发出的大哭,撕心裂肺的,随风传出很远,铁石人听了都会伤心落泪。 方圆听不到。 他距离张翼足足有数千公里之遥,不过却在面临同样的事情:烤肉。 他烤的是野狼肉。 都说野狼是国家保护动物,谁要是擅自捕杀,就会面临坐牢的危险,不过这并不代表着有野狼试图吃人时,人不能打死它,还得四仰八叉的躺在那儿,最好是再往身上刷点调料,恭请野狼大爷进餐。 其实烤肉也不一定非得用调料,只要有盐就行。 当然了,再来点孜然粉啊,辣椒粉的就更好了,不过当前环境恶劣,还是能凑合就凑合吧,在千里无人烟的荒漠中要求太高了,会遭雷劈的。 野狼好像从来都是成群结队的,尤其是在它们自己兄弟变成烤肉后,肯定不会就此离开,只会用夹杂着哀哀的嚎叫,呼唤远方的同伴来共襄盛举,商量下该怎么吃掉那个家伙,才能对得起牺牲的兄弟。 方圆要想杀一只野狼很简单,甚至三五只也不是问题。 不过,如果当野狼成群,数量多达数十甚至上百只时,他的本事再大,也难逃狼嘴的,为此毛驴很担心,听到狼嚎的声音越来越近,越来越多时,不安的从地上爬起来,锥锥的叫着,围着篝火乱转。 也就是毛驴吧,如果换成别的狗子,这会儿嗅到狼群即将来临时的气息,早就吓的夹着尾巴没命鼠窜了。 “别怕,咱们会没事的。” 方圆拍了拍毛驴的屁股,示意它安静点后,把放在旁边地上的长刀,横放在了膝盖上。 这是张翼五阿哥的那把长刀,委托水暗影带来唐王,送给方圆。 方圆没客气。 他很清楚手里拥有这样一把刀,要比拎着ak-47还要管用的多:子弹有用尽了的时候,但长刀却不会消失,只要保持一定的体力,拿刀杀人是没问题的。 方圆膝盖上的长刀,让毛驴安心了不少,趴在那儿继续啃它的肉骨头。 天,渐渐的亮了,能让方圆清晰看到数百米外的沙丘上,站了至少四十只成年野狼,领头的那一只体型格外高大,强壮,一看就是狼王,就是瘦的厉害。 沙漠上的食物少的可怜,近期来沙漠探险的傻瓜蛋也越来越少,狼王上次在饱餐一顿时,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呢。 罗布泊在唐王的大西北,时间差估计在一到两小时之间,这边天刚亮了时,那边的太阳应该是老高了。 方圆昨天下午还在唐王,今天就出现在了数千公里之外的罗布泊内,这都得感谢燕家,早早的就为他准备好了军用专机,还有一辆勇士悍马车。 那辆悍马车,也是方圆不惧狼群的最大依仗,那可是防弹的,不但防弹,车子四周还都有防盗窗似的钢筋,野狼的牙齿再锋利,也咬不断钢筋的。 对这辆车,方圆很满意。 不过他没打算在狼群缓缓逼近时,迅速上车驾车逃窜。 就算是必须得那样做,他也会调头向外跑,而不是傻乎乎的向前开:车子跑得再快,在沙漠中也甩不开狼群的,它们有足够的耐心跟在车子后面,耗尽车子的燃料,把人活生生困死在车里。 野狼在捕杀猎物时,有着让人类都惊讶的能力。 据说,早在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时,一群野狼就把一辆坚固程度不输给方圆这辆悍马车的境外探险车,困死在了沙漠中。 四个探险队员以为,他们足够能撑到野狼饿的受不了离开,因为车上载有能供他们这伙人吃三个月的食物。 但他们万万没想到,野狼是不会跟他们傻靠下去的,而是在沙漠上狂奔小半天后扑到车窗上,把翻腾在胃里的酸水吐洒在车窗铁条上--胃酸的腐蚀性,相比起硫酸来说小的很可怜,但却能起到一定的作用。 据后来赶去营救那个探险队的记载,四个探险队员仅仅坚持了不到二十天,防护车窗玻璃的铁条,就被野狼的胃酸给腐蚀了大半,再用牙齿硬生生的咬开,拿脑袋撞碎了玻璃。 营救人员赶到时,只剩下那辆车,与四个难以下咽的头盖骨了。 方圆也早就听说过这件事,所以他从来都不会小看野狼的智慧,在毛驴实在控制不恐惧,锥锥叫着那嘴叼着他裤脚往车子上拖拉时,才有些遗憾的叹了口气:“唉,看来我算错了--” 话音未落,远处沙丘后面忽然传来了枪声,正在准备发起攻击的狼群,立即受惊纷纷回头看去,就看到一辆车呼啸着冲上了沙丘。 车窗开着,有人探出半截身子,正用冲锋枪扫射狼群。 第1397章 :夏小韵同母异父的姐妹? 五辆车,十数个手持冲锋枪的彪形大汉,对着狼群疯狂扫射。 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任何的阴谋诡计都是不堪一击的,当以狡猾、忍耐、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狼群,遭遇到这些武装到牙齿的大汉时,唯一能做的就是夹着尾巴迅速逃窜,那个狼王更成了几乎所有人猎杀的目标。 弹雨横飞中,那头骄傲且睿智的狼王,几乎被打成了马蜂窝,至少有十只以上的恶狼被击毙,余者亡命飞逃。 眨眼间的工夫,群狼就逃的连影都看不到了,只留下了十数具尸体,空气中的血腥气息。 相信那些漏网之鱼应该能明白一个道理了:它们之所以能成为这片荒漠的强者,横行无肆,那是因为它们在‘万王之王’的人类眼里,并没有多少价值,一旦自不量力的去招惹人类,就会遭到种族灭绝的残酷下场。 枪声响起后,毛驴就藏在了方圆怀中,瞪大眼睛向那边看,枪声刚停止,它就从老大怀里挣了出来,连蹦带跳的奔向了沙丘。 一个身穿白色风衣的金发女孩子,左手抄在口袋里从一辆车里款款走了下来,站在那儿俯视着方圆这边。 毛驴兴奋的锥锥叫着跑过去时,一个大汉还把枪口对准了它--刚做出这个动作呢,就被旁边同伴一把将枪管托起,在他耳边低声喝道:“你不要命了?” 大汉纳闷,搞不懂同伴为什么要这样说。 “你如果伤了这狗狗的一根毫毛,大小姐就能要你的命。” 同伴冷冷的说着,眼角余光向花小妖那边扫了眼,发现她并没有注意到这边后,才稍稍松了口气。 还没明白咋回事的大汉,看到那条不起眼的土狗飞一般的跑过来,其他同伴却像瞎子般那样没看到,而花大小姐已经微笑着蹲了下来,伸出双手做出拥抱状后,立即明白了,后背冷汗刷的就冒了出来,感激的对同伴低声道谢。 这哥们来花小妖身边时间不是太长,但也有好几个月了,这些天来可从没见过她对谁笑过,哪怕你完美完成了她交代下的任务。 现在,她不但对那条土狗笑了,还双手抱住它脖子,任由它那根应该不怎么干净的舌头,在她花儿般的脸上舔来舔去。 毛驴特别喜欢跟女孩子腻在一起,尤其是像花小妖这种绝代美女,鼻子在人身上来回的蹭,引的女孩子不时的低声咯咯娇笑。 “这、这狗子是什么来历?” 大汉擦了擦额头冷汗,低声问同伴。 “下次千万别再用‘狗子’这个词来称呼它。” 同伴看着闲庭信步般走来的方圆,低声说:“你来的晚,还不知道大小姐是把它当做兄弟来看待的。” 听同伴这样说后,大汉马上就闭上嘴,看着毛驴的眼里全是羡慕,嫉妒,看向方圆时就变成恨意了--这家伙的狗子都能被大小姐当做兄弟看待了,更何况是他呢? “去玩吧。” 花小妖拍了拍毛驴的后背,站起身看向了方圆。 “你每次出现的都是这样巧。” 方圆看着她,笑眯眯的说。 “你早就该知道我会出现的,要不然刚才你也不会那样淡定的坐在那儿。” 花小妖脸上的笑容收敛了,让跟随同伴走向远方的大汉心里平衡了许多:原来,并不是我一个人在大小姐心里,连那条狗子都不如。 “我纯粹就是蒙,不小心蒙对了。” 方圆走过来,顺势倚在车头上,抬头看着东方升起的太阳,点上了一颗烟。 “你不该来的。” 花小妖也抬头,顺着方圆的目光向那边看去,淡淡地说:“最起码,现在不该来。” 方圆问:“那我该啥时候才能来?” “雪落唐王时。” 花小妖的回答,与水暗影所说的一个样。 “可我来了。” “我希望你能跟我回去。” “你这次出现,就是劝我回去的?” “是。” “如果我不回去呢?” “方圆,你为什么不为你身边那些人的安全考虑一下?” 花小妖黛眉微微皱起,扭头看向方圆:“你真的以为,有昆仑坐镇的梨花山,真能挡得住那几个恨你恨的要死的鲛人?” 方圆也看向她,四目相对片刻后不答反问:“花小妖,你是怎么知道那些鲛人的?看在咱们认识这么久的份上,能不能跟我说说,你到底是什么来历?” “你来到罗布泊后,没有着急去找夏小韵,其实就是为了等我,想知道我与九幽世界的关系,对不对?” 花小妖沉默了很久,才挪开了与方圆对视的目光。 方圆点了点头,没说话。 花小妖长长的眼睫毛微微垂下,轻声说:“夏小韵的母亲是九幽夫人,她既然能从外界生存那么多年,那么我同样也可以。” 方圆还是没说话,只是看着她。 花小妖说出这些后,轻轻吐出一口气,整个人看起来轻松了很多,就像把压在肩膀上的重担,终于放下来了那样。 一颗烟吸完,方圆噗的一声把烟头吐出很远后,才说道:“你,与夏小韵是什么关系?” 不等花小妖回答,他就再次问道:“是姐妹吧?同母异父的姐妹。呵呵,还真是有意思,你,夏小韵,水暗影,再加上九幽夫人,你们四个人的关系,已经足够编成一本悬疑小说了,再拍成电影的话,肯定会很卖座。” 刚认识花小妖,见人家漂亮清纯的不像话,忍不住的亲吻人家一下就招惹上大、麻烦,被人追得像狗那样满世界的逃窜时,方圆在很恼火的同时,其实也很得意。 毕竟花小妖是英国老牌家族的小公主,本人又性感漂亮的一塌糊涂,如果站在白金汉宫门前说要找个老公的话,前去‘应聘’的男人,估计能从白金汉宫大门左边,排到大门右边--围着地球转一圈。 要模样有模样,要身材有身材,有钱有势,老牌贵族出身,尤其是年龄更是青春的一塌糊涂,这就是比白富美还要白富美的存在啊,自凡是个男人,就会对她有想法的。 可就这样一个只能仰视的天之骄女,却倒追把她轻薄了一下的方圆,他能不赶到自豪啊,哪怕是被人活捉了两三次,也没觉得怎么丢脸。 有啥可丢脸呃,纯粹就是游戏而已,说的再直白些,就是方圆犯贱,故意被人捉住的,要不然依着他的本事,就格林德(那时候,格林德还是花小妖的贴身心腹)那傻鸟,能把他捉住吗? 女人若犯贱,天下无敌,男人犯贱,则乾坤倒转。 方圆逃跑,一来时因为花小妖年龄太小--他再怎么犯贱,花小妖的身子再怎么成熟,终究是个十三四岁的女、女童,方圆还没有邪恶到连幼女都欺负的地步。 第二个原因呢,却是他不想成为被关在笼子里的金丝雀。 岂不知,侯门一入深似海,从此其他美女是路人? 为了一朵鲜花,而放弃整片草原,那不是方圆想要的,所以他只能逃,好像丧家之犬那样,内心却很犯贱的享受这种感觉--在与夏小韵前往塔希科雪原之前,他就是这样想的。 方圆记得很清楚,他与山羊、老板娘三人分转道莫斯科时,曾经遇到花小妖:她手里有两个人,一个是七杀手之中的怪手陈断玉,一个是背叛祖国的那个败类。 花小妖以陈断玉为人质,逼着从不杀人的方圆,干掉那个败类时,曾经明确说过:我让你杀人是为了你好,因为你以后还要面对更多的杀戮机会,不杀人可不行。 更何况,她在唐王找到方圆时,就一再警告他,千万别去罗布泊。 那时候,方圆就开始怀疑她与黑暗世界之间有什么关系了,只是问了几次,她都没说。 再后来,方圆从北朝地下古城劫后余生,丢掉记忆后为了帮卡秋莎去了英国,得知花家参与了美国铁山帝国集团的转基因工程,又被她所利用,帮她打败了花冷夕--等等,等等迹象都明确表明,花小妖与黑暗世界有着相当不一般的关系。 方圆觉得,他再次踏上罗布泊后,花小妖会出现,会替他解开心中那些疑惑。 花小妖果然‘如约’出现了,并没有再拐弯抹角,开门见山的说出了三个鲛人,会威胁梨花山的事。 鲛人的存在,可不是南韩某女总统‘闺蜜门’那般的世人皆知,花小妖能够知道他们的存在,这本身就说明了什么。 同时也证明了她与九幽夫人有着不一般的关系,方圆立即从她的年龄、身份上猜出她与九幽夫人有关,猜出她可能是夏小韵同母异父的姐妹。 方圆这样说,是很有理由的:如果花小妖也是龙头与九幽夫人的女儿,那么她没理由长了一副欧美人种样子。 花小妖可能是九幽夫人的女儿,但老子却不是龙头,很可能是个花家的某位‘先人’,九幽夫人据说能活千年,既然能与龙头生出夏小韵,那么就能与别的男人,生下花小妖的。 所以他才大胆预测,花小妖与夏小韵是同父异母的亲姐妹,与龙头、水暗影这对父女,也有着说不清的关系。 方圆能说出这些,并没有出乎花小妖的预料。 相反,他如果还猜不出这些,那才会让她觉得这家伙就是个笨蛋。 不过她没说话,只是看着方圆,稍稍用力抿了下嘴角。 “唉,现在我才知道,你当年倒追我,不是因为我夺走了你女孩子的初吻,更不是方某人有多么大的魅力,能让花家大小姐倒追我。” 方圆苦笑了声,喃喃地说:“原来,你也肩负着一定的任务。可笑那时候,我在表面愤怒时,心里还蛮得意的--你身上,应该也有朵可恶的彼岸花吧?” 花小妖还是没说话,却伸手解开风衣上面两个扣子,左肩一沉,露出大半个凝脂般的雪肩,一朵含苞欲放的艳丽彼岸花,赫然出现在方圆视线中。 看着那朵仿佛要在雪地上盛开的花儿,方圆沉默许久后,才轻声说:“曾经有人告诉我说,并蒂彼岸花应该男左女右。” 第1398章 :他们一直在尘世间 唯有并蒂彼岸花,才能对九幽世界起到神奇的效果。 早在很久之前,方圆就已经听陈婉约说起过了。 夏小韵的彼岸花,就是在右肩下,当她与方圆面对面的贴在一起时,两朵花就会合二为一,丝毫不差的成为一朵并蒂花。 而花小妖的彼岸花,却是像方圆这样都在左肩下,那么在与他面对面贴在一起时,就无法形成并蒂花的格局,也就造不成任何的双方排斥现象了。 简单的来说哪,只要方圆俩人愿意,他们随时随地都能恩爱在一起。 方圆与夏小韵身上那一左一右的彼岸花,就是两块同级相碰的磁铁,无论怎么努力,都别想让他们贴在一起,除非把其中一块‘消磁’。 而那双特适合夏小韵穿的绣花鞋,就是能消除她磁性的物质。 反过来说哪,当一对男女的彼岸花,都在一个位置、当他们面对面贴在一起时了,就会错开,是互不干扰的,那么就不存在所谓的排斥。 并蒂彼岸花这种奇特的‘磁性’现象,正是绣花鞋的重要性所在,更是夏小韵当初无论怎么努力,都是无法让方圆竖起来的唯一原因。 现在夏小韵已经穿上了那双绣花鞋,身上针对方圆的排斥磁性不但消失了,而且还产生了强大的吸引磁性,他们再见面时,并蒂彼岸花就会顺理成章的绽放开了。 “是的,那个人说的没错,并蒂彼岸花确是男左女右。” 花小妖伸手拉上风衣,系上扣子:“漠北北身上的彼岸花,也是像我一样,都在左肩下。” 方圆点了点头,又拿出了一颗烟叼在嘴上,却没有点燃望着远处轻声说:“不过,她已经死了。” 花小妖笑了笑,说:“你知道漠北北当初,为什么会升起把夏小韵取而代之、找到那双绣花鞋的心思了吧?” 方圆回头看着她:“你是说,如果她、或者你穿上那双鞋子后,也同样能起到某种我不知道的作用?” “是的。” 花小妖双手抱着胳膊,缓步走到方圆身边,学着他的样子倚在车头上,也抬头看着东边升起的朝阳:“我,漠北北如果没有绣花鞋,依然能与你相结合,但也仅仅是相结合而已。” “这话是啥意思?” 方圆眉头皱了下。 “身有彼岸花而没有绣花鞋,就算能相结合,也不会花开的。” 花小妖的声音像梦呓,带着说不出的苦涩:“唯有花开,才能结果--只要是女人,很少有不喜欢自己能有个可爱的孩子。” 方圆明白了。 怪不得在北朝地下古城时,漠北北只是穿上了一只绣花鞋,就变得那样疯狂要把他逆推了,彼岸花更是稍稍绽放了一点。 原来,那双绣花鞋对每一个女人来说,都起到不同的效果。 夏小韵穿上那双鞋子,能起到啥样的效果就不多说了,单说漠北北(或许还有花小妖),她唯有穿上那双绣花鞋,才能在与方圆相结合后,开花结果生孩子。 没有绣花鞋,他们就算再怎么恩爱,变着法的玩--也只是生理上、身体上能获得满足罢了,雌性彼岸花却永远不会盛开,那就谈不上结果生孩子了。 “如果,我是说如果。” 方圆想了想,才低声说:“如果是你得到了那双绣花鞋,我们生了孩子……那个孩子在出世后,将会是什么命运?” 他的话音未落,花小妖就冷冷的说:“他没有机会出世的。” “这话怎么说?” 方圆有些不明白。 “真要是那样,孩子还在我肚子里时,就会被人拿走的。” 花小妖看向了他,单纯娇俏的脸上,浮上了明显的惊惧之色:“没出世的胎儿,对某些邪恶力量来说,才是最有用的,而且还是要活生生的从肚子里拿出来--方圆,别皱眉,你该看出我在害怕,我也不是在撒谎。女人的胎盘,本身就具备一定的神奇药效,这才是那些东西想要的。” 现代医学证明,当某个女人怀孕产子后,就会惊讶的发现,她以前的某些身体宿疾会不治而愈,她在孕育生命的过程中,胎儿也给母体带来了一定的好处。 世界很多国家的古老传说中,也有恶魔喜欢吃腹中胎儿的故事,这不是空穴来风的,而是建立在一定的现实之上。 “这也是我,为什么不会像漠北北那样贪婪,想得到那双绣花鞋把夏小韵取而代之的根本原因。” 花小妖眼角微微跳动了几下,低声说道:“还记得你在塔希科雪原上,从二战时期前德时期的指挥所内,找到的那双绣花鞋吗?” 方圆说:“那是你放在那儿的。” 花小妖点了点头。 方圆又说:“你故意放一双假的绣花鞋在那儿,目的就是希望我跟夏小韵拿到后,发现其并没有任何的用途。” 花小妖再次点了点头。 “可惜,我看出那双绣花鞋是假的了。” “是我做的还不够逼真。那是一个失败品。” “但后来我在北朝地下古城发现了一只绣花鞋--” “那也是我放在那儿的。” 花小妖打断了方圆的话,淡淡地说:“我以为,把鞋子放在那种地方,你一辈子都不会找到的,那么我最怕的噩运,也就永远不会发生。” “我找到了。” 方圆说这几个字时,觉得嘴里有些发苦。 “这是命运的安排。” 花小妖抬头看着天,自嘲的笑了下说:“呵呵,无论我有多么的努力,都无法改变宿命的轨道。它就像一辆满载着大石头的重卡,失去制动控制后从高坡上急速冲下,没有什么能挡得住,只能眼睁睁看着它翻倒。” “你能控制得了北朝?” 方圆眉头皱了起来:“他们发展核武器,也是你在幕后当推手吧?还有那些夺走华夏数十军方精锐的僵尸战士--” 花小妖打断了他的话:“谈不上能控制北朝,不过那个国家总是处在饥饿之中,而铁山帝国最不缺的呢,就是高丰收的农产品了。无偿供应数十万吨粮食,换一个藏东西的地方这种生意,他们还是很喜欢的。” 方圆问:“那些粮食,是怎么运到北朝去的?” 花小妖坦率的回答:“这些年来,南韩给北朝的粮食援助,已经超过了华夏。” 方圆这才明白了过来:“哦,原来如此。那么,对北朝核试验提供援助的东洋人,也是你操纵的了?” “我还没有你想的那样神通广大,能操纵东洋人援助北朝进行核试验研究。” 花小妖话锋一转:“不过,你也没猜错,东洋人那样做,确实是被人指使的。一来是他们很喜欢见到华夏与北朝能发生矛盾,二来则是他们也不是无偿援助的,对那些僵尸战士很感兴趣,希望能学到复制技术。” 方圆点燃了香烟,望着被风吹散的烟雾,说道:“这一切,都是九幽夫人在幕后操纵。” “那个极力促成此事的南诏博士,本来就是来自九幽世界的。” 花小妖淡淡地说:“当初张翼那个傻瓜在斩杀他时,应该没检查他的身上,也有一朵彼岸花的。更没有注意到,他为什么没有亲生的孩子。” “因为他,生不出孩子来。” 方圆楞了老大会儿,才苦笑道:“就像流传在华夏的那些传说,早在五胡乱华华族东渡时,就出现在了大批复制人那样。他们能像正常人那样生活在尘世间,却无法客服生儿育女这个难题,所以才领养了南诏樱花。” 叹了口气后,方圆又说:“由此可以看出,上千年来,九幽世界始终没有放弃在外界布置棋子的活动。九幽夫人委托陈婉约告诉我的那些,只是一个精心布置的谎言--其实,九幽世界的人,从来都没成功涉足中原,那么自然也谈不上,当今生活在九幽世界中的人,是被邪恶势力赶进去的人。” 花小妖无声的笑了下,没说话。 方圆已经说对了,她就不愿意再浪费口舌了。 方圆看着她的脸:“你们花家呢,也是九幽世界安排在外面的棋子吧?” 花小妖还是在笑,不说话。 方圆也没追问,只是好像自言自语:“既然棋子不能繁衍自己的后代,那么在英国传承上千年的老牌贵族花家,又是怎么做到的?” “假的。” 花小妖低低的说。 “什么假的?” 方圆愣怔了下,随即恍然:“你是说,传承上千年的花家,其实没有自己的后代,所谓的每一代家主,都是抱养来的?” 花小妖轻轻吸了下鼻子,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尖:“真像,是不是很让人吃惊?” “不是吃惊。” 方圆咽了口吐沫,说:“是在喝惊。” “上千年来,花家的每一代家主,包括我与花冷夕,都与上一代家主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 花小妖离开了车头,缓步走到沙丘最前面,微微低头看着在下面撒欢的毛驴。 从荒漠远处吹来的风,吹起她的长发,露出雪白纤美的脖子,遮住半截脸的发丝,与风衣衣角轻轻飞扬,让人产生一种她要乘风而去的错觉。 这一刻,她美到了极点,就是传说中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 方圆眼神痴痴的望着她,半晌后才说:“花家每一代的家主,都是来自九幽世界。” “对。” 花小妖的目光,依旧盯着到处跑的毛驴,说:“但有一点我可以肯定,所有身上都带有彼岸花的人,绝不是九幽世界内那些邪恶的力量,其中也包括九幽夫人,包括夏小韵包括你。” 方圆觉得脑子有些乱,抬手用力搓了搓脸,才感觉好了点:“你的意思是说,九幽夫人只是那些邪恶的代言人,或者说是傀儡?” 此前在俄罗斯时,漠北北忽悠方圆说他是来自另外一个平行世界时,就曾经透出过这种意思了,后来方圆去了卡门地区后,也听陈婉约说过这些。 不过那时候他还不敢肯定。 现在花小妖主动说出来了,他却没有升起任何‘原来真是’这样的轻松,心情相反更加沉重了:他与九幽夫人一样,都可能是某股邪恶势力的傀儡。 第1399章 :花族的恶梦 从荒漠远处吹来的风,越来越大了,毛驴也跑累了,吐着长舌头哈达哈达的跑到花小妖脚下,惬意的伸了个懒腰,躺了下来。 花小妖也坐下来,左手替它挠着痒,舒服的驴哥四爪子朝天,闭上了眼。 方圆看着毛驴的目光中,带着羡慕。 他不是羡慕兄弟被美女伺候,而是羡慕它不会像他这样烦恼,随着真像越来越接近,他自己的身份也越来越复杂了。 自打记事以来,方圆都以他是炎黄子孙而骄傲,谁要是敢说他不是大汉子孙,他肯定会翻脸动刀子的--现在,他却没有这个念头,只觉得心里发堵,走过来与花小妖并肩坐下,遥望着远处发呆。 “你在怀疑你的种族出身?” 花小妖好像方圆肚子里的蛔虫,一眼就看出他在为什么烦恼了。 “其实我不该这样。” 方圆淡淡地说:“无论我是什么种族,我都是一副标准的汉人模样,华夏都是我的祖国母亲,更会为当前的盛世华夏而骄傲。” 花小妖没有跟他讨论这些,岔开话题问道:“还记得你上次去黑暗世界时,在某条巷壁上看到的那些壁画吗?那些壁画,在我家孤岛祖祠中也有一些。” 顿了顿,她又说:“或许,在别的地方也有,你只是没注意。” “你是说,梨花山下那条驰道中?” 方圆忽然想到了在救援燕影那个晚上,自梨花山驰道右侧巷壁上看到的那些了。 “梨花山下也有吗?” 花小妖侧脸看着他,摇了摇头说:“这个我不清楚,我只知道世界上很多地方,都有那种壁画--你还能记得起,那些壁画的内容吗?” 无论是在九幽世界、花家孤岛的祖祠内,还是梨花山下面那条驰道中,方圆都没时间仔细去看那些壁画--就算仔细看了,他也不会把那些壁画上所刻画的内容,与自己身世相连起来。 不过当花小妖问出这个问题后,他脑海中还是很自然浮上了那些壁画。 他在与卡秋莎去找夏小韵的那条巷道中,也曾经算是很仔细的看过一些。 壁画中,在讲述一个伟大王者的故事,刚开始时是一个王者,与三个家臣,一文两武,后来文臣不见了,王者也死了,只留下了一个婴儿。 他只记得这些,壁画后面刻画了些什么,他还没有来得及看,就听到夏小韵在呼唤他的名字了,然后就是那几个黑衣人,天狼星的先后出现。 至于在花家孤岛祖祠中看到的那些壁画,却是与黑暗世界内那些壁画内容,没什么牵扯的,只让方圆注意到了一扇黑色的大门。 花小妖的声音,打断了方圆的回忆:“还记得你上次死里逃生离开罗布泊时,我曾经在古羌县外跟你说过,你是花族的那些话吗?” “记得,也不记得了。” 方圆有些烦躁的说:“花小妖,无论你说什么,我也只知道我是汉族,而不是什么花族,鬼族的!” “身带彼岸花的人,就是花族。” 花小妖没有理睬方圆的烦躁,依旧不急不徐的说:“无论你有多么的不情愿,你都是与我一样,都是花族。” “以后,别对我再说这种话。” 方圆看着花小妖的眼睛,几乎是一字一顿的说:“再说,我可能会杀了你。” 花小妖依然没理睬方圆的威胁,避开他的目光轻声问道:“你该知道历史上的衣冠南渡的典故吧?” 西晋末年,中原地区大乱,周边部族内徙建立割据政权,酿成永嘉之乱,建兴四年(316年)匈奴王刘曜攻陷长安,俘虏晋愍帝,西晋亡。 朝廷受到威胁,晋建武年间,建武元年(317年)晋元帝司马睿准备到建康(今南京)建都,任王导为丞相军咨祭酒。东晋渡江后,中原汉族士族等臣民相随南逃,史称‘永嘉之乱,衣冠南渡’。 这是中原汉人第一次大规模南迁,王导依赖南渡的北方士族,团结江东豪强,协助司马睿建立了东晋政权。 之所以说是衣冠,那是因为晋时士族峨冠博带,风度翩翩,相对于普通人蓬头短袄,要高傲,正统了很多。 随晋室南迁的尽是巨家大户,官宦士绅,其中以王,谢,袁,萧,最为庞大,然而普通人家无力负担搬迁费用,谓之‘衣冠南渡‘。 而衣冠,又代表文明的意思,衣冠南渡即是中原文明南迁,晋朝首都迁至江东建康,自此史称东晋。 代表文明的衣冠,主要是体现在正统的汉族文明,所以那次南下,既是衣冠南渡,又叫华族南下。 华族,就是华夏最正统的民族,既汉族之一。 (注:华族也是与夏族对应的名词,一个在战国时代末期才消失的词汇,在远古神话时代是划分两个部族的名词。后来,华族和夏族经过几百年的时间逐渐融合,两个主要的部落联盟的融合标志着一个新民族,华夏族的日现雏形。 但现在神州大地上已经没有华族之说了,就像没有夏族,反倒是在东边那个岛国,有华族的存在,估计是中原打乱衣冠南渡时,跑那边避难的汉族后人;也可能就像他们效仿我们的东都洛阳,在那边复制一个洛阳那样,自称是华族的。) 听完花小妖的解释后,方圆终于明白了:“你是说,壁画上所刻画的花族,就是与夏族组成华夏民族的华族?” 花小妖慢慢点了点头:“所以,你千万别以为,花族是对你的一种种族羞辱。她之所以更名为花族而不是华夏民族组成部分的华族,除了身上都会有一朵彼岸花之外,更大的原因则是因为没脸去见自己的祖先,所以才更名为花族。” “以前的华族,身上也有彼岸花?” 方圆伸手,也轻抚着毛驴,这家伙连眼都没睁一下,不过那副嘴脸更加享受了。 “战国之前,在与夏族没相互通婚之前是有的。” 花小妖停住了给毛驴挠痒痒,随手抓起一措沙子,洒在了它肚皮上:“其实,只要学过华夏历史的人都该知道的,延续到今天的华夏民族,其基因在数千年的演变中,已经包容了很多早就消失在历史长河中的少数民族。到了强汉时期,才被称之为汉族的。” 谁都无法更改的华夏数千年文明史,证明了一个真理:夷入华则华,华入夷仍华。 意思就是说,外地入侵华夏后,用不了多久就会被汉族文明所同化,最终成为一个汉人;而汉人去可异族后,不管在那儿生活多少年,仍然会保持汉民族的特征。 就拿世界历史上都牛哄哄不行的李世民李老二陛下来说吧,他的祖上就是鲜卑族人,随着他先祖与汉民婚配,他同时具备了汉民族的文化、文明,鲜卑族的勇敢等特征。 不过这么牛叉的天可汗,在刚当权时,还是不被汉家大豪门给容纳的,据说他曾经为儿子向从夏朝时就存在的某华族大门求亲,人家一摆袍袖训斥说:你一个血统不纯的家伙,还想娶我家闺女,真是屎壳郎打哈欠,不知道咋张开臭嘴的。 搞得李老二陛下相当难堪,却又不能发作,只能强忍着怒气,想法设法的给自己先祖与史上著名的汉族豪门攀关系,这才说他们与汉朝名将飞将军李广有关。 暂且不管天可汗陛下都被纯正的汉民族所鄙视,单说汉民族所遭受的那次大磨难,五胡乱华吧。 虽说五胡乱华给汉民族造成了毁灭性的伤害,搞得华族南渡,才保留了汉族族种,可毫无疑问的是,那次大灾难,也让汉民族在随后数百年内,取得了相当大的好处。 以鲜卑族为首的北方少数民族,在彪乎乎的入侵中原后,造成了南北朝对立和五胡十六国的混乱局面,持续了二百七十余年,直到隋统一中原。 但从整个中华民族史来看,却是突破了过去的狭隘汉族观形成了中华民族,也扩大了中华的疆土,出现了盛唐王朝,可以说五胡乱华的结果,也壮大了中华。 这种局面也不是偶然形成的,是由于中华各族共同努力的结果,中华各族间有强大的凝聚力,而这种凝聚力的思想基础是以儒学为核心的汉文化。 很明显的例子就是以拓跋魏为首的北方少数民族,进入中原后,以朝廷的力量与汉族求同:学汉文化、着汉服、改汉姓等。 从那时起,华夏已不只是华夏族的华夏,而是中华各族的中国,随着朝代的不断更迭,各民族交替在中原执政,各民族间终于形成了一个福祸与共,不可分离的坚强的大民族群体--中华民族。 试看世界史上赫赫一时的大国,如大英帝国、奥斯曼帝国和前苏都已先后解体,唯有华夏以五十几个民族之多,十数亿人口之众,近五千年之久,一直屹立于东方,是几千年各民族共同努力的结果,我们后代子孙应珍惜它、继续发扬它…… 在历史上有着赫赫凶名的五胡人,都被汉民族给同化了,更别说华族与夏族相互通婚后,身上的彼岸花会逐渐消失了,这就好比李二陛下先祖是蓝眼珠子--但到了武则天之后,他的后代就已经汉的不能再汉了。 “五胡乱华之前,华族就生活在这片广垠的土地上,比中原更早一步遭受某些噩运,一部分人逃到荒漠中后,建立了一个国家。” 方圆很奇怪,花小妖的波的波说了这么多后,他这个听众都口渴了,她的嘴唇还是那样鲜润饱满,很想让他亲一口。 他有这想法,那是因为他不再生气了,而是自豪。 为他是纯正的汉族血脉而自豪。 逃到荒漠这边,就像古西域三十六国那样,创建自己国家的华族,却遭受了更残酷的打击,君主最终国破身亡,临死前给两个武臣留下遗言:在没有摆脱恶梦之前,不要再用华族这个伟大的字眼了,就改名为花族吧。 什么时候,花族能从噩梦中醒来,再恢复华族本性。 华族的恶梦,就是来自罗布泊下那个黑暗世界。 第1400章 :八卦阴阳鱼的秘密 华族比中原地区更早遭遇了那些复制人,死伤惨重,民众四散奔逃。 一般小市民能跑就跑了,华族君王是不能跑的,他得留下来与邪恶势力,进行不屈不挠的战争。 君王有三个心腹大臣,分别姓方、姓夏,姓花。 姓方的姓夏的是武将,姓花的是文臣。 刚开始是,在三个心腹大臣的帮助下,君王还能勉强与邪恶势力对掐,虽说惨败的时候居多,可偶尔也会取得那么一次两次的胜利,又从人民群众中,揪出很多内奸。 但后来,随着邪恶势力的越来越强大,连君王娘娘都被复制后,君王就意识到终于来到了国破家亡的悲壮时刻了,再不采取果断措施,脚底下抹油的跑路,绝对是全军覆没的。 君王不早朝--哦,错了,是君王不逃跑,死都不逃,却委托三个心腹手下,带着他唯一的爱子走人,他要与国家同生共死。 姓方的姓夏的,都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满腔热血不见棺材不掉泪之辈,无论君王怎么赶他们滚蛋,他们都不走,只是梗着脖子说要与君王一起笑看死亡-- 这时候,姓花的文臣忽然发力了,找了个机会,一刀就把君王给砍倒在了血泊中,抢走了他的孩子。 听到君王惨叫声的两大武士,吼叫着跑进来要力斩姓花的败类,试图抢回幼主,伺机重建美好家园--但让他们无可奈何的是,姓花的早就有所准备,大批狗腿子跳出来,吆喝着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从此路过,留下买路财的围上来,举着刀子乱劈。 两大武士眼看君王驾鹤西归,自己又寡不敌众,唯有长叹一声,横刀自刎。 他们的后人,都被姓花的献给了九幽世界内的邪恶势力,包括君王的幼女,来为自己谋取了一个全家活命的机会。 那些复制人对姓花的如此做法很满意,就准许他能在外置办自己的家产,偶尔可以去外门休假娱乐一番,话说那时候大英帝国的花姑娘子,还是不知道穿衣服的,逮住一个摁在地上随便玩儿,完事后不但不会被警方通缉,说不定还会拿出最后一个窝窝头来感谢你,报答你能给她留下强悍的种子。 来自九幽世界的邪恶势力,却没有因为姓花的这样‘通情达理’,就对他彻底的放心,仍然让他与方家、夏家后人那样,都喝了一种很奇怪的东西,甜甜的酸酸的,带着家的味道。 从那之后,君王三个心腹大臣的后人,就只能在黑暗世界内繁衍了,再也别想着去外面悠闲自得,正所谓黑暗的世界,大家一起面对就是这意思了。 面对杀君,杀父的大仇人,方夏两姓后人,自然是把他给恨得牙痒,做梦都想干掉他,最终也实现了心中的愿望。 可是让他们做梦也想不到的是,姓花的临死前说出的秘密,让他们几乎要拿脑袋撞墙:君王只想让三个心腹大臣都能坚强的活下去,不要管他,只要帮忙照料后人就行时,方夏这俩匹夫就知道摇头说no,急得君王不行不行的。 有道是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啊,怎么就说不服这俩榆木脑袋呢? 看来,只能走那条路了--君王在苦思三昼夜后,终于想到了一条锦囊妙计:让三个心腹大臣中,唯一有脑子的文臣姓花的,假装造反,夺走幼子。 这样一来方夏两大无脑匹夫,在看到君王被杀,幼主被抢走后,就再也不会苦守阵地了,只会收拾收拾行囊,踏上南下的行程,嘴里唱着山歌:山丹丹那个花开,红艳艳呐啊。 等大家伙都逃离阵地,跑到安全地带后,姓夏的再拿出他的遗诏,给这俩无脑匹夫看看,说这只是他安排好的一场戏。 亲手斩杀自己的老大,是个有良心的小弟,就会兴奋的不行不行的,姓花的跪在老大面前哭了很久,才猝然暴起,一刀把他劈倒在地上,抢了幼子就跑。 君王的计划很好,自我牺牲的精神也很值得你去学习,但人算不如天算,姓花的干掉他后,还没来得逃走了,方夏这俩匹夫就闻讯而来。 然后一场厮杀--他们俩倒是很光棍的死掉了,可他们的后人不知道啊,还在家里苦兮兮的等着老子下班回家,结果就被邪恶人士给包围了。 已经抱着幼主跑出包围圈的姓花的,实在不忍心两个情同手足的匹夫兄弟后人被杀戮干净,这才改变计划,带着幼主向当局投案自首了。 姓花的苦心没有白费,他的自首成功保住了幼主、方夏两家后人。 虽说大家伙都是给人当奴才,每天吃香的喝辣的心里苦的很,不过好死不如赖活着,姓花的只希望等方夏两家后人长大后,再拿出那份遗诏说明一切,然后他就抹脖子自刎。 话说那些天,他总是梦到君王与俩匹夫兄弟給他敲门,说等他等的好苦,打麻将总是三缺一玩自摸,实在没啥意思啊。 就在姓花的苦苦期盼方夏两家后人长大后,那些兔崽子对他伸出了罪恶之手--他在临死前,是笑着走的,因为他听到了君王喊五条了,这可是清一色的一条龙,三方通吃的好牌,无论谁悔恨万分的哭泣,也别想拖住他坚定的步伐。 姓花的死了,方夏俩匹夫的后人,也呆比了,没有文臣的出谋划策,他们永生永世都别想摆脱邪恶的禁锢,只能给人当傀儡。 为感谢姓花的对九幽世界所做的贡献,邪恶老大允许他的后人可以去外面生活,过那种纸醉金迷的好日子,可是他们不能繁衍后代,每一代的家主,都是在九幽世界内出生的。 这个秘密,只有君王后人,与三家的家主有权知道,代代相传上千年,生生不息。 他们当然想反出这狗日的九幽世界,过那种正常人的生活。 邪恶老大就是利用了这一点,让他们苦苦寻觅能在尘世间正常生活的法门,也好一起去外面潇洒。 不知道过了多少年,君王后代借助邪恶老大提供的实验室,终于找到了解决问题的办法,那就是让两朵并蒂彼岸花开,结果生子后雌性彼岸花的胎儿,就是让他们永远沐浴在阳光下,不用时刻见水,能在外界繁衍生息的灵丹妙药。 邪恶老大为此相当高兴,大力支持君王后人,并册封她为九幽夫人,来与方夏花三姓家奴一起,统治整个白虹族。 邪恶老大高兴了,君王、三姓家奴的后人却又怕了。 兔死狗烹的事儿,不仅仅适用于外界,在这个大黑暗世界内,同样有着相当的市场号召力:他们真要是促成并蒂彼岸花开,从中得到解药后,大家伙也就没有继续存在的必要了,势必会被邪恶老大干掉的。 可不听话又不行,要不然就是个死--无奈之下,君王后人又开始运作她的小脑袋了,想出了一个绝妙的办法:没有绣花鞋,并蒂彼岸花就无法盛开。要想花开,那就得先让雌花找到绣花鞋。 在找不到绣花鞋之前,雄性彼岸花在见到雌性彼岸花后,雌性彼岸花有多勾引他,他都无法帮帮硬-- 邪恶老大很愤怒,觉得这些兔崽子是在玩儿人,可又不敢把他们斩尽杀绝,毕竟它们没有直接证据,只能极力催促他们快点搞,要不然就永远跟着大爷在这儿过暗无天日的好日子吧。 九幽夫人等人每拖延数十年,就会有一对悲惨的并蒂彼岸花死去。 那可是他们家的嫡系后人,得繁衍三代才能过上正常生活的,就这样活活地被搞死,能不心疼的要死? 但他们不死,又不行--他们不死,所有人都得死。 君王后人最终下定了决心:我们绝不能就这样任人宰割,必须得找到根除邪恶的办法,相信每隔数十年就死去的并蒂彼岸花,会促使大家伙尽快找到最终解决办法的。 都说是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某一年的某一刻,有人发现终年隐藏在黑暗中的邪恶老大,有条白色黑睛的石鱼,它所有强大的邪恶力量,甚至它的来处,都与这条石鱼有关。 经过不知道多少年的秘密研究后,几家后人终于断定:这是一条八卦阴阳鱼。 八卦阴阳鱼,那可是成双成对的,一公一母,转起来时衔接的没有一丝破绽,蕴含着生命、时间的秘密。 邪恶老大怎么只有一条鱼呢? 那条黑色白睛的石鱼,又在哪儿? 是不是邪恶们在降临尘世间时,不小心给弄丢了一条啊? 赶紧去找,马不停蹄的找! 唯有找到那只黑色白睛石鱼,从中揣摩出所蕴含的神秘力量,才有希望能把邪恶彻底送回本该属于它们的世界中去,大家伙才能快乐的生活在阳光下,喝啤酒,看姑娘。 不知历经多少年,又付出多大的牺牲后,君王后人终于找到了那只黑色白睛石鱼:邪恶老大不知道喝晕了还是尿醉了,把那条黑色白睛石鱼丢在了火山灰里。 也许,是它们故意把那条石鱼丢在那儿的,就像它们故意让君王后人知道它们的命运与这两条鱼有关那样,要不然绝不会任由他们,把那条石鱼速速送到了外界,又装傻卖呆的,让他们把身边那条白色黑睛石鱼也偷走。 它们希望,能借助人类那越来越发达的脑袋,能帮他们参透八卦阴阳鱼中最终的秘密。 等秘密被参透后,它们就会在收回来,利用那些能量,成为宇宙大魔王…… 八卦阴阳鱼内,包含着哪些秘密? 潘龙语等人穷极一生,才隐隐参透了什么:就像古玛雅人流下的传说那样,等找到十三颗水晶骷髅,它们就会开口唱歌,告诉你生命的起源,以及归处。 更能把邪恶送回它们来的那个地方。 但八卦阴阳鱼的威力,唯有在九幽世界内才能被彻底参透,启动--只因它们,本来就属于那个世界! 谁能保证八卦阴阳鱼所蕴含的神秘能量在被启动时,邪恶会不会一把夺走? 如果是那样,就会是亿万子民的劫难。 不那样,华族就只能永世生活在黑暗中。 第1401章 :漠北北没有死 花小妖讲到八卦阴阳鱼时,方圆想到了土豆老委托李大头交给他的那条黑色白睛石鱼,正是靠着那条石鱼,治愈好了他在医疗机械面前没有生命迹象的怪病。 毫无疑问,那条黑色白睛石鱼,就是八卦阴阳鱼的一条。 如果没有接触那条石鱼,并从中感受到那种岁月快速转换的神奇,方圆在听花小妖提起这些时,应该会觉得在听天方夜谭。 由此可以肯定,把方圆从十二岁抚养长大的土豆老,也与九幽世界、华族有着相当大的关系,是君王、方夏或者花家的后人,遵从九幽夫人的意思,抱着那条被邪恶弄丢(也许是故意弄丢)的黑色石鱼,逃出了那个世界。 土豆老没有死。 当年他心脏病忽然发作翘了,那只是他演的一场戏,却让方圆责怪昆仑,不顾她跪在地上的苦苦哀求,毅然离开了她,一个人踏上了江湖。 方圆昨天中午正与水暗影坐在石桌前用餐时,那个敲门进去要饭吃的老乞丐,就是土豆老,只是打扮成了叫花子的模样。 至于土豆老为什么要装死,害得昆仑被方圆撇下,独自受苦、愧疚那么多年,方圆现在不想去追查其原因,只知道老家伙那样做,肯定也有着说不出的苦衷。 就像他抱着黑色白睛石鱼藏匿在尘世间,把方圆、昆仑抚养长大那样,无论做什么都有着他自己的理由。 要是放在以前,方圆在认出老乞丐就是土豆老的话,绝对会采着他衣领子,手指点着他鼻子大骂老半天,骂他怎么没有真的去死,害得昆仑受苦那么多年,害得自己为他白白流了那么多的泪水。 方圆没有那样做,而是在认出土豆老后,表达出了对他该有的尊敬,与感谢。 感谢土豆老在他最想要人帮忙时出现,帮他看家,能让他不再有任何的后顾之忧,跑来罗布泊追夏小韵。 只要土豆老在唐王,九幽夫人为阻止方圆在雪落唐王之前不能来罗布泊、而特意改造出的三个鲛人,就算不得事了。 更何况,土豆老还给他带来了个一个乡下妹子当媳妇? 那个乡下妹子是谁,方圆猜不出,也没心思去猜,就是觉得土豆老既然那样做,就是全力支持他来罗布泊。 “你应该知道土豆老吧?” 方圆脱掉鞋子,把两只脚都伸进了沙子里。 尽管是在早上,阳光还不是很明媚,沙子还是有些微烫,双脚慢慢搓动时感觉很舒服。 “听说过,就是他把你抚养长大的,也是早在数十年前,就带着黑色白睛石鱼离开九幽世界,希望在外界能找到石鱼秘密的人。” 花小妖果然知道土豆老的存在,说:“不过我没见过他,倒是我爷爷在临终前的那个晚上,给我讲述过他的一些故事。” 她看向方圆,顿了顿才说:“我爷爷临死前,曾经表达过对你的深深遗憾。” 方圆有些奇怪:“你爷爷对我遗憾?” “确切的来说,是失望。” “失望?” “就是失望。” 花小妖螓首轻点,长长的眼睫毛微微垂下:“他说,你既然在夏经仑身边呆了那么久,依着你的智商,实在搞不懂你怎么‘出息’到连夏经仑收养的一个孤儿--就是昆仑,在武学上的造诣也不如呢?” 夏经仑,就是土豆老的真名字。 从花小妖爷爷临死前的遗憾中,不难判断出这老东西很厉害,而且方圆又是那种很聪明的孩子,被他抚养那么多年,就武学一道,应该要比昆仑强很多才对。 事实上呢,却是论起真刀真枪的对掐,在武学上天赋一般的昆仑,能甩下方圆好几条街,这让老花在临死前还觉得遗憾,很有些恨铁不成钢的意思。 方圆的老脸,罕见的红了下。 他当然知道他要比昆仑聪明很多,之所以在武学上被人甩好几条街,那是因为他太、太聪明了:聪明人,一般都不愿意吃苦受累的。 举个例子:方圆与比他小三岁的昆仑少年时站在太阳下面扎马步,土豆老让他们扎到太阳西斜才算完事。 他却等老东西转身走掉后,马上坐在树荫下翘起二郎腿,盯着昆仑口花花的胡说八道,还让人家别这么傻,难道练习好扎马步,以后打架只要一摆出这架势,对手就会放下刀子跪地投降吗? 被他口花花的小脸通红的昆仑,是真想听他的话,乖乖坐在他身边,让他摸摸小手,摸摸小脚的-- 不过,一想到土豆老训斥方圆的那些话(你不好好练功,长大了就会被人欺负,这家伙低着头不说话,昆仑就站出来很认真的说,她会好好练功,会保护他),女孩儿就忍住继续扎马步。 就这样,数年下来后,资质一般的昆仑反而练就了一身霸道无敌的工夫,先天性条件比她要强很多的方圆,反倒是一瓶子不满,半瓶子咣当。 方圆也知道自己很懒,很对不起土豆老的一番苦心,不过却没想到花家早就过世的老族长,竟然也在关注着他,还在快要翘了之前,对他表示了深深的遗憾。 尤其是花小妖在说这些时,眼眸中明显流露出了‘善意’的讥讽,让他感觉很不得劲,赶紧干咳一声转移了话题:“咳,那个啥,夏经仑就是土豆老的名字吗?” 花小妖轻轻点了点头。 “夏经仑,这名字很出尘啊,可比他猥琐的外形高大上了太多。” 方圆随口说到这儿时,忽然醒悟了过来:“夏经仑,与夏天问是啥关系?” “父子关系。” 花小妖语气轻飘飘的回答。 “父子关系,是亲父子吗?” 方圆问了句废话。 对于废话,花小妖从来都不屑回答,抬手拢了下耳边的发丝,抬头看向了远方。 “他既然是夏天问的亲老子,那么漠北北就是他的亲孙女了。” 方圆倒是没在意花小妖的不屑态度,微微皱着眉头又问:“我在俄罗斯卡门地区时的那些遭遇,土豆老应该也知道吧?” 花小妖点了点头:“他也是那个计划的主要策划者。” “呼--这样就好了。” 方圆长长的吐出一口气,双手抱着后脑勺躺在了沙子上,望着天空翘起的右脚,就横在女孩子面前,每晃动一下都会有酸臭味散开。 花小妖黛眉皱了下,向旁边挪动了下,才问:“好什么?” “漠北北没有死。” 方圆开心的笑着,喃喃地回答:“我就知道,她不会那样轻易死掉的。” 花小妖有些吃惊:“什么,漠北北没有死?” “嗯,没有死。” “她现在哪儿?” “在唐王。” 方圆闭上了眼睛,耳边又回想起了水暗影在电话中说的那些话。 在听水水姐说,一个名叫小花的乡下妹子,拿了一条黑色白睛的破石鱼,说那是方天明二十多年前给她的定情之物时,方圆就更加确定老乞丐就是土豆老了。 不过小花媳妇是谁,他当时还真没想到,只以为那是土豆老不知道从哪儿找来的高手,帮他‘看家护院’的,直到花小妖说土豆老与夏天问是亲父子关系后,方圆才确定乡下妹子就是漠北北了。 根本不用费多少脑汁,方圆就能推断出既然土豆老参与了卡门地区的计划,那么没理由眼睁睁看着漠北北去死。 不但土豆老不会任由自己的亲孙女去死,就连九幽夫人也不会。 九幽夫人此前惩罚背叛她的漠北北--不是一刀把她杀了,而是变着法的折磨她,这种看上去很愚蠢的行为,那时候方圆还是有些不解的。 现在他有些明白了:九幽夫人那样做,就是在掩人耳目。 这个耳目的主人,应该就是九幽世界内的邪恶老大。 为了实现能够让整个花族都逃离黑暗世界的远大目标,休说用那种残酷的方式来折磨漠北北了,就算付出再大的牺牲,九幽夫人也不会有丝毫的犹豫。 同样,九幽夫人掩人耳目的行为,也证明了外界有某些力量,是被邪恶所用的,要不然她没必要费这么多心血的。 方圆闭着眼想事时,花小妖并没有打搅他,就双手抱着膝盖,静静的望着远处,脚下四爪朝天的毛驴好像已经睡着了,方圆那只臭脚不知道啥时候又慢慢靠了过来,都快要碰到女孩子晶莹的耳朵了。 她没有再躲,远处那些大汉却是很生气,觉得这家伙在亵渎他们的女神,个个咬牙切齿的拿眼珠子狠狠瞪着他。 “哎,问你个事。” 花小妖的忍让,让方圆更加肆无忌惮,用大脚趾在她耳朵上碰了下。 “说。” 花小妖看都没看他。 “九幽夫人那样对付漠北北,来给我不住的找麻烦,为此还不惜培育出三个鲛人,来制约我在雪落唐王之前不能来罗布泊内,就是做样子给那些邪恶看的吧?” “你现在知道很多了,能推断出这些也很正常。” “我想知道,是谁会把九幽夫人在外界做的这些事,都向那些邪恶汇报呢?” “爷爷临死前就说过,你很聪明的。” “是你们花家,唉。” 方圆叹了口气,终于把他那只让人作呕的右脚放在了地下,又钻进了沙子里。 “为什么是我们花家?” 花小妖侧脸,下巴已经抵在膝盖上问道。 “你的故事里已经说过了,花家当年就向邪恶投诚,这才换取了能在外界享福作乐的机会。那么,君王、方夏三家后人在外界做了些什么,当然也得由你们向它汇报了。” 方圆翻身坐起,抓起一把筛子攥紧,细沙从他手指缝里缓缓撒了下来,被风吹向沙丘下:“这件事很好猜。君王、方夏三家在外界的后人,都遭遇了不同程度的噩运,唯独你们能安居英国,最多来个窝里斗--如果不是你们在充当它们的耳目,又怎么能那样悠然自得?” 花小妖伸出一只小手,挡在了飞沙面前,慢悠悠的问道:“那你说,我们会不会把你们三家在外做的那些事,都如实汇报给邪恶?” 方圆笑了笑,很肯定的语气:“你们会的。” 第1402章 :下面有座夫人山 花家必须得把方圆、夏小韵还有漠北北等人在外界做了些什么的事,都如实汇报给黑暗世界内的邪恶老大。 唯有这样,花家才能在自保之余,给予其他三家最可能大的支持。 这就好比一场游戏。 游戏的双方,当然是不知道来自何处的邪恶,与君王、方夏三家的后人。 邪恶控制了四家后人的命运,却又迫使他们为他们所用,为此定制了一系列的游戏规则,主站双方就是它们,与君王、方夏三家后人,而花家却被它们指定为助手,暂时不参加游戏。 如果花家不满意他们的角色,或者阳奉阴违,那么他们就会被取消游戏资格--邪恶要想让整个花家就此蒸发,应该是不要费太大力气。 花家既然要生存下去,那么就得遵守邪恶制订的游戏规则,一板一眼的,但有可以在规则以内,给予其他三家该有的帮助。 这是邪恶能允许的,唯有这样,它们才会觉得游戏有意思,才能利用四家后人与外界人类的智慧,解开八卦阴阳鱼内所蕴藏的奥妙,让那股子神秘的力量为它们所用,最终挣开牢笼,成为世界的主人。 这个游戏不知道玩了多少个世纪,终于在二十一世纪初期,玩到了尾声。 游戏,也变得更加精彩起来。 它们坚信等游戏结束后,就会成为世界的主人,就像君王四家后人,也把能彻底逃离黑暗世界的希望,都寄托在了现在。 邪恶胜,君王四家后人就再也没有存活的必要了。 同样,如果君王这边取得了胜利,那么邪恶也将烟消云散。 在这场长达上千年的生死游戏中,君王四家后人所付出的牺牲,绝对是新竹难书的,像陈婉约、那些艳阴使--甚至,漠北北也会死在这场游戏中。 不过君王四家后人,不会因为这些人的牺牲就有任何的悲痛--他们还有很多人,在黑暗世界内受苦,过着生不如死的日子。 更有很多孩子,在刚出生不久,就被培育成了身上长满了鳞片的不明怪物。 方圆上次去黑暗世界内搜救夏小韵,在水巷内刺杀的那些不明怪物,以及他在俄罗斯卡门地区下地道中,遇到的那个戴着陈婉约面具的怪物,就是那些命运悲惨的孩子。 相比起那些刚出生就变成那样的怪物来说,陈婉约等人的命运,要好了很多。 最起码,他们都以人的方式在这个世界上活过,也享受过一段时间的幸福生活。 所以别看他们死得都很惨,但他们不但要比那些从小就被培养成怪物的孩子命运要好,甚至比当前活着的四家后人,更幸福一些。 真正的痛苦,绝不是在遭受痛苦折磨后悲惨的死去,而是艰难的活着,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兄弟姐妹,变成没有思想的怪物,成为邪恶的艳阴使,一个一个的死在自己人手中,自己却只能眼睁睁的看着! “相比起你们三家来说,花家无疑是最幸福的。” 花小妖看着手掌上的那些细沙,语气平淡:“但也是最痛苦的。” 花家幸福,那是因为他们没有直接参与游戏对抗,家人不用被改造成怪物,改造成艳阴使,更不用参与三家后人之间的生死对抗。 她家是最痛苦的,却是因为方夏花三家与君王,自上千年之前就是生死同命的盟友,现如今他们却只能干看着其他三家盟友后人遭罪,却无能为力。 花小妖的语气虽然平淡,可她姣美的面庞却已经扭曲,嘴角更有鲜血缓缓淌下,这是她在用力压制自己内心的痛苦,不想守着那么多下属的面失声痛哭。 方圆翻身坐了起来,伸手把她慢慢地揽在怀中。 花小妖稍稍拒绝了下,就顺从的伏在他心口,听不到哽咽声,双肩在剧烈抖动着,方圆很快就感觉出泪水渗透了他胸口的衣服,就像烙铁那样,疼的他无法呼吸。 他现在终于明白,土豆老为什么不许他杀人了。 只因土豆老早就算到,以后与方圆为敌的那些邪恶,都是三家后人,算是他的兄弟姐妹,真心不喜欢他双手沾满自己人的鲜血。 可是,那只是土豆老的一厢情愿。 在这个绝对比变态还要高几个等级的游戏中,邪恶、血腥,杀戮,才是唯一的主旋律,哪怕他拥有当世超一流的功夫,也无法改变已经开始上千年的沉重惯性。 必须得死人,而且还得死大批的人,这是他们为争取幸福必须要走的路。 土豆老为方圆定下了‘此生都不能杀人’的严令,谈不上是一种错误的决定,就是单纯的一厢情愿而已,这也是方圆少年时练功不努力,土豆老不管他的主要原因。 功夫很一般了,面对强敌时能做的就是逃走。 逃走,就不用去杀人,那样方圆在明白真像后,就不会有残杀自己人的心理压力。 不过土豆老也很清楚,方圆早晚都会大开杀戒的,这也是他的宿命。 帮方圆打破不杀人宿命的人,就是花小妖。 也唯有她才能担负这个使命,所以别看她当时很冷酷的,可在看到方圆在她的胁迫下毙掉那个叛徒时,心里可能比他还要更加痛苦。 这种痛苦,花小妖埋在心里很多年了,现在终于可以在谜底揭开时,痛痛快快的说出来,无比轻松的同时,泪水就再也止不住了。 方圆能感受到她心中的痛苦,慢慢昂起头看着西北方向的蓝天,神色木然,轻轻拍打着她后背的动作,很轻缓。 他在用这种动作告诉她,他理解她所承受的痛苦,也很佩服她,毕竟她才是个刚满十八岁的女孩儿,无论外表有多冷酷,坚强,她都只是个女孩儿。 躺在沙子上四爪朝天装死的毛驴,明显感受到了这对男女当前的痛苦,翻身爬起来伸出舌头,在花小妖下巴上舔了下后,转身耷拉在尾巴走了。 有大哥在,安慰美女的任务就没它什么事了,觉得有些扫兴,还是趁早滚一边去的好,省的老大吃醋,再给它一脚。 “你刚才也说过了,有些人死了反而是解脱,我也是这样认为的,尽管那些人都是死在咱们自己人手中。”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方圆才低声说:“不过我相信,他们地下有知,应该不会责怪我们,只会感激。生,不如死的生活,没有谁喜欢的。” “这些年来,我一直为他们祈祷的,每天晚上临睡前,都在为他们祈祷。” 花小妖轻轻吸了下鼻子,反手擦了下泪水:“好多次了,我都梦到很多,很多--成千上万那么多的人,就站在我面前对我说,花小妖,你一定要坚强,不要辜负了我们对你的希望。” “那你就要坚强,别让他们失望。” 方圆从她风衣口袋里拿出手帕,替她擦拭着泪水:“再梦到他们时,帮我转告他们,我也不会让他们失望的。” “我会说的。” 花小妖抬起小脸,双眸又变得明亮了:“相信他们应该很高兴,说不定,还会去你的梦里。” “那你再告诉他们,来找我时别忘了带着酒来。” 方圆笑道:“我会准备大碗,大碗喝酒才会爽快。” “好,到时候别忘了喊我一声。” 花小妖俯身,趴在他膝盖上,幸福的叹了口气闭上眼:“唉,你还有什么要问的那就抓紧问吧,问完后你还得上路。” “你还没有告诉我,你与夏小韵是不是同母异父的亲姐妹。” “不是。” 花小妖摇了摇头,说:“但我母亲,确实是九幽夫人。” 方圆就有些不明白了:“既然你与她都是九幽夫人的女儿,那么你--” “九幽夫人,并不止一个的。” 花小妖打断了他的话。 方圆愣住:“九幽世界内,会有好多九幽夫人?” “足足有数百个吧?” “我靠--” 方圆忍不住骂了句脏话,接着抬手抽了自己嘴巴一下:“对不起,我不是故意要骂人的,我只是不明白,邪恶老大有必要‘册封’那么多的九幽夫人?” 花小妖反问道:“从君王幼女那一代到现在,已经有上千年之多了,每一代的九幽夫人加起来,数百个还算多么?” 方圆眨巴了下眼睛,模样很有些懵逼的嫌疑。 花小妖问道:“怎么,你真以为九幽夫人是可以活千年而不死的?” “不是吗?” “是。” “那你还说--” “她们是可以活千年,却没有谁能活到三十岁之后。” 花小妖伸出右手好像葱白也似的食指,在沙子上随便画着圈圈,语气平淡的吓人:“自古至今,还没有哪一任九幽夫人,能在承受如此压力下,喜欢活很久。如果不死她们要留下后代,她们连三十岁都不愿意活的。” 相比起方夏花三家来说,君王后人所承受的心理压力更大,毕竟她们才是与邪恶老大抗衡的前锋,所有的计划,都是由她们来制定,并实施的,方夏花三家,只需按照她的意思去做事就行了。 而且最重要的是,除了九幽夫人、方夏花三家家主之外,其他人都不知道这些秘密,只以为他们生来就是这样活着,这样做事的。 如此沉重的负担,压在任何人肩膀上,都能让人发疯的,在反抗无效后,选择去死来逃避,无疑是最最‘正确’的办法。 所以上千年来,历任九幽夫人在生下后代后,没有谁能活过三年,就会自己走上死亡之路,让够年龄接替自己的姐妹,成为新一代九幽夫人。 九幽夫人的死亡方式,也是与众不同的。 黑暗世界下有座火山,岩浆已经白到可以与太阳相比,慢说只是身体素质特殊的鲛人了,就算再坚硬的岩石被抛下去后,也会被化作岩浆的,她们就是跳下了火山口,尸骨无存。 所以那座深藏地下的活火山,被人叫做夫人山--是九幽世界内白虹族族民们,为纪念历代九幽夫人的圣地。 到现在为之,包括那些已经变成耄耋老人的白虹族长老,都以为历代九幽夫人生孩子后就跳下火山,就是她们的最终归宿。 第1403章 :你就是个废物 在上千年的繁衍生息中,君王后人也扩散成了一个大家族。 但并不是每一个后人的女儿,都有资格成为九幽夫人的。 最起码,男人是不许成为夫人的,只会从女孩子中选拔,选拔的条件也异常的苛刻,唯有这样才能担负承受重担的重任。 被选中成为九幽夫人的女孩子,在上一任夫人跳下火山口后,就会继承大位,至于她们是与族民通婚,还是去外面寻找如意郎君,这倒是自便的。 