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朱偷听我心声,满朝文武心态崩!》 第一章 穿越洪武年,活着就能赚钱! 洪武二年,应天府。 朱元璋面容沉肃,高坐在金銮殿的宝座上,将目光洒落殿下,俯瞰大明朝的文武群臣。 “朕,心意已决。” 朱元璋不耐烦地看着刚才反对的刘伯温等人,冷冷道:“古之圣君,尧、舜、禹,都是以各自的家乡为国都,朕出身濠州,如今奄有四海,却不曾忘本。” “濠州前江后淮,以险可恃,以水可漕。” “朕决定,以濠州为中都,改濠州府为中立府。即日起,开始兴建中都皇宫!” 这! 群臣微微骚动,从中立府三个字,已经能看到陛下的决心。 这意思是“取中天下而立,定四海之民”! 迁都是大事,而且濠州一带经济落后,地处平原,绝不是国都的最佳之选。 但是陛下已经下诏,群臣不敢再劝,就算是朝廷重臣如李善长、刘伯温等人,在朱元璋森然的目光下,也只能匍匐在地,接受旨意。 他们清晰地知道,陛下在朝堂上自称“朕”,而不是“咱”的时候,最好不要再跳出来反对,否则……会死。 …… “哼!这群人,只会让咱生气!” 退朝回了后宫,朱元璋想起朝堂上的争论,心里有些烦躁,拉着皇后的手,叹息道:“咱祖祖辈辈,都生活在濠州,那也是咱的父母兄弟埋骨之所。” “如今天下初定,难道不该给家乡做点事么?” “减免赋税,迁徙富户,那远远不够!咱就是要将国都迁往濠州,就算当了皇帝,也不能忘了本,不能忘了当初的农民出身,不能忘了饿死在家中的父母、兄长……” “重八。”马皇后的温柔,总能恰到好处地化解朱元璋心中的锋芒,她展颜一笑,柔声道:“刘伯温他们说的,也有道理,迁都之事劳民伤财,虽然利于家乡,却恐有损于大明。” 她其实知道,在这个事情上,多半那些远见卓识的朝廷重臣,所持的意见是对的。 但她更知道,朱元璋因为小时候的悲惨经历,最心心念念的就是家乡,虽然死去的父母亲人不可能复生,但他其实是把对亲人的孺慕和思念,都倾注给了濠州的子民,已经一再给了许多恩旨,却还是唯恐不够。 唔! 朱元璋皱眉,轻轻吁了一口气。 是啊,他现在不是那个濠州城里的放牛娃了,整个大明,都是他的子民。 “妹子。”朱元璋深深地注视着这个最贴心的皇后,有些难过地说道:“你,也不赞同?” “不是不赞同,是应该多谨慎些。”马皇后微笑道:“重八,咱们有多久,没回家看看了?” 啊! 一言惊醒,朱元璋心中的阴霾竟是一扫而空。 “妹子!你……陪我一起去?”朱元璋念头一起,便不可遏制。濠州是否适合建都,亲自考察一番十分必要,自己征战多年,也的确早该回家乡看看。 富贵而不还乡,如锦衣夜行。 况且这还不是普通的富贵。 “当然,我是你的媳妇。”马皇后的笑容,温润如玉,自从二十岁时嫁了他,不论是刀光剑影还是尸山血海,总都随了他去。 好好好! 朱元璋望着这位风风雨雨一同走来的女人,忽然心情畅快,立刻颁下一道道密旨,安排这次极少有人知情的微服私访。 …… “嗯?穿越了!” 秦枫低头看看破旧却端正的官服,再抬眼望着四周扑面而来的那股子历史沧桑感,恐怕横店影视城也没有这样逼真的布景。 轰! 脑中的信息,在下一刻便轰然炸开,将秦枫弄得晕晕乎乎。 这是……洪武二年……我是濠州知县,传说中的七品芝麻官。 可别看多了电视剧,觉得七品小。 实际上,灭门的府尹,抄家的县令! 在一县之地,县太爷那就是至高无上的存在,尤其是这个时代,天高皇帝远,甚至皇帝的旨意老百姓都可以不当回事,但县太爷的话谁敢不听,那怕是活到头了。 濠州,也就是安徽凤阳,朱元璋的老家,唔……好像要在数年后,才由朱元璋亲自赐名,取凤凰山之阳的意思,定名为凤阳,一直沿用到后世。 叮! 穿越意外身故险,已生效! ?? 刚弄清身份形势的秦枫,先是一喜。 金手指来了? 可是……来的不是系统,竟然是个什么保险? 好家伙! 你不能因为我是卖保险的,就让我穿越了也不得消停吧? 况且!身为专业人士,秦枫可太清楚了,绝大多数保险,都是坑,深坑! 也就两种不保——这也不保,那也不保。 【穿越者:秦枫。】 【穿越年代:大明洪武二年。】 【保险内容:秦枫每在大明多生存一天,便积累保费58888元,一直到秦枫在穿越期间意外身故为止。】 【不论何种原因死亡,秦枫将立刻回到原本的世界,保费实时到账,且完全合法。】 还有这好事儿? 这钱也来得太容易了。 前世只是苦逼社畜的秦枫,心中一喜。 意思是,活一天,就白拿58888,抢钱都没有这么快! 看这副穿越附身的身子骨,也算硬朗,再活个三五十年,不过分吧。 呃! 等等! 洪武年间? 自己还是个官? 那好像……还真不见得能挺那么久。 毕竟,众所周知,洪武年间的官员,得算是个高危职业。 不过倒也没啥,现在才是洪武二年,距离之后朱元璋大举杀人还远着呢。 一天58888! 一个月就是五百多万! 一年就是好几个亿啊! 只要在这个时代稳稳当当混个几年,那到时候就算老朱不杀人,我也得求他快杀了我,然后带着几百个上千个小目标,回到现代当大爷…… 到那时候,别说什么县太爷了,大明皇帝跟我换,我也不干! 咚咚咚! 正幻想着财富自由的美好生活,外面忽然响起了沉重的鼓声,伴随着忐忑而恭敬的声音传来。 “秦大人!秦大人!有人……击鼓鸣冤!” 哦? 秦枫一秒入戏,整理了一下身上破旧的官服,现在在这濠州城里,自己可是最大的那个。 县太爷的生涯,这可就开始了! 第二章 朱元璋:我竟能听到此人心声? 数道目光注视下,秦枫穿着整齐的大明官服,从后堂踱着步子走出,落座,将手中惊堂木重重一拍,喝道: “升堂!” 呃…… 并没有衙役们跟随的“威——武——”,反而引来了许多古怪目光,这让秦枫脑子有点乱,也不知道自己哪里露了怯。 人群中,不起眼的角落里,一位布衣荆钗却依然难掩明艳的美妇,抿嘴一笑。 这濠州县令,倒也有趣…… 美妇身边,一位貌若老农的男子握住她的手,脸上亦是浮现出莞尔的神色。 男子自然便是大明太祖朱元璋,此番偕同马皇后微服私访来到濠州,极少有人知晓行程。 没想到,刚到濠州,就遇到这么个有趣的县令。 这一声“升堂”喊得……气势十足,倒像是表演给什么人看似的。 而在朱元璋的印象里,在这偏远之地,县太爷那简直就是天,就算真的勤勉办案,哪用得着如此做作? “青天大老爷啊!” 虽然县太爷有些奇怪,但既然升堂,前来告状的其中一人连忙膝行几步,匍匐在地,哀告道:“大老爷明鉴!这明明就是我家的田地!因为早年躲避战乱,我们才举家离开,现在我回来了,难道他不该归还么?” 说着,这衣衫褴褛的老农,从怀里抖抖索索拿出一张地契,呈到秦枫案前。 嗯? 秦枫看着有些破旧的地契,说实话不太懂,对这个年代的很多物事,他还十分陌生,遑论去辨认真假。 但似乎就连堂上的被告,都并没否认这地契的真实性。 “大老爷明鉴!”那被告似乎衣着体面些,但也是粗布衣裳,立刻反驳道:“他逃了那么多年,土地也荒了那么多年,现在早已在我家的辛苦下,开垦成了熟地!” “他一回来,就凭这么一张纸,就要给拿回去?那我这些年的辛苦,算什么?” “更何况!如今改朝换代,我大明初建,如日中天,他这地契更是早就过期作废,还说什么归还土地?” 嚯! 好一笔糊涂帐…… 刚穿越而来的秦枫,霎时就感受到莫名的压力。 这个印象中威风八面的县太爷,不好当啊! 若是判定不需要归还,谁占的土地就是谁的,那很快就要大乱,毕竟在那个年代,土地对农民那简直就是命根子一样的存在。 这例子一开,怕是自己回老家的日子,可就不远了…… 但要是按照地契来判决,好像也大为不妥,因为之前连年战乱,许多人外逃他乡,导致田地荒芜,旁人给你开垦好了,成了良田,你一回来就白捡便宜,那还了得? 公堂上,双方争执不休,眼瞅着就要吵起来,要不是有衙役镇着,当场撸袖子动手都有可能。 混在人群中的朱元璋,跟马皇后对视一眼,也是微微皱眉。 此事……看着不大,实则十分棘手。 若只是一家一户,倒还好说。 问题是这种情况极为普遍,甚至朱元璋在京城的时候,也偶尔在奏折上见过类似的案件。 最让那些地方官为难的就是,这案子一旦有了结论,那就会形成一个定例,引发无数后续的麻烦。 因此,到目前为止,绝大多数官员都只是和稀泥,两边各打五十大板,先不做明确处理。 但……这稀泥从洪武元年,和到了洪武二年,也没有定论。 这位姓秦的小县令,多半也是继续和稀泥吧? 朱元璋目光掠向堂前,望着“明镜高悬”的匾额下的这位濠州县令…… 唔!有了! 秦枫并没有注意到人群中这道隐晦的目光。 犯难的时候,他忽然想到,《明太祖实录》中记载,对于这种因为战乱导致的土地纠纷案,在明初的时候,朱元璋曾经发布了一个《大赦天下诏》。 ——州郡人民,因兵乱逃避他方,田产已归于有力之家,其耕垦成熟者,听为己业;若还乡复业者,有司于旁近荒田内如数给与耕种。 意思是说,如果土地已经被别人占领,不能再要回去,但是政府会按照地契上的数量,分配给你一块荒地,你自己开垦去。 既然有了这路子,秦枫就会了。 啪! 手中惊堂木一拍,秦枫当堂驳回了原告索要田地的请求,然后按照地契上记录土地的数量和条件,划拨了一块荒地给他。 这下,被告欢天喜地,连连磕头,高喊青天大老爷! 原告虽然有些不满,但他原本丢弃的也只是荒田,现在索要人家的良田没有道理,能拿回一块荒田,也算是未来有了指望,只是多出点力气罢了。 于是,原告略一踌躇,也是叩首感谢县太爷。 此案,竟是落得个皆大欢喜。 朱元璋愣了,跟身边的马皇后对视一眼,目光中交织着惊喜和赞赏。 人才啊! 没想到小小的濠州城,竟然卧虎藏龙,隐藏着如此大才! 了不起!这天下都在纠结的难题,被这个秦枫三言两语这么一说,竟然条分缕析,解决得十分巧妙,不但双方都没怨言,还能大大鼓励生产,提高老百姓开荒的积极性。 此案甚至可以作为标准判例,推广到全国,一举解决类似的麻烦事儿,也省得那些地方官再和稀泥。 如此人才,做个小小的县令,太屈才了! 朱元璋目光灼灼,紧盯着秦枫,正要琢磨着提拔重用的事情,冷不防,却有一句话,凭空跳到朱元璋脑中。 【嘿!还得是朱元璋!老朱牛逼啊!这法子一举两得,的确高明!】 嗯? 朱元璋愣了,一时间没回过神来。 朱、朱元璋? 我? 大胆! 区区一个七品县令,岂敢如此直呼朕的名讳! 可是很快,朱元璋骇然发现,所有人都没有异样,甚至身边的马皇后都没听到那句大逆不道的话。 怪了! 难道这句话,只是这个秦枫秦县令心中所想,却能被我听到? 朱元璋心中大奇,空前的巨大震撼让他手掌微微颤抖,近在咫尺的马皇后感知有异,连忙问道: “陛下,怎么了?” 第三章 朱元璋人麻了!他难道是神仙? “没事。” 朱元璋定了定神,缓缓摇头,虽是内心翻江倒海,表面上却是不动声色。 【老朱牛逼!的确是有点东西!】 秦枫看着堂前不断磕头拜谢的两个人,更感受到大权在握的酸爽,但心里却想起了另一件事。 【可是,这土地的事情……争个啥呢?】 【用不了多久,朱元璋就要一意孤行,准备迁都于此,然后现在不管是谁的地,都要被征用。】 【这朱元璋吧,倒也是一片好心,想要衣锦还乡,建设家乡来着。】 噫! 这番话,再次被密切关注秦枫的朱元璋“听到”。 朱元璋轻轻吁出一口气,他之所以离开京城来到这里,正是因为迁都的这件大事。 却没想到,小小的一个濠州县令,竟然也有这番见识,能知道自己回报濠州父老的一片苦心呢。 虽然……在此人心中,对咱有些不大恭敬,但毕竟不是宣之于口,也不算什么大罪。 事实上朝堂上那些表面上毕恭毕敬的文武百官,咱也不知道他们内心想的到底是什么,或许更不堪入耳! 哼! 要是让咱能听到那些大小官员的心声,就好了。 表面上他们匍匐在地,山呼万岁,说不定暗地里也在编排咱的不是,可是这种心里话,越是城府深沉的人,越不可能说出来,更没法查出任何痕迹。 【可惜啊!】 秦枫回忆起相关的历史记载,有些怜悯地看着这两个为了争夺一块地而险些大打出手的两个人。 【可惜朱元璋这番折腾,虽然是出于好意,到最后,也只落得个劳民伤财。】 什么?! 朱元璋浑身又是一震,神色惊疑不定。 真是胆大包天! 这秦枫只是个小小的县令,岂敢如此妄论国之大事? 须知,不久之前,就算是朝廷重臣如李善长、刘伯温等人,哪怕并不赞同迁都,也只是迂回进谏,谁敢如此尖锐地用到了“劳民伤财”这样的词汇? 劳民伤财! 哼! 朕的良苦用心,朕的宏图大志,岂是你一个小小的县令能够妄议。 你身在濠州之地,只是大明一隅,哪能看懂朕放眼天下的谋划? 说朕只是为了老家? 真是混账话! 哪怕只是心中所想,也是大逆不道! 这秦枫,活到头了! 朱元璋微微吸了一口气,目光中已经有杀机涌动。 最熟悉他的马皇后微微一愣,知道他动了杀机,可是这姓秦的县令明明刚才还表现出极高的处事智慧,让陛下十分赞赏呀。 怎么一转眼,又惹到了重八? 我要不要劝一劝,看这位秦县令也是朝廷的人才,就这么死了,有些可惜,是我大明的损失。 【唉,这通折腾!太没必要了!】 秦枫哪知道某个角落里就站着大明朝的至高主宰,脑子里依然还回忆着有关凤阳迁都的记载。 【其实吧,老朱的本意,也是好的。不忘初心,当了皇帝也还惦记着以前的乡里乡亲,哪怕童年经历那么悲惨那么不堪回首……谁能说这样的皇帝不可爱?】 【可是很多事,做着做着,就跑偏了,跟原来的目的完全不搭噶。】 【老朱肯定是个节俭的皇帝,但就为了这个拟建的新都,一反常态,调动了几乎整个天下的力量,把各种木材啊、石料啊、砖头啊,源源不断运往濠州城。】 【至于这期间调动的民夫、军士、囚徒,更是动辄几十万,甚至达到上百万的恐怖规模!】 【然后工期紧迫,再加上负责的官员混蛋一点,直接就让服役的军民,大批量过劳死……】 【嗯……这事儿忽然觉得有点眼熟,政哥好像也干过,而且政哥的出发点,也一样是好的!但结果……】 【幸好老朱后来及时拨乱反正,才没有让事情闹大。】 【记得好像有资料记载,那阵子老朱去新都接受朝拜的时候,都已经有一堆老百姓恨得咬牙切齿,用方术“厌镇法”疯狂诅咒呢……】 【好险!真的是好险!】 这?! 朱元璋人麻了。 他甚至没去计较秦枫把他称作“老朱”,是足以抄家灭族的大不敬! 政哥……说的莫不是秦始皇嬴政?? 岂有此理! 我就是建设一下老家,竟能堪比昔年秦始皇不惜民力,修建万里长城? 秦,二世而亡,国祚仅十五年! 一想到这里,朱元璋忽然心中颤栗。 这番话,就算是最反对迁都的大臣,也不可能说过。 因为……这不是预测,这仿佛只是在叙说一件已经成为历史的事件。 从中都轰轰烈烈的兴建,到后来百姓被逼迫后的反抗,再到后来皇帝下令停止,放弃迁都。 这个过程,十分陌生,但……好像又似曾相识! 朱元璋当然知道,自己身为老百姓的时候,也是被各级官员逼迫得没了活路,爹妈全都饿死,最后才走上了造反起义的道路。 现在我做了皇帝,早早就发誓让天下百姓都有好日子过,都不再被那些该死的官员逼死。 此时此刻,朱元璋才终于想起自己曾经亲口说过的:千古之上,称盛德者,以尧为首。后世竞相奢侈,极致宫室榭台之娱,穷尽與马珍宝之玩,欲心一纵,卒不可遏,乱由是起矣。 可是为了这个“衣锦还乡”的迁都……竟然……要让自己变成曾经最讨厌的人么? 最可怕的是,从秦枫的心声中,朱元璋听到的迁都全过程,是那样清晰明白。 因为皇帝下令,所以各级官员不敢丝毫怠慢,于是调集无数人力物力,只为了这件大事。 之后,自然是熟悉的官逼民反! 虽然没有举起造反的旗帜,但在皇帝驾临的时候,暗中诅咒,这已经是起义的苗头了啊! 早年的白莲教,后来的明教,一开始不都是这么干的吗? 到那时候,自己才终于“幡然醒悟”,放弃了迁都的计划。 如此清晰! 是这个秦枫自己凭空想象出来的? 可自己关于迁都濠州的旨意,都还没有正式颁布! 就算京城内有些消息开始传播,也不可能比自己的快马更早抵达濠州这边。 所以……这秦枫想的这些东西,从何而来? 莫非! 他、他不是人? 是上天派来阻止我,点化我的神仙? 第四章 胆大妄为!其心可诛! 案子办完了,开始的时候的确很酸爽,毕竟是主政一方,自己一句话,就让两户人家都千恩万谢,那种高高在上被人仰望的感觉,很过瘾。 但很快……秦枫就开始觉得无聊。 我尼玛! 太热了啊! 这个时代……哪有什么空调,连风扇都是黑科技。 流火七月! 我忍! 【咬咬牙,攒个几年钱,等老朱放手杀人的时候,我随便贪个污什么的,就能死得很稳妥。】 【到时候,手握无数小目标,回到老家享受,可比这苦哈哈的大明强多了!】 ??? 这番心声,再次落到朱元璋的“耳中”。 第一句话就让朱元璋眉头皱了起来。 贪污? 小小县令,竟然就惦记着贪污的事情,难怪朕好端端的迁都濠州的计划无法实施,还不是这些官员太肮脏! 一提到贪污,朱元璋的眉头都竖了起来,连身边的马皇后都不敢触犯这种状态下的大明皇帝。 管他装什么神!弄什么鬼! 只要朕还是这大明皇帝,但凡敢贪污的,都是死罪! 唔…… 刚才这厮说什么……放手杀人? 看来他居然也知道朕对贪污之事深恶痛绝。 但。 小目标是什么? 回老家享受? 苦哈哈的大明? 岂有此理,朕打了一辈子仗,驱逐了元朝鞑子,打败了陈友谅张士诚,才终于打下这大大的疆土,让普天之下重归我汉人之手。 可是在这个小小县令的脑子里,朕的江山,竟然是“苦哈哈的大明”? 秦枫!你欺人太甚! 秦枫的心声中,有太多难以索解之处,让朱元璋神色阴晴不定,一时有点拿不定主意,是否要派随行的大内侍卫先将这脑子里乱七八糟的小县令拿下,再好好讯问一番。 “退堂吧!” 办完了刚才的土地纠纷案,秦枫热得满头大汗,急着赶紧结束,好歹去后面把官服脱了凉快凉快也好。 虽然一天攒58888,但是这没有空调的日子,真是莫大的煎熬。 冬天……妈呀!冬天也没地暖啊! 这可遭了罪了! 我得算算,这样苦逼的日子,我还得熬几年…… 攒钱,真是不容易! 秦枫皱起眉头,默默盘算着日子。 【现在,才是洪武二年。】 【老朱同志开始挥舞屠刀的时候,起码要从洪武十三年开始……】 【实在不行,咱就赶个早场,在洪武十三年就贪污一把,只要贪得够夸张,那肯定死得透透的,如来佛都保不住。】 【嗯……十一年的时间,我的钱也该攒够了的,回老家享受生活,会所嫩模,不香吗?】 呃,这! 朱元璋“听”得哭笑不得,这个秦枫,要不是脑子里有点贵恙,那就多半不是人。 哪有这么心心念念琢磨着自己怎么去死的? 还什么攒钱享受,你都死了啊,拿什么来享受? 至于“会所嫩模”云云,更是朱元璋根本听不懂的词儿,听得他连连皱起眉头,心里竟是有些烦躁。 可是接下来,秦枫的心声,还在源源不断传到朱元璋耳朵里。 【呃,我是不是飘了?】 【钱还有个够的?杰克马赚够了吗?许皮带更是赚到死……也没见他说钱够了的,只是命没了。】 【所以我凭什么自己寻死!多攒几年钱不香么!】 【唔……只要我足够谨慎,一分钱不拿,索性就把自己当海瑞,也不沾那几个大案子,猥琐发育度过前期应该问题不大,毕竟老朱发疯也是有个阶段性,可防可控可治……】 【不过日子越到后来,就越不好过,这是肯定的。】 【唉!说起来……这也不能全怪老朱,毕竟老兄弟一个个死去,身边都没了能劝劝的人,在加上那些糟心烂事儿,搁谁谁都得崩心态。】 【无所吊谓!现在还只是洪武二年呢,我老老实实做个县令,多活一天就多攒一天钱。】 【到走的那天,钱肯定攒够了,然后回到老家当首富!】 呃…… 这到底什么人呐! 朱元璋好奇到了极点,怎么弯弯绕绕,总是奔着死去的。 朕的大明,就这么不值得你留恋吗? 老兄弟一个个死去…… 唉,真的会这样么? 忽地,朱元璋被秦枫心声中表达出的那种淡然和理所应当,激起了胸中的一点愁绪。 是啊,都会死的。 他当然知道,所谓万寿无疆,只不过是一句笑话。 生老病死,是谁也躲不过去的。 到头这一身,难逃那一日。 也就是说……朕倒能比他们活的久些? 朱元璋并没有因此而高兴,反而是目光萧索,几分惆怅。 然后…… 不远处这个坐在县太爷座位上的秦枫,心声却还在接踵传来。 【洪武二年……唔,好像印象里,常遇春就是这一年死的吧?也不知现在死了没有,具体几月份,我还真记不清了……】 嗯? 放屁! 一派胡言! 朱元璋陡然色变,刚才那些被牵动的情绪,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此人真是胆大妄为,其心可诛!! 常遇春乃是开国功臣,一路跟随朕南征北战,立下无数汗马功劳! 可以说,很多战斗中,若不是常遇春这个急先锋一马当先,哪有后来摧枯拉朽的胜利? 鄱阳湖血战! 面对陈友谅的七十万水军,正是常遇春第一个跳到敌船上……这才彻底奠定了大明千秋万载的永固江山! 最关键的是,常遇春今年也才只有四十岁,正是春秋鼎盛的年纪,被封为鄂国公,这会儿亲自统领大军,正在北伐呢,怎么会今年就死? 那是替朕挡过刀箭的好兄弟啊! 哼! 秦枫! 你区区一个七品县令,竟然包藏祸心,在心中诅咒当朝国公? 朕倒是觉得,你会死在常爱卿前面! 陡然间,朱元璋浑身弥散出冲天杀气,就连身边的马皇后也压制不住。 拿下这个秦枫! 严刑逼供! 朱元璋目光掠向不远处,那里有伪装成寻常乡农的精锐高手,也是此次微服私访的守卫力量。 一声令下,这秦枫便要被五花大绑,承受足以让他后悔来到这个世界的一系列酷刑。 可是,忽有一道烟尘由远方而来,隆隆的马蹄声,震得这小小的濠州城噤若寒蝉,不知发生了什么大事。 嗯? 朱元璋亦是一愣。 此次微服私访,除非发生重大的变故,否则不会启动这种传讯的法子。 自己才离京几天啊! 出什么事了? 很快,消息传递到朱元璋这里。 只有一句话:七月七日,鄂国公常遇春,于北伐途中,行至柳河川,暴病,卒。 嘶! 朱元璋浑身泛起颤栗的鸡皮疙瘩,不由得呆呆地望着已经退堂的县衙,望着已经看不见的秦枫背影。 因为秦枫消失在眼前,朱元璋无法再听到他心中所想。 但是此时此刻,朱元璋手中拿着千里急报,脑子里却反复盘桓着刚才秦枫的心里话。 【好像印象里,常遇春就是这一年死的吧?也不知现在死了没有……】 言犹在耳,却宛若言出法随! 现在,常遇春真的暴病而亡。 天哪! 这……这莫非真的是神仙? 第五章 整个大明朝堂的智慧,都不如他? “重八……重八?”马皇后见朱元璋心神震荡,异乎寻常,不禁有些担忧。 鄂国公薨故,的确是大明的大事。 但以马皇后对朱元璋的了解,似乎不至于让他如此失态,甚至到了心神失守的地步。 唉! 马皇后不禁心中感慨,看来重八对他那些老兄弟,表面上虽然不甚亲近,那只是帝王心术使然,实际上那种尸山血海一同滚过来的感情,不是旁人能够忖度。 “唔……”过了半晌,朱元璋仿佛才回过神来,长长吁出一口浊气,依然死死地盯着手里那份千里急报,目光闪烁,即便是跟他做了十几年夫妻的马皇后,也看不透他此刻心中所想。 “陛下。”马皇后试探着问道:“咱们即刻返京?” “不用。”朱元璋却果断拒绝,抬头望向已经空无一人的县令座位,沉吟着说道:“再待些时日,我要再听一听……这老家的风土人情。” 嗯? 马皇后心中诧异,暗想着风土人情怎能用“听”? 大概是陛下心伤鄂国公之死,有些乱了心境吧。 “那,鄂国公那边?”马皇后小心地提醒道,毕竟出了大事,纵然不至于生乱,但陛下不在京城,有许多后事便不好定夺。 “妹子。”朱元璋仿佛是刚刚想到常遇春这个事儿,皱眉看了看急报,跟马皇后商量着说道:“把鄂国公家的常茂封为国公,然后让标儿娶了常爱卿的女儿,如何?” “陛下皇恩浩荡,常家必定感激涕零!”马皇后点头赞同。 于是,这件影响或许很深远的大事,就在朱元璋的老家濠州城中,这么简单地定了下来。 次日,朱元璋一大清早,再次来到县衙,甚至有点迫不及待。 陪同在身边的马皇后,不禁愕然。 连鄂国公薨故,都未能让陛下改变行程,说是多看看风土人情,可难道这濠州城的风土人情,就只在这县衙门附近? …… 一县之地,说大不大说小不小。 秦枫很快就深刻体会到,什么叫做“清官难断家务事”。 实际上,像昨天那种争夺田产的官司,已经是这县衙门里难得一遇的大事。 更多的鸡毛蒜皮,则是东家占了西家的田垄,张家睡了李家的儿媳,老王家的儿子不孝,死了丈夫的寡妇改嫁…… 这一桩桩,一件件,全都堆在县衙门的案头,堆在秦枫面前,令他头大如斗。 一开始,秦枫还打算找来传说中的《大明律》,深入研究研究,好歹也为官一任,也想着造福一方。 然后他就发现……哪来的大明律! 一拍脑门,才想起来现在只是洪武二年。 这个时候,初版大明律,才刚刚修成,主要依托于《唐律》,但或许还没开始颁发到各州县,更别说是天高皇帝远的濠州城。 身为一县主官,竟是无法可依! 这让习惯了法制社会的秦枫,一度无所适从。 倒是有些先前的律法可循,但那都是前元留下来的,总不能拿前朝的剑,斩本朝的百姓吧? 罢了!要什么法律条文! 在这濠州城内,我就是最大的法律,唯一的法律! 放飞自我的秦枫,开始凭借自己堪称匮乏的法律常识,结合超越了这个世界近七百年的现代理念,处置那些卷帙浩繁的民事纠纷。 一连几天,朱元璋眼界大开! 还可以这样? 朱元璋目瞪口呆地看着一场场官司,被这位年轻的县太爷几句话一说,竟然就显得十分清楚明白,不论是原告还是被告,都心服口服,千恩万谢着离去。 这简直颠覆了朱元璋的想象! 很多时候,秦枫的判案方式,可谓是离经叛道,纵观历朝历代,都没有过这样处置的先例。 最新编撰的《大明律》,乃是朝廷重臣李善长亲自负责,朱元璋逐字逐句地审校,这才最终定稿。 若是依照《大明律》的相关条款,秦枫的无数判例,都与朝廷律法背道而驰,甚至于犯下了欺君大罪! 但同时,朱元璋看到了普通老百姓的反应。 且不论当事双方的反应,就从门口簇拥着的一起看热闹的老百姓口中,朱元璋便听到了他们由衷的赞同和支持。 “青天大老爷啊!” “咱们濠州城,终于有了青天!” “嘿!不瞒你们说,我家和老李家,为了那三尺地皮的事儿,闹了不知多少年,也都没个结论,昨天被秦知县一判,我可真是服了气了!” “这案子判得,痛快!这才是为咱们老百姓着想的好官啊!” 并不符合刚制定的《大明律》,但却让老百姓如此满意。 朱元璋被深深震撼,并陷入沉思。 这岂不是说,朕苦心费力,集合了几乎整个大明朝堂的智慧,最终搞出来的律法范本,竟然还不如眼前这个看上去只有二十岁出头的年轻知县? 岂有此理! 以万乘之尊,连续数日停留在小小的濠州城,朱元璋不顾马皇后一再劝说,只是为了多偷听几句来自秦枫的心声,看他是否还有先前那种未卜先知的能力。 可是几天下来,却先被秦枫的施政能力所震惊。 “重八,这正是咱们大明需要的人才啊!”马皇后自然也是慧眼如炬,这几天下来,早就被秦枫展现出的不可思议的能力所折服,再次进言道:“如此大才,岂能屈居于小小濠州城?不如把他调到京城,让他参与大明律的修订,想必更能符合老百姓的心思……” 呵。 朱元璋泛起淡淡的苦笑,看了一眼情深爱笃的皇后娘娘,生平第一次,不敢把话跟她说透。 妹子啊,若是你也能听到这个秦枫的心声,或许你会有不同的看法。 公堂之上,那秦枫表面上威风八面,处置妥当,但内心却是…… 【嘁,这显然是贪小便宜的,还想拉本官为他背书?做梦去吧!】 【草!纯纯的脑残,大明真是民智未开,这也好意思报官?】 【牛了个大逼的!你他妈的媳妇儿被亲爹扒灰了,然后还被那老畜生反手告你忤逆,这你都能忍??我愿称你为洪武第一绿毛龟,最早的pua模版了属于是。】 一开始,朱元璋瞠目结舌,完全听不懂! 生僻词实在是太多了。 但直到有一天,朱元璋深夜批阅从京城发来奏折的时候,忽然看得火冒三丈,一巴掌排在桌案上,怒吼道: “这他妈的刘伯温!是傻逼吗?!” 嗯? 一旁红袖添香侍奉御驾的马皇后,当场石化。 第六章 朱元璋的仇恨记忆 呃…… 一言出口,朱元璋意识到自己可能是有失体统。 都怪那个秦枫,心声里那些话实在太密集,而且表达情绪方面格外通透,不知不觉地就被影响到,并且在看到这么离谱的奏折时,不小心爆发出来。 “妹子……”看着一脸困惑的马皇后,朱元璋脸色讪讪地,解释道:“这是老家那边的话……刚才刘伯温这厮居然上奏说应该早立太子,这不是咒咱早死吗?这个傻……傻……这是个啥臣子!” 还别说,离了秦枫的原句,表达起来就是欠缺气势,怪了。 老家那边的话? 马皇后忽然感觉到,她跟这个男人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厚障壁了。 有没有一种可能,我们本是同一个老家呢? “重八。”马皇后依然还是用的这个亲昵的称呼,温柔一笑,淡淡道:“刘伯温不是不知轻重的人,对陛下更是绝无二心,他如此上奏,必有缘故。况且,国本乃是国家大事,陛下虽春秋鼎盛,也当早做考虑。” 嗯! 朱元璋点了点头。 同样的话,从刘伯温的奏章里看到,令他火冒三丈,但从马皇后嘴里说出来,似乎就委婉了许多,也让朱元璋更容易接受。 立太子,那是大事中的大事! 不过,标儿乃是嫡长子,才能威望也足以让所有人服气,此事难道还能有什么疑问么。 经马皇后这一提醒,朱元璋暗想着莫非自己离开京城这才不到半月,朝堂上有了些异常? “陛下。”马皇后忽然收敛起一贯的温柔笑意,闪身到了朱元璋身前,依照臣下的礼节,郑重劝说道:“国不可一日无君,陛下离开京城已有十三日,咱们,该回去了。” 是啊,该回去了。 朱元璋自然也明白这个浅显的道理。 可是这个秦枫…… 让朱元璋难以决断的,自然是濠州县令秦枫。 以他皇帝之尊,要调动一个知县,都不用圣旨,只需要发一道口谕就能完成。 但他观察了这些天,也偷听了这些天,隐约感觉到秦枫身上怀有很大的秘密,甚至于能窥破天机。 若是平白调动,惊扰了秦枫,让他有所警惕,以后不再随心所欲地发出心声,岂不是大明最大的损失? 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朱元璋才迟迟未动。 但自己终究不能长久滞留在濠州城。 “明天吧。明天动身,回京城。”朱元璋的决断,让马皇后松了口气,还真怕陛下中了那个秦枫的邪,坚持着不肯回去,拖得日子久了,可就是天大的麻烦。 可是…… 第二天一早,朱元璋还是拖上马皇后,比上朝还积极,再次来到县衙门口,混在越来越多的看热闹的老百姓人群中。 马皇后哭笑不得,万分不解。 的确,这个秦枫处理一县政务的能力,前所未见,令人耳目一新。 既然是人才,调去京城就好了呀! 为什么陛下这么杀伐决断的人物,在这个小小的秦枫这里,反复举棋不定,这可不是重八的行事风格呀。 咚咚咚! 大清早,就有人直接擂响了县衙门口的鸣冤鼓。 嚯! 王六六? 他怎么敢的呀! 这是要干什么!好家伙!要出大事了呢! 很快,有人认出了这个赤裸上身,瘦小干巴的汉子,顿时就是一阵议论纷纷,没人上前阻止那个王六六,但是看热闹的眼睛,越来越亮。 朱元璋混杂在人群里,只是稍稍听了几耳朵,脸色便瞬间沉了下来。 地主欺压老百姓?! 现在,是朕一手创建的大明朝了!竟然还有这样的事? 几乎一瞬间,朱元璋就想到了他们老朱家打长工一辈子的地主刘德。 那一年,天灾人祸,老朱家断了粮,一家人被活活饿死了一大半。 那时候还叫朱重八的未来大明皇帝,亲眼看到父亲、母亲、兄长……一个个饿死在床上,从奄奄一息,到最后一口气吐出去不再吸回来,却始终找不到半点可以果腹的东西,哪怕是树皮草根都找不到一丁点。 这就是给刘德家打长工一辈子,换来的结果。 那天的天气很冷,朱元璋迈开早就饿得发飘的两条腿,去了地主刘德家,乞求着能给一点钱,哪怕买一口最薄的棺材,让他能安葬了父母…… 可是,刘德一记窝心脚,把身形单薄的朱重八,踢飞了一丈多远,当场就口吐鲜血。 那一脚留下的暗伤,到现在都还在。 朱元璋竟是忍不住伸出手,慢慢抚摸着胸口,眼眸中凝聚的愤怒和怨气,多年来也不曾真正消散。 刘德,早就在兵荒马乱中不知去向,可能早就死了。 可是当年的一脚之仇,朕应该找谁来报? “重八!”马皇后悄悄握住了朱元璋的手掌,知道他此刻的心意。 同时,她也为县衙上高高在上的那个年轻县令,深深担忧。 这桩案子,若是他有偏袒地主,一同欺压老百姓的行为,那简直必死无疑,哪怕他有再大的才华,也保不住自己的命。 “升堂!”秦枫已经不再是那个懵懂的穿越者,渐渐适应这里的环境。 其实也没什么好适应的。 濠州城,我是老大,他们该来适应我才对! “威——武——” 三班衙役,神色肃穆,伴随着惊堂木一声响亮,同时吐气开声,这就跟秦枫熟悉的电视剧场景,差相仿佛了。 在大明朝,这些衙役之类的,可不算真正的公务员编制,那都是县太爷自己的俸禄养着的。 我花钱养的人,还不能立点规矩? 别说是配合喊个堂威了,就算让他们三拜九叩,只要不逾礼,也完全没有问题。 这算是秦枫的一点恶趣味,但似乎这样的仪式感形成习惯之后,也让县衙凭空多了几分神圣庄严,就连门外看热闹的老百姓,也一下子就止住了议论,纷纷将目光落在堂前,或是落在击鼓的王六六身上。 “堂下何人?”秦枫目光垂落,看着跪倒在地的中年汉子,已经颇有几分县太爷的凛凛之威。 第七章 逼奸未遂,草菅人命 “草、草民王六六……” 王六六战战兢兢地跪在县衙大堂上,像他这样的贫苦百姓,或许连升斗小民的标准都达不到,别说见官了,平常就算遇到个衙门里的胥吏,都恨不得要跪下来磕头。 “不要急,慢慢说。” 秦枫看他抖得实在太厉害,便让语气更温和些,并不急着催促,或是不耐烦。 毕竟,这些日子,他见到了太多类似王六六的普通百姓,也渐渐理解了他们面对县太爷的时候那种惶恐忐忑。 此举,无疑帮秦枫赢得了无数赞誉。 谁见过这么平易近人的县太爷啊? 可是秦枫没想到,他这么一说,跪在堂下的王六六,反而抖得更厉害了,哆嗦了半天嘴唇,一个完整的字都没吐出来,一张脸憋得通红,猛地俯下身子,不管不顾地开始磕头。 咚咚咚! 额头砸在青石板上的声音,比外面的鸣冤鼓更加震撼人心。 渐渐地,围观的百姓中,开始传出重重的叹息声,似乎这个王六六的冤屈,并不是什么秘密,而是人尽皆知的事。 秦枫依然没有着急,正襟危坐,眼看着王六六已经将额头磕出一片血肿,连县衙的地面都出现了斑斑血迹,这才仿佛鼓足了全身的勇气,霍然抬头,头发连同着鲜血一同披散下来,让整个人宛若厉鬼一般,咬着牙,一字一句地说道: “草民王六六,状告地主黄万财,逼奸我妻不成,把她活活打死……” 嘶! 秦枫惊了。 没想到自己穿越来才短短数日,竟然就遇到了人命官司。 逼奸未遂,伤人性命,这不论哪个朝代,都是难逃死罪。 如今大明初建,百废待兴,哪怕是大明律还没有发至州县,但那个黄万财是什么人,竟敢如此草菅人命? 门外看热闹的濠州百姓,也迅速起了一阵骚动。 “唉,他还是忍不住……完了,老王家这次是彻底绝了后了,王老头可是十里八乡的好人呐,谁知好人不长命,生了六个儿子,赶上打仗,死得就剩下这么一个,现在也要没了。” “那个黄老爷,也太狠了!” “嘘!快闭嘴吧,什么话都敢说,你也不要命了?” 呼! 朱元璋混迹在人群中,听的心里发堵。 他最听不得的就是“死剩下这么一个”的话,这很容易让他想到那段不堪回首的岁月。 “有什么不能说的?”于是朱元璋插嘴道:“难道就没王法了么?” 呵! 旁边的汉子瞥了朱元璋一眼,见他气势有些不凡,倒也不敢硬顶,但还是摇头,不屑地说道:“要不是听你口音还对,我都怀疑你是外乡人来的。王法?王法值多少钱一斤?这个黄老爷,是县太爷都得罪不起的呀!” “为什么?”朱元璋眉头低垂,掩住渐渐升起的炽烈杀机。 “你真不知道?”那汉子压低声音,有些畏惧地说道:“黄老爷的姐姐,是知府大人的第七房小妾!你说咱们县太爷惹得起吗?除非他不要命了!” 原来如此。 朱元璋冷冷一笑。 自古以来,衙门口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 比钱财更令人敬畏的,则是官大一级压死人的权力。 这秦枫区区一个县令,若是得罪了知府大人,仕途中止已经是最乐观的下场。 难怪如此嚣张,原来是背后站着这样的大人物! 此地的知府…… 朱元璋努力想了一会儿,没想起来是哪一位,毕竟官太小,连进京见驾的资格都没有,更何况天下初定,朱元璋都还没来得及搭理这些芝麻绿豆的小官。 “王六六。”秦枫目光落在堂下,沉声道:“人命关天,你可知道若是诬告,依律同样可以将你治罪?” 哈,果然来了! 围观的老百姓发出轻微的嘘声,眼神中纷纷射出早知如此的神色。 民告官,除非是疯了! 黄老爷虽然不是官,但他是知府大人的妻弟,哪怕那只是个妾室,也绝不是区区一个濠州县令惹得起的。 现在摆开架势,接下来就是威言恫吓,把这个鸣冤的王六六赶走了事。 不然还能怎么样? 难道让身份尊贵的黄老爷,还亲自跑一趟不成? 哼! 朱元璋面色森寒,从人群中悄悄退了出来。 一招手,立刻从附近闪出一个人来,不敢行大礼,但神色谦恭之至,躬身低声道:“老爷,您吩咐。” “去,查一查这临濠府的知府,是什么人,若是查实有任何鱼肉百姓,仗势欺人之举,先斩后奏!” 朱元璋淡淡吩咐,凛冽的杀机却让毛骧浑身颤栗。 “是!”毛骧不敢怠慢,作为早年就跟随陛下的精锐侍卫,他知道这个临濠府的知府大人,恐怕这条命已经丢了九成九。 鱼肉百姓,仗势欺人,哪个官员敢保证完全没有,更何况是一府之尊。 陛下这么说,那几乎就是格杀令,我可得揣摩上意,不能轻饶了这个倒霉蛋。 九五至尊,言出法随。 朱元璋一句话就把这黄老爷引以为傲的通天背景灭杀,然后才回到人群,倒想看看这个秦枫,到底会怎么处理这桩人命官司。 避重就轻,或是和稀泥,其实都在预料之中。 知府大人,是他绝对得罪不起的。 那么坐在县令这个位置上,不助纣为虐,不去一同欺压这个可怜的王六六,已经算秦枫是个有良心的官了。 朱元璋更想听一听,遇到这样的棘手官司,在明知不可能处置那个黄老爷的情况下,这个秦枫,心里想的到底是什么,是否怀有愧疚,是否还有我大明官员本应有的一丝良知。 只要有一点,那朱元璋就可以原谅。 毕竟身不由己,让一个县令去公然对抗知府,那无疑是太过苛求了。 “草民,不敢诬告!” 那王六六面对县太爷的威势,还有身后隐隐传来的那些叹息和议论,心中一片死灰,早知道没有任何希望,但他既然敢来击鼓,也就没打算继续活下去。 家破人亡,我还活着干什么! 第八章 老朱啊,你这活儿干得有点慢 一咬牙,王六六双手紧紧攥着拳头,并不锋利的指甲都已经深深嵌入掌心,刺得鲜血淋漓,猛然抬头,身上竟然停止了颤抖,一字一句地说道: “那黄万财见我妻貌美,早就有了强抢的心思,趁着我下地干活不在家中,他带了几个恶仆到我家,强行逼迫,我妻死也不从,被黄万财那厮指使手下,一顿棒打,还没等到我回来,就吐血死在床边……” “他、他……那恶贼!!”王六六双目赤红,仿佛要淌出血来,“那恶贼连我妻子的尸体都不肯放过,竟然……” “嗯?”秦枫忽然打断,沉声追问道:“你说当时不在家中,那么这些事,你是如何知道?” 哼! 这还问什么!分明是有意为难! 朱元璋脸色数变,杀机弥漫。 这就是我大明官员? 这就是我老家濠州的县令? 人命关天,你不去速速抓了那杀人凶手,反而对这个可怜的老百姓咄咄逼问,是什么道理? 屁股也太歪了吧! “这……”王六六呆了一下,但既然到了这个份上,还有什么不能说的,无非就是一死而已。 “大老爷明鉴!”王六六又磕了三个响头,声音震颤人心,抬起头来,惨惨一笑,哑着嗓子说道:“这些,都是黄万财那厮,在我后来找上门的时候,亲口跟我说的!他还说……他还说……哈哈哈哈!” 陡然间,披头散发满脸鲜血的王六六,仿佛是疯了一样,竟开始述说那场惨案的细节,仿佛是疯了一样,让身后围观的百姓都觉得浑身泛起鸡皮疙瘩,不由自主地倒退几步,生怕这个疯了的王六六转身咬人。 欺人太甚! 朱元璋怒气勃发,实难想象自己最在意的老家,竟然有这样的恶人横行。 相比之下,那不肯给钱安葬父母的地主刘德,竟然都像是菩萨一般。 该死啊!该千刀万剐! “够了!”秦枫喝住了已经语无伦次的王六六,总算让朱元璋的怒火稍稍遏制了一丝。 否则,这位大明皇帝,几乎都要亲自找上门去,一刀捅死那个该死的黄万财。 然而下一刻,朱元璋忽然愣了。 因为秦枫的心声,以不可理解的方式,开始传来。 【老朱啊,你这活儿干得有点慢。】 【大诰还没弄出来么……】 【要是有了大诰,这种事哪还用经过县官,直接头顶着大诰去京城告状,一告一个准!】 【唔,说起来,老朱的这个法子,有那么点划时代的味道,一举改变了民不能告官的历史,虽然执行的细节有待商榷,但出发点是为了老百姓,光凭这一点,说一句千古一帝,也不为过!】 什么? 朕干活慢? 朱元璋瞪大眼睛,一万个不服。 你可知道朕每天处理大小事务数百件,即便是离开京城,也没有半日懈怠。 你这小小的濠州县令,敢说朕干活慢? 瞎了你的狗眼…… 不过很快,朱元璋被秦枫后面的话,彻底震住了。 头顶大诰! 进京告状? 不需要经过当地县官,甚至连府衙都可以跳过去,以平头百姓之身,直接进京? 妙啊!! 朱元璋眼前仿佛打开一个全新的世界,甚至都出现了画面,那些蒙受冤屈,求告无门的穷苦百姓,头上高举着他亲自颁布的无上法典,进京城告御状。 那些横行乡里的豪强士绅,或许早就买通了当地的官员,这才能肆无忌惮,但若是这样的制度推行下去,他们还敢如此藐视国法吗! 有了告状之门的老百姓,对制定了这样国策的大明皇帝,又该是何等的感激涕零! 朕怎么就没想到呢!这个秦枫真的是国之大才! 这个法子,简直是说到了咱的心里去,若是真能全面施行,咱辛辛苦苦打下的大明江山,还怕不能千秋万载么? 千古一帝! 朕,当然要做那千古一帝!! 嗯……可是秦枫心声里说,还有细节有待完善。 具体是什么细节! 朱元璋太想追问个究竟了,只可惜无法跟秦枫对话,不由得心痒难搔,心心念念的都是怎么把这个秦枫给弄到京城,弄到身边,还不能引起他的怀疑,否则以后连心声都不敢吐露,简直是大明的损失啊! “来人!”秦枫神色凛然,举手一拍惊堂木,沉声道:“给本官把那个黄万财,带到县衙来!” 啊? 这一声断喝,县衙内外,瞬间一片死寂。 大老爷,您认真的? 看热闹的老百姓,都纷纷直了眼。 本来只是个没有悬念的案子,明摆着那个背靠知府的黄万财是惹不起的,而且这个王六六在急怒攻心之下,似乎已经发了癔症,那正好顺势下台阶,以他神志不清为由,把他轰了出去。 这借口顺理成章,简直是现成的,都不需要饱读诗书的县太爷,很多老百姓都会干。 保住乌纱帽要紧,至于治下有那么一两个老百姓出点状况,哪怕是家破人亡,又有什么关系呢。 但秦枫这么一句,猝不及防,让所有人都呆住了。 不会吧! 还真让那个黄老爷,亲自跑一趟? 跑一趟又怎么样!人家抬出知府的姐夫来,你还真敢在太岁头上动土不成? 嘁!虚张声势罢了! 无非是不舍得这些天积累的良好官声,总得做做样子,到头来也得是个查无实证,本来王六六家的惨事儿也都过去了好几天,现在他空口白牙这么说,谁敢给他作证? 他那个老婆早就入了土,更是死无对证了。 别说老百姓,就连三班衙役都愣住,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有胆子大的悄悄靠近秦枫,低声道:“真去找黄老爷?” “废话!”秦枫厉声喝道:“本官堂前,他一介白身,敢称老爷?现在黄万财是本案重大嫌疑人,速速将其捉拿归案!” 好!好啊! 朱元璋眼前一亮,这才是朕需要的大明官员啊! 秦枫! 你若是真敢秉公执法,朕必会许你一个锦绣前程! 放手去做! 朕,看着你呢! 第九章 装猥琐的秦枫,被心声曝光了 隔了很长时间,才从远处传来动静,吸引了县衙门口无数老百姓的注意。 “县太爷请我,这面子自然是要给的……” 一开口,就透着一股子浓浓的人渣味,朱元璋看到身边的许多人,纷纷皱起眉头,却反而不敢再出声议论,似乎在恐惧着什么。 如果说,县太爷是这濠州城的天,那么这位黄老爷,凭借知府姐夫的背景,无疑是站在天上的逍遥神仙。 抬眼望去,一个形容猥琐,獐头鼠目的家伙,穿着绸缎的衣服,却因为身形过于单薄而显得不大合身,在几个衙役的“押送”下,一摇三晃,慢悠悠地走向县衙门。 “黄……”那衙役咽了口唾沫,终究还是没敢直呼其名,为难地催促道:“黄老爷,快着点,县太爷在等着呢……” “知道知道!”黄万财嘿嘿笑道:“秦老弟是个体面人,这些日子把咱们濠州城打理得井井有条,大家伙儿都看在眼里呢!现在既然是他找我,我这不就放下所有的急事,赶紧过来了么。” “听说,是有刁民诬告我黄某人?我相信,秦老弟秉公执法,是一定会把案子断得明明白白,还我一个公道的!” 说着话,人已经到了县衙上,笑眯眯地看着堂上坐着的秦枫,点点头算是打过了招呼,嚣张的气势让气氛骤然紧张起来。 县衙门口成群的百姓,敢怒不敢言,攥着拳头望着黄万财的背影,偷眼看看县太爷秦枫,不知道他会如何判案。 马皇后担忧地看着身边的大明皇帝。 她知道,今天这个秦枫结局怎么样,还未可知,但这个所谓的黄老爷,已经是死到临头。 他的生命从刚才就开始了倒计时,而自己却浑然不觉。 “黄老爷?”令所有看热闹的老百姓心中一沉的是,秦枫看到这个跋扈嚣张的黄万财,不但没了刚才的疾言厉色,反而露出笑容,吩咐道:“来呀!给黄老爷赐座!怎么一点眼力见儿都没有!” 唉! 人群中发出沉重的叹息。 青天大老爷? 自古以来……哪有什么青天白日! 这个秦县令,或许有几分真才实学,但面对知府的权势,岂能不低头。 咱们这些贫苦老百姓,本来就不该存有什么指望的。 “哈哈哈!秦老弟客气了!”黄万财亦是一怔,随即放心地开怀大笑,大大咧咧地在椅子上坐了,俯瞰一脸悲愤的王六六,鼻孔中发出不屑的哼声,随即转向秦枫,拱手笑道:“这几天就听说,秦老弟断案如神,濠州百姓交口称赞,我早就琢磨着,跟我姐夫提一提,未来秦老弟的前途,那真是不可限量啊!” 嘶! 周围更是隐隐响起倒抽凉气的声音。 这厮倒也光棍,一开局就把背景给摆了出来,以势压人,那这案子,还用审么? 重八…… 马皇后不断看着朱元璋的脸色,觉得有些奇怪。 以她对朱元璋的了解,这个黄万财如此作死,不该活到现在,怎么陛下他还不发作,莫非是坐了天下之后,更多了些谋定后动的静气? 然而朱元璋只是皱着眉头,若有所思的样子。 “黄老爷有心了!”秦枫眼前一亮,似乎很是兴奋,目光漫不经心地掠过已经陷入深深绝望的王六六,忽然露出猥琐的神情,嘿嘿笑道:“这刁民诬告黄老爷,真是不知道我大明律法的厉害!只是秦某倒也好奇,就凭这么个只知道磕头的废物,能娶到什么人间绝色,竟然入了黄老爷的眼?” 哈哈哈哈! 黄万财得意之极,这个秦枫是个懂事的,明明白白地站在自己这一边。 那还有什么好担心的? 也是自己想多了,刚才还有点心虚,完全没必要嘛,一个县官而已,考评等级高低,全都掌握在知府大人手里,他跟我为难,莫不是不要前途了么。 “秦老弟有所不知。”黄万财骄傲地扫视着那些敢怒不敢言的泥腿子们,跟秦枫炫耀道:“这个王六六虽然的确是废物,但他家那位娘子,还真的是……嘿嘿嘿!只可惜不识抬举,自己死了,不然秦老弟也可以尝一尝,绝对是不一样的滋味!” “自己死了?”秦枫的表情很逼真,又是疑惑又是遗憾,猥琐得让黄万财都自愧不如,追问道:“莫不是发了急病,那真太可惜了,不然说不定,秦某跟黄老爷,还有连襟的情义呢,哈哈哈!” “嘁,年纪轻轻,哪有什么病。”黄万财如逢知音,得意忘形地摇头道:“倒是脑子有病,非要守着那个废物,不识老爷我的抬举,我就让人按着腿,可谁知她死命挣,我想让她老实点,不然也弄不进去,就抄起……” 呃! 忽然意识到,说多了,黄万财心中一凛,暗想着自己虽然不怕,但也没必要说得这么清楚。 连忙闭了嘴,讪讪一笑,转口道:“我只是去王六六家讨债,那婆娘给我哭穷,撒泼起来,自己一头撞在床沿上,可不关我的事。” 呼! 朱元璋忽然感觉到,握着自己的那只温柔的手,忽然间攥紧,掌心滑腻全是汗水。 偏头一看,一贯沉静和善的皇后娘娘,已是双目喷火,被深深激怒了。 我大明天下初定,在天子的老家濠州,却有这种欺男霸女的勾当。 嚣张之极! 恶劣之极! 重八,难道你还不打算动手么? 呃…… 朱重八读懂了皇后的心思,但却泛起古怪的表情。 只因为……秦枫现在表现出的猥琐,跟他源源不断传到朱重八耳朵里的“心声”,竟然是截然不同! 【草!这畜生怕是真有点势力。】 【衙役都不太敢上前,等会儿要是抗命,场面不太好看。】 【再说了,王六六已经疯疯癫癫,看样子是拿不出什么证据,再加上这个年代要啥没啥,调查起来格外费事。】 【不如,我先骗个供……】 【哈哈!这畜生还真猛啊,什么话都敢往外掏?】 【哦哦,反应过来了,还想着改口。】 【晚了!已经足够了!】 【死吧,黄老爷。】 第十章 我编个大明律,不过分吧 “来人!” 猛听得秦枫手中惊堂木重重一拍,厉喝道:“把这个黄万财给我拿下!” 啊?! 猝不及防,所有人都愣住了,唯有朱元璋有所准备,反而在一众瞠目结舌的百姓中间,显得格格不入。 陛下果然是九五至尊,这都能保持镇定! 马皇后被这突如其来的转折惊到了,险些也绷不住情绪,却见朱元璋镇定如恒,不由得由衷佩服。 衙役傻了眼,纷纷望向秦枫,心想这个县太爷也太分裂了吧,刚才还聊好好的,怎么忽然翻脸。 “嗯?” 黄万财心中咯噔一下,脸色沉了下来,皱眉道:“秦老弟,这是什么意思?你要为这刁民出头?我刚才说了,只是上门讨债,那婆娘自己撞死,就算到了知府衙门,我也是这么说!” “依,大明律!”秦枫站起身来,神色肃穆,向京城的方向遥遥拱手,沉声道:“误伤人命,依律当打二十大板!” 草,吓死我了! 黄万财听说只是打板子,松了口气,暗道这个秦枫到底还是不舍得狗屁官声,却也不敢得罪我姐夫,用了这个折中的法子,真他妈脱裤子放屁,我定要去姐夫那里好好告你一状,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大明律? 朱元璋一呆,心想不是还没发到州县么,难道发了么,为什么朕不知道。 随后。 心声传来。 【嗯,我编个大明律,不过分吧,二十大板,应该够了的。】 编、编的…… 朱元璋神色精彩,哭笑不得。 这是欺君之罪啊!小小的一个县令,胆子太大了! 这次,衙役们愣神片刻后,动了起来。 只是打板子而已,他们觉得已经心领神会。 打板子这个东西,可轻可重,县太爷明显是要做做样子,那么咱们好好配合就是。 三下五除二,椅子上的黄万财就被掀翻,按在地上,屁股向上。 唉! 可是这样的处置,显然还是无法让老百姓满意。 就这? 做做样子罢了!糊弄谁呢?真当我们濠州城的老百姓,都是傻子不成! 这个县太爷啊,也就这样了。 两边都不想得罪,真是可笑…… 马皇后亦是蹙起秀眉,暗想着如此判案,看上去只是高高举起而轻轻放下,要如此决断了一桩逼奸不成的人命官司,将其定性为“误伤人命”,正是许多贪污的官员惯用的手段。 重八在这里,眼睛可不揉沙子! 但奇怪的是,身边的皇帝陛下,依然没有什么动静,反而直勾勾地盯着秦枫,眼中欣赏的神色,越来越重。 马皇后糊涂了。 果然是天威难测,现在的重八,连我都看不懂一点了么。 朱元璋的欣赏,当然是来自秦枫的心声。 此时此地,唯有朱元璋一个人,听到了秦枫的心里话,知道他已经做出了怎样的决断。 【妈了个蛋的!老子不过了!】 【大不了就是回老家呗,钱没攒够,但这几天下来,也有个小几十万入账,就当是做了场梦!】 【不弄死这个姓黄的畜生,老子两世为人,念头都没法通达!】 【县官,好像没有处斩的权利,要是拖得久了,那个什么知府插手进来,事情就不好办了。】 【莫不如,就把这畜生当堂打死!】 【早听说大明廷杖,驰名古今,讲究什么“用心打”,“着实打”,高明的手法能做到一棒子下去皮开肉绽但不伤內腑,或是表面毫无异状却筋断骨折!】 【咱也就是听说,咱也没学过,但咱今天给你们表演一个“照死打”!濠州百姓们,记得给我点赞哦!】 【走了!回老家了!这垃圾大明,懒得待下去了……】 除了朱元璋之外,所有人忽然呆住。 因为他们看到,刚刚下令打板子的县太爷,竟然走下堂来,亲手接过了衙役手中的板子。 这,这什么意思? 县太爷亲自打板子?没这个规矩啊! 读书人,怎么能干这种粗活,再说了这县太爷年纪轻轻文质彬彬,看上去手上也没有缚鸡的力气,莫非是怕打重了伤到黄老爷,才亲自动手? 众人都是大惑不解。 秦枫却双手握住沉重的大板,吩咐道:“给我按住了,不要让老爷我打歪,否则拿你们是问!” 这自然没有问题,三班衙役孔武有力,别说按一个黄万财,按十个都能稳稳当当。 啪!! 一板响亮,震彻县衙。 朱元璋却是叹了口气,心中反复萦绕着一个问题。 朕辛苦打下的大明江山,就这么不值得你留恋? 一言不合总要回老家,听得多了,虽然不解其意,朱元璋也渐渐有些领悟,这所谓的回老家,其实是指的去死吧? 好一个秦枫! 好一个濠州县令! 朱元璋的眼眸中闪耀出激赏的神色。 他读书不多,但早年冲锋陷阵的时候,曾经特别欣赏《韩非子》里的一句话。 “三军既成阵,使士视死如归,臣不如公子成父……” 视死如归! 战场上,这是勇气的最高境界。 然而现在朱元璋已是大明皇帝,却在这老家濠州城,再次看到了视死如归的勇气,从这位濠州县令身上。 我大明,就需要这样的官员! 你不惜一死,也要为老百姓出头。 那么朕,一定会让你活着! “啊!” “真打啊!” “这……县太爷怕是吃奶的劲儿都使出来了!” “真解恨!但……能行么?这样怕是要被黄万财记恨,以后知府怪罪下来,怎么办?” “嗯,我觉得还是装样子的吧,为了掩人耳目,总也不能做得太离谱,看着吧,后面的应该就轻了……” 只有朱元璋能听到心声,其他人看得迷迷糊糊,说什么的都有。 但所有的议论声,都被响亮的啪啪声,伴随着黄万财凄厉的惨叫,给完全盖住。 板板到肉,秦枫丝毫没有留手,打得黄万财哭爹喊娘,一开始还厉喝着威胁恐吓,到后来已经是奄奄一息,连叫唤的力气都没有了。 还差最后一下! 秦枫活动了一下手脚,热身完成。 他将扁平的大板,悄悄转了个角度。 随后,高高举起,瞄准了黄万财后脑最柔软的部位,大板在空中带起猛恶的风声,如力劈华山一般,用尽全身力气,猛地砸了下去! 呜!!! 第十一章 濠州知县秦枫,接旨! 一击毙命。 脑浆迸裂。 全场寂静。 仿佛连时间都凝固,所有人都呈现出某种石化的状态,连眼珠都不会转动了,呆呆地看着眼前不可置信的一幕。 黄万财气息全无,被活活打死在县衙堂前的青石板上。 本应是文弱书生的县太爷,手持杀人的木板,杀气腾腾,木板上红的白的一片狼藉,红的事鲜血,白的是脑浆,令人从内心升起一股恐惧的寒气。 真、真的给打死了?! 过了好半晌,看热闹的百姓还是没法回过神来,几乎怀疑自己是出现了幻觉,这天底下哪有为了老百姓,把自己的命都给赌上的县官? 要知道,现在可不是把黄万财下狱这么简单! 就算黄万财的案子给办成铁案,就算没有那个知府大人从中作梗,但作为县官的秦枫,也没有私自行刑,打死人犯的权力。 正所谓“秋后问斩”,处斩的权力,那是皇帝才有的! 现在这样,众目睽睽之下,在公堂上打杀人犯? 自古以来,杀人偿命啊! 他真的……我哭死! 渐渐地,无数人的眼圈都红了,他们咬着牙,攥着拳,不知道说什么,却胜过了千言万语。 “青天大老爷啊!!!”一声嚎哭,打破寂静。 疯疯癫癫的王六六,猛地扑倒在地,给秦枫磕头,却不知怎地又发了疯病,扑向黄万财的尸体,恶狠狠地露出牙齿,咬向尸体的咽喉,转瞬间就是一片血肉模糊…… 唉,这人终究还是疯了。 秦枫摇头叹息,吩咐衙役把王六六拉开,将手里的板子随意一丢,拍了拍手,淡然道:“对不起,一时手滑,打歪了。” 呃! 濠州老百姓迷糊了一下。 手滑? 秦大人啊,您刚才打的可准可准了,怀疑专门练过,绝对没滑。 【哎,估摸着是蒙混不过去。】 【随便吧,大不了回老家!】 【总之我是痛快了,打得真过瘾,再来一次,我照样这么干!】 秦枫在心里嘀咕了几句,宣布退堂,至于这里的尸体之类的,自有衙役们负责收拾,然后以“不慎误伤”为由,记录报告,至于这黄万财的姐夫知府信不信,我反正信了! 秦枫的身影消失在县衙,然而门口簇拥的百姓却久久没有散去。 这次亲眼目睹横行乡里的黄万财被当场打死,给所有人带来的心理冲击和震撼,是极其巨大的。 “没想到,真的没想到。” “我先前还怀疑秦县令,我有罪啊!” “咱们濠州城,出了真正的青天大老爷,咱们有福气了!” “唉,可惜了,只怕那个知府,不会放过秦大人,他这是用自己的命,来给王六六,给我们这些穷老百姓,讨一个公道!” “那也未必!现在可是变了天下,是大明朝了!那知府又怎么样?就真能一手遮天了?可别忘了,当今的皇帝陛下,就是咱们濠州人呢!” “啊?有这事儿?” “咳!你这都不知道呢?错不了!” “皇帝离咱们太远了,咱也没福气见到,但能有秦大人这样的好官,那就一定是个好皇帝!” “没听秦大人刚才说吗,打二十大板,是依的大明律!这大明律,总是皇帝弄出来的吧?大明律好啊!为咱老百姓说话,就是好律法,就是好皇帝!” “大明朝真好,以后的日子有指望了!只希望多一点像秦大人这样的好官!” 这些话,都传到朱元璋耳朵里。 朱元璋,甚爽。 这可是老百姓的呼声,说的都是对大明朝的赞誉和期待。 简直比坐在金銮殿上,听文武百官山呼万岁还过瘾! 要知道,咱曾经也是老百姓啊! 要是像黄万财这样的恶地主继续横行,说不定就有哪个被逼上绝路的王六六,成为下一个朱重八。 但是吧……唯一尴尬的是,那条被老百姓认可的大明律,并不是他朱元璋弄出来的,而是秦枫当场编出来的。 改! 回去就改! 朱元璋踏上了返京的路途。 但就像是上了瘾一样,一天半日听不到秦枫的心声,就跟少点什么似的,抓心挠肝。 很快,奉命行事的精锐侍卫毛骧,快马追上皇帝的车驾,带来了一个消息。 那个临濠府的知府大人,果然是个贪官,各种贪赃枉法的事迹虽然不能说罄竹难书,却也一点都不难查。 奉旨,就地斩杀,然后来跟朱元璋复命。 朱元璋只是随意点了点头,这件事他早就安排好了,也并没有什么意外,死个临濠知府,无关紧要而已,借着这个由头,把秦枫调到身边,才是整个大明朝的大事! “妹子,你看看这个。”简单勉励毛骧几句,朱元璋继续奋笔疾书,然后把这些天努力的成果,先交给身边的马皇后。 马皇后把墨迹未干的白纸端起来,凝神细看。 皇帝的书法,法度或不精严,却自有一股睥睨天下的霸气,从字里行间直透上来,仿佛要冲向云霄。 “今后所在有司官吏,若将刑名以是为非、以非为是,被冤枉者告及四邻,旁入公门,将刑房该吏拿赴京来;若赋役不均,差贫卖富,将户房该吏拿来;若保举人材扰害于民,将吏房该吏拿来;若勾补逃军力士,卖放正身,拿解同姓名者,邻里众证明白,助被害之家将兵房该吏拿来;若造作科敛,若起解轮班人匠卖放,将工房该吏拿来……其正官、首领官及一切人等敢有阻挡者,其家族诛。” 啊,这? 马皇后看懂了。 意思是说,老百姓但凡有了冤屈,可以直接进京城,告御状,沿途大小官吏,胆敢阻挡者,全家格杀! 这是一道杀气腾腾的旨意! 马皇后立刻想到,这当然是陛下见到王六六的那个案子,才迸发出的想法。 可是这样激烈……是否有失妥当? 小心委婉地把想法一说,朱元璋却是叹了口气。 是啊。 这头顶大诰,进京告状的法子,看上去的确振奋人心,但实际执行起来,许多细节都难以索解。 秦枫啊,秦枫! 你怎么就不能把心里话说说清楚呢? 这时候,被朱元璋日日念叨的秦枫,又打了个喷嚏,皱起眉头。 算算日子,好像该差不多了。 那知府的报复,也该到了吧? 管他呢,又白赚了这么多天,要感谢这个时代的通讯极度不发达,否则怕是上午出事,下午督察组就到了濠州城。 大不了就是一死! 忽然,门外传来马蹄声,伴随着高声呼喝。 “濠州知县秦枫,接旨!” 第十二章 藩王分封制度,老朱很满意 直到踏上去京城的路,秦枫脑子里还是迷迷糊糊的。 圣旨? 好家伙! 我穿越个县令,居然还有资格接到这东西,这要是回了老家,还不得吹一辈子? 洪武二年。 所以这是老朱的圣旨啊! 牛逼了! 稍稍跟那位似乎很和气的钦差大人一打听,秦枫才知道,是临濠知府贪赃枉法,被正要整顿吏治的老朱抓了现行,全家抄斩,然后无意间看到自己打死黄万财的案子,一番调查之后,入了皇帝的法眼,便把他调去了应天府附近的一个小县城。 虽然去那个淳化县,也还是七品知县,但那里距离应天府只有数里之遥,算是靠近大明中枢,要做出什么成绩的话,升迁自然也更快些。 莽了一波,竟然还要升官了。 可这大明的交通,实在太糟糕!! 从濠州到淳化,大概也就200公里的样子,走高铁一个多小时就到了! 然而在这个时代,秦枫即便是搭上了好心的钦差大人提供的马车,也足足颠簸了好几天,浑身骨头都快散了架,这才终于到了这个要调任的小县城。 行吧,不管怎么说,也是个喜事儿。 多混一天,就能多赚一天的钱。 …… 皇帝返京,百官震慑。 首先处理的,是有关鄂国公常遇春暴毙之后的一些后事。 在朱元璋的亲自主持下,常遇春的儿子常茂受封郑国公,同时也指婚嫡长子朱标,和常遇春家的长女订婚,成亲当然还要另择吉日。 圣旨一到,常家自然是感恩戴德,高呼皇恩浩荡,感激得几乎要泪流满面。 与此同时,徐达、李善长、刘伯温等人,也仿佛看到了一个积极的信号——咱们这位皇帝陛下,是很念旧情的,所以同样位列开国功臣的他们,未来也能有个很好的结局。 紧接着,大事来了! 朱元璋在深宫之中,召见开国元勋之一的刘伯温,开门见山地直接问道:“奏折何意?” 刘伯温心中一凛,知道陛下指的是立国本的大事。 所幸他早有准备,闻言立刻躬身奏道:“大明初定,宜早立国本,必能令江山永固,千秋万载!” 哼! 朱元璋知道他这话,不尽不实。 说的虽然冠冕堂皇,但要不是听到了什么不谐的风声,怎么会有那么突兀的一道奏折? 但看样子,也问不出来什么了。 唉,要是能听到这厮的心声就好了,听听他到底是受了什么影响,才催促咱早立太子。 刘伯温早年就追随朱元璋,一路南征北战,忠心耿耿。 对他的忠诚,朱元璋并不怀疑,但也不喜他的吞吞吐吐。 事实上,这件事早在朱元璋的筹划当中,既然有人提了出来,便索性提上日程。 很快,在各位朝廷重臣的一同参议下,大明太子,正式确立! 皇长子朱标,当仁不让,成为这个新建王朝未来的继任者。 不论是身份地位,还是能力品行,朱标都堪为诸位皇子的表率和榜样,因此这个决定没有任何反对意见,可谓是众望所归。 与此同时,朱元璋索性也将早就筹谋好的藩王分封制度,一同抛了出来。 大明朝取代的,是元蒙政权,而蒙古骑兵虽然被打得退守漠北,却并没有完全消亡,日后势必对边境时时骚扰,是明朝的一大祸患。 为此,朱元璋凭借不世出的军事天才,又总结了历朝历代的兴亡教训,尤其是深入研究了历史上西晋、两宋等灭亡在少数民族之手的王朝,最终效仿了周天子的分封制度,提出独创性的“诸王靖边”策略。 皇次子朱樉,封秦王,就藩西安。 皇三子朱棡,封晋王,就藩太原。 皇四子朱棣,封燕王,就藩北平。 皇七子朱榑,封齐王,就藩青州。 皇十三子朱桂,封代王,就藩大同…… 这一口气,封了十三个藩王,连同册封太子的大事一起,颁布圣旨。 朕,哪怕辛苦一点,但子孙后代都可以安安稳稳的了。 朱元璋为这件事忙了数个日夜,终于尘埃落定,亦是长松了一口气,满意地看着亲笔写下的圣旨。 不知怎地,这个时候他忽然想到了那个濠州城里被逼疯的王六六。 老百姓说,王六六的父亲王老爷子,是个有名的善人,可惜好人不长命,留下的六个孩子更是在战乱中死得就剩下王六六一个。 再后来,王六六没来得及生下孩子,就遇到了那桩惨案。 老王家,算是彻底绝了后。 曾经的老朱家,也险些落到同样的境地。 可是现在,朱元璋破碗开局,南征北战,终于打下一个大大的疆土,将中华重归一统,不但让汉民族扬眉吐气,更是有足够的资本,去荫及子孙。 朕的孩子们,即便不能都当皇帝,也应当享受荣华富贵,世代传承! 为此,朱元璋不惜一鼓作气,又耗费了很大心血,制订了非常详细的藩王世袭制度,确保以后所有的子子孙孙,都能在各自的封地,做个逍遥王爷。 这位大明皇帝,终于放心了。 连日来的劳累,让朱元璋差点都忘了秦枫其人。 一旦松弛下来,曾经那种心痒难搔的感觉,又凭空袭来,朱元璋很想听一听,这个思维非常奇特的秦枫,在得知确立太子和分封藩王的旨意之后,会有什么样的想法。 嗯……应该也会认同咱,理解咱为了子孙后代费力筹谋的一片苦心吧? 看看去! 嗯不对,好像不能直接去。 朱元璋转念一想,这副面貌已经出现在濠州城的县衙外面,不知道被没被秦枫注意到。 若是被他察觉,只怕有些不妥。 略一思忖,朱元璋再次召见刘伯温,向他问计。 三言两语,说得虽然语焉不详,但刘伯温理解了皇帝的意图,不由得心中大奇。 如今天下已经平定,北元虽然还有残存力量,却也只是癣疥之疾。 竟然还有神秘的存在,让堂堂皇帝陛下,都如此忌惮,还要偷偷摸摸去见? 不过,刘伯温毕竟是一代奇才,很快就帮朱元璋出了主意,令这位大明皇帝“龙颜大悦”,开始了一系列的准备。 第十三章 秦枫!你把话说清楚! 且说秦枫这边。 就职淳化县之后,开始有些生疏,但毕竟已经有了濠州县令的经验,很快就熟悉了新的工作环境,跟县衙里的衙役、吏员、文书等人,全都打成一片。 凭借领先数百年的思维优势,秦枫即使到了天子脚下,也很快得到了当地老百姓的认同,官声斐然,日子过得虽然清苦,却也挺有滋味。 这一日,秦枫走在返回县衙的路上。 “秦大人!”一声呼唤,让秦枫停住脚步。 扭头一看,并不认识,那人却热情地上前来,拱手道:“草民毛骧!拜见知县大人!” 毛骧? 秦枫微微一愣。 记得好像大明第一任锦衣卫的指挥使,就叫毛骧。 但肯定不是同一个人,那个毛骧怎么会出现在小小的淳化县里。 重名么,莫非在这淳化县,毛是个大姓? “有事?”稍稍打量一下来人,秦枫皱眉问道。 “草民的一块田地,本来被人占了去,但自从秦大人到任之后,处理了许多类似的案子,那个占我田地的家伙觉得心虚,不敢上堂,自己跑了!因此,草民想要好好感谢县太爷,不知是否有荣幸,请秦大人到家中吃顿便饭?” 毛骧自然是人情练达,此番奉旨前来,更准备得十分妥当,三言两语就说得秦枫心里舒服,便答应了去毛家一行。 “毛家”离县衙倒也很近,家中贤惠的妻子,胆怯的儿女,一应俱全,还有个早年瞎了眼的老爹,竟也一同出来拜见县太爷,搞得秦枫有点不好意思。 这是刘伯温的主意。 刘伯温的原话是:陛下真龙天子,不论如何掩饰,若正面相对,恐被看出端倪,若要隐藏身份,微臣斗胆,请陛下扮作目盲之人,或可瞒过对方。 一堆人算计秦枫一个,其中还包含着大明开国最著名的智囊,秦枫果然没能察觉。 摆开宴席,很快就是宾主尽欢的气氛。 作为此间“主人”的毛骧,似乎很随意地端起酒杯,再敬秦枫,笑道:“秦大人到我们淳化县,真乃淳化县之福!咱们寻常百姓,可不管上面什么立太子,封王爷这些事情,只要有个体恤百姓的县太爷,那日子就有了盼头……” “哈哈,谬赞了!”秦枫轻飘飘地受了这记马屁,然后放下酒杯,对着应天府的方向遥遥拱手,正色道:“当今圣上英明神武,高瞻远瞩,做的都是千秋万代的大事,本官只是个小小的县令,做好本分,也就是了。” 这句话,可谓是四平八稳。 众人明明看着这秦枫已经有了六七分酒意,可是居然提起皇帝的时候,依然礼数周全,想必陛下见到,也会很满意吧。 他们都受过特别的训练,不论什么情况,都不能露出异常,所以也不敢去看那个低着头的瞎眼老爹。 瞎眼老爹,正是朱元璋本人! 此刻,朱元璋自动忽略了那些没啥屁用的官话,仔细倾听秦枫的心声,竟有些紧张。 朕确立的太子,朕分封的藩王,能得到这个秦枫的认可么? 果然! 久违了的心声,就在秦枫说完那句稳当话的同时,在朱元璋耳畔响起。 【唔,已经立太子,封藩王了?】 【老朱是个劳模,做事儿倒是挺麻利的。】 【这太子么,倒是没啥说的,包括朱棣在内,没人敢不服气。】 【分封藩王……唉!大明的最大祸患,从这一刻,就开始了啊!】 摇摇头,秦枫也没继续多想,把注意力回到酒桌上,目光落在毛骧的小儿子身上,微笑问道:“几岁啦?可曾入学堂读书?” 呼! 朱元璋差点绷不住! 祸、祸患?? 怎么回事! 朕分封藩王,为我大明戍边,正是为了万世不拔的伟大基业,怎么成了祸患! 你把话说清楚啊! 读个屁的书!! 一瞬间,朱元璋差点伸手掐死那个毛骧的亲儿子。 为了怕演技穿帮,这个孩子没有用别的演员,实实在在是毛骧亲生,没人知道他小小年纪,已经走过一道鬼门关。 瞅着秦枫没注意,“瞎眼老爹”霍然抬头,给毛骧使了个很明确的眼色! 毛骧愣住。 似乎,皇帝陛下很着急,而且……对这个秦枫刚才的回答,不满意? 可是……他也没说什么啊,说当今圣上英明神武,高瞻远瞩,这都是好话啊,怎么出岔子了。 果真是天威难测! 但他可不敢抗旨,一看皇帝陛下露出的隐晦手势,知道自己接下来的引导方向,连忙先是东拉西扯说了点没用的,便再次“无意间”绕回了正题。 “我这两个孩子,顽劣不堪,看样子是没什么出息的了。不过我听教书的先生说,当今陛下的几个儿子,都是才华横溢,英武不凡,现在有了圣上亲自制定的分封制度,藩王守国门,咱们大明朝啊,那真是稳稳当当。” 啊,对对对! 秦枫微微一愣,连忙附和道:“圣上睿智,自然是大明之福,百姓之福!” 来了! 瞎眼老爹的身形微微震颤,可见内心紧张到了极点。 好端端的藩王分封制,效法古之周天子,怎么就成了祸患,秦枫你把话说清楚! 【睿智,睿智,睿了个智的!】 【老朱啊,你最大的问题,就是想要解决所有的问题!】 【俗话说,儿孙自有儿孙福,你做好当代的事情,就已经很好了,管那么远做什么?】 【好死不死的,还搞出个皇明祖训,这下完了,后面那些败家孙子们,拿着祖训跟朝廷要钱,给是不给?】 【你以为自己是对子孙好?】 【唉……被煮成肉汤的福王朱常洵,应该不会感谢他祖宗。】 【还有那些穷困潦倒的,那些活活饿死的,那些被起义军打死的……惨那!】 这! 哪有此事!!! 朱元璋心态彻底崩了,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这个秦枫,胆敢如此编排我皇家子孙,其心可诛,这是欺君之罪啊!! 怎么可能! 朕明明都把一切安排得那么妥当,所有的藩王,都世袭罔替,怎么可能被穷死饿死,甚至还要被煮成肉汤?? 天呐! 那岂不是比当年饿死在家中的父亲,母亲,还要悲惨恐怖吗? 朕戎马一生,打下了大大的疆土,难道要让子孙后代,过得还不如自己当年? 危言耸听! 这绝对是危言耸听!! 第十四章 棋盘摆米,户部尚书心态崩了 在左右搀扶下,朱元璋气息紊乱,回到皇宫。 他才四十岁啊,原本是身体倍儿棒,吃嘛嘛香的。 这次居然要人扶着走回来,实在是被气得快要当场崩溃,怕露出马脚,这才暗示毛骧匆匆结束家宴,等秦枫告辞,他才迫不及待地返回宫中。 不可能! 绝对不可能! 这次,秦枫的心声,朱元璋无论如何也不能相信。 但是郁闷就郁闷在,这还不能直接问得太深,否则怕被察觉,以后就不好接触了。 这个秦枫,谨慎得很! 表面上跟毛骧说的,全都是四平八稳、冠冕堂皇的话,就算逐字逐句记录下来,也没有半点错漏,甚至比他之前在濠州城的时候更小心了些。 大约,是他也知道现在靠近京城的缘故。 可是秦枫心声里传来的内容,可没有半点收敛,反而是大放厥词,一句话传出去都够灭九族的那种。 哼! 朱元璋坐在宝座上,好一阵子才缓过气儿来,暗想着,那么多朝廷重臣,那么多饱学之士,都没说朕的分封有什么问题,你秦枫凭的什么? 竟然还言之凿凿,说朕的某个子孙,会被煮成肉汤? 胆敢如此欺君!! 原本,朱元璋定下国本,更进一步确立了藩王分封的详细制度后,十分满意,是打算去秦枫那里,听一听心声夸奖的。 这么完善的制度,朕以九五至尊,还这么慈爱子孙,难道不该夸奖? 可是,迎头就是一棒子! 这一棒子给朱元璋打懵了,好几天都回不过神来,可谓是茶不思饭不想,只想溜出宫去,好好再跟那个秦枫问个清楚明白。 而且,毛骧的人设,不过是个略有田产的小民,成天关心朝廷大事也不像话,保不齐会被秦枫认为是反贼,那就更不敢说话了。 只能是潜移默化,慢慢靠近,先让毛骧跟这位县太爷交上朋友,然后再找机会试探关键词…… 足足用了三次出宫的机会,朱元璋才得到新的提示! 不容易啊! 要知道,老朱同志反复频繁出宫,别人或许能瞒住,可瞒不住同床共枕的马皇后。 马皇后蒙在鼓里,甚至一度认为陛下在宫外有了新人,她以母仪天下的气度,鼓励皇帝把她娶进宫里,封个嫔妃便是。 但不知道为何,陛下的神色居然有点狼狈。 这事儿,没多大呀。 马皇后很困惑。 这一日,朱元璋再次返回皇宫,如获至宝! 秦枫的心声中,终于透露出非常重要的一句提示。 【哎,说起来,老朱要是懂得棋盘摆米的道理,或许就干不出那个蠢事儿了。】 【第一格,摆一粒。第二格,摆两粒。第三格,摆四粒……嗯,吓不死你算我输!】 这有什么好摆的? 朱元璋依然还是一脸懵,寻思着就算把棋盘摆满,不就一两升白米的事儿,能吓死谁了? 这个秦枫,是不是有点瞧不起咱。 昔年,陈友谅的七十万大军,都没吓到咱! “来人那!” 朱元璋回到深宫,直接吩咐道:“取棋盘来!嗯,再拿一碗小米过来!” “是!” 伺候的太监当然不敢怠慢,难得这位勤劳的皇帝有了下棋的兴致,他已经做好了努力拼杀然后棋差一着的准备,这要是演的像了,说不定能一步登天。 可奇怪的是,陛下要来棋盘,却把棋子随便扔在一边,神色郑重,往棋盘的格子里,放了一粒小米。 ? 太监没看懂。 其实朱元璋也不懂,但好不容易得来的唯一线索,不能马虎,便规规矩矩地按照秦枫心声所说,第二个格子放了两粒,第三个格子放了四粒。 八、十六、三十二、六十四、一百二十八、二百五十六、五百一十二、一千零二十四…… 太监很快找到了自己存在的价值。 数米! 开玩笑,难道让皇帝陛下亲自数吗? 不过后来棋盘倒是很快摆不开了,两个小太监满头大汗,先小心翼翼地把小米的数量数清楚,然后规规矩矩地摆在地上画的大尺寸“棋盘”上。 可不敢数错了啊! 这玩意数错了容易让脖子上脑袋的数量也出错,从1变到0。 朱元璋的脸色,终于渐渐变了。 因为到后来,米的数量,远远超出了他的想象。 八千一百九十二、一万六千三百八十四、三万两千七百六十八!! 满满的一袋米,已经隐隐用去了一半。 那么接下来,其实不用数太清楚了,下面那个格子,直接就是整袋的小米。 再后来呢? 两袋、四袋、八袋…… 朱元璋麻了。 他看着一共才摆了区区十六格的棋盘,陷入了沉思。 秦枫! 果然是神仙化身!! 他怎么能把藩王分封的未来,想得如此透彻,甚至还想出了摆米这个例子来? 唔…… 假设朕的每个儿子,都生两个儿子…… 这好像不太可能。 朕生了二十六个,老大朱标目前生了两个,以后必定更多。 老二、老三、老四…… 朱元璋忽然烦躁起来! 他当然清楚地记得,自己给藩王定下的,足够让子孙后代吃穿不尽的俸禄标准,是每人每年五万石。 当时,他还觉得少呢! 才区区五万…… 唉,朕毕竟不只是他们的父亲了,还有千千万万大明子民,那就委屈我的孩子们,就五万石吧。 这就是当时朱元璋写圣旨的时候,内心的想法。 然而现在…… 假设这一粒小米,就代表五万石的粮食…… “来人!”朱元璋呼吸变得急促,厉声叫道:“把户部尚书杨思义,给咱找过来!要快!越快越好!” 这时候,已经是深夜。 当急促的敲门声响彻杨府,甲胄鲜亮的兵士森严传旨的时候,杨思义差点尿了裤子,全家老小哭成一团。 怎么、怎么就犯了大罪啊! 啊? 不是抄家? 皇上召见?? 险些心梗的杨尚书,在严厉的圣旨下,连官服都来不及穿,一身亵衣,被两个孔武有力的皇家侍卫直接拎到了皇帝面前。 “咱们大明!每年有多少粮食?” 朱元璋不计较那些礼仪的屁事,劈头就问! 呼! 杨思义费力喘息着,幸好只是劈头就问,我还以为是要劈头呢…… “启禀陛下。”好在这位首任大明户部主官,业务水平还是到位的,略一思忖,立刻回答道:“我大明去岁,收成粮食,共计八百九十万石……” “过来!”朱元璋懒得算,直接一指白发苍苍的杨老尚书,命令道:“摆米!” ?? 杨思义神色古怪,心态崩了。 第十五章 大明最大的祸患,如何解决? 这是哪个缺了德的! 他可缺了大德啊! 可怜的老尚书大人,一边摆米一边悲愤地想着:谁给陛下进的谗言,让圣上竟然沉迷这种棋盘游戏? 之前那个勤奋的皇帝陛下,哪儿去了啊! 唔……一粒米,代表五万石? 这是要做什么,看不懂一点! 虽然吐着槽,但归根到底也不是杀头的大事,杨老尚书虽然岁数大,脑筋还是灵光的,很快就按照皇帝的吩咐,把米摆得比两个太监妥当得多。 可是…… 朱元璋的脸色,却越来越难看! 假设一粒米,代表五万石粮食。 那么……都不用说什么千秋万代! 仅仅八九代之后……光是这份恐怖的消耗,就足以吃掉大明去岁全部的八百九十万石粮食! 这还是仅仅计算每一代的皇室成员,都严格只生两个孩子来计算的! 实际上,两个怎么可能? 所以哪怕随着我大明朝的发展,这八百九十万石的粮食收成,再翻一个番,翻两个番,都是远远不够用的! 【大明的最大祸患,从这一刻,就开始了啊……】 在这深宫之中,朱元璋耳畔忽然想起了秦枫的话,如洪钟大吕一般在脑海中反复回荡,宛若天神隐在云端的预言谶语,令他浑身微微颤抖,仿佛被死死扼住了命运的咽喉! …… “阿……秋!”秦枫打了个大大的喷嚏,伸手胡噜了一下鼻子。 这谁念叨我?好像还不止一个。 不知不觉,秦枫到任这淳化县,也已经有了近一个月的时间。 奇怪了! 啥事没有? 秦枫就有点意外。 根据打听到的消息,他之所以从濠州城调到这个应天府所属的淳化县,是因为临濠府的知府大人,贪赃枉法,被老朱抓了个现形,然后无意间看到自己那个“手滑打死黄万财”的案子。 接着,一道圣旨,自己就到了这里。 但是这并不科学啊! 区区七品县令,什么档次,够得上朱元璋亲自发圣旨? 一路上秦枫思前想后,唯一的可能,就是自己在办案过程中,因为打死的是鱼肉百姓的大地主,刚好朱元璋曾经就是被地主迫害最惨的那一个,起了共鸣的心思,这才让自己不但脱罪,隐隐还算是升了半格。 可是然后呢? 照道理不应该到此为止啊。 嗯!不能大意! 毕竟朱元璋可是华夏上下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最强大的几位帝王之一,自己被他盯上了,保不齐这时候就有锦衣卫在暗处观察着一举一动…… 咳! 这才洪武二年,锦衣卫好像都还没组建呢。 小心一点,总无大错! 尤其是朱元璋最在意的,就是官员贪腐问题,自己要在这个世界活得久些,多攒点钱,那就绝对不能碰腐败,那玩意是红线,一碰就死,六十两银子剥皮植草了解一下! 所以,这时候,秦枫正在种地。 还好前世也是农村考出来的孩子,对着一套流程虽然不算精通,也并不生疏。 只是穿越到了七百年前的大明,一应农具简陋到令人发指,秦枫也只能慢慢熟悉,慢慢操作,好在他本来是个读书人的身份,旁人见到他的生疏,不但不会笑话,反而高看一眼,觉得这位新来的县太爷,接地气,多半是个好官。 既来之,则安之…… 现在距离秦枫穿越而来,已经过了一个多月。 一方面,他渐渐适应这里。 另一方面,秦枫的想法,也从一言不合就死回老家,到小心谨慎,尝试融入这里,融入七百年前的大明洪武年。 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 人活一世,草木一秋。 所以我为什么要急着回去呢? 大明啊! 那个令无数人扼腕叹息,提出无穷可能性的朝代。 甚至言之凿凿若是自己换成某某皇帝、某某大臣,就能逆天改命,打造一个不一样的汉家王朝。 虽然现在我只是个小小县令,但亦是大有可为! 说不定十几年,或是几十年之后,自己真的回到现代,不但能做个富家翁,甚至还能翻开历史书,从里面找到这样的记载: ——明,淳化县令秦枫,爱民如子,父母之心!恤孤寡者,急刈杂税,银两有充,而不加民负。常与民同乐悲,役在田野,亲自抚之。庙会斋市,必历视而后去。故民皆攀辕涕泣,不欲其去矣…… 嘿!想想都带劲! 有了目标,秦枫的干劲就更足了些,好像手里侍弄的那些庄稼,也变得可爱起来。 为什么自己种庄稼? 得活着啊! 在大明朝,做官,不想贪污还想活下去,你不自己种庄稼,难道等着天上掉钱粮吗? 远的不说,就说这县衙里的三班衙役,再加上狱吏、仵作、杂役……加起来至少也得有数十名,否则一县的大小事务,根本就玩不转! 放到现代,这些当然都是财政拨款,跟一县主官自己的收入不发生关系。 可是在七百年前的大明,不管秦枫接不接受,按照规定,这些都是县太爷自己养着的! 在这样的情况下,海瑞同志能不饿死,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 钱粮,钱粮。 在农业还占据绝对主流的古代,钱其实就是粮。 只可惜啊,现在大明初建,主要的粮食作物,依然是南稻北麦,那些从美洲传来的玉米、甘薯、马铃薯等物,都还没开始传入。 在落后的条件下,水稻产量,秦枫稍稍一打听,只能说那个数字令人绝望。 可是没办法,这里没有袁爷爷,他前世的那点知识水平,也不支持他在这里化身袁爷爷。 一边种地,一边琢磨着,起码把那些美洲的作物引进来,那日子就好过得多了,否则在这里做个县令,不贪污的情况下,那绝对是绝地求生模式…… “启禀陛下!秦知县今天在平地!” “启禀陛下!秦知县今天在翻土!” “启禀陛下!秦知县今天在播种……” 秦枫不知道的是,他的一举一动,的确是被无数隐藏在暗处的眼睛看得纤毫毕露,然后快马加鞭,呈到那个天下权势最高的皇帝桌案上。 朱元璋看到这些报告,又是欣慰,又是郁闷。 欣慰的是,秦枫的确是个好官! 郁闷的是,之前他心声里出现的那个“大明最大的祸患”,到底怎么解决? 问题提出来了! 然而满朝文武瞠目结舌,竟然无一可用! 朱元璋发了好几次脾气,却也无济于事。 归根到底,解铃还须系铃人啊…… 第十六章 土地,粮食,那都是农民的命啊! 不见五陵豪杰墓,无花无酒锄作田! 秦枫挥舞着锄头,在县衙后面的一块水田里,干得热火朝天。 人的适应能力无疑是很强的,经过这一个多月的时间,秦枫初到这个时代的种种不适,已经渐渐消散。 没有手机,没有互联网,甚至没有电。 除了县衙必要的公事之外,秦枫开垦这片水田,很快就打理得井井有条,并且努力回忆前世的各种灌溉种植技术,哪怕他并不是农业大学的相关专业,毕竟家里也种着地,对这一套流程,绝不陌生。 这一天,秦枫在县衙上处理了一堆小民的杂事,退堂之后,没有去往田间地头,而是径向他在这个淳化县刚交的朋友家中,打算见一下毛骧,顺便商量一些这些日子琢磨的大事。 毛骧在家。 但朱元璋不在。 在这个淳化县,扮演“家里略有田产的本地小民”,是毛骧现阶段的主要工作。 这位未来的锦衣卫都指挥使,奉了圣旨,一丝不苟,甚至都开始结交淳化县的方方面面,为了更好地扮演这个角色——因为看起来,陛下这个奇怪的圣旨,不是兴之所至,而是打算长期执行下去。 秦枫的造访,让毛骧大为意外。 “啊呀!秦大人!这……什么风把您给吹来了?草民有失远迎,真是罪过了!”毛骧神色惶恐,倒不全是装的。 “哈哈!不用客气!”秦枫微笑摆了摆手,也没有太在意,毕竟在这个时代,他是官,毛骧是民,对于毛骧来说,秦枫的地位高不可攀,能亲自到家里来造访,那的确是应该诚惶诚恐的。 “秦大人快请进!您看这真是……蓬荜生辉!蓬荜生辉!”毛骧一边忙不迭把秦枫迎进门,一边隐晦地朝某个方向使了个眼色。 于是片刻后,一匹快马绝尘而去,鞭子在骏马屁股上抽出凌厉的血痕,让这畜生几乎四蹄腾空,径向应天府皇城的方向而去。 “诶?毛老爹呢?”秦枫落座,没见到那位瞎眼老爹,随意问道。 “他……遛弯去了!”毛骧只好搪塞。 他可以留在这里,但陛下自然不能啊!可谁知这个秦枫居然做了不速之客,估摸着陛下“遛弯归来”,怎么也要一两个时辰吧…… 古代人果然不一样。 秦枫叹服,七百年后,明眼人都喜欢宅在家里呢,看看人家,瞎了眼都坚持遛弯。 “毛骧啊,这次本官来,是有件事,想要跟你商量。”作为本县父母官,秦枫自然也不用太过客气,美滋滋地抿了一口不咋地的茶水,慢条斯理地从怀里取出一张纸,递了过去。 嗯? 毛骧一愣,连忙双手接了过来。 他扮演的这个角色,能识几个字,便低头定睛细看。 嘶! 只是片刻,毛骧浑身剧震,眼中射出不可置信的神色。 这! 这东西?! 纸上清晰写着:淳化县水田灌溉改进方案。 满满一张纸,写的都是关于水田灌溉的专业技术,条分缕析,说得十分透彻。 什么“浅水栽秧,湿润定苗”、什么“寸水返清,薄水分蘖”、什么“足水孕穗,干湿壮籽”…… 毛骧虽然早早就跟随朱元璋南征北战,但出身当然也是农村贫苦人家,不然怎么可能跟着一起造反。 造反的,都是最活不下去的底层贫民。 因此,这样的一份改进方案,对毛骧的冲击力,简直大到无以复加。 土地!粮食!那就是农民的命啊! 一瞬间,毛骧身体颤抖,眼眸中精光四射,险些连身份的掩饰都给忘了。 “秦大人!”毛骧霍然抬头,颤声道:“大人才高八斗,这、这是我大明百姓之福啊!!” “咳,说远了……”秦枫微笑道:“为官一任,当造福一方。本官只是想着,能不能给本县百姓提供一点帮助,那就够了。你看这上面写的,可还行么?” 太行了! 毛骧好不容易才压下震骇,开始跟秦枫讨论这个方案的可行性。 这是一个彼此学习的过程,有些过于超前的方式,限于当代的条件,无法落实,但也有毛骧提出的许多因地制宜的巧妙法子,让秦枫十分钦佩,古人的智慧绝不能小觑了。 一来二去的,两人探讨淳化县的水稻种植话题,竟然谈得十分投机。 …… 就在秦枫和毛骧畅谈淳化县灌溉改造方案的时候,一道烟尘滚滚,直奔皇城而来! 一路上,胆敢有阻拦的兵士之类,马背上的大内精锐手持明黄色的令牌,厉声喝道:“奉圣上旨意,火速见驾!如有阻拦者,格杀勿论!!” 虽然淳化距离应天皇城,只有区区数十里路程,但凭借快马,也需至少半个时辰。 刚才毛骧打的手势,是吩咐他用最快的速度,不惜马力,甚至他这个送信的性命也无关紧要,必须要最快速度,把消息传递到皇帝陛下那里。 误了事,可真不是掉脑袋就能解决的! 这个时候,朱元璋正在应天府金銮殿上,看着匍匐在地战战兢兢的文武百官,生着闷气。 废物! 全是废物! 就这么一个简单的藩王分封制度,竟然就没有解决办法了? 人家秦枫都把关键戳破了啊! 一手棋盘摆米,给大明朝开国的无数文臣武将,都给干沉默了,一摆一个不吱声。 “李善长!刘伯温!徐达!”朱元璋越看越生气,直接点名道:“尔等皆我大明重臣,食君之禄,当忠君之事!朕刚才所议之事,究竟有无良策?” 良策? 这个真没有…… 被点名的,就算是跟朱元璋关系最为亲近的魏国公徐达,也不敢抬头,只能连连叩首,跟旁边的几个脑袋偶尔在空中交换一下旁光,都能看到一片苦涩。 这是一道送命题啊! 要怎么解决? 明摆着的! 棋盘摆米已经证明了,按照陛下那个搞法,不出七八代,整个大明的岁入,都还不够皇族吃的。 要解决,简单啊! 不给藩王那么多俸禄,不就好了。 可是这些文武官员,可都还记得,就在不久前,皇帝陛下也是在这座金銮殿上,对他亲手制定的藩王分封制度,极为满意,说自己不但是大明的皇帝,更是子孙的祖宗,要把子孙后代安排得妥妥当当,世代享受荣华。 言犹在耳啊! 现在谁又敢跳出来说,陛下你要不就别管那些子孙了,儿孙自有儿孙福,什么什么的。 搞得不好,陛下的儿孙是不是有福先不去提,自己的福气算是到头了。 废物废物废物! 朱元璋更生气了。 其实这个时候,他最气的不是别人,正是自己。 一手制定的制度,本想着千秋万代,永固江山,可谁知竟然成了“大明最大的祸患”,这让朱元璋有一种被狠狠打脸的感觉,自然极不舒服,却又不好迁怒,只能在金銮殿上一圈圈踱着步子,越踱越觉得心里烦躁。 “报!”金銮殿外响起急报,遥遥道:“大内侍卫统领毛大人,有紧急军情奏报圣上御览!” 是的,毛骧动用的是传递紧急军情的快马,传来的自然可以叫做“军情”。 哦? 朱元璋却是神色一振。 毛骧? 他还在淳化县呢! 会有什么军情? 第十七章 标准答案,心声再次传来 终于,“遛弯”的瞎眼老爹,风尘仆仆地“回”来了。 “爹!您看!”毛骧激动之下,第一句话就犯了欺君之罪。 “咳……”朱元璋不满地咳嗽一声,“儿啊,你怎地忘了,咱看不见,已经有二十多年喽……” 啊对! 毛骧出了一身冷汗,只怪这秦枫拿出来的灌溉改进方案,太过震撼,他连一贯的镇定冷静,都给丢了,这要是坏了陛下的大事,抄家灭族都是轻的。 “爹!”毛骧定了定神,说道:“是秦大人,秦大人来咱们家了。” “啊呀。”朱元璋演技到位,连忙对着秦枫的方位拱手一拜,道:“草民毛兴宗,拜见大人!” “免礼免礼。”秦枫听这位瞎眼老爹声音粗厚,似乎也是个劳碌人,便伸手一扶,阻止了这个毛老爹大礼参拜。 嘶! 毛骧差点尿了。 直到此刻,他才知道秦枫在陛下心里的地位,竟然是高到了这个地步! 为了做这场戏,陛下甚至都愿意以九五至尊,拜一个小小的七品县令? 妈呀! 我的职责太大了! 这要是有什么行差踏错,怕是我毛骧有一百个脑袋,也不够砍的。 本来还觉得以大内统领的身份,潜伏在淳化县扮作小民,有些无聊,但现在这样的想法,顷刻间无影无踪。 虽然还是不理解为什么皇帝陛下如此看重这个秦知县,但毫无疑问,秦枫身上的一根毫毛,都比他的命还重要! 自己可不能不懂事! 不但要装好这个身份,还要好好保护这位秦大人! 秦大人要是有什么闪失,他干脆自杀比较稳妥,免得下场更加凄惨。 “来来来!咱们继续。”秦枫正谈到兴头上,并没在意遛弯归来的毛老爹,继续拉着毛骧讨论如何改进灌溉技术的问题。 毛骧紧张极了。 刚才可以畅所欲言,但现在……他相当于是代表整个大明,在向这位学究天人的秦大人,学习那些匪夷所思的新技术! 要是自己说得不好,脑袋还是要丢啊! 好在,朱元璋似乎并不在意,只是慢条斯理地给自己倒了杯茶,然后慢吞吞退到一边,仿佛并不关心。 但实际上,朱元璋听了几句,内心自然也是掀起滔天巨浪! 还有这样的灌溉方法? 天呐! 倘若当初就学到,或许爹娘也不会……唉! 不过,老朱毕竟是老朱,喜怒不形于色,胸有惊雷却能面如平湖,始终没露出任何破绽,让毛骧更是汗颜。 “老三那……”恰当的时机,朱元璋咳嗽一声,慢悠悠地说道:“你个蠢材!还不好好谢谢秦大人?秦大人搞出来的这个东西,至少能让咱家的田地多一倍的收成!你还怕养不起外面的那个女子?” 啊? 毛骧毛了。 我哪来的外面女子! 陛下啊!我妻就在家中,配合着一起做戏呢,您不能这么坑我啊! 朱元璋,终于忍不住了。 满朝文武,只会支支吾吾! 可是他横竖就是放不下那个荫及子孙的分封制度,要是真的不再给子孙发放俸禄,难道我大明皇族,若干年之后,就该自生自灭么?抑或是让他们重新面朝黄土背朝天去种地? 那咱……打下这大明江山,还有什么意义…… 他迫切想要知道秦枫心中的那个标准答案,因此决定配合毛骧,给秦枫一点关键词提示。 这提示的意思不是为了别的,主要是想要通过这个子虚乌有的故事,来让秦枫联想到他最关心的藩王分封,说不定就有巧妙的主意能够解决。 “爹!我……”毛骧苦着脸,目光隐晦地掠过厨房里的发妻,忽然间灵光一闪,理解了圣上的用意,刹那间如电光火石一般,开启演技高光时刻,挠头道:“我也想着早点把细细娶回家里,这不是怕……凤娘不同意么……” “大丈夫三妻四妾,只是寻常!”朱元璋正色道:“只要你养得起,那就大大方方的,你这样藏在外面,让人笑话咱毛家没有规矩。” “是。”毛骧不敢多说,唯恐说多错多。 哈哈! 这个毛骧,混的可以啊! 秦枫的正事儿谈得差不多了,没想到还听到个花边新闻。 这毛家,恐怕比他自己说的“薄有田产”还要富裕些,毕竟普通老百姓,是没条件纳妾的,至少也得养得起,然后哪怕不那么符合规定,但这种事民不举官不究,只要你养在家里安分守己,倒也太平。 “秦大人,见笑了……”毛骧看秦枫神色似笑非笑,连忙拱手,一脸的尴尬,这不用装,是真尴尬。 “哈哈!”秦枫笑了起来,随意道:“我倒觉得毛老爹说得没错,你既然做了事,就负责到底嘛。至于养不起……多一张嘴也没什么,实在不行,你搞个计划生育,哈哈哈!” 计划生育?! 朱元璋现在对于秦枫口中的新词汇,都快形成了应激反应,陡然一惊,但表面上还是没有露出异状。 毛骧身为圣上的嘴替,自然要发挥作用,连忙追问道:“敢问秦大人,这个计划生育,是怎么个计划法?” 咳! 扯远了! 秦枫却摇了摇头,在这个时代实行计划生育,纯纯扯淡的么! 明朝初建,百废待兴,到处都缺人口呢,我告诉你要少生孩子多种地?? 这要是传了出去,蛊惑人心,我分分钟回老家。 “没什么,我乱说的。”秦枫摆了摆手,随意搪塞过去。 可是! 心中的念头,是无法跟言语一样遏制的。 朱元璋,终于还是得到了他想要的答案! 随着毛骧的追问,秦枫自然产生一系列的联想,从计划生育想到了明朝人口,从明朝人口想到了皇族下场,从皇族下场又想到了明朝中后期为了纠正这个离谱的错误,曾经做出的一系列拨乱反正的举措。 只可惜……都没能解决根本问题。 皇明祖训,害人不浅呢! 【皇明祖训,害人不浅呢!】 心声传来,第一句就是指着鼻子骂,朱元璋面皮一抽,暗暗咬牙。 骂吧! 咱听着…… 咱倒要听一听,关于后代子孙的安置,究竟有没有万全之策! 第十八章 一百万皇族,震撼朱元璋! 【大明不该计划生育,但具体到老朱家的子子孙孙,是真该计划生育啊!】 秦枫在心里吐着槽,并不知道有人近在咫尺,一字不漏地窃听着他的心声。 【好像明朝中期,就已经开始这么做了,明宪宗朱见深,为此还特别颁布了一系列法令,规定各藩王能娶多少妻妾,能生多少孩子……】 【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啊!】 【一手《皇明祖训》,真的毁所有!谁让这玩意成了金科玉律,谁都不敢反抗呢。】 【老朱最坑的地方,就在于他为了让子孙后代都舒舒服服的,永远也不遭他当年遭过的那些罪,竟然不让子孙工作!自以为能够凭借大明的财力,养一个老朱家,还不是轻松自如?】 【终究还是吃了没文化的亏啊!】 【几何级数的恐怖,老朱根本不懂!】 【不让工作,然后增加收入的唯一途径,就变成了:多生孩子!】 【然后可不就完犊子了么?】 【到弘治年,这都还只是中期而已,山西庆成王朱钟镒,就刷新了记录,生育子女一共94人。】 【麻蛋的!老朱的这些子孙,别的方面都不太行,生孩子这方面还真是青出于蓝!】 【明末就更甭提了,朱元璋子孙繁衍到了一百多万人!这一百多万不许工作的人,别说是大明财政了,就算集全世界的力量,也未必养得起……】 一、一百多万?! 老朱差点吓得都忘了装瞎。 他是亲眼见过陈友谅的七十万大军的呀! 那次,他真的以为自己要输了,输在那八百里鄱阳湖上,输在最后一战,输了天下输了所有。 因此,对于那一战的印象,他极为深刻,终其一生也不能忘记。 七十万大军! 排在眼前,真如铺天盖地一般,震撼的视觉冲击力,若不是朱元璋身经百战,光看一眼就要被吓得腿软。 现在,光是他的子子孙孙,加起来,都能有一百万? 天呐! 他们,都那么能生么? 猪啊?! 一窝下几个? 陡然间,朱元璋又想到了那个可怕的棋盘摆米。 假设按照他最初的构想,每个皇家子孙,都按照五万石发放俸禄…… 一百多万皇族,那就是……五百万万石粮食! 别说一个大明了,一百个大明的岁入,都不够塞牙缝的! 太可怕了!简直太可怕了! 原本朱元璋还心存侥幸,琢磨着有没有什么折中的办法,哪怕少发一点,毕竟也不愿意让子孙受苦。 现在看来,愚蠢的仁慈,就是最恐怖的残忍啊! 砍了! 全都给砍了! 除了第一代就藩的藩王之外,其他子孙后代,哪怕是皇族,也该干啥干啥去,朝廷只拨固定的款项,其他的管不了那么多! 愿意生,就自谋生路! 老朱真的是吓坏了。 一百多万子孙带来的震撼,是空前的,现在他满脑子都是鄱阳湖上的大战,双方加起来超过百万级别的兵力对撞,杀得整个鄱阳湖水都被染成血红色。 想象一下……这一百万人,都管我叫祖宗…… 这个问题,其实从来都不难解决,尤其是棋盘摆米在朝堂上走过一轮之后,别说是智囊刘伯温,就算反应慢点的武将,也都看懂了。 但问题在于,能看懂,却不敢带头说这个话。 毕竟,皇帝陛下不久之前,还兴致勃勃地说要荫及子孙,说他不但是大明的皇帝,更是孩子们的好父亲,好爷爷…… 谁敢触这个霉头? 只有让朱元璋自己意识到了,找到问题的关键,痛下决心,才能让那条坑苦了后代的《皇明祖训》,不复存在。 奇怪了! 标儿,还有他的后代,就这么怂的么? 朱元璋下定决心,却又觉得微微奇怪。 此事的确是咱想得简单了,但作为皇位的继承者,大可以随时修改的呀!为什么还让这个错误,一直持续了几百年? 咱说的话,标儿还有他的子子孙孙,都这么奉若神明,不敢改动? 一时间,朱元璋竟然不知道自己该是欣慰,还是郁闷。 他哪里知道……朱标早死,他家的好老四,一番操作终于逆袭,但总怕自己得位不正被人喷,所以格外重视“祖宗成法”,向天下证明,他才是那个理所当然的继承人。 这样一来,本来只是拍脑门想出来的《皇明祖训》,成了无人敢违抗的金科玉律,并最终酿成了大明最大的祸患。 “毛骧。”秦枫笑道:“你看这套方案,可以在咱们淳化县推行了么?” 俩人鼓捣了半天,渐渐将方案完善,形成一套适用于当下时代的科学体系,极具可操作性。 “秦大人博学多才,心系百姓,真乃我淳化之福!”毛骧赶紧表达一下钦佩。 事实上,若是淳化县试行效果好,未来当然要推广向全国,这套全新灌溉法蕴藏的能量之大,让精于农务的毛骧和朱元璋,都震惊得头晕目眩。 神仙……这只怕真是神仙! 朱元璋苦于还在扮演瞎子,不敢睁眼看那份方案,但只是听了只言片语,就知道这东西极为不凡,若不是神仙恩赐,哪来的这么多闻所未闻的新鲜法子,仿佛经过千锤百炼一般,他老朱家也是种了几辈子的地,都从来没听过这些提高收成的办法。 “行,那我就放心了。”秦枫满意地点点头,总算不白忙一场,也不能白来这大明一趟。 可惜啊! 可惜现在能种的只有水稻,产量还这么坑爹,杂交水稻那玩意我可搞不出来…… 一边出门,一边在心里盘算着。 然而身后的“瞎眼老爹”,身躯再次微微一震。 杂交水稻? 那是何物! 但这只是一个开始,后续的心声,还在源源不断地传来。 【啥时候土豆传进来,就好了,那可是个好东西,高产还不挑天气,搞得好了能亩产上万斤!这要是赶上灾年,不知得救活多少人。】 【哎,可是这东西现在还在美洲那边呢……】 【就算是郑和,也不容易跑那么远,怕是一时半会儿还难以传进来,只能等着哥伦布先把这玩意传到菲律宾,再从菲律宾辗转传进国内,那都是几百年后的事了。】 【郑和同志,现在在干啥呢,最多才刚出生吧,也应该还没成太监呢,这可有点记不清啦……】 第十九章 县太爷懂种地?这是神农转世啊! 《淳化县水田灌溉改进方案》,很快就被做成告示,张贴在全县各处。 值得一提的是,那个年代的文盲率,高到令人绝望! 不过一县之地,又是临近京城,终究也有不少读书人,凭借他们的力量,这份经过秦枫和毛骧共同审订的方案,开始在全县流传。 毫无疑问,一炮打响! 秦枫拿出来的,可是七百年来汇聚的农业科学技术,再加上毛骧的辅助,将其改造成为适合这个时代的操作方式,实操性极强,马上就可以用来指导农业实践。 这个年代,土地和粮食,是农民的命啊! 竟然还有这么高明的灌溉种植方法? 一时间,整个淳化县百姓的眼睛,全都亮了起来! 或许大多数普通老百姓,并没有什么解决不了的争端,非要闹到县衙,去麻烦知县大老爷。 这位父母官来到淳化县之后,虽然官声很好,但对于寻常百姓来说,也并没有机会接触到,反而是一些不事劳作的闲汉,更喜欢簇拥在县衙门口,看大老爷断案,就当是看一场场热闹。 可是现在不一样了! 县太爷,居然还懂种地? 天底下哪有这种事啊! 自古以来,读书人那都是高高在上的,是文曲星下凡哩,地里田间的那些粗重活计,哪里轮得到他们? 君子远庖厨,这不是圣人说的话吗? 连庖厨都要远离,何况锄犁乎? 可是,《方案》上写的东西,条分缕析,虽然大家不识字,但经过那些摇头晃脑的读书人念出来,越琢磨越觉得有道理,简直是迫不及待地回到家,就按照那上面教的,立刻开始改造家里的水田。 全家老小的生计,全都在这一亩三分地上呢! 一时间,淳化县上下,开始了轰轰烈烈的农改活动,尤其是看到田里的庄稼一天一个样,几乎是肉眼可见的长势良好,这股热情彻底爆开了! 这时候,别说是秦枫,就算是皇帝老儿下令不许这样种地,怕是也挡不住老百姓的疯狂效仿。 秦枫在淳化县的名声,一飞冲天! “咱们这位秦大人,是神农转世啊!你知道么?” “我家的庄稼,嘿嘿,不瞒你们说,今年的收成,怕是要比去年翻一倍!” “才一倍?那有什么,我家得有三倍!” “感谢天!感谢地!感谢秦大人来到咱们这里!” “我听说,秦大人为了咱们淳化县的老百姓,自己在县衙后面的水田里种地,然后才把这么好的法子,传播到全县,了不起啊!” “那还用你说?秦大人来的第一天,我就觉得他不是个凡人!那案子判得,能让你心服口服,不管是哪一方,哪怕是挨了板子的,都没听说有不服气的。” “唉,我也活了七十多了,这辈子就没见过这种好官啊,真是开了眼了……” “真希望秦大人永远在咱们淳化县,那就好了,这日子啊,真的是有盼头了!” “别做梦了,秦大人这么了不起的人物,怎么可能一直是个七品的县令?说不定哪次京察,入了皇帝的眼,从此青云直上,那前途可就不可限量喽!” “啊……那咱们淳化县怎么办?” “放心吧!秦大人是个厚道人,就算以后做了宰相,也肯定记着咱们淳化的老百姓呢!” 这一天,县衙照常办公,秦枫在县衙里端坐,处理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穿越来已有数月,渐渐清晰这七品县令的职责,应该说工作内容非常繁琐,但通常并没有什么大事,真正的大事,也轮不到一个七品芝麻官来处理。 可是忽然,门口的鸣冤鼓被人重重敲响,这让县衙里包括秦枫在内的所有人,都是心中一凛。 按说不至于啊! 现在全县上下,得了秦大人的新灌溉方案,都在热火朝天地冲着土地使劲儿,谁还有空搞其他的事情,所以哪来的冤屈,要到县衙击鼓鸣冤? “升堂!”既然有人鸣冤,秦枫整理官服,从后堂快步而出,坐在明镜高悬的牌匾下,手中惊堂木一拍。 “威——武——” 三班衙役,齐声吼出堂威,比秦枫初来的时候,威势强大了何止数倍。 不为别的,就因为这位秦大人,真心实意为了淳化县的老百姓做事。 三班衙役都是淳化人,能给秦大人当差,别说还给钱,就算打白工,也是心甘情愿! 秦枫高坐在县衙之上,目光垂落,见到堂下叩拜的,竟然是一位女子,身形瘦弱,面容憔悴,深深地低下头去,看不清眼眸神色。 “何人击鼓?状告何事?”秦枫沉声喝道。 “小、小女子……状告我丈夫时常殴打,不能忍受,请大人做主,判我们夫妻,和离了吧!” 说着,这瘦弱女子举起手臂,有些缺乏血色的胳膊上,数道血痕清晰可见,的确是被打得凄惨。 一开口,顿时让县衙门口的许多人,脸上露出异色,窃窃私语。 “咳,我当是谁,这不是那个……那个老谁家的……小谁嘛!” “你要是不认识,就别硬说,行吗?” “我怎么不认识!想起来了!这是县西头,老刘家前年才娶的新媳妇,是他家老三娶的。咳,那个刘老三吧,地里干活是一把好手,就是脾气差了点,倒也没想到把媳妇打成这样,多半是又喝饱了老酒……” “这也不能怪刘老三!这几天,咱们整个淳化县,庄稼的长势一天一个样,眼瞅着就是个大丰收的年景!干完活回家喝点老酒的,可不在少数,昨晚上我还喝了呢!” “和离……什么是和离?这个刘老三家里的,还怪有想法,不就是挨了两下狠的,那也没什么……刘老三是个本分人,现在庄稼有有了奔头,日子不差啊,怎么还至于过不下去了?” “就是!我听说她早年家里宠着,跟着哥哥念了几页书,结果就长出毛病来了,咳,这女人那……读什么书!不然也没这些乱七八糟的想法,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老一辈不都这么过来的么。” 这些人! 说的都是什么浑话!! 混迹在人群中的一个俊俏小哥儿,忽地柳眉倒竖,凭空多了一肚子的火气。 差点,就忘了自己女扮男装的身份。 第二十章 大明长公主,微服看秦枫 隐隐地,俊俏小哥四周至少五六个扮成老农模样的侍卫,悄悄靠近,唯恐这位长公主发火,若是再有什么伤损,他们可就是犯了保护不力的死罪。 是的,现在夹杂在县衙门口看热闹人群里的,正是朱元璋和马皇后亲生的大明长公主,名叫朱镜媺,封号集庆公主。 集庆公主今年只有十三岁,那是因为十三年前,朱元璋统率水陆大军,仅用了十天,便攻破集庆,自此改集庆为应天府,也将同年出生的朱镜媺,封为集庆公主。 朱镜媺比长子朱标小了一岁,却同为马皇后一母所生。 这些日子,听母后说起,父皇竟然时常神秘出宫,去往淳化县,不知是什么缘故。 集庆公主起了好奇心,便央求哥哥答允,乔装打扮,来到淳化县,看看这里到底有什么玄虚,竟让父皇放下繁杂的朝政,时时驾临。 朱标刚被立为太子,那便是未来大明的继承人,他的话谁敢不听? 于是这个朱镜媺顺利出宫,在几个精锐侍卫的暗中保护下,来到淳化,刚好遇上这个七品县令断案,于是就跟着很多老百姓一起,看个热闹。 谁知遇到了这桩妻告夫的案子,朱镜媺听了几句,便觉得火气很大,再听到四周的议论声,竟然都在暗暗指责这个可怜的女子,更是火冒三丈,差点就想跳起来打人。 什么嘛! 凭什么这姐姐明明是受害者,还要被这么数落? 没来由的,朱镜媺想到自己。 虽然贵为大明长公主,但未来的命运,多半是从徐达、常遇春、李善长、李文忠这些开国功臣中,选择一位,嫁过去,也就是自己的终身大事了。 其中,最有可能的是李善长的长子李祺,毕竟年龄上跟自己相当。 但其他人也不无可能,总之朱家的儿女,婚配当由父皇指定,自己肯定是做不得主的。 就算是大哥朱标,也刚刚在父皇的安排下,跟常遇春的长女订了婚,贵为太子,也得乖乖听话,何况是自己。 比如那个李祺吧,是什么样的人,朱镜媺完全不知情。 现在看到这个跪在堂前,身上伤痕宛然的妇人,朱镜媺忽然烦躁,倘若遇人不淑,那就算是大明长公主,也未必有什么值得期盼的命运。 听听身边人的这些说法吧! 什么叫“干活是一把好手,就是脾气差了点”。 什么叫“这也不能怪他”! 什么叫“那也没什么的”! 什么叫“还怪有想法的,日子不差啊,怎么就至于过不下去了”。 什么叫“读了几页书,长出毛病来了”。 ??? 这都是人话吗! 话里话外的意思,朱镜媺听懂了,全都是给男的开脱,意思是这个女子不该多事,不就是被打几下,又不是什么大事,闹到县衙上让人笑话,说不定回去被打得更惨。 最让朱镜媺愤怒的是,说这些话的不止是男人,有不少上了岁数的妇人,也都在附和这样的言词,埋怨这个女子不该击鼓告状,更不该以妻告夫。 凭什么? 朱镜媺越听越火大。 好像那个跪在堂前,被无辜责打的女子,变成了自己,自己受了委屈,也想要找人申冤,想要离开这段痛苦的关系,但若是不管父皇还是大哥,都认为自己多事呢? 那时候,自己有冤屈,又该跟谁去说? 县太爷么? 呵呵……他就是芝麻绿豆大的小官而已,能管什么用! “来人呐!”猛听堂上一声呼喝,秦枫的脸色沉下来,命令道:“把此女状告之人,带到县衙来,不得有误!” 啊! 看热闹的众人,顿时收声。 虽然只是一句话,却仿佛表明了县太爷的态度。 这是要给刘老三家里的,撑腰了? 没道理啊! 不就是这点小事,谁家男人火气上来了,还不打骂几句,这也值得小题大做? 朱镜媺也愣住了,暗想着这个县太爷,是故意虚张声势,还是真打算帮这个姐姐,好像有点意思哈! 三班衙役,早就被秦枫训练得如臂使指,只要县太爷有命令,管你是天王老子,也先拿来问话。 不消半刻,两个孔武有力的衙役,架着面如土色的刘老三,进了县衙,扑通一下跪倒在那女子身边,直到看见自家的媳妇,好像才明白过来一点什么。 “贱人!!”刘老三怒不可遏,嘶吼道:“多大点事!你真敢来告官?你这败家的破落货!看我回家不打死你,撕烂你这张臭嘴,我让你……” “住口!”秦枫眉头一皱,沉声喝道:“到了本官面前,还敢如此逞凶,咆哮公堂?来啊!先给本官拖下去,打个二十杀威棒!给本官着实了打!” “啊!大人饶命!大人饶命啊!”刘老三慌了神,咚咚胡乱磕头,就连身边的女子也露出不忍的神色,似乎没想到事情会闹这么大,但想到他打自己的时候那都是没头没脑往死了下手,心里的一丝怜悯也就随之消散。 秦枫做淳化知县,一开始就树立言出法随的人设,既然说了要打你,没有中途作罢的道理。 刘老三磕头也没用,被如狼似虎的衙役拖了下去,一顿棍棒,打得哭爹喊娘。 可没人替他叫屈。 打媳妇儿,本来你就不占什么理,现在居然敢在秦大人面前大呼小叫,谁给你的勇气? 该打! 重新被拖上来的刘老三,被打得皮开肉绽,先丢了半条命,跪在堂前,幸好屁股还可以悬空,不然只会更疼。 他不知道,秦枫一句“着实打”已经是给了暗号,二十杀威棒虽然不轻,却没伤及筋骨,只是给他一个教训罢了。 妙啊! 朱镜媺看得眼睛发亮,觉得这个县官好像很不一样,就算跟自己见过的那些朝廷大员相比,也多了一股子不寻常的气势,居然屈居在这淳化县,做个小县令? 我要禀明父皇,升他的官! 大明长公主,这会儿就已经暗暗打定主意。 只听堂上的秦县令,开口淡淡问道:“刘老三,你昨晚喝多了酒,殴打妻子刘张氏,可有此事?” 第二十一章 这是少女怀春之相啊! 啊,这…… 被打得皮开肉绽,刘老三哪里还敢说谎,只好咬着牙承认道:“有。” 承认了就好办! 秦枫点了点头,直接吩咐道:“来呀,验伤!” 验伤是必要的。 因为就在前几日,由朱元璋亲自审订的《大明律》,已经全面发放至全国各州县。 淳化县距离皇城很近,所以秦枫已经收到了《大明律》。 既然有法可依,再要临场编造,违背律法,那只能说是急着回老家了。 根据最新的《大明律》中规定:其夫殴妻,非折伤,勿论;至折伤以上,减凡人二等。 更重要的是,关于离婚,《大明律》中,也有详细的说明。 刘老三家的这种情况,符合离婚条件的只有一条,那就是殴打导致“折伤”,意思是打得比较重,妻子一方就可以提出离婚,否则不被允可。 大明朝,是不认可“感情不和”这种理由的。 那么,有“折伤”么? 可以有。 秦枫隐晦地使了个眼色,负责验伤的妇人立刻心领神会,她也是秦枫花钱养着的,秦大人要有伤,那肯定有伤,否则到了发钱粮的时候,她就会忧伤。 “启禀大人,刘张氏被殴打,伤情明确,身上三处可以鉴定为轻微折伤。此外,发现数处陈旧暗伤,可见刘张氏被殴打并非偶然,实乃长期遭受虐待……” 有了这样的结论,秦枫就好说话了。 啪! 重重一拍手中惊堂木,秦枫厉声喝道:“刘老三!你身为丈夫,不思夫妻和睦,反而时常动手殴打,致使刘张氏伤痕累累,你可知罪?” 这…… 刘老三傻眼了。 他的确经常借着酒劲打媳妇,但竟然这么重?都有三处折伤了?不至于吧…… “依《大明律》!”秦枫伸手指向混沌的刘老三,当堂宣判道:“刘老三性情粗暴,时常殴打妻子刘张氏,有三处折伤。刘张氏所提之事,符合大明律法所依,准许和离!” 啊! 这,真的这么判了? 县衙外顿时响起一片私语之声。 “这刘老三,也是下手太狠了……” “不过秦大人这太利索了吧!俗话说,宁毁十座庙,不拆一桩婚啊!这这这,真的就给拆了?” “刘张氏也是个苦命人,不过这样苦命的女人,多了去了……从没听说哪个闹到县衙上,还真的要拆家。” “秦大人此举,只怕是有失妥当。” 哼! 这些人都是混账!我看这个秦枫,判得很好! 朱镜媺混在人群中,气息不畅,好像只有一个秦枫能入眼,其他的都是愚民,令人烦躁。 “依《大明律》!”秦枫现在一开口就是大明律,求生欲很强,他可不想无缘无故回老家。 “夫殴妻,至折伤以上,减凡人二等。” “如今刘张氏三处折伤,依律法条目,刘老三你是认罚还是认打?认罚,罚银五十两;认打,领大板二十。” 啊! 还、还打?! 刘老三浑身颤抖了一下,仿佛屁股又火辣辣地剧痛起来。 可是……五十两呢! 全家一年到头,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才能攒下多少碎银子?这五十两,怕不是得两三年光景的省吃俭用。 一咬牙,刘老三寻思着一个羊也是赶,两个羊也是放,反正过后就得上药,还差这二十大板了? “启禀大老爷。”刘老三颤声道:“草民……认打。” “好。” 秦枫点了点头,撸起袖子,走下堂来。 ?! 刘老三目瞪口呆,看着一脸兴奋的这位秦大人,忽然想起秦大人身上的一个传说。 霎时间,刘老三脸色大变,顿时磕头如捣蒜,改口道:“草民错了!草民说错了!草民愿意认罚,愿意认罚啊!只求大老爷别打了,千万别打了……” 秦枫露出笑容,当堂再次宣判道:“自今日起,刘老三与张氏,解除夫妻关系,各自生活,不得相互牵扯。” “本县判决,刘老三需一次性支付给张氏银五十两,作为未来生计之用。此外,鉴于张氏有编织之艺,本县将为其安排在县内女子纺织工坊内,以保其稳定收入,俾能自食其力。” 秦枫将目光落在脸泛欢喜,恍若做梦一样的张氏女子身上,郑重说道:“张氏,你在工坊中工作,可保你不受他人欺凌,自主独立。本县将督促工坊确保你的生计,你亦应持之以恒,善用巧艺,重建生活。” 如此判罚,真是令人心服口服。 那些议论声也都停了下来,毕竟秦枫不是简单粗暴地结束了一桩婚姻,还将多年来饱受欺辱的刘张氏……哦,现在应该叫张氏了,她跟刘老三再无瓜葛,将张氏女未来的生计都安排妥当,更有五十两银作为基础保障,可谓是心细如发,爱民如子! 刘老三嗫嚅着嘴唇,却也不敢有什么不服气,更不敢赖了大老爷当堂罚的银子。 这一遭,赔了夫人又折银,够他郁闷个好几年。 太好了! 这个秦枫,真是人才啊! 难怪父皇时常往淳化县跑,莫非就是为了看这个秦枫的? 那就升他的官啊! 调到朝中,岂不更方便? 就是有一点看不明白,那个刘老三明明不像很有钱的样子,怎么忽然改了口,宁可罚钱也不挨打了,好像很畏惧的样子,这是什么缘故? 朱镜媺驻足县衙门口,又接连看了好几桩案子,虽然都是街坊邻里的小事,但对于她来说也觉得新奇,尤其是秦枫断案清楚明白,叫人看着心生畅快。 直到红日西坠,朱镜媺才在几个侍卫的提醒下,恋恋不舍地回到宫中。 见了母后,朱镜媺叽叽咕咕,没口子地夸着那个秦枫,嬉笑道:“母后您是没看见那!那个刘老三太好玩了,刚来的时候还凶呢,结果被打了一顿,顿时老老实实。后来宁可罚银子,都不敢挨板子了……” “那自然不敢。”马皇后脑中也浮现出那个年轻县令的模样,微微一笑,道:“这个秦县令的板子,亲手打死过人的,消息想必也已经传到了淳化县,刘老三不想死,就只能拿钱了。” 啊? 朱镜媺一愣,诧异道:“您、见过这个秦县令?” “见过。”马皇后看着豆蔻年龄的大明长公主,忽然感觉有些不妙。 “那快给我说说!打死人是怎么回事!您在什么地方见到的?可是您没去过淳化呀!”朱镜媺一连串的问题,又快又急,眉目间全都是期待和好奇。 糟了。 马皇后是过来人,哪还有看不懂的。 这、这是少女怀春之相啊。 这个秦枫! 你好端端地做你的淳化县令,怎么……还能诱拐了我大明公主? 第二十二章 土豆!土豆! 朱元璋日理万机,自然不知道后宫里这点小小的母女私语。 事实上,身为一国之君,朱元璋更在意的是儿子们,尤其是已经被立为太子的朱标。 至于女儿们……或许有多少数量,他都记得不那么真切了。 最近老朱同志很忙,非常忙! 首先是关于他那个藩王分封的制度,经过秦枫一再的提示之后,老朱人麻了,知道无论如何也不能施行,否则相当于他最重视的子孙后代,就是死在他这个老祖宗的手里。 于是,一道圣旨,推翻之前所有的规定,除了微薄的一点藩王俸禄之外,以后藩王的子孙后代,管你生多少,跟朝廷没关系。 一句话概括就是:你有本事生,就有本事养,朝廷不会替你养孩子。 这下,刚刚还额手相庆,高呼父皇万岁的藩王们,可就集体炸了锅。 夭寿啊! 皇位轮不到咱们,那没什么,毕竟大哥朱标无论哪个方面都没得挑,说不出二话。 但是拿不到皇位,拿点实惠不过分吧? 究竟是哪个该杀千刀的,在父皇面前进了谗言,把好端端的藩王分封的福利,给弄没了? 可是,意见归意见,老朱还活着呢,一瞪眼睛谁不腿肚子转筋? 事情就这么定下来了,甭管藩王怎么闹,翻不起太大的浪花来。 搞定这件事,朱元璋又马不停蹄地开始研究淳化经验! 秦枫和毛骧一起搞出来那套灌溉种植方案,实在是太好使了,用过的都说好! 户部老尚书杨思义看过之后,眼珠子都弹出来了,经过不眠不休的一堆计算,最后得出粗糙的结论:若是此法推行全国,则大明未来的岁入粮食,有望直接翻番,甚至要高上三倍! 粮食,不但是农民的命,更是国家的命啊! 所以这件大事,朱元璋自然是亲自主抓落实,拉上了一大群朝廷重臣,又是研究又是细化,必须要敲定全部细节,然后再等着淳化县一年后的收成情况,确认完全无误,才将淳化模式发布到全国,进行效仿。 这是国家根本,容不得半点马虎! 不舍昼夜地忙了好些时日,才终于把这些国之大事安排妥当。 朱元璋长松了口气,整个人仿佛都苍老了好几岁。 然而这稍稍闲下来,就不受控制地想起秦枫那天最后传来的几句心声。 【那可是个好东西,高产还不挑天气,搞得好了能亩产上万斤!】 【就算是郑和,也不容易跑那么远……】 【郑和同志,现在在干啥呢,最多才刚出生吧,也应该还没成太监呢。】 亩产,上万斤!!! 这一句话,在朱元璋脑子里盘桓不去,简直快成了心魔! 胡说八道的吧!! 朱元璋家里,八辈贫农啊,祖祖辈辈都是种地的,对土地上的事儿,甚至比行军打仗更加熟悉。 上万斤是什么玩意?? 要知道,这时候大明的粮食产量,就拿水稻来说吧,能有个亩产四五百斤,那都是了不起的大事,得要赶上好年景,风调雨顺,还得是行家里手的庄稼把式,才有可能达到。 这样的亩产量,放到任何州县,那都是要轰动一时,甚至要给戴上大红花的! 尤其这些日子,朱元璋跟一票朝廷重臣,深入研究秦枫搞出来的那个灌溉改良技术,对这里面的数据细节更加熟稔,几乎闭着眼睛就能说清楚。 就算加上新技术! 亩产从四五百斤,能提升到一千斤以上,那都算是神仙帮忙了! 咬咬牙,不要脸地给再翻一倍,那也不过两千斤! 现在,秦枫说,有种叫“土豆”的东西,能达到亩产上万斤? 而且不挑天气? 疯了吧! 这还不是胡说八道? 倘若不是秦枫之前已经无数次显露出堪比神祇的奇迹,这种妖言惑众的话,早就推出去砍脑袋了。 什么粮食,能亩产万斤! 这东西就别说好不好吃了,但凡能果腹,对一个农户意味着什么,对一个国家意味着什么,朱元璋比谁都清楚! 老百姓能吃饱,那就是国泰民安! 他自己就是个例子啊。 但凡不至于饿死,谁闲的没事去造反玩,嫌命长吗? 土豆!土豆! 朱元璋被这个神秘的东西,快折磨出了神经衰弱。 可是! 只恨那秦枫语焉不详,只是在心里随便嘀咕了几句,朱元璋能得到的线索,也是断断续续的。 只知道:土豆、郑和、太监……这几个有限的关键词。 所以朱元璋早在一个月以前,就把圣旨发了出去! 在全国范围内,寻找姓郑的人家,最好是那种打算把孩子送进宫里当太监的,重点考察! 现在一个月过去了…… 朱元璋收获了一大群姓郑的小太监,大部分都是刚割的,听说皇帝迫切需求,那自然要引刀成一快,说不定就能飞黄腾达呢。 该死啊!这些废物,胆敢如此欺君! 朱元璋人麻了,这要是都收到宫里来,以后喊一声“小郑子”,还不得应者云集? 关键是,人家秦枫当时说得明白,这个郑和,这时候甚至可能还没出生,怎么可能是已经七八岁甚至十几岁的孩童? 也怪自己,圣旨上没说清楚,导致大明多了一批小太监,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 卵都没了!自然没卵用! 此事……不能如此简单粗暴,不然恐动摇国本…… 朱元璋无奈,但又对那个土豆实在是放不下,便又宁可抛下繁重的朝廷大事,时不时就溜到淳化县,借着瞎眼老爹这个身份的掩护,混在县衙门口看热闹的老百姓人群里,偷听秦枫的心声。 一来二去的,倒是跟当地百姓混得熟了,也从百姓口中得知了秦枫灌溉法的妙处,真可谓是有口皆碑,不由得对秦枫的本事更加深信不疑。 自然,土豆的存在,也就从侧面得到了证实,更让朱元璋势在必得了。 但是秦枫太可恶了! 不论毛骧想了多少办法来试探,都没法引出朱元璋想听的心声,这还不好直接问,只能是随缘慢慢等。 这一日,扮作瞎眼老爹的朱元璋,又跑到淳化县,跟几个熟悉的老乡混在一起,一边议论着乡里的大事小情,一边听县衙里的热闹,倒也自得其乐。 忽地,远处传来吵吵嚷嚷的声音。 “走!去见县太爷去!” “踩坏了咱的庄稼,就想这么走了?门儿也没有啊!找秦大人去给评评理!” “好大口气!秦大人都不放在眼里?老兄!希望你到了县衙上,还这么嘴硬!” “哼!骑个马就了不起了?屁!无非就是有几个臭钱!” “凡事抬不过一个理字!咱们县太爷,自然会秉公断案!” 嗯? 朱元璋虽然装作瞎眼,却可以用手掩饰着,悄悄把眼睛睁开一条缝隙,看一群农人,推推搡搡着走向县衙。 再看被推搡的那人,衣着光鲜脸色愤怒,他居然认识! 这不是咱的外甥么?! 第二十三章 初代大明战神?朱元璋心花怒放 被淳化县的一群乡民牢牢拿住的,的确是朱元璋亲外甥,被封为曹国公的李文忠。 李文忠郁闷啊! 说起来的确是有点理亏,今日因为有急事返回京城,途经淳化县的时候,纵马疾驰,踩踏了不少田里的稻苗,不曾想此地民风如此彪悍,竟然不依不饶,硬是把他拉下马来,吵嚷着要到县衙去评个理。 李文忠虽然是百战名将,也架不住这乡里人多势众,呼啦一下就出来几十号,把他团团围住,要硬打出去倒也真是不容易。 况且,以他的身份地位,就算闹到县衙,难道还怕了这几个泥腿子? 本国公倒要看看! 等会儿你们这些无知的草民,跪在地上求饶的模样! 到了公堂上,李文忠自是公然不惧,昂首直视这位最近常挂在陛下嘴边上的秦枫秦县令,倒也心中好奇,对那个出自他手笔的灌溉改进方案,佩服得五体投地。 “堂下何人?”秦枫目光与李文忠一触,顿时觉得不妙。 此人气宇不凡,况且见官不跪,必然是有所仗恃。 要知道,此地距离京城不过数十里路程,可别是这些不懂事的淳化乡民,冲撞了哪位惹不起的大人物吧。 “区区县令,也配问本国公的名字?!”李文忠冷冷一笑,开始装逼了。 嚯! 秦枫心中又是一沉。 国公? 这可真是惹不起了! 也怪自己,这些日子精心打理县衙事务,事事讲理,秉公断案,倒让这里的原住民,渐渐开了智心,甚至具备了一点本不属于这个时代的法制观念。 但这里是大明啊! 且不说“刑不上士大夫”的惯例,就说对方的国公身份,别说是踩踏秧苗,就算纵马伤人,也可以轻松用一句“军情紧急”来搪塞。 事情若是闹大,不管是从哪个角度,都没有这些乡民的好果子吃,倒不如大事化小,消弭了这场本无意义的危机。 “国公大人受惊了!”秦枫打定主意,也不管对方具体是谁,总之必定是那几位开国功臣中的一个,结个善缘有什么不好,况且从对方的身手来看,若是刚才动起手来,别看乡民人多势众,吃亏的还不定是哪一方。 就从这一点来看,此人已经手下留情,要的无非就是个面子罢了。 那本官何妨给他一个面子。 “来呀!”秦枫脸色一沉,厉声喝道:“把这几个有眼不识泰山,冲撞国公的刁民,给我拉下去,重打五十大板!给本官着实了打!真是瞎了你们的狗眼!” 这一句着实打,说得李文忠真是心中舒服。 哈哈! 怪不得陛下都高看这县令一眼,还真是有点本事,不错不错! 他哪里知道秦枫这个“着实打”,越是发的重音,代表着板子落下越轻,看着打得哭爹喊娘,其实第二天就能下地干活,啥也不耽误。 “罢了!一帮无知刁民罢了!”李文忠一抬手,反而表现出宽宏大度,笑道:“本国公岂能跟他们一般见识!随便打个二十板子,小惩大戒,也就是了!” 说着,他甚至甩手掷出一锭银元宝,冷笑道:“这可够赔刚才那点秧苗了吧?别说本国公欺侮了尔等!” “国公大气!”秦枫连忙说道,更让李文忠满意地眯起眼睛。 “秦县令是吧?”李文忠看着县衙上已经站起身来,以示尊重的秦枫,微笑道:“本国公观这淳化县,的确是处处井井有条,可见你施政有方,未来前途,何止是一县之主!若日后有什么为难之事,可到京城曹国公府,本国公或可帮上一点忙。” 曹国公! 秦枫顿时想了起来,眼前这位竟然就是朱元璋的亲外甥,曹国公李文忠! 这可是死后配享太庙的大人物啊! 大明功臣庙中,排名第三! 厉害了! 没想到小小一个淳化县,竟然来了这通天的大人物,还好自己刚才处置妥当,否则就凭那点踏坏秧苗的事情,难道还能伤到曹国公的一根毫毛吗,只会闹个灰头土脸。 “啊呀!”秦枫十分夸张地叫道:“下官有眼不识国公,竟不知是曹国公当面!国公转战沙场,战无不胜,踔厉风发,令敌军丧胆,今日有福拜见,下官真是三生有幸,三生有幸……” 哈哈! 李文忠舒服了,点头道:“秦枫,你很不错!本国公有要事在身,不便耽搁,日后有缘,当可再见。” 说着,李文忠一转身,目光掠过那些战战兢兢的乡民,心中甚爽,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县衙。 混在人群中的朱元璋连忙一低头,可不能被他认了出来。 然而下一刻,忽然传来了朱元璋最为重视的心声! 【嚯,这个李文忠倒也有趣,当得起老朱的信任。】 【怎么跑到淳化县来了,要不是他自报家门,还真的猜想不到。】 【哎,这个时候……洪武二年,不知道那个人,出生了没有,算时间应该差不多了的……】 【这李文忠,将门“虎子”啊!】 【初代目大明战神,啧啧……那真是牛逼克拉斯!要不是后面那位实在是逆天级别,恐怕还真的不容易盖过了这位李景隆的无双战绩!牛逼牛逼!】 噫! 朱元璋猝不及防,愣了一下。 随后,就被秦枫心声中的“大明战神”四个字,给深深震撼到了。 他实在没法分辨,秦枫心声里的“虎子”两个字,是打引号的,更不知道七百年后,大明战神这四个字,就跟卧龙凤雏四个字一样,有了全新的定义。 至少在朱元璋那个时代,战神还是难得一见的美誉,唯有最为强大的将领,才能获此殊荣。 现在一听到,大明在一众战功卓越的开国功臣之后,并没有衰落,反而人才辈出,不断涌现出被称作“大明战神”的人物,自然是心花怒放。 我大明,后继有人! 李文忠果然不愧为朕的好外甥,家教有方,生的孩子堪称战神! 可以的! 倒是不记得曹国公家里是否有了添丁进口的喜事,若是果有此事,朕必定要好好封赏一番。 第二十四章 再传心声:徐达算什么战神! 李文忠风尘仆仆地回到家中。 “老爷,您回来了。”夫人连忙上前,接过了李文忠脱下的衣裳,却惊讶地看到许多疑似打斗的痕迹,不由得诧异道:“遇到什么事了?” “不妨事,几个无知小民罢了。”李文忠脑子里浮现出懂事会做人的秦枫,不由得露出微笑,寻思着这个淳化知县的确不错,难怪能想出那么厉害的灌溉新法。 此子若假以时日,必为我大明栋梁啊! “孩儿怎么样了?”李文忠不接夫人的话头,直接就问到了孩子,毕竟宝贝儿子才刚刚过了百日,乃是府上的大喜事,李文忠自然极为重视,一回到家就询问,生怕有了什么闪失。 “老爷放心。”夫人亦是露出温柔的笑意,道:“刚吃了些奶水,睡着呢,这孩子从小就不哭不闹,以后可是能有大出息呢!” “嗯!”李文忠重重点头,自家的孩子当然是最好的,这话说到了他心里去。 圣旨到!! 一声呼喝,把李文忠连同夫人,都吓了一跳。 这才刚刚到家,怎么就来了圣旨。 不敢怠慢,李文忠连忙亲自出门,拜见钦差大人,哪怕只是个传旨的太监,但圣旨在身,代表的就是皇家威严,那是不容有丝毫轻忽的。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 “曹国公李文忠,忠心耿耿,勤勉任事,为我大明开疆拓土,功在千秋……” 呼! 李文忠俯首在地,先放下心。 是恩旨? 那就好,那就好……可是这恩旨为何来得如此突兀,最近,自己并没做什么了不起的大事呀。 只听传旨的太监继续念道:“听闻国公家中,喜获麟儿,乃国之幸事,朕心甚慰。思天地生育,人伦维系,父传子,子继父,此乃天地正道,治国安邦之本。国公之子,赐名‘景隆’!景字取景仰先辈,传承家风,顺天应人之意;隆字取昌盛发达之意。望其日后能身体力行,不辱使命。朕居九五之尊,视臣婴儿犹如朕膝下之子孙,朕有此寄望,景隆幼年勤学,壮年立功,老年享福,以报大明盛世。勉之!勉之……” 这? 李文忠浑身剧震,又是感激涕零,又是莫名其妙。 感激的是自家生孩子这点小事,居然惊动圣驾,实在是诚惶诚恐,肝脑涂地也难报答君恩。 陛下日理万机,最近尤其是为了立太子和分封的事情,忙得数个昼夜不曾合眼……却怎地还有余裕,关注我家这点小小的私事? 连名字都赐下了! 这真是皇恩浩荡啊! 李文忠连忙领旨谢恩,给那个传旨的太监包了一封很丰厚的红包。 直到太监走得远了,李文忠才和夫人面面相觑。 景隆! 的确是好名字,跟如今正蒸蒸日上的大明,十分相配。 圣上亲自赐名,何等恩宠,但实在想不通,陛下为何如此关注这个还在襁褓中的婴儿。 孩子刚出生不久,本来也有几个备选的名字,但既然圣旨一到,自然不能违背。 咱家儿子有名字了,就叫李景隆! …… 朱元璋赐名之后,犹嫌不足,追加了许多珍贵的封赏给李文忠,搞得这位曹国公真是再三惶恐,甚至一度将狐疑的目光落向夫人。 不会吧…… 朱元璋真是太高兴了! 虽然分封的事情闹了个灰头土脸,土豆这种神奇的东西更是不见踪影,但自从能听到秦枫的心声以来,这次是最令他心怀畅快的一次。 还有什么,比听到他一手创建的大明,后继有人,人才辈出,更令这位大明老祖宗高兴的呢? 大明战神! 好,好啊! 这一日,朱元璋辍朝之后,再次悠哉悠哉,来到淳化县,扮作那个瞎眼老爹。 度过了炎炎夏日,田里的水稻已经快要到了收割的季节,大片金黄的稻穗映入眼帘,随微风轻轻颤动,沉甸甸的,让朱元璋脸上情不自禁地泛起由衷的笑意。 这都是秦枫的功劳啊! 若不是那个神奇的水稻灌溉新法,谁见过这么好的收成? 一年好景君须记,最是橙黄橘绿时。眼前这些老百姓辛勤汗水的结晶,正是他出生入死打天下,与普天下的劳苦黎民共享太平盛世的最好证明! 未来,哪怕自己已经不在人世间,大明却永远都在,永远护佑着万里神州的亿万子民。 朝堂中,有群贤聚会! 边境上,有战神护持! 这!就是我泱泱大明! 朱元璋神色骄傲,挺起胸膛,但只是片刻,目光一闪,连忙重新佝偻身子,回到那个瞎眼老爹的模样。 “诶?毛老爹?”秦枫刚好路过,看到了这个爱遛弯的瞎眼老汉,便上前搀扶着。 尊老爱幼嘛,况且人家还是个残疾人。 “啊,秦大人?”朱元璋迫不得已只能爆发演技,露出激动的表情,不敢接受秦枫的搀扶。 “哎,毛老爹不必客气。”秦枫笑道:“我与毛兄,已经是朋友了!既然见到,我送你回家,也是应该的。” “啊……那就多谢秦大人了。”朱元璋不再推辞,慢吞吞地走着。 不远处暗中缀着的大内侍卫,以毛骧为首,俱都是惊出一身冷汗。 这个距离! 倘若这个秦枫包藏祸心,那……就算是大罗金仙,也无法救驾。 好在秦枫并不是刺客,搀扶着眼睛不便的毛老爹,走在田间地头,同样为自己做出的成绩骄傲着,偶尔也会指着水田里的丰收景象,跟毛老爹说上几句。 “秦大人学究天人,深谙农事,真是我淳化县的福气啊。”朱元璋由衷赞叹道:“我虽然瞎了眼,倒也听说书人说起,什么神机妙算刘伯温啊,什么无双战神徐达啊……但依老汉的想法,这些人呐,可都比不上秦大人……” 这其实也是朱元璋的心声。 那些开国功臣固然功勋卓著,但秦枫搞出来的这套灌溉新法,虽然刚刚铺开,但未来对大明的影响极其深远。 土地,粮食,收成,才真正是国家根本! 不过,朱元璋故意再次提到“战神”的关键词,倒是有几分想法,是为了自己的老兄弟徐达鸣不平。 因为之前,秦枫的心声里,真真切切,把李文忠的那个刚出生的孩儿,叫做是“大明初代战神”。 这没道理啊! 一开始,朱元璋十分欣慰,高兴着大明后继有人,江山永固。 可是渐渐地,就对其中的“初代”二字,甚是不解。 初代的意思,就是第一位。 后面还有没有堪比李景隆的战神,且先不论,可是难道连那些跟随朕南征北战,打下万里神州的开国功臣,也没有能跟他相比的? 不该啊! 其中功勋最为煊赫的,自然是魏国公徐达! 徐达的军事才能,举世皆知,乃是开国第一功臣,位列开国六王之首,半生戎马,可谓是战无不胜攻无不克。 难道这样的功绩才能,都无法跟李景隆相比?当不起第一代的大明战神? 朱元璋在心里替这位老兄弟不平,刚好有了跟秦枫相处的机会,便小心翼翼地试探一句。 “哈哈哈!毛老爹太抬爱了。”秦枫哈哈一笑,自然不去接这个僭越的话头。 可是,心声藏不住。 第一句话,就让朱元璋差点瞪大眼睛。 【徐达?他算什么“战神”……】 第二十五章 五十万大军,没打下两万人? 第一句话,朱元璋就不服。 若是徐达都不算什么,那岂不是说,连朕的统兵能力,也不值一提了? 然而接下来,秦枫心里一句话,差点把朱元璋的肺管子都杵歪了。 【徐达能跟李景隆比?那可是五十万大军,没能打下两万老弱残兵的存在!】 秦枫其实没当回事,一边扶着毛老爹,一边看着金黄的稻田,心中畅快,随意想到了大明初代战神的牛逼战绩。 于是,心声源源不断地传来。 啥玩意? 五十万,没打下两万残兵? 朱元璋一口老血憋在心里,差点当场内伤。 是、是这么个“战神”?! 【之后,连战连败,又被人家十万人按住了五十万大军,一顿猛踩,自己先跑了。】 【再然后,敌军杀到京城,这老哥索性自己打开城门,任凭对方长驱直入……】 噗! 朱元璋眼前一黑,身形摇摇欲坠。 “怎么了?”秦枫猝不及防,连忙扶住毛老爹,急切问道:“刚还好好的,怎么不舒服了?” “没、没事……”朱元璋声音都好像苍老了几岁,但不敢暴露,只能咬着牙,勉强敷衍道:“今日许是身子不爽利,不打紧,回家、先回家就好……” 于是秦枫加快脚步,把毛老爹送回了“家”,见到毛骧,嘱咐他好好照看着,这才离开。 毛骧脸色都变了! 皇帝陛下这是怎么了?仿佛整个人都虚弱了啊!简直像是半路上被这个秦枫给下了毒。 呼…… 秦枫一走,关上了门,朱元璋长长吐出一口浊气,觉得那气息里简直是带着血腥,这回是真被气出内伤了。 五十万大军啊! 大明一共才能有多少兵? 五十万,已经几乎是全部力量了! 结果,打两万人没打下来,之后又被区区十万按着揍,揍到主将先逃跑了? 这、这他妈都是人干的事儿么? 大明战神! 狗屁的大明战神! 朱元璋双目血红,厉声喝道:“毛骧!” “臣在。”毛骧吓得双膝一软,伴驾这么多年,从未见过朱元璋如此失态。 “你、你给我亲自去!把李文忠那厮全家给我拿下!听候发落!千万不要漏了那个叫李景隆的!!” 一想到这个名字居然是自己圣旨亲赐,朱元璋就跟吃了个苍蝇似的,恶心到只想吐。 “臣,遵旨!”毛骧哪敢有丝毫违拗,连忙立刻执行,亲自率领一群如狼似虎的大内侍卫,直接就把曹国公的府邸,团团围住。 虽然不知道这位曹国公大人,是怎么得罪了陛下,但看刚才的架势……全家抄斩都是起步吧。 这这这? 怎么了? 怎么好端端的,祸事来了! 李文忠心态崩了,刚才还在为了皇恩浩荡而涕零,全府上下一片欢喜,毕竟不是每个孩子都有资格,让皇帝亲自降下旨意,又是赐名,又是赏赐无数金银财宝的。 转瞬之间,怎么就变了? “毛、毛大人……”惶恐至极的李文忠,现在连毛骧都得罪不起,连忙凑上前,小声询问道:“到底怎么回事,陛下是怎么说的?” 可是,这个平常在他眼里啥也不是的毛骧,这会儿却是脸色冰冷,惜字如金。 并非毛骧落井下石,实在是陛下动了雷霆之怒,谁知道这个曹国公干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儿,这时候挨边,说不定将来诛九族的时候就被算上人头。 那就血亏啊! “圣上驾到——”一声悠长的呼喝,朱元璋怒气冲冲地出现在曹国公李文忠府邸。 “陛下!”李文忠膝行几步,看着这位喜怒无常的亲舅舅,连忙求饶道:“臣、臣有罪……只是不知,什么地方冒犯了天颜……” 哼! 朱元璋冷哼一声,目光逡巡一周,没见到那个最该死的,便冷冷道:“李景隆呢?” 啊? 李文忠府上,自曹国公本人以下,个个神色茫然。 李景隆是谁? 性命攸关之际,竟然忘了那个还不到一百天的孩子。 愣怔片刻,李文忠这才意识到,李景隆正是自己刚出生不久的儿子,还是陛下亲自赐名呢,说不定,看在这孩子的份上,自己纵然有罪,也能从轻发落? 使个眼色,夫人连忙从内室把那孩子抱了出来。 可谁知,一见到这孩子,朱元璋浑身泛起的杀气,更升腾数倍,恶狠狠地盯着这个襁褓中的婴孩。 五十万大军! 我大明的五十万大军啊! 竟然被这样的废物统领着? 因为秦枫的心声语焉不详,所以朱元璋并不知道那是一场什么样的战斗。 但既然敌军都已经打到京城了,大明必然是岌岌可危啊!五十万精锐主力,都被对面十万人按着打了,那京城岂不是危在旦夕? 该死! 该千刀万剐!! 这孩子已经出生,那么秦枫心声中的这场未来大明的灾难,也必定不会太远。 可笑我前些天还为了子孙后代筹谋,担忧千秋万载,现在看来,不过几十年的光景,大明就遇到如此强敌,朝中竟然找不出一个能够统兵的大将么? “陛、陛下?”李文忠浑身簌簌发抖,好像看懂了朱元璋的眼神,但实在不明白是什么缘故。 景隆? 他还是个孩子啊! 连吃奶都刚学会,怎么可能得罪了九五至尊的皇帝? “传旨!”朱元璋用了很大的力气,才按下炽烈的杀机,沉声道:“从今日起,李景隆改名为李太平,送入宫中,朕会着人好好看护,尔等就不用操心了。” 啊? 李文忠和夫人心中一痛,那是刚出生的儿子啊,怎么……就要送进宫里了? 可是,李文忠跟随朱元璋多年,又是血脉相通,知道陛下盛怒之时,情绪极为不稳,若再有违拗,说不定这孩子连命都没了。 一念及此,李文忠连忙按住了珠泪滚滚的夫人,一同叩头,领旨谢恩。 哼! 朱元璋仿佛这才勉强透过一口气来。 李景隆,改名李太平,希望能用这样的改变,让未来的大明,太太平平,度过劫难。 这孩子就随便找几个太监养着吧,看在李文忠的份上,好吃好喝供着,至于读书或是学习兵法之类,就想也不要想了。 到了秦枫说的那次战事,就算大明再缺人,总不可能把这样一头只会吃吃睡睡的猪,送上主将的位置吧? 可是! 那到底是一场什么样的战斗? 为何敌人竟然能长驱直入,迫近我大明的京城? 不可能啊! 朱元璋处置了李景隆,回朝的路上,怒气稍遏,疑惑顿生,实在想不通这祸事是怎么发生的。 他明明安排了极为妥当的藩王戍边策略,天下竟有如此强敌,能够直接凿穿数位藩王构建的生命线? 不行!必须得打探清楚! 朱元璋深吸一口气,仿佛重新化身那个纵横天下的无敌统帅。 要知道,这是连子孙后代都要安排妥当,连亿万子民的生计都要规划清楚的帝王,哪能容忍如此隐患埋藏着。 大不了,咱自己辛苦点,趁着徐达还没老,趁着老兄弟们还能拿动刀枪,把那些可能威胁大明的敌人,都给扫荡干净便是! 可是在此之前,必须要找到敌人是谁呀。 秦枫说得太含混了…… 朱元璋眉头深锁,目光落向淳化县的方位,很想放下一切朝政,再去扮作那个瞎眼老爹,听秦枫再多说几句,从中窥探到未来的天机,也好提前应对,为了大明的千秋万载! 第二十六章 秦枫,你小子的运气来了! “阿——秋!” 秦枫再次打了个巨大的喷嚏,揉了揉鼻子,心想这都穿越到大明了,谁还这么惦记我,真爱啊! 不知不觉,来到七百年前的洪武年,也有小半年的时间了。 如今,这淳化县的父母官,当得也算是有滋有味,尤其是随着县里的水田欣欣向荣,秦枫推行的灌溉新法得到了实践的检验,他在淳化县的地位简直跟神仙差不多,走在路上时不时就有人作揖,甚至磕头。 有了这样的绝佳官声,秦枫处置县衙里的其他杂务,也变得轻松许多,只要是他做出的判断,不论是原告还是被告,都服服帖帖,从没有半句二话。 质疑秦大人?疯了吧! 人家是神仙转世!还能冤枉了你这泥腿子? 渐渐地,水稻灌溉新法自淳化县为中心,开始向周边渗透蔓延。 这不需要颁布什么法令,只是口口相传,或是亲眼看到了淳化县庄稼的长势,谁不眼馋? 消息不胫而走,便传到了应天知府高文天的耳朵里。 唔,如此说来,这个淳化知县秦枫,还真的有点本事? 听了心腹的汇报,高文天若有所思。 听说那个什么水稻灌溉新法,能让亩产至少翻一番? 未免有些不可思议! 但就算是增产五成,甚至三成,那都是硬邦邦的政绩,足以在京察中获得极佳的等次,未来升迁进步,不在话下。 本官身为应天知府,若能在一府之地推行这法子,那这份政绩,不就是本官的了? 至于那秦枫,本官自然也不会亏待了他,也就是了。 看看去! 兹事体大,须得眼见为实。 “爹,我也去!”一个粗粗的声音响起,倒是让高文天愣了一下。 “玉兰?”高文天皱起眉头,看着比自己还高了一个头的千金,犹豫道:“为父这是要去考察民情,不是去玩。你好好守在闺房,做些女红针线就好,何必要随我跋涉辛苦?” “做不了那个!”高玉兰晃了晃十根胡萝卜似的手指,上面果然依稀有些伤痕,粗声大嗓地叫道:“我听说那个淳化知县不错,也想去看看!” 哦? 高文天自然不笨,顿时明白了这个宝贝女儿的意思。 秦枫? 好家伙! 本官不曾去看你,你却先要拐走了本官的掌上明珠? 唔……掌上怕是够呛,本官倒也没有托塔天王的本事。 说起这个高玉兰,也是让高文天十分头疼的一桩心事。 高文天年少聪颖,读书刻苦,很快就崭露头角,一路顺风顺水,做了这应天知府,下辖上元、江宁、句容、溧阳、溧水、淳化、江浦、六合等八县,尤其现在应天府还是皇城所在之地,他这个知府更是高了半格,可谓是前途远大。 但或许是家里条件太过优渥,又少了管制,这宝贝女儿高玉兰,从小便营养过剩,长得五大三粗,没有半点女儿家温婉窈窕的模样,这眼瞅着要到了出嫁的年龄,但门当户对的人家,一听说是高知府的千金,连连摆手,如避瘟神。 一来二去,高玉兰也渐渐过了出阁的年龄,却还是没有婆家,让高文天十分犯愁。 现在看这架势……女儿这是动了心思啊? 好好好! 秦枫,你小子的运气来了! 若真能有翁婿的情义,来日本官高升之时,这应天知府的位置,难道还有旁人比自家女婿更合适的吗? 这一日,应天知府高文天,携千斤爱女高玉兰,微服简从,来到淳化县。 一路行来,高文天竟是眼界大开! 他也算是农户出身,对田里的庄稼并不陌生,可是就算往上数八辈,也没见过这么好的水稻长势啊! 这里,莫不是神仙在耕种么? 高文天看得目眩神驰,不需要收成之后称量,仅凭肉眼就能判断出,这淳化县里水稻的产量,至少要比寻常水田高两倍不止! 政绩啊!这可是最扎实的政绩!! 高文天仿佛已经看到,一条通天大道在眼前徐徐展开,道路两旁摇曳着金黄的稻穗,他大踏步走在路上,步步登天! “爹……”一贯堪比猛张飞的高玉兰,生平第一次,竟然露出忸怩的神色,低头小声道:“这个秦枫,果然真有本事……” 嚯! 哈哈哈! 高文天心情更加畅快,没想到一下子就能解决自己两件大事,真是太好了! 不过,女儿你别这样,我看着都有点犯恶心,你还是恢复之前的样子就好。 不觉间,已经来到淳化县县衙,见门口簇拥着许多百姓,都是目光灼灼,仿佛透着拜神一样的狂热,望着县衙上高高在上的那位县太爷。 唔,还真是有点东西。 高文天暗自点了点头,能让老百姓如此发自内心的尊重,看来秦枫不光是农事精通,处置县衙的公务,也能井井有条。 人才啊! 啊这……瞎子也来看? 高文天费劲地往里挤,想要看看这个秦枫是不是生了三头六臂,却偶然发现人群中挤着一个瞎眼的老汉,眼眶里只见眼白不见瞳仁,居然也面向县衙,神色中隐隐能看出期待。 这么邪门的嘛! 凭借高玉兰的力气,父女俩费劲巴拉地挤到前排,终于看到了县衙上高坐的秦枫。 果然一表人才! 高文天眼前一亮,虽然距离尚远,却见这位秦知县面如冠玉,神色淡然,眉宇间有一股前所未见的奇异气质,令人一望而心折,他为官这么多年,还从未见过如此出色的年轻人。 “爹……”高玉兰再次忸怩,一照面已经是芳心暗许,只求爹爹做主,能玉成此事。 别这样,自己人! 高文天最受不了这宝贝女儿撒娇,还不如捶他几拳呢。 但既然明白了玉兰的心意,作为老父亲,当然要出一份力气。 哼!便宜这个秦枫了!虽然门不当户不对,但谁让我家玉兰看上了你呢,算是你祖坟上冒了青烟。 高文天开始盘算,如何亮明身份,如何展露出自己知府大人的威严,让这个秦枫诚惶诚恐,纳头便拜,那么接下来的事情,就好办了…… 第二十七章 穷小子?老朱有应激反应 “啪!” 秦枫手中惊堂木一拍,沉声道:“堂下何人?状告何事?” 跪在县衙里的一个中年汉子,浑身哆嗦一下,连忙叩首道:“草民徐三七,状告……我家女儿忤逆,不听父母之命……” 哦? 秦枫微微一愣。 这倒是稀奇。 忤逆这种事,首先闹到公堂的不多,其次也多是告子,很少有见到告女的,因为这个年代的女性地位很低,哪怕小心侍奉,也会动辄得咎,更何况是忤逆的大罪。 再看他旁边跪着的那个妙龄女子,虽然布衣荆钗,眉目间也有几分清秀俏丽,并不回避自己的审视,目光中反而多了几分倔强,哪怕面对县太爷,也不打算妥协的样子。 如此情状,以秦枫的经验,已经有了一些猜测。 “徐三七。”秦枫目光垂落,淡淡道:“她如何忤逆,细细说来!” “启禀秦大人!”徐三七自以为占着理呢,瞪了身边不听话的女儿一眼,跪着说道:“草民本将女儿许配给邻居王家,那隔壁的王家跟我家世代交好,便结下这门亲事。可谁知这不孝女竟然不守妇道,跟郭家那个穷小子私定终身,竟然要悔婚!这让我老脸往哪搁?这不是反了天了么!求大人做主,判她一个忤逆,好教她知道厉害!” 咳,这点事儿…… 秦枫的表情似笑非笑,这种案子根本就不用动脑,很容易就断得明明白白。 “来呀!”沉声一喝,秦枫吩咐道:“把刚才徐三七说的那个,郭家的穷小子,带来县衙,不得有误!” “是!”三班衙役如今已经被秦枫操练得十分熟练,话音未落就冲了出去,以淳化县这点地界,不到半刻便能将人带到。 哼! 徐三七露出满意的神色,瞥了女儿一眼,心想在秦大人面前,你还敢强顶么? 还不信你个死女子,能反了天了! “唉,这下完了,没想到这个徐三七还真狠,给告官了啊!” “其实吧……他家姑娘跟徐家小子的事情,也算是你情我愿,若是好好央求,未必就不能成就好事,怪只怪那个郭家的小子嘴笨,也不会说几句好话,事情闹僵了,这徐老哥也是个认死理的,结果闹成这样。” “本来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什么时候轮到她一个姑娘家自己做主了?就该好好罚她!不然成何体统!” “秦大人会怎么判?” “废话么!秦大人是神农转世,那是神仙下凡来的,难道还能支持私定终身这种事情?” 嗯,不错。 高文天挤在人群中,捋须沉吟,看来这淳化县吏治清明,百姓信服父母官,才把这种鸡毛蒜皮的事情都拿来县衙评断,从某个侧面,也能反映出秦枫的能力,的确是可造之材。 至于这案子本身,甚是可笑。 什么时候,轮到女子做主自己的婚姻了? 别说这区区农户,就算是我高家,玉兰这孩子想要图个好姻缘,也得央求我这个当爹的做主。 暗结鸳盟,私定终身?都这么搞下去,岂不是天下大乱了! “爹,秦大人会怎么判?”此刻高玉兰心心念念,全都是眼前端坐在县衙上的秦枫,一开口就是秦大人,连平常的粗豪都收敛了数分,让高文天觉得怪怪的。 “放心吧,那个什么姓郭的穷小子,只是痴心妄想罢了。”高文天摆摆手,很笃定地说道:“婚姻大事,自然要听父母之命,要听长辈之命!” 他听说这秦枫并无父母,那么他作为知府,乃是淳化县的顶头上司,自然也有这个做主的权力。 “穷小子怎么了?” 冷不防,旁边传来一个声音,淡淡道:“今天的穷小子,未来未必没有出息,若真是两情相悦,难道就非要拆散么?” 插话者,朱元璋! 可叹高文天的官职太小,朱元璋登基时间又太短,实在没见过这个级别官员的面。 既然不认识,高文天自然不会跟这么一个不知所谓的农家瞎眼汉子客气! “你懂什么!”高文天冷笑道:“说什么两情相悦,还不是恋奸情热,不知怎么用花言巧语骗了人家好女儿的心思,穷就是穷,别谈什么未来出息,你小时候穷,现在就不穷了么?” 呃! 朱元璋被怼了个哑口无言,要不是怕暴露身份,这个高文天早就是个死人了。 穷小子三个字,对朱元璋来说,多少是有点应激的。 若是人人嫌弃穷小子的出身,那他当年就没有可能娶了马皇后,甚至不可能一步步走到今天! 穷小子怎么了?这些人说话,真是可恶! “爹,别这么说。”高玉兰却是已经开始护着秦枫了,不满地说道:“现在是人家县衙上,自有县令大人判断,你别多嘴。” 嗯,这还差不多! 朱元璋神色稍稍缓和,赞同地点了点头,道:“这位壮士,言之有理。” ? 高玉兰脸色变了,要不是看这人是瞎子,早就抡起拳头。 你才是壮士! 你全家都是壮士!! 不多时,那个姓郭的穷小子,神色惶恐畏缩,被几个如狼似虎的衙役,拎小鸡似的带到公堂之上。 “堂下何人?”秦枫望着浑身抖若筛糠的年轻人,已经把语气尽量缓和,但见他还是十分畏惧,郭郭郭了半天,连姓名都没说全,不由得皱起眉头,直接问道:“我且问你,与徐家女儿的事情,可敢有所担待么?” 这…… 小伙子毕竟年轻,只是老实巴交的庄稼人,哪里见过县衙门的威严,吓得两股战战,脸色煞白,依然说不出个囫囵话。 “堂堂七尺男儿,怎么还不如个女人?”秦枫皱眉,不满道:“如今,徐三七状告女儿忤逆,而这位徐家的女儿,为婚姻幸福,不惜与老父对簿公堂,你若是如此畏缩胆小,以本官看来,实在并非良配,那还是让徐家的女儿,嫁与隔壁王家的好。” 啊! 姓郭的青年浑身剧震,这才知道发生了什么。 竟然……对簿公堂了? 这可是天大的事啊! 她…… 青年不可置信地望向徐家女儿的方向,后者早就泪水涟涟,但目光中闪耀的依然是坚决和倔强,只是……对他此番表现,不免有一丝失望。 呼! 蓦地,姓郭的青年胸中仿佛被铁锤重重砸了一下,砸得他眼冒金星,一股血气猛地涌了上来。 郭某! 难道还不如个女人?! 一咬牙,他对着秦枫砰砰磕头,却也不说话,只是疯狂磕头,磕得额头上血迹斑斑,倒让秦枫想到了当年在濠州城里的王六六。 唉,这还真是个老实孩子……都到这份上了,还是不会说几句上台面的话。 但老实人,并不是坏人。 看他这副急切的样子,这份感情应该不是假的,若是硬要拆散,只怕一下子就误了两个年轻人的终身。 “你如此磕头,是想求本官什么?”秦枫淡淡开口,顿时让公堂上的气氛,紧张起来,数道目光都落在那青年身上,让本来就忐忑的他,更加不知所措。 第二十八章 我大明江山,不到百年就没了? “草民……草民……”青年嗫嚅了半天,终于鼓足勇气,咬牙道:“草民想请大人做主,将、将那徐家的女儿,嫁、嫁给我……” “白日做梦!”徐三七忍不住骂道。 徐家女儿则泛起不可置信的欢喜神色,她当然知道他的性格,最是不善言辞,其实她也正是看中了这份踏实,庄稼人要那些花言巧语做什么,不如踏踏实实在土地里卖力气,日子才有盼头。 没想到,今天在公堂上,众目睽睽之下,他竟然能说出这句话。 值了! 不枉了自己背负着忤逆的罪名,闹到这里。 “哈哈!”秦枫一笑,继续问道:“你有几多家产?田亩若干?用什么来娶人家的女儿?” “他有个屁!”徐三七愤愤不平地骂道。 “徐三七!我让你说话了?”秦枫脸色一沉,气势压迫过来,徐三七吓得浑身一颤,连忙低下头去,不敢再插嘴多言。 压力再次给到郭姓青年。 他脸色更加煞白,泛起苦涩的神情,艰难摇头道:“草民……什么都没有……” 嘁! 徐三七虽然不敢说话,神色更加鄙夷,你可不是啥都没有,不然我也不至于非要做这个恶人,但我总不能眼看着女儿跳火坑啊! “徐三七。”冷不防地,秦枫点名道:“这郭家的小子,庄稼把式可还过得去么?” 这? 徐三七一愣,即便是看不上这个姓郭的,也不得不承认,十里八乡,论起种地,这小子是把好手,但架不住家里没田啊,那有什么用。 “还、还可以吧。”不敢欺骗秦大人,徐三七只好含混地答道。 “那就好办。”秦枫随意笑道:“本官县衙后,尚有几亩水田。本官公务繁忙,渐渐无暇打理,不如就给了这姓郭的小子,每年只需交些粮食给我,便算是抵了田价,如何?” 啊!! 这一句话,让姓郭的青年直接呆住了。 还、还有这样的官? 那可是几亩上好的田地啊!历代县官,哪有亏待自己的,留在县衙后的自然是顶顶好的水田,就这么……给了我?! 土地,那是农民的命啊! 没有田地,叫“流”,没有房子,叫“氓”,姓郭的青年流氓了这么多年,骤然间有了指望,望向秦枫的眼神,简直像是看到了救苦救难的观世音菩萨。 “那就这么办。”秦枫不去理会这个三棍子打不出屁来的老实人,转向徐三七,笑道:“你觉得这样行么?” 这! 徐三七也麻了。 这当然行啊! 本来那姓郭的人品没问题,种地也是一把好手,只是地无一垄房无一间,自然不愿意女儿嫁过去。 现在,他祖坟上冒了冲天的青烟,竟然得到了秦大人的支持,赏赐下几亩田地,那凭他的本事,未来肯定是不愁吃穿,女儿也不会吃亏,还有什么不放心的,若非迫不得已,谁愿意硬要做棒打鸳鸯的事情。 “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秦枫目视这几个人惊异的表情,尤其是那青年额头上还涔涔而落的鲜血,感慨道:“徐三七,须知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啊!” 一句话,便把这个案子最终定论。 砰砰砰! 公堂上,骤然再次响起了急促的磕头声,那姓郭的青年泪如雨下,脸上的血水和着泪水,只觉得心中欢喜得仿佛要炸开,却完全不知道如何表达自己的心情,如何报答秦大人比天还高的恩情,只能用磕头来稍抒发一下胸中的情绪。 哎哎哎,别磕了,这要出人命的。 秦枫看着直皱眉头,却听那青年哽咽着说道:“草、草民郭刚……拜谢大人大恩大德!大人恩同再造,草民便是上刀山下油锅,也要誓死报答大人……” 嗯? 秦枫微愣,诧异道:“你说你叫什么?” “草民,郭刚。”郭刚抬起头来,满眼都是感激,大人垂询,自然知无不言,连忙详细说道:“城郭的郭,刚猛的刚……” 嚯! 秦枫觉得有趣。 郭刚……你这个名字,多少有点缺德了。 有点意思哈! 这个年代,有没有郭刚我倒是不知道,但知道一定会有个于谦。 唉…… 若不是有个于谦,怕是这个大明啊,不到一百年就没了。 “咳咳咳!” 人群中,某个瞎眼老爹,忽然间剧烈咳嗽,让身边很多人皱起眉头,本来沉浸在这段爱情故事的感动当中,你咳嗽个什么劲儿,又不是你家娶媳妇。 朱元璋人麻了! 什么玩意? 我大明江山,不到一百年,就没了? 秦枫你岂敢如此胡言乱语啊! 呃……好像倒是没胡言乱语,只是心中所想,但这个话,到底从何而来? 于谦又是谁? 朱元璋险些心神失守,连忙借着咳嗽掩饰,深深低下头去,唯恐被秦枫看出异样。 而那些炸裂的心声,还在源源不断地传来。 【若不是有个于谦,怕是这个大明啊,不到一百年就没了。】 【妈的大明战神,瓦剌留学生,是真的牛逼!】 【五十万大明精锐,被两万人给屠光了,这特么绝对是个人才,你就算是赶五十万头猪,给对面杀,怕是也得费不少手脚……】 ??? 五十万? 杀光了?! 朱元璋用尽生平的静气,才让自己没有直接跳起来。 这、这个大明战神,莫非说的就是那个该死的李景隆? 不行! 养起来不安全! 还是杀了吧……回去就杀!我亲手杀! 实在不行,把李文忠一起杀了,免得他以后再生孩子还叫李景隆,那就麻烦了。 【土木……】 心声再次传来两个字,朱元璋神色一凛,正要好好听听到底发生了什么惨绝人寰的事情,这仗究竟是怎么打的,关键是不理解啊。 可是忽然间,身边却有人双臂一振,站了出来,高声叫道:“此案只怕有些不妥。” 嗯? 秦枫一愣,没想到在县衙上还有人公然对自己提出质疑。 这一愣,心声可就停了。 朱元璋险些憋出一口老血。 关键的地方啊! 没了?! 这个搅局的!不管你是谁! 你死了!! 第二十九章 你快死一边去啊!朕刚听到关键 诶? 这个瞎眼老汉怎么了,好像是忽然发了癔症。 高文天皱皱眉头,却也没当回事。 他本就是为了立威而来,现在找到了机会,自然要站出来说话,先镇住了这位淳化知县,接下来的事情就好办了。 不妥? 这下,簇拥在县衙门口看热闹的淳化县老百姓,纷纷扭过头,看什么人胆敢在这里胡言乱语。 秦大人断案!你敢说不妥? 秦枫亦是微微诧异,将目光投向门口。 心神失守的朱元璋连忙低头,怕被秦枫看出破绽。 而高文天却是浅浅一笑,露出坦然的神色,越众而出,来到公堂之上,淡淡道:“自古以来,婚姻大事,乃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如今这徐家的女子,早已许了人家,却不知检点,私下与人暗通款曲,更有甚者,她忤逆长辈,丝毫不见孝道。你身为淳化县父母官,竟然如此判案?” 噫! 县衙门口响起惊诧的声音。 没想到这个刚才还跟大家挤在一起的人,竟然如此大胆,当堂质疑秦大人的论判? 这人是谁啊! 见秦大人,竟然不跪,还如此咄咄逼人。 淳化县什么时候有这么嚣张的存在了! 秦枫眉头微挑,见此人形貌气色,虽然陌生,却在心中已经有了约莫的猜测,并不惊慌,微笑道:“依阁下之见,该当如何?” “当今圣上,英明神武!”高文天可以不尊重秦枫,却不敢不尊重皇帝,提到朱元璋的时候面向应天府皇城的方向拱手,以示尊崇,随后沉声道:“圣上驱逐鞑虏,恢复河山,更为了天下百姓的安居乐业,制订《大明律》,你身为一县父母官,正应好好钻研,依律法办案,这才是上报君恩,下安黎民的正道!” 嗯,这段话说得太好了。 高文天自己很满意。 任凭你秦枫再嚣张,难道还能大过皇帝去?似你这般胡来,把《大明律》置若罔闻,往大了说,告你一个欺君之罪都是有的! 便是皇帝陛下在此,也一定会认为我言词得体,尊重君上。 呼——呼—— 朱元璋伸手捂着胸口,觉得呼吸都是灼热的,胸腔像是个破风箱,气息极为紊乱,要是他现在不需要伪装瞎眼老爹,只怕光凭目光,就把这个该死的家伙千刀万剐! 你在胡扯些什么乱七八糟? 什么狗屁大明律! 什么上报君恩,下安黎民! 都是屁话! 你快一点死一边去啊!朕刚听到关键的地方,想知道于谦到底是谁,想知道究竟是什么样的劫难,让我大明五十万精锐尽丧,那我辛辛苦苦打下来的大明江山,拿什么来守住? 急死了! 这时候,你在这儿慢条斯理扯什么废话,说咱英明神武?试问谁不知道…… 秦枫看着侃侃而谈的高文天,更验证了心中的猜测。 【此人是知府,还是道员?】 【若是道员,也就是布政使司道,主要负责地方监察,往往会牵涉几府之地,那么他主要监察的对象应该是知府,按理说不会直接到我淳化县县衙这边,来个微服私访。】 【那也就是说,此人更大的可能,是知府。】 【应天府知府,高文天?】 【也就是这位高知府,才有可能到这里来很生硬地装个逼,目的可能是为了让我纳头便拜,然后抢个政绩什么的吧?】 【合理。】 【我琢磨着也该来了,只是没想到赶上这么个案子,倒还真让他抓到了话头。】 一大波心声,源源不断。 朱元璋快哭了……这波心声毫无营养,如果硬要说有,就是帮朱元璋认清了那个该死的人是谁。 高文天? 应天知府? 朕不杀你,难消心头之恨!! “依!《大明律》!”高文天装逼到了关键时刻,再次向南拱手,义正辞严地说道:“《大明律·户律·婚姻·男女婚姻》,第三十七条!若许嫁女,已报婚书及有私约,而辄悔者,笞五十!” “淳化知县秦枫!有法不依,你还是不是我大明的官员?难道竟敢欺君罔上么?” 啊! 一听说要笞五十,跪在堂下的几人纷纷色变。 本来都变成一件喜事了啊! 徐三七都打算带着女儿女婿回家摆酒了,冷不防冒出这么个东西,一开口就是皇恩浩荡,一说话就是大明律法,也听不太懂,关键是绕来绕去,怎么要打我们板子了? 什么人啊这是! 笞杖徒流死,在这五大刑罚中,笞刑虽然最轻,却也要吃一番苦头,说不定十天半月都下不了床。 这可不就是无妄之灾么? 尤其是,自己如花似玉的女儿,身子骨一向娇柔,哪能受得了这个! 徐三七登时变了脸色,对高文天怒目而视,直接骂道:“你算什么东西!秦大人都已经判过了,要你多嘴?” 啊? 高文天本来正洋洋得意,用大明律法,压住了这个胡乱妄为的秦枫,冷不防被人指着鼻子骂,居然还是本案的原告徐三七。 我、本官这是在支持你啊! 怎么如此不懂事! 更加意想不到的是,徐三七一开骂,竟然是应者云集。 要知道,簇拥在县衙门口的百姓,经过这几个月的时间,早就从看热闹的闲人,转化为秦枫的铁杆粉丝,就喜欢看秦大人判案,所有人都心服口服,甚至会出现受罚的都千恩万谢,感激涕零的情况。 秦大人有大才啊! 可是今天,不知从哪跑出来个脑子不好的,竟然说秦大人判错了? 什么东西! “说的对!秦大人公堂之上,有你说话的份?” “什么就笞五十,徐家女儿花骨朵一样的人,这么打一顿,打坏了你负责?” “真是乱来!怕不是发了癔症,快给找个郎中看看吧!” 啊这? 高文天装逼的笑容僵在脸上,只觉得全身都被石化。 怎么会是这样? 这淳化县,全都是一群刁民啊!简直是非不分!简直大逆不道! 本官说的可是大明律!是圣上亲自颁布的大明律!竟敢说我乱来?这是哪个刁民说的,抓起来,凌迟!! 殊不知,这时候朱元璋看着高文天,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大明律》应该加一条,立斩应天知府高文天! 唉! 高大人…… 你看,尴尬了不是? 秦枫微微摇头,看着已经无法收场的高文天,再次贡献一波心声。 可惜……朱元璋越听越想杀人。 第三十章 他说的全都是没用的词儿啊 【唉,高大人尴尬了。】 【毕竟是顶头上司,别让他太下不来台吧,否则对我又没什么好处。】 【高大人呐,你看看你,来就来呗,还非要学人家玩什么微服私访,玩现了不是?】 【还得本官来救你……】 心声,源源不断,传到朱元璋的耳朵里。 朱元璋扮作瞎眼老爹,连朝政都扔下了,就为了探听那件堪称恐怖的大事。 可是这会儿,心声倒是有了。 但他说的全都是没用的词儿啊! 朱元璋很想抄起衙役手里的大板,一家伙把这个高文天砸死算了。 “法理,不外乎人情。”秦枫略一思忖,站起身来,微笑说道:“法律是道德的底线,法律也即是人情。律法的存在,正是为了维护人情的存在。律法并不会超出百姓的情感之外,要符合伦理道德,要尊重人的情感思想,也就是说,律法并非无情,而应该具有人性化!” “当今圣上,爱民如子,颁布《大明律》,只为了我大明江山永固,大明百姓生活安宁,这才是最朴素的《大明律》根本,也是圣上的体恤爱民之心。” “具体到本案,徐三七其实并非想要惩罚女儿,只是不愿意女儿嫁到穷人家里受苦,也同样是一片爱女之心。如今本官赐水田与郭某,已经解决了这个问题,秉持的原则,正是本案中每个人的情感需求。” “若是生搬硬套律法条文,硬要对徐家女儿动用笞刑,则所有人都没有从大明律法中得到好处,那才是违背了圣上以律法治国的苦心初衷。” 好啊! 说得太好了! 就连朱元璋都是眼前一亮,连连点头。 这番话既捧了自己,尊重君主,又不拘泥于律法,令百姓满意。 人才!绝对的人才! 下一刻,县衙内外,掌声雷动。 徐三七等一家人,更是一边流泪一边鼓掌,只觉得这位秦大人,不但免了他们的笞刑之苦,更是句句说到了老百姓的心坎里。 律法,不外乎人情啊! 这一句话,就让高高在上,令人望而生畏的《大明律》,仿佛一下子变得亲近起来,在称颂秦大人的同时,也有不少夸赞当今皇上的言辞,听得朱元璋心里十分舒服。 说话间,秦枫已经来到全场最尴尬的高文天身边,不动声色地靠近,低声道:“高大人?” 啊! 高文天一愣,没想到已经被这个淳化知县认出来了? 厉害! 他这一愣,秦枫已经确认,再次低声道:“高大人远道而来,一路辛苦,请随下官入内奉茶。” 嗯。 高文天在这里只能是尴尬,老百姓的欢呼声越响,他越难受,还好秦枫给了个挺好的台阶,连头也不敢回,急匆匆跟着秦枫就走。 呀!他真的好厉害!目光如炬呢! 高玉兰自然是关注老父亲的情况,也看到了秦枫走过来,越看越觉得心里欢喜,一颗方心怦怦乱跳。 父亲明明没亮明身份,他竟然已经看出来了。 光是这份眼力,就非同一般! 诶? 冷不防,秦枫忽然将目光落在高玉兰身上,高玉兰瞬间紧张,难得地忸怩起来,红着脸低下头…… 却听秦枫热情地招呼道:“这位壮士,是高大人的侍卫吧?一起来啊!” ? 高玉兰如遭雷击,哭笑不得。 什么眼神啊! 本姑娘……就那么像是壮士?只不过为了路上方便,没穿女装罢了,怎么……个个都这么说,太讨厌了! 完了! 这次,咱又是白跑一趟! 眼看着秦枫带着这俩人,去到县衙后面的内室,朱元璋一脸的郁闷。 听了个寂寞啊! 大明江山差点不到一百年就没了……五十万精锐明军尽墨……敌人杀到京城前……于谦……土木…… 这些令朱元璋惊骇的心声碎片,在脑中纵横来去,却怎么都没法串联成一个完整的内容。 急死老朱了! 但没办法,这个秦枫十分谨慎,绝不会在话语中泄露天机,要想打探到更多的隐秘,只能是旁敲侧击,通过窃听心声的方式。 高文天! 真的太误事了! 朱元璋在县衙门口,嘬了半天牙花子,决定一回京,就先把这个应天知府给下狱。 …… “下官淳化知县秦枫,拜见知府大人!”到了县衙后堂,秦枫按照正式的礼节,拜见这位微服而来的应天知府,毕竟是顶头上司,不能失了礼数。 “唔,免礼。”高文天吁了一口气,算是把刚刚在大堂上的尴尬,稍稍缓解几分。 “来人呐,奉茶!”秦枫礼数周全,再次告罪道:“下官实不知知府大人到此,有失远迎,罪过了……” “无妨。”高文天找回了几分颜面,见这个秦知县倒也伶俐,便开始切入正题,正色道:“本官听闻,秦县令精于农事,搞出了一个新型灌溉法,惠泽全县,连带着周边几个县乡,也渐渐铺开。” “土地粮食,乃国之根本,因此本官亲自到此察看,果然处处欣欣向荣,可见秦知县用心了。如此新法,本官打算在应天府所辖八个县内,一同施行,不知秦知县以为如何?” “知府大人明见!”秦枫连忙说道:“我淳化县上下,自当紧紧围绕在以知府大人为核心的应天府中央,上下齐心,众志成城,守正创新,勇毅前行,深入贯彻落实知府大人的先进思想,为全面推进建设具有大明特色的新应天府,做出应有的贡献……” 呃? 高文天有点懵。 这都是些什么? 其实我就是让你上点道,最好是写一封文书,言明这个什么新型灌溉法,乃是在本官的指导下搞出来的东西,这样等到应天府全面铺开施行,并且受到高层官员的关注,首功就是本官的了。 怎么你……扯得有点太远了吧! 还什么,以我为中心的应天府中央? 别乱说啊! 应天府里可还有皇城呢!那里面随便拎出来一个太监,都比我全家还大,我哪敢做什么中央,不要命了么。 这个秦枫。 有点悟性,但好像不多。 罢了……反正以后都是一家人,倒也不必计较太多,就算功劳归了他,本官身为岳父大人,也是一荣俱荣的。 略一沉默,高文天将话锋一转,微笑问道:“秦知县年轻有为,不知……可否婚配?” 第三十一章 于谦,不该杀! 嗯? 是奔这个来的? 秦枫眉头微皱。 刚才距离远,还真以为高文天是带了个侍卫。 但现在到了近前,倒也看出这位高玉兰是女扮男装,不过似乎……她还是男装能稍微看得过去点,否则……简直辣眼。 这身材! 贾玲能减下来,她也减不下来! 这模样! 演张飞都不用化妆,就差那一巴掌护心毛了。 现在刚一照面,三句话没说完,就问我是否婚配。 天啦噜! 不会吧? 我说这知府大人怎么大老远跑到淳化县来,我还以为是抢政绩的呢,那倒没关系,我也不差一份水稻灌溉法,都是小意思。 但你这个千斤小姐,我是真的遭不住啊! 不假思索,秦枫立刻笑道:“蒙大人关怀,下官未曾婚配……” 好! 高文天和高玉兰同时露出喜悦的表情。 却听秦枫继续说道:“不过,下官已经有了意中人,正打算择日下聘,娶进门来。” 他是生怕说得慢了,场面尴尬。 呃! 高玉兰一腔喜悦顿时化为泡影,居然觉得鼻子发酸,铜铃般的眼睛里也泛起一点泪花。 可把高文天心疼坏了! 这个秦枫,如此不上道?! 高文天的脸色沉了下来,冷冷道:“不知是谁家姑娘,有这个福气。” “她叫兰娘。”秦枫只好戏做全套,信口编造了一个美好的形象,煞有介事地一番描述,表现得甚是憧憬。 至于兰娘这个名字,在整个大明洪武年间,都极为常见,只怕光是淳化县,找出十个八个兰娘也不困难,穷人家的女儿,没太多文化,用些什么兰啊,芳啊,莲啊,相当普遍。 哼! 高文天越听越是烦躁,倒也不好当场发作,好像显得自家女儿嫁不出去似的,虽然是事实。 “如此,本官应该恭喜秦知县了!”高文天压下火气,已经决定给这个不识抬举的秦枫一个深刻的教训,让他明白官大一级压死人的道理。 不过现在么,既然是微服,又在人家地盘上,倒也不想闹得太难看。 话不投机,高文天一盏茶都没喝完,便借口公务繁忙,拂袖而去。 人还没走出淳化县地界呢,就被逮住了。 “给我拿下!”毛骧伸手一指,如狼似虎的大内侍卫,一拥而上,就算高文天真的带了个壮士,也肯定挡不住。 “你们!你们是什么人?”高文天慌乱道:“本官乃应天府知府!尔等胆大包天!竟敢……” “错不了,抓的就是你!”毛骧心想,刚才陛下的脸色都变了,你这小小知府还真的是胆大包天,敢把皇上气成这样,等着灭九族吧! 不消片刻,高文天连同高玉兰,已经被五花大绑,连嘴都给塞住了,怕他大呼小叫,造成什么不好的影响。 “带走!”毛骧轻蔑地看了一眼恐惧的高文天,吩咐道:“先押入诏狱,然后等待圣上发落!” 啊?! 高文天魂都给吓飞了。 诏狱?还圣上发落? 我何德何能啊! 不过就是跑了趟淳化县,事儿还没谈成,怎么还就惊动陛下了呢? 诏狱那地方,有几个能活着出来的?我这到底是犯了什么天条! …… 高文天走后没多久,秦枫略一思忖,觉得事情可能会有点麻烦。 显然,这个知府大人,主要目的是拉郎配来的。 也不知自己好端端在淳化县做事,怎么还能吸引到远在应天府的张飞姑娘…… 现在虽然勉强搪塞过去,但若是并没有“兰娘”其人,被查了出来,那高文天岂能善罢甘休。 淳化县里,倒应该有不少兰娘,或者说现场造一个兰娘来,也不是难事。 倒不如借此机会,结个婚? 要说这洪武年间,距离秦枫前世足有七百年,所有的娱乐相关,都远远不如,别说手机了,连话本小说都找不到几本。 金瓶梅都还没写出来啊! 但就有一样,是七百年后比不了的。 这个年代的姑娘,十七八岁嫁人那是理所应当,正是女孩儿家最好的青春年华。 而要是放在七百年后,对十七八的下手,那叫妥妥的犯罪! 秦枫来到淳化县几个月的时间,交的第一个朋友就是毛骧,而毛骧家里娇妻贤惠,儿女满堂的景象,也让秦枫心中产生了一点温馨向往,若是身边有这么个知冷知热的红袖添香,当然是极好的。 不过可能因为是身份地位悬殊,从没人敢跑到知县大人面前,保媒拉纤什么的。 现在仓促间要鼓捣这个事情,秦枫犹豫片刻,便离了县衙,到毛骧家里拜访。 “啊呀!秦大人!” 毛骧一身的风尘仆仆,好像刚从外面回来。 毛老爹也在,但秦枫没太在意,落座后稍稍寒暄几句,便直截了当地说道:“刚才,应天知府高文天,到我县衙去了。” 嗯? 毛骧和朱元璋都是一愣,没想到他为何说起此事。 那高文天,已经抓起来了啊,这会儿正押着去往诏狱呢。 你找他? 秦枫想要找毛骧帮忙,便没有隐瞒,把事情的来龙去脉简单一说,然后苦笑道:“真不是我矫情,那高家的千斤小姐,我高攀不起啊!就这么说吧,娶她,我还不如娶了毛兄……” 嗯?! 虽然知道是夸张玩笑的说法,但毛骧还是心尖一颤,心想你不要乱说话。 皇帝陛下在这里呢! 要是会错了意,一句金口玉言,我还真得收拾收拾嫁到你们秦家去…… “秦大人的意思是,要在这淳化县,找个知根知底的好人家的女儿,明媒正娶?”毛骧听懂了秦枫的意思,但下意识地皱眉道:“有这个必要么……或许那位高知府,也就是随便一提,以后不会再来了。” 当然不会再来,这一点,毛骧可以保证。 可是秦枫却叹息摇头道:“毛兄对这官场上的事,还是缺乏了解啊,此事看来不大,但其实十分凶险!若是处置不当,别说丢官去职,掉脑袋都大有可能。” 夸张了夸张了。 存在感不强的朱元璋微微摇头,暗想着我大明哪有那么黑暗,就为了不娶他家女儿,就要杀人? “秦大人可能是多虑了。”毛骧身为圣上嘴替,越来越能体会君心,目光一扫,便笑道:“秦大人忠君爱国,功在社稷,哪能为了这点小事就遭遇横祸,那不是没天理了么!” 呵…… 秦枫轻轻一叹。 天理? 什么时候有过这东西…… 忠君爱国么?功在社稷么? 曾经倒是有这么一个人,功比天高,力挽狂澜于既倒,一己之力为大明续命数百年,且光明磊落,两袖清风,然而到头来…… 啊?! 朱元璋本来只是随意听着,并没当回事,毕竟高文天已经捉住,秦枫担心的事情完全没有必要。 忽然间,心声传来! 第一句就是: 【于谦……不该杀啊!】 第三十二章 天底下,竟有如此糊涂的皇帝? 于谦? 朱元璋听过这个名字。 他记得,当时秦枫的心声里,是这么说的: 【若不是有个于谦,怕是这个大明啊,不到一百年就没了。】 终于! 在偶然的机会,再次听到了于谦这个名字。 朱元璋顿时全神贯注,示意毛骧千万不要打扰秦枫这时候的思路。 果然,心声源源不断地传来…… 【土木堡之变,大明江山岌岌可危,整个朝堂上,已经对守住京城不抱信心,计划着要逃跑。】 【这时候,只有于谦站了出来,怒吼一声:建议南迁者,该杀!】 【之后,于谦指挥京城保卫战,九门齐开,迎敌于野外。】 【凡守城将士,必英勇杀敌,战端一开,即为死战之时!】 【临阵,将不顾军先退者,立斩!】 【临阵,军不顾将先退者,后队斩前队!】 【违抗军令者,格杀勿论!】 【大军开战之日,众将率军出城之后,立即关闭九门,有胆敢放入城者,立斩!】 这些,都是秦枫的记忆。 想到于谦这个名字,秦枫就想到了正统十四年,土木堡之变后,因为一个愚蠢至极的皇帝,因为一个愚蠢至极的太监,竟葬送大明数十万精锐,让原本只是想要抢掠一番的瓦剌军,取得了自己都不敢想象的辉煌战果,兵锋一度杀到北京城下! 倘若不是有个于谦,或许未来数百年的历史,都会被彻底改写。 朱元璋惊呆了。 秦枫的心声中,那一道道杀气腾腾的军令,把这位大明开国皇帝,强行带到了那个风雨飘摇的京城。 局面,竟已崩坏至此? 朱元璋陷入呆滞,竟觉得口干舌燥,目光掠向不远处的皇城,实在很难想象,仅仅不到一百年后,敌人竟然能够兵临城下! 此刻的朱元璋,并不知道秦枫心声中的京城,已经不再是他定都的应天府了。 但大明之危,是朱元璋最关心的。 到底是何方强敌,竟然能把我泱泱大明,逼迫到这步田地? 究竟是什么样的愚蠢统帅,竟然葬送几十万大军,被对方区区几万人横扫屠杀,以至于后来长驱直入,进犯京城? 李景隆么? 不! 朕已经解决了这个问题! 这个世上,再没有李景隆这个名字了! 这事情拖不得,一待回宫,先斩李景隆,改名并不保险,谁知道未来的事情怎么变化。 可是今天,秦枫的心声,似乎不打算放过这位大明太祖。 【可惜啊!于谦真是太可惜了!】 【千古奇冤!】 【那天好像是正月,天寒地冻,于谦被押往崇文门外,得到了他最后的结局——斩立决。】 【太他妈讽刺了!就在这座他曾经拼死保卫的城池前,于谦人头落地。】 【据说,行刑时天空阴霾四合,几乎是暗无天日!】 【死后,于谦被抄家。】 【当朝一品,太子少保,家里却找不到丁点财产,简陋得令人无法置信。】 【后来,那些奸贼发现一间被锁住的门,如获至宝。可是打开门,里面却只有皇帝当年赐给他的蟒袍、剑器。于谦把赏赐供奉在这里,以示不忘皇恩。可是他并不把这些东西拿出去炫示,则是他的朴素低调……】 【所以……毛兄啊!你所谓的“天理”,真的存在么?】 啊! 朱元璋浑身泛起颤栗的鸡皮疙瘩,哪怕是面对鄱阳湖上的七十万水军,也不曾让他如此动容。 死了? 把这位力挽狂澜,拯救大明江山的天大功臣,给……杀了? 什么操蛋皇帝啊!! 如此泼天之功,别说是当代,就连朱元璋这个老祖宗,若是见到于谦,都恨不得离了宝座,给先生深深一躬。 但竟然被杀了! 若不是秦枫心声里说得明白,朱元璋简直不敢相信。 问! 给朕问得明明白白!! 朱元璋趁着秦枫陷入惆怅,给毛骧使了个狠狠地眼色,让他问问明白,到底是哪个混蛋将军打的那一仗,到底是哪个混蛋皇帝处死了于谦。 我大明,竟然不到百年,就搞成了这副君不君,臣不臣的样子? 造孽啊!! 这…… 毛骧心态崩了,一脸的便秘。 我太难了! 皇帝是什么意思?让我问什么?这要怎么问? 关键的是,毛骧可听不到秦枫的心声,根本不知道进度到哪儿了,要引导话题,无疑难度倍增。 “哈哈,毛兄言之有理!” 秦枫片刻恍惚之后,收摄心神,不再去想于谦的冤屈,毕竟那是几十年后的事。 话锋一转,秦枫笑道:“我刚才说的那个事儿,毛兄可得上上心,不然若是那位高知府真的怪罪下来,可就麻烦了。” 找媳妇儿那事儿? 这个容易! 别说一个兰娘,就算是一万个,也给你找来。 可是陛下的意思好像是,要继续引导刚才的话题,不能跑偏。 毛骧作为圣上的嘴替,只得绞尽脑汁,及时拨乱反正,拱手道:“秦大人放心,毛某必定安排妥当!哈哈,大人未免太过谨慎,其实如您这般,才华横溢,功在社稷,当今圣上求贤若渴,绝不会亏待了您这样的好官。” 呵…… 秦枫只是微微一笑,并不接话。 但心声果然被再次引动,想起了那对令人唏嘘的君臣。 【亏待?说起亏待……】 【朱祁镇!你实在是对不起于谦啊!】 嗯?! 朱元璋神色一凛,敏锐地注意到这个新出现的名字。 姓朱! 窃听心声,能在朱元璋心中形成“朱祁镇”三个字的映像,因此朱元璋已经能够从一个“镇”字上,若有所思。 朱家族谱,是按金木水火土五行排列。 朱标、朱樉、朱棡、朱棣,这些人是按木字取名,那么接下来以木生火,就应该是火字的名字。 再接下来,火生土,土生金…… 金! 也就是说,这个朱祁镇,应该是标儿的第四代孙,也就是自己的第五代孙? 他究竟做了什么! 为什么秦枫心声里说,他对不起于谦? 朱元璋眉头深锁,不知怎地,隐隐有一种不妙的感觉。 莫非杀掉大明功臣于谦的,就是这个朱祁镇? 糊涂啊! 这天底下,竟然有如此糊涂的皇帝? 第三十三章 大明太祖朱元璋,吐血三升! 【大明战神!瓦剌留学生!叫门天子!明堡宗!认贼作父……】 一想到那个弱智的朱祁镇,秦枫的气就不打一处来,仿佛连心声都变得激烈。 这一连串的外号,把朱元璋直接给打蒙了。 一个都听不懂! 哦,大明战神是能听懂的,至少现在知道了所谓“战神”,可不是什么好词儿。 但大明战神,不是李景隆吗? 自己才刚刚处置完啊! 怎么……又冒出一个? 嘶!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大明战神,第二代? 之前朱元璋就已经有过猜测,既然秦枫心声里提到了李景隆是初代战神,后面就一定会有第二代。 现在,他来了。 他带着一串眼花缭乱的称号,向朱元璋走来了。 留学生是什么,朱元璋茫然。 但瓦剌他还是知道的,只是一时想不出大明皇帝和这个不起眼的蒙古部落,能发生什么关联。 想到朱祁镇其人,秦枫怒气勃发,心声源源不断地传来,让朱元璋得以了解这位五代孙的生平事迹。 【正统十四年,瓦剌首领也先召集诸部,兵分四路进攻明朝边境,攻大同,明朝大同参将于猫儿庄迎战瓦剌,兵败战死。】 废物! 朱元璋皱着眉头,在心中暗暗点评。 什么档次,也敢攻我大明,这什么狗屁参将,居然还打败了? 【面对瓦剌兵锋,明堡宗同志不顾群臣反对,决定御驾亲征。】 哦? 朱元璋眉头一挑,居然有几分欣慰。 不愧是我老朱家的子孙啊! 关键时刻,起码敢顶得上去,唔……就算是打了败仗,似乎也不是不能原谅…… 至于群臣说什么,本就无关紧要。 【两天后,朱祁镇率领数十万大军出征。】 ? 朱元璋欣慰的神色,瞬间僵在脸上。 身为纵横天下的无敌统帅,朱元璋对军事的了解,已经渗透到了骨子里。 只一句话,就听出了其中大大的不妥。 几天? 两天?! 秦枫啊秦枫,你脑子里在乱想什么? 正所谓,兵马未动,粮草先行。 数十万大军的行止,别说两天,就算十天半个月的准备,怕是也远远不够啊! 此战,只怕凶险! 朱元璋神色变得极为凝重。 但很快,凝重变成错愕,错愕变成茫然,茫然变成麻木…… 朱元璋人麻了。 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一切,是在不到百年后,将要发生的事实。 然而秦枫的数次预言,都如同言出法随,不容置疑。 【朱祁镇虽然名为亲征,其实啥也不懂,所有大事,都交给亲信的太监王振决定。】 【王振也只是个无能的太监,在他的指挥下,明军屡战屡败,一路上尸横遍地,士气低落到一个无法想象的地步。】 【由于战前完全没有准备,大军还没到大同,就严重缺粮,数十万明军又饿又累,被瓦剌军引诱深入险境,几乎全军覆没!】 【大批文武官员战死,财产损失不计其数。】 【最为精锐的三大营,一朝尽毁,火器研发也受到了极大阻碍。】 【京城门户洞开!大明江山危在旦夕!】 【土木堡之变,被认为是大明由盛而衰的转折点。】 【而始作俑者,明堡宗朱祁镇,也沦为瓦剌军的俘虏,后来替瓦剌军叫门,想要骗开大明城墙……】 噗通! 冷不防,朱元璋一屁股坐在地上,打翻了墙角的几个瓦罐。 啊! 毛骧这一惊非同小可,连忙一个箭步窜上去,扶起圣驾,不明白刚才还好端端的皇帝,怎么会平地跌扑。 “毛老爹?”秦枫也吓了一跳,连忙上前一起搀扶,那些让朱元璋站立不稳的心声,随即消失。 呼! 朱元璋喷出一口腥甜的血气,忍着强烈的眩晕,勉强说道:“对不住,秦大人……老朽今日身子不适,想要、想要休息一下……” 啊,好的。 秦枫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见这位毛老爹脸色苍白,身体微微颤抖,的确像是生了什么急病,自己又不懂医术,留在这里只会让毛家不方便,连忙告辞而去。 秦枫这一走,朱元璋的气色反而更加灰败,看得毛骧简直魂都要没了,倘若圣上在这淳化县有什么三长两短,自己身为贴身的侍卫,何止是难辞其咎,抄家灭族的祸事就要来了啊。 朱祁镇、朱祁镇…… 朱元璋神情委顿,喃喃自语,想着秦枫心声里的那些话,不敢置信,却又不得不信。 这!就是朕苦心筹谋,一心一意希望他们能够好好继承大明江山的朱家子孙? 早知道这样!朕还打什么天下,建什么大明啊! 以皇帝之尊,竟然沦为俘虏! 要知道,就算是被自己率领大军,打得抱头鼠窜的前元,人家好歹也知道逃跑,不至于被捉住了首脑! 现在,堂堂大明!泱泱大明!皇帝被小小的瓦剌捉了去,还用作叫门的先锋…… 叫门天子。 原来是这么个叫门天子! 后来,他更是杀戮功臣,认贼作父,那些事情虽然秦枫里的心声不够详细,但朱元璋已经能够想象了。 我辛辛苦苦打下的大明江山,未来就要交到这样的废物手里? 噗! 朱元璋越想越是憋闷,终于胸中一股血气无法压制,一张口便吐出鲜血,洒得前胸衣襟上到处都是。 “陛下!!”毛骧大惊,甚至都忘了现在扮演的身份,实在不知道刚才秦枫简简单单的几句话,怎么就让陛下如此急怒攻心,甚至于当场呕血。 “无妨。”朱元璋摆了摆手,止住了毛骧的动作。 吐出这口胸中逆血,朱元璋反而好过了一些,眼眸中重新凝聚起慑人的神采。 “朱祁镇!”朱元璋语调森寒,从牙缝里挤出来这三个字。 这分明是一头猪!骑在朕头上拉屎拉尿! 与这头猪相比,李景隆这个初代的大明战神,根本不算什么了。 “起驾,回宫。”朱元璋缓了一阵子,下旨回返京城。 此番,听到了太多隐秘,也有太多的事情要一一处理! 毛骧自然是不敢怠慢,亲自陪同皇上,离了淳化县,返回京城。 一回到深宫之中,朱元璋根本顾不得路途辛苦,直接叫道:“给我把朱标那逆子叫来!!” 第三十四章 雷霆震怒,深宫点将 朱标心态崩了。 传旨的太监说,陛下不知什么缘故,动了雷霆之怒,措辞极其严厉,竟然是用到了“逆子”这种词汇。 糟了啊! 哪怕刚被立为太子,朱标知道在老爹的威势之下,自己这个太子啥也不是,一句话便能废掉。 可是自忖最近谨慎小心,勤勉做事,并没有什么触犯天威的地方啊。 思前想后也没有头绪,只得用最快速度来到朱元璋面前,心中惴惴不安。 “你的儿子,打算叫什么名字?”朱元璋劈头就问。 他现在满脑子都是朱祁镇这个该千刀万剐的名字,万万不敢让这个孽畜出现在世上。 啊? 朱标一头雾水,心想老爹这才四十出头,怎么……好像糊涂了。 莫非,我继位之日,不远了? 观察了一下父皇的脸色,朱标小心翼翼地说道:“儿臣……刚刚奉旨与鄂国公家的女儿订婚,尚在守孝期间,不能完婚,更没有儿子啊。” 唔。 朱元璋皱皱眉头,不甘心似的追问道:“倘若未来你有了儿子,打算叫什么名字?” 呃,这…… 朱标头皮发麻,十分不理解为什么会有这么奇怪的问题,脑筋飞速地转动许久,试探着说道:“儿臣胡思乱想时,也曾有过一点荒诞的念头,若以后有了孩儿,就叫……朱雄煐?” 他也不知道这个名字符不符合父亲的心意,语气十分不自信。 然而朱元璋关心的根本不是这个,进一步追问道:“那你说,如果这个朱雄煐有了孩子,会取个什么名字?” ??? 朱标一脑袋的浆糊,心想父皇您若是想找茬收拾我一顿,倒也不用绕这么大弯子。 我儿子的儿子,取什么名字,我现在哪能知道啊! 呼! 朱元璋刚刚回宫,一口浊气尚未散尽,也意识到这样问询,不会有任何结果,那个该死的朱祁镇,是第五代孙,现在问标儿是问不出什么的。 不过,那个名字,绝不能再出现! 深吸一口气,朱元璋森然道:“从今往后!凡我朱家子孙,有叫朱祁镇的,不用多问,直接掐死!此事写入祖训,世代相传,不得有误!” “是!”朱标自然不敢在这个时候触霉头,连忙叩首遵从。 但内心却依然一片茫然。 还有这么奇怪的祖训? 那以后谁敢取这个名字啊,那不就是为了生出来然后弄死的吗? 父皇,今天这到底是怎么了。 “来人那!”朱元璋没头没脑地训斥了一顿太子朱标,把他扔在一边,懒得理会,毕竟有更重要的事情要立刻处置。 一声厉喝,几个侍奉的太监连忙入内,扑通扑通跪了一地,唯恐触怒皇帝。 “传朕旨意!!”朱元璋站起身来,浑身迸发出前所未有的滔天杀气,寒声道:“宣!魏国公徐达!曹国公李文忠!镇国将军沐英!卫国公邓愈!信国公汤和!即刻入宫觐见!若有延误者,杀无赦!!” 嘶! 几个太监飞快地领旨而去,还跪在旁边的朱标却直接傻了眼。 这是要做什么? 先是一顿关心我儿子和孙子的名字问题。 然后……深宫点将? 徐达、李文忠、沐英、邓愈、汤和…… 除了已故的鄂国公常遇春之外,父皇这是把大明朝的开国六王,全都点全了啊! 要有大动作了! 朱元璋森然的眼神,还有凌厉的命令,让朱标浑身打了好几个寒颤。 从他出生以来,就从未见过父皇如此郑重。 不多时,大明开国名将,济济一堂,在朱元璋面前匍匐在地,连头都不敢抬起来。 即便是这些尸山血海一同滚过来的老兄弟,也完全不知道圣上为何如此动怒,召集众将,莫不是要用兵? 可是这普天之下,又有什么样的存在,还值得如今的大明皇帝这样郑重其事,大有毕其功于一役的决绝。 “天德。”朱元璋直接点了徐达的名字,冷冷问道:“关于瓦剌,你知道多少?” 瓦剌? 徐达迷糊了一下,虽然不知其意,但毕竟也是刚刚统领北伐的主将,对这个名字并不陌生,略一思忖,回答道:“瓦剌其实是咱们大明对西蒙古的称呼。前元的时候,称其为斡亦剌,其贵族曾经跟成吉思汗的黄金家族建立世代通婚关系。” “最初,瓦剌一族住在八河地区,人数众多,统治若干部落。后来渐渐南下,定居在阿尔泰山麓至色楞格河下游的广阔草原的西北部,渐渐发展,形成瓦剌四大部……” 徐达的回复,可以说相当详细。 其余众人听了,不禁纷纷点头,暗想这魏国公身为开国六王之首,果然名无幸至。 连瓦剌这样一个小小的势力,竟然也了解得如此透彻,如今皇帝垂询,若是换成自己,还真不见得能答得如此通透。 “嗯!”朱元璋果然很满意,看着心腹爱将,胸中那口怨气到这时候,才算是舒缓了一丝。 不过,略一停顿,朱元璋眼眸中再次闪耀凛冽的杀机,沉声道:“朕!欲要御驾亲征,彻底剿灭瓦剌,连同北元的所有残余力量,为我大明江山,开万世太平!诸位爱卿,各自整饬甲兵,随朕一同前往,务要犁庭扫穴,一战功成!” 啊?! 众开国大将,不禁面面相觑。 御驾亲征? 不至于吧。 关键是……小小的一个瓦剌,他们不配啊! 略一沉默,依然是六王之首的魏国公徐达,叩首沉声道:“启禀圣上,那瓦剌不过小小部落,何必劳动御驾亲临,臣愿统率铁骑,扫荡漠北,若不能将其……” “住口!不必说了!”朱元璋杀意已决,若不能亲手将该死的瓦剌灭族亡种,实在是无法消解刚才在心声里听到的那桩令大明王朝世代蒙羞的可耻祸事。 即便是立下祖训,让后代不会再有朱祁镇,但焉知不会出现别的什么不肖子孙。 倒不如从源头上解决问题,让瓦剌不复存在,连同北元的残存力量,全都清理得干干净净,总能保个太平了吧? 龙颜震怒,众将不敢再劝。 朱元璋的御驾亲征,可远不是朱祁镇那个废物可比的,虽然恨不得立刻挥舞马刀砍死那些瓦剌人,却更知道不能操之过急。 自魏国公徐达以下,所有的开国名将,都开始整顿兵马,做充分的战前准备。 面向全国的募兵令,也立刻发往各州县。 大明开国之后,前所未有的大型军事行动,就这样缓缓拉开帷幕…… 第三十五章 女儿不争气,朱元璋作弊 众将唯唯诺诺告退之后,深宫中只剩下朱元璋和朱标这一对父子。 朱标还在跪着。 父皇不发话,他哪敢起身啊。 朱元璋一怒之下,决意要御驾亲征,稍稍舒缓了几分胸中郁结,这才注意到跪着的朱标,哼了一声,没好气地说道:“身为太子,毫无威仪,成什么样子?看着让人生气,给咱爬起来!” 呃! 朱标这才站起来,心想您刚才那个样子,我还敢逞什么威仪,不要命了么。 不过他可丝毫不敢表露出来,知道这位父皇大人,高兴的时候,或许不介意自己跟他争辩几句,但今天明显是怒不可遏,谁敢触这个霉头,那纯粹是自己找死去的。 “近日,宫中可有异常?”朱元璋看着不吱声的朱标,怎么看怎么不顺眼,一想到那个软蛋到沦为俘虏的朱祁镇,竟然还帮敌人叫门……归根到底,不就是因为祖宗太软? 因此,现在朱标越顺从,老朱就越生气,甚至忘了再往上一点,祖宗就是他自己。 “嗯……”朱标听着老爹的口气又凌厉起来,不敢有丝毫隐瞒,连忙说道:“前几日,妹妹说要出宫转转,儿臣没有多想,派遣了几位得力的侍卫跟着,似乎是去了淳化县一带,现在已经平安返回……” 哦? 集庆这丫头,去了淳化? 朱元璋心中微微一动,知道这位大明长公主最亲近的就是她的母后,此事问朱标也问不出什么。 “下去吧……”刚吩咐一句,不待朱标转身,朱元璋又叫道:“等等!唔,这次御驾亲征,你也一同去!” 寻思着让这位大明太子多见见血,或许未来就不会生出那么软烂的后代。 打发了朱标之后,朱元璋情绪又缓和了许多,刚好这会儿马皇后听到消息,匆匆而来,问道:“陛下……妾身听闻,竟要御驾亲征,再次北伐?” “是。”朱元璋看了爱妻一眼,知道她已有劝谏之意,可是此事不容更改,谁来劝都没用。 其中缘由,却不能跟任何人说起。 两人夫妻多年,早已心意相通,朱元璋只是吐出一个字,马皇后便已经知道事情再无转圜余地。 心中十分奇怪,按说北元势力已经被扫荡出大明边境,不值得再劳民伤财地穷追猛打,何况还是御驾亲征这么大的动作。 至于魏国公他们说起的那个瓦剌,更是毫无道理,瓦剌是什么东西,只怕重八的兵马还没离开大明,那个小小部落,吓也吓死了。 “妹子。”朱元璋话题一转,皱眉问道:“我听说,集庆那丫头,偷跑出宫了?” 啊。 马皇后微微一愣,点头道:“确有此事。陛下近日国事操劳,妾身没敢用这些小事打扰。这孩子许是在宫里气闷,想要出去走走,便走去了淳化县,刚好见到了那个咱们在濠州城见过的秦枫。陛下您也知道,这个秦枫身上,很有点不一样的气质,似乎跟所有的大明官员,都截然不同。集庆这孩子本就有些奇思幻想,又跟秦枫年龄相仿,这一见之下,竟然……竟然有些……” 哦? 朱元璋听懂了,心中讶异,没想到还有这样一段故事。 这孩子,跟秦枫? 有点意思啊! 秦枫之能,朱元璋已经毫无怀疑。 常遇春之死,他言出法随,恍若神仙转世! 棋盘摆米,更是仿佛对数百年后的事情洞若观火,直接让朱元璋全面废除了刚刚制定的藩王分封制度。 最关键的是,秦枫鼓捣出来的那个水稻灌溉新法,竟可大幅度提升粮食亩产量! 就在刚刚,从秦枫的心声中,朱元璋知道后世有个熊包皇帝朱祁镇,葬送数十万精锐明军,险些让大明江山就此断绝。 除了神仙下凡之外,还有其他的解释吗? 虽然现在秦枫还在淳化县,做一个小小的七品知县。 但在朱元璋心中,秦枫的身份地位,早就与大明国师无异! 因此,他宁可放下繁重的朝政,也要时时溜去淳化县,听心声中的提示指点。 若是集庆真能有福气得到秦枫的青睐,那真是我大明之福啊! 朱元璋想到,刚才秦枫到毛骧家中,为的就是让他帮忙在淳化县,寻找一个“兰娘”,来应付意欲拉郎配的高文天。 哦对了,高文天还押着呢。 朱元璋皱了皱眉头,随便找来一个小太监,传旨去把那个高文天连同全家,都给咔嚓了。 什么档次,跟我大明公主抢人? 随后,一脸忐忑的朱镜媺,被叫到朱元璋跟前。 她听说连身为太子的大哥都被劈头盖脸训斥一顿,可见父皇心情极差,自己出宫那个事,说不定也要狠狠挨一顿骂。 可是没想到,父皇的一番话,听得朱镜媺越来越惊奇。 “父皇!您、您是说……让我去到淳化县,化名兰娘,做个普通的农家姑娘?这是为什么?” 她的确是对秦枫动了心思,但是在她看来,自己身为大明长公主,看上了一个小小县令,那对秦枫来说,是多大的福分,只需要父皇降一道恩旨,召来宫中做驸马不就好了,历朝历代的公主,不都是这样婚配的吗,配个区区县令,已经是下嫁了! 但现在听父皇的意思,好像反而让自己纡尊降贵,以农家女的身份慢慢亲近…… 需要这么麻烦吗? “农家姑娘怎么了?”朱元璋听着并不悦耳,沉下脸色,冷冷道:“你祖宗是农家人,你爷爷是农家人,往前数二十多年,你爹也是农家人,你才过了几天好日子,觉得农家身份,配不起你这个大明长公主了?” 这话说得很重,朱镜媺吓得脖子一缩,哪还敢再争辩什么。 哼! 朱元璋暗忖,倘若秦枫是趋炎附势之徒,早就顺从了那个高文天,娶了他家的千斤。 既然他避之唯恐不及,那恐怕攀龙附凤也不是他的选择。 从之前秦枫跟毛骧说话时,朱元璋也听到了相关的心声,大致了解秦枫心目中关于伴侣的理想和期待。 现在,他相当于是用心声作弊,帮自家女儿争取这个机会,没想到这孩子不懂事,竟然还一脸的不可思议。 该说的都说了,至于集庆这孩子怎么做,是否有进一步的缘分,那就只能看她自己了。 第三十六章 秦枫:我要开始贪污了! 什么?! 应天知府高文天,因贪赃枉法,欺君罔上,已全家抄斩! 新任知府,将于数日内到任。 县衙里刚收到的通告文书,让秦枫陷入呆滞。 怎么我走到哪里,哪里死知府…… 那个高文天,大老远跑到淳化县来,目的主要是争夺灌溉新法的政绩,以及推销他家的千斤大小姐。 倒也罪不至死吧。 不过这种心思钻营之辈,保不齐真的有什么贪污不法的事情,触犯了皇帝逆鳞,然后就嘎了。 死得好啊! 秦枫很快就松了口气,本来他拒绝高文天拉郎配的事情,可以说大大得罪了这位顶头上司,为避免后顾之忧,甚至打算紧急结个婚呢,只是不知道这淳化县能不能找到自己随便编出来的那个“兰娘”。 现在好了,死得干干净净,自然也不用担心再被知府穿小鞋。 秦枫脸上浮现出如释重负的微笑,然而当他翻到下一封通告文书,笑容瞬间就僵在脸上。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为驱除鞑虏,永固河山,朕决意亲征北上,以竟全功。凡六合之内,广招兵勇,奋发有为,共赴国难……” 这竟然是一道募兵的圣旨! 洪武二年? 朱元璋御驾亲征? 没这一段啊! 秦枫迷茫了,几乎以为自己是学了个假历史。 的确,大明建立之后,北元的残余力量始终未靖,王保保等元朝名将还在伺机反扑,朱元璋也因此派出徐达等精英,数次北伐,为大明扫清边患。 但是御驾亲征? 从来没听说过! 爱御驾亲征的,不是朱元璋,是他的儿子朱棣呀! 可是现在,圣旨就摆在眼前,就连淳化县都收到了募兵的通告,并列出详细的标准,规定了一县之地,依照鱼鳞册上登记的人数,必须要出多少男丁。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 不管是朱元璋还是徐达,都是当世名将,绝不可能犯朱祁镇那种愚蠢至极的错误。 这次御驾亲征,调兵六十万,对外号称百万大军,自然也需要海量的人力财力支持,从全国各地征集的这批兵勇,或许不用上阵杀敌,但必须要承担输送粮草等必要的杂役。 这本就是打大仗应有的筹备,而义务兵役制度,也是写进大明律的,凡大明子民,必须无条件遵从。 太奇怪了! 秦枫印象里,朱元璋并不是喜欢穷兵黩武的君王,尤其是到了后期,他知道自己杀伐太甚,锋芒过于凌厉,便将怀柔的期望放在太子朱标身上,希望他能以文治天下,让新建的大明王朝得以休养生息…… 作为整个华夏最有战略眼光的几位伟大帝王之一,朱元璋似乎不应该本末倒置,在这个时候再大举对北元用兵,不论是人力还是财力,都是极大的损耗。 事实上,如果朱棣不是凭借郑和下西洋搞到了不少钱,照那个打法,大明只怕衰败得更快一些。 一般来说,以洪武元年制定的卫所制,已经能够满足战事需要。 可是这次御驾亲征的规模太大,这才需要从民间募兵,用作补充。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让朱元璋不顾一切,甚至不惜动用民力,竟然动员了大军六十万,这是要把北方彻底踏平么?难道也要来一个饮马莱茵河畔? 北元现在的残存力量,不就那么大猫小猫三两只,除了王保保之外,其他几乎不堪一击,王保保虽然能算得上是一代名将,却也不可能逆转大势。 想不通。 尽管心中万分不解,但秦枫作为淳化县知县,募兵是他职责所在,不能打折扣。 唉! 好端端的,谁愿意上战场打仗呢,募兵这个活可太不好干了。 然而令秦枫万万没想到的是,募兵的事情,竟然进行得极其顺利! 完全没有想象中的“悍吏之来吾乡,叫嚣乎东西,隳突乎南北,哗然而骇者,虽鸡犬不得宁焉”…… 很快,淳化县规定的人数,就已经凑齐。 虽然家中父母也万分不舍,在送别的人群中抹着眼泪,但秦枫却听到了令他穿越后最为震撼的话。 “小五子啊……你去吧!去好好打仗,杀敌立功!” “家里不用操心,秦大人教了这么好的法子,庄稼眼瞅着就要收割了,今年是最好的年景!” “能有秦大人这样的好官,咱们老百姓的日子,就有了盼头!” “现在朝廷要打仗,也肯定有他的道理,咱们这些土里刨食的,不懂那些事,但只要日子有指望,咱们愿意听朝廷的话,听秦大人的话……” 华夏的老百姓,真是最好的老百姓! 秦枫的鼻子发酸,看着眼前父子分别,爷孙分别的场景,心中升起感慨,却觉得自己身为一县父母官,实在没有什么能为他们做的。 哪怕给点钱呢。 秦枫穿越至此不过数月,习惯性的还是现代思维。 在七百年后,当兵是拿钱的呀,不但有可观的各种津贴,退役后更是有一次性的退役金,至少十几万。 但是现在是洪武二年,按照律法规定,徭役都是义务性的无偿劳动,不管是修河、筑堤、挖壕、建城、造桥,等等这些,全都是强加在老百姓身上的负担,没有任何补偿。 对劳苦大众来说,徭役是比赋税更可怕的事。 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 可是,即便是知道上战场拼命,这些现在还活蹦乱跳的年轻人,不知能活着回来几个,他们却仍然没有抗拒,只是流着眼泪,鼓励孩子为朝廷好好效力,不要操心家里的事情。 我应该为他们做一点什么! 要是我来这里之前,百姓要承担赋税和徭役双重的痛苦,我来之后,还是同样的双重痛苦,那我不就白来了么? 秦枫的目光,穿过送别的人群,落在远方水田中,即将迎来收割的稻穗上。 金黄的稻穗,沉甸甸地,那是他为这个世界做的第一件事,也正是因为做好了这件事,让他得到了淳化县老百姓的拥戴和支持,就连很多底层官员视作畏途的募兵,在淳化县竟然也进行得如此顺畅。 这个兵,我不能让他们白当。 秦枫微微吸了一口气,朴素清新的泥土气息,从鼻腔直冲天灵。 我!要开始贪污了! 第三十七章 贪污大计,秦枫的谋划 金秋十月,淳化县的水稻,迎来了丰收季节。 走在焕然一新的淳化县里,随处可见乡民们欢快的笑脸,即便是刚刚经历了那场募兵的分别,似乎也抵挡不住这里仿佛过年一样的喜庆气氛。 带来这份喜悦的,自然是淳化县里一块块金色的稻田,那是农民眼中最美丽的画卷。 秋日的阳光,洒在金黄的稻田上,成熟的稻谷颗粒饱满,色泽诱人,在微风中摇曳生姿,仿佛散发着令人沉醉的香气。 秦枫来自七百年后的那个丰衣足食的年代,所以很难真正体会到这种发自内心的激动。 再有几天,应该就可以收割了。 秦枫走在一块金灿灿的稻田边上,田里正在劳作的老汉连忙扔下手里的活计,急匆匆地踩着一脚泥水,跑到秦枫跟前,哪怕是秦枫摆手不许他行什么大礼,这老汉仍然是激动得又是搓手又是躬身,结结巴巴地说道:“秦大人好、秦大人日、日理万机……真是、真是辛苦了!” 老实巴交的庄稼人,实在不会说什么场面话,一句日理万机,已经穷尽了他所有的词汇。 但眼神中那份崇敬和尊重,是丝毫不能作伪的。 若是没有秦大人,哪来的田里这样喜人的收成? “吴初二,这都快收割了,田里还有什么活?我看你忙得还挺认真。” 秦枫对元朝遗留下来的这种名字风格,已经渐渐熟悉,翻开鱼鳞册,满满的都是数字,宛若数学习题集。 “嘿嘿。”姓吴的汉子就憨憨地笑,用粗糙的手掌不好意思地摸着后脑勺,略带紧张地说道:“没什么活了,大人。就是想走到田里,再抱一抱稻谷,再摸一摸稻穗……大人您不知道,这样好的收成,我吴初二活了大半辈子,还从没见到过呢,晚上睡着觉,都能笑醒了,然后到田里来这么一趟,生怕之前都是在做梦,醒来就什么都没有了。” 呵…… 秦枫点点头,微笑,看着这个淳朴得有点滑稽的吴初二,微微感慨。 心中想要“贪污”的念头,仿佛更加强烈了。 “打算什么时候收割?”秦枫望着丰收的水田,随意问道。 “后天!”吴初二这次没有丝毫犹豫,兴奋地说道:“我花了十文钱,请高人算过,后天是个适合收成的好日子,家里这二十三亩三分地,今年肯定能有个好收成!” 秦枫看着兴高采烈的吴初二,好像也被感染到了高兴的心情。 这汉子刚才还唯唯诺诺,现在一提到土地上的事,口齿都伶俐了许多。 秦枫看着几乎一望无际的水田,对古时农民的劳作能力,有了全新的认识。 二十多亩地啊! 一亩大概是六百多平方米,而一个标准足球场大概七千平方米。 所以吴初二家的二十多亩地,相当于两个足球场那么大! 在这样几乎可以称作广袤的土地上,一年到头,要不间断地完成整地、翻土、插秧、除草除虫、灌排水……这一系列繁琐的工程,工作量大得简直令人望而生畏。 这个活,秦枫前世在家里干过,到淳化县之后,也在县衙后面的田地里实操过。 应该说,在没有大型自动农用机械的七百年前,连原始工具都极为简陋,别说这二十多亩,就连县衙后面那几亩水田,差点没把秦枫的腰都给累断了。 现在,眼前的这个吴初二,家里却有二十多亩。 而秦枫知道,吴初二家里只有他一个壮劳力,老爹早年死了,老娘缠绵病榻,娶了个老婆也不是身体好的,只能打打下手,两口子努力很多年,倒也养育了好几个孩子,可惜那个年代夭折率实在太高,往往一点小病,缺医少药的就能要了命。 所以现在鱼鳞册里登记的,吴初二家一共就五口人,老娘,吴初二夫妻,再加上一个还没嫁人的小女儿,和好不容易辛苦维持的唯一男丁,今年才只有四岁。 老婆跟小女儿能帮着干点活,但四岁的宝贝儿子只能捡捡柴火。 二十多亩水田恐怖的工作量,几乎有一大半,要压在这个中年汉子的肩上。 看上去,吴初二面相至少得有五六十岁,但秦枫实际了解,他今年才只有三十九岁而已。 “这么多地,种起来辛不辛苦?”秦枫心中微微感喟,看着吴初二问道。 嗯? 这个问题对吴初二来说,十分奇怪。 他甚至有些慌乱。 大人说的这是什么话,谁家还会嫌田地多了? 可别是要收了咱家的地吧…… “不辛苦不辛苦!”吴初二连忙把头摇的跟拨浪鼓一样,飞快地说道:“可惜就只有这点田,要是再多些,孩子们都能吃饱,那就好了。” 话一出口,顿时后悔。 当着秦大人的面,说什么吃不饱,这不是让大人难堪么。 该打! 吴初二更慌了,连忙咽了口唾沫,努力找补道:“秦大人教的那个灌溉的法子,真是太好了!今年的收成,家家户户都能过个好年!再也不用担心吃不饱的事了!” 嗯。 秦枫点了点头,想起前世看过的,关于袁隆平爷爷的访谈。 华夏上下五千年的灿烂文明史,实际上,老百姓能吃饱肚子的历史,加起来也不到一百年…… 不管是秦皇汉武,还是唐宗宋祖,不管是英明神武的洪武大帝,还是爱民如子的那些各朝“仁宗”,限于生产力水平,都不可能让治下的老百姓,真正吃饱肚子。 饥饿,是几千年来的主旋律。 “这二十三亩田,往年能收成多少?”秦枫又问道。 正在惶恐的吴初二不假思索,直接就报出清晰的数字,“年景好的时候,一亩田大概能打两三石粮食,要是赶上灾年,可能一石都费劲……” 一拍脑门,我怎么又忘了大人! 连忙再次找补道:“现在有了大人的新灌溉法,我看这一亩田呐,打个五石粮食,都有的多!” 五石么? 秦枫知道,这或许是吴初二恭维自己的夸张说法。 现代灌溉法固然更加科学,但在化肥这种东西还没法量产的明代,能把水稻亩产从两三石提高到四石,已经算是很了不起的手段了。 或许这个吴初二真的够勤快,能够收成每亩五石,但应该也不是淳化县的平均水平。 四石的话…… 秦枫开始在脑子里列出一条条算式,计划着如何开始他的“贪污”大业。 第三十八章 重生父母,再造爹娘 四石稻谷,按照明朝初年的计量标准,大概六百斤。 要是按照往年的收成,一亩地正常只有两三石的话,折算下来只有三五百斤,取个中值,按四百斤计算。 这四百斤里,有至少一百五十斤,是国家要收的赋税。 虽然洪武初年朱元璋就定下了“三十税一”的国策,称得上是有史以来最低,毕竟朱元璋出身农民,对这压死人的赋税,最为深恶痛绝。 可是实际执行中,因为需要把粮食运往官仓,路途中的损耗以及人力,往往要达到所交赋税的六七倍甚至十几倍,堪称恐怖! 秦枫了解过,按照往年经验,四百斤粮食,交掉一百五十斤,已经是比较乐观的估算了。 这还只是明朝初期。 到了中后期……赋税过半,甚至达到大半,那都是司空见惯的事情,所以才会让华夏这么老实的老百姓,因为实在活不下去,而揭竿起义。 正所谓官逼民反,历朝历代,都是如此。 扣掉一百五十斤之后,还剩下大概二百五十斤。 这二百五十斤稻谷,经过脱壳等加工流程,变成可以吃的粮食,大约就剩下一百五六十斤。 按照吴初二家里的二十三亩田计算,那也就是三千多斤口粮。 在秦枫看来,似乎很多了…… 谁家好人一年能吃几百斤粮食啊? 但很遗憾,这依然是现代思维在作怪。 七百年后,人们在吃食的方面极大丰富,各种肉食、蛋类、蔬菜、水果、甚至还有各种各样的零食,点心…… 但是在如今的大明,什么都没有! 秦枫亲身体验过,干一天繁重的农活,胃口大得简直想要吃进一头牛! 不论男女,一人一天两斤粮食,是比较正常的估算。 这么算下来,吴初二家剩余的粮食,也就刚刚够吃,现在能有点富裕,是因为四岁的儿子还吃得很少,但随着孩子长大,到了“半大小子,吃穷老子”的时候,吴初二家还是二十三亩田,那时候可能也就是刚够吃的水平了。 这,是丰年! 要是荒年甚至灾年呢? 每人能吃到嘴里的,大概也就是每天一斤粮食,那只能叫绝地求生模式。 至于继续降低这个数值,降低到每天只有半斤,基本上就要开始大面积死人了。 那时候可没有丰厚的油水可以消耗,减肥的概念也是从来不存在的,一两天吃不饱就立刻面有菜色,十天半个月这样持续,再好的身子骨也得落下病来。 秦枫来到吴初二的水田边上,不是随意,而是从鱼鳞册中精心挑选。 因为吴老二家的情况比较典型,综合来看,算是淳化县老百姓的中等水平,家里负担不轻不重,劳力不多不少,拥有田亩的数量也处于中位数。 现在算下来,他家刚能吃饱,也就意味着其他人家,要么只是略有盈余,要么只能算勉强度日。 正因如此,秦枫提出的灌溉新法,能几乎将田里的收成翻一倍,才让整个淳化县,乃至周边的几个乡县,都陷入了极大的振奋当中。 一句话,能吃饱了! 秦枫问清数据,一番盘算之后,便离开了这片水田。 “大人慢走。”吴初二恭恭敬敬地躬身,直到秦枫的身影已经看不见了,才敢直起身子。 秦枫一走,周围的几个邻居,立刻远远地跑了过来,将吴初二围在中间,七嘴八舌地问道: “大人跟你说什么了?” “你吴家的祖坟冒青烟了啊,竟然让大人对你这么照顾!” “大人有没有提到,今年的田税,是怎么个交法?” 吴初二一脸茫然,只得把刚才跟秦枫的对话,原原本本地说了一遍。 几个人听了,各有心思不同,就有人忧心忡忡地低声道:“大人问得如此仔细,莫不是……要加税?” 嘶! 这话可是让所有人心里都咯噔一下,脸色都变了。 可别啊! 好不容易,今年来了个大丰收,家家户户交了公粮之后,还能有不少富裕,至少一年的时间不用担心饿肚子,哪怕是家里田地少的,也能过个好年。 但要是加税……不就白忙了? 可是这也没话说! 毕竟若是没有秦大人,哪来的这么好的收成。 人家给你搞出这么好的灌溉法子,难道不该多收么? 事关重大,这股子忐忑的情绪不胫而走,很快就传遍了整个淳化县。 接下来便是各家各户收割的时间,随处可见水田里忙碌的身影,干得热火朝天,偶尔却还不忘向县衙的方位瞅上几眼,实在是压不住心中惴惴,不知道这位秦大人,会不会多收粮食,到底收多少。 终于,县里的粮食都收完了。 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狂喜的神色! 祖祖辈辈,谁见过一茬庄稼,打这么多粮食? 大人果然是神农转世! 可是……在狂喜的神色中,也夹杂着一点隐隐的担忧,不知道这位了不起的秦大人,要规定上交多少。 千呼万唤始出来,县衙门口的通告,总算是正式张贴,瞬间就簇拥了很多人,哪怕不识字,也拼命往前挤,然后跟身边稍微有点文化的人询问着。 “怎么样?” “今年,到底收多少粮食?” “该不会是两石吧?唉!其实我家今年也没打多少粮食,比往年虽然高点,也就每亩地不到四石,这要是收去两石……日子不好过啊!” “你家不肯用大人的新法,自己懒,有什么办法?咱们县里,就算是最薄的田,只要踏踏实实按照秦大人说的去做,那也不止四石的收成!” “我觉得,两石可以,再多的话……其实这通忙活都是给官家忙活的,自己落在手里的,也就还那么多。” 啊! 一石半! 被人簇拥着的一个落第秀才,瞪大眼睛,不可置信地叫道:“今年竟然只收一石半!” 什么?! 人群顿时如同炸锅一般,惊讶和狂喜的表情,出现在每个人脸上,又是激动,又是不敢相信。 才一石半? 这、这相当于没加啊! 要知道,就算是往年没有灌溉新法的时候,遇到好年景,县太爷也经常收这个数字,甚至还要更高一些,老辈人有记忆的,甚至有收过两石的呢! 还是大明朝好啊! 这一到大明朝,不但给咱们派来了秦大人这样的青天大老爷,粮食大丰收,竟然还不加税! 好! 真是太好了! 一石半!一石半! 每个人都在心里盘算着小九九。 各家的粮食都收下来了,存在家里,哪怕是田薄的,或是不那么卖力气的,今年的收成至少也在每亩四石以上! 田这个东西,最是诚实。 人欺田一天,田欺人一年。 现在有了新的灌溉法,若是扎扎实实按照秦大人的法子,肯卖力气干活,五石都能够达到,这可是往年想都不敢想的数字! 那要是只收一石半的话…… 剩下来的,竟然有三石半!按照家里二十亩田计算,足足能剩下七十石粮食啊! 这七十石粮食,就是至少四十多石的精米,得有七千斤! 哈哈哈! 七千斤! 能吃饱了! 这下,终于能吃饱了! 哪怕一家十口人,也养活得起!! “秦大人那!” “您、您真是我淳化县百姓的重生父母!再造爹娘啊!!” 第三十九章 秦枫首创,大明光荣粮 淳化县开始交粮了。 按照秦枫规定的数字,每亩田须交一石半的稻谷。 县衙里的鱼鳞册上,详细记载着每家每户拥有的田亩数量,所以只需要按这个数量上交粮食,就完成了这一年到头,最重要的一项工作。 “谢谢秦大人!” “秦大人,您真是好官啊!” “小老儿愿秦大人长命百岁,步步高升!” 满脸激动神色的淳化县百姓,不知从谁开始,自发自觉地在交粮的时候,跪在地上,给秦枫磕个头。 这些淳朴的老百姓,除了这种最朴素的方式,实在也找不到更好的能表达感激的法子。 咚咚咚…… 县衙外偌大的空地上,交粮的农民络绎不绝,磕头的声音也不绝于耳。 仅用了三天不到,所有的税粮,都已经收齐。 淳化只是应天府的一个小县,根据鱼鳞册的记载,人口约三万四千,共有各类田亩计十二万六千亩。 十二万六千亩的田地,共收上来粮食十八万九千石。 令秦枫欣慰的是,经过几次小规模的抽查,淳化县的百姓没有偷奸耍滑,交到县衙的都是顶好的稻谷,颗粒饱满,稻香扑鼻,他稍有些担忧的那种情况,几乎没有发生。 人和人之间的尊重和付出,都是相互的。 秦枫看着这些堆积如山的稻谷,心中升起感慨。 这些上等的粮食,还有农民布满皱纹却喜气洋洋的笑脸,或许就是他穿越大明之后,最大的收获。 就在收齐粮食之后的第二天,县衙门口又贴出了新的告示。 嗯? 淳化县百姓觉得奇怪,再次蜂拥而上,同时心中忐忑,暗想着难道还要再交一次? 不要啊! 还好,摇头晃脑的落第秀才,大声念出了告示上的内容,才让大部分老百姓松了口气。 “家里有人被征调去从军的,即日起到县衙来……” 告示很简单,但却让人心里毛毛的。 秦大人,这是什么意思? 原本家里男丁被拉去从军,已经挺糟心的了,还好接下来就是一波从未有过的丰收,这才让那些农户重新绽放笑脸,一边感激秦大人的大恩大德,一边早晚祈祷着家里的儿子、丈夫,能够早日归来,安全归来。 现在,又叫我们做什么? 大人啊!就算要做什么事情,就不能换几家么! 一开始,竟然没人敢去,生怕又有什么不好的事情降临,接二连三的打击,还真让人受不了。 不过好像秦大人倒也不着急,发了告示之后,没人前往,却并不催促。 拖了几天,那些从军户的家里,心里越来越不安。 不用刻意牵头,渐渐就聚在一起,小心翼翼地躲开县衙里的差役,商量这个事情到底应该怎么办。 淳化县,一共有大约八千户人家,按照朝廷的募兵规定,其中有六百户,符合应当出男丁的条件,必须无条件出一名男丁,参加正在紧张筹备的御驾亲征当中。 六百户不多,但凑在一起,也是很庞大的一个阵势。 淳化县这样的小地方,有数百人的聚集,若是秦枫还懵然不知,那这个县令当得未免太糊涂。 听到手下的禀报,秦枫却只是笑着摆手,表示不妨事,尽管让他们去商量。 这下,就连那些精干的衙役也都犯了糊涂。 大人到底要找这些人做什么? “我看,咱们要去就一起去!” “对,我也是这个意思。虽然不知道秦大人到底有什么事,但我总觉得,秦大人不会坑咱们老百姓。” “是啊!按照律法规定,咱们家里出了男丁去从军,这县里再有什么事情需要征民夫,也不该还找我们吧,不然凭什么?” “一起去!不然我这几天连觉都睡不好!” “要真是再抓我们干活,咱们可得提前说好,得一块跟秦大人求求情,说点好话,不能就臊眉耷眼认了。” “好,就这么办!” 这天,一大群人,商量好了,吵吵嚷嚷往县衙的方向而来,搞得人人侧目,甚至目光有些惊恐。 不会吧! 这些人……要干什么!不会是对秦大人不利吧? 淳化县那点地方,哪有什么新鲜事儿,消息一阵风似的就传遍了全县,顿时来了一大群看热闹的,还有想要站出来劝架的。 不管怎么样,秦大人这样的好官,可不能让你们这些不懂事的胡来! 然而快要到县衙的时候,原本觉得很占理很有气势的几百人,不约而同地保持了沉默,行进的速度也慢了下来,要不是人多势众,简直都不敢往前迈步了。 毕竟,那是官啊! 是,秦大人平常笑眯眯的,很好说话。 但是忘了吗!听说秦大人之前在濠州做知县的时候,当堂打死过人呢! “来了?”秦枫早早就等在门口,笑容可掬,一眼就认出了最前面的那人,笑道:“李大叔,今天是你领头的?” “不是我!”平常嗓门最大也最能张罗的李老汉,脖子一缩,没来由地就感觉到一股沉重的压力,哪敢承认是领头的。 咳! 秦枫笑着摇了摇头,不打算再打哑谜了,直接说道:“李大叔,你家的李大力为国效力,从军有功,按规定可以从县衙领二十石的‘光荣粮’,你看是今天领走,还是改天?” ?!! 一句话,同来县衙的几百人,乃至看热闹来的几千人,瞬间沉默,偌大的县衙内外,竟然是鸦雀无声,连手里拄着水火棍的三班衙役,都一齐傻了眼。 什么玩意? 光荣粮? 那是什么东西! 就算人群里岁数最大,足有一百来岁的胡老头,都惊奇地瞪大眼睛。 前元,肯定是没这个规矩! 就算是再往前数,乱七八糟的大宋朝,也没有这个规矩啊! 什么叫光荣粮? 这可太稀奇了! “秦、秦大人……”李老汉一张老脸涨得通红,嗫嚅着嘴唇,不敢置信地问道:“您、您的意思是说……官府给我粮食?” “不然呢?”秦枫笑道:“从军有功,那是为国为民的大事!朝廷岂能没有表示?所以这二十石光荣粮,是你们家应得的。” 嘶! 霎时间,一片倒抽凉气的声音,激动到无法控制的粗重呼吸声,此起彼伏。 去从军,还能拿二十石粮食??? 天呐! 早知道,我家的也去了啊! 凭什么我家就没有为国效力的机会? 二十石!那可是二十石粮食啊! 就算是顶好的水田,一亩的收成也就五石,这还是秦大人来了之后的。 去一个人从军,就能白拿四五亩田地一年的收成? 天底下,竟然还有这么好的事儿! 这个大明朝,也太好了吧!! 第四十章 你们怎么还卷起来了? 多日来的忐忑,忽然化作宛若炸裂一般的欢喜。 整个场面瞬间沸腾起来。 “秦大人……”李老汉颤声道:“我,我现在就可以搬走粮食?” 到现在,他还是不敢置信,觉得简直是在做梦。 要知道,前些日子收税粮,他家共有十九亩田地,一共也就交了二十八石半的稻谷而已。 现在,却要平白拿回去二十石! 相当于今年的收成,几乎就没交啊! 天底下,还真有这样的美事儿? “可以啊。”秦枫伸手一指早就准备好的,堆积如山的“光荣粮”,笑道:“要不要本官找辆车子,帮你运送回家?” “不用不用!”李老汉瞬间觉得现在自己都能替儿子从军,见到那什么北元鞑子,砍下十个八个脑袋都不在话下! 搬粮食这点小事,还用大人帮忙? 若是出徭役的百斤石料,能压得人喘不过气来。 可是搬回家的百斤粮食,不管李老汉或是在场的任何一个人,都能健步如飞! 但二十石粮食,着实不少,合有足足一千五百斤顶好的稻谷,李老汉还是飞快地找到了车子,把这些稻谷一股脑搬上车,然后在无数羡慕得快要流口水的眼神中,挺胸抬头,亲自拉着车子,走得那叫一个骄傲。 光荣啊! 秦大人说了!这是咱家的光荣粮! 哈哈哈哈! “糟了,没车子了啊!” “谁家还有车子可以用的?” “不妨事!我家七口人,除了小伢子还不顶事,其他人都来了,没有车子我们也能搬回家,这才多点路程!” 哈哈哈,这些淳化老百姓,太可爱了。 秦枫看着,十分有趣。 花钱,的确是比赚钱舒服多了。 早几天交粮的时候,虽然也是磕头声一片,人人称颂秦大人仁义,但那些老百姓看着粮袋,肉疼的模样,秦枫可还记忆犹新呢。 今天发粮,就完全不一样了! 千恩万谢,已经不足以表达乡民们对秦枫的感激之情。 县衙门口,发粮现场,就连那些家里没人从军,跟今日的福利不相干的百姓,都齐刷刷跪倒一片,觉得这位县太爷,何止是父母官,简直是救苦救难的观音菩萨转世啊! 秦枫微微感慨。 若是换到七百年后,要征集打仗的,别说是二十石粮食,就算是二十吨,也有很多人家不乐意去。 可是在这里,徭役的意识已经植入每个人心里,原本就是老百姓沉重负担的一部分,他们习惯了。 而这原本是义务的事情,现在却得到了秦大人的亲口称赞,说他们是“为国为民”,说他们“从军有功”,还给发了最实在的粮食,足足二十石! 怎能不感激涕零? 好多人家甚至当场就悄悄询问心情很好的秦大人,问朝廷什么时候再募兵的话,一定要考虑一下他家,哪怕不发二十石,发十八石也行啊! 我家十六石! 我们十五就行! 都是为国为民,秦大人看着给就好,咱不为了那点粮食,主要是为了从军报国! 嚯! 秦枫无语。 你们怎么还卷起来了,这样不好…… 这次秋粮,收上来十八万九千石,发掉光荣粮一万三千石,还有十七万六千石。 这十七万六千石粮食,秦枫从中拿出三万石,亲自雇了车队,押往应天府的官仓。 是的,这三万石,才是秦枫上交给朝廷的税粮。 按照朱元璋制定的“三十税一”的国策,淳化县按照田亩数量,应当上缴税粮一万三千石。 但这一万三千石,是要进到指定的官仓,才算数的。 从淳化县到应天府官仓,路途上的人吃马喂,甚至于损坏亏欠之类,都要自行承担。 因此,原本一万三千石的粮食,秦枫就要准备接近三倍的数量。 这还是因为应天府官仓距离淳化县很近,若是那些距离遥远的地区,这个损耗的数量,甚至可以达到十倍之巨! 唉!很遗憾! 秦枫押着粮食,心中有些感叹。 后来朱棣靖难,改国都为北京,天子守国门。 可是这样一来,也就导致了江南富庶之地,向京城官仓交粮的时候,路途甚至达到几千里,其中的损耗极为惊人。 三十税一的国策,却架不住这种“隐性加税”。 所以历代造反,都是远离京城的地方,正是因为那些地方的老百姓,生活最苦。 很少见到有京城人揭竿而起的,他们享受的是距离近的隐性福利,负担要比那些边远地区,轻了太多太多。 幸好,这番心声,朱元璋不在近前,没能听到。 否则……这世上怕是不会再有燕王这个藩号了…… 交粮之后,秦枫荣耀回县。 交了国家的,剩下都是自己的。 贪污大计,初见成效。 县衙巨大粮仓里的粮食,依然是堆积如山! 秦枫现在手里还有接近十五万石的粮食,可谓是腰包丰厚,很可以搞一点早就在计划里的事情了。 但是秋天一过,眼瞅着就是冬至,快要过年了。 在这个处处匮乏的时代,工期不会太快。 若是拖到了天寒地冻搞工程,太不仁义,秦枫便决定到明年开春,再铺开他的一系列规划。 秦枫不知道的是,经过一段时间紧锣密鼓的筹备,朱元璋举全国之力,已经几乎完成了数十万大军的集结,随时准备开拔。 瓦剌也想过年? 不存在! 一想到后代竟然有脓包皇帝被小小的瓦剌俘虏,朱元璋这个老祖宗觉得脸上发烧,实在是丢不起这个人。 若是不能在传统除夕之前,用马刀亲手砍掉所有瓦剌人的脑袋,朱元璋连觉都睡不好。 然而在出征之前,朱元璋想到最近一连串的糟心事儿,还有文武百官如潮水一般的劝谏,心里越来越烦躁。 这些人,都不懂朕的苦心! 朕绝非穷兵黩武,只是为我大明之未来,开万世太平! 这一仗,我不打,或许就得由我子孙后代来打! 后代的能力不敢期待,倒不如咱把活都给干得利利索索,免得以后麻烦! 朝中无人理解,就连同床共枕的马皇后,也不能明白他的心思。 朱元璋心结难以排解,便再次扮作瞎眼的毛老爹,来到淳化县,打算看看这边收粮的情况,应该是挺让人高兴的丰收景象。 第四十一章 朱元璋激动了,亲自视察官仓 其实,这段日子,朱元璋也绝不好过。 御驾亲征,这事情实在太大了! 旨意刚刚传达,瞬间就迎来了几乎全体文武百官的反扑! 文官集团,以开国丞相李善长为首。 武将集团,以六王之首徐达为尊。 以各种方式,从各种角度,都尝试去劝阻他,让他不要意气用事,区区北元以及瓦剌,根本不值得如此大动干戈。 甚至,就连一直默默站在他身边,永远都无条件信任他的结发妻子,虽然不说话,眼神中也有劝谏的意味。 可是!你们不懂! 你们真的不懂! 自始至终,朱元璋从未动摇。 早在尚未称帝的时候,朱元璋说的话还不是金口玉言的时候,就已经无数次证明,大多数人的看法,未必是正确的看法。 若是随波逐流没有主见,朱元璋就走不到今天。 瓦剌! 土木堡! 朱元璋永远都不会忘记,秦枫在心声里说过。 【土木堡之变,是大明由盛而衰的转折点】。 那是咱辛辛苦苦,用命换回来的大明朝啊! 由盛而衰? 不! 朕绝不容许那种局面再次发生! 朕此去,肃北元,灭瓦剌。 那些文武百官的劝阻,算得了什么? 虽万千人,吾往矣! 不过,心意虽然决断,但朱元璋却不是脓包糊涂的朱祁镇,他知道六十万大军的开拔远征,实在是非同小可。 对于刚刚建立起来,亟待休养生息的大明王朝来说,势必会造成相当沉重的负担。 他心疼,却也无可奈何。 世间,从来就没有什么双全法。 打仗打的是什么? 到朱元璋这个层面,早就看得无比透彻明白。 什么名将悍卒,什么奇计巧谋,都只是表象而已。 打仗,打的只是“钱粮”二字! 数十万大军,远赴漠北,人吃马喂将会是极其恐怖的消耗。 对于能否成功肃清北方,朱元璋从没有过任何怀疑。 什么档次,能跟朕亲自统率的大明兵锋相抗? 可是……此战的巨大消耗,却是朱元璋不得不考虑的首要问题。 钱粮之事,属户部该管。 早在数日前,户部老尚书杨思义,就把他耗费了几个不眠之夜的奏折,递到了朱元璋案头。 看到那个令人遍体生寒的数字,朱元璋也忍不住头皮发麻。 竟然!要花这么多钱! 仗可以打赢,但是这么大的一笔钱粮,从哪来? 或许……可以加点赋税? 这是杨思义奏折上,小心翼翼提出的一点建议,却不敢明言,而是用了春秋笔法,稍稍提示。 唉! 从朱元璋的内心来说,他当然是抗拒的。 他永远不会忘记,当年就是因为吃不上饭,全家几乎都要饿死,他才一步步走上造反的道路。 难道如今……我竟要变成自己曾经最讨厌的那个“朝廷”? 大明建立至今,才不到两年啊! 唉! 朱元璋连连叹息,穿着毛老爹的那身行头,走在淳化县的田间地头,步履沉重,宛若一个陷入困顿的老人。 毛骧等精锐侍卫远远缀着,暗中保护,竟也能隐隐感觉到这位九五至尊的纠结和郁积,更是大气都不敢喘,生怕触怒了情绪不稳的皇帝陛下。 这时候,淳化县的水稻早就完成了收割,田里只剩下整齐的根茬,刀痕宛然,仿佛能从中窥见当日欢喜连天的收割场景。 看样子,应该是丰收了呢! 朱元璋终于多了一丝舒心,连日来心头的阴霾稍稍驱散些,心中默默盘算着。 虽然杨思义算出来的那个数字相当吓人,但若是全国上下,都用了秦枫搞出来的灌溉新法,说不定……这比额外的收成,征收上来,就能稍稍弥补国库的亏空,最起码不至于让老百姓饿肚子。 这岂不是两全其美? 正因为抱着这样的念头,朱元璋才在大军开拔之前,再次来到淳化县,想要看看这个想法的可行性。 现在,只是看到这些稻茬刀痕,身为行家里手的朱元璋,心中就有了点数。 看这粗壮的根茬,每亩至少得有三石以上收成! 这样算下来,可以啊,好像还真的可以! 朱元璋越琢磨越觉得喜悦,便抓住了一个路过的农人,压住内心的激动,似乎很随意地问道:“老兄,我这眼睛看不见……咱们县里的庄庄稼,都收了吧?今年一亩地,能收多少稻谷?” 嗯? 那农人愣了一下。 你看不见? 刚才抓我抓得可是挺准的。 不过这又不是什么秘密,他也没细想,一提到收成的事情,骄傲得胸膛都挺了起来,大声说道:“全靠了秦大人的灌溉新法,我家一亩田今年能打四石半的粮食,家里一共十八亩田,那是足足八十一石啊,哈哈哈!” 嘶! 四石半!! 朱元璋差点连眼睛都瞪大了。 装瞎子,不能瞪眼。 但是这个数字,委实太惊人了! 虽然之前见过水稻的长势,知道秦枫的灌溉新法了不起,却也没想到,真的能有点石成金的能力! 要知道,往年若有一亩两石多的收成,已经得算是丰年了。 近乎翻了一倍啊!! “那、你们淳化……呃、咱们淳化县,已经交粮了么?”朱元璋的声音甚至有些微微颤抖,倘若全国的稻谷,都能有这样的增幅,那么他最为担忧的那件大事,足可以轻轻化解。 “那当然交了!”农人更加骄傲地说道:“秦大人是神农转世,教了这么好的法子,让我家收了八辈子都没见过的粮食,按照规定,我家只需要交二十七石粮食,这要是再拖拖拉拉的交不上去,我还是人吗?” 二十七石! 好! 朱元璋眼前一亮,心想秦枫果然是神仙转世,他竟然已经先朕一步,把事情都办妥了? 说实话,刚才朱元璋心里想的数字,是三十石! 这样,农民有饭吃,朝廷也有充足的资本去支持那场规模巨大的战争。 现在秦枫收了二十七石,跟三十石差不多,朱元璋长长舒了一口气,觉得连毒辣的阳光都可爱了数分。 一户人家,就有二十七石呢! 那么整个淳化县,会有多少? 未来将灌溉新法铺开全国,又会收来多少粮食? 嘿嘿! 杨思义那老东西,只会危言耸听,说什么加赋伤农,说什么徐徐图之,说什么三思后行……都是屁话! 朕有神仙相助,何须担心区区钱粮? 亲自看看去! 愈发激动的老朱,按捺不住心情,连瞎子都不想演了,直接离了淳化县,来到应天府官仓。 这次,他可没有再扮作毛老爹,而是恢复了威严气势,将手一挥,毛骧立刻冲锋在前,去官仓跟前交涉。 “什么?!” “陛下亲临?!” 得到消息的新任应天知府,差点尿了一地。 要知道,上一个知府,据说就是贪赃枉法得罪了皇帝,被全家抄斩的啊! 怎、怎么又来了? 祸事啊! 屁滚尿流的应天知府,用最快的速度,几乎是飞奔着跑到官仓这边,冲刺滑步到了朱元璋跟前,三拜九叩,哆嗦着连话都说不囫囵。 朱元璋看着来气,这就是我大明官员? 什么素质! 不过今天心情好,也懒得计较。 朱元璋皱皱眉头,待这位惶恐的知府大人喘匀了气,直接问道:“淳化县交的粮食,在哪里?” 嗯? 知府微愣,但是不敢丝毫怠慢,连忙再次叩拜道:“启禀圣上!淳化县的稻谷交的最早,已经入仓……” “打开!咱要亲自看一看!” 朱元璋神色振奋,把手一挥,知府只得是亲自头前带路,将圣上一行,带入巨大的粮仓之中。 一亩地四石多的收成啊!老朱家世代农民,还真从未见过。 现在收割了,总要亲眼见识见识,抓在手里,才会更觉得踏实。 唔……按照刚才那个农人的说法,一亩地交税一石半,那么淳化县各类田地至少十万亩,那这里就应该有十五万石的粮食啊! 好! 真好! 嗯??? “你敢贪污?!”朱元璋怒不可遏,霍然回头,恐怖的杀气犹如实质,狠狠压向可怜的应天知府。 第四十二章 消失的稻谷,屠夫朱元璋! 噗通!! 应天知府双膝跪地,面如土色。 前任,就是这么没的啊! 可我刚到任,这还没来得及贪呢…… “陛下!陛下……臣冤枉啊!”知府叫起撞天屈。 朱元璋的怒火更加炽烈,森然道:“朕刚从淳化县那边来!每亩田交粮一石半!淳化县一共多少田亩?你跟我说,只有眼前这点?你狗胆包天,竟然欺朕不懂粮食数目么!” “冤枉!臣实在冤枉!”应天知府连连磕头,咬牙哆嗦着上前,亲手解开一个粮袋,从里面捧出黄灿灿的稻谷,到朱元璋跟前,颤声道:“陛下您看……这种颗粒饱满,绝无干瘪的稻谷,也只有淳化县能产出来,这真的就是淳化县交的粮,全部都在这里了!一共是……两万三千石,微臣可以用人头担保,一颗稻谷都不少啊!” 放屁!! 朱元璋直接骂道:“两万三千石?那淳化县交的,至少十五万石粮食!到你这里才两万三千石!其余的大头,被你藏在哪里?爽快说了出来,朕保你全家能有个全尸!” 完了…… 应天知府眼前一黑,果然还是抄斩套餐,这个位置太难了。 心态崩溃,这位知府大人百口莫辩,心想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今天算是活到头了。 但是,话可得说明白! 鬼知道这中间出了什么问题,可怜我十年寒窗苦读,又勤恳多年,才坐上知府的位置……今日就算被冤死了,也得有个动静! “陛下!”应天知府拼了,把脖子一梗,竟是抬起头来,努力止住牙齿的格格颤抖,艰难说道: “从淳化到这应天官仓,虽然路途不算遥远,但一路上人吃马喂,也有不少损耗。据微臣所知,淳化县押送公粮,出发前是三万石,赶上天气不错,损耗并不大,这才实交了两万三千石。” “按照我大明律法,三十税一,淳化县鱼鳞册上登记的田亩数量,是十二万六千亩,应交税粮一万三千石……因为今年丰收,再加上运输损耗小,这才多交了一万石……” “至于陛下刚才所说的,十五万石粮食,实在是骇人听闻,微臣实是不知……哪里有那么大的一笔粮食……” 多少? 才一万三么? 这么点? 朱元璋愣了一下。 他不是那种不接地气的皇帝,也是从农家出身,多年来南征北战,对于粮草调动极其熟悉。 略一盘算,大概知道这里的曲折缘由。 似乎……还真就是一万三千石,否则若是按同样比例的标准,远离京师的那些州县,干脆就不用活了。 可是不对啊! 刚才从淳化县来,那里的农人,说得明明白白,收的就是每亩一石半,那么整个淳化县,若是十二万亩,收上来的粮食,得接近二十万石! 这中间的差额,竟然达到了十几万石之巨! 十几万石黄灿灿的上等稻谷,现在到底去了哪里? 知府喊冤,朕也没收到。 莫非…… 唯一的可能,浮现出来。 秦枫? 朱元璋陷入了沉思。 那个被自己视作大明国师,无数次表现出非凡才华,甚至于未卜先知的秦枫,竟敢如此在自己眼皮子底下,明目张胆地贪污? 欺君之罪,莫过于此! 朱元璋的脸色黑了下来,他因为吃不上饭而走上造反的道路,生平最恨的就是贪官污吏。 即便是秦枫!也不能法外开恩! 杀! 念头方起,朱元璋却又觉得浑身难受。 那可是秦枫啊! 只是到了淳化县不到半年,牛刀小试,搞出一个灌溉新法,就让亩产量近乎翻倍! 如此大才,杀了岂不是可惜。 但!但他贪污啊! 十几万石! 十几万石稻谷! 只是一县之地的父母官,就敢如此胆大妄为,若是日后给他升了官,那还了得? 当年…… 朱元璋眼睛渐渐泛红,脑子里再次浮现出那个家徒四壁的茅草屋,单薄的木板床上躺着的父亲母亲。 别说十几万石,哪怕那天能有十几颗米粒,熬成了粥,说不定就能救活几条性命…… 唉! 犹豫难决之际,忽有一道烟尘,自远方滚滚而来。 朱元璋和身边侍卫的毛骧,同时神色一凛,知道这是最紧急的军情。 出事了? 片刻后,朱元璋看过了军情上的内容,本来就不太顺的心气儿,化作森然的冷笑。 “好!好一个王保保!不愧为天下奇男子!” “朕不去找你,你竟敢抢先动手?” “就凭这一点,朕会给你一个公平对战的机会,大家各自凭借本身兵力,再酣畅淋漓地战一场吧!” “唔……你王保保如今纠集了北元残部十万。朕也只不过区区六十万大明精锐。” “双方都是倾力而为,这很公平。” 军情内容很简单。 前元仅存的名将王保保,得知大明大举征兵,意欲北伐,不愿坐以待毙,索性先下手为强,悍然进犯大明北部边境! 勇气可嘉,但朱元璋岂能容忍? 虽然筹备还不算完善,然而战事已起,容不得再犹豫迟疑,每一天的耽搁,都是对边境上的大明子民最大的残忍。 朱元璋顾不得其他事,立刻颁布圣旨,大军开拔! 六十万精锐明军! 少了急先锋常遇春,便以开国大将傅友德作为先锋官,统兵五万急行出发,支援边境,抵挡王保保的兵锋,而后方的明军大队,则是朱元璋亲自坐镇,徐达李文忠等当世名将伴驾左右! 即日起,朱元璋御驾亲征,浩浩荡荡,直扑漠北。 先清北元,再扫瓦剌,若不能为大明肃清这些潜在的对手,誓不还朝! 大明洪武皇帝朱元璋,是带着愤懑出发的。 哪怕大军跋涉千里,他心里却还是惦记着那消失的十几万石稻谷。 到底,是不是被秦枫贪墨了? 这股愤懑,让原本就已经是当世无敌的朱元璋,杀机更加凛冽,把满腔的怒火全都发泄在胆敢挡在大军面前的任何敌人身上! 这一路,摧枯拉朽,势如破竹! 王保保的确也是一代名将。 可是普天之下,哪怕是纵观历史长河,绝没有任何人,能够凭借五分之一不到的兵力,硬撼盛怒下的大明太祖。 数十万大军,杀气凛冽,一路追杀北元残兵到克鲁伦河畔。 朱元璋以皇帝之尊,一马当先,亲手斩杀王保保,彻底结束了大明跟残元的相持状态。 自此,曾经雄霸天下的大元王朝,彻底不复存在,长城以北,亦是大明国土! 随后,意犹未尽的朱元璋,挥师转向瓦剌! 所有人都以为朱元璋清理瓦剌只是顺手,然后他们骇然看到,这位力排众议一定要北伐的皇帝陛下,对瓦剌的仇恨,竟然远远超过跟他战斗了半辈子的元朝。 没道理啊,多大仇…… 众将骇然看到,皇帝仿佛是疯了一样,轻而易举地荡平瓦剌之后,竟然不顾劝谏,下达了“车轮斩”的旨意! 即:超过车轮身高的男子,一律处死! 瓦剌虽然是小部落,可是这样的命令一出,可谓是血流成河,直接亡族灭种! 此战,天下慑服! 结束了。 朱元璋看着已成焦土的瓦剌部落,鼻端仿佛还飘荡着浓郁的血腥气,他轻轻吁出一口浊气,抬头望天。 朱祁镇,死不足惜! 可是……在秦枫的心声中,那些土木堡之变里死难的大明忠臣,数十万精锐的将士…… 你们,看到了么? 朕!杀光了他们! 朕!为你们报仇了…… 第四十三章 除夕之后,淳化禁屎令 就在朱元璋统率的明朝大军扬威长城以外的时候,淳化县却迎来了华夏民族传统的新春佳节。 过年了! 曾经也有不少人劝谏,说冬日行军,耗费更大,建议皇帝陛下起码过了今年,再考虑兵事。 可是,朱元璋等不得! 不把那个瓦剌清理干净,哪还有心思过年? 再加上,王保保居然也等不及,这才让这场注定载入史册的北伐之战,提前开启。 然而在应天府所辖的淳化县,似乎并没有收到这场大战的影响,反而是张灯结彩,家家户户都是一派喜气洋洋。 秦枫独自一人,在空旷的县衙里,似乎有些孤单。 平常,这里可都是热热闹闹的。 因为新出炉的大明律,有详细规定,为了防止县衙的各类吏员内外勾结舞弊,吏员平时要待在县衙内的吏舍里,不允许擅自出衙。 但今天过年嘛,秦枫很有人情味地给所有属下都放了假,只剩下自己守在县衙的内宅里。 或许,还真该有个忙碌操持的女人,这日子才像那么回事儿。 穿越,又不是当苦行僧来的。 秦枫并非没有准备,一壶老酒两碟小菜,都是早就置办好的,自从来到这大明洪武年,秦枫的厨艺大有进步,毕竟在淳化县这地界,比不得京城繁华,就算拿钱想下个馆子,走遍全县也甭想找到。 “秦大人,秦大人在吗?”外面忽然传来了吵嚷声。 秦枫放下手中酒杯,出门一看,认出是农户张三九,便笑道:“大过年的,不会是还有官司要断吧?” “没有没有!”张三九连忙摆手,从身后拎出一个虽然粗陋却收拾干净的食盒,一边打开,一边殷勤地说道:“秦大人别见怪,家里也拿不出什么好东西,我那婆娘的手艺还算过得去,大人尝一尝,合不合口味……” 咳! 太客气了! 这又是猪肉,又是饺子的,就算是过年的光景,淳化县里能拿出这样的东西待客,也绝对是顶配了。 不过,秦枫看出这个张三九是诚心诚意准备这些吃食,却之不恭,便微笑着收下,甚至还把张三九叫到内宅里,就着那壶老酒,请张三九喝了一杯,也算是与民同乐。 这下,可把张三九给牛逼坏了! 两杯老酒,醉得他到处嚷嚷,逢人就说,秦大人吃了我家婆娘做的饭菜,还跟我喝了两杯酒哩! 真是好官啊! 听到这个消息,人人感叹。 虽然到任还不到一年,但秦大人给淳化县办了多少好事? 那些断得清楚明白的官司,就不用提了。 单只是灌溉新法这一项,秦枫在淳化县的地位,何止是衣食父母! 本来就有很多人,抱着跟张三九差不多的想法,只是担心打扰了大人。 现在有人抢先,哪还能按捺得住。 张三九这个不上台面的,竟然还喝大人的酒,像话吗? 于是接下来……拎着各种吃食、美酒、甚至还有带着老婆孩子的,都往县衙这边挤,简直是络绎不绝,差点把门槛都给踏破。 秦枫倒是没喝醉,毕竟这里他最大,他可以随意。 但必须吃撑了! 这样一来,县衙里不但不再孤独,甚至比以往更加热闹得多,平常明镜高悬断案的神圣地方,现在充斥着肉香酒气,竟也别有一番滋味,不但丝毫没有损害秦枫这个父母官的威严,反而让他跟淳化县更加融为一体,似乎再也分拆不开。 可是次日一早,秦枫宿醉醒来,出门这么一看…… 呕! 此时此刻,秦枫只想说:卫生教育,刻不容缓! 昨夜来的人实在太多,又吃又喝,那些平常日子难得一见的好菜,让缺少油水的肠胃虚不受补,很急切地就想要宣泄出来。 县衙里可不行! 太不礼貌。 然而一出县衙,可就管不了那么多了。 人有三急啊,哪还能等到慢吞吞回家,万一路上出丑,回家也得被婆娘指着鼻子一顿骂。 于是,就在县衙附近。 草丛里,稻田里,路边上,大树后…… 这一大早晨,伴随着清晨的微风,那味道飘过来,熏得秦枫直皱眉头。 大年初三,县衙门口贴出了全新的告示。 “啊?听说又出告示了?” “哈哈!我就知道,咱们秦大人还会给咱们办好事的!” “上次是光荣粮,这次是什么?莫不是还有什么……除夕米之类的?” “那可太好了啊!” 天寒地冻,又没有农活,最勤快的庄稼人也成了闲汉,在严重缺乏娱乐活动的年代,有点动静立刻吸引了无数人的注意力,三三两两结伴而来,在县衙门口,看着那张很多字的告示,努力了许久,依然是字认识他,他不认识字。 “诶!李秀才呢?” “快来念念啊!” “哈哈,你不知道,李秀才娶了隔壁村的寡妇,到人家家里过年去了,谁来给你念啊!” “我、我来!” 偌大一个淳化县,总算也不止一个人识文断字。 人群焦急的时候,一个十来岁的少年挤了进去,仰头看着告示,虽然结结巴巴有些字还是费劲,但终究也算是给念了出来。 可是…… “喂!这谁家孩子?” “什么乱七八糟的!你是自己编的吧!” “秦大人怎么会发这么奇怪的命令,听着就滑稽!” 一时间,议论纷纷,都在指责那个孩子。 少年懵了,做好事反而成了众矢之的。 他涨红脸,拼命解释道:“我、我没有乱念!的确就是这么写的!秦大人要求,以后大家拉……拉那个什么……不能随地,也不能到自家田地里,必须要到规定的那个……嗯、那个什么……厕所!对,就是厕所!” 这? 淳化县乡民,面面相觑。 这俗话说,管天管地,你总管不到我拉屎放屁! 可是现在,这位秦大人异想天开,竟然真的打算管一管? 太离谱了吧! 有人倒是想到,除夕夜那天,因为内急,自己解决的时候,离县衙不够远,或许是……因此得罪了县太爷? 那也不至于全县都受了牵连吧? 这算什么? 淳化县的……禁屎令? 荒诞至极! 然而没想到的是,荒诞的事情还在后面。 春节刚过,淳化县父母官秦枫,开始组织县里无所事事的壮劳力,修建一种非常奇怪的房屋。 一开始,村民们都很积极,毕竟秦大人对淳化县有造化之功,现在他要修房子,就算再大、再富丽堂皇,哪怕修得像皇宫,也是应该的。 更何况!人家秦大人多仁义啊,就这点累不着的活,还明确规定了,出一天工,每个人就能拿三升稻谷! 好家伙! 这可太馋人了啊! 那可是三升稻谷!! 一时间,摩拳擦掌,想要帮秦枫干活的,再次挤破了县衙门槛——不同的是这次大家就算憋不住,也知道走远远的,不敢再随地解决。 大家琢磨着,可能前几天那个荒诞的“禁屎令”,也就是大人突发奇想,或是发泄怒火而已吧。 然而,古怪还在继续! 第四十四章 沼气,秦枫带来的文明火种 在这个年代,分工还远没有那么细致,很直接的一个表现就是:似乎每个下地干活的农人,都是多面手,建造秦枫描述的那个不算大的房子,毫不困难,尽管材料简陋,还是很快完工。 嗯,接下来该是置办家具了吧? 一些擅长木工活计的手艺人,已经在打量着这个有点奇怪的房子,不明白为什么不多设计几个窗户,显得有点黑洞洞的,可不符合秦大人的身份呢。 然而…… 新屋落成的当天,秦枫挥毫泼墨,用并不出彩的书法,写下两个大字—— 厕所。 啊?! 这、这就是之前告示上说的那个,传说中的“厕所”? 淳化县人,一个个都是眼神惊恐。 本以为之前那个所谓的“禁屎令”只是秦大人的一次情绪宣泄,可谁知还真的给落实到位了,还特意为这个事,建造了这个奇怪的房子? 啥是厕所啊! 在明代,尤其是底层贫民,哪有什么厕所的概念,基本上在田间地头就解决了。 哪怕是好一点的富户,也无非是小号用夜壶,大号用马桶,然后由专门的“夜香郎”挨家挨户收起来,运送到规定的地点倒掉。 淳化县并不富裕,连夜香郎都养不起,大部分贫苦人家可舍不得专门花一份钱粮,请人帮自家倒粪便,那也太烧包了! 现在……厕所这东西……是专门用来……解决内急的? 一双双好奇的眼睛,打量着这个刚刚建造完成的奇怪房子。 虽然称不上富丽堂皇,但绝对比很多穷人的住所好多了。 用来那个啥,太可惜了啊! 可是县太爷一声令下,那些曾经在除夕之夜,喝饱了老酒,随处便溺的村民,只得苦着脸,排着队,走进这个稀奇古怪的厕所,蹲在固定的位置上…… 秦大人啊!我们知道错了! 可你……到底是在搞什么?眼瞅着过完了年,地里的活也要开始干了,不能等到完全春暖花开,那可就来不及。 这么紧张的时候,花费不少工夫,就为了造个便溺的地方? 读书人的想法,真是稀奇古怪。 秦枫不理会任何人的议论,一连几天,逼迫那些随地大小便的村民,必须要到厕所去解决,弄得整个淳化县人心惶惶,谈“厕”色变。 还有更怪的! 这位似乎过了年就开始反常的秦大人,还在厕所边上挖了一个奇怪的大坑,吩咐村民将许多没用的稻茬、秸秆、稻草等东西,全都丢进坑里。 虽然都是些没啥大用的东西,但穷人家苦日子过惯了,哪怕浪费半捆稻草也觉得心疼,用来引火那可是极好的东西呢。 可这是秦大人的命令,谁也不敢说,谁也不敢问。 终于! 秦枫在县衙里,神色虔诚郑重,吹着了手里的火折子,然后凑在那条特制的管道口。 扑扑扑! 火苗先是爆开一点,随后便旺盛地燃烧起来,在细小的管道口,仿佛是形成一个小小的火把,虽然不甚明亮,却烧得格外精神。 成了! 秦枫长吁一口气。 这一簇小小的火苗,是他带给这个世界的又一个文明的火种。 折腾这么久,经过无数工序,尤其是克服了工具简陋、材料匮乏等一系列问题,自己总算在这个大明朝,把沼气这个东西,给搞出来了! 沼气,可是个好东西! 别说是七百年前的大明,就算在秦枫那个时代,很多农村的家里,还在使用。 基本原理其实不复杂,就是将秸秆、杂草、人畜粪便等有机废物放在密闭的沼气池里进行发酵,就能够稳定地产生甲烷,用作燃料。 沼气不仅能解决生活所用燃料的问题,更能提高农家肥质量,改善卫生环境,促进文明发展。 今天,试验成功! 趁着农忙还没有开始,秦枫立刻决定铺开建设。 初步计划,在整个淳化县,建造五百间厕所!连同厕所边上的沼气池,输气管道,出料间等一系列设施,全都配套同步建设。 这在当时,可是不折不扣的大工程! 村民们听到消息,第一反应是:县太爷疯了! 多大个事儿啊!不就是……过年的时候多吃多喝了点,在县衙附近方便,冲撞了这位县太爷么。 咱也不至于这么爱干净啊! 那么大的淳化县,处处都要建造厕所? 快别胡闹了啊! 咱们这些土里刨食的泥腿子,哪有那么多的讲究,还非得到厕所里去方便,之前那些被大人罚的,排队进了厕所,很多都拉不出来,可真是太遭罪了! 眼瞅着就是春种的时候,家家户户都得去整理土地,播种插秧,怎么可能把地都给扔了,去建什么劳什子厕所。 不行!不能让大人再这么胡闹下去了。 即便是县太爷,我们也应该拒绝…… 通告贴出来的当天,整个淳化县,开始大兴土木。 没办法,一开始大家的确是想集体拒绝的。 但没想到,秦大人给的实在是太多了! ——凡是参与兴建厕所的淳化县乡民,每人每天,补助稻谷三升。 三升啊!! 建! 不是为了钱哈,不是为了钱……主要是秦大人为我们淳化县如此操劳,现在不过就是爱干净,难道不应该配合吗? 随后秦枫又要求,厕所边上挖掘大坑,比之前那个坑还要大了数倍,又深又阔,再吩咐村民把田里已经收割过的稻茬再收割一轮,秸秆杂草什么的,都往这些坑里丢。 工作量也太大了! 不行不行!这次必须要拒绝了! 秦大人啊,您再这么搞下去,怕是真的要影响春忙的…… 次日,一个个大坑边上,热火朝天。 拒绝是不可能拒绝的。 ——凡是按规定挖坑,并堆积规定数量秸秆杂草的,再补助稻谷两升。 两升啊! 挖! 不是为了钱哈,不是为了钱……主要是秦大人学究天人,他做的事情虽然看不懂,也必定有他的道理,问那么多干什么,听话就好了呀! 十升为一斗,十斗为一石。 短短数日的光景,为了建造这项工程,秦枫花费了接近两百石的稻谷! 花钱如流水啊! 钱到位了,活干得自然很顺畅,唯一不太和谐的地方就是村民为了争夺这个补助稻谷的机会,闹了些小规模的纠纷,但也很快被秦枫安排好的衙役们从中调停。 这下,县太爷满意了吧? 看着遍布淳化县的几百个厕所,还有厕所边上稀奇古怪的大坑,数万淳化县老百姓,都是一头雾水。 不行了,就到此为止了,再也不能跟秦大人胡闹了。 春忙眼瞅着就要开始! 至于这厕所…… 嘁! 谁家好人还非得到这么好的新房子里便溺啊,多好的房子,等秦大人那股气消了,搬个床进去,我跟婆娘以后就搁这睡了。 你想睡?凭什么!我早就盘算好了,这房子给我老娘正好。 反正,用来便溺是不可能的,至于具体派什么用场,大可以慢慢再研究。 这次咱们不听秦大人的,这么好的房子,谁要是进去便溺,谁就是狗! 这天,秦枫笑容神秘,召集淳化县老百姓,各家各户都派出代表,在县衙门口偌大的空地上,围了一个大大的圈。 秦枫站在圈子中间,面前的石台上放置一口大锅,还有些谁都看不懂的奇怪装置,好像是某种教派的拜神仪式…… 第四十五章 秦大人,真神人也! 做什么? 无数目光落在秦枫身上,十分复杂。 去年的时候,秦大人的灌溉新法,帮助淳化县获得了有史以来最大的丰收,秦大人的声名也攀升到了极点。 可是自从过年之后…… 太奇怪了! 又是厕所,又是挖坑,实在不明白这位大人在搞什么东西。 怎么还把烧饭的锅子,弄到县衙门口了? 请大家吃饭的话,这口锅可也不够啊。 “倒水。”秦枫的神色颇有几分虔诚,一声令下,便有准备好的衙役,往大锅里倒满清水。 众人更奇怪了,还真是烧水做饭的架势呢。 是时候表演真正的技术了。 秦枫微笑,晃亮了手中的火折子,然后将火折子凑到大锅下面。 轰! 经过数次实验,当然不会现场出岔子,火苗瞬间爆开,在那些奇怪装置的引导下,迅速形成一圈炽烈的火网,聚在铁锅底部,熊熊燃烧。 呀! 猝不及防的变化,让四周发出此起彼伏的惊叹声,随后这数千双眼睛,便死死盯在那铁锅下面的火苗上。 距离并不远,大家都看得真切。 那铁锅下面,只有一个简陋的石台,并没有任何木柴稻草之类啊! 这、这是怎么烧起来的? 村民们发出不可思议的惊咦声,开始将目光转向秦枫,暗想着这位神仙转世的秦大人,莫非又在施展神迹? 秦枫并不说话,此时已经不需要任何言语的解释。 经过发酵的沼气源源不断,铁锅下的火苗也就越来越旺。 一开始,场面仿佛炸开一样,议论纷纷,闹哄得宛若城里大集。 但渐渐地,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县衙门口,数千人聚集的空地上,竟是变得鸦雀无声,唯有火苗燃烧的呼呼声,响得仿佛震耳欲聋。 一双双眼睛,死死地盯在那簇骄傲的火苗上。 随后,顺着火苗,看到了那根奇怪的管道…… 那管道弯弯曲曲,向不远处延伸,扎进了最初挖的大坑里。 原来,如此? 村民们还在猜测,秦枫已经决定将谜底揭开,微笑道:“这东西叫沼气,能够用来生火做饭,是很清洁的优质能源。” “这段时间,本官在淳化县兴建五百个厕所,五百套沼气系统,大约是按每十几户人家,共同拥有一个厕所,一座沼气池,然后从沼气池中引出输气管道,就能用来生火,不需要再去上山砍柴之类。” “当然,此事不做强制要求,用或不用都是自由,若是不习惯,大可以将厕所当成是仓库甚至是住房,只要你们那十几户人家意见一致,就没有问题。” 这天底下,竟然还有这种烧火的方式? 简直是神的力量啊! 之前只是知道,牛粪什么的可以燃烧,万没想到人的粪便,除了肥田之外,扔到坑里,还能用来点火。 太奇妙了! 就有村民大着胆子问道:“秦大人,这火……到底是怎么烧起来的?难道就是靠那些坑里的粪便杂草?” “对。”秦枫点头道:“人畜粪便,秸秆杂草,在一起发酵,就能产生沼气,沼气可燃,而且安全性相对也比较高。” 秦大人,真神人也! “那……”那人既然开了口,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再次问道:“十几户人家,共用一个沼气坑,够用吗?” “本官计算过。”秦枫微笑答道:“若只是生火做饭,应该够用,至于未来的其他用途,到时候应该也会有新的原料产生,不必担心。当然了,还是本官刚才的说法,若是不愿使用,不做强求,可是便溺之事,也须得在县内的厕所里进行,不能再随处解决,影响本县县容……” “孙家老大!”人群里陡然窜出一个声音,叫道:“前几天你信誓旦旦,说大人建造的这个厕所,你说什么都不去的,对不对?咱两家这么多年的交情了,可得说好,你一定要到我这边的厕所来!” “门儿也没有啊!想什么呢?孙老大住县南,你住县西,隔着好几里地呢,你让他跑那么远去解决?那当然是要就近,到我家的厕所来啊!” “来我这里!” “老孙呐,还是我这里最好,我可以请你喝酒的……” 一时间,人声鼎沸,为了争夺那一份“原料”,几户人家差点动起手来。 “我、我……”五十来岁的孙老汉涨红了脸,嗫嚅着不知道该说什么。 的确,前些天他没抢到那个修厕所的活计,没捞着拿那份金灿灿的稻谷,心里憋屈,就借着点酒劲,逢人就说他以后绝对不用这什么厕所,哪怕被大人打板子,也绝不会钻进那个黑洞洞的房子里解决。 秦大人再能耐,还能管得到人有三急? 我是自由惯了!田间地头随便一蹲,只要远离县衙,那就不算是冲撞了大人。 不去不去!坚决不去! 就算秦大人打我的板子,我也不去蹲那个厕所,多憋屈啊,臭烘烘的,哪比得上外面,小风一吹凉飕飕,舒服! 现在,言犹在耳…… 无数人在身边起哄,表面上像是拉拢,但孙老汉知道这些人都是故意使坏。 去别人家的厕所方便? 怎么可能啊! 别说那十几户关联的人家要戳他脊梁骨,就算是屋里的婆娘,都得一天三遍指着鼻子骂他。 这!这秦大人也太厉害了! 往常那些遭人嫌弃,甚至需要花钱请人处理的秽物,竟然也成了人人求之不得的宝贝,这戏法到底是怎么变的,孙老汉看不懂,但他知道自己注定要食言而肥,被那些人嘲笑好一阵子。 笑就笑吧! 笑我也懒得理会你们,总之这个厕所,我是上定了! 谁不让我上厕所,我跟他拼命! 沼气,出现在七百多年前的大明洪武年,的确算是降维打击,怎么看怎么像是神仙的手段。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淳化县的数万百姓,甚至连近在咫尺的春忙都抛之脑后。 大家伙都竭尽所能,按照秦大人指点的方法,往那个大坑里堆积原料,然后每天恨不得十七八次点燃火折子,去尝试是否能跟秦大人一样,用沼气烧火。 经过几天的发酵,当又一簇火苗出现在某个幸运儿家中的时候,所有人对这沼气的神奇,再无任何怀疑! 人家都行,凭什么我不行? 肯定是原料不够啊! 于是,淳化县境内,家家户户都响起了奇怪的声音。 “当家的!你再多吃点,然后再蹲会儿,说不定还有,平常就属你拉得多,怎么这时候不行了?” “孩他娘!你、你再给我烙两张糖饼,我吃了之后再去试试!” “有了!有了!哈哈哈,这下应该够了吧……老王家老徐家可都已经点上火了,咱们这到底差在哪里啊。” “草!站住!你要脸吗?竟然到我们家的厕所来偷屎?!” “抓住他!送到县衙去,让秦大人打他的板子!” “无法无天了!我说这家里的火怎么烧不起来,都是被这些杀千刀的把咱们的宝贝都偷了去……” 第四十六章要想富,先修路,朱元璋,你挺住 随着发酵先后完成,淳化县家家户户都亮起了沼气燃烧的火苗。 这对于七百年前的大明老百姓来说,完全就是神迹! 直到多日之后,还有些胆小的村民,看到那神奇的火苗窜出来的时候,要对着县衙的方向虔诚叩拜,感谢县太爷的恩赐。 本来么,之前都需要上山捡柴禾,甚至是砍柴回来,烧火做饭。 现在居然拉个屎就能解决了。 这不是神仙手段是什么? 春天到了,冰河解冻,万物复苏。 淳化县也迎来了春忙,家家户户都在田地里弯着腰忙碌,干劲十足。 有了秦大人的灌溉新法,整个淳化县都不存在吃不饱肚子的情况。 肚子里有了吃食,那走起路来都是带着风的,一个个在田地里把锄头轮得宛若开山巨斧,气势磅礴,盼望着今年还能有个好收成,日子真是越来越有盼头了啊。 现在连砍柴都不用了,浑身的力气不用在田地里,还能用去哪里? 种地,那是最大的正事。 春忙一开始,连县衙里都清净了许多,毕竟都是各家种自己的地,很少跟旁人有什么接触,也就少了许多千奇百怪的矛盾官司。 今日无事,勾栏听曲…… 可惜,淳化县连个勾栏都没有,还是太落后了点。 无所事事的秦枫,便离了县衙,慢悠悠地走在淳化县的地皮上,时不时就能看到拔地而起的厕所,还有配套的沼气池等设施,隐隐就有了点现代化新农村的味道。 但其实,还差得远呢。 忽地,远处传来声音,有车队浩浩荡荡,走向这边。 车辙陷入泥里很深,可见车上装载的都是重物,秦枫微微奇怪,便凑了上去。 “啊,秦大人!” 殊不料,坐在马车上的中年人一见秦枫,立刻跳下车子,拱手拜见,执礼甚恭。 “老兄是?”秦枫也拱了拱手,却觉得此人面生。 “草民黄万富,是隔壁江浦县的。”那人穿着绸缎衣裳,似乎家里颇有资财,笑道:“秦大人本领通天,草民十分倾慕。这次借着运送石料砖头来淳化,正要找大人商量一件事。” 哦? 秦枫眉头微微一挑,原来车里拉的是石料这些东西。 倒也不奇怪。 前阵子为了兴建厕所以及沼气池,整个淳化县的相关材料,几乎被搜刮一空。 当时很多家里不明白到底要搞什么,只当是官府胡来,就随便用点烂泥稻草搭了个架子,敷衍了事。 自古以来,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秦枫看到了,也只当没看到。 果然,没过几天,随着沼气燃起奇迹火苗,所有人都傻了眼。 骗官府可以,但不能骗自己啊! 自家那个厕所,还有沼气坑,是什么材料糊弄的,心里还能没数吗? 就甭说什么天灾雷劈了,那破烂壳子只要下一场春雨,就得夷为平地。 到时候,难道还上山捡柴禾去? 因此,这些日子,从附近几个县往淳化县运送各种石料土砖的,络绎不绝。 就算是春忙的时令,那些曾经糊弄事的村民,也只得打落牙齿往肚里咽,自己承担糊弄官府的后果,重新把厕所等设施修建得牢固结实,把从县太爷那里拿到的稻谷,又都给吐了出去。 毕竟,人家给你送石料什么的,自然是要拿一份辛苦钱。 眼前这个黄万富,看样子是个生意人。 秦枫点了点头,随着淳化的发展,这样的人会越来越多,经济流动不是坏事。 只可惜,这些土路实在太差了点,车子走在上面,又慢又不稳当。 “找本官有何事?”秦枫看着黄万富,见他约莫四十岁年纪,模样周正,倒跟印象里那种钻营狡诈的形象,并不相同。 “草民想要恳求大人,允许草民搬到淳化县居住。”黄万富神色郑重,恭恭敬敬地躬身。 嚯! 这就有想要落户的了?还是个富户? 有点意思! 秦枫虽然意外,却也心中微微喜悦,这正说明他打理的淳化县,已经是名声在外,这才能吸引外乡人都动了户口迁移的心思。 要知道,在这个年代,故土难离是根深蒂固的思想,尽管只是隔壁县,但做出这样的决定,也很不容易。 至于政策上…… 现在还只是洪武三年,后面那些严格的限制人口流动的政令都还没有颁布。 相反,因为改朝换代,百废待兴。为了恢复农业生产,改善人口平衡,朱元璋即将开启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人口大迁徙。 在这样的背景下,别说是一个黄万富,一百个也尽可以接纳。 秦枫是官,黄万富是民,所以客套话就不用说了,秦枫再次打量这个中年人,直接问道:“家里几口人,若是迁来此地,需要多少田亩?” “启禀大人。”黄万富很快答道:“草民父母尚在,加上妻子黄王氏,大女儿兰娘,小女儿凤娘,还有最小的儿子才三岁,一共七口人。草民全凭大人安排,不敢争多论少。” 嗯? 秦枫微愣。 兰娘? 之前为了应付那个高文天,自己编出来一个兰娘。 没想到,兰娘还真的来了。 不过,秦枫只当这是巧合,也没往心里去,略一思忖,道:“七口人的话,本官许你三十亩荒地开垦,你看可否?” 其实看黄万富的打扮,自己种田是不太可能的,通常都是凭借本身资产,雇佣些连田地都没有的贫民耕种,这就是地主的形态了。 但既然搬迁,秦枫按照规矩给予土地,是当时律法里写明了的。 “多谢大人!”黄万富喜形于色。 这件不大不小的事,就这么口头先定了下来。 不大,是说对秦枫不大。不小,则是对黄万富来说,举家搬迁自然不是小事。 简单谈妥了之后,黄万富开始卸车,把石料土砖等材料,运送给需要重修厕所的淳化县村民。 而秦枫则是看着这趟车队一路上深深浅浅的车辙,陷入了沉思。 数日后,淳化县的县衙门口,再次贴出告示。 什么?! 修路? 秦大人真是太奇怪了,这路有什么可修的啊,祖祖辈辈,都几百年了。 修不修的,不都得两条腿走着么。 唔…… 每人每日,三升稻谷的工钱? 修! 不是为了钱哈,不是为了钱……主要是秦大人为淳化县做了那么多好事,现在要修路,怎能不支持一下? 修什么不重要,那金灿灿的稻谷才是最实在的东西。 一时间,应者云集,哪怕是春忙的季节,家家户户还是为了争取这个修路的差事,差点打破了头。 毕竟,地里种的庄稼,要秋后才能收割。 现在大人发的工钱,却是每日结算! 从古到今,有谁见过春天刚开始,就能收到的粮食啊? 别说出力了,要命都行! 要想富,先修路。 七百年后的理念,被秦枫带来了这个百废待兴的大明朝。 淳化县内,似乎更加忙碌了。 除了田里挥动锄头的身影之外,那些几百年来被踩出的土路上,也都有无数人干得热火朝天,按照秦大人的图纸,先把几条四通八达的主路修好,至于支路那可以以后慢慢再说。 这一干,就是几个月的光景! 从春忙,干到了盛夏。 宽敞大气的道路,已经初具规模,不论是谁,走在上面仿佛不自觉地就要挺起胸膛,那叫一个痛快! 除了一个人。 明太祖,朱元璋。 第四十七章 凯旋归来,朱元璋麻了又麻 数日前,浩浩荡荡的北伐大军,已经凯旋班师。 此战,大获全胜,直接将北元鞑子的残存力量一扫而空,阵斩前元名将王保保。 肃清北元余孽之后,朱元璋挥师瓦剌,轻而易举地摧毁了这个小小部落,并一意孤行,下达了残酷的“车轮斩”命令,一时间血流成河,瓦剌这个名号,彻底成为历史。 来都来了,自然要把活干得更利索些。 眼看着这位恐怖到无极限的大明皇帝还意犹未尽,吓得临近的东察合台汗国也麻了爪,大汗黑鲁不花连滚带爬地亲自过来,俯首称臣,愿为大明藩属。 朱元璋不动声色地笑纳。 其实……这支纵横无敌,气吞山河的明军,已经无力再向西打。 没钱了。 大军在外只是短短数月,烧钱的速度简直吓人。 班师之前还能顺手收下一个东察合台汗国,朱元璋很满意。 自此,大明北方再无边患。 但是……一想到钱粮的事情,老朱又犯了愁。 这趟,打得太过瘾了,一时手滑没收住,比战前预计得还要多耽搁了一小段时间。 这一小段时间,若是按照户部尚书杨思义奏折上的计算,就又是一笔恐怖的钱粮数字,被大军无情吃掉。 怎么办? 要不就……苦一苦百姓? 朱元璋陷入了深深纠结,脑子里仿佛是天使和魔鬼在打架。 