夏小韵的母亲,就是二十多年前的九幽夫人,在与龙头生下夏小韵后不久,就制订了比她小几岁的继承者,然后就义无反顾的纵身跃下了火山口。 夏小韵母亲指定的继承者,就是她的姐妹,也就是花小妖的亲生母亲。 同样,花小妖的亲生母亲在生下她后,也跟随前辈步伐,跳下了不归路,再由新的姐妹,或者侄女来继承。 除了先前几代九幽夫人之外,随后的每一代九幽夫人,在位期间都不会超过五年,所以上千年来她们‘更新换代’的速度格外快,花小妖说已经有数百位夫人存在过,可是一点都不夸张的。 不过花小妖的运气,明显比其他姐妹要好很多,因为她的彼岸花是生在左肩下的,这与彼岸花必须生在右肩下的女子,才能继任夫人来说,她可是算撞大运了,更因她是花家的直系,也算跳出的残忍的游戏圈,能在外幸福的生活了。 现在的九幽夫人,距离夏小韵母亲那一任的夫人,至少差了四五代之多。 换句话说就是,夏小韵的母亲早就死了,那个自称可活千年,就是来送龙头上路的夫人,根本不是他在九幽世界的妻子。 就是个西贝货,依着九幽夫人的本事,把自己化装成三旬甚至更成熟一些的夫人,绝对是没有丝毫难度的。 九幽夫人吸引夏小韵去那边寻找母亲,总共有两个目的:第一,也是首要的,就是想看看小夏这多雌性彼岸花,能不能在方圆的帮助下,改变整个白虹族的悲惨命运;第二,如果她依旧无法完成所担负的使命,那么她就会被当做新一任九幽夫人的继承人,生儿育女后,最后去跳火山口,追随她母亲的足迹。 在她还没有见到夫人之前,是不能与方圆恩爱的,这是邪恶势力定制的规矩,如果她不再是黄花闺女,那么她也没资格去九幽世界了。 那些邪恶物质,很在意女孩子是否是无暇之身:处、女,从来都是某些邪恶的祭祀活动中,不可或缺的祭品。 “我知道,你去俄罗斯时,白虹、哦,也就是九幽夫人。历任夫人都叫这个名字,白姓也是君王的姓,白虹也是君王幼女的名字。” 花小妖说到这儿后,轻轻拍打了下沾在双手上的细沙:“白虹曾经向你求爱过,这没什么,很正常的,她假怀了你的孩子,对你所担负的重要使命,并没有任何的冲突。” “她没告诉我这些。” 方圆摇了摇头。 花小妖点头:“嗯,那是因为还不到时候。” “可她想把我变成鲛人的。” 方圆又说。 花小妖淡然的语气,全是无所谓:“你存在的价值,也就是因为你肩膀下的彼岸花,能与夫人的相匹配罢了。说的粗俗些呢,你仅仅担负一个播种的作用。夏小韵一旦怀孕,并蒂彼岸花开,你是死是活,就已经不重要了。” 花小妖看着他的眼睛,问道:“你现在明白夏小韵,为什么不许你追来了吗?” 方圆嘴里有些发苦,更多的却是愤怒。 男人嘛,只要是有点本事的男人,都以为自己才是整个世界的中心,所有人,尤其是女人,都该围着他转才对。 更何况方先生自认他的本事还不是一点--所担负的重任,更是远远超过任何人。 可花小妖的这番话,却把他的骄傲给打击的是体无完肤:无论你以前表现的有多优秀,发挥了多么重要的作用,你都只是个播种机而已,让夏小韵怀孕后,你的使命就完成了,没谁再关心你的死活,包括那些邪恶势力。 他明明如此的牛气轰轰,搞了半天原来是个配角,夏小韵、白虹她们的配角。 撑破天,也就是个一号男配角。 幸亏夏小韵深深的爱着他,不想他去黑暗世界送死。 他是当世唯一有资格能让夏小韵怀孕生子的男人,但前提是夏小韵得先成为下一任夫人的继承人后,才能与他发生那种关系的。 如果他不知死活的跑去黑暗世界,等夏小韵成为继承人后再与他恩爱,那么他就是第二个龙头,活着逃出来的希望不大,还是陪她一起生活在那鬼地方,看到孩子出生后,再亲眼看着她纵身跃下火山口吧。 方圆的命运,连他老子方天明都不如。 方天明还能在外界娶妻生子,完成任务后仍然能与燕影悠哉悠哉的活着,那是因为他只算鲛人二代,没有能让并蒂彼岸花开的能力。 方圆有,他是鲛人三代,所以他才会肩负重大的‘配角’使命,来帮夏小韵完成受孕大任,然后该干嘛就干嘛去吧。 他的使命,夏小韵比他提前知道了,所以才不想让他来罗布泊,要来也得在雪落唐王之前,因为那时候她已经在黑暗世界内完成了一系列的考验,就能外出寻找配偶了。 方圆只要不与她在九幽世界内那个啥,那个啥之后赶紧销声匿迹,像方天明那样躲藏起来,那么他或许就能快快乐乐的活下去了。 “别生气,你就是一个配角。” 看到方圆眼皮子总是在那儿哆嗦后,花小妖说话的声音更加木然了:“就是为了夏小韵才存在的。只要能完成你的使命,又能好运气的躲过某些追杀,等夏小韵死后,你就再也不用提心吊胆了。” “我没生气,我真的没生气。” 方圆用力攥了下拳头,问:“除此之外,我还有别的路可走吗?” “本来你是有得,但你在十几岁时,你的懒惰就替你封死了这条路。” “这话怎么说?” “如果你能像夏经仑那样厉害,你也能像他那样,把她所爱的女人,从九幽世界内拯救出来。” 花小妖说:“夏经仑,是上千年来,我们四家最出色的男人,也是唯一能把白虹带出来的男人……尽管,白虹还是死在了逃出沙漠的半路上。可那一次,他用他的实际行动证明了,他是历朝历代以来最有价值的雄性彼岸花。” 方圆闭上眼睛,抬手在自己脑袋上狠狠揍了一拳。 土豆老有多厉害,他不想去详细的解释,只需看看练武资质很一般的昆仑,当下都能成为天下第一刀高手,这就有力证明了什么。 本来,依着方圆自身出色且独特的资质,只要潜心苦练,也能达到夏经仑的境界,能把夏小韵从九幽世界内带回来,说不定还能一举扫平那些邪恶--这只是在本来的前提上,设定的如果罢了。 他都后悔、愤怒成这样了,花小妖还没有放弃打击他,语气也更冷:“方圆,知道龙头在活着时,为什么要成立七杀手吗?为什么要让郭易秦付出那么大的牺牲吗?” 龙头成立七杀手,让郭易秦付出那么大的牺牲,就是看出方圆没什么上进心,凭这三脚猫的招式,别说是带着他女儿夏小韵逃出九幽世界了,他自己也无法活着出来,所以才安排这些来协助他。 方圆腮帮子一鼓一鼓的看着花小妖,也不说话,后者毫无畏惧的与他对视着。 慢慢地,他开始心虚了,低下了高傲的头颅。 花小妖的声音,却像钢针那样,一下下的刺着他的心:“你是个好男人,因为身上那朵花的缘故,你也很有女人缘,这放在正常社会内,你就是命运的宠儿。很可惜,从你出生那天开始,你就要注定担负太大的责任。但你的表现,无疑让所有人都失望了。方圆,知道数千甚至上万人,都把希望寄托在你身上,你却不争气的行为,用哪两个字来形容,是最最恰当的吗?” “不要说了。” 方圆想到了那两个字,不想花小妖说出来,从牙缝里挤出来的声音里,还带着一丝丝哀求的意思。 花小妖不买账,无声的冷笑道:“废物。” 方圆霍然抬头,眼神凶狠的盯着她,双拳攥的更紧,眼睛也开始充血。 趴在远处晒太阳的毛驴,感受到了方圆的愤怒,却搞不懂老大为什么要这样生气,有心想过来,又不敢。 不但毛驴感觉到了,就连花小妖那些手下也有所察觉,齐刷刷的像这边看来,有人还小声问要不要过去看看。 格林德的继任者摇了摇头,转身向沙丘下面走去。 来时的路上,花小妖就已经嘱咐过他了,她与方圆之间无论发生什么事,哪怕是把她杀了,他们也不许干涉,要不然就会受到最严厉的惩罚。 保镖头子搞不懂主子为什么这样说,他能做的就是奉命行事。 “看你很生气的样子,是不是想杀了我?” 花小妖嘴角带着冷笑,很勇敢样子的与方圆对视着:“你就是杀了我,我也要说,要告诉地下有知的列祖列宗,你就是个不堪大用的废物。” “闭--嘴!” 方圆右手五指张开,声音有些沙哑的说道。 “你,就是个废物。” 花小妖才不在乎,伸手撑地要站起来时,还不屑的冷笑着:“自以为是的废物,不知道我们为你做了多少牺牲,还--” 啪的一声,方圆用一记耳光打断了她的话。 花小妖雪白的脸颊上,立即多了五条显眼的指痕,被他一巴掌抽倒在地上,眼前金星直冒的喃喃说道:“你,你就是废物的。” 方圆左手掐住了她的脖子,右手采住她衣领子,猛地向旁边一拽,随着刺啦的裂帛声响,女孩子白嫩高耸的胸膛,整个都暴露在了他视线中。 与她实际年龄严重不符的成熟躯体,尤其那两点雪山上的红点,因为呼吸急促而颤巍巍的,一下子就激起了男人骨子里的邪火。 第1404章 :黑风暴来临了 “你、你就是个废物。” 花小妖闭上眼,忽然尖声叫起来:“只会,只会欺负女人的废--啊!”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那鲜艳动人的一个红点,就被人狠狠咬住了,疼得她身子猛地一僵,惨叫起来。 男人却没有因为她的惨叫,就放过她,反而被这声音给彻底刺激到了,嘴里发出野兽般的低吼,右手不断挥起。 随着一声声的裂帛声响,实际年龄刚满十八周岁的花小妖,那副比绝大多数妙龄少妇还要动人的躯体,第一次完整展现在了异性视线中。 她挣扎,哭泣,撕扯,咬男人的手,两条修长的美腿,紧紧缠在一起,竭力来阻挡男人的入侵。 在清脆的耳光声响起后,刚趴在沙子上的毛驴,就夹着尾巴向更远的地方跑去了,就像花小妖那些保镖那样,在主子最需要他们的帮助时,他们也都变成了聋子,四下里散了开来。 唯有太阳俯视着大地,看到变成野兽的男人,粗暴蛮横的,把女孩子那双绝世美腿架在了他肩膀上,一手死死掐住她脖子,一手给自己解衣服。 嘶声的叫骂,拼命的挣扎,还有泣血杜鹃般的哀求,都在风吹在男人后背上,吹着他深吸一口气,发出一声兴奋的低吼,缓缓沉腰压下时,嘎然停止。 一滴晶莹的泪水,从花小妖眼角滑落时,她闭上了眼睛。 有流云被远处的风吹着,好像骏马那样向这边缓缓漂来,好像要见识下人类怎么繁衍后代的方式。 还有一只嗅到危险气息,就藏在沙子里的蜥蜴,当痛苦的轻哼声,逐渐变成猫儿般的吟唱,再变成一曲欢快的歌曲后,终于忍不住从沙子里探出了脑袋。 远远地,它看到一个金发女孩子,被坐在沙子上的男人抱在怀里,用力的上下耸、动着,还低头咬着她的身子。 女孩子应该很疼,应该反抗才对--她没有,只是用双手抱住了男人的后脑勺,下巴高高的昂起,那头金色秀发随风,随着她上下快速运动的身子,一晃一晃的。 他们这是在做什么? 老天爷听到蜥蜴在心里问出的这个疑问时,一条狗子大嘴一张,就咬住了它的脑袋,再吧嗒了一下,就被吞下了肚子。 毛驴特别讨厌老大在做这种坏事时被围观,哪怕这是一条啥也不懂的蜥蜴。 长长的舌头在狗嘴上绕了下,毛驴才有些满意的张嘴打了个哈欠,溜溜的跑到了勇士车的后面,抬头看着天上不断变化的流云。 流云变幻的速度越来越快,这也代表着风越来越大了,遥远的西北天际处,终于出现了一条黑线。 毛驴有些不安了,噌地跳了起来。 相比起从没有来过荒漠中的绝大多数人来说,以前两次来过荒漠的毛驴,仅仅用它动物神奇的第六感,就能感受到有危险临近了。 天边那一根黑线,就是沙漠风暴来临的趋势,相信用不了多久,整个世界就会被沙砾所掩盖。 刷啦啦,车头上的沙子被风吹的来回滚动,这是信风传来的信号。 信风越强劲,风暴就越大。 本来湛蓝的天,开始变的灰蒙蒙了,阳光也有了昏黄的颜色。 叮当一脆响,有粒豌豆大小的沙砾,敲打在了毛驴趴着的上方车窗上,惊得它一骨碌爬起来,接着弯腰低头钻进了车底下,从车子另一侧冒出头来,冲着远处的沙丘,发出了一声狼似的嚎叫。 它在警告这会儿效仿它与林舞儿家那条母狗恩爱时样子的方圆,黑风暴来临了,赶紧找地方躲藏吧。 只是毛驴的苦心注定没谁去管,无论是跪趴在地上,光滑的前额抵在沙子上,丰满结实的美臀被迫高高撅起的花小妖,还是扎起马步正在死命冲刺的方圆,都没有理睬它。 那对青年男女,已经彻底深陷繁衍后代的伟大运动中去了,如痴如醉,视天地万物为无物。 他们很快就遭到了惩罚,好像蝗虫过境般的黑风暴,呼啸着从沙丘西北方卷起,一下子把他们淹没,毛驴见状哀哀的嚎叫了声,把脑袋缩回了车底下。 沙漠黑风暴,绝对是沙漠上的魔王,没有谁能在它愤怒时还能保持曾经的优雅,沙丘就像由面粉堆成那样,一层一层的被揭走,体积迅速减少,别处却有新的沙丘在逐渐形成。 这就是在沙漠上最容易迷路的根本所在,沙丘是会移动的,在没有河流、树木为参照物的荒漠中,哪怕黑风暴后有太阳、星辰出现,能找到返回路途的希望,也很渺茫。 幸好秦摘花在踏进这片号称死亡之海的沙漠中后,就没打算再活着回去,因为他知道这可能就是他的使命-- 你们最终可能都要丧生在罗布泊内,有谁觉得这个宿命对你来说不公平,那么现在就向前一步走,退出七杀手,绝对不会有人嗤笑你们的。 秦摘花全身都被沙子埋起来,呼吸开始困难起来时,龙头当年曾经说过的话,却忽然从记忆最深处浮了上来,无比的清晰。 他甚至都能回想起龙头当时说这番话时,看着他们的眼神。 龙头的眼神一点也不严肃,更没有任何的讥讽,只有皓月般的平和,这证明他是在说心里话。 那是方圆趁夜非礼夜搜魂未果被驱逐出七杀手后的第二天早上,龙头在他们用早餐时说出来的话。 当时秦摘花还有些纳闷的:龙头为什么不在方圆没被驱逐时,说这些话呢? 没有谁问龙头这是为什么,就像没有谁向前踏出一步走,五个人站在那儿,腰板挺拔的好像被标枪,都静静的盯着老人眼睛,没有丝毫的退缩。 死有很多种方式,有上吊的喝药的心脏病突发吃鸡蛋噎死的--无论是哪种死法,都没有能够为国战死而光荣,伟大,留名青史。 人活一世,草木一秋,这是一句古话。 唯有思想境界达到一定境界的人,才能理解这句话所包含的真正意义。 毫无疑问,龙头精心挑选的七杀手,对待死亡的境界,已经达到了普通人无法达到的高度,就像已经在历史上留名的英雄那样,在国家、人民需要他们时,就会无视自己的生死,竭力完成该完成的任务,为后人谱写‘虽千万人,吾往矣’的热血篇章。 如果没有这种想法,秦摘花也不会在龙头谢世当晚,就独自潜伏进罗布泊深处,藏在那根石柱内,静候九幽夫人的到来。 秦摘花始终觉得,他的生命其实早在一刀劈下骆驼脑袋的那天就结束了。 他没死。 他现在所活的每一天,都是赚的。 那么现在被沙尘暴掩埋,最终窒息而死,也就是那么一回事了。 更何况,他已经身中两弹,正是这场突如其来的沙尘暴,算是把他从鬼门关上暂时拽了回来,让他,他那些敌人,都只得放弃厮杀,臣服在老天爷的暴躁脾气中。 唯一让秦摘花有些不甘的是,陈断玉可能会陪他死在这儿。 哪怕当年陈断玉也曾经亲耳听到龙头所说的那番话,没有向前一步走。 被他紧紧抱在怀里,早就因伤昏迷过去的陈断玉,同样有着视死如归的勇气,他遗憾,是因为他爱她,希望她能在他死后,还能幸福快乐的活好多年。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能够与心爱的女人死在一起,也是一种幸福。 所以别看这次罗布泊之行,可能要比两年前他在北朝地下古城所经历的更凶险一些,他的心情却很平静:那次,陈断玉是不再他身边的。 爱情的力量,确实是伟大的,能够让人蔑视死亡。 老铁这小子,这会儿应该咽气了吧? 秦摘花自己呼吸也艰难起来时,忽然想到了铁辽。 他们三人,是一起来罗布泊的。 想当年,龙头明明说七杀手,七个人一起来这鬼地方,依仗手中长刀来阻止邪恶的入侵,但到头来却唯有他们三个人。 方圆被驱逐、夜搜魂遁入空门,张翼在大战来临之前的退役,就算加上陪伴夏小韵左右的最大伏笔郭易秦,才仅仅是四个人,怎么可能发挥七把刀才能发挥出的超强威力? 秦摘花觉得,龙头肯定有所安排,只是自己三人不知道罢了,郭易秦肯定知道,可他能否一个人在保护夏小韵时,挡住那些杀不死的僵尸战士? 有谁能想到,两年前曾经去过北朝地下古城最后被漠北北给惊走的丰田秀敏,却出现在了罗布泊内,身边有数十名僵尸战士? 怪不得郭易秦带着夏小韵离开京华后,就电招他们三个人火速赶来,共同抵抗外敌--在遇到丰田秀敏、哦,不,现在应该称呼她为山原百代才对之前,秦摘花还不明白有谁会阻挡夏小韵回家。 无论是华夏相关部门,还是九幽世界那边的人,不都是希望夏小韵能回家吗,这还用的是护送? 只是郭易秦既然这样下令了,铁辽三人就这样照办就是了。 现在他们总算知道了,阻止夏小韵回家的敌人,竟然是来自东洋的山原百代。 跟随山原百代一起来的那数十名僵尸战士,就是两年前东洋去帮北朝人搞核试验时的交易:他们获得了病毒,并成功培育出唯命是从,没有恐惧、疼痛神经的僵尸战士。 仅仅是东洋人就很难对付的了,还有一个人也站在秦摘花的对立面。 说起来真让人难以置信,这个人竟然是夏小韵曾经的父亲,夏天问。 更让秦摘花等人没想到的是,夏天问原来是个高手,在刀式威猛的铁辽面前,丝毫不落下风,反而更加的亡命,眼睛都是红的。 东洋人阻止夏小韵回家的目的很明显:她希望能活捉小夏,从中获取对东洋有利的大利益。 那么夏天问呢,他与东洋人联手来对付夏小韵,可能是要为他亲生女儿报仇吧? 幸亏漠北北早就死了,如果今天她也在场,我们早就死了,唉--秦摘花想到这儿时,很想叹口气来表示对现实的无奈。 肺里却没有一丝丝的空气了,只有在眼前乱冒的金星。 第1405章 :我不喜欢废物的 这场沙漠风暴足足维持了十几分钟。 别小看这十几分钟的时间,这种等级的风暴过后,所过之处的沙丘都有所移动,越大的沙丘受风面就越广,如果有人站在天上往下看,就会看到最大的沙丘最先削平,被吹向远处,再形成新的的沙丘。 幸好毛驴藏身的勇士车是在沙丘下,算是背风的港湾,并没有受到太大的波及,可在风暴停止后,黄沙也已经把车轮给埋了大半。 毛驴打着喷嚏吐着嘴里的沙子,从车下钻了出来,仰天汪汪大叫几声向前面沙丘冲去,沙漠风暴来临时,它可是亲眼看到老大与花小妖,还在做那种事。 可能他们在光天化日之下做这种龌龊的事儿,才让老天爷很生气,鼓起腮帮子来了场大风暴要把他们掩埋,算做是惩罚了吧? 幸好这个沙丘还在原处,不过体积个头明显比风暴来临之前高大了许多,那对惹怒老天爷的男女当时根本无处可逃,应该是被活埋在下面了。 与毛驴一样,花小妖身边那些保镖,也从各自的藏身之处向这边狂奔而来,心中祈祷主子千万别有事,要不然他们就死定了。 原先停在沙丘上的五辆越野车,在风暴来临时就像火柴盒那样,被吹到了沙丘背面,有两辆只露出一个车顶,要想抛出来得费老鼻子力气了。 汪汪的狗叫声中,沙丘沙梁上忽然伸出了一只手,就像从地狱里逃出来的厉鬼的手,对老天爷竖起了中指,也不怕被打雷劈了。 接着一个脑袋钻了出来,张大嘴巴深吸一口气,用力摇晃。 看到大哥的脑袋后,毛驴很高兴,汪汪叫着围着他绕圈子,几次想抬起后腿在那颗脑袋上--狗子就这贱毛病,喜欢围着立柱、树干等竖着的东西撒尿。 幸亏它没有这样做,要不然估计会被老大一拳打成太监。 “呼哈!” 随着一声溺水之人冒出水面般的深呼吸声,一个满头金发的小脑袋,贴着方圆的胸膛冒了出来,也大张着嘴巴贪婪的呼吸着。 风暴来临后,如果不是方圆及时用衣服蒙住了花小妖的口鼻,再弓腰用双臂给她撑起一点点空间,估计她可能就会窒息而死了。 正在向沙梁上狂奔的保镖们,老远看到主子从沙堆里冒出来后,提着的心儿总算放了下来,保镖头子马上挥手对大家伙打了个手势,转身跑向了被吹翻后滚下沙丘的车子那边去了。 等会儿主子还得洗漱,饮用水都在车里呢。 “刚才,我以为我要死了。” 抬手推开伸着舌头来洗脸的毛驴,花小妖疲惫的闭上了眼睛。 “啥时候?” 方圆右手向外扒着沙子问道。 “就刚才。” 花小妖好像知道方圆想问的是什么,下巴搁在他肩膀上,睁开眼看着原处那些忙活的保镖,轻声说:“沙漠风暴来临之前。” 沙漠风暴来临之前,花小妖正在遭受男人近乎于疯狂的攻击,这对一个从没有经验的女孩子来说,那种感觉应该是跟要死了差不多,让她忽视了铺天盖地而来的风暴,陷进了恍惚的昏迷中,等她醒来感到窒息本能的抬起头时,一切都已经结束了。 她没觉得被方圆强行的快要死了,是一件丢人的事。 因为她很清楚,从她被当做花家家主来培养的那一天,成为这个男人的女人,就已经是她逃不脱的宿命了,无论她喜欢,还是不喜欢,都无法更改。 幸好她不用太委屈,从她知道某些事必然会发生开始,就一直拿她见过的无数青年俊才,来与方圆相比较,但没有哪个男人,拥有能让她忽略方圆的魅力。 “你是故意激怒我,对你做这种事的吧?” 男人在彻底释放过后,身体虽说会感到疲倦,不过脑子却会更加清醒了。 “我为什么要这样做?” 花小妖反问道。 “我也不知道,所以才问你。” 方圆想了想,实话实说:“我是真的不知道--咱们两个,本来谈的好好地,你都已经因前辈们的悲惨命运眼圈发红了,怎么就忽然骂我废物,激怒我了呢?” “因为你就是个废物。” 花小妖淡淡地说:“我承认,我是在激怒你,想让你对我做这种事,那是因为无论您是不是废物,我都只能把这具身体交给你。废物去九幽世界能够活着回来的希望,很渺茫。你若是一去不复返了,那我岂不是一辈子都无法品尝到男女恩爱的滋味?” 方圆眉头皱起,声音也冷淡了许多:“这感觉怎么样?” “也就这样吧。” 花小妖摇了摇头:“尝过这一次后,以后一辈子没有男人,我也会无所谓。对我来说,这种事情最多只是我必须要做的,就像我必须得告诉你那些秘密。方圆,能说的,我都已经说了,该给你的,我也给你了,希望你在死了后,就不要去我梦里来纠缠我了。我不是很喜欢--废物的。女人,从来都是崇拜强大的男人,你不是。” 方圆没再说话,扒沙的动作加快了。 尽管他们现在的身体还亲密纠缠在一起,他却觉得怀里这女孩子距离他很遥远,很陌生,甚至在人家面前,都有种说不出的自卑感,只想用最快的速度逃离她,永远都不再见到她。 “花冷夕死了。” 就在方圆闷声不吭的双手扒沙子时,花小妖又说话了:“食物中毒,死的很痛苦,死后的尸体是青色的,脸色狰狞的像魔鬼。” “他是你杀的吧?” 方圆手上的动作稍稍停顿了下,接着恢复了正常。 花小妖没说话,仰着下巴后脑枕在沙子上,看着方圆扒沙。 其实她也知道,方圆才不会在意花冷夕的死活--如果可以,他希望铁山帝国里那些中高层都死干净了:以灭绝他国种族来获取巨额利润的人,无论怎么死,又是死多少,也不会觉得惋惜。 “你杀他就杀吧,干嘛要把他死了的消息告诉我?” 甩了甩扒沙子扒的有些生疼的双手,方圆又问话了:“花冷夕,应该不是你家的人吧?” “花家,除了历代家主之外,其他家族成员,都是花家用来遮掩别人耳目的道具。早在上千年之前,第一代家主去了英国后,就选择了几个忠心可靠的仆人收为义子。” 花小妖解释道:“家主那样做,除了要掩人耳目外,还需要有能力的帮手来做事,壮大花家。刚开始时,他们还是能摆正自己位置的,但上百年过后,他们后人就以为他们本身就是花家一份子--” 方圆打断了她的话:“让他们以为他们是花家的一份子,这不是花家家主所希望的吗?好像唯有这样,花家才能像其他老牌家族那样,拥有自己家族的凝聚力。” “是,这确实是我们所希望的。” 花小妖点了点头:“但后来,他们不该试图染指家主之位。” “大家族中,只要是个出类拔萃的人物,就会垂涎家主之位的。这对花冷夕他们来说,并没有什么奇怪的。就拿花冷夕来说吧,他肯定以为你只是他们的小妹。虽说在某些方面能力要大过他们,他们却不甘心雌伏于你的脚下,听从你的指挥。” “你说的不错,他们确实有这样的想法。严格的说起来,他们有这种想法也没错,不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关键问题是,他们忘记了花家第一条家法。” “第一条家法是什么?” 方圆双手撑在沙子上,就像拔萝卜那样,把自己从松缓的沙子里拔了出来,站起身穿好衣服,抬手拍打了下身上的沙子,这才蹲下来,伸出了手。 花小妖摇了摇头。 方圆有些纳闷:“怎么,埋在沙子里很舒服?” “我的衣服被你撕烂了,不能出来。” 花小妖看向正在挖车子的那些手下,说:“你去那边,帮我拿衣服过来,车上有换洗的。” “没空。” 方圆说着,也不管花小妖的反对,伸手抓住她两条胳膊把她从沙子里拽了出来:“这不是有风衣吗?风衣一裹,啥都看不到了。哦,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 花小妖只好按照他所说的,用风衣把自己裹紧,屈起双膝坐在了下来,左手很随意的拨拉着沙子,去掩埋沙坑:“任何花家子弟,都必须无条件的遵从家主的每一个指令,其中就包括指定新任家主。如果有谁反抗,将会受到万毒钻心之惩罚。” 方圆明白了。 外人并不知道,年代久远实力庞大的花家,家主是无法在外界生儿育女的,就连花冷夕都不知道,他们兄弟几个与老家主、花小妖之间,并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 花冷夕他们,只是上千年前花家刚去英国发展时,所收的几个忠仆的后人,随着岁月流逝,慢慢演变成了花家的嫡系子弟。 他们以为他们是花家嫡系子弟,但花家历代家主从没这样认为,如果他们能遵从家主的命令,安心辅佐家主,那么将会世代富贵下去。 一旦有谁要违抗家主命令,试图染指家主之位,结果就只能是个死。 惨死。 来自九幽世界内的花家,要想在不知不觉间让他中毒而死,那绝对是轻而易举的,而且在让他死时,不会有丝毫的内疚。 必须得遵从家主的所有命令,这是花家上千年前就制订的家法。 觉得自己很有能力的花冷夕,以为他可以对抗家法,结果被搞死也就很正常了。 “花家投资铁山帝国的转基因工程,也是遵从九幽夫人的命令吧?” 方圆拿出一颗烟,吹了吹上面的灰尘,叼在了嘴上:“她希望,能借助外界的高科技,能研究出改变基因的成果,来解除白虹族都是鲛人的悲惨命运。” “夫人这样做,有错吗?” 花小妖反问。 “没有错。” 方圆吸了口烟,说:“不过,事情的发展,好像偏离了白虹所希望的,把几代的研究成果,当做了牟利的工具。” “哼。” 花小妖轻哼了一声:“所以,他们都该死。” 第1406章 :恩赐会随着时间消失 “他们确实该死,不过我倒是觉得,白虹要在这件事上,承担最主要的责任。” 方圆吐出一口烟雾,抬头看着又变成湛蓝的天空,说:“在铁山帝国满世界的推销他们的转基因弄作为,从中谋取暴力,试图用这种方式来灭绝他们不喜欢的种族刚开始,她就该出手的。” “但她却没有这样做。” 方圆看向花小妖:“你能不能告诉我,她为什么放任铁山帝国这样做呢?你该知道,受铁山帝国荼毒最深的,就是我们华夏自己。” 一阵风吹来,花小妖裹了下风衣,沉默半晌后才说:“你该知道,夫人是个女人。只要是女人,就会有被你们男人看不起的偏激,小家子气之类的。” 华族,身为最先与夏族组成华夏民族的组成部分,可谓是血统最纯正的汉民族了,如果没有那场大灾难发生的话,他们势必也会像夏族那样,在历经上千年的兵戈之苦后,在当今迎来盛世华夏。 他们遭遇了世人想象不到的灾难,身为尘世间血统最为高贵的华族,却被邪恶改变成了鲛人,无法像他们祖先那样,在外界昂首沐浴在阳光下,只能永世生活在那个充满了邪恶的九幽世界内。 诚然,君王这支华族遭遇如此大难,与外界能包容多个民族、演变成当今强大汉族的人们,并没有任何的关系。 如果是男人的话,只会羡慕外界同胞--可夫人是女人。 自从有了人类后,不管是东方的老天爷还是泰山奶奶、西方的上帝中亚的胡大长生天,都不曾真正了解过女人这种生物,那么历代九幽夫人在受苦受难、无论怎么努力都无法改变自身悲惨命运时,心里就会变态,见不得别人、尤其是曾经的兄弟姐妹幸福,也是很正常的。 这就好比跟你一起长大的发小,在你还是单身狗时就已经娶了个贤惠的老婆、又在外面包养了个漂亮小三,你就会觉得很不爽,盼着他最好被汽车撞死--九幽夫人就是这心态:我过的不好,凭什么你们就能幸福快乐呢? 正是基于女人这种‘正常’的心理,所以在铁山帝国成功研制出转基因农作物,大肆向华夏倾销(非洲、南美等国家,也是转基因的主要受灾区),从中谋取暴利时,九幽夫人选择了沉默。 这就是故意在纵容他们犯罪了,说不定还盼着有更恶毒的后果快点出现,那样她心理就会觉得平衡很多了。 这些年好像一直在女人堆里打滚的方圆,稍稍想了想,就明白花小妖这番话的意思了,苦笑了声说:“呵呵,如果我是女人的话,我可能也会这样做的。” 花小妖淡淡地说:“可你不是女人,所以你永远都不能体会到夫人所承受的那种痛苦。” “幸好我是男人。” 方圆屈指,探出没吸完的香烟,侧脸看着她:“这样说来,除了你们花家之外,九幽夫人应该还布置了别的力量在外界吧?你们花家,好像只是铁山帝国的董事之一。” “有。” 花小妖坦然承认:“而且那股子力量要比花家强大太多倍,现在已经到了尾大不掉的地步,基本算是已经脱离了夫人的掌控吧。” “哟,还有白虹玩不转的事?” 方圆来兴趣了:“她不是很牛叉吗?快说说,那股子力量是啥,又是做了啥了不起的事,能让白虹束手无策。” “好像夫人为难,你就很高兴似的。” 花小妖黛眉皱了起来。 方圆也没隐瞒自己的内心所想:“不错。说实话,从知道白虹存在到现在,我对她都没任何的好感,别看她是君王的后人。” “方圆,你不该有这想法的!” 花小妖有些生气:“难道你忘记那会我跟你说的那些了?我们的祖先,曾经承诺永远要忠于君王的!无论受多少苦,多少罪,都会--” “那是我们的祖先,不是我。” 方圆打断了花小妖的话,很冷淡。 “你!” 花小妖双眸瞪大,用力咬了下嘴唇。 “再大的仇恨,也有烟消云散的那一天,不可能世代流传下去。” 方圆也双手抱着膝盖,望着渐渐爬到头顶的太阳:“世人皆知,两千年前秦灭六国、汉刘邦逼的楚霸王乌江自刎,再到三国乱世,隋文帝杨坚重整山河,最后却被大唐帝国所代替--每一个朝代的变更,都会有无数人丧生,尤其是近代满清入关后,嘉定三屠,扬州十日等等。” 花小妖脸上的怒气,越来越盛,看着他的眼神,也变得更冷。 她听出了方圆这番话中的意思,他是以仇恨来形容恩赐。 方圆说的没错,自古以来历朝历代的变幻,都会死很多人,尤其是近代史上的满清入关后,更是用他们的野蛮,把汉民族的脊梁硬生生践踏,用了不到百年时间,就在汉民族骨子里种植下了深深的奴性。 到现在,某些‘公知’,‘有为青年’们,不是仍然吃饱喝足后拍着桌子骂娘,鼓吹西方、东洋多好多好,崇洋媚外的让人恶心,疯抢人家的马桶盖,看到棒子明星就哭着喊着的说小鲜肉我爱你? 这些人在做这些事时,可曾记起二战时伤亡的数千万同胞? 可曾知道那次震惊世界的三十万大屠杀的刽子手,相当一部分是来自朝鲜半岛? 这样的仇恨算不算深刻? 但他们有没有记住? 没有。 短短数十年,他们就已经忘记了这些,更何况华族的悲剧,已经发生了上千年之多? 人类,本来就是一群健忘的生物,无论是仇恨,还是恩赐。 相比较而言,仇恨的力量要远远大于恩赐的。 “你是说,君王对我们三家的恩赐,早在我们三家主上自杀谢世时,就已经还完了?我们现在,已经没必要再记住那些恩情了?” 花小妖的声音很冷,让越来越惹的阳光,仿佛都降低了好几度。 方圆没说话,拿出了烟盒又要吸烟,却被她一巴掌打掉,接着伸手采住了他衣领子,咬牙切齿的样子竟然有些吓人,寒声说:“方圆,我看错了你--你,会遭到报应的!不但是你,还有梨花山。” “你没看错。” 方圆也没有挣扎,就任由花小妖采着他衣领子,冷冷的说:“我就是这样一个人,我心里是怎么想的,我就怎么说。” “好,很好。” 花小妖缓缓点头,松开了他:“你走吧。不要再去九幽世界。你,没资格去那边的。” 方圆没说话,站起来拍了拍屁股,又对毛驴打了个响指,示意它跟自己走。 毛驴不明白这对那会儿还恩爱的男女,现在怎么就翻脸了,还能感受到花小妖此时身上散发出的杀气,这让它深度怀疑下一刻,她就会下令那些保镖,拿着冲锋枪对哥俩扫射,忍不住的锥锥叫了几声,意思是让老大哄哄这女人,免得吃亏。 “走!” 方圆头也不回的厉喝一声,让围着花小妖打转的毛驴吓了一跳,再也不敢叫唤了,夹着尾巴溜溜的跟了上去。 “方圆,我不许你去九幽世界!” 花小妖愤怒的尖声叫道。 正在捣鼓车子的那些保镖,看到主子很愤怒的抬手挥舞,貌似有翻脸的趋势后,马上就放下手头工作,快速跑了过来。 “就是你请我去,我也不会去的。” 方圆依旧头也不回,冷冷说了句加快了脚步。 “那你告诉我,为什么!” 花小妖追了两步,脚下一个踉跄,摔倒在了沙子上。 她初次经历那种事后,浑身都酸软无力,有些疼痛。 方圆总算是回头了,停住了脚步:“为什么?嘿嘿,刚才我已经说得很清楚了。你也充分理解了,还用我再说废话?” “不,不是,你绝不是因为君王对我们的恩赐,已经报答完了。因为你该知道,当前你的先祖,还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花小妖从地上爬了起来,愤怒过后脑子多少清醒了一些。 站在沙丘斜坡上的方圆,昂首看着花小妖,看着她那些保镖从两侧冲上了沙梁,都虎视眈眈的盯着他,大又一言不合就开枪杀人的意思。 “你说,你究竟是为什么?” 花小妖这次没有挥手,让那些保镖滚蛋,只是固执的追问方圆。 “你知道陈婉约,死得有多惨吗?” 方圆沉默了片刻,才轻声说:“陈婉约,好像不是我们几家的人吧?” 花小妖愣怔了片刻,才咬着牙的恨恨说道:“原来,你就是为了那个贱人,就要放弃--” “闭嘴!” 方圆冷叱一声,打断了花小妖的话。 花小妖没闭嘴,依旧恨恨地说:“呵呵,她就是个贱人。方圆,你也是。不但是个废物,更是个不折不扣的贱人。为了一个四十岁的老女人,竟然要无视方夏花几家历代先祖所付出的牺牲,不顾华族同胞还在水深火热之中--” 方圆第二次打断了她的话,语气阴森的说:“再敢说一个字,你就会死!” 亲耳听到方圆敢威胁主子后,保镖头子脸色大变,立即挥手。 十数个保镖,立即端起了怀里的冲锋枪,枪口对准了方圆。 毛驴一个纵身,抢在了方圆面前,脑袋俯下下巴贴着沙子,翻起嘴唇露出了锋利的獠牙,后背上的毛发全都竖了起来,盯着花小妖的眼神,也有了野兽才有的凶残。 它从没有用这种态度对待过花小妖,相反它还很喜欢这女孩子,能够在男人们羡慕嫉妒的目光中躲在她怀里,是它最喜欢做的事。 不过当花小妖与方圆剑拔弩张要开战后,它却义无反顾站在了老大这一边。 花小妖的嘴巴张了张,很想继续说出她想说的话,却又不敢。 她也能清晰感受到,只要她一挥手,方圆就会在第一时间给予她最致命的打击。 而且她也不能下令击毙这小子,但又不甘心就这样放任他走掉。 一时间,双方僵立在了当场。 轰隆隆--就在花小妖用力咬住的嘴唇,已经有血丝淌下时,北面最大的沙丘下面,忽然传来了直升机螺旋桨的轰鸣声。 第1407章 :一晃就消失了的影子 三架黑绿色的武装直升机,从北面沙丘下面缓缓出现,就像三只俯视大地的苍鹰,舱口有枪管探出,与直升机底部的机载重机枪,一起对准了花小妖那些保镖。 最中间的那辆直升机舱门口,站着一个身穿黑色紧身皮衣皮裤、戴着大墨镜的短发女郎,高腰马靴到膝盖,身材火辣的能让人流鼻血,左手扳着舱门,垂下的右手中拿着手枪。 三架直升机的出现,立即吸引了地面上所有人的注意。 尤其是枪口对准了花小妖那些保镖--这些人再怎么厉害,也逃不过武装直升机机载机枪的扫射,眼里都浮上了惧意,本来对准方圆的枪口,全都悄悄垂了下来。 大家伙相信,在这种情况下,谁要是不小心走火,估计马上就能被打成筛子的。 花小妖倒是面无惧色,抬起的小脸上带着讥讽的冷笑,盯着飞机上的紧身皮衣女郎。 女郎也对她还以冷笑,在飞机盘旋着降落到距离地面还有四五米时,纵身跳了下来。 直升机马上腾空,在僚机的配合下,从前、左右三个方向,对花小妖那些人布成了扇面攻击阵势,不过却慢慢后退,这是摆明了不想让螺旋桨的轰鸣声,干扰到下面人的说话。 “楚楠楠,你什么时候敢对我举枪了?” 等紧身皮衣短发女郎快步走到方圆身边时,花小妖才冷冷地问道。 “谁敢拿枪对着我男人,我就宰了她。” 楚楠楠摘下墨镜,满脸都是毫不在乎的大咧咧样子,还有空拿脚轻轻踢了毛驴一脚,骂道:“贱狗,看到姐姐来了,都不知道摇尾巴欢迎?” 毛驴赶紧摇着尾巴人立而起,两条前爪趁机按在楚楠楠胸前,伸出舌头求洗脸,却被她在脑门上抽了一下,锥锥叫着跑后面去了。 花小妖可没因为楚楠楠出身草根,现在就是个演戏的就小看她,一来是因为她是方圆的女人,二来则是只要她出现,就代表着卡秋莎也来了。 身为西伯集团小公主的卡秋莎,那是个不次于花小妖的存在,甚至在某些方面更加强势一些,毕竟她家那个老东西,可是与俄罗斯铁腕总统关系很铁的。 如果不是波斯塔夫出面,楚楠楠本事再大,也不可能出动武装直升机来华夏境内耀武扬威的,更何况这几架武直飞机的机身上,都涂着华夏军徽呢。 “呵呵。” 很明显,花小妖不屑自降身份,与一草根戏子说话,而是看向了方圆冷笑道:“原来,你在来之前就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准备与我翻脸,对不对?” “这算是有备无患吧。” 方圆淡淡地说道:“你刚才好像也亲口跟我说过,女人心思是最反复无常的了。我不敢保证我在听你说出那些真像后,还能鼓足勇气去九幽世界内送死。你会不会因为我的不愿意,就对我痛下杀手。” “你,不理会夏小韵的死活了?” 花小妖反手擦了擦嘴角的血丝,冷冷地转移了话题。 “我现在想通了,她回家是不会有危险的。” 方圆说:“而且,也不止一个人,嘱咐我在雪落唐王之前,不要擅自去那鬼地方。当时我就是脑子发热,才万里迢迢的跑来了。现在我清醒了--为了她,实在没必要牺牲自己,去满足那些邪恶的胃口。” “夏小韵,没有爱错你。” 花小妖死死盯着方圆,过了很久后,才语带讥讽的说道。 “那是我们俩的事,还不要你费心劳神。” 方圆不以为然的笑了下,侧脸抬手在楚楠楠的脸蛋上掐了一把:“哟,这手感越来越好了啊。” “那是自然。” 很有些恬不知耻嫌疑的楚楠楠,得意洋洋的说:“为了能得到您的宠幸,我必须得加倍努力,不断完善自我才行。来,你来摸摸我这儿,手感更好的。” 花小妖见不得这对男女,当着她的面就在这儿打情骂俏的,本能做了个干呕的模样,转身就走。 “等等。” 方圆却叫住了她。 “还有什么事?” 花小妖停住脚步,回头看着他:“看到实力占优后,就不想放我离开了?” “我还没有你想象的那样绝情,不会因为大局所在,就忽视人的正常感情。” 方圆很干脆的说:“你还没有回答我,白虹早就布置在外界的那股子力量。” “听说过展翅会吗?” 花小妖沉吟片刻,才缓缓的问道。 展翅会是什么玩意,方圆还真没听说过,刚要摇头时,楚楠楠却抢先说道:“我知道!” “那你告诉他吧。” 花小妖冷冷扫了她一眼,回头快步走下了沙丘。 她那些保镖,也迅速后退,眼睛一直盯着天上的几架武装直升机,不住的吞咽口水。 他们是真怕跟随花小妖走下沙丘后,那几架飞机扑上来,用机载重机枪把他们给突突掉。 幸好,直到他们都钻进车里,启动车子向南边狂奔出老远后,那几架飞机依旧在远处天空上盘旋,不曾追来。 给花小妖开车的保镖头子,这才如释重负的重重吐出一口气,接着神经就绷紧了:他吐气的这个动作,摆明了表示他刚才有多害怕,这可不是一个合格保镖该表现出来的。 一个合格的保镖,就该不怕死才对,唯有这样才能在主子遇到危险时,挺身而出,就像大家伙枪口对准方圆时,他身边那条土狗就纵身挡在他前面那样。 想到主子会从自己的长松一口气的表现中,看出自己连一条土狗都不如,肯定会相当生气后,保镖头子心里就开始打鼓,腮帮子不住的抽抽,开始‘幻想’回家后,花小妖会怎么收拾他了。 “我刚才也是很害怕的,这是活生生的人才会有的本能,与是否忠诚没任何关系的。贝卡,你别担心。” 花小妖的声音,忽然从背后传来,语气中不但没有带着任何的责怪意思,甚至还有着从没有过的温柔。 这让贝卡相当的受宠若惊,瞬间就有了泪奔的冲动,手一哆嗦车子轻晃了下,赶紧稳住,大着胆子回头看着主子,结结巴巴的说:“谢、谢谢大小姐的理解。” 花小妖摇了摇头,脸上带着若有所思,还有些担心的样子,回头看了眼。 刚被大小姐理解过后,贝卡胆子大了很多:“您在担心什么?大小姐,我发誓,他们真要追上来,我绝不会有丝毫的畏惧,圆死也要保护您的安全!” 花小妖笑了。 贝卡眼珠子一直立,顿时就热血沸腾了起来。 花小妖从没对他们这些人笑过,大家伙私下里大着胆子谈起主子时,曾经说只要她能对自己笑一下,就是为她去死也心甘情愿的。 就在贝卡兴奋的神经末梢都开始发抖时,花小妖轻声说:“与其说是担心,倒不如说是怕。我怕的不是方圆,更不是楚楠楠他们--我怕得,是在沙漠风暴来临时,那个从我们眼前一晃就消失了的影子。” “一晃就消失了的影子?” 贝卡呆愣了下,本能的问道:“沙尘暴袭来时,我们怎么没看到什么影子?” “那是因为你不是方圆。” 花小妖低低的回了句,脑袋后仰靠在了椅背上,就像刚才的贝卡那样,也长长的吐出了一口气,闭上了眼睛,喃喃地说:“我们应该,能骗过了他们。” 贝卡更加云里雾里了,实在搞不懂大小姐在说什么,影子在哪儿,他们又是谁,不过他可不敢再多嘴问什么了,唯有用最快的速度逃离这个鬼地方,才是最该做的。 花小妖也没打算告诉他,在闭上眼后,脑海中又浮上了只要想想就会心跳加速的那一幕。 正如她自己所说的那样,她这次出现在方圆面前,就是来‘陪睡’的,要把自己的完美娇躯交给那个家伙,这次不做,方圆一旦嗝屁,那么她就得守一辈子活寡了。 只是花小妖终究不是楠楠姐那种为了爱情就不在意脸皮的人,要想让她在光天化日之下,主动宽衣解带与方圆困觉这种事,她还是做不出来的。 那么骂男人废物,激怒他来用强这种小手段,花小妖绝对是新手拿来。 事实上她也很成功,最起码也是成功了一半--另外一半呢,则是来自方圆,那家伙现在可不是那种‘肥猪拱门’就拒绝的主,在看出花小妖的用意后,也就半推半就、哦,是将计就计的把好事给做了。 本来呢,依着花小妖的意思,是在恩爱完毕后,再拿捏出一副羞愧嗨死的嘴脸,狠狠給他几个耳光,随后就夹着腿子的扬长而去了,却没料到有风暴袭来,铺天盖地的,恰是在这对男女最不愿意分离的时候。 圆可被活埋,也不能放弃幸福的。 这对有着‘为爱献身’思想的男女,都不约而同忽视了风暴来临--花小妖是恍恍惚惚,方先生是欲罢不能。 不过,就在黑风暴席卷大地时,仿佛已经被暴风卷走在天上飞翔的花小妖,忽然听到方圆在她耳边低声说,有一道影子从他们身边掠过,速度极快,快到他也没捕捉到,再想仔细看时,那道影子就仿佛稀释在了沙暴中。 两个人被沙子掩埋后,方圆又在花小妖耳边如此这般的说了几句--然后,等两个人从沙子钻出来后,就有了翻脸的这一幕,楚楠楠的及时出现,也算是为这场戏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花小妖丝毫不怀疑方圆的眼神会出问题,要不然他不可能活到现在,他说有道影子趁着黑风暴藏在了他们身边,那么就一定会是这样。 黑风暴来临之前,方圆死也要去追夏小韵。 黑风暴过后,方圆却在十数个枪口的点化下,死都不去了。 他这截然不同的态度,本身就代表着他看出了什么。 难道说,他真看出了什么? 花小妖想到这儿时,秀眉微微皱了起来,联想到了分手时,方圆非得追问她那股子尾大不掉的势力是什么了。 “尾大不掉,尾大不掉。” 花小妖睁开眼睛看着车窗外,喃喃地说:“没有夫人的纵容,怎么可能会尾大不掉?” 第1408章 :展翅会的传说 展翅会这名字听起来,确实正能量十足,寓意展翅高飞的意思。 不过方圆以前确实没听说过有这么一个会社,想让花小妖给解释一下时,楚楠楠却抢先回答,她知道什么是展翅会。 对此,方圆很是惊讶:胸大无脑的楠楠姐,怎么可能会知道他不知道的事? 方圆那包含着纯度无知的目光,让楚楠楠更加得意。立即卖弄口舌,叭啦叭啦的说了起来。 其实楚楠楠能够知道展翅会的存在,那也是因为她最近正在拍摄一部与此有关的电影,曾经详细阅读过展翅会的资料。 根据西方古世纪流传下来的古书机载,展翅会起源于公元两千多年前,可谓是历史悠久了,他们自称从诺亚方舟中存活下来的人的后人,通晓天地自然以及宇宙的奥秘。 据说,早在大洪水之前有一个名叫麦拉的人,有两个老婆,大老婆生了两个男孩,小老婆生了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这四个人最拿手的事,就是自然科学探索。 一个研究地上的人类,他将家养山羊和野羊群分开,并且第一次使用石材和木材建造房屋;还有一个是音乐家,一个精通冶炼钢铁的技术;最小的妹妹发明了纺织技术…… 总之,这兄妹几人是相当厉害的,这一段记述和《创世记》中并无两样。 不过展翅会的故事,在后来还在继续:四兄妹知道自己对自然的探索,会引起神的震怒,宇宙的伟大建筑者必将以水火惩罚窥视神之秘密的人类。 知道自己等人必死无疑,在洪水来临之际,为了让伟大的学问流传人间,四兄妹将知识镌刻在两根石柱之上,希望能把文明传承下去。 接下来便是古代展翅会的登场,这部分记载开头引用《创世记》的章节:洪水消退之后,很厉害的四兄妹挂了,他们在死前都虔诚的忏悔过,被如潮抹马屁给拍的很舒服的神高兴了,并且决定不再毁灭人类。 然而,愚蠢的人类并没有忘记对神之领域(自然科学)的探索,只是碍于脑汁不够用,无论怎么琢磨,也只是停留在祖代相传的技术上,大家伙还是整天苦哈哈的。 不过却有些人得到了四兄妹留下的石柱,从中学到并掌握了自然科学和几何学的秘密,根据这些知识他们知晓了人只不过是神的‘不完善的复制品’。 这些人还发现,如果通过自身努力,就可以克服人类自身精神,身体上的缺陷,从而回归神的领域,却不想再将伟大的学问透露出去。 于是,他们就组成了一个秘密结社,采用口令暗号和秘密的握手方式表示身份、同时区分在团体中的级别和工作中的职务。 西方历史上那些与神话色彩有关的伟大建筑,基本都是出自他们的手中,包括英国的巨石阵,貌似也是他们鼓捣的,到现在都没让后人搞清楚,他们是怎么捣鼓出来的。 据说到了后来,这批掌握了人类知识的人中,有个人叛变了,把该神才能知道的某些事,泄露了给了愚昧无知的人类。 于是呢,野蛮无知就知道每天拿着石斧、打棍子四处抢劫他人的人类,忽然就变聪明了,不但漫山遍野的开发房地产,还特么的四处散布谣言,说一公斤就等于两市斤啊,太阳比地球可大老鼻子了等等。 叛徒的出现,让展翅会其他人无比生气,害怕泄露神才有资格知道的文化,会给全人类带来无法躲避的灾难,就决定要惩罚他:把他架在火堆上,活活的烧死了。 我让你再到处妖言惑众的! 你可知道,愚蠢的人类掌握神的知识后,就会逐渐开发出汽车、暖气蒸汽机之类的东西来污染空气,产生纯度很高的雾霾;就会研制出能让虫子灭亡、让庄稼大丰收的农药,来污染地下水;就会研制出各种奢侈品,让人去努力追求,不惜割腰子卖肾的去换取一个破手机,跑人家国家看到人家马桶盖可以当饭盒用,哭着喊着的也得买回来等等。 总之,展翅会的精英们就觉得,人类唯有永远无知下去,才能保持尘世间的天蓝水绿,鸟语花香,人们才不会因为物质生活就把自己的灵魂卖给魔鬼。 要汽车干嘛,要手机干嘛,走路靠走,通讯靠走,想女人了拿起大棍子把你妹给打昏了抢回家去困觉--这种原生态的生活,才是最好的啊。 懂得科技文明大肆发展后,最终会把全人类都摧毁的展翅会,虽说处死了那个胆敢违背神的旨意的叛徒,但潘多拉魔盒已经被打开,覆水难收了,只能眼睁睁看着人类越来越聪明,今儿懂得吃饭得用筷子,明儿知道擦屁股最好是用纸。 神的文明,被愚蠢的人类开发殆尽,终于从石器时代发展到青铜器时代,再到冷兵器时代,最后坦克大炮都特么的出场了,恭迎热兵器时代的降临。 坦克飞机大炮已经出现,核武器还会远吗? 更何况,随着医术、粮食丰收的大肆发展,人类数量开始急速膨胀,从数千年前的区区上千万人,发展到了数十亿。 地球不堪重负了啊,都被愚蠢的人类给压得下沉了好几米,几次差点脱离轨道--这怎么了得? 眼看世界末日就要来临的展翅会精英们,一看再这样任由发展下去,最后大家伙都得玩完,无奈之下在求问神的旨意后,决定要给地球减压:让一批智商低级的种族,彻底的被淘汰掉。 全世界,最多只适合两亿人生活就好了。 像掉进煤炭堆里就看不见,只看到俩白眼球,你喊他名字他又露出一口大白牙的黑色人种,叉叉掉;像有事没事就总在家里生孩子,脑袋上还缠着一圈破布显摆自己多有钱的某些亚洲人,叉叉掉;像身高体壮好像北极熊那样,吃饭太多还爱喝酒,远看很漂亮,近看皮肤上都是汗毛孔,脸上有雀斑的白人,叉叉掉-- 怎么才能叉叉掉这些人啊? 好办,毕竟展翅会可是学问的集中营,随便搞出个黑死病,欧洲不就有数千万人挂掉了吗? 再来点黄霍之类的,就是让勇敢嗜杀的蒙古铁骑横扫欧亚非大方,实在不行再出个叫希特勒的大魔王,稀里呼噜乱杀一场,等局势不好控制时,才能派出王牌打手美国佬,扔两颗原子弹震震那些狗日的。 总之,上世纪五十年代之前,所发生的大规模战争啊,瘟疫啥的,都是展翅会那些文化人在幕后操作的,也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果。 毕竟很多国家首脑,都是展翅会的低级会员,遵从老大的意思万玩几场战争游戏,金融风暴还是很轻松的。 可让他们有些羞恼成怒的是,人类真是越来越狡猾了,知道再这样玩下去的结果,就是兔子打架得益的是农夫,说啥也不干了,立即叫停,坐在谈判桌上以文明方式来解决问题。 我靠,战争打不起来了,金融战死得又是那些高素质文化人,低级凡夫俗子受害率几乎为零啊,这可不行,得改变策略。 于是,展翅会决定搞基因战。 神说,基因是个好东西啊,只要愚蠢的人类常年吃转基因的饭食,用不了多久就能得恶性肿瘤啊,受精率下降啊,最后达到身死族灭的下场。 神又说,先从非洲啊,阿根廷这些地方搞试验吧,看看他们能熬多久。 哦,对了,也别放过华夏啊,那些人太能生了,还又特聪明不要脸--以前想让他们唯我独尊,那是因为他们有骨气,东洋鬼子那么牛比,也没伤到他们筋骨,仍能在废墟中骄傲的屹立不倒。 但现在不一样了,到处都是崇洋媚外的沙比青年,吃着老子种出来的粮食酿出来的酒织出来的衣服,却吃饱了骂娘,说国家这不好那不好的,一群忘记祖宗是谁的家伙,活着还有啥意思? 于是,展翅会的精英人士,在祸祸非洲诸国的同时,也开始大肆像华夏倾销转基因产品,希望那些脑残青年更脑残。 不过白米中的老鼠屎总是少数的,绝大部分华夏人还是相当有骨气的,圆可蹲茅坑也不用岛国马桶盖;圆可用华为也不用水果;圆可去喜欢贾玲也不理睬棒子明星--最关键的是,当邪恶的矛头对准华夏时,其当家人是相当理智冷静的,就像一太极高手,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化危险与无形。 “末了这些是我自己加上去的,你可以当故事听。” 就在方圆听得特别出神时,楚楠楠抬手擦了擦嘴,笑嘻嘻的说:“其实呢,整个故事,包括展翅会,也只是传说而已。我还听人说,美国好几任总统都是展翅会成员呢。” “你故事讲的很好,引人入胜,欲罢不能的。” 方圆抬手,在楚楠楠丰满的翘臀上拍了一巴掌,啧啧称赞这手感确实比脸蛋要好。 不要脸的楠楠姐,马上就吃吃笑着依偎在了方圆怀中,媚眼如丝的样子,低声说了几句什么。 “我也是求之不得的,走。” 方圆拥着楚楠楠结实有弹性的腰肢,快步走向了越野车那边。 “你真不去找夏小韵了?” 当方圆启动车子,调头向来路开去后,楚楠楠忍不住地问。 “不去了。” 方圆摇了摇头:“我去,还是不去,她都没危险的。” “那,你说的老铁他们--” 楚楠楠又要问什么时,方圆打断了她的话:“有没有玩过那个啥震?” 楚楠楠愣了下,接着故作羞涩的抬手,打了方圆胸膛一拳:“讨厌,你把人家当什么人了--你开车,方便吗?还有啊,这后面这贱狗能不能闭上眼?” 车轮滚滚,趟出一条黄龙尾随,张牙舞爪的追逐着远去的车子,很快就消失在了一座沙丘后面。 天上的直升机也走了,这地方重新恢复了该有的安静。 一只蜥蜴,探头探脑的露出脑袋,确定没有危险刚要钻出来时,却又刺溜一声缩了回去--它看到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妪,僵尸复活般的从旁边沙子里钻了出来。 第1409章 :可怕的梦魇 不会游泳的人在清醒时落水,他会极度恐惧,拼命的挣扎,双手抓住什么死都不会松开,最终结果就是溺毙,甚至还有可能拖累救他的人。 这就是在清醒状态下出现的悲剧,但假如一个昏迷了的人落水,无论他会不会游泳,他都不会挣扎,只会静静的躺在水底,被救上来后生还的可能性反而很大。 被黄沙埋掉就好比是溺水,如果铁辽还处在清醒状态下,求生的本能就会促使他拼命扒开沙子试图逃出去,结果却有可能因沙层太厚无法逃出,只能白白浪费体力,消耗肺部氧气,最终只能窒息而死。 幸好在黑风暴席卷大地之前,他就已经昏迷了。 不昏迷不行--无论他身体素质有多么的彪悍,意志力有多坚韧,在后脑被重物狠砸了一下后,都得立马昏过去。 趁着他与两个僵尸战士厮杀,在背后趁机偷袭的夏天问,在用一个拳头大的石头狠狠砸在他后脑上,把他砸昏,正要扑上去结果他的性命时,黑风暴就像平地腾起的魔鬼那样,呼啸着席卷而来。 铁辽、秦摘花陈断玉三人,与山原百代、夏天问领衔的数十僵尸战士厮杀搏斗的场面,如果拍成电影的话,绝对称得上是大片,大场面。 不过在天地之威面前,与人类看两群小蚂蚁打架没什么区别,只需用脚轻轻一搓,战争就必须得立即终止了。 这次黑风暴横掠荒漠的威力相当大,时间也超长,许多小山大小的沙丘都移位,那些从没有遭遇过这种情况的僵尸战士,无视山原百代拼命吹响的哨子(命令它们立即趴下来隐蔽),左奔右突的四处逃窜。 不停老大命令的结果,往往就是个死。 这些武力值、抗击打能力极强的僵尸战士,被狂风吹到天上,就像断了线的风筝那样,随着狂风一泻千里,连哀嚎都来不及发出。 只要能及时找个大沙丘藏在风的背面,用衣服把自己脑袋蒙住,尽可能的蜷缩起身子,最多也就是被沙子掩埋,只需屏蔽呼吸好像潜藏在水中那样,耐心等风暴过去再挣扎着爬出来,那么活下去的希望就很大。 可一旦被大风卷走,那就有可能扶摇直上三千里--倒是不用受活埋之苦,但被摔死的可能性就要超过百分之九十九了。 痛感神经已经被病毒麻痹的僵尸战士们,终究不是科幻电影里的终结者,脑袋被砍下来后会死,从高空摔下来,也同样会被摔死。 侥幸摔不死的,也会在落地后不等爬起来,就会被巨量的沙子埋起来,变成沙丘地基的一部分,要想重见天日还不知道得多少年之后。 黑风暴过时,所有沙子就像有了生命的魔王那样,张牙舞爪的咆哮着,嘶吼着仿佛要把世界给撕成碎片那样,可当风过后,它们就会有了片刻的圆静,然后再唰唰的垂直落下来,好像下了一场沙雨。 没去过沙漠见识过风暴的人,永远都无法想象前一秒还能把小山般沙丘给吹跑的狂风,怎么就会忽然间消失,让所有被席绢到半空中的东西,对偶垂直降落下来,是一种多么奇怪的现象。 铁辽亲身经历了这样的风暴,却没有亲眼看到。 等他终于从被巨山压住的窒息中醒来时,已经是风暴过后了,后脑还是撕裂般的疼痛,仿佛有直升机螺旋桨在耳边疯响的耳鸣声,更是让他头疼欲裂。 疼痛的滋味虽然不咋样,不过在有时候却是比麻木等感觉要很多,最起码证明人还活着,疼痛的身体部位还属于自己-- 疼痛,也远远不如窒息可怕。 疼痛中的恐惧,又能让人在极短的时间内,爆发出让人无法想象的能量,用来逃出险境,如果不能在这极短时间内逃出来,那么就只能陷进死亡中了。 铁辽的运气不怎么样,他在短短十数秒时间的拼命挣扎,并没有看到他所渴望的篮坛,呼吸到他最迫切需要的空气。 十数秒的挣扎,就夺走了他全部的体力,意志力,无孔不入的沙子趁机随着他的挣扎,迅速填充着他在静止不动时有限的空间,挤走了最后一丝空气。 铁辽拼命挣扎的动作慢慢停止,迅速跌进无法描述的黑暗中,却能清晰感受到肺器官即将爆裂,一个女孩子从混乱的脑海中浮起。 那是南诏樱花,就站在他触手可及的地方,满脸焦急的样子,呼唤着他的名字,向他伸出双手--铁辽拼力的伸出右手,希望能抓住女孩子的手。 可无论他怎么努力,最多也就是用指尖碰到她的指尖。 “铁辽,快,加把劲,快!” 仿佛是站在虚空黑暗中的南诏樱花,凄声大喊着,泪水从白玉般的脸颊上滑落:“别放弃,你形的,你一定能行的!我不能没有你,我们的孩子不能没有爸爸!” 我们的孩子? 已经彻底绝望了的铁辽,听到这几个字眼后,骨子里全部的求生欲望,被一声怒吼给激发了出来,猛地伸手一把抓住了南诏樱花的手腕:“啊!” 呼啦一声,铁辽被一只手硬生生从一人多深的沙子中拽了出来。 他无比渴望的空气,就像承受不住的高压气体那样,从他的口鼻,他全身的每一个汗毛孔,都迅速挤了进来,让他干瘪的肺叶猛地充盈起来。 死里逃生铁辽,发出一声幸福到极点的呻、吟,睁开了眼:“啊--樱花!” 南诏樱花猛地从床上翻身坐起,嘶声喊道:“铁辽!” 可能是因为那晚太过疯狂的原因,也可能是在雨夜最好不要做老天爷正在做的那种事的惩罚,铁辽走后的第二天下午,南诏樱花就病了。 发高烧。 人在情绪极度低落时,本来就不愿意动弹,尤其是与心上人分离,还有可能是永远的分离,疾病就会趁虚而入,施展它的魔性,一个劲的蛊惑女孩子不用去医院,只要好好睡一觉,等醒来后就能看到她的爱人,就能被爱人牵着手走在小河边,沐浴在幸福的阳光下了。 南诏樱花受到了疾病的蛊惑,在察觉出自己可能是发烧后没有去看医生,而是选择了闭上眼睛睡觉。 她不知道昏睡了有多久,就像她只要不打电话,酒店服务生就不会擅自来打搅她那样,她只知道自己在昏睡中,好像回到了她的家乡北海道,疼爱她、被人斩杀的父亲又活了,正在院子里摆弄他那些花草。 那是在南诏博士被人把脑袋劈成两半后,南诏樱花最渴望的一幕。 她坐在太阳伞下的藤椅上,耳朵上带着耳机听着音乐,手里捧着一本书,幸福的微笑着,看着父亲侍弄那些花草。 太阳爬到头顶时,南诏博士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回头笑着问她饿了没有。 很是娇嗔的点了点头,说自己饿得几乎要吃下一头牛了,让父亲赶紧去给她做她最爱吃的意大利面。 南诏博士满脸溺爱的神色,连声答应着走了过来--向往常那样右手勾住她后脑勺,俯身低头要在她光洁的额头上轻吻一下时。 南诏樱花惊骇的看到,父亲的脑袋,忽然变成了两半! 白花花的脑浆,伴随着鲜红的鲜血,向外喷溅开来,可他却依然站在那儿,分成两半的脸上,还是带着和蔼的笑容。 一个脑袋左右分开变成两半,还像以前那样笑着说话的人,得有多可怕? 南诏樱花本能的抬手把父亲推开,嘶声尖叫着向别墅门口冲去,鞋子都跑丢了。 南诏博士在后面追,边追边喊:“樱花,你跑什么?快过来,来爸爸这儿,我是不会伤害你的!” “走开,爸,走开!” 南诏樱花刚跑到别墅铁栅栏前,左脚却被已经扑倒在地上的南诏博士抱住了,抬起分成两半的脑袋,呵呵的笑着,丝毫不顾女儿的凄声哀求,举起了右手。 他的右手上也全是鲜血,每一根手指上的手指甲,像戴了指套那样细长,弯曲,还闪着妖异的蓝色。 “走开,爸,你走开--救命啊,救命!” 南诏樱花也很爱她的父亲,只是当他忽然变成这么骇人的样子时,从没有过的恐惧,战胜了父女之爱,让她魂飞魄散下只是用力抓住铁栅栏,对外嘶声大喊救命。 铁辽出现了,冷峻的面目,雪亮的长刀,浑身上下都散发着诸邪尽退的凛然正气,一步步的走了过来。 “铁辽,快来,快来救我,救我!” 南诏樱花狂喜,左手紧紧抓着铁栅栏以防被父亲拖走,右手伸了出去,尽可能伸向铁辽,希望他能赶紧扑过来,拉住她的手。 铁辽却走的很慢,貌似很艰难。 “铁辽,你怎么了?” 南诏樱花喊出这句话时,才蓦然发现铁辽浑身都是献血,脚下也有几个缺胳膊少腿的僵尸,死死抱住他的双腿,不许他走过来。 不过他依然在走,走向南诏樱花,每一步都走的那样简单,脚步过处的路上,留下一道触目惊心的血迹。 “铁辽--呜呜,快来,快来,我坚持不住了!” 南诏樱花哀哀的哭泣着,双脚被南诏博士抱住极力后拖,她能做的就是死死抓住铁栅栏,不被拖走。 被好几个僵尸抱着腿的铁辽,终于一步步的走到了铁栅栏前,艰难异常的伸出了左手:“樱花--来!” “铁辽!” 南诏樱花拼命伸出右手,去抓铁辽的手。 双手十指指尖相碰时,南诏博士发出一声嚎叫,猛地向后一拖,又分开了。 “铁辽!” 南诏樱花也发出绝望的嘶吼,拼力向前一扑伸手,眼看就要抓住铁辽的手腕时--铁辽却被那些僵尸一把拉倒在地上,跌进了漆黑的深渊中。 南诏樱花尖叫着,霍然坐起--铁辽、南诏博士、那些僵尸全都不见了,唯有夕阳透过窗户玻璃,静静的洒在房间的地板上,有细微的灰尘,在阳光中缓缓起舞。 啪嗒一声轻响,一滴冷汗从南诏樱花额头上摔落,砸在她手背上后,她才意识到刚才那只是一场梦。 帮,帮帮。 有人敲响了房门。 第1410章 :你是我的女儿 看到在阳光中轻舞的灰尘后,南诏樱花才意识到刚才那可怕的一幕,原来只是一场恶梦。 没有脑袋被劈成两半的南诏博士,也没有铁辽,更没有把他拖下漆黑深渊的僵尸,仅仅一场梦而已,窗户外面还隐隐传来汽车喇叭的鸣叫声。 只是这场梦太真实了,哪怕她醒来后确定这是一场梦,她的心儿还在砰砰急促跳动,额头上冷汗直淌,自己都能听到自己急促的呼吸声,好像濒死的老牛那样。 任何的梦境,都不是毫无征兆就能发生的,也不完全是扯淡。 因为梦境本身,就与人心里所想的某些事情有关系,只是无法控制梦的发展,才会形成美梦,或者恶梦。 当你眼馋楼下那个女人的那双美腿时,就可能会做香艳的梦,不顾你亿万子孙后代的苦苦哀求,把他们无情的射在了被单上。 同理,当你潜意识内总是在琢磨一件可怕、但不敢面对的事儿时,就会做与这件事有关的恶梦,就像当前的南诏樱花,瞬间就无比后悔,不该把鬼灵戒指让铁辽戴走。 爱他,就不要給他。 因为那戒指,本身就是鬼婴所化,尤其在南诏家的神龛上享受过多年血食,应该具备了一定邪恶的灵性,无论谁戴上它,都会招来大难的。 刚才那个恶梦,岂不是预示到鬼婴戒指的邪恶已经应验,要把正在执行某件生死任务的铁辽,拖进邪恶的漆黑深渊中。 铁辽,对不起,对不起! 南诏樱花无比的心疼,后悔,自责。 她不但不该把鬼婴戒指让铁辽戴走,更后悔只是为了仇恨而活着--铁辽说他才是杀害南诏博士的凶手,就没方圆什么事时,如果南诏樱花心底深处的仇恨,早就被爱给化解的话,她怎么可能会让他戴走那枚鬼戒? 原来,南诏樱花能让铁辽戴走那枚鬼戒,就因为她父亲的阴魂,就藏在她灵魂深处,迫使她在爱情、仇恨中,选择了后者。 只是当她亲临恶梦后,才猛地意识到:仇恨,从来都不是人活着的动力,唯有爱才能体现出人的生命价值。 为了爱,她圆肯放弃杀父之仇。 如果南诏博士地下有知,应该宽容女儿去爱上仇人,只希望她能幸福平安的生活,而不是在梦境中,企图把她也拖走。 就是在这短短一瞬间,南诏樱花突然明白了很多。 可一切都已经迟了,铁辽已经戴着鬼婴戒指走了,更是在她刚才的那个恶梦中,被僵尸拖进了黑暗中,如果他能活着回来,南诏樱花发誓,她以后都不会再提任何的仇恨! 所以当敲门声响起时,南诏樱花的第一反应就是铁辽回来了。 根本没有第二个心思,比方想想敲门的人也可能是别人呢,南诏樱花就掀开毛毯,从炕上一跃而起下地,冲向门口。 发高烧后不知昏睡多久的南诏樱花,双足刚一落地,膝盖就发软扑倒在了地上,幸亏地上铺着毛毯,摔一下不是很疼。 她马上爬起来,扶着墙壁踉踉跄跄的跑出了卧室,来到客厅门后,一把就拉开了房门:“铁辽,你终于回来--” 南诏樱花话说到半截,就再也说不下去了,因为门外站着的不是铁辽,而是一个戴着眼镜的白种男人,身板瘦弱头发老长,看上去就像烟鬼,更像放纵过度的色棍,幸好镜片后的那双小眼睛还算有神,有些猥琐的脸上,也带着激动之色。 男人背后还跟着个女人。 这女人气色可比男人好多了,三十多岁身材丰盈面目姣好,眉梢眼角间略带轻浮的荡意,估计昨晚没少压榨男人,不过看向南诏樱花的目光中,却带有一丝明显的讨好神色。 “你、你们是谁?” 南诏樱花脸上的激动迅速消退,取而代之是失望。 “樱花。” 男人用力咽了口吐沫,双手用力搓了几下,垂下了头,一副便秘难言的样子。 “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南诏樱花有些奇怪,上下打量着男人,再次问道:“你是谁?” 回头看了眼走廊中来往的人,男人低声说:“能不能,进去说?” “樱花小姐,您放心,我们没有恶意的,您很快就知道我们是谁了。” 丰满少妇,讨好的笑着附和道。 “请。” 南诏樱花到底是亲手杀过人的主,再加上她所爱的男人又是个强者,胆子还真不是一般的大,稍稍犹豫了下,就让开门口:“请两位稍坐,我去换身衣服。” 她现在还是穿着睡衣的,做恶梦时冒出的冷汗,都把衣服湿透了,贴在身上很不雅观,不过她倒是能从男人看她的眼神中,没看出某些不健康的意思,甚至连她下巴以下的部位都没看一眼。 这让她对这对冒然上门的男女多少有了些好感,回到卧室内飞快的换好衣服,再走到客厅中时,女人已经给她倒上了一杯白开水。 就像她才是这间客房的住客那样,双手端着茶杯殷勤的送到南诏樱花面前:“樱花小姐,请喝水。” 看到水杯后,南诏樱花才觉得自己口渴的要命,来不及询问这对男女,低声道谢后接过水杯,也顾不上水温稍高,一口气喝了下去。 女人立即接过杯子,又去接水了。 一杯水下肚后,南诏樱花精神好了许多,轻轻吐出一口气,姿势端庄的坐在了男人对面沙发上,双手十指交叉放在小腹前,静静地看着他也不说话。 “你可以叫我筛子,那是我的太太姓苗。” 见南诏樱花摆出这姿势后,筛子就知道她在等自己说话了,干咳了一声说道:“咳,樱花,在你说话之前,我想先让你看张照片。” “谢谢苗太太。” 南诏樱花还是第一次碰到男人自称叫筛子的,又不能称呼他太太叫筛太太,索性称呼她本姓了,接过茶杯后含笑道谢,又看向了筛子。 筛子拿出了一张照片,放在了案几上,慢慢推到了她面前。 这倒是一张彩照,不过颜色有些发黄了,看上去应该有些年代了。 照片上,是个身穿东洋和服,打着花伞站在樱花树下的女人,笑吟吟的样子,看上去很幸福,本人也很清秀漂亮,让人打眼一看就能确定,她就是那种最传统的东洋女人。 “她是谁?” 南诏樱花拿起照片看了片刻,秀眉微微皱起抬头看着筛子:“筛子先生,请问你为什么要让我看着张照片?” 筛子没有回答她的问题,低声说:“樱花,你再仔细看看照片上的女子,看看能不能发现什么。” “能发现什么呀?” 南诏樱花有些纳闷的说着,下意识的低头再次看向了照片。 这次,她确实发现了什么:照片上的女人,眉宇间竟然很熟悉,有几分自己照镜子时看到的那张脸。 南诏樱花的眉梢,飞快抖动了下,潜意识内提醒她与照片上这个女人关系不一般时,筛子说话了:“我现在敢百分百的保证,你就是她的女儿。” “什么!?” 南诏樱花霍然抬头,看向了筛子。 筛子这次没有躲避她,脸上浮上了愧疚的痛苦之色,低低的声音说道:“你,也是我的亲生女儿。你的名字,不应该叫南诏樱花,该叫山口向西。这是你、妈妈给你起得名字,希望你站在山口向西看,就能看到我回来。” 南诏樱花完全石化,手中杯子倾斜,水洒在衣服上后被苗太太(就是曾经被方圆偷走碧玉镯子的文太太,原唐王一把手苗德海的堂妹,现在是筛子心中的仙女,他愿死在她的肚皮上--)拿走也不知道。 她只是呆愣愣的望着筛子,听他娓娓道来过去的那段辛酸往事。 筛子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南诏樱花都听在了耳朵里,只是没有任何的反应,直到筛子拿出一份亲子鉴定医学证明书。 “樱花、哦,不,向西,我才是你的亲生父亲。那个试图挑起华夏、北朝矛盾却被华夏特工把脑袋劈成两半的南诏博士,只是你的养父。但我现在已经调查清楚了,当年他之所以把你从孤儿院领走,可不是为了给你提供幸福生活,而是因为看中你是个美人胚子,希望把你养大后再另有所图。” 筛子说着,又拿出一个优盘放在桌子上,轻声说:“这里面,详细记载着南诏博士与某个神秘人提起你时的电子邮件。他死后,所有的电脑已经被存在东洋某秘密档案柜中,不过这难不倒我。” 南诏樱花还是没有说话,是不知道怎么说,只是傻傻盯着那个优盘。 筛子抬手挥了下,旁边的文太太马上就把一个笔记本放在了案几上,筛子拿起优盘连接电脑,在键盘上敲打了几下后,转向对着南诏樱花,轻声说:“邮件中有你被领养到长大时各个年龄段的照片--有人说,与他联系的神秘人,应该与罗布泊内一个很邪恶的地方有关。他抱养你的主要目的,就是准备等你长大后,送到那个地方。” “仔细看看吧,无论看多久,我都会在外面等你。” 筛子说完站了起来,给文太太使了个眼色,俩人快步走出了客房。 “唉,她能接受那么残酷的真像吗?” 看着倚在走廊窗户上吸烟的筛子,文太太低低叹了口气。 “她会的,因为这是现实。” 筛子狠狠吸了口烟,抬头看向了窗外,再说话时的声音里,全是自责的悔意:“我早就该勇敢来面对她,早就该找到南诏博士那些电子邮件的,而不是在逃避--那样,她就不会在爱上铁辽后,再遭受爱情与仇恨碰撞后的煎熬了。我希望,一切还不时太晚。” “肯定不会太晚的,向西以后会与铁辽幸福生活在一起。” 文太太依偎在了他怀中,抬手轻抚着他脸颊,柔柔的说道:“就像我们两个,不也是在历经太多挫折磨难后,才找到了幸福?” “呵呵,你说得很对。” 筛子低头,在女人额头上轻吻了下:“希望铁辽能活着回来--不过,水暗影却说,她这次的任务是九死一生。” 第1411章 :盛极而衰的规律 水暗影并没有骗筛子,铁辽本次罗布泊之行的凶险性,远远不是‘九死一生’这个成语能形容的。 哪怕这次与他并肩战斗的,有七杀手内的秦摘花、陈断玉,他们也都打破了龙头当初定下的规矩(昆仑不出关,出关必斩仙),携带昆仑陌刀踏上了这片被人称之为死亡之海的荒漠。 毫无疑问,三人手持最得力的神兵利器,携手执行同一件任务时的成功性,要比以往他们单打独斗去完成某件任务的可能性要大很多,尤其这还是郭易秦早就精心制定好的计划,双方还能遥相呼应时。 只是还没有等他们碰到来自黑暗世界的暗黑力量,与夏天问联手的山原百代,就带着数十名僵尸战士出现了。 在来罗布泊之前,铁辽等人还是疑问重重的:既然九幽世界早就盼着夏小韵回家,那么还需要郭易秦贴身陪伴护送,还有必要让他们随后跟踪吗? 按说,为确保夏小韵的回家,九幽世界不但不会阻拦,还得派人来接应才对。 只是郭易秦没说,铁辽等人就不能问。 直到遇到山原百代后,他们三个人才终于意识到,郭易秦为什么要这样安排他们了,原来确实有阻止夏小韵的力量存在。 或者干脆说,山原百代不但要阻止夏小韵回家,还想把她带走。 当双方废话都不说一句的开始激战时,铁辽等人就推测出,贴身护送夏小韵的郭易秦,也遭受到了同样的狙杀。 很奇怪的是,明明盼着夏小韵回家的九幽世界,到黑风暴刮起时也没出现--难道,九幽夫人其实不希望夏小韵回家,只是以希望让她回家为引子,引来荒漠中,也好方便东洋人掳走她? 生死当头,铁辽自然无法考虑这些。 事实上他也没机会去思考这问题,如果不是那场突如其来的黑风暴,他们三个都会折在山原百代手中。 后脑遭受重击的铁辽,从昏迷中醒来后,就知道自己被沙子掩埋了,拼命向外挣扎过程中,看到了他所爱的女人,灵魂的疯狂吼叫,都无法阻挡他跌落永恒的黑暗中. 但就在他已经放弃时,南诏樱花却抓住了他的手,一把把他从沙子里拽了出来。 拽他出来的人是个女人,很漂亮的女人,却不是南诏樱花。 “爱情的力量真伟大。” 山原百代俯身看着铁辽,满脸的沙尘都无法遮掩她的娇艳,以及她双眸中浓浓的讥讽之色:“据说,只要心存真爱的人,身陷绝境时,总能比一般人能坚持太久。以前我还不怎么相信,现在我信了。唉,没想到,南诏樱花那个孽障,竟然会爱上了你,还把她的鬼婴戒指送给了你,算是葬送南诏博士多年的辛勤教导了。” “她身上流淌着的,终究不是我大东洋国民的骄傲血统。” 山原百代说着,手中长刀锋利的刀尖,慢慢戳在了铁辽咽喉上,稍稍用力,就有鲜血冒了出来。 “谢谢你。” 铁辽就像不知道疼痛,也没听到山原百代刚才在说什么,更没有因为被人家即将一刀断喉而恐惧,却语气真挚的对人家道谢。 “谢我什么?” 山原百代眉梢微微挑了下,接着笑了:“你是在谢我,能让你死在刀下。” “窒息而死的感觉,绝对是最无法忍受的了。” 铁辽也笑了。 他明明就像待宰的羊羔那样躺在地上,这笑容,这眼神却像高高在上俯视着山原百代,对盘膝坐在旁边的夏天问,看都不看一眼。 “你以为,我辛辛苦苦的把你挖出来,就是为了亲手杀死你?” 山原百代的笑容,变得残忍了起来。 铁辽微微皱了下眉头,继续阳光般的笑着:“难道,你要把我当祖宗供起来?” “是啊,能够得到你这种等级的手下,我把你当祖宗供起来又能怎么样?” 山原百代倒是一点也不着脑,咯咯娇笑着收回了长刀:“我最大的梦想,除了得到华夏七杀手的昆仑陌刀之外,就是能把龙头精心培养的你们,变成我的直属手下。” “包括方圆那个没良心的。” 山原百代脚尖一挑,就把铁辽右手中的陌刀挑了起来:“虽说他是我算是我的男人,但也止步于此罢了。唉,最可惜的是,我不能受孕生子,要不然我绝不会幻想把我孩子的父亲,也该造成僵尸战士为我所用了。” 长刀锋刃入水,在血红的夕阳照耀下,稍稍一动就能反射出妖异的色彩。 这种长刀,山原百代早就想拥有一把了,只是始终没有机会。 现在她终于能亲手拿到这种长刀了,多年的夙愿算是实现,打心眼里向外高兴,不过也有些遗憾:昆仑陌刀虽说举世无敌,但也仅仅局限于尘世间而已,无法与九幽世界内的死神镰刀相比美。 不过却比东洋最锋利的长刀要好许多,尽管现在已经不再是冷兵器时代了,可只要能从这把长刀中,化验出所含成分,以及锻造之法,那么对国内冶钢技术,也会有质的飞跃。 “你们华夏人无疑是很聪明的,却也很蠢。你们早在上千年前就发明了火药,却用它拿来炼丹,造烟花,最终被西洋人制成弹药来入侵你们。就像你们早就拥有了这种长刀,却只是把它当做一把长刀来用,从不考虑它的国防价值。” 山原百代翻转着陌刀,啧啧有声,满脸的遗憾:“怪不得你们越混越惨淡,近代一直被我们压着打。看来你们老祖宗说得对,你们只会弄些奇技淫巧,白白浪费了无数人无数次无数年才研究出的东西。” 铁辽就像一个很懂礼貌的孩子,等客人说完后才淡淡地说:“我们华夏历经五千年而屹立不倒,自然有她存世的智慧。就像你所说的火药那样,如果我们先祖用它来做弹药,现在还有你们东洋人什么事?山原百代,你永远都不明白,盛极而衰这个成语的真正含意。” 月有阴晴圆缺,昼有暮时花开了花就会谢,本来就是大自然的规律,任何力量都不能改变。 盛极而衰也是这个道理。 国运太过强盛时,就像花儿盛放的最绚丽,等光彩过后就会凋谢,走向衰退的。 就拿黑色火药来说吧,它的出现就是在大唐盛世,唐高宗时代。 世人都知道唐太宗的贞观之治,以及唐明皇的开元盛世,但却很少有人知道盛唐最牛比时,是在唐高宗李治时代。 李治在位时,大唐牛气到何种地步呃? 举个例子:当时把大隋帝国给拖垮,让唐太宗几次征伐都无功而返的高句丽,自以为牛逼哄哄的不行,以大国使臣自居去长安见李治,为大唐总是打高句丽主意发了两句牢骚,就被李治不耐烦的摆摆手,拖出去斩首喂狗了。 高句丽是大国那又怎么样? 老子照样敢杀你使臣,再派小弟苏定方灭了你! 事实证明,曾经不可一世的高句丽,就是被李治从世界地图上抹去的。 那时候的大唐玄甲铁骑,就已经是世界为敌了,灭国如同喝稀粥那样简单,如果再利用火药来做文章,研制出长枪大炮的,那还让世界人民怎么活啊? 李治亲爹,伟大的李二陛下,在国力还不曾这样强盛时,都怕把大唐发展的太完美而遭到老天爷嫉妒,为此把吃饭的碗都特意砸出个豁子来了,李治陛下不可能不考虑这些,就说火药是个好东西,咱们就放烟花看吧。 瞧,把杀人的武器,变成赏心悦目的景色来欣赏,这才符合华夏所讲究的‘完美既是灾难’理论。 再直白一点的说就是,华夏人很清楚凡事要留点后手,以备不时之需的重要性。 就凭借每次做事都预留后手,绝不能全力以赴的传统习惯,华夏才能数次从盛极而衰过后的废墟中再次站起来,到如今依然傲立在世界东方,为三个早就尘归尘土归土的哥们默哀(早就消失的古埃及、古印度与古代巴比伦)。 “你以为,你们东洋国运能永远这样昌盛下去?山原百代,不用我来提醒,你也该知道你们已经是强弩之末了,每年越来越多自杀在富士山下的青木原森林中的鬼魂,没有托梦告诉你,东洋盛世已经到头,无论怎么挣扎,都无法遏制我华夏的崛起,最终只能像一条可怜虫那样,匍匐在我们脚下吗?” 铁辽从地上盘膝坐了起来,越说语气越流畅,越说下巴昂起的角度就越高,丝毫不介意山原百代说要把他制成僵尸战士的那些话。 “好!” 一声嘶哑的叫喝声,从铁辽背后传来:“老铁,今天我才发现,你小子的理论水平是我们这些人中最高的一个!哈,哈哈,说的头头是道蛮像那么回事的。快给我说说,那个什么鬼的青木原森林,是怎么回事。” 铁辽回头看去,就看到了秦摘花,陈断玉俩人。 俩人就像从土里爬出来的僵尸那样,脸被混合着污血的灰尘遮住,如果不是很熟悉他的声音,铁辽还真认不出他们是谁。 秦摘花俩人没有被捆着,甚至长刀就横在他们膝盖上,但俩人只是肩并肩盘膝坐在那儿,好像等着听故事的乖宝宝那样。 铁辽心中一酸。 不用问,他也知道秦摘花俩人这样老实,肯定是山原百代给他们做了手脚。 就像知道铁辽心里在想什么那样,秦摘花迫不及待的样子:“快点说,我怕等不及被这娘们扎下的毒药发作。真变成僵尸人后,就算你说破嘴皮子,老子也听不到啦。” 为铁辽刚才那番话,给说的脸色有些发青的山原百代,听秦摘花这样说后,立即就有了大局在握的从容,笑吟吟的向前一步,一个针管的针头就刺进铁辽后脖子里。 铁辽身子猛地一僵,本能的想反抗,却没有任何的力气。 “现在你可以说了,我也好洗耳恭听。” 山原百代随手把针管抛出去,坐在了铁辽身边,双手抱住屈起的双膝,一副大家闺秀的淑女样子。 第1412章 :因为我是方圆的女人 世界上最阴森的地方,莫过于原始森林了,因为它能诱发人最最原始的恐惧,披挂着自然的外衣之下,潜藏着无限的危险。 没有谁会孤身一人前往森林,尤其是富士山下的青木原森林。 地形复杂的青木原森林,林中有黑色火岩小道,长期以来一直以‘自杀胜地’著称,其名声可追溯到1960年代松本清张小说《波之塔》中女主角,最后一人面露微笑的走进树林。 她是死后,让这片森林名声大噪,使树海内集体自杀的人越来越多,每年,大批警员在森林里东翻西找,不是要找活人,而是找死人。 为了提醒大家伙要真爱生命,千万别以为老婆出轨就想不开的自杀,警方在森林入口立了牌子:珍惜你的生命;一般人进的去出不来,让想自杀的人,没有后悔的余地! 因为地质原因,青木原这一区生长的树种单纯,树海中每个地方的景观都很类似,且地底下有蕴藏磁铁矿,会使指南针无法正常作用,难以为登山者指引正确的方向,整片树林茂盛浓密,遮天蔽日,也没有办法用太阳来判别方位。 而且在海拔超过一千五百公尺以上的高山,随着高度的增加,气压降低,空气也逐渐稀薄,当周围望去全是树林,地貌缺乏变化的情况下,人们往往很容易失去方向感,找不到出路。 青木原树海非常邪门,走入森林后,指南针便会自动失灵,让入林者找不到出路,迷失于森林之中,就算不想自杀,都会被活生生的饿死,开始后悔为了拍小电影的老婆就想不开而后悔了。 所以警方在进去授时时,也得非常小心,每个警员都会以绳子缠腰,一个接一个,最后的一个则会将绳子绑在林外的汽车,以免有入无出。 很奇怪啊,来这边自杀的人,基本都是选择上吊,据住在附近的居民讲述,半夜经常会听到绳索摩擦的声音,更有人看见獠牙长舌鬼在森林外徘徊,恐怖非常。 后来跑来自杀的人,有些厌恶上吊这种没技术含量的行为了,开始不断翻新花样,千山万水的跑来后,要不就服食安眠药和毒药,要不就冬天下雪的时候,躺于雪地,把自己活生生的冻死。 那么,青木原森林为啥这么大的魅力呢? 传说--又是传说,居住在附近的居民生活困苦,饥寒交迫,往往为了生活,不得不将初生的婴孩,和赡养不起的老人家遗弃于林海内,让他们自生自灭去吧。 于是乎,随着众多弃婴和可怜的老人家,活生生在青木原树海中饿死,怨念经年累月积聚,自然邪门至极。 据说啊,据说,曾经有个旅行团途经青木原森林时,当知道它是有名的自杀森林,团友们便要求下车拍照,导游经过多番唇舌劝阻,依然阻止不了团友,惟有叮嘱他们千万不要走进森林。 拍了十分钟照后,其中一名女团友发现男团友失踪,导游心知不妙,于是立刻报警,等警员到场后,又以结绳的方法入林搜索,但寻找了好几天,却依然找不到这个那哥们的踪影,就此无声无色地人间蒸发了。 就在铁辽侃侃而谈青木原森林的神秘诡异时,山原百代忽然插口说道:“你说的那个旅行社团友我知道,他就是来自你们华夏,姓水,名字叫水什么,我已经忘记了。不过有一点我倒是可以确定,他与水暗影有几分相似,应该跟她有点关系吧。” 铁辽闭嘴,回头看向了山原百代。 “这件事得是十好几年了吧?” 山原百代慢悠悠的说:“那时候,我还跟随老师在林海深处的秘密地窟中求学,当时已经六十多岁的大师兄,忽然带人抓来了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人,说他有一副好身手,费了很大的力气才抓住他,绝对是不死战士的最佳候选人。” 铁辽嘴角在抽抽,秦摘花脸上的笑容凝固,陈断玉慢慢垂下了头。 他们几个都曾经听梨花山的老刘(就是被漠北北杀了的那个)说过,说龙头一个最小的兄弟,数年前去了东洋,彻查富士山青木原自杀林海内的诡异磁矿,用来分析罗布泊内黑暗世界出入口磁场的,结果却是一去不返。 依龙头的能力,在他失踪后数年内,先后几次派人去那边搜寻,但却是活不见人,死不见尸,临死前的前一晚,还曾经对铁辽他们念叨这件事,希望他们以后有机会,再彻查此事。 现在不用查了,山原百代主动说了出来。 这个表面妖艳迷人的女人,肯定早就知道龙头小弟的事了,现在却装出一副惊讶的样子:“咦,你们怎么都忽然无精打采了?难道说,那个姓水的人,你们认识?” 感觉心里有团火在燃烧的铁辽,艰难的咽了口吐沫,哑声问道:“他,现在是死了,还是活着?” “不死不活的吧?” 山原百代的笑容,变得无比邪恶起来:“本来,他可以这样不死不活的活很久,可谁让你们刚才在混战中,三人合力把他斩杀了?” 砰地一声,铁辽的心猛地大跳了下。 刚遇到山原百代时,她并没有亲自出手,而是有一个浑身上下都蒙着黑布的僵尸队长领衔,在夏天问的配合下,向铁辽三人展开了凶残的进攻。 那是数十个僵尸战士中最厉害的一个,尽管闪转腾挪的有些僵化,可论起单挑,绝对能与铁辽拼个半斤八两。 陈断玉就被他一刀斩伤了左肩,还是在三人合围的情况下,铁辽才趁着陈断玉发狠一把抱住他长刀时,趁机斩下了他的脑袋。 原来,那就是龙头失踪多年的小兄弟,水暗影的亲小叔。 “呵,呵呵。” 铁辽声音嘶哑的笑了几声,死死盯着山原百代:“你们,早就已经开始研制僵尸战士了。” “不错。” 山原百代淡淡地说:“二战失败后,我们就一直幻想能有打不死的战士,帮我们把那些可恶的美国佬赶走,重新称霸世界。也唯有不懂恐惧,不知道疼痛的僵尸战士,才有机会去九幽世界内,找到我们最想要的东西。” “你们最想找到什么?” 铁辽问出这个问题时,就觉得心跳越来越快,甚至能感觉到自己的双眼瞳孔,都在不住的收、缩。 山原百代給他注射的僵尸毒素,已经起效果了,秦摘花、陈断玉俩人,早就嗓子里发出嗬嗬的怪叫,用双手掐住了自己脖子,在沙地上翻滚了起来。 “据说,那里面有两条了不起的石鱼,能召唤我们身边平行世界内的自己--你,就不想看看,在那个世界中的自己吗?” 山原百代的声音里,全是满满地的蛊惑性:“我可以答应你,我如果真拿到那两个石鱼,我就会召唤另外那个世界的你,让他代替你享受你的幸福人生。至于你,将会成为我新的僵尸战士首领。” “那么,他、他呢?” 铁辽左手掐着自己脖子,右手用力捶打着心脏越跳越快的心口,缓缓瘫倒在地上,艰难的望着夏天问,嘎声问道:“他、他又是为什么选择与你狼狈为奸?” “咯咯,狼狈为奸这个词,用的真好。” 山原百代忽然媚笑了几声,眼波无比流动了起来,看向站起来的夏天问:“开始时,他是不愿意与我合作的,还叫嚣着要杀了我。但我一句话,就改变了他的想法。” “什么、什么话?” 铁辽快要说不出来话来了,嘴巴大张着,仿佛心脏随时都会跳出来那样。 他清晰的意识到,当跳的越来越快的心脏,再也无法承受时,可能就会破裂,被毒素所控制,成为山原百代所喜欢的僵尸战士了。 “我只对他说,我是方圆的女人。” 山原百代慢悠悠说到这儿时,夏天问已经走到了她身边,动作野蛮的把她推的跪在了地上,然后就解开她的腰带,褪下了她的裤子。 “你、你是方圆的女人?这、这与他与你狼狈为奸,又有、又有什么--” 看着夏天问在光天化日之下,当着他们的面,就猛烈冲刺起了山原百代后,铁辽忽然明白了。 夏天问的妻子是陈婉约。 陈婉约只是九幽世界,与龙头他们手里的一枚棋子,按照他们的要求,与方圆发生了苟且的关系--任何一个男人,只要是稍稍有点骨气,就不甘心戴绿帽子的,就会去打击报复給他戴帽子的人。 很遗憾,夏天问无论怎么折腾,也都不是方圆的对手。 这种无法找回场子的苦恼,就像一座大山那样,压得他喘不过气来,做梦都琢磨该怎么干掉方圆,但却从没有想过‘以彼之道,还之彼身’的法子。 山原百代提醒了他:你女人被方圆给玷污了,那么你可以用同样的手段报复回去啊,很凑巧,我唯一的男人就是方圆,你可以借助我来报复他,但前提是你得跟着我混……到时候,金钱美女,那是大大地有啊。 正所谓一语惊醒梦中人,老夏立即采纳了山原百代这个办法,亲手杀死跟随他的艳阴使后,当场就成就好事了。 还别说,老夏在冲刺山原百代时,确实有股子大仇得报的爽感,无论是力度还是时间,都比年轻时要好太多了。 他的女人、女儿,都已经死在了俄罗斯的卡门地区,他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能够‘霸占’方圆的女人,再反噬九幽世界,这就是当前他最喜欢做的事了。 “对、对不起啊,铁辽,我其实也不想委身与这个老东西的,我更想遵守对方圆的承诺,成为他唯一的--啊,好舒服!” 山原百代断断续续的说着,随着老夏猛地一挺,再也忍不住的尖叫出声时,铁辽不想再看到这副丑态,用力闭上了眼。 轰隆隆-- 他刚闭上眼,天边忽然传来直升机螺旋桨的轰鸣声,然后就听到山原百代尖叫一声:“快卧倒,隐蔽!” 哒,哒哒! 武装直升机机载机关枪的枪声,听上去是那样的悦耳动听,就像一首丰收之歌。 第1413章 :兄弟见面 也不是所有的僵尸战士都被那场风暴卷走了,怎么着也得留下七八个,这就是漏网之鱼了,在山原百代整治铁辽三人时,他们木桩子般的站在沙丘上,标枪一般的直立,也是最好的靶子。 听到武装直升机螺旋桨发出的轰隆隆声,哪怕山原百代正在云彩里飞--多年忍者的严酷训练,也让她在第一时间反应了过来,大喊着让众手下卧倒的同时,跪趴在地上的身子也猛地向前一窜,顺着沙丘滚了下去。 所有小说、电影中的反派大头头,总是能在看上去很危险的关键时刻,有超常的发挥,让人嫉妒的好运气,山原百代无疑也是这样,好像狂风暴雨般的子弹,突突地打在她刚才趴伏的地方,跳蚤般的跟着她翻滚着一路向下,却没有鲜血迸溅而出。 夏天问也不是盖的,在山原百代身子向前窜出去时,他却向后摔倒,接着也是一连串是翻滚,同样有惊无险的躲过了那些激射而来的子弹。 不过那些标枪般站立的僵尸战士,却都打摆子似的,双手张开,抬头看着武装直升机,张大嘴巴嘶吼着。 吼声除了能起到稀释疼痛,与发泄怒气的作用外,是挡不住子弹的,无法改变他们在瞬间就被打成马蜂窝的现实。 两架武装直升机,在沙丘上方天空飞快盘旋着,其中一架迅速俯冲追下了沙丘,搜索那个藏在被子弹打在沙地上时溅起的灰尘中的女人。 忍者最大的特点,就是能利用身边任何环境,成为自己的保护色,说他们是变色龙也不为过,无论你有多么的讨厌忍术,但你都得承认这门功夫确实神奇,可不是乖乖躺在炕上被男人压着喊几句压埋跌就能练成的。 他们当初在修炼忍术时,所付出的努力与刻苦,足够让你震惊,觉得不可思议。 有道是付出多少,就能收获多少,身为东洋第一高手、忍术大师的山原百代,在滚下沙丘后就好像平地蒸发了那样,任由直升机用热体追踪仪都扫不到。 夏天问逃走的速度也不慢,可惜他不是忍者,一连串狼狈不堪的翻滚过后,就从地上蹦起来撒开脚丫子向西北方向狂奔。 搜索山原百代的那家直升机,立即调头轰隆隆的追了过去。 夏天问跑的再快,也快不过在天上飞的直升机,尤其是在这种千里没有任何掩体的地方,被猎杀好像就成了他最后的命运。 追过去的那架直升机并没有开枪,就这样不急不徐的跟在他身后,轰隆隆的叫着好像戏弄老鼠的猫儿那样。 滞留铁辽上空的那架直升机,围着沙丘来了几个盘旋后,缓缓降落,底架刚碰到沙子,就有几个横挎着枪的男人从上面跳了下来,单膝跪地迅速举枪对准四周,密切搜索有可能藏匿起来的敌人。 一个身穿蓝色冲锋衣的金发女郎,在一个头戴斗笠披着灰色披风的人陪同下,最后走下了飞机,快步走向铁辽那边。 金发女郎身材高挑,高鼻深目蓝眼睛,正是已经成为两个孩子母亲的卡秋莎。 有人说,卡秋莎自从被方圆带出黑暗世界后,自身形象是一天一个变化,去年刚怀孕那会儿,还是高傲冷艳小公主的模样,现在则是身材丰盈神情高贵优雅的王妃,能把冲锋衣穿出晚礼服的风姿,这个世界上也没有几个人。 花小妖在看到楚楠楠嚣张的出现后,就知道卡秋莎也到场了,却没料到她会把先见到方圆的机会让给了楠楠姐,自己跑来这边搜救铁辽等人了。 铁辽依旧左手掐着自己的咽喉,右手攥拳在胸膛上慢慢的敲打,身子蜷缩了起来,嗓子里发出嗬嗬的怪叫声,双眼已经翻白,大张着的嘴巴呼吸时,能散出腐尸般的腥臭味道。 幸好还不是太晚,如果他嘴里吐出黑色的瘀血,那就是病毒攻心,就彻底失去了救治的机会了。 卡秋莎长长松了口气,单膝跪在地上把铁辽抱了起来,让他后脑枕在自己膝盖上,右手托住他的下巴时,一起走过来的那个人,把戴着的斗笠甩掉,拿出了一个白色的小瓷瓶。 这个人摘掉斗笠后,露出了一个青发虚虚的头,弯眉如黛,双眸入水,琼鼻高挺,薄薄的嘴唇抿成了一线--如果铁辽现在还有只觉得话,肯定会认识这个比丘尼,正在七杀手中的老大,遁入空门的夜搜魂。 拔掉小瓷瓶上的木塞,夜搜魂神色有些紧张,拿着瓶子的手却很稳,这与她多年苦练刀法很有关,心里再担心害怕,双手也能保持足够的稳定。 好像香油一样的液体,随着倾斜的瓶口淌下,落在了铁辽张大的嘴巴里,马上就噎住了他的嗬嗬怪叫声。 往铁辽嘴里倒了数十毫升后,夜搜魂一收瓶子,卡秋莎就配合默契的向上托起铁辽的下巴,迫使他闭上了嘴。 就像把烟头按到水里,火头就会嗤的一声轻响熄灭那样,铁辽嘴巴被合上的瞬间,他翻白翻的很可怕的眼睛闭上了,心跳也迅速恢复正常。 卡秋莎把他平放在了地上时,夜搜魂已经站起身快步走向秦摘花俩人。 跳下飞机后就负责防御的雅克斯基,立即放下枪抢先跑到秦摘花面前,把他从地上抱了起来。 比铁辽中毒要早一些的秦摘花俩人,这时候已经停止了嗬嗬怪叫,不过眼睛,嘴巴都张的很大,嘴角有黑色的垂涎滴落。 看着闷声不吭忙活的夜搜魂背影,卡秋莎缓缓的站了起来,裹了下身上的衣服,转身看向了远处那架开始盘旋降落的直升机。 接到方圆的电话后,波斯塔夫本来是不想让卡秋莎亲自来的,虽说她已经为西伯人留下了两个小后代,可实在不愿意孙女亲自来这么危险的地方,派雅克斯基或者瓦尔特陪同楚楠楠一起来,还不一个样吗? 卡秋莎不同意,她已经很久没见过方圆了,很想他--答应爷爷不会在华夏逗留,办完事后马上回家,这才获得老波斯塔夫的允许。 方圆踏上罗布泊之前安排人手时,并没有听从燕家老爷子的意思,从国内派人,而是动用了卡秋莎那边,只请老爷子帮忙与最高层解释一下,毕竟外国武装力量要想入境,得需要严格的审查。 老燕知道,方圆之所以安排境外势力前往罗布泊,是担心走漏风声之类的,倒不是怕会出现叛徒,纯粹是不想国内太多人参与到罗布泊这边的邪恶中来。 卡秋莎则不同了,她本人就是从黑暗世界出来的,严格说起来罗布泊就是她的家乡,对这个地方她有着别人没有的某种感觉,就像沙漠上的蜥蜴,从来都不会迷路那样。 当然了,这其中也有他的一点私心,卡秋莎想念他,他同样也想念卡秋莎,希望能借着这个机会两口子能见见面。 卡秋莎猜到了方圆的心思,这才极力要求亲自前来。 不过卡秋莎等人刚来到边境线上,就遇到了夜搜魂,还有一个中年男人--方天明:让卡秋莎见见她的公公,也是方圆一番不为外人道的苦心了吧? 通过这件事,方天明能看出儿子已经原谅了他,历经那么多磨难,神经早就淬炼成钢丝般的男人,在卡秋莎恭、楚楠楠俩人恭恭敬敬的給他弯腰行李喊爸爸时,他竟然差点哭了。 直到现在,他浑身的血液还在沸腾。 这个人嘛,来尘世间走一遭打拼那么久,最后所希望的,不就是过上那种儿孙绕膝的幸福生活,享受天伦之乐? 任何人在心情好时,总会变得大度一些,要不然方天明也不会阻止机枪手猎杀夏天问了,他想给老夏一个机会,看在大家都是兄弟的份上。 夏天问接连逃过三个沙丘后发现,直升机始终如影随形的跟在后面,就知道肋生双翅也逃不掉了,索性站住了脚步,眼神森冷的看着从直升机内弯腰走下来的方天明。 方天明依旧穿着一身黑衣,鬓角已经有了苍白的发丝,不过精神头看上去要比夏天问好了许多,看着他的目光很复杂。 曾几何时,他们是异性兄弟,虽说谈不上什么情同手足,不过却怀揣着同一个梦想,为同一个目标而奋斗,付出了太大的牺牲。 但结果却是截然不同的,方天明算是修成了正果,儿子虽说有些混蛋,不过也委实做了几件让老子骄傲的大事。 反观夏天问,被戴上了绿帽子,媳妇女儿都死了,就剩下他一个人,好像丧家之犬那样,为给亲人复仇不惜走上邪道,更恬不知耻的与山原百代狼狈为奸。 方天明出现时,他正在做那种没脸见人的事,当下能无声冷笑着盯着方天明的样子,仅仅是故作不屑罢了。 方天明跳下来后,直升机就缓缓的腾空而起,去远处搜索山原百代的下落去了。 走到夏天问面前两米处后,方天明停住了脚步。 俩人四目相对过了片刻,夏天问垂下了眼帘。 方天明拿出香烟,递过来了一颗。 犹豫了下,夏天问才接了过来,凑在伸过来的打火机上点燃,狠狠吸了一口,抬头看向了远处铁辽那边,淡淡地问:“你早就算到,东洋人会用这种病毒来对付他们?” “两年前就算到了。” 方天明也看向那边,回答说:“东洋人能帮北朝人发展核武器,交换条件中就有必须拿到制作僵尸战士病毒这一条。” 夏天问眉头皱了下,又问:“那,你怎么知道他们在得到病毒后,把病毒升级到哪种地步,提前配置好了解药?” “很简单。” 方天明笑了下,轻声说:“这些年来的大部分时间,我都在东洋设在琉球的机密生化研究实验室内工作,算是第一批接触到这些病毒的科学家吧。” “什么--” 夏天问霍然转身,满脸都是不相信的样子:“你、你失踪这些年,藏在了东洋?” “还是基因学方面的研究专家。” 方天明再次笑了下:“待遇,很不错。” 第1414章 :两个纸团的命运 方天明发自真心的幸福笑容,让夏天问看在眼里,却觉得心如针扎那样难受。 他觉得方天明的笑,是对他最大的讽刺。 想当年,俩人还是幼童时就是最好的朋友,每年的大部分时间内,都会在那座活火山下,寻找他们最喜欢的矿石,希望积攒更多的精铁,锻造出当世最锋利的兵器。 方夏,从来都是兄弟,他们的先祖为了君王横刀自刎、后人被带进九幽世界内后,两家的关系就比亲兄弟还要亲。 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那就是有朝一日挣开邪恶的禁锢,重返人世间,过上正常的幸福生活。 每隔五十年,方夏两家从婴儿时期,就会选拔出两个最优秀的来加以培养,让他们担负解救大家的重担。 上千年来,无数的前辈死去,无数的彼岸花凋落,他们却不曾被吓倒,每当有人失败后,依旧会擦干眼泪继续向前,前仆后继的不曾退却。 正是凭借先天性的优势条件,方天明,夏天问这两个天字辈的方夏子弟,在众多孩童中脱颖而出,成为了未来的希望。 在正常孩子还趴在父母怀中撒娇,为没得到好看的玩具汽车而哭闹时,他们就已经知道自己肩膀上担负着多重的重担了,兄弟俩人相互鼓励,一起接受严格到残酷的训练,在十四岁那年离开了九幽世界,来到了唐王。 唐王老城区,上千年来都是希望是开始,无数前辈为了那个伟大的梦想,曾经来过这儿,在必须该离开的时候离开后,都没机会再回来过。 夏天问记得很清楚,他与方天明来到唐王的那个晚上,兄弟俩人握紧双手,一起对天发誓,他们将会是最后一批来到这儿,并再也不会离开的人。 在某些力量的安排下,两个人有了不同的各自身份,并遵照上面早就安排好的计划,走上了属于他们自己的人生轨道。 就像燕影在被迫离开水开山,必须要嫁给方夏中的一个人时,她可以拥有决定嫁给谁的权利那样,夏天问、方天明也同样有选择自己过何种生活的权利。 他们没有去选择,而是在相互谦让,因为他们是兄弟,都想把那个注定会成为公司老总的好机会,让给兄弟去享受,自己去做一个平凡人。 争执不下的兄弟俩人,最后决定让命运为他们做出安排:抓阄。 稍大一岁的方天明,抓到了平凡人的生活,就是在必须离开唐王之前,他只能去当一个单位工人。 而夏天问呢,则是先从街头混混做起,从南方来到唐王,经过自己的‘艰苦创业’后,成为一家公司的老板。 当工人的方天明,会生个儿子,当老板的夏天问,会生个女儿,他们的儿女,就是九幽世界精心培育出的这一代并蒂彼岸花。 “其实我知道,当初在抓阄时,你是做了手脚的,故意用手指夹住了平凡一生的那个,让我拿走了可以成为公司老总的纸条。” 夏天问盯着方天明过了很久,咽喉不住蠕、动了几下,才声音有些沙哑的说道。 方天明盘膝坐在了地上,背对着夏天问缓缓地说:“如果让你来些那两个纸条,你同样会这样做,同样希望我能过的舒服一些,不是吗?” “是。” 夏天问再次艰难的咽了口吐沫,走到方天明身边挨着坐了下来,望着远处沙丘上开始呕吐的铁辽三人,低声说:“因为那时候,我们是兄弟。” “现在,我们同样是--” 方天明刚说到这儿,就被夏天问打断了:“我们已经不是了。谁家的兄弟媳妇,会被侄子给玷污?天底下又有哪一个当兄弟的,为了报复侄子去与他的女人狼狈为奸,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做那种苟且之事?方天明,我们现在已经……不再是兄弟了。接下来,千万不要跟我说‘兄弟’这个伟大的字眼,要不然我会马上翻脸的。” 方天明侧脸看着他,眼神黯淡了下来。 夏天问却笑了:“呵呵,或许这才是我的命运吧?其实我们现在都知道了,我能遭遇这些事,都是夫人他们安排的。原来、原来从一开始,我们当中那个抓到要过上好生活纸团的那个人,才是最悲惨的。” 方天明嘴巴动了动,颓丧的垂下了眼帘,低声说:“是。” “那时候我们都不知道,所以你不用自责。” 夏天问重重吸了下鼻子,继续笑道:“再说了,我可是比你多过了整整十年的好日子呢。你是在方圆十二岁时就必须离开他,我却是在楚词--” 说到这儿后,夏天问再也说不下去了,抬手双手捂着脸,有泪水从指缝间滑落了下来。 如果夏小韵是他的亲生女儿,那么他确实要比方天明多过了至少十年好日子。 但很可惜,在他被迫成为男性艳阴使的那一天前夕,他才知道夏小韵并不是他的亲生女儿。 他的亲生女儿在刚出生后,就已经被调换到九幽世界内去了。 那时候的夏天问,不知道夫人会怎么安排他的女儿,只是在得知夏小韵不是他亲生女儿后,内心无比痛苦,疯狂,开始在外酗酒找女人,最终自甘堕落成了艳阴使。 “方、方天明,你不知道,我是真爱陈婉约的,是真的爱她。” 夏天问把头埋在膝盖上,鼻子里发出女人般的哭声:“她也是真的爱我,在发现我性情大变后,得有多么的痛苦,你,我,都永远想不到。她在窥探到我的秘密后,并没有害怕,也没有厌烦我,反倒是安慰我,说她可以替我成为艳阴使,只要我能保护好女儿,去死都可以的。” 方天明犹豫了下,抬起手在他后背声轻轻拍打着,哑声说:“天问,我知道的,我知道你走到今天,并不是你的错--错的,只是命运。” 夏天问没有理睬他的安慰,依旧自顾自的呜咽道:“本来,我是想告诉婉约,说夏小韵不是我们的亲女儿。可我不敢,我怕她承受不了这个打击。” 夏天问不敢告诉陈婉约这个残酷的真像,但却明白总有一天她会知道这些,在痛苦的考虑良久后,终于选择了以伤害,来迫使她远离自己。 一个人,尤其是深爱着家庭、为了家庭能付出一切牺牲的女人,在被爱人狠狠伤害过后,就会在痛苦过后,神经变得坚强起来,能在更大的痛苦打击来临后,不用被一下子击倒,崩溃了。 所以,才有了郭易秦派丁白康前来唐王想把夏小韵收为小三时,夏天问‘及时’把陈婉约推出去的恶心举动,彻底伤害了她。 又在伤害陈婉约的当晚,携款潜逃--他没脸见他心爱的女人,也无法解释这些,那么就只能选择逃避。 没有谁知道,躲在暗中的夏天问,看到白玉雯欺负陈婉约时,心有多么的疼。 陈婉约那次的精神崩溃,错把方圆当老公,甚至在晚上穿上一双绣花鞋跳舞的举止,都不是装出来的,是她精神崩溃后的‘正常’表现。 当然了,陈婉约第二天就清醒了过来。 不过她却不想再当正常人了,就像所有受过严重刺激的人那样,把自己牢牢困在自己勾画出的世界中,不想出来。 陈婉约那时候是什么心情,夏天问真的很清楚。 就像他现在所说的那样,他绝对比陈婉约还要痛苦--可更加痛苦的事,还在后面:陈婉约为了能让身中漠北北尸毒的方圆保护女儿,甘愿主动爬上了他的床。 直到那件事发生后,夏天问才豁然省悟:他、陈婉约、夏小韵当前所遭受这一切,都是别人刻意安排,并极力推进的。 “等我明白这个道理后,我又猛地想到了我们在离开九幽世界时,夫人曾经对我们说过的一句话,是什么意思。” 夏天问说到这儿后,反手狠狠擦了把泪水,抬头看着方天明问:“你,还记得她说过的那句话吗?” 方天明抬头看着天,嘴唇哆嗦的过了老大会儿,才说:“她说,你们没有资格,也不能拥有正常人的爱情。要不然--” “要不然,就会受到爱情的痛苦反噬。哈,哈哈,就像我,岂不是被爱情反噬的痛不欲生?” 夏天问的泪水还在流,却哈哈大笑起来,问道:“方天明,你有爱情吗?嗯,或者说,你爱燕影吗?” “不、不爱。” 方天明艰难的吐出了这几个字。 “所以,你才不用像我这样痛苦。” 夏天问抓起一把沙子,仰在脸上狠狠搓了几下,不想让泪水再流淌了:“才可以在离开她后,安心按照自己那些年设定的计划,藏在东洋过你的舒服生活。” “这可能就是所谓的,有得必有失吧?天问,或许我们确实不该拥有爱情的,那是最美好的奢侈品,不是我们能有资格享受的。” 方天明苦笑了下,接着说:“还有,我去潜藏在东洋,也不是我自己设定好的--” 夏天问打断了他的话:“是谁?” “我有个老师。” “潘龙语!” “对。” 方天明点了点头,说:“老师堪称一代奇人,眼光很远……直到两年前,当山原百代从北朝带回僵尸病毒后,我才知道他为什么要把我提前安排在那儿。” “你确实有个好老师,我却没有。我有的,只是夫人,呵呵。” 夏天问呆愣半晌,呵呵冷笑几声,眼神木然起来,喃喃地说:“原来,当初那两个纸团,真的特别特别特别重要。” 他把‘特别’这两个字,连续重复了三遍,每次都带着深深的怨恨。 方天明忍不住的说:“天问,你可能误会了。我潜伏在东洋,也同样是老师他们安排好的。就像龙头活着时,把最小的兄弟派去青木原森林……明知道那次去是有去无回,可他还是去了。” “你没来时,山原百代,铁辽他们就已经说过了。” 夏天问眉梢挑了下,忽然有所醒悟地问:“东洋那边,才是夫人最看重的?” 方天明微微眯了眼睛,缓缓说道:“是,重心可能早就转移到东洋了。” 第1415章 :请不要为我哭泣 “这怎么可能!” 方天明的话音未落,夏天问就从地上跳了起来,满脸都是不相信的神色:“你我都知道,夫人旨在带领我们方夏花三家摆脱邪恶,挣出黑暗,重新生活在阳光下,怎么可能会把重心转移到东洋?” “我也不想承认,她把重心转移到东洋的现实。” 方天明也站了起来,嘴角用力抿了下嘴角,低声说:“可我亲眼看到了很多。水家兄弟以牺牲自己为饵的悲壮,也证明夫人已经,已经--” “已经什么?” 夏天问一把抓住方天明的胳膊,用力的摇晃着,厉声问道:“是不是,已经改变了初衷,不再满足于摆脱邪恶冲出黑暗,享受新生活为己任,而是有了更大的私心?” “天问,我先问你个问题。” 方天明慢慢挣开夏天问的手,看着他的眼睛认真地问道:“咱们都知道历史的甲午战争,那有没有想过,甲午海战之前,东洋怎么就忽然强大起来了?你肯定会告诉我,说这是东洋人变法、学习西方化的成果。” “难道,难道不是?” 夏天问满脸的茫然。 方天明忽然又岔开了话题:“你该知道,山原百代是东洋王女,王室最崇拜的图腾是什么吧?” “鬼灵,就是男人的那个东西。” “那你再想想,那个东西与九幽世界有没有联系?” “没有。” 夏天问想都没想,就摇头说道:“充其量,九幽世界内就是一群被邪恶改变了的鲛人,而东洋王室的图腾,只是男性的那玩意--这两个东西,是风马牛不相及的。” 方天明冷笑,连续发问:“鲛人,最大的短板是什么?最大的希望,又是什么?” “鲛人最大的短板是离不开水,最大的希望,就是能像正常人那样--” 说到这儿后,夏天问瞳孔骤然一缩:“生儿育女!” 唯有找到能克服鲛人离开水也能生存的解药,方夏几家后人才能挣开黑暗,生活在尘世间,但同时也必须得克服在阳光下丧失生育能力的短板。 唯有那样,才能在阳光下一代代繁衍生息下去。 自古以来,东洋王室都崇拜男性那玩意,那么他们在其间的造诣,绝不是其他国家能比的,这从他们世界发扬的性文化中,就能看出来。 “你是、是说,夫人已经不再满足于带领我们挣开黑暗,幸福生活在阳光下,而是有更大的图谋?” 夏天问说到这儿后,浑身打了个冷颤,用不确定的语气继续说:“还是,还是说,夫人早就已经找到了能在外界生存的东西,却始终没有公布,假手与东洋人,来实现她某些见不得人的目的?” 方天明抬手捂着嘴,剧烈咳嗽了几声,才说:“华族被世界遗弃,已经长达上千年甚至更久更久,人们早就忘记了这个最古来民族的存在。更重要的是,现在神州华夏泱泱十数亿人,五十多个民族早在满清帝国时期就已经同化--没有谁,会尊重最古来的华族,人,也太多了点。” 夏天问慢慢明白了:“夫人想重现华族统治某一区域的先祖盛况,要想达到这一目标,首先得让华夏大乱,最好是四分五裂。唯有那样,她才有机可乘。” 夫人的理想是伟大的,崇高的,不是夏天问这等人能想象得到的。 她很清楚,要想华夏神州重返华夏战国时期,天下战乱的局面,那绝对是在做梦,无论是满清也好,还是后来的孙先生也罢,都不希望国家会被割裂。 同样,就算再昏庸的满清帝国子民,也不想战乱纷生。 可是夫人却希望这样,于是曾经在华夏历史上拥有‘造反专业户’美称的某教派,就得到了夫人的大力资助。 很遗憾的是,那些人总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让夫人相当失望,这才把目光投降了境外势力。 就是在那时候,发源于西方的展翅会,被夫人青睐有加了,开始着重培养,经过两百多年的运作后,也出了大批的人物。 很遗憾的是,那些人最大的成就,也就是组成八国联军来华烧杀抢掠了一番,被华夏独特的东方文化而震惊,膜拜后变成强盗,抢走很多好东西就心满意足了。 夫人不满足,指派他们继续做事--只是,尾大不掉这个成语,就能说明很多问题,西方人特有的狡猾,让他们逐渐挣开了夫人的掌控,形成了自己的势力。 无奈之下,夫人却又发现了天生就遵从命令的东洋人,希望再次燃起,开始给他们灌输最先进的西方文化,帮助他们变法,国力日渐强大,最终成为了二战轴心国之一,入侵了华夏。 “这样推算下去,一战、二战的发生,也有夫人在背后推手,目的就是惩罚那些尾大不掉的西方人,让他们自相残杀?” 夏天问越说,脑子转的越快:“更是配合东洋人入侵华夏--二战中,东洋人绝大多数兵力,都安排在华夏。其实,华夏战场才是二战的主战场。至于西方大战,只是主战场的陪衬。要不然,比东洋军队战斗力更强悍的德军,没理由去入侵更加贫穷的非洲,却没有一兵一卒跑来华夏,配合东洋人作战。” 方天明不敢肯定,这就是现实,尽管经过华夏数十年的暗中调查,已经掌控了很多这样的证据,可还是不敢相信,造成上亿人伤亡的世界大战,都是由夫人在背后推动的。 夏天问也没等方天明給他答案,低头狠狠吐了口吐沫后,又说:“只是夫人小看了全世界人民的反战力量,不管是西方战场,还是东方战线,侵略者最终还是一败涂地,无条件投降--她,应该很失望,很失望吧?” “如果真是咱们推断的这样,她肯定很失望。” 方天明点了点头:“同时,她也很不甘。” 任何人在做某件事失败后,只要不甘,那么试图重新来过。 只是随着世界闻名已经走进信息时代,是不可能再发生以往那种动不动就有成千上万人死亡的大战争了,尤其是核武器的出现,更是制约夫人不敢轻举妄动的主要原因。 不过有一个东西,确实核武器也解决不了的,那就是病毒。 夫人把病毒的培育基地,选在了半岛、东洋地区,希望他们能培育出足够的不死战士,再一次把人间变成炼狱,为她创造出世后列土封疆的大好机会。 千年以来,始终密切关注罗布泊那边动向的华夏历代最高层,终于在当代发现了这个苗头,这才有了方圆、铁辽等人的北朝地下古城之行,并成功一举摧毁了那边,导致夫人满腔心血付之东流。 北朝地下古城,只是夫人发展她大计划的据点之一,东洋富士山下的青木原森林中某处,同样寄托着她的希望。 不过早在数年前,龙头就已经关注到了那边,特意派出了最小的兄弟--小兄弟的死,并不是白白牺牲的。 最起码,他的失踪证实了龙头、潘龙语等人的推测,这才有了方天明离开唐王后潜伏东洋的行动。 “这就好比一个史诗般的故事,却是由邪恶来担任主角的。” 方天明又递给夏天问一颗烟,帮他点燃后说道:“而且更重要的是,我们不知道所推测的这些,有多少真实性。” “呵呵,那些僵尸的出现,就已经说明了什么。” 夏天问木然的轻笑了两声,说道:“看来,山原百代也同样是夫人的棋子。” “她还没有资格做主角。” 方天明垂下眼帘,轻声说:“最多,也就是做一个可怜的小丑罢了。” “我也是个可怜的小丑。” 夏天问自嘲的撇撇嘴,看着墨蓝色的夜空,听着远处传来的野狼哀嚎,沉默片刻:“夫人,是什么时候挣开那些邪恶的?” “再邪恶、恐怖的东西,在人类长达上千年积累的智慧面前,总有一天会被消灭,解决的。至于夫人是什么时候挣开邪恶的,我想应该是甲午战争之前。” 方天明幽幽叹了口气:“唉,也唯有从那个时候起,才能解释后来这些事。” 夏天问又问:“邪恶的解决,真与两条石鱼有关?” “应该是这样。” 方天明点了点头。 夏天问接着追问:“夫人既然能挣开邪恶,为什么又让石鱼流落尘世间?” 方天明回答说:“她肯定不想这样做,却没料到你父亲夏经仑,会在多年前看出不对劲,这才偷走了一条石鱼,也让你母亲……天问,无论你做错了什么,你父母都能--” “那是他们的付出,与我没关系的。” 夏天问打断了方天明的话,喃喃说道:“我只、只在意婉约,与小北的死活。” “小北她--” 方天明眼神一闪,正要说什么时,夏天问抬手说道:“别说了,从此后我再也没资格谈论她们了。最后两个问题。” 方天明无声的叹了口气,点头:“说。” “夫人真能活千年?” “不知道。就像我们出来九幽世界后,就再也不知道祖辈们的生死了。” 方天明摇了摇头:“不过我觉得,可能性不大。” “以前听他们说,在九幽世界能活千年的,见到阳光后,就会被腐蚀。呵呵,其实这个问题,也不是太重要,我就是好奇。” 夏天问肩膀抖动着笑了下,说:“第二个问题,算不上问题,只能算个请求。” “你说。无论你要求什么,我都尽力而为。” “我死后,请不要为我哭泣。” 夏天问抬手,在方天明肩膀上拍了拍,轻声说:“这句话,还是当年我们离开九幽世界时,在入口处你对我说的。那时候,我就有种预感,有一天我会这样对你说。果不其然,这一天来到了。” “兄弟,不要劝我。” 夏天问摇了摇头,看着方天明的眼睛,声音更轻:“我已经不愿意再待在这个丑陋的世界上了,因为我总是在做恶心的事,恶心的要命--这些天,我总是梦到婉约,她像刚跟了我那样的美丽。她说,她在等我,等的有些苦了。” 第1416章 :我--来了 一轮弯月,从墨蓝色的沙漠上空升起,皎白色的看上去是那样纯洁。 望着夏天问孤独前行的背影,方天明默立良久就觉得鼻子发酸。 他能看出夏天问独行的方向,是正北方向。 只要不停地走下去,他就能走出荒漠,横跨外蒙进入俄罗斯境内的卡门地区。 在那个地方,有一座被唐王老城区复制的一角,在方家的院子里,卧室窗下,有一座小小的坟茔,那里面埋葬着个可怜的女人。 夏天问说,最近陈婉约总是給他托梦,说她想他了,那么他觉得最好是死在她旁边--那样,或许他们就能过上幸福生活了吧? 就在夏天问即将消失在方天明视线中时,他忽然发足狂奔,用最快的速度冲刺,很快就跑上了另外一个沙丘最高处,双手拢在嘴边大声喊道:“天问,你父亲,小北,都没有死,他们就在唐王的!” 夏天问前行的背影,猛地哆嗦了下,停步转身刚抬起一只脚,却又落下看向高处的方天明,笑着喃喃说道:“他们没死?太好了,这样我就走的更加安心了。兄弟,保重。” 他说话的声音这样低,方天明当然听不到,却能感觉得到他的喜悦,他的决然,看到他再次转身快步前行后,再也无法压抑心中的哀伤,慢慢跪倒在了沙地上,泪水在满是灰尘的脸上,冲出了两道水痕。 夏天问觉得自己浑身充满了力量,他知道方天明绝不会骗他的,只要女儿还没有死,那么他就更放心的去死了。 诚然,他也很清楚,女儿以后百分百得跟了姓方的那个小子--那个混蛋,不但給他戴了绿帽子,还又打他女儿的主意,确实该杀,最起码也得把第三条腿给打断才行。 