一方面,十分不愿意变成自己最痛恨的那种朝廷官府。另一方面,若是不能尽快填充国库,这次出征真可以算得上是穷兵黩武了。 灌溉新法! 那个秦枫的灌溉新法,必须要尽快推广到全国! 朱元璋能抓住的唯一救命稻草,就只剩下这个。 毕竟他亲耳听到,那淳化县的农人说,一亩地的收成竟然达到了四石以上! 若是按照这个数量计算,只需要熬过一年,这一仗的消耗就能抹平,甚至还有盈余。 可是! 一想到秦枫,朱元璋心里的那根刺,又开始隐隐作痛。 十几万石的稻谷啊! 那秦枫明明收上来十几万石的稻谷,却只是交给朝廷区区两万多? 岂有此理! 把朕当成要饭的了? 这根刺不拔,朱元璋简直寝食难安。 一县之地,十几万石粮食,竟然胆敢贪污了大半,只交上来零头的零头,胆大妄为,莫过于此。 因此朱元璋刚刚凯旋还朝,连朝中的大事小情都置之不理,当时就重新扮作瞎眼老爹,径向淳化县而来。 一到淳化县地界,朱元璋人麻了。 这、这是淳化县? 难道咱离开数月,走错路了? 南征北战数十年,也算是见过世面,从没听说哪里的道路,修建得如此开阔平坦啊! 朱元璋惊骇地咽了口唾沫,因为太过震惊,甚至气势汹汹想要找秦枫问罪的念头,都被冲散了许多。 别说是淳化县了! 就算应天府皇城的路,也没有这么平整啊! 他甚至小心翼翼地踩在上面,感觉脚底传来的那种踏实稳健,别说走路了,就算是睡在上面,那都是舒舒服服的吧。 这要是通过马车…… 朱元璋刚刚经历大战,对此感受强烈,毕竟他四十岁了,马背上颠簸起来,终归是不如年轻人耐折腾。 但如果是这种路!完全不会有任何颠簸啊,在马车上小憩一番,也完全可行。 哪来的这种通天大道宽又阔? 不装了? 秦枫是神仙的事情,打算公开了? 嗯……不是来找他兴师问罪的么…… 咱承认,刚才声音有点大。 还有! 这淳化县里,忽然多出来的那些奇怪的房子是什么,怎么……窗户那么小,黑洞洞的,莫非是仓库? 啊! 该不会是秦枫把贪污的稻谷,都存放在了这里? 朱元璋的思路终于回归正轨,一想到巨大的钱粮亏空,仿佛连脚下的大路也不香了,连忙快步上前,就近钻进一间房子里,打算找到金灿灿的稻谷,这就是秦枫贪污的铁证。 片刻后…… 朱元璋捂着鼻子冲了出来。 这! 这这这! 怎么回事? 金灿灿的稻谷倒是没有,坑里全都是金灿灿的……呕…… 岂有此理! 秦枫你这是欺君之罪啊! 朱元璋气得脸色都变了,冷不防边上却钻出来个人,打招呼笑道:“毛老爹?好久不见了!这段日子跑哪去了?” 呃。 前阵子来得太频,跟很多村民都混得熟悉,朱元璋虽然扮演瞎子,但也听出是熟人的声音,连忙按照早就想好的词儿,敷衍道:“探亲去了,这刚刚回来……” “毛老爹好福气。”那人象征性地客套几句,然后就殷勤地劝道:“毛老爹刚才……没方便出来?这个事不能急,要不……再蹲会儿试试?” ??? 朱元璋麻了又麻。 真是长见识了! 这辈子只听过请客吃饭,还真没听过请人拉屎的! 怎么看起来,好像这个人很希望自己能在这里排放一次龙便,这对他有什么好处? 莫非,是自己真龙天子的身份,已经暴露了? 太多的稀奇古怪,难以索解。 朱元璋随便打发了那个一脸遗憾的村民,咬着牙皱着眉,继续走在宽阔的道路上。 不多一会儿,便到了道路尽头,却见无数赤着膊的村民,喊着口号,流着汗,汗水掉地上摔八瓣也不看一眼,正忙活得热火朝天,干劲十足。 呼! 朱元璋看懂了,原来这么好的道路,竟然都是辛辛苦苦修建出来的,并非什么神仙施法,一蹴而就。 不容易啊! 转念一想,朱元璋眉头瞬间就拧了起来,神色变得更加凌厉。 现在,正是农忙的时候啊! 这个秦枫,到底在干什么? 让这么多人,连地都不种了,搞这些没用的玩意? 的确,那道路是真好,但……有什么用呢?也不过就是走得稳点,看着美观点,而已。 为此耽误了生计? 那可真是得不偿失! 身为农民出身的朱元璋,自然不会忘记刻在骨子里的痛苦记忆。 对农民来说,比赋税更可怕的,就是各种摊派下来的官府徭役了! 什么修桥、补路、挖壕、筑堤…… 分到谁家头上,都是一片怨声载道。 唉! 嗯? 看着看着,朱元璋觉得不对劲了。 这些干活的人,怎么这么高兴啊? 疯了么? 被秦枫使了法术? 活了半辈子,从没见过一个农民,服徭役还这么兴高采烈的,看他们这干劲十足的模样,就跟白捡了三升稻谷似的。 没道理啊! 朱元璋刚刚御驾亲征,在北伐的战场上,纵横捭阖,战无不胜,每一个决断都运筹帷幄,令徐达等当世名将都敬佩不已。 可是这一回来,到了淳化县,朱元璋觉得自己变成了没见过世面的笨蛋。 看什么都觉得新奇,看什么都万分不解。 这才几个月的光景啊! 要是给个几年,这淳化县的猪能飞起来,怕是都不奇怪了。 第四十八章 这到底算不算贪污? “老……老兄……”朱元璋急步上前,却忽然想到自己装的是瞎子,不能暴露,便先绕了个弯子,假装问道:“听这声音,大家伙是在种田吗?” “哈哈哈!毛老爹,你这段日子跑哪去了!”扛着石料的汉子笑道:“种什么田呐!好不容易才争取来的修路的机会,正经人谁还去种田!你家毛骧呢?快去报个名,看他身强力壮的,说不定也能被选上,那可就有福气啦!” ? 朱元璋缓缓打出一个巨大的问号。 田,都不种了? 疯了疯了疯了! 淳化县整个都疯了! 人人避之唯恐不及的辛苦徭役,被称之为“好不容易才争取来的机会”? 这个世界,为什么咱开始看不懂了呢。 “嘿,毛老爹你还不知道吧?”那汉子一边把石料铺在路上,一边笑道:“在这里修路,每天能拿三升稻谷呢!” 噗! 朱元璋忽然懂了。 但随即,这位大明太祖,怒不可遏。 秦枫! 敢尔! 你竟然把本该交给朕的粮食,都拿来做这些没用的东西? “咱们秦大人呐,可真是太好了!”那汉子没注意到朱元璋的脸色,低头认真地修整石料,絮絮叨叨地说道:“从军有光荣粮,修路有补助的稻谷,就连去年征收的田税,也跟往年一样,一点都没给增加……” “大明朝,真好啊!” “这在以前,想都不敢想!” “现在大明朝了,就有了秦大人这样的好官!” “感谢大明朝,感谢大明皇帝,感谢秦大人呐!” “咱们这些苦哈哈的老百姓,日子总算是有了盼头,能吃饱肚子,甚至我家那个小子,准备让他念书……” “毛老爹,你知道么!我家的孩子,竟然,也能念书了!这、这简直……呜呜呜!” 说着说着,铁打的汉子竟然动了感情,语调哽咽,脸上的汗水和泪水混在一起,显然是激动到了极点。 啊这…… 朱元璋猝不及防,被夸麻了,脑瓜子嗡嗡的。 本以为这趟打仗,虽然是为了大明的后世太平,但在当代,给老百姓必定会造成沉重负担,未来若是加税,不被骂个狗血淋头就是好的。 当年他当农民的时候,骂起朝廷来,那是一点都不带客气的。 可是现在,这通夸! 莫非我的身份真的暴露了? 朱元璋小心翼翼地将假装瞎子的白眼放下来,悄悄观察一下激动落泪的汉子,感觉毫无演戏痕迹。 田税,跟去年比,没增加。 也就是说,去年也收这么多,今年丰收了,留给农民的粮食就更多,这当然是淳化县的老百姓给大明朝叫好的主要原因。 有了粮食,能吃饱肚子,才谈得上送孩子去念书。 否则没有这份富裕的粮食,甭管男娃女娃,都乖乖滚田里干活,念书那是做梦。 唉! 朱元璋不禁想到,若是当年,自己家里也有念书的条件,谁还造反呢?脑子不好才造反! 收的田税,没有增加。 交给官仓的田税,也是律法规定的数目,甚至还多了不少。 好像哪个环节,都没有问题。 可是这中间,足足有十几万石稻谷的差额,难道就白白被这个秦枫给贪污掉了? 但他又把稻谷拿出来,给淳化县修路。 这到底算不算贪污? 朱元璋有点不太会了。 每人每天,三升稻谷,这数量可是不少,就从现场干活的规模,以及已经修好的那些大路来看,这份消耗必定恐怖。 值得吗? 那都是朕的钱啊!都是朕的钱!! 还有! 从军光荣粮,又是什么东西? 朱元璋仿佛化身懵懂小儿,虚心地问道:“什么是从军光荣粮?” “哈哈,毛老爹你真是离开太久了,怎么这个都不知道!”那人一边干着活,一边笑道:“年前不是朝廷募兵么,咱们秦大人规定,凡是家里有男丁从军的,每人发放二十石的光荣粮!不瞒你说,我现在就盼着朝廷什么时候再征兵,说什么我也要弄个名额……不是为了钱哈,不是为了钱……主要是为了国家,为了咱大明,嘿嘿嘿!” 从军,还发粮食? 朱元璋目瞪口呆。 二十石! 这数量未免也太惊人了。 若是一户人家按二十亩田来计算,根据他了解到的淳化县田税情况,也就是上交三十石的粮食。 现在,家中有人从军,一下子就返还二十石? 几乎相当于不纳粮了啊! 难怪! 朱元璋忽然想起北伐时的一个小小的细节。 说的是先锋傅友德统帅的一支部队中的护粮军,并非精锐,只是承担一些辅助性的工作。 但是某次,王保保发动奇袭,意欲截断粮队,给明朝的大军造成麻烦。 越是名将,越对粮草的重要性有深刻认识,若是能断了对方的粮食供给,几乎可以说是不战而胜。 可是那次! 王保保势在必得的突袭,竟然被大明的护粮军强行击退。 据之后的战报,那支护粮军里面,有个几百人的小队,在关键时刻,迸发出极其恐怖的力量,简直是不要命了,嗷嗷叫着往上冲,只是一个轮次的冲锋,就把突袭的鞑子兵打蒙了。 随后,傅友德才率大军赶到,化解了这场危机。 淳化…… 那几百人的小队,是来自淳化! 朱元璋关注过这个细节,但并没太深思。 现在看来,那场不可思议的胜利,不是没有原因的。 虽然大军远征在外,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但因为明朝这边是大优势方,所以偶尔还是能够跟家中联系,以书信的方式。 想必,那些来自淳化的兵勇,正是收到了家里的喜讯,知道家里竟然拿到了那么多的“光荣粮”,这才悍不畏死,这才建立奇功。 原来如此! 朱元璋开眼了。 以往只知道“将有必死之心,则士无贪生之念”,那说的是统兵将领的带兵本领,以及将领的气质对整支部队潜移默化的影响。 但没想到,那些只是最底层的大头兵,也能因为那股发自内心的骄傲和荣耀,创造战场上的奇迹。 光荣粮……大明光荣粮……从军光荣粮…… 好啊! 扪心自问,朱元璋换位思考,倘若自己全家都快要饿死的情况下,来了这样的机会,朝廷征兵,然后给家里二十石上好的粮食…… 就别说二十石了! 哪怕是二十升,朱元璋到了战场上,面对敌人的大刀也好,长矛也好,就算是脑袋掉了,内心对朝廷都是充满感激,是挺着胸膛去赴死的! 土地,粮食,那是农民的命啊! 如果…… 朱元璋不禁想到,如果这个独出心裁的“大明光荣粮”,能够普及到全国,成为一项国策的话。 大明的军队,岂不是纵横无敌? 凡是有太阳照耀的地方,都将是我大明的疆土! 一时间,朱元璋竟是血脉偾张,不能抑制。 可是转念一想…… 唉! 谁不想给士兵发粮食啊? 如果可以,朕恨不得给天下百姓,所有大明子民,都狠狠发一批粮食,发到他们手软,发到他们一生一世也吃不完! 可是,不行啊! 条件真的不允许。 这一场大仗,国库还亏空着呢…… 所以,秦枫截留了大批的粮食,又是修路,又是光荣粮,这到底算是贪污,还是利国利民? 朱元璋在淳化县呆立半晌,没去见秦枫,而是悄悄回返京城。 一回到宫中,朱元璋神色沉肃,立刻召见大明六部主官。 吏部、户部、吏部、兵部、刑部、工部。 皇帝召见,谁敢怠慢? 不消片刻,六位位高权重的大人,气喘吁吁地入了宫,心存忐忑地站在朱元璋跟前,不知道这位刚打了胜仗的皇帝陛下,又有什么新的主意,为何脸色如此沉重。 第四十九章 六部尚书,心态全崩 片刻后,六部主官,面面相觑。 事情其实很简单,朱元璋也并没有提及秦枫的名字,没有提及淳化县的情况,只是三言两语,就把关于光荣粮,关于支付徭役工钱的事情,给这些高级官员简略说了一遍。 这…… 老百姓出徭役,朝廷还要给钱? 骇人听闻! 工部尚书单安仁眼珠一转,率先领悟到皇帝的心意,拱手拜道:“吾皇万岁!虽九五至尊,仍体恤百姓,令臣等汗颜!若天下徭役,都由朝廷给付钱粮,必能使百姓欢心,永生永世都记着我大明朝的好处……” “钱大人言之有理。陛下所言的那个光荣粮,大有道理,若真能推行全国,必能使行阵和睦,兵事通畅。”兵部尚书陈宁也反应过来,只是稍微一想那个光荣粮,就知道会对士兵的士气有多么恐怖的提升,如果真能这样,他这个兵部尚书真的就好干了,那意味着大明的军队将绝对无敌,天下再无任何抗手。 “吾皇仁心慈爱,乃万民之福!”吏部尚书藤毅,号为百官之首,自然也不会在这个时候唱反调,保持一致就好了,难得皇帝性质这么高。 “臣附议!”刑部尚书和礼部尚书齐声说道。 气氛仿佛很和谐。 除了一个人…… 户部尚书,杨思义。 杨思义的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 “陛下!此事万万不可!” 和谐的气氛,就此打破。 朱元璋和其余五部主官的目光,同时落在这个白发苍苍的杨老尚书身上。 唉,杨大人糊涂了。 这事儿,怎么能跟陛下硬顶? 明摆着的,根本不可能实现,咱们还能不知道吗?关键是皇帝如此兴致勃勃,不知怎地突发奇想,顺着点也就是了。 说不定过了一晚,陛下他自己就想明白了啊。 何必在这个时候泼冷水。 哦? 朱元璋神色不动,无人能窥破他心中的想法,将目光垂落,射在杨思义身上,淡淡道:“杨爱卿有何见解?” “钱啊!”杨思义郁闷地看着诸位同僚,心想你们这一个个的,都是花钱的祖宗,不当家不知柴米贵,那真是吃了灯草灰,放的轻巧屁! 徭役,给钱? 当兵,给光荣粮? 好事儿啊! 但问题是!那么大的一笔钱粮,从何而来? 咬了咬牙,哪怕冒犯天威,杨老头也顾不得了,拱手拜道:“启禀陛下!此事事关重大,须从长计议!陛下体恤爱民之心,天地可鉴!只是……我大明刚刚对北元用兵,耗费极巨,国库亏空,哪来的富裕钱粮,去支付这徭役和光荣粮?” “加在田税里,不就行了?”朱元璋神色不变,说得轻描淡写。 嘶! 杨思义却倒抽一口凉气,心尖一颤,暗想着果然如此,陛下他……果然还是动了加税的主意。 唉! 可是加税的口子一开,宛若洪水猛兽,稍有不慎,就会对这个新建的大明朝,造成不可逆的伤害啊! 无论如何,也要劝一劝! 我杨思义已经这把年纪了,死不足惜,若是能提醒吾皇,为大明万世基业,虽死而无憾了! “陛下!”杨思义越众而出,神色郑重之至,沉声道:“吾皇以万乘之尊,御驾亲征,横扫北元,肃清边患,乃是亘古未有之伟大功绩……” 老规矩,要唱反调,先戴高帽。 五部尚书眉头微挑,暗想着这位老杨大人虽然年老,早已成精,拍马屁的功夫果然老道,有点东西。 接下来,杨思义话锋一转! “然而,加税之事,臣以为非同小可,不可轻忽!”杨思义目光掠过几位同僚,尤其是花钱最狠的工部和兵部两位尚书大人,最终落回高高在上的朱元璋身上,再拜道:“目前国库亏空,也只是暂时的危难,去岁的赋税已经纳入国库,不无小补,明年若是丰年,又有稳定的钱粮入库……只要这段时间,韬光养晦,不动兵事,不开繁工,便能度过难关……” 嘁! 说的什么话? 一听这个,工部和兵部两位尚书,心态先崩了。 几个意思? 卡我们的脖子? 此事当然万万不可! 工部尚书单安仁率先说道:“杨大人此言差矣!我大明驱逐鞑虏,兴复河山,正百废待兴之际,岂是大人一句‘不开繁工’就能解决的?事务营建、朝廷公田、虞衡山泽、水利沟洫,哪一样不是事关国计民生,不得不做的大事?不开繁工?嘿嘿!杨大人真是……说得轻松!” “单大人言之有理!”兵部尚书陈宁立刻附议道:“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如今虽然北元肃清,但我大明绝不可掉以轻心,天下初定,必有群敌环伺,蠢蠢欲动。杨大人说一句‘不动兵事’,我只想问一句,若是有了叛乱,难道也按兵不动?” 这! 杨思义郁闷了。 谁让这六部主官中,只有自己是当家管钱的,其他都是花钱的祖宗,尤其发言的这两位,那是祖宗中的祖宗! 你们懂不懂啊! 花钱容易! 但若是加税加成了习惯,这天下……还能是大明的么? 前元怎么灭的!忘啦? 修黄河!倒是好事了!倒是为国为民了!结果呢?一句“莫道石人一只眼,挑动黄河天下反”!随后就是轰轰烈烈的狼烟四起,不可收拾。 你们、你们只知道花钱! 可是老百姓的钱,真就那么好花吗? 愚蠢啊! 愚蠢! 陛下,可千万不能听他们的…… “罢了,都住嘴吧。”朱元璋见双方剑拔弩张,气氛尴尬,不由得心中烦躁。 怎么……人家秦枫在淳化县干得风生水起,有口皆碑,到我这里……却是处处受制,好像听谁的都有道理。 是因为国家太大了? 还是说……单纯的能力不行? 哼!朕真是养了一群废物! 大明初见,六部主官都是跟随朱元璋一路打天下的老底子,忠心是没问题的,能力么……现在看来,也就那样。 皇帝一开口,众人自然噤若寒蝉,不敢再吱声。 “这事情,就交给你们!”朱元璋虽然心里也没有定计,但心想我都提示到这个份上了,具体的细节,不应该是你们这些做臣子的完善么?什么都交给我干,我养你们做什么! 一句圣旨,不由分说。 也没单指户部尚书杨思义,而是将这个难题,交给了六部全体,沉声道:“限你们三天之内,提出一个具体的方案,如何协调徭役、从军、田税之间的关系,对国家有利,也不能苦了百姓。” 六部尚书,心态全崩了。 世间哪有双全法啊? 可是陛下已经拂袖而去,六部主官只能是面面相觑,知道这三天三夜的时间,谁也甭想合眼了。 第五十章 你猜她为什么叫兰娘? 三天之后,瞎眼毛老爹,来到淳化县。 朱元璋神色振奋,觉得自己现在强得可怕! 我大明朝,果然还是人才济济嘛! 就在刚才,户部尚书杨思义,进宫见驾,提出了一个极尽完善的方案。 杨思义将其称之为“摊役入亩”。 基本的做法,就是将过往名目繁多的苛捐杂税,全都取消,统一加在田税里,每年只需要给朝廷交个总数。 这样,虽然总数不免有些增加,但少了一系列乱七八糟的负担,老百姓也不会有异议,朝廷方面则能更清晰地征收钱粮,避免被地方官员巧立名目,搞出许多对国家毫无好处的花头。 这样描述起来虽然简单,但要协调全国上下各种各样的复杂关系,杨思义这三天三夜,简直是呕心沥血,头上原本还算花白的头发,现在似乎已经全白了。 光是交到朱元璋案头的奏折,就写了洋洋洒洒数万言,全都是关于这个“摊役入亩”的细节,可谓是事无巨细,条分缕析。 朱元璋对劳苦功高的杨大人,提出严重表扬。 同时,也不忘了把那些寸功未立的其他五部尚书,通通训斥一顿。 随后迫不及待,直接揣着这份代表着杨思义毕生智慧的“摊丁入亩”策略,来到淳化县,打算旁敲侧击,听听秦枫怎么说。 在朱元璋想来,秦枫纵然是神仙转世,能明见后世,也未必能把方案定得这么仔细吧? 毕竟,他在这淳化县,又是徭役补助,又是光荣粮,搞得不亦乐乎,却似乎缺乏一个整体的统筹,有那么点想当然的随意感,跟杨思义那一条条细致到极点的施行条款,存在明显的差距。 此番,就算真是神仙,也要夸一句杨爱卿勤勉! 哈哈! 朱元璋心中畅快,很快就到了“家中”,然后吩咐毛骧,按照既定的方案,去请秦枫过来。 领了圣旨,毛骧自是不敢怠慢,很快就找到了正站在修路工程边上的县太爷秦枫。 这路,真好啊! 连朱元璋都为之惊叹的宽阔道路,毛骧当然也是识货的。 这次御驾亲征,毛骧作为贴身侍卫,一同伴驾随行,因此在淳化县的这个“毛家”,对外就说是探远亲,包括秦枫在内,都没什么怀疑。 现在,“探亲”回来,毛骧远远见到秦枫,便拱手笑道:“秦大人!好久不见了!” “哈哈,毛兄?”秦枫最近心情不错,见到这个自己在淳化县交的第一个朋友,也是浮现出笑容,举手打了个招呼。 然而下一刻,毛骧忽然看到秦枫身边的那个俏立的女子,脸上的笑容陡然僵住,差点连脚下都打了个趔趄。 以他的身手修为,别说是这么平坦的大道,就算是陷阱深坑,也能如履平地! 这会儿,却因为心神激荡,差点当场扑街。 这! 这位…… 毛骧瞬间口干舌燥,差点以为自己是瞎了眼。 不能瞎啊!毛家总不能是祖传瞎眼…… 可是眼前这女子,虽然换成了民间的装束,容颜却不能改换。 这分明是大明长公主啊!! 怎么到这里了?还站在秦枫身边,神态中颇有几分亲密。 这戏法,是怎么变的? “来来来,毛兄,我给你介绍一下。”秦枫没注意到毛骧的僵直,微笑道:“这位是刚搬来我淳化县的富户黄万富家的女儿,名叫黄依兰,小名兰娘……” 嚯! 兰娘? 毛骧脚步僵硬地走过去,竭力压抑内心的震撼。 好家伙! 你猜她为什么叫兰娘? 那是因为你当时说要找个兰娘啊!! 这个秦枫! 到底是什么来头? 毛骧一直以为,自己对秦枫的重视,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甚至除了皇帝,往下若是数一个人,大概也要轮到这秦枫了。 这一路行来,胆敢得罪秦枫的,光是知府就宰了两个! 起步就是全家抄斩套餐,甚至直接九族消消乐! 别人不知道,毛骧身为操刀者,还能不清楚吗? 陛下如此看重这个秦枫,毛骧当然也不敢有丝毫怠慢。 但现在看来,竟然还是远远不够? 是什么样的存在,让堂堂大明长公主,宁可隐姓埋名,可能还故意编造了一个身份,也要靠近他身边? 黄万富……黄……皇! 甭问了,这所谓的什么黄万富,压根就是造出来的名字! 普天之下,有谁比陛下更富有?陛下可是富有四海呢! 所以这个黄万富,其实就是陛下的化身。 嗯,皇帝,万岁,很富,这名字可谓是言简意赅。 可是! 为什么啊! 凭什么啊?! 以前毛骧以为,陛下只是爱才,毕竟这个秦枫在淳化县的确是风生水起,做出了很多非凡的事迹,尤其那个灌溉新法,堪称利国利民的伟大创举。 但! 既然是人才,升官也就是了啊! 以秦枫的才华,再加上皇帝的赏识,位极人臣只是个时间问题。 为什么陛下非要宁可自己化身瞎眼老爹,放下繁杂的国事,一次次跑到淳化县来。 这已经让毛骧难以索解。 今天! 他更是看到了身份尊贵至极的长公主朱镜媺,硬是改名叫“兰娘”,可以说是量身定制了秦枫的喜好,然后已经开始接触,看样子接触得还挺顺畅。 牛逼啊! 搁以前的那些事儿,毛骧最大的想象,也就是把这个秦枫当做是皇帝的私生子,可能是不方便带进宫,才有这样一系列的殊荣待遇。 现在看来! 妈的还是太保守了! 堂堂大明公主,若真的看上了这个区区县令,招驸马就是了啊! 还要扮作民女?还要慢慢亲近?甚至看现在的样子……还带点讨好的意思? 夭寿啊! 我一定是疯了! 毛骧深吸了好几口气,也压不住心中的崩溃。 难道说! 陛下是他的私生子?! 呃!大不敬了……我大不敬了……呸呸呸! 委实是眼中所见,太过离奇,毛骧无论如何也想不通其中的关窍。 似乎,长公主殿下化身兰娘的事情,陛下不但知情,还在设法暗中配合,否则怎么就会凭空变出一个邻县的黄万富来。 所以到底为什么? 想不通!根本想不通! “毛兄。毛兄?”秦枫见毛骧呆呆傻傻,完全没了平时的机灵劲,笑着打趣道:“怎么这趟探亲,给你探恍惚了?莫非是发生了什么事么?” “啊,没、没有!”毛骧这才如梦方醒,回过神来。 差点都忘了还有圣旨在身! 他小心翼翼地看了一眼笑容晏晏的长公主殿下,双方彼此认识,这会儿却是心照不宣。 竭力定神,毛骧深吸一口气,不能直奔主题,怕被秦枫看出破绽,便因地制宜,踩了踩脚下坚实的路面,感慨道:“没想到毛某走了才几个月,秦大人竟然又做出如此大事!这样的大道,我一辈子都没见过啊!敢问秦大人,这……叫什么路?” 第五十一章 汝妻女,吾养之! “高速公……” 呃! 秦枫也有点走神,连忙拨乱反正,笑道:“就叫马路。” 马路! 好啊! 毛骧满眼都是钦佩,点头道:“《左转·昭公二十年》中有云,褚师子申遇公于马路之衢,遂从。从此,就有了马路这个词。可是至今已经过去一千多年,像秦大人修建的这种马路,怕是旷古绝今,空前而绝后了的!” 呵…… 秦枫微笑。 你字多,你说得对,我还真不知道马路是这么个出处,还以为是马克思主义道路呢。 旷古绝今没问题。 空前也没问题,绝后那就算了…… 三言两语,毛骧切入正题,低声道:“许久不见大人,甚是想念,不知大人可否有空,拨冗到家中坐坐,拙荆已备了酒菜,只等大人赏光……” 哦? 这是有事求我啊。 秦枫一看,心中就有了点端倪。 还别说,自从跟这个毛骧相识,还真没见过他恳求什么事。 去听听也好。 秦枫略一沉吟,便先跟身边的兰娘说道:“那本官就先去毛家一行,我们刚才商量的,关于投资建学校的事情,你可以回去再跟令尊商量商量,总要双方都满意,达成双赢,那才是最好的。” “好的。”化身兰娘的朱镜媺,温温婉婉应了一声,并不太过羞怯,却也把身为大明公主的骄傲,完全收敛起来。 看得旁边的毛骧,那真是一愣一愣的。 你是公主啊! 在秦枫面前,都这样伏低做小。 那我是不是见到秦枫就得给磕一个才行…… 很快到了毛家,秦枫再次看到了熟悉的毛妻、毛子、毛女,还有瞎了眼的毛老爹。 诶,毛老爹似乎今天心情不错,嘴角都是上扬的,这是探亲探出什么好事儿了? 受到气氛感染,秦枫也是心情更好,索性直接笑道:“毛兄啊,你我之间,还用这么客气?到底有什么事,直接说出来就好!你这支支吾吾,倒让我不太敢吃这顿饭了。” 哈哈! 毛骧勉强笑了笑,既然话说到这个份上,也就不用等酒过三巡了,按照陛下之前的详细交代,切入正题,问道:“我听说,咱们淳化县,发放了光荣粮?秦大人真是父母官,如此爱民如子……” 呃,这么熟了,就不用拍马屁了。 秦枫眉头微皱,有些不解地说道:“确有此事,莫非毛兄有什么不同看法,认为……不该发?” “不不不!”毛骧连忙摇头道:“光荣粮一出,人人振奋,据说刚从北伐回来的将士,也对此赞颂有加。唉!可惜啊,可惜没有选中我家……” 嗯? 秦枫愣了一下,诧异道:“毛兄,想要从军?” “那是自然!”毛骧挺起胸膛,义正辞严地说道:“大丈夫行于天地间,自然要建功立业才是正道!不是为了钱哈,不是为了钱……” 嚯! 你学的倒是快。 秦枫哈哈笑起来,这句话现在都快成了淳化县的口头语,没想到这个毛骧刚回来,就学会了。 “下次吧。”秦枫随意地说道:“以后还有机会的,既然毛兄有这个心气,下次我想办法把你报上去。嗯……家里的事情那就不用操心,妻子儿女,本官都会照顾得妥妥当当。” 呃?! 毛骧迷糊了一下,被这种“汝妻吾养之”的言论,搞得心里毛毛的。 话不能乱说啊,秦大人! 以陛下对你的看重,说不定你随便一句话,我还真得乖乖去“从军”,然后你这白天晚上的照顾着……十分不妥! “咳咳!”毛老爹在角落里,似乎随意地发出咳嗽的声音,仿佛是身体不大爽利。 但毛骧却是心中一凛,知道陛下着急了,暗示他赶紧开始按照约定说话,别东拉西扯了。 朱元璋着急啊! 户部尚书杨思义殚精竭虑搞出来的那个“摊役入亩”的法子,似乎比秦枫在淳化县推行的几个政策,高明详细了许多,所以他迫不及待地前来,就是打算听一听秦枫心声里的钦佩,或者是几句赞扬也可以。 之前那什么大明战神也好,藩王分封也好,都被秦枫鄙视到了骨子里,朱元璋身为大明皇帝,是要面子的啊。 我大明,当然也是有人才的! 这个“摊役入亩”,条款清晰,方略详细,难道不比秦枫的那些光荣粮什么的更出色? 毛骧不敢怠慢,定了定神,故意叹息道:“秦大人还不知道吧?我刚刚探亲从京城那边来,我听到消息,说是……咱们大明朝,要搞个什么摊役入亩的东西,以后所有的徭役杂税之类,全都统一归入田税,其实我这么一看,跟秦大人的光荣粮,是一样的路子,可见秦大人这回可是跟当今皇上想到一起去啦!但这么一来……以后咱们淳化县的光荣粮,怕是就不能发那么多了,毕竟……要按照律法规定的数目才行。” 哦? 秦枫微愣,果然是露出了朱元璋期待的神情。 哈哈! 杨爱卿有功! 这下,可是给我大明长脸了! 总算也能搞出一件事,让这个秦枫也表示惊讶,虽然是在秦枫的提示下,但总能说上一句,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吧! “了不起!”秦枫向京城方向拱手一拜,示意对皇帝的尊敬,举手投足间十分谨慎,让人挑不出任何毛病,很郑重地说道:“当今皇帝陛下,自然那是英明神武,明见万里,竟然能想出摊役入亩这样的办法,真是我大明之福啊!毛兄可不要乱讲,我这点微末本事,也就能在淳化之地,稍稍扑腾,哪敢跟当今圣上相提并论,这种僭越的话,以后莫要再说啦!” 嚯!主打一个稳健! 朱元璋听得心里舒服,不禁悠然自得,也的确觉得若是全国都推行摊役入亩,必定能让国家和老百姓都得到莫大的好处,按照秦枫的话讲,这叫……双赢! 对,就是双赢! 然而下一刻。 心声传来。 只一句话,就让朱元璋的笑容瞬间凝固,甚至全身都开始微微打起摆子,不可置信地望着秦枫,差点连瞎子都忘了扮…… 第五十二章 一粒粮食也不给老百姓留下? 【唉,大明完了,彻底完了……】 秦枫一边赞颂着皇帝的英明,一边却暗自叹息。 【摊役入亩?哪个弱智想出来的主意!】 【这下算是彻底完蛋了。】 【奇怪啊,好像这个大明,跟自己记忆的,已经开始不同了,而且变化越来越大。】 【首先老朱应该没有这场御驾亲征啊!听说……还把瓦剌给横扫一遍,倒是巧了,这下指定是没了土木堡之变。】 【这仗打得,多少有点无脑,怎么说呢,有利有弊吧,对于肃清北元残存力量,有积极意义,但烧钱烧得有点凶,接下来可就要勒紧腰带过苦日子了。】 【可是千不该万不该,不知是哪个智障提出来的摊役入亩,真是胡闹!】 【罢了罢了,反正这大半年的时间过来,我也攒了不少钱了,大不了一拍两散回老家,不是什么大事儿,咱也算是财富自由的人喽……】 ??? 朱元璋直接被骂懵了。 满心的欢喜,变成了一腔冰冷。 他是来求表扬的啊! 可谁知秦枫的心声里,不但没有表扬,反而一声叹息,言之凿凿地说,因为这个摊役入亩的政策,大明朝要完了。 凭什么啊! 你自己在淳化县搞得风生水起,人人称颂。 咱有样学样,搞一套同样的东西,怎么就要完了? 这里面到底是什么道理?! 虽然摊役入亩是户部尚书杨思义搞出来的细节,但追本溯源,也是朱元璋提供的灵感。 现在秦枫在心里一通吐槽乱骂,朱元璋老脸通红,简直像是被人指着鼻子数落,别说做皇帝了,就算以前还没得天下的时候,谁敢这样对待他? “咳咳咳……”险些憋出内伤的老朱,一阵剧烈咳嗽,引得秦枫都将目光投射过去,老朱连忙低头掩饰,怕被看出什么端倪。 “爹!您怎么了?”毛骧心中忐忑,连忙上前扶住。 不管于公于私,皇帝陛下若是在这淳化县有了半分闪失,他毛骧全家都得升天。 “不妨事、老毛病了……”朱元璋艰难地摆了摆手,这倒不需要什么演技,的确是内伤沉重。 这是秦枫第二次见到这位毛老爹身子不妥了,不由得陷入了微微的沉思。 这个年代,缺医少药的,老百姓的寿命普遍都短,比如这位毛老爹,其实也就不到五十岁,身体就这么差了。 这还是天天出去遛弯的结果呢,要是宅起来,只怕更糟糕。 可是,这个问题,自己可以解决吗? 秦枫脑中浮现出一些乱七八糟的信息,但暂时无法将其串联起来,毕竟他前世也就是个三流大学的毕业生,跟医药行业八竿子打不着。 “儿啊……”朱元璋竭力平复呼吸,恍若随意地说道:“爹不妨事,你继续跟秦大人聊吧,我听着挺有意思呢。本以为咱们淳化县的光荣粮是秦大人的创举,倒是没想到,当今皇上也想到了同样的办法,摊役入亩……好,好啊!以后咱们老百姓,可就没有那么多乱七八糟的杂税,日子越过越好喽。” 实在忍耐不住的朱元璋,嫌毛骧东拉西扯说不到重点,索性亲自下场,引导话题! 他是一百个想不通,明明是差相仿佛的两个主意,只不过一个在淳化县地界,一个则是打算铺开面向全国,怎么秦枫的评价,会如此大相径庭? “哈哈,我就是区区县令,怎敢跟当今皇上相提并论?”秦枫打了个哈哈,敷衍过去,主动切换话题,笑道:“毛兄,你家两个孩子,打算送去读书么?” 可是,心声却在同一时间,震耳欲聋地响起。 【好个屁!】 【什么条件啊!就敢摊役入亩?】 【好!你摊役入亩了,收的是不是还是粮食?】 【既然是收粮食,那就麻烦了!】 【现在各种隐性损耗加在一起,已经让原本三十税一的田税,落在某些地区的农民身上,要交出一亩田里的三分之一的收成,甚至要达到半数!】 【摊役入亩?也就是把徭役之类的各种杂税,全都加在田税上?那干脆就是全收吧!一粒粮食也别给老百姓留下!说不定……七七八八加起来,考虑到恐怖的运输消耗,全收可能都还不够呢。】 【很好,这个政策很好,绝对能一剑封喉,让大明朝瞬间就死得透透的!】 【老农民辛辛苦苦一年,种田打粮食,到头来,全都交了,还得倒欠朝廷一笔,是吧?】 【能想出这种主意的,不是天才是什么!】 【嗯,或许老朱这个时代,还能勉强维持,可是到了后来,京城迁到北边去,再按照这个摊役入亩这么一搞,来个遵祖宗成法……嚯!您猜怎么着?那叫一个死得干净利落!】 朱元璋被奚落得,头都抬不起来。 关键是,还不知道到底错哪儿了! 一粒粮食也不给老百姓留下? 不不不! 不可能! 怎么可能做出这么丧心病狂的事情,别说是朕的大明,就算是已经被彻底消灭的前元,最糜烂的时候,也不敢不给老百姓留下一粒粮啊! 那不是作死么? 惊怒之下,朱元璋甚至没去计较为什么后来京城会搬迁,一向挺有自己主意的标儿,又怎么会死死守着所谓的祖宗成法,不知变通。 他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这个摊役入亩上。 错哪儿了?到底错哪儿了? 淳化县搞的,不就是把徭役的消耗,都给加到了田税上,然后从收成上来拿出一部分,相当于雇人干活,这一下子就让原本对徭役叫苦连天的老百姓,干起活来眼珠子都是亮的,恨不得多长出两只手,给官府卖力气。 这都是朱元璋亲眼所见的啊! 绝对不是假的! 那么为什么,这么好的一个政策,经过户部尚书杨思义的细化之后,搞成了准备推向全国的政令,就被秦枫说得这么一钱不值! 一县之地,和一国之地,到底有什么不一样? 朱元璋,满肚子都是问题! 但……秦枫已经切换了话题,毛骧左右为难,但毕竟也不能不接话,便小心地看着朱元璋的脸色,然后跟秦枫回答道:“女孩子就算了,儿子自然要念书的,不过他也才不到六岁,还早了些……” 第五十三章 朱元璋的心态,摇摇欲坠了 “嗯。”秦枫点头笑道:“我打算在本县开设官学,到时候毛兄也可以把孩子送过来。我倒是觉得,女孩也应当读点书,读书可以明心见性,受益终生,而不是把女子无才便是德奉为圭臬。” “啊,大人言之有理。”毛骧看了一眼朱元璋,连忙说道。 开学校,这事情之前毛骧已经听了一耳朵。 好像,秦大人跟大明长公主朱镜媺,正在谈的,就是这件事。 他还没来得及跟陛下汇报呢。 这倒是个好事,符合陛下曾经说过的“治国以教化为先,教化以学校为本”基本政策,而且以秦枫的才华,说不定这个淳化县的县学,很有点不一样的地方。 但……为什么陛下又被气成这个样子? 毛骧都快见怪不怪了,好像这位大明皇帝陛下,到了秦枫这里,莫名其妙就会崩了心态,但却不知道什么原因。 开学校? 朱元璋手捂着胸口,呼哧呼哧喘着气,暗想我大明朝都要没了,还开什么学校! 不过,话题既然到了这里,心声的内容也就不再跟摊役入亩有关。 朱元璋支撑着摇摇欲坠的心态,又听了几句,秦枫的心声里,都是些关于如何儿童启蒙,如何设置学科的思维碎片,根本找不到自己想要的答案。 再要重新引导话题,又怕话说多了让秦枫怀疑。 下次吧! 带着满肚子的郁闷,再加上一头雾水,朱元璋待秦枫一走,迫不及待地出门“遛弯”了。 他在毛家的时候,只是个身体虚弱的瞎眼老爹。 遛弯回到皇城,却重新变回言出法随的九五至尊。 两个时辰后,户部尚书杨思义,被人从床上强行唤醒,再次叫到皇帝跟前。 可怜的杨老大人,一脸的虚弱,却不得不振奋精神,听皇帝训话。 之前那个摊役入亩的政策,他折腾了几日几夜,这才刚刚合眼,又…… 唉! 这身子骨一天不如一天,或许,也该考虑致仕的事情了。 “杨思义!”朱元璋连爱卿也不叫了,直接点名,点得这位户部尚书浑身一哆嗦。 “你搞出来的这个摊役入亩,是否考虑到,粮食运输到应天官仓,路途中的损耗问题?”朱元璋直接问道。 秦枫的心声中,语焉不详。但朱元璋毕竟也不是那种“何不食肉糜”的脑残皇帝,这一路上反复思忖,觉得秦枫说的那个“损耗”的问题,可能真的是十分严重,但是具体的数据详细,他就没法计算得太清楚,只好把杨思义叫过来,兴师问罪。 “启禀陛下。”杨思义连忙叩首道:“臣并没有忽视此事。我大明的主要粮食产地,在湖广,在关中,在川蜀……虽然路途遥远,粮食运来京师,的确是损耗大半,可是历朝历代,也都是这样的法子……” “那我问你!”朱元璋根本没耐心听,直接打断道:“按照这摊役入亩上的计算,考虑路途损耗,老百姓手里,还能剩下几粒粮食?” 几粒? 我疯了也不敢给剩几粒啊! 杨思义呆了一下,似乎醒悟到为什么皇帝又翻了脸,连忙奏道:“陛下明鉴!以臣的计算,就算是距离京师最远的产粮区,按照最坏情况的损耗,也只是征收亩产量的一半而已……” 一半? 朱元璋眉头拧了起来! 太多了! 要知道,这才是洪武三年啊! 遥想刚刚灭掉陈友谅,横扫张士诚,建立这大明朝的时候,是何等的意气风发。 天下初定,曾经饱受赋税之苦的朱元璋,就定下了“三十税一”的国策,想着现在自己做了皇帝,绝不能跟以前那个官逼民反的朝廷一样,一定要轻徭薄赋,与民生息…… 但现在,才只是过了不到三年! 朝廷要征收田地里一半的收成?这会不会有点……太过分了? “陛下。”杨思义连忙解释道:“虽然田税增加了,但所有的徭役,乃至兵役,全都计算在内,老百姓没了别的负担,可以一门心思种田,若是官府有徭役摊派,也会给予稻谷粮食的补贴。这样算下来,留下一半的收成,也够老百姓吃饱穿暖了……” 唔。 朱元璋眉头深锁,随意哼了一声,不置可否。 如果这么算,好像还真的不过分。 可是秦枫今天的心声里,不是这么说的呀! 秦枫说的是:一粒粮食都没给老百姓留下! 这怎么会? 啊对了! 他当时是说,后来京城搬去了北边,所以才会让局面更加崩坏。 “杨思义!”朱元璋对计算数据不在行,直接问道:“朕来问你!倘若朕迁都向北,嗯……假设说到幽州那边……” 啊? 杨思义懵了。 好端端的,怎么又说到迁都了? “这……”七十高龄的杨老尚书,开动脑筋,一顿疯狂计算,骇然道:“陛下,万万不可啊!倘若京师北迁,各粮食产区运往京师的路途更加遥远,甚至可以达到数倍的消耗!那样一来……后果不堪设想!” 嗯! 朱元璋重重点头,其实不用具体的计算结果,也知道这其中大大不妥。 可是好端端的,我迁都做什么? 别说去幽州那个偏僻苦寒的地方,就算是迁都濠州老家,都被秦枫叫停了…… 秦枫凭什么言之凿凿,认为大明未来会迁都向北? 莫非……是标儿对那里,有什么别样的情怀? 没听说啊! 朱元璋自然不知道,秦枫心声中的迁都,不是朱标干的,是他家老四朱棣干的。 现在在朱元璋心中的偏僻苦寒的那个幽州,未来却有个响亮的名字,这个名字甚至比大明朝的生命力,还要顽强得多。 它叫北京。 “行了,你先下去吧!”朱元璋心中烦躁,打发了战战兢兢的杨思义,自己独自一人,在深宫中来回踱着步子,反复思忖。 迁都,是不可能迁都的! 明天就下一道旨意,写入祖训,让标儿之后的子子孙孙,都不许迁都向北,更不许再胡乱加税! 一半…… 唉! 可是一半的收成,都拿来交税,还是太多了啊! 摊役入亩本来是好事,其实就算把徭役之类的杂税都加到田税上,也绝不可能达到一半之巨。 按照刚才跟杨思义分析的,主要的消耗,是在运输、储存,这些环节。 好端端的三十税一,到了老百姓那里,已经翻了六七倍,甚至十几倍。 现在摊役入亩,不可能继续维持三十税一的数字,所以折算下来,竟然要收掉老百姓一半的收成。 这个数字,已经让朱元璋难以接受了。 他知道一半的收成都要交给官府,意味着什么。 吃饱肚子,那都得依赖丰年! 可是,怎么办呢? 第五十四章 真有公主命,却没公主病 淳化县,一座造型精致,美观大方的二层小楼,在秦枫的亲自督造下,已经拔地而起。 这就是秦枫近期搞的重点工程,县学。 教育是国家之本嘛! 秦枫依稀记得,按照历史记载,在洪武三年的时候,明太祖朱元璋颁布法令。 ——令天下郡县并建学校,延师儒,招生徒,讲道论德以复先王之旧。 随后,在大明朝各州县,设有“提学官”,南北直隶地区,各设御史一名,其余则是设置按察使和相关的副职、办事员,专门负责全省的学校行政事务。 那便是华夏地方教育行政机构的雏形,后来渐渐完善,形成了后世秦枫熟悉的模样。 而在明朝,学校课程除了四书五经之外,对于礼、射、数等科目,也都有所涉猎,并非只是鼓励学生穷首皓经。 但现在问题来了! 这个穿越而来的大明朝,不知是什么缘故,历史的轨迹发生了偏移,而且越走越远。 首先就是一场耗费极巨的御驾亲征! 北元没了,瓦剌也没了,但朱元璋忙着打仗的事,把这个本该推行的教育之事,也给整没了。 这不正常啊! 秦枫百思不得其解,好端端的一个大明朝,为什么会改变轨迹? 都说穿越者会引发蝴蝶效应,稍稍扇动翅膀,可能就引起一场巨大的风暴,可是秦枫自忖,他已经很谨慎了,恪守一名县官的本分,并没有透露任何不该透露的东西。 这翅膀,我没扇啊! 风暴哪来的? 现在,御驾亲征之后,不知是那个脑子不好的大臣,居然把摊役入亩给搞出来了。 要出大事了啊! 但愿朱元璋有点脑子,不把这个事情推行下去,否则到了未来靖难之役以后,朱棣为了保持正统,还不敢动祖制,那就真的凉凉了。 秦枫摇了摇头,寻思着就算最糟糕的情况,也无非是自己提前回老家呗。 既然还做这个淳化县的县令,该操的心,还是要继续操。 “兰娘。”秦枫看着这所学校,心中满意,转身跟明媚的女子笑道:“令尊豁达明理,慷慨解囊,本官应当替淳化县数万父老,好好道一声谢。” 虽然现在秦枫手里还有不少余粮,但办学这个事,全靠自己花钱那就不聪明了。 拉投资,才是常规做法嘛。 毕竟,甭管哪个年代,但凡是有点条件,都会重视教育,孩子才是未来嘛,这是华夏民族的老传统了。 通过兰娘,讲明道理之后,都没费什么事,那位地主黄万富,就欣然答允,给了一笔不菲的钱粮,专门用来兴建这所县学。 现在,县学落成,到了取名的时候。 这要是按照秦枫前世的某种不成文的规定,学校的名字,理应冠以出资者的大名。 比如说,万富县学,黄家县学,或者是跟着兰娘的名字,叫依兰学校,之类的。 可是兰娘却微笑着说道:“家父初来淳化,能为这里做一点事情,能帮到秦大人,也是与有荣焉。刚才秦大人说的几个名字,民女认为,都不太妥当,若是没有秦大人的辛苦,就没有今日的淳化县,更没有这所县学,所以,应当是以秦大人的名字来命名才对,不如就叫……枫叶县学?” 枫叶? 秦枫微微一愣。 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 有点意思。 脑中仿佛浮现出画面,满山的枫林,被秋风吹拂,黄叶渐渐变成红色,漫山遍野,惹人喜爱。 正如这淳化县的那些牙牙学语的蒙童,学习各种学问之后,也渐渐改变了人生底色,未来或可一飞冲天,红极万世…… 好! 就叫枫叶县学! 给新学校起好名字的秦枫和兰娘,都是心中喜悦。 兰娘微笑道:“已经快过了午,秦大人不嫌弃的话,不如就到寒舍用饭如何?” “行啊!”秦枫看着温婉大方的兰娘,点头道:“那就叨扰了,我也尝尝兰娘的手艺。” 呀! 他答应了。 朱镜媺脸颊泛起微微的红晕。 除了父皇和母后之外,还从没有人尝过她做的饭菜呢。 哎,也不知……合不合他的口味。 跟后世那些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娇气公主不同,朱镜媺出生在战火纷飞的集庆城,后来朱元璋大破陈友谅,横扫张士诚,因为战事紧迫,也经常将这位大明长公主带在身边。 因为这样的成长经历,朱镜媺真的有公主命,却没有公主病。 更何况,她亲生母亲就是整个华夏历史上都名声极好的一代贤后,马皇后。 在马皇后的言传身教下,朱镜媺虽然已经是金枝玉叶,却跟许多寻常百姓家的女儿一样,女工烹饪,无一不精。 但她真的没有给外人做过饭啊! 会不会……以前父皇母后都是敷衍我的,其实……我做的东西很难吃? 一路上,朱镜媺怀着微微的忐忑,但秦枫只当是女儿家的羞涩,反而更多了几分不错的印象,主动打开话题,聊天的气氛很是和谐,也隐隐流淌出一点异样的气息。 毕竟都是适龄的青年男女,这样并肩走着,哪怕只是闲聊,心中也自然而然地荡起一圈圈心照不宣的涟漪。 虽然秦枫绝不会暴露穿越者的秘密,但凭借七百年来的见识眼界,对万事万物的看法,落在这位大明长公主耳朵里,都觉得十分新奇,哪怕是那位天下共主的父皇,好像也远不如他渊博。 朱镜媺的眼睛愈发明亮,时不时就将清澈的眸光射向秦枫身上,竟是心头鹿撞,神魂颠倒。 这种感觉从来未曾有过,让这位年仅十四岁的大明长公主,又是羞怯,又是甜蜜,又是慌乱,又是喜悦……诸般情绪交杂在一起,渐渐有些恍惚迷离,觉得脚下踩的不是马路,而是漫步在云端。 秦枫见她脸颊晕红,欲说还休的模样,心头亦是升起淡淡的温暖。 虽然在这个年代,讲究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秦枫骨子里终究还是七百年后的思想,如果可以选择的话,他当然更倾向于自由恋爱,而不是直到红盖头揭开那一刻,才知道结发妻子究竟是什么模样。 说着话,不知不觉间,黄家已经近了。 这是秦枫亲自给搬迁到此的黄万富指定的一片荒地,这会儿已经起了房屋,接下来就是开荒种田,以后便算是正儿八经的淳化县人了。 “爹!秦大人来了!” 还没到门口,兰娘就扬起声音,远远招呼。 第五十五章 公主变兰娘,洗手作羹汤 “啊!秦大人!” 黄万富连忙从屋里出来,拱手作揖,告罪道:“这孩子真的被我宠坏了,做事没有规矩,慢待秦大人了,草民有失远迎,着实惶恐……” “不用客气。”秦枫摆手笑道:“是我唐突了。” 寒暄几句,入内奉茶,黄万富似是有些拘谨,秦枫倒也不以为意。 片刻间,兰娘已经换了一身居家的衣服,从内室中走了出来。 嚯! 秦枫眼前一亮。 换了一袭绸缎居家服的兰娘,容貌更显清秀,湖蓝色的柔软绸缎,衬得她皮肤白皙如玉,双眸犹如秋水般清澈,一根简单的木簪,便挽起了瀑布般的长发,刺绣着精致花纹的衣裳,在腰部轻轻收束,勾勒出窈窕身段,而裙摆处却宽大而流畅,赋予她行动时无声的优雅。 “秦大人,喜欢吃什么?”兰娘并不闪躲秦枫的目光,嫣然一笑,眼神中隐有期待。 “哈哈,随便吧。”秦枫笑道:“又不是公堂上,别一口一个大人的,听着怪别扭的,我比你大不了几岁,以兄妹相称就好。” 兰娘眉目间的笑意更浓,很顺从地点了点头,却还在看着秦枫。 咳! 秦枫微愣,这才意识到她还等着菜谱呢。 “真的随便,西红柿炒蛋就行!”这一路上聊得也是有些放松,秦枫话刚出口,立刻意识到说岔了,这个年代哪有西红柿这种东西。 “炒蛋就行!”秦枫连忙纠正,兰娘这才点了点头,转身而去。 很快,厨房就响起了人间烟火的交响,让一股宁和静谧的气氛,在这刚刚落成的房子里,缓缓流动。 “秦大人。”黄万富可不敢随便乱了称呼,感慨地说道:“草民举家搬迁到此,全靠秦大人照顾筹谋,感激不尽……” “应该的。”秦枫也笑道:“黄家出资修建县学,淳化县数万父老,同感大德。” 两人聊了一阵子,从厨房已经传来诱人的食物香气。 目光随着香气寻觅,便能看到那一道湖蓝色的娇俏身影,穿花蝴蝶似的在厨房忙碌着,压根不像是大户人家富养的女儿,反而更贴近农家女子那股子麻利干练的劲头儿。 不容易。 秦枫微微诧异,以黄家的万贯家资,兰娘竟能下得厨房,的确是不容易,足见黄家的家教很好。 我的天! 秦枫对面而坐的黄万富,表面上不动声色,实际内心早就震撼莫名。 他的真实身份,是从小侍奉朱镜媺长大的宦官,可以说是看着这位大明长公主长大的,却从未见过她这样雀跃欢喜,洗手作羹汤。 虽然早早就净身做了太监,但黄万富知道,女人给喜欢的人做饭,才能做得这么心甘情愿,连在锅灶间的忙碌,都像是跳着韵律轻快的舞蹈。 起初,他并不知道为什么要到这淳化县,演这么一场戏。 后来见到秦枫,再看看这位大明公主的情状,渐渐了然。 可是没道理啊! 若是有心思,招了驸马就是,何必如此大费周章。 秦枫虽然在淳化县被万民称颂,终究也只是个七品县令,何德何能,能让公主下嫁,反而还这么小心翼翼,扮作民间女子。 不多时,色香味俱全的四道菜,已经端上了桌。 果然有一道炒蛋,只不过用的是鲜嫩的小葱,黄橙橙的鸡蛋和葱白葱绿交相映衬,令人食指大动。 此外,还有色泽诱人的蜜汁火方,酱汁鲜艳的松鼠鲤鱼,青翠欲滴的时蔬杂蘑…… 秦枫不禁有些发愣。 没想到这兰娘的厨艺,竟然如此高明! 这些菜色,若是放在穿越前,自然不算什么,大一点的馆子都能做出来,可是七百年前……恐怕宫廷中也难得有这样的技艺吧! 朱镜媺有心亲近,黄万富自然是全力配合,而秦枫也在惊喜的情绪中,赞不绝口。 这样的一顿饭,自然是吃得宾主尽欢,又将关系拉近了许多。 觥筹交错之际,秦枫跟兰娘还有黄万富,又谈了许多关于县学开办的细节,开设的科目等等,完整的计划渐渐成形,而秦枫回到县衙的时候,已是华灯初上的时辰。 而秦枫不知道的是,他刚离开黄家不久,朱镜媺便吩咐道:“回宫。” 啊? 正在收拾碗筷的黄万富微微一愣,这可是他们出来之后,公主第一次要求回宫。 怎么了? 不过,已经从亲爹沦为洗碗工的黄万富,没有质疑的资格,当下便备好车马,回到皇城的时候,夜幕中已是漫天星斗。 “怎么这么晚了,忽然回来?”马皇后见到风尘仆仆的女儿,又是高兴,又是惊讶,微笑问道:“淳化县那边,发生什么事了么?” 朱镜媺去淳化县,马皇后是知道的,但并不知道其中详细,只当是宫中气闷了出去玩,她也并不认为自己的孩子就是金枝玉叶,反而觉得这孩子愿意回归农家,亲近民间,很令人欣慰。 “母后,你知道西红柿么?”朱镜媺迫不及待地问道。 嗯? 马皇后蹙起秀眉,茫然摇头道:“西红柿是什么?没听过……是什么地方产的果子么?” “好像,是烧菜用的。”朱镜媺见母后也没有答案,略有些沮丧。 “你这几百里跑回来,就为了问这个什么西红柿?”马皇后诧异地看着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已经亭亭玉立的大姑娘,心中微微感慨,那个只会赖在自己怀里撒娇的小女孩,好像已经长大了呢,不再专门守着自己了。 “当然不是!”朱镜媺眼睛滴溜溜一转,依偎到母亲身边,笑道:“我是想母后了,专门回来看你的呀!” “好好好……”马皇后这才舒了口气,冲淡了心头的一点酸涩。 可是。 深夜,寝宫外传来喧闹的声音,马皇后十分奇怪,是什么人吃了熊心豹子胆,敢在这里喧哗,不要命了么。 披衣起身,循着声音,竟是找到了御膳房的位置。 只见大明长公主朱镜媺,双手叉着腰,大声吩咐道:“这个、这个……还有这个!都给我搬上车!对,全都要!” 嗯? 马皇后神色迷惑,看着装了满满当当几大车子的各种鸡鸭鱼肉,进贡的珍稀食材,这才意识到。 什么专门回来看我的! 你这分明是专门回来抢劫的! 第五十六章 懿文遵祖训,钦武大君胜 “这孩子,在搞什么?” 忽地,一只宽阔的手掌,握住了马皇后的手,让她心中一暖,不用抬头也知道是谁,便将身体轻轻向后靠了过去,微笑道:“我也不知道……看样子这恨不得把整个御膳房都搬走,莫不是那个淳化县,已经吃不上饭了?” 那不可能! 朱元璋皱起眉头,心想淳化县吃饭吃得好着呢,倒是那个秦枫,心声里语焉不详,让咱大晚上的也睡不好觉。 摊役入亩,多好的法子,却因为运输消耗过大,无法施行。 朱元璋正在深宫中反复思忖,被外面的声音惊动,便也来到了御膳房这边。 这一看,好家伙! 大明长公主,正在拆家。 朱元璋不由得泛起微微的苦笑。 人常说,女生外向。 现在看来,自己这个女儿,那是一点都不内向。 “啊……父皇……”朱镜媺一口气装满了五六辆大车,寻思着下次若是秦枫再到家里来,肯定不会像今天这样材料匮乏,影响自己厨艺发挥,一扭头,看到朱元璋,不由得心里有些发虚。 她不怕母后,但对这个威严的父亲,还是从小就发怵的。 “你做什么?”朱元璋虎着脸,神色有些严肃。 “重八……”马皇后心疼孩子,连忙扯了扯朱元璋的衣袖,却见男人在身后摆了摆手,示意她不妨事。 “我、我就是带些吃的过去……”朱镜媺虽然心虚,但毕竟也不是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不就是一点吃食么,皇宫大内,还缺这些? “你这孩子,真是乱来!”马皇后怕女儿被重责,便抢先训斥道:“淳化县距离皇宫,也就两百多里,还用带这么多?再说了,这些食材贵在新鲜,你这几大车带回去,吃不完,不用三五日就变了味道,白白浪费。淳化县又不是什么不毛之地,上万户的县城里,你只要带些银钱,什么食材买不到,就算是差了些珍贵的贡品,时常回来拿,也就是了。” 啊! 猛然间,朱元璋如遭雷殛,浑身都震颤了一下。 “重八?”马皇后也吓了一跳,还很少见到他这般模样,连忙问道:“你怎么了?” “你,你刚才说什么?!”朱元璋呼吸急促,转身双手抓住了马皇后的双肩,急切问道。 我?没说什么啊。 马皇后迷茫,回忆着说道:“我就是说,不用带太多东西,带着银钱到那里采买,也就是了……” 对对对! 就是这样! 朱元璋脸上泛起狂喜的神色。 原来,这么简单! 六部主官,在加上自己这个皇帝,都钻了牛角尖,非得跟那些不便运输的粮食过不去做什么! 哈哈哈!问题解决了! 摊役入亩,可以施行了! 朱元璋大喜过望,竟脱略形迹,在马皇后光洁的额头上“吧唧”亲了一记,随后一阵风似的回返御书房,高亢的声音在夜空中回荡。 “把户部尚书杨思义,给咱叫来!” 啊……咳!重八今天这是怎么了? 马皇后脸色绯红,整个人都呆住,又是欢喜,又是羞涩,明明已经嫁他十几年,孩子都生下一堆了,却还是不习惯在这么多人面前,甚至还有亲生女儿面前,如此亲密…… 与马皇后的欢喜不同,户部的老杨大人,心态差点又崩了。 又是一次深夜召见啊! 还好,他塞了银子,问清楚了皇帝当时说的原话是“给咱叫来”,而不是“给朕叫来”,那就说明陛下的心情其实不错,按道理应该不会是叫我去杀头的。 他猜中了前头,没猜中结局。 “废物!”朱元璋的确是一脸喜色,没有挥舞屠刀的意思,但毫不留情地骂道:“堂堂户部尚书,这点道理都想不明白,真是废物!还有其余各部主官,全都是废物,饭桶!” 杨思义被骂懵了,也不敢吱声,只好频频叩首认罪。 “粮食运输不易,可以折算成银两!”朱元璋自己想通了这个关窍,很有些得意,指着白发苍苍的杨思义,提示道:“所有的田税丁银,都统一用银钱结算,这样就可以避免路途运输中的巨量损耗,征收方便。同时,朝廷若有修墙补路之类的事情,就可以用银钱雇人,让困扰了老百姓千百年的徭役之苦,从此成为历史!” “陛下圣明!”杨思义连忙山呼万岁,谀词如潮,求生欲满满。 但实际上,用银两代替粮食,在运输上的确是方便许多,但恐怕也会衍生出其他的一些问题,并不那么容易解决。 不过,这时候皇帝正在兴头上,杨思义情商在线,不敢在这个时候泼冷水。 将粮食替换成银两征收,新版的“摊役入亩”修订工作,自然又要落在可怜的杨老大人身上。 次日早朝,朱元璋雨露均沾,也没放过其他各部的主官,毕竟杨思义虽然头脑僵硬不知变通,好歹也能搞出摊役入亩的整套方案,但其他的这些人,更是尸位素餐,屁用没有! 这顿骂,文武百官个个噤若寒蝉,首当其冲的六部尚书,更是脸上无光。 冤枉啊! 这摊役入亩的事情,由户部该管,是他杨思义分内之事。 而我们? 各自都有一堆事情要处理,纵然摊役入亩是国之根本,总也不能让我们越俎代庖吧? 怎么?我一个兵部尚书,去研究钱粮的事情? 我一个礼部尚书,还要关心粮食运输时,损耗几何? 辍朝之后,礼部尚书钱用壬回到家,思前想后,觉得这顿骂挨得不明不白。 不能让皇帝觉得,我们其余诸部,都没有事情做啊! 尤其是我礼部! 我可不是杨思义,杨大人年纪老迈,办事拖沓缓慢,若是我礼部该办之事,必定…… 诶? 钱用壬忽然想到,之前陛下商讨藩王分封的时候,曾经命令礼部,制定相关的礼制方案,甚至包括诸位藩王的族谱拟定,都在讨论的范围内。 现在,虽然藩王分封已经被叫停,但……藩王的族谱,总是要有的啊。 这件事,我可以给办得漂漂亮亮的,让陛下看看我礼部的效率! 钱用壬同志,曾为前元南榜进士第一,自然也称得上是满腹经纶,当下就查阅古籍,引经据典,用几个不眠之夜,写就了一份洋洋洒洒的奏折,呈送到朱元璋案前。 朱元璋打眼一看,看到了其中“家谱”的字样,不由得微微一愣。 随即,朱元璋回忆起,这是去年的时候,他要搞藩王分封制,想把一切都计划得妥当,包括子孙后代的生计问题,甚至包括子孙后代的名字,都着人去仔细做好。 后来,秦枫一手棋盘摆米,让朱元璋看到了其中巨大的隐患,便主动停止了分封制,哪怕藩王怨声载道,也不去理会。 那么这份家谱…… 朱元璋皱起眉头。 不过钱用壬在奏折中,措辞考究,笔锋委婉,说是虽然藩王分封不能许以厚禄,但圣上爱护子孙的拳拳之心,却天地可鉴,因此写下这份家谱,请圣上御览,云云…… 说得倒也有理。 朱元璋眉头渐渐舒展,暗想着朱家的子孙后代,的确不能给太多钱粮,但日后开枝散叶,给孩子们取名字,总是没错的吧,也算是自己这个老祖宗,关爱子孙了。 翻过奏折的下一页,朱元璋眼前一亮。 懿文遵祖训,钦武大君胜。顺道宜逢吉,师良善用晟。 不错啊! 整挺好…… 第五十七章 大明战神,不是标儿的子孙! 钱用壬费了几夜的工夫,当然不会是短短几个字。 在这句后面,还有详细的解释。 懿文,当然指的是懿文太子朱标,也是朱元璋早就决定的皇位继承人。 嫡长子的这一脉族谱,写得最用心,全都是花团锦簇的祝福。 钱用壬笔力不凡,看得朱元璋频频点头,脸上的笑容越来越多。 懿文是指朱标,也是指大明王朝自朱元璋以后,要以文治天下,懿便是美好的意思,这两个字是说,子孙后代要有文韬。 遵祖训,那不用说了,正是朱元璋最在意的,后代要按照他想好的法子治国,最好是不要胡乱改动。 接下来,钦武大君胜一句。 钦武,是说后代的皇帝,不但有文韬,也不能放弃武略,大是指壮大,壮大先帝君王的胜利成果! 顺道宜逢吉,师良善用晟呢? 就是说,顺从天道,就能逢吉遇祥,以贤才良臣为师学习,善于利用这国家兴旺昌盛的机会。 好! 好啊! 朱元璋击节赞赏,这短短一句话,几乎完美体现了他对于后代君王的期望,可以说句句都说到了心坎里。 这钱用壬,也算是个人才,有心了! 本来最近因为摊役入亩有了全新突破的事情,朱元璋就心情甚好,正准备再找时间去一趟淳化县,听听秦枫对于这个用银钱代替粮食征收的方案,是否认同。 今晚又看到了钱用壬的奏折,通篇都是好口彩,看得朱元璋胸怀畅快,很是高兴。 接下来,老二家的。 朱元璋再翻一页,到了次子朱樉的家族。 朱樉被封为秦王,钱用壬同样也给写了四句,作为后世传承的子孙命名。 尚志公诚秉,惟怀敬谊存,辅嗣资廉直,匡时永信敦。 唔,有点意思! 朱元璋一边读,一边品味其中的美好祝福期望,正是自己这个老祖宗,想要传达给其他这些无法继承皇位的孩子们的。 “尚志”出自《孟子·尽心章》,是使志行高尚的意思,公诚秉则是说秉承公道诚恳的态度。总的来说,这句是希望子孙心中永远存着对先祖的敬畏,铭记宗族的情谊,靠清正廉洁之士辅佐,永远信奉厚道敦厚,才能匡扶时局。 可以的!这句就把臣子的本分,写得很清晰,并暗暗告诫秦王一支,要牢记宗族情谊,保持敬畏之心。 继续! 三子,晋王。 济美钟奇表,知新慎敏求,审心咸景慕,述学继前修。 不错!钱爱卿也算是劳苦功高。 朱元璋看着其中“继承先祖的伟业,凝聚非凡的品德”这样的描绘,愈发满意。 老四呢? 又翻过一页,朱元璋已经在盘算着给钱用壬的褒奖了,毕竟人家忙活这么多字,哪怕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嘛。 高瞻祁见祐,厚载翊常由,慈和怡伯仲,简靖迪先猷。 嗯,挺好! 钱用壬在奏折中说道:高瞻两个字,指的是敬天法理,意思是说要有敬天畏地的态度,而祁见佑,则是指祖先庇佑,希望祖先能够保佑后代能够顺利发展…… 嗯? 忽然,朱元璋觉得,有什么东西,扎了一下眼睛。 祁! 蓦地,这个字在朱元璋眼前,猛地放大,仿佛是化作了洪荒猛兽,正在张开饕餮巨口,要将他辛苦创造的大明朝,一口吞噬…… 怎么会有祁!! 朱元璋忽然觉得浑身发冷,那些曾经从秦枫的心声中,听到的可怕预言,此刻卷土重来,在他脑海中仿佛是化作了一柄柄恐怖的利刃,将他毕生的心血,将他寄以厚望的大明未来,全都切割得支离破碎。 【大明二代战神,明堡宗朱祁镇!】 【土木堡之变,可以说是大明由盛而衰的转折点。】 【宠信太监,听信谗言,把御驾亲征变成一场笑话。】 【数十万明军精锐,被三万瓦剌兵尽数屠灭,大明朝堂精英,在此战中损失殆尽!】 【瓦剌留学生、叫门天子、认贼作父、冤杀功臣……】 噗! 朱元璋张口吐出一口鲜血,染红了奏折,染红了那个更加触目惊心的“祁”字。 正是因为这个祁字,他曾经在淳化县吐血三升,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正是因为这个祁字,他力排众议,悍然开启北伐,拼着新建的大明国库亏空,也要肃清边境,更是将瓦剌部落彻底剿灭! 正是因为这个祁字,国库空虚亟待补充,才有了现在正在详细修订的“摊役入亩”。 可是今天,可是现在! 朱元璋竟然再次看到了这个无比刺眼的“祁”字,就好像阴魂不散一样,就这么突兀地出现在眼前,仿佛是嘲笑这位大明太祖所做的一切,都是徒劳,都抵不过天意的安排…… 不! 不会的! 不应该是这样!! 朱元璋表情扭曲,嘴角渗出鲜血,疯狂地将奏折翻到最前面。 懿文遵祖训,钦武大君胜。顺道宜逢吉,师良善用晟。 这里,没有祁字! 所以! 那个大明战神朱祁镇,不是标儿的子孙!不是标儿的!! 朕! 错怪了标儿啊! 老四……竟然是老四搞出来的事情? 燕王,朱棣?! 好! 很好! 好一个“高瞻祁见祐,厚载翊常由”! 这样算下来,那个大明战神朱祁镇,该当是朱棣的曾孙。 老四!你真的是有个好曾孙啊! 杀!!! 朱元璋怒吼一声,一掌拍在桌上,震得桌上的烛火一阵跳跃,明灭不定。 为了彻底消弭那场恐怖的危机,他刚刚出兵六十万,横扫漠北,屠灭瓦剌。 如今,又怎会顾及区区一个儿子? 哪怕这个儿子打仗勇猛,很像自己。 不过…… 盛怒下的朱元璋,并没有失去理智。 会不会是巧合? 虽然在燕王朱棣的族谱里,出现了一个刺眼的“祁”字,但这毕竟是钱用壬写的奏折而已,并不代表什么。 太子已经定了,标儿不论是才华威望,都足以镇住众位兄弟。 就凭老四? 凭什么能夺了皇位? 但若是皇位还在标儿一脉的手中,又如何解释后世出了一个“大明战神”朱祁镇? 这其中,太多的难以索解之处。 朱元璋的脸色阴晴不定,时而杀气腾腾,时而沉吟难决。 的确不能光凭钱用壬的一道奏折,就杀戮亲生儿子。 第五十八章 召见朱棣,朱元璋的纠结 洪武三年,1370年。 这一年,燕王朱棣,才只有十岁。 年仅十岁的朱棣,听到父皇召见,蹦跳着就来到了朱元璋的寝宫,依规矩施礼,显得甚是兴奋。 朱元璋的神色,却颇为凝重,看着这个虎头虎脑的孩子,那也是马皇后十月怀胎辛苦才有的亲生骨血,从小跟随大军转战南北,日子并不宁定,也没好好享过几天福。 现在,天下初定,却要…… 看到孩子,朱元璋才知道,自己根本下不了手! 能以破碗开局,奄有四海,朱元璋自然没有什么妇人之仁,更懂得慈不掌兵的道理,但因为小时候的一系列悲惨遭遇,让朱元璋一生当中,最为重视的就是骨肉亲情。 更何况,在诸子当中,若说最像自己的,甚至不是已经被封为懿文太子的朱标,而是这个排行第四的儿子,朱棣。 男人都有共同的心思:对于各方面最像自己的儿子,最为喜爱。 可是现在…… 高瞻祁见祐,厚载翊常由! 这十个字,仿佛是恐怖的魔咒一样,在朱元璋的脑海之中,反复回荡,隐隐敲响了大明王朝由盛转衰的丧钟。 这些预言,来源于秦枫的心声,而秦枫心声中提到的事情,全都一一应验,从无任何偏差。 老四啊!老四! 朱元璋神色纠结,目光落在一脸灿烂的儿子身上,无论如何也无法想象,未来有一天,这个小男孩长大了,竟会悍然举起刀枪,对他现在最尊敬爱戴的大哥,发动攻击? 他怎么敢的呀! 无奈,秦枫的心声,断断续续,只是通过那个令人七窍生烟的大明战神,得知了一个“祁”字,然后在今天,藉由礼部尚书钱用壬的奏折,把这个祁字,跟只有十岁的朱棣,联系在一起。 “父皇!”朱棣见朱元璋不说话,有些奇怪,便主动开口问道:“叫儿臣过来,有何吩咐?” 唔…… 朱元璋心里烦躁,左右为难,从鼻孔里发出模糊的声音,随意道:“近来,兄弟之间可还和睦?你大哥待你如何?” “很好呀!”朱棣哪知道这里的曲折,炫耀似的说道:“前天,我跟大哥摔跤,我赢了他,哈哈哈!” 朱元璋从马上得天下,对子女的教育自然也不会太过文弱,包括太子朱标在内的几个儿子,互相格斗为戏,那是从小就玩惯了的,只是朱棣比朱标小了五岁,从来都是输给大哥,这次竟然赢了,他洋洋得意,献宝似的说了出来。 殊不料,这句话,刚好犯了朱元璋此刻心中最大的忌讳。 你赢了你大哥? 朱元璋脸色陡变! 谁让你赢你大哥的! 朱元璋只觉得心尖颤抖,原本内心还存着的一点侥幸,仿佛又被这无意的一句话,强行湮灭了几分。 老四……赢了他大哥…… 所以,皇位的传承,便成了老四家的“高瞻祁见祐,厚载翊常由”…… 朱元璋神色愣怔,倒是让朱棣糊涂起来。 但他尽管只有十岁,却也懂得察言观色,见父皇脸色极其难看,可不敢贸然出声,唯恐再犯了什么忌讳,怕是要挨一顿胖揍。 唉! 朱元璋看着朱棣,父子俩的目光在空中对撞,却只是撞出了一片更深的沉寂。 朕,应该怎么做? 朱元璋一生,南征北战,东伐西讨,将汉家天下重归一统,为大明打下了一个大大的疆土。 要论起杀伐果断,天下恐怕无出其右者。 但是现在,他不知道,自己究竟应该如何对待这个才十岁的亲生儿子。 他还是个孩子啊! 就算退一万步讲,日后真的有兄弟阋墙的惨事,也绝不是这个孩子,从十岁的时候,就开始筹谋的吧? 朱元璋忽然单独召见朱棣,事情显然有些蹊跷。 母子连心的马皇后,听到消息之后,匆匆赶来,一搭眼就感受到不同寻常的气氛,毕竟她是这个世界上,最了解朱元璋的人。 “重八?” 马皇后的声音微微颤抖,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显然跟老四这孩子有关。 老四怎么了? 犯了多大的错,怎么把重八气成这样…… 但她身为大明皇后,母仪天下,深知不能僭越的道理,不论是从维护皇帝尊严的角度,还是维护父亲尊严的角度,重八管教孩子,那是正道,她不能在这个时候插嘴干涉。 好在,朱元璋也已经渐渐冷静下来,看了马皇后一眼,却苦于这事情无法解释,总不能说是因为未来这个老四要夺皇位,才打他的吧。 既然说不清楚,便只能敷衍,有些烦躁地随意说道:“没事,只是说几句话而已。” 马皇后自然听得出来,这话言不由衷。 但她聪明地没有深究,只是温柔一笑,上前搂住朱棣的胳膊,半真半假地说道:“你父皇日理万机,你不要顽皮,惹他生气,知道么?” “知道!”朱棣并不能完全看懂朱元璋的眼神,但在母后身边,就有一股莫名的安心,立刻一点头,大声说道:“我要成为父皇一样,顶天立地的男人,日后去北边就藩,为我大明镇守边境!保我大明江山,千秋万载,平安太平!” 呵…… 马皇后笑了,这孩子虽然年龄小,但说话还是很得体的。 重八最喜欢这样有出息有抱负的孩子,尤其还提到了大明边境的问题,更符合他的心意。 放下心的马皇后,将目光投向丈夫。 可是…… 朱元璋眼眸中掠过一个无人看清的苦笑,心中的沉重,更胜之前。 秦枫心声的事情,实在是太过震撼,无法与人分享,否则朱元璋真的想全盘托出,听听这位大明贤后,如何看待日后之事。 老四,去就藩,为大明镇守北边藩篱? 他当然不会忘记,自己亲手制定的藩王分封制度,被封为燕王的朱棣,封地便在大明北方的燕京。 可是! 秦枫宛若魔咒一样的心声,一次次在朱元璋脑海中往复震荡。 【嗯,或许老朱这个时代,还能勉强维持,可是到了后来,京城迁到北边去,再按照这个摊役入亩这么一搞,来个遵祖宗成法……嚯!您猜怎么着?那叫一个死得干净利落!】 北方! 朕当时还不明白,怎么京城好端端的,竟会迁到北边去,当时还以为是标儿或者是哪个后代,脑子不清楚了。 现在看来……竟然都对上了啊! 至此,朱元璋心中,再无半分侥幸心理! 高瞻祁见祐,厚载翊常由。 不是巧合! 的确是在某个时间点,因为某些还不清楚的缘故,封为燕王的朱棣,不但没有成为大明藩篱,反而是反戈一击,夺了他哥哥朱标的皇位,并将皇位传承下去,直到那个罪该万死的“朱祁镇”出现。 第五十九章 这个作业,还得继续抄啊! “来人那!” 朱元璋脸色陡变,连马皇后都不敢违抗这种状态下的朱元璋。 “把这个逆子给我关起来!没有朕的旨意,谁也不许去探望!” 一道圣旨,朱元璋先把朱棣给关了禁闭。 其实,这正是因为朱元璋内心实在难以决断,不知道到底怎么做才是对的。 杀了? 虽说欲加之罪,不患无辞,但归根到底还是心中不舍,不忍,不愿。 放了? 又唯恐那些魔咒般的谶语成真。 总之,燕京是无论如何也不能让他去了的! 原本要镇守的北方藩篱,现在随着北元彻底肃清,瓦剌鸡犬不留,实际上也没有什么镇守的必要,派个老实本分点的儿子过去,看守住新扩张的国土,也就是了。 这个老四么……太像自己了! 越是像自己,越不能把他放出去,尤其是燕京这样的军事重地,倘若未来真的来一场兄弟相争,他携重兵自北向南而来,不论谁胜谁负,都是大明的一场令人叹息的国殇。 圣旨已下,无可更改。 朱棣被关起来,其余众人,包括马皇后和太子朱标在内,都是噤若寒蝉,不敢出声。 哪怕要劝说,也势必要避开这段时间,待陛下心情好了,再慢慢旁敲侧击。 唉! 四弟也真是的,刚才父皇明明都缓和下来,还是硬要开口顶撞,这不是自找的这场禁闭么! 朱标皱起眉头,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更不知道这事情的缘由,竟然跟他也有关联。 深宫中发生的事情,虽然似乎跟朝堂无关,只是一场普通的父亲教训儿子,但消息灵通的文武百官,在次日早朝的时候,也都保持着必要的谨慎,唯恐触怒了这位心气儿不顺的皇帝陛下,自找个大大的没趣。 不过好在,今日朝堂上,都是喜事! “启奏陛下!湖广巡抚有本奏上,感谢天恩浩荡,赐下的新灌溉法,已经初见成效,湖广百姓人人称颂,一派盛世景象!” “启奏陛下!江西巡抚上奏称,新灌溉法已经全面推行,江西百姓欢欣鼓舞,感恩陛下!” “启禀陛下!浙江巡抚有本,称新灌溉法推广之后,民心振奋,今年粮食收成有望提高至少三成,乃国之幸事!” 那时候,车马很慢,传递消息的时效性也有一个很大的延迟。 再加上新灌溉法实在是从未有过的极大创举,让全国百姓接受认可,也需要一段时间。 所以直到今天,年初就推广下去的秦枫灌溉新法,直到今天,才收到了全方位的积极反馈,各地封疆大吏发来的喜报奏折,如雪片一般,奏折里满是对皇帝陛下的顶礼膜拜,对大明朝未来的信心满怀。 这一连串的好消息,果然让朱元璋打开了一点心中的郁结,脸上浮现出一点笑容,点名道:“杨爱卿?” “臣在!” 户部尚书杨思义,越众而出,恭敬拜见。 “摊役入亩之事,如何了?”朱元璋看着脸色很差的杨思义,慢悠悠地问道。 “启奏陛下!”杨思义连忙说道:“用银钱结算,的确可以大幅度降低粮食运输途中的损耗,陛下大才,老臣万分佩服。只是……这其中有一桩难处,陛下不可不知……” “什么?”朱元璋皱眉。 “若用银两结算,政令到了地方,难免会导致富户豪强,囤积银两而居奇,在百姓售卖粮食的时候,恶意打压粮价……也就是说,百姓要凑够交税的银两,很可能要付出更多的粮食,远比朝廷计算的要多。” 哦? 朱元璋不懂经济学,听着就有点烦躁,直接问道:“杨爱卿认为,如何解决这问题?” “解决之法,倒也不是没有,只是……”杨思义为难地搓了搓手,继续说道:“只是都要依赖朝廷掌管的白银数量,才能在合适的时候,平抑粮价,再配合严厉的处罚措施,就能让摊役入亩,真正成为利国利民的好事。” 唔! 朱元璋点了点头,其实没怎么听懂,但杨思义话里话外的意思,他倒是明白了。 意思就是说,大明现在的白银产量,不足以支持推行那个心心念念的摊役入亩。 可是白银这东西,又不是随便就能弄到的。 朱元璋好容易晴朗一点的心情,又开始转阴。 一抬头,刚好看到脸色中隐隐有期待的礼部尚书,钱用壬。 钱用壬殚精竭虑的奏折,自然不希望石沉大海。他花费了海量的心思,又是引经据典,又是咬文嚼字,才把每一位皇子的后世族谱,都编写出来,全都是祝福歌颂的好词儿,只为了能讨皇帝的高兴,也让陛下看看,礼部的工作效率,那是相当不差的。 哼! 殊不料,朱元璋一看到他就生气。 “钱用壬!”朱元璋目光垂落,冷哼一声。 钱用壬浑身哆嗦一下,暗道不妙,怎么连爱卿都不叫了,这是要糟啊! 果然,朱元璋看着簌簌发抖的钱用壬,冷冷道:“投机钻营,不务正业!罚俸一年,好好反省去吧!” 啊! 钱用壬面如土色,如丧考妣。 万万没想到,自己那么用心的一份奏折,竟然换来这样的结果。 罚俸,倒不是大事,好歹也是六部主官,不差那几个钱。 可怕的是,想不通为什么会惹到陛下不高兴啊! 这个问题要是想不通,日后说不定掉了脑袋都是稀里糊涂的。 因为那份奏折? 可是没道理啊…… 里面字斟句酌,每个词都有典故,每个字都是雅驯考究,怎么会让陛下如此生气? 莫非是有人给陛下进了谗言? 是谁!谁这样坑害钱某?! 礼部尚书钱用壬的心态崩了…… 没一个让朕省心的! 一句话处置了钱用壬,朱元璋的心情愈发糟烂,虽然全国粮食今年都要丰收,但反而成了麻烦。 收粮,会导致极大的损耗,得不偿失。 收银,又有银两不够的难题。 这朝堂之上,衮衮诸公,就没有一个能真正为朕分忧解难的! 幸好有个新灌溉法,不管怎么样,全国粮食丰收,都是个最好的消息,这是国之根本。 老百姓吃饱肚子,那就会是国泰民安。 至于其他的难题,可以慢慢解决。 还得是秦枫! 想到各地巡抚发来的那些谀词如潮的奏折,朱元璋心中升起感慨。 抄秦枫的作业,才是治国的正道! 只是一个灌溉新法,就让老百姓歌功颂德,给大明朝连连叫好。 可惜,摊役入亩的事情,可能是抄作业没抄明白,说不定秦枫心里早有更好的方案,能够推向全国的。 这个作业,还得继续抄啊! 第六十章 县学落成,秦枫的心声有点脏 嗯? 平白打了个大喷嚏的秦枫,抬头看了眼火红的日头,心中诧异。 谁又念叨我? 他哪知道这个时候,朝堂之上,刚刚挨骂的礼部尚书正在画个圈圈诅咒。 今天,是淳化县县学正式落成挂牌的日子。 这是一座二层的木质结构小楼,坐落在淳化县中央地带。 在秦枫不惜工本地投入下,这座精致大气的楼阁,早就吸引了淳化县无数人的注意。 外墙使用青砖,屋顶覆盖青瓦,小楼顶部采用典型的歇山顶设计,两端的屋檐翘起,点缀有做工精细的木雕,将淡淡的书香气息远远地散发出去。 屋脊上,装饰着狮子和几种神兽,象征着上天护佑,必有瑞兆。 小楼宽敞明亮,就连木窗都用上了精致的木雕花格,窗棂小巧,装饰着各种吉祥的图案,寓意着教育的庄重和神圣。 小楼一层,是主要的教室,隔成数个房间,足以提供给数百人同时学习,更能将不同课程分隔开来,这样新奇而超前的设计,让参观者无不啧啧称奇,眼界大开。 教室里清一色的崭新木质课桌和长凳,让人油然而生一种想要坐在这里读书的强烈冲动。 小楼二层,则是设计了阅读室,研讨室,甚至还有一间足以容纳所有学生一同用餐的食堂! 在县学四周,松柏等绿植郁郁葱葱,象征着坚韧不拔的精神,同时为县学提供了一种自然而静谧的学习氛围…… 这样的一处全新建筑,别说是寻常农户家里,就算是县里的富户,也不敢用到这样的规制。 此刻,秦枫面蕴微笑,站在小楼前边,在他身边则是巧笑倩兮的兰娘,也是这所学校的实际出资者。 到这里参加落成典礼的,是淳化县德高望重的数位老人,还有打算送孩子入学念书的家长,以及更多的只是单纯看热闹的普通民众。 无数目光落在秦枫和兰娘身上,都不由得暗赞一声,真是神仙眷侣! 自从这个黄家搬入淳化县,因为修建县学的缘故,黄家的兰小姐跟秦大人走得很近,大家自然看在眼里。 男才女貌,是许多人喜闻乐见的结合。 虽然也难免有许多原本还怀着心思的农家少女黯然神伤,但只要是见过了那位兰娘,都纷纷自惭形秽,渐渐也就息了心思,不敢再奢望自己能当上县太爷的夫人。 秦枫身后的小楼上,簇新的大红绸缎,覆盖住一块精致的牌匾,随着秦枫半转身,伸手揭开红缎,众人顿觉眼前一亮。 枫兰县学! 四个大字,龙飞凤舞,显然是出自名家手笔,仿佛有深沉文化的气息扑面而来,将这座还没响起琅琅书声的小楼,先晕染了数分淡淡书香。 “诸位老师,先生,淳化县的父老们!” 秦枫微笑开口,场面顿时安静下来,神色振奋地见证这个历史性的时刻。 身边的兰娘亦是妙目流转,落在秦枫身上,眼眸中尽是欣赏的意蕴。 “枫,代表了一种坚韧不拔与秋高气爽的精神。枫树,尤其是秋天那抹鲜明的红,象征着学子们勇敢、无畏的学识追求和不屈不挠的精神风貌。我大明儒学的学风,正当追求高洁、坚持理想,正如那满山遍野的枫叶,在风霜中更显赫然而骄傲。” “兰,则象征着高洁的品德和淡雅的香气。兰草以其不媚不俗的特性,历来被视为君子的象征,它的清香犹如学子们求学之路上的品格之芬芳——清新、淡远而持久。学子在此学习,如在芬芳的兰花之中修身养性,旨在培养其高洁的道德情操和儒雅的气质。” “因此,本官将本县县学,定名为‘枫兰’,希冀这所县学的建立,能够承载起文学与道德教化的双重使命,期待在这里学习的所有学子,不论来自哪里,不论去向何方,都能够如枫般坚韧,如兰般清雅,将学问与德行并重,成为我大明朝国之栋梁!” 好! 一番话说完,掌声雷动。 不过,众人眼眸中的笑意,却也是不加遮掩。 什么儒学学风? 什么品格芬芳? 秦大人果然是读书人,说起话来一套一套的,就跟真的一样。 可我们只知道!这县学是取的秦枫大人的“枫”,还有黄家小姐的“兰”! 天作之合!果然是天作之合啊! 众人眼神中的揶揄,还有善意的哄笑,让秦枫身边的兰娘也微微羞红了脸。 不过,毕竟是大明长公主的身份,片刻羞赧后,很快恢复了平常,报以一个落落大方的笑容,倒像是默认了什么似的。 嘁! 人群中藏身的瞎眼毛老爹,偷眼看到集庆公主脸上的红晕和那股子从未见过的喜悦,不由得悄悄撇嘴。 集庆这丫头,算是白养了。 哪怕是九五至尊,那种被臭小子拱了家里白菜的心思,也跟普通老百姓,一般无二。 朱元璋日理万机,就算是前几日皇城里有重要的宫殿落成,他也懒得去看,但远离皇城二百余里,淳化县的这个县学落成,他却放下一切朝政,赶紧过来参加一下。 无他,只因秦枫的心声,对于朱元璋,对于大明朝,实在太过重要! 朱元璋心中有无数疑难未解,若是没有秦枫点拨,恐怕无人能给出确切的答案。 可是,尴尬就尴尬在秦枫的心声是随机的,朱元璋只能想尽一切办法去偷听,但又不能明示。 比如今天,是县学落成,秦枫在刚落成的学校前侃侃而谈,内心自然也有些稀奇古怪的想法,但大多是关于县学未来的课程设置之类,并没有朱元璋需要的东西。 只见秦枫瞥了一眼身边娇俏而立的兰娘,继续宣讲县学的相关事宜,不时引发一阵热烈的掌声。 可是,朱元璋却越听越是生气。 这个秦枫! 你说县学,就好好说县学! 脑子里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 朕!当年第一次见到马家妹子的时候……也没像你现在脑子里这么脏! 算了算了,看样子,只要集庆这丫头在身边,秦枫的心声简直没法听…… 第六十一章 秦枫!你吹牛逼别带上咱! 紧接着,秦枫当着淳化县无数父老的面,公布了县学的入学规则。 规则很简单,只有两条。 第一条:年龄六岁以上,同等条件下,优先年龄小的。 第二条:凡是入选县学者,每人每月,发放廪米八斗,取的是“才高八斗”的好口彩。 这条件一出,人群直接就沸腾起来! 八斗?! 本来或许淳化县的老百姓对于这个县学的建立,只是好奇,并没有太多人动心。 原因很简单——能吃饱饭已经是谢天谢地了,家里什么条件啊,还真敢奢望能供出一个读书人? 去年的丰收,加上秦大人的恩赐,的确是让一些人家萌生了前所未有的念头,但最多就是一点点不切实际的幻想罢了。 祖祖辈辈都在土里刨食的农民,压根就不能想象,自己家里也能走出个秀才,那不是八辈祖坟都冒青烟了吗! 可是现在,一听到“八斗”这样的数字,无数人眼睛都红了。 没听错吧?! 秦大人说的是,只要入了这个县学,每人每月,能拿到八斗的廪米?? 而且秦大人还格外解释说,廪米不是稻谷,是已经脱壳之后的精米! 天呐! 现场瞬间就响起了无数控制不住的吞口水的声音。 这、这也太不可思议了! 要知道,在淳化县,哪怕是灌溉新法推行之后的去年,一户拥有二十亩水田的人家,在田地里忙碌一年的时间,汗水摔成八瓣,累到腰都直不起来,最后收成也不过就是一百石,这是按照最高标准计算的,没谁家的产量能够超过每亩五石。 这一百石稻谷,先要交税三十石,这可是秦大人体恤百姓,给定了这样的标准,老百姓手里留下的粮食多了起来,就连最差的人家,过年也包了顿素馅饺子。 日子有盼头了哇! 剩下七十石的稻谷,经过各种加工,变成糙米,也就剩下了差不多四五十石,最多。 至于精米……连三十石都不可能有! 可是现在秦大人站在这个新落成的县学前边,一开口,就承诺了每个县学的学生,每个月能领到八斗的廪米,也就是一年下来能领足足十石最好的粮食啊! 这…… 大家不禁联想到秦大人首创的那个“光荣粮”。 光荣粮是每户二十石,一次性发放。 但是! 大家都知道,被朝廷征召,上阵打仗,那可不但是卖力气,很多时候是要用命去拼的! 即便如此,秦大人的光荣粮一出,淳化县上下,不知多少人捶胸顿足,哀叹为什么这次没选到自己,甚至琢磨着若是下次朝廷再征兵,说什么也要跑快点,到秦大人那里先登个记。 不是为了钱哈!不是为了钱……主要是保国安民,咱淳化百姓也自当有一份责任嘛。 乱世人,不如太平犬。 现在是洪武三年,也就是说这些淳化县的老百姓,刚刚经历了那个最黑暗的乱世,人命贱如草的思想,并不会因为大明朝建立而立刻转变。 一条人命,若是能换来二十石米,竟然……被很多人家认为,这是很可以接受的。 更何况! 现在不需要送命了! 只要你老老实实坐在这么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好生念书,一年下来竟然也有十石米拿回家? 天底下,真有这样的好事儿?! “秦大人!”人群经历了短暂的沉寂之后,有人鼓起勇气,大声问道:“您的意思是说,只要入了县学,每年能拿回家十石粮食?” “不是十石。”秦枫笑着纠正道:“每月八斗,十二个月,一共是九石六斗。” 咳! 人群顿时松了口气,暗想秦大人真会开玩笑,这跟十石有什么区别。 “我报名!!”有嘴快的,满脸涨红两眼放光,兴奋得双拳都攥紧了。 秦大人,真是活菩萨转世啊! 别的县太爷,变着法的跟老百姓要钱,咱的县太爷,变着法的给老百姓发钱! 唉!最好秦大人永远不走,永远做咱们淳化县的父母官! “齐老七,你疯了?”有人瞥了一眼,立刻叫道:“你家老大刚刚从北伐军回来,已经拿了二十石的光荣粮,还不知足?还要争这廪米的名额?要脸吗?” “那怎么了?”报名那人一脸不屑,反唇相讥道:“我家二小子刚刚八岁,正好入学,我早就想给孩子念书了,可不是为了秦大人发的米。” 放屁! 人群一片哄闹,这个齐老七,斗大的字也识不了一箩筐,平常一开口就是“念书有屁用”,现在又这副嘴脸? 要真让他家拿了光荣粮再拿廪米,那真是老天爷不开眼! “我报名!” “我也报名!!” “我家孩子,刚好六岁!” 一时间,应者云集,尤其是家里有适龄孩子的,又是兴奋,又是忐忑,生怕选不中。 那可是每月的八斗米! 若省着点,全家都够吃了! “不要急。”秦枫早有准备,伸手一指准备好的桌案,笑道:“大家排好队,到这里来登记,只要是有念书意愿的,不论年龄大小,不论男女性别,都可以报名,但因为县学名额有限,首批入学的暂定为一百零八人,按年龄排序,以县衙内鱼鳞册登记的年龄为准。” 一百多人! 虽然少了点,但怎么都要争取一下。 先报了名再说! 要不是有这个限制,为了八斗米,恐怕家里七老八十的老头老太,都会在顷刻间迸发出虔诚的“向学”之心。 但现在既然年龄排序,恐怕十岁以上的孩子,基本上没了希望。 即便如此,那也是恩情浩荡! 排起长龙的人群中,不时迸发出对秦枫的感激,对这个新建的大明朝的感激。 “秦大人,真是淳化县的父母官呐!” “父母?就算是亲生父母,哪能这么慷慨地发放粮食?秦大人,那比父母还亲!” “大明朝好哇!真的是跟以前太不一样了!有秦大人这样的好官,大明朝就是最好的朝廷!” 呃…… 人群中的朱元璋,不禁老脸一红。 淳化县的确是大明朝的淳化县。 可是大明朝,却并不是淳化百姓心目中的大明朝啊…… 这廪米,还有之前的光荣粮。 朱元璋倒也想发! 但条件不允许啊,动辄就是十石二十石,这简直是花钱如流水,看得朱元璋一愣一愣的。 北伐耗费的巨量钱粮,导致国库亏空,还没来得及补上,哪能像这个秦枫这么花钱! 唉! 不过说起来……有钱真好! 有了钱粮,这腰杆子就硬,到时候自己大可以一道圣旨,全国上下都抄秦枫的作业,给所有当兵的都发光荣粮,给所有念书的都发廪米! 可是不行啊…… 哪来的那么多银子! 这么个发法,不出半年,他这个当皇帝的,就得重新翻出当年那个破碗,当街要饭去。 “哈哈!”只听秦枫笑道:“大家排好队,都不要急,慢慢来……各位的谬赞,本官受之有愧。其实本官不过小小县令,能有什么功劳?这都是咱们大明皇帝英明神武,爱民如子,更懂得教育是国家之本的道理,才定下如此政策,大家要感谢,应该感谢皇帝陛下才对,本官岂敢窃居天功?” 呃! 朱元璋瞪大眼睛,看着一脸郑重的秦枫。 秦枫!你不要欺人太甚! 吹牛逼……就别带上咱了。 这个廪米,咱发不起啊…… 第六十二章 深夜传旨,礼部尚书心态崩了 秦枫准备很充分,负责登记的衙役就足有十几位,同时排开,所以尽管淳化县百姓的热情被全部激发,也只用了半天的光景,就完成了所有的入学登记工作。 接下来,就是按照县衙的鱼鳞册记载,筛选最终入选的名单。 为了表示公正,秦枫索性没有让这件事情过夜,当众厘定名单,确定年龄划线。 最终的结果,自然是几家欢喜几家愁。 七岁半! 这条线,竟然是划在大概七岁半的位置上! 也就是说,整个淳化县,六岁以上,七岁半以下的,有意愿进入县学念书的孩童,已经达到一百零八位。 这个数字,算是秦枫小小皮了一下。 倒是跟水浒传没什么关系,但也想着这些孩子们的未来,能如天上星辰一样,熠熠生辉。 值得一提的是,毛骧家那一双儿女,因为年龄刚好,竟然幸运地一同入选! 整个淳化县,有这样幸运的人家,一共也只有两户,毛骧是其中之一。 当然,他倒是不在意那每月八斗米,而是注意到了陛下隐晦的眼神,显然是对此事十分满意。 这让毛骧浑身的骨头仿佛都轻了好几两,虽然他并不知道皇帝陛下为什么如此关心他家孩子的念书问题。 毛家两个孩子,不错! 朱元璋暗暗盘算着,这样,他这个做“爷爷”的,就能借着看孩子的由头,时常到县学来。 要知道,刚才秦枫提到,县学里开设的课程,秦枫也是授课的先生之一。 讲课的时候,就可以偷听心声,这才是朱元璋最在意的重点。 现在,朱元璋心里积压了许多问题,想要从心声里得到答案。 其中最重要的问题,一共有三个。 其一,到底如何解决摊役入亩的用银问题,是否还有更理想的替代方案,毕竟银子这东西不可能凭空变出来很多,根据户部尚书杨思义的计算,若要建立大明的平准库,银两的缺口极其巨大。 其二,那个不孝的老四,难道真敢作乱,对他哥哥举起刀枪?虽然这件事已经有了很多明确的线索,朱棣也因此被关了禁闭,但朱元璋心里还是难以相信,实在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才能让大明未来,爆发如此兄弟阋墙的惨案。 其三,早先秦枫心声中曾经提到过的那个“土豆”,到底是什么神奇的作物,竟能亩产几千上万斤?这个名字之后再也没有出现过,但朱元璋却念念不忘。倘若真的能有亩产万斤的粮食,就算找不到银两建立平准库,他的大明照样能够轻松养活亿万子民,再也不用担心饿肚子的问题。 为了听到更多的心声,朱元璋自然就要更多接近秦枫。 可是现在随着秦枫在淳化县的一系列举措,可谓是人人喜悦,家家欢乐。 在这样的气氛下,平常可能闹点乱七八糟的矛盾,现在却因为心情好,一笑而过,所以到县衙里打官司的老百姓,数量急剧减少。 腾出手来的秦枫,不是在修建马路,就是在设计县学,留在县衙里办公的时间越来越少。 这对朱元璋的计划,很不友好。 他可以扮作瞎眼老爹,在县衙门口跟很多老百姓一起挤着看热闹。 但不能秦枫去修路、去监督县学的工程,也跟在身边啊……倒不是为了什么皇帝的面子,关键是太惹人怀疑了。 毕竟你一个瞎子,看都看不见,老跟在县太爷屁股后面,算怎么回事儿呢。 现在,有了毛骧的这一双儿女入县学,朱元璋龙颜大悦,当时就给了毛骧一个赞许的眼神,搞得这位贴身侍卫心花怒放。 县学的入学名单,尘埃落定。 选上的人家欢天喜地,没选上的自然是如丧考妣。 但因为秦枫公平公正,一切都是在阳光下进行,没选上只怪自家孩子不到年龄或是超了年龄,虽然捶胸顿足,却也说不出什么别的。 一百零八个幸运儿,经过统计,共有三十七名男孩,倒有七十一名女孩。 连秦枫都没想到这个比例如此悬殊。 但转念一想,倒也合理。 这个年代,传宗接代的思想根深蒂固,哪怕家里没有皇位要继承。 生女孩,意味着生孩子这项工作还在路上,必须继续努力。 生了男孩,若是家境普通,觉得养活都困难,倒是有可能就此停止。 这样的思想贯彻下,导致淳化县符合县学年龄条件的入学者,女孩的数量超过了男孩接近一倍。 略一思忖,秦枫临时决定,允许同一户人家里,将女孩换成男孩的内部替换方案。 毕竟女孩就算读书再好,也没有出仕做官的可能,更有希望改变家族命运的,还得是男丁。 这样按照条件,替换了约莫十几位,总算让县学第一批学生,男女比例平衡了许多。 男五十二,女五十六。 “明早辰时,所有县学学生,准时在此集合。”秦枫看着脸色兴奋的众人,叮嘱道:“简单的开学典礼之后,明天要正式拜见各位先生,因此不允许迟到。若辰时未到者,视为放弃,将由名册内报名的其他人递补。” 众人轰然答应。 迟到? 不可能! 这次能选中做县学的学生,每户人家多了每月八斗的廪米,谁要是把这种机会给糟蹋了,还不得被左邻右舍笑半辈子? 嗯,明天再来! 朱元璋今天跟着参加这个县学落成仪式,耽误了一天的工夫,却没有什么收获。 眼看着天色已晚,为了避免舟车劳顿,朱元璋索性就在淳化县过夜。 不过,国事繁杂,别说是人在淳化,就算是去往濠州的那些日子,各地的重要奏折,也都是跟着朱元璋走的。 批阅了一会儿奏折,朱元璋想起今日县学落成的盛况,想起淳化县老百姓脸上洋溢的那种幸福满满的笑容,又是羡慕,又是惭愧。 朕,可是堂堂大明皇帝啊! 难道,就不能让我的大明子民,全都享受到这种肉眼可见的幸福吗? 一个县学而已! 打不起仗,难道还弄不起县学? 就算不能跟秦枫一样,大手一挥每人每月八斗,就算是少一点,给个三五斗,那也是自己的一份爱民之心! 唔……县学之事,按朝廷规制,该由礼部当管。 一想到那个在奏折上写下“高瞻祁见佑”的礼部尚书钱用壬,朱元璋的了脸色沉了下来,扬声道:“毛骧?” “臣在!”毛骧连忙从门口闪现身形,不管皇帝工作到多久,他这个侍卫统领,绝没有先睡觉的道理。 “派人去问一问,钱用壬在做什么?”朱元璋皱起眉头,意有所指地淡淡道:“告诉他,不要不务正业了,如今天下已定,百废待兴,身为礼部主官,他也该搞点正事出来了!” “是!”毛骧躬身领旨,立刻派了最得力的手下,快马加鞭,不到一个时辰,便已经抵达京城,找到了礼部尚书钱用壬的府邸。 啊?! 大内侍卫!夤夜上门? 祸事了!! 钱用壬差点当场尿了裤子,忙不迭把粉嫩嫩的小妾往床上一扔,胡乱穿起最郑重的官服,急匆匆冲到院子中间,下跪听旨。 第六十三章 两大尚书:秦枫是谁?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 宣读圣旨者,并不是宫中太监,而是大内侍卫,这让钱用壬更是两股战战,生怕这圣旨宣读完毕,就立刻要执行最严厉的法度,这条老命怕是已经丢了八九成啊。 “朕以天下为重,以民心为本,自登基以来,每日勤勉审事,夜不能寐,匡正朝纪,务欲富国强民,使万民得以安居乐业。” “汝身为礼部主官,乃国之柱石,朕所倚重者也。” “然尔等奉职不力,投机钻营,忘却为政为民之心,致使朝政不修,民生哀怨,朕心痛焉!汝所图计,有益于国家社稷邪?” “今下此旨,非欲责难,只为敦促自省。尔等务必心存天下,尽心竭力行事,不得再行投机取巧之事,勿忘初心,方得国泰民安……” 圣旨读完了,钱用壬浑身早就被冷汗浸透,生怕最后来一句“立斩,以儆效尤”,那就彻底完蛋。 还好,现在听起来,还有救! 松了口气的钱用壬,双手颤抖着接过圣旨,只觉得整个人都凉冰冰的,浑身汗出如浆,黏在身上,又湿又冷,说不出的难受,但这会儿全都顾不上了。 眼瞅着传旨的侍卫要走,连忙扑上前去,低声道:“这位兄弟!能否……借一步说话?” 嗯? 那侍卫乃是孤身前来,深夜四周再无耳目,他倒是读懂了这位钱大人的目光,虽然犹豫,但还是点了点头。 于是,钱用壬吩咐一声,院门紧紧关闭,所有人也都退了出去。 “兄弟年轻有为,不知怎么称呼?”钱用壬不动声色地递过一张大明宝钞。 啊! 那侍卫低头一看,顿时心惊肉跳,这额度也太大了,足够灭九族的…… “我、我姓杨……” “杨兄弟放心!”钱用壬低声道:“天知地知,你知我知,钱某当然不会为难兄弟,只求稍稍透露一下,陛下……发旨意的时候,究竟是遇到了什么事,为何忽然间龙颜大怒?” 这事儿必须闹清楚啊! 钱用壬不久前才在朝堂上挨了训斥,罚俸一年,这都还没回过神来呢,圣旨又到了! 想破头也想不明白,到底是什么地方做得不妥当了,让皇帝对自己连连不满。 在朝廷为官,皇帝不满意,那不是活到头了是什么? 这…… 姓杨的侍卫明显犹豫了一下。 但毕竟财帛动人心,又是无人知晓,这位钱大人总不可能自己把事情说出去,除非他想自杀。 心一横牙一咬,他决定接住这场泼天的富贵。 再说了,若是跟这位钱大人处好了关系,更是在朝中多了个花钱也买不来的强大靠山。 六部主官之一啊! 他只不过是个小小侍卫,平时想要巴结也巴结不上这样的存在。 “钱大人。”他把声音也压到很低,只说了一句话,“圣上,如今在淳化县呢。” 啊? 钱用壬迷糊了一下。 淳化县? 那是什么地方。 恍惚了片刻,才意识到只是应天府下辖的八县之一。 何德何能,让陛下御驾亲临? 欲要再问得详细,那个姓杨的侍卫已经抽身远离,不肯再多说什么了。 钱用壬心中凛然,知道此人透露陛下的行踪,绝对已经是犯下了诛九族的大罪,他不敢再说更多,或者说……他也只是知道这点信息而已。 淳化县……皇帝跑去淳化县做什么…… 完全没理由啊! 送走传旨的侍卫后,钱用壬陷入了沉思。 很明显,陛下是在淳化县看到了什么,或是听到了什么,联想到自己,才大大生气,不惜连夜降旨,把自己狠狠敲打一通。 说什么“忘却为政为民之心”,说什么“投机钻营”…… 话说得已经很重! 若是自己不能正确理解,并尽快弥补过错,恐怕祸事就真的要来了。 淳化县,那里究竟有什么? 钱用壬不敢丝毫怠慢,必须要第一时间弄清楚,才能揣摩上意,保住小命。 可是他只是礼部主官,对于小小的淳化县,实在一无所知! 甚至连淳化县的县令是谁,他都不知道。 掌管官员信息的,该是吏部。 虽然钱用壬琢磨着,吏部尚书这种级别,按理说绝无可能关注到小小的淳化县令,但总能找到途径,一层层调查下去。 于是,钱用壬连衣服也来不及换,就带着一身又湿又腻的冷汗,连夜到了吏部尚书藤毅的府邸。 此时已经是过了子时,钱用壬虽然穿着官服,却歪歪扭扭,直接被拦在门外。 “你是?” 俗话说,宰相门前七品官,这位吏部尚书家的门房,自然也眉眼通透,虽然拦住了钱用壬,但并没有太过失礼。 “本官礼部尚书钱用壬,有急事要见你家大人!”钱用壬自报家门,语调急切。 啊? 门房诧异,有些为难地说道:“这个时辰……我家大人早就睡下,您……要不明早再来?” “来不及了!”钱用壬喘着粗气,咬牙道:“快去通报!误了大事,你担待得起?” 见他官服在身,又是形容狼狈,门房虽然忐忑,但还是不敢怠慢,连忙匆匆入内。 不多时,府邸的灯火亮了起来。 吏部尚书藤毅,脸上还带着起床气,出门一看,竟然还真的是钱大人。 “啊哟!”藤毅连忙加快脚步,到跟前拱手道:“钱大人!怎么……忽然深夜到此?” 虽然吏部掌管百官,吏部尚书又被称作“天官”,但毕竟对方也是跟自己平级的人物,藤毅也不能太过托大。 入内,奉茶,钱用壬当然也没有时间绕弯子,三言两语就提出了诉求。 “淳化县?县令?”藤毅也是一头雾水,苦笑道:“钱大人还真是问倒我了……本官惭愧,这淳化县虽然距离京师不远,但区区县令……待本官稍稍查询一番。” 派人找来名册,一番查找,总算找到了这个名字。 “秦枫。”藤毅指着名册说:“淳化县令,名叫秦枫。去年,自濠州城调来这里,是……诶?竟然是陛下亲自下旨!这……这是怎么回事……” 嚯!这里面果然有事情啊! 钱用壬浑身剧震,仿佛是抓到了某个关键。 但,怎么回事,你问我? 你才是吏部主官啊! 这种官员调动,是你的职责范围,现在你竟然全不知情? 这个秦枫,未免太过神秘了吧! 第六十四章 淳化县,是陛下的试点! “不对……这里面,很有蹊跷!” 藤毅的神色变得愈发凝重,又查阅了很多材料,眉头拧成一个川字,沉吟道:“陛下降旨,调动一个区区县令,这太奇怪了。而且好像还刻意低调,除了少数人之外,全都瞒住,所以竟然连我都没注意到。” 虽然县令这个级别,不配藤毅多看一眼。 但如果是皇帝亲自下旨关注的人,但凡是个有点脑子的官员,不可能这点政治敏感都没有。 然而藤毅的确全不知情。 这只能说陛下把事情办得隐秘,以九五至尊,当然能做到这一点,但……有什么必要呢? “钱大人。”藤毅正色道:“这个秦枫,怎么了?竟然让大人深夜前来?” 这…… 钱用壬稍稍犹豫,但想着若是不说清楚,以藤毅这老狐狸的性格,就不可能出力帮忙。 “藤兄!”事关身家性命,钱用壬再也顾不得太多,直接换了称呼,低声道:“皇帝陛下,此刻正在淳化县中!” 啊?! 藤毅吓得浑身一个激灵。 陛下跑淳化县去了? 这个秦枫,到底有什么神通广大的地方,让皇帝如此关注,甚至都离了京城? 察言观色,藤毅立刻知道,这消息多半是钱用壬买来的,见不得光,他把这个秘密说出来,意味着把性命也交到自己手上,以后若是朝中有什么事,他藤毅一开口,钱用壬只有听从的份。 换言之,这已经算是站队拜码头了! 一个礼部尚书的力量,非同小可! 藤毅平白得了这么大的好处,当然也不能不做事。 于是,关于秦枫的更多资料,被一一调了出来,摆在桌面上,从中查询到底是什么事情,导致了皇帝去淳化县,然后还给钱用壬深夜下达了那道严厉的圣旨。 “钱大人你看。” 藤毅指着那些材料,脸色愈发凝重,开口说道:“去年的时候,一度震动朝堂,后来已经推向全国的那份灌溉新法,最初竟然就是出自这个秦枫的手笔!他在淳化县率先推行灌溉法,大获成功。这里是应天知府写的评语,说这位淳化知县心系百姓,勇于革新,受万民拥戴,云云。” 啊! 原来如此! 是他搞出来的灌溉法? 尽管这些事务应当是户部的职责,但灌溉新法据说能让粮食增产至少三成,朝中大臣人人惊骇,只是在某种强大势力的刻意遮掩下,直到今天,才注意到小小的淳化县令,秦枫。 “钱大人再看这里!”藤毅又换了一份材料,继续说道:“今年,这位淳化县令,又有新的举措,在淳化县修建了五百间厕所,整个县里干净整洁了许多,令人称奇。” 呃? 钱用壬脑子里的浆糊越来越多,心想这个县令怎么忽而正经,忽而乱来。 灌溉农事,自然是国之根本。 但为了干净,劳民伤财弄什么厕所,这不是胡闹么! 一份份材料,将秦枫的一项项举措,全都翻了出来。 作为应天府下辖的八县之一,淳化县的变化,自然逃不过应天知府的眼睛,也将其中细节,一一向上汇报,只是因为淳化县这点小地方的大事小情,根本不配堂堂吏部尚书看一眼,这才到今天才被发现。 毕竟,大明之大,全国不知有多少个淳化县,如果每个县令做的事情,藤毅都要一一过目,累也累死了! 奇事,越看越多。 灌溉新法。 厕所,沼气坑,生火。 光荣粮。 马路。 县学…… 啊! 看到县学这件事,钱用壬猛地灵光一闪,忍不住伸手用力拍了一下脑门。 他终于知道,为什么会有深夜传旨的事情了! 那个秦枫,竟然在淳化县把县学给建起来了,而且根据这材料上的记载,正式落成的日子,刚好就是今天! 所以,皇帝陛下神秘出现在淳化县的原因,竟然……是去参加这个小小的县学落成典礼的? 不可思议!简直不可思议! 钱用壬的脑筋飞快转动。 圣旨上说的,让自己不要投机钻营,要有为民之心,原来是指这个! 县学,属于国家教育的范畴,刚好该礼部当管。 现在,自己这个礼部尚书还没有搞出相应的举措,反而被一个县令抢了先,难怪皇帝发旨斥责。 有了方向,那就好办了啊! 只要能时刻跟随陛下的心思,那这顶乌纱帽,才算是戴得稳稳当当。 现在,皇帝的心思,就在淳化县,就在这个秦枫那里! 藤毅和钱用壬对视一眼,都看到彼此眼中的惊喜。 作为官场老狐狸,当然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钱大人。”藤毅手捋胡须,微笑道:“依本官之见,这个淳化县,恐怕是陛下故意设置的一个用作试验的地方,让那个心思还算敏捷的淳化县令,尽管折腾,若是有好的举措,自然要推行全国,比如说之前的灌溉新法,还有这次的县学。甚至,说不定很多举措,就是陛下自己的主意,但拿不准,才用淳化县来试试,不然那秦枫不过一个区区县令,凭什么敢如此大刀阔斧,甚至还截留税粮,发给百姓,这可是犯大忌讳的事情,若不是陛下允可,他秦枫就算有一百个脑袋,也早搬了家!” “藤兄所言极是!”钱用壬赶紧恭维道。 “咱们发现了这个秘密,可不能胡乱声张。”藤毅提醒道:“我会派出亲信,小心地调查那个淳化县令,跟住了他,就能跟住陛下的心思,你明白吧?” “明白!”钱用壬眼中泛起喜色,跟藤毅对视一眼,心照不宣。 “此事,一定要保密!”藤毅压低声音,无比郑重地说道:“不管有什么主意,你我二人,都要好好计议一番,避免走错了路。咱们不但要揣摩皇上的心思,更要确保自己的做法,是符合圣上心意的,这样才能安安稳稳的,甚至还可以加官进爵。” 懂! 钱用壬连连点头。 暗中却想,这位藤尚书已经是吏部之首,竟然还想着升官? 难道是盯上了太子少师、荣禄大夫、上柱国,李善长的那个位置? 野心不小! 不过现在两人已经彻底上了同一艘船,自此一荣俱荣,若是藤毅真能平步青云,自然也少不了他钱用壬的好处。 次日,藤毅派出的得力手下,已经悄悄接近淳化县。 次日,辰时,淳化县枫兰县学,正式开学。 第六十五章 县学开课,朱元璋的心声 一百零八个孩子,眼睛里跳跃着兴奋期待的光芒,排好队伍。 跟七百年后的那些宝贝疙瘩不同,在这个年代,六七岁的孩子已经要帮家里承担一些活计,甚至有穷人家的孩子,七岁就拖着爬犁下地干活,任凭粗糙的农具将稚嫩的肩膀磨出一个个血泡。 可是现在,他们却幸运地入选,成为枫兰县学第一批的学生。 从此,不但可以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读书,每天两顿饭这里都管,甚至还能每月拿回八斗米,上好的精米! 若不是秦大人的好政策,天底下哪有这种美事儿? 选上县学的这些孩子,不用说家里的欢天喜地,光是左邻右舍传来的那些羡慕嫉妒的眼神,就足以让他们挺起胸膛,感受到那种深深的荣耀。 孩子们望着秦枫,这位淳化县的父母官,如今真是比亲生父母更令人敬重。 秦枫身边站着三位先生,似乎都有些年纪了,岁数最小的也是头发花白,有的神色温和,有的则看上去十分严厉。 更引人注目的,是秦枫身后,那一袋袋分装好的廪米,每袋都是八斗的份量,只多不少,孩子们今天第一天上学,到放学的时候,便可以把这些廪米扛回家! 从古到今,有谁听过不下地干活,就能变出粮食的好事! 甭管是六七岁的孩子,还是送孩子来上学的淳化县民众,全都是眼睛放光,尽管那几位面生的先生也挺吸引研眼球,但终究还是比不上实打实的粮食更令人心中激动。 八斗精米啊! 瞧我家孩子多有出息,这才六七岁,就能往家里挣粮食了! 昨夜,不知多少人家,捶胸顿足,哀叹自己的孩子怎么就大了一岁,或是小了半岁。 早知道,当年抓点紧,多生几个,甭管男女,都能赶上这波机会啊! 白居易诗中的杨贵妃,曾让天下父母心“不重生男重生女”,但现在秦枫办的这个枫兰县学,在淳化县掀起了男女平等的风潮,但凡是选中入学的人家,再也不嫌家里的女娃子是赔钱货了。 明摆着的,这可是赚钱货,每月八斗呢。 “同学们,今天是开学第一天,欢迎到来。”秦枫作为淳化县知县,同时也是枫兰县学理所当然的校长,简单的开场白之后,便开始介绍身边的这几位老先生。 “这位是宋瑜,宋夫子。” 秦枫神色一整,郑重介绍道: “宋夫子学问渊博,儒学功底极其深厚,早年曾为前朝进士,后不喜官场黑暗,退隐林泉,此番为了提携后辈,来到淳化,传授圣人之道,负责《儒学》科目,包括但不限于《大学》、《中庸》、《论语》、《孟子》、《诗经》、《尚书》、《礼记》、《周易》、《春秋》等儒学经典,望诸位跟随宋夫子认真研习,青出于蓝,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啊!这就是宋夫子…… 孩子们目光闪躲,不太敢看这位面相最威严的老头,只觉得他神色古板,似乎很不好说话。 宋瑜点了点头,并没有多话,反正以后跟孩子们接触的日子,还长着呢。 至于秦枫所说的,“不喜官场黑暗,退隐林泉”,这是有的。 但所谓“提携后辈”云云,这理由值得商榷。 主要是,秦枫给得实在是太多了! 学问渊博,也得吃饭呢…… 不然,谁会远隔数百里,到这淳化县来教这些小孩子? 一来到这淳化县,倒是眼前一亮,不论是平坦宽阔的马路,还是造型奇特的厕所,都让这位宋夫子心中惊奇。 “这位是楚震山,楚先生。” 秦枫继续介绍道:“楚先生心怀慈爱,法理精湛,不远千里到淳化县来,负责《法礼》科目,传授基本礼仪,弘扬孝道,培养行为规范,诸如《孝经》、《大明律》、《仪礼》等内容,督促诸位端正思想,塑造品质,讲明大义,问难律条。” 啊,这是楚先生! 孩子们的目光落在这个笑眯眯的老头子身上,觉得他似乎比之前那位宋夫子好说话许多,便多了几分亲近孺慕之意。 “这位是郑吴,郑先生。” 秦枫最后说道:“郑先生博古通今,思维开阔,负责的是《闻史》,帮助诸位梳理从上古时期以来,尤其是从周代到前元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变迁。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学史,有助于理解和评价过去的事件,用来指导未来的行为。” 最后,秦枫微笑道:“还有一门《数论》,说的是算数的学问,也即是古之读书人‘礼乐射御书数’当中的那个‘数’,因为一时没请到合适的先生,便由本官暂代老师的职位。” 啊! 现场顿时起了一阵骚动。 没想到,这县学里的老师,竟然还包括秦大人自己! 好官那! 真的是打着灯笼都找不到的好官! 秦大人日理万机,上到赋税纳粮的大事,小到淳化县的一个小小的厕所,事无巨细,都要一一用心,现在竟然还在百忙之中到县学里教导孩子成才。 这何止是用了心的,简直是呕心沥血! 咱们淳化县能有秦大人这样的父母官,真是祖宗八辈修来的天大福气! 至此,枫兰县学开设的四门课程,已经全部公布。 《儒学》,《法礼》,《闻史》,《数论》。 这是秦枫亲自制定的科目,的确是花了一番心思,既符合时代需求,又体现先进思想。 课程表已经制定好,就挂在枫兰县学一进门最当眼的位置。 跟古代惯例的半脱产学习方式不同,秦枫的县学,上下午都有课程,更不存在农忙的时候就跑去帮农,扔下学业的事情。 反正六七岁的孩子,就算帮忙,也绝对抵不上每月八斗精米的收获。 更何况,中午和晚上,县学里管两顿饭,这更是让无数人眼珠子都快弹出来了,羡慕得抓心挠肝,郁闷着为什么自家的孩子没被选中。 早知道……当年就算是早产,也把家里那个臭小子先给抠出来啊!! 虽然入选的只是一百多个孩子,加上家长最多也就几百人。 但此刻簇拥在枫兰县学四周的,何止数千人! 哪怕正是农忙的时候,但这县学建造得实在漂亮,再加上每月八斗米的丰厚奖励制度,一下子就把形象给高高树立起来,家家户户都以能进入枫兰县学为荣,只可惜名额有限,但就算没选中,来看看热闹,也是好的。 唔…… 不错! 朱元璋化身瞎眼毛老爹,挤在人群中间,虽然只带着耳朵来,却也觉得眼界大开。 儒学、法礼、闻史,都是很有道理的科目,很符合朱元璋的心意,尤其是刚刚制定的《大明律》,也被列入必学的科目里,这让主持编撰大明律的大明皇帝十分舒畅,自己花费气力搞的东西,能跟千年来的儒学经典一起,被这个秦枫选中,很有点骄傲的感觉。 只是,《数论》? 这是什么东西? 对于秦枫最后的选择,朱元璋有些不解,但居然是秦枫亲自授课,想必也很有些门道,朱元璋决定,到了秦枫上课的时候,自己无论如何也要亲自听一听。 朱元璋从小没有读书的条件,家里连饭都吃不上,后来虽然南征北战打下了大明的江山,但治国安邦时,很多时候都意识到自己吃了没文化的亏,现在看到这些六七岁的孩子,宛若看到自己当年,对秦枫一力建造的这个县学,愈发满意。 看看人家! 再一想到礼部尚书钱用壬那个废物。 枉为六部主官! 你咋就搞不出秦枫这么好的县学制度呢? 朕养你何用! 第六十六章 朕一定要开启大航海时代! 朱元璋不知道的是,此刻挤在人群中的,除了大明皇帝、大内侍卫、淳化乡民之外,还有几个陌生的面孔。 他们是奉了吏部尚书藤毅的命令,特意来淳化县调研的。 调查这个秦枫到底在淳化县做了些什么举措,这背后是否隐藏着皇帝的力量和意旨。 研究秦枫的各项政令,包括但不限于那什么光荣粮啊,厕所啊,还有今天最引人注目的县学入学典礼。 一天的光景下来,这几位密探都是收获颇丰,立刻返回京城,将所见所闻都密报藤大人。 而朱元璋却是心中郁闷,白白浪费了一天时间,并没有听到什么有价值的心声。 开学典礼之后,便开始授课。 按照课程表,今日上午的课程是宋夫子的《儒学》,下午则是郑先生的《闻史》。 朱元璋不理他们,只是牢牢跟住了秦枫,唯恐漏掉了什么心声,说不定就是莫大的损失。 然而秦枫虽然就在不远处坐着,微笑看着孩子们上课,但心声里的东西,朱元璋实在是听不懂。 【嗯……一共37粒吧,多来几轮,应该可以避免意外。】 【这规则是啥来着,有点忘了……唔,每次最少拿1粒,最多拿3粒,谁拿到最后一粒,算输。】 【不知这些孩子们,有没有传说中的数学天才,如果没有的话,第一次见到这种题目,基本上算是输定了。】 【嘿嘿……】 ??? 朱元璋听到这些心声,完全是一头雾水。 说好的治国安民之策呢? 怎么好像,秦枫在思考一种游戏,而且游戏的规则断断续续,朱元璋无法理解。 不过还好! 眼瞅着日头西坠,这一天的时间快要过去的时候,终于传来了朱元璋梦寐以求的,有价值的心声。 【哎,儒学也好,史学也好,礼法也好,其实……从根本上讲,科学才是第一生产力啊!】 【如果我能多点知识,掌握原理,说不定能在这里把杂交水稻都给搞出来,那家伙亩产直接两三千斤,也就是至少十五石的稻谷啊!】 【科学的基础,毫无疑问,是数学。】 【所以,不管其他人是否理解,既然我来了,把数学的种子在大明播撒下去,说不定就能开花结果,直到硕果累累。】 【科学研究表明,人的智力,从古到今,其实并没有天差地远的变化,所差的只是知识和科技的积累,因此按照科学的方法数学启蒙,哪怕我的数学天赋很平常,但或许就能发掘出几个真正有改变世界能力的数学家呢。】 后面这些话,朱元璋压根没听清! 连识字都是后来补的,朱元璋的文化程度偏低,更不可能理解数学是个什么玩意。 但是粮食产量,是他最敏感也最关心的! 夺少?! 朱元璋差点连装瞎的白眼球都给瞪爆了。 亩产十五石的稻谷?! 你疯了还是我疯了? 朱元璋猛地咽下一大口唾沫,只觉得瞬间口干舌燥。 去年,仰仗秦枫带来的灌溉新法,淳化县获得了史无前例的大丰收,最好的田地,竟然可以达到亩产五石,这比往年的两三石,几乎是翻了一倍,简直堪称是神仙的手笔,也让秦枫在淳化县树立起至高无上的权威! 可是现在…… 朱元璋听到,秦枫竟然还有一种能够亩产十五石的种植法,叫什么……杂交水稻? 甭管什么交! 如果这真的能成为现实,那……那朕的大明,该是何等繁荣的盛况啊! 秦枫! 若你真能降下如此神仙手段,你就是我大明国师啊! 不、什么国师!就算朕这个皇帝让给你做,也是理所应当…… 朱元璋太激动了,激动到浑身微微颤抖。 亩产十五石,这个数字,若是从别人口中说出来,那简直是欺君之罪,直接拖出去砍了。 但秦枫,已经创造了无数奇迹! 连臭气熏天的粪便,都能拿来生火点灯,还有什么是他做不到的? 然而,心声断续传来,并没能如朱元璋所愿。 【哎,想多了,想多了。】 【就算真的找出了大明朝的数学天才,一口也吃不成个胖子。】 【科技树这个东西,是没法跳着点的。现在这个时代,别说杂交水稻,连化肥都很难搞出来,毕竟合成化肥依赖的高压设备,又牵涉到工业的材料科学,根本搞不定。】 【现实一点,还不如早点开启大航海时代,把土豆玉米什么的带回来,就比如说这淳化县吧,大可以搞个土豆水稻轮作,待秋季水稻收割后,用大量闲置的土地,种个土豆,只要三四个月就能收获,不但不影响来年春耕,还能改善土壤质量,那就很完美了!】 【到时候,土豆收个每亩几千斤,在加上间作的玉米、花椰菜、甚至棉花,那淳化县的日子,可就大不一样了。】 【唔……这些东西细化起来,也都需要基础的数学知识作保障,所以数学课必须搞,不然到时候全靠我一个人计算这些轮作间作的时间和土地安排,不得活活累死?】 【说起来,大航海时代,据说是朱棣为了寻找建文帝才开启的,距离现在还远着呢,到时候自己多半已经回了老家,享受财富自由的生活了。现在就算是给大明留下一点科学的火种,以后有了适宜的条件,星星之火自然可以燎原……】 呼! 朱元璋忽然觉得,身上不抖了。 因为极度的惊喜,加上极度的震撼,已经让他陷入了某种石化当中。 土豆! 他终于再次听到了这个可爱的词汇! 而这次秦枫心声里描绘的美好图景,竟是更胜从前! 原来,土豆是可以用冬闲的时候种植的? 随随便便,三四个月,就能亩产数千斤! 甚至还能改善土地质量? 这意味着什么,没谁比朱元璋更清楚。 几千斤,白来的,几乎是从天而降的新型粮食啊! 这甚至比刚才秦枫心声里的那个什么杂交水稻,更令朱元璋心动! 大航海时代! 朕!一定要开启这个,秦枫说的,大航海时代!! 朱元璋直接就做了决断,就算克服千难万险,航海时代也必须开启! 只是,建文帝是谁? 最后,朱元璋注意到秦枫心声里,似乎是随意提起的一句话。 朱棣……哼!这逆子! 想起还关在牢里的老四,朱元璋冷哼一声。 朱棣派人出海,是为了寻找建文帝? 忽地,朱元璋眉头皱了起来。 很显然,秦枫口中的这个朱棣,已经是皇帝了,所以才能动用国家的力量,出海找人。 但他为什么要找这个“建文帝”? 难道说,之前是自己想岔了? 并没有什么兄弟阋墙的悲剧,而是因为标儿的后代,因为某种缘故,失踪在海外,所以老四作为亲叔叔,这才暂代皇位,同时还不遗余力到底寻找? 如此说来,老四不但无罪,反而是大大的忠臣啊! 再多想一层,莫非这个建文帝,就是听到了关于土豆的消息,选择御驾亲临,到海外替大明寻找这种新型的高产粮食了? 虽然其中还有很多不可解释的地方,但朱元璋通过脑补,渐渐把这个故事编得越来越圆满。 朕,可能是错怪老四了…… 想想也是,他不过是一介藩王,哪来的胆子起兵造反,又怎么可能突破朕布下的三重封锁线,从北打到南? 打仗么,老四或许有点本事,但跟他爹比,还差着呢。 就凭他一个藩王,接连突破朕亲自设计的生命线,直接凿穿到威胁京城? 这完全没可能嘛! 就算徐达反叛,常遇春重生,也没有这么逆天的战力。 错怪了错怪了! 如果是找不到那个建文帝,老四这才勉为其难,继位称帝,这也算说得过去。 虽然后世出了个该千刀万剐的朱祁镇,但那已经是老四的孙子辈,他甚至可能干脆没见过。 就从他依然继承着“高瞻祁见佑”这句族谱来看,老四并没有忘本,或许只是身不由己。 这次回宫,先把老四放出来,委屈这孩子了…… 第六十七章 数学的威力,秦枫赢麻了 放学了! 终于,结束了一天的功课,一百多个孩子,喜笑颜开。 原来,表面上刻板的宋夫子,也没那么不好亲近,课上旁征博引,很会带动课堂气氛。 郑先生的闻史课程,也同样很能激发孩子们的积极性,一下午的时间,不知不觉就过去了,压根没觉得枯燥。 申时三刻,枫兰县学的食堂里,准时放饭。 这可真是太好了! 要知道,中午这才刚吃过啊!肚子都还饱着呢,居然又放饭了…… 这待遇,别说只是坐在教室里读书了,就算是出苦力挣命,那也是多少人求都求不来的机会。 在这个年代,就算不是穷人家,一天能吃两顿饭,已经算是很好的条件。 现在,这两顿饭全都在县学里解决了,哪怕六七岁的孩子还没到最能吃的时候,但也解决了半张嘴。 再说了,县学里的食堂,有肉有菜,吃得孩子们满嘴都油光光的,满脸都是兴奋。 读书真是太好了! 明天还来! 现在,到了更加振奋人心的环节。 发粮食! 这个月的八斗廪米,每个孩子都有,可以现在就搬回家。 那肯定是现在搬啊,实打实的粮食,谁还等到明天! 八斗米,大概也有一百来斤的样子,孩子搬不动,所以家里早早就准备好了,等在县学外面,只待县太爷发了话,自然有办法给弄回家去。 “玩个游戏呀?”秦枫笑眯眯地出现在县学门口,指着那一袋袋诱人的廪米,跟孩子们说道:“赢了,你们能拿走十倍的廪米。输了的话,就把自己的八斗廪米输掉就好。” 啊?! 十倍? 孩子们的眼睛纷纷亮了起来。 六七岁的孩子,已经懂事了,至少知道粮食是多么重要的东西。 要知道,早先几年,秦大人还没到淳化县的时候,家里为了一斗米掉眼泪,揭不开锅的日子,仿佛还在眼前呢! 十倍是什么概念? 八斗廪米,变成八石? 天呐! 八石精米啊!那些出生入死,去从军的男丁,拿回家的光荣粮,差不多也就这点数量吧! 什么游戏这么值钱? 孩子们的眼睛放着光,但又有些胆怯,毕竟……八石米哪有那么好赚的。 “很简单。”秦枫在地上排开一粒粒大米,笑道:“这里是37粒米,我们轮流来取,每次最少拿1粒,最多拿3粒,谁拿到最后1粒,就算输了。谁来试试么?” 嗯? 孩子们愣了,顿时就是一阵交头接耳。 淳化县不大,很多人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孩子们自然也是从小玩到大的。 更何况加上这一天的学习,有了这份同窗情谊,交流起来更是毫无障碍。 这游戏规则,看上去很简单! 谁拿到最后一粒……都有可能吧,好像是很公平的,总不能每次都是我拿到,那么倒霉? 如果是一比一的赌注,可能孩子们还会犹豫。 但现在是用八斗米,来赌秦大人的八石米啊! 孩子们小声议论着,咬着耳朵,很快就盘算出稳赚不赔的主意。 一个个上! 就算输几场,但只要赢一次,那就是赚大了! 这规则这么简单,凭什么每次都是秦大人赢,这个是没有道理的! 于是……孩子们上当了…… 很快,枫兰县学里,传来一片凄惨的哭声。 游戏规则简单,进行起来也非常快,一两分钟就能一局。 眼瞅着,七八局结束了! 七八个孩子,把那眼睁睁就可以到手的八斗廪米,输给了秦枫。 这还能不哭? 就别说心疼粮食了,这要是回到家,不被打个半死,那简直就算是命大…… 怎么了怎么了? 等在门口,准备搬粮食的家长,听着声音不对,连忙冲进去看看情况。 待听说了事情原委,那些输了粮食的孩子家里,差点当场发飙。 败家子啊! 这不是败家子是什么?! 巧了,大着胆子参与这游戏的,一个女孩都没有,全是性格比较活跃的男孩子。 女孩在这个时代,地位比较低,胆子比较小,哪敢拿八斗米做这样的赌局,所以幸免于难。 所以,这些倒霉的败家子,连哭都不敢哭了,唯恐再惹人心烦,这顿打不用到家,就要当场开始。 但是听说了游戏规则之后,大人们也纷纷犯了狐疑。 似乎规则很公平,秦大人并没有欺负孩子啊。 难道只是运气不好? 当场就有几个不信邪的,索性亲自下场,再跟秦枫玩这个游戏。 又是一刻钟过后…… 场面一片寂静。 一百零八个孩子,一共发放一百零八袋的廪米。 但现在放学才不到半个时辰,秦枫就已经赢回去了几十袋,甚至还有特别不信邪的,用家里的粮食做赌注,试了一次又一次,反而倒欠了秦大人许多米。 这要是回到家,就别说打孩子的事儿了,自己不得被老父亲剥了皮? 嘁,你们这些无知乡民! 挤着看热闹的朱元璋,撇了撇嘴。 秦枫是什么人? 神仙转世!能知过去未来! 你们跟他玩这个游戏,还能赢?他连你们下次拿多少米,都可以算到的! “还有玩的么?”秦枫笑眯眯地,看着一片哭丧脸,将面前那三十多粒米随便摆弄着,等人再上来。 没人了。 就算再不懂事,也早就看明白了,这根本不是什么公平规则的游戏。 秦大人,真能做到必胜! 不能啊!不能这么欺负我们啊! 大人不敢吱声,但小孩子终究还是多了点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劲头,有人红着眼睛,扑通跪倒在秦枫面前,哭着说道:“大人……您是神仙转世,能算准了这游戏……所以我们哪能赢过您……” “神仙?”秦枫哈哈一笑,摇头道:“那我还能把你也变成神仙,你信不?” 信不了一点! 那孩子懵了,一脸的茫然。 于是秦枫示意他附耳过来,简简单单说了几句话。 那孩子将信将疑,虽然不明白其中什么道理,但记牢了那几条规则,很快就点了点头。 接下来,秦枫旁观,这孩子坐在秦枫的位置上,继续玩这个拿米的游戏。 一刻钟之后,众人的神色越来越惊奇。 这孩子,一局也没有输过! 这? 朱元璋的脸色不再淡定了。 他可以接受秦枫是神仙,但……难道还真能随手间点化成仙,让这个不过六七岁的男孩,也拥有未卜先知的能力? 妙啊! 如果是这样……点我啊!点化我啊! 咱要是也能如秦枫一样未卜先知,算准过去未来,那……简直太令人期待了! “我不是神仙。”秦枫看着众人的惊骇和迷茫,摇头道:“玩这个游戏,也不是什么未卜先知的仙法。这东西,就是你们今天,不止一次提到的,那个被你们认为最没用的,数学。” 啊! 朱元璋这才想到,之前秦枫的心声中,的确提到过数学,但里面的那些弯弯绕,很难理解。 “游戏而已,大家不用担心,本官不会拿走一粒米。”秦枫一句话,就让输红眼的那些人长长松了口气。 却见秦枫神色转为郑重,正色道:“但是有两件事,要你们牢牢记住。” “其一,数学的威力,你们或许不理解,但不需要怀疑,今天的游戏只是最不起眼的一点小玩意,若真能学会其中奥妙,点石成金也并非不可能。以后,在淳化县的县学里,本官不想听到关于数学无用,只想读圣贤书的这种话。” “其二,本官知道很多人因为去年的收成,家里有了一点闲钱,就开始蠢蠢欲动,到处跟人赌博耍钱。在我淳化县,不允许出现这种东西,若要玩赌博,本官开个赌场,保你们输到倾家荡产,也别想赚到半分银子。” 这…… 很多人纷纷红脸,因为最近在不忙的时候,出去赌钱的着实不少,隐隐蔚然成风,也引发了许多因为输红眼而大打出手的案子。 原来……秦大人并非没注意到,而是用了这种方式,来搞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教育。 用心良苦啊! 可是,刚才那个游戏,真的不是因为大人的仙法? 数学? 这到底是什么东西,怎么做到稳赢不输的? 原本对这个课程毫无兴趣的孩子们,纷纷好奇起来,对几天后由秦大人亲自教授的这门《数论》,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第六十八章 急切的朱元璋,羞涩的马皇后 朱元璋回到宫中,脑子里还萦绕着刚才不可思议的一幕。 怎么可能! 三十七粒米,每次拿最少一粒,最多三粒,谁拿走最后一粒,算谁输。 这怎么看,都是个公平的游戏规则啊! 甚至秦枫说,谁先拿都行,他可以选择先拿,或者后拿。 那就不该是一边倒的局面啊! 但结果偏偏是,秦枫一场都没输。 后来他跟那个小孩说了几句话,小孩跟别人再赌,也是一场都没输。 这,就是那个什么,数学的威力? 朱元璋不信邪。 一到宫里,立刻叫道:“来人那!给我准备米来!” 啊? 小太监们纷纷动了起来,动作很熟练,毕竟之前有过这么一次。 然而刚好户部尚书杨思义等在这里,要向皇帝禀报一件事情,一听这个话,顿时眼前一黑。 又要摆米了? 心态崩了啊! 上次摆米,没把我这把老骨头累死,现在还来? 还好,这次皇帝似乎是没空搭理他,从小太监那里拿了一把米,就匆匆进了后宫。 “妹子!”朱元璋一叠声地叫道:“妹子你在哪?有要紧的事情!” 这个取米的游戏,有资格跟朱元璋对着玩的,自然首选马皇后。 朱元璋数清楚了三十七粒米,跟秦枫那个游戏的规则一模一样,然后便来寻马皇后。 “陛下?”马皇后从寝宫匆匆出来,看到一脸急切的朱元璋,不由得愕然。 嫁给他快二十年了,好像很少见他这副急切的模样,这个男人,原本是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啊! 今天这是怎么了。 “快快快!”朱元璋见到马皇后,脸上泛起喜色,但不愿被外人看到这个奇怪的游戏,便急匆匆屏退了众宫人,关起了门,一脸神秘地说道:“妹子,咱们来玩个游戏……” 啊? 马皇后顿时脸色一红,虽然她也是三十许人的妇人了,见到这副情状,还是忍不住微微羞涩,连忙低声说道:“重八……我……我今天不方便……” ? 朱元璋迷糊了一下,心想这点小游戏,有什么方便不方便的。 他急着验证秦枫到底是用什么法子获得必胜的,也没转别的念头,见马皇后脸色并不像是病了,便摆摆手,道:“不妨事!这个游戏很快的!来,我教你……” 咳! 怎么、还非得今天啊? 马皇后脸色更红了,心想怎么会很快,你每次都不快的啊,折腾好久…… 眼瞅着这位陛下前所未有的急切,马皇后不禁有些担忧,暗想着莫非是那个不怕掉脑袋的御医,给重八开了什么虎狼之药的方子? 此事可不能耽搁了。 可我真的不行。 一咬牙,马皇后顾不得羞涩,细若蚊蚋地说道:“重八,妾身近日……刚好是来了天癸,你若是急切,这次先去找孙贵妃、郑贵妃她们?” ??? 朱元璋愣了一下,这才反应过来双方完全说岔了。 咳! 他哭笑不得,连忙把掌心摊开,三十七粒大米都落在桌上。 马皇后困惑不解,却听朱元璋说道:“不是那个,我说的游戏,是取米的游戏。” 啊! 马皇后这才回过神来,脸色更红了,觉得脸蛋简直快要烧起来,刚才自己说的都是什么胡话。 可是……陛下好端端地,怎么玩起这种小孩子的玩意了。 规则倒也简单,马皇后很快收摄心神,跟朱元璋拉开架势。 很快,十几局结束。 跟朱元璋预料的一样,双方的胜负之数,大概是五五开,并不存在什么必胜的法子啊。 那个秦枫,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重八,这到底是什么?”马皇后知道自家男人可不是胡闹的性子,尤其现在大明初建,百废待兴,哪有时间摆弄这些玩物丧志的东西。 “如果说,有人玩这个游戏,能百分之百获胜,妹子你信么?”朱元璋想起刚才亲眼目睹的神奇,若有所指地说道。 “怎么可能。”马皇后蹙起秀眉,也是一脸的不信。 唉! 朱元璋扔了手里的米粒,摇了摇头,只觉得秦枫身上的神秘光环,仿佛又多了几圈。 这游戏,只是小道。 但秦枫心声中,反复提及的那个被称作是“数学”的东西,好像大不简单! 真能有点石成金,颠倒造化之功? 就凭这一粒米、两粒米的小孩子游戏? 朱元璋无论如何也不敢相信,但因为对方是秦枫,却也不能随便怀疑。 其中奥秘,夫妻俩又研究半晌,还是不得要领。 “重八,国事为重。”马皇后忍不住提醒道:“杨老尚书已经等了许久了。” 哦。 朱元璋点了点头,吩咐道:“叫杨爱卿进来。” 杨思义已经等到头晕目眩,终于见到了皇帝,眼神瞥了一眼桌上的大米,多少有点应激反应,赶紧镇定心神,双手递上一份奏折,躬身道:“启禀陛下,关于摊役入亩的银两征收方案,微臣竭尽所能,已经将其全部完善。但……需要的银两之巨,恐怕是目前的大明,无力承担的……” 唔。 朱元璋接过奏折,粗略一看,其中各项条款,已经细化到近乎极致,可以说直接就能施行。 但中间最大的困难,就是国家并没有足够的银两储备,没法建立起平抑银价的朝廷平准库,那么这么好的摊役入亩政策,就没法在全国范围内铺开。 “杨爱卿,辛苦了。”朱元璋叹息一声,只得先勉励杨思义。 毕竟这位杨老尚书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把这份方案做得如此翔实透彻,连所需多少银两都计算了个大概,可谓是劳苦功高。 但那笔银子! 从哪搞? 杨思义受了表扬,也是微微松了口气,先行告退。 他也知道,这摊役入亩看上去很美,只可惜没有巨量的银两储备作为后盾,那就没法推行,只能是束之高阁,或许几十年几百年,也没法真正用到实际。 若是强行推行,那么在没有平准库支持的情况下,民间极可能出现富户控制银价,进而导致谷贱伤农的情况,这是人性使然,并非是朝廷严峻刑法,多砍几个脑袋就能解决的。 送走杨思义,朱元璋觉得心气儿不顺。 秦枫的心声中,再次提到土豆,可是这东西却不知到底在什么地方。 好端端的摊役入亩,也卡在了银子上没法推行。 现在的朱元璋,感觉眼前分明已经出现一个巨大的藏宝库,金灿灿地惹人垂涎,偏偏自己找不到那枚打开宝库的钥匙。 大航海! 大航海时代,朕一定要开启! 要航海,须得造船…… 朱元璋略一思忖,扬声道:“来人那,把工部尚书单安仁,给朕叫来!” 第六十九章 卧龙凤雏,一同拜见 朱元璋回京的同时,吏部尚书藤毅派出的那些探子,也早就把淳化县的各种情况,原原本本地汇报回来。 藤毅家中的会客厅里,礼部尚书钱用壬,也一脸急切地等待消息。 读过密报,藤毅的眉头,渐渐舒展开来。 “果然如此!”藤毅伸手一拍座椅的扶手,振奋道:“这个淳化县,一定是陛下选出来的试验田!就如同之前的灌溉新法一样,先在淳化县尝试,然后再全国铺开。现在这个县学,也一定是同样的路数!所以,钱大人,你知道该怎么做了吧?” “明白!”钱用壬当然也不是笨蛋,闻弦歌而知雅意,随即低声道:“当今圣上果然爱民如子,居然想到这个先做试验的法子,当真高明!可是这个秦枫,到底是什么路数?藤兄怎么看?” “秦枫,只是区区县令罢了,或许是有几分聪明而已。”藤毅随手翻开一份份资料,分析道:“你看,这里记载,秦枫原本只是濠州县令,在县令期间,处决了一桩官司,将当地的富户黄某,当堂打死!,可见这位年轻的县令,也是心怀老百姓,不惜拼上乌纱帽的。” “然后你再看这个时间!这官司的时间,刚好就是陛下微服私访,去濠州城的日子。” “你知道的,陛下起于毫末。” “我认为,陛下是看到了这秦枫断案,才起了喜爱的心思,将其调到早就准备好用作试验的淳化县,再暗中提供支持,让他开始折腾!” 有道理! 钱用壬连连点头。 真相,似乎已经快要浮出水面。 “灌溉新法,到底是出自谁的主意,很难确定,毕竟关系到陛下,调查无法深入。”藤毅沉吟着补充道:“但从后来的光荣粮事件来看,应天知府透露,陛下曾经亲自视察粮仓,并且表现出龙颜震怒!那也就是说……这秦枫的所作所为,并不完全符合陛下的心思。” “你看现在,正在搞这个县学,的确是别出心裁,条理清晰。但唯有这其中的廪米一项,又是这个年轻的秦枫,想当然了!” “钱大人你知道的,陛下刚刚御驾亲征,横扫漠北,扬我大明国威,但也同时导致了国库虚空,正需要补充,这事情把户部杨大人忙得头发全白了,朝廷缺钱啊!” “所以,陛下支持县学,却不可能支持秦枫的大手大脚,怎么可能还给入学的孩子发米?” “钱大人,你明白该怎么做了么?” 懂了! 钱用壬喜形于色,果然还得是吏部天官啊! 这一分析,情况真的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完全算准了陛下的心思。 这样自己再去做事,绝对可以符合圣意,那么未来升官进步,那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了。 “我建议,咱们现在就起草奏折。”藤毅站起身来,有些兴奋地说道:“我的奏折先送到,以秦枫在淳化县勤勉为官、教化万民为由,提请给秦枫升官,其中着重褒扬秦枫的灌溉新法、修建马路厕所,还有成立县学这些政绩,这其实不是褒扬秦枫,这是在赞颂陛下的举措!如此这般,还怕陛下不满意么?” “藤兄大才!”钱用壬立刻接道:“那么我那个奏折,就主要围绕县学的建立,将已经在淳化县铺开的模式整理出来,必能符合陛下心意,只是将其中秦枫想当然的那种发放廪米的做法,狠狠批判一番?” “钱大人悟了,哈哈!” “全凭藤兄指点!” …… 次日,朱元璋脑子里盘旋着之前工部尚书提供的数据,面临的难题。 要航海,得造船。 要造船,又是海量的银钱需要砸了出去。 唉!穷啊! 就算真的砸锅卖铁,把船造了出来,出海也真能带回那种土豆来,但朝廷连年亏空,也是一桩极大的麻烦。 土豆再好,也变不成银子。 没有银子,就没法摊役入亩,那项能够大大提升国力的政策,也就没法铺开。 这好像进了一个死局! 怎么办? 朱元璋正有些微微烦躁,忽然就有吏部尚书藤毅,礼部尚书钱用壬,一同求见。 哼,这俩废物来做什么? 总算有点正事儿了? 朱元璋皱皱眉头,说道:“叫他们进来!” “微臣,吏部尚书藤毅。” “微臣,礼部尚书钱用壬。” “叩见吾皇陛下,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 无聊的礼节之后,朱元璋不耐烦地摆了摆手,道:“有什么事?” “启禀陛下。”藤毅先行一步,递上奏折,道:“近日,适逢朝廷惯例的京察,微臣连夜批阅文书,注意到应天府下辖淳化县县令秦枫,勇于任事,大胆创新,受万民敬仰。其才华卓越,乃栋梁之材。按大明律法,微臣建议,将秦枫擢升为巡按监察御史,虽同为正七品,却负有更重的职责,也能更好发挥其聪明才智,为国效力……” 哦? 朱元璋眉头微微一挑,随即恍然。 秦枫在淳化县搞出那么多动静,的确也该落入上级官员的眼中,按照京察的规则,赏功罚过,都是大明律里写明的。 不错。 朱元璋的目光落在吏部尚书藤毅身上,略有嘉许之意。 须知,吏部尚书和区区县令,相差了不知多少级! 可是这位藤爱卿却能从卷帙浩繁的文书中,发掘秦枫的才能,也算是用心了的。 虽然秦枫的位置不可能动,但藤爱卿的努力却不该白费。 “朕知道了。”朱元璋点点头,和颜悦色地说道:“藤爱卿为国选材,辛苦了。秦枫其人,朕听过,虽然有些小聪明,却也胆大妄为,竟敢贪污税粮,自行其事。虽然有功,却也犯错,最多算是功过相抵,让他在淳化县令的位置上,再多锻炼几年吧。” 轻轻一句话,就压下了秦枫的升迁之路,以便他继续在淳化县折腾,朱元璋也就能继续安心地抄作业。 “是!” 藤毅大喜过望,心想这步棋可真是走得太对了! 很明显,陛下这是龙颜大悦啊! 哈哈! 还得是我! 从陛下在淳化县的这一点消息,就推断出事情全貌,揣摩上意,洞若观火,我真是太厉害了! 得意之余,藤毅给身边的钱用壬使了个眼色。 钱用壬会意。 轮到我献宝了! 嘿嘿! 钱用壬连忙上前一步,递上自己的奏折,然后等待着陛下的表扬,一举消除之前的不良印象,重新成为陛下宠信的朝廷重臣。 朱元璋看了他一眼,接过奏折。 只是寥寥数行,本来舒展的眉头,便重新皱了起来。 第七十章 五十大板,礼部尚书心态又崩了 礼部尚书钱用壬,这份奏折虽然辞藻华丽,篇幅冗长,但主要的内容,就是建议大明朝应该在天下各府、州、县,设立学校,分别成为府学、州学、县学。 在边境设置卫所的地方,也要建立学校,称为卫学。 然后,这些学校教授的科目内容,主要有儒学、法礼、闻史…… 看到这里,朱元璋终于按捺不住了。 你这个建立学校的制度,从头到尾,全都是抄的? 几乎是一点没有自己的东西啊。 你可是礼部尚书,六部主官之一,不说有什么经天纬地之才,保国安邦之策,最起码也应该有点自己的见解和思想,不至于人云亦云吧! 一看这奏折,朱元璋就知道,这个钱用壬一定是对淳化县的县学模式有所了解,然后才上的这份奏折。 有了解没关系,毕竟那么大的一个淳化县就放在那里,不论是灌溉新法,或是马路厕所之类的经验,想要模仿尽可以去模仿学习。 问题是总得在学习的基础上,有所改变吧? 现在这算什么? 就连设置的科目,都跟秦枫的一模一样,就这么个搬运法,我用你搬? “钱用壬。”朱元璋抬起头来,目光落向这位大明朝的礼部尚书,开门见山地说道:“你去过淳化?” 啊! 钱用壬一惊,随即醒悟到,这事情终究是瞒不住的,也不一定非要隐瞒。 略一迟疑,钱用壬连忙说道:“微臣在日前偶然经过淳化县,见那里已经建立县学,便受了些启发……” “你把这个,叫启发?”朱元璋把手里的奏折随手扔在御书案上,不满道:“分明就是照搬照抄淳化县的县学模式,看不到半点个人的思想和智慧!就算淳化县的枫兰县学的确是制度完整,深得民心,但将其推广到天下,尤其是府学、州学,岂能都是同样的配置?适合淳化县的,一定适合整个大明么?你闭门鼓捣了这么多天,就弄出来个这?” 啊!有点糟! 钱用壬脸色发白,冷汗涔涔而落,暗想着这不对劲啊。 明明他是跟吏部尚书藤毅一起搞的事情,怎么藤毅刚才受了褒奖,而到了自己这里,却变成了疾言厉色? 这剧本,跟自己想象的不一样啊! “适合淳化县的,一定适合整个大明么”,朱元璋的话在钱用壬脑海中冲击,把他冲击得浑身一个激灵,连忙再次叩首,颤声道:“启禀陛下,微臣……并非没有改动,在、在后面……” 这是唯一的救命稻草了! 因为秦枫的那个枫兰县学,从结构配置到课程设计,几乎是臻于完美,钱用壬研究了半天,也没法想出更好的调整方案。 于是,他就把精力放在关于廪米上。 为了鼓励人上学,秦枫发放廪米,每人每月八斗的标准。 这一点,一定会让陛下很不满意! 钱用壬和藤毅,就是这么谋划的。 尤其是刚才陛下还特意提到,说秦枫其人“虽然有些小聪明,却也胆大妄为,竟敢贪污税粮”,这就说明,陛下对秦枫用贪污的税粮发放廪米的事情,自然是极不满意的。 所以,看了我奏折后面的内容,说不定我还能挽回在陛下面前的形象…… 哦? 朱元璋闻言,耐住性子,重新拾起桌上的奏折,翻到后面。 钱用壬战战兢兢,连头都不敢抬起来,但心中却是颇有把握,毕竟朝堂上人人皆知,陛下出身寒微,早年家境困顿,曾被前朝的各级官吏层层盘剥,以至于家破人亡,所以对贪污之事最是深恶痛绝! 再加上,去年年底御驾亲征,几乎是耗尽了国库,现在整个大明朝正处在极度缺钱的当口。 还花钱搞学校?怎么可能! 更何况秦枫是用贪污来的钱粮,讨好那些上不起学的老百姓,更是犯了陛下的忌讳。 而我的奏折,刚好是拨乱反正,不但不费朝廷一粒粮食,反而还能充盈国库,那真是为君分忧,嘿嘿…… “钱用壬!!!” 猛然间,朱元璋一声怒吼,打碎了钱用壬的所有幻想。 啊? 钱用壬懵了,浑身剧震,连忙匍匐在地上,颤抖着声音,咬牙道:“臣、臣在……” “来人呐!”朱元璋直接不说废话了,咬牙切齿地怒吼道:“把这个欺君罔上的废物,给朕拖了出去,重打五十大板,让他清醒清醒!!” 一声令下,如狼似虎的宫廷内卫顿时涌了进来,不由分说,便把面如土色的钱用壬左右架起来,拎小鸡似的拖走。 可怜钱用壬连惨叫都不敢,唯恐触怒皇帝,五十大板变成了砍头,那就彻底凉了。 可是! 为什么啊? 我明明提出了更好的方案,更符合皇帝心意,为什么还要挨打? 钱用壬的心态崩了! 就在刚才,吏部尚书藤毅,还因为同样的奏折,获得了皇上的肯定,为什么轮到自己这边,就变成了挨板子? 龙颜震怒,吓得藤毅也是噤若寒蝉,哪还敢给自己这个盟友求情。 这个时候了,自然是死道友不死贫道。 他也闹不清楚,钱用壬的奏折都是一同参详分析的,按理说后面那些关于收取费用办学的意见,应该是符合大明朝目前窘迫的状况,也符合皇帝的心意,哪知道把陛下气成这样…… 啪啪啪!啪啪啪! 门外开始传来清晰的声音,板板到肉,打得那叫一个实在。 皇帝发怒了,还不好好打,那恐怕接下来挨打的就是自己了。 所以,管你什么钱大人还是粮大人,五十大板,一板都不能少。 该死! 这厮真是欺人太甚! 朱元璋看着那份奏折,怒气未消。 这上面说,枫兰县学虽然有其可取之处,但发放钱粮,引诱学子就学的做法,十分不妥。 钱用壬认为,不但不应该发什么廪米,反而是求学应该向朝廷交纳一定数量的钱粮,毕竟自古以来,拜师学艺,哪有空着手的?古之圣人,也讲究收个束脩啊。 以此为依据,钱用壬殚精竭虑,制定了非常详细的学费制度,从县学、州学、府学,乃至边境卫所,都有不同的学费标准,可以说很是花费了一些心思…… 可是,朱元璋看着这些条条款款,越看越是火大! 第七十一章 龙颜震怒,革职发配 你搁这瞧不起谁呢? 朱元璋刚从淳化县回来,他是亲眼看到那些老百姓,实打实的领到廪米之后,如何感恩戴德,如何热泪盈眶。 粮食,那可是农民的命啊! 换位思考,倘若朱元璋小时候,有这样的机会,不但能读书,甚至还能拿一份粮食回家,不用八斗……哪怕八升……哪怕八碗呢……那别说起兵造反了,谁要是跟元朝过不去,朱元璋第一个就能提起菜刀跟他拼了! 唉! 还不都是被粮食给闹的。 朱元璋在淳化县,眼前看到的,都是感激涕零的淳朴面孔,耳中听到的,全都是对秦枫的感恩,对大明朝的感恩,对他这个大明皇帝的感恩,哪怕他们并没见过皇帝,更不知道皇帝近在咫尺。 那些话,让朱元璋又是振奋,又是惶恐。 现在,元朝已经被我赶出这片土地,甚至在不久前横扫漠北,已经几乎斩灭了所有元朝鞑子的踪迹。 现在,是朕亲手创立的大明朝了! 然后……你钱用壬折腾了这么多天,给搞出这么一份读书收学费的奏折来? 欺人太甚!简直是欺人太甚! 要知道,穷人家的日子,没谁比朱元璋更清楚了。 别说灾年,多少人家就算是丰年,也很难真正吃饱饭。 这样的情况下,你告诉我读书还要收一份钱粮? 这不是拿穷人寻开心,是什么? 朕!看到了秦枫的县学模式,更是亲眼看到了这样的模式对老百姓是多大的冲击和鼓舞。 的确,每人每月,八斗廪米,还是精米,或许对目前的朝廷来说,是个极大的负担。 这件事也的确让朕头疼。 然而你这奏折是几个意思?这不就相当于指着朕的鼻子,骂朕是个穷鬼,搞不了淳化模式,只能做个吸血敲髓的垃圾朝廷,废物皇帝? 该死! 瞧不起谁呢? 这个钱用壬,活活打死都不多! 朱元璋气的胸膛剧烈起伏,恨不得学秦枫一样,冲出去接过那些侍卫手里的大板,撸起袖子亲自来打,打不死你个姓钱的乱臣贼子,便算朕气力不济。 秦枫的廪米方案,对朱元璋来说,可谓是“虽不能至,心向往之”。 按朱元璋的意思,最好是按照这个模式,但不发那么多,小心翼翼地量入为出,在全国范围内办起学校,既让大明子民得到实惠,感受到大明朝的好处,又不能让朝廷承担过多的负担。 可谁知钱用壬这厮,不管不顾,直接简单粗暴地否决了廪米方案,不但不发,反而还要向上收取。 用屁股都能想到,这样的模式,倘若不强制,那就没有任何人家愿意来上这个学! 若是强制……那跟加税有什么区别? 废物! 真的是废物点心! 嗯? 忽地,朱元璋注意到门外的啪啪声怎么停了,但是他还没消气呢。 眉头一皱,直接抬起头来,开口喝道:“给我再……” “陛下!” 藤毅不得不开口说话了。 就凭钱用壬那副身子骨,若是再打五十大板,恐怕已经很难保住性命了。 就算不看在同殿为官的份上,好歹也是一同谋划的这件事,藤毅总不能见死不救,连忙跪地磕头,颤声道:“陛下开恩……钱大人虽然有错,也只是无心之失……再加上年事已高,身体孱弱,恐无力再承受雷霆君恩……不如,改成革职发配吧?” 噗! 在门外奄奄一息,好不容易倒过一口气来的钱用壬,闻言眼前一黑。 藤毅! 你多管闲事! 革职发配?还不如给我活活打死在这里呢!! 陛下您别听他的!老臣还可以再挺五十大板!只求您息怒消了气,老臣还可以为我大明再…… 钱用壬嘴唇翕动,想要说些什么,但终究还是在急怒攻心之下,翻了个白眼,当场晕厥过去。 呼…… 朱元璋见到门外的钱用壬被当场打晕,倒真是吐出一口浊气,感觉没有刚才那么恼火了。 发配? 好主意。 朱元璋虽然消了点火,却也是余怒未熄,冷冷道:“传旨!礼部尚书钱用壬,倒行逆施,欺君罔上,才疏学浅,不堪大用,立刻革除一切职务,也不用发配了,打发回老家便是!另,宣旨诚意伯刘基,中书左丞相李善长,右丞相徐达,即刻觐见!” 一句话,位高权重的钱用壬,彻底成了昨日黄花。 关于官学的事情,另外也有关于新任礼部尚书的人选,朱元璋必须找人商量。 六部尚书……除了已经被摊役入亩折磨得欲仙欲死的杨思义之外,现在朱元璋看谁都不大顺眼,索性一个都不叫,召来了打天下时最为得力的几位老臣。 诚意伯刘基,就是刘伯温,之前为了确立太子的事情,让朱元璋心中不喜,已经冷落了一些日子。 而李善长近日来生了场病,也就没参与这些朝廷大事。 徐达作为朱元璋的左膀右臂,在上次北伐过程中受了点伤,也一直都在将养。 但现在要办学,再加上六部主官之一的任免,朱元璋不欲擅专,便把这三位老臣,都请进了宫。 不多时,三位朝廷重臣,急匆匆入宫觐见。 此刻,朱元璋在宫中发怒,重打礼部尚书钱用壬,并将其开革的消息,已经通过不同渠道,疯狂蔓延。 能在朝堂上混的,谁不是耳聪目明之辈?更有无数无孔不入的耳目渠道。 听说这消息,自然知道钱用壬犯了天大的忌讳,这才差点丢了老命。 再稍稍打探几句,立刻明白皇帝的心意。 这要是还不知道怎么顺应君心,那被打死都不多。 于是,不论是被朱元璋倚为臂膀的徐达,还是一路跟随的李善长、刘伯温,都异口同声,一致通过了开办官学的方略,并且共同商议决定,每位学生每月,发放廪米三斗,以示皇恩浩荡,鼓励天下人潜心向学,为大明之崛起而读书。 每人,每月,三斗廪米,还并非是秦枫发的那种精米,而是定义成稻谷。 这样算下来,朱元璋最终决定给大明学子的福利,大致也就是秦枫的四分之一还不到。 而且,各府各州各县,对于入选的数量更是严格界定,力求不对朝廷财政造成过大的负担。 可是即便如此,当户部尚书杨思义看到这道旨意的时候,还是直接变了脸色,颤颤巍巍下跪叩首,一脸绝望地奏道:“陛下,要不您还是把老臣杀了吧……这每人每月的三斗米,老臣无论如何,也变不出来了……” 唉! 还是缺钱! 缺粮! 朱元璋烦躁地摆摆手,不能苛责这个大明的总管家,但所有的好政策,全都卡在钱粮上,这该如何是好? 秦枫! 他能解决这个难题么? 第七十二章 君在教室头,我在教室尾 “一三得三,二三得六,三三得九,三四一十二……” 宽敞明亮的县学教室里,秦枫的神色稍稍古怪,带领这些孩子们,背诵乘法口诀。 的确,太快了些。 这才是第四次上《数论》课而已。 可是秦枫万万没想到,小小的一个淳化县,选出来的这些适龄孩子,在学习方面的劲头,竟然跟后世那些卷到极致的局面相比,也毫不逊色。 一百零八个孩子,据说每一个回到家里,都是自发自觉地点灯熬油到很晚,不论哪一门课程,只要是先生上课讲过的,都下苦功去背诵,去记忆,去领会。 不但是秦枫的这门课程,其余的宋夫子、楚先生,在私下里也跟秦枫反馈,说淳化县的学风之盛,简直是生平所未见。 假以时日,这一百多个孩子里,说不定真能成就几个国家的栋梁之材,光宗耀祖。 转念一想,秦枫便即恍然。 六七岁的孩子,一心向学是不合理的。 这其中发挥重大作用的,自然还是那八斗廪米。 毕竟整个淳化县,数万老百姓,谁不是眼巴巴地盯着这个白拿廪米的好机会。 据说没选中的那些孩子,年龄差不多的,也在想方设法,去旁听,去偷学,卯足了劲儿想要超越这些正选,或许有朝一日能有个竞争的机会,把他们淘汰,换自己家领廪米。 在这样的氛围下,不需要秦枫说话,教室里的孩子们自然全都瞪大眼睛,疯狂内卷,只用了三课,就已经通晓了加减法,虽然熟练度还不高,但秦枫抽查了几个人,竟然还真的达到了约定的标准。 那么既然有言在先,秦枫只好履行诺言,早早地就把乘法的口诀,传授下去。 不出意外,这些辛苦奋发的孩子,明天一早,就能背出完整的九九乘法表…… 太拼了! 孩子们的聪慧,出乎了秦枫的意料。 再加上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之前没念书的时候,六七岁的孩子别说上山捡柴火,就连下田插秧的都是常事儿,现在好不容易得了这样便宜的机会,所有的潜力都被调动出来,学习效果十分惊人。 “谁来背一遍?”教了几次之后,秦枫微笑望着教室里的所有人。 乘法表么,没什么捷径可言,背下来才是正道,然后才能谈到熟练之后,用作解题。 秦枫要在七百年前的大明朝,点燃文明的火种,奠定科学的根基,就必须从数学开始。 而电子计算机这个东西,是无论如何不可能提前搞出来的。 所以类似乘除法这种基础运算,就还是中国的教育模式最先进。 孩子们虽然聪明,但刚才也只是跟读了几遍,要当众背诵,心里自然没有把握,纷纷目光躲闪。 “我来试试。” 教室的最后,响起一个娇嫩的声音。 嗯? 秦枫将目光射了过去,见那名温婉的女子袅袅婷婷,神色间跃跃欲试,正是兰娘。 呵,倒是积极。 秦枫就笑。 这个兰娘,别的科目并不参与,毕竟女子无法参加科举,对于法礼和闻史两门课程,也同样不感兴趣。 唯有这门秦枫亲自教授的《数论》,她竟是一节课也没有落下。 这样一来,教室里的暧昧气氛,早就在不经意间,缓缓流淌。 也就是这一百多个孩子还在稚龄,对于男女之事还没到懵懂好奇的时候,否则早有大着胆子的开始起哄。 秦枫在堂前授课,兰娘在教室后面听课。 光是这种“君在教室头,我在教室尾”的默契,已经足以让淳化县内早就津津乐道,只等着这位兰娘再大一些,或许秦大人就要三媒六聘,正式娶进门了呢。 如今的兰娘,虽然还未到最美的二八芳龄,也已经过了十五岁,周身透露出灵动娇美的青春气息,楚楚动人。 她今天穿着一袭淡青色的绸缎长裙,裙身细腻的花纹如同春日初绽的蓓蕾,既展现了精致的工艺,又不失淡雅的气质。衣襟处细密的刺绣工艺,描绘了几枝婉转的梅花,随着她的举手投足,仿佛梅枝随风而动,生动而韵味十足。 这位走入民间的大明长公主,已经愈发适应新的身份,头上挽起发髻,简单而优雅,只以一枚玉簪固定,簪头雕琢的是一朵小巧的兰花,低调中透露着丝丝贵气。脸上未施浓妆,只轻点脂粉,更显得自然清新,她的眼神温婉如水,让人一瞥之下便难以忘怀。 “好,你试试。” 秦枫微笑,并不掩饰欣赏的目光,穿越这一世,若能有这样的女子相伴,红袖添香,人生喜乐。 “一一得一,一二得二……”兰娘的声音,清脆娇柔,说不出的好听,教室里的孩子,不论男女,纷纷回过头去,看这位姐姐背诵,不自觉地被她身上那股仿佛与生俱来的贵气所侵染,竟生发出一种自惭形秽的感觉。 嚯?还挺厉害! 秦枫越听越觉得惊奇,这套九九乘法表,他才刚刚带着学习,还不到一刻钟的时间,就已经被她背了大半? 过目不忘么? 有点东西! 但是,到中段的时候,兰娘果然开始记忆模糊,但眉宇间浮现出不肯服输的气质,蹙起秀眉,努力回忆着。 “一六得六,二六一十二,三六一十八,四六……呃、四六……十九、二十、二十一……啊,四六二十四!” 咳! 秦枫终于笑出声来。 她这是硬数出来了啊! “可以了可以了。”秦枫摆摆手,暗想这脑细胞死得多少有点无辜,这套口诀可以慢慢背,又不是九阴真经,非得背出来不可,背九阴真经的那个,难产死了,咱可不能让兰娘也走那条路。 “没完呢!”兰娘却嘟起嘴,一副不满意的样子,竟是不管秦枫的劝阻,结结巴巴,断断续续,终于还是把九九乘法表,给顺了下来。 厉害! 秦枫带头鼓掌,教室里顿时响起清脆的掌声,孩子们由衷佩服,把一双小手拍得通红。 “好了,准备下课。”秦枫看了看日头,已经适应了没有手表靠天色算时间的方式。 约莫到了申时三刻,也就是接近下午4点的时候,秦枫宣布下课,下课前不忘提醒道:“你们回家,背这个九九乘法表,要像兰姐姐学习,你看她都那么大年龄了,还背得这么快,你们年龄小记忆力更好,不会背不下来吧?” 虽然前世没做过老师,但是pua学生的路数,那也是信手拈来。 这两句话又是鼓励又是暗捧,孩子们果然神色兴奋,当时就纷纷表示,最多一晚上,保证背得比兰姐姐更好! 然而一放学,沦为工具人的大明长公主,可不高兴了。 说谁年龄大呢? 我才十五岁好不好……哪能跟那些小孩子比…… 气咻咻的朱镜媺,径直来到秦枫跟前,摊开手掌,白皙娇嫩的掌心里,居然是一把大米。 ? 秦枫一愣,不由得望向兰娘。 第七十三章 怎么好像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这个游戏,我们来玩玩!” 朱镜媺一脸的认真,把掌心里的大米放在课桌上,不多不少,刚好是37粒,也就是那天秦枫玩那个赌局的数量。 “不用啦,算你赢。” 秦枫看着近在咫尺的兰娘,吐气如兰,呼吸微闻,不由得心中微微一荡,并不打算跟她较真。 “不行!”兰娘好不容易学会的法门,哪能轻轻放过。 “哈哈,那……行吧”秦枫见她如此执着,那股子好胜的劲头倒是很少在这个年代的女子身上见到。 “你先拿!”朱镜媺小脸绷得紧紧的,显得有些紧张。 毕竟,之前秦枫搞出这个游戏的时候,一次都没输过,不论是小孩还是大人,全都输光了米。 哦? 秦枫心中微微一动,暗想她难道真的掌握了诀窍? 但他也没有在意,随手拿走两粒米。 朱镜媺神色郑重,立刻也同样拿了两粒。 接下来,秦枫拿1粒,兰娘拿3粒。秦枫拿3粒,兰娘拿1粒。 至此,游戏已经不用再继续,因为秦枫知道,这个兰娘,已经完全掌握了诀窍,玩到最后,必定是后拿的人获胜。 有点意思啊! 虽然只是小小的数学游戏,但能掌握规则,也不容易。 秦枫想了想,把大米总数从37粒,换成了54粒,然后规定,每次要拿至少1粒,至多4粒,还是谁拿最后一粒,谁输。 朱镜媺连忙努力掰着手指头,神色十分可爱地算了半天,然后展颜一笑,道:“这次我先拿!” 秦枫点头之后,朱镜媺开心地先拿了3粒大米。 于是,游戏结束。 “厉害啊!”秦枫由衷赞叹,看来这个游戏的诀窍,她已经完全掌握,不论怎么变化,都难不住她了。 没想到,自己在大明埋下数学的种子,首先发掘出来的人才,竟然是一名女子。 这取米游戏,说穿了并不稀奇。 因为拿到最后一粒的算输,而且每轮都能够根据对方的数量,组合出“5”。 所以在每轮结束时,只需要给对方剩下1粒、6粒、11粒……51粒大米,就可以必胜了。 朱镜媺先拿了3,51已经形成,也说明她真的会了。 接下来不论秦枫怎么拿,她一定会组合出5,然后依次把46、41、36这样的数目留给秦枫,直到最后只剩1粒,秦枫非拿不可,也就输了。 “嘻嘻嘻!”朱镜媺太开心了,毕竟秦枫之前拿出这游戏的时候,很多人都认为这是神仙的手段,根本不是凡人能赢的。 前后上去了几十号人啊,全都输了! 但现在,这神仙的手段,自己竟然也学会了! 母后太厉害了! 朱镜媺想到深宫里的那位温柔的母后大人,不禁由衷佩服,这个法子,可是她教给自己的,而且还讲明了其中原理,这才在秦枫更换大米数量之后,也没难住她。 “自己想出来的?”秦枫忍不住伸出手,揉了揉兰娘的小脑袋,仿佛是找到了一处宝藏。 可是这样表示认可的动作,在程朱理学盛行的时代,显得过于亲昵了。 纵然是落落大方的大明长公主,也忽地羞红了脸,脑子里乱哄哄的,从鼻孔里挤出细若蚊蚋的声音。 咳!好像不该动手。 秦枫意识到不妥,连忙收手,笑道:“我这里还有一个问题,你回去琢磨看看?” “好。”朱镜媺现在脑子里没有数学,全都是旖旎纷乱的少女心事,但听秦枫说话,不论什么,都只会点头。 “今有鸡兔同笼,上有三十五头,下有九十四足,问鸡兔各几何?” 秦枫看着兰娘,抛出这个著名的问题。 “啊?”兰娘按下心头鹿撞,脑子里还是浑浑噩噩,扬起精致的小脸,疑惑道:“鸡头和兔头,分不出来么?” 啊? 好端端一个经典数学问题,怎么成了弱智生物问题。 “哈哈哈!” 秦枫大笑起来,万万没想到兰娘的思路如此开阔,这一手“鉴头法”,可比什么假设法、公式法、吹哨法,都先进了太多。 咯咯咯…… 兰娘也笑了起来,如银铃般清脆,在空旷的教室里回荡,然后传出老远。 “啊!秦大人!秦大人和黄家小姐在这里!!” 忽然远处传来急促的声音,似乎有许多人,匆匆而来。 ? 秦枫和兰娘对视一眼,都是心中疑惑,兰娘更是又羞又恼,怎么这声音里喊的,好像自己跟他在这里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我们是在学习好不好! 不多时,有人一头撞进县学教室里来,神色惶急,匆匆见礼道:“秦大人!杀人了!有人……杀人了!” 虽然话说得有些语无伦次,但秦枫的神色却迅速一凛。 出了人命官司? 不论哪朝哪代,有道是人命关天,也正是自己这个县官当管的正事。 很快,在一众衙役的护持下,秦枫回到县衙,见堂前五花大绑一人,另外还有一具死尸,已经蒙上了白布。 “秦大人!!” 一见秦枫到了,顿时有人抢上前来,咚咚磕头,声音如泣血一般,哀告道:“我爹!我爹他死得冤那,求大人为我做主,让凶手杀人偿命!” 案情,一点也不复杂。 甚至在秦枫到来之前,凶手就已经落网,被绑在堂前。 但按照程序,秦枫当然还是要问明案由,然后裁断,维持淳化县的司法秩序。 啪! 手中惊堂木一拍,秦枫沉声道:“你叫什么名字,因何行凶伤人?” 尽管来了淳化县两年,秦枫也不能认全数万百姓,绑着的这人他并不认识,但见他身形瘦弱,脸色苍白,并不像是做惯了抢劫营生的强梁。 那人被牢牢绑住,跪在地上,眼神中早就是一片绝望,秦枫问了好几声,才仿佛回过神来,一声叹息,声音干涩地说道: “草民名叫王有牛,今日……想要抢劫粮食,失手害死了人……” 凶手并不否认,似乎已经可以结案了。 几乎毫无用武之地的秦枫,点了点头,淡淡道:“自古以来,杀人偿命,你是知道的?” “草民知道。”王有牛开口之后,反倒像是坦然了许多,又艰难地磕了个头,颤声道:“草民误伤人命,死有余辜。只是在临死前,想要恳求大人一件事……” 轰! 簇拥在县衙门口的淳化百姓,顿时如同炸锅一般。 杀人犯,还有脸求什么事? 真是白日做梦! 唉,可怜陈家老爹,多好的人呐,前几日还一起吃酒,这会儿却无辜惨死。 偿命!必须让他偿命! 不管他有什么要求,大人可不能答应了他,一个杀人犯,凭什么? 第七十四章 秦枫你说清楚!是谁病了? “何事?” 秦枫目光垂落,淡淡问道。 “草民……恳请大人!”王有牛颤抖着声音,哽咽说道:“就跟我爹说,我去了隔壁县里,继续做夜香郎,不要提及犯案的事情……我爹年龄大了,应该很好瞒过,否则怕他听闻此事,承受不住,万一……那草民更是万死也不能赎罪!” 说着,这王有牛霍然转身,又对着此案的苦主咚咚磕头。 “对不住,对不住了!都是我一时糊涂,想要抢了那个粮袋……可谁知一失手……唉!千错万错,都是我王有牛犯的罪,我愿一命相抵,但此事我家中的老爹并不知道,他岁数大了,很少出门,求你们不要为难了他……” 顷刻间,额头已经是一片红肿,连县衙堂前的石板地面上,也印上了斑斑血迹。 那陈家的两个儿子,也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老实人,真没见过这样的场面,只觉得手足无措,不知是该伸手搀扶,还是就这么看着他继续死命磕头。 杀父之仇,自然是不共戴天。 但还有句话叫做“杀人不过头点地”,这个王有牛并没抵赖,只求一死,那这份仇恨,难道还要再延续下去,冤冤相报么? 他失手打死我爹,难不成我们就一定要上门去弄死他爹? 或许这些淳化县的老百姓,并不清楚大明律的条款,但内心深处却有最朴素的念头和判断。 法理,不外乎人情。 “唉!”陈家大儿子看了一眼眼睛哭红的弟弟,叹了口气,随即将目光转向还在磕头的王有牛,皱眉道:“王有牛,我爹……临走的时候,留下什么话了么?” “啊。”王有牛停止了磕头,似是稍稍回忆,然后说道: “当时我见他背着鼓鼓囊囊的粮袋,因为家里已经断粮数日,该借的邻居都借遍了,无可奈何,我寻思着那老爷子看上去脚步沉稳,说不定……唉,说不定家里不差这一袋粮食,也是鬼迷心窍,就远远缀着,到没人的一片树林里,窜出来,拽了粮袋就走……” “可谁知,那老头不肯松手,死死抓住。” “我急了,用力一夺,就把那老汉带得摔倒在地上。” “我跑了两步,觉得不对,回头再看时,他已经呼吸微弱,情况很不好了。” “我想要去请郎中急救,但他反而拉住了我。” “他最后说,家里两个儿子,希望他们在老娘还活着的时候,好好侍奉,至少在此之前,不要分家……” 唉!! 听到这番讲述,围观的淳化县百姓,都是纷纷叹息。 这个王有牛见财起意,想要找机会抢夺,在争执的过程中,错手摔伤人命,铸成大错。 但他本意并非要行凶杀人,也只是因为家里断粮,所以才…… “我知道这个王有牛,他原本做的夜香郎,专门给县里的几个富户处理污秽,也能赚一份收入,养活自己和家里的老爹。但自从大人建造厕所,再也没人需要夜香郎这个行当,所以家里的确是断粮好些天了。” “的确,他也到我家借过粮食,都是街里街坊的,开口不好拒绝,但总要有借有还,第三次登门的时候,我就给拒了。” “唉,都是穷人,不然也不至于逼迫到这份上。” “从陈家俩儿子尴尬的脸色看,陈老爹临死前的遗言是真的,也就是说,王有牛并没有撒谎,如果是行凶杀人,怎么可能还在临死前把这些话说给凶手。” “杀人偿命,的确是天公地道。但人死不能复生,难道杀了这个王有牛,陈老爹就能活过来么?” “这一个案子,至少死两个人,也都不是什么坏人,只能说……都是命里该有的劫啊!” “这王有牛,非死不可么?” “不然呢?就算是错手伤人,也一样是死罪!” “看大人怎么判吧……” 秦枫耳朵灵,在公堂上正襟危坐,也能听到门口簇拥百姓的议论。 倒也有趣,这些人你一言我一语的,几乎已经把案情分析得透彻明白,简直像门口聚集了一堆县太爷似的。 自从自己来到这淳化县,或许因为大家都吃饱了肚子,所以连带着民智渐开,这分析得头头是道,都不用我再动脑子了。 “王有牛。”秦枫拍了拍惊堂木,示意众人肃静,然后询问道:“你曾经是做的夜香郎?” “是。”王有牛脸上的泪水和血水混在一起,显得有几分狰狞,“大人在淳化县建造厕所之前,小人都是做夜香郎的,虽然富户不多收入微薄,好在家中也就我跟老爹两个人,也能勉强糊口。” “哦?”秦枫说道:“如此说来,是本官断了你的营生,才让你今日铤而走险,误伤人命?” 啊! “不是不是!”王有牛吓了一跳,多大胆子竟敢埋怨父母官,连忙拼命摇头道:“小人从没有这种想法!大人兴建厕所,让粪便除了肥田之外,竟还能有生火烧饭的作用,淳化县上下,人人称颂,说大人是神仙转世哩!” “况且!虽然我没了活,大人却也特意给我们这些人,划拨田亩,让我们好好耕种,更是分发了足量的稻米,按说足够吃到今年收成以后……” 是啊,就是这样。 秦枫也觉得奇怪,他并没有忽视这一小撮群体,尽管人数还不到十个。 对淳化县的每个夜香郎,他都给了田地,还给了一些米粮,只要好好耕种,平稳过渡是没问题的。 总不能……你除了夜香郎,什么都不想做,拒绝种地。 那可真怪不得本官了。 “大人明鉴。”王有牛叹息道:“不久前,家里老爹生了重病,请郎中瞧病,把那些稻谷耗费一空,连带着还欠下不少饥荒……到今日,终于借无可借,才做了糊涂事……” 原来如此。 秦枫点点头,这就能说通了。 别说这个年代,就算放在七百年后,哪怕是中等人家,因病返贫的情况,也比比皆是。 医疗,是个大问题呢! 【从古至今,这都是个大问题。】 【若不是因为疾病,或许大秦帝国就不会二世而终。】 【若不是因为疾病,以霍去病的惊才绝艳,又将为大汉打下多么广阔的疆土?】 【若不是因为疾病,大明就不会有那场大伤元气的国战……】 嗯?! 开始的时候,朱元璋听到心声,只是心中凛然,凝神仔细。 秦始皇,霍去病,确实都令人感慨叹息。 然而冷不防的,秦枫竟然想到了大明! 大伤元气? 国战? 朱元璋不由得深深吸了一口气,他最在意的就是这个亲手打下来的大明江山,能否千秋万载,能否长盛不衰。 怎么就伤元气了? 是谁病了? 难道是朕吗? 第七十五章 朱元璋拼不出的信息拼图 可是,这个可恶的秦枫,心声又没了! 朱元璋几乎是咬牙切齿,觉得整个人都不好了。 现在他哪还有心思关心这点小小的案子。 因为疾病……大明……大伤元气……国战! 这些断断续续的词汇,让朱元璋抓心挠肝,竭尽所有的智慧,想要将其拼凑成一个完整的真相,却做不到。 尤其是他现在已经知道,大明未来的皇帝,并不是他现在就已经定下来的标儿那一脉,而是变成了老四家的“高瞻祁见佑,厚载翊常由”…… 这个朱氏族谱当然可以变化,毕竟这是已经凉透的礼部尚书钱用壬写的,朱元璋作为老祖宗,亲自写也好,找人代笔也好,分分钟就能写出一百句一千句。 但……历史的轨迹,恐怕就没那么容易改变了。 最起码,自己要搞清楚,在大明的未来,到底是发生了什么样的事情,才导致了这么剧烈的权力更替。 跟秦枫刚才心声里提到的,国战,有什么关联么? 可是秦枫不说了,把朱元璋吊在那里,不上不下的,说不出的那股子难受。 “肃静!”秦枫问明事由,已经有了决断,沉声道:“兹有农户王有牛,见财起意,横加抢夺,在争执过程中将人摔倒,致使被害人陈某当场死亡。虽然事出有因,但法不容情!依《大明律》,判处王有牛斩监候,待秋审过后,再做最终处决。” 这个结果,并不太出乎意料。 因此县衙门口虽然响起一阵嗡嗡声,却也大多是叹息,并没有什么不满。 除非是大逆、大道这样的重罪,一般用不到“斩立决”。 但毕竟王有牛是害死了人,杀人偿命没啥好说的,因此按照大明律法,判处“斩监候”是合理的做法。 “唉,秋后……这王有牛,能活吗?” “很难!据我所知,上面的官老爷,处理这样的案件很多,并不会太仔细看案卷里的详细,只需看到杀人的罪过,往往就直接判斩了。”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可不是什么官老爷!处斩这种事,是得皇帝亲自判决的!” “啊?那更完了……皇帝多忙啊……哪有空看这些东西,朱笔一挥,那就是人头落地……” “可怜王有牛,唉,本来也是个老实人,这可真是一步错,步步错,把命都给送了。” “咱们这些穷老百姓,生不起病啊!别说王有牛家了,就算是我家里,要是有人得了重病,也支应不了几天,说不定还不如人家王有牛呢。” “现在只希望,皇帝老儿能开开眼,多看几眼案卷,兴许还能判他活命……” “别做梦了!” 呃! 朱元璋正在烦躁,身边的这些话钻进耳朵里,不由得微微皱眉。 朕,很老么? 伸手摸了摸下巴,胡须都是故意粘上的,实际上他并没有蓄须,在宫中窥镜自顾时,分明是个英武不凡的形象,哪里老了! 这案子,他从头到尾都听到了。 王有牛虽然错手伤人,但罪不至死,回头案卷到了他手里,随便给判个几年大牢,也就是了。 这是小事。 重点是秦枫你刚才说的那个,因为疾病导致大明爆发国战,到底是什么曲折? 信息太琐碎了,连不上啊! 这些日子,朱元璋虽然国事繁忙,也没少往淳化县跑,尤其是现在很多抄作业抄来的好政策,全都卡在了银钱这个关键点上,就更想来听听秦枫这边,能不能稍稍透露一点天机,比如说这天下之大……哪里能找到巨量的银子? 本来能够自然接触秦枫的机会就少,现在好不容易秦枫在县学授课,他作为“孩子的爷爷”,能够堂而皇之地旁听,哪怕是数学课,也保不齐秦枫能天马行空地想到什么,那么他听到就是赚到。 但令他无语的是,集庆那个死丫头,竟然跑去听课,而且还一节都不落! 这女儿,算是白养了! 因为朱元璋秘密出京,来到淳化县的事情,乃是绝密,除了毛骧之外,甚至那些秘密在淳化县活动的大内侍卫,都不知道自己保护的到底是什么重要人物。 朱元璋知道集庆公主朱镜媺到了淳化,因为这压根就是他出的主意。 但朱镜媺却并不知道自己的父皇,堂堂大明皇帝,竟然化装成瞎眼毛老爹,对秦枫的兴趣比她还大! 尽管化装术高明,但朱元璋也不敢跟朱镜媺正面相对,万一被看破行迹,那就又有一大堆的麻烦事儿,说不定要引得文武百官拼死劝谏,那就有点麻烦了。 这样一来,有机会接触秦枫的机会又少了。 这次突发的杀人事件,算是让朱元璋捞到一点东西,但不多。 疾病……大明……大伤元气……国战…… 朱元璋还在努力拼着这些残缺的信息拼图,秦枫却再次开口,道:“来人那!给本官把陈三一、胡巨力、孙四狗、陆五五……都带来县衙!” 这一口气点了七八个名字,顿时让县衙门口人人惊讶,瞬间就变得鸦雀无声。 刚才的王有牛已经判了斩监候,被孔武有力的衙役给押下去了,自有淳化县的牢狱关押,等待皇帝核准案卷,秋后处决,或关或杀。 那么现在,怎么忽然间又要找这么多人? 略一愣怔,有心人顿时注意到其中的奥妙,低声道:“这些人,都曾经是做夜香郎的!大人……找这么多夜香郎来做什么?莫非……要出恭?” “放屁!大人得多能拉啊,要这许多的夜香郎!” “那没道理啊,他们除了干这个,别的都不太会,哪怕是最近分了田地,一个个也都叫苦连天,完全不理解大人,其中王有牛甚至还干起抢劫的勾当,真辜负了秦大人的一片苦心!” “是啊,大人日理万机,多少大事要处理!为了区区几个夜香郎没了生计,还特意划了田地,给了钱粮,已经是仁至义尽,还要怎么做?那王有牛的老爹生了重病,可也不是大人造成的啊!” 不多时,一群神色惶恐,战战兢兢的汉子,被一齐带到。 他们不知道犯了什么祸事,胆小的差点连脚步都迈不动了,被两个衙役左右架着,这才能勉强到堂前跪下,低头不敢看县太爷。 王有牛的事,大家都听说了。 同为夜香郎,自然彼此熟悉,现在王有牛犯了人命官司,这几个人也是心有戚戚,虽然不敢怨怼大人,但还是挺怀念之前的营生,虽然污秽了些,但说起来倒是比现在田地里干活,一弯腰就是大半天,到了晚上根本直不起来的情况好很多。 可惜啊,淳化县已经没有夜香郎这个行当了。 家家户户都把那点排泄物当成宝贝,要用来生火做饭的,哪还需要什么夜香郎! 唉! 可要说跑去隔壁县讨生活,这背井离乡的,似乎也有点犯不上,况且秦大人还给了田地,给了钱粮哩…… 所以现在,叫我们来做什么? 是王有牛犯了案,跟我们没关系呀! 几个人跪在堂前,不敢抬头,左右看看身边人,都是紧张得瑟瑟发抖。 第七十六章 作业,朱元璋很想抄,但抄不起 啪! 秦枫再次一拍手中惊堂木,县衙内外,顿时一片肃静。 就连朱元璋都有些纳闷,不知道秦枫把这些专门运送大粪的找来,是什么名堂。 虽然之前曾经是一个行当,但现在都归了田,这些人跟王有牛最多就是认识,没有关系啊。 总不能因为王有牛伤人,也祸及他们吧? “胡巨力。” 这些人里,秦枫只认得一个姓胡的,便也不绕弯子,直接问道:“分给你的田,你种得怎么样了?” 啊! 胡巨力浑身颤抖了一下,连忙磕头回答道:“启禀大人,种得很好,全凭大人关照,家里才多了这几亩田地……” 做夜香郎的,家中本就无田,要不是家里穷惨了,倒也不至于整天跟大粪打交道。 现在有了田地,日子自然是有了奔头。 但种田这个事,还真就不是那么容易,何况给他们分的只能是未开垦的荒田,要完成开荒,可是要实打实吃一番苦头的,就算还有一份钱粮贴补,这些人也都是累得浑身仿佛散了架。 就在刚才衙役去抓人的时候,他们基本上都在田里挣命呢。 没办法,现在淳化县已经没了夜香郎这个行当,要是土里刨不出食来,明年难道还指望大人白白给你家发粮? “别种了。”秦枫淡淡道。 啊?! 一听这话,不但县衙外看热闹的老百姓愣住,堂前跪着的这几个人更是如遭雷殛。 不让种了?! 天呐! 这可真的是祸事来了!! 王有牛,你真该被千刀万剐!! 一众曾经的夜香郎,瞬间全都慌了,当时就有人膝行几步,反而是抢在了胡巨力前边,疯狂磕头,涕泪俱下,哀告道:“大人开恩那!王有牛犯了糊涂,可……我们也没做错事,都是勤勤恳恳开荒,刚刚有了一点指望,这……可不能不给活路啊。” 是啊,过分了。 朱元璋也皱起眉头,暂时把心声的事情都放下,不解地看着县衙里。 一个人犯了罪,还能牵连到曾经从事同行业的人? 这比诛九族还狠那! 秦枫,你要开创新的刑罚,诛十族么? 包括同行业的? 一时间,七八个夜香郎,纷纷磕头如捣蒜,哀求声不绝于耳,县衙内一片混乱。 夜香郎已经干不成了,这要是再不让种田,那只能等着活活饿死! 王有牛犯了罪,我们没错啊! 啪啪啪! 秦枫眉头微皱,连连拍起手中惊堂木,才把这波哭天抢地给压了下去。 “谁说不给活路了?”秦枫一开口,哭喊声这才渐渐止歇,只听这位县太爷慢慢说道:“本官也听说了,种田你们的确不擅长,更何况还是开荒,都累坏了吧?” 什么话!完全不累! 咚咚咚! 胡巨力疯狂磕头,一脸郑重地说道:“全凭大人关照,家里分了田地,现在是最好的光景,别说是我们,就连那个王有牛,也都对大人赞不绝口,开荒虽然辛苦点,但过个几年,荒田便成了熟地,日子有盼头呢,我们不苦……” “原来如此。”秦枫点点头,道:“原本有个事情,能够进一步改善淳化百姓的生活,也比种田更赚钱,本官思前想后,或许你们这些人比较合适,但既然不愿,本官自然也不能强求,那就另行选择乐意的……” 更赚钱?! 几个人眼睛同时亮了起来。 那必然是愿意的啊! 秦大人自从来到淳化县,什么时候骗过人! 他说赚钱,那就一定没问题! 霎时间,胡巨力抬起头来,郑重说道:“种田太苦了啊,大人!尤其是开荒……这一天下来,根本直不起腰!” “就是!大人您安排吧,我们愿意!” “全凭大人做主!” “不是为了钱哈,不是为了钱,主要是大人您说了,是为了咱淳化县的百姓,那我身为淳化县的一员,自然也该尽一份力!” 呵…… 秦枫就笑。 这些人,有时候还挺可爱。 既有市井小民的那种钻营狡狯,但也不乏淳朴农民的自然单纯。 秦枫的目光掠过这些面露期待的夜香郎,慢慢地说道:“虽然不用种田,但也未必不遭罪,而且这个活计相比种田,多了些脏臭,可不比田间地头,闻的都是空气清新。” 哈哈哈! 一说这话,几个跪着的人都笑了。 脏? 臭? 大人您忘了我们之前是干什么的了! 这世上,还有什么比收拾便溺,专门运送大粪,更脏臭的活么? “愿意愿意!” “我们愿意!” “到底是什么活计,大人您吩咐!” “咱们不怕脏臭,大人您知道的……” “这简直是天生给我们准备的活计啊!到底是什么,大人您快说。” 秦枫微微一笑,稍稍顿了顿,待县衙内外的目光同时射出疑惑而期待的神色,才慢悠悠地说道: “养猪。” 嗯? 养猪? 众人一愣,随即便爆开一阵议论纷纷。 然后就听秦枫继续说道:“如今,我淳化县百姓,米粮充足,吃饱肚子已经不成问题。但本官注意到,家家户户吃饭时,多是野菜杂蔬,很少有肉食,更是不见油花,这一个个的面有菜色,干活也没力气,本官身为淳化父母,自然要予以改善。” 啊?! 所有人都惊呆了,呆滞了足足数秒之后,这才猛地爆开哄闹。 “这!秦大人他真是……” “比我亲爹娘还关心我啊!” “吃肉……真的哭了……不年不节的,谁家能吃上肉?那不成了地主老爷的生活了?” “嘿!要是一个月能吃两回肉,给个地主老爷,我都不换!” “秦大人说的……真的假的?以后,咱们这些土里刨食的苦哈哈,也能吃上肉?” “就算做不到,秦大人有这个心,就已经让我感激涕零了!” “大明朝真好!感谢大明朝!感谢皇帝!感谢秦大人啊!” 呃! 朱元璋已经渐渐习惯这种,忽然被夸得人都麻了的场景。 麻啊麻啊的,也就习惯了。 总之秦枫就是有办法,他把这个小小的淳化县,打理得蒸蒸日上,眼瞅着普通老百姓竟然都可以考虑吃肉的事了,这放在历朝历代,恐怕都是不敢想的吧! 人都吃不饱饭,哪来的粮食去喂畜生。 虽然猪可以吃草,但赶上灾年,树皮草根都是好东西,哪还能轮得上猪。 惭愧啊! 这份作业,朱元璋很想抄。 毕竟老百姓的欢欣鼓舞,他看在眼里,那一句句发自肺腑的赞叹,虽然主要是冲着秦枫的,但偶尔也能带一句大明朝,甚至带一句他这个“皇帝老儿”。 然而,很遗憾……朱元璋知道,距离让全国老百姓都吃上肉,差得太远了。 要是自己把这个提议放到朝堂上,户部尚书杨思义别说崩心态,上吊都有可能。 眼瞅着淳化县越来越富,作为对比的大明朝则显得愈发寒酸。 恐怕用不了多久,就连京城的气象,都比不上这小小的淳化了吧? 朱元璋正在感慨,冷不防,竟有心声传来。 【洪武年……猪这个字,应该不犯忌讳吧?】 呃! 朱元璋眉头微皱。 本来,是不犯忌讳的。 但你这么一想,好像还挺犯忌讳。 接下来的心声,才让朱元璋渐渐竖起眉头,浑身涌出煞气。 【我记得,要到了正德年间,才不许百姓养猪,因为正德皇帝属猪,还姓朱,所以民间只能把猪叫做万里哼,也是搞笑……】 【这正德皇帝啊,奇葩得一逼!皇帝做得乱七八糟,光琢磨这些不上台面的小事。】 【最糟糕的是,光顾玩了,连个孩子都没留下,来了个大明第二次兄终弟及。】 【这个朱厚照啊,是真的坑!】 朱元璋:??? 朱元璋:!!! 第七十七章 老四!你这是什么垃圾血统! 朱,厚,照。 回到宫里,朱元璋在纸上,写下这三个字,然后咬牙切齿,细细端详。 淳化县的案子,秦枫处理得非常妥当。 伤人者王有牛,判了斩监候。 但是其余的夜香郎被叫到县衙,交代了养猪的事情,所有人都满意到不能更满意。 而淳化百姓呢,一听说不久后竟然能稳定吃上肉,更是叫好声不绝于耳。 非但如此,秦枫还把照顾王有牛生病老爹的职责,同样交给那些新晋的养猪户,并且为了王有牛家的事情表示自责,说自己这个县令考虑不周,才让王家出现了这种局面,以至于发生悲剧。 这怎么话儿说的?! 从古到今,谁见过这样的县太爷啊? 他已经做到了极致,却把王有牛家的事情,归罪于自己,且立刻做出调整,不但让那些苦哈哈种田开荒的夜香郎喜出望外,更让整个淳化县的数万百姓,都有了新的指望。 吃肉! 平常做梦都不敢想的好事儿啊! 爱民如子,也不过如此了! 尤其是已经被关押起来的王有牛,听说了老爹被妥善照顾的事情,甚至还给他爹请了最好的郎中瞧病…… 这个七尺高的汉子,就算再苦再累也没皱过眉头,这会儿却哭成了泪人,在监牢里对着县衙的方向,连连磕头不止,口中只说对不起大人,对不起淳化县的父老乡亲。 大明皇帝朱元璋,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对秦枫的能力更是有了新的认识。 但归根到底,王有牛只是一家一户的小事,这些夜香郎的生计问题,也不值一提。 甚至对于朱元璋来说,数万人口的淳化县,也不过只是天下之一隅罢了。 反正这份作业抄不起,所以淳化百姓吃肉也好,喝汤也好,朱元璋只能看着眼馋,暂时没法让他的大明子民也享受同样的待遇。 但是! 朱厚照! 朱元璋杀气腾腾,目光落在这三个字上。 什么玩意? 连老百姓养猪都不让,就因为你属个猪? 逼迫老百姓,把好端端的猪,叫做万里哼…… 行啊! 你可真行! 好威风,好霸气! 咱这个老祖宗,也比不上你这么大的皇家威严! 虽然还不知道,这个朱厚照当皇帝,到底是如何糟糕,但光是这件小事,就可见一斑。 更何况,秦枫的心声里说得明白,说这位顽童天子,只知道荒淫玩乐,皇帝却是做得乱七八糟。 甚至,连孩子都没生出一个来? 这就奇了! 不生孩子,你荒淫到哪里去了? 难不成,还能跟那些没卵子的太监去荒淫?! 不然,但凡是个后宫女子,你荒淫一番,哪怕不理朝政,最起码也得荒淫出点成果来呀。 可惜秦枫的心声依然还是语焉不详,朱元璋只能看到冰山一角。 但就这冰山一角,已经足够把这位大明老祖宗气得七窍生烟。 丢人呐! 朕忙成这样,日理万机,一天只睡两三个时辰,就算远行濠州,朝廷大事都没有半刻放下。 就这,咱也没耽误生孩子啊! 可后代这都是什么玩意! 孩子都没留下,还要搞什么兄终弟及? 第二次! 第二次是什么意思? 朱元璋回忆秦枫的心声,越回忆越觉得心惊肉跳。 跟那个大明战神一样…… 有第二次,就有第一次啊! 也就是说,在这个朱厚照之前,已经发生过一次,没有儿子,让兄弟传承皇位的事情了? 乱七八糟!简直是乱七八糟! 堂堂大明皇室,怎么就搞成这样一团糟的情况,朕的后世子孙,都这么废物的? 哼! 高瞻祁见佑,厚载翊常由! 甭问了,这个废物朱厚照,还是老四的子孙! 老四这熊孩子,怕是血脉有点毛病吧? 气不打一处来的朱元璋,越看越生气,但他本事再大,也够不到一百多年后的朱厚照。 但是朱棣就在跟前嘛! 一声令下,深夜宣燕王朱棣觐见。 这位可怜的燕王,刚分封了王位,还没来得及就藩呢,就好像被父皇盯上了,再次深夜召见。 为点啥? 朱棣虽然只是个孩子,也觉得有点不同寻常。 但是圣旨不可违背,他不敢怠慢,连忙急匆匆入宫见驾。 朱元璋看着朱棣,心中的恼怒渐渐攀升起来。 冤有头,债有主。 这个朱老四,正是后来荒唐糊涂的朱厚照的那个源头债主! 老四! 你这是个什么垃圾血统!! 出了个朱祁镇还不够,现在又来个朱厚照? 就算你坐上皇位是无奈之举,或许这就是秦枫指的第一次兄终弟及,但……就不能好好教育子孙? 子不教,父之过! 这笔账,当然要落在你的头上,揍你个半死你都不冤! 朱棣瞪着一双乌溜溜的眼睛,心中忐忑地望着父皇,委实不知道自己最近已经遵从母亲的训诫,谨小慎微,难道又做错事了? 朱元璋看着这个孩子,眉目清秀,英气勃勃,依稀便是自己昔年的模样。 恍惚间,朱元璋眼前出现的,仿佛不是皇子,而是几十年前,在地主刘德家苦苦哀求,想要给父母求一口最薄棺材的自己…… 只不过那时候,自己心中最恨的并不是地主刘德,而是那个黑暗的世道。 父亲母亲,到底做错了什么,要被活活饿死! 父母老实巴交的,一辈子都没欺负过别人。虽然贫穷,那个家原本也是好好的,父母偶尔回家还会带给他一点惊喜,有时候是小巧的竹蜻蜓,有时候是地主家丢掉的猪下水,那就是朱元璋小时候曾经最满足的幸福。 可是现在…… 朕已经君临天下。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可是每天犯愁的事情,却好像比以前更多了。 就比如说眼前这个老四,到底应该如何处置? 虎毒不食子,若非万不得已,朱元璋自然也不会做出太绝情的事情。 可是! 未来的那些糟烂事儿,未免太多了吧。 朱祁镇,朱厚照…… 光是这两个名字,就让朱元璋头疼不已。 最简单的法子,杀了算了! 这样,大明的未来,势必要重新洗牌,哪怕依然无法走上自己预想的轨迹,但也注定是另一批后世子孙来继承,是不是就能……避开那什么大明战神朱祁镇,还有连儿子都生不出来的废物朱厚照? 可是……唉! 朱元璋目光闪烁,阴晴不定。 “重八,怎么了?” 忽地,一个温柔的声音,轻轻地切入进来,仿佛是一只无形的手掌,轻轻抚平了朱元璋心中泛起的褶皱,也将他烦躁的心情,渐渐舒缓。 唉! 朱元璋握住那只仿佛永远都能安慰他的手掌,叹息一声。 她在这里,我又怎么可能做出什么极端的事情。 可是,我大明未来怎么办? 朱元璋心中郁结难以排解,先随意打发了一脸懵逼的朱棣,然后望着眼前温柔似水的女人,苦笑道:“妹子,这么晚了,还没睡呢?” 第七十八章 差点把大明皇帝抓起来! “没有。”马皇后微笑道:“集庆这丫头,去了淳化县,倒是学到很多有趣的东西,这次又带回来一道题目,很是有趣,我琢磨着,不觉已经到了深夜。” “又?”朱元璋微愣。 “对呀。”马皇后见他气机动荡,不知什么事情把这位大明皇帝为难成这样,她作为妻子,只想给男人宽心,便随后拿出一堆米粒,笑道:“你看,之前那个取米的游戏,我已经弄明白了。” 哦? 朱元璋太忙了,那次县学里,秦枫玩的这一手,只是为了劝学,虽然一度带来了很大震撼,但最近早就忘了。 毕竟那只是游戏而已,或许秦枫真有神仙一样的预知能力呢,那自然是立于不败之地。 谁知今天,枕边人忽然说,她已经弄明白了? 朱元璋顿时来了兴趣。 经过一番讲解,其实这里的道理,说穿了也并不稀奇。 朱元璋惊讶道:“妹子,这是你自己想出来的?” “是呀!”马皇后虽然也年近四十,在朱元璋面前偶尔还会流露出少女的娇憨,浅浅一笑,道:“我教了集庆那丫头,谁知她拿去跟那个秦县令炫耀,结果就带回一道新题目,似乎更不好办。” “什么题目?”朱元璋自然而然地问道。 “今有鸡兔同笼……”马皇后把题目叙述一遍,朱元璋果然懵了。 迟疑许久,农家出身的朱元璋,皱眉道:“鸡头和兔头,一眼便知……为何还要区分?” “哈哈。”马皇后就笑,果然是一脉相承,你那个宝贝女儿,跟你听到这题目时,一模一样的反应。 夫妻俩说了一会儿体己话,见男人的情绪渐渐稳定,马皇后眨了眨眼睛,试探着说道:“那位秦县令,臣妾想再去看一看。” 哦? 朱元璋心中一动,略有些紧张地问道:“为何?” “为了集庆呀。”马皇后哪知道朱元璋心里的鬼,埋怨道:“是你说的,让镜媺去淳化县,去扮作一个寻常农家姑娘,为的不就是跟那个很有想法的秦枫亲近么?现在,果然很亲近了,我看这样子,怕是就算你现在下圣旨,也已经分拆不开。但……那人究竟怎么样,我总要再看看吧。” 顿了一顿,马皇后继续说道:“重八,你最近情绪都很不好,臣妾也是着急。不论遇到什么事,且先宽心,总有解决的办法。臣妾想着,既然那个秦枫常有鬼主意,咱们不妨就跟之前去濠州城一样,再去一趟淳化县看看,已经隔了快两年,就算他记忆好,应该也不记得咱们了……” 呃! 朱元璋神色古怪。 秦枫常有鬼主意,那是不错的。 不然你猜我为啥三天两头都去? 可是这件事,马皇后并不完全知情,起码不知道他去得那么频。 这次再次提起出宫的事情,说是为了集庆,但朱元璋知道,是妹子在想办法给自己宽心呢,毕竟上次去濠州城,行程很愉快。 那就去呗! 反正我自己也是要去的,无非换了个身份,然后身边多带个皇后而已。 再次微服私访,朱元璋和马皇后都算是轻车熟路。 跟濠州城的遥远不同,淳化县距离京城只有两百多里的距离,雇一辆马车,说走就走。 “妹子,小心些!” 路上,转过一个山坳,朱元璋很随意地伸手护住了马皇后的头,果然片刻后一个剧烈的颠簸,若不是有朱元璋的那只手,马皇后险些就要撞到车厢上。 “谢谢陛下……”马皇后微笑道谢,但心中却是暗暗惊奇:这条路,你为什么这样熟练? 没用多久,大明皇帝和皇后,已经到了淳化县的地界。 早早下了车,马皇后跟朱元璋依然是扮作中年夫妻,由毛骧率领的大内侍卫远远缀着保护,打算进入淳化县,看一看那个集庆公主心心念念的县令秦枫,这一年多以来,在淳化县做出了什么事迹。 可谁知,一靠近淳化县,立刻听到远远处有人喝问道:“什么人?” 朱元璋一愣,他倒是认出了,这位是秦枫手下得力的衙役之一,但他换了装扮,那衙役却不认得已经面目全非的“毛老爹”。 “我们是来探亲的。”毕竟阅历丰富,虽慌不乱,朱元璋随口搪塞道:“这里是淳化县吧?我们是从应天那边过来,专程探亲的。” “哦?”那衙役走到近前,上下打量一番,虽然神色稍稍缓和,但依然没有放松,继续盘问道:“探的什么人,姓甚名谁,住在淳化县哪里?” 这…… 朱元璋人麻了。 仓促间,哪能编那么圆满啊! 淳化县他倒是有个亲人,那就是大明长公主朱镜媺,化名兰娘的就是。 但问题是这个关系也没法用啊! 稍一语塞,对面神色立刻变幻,冷笑道:“果然不出大人所料,还真有不三不四的人,窥探我淳化县!兄弟们,给我先拿下了,再交给大人慢慢审问!” 呼啦一下,从身后闪出一群人,竟然是各执棍棒,威势十足。 朱元璋万万没想到,现在这淳化县竟然成了什么机密要地,自己没了毛老爹这个身份的掩护,居然已经进不去了? 可现在怎么办! 来不及多想了,对面的衙役已经抖动手中的锁链,要把这个可疑的家伙当场捉拿。 “护驾!”毛骧当然不是白吃饱,见情况危急,率领一众大内侍卫,瞬间现身,不论是声势之强横,还是身手之敏捷,自然远远超出了淳化县的这套捕快班子。 短暂交手,衙役们纷纷倒下,但毛骧也没下重手,只是让这些人失去抵抗能力罢了。 不过这边一动手,动静闹大,很快就要有更多人赶来。 朱元璋怕露了行藏,连忙跟着毛骧退到淳化县外。 “爹,你先……”一开口,毛骧就说错了话,连忙纠正道:“陛下,您和皇后娘娘,先跟我走,这淳化县居然守卫森严,怕是不好进了……” 爹? 马皇后更加惊奇,这是从哪论的? 难道这位开国之前就跟随重八的贴身侍卫,还有这样的一重身份? 重八他……到底还有多少事瞒着我? 来不及解释了! 马上就是听心声的好机会! 朱元璋现在不肯放过每个机会,尤其是现在闹出这事,说不定秦枫就会生发出更多有价值的心声,必须要在近前才能听到。 “毛骧!”朱元璋恢复了不容置疑的帝王气度,沉声道:“你亲自护送皇后回宫!朕自己去淳化便是。” “重八,不可啊!”马皇后连忙劝道:“刚才不是说了,淳化县守卫森严,咱们进不去啊,陛下万金之体,坐不垂堂,微服私访倒是可以,但千万不可冒险啊。” “没事,妹子放心。”朱元璋匆匆摆手,待毛骧护送马皇后一走,他手脚麻利地变成毛老爹,然后便很自然地进入淳化县,并且找到了正在带领一票人垒猪圈的秦枫。 果然,片刻之后,鼻青脸肿的一众淳化县衙役,便急匆匆来找秦枫。 “秦大人!有人偷袭我淳化县,对方身手很厉害,我们以多打少,也没打过……” 哦? 秦枫放下手里的砖头,脸上露出诧异的神情。 果不其然,心声开始源源不断地传来。 朱元璋深吸一口气,保持着白眼上翻的瞎眼状态,内心却又是紧张,又是期待。 第七十九章 忠诚大明?差不多就行了 【有人偷袭?这是什么情况。】 【没道理啊,淳化县就算现在都能吃饱肚子了,也没有金山银矿的,还值得偷袭?更何况还是高手!】 【图个啥?】 【本来我琢磨着,出了王有牛那个事,值得警惕,毕竟现在淳化县在我看来还是穷得叮当响,肉都吃不上,放在隔壁那些穷县人的眼里,可就不一样了。】 【随便一个淳化百姓,都可能背着粮袋子走在路上,说不定就有穷凶极恶的家伙盯上了,给打个闷棍,搞不好又是人命官司。】 【所以我才派人巡逻,搞一搞治安。】 【可是居然遇到高手?】 【奶奶的,谁家高手这么无聊啊!来跟这些不入流的衙役为难。】 【有本事,冲锦衣卫使啊!呃……好像这个时候还没有大明锦衣卫来着……】 【也不知道这个世界,很多东西都改了,锦衣卫还会不会出现,那可是臭名昭著的组织……据说牛逼到哪个大臣晚上吃了什么饭,见了什么人,搂着刚娶的小妾说了什么话,都会被皇帝知道得清清楚楚,纯纯的人形窃听器,恐怖如斯……】 诶? 这是个好东西呀! 朱元璋微微一愣,对秦枫心声里出现的这个“锦衣卫”,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也就是说,凭借这个名为“锦衣卫”的组织,他甚至可以听到文武百官的心声,哪怕不能像秦枫心声这样透彻,但也算是获取信息的渠道,让他可以知道那些表面上恭恭敬敬的臣子们,在背地里都是如何议论自己,议论朝政。 或许,真可以搞一搞。 朱元璋陷入了沉思,但秦枫却没在意人群中多了个瞎眼老爹,还在继续跟那些转型为养猪户的夜香郎们,讲解关于立体种植的种种现代化思路。 这些养殖模式,放在七百年后的农村里,几乎是家家户户都这么做,压根不稀奇。 但是秦枫把它搬运到七百年前,俨然如同是降维打击。 具体的操作方法,秦枫也没法说得很详细,毕竟他前世只是个三流大学生,不是农业专家也不是实操的行家里手。 有个思路,已经足够了。 就如同之前的新型灌溉方案一样,由秦枫提出,然后跟毛骧共同完善,很快就搞出一套思路新颖,又适合大明实际的方案,如今已经在七百年前的神州大地上遍地开花,今年收成的时候,就可以迸发出不寻常的威力。 说是养猪,但不止是养猪。 秦枫连描述带比划,仿佛是绘制了一张令人无比兴奋的未来蓝图。 别说是那些从前只是跟便溺打交道的夜香郎,就算是看热闹的普通民众,也是听得眼睛发亮,觉得大可以在自己家也搞一搞这种模式。 割草、秸秆、稻茬……这些东西可以用来养鸡喂猪,或者其他常见的家禽家畜。 而这些家禽家畜的粪便,还有残余的饲料残渣,可以投入早就建造好的沼气池里,用作沼气的原料,一举扭转家家户户把粪便几乎快要当成战略资源的窘迫局面。 非但如此,这些粪便和残渣,在秦枫的指点下,居然还可以用来养蘑菇,这就又是一种平常连过年都吃不上的好东西! 而养蘑菇的下脚料,居然还可以繁殖蚯蚓! 蚯蚓,回过头来喂鸡,鸡粪发酵之后,猪也可以吃。 沼气池里的残渣也可以用来喂蚯蚓,然后残留物用作田里的肥料,甚至挖鱼塘来养鱼…… 众人简直听得呆住了! 从前穷得叮当响,吃饭是最大的问题,赶上好年景能吃饱肚子,那就是老天开眼,那就是朝廷开恩。 在这种情况下,谁还敢奢求吃肉,就更别说把鸡啊,猪啊,甚至鱼啊,全都混在一起,形成如此花样繁多,全方位的,立体的养殖系统。 现在! 秦大人来了! 秦大人仿佛只是随便一出手,就已经是祖宗十八辈都未曾见过的美好极限! 去年,用了不到半年的时间,灌溉新法大幅度提升了田里的收成,交够了税粮之后,每家每户都剩下了足够吃一年的份量,再也不用担心饿肚子吃不上饭。 现在,秦大人再次展露出无与伦比的神迹。 养殖竟然还可以这么搞? 可以想象,这样的养殖方案若是全面铺开之后,在淳化县的范围内,将是何等令人振奋的未来。 饭桌上能有香喷喷的猪肉,味道鲜美的鱼汤,口感丰富的蘑菇,甚至还可以杀鸡待客,让浓郁的肉香,恨不得从淳化县东头,一直飘到几十里外的西头! 到那时候,我们还算是土里刨食的农民么? 做个神仙,也不过如此吧! “秦大人!”先前在公堂之上,诚惶诚恐的那个胡巨力,七尺高的汉子,这会儿竟是泣不成声,恨不得当场就给秦枫跪下,非得磕上几十个响头,才能表达他此刻心中的激动。 “秦大人,您真是比俺的爹娘还亲啊!您是淳化县的活菩萨!俺们这些掏粪倒尿的贱民,从前就算是能勉强糊口,也没人看得起,但以后……呜呜呜……” 胡巨力这一哭,连带着身边好些人都一同红了眼圈,拼命忍着,才让大颗的眼泪不至于落下来。 秦大人这一手立体养殖,解决的可不光是他们的生计问题,更能让这些曾经满身臭烘烘,谁看了都躲远远的夜香郎,挺起腰杆,真正活的像是个人了! 未来,明摆着的,就算其他农户家或许也能养几只鸡,喂一口猪,却绝不可能成为淳化县的主流,毕竟他们还得以种地为主。 但秦枫亲自指点的这些专业的养殖户,则截然不同。 他们很快就能掌控着淳化县的肉食来源,甚至如果想得再远一点,连周围几个县的销路生意,都会被彻底打开。 看看眼前吧! 秦大人主持下的马路,此刻早就修建得四通八达。 淳化县向东,句容县。 向西,江宁县。 向北,溧水县。 向南,则是更加繁盛的应天府皇城所在地。 在这样通畅的交通条件下,或许有朝一日,我养的猪,我喂的鸡,都能送到宫里,让皇帝都尝一尝呢! 这样广阔的未来,谁不振奋? 胡巨力等人簇拥着秦枫,仿佛众星捧月一般,不知该如何表达心中的激动,宛若赌咒发誓一般地说道: “秦大人!从今往后,您叫我们做什么,水里水里去,火里火里去,要是皱半点眉头,我们简直不是人!” “大人!您……真是太好了!我孙四狗世世代代,都忠于大人,谁要是对秦大人不力,咱就算拼了这条命,也得跟他干到底!” 哈哈! 秦枫看到这些淳朴的农家汉子,知道他们这是不知道怎么表达心情了,微笑道:“秦某身为朝廷命官,牧民一方,自然要殚精竭虑,为朝廷分忧,为百姓解难。孙四狗,你可别乱说话,你应当忠于的,不是本官,而应该是咱们大明朝……” 唔,说得不错! 正在思索锦衣卫架构的朱元璋,点了点头,对秦枫的一颗红心表示赞同。 然而…… 心声突兀地传来,让这位大明皇帝,再次当场呆滞。 【忠诚大明?差不多就行了,也不能太忠诚了……】 第八十章 好个老四!你这是谋朝篡位啊! 不能太忠诚了? 这话是什么意思? 朱元璋刚还觉得这个秦枫会说话,有忠心,猛地就被一棒子砸在脑袋上,砸得他晕乎乎的。 【太忠诚了可也不是什么好事儿。】 【不然到了靖难之役的时候,死忠派全被清洗一遍,听说有人甚至被诛了十族?牛逼!】 【唉!朱棣是个狠人啊,眼瞅着建文帝削藩快要削掉了脑袋,索性掀桌子拼了……】 【一波眼花缭乱的操作,竟然真的打赢了那场几乎不可能打赢的战役,整个过程都挺玄幻的,什么怪风相助,什么不敢射叔,什么战神倒戈……任何一个环节出了岔子,都没救,但他偏偏赢了。】 【牛逼!】 【所以啊,孙四狗,你忠于大明可以,但别太轴,等到燕王马踏应天府的时候,你一个穷老百姓,该投降就投降,不耽误你养猪喂鸡,要真是忠得过了头,要跟大明朝共存亡什么的,除了送命,没任何好处。】 【……唉!大明还是那个大明,天塌不下来。】 【朱棣么,不算是个好人,但也是个好皇帝。】 !!! 朱元璋一屁股坐在地上,刚好被一块石头磕在尾椎骨上,下半身都是麻的,但竟然也不感觉到疼痛。 “哎呀,那不是毛老爹么!怎么了这是?” “快扶起来!” “毛骧呢?唉!不是我说他,他老爹眼睛不方便,就好好在家侍奉,别让他天天到处转悠了,你看,这又跌倒了不是?” 众人七手八脚地把毛老爹扶起来,感觉到他浑身都在微微颤抖,像是生了急病打摆子,更加着急,甚至有人小声嘀咕道:“不太好啊!好像那个王有牛的老爹发病的时候,也是这般模样,这得快请郎中来!” “来人呐!”到淳化县之后,秦枫最早结识的就是毛骧,现在看到毛老爹犯病,也微微一惊,连忙叫人左右搀扶着,亲自给送回了家。 一路上,朱元璋浑浑噩噩,简直快要气息微弱。 秦枫看着也有些急切,但毕竟不懂医术,也没法判断这个喜欢遛弯的毛老爹,到底是得了什么病。 好像印象里,他发病还挺频繁的,每次都是忽然间发作,症状包括但不限于身体颤抖、呼吸急促、面色涨红、原地摔倒等等。 甚至最严重的一次,秦枫记得,毛老爹当场就吐了血呢。 这算是什么典型病例? 脑血栓? 中风? 肺痨? 都不像啊…… 可惜自己前世没接触过医学,否则现在除了县令之外,保不齐也混成了大明小神医之类的名号。 秦枫断续传来的这些心声,朱元璋基本上听不懂。 他脑海里盘旋的,还是刚才秦枫无意间在心里想的那些内容。 委实是,太过惊悚了! 靖难! 我的好大儿,好老四,竟敢如此冒天下之大不韪,悍然开战,甚至到后来,马踏应天府?! 反了! 这真是反了天啊! 至此,朱元璋之前关于和平继承的一切幻想,全部如肥皂泡一样狠狠破灭! 哪来的什么和平继承? 根本就不是自己想的那种兄终弟及,而是伴随着血淋淋的战争。 好!好一个朱棣! 好一个燕王! 你这是谋朝篡位啊! 乱臣贼子,人人得而诛之,就算是亲生骨肉,也抵不过这谋逆大罪! 一时间,朱元璋杀机涌动,这次是真的下了决断,只待一回到宫里,不管任何人的劝阻,那个目无君父,胆敢起兵谋逆的儿子,说什么也不能要了。 朱元璋脑子里嗡嗡的,全都是刚才秦枫心声里的话。 【本王!】 【受封以来,惟知徇公守法,卫国保疆!】 【今!幼主嗣位。】 【是非不明!黑白不分!】 【齐泰、方孝孺等奸人,蛊惑朝野,倒行逆施。】 【乱祖宗成法!辱先皇遗愿!】 【奸佞不除,江山不保!】 【太祖高皇帝祖训有云:朝无正臣,内有奸恶,必训兵讨之,以清君侧!】 【现!本王奉先皇遗命!】 【除奸佞!清君侧!安社稷!复大明!】 【还我朗朗乾坤!】 秦枫的记忆力不错,把燕王靖难时的这番誓师的话,都记了下来,然后被朱元璋一字不漏地都听了去。 好好好! 这么玩是吧? 朱元璋简直要被气笑了。 明明是举兵谋反,却还说什么……是奉了朕的命令? 放屁! 简直是满口胡言! 朱元璋知道,这个先皇,自然是指自己,不可能是指朱标。 否则就算这个朱老四再不要脸,也不能说,奉了大哥朱标的命令,来讨伐大哥的亲儿子…… “毛老爹……毛老爹?” 秦枫的呼唤,将朱元璋从杀气弥漫的混沌中,勉强唤醒,还得努力保持着装瞎的状态,抓住秦枫的手,微微颤抖着,声音沙哑地说道:“秦大人……有劳了,若不是大人及时发现,朕……呃、真的可能就要丢了老命……” 心情太激荡了! 朱元璋满脑子都是如何处置那个大逆不道的儿子,差点连伪装身份都忘了,一个“朕”字出口,临时才改成了“真”,好在秦枫只当他是发病,并没在意他的异常。 “毛老爹,到家了,你好好休息。”秦枫亲自把毛老爹扶到床上躺着,心中开始转动。 【现在的淳化县,温饱问题基本解决。教育问题也走上了正轨。是时候想点办法,着力解决这个医疗问题了!】 【若不是因为老爹重病,王有牛不至于铤而走险误伤人命。】 【还有这个毛老爹,记得他已经不止一次发病了。】 【毕竟,人生七十古来稀啊!】 【唉,说起来,倘若不是朱标早早病死,哪有后来的燕王靖难……】 噗! 可怜朱元璋才刚刚平稳下来,被这猝不及防的一句话猛地刺中了内心最柔软的深处,只觉得心中一痛,差点从床上跌落下来。 朱标! 早死?!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原来如此啊! 我就说,就算借老四一百个胆子,哪来的勇气,竟敢对他大哥动手! 原来……那个时候,朕的标儿,竟然已经不在了…… 第八十一章 朱棣,朕非杀不可! 标儿不在了。 不在了…… 直到秦枫已经离开很久,朱元璋却还呆呆地躺在床上,两眼呆滞地望着天花板,瞳孔里根本就没有任何焦距。 终于,他得到了梦寐以求的拼图,将所有的碎片线索,全都拼到一起。 只是这幅拼图所呈现出来的真相,却让他痛彻心脾,一颗心仿佛碎成了再也无法拼凑的残片。 难怪老四敢动手,原来他最敬畏的大哥已经不在。 那么之前心声里出现过的那个“建文帝”,应该是标儿的子嗣,但并不是之前标儿提起过的那个“朱雄煐”,不知是什么缘故,莫非标儿成婚之后,给儿子换了名字么。 但那已经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即便标儿寿元不久,甚至没有真正继承大统,难道这就是老四可以造反的理由? 在淳化县的这个普通的民房里,朱元璋一躺就是三天。 毛骧急疯了! 要知道,之前陛下虽然也时常到淳化县来,尽管原因不详,但最多也就是耽搁半日,哪怕时间再晚,也要在星夜赶回皇城。 毕竟第二天还有早朝啊! 可是这一次,陛下竟然发了急病,躺在那儿不言不动,别说国家大事了,连水米都不曾打牙。 身为贴身侍卫的首领,毛骧知道干系重大,所以咬牙担着风险,在没有得到皇帝明确指令的情况下,将这个突发的情况,传递回了皇城那边。 有资格第一个知道这样隐秘消息的,理所当然,乃是太子朱标。 毕竟,之前有个将遗诏传给信任重臣的皇帝,后来他的江山,二世而亡。 毛骧寸步不敢离开情况异常的皇帝陛下,便派遣最信得过的属下,秘密返回皇城,将消息悄悄传递给了太子朱标。 父皇重病?! 朱标虽然年仅十五岁,但在朱元璋悉心的培养下,已有帝王气象,闻言虽然惊讶,却并不慌乱,而是第一时间找到了马皇后,他知道父皇最信任的就是母后,如今变生肘腋,他不能独自拿主意,必须要母子同心。 于是,在朱标母子的联合安排下,一系列的应对方案,在极短的时间内就开始布置。 首先,严格保密,不允许任何人得知圣上忽然病重的消息。 其次,秘密派遣最高明的御医,在大内侍卫的掩护下,潜入淳化县,为陛下诊治。 最后,朝堂内外,外松内紧,随时准备应对最糟糕的变化。 历朝历代,皇帝安危都是国家最重要的大事,也往往伴随着极其恐怖的危险。 悲剧的例子,已经太多太多。 稍有半点行差踏错,可能就会导致万劫不复的局面。 人在淳化县的毛骧,神色凝重,他并不知道皇城那边得到消息之后,会做怎样的布置,但他作为贴身侍卫,目前能做的,就是竭尽一切,不顾生死,也要护住这位不知犯了什么急症的皇帝陛下。 “唔……” 三天了,终于,朱元璋发出一声悠长的吟哦,似是痛苦,似是纠结。 但毛骧却是大喜,连忙扑向床边,颤声道:“陛下!您……感觉怎么样了?” “起驾,回宫,尽快。”朱元璋并不知道自己到底沉沦了多久,但毕竟国不可一日无君,若是再不回去,只怕就要压不住乱象了。 毛骧又惊又喜,连忙用最简短的言辞,将他做的布置说了出来,言明太子已经知情,朝中情况不明。 “你做得很好。”朱元璋点了点头。 提到太子,朱元璋又是心中剧痛,但也只能强忍着悲伤,在毛骧和一众护卫的护持下,回返京城。 短短三天的时间,偌大的皇城中,朝堂内外,已经陷入了某种诡异的气氛当中。 尽管严格保密,对外只说皇帝生了急病,不能临朝。 可是朝堂中心机深沉的臣子到处都是,表面上虽然还算和谐,但暗地里早已是流言四起,说什么的都有,仅靠一个尚未树立起威严的太子朱标,隐隐有些压不住场面。 这一日,忽然间恢复早朝! 文武百官,集体陷入呆滞,偷眼看宝座上高高在上的皇帝陛下,似乎多了些憔悴,但好像也不算是生了大病之后的模样啊。 朱元璋压根没有理会这些小事。 亲自早朝,粉碎了所有无意义的谣言之后,朱元璋连积压的奏折都无暇顾及,径直回到后宫,神色阴鸷,心中的犹豫纠结,再次达到了顶峰。 是的,即便是苦思了三日三夜,他还是无法做出那个虎毒食子的决断。 虽说自古以来,皇家无亲情,为了皇位正统,父子反目、兄弟阋墙的惨剧,在历史上并不罕见。 但朱元璋出身寒微,又亲眼目睹父亲母亲连同兄弟饿死在眼前,给他带来了极为沉重的打击。 因为从小就失去了亲情的陪伴,所以朱元璋最看重的,正是他曾经最缺乏的东西。 现在,真的要杀掉老四么? 一想到这件事,朱元璋如万箭穿心,委实是难以狠得下心。 倘若真的是老四无君无父,倒行逆施,已经惹得天怒人怨,那么为了维护大明江山,为了树立皇家威严,将其诛杀以儆效尤,倒也说得过去。 但现在,老四还只是个十岁的孩子啊! 一切的悖逆,全都是从秦枫的心声中听来的,尽管秦枫的心声已经无数次未卜先知,但终究……是未来的事情,是还没发生的事情。 不教而诛,难道真的是唯一的办法了么? 或者说,现在杀掉了老四,大明未来就真的能够逃脱那场国难,从此走向另一条不同的道路? 那条路,会更好么? 一生戎马,从来都是杀伐决断的朱元璋,这一次,纠结得令他自己都难以置信。 已经在淳化县耽搁了三天三夜。 莫非……又要在这深宫中,反复苦思这个或许根本就没有答案的问题么? 朱元璋浮现出深深的苦笑,站起身来,背影佝偻着,仿佛一下子就苍老了几十岁。 他来到龙案前,看着上面堆积如山的奏折,知道自己不能再耽搁下去。 多少朝廷大事等着自己处理,只是三天就已经险些导致秩序崩坏。 当断不断,必受其乱! 横竖,也就是一个儿子而已! 朱元璋的目光,蓦地落在桌上,那里放着一张纸,纸上写着无人理解的三个字: 朱,厚,照。 刹那间,痛恨和愤怒终于成了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高瞻祁见佑,厚载翊常由! 这十个字里,就已经隐藏着两个令他咬牙切齿,连做梦都要被惊醒的名字。 朱祁镇! 朱厚照! 一个大明战神,葬送大明数十万精锐,被秦枫认为是大明王朝由盛而衰的转折点。 一个顽童天子,荒淫无度行事荒唐,连儿子都没留下就匆匆大行,兄终弟及之后,自然又让大明元气大伤。 尽管不知详细,但这两个名字已经足够让朱元璋做出了最终的决断。 杀!!! 哪怕现在的朱棣只有十岁,也非杀不可! 第八十二章 为了大明江山,为了千秋基业 “传旨!着燕王朱棣,即刻觐见。” 朱元璋端坐在龙案后,声音沉凝,却唯有他自己,能分辨出语调里微微的颤抖。 那个孩子,才十岁,叫了他十年的父皇。 今天,朕要亲手杀了他…… 为了大明江山! 唉! 传旨的小太监,如风一般去了。 消息很快就传到了朱棣居住的宫中。 虽然已经分封了藩王,但朱元璋为了大明江山构筑的藩王防御体系,还没到正式展开头角峥嵘的时候,距离诸位藩王就藩,也还有很长的一段时间。 包括太子在内,现在所有的皇族子嗣,都住在各自的宫中,每日一同学习,一同嬉戏,就很有点兄友弟恭的味道。 至少,目前是这样的。 前几日,父皇病重,众位皇子当然都很担忧,尤其是已经懂事的那几位,忧形于色,但作为大哥的朱标却三缄其口,更是不允许任何人探病,这就让一股神秘的气息渐渐蔓延,甚至已经开始生发出许多不敢宣之于口的谣言。 现在好了,父皇无恙! 但是刚一恢复早朝,为何就在这个时候,紧急召见我? 朱棣的心里,打了个突。 哪怕年仅十岁,但终究出身皇家,再加上最近父皇一系列的奇怪举动,早让朱棣心里深深不安。 这一次,虽然传旨的小太监并没有异常的表现,但朱棣隐隐有一种感觉。 大祸临头! 为什么? 心中那种不安的感觉越来越强盛,但朱棣此时此刻,心中反复思忖的,反而不是如何逃脱大难,而是:我到底做错了什么? 三番两次,叫过去没头没脑地责打一番,甚至下狱关禁闭。 这次忽然召见,冥冥中更是有一股莫名的杀机,几乎是扑面而来。 父皇……要杀了我? 这个猜测,让朱棣不寒而栗,但更加糊涂迷惑。 从小出生在战乱中,那时候的父皇,还不是皇帝,于是他还在襁褓的时候,就要跟着大军南征北战,可以说是在马背上长大的。 三年前,父皇登基,成了天下共主。 太子的位置,从来就没有任何争议,不管是从立嫡立长的角度,还是从品行能力来看,大哥朱标都是无可争议的唯一人选。 不到十岁的朱棣,已经早就接受了做一个藩王的命运,替父皇一手打下的大明江山,戍守边疆,永远做大哥的好兄弟。 但最近到底是怎么了? 朱棣的心态简直快要崩了。 自忖并没犯错啊!反而因为父皇几次三番的奇怪举动,他已经谨小慎微到了极点,就连兄弟间的打打闹闹,都开始小心翼翼地回避,生怕擦破了哪位哥哥或是弟弟的一层油皮,就成了自己的取祸之道。 这样也不行? 朱棣看着传旨的小太监,虽然对方低着头,十分恭谨的模样,但他就是觉得,父皇病重后的这次召见,非同小可。 然而,又能怎么做呢? 自古以来,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 现在的父皇,早已是皇帝。他首先是皇帝,其次才是自己的父亲。 唉…… 朱棣叹息一声,点了点头,道:“公公辛苦了,请稍待片刻,我换身衣服去见父皇。” 小太监并没有阻拦,他得到的只是传旨的命令,不包括其他。 不过这个机灵的小太监,的确是从朱元璋的表现和口气中,嗅到了一股不同寻常的味道,只不过他不可能猜到那么恐怖的真相罢了。 不多时,朱棣的身影,出现在深宫之中。 “儿臣参见父皇!”朱棣冠带整齐,礼数周全,下意识地做好一切细节,也算是为了争取自己的命运,做最后的努力。 朱元璋没说话。 他依然坐在龙案后,目光垂落,落在这个亲生的儿子身上。 糟了! 朱棣心中的不安,骤然间上升到极点! 父皇今天,真要杀我? 俗话说,知子莫若父。 但很多情况下,反过来也能成立,甚至更顺理成章。 天底下,绝大多数做儿子的,至少在人生的起始阶段,绝对都是把父亲作为自己人生的榜样,模仿的对象,甚至是终身的偶像。 他们从呱呱坠地开始,就看着这个威严的男人。 他们从牙牙学语开始,就模仿这个伟岸的男人。 因此,朱元璋虽然没说一句话,只是定定地望着朱棣,朱棣却仿佛在瞬息之间,明白了一切。 但……他真的是一点也不明白! 到底为什么? “老四……”朱元璋的声音,沙哑中透着极度的疲惫,倒真像是重病后的虚弱,他勉强做了那个艰难的决定,当亲眼看到这个刚有点小男子汉模样的儿子时,心中的挣扎再次不受控制地动荡起来,勉强凭借强大的定力将其压下,望着朱棣,淡淡道:“三十三年前,我跟你一样大的时候,还是个农民的儿子,每天操心的,只是如何才能吃饱,如何才能不饿肚子……” 朱棣沉默。 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别说儿子,就算是那些开国大臣,也都知之甚详。 高高提起的心,到这时候,反而一点一点地沉了下去,如沉入无底深渊,再也无法怀有任何指望。 别说在深宫中,就算放眼天下,若是父皇决定要杀的人,那恐怕比阎王爷的招魂贴,更加不可逆转。 “后来,咱们家,死了很多人。”朱元璋仿佛没看到朱棣的神情,继续自顾自地说道:“你爷爷,你奶奶,你大伯……全都死了……饿死的。饿死在家里,饿死在我面前。” 气氛,渐渐更加沉重。 朱棣依然没说话,只是看着满脸追忆和痛苦神色的父皇,等待着自己命运最后的宣判。 “侥幸,我离开家,活了下来,后来加入起义军,多少次险死还生,多少次危在旦夕……终于,我驱除鞑虏,建立大明,我发誓让天下人都过上好日子,让大明江山可以千秋万载,代代传承……” 自始至终,朱元璋今天从没有以“朕”字自居,也没有用老家惯常的“咱”,而是罕见地使用了“我”,这让朱棣更能感受到那股不同寻常的意味。 “父皇神武,旷古绝今。”朱棣终于开口,扬起小脸,哪怕自知大难临头,目光中依然流露着深深的崇拜,肃容道:“我大明江山,自然万世不衰,哪怕是千年之后,万年之后,世人都会永远记得父皇的功绩,永远也不会忘怀。” 呵…… 朱元璋脸上泛起意味难明的笑容,将目光穿过面前的朱棣,仿佛是望向大殿外的湛湛蓝天,对着空旷的天宇,悠悠说道:“为了大明江山,为了千秋基业,我朱家子孙,不论是谁,包括我,若是阻碍江山存续,若是关乎社稷安危……自当一死!” 啊!? 朱棣遽然色变。 没想到,最终的杀机,竟然是落在这里? 一瞬间,他终于明白,却更加糊涂了! 第八十三章 病人竟是我自己? 为了大明江山,所以我要死? 朱棣虽然年龄还小,毕竟是出身皇家,已经想到了这话里蕴藏的意思。 父皇是认为,未来的某一天,自己对大哥朱标的皇位,会构成威胁? 天哪! 这怎么可能…… 大哥是何等文韬武略,就算是不谈立嫡立长这个层面,自己有哪一点能跟大哥比的? 朱棣张了张口,想要辩解。 但他知道,一切都是徒劳的。 从他记事起,父皇要做的事情,谁能阻止? 除非…… “重八。” 一个微微颤抖的音调,忽然在宫门外响起,让深宫中心思复杂的父子俩,身体同时一震,却泛起截然不同的神色。 我的命有救了! 朱棣心中狂喜,毕竟谁也不想就这么不明不白地死去。 而朱元璋却是久久愣怔,最终还是叹了口气,知道既然妹子到了,今天无论如何,也不能再对老四动手。 不然,当着亲生母亲的面,杀死她十月怀胎生下的孩儿,纵然在民间也是残忍到极点的事情,更何况朱元璋还是如此重视骨肉亲情,如此深爱这位一路跟随的马皇后。 其实在内心深处,或许连朱元璋自己都未曾察觉,他也是悄悄松了口气,万分不愿做出这种父子相残的事来。 可是,大明怎么办? 这时候,马皇后一身月白色的亵衣,显然是紧急得到消息,匆匆赶来,看到儿子无恙,才松了口气。 夫妻多年,几乎是心意相通,站在门外只是远远触及朱元璋的眼神,马皇后就知道,消息竟然是真的。 到底发生了什么恐怖的大事,要让重八弑杀亲子? “妹子。”朱元璋点了点头,没有解释什么,然后将目光落在马皇后身边的朱标身上。 朱标也是神色微微惶急,这段时间因为朱元璋“病重”,他在仓促间代理了几天朝政,虽然谈不上井井有条,但也已经对朝堂内外有了初步掌控,刚才听闻父皇退朝后紧急召见四弟,隐隐觉得不妙,连忙去找母亲,他知道唯有母亲才有可能劝住父皇。 还好,来得及阻止。 呼……呼…… 既然悲剧还没有发生,朱标心中大石落地,这才意识到跑得急了,气儿都喘不匀,张开嘴大口呼吸着。 嗯? 朱元璋神色一凛,连忙高声叫道:“来人呐!传御医!快给朕传御医!!!” 啊? 一句话,刚刚缓和一点点的气氛,再次骤然紧张起来。 父皇到底是怎么了?行为如此反常,难道真是生了什么重病,所以这么奇怪? 马皇后和太子朱标对视一眼,都从彼此眼中看到浓浓的忧色。 这个家,不能没有他。 这个大明,更不能没有他啊! 就连刚刚险死还生的朱棣,看父皇的神色实在急切,也暗暗担忧,心想父皇的身体一向壮健,到底是什么急病这么厉害。 这几位都这么紧张了,旁边伺候的小太监哪敢有半分怠慢,连忙飞一般地去了,足不点地一样。 不多时,大明太医院里的一众御医,甭管年龄多老迈,只要还能挪动步子的,连滚带爬地跑到这里,唯恐迟了半步,那就是杀头的罪过。 “快!” 朱元璋的声音似乎真的很急,片刻都不能耽误那种。 于是,夫妻情重的马皇后也揪了心,跟着一同上前,对着那个太医院院正,一叠声地催促道:“快给圣上瞧瞧,身上有什么不妥!重八你先躺下……不管什么事,都别太着急……” “是啊!”朱标也连忙附和道:“父皇身子才刚好了些,切不可为了国事操劳,再多休息些日子,也是……” “哎哎,你们干什么?”朱元璋伸手一扒拉,把几个小心翼翼上前的御医直接给推得东倒西歪,哪像个病号,分明力大如牛。 然后,朱元璋一指已经近在眼前的朱标,急道:“快给太子看看!他、他刚才都喘那么厉害了……” ? 朱标当场石化。 病人竟是我自己? 怎么可能! 太子脸上顿时泛起哭笑不得的神色。 我能有什么病啊! 十来岁的年纪,身体好着呢,每顿饭恨不得吃下一头牛,刚才只不过是跑得太急了,这才气喘吁吁,也正常啊。 毕竟刚刚得到消息,父皇紧急召见老四,那杀气腾腾的样子,我要是跑得慢了,说不定只能给四弟收尸了。 “快!”朱元璋压根不理会朱标的诧异,再次开了金口。 御医虽然众头雾水,但终究还是分得清大小王,既然皇帝要给太子瞧病,那就瞧瞧呗。 “殿下……请您伸手,老臣看看您的脉搏……”太医院院正,是个头发胡子全都雪白的老臣,神色郑重,向太子朱标微微躬身。 咳! 这怎么成了给我看病了。 朱标无语,但父皇的目光迫切,好像自己真的得了什么大病,而不自知。 这副认真的样子,甚至让朱标都将信将疑,便皱着眉头,将手腕递给太医。 太医院正伸出三指,搭在太子腕脉上,微微闭起眼睛,手捋胡须,似是陷入了沉思。 这幅样子,让原本迷茫的朱标,也略有些紧张起来。 难道我还真的有病? 殊不知,太医院正不但医术高明,更是人老成精,他一伸手搭住脉搏,就几乎可以确定,太子正值青春少年,身体机能旺盛,哪来的病症。 只不过……皇帝似乎很着急,非要给太子看病,这为什么? 自古以来,伴君如伴虎,很多时候真话未必就是对的,假话也未必不能成为晋身之梯。 有没有病,重要么? 重要的是,皇帝是否想让你“有病”! 可是从没听说太子有什么逾矩的地方,早早就定下储君之位,圣眷正隆,似乎不像是自己猜测的那种情况啊。 诊断,不能乱做,万一揣摩错了圣意,自己可就大大危险。 于是,在长久的沉思之后,太医院院正睁开眼睛,望向朱元璋。 “怎么样?”朱元璋从秦枫那里听到了最震撼的心声,得知朱标会在继承皇位之前就不幸病死,但毕竟不知道确切时间,只能倚仗太医的本领,看看这孩子身体是否真的有什么不容易看出来的隐疾。 第八十四章 太子多疾?朱棣心态崩了 “启禀陛下。”太医院院正不慌不忙,徐徐说道:“太子身体健康,并无病痛,只是刚才跑得急切了些,脉象稍稍紊乱。” 我就说没事吧! 朱标松了口气,暗想自己也是太紧张了,本来么,好端端的,哪来的病。 嗯? 没病? 朱元璋却眉头微皱。 怎么会没病呢! 秦枫心声里说得明白,太子朱标病死,之后才有了燕王靖难。 看仔细了么? 察言观色的太医院院正,一生精研“望诊”,看到朱元璋的细微神色变化,连忙继续说道:“只是……” 啊! 朱标刚放下的心,又轻轻提了起来。 几双眼睛,一同落在这个老太医身上。 “只是太子身体似是有些虚弱,相较同龄人来说,约莫是差了些,老臣建议,太子殿下应当谨慎饮食,强健体魄,如此可保太平。” 太医院院正纵然通透,实在是摸不清今天皇帝陛下是什么意思,只能模棱两可,确保自己可以全身而退。 唔。 朱元璋哼了一声,未置可否。 差了些? 果然如此!这就对上了! 堂堂大明太子,不过跑了几步路,就喘成这个样子,成何体统。 我看那,标儿这个身体,不是差了些,而是差很多! “何爱卿。”朱元璋瞥了朱标一眼,忧形于色,随即转向那位太医院院正,正色道:“太子多疾,务要好好调理,爱卿精通医理,此事便交由你去办妥,若有半点差池之处,唯你是问!” “微臣遵旨!”太医院院正何霖心中一凛,连忙躬身答应。 我,多疾? 朱标满脑子的莫名其妙。 见父皇神色,既不像是开玩笑,更不会是因为对自己有了不满,要为了某件大事做什么铺垫。 那么,单纯只是关心? 这副关怀备至,唯恐不足的样子,倒像是关心。 但……真的有必要么? 我才十五岁呀!身体一向都很好,哪来的多疾之事。 唉! 一旁仿佛早就被冷落的朱棣,却在心中暗暗叹息。 心态崩了啊! 同样是皇子,这差距未免也太大了! 若不是母后及时到来,恐怕……自己现在已经身首异处。 可是大哥呢,只是跑得急促了些,有些气喘,就忙不迭找来太医,又是问诊又是调理,仿佛放在掌心里都怕他化了。 我知道的,大哥是太子,我不过是个藩王。 但是父皇啊,您也不用区别对待得这么明显吧? 又或者,父皇这是故意做出姿态给我看,让我明白大哥太子的地位无可动摇,不要有什么非分的心思? 有什么必要呢,我本来也对大哥尊重有加,压根就没考虑过那个太子的位置。 退一万步讲,哪怕未来有个什么差池闪失,那不是还有二哥三哥在那里么,真是完全想不通,为什么父皇偏偏要对自己这样忌惮,甚至一度动了杀机。 “好了,你们下去吧。朕倦了,想要休息。”朱元璋有些烦躁地摆了摆手,也没再提关于朱棣的事情。 马皇后母子二人,再加上太医院的一众御医,只得躬身领旨,纷纷退出皇帝的寝宫。 唉! 众人散去,朱元璋独自在空旷的宫殿中,成了真正的孤家寡人。 虽然将调理太子身体的事情安排下去,但并不能就此放心。 还有老四,到底应该如何处置? 打也打过,关也关过,但这孩子并不知情,也不能因此改变大明江山的未来。 若是刚才妹子没有匆匆赶到,自己真能狠得下心么? 朱元璋心中,根本就没有确切的答案。 秦枫的心声中曾经提到过,老四这孩子,虽然不算是个好人,但却可以说是个好皇帝。 那么他子孙里出现的那些奇葩皇帝,就要把帐全都算到他头上么? 秦枫啊,秦枫。 你天纵之才,常有奇思妙想,能知过去未来。 可是关于这件事,你有没有更好的解决方式,可以教我? …… 被再三念叨的秦枫,这时候也没有闲着。 医疗问题,是个大问题。 纵然在七百年后,医疗也一度被称作是压在老百姓头顶的三座大山之一,让多少穷苦人倾家荡产,却还是无法挽救自己或是挚爱亲人的生命。 自古以来,药医不死病,如此而已。 七百年的科技进步,自然早已让很多被列为绝症的疾病,变得可以治疗,甚至是容易治疗。 但问题是,秦枫作为一个普通的大学生加社畜,从没有过任何医科的背景,现在穿越到这个大明朝的洪武年间,有心为淳化县的老百姓,乃至为整个大明多做些事情,却苦于能力有限。 要是有个系统,就好了! 叮的一声,要啥有啥,什么青霉素止痛片,全都可以信手拈来。 可是现在不行啊。 这个大明,或者说这个淳化县,何止是缺医少药! 淳化县上倒也有两个草头郎中,秦枫还特意把他们叫到县衙来,借此了解当前时代的医疗水平,看是否能够配合着,起码现在淳化县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医疗体系,就算没法解决绝症,起码头疼脑热,跌打损伤什么的,能够得到妥善的处理。 可是那次谈话的结果,让秦枫直接陷入绝望。 大约是前世的一些不讲究细节,甚至胡编乱造的电视剧看的太多了,什么神医喜来乐啊,什么大明小郎中啊,什么本草药王啊…… 自己对这个时代的医疗水平,实在太高估了! 这俩在淳化县已经蒙事儿了很多年的草头郎中,对于医疗常识的匮乏,简直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 现在,淳化县的家家户户,吃饱肚子已经不再是第一要务。 随着胡巨力等人的养殖业发展起来,未来让大家都吃上猪肉,炒上鸡蛋,喝上鱼汤,也不是遥不可及的幻想。 但是论及这个健康问题,依然是困难重重。 远的不提,就说毛骧家里那个瞎眼的毛老爹,或许是年轻的时候干活太重,伤了元气根本,经常在秦枫面前发作急症,甚至有一次当场呕血,情况看样子已经相当危急。 肺痨吗? 以秦枫的这点粗浅到毫无自信的医学认知,也只能想到这个古代常见病,到后期是会呕血的。 哪怕不懂医学,起码学过鲁迅先生的文章,秦枫知道肺痨这个病,别说在大明朝,到了清朝都是必死的绝症。 唉! 毛老爹,多好的人呐。 虽然瞎了眼,但态度和气,好客,又爱遛弯,怎么就得了这么重的病。 我既然到此,身为淳化县的父母官,绝不能让淳化县未来出现更多的毛老爹! 秦枫微微吸了一口气,开始闭门不出,在房间里写写画画,谁也不知道这位县太爷,又在鼓捣什么新鲜玩意。 第八十五章 秦大人的新告示 这天,淳化县县衙门口,再次贴出了一张很大的告示,密密麻麻很多字。 啊! 秦大人又有新政策了? 一开始只有很少的老百姓注意到,但很快就一传十十传百,吸引了无数人往县衙这边涌,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兴奋的笑容。 要是别的县衙,这种告示要么就是通缉某位穷凶极恶的流窜犯,要么就是朝廷又要收粮了,又要征兵了,又要徭役了。 别说看不懂,就算看得懂,也赶紧离远点,恨不得眼不见心不烦,能晚知道几个时辰,也是好的。 但是在淳化县,秦大人的告示,每一次都能给全县的老百姓带来极大的实惠。 什么光荣粮啊,什么廪米啊,还有之前曾经一度让所有人质疑的厕所,后来也证明了它的价值,竟让人人避之唯恐不及的便溺都成了宝贝。 人们都说,秦大人是神仙转世,有点石成金的本事哩。 “小五子,小五子!你快过来,看看这上面写的啥?” 一个中年汉子飞快地把正要去县学的孩子拽过来,按在告示前面。 啊? 孩子先是跃跃欲试,但小脸很快就垮了下来,手指着告示,结结巴巴地念道:“打……摔伤,未见皮……此乃血行……不和也……” 什么意思? 断续得太多,中年汉子自然听不懂,旁边簇拥着的越来越多的淳化县老百姓,也都没听明白。 “你在县学里天天读书,就学了个这?”老父亲的脸面挂不住了,一巴掌拍在孩子后脑勺上,语气有点恼怒。 “我、我才上了两个月的学啊,认不得那么多字……”孩子一脸委屈。 “定是你不好好努力!”老父亲哪管那么多,严厉说道:“秦大人弄出这么好的学校,家里管你吃管你喝,什么活都不用你干,要是你不好好学,看我不打断你腿!” 啊! 宋夫子来了! 旁人可没兴趣关心这家管教孩子,更迫切想要知道秦大人的告示上说了什么。 远远看到县学里的宋夫子到了,连忙上前热情地打着招呼,央求他来帮大家读读告示,解读一下秦大人的新政策。 大家可都是听说,最近秦大人深居简出,在县衙后面的住所里憋了足足有小半个月的时间,才鼓捣出这东西,究竟是什么内容,所有人都很好奇。 “唔,慢着点慢着点……老夫这腿脚……” 宋瑜自从来到淳化县,心情一直很好。 正所谓,教学相长。 宋瑜身为前朝进士,自然是一肚子学问,之前也曾经被某个私塾邀请,担任教书育人的先生。 可是……那些富户的子弟,虽然不愁吃穿,却顽劣不堪,往往整个私塾里,也找不到几个潜心向学的孩子。 宋夫子觉得自己的努力没有得到尊重,如是再三之后,便拂袖而去,本已经不欲再参与这些事情,毕竟他本身也并不缺这一份银钱。 但这次,秦枫给得太多,态度又诚恳,这才让他大老远跑到淳化县来,成为了枫兰县学里的一个教员。 几十天下来,宋瑜老怀大畅! 尽管知道这些孩子的奋发上进,有很大程度是因为廪米的刺激,更害怕自己不好好读书,这个每月八斗廪米的机会,就要被别人抢了去。 但在这样的机制刺激下,县学里一百零八个孩子,个个刻苦用心,几乎是到了头悬梁锥刺股的程度。 假以时日,这枫兰县学里的成材率,只怕会让天下震惊! 今日,本来是去县学授课的,半路途径县衙,却被无数热情期待的乡民,给拉到了县衙门口,看到了那张很多字的告示。 嗯? 宋瑜眯起眼睛,定了定神,在无数期待的眼神注视下,抑扬顿挫地念道: “跌打损伤初摔伤,未见皮破者,此乃血行妄热,体神不和也,需以井水蘸巾覆之。井水者,坎中之水,其性凉静,可解血热。若不以井水蘸巾覆之,伤处必肿胀……” 啊? 这是什么? 淳化县的老百姓们,兴奋的神色微微僵硬。 还以为又有什么发粮食的好消息呢,但好像跟粮食没什么关系呀。 跌打损伤? 咳! 咱们土里刨食的,一天到晚各种粗活,再加上水田里深一脚浅一脚,别说摔伤了,不小心弄断胳膊腿的,也时有发生。 小伤不用管,大伤一闭眼,祖祖辈辈不都是这么过来的吗? 秦大人搞的这个,什么意思,什么血行妄热,什么体神不和,听不懂啊。 宋夫子却没注意到身边的动静,念着念着,仿佛就找到了县学里上课的感觉,自顾自地继续念诵道: “摔伤两日以上,伤处热血已凉,此为淤血积聚,聚而成寒,寒气凝结,故而肿胀。需艾灸以驱除寒邪。” “金器伤,伤而泄元气,元气将泄,人为之羸。需以沸水煮盐,咸淡如血。水凉后以盐汤冲洗伤处,以驱风邪。再以烈酒洗之,以壮元气。此后以棉布烘烤后覆盖伤处,且以布带紧之。” “若伤处宽大且血出不止,取钢针,以伤者头发做线,俱泡烈酒以驱人之戾气,缝之,勿使见水。” “遇水不可直饮,盖水中有虫,其有寒虫、热虫。饮之腹泻。需煮沸后再饮,煮沸后寒虫热虫皆化为中正平和之水,饮之无妨……” 一条条念下去,乡民们的诧异神色,越来越古怪。 这…… 听不懂一点! 虽然勉强能分辨出,这大约是关于一些伤情处置的方法,而且写得相当详细,难怪秦大人在屋里憋了这么多天。 但,有什么用呢? 受点伤算什么,咱们都是种地的农民,可真没那么娇气! 金器伤,说的就是被什么东西划破,出血那种吧。 简单啊! 地上抓一把土,糊在伤口上,血不就流不出来了? 还什么……用沸水煮盐?放凉之后用盐水冲洗伤口?然后还要再用烈酒洗一遍,棉布烘烤,布带缠缚…… 麻烦死了! 谁家要这么干,不得被左邻右舍笑掉大牙啊? 地主老爷家的千金小姐,怕是都没这么娇贵。 第八十六章 这个县太爷,太爱管闲事了 闹哄哄的县衙门口,忽然变得寂静。 那是因为,宋夫子的念诵,停下来了。 嗯? 沉默片刻后,有人小声问道:“宋夫子,下面呢?” “下面没有了。”宋瑜指着告示最后,正色说道。 啊? 不是发粮食啊! 顿时,一片失望的神色。 这告示密密麻麻,从头到尾,竟然全都是告诉大家,外伤怎么处置,内伤怎么处置,出血的怎么办,不出血的怎么办。 条分缕析,甚至显得繁琐麻烦。 “呵呵……”有人不自然地讪讪一笑,道:“秦大人,还真是爱民如子,呃……爱民如子。” 显然,这话言不由衷。 就算再写一百条这样没用的条款,也不如给每家多发两升粮食。 谁会按照这上面的去做啊! “咳,我干活去了!”一个扛着锄头的老农,摇摇头,不感兴趣地将目光从告示上挪开,大踏步地反方向去了。 很多人都认得,这是陈家老爹,淳化县里有名的好庄稼把式。 金器伤? 别闹了! 陈家老爹前年的时候,在地里干活,力气使猛了,刚好脚下绊了一下,结果自己一锄头把脚指头给剁下去两个,顿时血流如注。 您猜怎么着? 陈老爹当时跺了跺脚,随便就用草叶子混合黄土,给脚上包了几层,然后该干啥干啥,看得周围的人一愣一愣的。 这才是咱们种庄稼的爷们啊! 不到仨月,陈老爹就跟没事儿人似的,甚至那锄头抡得比以前还有力气呢。 要是按秦大人这上面说的,又是烧盐水,又是找烈酒……那怕是黄花菜都凉了! 田里人,真没这么金贵! 虽然秦大人是一番好意,但这个告示上说得,未免太不接地气。 处置伤口,也就罢了。 到最后,甚至还规定咱们要怎么喝水? 太离谱了吧! 最后的那条“遇水不可直饮,盖水中有虫,其有寒虫、热虫。饮之腹泻。需煮沸后再饮,煮沸后寒虫热虫皆化为中正平和之水,饮之无妨”,简直让很多人都泛起古怪的笑容,要不是秦枫两年来建立的威严镇着,恐怕当场就要引发一阵哄堂大笑。 水里,有虫子? 那就给捞出去呗,多大个事儿! 还什么……煮沸后再饮。 这不是脱裤子放屁么! 田间地头,口渴了,谁不是随便打一桶井水上来,仰脖子灌下肚,那叫一个舒坦! 还等煮沸,再放凉,再喝…… 天呐,想想就让人头皮发麻,到那时候,人都渴得半死了吧。 再说了,煮水,难道不要柴禾吗? 谁家这么糟蹋柴禾,从小就得被爹娘活活打死! 现在虽然有了秦大人的沼气,但那东西也不是白来的啊,煮饭烧菜还不够用呢,哪能浪费用来烧水。 至于腹泻…… 这倒是个好事儿,说不定能让家里的沼气池多些原料。 那就更不能烧水了!严重影响原料产出! 确定了这篇告示里,除了这些奇奇怪怪的条款,并没有值得关注的东西,尤其是没有大家都最关心的粮食相关,蜂拥而来的人群,纷纷露出失望的神色。 不过出于对秦大人的尊重,倒也没有人作声,更不敢冷嘲热讽。 哪怕是心里有些腹诽,也都是自己闷着,然后扭头就走,只当是白白耽搁了一个早晨,那也没什么大不了。 人群散去之后,秦枫倒背着双手,慢悠悠地从县衙走出来,抬头端详一番自己亲笔写的告示,神色平静。 淳化县老百姓的反应,并没有出乎秦枫的意料之外。 毕竟这些条款,对于他们来说,因为太超前,所以很难让人理解。 可是,真的超前么? 秦枫还嫌太落后呢! 可惜啊……医学浩如烟海,秦枫一无所知,勉强有一点关于青霉素制备的记忆,但还需要漫长的时间去试验和检验。 短期内,也只能拿出这些东西了。 写在告示上的一条条,耗费了秦枫很大的心血。 其实放在前世,压根就不稀奇,甚至是小学生都能随口说出来的基本常识。 比如说,“跌打损伤初摔伤,未见皮破者,此乃血行妄热,体神不和也,需以井水蘸巾覆之。井水者,坎中之水,其性凉静,可解血热。若不以井水蘸巾覆之,伤处必肿胀……”,这其实就是让人摔伤之后,赶快冷敷,避免伤势严重。 “金器伤,伤而泄元气,元气将泄,人为之羸。需以沸水煮盐,咸淡如血。水凉后以盐汤冲洗伤处,以驱风邪。再以烈酒洗之,以壮元气。此后以棉布烘烤后覆盖伤处,且以布带紧之。”,这就是让人用生理盐水冲洗伤口,酒精杀菌,然后包扎避免感染。 最令淳化县老百姓哭笑不得的那条,就更简单。 水,烧开了喝。 看似简单,但其实也包含着几百年来医疗卫生的理念进步,若能真正推广,必定能让淳化县的文明程度再次迎来一次飞跃,给所有人都带来难以置信的好处。 但显然,没有人理解。 不需要理解。 执行就可以了。 很快,淳化县父母官秦枫,就接连制定了一系列的强制措施,大力推进卫生习惯改革。 不执行? 扣你家的光荣粮、缓发你家的廪米、加你家的田税…… 我是淳化县的父母官。 你们可能都已经忘了,在父母的后面,终究还有个“官”字呢。 抄家的县令,了解一下! 还真以为本官忙活那么多天才搞出来的卫生条款,你们看看就可以无视了? 门儿也没有啊! 你就看本官有没有办法收拾你们就完了。 这一套组合拳下来,淳化县老百姓怨声载道,简直连心态都要崩了。 这! 秦大人……真没这个必要啊!县太爷也太爱管闲事了! 但是没办法,县太爷一较真,就跟之前规定所有人必须去厕所便溺一样,甭管你理解或是不理解,在这里县太爷的话那就是圣旨! 无奈之下,家家户户虽然时常吐槽,但还是按照告示上说的,耗费珍贵的燃料,去烧开水来喝,遇到一些意外伤势,也不敢胡乱处理了。 否则,真被县太爷扣发了米粮,甚至加上几分的田税,那不得懊恼到这个年都过不好? 春去秋来,淳化县,乃至整个天下,再次迎来了收获的季节。 朱元璋早早就再次来到淳化县,趁着旁人不注意,激动地把上翻的眼白放下来,看着金灿灿的稻田,仿佛是看到了天下丰收,满心都是难以抑制的喜悦。 秋收,开始了! 第八十七章 再次秋收,朱元璋的烦心事 这已经是朱元璋第二次看到淳化县的粮食大丰收了。 目光所及之处,到处都是金灿灿的稻穗,脸上洋溢着欢喜神色的农人,在田埂上奔赴往来,仿佛永远也不知道疲倦。 好!好啊! 如此盛世胜景,让大明开国皇帝眉头舒展,仿佛连日来的烦闷和苦恼,在顷刻间就一扫而空。 倘若他的整个大明,都是眼前的这副景象,何愁不能千秋万载? 只可惜,天下只有一个秦枫,也就只有一个淳化县。 秦枫是淳化的秦枫,但朱元璋却不能只是淳化的毛老爹。 欢喜过后,朱元璋想起一路上的所见所闻,渐渐陷入沉思。 他刚刚从江宁县来,江宁县跟淳化县毗邻,虽然也早就推行了秦枫的水稻灌溉新法,同样迎来了令人欢欣鼓舞的粮食丰收,但那里忙碌着的人们,若是跟淳化县相比,肉眼可见地差了一股子精气神。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或许人在淳化县的老百姓,在两年的时间内完成了这个奇迹般的变化,因为潜移默化的关系,自己并不觉得怎样。 但朱元璋此次离了京城,并没有直接来到淳化,而是在应天府的几个下辖县内转了一圈,体察民情。 这一比较,那就太明显了! 淳化县的这些农人,仿佛就像是天赋异禀,肩上扛着足足两石的粮食,竟然还能在田地里健步如飞,声音洪亮地跟旁人打着招呼,那叫一个中气十足,那叫一个意气风发。 两石,那可是接近三百斤啊! 这其中,固然有丰收喜悦的精神支撑,但是别的州县里,也一样在丰收,却很难见到这样的强人。 这样的人,若是拉到战场上,把手里的锄头换成刀枪,意味着什么,没有人比当今世上最强的统帅朱元璋更清楚的了。 或许只有一个词能够形容。 无敌! 若是组成这样的一支军队,再有征伐北元类似的战役,不论对手何等强大,都无法阻挡大明获得摧枯拉朽般的胜利。 可是,到底怎么做到的? 朱元璋自忖,他到淳化县偷听秦枫的心声,已经频繁到令人生疑的程度了。 虽然知情者寥寥,但马皇后已经隐晦地表示了诧异,就连贴身侍卫毛骧,虽然谨遵圣旨,却也能从他眼眸中看到那股疑惑。 但秦枫好像也没做什么啊! 最近,只是大力推行那些奇怪的法条,让人受伤了要小心处理,喝水要烧开了再喝。 别说苦哈哈的老百姓了,就连已经成为九五至尊的朱元璋,都觉得这未免太麻烦。 一开始,抵触的声音很强烈,要不是秦枫在淳化县威望很高,再加上一些惩罚的措施,恐怕根本就没法普及。 可是现在,短短几个月的时间。 淳化县百姓的身体状态,竟然真的有了肉眼可见的提升! 当然,这提升或许不能完全归功于那些卫生规则,随着养殖业渐渐发展,很多条件不差的人家的饭桌上,已经开始有了肉食的补充,这也是淳化县百姓身体日趋强健的重要因素。 哪怕看不懂,但至少可以抄! 朱元璋毫不客气,直接就把秦枫辛苦写下的条款,一字不漏,搬运到了京城,让宫廷内外,包括文武百官,都严格遵从,尤其是太子朱标,更是受到了朱元璋的特别关注,那告示上写着建议饭前便后要洗手,那么太子殿下就要至少洗三遍! 但是,有的作业可以抄,有的却很难施行。 归根结底,还是那个无法解决的难题:朝廷缺钱! 因为缺钱,摊役入亩的政策无法推行,朝廷没有足够的银两来建立平准库,也就不能把实收的粮食换做银子。 既然不能换成银子征收,那么单纯增加田税,就会导致巨量的运输损耗,到头来不但朝廷没得到实惠,老百姓更是白白加了赋税。 因为缺钱,在淳化县已经轰轰烈烈开展的立体养殖,要向全国推广,也是困难重重——连老百姓吃饭问题都还没彻底解决,哪来的余粮去养猪养鸡? 因为缺钱,朱元璋心心念念的大航海计划,推进缓慢,因为不论是制造足以远航的大船,还是开发与之相关的一系列新技术,都需要巨量的钱粮作为支撑。 刚刚打完一场北伐大战的大明朝,急需要休养生息,所以朱元璋尽管偷听到了很多利国利民的好政策,也眼睁睁看着淳化县几乎日新月异,渐渐把周边的几个县,乃至皇城的气象都要压下去了,却苦于无法把整个大明,都变成淳化。 郁闷啊! 朱元璋想着这些烦心事,刚才的丰收喜悦都被冲淡了许多。 明明秦枫的灌溉新法,让全国的粮食都增产了至少三四成,今年随着技术的熟练,说不定还要再多一点。 偏偏这粮食收不上来,除非像前朝那样,不管不顾地增加田税,压根不理会老百姓的死活。 曾经因为当朝统治黑暗,被饿死了全家的朱元璋,当然不会做这种涸泽而渔的事情。 银子啊! 银子! 只要有了银子,整盘棋可以说全都活了! 一年多的时间,朱元璋不知派出了多少专业的勘测人员,在全国范围内寻找银矿的存在,希望能尽快弄到足够多的银两,建立国家平准库,然后紧接着就可以全面铺开摊役入亩,前景简直一片光明。 但是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好消息传递回来。 泱泱大明,神州万里,竟然真的就找不到新的,储量大的银矿? 秋收时节,天下欢欣。 已经迎来第二个大丰收年景的淳化县,更是成为远近闻名的标杆,就连新任的应天知府,都亲自跑了数次,对以秦枫为首的淳化县人,都给出了极高的赞誉,并且尝试进一步学习各种淳化模式,包括但不限于朝廷已经在全国推进的水稻灌溉新法。 要知道,别的且不提,光是这个灌溉新法,虽然其他地区也在搞,但搞来搞去,还真就硬是搞不过淳化县! 去年,淳化县就已经有勤恳的农人,创造了亩产五石稻谷的奇迹。 现在时隔一年,秋收才刚一开始,就在淳化县的某块水田里创下了新的纪录。 一户姓赵的人家,祖祖辈辈都是庄稼把式,到了这一代,家里三个儿子,全都是地里的好手,不辞劳苦地干了一年,到秋收的时候,家里一共十七亩田,竟然一共收成了九十九石的稻谷! 这个数字,真是惊呆了所有人,就连县太爷秦枫都闻讯赶去,亲自给老赵家披红挂彩,以示嘉奖鼓励,同时也给其他人做个榜样。 十七亩田,九十九石! 这样算下来,老赵家竟然平均用一亩水田,就能产出接近六石的稻谷! 逆天了! 这绝对是逆天了的! 第八十八章 淳化模式,声名远播 到底怎么做到的? 要知道,现在死死盯着淳化县的,可不只是大明皇帝朱元璋。 朱元璋是冲着秦枫来的,但其他人虽然听不到秦枫的心声,至少能看到那一块块水田里金灿灿的稻谷,能看到那满圈的肥猪,能看到天天长大的鸡雏,能看到家家户户用一根奇怪的管子就能点火做饭的神迹。 于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 上元县来了、江宁县来了、句容县来了、溧阳县来了、溧水县来了、江浦县来了、六合县来了…… 他们当中,有的是闻名而至的农人,想要学习淳化模式,在自己家也搞一点动静出来。 有的甚至是当地的县令派人前来,学习考察,看看有没有什么先进的经验在自己的地界上也能铺开,往大了说改善老百姓生活,往小了说也是自己未来升迁的政治资本。 这其中有消息灵通的,甚至已经辗转打听到,其实淳化县县令秦枫,凭借这些不可思议的政绩,早就够得上提拔重用了,但因为他自作主张,扣下税粮私自使用,这才让上官不喜,最后闹了个无功无过。 可是,秦枫会犯错,他们不会啊! 只要去芜存菁,做出成绩但又不得罪上官,铺在面前的,岂不就是通天的青云之路? 别说派人来学习了,有好几个毗邻县的县令本人,都不止一次拨冗前来,想要学一手本事。 渐渐地,秦枫和秦枫所掌管的这一方淳化县的土地,名声不胫而走,很快就已经不限于应天府之地。 只不过在那个年代,交通极为不便,路途遥远的外乡人,纵然听到淳化县的种种神奇,一方面不敢置信,另一方面也很难千里迢迢过来,只为了实地考察一番。 难,是客观的。 但不代表所有人都会被困难挡住。 尤其在前途渺茫,甚至性命攸关的时候,人们往往会选择铤而走险,更何况只是远赴千里来学习一些足以逆转形势的新技术,新方法。 这一日,恰逢大丰收,淳化县却迎来了数位不速之客。 这些人都是男性,身材矮小,却目光精悍,常透着一种警惕的光芒,似乎对身边的一切都绝不信任,甚至包括自己的同伴。 为首的一位,名叫堀部弥兵卫,自幼习武,身手不凡,此番远渡重洋来到大明的国土,听说了淳化奇迹,再三思忖之后,还是决定亲自来看一看,或许这里就隐藏着他苦苦寻觅的破局之法。 破局,自然不是指大明的时局。 堀部弥兵卫来自日本,隶属于醍醐天皇麾下,对醍醐天皇誓死效忠。 这时候是洪武三年,也就是1370年。 与大明一海之隔的日本,正处在“南北朝时代”,国内为了政权更迭,形势越发激烈,双方剑拔弩张。 从1336年开始,醍醐天皇便逃离京都,在奈良北部的吉野一带重新建立政权,号召各武士集团为自己所用,以便重新一统天下。 而另一边,足利幕府也在京都重新拥立“光明天皇”,否认后醍醐天皇的合法性,并要求民众彻底效忠。 由于两个天皇背后都有政治势力支持,所以后醍醐天皇与光明天皇的两党相争,迟迟分不出胜负。 久而久之,日本便形成了“一天两帝南北京”的混乱局面,上至皇族、贵族,下至武士,都在为不同的天皇效忠卖命,分化出吉野、京都这两个政治中心。 到1363年的时候,也就是朱元璋正在进行统一天下最重要一战“鄱阳湖之战”的同时期,日本两个颇具势力的武士集团———大内家族和山名家族宣布效忠幕府,这就导致光明天皇逐渐占据上风,凭借背后的足利幕府力压后醍醐天皇。 之后,虽然醍醐天皇也全力抵抗,但武士集团的高调效忠,还是让醍醐天皇方面元气大伤,渐渐失去了跟足利幕府抗衡的资本。 至现在的1370年,光明天皇已经逐步掌控日本大部分的地区,所谓南朝的势力,日渐衰微。 但是即便如此,依然有誓死效忠醍醐天皇的武士集团。 现在已经接近淳化县地界的堀部弥兵卫,就是出自这个武士集团,身边随行的也都是随时愿意为醍醐天皇赴死的日本武士,宁可牺牲生命,也要给予光明天皇致命的打击! 两大天皇的斗争,早已严重失衡。 若要破局,须得借助外力。 因此堀部弥兵卫来到大明,希望能找到力挽狂澜的办法。 可是大明天下初定,正在休养生息,哪有空理会海外的一个弹丸之地,也根本不会有人想到,这么一个不起眼的国家,未来会给华夏造成那样深重的苦难。 堀部弥兵卫四处碰壁,直到听说了淳化奇迹的一系列消息。 一开始,堀部弥兵卫觉得不可思议,认为多半是好大喜功的大明官员,吹嘘出来的东西。 一亩田,亩产五石稻谷? 用人畜的便溺,经过处理,就能点火做饭? 虽然大明的确是天朝上国,但这些宛如神话一样的描述,实在是令人难以置信。 但是,传得多了,再加上堀部弥兵卫实在没法拉到有力的臂助,横竖也是闲着,便索性远赴千里,到这淳化县来看个究竟。 万一是真的呢! 倘若我效忠的醍醐天皇,能够给民众带来这么多现实的利益,未必不能反戈一击,将局势重新拉回平衡。 现在,堀部弥兵卫率领手下的七个精锐武士,终于不辞辛苦,来到淳化县。 “诸位,这里就是大明淳化县了。”堀部弥兵卫神色凝重,用本国语言提醒道:“你们的汉话不好,进入淳化县之后,跟在我身边,按计划扮作是邻县的农人,要来学习经验的。” “是!”众日本武士齐声答应,神色都有些兴奋。 因为远远地,只是瞥一眼那沉甸甸的稻穗,就觉得跟日本国内那些低矮干瘪的品种截然不同。 至少,不全是谣言,这个淳化县,还真有点门道! 若是真能学到一点不凡的东西,回到日本国内,就能拉动更多的民众支持醍醐天皇,甚至那些已经倒向足利幕府的武士集团,也未必不能因此而回心转意,重新争取。 “站住!” 一声冷喝,止住了堀部弥兵卫等人的脚步。 身着劲装的淳化县捕快,伸手先亮了腰牌,然后淡淡道:“哪边来的?来这里做什么?” 第八十九章 陷入沉思的日本武士 “这位差爷!”堀部弥兵卫连忙过去,点头哈腰地说道:“我是江宁县来的,听说淳化的秦大人天纵奇才,搞出了许多新鲜法子,让咱们老百姓的日子有了盼头,我就想来看一看,学一学,兴许也能让家里情况好起来……” 走南闯北,堀部弥兵卫靠的就是不凡的语言天赋,哪怕才踏上应天府地界没几天,已经能说一口流利的当地土话,让人难辨真假。 光是听这口音,那几个淳化县的捕快就放松了戒心,似乎真是江宁那边的。 最近,来自周边各县,甚至更远处州县,想要取经的老百姓或是地方官,不能说如同过江之鲫,但至少也绝不罕见。 秦大人的意思是,堵不如疏,又不是什么机要保密的东西,淳化模式能被更多人学去,那是大明之福,天下之福。 瞧瞧人家秦大人的境界! 于是这些捕快得了命令,虽然组成小队时时巡查,却并不刁难阻拦,只是查清对方的来处,确定不是捣乱分子,也就是了。 现在,眼前这个小个子,虽然丑,但态度恭敬,嘴又甜,一开口就把淳化老百姓最尊重的秦大人夸上了天,这几个捕快露出满意的笑容,只是简单地盘问一番,也就放他们入了淳化。 这下,堀部弥兵卫等人就仿佛是刘姥姥进了大观园,很快就感觉到,眼睛都不够用了。 这! 这里还是人间么? 触目所及,都是宽阔笔直的马路,走在上面又快又稳,跟一路行来,到处都有的那种深一脚浅一脚的泥土路,截然不同,仿佛来到这里,就像是来到一个全新的世界。 这就是大明的真正底蕴么! 堀部弥兵卫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 日本国内战乱频仍,“一天两帝南北京”的混乱局面,已经持续了至少几十年。 双方各显其能,竭尽全力去压倒对方,争夺全力,哪还有余遐搞什么民生,所以来到大明,看到处处安居乐业,尤其是看到田地里长势极佳的庄稼,堀部弥兵卫等人又是眼馋又是羡慕,恨不得把这些庄稼全都搬回日本国内。 然后今天,他们进入淳化县。 这才知道,之前所谓的开眼界,简直是太狭隘了! 如果说,之前所见的大明,的确是比日本领先了至少数十年上百年的“天朝上国”,那么淳化县算是什么? 就算是神话传说里的天宫,凌霄宝殿,也不过如此吧! “大人。”一个日本武士压低声音,脸色贪婪地说道:“倘若能在我们日本国内打造出这样的盛况,咱们的天皇,势必会得到几乎所有人的支持,一举逆转局面,统一全国!!” “噤声。”堀部弥兵卫很嫌弃对方夹生的口音,毕竟现在人在异国,又暗藏机心,可别因为露馅而影响了计划。 除了堀部弥兵卫本人之外,这些日本武士最多算是粗通汉话,一开口就很容易露出马脚。 于是,一行人保持了相当的沉默,走在淳化县早已四通八达的马路上,只觉得脚下轻健,又踏实又稳妥,在日本国内就算是拜见天皇,也没走过这么好的道路啊。 堀部弥兵卫是见过世面的,但一边走着,一边看着脚下的道路,不止一次变了脸色。 淳化县,隶属于大明应天府。 可这里毕竟不是皇城啊! 淳化县都这样了!那、那皇城那边……不得真跟天宫一样了? 堀部弥兵卫甚至有一种迫不及待的冲动,想要离开淳化,立刻跑去大明京城看一看,若真是有这淳化县都远远不及的无双气象,哪怕只是看一眼,都会死而无憾了吧。 修这样的路,得需要多少人工民力? 堀部弥兵卫誓死效忠醍醐天皇,如今不远万里来到大明国土,为的也是寻求机会,帮醍醐天皇扳回局面。 现在,他亲眼看到了大明胜景。 果然令人目眩神驰! 但,要怎么学过去? 把这样的道路,弄到日本国内? 且不论修建道路时需要的技术,关键是花费……恐怕也不是小数目吧。 官府徭役? 堀部弥兵卫对大明有深入的了解,或者说,是对这个跟日本国一海之隔的庞大国家,早就有过很深的研究,哪怕是它还处在战乱的那些年。 不管是之前的元朝,还是现在的明朝,诸如这种修建道路的事情,应该是官府徭役,然后从老百姓里抽调民丁。 那么这里的老百姓,应该是怨声载道才对! 因为道理是明摆着的,这么好的道路,必定要耗费更大的人工去修建,那么就算道路再好,恐怕做苦工的人也不会这么想,只会指天咒骂当官的不是人,甚至……官逼民反。 在这片被他们称作神州的地界上,抑或是所有人类生存的地方,不都是这样的道理么。 过去这里有个叫秦始皇的帝王,雄才大略横扫六合,但到头来也是因为过度使用民力,修建万里长城,导致了他的王朝很早就崩塌倾覆。 类似的情况,在这个庞大国家漫长的历史中,发生了可不止一次。 这个大明,难道会例外么? 堀部弥兵卫凭借自己对华夏历史的了解,心中有了一番猜测,然后带着猜测,去观察这里的老百姓,想要验证自己心中的想法。 可是…… 不对劲啊! 不管是田里劳作的,还是过路行走的,休憩在树下路边的,所有人脸上都洋溢着幸福满足的神色,根本看不到半点烦躁和怨怼,好像又跟传说中天宫里的神仙一样,自由自在,绝无任何拘束不满。 堀部弥兵卫再次陷入了深深的迷茫。 这是什么邪术? 洗脑么? 就从这四通八达的宽阔道路,还有处处可见的奇怪全新建筑来看,此地刚刚大兴土木,其徭役的份额,恐怕远远超出了其他州县数倍,甚至十数倍! 可是这里的百姓,为什么能没有怨言? 这完全不符合堀部弥兵卫的猜测,让他自诩聪慧通透的大脑,仿佛宕了机,百思不得其解。 是因为粮食丰收? 堀部弥兵卫眉头深锁,看着水田里劳碌的身影,哪怕不用过称,光凭肉眼也能看得出来,此地即将迎来一场他连做梦都不敢幻想的大丰收,每亩地只怕至少也得打上三四石的稻谷! 不过这件事,堀部弥兵卫一路行来,已经看到很多地方推行的水稻灌溉新法,就连具体的法门他们都早就学了去,只待回国之后,也能如法炮制。 丰收,不奇怪。 但哪个地方的老百姓,也不像淳化县的这么高兴啊! 一个个的,就跟走路能捡到钱一样! 这是什么邪术? 堀部弥兵卫又是惊奇,又是期待。 倘若能找到这种迷惑人心的办法,那……他图谋的那件大事,就更简单了啊! 到时候一发邪术出去,对面光明天皇麾下的武士集团纷纷倒戈,民心更是全都支持醍醐天皇,那得是多么令人向往的景象…… 第九十章 哪来的外地猴子,先打个半死! 砰砰砰! 前方忽然传来沉闷的声音,吸引了堀部弥兵卫等人的注意。 诶? 堀部弥兵卫眼前一亮,看到一个打着赤膊的老农,挥舞着手里的锄头,正在凿地。 再向下看,好端端的道路已经被凿出一片狼藉,看上去很不体面。 哈哈! 这才对嘛! 堀部弥兵卫长舒了一口气。 虽然邪术之事终究成了虚妄,但这样的局面,才更符合心理的预期。 本来么,这官府徭役的事情,在什么地方都是怨声载道,甚至民怨沸腾,怎么这淳化县就能跟别的地方不一样,所有老百姓都乐呵呵的,这凭什么? 现在看来,大约也只是因为最近正在丰收,被喜悦冲淡了曾经的郁闷,仅此而已。 但也有很多之前参与修建道路的人,心中愤愤不平,找到机会就要故意搞破坏,发泄心中的怒火。 很合理,这很合理! 堀部弥兵卫心中一动,顿时就有了主意。 很明显,那个破坏道路的老农,心中充满愤懑。 这时候的人,如果听到一些暖心的话,跟他站在一边的话,就很容易无条件地信任对方,然后他就可以套弄出很多有价值的情报。 就这么办! 搞清楚这淳化县到底如何创造这么多的奇迹,就从这个老农开始! 堀部弥兵卫打了个手势,示意其他人不要多嘴,假装路过,慢悠悠地靠过去。 正在甩开两膀子干活的老汉,姓魏,穷头老百姓也没什么大名,因为从小在家里排行老三,就被人叫魏三,后来岁数大了,魏三就成了魏老三,有个称呼就行,也从没想过自己还得起个什么文绉绉的大名。 那个年头,大家都差不多,田里干活互相招呼的,都是张家老二吴家老六之类的,很少能听到出格的名字。 魏老三今天心情不咋地。 原因是隔壁赵家的水田,竟然每亩收了接近六石的稻谷。 该死啊!怎么做到的! 魏老三家里虽然没有仨儿子,但两个好大儿也都是两膀子力气,加上自己在地里一年到头,不辞辛苦的忙活,别说半天,连半个时辰都没耽误! 水田,也是毗邻的,一抬头就能望见。 可是现在一年到头下来,他家的十九亩水田,最后收上来的稻谷,满打满算,才只有一百零五石。 虽然数量上超过了老赵家的。 但平均到每亩水田,比人家可就差了一截。 难受! 太难受了! 庄稼人,不怕卖力气,也不怕受委屈,但像魏老三这样的庄稼把式,要是在种地上落后了别人,那说不好听的,简直比杀了他还难受。 到底差哪了? 魏老三郁闷了大半天,连最爱的老酒都没了滋味,不顾家里人的安慰,自己扛起锄头就走,打算去刨地发泄一下情绪,同时也算是为了明年的土地做做基础,就不信还是干不过那个老赵家! 可是走到这里的时候,看到秦大人前些日子组织人修建的“马路”居然被来往的车辆压坏了一角,魏老三可也是曾经出劳力拿稻米的一员,自己的作品搞坏了,自然很心疼,于是直接就抄起锄头,打算修好它,反正就那么一小段,作为亲自经历工程的人来说,搞好这点小活儿,用不上半天功夫。 事实上,就算秦枫拥有超前的理念,毕竟也不可能把后世的柏油路直接给搬运过来。 哪怕用上最好的石料,征调的民夫也愿意卖最大的力气,修建出来的道路在秦枫的视角看来,也只能算是差强人意。 最大的问题就是:牢固耐久性相对较差。 再加上淳化县正在丰收,从四面八方闻风而来的,学习的,参考的,开眼界的,越来越多,有的富户甚至是举家坐马车前来,这马路也就不堪重负,坏得更快了些。 但是之所以还维持着之前堀部弥兵卫看到的那种宽阔笔直的模样,是因为很多参与过马路工程的淳化县人,只要看到了,捎带手就给修好了,这样随坏随修,竟然不但没有让道路损坏,反而几个月下来,越来越好! 老百姓的想法都是很淳朴的。 人家秦大人掏心窝子对你好,让淳化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不但吃饱了肚子,甚至现在还吃上了肉。 修路这点小事,难道还跟大人再要一次钱粮? 没那个道理! 这人呐,都是真心换真心的。 所以魏老三看到有道路损坏,随手修好这种行为,在淳化县是很正常的。 “老乡,忙着呢?”这时候,堀部弥兵卫等人走到近前,扬声打了个招呼。 嗯? 魏老三抬起头,然后又低下头,看着这几个脸上露出和善微笑的小个子,第一反应是谁家孩子跑出来了,然后才从对面脸上的沧桑中,意识到这不是孩子。 也太矮了! 魏老三皱皱眉头,第一反应就是这肯定不是我们淳化县人。 从小这得饿成什么样,才生得这么矮小…… 就算秦大人没来之前,淳化县好歹也算是产粮的地界,怎么也不至于把孩子饿成这样。 “唔。”魏老三放下锄头,刚好累了歇歇腰,然后看着那几个矮子跟猴子一样走过来,憨憨地说道:“外边来的?” “是。”堀部弥兵卫连忙笑道:“这不是听说淳化县搞得好,来取取经……” 哦! 一听这话,魏老三心里放松了些。 最近这样的“取经人”,可是不少,每天都能遇到几个生面孔。 大人说了,咱们淳化不能敝帚自珍,要有大格局,要让天下都富起来,让大明的老百姓,都过上跟淳化县一样的好日子。 瞧瞧!大人毕竟是大人! 咱们虽然只是老农民,也得学学大人的境界。 于是魏老三点点头,但毕竟还是琢磨着打稻谷输给老赵家的事情,眉宇间那股子郁闷甚至带点愤愤不平的神色,可没瞒过堀部弥兵卫的眼睛。 果然如此! 堀部弥兵卫心中有了数。 看吧,这老农虽然嘴上不敢说什么,但其实可能早就“苦秦久矣”,那个县令秦枫不顾老百姓疾苦,搞这么好的道路,无非也就是为了面子,殊不知早就失了民心,嘿嘿,刚好可以套到情报! 使个眼色,手下的几个虽然矮小倒也一身力气的日本武士,顿时动了起来,径直接过魏老三手里的锄头,二话不说就开始刨地! 哎哎哎! 你们干嘛?! 魏老三一下子就愣住了,都没反应过来。 “老乡……官府害人那!”堀部弥兵卫推心置腹地说道:“他们随便想出个什么东西,咱们就活该受苦受累……这道路虽然宽敞坚固,但有什么用?唉!我们江宁县也是这样,一提到官府徭役,都恨得牙痒痒,还是老哥有骨气,反正也没人看见,给他砸个稀巴烂,哈哈哈……嗝?!” 堀部弥兵卫凭借丰富的心理学知识,配合一路上从未失手的人情世故,正要进一步跟这个老农拉近关系,猛然看到对方脸色不对。 怎么回事? 我的话没问题啊! 堀部弥兵卫还没反应过来,只见那老农猛地抢过锄头,二话不说兜头就砸过来。 该死的! 哪来的外地猴子,又黑又丑,竟敢如此公然破坏大人修建的马路?先把你们打个半死,然后再扭送大人那里处置!! 第九十一章 这淳化县令,是散财童子么? 啊,这! 连同堀部弥兵卫在内,八个身手不凡的日本武士,要是论本身战力,别说这一个老农,就算几十个一起上,也能轻松打倒。 但……此番千里迢迢来到淳化,乃是有所为而来。 进入淳化县之前,堀部弥兵卫就严令要小心谨慎,切不可随意露了行藏。 因此,这顿打,就连堀部弥兵卫也只能忍气吞声,抱头鼠窜。 魏老三挥舞了好一阵锄头,见对方这些矮小的猴子虽然言语无礼,倒也并不还手,渐渐消了气,但还是愤愤不平地说道:“你们到底是从哪来的?莫不是嫉妒我们淳化县的马路修得好,故意搞破坏来的?” “不是不是。”堀部弥兵卫连忙把双手一阵乱摇,解释道:“我见这道路实在是修得好,定然要花费很多人工,想到了我们江宁县的徭役之苦,这才一时激起愤怒……” “哼!”魏老三虽然神色不好看,但勉强也算接受了这样的解释。 不是故意破坏,那就好。 江宁县的徭役之苦? 区区江宁县,怎么能跟我们淳化相比! 我们秦大人,那可是……嘿嘿! 一想到县太爷,魏老三就开始有点眉飞色舞,尤其是看到这些人仿佛真的是被繁重的徭役折磨得半死,所以才会这么激动,不禁浮现出身为淳化人,那股子深深的优越感。 你猜为什么我们的徭役不苦? 嘿嘿嘿! 越看这些黑猴子,就越觉得骄傲,魏老三忍不住把胸膛挺得高高的,炫耀似的说道:“我淳化县可跟你们不一样!在我们这里,修建马路,每人每天,能拿到三升上好的稻谷!” 啊?! 堀部弥兵卫神色一僵。 身为长期在大明境内活动,想要借助大明的力量帮助醍醐天皇的日本武士,堀部弥兵卫自诩对大明的情况已经极为了解。 此番深入内地,千里迢迢而来,一路所见所闻,也并没有脱离堀部弥兵卫的认知之外。 不论是什么地方,提到徭役这件事,所有的劳苦民众,都是痛恨得咬牙切齿,或是虽然不敢表露,却也是一副敢怒不敢言的模样。 徭役之苦,甚于赋税! 可是现在! 他亲耳听到,这老农说淳化县出徭役修路,竟然……还发放稻谷?!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堀部弥兵卫甚至都怀疑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或者是对方的精神出了问题。 不是小数目啊! 每人每天,竟然就有三升稻谷! 看看眼前,这淳化县的道路四通八达,宽敞大气,贯通南北东西,绝非十天半个月就能赶工出来的。 这样算下来,得花费多少稻谷? 这淳化县的县令,是个散财童子么! “这……这些稻谷……都是官府发的?”堀部弥兵卫觉得自己积累多年的经验,好像一到这淳化县地界,开始失效,认知出现了严重偏差,关键是还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 “当然!”