不过反过来一想,他又觉得除了方圆之外,还真没谁再能配得上他夏天问的女儿了。 好像依着漠北北此前犯下的罪恶,以后要想平安的活下去,为他传宗接代,也唯有那个家伙才能庇护她了。 唉,罢了,罢了,就便宜那小子吧,谁让他是方天明的儿子呢? 再说,我也得到了山原百代,算是报了一箭之仇--想到与山原百代做的那些丑事,夏天问就觉得脸色发烧,忍不住的抬手给自己来了一大嘴巴,喃喃地说:“如果,如果这老天爷还有眼睛,那么就让小北亲手解决我做下的这段孽缘,来为我洗清这羞耻吧。” 就像是魔障了那样,夏天问边走边喃喃的自言自语着,一会儿哭,一会儿笑,一会儿觉得天亮了,一会儿却又是星辰满天。 曾经有野狼跟踪过他。 不过那些荒漠上的生灵,天生就对危险有着一种相当敏锐的直觉,能感觉到这个独自在荒漠中孤独前行两天一个晚上,不吃不喝不休息好像随时都要倒下的男人,是相当相当危险的,只要一靠近,可能就是个死。 没有谁喜欢去死的,野狼也不愿意,就仿佛它们顺风嗅到夏天问的身体气息后,就从中嗅到了剧毒的滋味,跟了一段路后就消失了。 短短的两天一个晚上的时间,夏天问不吃不喝不休息,好像永不疲倦,就靠着一双脚就能走出沙漠,横跨外蒙走去俄罗斯的卡门地区森林中,长眠于陈婉约身边,却不知道当今天的太阳落下时,他的头发已经全部白了。 他终究是人,不是鬼更不是神,在爬上一个沙丘时,一阵风就吹倒了他,让他顺着沙梁滚了下去。 “唉,如果就这样死去,该多好?” 滚到沙丘下面后,夏天问轻轻叹了口气,双手撑地坐了起来,正要继续前行,然后就看到一个人,手里拿着把快刀,从一个睡袋中爬了出来。 这是个年轻的男人,长相很是斯文英俊,只是那双在星辰下的眼睛,却闪着妖异的荧光色。 年轻人刚洗过澡,头发还湿漉漉的,夏天问能隐隐听到沙丘对面有水声传来,那边估计有一条河。 “你是谁?” 年轻人走了过来,长刀藏在了身后,脸上带着儒雅的笑。 夏天问也笑了,仿佛佛祖涅盘前才醒悟到了什么真谛那样,盘膝坐好喃喃说道:“千山万水,都在一线间,只要两颗心彼此守候,又何必在乎死在何方,阳间还是阴界?” “你在说什么?” 年轻人走到夏天问面前一米半的地方,微微俯身看着他,再次问道:“你是谁?怎么会来这儿了?就你一个人吗?” “你是张良华。” 夏天问没有回答那年轻人的问题,抬头看着他,神色从容:“我曾经暗中跟踪过你几次,知道你是处心积虑才接近夏小韵,最终成为神通快递集团第一副总的。不过,就在你准备大展雄心要吞并她的产业时,却被夫人选拔成了三人组合中的天人。” 张良华大惊失色,迅速后退两步,霍然转身四下里看去。 他没有发现第三个人的踪迹,正犹豫着是不是要爬上沙丘去看看时,夏天问又说话了:“不用搜寻了,就我一个人。而且,我好像很久都没吃饭休息了。现在能不能站起来都是个问题了,所以你不用怕我。” “是吗?呵呵。” 张良华这才笑了笑,再次走到夏天问面前,握着长刀的右手攥的更紧了。 这把长刀,是他从古羌县重金购置的,据卖刀的商家说,此乃天下神兵是也,杀神斩鬼的不在话下--商家的牛皮,张良华当然不会听,不过却能看出这把刀砍人脑袋是没问题的。 于是,他在心甘情愿被商家狠狠讹诈过后,用这把杀神斩鬼的快刀,斩下了商店老板的脑袋:嗯,确实很锋利,在砍人脑袋时,几乎没有太大的阻力。 “我是夏天问,你应该听说过我的名字。” 夏天问又说话了。 “夏天问?” 张良华当然听说过夏天问的名字,话说这可是他老板的老子,神通快递集团就是他创建的,只是没想到会在这儿遇到了:“你就是夏、夏小韵的父亲夏天问?你不是早就失踪了吗?” “失踪又不是死了。” 夏天问淡然一笑,问道:“你这是要去九幽世界,找夫人吗?” 张良华点了点头:“是。” “为什么要去那儿?” “我发现,我在外面混不下去了。” 张良华想了想,才说:“你既然知道我这么多塞,那么你也该是那里面的人。这样算起来,咱们还是一家--” 夏天问冷冷打断了他的话:“你算什么东西,有资格能与我成为一家人?” 被夏天问骂为什么东西,张良华也没生气,仍旧儒雅的笑着:“我还觉得,我很快就能成为你女婿了呢,所以才这样说,也不算过为。” “你不是应该在唐王吗?” 很明显,夏天问不想与张良华谈论夏小韵的事,再次岔开话题:“雪落唐王之前,你不该出现在这儿的,无论方家那个小混蛋有没有来罗布泊。” “老爷子,你知道的可真多。” 张良华竖起左手大拇指,赞了下夏天问后,才说:“所以我觉得吧,你该猜出我怎么会来这儿了。” “知道了。” 夏天问笑了下,点头说:“本来,你们三个鲛人在方小混蛋离开唐王后,该去梨花山大闹的,昆仑一个人还拦不住你们。不过很可惜,关键时候出现了个老人,带着一个女孩子。” “你认识那个老乞丐?” 张良华双眼眯起,语气变得阴森起来:“他是谁?你说的那个女孩子,我没见过,不过她肯定会存在。因为那天晚上,我最重要的一个同伙没出现,唯有那个蠢女人自投罗网了。” “呵呵,老乞丐是谁,我是不会告诉你的。” 夏天问悠悠的笑着,说道:“不过我可以告诉你那个女孩子是谁。” “是谁?” “那是我女儿。” 顿了顿,夏天问加重了语气:“我的亲女儿。” 张良华笑了:“夏小韵如果那样厉害,我不可能活到今天的。” “她是漠北北。” “漠北北?” 张良华愣住:“她、她是你女儿?” “你是不是很吃惊?” 夏天问笑的更加愉快了:“吃惊就对了,因为每个人在得知漠北北是我女儿时,都会像你一个德性。张良华,你觉得,你在没有完成任务之前去九幽世界,会不允许进去吗?” “你有什么好办法吗?” 张良华逐渐适应了夏天问的跳跃性谈话:“如果能保我去那个地方,我会好好感谢你的。” 夏天问却看向了他背后,问道:“你的刀,快不快?” “这把刀可以杀神斩鬼,一刀断喉。卖给我这把刀的那个老板这样说的。” 张良华举起了右手中的长刀,左手四根指头在锋刃上轻轻抚摸着:“他没有骗我,因为我用这把刀砍下了他的脑袋。” “那就好。” 夏天问很欣慰的点了点头,昂起下巴说道:“拿着我的脑袋去九幽世界,你会见到夫人的。在见到她之前,谁问你为什么要杀我,你都不要说。唯有对夫人说,说我已经知道了她那些秘密。你为了替她保守这些秘密,才砍下了这颗存有秘密的脑袋。我想,夫人会因此而很欣赏你的。” “是吗?” 张良华的笑容,无比灿烂起来:“老爷子,你为什么对我这样好?我又不是你女婿。” “也许,下辈子有机会呢?” 夏天问说完,又摇了摇头:“还是算了,就你这种卑鄙小人,没人会稀罕。” “嗯,你说的也很有道理。” 张良华笑吟吟的想了想,眼睛眨了下时忽然横扫一刀。 雪亮的刀锋在星辰下闪过一道流芒,夏天问那颗白花花的脑袋冲天而起,张良华左手一抓,抓在了手里。 漫天的血雨洒落时,夏天问的脑袋竟然还在说话:“我--来了。” 张良华不知道夏天问最后这三个字的意思是什么,只是本能的转身抬头向四下里看去,没发现有什么可疑情况后,才笑着抬脚,把无头尸体踹倒在了地上。 哗啦啦,沙丘上的流沙无风自动,从上面滚落下来,很快就掩埋了夏天问的尸体。 第1417章 :有人会来的! 见惯了内地那灰蒙蒙的天空后,再来到生命禁区的荒漠上,看着这湛蓝的天,确实会有种醉氧的错觉,尤其是东方那轮红日慢慢冒出头来后。 沙漠中最不缺的就是蓝天白云,其实看多了就会看腻的,反倒是数天前那场黑风暴,算是给这个一望无垠都是黄蒙蒙的世界,平添了不一样的色彩,显得生动了许多。 世界就该万紫千红,有花有草蝴蝶乱飞虫儿鸣叫才对,放眼看去到处都是一种颜色没有任何的动静,这算什么呢,天再蓝也会有种要逃走的心悸。 就像人们夏天怀念大雪纷飞的寒冬,冬天又企盼三伏天的炎热那样,在荒漠中的蓝天白云下呆的久了,就希望能看到所熟悉的水泥森林,车水马龙,风起时到处飘舞的塑料袋,甚至连汽车尾气的滋味,也会变得可爱起来。 “在想什么?” 郭易秦的声音从旁边不远处传来。 郭易秦盘膝坐在黑暗世界出入口的左边,那把修长冷森的长刀搁在膝盖上,上面仿佛还残留着数天前搏杀过后的血迹。 夏小韵也不是第一次看到人杀人,不过肯定是第一次看到郭易秦杀人。 郭易秦杀人,才不会像人们从电视里所看到的那样,用刀子砍人脑袋,扎人心口啥的,而是次次都向眼睛、咽喉、肋下以及下面部位招呼,这就是所谓的剑走偏锋了,带着让人想呕吐的诡异,让人轻易就能想到花花绿绿的毒蛇。 但不得不说,郭易秦杀人的手段虽说阴狠了太多,却是最管用的,也是最让敌人害怕的,尤其那些人还是针对夏小韵来的时候,他一个人,一把刀,就力保她毫发无伤。 数天前的黑风暴过后,六个敌人就像从沙子里钻出来那样,毫无征兆的扑向了两个人,都穿着与沙子差不多颜色的衣服,头上也戴着同颜色的头套,让人看不清他们的样子。 最后,夏小韵还是看到了他们的脸--人在被郭易秦杀掉后,夏小韵想看尸体的哪个部位,就看哪个部位的。 这些人都是很普通的东亚人,黄皮肤黑头发,与夏小韵以往打交道的那些人完全相同,郭易秦却说他们来自东洋,因为内里衣服下摆上,都绣着一条黑龙。 看到那条一元硬币大小却栩栩如生的黑龙后,不用郭易秦解释,夏小韵也能自动脑补:东洋黑龙会。 如果国际黑帮也必须得有品牌的话,那么东洋黑龙会无疑是一家老字号了,二战时期他们可是出足了风头,摆擂台,搞暗杀,传说中的大侠霍元甲、叶问等华夏近代武林宗师,都与他们打过交到。 直至二战失败后,他们才从华夏销声匿迹,不过在西方国家设立了相当有影响力的堂口,与意大利黑手党,德国三k党,俄罗斯吸血蝙蝠一起,号称国际四大帮派。 当然了,黑龙会实际上是东洋山口组麾下的一个分部,二战时期架着满载炸弹的飞机撞向美国航母的神风敢死队队员,主要就是由他们组成的。 也正是从那时候起,全世界才知道了山口组。 那些人用他们的视死如归,为山口组挣到了百年老字号的品牌,导致很多国家发生与山口组有关的黑帮案件后,就会头疼不已。 不过毫无疑问的是,现代山口组这些会员与他们的先辈们相比起来,无论是杀人技巧,还是视死如归的决心,都有了很大的蜕化。 夏小韵可是亲眼看到,当郭易秦好像飘忽不定的鬼魅那样,几个呼吸间就连杀三人后,其他三人打个唿哨就转身逃跑--他们不都该是为了任务悍不畏死的吗? 当初架着飞机撞向敌舰的勇气哪儿去了? 失败后就会横刀剖腹的武士道精神呢? 看来,随着时间的流逝,与现代生活的腐蚀,再老的老字号所出产品,也会变质,最终泯然众人矣了。 他们想逃,郭易秦不喜欢。 夏小韵发现,郭易秦在杀人时眼睛亮的吓人,每杀掉一个人,都会抬手在心口很砸一拳,张大嘴巴无声的大笑几下,好像大猩猩那样。 她并不知道,郭易秦正是用这种方式,来刺激他身体内的雄性荷尔蒙分泌--他自己也不喜欢自己的阴狠气质,而杀人时迸溅出的鲜血,无疑是最能让男人热血澎湃的了。 一路上,他们只遇到了六个黑龙会成员,搏杀时虽说叫喊声很嘹亮,不过喊声从来都不是能干掉敌人的致命性武器,反倒是暴露了他们的恐惧,导致他们死得更快一些。 除了这六个人之外,就再也没有谁出现过了,可郭易秦的脸色却越来越难看,目光越来越阴森,握着长刀右手手背上的青筋,在走过石柱之前,始终都是紧绷着的,好像没有敌人出现,就让他护送夏小韵平安抵达目的地后,是敌人对他这个超级保镖的最大羞辱那样。 夏小韵刚开始时还是很奇怪的,就问他怎么老绷着个小脸的,没人来跟我们捣乱不是更好吗? 郭易秦很干脆的说不好,因为他们这边的阻力越小,就证明铁辽他们当前处境越危险,同时也证明了山原百代确实是个聪明,可怕的敌人。 辨认出那几个被干掉的杀手是东洋人后,郭易秦如果还不知道是山原百代追来了,那么他完全可以横刀抹脖子了。 这就是当初龙头为什么要让郭易秦接替他位子的主要原因,他在越危险的时候,越冷静,总能用最快的速度,分析出目前所面临的处境,并做出最正确的判断,再付诸行动。 铁辽他们在遭遇山原百代领衔的数十名僵尸战士的围攻时,想当然的以为就在他们前方十数公里之外的郭易秦俩人,也同样遭遇如此危险的劫杀,并为他们而担心。 如果换做是郭易秦的话,就不会这样想了:在看到山原百代后,就能基本确定东洋人当前最想做的事,就是先扫平随后护送夏小韵回家的护卫,彻底解除后顾之忧后,再从容对付主要目标。 要不然,山原百代也不会带着那么多手下,还不惜自降身份的亲自出手,目的就是速战速决,却没料到一场不期而至的黑风暴忽然袭来,导致她大部分手下就嗝屁还不算,卡秋莎的及时出现,算是彻底打破了她的如意算盘。 郭易秦却不知道。 他只知道那六个侥幸躲过黑风暴而出现的东洋人,仅仅起到马前卒的作用,说白了就是来送死的,拖延他们前行速度,为山原百代从容布局创造机会。 实际上呢,郭易秦高看了山原百代,后者却又小看了他。 山原百代绝对没想到,她派出的六个马前卒,并没有给郭易秦造成太大的麻烦。 郭易秦也没想到,迟迟不露面的山原百代,不是躲在暗中随时发动袭击,而是她自己都差点自身难保,使出浑身解数后才逃过了方天明的追杀。 直到过了那根石柱,老远就看到黑暗世界的出入口后,郭易秦始终紧绷着的神经,才松开:看来,山原百代是遭遇了意外,才没能‘如约’追来。 不过郭易秦仍旧有些悲伤,铁辽他们应该是凶多吉少了,护送夏小韵平安回家的代价,也着实大了些。 无论心中是什么感受,郭易秦都不想在即将正式踏进黑暗世界之前,让夏小韵分心,那样会让铁辽等人的牺牲,变得毫无意义为,这才表现的相当淡定,看她站在那儿遥望着东南方向很久都没动一下,就问她在想什么了。 “你知道我在想什么的。” 夏小韵沉默了片刻,才头也不回的说道。 “不会有人来了。” 郭易秦拿起长刀,刀尖触地站了起来。 夏小韵缓缓转身,看着他问:“你是说,铁辽他们凶多吉少了?” 在踏上罗布泊之前,为了让夏小韵安心,郭易秦在给铁辽等人布置任务时,就是当着她的面打电话,所以她知道后面有人在断后。 郭易秦轻轻抿了下嘴角,低声说:“我想不出山原百代在全力对付他们时,他们能找到什么逃生的希望。” “这可说不定。” 夏小韵说:“或许还有别人也赶来,帮他们挡住了山原百代。要不然,那个女人在得手后,不可能任由我平安来到这边的。” 郭易秦摇了摇头,缓缓说道:“除了我们几个外,华夏不会派一兵一卒踏上罗布泊的。” 夏小韵秀眉皱了起来:“为什么?他们,就眼睁睁看着你们陪着我送死?” “必须得眼睁睁干看着才行。” 郭易秦淡淡地回答:“这地方,这个时候,国家按兵不动才是最正确的--你不要质疑我的话,你只需想想黑风暴过后,这一路走来,我们是不是连一只野狼、甚至最常见的蜥蜴,也没见到过?” 夏小韵愣住,下意识的低头看了眼脚下的黄沙:“确实是这样,这又是为什么?” 郭易秦也低下头看去,眉梢挑起:“这证明,野狼蜥蜴等动物,都从这片它们生活多年的沙地内,嗅到了从没有过的危险,能有多远就逃多远了。我们、山原百代等人能平安走来,那都是因为我们的人数,不足以让那些危险出现。危险,唯有在华夏军方大批出动时,才会蓦然爆发,造成让我们无法承受的损失。” “危险,危险是什么?” 夏小韵明白了:九幽世界内,不在意他们这些人赶来,无论他们死伤多少,但却不喜欢华夏直接插手此事,那样会打乱他们的计划。 郭易秦想了想,才说:“可能是瘟疫,可能是毫无征兆就会出现的流沙,也可能是进来一支部队,却忽然变成了两支--总之,当人数碰触到他们的危险底线时,忽然降临。这也是九幽世界存在上千年,历朝历代却无法派兵大举进攻的主要原因。灾难,维持着双方脆弱的平衡。” “可我觉得,有人会来。” 夏小韵吸了下鼻子,转身看向来时的方向,眼眸一下子亮了:“喏,那不是来了么?” 第1418章 :你喝水,我吃肉 一个人出现在了张良华的视线中。 上一次看到同类,还是在数天前的那条河边,却仿佛过了几个世纪那样漫长。 唯有来到荒无人烟的沙漠内,独自跋涉十天以上的人,才会由衷地觉得以往那些看不惯的人潮人海、车水马龙,原来是那样的可亲,可爱。 说到底,人这种生灵终究是一种群居动物,唯有那些大隐高士,才能享受孤独。 这种独自行走,唯有天上白云,与脚步声陪伴的日子,孤独枯燥的能让人发疯,张良华多么希望能够看到一个活着东西,哪怕是一条野狼,或者是蜥蜴也好。 很奇怪,这些天来张良华并没有看到刚进沙漠时,总是看到的这些东西,它们好像也知道越是接近罗布泊最深处,危险就会越大那样,绝不会轻易向这边多走一步。 数天内睁眼看去都是相同景色的枯燥,让张良华有些后悔,不该让夏天问的脑袋,躺在他背上挎包内--如果老夏能活过来,张良华圆愿背着他前行,只要他还能说话,让自己感受到并没有被世界所遗弃就行。 可惜的是,脑袋被砍下来的人,是不可能再活转过来的。 夏天问那颗脑袋,此时好像也重了很多,压得张良华总想坐下来歇息,按着肚子,听里面咕噜咕噜的水流动声。 踏上罗布泊之前,张良华准备了海量的水。 水,对于任何一个准备踏上荒漠的人来说,都是相当重要的,尤其是张良华,在断水超过十二个时辰后就会变形,超过二十四个时辰,就会全身发痒,超过三十六个时辰,那些被他抓挠的伤口就会开始溃烂,超过四十八个--他就变成咸鱼干了。 所以哪怕他车子里装载了很多水,还是就可能的顺着河道前行。 不过张良华太在乎水的结果就是,他无法同时携带其它用品,比方车子所用的汽油,填饱肚子的食物等。 汽油或许还不怎么重要,因为踏进罗布泊腹地后,车子在连绵起伏不断的沙丘面前,前行的速度还不如步行,很快就得抛弃的。 关键是食物。 喝再多的水,貌似也比不上一个馒头更抗饿。 这也是张良华极度渴望见到野狼、蜥蜴的主要原因,最好是能碰到一只野骆驼--现在他能保证,他饭量大的能一口吞下一只骆驼! 好几次,他都想拿出夏天问的脑袋了。 夏天问的头颅虽然消瘦,干瘪瘪的,不过还是有些肉的,吃不饱也能让满是水的肚子,不再咕噜噜的叫唤。 想到夏天问临死前所说的那些话,想到他的脑袋,就是自己能否敲开九幽世界大门的门票,张良华只能忍住。 现在,远远的,他忽然看到了一个人。 “希望他能有食物,毕竟吃人肉总是会让人恶心的。” 张良华望着前面那个正在手脚并用爬上沙丘的人影,眼睛发亮低声喃喃了句,刚才还打软的腿子,这会儿满是力气了。 华夏史书上多次记载,在大灾之年人们就会易子而食,吃观音土等事儿,已经重复证明了饥饿有多可怕,只要能活下来,吃人肉又算得了什么? 人本来就是与狮子老虎恶狼同样的动物,只是自己制订了一套不要人吃人的规矩、并严格遵守罢了,但是在特殊情况下,这套规矩就没必要去遵守了。 恶狼在快要饿死时,何曾放过捕杀同伴的想法? 白婆婆就是这样认为的,更何况她也从没把自己当做是一个正儿八经的人,尽管她这次外出,已经不再是鲛人,而是个正儿八经的人了。 既然不是正儿八经的人,那么自然没必要遵守人类制订的那些陈旧规矩了,反正人早晚都会死,老死病死被车撞死是死,别活生生的吃掉也是死。 左右都是个死,怎么死--很重要吗? “希望,你的肉不要太酸,婆婆我这儿没有调料的。” 白婆婆仰面躺在四十五度的沙丘斜坡上,故意把装满水的行囊抱在怀里,遮住了自己大半个脸,只留下一只眼睛看着快步走过来的那个人。 同某个人刻意顺着河道前行不一样,那场黑风暴过后沙丘的移动,让白婆婆迷了路,白白多走了几天冤枉路后,才慢慢地回归了正途。 如果不是白走那几天冤枉路,白婆婆相信这会儿她已经回到了九幽世界内,泡在温暖的浴缸中,美美的啃上一只烧鸡了,又怎么可能假装昏死过去,来欺骗忽然出现的那个人,希望他的肉不要太酸? 白婆婆必须得尽快返回,告诉九幽夫人,花家的家主花小妖,已经对夫人产生了浓浓的质疑,让方圆知道了很多不该知道的事情。 或许花小妖说的很对,九幽夫人不再是以前的夫人了--但这与白婆婆没什么关系,她只知道自己必须绝对效忠于夫人就行。 如果夫人不对她很好,让她假扮老乞婆去了唐王,被秦小冰收留(其实她是奉命保护夏小韵的),那么她怎么可能会过那么久的正常人生活? 那才是真正的,人该过的生活。 在秦小冰那张单纯的笑脸、喧闹的都市中,白婆婆第一次发现自己竟然还有善心,从没波动过的心海,哪怕是睡梦中都在缓缓起伏。 怪不得当初漠北北入世后就心生贪婪,不想再被夫人摆布,而是圆死也要反抗就是要永远留在人世间呢。 外界,真的很好,蓝天白云永远都看不够,只要稍稍用力吸一下鼻子,就能嗅到让她留恋的味道。 方圆在与花小妖交谈时透露出的信息,偷听他们说话、并偷看他们恩爱的白婆婆,这些天内总在琢磨,回味:夫人,可能真掌握了能过上正常人生活的本事,要不然,也不可能让她过了那么久的尘世生活。 夫人暂时还没有率领大家伙冲出九幽世界,肯定有着她自己的计划。 白婆婆不想去揣摩夫人的计划,只希望夫人看在自己这样一把年纪了,还能忠心耿耿完成任务的份上,特赦她以后能在外界生活。 白婆婆决定了,夫人如果真那样大慈大悲满足她的话,她还是会回唐王生活,那个地域不大的小城市,在她眼里就是天堂般的存在,不需要活千年,能再过十年那样的普通生活,她就心满意足了。 白婆婆想到这儿时,那个人走到了她面前。 眯着眼双眼的白婆婆,内心深处笑了:原来是他啊,他怎么会来这地方了呢? 白婆婆只见过张良华一次,就牢牢记住了他。 那次张良华是去方家找夏小韵汇报工作的,怀里还抱着一蓬鲜花--负责保护夏小韵的白婆婆,听到动静走出来后,马上就看出张良华只是一般人,不会对小夏造成任何威胁了,当然用不着出手,只需假装刚出门的样子看好戏就好了。 那次,张良华被藏在方家大门狗洞旁的毛驴,给拽了个跟头不说,还把他的裤子扯成了旗袍,露出了白皙的好像娘们般的腿子。 想到张良华那身细皮嫩肉后,白婆婆情不自禁的咽了口吐沫,这样的肉才好吃,不像那些习武,练健美的人那样,肌肉纤维粗壮,会塞牙。 白婆婆很感谢老天爷,能照顾到她的年龄大了,牙齿不好了,才派这么个细皮嫩肉的小羊羔来给她吃,就决定不能浪费老天爷的一番好心,万万不能让他在恐惧中死去。 传说,当人在有了恐惧、生气、愤怒等负面情绪时,肉就会酸的。 想到这儿后,白婆婆坐了起来,慈眉善目的看着张良华:“小伙子,你怎么一个人来这儿了?是不是没水喝了?来,婆婆这儿有,美美喝一顿,那样能让你肌肉松--啊,不,能让你品尝到琼浆玉液的滋味。” 如果白婆婆是个彪形大汉……彪形大汉有可能是野外探险者,暂时与探险队走失了,张良华不会提高警惕性,因为这种事在这种地方出现,是很正常的。 不正常的是,这不是个彪形大汉,就是个慈眉善目好像祖母般的老婆婆。 当前这种鬼地方,男人能来,女人能来,野狼也能来,唯有老人小孩不能来。 还没有听谁说起过,有白发苍苍的老太婆,或者小孩子跑来这地方来送死的,可这种事却真出现了,凡事反常即为妖,那么这老太婆不是妖怪,也只能是来自九幽世界的人了。 九幽世界的人,说起来算是张良华的‘同胞’了,假如这个同胞没有盯着他咽口水,好像恶狼看到小羊羔那样的眼神,说不定他会放弃把她当食物,毕竟只要有水能坚持着,再熬个三五天还是没问题的。 “婆婆,你真的有水?太好了!” 张良华咕噔咽了口吐沫,又用力吧嗒了下嘴唇,做出很干渴的样子,迫不及待的走了过来,伸手去拿白婆婆身上的行囊:“我、我要喝水,喝水--婆婆,你、你这是干什么?” 张良华满脸都是惊讶之色,已经碰到行囊的右手僵在了半空,一把刀就搁在他脖子上,锋刃冷森,看上去就异常锋利。 “小伙子,你喝水,我吃肉,咯咯。” 白婆婆忽然发出一声与她年龄极度不符的媚笑,来分散张良华的惊讶,那样就能有效避免他的肉会因为受惊而变酸了。 媚笑声中,白婆婆握着刀柄的右手,猛地向左下方滑下! 这把刀虽说不是来自九幽世界,不过白婆婆觉得割断一个人的脖子还是足够了,刀子下滑后,不等脖子上的大动脉有鲜血喷溅出来,她就探头过去,张嘴趴在了上面。 传说,人血才是大补之物,尤其是年轻人的鲜血,本身就蕴含着力量。 白婆婆张嘴猛吸--没有她所想象中的甜滋滋味道传来,却觉得自己脖子上猛地剧痛,有浓郁的血腥气息散发开来,还有吸血的咕噔咕噔声。 怎么会这样? 随着张良华一口咬住她的耳朵,白婆婆就像被恶狗咬住后不断摆头试图撕碎的稻草人那样,身子随着他猛烈摇晃的动作,被动的摇摆,眼神茫然。 甚至,都忘记了发出该发出的惨叫声。 第1419章 :都不如那瞬间的真爱 原来艳阴使没有撒谎,并不是所有来自九幽世界内人,都是不能杀死的鲛人,要不然,这个老太婆也不会轻易被我咬断脖子。 就是肉质相当劣质,好像糟烂了的牛皮,没有半点鲜肉该有的美味,鲜血也少的可怜--第三次饱餐一顿后张良华,抬手擦了擦嘴上的血渍,心里这样想着,随手把那根小腿骨扔掉后,艰难的爬上了沙丘,向前面看去。 他看到了一个木桩子般的石柱,很突兀的竖在前方不远处。 看到这根石柱后,张良华知道他总算抵达目的地了. 艳阴使说的很清楚,走过石柱向前最多再走一公里左右,就能看到一个被沙子覆盖的石头山包,山包上有个单位机关大门那样大小的黑洞。 那就是黑暗世界的出入口。 走进洞口后,就会看到一条漆黑幽深的水道,水是咸水,拿棍子在里面一搅和提上来再迎风抖动,就会看到棍子被一圈盐粒给包裹住了。 水道岸边有木筏,撑着木筏顺着水道前行,经过一些有可怕生物守护的拐弯处一路向前,划到水尽头处,就会看到一个无法形容的坑洞。 坑洞,就是真正的九幽世界出入口处了。 站在坑洞口往下看去,就会看到弥漫的白色水雾--如果夫人允许你下去的话,那么你就会在下降过程中,欣赏到天上地下最美丽的一幕:无数条的彩虹,交错在半空中,就像通往仙境的天空之桥。 等下降到天空之桥下方后,你就会看到一个足球大小的白色光点,那就是九幽世界的光源所在,被九幽子民称之为夫人山的活火山。 活火山内,翻腾着不知沸腾了多少年的岩浆。 那些炙热到无法琢磨的岩浆,会发出不次于太阳光的光芒,照在上方的水雾上,形成了彩虹,也会反射到下面,形成万物生长必须存在的光源。 但并不是所有的生命,都能有幸生活在‘阳光’下,毕竟夫人山的火山口直径只有数百米,散发出的耀眼光芒反射到地面上后,普照面积也就是方圆数平方公里罢了。 这数平方公里的地域,大部分都是森林植被与农作物,还有一座专供白虹贵族才能居住的城池,王宫就在这座城池的中轴位置。 也唯有被光普照的地方,才有资格被称为九幽世界。 但坑洞下面的世界,要远远比九幽世界大好多倍,阳光普照不到的地方,与坑洞外面的世界一样,都统称为黑暗世界。 坑洞内外两个黑暗世界,最大的区别就是生活在下面的人,属于贫贱的马族,命中注定一辈子要劳累不休,寿命极短,三十多岁就是长寿者了。 而生活在坑洞之外的黑暗世界内,倒是不用干活,也能时常去尘世间放放风--不过他们相比起那些寿命极短的人来说,命运更惨。 因为他们不是变成蚯蚓那样没有脸的人,就是只能生活在水中全身没有表皮的‘人鱼’,浑身都粘糊糊的特别恶心,还不拥有鲛人才会拥有的刀枪不入。 也正是听艳阴使说到‘恶心’这个词,张良华才动了杀她的心。 脑子里回想着艳阴使曾经说过的那些话,尤其是描述的夫人有多美貌、迷人的那些,张良华就决定原谅她在自己面前提到‘恶心’这个字眼的愚蠢行为。 尽管艳阴使早就被他撕成碎片了,但死人好像也需要原谅的。 “如果你泉下有知,能保佑我达成心愿,我会为你特意设个神龛,让你享受人间血食的,童男童女也行,阿弥陀佛。” 张良华满脸的虔诚,双手合十对着西方深施一礼,再抬起头来看向石柱那边时,才发现还有两个小小的人影,就站在黑色时间的入口处。 “呵呵,这是来恭迎我的吗?” 张良华满意的笑了笑,深吸一口气后,开始整理衣装,又拿出一瓶水来洗了洗脸上的灰尘,尽可能把自己搞的好像去参加酒会那样正式。 横刀在眼前,把刀刃当镜子用的欣赏了会自己的儒雅形象后,张良华才快步走下了沙丘,向石柱那边走去。 这是最接近黑暗世界入口处的一个沙丘,也是最后一个,前面会是平坦的沙子地了,这样能让他行走时的速度明显加快。 在路过那个石柱时,张良华特意停下来抬手在上面拍了下,自言自语的说:“如果是我当家,我绝不会任由这根柱子空荡荡的竖在这儿。这是一个多好的招牌啊,上面完全可以写上‘九幽世界,擅入者死’的标语嘛。” 沙漠上是一望无垠的,张良华能确定他在拍着石柱感慨时,入口处的那两个人,都在盯着他的一举一动,揣摩他是何方神圣,怎么来到这儿后,还这样悠闲。 张良华很满意这种被关注的感觉,尽管关注他的人数少了点,只有两个,但只要是人就行,他同样享受这两个人看到他后的惊讶。 不过当他愉快的,迈着轻快的步伐走近那两个人后,这种满足的享受,就像被大风似的吹跑了,换成是他呆愣在原地惊讶了。 “没想到会是他。” 认出来者是谁后,郭易秦笑了,陌刀横在胸前,左手在刀刃上轻拍着走到夏小韵前面:“夏总,我记得你在路上说起过,你这位最得力的助手已经失踪了,怎么会忽然出现在这儿呢。” “我也不知道。” 夏小韵满脸都是不信的神色,使劲眨巴了下眼睛后,就恢复了正常:“他在刚出现时,我还以为他是--” “以为他是方圆?” 郭易秦替她说出了她没说完的话。 “他是不会来了。” 夏小韵自嘲的笑了下:“郭易秦,你说得没错,我在他心目中的地位,从来都没有我想象的那样高。” “他可能是听从了你说的那些话。” 郭易秦安慰她说:“据我所知,不但是你,还有很多人都警告过他,在雪落唐王之前,不许来这儿的。” “我警告他是一回事,他心里有我没我,又是一回事,不可混为一谈的!” 夏小韵忽然烦躁起来,猛地一跺脚:“我是说过不许他来,敢来我就会杀他的话不假。可我也说过很多次让他去死的话,那他怎么不去死?” 郭易秦苦笑着,为方圆辩解:“或许,他真来了,只是在路上恰好遭遇了山原百代--” “张良华都能赶来了,他怎么就来不了?” 夏小韵看到张良华后,本来还算沉稳的心情,一下子烦躁了起来,甚至还双手攥拳虚空挥舞了几下,恶狠狠的咒骂:“那个混蛋就是不想来!我知道他最大的愿望就是混吃等死,身边美女如云,怎么舍得为了我一朵狗尾巴花,就放弃整片森林呢?方圆,祝你快点死在女人肚皮上吧,那才是你最后的宿命!” 看着当前小脸有些狰狞,言行举止间没有半点淑女风度的夏小韵,郭易秦心中叹了口气。 一路上,夏小韵都很少提起方圆。 郭易秦却很清楚,她最想谈的就是方圆。 女孩子就这样,越在乎一个人时,总是会假装越不在乎,哪怕男人跪在她面前抱着她的腿,哭着喊着说没有她时,她也会高傲的昂着下巴,看着天空做无视状。 其实只要男人站起来就走,她就会立马扑上去,采着男人头发狠狠咬住他的肩膀,哭着问人家:再多求我一会儿,满足我的虚荣心,让我很为难的接受你,你会死吗? 郭易秦更能清晰感觉到,张良华身影刚出现时的那一瞬间,夏小韵精神焕发的有多厉害。 她为什么站在入口处久久的凝视着东南方? 还不是期望她最在意的男人出现。 郭易秦甚至都能猜到夏小韵那一刻心里在想什么:只要方圆出现,可能都不用求她跟他回去,哪怕瞪眼呵斥她,她也会拿捏出一副小媳妇的样子,乖乖跟在他身后往回走。 来之前,夏小韵回家的决心无限大。 只是等她站在‘大门口’后,她才猛地意识到她跑这儿来,就是个无法饶恕的错,更是无比后悔在穿上绣花鞋后躲着他--就算被他当场给办了,因此而引发毁灭性的大灾难,那又怎么样? 法国某位国王说得好:我死后,哪管他洪水滔天? 一万年的任性活着,也不如一瞬间的真爱。 这是所有后悔错过爱情后的女孩子,都会升起的真实感受。 张良华的出现,彻底击垮了夏小韵的‘无动于衷’外壳,让她品尝到了失去爱情的苦楚,再也无法保持该有的风度,尖声咒骂中,泪水已经洒落了下来。 “能够在这儿遇到夏总,这算不算是人生四大喜之一的他乡遇故知?” 夏小韵尖声咒骂方圆的声音,把变成呆比的张良华拉回了现实,双眼里飞快闪过一抹惊艳的贪婪,随即笑容满面的走了过来。 郭易秦脸上的笑容消失了,握着刀柄的右手手背上,青筋再次绷紧。 张良华是什么人,郭易秦当然早就调查清楚了,这就是个夏小韵气恼方圆才选择的一个道具而已,还是没用过多少次的道具。 当然了,这个道具在商场上还是有一定才能的,要不然也不会获得夏小韵的重用--不过,郭易秦以往总觉得,张良华也就是个道具而已了,可现在他才知道自己错了。 大错特错。 道具其实就像花瓶那样,中看不中用的。 中看不中用的张良华,会独自来到罗布泊深处,看上去毫发无伤的? 郭易秦感觉了危险,这是踏进罗布泊后,最让他心悸的危险。 恰在此时,已经彻底失去理智的夏小韵尖声叫道:“滚尼玛的他乡遇故知!郭易秦,给我杀了他!” 郭易秦想都没想,厉喝一声中手中长刀,化作一道白光,闪电般砍在了张良华的脖子上。 噗--的闷响声响起,这不是刀子砍头溅出鲜血的声音,而是砍在了木头上,被稍稍弹开。 张良华抬手抓住了陌刀,好像这才看到郭易秦那样,微笑着点了点头:“郭先生,以往你去公司时,我可没拿刀子招呼你,你这可不是待客之道。” 第1420章 :恭迎大小姐回家 夏小韵从来都没看得起过张良华。 就像郭易秦所猜测的那样,她只是把张良华看做是恶心方圆的道具,后来发现这个道具还算有点用处、又被几方暗中力量操作后,她才本着榨取人家价值的想法,借着他排挤韩斌时,把他提到了公司第一副总的宝座上。 不过当看到他与郭易秦厮打成一团后,夏小韵才有了郭易秦刚才的醒悟,她以往看待张良华的眼光,是大错特错的。 这就是一条深藏不露的毒蛇,有着郭易秦也摆不平的危险! 想到以前,自己竟然允许这样一条毒蛇盘在自己身边,自以为是的洋洋自得时却没看到人家在对她吐信子--夏小韵心里就发寒,所有怒气啥的都瞬间消散,赶紧迅速后退。 砰地一声,就在郭易秦吼叫着再次劈斩在张良华左肩上时,肚子上也被狠狠踹了一脚,稻草人那样倒飞过来,夏小韵连忙向旁边跳去,才将将躲开。 郭易秦重重摔在地上,手中长刀飞出去,顾不得小腹绞痛就连续几个翻滚,抄起长刀纵身跃起,挡在了夏小韵面前,斜斜举在右肩的刀尖,在微微发抖,英俊的面庞更是扭曲了起来。 “郭先生,你杀不了我的。” 张良华抬手,好整以暇的样子在自己身上拍打了几下,笑道:“同样,我也不想伤害你。我觉得,我们不该是敌人,应该是朋友才对--夏总,您说呢?” 夏小韵早就听说过漠北北是砍不死的传说,但却从没亲眼见识过,内心当然不会信服了,觉得那就是某些人为掩饰自己杀不死才搞出的手脚而已。 现在她相信了。 张良华用实际行动,让她见识到了什么叫杀不死。 “张良华,你与九幽世界是什么关系?” 夏小韵微微眯起眼睛,死死盯着张良华说到九幽世界这四个字时,所有担心什么的,忽然间就不翼而飞了:既然他是来自九幽世界的,那我有什么可怕的,别忘了我娘才是那个世界的老大,他再厉害,也只是一条走狗罢了。 哼哼,要不然你在我身边潜伏那么久,怎么就没敢对我动手? “下属,打手,小弟,你可以说我是夫人的走狗,无论什么都行。” 张良华的智商很高,眼神很管用,一下子就猜到夏大老板心里是怎么想的了,在说这些有辱自己尊严的词汇时,神色坦然没有丁点的不好意思。 刚看到妖媚动人的夏小韵时,心里升起的那股子邪火也消失了。 尽管他现在真想扑上去,把她就地正法--不过,数千年的历史证明,任何一个能成大事的枭雄,都不会为了女色而放弃自己的事业。 或者说是放弃自己的生命。 看到夏小韵后,张良华能在九幽世界立足的信心,又大了很多:想得到一个女人,不一定马上就得得到她,为什么不在拥有一定的能力时,才享受她的美色呢? 自古以来,有多少本该成大事的人,都被女人的裤腰带给吊死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张良华不想成为那种人,所以他必须得强忍着对夏小韵的占有欲,想都不能想。 “既然是这样,那你为什么没有同我一起来?” 张良华的谦虚,让夏小韵的脸色好看了许多,抬手轻轻推开了挡在身边的郭易秦,缓步向前走了一步。 “夏总您想听实话,还是假话?” 张良华笑吟吟的问道。 “先听假话吧。” “好,假话就是夏总您太漂亮有魅力了,我怕跟您一起同行,会忍不住的对您产生非分之想,那样不但会害了您,也会让我自己深陷死地。所以,为了咱们两个都好,我才决定不与您同行。” 张良华说着,看向了郭易秦:“有郭先生这个高手相随,没有我,夏总您照样平安来到这儿。” “那么,真话呢?” “真话?呵呵,真话那就有些难为情了。” 张良华苦笑了声,在夏小韵面前来回走动着:“就在我失踪之前,我才很荣幸的被夫人看中,改造成了杀不死的战士,与其他两个人一起,负责对付方圆,不许他在雪落唐王之前,擅自离开那儿。” 不得不说,张良华的智商相当高,遇到夏小韵后马上就决定把实话全说出来。 他能肯定,无论夏小韵为什么也来罗布泊,还有郭易秦这么大的人物护送,又在九幽世界内具备多高的地位,她都是个在外界生活了二十多年的正常人,对邪恶耳朵地方,有种发自骨子里的排斥。 这就好比地球人平时为了鸡毛蒜皮的利益就相互撕逼,大打出手,但如果有外星人入侵时,就会立马成为好哥们,团结起来一致对外了。 九幽世界有足够的资格,能充当入侵地球外星人的角色。 那么,同样也因为某种原因必须来这儿的夏小韵,潜意识内就会把张良华当做自己人的,他说的越真实,成为鲛人的感触越惨痛,就能越博得夏小韵的好感。 “夏总,该说的我都说了,我若有一个字是假话,那就让我天打雷劈。我很想流泪,用泪水来洗涤我这副丑陋的身躯,来抗议这不公平的命运,可是我没有泪水--我没有泪腺。” 张良华呵呵的笑着,双眼里却满是绝望的凄苦。 他确实没有说哪怕一个字的谎言,也没有夸大自己的悲惨,因为真实情况就已经够悲惨的了,再夸大反而显得不真实。 夏小韵才不管张良华的眼神有多凄苦--她只是在人家话音未落时,就急不可耐的问道:“你说,你们是在得知方圆离开唐王后,才去大闹梨花山,结果遇到个老乞丐,把你给吓跑了的?” “是,这是事实。” 张良华可不知道,夏小韵刚才发火,让郭易秦拿刀子砍他,就是为了报怨方圆没来找她,他说的这番话,总算是解开了夏总最大的心结,让她一下子高兴起来了。 “哼,我就知道这个没良心的,不会眼睁睁看着我来这鬼地方却却无动于衷。只是他蠢到家罢了,连你这个从没有来过一次的人都跑来了,他却鬼影子都没看到。” 冷哼一声后的夏总现在是龙颜大悦,说着抬手拍了拍高耸的胸膛:“可怜的,你放心,有我在,只要你还能像以前那样好好效忠于我,我肯定会罩着你的。实话跟你说吧,那个改变你命运的夫人,就是我的亲生母亲。” 张良华呆住。 是真的呆住,他做梦也没想到夏小韵会是九幽夫人的女儿。 如果是在别处,夏小韵哪怕说破嘴皮子,张良华也不会相信。 但现在这儿,他绝对会选择无条件的相信,用力咽了口吐沫后,噗通一声直挺挺跪倒在了沙子上,额头触地,呜咽着凄声说道:“夏总,请您救我!” 依着张良华的智商,从九幽夫人的任务中,不难琢磨出他的死期(或者说是利用价值),就在雪落唐王之时,因为夫人只让他们拖住方圆,却没说雪落唐王之后,他们三个人会去哪儿。 没有地方可去的人,一般都是会被当做弃子而无情的抛弃。 很明显,九幽夫人抛弃他后,绝不会放任他们再拥有杀不死的本事,任何有头脑的大人物,对‘反噬’这个词,都会反复研究的。 那么,当失去杀不死本事后的张良华,除了去阴曹地府报道,还能去哪儿? 梨花山那个老乞丐,给了张良华的提示:老乞丐并没有告诉他说来九幽世界找机会活下去的话,但放任他安然离开的行为,本身就说明了什么,他这才马不停蹄的跑来了罗布泊。 张良华的呜咽声,让夏小韵也心声凄凄之感,仰天轻叹一声走过去,弯腰伸手把他搀扶了起来,低声说:“只要你能与我保持一致,我是不会任由你被伤害的……不管怎么说,你以往帮了我很多。” “夏总,我、我希望以后还能帮您!” 张良华抬起头,眯着眼呜咽着回答。 没有泪腺的人,在哭泣时的样子很让人觉得别扭,在旁边站着的郭易秦就是这感觉,眉头稍皱忽然问道:“你现在应该知道,那个老乞丐放你一马是何居心了吧?” “他绝不是因为可怜我。” 张良华想都没想的脱口回答:“我估计,他是故意放任我来这儿,希望我能给夫人增加一些意外。” 郭易秦立即追问:“什么意外,比如--” “让她尝到改造别人的苦处。” 张良华狞笑了下,接着说道:“不过,我现在完全听从夏总的,她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 郭易秦不再提问了。 因为他能断定张良华不是在撒谎,确实是心里话。 如果他能甘心为夏小韵所用,那么对郭易秦所肩负的任务来说,绝对有所帮助的。 “希望,你能牢牢记住你现在所说的这些,不要等我帮你站稳脚跟后,再试图反噬我就行。” 夏小韵也不傻,听郭易秦问完这两个问题后,也立即想到了重点。 “我如果反噬夏总您,我就被、被活生生的撕成碎片!” 张良华及时举起右手发誓,目光坚定,把此时内心的真是念头,牢牢掩盖了起来,正如他好像忘记背包里还有夏天问的脑袋。 沙、沙沙的一阵响声,就像忽然下雨那样,从四周沙地上忽然传来。 夏小韵抬头看去--只看了一眼,就抬手捂住了嘴巴,下意识退到了郭易秦身边。 铺天盖地的青黑色小蛇、明黄半透明的蜥蜴,以及多种她叫不上名来的黑色虫子,从四周沙子里钻了出来,把黄沙都盖住,再逐渐汇合成一条河流,向他们这边急速流淌而来。 “别、别动!” 饶是郭易秦见过大世面,可也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多毒物,浑身都透着说不出的邪气,脸色大变时总算没忘记最好是别轻举妄动。 “恭迎大小姐回家!” 一个铁锨拖在公路上才能发出的尖利嗓音,从夏小韵背后忽然响起。 她回头看去--背后有无数青黑色的经幡,随风招展。 每个经幡下,都站着一个身穿黑色布袍的人。 第1421章 :重返黑暗世界 所有身穿黑色布袍的人,脸上都蒙着一快灰色的蒙脸布,头上也用同颜色的布包扎了起来,浑身上下只露出一双看上去好像死人般的眼睛。 这副怪模怪样的装扮,如果放在内地大街上,不会被都市人笑下大牙来,也会被当做恐怖分子请进派出所,好好盘问一下到底是在搞什么鬼。 可在这种环境下,尽管头顶上方艳阳高照,郭易秦却觉得周身都寒森森的向外冒冷气,就仿佛这些人是从阴曹地府内钻出来的阴兵,下意识握紧了手中的长刀。 忽然间,郭易秦明白了,龙头之所以让他从小就练某种阴狠功夫,让他的身体、心理上都习惯于躲藏在阴暗之处,不仅仅是为了让他抵抗夏小韵在穿上那双诡异的绣花鞋后所散发出的妖媚,还有就是为了能让他适合与这些人交往。 如果郭易秦还是那种都市中常见的阳光男人,与这些人呆在一起的时间稍长,就会发疯而死。 任何气场都具备一定的传染性,就像半夜时分你一个人去荒郊野外的荒坟内,哪怕明明知道不会有任何鬼神出现,也会觉得有东西在你脖子后面吹凉气,浑身寒森森的想发疯。 但如果你有十数个同伴一起陪同呢,就算真有不干净的东西存在,你同样不会感到恐惧,只会拍着胸脯叫嚣着让厉鬼快点滚出来,跟大爷大战三百合。 同样的环境同样的你,在一个人时与好多人陪同的时候,气场是完全不一样的,典型的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 很明显,九幽世界--仅仅只听这个名字,就知道那里面是一种什么样的环境,夫人山火山口发出的耀眼光芒,同样无法驱散下面的阴森之气,所以郭易秦要想保护夏小韵去那个地方,要想不发疯,那么他首先得练习适应那个环境,适应那些人。 唯有郭易秦改变了自己变成那样的人,才能保证他不会在那种环境下发疯,龙头为此可谓是用心良苦。 我跟他们是一样的人,没必要害怕的。 郭易秦在心中对自己这样连说了几句,紧绷着的每一条神经,都慢慢松弛了下来,神色也越来越坦然。 相比起他来说,无论是夏小韵还是张良华,都被那些黑袍人的气场给影响,反倒觉得他们唯有这样,才能符合他们九幽子民的身份。 夏小韵是九幽夫人的女儿,骨子里本身就带有与这些黑袍人相同的气质,要不然在穿上绣花鞋后,自身也不会出现那么大的改变。 妖媚,本身就是阴柔的最高境界。 至于张良华更别说了,他在被改造成鲛人后,就已经是九幽世界的一份子了。 夏小韵昂首看着站在黑暗世界出入口上方的那些黑袍,看着那些随风飘扬的经幡,看了很久都没说话,铺天盖地般的毒蛇、蜥蜴,流水般从她两侧不远处沙沙的经过,爬进了黑洞内。 这些东西的出现,也证明了郭易秦刚才所说的那些话没有错:历朝历代都想把黑暗世界彻底销毁,也有销毁的实力,只需派遣大军过来--下面那些人再厉害,但他们的人数终究处于劣势,只需派个三五万大军,拿着铲子用不了太久,估计就能把坑洞里的九幽世界给填满了。 但没有哪个朝代会这样做,因为当大军开进沙漠后,必须得先闯过毒物这一关。 这些毒物都藏在沙子里,当能威胁九幽世界安全的大军开过来后,它们就会从沙子里出现,对人类展开疯狂的攻击。 没有哪个朝代,敢拿着成千上万军人的生命,去填这个无底洞,所以只能任由九幽世界无限期的存在下来,直到现在。 足足十数分钟,那几乎把沙地都掩埋了的毒蛇蜥蜴等东西,才全部消失在黑暗世界的入口处,附近方圆数百米之内的黄沙,才恢复了它的本来神色,阳光看上去也明媚了很多。 “恭迎大小姐回家!” 那个有着一副尖利嗓音的黑袍人,脑袋上没有蒙着灰布,而是戴了一顶渐渐的高帽子,就像电视里的黑无常那样,再次高叫了一声后,散布在他背后的那上百黑衣人,齐刷刷的举起经幡,一上一下的哄声叫道:“恭迎大小姐回家,恭迎--” 上百人接连大喊了三声恭迎大小姐回家,经幡落下,余声散去,又变成了好像没生命的木桩子,甚至连眼睛都闭上了。 他们无法在比火山白光更强烈的阳光下,长时间睁着眼睛。 张良华悄悄的从地上爬起来,与郭易秦一起分站在夏小韵身后左右,双手铁铮在大腿外侧微微弯腰低头,标准的奴才样子。 郭易秦看了他一眼,目光中带有询问的意思。 他这个眼神,也算是正式接受了张良华的投诚。 这让张良华眉梢眼角浮上了喜色,随即微微摇了摇头,意思是说不用管。 果然不用管--夏小韵就像经历过这种事那样,知道自己这会儿该做什么,缓缓抬起右手淡淡地说:“走吧。” 戴着尖顶帽子的黑袍,立即快步走下沙丘,举着经幡的那些人尾随气候,迈着整齐的步伐,分成两队走近了入口处。 十数个人走进去后,其他人却停住了脚步,看向了夏小韵。 前面那些人是带路的,后面这些人是押后的,电视里都是这样演的,夏小韵没有再犹豫什么,缓步走向了洞口,郭易秦俩人跟随其后。 在左脚跨过阳光照不到的黑白交界处后,夏小韵又停住了脚步,转身向外面看去。 郭易秦俩人立即向旁边各自退后一步,给她让开了视线,知道她是想最后看外面那个世界一眼,更希望能看到那个人的出现。 那个人没有出现。 夏小韵嘴唇动了下好像要说什么,却什么也没说,霍然转身一步就跨进了黑暗中。 黑暗中,已经有红红的灯笼点起,差不多得有十几个的样子,光线虽说不怎么亮,却足够能让人看清脚下了。 这些灯笼,是为夏小韵、郭易秦俩人特意点燃的,包括张良华在内的所有黑袍人,眼睛都变成了荧光色,看上去就像鬼火那样。 前面带路的黑袍走的很快,就像着急投胎似的,夏小韵微微皱了下眉头,没吭声也只能加快了脚步。 很奇怪,这么多人走路,夏小韵竟然只听到了自己的脚步声,如果她现在闭上眼睛的话,肯定会以为自己一个人在走路。 两年多之前的那个夏天,她就曾经来过这儿了。 那一次来时,她是深陷无比恐惧中,现在回想起来还会觉得心悸。 这次再来时,却是以‘大小姐’的身份,被人前呼后拥的,更有郭易秦贴身保护--就像是做梦那样,感觉极度不真实,却又真实存在着。 这,可能就是老百姓常说的命运吧? 没有谁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就像夏小韵此前从没有想到过,有一天她会以大小姐的身份,再次‘莅临’黑暗世界内。 永远都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这就是命运最大的魅力所在,无论是好事,还是坏事。 前面的灯笼停住,分向两旁一字形排开。 郭易秦眯着眼的凝神向前看去,因为灯光实在太暗,他只能看到一个模糊的黑色轮廓在前面。 “前面就是水道,那应该是一艘船。上次我来时,还是坐着木筏的,被一个身材高大好像金刚也似的老人抱着--那时候,我已经昏过去了,是方圆告诉我的。” 夏小韵说话的声音很轻,不过在这个所有声音都仿佛被黑暗吞噬的环境内,却显得很响亮,清晰。 夏小韵上次来黑暗世界的那些遭遇,郭易秦现在自然也早就了解了,也没说话,默默的点了点头时,就听旁边的张良华轻笑了一声:“呵呵,夏、大小姐,那个身材高大的老人,这次看到您重返此地后,肯定会无比欣喜的。” “他已经不在了。” 夏小韵抬起下巴,看着前方又亮起数个灯笼的地方,低沉的声音里里带着明显的哀伤:“早在漠北北出世时,他就去世了。” 现在她已经知道,当初那个在她昏迷时把她抱上木筏的老人,就方圆母亲燕影的心上人,也是龙头的亲兄弟,她的亲叔叔水开山。 如果不是这些事,水开山会像所有幸福的人那样,迎娶自己心爱的姑娘,过上美好的生活,压根不用在这地方一过就是二十多年,最后惨死在漠北北的魔爪下。 郭易秦曾经告诉夏小韵说,水开山是故意寻死的,在失去燕影后,他对这个世界就已经没有了任何的留恋,只为肩膀上所担负的水家重担。 当合适的机会来临时,水开山就会以合适的方式,离开这个人世。 能够死在漠北北的魔爪下,对他来说绝对是最最恰当不过的了,要不然依着他的身手武功,就算杀不了漠北北,也有足够的把握逃走。 时过境迁,黑暗世界还在,水道还在,夏小韵又来到了水道边,却再也看不到那个身材雄伟手持一把斩马刀好像金毛狮王般的老人了。 叔叔的英灵,应该在那上面看着我笑吧? 夏小韵抬头看向水道上方。 前方数盏灯笼亮起后,郭易秦就看到了一条船,古色古香的木船,不是太大,有两个身穿黑色长袍、竖着古装头饰的年轻女子站在舱门口,双手放在腰间屈膝做出了万福状。 一块跳板搭在船头与方地上,没有丝毫的欺负,这证明下面的水,很可能是死水。 “大小姐,请。” 戴着尖顶高帽的黑袍,弯腰抬手,恭请夏小韵登船。 “我叔叔的尸体还在吗?” 夏小韵走到他面前,说道:“就是我第一次来时,把我抱上木筏的那个老人。” “护花使者(漠北北)走后,夫人已经把他妥善安葬了。” 黑袍低头回答:“请大小姐放心,水先生是被葬在外面的,绝不允许任何人去他埋骨之处打搅,每年的春分七天后,夫人都会亲自去坟上拜祭。” 第1422章 :一种叫做爱情的怪物 听燕影说,当初在黑暗世界内看到的那个雄伟老人就是自己叔叔,已经在那年的春分七天后陨落后,夏小韵就决定等她来到这儿时,率先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收敛他的骸骨。 没想到九幽夫人还算是个通情达理的,在天狼星死后就把他安葬了。 更知道他死后不想再留在这个黑暗世界内,特意为他在外面的荒漠中,找了处风水绝佳的地方厚葬,并在他的祭日时去拜祭。 这也算是了却了夏小韵的一桩心愿吧。 在黑袍说就是由他亲自带人安葬的水开山后,夏小韵郑重其事的对他弯腰行礼,以表示感激,黑袍连忙避开,摇手说当不起。 “你当得起的,以后无论你犯了什么不可饶恕的错误,我都会尽可能的去帮你。” 夏小韵低声说完,屈膝跪在了湿漉漉硬邦邦的岸边岩石上,对着当年水开山出现过的地方,大礼参拜。 郭易秦马上跟着跪了下来,于情于理,天狼星都值得每一个华夏军人,心怀钦佩的向他跪拜,毫不做作。 看到郭易秦跪下后,张良华跟着跪倒--大小姐都屈膝下拜了,黑袍等人当然不敢再站着,随着一阵衣服嗦嗦声,所有人都跪在了原地。 “您不会白死的,我们都会记住您,您就安息吧。” 夏小韵三叩九拜完毕,低声祈祷了一句,这才款款站起身,迈步走上了跳板。 还是像刚才那样,郭易秦与张良华俩人紧随其后,戴着尖顶高帽的黑袍也跟了上来,其他人却留在岸边,旁边有划水声响,影影绰绰的灯光下,能看到两个木筏慢慢靠岸。 除了戴帽子的黑袍之外,其他人是没资格与大小姐同船的。 跳板被抽走后,有撑杆划水的声音传来,把木船滑向水道深处。 “大小姐,船舱里有上好的清茶,还请您--” 黑袍低声说到这儿,被夏小韵打断了:“不用,我站在这儿就好,看看,风景。” 这儿黑漆漆的,灯笼都找不到水道两侧,能有什么风景可看? 黑袍当然不会反对,再次弯腰躬身一礼后,悄悄的退去了船尾。 夏小韵双手环抱在胸前,站在灯笼下,一言不发的看着左岸。 她都不说话了,郭易秦俩人更不会说话,只是默默的站在旁边,好奇的向四周打量着,不过什么都看不见,只能听到竹篙撑船的划水声,那两个站在船舱舱口的黑袍侍女,更是动也不动一下,就像石刻的雕塑那样。 这段水道,夏小韵曾经走过,不过那时候她却是昏迷的,再醒来后已经被方圆带到外面沙漠中了,所以也算是第一次来这地方了。 却有种说不出的奇怪感觉,就仿佛她现在正迈步走进神通快递总部大厅内,哪怕是闭着眼也能知道客服前台在哪儿,电梯在哪儿,大厅内有几个人在什么岗位上值班那样。 “郭易秦,张良华,你们知道吗?我虽然看不到岸边两侧,却知道两边都有些什么东西。那边--对,就是那边,就是一个洞口,像我们所熟悉的防空洞那样深,内里左右有十数个岩洞,甬道、岩洞里,有很多白骨。” 夏小韵抬手指着前方十数米处,低声说:“正冲着水道的岩洞,是面积最大的一个,差不多得有七八十平米的样子,下面铺着碎枯枝,三面墙上钉满了铁环。每个铁环上,都有一副镣铐……有一副镣铐上,还扣在一具白骨上面。” “那具白骨,生前是个金发女人,她旁边还有个营养不良的女孩子。” 夏小韵越说,声音越来越轻,就像是梦呓那样:“女人,是一些长相犹如蚯蚓似的怪物,用来发泄乖戾所用的工具。我看到了,我看到有许多灰黑色毛发的蝙蝠,扑在她身上吞噬着她的血肉--她在惨嚎,在喊她女儿的名字,卡秋莎,我爱你。” 郭易秦猛地打了个寒战,随着夏小韵忽然很有魔性的声音,眼前就浮现出她所说的那一幕:说不清的蝙蝠,吱吱的怪叫着扑向那个女人,死命撕咬着她的每一寸皮肤,她挣扎着,哭泣着,惨嚎着,却总是在喊卡秋莎,我爱你。 卡秋莎是谁,她又是来自何方等问题,郭易秦调查的可谓是相当清楚了,括她在被方圆带出黑暗世界时,她母亲为掩护他们逃走,不惜以身饲蝙蝠。 所以在夏小韵忽然喃喃说起这些时,他就自动脑补出了这个画面,却没有在意她说她‘看到了’,毕竟依着她与方圆的关系,知道卡秋莎的身世也是很正常的。 不正常的是,接下来夏小韵所说的那些事,却是他从没听说过的,华夏最高机密档案室,也没记载过。 船只经过卡秋莎生活过的那个岩洞后,夏小韵的眼眸,也开始变为了荧光色,声音更像是从散发着腥臭气息的死水下面传来:“看到了么,看到了么,那边水道向上三米的巷壁,表面看上去没有任何问题,其实只需拿大锤用力夯打几下,就会又出现一个岩洞。” 这个岩洞面积很小,也就是两三平米左右的样子,有个不穿衣服的年轻女人在里面。 女人是四肢被反捆着的,很结实的牛筋绳子,无论她怎么挣扎都挣不开,只能任由数十条筷子粗细的黑色小蛇,还有一些好像屎壳郎般的黑色虫子,在她身上游走乱爬。 她的嘴巴没有被堵住,所以她才能发出凄厉的惨叫声,无比的痛苦,恐惧--有黑色小蛇钻进了她嘴里,一条,两条,最后所有的毒蛇都钻进了她嘴里,外面只留下了那些黑色的虫子。 十数条毒蛇钻进她嘴里后,女人再发出的惨叫声更加嘶哑,沉闷,还有鲜血顺着嘴角淌出,很明显那些已经钻进她胃里的毒蛇,开始由内至外的吞吃了-- 女人的嚎叫声越来越低,挣扎的动作越来越微弱,当一条小蛇从小腹处剖腹而出时,她终于不再嚎叫,也不再挣扎啊,只发出了最后一声长长的叹息,带着说不出的轻松,与解脱。 小蛇剖腹而出后,那些黑色的虫子立马顺着向外淌血的伤口钻了进去。 “我能看到,她的身子在逐渐萎缩,原本光滑的皮肤开始出现皱纹,这是鲜血被吸干,血肉被毒蛇黑虫所吞噬的结果--渐渐地,她的身子重新丰盈起来,像气球那样越吹越大,终于噗的一声响,无数无数无数的虫子,把她身子撑破,那些毒蛇也不见了。原来,那些虫子的繁殖能力,在短短半天内,数量就能呈现出几何形式上翻,让尸体再也乘纳不下,包括那些比它们强大的毒蛇,都成了它们的食物。” 夏小韵说到后来时,声音越来越高,眼眸中的荧光也越来越盛,还带有了红殷殷的颜色,语气却阴森的让郭易秦全身打颤,抬手捂住了耳朵,冲她大吼:“别再说了,闭嘴!” 他明明已经捂住了耳朵,却仍然能听到夏小韵的声音,就仿佛他全身的汗毛孔,才担负着他的听觉任务那样。 同样,他明明是在用最大的力气,怒吼夏小韵闭嘴,却没听到自己所发出的声音,唯有她那个充斥了更大魔性的魔音,继续响起,让他眼前浮上她说的画面。 “女人很漂亮,很年轻,她遭遇这样恶毒的惩罚,那是因为她违背长老们的命令,拒绝成为一个艳阴使。” 夏小韵的脸上,开始浮上古怪的笑意:“九幽世界内,是不许有爱情存在的,除了夫人之外。任何一个女子,一旦情窦初开爱上哪个年轻的男人后,就会遭到惩罚,成为无法离开男人的艳阴使。” “女人如果拒绝,将会遭到万虫吞噬之苦,最终变成一具没有丝毫肌肉的白骨,繁衍出数以百万计的黑色尸虫。” “这些尸虫在把女人吃光后,急需要食物它们,就会顺着一个早就预留好的小孔爬出来,试图寻找食物,却是钻到了一个袋子里。” “当这个袋子被尸虫装满后,就会被拿到隔壁一个同样的岩洞中。” 