魏老三很装逼地说道:“不但修桥修路有稻谷,当兵打仗的家里,我们秦大人更是给每一户都发了光荣粮,嘿嘿嘿!二十石呢!足足二十石的光荣粮!” 噗! 堀部弥兵卫差点当场吐血。 夺少?! 你不能欺负我是外地人,当我不识数么? 二十石稻谷? 八嘎!! 一亩地才能收多少稻谷?两三石也就顶天了! 现在不过就是去当个兵,家里能发二十石稻谷?相当于……白拿了十亩地一年的收成? 哪有这种事! 这个姓秦的县令,只怕不是散财童子,是散财大仙吧! “这、这么多稻谷,官府从哪弄来的?总不会是朝廷特批吧?”堀部弥兵卫糊涂了,这次是真心请教。 “哪来的特批,想什么呢!”魏老三一脸优越地看着这几个黑瘦的家伙,反问道:“自然是田税啊!难道你们江宁县,不交田税的么?” 呃! 堀部弥兵卫连忙说道:“那自然是交的……不过,那些粮食都是要交给朝廷,怎么会留在县官手里?你们是交了多少粮?” “一石半!”魏老三的腰杆挺得更直,先是神秘竖起两根手指头,然后又弯曲了其中一根,嘿嘿笑道:“每亩地,一石半的稻谷,这可是秦大人亲自定的规矩。” 一石半!那也不少了啊! 堀部弥兵卫更糊涂了。 他走过大明的很多地方,也曾详细了解过当地的赋税情况。 在很多远离京城的州县,老百姓承担的田税,甚至还要超过一石半呢,各项苛捐杂税的名目繁多,所以尽管朝廷规定是三十税一,加上各种隐性赋税之后,便变成一个压力沉重的数字。 交了这份田税,留在手里的……最多也就是勉强糊口,甚至年景差一些,就连果腹都难。 这才应该是真相啊! 所以这个淳化县的老农,到底在胡言乱语什么! 咽了口唾沫,堀部弥兵卫虽然心中不解,但总要从这个老农口中套话,便只得再次顺着他的口气,尝试取得共情,小心翼翼地叹了口气,试探着说道:“老乡,咱们这些种地的,不容易啊……一年下来,这一亩地里,才能打多少粮食,却把一大半都交了赋税,唉!这日子,不好过呢……” “那是你们江宁县不好过!”魏老三心中愈发高兴,甚至开始觉得,这些黑瘦的家伙,不但不讨厌,还很有几分可爱! 你怎么知道我们淳化县日子很好的? 一大半都交赋税? 不存在! 区区一石半而已,哈哈哈! 一想到自己有朝一日,竟然也敢对“一石半”的数量,用上“区区”两个字,魏老三喜上眉梢,满心都是对秦枫的深深崇拜。 倘若没有秦大人,哪有现在的优越感! 要知道,淳化县和江宁县,不过是一河之隔啊!通常认为那条小河西边是江宁县,东边则是淳化县。 “呃,此话怎讲?”堀部弥兵卫皱起眉头,暗想难道你们交了一石半,日子还能好过?这是什么道理? “老弟!”魏老三如饮醇酒,熏熏然地指着不远处刚刚完成收割的水田,神秘笑道:“你不妨猜一猜,这些田亩里,能有多少收成?” 第九十二章 淳化县的人,真是太奇怪了! 这,能有多少? 堀部弥兵卫看着一望无际的稻田,的确觉得这地方似乎跟其他地界有些不一样,尤其是还没收割的那些稻穗,都显得沉甸甸的,就连劲风吹过,也很难摇曳起来,只是在风中一坠一坠的,分量十足。 啊! 灌溉新法! 对了! 据说现在在大明已经全面铺开的那个灌溉新法,最初就是出自这个淳化县! 作为发源地,莫非更不一样? 堀部弥兵卫早就听过去年兴起的这个灌溉新法,但他之前走过的地方,距离淳化县路途遥远,虽然有朝廷推广,但老百姓头一年施行,也只是将信将疑,效果大打折扣。 算下来,虽然每亩地也都增产了两三成,但最多也就是三石多粮食的光景,这已经让老百姓大呼神迹,感恩戴德了。 那么这里…… 堀部弥兵卫收回心思,看着一脸炫耀的魏老三,能让他这么骄傲的,想必不会是个寻常数字。 咬了咬牙,堀部弥兵卫很配合地猜道:“一亩地……能有,四石稻谷?” 四石? 嘿嘿嘿!瞧不起谁! 去年都不止这个数! 魏老三更得意了,把头摇得跟拨浪鼓一样,中气十足地说道:“不对!” 啊!多了少了? 堀部弥兵卫跟几个属下的武士交换一个眼神,都觉得口干舌燥。 看他的神色,四石稻谷!难道还不止??? “难道,一亩地,就能打四石半的粮食??”堀部弥兵卫觉得荒谬,如果这样的话,哪怕交一石半,剩下的还是大头,那这淳化县百姓的日子,还不得起飞了啊! “不对!!”魏老三简直跟喝醉了一样,觉得这几个江宁县来的人,太配合了,太懂事了,简直让他炫耀的心思得到了最大程度的满足,比喝了几十年窖藏的老酒还舒坦! 还不对?! 堀部弥兵卫长长吐出一口浊气,用一种近乎戏谑的口气,仿佛自语似的说道:“难道,一亩地能有五石……” “哈哈哈!”魏老三上前一步,重重地拍了拍堀部弥兵卫的肩膀,大笑道:“老弟啊!别怪我说你,你们江宁县来的,还真是没见过世面!五石算什么?我跟你说!刚才手指的那片稻田,就是老哥我家的!今年老哥家一共十九亩水田,共收上来稻谷,一百零五石,嘿嘿嘿!” 多少!? 堀部弥兵卫惊奇地瞪大眼睛,觉得这个数字,远远超过了认知。 得算一算,这一亩地到底是多少粮食! 可是日本国混乱不堪,这堀部弥兵卫在技击方面算是个好手,却不懂数学啊,仓促间又是极度震惊,哪能算得明白。 第一时间就只能去掰手指头,数一数。 好在,手指头有的是! 一声令下,连同自己在内,八个日本武士,齐齐竖起十根手指头,每根手指头都代表一石稻谷的话…… 还没等他算清楚,魏老三再次找到了优越感的来源! 哈哈哈! 掰手指头,多可笑啊! 巧了!隔壁老徐家的孙子,那可是读县学的,他早就给我家算得明明白白,十九亩水田,一共一百零五石,那么每亩水田的收成,就大约是五石五斗三升! 还用掰手指么?掰手指你们也算不明白! 这东西,叫数学!可是咱们秦大人亲自上的课! “别算了。”魏老三摆了摆手,把那些胡萝卜似的粗短手指直接按下去,笑道:“老哥家里的水田,每亩收成,是五石五斗三升!嘿嘿嘿!” 嘶! 哪怕只有八个人,也起了一阵清晰的倒抽凉气的声音。 一亩田,五石半?居然还不止?! 吹牛呢吧! 堀部弥兵卫跟其他七个武士,齐刷刷地咽了口唾沫,发出咕嘟一声,呼吸都有点对不上节奏了,看着这个似乎很朴实的老农,除了表情有点过分得意之外,怎么看都是个普通的大明农民,不像是神农转世啊! 竟有这么恐怖的收成! 难怪他刚才提到一石半的田税,如此轻描淡写! “厉害!”眼珠一转,堀部弥兵卫定了定神,决定继续套近乎。 明摆着的,这个老农对自家田地的收成,十分满意,那就顺着他的意思,给他捧到天上去,只要哄得他高高兴兴,说不定什么秘密都能给说出来。 这一招,堀部弥兵卫屡试不爽! 奋力挣脱了心中震撼,堀部弥兵卫竖起一根大拇指,仿佛由衷赞道:“老哥太厉害了!这样的收成,别说是淳化县,就算放眼整个大日……呃、整个大明,都是独一份的!说不定皇帝听说了,都要亲自降旨,给老哥你披红挂彩,光宗耀祖呢!” 呃? 魏老三得意的笑容,瞬间僵在脸上,甚至都没注意到对方差点说漏嘴的词汇。 哪壶不开提哪壶啊! 披红挂彩,他刚刚亲眼见过,只不过不是他魏老三,而是另有其人。 该死! 那一幕,他怕是这辈子都不能忘记。 隔壁老赵,大半辈子的老邻居了,因为十七亩田产出了九十九石稻谷,创下了淳化县灌溉新法之后的收成记录,连县太爷秦大人都亲自来了,亲自给那个老赵披红挂彩,还发了一张大大的奖状呢! 太眼馋了! 现在被这个江宁县的矮子一提醒,魏老三差点就哭出声来。 我用你提醒了?! 还什么整个大明……就连这淳化县,就连一墙之隔的老赵,我都没打赢! 太烦躁了! 明年! 明年我一定把所有的力气全都使在地里!晚上我家婆娘怎么要,我都不给,必须把吃奶的力气都使上! 我就不信,还胜不过那个老赵?! 可是,堀部弥兵卫并没注意到魏老三渐渐变成猪肝色的脸色,还在喋喋不休地说道:“对了,老哥你怎么称呼?你看都聊了这么久了,哈哈……其实我不用问,到这淳化县随便找个人,想必是没人不认得你老兄的!五石半的收成……啧啧!那还不远近闻名啊?” 滚滚滚! 魏老三的脸上,红一阵白一阵。 明明对方都在努力夸自己,但这个话钻到耳朵里,怎么就这么不舒服,太刺耳了! 妈的! 这几个矮子,该不会是老赵故意派来恶心我的吧! 魏老三一点心情都没了,连敷衍都懒得敷衍,扛起锄头,一转身,大步流星地远离这些人,把正在拍马屁的堀部弥兵卫弄得直接愣住,呆呆地看着这老农的背影,不知道自己又说错了什么。 我明明在夸他啊! 这也不高兴? 这个淳化县的人,真是太奇怪了! 第九十三章 甭管是人还是畜生 努力了好久,好像没套出什么有价值的情报。 堀部弥兵卫十分郁闷。 倒也不是完全没有收获。 至少,他牢牢记住了“秦枫”这个名字。 淳化县的县令,名叫秦枫,这是堀部弥兵卫等人还没到淳化的时候,就已经查到的信息。 但,这只是个普通的名字,并没引起什么特别的关注。 可是到了淳化县! 不论是沉甸甸的稻谷,还是四通八达的马路,都给这些来自遥远岛国的日本武士精英,带来了极大的视觉和心灵震撼。 很明显,这一切都是出自这位秦大人的手笔! 而淳化县的老百姓,提到这位秦大人,是怎样的一种顶礼膜拜的样子,刚才更是亲眼见证。 秦枫。 这个名字,仿佛已经开始荡漾起一圈神秘的光环,让堀部弥兵卫等人越发好奇,很想要亲眼见一见,难道还能有三头六臂不成? 不急不急,这才刚到淳化呢,虽然有些不顺利,但也没暴露身份,还可以慢慢想办法。 五石半的稻谷! 啧啧……这样的产量若是能拿到日本国内,醍醐天皇怕是直接就能被封为农神,还怕得不到民众支持? 最离奇的是,从刚才那个不知名的老农神色中判断……这个五石半,并不能让他满意。 难道说! 还有高手? 这未免太荒诞了吧! 一亩地,竟能有六石收成?这可比最好年景的时候,都翻了一倍啊! “大人……”一个有些胆怯的声音,打断了堀部弥兵卫的沉思。 嗯? 堀部弥兵卫皱皱眉头,不太高兴,向那个武士望去。 只见他捂着肚子,脸色难看,不用开口就大概猜到是什么事。 废物! 还急着去进一步调查淳化县,调查那个秦枫呢,堀部弥兵卫心里觉得烦躁,但又不好发作。 人有三急嘛。 总不能这个也不许,到时候当场出丑,丢的还是日本武士的脸面。 “去!那边!”堀部弥兵卫瞪了他一眼,但还是伸手一指随便一棵大树,“到那树后面解决,快点,别耽误了行程。” “是,大人!”那人如逢大赦,连忙快步跑过去,已经有些迫不及待,双手一拽,裤子就褪了下来。 然后。 猛听一声。 “干什么!?” 嘶! 那个武士被吓了一跳,差点当场就滑出来,但见一个扛着锄头的老农匆匆而来,满脸都是愤怒,急切,甚至……还有一丝丝心疼? 怪了! 我闹肚子,你心疼什么! 这日本武士被这突如其来的打扰,弄得懵了逼,连便意都减退了几分,连忙重新提起裤子,愣愣地看着来人。 这?! 不远处的堀部弥兵卫也是一头雾水。 难道,这个淳化县,讲究卫生已经到了这种苛刻的地步,连……解决一下内急,都被视作是罪大恶极? 不至于吧! “这位兄弟!”只见那个扛着锄头的老农走到近前,满脸堆笑,反而像是有点讨好的样子,试探着问道:“您是要……方便一下么?” 不然呢? 日本武士越来越迷惑,甚至有点恐惧。 不然我躲到大树后面,脱了裤子,难道是要对大树做点什么吗? 虽然堀部弥兵卫严令,不要多说话,尤其是不要露了身份,但他还是迷惑着点点头,用生硬的汉话,回应道:“嗯……” 还好,一个字不至于暴露口音问题。 那老农也没在意,一听说还真是这个事儿,更兴奋了,直接拉住了对方的衣袖,连拉带拽,催促道:“到我家厕所去!我家厕所修得最好,还放了香料,各种用具齐全,包你满意!” ??? 堀部弥兵卫差点就要拔刀了。 邪门! 太邪门了! 厕所是什么,他并非不知。 但是以他对大明的了解,除了那些家财万贯的富户之外,谁还会在家里特意修建个厕所啊,那不是吃饱了撑的么! 要解决内急,很简单啊! 田中,松下,山口……不都行吗? 而且,他还特意强调厕所里有香料什么的……疯了疯了疯了,不是这个人疯了,就是我疯了! “快来快来!”那老农催促道:“这几位兄弟,也是一起的吧?都来都来!一看你们就是外乡人,头回来咱们淳化县吧?等会儿解决了内急的问题,咱们可以坐下来好好聊聊,我家里还有一壶老酒,刚好待客!” 哦? 堀部弥兵卫倒是眼前一亮,这正是他想要的啊! 可是……之前没发现淳化县人这么好客的呀,好客得简直让人有种忐忑的感觉。 然而,盛情难却。 那老农死死拽住那个捂着肚子的可怜日本武士,不由分说就头前带路,而堀部弥兵卫等人面面相觑,迟疑了片刻之后,也只好举步跟上。 毕竟进入淳化县的是八个人,总得整整齐齐的。 没想到的是,那个老农口中的“马上就到了”,竟然是如此漫长的路途! 堀部弥兵卫约摸着,这都走了得有至少三里地了,还是没见到老农说的那个家,还有那个什么厕所。 “大、大人……”那日本武士实在绷不住了,双手死死捂着肚子,脸色苍白,连挣脱拉拽的动作都不敢做,唯恐这一挣扎,就当场…… 他只得苦着脸回过头,求救地看着堀部弥兵卫。 急啊! 明明找个大树就能解决的问题,干嘛非要走这么远! 这大明朝,规矩真的是太大了!难怪是天朝上国……厉害的! 堀部弥兵卫也是犹豫不决,要这时候翻脸动手,怕是露了痕迹,但再这么拖下去,手下要出丑的。 唉,早知道让他穿条黄裤子了,好歹也能稍稍遮掩一下。 好不容易! 总算是到了老农说的那个厕所,还不等他介绍,那日本武士嘶吼一声,发出宛若野兽一样的声音,一头就扎了进去。 一阵稀奇古怪的声音之后…… 这位日本武士终于走了出来,一脸的神清气爽,如释重负。 然后他就看到,那个奇怪的老农,脸上的表情似乎比他还高兴,眼睛骨碌一转,就望向其他几个人,殷勤地劝道:“都走了这么久了,难道一点都没有?要不……去试试?” 盛情难却! 于是,自堀部弥兵卫以下,每个人都轮流走进厕所,多少贡献了一点,毕竟人家要的也不是什么值钱东西,硬是不给那就不礼貌了。 哈哈哈哈! 痛快啊! 老农喜笑颜开,这一下可是八个人,八个人那! 按照秦大人的计算,这八个人的便溺之物,加上其他稻茬秸秆之类,经过发酵之后,足以提供他们家半个月烧火的原料! 白捡的一样! 要知道,自从秦大人规定所有人必须烧水来喝,各家各户的燃料明显不足,尤其缺少人畜粪便。 还是自己有眼力! 这一下就拉了八个! 甭管是人还是畜生,只要在我家厕所解决,那就是好的! 第九十四章 原来,是我们不配? 现在,人拉来了,人也已经拉完了。 这个姓徐的老农,看着众脸懵逼的这些外乡人,就有那么点微微的尴尬。 刚才为了拉人头,什么仗义话都说出口了,说要到家里坐坐,甚至还说要拿出一壶老酒来待客。 可是现在么…… 什么档次,也配喝我家的酒? 现在的淳化县人,别说面对周边县的这些老百姓,就算对上皇城来的,也有一股莫名的自信。 哼!要不是我们秦大人的灌溉法,你们怕是都吃不饱饭呢,牛什么? 因此,徐老头这会儿既然已经掏空了这几个外乡人,就开始犯了小小的狡狯,可不想再浪费一壶酒了。 然而话已经出口,不应付一下倒也说不过去。 毕竟,这几个外乡人挺不懂事的样子,还眼巴巴望着他,说不定还真在等着喝酒呢。 想得美! 徐老头眼珠子一转,先将人让进院子里,排排坐,然后到了后厨,很熟练地用管道里的沼气点燃火苗,烧了一壶开水。 嘿嘿!今天这沼气,格外旺盛! 外乡人肚子里挺有货啊! 徐老头高兴起来,平常可以算作奢侈的行为,今天也可以大气一回,可谓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了,喝了这壶水,也就该打发他们走人了,还真想喝酒不成?我是不是还得给你们弄点猪头肉来啊?你咋不上天呢! 堀部弥兵卫当然不是为了喝酒来的,所以是水是酒倒无所谓,刚落座没多一会儿,便套近乎似的问道:“老哥怎么称呼?” “哦,我姓徐。”徐老头盘算着怎么撵人的事儿,显得有点心不在焉。 “这个厕所,也是贵县县太爷秦枫的手笔?”堀部弥兵卫开始切入正题。 他可是亲自体验过。 这个厕所,果然不凡! 外面看上去,只是小小的一间石屋子,但里面居然另有乾坤,还真的跟这老农说的那样,又是香料,又是厕筹,甚至那厕筹都打磨得光滑干净,跟堀部弥兵卫认知里的那种污秽之物,截然不同。 太讲究了! 堀部弥兵卫再一次被深深震撼了。 这厕筹,是最不起眼,也最不上台面的东西啊,专门是用来方便之后拭秽的,木制或者竹制。 俗称……搅屎棍! 但现在亲眼所见,大明一个寻常的县里,一个寻常的农户家中,就连这东西都如此考究。 这就是天朝上国的底蕴么!! 他哪里知道,最近因为秦枫的烧水令,淳化县上下掀起了一股争夺燃料的高潮,原本就被各家各户争抢的人畜粪便,变得更加紧俏,再加上淳化县相对已经不缺乏粮食,甚至都开始衍生出,只要你肯到我家厕所贡献一次,晚饭我都可以给管了! 人呐,都是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亲自经历了沼气的方便,谁还愿意苦哈哈地去山上砍柴,又是出力又是冒险的。 但是要用沼气,就得有原料,为了争取更多的原料,各家各户都想尽办法,尤其是开发外乡人资源这一块,已经做到了极致,必须让人有一种宾至如归的感觉,这才能最大程度地为自家沼气池贡献力量。 厉害厉害! 堀部弥兵卫肃然起敬,于是一开场,就先问到了这个厕所,莫非也是那个县令秦枫搞出来的东西。 “那是自然!”一提到秦大人,徐老头也是神色恭敬,正色道:“不瞒你说,秦大人一开始弄出这厕所的时候,包括我在内,家家户户都以为是大人疯了。毕竟祖祖辈辈谁用过这东西,还不就是田间地头蹲一下就解决了?” 对啊!就是这样! 堀部弥兵卫都快哭了,终于看到淳化县人,开始有了正常人的思维模式。 “可是!”徐老头很快就继续说道:“后来我们才知道,以我们这点粗浅的智慧,哪能及得上大人的深谋远虑,高瞻远瞩?从那以后,甭管大人提出什么样的政策,咱们淳化县人,再没有任何异议,哪怕一时看不懂,照做就是了!只要跟着大人的脚步,不但不会吃亏,反而有大大的好处!如果一意孤行,那才会不知不觉就吃了哑巴亏,这样的例子,那可真是太多了……” 唔…… 堀部弥兵卫听了个大概,懂了一些,但不多。 大大滴……好处…… 具体指什么? 的确是一路行来看到不下数十上百个厕所,还有厕所旁边奇怪的大坑、装置、不知道做什么用的。 可是这厕所的修建,除了让老百姓规范便溺,不至于到处都是污秽之物,还有什么好处?? 淳化县干干净净,比之前他走过的任何州县都更卫生,这是没错的。 但,这能有多大用处? 想不通! 堀部弥兵卫端着手里的热水,若有所思。 虽然没给上酒,但竟然有热水招待,也已经很够意思了,看来这淳化县人,格外重视脸面! 嗯,没错,就是这样! 从之前的那个老农,到眼前的这个,堀部弥兵卫渐渐得出结论。 淳化县人,好面子! 就比如这热水吧,谁家还特意喝热水啊!劈柴不要力气的吗? 定是为了招待客人,才故意烧水,这是个不小的人情呢。 说不定就算是他们淳化县自己的邻居来了,也没有这个待遇,只因我们是外乡人,才故意要给淳化县挣脸面。 正琢磨着,忽然见眼前的徐老头眼中猛地射出喜悦的光芒,直接跳起身来,把院子里的八个日本武士全都撇下,径直冲到门外,一叠声地叫道:“宋夫子!宋夫子您怎么来了?快进来快进来!喂……屋里的!宋夫子来了!快把我的那壶老酒拿出来,再去胡小子那里拿一只鸡,无论如何可不能让宋夫子走了哇!!” ??? 堀部弥兵卫再次石化,脸色难看。 原来,不是没有酒。 是……我们不配? 这宋夫子是谁啊,怎么又是烫酒,又是杀鸡的……这淳化县居然还有鸡呢! 唉! 心中忽然伤感,要知道他们的日本国,像这样的寻常村县,仓促间到哪里去找鸡?就算要待客割二两肉,都得费尽了功夫。 还得是人家天朝上国啊! 堀部弥兵卫抬眼望去,果然见到门口一个身穿长衫,气色不凡的老先生,对着徐老头拱了拱手,笑道:“徐老哥,叨扰了……宋某刚刚下课,本是要回家休息,途经此地,忽地内急,不知徐老哥方不方便……” “太方便了!!”徐老头大喜过望,这简直是双喜临门! 第九十五章 不懂礼数的蛮夷 堀部弥兵卫心态崩了。 眼见他杀了鸡,眼见他烫了酒,院子里的气氛很快就热闹起来,而他们这八个日本武士,则显得格外多余,连手脚都不知道往哪里放。 怎么还不走? 徐老头皱起眉头,看着这几个不懂事的外乡人。 也太不懂礼貌了吧! 屎也拉了,水也喝了,还留在这里做什么? 还真以为我们招待宋夫子的肥鸡老酒,也能有你们一份? 想什么呢! 鸡毛都没一根啊! 的确,堀部弥兵卫也觉得自己该走了,但是为了多探听一下这个淳化县的消息,他还是磨磨蹭蹭的不愿意离开。 毕竟,他刚才听到了“县学”的关键词,顿时眼前一亮。 这个淳化县,开办了自己的学校,据说还请来了几个很有学问的先生授课。 就连临近的几个县,都听说了这事儿,全都羡慕得很,尤其是那些适龄读书的孩子,只恨自己不是淳化县人。 这个县学,既然这么受欢迎,当然也就是堀部弥兵卫等人要学习的“天朝上国的先进经验”。 最好是搞清楚,人家是怎么设置的学堂,怎么安排的课程,如果能在日本国铺开,那自然也是醍醐天皇的一项政绩。 怎么还不走? 徐老头看着一脸好奇的几个外乡人,终于开始烦躁起来。 见过不要脸的,还真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 眼瞅着后厨的那肥鸡都快熟了,香味逸散出来,满院子都是惹人垂涎的肉味。 徐老头甚至都看到,那几个外乡人的眼睛都亮了起来,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 嘁! 他鄙夷地撇撇嘴,可不敢把鸡端了出来,万一这些不懂事的外乡人真的开口要,那怎么办,不给的话,显得我淳化县小气,给的话……你们谁啊,贵姓? 无奈之下,徐老头只得跟宋夫子使了个眼色,把他叫到后厨。 “对不住,宋夫子……”徐老头连连作揖,一脸的抱歉,压低声音说道:“夫子满腹经纶,用心传授我家孩子学问,咱们老徐家感激不尽,一直都想请夫子到家中吃个便饭,可惜今日……” 他伸手指了指外面,搓了搓手,有些为难地说道:“来了个几个不懂事的外乡人,不过就是借用了个厕所,竟然不走了,真是烦人!夫子莫怪,您看要是不嫌弃的话……咱们索性就在这里摆桌?就是比院子狭窄了许多,夫子莫怪。” “无妨。”宋瑜微笑摆了摆手,目光也向院子里瞟了几眼,心中纳罕。 若说外乡人,他宋瑜其实也算是外乡人,但这些年在周边走动,至少应天府的这几个县,那都是相当熟悉。 听徐老哥说,这些人是来自江宁? 但江宁人,不像这般瘦小干黑啊。 再说了,江宁人哪有这么不懂事的,倒像是不懂礼数的蛮夷…… 罢了,何必理会。 自从受到秦枫邀请,来到这淳化县教书以来,宋瑜的日子过得美滋滋的。 一开始,的确是被秦枫开出的高价吸引,但后来很快就爱上了这个地方,爱上了求学若渴的孩子们。 其中,就有这个徐老哥家的大孙子,徐鼎臣,字宪清。 原本,他是叫徐有财的,这个名字还是徐家托人给起的,也不是什么文化人,自然就带着一股子铜臭气。 宋瑜喜欢这孩子,所以重新给他取了名字,还赐了字,就从鼎臣两个字里,已经足见宋夫子对这孩子未来的期望,希冀他青云直上,能够成为大明的定鼎之臣。 有了这份师生之情,又适逢凑巧,宋瑜倒也不介意在徐家吃个饭。 片刻,香喷喷的肥鸡已经出锅,诱人的香气顿时四溢飘散,惹得院子里原本就饥肠辘辘的几个日本武士,一个劲地吞咽口水,肚子里叫得欢实,像是开了水陆道场。 “宋夫子,请!”徐老头招呼宋瑜落座,算上刚放学回来的大孙子,一桌也就坐了四个人,虽然略显拥挤,倒也不算局促。 “宪清,今日的学问,有什么不懂的地方么?”宋瑜的目光落在孩子身上,越看越满意,虽然县学里一百多学生都是潜心向学,但像徐鼎臣这样聪慧伶俐,博闻强记的弟子,宋瑜一生之中也没遇到几个。 “嗯……有几个。”徐鼎臣虽然年纪幼小,但在几个月的县学督导下,已经颇有风范,闻言拱了拱手,真的提出了几个疑难。 宋瑜不但没有不快,反而更加喜悦,竟连吃饭也顾不上,立刻予以讲解,弄得徐老头跟老妻又是感激又是惶恐,人家夫子都还没吃一口菜,喝一口酒呢,居然就给自家孩子开起了小灶,这是怎么话儿说的…… 这! 这淳化县的求学气氛,这么浓厚? 堀部弥兵卫当然不会老老实实在院子里坐着,早就蹑手蹑脚地到了徐家老屋外面,透过窗户的缝隙,悄悄观望。 寻常的农家后厨,他倒是没什么兴趣。 但见这孩子聪明伶俐,一开口就是之乎者也的深刻学问,自己竟然十句里只能听懂半句…… 天朝上国! 果然是天朝上国啊! 这孩子看样子还没有八岁吧? 怎么说出来的话,忽而国家大义、忽而内圣外王、忽而教化天下…… 这差距也太大了吧!! 堀部弥兵卫想到日本国内的孩童,这般大的,只怕还在玩泥巴呢。 若是跟这个徐家的孙儿相比,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眼睁睁看着后厨里的气氛,竟然在肉香中飘起书香,一桌丰盛的菜肴都快要放冷了,还没等到师徒二人交流完这番学问。 啊哟,这如何是好,如何是好…… 徐老头欢喜惶恐,跟老妻交换了好几次眼色,心想宋夫子如此关爱咱家的孩子,可总不能连饭都不吃了吧。 瞧瞧,刚烫的老酒都凉了呢! “我明白了,宋先生!”徐鼎臣听懂了几个关窍,眼中射出喜悦,这才醒悟到失礼了,连忙歉意道:“学生鲁莽,怠慢先生了……” 哈哈哈! 宋瑜老怀大慰,连连摆手道:“不妨不妨!子曰,朝闻道,夕死可矣,何况是区区一顿饭食?” 总算要开席了! 徐老头连忙站起身来,说道:“夫子稍坐,这酒都冷了,我再去热一热!” 宋夫子捋须微笑,并没有拦阻。 自己学生的家里嘛,可以随意一点。 于是徐老头走到灶台边上,架起了水,打开了沼气管道,然后用火折子一引,亮蓝色的火苗就猛地窜了出来,烧得极为旺盛。 ?! 门外偷看,原本并没在意的堀部弥兵卫,差点连眼珠子都弹出来! 第九十六章 一切的荣耀,都归于他! 这! 这是什么东西?! 堀部弥兵卫瞬间就感觉到口干舌燥,觉得自己所处的并非人间。 烧水,不是应该用柴火么? 别说日本国了,就算自己在大明混迹这么多年,这种常识,也是颠扑不破的啊! 谁家点火,连柴禾都不用? 堀部弥兵卫的眼睛瞪得大大的,死死盯住了徐家后厨的那些奇怪的装置。 弯弯曲曲的管道,造型奇特的灶台,还有蓝色火苗上正在烧着的一锅清水,很快就飘起热气,看样子距离烧开也就差片刻光景了。 这火势是真的!还很旺啊! 但,怎么做到的? 堀部弥兵卫没看到任何可以燃烧的东西,别说柴禾了,连什么棉被破布之类的引火物都找不到。 那个锅子下面,只有个奇怪的管子,火苗就在那里跳跃着,仿佛是天神指尖的精灵,却被这个寻常的农户人家,随意驱使。 这家人,难道是神仙么? 这!这就是自己苦苦寻觅的破局之法啊! 堀部弥兵卫的眼睛,越来越亮起来。 他看不懂,旁人自然也不可能看懂。 那么如果能把这一手学了回去,再做好铺垫,某个场合一鸣惊人,谁还敢怀疑醍醐天皇的正统地位? 火,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标志! 不论是大明还是日本国,都有无数关于神明给人间降下火种的神话传说。 现在,这农户家里,不需要柴禾就能点火的一幕,俨然仿佛是神灵降世,具有极强的视觉冲击力。 厉害!太厉害了! 老屋里,正在烫酒的徐老头,也觉得今日这火势格外不错,或许是沼气池里得到了一大波原料,产生的沼气就源源不断。 唔,那几个讨厌的外乡人,倒也不是一无是处,就是太不懂事了。 “徐老哥,你家这火烧得旺盛啊。”宋瑜也站起身来,微笑道:“老夫很看好鼎臣这孩子,若假以时日,他的未来便如这灶间烈火一般,随风而起,不可限量。” 哎呀,这可真是太令人高兴了! 徐家的儿子儿媳,都不幸早逝,只剩下老两口拉扯这根徐家的独苗,原本在淳化县这种没有壮年男子的家里,就算不受排挤,也必定会显得弱势。 但是自从秦大人开办县学,徐鼎臣成功入选之后,不但每月拿回来的廪米能够贴补家用,更是让左邻右舍都高看一眼。 已经改变命运了啊! 真得感谢秦大人,感谢宋夫子!感谢大明朝! 不然,徐家哪有今天? “宋、宋夫子……”徐老头微带哽咽地说道:“咱们老徐家,世世代代都是种地的,从没想过还能出个读书人……现在有了秦大人的县学,更是有了宋夫子这样的好先生,这真是做梦都不敢想的事!这个大明朝,真是太好了!我、我是个庄稼人,也不会说话,但若是宋夫子一句话,就算是赴汤蹈火,咱也不皱眉头……” 哈哈! 宋瑜微笑,连忙谦虚道:“我只不过是个教书的先生。淳化县有今日局面,自然要感谢秦大人,也要感谢朝廷把这么好的官员派到淳化县来。” 这时候,堀部弥兵卫带来的那些属下,见武士大人呆立在窗户边上,仿佛石化一样,似乎很是不妥。 于是就有人悄悄靠近,顺着堀部弥兵卫的目光,也向内张望,看里面到底是什么景象,竟然让一贯冷静沉着的堀部弥兵卫大人,都当场失态。 随后,他们看到了那簇惹眼的蓝色火苗,然后……没找到能够燃烧的柴禾。 这?! 几个人面面相觑,终于瞬间感受到了堀部弥兵卫正在承受的震撼。 怎么做到的? 左看右看上看下看,的确是找不到任何燃料的痕迹。 这火,难道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吗? “斯国一!!” 极度震惊之下,一个日本武士终于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竟然把堀部弥兵卫的严令都给忘了,一开口就是一句日本官话。 意思是……厉害!太厉害了! 这句话,脱口而出,让屋里正在互相谦虚的几个人,微微一惊。 哈哈! 宋瑜一愣,随即点头道:“不错!这样的朝廷,这样的官员,宋某生平所未见!死国矣!死国可矣!咱们这些老百姓,的确是宁可为这样的国家赴死,也心甘情愿!” 呼! 还好! 还好天朝文字,博大精深,竟然能给接上。 堀部弥兵卫狠狠地瞪了那个闯祸的武士一眼,既然已经出了声,索性顺势敲敲门,拱手道:“老哥,叨扰了,我们另有要事,这就告辞了吧。” 啊,总算走了! 徐老头倒是完全没在意刚才那句口音不正的惊叹,送走了这群不懂事的瘟神,刚好在院子里好好摆开桌子,请人家宋夫子好好吃一顿,也算是替家里的孩子感谢师恩。 堀部弥兵卫等人不敢多停留,唯恐说多错多,很快就离开了这个小小的农家院落。 只有宋夫子望着这些人的背影,微微疑惑。 看起来,不像是受过教化的样子啊,怎么一开口倒像是念过不少书的。 死国矣? 嗯,有点东西!说得不错。 …… 呼! 走在马路上,堀部弥兵卫神色凝重,一言不发。 几个日本武士也不敢插嘴,只好亦步亦趋地跟着,不知堀部弥兵卫大人要去哪里。 这淳化县,处处神奇! 堀部弥兵卫踩着坚实的路面,看着处处水稻丰收,还有家家户户附近一样制式的厕所…… 很有可能,刚才那神奇的火苗,绝非徐家专属,而是每个人家都能用这种奇迹般的方式点火,不需要任何柴禾。 怎么做到的,是万难猜透。 但经过这半日的摸索,堀部弥兵卫至少已经知道,缔造无数奇迹的那个源头,便是这淳化县的县令,名叫秦枫的那个人。 心中的好奇,早已攀升到极点! 堀部弥兵卫真的想要亲眼看一看,这位被无数人交口称颂,甚至于顶礼膜拜的秦大人,到底是什么模样,莫非能有三头六臂不成? 是他,带来了水稻丰收。 是他,修建了大道通透。 是他,收拾了便溺秽臭。 是他,引领了书声悠悠。 一切的荣耀,都归于他! 堀部弥兵卫觉得,自己似乎已经找到了此行的方向! 秦枫! 若是能把这个人,请回日本国内,投入醍醐天皇的麾下,那么即使光明天皇的势力再大,未必就不能力挽狂澜,逆转危局! 至于用什么方式“请”,那自然是…… 哼! 堀部弥兵卫的眼中掠过一抹狠厉。 他知道,这秦枫虽然只是个小小县令,在大明官员体系里,只是最小的芝麻官,但大明作为天朝上国,别说是从小读圣贤书的官员,就算是平头老百姓,怕是也不愿意多看日本国一眼。 哪怕是许以日本国师的高位,也多半无用。 既然如此,索性硬来! 凭借自己再加上这七位精锐的日本武士,好好筹谋,动若雷霆,把秦枫从淳化县“请”走,未必是什么难事。 第九十七章 鬼子都进村了,还有什么客气的 这个时候,被堀部弥兵卫心心念念的秦枫,正在县衙后堂,微眯着眼睛,若有所思的样子。 时不时,就有衙役打扮的人,快步入内,禀报道: “启禀大人!那群人进入淳化县,正在马路上看着马路发呆!” “启禀大人!他们跟本县魏老三搭话,一度惹急了魏老三,挥舞锄头,但后来又攀谈起来。” “启禀大人!徐家老头带他们去家里上厕所,路途遥远,其中一人似乎险些无法忍受。” “启禀大人!他们从徐家走出来,脚步加快了许多,似乎正在往县衙这边过来。” 哦? 这是一群,什么人呢? 秦枫的眼睛睁开,眼眸中亦是有着一丝迷惑。 很明显,是外乡人不假。 那具体是怎么个外乡人? 从手下衙役的描绘来看,这群人似乎跟很多州县过来学习先进淳化经验的,并没有什么区别,也是到处走走看看,然后大惊小怪,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 但听说,他们身材矮小,又黑又瘦,很显然并非是应天府各县的。 那就略有些奇怪了。 毕竟,在这个年代,交通极为不便,别说外地远道而来,就算是应天府的下辖八县,互相走动起来,也是动辄几个时辰路程。 当初自己从濠州城到这里上任,也就二百公里的样子,却让秦枫在马车上足足颠簸了好几天,足以成为生命中难以磨灭的糟糕记忆。 这群人,嗯,听说是一共八个,形貌特异,家乡必定遥远,那么就算听说了应天府有个淳化县,哪来的那么大动力,不惜千里迢迢而来? “继续派人跟着,但不要靠近,远远缀着就可以,不要被察觉到。”秦枫略一沉吟,吩咐道:“另外,加强县衙周围的防御,小心点总没大错。” 这! 几个衙役顿时心中凛然。 听大人的意思,这些人不但来路不明,甚至有可能威胁到大人? 那可真是该死了! 谁敢对大人不利,就是我淳化县共同的敌人! 从堀部弥兵卫等人一进到淳化县,虽然自称是江宁县人,但并没有瞒过所有人的耳目,接下来所有的行动,其实都被暗中窥探,然后分毫不差地呈在秦枫案前。 来做这个淳化县的父母官,已经快有两年的时间,若是连这点掌控力都没有,秦枫也就白白当了这个县令。 只是,在没摸清情况之前,秦枫倒也不打算贸然动手,而是静观其变。 不多时,又一人来到县衙,径直而入。 秦枫一见此人,亦是站起身来,拱手笑道:“宋夫子,辛苦了。” “应该的!”宋瑜脸色郑重,直接说道:“我听说,那伙曾经出现在徐老哥家里的外乡人,形迹可疑,可能对大人不利?” “到目前,也只是猜测而已。”秦枫微笑道:“夫子曾经跟他们照过面,可否详细描述一番?” “好。”宋瑜点点头,这事情当然是理所应当,当下就不分巨细,将堀部弥兵卫等一行人,尽可能地描绘得具体形象,供秦大人参详。 唔…… 秦枫微微点头,心中倒是有几个猜测,但不能确定方向。 “夫子,以你看来,这些人像是什么路数?”秦枫继续询问道。 “这……不像是种地的农人。”宋瑜回忆道:“看他们身手轻健,似乎有功夫在身上,而且……应该也读过书,说起话来偶尔也有文辞语调,不像是粗鄙之人。” 哦? 秦枫有些意外,觉得事情更加扑朔迷离。 有武功,还有文化? 不应该啊! 除了我中土大明之外,现在这个时代,哪还有这样文武全才的存在。 却听宋夫子补充道:“当时,徐老哥家用沼气点火,我们感叹于大人的才华,对朝廷感恩戴德,那些人当中,也有人发出同样的感慨,说了一句‘死国矣’,老夫深以为然,朝廷以国士相待,百姓自当以死报国!” 嗯? 秦枫开始没当回事,稍一回味,忽然觉得不对,连忙追问道:“夫子,你说那个人,说了句什么?” “死国矣!” 宋夫子记忆深刻,但不知秦枫的意思,解释道:“老夫当时还回了一句,死国可矣呢!” “夫子能否尽量模仿那人的语气,重复一下这个词?”秦枫有点明白了。 “斯国一!”宋夫子倒是有几分语言天赋在身上的,这句可就绘声绘色,至少有了八分的相似。 草! 秦枫彻底明白了! 宋夫子说的死国矣,跟那些人口中的,不是一个意思! 原来,我这淳化县地处内陆,又是天子脚下,竟然引得那个岛国也派人来学习了么? 呵…… 秦枫的目光中,渐渐闪烁出一片森然。 国仇家恨,不敢有一日或忘! 就算不提后世的那些血与火的悲壮,仅是这个大明朝,到了后期,也是饱受倭患之苦,不知多少勤恳老实的百姓,被无恶不作的倭寇烧杀掳掠,落到家破人亡。 今天,竟然有倭寇到了我淳化县! 若是我让一个活口离开,那真是白白当了一回淳化县令! 这群倭寇,所为何来? 秦枫屏退了宋夫子,独自一人,在县衙后堂来回踱着步子,默默思索。 现在,洪武三年,1370年。 这时候的日本国内……一天两帝南北京,正乱着呢。 懂了。 这群日本武士,或者说浪人,不远千里,远渡重洋,来到大明的国土,不可能是来旅游的。 多半是要借助大明的力量,帮助国内的某位天皇,获得压倒性胜利,统一全国。 等他们真的完成统一的话,就开始不安分地将触角探向海外,化身为倭寇,滋扰大明边境。 哼! 这个民族,向来都是如此,狗改不了吃屎! 所以他们来到淳化,估摸着也是听到了声名远播的淳化模式,想要学习一些经验的。 然而,水田里的稻谷,他们拿不走,四通八达的马路,更是挖不动,就更别说家家户户的沼气点火,县学里的书声琅琅。 尽管秦枫的确想把淳化模式推向全国,但大明之大,各地情况不一而同,很多淳化县的成果,无法轻易复刻。 所以那些人,很快就会意识到这一点,然后进而把所有的兴趣,放在本官身上。 毕竟,有了本官,才有淳化模式。 若是将本官劫持到海外,说不定也能打造出一个日本模式之类的东西。 这,应该就是他们的真实目的了! 呵呵…… 秦枫算准了前因后果,嘴角渐渐掠过一个冷酷的笑意。 鬼子都进村了,还有什么好客气的? 我泱泱中华,礼仪之邦,不教而诛倒显得小家子气了。 倒不如,本官以身入局,胜倭半子,那才是一段佳话! 痛快! 秦枫神色一振,瞬间就有了全套的主意。 “来人呐!”一声吩咐,顿时有数位精悍有力的衙役纷纷涌入,齐齐跪倒在地,等待秦枫的命令,哪怕是刀山火海,也绝不迟疑。 第九十八章 保护秦枫! 新任的大明锦衣卫都指挥使毛骧,坐镇淳化县,听着手下的禀报,神色平静。 身为锦衣卫第一任都指挥使,毛骧直接就从并无品级的皇帝贴身侍卫,摇身一变成了正三品的高级官员,而且直接向皇帝负责,掌管刑狱,拥有巡察缉捕的莫大权利,可以说是上管贪官,下管百姓! 祖坟上,真的是冒了青烟啊! 锦衣卫的组建,是奉了皇帝的旨意,甚至连具体的职责都详细地划分好,给了毛骧一个大大的惊喜。 毛骧不知道皇帝是怎么想出的这个主意,好像是成竹在胸,一经组建就配置完整,以都指挥使毛骧为首,以毛骧统领的那些精锐侍卫为骨干,很快就拉起一股不容轻忽的力量,连文武百官、朝廷大员,都纷纷为之侧目。 从前,完全可以俯瞰毛骧的那些大人物,现在见到他,也都得神色凛然地拱拱手,称呼一声“毛大人”。 爽!! 春风得意的毛骧,虽然不必烧什么新官上任的三把火,但职责所在的事情,自然要办得妥帖稳当,绝不能让陛下对自己失望。 在淳化县,职责是什么? 首要任务,自然是要保障时常来淳化微服私访的陛下安危,绝不能有一丝一毫的闪失,否则就算他毛骧九族的脑袋加在一起,也不够砍的。 那么,除了皇帝之外呢? 一开始,毛骧会认为,同样在淳化县玩耍的大明长公主朱镜媺,应该也在自己保护的范畴之内,优先级仅次于皇帝。 但是渐渐地……毛骧意识到,集庆公主另有一批精锐的侍卫,是太子殿下亲自调拨的,不需要自己多操心。 而自己掌管的这支刚刚初具规模的锦衣卫,除了保护皇帝之外,第二个应该小心保护好的对象,便是淳化县县令秦枫了。 别看这秦枫只是个七品官! 皇帝对他的重视,毛骧早就看在眼里,震撼到无以复加。 毫无疑问,若是秦枫有什么闪失,那么毛骧迎接的恐怕依然是九族消消乐的命运。 因此,小小的淳化县,早就是外松内紧,在毛骧的严令下,别说县衙附近的警戒级别堪比皇宫大内,就连每一个进入淳化县的可疑人物,看似无人关注,其实一举一动全都落在锦衣卫的密探眼中,然后经过筛查甄别,将无法判定的信息,交到毛骧这里定夺。 “来了八个外乡人?”毛骧看着手里的文件,若有所思。 就在堀部弥兵卫一行人进入淳化县仅仅一刻钟不到,毛骧手里直接就出现了这八个人的形貌图画,那叫一个工笔细腻,跃然纸上,足可见毛骧手下的这支锦衣卫,人才济济,要护住一个小小的淳化县,只能说是牛刀小试罢了。 毕竟,锦衣卫的骨干,乃是这些年跟随朱元璋南征北战的精锐中抽调,若无特殊的才华能力,根本就没资格到皇帝身边任事。 这样的阵容,若是还干不过淳化县的衙役班底,那趁早解散算了! 堀部弥兵卫等人自以为行迹隐秘,但早有不止一股力量跟上了他们,凭借更熟悉地利,或是更高明的身手,让这八个在日本国内已经算是精锐的日本武士,从头到尾都没有任何察觉。 看起来,不像本地人,而且鬼鬼祟祟,不像是好道儿来的! 毛骧迅速做出部署,首先就派人去了一趟江宁县,锦衣卫的腰牌一掏,江宁县县令差点屎尿齐流,后来才听说不是来要命的,而只是来查个鱼鳞册,连忙双手捧了出来,不敢得罪眼前这要命的瘟神。 堀部弥兵卫等人还没到徐老头家里的时候,毛骧已经做出判断:他们根本就不是自称的江宁县人。 那就更可疑了! 完成了初步侦查工作的毛骧,这才悄悄到了农田边上一个似乎步履蹒跚的老头边上,低声道:“爹……” “唔?”正在扮演瞎眼毛老爹,感慨着淳化县大丰收的大明皇帝朱元璋,似乎有些意外,但见四周没有旁人,便淡淡道:“什么事?” 毛骧连忙简短截说,把淳化县潜入了几个不明身份的人士,目的不明,但根据目前的分析,很可能要对淳化县县令秦枫不利。 什么?! 一听这个,朱元璋可就不淡定了。 “保护秦枫!”朱元璋几乎是不假思索地下了旨意。 “陛下放心!”毛骧心中一凛,既然没有外人,也就恢复了君臣的称呼,正色道:“不论是县衙内外,秦枫的保护级别极高,超过十位精擅暗器的高手就在附近,不论遇到什么突发情况,一眨眼的工夫就能将敌人射杀!” 嗯。 朱元璋满意地点点头,但居然还是不太放心,略一沉吟,说道:“我们也跟上去看看。” 啊?这…… 毛骧不禁有点紧张,低声劝道:“陛下,您乃是九五至尊,万金之躯,岂可亲身涉险……倒不如微臣现在就吩咐手下把那几个可疑的外乡人拿下,严刑讯问?” “不要。”朱元璋瞥了毛骧一眼,淡淡道:“你是说,朕在大明自己的土地上,还会有危险?” 啊!不不不! 毛骧瞬间浑身汗出如浆,连忙说道:“几个区区蟊贼,不足为患。” “那就行了。”朱元璋点头道:“跟着秦枫,不是说他好像也已经有所察觉了么,朕倒要看一看,他是怎么处置这些外乡人的。” 看一看,不是重点。 听一听,才是朱元璋真正想要的。 很显然,这伙人不像是什么好路数,要对秦枫动手,说不定就能引出秦枫更多的心声,这才是朱元璋最需要的。 …… 约莫到了日落时分,秦枫的身影出现在县衙门口,一个人都没带,慢悠悠地走着,似乎对即将到来的危险毫没察觉,也全不设防。 然而在暗处,却有淳化县最精锐的衙役捕快,在暗中缀着,一旦有什么风吹草动,立刻就能将秦枫牢牢护住,进而将胆敢对大人动手的贼人当场拿下。 啧啧…… 还真挺厉害! 这番布置,让早就藏在暗处的锦衣卫精锐,都不禁微微点头。 有点东西! 这才不到两年光景,淳化县的这些普通衙役捕快,已经被秦枫调教得,很有点专业人士的味道,即便是他们这些锦衣卫中精挑细选的高手,若不是本身武功远远胜出,恐怕也要被揪了出来。 这个秦枫,怪不得能让皇帝如此看重,仿佛对任何领域,都拥有着点石成金的能力。 了不起! 第九十九章 大明公主想歪了 跟那些武侠小说里描写的,完全不一样。 什么武林高手喜欢归隐山林,不参与朝堂争斗…… 但实际上,“学成文武艺,卖与帝王家”,才是绝大多数人的选择。 练武的,也要吃饭啊,也期待着光宗耀祖啊,也需要高官厚禄啊! 如今大明初定,天下重归一统,结束了长达百年的元朝黑暗统治,让神州大地上的无数汉人都欢欣鼓舞,更有不知多少能人异士投奔朝廷,凭借本身艺业,想要奔个前程。 因此,毛骧调集到淳化县的这批高手,从某种角度上说,几乎是代表整个大明的最高武力! 饶是如此,还是险些被淳化县寻常的衙役捕快队伍察觉了行踪,可见秦枫对这支地方武装力量的调教,几乎让他们达到了脱胎换骨的地步。 毛骧曾不止一次地想过,倘若秦枫手下也拥有跟自己同等质量的人手,双方较量一番,自己恐怕只有全军覆没的份。 现在,秦枫独自一人在马路上走着,暗处有两股强大的力量悄悄保护,就等着那些外乡人动手。 堀部弥兵卫等人早早就来到县衙,也亲眼见到了那个仿佛笼罩在无数神秘光环下的淳化县县令,秦枫。 虽然并不是什么三头六臂,但看得出来,这里的每一个人,不论是淳化百姓,或是县衙里的衙役之类,都对秦枫有着近乎狂热的崇拜。 若非真的能力超常,一个县令怎能让人如此顶礼膜拜? 再联想到一路看到的那些收成惊人的水稻、四通八达的道路、整齐修建的厕所、无需燃料的火种…… 堀部弥兵卫心中的灼热,越发无法控制。 抓住这个人,带回日本国,说不定就是扭转局势的胜负手。 巧了! 秦枫竟然离开县衙,而且身边连个随从都没有。 这真是天赐的良机! 堀部弥兵卫使个眼色,手下的七个日本武士会意,各自隐匿身形,远远跟着这位淳化县县令,打算到了僻静处,动若雷霆,将其一举拿下,打晕也好,捆绑也好,总之手脚麻利地离了淳化县,立刻南下回国,等到这边察觉县令失踪的时候,说不定他们早就上了回国的船。 华夏有句老话,叫做“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熟知华夏文化的堀部弥兵卫,自然知道这句话。 但他却不知道,自己现在就是那个捕蝉的螳螂,而且在他身后,不止一只恐怖的麻雀。 诶? 怎么还没动静。 秦枫在淳化县东走西逛,所到之处倒是收获了不少热情的打招呼,但是预想中的危机,并没有发生。 大约……是人多眼杂,不好动手? 小鬼子未免太没胆量了! 秦枫微微一哂,只好帮忙创造更好的机会。 渐渐地,走到了淳化县西北角,这里相对来说人烟稀少,很有点荒僻的感觉,想必那些小鬼子应该可以动手了吧,到时候一网成擒,就凭这个意欲伤害朝廷命官的罪名,打上几十板子,很合理吧。 这次,我亲自来打! “呀,秦大人!”忽然,一个声音惊喜传来,让秦枫的脚步微微一顿。 糟了! 光顾着钓鱼执法小鬼子的事儿,倒忘了淳化县西北这边虽然没什么人,却刚好安置了黄万富一家,在这里开荒落户。 动念间,脸色喜悦的兰娘已经走到跟前,脸颊微微红晕,还以为秦枫是特意来找她的呢。 “兰娘。”秦枫应了一声,有些紧张。 毕竟虽然看不到那些小鬼子藏在什么地方,但这一路行来,想必他们就缀在暗处,随时都可能发动。 自己做了周密的准备,可保完全,但却不包括这个忽然出现的兰娘。 若是有什么闪失,那可就划不来了! 秦大人? 兰娘,也就是大明长公主朱镜媺,似乎从未见过秦枫露出这般紧张的神色。 她……想歪了。 哎呀! 这么晚了,他大老远从县衙那边,到了这里,是为什么? 来就来呗,偏又吞吞吐吐欲言又止,神色还十分罕见地出现了紧张,这又是为什么? 莫非…… 现在,距离集庆公主化身兰娘,来到这淳化县,跟秦枫接近,渐渐熟悉,已经过去数月的时光。 枫兰县学,是以他们两人的名字命名。 从县学开工以来,两人就时时在一起商量研究,或许在很多淳化县老百姓的眼里,这郎才女貌的,早就是一对璧人了。 可是,朱镜媺就算不考虑集庆公主这重身份,起码也是女儿家,总不能自己开口表达什么吧。 等来等去,也没等到心心念念的事,反而随着最近秦枫的事情越来越繁忙,近日都在忙碌今年秋收之后的田税事宜,连县学那边都去得少了,两人见面的机会也越来越稀有,还不如先前熟络。 朱镜媺心中急切,却也不知该怎么办。 但是今天,秦枫来了! 不但来了,而且神色特异,自从集庆公主偶然在县衙内见到秦枫以来,他从来都是运筹帷幄,巧计筹谋,哪有这样紧张过。 提亲来的? 朱镜媺呆呆地看着秦枫,见他身无长物,不禁又有些疑惑。 哪有空着手提亲的! 再仔细一看,秦枫虽然两手空空,但衣服里却似是鼓鼓囊囊,不知藏着什么东西。 他怕被人看到,伤了县太爷的威严,所以给礼物藏在衣服里了? 朱镜媺心头鹿撞,越看越觉得有可能。 咳! 这个人…… 脸上红得宛若火烧一般,朱镜媺掩饰似的举起手中篮子,笑道:“秦大人来得巧啊,刚好我采了蘑菇,晚上可以烧汤给你尝尝。” 嘁! 被无数精锐高手护持,隐在暗处的朱元璋远远听到,不禁十分郁闷。 终究是女生外向啊! 我这个亲爹,都没尝过这丫头亲自做的汤! 这个女儿,算是彻底被秦枫拐走了的…… “动手!” 秦枫却不再犹豫,一声厉喝,率先发动。 与此同时,秦枫张开双臂,向着忽然间花容失色的兰娘,结结实实地抱了过去! 啊?! 一瞬间,不知多少眼睛同时瞪大,不可置信地望着眼前的变化。 第一百章 怎么好像我刺杀的是大明皇帝? “动手!” 堀部弥兵卫终于找到了动手的良机,手一挥,七个日本武士同时从不同方位窜了出来,直奔淳化县县令秦枫。 与此同时,至少三名日本武士手中,率先甩出袖箭之类的东西,箭簇上带有麻药,只要射中人体,立刻就能导致昏迷。 因为忽然间多了个女子,所以箭矢的方位被朱镜媺挡住一支,其余两支分左右射向秦枫。 而这个时候,秦枫张开手臂搂抱的动作就起到了极大的作用,竟是将身材娇小的兰娘结结实实地抱在怀里,用身躯牢牢护住了她。 我穿着内甲呢,兰娘可挨不起这一箭。 既然要钓鱼执法,秦枫自然是做了充分的准备。 但朱镜媺不知道啊。 她先是惊骇,随后看到忽然窜出的矮子,再加上夕阳下闪耀着瘆人光芒的利箭,哪还不明白是怎么回事。 只是一瞬间,她已经完全落入秦枫的怀里,眼睁睁看着秦枫转了个身体,用脊背挡住箭矢的方位,把自己保护得十分妥当。 哎呀! 朱镜媺心中惊叫一声,原本紧绷的身体,一下子就软了下来,瞬息间就感受到那种浓烈的男子气息,令她心神俱醉,恍惚间不知身在何处。 只是……朦朦胧胧中,觉得秦枫身上好硬……好多地方都好硬……怎么回事…… 咻! 就在小鬼子动手的一瞬间,密林深处,骤然间亮起数道光华! 小鬼子的袖箭? 无非是不知什么时候从祖宗这里学过去的。 现在,可以说整个华夏,使用暗器的老祖宗,有一大半都聚集在这里了! 这时候变生肘腋,他们接到的命令又是优先保护秦枫,优先保护大明公主。 于是在一个瞬间,无数潜伏的高手,将压箱底的本事全都使了出来! 金镖、飞刀、飞蝗石、梅花针、弩箭、袖袍、雷公钻、铁莲花…… 情急之下,有人甚至一出手就是传说中的漫天花雨暗器手法,整个人像是化作一只诡异的刺猬,从身体不同部位,射出无数奇形怪状的暗器,声势浩大惊人,如同下了一场恐怖的急雨。 日本武士射出的那几枚原本还显得恐怖慑人的箭矢,每一支都至少遭到了十几种不同暗器的空中狙击,被打得当场断折,跌落尘埃。 下一刻,刚冲到一半路途的日本武士,也被纷至沓来的暗器直接射成了筛子,那叫一个千疮百孔,惨不忍睹。 卧槽! 我淳化县的衙役……这么厉害的吗? 秦枫呆了呆,虽然早就做了布置,但连他自己都没想到,这些衙役捕快的身手,这么强? 这特么的是淳化县啊! 不是七侠镇啊! 该不会很多高手高高手,都潜伏在这里隐居呢吧? 卧槽! 淳化县的衙役们也都惊呆了。 跟不上!根本跟不上! 按照原本的计划,秦大人穿着内甲,引诱那些包藏祸心的家伙出手,然后刚好一网成擒。 可他们还没来得及动手,只是一个瞬间的功夫,刚才还凶神恶煞的七个小矮人,全都横尸就地,浑身都是恐怖的血窟窿。 这是什么级数的高手? 这样凌厉恐怖的攻势,倘若是针对秦大人……那就算浑身穿三层铁甲,也无济于事啊! 淳化县精锐的衙役们连忙四处张望,却找不到任何人影的痕迹。 很有一种“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的神秘和强大。 哪来的这么多高手? “秦枫……”这个时候,朱镜媺在秦枫怀里,羞涩地抬起头来,刚好看到秦枫惊愕的神情,便低声道:“秦、秦大人,不用惊慌,这些都是我爹给我请的一些护卫,见遇到危险,才匆忙出手……只是,这几个矮子,是怎么回事,难道是冲着大人来的?” “应该是。”秦枫不禁看了兰娘一眼,虽然知道那个黄万富家是有名的富户,家财万贯,但没想到竟然能请到这么多厉害的保镖。 有钱真是个好事! 其实连朱镜媺都不知道,刚才出手的除了公主侍卫之外,还有刚刚组建的大明锦衣卫精锐。 两伙人默契地同时出手,小鬼子死得格外利索。 只剩下一个没动手的堀部弥兵卫,被人悄无声息地摸到背后,点了几处要害穴道,虽然不能跟电视剧里演的那样纹丝不动,却也浑身酸软,提不起半点力气,被终于赶上前去的淳化县衙役五花大绑,押到秦枫跟前。 “带到县衙去!”秦枫扶住了刚从怀里挣脱的兰娘,两人的目光在空中对上,不约而同地转到别处。 哼! 朱元璋看着别扭,从鼻孔里发出一声冷哼。 公主被拐跑了,但也刚好因为集庆这丫头在这里,帮忙遮掩了那些锦衣卫高手的存在,否则以秦枫的聪明,恐怕会被他猜到一些端倪。 不多时,还处在深度懵逼中的堀部弥兵卫,已经被押上了淳化县县衙,一脸茫然地看着高高在上的秦枫,完全不理解刚才到底是发生了什么。 倘若只是被这个淳化县县令察觉,设下陷阱,哪怕全军覆没,也不会给堀部弥兵卫带来这样大的震撼。 可是刚才是什么阵容? 堀部弥兵卫行走天下,不但本身武功不凡,更是见过世面的。 那一瞬间暗器漫天的光华,简直是他做梦都不敢想象的绝大恐怖! 我、我只不过是想绑架一个区区七品的县令一样! 怎么刚才这架势……好像我策划的是刺杀大明皇帝一样? 太可怕了! 这份震撼,甚至让他连沦为阶下囚、性命攸关的现状都无暇顾及,脑子里兜兜转转,全都是那一幕不可思议的情景,再看这位年轻的淳化县令,身上仿佛又多笼罩了几圈神秘的光环。 啪! 秦枫神色肃然,伸手将惊堂木一拍,沉声道:“堂下何人?因何行刺本官?” 呼…… 堀部弥兵卫长长吁出一口浊气,知道大势已去,所有的图谋都成了梦幻泡影,自己能活着返回日本国的机会,已经是微乎其微。 既然如此,也不用心存侥幸了。 有死而已。 略一思索,堀部弥兵卫平静说道:“我是逃难到这里的,因囊中羞涩,想要抢夺一些钱财,没想到遇到大人……” 呵! 撒谎是吧? 好极了。 秦枫看着这个来自岛国的倭人,前世今生的仇恨,渐渐重叠在一起。 我就怕你说实话呢! 第一百零一章 屈打成招,朱元璋惊呆了 接下来,在秦枫的指挥下,包括朱元璋在内的所有看热闹的淳化百姓,亲眼见证了什么叫做华夏古代刑罚的集大成者! 械、镣、棍、剥皮、抽肠、钩背、大枷、立枷、断脊、堕指、刺心…… 只是进行了区区三项,自诩硬气的堀部弥兵卫已经几乎不成人形,不得不把自己乃是日本国武士,醍醐天皇麾下,来大明想要帮醍醐天皇找到翻盘的办法……这些藏在心里的隐秘,一个字也没有遗漏,如竹筒倒豆子一样,全都说了出来。 嘶! 就连见惯了生死的朱元璋,也被这层出不穷的恐怖刑罚,惊得身上发冷。 而这个时候,聚集在县衙门口的淳化县百姓,早就两股战战,想走都觉得迈不开脚步,但目中所及,全都是恐怖的景象,不知得做多少噩梦。 杀人不过头点地啊! 自从秦枫来到这淳化县之后,牧守一方,教化万民,数万淳化百姓,俱都衷心爱戴,也从未见过这县衙上发生过如此残酷的行刑。 以往即便是有些邻里间的矛盾冲突,到了大人跟前,往往是几句话一说,不论是原告或是被告,都能心服口服,哪怕是被训斥或是责罚,也都没二话,对秦大人的判罚十分认同。 可是今天…… 秦大人怎么就跟恶魔附身一样! 眼瞅着这个从遥远的异国来的小矮子,已经被折腾得没了人样,说一句话,都要从口鼻出都涌出鲜血,凄厉如同恶鬼一般,竟然好像还不打算放过? 会不会……有点过分了? 尽管刺杀朝廷命官的确是犯了死罪,那无非也就是杀头而已,何必如此。 朱元璋也是皱起眉头,没行到这个秦枫竟然是如此睚眦必报的性格,虽然这日本国的武士的确有取死之道,但在临死前如此反复折磨,似乎有损我泱泱大国的气度风华。 而朱元璋身边的毛骧,却是两眼放光,直呼内行。 锦衣卫建立之后,按皇帝的旨意,要建造一所专门由锦衣卫负责的监狱,叫做诏狱。 诏狱里关押的,自然都是朝廷重犯,若是没有严酷的刑罚,不足以震慑人心。 现在看了秦枫的手段,毛骧的思路瞬间就开阔了许多,甚至觉得照抄一段就足够用了。 人才啊! 这秦枫还真是无所不能,不但有教化万民的菩萨心肠,也有震慑宵小的雷霆手段! 啪! 只听秦枫再次拍了拍手中的惊堂木,已经仿佛没了气息的堀部弥兵卫就如同惊弓之鸟一样,浑身剧烈地哆嗦了一下,小心翼翼地抬起流着血水的眼睛,万分恐惧地望向这个看似温和的可怕魔鬼。 “堀部弥兵卫!”秦枫冷冷地望着那堆烂肉,森然说道:“你是说,你奉了醍醐天皇的命令,意欲颠覆我大明朝廷?” 啊?! 哪有此事! 堀部弥兵卫虽然已经被折磨得神志不清,但这种大事哪能胡乱承认,连忙哆嗦着身体,颤声道:“大人明鉴……我的确是醍醐天皇属下,但只是为了天皇争取支持,扭转不利的局面……以我日本弹丸之地,哪敢对大明有所觊觎……” 哼! 秦枫不等堀部弥兵卫说完,冷哼一声,直接吩咐道:“此人包藏祸心,说话颠三倒四,不尽不实,定有更加恶毒的图谋,不动大刑谅他不肯招供……” 嘶! 这、这都还不算大刑? 差不多了吧,秦大人…… 就连负责行刑的三班衙役,都觉得手指微微颤抖,实在是太残忍了。 “来人呐,给他再上一次弹琵琶!”秦枫一指堀部弥兵卫,声音仿佛来自九幽地狱的魔鬼。 弹琵琶! 别说堀部弥兵卫,就连刚才亲眼见证过的朱元璋,都觉得心尖发颤。 这刑罚,名字好像还挺雅,但很难想象秦枫是怎么琢磨出这种恐怖酷刑的。 首先将受刑者的上衣褪去,将四肢固定束缚在木桩上,然后行刑者会拿着一把既锋利又尖锐的匕首,将皮肉划裂,慢慢绽开,再在肋骨处来回“弹拨”,动作跟弹琵琶时很像,大约也因此得名。 太吓人了! 堀部弥兵卫一听还要再弹,差点魂飞魄散,不知哪来的一股力气,连忙磕头如捣蒜,疯狂叫道:“大人明鉴!大人明鉴!的确如大人说的那样,我千里迢迢来到大明,就是奉了天皇命令,要颠覆大明朝廷,取而代之!” 这? 朱元璋这回可算是知道了,什么叫做屈打成招! 眼瞅着这个秦枫又是威逼,又是诱导,硬是让这个日本武士承认,日本国对大明有觊觎的想法。 那么目的是什么? 用脚指头想都知道,区区一个遥远的岛国,吃了熊心豹子胆,敢对我大明有非分的想法? 朱元璋觉得十分荒诞,也对秦枫这番残酷的刑罚,并不认同。 可是…… 接下来,他忽然就听到了秦枫心里未曾说出口的一番话。 【可惜啊!可惜我只是个区区县令,权力实在太小。】 【今天就算让这个小鬼子签字画押,把事情尽可能闹大,将案子向上传递,估摸着最多也就到知府这个层面,也就停了。】 【唉!知府不是穿越者,不知道小鬼子做的那些天怒人怨的事,也就不会帮着一起搞事情。】 【但是,知府,还远远不够的!】 【只希望朝中哪个大佬能稍稍关注一下,最起码不要让那个得志就猖狂的岛国坐大,在不久的将来,就威胁我大明边境……】 嗯? 朱元璋一愣。 威胁我大明边境? 怎么敢的呀! 秦枫这回是真的搞错了吧? 日本国……那是个什么地方? 朱元璋不查阅一番资料的话,还真的没什么太深的印象,毕竟太小了,他刚刚得了天下,日理万机,国内万里神州都有不知多少事情等待处理,何况是孤悬海外的这么个弹丸岛国。 就这么个鸟都不拉屎的地方,还能威胁到大明? 不可思议! 可是,这时候的秦枫,眼睛望着已经屈打成招,正在用血手印画押的堀部弥兵卫,脑中却浮现出未来的几百年间,华夏民族跟这个弹丸岛国之间的各种恩怨是非,从一开始的小规模冲突,到后来的举国对战。 一段段血泪交融的历史。 曾经不被任何华夏人放在眼里的小小倭国,终于某一天,酿成了心腹大患,险些再一次致使神州陆沉! 朱元璋,被彻底惊呆了。 第一百零二章 这个日本国,非打不可! 从秦枫的心声中,朱元璋仿佛看到了一个恐怖的世界。 哪怕他出生在统治黑暗的元末,哪怕他的经历可以称作是最悲惨的日记,但还是被秦枫心声中的恐怖所深深震撼。 倭寇入侵,烧杀掳掠! 如果说刚才在县衙上亲眼目睹的种种酷刑,已经让朱元璋为之侧目的话,那么现在秦枫心声中的那些记载,竟还要远远超出那样的残忍。 手无寸铁的华夏人,遭到了惨无人道的种种虐杀。 他们以杀人为乐,在这片有着五千年文明的土地上,肆意发泄野兽一样的欲望。 很快,神州大地已是满目疮痍。 数十万人被聚集在一起,集体屠杀…… 朱元璋陷入了呆滞。 在他的认知中,被称作一代杀神的白起,也不过是坑杀了赵国降卒四十万。 但那毕竟也是兵啊! 可是现在,从秦枫的心声中得知,这些灭绝人性的倭奴,竟然对毫无抵抗之力的老百姓动手! 未来,倭患竟肆虐至此? 朕!要替大明的子孙后代,永远绝此后患! 不需要更多的言语,但凡是任何良心未泯的汉家儿郎,听到秦枫的心声之后,必定会产生同样的念头。 不同的是,朱元璋身为大明皇帝,真的拥有这样的能力。 虽然也存在困难,但若是不惜代价,以大明兵锋之犀利,横扫那个正陷入混乱的岛国,真如摧枯拉朽一般。 宁可被称作是穷兵黩武,朕也要荡平日本! 朱元璋瞥了一眼已经即将咽气的堀部弥兵卫,心中再无半分怜悯。 冲身边的毛骧使了个眼色,朱元璋打算起驾回宫,召集六部九卿,商议再次出兵的大事,虽然可以预料到困难重重,但顾不得那么多了。 就在这个时候,秦枫的心声,再次响起。 【哎,也只能这样了。】 【可惜现在的大明,根本就没把日本放在眼里,也错过了可以武力征服的最佳时期。】 【元朝曾经打过,没打下来……不然后面的甲午战争,侵华战争,都不会再发生了。】 【可惜啊!再后来,等到日本完成统一,开始野心勃勃,甚至企图以朝鲜为跳板,对大明动手……】 哦? 朱元璋脚步一顿,眉头挑了起来。 果然! 还真有对我大明动手的时候? 好! 很好! 朱元璋原本就已经打定主意,这时候听说若干年后,那个从没进入他正眼范围内的弹丸小国,竟然还真的吃了熊心豹子胆,连大明都敢冒犯,那就更不用客气了,不管是为了汉家江山,还是为了子孙后代,这一仗都必须要打! 【虽然丰臣秀吉未能如愿,但那时候的大明,也已经内忧外患,无暇顾及这个小小的岛国。】 【又几百年后,终于酿成史无前例的恐怖倭患,不可收拾。】 【但其实,如果现在动手,正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 【可惜啊!真的可惜了!可惜我只是个区区县令,无权调动朝廷的一兵一卒。】 【就算不为了消除隐患,把日本国的那些金山银矿抢回来,也是极好的呀!】 【唉,石见银山,佐渡金山。日本虽然小,但金银矿的储量却是惊人,尤其是石见银山,竟能高达全世界的三分之一!若是能将其控制,就能产出每年八百万两的白银,且能连续产个数百年……】 ? 夺少?! 朱元璋本来已经打算回宫了,却硬是被这一连串的心声,牢牢地钉在地上,再也不能挪动脚步。 这可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要知道,最近一两年,困扰这位大明皇帝最深的问题,归根到底,就是白银匮乏的问题! 没有足量的白银建立平准库,就不能推进那么先进的摊役入亩政策,连带着各种从秦枫这里抄来的优秀作业,都无法在全国范围内真正铺开。 但白银这个东西,哪怕朱元璋派出无数的勘探专员,大索天下,到目前为止也没有任何好消息传来。 没想到,今天来看个秦枫审案,猝不及防地,先是对那个岛国的包藏祸心有了更深的了解,紧接着竟然得到了这样一个天大的好消息。 那还有什么说的! 打! 这个日本国,非打不可! 朱元璋回到宫中,一刻不停,立刻召集临时朝会,将文武百官俱都聚集一堂。 自从大明朝建立以来,还从未有过如此仓促突然的朝会,所有人都不知发生了什么大事,短暂的面面相觑之后,便开始低声议论,猜测皇帝召集群臣,是为了什么。 “我猜,是为了今年田税之事?”一个头发花白的老臣,皱眉猜测道:“又到了秋收时节,在灌溉新法的推行下,我大明天下,五谷丰登,各地都传来了丰收的捷报,陛下莫非是想加些田税,以弥补去年北伐时,国库的亏空?” 这个猜测,得到了很多人的认同,纷纷点头。 虽然开国之初,陛下亲自制定了三十税一的国策,但现在有了灌溉新法,各地粮食产量近乎翻番,就算还是执行三十税一的标准,国家收上来的粮食,也应该大幅度提升才对。 只是……经过测算,随着交粮的提升,损耗也会同样倍增,将有大量的粮食被消耗在运输途中,这无疑是令人心疼的一笔白白损失。 办法,倒是有。 那就是耗费了户部尚书杨思义近乎平生智慧,搞出来的那个细节完善的“摊役入亩”政策,不但全面削减了令天下老百姓苦不堪言的各种徭役杂税,并且将田税以银两的形式征收,把交通损耗降到最低。 但问题是……朝廷没有银子,无法建立平准库,也就只能把这么好的政策束之高阁,短期内根本无法启用。 “有可能,是为了航海?”工部尚书手捋胡须,沉吟道:“不知为何,陛下仿佛对出海之事甚是热衷,已经严令工部督造大船,而且是要远航深海的巨型船只……” 呵…… 这个话,没人敢接,但很多一路跟随朱元璋打天下的老伙计,心中都有一些隐约的猜测。 喜欢大船? 有没有一种可能,是当年鄱阳湖水战的时候,陈友谅的恐怖旗舰,给陛下带来了极深的震撼,所以现在天下初定,就也想要打造一支全面超越昔年陈友谅的强大水军。 或许,在潜移默化的思想中,陛下是想要通过这种方式,在向那个已经死去多年的陈友谅示威? 奇怪的是,虽然皇帝陛下急匆匆地召集朝会,自己却迟迟没有现身。 金銮殿上,议论的声音越来越大,各自猜测着事情的缘由,却没有一个确切的答案。 “魏国公,你怎么看?”有人将目光投向徐达,毕竟众所周知,徐达是圣上打天下时的左膀右臂,说是兄弟也不为过,最能了解陛下心意。 “可能,又要打仗了。”徐达睁开了微阖的双目,眼眸中亦有隐隐的忧色,但以他对这位圣上的了解,虽然都未曾照面,只是急匆匆地下了旨意,徐达已经仿佛能嗅到那股侵略如火的气息。 只是,为什么? 第一百零三章 文武百官,心态全都崩了 “又打仗?不可能吧!”很快就有人提出质疑,尽管保持了对魏国公徐达足够的尊重,但还是小心翼翼地反驳道:“我大明去年才对北元用兵,并在吾皇神威之下,横扫漠北,一举肃清了北部边境。如今天下初定,更应该休养生息,怎能再动刀兵?” “是啊!魏国公这次恐怕是猜错了。”就连兵部尚书也声援道:“咱们同朝为官,应该都看得出来,最近困扰陛下最大的问题,就是白银不够的问题。既然缺钱,怎么可能再支持一场战事?那可就不是国库亏空那么简单了,恐有穷兵黩武之嫌。” “不可能是打仗,现在朝廷没钱了!” “再说了,如今北元余孽已经扫清,大明江山四海清平,哪里还有用兵之地?” “日本。”一个声音,突兀地插入进来,显得格格不入。 但是一瞬间,朝堂上的议论纷纷,完全停歇,各人都是面露惊容,望着那个缓步走上金銮殿的身影。 陛下! 文武百官各自凛然,山呼万岁,但内心都在盘旋着刚才陛下亲口吐出的那两个字。 日本。 日本? 有些见闻不够广博的臣子,甚至对这个名字都相当陌生,需要努力思索一下,才勉强记得,这是与大明隔海相望的一个岛国。 然后……没了! 毕竟谁会记得这么一个弹丸小国的信息啊,吃饱了撑的么! 事实上,朱元璋也对这个国家缺乏基本的了解,所以刚才紧急查阅了许多相关的资料,这才姗姗来迟。 但即便如此,他也并未从资料里,找到秦枫心声中提到的石见银矿,还有佐渡金山。 没关系!等以后打下来了,都是大明藩属,慢慢寻找就是了,秦枫的心声,从不会骗人。 “众位爱卿平身。”朱元璋高坐在皇帝宝座之上,俯瞰文武群臣,淡淡道:“朕欲要对日本用兵,一举荡平,纳入我大明版图。” 这?! 左右丞相,六部主官,几乎同时崩了心态。 真打啊? 没想到,终究还是魏国公最懂得陛下的心思,可谓是一语中的! 但现在的大明,实实在在,是无法支撑再一次大规模作战,更何况还是跨海作战,耗费的钱粮数倍于陆上! 到底为什么? 户部尚书杨思义,差点当场吐了。 这个大明的管家,谁爱当谁当,我实在是当不起了! “陛下!”杨思义一咬牙,越众而出,在金銮殿正中,扑通跪倒,颤声道:“老臣恳请陛下,收回成命……如今大明国库虚空,百废待兴,若再动刀兵,只怕会动摇国本,得不偿失啊!” 杨思义并非没看到皇帝的决心,但他不能眼睁睁看到这个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大明朝,就这样误入歧途。 哪怕是以死相谏,甚至把全家老小的性命都一同押上,老尚书也顾不得了! 杨大人高义! 大人配享太庙啊! 文武群臣,看着头发花白的户部老尚书,都纷纷湿了眼眶。 真不知道皇帝陛下今天是哪根筋搭错了,忽然要出兵日本。 那日本……就算整个归了大明,能有多大价值? 为此付出的代价,却比一个区区岛国,大了数十倍,数百倍! 现在,朝廷没钱! 但要在仓促间支持一场耗费靡巨的跨海作战,唯一的办法,就是增加田税,让百姓受苦。 陛下啊! 前元的黑暗,犹在眼前! 难道,您这么快就忘了当年么? 为了区区一个日本,失落民心,这笔账无论怎么算,都是大败亏输,实在难以理解陛下为什么会做出这样不理智的决断。 “陛下!”在杨老尚书的带头下,又有一人闪身出列。 众人精神一振,见是诚意伯刘基,不禁纷纷露出隐晦的喜色,或许这时候也只有号称当世诸葛的刘伯温先生,能劝住一意孤行的陛下了。 如此局面,朱元璋并非没有准备。 事实上,若不是从秦枫的心声里听到了太多震撼莫名的信息,朱元璋连日本国国门朝哪开都不关心,更何况是悍然做出跨海作战的决定。 现在,杀意已决! 任何人,以任何理由,都无法劝阻大明皇帝。 但既然召集群臣,朱元璋不能不让他们说话。 在皇帝目光的笼罩下,即便是足智多谋的刘伯温,也暗暗打了个寒颤,不得不收摄心神,沉声道:“陛下可曾记得,就在去年,陛下曾亲自定下我大明和平外交的基调,要奉行和睦,并在旨意中说道,奉行和平是华夏民族‘怀柔远人’之道的延续,更是对前元统治者穷兵黩武,对外扩张的否定。” 嘶! 这个词,还是说出来了啊! 包括左右丞相在内,所有大明高级官员,浑身剧震。 还得是诚意伯! 据说在打天下的时候,这人就惯于跟皇帝唱反调,并不讨陛下喜欢,但很多事情后来都被证明,他才是正确的那个。 可是即便如此,现在相当于是指着皇帝陛下说穷兵黩武,这副药,还是下得太猛了吧? 一不做,二不休。 刘伯温既然开口,就没打算停下来,见宝座上的皇帝不发话,索性继续说道:“也是在去年!陛下亲自下旨,将朝鲜国、日本国、大琉球国、小琉球国、安南国、真腊国、暹罗国、占城国、苏门答腊国、西洋国、爪哇国、湓亨国、白花国、三佛齐国、渤泥国等十五个国家,列为不征之国,告诫后世子孙,不得恣意征讨!” “微臣实在不知,究竟是什么人向陛下进献谗言,让陛下做出了征讨日本国的决定。陛下莫非忘了,前元两次攻打日本的惨败么?” 刘伯温仿佛越说越激动,虽然说是有人进献谗言,皇帝只是受了蒙蔽,但言辞中的激烈,令所有人都为他捏了一把汗。 又是一个死谏的! 吾等还在犹豫什么? 仗义死节,就在今日!! 一时间,文武百官不约而同,同时在杨思义和刘伯温两人的身后,齐刷刷跪倒,黑压压地跪了一片,虽然不曾开口说话,但劝谏的意思清清楚楚。 第一百零四章 两征日本,竟然都败了 唔。 朱元璋目光垂落,不置可否。 群臣仿佛是受到鼓舞一般,心想若是今天能劝谏成功,对我大明未来的千秋江山,那真是善莫大焉。 可是,提起前朝攻打日本的事情,即使强如魏国公徐达等人,也只是听说了个大概,对于其中细节,并没有深入的了解。 日本国,什么档次,也配堂堂大明第一武将徐达多看一眼? 现在听到刘伯温提到此事,倒有一多半官员微微有些迷惑。 打了两次,都没打下来? 凭什么没打下来啊! 而且还是惨败。 虽然众将对于日本国到底是个什么东西,缺乏认知,但跟元朝那可是打了半辈子的仗。 不得不说,从马上得天下的蒙古,尤其是黄金家族一脉,战斗力可谓是相当强悍。 哪怕是到了元末,在内忧外患已经极其严重的情况下,依然能涌现出诸如王保保这样的当世名将,让以朱元璋为首的各路起义军,连连遭受沉重打击,险些就功败垂成。 这样强大的一个国家,既然要发兵攻打日本,按理说,那个小小的岛国,早就该不复存在,或是归于元朝版图了啊。 此刻,为了劝说皇帝陛下不要轻启战端,前元曾经两次惨败的事情,刚好是个很好的由头。 但在内心深处,所有人都升起一个大大的问号。 没打赢?为什么? 说实话,就连朱元璋也只是草草了解了个大概,毕竟对于他之前划定的那十五个所谓的“不征之国”,并不是朱元璋心慈手软,而是觉得那些地方偏远贫瘠,根本就不值得劳民伤财去攻打。 但现在听说那里有储量惊人的白银,情况自然就大不相同了。 不征之国? 任何一个皇帝听说那样丰富的银矿资源,都只会大征特征,谁会跟钱过不去。 只不过此事源自于秦枫心声,朱元璋没法说得太明,那座储量恐怖的银矿都还没发掘出来,他远在大明皇城,却能言之凿凿,未免难以令人信服。 打下来,慢慢再找,也就是了。 打是一定要打的,但到底怎么打,当然还是要有所讲究。 身为当世最强的无敌统帅,朱元璋从来不打无准备之仗,这次召集群臣,正是为了进一步了解这个揣着巨大钱袋子的邻居,既然要打,那就要一蹴而就,不能重蹈前元的覆辙。 然而现在,问题摆了出来,整个大明王朝,自朱元璋以下,竟然全都没有基本的认知。 无数目光落在刘伯温身上,希冀着这位号称孔明再世的诚意伯,能够真的说服皇帝,让陛下回心转意。 “启禀陛下!”刘伯温深吸一口气,沉声说道:“前元攻打日本,一共有两次。第一次,远征军从朝鲜国扬帆出海,驶向九州岛,共两万五千人,其中蒙古人和高丽人,各占一半,还夹杂着少量的汉人和女真人。” 嚯! 他真的知道? 牛逼! 刘伯温身后,一双双眼睛猛地亮了起来。 还得是你啊! 要说服这位向来说一不二的皇帝,当然没那么容易,若是拿不出详实的数据和过往的实例,圣旨岂能随意更改。 现在,诚意伯刘伯温站了出来! 一开口,竟然对昔年前元攻打日本国的事情,如数家珍。 要知道,此番皇帝召集群臣,事发突然,任何人都没有准备,就连议题是什么内容,都猜测了许久。 刘伯温不可能是预先准备,而是真的博闻强记,了不起啊! 就连高高在上的朱元璋,也是微微点头,目光落在刘伯温身上,没有阻止他的话。 “那次,远征军的统帅,是蒙古人忽敦,两位副帅,一个是高丽人,一个是汉人。”刘伯温凭借超凡脱俗的记忆力,继续沉声说道:“当时元军航行至博多湾,首先攻占了对马岛和壹歧岛,然后分三处在九州上岸攻入内陆。” 呃! 那不是赢了么? 包括朱元璋在内,虽然明知那次战斗的结果,但是现在听起来……好像很顺利啊。 本来么,日本国什么档次,哪能跟纵横天下的蒙古骑兵相抗。 “三路军队中,一路为主力,两路为策应,主力部队的登陆地点大约在长崎附近……”刘伯温的声音始终很稳,并不带个人情感,只是将记忆里的记载复述出来。 “日本镰仓幕府调集部分正规军迎战,九州沿海各藩也紧急组织武士和民兵参战。惨烈的战斗进行了二十多天,元朝的副统帅阵亡,折损大半后,不得不退回海滩,依托回回炮防守。” “至此,元军伤亡惨重,败局已不可避免,由于箭和粮用尽,无法继续守住阵地,元军只得登船撤退。” 朝堂之上,不知何时开始,变得一片寂静。 虽然所有人都想要努力劝说皇帝,放弃攻打日本,或者说,起码不要短期内攻打,待日后兵强马壮,再打也来得及呀。 可是问题既然已经摆上桌面,在座的又不乏身经百战的名将,一听战局,情不自禁地就代入自身,倘若是自己统兵,能不能赢得那场战争的胜利。 结论,很快就出来了。 “劳师以远,准备不足。”魏国公徐达略一沉吟,沉声道:“跨海登陆作战,首先就失了地利,而且对方的顽强抵抗,似乎是超出了元军的意料之外。兵法有云,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到了‘彼竭我盈’的时候,元军的失败,也就不足为怪了。” 魏国公说话了,众人纷纷点头,若论带兵打仗,当世几乎无人可出徐达之右。 好,就算是第一次准备不足,导致失败。 那第二次呢? 小小一个日本,凭什么能三番两次,挡住蒙古的犀利兵锋? 顿了一顿,刘伯温继续说道:“忽必烈统一天下之后,再次起兵攻打日本。元帝国庞大的远征军从江浙和朝鲜同时出发,此番军容更加庞大,共有大小船舶近五千艘,军队约二十万,其中蒙古人四万五千,高丽人五万多,汉人约十万。远征军中蒙古人自然是作战的中坚力量。” 我去! 这还打不下来?! 这次,就连朱元璋都露出不信的神色。 蒙古人做中坚,兵力二十万。 这样的一支军队,能迸发出何等恐怖的战力,或许世上没有人比朱元璋更清楚了。 就在去年,朱元璋为了彻底扫清北元残余力量,御驾亲征,统兵数十万,号称百万,横扫北边全境,一路上几乎是摧枯拉朽。 但即便是这样的阵容压迫下,面对几乎成了困兽之斗的前元名将王保保,依然被他凭借不到二十万的老弱兵卒,给明军制造了一些不大不小的麻烦。 对这个打了一辈子的对手,朱元璋对它最大的尊重,就是彻底剿灭它! 否则,按照秦枫心声里的说法,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仅仅不到百年之后,那个不起眼的小小瓦剌,就制造了土木堡之变,俘虏大明皇帝,兵锋险些就倾覆了大明王朝! 可是现在,听说刚刚建国的元朝,厉兵秣马,起兵二十万,浩浩荡荡,去攻打一个小小的日本。 竟然,还会再失败一次? 这是什么缘故? 生平第一次,朱元璋对那个不曾正眼看过的小小日本,起了一些好奇心。 第一百零五章 到底多大仇,非灭日本不可? 刚刚还有些嘈杂的朝堂之上,此刻已经变得寂静空旷,唯有刘伯温的声音,在大殿内轻轻回荡。 “这一次,登陆日本岛的元朝远征军,遭到了更顽强的抵抗。首先是统帅被俘虏,杀死,几名蒙古高级将领也相继阵亡。” “战斗持续了一个多月,远征军的损失已经超过三分之一。” “日本早有防备,沿海滩构筑起一道坚固的石墙,让元军在石墙前屡屡铩羽,直到粮草耗尽,不得不再次狼狈撤退。” 这! 文武百官,面面相觑。 如果说第一次失败,还有些轻敌的因素在内。 那么第二次远征,元朝已经取得中原政权,兵强马壮,筹谋妥当,却再一次被打得丢盔弃甲,这是什么缘故? 不过是小小的一个日本国,会有这么难? 那正好!别打了呀! 陛下,您听到了吗? 现在我大明刚刚建国,有多少大事要处理,甚至可以说是立足未稳,又刚刚经历一场声势浩大的北伐战争,更应该好好与民生息。 哪能年年都打仗啊!那岂不成了穷兵黩武? 数道目光,闪烁隐晦地,射向朱元璋,希望皇帝可以回心转意,放弃攻打日本。 明摆着的,收获跟付出,根本就不成比例,完全不理解为什么要打,打了有什么好处。 朱元璋亦是微微皱起眉头。 刘伯温说的那些,前元两次攻打日本失败的细节,他之前也是未曾听闻,但是以他半生跟元朝作战的经验,敏锐地感觉到,这其中好像有什么地方不对劲。 日本岛,区区弹丸之地! 哪怕是跨海登陆作战,以元朝骑兵的强悍,如果连这么个土坷垃一样的地方都打不下来,哪还有版图巨大的蒙古帝国? 只有亲自跟蒙古人交战过的朱元璋,才知道他们的战力何等惊人。 倘若不是那时候早已内忧外患,完全失去了民心,导致国内起义军风起云涌,光凭朱元璋自己的力量,绝无可能掀翻这样一头庞然大物。 那这两次失败里,到底隐藏着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 “陛下!”刘伯温一触及朱元璋的眼神,浑身微颤,不敢有丝毫隐瞒,连忙补充道:“元军两次攻打日本,除了对日本国的战力有所低估,再加上对方有了充分的迎战准备之外,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两次出征,元军舰队都遭受到猛烈的飓风袭击,损失惨重。史书记载:舟坏且尽,军士嚎呼溺死海中无数。日本国人,将其称之为‘神风’!” 啊! 还有这等事? 朝堂上的文武群臣,纷纷露出惊讶的神情。 这种怪力乱神的东西,向来是极其神秘,让人心生敬畏的。 若说一次飓风,还可以说是巧合偶然。 两次都遭逢飓风? 那么难道那个跟大明一海之隔的岛国,还真的有什么邪门的方式能够呼风唤雨,或者是受到天道庇护,才在关键时刻降下神风,以此来挡住了气势汹汹的元朝远征军? 不管是哪种情况,似乎都可以作为日本国不宜攻打的重要因素。 难道,这都还不能劝住皇帝陛下吗? 刘伯温已经毫无保留,户部尚书更是犯颜直谏,再加上文武百官,在金銮殿上齐刷刷跪倒一片,无声地沉默着,等待皇帝收回那个明显不符合大明利益的决定。 就算要打,也不是现在吧! 到底是什么人,在陛下面前进了什么谗言,让陛下忽然就对遥远的日本国动了征伐的念头。 简直是其心可诛! “单爱卿。” 朱元璋神色始终平静,看不出喜怒,忽然点名,让跪倒群臣中的某人身躯颤抖了一下,连忙高声叫道:“臣在!” 工部尚书,单安仁。 “督造海船的事情,推进得如何了?”朱元璋一开口,群臣的心就凉了半截。 看来,还是要打! 到底多大仇啊……就非得灭了这个日本国不可? “启禀陛下!”单安仁自然是不敢怠慢,连忙说道:“奉旨以来,我工部在大明境内寻觅能工巧匠,绘制图纸,设计舰船结构,已经万事俱备,随时都可以打造有史以来最强大的海上舰队!按照陛下的要求,这样的舰队足可以扬威四海,让大明的光辉照耀到更远的地方。” 哦? 朱元璋听到这样的好消息,顿时露出笑容。 在秦枫的心声中,朱元璋听到了“土豆”这种神奇的作物。 据说,随随便便,就能亩产几千斤! 哪怕是现在的淳化县,在灌溉新法的加持下,经过两年的不懈奋斗,亩产粮食最多也就是大几百斤而已。 土豆竟能达到几千斤,甚至上万斤? 这样的东西若是在大明铺开,所有的老百姓,都能吃饱肚子了! 因此,哪怕朝廷缺钱到了一个窘迫的地步,朱元璋还是特批了一笔不菲的经费,交给工部,命令单安仁组织人手,加紧研究出海的舰船,要开启他朱元璋的大航海时代。 今天,终于有了好消息! “单爱卿,辛苦了!”朱元璋露出了罕见的和煦微笑,对工部尚书的表现,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单安仁连忙叩头谢恩。 皇帝的表扬,自然让他浑身骨头都仿佛轻了好几两。 但是与此同时,他也清晰地感觉到,从身后和身侧,射来的那些冷冰冰的目光。 同僚们的意思很明显! 在这么关键的时刻,大家都在努力劝谏皇帝,不要劳师以远,放弃攻打日本。 你却在这个时候,说舰船已经设计完毕,这不是在鼓励皇帝跨海作战吗? 单安仁,你想做什么! 如此没有骨头,只知道逢迎上意,可耻! 嘶! 单安仁可不敢让自己成为孤臣,若是朝堂上人人厌弃,他就算有皇帝的眷顾,也蹦跶不了几天。 好在早有准备,不待四周响起不满的声音,单安仁便恭恭敬敬地再次奏道:“启禀陛下,舰船要远航深海,抵御海上的巨大风浪,不但要在结构材料上下功夫,更要突出一个大,这样才能在风浪中如履平地,不至于遭到飓风,就有倾覆的风险。” 哦? 这个说法,让朱元璋更感兴趣。 毕竟,刚才才听说了,元朝的远征军,就是因为舰队遭遇飓风,损失惨重,致使前后两次跨海作战,都闹了个灰头土脸。 现在,我大明岂能重蹈覆辙! 瞧瞧!我大明工部,人才济济,这才叫专业啊! 要造船! 要造大船! 只要不被飓风侵袭,把我大明精锐儿郎平安送到日本岛上登陆,朕真的不相信,区区一个日本国,能挡住我泱泱大明的兵锋? 第一百零六章 大航海的恐怖花费 “立刻开始打造!” 朱元璋一挥手,从王座上占了起来,意气风发地说道:“工部尚书单安仁,勤恳任事,勇挑重担,朕心甚慰!现命你立刻督造大船,越大越好,朕要先攻日本,再下西洋!” 嘶! 朝堂上一片倒抽凉气的声音,没想到这位英明神武的铁血帝王,竟然图谋如此之大。 大明的江山,才打下来不到三年啊! 竟然……又要启航出海,扬威于海外? 开疆拓土,的确是历代君王追求的绝大功绩,但……世间的任何事情,过犹不及啊! 若是操之过急,必遭反噬。 单安仁! 你不思好好劝谏,反而只知道溜须逢迎,真是太无耻了! 无数人虽然不敢在皇帝面前放肆,但却都对工部尚书怒目而视。 却见单安仁不慌不忙,又在地上磕了个头,从容说道:“臣,单安仁,领旨!只是督造大船之事,需要户部拨款,不知杨大人这边,能调集多少资金,用作我大明航海舰船的打造?” 要钱?做梦去吧! 户部尚书杨思义一听,白胡子都吹起来了,把头发花白的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一样,连声道:“没钱!我可没钱给你!” 这不是哭穷,是事实。 去年大动干戈,肃清北元残余力量,固然是扬我国威,但那一场大仗打下来,本就是百废待兴的大明朝,直接陷入亏空境地,倘若不是因为灌溉新法而迎来的全国大丰收,说不定直接就能引发国内的起义民变! 要知道,这可才开国两三年的光景,若是就有民变,那简直是大凶之象! 户部尚书杨思义,一边由衷感激那个首创了灌溉新法的淳化县县令,一边祈祷着皇帝不要再搞事情了,让这个大明朝,好歹多歇个几年吧。 这…… 单安仁露出为难的神色,搓了搓手,将求助的目光投向皇帝。 明摆着的,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没钱造什么船? 唔! 朱元璋的满腔热情,被杨思义一盆冷水浇灭了大半,不由得十分扫兴。 但他也知道,这位杨老尚书殚精竭虑,绝无私心,只是为了大明的钱袋子操劳,短短两年光景就仿佛老了十几岁,看上去也是让人心中不忍。 朕,就真的这么穷吗? 朱元璋有些烦躁地吐出一口浊气,皱眉望着单安仁,询问道:“单爱卿,打造你刚才说的,能够远航深海的巨大舰船,需要费用几何?” “启禀陛下!”这次,单安仁显然是早有准备,很顺畅地答道:“按照目前的图纸设计,规模最大、设施最齐全的旗舰,大约需要白银八千两,次级的护卫舰船,大约需要三千两到五千两不等。若是组成足以航行深海,补给充分,可以应对各种极端情况下的大明无敌舰队,至少需要大小船只五十艘以上,合计需要白银,大约三十万两。” 噗! 多少?! 整个朝堂,包括朱元璋在内,所有人都是目瞪口呆。 能在这个位置上的,哪有蠢笨之人,全都是个顶个的人精! 只是一瞬间,所有的文武百官,都理解了工部尚书单安仁的用意。 哈哈! 妙啊! 还得是你,单大人! 刚才,咱们真是错怪了单大人啊! 瞧瞧,人家单大人的劝谏方式,这才叫有理有据,既能拒绝皇帝的无理要求,又能顾全君王的脸面。 有点东西!真的是有点东西! 陛下,您听到了吧? 这样的一支舰队,需要三十万两白银! 别说现在的大明了,就算去年未曾北伐之前,要拿出这样大的一笔巨款,也绝非易事。 单安仁感受到那些目光的变化,不由得心中得意,心想你们懂什么,劝谏皇帝这个事,还得靠我吧?就算是诚意伯刘伯温,都没做到的事情,今天我要做到了! “启禀陛下。”单安仁趁热打铁,继续说道:“事实上,宝船建造的费用,在出海远航费用的比例里,根本不算什么,后期的维护、养护费用,每年都要耗费十余万两白银。” “人员费用,更是消耗惊人!若是按五十艘巨舰,每艘巨舰上配备500名训练有素的士兵来计算,按照士兵年俸禄十两估算,这些专门用于航海的士兵,每年消耗军费就要达到三十万两左右!” “再加上伙食费、装备费、训练费、日常损耗费用……” “陛下,要打造这样的一支仅有五十艘舰船组成的远航船队,每年消耗的白银,接近百万。” 噗! 朱元璋心态崩了。 虽然对远航烧钱这个事情,并非没有心里预期,但万万没想到,这样算下来,竟然恐怖到这个地步! 整个大明,一年的收成,才多少银子? 按照通常的一两银两石米来计算,去年算是收成好的年景,大明朝的岁入也还是没超过五百万两白银。 可是这些钱,绝不是每年盈余的! 相反,五百万两,对于这么庞大的一个国家来说,简直是捉襟见肘,处处窘迫。 看户部尚书那张老脸就知道,这点钱被他恨不得掰开了揉碎了算计着,到头来还是消耗一空,根本就没有半点盈余。 当然,这跟去年朱元璋御驾亲征,打了一场大战有关。 但即便是没有那场战役,难道一年下来,国库还能盈余百万之巨? 简直是做梦! 所以……一开口就消耗百万白银的舰队,从根本上,是不可能实现的。 朝堂上气氛虽然还在凝固,但很多人嘴角已经开始泛起微微的笑容。 绝了!单大人厉害! 这一招反客为主,给陛下出的这道难题,完全无法可解。 就算陛下再想出海,再想攻打日本,没有钱,造不出船来,那也只能是一场空谈。 呼…… 朱元璋神色变幻,好几次欲言又止,但最终却化作一声沉重的叹息。 因为缺钱,所以要去找钱。 但是找钱的前提,还是得有钱造船。 这是个死结啊! 就在所有人认为,这位向来言出必行的皇帝陛下,终于被劝住的时候,却见朱元璋站定脚步,目光狠狠地压向正自得意的工部尚书单安仁,几乎用森然的语调,一字一句地问道: “单爱卿!倘若不考虑远航,只是打造一支舰队,用作跨海登录作战,务求不受飓风影响,是否可以缩减费用,最低能减到多少?朕,需要一个准确的数字!” 第一百零七章 不能让皇帝再这样错下去了! 啊? 竟然还不放弃? 这位陛下,真执着啊! 文武百官刚刚放下的心,再次高高提了起来,纷纷望向单安仁,希望这位工部尚书能够顶住压力,再次拒绝皇帝的不合理要求。 可是,单安仁虽然想装逼,却更想要命啊! 陛下的目光森严,询问急切,若是他有任何欺瞒夸大的成分,日后被陛下察觉,那怕是九族都要螺旋升天。 定了定神,单安仁不敢怠慢,脑子里飞快掠过一条条数据,似是苦思良久,方才叩首奏道:“启禀陛下,倘若只是出兵日本,确保不受飓风影响,按照运送五万士兵计算,至少也需要五十万两白银!” 五万…… 朱元璋陷入了沉思。 五万人,就需要五十万两的消耗…… 跨海作战,太烧钱了! 难怪前元打了两次,都没打下来。 可是!只要打下来了,找到秦枫心声里说的金山银矿,每年白银的产出就能有几百万两之巨! 凭借这海量白银的输入,建立大明平准库,就能在大明境内全面推行摊役入亩,整盘棋都活了啊! 一想到这个广阔未来,再加上秦枫心声中关于倭寇肆虐的种种苦难,朱元璋尽管觉得艰难,但并没改变初衷。 蓦地,将目光落向当朝右丞相,大明第一开国功臣,威武双全的魏国公徐达。 “天德……” 朱元璋一生戎马,从很早的时候,徐达就是左膀右臂,每次遇到危急难决的时候,朱元璋总是习惯找徐达商量,叫一声天德兄,往往两个人就能商量出最佳的办法,破解危局。 如今,已是君臣有别,但朱元璋只是去了那个“兄”字,口气依然一如当年。 两个字,就让徐达心中升起莫大的感慨,多少年血里火里滚过来的岁月,瞬间出现在眼前。 他已经知道,这时候的皇帝,再也无人能够劝谏。 那么这些做臣子的,唯一能做的,就是全力配合皇帝的命令,把这场不可避免的跨海作战,漂漂亮亮地打下来。 “臣在!!”徐达深吸一口气,反而是站起身来,昂首而立,虽然年龄已经不轻,却依然是威风凛凛,一派大明军神的气魄。 “五万人,能否荡平日本全境?”朱元璋看着这位老哥哥,极其认真地问道。 其实,听了刚才刘伯温的描述,在场的这些百战悍将,心里大都有了谱。 并非是日本太强,只是飓风作祟,导致登陆的士兵数量锐减,士气更是低迷,再加上失了地利,这才大败亏输。 若是能解决这几个问题,那个孤悬海外的小岛,难道还真能有什么军事天才? “陛下,荡平日本,何须五万?”徐达挺胸傲立,正色道:“臣亲自率领三万精锐,若不能拿下日本岛,愿提头来见陛下!” 哈哈,好! 朱元璋心中畅快,看着这位始终跟自己站在一边的老哥哥,知道这回他还是义无反顾地选择了支持自己,哪怕那个决定,他也不知道为了什么。 军令状,未必是真,只是表达一种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勇气和态度。 有了这份气势,也就够了! 而自己要做的,就是不惜重金,打造最好的舰船,把五万最精锐的明军士兵,平安送到日本本土,绝不能跟元军一样,看似人数众多,却将大部分人都葬身大海,不但最后作战的军队所剩无几,更重要的是士气遭到沉重打击,还怎么打仗。 朱元璋深知,士气是极为重要的东西。 士气高昂的两万人,甚至能轻松吃掉士气低迷的十万之众! 这样以少胜多的例子,在历史上绝不罕见。 比如说…… 呃! 朱元璋忽地想到刚刚听说的土木堡之战。 晦气! 倒也是个例子,只不过在那个例子中,士气损失殆尽的,竟是大明的一方,数十万人被区区三万瓦剌人砍瓜切菜似的杀了个干净,丢人啊!真的是太丢人了! 朱祁镇!! 恨不能去往那个时代,亲手拧下那个不肖子孙的脑袋! 既然徐达已经立了军令状,接下来就是找钱造船的老话题了。 朱元璋目光望向大明的钱袋子,户部尚书杨思义,杨思义立刻苦着脸,一副要钱没有要老命倒是有一条的架势。 可是除了他,当朝的衮衮诸公,谁还能给朱元璋变出钱来? 没人说话了。 该劝谏的,都劝谏了。 先是户部老尚书杨思义,不顾个人生死,当众违逆圣旨。 随后是诚意伯刘伯温,以前元两次攻打日本失败的例子作为前车之鉴,希望陛下能收回圣旨,不要再重蹈覆辙。 工部尚书单安仁更是把实际困难摆了出来。 哪怕只是出动五万人,也需要五十万两白银,去打造舰船,训练士兵,建造起足以跨海登陆作战的远征军。 这五十万两,不会从天上掉下来吧? 按照粮食来折算,那就是足足一百万石的粮食,从哪里能变出这么多? “加税……” 朱元璋望着众位文武百官,终于说出了那两个,堪称是忌讳的字。 这! 一时间,朝堂骇然! 虽然没人敢发出声音,但眼神中的惊恐和不可置信,却几乎同时出现在所有人的眼眸深处。 加税! 陛下为了打这个日本,竟然宁可加税? 天哪! 前元是怎么灭亡的,难道忘了吗? 这才刚刚建国三年啊! 难道就要跟元末一样,因为朝廷缺钱,就不得不巧立名目,各种摊派,到最后便是官逼民反,狼烟四起…… 多么熟悉的画面啊! 这,这简直是灭国之象! 不能让皇帝再这样错下去了! 左丞相李善长,跟几个重臣交换了一下眼色,正要说话,却听皇帝陛下声音沉凝,继续说道:“先从应天府试行,每亩田加收一石粮食。” 啊,只是应天府? 也就是……先在一府之地,试着多收田税? 李善长的脚步,悄悄收了回来。 这样的话……倒也不是不行。 总得让陛下亲耳听到了民怨沸腾,自然会收回成命。 总不能为了一个小小日本,把大明江山给丢了吧? 再说了,应天府就是皇城所在地,交田税不需要长途跋涉,没有巨量的运输损耗,即便是每亩田加收一石,农民交够官粮,剩下的份量也不至于吃不饱肚子,这样就闹不出乱子来,最多是骂几句,也相对容易弹压。 一道圣旨,应天府八县之地,全部加税! 而就在圣旨颁布的第一天,朱元璋便迫不及待,轻车熟路地去往淳化县。 他很想知道,面对这次突如其来的加税,淳化县县令秦枫,会如何做,如何面对这种注定挨骂的局面。 第一百零八章 没见过这么喜欢送命的 一路上,已经打扮成瞎眼毛老爹的朱元璋,心情沉重。 圣旨已经颁布。 还没到淳化县地界呢,就已经是怨声载道! 江宁县、句容县、溧水县…… 这都是应天府所属,朱元璋一路行来,只觉得脸上发烧。 “什么什么?我没听错吧!朝廷今年要多征收粮食,每亩多征收一石?” “要命了!这可真是要命了!” “哪有这么加的?这是干脆不给咱们老百姓活路啊!” “哼!还以为从元朝换成了大明,会有什么改变,现在看来啊,天下乌鸦一般黑,当官的怎么可能给咱们老百姓考虑。” “哎!说起来,现在有了灌溉新法,收成比往年多多了,应该感谢朝廷,但是加收这一石,再加上一些损耗什么的,那就完全把增产的粮食全都给收了去,恐怕剩下的还不如往年呢!” “什么东西!真是晦气!才过了一年好日子啊!这个朝廷,真的是不给人喘息的机会。” “我不交!” “对,我也不交!” “咳,两位可别说气话,胳膊还能扭过大腿去?我劝你们还是忍了吧,不然官府以要是动真格的,打板子那都是小事,说不定都得给你下大狱!” “唉!没意思,真的没意思……早知道,这一年到头,苦哈哈的忙活什么呢,全都是给别人忙活的!” 老百姓,真的是太难了! 朱元璋看着一个个的苦相,听着那些声声入耳的抱怨,不由得一声叹息。 他本意是好的啊! 那日本岛国,从没有安分过,自己建立大明,登基都已经三年了,日本国却并不派遣使者觐见,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 本来朱元璋倒也没有跟这些没开化的蛮夷一般见识。 可是从秦枫心声里听到的那些血泪史,可就让大明皇帝不得不为了后世子孙考虑,提前拔掉这个隐患毒瘤。 更何况,还有传说中储量惊人的银矿! 倘若真的能像秦枫心声里的那样,或者哪怕没有一年几百万两,有个一二百万两,也足以让大明全面铺开摊役入亩,大幅度降低天下所有劳苦百姓的沉重负担,乃是利国利民的大计。 但是……要打日本,就得造船。 要造船,就得搞钱。 钱不会凭空变出来,只能是通过加税…… 这个死结,刚刚尝试牵扯一点,立刻就让朱元璋感受到了锥心刺骨的疼痛。 曾经,他也是这些劳苦百姓中的一员,整日思索的只是地里能多打几斤粮食,官府能少收些苛捐杂税。 现在,整个江山都打下来了。 他想要为老百姓做点实实在在的好事,却无人理解,反而被劈头盖脸指着鼻子骂,咒骂官府不仁,咒骂新皇帝也是敲骨吸髓的货色…… 嗯,一石,的确是太多了! 要知道,除了灌溉新法的发源地淳化之外,现在应天府的其余各县,亩产量平均也就是四石上下,按照往年的田税,要交一石半的粮食。 现在,一下子加了一倍,怪不到老百姓要高呼吃不消。 剩下的份额,又是仅能果腹,甚至若是家里的田地差一些,人口多一些,连吃饱都是奢望。 那么,半石呢? 朱元璋默默盘算着。 按照应天府的田亩数量,若是每亩田多收半石,整个应天府就能多收大约五六万石的粮食,合白银也就是两三万两。 打造远征军的费用,需要至少五十万两。 也就是,需要大约二十几个应天府。 可是,不能这么算! 那些距离京城遥远的地区,运输费用太高,别说多收一石,就算是半石,恐怕他们竭尽地里的产出,也无法交齐。 怎么办…… 朱元璋心里的这个死结,始终找不到解开的办法,不知不觉,就已经来到淳化县。 还别说,明明只是一样的土地,但是一踏入淳化县的地界,就觉得耳目一新,好像这里的空气都是更清新的。 怪了! 朱元璋一开始还不明白是什么缘故,待在淳化县的马路上走了约莫两三里,才渐渐回过神来。 并非空气清新! 是因为这里的老百姓,一个个喜笑颜开,走路都哼着不知哪里的小曲调调,逢人便热情地打招呼,甚至还有好几个远远看到他走过来,知他眼睛不便,连忙过来搀扶着,热情得好像自家的老爷子到了。 不对呀! 朕的圣旨,没到这淳化县? 截然不同的变化,把朱元璋给搞糊涂了。 的确,淳化县的收成,要比所有其他地区,都高了一截。 刚刚结束的秋收,朱元璋曾经亲眼见证,淳化县今年竟然涌现出亩产量接近六石的人家,披红挂彩,光宗耀祖,搞得全县都红了眼,赌咒发誓明年要超过这家,也让县太爷给亲自挂个红绸! 这股子比拼的劲头,自然是令朱元璋高兴的。 可是现在……难道你们没听说,每亩田要多收一石粮食? 凭什么还这么高兴啊! 朱元璋心中古怪,但又不好发问,暗想着是不是秦枫还没有把消息放出去,所以老百姓还能保持这样的喜气洋洋。 唉,早晚的事。 他区区一个县令,难道还敢抗拒圣旨? 淳化县,共有各类田地,大概十二万亩,以水田为主。 那么这十二万亩田,按照新政,就要多收十二万石的粮食! 不从农民身上收,秦枫总不会凭空变出粮食来吧? 虽然去年他多收了很多,县衙外的仓库里一度堆积如山,但这一年时间里,光荣粮、修厕所、修马路、发廪米,以及各种各样的利民措施,几乎是把收上来的全都还之于民,并没有留在自己手里。 现在,十二万石粮食可不是个小数目,你秦枫难道还会施法么? 朱元璋心中疑惑,不自觉地就走向县衙的方位,想要看看县衙门口是否张贴了有关朝廷加税的告示。 还没到县衙呢,这边的热闹,就让朱元璋彻底目瞪口呆。 只见无数面孔熟悉的或是不熟悉的淳化县人,肩扛手挑,推车赶牛,把一袋袋鼓鼓囊囊的粮食,从四面八方运往县衙。 那架势,就好像过年一样! 这…… 朱元璋人麻了。 这是要去交粮? 怎么……怎么这个高兴劲儿,就跟去领粮食一样…… 不可能啊! 而且数量未免太多了吧! 朱元璋认出了其中一户人家,算是知根知底,他家一共只有水田十六亩,就算按照今年的标准,也只需要交粮四十石。 可是现在! 他家简直是全体出动,赶了好几辆大车,车上堆得满满当当,哪止四十石啊!怕是六十石都有多的! 这个秦枫! 朱元璋忽然心中一凛,心想这秦枫难道跟去年一样,又自己提高标准,比朝廷要求的,收了更多? 可是老百姓难道也一起疯了吗? 往县衙里送那么多粮食,还这么高兴? 这可是粮食啊!是老百姓的命啊! 没见过这么喜欢送命的…… 第一百零九章 幸福的烦恼,淳化稻谷债 远远地,朱元璋看到县衙门口果然有一张全新的告示。 那么,这奇怪的景象,十有八九,是跟这张告示有关。 朱元璋心中好奇啊! 这个秦枫,到底是想出了什么主意,竟然让这些把粮食看做性命的老百姓,争先恐后地往县衙里送粮食。 这简直是完全颠覆了朱元璋的认知。 在朱元璋的记忆里,以前小时候家里穷,好不容易攒下那么一斤半斤的稻谷,赶上朝廷征收,那都藏得严严实实,甚至就算是交不出被打板子,也要留住粮食。 打板子不一定会死,但是没有粮食吃,真的会死。 可是现在! 整个淳化县,都疯了吗? 别说是区区一张告示了,就算在衙门口放上那么几口锋利的铡刀,也不见得有这么立竿见影的效果呀。 朱元璋心急,想要去看看这告示上写的什么内容。 可是这会儿聚集在县衙门口,急吼吼想要交粮食的人实在太多,里三层外三层,朱元璋身为一个“瞎眼老爹”,竟然挤不进去。 这事儿还不好问,毕竟按照身份,他也是淳化县的一分子,这么大的事情不知情,有点说不过去。 正着急呢,忽然听到身后有人低声叫道:“爹……” 嗯? 朱元璋回头,见到刚任命的锦衣卫都指挥使毛骧,亲自推着一辆大车,车上同样是满满登登的稻谷,跟那些送粮食来的淳化县人,毫无区别。 “究竟怎么回事?”朱元璋知道,这是自己亲自下的旨意,让毛骧融入淳化县,处处都要表现得跟淳化县人一样,这样才不容易穿帮,方便他继续以瞎眼毛老爹的身份,时常偷听秦枫的心声。 毛骧在这里的人设虽然也算个富户,家中却也有田亩。 为了掩人耳目,别说毛骧本人,甚至就连大明皇帝朱元璋,偶尔也要到地里抡几下锄头,不然就显得这户人家太奇怪,不像是本地人。 因此,看到这些好不容易收成的稻谷,朱元璋不禁回忆起惨痛的童年,有些心疼地说道:“田税不是交过了么,就算按照新规,每亩也就是多交一石而已,你拿来这么多做什么,家里的日子不过了?” 呃,陛下入戏了! 毛骧心中泛起古怪,心说家里哪需要这点稻谷过日子。 但既然陛下这么认真,他也不敢怠慢,连忙低声说道:“爹,您还不知道呢?秦大人推出了淳化稻谷债!” 淳化,稻谷,债? 朱元璋懵了一下。 这三个词,每个都不陌生,但是联系在一起,怎么好像就有点听不懂了。 什么意思? 毛骧哪敢在这位面前卖关子,连忙详细解释道:“秦大人规定,经过两年的丰收,各家各户家里,可能都会有些余粮。这些余粮若是赶上天气潮湿,或是保管不善,难免会发霉生虫,影响成色,甚至导致完全腐坏,再也不能食用。” “考虑到老百姓的实际困难,淳化县推出稻谷债,各家各户可以把多余的粮食,卖给县衙,相当于是县衙欠了老百姓的一笔债。” “这个债,不白欠,到了明年的时候,按照稻谷债的份额,可以领到全新的稻谷,甚至还要比交上去的多百分之十。也就是说,你家要是卖了十石稻谷给县衙,明年就能拿到十一石,而且保证是新谷子!” 啊! 这…… 朱元璋听懂了,但依然不免是目瞪口呆。 这个秦枫,脑子到底是什么做的! 怎么想出这样离奇的主意? 我说呢! 这老百姓向来把粮食看做性命,怎么忽然间交稻谷交得如此踊跃。 原来,不是交,是卖! 暂时将吃不完的稻谷卖给县衙,到明年,或者是遇上灾年的时候,不但能拿回来,还能多一笔可观的利息! 这样,不踊跃才怪了! 要知道,毛家作为淳化县的一分子,经过两年的丰收,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 ——稻谷积累多了,吃不完,不好储存。 这真是快乐的烦恼! 在朱元璋的记忆里,自己小时候还在农家的时候,从没有过这种幸福的烦恼。 稻谷吃不完? 开玩笑吗? 不饿死人,已经要谢天谢地了! 可是现在,至少在淳化县,这种幸福的烦恼,开始在各家各户蔓延。 吃不完,根本吃不完! 去年的粮食还没吃完呢,现在又是一波大丰收,家家户户的家里都堆了不少,虽然还不至于堆满,但看着那满满登登的稻谷,心里那个美啊,就甭提了。 要是偶尔赶上跟别县来的交流,一开口就是“哎呀,太多了,真不好放,家里粮食又要发霉了,这可怎么办,都愁死我了”…… 貌似忧愁,实则炫耀! 现在,还得是秦大人! 想老百姓之所想,急老百姓之所急。 竟然还有稻谷债这种东西,真是太好了! 把家里不便储存,眼瞅着就要发霉的稻谷交上去,相当于在县衙里有了一份踏踏实实的储蓄,待灾年的时候,哪怕地里收成不好,也可以从县衙那边把稻谷债提出来,安稳度日。 还有什么比这更好的事儿吗? 更何况,交十石,能拿回来十一石! 秦大人简直就是活菩萨! 至于秦大人赖账这种可能性,就不用考虑了。 自从秦大人来到淳化县,哪件事不是办得妥妥当当,怎么会赖你这仨瓜俩枣的,不存在! 有秦大人这样的父母官,日子真是太有盼头了! 而且听小道消息说……好像又要打仗了? 那岂不是说,人人眼红的光荣粮,又可以发了! 这次,说什么也要抢个当兵的名额,谁跟我争我跟谁急! 朱元璋听着身边老百姓的喜悦,议论,陷入了沉思。 的确,等舰船造好,还得打仗,需要训练最精锐的士兵,跨海登陆作战。 通常来说,兵役是比徭役更令人恐惧的,毕竟徭役只是劳累,兵役可能是要命的! 但现在淳化县老百姓的认知里,有了高额的光荣粮,当兵竟然都成了香饽饽一样,这种离奇的转变,让见多识广的朱元璋,都无数次深深震撼。 总而言之一句话,有钱,真是太好了! 所以,日本必须要打啊! 要打日本,就要造船,要造船,就得有钱…… 朝廷没钱。 但是现在,朱元璋看到眼前熙熙攘攘的交粮盛况,立刻就有了主意。 一个字。 抄! 第一百一十章 郑先生受伤,秦大人代课 “唉哟!!” 朱元璋正要抽身回宫,忽然听到人群中一声惨叫,然后就见车上高高堆起的稻谷,重重地落下来,刚好砸在那人腿上。 “啊!!!” 这次,惨叫声令所有人侧目,连忙循声望去,顿时就有人惊呼道:“哎呀,是郑先生!” 朱元璋偷偷把上翻的白眼球放下来一点,也看清了那个已经脸色惨白额头冒汗的伤者,正是枫兰县学的老师之一,郑吴郑先生。 朱元璋还记得当时秦枫对他的介绍,说这位郑先生博古通今,思维开阔,帮学生们梳理历代历史常识,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 这也太不巧了吧? 众人很快七手八脚扶起郑先生,直到先前那声惨叫,只是因为人群拥挤崴了脚,但脚下一个趔趄,却让车上堆积的沉重稻谷落下来,刚好砸在郑吴支在车轮上想要查看一下的小腿上。 那些稻谷袋子装得满满当当,每一袋都得有两百斤份量,这一下数百斤的力道不偏不倚,竟然把郑先生的小腿硬是砸断,疼得他险些当场晕厥,咬紧牙关保持体面,但额头上豆大的汗珠却瞒不住人。 “快、快去找郎中!”急着交稻谷的淳化县人,迅速闪出一个通道。 自从枫兰县学建立以来,到现在已有半年光景。 哪怕不考虑廪米,那些有幸入选的人家,看着自家原本只会撒尿和泥的熊孩子,能够识文断字,变得知书达理,甚至在小小的心灵里已经崛起了读书考取功名、光宗耀祖的念头,那简直是喜出望外,家里的父母不知偷偷去祭拜了多少次祖坟,感谢祖宗保佑,感谢秦大人的恩典。 孩子们能进步这么快,自然离不开众位先生的教导。 所以不论是宋夫子,还是楚先生、郑先生,在淳化县都受到了极大的尊重。 平时哪怕是邻里之间,闹点龃龉矛盾,在所难免,但从来没人跟这几位先生为难。 在秦大人的特别关照之下,几位先生都在淳化县安家立户。 教书之余,除了年龄大的宋夫子之外,其余两位先生,也都分配了一定份额的田亩耕种。 在那个年代,这可不能视作是负担,而是极大的一项福利,让多少人都羡慕得眼睛发红呢。 所以今天,秦大人别出心裁,推出了淳化稻谷债,家里刚刚丰收的郑先生,也赶紧把多余的稻谷送过来,跟其他的淳化县老百姓并无区别。 只是人群太拥挤,并没有太多人注意到郑吴,直到那声惨叫响起。 动静闹得大了,连县衙里的秦枫都被惊动,出来看到可怜兮兮的郑吴,也是吃了一惊,连忙上前查看伤势,见这时候整个右边小腿已经吹气似的肿了起来,里面骨折的情况应当十分严重。 不多时,挎着药箱的郎中匆匆而至,一上手就忙碌起来,手法娴熟专业,让围观的众人长长松了口气,郑吴的疼痛也得到缓解,但虚弱的模样还是无法遮掩。 “谢、谢谢孙大夫……”郑吴有气无力地拱了拱手,又转向眼神关切的秦枫,“谢谢秦大人。” 大家都知道,这位医术高明的孙大夫,是秦大人特意从皇城那边请来的,花费不菲,可比淳化县原本那两个蒙事儿的家伙强太多了,那是有真本事在身上的。 若不是孙大夫来得及时,恐怕郑先生的伤势没人能妥善处理,拖得稍迟个几天,留下后遗症那是常有的事儿,很可能之后就只能慢慢跛足行走。 好手法! 朱元璋自然是见过世面的。 无数次你死我活的战场上,比这严重的伤势,也见了不知多少。 但是这位孙大夫一出手,立刻就表现出不凡的医术,朱元璋甚至觉得,哪怕皇宫里太医院的那几位,也未必就能做得比他更好。 有钱,就是了不起啊! 朱元璋也听说秦枫是花费重金才把此人请到淳化县坐镇,但具体是多少钱,却不知细节。 再想想自己,贵为天子,说什么富有四海,但其实……到处都是需要钱的窟窿,跟这个出手阔绰,一言不合就拿钱砸的秦枫,真是形成了令人郁闷的对比。 攻打日本,夺取银矿的念头,更强盛了! “怎么样了,孙大夫?”秦枫见处置得差不多了,上前一步,微微俯下身子,询问道。 “处理很及时,问题不大。”孙大夫约莫也有五旬年纪,精神很足,颌下几缕山羊胡子,随着说话一抖一抖,微笑道:“秦大人放心,只要好好静养,最多三个月,就能恢复如初,不会有任何影响。” 那就好。 秦枫点点头,随即跟县衙门口簇拥着的人群,郑重说道:“此事,乃是本官考虑不周,导致人流拥挤,以后会设法改善调节。今日已经来到县衙的,请务必保持秩序,注意安全,不要再发生误伤的事故。” 众人自然是轰然答应。 秦大人太细了! 要说刚才那个受伤的郑先生,固然是挺惨,但只怪自己不小心,无论如何也不能怪到秦大人身上。 可是咱们的这位父母官,却大包大揽,把责任归于自身,真正的爱民如子啊! “郑先生。”秦枫又低下头,看着脸色稍好一点的郑吴,交代道:“好好听大夫的话,在家中静养,我会吩咐人照顾一切衣食起居,先生放心就是了。” “多谢大人!”郑吴又是感激,又是惭愧,自己走路不长眼,倒给秦大人添麻烦了。 关键是,三个月……县学那边怎么办? 秦枫一搭眼,便看出他的心事,微笑道:“学校那边也不必担心,本官帮你代几节课就好。现在完成了秋收,县衙里应该也没什么大事要处理。” 哎,哎! 郑吴一边点头,一边惭愧地搓着手。 秦大人真细啊!什么都给他考虑到了! “来人那!”秦枫直起身子,吩咐道:“去找一副担架,把郑先生好好送回家中,不得怠慢。” “是!”自然有得力的衙役齐声答应,这点小事若是再做不好,也不用在县衙里混了。 “陈小乙。”秦枫目光落在一个办事妥当的衙役身上,交代道:“这里收粮的事情,你来看着,务必要把各家各户交了多少粮食,记录清楚,日后偿还债务的时候,不能留下任何麻烦糊涂账。” “是!”陈小乙没想到自己忽然上位,竟然有资格替代秦大人办理这样的大事,整个人都觉得有了精神。 可是,大人要去做什么? “等会儿就是郑先生的《闻史》课,不能让孩子们没了教导,本官亲自去顶一顶吧。”秦枫微笑,迈开双腿,径直往县学的方向而去。 第一百一十一章 这秦枫也太厉害了! “大人真是太细致了!” “几句话,就把所有事情都安排得妥妥当当!” “若是没有秦大人,恐怕郑先生的这条腿,至少也要落下个小小残疾。” 人群望着秦枫的背影,议论纷纷,尽是赞誉之词。 都还等着交稻谷呢,自然不能离开。 但朱元璋却是心中一动。 闻史课? 之前秦枫亲自教授的课程,乃是数学,虽然朱元璋时常借着送孩子为由偷听心声,但心声里也都是稀奇古怪的数学问题,以及如何引导这些孩子对数学产生兴趣。 这些心声,朱元璋自然是不感兴趣。 但今天因为郑先生临时受伤,秦枫居然要上历史课了! 这对朱元璋来说,可算是个意外之喜。 只有他知道,秦枫心中何止是另有沟壑,简直可以说是前知五百年,后知五百载,是神仙一样的人物! 他的历史课,能引发多少有价值的心声? 朱元璋自然不舍得错过这个难得的机会。 于是,秦枫前脚刚到县学后不久,瞎眼毛老爹便也出现在县学的院落里。 毛骧的一双儿女,连忙扑上来,口称爷爷,倒是一派祖慈孙孝的景象。 秦枫也搬了个凳子,请毛老爹坐下,微笑问道:“怎么有空过来?” “来陪陪孩子们。”朱元璋粗着嗓子说道:“刚才听说,秦大人要亲自代课,老汉也想要听一听。” 哈哈! 秦枫一笑,不以为意。 听就听呗,反正他讲的都是四平八稳的东西,放在任何地方都挑不出任何错漏,不怕旁人来听。 见到秦枫,孩子们自然都很兴奋。 半年来,从一开始的不理解什么是数学,甚至那些有心考取功名的孩子,对这门不列入科举考试范围内的数学课,最不感兴趣,到渐渐被秦枫调动起积极性,现在对这门神奇的学问,已经产生了浓厚兴趣,对授课的秦先生更是佩服得五体投地。 那些神奇的算法,贴合实际的范例,渐渐开始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算家中田亩,算收成数量,算交换比例…… 每当遇到这些场合,在县学里学到了真实本领的孩子,往往几句话一说,那些大人都被震惊得张口结舌,折服于科学的力量。 可是。 秦大人还能讲历史? 从未有过的事儿,更让孩子们充满期待,待秦枫一进入教室,叽叽喳喳的议论声顿时停歇,一百多双晶亮的眼睛,齐齐望向秦枫。 “不认识了?”秦枫微笑。 在县衙,他是全县数万百姓的父母官。 在县学,他却只是这一百多个孩子的老师,先生。 秦枫早就特意强调过,在学校,没有什么大人和百姓,只有老师和学生,不许孩子们在这里跟他叫秦大人,只能叫秦老师或者秦先生。 一句话,就让孩子们脸上浮现出欢快的笑容,仿佛一下子就打通了两门学科的隔阂。 谁说秦先生不能教历史? 怎么可能! “郑先生临时受伤,我临时代课。”秦枫慢悠悠地说道:“之前的课程,郑先生讲到哪里了?咱们最好是接着来,尽量不破坏郑先生的授课节奏。最多三个月,郑先生就会重新给大家上课。” 听说只是临时代课,有几个孩子甚至露出失望的表情。 不是郑先生不好。 实在是秦老师太会了,那些枯燥的数学都讲得生动,历史岂不是更好? “秦老师!”就有胆大的学生站起身来,回答道:“上堂课,郑先生给我们讲的是,日本国的历史,为什么他们要对咱们大明有觊觎之心,讲到了之前元朝两次进攻日本的事情。可惜了,如果成功的话,那么现在日本国也是我大明所属,不可能再有堀部弥兵卫那样的人作乱了!” 哦? 秦枫倒是微微一惊,不禁有些诧异地望着这个才不到八岁的孩子。 他叫徐鼎臣,名字是宋夫子取的。 在班里这一百多人里,徐鼎臣称得上是出类拔萃,几门课程全都成绩优异,未来若是朝廷开科取士,他虽然年龄小,也很有可能一鸣惊人,真正的光宗耀祖。 八岁…… 要知道,在秦枫前世,八岁的孩子能自己上学就相当不错了,更别说像这些孩子这么早熟,不但课业勤勉,家里的农事也大多没有放下,懂事得令人心疼。 但令秦枫吃惊的,反而是那位受伤的郑先生,还真是有点东西,居然能借着前不久堀部弥兵卫潜入淳化县搞事情的时事,化作课程,顺便就讲了日本的历史,自然更能激起学生们的兴趣。 不愧是自己高薪聘请来的名师,有点东西! 堀部弥兵卫,已经受刑不过,当堂死在县衙。 但是淳化县的老百姓,听说那个遥远的岛国,竟然胆敢对泱泱大明包藏祸心,都是起了义愤之心,没人还觉得堀部弥兵卫可怜,反而觉得他死有余辜,幸好大人识破阴谋。 秦枫将案件上报,着重强调了日本国派出精锐武士,目的是试图分化颠覆大明的野心,同时也在淳化百姓心中埋下仇恨的种子。 一个堀部弥兵卫,也只能利用到这个程度了。 但恐怕……秦枫知道自己人微言轻,这份报告交上去,最多也就止步在知府,更不可能得到高层的关注。 至于攻打日本…… 不存在的! 如今天下初定,又刚刚完成北伐,攻打日本无论如何也不符合现实利益,短期内绝无可能。 “那,我们继续说日本国的历史?”秦枫收回心神,微笑面对孩子们,既然郑先生开了个头,又有前些天堀部弥兵卫的事情引着,看得出来孩子们都还挺感兴趣,那么兴趣自然就是最好的老师。 虽然日本国的历史……也没啥玩意,但用来抛砖引玉,也是个不错的话题。 说不定,在座的这些孩子,未来就能涌现出一两个朝廷官员,甚至身居要职,那么有朝一日,大明跟那个现在还毫不起眼的岛国对上的时候,自己今天讲的东西,就能帮大明认清那个性情与华夏截然不同的民族,从而避免一些悲剧。 好! 孩子们一致点头,旁听的朱元璋更是神色凛然。 他正要对日本国全面用兵,没想到在这里就能听到秦枫讲述那个小国,能知己知彼,自然是百战不殆的保障。 只是,这个秦枫也太厉害了! 不但能知天下事,知未来事,甚至就连隔海相望的小小日本国,也知之甚详? 刚才郑先生受伤,是谁都无法预料的意外。 但是秦枫临时代课,就能借着郑先生的思路,把日本国的历史都说清楚? 神仙手笔啊! 朱元璋想起,不久前的朝堂上,谈到前元军队两次攻打日本的细节,满朝文武,就只有一个刘伯温能说出细节。 然而今日面前之秦枫,面蕴微笑,神色沉静,显然对日本国的了解,远远超过了刘伯温。 若不是神仙,怎么会对那么一个弹丸小国,认知得如此透彻! 第一百一十二章 征服大明?你认真的? “古代日本,历史可以追溯到最初的弥生时代。在这个时期,日本的社会结构,逐渐从部落制,向国家制转化……” 秦枫的讲述,显然跟之前郑吴先生的风格不同。 事实上,郑吴虽然学识渊博,但作为一个根正苗红的华夏人,限于历史的局限性,不可能去特意研究一个远离大明,隔海相望的小小岛国。 只是因为淳化县来了一个堀部弥兵卫,来自日本,竟然觊觎大明,被当堂打死,这才让淳化县的百姓深深痛恨的同时,也想要稍稍了解一下那个原本没放在眼里的小小国家。 藉由这样的一次偶然事件,郑吴才查询了一些书籍,给孩子们讲些相关的东西,利用这股求知欲,普及一点常识。 但是郑吴能查到的东西,也颇为有限,至少不可能比高居庙堂的诚意伯刘伯温更多。 秦枫就不同了。 一开口,就是上古日本。 接下来,到了约莫公元3世纪的时候,日本的发展历史,开始跟华夏息息相关。 从那时候开始,也就是距离大明洪武年大约一千年前,日本开始跟华夏建立贸易联系,引进了一些先进的农业、手工业制度,从而获得大幅度的进步,形成了独特的文化和社会体系。 到唐朝的时代,日本文化更是受到华夏天朝上国的强烈影响,诗歌、绘画、佛教……几乎全都是照搬唐朝的文化元素,以此构建日本的文化底色。 嘁! 朱元璋默默听着,不禁皱起眉头。 这个什么日本国,就是个抄子啊! 就这么个玩意,将来有朝一日,竟敢对泱泱华夏动手? 不可思议! 虽然孩子们听得都挺有兴趣,但朱元璋却是越听越嗤之以鼻,哪怕秦枫已经讲到了当代,讲到了幕府制度,讲到了武士阶级,也根本不放在朱元璋眼里。 对于武力征服,朱元璋有充分的信心! 这份信心,是他驱除鞑虏,横扫天下,几十年的无敌生涯赋予他的。 小小一个日本,绝不可能翻出什么浪花。 唯一要谨慎些的,就是不要重蹈了前元的覆辙,要提防海上风浪,所以造船尽管缺钱,也千万不可偷工减料。 历史讲到这里,也就结束了。 毕竟面对的只是七八岁的孩子,讲的又只是那样一个小小的邻国,对历史有点了解就好了,重点不是这里。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秦枫的心声忽然传来! 【后面的不能讲了,再讲就剧透了,哈哈……】 【孩子们还挺有兴趣,这就够啦。】 【后来,唔……让我想想,好像是日本结束天皇相持的局面后,就涌现出一个挺牛逼的人物,叫丰臣秀吉。】 【丰臣秀吉,号称什么日本战果三杰之一,统一日本。】 【统一日本之后,丰臣秀吉野心勃勃,开始准备先攻占朝鲜,然后向遥远的大明实施征服……】 嗯?! 原本已经兴致缺缺,有点想打哈欠的朱元璋,忽地心中一凛,瞪起眼睛来。 什么万一? 征服大明?? 你认真的? 毕竟是关心则乱,朱元璋虽然一万个不相信那弹丸小国能搞出什么花样,但之前就听秦枫说过那些血与火的惨痛历史,不得不信,现在又从心声里得知,竟然就在他的大明朝,这个把中华从头抄到尾的国家,竟然真敢来犯? 岂有此理! 若说跨海作战,虽然朱元璋信心满满,但毕竟隔了海,对那传说中的“神风”多少还是存有一份忌惮。 但要说这事情反过来,日本远赴重洋,来打我大明? 怎么敢的呀! 那么!赢了还是输了? 不会真的打不赢吧? 要是放在当代,朱元璋都不用问对方来了多少人,甚至可以承诺不首先使用徐达、李文忠、汤和、邓愈…… 实在不行让标儿锻炼锻炼,应该就足够了啊! 但那毕竟不是当代。 朱元璋永远也不会忘记,那个名叫朱祁镇的不肖子孙,曾经率领几十万精锐明军,却被区区三万瓦剌横扫,连自己都沦为俘虏的耻辱。 要是按这个算下来…… 未来的大明,也就是这个朱祁镇的后世子孙……还能有什么指望? 不会吧不会吧! 不会真的要八十老娘倒绷孩儿吧? 朱元璋心中忽然紧张,望着讲台上的秦枫。 然而秦枫这时候刚刚讲完简单的日本历史,并不会停下来一直发心声,而是一转身,在身后的白板上,挥毫写下三个大字。 菊与刀。 嗯? 朱元璋看不懂,孩子们也都是神色茫然。 菊与刀,什么意思?不是在说日本的历史吗,怎么忽然写字了。 还好,这次没有让朱元璋等待太久。 就在秦枫微笑着控制一下节奏的当口,心里却自然而然地继续刚才的思路,想到一系列的历史故事。 【大明识破了丰臣秀吉的野心,决定抗日援朝。】 【于是,当时的大明皇帝,明神宗朱翊钧,派辽东总兵李如松为提督,率领四万多人,跨过鸭绿江,对抗日本兵锋。】 呼! 好!好啊! 朱元璋陡然间神色振奋。 朱翊钧,好孩子! 虽然只是第一次听说这个名字,但就从他能懂得唇亡齿寒的道理,支援朝鲜,保护大明边境安全,这孩子起码要比朱祁镇、朱厚照什么的强多了吧? 总算! 总算老四的后代,不至于个个都是脓包!还有点用! 可是,四万多人,有点少了啊! 朱元璋这个老祖宗,操心是操惯了的,很快又陷入了新的担忧。 不久前,在朝堂之上,因为造船的费用实在太过高昂,迫不得已,只能是以五万人为限,需要的已经是恐怖的银两数字。 五万人,登陆作战,这是朱元璋根据前元的两次失败经验,结合大明本身战力,提出的下限兵力。 当然,魏国公徐达表示,只需要更少的人手,就可以攻占日本全境。 朱元璋知道,这位老哥哥只是为了让自己宽心,必须要长自家的志气,灭对方的威风而已。 要保证万全,在失去地利的情况下,五万人,那是不能再少的。 哪怕对敌人缺乏了解,但朱元璋打仗,向来都是未谈胜,先言败,正所谓狮子搏兔,亦用全力。 在这样的战略思想指导下,朱元璋听说只派了四万人,不禁隐隐有些担心。 要知道,第二次前元攻打日本,可是集结了数十万大军呢,到头来还是铩羽而归。 这位明神宗派遣的部队,打赢了吗? 第一百一十三章 菊与刀 作为老祖宗,朱元璋真的很担心。 更何况,以他的战略眼光,当然要比后世的明神宗朱翊钧看得更加透彻。 那个岛国,要攻占朝鲜,的确是野心勃勃,一方面为了试探,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进一步向大明伸出触角,做充分的战略准备。 哼,想得倒是不错! 不过……既然有这么大的野心,本身实力想必也不容小觑。 四万人,少了啊! 朱元璋思前想后,神色越来越严峻沉凝。 若是此战战败,无疑会再一次助长那个什么丰臣秀吉的野心,说不定下一步还真敢打我大明。 “同学们!”秦枫暂停了心声,指了指白板上墨汁淋漓的“菊与刀”三个字,微笑道:“用这两件东西,可以形容日本这个国家。” 嗯? 别说孩子们更加茫然,朱元璋也是一脸不解。 尽管他心心念念,都在那场几百年后的大战到底鹿死谁手,但听说日本可以用这两个东西形容,亦是大惑不解。 菊? 刀? 这两个是怎么联系在一起的? 用刀斩落菊花? 亦或是,用菊花映衬刀光? 完全想不通…… 但令朱元璋惊喜的是,秦枫一边循循善诱地上课,一边却继续着刚才的心声,让他终于知道了那场大战的结果。 【丰臣秀吉想多了!】 【在明朝众多先进火器的绝对压制下,日本军队很快就伤亡惨重。丰臣秀吉统一全国,征召而来的几乎全部力量,损失殆尽。举国男子大部分都战死在异国他乡,近二十万大军,后来清点人数,只剩下六千五百二十人。丰臣秀吉也因为这场惨败,又气又急,病死了……】 噗! 朱元璋差点笑出声来。 什么啊这是! 害咱白白担了这么久的心! 二十万大军,被我大明四万人,给平推了? 哈哈哈! 这才是咱的大明啊! 总不能次次都是土木堡之变! 爽! 朱元璋连眉头都舒展开来,心胸畅快之极。 举国战死…… 笑死! 那个小岛国,还真的是挺努力的…… 然而并没有什么用啊! 不过,人家毕竟都举国战死了,不管结果怎么样,这份精神还是值得尊重的。 嗯,明神宗朱翊钧! 朱元璋很快就记住了这个令人扬眉吐气的名字,暗想着这孩子不错,就凭这样的皇帝,老四也不能说一无是处…… 【唉,说起来……万历皇帝虽然三十多年不上朝,但有张居正撑着,倒也勉强说得过去,万历三大征尽管是大大消耗了大明的财政,但毕竟都打赢了,对于巩固边疆稳定,抗击倭寇侵略方面,还是有积极意义的。】 啊?! 朱元璋的笑容,直接僵在脸上。 什么玩意? 三十多年不上朝? 这还叫个皇帝?! 荒唐!这实在是太荒唐了! 老四啊!你的血统……是有毒吧? 一个当俘虏的、一个没孩子的、一个不上朝的…… 还有什么稀奇花样? 不过,秦枫没有继续在心声里吐槽万历皇帝,而是正儿八经地开始围绕着“菊与刀”三个字,继续从日本的历史和起源中,剖析这个未来将对华夏民族造成深远灾难的小小岛国。 “日本,弹丸之国!日本的国土面积,只相当于大明的几十分之一,资源匮乏,尤其是适合耕种的土地更少,根本难以养活统一后日趋增长的人口。” “因为这样窘迫的地理条件,日本在物品收纳方面很有专长,但即便计算得再细致,也改变不了国土面积小,生活空间紧张的条件。” “所以,一旦这个国家完成统一,拥有了一定的军事实力,第一决策就是对外侵略,以此来掠夺资源。” “正因为这个国家资源匮乏,灾害频发,所以长期在这里生活的日本人,就会从骨子里生发出一种悲观的思想。在这种悲观思想的趋势下,日本人渐渐萌生出一种病态的自强慰藉,认为自己在这样恶劣的条件下能够生存,是了不起的事情,以此来冲淡骨子里的自卑和悲观。” “这种自强,渐渐表现出,崇拜强者,向强者学习。” “一千年以来,华夏一直都是日本学习的对象,日本的巨大部分礼仪,生活方式,文化习俗,都是出自华夏。” “但是,也正因为日本的自强是源自于自卑,这种病态的慕强心理,让日本就像是一个徘徊在闻名世界边缘的旅行者。” “你们可能都还记得,前几天死在县衙里的那个日本武士,堀部弥兵卫。” 这个人,所有人都印象深刻,连忙点头。 “堀部弥兵卫临死前,还在努力鞠躬,好像是很懂礼貌,记得么?” 秦枫提示了这个细节,顿时有很多看过现场,或者是听家中父母说过那天场景的孩子,纷纷点头,但并不知道为什么那个人快要死了,还一脸虔诚鞠躬感谢,这也太有礼貌了吧。 “因为日本人对礼仪的重视,到了某种偏执和不可理喻的地步!他们奉行礼仪的意义,已经超越了礼仪本身,而是要用这种东西,来时刻提醒自己,自己也是文明的一员,自己也能够保持精神独立!” 这话深了,尤其是对孩子们而言。 但秦枫只是想给这些未来可能大有前途的孩子心里埋下一颗种子,让他们了解那个国家的思想实质,或许就能引发蝴蝶效应,或许就能避免一次次本不必要的浩劫。 但朱元璋以帝王之尊,凭借广博的见闻和非凡的领悟力,渐渐陷入沉思,开始更透彻地了解那个即将成为敌国的国家。 “虽然日本从华夏学习了太多的文化、风俗、礼仪,但它却从未真正臣服于华夏。一旦有超过华夏的强者影响,他将毫不犹豫地抛弃华夏,拥抱新的强者,这就是日本人所谓自强的固有方式,在自卑中自强,在自强中包含自卑。” 秦枫再次转身,指了指那三个字,首先说道: “菊。” “菊文化,代表了日本人的集体观念。因为之前提到的恶劣生存环境,日本人感受到了个体的脆弱,为了活下去,个人必须依附集体,奉行集体利益至上的原则。这种近乎偏执的集体主义,按照日本人的说法就是,一朵菊花很难展现自身的美,唯有无数菊花一同绽放,形成花海,那才是真正美好和灿烂的。” 第一百一十四章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原来……是这样。 朱元璋渐渐听得入了神。 就在不久前,因为从心声里听到了日本的丧心病狂,更因为令人垂涎的金山银矿,朱元璋一意孤行,决定出兵攻打日本。 但是没想到。 在淳化县的枫兰县学里,秦枫竟然能把这个国家的前生今世,以及文化符号,都讲解得如此透彻。 菊,是集体文化的象征。 而刀,说的则是日本人的生死观,扭曲的自尊心,让他们一言不合就选择自杀,用这种方式来洗刷自己的耻辱。 唉,这样说起来……会不会在未来的某一天,我大明军队打着打着,对方忽然感觉到耻辱得不行了,就……集体切腹了? 这画面有点诡异啊! “老师。”忽然有人举手,这是秦枫发明的上课提问的方式,早就被孩子们学会。 “你说。”秦枫微笑着停下来,鼓励地看着那个有疑问的孩子。 “上节课,郑先生说,前元两次大军攻打日本,都遭到了海上飓风,日本人把它称之为神风……”那孩子显然是认真学习的典范,甚至都开始不自觉地模仿郑先生的口吻,“郑先生说,那小国说不定真有些邪门,我泱泱大明,已经将其列为不征之国,当今皇帝英明神武,不必理会这弹丸之地……” 哈哈! 秦枫一笑,却让朱元璋心里咯噔一下。 笑什么? 要知道,最令朱元璋心中忌惮的,正是那一连两次,导致元军大量舰船倾覆的飓风。 哪来的风? 那个区区岛国,真能有什么神明相助? 虽然为此朱元璋决定尽可能加固船只,不惜成本,但……海上的风浪恐怖到什么程度,难以想象,恐怕绝不是鄱阳湖水战遭遇的那点风浪规模。 那船只造价再高,士兵训练再精,在煌煌天威之下,也只能是不堪一击。 这样算起来…… 攻打日本,归根到底还是极其冒险的。 所以秦枫笑什么? “哪来的什么神风。”秦枫哑然失笑,举手示意那个孩子坐下,然后很不屑地笑道:“那东西,不就是亚热带低气压台风吗?” 回忆了一下地理常识,秦枫随口说道:“北半球热带附近形成的台风,沿着太平洋高气压的边缘,向西北方向前进,到了中纬度地区。搜易到了夏末秋初的时候,太平洋高气压的力量逐渐削弱,这就导致台风很容易登陆日本,这本来就是我刚才说的,日本地理环境糟糕,灾害频发的原因之一啊。” “怪只怪,忽必烈不懂这些,一辈子也没下过海,他选择出征的时机,还是按照惯常的经验,秋高马肥的季节出征,这个规律让蒙古帝国一度横扫天下,但却刚好两次都赶上了八九月份的巨型台风,属于自己往台风上送的,哪有什么神风!你换个季节,比如春天去,稳稳的不带出事的!” 啊,这! 朱元璋又惊又喜,整个人都呆住了。 困扰自己许久,各种举棋不定,各种瞻前顾后,各种患得患失的最大的问题,现在被秦枫这么一说……竟然,已经解决了? 神人啊! 风不是神风,但秦枫绝对是神人! 只要避开秋季,就能避开海上飓风。 那还担心什么! 小小日本,岂不是手到擒来的掌中之物了? 然后……就有金山!就有银矿! 接下来,我大明就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开启摊役入亩,大幅度减轻老百姓压力之余,更能大幅度增加国力! 这样的未来,简直美如画! …… 朱元璋回到宫中,攻打日本国的心思,越发强盛。 不征之国? 不不不! 任何一个君主,听说了日本国丰富的矿产资源,都不可能无动于衷,必须要大征而特征。 更何况,刚才朱元璋在秦枫的课上,亲耳听到,所谓的“神风”,其实没有任何怪力乱神的成分,只是一种自然现象。 尽管他不能理解什么是亚热带低气压、太平洋高气压,但不需要知道得很详细,因为秦枫已经给出了确切的解决方案:只要避开每年的七月到十一月,那就能大概率避开台风,将登陆作战的舰船,成功地送上日本本土。 稳了啊! 要说跨海作战,朱元璋可能多少是有点敬畏的,毕竟他这一生转战南北,都是陆战,最后一场定鼎天下的大战虽然是水战,但也只是在鄱阳湖上,更是依靠陈友谅的铁索连船昏招,才最终用火攻取胜。 尤其是前元远征军两次攻打日本,都被海上风浪倾覆,闹了个灰头土脸。 但现在,这些担忧已经统统不存在了! 甚至,去往距离很近的日本岛,也并不需要工部描绘的那种,超级坚固,规模极大的巨舰。 标准降低的话,成本自然也能大幅度降低。 拿下日本! 朱元璋仿佛已经一刻都等不得了。 明年!开春!大军启航! 这还没入冬呢,朱元璋已经定下了作战的时间表。 但,就算万事俱备,也还是只欠东风。 这个东风,就是钱。 没钱,是现在大明朝廷的硬伤。 于是朱元璋,直接打算再次抄秦枫的作业,把淳化稻谷债这个大杀器,拿来用一用。 但是,淳化县发放稻谷债,将家家户户的余粮都集中起来,只需要县衙门口的一纸告示。 朱元璋要在大明的范围内做同样的事情,却远没有这么简单。 首当其冲的,还是那个令朱元璋十分头疼的运输问题。 哪怕大明的老百姓,也对朝廷拥有足够的信心,愿意上交多余的稻谷,等灾年的时候朝廷再发下来……但是巨量的运输损耗,也是朱元璋无法承担的。 好在,现在不需要顾忌那个“神风”了,经过工部尚书单安仁的详细测算,给朱元璋汇报上来的这笔造船的费用,已经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不需要动天下田税这个主意。 或许……朝廷里的官员们,凑一凑,也就差不多了? 朱元璋不是蠢人,他当然知道,就算那些开国功臣,文武百官,暗地里身家都十分丰厚,可是如果正面提出来,他面对的绝对是一片哭穷诉苦的声音,到时候反而麻烦。 不过,朱元璋毕竟是朱元璋。 这日深夜,诚意伯刘伯温,被一道密旨召见,怀着忐忑的心情,来到深宫之中,见到了皇帝陛下。 第一百一十五章 君臣奏对,刘伯温心态崩了 “臣,刘基,拜见圣上!” 刘伯温的心里有些打鼓,不知道陛下夤夜召见,是为了什么事。 “唔,爱卿平身吧。”朱元璋的语调淡淡的,让人听不出喜怒,即便是智慧不凡的刘伯温,也闹不清楚到底是吉是凶。 伴君如伴虎啊! 祝愿看着这位开国功臣,一时无话。 起初,刘伯温是前元的进士,后来也是不满官场黑暗,弃官归隐,著书立说。 在至正二十年的时候,朱元璋将刘基召到应天,商量天下大事。 那……已经是十年前的事了。 那次商议,堪比明朝版的“隆中对”。 面对虽然还没夺取天下,却已经露出强势锋芒的朱元璋,刘伯温侃侃而谈,反对尊奉韩林儿,并为朱元璋定下了先破陈友谅,再灭张士诚,最后北图中原的战略方针。 也正是那次君臣奏对,朱元璋对刘伯温的才华深深赞赏。 但是从古至今,胸有沟壑的臣子,便不会对皇帝的命令言听计从。 比如说之前朱元璋打算建都濠州的时候,刘伯温就是反对者之一。 之后通过秦枫的心声证明,建都濠州的确是一步臭棋,但也从另一个侧面,再次证明了刘伯温独到的战略眼光! 现在,满朝文武,朝堂内外,哪怕身份地位远高于诚意伯刘伯温的左右丞相,也都对刘伯温佩服有加,认为他算无遗策,能知过去未来,就跟三国时的诸葛亮一样,有呼风唤雨的神通本事。 现在,在朱元璋面前的刘伯温,已经是个六十岁的老人了。 人生七十古来稀。 六十岁,不说行将就木,但也是垂垂老矣,一辈子风霜侵扰的痕迹,在脸上留下了清晰的痕迹。 “刘爱卿,近来身体可好?”朱元璋开口,竟是首先寒暄。 气氛缓和了一丝,但刘伯温并没完全放心,以他的敏锐,总感觉这次夤夜召见是有大事,至少不可能只是问问他的身体状况。 “蒙圣上关怀,老臣近年来的确是愈发感觉力不从心,思辨迟钝,甚至有些头脑糊涂。往常听说,人老了都会痴傻,老臣最不信服,但现在自己到了年龄,才知道终究是岁月不饶人……” 刘伯温躬身奏对,虽然说得凄惨,但却口齿清楚,朱元璋不禁浮现出一个玩味的笑容。 这滑头! 是怕朕对他动手么? 最近,刘伯温的处境有些尴尬。 因为曾经上书,进言关于早立太子的事情,疑似站队,这是极犯忌讳的,哪怕朱元璋不说,刘伯温可不能不当回事。 趁着这个机会,卖卖老,装装糊涂,最好是能早点告老还乡,那就算全身而退了。 “朕,要攻打日本,你怎么看?” 朱元璋懒得绕弯子,今天把刘伯温找来,纯粹就是当工具人的,工具人么,其实也不用他贡献什么智慧,只要贡献一个态度也就够了。 噫! 刘伯温心中一凛。 这话问得古怪。 你是皇帝,你都已经说明要攻打日本了,我还能怎么看? “陛下英明!”刘伯温连忙说道:“我大明光被天下,恩施四海,便从今日开始!” 这可不同于之前在朝堂上,反对朱元璋迁都濠州。 那时候,刘伯温身边还有持同样观点的李善长等人,共同对抗皇帝的旨意,就算皇帝不满意,好歹还有个法不责众。 但现在在深宫中,独自面对这位九五至尊,即便是刘伯温,也不敢有丝毫违拗,皇帝的意思已经表达得明明白白,虽然刘伯温想破头也想不出那个小小的日本国有什么好打的,但这时候跳出来唱反调,那才真的是老糊涂了。 “呵……”朱元璋微笑,继续说道:“人常说你刘爱卿智慧如海,算无遗策,能知过去未来。你不妨猜一猜,为什么朕一定要攻打这个日本?” 啊这! 刘伯温身体一颤。 皇帝骂你的时候,未必是坏事。皇帝夸你的时候,也未必是喜事。 现在猛地一片赞誉不要钱似的飞来,刘伯温更是心中惴惴,把脑筋转得飞快,也不知道这个深沉如渊海一般的陛下,到底是什么意思。 可是,陛下垂询,不可不答。 “启禀陛下。”刘伯温看了一眼朱元璋的脸色,谨慎小心地说道:“老臣猜测,是因我大明初建,威扬四海,那小小日本国明知此事,却置若罔闻,不曾派人来朝拜天子……” “哼!”朱元璋不屑地哂笑道:“我泱泱大明,缺他那一份供奉?” 啊! 方向错了! 刘伯温连忙住口。 可是,不是为了这个,那为了什么? 要知道,就在不久前,这位皇帝陛下,才亲自下旨,将包括日本国在内的十五个国家,都列为了“不征之国”啊! 现在,言犹在耳,这不征之国却仿佛一下子就成了陛下的眼中钉、肉中刺。 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才让陛下如此热衷攻打日本,甚至好像都不惜一切代价! 那么,我这次深夜被召入宫中,竟然也是为了日本的事情? 刘伯温心中隐约有了一点方向,但还是把握不到实质。 陛下没喊停,我就还得猜啊! 可怜已经六十高龄的刘伯温,不敢有丝毫怠慢,拼命转动所有的脑筋,要从中找出那个正确答案。 但这也太难猜了! 日本和大明,隔着海呢,而且那个地方要啥没啥,据说还在一片蛮荒之地。 劳民伤财把它攻打下来,对大明有什么好处,究竟是符合了什么利益? 陛下,可并不是个好大喜功的人呢! 刘伯温一路跟随朱元璋打天下,对这位皇帝的习惯,掌握得十分透彻。 他知道朱元璋起于毫末,即便是后来当了皇帝,相对来说,最讲究的也是实惠,而并不是一些虚名的东西。 日本国是否朝拜,是否尊大明为天朝上国,是否年年进贡觐见,按理说都不是重点啊! 这其中一定有自己还没猜到的真正缘由! 即便渊博如刘伯温,也没法从那个不起眼的小小岛国身上,找到线索。 要破解这道难题,还是要从皇帝陛下的性格和最迫切的需求入手! 皇帝最迫切的需求…… 毫无疑问,自然是天下太平,在这基础上,才能谈得到开疆拓土! 日本那地方……小到没眼看,就算打下来了,也实在难以算作是开疆拓土的功绩。 那么,天下太平? 第一百一十六章 古往今来最硬气的债主 天下,已经是太平的啊! 并没听说有什么地方叛乱之类的。 那么皇帝还需求什么? 蓦地,刘伯温联想到这位皇帝的出身。 虽然那时候他还没跟随朱元璋,但总也听人说过那段悲惨的故事。 全家饿死在眼前! 后来,为了填饱肚子,当过乞丐,做过和尚,之后才加入起义军,一路走到今天。 这样的经历,一定是给这位皇帝留下了终身也难以磨灭的惨痛记忆。 现在他登临大宝,南面称尊,自然不希望自己一手缔造的王朝,也出现那样悲惨的画面。 现在天下大明,都是他的子民! 有点明白了! 刘伯温脑筋飞转,再次迅速联想到,之前陛下几次召见户部尚书杨思义,以棋盘摆米为契机,先是悍然叫停了已经即将落实的藩王分封制度,宁可让自己子孙后代都不享受供奉,也要让大明的江山长治久安。 后来,杨思义殚精竭虑,搞出了一个摊役入亩,曾经让陛下龙颜大悦! 然而,摊役入亩的事情,却受阻于朝廷的白银储备不够,无法建立足够庞大的平准库,也就无法将摊役入亩真正推行下去。 还有! 造船、打仗、县学、廪米…… 似乎最近这一两年间,陛下要做的所有大事,全都卡在银钱上,而迟迟无法推进。 陛下最在意的,应该就是钱的问题! 而攻打日本,毫无疑问是个大大耗费钱财的事情,但陛下竟然将它的优先级,列在其他所有朝廷大事之上! 这就很没有道理! 难道拿下那个小小的岛国日本,要比在大明境内推行摊役入亩,让所有大明百姓都从此远离徭役之苦,还要重要? 除非…… 刘伯温的心中,终于第一次升起明悟。 除非攻打日本这件事,不是为了花钱,而是为了赚钱! 但!怎么可能? 刘伯温的眼眸中,闪出一片骇然。 日本国,距离应天府,数千里之遥! 陛下南征北战,却也从未踏足异国领土,又怎么能算出,攻打日本,能打出钱来? 这不可能啊! 难道说,陛下才是那个真正能算准过去未来的神人? 但是,来不及再细细思索了! 皇上还等着呢。 这已经是刘伯温能想到的,最接近的答案,哪怕又猜错了,总也比不说话保持尴尬的好。 于是,刘伯温再次小心翼翼,试探着说道:“老臣猜测,陛下出征日本,是要解决朝廷缺钱的问题?” 说实话,这个结论很荒谬。 凭什么啊! 哪怕是不懂军事的老百姓,也都知道打仗是花钱的事情,还不是一般的烧钱! 现在,又是造船又是训练,远赴重洋登陆作战,花费恐怕不比之前横扫北元要少。 那就更缺钱了啊! 说得诛心一点,这都有穷兵黩武的嫌疑了。 怎么能赚钱呢! 陛下你从哪听说,那日本国莫非是遍地白银黄金? “哈哈!好!”朱元璋却忽然展露笑容,把刘伯温吓了一跳。 只见这位皇帝陛下,满脸笑容,盯着刘伯温的眼睛,正色道:“刘爱卿果然是当世诸葛!你是说,攻打日本,能找到金山银矿,为我大明贡献巨量白银?” 呃! 我多会儿说了? 刘伯温都快哭出来了,暗想着这到底是何方狂徒,在陛下面前进献谗言,让陛下相信遥远的日本国有什么金山银矿。 这是欺君之罪啊! 但偏偏……好像陛下还真的信了! 君要臣信,臣不得不信。 刘伯温虽然六十岁了,但也还没活够,自然不能在这个时候乱了皇帝的兴头,只得硬着头皮顺着皇帝的意思说道:“臣……就是这个意思!那日本国虽然孤悬海外、地域狭小,但说不定……就是我大明的宝地,能挖出银矿来也说不定……” 好! 朱元璋愈发满意,这让刘伯温松了口气,知道自己是把准了皇帝的脉,走在正确的道路上,虽然这道路尽头是什么,完全看不清楚。 “那,刘爱卿你说,朕该不该攻打日本?” “该!” “刘爱卿睿智!可是攻打日本所需的大船,即便工部已经再三简化,仍然要耗费巨量银钱,该当如何?” “这……” “刘爱卿!倘若攻打日本能够发现银矿,所耗费的银钱就能十倍百倍地还回来!那么不管这个钱是谁拿的,朕自然不会亏待,你说对么?” “啊,陛下仁厚,这个是自然的……” “刘爱卿,朕听闻……爱卿家中,也是颇有几分余财?” 终于,朱元璋图穷匕见,把天窗打开,让刘伯温的心中,终于也是一片雪亮。 懂了! 要是把话说到这个份上,刘伯温还不懂的话,他哪还配称作是当世诸葛! 只是,他万万也没想到! 这次夤夜召见,七弯八绕,到头来……皇帝陛下的意思,竟然是要跟臣子要钱的? 这这这! 夭寿啊! 到底是谁给皇帝出的这么一个馊主意! 您可是九五至尊啊,贵为天子,奄有四海,怎么能……看上我们家里那点散碎银两…… 当然,人家皇帝说了。 这个钱不白拿,待打下了日本,找到了银矿,要加倍还回来的! 可是…… 银矿搁哪呢? 日前朝堂上提到日本,刘伯温凭借博闻强记,说了前元远征军两次铩羽的事情。 之后散朝,刘伯温当然立刻去查询了所有有关日本国的资料。 了解倒是更多了。 但其中绝没有任何关于日本盛产银矿的事情啊! 事实上,如果真有银矿,那么前元攻打就不止两次,甚至历朝历代的中华君主,只要知道这个消息,日本国还能活到今天那简直是不可能的事。 所以,皇帝陛下又凭什么言之凿凿,断定日本有银矿? 好家伙! 都说我刘伯温神机妙算,但我也不敢算得这么笃定啊! 找到银矿,我的钱还能回来。 找不到呢? 血本无归! 你总不能成天跑到皇帝跟前要账吧? 这可是古往今来最硬气的债主了! 所以,拒绝? 快别幼稚了! 现在他只是跟你要钱,但你如果拒绝,他绝对不介意立刻变成要命! 陛下啊! 您…… 此时此刻,刘伯温脑子里嗡嗡的,反复盘旋的只有一个念头: 陛下,果然是乞丐出身…… 现在朝廷缺钱了,您怎么还用上了当年讨饭的法子呢! 他终于明白,自己为什么今天被陛下召见进宫了。 他刘伯温,就是这次皇帝陛下打算讨饭,用的那个破碗! 纯纯工具人啊! 第一百一十七章 大明国债,朱元璋的挫败感 次日,朝堂之上。 大明国债,被正式提出,并立刻发行,首先面对的就是站在金銮殿上的文武百官。 众官员全都傻了眼。 国债? 这是什么东西! 由朝廷发行,向文武百官募集资金,形成一种另类的债务关系。 首次发行的大明国债,核心目的就是为了打造舰船,出征日本,并承诺从日本掠夺财富之后,便会按照每个人认购国债的数额不同,返还本金以及高额的利息。 据说,这个主意,是向来号称算无遗策的诚意伯刘伯温提出来的。 刘伯温凭借超凡的能力,掐指一算,算准了日本国虽然是贫瘠之地,却隐藏着丰富的金山银矿,此番出征日本,虽然耗费靡巨,但只要将其彻底拿下,就能得到大量的白银,对大明的未来拥有无可估量的好处。 为此,刘伯温已经将全部家产都押在此次出征上,购买了大量的大明国债。 按照计算,倘若真的跟他计算的那样,日本国内能得到大量白银,那么他这次投资国债的收益,将达到百分之三十,的确是个发家致富的办法。 但…… 行不行啊! 这么重要的大事,一着不慎就倾家荡产的行为,你跟我说,只是源自于“掐指一算”? 堂堂诚意伯刘基,什么时候成了傻子! 刘基不可能是傻子,但是在这朝堂上有一足之地的衮衮诸公,也同样不是傻子! 只是眼珠一转,立刻就明白了这其中的关窍。 所谓掐指一算,只不过是掩人耳目罢了! 归根到底,是皇帝不知出于什么样的目的,必须要攻打日本,真可谓是杀意已决。 但是皇帝缺钱。 于是,就想出这么个缺德冒烟的主意,把刘伯温拿出来当工具,说他算出来那个小岛上有金山银矿,然后,打就是了! 到时候,如果真的打下来之后,掘地三尺也找不到银子,那这可不就成了一笔烂账? 还有谁敢找皇帝要债的吗? 话虽然这么说,但皇帝陛下在高高在上的宝座上,站起身来,伸出手来,宛若当年他在路边伸出那个破碗一样,现在却是无人再敢给他一个白眼,或者是嗤之以鼻。 这个饭,讨得硬气! 而且,人家皇帝陛下都煞费苦心,编了这么一番说辞,连诚意伯刘伯温都贡献出全部家产,来证明自己的“掐指一算”了,其他人还敢不老实配合? 谁敢用自己全家老小的人头,来试一试皇帝新组建的锦衣卫,腰刀是否锋利? 于是,皇帝一提头,刘伯温一配合,其他众臣虽然都是苦着脸,捏着鼻子,但也都纷纷解囊,假装出高兴的样子,掀起了一股抢购大明国债的热潮…… 嘁! 朱元璋看着,不禁心中不满。 他可是亲眼见过淳化县县衙门口,无数老百姓推着车扛着粮袋子,争先恐后交粮的场面。 那真是人山人海啊! 甚至都引发了意外事故,把郑吴先生的腿给砸伤了。 当时那架势,好像生怕自己家的粮食交不上去,吃了天大的亏一样。 再看看现在这些货! 朱元璋知道他们有钱,毕竟这一路打天下走到今天,不管是通过什么途径都好,既然身居高位,谁还不知道给自己攒一份家业? 要是打天下之前,一贫如洗。 打天下之后,还是一贫如洗。 那这天下,不就白打了吗? 虽然朱元璋没做过统计,但粗略也算得出来,现在这些狡猾的家伙,言之凿凿说已经“倾家荡产”的那个数字,距离他们真正的家底,至少还差了好几倍! 不过,既然大概造船的费用也能凑齐,朱元璋也不去较这个真。 只是觉得……自己以堂堂大明皇帝之尊,把整个大明朝廷的信用都拿出来做担保,居然还比不过一个区区的淳化县令。 真是……太有挫败感了! 一生少有败绩,从破碗开局到天下一统的明太祖朱元璋,首次有了这种强烈的挫败感。 带来这份挫败感的,只是一个小小的七品县令而已。 他去到淳化县,也才不到两年啊! 凭什么就能让那些把粮食看得比性命还重的淳化百姓,全心信任,一纸告示就能引得千家万户搬空了家里的底子。 而朕,竟然做不到! 尽管心里有些郁闷,但白花花的银子收上来,朱元璋还是放下了心中大石。 这笔数量不菲的银钱,专款专用,甚至都没通过户部尚书杨思义,直接就拨给了工部。 目的只有一个,在明年开春之前,足以远征日本的舰队,必须打造完成,随时可以开拔远航! 工部尚书单安仁,磕头领旨。 他知道这笔钱的份量,知道陛下的决心,更知道文武百官的盼望。 这可是大家的钱啊! 其中就包括他单安仁的! 虽然不至于砸锅卖铁,但皇帝开了口,谁还敢真的给个仨瓜俩枣意思一下? 就算胆子最大的,这次也是把接近一半的家产拿了出来,认购了这个莫名其妙的大明国债。 几个月以后,工部打造的舰船,就要带着文武百官的盼望,远征日本,希冀能真的找到刘伯温说的金山银矿,在保证本金的同时,还能获得高额的利息。 要是找不到,只能认倒霉,毕竟皇帝是不会有错的,最多是刘伯温算错了,大家就算把那个诚意伯剥皮做鼓、挫骨扬灰,也拿不回那笔钱了。 但要是舰船出了质量问题!不管是遇到风浪或是别的什么,导致舰船没到日本,就遭到倾覆。 那么这笔账,毫无疑问,就该算在他单安仁头上! 到那时候,他单安仁有几个脑袋,能面对无数同僚的怒火? 再说了,他自己也有一笔大钱砸在里面啊! 在这样的双重鼓舞下,单安仁直接发了飚,一回到自家的地盘,就把手下的几个办事的官员,训得跟灰孙子似的。 这笔皇帝化缘来的银子,还有谁敢中饱私囊? 那真是活得不耐烦了! 一个铜板,都要掰成两半花! 必须要让这笔钱,用最高的效率,建造出最坚固耐用的巨舰,千万不能让远征日本的大事,误在工部这个环节! 第一百一十八章 我还不如一个县令? 如此大事件,惊动的何止是工部? 兵部尚书陈宁,不需要皇帝吩咐,立刻就开始组建准备出海的军队。 精挑细选,不但在军中寻觅拥有最强战力的悍卒,同时也向民间发布募兵令,开出前所未有的高额赏金,希冀能组成一支无坚不摧的远征军,绝不能步了前元两次倾覆的后尘。 要知道,这次可是众筹打日本啊! 不管是哪个环节出了岔子,那不仅仅是大明丢了脸面这么简单,大家丢的可是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 所有交了钱的官员,全都以前所未有的效率动作起来。 就连跟打仗通常来说关联最小的礼部,也不敢怠慢,据说连打下日本后,当中诵读的大明皇帝诏书,都草拟好了,只待到时候天威降临日本,一路摧枯拉朽之后,当众宣读。 六部九卿,仿佛一下子就忙碌起来。 不管跟军事相关的,或是不相关的,此次对这次尚未开启的战事,都表现得极为关注,再也没有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 因为,那都是自己的钱啊! 唯有户部尚书杨思义,仿佛在这个过程中,竟然成了局外人。 原本不该如此。 户部掌管钱财,乃是大明的钱袋子,管家,按理说不管有任何大事小情,离了钱粮,那是万万也无法运行的。 但这次,皇帝陛下独出心裁,竟然绕过了户部,直接把手伸向文武百官,以大明国债的名义,筹集了这样一笔数量不菲的银钱,专门用于打造舰船、训练士兵,只待明年开春舰船下海,便能够扬帆远航,扬大明国威于海外。 户部尚书杨思义,在忙碌的氛围中,显得格格不入。 但很少有人知道,这位心系天下的杨老尚书,并没有无所事事。 事实上,这段时间没人来烦他,刚好合了杨思义的心意。 他在搞一件大事! 自从灌溉新法推行以来,尽管皇帝陛下的行为时常怪异,时不时就有惊人之举,甚至让包括杨思义在内的朝廷高官,直接就崩了心态。 其中,礼部尚书钱用壬,甚至因为错误地揣摩上意,丢官去职,这时候甚至都不知还在不在人世。 但像杨思义这样的老臣,真正心怀百姓,心怀天下,却能从这些怪异中,看到皇帝陛下的一颗拳拳爱民之心! 不论是灌溉新法,还是横扫北元,不论是摊役入亩,还是兴建学校,陛下仿佛是急切了些,但每一项举措的最终指向,都不是为了个人的奢侈淫逸,而是为了大明百姓的安居乐业,为了大明江山的长治久安。 读懂了这层意思之后,杨思义身为六部主官之一,尤其还掌管着大明的钱袋子,自然感觉到一股沉甸甸的责任,压在肩头,几乎要把他原本就因为年龄老迈而佝偻的身躯,压得更加弯了。 朝廷缺钱! 这一点,所有人都知道,朱元璋更是感受强烈。 但所有人都加在一起,恐怕也不如杨思义对这件事了解得透彻详细。 缺钱缺到了一个什么地步,只有杨思义能够说清。 原本大明初建,百废待兴,连年征战落下的老底子,就算不上富裕,正应该休养生息,好好利用太平的局面,总要经营个至少三年五载,才能让国库渐渐充盈,拥有一定程度的抵御危机的能力,包括天灾人祸等各种意外,不至于让朝廷受到伤筋动骨的冲击。 说是意外,但当地域的尺度拉到整个神州,这个所谓“意外”的概率,就已经高到令人惊讶的程度。 哪怕是风调雨顺的丰年,难道真能全国都不遭任何灾害吗? 有灾害,朝廷自然要赈灾,否则紧接着就是流民四起,动摇国家根本。 要赈灾,就必须要有充足的钱粮! 可是自从去年那场横扫北元的大战,固然是扬我国威,凯旋归来,却也把大明国库彻底掏空。 堂堂户部尚书,手里能拿出来的钱,简直可以用寒酸来形容。 万万没想到的是,即便如此窘迫,皇帝陛下竟然还不打算消停,又是要寻找银子建立平准库摊役入亩,又是要给天下读书人发放廪米,尤其是最近,不知怎地,竟然突发奇想要去攻打日本! 杨思义想不通! 那日本,有什么可攻打的? 但他不是皇帝,他就算想不通,也不需要操心这些事。 他杨思义应该做的,就是管理好这个国家的每一笔钱粮,最好是让各部门向他伸手的时候,只要是合情合理,利国利民,他都能拿得出来,那才是一个户部尚书应该做的事情。 钱粮这个东西,不会从天上掉下来! 万幸,淳化县出了个了不起的县令秦枫,鼓捣出一个灌溉新法,在极短的时间内,就让全国的粮食增收超过三成! 倘若没有这重保障,只怕去年两湖一代遭灾的事情,就已经让这个刚刚建立的大明朝,摇摇欲坠了。 一个县令能做的事情,为什么我做不到? 杨思义受到了莫大的鼓舞。 那灌溉新法,就在那里,一条一款都细致入微,杨思义逐字逐句研究,愈发感觉到那个淳化县令智慧如海,怎么就能一己之力,想出这么多粮食增产的办法。 难道,我堂堂六部主官,还不如一个县令! 所以,最近这一段时间,杨思义动用权力,将许多精于农事的专家集中起来,集思广益,想要在秦枫灌溉新法的基础上,再研究出新的粮食增产办法,为这个精力旺盛的新建王朝,再找一笔钱粮。 这来自全国各地的行家里手,全都是在庄稼地里忙活了大半辈子,各自有绝活在身上的,但经过数个日夜的讨论,暂时得出的结论是:单纯从技术的角度,淳化县推广的灌溉新法,已经近乎完美,再要提高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他们所谓的绝活,其实从不同程度,都被容纳在灌溉新法中,甚至人家比他们一辈子总结出来的经验更加高明,更加简练。 那么,还有办法再提升吗? 有。 第一百一十九章 多面手秦枫 大明户部尚书杨思义,集合了来自全国的农业专家,想到的这个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的办法,就是肥料。 其实在这片名为神州的土地上,勤劳勇敢的华夏人,创造出灿烂辉煌的大河文明,农耕文明,早在两千多年前,就已经开始注意到肥料的使用,对于土地增产有重要的意义。 从战国时代,已经开始使用人粪尿、畜粪、杂草、草木灰作为肥料。 到秦汉时期,厩肥、蚕矢、缲蛹汁、骨汁、豆萁、河泥也开始被列入肥料的行列。 而现在,已经是1370年,大明洪武年间。 杨思义率领的专家团队,打算在秦枫灌溉新法的基础上,再次取得突破的方法,就是采用肥料来促进土地增产。 但是,要用什么样的肥料合适? 经过一千多年的发展增补,民间收集上来的,能够用于肥田的东西,已经多达百余种! 粪肥、饼肥、渣肥、骨肥、土肥、泥肥、灰肥…… 其中,最早被应用于农业实践的肥料,自然就是粪肥。 庄稼一枝花,全靠粪当家,这是最底层的劳苦农民,都懂得的朴素道理。 但问题在于……粪肥并非那么容易获取。 以秦枫所在的淳化县为例。 一户人家,经常会拥有二十亩地,甚至更多一点。 二十亩地,那是极其广袤的一片土地,光靠一家人的便溺之物……那得多能拉啊! 哪怕是如今已经先富起来的淳化县,很多人家在能够吃饱肚子之余,开始养鸡养猪,丰富餐桌食谱的同时,也多了一项粪肥的来源,却依然不可能供给二十亩地的需求。 更何况,那些珍贵的畜粪,同样要送到沼气池里,用作生产沼气的原料呢。 但是,户部尚书杨思义的努力,也同样没有白费。 集合近乎整个大明天下的智慧,虽然没能搞出比秦枫灌溉新法更高明的种地办法,却发现了一个新型肥料,能够用于土地粮食增收增产。 红萍。 杨思义手中拿着一份文书,上面用粗陋的文字写道:各邑农人,多蓄萍以壅田,养时萍浮水上,禾间辄为所压,不能上茁,夏至时萍烂,田水为之变色,养苗最为有益。久之,与土化合,便成肥料,苗吸其液,勃然长发,每亩初畜时仅一二担,及至腐时,已多至二十余担…… 农家人,哪怕找几个能写字的,自然也写不好。 但杨思义完全不计较这文字的好坏,这里面蕴含的内容,才是他真正在意的东西。 红萍! 真有这么好的肥田效果? 若能在全国铺开,善莫大焉! 但是杨思义身居高位,老成持重,自然不能仅凭这一纸文书,就立刻大张旗鼓向全国推行。 他很快就想到了率先搞出灌溉新法的淳化县。 既然那个叫秦枫的淳化县令能在一县之地做出成绩,我也大可以效仿一下啊! 同样选应天府下辖的一个县,把这个在稻田里种植红萍壅田的法子推广下去,最多一年的时间,就能看到效果。 若是真能跟这文书上说得一样,那么至少明年,这个试验县里的庄稼产量,就要胜过淳化县。 到那时候,再推广至全国,那么我大明粮食的增产,就有多了一重扎实的保障。 杨思义的效率很高,很快就把想法落实,最终选择了跟淳化县毗邻的句容县,开始试验稻田里蓄养红萍作为肥料的办法。 不过,朝堂上下,都忙碌着打造战船,出征日本的事情,几乎没人注意到杨思义在应天府的一县之地,搞的这点小小的肥田试验。 …… 大明皇帝朱元璋,最近心情晴朗了许多。 凭借从秦枫那里找到的灵感,再加上九五至尊的威势,跟刘伯温做了一个局,强行以大明国债的名义,筹措到了建造舰船的费用。 身为皇帝,这次重操旧业,讨饭讨得相当硬气。 现在,万事俱备,已不欠东风。 只待明年,舰船下水,兵部训练的水师精锐同时完成训练,便可以扬帆出海,去往那个心心念念的岛国,并尝试在那里找到秦枫心声中反复提及的金山银矿。 心情晴朗的朱元璋,趁着朝堂一团忙碌,他却悠哉悠哉,习惯性地再次踏上了淳化县的土地。 此时,秋收已经完全结束,按照朝廷规定要交的田税,也早就押运到了应天府的粮仓。 但是在淳化县这里,却丝毫无法感受到任何农闲的气氛。 田里,地里,随处可见忙碌得热火朝天的农人,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兴奋的神色,丝毫不以这些农活的苦累为意。 吃苦受累算什么? 这可都是为了自家的好日子挣命,哪怕累死也是带着笑的啊! 朱元璋知道,这是秦枫曾经提到的“冬闲间作”计划,开始轰轰烈烈地展开峥嵘。 虽然传说中的高产土豆,还是不见踪影。 但是在秦枫的带领下,家家户户都在刚闲下来的土地里,种上了菜心、油菜、豌豆、甚至棉花等各种作物。 一个冬天的时间,等这些作物收成了,全都是钱啊! 到那时候,淳化县的生活水平,又将提升老大一截,把周边几个州县,都远远地甩在后面。 秦枫发行的那些“淳化稻谷债”,在这样大好的局势下,更是没有任何困难,不会有人担心这样富裕的县衙,还能还不清区区的稻谷债。 朱元璋的目光,远远地追着正在地里跟几个老农一起忙碌的秦枫身上。 这位县太爷,真是个多面手。 县衙里,威风八面,不论任何疑难的案件,到他手上,似乎都能得到最妥善的解决。 别的不说,光是秦枫断案之后,反过来影响大明刑部修订《大明律》的例子,都已经发生了不止一次。 刑部尚书的心态早崩了。 但是没办法,事实证明,秦枫做出的判罚,不论是原告被告,都是心悦诚服,更是得到了广大老百姓的一致认同,可比《大明律》里那些模糊不清的法条,更具备实操性,更能贴近老百姓的实际。 县学里,秦枫又能摇身一变,化作知识渊博的先生,甚至在郑吴先生因病缺席之后,连闻史的课程都给接了过来,在课堂上旁征博引,别说那些蒙学的孩子了,就连大明皇帝朱元璋,都觉得眼界大开。 而现在,秦枫卷起裤腿,跟老农一样在地里忙活,探讨这些冬季间作作物的种植经验,又俨然成了种庄稼的行家里手,跟那些自诩一心只读圣贤书,提到庄稼就皱起眉头的清贵官员,完全不一样。 “大人!” 一声远远的呼唤,打断了朱元璋的思索。 一名神色剽悍的淳化衙役,自远而近,向秦枫递上一份文书,于是秦枫站起身,在粗布衣裳上随意擦了擦泥手,便打开文书,只看了一眼,就骤然露出惊讶的神色。 第一百二十章 心声传来:老朱脑子不好了? 嗯? 什么文书,来得匆匆,还能让秦枫都面露惊容? 朱元璋略一思忖,心中就已经有了数。 这必是兵部那边发的文书,发往全国各州县,目的是招募精锐士兵,组成明年开春就要远航出征的灭日水师。 唔,听陈爱卿说,这道募兵令,似乎不是太顺利呢。 朱元璋眼前仿佛浮现出兵部尚书陈宁那张苦闷的老脸。 募兵,虽然是列在徭役中,乃是大明百姓必须无条件遵守的义务之一。 但是从古到今,有谁家愿意把大好二郎送到战场上,面对那九死一生的命运呢? 到头来,各个州县,还是要强行摊派人头,强制命令,这才能磨磨蹭蹭凑够人丁,送到指定地点简单训练之后,就发往战场。 唯一的例外,大概也就是秦枫的这个淳化县了。 朱元璋知道,自从秦枫别出心裁,推出了“大明光荣粮”之后,可把这淳化县的数万人全都调动起来。 只要有人当兵,发二十石的稻谷,作为光荣粮! 二十石啊! 朱元璋扮演瞎眼老爹,在淳化县地界上行走,不止一次听人念叨着,若是朝廷什么时候再打仗,说什么也要报名上去,也好好享受一把大明光荣粮的福利。 每次听到这个话,身为大明皇帝的朱元璋,都觉得脸上火辣辣的。 大明光荣粮? 这……其实,应该是叫淳化光荣粮才对。 这压根就不是大明朝的政策,以目前的财政情况来看,别说二十石,就算给每个当兵的家里发放两石粮食,作为募兵的补贴,都得让那个手捂钱袋子的户部老尚书,当场晕厥。 唉! 有朝一日吧! 有朝一日,朕一定要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这样的政策,让朕的圣旨所到之处,应者云集,也呈现出淳化县这样积极的态度。 没办法,现在朝廷缺钱,很多作业没法拿来就抄,只能先攒着,成了“有朝一日”系列。 但愿,那个小岛上真的能发掘出金山银矿,不要让有朝一日系列,成了有生之年系列。 【又打仗?老朱脑子不好了?】 朱元璋正自感叹,猛然一句心声传来,头一句就指着鼻子骂了起来。 诶,这…… 朱元璋脸色一僵,差点连翻起来的白眼都给放下了。 秦枫! 胆敢如此欺君! 虽然这厮在心声里把自己称作“老朱”也不是头一回了,但朱元璋还是没法适应,尤其是这次,人家是毫不客气,一开口就是“老朱脑子不好了”,这让堂堂大明皇帝,如何忍受。 然而……人家那是心声啊! 又没有宣之于口。 朱元璋知道,那些表面上恭恭敬敬,顶礼膜拜的文武百官,说不定暗地里怎么腹诽不敬的呢。 比较而言,这个秦枫还真不见得能算是最过分的。 再说了,根据这些日子的偷听心声,近距离接触,朱元璋能够断定,哪怕这个秦枫在心声里并没有对天子应有的尊重,但似乎对自己这个皇帝,还是十分认同的。 甚至不但是自己,就连那个让自己七窍生烟的老四,秦枫也说他“哪怕不算是个好人,也算是个好皇帝”…… 定了定神,朱元璋决定过滤掉这条大不敬的心声,继续听听秦枫看到这个兵部募兵文书之后,会想到什么,有没有什么可以抄的新作业。 【去年才刚打过仗啊!】 【又来?老朱啊!你家里啥条件啊!有矿?】 【这可真是奇了怪了!按理说老朱的战略眼光别说冠绝当代,就算放眼上下五千年,也绝对能排在前列,不可能干出穷兵黩武这种事呀!】 【没道理,真的没道理……】 【为什么自己来到的这个大明,跟记忆里的,越来越不一样了。】 朱元璋心中一凛,顿时觉得好像捕捉到了什么关键。 记忆里的? 这个秦枫的记忆,指的是什么? 【连续打仗,真的是穷兵黩武!】 【况且,北元已经荡平,大明周边哪还有值得动武的势力?老朱,你要冷静啊!】 【奇了怪了!我记得……老朱是有脑子的,打下大明江山之后,稳扎稳打,先确立了能够怀柔温和的懿文太子继位,然后又设立藩王分封制度,足足定下三条生命线,让江山永固,这都是非常稳妥的治国思路啊!】 【怎么现在,接二连三开启战事,这还是我认识的那个老朱么!】 你,认识朕? 朱元璋看着远处的秦枫,没来由地脖子微微一缩,仿佛生怕被认了出来。 可是,什么时候认识的,为什么朕毫无印象? 唔,三条生命线,朕的藩王分封制度。 朱元璋深吸一口气,神色凝重。 这藩王分封制度,原本就是朱元璋呕心沥血的得意之作,倘若不是后来被一手棋盘摆米搞崩了心态,朱元璋还会沉浸在自己给子孙后代留下的那个堪称完美的幻境当中。 现在,秦枫的心声中,提到了三条生命线,虽然跟朱元璋之前的设计未必能完全符合,但是稍稍思忖,也能明白秦枫指的是什么。 长城防线、黄河防线、长江防线! 唉! 想到这里,朱元璋不禁叹息一声。 是啊! 倘若按照这些防线来构建大明的防御体系,怎么可能发生土木堡之变这种离奇到令人吐血的事件。 若是这些防线都还在……那么瓦剌军别说只有区区三万,哪怕他们有三十万,要这样从北到南一路凿穿过来? 不说别的,光是漫长的补给线,就能把游牧民族活活拖死! 更何况,三道防线都是精心设计,依托有利地形,牢牢占据地利,最是易守难攻。 哪怕皇帝真的失心疯了跑到北方去留学。 但是至少,大明江山定会安然无恙! 老四! 你真是该死啊!! 朱元璋咬牙切齿,虽然朱棣到底应该如何处置,到现在他也没有一个定论,但想到这逆子夺了皇位之后,迁都去北京,让自己精心设计的三道防线付诸东流,直接导致了不到一百年后就发生了土木堡之变。 若不是大明还有于谦这个定海神针,说不定……国祚到那时候,就已经终止了! 光凭这一点,老四你真是我大明的罪人!! 朱元璋的脸色阴晴不定,只觉得心里发堵,但目光依然是一霎不霎地罩住秦枫,唯恐错过一点有价值的心声。 秦枫丝毫没注意到远处还有人缀着自己,他微皱眉头,手里捏着那份只有两页的募兵文书,心中难以索解,尤其是对当今皇帝的古怪行为,表示深深的疑惑。 【老朱乃是当世最杰出的战略家,军事家,政治家,为何会频频用兵,总不会是有钱烧的吧?】 【这事儿哪像是老朱干的!就算是明成祖朱棣,也干不出这么无脑的事啊。】 【要说是朱允炆那个废物点心,倒是大有可能……】 【嗯……要是朱祁镇的话,那倒也不用募兵了,大明战神主打一个随心所欲,要打谁直接出兵就是了,什么后勤补给,什么事先训练,都不需要!】 第一百二十一章 这不是脑残吗! 呃! 老四!你瞧瞧你的好血统!! 一提到朱祁镇,朱元璋也是脸上无光,因为不管怎么说,老四的血统,那也就是他的血统啊。 可是,朱允炆? 也就是那个,建文帝? 虽然这个时候,别说朱允炆,连朱雄煐都还没有出生。 但是凭借之前偷听到的秦枫心声,朱元璋知道,这个名字,就是大明朝原本的下一任皇帝,年号建文。 唉! 标儿他,身子骨怎么就这么差! 不行,此事不可大意,还得好好敦促太医院那边,给标儿制定更加细致的饮食标准和锻炼计划,必须要确保他长命百岁。 毕竟,一切的变故,都是从标儿早夭开始铺垫的。 所以,朱允炆怎么了? 朱元璋皱起眉头,听心声中提到这个名字,但却完全不知道自己的这位嫡子嫡孙,到底是做了什么事情,会被秦枫称之为“废物点心”。 【唉,倘若没有靖难之役,说不定大明未来的走向,就会是另一番天地。】 【但是朱允炆实在是个不懂事的毛头小子,再加上黄子澄和齐泰这两位卧龙凤雏一撺掇,削藩削成了个笑话,硬生生地逼反了燕王朱棣,让老朱辛苦谋划的万世江山,从下一代开始,就已经变了方向……】 秦枫想到朱允炆,也是心中叹息。 或许朱允炆不能算是个坏人,但毫无疑问是愚蠢的皇帝。 秦枫当然不知道,他这会儿思维发散,却都被远处的那个瞎眼老爹偷听了去。 削藩? 朱元璋神色一凛。 这可不是小事! 不过,既然标儿早死,以这位皇孙的声望能力,自然远远不足以跟乃父相提并论,他父亲能压住的场面,他多半完全压不住。 这种情况下,察觉到情况不妙,继位后削藩,打击各位藩王的力量,那也是题中应有之义。 就算需要格外小心谨慎,但似乎也算不上什么笑话吧? 老四嚣张啊!一削藩就敢造反? 真是逆子! 朱元璋的脸色变得渐渐阴沉,眼前浮现出才只有十岁的朱棣纯真的笑脸,但顷刻间就化作了张牙舞爪的狰狞,向大明江山张开了深渊巨口。 【首先,朱允炆设置宾辅和伴读,目的是限制亲王的权利。】 【然后,让翰林院挑选合适的臣子,为藩王的孩子讲学。主要是讲儒家学术和君臣纲要,目的是控制藩王的孩子们,让他们知晓只有皇帝才是天下的主宰。】 【再然后,朱允炆限制藩王的活动,不允许他们参加朝中大事,边疆大事,目的是控制藩王的活动范围……】 唔,有点软。 朱元璋听到秦枫的心声,不自觉地开始评价这位未曾见面的皇太孙的行为。 要削藩,那自然是担心危险。 既然要做事,何必还这么扭扭捏捏,多少就有点脱裤子放屁的嫌疑。 身为皇帝,杀伐决断,凌厉点啊! 毕竟皇帝和藩王的关系,极为敏感,稍有风吹草动,谁还不知道你想干什么? 既然要干了,那么就不必遮遮掩掩,直接摆明车马干就是了,难道哪个藩王还真敢冒天下之大不韪,起兵造反? 这个朱允炆,有点太小家子气了…… 然而还没等朱元璋点评完毕,新的心声,接踵传来。 【削藩,从周王朱橚开始。建文帝还未继位,就宣布周王朱橚有罪,废为庶人,发配云南。】 啊?! 朱元璋猛地愣住。 朱橚? 他脑子里迅速浮现出一个才只有八九岁的小男孩的模样,同样是马皇后所生,前天还在宫中撞见,老老实实地问好,很乖巧的样子。 犯了什么罪,要下这么重的手? 朱元璋长长吐出一口浊气。 那自然是“欲加之罪”了! 没想到,刚才他还在思忖这个朱允炆太小家子气,不够杀伐决断,一转眼他就开始动手了。 唉,为了皇位稳固…… 朱元璋虽然有些心疼自己的亲儿子,但知道皇家的规则向来都是血腥残酷的,既然要动手,就没有软弱的道理。 只是,为什么先动的是朱橚? 凭借偷听到的心声,朱元璋现在早已知道,最终靖难成功的,乃是燕王朱棣。 难道说老四表现得格外老实,这才没有引起朱允炆的注意? 【紧接着,湘王朱柏自焚而死,时年二十九岁。齐王朱榑、代王朱桂,岷王朱楩,废为庶人,流放边疆。】 【铲除了几个弱小藩王之后,朱允炆这才开始对最强大的燕王朱棣动手……】 ??? 朱元璋人麻了。 听到湘王朱柏被逼得自焚而死的时候,朱元璋的心中痛了一下。 他知道这个孩子。 但,还没有见过。 因为这孩子,还在胎中。 胡顺妃怀有身孕,虽然尚未临盆,但朱元璋在高兴的时候,便指向宫外的一棵郁郁葱葱的柏树,笑着跟胡顺妃说道:“若是男孩,这孩子就叫朱柏吧。” 朱柏…… 朱元璋眼前还跳跃着前些日子胡顺妃的笑靥,那是一个即将成为母亲的女人,对未来的憧憬和对孩子的宠爱。 可是,这个孩子,还不到三十岁的时候,被逼死了。 最为在意子孙后代的朱元璋,忍不住鼻子一酸,几乎要落下泪来。 胡顺妃其人,最是温柔恭顺,与世无争,虽然地位不可能跟马皇后相比,但也是很受朱元璋宠爱的妃子。 她的孩儿……若是继承母亲的性格,无论如何,也不该是乖戾凶狠的。 或许也正是因为生性软弱,胆小怯懦,才在削藩的刀光剑影中,无法忍受,竟走上了绝路。 唉! 造孽啊! 朱元璋心中悲恸,没想到自己已经是九五至尊,却还是无法左右子孙的命运。 自焚而死,比当初自己亲眼目睹的父母亲人被活活饿死,哪个……更惨一点? 恍惚间,竟有些分辨不清了。 “铲除了几个弱小藩王之后,朱允炆这才开始对最强大的燕王朱棣动手……” 这句话,却把朱元璋从悲痛中,猛地拉扯出来。 什么? 最后才动的老四? 朱元璋迷糊了。 他知道,最后就是这个老四,造反成功! 开始他还以为,是老四的伪装太过强大,迷惑了所有人呢,一旦爆发,侥幸成功。 但现在听起来,好像不是这么回事。 这个朱允炆,知道朱棣才是最强大的一个藩王! 然后他采取的方式是,先对付弱的,最后再对付势力最为强大的燕王朱棣。 这! 这不是脑残吗!! 朱元璋猛地蹦出一个从秦枫的心声里学到的新词汇。 第一百二十二章 谁打日本,我都要帮帮场子 老四,也不容易啊…… 第一次,朱元璋诞生了这样的想法。 扪心自问,若易地而处,换做自己去到朱棣的那个藩王的位置上,面对朱允炆频繁挥舞的屠刀,他会不会造反? 多半也是会的吧! 因为前面许多兄弟的命运已经看得清清楚楚。 最好的结果,就是被贬为庶人,然后去一个鸟不拉屎的地方苟延残喘。 若是稍有差池,说不定连命都保不住了。 恐怕……以燕王朱棣的势力和所处的地位,只能是“欲求一庶人而不可得”,对朱棣最为忌惮的建文帝,根本就不会给他一个贬为庶人的机会。 在这种条件下,老四被逼无奈,只能选择造反。 他的造反,不是对朝廷不满,或许只是为了保全自身罢了。 他有什么错? 唉! 朱元璋呆呆地站在坚实的马路上,内心却是一片模糊。 一直以来,他听到秦枫的心声之后,先是怒不可遏,后来更是为了老四家的那些不争气的子子孙孙,恨不得将这些烂账,全都算在那个年仅十岁的孩子身上。 可是到了今天,听到了秦枫心声中,关于建文帝的削藩真相,朱元璋真的是哭笑不得。 还有这么削藩的! 黄子澄、齐泰……这都什么人啊! 能想出这样主意的,要是放在我洪武朝,别说朝廷重臣了,当个县令就算是高配。 难怪秦枫心声中,毫不客气地把他们称作是“卧龙凤雏”。 现在朱元璋已经知道了,卧龙凤雏可不是什么好词儿! 【老朱啊!你再这么折腾下去……难道也要来个,大明江山,二世而亡?】 秦枫皱皱眉头,将思绪从靖难之役中挣脱出来,重新望向手里的这份兵部发往各州县的文书。 朝廷又要打仗了。 年年打仗,哪有这样的开国皇帝! 除非是法家为骨,以战养战的大秦,才会在失去了战争机器之后,迅速走向灭亡。 而大明,本可以平稳发育的呀! 我身为一个县令,还在为了大明的未来殚精竭虑呢,试图打破那个被称作是魔咒的“王朝周期律”,但没想到这个老朱这么拖后腿,太坑了! 大明初建,满打满算才有多少钱,能经得起这么折腾! 再说了,北元已经肃清,大明最大的边患至少在百年之内,不复存在,还有什么仗,是必须要打的…… 呃! 秦枫的身躯忽然微微一震,目光不可置信地落在文书的第二页,最后几行。 “今上登临大宝,奄有四海。德被天下,威加海外。万民归心,尊今上为共主,纵万里之外,亦虔诚叩拜。” “却有大明藩属之一岛,曰日本者,心怀不宁,殊无恭敬,至今不思朝拜天子,竟敢冒犯大明天朝之使者,罪莫大焉……” 这! 秦枫的目光猛地灼热起来。 这次募兵,是要打日本?! 那没事了! 呼……我草! 那真的没事了!! 误会了,老朱,刚才我对你的评价,全都误会了! 不管是谁,只要是打日本,我秦枫一定帮帮场子! 奇怪了! 好端端地,大明为什么忽然对日本用兵? 没道理啊! 记忆里,朱元璋不是把包括日本在内的十五个小国,都列为不征之国么。 所谓不征之国,看似是天朝大国对那些小国的包容,但其实翻译过来很简单:蚊子腿上的肉太小了,不值得费那个事! 这当然是时代局限性决定的,后世的很多事情,证明了蚊子腿也是肉,若是能毕其功于一役,对未来的好处,是无法估量的。 可是,朝廷有钱么? 秦枫自然知道,打仗是多么烧钱的一项团建活动。 现在才是洪武三年,这个刚刚建立三年的伟大王朝,根本就没有足够的时间去休养生息。 去年一场横扫北元的大战,应该是已经掏空了明朝的家底。 所以这次远征日本……哪来的钱粮? 但是无所谓了! 怎么找钱,那是朱元璋的事。 现在我既然知道了这个消息,我应该做我的事。 恐怕任何一个跟我一样的人,来到这个大明洪武年,听说了这样的消息,都会做出跟我一模一样的决断吧? 秦枫深吸一口气,将手中文书重新合拢,连田地都不顾了,拔脚就走。 倒是让身边的几个老农面面相觑,不知道秦大人收到了什么样的紧急消息,如此行色匆匆。 秦枫,果然很支持! 莫名地,朱元璋仿佛也受到了某种奇异的鼓舞,望着秦枫远去的背影,情不自禁,也迈开脚步,慢慢地跟了过去。 自从他在秦枫心声里听到了金山银矿的消息,早就快被缺钱逼疯了的朱元璋,第一时间就做了决断,这个“不征之国”,如今是非征不可! 但是这道意旨在朝堂上抛出来的时候,左右丞相,六部九卿,几乎所有人的意见都是一致的。 反对! 朱元璋无法说出心声的内容,只能是凭借至高无上的皇帝威严,强行压住了所有人,并且抄了秦枫的作业,用大明国债的方式,筹措到了足够的造船资金,这才让攻打日本的事情,被正式提上日程,带动大明朝这样一台超级恐怖的机器,已经隆隆运转起来。 越明年,万事俱备,兵甲已足,那就要扬帆远航,拿下那个前元攻打两次都未能如愿的岛国。 虽然事情已经决定,可是朱元璋在这个过程中,承担了难以想象的恐怖压力。 就算身为皇帝,也险些支撑不住。 甚至就连一直都旗帜鲜明站在自己身边的马皇后,此番也不止一次委婉地劝谏,希望自己能够审时度势,不可冲动…… 唉,连妹子都不理解我! 朱元璋仿佛成了真正的孤家寡人,独自顶着强大的压力,势必要把这件功在千秋的大事,一战成功。 但是现在,朱元璋终于找到了唯一的支持者。 秦枫! 朱元璋知道秦枫支持的原因,因为他从秦枫心声里听到的那些,堪称恐怖血腥,令人发指的日本罪行,或许只是那些滔天罪恶的冰山一角。 秦枫作为知情者,自然对攻打日本的意愿,更加强烈。 所以现在,他要去做什么? 朱元璋跟了过去,只是在县衙门口驻足片刻,便见秦枫从里面快步而出,亲手将一份墨汁淋漓的告示,贴在县衙门口! 第一百二十三章 这就是财大气粗吗? 朱元璋不便立刻凑过去看,因为……他现在还是那个“瞎眼老爹”。 但好在,淳化县的老百姓,早就形成了固有的习惯,一见县太爷竟然亲自贴出告示,瞬间就聚集了好些人,甚至有人连拉带拽,把家里上了大半年县学的孩子也带了过来,请他来念告示上的内容。 现在的淳化县,可是已经多了足足一百零八位小秀才了,诸如这种读告示的事情,不用再依赖那寥寥几个人。 小孩子虽然声音稚嫩,但在县学几位夫子先生的督导下,已经认了很多字,很快就把告示上的内容读得一清二楚。 但…… 人群瞬间沉默。 甚至连远处竖起耳朵偷听的朱元璋,也陷入了迷茫。 多少?! 这次募兵的光荣粮,每人发放五十石稻谷?! 咕噜! 身为皇帝,朱元璋甚至很没出息地咽了口口水。 这、这就是财大气粗吗? 好家伙! 朱元璋被缺钱给逼得,没着没落的,无数好政策全都卡在钱上了。 说实话,倘若不是听说了日本岛上有储量丰富的金山银矿,光凭秦枫心声里的那些关于日本残暴的思维片段,那么朱元璋纵然也起了敌忾同仇的心思,也绝不会轻易做出攻打日本的决断。 报仇,可以徐徐图之,华夏传统,讲究个“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但是抢钱……要趁早! 朝廷穷啊! 朱元璋有的时候甚至觉得,现在成了皇帝的他,简直比之前做乞丐的时候还穷! 乞丐最多是两手空空,但现在他支撑的这么大的一个国家,到处都是伸手要钱的,一不留神就是处处亏空,寅吃卯粮简直是再正常不过的行为。 寅吃卯粮可以,但到了卯时……难道就可以不吃了? 于是,只好继续卯吃辰粮。 这样恶性循环下去,用不了多久,大明财政彻底崩溃,那就要天下大乱了啊! 可是现在……看看这个秦枫的嘴脸! 好家伙,一听说打日本,直接把本来就震动淳化县,也震动朱元璋的那个“大明光荣粮”,额度翻了一番,都还不止。 从二十石,硬是直接提升到了五十石! 五十石,什么概念? 最好的土地,最辛苦的庄稼把式,辛苦一年,也要十亩地才能有这些收成。 现在,只是当个兵,就能拿到手? “不对,什么五十石……小伢子,你定是看错了!” 人群先是经历了短暂的沉默,随即迅速炸了锅,有人立刻冲着那个刚才念诵告示的孩子叫道:“孩子,你是认错字了吧?当兵的,发五十石稻谷,没有这个道理!从来没听说过!是不是五十斗?你仔细看看清楚!” “对啊,二十石已经不敢想了,怎么会有五十石!” “日子不过了?大人疯了?” “五十石稻谷……啧啧,别说当兵,买命都能买好几条了!” 一时间,众人纷纷质疑,那好心给大家念告示的孩子不禁涨红了脸,正要分辨,却见贴告示的秦大人,亲自从县衙里再次走了出来。 “众位淳化父老。”秦枫双手虚压,顿时将闹哄哄的声音立刻止住。 只见这位秦大人,神色肃穆,沉声道:“赵德丰没有看错,此次朝廷募兵,我淳化县决定大力响应,给每个人的光荣粮,按五十石的标准发放。” 啊! 得到大人的亲口承诺,人群再一次被彻底惊呆。 还真的是五十石! 咱们淳化县……现在都这么富了吗? “嗨,老孙!”有人捅了捅身边的熟人,低声道:“我记得上次你不是说,如果朝廷再征兵,无论如何,你也要抢一个名额,来拿这个大明光荣粮?现在机会来了,上去报名啊!” 这…… 老孙的脸色就有点尴尬,恼怒地瞪了损友一眼,然后在无数目光射来之前,竟是落荒而逃! 抱有同样心思的,不止是老孙一个人。 很多之前言之凿凿,说下次若是再有光荣粮的机会,就算是请客送礼,也要争取到一个指标,那可是一次性几十石黄灿灿的稻谷,赶上灾年什么的,那是一家人的性命啊! 但是现在,言犹在耳,心思却好像已经截然不同。 刚才,那个叫赵德丰的孩子,字正腔圆,把告示念得很清晰了。 每人五十石光荣粮。 但这次朝廷募兵,为的是训练精锐的水师,攻打与大明一海之隔的日本。 日本! 日本是个什么东西,远在大明内陆的应天府淳化县,原本绝大多数人都该连听都没听说过。 君不见日前朝堂之上,除了诚意伯刘伯温之外,哪怕是见多识广的徐达李善长等人,也只是粗略听过一个名字,对于这个小小岛国的具体情况,也是知之不详。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 首先因为不久之前,有个叫堀部弥兵卫的日本武士,不远万里来到大明,来到淳化县,竟然意欲绑架秦大人! 这可让无数早就把秦大人奉为父母、奉为神明的淳化县人,切齿痛恨。 你把秦大人掳走了,我们可就又成了没爹娘的孩子! 再换个知县,还能有秦大人那样神奇的本事? 日本人该死!! 淳化县人迅速就树立起非常朴素的概念。 后来经过审讯,虽然有屈打成招的嫌疑,但那个堀部弥兵卫可也亲口承认,日本对大明有觊觎之心。 怎么敢的呀? 小小岛国,大明不去灭了他已经是开恩了,他们竟然还敢有这样的野心? 然而即便如此,谁也没想到,这场战役,竟然来得如此迅速,如此突兀。 大明真的要攻打日本了! 募兵令都发到县衙了啊! 秦大人办事麻利,连光荣粮的标准都给制定好了。 但是事到临头,淳化县的百姓心里,开始纷纷打起了鼓。 真去吗? 秦大人自然不会赖账这五十石稻谷,说不定现在报名,都用不到明天,金灿灿的稻谷就能搬运回家。 但是此次出征日本,可不比之前跟随朝廷大军,横扫北元。 上次出兵北伐,大明的兵力数十万,对外号称百万,对手只不过是多年来的手下败将,哪怕有个王保保勉强撑着门面,但是凭借那十万八万的老弱残兵,王保保就算是天神下凡,也难掩颓势。 可是这次,真的不一样…… 第一百二十四章 今时不同往日,募兵爆冷 上次在县学里,有个机灵的孩子,曾经在课堂上提过这样一个问题。 说是郑先生曾经在课上说过,前元曾经两次派遣大军,攻打日本,但都遭到了海上飓风。 那飓风来得邪性,将元朝远征军大量的舰船轻易摧毁,导致这两次出征都是丢盔弃甲,里子面子都丢了个干净。 日本人,把这两次飓风,称作是“神风”。 言犹在耳啊! 虽然上学的只是一百多孩子,但是课堂上有什么新的见闻和收获,孩子们回家自然是要跟父母说一说的。 这样,一传十十传百,淳化县本来就不大,再加上之前日本武士袭击秦大人的事情,让很多人对这个国家开始怀有仇恨,对它的消息也就格外关注。 神风! 现在想起来,这两个字就如同魔咒一样,让县衙门口越聚越多的淳化县老百姓,纷纷神色闪躲,再也不提当兵拿粮的事情。 金灿灿的稻谷固然是好,但也得有命拿呀! 现在的淳化县,早已经今时不同往日了。 在秦大人的治理下,数万老百姓的日子,用蒸蒸日上来形容,毫不为过。 吃饱饭,早就不再是淳化县人的追求。 餐桌上,有菜有肉,甚至来点普通的客人,杀鸡待客也是常有的事儿。 这样富足的生活,自然是人心思静,都巴望着能多享受一下这从前想都不敢想的人间繁华。 还去拼命? 算了吧…… 人家有神风呢! 之前两次攻打,也是聚集了几十万大军,都没打下来,这次难道就能…… 唉! 还是别冒险了! 万一遇上风浪,舰船倾覆,淹死在海里,那可就吃什么都不香了。 不去,不去。 你们去吧,我不去了…… 县衙门口的气氛,有些沉闷,有些尴尬。 哪怕之前秦枫也在课堂上说过,所谓神风,根本不足为虑,其实就是什么热带……什么什么气压……什么什么维度之类的话,虽然听不懂,但是秦大人的意思是,只要选对了时间,就不会有那个神风。 但是哪怕秦枫在淳化县人的心里宛如天神一样,这样空口无凭的话,还是没法彻底取信于人。 你说没风就没风? 万一算错了,风来了,那在茫茫大海上,就要送命的啊! 算了,不去了! 五十石稻谷而已,虽然不少,但家里倒也不缺这五十石稻谷。 光是前不久的淳化稻谷债,我家可是交上去足足一百石,按照秦大人的承诺,到了明年,就能拿回一百一十石呢。 诶……那个老谁家的小谁,给我们算过一笔账呢。 那孩子,就是聪明! 别看宋夫子的那些学问,读得一般,但对这些数字的东西最厉害,也就是秦大人亲自教授的那个什么数学。 他计算过,如果这一百石稻谷交上去,一年之后,就是一百一十石,如果继续存在县衙这里,到下一年,就不是一百二十石,而是一百二十一石。 再过一年,就变成了一百三十三石。 之后是一百四十六石、一百六十一石、一百七十七石…… 越积越多! 这样算下来,五十石稻谷,也就是多等个三五年的光景。 何必为了这三五年的时间,就去拼命呢! 毕竟,家里的粮食也够吃的,哪怕遇到灾年,至少也能支撑个三两年,根本不会再沦落到饿肚子了。 这样的情况下,还去苦哈哈地当兵,似乎,就没有理由了呀! 其实,这次募兵,距离上次,也就是刚好差了一年的时间而已。 去年的时候,为了二十石光荣粮,无数人差点把眼珠子都瞪出来,言之凿凿说倘若再有这样的机会,砍脑袋也要拼命争取。 但是今天,哪怕秦枫把这个数量提高到五十石,换来的反而是一片沉寂,和无数尴尬的神色。 无他,只因淳化县百姓的生活,实在是过得太好,不再愿意用身家性命,去换取那点并不关键的稻谷了。 唉! 这个秦枫,真是天才! 朱元璋何等聪慧,稍一思忖,就明白这变化的底层原因。 这位九五之尊,不由得轻轻叹了口气。 毫无疑问,淳化百姓的日子,过得好了,简直太好了,是朱元璋以前做农民的时候,做梦都不敢想象的盛况。 就算现在做了皇帝,但朱元璋对于大明百姓最美好的期待,也无非是像淳化县这样,吃饱饭,吃好饭,衣食无忧,家里还有足以应对灾荒的余粮…… 可是这样一来,没人当兵了呀。 眼前见到的现实,让朱元璋陷入了沉思。 五十石稻谷,已经是让人想都无法想象的高额补助,但这样都不能打动淳化县人。 那么有朝一日,大明百姓人人都生活富足,假设有那么一天的话,岂不是说,朝廷有什么大事要征集兵勇或是民夫,也是困难重重? 站在朱元璋的角度,压根就不在乎淳化这样一个小地方,能否募集到远征日本的兵士。 但如果推而广之,眼前的局面不得不令人深思。 县衙门口的新告示,已经贴出来有一段时间了。 从墨汁淋漓,到现在的墨迹已干,但淳化百姓们议论着,一个个都是目光闪躲,竟是没人上前报名。 这跟之前吵嚷着要当兵拿粮,说什么也要争夺一个机会的那种局面,大相径庭。 气氛不算和谐。 无数人悄悄地将目光落向秦枫,包含着各种各样复杂的情绪。 有闪躲,有忐忑,还有很深的一份惭愧和歉疚。 没有秦大人,哪来的今天淳化县局面。 可是这次募兵,秦大人已经拿出这么大的诚意,每个人发放足足五十石的光荣粮。 不用走太远,就随便去隔壁县打听打听,谁家还有这样的待遇! 但……现在居然没有人站出来,宁可冒着舰船倾覆的风险,也要参加明年的对日远征。 咦? 秦大人好像……并没有生气? 众人纷纷迷惑,看着笑容温和,似乎丝毫不以为意的县太爷,不明白他为什么会是这样一种态度。 朝廷募兵,兵部的文书发到了淳化县,那么作为淳化县的父母官,按照朝廷规定的人数来组织兵勇,是县太爷的分内之事。 如果无法完成朝廷的命令,别说一个区区知县,就算是知府大人,也担待不起。 莫非,到头来……还是要强制么? 一念及此,许多人的神色更加畏缩。 千万,千万不要抽到我们家才好! 第一百二十五章 华夏的无敌之师 “我知道,大家都不喜欢去打仗。” 秦枫的声音,反而很平静,完全没有大家预料中的那种尴尬。 “本来么,吃得饱,穿得暖,一家人整整齐齐,好端端的,谁乐意去打仗呢?”秦枫的平静,渐渐让场面更加安静下来,无数目光落向这位已经创造了无数奇迹的县太爷,听他这话说得入情入理,不由得纷纷点头。 就是嘛! 现在已经不是能拿多少石稻谷的问题了。 多少石稻谷,也换不来幸福的家啊! 要真是遇到了什么意外,家里的男人回不来了,辛苦养大的孩子回不来了,朝思暮想的情郎回不来了,那…… 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 先前二十石稻谷就让人恨不得去卖命,那是因为淳化县的老百姓,还停留在过往的痛苦记忆里。 别说二十石稻谷,因为两升稻谷凑不出,在灾年饿死一家人的例子,虽然不是每个人都有经历,但至少也都听说过。 洪武三年,去年是洪武二年。 也就是说,就在几年前,还处在天下大乱的年代,别说吃饱饭了,能不死在稀里糊涂的乱军中,都得算是命硬。 再往前想想……前元统治的年代。 老百姓活得下去吗? 这个话,或许朱元璋最有发言权。 要是活得下去,他根本不会去参加起义军,也就没有今天的大明皇帝了。 “但是,不打仗,哪有今天呢?”秦枫淡淡一笑,笑容冲淡平和,并没有任何逼迫的意思,更没有愤怒和急切,只是摊开双手,用更平静的语调,继续说道:“战争,其实也是为了和平。” 战争,是为了和平? 绝大多数老百姓,都露出迷惑的神色。 唯有人群中挤着的那个瞎眼老爹,低下头,若有所思。 “我们经常自诩为炎黄子孙。”秦枫微笑着说道:“自从三皇五帝以来,我们华夏民族,也经历过朝代更替,经历过外族入侵,甚至一度神州陆沉,陷入长久的黑暗。” “但是,不管沉沦多久,不管局势多么崩坏,总会重新崛起。” “时至今日,华夏依然是华夏,大明代替前元,再一次建立了汉家天下。” “事实上,每当华夏民族危亡,百姓困苦的时候,都会有一支无敌之师,出现在神州大地上,横扫一切沆瀣阴霾,将天下重归一统,百姓继续安居乐业。” 啊! 无敌之师? 朱元璋霍然抬头,险些连上翻的白眼球都落了下来。 哪来的无敌之师? 朕为什么从没听说过! 天神下凡吗? 远处,站在县衙门口的秦枫,身形并不十分高大,但举手向长空一指,却仿佛以一指点开混沌,将在场的所有淳化县人,连同一个震撼中的大明皇帝,共同带到了一千多年前,共同见证这片土地上首次出现的,将华夏首次一统的,无敌之师。 “一千六百年前!” 秦枫默默计算了一下,如今洪武三年,1370年,距离秦朝的时代,差不多有一千六百年。 “横扫六合,一统天下!那支无敌之师,名叫嬴政!他结束了数百年的乱战,建立大秦王朝。” 呼! 壮哉,大秦! 哪怕是最底层的老百姓,也不禁心驰神往,仿佛眼前出现了黑衣黑甲的万千雄兵,口中高喊着“大风”,刀枪出鞘,气势磅礴。 “汉武帝年间!”秦枫再次厉声喝道:“深入漠北,封狼居胥!使匈奴远遁,从此漠南无王庭!封冠军侯,取祁连山。使匈奴悲歌道:失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焉支山,使我嫁妇无颜色!这支无敌之师,名为霍去病!” “盛世大唐!三千骑兵过阴山!突袭突厥都城,一举击溃敌人有生力量!缴获突厥部众十五万,牲畜数十万头!这支无敌之师,名为李靖!” “宋朝孱弱,却有一支军队,征战沙场!那时候,华夏的无敌之师,名叫岳飞!” 秦枫现在正是县学里教授《闻史》课程的代课先生,如今忽然说起华夏历史,空前的冲击力,让所有人都瞠目结舌,呆呆地看着这个忽然间变了气势的县太爷,遥想前辈先人的风华无双,不由得悠然神往。 这个仗……也不是不能打啊! 前辈创造了那样令人振奋的辉煌,难道到了当代,我们连参加朝廷的军队,攻打小小的日本,都没了胆子么? “宋朝之后,便是前元……”秦枫望着黑压压的人群,忽然说道:“我们淳化县的许多老人,甚至不需要太老,年龄有个三四十岁以上的,应该记得,你们小时候的日子,是什么样的。” 是啊! 哪能忘记! 秦枫说的这个三四十岁,刚好无意间把正陷入震撼中的朱元璋,包括在内。 怎么会忘记呢! 四月初六,父亲活活饿死。 四月初九,大哥饿死。 四月十二,大哥唯一的儿子饿死。 四月二十二,母亲饿死。 这简直是世界上最悲惨的日记! 拥有这样惨痛经历的,当然不止是朱元璋一个人。 事实上,如果不是到了民不聊生的地步,又怎么会有起义军风起云涌,最终推翻了那个黑暗到了极致的元朝。 人群中开始起了一阵阵骚动。 的确,现在日子太好了。 尤其是秦大人来了之后,淳化县百姓的日子,用鲜花着锦、烈火烹油来形容,都不为过。 可是…… 仅仅几十年前,甚至仅仅十几年前! 战火纷飞,统治黑暗! 吃不饱饭,穿不上衣服,饿殍遍地的日子,仿佛就在眼前啊! 忘了么? 怎么能这么快就忘了呢! “于是,华夏的无敌之师,再次出现!”秦枫忽然厉喝道:“破碗定乾坤,重夺汉人江山!这次的无敌之师,是大明!是当今皇上!是魏国公徐达!是先锋官常遇春!” 呼! 朱元璋陡然感觉到,呼吸变得灼热,烫得他觉得口鼻都仿佛燃起火焰。 原来! 如今! 华夏的这支无敌之师,就是我自己! “你们,把我称作是淳化县的父母官。”秦枫的语调,重新缓和下来,目光扫过所有人,注意到众人的目光从闪躲瑟缩,到渐渐不再躲避,便轻轻叹息一声,说道:“但倘若没有当今圣上打下大明江山,哪有如今的淳化,哪有如今的日子?” 第一百二十六章 若不能亲身参与,终身遗憾 “我不知道朝廷为什么又要打仗。”秦枫推心置腹地说道:“事实上,我也不愿意打仗。可是既然朝廷要攻打日本,一定有他的道理。我作为大明的官员,你们作为大明的子民,所能做的,唯有尽心竭力,报效国家。” “你们都还记得,那个潜入淳化县,意欲绑架本官的日本武士。” “倘若有朝一日,这样包藏祸心的异族人,肆无忌惮地进入我们的国土,抢夺我们的财富,杀戮我们的兄弟,奸淫我们的姐妹,那么我们的好日子,也就不复存在了。” “其实,我们打仗,为的不是国家,不是朝廷,不是皇帝。” “我们打仗,为的正是我们自己今天的日子!” 唯有朱元璋知道,这番话,虽然说得许多淳化县百姓纷纷点头,但却并不是秦枫真正的心声。 事实上,秦枫的心声,竟是截然不同的另一番景象,跟秦枫目前表现出来的平淡冲和,简直是天壤之别。 【草!干他娘的!】 【老朱牛逼!我愿称你为目光如炬!】 【什么狗屁不征之国,错就错在这儿了!】 【干了小日本,宁可大明经济倒退五十年,都是大赚特赚!】 【更何况,现在已经荡平北元,就算国内有些小问题,也不足为患,此番起兵灭日,最多就是钱紧张点,但问题不大!】 【干就完了!】 一句句如长枪巨斧一般劈过来的心声,简直把朱元璋给弄蒙了。 这还是那个始终镇定如恒,不论遇到什么事情,都能淡然处之的秦枫么? 再看淳化县百姓的反应。 虽然秦枫这番话,的确是入情入理,且煽动性极强。 可是……一谈到要远赴重洋,冒着生命危险,去攻打那个遥远的岛国,很多人在挣扎之后,还是有些犹豫。 虽然嘴上不说,但每个人心里都在打鼓。 “秦大人说得……的确没错。” “可是,打仗要死人的啊!现在日子过得好好的,真的是不想去送这个死。” “那可是在海上,要真是遇到什么情况,要跑都没地方跑,四处都是茫茫大海,能跑到哪去?” “秦大人也是担心完不成朝廷的指标,所以才这么说的。” “唉!秦大人虽然心怀百姓,但终究也是官,在这个时候,怎么可能真的全心全意为我们着想呢?” “那些高高在上的大官,就更不用说了!他们一拍脑门,说打哪就打哪,但最后上战场的,还是咱们这些穷苦老百姓。” “真的,真的不想去啊……” 老百姓的心声,秦枫听不到,但是仿佛可以看得懂。 本来么! 打仗,没人乐意。 不过……那是因为,你们不是来自后世,你们不知道这次要攻打的那个国家,和我们华夏民族,有多么切齿的深仇大恨! 后世有句网络旧梗,说是打美国,我捐一年工资;打日本,我捐这条命! 没想到,机缘巧合,竟然真的给了我这样一个选择的机会。 所以现在,我不是玩梗,我是真的去! 蓦地! 朱元璋再次听到了他最喜欢的秦枫心声。 【泱泱大明,起兵灭日。如此盛况,若不能亲身参与,终身遗憾!】 【若是我参加远征军,或许有可能凭借记忆,帮大明找到金山银矿的所在。】 只两句。 朱元璋的眼睛,陡然亮了起来! 但他觉得不可思议。 兵部募兵,针对的只是大明百姓啊! 从没有一次募兵,是要连朝廷官员,都上战场的,更何况只是一个应天府下辖县的普通县令,不论从哪个角度,秦枫都没有亲自参加这次远征的可能。 他要做什么? 众目睽睽之下,淳化县县令秦枫,提起手中墨汁已经近乎干涸的毛笔,却用尽生平气力,让已经不再饱满的墨汁,强行在那张告示的纸张上,抹出一道生硬却凌厉的痕迹。 秦。 枫。 写下这两个字,虽然到后来的字迹已经快要看不清楚,但秦枫仿佛浑然不觉,继续催动手上的劲力,直到那支普通的毛笔不堪重负,在空中咔嚓一声,忽然折断,却也恍若未觉,而是继续用半支断笔,把最后枫字的两笔写完。 之后,秦枫慢慢转身,神色中已经不再有任何温和,而是将前所未有的冰冷目光,投向淳化县所有百姓,沉声道:“本官,淳化县县令秦枫,愿响应朝廷募兵,参与此次远征,倘若能活着回来,我便还是这淳化县的父母官。若不幸死在战场,诸位能在丰衣足食的日子,偶尔想起本官的名字,那也不枉了本官在淳化为官这两年!” 嘶! 原本有些闹哄哄,骚动的场面,随着秦枫这一句话响彻县衙内外,陡然间变得鸦雀无声,甚至于落针可闻。 大、大人! 您来真的? 片刻的震骇之后,无数老百姓眼中射出不可置信的神采。 秦枫是什么人,朝廷册封的七品知县,是朝廷命官啊! 别看只是区区七品,却要读多少书,经过多少辛苦,才能穿上这身官衣,从此有别于劳苦大众,成为这数万百姓淳化县的唯一主宰。 现在,朝廷募兵。 虽然意外了些,但在场的不乏许多经历了两个朝代的老人。 稍稍回顾,还在前元的时候,为了各种各样的理由,从民间征集徭役,或是拉壮丁去充斥军队的情况,几乎每隔几天就有那么一轮! 那个时候,谁家还能有壮年的男丁留着? 但即便是那个时代,也从没听说,哪个朝廷官员,也被拉了壮丁,要去战场上跟大头兵一起打仗。 那岂不是有辱斯文了? 但是现在! 众人亲眼所见,这位原本可以处在绝对安全位置的秦大人,竟然第一个转身,在告示上写下自己名字,并言明要参加这次远征。 那可是远隔重洋,跨海登陆。 大人难道不知道危险么? 大人的命,不是命? 呵! 所有人的身上,不知不觉,泛起了一层颤栗的鸡皮疙瘩。 所以,我们在胆怯什么! 的确现在的日子好过了,家家户户有了余粮,甚至还吃上了肉。 但是,倘若没有秦大人,哪来的这样的日子? 看看隔壁几个县,虽然也勉强能不挨饿,但想要喝酒吃肉,那还是得等到过年才会奢侈一把。 现在,咱们贪生怕死,宁可不要五十石稻谷,也不去当这个兵。 反倒逼得恩重如山的秦大人,要自己上阵? 丢人呐! 人心都是肉长的。 秦枫这猝不及防的冲锋,让所有人脸上都觉得火辣辣的,仿佛被狠狠扇了好几记响亮的耳光。 自古以来。 将无贪生之心,则士有必死之念! 这种不顾生死的肝胆相照,放在军队之外,当然也是成立的。 冲啊! 不为了朝廷,不为了皇帝,至少也要对得起咱们这位爱民如子的秦大人! “算我一个!” “我报名!” “哈哈,五十石稻谷呢,凭什么不要,你们都傻的么?” “我去我去!都不要跟我抢!” “嘁,我可是参与过北伐的,我是老兵,就凭你们几个不懂打仗的,跟我争?” 瞬息之间,县衙门外的气氛,竟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大明皇帝,朱元璋的眼眶,陡然间湿润了。 秦枫! 既然你去。 朕也要去! 第一百二十七章 皇帝没睡醒,还是我没睡醒 朱元璋回到宫中。 可是即便已经过了数日,他脑海里却还涌现着淳化县县衙门口,为了报名参军,争先恐后的场景。 打了一辈子仗,朱元璋从未见过如此离奇的场景。 这,就是榜样的力量么? 朱元璋回忆起,秦枫的那番讲话,虽然也是声情并茂,极具煽动力,但淳化县的老百姓听了,并没有太过动容,只是议论纷纷,甚至朱元璋都在身边听到了类似“说得这么好,当官的自己怎么不去”这样的话。 但是,秦枫真的一马当先,率先在告示上写下自己的名字之后,情况立刻就截然不同了。 这让朱元璋明白了,老百姓并非不明事理,也不是单纯怕死。 有时候,只是一种“不患寡而患不均”的思想在作祟罢了。 若国不知有民,那么自然民也就不知有国。 反之,倘若朝廷上下,大小官员,都不顾生死地冲在前面,老百姓烂命一条,又有什么不能誓死跟随的呢? 朱元璋眼前的画面,模糊而清晰。 从秦枫签下自己的名字之后,县衙门口经历了短暂的寂静,随后便是爆发式的轰动。 到底有多少人竞相报名,已经数不清楚了,总之一定会远远超过朝廷此次募兵的数字。 实际上,此次出征日本,兵贵精而不贵多,用朝廷常驻的卫所兵,已经能够满足需要。 之所以兵部发出文书,向附近的各州县再次募兵,目的是征集更有体力和技能优势的青壮年,经过严格的训练之后,才能成为此次远征日本的主力军队。 募兵的数量,其实本就不多。 具体到淳化县,总共也只是百八十人而已。 可是现在报名的数量,据朱元璋目测,没有一万也有八千。 这样一来,从淳化县脱颖而出的,自然是精挑细选的精锐,也正是朝廷募兵的初衷。 可惜……其他州县,恐怕都不会有一个叫秦枫的县令。 朱元璋心中微微感慨,在御书房中沉思许久,吩咐道:“着兵部尚书陈宁,工部尚书单安仁,依次觐见。” 侍奉御前的小太监,迅速把旨意传达下去,自然有专门负责传旨的锦衣卫,找到了这两位大人的府上。 陈宁和单安仁都被吓到了。 好端端地,皇帝召见,是为了什么事? 吉凶未卜啊! 但是自然不敢怠慢,于是便急匆匆地穿了官服,赶到宫中见驾。 朱元璋首先召见的是兵部尚书陈宁。 “臣,兵部尚书陈宁,拜见吾皇陛下!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陈宁战战兢兢,按照最规范的礼仪拜见圣上,心想最近忙着募兵训练的事情,并没有半点行差踏错,到底是什么事这么紧急,都等不到明日早朝? “陈爱卿。”朱元璋端坐在御书案后,将目光垂落,望着这位年纪老迈的兵部尚书,淡淡道:“募兵伐日之事,筹备得如何了?” 唔,还是为了这个? 陈宁倒是稍稍放心,连忙如实禀报道:“募兵的文书已经发往各州县。按照之前御批的旨意,此次募兵规模较小,并没有惊动太远,只是以应天府为中心,集合了一共七府之地,计划共募集新兵一万人,与原有的卫所兵结合,最快速度整装训练,令其适应水战,尤其是熟悉跨海登陆作战的战斗风格……” 陈宁不是个昏庸的官员,做的都是实事,因此尽管被召见得很仓促,还是奏对自然,将事情说得条分缕析,并没有糊涂不明之处。 “嗯!”朱元璋有些满意地点点头,容色稍霁,这让陈宁也是松了口气。 不过,皇帝既然如此重视这件事,接下来的所有流程,更需要谨慎小心,可不能有分毫马虎。 “各府县募兵情况如何?”朱元璋进一步询问道。 “启禀陛下,进展顺利。”陈宁对答如流,挺起胸膛说道:“各府各县递交上来的新兵名单,已经在整理,汇总,数量方面完全满足要求,只待陛下御览之后,便可以编入远征军,抓紧训练,争取在明年开春之前,掌握所有水战相关的技能,形成足够的战斗力。” “哦……”朱元璋点点头,忽然问道:“这些名单里,有多少官员,多少百姓?” “启禀陛下,有……嗯?”陈宁自信的表情,瞬间僵在脸上。 多少官员? 我听错了吧? 气氛瞬间陷入了可怕的沉寂。 这样的沉寂,对朱元璋或许并不怎样,但是陈宁面对极其沉重的压力,只是一瞬间就汗出如浆。 陛下有垂询,不可不答啊! 但…… 应该是我听错了吧! 陈宁小心翼翼,咬着牙打破沉寂,低声道:“此次募兵,文书发至应天府、镇江府、太平府、扬州府、宁国府、苏州府、安庆府等地,共下辖六十四县,参与募兵的大小官员……七品以上者……约……八十余人……” 这数字实在是模糊,因为陈宁就算再细致,毕竟只是兵部尚书,这种官员建制的事情,是吏部的事儿啊! 他就管发文书募兵,之后组织兵员训练。 忽然被问到这里有多少官员牵涉,仓促间哪能回答出来,能说出个八十多人,已经算是不错的了。 可是,陈宁跪在地上,眼睛旁光却注意到,这位喜怒不形于色的皇帝陛下,皱眉摇头,显然是对这个答案并不满意。 过了片刻,朱元璋才悠悠说道:“朕是问,参加军队的这一万人里,有几个是我大明的朝廷命官。” 啊!这? 陈宁这次听懂了。 但……更糊涂了。 参军的,有几个朝廷命官? 是皇帝没睡醒,还是我没睡醒。 这怎么可能有啊! 历朝历代,从没听过有这样的规矩啊。 募兵,还把县令或是知府,自己给募进去了? 别说这次募兵的范围其实很小,所需的数量并不多,就算是大募兵,也都是老百姓的事儿,哪有官员亲自上阵的。 见了鬼了! 这个问题,实在是答不出来了! 陈宁苦着脸,尴尬地说道:“陛下恕罪!此事……是微臣疏忽,没有详查各州县报来的名单……” “哦。”朱元璋似乎并没有动怒,只是仿佛随口哼了一声,便道:“你下去吧,把单安仁叫进来。” “臣,遵旨!”陈宁的冷汗又冒出来了,连忙倒退着走出宫门,刚好跟已经等了许久的工部尚书,对上了眼神。 第一百二十八章 伴君如伴虎啊! 陈大人! 单安仁早就等得心焦,关键是忐忑啊,到底什么事儿。 见同僚出来,虽然不敢开口询问,但眼神中充满了求助。 陈宁更不敢多嘴了,只是匆匆说了句:“单大人,皇帝让你快些进去。” 嘶! 单安仁心中一沉。 虽然陈宁什么话都没说,但看得出来,这位已有花甲之年的老尚书,浑身都汗透了,不知皇帝出了什么难题。 来不及多说什么了,单安仁连忙点了个头,便快步走进深宫,仿佛是走向了不可知的命运。 而兵部尚书陈宁,片刻没有停留,第一时间就回到自家兵部办公的衙门,一叠声地催促道:“来人呐!把各府县报上来的募兵名单,给本官呈上来!” 真是多此一举! 陈宁刚才虽然不敢跟皇帝把话说死,但心中却是十分笃定。 哪个吃饱了撑得没事干,募兵把自己给搭进去啊? 别说诸位知府了,哪怕只是一个县令,那也都是寒窗苦读十年,好不容易才混到的官身。 好端端的,自己脱了官服,跟大头兵一起打仗去? 而且还是这次,据说危险性很大的跨海登陆作战? 不可能的! 要是脑子这么不好,不可能坐到现在的位置上。 待查过之后,跟皇帝好好复命就是了…… 陈宁一边翻阅手下呈上来的名单,一边琢磨着皇帝为什么会忽然有这么奇怪的问题。 能成为六部尚书之一,全都是人精中的人精,思考问题绝不可能是非此即彼的单线思维。 皇帝一句话,往往都要揣摩个十天半月,甚至经年累月,反复思忖这里面的言外之意,是否代表着陛下的某个心意,若是不能正确理解,那轻则官位不稳,重则性命不保啊! 伴君如伴虎,这可不是一句空话。 看吧,果然没有! 抱着先入为主的念头,陈宁浏览一遍名单,并没发现什么异常,但心中并没有丝毫轻松。 官员自然不会犯傻。 但关键是,皇帝到底是什么意思? 皇帝刚才的原话是:朕是问,参加军队的这一万人里,有几个是我大明的朝廷命官。 这…… 没道理啊! 陈宁百思不得其解。 御驾亲征倒是听说过,但从未听过好端端的官员做了一半,跑去上阵打仗了。 那,一县之地,甚至一府之地的繁杂公务,难道就这么给扔了? 县令,不可能。 府尊,更不可能。 那么皇帝原话里指的“朝廷命官”,还能有谁? 算下来,好像,就只有我这个兵部尚书了! 陈宁深吸一口气,觉得眼前仿佛渐渐出现了一抹光亮,但……却是一抹漆黑如墨的光亮! 光亮,是指他觉得自己已经读懂了皇帝的意图。 漆黑如墨,则是这个意图,简直是要老命的! 陈宁只觉得口干舌燥,头脑中昏昏沉沉,只剩下一个念头在不断盘旋:皇帝是要我这个兵部尚书,亲自随远征军出征? 也只有这个解释了啊! 可我、可我已经年过花甲,再过几年原本就到了上表请辞的时候,怎么会忽然摊上这么个事儿。 糟了啊! 早知道早几年就该辞官! 现在既然皇帝开了口,还怎么辞,那岂不是坐实了贪生怕死,还能有什么好果子吃。 夭寿啊! 现在明摆着的,再去研究皇帝为什么非要让自己这个老迈年高的兵部尚书亲自从军,已经没有太大意义了。 皇帝都把话点到那个份上了,他还能拒绝? 下次见驾,势必是奉上一本言辞恳切的奏折,里面引经据典,声泪俱下,全方面阐述自己这个兵部尚书必须要参加远征军的重要性、必要性,不参加的危害性,云云,最终以死相谏,请求陛下让自己冲锋在前,成为跨海作战的一员…… 套路是明显的。 唯有如此,才能重新获得陛下的信任,兴许还能把坏事变成好事。 但是在这个过程中,重中之重是,此次远征日本,对于陈宁来说,已经是真的不容有失! 关乎身家性命啊! 陈宁仿佛一下子就年轻了二十岁。 眼也不花了,头也不晕了,脊背也不佝偻了,喘气也不费劲了,将手中还没看完的名单向桌上一扔,反正看不看也没啥意义,厉声喝道:“来人呐!把各地招募的新兵,立刻组织起来,本官要亲自检阅!” 兵部尚书大人有命,谁敢怠慢? 须臾间,从各府县征召而来的一万余人,在偌大的空地上集合,倒也器宇轩昂,并没有一看就老弱不堪,难当大用的那种混子。 唔。 陈宁点了点头,心中稍定。 既然厄运不可避免,那么这次远征日本的精兵训练,质量越高,也就意味着自己的性命越稳当。 必须得好好练! 忽地,陈宁眼前一亮,注意到其中有一支约莫百人的小队,精气神格外旺盛,跟那些一看就是被迫而来的其他府县兵员,都截然不同。 不错! 要都是这样的兵,就能有更大的把握,确保此次出征能够战无不胜,也能保住自己的身家性命。 “你们,是来自哪里?”陈宁的目光落在这些人身上,越看越觉得满意,于是便开口询问。 “启禀大人。”这队伍前排的一个约莫二十来岁的青年,笑容温和,举止大方,在兵部尚书这样的高官面前,也没有失了体面,拱手答道:“我们来自淳化,这些都是淳化县选拔出来的兵勇。” “好!”陈宁愈发激赏,尤其对这个年轻人,竟是起了爱才之念,点头道:“淳化县县令秦枫,倒也是久仰其名了。不但在灌溉增产方面颇有建树,听说还建立县学,教化万民。我见你谈吐文雅,像是读过圣贤书,莫非也是那位秦县令之功?” 哈! “大人谬赞了。”秦枫倒也不知道自己的名头竟然已经传到这位兵部尚书的耳朵里,微笑拱手道:“淳化县知县秦枫,见过尚书大人!” 啊?! 陈宁猛吃一惊,瞪眼望向眼前这个青年。 他、他就是秦枫本人?! 第一百二十九章 秦枫啊,你缺了大德了! 这! 说实话,这秦枫虽然只是七品芝麻官,在六部主官之一的陈宁面前,连座位都不配有的那种。 可是最近两年,这个名字,倒也能称得上炙手可热。 首先,从淳化县首创的水稻灌溉新法,在本地获得了大丰收之后,很快被朝廷注意到这一套据说是由淳化县县令秦枫研究出来的新型方案,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效仿。 自去年以来,哪怕陈宁掌管的是兵部,却也听说了,灌溉新法带动了全国粮食的丰收。 这个秦枫,功不可没! 按照朝廷的法度和规矩,仅凭这一项泼天之功,这秦枫应该就可以得到破格擢升。 但是后来,陈宁听说是皇帝陛下亲自发了话,以这个秦枫“虽有小才,却犯大规”的缘由,继续按在了淳化县县令这样一个位置上。 而且,陈宁还隐约听说,就连前任礼部尚书钱用壬的去职,都或多或少跟这个秦枫有关系,说是他错误理解了秦枫的县学模式,要拍皇帝马屁,却是拍在了马脚上,被打了五十大板之后,撵回了老家。 没想到,这样的一个传奇人物,如今正站在自己面前。 果然是气度不凡,年轻有为! 陈宁目光炯炯,打量着这个很不平常的年轻人,心中忽然闪过诧异的念头,但还是有些不敢置信,便试探着说道:“秦县令一心为国,功在社稷,居然在百忙之中,还亲自护送这些兵勇到这里,怎地也不知会一声,本官纵然事务繁杂,总该跟秦县令见上一面。” “不是护送。”秦枫微笑着纠正道:“下官自己也报了名,并且成功通过淳化县的选拔,决定参与到此次远征军当中,为国尽忠,为我大明开疆拓土!” 啊?! 陈宁眼前一黑。 果然如此!果然如此啊! 这个事儿的万恶之源,终于算是找到了,就在眼前! 我说呢! 我说皇帝陛下怎么好端端地忽然问了个没头没脑的问题,说是这次募兵,有多少官员参与。 这算个什么问题! 怎么会有官员! 现在看来,还真的有…… 至于皇帝如何知道此事,陈宁不敢妄论,刚刚成立的锦衣卫,也不是吃干饭的啊,查到这点消息那还不是手到擒来。 关键在于…… 这位秦县令,那也是眉目清秀神智清明的模样,为何硬要去送死? 当然了,去远征军,未必就一定会死,但归根到底也是风险极高的跨海登陆作战,不管未来对日作战是否顺利,恐怕死亡率也要高过了“古来征战几人回”的说法。 另类! 真的是太另类了! 陈宁绞尽脑汁,也想不出秦枫这么做的动机。 “秦县令。”陈宁望着秦枫的眼睛,皱眉道:“一县之地,亦是事务繁杂,哪怕过了秋收,县衙里各种公务恐怕也没有一天可以扔下。秦县令一心为国,倒是其情可表,但难道,忘了身为朝廷命官的本分了么?” 这话,虽然冠冕,但已经有了几分责备之意。 本来么! 很寻常的一次募兵,怎么还能募来个县令,而且消息被皇帝听去了,事态就向着不可控的方向发展,说不定自己这个兵部尚书,都得亲自上战场。 追本溯源,都是因为你这个秦枫! “启禀尚书大人。”秦枫却是不慌不忙,微笑道:“依《大明律》,遭逢战乱时期,知府、县令等地方官员,可以组织地方武装力量,保家卫国,共渡难关。因此,下官收到兵部的文书之后,立刻从本县数万人当中,精选了一百零七名身强力壮,最能奋勇杀敌者,一路不辞劳苦,来到这里……” 噗! 陈宁的这一口老血,心态差点崩了。 要知道,身为大明第一任的兵部尚书,大明律里的这些关于紧急兵事的条款,正是陈宁参与编纂的。 可是现在…… 竟然感受了一回,什么叫做作茧自缚! 战乱时期? 陈宁神色里泛起一抹荒诞,甚至抬头看了看云淡风轻的天色。 你管这叫战乱时期?? 的确,当今陛下要打日本,但往大了说那叫开疆拓土,往小了说只是看那个曾经的不征之国不顺眼罢了。 怎么也扯不到什么保家卫国,共渡难关啊。 难关搁哪呢? 倒是那个名叫日本的岛国,难关将至! 秦枫啊秦枫,你这到底是多大仇啊? 那些日本人,是污了你的妻女?还是掘了你家的祖坟? 怎么还会有这么奇怪的官员,一听说要出征,连好端端的县令都不做了,亲自带队前来。 你这…… 大明律里,说的是极特殊的情况,县令作为地方行政的最高长官,才有责任组织当地力量,进行镇压或是防御。 怎么就被你曲解成这样! 再寻常不过的一次募兵,居然募到了一个县令。 消息传到皇帝那里,大约是那个出身寒微的皇帝陛下,因此也勾起一些心思,甚至开始询问自己,这次有多少官员报了名。 秦枫!你可真是缺了大德了! 你知不知道,被你这么胡搞乱搞,到时候出征海外的,可不只是你这一个区区县令! 皇帝的意思,谁敢违背? 到时候,这些知县也好,知府也好,甚至上溯到自己这个兵部的最高主官,都要被卷在其中,不得不成为远征军中的一员,走向前途未卜的命运。 夭寿啊!这可真的是见了鬼了! 陈宁对秦枫的好印象全都没了,反复打量这个看上去精神很正常的年轻人,怎么都看不出错乱的样子。 为什么行事如此悖乱啊? 不过,不重要了。 秦枫怎么想的,不重要。 他陈宁怎么想的,也不重要。 重要的是,这件事已经被皇帝陛下知道,而且皇帝陛下似乎对于这种行为,很是欣赏的样子…… 这可就糟了糕了! 重重叹了口气,陈宁无暇顾及这些刚招募而来的兵员,匆匆交代几句,便立刻把自己关进屋子里,奋笔疾书,不到一时片刻,就写好一份全新的文书,再次通过刚刚建立起来的通讯渠道,发往各府县。 文书的内容,很简单,但措辞很委婉,并没有说得太明。 没法太明啊! 总不能明明白白写着:皇帝意思是,官员也要参加远征,不参加的说不定要被皇帝列入黑名单,尔等看着办…… 唉! 希望那些知县知府什么的,能够看懂吧! 第一百三十章 整装待发,再次御驾亲征 什么? 兵部的文书又到了? 扬州府知府姜林,看着手中这份语焉不详的文书,陷入了长久的沉思。 什么意思? 要知道,不久前,朝廷兵部就曾经发过文书,说是要远征日本,募集兵勇。 一听说要募兵,说实话,姜林是有些头大的。 谁都知道,徭役之苦,甚于田税。 而兵役在徭役当中,更是让老百姓最为深恶痛绝的存在。 毕竟道理是明摆着的,若是去修桥补路,最多就是劳累些,累死的概率倒也不高,不遇上一些特别倒霉的事件,送命那是不至于。 打仗就不一样了。 古来征战几人回啊! 去年募兵北伐,乃是御驾亲征,几十万人横扫不到十万的北元残兵,优势在我,伤亡率还不至于太高。 这次,一听说是要跨海登陆作战,但凡对这有些了解的,都在心中打了退堂鼓。 回不回得来,还不一定呢! 不过,朝廷有命,姜林身为朝廷命官,没有任何推脱的借口,只能是督促扬州府下辖七县,立刻照办,不折不扣地执行朝廷的意旨。 好在募兵数量不多,扬州府这里,只要求募兵一千五百,这是个不难凑齐的数量。 但是,这才几天啊! 文书又来了? 这募兵,还带接二连三的? 姜林没听过这个规矩,打开文书一看,越看越觉得迷惑。 这位兵部尚书陈宁陈大人,原本也是出身行伍,后来跟随皇帝南征北战,才在开国后,坐上了兵部尚书这个位高权重的位置。 他并不是那种喜欢文绉绉拽些词汇的文官,通常兵部的文都算是言简意赅,一眼即明的。 可是这次,姜林反复看了好几遍,还是不解其意。 什么叫……以身作则? 什么叫……率先垂范? 什么叫……朝廷官员,亦是大明子民? 奇怪了! 看来看去,姜林终究是一肚子学问,再加上那些虽然隐晦,却也足够清晰的表达,终于让姜林明白了陈尚书的意思。 意思是,这次募兵,官员也可以参加? 开什么玩笑! 这个结论,简直荒谬! 一府之地,有多少大事要处理! 就以扬州府为例,下辖江都、仪真、泰兴、宝应、兴化、如皋、海门等七县,共有百姓合计超过十万户,近五十万人! 忙都忙不过来呢,现在你让我堂堂知府大人,放下这些公务,去参加远征军? 胡扯! 你陈大人自己怎么不去! 一开始,觉得滑稽,但越看这份文书,越觉得心中沉重。 兵部尚书,就算是坏了脑子,也不敢发这样的文书。 除非……这不是陈大人的意思,而是…… 一想到那个高高在上的人物,姜林心中冰凉。 再联想到皇帝陛下的出身,以及他平常最习惯的行事风格,说不定还真不会觉得百姓就要比官员低贱,募兵既然要百姓参加,凭什么官员就要置身事外? 麻烦了! 如果是天子旨意,谁敢违抗? 很快,兵部发出的紧急文书,送到了各位知府,知县的手里。 几家不喜几家愁。 去,还是不去,这是一个问题! 去的话,可别还没拍上马屁,反误了卿卿性命。 不去的话,万一皇帝怪罪,不说性命不保,但丢官去职是难免的事。 “快!快修书一封,询问朝中的李大人,此事到底是什么首尾,这远征……非去不可吗?” “呼!还好!还好我句容县,刚被选中种植红萍,我们可是为国试验肥料之事,抽不开身,不是我不肯去远征……” “去就去!男子汉大丈夫,文能提笔安天下,武能上马定乾坤!徐某建功立业,就在此番!” 一时间,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有的官员索性学秦枫一样,直接向顶头上司递交了请求从军的申请,有的则是求爷爷告奶奶,希望能够躲过厄运,不敢冒险。 …… 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兵部在抓紧训练水师精锐,而要说比兵部更忙碌的部门,自然要数单安仁所在的工部了。 再好的兵,若是不能平安送去日本本土,舰船在海上出现任何闪失,单安仁就是浑身长满脑袋,也不够砍的。 更何况,那天皇帝召见,还给他提出个很奇怪的要求,要求在此次远征船队的旗舰上,建造两个十分古怪的船舱,要紧紧挨着,中间的隔断也尽量不能隔绝声音的传递。 监听? 单安仁倒是理解了皇帝的要求,但是不理解意图。 远征军,都是我大明自己的军队啊。 要监听谁? 可是这个话,不配他单安仁问。 尤其是联想到刚刚组建不久,却已经渐渐铺开某种恐怖气氛的锦衣卫,单安仁更是噤若寒蝉,总之皇帝怎么安排,他怎么做就是了,至于是什么用处,那就别瞎打听。 “重八……”深宫之中,马皇后诧异地看着这位几乎从没犯过重大战略错误的男人,万分不解地问道:“那日本国,距离大明甚远,且有海相隔,哪怕的确是对我大明不敬,要出兵讨伐,陛下以万乘之尊,岂可亲身涉险?此战由天德挂帅,难道陛下还有什么不放心的么?” 是的! 这一次,朱元璋又决定要御驾亲征。 只不过,知道这个决定的,目前只有马皇后一人。 “妹子……”朱元璋握着马皇后的手,知道这件事,没法说得清楚。 他哪是为了攻打日本去的,他压根就是为了更进一步偷听秦枫的心声。 尤其是,那天秦枫心声中已经透露出,只要他跟随舰队去到日本,就能为大明找出那些珍贵的金山银矿! 可是,他只是区区一个县令啊,现在从军后,编入常规战斗序列,连以往的县令身份都不复存在了。 人微言轻,谁会听他的话? 就算县令身份还在,在远征元帅徐达眼中,这种七品官说的话,有任何可信的价值吗? 所以,无论如何,朱元璋要去! 然而这次御驾亲征,不同以往,若是在朝堂上提出来,怕是连金銮殿的砖瓦都要飞起来反对! 好在朱元璋有经验,但他瞒不过朝夕相处的枕边人。 果然,一提出来,最理解朱元璋的马皇后,也是一脸的困惑…… 第一百三十一章 徐达挂帅,远征日本! 什么?! 陛下这次,又要御驾亲征? 魏国公徐达,听到这个消息,在在家的府邸中,陷入了长久的沉思。 不应该啊…… 上次北伐,为了扫清大明边患,不顾江山未稳,集结数十万大军,与王保保统领的北元残部,会猎于茫茫草原,已经算是激进之举。 但是陛下已经做了决断,群臣无法劝阻。 毕竟是跟前元打了一辈子仗,徐达也能理解,在当今圣上心中,能够亲手解决掉生平宿敌,或许有着某种特殊的意义。 这次,可就完全没道理了。 日本国,那算个什么东西! 蛮荒之岛,弹丸之地,别说大明皇帝了,就连他徐达带兵攻打这么一个小小的岛国,都觉得大材小用,简直是杀鸡用上了宰大象的刀。 没人理解,为什么圣上会对这个已经被列为“不征之国”的地方,忽然起了这么浓厚的兴趣。 难道真的是因为日本国不够恭敬,没有老老实实朝拜大明天子? 缘由,倒是已经不再重要了。 因为工部紧急督造的大船,据说已经完成了基本龙骨架构,一切工作都在紧张有序地进行着。 但徐达万万没想到,这次跨海登陆,远征日本,圣上居然又要参与进来。 虽然不是大张旗鼓的御驾亲征,但徐达接到秘密传旨,说是圣上会潜伏在大明旗舰的某一间船舱内,除了最高层的几个统帅人物之外,其他人都并不知情。 这就更奇怪了。 堂堂大明天子,还要藏头露尾。 有必要隐瞒么?要瞒住的究竟是谁? 徐达百思不得其解,但圣意已决,他没有办法影响圣上的决断,只是感觉此次作为远征日本的大元帅,肩上承担的压力,大到可怕! 太子虽然已经立下,但毕竟年方十五,倘若真的在海上有什么差错,那…… 后果不堪设想! 要保大明江山永固,就要让此战万无一失。 工部造船的事情,徐达不便参与太多,但治军打仗正是徐达的专长,他亲自参与到兵部的练兵当中,直接在训练期间就跟寻常士兵同吃同睡,以四旬的年龄,很快就赢得了从上到下几乎所有中层和底层将士的认可。 大明开国第一名将,当然是名无幸至。 几个月的时间,匆匆而过。 越明年,草长莺飞,春暖花开。 这支共计五万人的大明精锐,已经完成了所有陆地训练,整支队伍仿佛弥漫着一股凌厉的杀气,在徐大帅的令旗所指之处,能够轻易撕碎一切胆敢挡在大明兵锋前的敌人。 今日,便是大军开拔之时! 辞别皇帝,辞别京城,去往福建一带,与已经督造完成的大明舰队汇合,再完成为期一个月的海上训练之后,便要扬帆远航,开启此次划时代的远征作战。 时间,不能继续耽搁了。 因为按照神机妙算的刘伯温算出来的天时,出征若是拖到六月份,就有可能遇到前元远征军遇到过的“神风”,导致舰船在海上遭遇极大的风险,甚至于还没到日本本土,就全军覆没。 现在是三月,训练一个月,最迟五月,舰队就要启航出发,再也不容拖延。 然而作为这支远征军最高统帅的魏国公徐达,却是神色微微苦涩。 打日本,他没放在心上。 区区小岛,何足挂齿,徐达一辈子大风大浪见过太多太多,哪怕当年以弱势兵力面对陈友谅的七十万精锐水师,也是徐达第一个率领船只上前迎战,用了个漂亮的群狼战术,将陈友谅的一艘巨舰分化合击,胜得极为漂亮。 当世英雄,除了陛下本人以外,舍我其谁? 徐达不在意遥远的日本,但却在意这位现在还高高在上,等会儿就要悄悄潜伏到军队里的皇帝陛下。 到底图个啥呢…… 定了定神,徐达大踏步向前,在金銮殿上,大礼参拜天子,俯首沉声道: “日月光照,泱泱大明!自古以来,藩属尽皆朝贡,唯有东瀛倭国,妄自尊大,企图抗我朝廷,不遵礼制,蔑视天朝上国之尊严。今我奉命出征,平倭乱,还疆土以宁息,实为弘我大明国策,使四海臣服,天下归一。” “东瀛小邦,何足为惧?彼虽有险山恶水,但在我大明天兵面前,不过蝼蚁之微。今当整肃兵马,严阵以待。战鼓雷动,旌旗猎猎,其声威震寰宇,其势可夺天地变色。必可一战摧之,荡平倭岛。” “吾等出征,当怀必胜之心。今日之行,不仅为平息倭乱,更为扬我国威,昭示天下。徐达以性命相许,誓与众将士同袍生死,绝不独享片刻安逸。忠心报国,死而无憾!” “望陛下宽怀,静待捷报频传。伐倭成功之时,愿与陛下共庆盛世繁华!天佑我大明,大军所向披靡,凯旋归来之日,便是我大明威震东海,万邦来朝之时!” 金銮殿上,文武百官分列两旁,俱是神色肃穆,气氛凝重。 朱元璋则端坐在宝座之上,俯瞰群臣,目光落在徐达身上,略顿了顿,方才离座而起,亲手将徐达把臂扶起,慨然道: “今日将士出征,当志在必胜。身披霞光而战,为大明开疆拓土,为苍生谋求安乐。立功勋于一战,流芳百世,不愧天地,不负苍生!” 金銮殿外,数万铁甲精锐刀枪如林,黑压压如洪荒巨兽。 随着大明天子朱元璋,和远征大元帅徐达,并肩走出殿外,出现在众将士面前,山呼海啸般的怒吼声一同响起,声振寰宇。 “必胜!” “必胜!!” “必胜!!!” 淳化县县令秦枫,也在这数万人的刀枪序列中,感受着如虹的气势,心潮澎湃。 远征日本! 没想到,自己真的能赶上如此盛况。 不枉了穿越这一场啊! 现在,在军中,没有了什么县令,秦枫也只是普通士兵中的一员。 然而在秦枫身后,或是身边不远处,却有几道郁闷的目光,时不时就掠过这位越来越有名气的七品县令。 “就是他!” “夭寿啊!” “好端端的县太爷不当,非要主动参军?” “太坑了!坑死人了!” “看他年纪轻轻的,也不像脑子不好,为什么会如此想不开,难道真就没听过古来征战几人回的道理么!” “秦枫!你真是缺了大德啊!” 第一百三十二章 秦枫!你做个人吧! 拜秦枫所赐。 这支远征军的组成,除了身经百战的精锐卫所军为骨干之外,又补充了许多年轻有活力的新兵精锐,经过同样的数月训练之后,已经拧成一股凝聚的力量,将卫所军的油滑全部洗去,也将新兵的生涩彻底磨掉。 除此之外……令大元帅徐达都为之无语的是,这支远征军里,竟然还有十五位县令,两个知府…… 还有! 今年已经六十三岁高龄的兵部尚书,陈宁。 这算个什么事儿? 别说知府了,就算只是知县,那也是朝廷钦定的七品正印官员,若不是大明到了危在旦夕的关头,怎么能轮到这些文绉绉的县官提起刀枪打仗呢? 追本溯源,据说是因为陛下召见兵部尚书的时候,有意无意间说了一句话。 原话是:这些名单里,有多少官员,多少百姓? 自古以来,上有所好,下必甚焉。 皇帝这都不是暗示了,这是明示! 兵部尚书陈宁哪敢不当回事? 一纸紧急文书,让无数府县的官员,集体崩了心态。 但没办法,既然皇帝有这个意思,该去还得去啊! 于是,虽然很多人找了各种各样冠冕堂皇或是草率尴尬的理由逃避,但最终还是有这些人加入远征军。 兵部尚书陈宁,也率先垂范,主动要求加入,给徐达做了个副手。 但众所周知,徐达当世名将,杀伐果断,并不怎么需要这样一个副手…… 奇怪的是,陛下好像真的只是随口那么一提,后来就再也没有论及这个话题。 后来,很多被坑得快要吐血的大小官员,才辗转从兵部尚书陈宁那里,知道了这糟烂事儿的始作俑者。 那个搞出了灌溉新法的应天府淳化县县令秦枫,竟然……把官都给辞了,第一个把自己的名字写上了本县的募兵名单! 这个事,不知怎么被皇帝知晓,于是才有了那一问,才有了后来的一系列麻烦。 秦枫! 你做个人吧!! 这些生怕误了前程,冒着性命危险加入远征军的官老爷们,不管认不认得秦枫,都在心里诅咒了不知道多少次,就算是列队的时候,也总是忍不住把杀人一样的目光射向秦枫。 如果目光能杀人,这几个月的训练,秦枫怕是早就死了万千次。 辞别圣上之后,大军开拔! 按照早就定好的行军路线,大军应该是首先经由江宁县,然后转向淳化,穿过淳化之后,再依次穿过溧水、溧阳,之后便出了应天府的范围,一路向南,直到福建,与舰队汇合。 巧了,江宁县的县令丁歙,也参了军。 自然,是被迫的…… 丁歙还年轻啊,大有前途的,可不想被上官拉进黑名单,就此绝了升迁之路。 因此,尽管心中忐忑,他还是一咬牙,给自己报了名,也算是响应了兵部文书里说的“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造孽啊!这都是秦枫那厮造的孽! 这几个月以来,丁歙简直是把这辈子都没遭的罪,全都给补上了。 秦枫啊秦枫,你到底是图什么。 丁歙万分不解,要说是为了在上官面前露脸投机,可是大家都参军,和都不参军,岂不是一样的嘛。 到头来,好端端的大明官员,冒着生命危险,也就是落了个大家拉平,这简直太愚蠢了。 大军行经江宁县,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一望无际的整体稻田,已经有无数辛勤的农人在田地里忙碌着,一派生机盎然的景象。 春种秋收嘛。 去年江宁县的收成不错,今年自然要再接再厉,不敢因此而懈怠。 “不错。”心存忧虑的大元帅徐达,端坐在马上,看到这副农忙的景象,心中稍稍畅快,满意地点点头,自语道:“此地政通人和,百姓安乐,足见父母官勤勉有为。” “启禀大帅!”身边立刻有人俯首奏道:“江宁县县令丁歙,此番响应朝廷号召,正在军中。” 哦? 徐达有些意外,随口道:“把他叫来,本帅倒要见见此人。这应天府,真是人杰地灵之所,淳化县令秦枫搞出了灌溉新法,又有这江宁县令丁歙也是才干不凡。” 顿时,行伍中有许多人向丁歙投来了羡慕嫉妒恨的眼神。 明摆着的,被大帅这一句夸赞,几乎相当于是青云之路就此开阔啊! 徐达可是大明左丞相,魏国公,要升迁一个区区县令,不就是一句话的事儿么。 可是…… 丁歙脸色复杂,来到徐达面前,却并没有众人预料中的那么高兴。 “你就是丁歙?”徐达望着这位约莫三十岁出头的七品官,目光嘉许,淡淡道:“此地治理不错,你是用了心的。我大明正需要这种用心的官员。” “徐帅……”丁歙连忙躬身拱手,很低调地说道:“下官也只是做了些分内之事,实在不值一提,大帅谬赞,更令下官惶恐……” 唔。 听了这话,徐达心中更加满意。 此人居功而不自傲,真是难得。 待此战过后,回到朝中,跟吏部提一提,这样的人才,只是在县令的位置上,有些委屈了。 殊不知,此刻的丁歙心中,却是另一番计较。 ——你们,可别现在就大惊小怪啊! ——有点见识吧! ——看到我这江宁县就这样了……等会儿路过淳化的时候,还不得看呆了啊! ——淳化的马路、淳化的厕所、淳化的县学、淳化的……唉!秦枫这厮,虽然讨厌,但也是真能折腾,我只不过偷学了那么一招半式,就已经让江宁县内井井有条。 ——现在还是低调点吧,不然徐大帅若是把话说得太满,等会儿不好收场,说不定我就是那个被迁怒的倒霉蛋。 忽地,一匹快马从远处疾驰而来,到大军前头不远处滚鞍下马,飞快地跑到徐达的马前,拱手郑重道:“启禀大帅!前方道路,有大批可疑人物聚集,数量约有数万,声势浩大,动向不明,请大帅定夺!” 嗯? 徐达吃了一惊。 这里,还没出应天府啊! 还在皇城附近,天子脚下,自己率领大明远征军出征日本,才走到这里,怎么就遇到了意外? 大批可疑人物? 这可不是小事! 徐达的目光,不自觉地掠向大军某处,竟觉得关心则乱,心中有些揪紧。 那个人,不容有失啊! 第一百三十三章 春风十里送秦枫 可是,没道理啊。 徐达虽然微微一惊,但很快就意识到这不合常理。 就算退一万步说,圣上随军的绝密,已经泄露,甚至有包藏祸心的贼人想要暗算,也绝不会选择这样一个地点。 这世上,没有任何一个势力,能把我徐达,以及我徐达统领的五万精锐,不当一回事! 可是,数万人聚集在应天府? 什么妖孽! 徐达深吸一口气,神色郑重,沉声问道:“你说这些人,是什么装束?可曾身穿铁甲,可曾手执兵刃,是步兵还是骑兵?” “启禀大帅,没有……”那斥候面色古怪,低声道:“远远望去,似乎没有铁甲,没有兵刃,也……没有骑兵。” 嗯? 徐达更是愕然。 如果是这样的话,是谁如此小觑徐某,难道就凭这么一支布衣队伍,要伏击我这五万精锐? 不过,为保万全,徐达还是没有掉以轻心,一声令下,这支开赴福建的水师精锐,先锋营探出,指向前方,进一步调查那几万人到底是什么来路。 可是没想到,对方的反应竟然比徐达这位大明第一名将更快! 肉眼可及的远方,人潮滚滚而来,声势浩大,果然有数万之众。 “列阵!”徐达神色中虽然惊讶,却丝毫不乱,一道道命令吩咐下去,“先锋营抵住锋芒,机动队护住两翼,以逸待劳,先看看来的到底是什么人,再做打算。” 很快,那些人来得近了。 徐达脸上的迷惑,却越来越深。 身经百战,哪怕是这种忽然的战局变化,也经历了不知多少,但现在目光已经能看到对方的前阵,却丝毫无法感受到那股战场上大战一触即发的杀气和凌厉。 反而是……一个个神色激动,热泪盈眶。 这算什么? 徐达终于看清楚了,这些人手里拿着的,举着的,并非是刀枪剑戟,而是各色新鲜的瓜果,上面还挂着青翠欲滴的露珠,还有篮子里小心保护着温度的鸡蛋,一条条刚切割下来的新鲜猪肉…… 天呐! 这些……难道是这淳化县的乡民? 虽然面孔陌生,但这些人身上穿着布衣,哪怕不是什么值钱的绫罗,但都干净整洁,更有很多人身上穿着的是连过年都舍不得拿出来的新衣服,显然是把今天的场合,当做是顶顶重要的人生大事。 他们,是为了劳军? 徐达眉头微皱,虽然有了个粗略的答案,但并没有放松警惕。 万一是伪装呢! 跟随陛下南征北战这么多年,也算是解民倒悬,也算是仁义之师,可徐达还真没见过这样浩大的劳军场面。 关键是手里拿的东西也太好了吧! 徐达认知中的劳军,最多就是拿些馒头炊饼之类的东西,能有点当季的瓜果,那简直就是顶配了。 现在呢? 煮熟的鸡蛋! 新鲜的猪肉! 甚至好些人左右手各自拎着还在不住扑腾的活鸡,一看就是刚从家里鸡棚里捉出来的…… 这,日子不过了? 徐达暗暗心惊。 没道理啊…… 此地乃是应天府淳化县,距离目的地福建还有极远,距离那个要讨伐的日本国,更是数千里之遥。 怎么这里就好像深受那日本国的荼毒一样,一听说朝廷要攻打日本,掏空家底劳军来了。 就,离谱。 呼啦! 一声响亮,还没等徐达反应过来,黑压压的人群中,忽然升起一道道冠盖华丽的物事,一眼望去竟仿佛铺天盖地,像是对方瞬间就架起了营帐似的。 什么东西? 徐达和几位副将大开眼界,差点就以为这是什么隐藏极深的新型武器。 待看清了,不由得齐齐倒吸一口凉气。 万民伞! 那些在人群中升起,瞬息间连成一片的东西,竟然是传说中的万民伞! 这个,倒是不算陌生。 毕竟现在已经成为大明开国功臣的徐达等人,无一例外,都是穷苦出身,之前倒也见过万民伞这东西。 地方官离任的时候,当地百姓为了表示挽留,比较通行的方式,就是送“万民伞”。 万民伞的寓意,是说这位牧民一方的地方官员,就如同一把擎天巨伞一样,护佑着一方百姓,是个爱民如子的好官。 送的万民伞越多,就意味着这个官员越能得到当地老百姓的认可。 清官离任,自然有人自发送伞。 但就算是贪官离任,为了保全面子,也会想办法安排些人手,假装是老百姓,送几把万民伞装点门面。 毫无疑问,包括徐达在内,这支远征军里的所有高级将领,之前见过的所谓万民伞,都是属于后一种情况。 至于能让老百姓主动自发送万民伞的清官……若是被他们遇到了,他们也就不会走上造反的道路了。 但是今天! 徐达开眼了! 一瞬间,徐达只觉得胸中仿佛被大石重击一下,一下子就感受到了那股几乎扑面而来的浓浓情意。 这得有多少? 一千顶? 一万顶? 天呐! 淳化县才有多少百姓! 这岂不是说,几乎每一户百姓,不顾家境情况,不顾耗费昂贵,都做了这种万民伞,然后夹道欢送这支即将出海远征的军队? 为谁而来? 不可能是我徐达吧。 徐达遥遥望去,只见那些万民伞上缀有许多小绸条,上面写着赠送人的名氏。 距离最近的几把巨伞,刚好被一阵春风飘起,将上面书写的墨字,飘入徐达的眼帘。 ——淳化县徐老三,恭送秦枫秦大人,一路顺风,旗开得胜! ——淳化县胡巨力,恭送秦枫秦大人,战无不胜,凯旋归来! ——淳化县宋濂,恭送秦枫秦大人…… 果然都是淳化县的老百姓。 这数万人,竟是整个淳化县全都在这里了,硬是凑成了差点让徐达都严阵以待的数万之众,却只为相送县令秦枫。 是什么样的父母官,能得到百姓如此衷心爱戴? 徐达只觉得鼻息灼热,完全无法想象这是一种怎样的殊荣。 哪怕他如今已贵为大明右丞相,魏国公,却也从未见过这么虔诚的百姓,这么震撼的送别。 早春三月,春寒还料峭。 这些人的衣衫有些单薄,不知在这里等了多久,才等到大军踏上淳化县。 徐达可以看清,距离最近的那些人,一个个脸上被冻得通红,却丝毫不以为意,把家里的棉被棉袄,都用来捂住篮子里的鸡蛋,这会儿争先恐后地拿出来,徐达甚至能看到篮子里还升腾的袅袅热气。 做官,做到这个份上,真是比皇帝还荣耀了! 作为朱元璋最得力的左膀右臂,这个瞬间,徐达竟然泛起了一个从未有过的大不敬的念头。 春风十里,只为送你。 那么,秦枫何在? 此刻,早就脱下县令官服的秦枫,只是徐达军中一名寻常士兵。 说是寻常,却绝不普通。 大军被四面八方的万民伞簇拥围住,秦枫也瞬间感受到了来自不同方位的奇异目光,像一柄柄刀子一样,射在他身上。 第一百三十四章 谁让你这么当县令的? 秦枫!! 你特么还能算是个人? 被卷到参军的那些知县,还有两个知府,心态全崩了。 他们咬牙切齿地看着秦枫,在看着远处旌旗招展,甚至比远征军更加煊赫的那一片万民伞,很想劝自己说,这都是秦枫搞出来的花样,是故意的,根本不是什么老百姓自发! 但…… 谁家县令,能把全县数万百姓全都动员起来,全家老小一齐出动,又是万民伞,又是劳军慰问的。 排场太大了! 相形之下,其他那些也同为县令的七品官,觉得脸上火辣辣的,好像是被人正反抽了好几个嘴巴子。 看吧…… 还好我刚才够低调! 跟淳化县近在咫尺的江宁县,县令丁歙,心有余悸地缩了缩脖子。 同为应天府的管辖,江宁县和淳化县又是毗邻,丁歙曾经来过这里实地考察,也偷偷学去了秦枫的很多招数。 也正因为这些学到的东西,让他刚才得到了远征大元帅徐达的青睐,甚至许他一条梦寐以求的青云之路。 可是,丁歙却表现得很低调,并没有任何骄傲自矜的神色。 现在看来,丁歙的低调,是有理由的。 要是刚才张扬起来,现在被狠狠打脸的,可不就正是他。 然而……行伍里的几个县令,脸色变得异常难看! 大军开拔,出了应天府之后,很快就要途径他们管辖的地区。 为了表现自己牧民有道,在魏国公徐达等朝堂上的大人物面前露个脸,这些人早早就安排下去,到时候也会有一票人敲锣打鼓,撑起万民伞,小小热闹一番,主打一个仪式感,也是替自己刷脸亮相。 现在,还没到地方呢! 看看眼前的恐怖声势,数万人一齐出动,成千上万的伞盖如云,鸡蛋的热气,扑鼻的肉香,沉闷的鸡叫…… 不管他们究竟安排了什么,都注定成为一个彻头彻尾的笑话。 最凄惨的是,这个笑话终将如期上演,已经无法取消。 因为他们现在都已经不是威风八面的县太爷,而只是行伍里的一个小小兵丁。 以徐达元帅治军之严,他们以区区小兵的身份,怎么可能把消息传递回去,让那些安排的仪式趁早撤了,或许还不至于到时候又被打一次脸。 惨那! 秦枫!谁让你这么当县令的? 这个家伙,到底在淳化县搞出了什么东西,把老百姓迷成了这样! 太吓人了啊! 要是三五十人,那多半是惯例的挽尊行为,甭管在任期间被骂成什么样,找几十号人撑撑场面总是不难。 但若是有三五百人,那就不太好判断了,要么是不惜成本的大型挽尊行为,要么就是这个官员的确有两把刷子,稍稍暗示之下,也有百姓不情不愿地来做个样子。 至于三五千……乃至上万……若非真的在百姓心中地位崇高,真的把人人心中的那杆秤征服,万万无法做到。 现在! 是数万人出现在眼前,拿出家里最好的东西,比过年还热闹,万民伞跟不要钱似的铺开一片…… 县令,可以当到这个程度? 短暂停滞之后,在大元帅徐达的命令下,大军重新徐徐而动,并不会因为淳化县乡民自发的行为,而误了重要的行程。 但是在徐元帅的特别安排下,原本只是普通士兵的秦枫,竟然拥有了一匹骏马,这骏马就设在大明右丞相、魏国公、开国第一名将徐达的旁边,竟是跟徐元帅并辔而行,也让无数淳化百姓眼前一亮,纷纷仰起头,激动万分地望着他们的父母官。 “秦大人!平安归来啊!” “秦大人一路顺风!” “淳化县父老,永远等着您回来!” “秦大人,要是没有您,我家可能还吃不饱饭呢……惭愧,拿不出什么好东西,就用稻谷跟老胡家换了点鸡蛋,您……吃一个吧?” “呸!你让一让!什么档次,也让秦大人吃!当然是吃我家的红烧肉啊!” “我这里有鱼,刚炖的鱼汤,大人您喝一口……” “我家地里刚摘的瓜!” “我家树上刚结的果!” 大军行进,时不时就有百姓冲上前来,高高举着手上的东西,那都是他们家里能拿出最好的供奉,这会儿只希望秦大人能吃一口,拿一个,那可是全家人的荣耀呢。 呼!这么邪门? 徐达就在秦枫身边的马上,侧目看着,心中震撼。 这一刻的秦枫,简直是光芒万丈,连他这个大明朝几乎可以认为只在一人之下的魏国公,也黯然失色。 这样的县令,竟然没有得到升迁? 没道理啊…… 听说,是皇帝的意思,让这秦枫继续停留在淳化县知县的位置上。 君心难测。 陛下的心思,果然难以捉摸…… 行伍中,有个特殊的存在,穿着将军的甲胄,但前后左右都分布着整个远征军中最精锐的护卫,隐在暗处。 负责此行护卫之责的,主要是锦衣卫都指挥使毛骧。 当然,作为远征军大元帅的徐达,也不惜一切配合着,务求让此人的安全,万无一失。 “我太难了!” 甲胄在身的朱元璋,看着眼前的澎湃声势,深深无语。 你们不要这样啊…… 你们这样搞,我还用什么理由,让秦枫继续留在淳化县县令这个位置上。 若是秦枫升迁,去往别的地方,对朱元璋来说,是一桩不大不小的麻烦。 最起码,瞎眼毛老爹这个身份,要再换一个了。 这两年来,为了演好一个瞎子,朱元璋已经很努力,现在又要重新换个人设,还要很好地掩盖住身为九五至尊的那股子无上的威严,可不是那么容易的。 但是现在看起来…… 实力不允许秦枫低调了啊! 得想个办法才行。 朱元璋默默盘算着,毕竟偷听秦枫心声是绝不可错过的第一要务。 要不是为了更好地偷听,就凭那个遥远的日本国,哪怕有什么金山银矿,又怎么配朱元璋不顾危险,也要紧紧跟随在秦枫身边。 人间四月。 芳菲未尽的时候,徐达统帅的大明远征军,抵达福建,早有一群人远远迎出数十里,拱手道: “下官单安仁,拜见国公!” 是的,工部尚书单安仁,奉皇帝旨意督造远征舰船,为了工程圆满,他自然不能还在京师遥控,而是早早就来到这里,以工部尚书的身份亲自督工,要确保这舰船建造过程中,没有一丝一毫的纰漏。 如今功成圆满,单安仁率领大明福建船坞的大小官员,迎接大军到来。 当日,徐达便见到了停泊在港口的那些恐怖到颠覆认知的庞然大物! 第一百三十五章 开启!大明的大航海时代! 嘶!! 即便是见多识广的魏国公徐达,也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 这工部尚书单安仁,不简单呐! 呈现在眼前的,竟是数百艘大大小小的舰船,平静地停泊在船坞港口,一眼望不到尽头。 时隔八年。 仅仅八年而已。 徐达戎马一生,身经百战,但若是评点此生最凶险的几次战斗,其中绝对会有八年前的鄱阳湖之战。 此刻,望着这些威武雄壮的簇新战船,徐达不受控制地想到了八年前。 至正二十三年,二月,陈友谅的汉军,趁着我方主力救援安丰,江南空虚的当口,尽起七十万水陆大军,猛攻洪都,并迅速占领吉安、临江、无为州。 洪都地处赣北平原,位于赣江下游,由赣江向北经鄱阳湖与长江相连,军事地位极为重要。 得到消息之后,圣上高瞻远瞩,一边命令洪都坚守,一边亲率水军二十万,往救洪都。 十六日进抵江西湖口。首先派兵守住泾江口,另派一军屯于南湖嘴,切断陈友谅归路;又派兵扼守武阳渡,以防陈军逃跑;陛下则亲率水师由松门进入鄱阳湖,形成关门打狗之势。 鄱阳湖决战,就此开启! 那一战…… 徐达神色凝重,眼眸中仿佛倒映着昔日鄱阳湖水光接天的无边胜景。 毫无疑问,玩水战,出身渔民的陈友谅,更有经验。 陈友谅的巨大旗舰,一度给朱元璋、徐达等人带来了强烈的视觉震撼。 几乎没有人认为,那一战,能够打赢。 甚至直到后来夺得天下,南面称尊,陛下仿佛依然无法挣脱那一年陈友谅恐怖水军带来的阴影,曾经数次召集包括徐达在内的朝廷重臣,反复商议打造大船之事,并命令以单安仁为首任尚书的工部,不断从民间征集能工巧匠,设计巨大舰船的图纸。 人人都知道,在这份执念的影响下,大明未来,必将制造出远超昔年陈友谅旗舰的巨船。 可是谁也没想到,这一天,竟然来得这么早。 为了远征日本,陛下力排众议,甚至在朝中推行大明国债,终于凑齐了足够的银两,专款专用,历经数月时间不舍昼夜,终于让这支足以横扫全世界的先进舰船,出现在眼前。 此刻,混在行伍中的秦枫,亦是微微仰头,看着这些横亘在水面上的巨大舰船。 的确,对于近距离见过航空母舰的秦枫来说,大明洪武年间能打造的最大的舰船,也无法给他带来什么真正的心灵冲击。 但是在七百年前,这些最大长度已经能达到一百米以上,甚至接近两百米的巨舰,已经足够称霸海洋,根本找不到任何可以稍稍抵抗的对手。 无敌! 朱元璋不惜代价,用无数文武官员的钱袋子打造出来的,就是这样一支堪称无敌的舰队。 现在,数百艘舰船挤在一起,声势已经如此慑人。 秦枫可以想象,若是徐达统帅的这五万人,集体登船,并且在紧张的训练后,完全跟战船融为一体,形成战斗力之后。 数百艘大大小小的船只,在波光粼粼的海面上,铺开数里甚至十数里的恐怖范围,那压迫感之强,足以让任何看到它的敌人,心惊胆战,甚至于丧失所有抵抗的勇气。 十三世纪! 现在,只是公元十三世纪啊! 这样的一支舰队,出现在十三世纪,除了“无敌”两个字,还能如何形容呢? 要知道,在秦枫的记忆里,足足两百年后,欧洲著名的航海家哥伦布,乘坐的大船,只有三十多米而已。 而秦枫现在眼前最大的船只,目测得有近两百米! 开启了! 大明的大航海时代! …… 就在徐达率领的这支精挑细选的大明水师,正在依托全新的舰船,展开一系列紧张训练的时候,与大明一海之隔的日本,也陷入了深深的恐慌当中。 大明? 打我们? 祸事了!! 其实,凭借日本国散布在大明的许多明里暗里的探子,早就把这个噩耗,传回日本国内。 只不过……不管是在日本国已经掌握了优势地位的光明天皇,还是处于弱势地位的醍醐天皇,一开始都没把这个消息当真。 大明?远着呢! 况且大明的国号刚刚建立,按照华夏人的传统,正是到了休养生息,与民安乐的时候,怎么会忽然间跨海作战,攻打我们,这根本就不符合大明的利益,更不符合华夏人的一概做法。 就算真的要打,起码也是数十年后,甚至一两百年后的事了,理他做什么? 但谁也没想到! 这位姓朱的皇帝,行事竟然如此雷厉风行! 去年才传出的风声说要攻打日本,到了今年开春的时候,根据很多日本武士的回报,大明福建省沿海的船坞中,数百艘恐怖到令人无法想象的大船,已经快要打造完成! 而且,从大明京师之地,数万之众集体开拔,兵锋指向福建,显然是要跟船坞汇合。 大明水师的战斗力,即将形成! 这谁能遭得住啊? 光明天皇差点尿了,紧急召见他所有的心腹大臣,商议如何阻挡大明气势汹汹的进攻。 “天皇陛下!”一位头发花白的日本人拱手拜道:“老臣以为,不必太过惊慌。先前两次来自华夏的远征,都遭了海上风浪。我们土地虽小,却有天神相助,届时会有神风助阵,何必在意这支华夏军队?” “对!”有人立刻附和道:“根据目前的情报,此次明朝派出的,是号称大明第一名将的徐达,此人虽然统兵厉害,却从没有过大型水战的经验,而且军队的规模只有区区五万,跟当年元朝集结的数十万大军,不可同日而语。” “五万人,就算真的登上我们日本国土,又有何妨?”又一人冷笑道:“如今我们兵强马壮,随时能够集结二十万大军共同抗敌,难道还对付不了这五万人?” “陛下!”最开始那人挺起胸膛,正色道:“老臣愿亲自率领所有战船,击退华夏人的进攻!” 唔! 听了众臣的分析,光明天皇稍稍松了口气。 然而,一个月以后…… 站在战船船头,极目远眺,远远看到从海洋迷雾中现身出来的恐怖舰队时,那个吹牛逼的日本老头,差点一头从船上栽到海里。 “退!快退!!” 他手舞足蹈,疯狂下达后撤的命令。 击退进攻? 不不不! 这怎么可能……目前日本最大的战船,也就是十几米长啊! 别说对抗了,就算对方停在海面不动,任凭你撞上去,支离破碎的也只能是日本的战船! 这仗,还怎么打? 第一百三十六章 兵临倭岛,秦枫的主意 日本投降了…… 晦气! 经过了一系列严苛的训练,又跟舰队完成了最后磨合的这支五万人的大明水师,一直到舰队停泊在日本沿海港口,也没受到任何抵抗。 但是很快,远征军元帅徐达,接到了由日本光明天皇亲自派人送来的降书…… 跟降书一同前来的,还有一颗血肉模糊的人头。 这人头的主人,大有来头,乃是醍醐天皇之子。 1369年的时候,大明初建,朱元璋就曾经派遣使臣杨载等人,去往日本,但因为对日本的局势不清楚,只见到了醍醐天皇的儿子怀良亲王,要求对方取缔滋扰大明边境的倭寇,并向明朝朝贡。 可是,那时候的怀良亲王,态度傲慢,直接杀死了五名大明使者,继续纵容倭寇作乱。 如今,天威已至! 徐达不需要知道日本内部是如何混乱和恐慌的。 他现在要做的是,既然日本已经请降,并且把当年的事情说成是误会,还特别强调愿意尊大明为天朝上国,年年朝贡绝不敢丝毫怠慢。 这种情况下,这仗还要不要打? 徐达还真有点拿不准。 一方面,他表面上是这支远征军的最高统帅,其实并不是。 皇帝在军中呢,哪能轮得到他拿主意,那不是越俎代庖了么。 另一方面,徐达其实对于皇帝陛下为什么忽然间要强攻日本,甚至不惜一切代价的底层原因,并不十分清楚。 对外的理由是说,日本对大明不恭敬,不朝拜,而且根据刘伯温的“掐指一算”,日本岛上有金山银矿,能够解决大明白银奇缺的困境。 可是…… 人家现在很恭敬了,也愿意朝拜了,还打吗? 至于金山银矿的事情,就看现在日本人吓得瑟瑟发抖的样子,只要自己提出来,说不定……也很可以坐下来谈判一番,并不一定非要刀兵相见。 华夏有传统,伸手不打笑脸人,现在人家不止是笑脸,为了讨好你,连天皇的儿子都宰了,这份道歉的诚意,也算是说得过去了。 徐达拿不准,便只能去询问大明唯一的主宰,朱元璋。 朱元璋的意见很明确:打! 来都来了,这要是收了个人头就偃旗息鼓,难道是旅游来的吗? 况且,朱元璋可是旁听过秦枫代的《闻史》课的,知道日本这个国家,最是欺软怕硬,现在之所以卑躬屈膝,并非真的臣服,而只是被大明横亘在海上的恐怖舰队吓到了。 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 这些受到地理影响,心理扭曲的家伙,一旦有了机会,能反咬一口的时候,是绝不会客气的。 所以,打蛇要打死,不能做愚蠢的农夫。 好,陛下既然有了旨意,那徐达也就不再纠结。 但是要打,自然也得有个明确的理由,人家现在就差跪在地上舔脚了,就算要翻脸揍人,总也得需要个理由吧。 具体到这个理由,一向杀伐果断的皇帝陛下,却变得语焉不详,没有给出明确的指示,只是吩咐徐达要集思广益,多听听其他官员的看法,不要太独断了。 徐达是个听话的臣子…… 于是他召集远征军众将领,讨论来讨论去,也没讨论出一个很妥当的主意。 虽然日本国弹丸之地,但从本质上说,这是国家和国家之间的战斗,是国战,也不能太儿戏了。 不教而诛,一向是华夏人不太赞同的做法。 陛下的旨意是:多听听其他官员的看法。 老实的徐达,决定深入贯彻落实皇帝的指示,在召集众将无果之后,甚至连已经编入战斗序列的那十几个知县,两个知府,都一一询问,打算问过之后,总结成一份详细的资料,最终还是要请皇帝陛下定夺。 可是那些被秦枫给坑了,咬牙参军的地方官,最大也就是知府这个级别,在徐达面前连大气都不敢喘一口,哪敢胡乱出主意,万一误了大事,有几个脑袋够砍的。 听着听着,徐达也觉得挺腻歪。 直到…… 徐达见到了淳化县县令,秦枫。 这个人,似乎跟其他知县都很不一样。 “秦枫见过大帅!”秦枫现在已经去了官身,只是小卒,但面对远征军的最高统帅,竟是丝毫不乱,只是躬身行礼,脸上挂着轻松的微笑。 有点意思。 徐达点了点头,想起前不久在淳化县见到的一系列奇迹,数万淳化百姓夹道相送的热闹,对这位淳化知县,多了几分期待。 或许,他能给出一个稳妥的主意,最终得到皇帝的认可呢。 “秦枫。”徐达沉声问道:“如今我大军已抵达日本岛,对方送来降书,声称愿意朝拜,但本帅决定武力征服日本。只是,毕竟是牵涉到两国交战,不可轻忽,我们似乎缺乏一个理由,去攻打已经臣服的日本国,此事……你有什么看法?” 哦? 秦枫忽然收起笑脸,让本来没太当回事的徐达,愣了一下,不自觉地也认真起来。 难道说,这秦枫还真有办法? 呼! 秦枫轻轻吐出一口带着微微血腥的浊气。 这个问题,似乎,已经等待上百年了。 “徐元帅。”秦枫霍然抬头,看着徐达的眼睛,几乎是一字一句地说道:“我是不是可以理解成,现在我们需要……找茬开战?” 呃! 这个词儿,让徐达猝不及防。 意思的确是那个意思,但……说得有点粗,不符合一个县令的身份啊,要是没有文化的大头兵,还说得过去。 但鉴于秦枫之前的优异表现,徐达不以为忤,微不可查地点了点头。 找茬打架? 有办法! 秦枫笑了。 他不再犹豫,在徐达甚至都没反应过来之前,用极其流畅的语速,飞快地说道:“徐帅,我们可以集体登岛,跟对方说借助这片土地,进行一场军事演习……” 啊这? 军事演习? 虽然这词儿有点新,但徐达理解起来并不困难。 有点损啊! 在别国的土地上,公然开启这样的演戏,几乎是踩在对方的脸上跳舞。 这,难道他还能忍? 果然是开战的好借口! 但…… 徐达是个思虑周详的名将,必须考虑到所有情况,略一沉吟,追问道:“倘若日本的天皇,允许我们的军事演习呢?” 哈哈! 秦枫的笑容,竟是变得更加通透,轻蔑,仿佛胸有成竹。 徐达有点懵。 难道,还有办法? 第一百三十七章 跟小鬼子,有什么客气的? 如果对方同意演习,那该怎么办。 徐达必须要考虑到这种可能性,毕竟这个看起来很有脾气的国家,其实……只是个纸老虎,大明远征军天威一至,立刻没了那些嚣张跋扈的气焰,甚至主动把之前得罪大明的怀良亲王宰了,人头连同乞降书,一同送到徐达面前。 按照这个风格推断,就算徐达大张旗鼓,在日本岛沿岸展开轰轰烈烈的军事演习,对方说不定也只会大开方便之门,甚至鼓掌叫好。 到那时候,还怎么打? “徐帅。”秦枫微笑道:“军事演习嘛,走丢了一两个士兵,也是正常的,对吧。我们可以说,走丢了一个士兵,不知去向,所以必须要派遣军队,深入日本岛,仔细寻找……” 啊! 徐达吃惊地瞪大眼睛,看着这个笑容温和,似乎人畜无害的秦枫。 这位淳化县令,明明治理本县井井有条,受万民爱戴。 怎么……想的主意,都是如此阴损狠毒的。 而且,这也不可行啊! 我泱泱大明,诚信为本,岂能做这么荒诞的计划。 这理由找得真是……太无脑了! 微微苦笑,徐达不置可否,便结束了这次谈话。 说实话,徐达并没有把秦枫的这个简单粗暴的点子放在心上,毕竟谈不上稳妥中正,甚至有损大明的威严。 收集了众位官员的思路,反复思忖对比之后,徐达不敢擅专,最终还是将决定权交给隐藏在军中的圣上定夺。 “臣,徐达,参见陛下!”到了朱元璋所在的船舱,屏退左右,徐达神色郑重,向大明皇帝见礼。 “唔……”朱元璋点了点头,并没有说话。 可是,以徐达对朱元璋的熟悉,却从他的眼眸中,看到了一抹久违了的凌厉。 皇上,动杀心了! 这……为什么? 难道说,日本国的乞降书,再加上一颗怀良亲王的人头,都无法平息圣上的怒火么? 殊不知,这个时候,朱元璋虽然眼中望着的是大将徐达,脑中浮现的却依然是刚才秦枫跟徐达会见时,流露出的心声。 【跟小鬼子,有什么好客气的!】 【可惜了,可惜我只是个县令,现在也只是徐达军中的一个小卒,人微言轻,没人听我的!】 【借口?太好找了!】 【徐达还是太要面子……唉!其实很多时候,华夏人吃亏就吃亏在太要面子上。】 【那是鬼子!跟他们还讲什么脸面!】 【唉!一九三七年……】 【卢沟桥事变,就是小鬼子借军事演习的名义,向我华夏驻军挑衅,并且声称一名士兵在演习时失踪,强行要求入城搜查。遭到严词拒绝后,日军悍然发动攻击,炮轰宛平城。】 【此战,日军早有准备,打了我们一个措手不及,凭借数百门大炮、装甲车、飞机的掩护,血染平津路。】 【这场历时十四年的抗日战争,全体中华儿女共赴国难,累计伤亡……超过三千五百万……】 三千五百万。 三千五百万! 朱元璋的目光,依然落在徐达身上,却仿佛并没有在看他。 徐达心中不禁惴惴,追随圣上这么多年,南征北战,也曾经过无数险死还生的激烈战斗,但似乎从未见过圣上流露出如此怪异的神情。 不过就是一个区区日本,生杀予夺,只在陛下一言之间。 为何……陛下这么奇怪。 “天德……”长久的令人恐惧的死寂尴尬之后,朱元璋终于悠悠开口,声音竟是有些干涩,忽然询问道:“如今我大明,共有多少人口?” 嗯? 徐达微愣。 不过一句天德,倒是让他放下了心,一般来说圣上只有对自己最推心置腹的时候,才会用上这旧日的称呼,显得并非单纯只是君臣,还是当年一同打天下的兄弟关系。 “启禀陛下。” 虽然朱元璋有些动情,但徐达却不能僭越,略一思忖,沉声道:“根据去年全国鱼鳞册的统计数据,如今我大明人口,计有七千万左右。” 徐达文武双全,不但在战场上是第一名将,开国之后亦是显露出不凡的治国才能,因此才能在右丞相的位置上坐稳,继续成为朱元璋的左膀右臂。 他报出的数据,自然是可信的。 七千万…… 朱元璋眼眸中射出一抹震骇,但震骇中却还蕴含着愤怒、痛惜、杀气凛然的光芒。 徐达依然不懂。 却听朱元璋仿佛只是喃喃自语地说道:“南北直隶、十三省、关西七卫……万里神州,万里神州啊!” 神州万里,泱泱大明。 竟然,就只有区区七千万人口。 可是刚才! 从秦枫的心声中,朱元璋却亲耳听到,眼前这个看似不起眼,对大明的无敌舰队卑躬屈膝的日本国,在未来的某一天,对华夏悍然开战,并且在短短的十几年时间里,造成了三千五百万人的死亡。 该死! 把这样一个祸患,留给子孙后代,不是老祖宗该干的事儿! 今天,祖宗来了! “陛下?” 徐达愈发不解,听这口气,莫非是嫌大明人少? 