那个岩洞与囚禁女人的岩洞相同大小,中间最多相距一堵墙的厚度,墙上也有几个小孔,立马囚禁着的则是个年轻男人。 这个男人,就是那个女孩子爱上的年轻人。 他也是四肢被反绑着的,躺在地上能从小孔中,听到隔壁爱人的大声惨呼,心如刀绞这个成语,都无法形容他当时的感受。 吞噬完女人试图寻找新食物的尸虫,就会从这堵墙上的小孔内钻过来--不过,因为能杀死人的那些毒蛇,已经被它们所吃掉,所以它们无法顺着伤口钻进男人身体里,只会趴在他身上,试图从嘴里钻进去。 男人大声吼叫着,怒骂着,泪水横飞,终于挣开了帮着四肢的手脚,开始拼命捶打岩壁,试图冲出来。 无论他用的力气有多大,他都无法破开岩壁,为对付那些数百万计的黑色尸虫,他用脚跺,用手拍,最后用牙咬,嘴里发出野兽般的吼叫。 慢慢地,所有尸虫都被他弄死。 他就躺在虫子的尸体上,双眼无神的看着上方。 也不知过了多久,他饿了,快要饿死了,就抓起尸虫开始吃--当所有吞噬他所爱的尸虫,都被他吃掉后,他身上的皮肤开始大片大片的溃烂,脱落,他却感觉不到丝毫的疼痛。 当他全身上下的皮肤都脱落后,就会有一层油脂出现,他再也记不起他是谁,他曾经深爱过一个姑娘,只会发出一声声低低的咆哮,再也没有任何的意识。 有尖利的哨子声音响起,已经变成怪物的他安静了。 岩壁被人用大锤砸开,哨声再次响起,他就会纵身跃下水道中。 “看,你们该看到,岸边岩壁下蹲着的,有好多这样的怪物。” 夏小韵抬手指着岸边,古怪的笑着说:“它们在成为这个样子之前,都曾经爱过一个女人,吃过那些把女人吃干净的尸虫--所以,它们又叫爱情。” “嚯,嚯嚯!” 岸边的黑暗中,传来刺耳的怪叫声。 它们,是一种叫弄情情的怪物 第1423章 :岩洞里的女孩子 郭易秦在呕吐,张良华在流汗,黑袍与那两个侍女,正跪在船板上砰砰地叩头。 夏小韵所说的这些,算是九幽世界内的绝密信息了,黑袍等人还没资格知道,唯有夫人,与那些白发苍苍的长老们。 夏小韵梦游般的说出这些之前,根据郭易秦所掌控的情报,与黑袍所知道的那些,基本都是一个版本的,那就是艳阴使也好,还是守候水道的这些怪物也罢,都是白虹族的残次品,算是废物利用罢了。 至于他们为什么会被改造成这两种东西,九幽世界内的人,没有谁去考虑,就像郭易秦从来都以为,小狗本身就是独特的物种罢了。 现在夏小韵却说出了这些,让大家伙知道那些怪物,原来都是一个圆死也不放弃爱情的女子的爱人。 圆死不放弃爱情的女人,被尸虫吃掉,她所爱的男人再吃掉这些尸虫,变成全身没有表皮只听从哨音命令的怪物--如果女孩子知道这些的话,那么她绝不会去爱一个男人。 真要爱了,也会选择去做艳阴使,那样就不会在死后,连累爱人变成生不如死的怪物了。 夏小韵也不知道这些,她在来到这地方后,却像亲眼看到全过程那样,看到那些蹲坐在水道两侧黑暗中的‘爱情’,是怎么被改变出来的了。 没有谁怀疑夏小韵的这番话,是在痴人说梦,因为他们都能真实感受到这些,随着她带有魔音的声音,自动脑补了全过程,就像亲身经历了那样。 真实的东西,哪怕仅仅只是通过叙说、想象也能确定就是真的。 更何况,黑袍多次看到水道两侧的岩壁上,确实有那样的岩洞了。 “停船。” 就在郭易秦终于停止了呕吐,呆坐在船头上看着岸边那些忽而闪过的邪恶眼睛时,夏小韵忽然这样吩咐道。 跪在船头的黑袍,立马一摆手,木船停住。 夏小韵走到船舱口,从舱门旁拿过了灯笼,高高举了起来:“把船贴边。” “大小姐--” 黑袍从船板上爬起来,刚说出这三个字,就被夏小韵打断了:“我说,把船靠边。” 她的话音未落,郭易秦手中长刀一闪,搁在了黑袍脖子上,脸色狰狞的撕声喝道:“靠边!” 黑袍不敢再说什么,指挥着船尾撑船的人,把船只靠边。 几只叫弄情情的怪物,立即嚯嚯怪叫着作势要扑过来,黑暗中却有尖利的哨音响起,它们马上就纵身跃进水中,很快就不见了。 夏小韵高举着灯笼站在船边,在岩壁上晃了几下,指着一人高的地方问郭易秦:“能不能砸开岩壁?” 脸色惨白的郭易秦,嘴角猛地抽了下,哑声问道:“你是说,这、这里面有人?” “我能感觉得到。” 夏小韵缓缓点了点头。 她说她能感觉得到,郭易秦却没有任何的感觉,因为这段巷壁与别处是完全相同的,上面长满了黑黑色的藓苔,就算把耳朵贴在上面,也听不到丝毫的动静。 不过他没有再问什么,低头扫了几眼,借着灯笼的光芒看到了一块人头大的石头,搬起来试了试重量,又看向了夏小韵。 夏小韵微微点头,后退了两步。 郭易秦深吸了一口气,双手把石头高高举过头顶,咬牙发出一声低吼,仿佛要把刚才听夏小韵所说的那些感受到的无比难受,都化成了力量,狠狠砸在了岩壁上。 咣! 一声空洞的闷响,是水道内传出老远,看上去很结实的岩壁,竟然颤抖了几下。 这里面,果然是空的,只是岩壁过厚,郭易秦一下子没有砸开。 他却精神大振,身体所有的不适悠忽消散。 他不知道夏小韵是怎么‘看到’这些岩洞,那些男女悲惨到让人呕吐的一幕幕的,更不知道她是怎么在黑袍都不知道的情况下,能认定这地方隐藏着个岩洞,里面囚禁着一个人的。 郭易秦只知道,他就算是用脑袋去撞,也要把这堵内里空洞的岩壁给撞开! 不用他去拿脑袋去撞,在他高举着石头第四次全力砸在上面时,岩壁上就出现了个拳头大小的洞,有女孩子的尖叫声传出:“救救我,救救我!” 果然有人! 还没有死! 郭易秦把牙齿咬得咯咯响,疯了似的高举着石头狠命砸打。 咣、咣的巨响声,在狭长幽深的水道内来回游荡,伴随着怪物的叫声,还有尖利的哨音,以及内里女孩子的嘶叫声。 一堵墙般那么厚的岩壁,愣是被郭易秦砸出了个半人高的大口子。 有筷子粗细的黑色毒蛇,嘶嘶叫着从里面扑了出来,郭易秦正要闪避,一只手却及时伸来,一把抓住了蛇头稍稍用力,就捏碎了。 是张良华。 冲他点了点头后,郭易秦扔掉石头,刀光一闪接连斩断几条扑出来的蛇,回头冲夏小韵叫道:“我要火把!” 灯笼比洞口大,而且光线也不亮,毒蛇不会惧怕的,却会惧怕火把。 “我来。” 不等夏小韵说什么,张良华就揉身钻进了岩洞中。 他现在可是刀枪不入的,区区毒蛇还伤不到他。 郭易秦在外面听到他在里面咒骂着跺了几下脚后,一个没穿衣服的女孩子,被他从里面递了过来,连忙伸手接住,转身跳到了船上。 一个侍女倒是很有眼力,接下了身上的黑袍,盖在了她身上。 女孩子披头散发,浑身脏兮兮的,身子不住的发抖,死死抱住郭易秦,大声哭泣着。 张良华从里面走了出来,拍了拍肩膀上上的黑虫子,松了一口气说道:“大小姐,幸亏你发觉及时。如果再晚上那么片刻--” 说着,他耸耸肩摇头,做了个很遗憾的动作。 大家伙都清楚了:再晚上片刻,毒蛇就会钻进女孩子的嘴里,到时候就算救出来,她也活不成了。 “嗯。” 夏小韵嗯了声皱起眉头,自言自语的说道:“奇怪,旁边的岩洞里,没有人。” 在她刚才的讲述中,两个岩洞里都会有人的,一个是女人,一个是男人,女人死后,男人会因为饥饿吃掉那些虫子,再变成爱情的。 现在她却能感觉到,旁边岩洞内没有人。 郭易秦不放心,问道:“夏总,要不要也砸开看看?” “夏、夏总?” 死死抱着郭易秦的女孩子,忽然猛地抬头,嘎声问道。 “咦,你、你是林盼盼?” 夏小韵一愣,连忙伸手拨开遮住女孩子脸庞的长发。 红殷殷的灯光下,那个模样俊俏的女孩子,不是女子会所的女保安林盼盼,又是哪一个? “夏总,果然是你!救我,救我!我、我以后再也不做坏事了,再也不做坏事了,呜,呜呜!” 林盼盼极力挣扎着,从郭易秦怀中挣出来,噗通一声摔在船板上,手脚被反绑着,却用额头猛碰船板,放声痛哭。 林盼盼怎么会在这儿? 夏小韵那种能感受一切的‘超异能’,不起作用了,只有茫然。 “就是她假扮漠北北,试图与山原百代一起刺杀昆仑,后来又猎杀楼宇湘--她这样做,是因为爱、爱上了方圆。” 郭易秦凑到夏小韵耳边,低声说道:“她已经是九幽世界内的人了,这次遭受惩罚,应该是因为不听招呼、活着爱上了方圆的原因。” 夏小韵没说话,只是低头看着脚下的林盼盼,眼神淡漠。 “她死不足惜的。” 郭易秦又说话了:“曾经差点杀死方圆,现在看来,她一身邪恶的功夫,已经被废了。如果你带她去下面,说不定会--” 郭易秦说到这儿闭上了嘴巴,该怎么处置林盼盼,夏小韵说了算。 “唉,她终究还是个孩子。” 夏小韵神色变幻了片刻,低低叹了口气,看向了黑袍:“我想让她离开这儿,你有什么意见?能不能做主?” “不能。” 黑袍摇了摇头:“我从来不知道这些秘密--不过,我想大小姐您想做的事情,夫人是不会责怪的。她,终究是个可有可无的小人物而已。” “那好,谢谢。” 夏小韵语气诚恳的道谢。 黑袍连忙躬身说不敢当。 “张良华,你把她送出去吧。相信她用不了多久,就能遇到人的。” 夏小韵摆了摆手,不再看林盼盼一眼,快步走进了船舱内。 她派张良华去送林盼盼,那是因为她当下只信任郭易秦。 张良华很想说,他也想留在夏小韵身边,要黑袍派人送她出去就好了,不过夏小韵已经走进船舱内了,他也只能吧嗒了下嘴巴,弯腰抱起了林盼盼。 当张良华抱着林盼盼跳上一条木筏后,船只开始继续向前滑行。 郭易秦盘膝坐在了舱门口,单手竖起了陌刀,刀尖拄着船板,长长吐出了一口气,在救了林盼盼后,他的恶心感觉轻了很多。 对九幽世界的憎恨厌恶,却是呈现直线形势上涨了。 他觉得,仅仅从九幽世界制造‘爱情’的手段,这个地方就不该存在。 人可以被子弹打死,被刀扎死,被绳子勒死,被饿死,渴死,甚至五马分尸而死,但独独不能以这么恶心的方式死去。 如果现在有人给郭易秦一原子弹,他会毫不犹豫的抱着跳下坑洞,与那些邪恶同归于尽。 “我也很憎恨这些。” 夏小韵的声音,从船舱里传来:“不过,现在我们最好是放平心态,以免前功尽弃--我不是夫人唯一的女儿。她或许能容忍我救走林盼盼,却不会任由我改变这边某些故老相传的规矩。” “嗯,我知道了。” 郭易秦微微点头,忍不住地问:“夏总,你刚才怎么会‘看到’那些东西?” “我也不知道。” 夏小韵的声音里,也满是疑惑:“就是忽然间,我脑子里就想到了那些,然后说了出来。郭易秦,你知道吗,我现在又看到了一个人。” “谁?” 郭易秦噌地一声站起,紧攥着长刀:“也在岩洞中?” “不,他就在后面的水面上,灰白色的长发披肩,材高大,手持一把宽大的斩马刀。” 在夏小韵幽幽的声音中,郭易秦回头去看。 黑漆漆的水道内,什么都没有。 第1424章 :方圆不如我 那些跟随黑袍一起来迎接夏小韵的人,在跳上木筏后就不知道去哪儿了。 长长地水道中,只有张良华所乘的木筏,撑筏的黑衣人就像个哑巴,更像是个有生命力的机器人,动作单一,一言不发的把筏子撑到了岸边,就竖在那儿不动了。 “你在这儿等我,我送她出去后还会再回来的。” 张良华抱起林盼盼,想了想又说:“我是大小姐的随从之一,必须得与她在一起。” 黑衣人没说话,就像没听到他在说什么。 张良华是真担心等他回来后,木筏已经不见了,更在心里报怨夏小韵既然答应跟他合作,为什么又要派他单独来送林盼盼外出。 在走出黑暗世界的出口之前,林盼盼都没说一句话,只是两只手搂着张良华的脖子,全身都瑟瑟发抖。 “好了,我就送你到这儿了,你顺着这方向走,应该不用走太久,就能遇到人的。” 把老婆婆放在地上,张良华指着东南方向的那根石柱,脸上带着儒雅的笑,声音更是温和的好像大哥哥:“回到内地后,别再做那些傻事了。这次你能被救,纯粹是你祖坟上冒青烟了。” 林盼盼站在那儿,望着石柱那边发呆,没有任何动作。 这孩子,目前还沉浸在那种无法承受的恐怖中,正午的太阳都不能让她从中醒来,生怕会动一下,眼前这一切就会消失,重新陷进那个全是虫子、毒蛇的魔窟中。 郭易秦说的不错,林盼盼现在的功夫,已经被全部废掉了。 她被九幽夫人看中,主要是想用她来冒充漠北北,来为方圆添乱而已,却不想让她爱上方圆,爱的还那样疯狂。 任何不听夫人招呼的属下,都将得到最残酷的惩罚--张良华也是这样觉得,不过他又有些纳闷:“你既然已经被夫人召唤到这儿,就证明她所犯的错误,并不是太严重,夫人还会给你机会的。” 林盼盼还是没说话,就这样呆愣愣的站在原地。 “不说算了,你走吧,祝你一路平安。” 张良华也就是随口一问,也没打算林盼盼必须回答他。 他在转身时,林盼盼却忽然说话了:“我喜欢方圆。” “什么意思?” 张良华愣了下停步转身,刚要再问什么,忽然明白了。 九幽夫人把林盼盼召到这儿后,本意是想给丫地一定的惩罚,让她以后别再做某些不切实际的美梦,乖乖为九幽世界效力的,却没料到林盼盼竟然是一根筋,说什么也不放弃对方圆的爱。 夫人怒了,抬手一个大耳光后,威胁她如果还这样愚蠢,就让她葬身蛇吻虫子嘴,让她死的惨不堪言,做鬼都后悔,希望她能及时醒悟,悬崖勒马,知错就改还是好同志嘛。 一根筋的林盼盼,被爱情冲昏了头脑,说啥圆可粉身碎骨,也得守候她内心那份最真挚的爱情。 九幽夫人成全了她,把她放在了改造爱情怪物才用的岩洞中。 不过这孩子命好,就在她即将惨遭万虫噬咬时,夏小韵即使拍马赶到,这才把她从魔窟中救了出来,让她再次站在了明媚的阳光下,开始她崭新的生活旅途…… “那,你经历那段比噩梦还要可怕的一幕后,还会喜欢方圆吗?” 张良华好像想到了什么,走到了林盼盼身边,关心的问道。 “喜欢。” 林盼盼裹了下身上的黑色披风,呆滞的目光渐渐有了一丝灵动。 张良华又问:“你不害怕?害怕那些恶心的虫子?” “怕。” 林盼盼这次回答的倒是很干脆。 “怕,你还执迷不悟?” “怕是怕,爱是爱,两者不能混为一谈的。如果惨死能得到爱情,我会选择去死。” “林盼盼,你的爱情,真是伟大。” 张良华一副被你折服了的样子,眼珠一转:“我送你一段路吧,走过那个沙丘就行。说实话,你的爱情感动了我。希望,我以后能遇到你这样的女孩子。” 被感动了的张良华,陪着林盼盼走上了那个沙丘,站在沙梁上指着前方:“你要记住这个方向,不停地向前走,不用担心没有携带饮食,相信走不了多久,你就会遇到人的。” “张副总,谢谢你,你虽然不是个好人,也算是个男人了。” 林盼盼侧脸看着张良华,说了一句不知道是感谢,还是讽刺的话,又说:“我们两个,其实才算是一类人。” “呵呵,是啊,我们是一类人。” 张良华苦笑了声,抬手说:“再见。” “再见--” 林盼盼也抬手,刚说出这两个字,张良华忽然挥拳,一拳重重打在了她脑门上。 林盼盼就像稻草人那样,被他一拳打的横飞出去,落地后顺着沙梁叽里咕噜的滚了下去。 望着一路滚下沙丘最后仰躺在下面一动不动的林盼盼,张良华满脸都是轻蔑,低头往那边吐了口浓痰,转身就走:“你算什么东西,敢说与我是同一类人,我有你那样傻,会因为所谓的爱情不顾生死?如果不是担心夏小韵以后再想到你,我一拳就会把你脑袋打碎。” 张良华很清楚,他以后能不能在九幽世界内站稳脚,都取决于夏小韵对他的态度,最起码当前不敢违背她的命令。 本来,如果在他随口问林盼盼在差点惨死后,还会不会爱方圆时,林盼盼如果一个劲的摇头说再也不了,他就会笑笑走了。 可了林盼盼却那样回答--这不是摆着圆死也要与夫人做对吗? 张良华要想在九幽世界取得一席之地,讨好夏小韵是必须的,但唯有能取悦夫人才是最根本的所在。 当大小姐要救一个被老娘惩罚的女孩子时,聪明人基本都会利用某次事件,来两头讨好,林盼盼对爱情的固执,提醒了张良华:他按照夏小韵的意思,送林盼盼安然离开了黑暗世界。 又揣摩着夫人得知女儿‘破坏’她命令后,可能会生气,会对放林盼盼安然离开而不甘,说不定还会迁怒于张良华,那么他为什么不一拳把那傻孩子一拳打个半死,让她生死由天呢? 这样,夫人在问起来时,张良华就会说林盼盼活着,也会变成痴呆的,实在没资格再让夫人生气了。 夫人听后,能不龙颜大悦,觉得他会办事吗? 张良华很有自信,刚才那一拳对林盼盼的杀伤力,绝对仅次于直接死亡。 “唉,我总是能在别人的错误中,为自己争取到足够的好处,这样做好像有些卑鄙,不过这也算不了什么,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 张良华喃喃地说着,快步走到了水道岸边。 木筏还在,船夫也在,依旧石头那样的竖在上面等他。 就像归巢的燕子那样,张良华轻盈的纵身一跃,跳在了木筏上:“谢谢,让你久等了。走吧,希望能追上大小姐。” 船夫举起撑杆,稍稍用力,木筏向前滑去。 他盘膝坐在了上面,望着渐渐离开的岸边,不知道想到什时,就听背后传来一个相当好听的女人声音:“你杀了林盼盼?” “没有。我只是把她打成了白痴--” 张良华脱口说出这句话时,全身的神经猛地一紧,正要回头就听背后人说道:“坐着,别动。” 张良华就不敢动了。 “你的背包里,有个人头?” 木筏还在缓缓向前滑行,就像背后女人的声音,波澜不惊的。 “是、是。” “谁的人头?” 不等张良华回答,女人叹了口气:“唉,我发现你有些晚了。如果早一年发现你这个人才,我会把你培养成我最得力的助手。你能忍辱负重,有恒心,有狠心,关键是相当聪明,知道在做某件事时,该怎么做才最合我的胃口。不像方圆,那样让我失望。” 女人在说出这番话来后,如果张良华还不知道她是谁的话,那么他可以去死了。 他动了。 翻身爬起来,接着五体投地的趴在了木筏上,脑袋都钻进了女人的黑袍下面。 黑袍下摆遮着一双完美无瑕的秀足,没穿鞋袜,就像凝脂白玉雕刻出来那样,好像还散发着淡淡的香气,张良华没有丝毫的犹豫,嘴巴就吻在了夫人的脚尖上。 很多人都以为,五体投地的大礼,发源于古埃及(有个地方的名字很敏感,用埃及代替了),其实它最早被正式认同是最尊崇的礼节,则是来自犬戎。 犬戎的礼节,又影响了与他搭界的华族。 华族虽说不屑让自己的子民在跪拜自己时,用这种礼节,却无疑很享受被人对自己的五体投地--张良华并不知道夫人的先祖就是华族,只知道这种大礼能更大程度的取悦大人物,并从中得到足够的好处,这才毫不犹豫的做了出来。 果不其然,夫人笑了:“呵呵,我就欣赏你这一点,在任何人前,总能摆正自己的位置。虽说你斩首了夏天问,又生吃了我的长老,看在你这个优点的份上,我决定还是宽恕你。希望,你以后能尽职尽责的为我办事,我是不会亏待于你的。” “夫人,请您放心,我知道该怎么做!” 张良华额头冷汗冒得更多。 他以为,他在斩杀夏天问、生吃白婆婆的那些事没谁知道,九幽夫人却轻飘飘的说了出来。 幸好,他的快速反应博得了夫人的满意,尤其是他刚才处理林盼盼的那件事。 “嗯,起来吧。” 夫人淡淡地嗯了声,把撑杆横放在了木筏上。 张良华马上爬起来,很自觉的拿过了撑杆,却不敢背对着夫人划水,那样是不尊敬,所以他必须弯腰低头,用眼角余光看着前面。 夫人屈膝坐在木筏前面,没有再说话,昂首看着长长的水道,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张良华大气也不敢喘,每一下都是小心翼翼。 木筏缓缓前行,走过夏小韵把林盼盼救出来的水段时,夫人说话了:“你与方圆两个人,谁更优秀些?” “我觉得--” 张良华不清楚她怎么忽然问这个问题,只知道他必须得回答,犹豫了下才说:“总体来讲,方圆不如我。” 第1425章 :你会得到夏小韵的 夫人笑了:“我没有听错吧?你竟然说方圆不如你?” 方圆身边美女如云,俄罗斯西伯集团的小公主更是为他生了一对双胞胎,尽管那俩孩子不姓方,方圆如果说要接回华夏抚养,波斯塔夫就会跟他拼命,可傻瓜也知道,等老波谢世后,不但两个孙子,就是西伯集团都是姓方的说了算。 方圆在财力方面,更是张良华拍马也难以企及的,暂且先把西伯集团抛除在外,仅仅是梨花山、圆美人集团,现在再加上神通快递,林舞儿的东海集团等等,明面上的,隐形资产加起来,说是富可敌国可能有些夸张,但他绝对算得上华夏顶尖富人。 至于他的权势,只要想想他身边那些女人的来头,想想他是谁家的外孙,不需要费太多脑汁也能看得出。 武力方面,方圆自身就算是一高手了,身边还有昆仑、十二生肖等人追随,只要有必要,他可能只需一个电话,就能召集大批亡命之徒-- 所以无论是人缘、金钱、女色还是权势,方圆都算是集万千宠爱为一身的幸运儿,更何况他又与九幽世界有着说不清的关系呢? 再看张良华,当前除了拥有九幽夫人赐予的一身邪恶本事之外,他还有什么东西可以拿出来,与方圆一比高下? 俩人相比,一个是春风得意下疾驰的骏马,一个就是马蹄下的蝼蚁,实在没有任何的可比性,张良华却说总体来讲,方圆不如他。 始终弯着腰的张良华,微微点了点头,回答说:“是的,夫人,方圆不如我。” “你很自恋。” 夫人再说话时的声音,变得淡漠无比了:“现在我给你三分钟的时间说服我,让我相信方圆不如你。如果说服不了我……在这条水道下面,有很多骸骨,它们很喜欢有新的同伴加入。” “如果我比方圆差,夫人您也不会问我这个问题。” 张良华说着,慢慢地抬起头看向了夫人,目光中带着谦卑的尊敬,却很勇敢。 穿着一身黑色长袍,头上被灰色布片包裹,脸上还被蒙着的夫人,只露出一双眼睛,依旧盘膝坐在木筏上,微微昂着下巴的与张良华对视。 刚才送林盼盼出去时,张良华曾经与她说过话,不过那时候他没觉得这撑筏的黑衣人有什么特别之处,现在才发现夫人的眼睛,就像…… 就像什么呢? 就像一个魔幻世界,在四目对视的瞬间,张良华仿佛看到了一个从没见过的世界:巍峨的城池,身披重甲的甲士,有血红的旌旗飘扬,背后一轮比锅盖还要大的残阳,一个头戴高冠身穿霓裳长裙的女王,就站在女墙后面,骄傲的俯视着城下跪了一地的臣民。 情不自禁地,张良华屈膝跪倒在了木筏上,低下了头。 “这,就是你要说服我的理由?” 夫人淡淡地问道。 “是,夫人,这就是我能说服您留下我,依为助手的理由。” 张良华低声回答:“论财力权势等,我不如方圆,可我有一颗绝对臣服于夫人您的心。” 顿了顿,张良华一咬牙:“是野心。” “野心?” “我能肯定,只要夫人您尽力提携我,估计用不了太久,我就能全方位的超过方圆,无论是金钱还是权势。我坚信夫人您有化腐朽为神奇的本领,在您眼里,任何的问题都不是问题。您现在所需要的,只是一个无条件执行您命令的代言人。” “你是在试图说服我,让我用九幽世界来为你做背景?” “九幽世界,是天上地下最强大的背景。” “这与你有野心有什么关系?” “如果夫人是女皇,那么我要做的就是、就是做皇后!” 张良华再次咬牙,说出了他的真实想法:“只要我能成为皇后,咱们夫妻一体,强大无比的九幽世界就是我的家,能为我提供任何我想得到的东西。要想压倒方圆,那就是易如反掌。” 夫人没说话,只是冷冷地看着他。 等了片刻,张良华才又说:“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夫人您此前曾经试图拉拢过方圆--” 夫人打断了他的话:“陪同你的艳阴使,现在何处?” 张良华唯有从服侍他的艳阴使那儿,才能得知白虹要想拉拢方圆,结果姓方的却断然拒绝,让她相当没面子的这件事。 下属私下里谈论老大丢脸的事,这是任何一个大人物都喜欢的。 “她已经被我撕成了碎片。” 张良华慢慢地抬起头,笑道:“再也无法对任何人嚼舌头了。” 白虹无声的冷笑了声:“你继续说。” “艳阴使以为,方圆是夫人您心目中的第一人选,但在我看来却不是这么回事,如果真像她所说的那样,夫人您要想让方圆成为您的、的皇后,无论方圆有多么不愿意,夫人您都有办法让他乖乖按照您的意思去做事。” 张良华嘴角抿了下,继续说:“可夫人您却没有那样做。所以在我看来,方圆绝不是您心目中的最佳人选。” 白虹慢悠悠的问道:“这是为什么呢?” 张良华回答:“方圆,没有野心。” “我需要野心吗?” 白虹反问道:“既然我有彻底掌控他的本事,完全可以把他打造成一个傀儡,让他做什么,他就乖乖的做什么。” “诚然是这样,但夫人您所需要的,绝不是个傀儡。没有野心的傀儡,无论做什么都不会太出彩,只能中规中矩。” 张良华越说,语速越流畅:“我就不同了。我不需要夫人您动用任何手段,就会甘心对您俯首帖耳。我这样做,是因为我除了跟在夫人身边,已经没有任何退路。” 张良华英俊的面孔,忽然狰狞了起来:“在来时的一路上,我想了很多。我觉得我与方圆相比,无论是从自身先天性条件上,还是心计运算中,都不输给他。凭什么,我在外面处处不如他?我--” 啪的一声,白虹挥手,一记耳光打断了张良华的话。 张良华脑袋被抽的歪向一边时,听白虹冷声说道:“你想依仗我的势力,去对付方圆--” 白虹的话还没有说完,张良华就忽然扔掉撑杆,疯了般的扑到了她身上,双手抓住她的衣服大力撕扯着,嘶声吼叫:“你说错了!我不是要依仗你去对付姓方的,我是要把包括你在内的所有都据为己有!方圆不敢这样做,我敢,我敢!” 刺啦刺啦的裂帛声中,势若疯狂的张良华,把白虹身上的衣服撕成了碎片,露出她完美无瑕的身躯,以及无法形容的美色。 只需挥手就能把张良华打飞的白虹没有动,只是冷冷地看着他,双眸发白,犹如两团鬼火。 “方圆不敢要你,我敢!反正我活着也是生不如死,倒不如放手拼搏一下!” 张良华吼叫着,把白虹扑倒在木筏上,反手开始撕扯自己的衣服:“知道我为什么要来这儿吗?我就想把你取而代之!知道那个老乞丐为什么要放我离开吗?他看出我是个有野心的人才,希望我能来到这儿后,跟你争权夺利窝里反!” “知道你现在为什么不反抗吗?” 张良华把女人的两条腿抬起头,猛地向前一挺身,接着俯身趴在了她饱满的胸膛上,张嘴咬住了她耳朵,吃吃地轻笑道:“因为你很清楚,我才是你最需要的那个人--你需要的,是野心,而不是顺从。” 白虹双手搂住他的脖子,翻身一滚,两个紧紧相连在一起的人,噗通摔进了散发着腥臭气息的死水中,水面上冒起好多串水泡后,开了锅似的翻腾了起来。 许久后,哗啦一声白虹从水里冒出了头,张良华就贴在她背后,双手死死勒着她的脖子,嘴巴咬着她的肩膀。 白虹没有管他,只是双眼看着水道上方的岩壁,有些空洞。 “你在想什么?” 张良华终于松开了嘴巴,在女人脸颊上亲吻了下,问道。 “我在想,我这样做到底对不对。” 白虹眉梢微微挑了下,问道:“你呢,你又是在想什么?” “我在想一个女人。” 张良华邪邪的笑着,在她耳边说:“刚才,我就把她当做了你。” “夏小韵?” “是。” “我,还不如夏小韵?” “你不如。” “为什么?” “征服夏小韵,会让我有种成就感,那是男人最渴望需要的东西。跟你呢,却总觉得是在做交易,用我的灵魂。就相当于把灵魂卖给了你,你给了我想要的东西。” “你也想把她占有?” 白虹身子一扭,挣开了张良华的怀抱,抓住木筏好像一条白色美人鱼那样,爬上了木筏,侧卧在了上面。 “有这个想法,已经很久了。” 张良华也没隐瞒,也抓着木筏爬了上来。 白虹淡淡地问道:“你就不怕我吃醋,生气,会杀掉你?” “你如果像正常女人那样懂得生气,吃醋,那你刚才就会杀掉我了。” 张良华坐在白虹身边,轻抚着她光滑的后背,慢悠悠的说:“其实你该知道,就算我不提出这个要求,你也会促成我和她发生关系的。” “我为什么要这样做?” 白虹反问。 “因为--她才不是你的女儿。” 张良华笑了,右手顺着白虹光滑的后背下滑:“处、女,是不会生孩子的。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夏小韵的母亲早就已经死了。你现在还给她大小姐的名头,只是想让她来九幽世界,成为你手中一枚有用的棋子罢了。” 白虹伸手,捉住了张良华的手:“方圆确实不如你,因为他怕死,舍不得俗世间那些东西。你不怕,你知道当你的利用价值被我榨干后,结果就是个死,还是选择了这样做。” “是个人,总是要死的。” 张良华挣开白虹的手,桀桀地笑道:“或许,你会死在我的前面。从那之后,再也没有九幽夫人,只有真正的九幽王。” “我答应你。” 白虹看着张良华,过了半晌后才说:“你会得到夏小韵--我想,在你得到她时,她会很痛苦,绝望。” 第1426章 :我在等你 起风了。 黄蒙蒙的沙尘好像一头怪兽那样,呼啸着从天边席卷而来,又呼啸着向天边席卷而去。 当怪兽的呼啸声刚跑远,半空中飞舞的黄沙,就失去重心般的垂直跌落下来,好像下了一阵沙子雨,把地面掩埋,唯有夕阳还挂在西方的天际上,瞪着血红的眼睛,看着下这片死亡之海。 仰面躺在沙丘下的林盼盼,睁开了眼睛。 刚才席卷而过的沙尘暴,威力并不是太大,好像例行公事走一圈那样,只卷走了最高处沙梁上的一层沙子,却几乎没有涉及到沙丘下面。 所以林盼盼睁开眼后,就看到了正在慢慢恢复它特有颜色的沙漠上空。 她看着天空过了很久,直到太阳落山,沙子温度迅速凉却下来,有星辰开始眨眼睛后,都没有任何的动作,仿佛能这样永远躺下去。 有人走了过来,脚步很轻,好像一个黑天后才钻出沙子在沙漠上游荡的孤魂。 自古以来,沙漠上从来都不缺少孤魂,就像大海里本来就是鱼的家园那样。 很明显,这个人没有看到身上覆盖了一层黄沙的林盼盼,只是他敏锐的第六感让他意识到了什么,在她左侧三五米处向沙丘上走去时,忽然停住了脚步。 一把锋利的长刀,好像变魔术那样出现在他右手中,慢慢地转身,回头看向了林盼盼这边。 林盼盼也看着他,就像他刚才从她身边经过那样,仅仅是看着他,星光下的那双眸子里,满是讥讽的笑意。 那个人很不喜欢被这样一双眼睛盯着看,眉头微微皱了下,低声问道:“你,在等我?” 林盼盼这才翻身坐了下来,使劲点了点头,吃吃的笑道:“是啊,我在等你。” 她在点头后,蒙在脸上的那层薄沙扑簌簌的落了下来,清秀俊俏的小脸在星光下,带着毫无瑕疵的纯洁,只是看着那个人的眼神里,依旧带着那种让人不舒服的讥讽。 “你、你……是林盼盼?” 那个人始终侧耳倾听周遭的动静,更做好了一旦有意外出现,手中长刀就会闪电般斩出去的准备,可在林盼盼脸上的沙尘落下,被他认出来后,惊讶之下所有的警惕,都在不自觉间消散了。 无论林盼盼曾经用什么样的手段,对方圆造成过哪些伤害,在他内心深处,他其实都没有把她当做必杀的敌人。 有哪个男人,会把一个爱自己爱到疯狂后才做出不理智行为的女孩子,当做敌人,时刻对她保持着警惕呢? “是呀,我在等你。” 林盼盼又点了点头,依旧吃吃的笑着,双眸中的讥讽神色依旧。 刚看到她出现在这儿时,方圆确实吃惊,不过很快就释然了:林盼盼是九幽夫人白虹秘密培养出来的,身份泄露后当然无法在外界立足,必须得来九幽世界才行。 不过方圆不明白,她怎么会在这儿出现。 难道九幽夫人竟然能猜到他会在今晚赶来,这才特意安排林盼盼在此等候? 这让方圆感到了沮丧。 在与花小妖春风一度后,为了造成他离开荒漠回内地的假象,他可是费了好多脑汁,做了好多安排的--没想到,这一切都是白忙活,人家早就算到他会来了。 确定方圆数百米内,唯有一个林盼盼后,方圆倒是不用紧张:这孩子再了不起,也不是叶明媚那种鲛人,还不用太忌惮。 “你不要用这种眼神看我,我知道你很得意。我也承认,九幽夫人比我更狡猾。” 既然行踪已经暴露,方圆也没有再掩饰的必要了,把长刀插在沙地上,顺势坐在了斜坡上,拿出香烟点燃,惬意的吸了口烟,才淡淡地问:“说吧,她想让你跟我说什么?” “是呀,我在等你。” 林盼盼点头,吃吃地笑。 “我知道你在等我。” 方圆有些不耐烦了:“林盼盼,你不会以为,就你自己能挡得住我吧?赶紧的,说九幽夫人想怎么办。” 林盼盼点头--吃吃地笑:“是呀,我在等你。” “我……你傻了?” 林盼盼的装傻卖呆,让方圆的不耐烦变成了恼怒,差点爆粗口。 “是呀,我在等你。” 当林盼盼不知道第几次说出这句话时,方圆才终于发现她好像有些不对劲了,连忙翻身站起来快步走到了她面前,抬手在她眼前晃了晃。 林盼盼就像没看到有手掌在她眼前晃那样,只是痴痴望着方圆,脸上也浮上了白痴般的笑容,无比的纯净,就像荒漠上空一尘不染的墨蓝色夜空。 “你,被她抛弃了?” 方圆停止了晃动手掌,语气有些不确定地问道。 他跟山羊这个自称是中医圣手的老杂毛鬼混了那么多年,还是学到了一点中医‘望闻问切’皮毛的,那么从林盼盼痴呆的眼神中,看出她好像不正常,也不是太难的事。 “是呀,我在等你。” 林盼盼的回答,依旧是千篇一律。 方圆抓住她右手放在自己膝盖上,左手两根手指头切在了她脉门上。 林盼盼无比的乖巧,没有丝毫的反抗,只知道看着他痴笑。 她的脉象混乱,却又相当平稳。 这证明她身体机能很正常,却是没有任何的条理性,简单的来说,唯有白痴才会有这种脉象,因为人的脉搏,会因为心思转变而增强、或者减弱。 林盼盼现在的脉象,就是一丛杂乱无章的荒草。 她傻了--方圆拿出防备沙尘所用的黑色头套,在林盼盼脸上擦了擦,正要掰开她的嘴巴,闻闻她嘴里有没有异味(他以为,九幽夫人要想让一个人变傻,只需给她服用某种‘特效药’就行)时,终于发现她右边太阳穴部位的青瘀了。 依着方圆在暴力方面的眼光,经验,不难看出她曾经被人在太阳穴上狠狠打过一拳。 这一拳不但力道十足,还是用的阴狠之力。 唯有阴狠之力,才能达到把人一拳揍傻、却不伤及她生命的境界,如果换成铁辽那样的,给她来这么一拳,绝对能直接把她脑袋打爆。 郭易秦! 方圆第一反应,就是郭易秦出手把林盼盼打成了白痴。 郭易秦有这个实力,也有这样做的理由。 不过方圆很快就否决了他:郭易秦现在陪着夏小韵呢,就算他有足够的理由要把林盼盼揍成白痴,可夏小韵绝不允许他用这么歹毒的手段,来对付林盼盼。 夏小韵虽说是个喜怒无常的小、小人,看上去心也很黑,但她本质却是善良的,最恨一个人时,也不会用这种残忍方式的。 既然不是郭易秦,难道是九幽夫人? 方圆心思电转:她是在看穿我会赶来后,才故意把林盼盼打成这样,籍此来警告我,如果赶去找夏小韵,就会变成这模样? 想到这儿时,方圆再也顾不上暴露什么了,从腰间拿出强光手电,打开开始查看林盼盼的眼瞳,伤势。 在强光的刺激下,林盼盼本能的挣扎了下就不动了,任由方圆仔细查看。 林盼盼眼瞳对强光的反应,比正常人要慢了一拍,这再次证明她已经变成了白痴,方圆心里没来由的疼了下。 他对林盼盼从来都没有那种感觉,以往见到她时,也只是把她当做晚辈来对待,并没有因为她越出落越漂亮,就对她产生某种私心杂念。 也正是因为这样,方圆才始终没有注意到,林盼盼以往看他的眼神中,包含着掩藏着的儿女深情,却被她误以为遭到了无视,导致她越加的自卑,心理扭曲的越加厉害,最终为了强行得到他而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方圆自问没有做任何对不起林盼盼的事,现在却必须得承认,本该活泼开朗幸福过一辈子的女孩子,变成这样都是因为他的原因。 有时候,被动的被深爱着,也是一种罪过。 方圆没必要因此而忏悔,却必须自责,心中重重叹了口气,开始检查她的伤痕。 太清晰的伤痕,让方圆一眼就看出打伤林盼盼的这个人,不是个女人。 女人的骨骼,天生就比男人小一号,如果是九幽夫人出手,她也没必要用全力,就能让林盼盼在外表毫发无伤的情况下,变成一个白痴了。 不是郭易秦,不是九幽夫人,那会是谁? 方圆有些沮丧的放下手电时,忽然想到了一个人:张良华。 他在离开唐王之前,除了知道叶明媚是三人组合中的一员外,并不知道其他两个人是谁,不过他在遇到花小妖时,就已经接到了秦大川打来的电话,说是沈塘镇遇到了张翼的丈夫孙刚,以及斑点狗在梨花山后山遇到的张良华。 叶明媚被活捉了,被关起来等候他回去后发落。 孙刚脑袋被方圆那个乡下媳妇小花给砍掉了,张翼亲眼所见。 张良华却在进攻梨花山时,遭遇了一个老乞丐。 据斑点狗说,老乞丐竟然放任张良华逃走了--那么,张良华在逃走后,唯一能去的地方,就是九幽世界了。 方圆很清楚,张良华是个聪明人,应该能意识到他那身‘出神入化’的本事,在雪落唐王之后就会消失,就会遭受身死的下场,唯有跑来九幽世界说服九幽夫人,才有可能活下去。 “看来,就是他了。” 方圆遥望着沙丘高处,喃喃说了句后低头看着林盼盼,双手捧着她的下巴问道:“你还能想到你是谁吗?” “是呀,我在等你。” 林盼盼吃吃的笑着,这样说。 “记住,你叫林盼盼。” 方圆几乎是一字一顿的说。 林盼盼立马点头,笑着说:“我是林盼盼。” “林盼盼。” “我是林盼盼。” “来,我背你。” “我是林盼盼。” 林盼盼被方圆背在身上后,依然不断重复着这句话。 “我叫方圆。” 方圆背着林盼盼,飞快的向来路狂奔而去。 他觉得,此时天大的事儿,都得先放一放,必须得用最快的速度,把林盼盼送回内地,看看在现代医学的治疗下,能否出现奇迹。 “我是林盼盼,你叫方圆。我是林盼盼,你叫方圆--” 轻风吹过,把林盼盼的喃喃声送向了远方。 第1427章 :跟我去个地方 最近几天,林舞儿总是出现幻听,有人在她背后喊她:嗨,林舞儿,看过来! 林舞儿马上看过去--哪怕背对着宽大的落地窗,外面就是数十米高的半空,她也会立即转身看过去。 当然看不到她最想看到的那个人,看到那张贼兮兮的笑脸。 每当这时候,林舞儿心里都会疼一下,下意识的攥紧拳头。 她忘记什么时候在网上看过一个灵异小故事了,故事的主人公,也是个她这样的女孩子,与一个男孩子深深地相爱了。 女主二十一岁生日那天,非得心血来潮的拽着男孩子去河面上滑冰。 男孩子告诉她说,现在河面上滑冰是很危险的,因为寒冬刚来没多久,河面上的冰层还不是很厚,怕承受不住人的重量。 鬼催着似的,女孩子不听劝,非得去河面滑冰,还说男孩子不敢去,就是胆小鬼,不爱她--男孩子当然爱她,更不是胆小鬼,陪她走上了冰封的河面上。 冰层不是很厚,不过河岸边的水也不深,就算冰面裂开掉下去,除了可能会受凉感冒之外,也不会出现生命危险的。 那一天,女孩子玩的很开心,越玩越开心,最后在男孩子的连声警告声中,滑向了河中间位置。 男孩子并不知道,在女孩子玩的最开心最疯时,千万不要警告她不许这样做,不许那样做的,因为你越是这样,她就越这样--所有女孩子,都喜欢看到自己深爱的恋人,能够无比地在乎自己。 很享受被男孩子无比在乎的女孩子,咯咯娇笑着要滑回来时,冰面裂了。 老天爷说,人不做死,就不会死。 女孩子做死,最后死得却不是她,而是深爱着她的男孩子,在把她奋力拖上冰面后,他就再也没冒出头来。 多少年过去了,已经成为两个孩子的母亲,成为女人的女孩子,无论何时何地,只要经过河流时,就会听到男孩子在背后喊她:嗨,宝贝,看过来! 女孩子每次都回头,每次都看不到,无论她回头的速度有多快,渴望看到他的心有多么迫切,她都看不到他。 就在那一年的冬天,女孩子无意中路过男孩子落水的那条河边。 那一年的冬天来的格外早,格外冷,河面上的结的冰层格外后,有很多大人小孩在上面滑冰,甚至车辆都能在上面行走。 她走上了大桥,脚步匆匆,今天是她大女儿二十一岁的生日,说好要带同学回家吃饭的,她得提前回家准备。 嗨,宝贝,看过来! 女人走到大桥中间时,又听到了男孩子的叫声,她回头看去--在河面上玩耍的人们,就看到她一个倒栽葱,从桥上摔落了下来。 一片惊叫声中,女人落在了河面上,几乎没有半点阻塞的,就砸开了厚达半米的冰层,落进了水中。 人们飞奔过去,有擅冬泳者立即纵身下水,开始搜救。 河水并不是很深,水流也不湍急,几个人却都没有到她的人。 当人们无奈暂时放弃对她搜救爬上来时,都说在水下好像听到有人在喊一句话:嗨,宝贝,看过来! “嗨,林舞儿,看过来!” 开门下车的林舞儿,想到这儿时,又听到了方圆的声音,从背后传来,猛地回头看去。 一个人从苜蓿地的能把藤椅上站了起来,不是方圆,也不是漠北北,而是一个长着山羊胡子的老家伙。 林舞儿愣怔了下,笑了:“山羊,你怎么会在这儿?” “受人之托,来给你说件事。” 山羊拿下嘴上叼着的雪茄,慢吞吞地走了过来。 “什么事呀,为什么去公司找我,非得在这儿等我,吓我一跳。” 林舞儿关上车门,故作无所谓的样子双手环胸倚在车头上,问:“哦,对了,你怎么会在这儿,又知道我今天会来这儿?” “这地方我来过好几次了,都是跟你来的。别误会,我可没有跟踪你的意思,就是不放心你晚上跑这儿来。” 山羊走到她面前,抬脚踢开那条跑到他面前求温暖的狗子,骂道:“这家伙跟它老子那样,总喜欢黏糊人,却又胖成猪了。” “小二,过来。” 林舞儿拉开车门,对小二指了指。 小二有些不情愿的,纵身跃上了车子。 “我只会感激你的关心。” 林舞儿再次关上车门,歪着下巴说道:“说吧,这些天她去哪儿了,又是让你给我捎带哪些话?” “她以前对你说过,一起去罗布泊的?” 山羊不答反问。 林舞儿的秀眉皱起,回答的更是驴唇不对马嘴:“她自己走了。” “情况有变,她不能不走。” 山羊说:“她希望,你别介意她的食言。还说--” 林舞儿打断了她的话:“还说,我最好是乖乖待在家里,没事别四处乱跑,对不对?” 山羊讪笑了声:“嘿嘿,我一直以为,都市里要比沙漠上强很多倍。” “放心吧,我是不会去的。” 林舞儿淡淡地说:“我林舞儿再不知羞耻,还没有到为了他再次去那鬼地方的地步。山羊,我是不会让你为难的,你该去忙什么,就忙什么去好了。” 山羊没说话,抬手挠了挠后脑勺。 “你不相信我?” 林舞儿皱起了眉头:“你觉得,我就是个那样不知羞耻的女人?” “林舞儿,你答应的有些太痛快了。说实话,我心里没底。” 山羊实话实说。 “随便你怎么想。” 林舞儿转身开门,上车前又回头冷冷地说:“不过我要警告你,以后再在我面前提到那个人,别怪我跟你翻脸。” 不等山羊回答什么,林舞儿砰地关上了车门,启动车子,调头向来路呼啸而去。 “唉,我老人家总是帮人办这种没意思的事,真没劲。” 望着林舞儿的车子后尾灯,消失在远处的黑暗中后,山羊才低低叹了口气,重新走回那把藤椅前,坐下来嘴上叼着大雪茄,闭眼开始想心事。 一只雪茄抽完后,山羊才站起来喃喃地骂道:“特么的,我不做这种没意思的事,谁做呀?谁让我跟那混蛋是兄弟呢?” 山羊决定了,在方圆返回唐王之前,他说啥也得确保林舞儿乖乖呆在明珠--据说那边已经够乱的了,她就别去再凑热闹了。 有得热闹凑凑不要紧,可有得热闹凑凑,却能死人。 山羊可不希望林舞儿这样的好孩子,因为所谓的爱情,就屈死在那鬼地方。 山羊驾车赶到东海集团时,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多了。 他在来到市区后,先去了林舞儿的家,在别墅院子外,就没看到林舞儿那辆红色法拉利,就知道她并没有回家,而是去了公司。 自从方圆离开后,化身工作狂的林舞儿,很少有十一点之前回家的。 今晚值夜班的小柳不认识山羊,不过却没因为他穿的好像很猥琐就小看了他,笑嘻嘻的迎上来:“爷们,大晚上的跑来这儿,有啥事?” “来找你们林总。” 山羊很干脆的说:“小子,麻烦你给林舞儿打个电话,就说我来--” 小柳打断了山羊的话:“爷们,我们林总早就下班了,你要想找她,得去她家,或者明天再来了。” “什么?” 山羊脸色一变,接着恢复了正常:“林舞儿不在公司?” 他以为,林舞儿不在家,也不在公司,可能是因为心情不咋样,找地方喝酒去了也说不定呢,实在没必要大惊小怪的。 “不在啊。” 小柳随口回了一句时,手里的通话器响了,同伴说是在二楼走廊中发现了一只大老鼠,请求各单位火速支持,务必把它给生擒活捉了。 山羊没有理睬说了句什么就转身飞奔之去的小柳,拿出手机开始拨打林舞儿的手机。 林舞儿倒是没关机,却不接电话。 山羊只好再拨。 “你怎么不接电话?” 心情烦躁的林舞儿拿起手机,直接关机时,后背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 男人的声音有些沙哑,很疲倦的样子。 林舞儿回头看了眼马经天,从小包内拿出两张钞票放在咖啡杯下面,站了起来:“我接不接别人的电话,是我的事。” “坐下,我们好好聊聊,好吧?” 明显消瘦憔悴了许多的马经天,恳切地言语中,带有一丝哀求的意思:“舞儿,你别误会,我并没有跟踪你,我只是路过此处,无意中看到了你的车子,才--” “我没有说你跟踪我。” 林舞儿打断了他的话:“马经天,你觉得我们两个之间,还有什么好聊的吗?” 马经天躲开了与林舞儿对视的目光,信心不足的说:“我就觉得,我们或许还能再重新来过。” “重新来过?” 林舞儿无声的晒笑了声,刚要走却又想到了什么:“好啊,那我给你一个机会。” “真的?” 马经天的眼睛,一下子放亮了,激动的语无伦次:“舞、舞儿,你、你不是在骗我吧?” 林舞儿没有理睬他的疑问,看着他轻声说:“陪我去个地方,找一个人。等找到那个人后,我马上就会跟你回明珠,结婚。” “好,好!” 马经天小鸡啄米似的连连点头,但接着就清醒了过来:“是,是去找方圆吧?” “是。” 林舞儿也没藏着掖着。 “不是去唐王。” “不是。” 林舞儿摇头:“如果是去唐王的话,我不需要你陪我--马经天,你可以把这次,当做我对你的最后考验。你觉得我这种考验是幼稚也好,不可理喻也罢,但只要你答应我的要求,我就不会对你食言。” “行!” 马经天一咬牙:“说吧,去哪儿?” “罗布泊。” 林舞儿轻声说:“现在就走。” “去、去哪儿?” 马经天呆住。 在林舞儿说这是給他最后的考验,最后的机会时,他想到了刀山火海--独独没有想到罗布泊。 在他心中,罗布泊是个比刀山火海还要可怕的地方。 他更知道林舞儿曾经两次去过那地方,至于是怎么活着回来的……他很疑惑。 “去罗布泊。” 林舞儿擦着他肩膀,快步走向门口:“如果愿意就跟上来,不愿意就算了。” 第1428章 :独特的热气层 在马经天看来,就这样冒冒失失的跑去罗布泊,完全就是自杀。 罗布泊的诡异神秘,已经流传了不知道多少年,现在网上搜索下相关资料,给人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两个字:死亡。 无数个案例证明,那些装备齐全的探险队,专业驴友去了那鬼地方,都相当于在鬼门关前走一遭,不敢太过深入,更何况毫无任何准备的林舞儿呢? “是,我就是在自杀。” 把车子开的飞快的林舞儿,并不否认马经天说她去罗布泊就是去自杀的说法,语气平淡:“不过你说的也不完全绝对,我这次要杀的,其实是对方圆的爱情。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自杀爱情也算是自杀。” “必须去那个地方吗?” 坐在副驾驶上的马经天,扭头看了眼窗外向后飞快倒退的夜景:“也可以去--” “必须去那个地方。” 林舞儿打断了他的话:“因为我就是那鬼地方爱上他的,毫无救药。所以,要想结束这段爱情,就得去那鬼地方。我要在那鬼地方见到他,认真的告诉他,一切都结束了,以后请不要再走进我的梦中来。” 笑了下,她继续说:“我自己也很清楚,我这样做很傻。可女人不傻,还叫女人吗?” 林舞儿是在罗布泊内爱上了方圆,那么她希望也在那个地方,杀死她对他的爱,能够获得重生,以后再也不会因为他而痛苦。 唯有杀死自己的爱情后,她才能接受别的男人的爱情。 如果不是马经天在沈民量来谈判的那天,连小二都无法容忍的话,那么她也没必要用这种不通情理的要求,来拒绝他的纠缠了。 马经天那天的表现,让林舞儿对这个世界彻底地失望了,她想死--在与漠北北约定好了要去罗布泊时,她就存了这念头。 今晚从山羊那儿得知,漠北北食言已经自己离开明珠后,林舞儿就再也不想等待了。 马经天的出现,是个意外。 可能是老天爷觉得她为了个臭男人就寻死觅活的太不值了,才派马经天来拉她一把,让她改变了要跑去那边自杀的念头,只想杀死她的爱情。 她说的没错,所有的女人都是傻的,只要爱上一个男人后。 马经天落下了车窗,有些冷的风立马灌进来,让他打了个寒战,赶紧又升上玻璃,回头看着她:“如果,找不到他呢?” 罗布泊那么大,要想在里面找个人,貌似比大海捞针强不了多少。 马经天已经决定要陪林舞儿去罗布泊杀死她的爱情了,但得搞清楚她想在哪儿动刀子:在了罗布泊边上动手,与在深处动手,都叫动手,可其间的意义却不同。 他更担心的是,陪着林舞儿去了深处,也找不到方圆--这是肯定的,难道就要死找下去吗? “我可以不把自己的生命当回事,但我不会连累你的。” 林舞儿对他这个问题早就有所准备,马上回答:“我会在车上准备大约六天的物资。其中三天是向前,三天是回撤。向前的物资消耗完毕后,我会马上跟你向回返。你看这样行不行?但有一点必须说明白,在向前时,你不许故意拖我后腿,要不然约定无效。” “你放心,我不是那种说话不算话的小人。” 马经天的眼睛亮了,深深吸了口气。 区区三天,在沙漠上能走多远? 七十二小时而已,眨眼间就会过去的。 林舞儿忽然抬起了右手。 马经天会意,也抬手与她轻轻拍了一下,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觉得前途一片光明。 夫人山火山口散出的白光,经过水蒸气反射下来后,相比起太阳光来说并不逊色多少,下面才能有草地、农作物等植物生长。 夏小韵站在一棵不知名的花木下面,昂首看着远处天空上那无数道彩虹桥,眼里全是在做梦的不可思议。 或者说,她做梦也想不到,她要想来到这个不知道深达多少米的地下世界的方式,原来是那样的简单。 也很可怕。 她,就这样直直的从坑洞上方跳了下来。 确切地来说呢,是那个戴着一顶尖顶帽子的接待人员,趁着她站在坑洞边上探头往下看时,一把把她推了下来。 想当然的,她马上就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仰面凭空向下急促跌落时,还能看到站在坑洞边上的郭易秦,正在飞速变小。 接着,她就看到郭易秦也跳了下来,嘴巴大张着,嘶吼怒骂着什么。 看着急速扑下来的郭易秦,夏小韵觉得他真傻,也很感动的同时,忽然想到:他如果是方圆陪我一起来,他会不会陪着一起跳下来? 答案是不会。 因为以前夏小韵就曾经问过他这个问题,那个混蛋很认真的回答说:傻瓜才会陪你去死,但我会在收敛你的尸身后,仰天大哭三声,念上一首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的长短句,然后就去过自己的幸福生活了。 在乎的人不会陪着自己一起死,反倒是没多少好感的郭易秦,能够怒吼着跳下来,徒劳的伸着双手,试图把她抓住。 夏小韵发誓,如果有来生,她会去爱郭易秦,视方圆为狗屎。 不过这个念头刚冒起没多久,她就马上改变了:因为她忽然发现,她好像不用去死了。 不用去摔死,更不用直挺挺的摔进火山口内,变成一缕名为‘香魂’的轻烟--她急速下降的身子,竟然好像被一只无形的大手给拖住,又像背上了降落伞,速度至少慢了三分之二。 越往下,下降的速度越慢,最后竟然像走路的速度那样了,她竟然可以坐起来,再直立的站起来,只需稍稍摆动一下双臂,就能让身子维持平衡。 就仿佛,她现在不是在虚无的空中,而是在水里。 比在水里还要从容许多,毕竟站在水中得不停的踩水,才能维系身子不下沉,不用被水呛着,现在她就是随意挥挥手臂,就是脚踩七彩祥云的仙子了。 当然了,这个仙子是大张着嘴巴的,模样有些不好看。 “这、这是这么回事?” 就在夏小韵仿佛在做梦那样,低头直勾勾盯着脚下虚无处越来越大的火山口,感受到散发出的热量时,郭易秦的声音从她身边响起。 郭易秦满脸见了鬼的样子,比夏小韵强不了多少,毕竟普通人忽然变成能脚踩祥云的神仙后,在短时间内还是无法适应的。 “不知道,我、我也不知道。” 夏小韵摇着头,出于对脚下火山口的恐惧,下意识的迈步向旁边走--她竟然能虚空行走,远远避开了那个冒着火的大坑。 “我想,我知道了。” 郭易秦跟着走了过来,生涩的语气里,带着窥探天机的兴奋:“因为热量!” “热量?” 夏小韵在上学时,学习成绩还是拔尖的,用现在孩子们所说的就是学霸,在听郭易秦提到‘热量’这个词后,马上就想到了物理学上那些知识了。 热气的体积,要比空气轻很多,这一点毋庸置疑,就拿热水来说吧,也要比凉水轻,谁不服气可以用先倒上半脸盘热水,再倒上一舀子冷水,拿手试一下就会发现,凉水会沉底。 咕嘟了不知道多少年的火山口内,岩浆散出的热气,就好比火箭推进器,呼呼地向上冒开冒开,任何重量体积不超过某个定量的物体,都会被这股子热气催着上浮。 很巧,人的体积重量,恰好在一个特别巧特别巧的点上,如果人在静止不动时,会悬浮在半空某处,当人振臂做出向上攀登的动作时,脚下气流就会拖着他徐徐上升;当他重心放低,双手贴在身边减小自身在空气中的阻力时,他就会向下走。 坑洞的最上方数十米处,就有人工雕刻出来的石梯,可以顺着向外攀爬,不过掩饰的极好,在外面很难发现。 同样,坑洞最下面的那段没有热气的地方,则是一架真实的天桥。 夏小韵俩人就是仙子般的,徐徐降落在天桥上,顺着盘旋向下的楼梯,一步步地安然走了下来。 她如果想出去的话,只需走上天桥,看似很傻帽的向火山口那边一跳--挥动双臂就能徐徐上升了。 利用火山口散发出的强大热气,形成能承受人体积的浮力,上下穿行纵深足有上千米的坑洞过程,用文字语言来形容时,貌似也没啥了不起的。 人们乘坐飞机,不也能飞到九天之外? 但现实中呢? 如果不知道这些的人,站在上面坑洞边上,除非想不开才会敢往下跳。 大自然是神奇的,同时也是邪恶的,鬼斧神工般造出这个地下桃源后,并没有安排亿万年前的恐龙、猛犸象之类的动物在这儿生存,却制造了某些高智慧的生物。 如果那些生物没有智慧,是恐龙之类的动物,再过三百亿年,估计也造不出旋梯来,那样它们就无法抵达火山口的高度,顺着热量往上攀登,最终把夏小韵的先祖们抓来,当小白鼠养在这儿了。 山中无日月这句话,同样可以应用在这儿。 夏小韵在被推下来之后,手腕上戴着的那块价值不菲的机械手表,已经沉底停摆了,亏商家当初说这玩意就是去了太空也不会出现任何误差,以后有机会非得去抽商家的脸。 机械表停摆的原因,只能归为九幽世界内有独特的磁场。 也唯有独特的磁场,不一样的环境、温度,才能早就九幽世界内的特殊植被,以及某些传说中的不明生物。 根据郭易秦的计算,他们来九幽世界内已经至少三天了,但目前为止,他们只在那栋小楼内等待,每天都会有个黑袍侍女来为他们送吃的。 除了那个侍女外,俩人就再也没见过第二个人,戴着尖顶帽子的黑袍,也不知道去哪儿了,好像没有谁理睬他们那样。 小楼后面,是一片不大的树林,树林后面是高墙。 黑色的高墙,抬头看不到顶,触手滑溜无比,郭易秦试着向上攀登过,最多能爬七八米,就再也无法向上一寸了。 第1429章 :九幽城 墙很高,夏小韵俩人‘脚踩祥云’从高空走下来时,就看到这堵墙了,自然也看墙后面都是有什么东西了。 墙后面是森林,在环绕的云雾中看下去,森林仿佛是一望无际的,随着地形的高低而起伏延绵,直至目光再也看不到的地方。 郭易秦曾经站在旋梯最高处向里张望,也只看到了这些东西,影影绰绰中能看到某些建筑的边角,与那堵墙的颜色一样,都是黑色的。 墙后面有森林,有草地也有湖泊,有建筑自然也能看到街道,街道上有人在行走,就像外面都市的街头那样,人影幢幢的,唯独没有那些烦人的机动车辆罢了。 高墙距离火山口至少也得有上千米,火山口喷出的热气,还不足郭易秦能‘踩着祥云’走到高墙后面,如果勉强向那边走,肯定会向折翼的天使那样,啪的一声从数十米的高空摔下来,落在坚硬的黑色石头地面上,粉身碎骨。 所以他们只能在这边等,等夏小韵的娘派人来接他们去墙后面。 夏小韵曾经试图从送饭的侍女嘴里,问一些她想知道的问题,不过当她从侍女嘴里没看到舌头后,就放弃了这个念头。 可以肯定的是,这堵高墙某处有能出入的门,郭易秦搜索过了,找不到,顺着高墙向左向右的走了很久,一直走到没有光明的黑暗中,他也没找到。 光明照不到的地方,气温低了不说,关键是很潮湿,脚下也不再是坚硬的石头,而是踩一脚能没了脚腕的泥泞。 泥泞中不仅仅是腐烂的树叶、荒草,还有很多不知道名字的虫子,毒蛇之类的,比苍蝇还要大的蚊子,在黑暗中来回歌唱着穿行,就在你提防着歌声传来的地方时,后脖子上已经趴上了三两只,下意识的抬手一拍,满手都是鲜血。 蚊子哼哼的极远处自然更黑,植被也低矮,树木稀疏,偶尔会传来一声毛骨悚然的惨叫声,更多的却是粗重的喘息,好像不堪重负的老牛在拉犁,又像它们是在被肢解-- 总之,那些隐隐听到却听不清的声音,与黑暗混合在一起,让人很心悸,彻底消失了过去一探究竟的心思。 “这算这么回事?” 当郭易秦再次顺着高墙出溜下来后,夏小韵仰面皱眉看着高处:“既然已经把我接来了,却又不许我进去,放在这儿不管不顾的。” 拍打了一下身上的青苔,郭易秦苦笑道:“既来之,则安之,我想总会让咱们进去的。现在不让咱们进去,可能是因为里面做着什么准备吧?” 夏小韵无声的晒笑一声,走到那张仿佛是用墨玉雕成的椅子上,拍打着扶手转移了话题:“来猜一下,张良华怎么还没有来?” 