不少了啊! 若是再多,户部尚书杨思义又该叫苦了,毕竟人越多,消耗的粮食也就越多,就算有了灌溉新法,也难以供养。 “徐达!”朱元璋陡然收回思绪,深吸一口气,站起身来,虽然只是平视,却仿佛居高临下俯瞰这位大明第一名将。 “臣在!”徐达亦是浑身一震,连忙收摄心神,俯首听命。 “这里说的,都是屁话!”朱元璋将徐达刚才呈上来的奏折,狠狠摔在地上,冷冷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日本国不遵天朝,公然斩杀我大明使者,如今我大明水师跨海而来,难道只为了一纸乞降书?” “天德……”凌厉之后,朱元璋竟是重新缓和下来,脸上泛起一个森寒的笑容,淡淡道:“有时候,其实理由,并不十分重要。” 啊! 徐达瞬间懂了! 理由并不十分重要! 这句话,他并不算陌生。 身为跟随皇帝最亲近的心腹之一,当年韩林儿“不慎落水”的事情,徐达自然是知道的。 韩林儿一死,圣上这才有了登基称帝的基础。 所以,理由重要么? 落水也好,重病也好,只要最终结果是死掉,那就是对的。 如此说来! 陛下最支持的,竟然是这个秦枫的那个说法。 只需要随便一个理由,便可以悍然开战! 虽然陛下并没有明言,但是话说到这个份上,徐达若是再不能体会君心,那也就不配为大明右丞相。 开战! 第一百三十八章 我大明,走失了一名士兵 日本麻了…… 光明天皇心态崩了。 为了打发这些来自大明的煞神,他宁可斩杀了怀良亲王,并且呈上了极尽谦卑的乞降书,也愿意向大明称臣,年年朝贡不敢怠慢。 但是,那位据说打遍了大半个华夏的徐将军,竟公然表示,要训练一下部队的登陆作战能力,立刻登陆日本岛,并且开启一场规模浩大的军事演习。 欺人太甚! 从古到今,从未听说过要在别国的国土上,进行什么军事演习的。 这…… 几乎是踩着脸在挑衅了! 能忍? 能…… 没办法,形势比人强,就算不考虑海上双方战船悬殊的实力对比,光是看一看大明舰船上搭载的那些恐怖至极的火炮,就让日本人心惊胆战,哪还有勇气跟这支可怕的明朝军队在沿海对垒? 实际上,这位不按常理出牌的徐将军,也压根没有理会日本方面是否同意。 只是打了个招呼之后,数百艘舰船已经纷纷靠岸,如狼似虎的精锐士兵从船上鱼贯而出,黑压压如潮水一般,迅速占领了漫长的海岸线,如黑云压城一般,慑人的气势,狠狠地逼迫过来,令日本国自光明天皇以下,个个惊惧颤栗,只盼着这些人能够言而有信,在军事演习之后,就能尽快退去…… 退? 是不可能退的! 军演搞了仅仅一日。 当夜幕降临,一支武装到牙齿的大明精锐小队,护持着最高统帅徐达,向前迫近。 “徐、徐将军……”光明天皇不得不苦着脸,亲自迎上前去,颤声道:“如今深夜,将军……这是要做什么?” “小事。” 不知怎地,这一刻,徐达脑中竟然浮现出秦枫那张似笑非笑的脸孔,不自觉地模仿了秦枫的神色,淡淡道:“今日军事演习时,我大明走失了一名士兵,可能是进入岛内,现在请贵国打开所有城门,放弃抵抗,本帅要亲自带兵进入寻找。” 啊!这! 光明天皇脸色陡变。 放弃抵抗,大开城门,任凭这样一支装备精良杀气腾腾的大明军,入城“搜查”? 那跟彻底投降,任凭对方宰杀,还有什么区别。 不能啊! 不能这样! 光明天皇的脸色,如丧考妣,咬牙颤声道:“徐将军,都是误会……您请稍等,我方可以立刻全城搜索,一定能找到贵方失踪的士兵……” 稍等? 不存在! 徐达冷哼一声,反正这个理由已经蹩脚到极点,现在理由已经给出去了,还需要等什么? “全体将士听令!” 徐达将手中尚方宝剑高高举起,厉声喝道:“兹有岛国日本,不遵天威,倒行逆施,竟暗自残害我大明兵士,且巧言令色意欲拖延时间!众将士听我号令,即刻攻城!!” 咻! 从徐达左右,瞬间亮起两道凌厉无匹的剑光,在月光下闪耀着令人胆寒的杀气,直取不远处的日本天皇。 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 这原本就是最朴素的中华智慧。 既然开战,还玩什么堂堂之阵,不斩来使? 愚蠢! 徐达身为名将,早就深刻的明白,兵者,诡道也! 若能先杀了这个日本天皇,接下来的战斗,无疑会顺畅许多。 “啊!!” 光明天皇身边的日本武士纷纷骇然,连忙举起武士刀想要阻挡。 但是论起刀剑,华夏真正是这个小小岛国的祖宗。 能跟随徐达远征而来,并且委以如此重任的,几乎可以说是整个大明最强的两位剑术高手,哪是这几个学艺不精的孙子能比的? 剑光凌厉,身法如鬼魅一般,在月光下只见剑光不见人影,只是几个闪耀,便已经杀穿重重防护,在一片惨叫声中,两道剑光分别指向光明天皇的咽喉、心口两处要害。 噗! 血花迸溅,这位日本的最高统治者,哼都没哼一声,便当场毙命。 而与此同时,面前的高大城墙,也封闭了所有城门,从城头上涌出无数手持弓箭的日本人,摆开了防御的架势。 跟横尸就地的那个“天皇”几乎一模一样的日本老者,目光复杂地登临城头,颤声道:“徐将军!我们已经愿意称臣纳贡,难道……就非要刀兵相见么?” 哼! 徐达微微冷笑,倒也没有出乎意料之外。 只能说,日本人也没蠢到了家,还知道弄个假货来蒙事儿。 不过,也就这样了。 “攻!” 徐达再次擎起手中宝剑,早有准备的明军,在一瞬间就露出最锋利的爪牙,面对眼前这座似乎也算是防护严密的雄城,不屑一顾地开启了炮火无差别覆盖。 轰轰轰! 秦枫惊呆了…… 真打啊? 这…… 这位魏国公,这么凶悍的吗? 在秦枫印象里,徐达应该算是偏向儒将的风格,虽然战绩辉煌,但并不凶残血腥,跟同时代的名将常遇春,完全不是一个风格的将领。 常遇春,那是惯于屠城的! 所以这次出征日本,秦枫曾经不止一次遗憾,可惜常遇春已经故去,否则由他带队,那才是最完美的。 之前他跟徐达说的,的确是小鬼子曾经对华夏做过的龌龊事儿,但其实秦枫内心深处,从没指望着这位徐将军也能如法炮制,以牙还牙。 毕竟……徐达又不是来自七百年后,并没经历那些令所有中华儿女切齿痛恨的悲惨,也就无法感同身受。 按照当代大明的外交风格,能够远赴重洋攻打,已经是很不可思议。 现在对方乞降,连亲王人头都送上来了,应该也就达到目的了呀。 君不见朱棣派遣郑和下西洋的时候,主要也就是为了个面子,并没有大杀四方。 可是现在! 徐达哪来的这股子火气? 太凶残了!简直好像比我的仇恨值还高…… 不过,我喜欢! 隆隆炮声,一经开启,就仿佛彻夜不休! 片刻,秦枫的眼眶就微微湿润。 他自然知道,为什么区区一个岛国,就能在神州大地上肆虐嚣张,烧杀掳掠,几乎无法遏制。 是华夏将士不够英勇么? 当然不是! 一寸山河一寸血,十万青年十万军! 遗憾的是,武器装备的巨大差距,再加上制空制海权的全面丧失,让华夏先辈的血肉之躯,无法抵抗装备精良的飞机大炮。 但是现在! 七百年前! 大明洪武四年! 这个装备差距的形势,却是完全逆转的! 第一百三十九章 这一次,优势在我! 真理,只在大炮的射程之内。 呼啸的炮弹,在秦枫头顶不断掠过,裹挟着一往无前的恐怖气势,炮轰城池。 而包括秦枫在内的数万大明精锐,压根就是按兵不动,根本没有一只脚踏上前方,甚至包括那个“走失的士兵”,都当然是瞎编的。 现在这座日本引以为傲的雄城里,或许也是战力不凡的精锐部队,但他们暂时连见一眼大明士兵的资格都没有。 他们要对抗的,只是无处不在的炮弹,遍地开花的轰炸,四处火光,残垣断壁,凄厉的惨叫,冲天的火光…… 要知道,徐达这次跨海而来,带的不止是五万最精锐的兵勇,更有不计其数的炮弹,为的当然不是在海上跟什么人交战,因为根据工部尚书单安仁拍胸脯的担保,别说日本,就算放眼世界,也不会有任何舰队有能力跟这支大明无敌舰队进行海上炮战。 因此,所有的火炮力量,从一开始,就是为了攻城而配备。 如今,数百艘舰船在海上一字排开,将黑洞洞的炮口齐齐对向不远处的日本城池,炮轰不止。 秦枫凝神细看这些已经彻底展露出狰狞面目的战争重器。 虽然在秦枫眼中,七百年前的火炮不可能跟后世的洲际导弹、坦克装甲车、单兵火箭筒相提并论,但在这个时代,这样的火力,已经足以让还停留在冷兵器时代的倭人,分分钟切腹自尽。 搭载在战船上的重型火炮,主要分两种。 一种是大型碗口铳,铳身短粗,铳筒为碗状,药室鼓起,后部有銎,用于抛射。 一种是大型直筒状火铳,铳身为直筒状,后部无銎,倒是跟秦枫熟悉的那些后世火炮造型更加接近些。 在秦枫看来,这些火炮,粗陋垃圾到了极点,很多在博物馆里看到的笨重炮,都比这个先进了不知多少。 但……这是七百年前! 漫天飞舞的炮弹,以及对面传来的凄厉声音,已经证明了这东西在这个时代的霸主地位。 秦枫没有动,秦枫身边的所有大明士兵,也都还没有动。 可是这座日本的雄城,用以抵御蒙古骑兵两次气势汹汹远征的雄城,却已经在漫天的恐怖炮火中,灰飞烟灭。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 科学技术,更是战争的最大利器,胜利的保证。 落后就要挨打。 只是这一次,挨打的轮到了对面。 深夜开火,不到凌晨的时候,日本聚集重兵的这座位于海岸线不远处的雄城,已经宣告彻底失守! 双方都看得出来,若是再负隅顽抗,唯一的结果就是城内数万血肉之躯,继续迎接无情炮火的洗礼,继续白白送命。 至于反攻…… 别做梦了! 大明这边,执掌五万精锐的,可是曾经打遍天下,将举世无双的蒙古骑兵都送回老家的无双名将徐达! 他这五万人,依托战船结成防御阵势,再加上遥遥领先对方的火力配备,若是没有数倍乃至十数倍的兵力优势,凭什么敢冲击明军大营? 碾压,真爽啊! 秦枫看着这一幕,听着远远传来的绝望惨嚎,心中畅快。 真的是不虚此行! 秦枫知道,这样令人心酸的火力对比,在华夏不止一次发生。 只是记忆中的每一次,华夏都是落后挨打的那一方。 尤其是闭关锁国的清政府,在做了一百多年天朝上国的美梦之后,迎来梦碎。 八里桥之战。 清军兵力六万,对阵英法联军七千。 英法联军,刚刚经历拿破仑战争的锤炼,装备的是配备刺刀的前膛燧发枪和滑膛炮。 而清军则以冷兵器为主,混杂少量的旧式滑膛枪。 战斗结果:数万清军,伤亡过半。而英法联军仅有五人阵亡,不足四十人受伤。 那一战,彻底开启了华夏之殇,一直到后来的抗日战争,华夏的武器装备依然远远落后,险些到了亡国的边缘。 但是现在! 看看我大明的火炮! 这一次,优势在我! 天蒙蒙亮的时候,被炮火无情洗礼了一夜的城池,已经成为一座空城。 首战告捷,先声夺人,这丝毫没有出乎徐达的意料之外。 但是这位无双名将脸上,并没有松懈的神色,他知道战斗并非结束,而是刚刚开始。 杀伤力巨大的火炮,大部分装载在船上,不便挪动。 就算是有些可以搬动的重炮,也大大丧失机动性,可以用作城池攻坚,却不能方便地四处行走。 接下来的战斗,将是短兵相接,也是最考验这支大明远征军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的时候。 “诸位。” 徐达召集属下众将领,沉声道:“我只有一个要求,要不惜一切代价,降低我方的伤亡损失!” “对于城池攻坚,大家已经看到,对方不堪一击,远远无法跟我们曾经的对手相提并论。” “但是进入巷战、白刃战,我们在丧失地利的前提下,更要面临着人数不足的严重问题。” “根据兵部目前统计的信息,日本岛上共有人口七百万,其中军队的数量大约二十万到三十万之间。” “我大明跨海远征,最大的劣势就是,没有补给,也不会有援军。” “如何用这五万人,彻底摧毁对方的一切抵抗,就仰仗诸位了!” 随着徐达的一声令下,更激烈的战斗,全面展开。 已经失去了任何侥幸心理的日本倭人,也从最初的恐慌震惊中渐渐冷静下来,开始组织最激烈的抵抗。 这是灭国之战! 因此对方也摆出了拼命的架势,哪怕战术和装备上都远远落后于明军,却能依托地形的优势,人数的优势,层层阻击,让战局开始变得胶着。 伤亡,不可避免地发生了。 战争对任何一方,都是公平的,如今没有了火炮的绝对优势碾压,明军深入腹地,扫荡抵抗之敌,也遭到了顽强的反扑,这让作为主帅的徐达,脸色越来越阴沉。 战斗已经持续了三天三夜! 明军依然是呈现出摧枯拉朽的胜势,但徐达担忧的是,在这个过程中损失的大明士兵,数量固然不多,但照这个趋势发展下去,若是不能在十天半月内彻底解决战斗,那么大量的减员,就会让没有后援的明军,渐渐陷入泥淖汪洋。 到那时候,说不定还真有被对方翻盘的可能。 怎么办? 徐达陷入沉思。 第一百四十章徐达人麻了,震惊朱元璋 本以为这只是一场征服战,那么到了对方乞降,愿意朝贡,按说就可以班师回朝了。 谁料想,陛下竟然杀心这么重,把征服战变成了歼灭战。 困兽犹斗啊! 现在这些倭人自知无幸,临死前拼命,不惜一切代价,的确也给明军带来了一定的麻烦。 陛下……还不收手么? “启禀元帅!” 有人匆匆而入,禀报道:“我军再次攻克两座城池,杀敌无数。” “我们损失多少?”徐达现在压根不在意杀伤,关键是这支只有五万人的明军,真的是损失不起。 “大约……一千人。”禀报的斥候声音也低沉了些。 又一千人没了! 徐达心尖微颤。 他考虑的不是自身的安危,甚至不是这支军队的安危,而是……如果伤亡大到一定程度,对方一定会大举反扑! 要知道,这个小岛上,可是有七百万人口呢! 到了绝境,恐怕老人妇女小孩都能拿起兵器席卷而来,那时候没有足够的兵力震慑,立刻就要陷入危局。 到那时候,陛下他…… 不能有闪失啊! 徐达不敢让兵员损失达到那个危险的阈值,所以死死控制着伤亡的比例。 但即便这样精打细算,打仗还是没法不死人,现在这一千人的损耗,让徐达又是心疼,又是心惊,甚至于已经开始萌生退意。 再打下去,日本固然几乎被灭掉,但如果因此搭进去一个大明皇帝…… 得不偿失啊陛下! “启禀元帅……”那斥候的声音似乎又振奋了些,欲言又止。 “说!”徐达有些烦躁,更不满这振奋的语气,认为这个兵有点呆。 “有一支小队,自深入日本作战以来,从未有过任何损伤……”那斥候字斟句酌,也觉得不可思议,但还是把实情说了出来。 什么? 徐达眼睛一瞪,差点当场翻脸。 谎报军情,这是要斩首示众的! 打仗,哪能不死人! 连续三天,战况如此激烈,根据不完全统计,对面死在此战中的倭人,数量已有数万! 而与此同时,大明也付出了几千人的伤亡,超过总人数的十分之一。 这世上,就没有只占便宜不吃亏的道理。 现在你跟我说,有一支小队,从未有过任何损伤? 开什么玩笑! “什么小队!带兵的是谁?”徐达的气势攀升起来,狠狠地压迫过去,若是对方胆敢虚言欺骗,那真要处以极刑。 “是一支……百人小队。”那斥候咬着牙,把打听到的消息说了出来,“他们都来自淳化,带兵的是……原淳化县县令,秦枫!” 啊?! 这个名字,徐达当然绝不陌生。 可是! 秦枫能教化万民,能牧守一方,能提出灌溉新法,能建造马路县学…… 居然,还能打仗? 太离谱了吧! 这世上,真有这样的文武全才? 徐达自忖,就算是自己,统率一支百人的小队,深入敌方作战,在战斗这样惨烈的情况下,也无法保持所有人全须全尾,绝无损伤。 怎么做到的? 难道是贪生怕死,躲在大军之后? 一念及此,徐达的脸色沉了下来,若是如此,哪怕那秦枫之前给他的印象很好,也必须军法从事! “本帅,亲自去看看!”徐达听了斥候的解释,无论如何也不敢相信,决定眼见为实。 于是很快,在一众精锐侍卫的拱卫下,徐达亲临战场深处,也远远看到了那支正在创造奇迹,并且已经开始被其他明军效仿的神奇小队。 这! 行家一伸手,就知有没有。 徐达身为当世名将,眼光自然极为独到。 只是一搭眼,就险些连眼珠子都给弹出来。 还、还可以这样? “我草!” 忽然,徐达身后传来一声惊呼。 徐达的神色瞬间僵硬。 因为,这个声音他无比熟悉,正是大明皇帝朱元璋! 圣上怎么来了? 徐达心中发紧,虽然知道自己这个元帅,根本无法约束这位爷,人家想来就来。 但……现在可是在战场深处,万一有个闪失,万死莫赎啊! 我草! 朱元璋爆了粗口,这粗口还是从秦枫心声里学到的新词儿…… 通常来说,他倒也不至于如此失态。 实在是眼前所见的情景,太过于震撼。 只见眼前的这一百多明军,清晰地分成了大概十个方阵,阵型诡异,大概是十几个人一队。 有的手持盾牌,有的手持短刀,有的手持长枪,有的藏在阵中发射弩箭,有的站在前面用又粗又长的奇形兵器推开敌人…… 这仗打起来,简直就跟闹着玩似的! 遇到对方倭人部队,藏在阵中的弓弩手直接射杀,同时阵型逼近,射得又快又爽。 待敌人逼近打算反攻的时候,那两根又粗又长,疑似毛竹的东西,隔着一丈多远,就能把敌人推开,让敌人根本无法接近,只能继续被利箭攒射,凄惨无比。 遭到重大创伤的敌军,想要绕过前方,攻击阵势侧翼,又被早就准备好的刀牌手挡住,长枪手负责刺杀,短刀手负责补刀…… 只是一眨眼的功夫,肉眼可见的数百人的倭人战队,就被冲击得七零八落,几乎是被全歼。 这! 徐达人麻了。 打了一辈子仗,没见过这么打仗的! 易地而处,若是他徐达换到对面,就算是训练有素的精锐部队,要如何破开这样诡异的阵势? 答案是:没有答案! 这个看似滑稽,花里胡哨的阵型,竟然用不同的兵器,组成了四道堪称绝妙的攻防线,将所有兵器的长处发挥到淋漓尽致,根本不需要什么高明的战术,只是各司其职,就能让敌人无计可施,要么逃走要么被当场击杀。 妙啊! 简直就是绝妙! 如果说,有什么阵势,是朱元璋和徐达加起来,都暂时想不出破解之法的,那么在这个时代,同样可以用“无敌”来形容。 面对这样的无敌阵法,原本就几乎被明军的火炮吓破胆的倭人,哪还有半点抵抗的意志。 片刻之间,这支由秦枫统领的百人小队,杀敌无数,自身的损耗……如果没有用力过猛扭到胳膊大腿这种乌龙事件的话,那应该就是0了。 毕竟,肉眼可见的,根本没有一个倭人能够靠近那个阵法的圈内,就被射死、捅死、砍死…… 这、这是什么阵法! 朱元璋,徐达,这对横扫神州大地的王牌组合,对视一眼,都能看到彼此眼眸中的震骇和狂热。 此时,秦枫的心声,遥遥传来…… 第一百四十一章 这不正是穿越的意义么? 【一年三百六十日,都是横戈马上行!】 【壮哉!戚将军!】 秦枫宁可放下经营了两年的淳化县,也要加入远征军,就是为了亲身参与到这场并没有载入史册的洪武灭日之战。 现在,如愿以偿。 火炮饱和攻击,先声夺人之后,徐达麾下的这支五万人的精锐之师,开始进入日本岛内部,全面入侵。 而日本方面仿佛也是读懂了大明的那股“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决心,放弃了海岸防线之后,开始依托有利地形,节节阻击,倒也给初来乍到得明军,造成了一些不小的麻烦。 秦枫虽然在这里只是个寻常的士兵,但是同样从淳化县选拔来的百十来人,自然是以秦枫为中心。 统领这百十来人,克敌制胜,虽然秦枫没有过带兵打仗的经验,但他却知道一个大名鼎鼎的倭寇克星。 戚继光! 果不其然,出自戚继光之手的无敌鸳鸯阵,一经出现在战场上,立刻就发挥了令人侧目的恐怖威力,一连三天的时间过去了,死在鸳鸯阵的日本武士已经不计其数,但包括秦枫在内的所有淳化县人,竟然是毫发无损。 很快,周围的明军也开始请教这种新奇的战法,有样学样,而负责观察战场的专门人员,则把这一消息,反馈给远征大元帅徐达。 徐达和朱元璋,双双赶到战场,刚好见到秦枫指挥着前所未见的奇形阵法,远射近刺,让那些倭人哭爹喊娘,根本没有任何抵抗的能力。 厉害! 徐达自然是识货的,越看眼睛越亮。 而朱元璋却是神色更加郑重,一边小心地隐匿身形,不能让秦枫看到自己这个“瞎眼毛老爹”,一边一字不漏地聆听着秦枫的心声。 【打小鬼子,近代得看李云龙,古代就得看戚继光!】 【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办,准没错儿。】 【戚继光,专杀鬼子,倭寇克星,一生水陆南北大小百余战,未尝一败!】 【1561年,两万倭寇进犯台州,四千戚家军奉命出站,与倭寇交战十三场,大获全胜,以伤亡二十人的代价,杀敌近五千,打出了1比200的恐怖战损比,彻底荡平倭患!】 【此战之后,戚家军的威名,震慑四方,倭寇但凡是看到戚家军的大旗,闻风丧胆,甚至不敢集结,只能是抱头鼠窜……】 【华夏历史上,好像也只有两支军队,是以将领的姓氏命名的。除了岳飞的岳家军之外,就只有戚继光的戚家军了。】 【封侯非我愿,但愿海波平!】 【这鸳鸯阵,果然好使啊!谁用谁知道!】 【感谢戚将军!将军威武!凭借这鸳鸯阵的威力,我就能把淳化县走出来这百十来号人,平安地再带回家乡……】 呼!! 夺少?! 朱元璋从心声里听到那些数据,险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伤亡二十人,杀敌五千? 你这是欺君之罪啊! 欺负咱没打过仗? 朱元璋作为当世无敌的统帅,论行军打仗的本领,比身边号称大明第一名将的徐达相比,也是不遑多让,其战略眼光之独到高深,更在徐达之上。 打了一辈子仗,天下都打下来了,皇位都坐上了,谁还敢说朱元璋不会打仗? 名将,见了太多太多! 仅是朱元璋麾下,就有徐达、常遇春、李文忠、冯胜、邓愈、汤和……俱都是一时之选,各有所长,在席卷神州大地的逐鹿之战中,各领风骚,上演了无数足以彪炳后世的经典战例。 论对手,戎马半生的朱元璋也经历了陈友谅、张士诚、王保保等枭雄悍将,真可谓是见多识广,眼界开阔。 可是今天…… 你告诉我说,有人带兵,能够用二十人的伤亡,杀敌五千? 这不是开玩笑么! 战场,不是闹着玩的地方。 那是双方的主帅以及身边的谋士团队,竭尽一切智慧,无所不用其极,一方面设法给对方挖坑,另一方面绝不轻易进入对方精心设计的陷阱。 二十人,凭什么能换五千人? 要是照这个打法计算,昔年在鄱阳湖上面对陈友谅七十万水军的时候,岂不是说……自己只需要付出三千人的代价,就能将其全部覆灭? 滑天下之大稽! 别说是七十万人,就算是七十万头猪,排着队让你杀,也要杀到手软! 事实上,那是朱元璋称帝之前,最艰难的一战。 若不是将士用命,徐达智勇双全,常遇春一马当先,再加上陈友谅出了个铁索连环的昏招,说不定胜负之势还真的很难说。 李云龙是谁? 戚继光又是谁? 自己全没听过,莫非是我大明未来的名将? 朱元璋震撼莫名,将身形谨慎地隐藏在徐达身后,不想被秦枫注意到,但目光却是透过一切缝隙,激动地看着正在大杀四方的鸳鸯阵。 鸳鸯阵! 这是秦枫心声中提到的名字。 徐达虽然没有心声的便利,但是凭借一代名将的独到眼光,也在顷刻间就意识到这套阵法的先进和犀利。 关键是,这样攻防一体的奇妙阵法,正是他这支数量有限,经不起大量消耗的精锐远征军,最需要的东西。 “来人那!”徐达当机立断,这次甚至都没有询问朱元璋的意见,直接便吩咐属下高手,将正在指挥鸳鸯阵的秦枫,叫来近前。 “秦枫!”不待这位淳化县令站稳,徐达神色凝重,直截了当地问道:“这阵法需要演练多久,才能形成战斗力,能否推广到我们全军?” “启禀大帅!”秦枫仿佛是早有准备,挺胸大声答道:“阵法并不复杂,初期只需要掌握最基础的变化,有半个时辰便能熟练,之后就是在战斗中继续磨合提升,自行衍化出无穷变化。” “好!!!” 徐达深吸一口气,厉声喝道:“秦枫!即刻起,本帅任命你为大明远征军副帅!全面推广这个……” “鸳鸯阵。”秦枫亦是跟着激动起来,能把两百多年后戚家军的看家本领,拿到洪武年,而且是用来解决华夏民族的生死大敌,这不正是他穿越而来的重要意义么? “好!”徐达点点头,继续说道:“全面推广鸳鸯阵,若能荡平倭寇,你便是头功一件!” “是!!”秦枫大声回答。 于是,短短半个时辰之后,大明远征军剩余的四万多人,结成数千座鸳鸯阵。 属于这个时代倭人的真正末日,全面降临了…… 第一百四十二章 我,秦枫,极端反日分子 论打仗,秦枫是真不行,别说跟徐达相比,就算此次远征军中的几位副帅,那也是昔年跟着朱元璋在血里火里滚过多少次的百战名将,不论是经验还是战局的把控,自然远非秦枫这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可比。 但是,一招鲜,吃遍天! 秦枫前世就很崇拜那位抗倭名将戚继光,对于他精心打造,创下了1比200的恐怖战损比的鸳鸯阵,还真有过深入的了解。 现在,凭借这份了解,秦枫一旦拥有权力,立刻将鸳鸯阵的精髓,用最快的速度,传达给这支大明远征军。 来自淳化的这百十号人,在秦枫的安排下,化整为零,全都成为教官。 在极短的时间内,数万人化作数千个鸳鸯阵,开始在倭人震骇惊恐的眼神中,临阵练兵! 一般来说,恐惧来源于未知。 可是现在,这些已经被火炮轰炸得魂飞魄散,又被气势如虹的明军杀得七零八落的倭人,眼见着这个古怪而恐怖的阵势正在全面铺开,却没有丝毫办法。 这还怎么活啊! 刚才侥幸从鸳鸯阵的威势中逃命的倭人,眼神惊恐,嘴里叽哩哇啦,跟同伴说着经历的恐怖,兴不起半点抵抗的心思。 而这个时候,半生戎马的徐达和朱元璋,耳闻目睹,已经彻底搞清了这个鸳鸯阵的奥妙。 其阵型,通常以十一人为一队,最前为队长,次二人一执长牌、一执藤牌。 长牌手执长盾牌遮挡倭寇的箭矢、长枪,藤牌手执轻便的藤盾并带有标枪、腰刀,长牌手和藤牌手主要掩护后队前进,藤牌手除了掩护还可与敌近战。 再二人为狼筅手执狼筅,狼筅是利用毛竹,选其老而坚实者,将竹端斜削成尖状,又留四周尖锐的枝枝丫,每支狼筅长3米左右,狼筅手利用狼筅前端的利刃刺杀敌人以掩护盾牌手的推进和后面长枪手的进击。 接着是四名手执长枪的长枪手,左右各二人,分别照应前面左右两边的盾牌手和狼筅手。再跟进的是两个手持“镗钯”的士兵担任警戒、支援等工作。 如敌人迂回攻击,短兵手即持短刀冲上前去劈杀敌人。 各种兵器分工明确,每人只要精熟自己那一种的操作,有效杀敌关键在于整体配合,令行禁止。 “这、这是一个县令想出来的主意?!”徐达简直觉得浑身的鸡皮疙瘩都泛起来了,不自禁地咽了口唾沫,目光落向身边的朱元璋,声音竟是微微颤抖,“臣打了一辈子仗,都没想到这样奇妙的阵型,难道这世上真有天才么?” 唔。 朱元璋不置可否,他知道这或许并不是秦枫的智慧,而是来自一个名叫戚继光的名将。 但是,不重要。 朱元璋凝神细看,数万远征而来的明军,操练阵法,已经愈发熟练。 在徐达等行家里手的参与下,秦枫记忆里不足的部分,在极短的时间内,就被迅速补全。 鸳鸯阵的变化,开始变得灵活机动,能够根据情况和作战需要变纵队为横队,变一阵为左右两小阵或左中右三小阵。 两仪阵! 左右盾牌手分别随左右狼筅手、长枪手和短兵手,护卫其进攻. 三才阵! 狼筅手、长枪手和短兵手居中。盾牌手在左右两侧护卫。 甚至,文武全才的徐达,在鸳鸯阵的基础上,继续衍生变化,越琢磨越觉得奥妙无穷,竟是自己带兵几十年,都从未想过的奇技妙法。 他可听不到秦枫的心声,只是看到秦枫仿佛是一个生而知之者,以弱冠之年,又从未有过战场经历,竟然就能想出这种恍若千锤百炼的阵法,不由得心中钦佩之极,已经在琢磨着班师回朝之后,一定要大力举荐这位淳化县令破格擢升,就算给兵部尚书当个副手,感觉都是委屈了如此大才。 鸳鸯阵演练纯熟后,明军稍稍停顿的进攻,再次大举展开! 这一次,战局终于彻底呈现出一边倒的可怕态势。 负隅顽抗的倭人,面对铺天盖地压迫而来的数千个鸳鸯阵,根本没有任何抵抗的能力。 要冲杀,对面有盾牌格挡,长矛攒刺。 要后撤,对面有弓弩追射,箭无虚发。 这支由精锐卫所兵为基础的大明远征军,原本就拥有极好的单兵作战素质和战斗素养,现在学会了专门克制倭寇长处的鸳鸯阵,正是如虎添翼,迸发出原本属于两百年后的璀璨光彩。 日本,顶不住了! 转瞬间已经丢失了一小半国土的光明天皇,在一众日本武士的护持下,连连溃退。 现在,到了要做决断的时候了。 再不投降,或许日本平民还能苟延残喘,但集结起来的超过二十万的所有军队,面临的是被彻底歼灭的命运。 这个损失,没人能承担得起。 事实上,如果光明天皇敢做出这样的决定,他首先就要被愤怒的武士杀死,然后换一个愿意投降的天皇。 生命诚可贵,在哪里都是第一准则。 “投降吧,陛下……”先前言之凿凿,说大明不足为虑的老臣,竟然侥幸也活到现在,却俨然是换了一副口吻,苦着脸建议道:“明军势大,不可抵挡,而且那个古怪的阵法……根本就无法破解!自从阵法全面铺开,我们死伤过万,但明军在这个过程中却只是伤了不到一百人,这还是因为阵法不熟练,在配合的过程中自己扭伤了脚,或者是误伤了同伴……” 投降…… 光明天皇重重地叹了口气。 投降大明,你们可能还可以活。 但我……多半是要死的。 可是没办法,崩坏的局势,已经让他别无选择。 “陛下。”又有一个大臣仿佛看出了天皇的犹豫,推心置腹地说道:“此次大明远征而来,统军的乃是颇有名气的大将徐达。徐达其人,我们之前也有过深入研究,的确是文武全才,深谙战阵,尤其是这次让我们最后无法抵御的那个阵法,很可能就是出自徐达之手。” “根据情报,徐达算是儒将,性格相对温和,跟大明的另一个以嗜血残杀而出名的常遇春,截然不同。” “因此,有理由相信,我们若是投降,完全臣服,愿意接受明朝的一切安排,这位徐将军应该也不至于赶尽杀绝,说不定……陛下也能保全性命。按照华夏的传统,可能会封个安乐公之类的名号……” 哦! 这番话,入情入理,且的确符合日本这边对于徐达的调查了解。 于是,在短暂的商议之后,光明天皇终于做出决断。 从日本的阵营里,举起了高高的白旗,示意彻底投降,只求大明爸爸不要再打了。 可是…… 所有的情报,都没显示出,这次大明远征军身份最高者,并不是徐达。 更没显示出,远征军中的淳化县县令秦枫,是个比较极端的反日分子…… 第一百四十三章 日本投降,秦元帅怎么看? 投降? 可以。 徐达看到对面挂起的一片白旗,脸庞上泛起一抹冷色。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不过,既然倭人已经被彻底打服了,意味着这场不远万里跨海而来的远征,以大明的大获全胜而宣告终结。 接下来,按理说,该到了享受胜利果实的时候了。 “告诉你们的那个国王。”徐达瞥了一眼面前匍匐在地的倭人使者,淡淡道:“既然投降,叫他亲自来拜见。本帅只给你们一炷香的时间,时间到了若是见不到人,便是我大军再次进攻之时!” “好、好……”倭人使者脸色恐惧,连滚带爬地离开徐达的中军大帐,如飞一般报讯去了。 按理说,正在军中的大明皇帝朱元璋,最有资格感受这开疆拓土的荣耀时刻。 但徐达的目光隐晦地扫了过去,却见朱元璋眼帘低垂,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反应。 相随数十年,徐达心中有数,既然皇帝选择继续隐藏身份,就只能由他这个远征元帅,来代替大明皇帝,接受日本所谓天皇的亲自投降。 只是,从今天开始,不能再叫天皇了。 这两个字,哪一个都不是这区区岛国上的蛮夷能配得起的。 不多时,日本光明天皇,果然孤身一人,亲自来到徐达的帅帐,战战兢兢,不知道这是否是自己生命的最后一段路。 性命都在顷刻之间,他也就顾不得什么屈辱之类,将姿态摆得极低,对着徐达连连叩头,说了许多自责认罪的话,并把很多跟大明发生的龃龉,都推给了已经身首分离的怀良亲王。 其中真假,徐达压根懒得去分辨。 按照战前的圣旨安排,徐达命令,要在日本岛全面驻军,将全岛改造成大明的一个海外行省,从此不论是行政或是税收,都跟其余行省一样,受朝廷中央管辖。 “是!” “好的!” “没问题!” 徐达说一句,光明天皇就应一句,不敢有任何反对意见。 战败国,有什么资格说话? 哦对了,他现在已经不能再叫天皇了,而应该叫他本来的名字,丰仁。 一切都仿佛很顺利,徐达也是长长松了口气,自己总算不辱使命,完成了大明开国之后的又一场伟大胜利,而没有重蹈之前元朝两次攻打而不成的覆辙。 可是……当他的目光又一次小心翼翼地掠过某处,心中猛地咯噔一下! 因为! 那个藏身在普通士兵中,看似寻常的,正是大明皇帝! 当世除了马皇后之外,恐怕徐达可以算作是最了解朱元璋的人,这会儿虽然只是交换了一个隐晦的眼神,徐达就知道,陛下对现在这样的安排,似乎并不满意。 这可不行啊! 陛下若是不满意,这仗可不就白打了? 还遗漏了什么关键? 徐达眉头一皱,苦苦思索。 要知道,揣摩上意,乃是每个臣子的必修课,越是位高权重,这个必修课反而越重要。 应该没有什么差错了啊……不管是驻军,改编,臣服,甚至让这个曾经的天皇将目前残余的部队全部缴械统一管理,他也是满口答应。 陛下为什么还一副大事未决的样子? 金山银矿? 上哪找金山银矿去! 徐达倒是想到了这个最初的出兵理由。 可是,身份地位到了徐达这个层面,一般来说并不会相信这么荒诞的借口。 什么什么“刘伯温掐指一算”,什么什么“找到金山银矿,为大明开万世太平”…… 都是鬼扯吧! 现在,日本打下来了,但徐达几乎可以确定,哪怕把眼前这个过气的天皇,交到锦衣卫手里严刑拷打,也问不出什么银矿来。 压根就没这东西啊! 忽地,徐达敏锐地注意到,他的目光落在朱元璋身上,而朱元璋的目光,竟是落在那个淳化县县令的秦枫身上。 这? 徐达不解其意。 但……既然陛下好像很看重这个淳化县令,自己当然也要尊重一下。 “秦元帅。”徐达收摄心神,转向秦枫微笑道:“之前你曾为淳化县令,牧守一方教化万民,对于治理地方,想必是极有经验。如今日本投降,成为我大明一省,关于如何安置,你怎么看?” 唔。 朱元璋眉头微皱,有些意外,但也醒悟到这是徐达敏锐,似乎注意到了自己对秦枫的关注。 的确要关注啊! 日本有金山银矿,这可是从秦枫的心声里听到的! 现在,日本已经全面投降,偌大的岛屿尽在明军掌控之中,尽可以予取予求。 可是……你之前心声里说的那些金银呢? 该掏出来了啊! 不然……此次远征劳民伤财,就算征服了一个日本,也是血亏。 啊! 这位就是传说中的秦枫秦元帅? 匍匐在地的前光明天皇丰仁,吓得浑身哆嗦一下,小心翼翼地努力翻起眼睛,看到秦枫的年轻,更是又惊又惧,暗想大明果然是天朝上国,人才辈出,那位创造出恐怖鸳鸯阵的新任元帅,竟然只是这样的一个年轻人! 此战,日本虽然被最开始的凶猛火炮打懵,但放弃城池,退守内岛之后,凭借地利和人数优势,已经渐渐稳住阵脚,努力想要跟这支一鼓作气的明军维持一个相持的态势。 只要坚持一段时间,没有粮草补给,没有援军支持的明军,必然会垮掉,若是运气好,甚至能将胜负之势瞬间逆转。 但是…… 鸳鸯阵一出,日本的末日到了! 数百比一的凄惨战损比,让日本一方的士气在极短的时间内,全面崩溃。 毕竟,你这边要付出几百条活生生的人命,才能换取对方一个士兵的重伤,甚至连重伤都达不到。 这仗,还怎么打? 后来,根据情报,日本方面终于知道,这鸳鸯阵的始创者,不是大名鼎鼎的徐达,而是一个叫秦枫的普通士兵,后来因为鸳鸯阵立下大功,临阵提拔,一举成为只在徐达之下的远征军副元帅之一。 他,就是秦枫! 现在,听徐元帅的意思,好像日本岛的未来如何处置,还要听这个年轻人的意见? 那应该还不错! 光明天皇眼前一亮,既然这年轻人之前做过县令,又是受人爱戴的父母官,想必爱民如子。那么现在我们已经归顺,也是大明的子民了,这位秦元帅,也一定会爱我们的吧? 一念及此,光明天皇心中暗喜,连忙结结实实给秦枫磕了好几个头,等待着命运的宣判。 “呵……” 秦枫此刻,其实真的是感慨万千。 真的,看到了这一天。 这趟穿越之旅,真的值了! 万里长城十亿兵,国耻岂待儿孙平。原提十万虎狼旅,策马扬鞭入东京。 高估他们了。 其实,不需要十万。 秦枫的嘴角泛起一个冷冷的笑容,只可惜的是,这里现在似乎还没有东京这个地方。 1371年…… 东京,应该是叫江户的吧? 秦枫也不十分确定,便看着脚下,那个恨不得给自己舔鞋的老天皇,淡淡道:“现在这里,在你们日本国,叫什么地方?” 第一百四十四章 屠城! 很明显,这位年轻的秦元帅,决定着日本国未来的命运。 曾经的天皇虽然年纪老迈,但还是振奋精神,恭敬地答道:“秦元帅,这里在我们日本,是叫做‘江户’,起初是豪族江户氏的居馆,因此得名……” 江户?! 秦枫愕然。 还真就有这么巧的事儿。 前世,他并没有去过日本,更何况间隔了七百年,地理风貌也截然不同,所以他跟随徐达的大军一路横推,打到这里,日本宣布投降,但他却并不知道这到底是日本的什么地方。 事实上,以秦枫并不出色的地理知识,大约也就能说出东京、名古屋、大阪……这寥寥几个名字而已。 江户? 看似不在其中,但它会在18xx年的时候,更名为东京,具体的年份,秦枫记不清了。 东京! 秦枫忽然将目光离开一脸期盼的日本天皇,掠向远方。 现在是1371年,这里还是一片蛮荒,远非后世日本首都的繁华景象。 正如……如今的应天府。 冤家路窄啊! 秦枫当然知道,七百年后,应天府叫做南京,跟这个东京一字之差。 1937年,12月13日,南京…… 闭上眼,眼中却是一片血红。 没人知道秦枫此刻在想什么,只是觉得微微奇怪。 等待命运宣判的日本天皇,不敢催促,而作为远征军主帅的徐达,却忍不住提醒道:“秦元帅,关于日本的处置……” 蓦地! 秦枫眼睛陡然瞪大,其中射出森寒锋锐的光芒,竟然连身经百战的大将徐达,都被吓了一跳,险些被扑面而来的杀气,逼迫得呼吸困难。 “若是问我!”秦枫望着这个现在还叫江户的地方,几乎是一字一句地说道:“我认为,应当立刻屠城,这江户城中的所有倭人,不论士兵或是平民,一个不留,以惩戒他们胆敢抵挡我大明天威的罪行。” 啊!!! 正在期待救赎的日本天皇,吓得差点当场尿了裤子。 谁能想到,这个年纪轻轻,看上去人畜无害的秦元帅,竟然是这么恐怖的凶人。 屠城? 而且不但是士兵,连平民都不放过? 不能啊! 砰砰砰! 丰仁天皇拼命在地上磕头,额头上迅速肿起了一个硕大的血包,血包破开,血水混着恐惧的汗水,从额头上流淌下来,在脸上的沟壑里分散,将那张苍白的老脸,映衬得宛若魔鬼一般。 但他顾不得这些,冲着徐达一遍磕头一遍哀求道:“徐元帅开恩!徐元帅开恩!我们已经放下武器,已经臣服,愿取消国号,世世代代都是大明的子民,只求徐元帅念在上天有好生之德,不要屠城……” 这。 徐达微微皱眉,忍不住看了一眼秦枫,对秦枫忽然迸发出来的凛冽杀气,亦是大惑不解。 他不是淳化县县令么? 听说淳化县在他的治理下,几乎到了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程度,人人称颂这位父母官,最是宅心仁厚,最是爱民如子。 若非如此,怎么会有数万淳化百姓,集体在道路两旁送行,那遮天蔽日的万民伞,是徐达生平所仅见的盛况。 可是现在! 这个就站在自己身旁,先贡献出杀伐凌厉的鸳鸯阵,彻底粉碎了日本最后的顽抗,然后又提出屠城建议的秦枫,跟那个受万民爱戴的淳化知县,真的是一个人么? 屠城。 这个词,倒是让徐达想起一位故人,一位曾经配合默契,现在却英年早逝的老搭档。 常遇春! 至今,朝堂诸公,在暗地里还流传着杀降不祥的说法,说常遇春就是造了太多的杀孽,所以寿元不久。 且不论这种说法是否真实,但徐达虽然跟常遇春配合多年,也并不赞同常遇春过于凶残的杀伐。 没想到,常遇春已经故去两年,竟然又冒出一个秦枫来,杀意之重,丝毫不亚于那位大明第一先锋。 屠城,连平民都不放过! 这是为什么啊? 我们……不是来征服的么?来找矿的么? 徐达决定,不听秦枫的建议。 这太离谱了! 一将功成万骨枯,徐达能成就今日的声名地位,当然并没有什么可笑的妇人之仁。 该杀人的时候,他连眼睛都不会眨一下。 但现在关键是没有必要啊! 两年前,陛下连同自己,御驾亲征,彻底横扫了以王保保为首的北元残余势力,当时到了小部落瓦剌的时候,陛下也是下达了格杀令,一时间血流成河,彻底灭绝了这个不起眼的小部落。 但……那是大明最重要的北方边境,为了永绝后患,陛下做出这样的决断,徐达等众将也能理解。 更何况,即便是格杀,陛下下达的也只是“车轮斩”,毕竟还是留下了一线生机,对于都不及车轮高的孩童,网开一面,这也即是华夏最讲究的“上天有好生之德”,事情做绝,恐怕会遭遇跟常遇春一样的厄运。 可是这次! 人家日本都投降了,愿意作为大明的一个海外行省。 兵器都放下了,甲胄都解除了,连天皇都跑到这里,匍匐在地上磕头求饶。 杀人不过头点地啊! 还要怎样? 这个秦枫,年纪轻轻,怎么杀气这么重。 徐达在心里轻轻叹了口气,已经措好词,打算稍稍安抚一下似乎变得有些激动的秦枫,然后先给这个已经快被吓死了的老天皇,吃颗定心丸。 但是! 就在徐达一转眼的工夫,忽然间注意到,隐藏在行伍中的皇帝陛下,情况好像很不妙。 陛下他……正在打摆子? 这一惊,非同小可! 陛下正值春秋鼎盛,按理说虽然这次远征跨海横波,也不应该出什么差错。 然而俗话说病来如山倒,这种事谁能说得好呢。 倘若陛下真的有什么闪失,自己有几个脑袋够砍的? 一瞬间,徐达直接就把日本投降的事情扔在一旁,匆匆道:“此事,容后再议!” 极其简单粗暴地结束了这场纳降之后,徐达屏退众人,亲自来到朱元璋跟前,查看状况。 “屠城!” 朱元璋只觉得鼻腔口腔,全都是弥漫的血气。他缓缓睁开布满血丝的眼睛,望着眼前这位最信任的臣子、最亲密的战友和兄弟,只从牙缝里迸出两个字。 啊?! 徐达惊呆了! 万万没想到,这一次,陛下竟然旗帜鲜明地站在秦枫一边,甚至这屠城两个字蕴含的滔天杀气,还要超过了先前在瓦剌部族前,下达车轮斩的那次。 为什么? 徐达不解! 可是朱元璋却不需要跟臣子解释什么。 此时此刻,这位大明皇帝脑中萦绕不去的,是秦枫的心声。 字字听来都是血! 五百六十六年后,应天府…… 第一百四十五章 这人间炼狱,如你们所愿! 【可惜了!徐达不会听我的!】 【就差一步,就差一步啊!】 【倘若常遇春不死,倘若来的是这位大明杀神,或许自己撺掇几句,还有可能促成此事。】 【可是徐达虽然是统兵大将,却一贯平和,他应该不会屠城的。】 【真是可惜了!】 【五百六十六年后,应天府,也就是后来的南京城,闯入了那伙人类历史上最残忍恐怖的强盗。】 【华夏人的尸体,堆积如山,腐烂的尸体发出恶臭,让整座城市都弥漫着令人作呕的气息。】 【他们被机枪扫射,被大刀砍头,性命比牲畜还要卑贱。】 【刚出生的婴儿,被丢进沸水里。活生生的人,被开膛破肚。】 【孩子被放到磨盘,碾压成血肉淋漓。】 【孕妇被剖开肚子,取出未成形的婴儿,挑在刺刀上……】 噗!!! 远征军元帅大帐中,只有朱元璋和徐达两个人,朱元璋忽然眼前一黑,张口吐出胸中激愤的热血,把徐达吓得差点连魂都要没了。 “陛下!陛下您怎么了?”徐达急促地叫道:“要不要立刻请御医来?您这是……” “无妨!” 朱元璋一口逆血喷出,反而觉得胸中的压抑清明了许多。 南征北战,打下一个锦绣江山,朱元璋一生杀人无数,早就见过战场上的尸山血海。 那种几十万人,上百万人绞杀在一起的恐怖血肉磨盘,他亲眼目睹,甚至曾经参与其中。 按说,这样的经历,早就能够让这位大明皇帝,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不会因为任何事,轻易动容。 可是,这次秦枫的心声,却再次深深震撼到朱元璋。 字字泣血的心声,仿佛将那幅人类历史上最悲惨凄绝的画面,呈现在朱元璋面前。 之前他曾经听过心声,知道这岛上的倭人犯下的罪行,但却没有这次这么清晰!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不论多少年后,那都是华夏儿女,那都是他朱元璋的大明子民! 所以…… “屠城。” 朱元璋站起身来,身躯的微微颤抖在顷刻间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铁血帝王的凌厉霸气,再次吩咐徐达,没有丝毫的犹豫,更不容任何抗拒。 “是!”徐达神色一凛,谨遵圣旨。 于是,已经放下刀枪的大明远征军,再一次提起马刀,挺起长枪。 但不同的是,先前就已经完成缴械的日本残兵,此次没有了任何抵抗能力,只能像稻谷一样,被死亡的镰刀无情收割。 短短半日光景,这个叫江户的地方,已经是血流成河,几乎无法找到任何一个还活着的日本人。 但即便如此,亲口下达了屠杀令的远征元帅徐达,也严令约束士兵,不许虐杀这些倭人,干净利落给一个痛快,也就是了。 因为明军是人,终究无法效仿那些野兽的暴行。 “唉,有干天和……”徐达看着眼前血流漂杵的一幕幕,虽然不敢抗旨,但心中微微叹息。 但是在另一处,秦枫却有些呆滞地看着徐达,实在难以相信,这位历史上名声甚好的魏国公,竟然也跟自己一样,跟这个远隔重洋的日本,有着切齿的仇恨? 没道理啊…… 你也是穿越的? 不过,不重要了! 【华夏先祖!你们看到了么?】 【小鬼子也有今天!】 【我!秦枫!来自21世纪的华夏!】 【此番穿越到大明洪武年间,机缘巧合,加入灭日远征军,亲眼见证日本东京陷落……】 【东京大屠杀,正在进行!】 【眼前,这人间炼狱……如你们所愿!】 啊! 正在聆听心声的朱元璋,浑身一震。 二十一世纪、华夏、穿越…… 虽然这些词并不好理解,但朱元璋却在陡然间,霍然贯通。 秦枫! 他不是神仙。 他只是来自未来…… 原来如此! 一想通了这个关窍,朱元璋顿时把过往所有那些不可思议的心声,全都理清了头绪。 难怪他对未来发生的事情了如指掌,从常遇春的暴毙,到后来藩王分封制的弊端,还有那什么大明战神朱祁镇,奉天靖难朱老四…… 在未来,这些都是已经成为历史的既定事实,只要对历史稍有了解,就能如数家珍。 二十一世纪…… 唔,这是哪一年? 华夏神州,还是我大明江山吗? 倘若不是……那么……我大明国祚……究竟几何? 首次认清了秦枫的身份,朱元璋却又生出了更多的困惑。 尤其是现在他知道秦枫来自未来,那就一定知道他寄希望可以千秋万载的大明王朝,到底坐了多少年的江山。 只是,这个秦枫似乎很小心,从不轻易暴露身份。 这次倘若不是对日本的刻骨仇恨,他绝不会一反常态,对徐达提出了屠城的建议。 想要探听他心声中的隐秘,不能操之过急,最好还是让他继续当淳化县令,总有办法慢慢旁敲侧击…… 至于这次远征,临阵擢升的副元帅,倒也很好解决! 朱元璋很快就想好了完整的主意,嘴角泛起一个轻快的笑容。 可是下一刻,心声传来,让朱元璋的笑容陡然间变成了急切。 【石见银山,似乎是在……本州中西部山区……可惜地理水平有限,具体的实在记不清了……】 【从十六世纪初,日本平均每年向华夏出口白银三十八吨,占全球产量的三分之一,大多数都来自石见银山!】 【丰臣秀吉刚刚初步统一日本,就敢挑战东亚国际秩序,连续两次大规模侵略朝鲜,甚至将矛头指向巨无霸大明,他凭什么?】 【还不就是因为有钱,才这么飘的!】 【现在,石见银山还没有开采,没被发现。】 【找到它,大明缺乏白银的局面,就会彻底逆转!】 【我,秦枫,既然来了,那么寻找石见银山的职责,当仁不让!】 【一天找不到,我就一天不回大明!一年找不到,我就一年不回大明!】 【搜遍全岛,掘地三尺,也要把这座银山给挖出来!】 来了来了! 朱元璋激动莫名。 这么多精锐明军,这么昂贵的渡海舰船,远赴重洋,干啥来的? 报仇固然是一方面。 更重要的是,找钱啊! 既然秦枫有这个担当,朱元璋自然是龙颜大悦,也彻底放下了心。 有秦枫坐镇,找到那座储量惊人的银矿,可计日而待也。 可是身为大明皇帝,朱元璋不能长久耽搁在此地,结束了对日本全境的征服之后,朱元璋仍旧混杂在远征军中,第一批撤离日本岛,魏国公徐达也亲自护驾回国。 这样一来,留在岛上的最高统领,竟然就成了刚刚在战场上火速擢升,贵为副元帅的秦枫。 第一百四十六章 白起?那就是个弟弟! 三个月后,正值酷暑。 代理日本布政使秦枫,终于踏上了回国的归途。 这时候,驻扎在日本岛上的军队,已经完成一轮换防。 之前参与灭日之战的远征精锐,大部分调回国内休整,换来了常驻军,用来压制不安分的小鬼子。 经过一系列的改造,日本国已经成为大明的海外行省,设布政司,而留在此地寻找银矿的远征副帅秦枫,就自然而然地成了第一人代理布政使。 从七品县令到了从二品的布政使,秦枫可谓是一步登天! 虽然正式任命的圣旨还没有下达,但所有人都认为,秦枫坐正这个从二品的位置,是板上钉钉的事。 哪怕日本岛孤悬海外,但秦枫若是能正位布政使,也算是位高权重的封疆大吏了。 但是没人知道,凭借极其落后的通讯方式,秦枫每次向朝廷传递消息,都希望能够回国回乡,并不愿留在这个落后的岛上,也没兴趣把这里当成是淳化县一样,好好建设,作为大明甚至全天下的标杆和榜样。 什么档次!也配我留在这里? 更重要的理由是,秦枫实在是不愿面对那些身材矮小,形容猥琐的小鬼子。 让朱元璋震撼的心声,只是关于南京那场惨案的一些碎片记忆。 但秦枫知道的,当然更多。 旅顺大屠杀、济南大屠杀、厂窖惨案、731部队…… 秦枫实在是怕自己忍不住,某一天大开杀戒,把整个日本岛上这七百万人口,全都屠了! 杀孽太重。 白起?那就是个弟弟! 上个月,经过秦枫夜以继日的不懈努力,在加上一些模糊的记忆,终于找到了传说中的石见银山! 岛上驻军的一半,被直接调集到银山附近驻守,然后驱使倭人苦工立刻开始挖掘、精炼,从丑陋的银矿石,变成人人喜爱的,白花花的银子。 这个消息传回大明,能引起怎样的轰动和狂喜,是可以预料的。 而秦枫也趁着这个机会,再次郑重向皇帝请辞,说是宁可回到淳化县做个知县,也不愿意在这里做什么日本布政使。 经过又一次漫长的通讯时间,原来的舰船,带来了大明皇帝朱元璋的圣旨批示。 首先,圣旨中高度赞扬了秦枫发掘银矿的功劳,对大明来说,这座储量丰富的银矿,真的是解决了大问题。 其次,朱元璋也接受了秦枫的请求,派来了新的布政使,接替秦枫。 秦枫可以回国了! 一艘旗舰,八艘护卫舰,装载着首批精炼完成的银子,还有刚刚卸任的代理布政使秦枫,一路顺风顺水,开赴大明。 尽管已经不再担任布政使,但所有人都认为,秦大人此番回国,也是要受到重用的! 因此这支返航的舰队中,自然是以秦枫马首是瞻,也不用急切赶路,让秦枫饱览了无数海上的风光美景。 座下的这艘旗舰,仅次于当时远征时的主舰,长度也达到了一百二十七米,各类火炮齐备,纵横在海上,自然没有任何不开眼的海盗之类敢来招惹。 “秦大人!” 这一日,航行约莫过了十天,有人跟在秦枫身边,殷勤地说道:“前方就是小琉球了。绕过小琉球,咱们就能回到大明地界……” 哦? 秦枫倒是知道,这航线有些绕远,但也是为了安全起见。 现在一提到小琉球,让秦枫微微动容。 洪武年间所称的这个小琉球,在后世亦是大大有名,更因为一国两制的存在,让无数人都翘首期盼它能够早日回归祖国,彻底解决这个历史遗留问题。 但是现在,小琉球……大概还是个比日本更加蛮荒的地界吧。 郑和下西洋,曾经在这里停留,但后来却被西班牙人侵占,随后又沦为荷兰殖民地。 要到了大概十六世纪,才由郑成功率军赶走荷兰殖民者,正式收复台湾,并且在这里建立了一府二县。 这次,不用这么麻烦了。 秦枫眯起眼睛,顺着属下手指的方向,遥遥看到了那座影影绰绰的岛屿,暗想着既然大明水师已经开始崛起,连日本都能够横扫,派人来搞定这个小琉球,只是顺带手的事儿。 甚至如果秦枫愿意,仅凭现在返航这支小规模的舰队,加上数千精锐的官兵,要征服小琉球上的些许土著,也并不困难。 只不过,没必要冒险。 “还有多远?”秦枫目光注视着很快就要成为大明属地的小琉球,随口问道。 “启禀秦大人!”那人连忙说道:“已经很近了,最多再有三天,咱们的舰队就能回到福建大明船坞。” 果然很近了。 秦枫点了点头,自有一种游子返乡的感慨。 没想到,这次穿越,不但亲眼见证了日本灭亡,在不久的将来,台湾这个海外游子,也会在自己的建议下,回归大明。 台湾…… 嗯? 忽地,秦枫心中一动。 台湾既然到了,按理说,距离东沙群岛也已经不远呢。 那里……有点好东西! 秦枫略一沉吟,试探着问道:“这附近,有没有一个叫做月牙岛的岛屿?” 月牙岛? 那几个属下簇拥在秦枫周围,本来就是为了努力拍马屁,现在大人有垂询,自然是想要卖力表现。 只可惜,这个名字颇为陌生,实在是不能立刻回答。 有人迅速展开简陋的海图,好一阵查找,才终于指着某处,兴奋地叫道:“找到了!大人!在这里!这里就是月牙岛!大人果然渊博如海,学究天人!” “去这里走一趟,需要多久?”秦枫不理会这些没营养的彩虹屁,沉声问道。 啊? 怎么……去这荒岛做什么? 几个手下面面相觑,但不得不答,稍稍盘算一阵,小心翼翼地说道:“大人您别看在海图上距离很近,但实际上……还有很远,若是真的要去这里,回国的日期,起码要推迟七八日……” “我们的舰队,可以支持七八日么?”秦枫仔细问道。 “这个,倒是可以……”手下愈发惊奇,搓了搓手,答道:“为了应对突发事件,我们出发前储备丰富,此次返程,护卫的士兵数量也相对较少,目前的物资再支持十天半月,不在话下……可是大人,据卑职所知,这月牙岛上荒无人烟,根本就是一座荒岛!只是无数海鸟栖息之地,早年也有人出海途经,登岛却发现遍地都是鸟类粪便……也没什么风光好看,实在是……不值得去呀,大人若是为了观景,倒不如去一去小琉球了……” 哈哈哈! 我果然没记错! 谁知,秦枫的神色,反而愈发兴奋起来。 遍地都是鸟粪? 好极了! 我正为此而来! 第一百四十七章 金銮殿上,秦枫拜见朱元璋 朱元璋很高兴。 此次远征日本,大获全胜,将日本全境都变成了海外行省,设布政司。 前元损兵折将也没做到的事情,大明却一蹴而就,顺畅得甚至远超预期。 五万人的远征军,损失了仅仅不到五分之一。 实际上,若是能早一点启用秦枫创造的那个鸳鸯阵,连这五分之一的损耗都不可能有,甚至可以做到兵不血刃就拿下日本岛! 尤其是不久前,从日本方面传来消息,说是刘伯温果然神机妙算,在日本岛上真的发掘出了储量惊人的银矿。 秦枫亲笔写的奏折上说明,这座银矿经过发掘、精炼的一系列过程,保守估计,每年能够产出白银百万两! 一百万两啊! 一百万啊一百万! 要知道,经过两次大战,国库空虚,就连这次远征所需的银两,都是迫不得已用了大明国债的方式,才勉强凑够。 现在,一下子来了一百万两白银,还是每年稳定产出! 解决大问题了! 秦枫的功劳之大,简直可以裂土封王! 只有朱元璋知道,倘若没有秦枫的心声,他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去攻打日本,毕竟怎么看那都是个劳民伤财的赔本生意,虽然那些倭人欺软怕硬的嘴脸令人厌烦,但朱元璋还是已经将其列做不征之国,不打算跟化外蛮夷一般见识。 但现在看来,征得好!征得妙! 征来这每年百万两白银,大明就能建立极其稳健的平准库,将摊役入亩这一利国利民的国策,推广向全国。 秦枫,劳苦功高! 若是换了别人,这个代理的布政使,早就扶正,虽然之前只是七品,但不论是鸳鸯阵的功劳,还是发掘银矿的贡献,都当得起任何擢升封赏。 但是秦枫的话…… 朱元璋就有点为难。 这几个月,难熬啊! 忽然间听不到心声,让朱元璋的生活里仿佛缺了一块,心里没着没落的。 刚巧,秦枫的奏折里,请求回国,这倒是跟朱元璋想到一块去了。 朱元璋毫不犹豫地同意了秦枫的请求,让他带着首批精炼完成的银两,回返大明。 秦大人要回来了! 这个消息,在大明朝堂上层的圈子里,迅速蔓延开来。 现在谁不知道,秦枫凭借在远征日本时立下的大功,已经从七品县令摇身一变成了从二品的布政使,虽然跟六部主官还差了半格,但已经凌驾于九卿之上! 这样的新贵,就算不去巴结,谁还不想着亲近亲近,至少也不要得罪了。 若是日后再有功劳入了皇帝的眼……以这秦枫的年龄来说,以后封个国公都不无可能! 于是,各位朝廷大员,都默默准备了一份厚礼,只待秦枫一到,立刻登门拜…… 呃,好像他还没有“门”呢,之前只是区区县令,按照朝廷规定,县令的居所,就在县衙后面,跟县衙连在一起,方便办公。 怠慢了! 怠慢了秦大人啊! 于是,不止一个眉眼通透的官员,精挑细选,给秦枫在应天府皇城内选择了大气宽敞的宅子,只待秦大人赏收。 可是……左等右等,没等到秦枫。 人呢? 按照航程算归期,怎么都该到了啊! 这足足耽搁了七八天,难道在海上遇到了什么不测? 因为通讯太不发达,秦枫绕道月牙岛的事情,直到船队重新返回大明船坞,才传开消息。 在皇城这边苦等的诸位朝廷大员,听说秦枫无恙,先是松了口气,随后也泛起疑惑。 朝堂上的这些衮衮诸公,各自都有灵通的消息渠道,更何况事关当前大明最大的红人秦枫,谁也不敢怠慢,很快就打探到各种相关的消息,汇总到京城这边。 可是,消息的内容…… “什么?秦大人耽搁行程,是去了一个叫月牙岛的小岛?” “船队抵达之后,装了足足几百辆大车!” “什么东西?” “该不会全都是那个石见银山出产的银子吧?” “不可能!几百辆大车,如果都用来装银子,那……太吓人了!” “难道是秦大人再次立下大功,在荒岛上搜集到了值钱的财宝之类的?” “快去查清楚!那些车上装的都是什么东西!” “有财一起发啊,秦大人!见者有份……” 秦枫人都还没到京城,消息已经来回传递了好几次。 知道真相的文武百官,眼泪掉下来…… “胡说八道!肯定是秦枫掩人耳目的手段,再去查明白!” “粪?你说这几百辆大车,里面装的全都是粪?” “这……这不可能啊!” “他、他要那么多粪做什么?据说还是从那个荒岛上,辛苦挖来的,把十艘大船都装满了!” “这也太怪癖了吧!” “要不要吧禀报陛下?” “你疯了?就这点屁事,你去惊动皇上?你家九族摊上你算是倒了大霉了!” “悄悄的吧!横竖不过是几百车粪便,又不是几百车银子,还至于上达天听吗。” “再说了,陛下最近身体有恙,已经病了十来天,太医院没人能说出病由,据说太子皇后都担忧焦虑,每日给陛下祈福……现在你上个奏折,写这些臭烘烘的事情,你猜会不会有好果子吃?” 朱元璋,的确是“病”了,“病”得很重。 秦枫呢? “重病”的朱元璋,脸上戴着特制的纱罩,说是怕见风,说话也变得干涩无力,跟之前的语调截然不同。 当然,这是为秦枫准备的。 要知道,朱元璋见过无数次秦枫,但秦枫这还是“第一次”进宫见驾。 万万不能让他看出来,金銮殿高高在上的皇帝,就是那个两眼只剩眼白的毛老爹啊! 可是,装病十来天,秦枫没回来。 朱元璋郁闷了! 眼瞅着母仪天下的马皇后都瘦了一圈,太子朱标也是忧形于色,朱元璋一边欣慰,一边心疼,暗想着这个秦枫到底跑去什么地方,难道真是海上遇了风浪,回不来了? 终于,盼到了秦枫回京。 这一天,朱元璋“病”得更重,却依然坚持朝会,这让无数文武百官都是心中感动,暗想着陛下真的是心怀天下,我辈楷模,都病成这个样子了,还不肯躺下休息。 惭愧啊! 人家贵为天子,都这么拼命,我们这些做臣子的,怎么还好意思偷懒! “臣秦枫,拜见皇上!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 步入金銮殿,秦枫亦是微微激动。 这可是要见到那位传说中的人物了! ——太祖以聪明神武之资,抱济世安民之志,乘时应运,豪杰景从,戡乱摧强,十五载而成帝业。崛起布衣,奄奠海宇…… 朱元璋! 千古一帝啊! 这位大明皇帝,到底是什么模样,是否跟传说中一样,是个地包…… 呃?! 秦枫定睛一看,顿时愣住。 这、这是个什么东西! 大明洪武年,就闹疫情了吗? 第一百四十八章 双赢,朱元璋和秦枫都满意 只见,宝座之上,本应该威严庄重的皇帝陛下,却戴着白色面罩,头脸几乎全都遮住,只留下一双眼睛,隔得远了也看不清楚。 这! 没听说朱元璋来自白驼山啊…… 本来怀着某种朝圣心思的秦枫,大失所望。 但是在这里,他不是来参观博物馆的旅人,而是大明的臣子。 再看,可就僭越了。 于是秦枫低下头去,等待皇上的训示。 而这个过程中,朱元璋听到的心声,思维很开阔…… 【让我看看,到底是不是地包天?】 【我去!这什么玩意!宫里闹疫情吗?】 【太遗憾了啊,好容易穿越至此,还以为能亲眼看一看传说中的明太祖朱元璋,谁知遇到这么个情况。】 【罢了,说不定以后还有机会。】 【日本的布政使,我可是干不下去,我怕干着干着,就把小鬼子干没了。】 【等会儿要是老朱问我,我怎么回答?】 【布政使已经是从二品了,要是在京城里找个同级的官,起码也得位列六部九卿,那倒是离老朱近了,但伴君如伴虎啊,指不定哪天闹了什么岔子,自己可就分分钟回老家。】 【虽然说这保险金也攒了不少,但自己若是回去了,淳化的百姓怎么办……】 【哎,出征这小半年的时间,淳化县怎么样了,眼瞅着就要秋收了吧,今年的收成还好吗,老赵家今年会不会蝉联冠军,老徐家有没有迎头赶上,那些孩子的课业落没落下……】 【升官没意思,越大的官,束缚就越多,倒不如回到淳化县的一亩三分地上,自由自在,管着数万百姓的吃喝拉撒,足矣!】 【但现在好像不大容易了。都怪戚将军的鸳鸯阵实在太牛逼,这下在日本战场上立下大功,再回去做个县令,好像没这个道理。】 【除非……自己犯点什么错,可是这个错也不好拿捏啊,万一过了火,那可就掉脑袋了,淳化县总也不能要个无头知县。】 呃! 朱元璋哭笑不得。 能再次听到秦枫的心声,倍感亲切,这几个月没有心声的日子,朱元璋过得挺没滋味的。 可是这个秦枫,真是另类。 别人梦寐以求的升官,好像对他来说,是个很大的麻烦。 还什么……伴君如伴虎,我真的就这么危险吗? 虽然,这次的心声又多又杂乱,其中什么地包天啊,保险金啊,都是朱元璋无法理解的东西,但听到秦枫如今也算是身居高位,却还惦记着淳化县的一草一木,那里的百姓生活,朱元璋不由得心中感动。 这!才是咱最需要的那种大明官员啊! 心声,当然要继续听。 淳化县的知县,你也继续做下去吧。 一切,如你所愿。 对秦枫来说有些为难的事情,无法找到的理由,对朱元璋来说,只不过是一句话的事儿。 “秦枫……”朱元璋开口,声音在空旷的大殿中回荡,文武百官顿时噤若寒蝉,连大气都不敢喘一口。 朱元璋的声音依然干涩,像是病得沉重,然而语气中已经能听到皇上的不满,遥遥望着金銮殿正中的秦枫,缓缓说道:“魏国公言道,你在日本远征军中,立下大功,以鸳鸯阵横扫倭人,扬我大明国威。” “然而江户一屠,天怒人怨,此举有伤天和,也绝非朕之本意。” “日本既然已经投降,那便是我大明之海外行省,倭人亦是大明子民。此举,相当于杀戮大明百姓!” “仅江户一地,死者逾三十万!” “秦枫,你可知罪?” ? 秦枫缓缓打出一个问号。 怎么……这个锅还能甩给我? 没道理啊! 我的确是说过那个话,但当时我好像就是个副职,拿主意的是远征军统帅,魏国公徐达啊! 要是这事情我吃挂落,那徐达也没个好啊! 不过,金銮殿上,没有他说话的份,只得把头又低了低,暗想着难道今天就是我回老家的日子? 唔…… 到现在,似乎刚好三年了,约莫有一千天的样子。 保险金积累了……很多很多! 回老家也不亏,况且还因为江户大屠杀的事情,值了! 一念及此,秦枫心意顿时平和。 无非,就是回去呗,只可惜淳化县的那些老百姓,再也见不到我喽。 此刻的秦枫,真正的视死如归。 “不过!”朱元璋却话锋一转,继续说道:“攻下日本,为我大明开疆拓土,这是不可抹杀的功绩。此后,你作为代理布政使,在日本岛兢兢业业,终于寻到银矿,更是大功一件!” “朕决定!对你的功绩,不予奖赏。对你的过错,也不再追究,功过相抵。” “给咱滚回淳化县,继续做你的知县去罢!” 嘿嘿嘿,这下,满意了吧? 朱元璋看着脸色懵逼的秦枫,觉得十分有趣。 让他滚回淳化县,不但是秦枫自己的要求,也更符合朱元璋的心意,可谓是双赢,双方都很满意。 可是朝堂上眼巴巴看着的文武百官,却全都陷入了震惊。 万万没想到,在远征中立下大功,眼瞅着就要一飞冲天的秦枫,竟然被疾言厉色地训斥一顿,险些人头落地。 这戏法是怎么变的? 果然是天威难测! 要知道,秦枫的功劳,不但是创造出鸳鸯阵,让远征日本大获全胜,还包括率领属下找到银矿,从此大明就有了源源不断的白银输入,也让之前捏着鼻子认购大明国债的衮衮诸公,避免了血本无归的下场。 人人都对他有一份好感啊! 可谁知……皇帝竟然以那次屠杀为由,对他一番训斥,那么大的功劳都给抹掉了。 不就是屠了个城么! 这事儿,很大? 且不说已经故去的鄂国公常遇春,他屠城可是习惯性的,虽然事后也会被这位陛下训斥几句,但依旧我行我素,从没有什么收敛。 后来,四十暴毙,有说法称“杀降不祥”,但并不是因为得罪了皇帝。 就算陛下自己,之前北伐的时候,也曾对那个叫瓦剌的小小部落,下达了“车轮斩”的残忍命令。 杀起人来,陛下您并不手软啊! 那么这个秦枫…… 啊! 是了! 一定是因为那个原因! 第一百四十九章 这个逼装得,太硬了! 在金銮殿上有位置的,全都是整个大明朝的人精。 稍一思忖,渐渐悟出了其中的奥妙。 秦枫立下如此大功,竟然只是落了个不赏不罚,这似乎并不合理。 明面上给出的理由是:屠城。 但屠城这个事……以那些一路跟随陛下打天下的老臣看来,对这位皇帝陛下来说,似乎不算是什么大事儿。 那么,恐怕另有缘由! 很快,就有人想到了秦枫这次从日本回国,本来在十天前就该到了,偏偏拖延了这么久。 要知道,陛下可是拖着重病,等了你十天啊! 作为臣子,光是这份怠慢之罪,那真是灭九族都不多! 更何况,根据小道消息,这秦枫拖延的原因,根本就不上台面。 竟然是去了一个叫月牙岛的小岛,看风景去了? 真是烂泥不上墙! 这一趟风景,把之前的两件大功,全都抵消了。 年轻人毕竟是年轻人,也没见过什么世面,没能抓住这次起飞的契机,实在可惜。 但不管怎么说,陛下念在那些大功的份上,还是网开一面,让这秦枫保全了性命,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幸好! 幸好我还没来得及跟这秦枫扯上什么关系……不然说不定皇帝余威迁怒,哪怕只是在心里存个念头,也是大大不妙。 很多原本打算好好亲近一下的朝廷大臣,这会儿纷纷改变主意。 落魄的凤凰都不如鸡呢! 何况秦枫本来也就是个县令,因为机缘巧合,才在远征中屡立奇功,现在看来……不论是眼界还是城府,做个县令都已经高配了,根本不足以进入朝堂,跟一众老江湖并列。 县令?不值一提。 就算是应天知府,在六部九卿这些高官的眼中,也就是个打杂的而已。 就这样,秦枫在金銮殿上闹了个灰头土脸,在一众包含着怜悯、鄙夷、惋惜、不屑的目光中,领旨谢恩,然后骑了一匹瘦马,悠哉悠哉,在踢踢踏踏的马蹄声中,回到了阔别数月的淳化县。 这会儿,已经快到了九月。 虽然秦枫不在县中,但庄稼的基础早就打得很好,眼见着一块块水田里,稻花盛开惹人喜爱,最多再有十来天就会抽穗成熟。 看样子,今年又是大丰收呢! “嘿!兄弟……” 秦枫正看着呢,冷不防身后响起一个声音,远远问道:“你是这淳化县人?” 哦? 秦枫扭头一看,果然面生,不过看打扮也是庄稼人。 自从他推广灌溉新法之后,从周边府县来淳化这里取经学习的,就络绎不绝,后来马路厕所等新设施一一铺开,更是让淳化县成了模范试点一样,迎来的各路参观者如过江之鲫。 因此,秦枫并没有奇怪,微笑点头道:“是呀。” “这些水田,是你家的?”那人已经走到近前,约莫有个四旬年纪,上下打量秦枫一番,竖起大拇指,赞道:“长势很好啊!这一亩地不得打个四五石稻谷?” 呵…… 秦枫就笑。 这片水田,如果没记错,应该是老高家的,高家的人丁兴旺,足有五个儿子,但田亩数量不多,也只有二十七亩,所以全家人把所有的力气都用在这二十多亩田上,这几年的收成都是遥遥领先。 以今年来看,每亩五石,是问题不大的。 “是,我家的。”秦枫挺起胸膛,有些骄傲地说道。 淳化县,都是我家的! “厉害啊!”那人继续夸道:“你家几口人,能把田地侍弄成这样,那真是下了功夫的……” 嗯? 秦枫渐渐觉得不对劲了。 这样长势的稻谷,自然是下了功夫,试问谁不知道。 怎么听这外县人的口气,不像憋什么好屁呢。 果然,那人话锋一转,很臭屁地叹息道:“俺家今年不太行,还是不够用心,估摸着每亩六七石也就到头了,哎……” 嚯! 这个逼装得,太硬了! 秦枫差点笑出声来。 真的很想问一句:老哥,刚开始装逼吧?这个逼不行,干巴巴的,一点都不湿滑。 不过,六七石的亩产? 如果他只是装逼,而不是吹牛逼的话,这个数字,倒的确可以骄傲一下。 要知道,这可是明朝初年啊! 没有杂交水稻的年代,亩产几千斤自然是做梦。 那么六七石的话,也就是亩产能够达到九百到一千斤稻谷,在这个时代,足可以冠绝天下。 秦枫记得,有历史记录的大明初年,被称作“粳稻之乡”的浙江嘉兴,最高曝出过1126斤的亩产量,已经足以留名后世! 现在虽然在大明已经全面铺开灌溉新法,但是限于种种条件,就算是淳化县去年,最高的收成也没达到六石每亩。 现在,这人敢吹六七石? 你哪的? “妈的!句容县的狗贼又来了!!!” 正要套问几句,忽然传来厉声呼喝,声音倒是有几分熟悉。 嚯! 几个月不见……老高的身子骨更硬朗了,这冲锋在前的模样,就算拉到日本岛上,也是一员猛将啊! 秦枫远远看着熟悉的身影,是老高头带着几个牛高马大的儿子,气势汹汹地杀了过来,口中不停地怒吼道:“这句容县的狗贼,越来越能装逼了!搞了个什么狗屁绿肥,尾巴都翘上天了,今儿个可别让他们跑了,给抓衙门里去,让秦大人打板子!!” 哦? 是句容县的? 瞧这架势,这已经不是头一回了。 让秦枫感动的是,他已经离开数月,但淳化县的老百姓,遇到事情,脱口而出的还是秦大人。 “装逼”这个词,更是秦枫的口头禅,现在早就被很多乡民学会了,用得倒也中规中矩,很有气势。 秦枫知道,自己不在的这段时间,应天知府指派句容县县令马兆科,兼管一下淳化县的事务,等秦枫远征归来再重新交还,或者如果秦枫一去不回,那再由户部指定新的县令到任。 也就是说,现在淳化县的老百姓,是归句容县县令管辖的。 或许,这就是句容县人,跑到我的地盘来装逼的原因? 秦枫的神色,渐渐冷了下来。 打狗还得看主人呢! 自己才离开几天啊,就有人公然到这里来,装模作样指点江山,这不是骑在我脖子上拉屎么? 第一百五十章 咒秦大人?天王老子也不行! “嘁!” 没想到,面对气势汹汹的老高家人,先前的那个四旬汉子,并不慌张,反而是露出轻蔑的笑容,撇嘴道:“兄弟啊,不是我说,你们淳化县的骄傲,可以收一收了。以前你们亩产高,可没少跟我们炫耀!现在怎么样?我们马县令也搞到了粮食增产的办法!你们呐……也别一口一个秦大人了,那秦枫远征日本,回不回得来,都还说不好呢……” “我可去你的吧!”愤怒的老高头,仿佛被触了逆鳞,本来还收敛着火气,这会儿却什么都不顾了,三步并作两步急冲上前,将手里沉重的锄头高高抡起,一家伙就砸了过去。 在淳化,谁敢诅咒秦大人,那真是活到头了! 俺老高今年也快六十岁了,儿子女儿一大堆,也活够本了,打不死你这句容县的贱狗,算我气力不济! “大胆刁民!住手!!” “老高,冷静!” 竟然同时响起两道呼喝,从斜刺里窜出来两道身影,都是配着腰刀的衙役打扮,一左一右拦住了怒不可遏的老高头,身后赶过来的几个高家的儿子也连忙扶住老父亲,但脸色都极其难看。 “啊!!!”老高头简直要疯了一样,被几个人按着,还在拼命挣扎,怒吼道:“你们几个废物!我高家怎么出了这样的软蛋!早知道当年就该把你们射到田里!你们耳朵聋啦?这外县人在这里,诅咒秦大人回不来……你们还愣着干什么,给老子打!!打死一个够本!打死两个赚一个!!” 什么? 刚才那人说话的声音不大,只有距离最近的秦枫,和冲在最前面的老高头听到了。 这会儿,其他人才明白究竟。 霎时间,气氛陡然变化。 几道仿佛喷火一样的目光,恶狠狠地射向始作俑者,就连淳化县的那个衙役,也将腰刀出鞘,杀气弥漫。 糟了。 刚才喊刁民的那个,正是句容县县令马兆科,他途经此地,看到自家的百姓正在装逼,看得乐呵呵的,猝不及防就遇到淳化刁民作乱,连忙喝止。 只是没想到,这家伙装逼装得有点过,竟然连远征未归的那位秦大人,都多有不敬。 事情不好办了! 现在谁不知道,淳化县的这些老百姓,几个月来,心心念念的就是这位秦大人,盼着他能重新回来主持淳化。 可是,战场上刀枪无眼,那秦枫也不是有金刚不坏,还真说不定…… 但是这个话,是禁忌,不能说啊! 现在怎么收场? “老高家的,都住手!”淳化县的衙役深吸一口气,先是强行挡住了高家的几个儿子,然而还没等马兆科等人回过神来,这衙役霍然转身,目光不闪不避地射向这位顶头上司,冷冷道:“马大人,对不住了!我叫贺三斗!一人做事一人当!你砍我脑袋就是了!” 话音未落,手中的腰刀已经完全出鞘,在空中划过一道雪亮的刀光,猛地劈向那个胆敢在淳化县诅咒秦大人的妄人。 杀人偿命,也顾不得了! 没有人敢在淳化县的地界上,诅咒秦大人。 天王老子也不行! “这、该死!!”马兆科头皮发麻,竟然也被那股杀气吓得浑身簌簌发抖,心中暗叫邪门。 秦枫,不过是一个县令而已,来淳化县也只有区区两年多。 自己在句容县,可是已经经营了超过十年啊! 但若是自己离开,句容县的百姓,也会如此这般么? 绝无可能…… 这秦枫,到底是给淳化县人灌了什么迷魂汤,竟然有如此恐怖的官声……甚至让人不惜担上杀人的罪名,也要誓死维护。 “三斗,别冲动。” 忽然,一个清澈的声音,悠悠响起。 天王老子都拦不住的贺三斗,浑身剧震,不可置信地看着水田边上的那个年轻人。 因为站的地势较低,刚才又是剑拔弩张的局面,所以谁也没注意到这个不起眼的年轻人。 现在定睛一看,贺三斗手里的钢刀当啷一声掉在地上,猛地扑过来,想要搂抱,却又狠狠地止住,强烈的情绪瞬间冲击得他虎目含泪,几欲夺眶而出。 大人…… 秦大人…… 您!终于回来了…… 扑通! 一连串的声响,老高家的一群人,也都在田埂边上跪倒在地,泪水纵横。 盼星星盼月亮,秦大人终于安全归来! 大喜啊! 这对每个淳化百姓来说,是比过年更盛大的节日! 秦枫也忍不住微微动容,这种真情实感,或许就是他在淳化县辛苦两年经营,最好的酬答。 天地之间有杆秤,那秤砣是老百姓。 这,就是民心的力量! 不过,秦枫目光垂落,没有急着跟淳化百姓叙旧,而是淡淡道:“先起来吧,还有外人看着呢。” “是!” 不管衙役贺三斗,还是老高头以及几个儿子,都齐齐答应一声,站在了秦枫身后,胸膛挺得高高的,骄傲和兴奋的神色,溢于言表。 终于! 秦大人回来了! 小孩没娘说来话长的日子,彻底结束了! 妈的! 早就看那些狗屁句容县人不顺眼了,以后再踏进我淳化半步,乱棍给打出去!! 嘶! 句容县令马兆科,心中咯噔一下,也是刚刚看到那年轻人的身影,竟然真的就是曾经创造了无数奇迹的淳化县太爷,秦枫。 没死在战场上? 运气真好! 马兆科眉头微皱,他并不知道秦枫见驾的事情,也不知道秦枫在日本岛上屡立大功,还做过几个月的布政司使。 毕竟,他只是个区区县令,在那个没有网络没有朋友圈的年代,能知道个啥? 但既然秦枫已经回来,不管经历过什么,作为同级的官员,马兆科也不能太失礼,轻轻咳嗽一声,上前几步,拱手道:“秦大人!远征归来,身体无恙,幸何如之……” 呵…… 你们句容县也是挺傻逼的。 秦枫微微一哂。 村民来装逼,县官来拽文。 我请你们来了? 就从老高的反应,就知道这段时间,句容县的孙子们,没干什么好事儿。 那么现在。 来而不往,非礼也! “贺三斗!”秦枫忽然转身,厉声训斥道:“本官这才走几天呐?规矩都忘了?真是丢人现眼!” 啊? 贺三斗懵了。 怎么……秦大人反而骂我? 我咋了? 第一百五十一章 你把日本岛给击沉了? “此人侮辱朝廷命官,对我大明远征军口出不逊,寻衅滋事,其心可诛!”秦枫伸手一指那个已经懵掉的句容县人,厉声喝道:“给本官拿下,先打三十大板!” “是!” 这时候,因为这边闹出动静,淳化县的几个衙役闻声赶来,看到秦枫都是激动莫名,立刻大声答应,直接上前就把那家伙给按倒了。 这…… 马兆科的脸色更加难看。 虽然心中暗恨这家伙口无遮拦,惹到的麻烦不好收场,但不管怎么样,那都是自己句容县的百姓,若是在这里被这么打了,自己的面子可就没了。 这打的是他的屁股吗? 打的是本官的脸啊! 眉头皱起,马兆科又想秦枫走了一步,沉声道:“误会,这只是误会,秦大人……” “大胆刁民!竟敢冲撞朝廷命官?”秦枫却反应极快,迅速倒退一步,然后伸手指向马兆科,再次厉喝道:“给我把这胆大妄为的刁民拿下,重打五十大板!!” 啊? 马兆科眼前一黑,差点就一个趔趄跌倒在地上。 怎么……这个秦枫疯了么? 疯起来连我都打? 你当你是知府么?是巡按么? 可是,屁股要紧!现在脸反而是其次了……毕竟屁股要是遭了殃,脸早就没了。 马兆科连忙叫道:“秦大人!是我、是我啊……本官是句容县县令马兆科……” 其实,之前俩人早就见过。 不过这时候,秦枫假装不认识,马兆科闹不清楚状况,连忙把一张老脸凑得更近,挤眉弄眼的,努力想要找回上次跟秦枫相见时的角度。 心中暗想,这个秦枫,年纪轻轻,怎么记性这么不好,莫非真的是没认出本官? “胡说八道!!” 秦枫冷笑道:“哪来的浑人,竟然还敢冒充我马大哥!句容县县令马大人,那是何等高风亮节,两袖清风,一贫如洗,德艺双馨……岂容你如此冒犯亵渎?” 啊这! 马兆科懵逼了。 听着好像是夸我,嗯……我倒也没那么优秀。 只是这秦枫的用词,太过飘忽,怎么还有德艺双馨呢……你咋不说色艺双绝呢! 来不及多想了! 屁股要紧! 马兆科连忙挣扎着说道:“真的是我啊!秦兄弟!我就是你马大哥啊……你、你真的不认识了?” “一派胡言!”秦枫看也不看他一眼,直接对着贺三斗等人吩咐道:“还等什么?莫不是你们听说了本官得罪皇上,已经从从二品的布政使,又贬成了淳化县令,就不听本官号令了?” 啊! 什么玩意? 从二品?布政使? 马兆科吓得差点连屁股都忘了,痴痴呆呆地看着这个才二十岁出头的年轻人。 从古到今,有过这么年轻的二品大员么? 这得是立了多大的功啊! 你把日本岛给击沉了? “是!”贺三斗等衙役,反应虽然慢点,但这会儿也回过神来。 秦大人,就是要揍这家伙啊! 那还怕什么! 别说有秦大人担待着,就算没有,痛打一顿这个姓马的,那也是念头通达,能吹一辈子。 丢了差事,那是血赚。 就算事后砍头,那也不亏! 啪啪啪! 啪啪啪! 如狼似虎的衙役冲上来,把马兆科也按倒在刚才那个家伙边上,抄起水火棍,俩人一起打。 惨叫声不绝于耳,也成了秦枫回到淳化县最嘹亮的号角。 秦大人回来了! 不多时,无数得到消息的淳化百姓,扔下手里的农活,放下手里的锅铲,丢掉手里的孩子,推开手里的老婆……有的甚至连衣服都来不及穿,便赤着两脚往这边跑,跑得那叫一个意气风发,扬眉吐气! 很快,秦枫就被近乎狂热的淳化县老百姓,团团围住。 而挨了无数大板,差点被打得奄奄一息的句容县县令马兆科,还有那个最先挑事儿的句容县乡民,见此情况,知道今日无论如何也讨不到好,说不定等会儿人家情绪上来了,还要再挨一顿毒打。 趁着场面混乱,仓皇而走,秦枫虽然看到了,却也没加理会。 “秦大人!您……平安回来!这可真是太好了,太好了啊!明天我就去老君庙还愿,那老君还真的灵验,哈哈哈!” “大人!这次回来……就、不走了吧?” “什么话!大人远征立下大功,那必然是要擢升的,咱们可不能小家子气,挡了大人的青云之路,不过秦大人念旧,就算以后成了知府、成了巡抚,也都记得咱们淳化县呢!” 水田边上,气氛热烈,众人看着阔别已久的秦枫,仿佛一下子就找到了主心骨。 数月来受到的那些委屈、腌臜气,在一瞬间就一扫而空,取而代之的是畅快的心气儿,仿佛觉得空气都是甜的。 只是…… 有几户人家,欲言又止,似乎生怕自己会破坏了这么美好的气氛。 但终于,还是按捺不住,有人低声问道:“秦大人,我家小三子……他、回来了么?” 咳! 这问题问得,确实有点扫兴了! 谁都知道,这老杨家的三儿子,被选中了参加大明远征军,是淳化县选出的一百多兵勇之一,跟随秦枫一起离开的淳化。 可是现在,却没有跟着秦大人一起回来。 那其实也不用多问什么了吧。 没听说么,古来征战几人回,更何况这次可是跨海作战,那日本国就算只是弹丸之地,终究也是一个国家,以区区五万人将其灭国,那是多大的难度,难道还能想着不死人么? 说不定,除了秦大人之外,其他人…… 又说不定,那些人正是为了保护秦大人周全,才…… 唉! 不过也不能怪老杨急切,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确是人世间最悲惨的事。 虽然议论的声音很低,但还是断续着钻进杨老头的耳朵里。 杨老头佝偻着的身躯,微微颤抖着。 他并非没想到那个可怕的结局,但……大家说得也没错,打仗,哪有不死人的? 唉! 倘若我家的小三子,真的是为了保护大人而死,那……也算是值了! 事实上,倘若没有秦大人来淳化县,光是这两年时间,按照往年的计算方式,饿死病死的都不知要多多少人。 杨老头虽然努力安慰自己,但浑浊的老眼还是垂落泪来。 “回来了啊,只不过暂时还没到。” 可是,万没想到,秦枫目光落在杨老头身上,一句话就让他身躯剧震,双腿一下子就没了力气,软软地跪了下来,不可置信地瞪大眼睛,望着这个笑容轻松的父母官,颤声道:“大、大人……您说的,是真的?” 第一百五十二章 牛逼而不装逼,如锦衣夜行 “这有什么假的。”秦枫笑着把老汉扶起来,跟众人说道:“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此次我们淳化县参加远征的所有人,都平安归来。哦,其中老孙家的那个孩子,崴了个脚……” 啊!! 瞬息间,人群里有数道目光,一下子激动起来。 本以为自家的孩子既然没跟秦大人一起回来,想必是…… 现在,这种失而复得的强烈情绪,顿时让很多人泪流满面。 却听秦枫继续说道:“我给咱们淳化县带回来一点礼物,只是有些沉重,所以他们都在押送礼物的途中,约莫还得个三五天,才能回来。” 这…… 这怎么话儿说的…… 秦大人是去打仗啊! 竟然还带回来了礼物? 啧啧! 从古到今,打着灯笼也找不到这样的父母官啊! 秦大人,真正把“父母”两个字,落到了实处。 远行在外,还惦记给家里的孩子带点东西的,除了最伟大的父母,还能有谁? 只是,秦大人带了什么礼物? 日本岛,那不是个不毛之地么……能跟咱们地大物博的大明相比? 稀奇古怪的吃食? 书画之类的作品? 总不能是带回一堆日本娘们吧,哈哈哈…… 嘻嘻! 人群中,大明长公主朱镜媺,笑出声来。 这些村民呐,现在跟秦枫混熟了,真是什么话都敢说。 她的目光始终不离万人中央的秦枫,只觉得他一颦一笑,一举手一投足,都令她怦然心动。 这几个月,她也是夙夜担忧啊。 现在好了,他平安归来,朱镜媺心中的石头落地,又可以安安稳稳地在这越来越好的淳化县里,做她的兰娘了。 到今年,朱镜媺才只有十六岁,却已经到了这个年代女子应该出阁的年龄。 毕竟在那个人口就代表着财富的时代,女子迟迟不出嫁,首先不符合国家利益,其次在民间也会被称作是老姑娘,遭人白眼。 在汉代,甚至规定了女子若是十五岁还没嫁出去,家里的赋税就要翻五倍! 十六岁的朱镜媺,还不能称作大龄剩女,但这次又见到了秦枫,心中那股强烈的悸动,远胜往常。 唉! 听说……他明明在远征中立下大功,已经做了日本布政司的布政使,虽然孤悬海外,但那也是从二品的官职啊! 怎么又回来做县令了? 秦枫还没怎么样,朱镜媺先委屈上了,心想下次回宫,一定要跟母后好好说说,凭什么有功不赏! 这个时候的朱镜媺,甚至没想着自己的那点小心思,满心都是秦枫不能受了委屈,不能寒了心…… “好啦,大家散了吧!”很是热闹一阵之后,秦枫双手虚压,将场面迅速安静下来,笑道:“我可不是回来探亲的,以后我还是淳化知县,大家天天都能见到,你们这围得水泄不通,是怕我跑哪去?” 哈哈哈! 人群中爆开一阵阵笑声,气氛从激动兴奋,切换到了轻松舒畅,秦大人仿佛就是有这样神奇的本事,令人佩服。 “本官不在的时候,听闻是句容县县令马兆科,代为管理本县。”秦枫话锋一转,正色道:“于情于理,本官该登门致谢,可别让人笑话咱们淳化县不懂礼数。” 哈哈哈……嗝?! 笑声戛然而止,无数笑脸瞬间凝固,懵逼地望着秦枫。 马县令? 这个这个,刚才被你痛打五十大板的那个,就是啊! 怎么……现在还要登门? 再打一顿吗? 过分了过分了,杀人不过头点地,人家好歹也是朝廷命官,被你这么追着揍,还活不活了。 别说淳化县以后不敢来了,就算句容县,怕是也待不下去了吧! “大人……”就有持重些的村民低声道:“算了吧……虽然马大人对咱们苛刻了些,倒也说得过去。只是最近句容县搞了什么绿肥,据说地里的庄稼长势很好,他们也是被咱们淳化县的收成压了两年,这下扬眉吐气,就有很多人过来……装逼,咱们也都习惯了的。” “马大人虽然偏帮本县,虽然处事不公,虽然爱摆官威,虽然喜欢炫耀……但其实还是不错的,再说刚才已经打过板子了,秦大人您就别再上门了吧……” 噗! 无数人翻起白眼。 好家伙! 还以为你性格持重呢。 你管这叫劝说? 我听了都想再打那姓马的一顿! “什么打板子?”秦枫一脸的诧异,正色道:“你们怕是认错了!刚才那个无耻狡诈之徒,绝不可能是高风亮节的马大人!” 说着,竟然真的一转身,去往句容县的方位。 嘶! 这、这是要杀人诛心啊? 淳化县的众人都看呆了,之前习惯了秦枫温吞水似的处事节奏,就算本县人闹了什么矛盾龃龉,到县衙上也能说得清清楚楚,甚至有好几次,俩人扭打着进县衙,被秦大人调停之后,勾肩搭背着走出去…… 他们从未见过秦大人还有这么凌厉的一面! 甚至,听说淳化县这段时间没少被欺负,秦枫身上弥漫出一股之前不可能有的凛冽杀机,让距离最近的几个淳化老百姓,没来由地打了个寒颤。 大人……这趟远征,只怕是杀过人呢! 猜中了,但不多。 秦枫此行,用一句话,屠尽日本江户三十余万! 金陵三十万冤魂,可以安息了! “你们还愣着干什么!去保护大人啊!”过了半晌才有人反应过来,连忙催促几个淳化县的衙役。 毕竟,秦枫此去句容县,那可是马兆科的地盘。 若是撕破脸动起手来,大人独自一人,是要吃亏的呀! 然而秦枫拒绝了任何人的跟随,真的是独自一人,很快就越过两县边界,踏上了句容县的地盘。 唔? 秦枫一搭眼,就觉得情况不太对劲。 同为应天府管辖,句容县跟淳化县毗邻,自然也是水田为主,家家户户种植的都是水稻,这会儿到了九月,正是稻花散尽,将要抽穗结实的关键时期。 句容县的庄稼,一派欣欣向荣! 有点东西啊! 秦枫微微点头,难怪这些句容县人,一个个趾高气昂,宁可扔下地里的活计,也要跑到淳化那边,耀武扬威的。 前两年,因为灌溉新法首先在淳化铺开,凭借领先一步的经验,淳化县的稻谷收成,放眼全国都是独一份的,周围的这些诸如句容、江宁之类的,都被压制得死死的。 现在,好不容易有了报仇的机会,那还能放过了? 牛逼而不装逼,如锦衣夜行啊! 从某种角度上来说,那些装逼的句容乡民,也没什么大错,只要收敛言行,别大嘴巴什么都敢胡咧咧,只是装逼的话,装去呗。 距离收割还远呢,到时候到底谁是牛逼谁是傻逼,都还说不定呢。 但那个马兆科,可就不一样了! 让你代管两县,应该说是知府大人乃至朝廷吏部莫大的信任! 可是现在…… 此人心胸狭窄,小肚鸡肠,奴颜媚骨,屁股开花…… 不就是搞了点绿肥么! 不知是从哪鼓捣来的主意,然后凭借灌溉新法的科学思路,两边一结合,终于压过了淳化,这就迫不及待跳反了? 秦枫靠近水田,稍查看了一下,很快就发现那些用来壅田的红萍,经过盛夏的红萍早已腐烂,正是稻谷最好的肥料。 就是靠着这个,句容县从上到下,都支棱起来了。 唉! 你们这是逼我啊! 秦枫站起身,嘴角泛起一个浅浅的冷笑。 逼我用粪打你们的脸! 那东西……臭烘的……有辱斯文,但谁让马老哥你强烈要求呢,我要是舍不得这点粪,那岂不是有点不礼貌了? 第一百五十三章 杀人诛心,指着鼻子骂 “大大大大事不好了!!” 句容县县衙,响起一叠声的惊呼,拖着凄厉的尾音,一头就扎进深处,冲到了刚刚艰难回到这里的马兆科跟前。 “慌什么!!”马兆科被打得浑身骨头都仿佛散了架,屁股不敢触碰任何东西,只能是撅起来趴在床上,被这声音吓了一跳,浑身肌肉陡然紧绷,立刻就扯动伤口,把刚刚愈合的地方再次撕裂,疼得他龇牙咧嘴,怒道:“天塌下来了?” “不是!是……淳化县的那个秦枫,好像……来咱们县衙了!” 什么?! 马兆科双目圆睁,射出不可置信的神色,片刻化作深深的怨毒。 来得好!!! 之前在你们淳化,人多势众,算你狠! 现在……岂不是地狱无门你闯进来? 真的是来而不往非礼也!本官要是不把你也按在县衙大堂痛打一顿,这辈子都过不安生! “来人那!!” 马兆科可谓是粗中有细,尽管怒不可遏,还是吩咐人把自己的官服拿来,忍着疼穿戴整齐。 现在! 在我句容县的县衙里!我穿着官服!坐在县衙之上! 我倒要看看,你秦枫还能不能红口白牙,说我是假冒的!!! 一照面,马兆科简直是咬牙切齿。 可是,还不等他发作,秦枫却微笑拱手,正色道:“马大人!阔别数月,小弟日夜思念!听闻马老哥兼管我淳化县事务,真是劳苦功高,令小弟心中惭愧,但见到老哥身体康健,端坐县衙之上,小弟真是有一股说不出的欢喜……” 什么玩意?! 马兆科差点背过气去。 你管这叫身体康健? 做人不能太无耻啊! 还装出一副好久不见的样子,刚才命令手下衙役打我,才发生不到一个时辰啊! 哪来的端坐! 为了收拾这个秦枫,马兆科咬牙坚持“坐着”,但屁股上伤势沉重,哪敢坐实,只能凭借双脚死死撑着,屁股只是稍稍挨着座椅,已经是疼得想要龇牙咧嘴,但还得努力忍住。 不然,这个话怎么说? 当着三班衙役,说本官臀伤在身,不能全礼? 平心而论,秦枫不在的这段日子,马兆科的确是暗地里整治了一下那些尾巴都翘上天的淳化县人。 一帮刁民! 难道不该整治? 除了那个秦大人,他们怕是连知府大人都不放在眼里! 不就是种了几年好粮食么? 本官就是要击碎你们最引以为豪的骄傲! 每亩六石的收成? 哼! 今年我们句容县引进了绿肥雍田的技术,上好的水田,亩产七石也并非不可能! 所以,秦枫你凶什么? 还敢到我县衙来逞威风?真是找死来的! “秦枫!”马兆科咬着牙,哪怕没有秦枫那么会找借口,就算是撕破脸,也要干了他再说。 “马老哥啊!”可是秦枫却迅速打断施法,郑重道:“让你见笑了……我淳化县民风不正,竟有人胆敢冒充马哥,招摇撞骗,我这刚一回来,就遇到个骗子,实在可恶!还好,那骗子形象猥琐、神情慌张,我一看就知道是假的!毕竟马老哥气宇轩昂,英武不凡,试问这句容县上下,谁不知道?” 呃…… 马兆科呆住了。 此情此景,好像有点熟悉。 上次被夸迷糊之后,屁股可就遭了殃! 一瞬间,仿佛条件反射似的,马兆科觉得屁股更疼了。 不明就里的句容县衙役,也都蒙了逼。 明明感觉这个秦枫来者不善啊。 怎么……难道大老远前来,专门为了夸咱们县太爷的? 太客气了吧! “马老哥。”秦枫拱手抱拳,推心置腹地说道:“我很担心,那骗子胆大包天,竟然又流窜到句容县这边。我淳化本来就乱糟糟的,也还罢了,这句容县在马哥的治理下,政治清明民心淳朴,可不能被骗子给蒙了啊!于是我就匆匆前来,可惜那畜生跑得倒是快,一眼没留神,不知被他溜去了哪里。” 噗! 马兆科的一口老血,差点憋出内伤。 这、这是指着鼻子骂啊! 但现在怎么办! 总不能跳出来说,我特么的就是那个骗子!! “这样吧!”秦枫正色道:“此番远征,侥幸大家伙都平平安安的,那百十来号人,虽然不多,但都是战场上见过血的,随便哪一个都至少宰了几十个小鬼子,这可是小弟亲眼所见。要不等他们回来,给老哥调几个过来,做个衙役捕快,一方面震慑宵小,一方面也保护马老哥的安全,管口饭就行啊!” 嘶! 这是威胁! 马兆科心中一寒。 虽然阴损,但也是读书人出身,别说杀人,杀鸡都得躲远远的。 那群远征归来,手上几十条人命的悍卒,到我句容县来? 大可不必! 不待马兆科拒绝,秦枫话锋一转,又说道:“此番远征,侥幸结识了兵部尚书陈大人,改日登府拜访,一定跟陈大人提一提,像马老哥这样忠心为国,爱民如子,披肝沥胆,一视同仁的好官,怎能蹉跎在区区县令的位置上?若是陈大人不方便,我再去魏国公府上,定要给马老哥打通这青云之路!” 呼! 马兆科身体一软,无力地坐倒,然后屁股剧痛,终于忍不住脸上变色,但却不敢发作了。 之前,秦枫说他曾经立下大功,官至从二品! 说实话,马兆科最多只是将信将疑。 什么样的功劳啊!能从七品县令,直接擢升到从二品的布政使? 可是现在,秦枫言之凿凿,仿佛跟那几位高在云端的人物都有了交情,这个话……谅他也不敢信口胡诌。 哪怕只有一丝一毫的真实,那自己这个县令,吃了熊心豹子胆,敢得罪这些人? 罢了罢了! 这顿打……算是白挨了的。 也怪自己做得有些过火,现在这秦枫竟然是睚眦必报的性格,打一顿还不算完,还要上门来继续冷嘲热讽,夹枪带棒地说什么“一视同仁”,这已经快要用手指点到鼻子尖上了。 自知理亏,再加上对方威慑力太强,马兆科咽下这个哑巴亏,咬碎后槽牙,嘬着牙花子,勉强说道:“秦大人……客气了,你我同朝为官,都是为了百姓,本就是分内之事,不是为了升官提拔……” “当然!”秦枫哈哈笑道:“我就知道马老哥的格局,远非常人可比!就说这句容县的庄稼吧,若没有马老哥的手段,岂能如此繁盛?实不相瞒,小弟乃是取经而来,马老哥可不能藏着掖着,念在你我兄弟一场,那水田里到底有什么奥秘,能不能透露一二?” 第一百五十四章 这个坑,你已经跳了一半了 嚯! 这句话,可是问到了马兆科的心缝儿里。 爽! 你秦枫,也有今天? 还不是得来求我? 嘿嘿嘿! 其实,用红萍雍田的法子,出自户部尚书杨思义,因为要就近找个试验田,才选中了句容县。 句容县令,没资格跟户部尚书搭上关系,只是收到一纸文书,把详细的法子写在上面,吩咐他在一县之地试行。 那文书上,分明还有一句话:若是效果不错,希望马县令推广这种新法,从周边府县开始,扩大试验田的数量,让尽可能多的大明百姓,得到实惠,进而在全国范围内铺开。 杨思义是好意。 但这部好经,到了马兆科手里,可就给念歪了。 凭什么教别人啊? 之前那个秦枫风光了那么久,连知府大人都高看一眼。 现在轮到我装逼了,哪有别人的份! 因此,对于红萍种植、夏至腐烂成肥、促进稻谷生长的详细流程,马兆科秘而不宣,甚至还严令本县百姓不许泄露出去。 若不是秦枫来自后世,对这种绿肥的路子一看而知,旁的农人哪怕是一辈子种地,也不容易短时间内掌握窍要。 “咳咳,秦老弟啊……” 终于装到逼了,马兆科竟然连屁股疼痛都减轻了几分,轻描淡写地说道:“哪有什么秘诀!无非是本县百姓今年更努力了些,这还要仰仗秦老弟的灌溉新法,虽然侥幸有了点成绩,我看还是没法跟你们淳化县相比,哈哈……” 唔,不错。 太配合了。 这个坑,你已经跳了一半了。 我再刺激刺激你? 秦枫看着这位打了屁股,但好像伤了脑子的马兆科,做出微微矜持的模样,竟是点头道:“那倒也是……不过这都得感谢马大哥啊!若是没有马大哥的照拂,我淳化县岂能在我远征的这几个月,也种出这么好的庄稼。” 什么?! 你还真敢开牙? 马兆科愤怒了! 瞎啊? 但凡对稻谷有点认识,光从这田里的稻花就能看出来,今年句容县的稻谷,定是要稳稳胜过了淳化! 不然,我们那么辛苦种植红萍,都是白干的吗? 可笑这秦枫毕竟年轻,竟然不懂这些,怕是还做梦今年淳化县依然是收成之最吧? 行! 这个美梦,本官就让你再多做两个月,又何妨! 眼珠一转,马兆科换了一副笑脸,认真点头道:“那是自然,那是自然……咱们句容县,怎能跟淳化相比!不过,本县百姓,今年也够卖力气,现在还有两个月才能收割,倘若他们多努把力,有没有可能,在今年,真的胜过了淳化?”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秦枫多配合啊,很完美地演绎了那种自大的骄傲,不屑道:“淳化若是亩产输了,我的秦字倒过来写!” 嘁! 哪有那么便宜的事儿? 马兆科眼眸深处闪过一抹阴鸷。 我不想你的秦字倒过来写,我只想把你吊起来打! 眼珠一转,马兆科就有了鬼主意,笑道:“不如,咱们打个赌如何?” “哦?”秦枫仿佛来了精神,“怎么赌!” “就以今年你我两县的粮食亩产量来赌。”马兆科有些紧张地说道:“平均亩产量,排除个别很好或是很差的影响。” “那,赌注呢?”秦枫倒也没想好,要怎么再坑一下这老马,就想听听对方的主意。 “嘿嘿!”马兆科果然是胸有成竹,说道:“秦老弟的淳化县,修建四通八达的马路,十分方便便利,当哥哥的很是羡慕,早就想效仿一番。只可惜,本县的这些村民,手艺不精,懒惰笨拙,怕他们搞不好此事。我想若是老哥我侥幸赢了赌约,就请秦老弟派些人……也不用太多,千八百人就好,到我句容县来,也比照着淳化县的样子,把马路修建起来,如何?” 嚯! 好大的口气! 秦枫心想这姓马的果然还是狗改不了吃屎,挨了打还不知教训,心心念念着怎么算计回来。 他以为赢定了呢! 这上千人的徭役,已经是县令这个级别能够调动的极限。 若是再多,那就起码得是知府一级下命令才可以。 眼馋淳化县的马路? 呵呵,你们也配! 不过,这千人徭役的标准,老马哥计算得很好,我刚好借用。 “那要是小弟赢了?”秦枫反问道。 “那也是一样!我句容县出一千人,凭你随便调用驱使!不管修马路还是造水渠,都没二话!” 马兆科心中冷笑,如今绿肥对庄稼的效果肉眼可见,若说偶尔一两亩输给淳化,倒也合理,但整体平均亩产量,绝不会输! 一想到最能帮淳化县提升脸面的马路,他句容县也即将拥有,马兆科心头火热。 这都是他的政绩啊! 若是今年稻谷丰收,再加上马路的脸面,说不定他就能更进一步,不再做这个七品的知县了! 双方说定,秦枫离开句容。 回到淳化之后,又是一番热闹。 走了这些时日,不但地里的庄稼并未荒废,县学那边也是按部就班,几位先生兢兢业业,就连腿伤没痊愈的郑先生,也一瘸一拐地往复于县学和家里,没给孩子落下一堂课。 根据小道消息,朝廷即将开恩科取士,这是天下安定的标志,也是应有的举措。 十载寒窗,为的是什么? 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哪个胸有抱负的读书人,不曾想过有朝一日权在手,便把令来行,在大明乃至整个华夏的历史上,留下属于自己的一笔浓墨重彩! 可是谁也没想到,秦枫刚一回来,原本已经伤势康复的郑先生,忽然再次病倒。 这连秦枫都有些诧异,亲自去探病,似乎这位郑先生气色也并不糟糕,只是说胸闷气短,不能继续支持,他那门《闻史》的课程,只好再次由身为县令的秦枫担任。 代课,倒是没什么。 其实对于秦枫而言,《闻史》只是随便帮孩子们开阔眼界,他的重心是放在《数论》上,倘若能够以此播下科学的种子,从数学到物理,在大明发掘出真正有天赋的孩子,未来点亮科技树,那才是真正的民族未来! 秦枫一走,郑吴先生的脸上,泛起苦笑。 对不住了,秦大人! 那些人……给的实在是太多了! 一想到那令人心跳加速的银两数额,郑吴咽了口唾沫,他终究也是凡人,抵不住这富贵的诱惑,更何况那些人神秘之极,给钱只是第一步,倘若自己拒绝,恐怕…… 辛苦秦大人了!听孩子们说,秦大人代课的那几日,旁征博引,精彩纷呈,在历史方面的底蕴造诣,竟然远在自己这个老学究之上。 如此……虽然辛苦大人,却也没有误了孩子课业。 郑吴努力给自己找了个借口,虽然不能完全心安理得,但也能勉强自洽。 就在秦枫回到淳化县的第二天,县学正常开课,一百多眼睛晶亮的孩子们,无比兴奋地看着秦枫。 真好!又能听到秦大人讲史! 郑先生病得真及时……呃、好像是有点不大恭敬了……不过,嗯,真及时! 教室外面,瞎眼毛老爹半倚在躺椅上,眼睛微开微闭,仿佛在打盹,却一字不漏地听取秦枫的心声。 毛骧这次,事情办得不错! 本来么,若是堂堂锦衣卫都指挥使,都拿不下一个区区的乡村教师,还活着有什么意义? 第一百五十五章 宋元明清后,皇朝至此完? 这回,似乎郑先生病得很重,且已经有了请辞之意。 再加上孩子们对自己很欢迎,于是秦枫思忖之后,决定不再对外聘请讲史的老师,索性自己就把这门课程给担待起来,也就是了。 反正淳化县的事务,全都走上正轨,未来按部就班发展,不难成为整个大明的桥头堡和先锋队。 读史,可以明智。 这虽然不是物质规律的学问,但同样是人类发展的重要一环。 倘若没有稳定的人文环境,也就没有昌盛的科学进步。 既然现在秦枫接手,就打算给这些孩子们从头梳理,从三皇五帝开始,直到当下。 有个系统的认知之后,再从那些浩如烟海的历史事件中,总结归纳其中规律性的东西,培养孩子们独立思考、博古鉴今的能力。 三皇五帝,其实流传到现在,哪怕是在科学高度发展的后世,能够找到的信息资料,也极为匮乏,更多的只是一些神话传说,被代代相传,倒是演绎出许多美丽的故事,却不能当做历史来讲述分析。 因此,秦枫的这一课,从背诵那首后世学子耳熟能详的顺口溜开始。 这就跟学医的小学徒,一开始要背诵汤头歌一样。 哪怕历史小白,这东西也顺嘴就能说出来。 最起码!你得知道唐朝和宋朝,哪个在前哪个在后吧,不然也太丢人了…… 喜不喜欢历史,先搁在一遍。 基本常识,不能太离谱。 秦枫记得自己在网络上就看过一个问题:朱元璋是不是太监。 这问题,就离谱! 噗! 假寐状态的朱元璋,一下子被呛到了,差点从躺椅上跳起来。 什么玩意? 何人如此大胆,竟然欺君至此! 枫兰县学的教室里,已经传来了孩子们稚嫩的声音,伴随着若有如无的书香,在淳化县的这一角,缓缓流淌。 “夏商与西周,东周分两段!” “春秋和战国,一统秦两汉!” “三分魏蜀吴,二晋前后延!” “南北朝并立,隋唐五代传……” 妙啊! 朱元璋渐渐把刚才的恼怒抛去一旁。 这秦枫,果然很有办法! 要知道,华夏文明,上下五千年。 之前用了一年多的时间,其实郑吴先生的思路,也是先给孩子们讲一遍通史,然后慢慢再细说历朝历代的得失利弊。 但是那个时候……为了记住这些朝代顺序,孩子们很是花费了一番功夫。 可是现在! 这简简单单的几句顺口溜,竟然轻而易举地就贯穿几千年,只用了一炷香的时间,就让孩子们朗朗上口,甚至可以预见到,用不了几天,整个淳化县,都能把这东西念叨个七七八八。 怎么想出来的! 跟之前费劲巴拉的郑吴相比,简直是高下立见! 早知道,早就让毛骧去找郑吴了…… 其实朱元璋如此安排,自然有深意在其中。 这次远征日本,大获全胜,最大的收获自然是找到了石见银矿,可以全面开启摊役入亩。 大明朝,眼瞅着就要蒸蒸日上! 没有人比朱元璋更高兴的了! 这下,难道我大明江山,还不能千秋万载? 信心爆棚! 于是,朱元璋就想了个办法,让郑吴退休,想听听秦枫讲的历史课,并且从心声中,得到更多的东西,其中最关键的是……我大明的国祚,究竟如何? 秦枫来自另一个时空的未来。 可是在这里,我,朱元璋,得到了秦枫心声的辅助,已经能够逆天行事,打造一个更强盛的泱泱大明! “宋元大明后,皇朝万代传!” 秦枫当然不是傻子,有些东西不能乱讲的。 大明,那是要千秋万载的,这才是他作为一个大明县令以及乡村教师,要传达给孩子们的正确理念。 孩子们兴高采烈,秦枫说一句,他们跟着念诵一句,稚嫩的童音清脆,交汇在一起,说不出的好听悦耳。 呃! 朱元璋皱起眉头,最想听到的东西没听到。 大明后,皇朝万代传? 作为老祖宗,他固然是这么期望的。 但……就从这简单的顺口溜,仿佛在瞬息间就遍历华夏数千年。 自然也有一股感慨,在心中油然而生。 强如大秦、盛唐、富宋……最多也就是几百年国祚,终究还是免不了王朝更替。 我大明,真的能够特立独行么? 下一刻! 朱元璋最期待的心声,果然传来。 【嘿嘿,这可不能乱讲,我编得应该还可以。】 【宋元明清后,皇朝至此完?这个话,心里说说就行了,可别哪天喝多了酒给胡咧咧出去,那就是事故了!】 【唔,背完这个顺口溜,该给孩子说点什么呢。】 【没备课……】 【算啦,那就按部就班,从夏朝开始讲呗,夏朝就算没太多东西可以说,到了商朝,咱可以来一段封神演义激发孩子们的学习兴趣嘛,稳稳的!我前世可是洪荒文读者!】 嘶! 秦枫虽然只是在心里嘀咕,朱元璋心中却仿佛掀起滔天巨浪。 果然! 果然如此! 虽然知道他寄以厚望的大明,或许也并不会强大到真的万世不绝,但此刻真正听到明后面还有一个“清”字,朱元璋还是心中猛地一沉,一股难以言喻的心酸难过,瞬间就升了起来,让这位亲手缔造了大明的伟大帝王,神色凝重之至。 哪来的这个“清”!! 朕! 又有事情可以做了! 朕驱逐了鞑虏,朕建立了大明,朕肃清了边境,朕征服了日本,朕找到了银矿,朕改良了徭役…… 难道! 在秦枫心声的帮助下,朕还会解决不掉这个神秘的“清”? 这一次,朱元璋没有慌。 虽然神色凝重,虽然攥紧双拳,但是这位明太祖朱元璋,却只是在躺椅上悄悄绷紧了身体,目光望向湛蓝的大明天空,耳朵却继续偷听着秦枫的心声。 “秦大……秦老师!”因为已经阔别数月,所以孩子们差点忘了秦枫的规矩——在课堂上没有“大人”,都要称老师的。 “嗯,你说。”秦枫停止思绪,微笑望着那个举手提问的女孩子,恍惚间仿佛已经回到现代,来到某个小学里教书。 唔! 朱元璋有些难受,他可不想这么重要的心声戛然而止。 第一百五十六章 那一年,残阳老树葬帝王 那女孩子眼睛亮晶晶的,对秦枫自然是充满了崇拜。 倘若不是秦大人,历朝历代,哪有女孩子进学堂的道理? 更何况,在秦大人的支持下,枫兰县学里的女孩跟男孩享有完全相同的待遇,甚至秦大人还一再叮嘱说,男生不能欺负女生,没出息。 他,真的不一样呢! 可惜……我年龄太小了,不然若是能嫁给秦大人,那是多幸福的生活。 “老师。”定了定神,她把乱七八糟的思绪从脑子里驱除,站起来问道:“您刚才说,宋元大明后,皇朝万代传,意思是说,现在的大明朝,能够千秋万载,永远像现在这么好吗?” 呼! 朱元璋轻轻吐出一口浊气,心中有喜有悲。 喜的是至少这淳化百姓,是真正认同了咱的大明,或许只是认同秦枫而已,但秦枫就是大明的官啊。 悲的则是……秦枫的心声中已经说得明白,咱的大明终究无法万世不衰,至少后面还有一个“清”…… 唉! 只是不知道咱这大明朝,到底国祚多少年,又是终结在哪个不肖子孙那里。 “当然!”秦枫的障眼法,来了。 朱元璋很熟练地翻起白眼,知道现在秦枫嘴里说出来的话,一个标点符号都不能信。 “我大明皇帝起于毫末,心怀百姓,雄才大略,开疆拓土!”秦枫看着那个女孩子,用不容置疑的语气,正色道:“有这样的皇帝奠定基础,之后历代君王只需守成,便可让江山长盛不衰。这普天之下,永远都是我大明的国土!” 好吧。 朱元璋神色平静。 不得不说,还是假话听起来更舒服,令人振奋。 只可惜,不是真的。 【唉!】 果然,下一刻,被这个问题勾起的秦枫心声,自然而然地传到朱元璋耳朵里。 【老朱,我也算见过的了,可谓是此行不虚……】 【可惜好像赶上老朱生了病,居然还戴起了面罩,兜头盖脸的,根本看不清楚,真是遗憾了!】 【问题不大,或许以后还有面圣的机会。】 【现在的老朱,早就不是那个随时都可能饿死在路边的小乞丐了,他已经是天下的主宰。】 【若是老朱也在这课堂上,想必他最想问的问题,也跟这孩子一样,最关心的就是大明的未来。】 【金銮殿上,无上的荣耀包裹着他,文武百官向他虔诚叩拜,他就像是一个考了高分上了理想大学的学生,书生意气,挥斥方遒,也很想知道,自己创造的辉煌,未来能走到什么样的高度。】 【聪明如老朱者,自然知道所谓的万寿无疆只是一句空话,自古以来王侯将相,说不定还没有老百姓寿元长久。】 【可是,他的江山呢?他历尽千辛万苦,一手开创的大明王朝呢?能否江山永固,能否千秋万载?】 秦枫看着那个提问的小女孩,先是举手示意她坐下。 看着这个懵懂天真的孩子,他脑子里却浮现出那天金銮殿上,看不清面目的明太祖。 秦枫在心中叹了口气。 而只是一窗之隔的躺椅上,朱元璋的一颗心仿佛提到了嗓子眼上。 这孩子的问题太精准了! 正是他心心念念的那件大事! “同学们。”秦枫微笑着结束了刚才那个没法深谈的话题,转身在黑板上写了一个大大的“夏”字。 “服章之美,谓之华;礼仪之大,故称夏。”秦枫指着这个夏字,侃侃而谈,“我们是炎黄子孙,自称华夏儿女,这其中有深厚的历史和文化背景。华夏一词,包含着丰富的内涵,它不仅仅是一个地理空间的称谓,更是一种文化和民族的认同。” “那么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华夏一词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的夏朝,也是华夏历史上第一个世袭制朝代……” 啊! 孩子们果然亮起眼睛。 因为,刚才才背过那个顺口溜呀。 夏商与西周嘛。 原来,华夏的夏,就是从这里来的么? 其实,关于这一点,学术界并没有定论,只是为了激发孩子的学习兴趣,秦枫采用了这个说法,也无不可。 但刚才被那个问题微微冲击,虽然已经开始进入夏朝历史的讲述,秦枫的目光却还是不经意地掠过那个提问的孩子,在心中给出了那个注定不能在这个洪武年间宣之于口的答案。 【孩子,对不起,我不能告诉你真相。】 【其实明朝国祚,只有两百七十六年。】 嘎吱! 教室门外,忽然传来了尖锐的声响,让秦枫都微微一愣,但见只是毛老爹的躺椅发出来的,大约他听着听着觉得无趣,就睡着了,倒也正常。 毛老爹是来接孩子的,一般都在那个位置躺着,秦枫也早就习惯了。 他哪里知道,朱元璋听到两百七十六年这个数字的时候,浑身紧绷的身体陡然震颤,这才让身下的竹椅发出异响。 千秋霸业,百战成功啊! 本希冀着江山万世,却没想到……仅有区区的两百七十六年。 是谁! 是哪个不肖的子孙! 朱元璋神色沉静,心中却仿佛掀起滔天巨浪。 他知道,那应该也是老四的子孙。 但到底发生了什么变故,让他终于丢了祖宗的江山,将这锦绣神州,拱手让人…… 他! 是死了,还是……投降? 朱元璋不忍深思,却无法停止思绪。 他知道,仅仅一百多年后,被称作“大明战神”的朱祁镇,就有沦为敌人俘虏的耻辱经历。 我朱氏子孙,竟会如此不堪! 这才是让朱元璋最难以忍受的。 更何况,那朱祁镇除了沦为俘虏之外,还做了叫门天子,还在事后屠戮功臣…… 但是即便如此,他也并不是亡国之君。 那么……那个两百七十六年后,让泱泱大明亡于手中的,又该是怎样倒行逆施的一个君主? 简直不忍心再听下去了! 两年来,这是朱元璋第一次想要捂住耳朵,拒绝秦枫的心声再次冲击震撼。 只因,远远低于预期的大明国祚,让朱元璋这个缔造了王朝一统的老祖宗,心态快要崩了。 可是秦枫虽然在课堂上娓娓道来,口中讲述的是遥远夏朝的传说故事,但眼见着这些虚心向学的孩子,目光所及都是大明的一草一木,心中泛起的,依然是对这个伟大朝代的深深惋惜。 【那一年,残阳老树葬帝王……】 残阳。 老树。 帝王? 朱元璋神色微微惘然,仿佛被秦枫的心声指引着,神魂飞升而起,穿梭两百多年的时空迷雾,看向那一天。 火烧紫禁城,血染万里江山! 第一百五十七章 他,大明最后一个皇帝 【明思宗,朱由检。年号崇祯。】 【那天的天气很冷,三十三岁的崇祯皇帝,先杀妻,再杀女。】 大明,是秦枫很惋惜的一个朝代。 有大明一朝,不和亲、不纳贡、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 尽管大明绝不完美,也有种种不尽如人意之处,但作为最后一个汉家王朝,大明给后世留下了太多的追思,太多的遗憾。 因此,如今身在大明,虽然不能吐露心声,却在给孩子们上历史课的时候,不可遏制地将思绪穿梭到那一天,眼前仿佛不再是纯真可爱的孩子们,而是紫禁城里如血一般翻卷的火烧云。 残阳如血,那个人脚步沉重,走向后山…… 教室外,一窗之隔,朱元璋平静地躺在竹椅上,恍若假寐,神色不再被牵动一丝。 胸有惊雷而面如平湖者,可为上将军! 可是这位大明老祖宗,亲耳听到大明的最后一日,怎能真的平静? 只是他身经百战,当世早已无敌。 除了刚才听到大明国祚时的身躯微颤,朱元璋再也没有流露出软弱,反而像是置身事外,用沉肃的目光,追随着秦枫的心声,一同望向那一天。 杀妻,杀女? 朱元璋眼睛闭着,眼睑微微跳动。 很显然,这是已经到了最危险的关头!多半是敌军已经兵临城下,甚至快要杀进皇宫之中! 所以,以皇帝之尊,才要杀妻杀女,避免她们落入敌人手里,那就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昔年金国后宫女人被蒙古人肆意奸淫杀戮,活得不如猪狗的记载,历历在目。 朕亲手缔造的大明,竟然是这样屈辱的结束! 朱元璋缓缓睁开眼睛,控制着脸上肌肉的跳动,望向正在上课的秦枫,这一次竟是放下眼白,射出昙花一现的深邃目光。 明思宗,朱由检么? 朱元璋默默念着这个名字。 因为秦枫的心声断断续续,所以他有时间去咀嚼消化,在秦枫讲课而停了心声的时候,就是留给他的思索空间。 朱由检。 由。 高瞻祁见佑,厚载翊常由。 这是那个已经被贬斥的礼部尚书钱用壬,为了讨好君上,给燕王一脉,写下的家谱排行。 可是…… 谁能想到,本该去戍边守国的燕王,却发动了靖难之役,从此取代了“懿文遵祖训,钦武大君胜”,让我大明后世的皇帝,都出自燕王一支。 由! 也就是,第十代。 朱元璋悠悠一叹。 两百七十六年,十代……也就是说……后世这些皇帝的在位时间,平均来说,不能算长。 若是有五六十年的,说不定……就得有不到十年的。 频繁换帝,对国家不是好事,政局不稳,民间也难安定。 朱元璋思绪有些乱,忽然又想到,之前心声中提过,有个万历皇帝,三十多年不上朝……那么就算换帝不频繁,也未必是好。 总之,太乱了! 从情感上来说,朱元璋应该是对这个丢了祖宗江山的朱由检,恨之入骨。 但不知怎地,听到他杀妻杀女,朱元璋的愤怒,渐渐化作叹息和怜悯。 倘若是朕,面对那样的危局,该当如何? 朱元璋忽然升起一个奇怪的问题。 杀妻,杀女? 哼! 朱元璋身上陡然泛起凛冽的气机。 怎么可能! 三十三岁,正是男儿建功立业的大好年华呢! 三十三岁那年,也就是……唔,至正二十一年。 朕当时被封为吴国公,虽然有了十万兵力,但占据的地盘很少,甚至可以说是四面受敌。 东面和南面是元军,东南是张士诚,西面是徐寿辉,虽然同是反元武装,但彼此间的忌惮和敌视,已经不加掩饰。 但是最终,朕一一战胜了他们! 所以,倘若是朕,大不了就从头再来,朕能打下一次大明江山,就能再重塑一个泱泱大明! 可是……朱由检这个孩子,恐怕不行。 虽然知道是老四血脉,但归根到底也是朱家子孙,朱元璋叹息一声,知道这孩子没有逆天改命的本事,但不管怎么说,总也比卖国投敌的朱祁镇,强了许多吧? 【他,大明最后一个皇帝。】 课堂上,给孩子们留下一道思考问题的间隙,秦枫的心声,竟然再次转回那一天,让朱元璋眼前的迷雾被再次轻轻拨开一些,看到了那个孤独的身影,是他两百多年后的十世孙儿。 【这可能是大明最寒酸的皇帝了。】 【他的皇袍打着补丁,身体也因为营养不良而瘦弱单薄。】 【金銮殿上,他跟列祖列宗一样,也曾受到百官朝拜,可是这个时候,他身边却没有任何人,只有一个老太监远远地跟着,名字叫王承恩,或许是因为承受大明恩情,来送这个王朝,来送这位皇帝,最后一程。】 【朱由检不是个好皇帝,他志大才疏,猜忌多疑,甚至可以说是愚蠢糊涂!但他……是个好人。他努力过,然而所有的努力,都成了这场国殇的催化剂,这才是崇祯身上最浓重的悲剧色彩。】 【紫禁城燃起熊熊大火,仿佛连着天边的火烧云。望着不远处的火光,崇祯皇帝吊死在歪脖树上,太监王承恩亦以身相殉。】 【打着补丁的皇袍上,留下了崇祯用妻女的鲜血,写下的最后遗言!】 【朕!自登基十七年,虽朕薄德匪躬,上干天怒,然皆诸臣误朕,致逆贼直逼京师!朕死,无面目见祖宗于地下,自去冠冕,以发覆面!任贼分裂朕尸,勿伤百姓一人!】 嘶! 躺椅上的朱元璋,虽然没有坐起身子,双目中却已经精光大作。 还好,在教室外,无人看到这一刻的凛冽。 朱元璋轻轻吁出一口气,仿佛回到了昔年的鄱阳湖上,看着那湖面上的血与火,依稀便是秦枫心声中,后世的血染京城。 两百七十六年…… 朱元璋喃喃道:“昔年,鄱阳湖上,火光冲天,大破陈友谅水军七十万!” “两百七十年后,皇城燃起大火,葬送我大明江山。” “这相隔接近三百年的两场大火,莫非是冥冥中自有的天意……” 第一百五十八章 我!朱元璋!何惜一战?! 枫兰县学,课堂上,县太爷兼乡村教师秦枫,正在娓娓道来,将华夏数千年的历史,化作一个个鲜活的故事,让所有的孩子们眼睛熠熠发光,仿佛是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渐入佳境后,秦枫没有把思绪过多地停留在大明。 因此,朱元璋最关注的心声,也没有继续传来更多。 但即便如此,残阳老树葬帝王的一幕,还是给朱元璋带来了太大的震撼。 他静静地躺在教室外的躺椅上,仿佛是睡着了,但是闭起的眼睛,却依然无法隔断那一日的残阳如血。 明思宗,朱由检。 老朱记住了这个名字,他沉默了很长时间,才缓缓睁眼,目光落在教室里的秦枫身上,却仿佛跨越两百七十六年的时光,遥望某个不可知的方向。 那个单薄的身影,走向歪脖老树。 朱元璋的嘴唇微微翕动着,发出的声音,却只有他自己能够听清。 “好孩子……” “皇袍上带着补丁……好!” “任贼分裂朕尸,勿伤百姓一人,好!” “杀妻杀女……好!” “可是……自去冠冕,以发覆面?” “孩子!你糊涂啊!” 朱元璋仿佛陷入了深深的疲惫,比当年鄱阳湖三日三夜的大战还要疲倦,在躺椅上彻底放松四肢,双脚岔开,丝毫没有帝王的形象,继续喃喃道:“想那秦王嬴政,号称千古一帝,却不过二世而亡,用万里长城护着的大秦,只存在了十五年!” “强汉刚硬,虽远必诛?两百一十年便耗尽了国运。” “隋朝!大运河罪在当代,流尽黄金万古愁,以至于短短三十九年便不复存在。” “盛唐!这个盛世,那个也盛世,到头来,无非二百八十九年!” “朕的大明!起于毫末,却能为天下华夏人建立二百七十六年的国祚!” “王朝更替,天命所定!” “倘若那一日不起东北风,鄱阳湖上便是朕大败亏输,哪还有后来的大明江山?” “大明,受命于天,也终于命数,非一人之力能够扭转。” “尽心,便可以无悔!” “孩子!你穿着补丁!杀掉妻女!临死前最后一刻想着的,却还是这天下百姓!” “就凭这一句!孩子……你何必无面目见朕?又有什么对不起我大明?” “糊涂!糊涂啊!” “我大明皇帝!纵死,也必当堂堂正正!没有覆面不敢见人的道理!” 好孩子? 倘若秦枫这会儿能够听到朱元璋的心声,也势必会为之深深震撼。 断送了大明江山的崇祯帝,本该让朱元璋这个老祖宗恨之入骨,但“听到”大明最后一幕的明太祖,却做出了截然不同的反应。 蓦地! 朱元璋的身形从躺椅上坐了起来,目泛寒光。 不忘百姓,那就是好孩子! 那个叫朱由检的孩子!你没能力做到的事情,你爷爷来帮你做!你祖宗来帮你做! 秦枫! 朱元璋将杀机凛冽的目光,直接射向教室内的秦枫,深吸一口气,无声地怒吼道: “秦枫!你只需要告诉咱!” “是什么人!闯入朕的皇城!是什么人!断绝我大明江山!” “我!朱元璋!何惜一战?!” 可惜,秦枫今日讲述的,并不是《明史》,所以尽管朱元璋迫切知道那个答案,终究也还是未能如愿。 回到宫中,朱元璋的心中,始终沉甸甸的。 两百七十六年! 这个噩梦般的数字,压得这位大明的老祖宗,几乎要喘不过气来。 他曾经意气风发,横扫天下,从强大的黄金家族手中,夺回了这汉人的花花江山。 他曾经满怀憧憬,分封藩王,将后世子孙都安排得妥妥当当。 他曾经殚精竭虑,不辞辛苦,为这个一手打造的大明朝,描绘出事无巨细的广阔图景。 但就是没想到,他寄以厚望的大明江山,竟然只持续了短短不到三百年。 唉! 空荡无人的深宫里,朱元璋终于发出了沉重的叹息,在空旷的大殿中久久回荡。 天命,真的不可逆转么? 我! 大明开国皇帝朱元璋,偏要斗上一斗! 坐在御书案后,朱元璋身上的颓丧,已经一扫而空。 他看着堆积如山的奏折,胸中再次燃起了高昂的斗志。 秦枫的心声,迟早会吐露出那个秘密。 到那时候,不论对手是谁,大明兵锋所到之处,必定能将其碾碎如齑粉,让两百七十六年后的残阳老树,再也无法葬送我大明帝王。 朱元璋胸中激荡,翻开了最近呈上来的一份份奏折。 唔…… 忽然,朱元璋觉得微微尴尬。 这些奏折里,有很大一部分,都是上书请求朝廷裁减军队,与民休养生息的。 大明在开国之后,已经一反常态地开启两次大战,先是荡平漠北,后又跨海远征。 远征日本大获全胜之后,秦枫立下大功,找到了石见银矿,经过精炼之后的巨量白银,开始通过海上运输,源源不断地流向大明。 有了这些白银做平准库,早就饥渴难耐的户部尚书杨思义,已经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开始铺开摊役入亩。 从今年开始,大明国库势必开始丰盈。 这个时候裁撤军队,便能够营造更好的生存环境,让大明的老百姓远离战争的痛苦和困扰,安居乐业。 两次大战,朱元璋也知道有穷兵黩武之嫌,因此在前不久的某次朝会中,亲口说过短期内不动刀兵的事情。 正所谓上有所好,下必甚焉。 皇帝一开口,文武百官自然是心领神会,很快就有这些上书请求裁撤军队的奏折,如雪片一般飞来。 可是现在…… 一想到那天的残阳如血,不知从何而来的逆贼竟然直入紫禁城,逼死了大明皇帝,朱元璋脸上泛起微微的苦笑。 倘若有朝一日,秦枫的心声给出了那个答案。 那么这一仗,打还是不打? 毫无疑问,若是不能为子孙后代荡平这些隐患,朱元璋还有什么资格来做这个老祖宗! 深吸一口气,朱元璋手中的朱笔连连挥洒,将那些要求裁撤军队的奏折,统统给批了个大大的红叉。 拒绝! 拒绝裁撤军队! 拒绝马放南山! 很快,文武百官的心态全都崩了…… 陛下啊! 这不是您亲口说过的么? 怎么……这才过了几天,风向就全都变了? 难道说! 还要打仗? 可是陛下啊……现在放眼大明周边,哪还有半个值得动手的敌人? 他们都瑟瑟发抖呢! 果然是天威难测! 没想到的是,朱元璋此番强势拒绝所有关于裁撤军队的奏折,带来的连锁反应,竟然不止影响大明境内…… 第一百五十九章 标子啊!再加把劲儿! 秦枫最近很忙。 刚回到淳化县,虽然不能说是百废待兴,但几个月积压的各种事务,也是够他忙活一阵子。 毕竟那个代管的句容县县令马兆科,除了暗戳戳地搞些小动作之外,基本上也没啥正事儿。 县衙内,各类案件堆积如山。 田地里,还要继续指导淳化百姓科学灌溉,铆足了力气要给句容县一个大大的惊喜。 再加上枫兰县学现在秦枫担纲两门课的授课先生。 一天到晚,秦枫忙得几乎是足不点地一样,几天的功夫就瘦了一圈,可把悄悄关注的大明公主朱镜媺,心疼坏了。 这人! 怎么……跟父皇一样,工作起来都不要命的吗? 化名兰娘的大明长公主,亲自煲汤送饭,往复于县衙、田地、县学,总之哪里有秦枫的身影,多半就能找到那个窈窕的女子,渐渐成了淳化县的一道风景。 淳化县人都知道,兰娘未来是一定会成为县令夫人的。 所以,大家也都乐见其成,像尊重秦大人一样,尊重这位出身富贵却没有架子的千金小姐。 习惯了众人的目光,朱镜媺身为公主的骄傲、少女怀春的娇羞,早就化作了女孩儿家的细致体贴,不再理会那些异样的眼神,更加落落大方地跟秦枫出双入对,竭尽所能地照顾他的生活。 “他好像……更好看了!” 不知多少次,朱镜媺悄悄打量这位自己选中的未来郎君,越看越觉得心头鹿撞。 相比之前的文质彬彬,远征归来的秦枫多了一股英武不凡的气息,魅力更胜从前。 听徐伯伯说,他在战场上以独创的鸳鸯阵大破倭人,立下赫赫战功,从一个普通士兵,火速擢升成远征军的副统帅。 虽然这几日瘦了点,但秦枫身上仿佛弥漫着无尽的精力,上午还在县学里唾沫横飞诲人不倦,下午就能在水田里踩着泥水弯着腰,跟那些经验丰富的老农一起探讨增产的办法。 这身体,真好! 朱镜媺越看越觉得心中欢喜,甚至不受控制地想起了某个羞人的画面,一下子就红透了脸。 “哎呀!怎么大哥……就没有这么好的身子骨呢?”朱镜媺连忙强行驱逐脑中的绮念,把朱标拿出来当成驱逐剂。 大哥已经被立为太子,是大明未来的皇帝。 父皇似乎很关注大哥的身体状况,特意吩咐太医院开出最好的方子,不惜代价给大哥补身体。 但这几个月下来…… 以朱镜媺看来,大哥朱标的身体,反而是越补越差劲了,脸色虽不苍白,却有一种病态的红润,大约是各种补药吃多了的缘故。 相比之下,眼前这个在阳光下晒得略显黑瘦,却浑身都有使不完力气的秦枫,简直要甩了大哥一万条街。 这其中,有什么诀窍么? 最近秦枫的饭食,都是朱镜媺一手打理的,虽然也算精致周到,但跟宫中御膳房那些不计成本的珍馐美味自然无法相提并论。 那么,究竟是差在哪里呢? “秦哥……”朱镜媺递上手帕,看着秦枫抹去了额头上的汗水,低声问道:“我有一个朋友,身体不大好,你有没有什么法子,能帮他调理一下?” 哦? 秦枫微愣,看着吐气如兰的兰娘,稍稍上下打量一番。 按照后世的说法,“我有一个朋友”=我自己;“真是我朋友,不是我”=这事儿还不太方便说。 懂! 眼前的兰娘,虽然不能算是弱不禁风,但跟淳化县土生土长的那些农家女孩的确是差了些锻炼,毕竟出身富户嘛,倒也可以理解。 其实这个问题很简单。 要调理身体,一个是得吃得好,一个是得加强锻炼。 以兰娘的家境,吃食方面当然没有问题。 那就是缺乏锻炼呗。 不过……毕竟是大家闺秀,让她卷起裤管下田这就有点过分了,应该循序渐进比较好。 略一思忖,秦枫笑道:“这个简单,回头我研究一套动作,你照着练就好了!唔……不过说起来,刚好明天有个推车的活儿,不至于太累,到时候你来……呃、我是说你那个朋友一起来帮帮忙,出出汗,对身体也是有好处的。” “好!” 朱镜媺如获至宝,很快就把消息传回了宫中,到了懿文太子朱标手里。 这段日子,朱标过得并不好。 虽然父皇的偏爱肉眼可见,让太医院的众位名医想尽一切办法帮他养好身体,但几个月下来,朱标的身体不但没有见好,反而似乎越来越差了。 本来人在深宫,就少有锻炼的机会,现在被朱元璋列为保护动物,哪怕是磕破一点油皮,怕是都有无数人头落地,那些人诚惶诚恐,唯恐太子有什么闪失,把他保护得极尽周到。 别说干活了,走路都怕他崴了脚,恨不得背起来扛起来走。 这样养尊处优了几个月,身体能好才怪呢! 收到妹妹朱镜媺传来的消息,朱标泛起古怪的神色。 要去淳化县? 去做什么? 不过,一向宠爱妹妹的朱标,不愿意拂逆了她的好意,便悄悄离了皇宫,按照朱镜媺说的时间地点,来到淳化县东南方位的一座荒山脚下。 不多时,便有数百辆大车,从远处浩浩荡荡而来。 越过这座山,就可以抵达淳化,这可是秦枫从月牙岛上辛苦搞到的宝贝,也是他用来跟句容县县令马兆科打赌的最大倚仗。 很快,匆匆跟妹妹打了个招呼的朱标,就加入了帮忙的队伍,在沉重的车辆后面拼命推着,配合畜力,让一辆辆装满了宝贝的车子翻山越岭,不至于在崎岖的山路上打滑倾翻。 朱标很快就不行了…… 身体先天本就一般,再加上这段日子被圈养保护起来,都快成了大门不出二门不让迈的闺秀,现在一出力,直接就是大汗淋漓,脸色苍白得像大病初愈。 哈哈哈! 还真有个朋友啊? 秦枫注意到朱镜媺叫来的这个朋友,越看越觉得好笑。 果然,富户结交的也都是富户。 这是谁家的公子哥啊? 也太菜了! 一看就是严重缺乏锻炼,这脸色不正常,像是虚不受补…… 来都来了,那就好好练练吧! 秦枫忍住笑,高声叫道:“彪子啊!再加把劲!你看又有三辆车上来了,靠你了哈!” 噗! 朱标眼前一黑,身形摇摇欲坠。 在这里,他被朱镜媺化名“黄彪”,是来帮忙推车的。 但……这车也太沉了吧! 里面装的啥啊?据说是从福建那边千里迢迢运过来的……难道是粮食? 第一百六十章 当朝太子推车? 秦枫不知道的是,他这几百车“宝贝”,还没到应天府的地界,就被人给盯上了! 没办法,目标太大,也太招风。 事实上,倘若不是路上一直有一百多从远征日本战场上刚下来的悍卒押送,说不定途中早就出了状况。 有惊无险,现在快要抵达淳化,却有一伙专门剪径的强梁,早早就埋伏在这座荒山附近。 这伙盗贼其实挺有来头,早年曾在汉王陈友谅麾下效力,鄱阳湖一战,陈友谅兵败身死,残兵大部分被朱元璋收编,也有少量四散奔逃,有的解甲归田,有的则沦为山贼野盗。 既然干的是这个勾当,自然免不了铤而走险。 虽然那押车的兵士看起来不好惹,但几百辆大车实在太令人垂涎。 现在要到荒山,正是最好的动手时机。 “老大!干吧!”有人压低声音,微微颤抖着说道:“弟兄们已经好几个月没有买卖,肚子里都没油水了!” “是啊,大哥……”另一个人也撺掇道:“我早就打听清楚了,这几百辆大车,是那个秦枫从海上带回来的好货,十分珍重地下船就装车,里面指不定是什么宝贝呢!” “没错!据说从日本带回来的银两,已经先一步解往京城,这几百车却好像比银子还神秘,指不定是什么搜刮来的金银财宝,是这个秦枫给自己发财的!” “二当家的言之有理!那日本岛虽然只是弹丸之地,好歹也是国家,那得搜刮出多少东西?咱们干了这一票,可就要发财了!说不定从此金盆洗手,再也不用干这些打打杀杀的事情了……” 呼! 所有的目光都望向为首那人,那人重重吐出一口浊气,将粗糙的手掌在空中攥紧,咬牙道: “弟兄们!咱们干!” 好! 众人顿时喜形于色,纷纷摩拳擦掌,但具体这一仗要怎么打,当然还得听大哥的。 毕竟,押车的那些人看上去剽悍有力,又刚经历了日本战场的洗礼,很是不好惹。 这支盗伙虽然也有军队的底子,但荒废已久,真正见过血的只占了很小一部分而已。 唯有带头大哥,早年曾经是陈友谅军中的副将,见过大场面,按理说指挥这几百人的盗伙,抢掠一支只有百余悍卒的车队,应该不成问题。 “等会儿,听我号令,谁都不许乱!”带头大哥名叫薛年,知道这是场硬仗,容不得半点马虎。 但财帛动人心,若是能拿下这几百车的宝贝财物,以后真可以洗手不干,找个地方做一辈子的富家翁了。 富贵险中求。 拼了! 远远地,车队渐渐走近,开始登山。 潜伏在暗处的盗伙,在带头大哥的命令下,纹丝没动,等待着最好的出手时机。 “大、大哥,还不动手么?”有人开始按捺不住。 “哼,急什么?小心驶得万年船!”薛年冷哼一声,密切观察着车队登山的动静。 “大哥。”似乎为了缓解紧张,有人低声道:“您当年跟在汉王身边,打过多少大仗,现在咱们人数多了好几倍,难道还拿不下对面这区区百十来号人?” “闭嘴!”薛年有些烦躁地摆摆手。 唉! 倘若鄱阳湖一战,是汉王胜了,他薛年或许也是个从龙之臣,纵然比不得现在徐达常遇春的地位,好歹也能混个一官半职,哪至于沦落至此。 “大哥……”手下人还在喋喋不休,又问道:“您当年,跟当今皇上,都交过手?” “废话!”提到生平得意之事,薛年骄傲地说道:“什么皇帝,无非成王败寇罢了!