他们当前所看到的高墙、地面、餐桌椅子上啥的,都是用同样黑色的石头堆砌、雕成,这种放在外界应该很让人稀罕的石料,不用想也能知道是火山爆发时喷出来的产物,冷却后变成了这个样子。 郭易秦曾经试着用刀柄猛磕地面,只能溅起暗红色的火化,很少的碎石屑,这种石头相当坚硬,都快赶上金刚石了。 他早就知道手里的昆仑陌刀,就是来自火山喷发出来的岩浆中,不过肯定不是从这地方提炼的,黑暗的好像另一个世界的地方,可能是湿度太大的缘故,这种黑色石头就脆弱了许多。 黑暗中,估计有矿坑的存在。 毫无疑问,坑洞下这个神奇的世界,对郭易秦的吸引力要比张良华强了太多,他为什么还没有来,是死是活,夏小韵不提起,郭易秦就绝不会想到。 抬头看了眼彩虹交错的半空。郭易秦漫不经心的说:“他可能是走了,也可能是死了,还有可能是站在坑洞口在徘徊,任由跟他在一起的人说破嘴,也不会跳下来,除非他想自杀。” “他不会自杀的。” 夏小韵说:“如果他想自杀的话,那就没必要来这儿了。这个人,对生命爱惜的紧呢。我觉得,他正在上面徘徊--” 她刚说到这儿,就听到小楼左侧忽然传来了吱嘎吱嘎的响声,就是那种沉重的石门被推开时,才会发出的响声。 “来人了。” 夏小韵立即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向那边看去。 果然是来人了,一行身穿黑色衣服的人,就像从后墙中钻出的幽灵那样,分列两队,手里都高举着青黑色的经幡,悄无声息的缓步走了过来,后面还有一顶‘御辇’,就是四个人抬着的宽大椅子,有人高举着一个伞盖,颜色也是青黑色的。 这儿,好像特别青睐黑色,灰色,青黑色这种让人心情压抑的颜色。 不过也唯有这种颜色,才能符合‘九幽’这个词。 如果到处都是大红大紫、明黄之类的欢快颜色,那就不是九幽世界而是红番区了。 夏小韵又看到了那个戴着尖顶帽子的黑衣人,就是他把她给推下坑洞的,可是夏小韵下来后并没看到他,估计是在下降的过程中,坑洞壁道上还有隐蔽的洞口,人家直接从那条路走进高墙后面了,让他俩在这儿傻兮兮的等了好几天。 “大小姐,请。” 黑衣人走到夏小韵面前,双手抱拳弯腰行礼后,左手伸开指着那顶御辇。 “能告诉我,为什么让我们在这儿等这么久吗?” 夏小韵没有看御辇,皱着眉头冷冷地问道。 任谁在回家时,被关在大门外好几天没人理睬,也会生气的。 黑衣人回答:“这是夫人的安排,具体是为什么,我不知道。” 人家抬出夫人后,夏小韵就不好再纠结这个问题了,轻哼一声又问:“跟我一起来的另外那个人呢?” “不知道。” 黑衣人的回答很干脆。 “那你叫什么名字?” 夏小韵冷笑道:“你总不会,连你自己是谁也不知道吧?” “我姓夏。” 黑衣人稍稍犹豫了下,才低声回答:“叫夏天山。夏是夏总您的夏,天是天空的天,山是高山的山。” 不等夏小韵再说什么,郭易秦忽然插嘴道:“你与夏天问是关系?” 夏天山没有回答,只是抬头看向了夏小韵。 夏小韵说:“他的问题,就是我的问题。如果你觉得不能回答,我不会勉强你的。” 夏天问再次低下头:“依照族谱的话,我与夏天问是堂叔兄弟。” 果然是这样! 郭易秦与夏小韵对望了一眼,都从对方眼里看出了惊讶神色。 正式踏进罗布泊纵深处后,郭易秦就给夏小韵讲述了九幽世界的‘发展史’,说是下面的族群是由白,方夏,以及花姓四姓组合而成的。 姓白的是华族君王后人,方夏花是昔年君王最看重的心腹大臣--郭易秦告诉夏小韵的那些,与花小妖告诉方圆的,是一模一样。 郭易秦能知道这些,是方天明告诉他的,并嘱咐他不进罗布泊,不要告诉夏小韵。 至于方天明是从哪儿知道的这些,以前为什么不说不出来,郭易秦不会去考虑,因为他很清楚在这个数十年前就开始布局的大计划中,什么时候做什么事,说什么话,都应该有着严格的规定。 就像方天明当初在告诉郭易秦这些时,并没有像花小妖那样,把对夫人的怀疑也说出来,可能他不知道,毕竟他不是方家的家主,自然不知道家主才有权利知道的那些事。 可就算他只知道这些,就已经让郭易秦,夏小韵俩人感觉在听天方夜谭了。 “那,你能告诉我,谁是夏家的家主吗?夏、夏天问,好像还没有资格成为家主吧?” 夏小韵收回与郭易秦对视的目光,又问了个自以为不怎么过分的问题。 夏天山这次却摇了摇头。 夏小韵皱眉:“不知道,还是不能说?” “是不能说。” “为什么?” “因为大小姐您不是夏家的人。” 夏天问顿了下,才低声说:“严格的说起来,您应该姓白。” “我该姓白?” 夏小韵愣了下,失笑出声:“呵呵,你说得不错,我是姓白,要不然你也不会称呼我大小姐了。唉,走吧。” 已经习惯自己姓夏的夏小韵,得知自己本该姓白后,心里没来由的有了种失落感,好像失去了很重要的东西那样。 等她坐上御辇后,四个轿夫半蹲着抬起来,等夏天山走过去后,才直起腰身脚步稳重的走向来时的那个城门。 这就是一个城门,比外面故宫的城门还要大,足够四辆重卡并排而行,地面光滑,城门洞深邃,足有十数米左右,真不知道他们当初费了多么大的力气,才修建起这堵高墙的。 郭易秦就像最忠实的小弟,跟在御辇旁边,右手紧握着昆仑陌刀,用眼角余光向两侧不断扫射着。 走到城门口时,郭易秦看到最上方刻着三个篆字,古朴沧桑有力:九幽城。 九幽城的城门,是两块厚达足有三米的巨石板,推拉门样式的镶嵌在城墙中,是由机关控制的,城门外侧与高墙完全一样,等最后一个人走进城门后,再次发出吱嘎吱嘎的响声,缓缓合拢。 郭易秦有些纳闷:在这地方,有必要搞这么坚固的城墙,城门吗? 不过当城门开始合拢时,他听到了崩崩的弓弦响声,下意识的回头看去,就看到四个黑衣人手持硬弓,正在向外射箭。 每一声弓弦的崩声响起,就会有咻咻的厉啸声呼啸激射出城门。 城门外面的远处,传来了凄厉的惨叫声。 不知道什么时候,地上腾起了棉絮般的白色水雾,站在这儿向外看去,最多看出十数米远,再远就看不清了,所以听到声音的夏小韵回头向外看去时,只能看到几个模糊的身影,高举着棍子之类的东西,惨叫着扑倒在了地上。 却有越来越多的人影,从水雾中扑出来,发出嗬嗬的嘶哑怪叫声向这边扑来,城门后面也跟着闪出数个黑衣人,全都弯弓搭箭,向外激射。 城门口缓缓合拢,不断响起的惨叫声也越来近,黑衣人扔掉了长弓,俯身从地上拿起一杆杆的长矛。 第1430章 :我已经无法陪你太久了 电视里有很多古代攻城战的镜头,不管是华夏的封建社会,还是欧洲的中世纪之前,攻城战绝对是最最残酷的战争了。 一方死守,一方猛攻时,箭如飞蝗,滚木礌石灰瓶猛火油的从天而下,高高的云梯搭在墙上,无数壮汉合抱着攻城木,死命撞击着城门--冷兵器时代的攻城战,无论是攻城的还是守城的,都是在用生命去填。 据说大隋帝国名将麦铁杖在率军攻打高句丽某城时,历经三天三夜才攻陷城池,四万大军只剩不到一万八,而全军覆没的守军仅有不到五千人,由此就能看出在攻城战中,攻城一方的命运有多惨了。 夏小韵从来也没想到过,在二十一世纪她会亲眼看到电视里才会出现的攻城战,尽管规模无法与那个时代的战争相比,死人却是实实在在的。 在城门彻底合拢之前,至少得有数十人被弓箭射死,被长矛捅死,鲜血顺着门缝淌进来,外面那些人却悍不畏死,飞蛾扑火般的向这边猛冲,嘴里嗬嗬怪叫声更加嘶哑。 这就是一面倒的屠杀。 几个扑到城门前的人,被长矛高高挑起顺势向后甩过来,砸落在地上时,夏小韵看的很清楚,他们衣衫褴褛,有的甚至腰间只裹着一块破布,蓬头垢面看不出模样,手里拿着是木棍之类的武器。 外面的叫花子,也比他们穿的要好,肮脏都遮不住他们的瘦骨嶙峋,慢说是被人用长矛挑起来了,估计一阵风过来就能吹走,勇气却无畏的吓人,明知道扑上来是送死,也不退却。 侥幸没有被长矛挑死的人,嗬嗬怪叫着爬起来,张开双手御辇这边扑来。 郭易秦下意识的举起长刀时,刀光已经接连闪烁,却是夏天山纵身扑过去,三几下就把那两个人劈成了四半,鲜血都没有溅起多少。 只有夏天山动手,抬着御辇的轿夫,那些打着经幡的黑衣人,都像雕塑那样站在当场,没有任何动作,看着有人被劈杀在眼前后,眼睛都没眨一下,就仿佛死的不是人,而是蚂蚁那样。 夏小韵也很淡定--她是被彻底吓傻了。 在她最最可怕的噩梦中,也梦不到如此血腥的杀戮场面,数十个活生生的人死在她面前,浓郁的血腥气息,以及内脏破裂后发出的腥臭味道,蒙蔽了她所有的反应神经,就这样呆呆的看着。 其实何止是她,就连自诩杀人不眨眼的郭易秦,这会儿心跳的几乎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不是因为人死了太多,而是因为杀人的方式。 砰砰的几声脆响,即将合拢的巨厚石门,忽然不动了。 外面那些野兽般的乞丐人,趁着城门还没有合拢时,扔了几块大石头,撑住了即将合拢的石门,这种石头相当坚硬,合拢石门的机关力道又不是太大,被撑住也是很正常的。 “嗬,嗬嗬!” 外面攻城的乞丐人,成功阻止城门合拢后,兴奋地发出野兽般叫声,丝毫不顾门内毒蛇吐信般向外疾刺的长矛,不要命的从门缝里向里挤。 挤进来一个,就被杀一个,绝对是飞蛾扑火,毫不退缩。 被刺死的人,尸体不是被外面的人拽走,就是顺势踏在脚下,当做垫脚石方便攻城者向上攀登,从高处向里冲锋。 鲜血汇合成了小溪般的,在地上流淌,门缝里的尸体越来越高,终于高到了守城黑衣人长矛刺不到的地方,不断有乞丐人趁机从上面挥舞着木棍落下来。 嗖--噗! 一道乌光闪过,有利箭洞穿了乞丐人的胸膛,他惨叫着跌落在地上,刚要爬起来,就被几根长矛刺穿。 “放箭,放箭!” 夏天山嘶吼着,不住地弯弓搭箭,激射着不断从高处扑下来的乞丐人:“所有人,准备战斗!” 那些乞丐人没有刀枪弓箭,身体看上去也单薄的让人不忍心,估计就是夏小韵这样的,也能同时对付他们三两个。 只是他们人数太多了,还都是悍不畏死,前面扑进来的人,被屠杀时发出的惨叫声还没有落下,后面已经有人相继扑落下来。 这就好比你在对付一大群蚂蚁,随便踩一脚就能踩死不知多少只,但无论你踩死多少,它们最终都会成功把你包围起来--只要不怕死,数量永远都是决定胜败的最关键。 这些乞丐人就是蚂蚁,无论夏天山他们的刀子多快,能在眨眼间就能把一个人劈成两半,但不等他们把刀子拔出来,就会被源源不断跳下来的乞丐人给包围。 一旦被这些人跗骨之蛆般的包围,弓箭、长矛等兵器就用不上了,只能像野兽那样,与他们展开肉搏战,用指甲抠,用牙齿咬。 在这种情况下,什么华丽丽的武功啥的,都已经不重要了,守城、攻城双方都已经变成了野兽,怒吼着,撕咬着,在地上翻滚着,滚着滚着就不动了。 夏天山带来迎接夏小韵人,加上原本守城门的那十数个人,足有三十个之多,又是身体强悍,刀利茅快的,杀那些乞丐人就像虎入羊群一般,短短几分钟内就干掉了至少上百个。 很可惜的是,那些乞丐人太多了,就像全世界的乞丐都跑到这儿来那样,嗬嗬的怪叫声在城门外响成一片,最保守估计也得有数千人。 慢说是人了,就算是数千头对人没有威胁的猪,躺在那儿任由夏天山他们持刀屠宰--得不停的屠宰,完事后也得累死几个。 更何况这些不是猪,是悍不畏死的人,他们拼着十个人来换一个黑衣人,也是最后的胜者。 “啊!” “妈啊!” 野兽般的惨嚎,哭泣,甚至哀嚎声,在十数米的门洞里夹杂在一起,夏天山这边的人越来越少,乞丐人却是越来越多。 抬着夏小韵的四个轿夫,也早就把她放下,大吼着挥刀冲了上去,刀光嚯嚯中瞬间斩杀十余个,但很快就被乞丐人潮给淹没。 “嗬嗬!” 终于有一个乞丐人冲出了战团,高举着一把拣来的长刀,嗬嗬怪叫着扑向夏小韵。 腿肚子都被血腥杀戮给吓软了的夏小韵,这会儿早就呕吐的蜷缩在蹲在墙边了,甚至都不知道闪避了,就这样木然的看着长刀劈下来。 幸亏郭易秦还守在她身边,刀光横扫,那个人就被拦腰斩断,恶臭的内脏迸溅了夏小韵满身。 “走,快走!” 一个血人从战团中扑出来,嘶声吼叫着。 这是夏天山。 当乞丐人越来越多后,自己属下越来越少后,他终于绝望的意识到,他们是无法守住城门了,只能赶紧撤退。 根本不用他吩咐,郭易秦就已经拦腰抱起夏小韵,没命的向城里疾奔。 “啊!” 紧随郭易秦身后的夏天山,忽然发出一声惨叫。 郭易秦回头看去,就看到他前胸有半截长矛刺了出来,眼看就要活不成了。 就算他还能活,郭易秦也不会抛下夏小韵回身去救他,数十名守城者这会儿估计都被乞丐人撕咬成了碎片,正蝗虫般的飞扑过来。 城里远处的树林后面,竟然传来了闷雷般的轰响声,还有马儿的嘶鸣声,脚下的大地都在颤抖。 郭易秦想都没想,抱着夏小韵向左斜刺里冲了过去,腾身越过一丛不知道啥名字的灌木丛,就地几个翻滚,躲过激射而来的一根长矛。 被飞掷过来的长矛,矛尖擦着郭易秦左肩呼啸而过,笃的一声刺在了树身上。 郭易秦心中大吃一惊。 刚才守城攻城双方拼死相杀时,他可是始终在旁边观战的,能看出那些瘦骨嶙峋的乞丐人营养极度不良,能占据上风无非是靠着人多罢了,哪怕是红了眼激发出全身的力气,也别想把长矛飞掷出这样远。 而且准手是相当精准的,甚至早就算好了郭易秦在翻滚爬起来时的角度,长矛抢先一步激射过来,幸好他能及时拧腰躲避,勉强躲开了。 这群乞丐人中,藏有高手。 如果不是还得保护夏小韵脱险,郭易秦说不定还真会拎着刀子杀回去,找到那个高手拼杀一番。 再次几个翻滚后,惨叫声从从背后响成了一片,伴随着骏马的嘶鸣,以及整齐嘹亮的喊杀声:“杀,杀,杀!” 郭易秦翻身站起贴在一棵树后回头看去,就看到无数身穿黑衣的骑士,挥舞着长刀策马冲进乞丐人中,左劈右砍,这才是真正的虎入羊群,热汤泼雪。 关键是骑士的数量足够多,排成锋矢阵型,就像一把锥子那样,借助强大的冲击力,很轻松就穿透了乞丐人,杀到城门洞后再反卷回来,只需两个扫荡,能站着的乞丐人就已经不多了,全都四处奔逃。 “放箭!” 那些黑衣骑士没有着急去追逃走的那些人,随着首领的一声暴喝,无数箭矢飞蝗般咻咻厉啸着,激射向城门洞,在空中时就燃起蓝白色的火焰。 涂抹了白磷的箭簇,暴雨般射进城门洞内后,立即有红色火光腾起,那些被骏马赶到城门洞里的乞丐人,纷纷惨嚎着,挣扎着,变成了火人。 郭易秦不想再看下去。 他以为他已经够狠的了,杀人如麻的,可在见识到真正的杀戮后,他才知道他以前是多么的‘单纯’,无论那些乞丐人有多么可憎,他们大批大批像飞蛾般被杀的惨状,如同重锤般击打在心上,让他忍不住的要呕吐,转身快逃。 逃得远远地,哪怕是逃到地狱中,也不想再在这儿多看一眼。 郭易秦转身--后背却是猛地一疼,全身的肌肉僵住,抬起的右脚落下,慢慢地低下了头。 就在刚才,他曾经亲眼看到一截长矛,从夏天山胸前贯穿而出。 现在,他又在自己身上看到了这一幕。 矛尖蓝汪汪的,有鲜血滴落,滴在了他怀中的夏小韵脸上。 明显感受到郭易秦身子猛地一僵的夏小韵,缓缓睁开了紧闭着的双眼,看到了那截长矛。 郭易秦没有回头看,看看是谁在背后暗杀他,只是低头望着夏小韵,艰难的笑了笑,说:“看来,我已经无法陪你太久了。” 第1431章 :小心夫人 “是谁?” 夏小韵终于清醒了过来,挣扎着跳到了地上,搀着他胳膊向他背后看去。 她看到有个黑影一闪,就消失在了树林中。 九幽城内没有黑夜,只有白天,不过这会有轻雾环绕,又有高大城墙形成的阴影,十数米外就已经无法看清楚了,所以她只能看到有黑影一闪即逝,却看不清那个人是谁。 “他想杀的人,只是我。” 郭易秦抬手扶住了树,尽量让自己笑得很轻松,仿佛只是不小心被人踩了一脚,大度的原谅那个人那样,缓缓回头看去:“你,应该没事的。对不起,夏小韵,我、我食言了。” 从唐王出发时,郭易秦就对夏小韵说,他会为她提供贴身保护,赴汤蹈火在所不辞,这是他的使命。 他以为,他在护送夏小韵来到九幽世界后,会‘如愿以偿’的成为她的贴身侍卫,就像他所肩负的使命那样--无论发生什么事,他都有这样的决心,信心。 尤其是在城外苦苦等待那几天时,他提前让自己进入了侍卫角色,在夏天山出现后,他以为将见证到真正的奇迹。 但谁能想到,杀戮就像六月里的天气那样,说变就变,说来就来了,让他没有丝毫地准备,更让他搞不懂,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长矛贯穿他的胸膛后,郭易秦一下子懂了:九幽夫人让夏小韵回家,并不是要与她认亲,让她成为这处奇迹世界里的大小姐,而是在算计她。 不是光明正大的算计,是借着这群乞丐,先把她身边的郭易秦除掉。 至于他们在城外苦苦等待的那几天里,为什么没有遇到任何危险,应该是有股子力量约束着他们,让他们等到城门开,夏小韵准备进城时,杀戮才会被启动。 这就好比有的女人做了小婊砸,却不许别人说那样,跟男人鬼混时偷偷摸摸的。 那群乞丐人,包括迎接夏小韵的夏天山等人,都是有人要趁乱刺杀郭易秦、孤立夏小韵的牺牲品。 想算计夏小韵,就必须得先除掉郭易秦。 现在那个人成功了,把郭易秦贯穿的这根长矛,并不是守城士兵所用的那种,矛尖上涂抹了毒药,他伸手刚扶住树干时,呼吸就已经艰难了起来。 现实生活中曾经报道过这样一则新闻,说是一个建筑民工被一根从天而降的钢管,活生生贯穿身体钉在了地上,但后来却被抢救了过来。 前提是他的心脏没有受创,就像现在的郭易秦。 长矛是从他右胸贯穿而出,依着他超人的身体素质,就算是要死,也得把长矛拔出去,失血过多而死,可他现在就感到了无法呼吸,受创的伤口感觉不到一丝丝的疼痛,只有麻木,甚至舌头都僵硬了起来,让他无法对夏小韵说出,他在瞬间就醒悟来的那些事。 “你、你先坐下,我听说这边的医术相当发达,我--” 脸色惨白的夏小韵,手忙脚乱的搀着郭易秦,想让他坐下,然后她再去喊人救命,她绝不会眼睁睁看着他死去。 郭易秦艰难的抬手,打断了她的话:“别--我、我有话要对你说。” “你说,我听着呢,我听着呢!” 夏小韵以为她现在保持着绝对的镇定,却不知道她的泪水已经哗哗地淌下来了。 “小心……夫人。” 郭易秦使出全身的力气,才喃喃说出了这四个字。 这四个字终于说出来后,他就感觉无比的轻松,长长吐出了一口气,看向远处的双眼瞳孔,开始迅速的扩散。 他看到了一个女孩子。 女孩子模样很像白玉雯,也像秦小冰,更像他在上小学时喜欢的某个女孩儿。 关键是女孩儿不知道郭易秦喜欢她,她只喜欢燕随意--据郭易秦所知,女孩子到现在都没有找对象,不用问她在等待燕随意去追求她。 如果能重来,我肯定会告诉她说我喜欢她。 郭易秦眉梢急促挑了几下时,又笑了笑。 “你是说,是我、是夫人要杀我?” 侧耳听郭易秦说出那四个字后,夏小韵稍楞了片刻,抬头问道。 郭易秦没有回答,只是抬手扶着那棵花木,脸上带着有些遗憾的笑容望着远方,一动不动。 远方的战斗还在继续,骑着高头大马的骑士,正挥舞着长刀,逐一追杀那些四散而逃的乞丐人,城门洞里已经变成了一片火海,乞丐人再悍不畏死,也无法冲过长达十数米的火海,只是聚集在向外吐着火舌的城门外,不甘心的高举着木棍,齐刷刷的嗬嗬怪叫着。 “郭易秦,你--” 夏小韵回头看了一眼,抬手擦了擦脸上的泪水,刚要再问他时,才发现他睁着的双眼中,已经没有任何的生命力了。 那么骄傲的郭易秦,死了。 死的是这样无声无息,好像没有一点点的价值。 他没有完成龙头交给他的使命,更对不起他为了郭家崛起而付出的牺牲,他本该死得轰轰烈烈,与七杀手一起,持刀纵横荒漠,浴血抵挡冲出黑暗世界的邪恶。 那才是他该面对的死亡方式,从接受龙头的任务后,他几乎每天都会幻想,他得死得有多么惨烈,死后很多年还会被人牢记,谈起他时会唾沫横飞,说他是个男人-- 现实却是残酷无比的,这是老天爷最爱做的事,让一个从小就严格训练的真正男人,以最无价值的方式死去。 他死的很遗憾,却没有任何的不甘心。 因为在彻底死亡那一刻,他忽然明白这就是他最终的命运了。 “郭易秦。” 夏小韵望着郭易秦,呆愣了许久后,才慢慢地抬手,把他的眼睛合上。 她没有哭泣,甚至没有流泪。 这是因为她觉得,在郭易秦这样死去后再哭泣流泪,那是对他的一种亵渎,也是他死后都不愿意看到的。 他的眼睛被她抚下,又睁开。 死后的郭易秦,不希望闭上眼,他希望能始终睁着眼,这样就会给夏小韵一些勇气,就仿佛他没有死去,像他所说的那样始终守护在她身边,让她坚强起来。 夏小韵明白了郭易秦的意思,没有再试图給他合上眼,默默的沉默片刻,从他手里拿过了长刀,用刀尖割下一块布条,慢慢地把长刀绑在了自己右手上。 用牙齿狠狠把死结拽结实后,夏小韵忽然转身,嘴里发出一声凄厉的尖叫,长刀白光一闪,一个偷袭过来的乞丐人被横扫成了两半。 郭易秦睁大的眼睛,倒映出了那个乞丐人高举着木棍扑过来的影子,他在死后也帮夏小韵斩杀了一个敌人。 刚才看到攻城战的血腥杀戮时,夏小韵始终在看人杀人,也始终在呕吐。 那一刻,她圆可去死,只要能逃离这修罗战场。 现在她亲手斩杀一个人后,却没有任何的不适感,满腔都是对悲惨命运的愤怒,忍不住地抬头看天,闭眼发出了一声长长的尖叫:“啊!” 叫声如泣如诉。 她只想杀人,把所有人都杀掉,最后再杀掉自己。 没有人再过来了,可能都从她那声尖叫声中,听出了带有魔性的杀伐。 夏小韵,终究是九幽世界的大小姐,两年多之前来到这个特殊的世界中时,右肩下多了一朵彼岸花,这次眼睁睁看着郭易秦死在眼前后,从没有过的绝望,愤怒,激发了深藏在她血脉中的魔性。 她想杀人,杀掉所有的人! 唯有这样,她觉得才能让郭易秦闭上眼。 骏马的嘶鸣声在远处回荡,高高出城墙外面,已经听不到那些乞丐人的怪叫声,战争已经结束了,骑士们撒网般在树林中搜捕着那些漏网之鱼。 小心夫人。 夏小韵闭着眼尖声大叫时,脑海中不断回想着郭易秦临死前说的这四个字。 她不明白,郭易秦为什么要让她小心夫人,九幽夫人是她的母亲,女儿哪有防范母亲的? 可是她又很清楚,她必须得听从郭易秦的话,小心防范她那个母亲--如果,她还能活下去的话。 有脚步声响起,向夏小韵走来。 她猛地睁开眼,就看到了一个身穿黑袍的女人,双手拎着裙裾缓步走了过来。 夏小韵当前已经不管来者是谁了,只想杀人,再次发出一声尖叫,双手持刀扑向了女人,仿似有郭易秦的灵魂附在长刀上那样,竟然劈出了闪电般的威猛,劈向女人。 女人抬手,看似很随意的抬手,一把就抓住了刀刃。 夏小韵用力回抽,希望能挣开她的手。 纹丝不动,就像长刀被焊在女人手中那样。 “楚词,你怎么了?” 脸上蒙着黑纱的女人,语气温柔的问道,右手稍稍一振,绑在夏小韵手上的布片就已经断裂。 很轻松的拿过长刀,随手抛在了旁边一块石头上,当啷一声脆响,那把被郭易秦珍藏了数年的昆仑陌刀,断成了两截。 “你、你是夫人?” 夏小韵身子晃了晃,迅速后退,退到了郭易秦身后。 郭易秦明明已经死了,但夏小韵在感到恐惧时,却下意识的躲在了他背后。 死人,是无法保护她的。 郭易秦僵立着身子,缓缓前扑摔倒在了地上,就像歪倒了一座山。 夏小韵心中那座在危险来临时能靠着的山,也随即崩塌,让她再也无处可躲,只能傻愣愣的站在那儿,嘴角不住抽了几下,重复问道:“你、你是夫人?” “是,我就是九幽夫人。” 九幽夫人穿着一身黑色轻纱长袍,上面绣着金色并蒂彼岸花,有风吹在她衣服上后,就像吹过水面,波光粼粼下,雪白的皮肤若隐若现。 “别怕,来,我带你回家。” 九幽夫人迈步,雪白的玉足从长袍下露出,柔柔的说着伸出右手时,轻纱袍袖滑落,凝固了的牛奶,都没有她的胳膊皮肤白腻。 夏小韵又后退两步,哑声说道:“郭易秦,死了。” “我很遗憾,我会派人把他安葬的,火化后把骨灰送出去也行。” 九幽夫人走到夏小韵面前,拿出一块黑色的丝巾,轻轻擦拭着她的脸颊。 “是谁,杀了他?” 夏小韵用力咬着嘴唇,问道。 “我派人杀的。” 九幽夫人用很轻很轻的声音回答。 第1432章 :两百年前的仙女 夏小韵不会武功,却不是傻瓜。 就算她用头发丝去想,也能想到被龙头视为接班人,从小就接受某种残酷训练的郭易秦,绝不是那些乞丐人能杀得了的。 更重要的是,她在郭易秦死后,也看出他的脸上蒙上一层黑色,那是典型的中毒反应,长矛上有毒。 负责守御城门的夏天山等人,面对那些生命比蚂蚁还要贱的乞丐人时,都不屑使用涂了毒药的长矛,这就有力证明了长矛是来自第三方。 说白了,就是专门为暗杀郭易秦而‘准备’的。 所以夏小韵才不明白,在九幽世界谁会暗杀郭易秦,难道不知道她是夫人的女儿,这个世界中的大小姐吗,谁敢暗杀她的‘贴身侍卫’? 夏小韵向九幽夫人问这个问题,也没奢望她会回答。 她偏偏回答了,说是她派人暗杀了郭易秦。 如此轻易得到答案后,让夏小韵呆愣当场。 唰,唰唰地脚步声,从九幽夫人背后传来,十余个白发苍苍的老妪缓步走了过来,都看着夏小韵,眼神中带着激动的神色。 夏小韵没有注意到她们,只是盯着九幽夫人用力眨了下眼睛,问:“是你,杀了他?” 九幽夫人反问:“你说什么?” “是你,杀了郭易秦!” 夏小韵的声音陡然尖利起来。 “我杀了郭易秦?” 九幽夫人的声音,却带着不可思议的茫然,随即失笑出声:“呵呵,楚词,你说什么呢,我怎么会杀郭易秦?他能来九幽世界,可是获得长老们的一致赞同。长老们赞同过的任何决议,包括我在内的任何人,都不能违逆的。” 那些白发老妪,就是九幽世界内的长老了,相当于西方国家的国会议员,她们的决定才是九幽世界内的最高政策,九幽夫人就像是总统,尽管地位显赫,权利很大,但在重大决策上,还是得听从长老会的决议。 夏小韵的心,一下子沉了下来,好像坠入了冰窟中。 在那些白发长老们还没有走过来时,九幽夫人曾经亲口说,就是她派人杀了郭易秦,现在却矢口否认,还用非常惊讶的语气,反问夏小韵她怎么会这样做。 “就是你杀了她!” 夏小韵呆愣片刻,猛地扑了过来,身后一把抓向她的脸,嘶声尖叫:“你刚才就承认了,是你杀了她!” 九幽夫人没有躲,任由夏小韵把她脸上的面纱扯掉,露出了一张绝美的脸,带着无奈地苦笑。 “夏小韵,不要闹了!” 一个长老快步走过来,长长的袍袖一挥,缠在了夏小韵腰间,稍微用力就把她拉到了旁边,严肃地说:“你这次来九幽世界,让郭易秦陪同,是夫人早就与我们商议后决定的。只要是我们的决定,就是夫人也不能违背!” “她刚才亲口告诉我,就是她派人杀了郭易秦的!” 夏小韵挣扎着,想挣开缠在腰间的袍袖,可无论她怎么弄都解不开。 “这孩子被刚才那场激战,给吓坏了脑子。唉。” 九幽夫人低低叹了口气,转身对其他长老微微颔首说道:“还请大家看在她是我逝去侄孙女的女儿份上,能原谅她。” “这个不需夫人吩咐,我等都很清楚的。” 十余个白发长老们,齐齐地对九幽夫人弯腰还礼。 “我想单独与她聊聊,好吗?” 九幽夫人又说。 长老们相互对望一眼,转身走了。 夏小韵不再发狂,倚在树上呆呆望着九幽夫人,因为她听到了一句话:看在她是我逝去的侄孙女份上。 “夏小韵,夫人并不是你所想象的那样,是你的母亲。你的亲生母亲,早就在二十多年前就已经跳下夫人山的火山口了。” 用袍袖缠着夏小韵的白发长老,最后一个离开:“如果不是念在当年你母亲对夫人的一番孝心,你以为我们会任由你在外安乐逍遥那么久?在得到两只绣花鞋后,没有促成彼岸花开,反而万里迢迢跑来九幽世界当下一任夫人?” “夏小韵,你要感谢夫人。如果不是她为你极力争取,最多十个月后,你就会成为我们冲出黑暗的牺牲品。记住,我们之所以甘心浪费一代人,苦等数十年后的再一次彼岸花开,都是夫人为你争取的!” 白发长老的语气严厉了起来:“夫人对你的恩情,不仅仅于此!你还该知道,你不但不用成为牺牲品,还将成为下一任九幽夫人!在你雪落唐王登位之时,就是夫人自跳火山口的死期。哼哼,夫人就是以退位让贤,才让你获得新生,希望你能珍惜这次机会,莫要再对一个外界死人而怀疑夫人!如若再犯,我们绝不轻饶,会把你献祭夫人山!” “还请各位长老,看在楚词不谙世事(不知道九幽世界内的规矩)的份上,原谅她的冲动,白虹再次谢过了。” 夏小韵还没反应过来呢,白虹抢先对白发老妪深施一礼,替她说情。 “夫人多礼了。” 白发老妪弯腰还礼,看着彻底傻掉的夏小韵摇了摇头,转身快步走了。 我母亲是她的侄孙女? 望着依旧对白发老妪走远的背影依旧弯着腰的白虹,夏小韵大脑中一片空白,实在搞不懂自己究竟是做梦,还是处在现实中。 “你是不是以为,你母亲是我的侄孙女,只是因为我的辈分大?” 白虹转身,看着夏小韵笑吟吟的问道。 她脸上满是温和的笑容,那双眼里却满是邪恶的得意。 “难道,难道不是这样吗?” 夏小韵咕噔一声咽了口吐沫,喃喃地问道。 “当然不是。” 白虹脸上的笑容收敛,双手到背在身后抬头看着高高的城墙:“如果你能活两百多岁,你也可以有早就死去二十多年的侄孙女。” “两百、两百多岁?” 夏小韵身子轻颤了下,瞪大眼睛望着白虹,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我像你这样大时,外面还是满清帝国时代。” 对夏小韵的惊讶样子,白虹很满意:“你今年已经二十五岁了吧?嗯,我二十五岁时,也是被选为九幽夫人继承人的,等你上溯六代的祖母跳进夫人山后,与来年春分七日后,正式成为了第四百三十八代的九幽夫人。” 夏小韵觉得自己在听一个相当荒诞的故事。 在这个故事中,就像上千年中传承四百三十八代的列代先祖那样,白虹己任了新一任九幽夫人,根据先祖制定下的规矩,她在成为夫人的三年内,必须得与一个男人相结合,生子。 上千年来,君王的后代都是女儿,名字也都叫白虹,所以当她在成为夫人后的第二年,就开始满世界寻找她的如意郎君了。 白虹寻找如意郎君的过程很简单,被她选中的男人,死都无法抗拒她天仙般的容颜。 “你可能听说过这样一个故事,说早年间有个秀才进京赶考落榜,回乡时因自己寒窗苦读十数年却不曾中举而悲愤异常,行至一处荒山时越想越觉得,他愧对自己妻儿老母,没脸去见人,就一头碰向大石头,想以死谢罪。” 白虹到背着双手,围着夏小韵慢慢转着圈子:“结果呢,他却一头扎进了石头内,发现里面另有天地,有巍峨的宫殿,有四时不谢之花,还有一个绝色仙女。仙女对他说,你既来白石宫,那就是与我有缘,我们可以结为夫妻。” 白虹所说的这个故事,夏小韵确实听说过。 落地秀才无意间闯进仙宫后,哪能舍得再离开,就与那绝色仙女当天结为夫妻,入了洞房,过上了神仙般的生活。 只是再美好的深神仙生活,也无法让秀才在两年后开始思念他在尘世间的妻儿老小,尤其是月圆之夜时总会夜半醒来,望着天上明月出神。 仙女看出秀才凡心动了,心中轻叹一声就问他,是不是想回家看望一下妻儿,秀才说是,并保证他很快就会回来。 仙女答应了他,又送他些许盘缠,送他出山后才告诉他说,你既然已经凡心大动,那么我们的缘分就到此为止了,以后就不要再来找我了,用我送你的这些财宝,好好在家与妻儿过日子吧。 落地秀才没把仙女这番话往心里去,只当她是舍不得自己走,才故意这样说的,就故作没听明白那样,抱拳行礼急匆匆的走了。 失踪两年的秀才回到家后,还又带了好多珍宝,家人肯定欢喜的不得了,就问他到底去哪儿了--秀才没回家之前,是极度思念自己妻儿老母的,可当看到他们后,却又觉得他们连仙女的一根发丝都比不上,决定尽快回到仙女那边,以后再也不回来了。 落地秀才第二天一大早,就以自己在外给贵人做教书先生为由,不顾妻儿老母的苦苦挽留,依然离家再次回到了当初那座荒山中,找到那块大石头后,就像两年前那样一头碰了上去--没进去,脑袋破了。 “他不甘心,第二次用了大力气,狠狠撞了上去,撞死了。” 白虹说到这儿后,脸上都是讥讽的笑容:“他死了都没闭上眼,都没想到仙女曾经跟他说过的话。” “你就是那个仙女。” 夏小韵冷冷地问道。 白虹点了点头:“这个故事,就是我让人散播出去的。也许,它还有别的版本,不过我确实经历过这件事。当初我是那样的在意他,他却身在福中不知福,还惦记着他尘世间的妻儿老小,理当遭受如此的惩罚。” 夏小韵冷笑,不说话。 “我知道你不信,我就是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就像你不相信我今年已经两百多岁了,可这没什么,无论你信,还是不信,这都是事实。” 对夏小韵本能的连连撇嘴动作,白虹倒是一脸的无所谓,笑了下忽然问道:“你该认识方圆的母亲燕影吧?” “我当然认识。” 夏小韵脱口回答。 白虹淡淡地问:“你看她今年像多大的?” “她像--” 夏小韵说不下去了,眼前浮上了燕影的样子。 实际年龄快五十了的燕影,岂不是像三十刚出头的妙龄少妇? 第1433章 :不老的传说(一) “是不是像三十刚出头的?” 看到夏小韵发呆后,白虹问道。 虽说夏小韵心中极度反感白虹,更怕她,却不得不承认她说的很对,默默点了点头。 白虹慢悠悠的说:“实话告诉你,再过三十年,燕影还是会那副模样,说不定还会更年轻,皮肤更水灵,在看到任何男人时,那小眼神更灵动,好像有钩子那样抓得男人心里发痒。” 夏小韵秀眉微微皱了下,听着白虹这番话心里特别扭。 如果燕影不是燕影,随便她是哪个人,假如真像白虹所说的这样,再过三十年,也就是等到了八十的时候,还能对男人有那么大的魅力,夏小韵都会羡慕,嫉妒她,毕竟永远年轻漂亮,始终保持着对男人的魅力,是每一个女人最大的梦想。 可这个人偏偏是燕影,是方圆的母亲,夏小韵内心深处早就把自己当做了方圆的媳妇儿,把她当做了自己未来的婆婆--相信没有哪个女孩子,喜欢有个六七大十还让男人心动的婆婆。 “这是为什么?” 夏小韵抬手擦了擦脸上的泪痕,泪水干了后皮肤有些发紧,不舒服。 白虹笑了笑,回答速度:“她服用了九幽世界内特殊的‘美容产品’,嗯,就叫美容产品吧,外界不都是这样的吗?” 出于女人对待美丽的好奇心态,夏小韵问:“她是怎么得到那种产品的?是方圆的父亲,帮她从这儿拿走的?方天明,怎么看嫩……” 白虹打断了夏小韵的话,微微冷笑:“你以为九幽世界是超市,只要有钱想从这儿得到什么,就能得到什么?” “那、那?” 夏小韵眉头皱的更紧,喃喃说了两个字后,忽然恍然大悟:“哦,我知道了,是你在背后捣鬼!你、你在拿燕阿姨做实验!” 白虹微微笑了下,没有说话,她这种反应表情,证明夏小韵已经猜对了。 夏小韵却更加不明白了:“现在我有些相信,你可能真活了两百多岁,毕竟人的寿命有多长这个问题,没有明显的界线。就像有的人身体看上去并不强壮,可却能活九十、百岁的,有的人看上去身体素质特好,结果六七十就去世了。” 说着,夏小韵低头看向了郭易秦,脸上又浮上哀伤的神色:“就像他,本来至少再活五十年没问题,现在却--呵呵,反倒不如那些乌龟王八蛋,一个个的能活一两百岁。” 这就是讽刺白虹是乌龟王八蛋了,她却不在意,依旧笑吟吟的,很亲和的样子。 逞口舌之利,当时确实会觉得爽,不过对解决事情却没有任何的用处,再说人家白虹好像也不在意,一副随便你怎们跳着脚骂大街我都不在乎的样子,夏小韵也就没兴趣了。 缓缓蹲了下来,把郭易秦的尸体翻过来,让他仰面朝上,夏小韵脱下了自己的外套,盖在了他脸上。 她知道,白虹现在就是在玩她。 要不然,刚才她绝不会坦言承认就是她派人杀了郭易秦,但当那些白发长老出现后,却又不承认,满脸无辜的样子,又假模假样的帮夏小韵说好话,让那些白发长老觉得夏小韵是不通情理的人。 白虹为什么要这样做? 自然是因为她很喜欢看夏小韵痛苦、无奈的样子,明明是在说真话,却没人相信,反倒是觉得她很无礼--这种感觉会让人有种抓狂的绝望,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被玩。 由此也可以看出,白虹是多么的憎恨夏小韵。 小夏很清楚,面对白虹的‘阳谋’,她没有丝毫反抗的能力,只能像个木偶那样任由别人玩儿。 她不希望自己在被人玩时,能被郭易秦看到,哪怕他死了,也不想让他看到,生怕他会觉得他死得有多么不值。 像郭易秦这种人,就算是死,也该死的轰轰烈烈,才对得起他从儿时就付出的牺牲,而不是死在一个阴狠的魔头诡计中,这是对他的耻辱。 “你喜欢这个男人?” 看到夏小韵很认真的把郭易秦的手脚摆正,又捡了些树枝盖在他身上后,忍不住地问道。 “不。除了方圆之外,我从没有喜欢过任何的男人,包括他。” 夏小韵头也不抬的说:“不过,我能发誓,如果他能活过来,我就会嫁给他。” “啧啧,这感情,真让人感动啊。” 白虹啧啧称赞了几声,倚在了树上,饶有兴趣的看着夏小韵拿出火机,点燃了树枝。 这些树枝的油性很大,就像松柏之类的树木,很易点燃,耐烧,暗红色的火苗很快就包围了郭易秦,火舌就像有生命那样,随风四处摇摆,发出滋滋的响声。 “说吧。” 夏小韵站起身,走到一棵树下又坐在了地上,双手抱着屈起的双膝,看着越烧越旺的火苗,淡淡地说:“我知道,有些事你憋在心底已经很久了,早就想找个人说说了,只是一直没找到合适的人。我估计,我就是那个最合适的。” “楚词,你确实很聪明,就像我那个跳进火山口的侄孙女。唉,可惜啊,越是聪明懂事的女人,命运就越悲苦,这几乎成了一个定律。” 白虹有些遗憾的叹了口气,走到她对面也学着她的样子,盘膝坐了下来。 她又开始给夏小韵讲故事,不是那种刚那种带有明显神话传说色彩的故事,是华族君王后人长达上千年之久的故事,真实,而又残忍。 她是从君王后人与方夏两家后人,因为花家家主忍辱负重的牺牲,在九幽世界内苟活了下来开始讲起,夏小韵脸上始终带着不屑神色。 假如方圆在场一起听白虹说这些的话,就知道她并没有在撒谎,因为这确实就是华族最后一支后人的遭遇。 白虹重点讲述了她成为九幽夫人之后,所经历的那些事,再次提到了已经讲过的‘白石宫’传说,毕竟依着她的实力,要想让一个只知道读死书的落地秀才相信,她就是住在一块大白石内的仙子,还是很简单的。 “认真说起来,我的故事还是很凄惨的。嗯,最起码我自己觉得,我很凄惨,我不该这样聪明,不该把活着看得这样重。唉,但又能怪谁呢?如果我在与落地秀才恩爱的那两年内生了孩子,那么我也会像列祖列宗那样,跳下夫人山的火山口内,让自己成为一只火凤凰。” 白虹讲到这儿时,轻轻叹了口气。 夏小韵能看出,她这声叹息是发自内心的,眉梢还不住地跳动,由此可见她心里很苦。 受白虹情绪地感染,夏小韵对她的憎厌之情稍稍减弱了一点:“怎么,你不能生孩子?” “不能。” 白虹摇了摇头,自嘲的笑了下低头看着自己的小腹处:“就好比农夫耕种的田地,我是一块盐碱地,无论怎么施肥播种,都不会有任何农作物长出来。” 三年内找了十数个男人,都没有生出孩子来的白虹,是没资格再继续成为九幽夫人的,只能退位让贤,但该怎么处置她--上千年来,所有九幽夫人的归宿地,都是夫人山的火山口,她在退位让贤后,也做好了跳下火山口内永生的准备。 长老会却不同意:夫人山是九幽世界的圣地,此前已经有四百多代(每一代夫人在位时间不会超过七年)夫人涅盘其中,她们都为白虹族做出了卓越贡献,可白虹呢? 她并没有完成她上任后最重要的任务,那就是留下血缘正统的后人,导致断档,迫使在两代之后,新的夫人只能从旁支之内选拔,这是对君王高贵血统的亵渎,是不可饶恕的大罪,有什么资格能去夫人山内涅盘? “呵呵,我为整个白虹族服务了那么多年,就因为我不能生子--” 白虹呵呵冷笑着说到这儿时,夏小韵忽然插嘴问道:“你不能生孩子,应该与你做过某件事有关吧?” 盯着火堆的白虹,身子明显僵了下,霍然抬头看向了夏小韵,眼神阴森,全是要扑过去把她撕成碎片的怨毒之色。 “你想杀我?哈,那就过来杀啊,我保证不还手的。” 夏小韵毫无畏惧,与白虹死死对视着。 “你会死的,但不是现在。我花了那么大力气让你来这儿,怎么可能会让你这样轻易死去?” 白虹双眼眯了下,再睁开时眼里的怨毒神色已经消失了。 夏小韵无声的冷笑:“哼哼,那你就别向自己脸上贴金,一副当了小婊砸还又要立贞节牌坊的恶心模样。口口声声说要把隐藏在心里多年的那些事告诉我,却又妄想把自己打造成让人同情的角色,这样有意思吗?” “没意思。你说得不错,确实没意思。” 白虹轻轻咬了下嘴唇,喃喃地说着看似漫不经心的抬头向四周看了一眼,确定方圆百米之内并没有人偷听后,才诡异的笑了下。 夏小韵下意识的缩了下脖子,竖起了耳朵。 她知道,白虹开始说真话了。 白虹从出生那一天起,就已经当任夫人的第三代接班人了。 虽说夫人只能活三十岁左右,就会受到祖先的召唤,去夫人山跳下火山口,可在她们短暂一生中的辉煌,却是别人活百年都难以企及的。 白虹也是这样认为的,她无论做什么,哪怕是无故杀人,也不会有人指责她,不过有个地方,却是她不能去的,最起码在生下孩子之前不能去。 九幽世界内有两个地方,必须得受到所有人的重视,一个是为世界带来光明、专供历代九幽夫人涅盘的夫人山火山口,这是圣地。 任何事都有它的两面性,既然有圣地,那么就有至邪之地。 这个至邪之地,就是任何人都得靠近的九幽地府。 九幽地府,在九幽世界最最黑暗的地方,那儿有一条河流,河流经过枯死却不腐烂的森林,经过毒虫密布的沼泽,经过--很远很远后,就会看到一个落差极大的断崖,河水在这儿形成了瀑布。 九幽地府,就在瀑布洒下的水帘后面,酷似西游记中花果山的水帘洞。 第1434章 :不老的传说(二) 西游记中花果山的水帘洞内,别有洞天福地,乃神仙所居之处。 九幽世界内那个瀑布的后面,却是九幽地府。 君王、方夏花三家后人,之所以被迫生活在这个世界中,就是因为在千年之前,有些至邪的东西从九幽地府内出现,跑去了外界,把他们掳来当做试验品,希望能从他们身上,找到能在尘世间繁衍生息的解决办法。 “不会吧?” 夏小韵能看出白虹现在没有撒谎,所以才感到惊讶:“难道说,外界那些与‘镜像人’有关的传说,是真实存在的?” “所有的传说前提,都是建立在某些不可思议的真像上面。” 白虹无声冷笑了下,说:“数千年来,人类总以为他们才是万物之主,已经知道了地球上任何一个物种,但他们所了解的,只限于高山、平原,大海,却不知道最神奇诡异的一些物种,都是藏在他们的脚下。” 白虹这样说倒是没说错,因为自从上世纪三十年代以来,就不断有科学报道,说是在南极发现新物种,甚至还有消息称,在南极厚达数千年米的冰层下,发现了神秘金字塔等等。 人类对脚下的认知,始终局限于数百米的深度,再往下--大家伙满脑子里就是煤炭啊,石油矿产之类的了,很少相信下面还会有什么高级生命存在。 老天爷造万物,为了让他们生存,形成平衡,给了大象庞大的身材却让它们吃草,给了狮子老虎百兽之王的凶猛,却限制它们的数量,能让鸟儿在天上飞,能让鱼儿在水里游--为什么,就不能让某种到现在还没有被发现的邪恶、高智慧生物,生活在九幽世界内呢? 它们可以生存,在它们的世界中。 它们也可以外出,利用它们能让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本事,去为祸世界,但它们注定只能生活在这个鬼地方,因为就算它们能变成人的样子,取代某些人,却无法在尘世间繁衍后代,它们所具备的至阴至邪本领,也被阳光(或者说是阳刚之气)给渐渐稀释,变成了普通人,逃不过生老病死。 它们不甘心,因为它们喜欢外面那个世界,希望能繁衍生息在阳光下,所以就抓了一批人回到九幽世界内,希望能从他们身上找到能改变的东西。 不停地试验,给他们服食各种人类不知道的药物--时刻关注着这些人的变化,让他们形成自己的族群,生活在‘阳光’下。 就像科学家在拿小白鼠做实验时,总喜欢拿那些毛皮油光水滑的来下手,君王的直系后人,就成为了主要试验品。 当然也不会放过其他三家,不过实验程度就减弱不少了。 慢慢地,不知道被服用了多少药物的君王后人,开始只繁育女孩子,她们变成了无法离开水十二个时辰的鲛人…… 上千年的时间,已经足够让君王等后人,适应当前的世界,以为他们本来就是生活在这儿的一个物种,安居乐业。 唯有九幽夫人,方夏花三家的家主,白发苍苍的长老们,代代相传,从来都没忘记,也没放弃奢望:杀死那些至邪之物,重返阳光下。 九幽夫人在没有生下孩子之前,是绝不能去九幽地府的,这是为了保持血统的纯正性,这是君王第一代后人以全体自杀为要挟,胁迫那些至邪之物答应的条件。 唯有夫人生下血统纯正的后代后,才可以去九幽地府接受它们的‘再改造’,性侵犯那种事,貌似从来都属于再改造中的一个环节。 没有哪一任夫人,在生了孩子后必须遵守承诺去过九幽地府后,还希望自己能活下去,这也是她们实在无法忍受折磨,而纵身跃下火山口的主要原因。 听白虹讲到这儿后,夏小韵用力抿了下嘴角,低声说:“原来,历代夫人活不过三十岁,不是约定成俗的规矩,而是因为她们无法忍受被‘改造’的折磨。” “是。” 白虹淡淡地说:“而且无论历代夫人遭受多么苦不堪言的折磨,都不能说出来,要不然那些东西就会撕毁当初的约定。” “但在外人眼里,历代夫人归属夫人山,却是一种荣耀。” “呵呵,也只能这样说,才能向即将继任的九幽夫人一个合理的交代。” 白虹抬头,看着高墙外的天空,梦游般的说道:“要不然,谁去做夫人?没有了夫人,这儿就会大乱,所有人都得死。为了臣民,夫人只能去承担她们该承担的重担。” “那些,那些乞丐般的人呢?” 夏小韵又问:“我在外面时,就听方圆给我说起过,九幽世界内有白虹族,还有马族,那些人,应该就是马族吧?” “对,他们就是马族。” “你们这样对待马族,好像也太过分了点吧?” 夏小韵皱眉,说:“我听说,马族也是我们几家的后人,只因他们达不到你们为贵族制订的某些标准,所以才会--” “你知道什么?” 白虹冷笑着打断了她的话:“你以为,那些至邪之物在遵守合约,不会在夫人繁衍后代之前就求爱之前,也不会向其他人求爱?” “什么意思?” 夏小韵一愣,随即恍然,失声惊叫着抬手,捂住了嘴巴:“啊……你、你是说,那些马族,都是那些怪物的后代?” 白虹阴森森的笑了下,语气阴森的缓缓说道:“要不然,他们的数量怎么会那样多?这是因为他们的寿命要比正常人长很多,繁衍速度也很快,在那么阴暗、吃不饱的环境内,仍然能那样蟑螂般的生存着。他们做梦,都想冲进九幽城内,把白虹族取而代之。” 夏小韵这才知道,为什么要有这么高大的城墙了,原来是防备那些马族人的。 白虹的眼神,又有了沮丧的神色:“那些东西,总是不断骚扰方夏花三家,而我们则拼命反抗,结果却收效甚微,无能为力。最多,只能把它们的后代赶出九幽城,还不能直接杀死。” 如果在那些后代刚出生时,就杀掉他们,那么那些东西就会杀死一个白虹族人。 上千年来,双方达成了默契的规定:为确保自身族人的安全,它们的后代在出生后,只会被驱赶出去。唯有在他们试图进攻九幽城时,白虹族才能大开杀戒,就像刚才那样。 夏小韵明白了,却又不明白:“既然是这样,那你在让我来到这儿后,为什么还要让我在城外等三天?难道,是故意想让我被马族的人杀死?” 白虹冷冷地说:“那样做,是看看你具备不具备,让马族人害怕的先天性因素。马族人最怕的,就是夫人直系后代才具备的某种气场。很好,你在外面的这几天,没有谁敢去招惹你。长老会也由此确定,你具备了成为新一任夫人的起码资格。” “我、我懂了。” 夏小韵沉默片刻,脸色忽然惨白:“其实,刚才在马族人试图冲进来之前,只需我站在门口,那些人就会退去,对不对?” “对。” 白虹笑了,很残忍的样子:“可你不知道,所以夏天山他们死了。” “你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 夏小韵尖声叫道。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白虹悠悠地说:“你知道吗?夏家就是反对我继续担任夫人的最坚定方,他们的族人死光了,才合我心意,这次才死了几十个,我就有些遗憾了。更何况,我也希望有一场大乱,才能趁机除掉自以为能保护你的郭易秦。” “他们,他们都是你为了权势的牺牲品。” 夏小韵呆愣很久,缓缓看向还在燃烧着的火堆,苍白的脸色变成了死灰色。 “权势的魅力,能让人忘记一切的。告诉你,我是真想把那些老杂毛(长老们)都杀掉。” 白虹的声音很低,脸上带着笑,只是那笑容很可怕,咬牙切齿的说:“就因为,我在还没有成为夫人之前,忍不住很好奇的去了九幽地府,被那里面的魔鬼强、奸,导致再也无法生育,她们就不许我死在夫人山内。” 白虹在极其好奇的情况下,去了九幽地府。 按照不成文的规矩,任何女性主动去了九幽地府后,无论她是谁,那些魔鬼都可以对她做任何事。 魔鬼早就希望,有个被它们改造成鲛人的夫人,能为它们生儿育女了--它们与她生出来的孩子,或许就能在外界繁衍生息,不用像它们与马族的孩子那样,只能像它们那样在九幽世界具备繁衍能力。 很遗憾的是,它们苦等千年才主动跑去九幽世界的夫人,被它们可劲儿地祸祸了数天后,并没有怀孕。 不但没有怀孕,而且还导致她以后再也无法生育了。 她成为夫人数年后还没生育后,引起了长老会的注意,开始调查她,最终发现她在外界每个月的月圆之夜都会去一趟九幽地府后,才意识到她违背了祖训。 她每个月都去一趟九幽地府,就是希望能怀上孩子--那一次,她被埋伏在瀑布前的长老们抓了现行,立即开会让她退位,更剥夺了她葬身夫人山的苦苦哀求。 长老们觉得,白虹在处子时代就被恶魔给侵犯,已经失去了葬身夫人山的资格,本来是要把她活生生勒死的,后来才看在她在位数年中所做出的贡献份上,高抬贵手放过了一马,把她囚禁了起来。 白虹少女时代的好奇心,让她失去了很多,却又得到了很多,比方她被恶魔祸祸了之后,吸收了它们的精血后,具备了长寿功能,还越活越年轻了。 “你知道,我被囚禁了多少年吗?” 白虹呵呵轻:“我在位时,外面还是满清时代,等我被放出地牢时,外面已经是二十一世纪了。这么多年,我是怎么熬过来的?我都不敢去想象。就像,我自己都不相信我真能活这么多年那样。” 白虹这些年是怎熬过来的,夏小韵才懒得理会:“长老们明明知道你已经亵渎了祖先,怎么还又把你放出来,让你再次担任夫人?” 第1435章 :不老的传说(三) “因为两个人。” 白虹很坦然的解释道:“一个是我,在该生下两代之后的继承人时没有生育;一个是漠北北的祖母,某一任的九幽夫人,被外界一个爱吃土豆的老东西勾引,为了爱情圆可逃出去,也不想再担任夫人。” 该生的白虹没生,生了的白虹,却又没有完成她的任期,那么夫人之位就产生了严重的断档,总不能让才几岁的孩子,担任如此重任吧? 无奈之下,长老会反复协商过后,才决定让被囚禁的白虹出来,继续担任九幽夫人,算是个过渡性人物吧。 她们当初在放出白虹时,双方友好的签订了若干协议,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等长老会找到新的夫人继承人时,白虹就得退位,作为补偿,她以后可以不用去坐牢。 白虹被放出来的第三年,长老会终于决定让本该担负并蒂彼岸花的夏小韵,来担任新一任九幽夫人,让白虹辅佐她,等她完全熟悉自己的工作后,那就可以功成身退了。 “说实话,我对你的祖母还是很有好感的,因为她是这么多年来,唯一一个恳去地牢陪伴我,听我说话的人。” 白虹说到这儿,轻轻叹了口气:“唉,如果那时候长老们放我出来,我会尽心尽力的辅佐白虹,并告诉她,就算生下孩子后,也没必要因为担负那么大的心理压力,三十岁时就去夫人山涅盘。” “为什么?” 夏小韵插嘴问道。 白虹笑了,很得意的样子:“因为我知道,九幽世界内那些魔鬼,已经死了。” 不等夏小韵说什么,白虹就把手指头竖在嘴边,做出了噤声的姿势:“嘘,嘘嘘,这是我最大的秘密,你可千万别告诉别人。” 夏小韵愣愣的望着她,眼角眉梢不住的跳动,语气生涩的问:“魔、魔鬼们,已经死了?” “是啊,已经死了。” 白虹依旧得意的笑着:“早在两百多年前,其实就已经死翘翘了啦。” 咕噔一声,夏小韵咽了口口水,艰难地问道:“它们,它们是怎么死的?” “它们尝到了身为处子的九幽夫人滋味,让我无法像历代先祖那样在夫人山内涅盘,它们当然也得付出一定的代价才行。这个世界上,无论是天上还是地下,其实始终保持着‘想得到就得付出’的规律。” 白虹幽幽地说道:“我刚去九幽地府被它们欺凌时,就已经察觉出它们在后来那些天,体力越来越不支,好像忽然间苍老了很多那样--这个发现,让我欣喜若狂,更是我在被放回来时,忍辱负重继续每次在月圆之夜前往求欢的动力!” “后来我仔细琢磨,研究过后,才知道它们在得到被改造成鲛人的处子之身后,就相当于服食了慢性毒药。” 白虹想了想,才说:“怎么说呢?打个比方,我对它们来说,就是能让它们从中品尝到从没有过的欢愉的毒品。没有谁,在染上毒瘾后能抗拒得了,哪怕明知道这是在慢性自杀,也如饥似渴的吸食。” 夏小韵明白了过来:“慢慢地,它们就死了,就像那些吸毒多年后,身体已经被掏空的瘾君子那样,只能躺在床上等死。” “对,你说得没错,它们就是被我掏空了,咯咯。” 白虹娇笑了一声,说道:“它们夺走了我的一切,我也毁掉了它们不死的躯体,还又从中得到了不老之身--说起来,是我占了大便宜,解决了列祖列宗上千年没有解决地问题。” “只要我愿意,我随时都可以说出这个秘密,告诉长老们说我在被囚禁时,我也没耽误每个月去约会那些‘情郎’,最终看到它们慢慢死去;只要我愿意,我就会告诉长老们,白虹族随时可以外出生存,因为九幽地府内,就又能解开她们在外界不能生育的解药。” “可你不说,哪怕我祖母对你那样好,你也不说。” “我为什么要说?” 白虹冷笑:“对我好的人,只是当年那个小女孩,又不是所有人。她们只因为违反了祖宗规矩,生怕我会怀上魔鬼的孩子乱了高贵的血统,就把我去死的权利也剥夺了,我为什么要说?” 夏小韵张了张嘴,忽然觉得自己无法反驳她,只能说:“那,后来的九幽夫人,怎么在生下孩子后,还要去九幽地府,接受那些已经死去的恶魔摧残,事后再也不想活下去,就会跳下夫人山的火山口?” “因为除了我之外,没有谁知道九幽地府内那些恶魔,都是我安排在里面的人。” 白虹慢悠悠的说:“夏小韵,有时候你不得不承认,天上地下最可怕的东西,不是九幽地府内的那些恶魔,而是人。确切地来说,是人渣。” 那些被白虹安排在九幽地府内,冒充恶魔折磨每一任九幽夫人的人渣,是她从外界找来的男人。 这些男人,确实要比魔鬼还要残忍、恶毒数百倍,他们在被白虹带到九幽地府后,骨子里的邪恶被彻底激发了出来,用魔鬼都汗颜的手段,去折磨遵照承诺主动去地府接受摧残的历代夫人。 九幽地府之所以称之为九幽地府,除了那是恶魔所居之处外,还具备特殊的磁场,那就是再厉害的女人去了那儿后,也会变成任人宰割、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 “两百多年来,我都已经忘记有多少人渣死在九幽地府内了。不过你如果有兴趣的话,在去了那儿后,可以数算一下那些白骨有多少具。” 白虹吃吃地笑着,说:“别害怕,一些白骨,外加一些好像永不腐烂的魔鬼尸体而已,除了可怕一点之外,没有任何的威胁。” “我、我要去那儿?” 夏小韵浑身猛地一哆嗦,双手抱住了肩膀。 白虹脸上的笑容收敛,淡淡地说:“你既然要成为新一任夫人,在生下孩子后,那么你当然得去。我保证,这次对付你的那些人渣,绝对是历朝历代以来最出色的。呵呵。” “呵,呵呵。” 夏小韵也强笑了几下,徐徐问道:“你以为,我在知道这些后,还会去那地方?我不会把你告诉我的这些,都告诉长老们?” “你没机会的。” 白虹慢悠悠的说:“等你再见到长老们时,你就已经忘记了这些,忘得干干净净,只会尊崇大家伙的意思,成为九幽夫人,生下孩子后去九幽地府,最后光荣的跳下夫人山的火山口内。” “而且,为了表示我的大度,都已经提前为你准备好了男人。” 白虹兴奋了起来:“你觉得张良华怎么样?我试过他的那功能,还是很不错的。想到那个傻瓜,我就想笑。你知道吗?他在与我恩爱时,还以为我是个处子,呵,呵呵。” 夏小韵的胃部,忽然抽抽了起来,很想吐,抬手捂住了嘴巴,撕声喝道:“不、不要再说了!” “不说不行啊,我已经打开了话匣子,就必须得说个痛快啊。原来,我把这些秘密都说出来的感觉,这样好。” “你、这个恶魔--呕!” “我就是恶魔,我本来就是个恶魔,哈,哈哈。” 白虹仰天狂笑了起来,但很快就嘎然而止,荧光色的双眼恶狠狠瞪着呕吐的夏小韵,轻声说:“张良华不但是给你播种的那个人,他还注定是在九幽地府内折磨你的恶魔之一。我想,等他到了九幽地府内后,肯定会更加痛恨你,可劲儿折磨你,因为他如果不认识你的话,也不会死在这儿!” 夏小韵慢慢地跪伏在了地上,双手抱着肚子,拼命的呕吐。 白虹才不管这些,就是兴高采烈的说:“那些老杂毛惩罚了我,却不知道她们的行为,彻底断送了白虹族,让那么多人无限期的生活在这鬼地方。不过我喜欢,我在这儿,照样能操纵外面的世界,看他们为权利、利益而厮杀不休。” “知道我为什么让燕影那样漂亮吗?我就是希望能在把她改造成我自己后,看看能不能找到繁衍后代的方案--没有孩子的女人,就不是一个完美的女人。长生,不老,年轻漂亮,又有什么用?都比上孩子,自己的孩子!” 白虹越说,神情越激动,忽地跪起,拿膝盖当脚走,来到夏小韵面前伸手采住她头发,迫使她抬起头,脸色狰狞的望着她:“凭什么,我为白虹族做了那么大贡献,却连死在夫人山的权利被剥夺,而漠北北那个孽种的祖母,在与人私奔后,女儿依然能成为九幽夫人?” “我、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求求你不要再说了,你杀了我吧!” 夏小韵哭着,用力挣扎着:“现在,就是现在,你杀了我!” “我是不会杀你的,你得活着,好好的活着,尝尝被恶魔折磨的滋味才行,哈。你要恨,还是去恨那些老杂毛,去恨方圆吧!” 夏小韵精神上的彻底崩溃,让白虹更加开心:“本来,我为你选择的男人是方圆的。相信你也喜欢死在他手里。可那个混蛋竟然不配合我。咯咯,他还真以为,他在得到一条破鱼后,能结束所有的邪恶?” 你不得不承认,感情这玩意的作用相当强悍,能在最关键时刻,起到一定的作用,就拿现在的夏小韵来说,当听到方圆的名字后,就像落在大海中快要溺毙之人,忽然抓住一块木板那样。 一块木板不足以救命,却能像撕破乌云一道口子的闪电那样,让她稍稍恢复了一丝理智。 白虹察觉了出来,松开了她,笑道:“看,我就知道提到那个混蛋的名字后,你就会觉得看到了希望。” 夏小韵反手狠狠擦了擦嘴角,艰难的抬起头,受伤野兽般的盯着她。 不知道为什么,与她对视的白虹,片刻后主动挪开了目光,冷笑着问:“你想说什么?” “我、我想听你继续讲故事。” 夏小韵拢了下乱糟糟的发丝,声音沙哑:“那条破鱼是怎么回事?还有,那个试图绑架燕影的东洋女人,与你又有什么关系?” 第1436章 :不老的传说(四) 夏小韵逐渐恢复了理智的表现,让白虹很不爽。 但想到她会被折磨的生不如死--白虹的心情又好了起来,顺势跪坐在了地上,还抬手帮夏小韵梳理了下发丝:“你相信双鱼玉佩,以及上世纪六十年代,华夏在罗布泊内引爆几颗原子弹,就是为了消灭被复制人的那些传说吗?” 夏小韵也跪坐在了自己脚上,远远的望去,就想两个女人在说温馨的悄悄话。 “我觉得,我现在应该相信了。因为再玄乎的传说中,也没有你这种可怕的人,能够活这么久,还有这么恶毒的心思。” 慢慢恢复理智的夏小韵,再说话时的条理就清晰了很多。 对她明显的讽刺,白虹毫不在意,只是笑了下抬起头,看向了高墙外面的天空,脸上浮上了一抹明显的忌惮之色。 人类在遭遇无法理解的神秘、诡异现象时,就会有这种表情。 尽管白虹已经成为不老的传说,那些不知道来自何方的恶魔,都已经被她吸干榨净,可她在想到那两条八卦阴阳鱼时,还是有种说不出的忌惮。 那些到死都无法离开她的恶魔们,告诉她说,其实它们也不明白,它们是怎么从所熟悉的世界内,忽然来到了九幽世界内。 它们的世界,与白虹向往的世界,是完全相同的,天上有一个太阳,天黑后漫天的星辰,有大海,有河流,森林草原雪山,人们生活在水中,雌雄同体--好吧,谁都可以说它们是在胡说八道,就当是在胡说八道好了,反正它们不在乎。 它们来到我们的世界很偶然,在水下发现了两条石鱼,一条黑色白睛,一条白色黑睛,两条鱼不是被一起发现的,也不是被在同一个地方发现的。 它们在看到第一条鱼时,就从石鱼中感受到了阴阳相合、刚柔并济的奇怪力量,由此确定它只是两条鱼中的一条,希望能找到另外一条鱼,让双鱼合并后,看看能出现什么样的奇迹。 功夫不负有心人,它们终于找到了另外一条石鱼,合并。 然后,奇迹就发生了,它们不但在双鱼中感受到强大的生命气息,还能感受到阴阳相济后才有的乐趣--它们无比渴望,能享有那样的生活。 于是,它们就、就穿越了? “是的,就是穿越。我在听它们说完后,除了这个词之外,根本想不出还有哪个词汇,能形容它们在双鱼合并、感受那股力量后,忽然在七秒钟后就出现在我们这个世界的真实现象。” 白虹伸出舌尖,舔了舔嘴唇后,继续说:“刚来时,它们无比的恐惧。” 任何人去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看到同样的生命、却不同性别的同类后,都会怕得不行,只会躲在暗处,观察那些奇怪的同类。 经过不知道多久的暗中观察,它们忽然发现那些同类其实并不可怕,跟它们相比起来还很弱小,于是它们的心思动了。 白虹垂下眼帘,低低地说:“更让它们感到惊讶的是,它们出现在我们的世界中后,发现它们只具备了雄性特征,可以与我们的正常人相结合。” 夏小韵插嘴道:“于是,这个发现,再加上我们的弱小,让它们促生了把我们取而代之的心思,并付诸行动。” “是的。” 白虹点头:“而且,它们还能利用那两条石鱼内所蕴含的神奇力量,能把自己复制成它们所喜欢的人,再把‘原型’杀掉,享受正常的人类生活。” 夏小韵早就听说过这些,又说道:“那个时代,应该是五胡乱华时期吧?” “嗯,就是那个时代。” 白虹从地上拣起一段小枯枝,在手里掰开:“它们以为,只要它们能变成我们的人,就能享受我们的生活,却没料到它们无法繁衍后代,而且无法在十二时辰内离开水源,就会现出原形。” 夏小韵开始脑补:“于是,它们在第一批人死亡后,就痛定思痛,退回了九幽世界内,潜心研究那两条石鱼,希望从中找到能让它们变成--呵呵,它们可能发现,无论它们复制的有多么像,都无法改变自身的基因。于是,它们就开始研究基因学,最终俘虏了我们的祖先,来当试验品。” “对,就是这样。” “但上天注定,它们千年多的努力,是白费的,因为它们无法改变自己的基因。” 夏小韵又说:“充其量,它们只是成功把君王后人这一支,改造成了鲛人。” “你真聪明,呵呵。” “可我不明白,它们既然无论怎么样,都找不到能变成我们正常人的办法,怎么还能任由大家继续活着?” “那是因为希望。” 白虹淡淡地说:“我们给了它们希望。” “虚假的希望?” “只要是希望,无论是虚假,都能让它们不敢滥杀我们。” “我们给它们的虚假希望,就是并蒂彼岸花后生下的孩子,能彻底改变它们的基因。” 夏小韵忽然也笑了:“但我们又很清楚,给它们的希望不能太简单,于是这才有了绣花鞋的存在。当并蒂彼岸花盛开,生下的孩子被它们所吃掉后,准备雄心勃勃的去外界时,却遭到了外界最沉痛的打击,伤亡惨重。” 白虹也笑了,不说话。 夏小韵说话:“那是因为,在它们即将冲出去时,我们总有办法,提前通知外界的人,做好准备。让它们一次次的乘兴而去,败兴而归,许多马族人成了牺牲品。” 白虹点了点头:“我说过,它们在九幽世界的繁育能力惊人,死再多的马族人,很快就能再次生出来。” 夏小韵眉梢一挑:“可是这样,并蒂彼岸花就要牺牲--” “任何的得到,都得付出。” 白虹打断她的话:“几个人的死,能换来整个白族的安然生存,还是值得的。” “是,很值得。” 夏小韵不能不承认白虹说得很对,因为换做是她的话,她也会这样做:“所以说,并蒂彼岸花开,灾难现,就是个骗局。” 白虹很同意:“长达千年的骗局,也是最有价值的骗局。如果不是这个骗局,我们的人早就死光了,它们也早就在绝望下后,冲出去为祸人间了。你可知道,它们冲出九幽世界的途径,不仅仅是在罗布泊内?” “还能在哪儿?” 夏小韵有些惊讶:“它们以前,不都是从沙漠中向外冲的吗?” “那是因为我们让它们相信,唯有从沙漠中冲出去,才能修得正果。呵呵。” 白虹得意的笑了笑,说:“它们只能选择相信。如果它们不相信,完全可以--你知道吗,你所熟悉的唐王梨花山下,就有一条长长的地下驰道,与这边的地下河相连。只要它们走那条河,就能从梨花山下冲出来。” “我、我不知道。” 夏小韵摇了摇头。 白虹说道:“方圆知道,他已经去过下面了,看到了那两扇紧闭的石门。那两扇石门,就是我们祖先修建的,就是预防它们从那边出时,必须得毁掉石门,为外界争取机会。所以那道门,又叫九幽之门。” “等我回去后,非得看--” 夏小韵脱口说到这儿时,才猛地意识到自己已经没机会回去了,神色黯然了下,岔开了话题:“那两条鱼呢?现在哪儿?你刚才说,方圆得到了一条。” “是啊,他得到了一条,才从中获得了很多好处。” 白虹笑眯眯的说:“可我希望,他能得到两条鱼,并来个双鱼合并,然后--” 夏小韵脸色再变:“然后,他就有可能忽然到了一个陌生的世界,就是那些恶魔来的地方!” 白虹哈哈大笑,用力点头:“哈,哈哈,对,对极了!我相信,这小子去了那边后,会很惊讶的,要想再回来,可就没那么容易了。” 夏小韵的身子开始发抖:“你,你会故意让他得到那两条鱼!” “唉,这还得多亏了那个老东西(土豆老),与龙头啊。” 白虹幸福的叹了口气,说:“他们自以为,他们各自费尽心血偷走的两条鱼内,蕴藏着神秘的力量,只要参透其中的奥妙,就能把九幽世界彻底消灭。嘿嘿,嚯嚯!” 接连怪笑了几声后,白虹才说:“他们也不想想,那些不知道来自何方的恶魔,既然拥有这两条鱼,为什么在发现这边生活不怎么好后,不利用这两条鱼回去呢?” “因为,因为它们发现,无论怎么参悟,它们都无法再回到所熟悉对世界了!” “对头,那两条鱼,就是穿越空间的单程车票。我衷心的希望,方圆这个小王八蛋,能收集到两条鱼,并去那个世界看看,而不是像龙头那两个老不死的那样,在得到石鱼后,也不敢合并,担心会有什么噩运出现。” 白虹有些遗憾的摇了摇头:“唉,不得不说人老成精啊,心思就是多。不过这也没什么,我相信他们会让方圆试一下的。话说,不试一试,他们死了也不会心甘的。而且那个小王八蛋,也肯定很感兴趣,希望来一次时光旅程。” 夏小韵不再说话,只是攥紧了双拳。 她无话可说,因为她觉得,白虹的推测很正确。 “至于你说的那个山原百代。” 也没见白虹做什么动作,忽然就这样慢慢站了起来,就像被一根看不见的绳子吊着那样:“她挟持燕影,是希望从中找到不老的原因,贡献给东洋王室。呵呵,东洋人其实还是很天真的,只要给点好处,他们就会相信。” “是你忽悠的吧?” 夏小韵冷冷地问道。 “是。” 白虹点了点头,坦然承认:“这么多年了,她们从中得到了很多好处,所以这次也会全力而为。不过说实在的,她的运气相比起她的先辈们来说,要差了很多。因为现在是华夏全力反击九幽世界的时候,这时候她冒出来,只能是个死。” “死了也就死了。” 白虹嗤笑一声:“反正现在她的利用价值也不是很大了。衷心的希望,她在临死前,还能做着不老的美梦吧。” 第1437章 :你不如我美 如果不是肩膀上那副沉重的担子实在卸不下来,山原百代觉得她能好好去当方圆的女人,无论他有没有妻子,身边又有多少女人。 她有这样的想法,并不是因为她被方圆强上了后就爱上了他,无法自拔,像极了某位女作家所说的那样,男人征服女人是通过那个啥-- 她选择方圆,是因为觉得唯有这个家伙,才能有资格配得上她山原百代,现在她都无法忘记当初在北朝地下古城时,方圆为了救水暗影时,所表现出的男人气概。 那时候他站都站不稳了,明知道前进只能是死路一条,可还是倔强的向前走,脸上带着欢快的笑容,眼里全是‘我非得这样做’的倔强,深深打动了山原百代那颗芳心,从没有过的砰然跳动起来。 就是从那之后,山原百代就再也无法忘记方圆,才在后来演戏与他恩爱时,那样的投入,用全部的感情。 在梨花山的那几天,被山原百代视为一生中最充实的几天。 她真的很想就此留在梨花山,收敛所有的心思,专心去做一个温柔的东洋女人,但只要一想到王上的殷切嘱咐,想到为了那个目标所牺牲的那些人--她就只能把这些深深藏在心底,咬牙走上那条早就被规划好的路。 在那条路上,夏天问是不应该出现的,更不该成为山原百代的第二个男人,在他刚出现时,她完全可以一刀把他劈成两半。 她没有那样做,而是让老夏享受到了她娇嫩的身体。 她觉得,唯有让一个特别讨厌、恶心的老男人玷污自己清白地身躯,才能有助于自己彻底忘记那些心动的梦幻,面对冷酷的现实,勇敢的向前进。 确实,当夏天问趴在她身上,实质性的成为她第二个男人后,灵魂深处好像有个自己在哭泣的山原百代,很快就变成了她‘所希望’的自己:一个女人,连夏天问这种恶心的男人都能接受,那么她还有什么资格,去做一个好女人? 既然已经彻底斩断了成为一个好女人的希望,那就专心做一个坏女人吧,为了东洋王室苦苦追求多年的夙愿,她有责任也有义务去追求那个传说。 至于真实的山原百代,已经在被夏天问趴在她身上时,死了。 “呵呵,我现在就是一具行尸走肉,所做的任何事,都是为了追寻并实现那个不老地传说,希望上帝不要再让我失望。” 山原百代喃喃自语着睁开眼,从管子里深吸了一口气后,就像个午夜幽灵那样,慢慢地从黄沙中坐了起来。 墨蓝色夜空中的星辰敢担保,号称东洋第一高手、更是当世超一流忍者的山原百代,只要藏在沙子下,就连嗅觉最最灵敏的猎犬,也不会察觉到她的存在。 数天前,方天明乘坐着武装直升机追杀她,不也是追着追着就不见了么,在着一望无垠的大沙漠中,也唯有最出色的忍者才能做到这一点的。 山原百代缓缓站起来时,粘附在她身上的细沙随着夜风,缓缓洒落,露出了一具洁白的身躯--她浑身上下没有穿一缕衣服,让星辰见识到了她完美的身躯,修长的双腿紧闭着,高耸的胸膛骄傲的迎着夜风,就像一尊沙漠上的女神。 任何的衣服,都有可能带有特有的味道,那是忍者无法控制的,所以要想藏匿在黄沙下不被猎犬、甚至不被那些生活在荒漠中的响尾蛇发现,山原百代唯有脱掉衣服,她有足够的信心,在短短数分钟内,让自己全身每一个汗毛孔在呼吸时,都能呼出黄沙特有的淡淡腥气,能一动不动的躺上数十个小时。 在潜藏的这数十个小时中,山原百代就是个死人,唯有若有若无的脉象,好像随时要停止的心跳,连脑思维都要比平时慢了至少一百倍。 但她仍能察觉地方,在这数十个小时中,有三十七只蜥蜴、十五条响尾蛇、二十九个脚步轻快的好像猫儿般走路的人,从她身边,甚至从她身上的黄沙上走过。 九幽世界出入口方圆一公里内的毒物,在迎接夏小韵的夏天山出现后,就被召回了黑暗世界,二十四小时后,这些人才出现。 他们应该是华夏军人。 也唯有华夏才能向这边,大规模的派兵。 不过这些人并没有越过那根石柱哪怕是半步,他们来之前就曾经接到严令,任何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越过石柱半步,违者军法处置! 没有哪一个军人愿意接受军法处置,所以他们只是在石柱这一侧展开了撒网式的搜索,足足搜寻了整整十二个小时,才潮水般的退走。 山原百代很清楚,这些肯定是华夏西北军区最王牌的特种兵,在这儿筛子似的搜索这么久,就是在找她。 军方相信,山原百代在忽然失踪后,不会逃出大漠,只会藏在黑暗世界出入口附近,伺机追随夏小韵而去九幽世界。 他们的任务,就是阻止山原百代进去,在数百人展开撒网式搜索时,至少有十八辆武装装甲车,架起了重机枪,随时准备扣下扳机。 只要山原百代出现,无论牺牲多少人,付出多大的代价,都要把她留住! 山原百代为此很自豪,因为她可能是华夏建国以来,第一个被号称天下第一的华夏方军,动用如此大规模行动的人。 不过她是不会出来的。 只要她不愿意出来,谁都没有办法找到她。 果然,白白忙碌十数个小时的华夏军人退走了,很自豪的山原百代还是没有出来:强敌刚退去时,不会是真的退走,她相信只要她敢冒头--暴雨般的子弹,就会从黄沙中激射而至,把她给打成筛子底。 那些子弹,也绝对是穿透力度最强的穿甲弹,别说是山原百代了,就算是刀枪不入的漠北北,在这种威力强悍的子弹下,能够生存逃走的希望都不会太大。 所以她还得等,等彻底安全。 什么时候才是安全的? 山原百代并没有再等太久,就知道自己已经安全了:方圆出现了。 她看不到方圆,却能从巧妙布置好的透气孔内,听到方圆与林盼盼的说话声。 估计方圆做梦也不会想到,他在与林盼盼说话时,山原百代就在他脚下不远处的黄沙中。 最后,方圆背着被人打成白痴的林盼盼走了。 那一刻,山原百代甚至在想:我可以再给他一个机会,他如果能发现我,那我就彻底放弃追寻不老传说的任务,告诉他林盼盼是被张良华打伤的,希望他能饶恕我对他的不忠(甘心被夏天问上了)。 方圆没有发现山原百代,他在确定林盼盼已经变成痴傻后,轻轻叹了口气背着她走了。 随着方圆的离去,山原百代能通过沙砾感受到很远处传来隐隐地沙沙声,那是埋伏在黄沙中的华夏西北军区王牌特种兵,在黄沙下站起来时发出的声音。 山原百代已经彻底安全了,她还是没出来,在等。 直等到呼进口腔的空气变凉,预示着深夜已经来到后,她才知道可以站起来了。 站在漫天的星辰下,闭上眼惬意的深吸几口气,让清新冰凉的空气在肺里转了几个圈,带走那些浊气,山原百代才睁开眼,低头看着自己傲人的身躯,良久后才喃喃地说:“如此性感美艳的躯体,没有被一个强大的男人始终拥有,这委实是个不小的遗憾。” 夜风吹来,吹在山原百代好像凝脂般的肌肤上,有些冷,刷地起了一层小疙瘩。 夜风不但送来了无尽的凉意,还有一个淡淡地声音:“你本来有机会让这具性感美艳的娇躯,让方圆珍惜一辈子的,可你却选择了去玷污它,这是对上天最大的亵渎,注定需要热血来清洗。” 山原百代没动,哪怕全身所有神经的末梢,都猛地蜷缩,她也没有动一下,就像这个淡淡地声音只是夜风。 那个从风头上方传来的声音,也没有再响起,就像从没有响起过那样。 “唉。” 低头看着自己身子的山原百代,眼神迷恋的山原百代,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才低低叹了口气,缓缓转身抬头:“漠北北,没想到你还活着。” 在北朝地下古城时,山原百代曾经听过漠北北的声音。 就听过那一次,却永世都不会忘记,以及她凄厉的长笑着好像鬼魅般飘过来时,山原百代感受到的从没有过感受过的恐惧。 一个人影站在沙梁的最高处,一身白衣,在星光照耀下浑身好像散发出一圈圣洁的光晕,看不清模样,甚至身影看上去也有些模糊,却偏偏能感觉到她那双眸子。 那是一双好像由天上最亮的星辰,镶嵌着的眸子,闪着清冷的光辉。 只有清冷的光辉,没有荧光。 “我从来都不曾死去。” 漠北北站在那儿,所说的每一个字,都被夜风送来,让山原百代听的清清楚楚。 山原百代昂首看着漠北北,笑了:“你已经不再是刀枪不入了。” 刀枪不入的漠北北,双眸在夜晚时,会发出骇人的莹白色,那是最显著,也是最让山原百代忌惮的特种。 现在漠北北的双眸,没有荧光,只有星辰般的清冷。 “是,我已经刀枪不入了。” 漠北北淡淡地说:“能够丢掉那些,我付出了很大的代价,但总算是成功了。” “刀枪不入的漠北北,会是我的对手吗?” 山原百代说着,纤美的右脚脚尖轻轻一撩,随着黄沙飞起,一把长刀出现在了她手中,星光下划出的流光,像极了初升的太阳。 对山原百代这个挑衅般的问题,漠北北不屑回答,只是站在那儿冷冷地看着她。 她在等山原百代上去,她不喜欢在占据有利地形的情况下,主动向质疑她不行的人发起进攻,这是她的骄傲。 也获得了山原百代发自内心的尊敬,右手拖着长刀,刀尖在黄沙上掠过,随着她迈动的一双美腿,走向沙梁。 “你不如我美。” 山原百代走上了沙梁,看着漠北北笑道。 第1438章 :凤求凰 漠北北此前是什么模样,山原百代已经从情报资料上见过她的照片了。 那时候的漠北北,就是一朵小黄花。 魔头要想变成一个让任何男人只要看她一眼,心中就会生出要保护她一辈子的怜惜模样,并不用费太大的力气。 那时候的漠北北,论起单纯来,就连真性单纯的秦小冰,都得甘拜下风的,美啊,性感啊,娇艳啥的,在绝对纯真面前,都会变得那样世俗。 “最起码,你现在的样子,不如我美。” 山原百代笑吟吟的,上下打量着漠北北:“你身材已经走样了,脸蛋虽说要比一般人好看许多,不过距离真正的美女,还要差很多的。” “我会比你美的。” 漠北北依旧冷冷地声音:“用不了太久,可惜你是看不到了。” “你为什么不说,你在见到我后,就永远失去了变美的机会?” 山原百代开心的笑起来时,纤细的腰肢左右扭动了下,两座雪白的玉杯也随之颤抖--虽说只是一个看似很普通的‘花枝乱颤’动作,她浑身却在瞬间散发出了一股子‘飞天’才有的妖媚气息。 这种妖媚气息,有些像穿上那双绣花鞋的夏小韵散发出的气质,没有哪一个男人能抗得住,就连女人都会因此而失神。 漠北北皱了下眉头,问:“这就是忍术中的‘花枝乱颤’么?” 花枝乱颤是形容美女在笑起来时的美艳模样,是个任何时候都代表褒义的形容词,但也是东洋忍术中,以靠身体来迷惑敌人心神的招数,名字就叫花枝乱颤。 “咦,你怎么会知道花枝乱颤?” 山原百代有些惊讶,不是装出来的。 “动手吧。” 漠北北没有回答山原百代这个问题,缓缓后退几步,右手平平举起,一点寒星在狭长的刀刃上,飞速滑向刀尖,好像有叮的一声轻响,绽放出了一颗璀璨的星辰。 盯着长刀的刀尖,山原百代微微眯起眼看了片刻,才轻声说:“必须要分个死活了,你有什么遗言要留下?如果我能活着走出罗布泊,我会替你转达的。” “我不会死的。” 漠北北面无表情:“你呢,应该有话要对方圆说吧?” “有。” 山原百代脸上的笑容收敛,沉默片刻才说:“告诉他,我其实是有些后悔的,希望他能原谅我。” “他不会原谅你的。” 漠北北犹豫了下,才说:“因为无论你做什么,他都不会在意。” “呵呵,你不懂,因为你不是男人。” 山原百代再次轻笑了声,笑声未落,身形忽然一展,双手握刀嘴里发出一声凄厉的长啸,白花花的身子化为一道幻影,迎着夜风劈出了她此生中状态最佳的一刀! 迎风,一刀斩! 噌的一声,就像被寒风吹下的枯枝,划过冰封的河面时才会发出的声音,响起后整个世界就被冰冻住了,漠北北,山原百代俩人都动也不动,面对面的站着,相距两米一三,手中都紧握着各自的长刀。 她们的人,好像也被冰冻住了,不过鲜血却是热的,从漠北北左肩冒了出来,染红了洁白的衣衫,星光下看上去就像一朵大大的牡丹花,在雪地里迅速绽放。 “好刀。” 漠北北缓缓低头,看着自己向外冒血的左肩,低低说出这两个字后,转身就走下沙丘,向石柱那边快步走去。 山原百代依旧站在那儿,长刀又保持着她在倾力进攻时的样子,斜斜放在右肩的位置,目视前方动也不动,就像好像忽然间参透了荒漠的夜,为什么这样冰冷。 漠北北走到石柱前,停步转身看着足有数百米之外沙梁上的山原百代,轻声说:“我会告诉方圆,你其实已经后悔了。我相信,他会原谅你的。对不起,我刚才不该对你说他才不在乎你。” 这么远的距离,始终保持着那个动作的山原百代,好像听到了漠北北说的这番话--从左肩到右肋四根肋骨之上的半截身子,连同那把斜斜放在肩膀上的长刀,忽然从下半截身子上滑了下来,跌落在沙地中。 两条弓起、后蹬着的美腿,也软软的屈膝跪倒在地上,再扑倒。 山原百代终于承认,就算漠北北已经失去了刀枪不入的邪门功夫,依然具备能把她一刀斩杀的恐怖本领。 相比起在习武方面天赋不足,唯有以勤补拙的昆仑来说,从小就遭受各种人类无法想象的残酷训练的漠北北,才是当之无愧的第一高手。 不过漠北北却希望,等她重回尘世间后,再也不要有谁,来迫使她全力挥刀,毫无保留。 同时她也无比钦佩山原百代,能在她全力挥刀挡开那记迎风一刀斩时,还能斩伤她的肩膀。 如果全力进攻我的是昆仑呢,我能否也在付出受伤代价后,把她一举斩杀--不知道为什么,漠北北看到山原百代终于跌落尘埃后,忽然想到了昆仑。 不能。 漠北北笑了。 因为昆仑绝不会在任何时候劈出一刀时,使出全部的力气,本能中总会为自己留下一丝退路,要不然当初她刚见到漠北北时,也不会被打伤后还能及时逃走了。 本来,山原百代也该像昆仑那样才对--但她没有那样做,在劈出那一刀时,没有给自己留下丝毫退路的力气,所以才能斩伤了漠北北,也让她自己变成了两半。 自以为甘心被夏天问玷污了的山原百代,终究还是没有彻底地堕落,灵魂深处还残留着不该有的廉耻之心。 正是这一丝丝的廉耻之心,堵住了山原百代的退路,让她甘心面对死神。 又有一个白色的人影,出现在了沙梁上,站在山原百代的尸体面前,向这边看来时,漠北北也看向了她,相距数百米,俩人的目光交集碰触,随即分开。 漠北北转身就走,走的很快。 等她消失在黑暗世界的入口处时,昆仑已经用黄沙把山原百代的尸体埋葬了。 无论这个女人有多么的邪恶,但有一点却是让昆仑必须这样做的:方圆,是她的第一个男人。 虽说把尸体埋在沙梁上,用不了多久就会被随时卷起的黑风暴给卷走,昆仑还是为她堆起了一个小坟头,她山原百代生前所用的那把长刀,就像一个墓碑,在星光下显得是那样清冷。 沿着漠北北走过的道路,昆仑走到了黑暗世界的出入口,回头看了眼山原百代的葬身之处,又有人出现了。 这是个老头子,距离这么远饶是昆仑的眼神很好,也看不出他是谁的。 可根本不用看,昆仑也知道他是那个爱吃土豆的老头子,她曾经喊了他十数年的爷爷,因为他的心脏病而死,她被方圆抛弃了整整五年之久。 时隔那么多年,老头子又复活了--昆仑没有怪他,好像早就知道那样,看向他的眼神中,依旧像儿时那样带着深深的依恋。 有啸声传来,很古老也很经典的凤求凰。 也唯有土豆老这种老不死的,才会守着一具还没冷却的尸体,盘膝坐在山原百代坟前,吹起一曲经典的凤求凰。 啸声呜咽,随风四处飘荡,就连高空中的星辰都仿佛受到了感染,悄悄擦了擦眼睛躲在了乌云后面,风更大了。 一曲终了,余音还在空气中回荡,昆仑已经不见了。 凤求凰,凤求凰,荒漠残星冷风人断肠。 有一美人兮,见之不忘。 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 凤飞翱翔兮,四海求凰。 无奈佳人兮,不在东墙。 将琴代语兮,聊写衷肠-- 多少年来,司马相如所做的这首《凤求凰》,世世代代被后人用古琴来演绎与心上人的爱情故事,言浅意深,音节流亮,感情热烈奔放而又深挚缠绵,融楚辞骚体的旖旎绵邈和汉代民歌的清新明快于一炉。 有位俊秀的女子啊,我见了她的容貌,就此难以忘怀,一日不见她,心中牵念得像是要发狂一般。 我就像那在空中回旋高飞的凤鸟,在天下各处寻觅著凰鸟。 可惜那美人啊不在东墙邻近,我以琴声替代心中情语,姑且描写我内心的情意,希望我的德行可以与你相配,携手同在一起。 何时能允诺婚事,慰藉我往返徘徊? 不知如何是好的心情无法与你比翼偕飞,百年好合? 这样的伤情结果,令我沦陷於情愁而欲丧亡,令我沦陷於情愁而欲丧亡--听着时而欢快,时而呜咽缠绵的古琴声,夏小韵心中默念着这首经典所表达出的含意。 全身一袭大红嫁妆、头戴凤冠蒙着流苏红盖头的夏小韵,就是今晚的凰。 今晚,将会有一只凤,在一曲古琴终了的余音中,迈着轻快的步伐走进洞房,用早就准备好的玉如意,挑起她的红盖头,看到她娇艳的容颜。 今晚,就是夏小韵的洞房花烛夜,桌子上的那两根红烛火光无风自动,有烛泪缓缓淌下,外面花厅内,传来人们开心的笑声,金杯互碰时的脆响声,自然也少不了劝酒声:“新郎官,不把这杯酒喝完,你休想进的洞房!” 新郎官苦笑着的声音响起:“各位兄长、姐妹,就放过小弟吧,小弟实在是不胜酒力,再喝,再喝就醉了。” “醉了更好,哈,哈哈,今晚你不醉,还叫新郎官吗?你可知道,俺方元通等这一天已经等多久了?” “就是,就是!” 一个粗豪的声音响起,好像还有大脚踏在圆凳上的声音:“哥哥我一直以为,今晚与大小姐入洞房的人会是方圆那小子,最不济也得是俺们这些兄弟,没想到到头来却被你小子给捡了便宜,心中不甘啊,喝,不把你小子喝个烂醉如泥,休想!” “怎么,夏元嘉,你是不是觉得,我把楚词许配给张良华,你心里很不甘?” 一个超级好听的女人声音,从花厅门外响起。 所有喧闹的声音,就像被刀切断那样,嘎然而止,片刻后,夏元嘉那讪讪的声音才响起:“夫人,不是俺--” 一个苍老的声音,打断了他的话:“今晚是个喜庆日子,夫人不会责怪你口无遮拦的。” 第1439章 :夫妻对拜! 刚才那些口无遮拦的人们,在夫人与长老们出现后,马上就收敛了狂态,讪讪的低下头,神情相当的不自然。 正如夏元嘉所说的那样,大家伙都以为夏小韵的新郎官会是方圆。 事实上,大家伙都觉得,唯有大小姐嫁给方夏花三姓中的青年俊才对,尽管她的亲生父亲姓水,不过那个在外界受人尊敬的老人,在九幽世界内同样受人尊敬的。 衡量一个英雄是不是真英雄的最重要一点,就是看他是否获得敌人的尊敬。 唯有获得敌人尊敬的英雄,才是真正的英雄。 毫无疑问,曾经在九幽世界内生活过一段时间的龙头,就获得了在场年轻人父辈们的尊敬,让那段爱情成为了一段永恒的传说。 张良华? 草,这又是哪儿钻出来的狗东西? 据说,以前只是大小姐在外界开公司时的一条走狗罢了,他何德何能能打动夫人的心,钦定他为夏小韵的郎君? 不过就算大家伙心中再不怎么不服气,存心要把张良华给灌成烂泥,让他在接下来的婚礼上丢人现眼,但当夫人到场后,就再也没有人敢有这想法了。 没看到二愣子般的夏元嘉,被夫人训斥后脸都开始发白了? 幸好大长老为他说情了。 在九幽世界内,包括夫人在内的任何人,都得给大长老一些颜面的,所以当她替夏元嘉说情后,白虹只是轻哼一声就不再理他了,双手拎着裙裾缓步走进了花厅。 夏元嘉赶紧对大长老弯腰行礼道谢后,悄悄退到了人群后面。 今天是大小姐的大喜日子,白虹也换了一身新衣服,依旧是黑色的轻纱长袍,前心后背、袍角之处都绣着明黄颜色的彼岸花,随着她缓步前行,那些花儿就像活了过来那样。 更让在场所有男子不敢抬头的是,夫人只穿了这身轻纱黑袍,脚下踩着一双绣花鞋,轻纱晃动中白色娇躯若隐若现,散着让人要流鼻血的成熟魅力。 九幽夫人的成熟性感,本身就是她的武器之一,没感觉到大小姐身上散发着的妖媚气息么,所以夫人就算是穿成这样,也没有谁觉得不对劲。 相反,如果她穿着很严谨的衣服,大家伙才会觉得奇怪,毕竟每一任夫人都是这样子的,大家伙虽说会被她的妖媚性感所折服,却没谁会对她生出那种龌龊心思。 今晚(其实九幽世界内,是没有白天黑夜之分的)过后,大小姐也会穿这种衣服,成为人、妻的她,因为年龄的原因,会比现任夫人更加性感迷人的。 “都散了吧,是时候举行婚礼了。” 夫人走到花厅中间,转身缓缓平举起了双手,淡淡地说。 夏元嘉等人齐刷刷的弯腰行礼,不说半个字的转身鱼贯走出了花厅。 足有两百平米大小的花厅内,很快就变得空空荡荡了,唯有夫人与几个长老,还有穿着一身红色驸马新郎吉服的张良华,脸色看似从容优雅淡定的站在那儿。 白虹对张良华的表现很满意,微微颔首后拍了拍双手,马上就有十多个黑袍侍女,行云流水般的走了进来,开始收拾夏元嘉等人喝酒后的狼藉。 侍女们收拾的速度很快,几分钟就收拾完毕,多余的桌椅搬了出去,只留下一张铺着黑色丝绸的长案几,五把镂空雕花的黑色太师椅。 负责打扫卫生的侍女们退下后,又有一群年龄不一的女子走了进来。 这些女子都穿着大红袍服--也唯有在九幽夫人举办婚礼时,这种红色袍服才会被箱子底拿出来穿上。 两个年轻的侍女,看到夫人轻轻颔首后,才屈膝万福一礼,走进了门上贴着大红喜字的洞房内,这是新娘的两个伴娘。 没有伴郎,只有伴娘,还有两个琴师,一满脸福相的中年妇人,担任外界人所熟悉的司仪,白虹端坐在了长几的左侧椅子上。 九幽世界内,因为君王后人全是女性的原因,所有掌权的人都是女性,算是现实版的母系社会了。 依照规矩,在既定为九幽夫人成婚这天,现任夫人将会代表她那个早就在夫人山涅盘的亲生母亲,成为她的母亲,为她主持婚礼。 既定九幽夫人没有父亲,从来没有哪个夫人的父亲,能与现任夫人坐在一起,接受女儿、女婿的三拜九叩,所以长几右面那张椅子是空着的。 至于跟随夫人来的那几位长老,则是坐在旁边的三把椅子上,满脸都是慈祥的笑容,看着洞房的门口。 从进来后就盯着沙漏的一个侍女,低声说:“夫人,吉时已到。” “那就开始吧。” 白虹微微颔首。 侍女立即走到洞房门前,抬手在上面轻轻敲了几下。 很快,里面就传来轻轻的脚步声,房门打开,被两个伴娘左右搀扶着的夏小韵,轻移莲步--倒不如说是行尸走肉般的,迈过门槛,走进了花厅内。 就在夫人把埋藏心中两百多年的秘密,都告诉夏小韵,并警告她必须得遵从摆布后,夏小韵就知道她必须得按照人家的意思去做事了。 不那样不行,她现在最大的力气,只能让她直立行走,吃喝拉撒睡--要想拿刀子抹脖子,或者咬舌自尽来反抗即将到来的悲惨命运? 好吧,夏小韵会告诉你,她现在额头还有淤青,舌头还老疼呢。 九幽夫人迫使她服下的药丸,药性掌控的相当到位,既能让她正常行走吃饭啥的,又能让她在猛地低头冲向很尖锐的石头时,最多把额头碰淤青,在试图咬舌自尽时,咬破拉倒。 总之,在被夫人带到这儿的几天内,夏小韵用了所有能利用的东西,所有能想到的办法去自杀,希望以死来抗衡这悲苦的命运,都白搭。 至少八十次的自杀失败后,小夏寻死的信心彻底丧失--绝食都不行啊,夫人问她有没有见识过灌鸭? 有没有听说过一句话:牛不喝水强按头。 夏小韵现在最大的希望,就是希望能把自己的心扉彻底关闭,无论她的精神上,身体上遭受任何地折磨,又是遭受多久,她都不会在乎。 她只希望,跳进夫人山火山口的那一天早点来到。 不过那得至少三年的时间,三年就是一千多个日日夜夜,她多么希望闭上眼后再睁开时,她已经站在了火山口旁,在高温炙烤下浑身冒着滋滋的轻烟,发出解脱了的大笑,一头栽倒在火山口内。 到时候,要不要展开双臂,睁大眼睛,真好像一只浴火凤凰那般的骄傲? 还是特么的算了吧。 死都死了,还要那狗屁的潇洒姿势有何用? 夏小韵想到这儿时,忍不住地笑了,根本不用人‘帮忙’,就自动跟随司仪的‘一拜天地’声,与手里同牵着一个红绣球的张良华,对夫人盈盈弯腰下拜。 “二拜高堂!” 司仪的声音很好听,清脆悦耳还又富有感情,这要是去外界担任接线员,绝对能让那些臭男人想入非非的。 “夫妻对拜!” 司仪好像在唱歌的喊声中,夏小韵机械般的半转身,与对面的张良华同时弯腰对拜,额头微微碰着他的额头才算,这是侍女们吩咐过的。 夫妻对拜后,婚礼成。 再也没有人问夏小韵那些恶心的话了:夏小韵,你愿意与你身边这位玉树临风般英俊潇洒的新郎官白头偕老吗,你愿意在他病了时照顾他,死了后为他守寡绝不去偷男人,让他在阴间也被一顶大大的绿帽子给压着吗? 没有西方婚礼那些恶心地问话,让夏小韵心情好了许多,在伴娘悄悄一扯衣袖后,就转身袅袅婷婷的走进了洞房内。 “恭喜夫人,贺喜夫人。” 大长老等人站起身,同时向夫人道喜。 “咯咯,同喜,同喜。” 白虹也弯腰还礼,轻启朱唇:“今晚是楚词洞房之夜,白虹因碍于祖训不能离身,所以还请各位长老多多费心,莫让那些小肖之辈打搅了今晚的祥和喜乐气氛。” 自从数天前,外面那些马族人攻破九幽城的城门,到今天为止,还有几个漏网之鱼,依旧躲藏在城内的森林中,侍卫们反复搜索,都没抓住他们。 那些漏网之鱼算不了什么,关键是等一对新人行过周公之礼后,还有一个最重要的仪式要进行:一对新人要出城,去夫人山火山口下的平台上,祭奠列祖列宗,告诉她们有新的夫人诞生了,愿列祖列宗保佑,能让九幽世界和平安乐-- 每当这个时候,极度渴望占领九幽城的马族人,就会大举出动,试图掳走既定九幽夫人:根据白虹族与马族的约定,既定夫人在祭奠完列祖列宗后,马族只要能把她抢走,那么就得允许一部分马族人去城内生活。 上千年来,这样的战争已经进行了数百次,每次都会有许多马族人死亡,也从没有实现过这个夙愿,最多也就是拖累几个白虹族武士罢了。 但他们从没有放弃过这个机会,每次都是全力争取。 这一天,是马族人的节日,也是白虹族的劫日:每一次,都会有白虹族武士,为保护夫人而牺牲的。 本次负责保护夏小韵外出祭奠列祖列宗的武士,就是刚才在花厅里喝酒的那些,虽说只有区区数十个,以一敌百是没问题的。 “呵呵,这个老身还不敢忘记,不劳夫人嘱咐。” 大长老稍稍沉吟了下,才说:“为保证仪式的顺利进行,我会派三妹、五妹一起外出的。” “哦?” 白虹稍稍愣了下,问:“区区一群蝼蚁,有必要两位长老亲自出面吗?” “夫人有所不知。” 三长老说话了:“昨天深夜,有两个外界访客造访了黑暗世界,外面负责把手水道的那些畜生,没有挡住来人。” 白虹徐徐问道:“来者,可是姓方的那小子,与昆仑?” “我想除了他们敢来冒犯九幽世界之外,没有谁有这么大的胆子了。” 五长老接口道:“他们应该具备跳下坑洞的勇气。如果老身没算错的话,他们会选择与马族人一起,试图掳走楚词。” 第1440章 :夏小韵的洞房花烛夜 “他们不是具备敢跳下坑洞的勇气,如果不明白下面是怎么回事的人,是不敢跳下来的,就像天狼星在外守候了那么多年,无数次顺着石阶走下上百米后,不也悻悻的无功而返了?” 白虹皱起眉头想了想,才说:“我很理解那个小王八蛋,虽说--” 她说到这儿时,从三个长老眼中看出了惊讶神色,立即意识到自己说漏嘴了,不该用‘小王八蛋’这个词汇,来称呼方圆的。 本来,小王八蛋这个词是带有仇视性的,但现在却像木耳不再是单纯的木耳那样,成了年龄大的女人亲昵骂晚辈、或者小情人时的亲昵用语。 白虹可是答应过长老们,在她处子之身被恶魔夺走后,不会再打方夏花三家子弟的,现在这个‘小王八蛋’,就出卖了她对方圆好像很有想法啊。 “呵呵,在我心里,是一直都把那小王八蛋当做晚辈的。唉,其实他才是楚词最好的夫婿人选,只是楚词已经成为既定夫人,那么他也失去了这个资格。” 白虹苦笑着,不动声色的辩解了几句。 大长老三人缓缓点头,眼中怀疑才逐渐散去。 “那个小王八蛋,除非亲眼看到楚词遭遇某种大难,才会激发起他悍不畏死的勇气。如果让他凭着猜测就跳下坑洞--呵呵。” 白虹讥讽的笑了下:“他还没有这个胆子。” 不等几个长老说什么,白虹话锋一转:“不过,他估计真敢跳下来,数十年前逃走的那个人,为了給他的亲孙女漠北北报仇,应该不会顾忌当年对爱人所做的承诺了。那个人,不是死板、守规矩的龙头。我相信他会在适当的时候,能说服方圆跳下来的。” 白虹所说的那个老人是谁,大长老等人都知道。 “唉。” 大长老轻轻叹了口气:“夫人说得不错,应该是这样。不过,我有个请求。” 白虹问:“是不是要我放那小子一马?” 大长老微微低头,低声说:“他终究是我方家子弟,又在外界遭受磨难十数年--既然苍天没有让他成为这一代的并蒂彼岸花牺牲品,那么就证明还不想他死。所以,我恳请夫人能高抬贵手,放他一马。” 白虹冷笑:“呵呵,就因为他是你们方家的嫡系子弟?” 大长老没说话,却屈膝弯腰跪在了地上。 三个有资格参与夏小韵婚礼的长老,分别是方夏花三家年龄最大的长者,三长老俩人看到大长老为方圆求情后,相互看了眼,正要也跪下来,请白虹高抬贵手时,却听有人说道:“如果你伤了他,那么你就别想我会把孩子生出来。” 洞房的房门,吱呀一声开了,头上还蒙着红盖头的夏小韵出现在门口,声音木然的说:“我不能杀死自己,我却能杀死肚子里的孩子,请你们相信我。” “还请夫人高抬贵手!” 三长老俩人不再犹豫,齐刷刷的跪倒在了地上。 站在旁边的张良华,眼神阴森的看了几个长老一眼,接着恢复了淡定,竟然也弯腰低头说道:“夫人,良华与方圆也算是熟人了,虽说以往关系不怎么样,可终究他是楚词曾经深爱过的人。” “哼,那个小王八蛋的人缘倒是不错,连你都替他求情了。罢了,那我就看在你们的面子上--” 白虹抿了抿嘴角,看向三个长老冷冷地问:“是不是,要我也对昆仑手下留情?如果想的话趁早说,我会答应的。” 大长老头也不抬的说道:“昆仑是死活,我等是不会关心的。” 白虹脸色这才稍稍放缓:“嗯,就这样吧,还请几位长老多多费心了。宾奴,洞房花烛夜的吉时到了没?” “回禀夫人,已经到了。” 叫宾奴的侍女,屈膝行礼回答道。 “夫人,老身等人告退。” 大长老等人从地上站起来,再次对白虹深施一礼后,才转身快步走出了花厅。 “吉时已到,我也答应你要放方圆一马了,楚词,还不回洞房内,等待何时?” 白虹看着夏小韵,笑得很亲切的样子,缓缓抬起了左手。 司仪、伴娘啥的立即行礼,悄无声息的退了出去,唯有宾奴没走,来到白虹身边,螓首微垂搀扶着她,缓步走向了洞房那边。 夏小韵也没吭声,自己转身走回到了洞房内。 倒是站在门口的张良华,犹豫了好几下,也没动作。 已经被宾奴搀着走进洞房门口的白虹,回头看着他,语气阴森的问道:“张良华,你忘记我对你说的那些规矩了吗?” 规矩是九幽世界内,无处不在,包括夏小韵与张良华的洞房花烛夜。 洞房花烛夜有什么规矩呢? 无非是新郎官拿起准备好的玉如意,曼声吟唱着一首酸诗(此为专门挑起红盖头而做的诗,内容类似一枝梨花压海棠,让人很向往),挑起新娘的红盖头,牵起她的手儿坐在案几前,喝几杯交杯酒,然后就被翻红浪去了。 这是张良华所熟悉的古典派,洞房花烛夜的大概流程,不过在九幽世界内还有个相当特殊的规矩,那就是在一对新人被翻红浪时,即将卸任的九幽夫人,会在旁边‘观战’,并在事后拿走新娘‘画出’的梅花,送到后面祖祠内。 梅花在被送到祖祠的供桌上后,就会请回来一瓶‘眼泪’,分七天让新娘喝下去,第八天后,新娘就会变成鲛人了,但却丝毫不会影响生儿育女,说起来也确实很神奇。 不过很明显,白虹是不准备给夏小韵喝眼泪的。 喝了那玩意,她就厉害了,再想迫使她乖乖产子,那就难了。 正所谓特殊情况,特殊对待就是这意思了,已经获得了长老会的同意。 如果新娘没有开梅花--对不起,完事后马上就会拖到城头,对着夫人山那边大吼几声‘伤风败俗啊’,然后就把新娘推下去,摔成肉泥,为那些生活困难的马族人,提供一顿鲜美的肉食。 对这破规矩,已经心灰意冷的夏小韵不会在意。 慢说只有白虹与宾奴在旁看着她,是怎么从一女孩子华丽丽变成小娘们的了,就算全世界的人都来观看,她也会坦然处之,不会趁机收门票的。 最大的哀伤,莫过于心死。 反倒是已经与夫人恩爱过的张良华,在听到这个规矩后,很是有些不好意思,小声询问白虹能不能破例一次,话说他担心到时候会变成银样蜡枪头。 话说,再怎么卑鄙的小人,也有自己的尊严。 白虹的回答很肯定:不行。如果你不想当这个新郎官的话,有的是人争抢呢。 张良华很清楚,他不当新郎官的结果,绝不是只放弃了驸马的身份,还有他的小命,九幽世界内是不养四家之外的闲人的,连这点小事都做不好,不推下城头去喂马族人,还留着干啥? 所以呢,深知自己已经无路可选的张良华,唯有在白虹冷森森的目光中,深吸一口气昂首挺胸,乌纱帽上稚鸡翎颤啊颤的,走进了洞房内。 洞房是西厢房,新娘小夏端坐在南墙跟下的床榻上,在宾奴搀扶下的白虹,则盘膝坐在了北墙下的一张矮榻上,好像观音菩萨雕像那样,淡淡地看着那对新人。 “咳,楚词。” 又看了夫人一眼后,张良华才干咳着拿起玉如意,念了一首今晚宾奴才教给他的情诗,挑开了夏小韵脑袋上的红盖头。 在场几个人,顿时就觉得眼前一亮,仿佛连烛光都黯淡了下来。 盛装的夏小韵,把‘人比花娇’这个词的含意,淋漓尽致的诠释了出来,就连自负美貌的白虹,都有了片刻的失神,眼里随后闪过一抹寒芒,心中冷笑:呵呵,就算你再漂亮一万倍,那又怎么样?还不是一具生儿育女的行尸走肉? 你如果不漂亮,我还不会说服那些老不死的,让张良华这个卑鄙小人来给你当男人呢,哈,哈哈! 在白虹心中狂笑声中,张良华牵着夏小韵的小手,慢慢地走到了桌前。 此时的张良华,那叫一个容光焕发,尽管他也能从夏小韵的眼里,看出心死的漠然,不过这有什么呢,能够占有这具最美丽的娇躯,哪怕完事后马上就被大卸八块也行啊。 夏小韵很乖,无比的乖巧,张良华让做吃菜就吃菜,让喝酒就喝酒,让重新走到榻前坐好就坐好,让举起胳膊就举起胳膊-- 男人在给极品美女脱衣服时,都不会有任何心理压力,只有激动,小手颤颤的,至少用了十几分钟,张良华才把小夏剥光,好像剥香蕉那样。 “楚词,你先躺下吧。” 张良华望着这具绝美的身体,满脸贪婪的过了片刻,才咕噔咽了口吐沫,弯腰伸手抄在她的双膝弯处,把她那双修长的美腿,平放在了榻上。 “那边有绳子。” 白虹淡淡地说话了。 张良华纳闷,回头看了过来,搞不懂白虹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宾奴说话了:“姑爷,我刚才告诉过您的,这时候要用白绫把大小姐的双脚吊起来,再行周公之礼的。” “差点,差点忘记了,那个、那个什么,太激动了些。” 张良华这才恍然大悟,讪笑几声不敢与白虹对视,赶紧伸手从锦帐上面拽下了两根白绫,系在了夏小韵秀美的足踝上,稍稍用力一拉,就把她两条腿吊了起来,呈现四十五度角。 这个角度,恰好很适合男人跪着冲刺,也方便在旁观战的白虹,能看到落红--总之,这个很诡异的规矩,是每一个男人都喜欢的。 夏小韵不在乎,无论张良华对她做什么,她都双眼木然的盯着上方,一动不动。 张良华倒是动,可墨迹很久都没脱下最后那件四角裤衩。 没办法,刚才给夏小韵脱衣服时没啥压力,在白虹那精光四射的双眸注视下,小尊严又冒头了。 白虹轻轻咳嗽了一声。 张良华知道不能再墨迹了,只能一咬牙飞快的脱下裤衩,抬脚上炕,屈膝跪在了夏小韵两条腿中间。 就在张良华正要下一个动作时,夏小韵忽然尖叫了一声:“妈!” 第1441章 :现在你得死了 不懂事的孩子遭遇他以为可怕的事情时,就会被吓得大声叫妈。 同样,成人,哪怕是一个八十岁的老头子,走在冰天雪地中不小心摔了一跤,也会疼的喊妈--这是人类一种本能的表现,与胆子大小、是男是女,坏人还是好人没有关系。 所有被母亲抚养长大的孩子,都会在恐惧时本能的喊妈,这就是潜意识内希望妈妈能像自己儿时遇到一条呲牙咧嘴扑上来的小狗时,能够及时出现,躲在她怀里看她一脚把狗狗踢开。 子弹横飞的战场上,那些战士们在中弹受伤后,不都是疼的哭爹喊娘? 所以呢,当一个人在极度恐惧、或者痛苦时喊妈,不要笑话他,因为如果换成你,你同样会有这种反应的。 两条腿被白绫吊起来的夏小韵,就在张良华准备沉腰冲刺时,此前表现出的漠然,再也无法遮掩内心深处那无比的痛苦与恐惧,这才尖叫着喊妈妈。 泪水更是哗的一声,迸溅而出。 张良华被她这声急促的叫妈声给吓了一跳,旁边观战的白虹也是楞了下,但接着就残忍的笑了:你喊妈又有什么用?你以为,那个已经被火山岩浆化为灰烬的女人,会再跳出来解救你? 张良华也很想喊妈。 他不但有比夏小韵更甚的恐惧,还正在遭受无法忍受的疼痛折磨,唯有闭眼哭嚎着我的妈啊,才能稀释一些。 只是很可惜,无论他怎么挣扎,张大的嘴巴几乎已经裂到耳边了,也无法发出一个字--他在水下,脖子上缠了一根坚韧的钢丝绳,被牢牢拴在水底两根石柱上,绳子两侧各拴着一块巨石,随着他不断的挣扎逐渐下沉。 两块巨石没下沉一寸,他脖子里的钢丝绳就会勒的更紧一分,嘴巴张的更大一些,两个眼珠子几乎都要突出来了。 如果他有手,依着他在被改造成鲛人后自身所拥有的恐怖力气,再借着水的浮力,就算无法把两块巨石拽起来,就能把缠在脖子上的钢丝绳解开。 如果他的腿还能用力,也同样能蹬着水底坚硬的黑色岩石,拼力向前,把巨石拉起来,再猛地后退,借着石头在水中下沉速度缓慢的瞬间,让脑袋从绳套中挣出来。 只要挣出绳套,他就会马上浮上水面,保证连呼吸都来不及,就会用尽全身的力气,挤出肺部最后一丝空气,嘶声大喊:方圆,来了! 老天爷也敢給他保证,只要他能喊出这句话,白虹肯定就能听到,因为他被沉下水的水域,就在夏小韵的洞房窗外,只需白虹向外一探脑袋,就能看到他的。 依着白虹的功夫,在尘世间算是一流高手的方圆,就算手持利刃那又怎么样啊,还不是个被虐死的悲惨下场! 很可惜,张良华的双手,双脚,都用不出一点点的力气。 他双手双脚并没有被那把锋利的长刀砍掉,可手筋、脚筋却被挑断了。 手筋脚筋都被挑断了的,无论是人,还是鲛人,四肢都别想再使出一丝丝的力气,已经连直立行走的基本功能都失去了。 他还有舌头,也不是哑巴,还有力气大喊大叫。 不过,当一个人被沉到十数米、还满是能吸附声音的水草,就算他喊破喉咙,又怎么可能会传出水面? 方圆来了,就在张良华被侍女伺候更衣的时候。 那个长相可人的侍女,边帮他换上大红色的新郎服,边給他详细讲述洞房里的一些规矩--说实话,当听侍女说在行周公之礼时,他要用两根白磷把夏小韵两只脚吊起来,必须得以跪着的方式那个啥时,张先生忽然想到了东洋小电影。 那些电影里的男女主们,不都是最喜欢这个姿势吗? 想到会以这种方式来占有夏小韵,张良华就感觉热血澎湃,无比的期待婚礼赶紧举办,哪怕有白虹在旁边‘观礼’也是无所谓的。 反正早在来九幽世界之前,他就已经在黑暗世界内的水道中,与白虹合为一体了,想到自己大着胆子冒死侵犯夫人不但没有死,还能被选为夏小韵的新郎官,从来都不相信老天爷长眼的张良华,就特别感谢他老人家。 对任何一个有思想的男人来说,左拥右抱享尽齐人之福,可能才是最向往的美事吧? 张良华觉得,依着他的智商,总能实现让夫人与夏小韵,与他大被同眠的香艳现实--就算变成鲛人那又怎么样啊,试问天下有哪个男人,能够跟得上他张良华? 迫不及待啊,迫不及待,在听完侍女的详细解说后,张良华得用很大的力气,才能保证自己仍旧保持着淡定的从容,就仿佛他早就知道这些那样。 换装的最后一道程序,是双手托着银盘站在旁边等后多时的侍女,走过来把那顶状元乌纱帽戴在他头上,必须得很端正才行,然后他就可以风流倜傥模样的走进花厅内,与那些看他时眼里带着明显羡慕嫉妒恨的男人们,畅饮了、 双手托着银盘的侍女走了过来,替他更衣的侍女刚捧起乌纱帽,意外发生了--有几道雪亮而又短促的闪电闪过,张良华就再也站不住了,烂泥般的往地上瘫倒时,一块布及时塞在他嘴里,把他即将发出的惨叫声,硬生生堵了回去。 至于那个拿着乌纱帽要帮他戴上的侍女,在几道闪电闪过后,就翻着白眼软软跪倒在了地上。 这是怎么回事? 张良华瞪大惊恐且又茫然的眼睛看着侍女,就看到她在脸上抹了下,露出了一张熟悉的脸。 古人云,他乡遇故知,是人生四大喜之一。 张良华现在距离唐王足有万里之遥的罗布泊内,甚至说是另外一个世界,说是他乡一点也不为过,曾经与他一起在夏小韵手下效劳过的方圆,也勉强算是故知了,所以可以用这句话来形容他们在这地方忽然见面的心情。 但张良华没有欣喜,只有茫然过后的恐惧,仇恨:方圆,怎么会出现在这儿,怎么会!? 他手里的刀子,又是什么材料制成的,怎么能轻易挑断了他的手筋,脚筋,让他的万般神功再也无法施展? “这把刀,是用九幽世界内最精纯的精铁锻造,割断你的咽喉砍掉你的脑袋,就像切豆腐那样。你不用费脑子去考虑,我怎么会拥有这样一把刀,因为这不是重点。重点呢,就是你很快就要死了。” 方圆晃着手里的刀子,满脸都是人畜无害的笑容,轻声说:“其实你比我更清楚,你在刚成为鲛人时,就不想活了,你无法接受你变成怪物的残忍现实。不过我很钦佩你,你竟然能克服这些,重新找到了活着的乐趣。唉。” 方圆叹了口气,说:“明知道自己该死却不想去死,这就是你的不对了,只好由我来帮你走上你早就该走上的那条路了。但看在咱们还算是熟人的份上,我会给你一个体面的死法。” 我不要体面的死法,我想无赖的活着,活着,只要活着! 张良华用他恶毒瞪着了方圆的眼神,释放出了他当前最大的心愿。 方圆却误会了他的意思,毕竟俩人‘心灵相通’的概率太小了:“你是在纳闷我怎么会来这鬼地方的吧?很简单,有人告诉我说,只要从坑洞上方闭眼跳下来就行了。说实话--特么的,我刚从上面跳下来时,我还在怀疑那个老王八蛋是不是在忽悠我送死。” 骂土豆老是老王八蛋,是方圆发自真心的,因为到现在为止,他只要一想到自己竟然真从坑洞上方跳下来,手脚就会发软。 尽管他已经有过一次跳下坑洞的经验--可那次在北朝地下古城,是在他脑子发热的情况下。 脑子不发热、又对美好生活很留恋的人,谁会跳下深不可测的坑洞呢? “嘿嘿,幸好那老王八蛋没有忽悠我,原来跌落到坑洞半截时,我特么的竟然会驾云了。” 心有余悸且又得意的笑了下后,方圆又说:“至于我是怎么混进九幽城内的,这一点也不难办到--在你藏在那些马族人人群中,向郭易秦投出第一杆长矛时,我就在你身后不远处,拿着一根木棍在大喊万途思睿佛呢。” 发现有人混在马族人中要暗算郭易秦后,方圆立即意识到不对劲了,刚要扑上去干掉他,白虹族的骑士杀到了,他不得不为躲开利箭找地方躲藏,但也失去了那个人的踪迹。 为此,方圆无比的自责,该在白虹族骑士射箭时,应该拼着中箭,也该把试图暗杀郭易秦的人干掉。 那样,郭易秦就不会死了。 “当然了,那时候我并不知道暗算郭易秦的人,就是张副总您老人家。呵呵。” 方圆发出的看似愉快笑声中,夹杂着明显的哭腔。 方圆真的很后悔,为什么要躲避那些白虹族骑士,那时候就算杀不了暗算郭易秦的人,也该与他一起回合的。 亲眼看到郭易秦被长矛贯穿前胸后,方圆才猛地意识到:从来都没获得他多少好感的郭易秦,才是个真正的男人。 “你可知道,我那时候心中是一种什么滋味?” 方圆还在笑,眼睛很亮,那是因为有水雾在蒙上。 不过他是不会落泪的,在张良华面前,那样会让泉下有知的郭易秦看不起。 “我发誓,我会抓住那个人,一定会抓住他,让他生不如死!” 方圆重重吸了下鼻子后,神色恢复了正常:“然后,我就跟在他身后,伺机活捉他,让他无比痛苦的死去--我还真没想到,那个人竟然会是你。” 等方圆跟踪暗杀郭易秦成功后迅速逃走的那个人,去了一处僻静的地方,脱下那身乞丐服要换上衣服时,才发现他竟然是张良华。 既然暗杀者是张良华,方圆反而不想在那时候露面了。 “我觉得,我能容忍你能多活几天,这肯定是郭易秦在天之灵在捣鬼,我不好抗拒他的意思,所以才让你活到了今天。” 方圆又笑了,低声说:“但现在,你得死了。” 第1442章 :傻瓜,我是方圆 你可以说方圆是个不要脸的混蛋,说他是个残忍的恶魔,但你必须得承认,他是一个相当尊重生命的人。 此前方圆始终固执的以为,无论再坏、再该死的人,在被干掉时也不该遭受人为的折磨,要不然就是对老天爷的不尊敬,对生命的亵渎。 但在亲眼看到郭易秦被张良华暗算后,他才终于意识到,他这些想法是多么的混蛋! 他总算明白了‘对敌人的宽容,就是对自己的残忍’这句话的真正含义,所以才决定要让张良华的生命,在折磨中死去。 折磨一个人,并不是让他惨嚎着痛哭流涕,屎尿齐流,而是让他与希望近在咫尺,无论怎么努力都够不到! 把张良华用钢丝绳困在洞房窗外的水底,让他能透过绿汪汪的水看到外面人来人往,却没有谁能看到他的痛苦中,慢慢地死去,算不算是最痛苦的折磨? 方圆觉得是。 张良华也觉得是。 尤其是在想到假扮他的方圆,正在以他的身份,享受本该由他来享受的美酒佳人后,那份不甘就化身为万千蚂蚁,在他全身血脉里来回的游走,噬咬。 想大喊大骂,想大哭抓狂,还想--还想什么? 他现在四肢用不上一点点的力气,无论怎么拼命喊,声音在水下也不会传出五米之外,只能像一条恶心的蛆虫那样,徒劳的扭着身子,等待死亡一步步的靠近。 正常人被困在水底,水性再好也坚持不了多久,就会被灌饱缺氧死亡。 张良华不是正常人,他是无法离开水的鲛人,像鱼那样。 但是他又偏偏不是鱼儿,毕竟‘像’这个单词只是很相似的意思,永远都代表了不就是,这就好比你小姨子骂你好像恶狼似的,你也不会成为真正的恶狼。 不是鱼儿,就注定无法在水中长时间的生存。 随着张良华扭动身子的动作越来越慢,缀着两块大石头的钢丝绳越缠越紧,他的舌头伸到了极致,两个眼珠子都瞪出眼眶时,终于不再动弹了。 他在彻底跌落无边的、冰冷的黑暗中时,觉得自己终于喊出了一个字:妈! 张良华那个还在外面靠碰瓷为生的老妈,是不会忽然出现在水底,把儿子救出来的,就像夏小韵的亲生母亲,也不会从夫人山火山内复活那样。 她喊妈,就是一种单纯的希望母亲来保护自己的本能,远远无法阻止那个跪在她两条腿之间的男人,因为听到她喊妈呆愣一下后,就咬牙低头猛地向前一挺。 好像有戳破一层塑料膜时才会发出的‘刺啦’声响起,夏小韵身子猛地一挣,接着就不动了,却有大颗大颗的泪珠,从眼角滚落。 “呵,呵呵。” 白虹那边传来了欣慰的轻笑声,这是阴谋得逞时才会有的本能表现。 在她身边的宾奴,却满脸痛苦的垂下了螓首,心跳的厉害。 因为她很清楚,依照九幽世界内的规矩,在既定夫人与新郎官的洞房花烛夜,她能有资格留下来与夫人一起‘观摩’,那是因为她也担负者一个重大使命。 每一个夫人,都会有一个宾奴。 宾奴的名字,就像历任九幽夫人都叫白虹那样,都叫宾奴。 宾奴就是‘驸马’的通房丫鬟,说是小妾可能更贴实一些,封建社会中的大小姐在出嫁时,不都会有贴身侍女来陪嫁吗? 也就是到了万恶的新社会,才把这相当富有人情味的规矩给抹去了,诅咒提出这个建议的人! 宾奴今晚也会成为驸马的女人。 她以后要是生了孩子,如果是女儿,有很大的希望会被选为护花使者。 至于会生男孩,还是会生女孩,甚至等会儿还要贴身服侍驸马--宾奴现在不会去考虑,却知道现在她要有所动作了。 在白虹似笑非笑的注视下,含羞带怯的宾奴站起身,轻解罗衣,很快就让她那具娇嫩的身躯,完全暴露在灯光下:为营造洞房花烛夜的浪漫气氛,洞房窗户都蒙了一层黑纱,遮住了外面的‘阳光’。 就像一头受惊过度的小鹿那样,宾奴垫着秀美的足尖,走到了正在新床前,在驸马有些惊讶的暂停动作回头看过来时,她迈步上床,跪在了驸马身后,双手按在了他屁股上,稍稍用力先前推去,螓首低垂蚊子哼哼般的说道:“姑爷,让奴婢来、来伺候你。” 姑爷有些傻眼。 他以为,用白绫把小夏两根腿子吊起来,以‘老男人推车’的方式那个啥,还得有人在旁边观摩,就已经让他全身血液沸腾的不得了了(任何男人在这种情况下,也会无比兴奋的,只要不要脸),没想到还有后续节目。 这可是伺候驸马爷更衣的侍女,没有说过的。 这也让方圆有些后悔:该仔细审问那个侍女的,免得露出破绽,被白虹发现不对劲。 白虹如果发现不对劲,肯定会大展神威--对于在正常情况下,哪怕是手持利刃,方圆也没有丝毫把握能打得过白虹。 这个女人,绝对是魔头的化身,当初在俄罗斯卡门下的地道中时,人家想让他怎么昏过去,他就得怎么乖乖昏过去的。 幸好,在方圆偷眼看向白虹时,发现她只是面带古怪的笑容,那双明显有春水在流动的眼眸里,并没有让他最担心的杀意。 屁股被宾奴扳着一前一后运动起来的方先生,觉得自己特别像个木偶。 幸福的木偶。 为了增强驸马爷的情、趣,在背后帮他干啥的宾奴,慢慢贴在了他后背上,闭着眼亲吻着他的脖子,耳朵,双手也抱住了他的腰,嘴里发出魂牵梦绕般的低吟,动作大了起来。 受不了了,是真受不了了。 古代大老爷的幸福生活,真是让后人垂涎啊--方圆迷迷糊糊中,身体上某些本能开始支配着他,做他最想做的事情,动作越来越快,也越来越大。 刚开始时,宾奴还是帮他的,后来则变成一只树袋熊趴在他背上,一点忙都帮不上不说,还成了个累赘。 不过方圆不在乎,后背上的这点累赘不但不会累,还会让他更力大无穷,不知疲倦,这一点从夏小韵的本能反应上就能看得出来。 夏小韵真想把自己舌头咬断。 话说没有舌头的人,是不会因为身体上的某些异样感觉无法忍受时,就会发出销魂的哼哼声,就像一曲最优美的天籁。 小美人儿绣花鞋-- 白虹的心中,也在歌唱。 如果方圆能听到她心中的歌声,肯定会惊讶的不行不行的,因为他会觉得这首曲调相当缠绵的歌儿歌词,是他原创出来的,怎么白虹也知道? 每个人心中都会有一首欢快的歌,在最欢愉时会忍不住的哼唱起来。 好像在云彩里飞翔的夏小韵,彻底迷失方向忘记自我后,她就哼唱起了那首歌,没有歌词,只有一声高一声低的鸣叫,比天鹅的叫声还要悦耳无数倍。 等她终于意识到她当前正在遭受耻辱,圆死也不该这样哼唱时,那个蛆虫一样的男人,已经发出一声低低地怒吼,趴在了她身上,嘴巴贴在她左耳边。 我为什么还不去死? 夏小韵欢快的眼眸,瞬间结冰,这个念头以无比强大而又迅速的速度,周转她全身的每一个细胞,促使她把心门关闭,永远把自己关在那个潮湿阴冷的黑暗世界内。 每个人都有两扇心门。 心门能隔断人与外界的所有联系,当心门关闭时,所有的喜怒哀乐,羞耻荣耀,都将与她无缘,慢说现在折磨她的是张良华了,就算是个畜生,她也不会在意了。 吱嘎嘎--就仿佛听到了夏小韵心门在缓缓关闭,满头大汗的方圆不得不咬住了她的嘴唇,借着粗重的喘气声,用极低极低的声音说道:“傻瓜,我是方圆。” 傻瓜,我是方圆。 这短短的六个字,就像一块大石头,一下子隔在了夏小韵那两扇即将关闭的心门中间,再也无法合上。 夏小韵呆滞的眼神,咕噜转动了一下,有无限生机从瞳孔深处雨后春笋般的冒出来,更能清晰听到每一个细胞都在问:你在说什么? “我是方圆--咳,咳!” 方圆很清楚夏小韵需要再一次验证身份,就像求求加好友似的,很麻烦,也很危险,必须得用大声咳嗽来掩饰,别忘了他后背上,还趴着个浑身发烫的宾奴,而且白虹的听力应该也是相当变态的。 夏小韵闭上了眼。 必须得闭上眼,用所有的力气来咬住嘴唇,不这样她怕自己眼眸中冒出的亮光会把整个世界烧为灰烬,会忍不住的纵身高歌:混蛋无赖小流氓臭不要脸的,怎么会是你? 白虹走了过来,袅袅婷婷的走路姿势,比处子还处子,比王妃还王妃,妖媚的脸上带着似笑非笑的神情,悠悠的说:“起来吧。” 方圆不想起来:男人在刚刚干了累个半死的体力活后,不都该好好休息一下吗? 不起来不行,要不然白虹就会翻脸,大家伙都得玩完。 白虹弯腰伸手,把夏小韵身子下面那条白缎抽了出气,就像拿到无价珍宝那样,望着上面盛开的朵朵腊梅,满意的点了点头:“嗯,还算不错。张良华,你可以继续享受你的洞房花烛夜了。宾奴,别忘了把你的白缎拿来,你就是个有福气的。” “多、多谢夫人。” 宾奴闭着眼,蚊子哼哼般的回答。 “呵呵。” 没有理睬宾奴的道谢,对跪坐在炕上双手捂着那个啥的方圆笑了下后,白虹才转身带起一阵香风,款款走出了洞房,还很体贴的把门掩上。 “姑、姑爷,让奴婢来、来伺候您吧。” 不敢抬头看方圆的宾奴,喃喃说着下炕,走到门后端起了一个陶瓷脸盘,里面泡着一块白布,这是用来给这对新人清理卫生的。 方圆倒是不介意被宾奴清理卫生,只是想到刚才白虹临走前说的那些话,就知道他今晚还得当一次新郎官了。 守着夏小韵,再当一次新郎官,好、好意思吗? 夏小韵没理他,依旧闭着眼。 难道,让她说不行? 第1443章 :恭喜你,你有了 有些女人总是说,男人没一个是好东西,总是吃着碗里的,再看着锅里的。 有大智慧的老祖宗,早就说过这样一句话:孩子看着自己的亲,媳妇看着别人的好。 这句话虽说很俗气,数千年来也被男人群体以各种借口、理由来抗衡,说不定还会推出柳下惠柳大叔这种千古楷模来证明,只是有些男人是那样卑鄙无牙的! 不过傻瓜也知道,这个‘有些男人’其实就是所有的正常男人,据说现在已经有专家学者,像研究西游记中哪个妖精最具背景那样,开始研究柳下惠是不是真正的男人了,因为他当时的行为,确是违反了某些定律。 又据说,那些吃饱了撑的没事干的专家学者们,已经找到了柳下惠先生的坟墓,正准备极力劝说当地相关部门,能下发文件让他们光明正大的挖坟打开柳大叔的棺椁,利用最先进的碳十四技术,来化验大叔那截已经是枯骨的小弟弟,来证明它当时在具备生命力时,能否有该有的弹性-- 方圆自然不会关心柳大叔是不是真正男人这个问题,更不会资助那些专家学者,因为他很清楚自己就是‘有些男人’中的一员,极力捍卫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权利。 再说了,他是被迫的啊。 如果他不吃完碗里的后,再去吃锅里的,白虹就会生疑啊,那样岂不是前功尽弃了? 他希望能得到小夏的理解。 小夏当然得理解他,知道他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了,她必须得以大局为重才行--于是就哼哼道:“绳、绳子,绳子。” 论谁的两条腿子被吊了那么久后,都会觉得不舒服。 方圆赶紧解开了白绫。 恢复自、由后,夏小韵看都不看方圆一眼,强忍着某处的疼痛翻身滚到了炕里面,扯过锦被蒙住了脑袋,这是在说:你想干啥就干啥吧,本宫不管了。 她得好好睡一觉,必须得好好睡一觉。 这时候,唯有睡觉才是最正确的,一来是睡着了的人,是听不到那些让她‘作呕’的声音;二来呢,她早就该好好睡一觉了。 郭易秦死后,她几乎就没合眼过,全身神经都处在紧绷着的状态中,如果再不休息,不用别人再摧残,她自己就会崩溃的。 更何况,她刚遭受破瓜之苦。 无论是精神上,还是身体上,夏小韵都得好好睡一觉。 至于在最最关键的时刻,张良华是怎么变成方圆的,张副总又去哪儿了,方圆是怎么来的,假扮张良华的样子怎么这样像,以后该怎么对付夫人等等问题,夏小韵现在不想去思考。 她只需要睡觉,睡觉,睡觉! 几乎是马上,夏小韵在把自己用锦被给包起来时,就沉沉睡了过去。 睡梦中,她听到了有女人在欢唱,有男人发出的野兽般的怒吼;看到了夏天问,看到了陈婉约,看到了龙头,也看到了一个她从没有见过的、气质却好像王妃般的女人;感觉到在不远的将来,她会像天底下所有幸福的年轻母亲那样,牵着一个小女孩的手,在孩子咯咯的清脆笑声中,在草地上捉蝴蝶。 唉,真好,真好。 夏小韵心里悠悠叹了口气时,睁开了眼。 她有些纳闷,她那么累,应该至少睡个三天三夜才对啊,刚睡了眨眼的工夫,怎么就醒来了,而且还能感觉到自己精神百倍的? 夏小韵慢慢睁开了眼睛,发现自己躺在男人的胳膊下,一条腿搭在他腰间,能听到他平稳且有力的心跳声,还有轻鼾。 吱呀一声响,有房门被推开的声音传来,夏小韵眼眸微微一转,就看到宾奴从门外走了进来,依旧穿着那身红色的侍女服,不过发型却已经变成古代新妇才会梳的坠马鬓了。 宾奴手中端着一个银盘,上面放着一个黑色的琉璃瓶子。 洞房中间的圆形案几上,早就摆了几个精致且又‘实惠’的菜肴,香喷喷的一盆白米饭好像还冒着热气,两双筷子,两个酒杯,一个酒坛子,上面贴着一张红纸,上书三个字:女儿红。 如果夏小韵男人的话,那么在新婚第二天用餐时所引用的酒,就会是状元红了。 什么红无所谓,关键问题是只要是酒就行,在看到这坛子酒后,夏小韵发现自己从没有像现在这样渴望喝酒,一醉方休--当然不行。 醉酒不但会误事,还会说实话,如果不小心说出张良华是方圆来,她觉得最好是去死,唯有那样才能弥补自己的脑残行为。 “小姐,您醒了?” 宾奴白净的小脸上,还带着羞涩的红色,根本不敢与夏小韵的目光对视。 “我睡了,多久?” 夏小韵听到自己的声音很沙哑,这应该是被某男欺负时拼命喊叫才造成的,幸亏没谁敢因此而嘲笑她,要不然她会杀人。 “整整十二个时辰。” 宾奴把银盘上的黑色琉璃瓶,轻轻放在了案几上:“小姐,夫人说,您与姑爷该起来了,一个时辰后,还要去城外夫人山祭奠历代先祖。” 夏小韵还以为自己刚睡了眨眼的工夫呢,没想到自己竟然睡了二十四小时。 她觉得宾奴没有撒谎,休息眨眼的工夫,绝不能让她感到如此的精神百倍。 “嗯。” 夏小韵慵懒的嗯了声,慢慢翻身坐了起来,才看到身边的男人,正睁着眼看着她,眼珠子叽里咕噜的乱转悠,一看就知道他在想什么。 这是夏小韵所熟悉的眼神,也彻底打消了她心里最后一丝恐惧。 她生怕这一切都是梦,张良华就是张良华,根本不是方圆,她在被欺负时能听出男人的声音是方圆的,那只是一个幻觉,是张良华故意来欺骗她的。 眼睛是心灵的窗户,这句话放在绝大多数人身上都能应验的,所以夏小韵从张良华此时的眼神中,看到了唯有方圆才会有的心思。 他就是方圆。 方圆仿佛也知道小夏在想什么,伸手在她身上乱摸了起来,动作娴熟,似曾相识的很啊……夏小韵立即抬手打开那只咸猪手,淡淡地说:“你敢再动一下,试试。” 暗中应该有人盯着夏小韵看,如果看到她反应很奇怪后(比方,被那个啥后醒来就接受了张良华的存在,这就是不正常的现象,不该出现在她身上),那样会坏事的,就算不用方圆眼神,那只猪手暗示,小夏也知道自己该怎么做的。 方圆讪笑了下,缩回手翻身坐起,也没裹什么东西,抬脚下地昂着那个啥,在两个已经被他变成女人的女、女人面前,堂而皇之的走进了卫生间内。 夏小韵与宾奴对望了眼,随即飞快的挪开了目光。 宾奴是羞涩的垂下螓首,夏小韵却是半眯着眼睛,轻轻咬了下嘴唇。 她这个相当复杂的动作很到位,立即就觉得那种‘如芒在背’的不舒服感消失了,门外却传来脚步声,有人在敲门。 宾奴仿佛知道谁在敲门,也没征求夏小韵的意见就快步走过去,打开了房门。 进来的是大长老。 大长老进来后,没灯宾奴给她屈膝蹲腰行礼,就脸色淡然的伸出了手。 宾奴乖乖的抬起了右手,任由大长老那几根长满老人斑的手指,搭在了脉门上,屏住了呼吸,神色竟然有些紧张。 “没有。” 片刻后,大长老缩回了右手。 夏小韵就发现,低着头的宾奴眉梢猛地跳了下,很失望很失望的样子。 她有些不明白,大长老为什么要给宾奴诊脉,这个‘没有’又是什么意思。 大长老没有理睬宾奴的失望,缓步走到榻前,仍旧淡淡地样子,不过脸色比看宾奴时缓和了许多:“楚词,抬起你的右手。” “也、也给我诊脉?” 夏小韵有些不解,但还是乖乖的抬起了右手。 大长老也没说话,几根手指头搭在了她的脉门上,一双老眼眯了起来,很认真的样子。 她给夏小韵把脉的时间,明显要比给宾奴时长了很多,足足有三分钟,才在缩回手后松了口气,睁开眼说:“恭喜你,你有了。” 夏小韵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我、我有什么了?” “十个月后,你就会生下一个健康的小宝宝,那就是我九幽世界中未来的夫人。” 大长老的回答,云淡风轻的厉害。 夏小韵也傻的厉害,木鸡般的呆愣很久后,才下意识的抬手揉了揉耳朵:“什、什么,你说什么?” “你怀孕了。” 大长老呵呵轻笑一声,满脸层层叠叠的皱纹,菊花般的绽放开来,就像她怀孕了那样。 咣当一声响,从卫生间那边传来。 夏小韵下意识的看去,就看到方圆嘴里插着牙刷,牙缸掉在了地上。 方圆可是亲耳听到了大长老说夏小韵怀孕了,觉得这也太特么的神奇了。 是,他承认他的种子质量相当高,要不然卡秋莎也不会給他生一对双胞胎儿子了,在跟夏大老板那个啥时,他也算是‘倾情奉献’了,没有丝毫的保留,只要她在危险期,怀孕的可能性也很大。 可问题是,就算夏大老板中枪了,要想确定她有没有怀孕,好像也唯有试纸那玩意才能尿检出来,呈阳性就代表有了,那可是高科技--但现在看来,再厉害的高科技,在大长老面前也是土鳖。 人家就通过诊脉,不但能知道小夏中枪了,还能分辨出怀的是男孩,还是女孩。 神,您这是在跟俺开玩笑吗? 如果不把牙缸掉在地上,都不足以俺对您的崇拜之情啊! 慢点,慢点,这老太婆瞅着哥们眼冒精光啥意思? 难道说,她能透过衣服,看到咱兄弟正在扮黄瓜? 乖乖,哥们原来没穿衣服啊--方圆低头看了眼,正要双手捂住下面大叫一声非礼时,大长老冷笑道:“呵呵,藏什么?你以为我老人家,会稀罕你这丑陋的东西?” 对张良华能够成为夏小韵的新郎官,大长老心里是一万个不愿意的。 在她看来,唯有她那个乖乖的小重孙方圆,才有资格霸占夏小韵的。 张良华,又算是个什么东西? 第1444章 :赌血浓于水的亲情 “别惊讶,你以后就知道九幽世界的神奇,远远超过你的想象。用餐吧,一个时辰后就会出城祭祖。唉。” 大长老临走前,抬手轻抚了下夏小韵的秀发,低低叹了口气后转身走人时,又用厌恶的眼神扫了眼方圆。 大长老走半晌了,夏小韵还在发呆。 那个啥,套用一句话就是幸福来的太突然了,她还没有做好准备,这就被一枪命中要当老娘了? 话说,她可是清晰记得,串门的大姨妈是在她刚走进九幽城时才走的,不是都说前七后八,搞了白搭吗,怎么她就有了呢? 宾奴走过来,用怀着羡慕的语气,低低给她做了解释。 原来,夏小韵在被确定要在某天入洞房后,她的餐饮里就会被加一种不知名药物,这种东西能确保她从绿灯期转为红灯期,而且红的还很厉害--那些卵细胞都张牙舞爪的跑出来找子弹,当靶子。 亿万颗子弹一起扫射下,想不被打中都很难,所以怀孕也没啥稀奇的了。 而且每一代九幽夫人在服下那种神奇药物后,都会把子弹变为酸性(听人说,生男生女的决策在于男人,男人身体处于碱性状态下,百分百的会生男孩;相反,是在酸性状态下呢,生个坑人全家的闺女就妥妥的了),那么只能是生女儿了。 所以真正神奇的是,大长老拿手超神入化的诊脉本事,能在洞房花烛夜后,就能诊断出小夏有没有怀孕,这要是被弄到外界坐诊莆田系老军医医院,又怎么可能会被无知世人讽刺为蒙古大夫,绝对是财源滚滚达三江了。 “你信不信,我真的怀孕了?” 无视方圆身上那个不文之物的存在,夏小韵傻傻地问道。 “楚词,我是一万个相信的。我现在就迫切渴望,咱们的女儿能站在面前,甜甜的喊爸爸了。” 方圆满脸柔情蜜意的样子,看上去有些恶心--恶心的夏小韵豁然省悟,意识到她可不能露出破绽,立即满脸厌恶的抬手,打开方圆伸过来要安抚她的咸猪手,裹着锦被下了地。 差点摔倒。 摔倒也不能让你扶,什么东西? 在没有去那个地方之前,方圆只能忍辱负重的扮演他是个什么东西的角色,穿好衣服后站在窗前,望着外面那湾绿油油的碧水,心说:老张,这下你该会高兴了吧? 白虹很高兴,大长老的汇报让她距离她的阴谋又进了一步。 她希望,夏小韵在祭祖时能有更‘出色’的表现,那样她就能有借口,让这个竟然奢望要把她取而代之的牺牲品,送到九幽地府去,接受那些恶魔的惩罚了。 反正夏小韵已经怀孕了,就算再被恶魔们惩罚,也不可能再怀上别人的孩子--只要能保证她安全把孩子生下来,就能愉快的看着她像列代夫人那样,高喊着‘我来了’的口号,纵身跳下夫人山的火山内,成为一只涅盘的凤凰。 九幽地府内的那些恶魔,可都是白虹精心挑选的,在别的方面或许没多大本事,但绝对个个都是虐待女人的好手。 别的暂且不提,单说他们那恐怖的样子吧。 想到这儿后,白虹欣慰的笑了,她是真心希望那一幕好戏赶紧上演,她会像旁观张良华与夏小韵的洞房花烛夜那样,旁观那些恶魔的精彩表现。 诚然,九幽地府是个相当邪门的地方,功夫再高的夫人去了那儿后,满身的恐怖功夫都会消失,就像银行卡消磁了那样,无论你怎么插啊插的,都不会取出一分钱来。 可那又怎么样呢? 白虹依旧具备刀枪不入的护体神功,除非用精铁打造的死亡镰刀,才能给她造成致命伤害的--夏小韵有吗?那些被精心挑选的渣渣们有吗,即将成为渣渣中一员的张良华,有吗? 答案是相当肯定的:没有。 所以白虹不用担心会在九幽地府被伤害。 就算被那些人渣伤害,也只是在她身上扮演打桩机的角色罢了,像他们在外界对她时那样,实在没什么了不起的。 更何况,那些人渣早就见识过白虹的厉害了,慢说不知道九幽地府会让她的功夫消失,会算知道了,谁敢相信,谁敢冒犯她? 他们只会变成一只只的恶狗,死命争抢夏小韵这根肉骨头。 如果张良华想维护她的,只能被撕成碎片! 在与夏小韵洞房花烛夜后,张良华就已经不再是鲛人了,呵呵,他会变回他的正常人,他被人渣们撕碎后--白虹不用问也能知道,大长老她们得到这消息后,都会出口闷气,说他死得好。 张良华来九幽世界内唯一的用途,就是让夏小韵怀孕而已。 任务完成后,就算不被白虹送去九幽地府,那些长老也会想法设法让他消失,他多活一天,就是对方夏花三家多一天出耻辱。 这样也好,张良华被撕成碎片后,夏小韵也会高兴的。 而且白虹也相信,张良华死后也会感到荣幸的,因为他占有了她与夏小韵两个人,还有个附赠品宾奴,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不都是臭男人们所追求的最高境界吗? 站在高高城墙上,目送在三长老、五长老还有方原帧他们护送下出了城门的夏小韵,白虹再也无法掩饰心中的得意,忍不住的轻笑出声:“咯,咯咯!方圆啊方圆,希望你别让我失望。我是无比渴望你能夹杂在那些马族人中,与昆仑一起试图救走夏小韵。” “唉,其实你救走了她,那又怎么样?” 白虹笑着笑着,又幽幽叹了口气:“你能打掉她肚子里的孽种吗?你可知道,无论你们用什么方式打掉夏小韵肚子里的孽种,都是一尸两命的下场?” “倒是张良华,才是个有福气的,死后也有生命在延续,还真有些可惜了他--他那方面的功能,还是很不错的。” 白虹说着说着,就觉得有热流从那流淌了下来,忍不住伸下手去,发出了一声轻轻的鼻音。 方圆仿佛听到了这声销魂的轻哼,转身抬头看向了高墙上面。 今天没有白色水雾,故而方圆能看到站在上面的白虹。 他在看到白虹时,白虹也在看着他,四目相对后,那个女人轻咬了下唇儿,又伸出舌尖在上唇上缓缓绕了一圈,媚眼如丝,右肩不住的抖动着,一看就知道在干啥--依着方先生在这方面的经验。 方圆笑了,笑得很猥琐,也很卑贱。 张良华就该是这样子。 他死也该瞑目了,因为他皆有可能品尝到了白虹的销魂滋味。 方圆心里这样想着,心里忍不住叹了口气,开始反省自己那样弄死张良华,是不是太有些宽宏大量了,应该割掉他的、的舌头吧。 就像夏小韵刚进九幽城时那样,这次她出城依旧乘坐着御辇。 但那时候用手扶着御辇陪伴在她左右的人是郭易秦,现在却变成了方圆。 想到那个骄傲的男人,还没有来得及实现他最大的报复,就惨死在小人的暗算中,夏小韵就觉得鼻子发酸,再也忍不住的低头,说:“进城时,是郭易秦陪在我身边的。” “我知道。” 方圆脸上依旧带着卑贱的笑容,用两个人才能听得到的声音回答:“那时候,我就混在马族人人群中,躲在暗中看着你们。” 方圆顿了顿,又说:“他是个男人。” “是的,他是个男人。” 夏小韵吸了下鼻子,又问:“你是什么时候来到下面的?” “在我来之前,有人就告诉我说,外界午时三刻时,是下面水雾最大的时候,没有谁能看到我会从上面跳下来。” “那,你在经过黑暗世界时,没有被那些怪物发现?” “那个人告诉过我,那些睁眼瞎怪物藏在哪儿,我完全能躲开它们。” “那个人是谁?” “一个喜欢吃土豆的老王八蛋。” 方圆稍稍沉默了片刻,才又说道:“我现在这张面具,也是他送我的。另外--” “另外什么?” 夏小韵看了眼走在前面好像回头看了眼的三长老,声音压的更低了。 “如果你真是夏天问的女儿,那么那个老王八蛋就是你亲爷爷了。” 方圆接连骂了几个老王八蛋后,心情大爽,冲再次回头看着他的三长老,露出了一个可爱的笑容。 “那是漠北北的亲爷爷?” 夏小韵现在已经知道漠北北才是夏天问的亲生女儿了,当然能籍此推断出方圆所说的那个老王八蛋,就是漠北北的亲爷爷了。 她在惊讶的问出这句话时,声音有些高,三长老立即低声说道:“肃静!” 夏小韵的心,砰地大跳了下,意识到自己刚才这句话、现在与方圆交谈的神情,可能会引起三长老的怀疑。 方圆却依旧满脸可爱的笑,轻声说:“别担心,没事的。” 怎么会没事? 难道你不怕会露出破绽? 夏小韵嘴巴动了好几下,又闭上了。 她并不知道,方圆现在确实不怕露出破绽,只要白虹不在场--当大长老跪在白虹面前,请求她看在‘老身’的面子上放过方圆时,方圆心中就有了个大胆的计划。 他在赌。 赌赢了,他会顺利除掉白虹。 赌输了,大不了把这一百多斤搁在这儿就是了。 那个谁谁谁曾经说过一段资本论,大意是说当利益大到人无法抗拒时,就会拿自己小命去赌。 方圆觉得他就是那个要拿命去赌的赌徒,赌这些长老们,还有血浓于水的亲情! 应该有亲情存在,要不然大长老也不会为他而跪倒在尘埃中。 三长老低声呵斥一句回头时,曾经认真看了方圆一眼,眼神有些复杂。 接下来,没有谁再说话,数十号人簇拥着绝对女主夏小韵,终于来到了夫人山下, 为表示对列祖列宗的尊敬,夏小韵他们得步行登山去火山口下的祭台,由两位长老带着一对新人上去,方原帧他们则在山下守护,警惕的看着马族人要出现的地方。 马族人肯定会出现,这是惯例,不用怀疑。 不过大家伙在出发之前,夫人曾经特意提醒他们说,马族人中会有两个高手:方圆,昆仑。 第1445章 :白雾起 以前那些趁着既定夫人来祭奠列祖时,试图攻进九幽城内的马族人,在夏元嘉等人眼里,那是连土鸡瓦狗都比不上的,纯粹就是练刀的活靶子,没人会把他们当回事不说,反而会抢着来。 唯有在战斗中斩首三十级以上的人,才算合格,至于那些不小心负伤的,回到城内后得臊的半年抬不起头来。 不过今年的祭奠之战,明显与往年不同,数天前死在城门口的夏天山等人,让方原帧他们从骨子里重视起了这件事。 其实依着大家伙的智商,不难猜出马族人最终能攻破城门差点长驱直入,主要原因是里面混杂了一些高手,陪同大小姐一起前来的郭易秦,就是被那些人给暗算的。 但没有谁去追问这些,甚至私下里都不敢提起,因为傻瓜也知道马族人就是一帮吃不饱的奴隶,他们竟然会拥有打造精致的长矛,而且还是淬了毒的,这本身就说明了什么。 大家伙只知道,这次祭奠必须小心从事,没看到连三长老、五长老都陪同来了啊,目的就是对付混杂在马族人中的方圆,昆仑俩人。 据说,昆仑现在号称外界第一高手,无论这个名头有多少水分,都是不能让人轻视的,所以在夏小韵等人爬上夫人山后,夏元嘉他们就排出了防御阵型,密切注视着马族人会出现的方向。 夫人山在九幽世界内的海拔大约有三百米高,有一条蜿蜒崎岖的小径,穿行在嶙峋的怪石中,很难走,再加上夏小韵在上山时,得怀着对先辈的无上尊敬,每走九米都得停下来合十弯腰朝拜一下。 这样速度就慢了很多,等他们爬上火山口下那个专门用来祭奠的平台上时,用了足足三个小时。 更重要的是,每向上走一步,温度都会升高,平台四周气温差不多得有四五十度左右,空气干燥,充斥着浓浓的硫磺气息,让人张大嘴拼命呼吸,额头汗水滚滚淌下,衣服早就湿透了,紧紧贴在身上,很不舒服。 相比起两个神色淡定的长老,与不住擦汗的方圆,夏小韵当前状态就差了太多,脸色苍白的大张着嘴巴,灵动的双眸也呆滞起来,好似随时都会摔倒在地那样,弯腰右手捂着心口,左手扶着膝盖,慢慢地抬起头看向了平台前方。 夏小韵这一路走来,是不许任何人搀扶她的,这样才成彰显她对列祖列宗的尊敬,累个半死也就很正常了。 处在火山口下方三十米左右的祭奠平台,大约有三百平米的大小,靠近山体那边有一个用巨石垒起的祭台,上面放着用石头雕刻的盘子,烛台,香炉。 祭台左侧方向,还有一条蜿蜒向上的小径,比下面的道路更加难行,方圆觉得那应该是列代九幽夫人在跳下火山口的必经之路。 确实是这样,那些饱受痛苦太久渴望快点解脱的夫人,在跳下火山口之前,要现在祭台上向列祖列宗焚香跪拜,叙说自己在任时期为白虹族做了哪些贡献,有没有顺利培养出继承人等等。 末了,她们会遗憾的告诉先祖,在任职期间并没有率领大家伙冲出九幽世界,快乐的生活在阳光下,愧对先辈们的厚爱,希望这次火山内涅盘后,能够被列祖列宗接受-- 方圆定定地看着那张黑色祭台,眼前浮现出一个女人跪在前面,向先辈们汇报完毕三拜九叩后起身,顺着先辈们走过的路爬上火山口,展开双臂闭上眼,毅然纵身跃进火山口内的幻影。 历代九幽夫人就像一只凤凰那样,在火山口内精灵般的盘旋,飞舞,脸上带着淡淡地笑容,受下面热气上升的影响,她们不可能像跳水那样跌落下去,而是会停在半空中徐徐上升,也许用不了几秒钟,就会被烈焰包围,化为灰烬。 想到那么多代的九幽夫人,正处在妙龄之年的女子,就这样甘心被化为灰烬--方圆心中就觉得非常堵,忍不住的抬手捶打着自己胸口,像大猩猩那样的嘶声大吼。 这不是高温给人带来的负面影响,而是因为他‘看到’了那些可怜的女子。 方圆盯着祭台发呆时,两个长老已经从随身携带的竹篮中,拿出一些时令鲜果、烧鸡烤鸭、香烛之类的东西,满脸恭敬嘴里念念有词的,摆在了上面。 她们一丝不苟的做完这些后,又跪在地上双手合十大礼参拜几次,这才缓缓起身站在一旁,对夏小韵微微颔首。 还没有出九幽城之前,两位长老就已经把上来平台后该怎么做的步骤,都告诉了夏小韵俩人,并亲口教授了一篇满带之乎者也的祭文,大意是请列祖列宗在天之灵保佑,保佑她能带领白虹族完成上前来都没实现的夙愿,她会不顾自己安危全力争取等等。 两大长老在口述这些祭文时,身为驸马爷的方圆当然也得旁听,在来到这边后也得与夏小韵一起拜倒在地上,三拜九叩的,不过他可没有资格念叨这些。 这是在以女人为大的九幽世界内,男人没多少地位,这貌似与外界的悠久历史传统相当不否,方圆就猜测这可能是因为君王后人都是女子有关。 也有可能是因为,君王后人在被恶魔掳到地下后,地位就像颠倒的阴阳那样,也随即颠倒了,这才逐渐演变成了母系社会--如果方圆能看懂祭台后方山体照壁上那些古怪文字的话,就会知道这才是九幽世界内女子当家的真像。 山体上照壁,差不多得有十数个平米大小,上面刻满了曲里拐弯的文字,左边下方则是一排一排的人名。 那是列代九幽夫人在涅盘之前,亲手刻在上面的。 从她们自己名字刻上的那一刻起,她们就已经成为了列祖列宗中的一员。 祭台前面的地上,有两个明显的跪痕,那是用膝盖硬生生跪出来的,就像少林寺武僧练功的那块青石板地面上,有许多脚印那样,由此可见列代夫人在涅盘前,心情有多么的激动,无意中把内力通过膝盖灌注在膝下黑石中,这才形成了明显的凹痕。 方圆是没资格跪在这凹痕中的,那地方只能属于既定夫人夏小韵,他只配跪在旁边,按照长老们所说的那样,双手合十闭眼面对祭台,默不作声,倾听旁边的夏小韵低声呢喃那些祭文。 祭文不是太长,要不然夏小韵也不能在这么短时间内就记住了。 只是靠近山体的祭台前,气温明显要比外面高了很多,本身就已经体力不支的夏小韵,念着念着身子就开始摇晃。 方圆不能去搀扶,这是规矩,只能眼睁睁看着她歪倒在地上后,自己再爬起来,继续念,惨白的脸色中隐隐透出灰败。 夏小韵也没打算让方圆搀扶她。 无论白虹对她有多么的阴狠歹毒,但她现在却是在祭奠她的亲生母亲。 同样,平时就算表面一本正经实在内心这不屑那不屑的方圆,这时候也是满腔诚意,跟随夏小韵在心中默念着那些祭文。 毫无疑问,在方家的列祖列宗中,也肯定有人是九幽夫人的母亲,他必须得用最最虔诚的态度,衷心祝愿那些先人的在天之灵能够安息,保佑他能结束这个长达千年之久的悲剧。 “白雾起,该走了,唉。” 就在夏小韵第四次从地上爬起来,只看到嘴唇在动实则发不出声音时,五长老轻轻叹了口气走过来,俯身抄手把她从地上抱了起来。 祭文不长,也就是三百多字罢了,不过遵照规矩,在山下白雾不起之前,夏小韵就得翻来覆去的念。 为什么要等白雾升起后才能停止? 方圆觉得,这是九幽城给那些马族人一个趁着白雾升起、可以用来藏身偷袭过来的好机会,因为他可是看到在山下守护的那些人手中,都有强弓硬弩的,足可以在百丈之外,把人给射个对穿。 九幽世界内没有现代火器,这也是规矩。 如果有那玩意存在,只要有一方拥有,就会对另外一方形成灭绝式的威胁,这样会破坏‘生态平衡’的,所以远远不如用冷兵器解决问题来得好,一来是死人比较少,二来更血腥,对任何人都能造成极大的震慑力。 五长老抱着已经处在昏迷状态下的夏小韵,抢先向山下走去,三长老随后跟上,方圆走在最后。 在有白雾升起时,站的高了不一定能看得远,但肯定比山脚下的方原帧等人听的更远,默默走在最后的方圆,隐隐听到远处的白雾下面,传来了沙沙声。 这是有大群人在借着白雾的烟雾,蹑手蹑脚向山下摸过来发出的声音,只是人数太多了,才发出了好像蚕吃桑叶才会发出的声音。 咻--咻! 随着数十声利箭破空时,才会发出的轻啸声蓦然响起,远处的白雾中传来连声惨叫:“啊,啊!” 一场为争夺夏小韵的厮杀,就此拉开了帷幕。 同样的场景,已经持续了上千年之久,马族人从没有成功过,正如他们从没有因此而退缩过那样。 除了箭簇厉啸声,石块砸在地上的噗噗声,马族人发出的惨叫声之外,没有听到谁在大喊大叫,看来交战双方都很清楚那样做,并没有任何的意义。 抱着夏小韵前行的五长老,脚下不曾有丝毫停顿,这么大年纪的人了,怀里抱着个人在这么难走的山路上,竟然健步如飞,这要是被拍下来放在视频上,那绝对会引起轰动的。 白雾下面传来厮杀声后,方圆全身的神经都下意识的绷紧,脚步加快了,很快就缩短了与走在前面的三长老之间的距离。 虽说五长老看上去很彪悍的样子,可方圆还是不放心由她来抱着夏小韵。 方圆向旁边迈出一步,正要超过三长老抢到前面时,三长老忽然拧身抬手,没有有任何征兆的向他劈出一刀。 此时方圆刚好要抬脚,正处在旧力已衰,新力未生之际,压根无法做出更快的躲闪速度,大吃一惊下只能拼力身子后仰。 第1446章 :白雾散 三长老之所以能成为白虹族的长老,除了年龄够大,资历够老之外,手头上的功夫也不含糊,要不然白虹也不会派她们两个出来,协助夏元嘉等人抵抗混在马族人中的昆仑两个人了。 在外界被成为第一高手的昆仑,还没有资格让大长老亲自出马。 白虹对是三长老俩人能活捉方圆(她曾经答应过大长老,要放方圆一条生路的),干掉昆仑还是很有信心的,这也间接证明她俩有多厉害了。 这么厉害的大人物,手持利刃偷袭别人,想不得手,那都是天理难容。 白光闪现的瞬间,方圆终于明白那么牛叉的土豆老,当年为什么要狼狈逃走了,他如果留下来,最终只能是死路一条。 土豆老都对付不来的人物,方圆这一瓶子不满半瓶子晃荡的老陈醋,又有什么理由能躲过三长老的突然偷袭? 他能在电光火石间,做出身子后仰避开要害的动作,就已经是方家列祖列宗在天之灵保佑着了,想不挂彩那是不可能的。 刷地一声,三长老的短刀擦着方圆下巴轻风一样的刮过,蹭过他的右肩,划出了一道不算太深的血口,鲜血立即就冒了出来。 三长老目光一闪,收起了短刀转身继续前行,理都没理趁机向后翻滚的方圆,就仿佛刚才她没有做出过任何动作,只是方先生肩膀上还在冒血又算怎么一回事? 方圆一个后空翻后总算站稳了身子,看着头也不回下山的三长老,再看看自己流血的右肩,若有所思的沉默片刻,忽然笑了。 他笑的很开心。 被一老太婆拿刀子划伤肩膀后,从来都不吃亏的方圆不但没有勃然大怒,反而很欣慰很恶心的笑了,这可能是在犯贱吧? 谁知道呢,反正他再走路时,脚步明显就轻快了很多。 喊杀声终于响起,无数个衣衫褴褛面黄肌瘦的马族人,在付出相当大的代价后,终于高举着木棍冲到了方原帧等人面前,面孔狰狞,嗬嗬怪叫声连连,哪怕高举着棍子、石块的胳膊都被人用刀给砍下来了,依旧张大嘴巴,翻出黑黄的牙齿扑过来。 只是无论他们模样有多凶恶,又有多么的悍不畏死,他们都只能是夏元嘉他们练刀的活靶子,没有谁能在这些全副武装到牙齿的武士面前,走上两个照面以上。 他们唯有用遍地残缺的尸体,白雾中浓郁的血腥气息,希望能让这些武士害怕,抱着脑袋狼狈鼠窜,那样他们就有机会了。 只是没谁会在乎他们的死活,平时自诩悲天悯人的方圆也不会,只是站在三长老背后,冷眼看着那些马族人,蝗虫般的从白雾中扑出来,再惨嚎着死去。 按说,人在杀人时,无论被杀的人有多么罪大恶极,只要成批成批的死去,总会让正常人于心不忍,琢磨着是不是给他们一个活命的机会。 尤其是看到他们悍不畏死,用生命来为自己的族群,争取更好的生活环境时。 可在这儿,没有谁会怜悯他们。 数天前,方圆曾经混在他们中间,才混进了九幽城内,又跟他们一起与白虹为敌,说起来也勉强算是战友了--方圆圆愿去死,也不会把他们当作战友。 这些瘦骨嶙峋的马族人,不是纯正的人类,他们扭曲的不仅仅是心灵,思想,还有他们的表面,与身体。 参差不齐的龅牙、嘴巴大到让人吃惊,鼻子扁小到几乎没有,眼睛上面没有眼皮,放在盆里拿刚刷刷干净后会看到他们身上有黑色的鳞片,最热衷的事就是搞破坏等等特性,都有力证明了他们不是纯正的人类。 他们,是九幽地府内那些恶魔,与人类的杂交后代,最快乐的事情就是交配--还有吃死人,每当外界月圆之夜,他们就会发出狼一般的嚎叫。 他们本身就不配生活在这个美丽的世界上,幸好他们并没有科幻电影中那些怪行的本身,上千年的‘近亲繁殖’后,已经把他们身上最后一些人性,给冲击的支离破碎了。 谁都可以肯定,他们一旦占领九幽城后,会把里面的男人都吃掉,只留下女子来可劲儿的繁殖后代,等九幽世界内再也容纳不了他们后,就会考虑外出了。 外面的世界很美丽,更宽阔,正是他们大显身手的好地方。 噗,噗的刀子入肉声,武士们杀得性起时的怒吼声,马族人生命结束前的惨嚎声交织在一起,编制出了一张真实的地狱日常生活图。 “走吧。” 五长老站在一块大石头上看了片刻,对方原帧说了句,纵身跳下,把夏小韵放在了地上。 温度恢复正常后,因高温而休克昏迷的夏小韵,这会儿已经醒来了。 饶是她已经见识过一次一边倒的杀戮,算是有点经验了,可在看到马族人飞蛾扑火般的死去,地上很快就堆起一堆尸体后,她还是忍不住的弯腰呕吐,泪流满面的。 方圆把她搀了起来,左手搂住了她的腰肢,半搂半抱的跟在五长老后面,随着夏元嘉他们杀出的一条血路,走向九幽城城门那边。 这才是真正的血路,几乎就是在残肢断臂上行走,还有没死透的马族人,狂吼着伸手抱住了夏小韵右脚,吓得她尖声大叫,再也顾不得呕吐了,双手死死搂住方圆脖子,死命挣扎。 方圆抬脚,就像跺死一只蟑螂那样,把那个人的脖子跺断时,就听身边的三长老低声说道:“他们来了。” 方圆抬头看去,就看到在源源不断扑出白雾的马族人中,有两条相当矫健的身影,好像游鱼那样在人群中穿梭,飞快的向这边穿梭而来。 想当然的,那些保护夏小韵安全的武士,立即迎了上去,大吼着挥刀劈下。 武士们也猜到他们就是试图前来夺走夏小韵的方圆、昆仑俩人了(白虹对大家伙说起过,让大家千万要注意),知道他们不是土鸡瓦狗般一刀就能劈死的马族人,当然得抖擞精神,全力以对。 足足有六个人,在夏元嘉为首的带领下,分成两拨每拨三人扑向那两个人。 刀光嚯嚯中,惨叫声响起--那些杀到现在都毫发无伤的武士们,在对上这两个人后终于出现了伤亡,只是在一个照面的工夫,六个人中有两颗脑袋飞起,鲜血从脖腔中喷出老高,另外还有两条拿着刀的胳膊,飞到了一旁。 厮杀声,惨叫声,甚至无风自动的白雾都仿佛为之一顿,被一脚踹飞的夏元嘉,人在倒飞空中就喷出了一口鲜血。 “漠北北?” 三长老白发飞扬,喃喃低声说了句时,已经腾身扑了过去。 对于漠北北,白虹族的长老们一点都不陌生,因为她这身功夫就是长老们调教出来的,所以三长老在看到一刀斩下某个倒霉武士的脑袋后,就已经确定她的身份了。 在场的除了两大长老后,还没谁能挡得住‘王者归来’的漠北北。 昨晚方圆化身张良华准备进洞房之前,听白虹说有两个人来到了九幽世界时,就知道来者是谁了。 他不想让漠北北与昆仑也下来,那是因为他很清楚白虹有多么厉害,尤其是在九幽世界内,这是她的地盘,没有任何条件能约束她大开杀戒,在外界绝对能纵横世界的两个女子,对上白虹后被干掉的机率,绝对是在百分之九十以上。 只是这两个女孩子却都不肯听方圆的嘱咐,哭着闹着的非得要来--那就随她们吧,跑来这儿自顾不暇的方圆,实在不知道该怎么阻止她们来做傻事。 不过也正是她们的到来,才让方圆有了一个能除掉白虹的好办法。 这个好办法的前提呢,自然是漠北北俩人不能死,要不然夏小韵怎么为她们求情,怎么能违反九幽城的规矩,怎么可能会被‘流放到’九幽地府去赎罪,方圆又有什么机会,只能在那儿才能除掉白虹? 无论是漠北北还是昆仑,都对九幽世界内的任何人,没有任何的好感,所以她们在刚出现就动了杀手,这也激怒了两大长老。 紧随三长老,五长老也暴喝一声扑了出去。 夏元嘉他们很聪明,看到两大长老一起出面后,就迅速向后退去,欺负那些土鸡瓦狗,他们还不是昆仑俩人的对手,一个照面就有两个兄弟丢了脑袋、三个兄弟变成独臂人的残酷现实,让他们的嚣张气焰小了很多。 “那个人,那个与昆仑一起的人是、是谁?” 死死搂着方圆脖子的夏小韵,牙齿打颤的问道。 “那是漠北北。” 时刻紧盯着战局的方圆,轻声回答。 “什么?” 夏小韵愣住。 “漠北北没有死,这些事以后再给你解释,你先放开我。” “你、你要去帮她们?” “不是,我要帮两个长老,力争把她们生擒活捉,待会儿别忘了向白虹求情,唯有在那鬼地方,才能干掉那老妖婆!” 方圆轻笑一声,不等夏小韵说什么就推开她,大吼一声扑了出去。 如果说漠北北与昆仑俩人,在扑向夏元嘉时就像惊涛骇浪,那么及时补位的两大长老,就像一堵墙,任由海浪怎么折腾,也休想在短时间内把她们冲垮。 更何况,刚出炉的新姑爷张良华又加入战团了呢? 看到方圆扑上来后,五长老冷哼一声时,却听三长老在她耳边轻声说:“那是方圆。” 五长老一呆,被与她对杀的昆仑抓住机会,劈头一刀斩下,幸亏新姑爷及时用拣来的一柄长刀,替她格开,当啷一声脆响的声音,穿透白雾传向高墙最上面。 穿着一身黑色轻纱长袍的白虹,站在高墙上面望着下面的白雾,慵懒的笑着喃喃道:“白雾也该散了,战斗也该结束了--夏小韵,你做好要去九幽地府的准备了没有?” 白虹不愧是九幽之主,好像说尘世间要有关,于是就有了光的上帝那样,她说白雾该散了……果然有风吹来,吹散了层层叠叠的白雾,让九幽世界慢慢恢复了清明。 高墙下的厮杀,也已经结束了。 第1447章 :好戏要开场了 白雾起,杀戮开始。 白雾散,杀戮结束。 那些死伤不知多少的马族人,发着凄哀的叫声,仿佛是见不得清明的冤魂那样,随着散去的白雾,也消失在了远处的黑暗中。 这也是规矩,是白虹族与马族定下的规矩,争夺既定夫人的杀戮,随着白雾起开始,又随着白雾落结束,谁都不能违抗。 夏元嘉等人站在尸体中间,抬头看了眼高墙上的夫人,长长松了口气。 没有以往该有的欢呼胜利声,因为有两个兄弟没了脑袋,三个兄弟成了独臂人,十数个兄弟都挂彩了,这都是因为昆仑俩人的突然出现,让一场打靶式的游戏,变成了真正的战争。 幸好有两位长老在,才能在白雾散去之前,活捉了那两个白衣女人。 除了两大长老之外,没有谁看到新姑爷动过手,白雾遮掩了他的行动,等白雾散去时,大家伙只看到他躲在大小姐身边瑟瑟发抖,很害怕的样子。 所有武士都对姑爷投向了鄙夷的目光,高墙上的白虹也是这样:到底不是方圆,眼泪药效过去后,就变成一废物了。 昆仑与漠北北都受伤了,浑身都是鲜血,就算没有武士把刀子搁在她们脖子上,她们也不再有体力逃走了,只是紧闭着眼睛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像死尸。 “与昆仑一起来的那个人,不是方圆?” 站在那么高的城墙上,白虹说话的声音却清晰可闻。 “不是。” 三长老抬头:“是一个女人。” “她是谁?” 白虹又问。 “暂时还不清楚,不过她的身手不再昆仑之下。” 三长老犹豫了片刻,才沉声问道:“请问夫人,怎么处置她们?” 三长老与白虹对话时,五长老眼神复杂的看向了方圆。 刚才在白雾中厮杀时,夏元嘉等人没看到漠北北俩人是怎么被制住,又搞得浑身鲜血的,可两个长老却是很明白。 三长老姓夏,漠北北是土豆老的亲孙女,与她有着快刀也斩不断的关系--但如果没有方圆在场,她就必须得跟漠北北拼个你死我活了。 其实三长老也不知道,她这样做是对还是错。 在选择相信方圆,还是相信夫人的思想斗争中,她权衡了很久,最终咬牙相信了方圆:夫人在这些年中的某些行为,已经引起了长老们的关注。 五长老也是这样想的。 当然了,她也做好了铸就大错的准备,到时候不用谁来惩罚她,她也会自杀谢罪的。 方圆,希望你别让我失望,要不然我必杀你! 看了眼方圆的五长老,心中这样呢喃时,就听高处传来夫人轻飘飘的声音:“就地格杀,以儆效尤吧。” 既然来者中没有大长老不惜跪地求情的方圆,白虹杀昆仑与一不知名女子,还是没谁会反对的,也不会有任何的心理负担。 “是。” 三长老躬身答应了声,右手一翻,亮出了一把短刀。 “慢、慢着!” 在本次大戏中有着举足轻重位置的一号女主,这时候闪亮登场。 好戏,要开场了么? 白虹眉梢眼角掠过一抹残忍的笑意,在心里说道。 好戏,终于要开场了。 已经有身孕在身的夏小韵,不顾姑爷张良华的极力反对,几大长老恨铁不成钢的凶狠眼神,极力坚持要放走昆仑俩人,为此她圆愿付出任何能付出的代价。 “放她们走也行,也不需要你付出太大的代价。具体的,大长老已经说清楚了。楚词,我以白家长辈、与九幽夫人的双重身份,最后一次警告你,希望你能想清楚后,再做决断。” 白虹强压在心底的莫名兴奋,在说出这番话时,表面上也是无尽的冷漠,望着夏小韵的目光,更是犀利的吓人。 “无论我遭受什么样的惩罚,我都不会在意。” 夏小韵很有几分烈士行刑前的大无畏精神,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放她们,走!” 她身边的新姑爷张良华,却跳着脚的蹦了起来,面目狰狞的嘶声吼道:“不,不行!我不同意,我死也不同意放她们走!” “张良华,你不同意?” 三长老站了出来,语气阴森的说道:“你算什么东西?你在这儿哪有什么发言权?” “我、我--” 张良华呆住,瞪大眼睛望着白虹,满脸都是哀求的神色。 他是多么希望,跟他有深入关系的九幽夫人,能看在一日夫妻百日恩的份上放他一马,只需稍稍歪歪嘴巴,他就不用再按照规矩,陪同夏小韵去九幽地府受罪了。 白虹笑了,很亲切的样子:“张良华,你是我亲手为楚词挑选的丈夫。在此之前,你的表现让我很满意。嗯,真的很满意。” 她虽然在笑,可她说出最后两个字时,就连石头人也能从中感受到杀伐之意,假如张良华再说半个不字,脑袋就有可能凭空掉下来。 区区一个张良华,在白虹心里就像用过的保险套。 大小姐已经怀孕了,就像地里撒上种子后,谁还会在乎播种机去了哪儿? 听白虹这样说后,脸色好像死人脸的张良华,身子摇晃了下,烂泥般的瘫倒在了地上,夏元嘉等人再看他时的眼光里,已经都带上了明显的幸灾乐祸。 “好,既然楚词执意要这样做,那么我也无话可说了。唉。” 白虹苦劝不成后,低低叹了口气,转身走时对大长老说:“大长老,一切都有劳你了--送她去九幽地府时,不要告诉我,我再也不想看到,不为白虹族考虑的白家后人。” “是,夫人。” 大长老躬身从命,等夫人走后才转身:“五妹,你带人送她们(昆仑俩人)出去吧。二妹,三妹你们随我一起,送--” 说到这儿,大长老看着夏小韵慢慢摇了摇头。 “放开我,求求你们,放开我!” 一路上,张良华都在不断哀嚎这句话,只是没谁理睬他,最多在押送他的夏元嘉心烦时,抬脚在他身上狠踢一脚。 只要是活着的人,都有过从光明中走到黑暗中的经历,昼夜转换就是最平常的一种了,可从没有任何尘世间人,在九幽世界内有过这样的经历。 夏小韵与方圆算是‘先行者’了,在走进无边无际的黑暗中后,处身魔幻世界的感觉越来越强烈,地下泥泞不堪,尸臭的味道总是强烈冲击着他们的嗅觉,伸手不见五指的四周,到处都是闪着萤火的眼睛,以及鬼片中才有的凄哭声。 隐隐约约中,还能听到牙齿在啃咬骨头的咔咔声。 在这种极端恶劣的环境下,能够有稀疏的树木、低矮的灌木丛生长,就已经是违反了外界上的自然规律,唯有潺潺的流水声提醒人们,他们可能还活着。 十数个火把灯笼拉聚集在一起,也只能把周遭几米内照清楚。 夏小韵再也没有资格乘坐御辇了,她得像所有人那样,在泥泞的沼泽中艰难前行,摔倒了也不会有谁来搀扶她,因为步行去九幽地府,本来就是她该付出的代价之一。 渐渐地,稀疏的树林、灌木丛不见了,脚下的泥泞也变成了坚硬的岩石,那些在两侧闪动的荧光,凄哀的哭泣时,也都慢慢地消失。 却有牙齿打颤的声音,此起彼伏的响起,这是负责护送夏小韵去九幽地府的武士们发出来的。 三个长老没有谁责怪他们,因为她们自己现在也很紧张。 从她们儿时起,就知道这地方是白虹族的禁地,是魔窟,最最可怕的恶魔就居住在这儿,张开血盆大口的随时准备吃人。 没有了树林灌木丛,没有了那些马族人后,腐尸的味道却更加强烈,如果夏小韵没有喝下‘眼泪’的话,这会儿绝对会中毒。 护送她的那些武士中,不断有人摔倒在地上,再也站不起来,张大嘴巴的呕吐。 “你们就在这儿等吧。” 当夏元嘉也受不了时,大长老发话了,伸手从腰间摘下一个皮囊,递给了他:“这里面是‘眼泪’,喝下后就会好的。” 声音很轻,就像怕吵醒那个藏在暗中的恶魔。 夏元嘉等人很清楚,除非连续七天都喝眼泪,才会中毒变成鲛人,一次半次的不但无伤大雅,还有抗毒的功效,连忙低声道谢。 “别哭了,再哭我就会把你从这儿扔下去!” 大长老伸手,把瘫坐在地上‘营养哭泣’的张良华提起来,好像拖死狗那样的向前拖行,很快就消失在夏元嘉等人举着的火光中。 滴答,滴答--明明是站在空荡荡的石头山包上,四周却传来洞穴中才会有的滴水声,这就证明大长老三人已经完成了护送任务,接下来就该是夏小韵与张良华一起,走下这个藏在下面黑暗中的小山谷了。 “活着回来,也许会有惊喜。” 大长老松开张良华,把手里的火把塞到了他手里,淡淡地说。 事到如今,张良华已经无路可退,只能咬牙点了点头,举着火把与夏小韵一起,战战兢兢的走下了那条小路。 小路的尽头就是山谷,山谷的尽头就是一个洞穴。 这个洞穴,就是九幽地府。 里面生活着一些据说是因为两条鱼而从某个空间穿越到这边来的恶魔,据说它们为了能重返它们的世界,特意把两条鱼送到了外界,希望能借助人类的智慧,解开藏在其中的神秘力量。 站在岩石上的大长老三人,目送两个缓慢移动的火把,最终消失在了山谷尽头后,才痛苦的闭了下眼睛。 她实在不敢相信,她的小重孙方圆,能结束长达上千年的家族噩运,更不敢相信早就引起她们怀疑的白虹,会与九幽地府内那些恶魔串通一气,来做某些见不得人的事。 “啊!” 一声凄厉的女孩子尖叫声,清晰异常,打破了比死还要沉重的死寂。 接着,就是怪笑声,很像男人,还是很多男人,还有张良华的嘶哑的叫骂声,就像一只只看不见的蝙蝠,从黑暗中呼啸着飞了出来。 大长老嘴角猛地一抽时,背后远处传来轻快的脚步声。 来者是五长老,附在大长老耳边,颤声说:“夫人,夫人已经不再房间内了--在她的塌下,有个秘道。” 第1448章 :嗨,林舞儿,看过来! 白虹从秘道中钻出来后,一眼就看到了山谷上方的那些火把,看到了大长老等人。 阴森的冷笑了下,白虹自然不会去管她们,也不用担心她们能发现自己。 大长老等人,还没有夜视的功能,她只需小心点别趟下碎石发出声音就行了。 一身黑袍的白虹,就像是个幽灵,脚不沾地在碎石上风一样刮过,距离她只有不足百米远的大长老等人,压根看不到她。 来到山谷尽头洞穴前后,白虹更加放心了,抬头看着上面那几个字,喃喃地说:“九幽地府,呵呵,每次我来这儿,都有身入其境地府的真实感。” 站在地府门口,许多男人发出的野兽般狂笑声,夏小韵的嘶声惨叫声,更加的清晰,也更加的悦耳--白虹听到耳朵里后。 她慢慢地把双臂伸平,肩膀稍稍一抖,黑色的轻纱长袍就滑落在了地上,一具连极度黑暗都遮掩不住的娇躯上,再也没有寸缕。 每次来,她都会在洞口脱下衣服,只穿着脚下那双绣花鞋走进洞里,与那些离不开她、她也离不开的恶魔(后来是人,人渣)疯狂一番后,才会兴犹未尽的飘然离去。 现在地府内那些人渣极度盼望她出现的心情,其实也是她的真实感受,她喜欢那些不再算是人的人渣,用人类做不出的动作来折磨她。 她知道,自己这种心态相当不正常,却又偏偏无比的享受着,无法自拔。 夏小韵发出的惨叫声,断断续续,男人们的怒吼声却更大了,还有厮打声。 白虹知道,这是那些人渣为争夺交配权在互相殴斗,也是她最欣赏的一个环节之一,看着他们为争夺自己,而揍得头破血流。 有时候,那些人渣还会揍她,她没有力气反抗,只能像弱女子那样发出哀嚎,就像现在的夏小韵,这样才能把人渣们血液中的疯狂激发出来。 没办法,九幽地府内特殊的环境,能让白虹那身高超的武功消失,却依旧是刀枪不入的,这是当初那些恶魔在培育她们时,特意使出的手段,就是预防武功卓绝的九幽夫人,会反噬它们。 当白虹缓步走过地府中第三个山体拐角时,有火光亮起,她全身的武功,也银行卡被消磁般的消失了,成了一个刀枪不入的普通人。 十数个男人,都光着身子在相互殴打。 这是他们在这儿打发时间的唯一乐趣,他们没有任何胆量走出地府,外面那些缺衣少食的马族人,会把他们当做点心撕成碎片。 这些相互殴打的人渣,此时是在争夺第二个交配权--就像白虹每次来那样,都会看到他们以拳头排出顺序,今天不知道是谁获得了冠军? 张良华? 呵呵,他还是很有一套的嘛。 想想也是,他可是吃饱喝足过来的,这些十二个时辰才一顿饭的人渣,还不是他的对手。 而且,相比起那些人渣来说,夏小韵应该更能接受张良华,这才配合他的。 嗯,希望你以后总是喜欢他。 看到张良华拖着夏小韵走向角落后,白虹媚媚的笑了下,很想提醒他别去那边,因为那些恶魔的尸骸就在那边水道里,毫无防备下会被吓一跳的。 不过还是算了,早晚都会吓一跳不是? 白虹闪身走出了拐角,冲那些厮打成一团的男人挥挥手:“嗨。” “偶也,甜心,你终于来了!” 一个被人踹出战团的白种男人,反而成了幸运儿,兴奋的大喊着,连滚带爬的跑了过来。 其他人渣一看不愿意了,纷纷怒喝着冲了过来,围着白虹展开了新一轮的争夺。 体态丰盈美丽绝伦的白虹,这会儿就像惊涛骇浪中的一艘小船,被众多男人争来抢去,尖叫连连。 她知道,张良华在看到她这样子后,肯定会惊的掉下下巴来,不过这有什么呢,这才是她本来的样子,她喜欢被男人们这样对待。 终于,经过一番厮杀后,白虹被一个卷发黑人争到了手中,低头在她肩膀上狠狠咬了一口,才猛地抬头吼叫了几声什么,拦腰抱起她,哈哈狂笑着走向旁边。 白虹在配合着,哭泣着拼命的挣扎--只是,这个没有任何用处,除了更快激起黑人哥们的烈火之外,迫不及待下都来不及扑倒她了,直接抱在了怀中,狠狠撞在了洞壁上。 白虹双腿好像两条大白蟒那样,死死缠住了他的腰,然后幸福的闭上了眼,昂起下巴等待‘最激动人心’的一刻到来。 没来--白虹听到了轻轻的咔嚓声,好像有什么东西被刀切过那样,空气中的血腥气息更浓,就在她眼前。 地府内墙上的火把,狰狞的雕像之外,就什么能杀人的东西也没有了,人渣们吃饭都得直接用手抓,哪儿来的刀子? 对了,是张良华。 他不想看到我被别的男人强、暴,唉,自私的男人啊,总是做些没意思的事--白虹心中低低叹了口气,才缓缓睁开眼,然后就看到一个男人,正满脸看狗屎那样的看着她,皱眉问:“你有没有想过,死后怎么有脸去见祖宗?” 卷发黑人的后脖子,齐刷刷的被利刃割断,却依旧瞪大眼望着白虹。 白虹也瞪大了眼,不过却是在看着卷发黑人身后的男人。 方圆。 方圆左手牵着发丝零乱的夏小韵,右手拿着一把长刀,锋利的刀刃上有鲜血在慢慢滴落。 方圆怎么会在这儿? 白虹第一次觉得自己脑子不好用,也是第一次觉得好像在做梦。 她不敢相信眼前的方圆是真的,尽管有男人发现事情不对劲扑上来,脑袋却被方圆一刀斩下,鲜血好像漫天花雨般洒落。 别的人渣,在傻楞片刻后就齐刷刷的发一声喊,转身向地府出口逃去。 这些人都算是有眼光的人,从方圆一刀斩掉某人脑袋的潇洒动作中,就意识到了什么,这才立即抱头鼠窜。 他们圆愿与外面那些恶鬼(马族人)厮杀,也不想与一手持利刃的家伙对阵。 只是他们能逃得了吗? 外面山谷的上面,还有几个比方圆更可怕的老太婆。 他们的上帝相信,那些老太婆看到竟然有群男人冲出来后,就会立马相信方圆所说的是真的,会感觉受到了无法忍受的蒙羞,让他们死得惨不忍睹。 白虹不会在意那些人渣的死活。 他们当初被白虹掳到这儿来时,就已经是死人了。 她只希望在用力眨巴下眼睛再睁开时,方圆能消失,夏小韵脸上的冷笑,能变成哀求。 她用力眨巴了下眼睛,再睁开,夏小韵还在冷笑,方圆也没消失。 “放、放过我,我就告诉你,该怎么解除白虹族的禁锢!” 白虹不愧是九幽夫人,为了活命一下子就把条件开到了最大。 方圆笑了:“你说。” “你先发誓!” “你说了,我会放过你。我如果食言,就被天打雷轰。” “你、你发下的誓言,会不会遵守?” “我会,你也只能选择相信我会。” “好。” 白虹很清楚,方圆说的一点也没错,用力咬了下嘴唇说:“只要找到八卦阴阳鱼,扔进夫人山的火山口内就行--” 方圆打断了她的话:“其实,八卦阴阳鱼被扔进火山口内后,那股子神秘力量才会被启动,那些恶魔就有可能会再次出现,对不对?” “你怎么知道!?” 白虹脱口问道。 “你自己也说过,白虹族现在可以去外界生活了,只是被你始终骗在这儿罢了。” 夏小韵说话了,牵起方圆的左手,转身就走:“唉,走吧。” “好,我听你的,媳妇儿。” 方圆笑嘻嘻的回身,在夏小韵脸上轻吻了下,温柔的样子有些让人反胃。 白虹咕噔一声咽了口吐沫,眼睛开始发亮。 她希望方圆能就此走了,只要她能走出九幽地府,还是她的天下。 方圆走了,牵着夏小韵的手,很恩爱的模样--只是在走出十多米远,就在白虹开心的几乎要笑出声时,头也不回的猛地向后挥手,死亡镰刀就呼啸着飞了过来。 -- 太阳就像是个魔鬼,总是定定的停在天上,许久都不动一下。 林舞儿知道,她已经坚持不了太久了,无论小二多么着急,四处寻找蜥蜴给她吃,都无法解决她身体所需的水分。 她没有后悔,不该不听从马经天的劝告,在三天前跟他一起往回返。 她更没有因为马经天扔下她,带走了全部的饮食就看不起他,恨他。 马经天不那样做,他就永远也走不出这片死亡之海。 毕竟马经天陪她走了很远的路,而且他在走时都惭愧的流泪了,林舞儿看得清清楚楚,所以她才笑,笑着目送他驾车返回了来时的方向,衷心祝福他能平安走出沙漠。 没对他说找到人后,就会马上带人来救他的那番话,嗤之以鼻。 林舞儿躺在沙梁最高处,连闭眼的力气都没有了,只是直勾勾看着太阳,想那些她曾经做过的那些事,想那个人。 死在这儿,她不会怪谁。 如果非得要怪的话,她只能怪自己怎么就无法放下那个人,圆死也要一个人留在这儿,等他。 小二不知道去哪儿了。 从昨天起,小二就已经把方圆数百米内的蜥蜴找光了,再找,必须得去很远地方去。 小二,自己回去吧,最不济,找到能吃的东西后,也要自己吃,不要再管我了--仿佛有小二的叫声从远处顺风传来时,林舞儿拼尽全身的力气,终于慢慢坐了起来。 她已经没力气回头看看,是不是小二回来了,只是望着内地的方向,张大嘴巴深吸了一口气,闭上眼。 她准备一头滚下沙丘,再用沙子把自己埋上,那样小二就找不到她,就可以自己吃东西了。 不知道为什么,林舞儿忽然想到了那个鬼故事,就是那个陪着女朋友滑冰却溺死在冰层下,多少年过去后女人走到河边就会听到男朋友在让她回头看过去的故事。 笑了下,她身子前倾正要滚下去时,却听背后远处有人喊道:“嗨,林舞儿,看过来!” --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