昔年鄱阳湖上,他朱元璋也不比别人多几个脑袋,倘若那支箭是射中了他……唉!” “别说皇帝了,现在位列国公的徐达、常遇春、李文忠、汤和、邓愈,哪个我没见过?那汤和我还曾经亲自领兵战过一场的呢!” “至于现在的太子朱标,当年还只是个小屁孩而已,我在马上发一声吼,他不也得吓得浑身哆嗦?” 牛逼! 众人果然被带头大哥的事迹所折服,顿时多了许多信心,目光灼热地看着车队渐渐全都登上荒山,在崎岖的山路上难以转折,许多人在大车后面奋力推着,才让车轮不至于打滑。 这应该是最好的时机了! “大哥!干吧!”盗伙的二当家,深吸一口气,将雪亮的钢刀缓缓出鞘,对薛年说道:“看着车辆沉重,里面的宝贝可真不少!你说这个秦枫到底给自己弄了什么财宝,还悄悄瞒过了朝廷,要偷偷送回淳化?” 噗通! 话音未落,身旁忽然有人翻身栽倒。 二当家吓了一跳,定睛看去,竟然是一贯服膺的带头大哥。 “大哥!” “怎么了?” 身边众人连忙七手八脚地把薛年扶起来,暗想着这么关键的时刻,大哥该不会是发了什么急病吧。 再看薛年,他刚才脸上的镇定和平静全都不翼而飞,活见鬼似的一脸惊骇,死死地盯着某个方向。 “这、大哥……你到底怎么了?” “咱们动不动手啊?” “莫非,大哥已经看出了车里是什么宝贝?倒是说句话啊!急死我了!” 呼! 薛年只觉得浑身发冷,连连摇头,在手下人的一再催促下,才哆嗦着嘴唇,颤声道:“那、那车里是什么宝贝……我不知道!但、但现在推车的那个,正是当朝太子!!” 什么玩意?! 众盗伙瞪大眼睛。 大哥你疯了? 什么档次啊!让当朝太子来推车? 别说秦枫了,就算这些宝贝直接是送给当朝皇帝的,也轮不到太子亲自推车吧! “大哥……别是……认错了吧?”有人小心翼翼地说着。 “不可能!”薛年连连摇头,“虽然几年不见,但怎么可能认错!那个推车的青年,正是太子朱标!我最初在军中见他的时候,他才八岁,虽然现在长大了,但模样一点没变!” 疯了疯了! 大哥疯了…… 众盗伙目瞪口呆,计划全被打乱了。 太子推车? 那这几百车宝贝的份量……得是什么级别? 十万大军护送,也不为过啊! 哪会是这区区百十号人。 可是大哥忽然间发了癔症,没人指挥的情况下,谁也不敢贸然动手,只能眼巴巴看着车队过了荒山,安全地进入淳化县地界,更多的淳化县人涌上前去迎接,已经不可能再动手抢夺。 唉! 大哥啊!怎么这个时候发病,真是太可惜了! 第一百六十一章 老朱旁听,朱标提问 “辛苦了,诸位!” 车队平安到达淳化,秦枫也是松了口气,指挥着众人把几百辆大车都安置在准备好的地点。 负责押送的兵卒,都是从淳化县出征日本的骨干,这会儿终于回到家乡,自然是一片欢聚的场景,气氛很是热闹。 “辛苦了,彪子。”秦枫来到那个已经汗出如浆的青年面前,微笑道:“这会儿觉得身体怎么样?” “先生大才,真的好多了!”朱标虽然累得浑身酸痛,却有一种前所未有的通透感,十分酸爽,闻言连忙拱手道:“早听闻淳化县县令秦大人,学究天人,文武全才,今日有幸拜见……” “不用客气,都哥们!”既然是兰娘的朋友,秦枫也多了一份亲切,再加上此人虽然脸色不好看,却自有一股英气内敛,显得气宇不凡,秦枫也很高兴交了新朋友,便笑道:“你这身体应该就是缺了锻炼,待我稍整理一些锻炼的方法给你,每天照着做几遍,应该就能大大改善。” “多谢秦兄!”朱标也在不动声色间切换了称呼,让彼此的关系又在不经意间拉近了许多。 将几百车宝贝安排妥当之后,秦枫马不停蹄,又赶到县学,刚好又到了他《闻史》课的时间。 朱标适逢其会,也刚好对这位曾在日本战场上建功立业的秦县令很感兴趣,便搬了张椅子,在教室里旁听。 啊! 他怎么来了? 教室外,躺椅上假装假寐的朱元璋,连忙缩了缩脖子,皱起眉头。 今天,秦枫讲的还是商朝,渐渐说到了商朝末年,说到了武王伐纣,结合封神榜的一些神话故事,自然能将课堂气氛调节得非常热闹,孩子们兴高采烈,一会儿询问那个狐狸精怎么样了,一会儿关心姜子牙的封神榜是否确有其事…… 呵。 秦枫就笑。 暗想着说不定这些孩子们,未来会有一个人,根据今天说的这些神话传说,把《封神演义》先给写了出来。 毕竟,正版的作者许仲琳,要到明朝中后期才出生呢。 “好了,同学们。”秦枫自然不能以神话为主,很快就拉回正题,微笑道:“至此,约五百多年的商朝历史,宣告结束。接下来,该是什么了?” “周朝!”孩子们高兴地齐声回答,显然在两任闻史老师的教导下,对于华夏通史,已经有了基本的了解。 事实上,自从秦枫编的顺口溜在淳化县传开,哪怕是大字不识一个的农夫,起码也知道“夏商与西周,东周分两段”…… “对!” 秦枫点点头,转身在白板上写下一个大大的“周”字,望着一双双晶亮的眼睛,继续说道:“有个典故,说是周文王给姜子牙拉车,姜子牙说你为我拉车八百圈,我保你周朝江山八百年!所以,我们接下来要说的这个周朝,共有八百年江山……” 唉! 已经知道真相的朱元璋,心中酸楚。 周朝有八百年呢! 可是我大明…… 倘若大明也有个姜子牙,朕宁可为他拉车八千圈!八万圈!让他保佑我大明江山,万世永固…… “秦老师!” 有男孩子忽然对数字产生了兴趣,举手问道:“商朝五百多年,周朝八百多年!那……后面那些朝代,都多少年呀?” 对哦! 大家都是背过顺口溜的,这话题一提出来,孩子们顿时都有点兴奋,掰着手指头开始数:秦、汉、三国、晋、南北朝、隋、唐、宋…… 都多少年? 谁最厉害? 孩子嘛,对这种数字的比较,最感兴趣了。 “呵……”秦枫却摇了摇头,微微感喟地说道:“事实上,自从秦始皇建立大一统,后世历代汉人王朝,都没有超过三百年的寿命。” 啊?! 孩子们显然很惊讶。 因为在他们的小脑袋瓜里,商朝五百多年,周朝八百多年,显然是个进步的趋势。 那么按照发展的规律,不应该越来越久么? 怎么……反倒差劲了? 却见秦枫站在教室前方,如数家珍地念道:“西汉209年,东汉195年,西晋51年,东晋103年,隋朝37年,唐朝289年,北宋167年,南宋152年……” 对哦! 朱元璋忽然愣住。 之前,他只是心心念念于自己一手建立的大明朝,竟然没有支持三百年。 但现在听秦枫这么说,不但是大明,事实上哪个朝代,都没超过三百年! 这是为什么? 巧合吗? 或是……必然? 朱元璋感觉到心头忽然间灼热起来。 倘若是必然,那么这其中蕴含着什么样的规律,让这么多曾经煊赫一时,也同样拥有雄才大略的开国君主的王朝,全都无法挣脱三百年亡国的厄运? “老师!” 忽然,有人举手提问。 秦枫抬眼一看,不由得泛起微笑。 这个富家的公子哥儿,居然还挺好学,这就挺难得嘛。 不过这倒也并不奇怪,因为在这个时代,通常是有钱人才能读书,而那些连吃饱饭都是奢望的底层老百姓,是没有读书资格的。 也正因如此,淳化县那些能够走进学堂的农家子弟,才会对秦枫更加顶礼膜拜,视同父母。 “彪子,有啥问题?”秦枫看着这个身材有些单薄的少年,觉得他的名字挺东北,但是跟气质仿佛是不太搭。 “请问老师!”朱标的神色却十分郑重,拱手沉声道:“我想请问老师,为何秦始皇统一华夏之后,王朝寿命反而远不如从前?甚至秦王朝的国祚仅有区区十五年?如果说秦朝只是偶然的话,那为什么刚才老师说的从汉朝之后的所有王朝,都没有超过三百年的寿命,这其中究竟有什么奥秘?” 呵…… 这问题深了。 秦枫有些微微犹豫。 不是说不清楚,而是这个问题要剖析明白,至少对在座的一百多孩子来说,有些过于艰难晦涩,牵涉到很多他们不太容易理解的概念。 唔…… 犹豫之后,秦枫还是做了决断。 首先孩子们都很聪明,且非常好学。 现在讲历史已经从夏商讲到了西周,倘若完全不让他们看到这其中的历史本质规律,似乎也不大妥当。 纵然大部分人听不懂,就算是在他们幼小心灵里埋下一颗种子,也是好的。 当然,有些不能说的,那就坚决不说! 稍稍整理思路,秦枫点了点头,目光落向一脸求知的那个叫黄彪的少年,微笑道:“要搞清楚王朝寿命,首先你能不能告诉我,什么是王朝?” 第一百六十二章 秦枫,真的只是区区县令? 这…… 朱标顿时微微紧张。 他早就知道,这位淳化县县令,文武双全,乃是国之大才! 甚至朱标有时候想着,父皇故意不把他放在重要位置上,会不会是留给自己的? 毕竟,这种操作在历朝历代,也时有发生。 想到这一层,就有了点君臣奏对的味道。 可是秦枫用一个问题,就完成了反客为主,让从小就饱读诗书的朱标,陷入了沉思。 身为太子,朱标的教师团队,堪称豪华。 开国第一文臣李善长负责教文,开国第一武将徐达负责教武,此外还有宋濂、刘伯温等人从旁辅助,这让朱标虽然年纪轻轻,却堪称学识渊博,自问怎么都不可能输给了一个区区县令。 什么是王朝? 这个问题虽然来得突兀,但朱标也只是微微变色,便回答道: “从字面上说,王朝有‘天子视朝’的意思。根据《周礼·地官·师氏》记载,居虎门之左,司王朝。大儒郑玄注解说:王日视朝于路寝门外……察王之视朝,若有善道可行者,则当前以诏王。” 可以! 教室外,朱元璋忍不住微微点头。 标儿用心了,这些学问能在仓促间对答如流,显然是下过苦功,否则这时候瞠目结舌无言以对,丢的是天家脸面。 哇! 有学问! 你说了些什么,我不太熟…… 秦枫有些诧异地看着这个少年,发现还是低估了他。 虽然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但学问还真不错! 不过,我要问的,不是这个东西。 秦枫不置可否,将目光掠向一脸茫然的孩子们,微笑道:“之前我们一起讨论过夏朝,也正是从夏朝开始,才有了王朝的概念。大禹治水之后,改变了以往的禅让制,将王位传给儿子启,从此开启了数千年父子相传的‘家天下’王朝制度。”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在夏朝之前,没有王朝,只有上古时期的部落首领?” 呃! 这个问题,把朱标难住了。 他眉头深锁,读过的书,学过的学问,在脑子里纵横来去,却无法给出一个确切的解释。 “因为这个。”秦枫却笑得轻松,伸手一指窗外。 嗯? 包括朱元璋在内,所有人循着秦枫手指的方向望去,却只看到稻花盛开的稻田,长势喜人。 什么? 见众人都是茫然神色,秦枫也没有多卖关子,点破关键道:“上古时期,人口较少,各部落相对独立,互不干涉。但后来随着种植技术的发展,人口开始暴增!为了养活更多人口,部落也不得不开始开垦更多的田地。” “渐渐地,随着荒地不断开垦,部落和部落之间开始接触,并在利益的争夺下,发展成你死我活的战争关系,后来就有了黄帝和蚩尤的涿鹿之战。” 啊! 孩子们如梦方醒,这一段他们是听过的,纷纷表现出兴奋,没想到涿鹿之战的本质,竟然是因为种植技术的进步? 朱标却把眉头皱得更紧,觉得秦枫说的这些东西,从未听过,他下意识地想要反驳,却找不到切入点,好不容易想到一个关键,立刻反问道:“可是!秦老师!涿鹿之战后,并不是夏王朝的开始啊!” “是的,那是因为,生产力还没达到一定的高度。”秦枫抛出了这个新概念。 无疑,对朱标以及教室里的孩子们,甚至包括正在旁听的大明皇帝朱元璋来说,这个概念都是陌生的。 生产力? 朱标露出迷惘。 “你可以理解成,一亩地里,出产粮食的多寡。”秦枫又指了指那些摇曳身姿的稻花,将枯燥的概念具象化。 于是,朱标点了点头,孩子们也开始似懂非懂。 “当生产力水平继续提升,能够供养一定数量不参与生产的贵族阶层时,夏王朝就应运而生了。”秦枫渐渐说到本质,肃容道:“这也是社会分工达到一定程度,必然出现的阶层分化。有人占据统治地位、有人守护劳动成果、有人研究信仰祭祀……渐渐地,也就形成了最初的王朝。” 原来如此! 朱标眼神中的迷惘渐渐清明。 这些道理,那些国之大儒,也从未给他讲得如此透彻。 秦枫,真的只是一个区区县令么? 呵呵…… 说到这里,秦枫也觉得差不多了。 其实还有些内容没讲出来,因为有些敏感,这毕竟还是大明洪武年,自己是大明的官员,说得多了……不管是对这些老百姓的孩子,还是对这个富家公子哥,都不是什么好事儿。 然而…… 秦枫不知道的是,他隐而未宣的那些内容,却以心声的形式,被教室外躺椅上的那个“毛老爹”,一字不漏地偷听了去。 【嘿嘿!其实王朝的建立,除了生产力发展造成的阶层分化之外,还有一个重要标志,那就是世袭制!】 【一开始,先民还是采用禅让制的。】 【但是很快……禅让制被世袭制取代,父死子继、兄终弟及这种王朝的制度,才正式形成。】 【很好理解嘛!打了一辈子仗,辛辛苦苦才建立王朝,坐上皇帝的位置,谁还会让让自己的子子孙孙,滚回去种地?那也太不符合人性了!】 【就比如说老朱吧,他能愿意让朱标朱棣这些儿子,重新拿起他讨饭的碗,去做个乞丐?或是去做个农民?】 【想什么呢!老朱对孩子那是最好的,恨不得把十八代以后都给安排得妥妥当当,可惜总共也没传十八代,而且因为拍脑门想出的藩王俸禄成为大明沉重的负担,导致子孙后代的日子并不好过。】 呃! 朱元璋脸上一黑。 这个事情,之前已经通过棋盘摆米的方式,让他彻底明白了。 没想到现在又旧话重提,再次让他脸上火辣辣的。 让儿子孙子回去种地? 怎么可能! 朱元璋似乎从未想过这种局面,一时陷入沉思,隐隐感觉到秦枫说的,好像是很了不得的东西。 莫非…… 难道是…… 他隐约感觉到这里面蕴藏着深刻的道理,但却又抓不到关键,甚至有点抓心挠肝,十分难受。 第一百六十三章 标子,你种过地吗? “王朝……夏王朝、商王朝……” 朱标生性聪慧,天资过人,再加上背后有整个大明最强大的教师团队,此刻将生平所学跟秦枫讲述的这些全新的道理,相互印证,渐渐融合,感觉心中时而混沌,时而清明,痒痒麻麻的,好像……要长脑子了! 这位当朝太子,喃喃自语,先前被宋濂、李善长等当世大儒镌刻在心中的深刻道理,仿佛跟这会儿秦枫讲述的不是一个角度,并开始发生冲突。 冲突虽然不算激烈,却也搅得朱标脑子里乱哄哄的。 “老师!”朱标终于忍不住说道:“不论夏朝还是商朝,暴虐残忍,屠杀奴隶,甚至要将婴孩和未经人事的女子作为祭品来进行活人祭祀!这算什么王道?如此残忍嗜杀的君王,又有什么资格支撑一个王朝?” 一直以来,宋濂老师等人,讲述到夏商历史的时候,都是充满了批判色彩。 尤其是给朱标讲课,知道他未来是一定要当皇帝的,更加注重灌输一些“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思想,让他不能忘记老百姓的艰难,若是对百姓过于苛刻,便回到了那个黑暗的前元,也是会有无数活不下去的老百姓揭竿而起,推翻大明江山。 所以,现在朱标忍不住就把问题问了出来,内心深处把大明朝跟那些恐怖残忍的夏商王朝,区分开来,拒绝与之同列。 呵呵! 秦枫似乎有些诧异,再次打量一番这个富家公子,觉得他的知识,在当代来说,的确是相当不错。 只是……这世上哪有什么王道? 一切,都是历史规律罢了! 于是秦枫伸手,指向窗外的稻花。 ? 朱标人麻了。 什么意思! 怎么你这县学里,稻花是主要教学道具吗? 一言不合就指稻花,这是几个意思! 我现在说的是夏商的统治残暴,我们大明王朝,若是跟他们用同一个“王朝”之名,似乎很冤枉呢! 难道统治残暴,也跟种地有关系? 岂有此理! “彪子,你种过地吗?”秦枫忽然问道。 朱标卡壳了。 这个,真没有! 教室外,躺椅上的朱元璋,亦是微微皱起眉头。 是啊,贵为太子的朱标,小时候跟随自己南征北战,之后大明建国,他作为嫡长子,理所当然就是大明太子,几乎没有任何争议。 种地,怎么可能呢! 别说朱标,就算朱棣朱樉他们,也没种过呀。 他们!终究是距离老百姓,远了许多。 一念及此,朱元璋竟是陡然心惊。 这可不是一个好的趋势! 若是上位者不知民间疾苦,岂能真正的贴近老百姓,让一切的政令不至于太偏离民心? 现在的朱标或许还好些,好歹有自己的耳提面命,自己不但种过地,更挨过饿,是知道老百姓活不下去那种滋味的。 但后来呢? 标儿的子孙……呃、标儿的子孙没用上,是老四的子孙…… 老四的子孙,还能知道民间疾苦吗? 比如,那个大明战神朱祁镇? 那个顽童天子朱厚照? 那个不上朝的皇帝朱……朱什么的不知道,心声里没说。 唉! 遽然心惊,化作沉重的叹息。 这也就是刚才秦枫心声里提到过的,当阶层分化开始出现,生产力供给大量贵族阶层,那么贵族阶层就跟老百姓渐行渐远,直到有一天,彼此矛盾不可调和,那就是改朝换代了? 莫非,本质就是这样吗? “没有。”朱标微愣,但老老实实地回答道。 “那你就不如他们。”秦枫微笑指着其他孩子们。 “我家里种地呢!” “秦老师!我家里十九亩水田!” “我家二十二亩呢!” “我家去年每亩田打了五石多的稻谷!” 教室里顿时开始叽叽喳喳,孩子们原本对那个华服贵公子有些敬畏,难得这会儿找到了他的知识盲区,一个个都兴奋起来,争先恐后地炫耀着自己家里的那点事儿。 朱标倒也不以为意,只是不明白,他问的问题,跟种地又有什么关系。 “没种地也没关系。”秦枫点点头,继续问道:“大家一起想一想,同样一亩田,若是给你十个人、一百个人、一千个人,稻谷的产量,会不会持续提升,比如从五石提高到五十石、五百石?” 咳! 秦老师你疯了吗! 怎么可能啊! 做什么春秋大梦呢…… 孩子们都笑了起来。 就算是没亲自种过地的朱标,也哑然失笑,很干脆地摇头道:“秦先生,这很荒诞,绝无可能。” “所以啊!”秦枫也笑了起来,望着这位富家公子哥的眼睛,循循善诱地说道:“部落战争的失败者,沦为奴隶。可是这些奴隶数量再多,也不能产出更多的粮食,在这种条件下,谁会在意奴隶的死活?他们活着,只是浪费粮食,他们死去,才更符合王朝的利益。” 嘶! 竟、竟然是这样吗? 朱标和朱元璋,双双陷入震撼。 原来,夏商的残暴,竟然不是生性暴虐,只是因为生产力低下? 那么! 周呢? 父子俩几乎同时想到了下一个朝代,被誉为“周公吐哺,天下归心”的周朝! 难道不是因为周文王等人,生性仁慈,不忍心奴隶大批被屠杀,才建立的周朝? 奉为圭臬的许多道理,在今日已经一再被倾覆。 所以朱元璋和朱标都不敢轻易发表观点,只是微微茫然地看着秦枫。 可是,秦枫却没打算放过朱标。 “彪子,现在你能不能说一说,为什么周公制定了《周礼》,开始保护奴隶,结束了残暴恐怖的奴隶制王朝?” 这…… 朱标神色尴尬。 好像是上课溜号,完全无法回答出问题的小学生。 他知道自己心里的答案多半不对,也不好意思说出来。 但,正确答案是什么? 茫然无措的当朝太子,找不到可以帮助的盟友,毕竟身边都是七八岁的孩子,对这些直击本质的问题,理解得更加浅薄。 无奈之下,朱标目光掠向窗外,看向那些风中摇曳的稻花。 哈哈哈! 秦枫笑了起来。 可以可以!你这都会抢答了啊! “回答正确!”秦枫满意地点头肯定。 ? 朱标更尴尬了。 我回答了吗? 我答了个什么? 我只是觉得……按照这秦枫刚才的说法,说不定这个周朝,也跟种地有关系! 种地,也太重要了吧! 我还当什么太子啊,不如种地去算了…… 第一百六十四章 咱的大明,亡于小冰河? “生产力在进步……”秦枫看着淳化县稻花盛开的水田,不无感慨地说道:“从商朝末年开始,如《诗经》所言,载芟载柞,其耕泽泽。千耦其耘,徂隰徂畛。老百姓种田的方式,从刀耕火种,渐渐过渡到了协作耕种。” “生产力提高,带来了两个最直接的结果。” “其一,当前的粮食产量,能够满足供养更多人口,也就是说,奴隶不死也能养得起了。” “其二,生产力的发展,需要更大量的奴隶去种地,所以作为最大奴隶主的王朝君主,就开始重视奴隶的生命。” “但是,过去商朝末年的统治已经太过残暴,让奴隶怨声载道,老百姓对王朝的信任低到极致,对君主的身份也产生了怀疑。” “这时候,聪明的周公,用了一部《周礼》,就开始收拾旧山河,让秩序重归正统,将民心重新安定下来。” 原来,是这样? 就,很难受! 朱标吐出一口浊气,觉得脑子里乱乱的。 曾经奉为楷模的“周礼”,原来从本质上说,并不是什么仁王帝主的开创,而只是为了哄骗老百姓继续老老实实干活,不要起来造反? 这…… 那要是生产力再次进步呢? 朱标开始有了自主思维。 因为这个生产力实在是太重要了! 好像,每次生产力进步,就会导致巨大的王朝形态变革! 触及到本质和灵魂的大明太子,感觉到身躯微微颤抖,忍不住主动问道:“秦先生,生产力,还会继续进步么?” “当然。”秦枫微笑道:“还早着呢。当铁农具和耕牛开始被引入种植,生产力进入了全新的时代,这时候开始,田地成为最核心的资源,也代表着最核心的利益。” “谁家田地多,就能供养更多人口,就能获得更强的兵源,然后在王朝之间的战争中,获得决定性的胜利!” “因此,当所有野心勃勃的君主,都主动或是被动地开始扩大自己的田地数量,华夏大一统王朝的最终建立,也就呼之欲出了。” 秦始皇! 朱元璋父子,同时想到那个伟大的名字。 原来,秦始皇建立大一统王朝,只是为了适应新的生产力水平? “郡县制……秦朝的郡县制……”朱标只觉得身体微微发冷,喃喃自语到:“大秦统一天下之后,废分封、设郡县,建立起以丞相和三公九卿为核心的中枢集权制度。” 这都是老师们给他讲的,聪颖的朱标早就牢牢记在心里。 但是今天,这一切都有了截然不同的解读! 不是因为秦始皇伟大,能够想出这么高明的治国之法。 而是因为生产力发展,只有采用这种治国之法的,才能在新的时代中脱颖而出,长治久安。 恰好,那个人叫秦始皇,而已! 究其本质,不过是因为生产的粮食多了,给贵族阶级种地的不再是毫无地位的奴隶,而是拥有了更多自主权的农民。 农民甚至可以自己拥有土地,这样才能激发他们更高的生产热情。 而按亩纳税,也就成为了从秦朝以来,历朝历代都统一采用的方式。 井田制,终究是不可能恢复的啊! 那! 朱标忽然想到一个可怕的事情,不禁忽然色变,呼吸急促地望着秦枫,用一种近乎梦呓的声音,喃喃道:“那若是……生产力再次进步,岂不是又要到了改朝换代的时候?” 大明! 朱明王朝啊! 虽然朱标知道,就算有那一天,也不可能在自己这一代。 但……现在从上到下殚精竭虑的提高粮食产量,归根到底,竟然……是自掘坟墓吗? 太子陷入了深深的迷惘! 大明江山,到了一百年后,一千年后,几千年后……生产力发展到另一个层面,会不会跟历史一样,再次迎来变革,也就是……迎来了大明的亡国? 一念及此,未来的大明皇帝朱标,只觉得浑身汗出如浆。 “当然不会!” 秦枫哈哈笑道:“当今天子,英明神武,自然能够解决这个问题,我大明江山必将千秋万载,永保太平!” 呃! 你又唬我? 朱元璋在躺椅上,干净利落地翻了个白眼。 英明神武? 你快拉倒吧! 每次这个秦枫把“英明神武”这个词搬出来的时候,那都是求生欲满满。 别问,问就是英明神武! 咱自己都不知道,咱有这么“英明神武”。 可是每次咱“英明神武”的时候,都伴随着不好的事情发生…… 头一回“英明神武”,秦枫的心声里说:朱氏皇族的子孙后代,被皇明祖训坑苦了,穷困潦倒,活活饿死,甚至被煮成肉汤,可谓是凄惨无比。 你管这叫英明神武? 太欺负人了! 朱元璋的记性好,想起曾经的那些尴尬,已经开始对英明神武这个词,有了应激反应。 第二次“英明神武”,秦枫心声里把自己刚刚引为国之大计的“摊役入亩”说成弱智,然后断言如果真这么搞,大明就彻底完了! 由此,引发了咱疯狂找银子的一系列举动,直到横扫日本,并真的找到了石见银矿,这才在全国推行这项国策。 第三次…… 现在,秦枫这厮,又在吹嘘朕的“英明神武”了! 心声里,只怕不是这么想的吧? 果然,下一刻,心声传来。 【生产力再次变革,引发大明灭亡?】 【这个多虑了。】 【有没有一种可能,大明王朝的寿命,根本就等不到下一次生产力进步呢?】 【一共就两百来年,倒是大可不必如此操心。】 【其实吧,明亡于小冰河,从某种角度上说,倒不是因为生产力进步、粮食太多,而是因为天灾人祸,粮食变少……唉!要是生产力能早早变革,说不定大明还能多支持许多年……】 什么?! 朱标听不到心声,但朱元璋却因为这一句话,骤然瞪大眼睛。 明亡于小冰河? 什么是小冰河! 秦枫是说,咱大明最终灭亡的原因,不是因为什么外族入侵,而是因为粮食不够么? 这个问题! 可以解决的呀!! 朱元璋霍然扭头,死死地盯着那些美丽的稻花。 大明的未来,竟然!就在它们身上! 第一百六十五章 这秦枫心声,竟是屠龙术! “彪子。”秦枫轻轻驱散了心中的杂念,看着一脸震撼的富家公子,微笑道:“现在,你应该已经知道,什么是王朝了。” 嗯! 朱标沉重地点头。 真的是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 那么多的国之大儒,从小开始的悉心教导,竟然都比不上秦枫的这一节课! “那么,现在我们回到最初的问题上。”秦枫掌控着课堂节奏,回归本源,再次提起那个朱标提出的问题,微笑道:“你问我,从汉朝以后的所有王朝,从没有超过三百年的,这是因为什么?” 啊,对! 就是这个问题! 因为刚才听到的东西,太过于震撼,让朱标始终处于某种浑噩的状态,甚至都忘了最初问题的起源。 如今被秦枫一言惊醒,才仿佛回过神来。 “其实,从秦朝以后,每次王朝更替,并非是因为生产力进步的缘故。”秦枫叹了口气,眼前仿佛流淌着历史长河,从秦汉灿烂,到唐宋文明,再到宋元发展,大明崛起…… 那是什么? 朱标好不容易学到一个生产力决定了王朝形态,忽然间又听说这么多的王朝更迭,是另有缘故,脑子里更糊涂了。 “王朝周期律。” 秦枫看着这个富家公子,也看着那些更懵懂的孩子们,缓缓吐出了这个词汇。 怎么又有新知识…… 朱标感觉到一阵虚弱,脑子里一阵一阵胀痛,似乎是不堪重负。 好容易搞清楚了生产力是个什么东西! 又来个王朝周期律? “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秦枫仿佛化身为讲述三国的老教授,神秘一笑,侃侃而谈,“自从大秦一统天下,建立了大一统的封建王朝,在之后漫长的一千多年里,神州大地,都有一股神秘的力量主宰着,这就是王朝周期律。” “其实说到底,也还是生产力的问题!” “人口发展,如同棋盘摆米,若是没有战乱天灾,增长的速度将极为惊人!” 啊对对对! 朱元璋一听棋盘摆米,顿时心中一凛。 一堆小太监满头大汗搬运粮食袋子,却也只是填了十几格棋盘的恐怖场景,还历历在目。 当时算的只是一个朱明皇族而已! 朱元璋记得,只是两百多年的时间,朱氏子孙已经发展到一百万人! 那么,天下呢? 这得是多么可怕的增长速度! “可是,田地不会增长这么快,增加的人口,就只会越来越吃不饱肚子,这时候人口增长和生产力的矛盾,可以归结为人口和田地的矛盾。”秦枫看着孩子们越来越茫然的眼神,知道这里的道理开始深刻,或许唯有这个富家公子,还能跟上课堂节奏了。 “纵观历史!”秦枫沉声继续说道:“从秦朝往后的历代王朝,开国时都是经历了统治黑暗,天灾频仍,战乱四起,然后人口锐减的这样一个时期。” 是啊! 现在大明就是这样! 朱标眼前一亮,随即不知想到什么,又迅速黯淡下去。 “而每个王朝的开国君主,都会在这个时候选择鼓励生产,停止征伐,与民生息。” “在这些政策的支持下,人口开始逐渐恢复,在几十年间就可以达到顶峰,那就是盛世开启,正所谓其兴也勃焉。” “可是到了王朝末年……人口的增长,让土地数量远远跟不上,若是再赶上灾荒、战乱、外族入侵等多种因素影响,就很容易推翻一个王朝,并且在这个过程中,让人口再次锐减,让现有的田地可以支持,正所谓其亡也忽焉。” 原来如此! 原来如此啊! 朱元璋和朱标父子,双双陷入呆滞。 然而秦枫的心声,却还不止于此! 【不能再说了,哈哈,说多了容易出事。】 【其实这个王朝周期律,早就有人看出来,却从来没人能够破解。】 【历代的变法,也都以失败告终。】 【想要跳出历史周期律,让国家持续繁荣,先决条件是民富!而民富的前提,要先杜绝官权商用,从根本上抑制官员凭借权力大肆捞钱。】 【老人家说过,要通过人民监督的方式让封建官僚夹着尾巴做人。】 【但是在封建王朝,这是不可能的!封建帝制决定了,皇帝本身就是最大的地主,怎么可能主动去限制皇权?】 【当天下不再是皇帝的天下,而是天下人的天下,这个历史周期律,才有可能真的跳出去。】 【正如杜牧所说的: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复哀后人也……】 嘶! 朱元璋双目圆睁,神色震撼到了极致。 果然是这样! 屠龙术! 这秦枫心声里说的,分明就是传说中的屠龙术! 何谓屠龙? 屠的是帝制这条大龙啊!! 要想解决大明江山永固的问题,首先要解决的……竟然是我自己?! 朱元璋忽而通透,忽而迷惘。 咱曾经也是老百姓,被黑暗的朝廷弄得活不下去,这才加入起义军,经历了几十年的残酷战斗,成为了最后的胜利者,建立大明。 这大明江山,本就是为天下百姓建立的啊! 到头来……竟然要先消灭自己,才能让江山长久地维持下去? 没有皇帝? 那不是天下大乱么? 朱元璋无法想象那种社会形态,因为对他来说,实在太超前了。 但摆在眼前的问题是,秦枫刚才提到的那个,小冰河时期! 虽然语焉不详,但顾名思义,大约是天气寒冷,导致粮食减产,继而流民四起,动摇了我大明江山? 这个不难! 朱元璋的目光,渐渐凛冽起来。 或许咱无法跳过秦枫说的这个什么王朝周期律,但最起码……大明的江山不该只有区区两百七十六年! 小冰河是什么玩意! 不就是缺粮食么? 咱从现在开始攒!从现在开始不顾一切地鼓励粮食生产! 咱就不信!攒不够三百年的粮食? 不等下课,朱元璋已经按捺不住心中急切,从躺椅上站起身来,慢悠悠地离开县学,离开淳化县的地界,然后飞快地上了一匹锦衣卫备好的快马,快马加鞭,径直回到京城。 “来人呐!宣户部尚书杨思义,即刻觐见!!” 第一百六十六章 朕要跳出王朝周期律! 杨思义的心态没崩。 他习惯了。 其实这段时间,自从大明已经能通过海上渠道,源源不断地从日本输入白银,杨老尚书就变得非常忙碌! 摊役入亩,总结起来只是四个字,但铺开来说,却要足足上百页的奏折,才将这项影响整个大明的国策,分拆明白,事无巨细地全都列在纸面上。 可是,从纸面到最终落在实处,又有不知多少细致的工夫要做! 身为大明首任的户部尚书,杨思义责无旁贷。 若是能够在大明境内,全面开启摊役入亩,也就是把老百姓最深恶痛绝的徭役彻底革除,改为统一征收田税。 朝廷需要徭役的时候,再花钱雇人。 最开始听到这种别开生面的方式,杨思义直接就惊为天人! 只是因为大明没有足够的白银来建立平准库,这么好的政策没法推行。 现在好了! 摊役入亩真正落实的那一天,普天下的老百姓,都会永远铭记大明朝的好处,他杨思义的名字也将因为这项国策的功绩,永载史册! 因此,杨尚书虽然年纪老迈,却精神抖擞,不遗余力地扑在这项工作上,经常是几日几夜都不眠不休。 现在被皇帝召见,杨思义只得放下手头卷帙浩繁的工作,匆匆入宫觐见。 “杨爱卿。”朱元璋神色急促,劈头就问道:“我大明如今粮食亩产,能有几何?” 嗯? 杨思义微愣,但这种职责所在的问题,自然是难不住他,略一思忖,立刻答道:“江南富庶之地,从去岁的收成来看,得益于秦枫的灌溉新法,如今粮食亩产已经能够达到三四石的平均数。若是塞北苦寒、土地贫瘠,至少也在两石以上!灌溉新法惠及全国,真的是善莫大焉!也正是有了这样喜人的收成,朝廷的摊役入亩,才能全面推进,此乃百姓之福,大明之福啊!” 唔。 朱元璋没心思听这些套话,直接追问道:“还能提高么?” 噫! 杨思义心中一动,不由得微微暗喜。 自己这可是跟皇帝陛下,想到一起去了呀! 早在去年,他就召集了全国范围内的许多行家里手,集中讨论如何继续扩大粮食增产的问题。 那时候,来自日本的巨量白银还没有着落,从杨思义的本意来说,是想要集思广益,为这个刚刚建立的新王朝,再找出一笔钱粮。 堂堂户部尚书,总不能还不如一个县令吧? 可惜! 越研究那灌溉新法,越觉得其中蕴含的智慧如海,竟然每一条都仿佛经过了千锤百炼,根本难以再更进一步。 好在众人拾柴火焰高,来自全国各地的庄稼把式,凭借丰富的经验,最终研究出了用种植红萍的方式雍田,以绿肥来增产的主意。 杨思义选择了应天府的句容县,作为试验田,现在也快到了见分晓的时候。 根据目前句容县那边传过来的消息,应该说情况非常乐观,句容县今年的粮食亩产量超过灌溉新法最初发源地淳化县,几乎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这就证明了,红萍雍田的方式,大可以在全国推广! 届时,原本就连年丰收的粮食,又将向前迈进一步! 倘若不是大明朝,哪有这样的好年景? “启禀陛下!”心中暗喜的杨思义,拱手奏道:“微臣已经在去年就召集人手,商讨粮食增产的办法,并且在句容县试验。托陛下洪福,目前句容县的稻谷长势良好,增产的办法已经初见成效。若是试验无误,推行全国,至少能让我大明的粮食产量,再增加两到三成!” “好!” 朱元璋闻言大喜,看这头发花白的杨老尚书,顿时十分顺眼。 这才是国家的股肱之臣啊! 早早就把事情做在前面,为国分忧,为君分忧,若是大明多一些这样的臣子,何愁不能跳出那个什么该死的王朝周期律? “杨爱卿,辛苦了!”朱元璋龙颜大悦,毫不吝惜赞赏之辞,居然伸手拍了拍桌上的一份奏折,微笑道:“右相李善长,以年纪老迈,请求辞官的奏折,就在这里。杨爱卿近年来为了摊役入亩之事,日夜操劳,朕都看在眼里,爱卿好好勉励。” “啊!”杨思义心中振奋,连忙说道:“这都是陛下洪福齐天,我大明天命所归,老臣只不过做了一点微不足道的事情,怎敢居功?” 挨了结结实实一通夸奖之后,杨老尚书差点飘了,走路都带着风。 还没回到家呢,就一叠声地催促手下人,立刻去往句容县一行。 既然陛下都已经关注到了,那么句容县的试验田,不容任何差池。 倘若今年真的能够胜过淳化,那自然是最好的证明。 堂堂大明六部主官,总不能让一个县令专美于前。 很快,句容县县令马兆科,也得到了这个消息。 “请大人放心!”马兆科微微躬身,顿时让屁股上的伤口又有些撑裂,疼得他只想龇牙咧嘴,却不敢在来人面前表露出来,只得强忍着说道:“下官必定竭尽所能,不让尚书大人失望!” 送走使者之后,马兆科忍着臀伤,亲自去水田里查看情况。 哼! 秦枫! 你还不知道吧? 我句容县的灌溉之法,乃是当朝户部尚书大人亲自交代下来的! 凭你区区一个淳化县,怎能跟大明户部的力量相比? 这次,你是输定了的! 嘿嘿嘿…… 一想到赢了赌约,让秦枫乖乖派出淳化县上千的人力,来句容县这边无偿修建马路,马兆科觉得屁股好像也没那么疼了,浑身上下全都是干劲! 赢了赌约,找回面子,这只是第一步! 最关键的是,若是能借此讨好尚书大人,再加上马路这些政绩,自己的青云之路,不就打开了吗? 县令? 日后就算是知府也未必是自己的极限呀! 到时候,自己还需要在乎一个小小的淳化知县么? 说不定还有机会成为那秦枫的顶头上司呢! 被当众羞辱的一箭之仇,总有一天,本官要让你原原本本地还回来!! 马兆科咬牙切齿,想到关键的时刻,猝不及防水田里绊了一下,脚步踉跄着,最终还是一屁股坐在田埂上。 “啊!!!” 霎时间,杀猪一样的惨叫发了出来,吓得周遭的农人脸色惊恐。 马大人……这是怎么了? 撞邪了吗? 第一百六十七章 淳化老百姓,上进心太强了 应天府,淳化县。 秦枫用来打脸马兆科的终极法宝,也该到了亮相的时候。 绿肥? 虽然是个办法,也的确适合全国推广,但若是跟这宝贝相比,那就有点不自量力了。 毕竟,小孩子都懂得的道理:庄稼一枝花,全靠粪当家! 就凭红萍腐烂,积蓄的那点肥田的效力,要跟我不远万里从月牙岛上运来的陈年鸟粪正面pk? 你怎么敢的呀! 这一日,秦枫视察淳化县水田,发现那些香飘数里的稻花,已经渐渐有了抽穗的迹象。 正是追肥的最好时机! 于是,秦枫一声令下,衙役们顿时将早就准备好的告示,张贴在县衙门口! “各家各户,都可以到指定地点,领取一份早就分配好的粪肥,用在各家田地里,帮助水稻抽穗!” 可是,告示刚贴出去,欢呼声尚未响起,就有人匆匆而入,急切叫道: “大人!不好了!” 嗯? 秦枫一愣。 什么不好了? 明明是形势大好,眼瞅着就能压服句容县,把这大半年受的腌臜气,全都找补回来。 要知道,这半年光景,因为秦枫远征在外,淳化县由句容县令马兆科代管,明里暗里受了不少气。 尤其是句容县以红萍雍田,初见成效之后,那些自以为扬眉吐气的句容县老百姓,隔三差五就要到这边来转悠一下,话里话外全都是装逼。 这口气,很多人都是憋得狠了! 现在到了反杀打脸的时候,你说不好了? 哪里不好了? “秦大人!”进门的衙役正是贺三斗,一脸的焦急,欲言又止。 “说!”秦枫皱眉道。 这里是淳化县衙,又没有外人。 “是!”贺三斗不敢再藏着,飞快地说道:“属下无能!大人千里迢迢运来的宝贝,交由属下等人看管,但一时不慎,昨晚竟然……丢了一车……不知道是什么人干的!” 啊? 秦枫迷糊了一下。 那玩意,丢了一车? 倒也不是什么大事儿。 关键是……谁干的啊,脑子里多半是有点贵恙吧! 劫运钞车我倒是能理解,劫运粪车? 家里莫非有很多田地要施肥? 这谁啊! 莫不是看了去年赵家亩产冠军,披红挂彩,因此心生嫉妒,才出此下策? 唉! 我淳化县的老百姓,上进心也太强了! ……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再说那伙盘踞在应天府周边的贼盗,为首的是昔日陈友谅麾下一员副将,名叫薛年。 自从那天亲眼看着数百辆大车翻山越岭入淳化,这伙很久都没开张的贼盗,垂涎欲滴,想要趁着车辆翻山的时候打劫。 但是! 关键时刻,薛年竟然在帮忙推车的人群中,看到了当朝太子朱标的身影! 这一惊,非同小可。 太子都推车了,这得是什么级别的宝贝? 莫非这个淳化县,竟然是皇帝陛下的私人藏宝库所在吗? 薛年寻思着,当年的陈友谅,还未称帝,就已经骄奢淫逸,传说中的确有一座私人藏宝库,从不与属下将士们分享。 以己度人,这朱元璋坐了天下,难道就不能藏点私房钱? 不然,怎么解释堂堂太子竟然都参与了推车这种粗活里! 猜到这个“隐秘”之后,薛年一方面深深畏惧,一方面又是心痒难搔。 畏惧的是,既然这是大明皇帝的宝库,必定是戒备森严,就凭他手下这几块料,说不定宝贝的毛都没看见,先丢了卿卿性命。 心痒的是,那几百车的宝物啊! 多了不说,若是能拿到其中的一两车,毫无疑问,这辈子的吃穿都不愁了! 一连好几天,薛年左右为难,头发都白了一大半。 最终!还是财帛动人心! 再三打探,确定那批宝贝看押的似乎并不紧密,只是几个淳化县的衙役而已。 虽然那几个衙役也算是精明强干,但在有心算无心的情况下,薛年亲自率领盗伙中武功高强的精英,趁夜色潜入淳化县,终于一举成功! 不过,为了脱身方便,薛年当机立断,没有贪多,只是推了其中一辆最沉重的大车,拼着把两个过命的兄弟留下断后,他则是亲自驾车,飞速地逃离了淳化地界。 现在,到了收获的时刻! 薛年这个激动啊! 一路赶车到这里,从车子的份量就能感受到,绝对是一笔重宝,不下上千斤! 上千斤啊! 倘若是银子,那也就是超过万两白银!! 更何况,那样遮掩严实,那样防护严密,太子都亲自推车了,能是区区白银? 若是黄金…… 嘶! 薛年的呼吸都开始紊乱了,目光灼灼,在几个心腹属下殷切的目光中,亲自掀开了大车上覆盖的苫布。 嗡! 正值盛夏,一大窝绿头苍蝇,顿时从苫布下飞舞而出,同时伴随的还有浓郁了好几倍的臭气。 鸟粪,也是粪。 虽然在月牙岛上沉积多年,本已经褪去臭气,可是经过重新挖掘,又在千里迢迢的路上日晒雨淋的,渐渐焕发出本来的味道。 呕! 薛年被熏得差点吐了,却顾不得胸中烦恶,反而靠得更近,瞪大眼睛看着这一车不知是什么东西的粪便,色泽诡异,臭气熏天! “这……大哥?” 几个属下也都糊涂了。 出生入死,抢回来一车大粪? “哼!你们懂什么!”薛年深吸一口气……然后吐了,只能是放弃了吸口气再说话这个流程,直接厉声喝道:“越是珍稀的宝贝,越要隐藏得深!不然若是一车金灿灿的元宝,轮得到我们抢夺么?料理此事的淳化县县令秦枫,向来狡诈多智,他很可能就是大明皇帝亲自委派的宝库监管者!这一车粪便,只是遮掩罢了!真正的宝贝,就藏在粪堆里!” 啊…… 大哥目光如炬,有道理! 众属下纷纷点头,然后目光殷切地看着薛年。 大哥既然如此笃定,那么接下来,从屎里淘金,发掘宝贝的重任,自然要落在大哥身上。 哼! 一群不懂事的废物! 薛年心中微微不安,但表面上只能是强行撑住,做出不满的神色,亲自上前,闭住一口气,伸手扒开粪车…… 大明掏粪男孩,正式开始了他名垂青屎的操作! 第一百六十八章 俺偷车粪还至于用炮轰吗? 盗伙们看呆了。 他们捂着鼻子,脚步连连向后,但还是避免不了那些陈年的鸟粪被扒开之后,弥散开来的冲天臭气。 大哥,毕竟是大哥啊! 太牛逼了! 就凭他为了弟兄们的财宝,不惜手掏粪车的壮举,这个大哥,咱们认定了! 薛年的脸色,越来越苍白。 一方面是被熏的,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内心极度的恐慌。 怎么可能? 这一车……难道真的全都是粪?? 那淳化县县令秦枫,千里迢迢、翻山越岭运回淳化的,只是几百车大粪? 这不可能!!! 薛年心态快要崩了,动作越来越快,竟然连秽臭仿佛都不觉得了,疯狂地在粪车里扒拉着,弄得手上、胳膊上,浑身上下全都沾满了味道诡异的鸟粪,盗伙人人侧目,眼神中纷纷射出怜悯的神色。 大哥,这是被坑了啊!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许久之后,薛年狂吼一声,声音嘶哑,厉声叫道:“这定是那淳化县令弄的玄虚!咱们偷错了!真正的宝贝,不在这辆车里!!” 哎! 大哥,别挣扎了…… 那边的粪,都快发完了。 有人实在看不过去了,小心翼翼地低声说道:“大哥,淳化县县衙,今天一早就张贴了告示,让各家各户都到指定地点去领取一份鸟粪,用来肥田。刚刚咱们潜伏在淳化县的兄弟传来消息,说是几百车鸟粪,已经分发给了千家万户,勤快的都已经开始下田施肥了,好像……的确不是什么宝贝,真的全都是一车车的粪肥。” 噗通! 心态崩溃的薛年,一屁股坐在满地污秽当中,欲哭无泪。 什么人呐这是! 千里迢迢,真的只是为了运粪? 这大明朝的县令,为了老百姓的田地里多点收成,这都努力到这个程度了? 牛逼! 的确不是汉王能比的…… 唉! 看来,当年鄱阳湖水战,输得好像倒也没那么冤枉了。 战败之后,一直耿耿于怀的薛年,今天居然有了些心灰意冷的念头。 罢了罢了! 如今天下太平,越来越没有山贼野盗的生存空间,稍有不慎就得脑袋搬家,莫不如就此…… “轰轰轰!” 忽然,原本荒无人烟的荒山四周,响起沉闷的炮响,四下里杀声震天,转瞬间就把这座盗伙啸聚的山林团团包围。 嘶! 薛年大吃一惊,欲要带着浑身的恶臭指挥手下时,才悲哀地看到,如今包围这座山的竟然是大明正规军,数量足有上万,远不是他这支仅有数百人的贼盗能够抗衡。 不至于吧! 薛年心如死灰,知道死期已至,却将最后一抹目光,痴呆呆地望向被扒得乱七八糟的粪车。 我、我就是偷了一辆粪车而已! 还至于用炮轰吗? 这大明的规矩,如此森严? 偷车粪,都要出动上万的军队围剿? …… “毛大人,您看咱们现在?” 毛骧身旁,是一位甲胄在身的将领,约莫有个四旬年纪,虽然英武不凡,但在锦衣卫都指挥使毛骧跟前,却跟猫咪一样温顺,言必称请示,不敢有丝毫僭越。 本来么,这伙隐藏很深的贼盗,就是人家锦衣卫查出来的,现在皇帝下旨彻底清缴这股昔年的陈友谅余孽,要如何处置,当然要听毛大人的。 “嘿嘿,陈将军,你可知这山上的是什么人?”毛骧离了淳化县,顿时便不再是秦枫熟悉的那个很好说话的普通乡民,摇身一变成了位高权重的锦衣卫都指挥使,别说是眼前这个不到四品的将领,就算是二品大员,在毛骧面前也都是毕恭毕敬。 “末将不知……”陈将军很懂事,毛大人明显是不想让你知道,那你最好就不知道! “哼!”毛骧冷笑道:“逆贼陈友谅的余孽同党,竟然还留有势力!圣上的意思……不用我再多说了吧?” “卑职明白!!” 一句话,陈将军就理解了尺度。 大举攻山之后,这山上若是还留下活口,那恐怕他姓陈的家中,就要不留活口了。 短短一刻钟之后,摧枯拉朽般的杀戮宣告结束。 为了保险起见,大明军队撤出来之后,索性放火烧山,防止还有漏网之鱼的可能性。 毛骧看着漫山大火,微微点了点头。 当年,陈友谅就是在火光中,被一支利箭射穿了脑袋。 现在,他曾经的部下也是死在火中,正是死得其所。 其实,早在这伙盗贼蠢蠢欲动,接近淳化县的时候,早就被毛骧统领的锦衣卫盯上了。 开玩笑! 现在淳化县里,除了有大明长公主之外,还有皇帝看得比亲生女儿还重的宝贝秦枫! 若是有丝毫闪失,毛骧有一百颗脑袋也不够砍的。 薛年那伙盗贼还没开始动作呢,毛骧已经派出锦衣卫密探,把他们祖宗八辈的身家都查得清清楚楚,然后第一时间上报皇帝陛下,请陛下批示应该如何处理。 现在,问题解决了。 “辛苦了,陈将军。”看着亲自带队上山,现在已经功德圆满的将军,毛骧面无表情地点了点头,算是嘉奖。 “毛大人谬赞!”那将军却不敢怠慢,连忙滚鞍下马,姿态十分恭谨。 “那个姓薛的首领,见到了么?”毛骧对此人的人情世故表示满意,破例露出一抹笑容,但最重要的贼酋薛年,绝不能有任何闪失,必须已经授首。 “在这里!”姓陈的将军反手从腰间摸出一颗头颅,血淋淋的,死不瞑目,正是掏粪男孩薛年。 “收了吧,陈将军立功了。”毛骧皱皱眉头,鼻端似乎抽了抽,淡淡道:“逆贼的血,都是臭的,这点区区余孽,还敢在大明天子脚下作乱,真是活得不耐烦了!” “毛大人所言极是!” 姓陈的将军连忙附和。 既然毛大人认为是贼血腥臭,那就是对的!至于自己亲自从乱粪堆里一刀取了这厮首级的事情,就不必说出来,污秽毛大人的耳朵了…… 就在相隔淳化县不足百里的荒山上,这场歼灭战从开始到结束,用了不足半个时辰。 通天的火焰,应该还有很长时间才会自行熄灭。 而淳化县老百姓的脸庞,却仿佛被百里外的火焰烧灼着,呈现出一种兴奋的红色。 秦大人太厉害了! 几百车! 这几百车,竟然全都是粪呐! 之前,秦大人远征日本,那可是险死还生的大事,有多少人都担心一去不回,可是秦大人不但带回了淳化县所有的兵勇,还不忘了在这里的数万百姓,为淳化县带回来几百车珍贵的粪肥。 这下! 就怕那些句容县的孙子们不来装逼啊! 来来来! 这次老子要是不糊你们个满口屎,就算老子便秘! 第一百六十九章 大大大大事不好了! “大大大大事不好了!!” 句容县县衙,再次响起了一叠声的惊呼,拖着一模一样的凄厉尾音,一头就扎进深处,冲到了本来心情很好的马兆科跟前。 嗯? 这叫声似曾相识,顿时让马兆科想到不堪回首的岁月。 已经渐渐愈合的屁股,又开始隐隐作痛了。 “慌什么!!”马兆科恼怒地站起身来,看着那个大呼小叫的衙役,怒道:“天塌下来了?还是那个秦枫又跑到我句容县县衙里耀武扬威了?哼!他马上就要输了赌约,还有什么可霸道的!” “不、不是啊大人!”那衙役苦着脸,一脸震惊地说道:“淳化县今早……家家户户都开始给地里施肥了……” 嘁! 屁大点事还值得汇报? 马兆科更加不屑,训斥道:“稻花马上开始抽穗,谁家水田不知道施肥,这不是废话嘛!对了,给本官吩咐下去,抽穗的当口,马虎不得,要保证我句容县所有水田里,都有足够的绿肥……” “不是,大人!”那衙役不得不打断道:“淳化县那边,用的都是粪肥!” 嗯? 马兆科一愣。 粪肥? 谁不知道粪肥好用。 但一家一户至少都是十几亩二十几亩的水田,就算有那么十几口人,得多能拉啊,才能给地里用上粪肥,就算加上家里养的牲畜之类,也远远不够。 所以,慌什么! “不是啊,马大人!”那衙役如丧考妣地叫道:“淳化县县令秦枫,不知从哪搞到了几百车的粪,现在淳化县每家每户都有足量的粪肥用来肥田,动作快的已经全都完活了,那地里的庄稼……简直是一眼一个样儿!” 什么?! 马兆科的眼睛瞪得滚圆。 几百车的粪? 秦枫这厮,是找到了上古凶兽饕餮的屁眼了吗? 从哪里变出来的啊! 完了完了! 这下要糟糕! 一想起那个原本信心满满的赌约,马兆科心里堵住了,这回不但是屁股隐隐作痛,脑瓜子也开始剧痛起来。 输了赌约不要紧,了不起就是一千人的徭役,然后没了脸面罢了。 现在的关键是! 人家户部尚书杨大人,还等着句容县的成绩呢! 这要是闹个灰头土脸,别说自己的仕途没希望了,若是杨大人怪罪,随便找个由头,丢官去职那都是轻的。 该死的秦枫啊! 人家万里归来,都是带些当地特产什么的。 不就是远征日本么! 你带点金银财宝,带点特色美食,甚至带俩日本娘们都很合理啊。 你、你竟然带回来几百车的粪?? 夭寿啊! 爱民如子,可以爱到这个程度吗? 真是见了鬼了! …… 淳化县的水田里,家家户户都在追肥。 这是往年极少见到的盛况。 虽然人人都知道“庄稼一枝花,全靠粪当家”的道理,但一家一户,就算加上点鸡鸭鹅狗之类的牲畜,一共才能弄到多少粪肥? 后来,经过历代劳动人民智慧的总结,渐渐发展出饼肥、渣肥、骨肥、土肥、泥肥、绿肥、秸秆肥等等这些。 但即便有了这些补充,在化肥这个东西没有全面出现的时候,所有农人的土地,都是肥力不足的。 秦枫站在田埂上,看着兴高采烈的淳化百姓,没有打扰他们的施肥,只是心中升起微微的感慨。 “秦老师!”一个清脆稚嫩的童音,在秦枫身后响起。 秦枫扭头一看,认出是县学里的一个学生,姓吴,原本只是农人家的小孩,没什么名字,就按照排行叫吴小三,以后长大了多半就叫吴三,然后升级成吴老三,这就是他的一生了。 现在,知识改变了命运,传授知识的宋夫子,给很多没取名字的孩子都取了名字,于是这个吴小三,就叫吴伯广,还赐了字,叫做启行。 所以,这孩子叫吴伯广也行,叫吴启行也可以。 “小三。”秦枫微笑点头,看这孩子手里拎着饭食,是给田地里劳作的爹娘送饭来的。 今日县衙发粪,整个淳化县的农人全都被动员起来,抓紧时间去地里给稻子追肥,就算不能下田的小孩子,也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县学那边都给放了假,配合追肥的大事。 土地粮食,才是真正的命根子! “老师!”吴启行的眼睛里跳跃着兴奋的光芒,一脸崇拜地仰望着秦枫,用刚学会的新词儿说道:“咱们淳化县,现在的生产力,可真是太厉害了!” 哈哈! 这话听着有点别扭呢,真是孩子话。 秦枫就笑。 淳化县,人人都称他秦大人,唯有在县学里的这些孩子们,因为有了师徒名分,更愿意叫一声老师,显得更亲近些。 “老师。”吴启行凑近了些,继续说道:“有了秦老师的粪,今年的收成,每亩至少也得有六石吧?我爹说了,今年家里的这十八亩田,绝对能收上来至少一百二十石稻谷!” 呃! 秦枫面皮微抽。 孩子你说话这么简略,是谁教的? 那不叫“秦老师的粪”! 应该是“秦老师不远万里从海岛上运回来的鸟粪”! 是鸟粪! 好家伙,你这说得,好像淳化县这十二万六千亩各类田地,都是我提供的肥料。 我得多能拉啊! “秦老师,明年咱淳化县的亩产量,能不能达到十石?!”吴启行毕竟是个孩子,对客观规律不够尊重。 哈哈哈! 秦枫又笑了起来,摇头道:“哪有那么快!现在,灌溉新法加上粪肥,已经接近极限了的,很难再大幅度提升。” 怎么会? 明明秦大人一来,这稻谷的亩产量每年都在增长,老师太谦虚了吧! 吴启行眨了眨眼睛,似乎不大相信。 “工业革命之前,种地就是最大的生产力。”因为不是正式上课的场合,所以秦枫的语调也随意了些,并不在意这孩子能不能完全听懂,回忆似的说道:“春秋时期,亩产量仅有三四十斤。” 唔! 吴启行连忙在心里念叨:夏商与西周,东周分两段,春秋和战国……啊对了,春秋在这里,闻史课都还没讲到呢。 第一百七十章 这简直是天神的手笔啊! 才三四十斤? 春秋人都怎么活呀! 太难了! 虽然年龄小,终究是农人家庭,对粮食产量最关心,一听说那时候的亩产量才只有这点,吴启行甚至开始替古人担忧。 “秦汉时期,汉高祖刘邦休养生息的政策,加上文帝、光武帝减轻赋税,粮食产量提高到大约每亩一百斤。” 秦枫自顾自地继续说道。 吴启行往下多背了两句,找到了这俩朝代。 每亩一百斤了呢,进步挺快! 可是接下来…… “隋唐时期,国家重归统一,历任君主都重视农业生产,产量大约是每亩一百五十斤。” “宋代,王安石变法,鼓励垦荒种田,粮食产量大约每亩两百斤。” 秦枫说得轻描淡写,但在这短短的三两句话中,已经在历史长河中,跨越了接近两千年的漫长时光! 但粮食产量,只是从几十斤,提高到了两百斤而已。 事实上,倘若不是秦枫穿越而来,凭借领先了七百年的技术,推广灌溉新法,在明朝的粮食亩产量,平均大约也只能达到三百斤左右。 虽然有亩产千斤的历史记载,但那是特例,不能作为标准。 现在,淳化县随便一个农户,田里的稻谷产量能够接近七石,也就是达到一千斤左右,这真的是极限了! 【除非……那个人能提前降世,凭借神农转世般的强大能力,将粮食亩产量直接提高到三千斤!】 这话,秦枫没说出口,只是在心里想到那个伟岸的身影,高山仰止。 夺少?! 然而在一处不起眼的田埂上,正暗戳戳偷听心声的朱元璋,差点被这个数字一家伙给砸到田里。 三千斤?! 开玩笑的吧! 还有高人? 在哪里!朕若是能得到如此大才,还用担心什么狗屁小冰河时期么? 【唉。】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可是就这个简单的吃饭问题,竟然在漫长的封建王朝,从未被真正解决。】 【惜秦皇汉武,略输文采。唐宗宋祖,稍逊风骚。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 【这些人!全都没能做到!】 【千古一帝嬴政不行!】 【虽远必诛的汉武不行!】 【盛唐风华无双,但贞观之治不行!开元盛世也不行!】 【大明风华,重塑江山,令万国来朝,令四夷宾服,却还是无法真正解决粮食问题。】 【至于后来自吹自擂的康熙盛世,更是被讥讽道:康熙康熙,吃糠喝稀!清朝最强盛的时期,面黄肌瘦饿死路边的贫苦人,不计其数。】 【不行!都不行!】 【华夏上下五千年,老百姓真正能吃饱的历史,却不足百年!】 呼! 秦枫无意间迸发的心声,持续震撼大明皇帝。 首先就是那气势磅礴的词句。 惜秦皇汉武,略输文采。唐宗宋祖,稍逊风骚。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 好文采! 好霸气! 这是出自何人之手? 朱元璋立刻意识到,倘若并非帝王之身,怎能以这样磅礴大气的高度,来评点历朝历代的伟大王者? 甚至! 就连秦皇汉武、唐宗宋祖这样的人物,在他眼里也只是等闲,要么“略输文采”,要么“稍逊风骚”。 缔造黄金家族的成吉思汗啊! 自己辛苦半辈子,不就是跟黄金家族的后代作战么? 那么一个黑暗混乱,已经满目疮痍的前元,还是耗费了半生心血。 黄金家族强盛的时期,放眼天下,谁敢直撄其锋? 可是! 在那人眼里,雄才大略的铁木真,竟然……“只识弯弓射大雕”? 此人是谁? 莫非就是他,创造了粮食亩产三千斤的奇迹? 还真有可能! 如果真的有某个人,能够将粮食亩产量提高到三千斤,那么他就绝对有足够的资本,蔑视历代帝王将相,其身份地位,远在任何君王之上! 这简直是天神的手笔啊! 朱元璋的呼吸变得急促,暗想着秦枫心声里的那个人,真的是绝世风华,令人心折。 诶? 朱元璋这边的动静,倒是让秦枫从纷乱的思绪中挣脱,抬眼一看,顿时笑道:“毛老爹,又出来遛弯呀?” “啊,对。”朱元璋连忙演技拉满,白眼上翻,在秦枫的搀扶下,在田埂上慢慢走着。 所到之处,所有人都在百忙之中挺直身子,跟秦枫热情地打着招呼,但却对秦枫身边的毛老爹,熟视无睹。 “秦大人,多亏了您的粪啊!” “这粪真的是太好了!我看今年稻花抽穗之后,每亩田怕是能打七石稻谷!” “秦大人!明年……您还能有这么多粪吗?” 呃! 秦枫无语。 我再说一次,那是鸟粪!鸟粪!! 解释不过来了。 却见许多刚刚忙完地里追肥的淳化县农人,凑在一起说话,神色有些激动。 “这下,我看句容县的那些孙子,还敢不敢来啰嗦!” “嘁,他们不来就完了?天底下哪有那么便宜的事儿!” “秦大人远征的这几个月,他们可没少冷嘲热讽!现在,这个逼不装回去,我都睡不着觉!” 咳! 秦枫扶着步履蹒跚的毛老爹,不禁哑然失笑。 在自己的影响下,现在淳化县的老百姓,口头禅都挺现代的,乍一看好像是横店影视城里的群演似的,穿着古装,却满口时髦新词儿。 眼见着那些人越说越兴奋,三五成群地就要付诸实践。 秦枫站了出来,皱眉道:“做什么去?” “呃……”那些农人就是想去出口恶气,但是这个话好像不太方便明说,只得支支吾吾地敷衍道:“秦大人,咱家地里追肥的活干完了,就想去……去看看隔壁句容县的水田里,长势怎么样,学习学习……” 呵。 你们这是为了去学习吗? 保不齐三两句话一说,就得动起手来。 到时候人在句容,终归是要吃亏的。 略一思忖,秦枫将脸色一沉,正色道:“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做什么去的!干什么干什么?本官只是走了几个月,你们连王法都不知道了?” 第一百七十一章 这分明是杀人诛心! 啊? 几个撺掇着要去闹点事的农人,顿时僵住了身形。 秦大人,不想让我们这么做? 在淳化县,秦枫的命令,那简直比圣旨还管用! 因此,这些人脸上瞬间就露出尴尬的神色,嗫嚅着说道:“对、对不起,大人……” “都是大明子民!远亲还不如近邻呢!”秦枫继续痛心疾首地训斥道:“现在,只不过是有了一点小小的成绩,就翘尾巴了?本官决不允许这种落井下石的行为!” 好! 好啊! 朱元璋就在秦枫身边,闻言不禁暗暗点头。 还得是秦枫,心胸气魄远不是这些乡民能比的。 瞧瞧人家的格局! 听说远征的那几个月,那句容县的县令没少欺负人,这些乡民有怨气也在情理之中。 但秦枫竟然能以德报怨,真的是…… 忽地,搀扶着毛老爹的秦枫,话锋一转,道:“这段日子,全靠了句容县令马大哥的照顾,你们才能安居乐业。现在田地里的收成有了指望,你们能忘了马大人的付出吗?不能啊!本官平时是怎么教导你们的?有恩必报嘛!走走走,本官现在就带着你们,亲自去找马老哥,汇报一下现在水田里的情况!” 噗! 朱元璋差点被闪到老腰。 说好的格局呢? 原来……这是要带头兴师问罪啊? 现在明摆着的,有了这批几乎用之不竭的粪肥,淳化县地里的庄稼,一天一个样,刚好赶上稻花抽穗的重要时机,这时候追肥追得这么好,两个月后收成稻谷的时候,绝对能够稳压句容县一头。 所以,现在你带人去句容县找那个马兆科。 是汇报? 分明是杀人诛心啊! 咳,我也是被这个家伙骗了。 朱元璋很快就想到,就是这个秦枫,在日本岛的时候,也曾经一副人畜无害的样子,却在徐达询问他意见的时候,杀气腾腾地建议屠杀。 他从来都是有仇必报的性格,怎么会放过那个曾经在淳化县作威作福的马县令。 “哈哈哈!秦大人言之有理!” “对哦!咱们受了马大人那么多的恩情,怎能不好好汇报一下!” “走走走!跟着秦大人一同去!” 淳化县的农人们回过神来,顿时一个个都挺直了腰杆。 有秦大人撑腰,再也不用怕那个姓马的了。 哼! 什么东西! 还有句容县那些可恶的家伙,全都狗仗人势,这口恶气要是不发泄出去,憋在心里是要憋出病的。 “毛老爹,我先送你回家?”秦枫侧目对身边的朱元璋说道。 他眼睛不方便,就别去句容县了吧。 “别呀……刚出来呢。”朱元璋舍不得随时都能冒出来的心声,便说道:“句容县也不远,有秦大人陪着,老汉我刚好多活动活动手脚。” 既然如此,秦枫也不疑有它。 继续搀着毛老爹,身后却浩浩荡荡跟了足有百十来号人,都是这段时间最受欺压的淳化县百姓。 一行人穿田过路,不多时就踏上了句容县的土地。 这股子气势汹汹的劲头,再加上为首的秦枫更是气度不凡,远远望见的句容县农人自知理亏,纷纷退避。 “哎,别走呀老铁!” “那个谁!你站住……我记得上个月,就数你跑得最勤快吧,怎么现在怂了?来来来,你家的水田是哪一片,不是说长势很好么,我主要是想开开眼,长长见识!” “唔,这稻谷倒也说得过去,马马虎虎,你们再努努力,兴许就能赶上我们淳化县最差的水平了。” 一路走,一路装。 动静很快就闹到了句容县衙。 可是这会儿的句容县县令马兆科,却无心理会来者不善的秦枫。 县衙里,有贵客! 有史以来,从未有过的贵客! 大明户部尚书,杨思义。 …… 杨思义心情不太美丽。 本来这段时间虽然忙碌,却忙得精神抖擞,尤其是皇帝暗示了李善长即将辞官荣归,大明右丞相的位置空缺之后,杨思义虽然并不是那种一心热衷官职的臣子,却也按捺不住心头火热。 右丞相啊! 那可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高位,真正的位极人臣了! 他杨思义虽然也是跟随皇帝南征北战的开国功臣,却远不及徐达李善长刘伯温等人曾经立下赫赫功劳,只是凭借老资格,坐上了户部尚书这个重要的位置。 本以为,他的年龄不小了,户部尚书已经是此生极限。 没想到现在有了摊役入亩的事情,杨思义殚精竭虑的细节措施,得到了皇帝的认可,若是再能在粮食增产方面为君分忧,看样子还真的有可能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在朝堂上与鼎鼎大名的魏国公徐达分列左右,那得是何等的荣耀! 可是…… 原本一片坦途的青云之路,却忽然受阻。 受阻的原因是,句容县县令马兆科,派人急报杨府,说是淳化县的稻谷,得了粪肥的滋养,一飞冲天,眼瞅着要把句容县比了下去。 这样一来,哪怕是事出有因,也会显得红萍肥田的法子,不那么出色了。 要知道,就在几天前,杨思义还在皇帝陛下面前言之凿凿,说今年句容县的收成,一定远胜其他府县,甚至能超过灌溉新法最先推行的淳化县。 现在,变生肘腋。 往小了说,这叫办事毛躁不够沉稳。 往大了说,这叫欺君之罪啊! 这秦枫,哪来的那么多粪? 杨思义心中郁闷,没想到自己的升迁之路,竟然被那个淳化县令秦枫,用几百车鸟粪给阻断了。 谁家好人大老远的从日本回来,不带特产专带粪啊? 以户部尚书的信息渠道,调查到事情的来龙去脉,并不困难。 但这个事儿越想越是郁闷。 明摆着的,之前把话说得太满,在皇帝那边指定是落不得好。 下次面圣的时候,可千万不能再信口胡言了,再要惹得皇帝不满,那就不是仕途受阻那么简单了,君不见那不开眼的礼部尚书钱用壬,现在早就不知死到什么地方去了。 因此,杨思义决定拨冗亲自来句容县看看,看看庄稼长势,看看红萍雍田的具体成效,这样就算被那秦枫占去了风头,最起码自己在皇帝面前也能说得透彻些,以表明自己绝不是那种不接地气的官员。 陛下起于毫末,最讨厌的就是那种高高在上的官啊! 以户部尚书之尊,一来到句容县,句容县令马兆科差点尿了裤子。 三拜九叩,就算是祭祖都不带这么虔诚的。 好不容易,把这位活祖宗请进了县衙,马兆科又是惶恐又是激动,简直连手脚都不知道往哪里放。 虽然来了几波衙役,站在门外欲言又止的样子,马兆科也没理会。 什么事儿,还能大过了户部尚书大人视察? 今天,伺候好杨大人才是唯一的头等大事! 其他闲人杂事,都给我滚得远远的!! 第一百七十二章 今日只怪你不长眼! 杨思义人在句容县衙,虽然心情不太美丽,但目光落在窗外随处可见的繁茂稻花上,仿佛就能驱散几分阴霾。 红萍肥田的法子,是他亲自主导的。 句容县,就是户部尝试粮食增产的试验田。 现在,杨思义亲眼看到了试验田的成效,应该说还是可圈可点的。 跟一路上看到的其他诸县相比,比如说江宁县,溧阳县等等,句容县的稻谷长势,明显要强出一大截! 的确,即便如此,也还是被淳化抢去了风头,没法跟人家取之不尽的粪肥供养相比。 但杨思义同样明白,淳化县今年能创造如此的奇迹,绝对只是偶然因素。 你秦枫再神通广大,总不能明年还能从月牙岛上拉来几百车的鸟粪吧? 就算那月牙岛上鸟粪堆积如山,三年五载也搬运不完,大明却不可能为了一县之地,出动舰队来运粪! 开玩笑呢! 那数百艘耗费巨资打造的舰船,为的是远征日本,为的是从日本向国内运输白银! 每次舰船出海,都是一笔惊人的钱粮消耗,包括舰船的保养维护费用,以及船上官兵的俸禄等等。 拉白银,那说得过去。 专门拉粪……那简直是疯了! 哪怕淳化县的庄稼收成翻三倍,也够不上舰船出海的成本。 既然鸟粪不可持续供应,那么能够在大明境内推广的,还得是一众庄稼把式集思广益研究出来的这个绿肥。 至于秦枫其人,的确是天纵奇才,文武双全,只不过因为年轻,不知道收敛锋芒,尤其是江户一屠,数十万倭人血染孤岛,实在是有伤天和。 显然陛下对秦枫的所作所为也并不赞同,最后闹了个功过相抵,这才回到淳化县,继续做个小小县令。 这年轻人,真是有些可惜了的! 杨思义眼前浮现出秦枫的身影,虽然那日在金銮殿上只是匆匆一面,却让老尚书对秦枫的印象很不错。 看上去,分明是知书达理的一个年轻人啊,为什么……会在转眼间,化作血手屠夫? 杨思义微微摇头,他无法听到秦枫的心声,也无法知道后世对于倭寇的刻骨仇恨。 不管怎么说,秦枫做个县令,实在是太屈才了! 老夫虽然并非吏部天官,却也有为国选材的职责在身。 待句容县的事情一了,老夫当去往淳化县一行,跟那秦枫好好接触一番,若真的是可堪造就,等皇帝的气头消了,大可以举荐提携一番,为我大明未来,创造无限可能。 “哎!喂……嘘嘘……” 杨思义正在转动念头,忽然听到急切的声音,从门外传来。 诧异抬头一看,有几个身穿衙役服色的汉子,正在挤眉弄眼,做出各种声响,吸引注意。 草! 该死啊! 马兆科真的很想把这几个废料亲手打死! 瞎了你们的狗眼啊! 到底有什么大事,非要这个时候来啰嗦? 县衙里端坐的,可是请都请不来的贵客啊! 这天底下还有什么事儿,比尚书大人亲临更重要的? 这么没规矩,岂不是显得本官管教不严么? “滚!!!”马兆科趁着尚书大人目光转过去,冲着门外做了个最严厉的眼色,无声地做出凶恶的口型,把那些不开眼的家伙吓退。 可是,没过多一会儿。 正在殚精竭虑拍马屁伺候老尚书的马兆科,又听到县衙外传来吵吵嚷嚷的声音,似乎人数还不少。 今天怎么这么多事儿? 马兆科刚刚皱眉,声音已经直透进来。 “马老哥!在县衙里吗?” 啊,是他! 马兆科心中一紧,隐隐觉得菊花不妥,就跟应激反应似的。 不久前,因为这个该死的秦枫,他以县令之尊,竟然在淳化县被结结实实地打了一顿板子。 以往,都是他下令打别人的呀! 马兆科心里对秦枫恨之入骨,却偏偏这厮不按常理出牌,以几百车鸟粪,彻底打碎了他的侥幸,那场赌约也已经输得明明白白。 现在,这家伙来了,还带着不少人。 用脚趾头想就知道,绝对是来者不善,那声音里就透着十足十的骄傲和炫耀。 “嗯?莫不是淳化县令秦枫?”坐在主位的杨思义眉头微皱,放下手里的茶盏,淡淡道。 “啊,杨大人明见!”马兆科连忙点头道:“应该就是他……大约是为了那场赌赛的事情,特地耀武扬威来了。” 呵。 杨思义微微一笑,心中略微不喜。 那赌约的事情,刚才马县令已经跟他说了。 虽然是两人的意气之争,但毕竟红萍肥田的主意是杨思义提出来的,现在输给了淳化,相当于是他以户部的力量,没干过一个小小的淳化县,脸上也有点挂不住。 这秦枫,果然是年轻人的锋芒毕露,半点不肯吃亏。 但是在官场上,这样的性子,是不行的,是要出大事的! 若要提携他,须得让他受点挫折,才能明白韬光养晦、低调做人的道理。 一念及此,杨思义点了点头,忽然开口道:“既然来了,马县令就出去见一见吧,不管怎么说,远来是客。” 懂! 马兆科到底是当了半辈子县令,眉眼通透。 杨大人虽然什么都没说,但他坐镇县衙,自己还有什么可怕的? 秦枫! 今日只怪你不长眼,撞到了你惹不起的存在! 别说只是个小小的淳化县令,就算真的如你所言,你远征日本立下大功,被擢升为海外行省的布政使,官居从二品,那也照样不足以在六部主官面前跋扈嚣张! “大人稍坐,下官去去就来……” 向杨思义告罪之后,马兆科挺起胸膛,独自来到县衙之外。 果然,县衙门口聚集了上百号人,应该都是淳化县的。 为首一个青年,长身玉立,笑容可掬,正是马兆科最不想见到的那个秦枫。 “啊呀,这不是马老哥么!”秦枫的确不知道县衙里还有个户部尚书,一见马兆科,立刻迎上前去,哈哈笑道:“一见不日,如隔三秋!马老哥身体可好些了么?” 草!! 马兆科眉头一抖,怒从心头起。 怎么,你终于承认是你下的毒手了? “托你的福,还过得去。” 因为县衙里还蹲着一尊大神,马兆科要保持形象,忍着火气应了一声,目光掠向秦枫身后,皱眉道:“秦大人,这大清早的,拉来上百人到我句容县,所为何事?” 第一百七十三章 你的贵客,比朕还矜贵? “我们是来观摩学习的!” 秦枫拱了拱手,微笑说道,“马老哥打理的句容县,欣欣向荣,百姓安居乐业,小弟十分仰慕。” 嘁! 你以为我会信? 马兆科面皮微微抽动,不过县衙里还有贵客,他实在没心思跟秦枫多拉扯,最好是让他快点暴露出嚣张嘴脸,惹得那位尚书养老大人不满,那么秦枫的这个县官,算是做到头了。 一念及此,马兆科顿时就有了主意。 要让他灭亡,先让他疯狂! 你不就是因为稻谷收成的事情洋洋得意,故意炫耀来的吗? 我满足你这个欲望! 马兆科眼珠一转,主动挑起话头,微笑道:“秦兄弟客气了!咱们的那个赌约,现在看来,是老哥输了啊,哈哈!” 哦? 秦枫倒也是微微意外,没想到这个马县令,虽然人品一般般,性格倒也光棍,输了不会不认账。 “按照赌约,我应当派出一千人,去往淳化县,听秦老弟吩咐,不论是修桥补路,或是建造水渠,那都绝无二话,全都算作是我句容县的徭役份额。” 马兆科暗戳戳地想着,自己身后县衙里藏着的户部尚书杨大人,这两年殚精竭虑,只为了推行大明摊役入亩的事情,其根本目的就是为了一举解决困扰了天下百姓数百年甚至上千年的徭役之苦。 可你现在淳化县,却用了这种手段,让百姓再次身陷徭役。 杨大人岂能容你? 嚯! 还有这好事儿? 秦枫身后的淳化县老百姓,齐齐呆滞了一下。 秦大人厉害啊! 不声不响,就又给淳化县谋了这么大的好处! 啧啧,千人的徭役呢,那得干多少活? 虽然淳化县的徭役,早就在秦枫的主持下,成了家家户户争着做的福利,但能有这样一批免费的劳动力,自然也是所有人乐见其成的。 “唔……”秦枫其实本来以为这个马兆科是要赖账的,所以筹措了许多讥讽的套路,现在猝不及防,一时还真没想到要如何履行这个赌约。 一千人的徭役,说多不多,说少不少。 问题是,现在淳化县上下,啥也不缺啊。 “大人!”秦枫身后有人说话了,故意大声提醒道:“咱们灌水渠上的水车,已经用了两年,有点要损坏的样子,正打算跟大人请示,组织人手去修呢,现在既然句容县的兄弟如此热情,不如就……” 嚯! 这小子够损! 秦枫搭眼一看,知道他前阵子没少被句容县人奚落针对,现在到了扬眉吐气的时候,当然不会客气。 什么玩意?! 让我们出人手,去给你淳化县修水车? 岂有此理!你们淳化县人,难道都没长手吗? 马兆科气得鼻子都歪了。 要知道,自从大明全国上下都推广秦枫的灌溉新法之后,这种架设在无数水田边上的水车,算是个核心工程,可谓是各府县农业生产的重中之重。 本来马兆科还巴望着,就算派出去一千人到淳化县干活,不管是修马路也好,还是建厕所也好,多少都能学到点新鲜的技术,回到句容县也可以更好地建设家乡。 可谁知,对面这厮一开口就是修水车,这东西谁不会啊! 再说了,句容县的水车也是用了两年,开始频频损坏,自家的都还修不过来呢,跑去隔壁无偿修? 这也太无私了吧! 然而,这才只是刚刚开始。 秦枫带来的这些人,都是前段时间遭了罪的,要么被指着鼻子装逼,要么被句容县令拉偏架,总之是同仇敌忾,现在思路一打开,顿时就有一个个阴损的主意冒了出来。 “我看呐!也不用修水车了,咱也不能太麻烦人家句容县的兄弟。还是安排点简单的吧,比如说……过阵子这田里的稻谷就该收割了,句容县的兄弟最近几个月,格外关心咱们的稻谷收成,这是有目共睹的事情。我觉得倒不如就让他们派人来帮咱们收收稻谷,咱们忙了一年了,也该休息休息了。” 噗! 马兆科气的七窍生烟。 收割粮食,也让我们派人帮忙? 怎么你们淳化县六万人,是养了六万地主吗? “有道理!”思路打开之后,秦枫身后开始七嘴八舌,又有人拿腔作调地说道:“俺家房子该修了,不知能不能让句容县的兄弟来帮帮忙。我看这马大人的县衙就不错嘛,修建得漂亮大气,就按这个标准来吧……” 嘶! 马兆科恨得牙根痒痒,这些刁民真是越说越不像话了。 什么档次! 要跟我的县衙一样标准? 要不是为了保持在尚书大人那里的好印象,马兆科早就当场发作,让左右衙役抄起水火棍,将这些胆敢来县衙闹事的刁民,乱棍打了出去! 但现在,这位句容县令眼睛一转,再次有了主意,不阴不阳地笑道:“修房子?倒也可以。只是本官的县衙修建大气,是为了招待贵客,你家也按照这个标准,莫非也有贵客时常登门?” 哼! 我家怎么就不能有贵客了? 话赶话说到这儿了,秦枫身后的那个淳化村民眼睛一瞪,立刻要顶回去。 可是这句“贵客”,却让秦枫身边的毛老爹,眼睛微微眯了起来。 出身寒微,朱元璋最恨的就是这种官僚作风。 谁贵? 谁贱? 就在几十年前,咱曾经也是最底层的贱民! 然而现在呢? 你不过只是句容县的一个小小县令,才过几天好日子啊,一开口就强分贵贱,好像这宽敞大气的县衙,还委屈了你堂堂知县老爷呢。 岂有此理! 就算是朕!到了淳化县,不也是住在寻常民房里? 你的贵客,比朕还矜贵? 一念及此,朱元璋冷冷哼了一声,保持着白眼上翻的模样,忽然插口道:“我看,这里也不见得能来什么贵客,倒还不如我毛家,时常招待秦大人,那房屋简陋,慢待了大人,的确也该修修了。” 哈哈哈哈! 秦枫一愣,有些惊讶地望着身边搀扶的毛老爹。 没想到,这毛老爹也是个恩怨分明的性子,难怪一定要跟过来,这战斗力也是很强的嘛。 好! 好大的胆子!! 马兆科眼中掠过一道阴狠的寒光。 等的就是你这句话! 你说我这里没有贵客? 你会为这句话付出代价的! 哼! 一个淳化县的臭瞎子,本官代管淳化县的时候,倒也听说过这个毛家,听说跟秦枫那厮走得很近,只是赶上他们运气好,那段时间外出不在淳化,否则早就被本官狠狠整治了。 今天,还敢特意到我县衙门口耀武扬威? 一开口就说我这里没有贵客? 大胆刁民!你知不知道我这县衙里坐着的,可是堂堂当朝尚书大人! 你!死到临头了! 第一百七十四章 户部尚书差点吓尿了 “你说!本官这县衙里,没有贵客?” 马兆科脸色森然,恶狠狠地逼迫向秦枫身边那个不开眼的老瞎子。 气氛,顿时紧张起来。 不管怎么说,这里是句容县地界,对方又是句容县唯一的父母官,他发起怒来,秦枫身后的这些人虽然有心报仇,却还是立刻心中惴惴,不敢再硬顶。 呵…… 秦枫却是微微一笑,很轻松地为毛老爹解围,道:“正所谓,民为贵,大明百姓就是最大的贵客,马老哥觉得呢?” 哼! 巧言令色! 马兆科也知道当今皇帝出身寒微,最重视百姓,他可不上秦枫的当,不跳这个坑。 刚才那句话声色俱厉,想必已经惊动了想要惊动的人。 接下来,不管是这些淳化县的刁民,抑或是讨厌的秦枫,都一起等死吧! …… 的确,刚才马兆科那句话,说得声音很大,让正在县衙里端坐喝茶的户部尚书杨思义,皱起眉头。 怎么……还吵起来了? 没道理啊。 这里是句容县,县衙就代表了句容县最大的尊严,什么人吃了熊心豹子胆,敢到这里来闹事? 怎么回事? 杨思义就有些不快。 以户部尚书之尊,来到这小小的淳化县,为的是试验田的大事,否则就凭句容县令这小小七品的官衔,连到他跟前磕头的资格都没有。 可是现在人在县衙,这不知所谓的句容县令,竟然如此怠慢,去了这么久,都没解决掉小小麻烦,可见这县令当得,既没有能力,又缺乏掌控,很难说称职。 摇了摇头,杨思义对马兆科的评价,又低了好几层。 “启禀大人……”旁边有个眉眼通透的衙役,见状连忙替自家大人说话,低声道:“来的是淳化县的百姓,由淳化县令秦枫亲自带着,专门找麻烦来的!这些人胆大至极,刚才公然说……句容县衙里,没有什么贵客!” 哦? 秦枫来了? 杨思义微愣,刚才还想到此人,琢磨着有空得去淳化县一行,没想到那个很有意思的年轻人,竟然先来了这里。 撺掇百姓闹事? 想必也是事出有因,这个秦枫,绝不是个肯吃亏的主。 杨思义脸上泛起微笑,并没有如马兆科预料的那样因为一句话而生气,堂堂户部尚书,距离一国宰相也就是半步之遥,俗话说宰相肚里能撑船,那么杨思义这肚子里就算撑不了船,跑跑马车总是问题不大的。 站起身来,杨思义走向门口,倒想再看看那个曾经在金銮殿上惹恼了皇帝陛下的年轻人。 哈哈! 杨大人果然怒了! 那句容县的衙役十分高兴,眼睁睁看着户部尚书大人,走到门口,从门缝往外张望。 只要这位大人一开口,那么就算是把这伙来自淳化县的刁民当场打杀在县衙门口,也没有任何问题。 一句话,冲撞上官,打死你都不带偿命的! 下一刻,那衙役亲眼看到,官居当朝二品的户部尚书杨大人,浑身剧烈颤抖了一下,差点站不稳身形,急促见伸手扶住门框,才将摇摇欲坠的身体撑住。 瞧瞧,把人家杨大人气成啥样了! 哼! 淳化县的刁民们,这下你们可有好果子吃了! 呼! 杨思义张嘴吐出一口长长的浊气,只觉得四肢冰冷,不断地泛起颤栗的鸡皮疙瘩。 脑瓜子嗡嗡的,身后那衙役又说了些什么,他是一个字也没听到。 心中只有一个念头: 陛下! 陛下他怎么会混在淳化县百姓的行列里,还……还装扮成目盲之人,被秦枫搀扶着…… 这哪里是什么被秦枫惹恼,分明是关系亲近到了无法想象的地步! 这秦枫的圣眷之隆,简直到了旷古绝今的程度! 难道……有什么不为人知的关系? 从年龄看,这秦枫约莫二十岁出头,比太子殿下也大不了几岁,推算一下……陛下成婚是二十五岁,那么在此之前,有没有可能…… 啊啊啊! 不能再胡思乱想了! 杨思义!你有几个脑袋,敢胡乱忖度此事!! 呼!呼! 杨思义不断喘着粗气,脚步极轻极轻地向后退,唯恐陛下得知自己在这里。 明摆着的,刚才陛下的口气,是对这县衙里的“贵客”,有些不满了啊。 我不在这里! 从没来过这里!! 什么档次啊,敢在皇帝陛下面前,当这个“贵客”? 杨思义勉强退回县衙大堂,浑身发软地坐回座位,捧起茶盏,却还觉得手指微微颤抖,杯盖和茶杯之间发出一连串清脆的颤音。 瞧瞧! 把人家杨大人气成这样了…… 那秦枫不得砍头啊? 几个句容县的衙役对视一眼,愈发满意,暗想淳化县这群刁民,今日算是冲撞真神了,等死吧。 “咳咳咳!”好容易定下神来,杨思义可不敢让那个傻子一样的马兆科在外面胡来了,若是再惹到陛下,他丢了脑袋是小事,关键是把自己牵连出来,那就别说宰相之位了,抄家灭族都在顷刻之间。 一连串的咳嗽,迅速传到门外,落在马兆科耳朵里。 咦? 哈哈哈! 马兆科心花怒放,知道里面那位大人,已经注意到外面的动静。 这次,我看你怎么死,秦枫! 冷哼一声,马兆科直接就把秦枫给晾在门外,急匆匆跑回县衙,见到了一脸苍白的户部尚书。 哎呀! 马兆科吃了一惊。 怎么把杨大人气成这样,这脸色都变了,可别是发了什么急病啊。 若是在我句容县有什么闪失,我可担待不起! “外面,怎么回事?”杨思义急促说道,他可不敢让陛下等着,必须尽快妥善处置,还得掩藏住自己,总之不管秦枫带人来提什么要求,先答应就是了。 可是马兆科哪里知道这位尚书大人已经快被吓破了胆,闻言立刻添油加醋地说道:“是淳化县县令秦枫,为了前不久跟下官的一个赌约,上门滋扰,十分可恶……” “尤其是,他身边那个姓毛的老瞎子,又蠢又坏!竟公然声称,我这县衙里没有贵客,大人您说,这不是有眼不识泰山么?哦不对,他本来就没有眼珠子,哈哈哈……嗝?!” 马兆科一抬头,陡然间看到了户部尚书杨大人,喷火一般的眼神。 我、我说错什么了?? 第一百七十五章 你找死,可别带上我啊! “你、你……” 杨思义颤颤巍巍地站起身子,紧张到浑身发抖,心想你住口啊,不要再说了! 你现在说的这些话,若是有一丝一毫传到外面那位的耳朵里,咱俩加起来那就是十八族消消乐,你知道吗? 可是稀里糊涂的马兆科,完全不解这位大人的意思,还以为他被秦枫那厮气得太厉害了,又是兴奋又是激动,连忙抢上前去搀扶杨大人,同时继续撺掇道:“大人,那老瞎子固然可恶,但一定是受了秦枫的……” 啪!!! 冷不防,杨思义扬起手来,一巴掌就打在马兆科脸上。 耳光响亮,猝不及防,让县衙内的所有人都当场愣住。 啊! 马兆科捂着脸,脸上的疼痛根本不算什么,关键是实在不知道自己怎么就得罪了这位高不可攀的尚书大人。 一瞬间,火热的心冰凉一片,如坠入九幽地狱。 懂了! 马兆科虽然绝望,但脑子并没有僵住,飞快地转动着,很快就总结出缘由:定是因为外面太吵闹,让尚书大人不喜。 秦枫你真该死啊! 一咬牙,马兆科捂着脸转身吩咐道:“来人呐!给本官把那群擅闯县衙,冲撞上官的无礼狂徒,给我打了出去!尤其是那个姓毛的老瞎子,给我打断他的……” 啪!!! 已经七旬高龄的杨思义,腿脚一下子变得矫健无比,冲上前来迎面又是一巴掌,给马兆科来了个左右对称。 不能再让这家伙说话了! 全都是灭九族套餐的虎狼之词啊!! 杨思义孤身来此,并没有侍卫之类,所以只能亲自动手,左右开弓,直接把马兆科打了个满脸开花。 老瞎子是吧? 有眼不识泰山是吧? 你他妈的找死,可千万别带上我啊!我还没活够呢! 一连串的打击,马兆科的脸颊迅速就肿了起来,别说还手了,连阻挡都不敢,生怕让这位杨大人打得不尽兴,那可就大祸临头。 可是…… 我到底做错了什么? 一顿暴打之后,杨老尚书喘着粗气,体力有点跟不上了,却还是恶狠狠地瞪着这个作死的句容县令,咬牙问道:“那个秦枫,跟你有什么赌约?” 呃。 马兆科鼻青脸肿,脑子里嗡嗡的,实在有点伺候不了这位喜怒无常的尚书大人,但又得罪不起,只得用牙齿漏风的嘴,小心翼翼地说道:“之前……淳化县令秦枫,跟下官约定,就以两县的稻谷收成为赌约,若是输了,就要从本县派一千人的徭役,听从对方差遣……” 说着,马兆科谨慎地观察着尚书大人的脸色。 按理说,一力推行摊役入亩的杨大人,听到这种事,应该是最不高兴的啊。 “好!那就愿赌服输!” 殊不料,尚书大人气喘吁吁,却立刻说道:“你立刻派一千……一万……不!直接派十万人,去淳化县,不管那秦枫怎么安排,都听他的!” 得罪不起啊。 现在杨思义心中,秦枫的形象之高大,简直不亚于圣上! 毕竟,亲眼所见,皇帝陛下宁可牺牲英武的形象,扮作一个不起眼的瞎眼老百姓,然后由秦枫搀扶着…… 单是这份信任,满朝文武,谁能及得上? 就算是传说中跟陛下兄弟相称的魏国公徐达,那也是远远不及啊! 多少? 马兆科惊骇地瞪大眼睛。 十万人? 可…… 不等他面露难色,杨思义的目光更加凌厉,冷哼一声,“怎么?是不是我这个户部尚书,指挥不动你句容县的县令大人?” 嘶!这话诛心啊! 马兆科吓得魂都没了,连忙双膝跪地,连连磕头,一脸尴尬地说道:“下官不敢!下官不敢!只是……我句容县男女老幼,加在一起,也就五万多人,这十万人……实在是……” 哦。 杨思义微愣,这才点了点头,皱眉道:“那就全都去!全听秦枫的安排!” “是!” 马兆科哪敢再违抗,连忙又磕了几个头,战战兢兢地站起身子,哪怕心里还是稀里糊涂,但明摆着这位来到句容县的尚书大人,竟是给秦枫撑腰。 那他哪还敢跟秦枫争竞什么? 人家拔根毛,都比自己腰粗啊! …… 虽然马兆科去的时间不长,但秦枫带来的这些人,本来就是找茬来的,自然不会客气,吵吵嚷嚷的声音不绝,弄得许多句容县的衙役怒目而视,只待马大人一声令下,就把这些该死的淳化县人乱棍给打了出去。 啊,马大人出来了! 不多时,县衙门口再次出现了马兆科的声音,一众衙役顿时仿佛有了主心骨,纷纷挺直了腰杆。 然后…… 嗯? 秦枫站在最前面,目光一扫,也是吃了一惊。 这是怎么了? 只见刚才还颇有官威的马兆科,鼻青脸肿,脸颊通红,上面有清晰的手指印,尤其左脸肿得连眼睛都只剩下一道缝隙,看上去十分凄惨。 ? 经历了什么? 秦枫大惑不解。 这里是句容县,那么句容县的县衙,就应该是马兆科经营多年的老巢啊,怎么在老巢里,还被人收拾成这样。 莫非……家里有河东狮吼? 百思不得其解,但看到这马兆科已经惨成这样,包括秦枫在内的淳化县人,还真的消了不少气。 杀人不过头点地,这姓马的虽然不是个东西,倒也不算穷凶极恶,现在这模样看着解气,几个月的怨气一下子就消散了许多。 “秦、秦大人。”现在马兆科望向秦枫的眼神,充满了恐惧。 虽然不知道其中曲折,但明摆着秦枫的背景通天,连尚书大人都给他撑腰,哪是自己这个小小县令能得罪起的。 “嗯?”秦枫从未见过如此前倨后恭之人,见状也犯了嘀咕,总不会是什么造型奇特的阴谋吧。 啊这! 马大人这是怎么了? 不但秦枫大惑不解,句容县的那些衙役也都是一脸茫然。 他们倒是听过赌约的事情,但现在即便是输在秦枫的几百车鸟粪上,这里毕竟还是句容县的地盘,怎么能让这些淳化县的刁民在这里逞威风? 大家摩拳擦掌,打算大干一场呢。 忽然间……马大人的态度怎么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 却听马兆科小心地说道:“就按照秦大人说的,我这里派出人手,去淳化县,听从秦大人调遣……” 还、还真去啊? 句容县的衙役还有渐渐聚拢来的百姓,个个神色愤慨。 这马大人,也太怂包了吧! 吾等正要死战,大人何故先降…… “好,马大哥果然是信人。”秦枫点了点头,目光掠过身边的毛老爹,想起他刚才说的要修房的事情,便笑道:“既然如此,就劳烦马大哥派点人手,趁着还没入冬,帮我淳化县修缮一下破损的房屋,如何?” 哼! 做梦呢你! 我们自己的房屋都还没修呢! 给你去修屋子? 怎么,淳化县人都没长手吗? 四周一片嘘声,对秦枫等人怒目而视,只等着他们的马大人发一句话,就把他们轰出去。 什么狗屁赌约,咱们不认账! 可是…… 马兆科脸色尴尬,连看都不敢看秦枫一眼,连忙点头道:“没问题!秦大人什么时候用人,我句容县五万七千民众,听凭差遣!” 多少?! 秦枫愣了片刻。 打赌,说的是一千人呀! 现在这也太客气了吧。 这个马兆科,刚才被谁收拾一顿,难道被打坏了脑子? 第一百七十六章 秦枫,真乃我大明国师! 哈哈哈! 广厦计划…… 这个秦枫,还真是太有意思了! 回到宫里的朱元璋,一想到此事,嘴角还是不自觉地上扬,好像很少遇到这么高兴的事儿。 要知道,现在正是农忙的时候啊,家家户户都把力气使在田里,盼着能有个好收成。 可是……在这种分秒必争的日子里,那句容县却在县令马兆科的带领下,浩浩荡荡赶赴淳化县,帮淳化县的老百姓修房子…… 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精神? 若是孔圣人见到这一幕,那得热泪盈眶啊,心心念念的天下大同,已经实现了! 句容县五万七千人,除了极个别的老弱妇孺之外,几乎是全员出动,虽然不敢违拗县太爷的命令,但每个人干活的时候都咬牙切齿,把怂包蛋马兆科骂了一万遍。 而淳化县县令秦枫,把这次轰轰烈烈的修房运动命名为“广厦计划”,取的自然是“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古意。 很显然,淳化县的老百姓,指定是“欢颜”了。 但句容县的么……用痛苦面具比较合适。 那段日子,朱元璋也远征在外,并没亲自经历来自句容县从上到下的欺压和针对,但回来之后,作为“瞎眼毛老爹”,他也听了许多左邻右舍的碎碎念,对这个句容县自然没任何好感。 这次复仇来得酣畅淋漓,甚至让朱元璋拂去了几缕童年阴影,毕竟那个时候,他作为没有任何背景的穷人,受了欺压只能忍着,没有能力去打脸报仇。 即便是后来做了皇帝,但是那个曾经一脚踢掉他半条命的地主刘德,却早就死在兵荒马乱,再也无法寻觅了。 这心情一好,连批阅奏折的速度都快了许多。 朱元璋坐在御书案前,运笔如飞,将积压的国家大事一一御览。 越看,眉头就越舒展。 很好啊! 从全国反馈回来的情况看,户部尚书杨思义推广的那个摊役入亩,已经得到了全国上下的一致认可,各地的奏折如雪片一样飞来,全都充满了溢美之词,对这项利国利民的国策,给予了高度认同,说是黎民百姓额手相庆,赞颂大明皇帝天纵之才,竟能想出这样的好法子,大明江山必将千秋万载,云云。 虽然“千秋万载”这样的词,让已经知道真相的朱元璋脸上掠过一丝不自然,但毕竟是形势一片大好,他作为大明王朝的缔造者,天下亿万子民的君主,朱元璋没有理由不高兴。 这得感谢秦枫! 高兴之余,朱元璋不禁微微感慨。 倘若没有秦枫,就没有摊役入亩的主意。倘若没有秦枫,就没有远征日本的战斗。倘若没有秦枫,就没有储量惊人的银矿。 这样算下来,这项让神州万里都歌功颂德的仁政,几乎算是秦枫一手带来的。 再联想到已经大幅度提高粮食产量的灌溉新法,归根到底,也还是秦枫的功劳! 秦枫,真乃我大明国师啊! 朱元璋龙颜大悦,看着这些来自全国各地的奏折,虽然都是出自地方官的手笔,但若不是当地百姓真的得到了极大的实惠,这奏折上的用词也不敢凭空捏造。 咱,终于为天下的穷苦百姓,又多做了一点实事! 从古至今,老百姓是最朴实的存在,他们只要有口饭吃,有件衣服穿,就会安分守己,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哪怕受了委屈,也绝不会轻易给朝廷添麻烦,给国家添麻烦。 这样好的百姓,若是有朝一日活不下去,那一定就是官逼民反! 想到自己小时候的经历,朱元璋微微愣怔,心中无限唏嘘。 曾经,自己也是被逼得活不下去的老百姓。 但现在,却已经成了这天下最大的那个“官”。 咱大明的百姓,一定要好好的! 减赋!! 心情大好的朱元璋,手中大笔一挥,在数道奏折上都做了同样的批复。 于是,大明疆域内,南北直隶,十三布政使司,关西七卫,所有的赋税,都减免一半! 天下已定,又刚刚经历两次大的战事,不管从哪个角度来说,都该到了与民生息的时候。 配合着杨爱卿的摊役入亩,这下老百姓的日子可真的是好起来了! 次日早朝,朱元璋的仁政,得到了文武百官的一致赞颂,什么英明神武,什么爱民如子,什么鸟生鱼汤……一顶顶高帽跟不要钱似的给朱元璋戴起来,让一贯喜怒不形于色的朱元璋,也不禁露出微笑。 不过,也有不和谐的声音。 以户部尚书杨思义为首的几位朝廷重臣,就在金銮殿上,再次郑重提出,要裁减军费,降低军队供养,以配合朝廷的种种养民仁政。 然而眉眼通透的衮衮诸公,很快就注意到,原本心情大好的皇帝陛下,脸上的笑容,竟然缓缓凝固。 这、这是怎么了? 无人理解朱元璋此刻的想法。 这位皇帝陛下,明明是心怀百姓的呀! 那么现在,漠北已经肃清,倭寇已经荡平,大明再无任何外患敌国。 就算偶尔还有些来自边境的滋扰,那甚至连癣疥之疾都算不上,哪还用得着特意养着那么庞大的军队来防备。 按理说,这正是裁撤军队的好时机啊。 一方面能够大幅度降低财政压力,另一方面也能让大明百姓远离战争的痛苦和困扰,更加热情地投入生活,安居乐业。 就在不久前,皇帝陛下也在朝会中,亲口说过短期内不动刀兵的事情。 那次就有很多人揣摩上意,上奏折请求裁撤军队。 因为皇帝的意图,往往不需要自己亲口说出来,而是由做臣子的领悟到皇帝暗示之后,提出来,皇帝再进行批准,这才是比较常规的流程。 但是那一次,奏折被驳回了。 今天,连减赋这项最令百姓激动的仁政都抛出来了,明显皇帝也并不想再打仗了呀! 为什么,还是不同意裁军? 呼…… 朱元璋缓缓吐出一口浊气,看着众脸不解的文武百官,心中有苦,却无人可以诉说。 敌人,来自哪里呢? 两百七十多年后的敌人,究竟来自哪里! 一想到那一日的残阳如血,逆贼直入京师,逼死大明皇帝,终结大明江山,朱元璋的好心情顿时打了折扣,化作一声微微的叹息,不与文武百官解释什么,而是摆摆手,结束了这次早朝。 但朱元璋没想到的是,两次拒绝裁军,却带来了一个预料不到的后果…… 第一百七十七章 不征之国,强烈要求朝贡 朱元璋打开又一份奏折。 然后,脸上渐渐泛起惊奇的神色。 奏折是福建布政使上奏的,内容大致是:包括大小琉球国、朝鲜国、安南国、真腊国、暹罗国、占城国等十几个国家,都在近期派出船队,甚至付出了许多海上不幸倾覆的惨痛代价,来到大明,求为大明藩属,强烈希望能够有朝贡的资格…… 这? 朱元璋有点迷茫。 这些,都是他亲自定下的“不征之国”啊! 早在洪武二年,朱元璋亲笔写下的《皇明祖训》,其中就包括将朝鲜、日本等十五个国家列为不征之国,告诫后世子孙不得恣意征讨…… 呃,等等。 日本? 明白了! 朱元璋在短暂的愣怔之后,很快恍然。 日本,也曾经是“不征之国”。 但现在……日本已经成为大明海外行省,并且徐达率领的远征军,曾在日本岛上大开杀戒,光是江户一屠,杀死的日本人就超过几十万,让那座对大明不大恭敬的岛国,尸骨堆积如山,鲜血染红了周遭的海水。 所以,这些国家听到消息之后,陷入了深深的恐惧。 再加上……明朝方面并没有裁军的意图,甚至大明皇帝朱元璋,亲笔拒绝了所有关于裁撤军队的奏折。 这无疑是一个更令人心惊胆战的信号! 要知道,现在的大明,已经没有了北面的强敌。 那么如此厉兵秣马,是为了什么? 若是再不识相,日本岛的屠戮,就是前车之鉴啊! 咳,这事儿闹得…… 有点误会了。 朱元璋看着这份措辞谨慎的奏折,福建布政使忽然接待了这么多外国友人,自然要上奏皇帝,请求圣谕。 但其实……朱元璋之所以拒绝裁军,并不是要打遍亚洲,而是提防着后世火烧紫禁城的敌人。 虽然秦枫的心声中还没有透露出敌人到底是来自哪个方向,但朱元璋现在只想把刀剑磨得快快的,一待得到消息,立刻给他来个犁庭扫穴,清理得干干净净。 那崇祯皇帝朱由检,就算志大才疏,毕竟也是咱的孙儿,岂是随便什么人都能逼死的? 他的老祖宗,可不好惹! 没想到,他这边磨刀霍霍,还没斩向猪羊,却把更远处的鸡鸭给吓得瑟瑟发抖。 与其等着大明打过来,还不如直接投降了啊,最起码也能少死点人。 所以! 原本定位不征之国的那十几个国家,有困难要克服,没有困难创造困难也要克服,总之就是不惜一切代价,哪怕倾尽国力,也要造出能够远航的船只,远渡重洋来到大明,坚决要成为大明的藩属,强烈要求朝贡! 虽然这些小国的国力远远不能跟大明相比,但是他们出海的舰船也不不需要有什么作战的能力,只要能够装几个会磕头态度好的使者,也就够了。 哦对了,还有尽量丰厚的朝贡礼物! 不然,被大明认为不够恭敬,那恐怕死得更快…… 朱元璋翻了翻奏折上的名单。 好家伙! 除了那几个实在太小,太过落后,可能想尽办法也没法出海的国家之外,其余的全都来了。 大明,一下子就多了好些个藩属国,海外行省的数量急剧增加。 这真的是意外之喜。 要知道,开疆拓土是每个圣明的君王都热衷的事情,这是他作为皇帝最重要的政绩之一。 现在,不费一兵一卒,就多了这么多编外的大明国土,朱元璋自然是龙颜大悦,毫不犹豫地就对这份奏折做出了批示,命令福建布政使好好接待这批心慕大明文化,主动求为属国的各国使者,派遣最精锐的护卫,一路护送他们到京城来朝拜,大明皇帝愿意给他们这个在天子脚下磕头的荣幸。 唔…… 批完这份奏折,朱元璋伸了个懒腰。 看看天色,竟然已经泛起鱼肚白。 又是一个通宵不眠之夜呢。 饶是朱元璋身子强健,也不禁有些疲倦的感觉,但没办法,这个国家太大了,又处在百废待兴的当口,大事小情都要他亲自拿主意,再加上去淳化县偷听心声的日常消耗了大量时间,让朱元璋真的是几乎连睡觉都是一种奢侈。 “宣太医。”朱元璋觉得有些头疼,就想要听听专业人士的建议。 很快,太医院院正何霖入宫见驾,望闻问切来了一套,大致得出结论:圣上只是劳累过度,要注意休息。 既然无大碍,朱元璋也就放下了心,却见这位太医院院正,欲言又止的样子。 “有什么事,但说无妨!”朱元璋正逢心情大好,就见不得这吞吞吐吐的模样,眉头微皱,帝王的威严压迫下来。 “启禀陛下。”何霖连忙俯首奏道:“今日,太子时常出宫,行色匆匆,微臣担心殿下的身体,却又不敢阻拦殿下……” 哦。 是这个事儿。 朱元璋点了点头。 太子朱标去了哪里,他自然知道。 现在县学的教室后面,已经多了一把常驻的椅子,正是经常来旁听秦枫讲课的太子殿下。 说实话,朱元璋并不想让朱标来。 你又听不到心声,来这么勤快做什么? 你妹妹在淳化县,是想要嫁给秦枫,你在淳化县……总不会是看上了哪位民间女子吧? 朱标这一来,朱元璋的瞎眼老爹就装得格外辛苦,还得小心谨慎不能跟他照面,否则就算化装的手段高明,哪有亲儿子认不出亲爹的? 但是另一方面,朱元璋也不得不承认,秦枫现在在县学中担任两门课,不论是数论还是闻史,都令人大开眼界,时常有发人深省的观点抛了出来,几句话就能点破数千年的历史迷雾,直击本质。 这样的课,太子听一听,自然那是极有好处的。 所以,作为老父亲的朱元璋,也不便强行阻拦,只能是形成了这个父子一同听课的局面。 没想到,朱标去得实在太频,就连这个太医院院正,都有点绷不住了。 毕竟,之前朱元璋亲自下旨,命令这个何霖全方位照顾太子的身体,若是有了差池,何霖的脑袋保不齐要搬家。 “朕知道了。” 朱元璋略一思忖,先打发走了何霖,然后仔细想了想,太子的求学固然重要,但身体更重要啊! 按照秦枫心声里的说法,正因为标儿不幸早夭,才有了后来老四的…… 哼! 一想到那个不安分的老四,朱元璋就有些烦躁。 站起身来,剩下的几份奏折也不管了,朱元璋打算去亲自看一看太子,看他最近的身体状态怎么样,太医院的那些人,有没有真的找到好方子,能够调理太子身体,让他能够长命百岁。 第一百七十八章 你身下连个女人都没有 俗话说,东宫太子。 在华夏的传统文化中,方位“东”,通常代表着希望、生长和繁荣。 这是因为东方属木,木性便是向上向外延伸,寓意着生机盎然,象征着新的开始,积极进取、开拓创新的精神风貌。 而与之相对的“西”,则代表着衰老、凋零和结束。 所以,建都应天府的大明,选择了东宫作为太子朱标的居所,而其他未成年的皇子则都住在西宫,待未来成年之后就要就藩成为藩王,不可有丝毫僭越之心。 然而朱元璋来到东宫这边,远远就听到一群孩子吵嚷的声音。 依稀分辨出,老四、老二、老六……似乎都在! 这大清早的,都跑到东宫来做什么? 朱元璋皱起眉头。 虽然谈不上犯忌讳,但知道大明未来的朱元璋,对别的皇子尚且罢了,对那个老四……实在是很想他离东宫远一点,越远越好。 通常来说,朱元璋早晨并不会来东宫一行,毕竟哪有老爹去给儿子请安的道理。 所以,包括太子朱标在内,没人知道父皇大人悄悄地到了这里,借着一处假山掩藏身形,观察着他们。 这会儿,众皇子兴高采烈,将太子大哥围在中间,异口同声地数着数字。 “一、二、三……十七、十八、十九……” ? 朱元璋看懵了。 这是做什么? 只见太子朱标趴在地上,形象跟太子的身份不大相符,然后用双臂支撑起身子,短暂停顿之后,又深深地俯下去,然后再撑起来…… 动作的节奏感倒是挺强的,看得出来他已经很熟练了,并且在几个弟弟的口号声中,愈发振奋,一起一伏的动作,竟然还越来越快。 这,成何体统! 朱元璋渐渐皱起眉头。 这动作……倒也并非不熟悉,自己在寝宫龙床上,跟妹子也是经常做的,不然哪来的这些小兔崽子。 不过! 你们这才几岁啊! 最大的标儿,今年也才十六岁,还没大婚呢,怎么不好好读书,反而大清早凑在一起,搞这个调调? 不像话! 你身下连个女人都没有,这一起一伏的,过干瘾呢? 唉,多少也有点可怜。 想起自己的三宫六院,朱元璋轻轻叹了口气。 最近国事繁忙,又是横扫北元,又是远征日本,好容易结束战事,又忙着摊役入亩的事情,让原本应该在今年就操办的太子大婚,竟然硬是给拖到了明年。 但即便如此,你也不该这样! 看来,太子大婚的事情,也该提上日程了,跟常遇春常爱卿家的姑娘早早就定了婚约,现在那孩子守孝期也过了,若是再迟疑,只怕常家忐忑,也会寒了其他开国功臣的心。 朱元璋皱着眉头,正在盘算此事,忽然听到一个最不想听到的声音,拍着手笑道: “大哥!你这套动作,真那么有用吗?我看你都练了俩月了,好像也没什么变化嘛!” 老四,朱棣。 朱元璋远远看着那个十一岁孩子的背影,眉头皱得更紧。 “那当然了!这可是秦……呃、这可是太医亲自教的动作,能强身健体呢!”朱标从地上站起身来,虽然额头见汗,却并不气喘,反而显得神采奕奕。 呀! 朱元璋看到朱标的状态,不由得吃了一惊。 虽然最近经常在淳化县碰到,但为了避免暴露身份,朱元璋不能一直盯着太子看,所以还真不知道他在短短的几个月时间,怎么好像换了个人似的,脸色更加红润,与之前病恹恹的模样截然不同。 太医院的那些人,真的用心了? 不错!该赏! “哈哈,那群太医,有什么屁用!”朱棣不屑地摇了摇头,虽然跃跃欲试,但忽然想到父皇的眼神,连忙缩了回去。 可是,这次居然是朱标眉头一挑,目光落在这个最强壮的弟弟身上,出言挑战道:“四弟,要不咱们再来摔跤比比?” 哇! 众皇子一听,顿时来了劲头。 他们兄弟之间,从小都是玩闹惯了的,只是自从大哥当了太子,似乎反而多了一层疏远。 难得今天大哥有兴致,选的又是平常最热衷战斗技艺的老四,这场热闹太好看啦。 可是…… 朱棣眼中兴奋的神色一闪而隐,摇头道:“算了吧……大哥厉害,我哪能打得过大哥……” 他当然不会忘记,上次见父皇,无意中提起摔跤赢了大哥,父皇忽然间神色大变,就好像自己犯了天条一样,那眼神中闪耀的光芒令人恐惧。 父皇不希望我赢了大哥,那么我又何必多事…… “玩玩嘛,老四,你不是最爱摔跤的么?”朱标不知道这里面的曲折,反而有些诧异。 但朱棣真的不敢答应,连连拒绝。 “老四,你怎敢不听大哥的话?”一个沉沉的声音响起,顿时让众皇子集体愣怔,然后齐齐望向声音的来处。 “父皇!” “拜见父皇!” “父皇您怎么大早晨到了这里……” 一番请安之后,朱元璋随意摆了摆手,然后将目光落在朱棣身上,淡淡道:“你应该听你大哥的,懂吗?” 这! 朱棣的心态崩了呀。 上次我摔跤赢了大哥,父皇不高兴。 现在我认输,父皇还是不高兴! 到底要我怎么做? 我、我太难了…… 但既然朱元璋亲自主持这场摔跤,比赛的意义顿时不太一样了。 自觉身体素质远胜从前的朱标,还有铆足了劲想要争口气的朱棣,各自下场,全都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 太子朱标,1355年生人,今年十六岁。 四子朱棣,1360年生人,今年十一岁。 按理说,俩人相差了四年多,不论是体力还是力量,当大哥的都该占据绝对上风才对。 可是早在去年,朱棣就有过挑战大哥成功的例子,因为朱棣从小就喜欢钻研格斗,仿佛血脉里就有战斗的基因,而朱标则偏向文质彬彬,因为先天的原因,身子骨有点弱。 今年,俩人各长了一岁。 众所周知,年龄越大,那四年多的差距,就会变得越不明显。 比如说两岁对六岁,那就算再有战斗基因,也是白费,但到了二十二岁对二十六岁,那么谁更强,已经跟年龄再无关系。 所以,这场战斗的结果,并不明朗。 一口气憋太狠的朱棣,这次也是发了狠,暗想着既然我怎么做都不对,还不如痛痛快快打一场,反正这是大哥要求的,我应该听大哥的,不是么? 咬着牙,朱棣双足在地上一点,率先扑了上去! 第一百七十九章 脱胎换骨的太子朱标 好小子! 朱元璋眼前一亮。 老四这孩子,虽然淘了些,但身子骨还真结实,尤其是眼神里跳跃的那股子不服输的劲头,跟自己年轻的时候真像! 标儿虽然大了几岁,但身体一直都不太…… 噫! 下一刻,朱元璋吃惊地瞪大眼睛。 只见朱标伸出双手,牢牢地抓紧了朱棣的臂膀,两兄弟瞬间就陷入了较力的局面。 这几位皇子平常都是打闹惯了的,知道一般到了这个时候,朱标未必就能胜过朱棣,反而容易被他使出一些狡猾的手段,出奇制胜。 可是这一次。 朱标的双手,前所未有的稳健,竟然像铁钳一样牢牢制住弟弟,让朱棣不论怎么挣扎奋力,都再也无法挣脱。 朱元璋注意到,朱标用力的时候,胳膊上的肌肉清晰地隆起,跟他平常白白净净身子虚弱的模样,早已截然不同。 “好!!” 朱元璋大喜过望,当场就想给太医院全体官升三级,赏赐千金! 咱的标儿! 咱的标儿身体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好了? 朱元璋欢喜得胸腔仿佛要炸裂一样,饶是他定力惊人,还是险些失态。 要知道,自从听说了标儿会夭折的事情,朱元璋夙夜忧叹,唯恐这样的悲剧真的成为现实,然后再由老四那一脉上位,后代冒出那些木匠、顽童、不上朝的、留学的……实在是没眼看! 现在好了! 现在好了! “嗨!”朱标脸上也是泛起笑容,双臂用力,继续控制住朱棣的小小身躯,同时脚下一绊,便将已经失去身体平衡的四弟,重重摔倒在地上。 “唉哟!!!”朱棣发出惨叫,摔得头晕脑胀,一抬头偏偏看到父皇脸上满是笑容欢喜,好像自己被击败这件事,比前年横扫漠北清理强敌还要让他高兴。 郁闷的朱棣,身上更疼了,好像所有的骨头都散了架,索性赖在地上,哼哼唧唧不爱起来。 “四弟,没事吧?”朱标却微微一笑,上前扶起了兄弟,脸色红润神采奕奕,仿佛刚才下场战斗的并不是他。 好啊!真是太好了! 看着这兄友弟恭的一幕,朱元璋真的是老怀大慰,哈哈笑道:“标儿,你真是不像话,你比老四大了接近五岁呢,这不是欺负人吗?” “父皇恕罪。”朱标微笑道:“只是兄弟间闹着玩而已,四弟今天让着我呢,不然我痴长这几岁,又有什么用?” 嚯! 情商拉满,就连刚被扶起来的朱棣,也觉得不是那个味道,连忙接道:“大哥力气涨得好快,我输了就是输了,没什么让着的,输了我服气!但是大哥……你刚才那个什么什么撑的动作,真能打熬气力强健筋骨?而不是太医院给你开了厉害的方子?” “太医院哪有方子,只是让我好好吃饭罢了。”朱标摇摇头,正色道:“这套动作,大家以后都可以练一练,做哥哥的已经替你们试过了,的确是非常有效,这才不到三个月光景,我感觉身轻体健,跟以往大不相同。” 什么? 跟太医院没关系? 朱元璋微愣,却听朱标继续说道:“刚才那个俯卧撑,大家已经都看到了。接下来,我再演示一下仰卧起坐……” 这些动作,都是强身健体的? 朱元璋眼界大开。 要知道,这俯卧撑,我也经常做的呀,虽然我做的时候,身下往往有个人,但动作都差不多,应该不影响效果吧,怎么我这身体,还是一天不如一天了? 还有仰卧起坐、深蹲、开合跳……名字全都稀奇古怪,但朱标做起来却自有一种莫名的和谐感,似乎充满了力量和健康。 “父皇偏心……”老六朱桢口无遮拦地说道:“这么好的动作,怎么就只教了大哥?” 呃! 朱棣却不由自主地缩了缩脖子,知道若是换了自己,这样去跟大哥攀比,那绝对是犯了忌讳,挨顿打都是轻的。 但朱桢毕竟只有七岁,童言无忌,而且他的生母并非马皇后,而是胡充妃,不管从哪个角度论,皇位是不可能轮到他的,所以朱元璋自然也不会对其有所忌惮,但是这个问题,他也无法回答,只能将目光落向朱标。 “哈哈,六弟,你这可是错怪父皇了!”朱标笑道:“这动作并非父皇传授,而是来自淳化县的一个县令。” 呼!果然是他! 朱元璋其实心中早有猜测,毕竟这么奇怪的动作,前所未见,就算是锦衣卫统率的那些来自全国的武功高手,怕是也觉得稀奇。 唯一可能的出处,就只能是来自未来的秦枫了! “县令?淳化县?”皇二子朱樉诧异道:“大哥,你去那里做什么?” “几位兄弟有所不知!”朱标眼中射出一样的神采,竟将目光转向朱元璋,正色道:“父皇,以儿臣所见,那淳化县令秦枫,虽然只是个小小七品官,却学识深厚、博古通今,实在是不可多得的人才!虽然远征日本的时候犯下大错,但瑕不掩瑜,咱们大明正需要这样的能人!” 呵,你以为就你知道? 朱元璋微微有些烦躁,忽然想起了秦枫心声里的一句话:怀才就跟怀孕一样,久了总是会被看出来。 现在,很显然,尽管自己一再设法遮掩,但秦枫的才华还是如锥处囊中,渐渐脱颖而出。 若非真的心悦诚服,标儿以堂堂太子殿下之尊,何必成天往那个淳化县跑。 咳! 还说什么标儿,就算自己这个大明皇帝,不也去得比他还勤么…… “父皇。” 皇三子朱棡今年十三岁,也已经生得颇有英气,略一思忖,恳求道:“既然大哥如此看重,想必是有几分真实本领,儿臣倒也心生好奇,想要去看一看这个秦县令,到底是有真才实学,还是欺世盗名之辈。” 这…… 朱元璋皱起眉头,扫视一周,便见这些身份尊贵的皇子,眼中都跳跃着期待的光芒,就算是最不敢表露出来的朱棣,虽然低下了头,但微微颤抖的身躯,还是暴露了他内心真实的想法。 他们,都想要去见一见秦枫? 那咱这个瞎眼毛老爹,还怎么继续装下去啊! 不过…… 第一百八十章 枫兰县学的皇子新生团 淳化县,枫兰县学。 秋收过后,家家户户都开始闲下来了,虽然在秦大人的带领下,也会利用冬闲田搞一些轮种之类的东西,但既然已经迎来又一年的大丰收,淳化县老百姓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枫兰县学里,选择旁听课程的人,也立刻多了起来。 而宽敞明亮的教室里面,也多了好几个正式学生的座位,这可不是旁听生能比拟的,是淳化县人人羡慕的正选县学学生,在这里读着书,每个月还能从县衙那边领到一笔不菲的廪米呢。 不过,这增加的几个学生,大家尽管羡慕,却也无话可说, 那都是宋夫子、楚先生这两位县学先生的子侄辈,因为这里县学办得好,说是从千里迢迢过来,只为了跟着一起学习,尤其是秦枫老师的闻史和数论两门课程,更是他们最感兴趣的。 对此,秦枫也没有提出异议。 教师子女嘛,受点优待也没什么,况且宋、楚两位先生,自从来到县学之后,称得上是兢兢业业,一心扑在教书育人上,这次难得提出这样的请求,秦枫也不好驳了他们的面子。 只是秦枫不知道,不管是宋瑜还是楚震山,望向他们的那些“子侄”时,目光有些躲闪,偶尔还会流露出一抹愧疚。 毕竟……这所谓的“二舅”或是“三叔”的身份,也是新得的,总共也才几天。 没办法,人家给的实在是太多了! 就算是以宋瑜这样的老夫子,也从未见过为了争取一个读书学习的名额,付出如此昂贵代价的,这价格别说是区区一个县学,怕是请几个学问远胜他宋夫子的先生到家里一对一教导,那也是绰绰有余。 宋瑜从未见过如此努力好学之人! 相比之下,淳化县许多为了廪米才到学堂念书的孩子,格局可就差得远了。 新人的数量并不多,一共只有六位,再加上之前就常来的那个叫黄彪的贵公子,县学的教室里就多了这么七个座位。 六个新人,分别叫李爽、宋罔、陈隶、楚肃、齐帧、张博,最大的李爽十五岁,最小的张博只有七岁。 秦枫不以为意,毕竟教室大得很,多了这几把椅子,绝不会显得拥挤。 只有门外躺椅上看似悠哉悠哉的瞎眼毛老爹,头上多了一顶破毡帽,似乎因为入冬天气寒冷用来御寒的,却将头脸都挡得七七八八,就算经过身边,也看不清他的面目。 这六个新人,正是当今太子朱标的六个弟弟,也都是朱元璋亲生的儿子。 朱樉、朱棡、朱棣、朱橚、朱桢、朱榑。 除了年仅两岁还在襁褓中的朱梓之外,朱元璋目前所有的儿子,全都进入枫兰县学,希望能跟大哥一样,从这个神奇的七品县令身上,学到一些不同寻常的本领。 今天的数论课上完,又到了《闻史》的时间。 秦枫换了一身长衫,有别于身为县令的官服,俨然已经是资深的教书先生,目视着教室内一一百多双明亮的眼睛,微笑道: “上节课我们说到,大秦灭亡,国祚仅一十五年。” “哪位同学可以说一说,秦亡的原因,主要是什么?” 这种课堂提问,已经是秦老师的习惯了。 不过,能进入枫兰县学读书的孩子,都很刻苦,不存在一问三不知的局面,秦枫的问题刚一抛出来,立刻就有孩子们七嘴八舌地说道: “因为胡亥无能!” “因为李斯矫诏!” “因为赵高指鹿为马……” 很好! 秦枫满意地点点头,孩子们踊跃积极,也将之前课堂上说的东西,基本上都记在心里。 这就够了。 大秦灭亡的原因当然很复杂,但是跟这些只有七八岁的孩子讲述历史功过,讲得太深反而不妥,倒不如让他们姑且把症结都归于秦二世,这样易于理解。 至于更深层的那些本质原因,待孩子们长大了,有了更广博的学问,更强的思辨能力,自然能从浩如烟海的历史记载中,慢慢找到真正的答案,或者说属于他们每个人的答案。 【秦朝统一之后,百姓渴望的是社会安宁,休养生息,但秦始皇过分动用民力,以诛罚苛刻的秦律来强行约束百姓,其横征暴敛已经远远超出了社会所能承受的极限。】 【同时,秦始皇虽雄才大略,但他在长期群雄逐鹿中积累的战斗经验,并不完全适合一个大一统帝国平稳发展的需要。或许嬴政有能力能够审时度势,改弦易辙,只可惜天不假年,偏又让权柄落在胡亥等人手中,最终导致了社会矛盾的激化,造成普天之下民怨沸腾的局面,不可收拾……】 秦枫的心声,没有说给这些年龄幼小的孩子们听。 但教室外蒙着破毡帽像是早就睡着了的“毛老爹”,却是心中一凛。 之前的心声中,朱元璋知道,秦枫对于秦始皇嬴政,是十分认同的。 这还是第一次从他的心声中,听到了另一番关于秦朝的评价,尤其是针对其灭亡原因,可以说是见解独到,令朱元璋陷入了沉思。 如今,大明也是初建! 百姓渴望的,应该也同样是社会安宁,安居乐业。 但是从洪武二年到现在的洪武四年,短短三年不到的时间里,大明已经开启两场声势浩大的远征,耗费钱粮靡巨。 幸好,有秦枫灌溉新法增加了全国的粮食收成,又有日本石见银矿得到的大量白银做支撑,在全国施行摊役入亩的国策,这才让大明的国库勉强支撑下来,不至于出现可怕的亏空。 该休息了! 裁撤军队的奏折已经收到无数,却都被朱元璋驳回。 但是今天,朱元璋听到关于秦朝灭亡的分析,意念微微动摇。 天下初定,百废待兴,老百姓最不喜欢的就是打仗了。 这仗,难道就非打不可吗? “老师!”一声清脆,打断了朱元璋的沉思,居然是第一次来到这个课堂的新人之一,也是年龄最小的那个“张博”,学着其他孩子的模样,举起白生生的小手,神情很是急切。 “你说。”秦枫微笑,目光落在这孩子身上。 朱元璋亦是微微惊奇,看着自己的第七个儿子,他的真名应该叫做朱榑,达定妃所生。 “老师!您说咱们大明,未来会不会也跟大秦一样,虽然拥有雄才大略的开国君主,最终却还是难免走向灭亡……” 嘶! 真的是童言无忌! 此言一出,不但秦枫微微色变,教室里的朱标朱棣等人,更是心尖颤动,咬牙看着这个还不懂事的弟弟。 这个话,也是能胡乱说的吗?! 第一百八十一章 杀的是他大明的百姓啊! “当然不会!” 秦枫只是略一愣怔,立刻正色道:“我大明皇帝,英明神武……” 完了! 朱元璋只觉得脸上的破毡帽,压得他呼吸急促。 怎么一言不合,咱又“英明神武”了。 那么这次? 但还好,秦枫只是说了几句耳熟能详的场面话,并且把那首顺口溜里的最后一句“宋元大明后,皇朝万代传”拿出来,给几个刚入学的新生普及一边,也就把这个问题遮掩过去。 讲课继续,可是朱元璋却深深叹了口气,脑子里盘旋不去的,依然是那日秦枫心声中描绘的火烧紫禁城。 朱由检那孩子,身子单薄,龙袍上打着补丁,在国破家亡的最后时刻,吊死在歪脖树上,以此来保全了咱大明王朝最后的尊严和体面。 那么,后事如何? 朱元璋无数次午夜梦回,都在冥思苦想,那个神秘的“清”,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是什么人? 来自哪个方向? 今天枫兰县学里的闻史课,继续讲述秦朝灭亡之后的历史故事。 “刘邦。”秦枫指着黑板上的两个字,郑重地说道:“这是极其强大的一个人,但千年来却被无数人误解,低估,甚至轻视。” “汉高祖刘邦,开创大汉王朝。” “同时代的无数强横一时的对手,最终都败在刘邦手中。” “羽之神勇,千古无二,但即便以西楚霸王的强大,也落得四面楚歌,乌江自刎的结局。” “宏图双面,名利皆入麾下。” “当你比他强势的时候,你会看到他卑微低调的、卑躬屈膝的、礼贤下士的、知人善任的一面。” “但当他羽翼丰满,锋芒毕露的时候,你更能看到他杀伐果断的、忘恩负义的、斩草除根的、翻脸无情的一面……” 秦枫的闻史课,从不循规蹈矩,像那些老夫子一样,规规矩矩地按照历史典籍的记载,说些刻板化的观点。 在他绘声绘色的讲述下,一千多年前的那个颇具争议色彩的汉高祖,形象渐渐鲜活起来。 来自宫中的大明皇子团,尤其是年纪较长的朱标、朱樉、朱棡等人,彼此交换眼神,都能看到对方眼眸中的惊讶和震撼。 这些历史知识,也早就有老师教过他们。 但跟秦枫讲述的,完全是不同的角度。 “刘邦像秦朝统治者一样,掌管着一切行政、立法、军事、财政等大权。并承袭了秦朝实行的以丞相为中心的中央官僚系统,设立九卿辅佐,进一步加强了中央的统治权……这就是后世常说的‘汉承秦制’。” 秦枫说到这里,不禁微微感慨。 刘邦是个聪明人,在承袭秦制的同时,也进行了很多改革,以缓解民生困苦,减轻百姓的负担。 比如,汉朝废除了秦朝的奴隶制度,改善了土地制度,使得百姓能够拥有自己的土地。汉朝还改革了税收制度,减轻了百姓的负担。 这些改革使得汉朝的统治得到了百姓的认可和支持,保证了国家的稳定和发展。 可惜啊! 可惜大明之后的清朝,就没有一个像汉高祖这样的聪明人,以至于神州沉沦,落后世界一百年! 噫! 原本听汉朝发展史,听得津津有味的朱元璋,陡然一惊。 终于! 他从秦枫的心声中,再次听到了“清”这个字。 来了! 多说几句吧,秦先生! 朱元璋心中激动忐忑,不禁开始默默祈祷。 或许这次大明皇帝的祈祷,得到了上天的眷顾。 刚才的课程说得深了,对教室里大多数七八岁的孩子而言,还是显得晦涩了些,哪怕他们足够早慧刻苦,也都是一个个皱起眉头,思索秦汉之交的那些政局以及制度的变化。 秦何以速亡? 汉何以崛起? 这些问题,可以说讨论了两千年,都没有一个确切的答案,只能说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更何况这些囿于时代局限性的孩子们。 哪怕只是为了在他们心中种下一刻思辨的种子,也略显超前了些。 于是秦枫停了下来,并不着急,只是微笑看着那一双双沉思中的眼睛。 这种课堂上的留白,在秦枫的课上经常出现,不论是闻史课还是数论课,总要等大多数学生都理解了,才好继续引导。 但是,秦枫的思维不会停止。 心声,也就不会停止。 从汉承秦制,想到了无数人扼腕叹息的大明败局,再想到那个把泱泱华夏坑到吐血的大清…… 秦枫叹了口气。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又岂能真的好好对待这片原本就不属于他们的土地,岂能好好对待这片土地上生活的老百姓?】 这! 朱元璋没来由地心中一痛。 他们对待百姓,莫非不好么? 难道不是跟自己一样,日子过不下去了,才揭竿而起,换了天地。 那更应该好好善待百姓啊!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是什么意思? 朱元璋觉得呼吸越来越灼热,隐隐已经摸到了一点关键。 不是汉人? 那个所谓的“清”,莫非……是前元的余孽,在两百多年后,卷土又重来? 不会了! 前元已经被扫荡得干干净净,别说两百年,就算五百年也难以积蓄力量重新威胁到我泱泱大明! 朱元璋微微激动起来,暗想难道朕早已经无意间解决了那个问题,只是自己并不知道? 若是如此,那倒是可以放心裁军了,让老百姓的日子过得更好一些。 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唉! 教室里很安静,孩子们都在思考,包括那几位身份尊贵的大明皇子。 而秦枫的思绪,还在发散,还在感慨,还在叹息…… 【六百年后,时人忆前朝,作《南明史》。其中记载:清人入关,攻城掠地,屠戮之惨,人理灭绝。】 【余握管至此,几于一字一泪!】 呼! 朱元璋忽然觉得心脏抽紧,呼吸急促,一把将脸上的破毡帽摘了下来,努力呼吸一口新鲜空气,眼神中尽是震惊和心痛。 还好,皇子们也都在低头沉思,并不会注意到教室外躺椅上的一个普通的瞎眼老汉。 屠戮之惨,人理灭绝! 这八个字,仿佛直接就触动了朱元璋的逆鳞。 这一路,他南征北战,杀伐决断,可以说走上皇帝宝座的路,也是踩着尸山血海走过来的,岂能不知道战争的残酷? 往远了说,已故的悍将常遇春,就有个滥杀的毛病,即便是被朱元璋数次训斥,也只是稍稍收敛。 往近了说,发生在日本岛上的那场大屠杀,从根本上其实是朱元璋亲自下令,徐达方才不敢抗旨,让那个遥远的海岛上,尸骨堆积如山。 可是,要什么样的杀戮,能让六百年后都还被记录成“屠戮之惨,人理灭绝”? 这次,杀的是他大明的百姓啊!! 握管至此,几于一字一泪…… 朱元璋一分一分地吐尽胸腔的血气,浑身仿佛陡然升起了锋锐的光芒,杀机弥漫,甚至让远处护驾的毛骧等锦衣卫高手,都不自禁地打了个寒战,如临大敌。 第一百八十二章 心声中的战火 可是,秦枫的心声,却没有停止,反而因为被自己的思绪激起了胸中激愤,传来的速度越来越快,字字句句,都在震颤朱元璋的心神。 【有不忍书而不忍不书者。】 【明室渡江,庙堂上下,前仆后继,甘死如饴!】 【其义烈忠忱,直足耀日星而动河岳!】 【清军入关后,颁布剃头令。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 【举国激愤!江南百姓誓死不从!清廷震怒,集结数十万大军,携数百门红衣大炮,炮轰江阴城!】 该死!!! 朱元璋忽地一下从躺椅上站起身来,几乎要血贯瞳仁,杀气弥漫。 那个数十年间纵横天下,未逢敌手的无敌统帅,在此刻完全回归了,伴驾十余年的贴身护卫毛骧,浑身剧震,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让这位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皇帝陛下,如此失态。 杀我大明百姓! 竟然!还用火炮! 朱元璋将牙齿咬得咯咯作响,身躯微微颤抖着,终究还是在躺椅上重新坐了下来,避免被教室里的皇子们看到亲爹竟然就在眼前。 可是,秦枫的心声,一句接着一句! 平常想要求一句心声的指引而不可得的朱元璋,今天竟然听了个痛快! 只是…… 这次的心声,亦是秦枫胸中的一口怒气凝聚,竟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恍若凝成实质,依稀便是数百年前江阴百姓宁死不屈的血泪交汇。 朱元璋看到了! 耳畔回荡着秦枫愤懑的声音,眼前仿佛同时呈现出清晰的画面。 1645年,江阴城…… 炮火轰鸣,杀声震天! 由秦枫的怒气衍化的画面中,清兵数十万集结,将小小的江阴城围成铁桶一般,更有无数恐怖的火炮蹲在城外,每次轰鸣,就能收割无数鲜活的生命。 败了! 只是看了一眼,身经百战的大明皇帝,立刻在心中下了断言。 在如此强大火器的压制下,守城是没有任何希望的。 正如前不久进行的跨海远征,虽然徐达统帅的也只有区区五万人,但仅仅是舰船靠岸那一轮无差别火力覆盖,就已经注定了日本的败亡。 现在那些蹲在江阴城下的大炮,朱元璋从未见过,但显然是比当前明军拥有最先进的型号,还要更胜一筹。 这种战争凶器都搬出来了,双方实力太过悬殊,拿什么来守城? 炮火轰鸣,到处都是残垣断壁,到处都是残肢断臂。 火光四起,血水遍地。 【江阴城上,面对火炮的犀利,几个大明官员傲然站立,把百姓放在身后……】 好!! 朱元璋忽然间觉得鼻子发酸,有一种落泪的冲动。 咱,终于等到了! 两百多年后,纵然咱的大明已经不复存在,但还有这样的大明官员! 这正是咱穷极一生,想要为天下百姓打造的那道光明啊! 只可惜,这样的官员还是太少……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 朱元璋想象的画面中,传出声音,却是秦枫的嗓音,厉声喝道:“江阴百姓,誓死不能剃发!全城十万军民,愿与我大明江山永在!” 大明江山…… 朱元璋再一次失去了一贯的冷静,仅四十来岁的身体,竟是连连颤抖,仿佛瞬间苍老了几十岁。 此时,大明最后一个皇帝已死,紫禁城也已经陷落。 可是在这个地方,却有十万从没见过皇帝的军民,要与我大明江山同在。 连性命都不要了? 轰轰轰! 被激怒的火炮疯狂肆虐,城门早已被轰成碎片,但却有无数身穿破烂衣服的老百姓,悍然用血肉之躯将城门的空洞死死堵住,硬是让大队的清兵看着空门也无法长驱直入。 【最终,江阴城陷落。】 秦枫的心声,仿佛也开始变得低沉,却继续不留情地拨动着朱元璋的心弦。 【江阴典史阎应元,临死前叫骂不绝,面对清贝勒的招降,反复只有一句‘速杀我’!】 【陈明遇!持刀肉搏,重伤而死,却以刀支撑墙壁,死而不倒!】 【冯厚敦!身穿大明官服,堂前自缢。妻子,姐姐,投井自杀!】 【此战!江阴死难者十七万,仅有五十三人保全性命!】 呼! 朱元璋仰头望天,枫兰县学那坚实的房梁,仿佛也无法承担十余万亡魂的数量,发出不堪重负的咔咔声响。 【而清军在此战当中,战死三个王爷,十八名大将,七万五千精锐清兵!】 【史称,江阴八十一日!】 一口血气,带着腥甜,重重地吐了出去。 久经战阵的朱元璋,仿佛亲身置于江阴城头,眼睁睁看着这十几万最忠心的大明百姓,在恐怖炮火的轰鸣中,血流成河。 然而,秦枫的心声,依然没有停止! 【弹尽粮绝,城破之时!江阴典史阎应元,脸上带着赴死的从容,用鲜血在城门上写下最后的文字。】 【八十日带发效忠,表太祖十七朝人物。十万人同心赴死,留大明三百里江山!】 啊! 密切关注着皇帝陛下的锦衣卫都指挥使毛骧,陡然间神色大变。 因为他看到,这个身份尊贵之至,已经是天下共主的大明皇帝,竟是微闭双眼,眼眶中缓缓流下两行清泪。 陛下怎么了? 这里!什么都没有啊! 唯有琅琅书声,唯有淡淡书香。 怎么能让血里火里滚过不知多少回的圣上,如此动容,甚至于落泪? 八十日带发效忠,表太祖十七朝人物。十万人同心赴死,留大明三百里江山! 字字皆是血! 身为大明王朝的缔造者,这一刻,朱元璋仿佛感觉到万箭穿心。 这极度的悲恸,甚至远远超过了上次在秦枫的心声中,听到那个叫朱由检的十世孙自尽于歪脖树下。 百姓忠义!是朕没保护好他们! 朕!对不起我大明百姓! 朱元璋胸口堵得厉害,恨不得能杀向后世,重新跨上战马,重新统领千军,去血洗那不要脸皮屠杀百姓的满清恶狗! 【大明百姓……】 思绪激荡的秦枫,想起江阴八十一日的凄惨,再看看教室里这些奋发向上的孩子们,又有另一番感慨。 他们,当然也都是大明百姓。 虽然在座的这些人,不可能活到两百多年后,但那八十一日中,死难在江阴城里的军民,也曾经是如此天真烂漫的孩子,却将生命永远定格在某一天。 那时候,大明已经亡国,是什么让他们如此执着,宁可蹈死不顾? 秦枫忽然也陷入沉思,似乎从来没认真想过这个问题。 但现在他已经人在大明,每天朝夕相处的,就是大明百姓。 百姓忠义,是与生俱来的么? 好像,并不是…… 第一百八十三章 大明未来,从此与我有关 【不对,不对……百姓的忠义,并不会无缘无故而来。】 秦枫眉头深锁,仿佛要从江阴城的炮火中,找到更深层的缘由和真相。 而朱元璋神色凝重,等待着秦枫的心声答案。 【没人能想到,那个小小的建州女真,竟然入主中原,成了最后一个封建王朝。】 【然而大清昏聩,闭关锁国,致使华夏开始远远落后于世界。】 【又几百年后,番邦蛮夷,联合侵入神州,攻破京城,火烧皇家园林,我华夏数千年积累的奇珍瑰宝,付之一炬……】 啊! 那个清,也要没了? 好像,跟大明末日,差相仿佛。 朱元璋的第一反应,竟是觉得有些解恨。 可是转念一想,不管如何王朝变换,分分合合,受苦的同样都是最可怜的老百姓,不由得摇头叹息,神色悲苦。 【可是,那个时候,洋人不过只有万人,竟能长驱直入。京城官民数十万,完全无法抵挡。】 【武器差距么?并不完全是!】 【当时为洋人运送物资、甚至帮忙架起云梯的,正是京城的老百姓!】 什么?! 朱元璋愣住。 蛮夷攻城,老百姓帮忙架梯子? 这是什么诡异画面! 跟之前秦枫心声中描绘的那个炮火冲天却死战不降的江阴城,差距未免也太大了吧! 那个大清,失民心到了这种地步? 【国不知有民。民,也便不知有国!】 终于,秦枫找到了那个答案! 朱元璋不禁愕然,细细咀嚼着心声中的意味,看似很简单的一句话,好像却道尽了王朝更替背后的缘由。 【朱元璋!】 忽地,心声中响起秦枫大声的吼叫! 在躺椅上聆听声音的朱元璋,浑身一个激灵,差点就要原地站起来答应…… 片刻恍然,更加诧异。 咱能听到他心声,但他不知道啊! 怎么忽然间点名? 秦枫,你想干什么? 【百姓的忠义,绝不会是无缘无故的!大明百姓的忠义,正是因为大明王朝的缔造者,开国皇帝,大明太祖朱元璋!】 【这忠义,是他几十年来杀贪官污吏杀出来的!】 【这忠义,是他用天牢大狱的律法镇出来的!】 【这忠义,是他在黑暗中向光而行,一刀一刀砍出来的!】 【百姓,其实都是一样的百姓……】 【江阴城的十七万亡魂,誓死不降,其实不是为了头发,不是为了朝廷,而是因为两百多年前的大明太祖!】 【从没有一个皇帝,真正将百姓置于百官之上!】 【明太祖朱元璋,他做到了!】 【他不顾身边人的反对,不计较几百年后的骂名,用带血的屠刀,把那些从来没人瞧得起的老百姓,抬到了至高无上的位置!】 【所以,做过了人上人的百姓,如何甘心被满清人踩在脚下?】 【人民,从不会忘记!人民就是百姓!】 【江阴八十一日!十七万死难军民!】 【他们之所以宁死不屈,不是为了大明,不是为了剃头令,不是为了江阴城,而是因为念着两百多年前,大明太祖朱元璋开创江山,善待百姓的旧情!】 【从容赴死,存大明三百里江山!】 【只是因为那个人!因为大明开国太祖!开天行道肇纪立极大圣至神仁文义武俊德成功高皇帝!】 秦枫陡然扬眉,深吸一口气,竟霍然转身,对着应天府皇城的方向,微微躬身。 他曾经在金銮殿上见过朱元璋,只是可惜赶上这位皇帝染了风寒,未能亲眼见到这位堪称千古一帝的大明太祖。 如今,我来了! 大明的现在和未来,从此与我有关! 这个平行世界的大明,似乎跟记忆中的并不完全一样。 至少在曾经的历史中,大明没有开国之后立刻北伐,更没有跨海远征日本,将其变为海外行省。 既然如此!谁说大明一定会在两百多年后,一模一样地灭亡? 我!秦枫! 人在大明,自当竭尽所能,让大明变得更好,彻底挣脱三百年灭亡的王朝周期率,真正的千秋万载,江山永固! 这一刻,秦枫的心声,竟和朱元璋一直以来的野望,完全吻合上了。 秦枫注意到,教室外时常假寐的瞎眼毛老爹,可能是睡醒了,竟然站起身来,对着自己微微躬身。 哈哈!毛老爹睡毛了吧? 秦枫一笑,便收回刚才的思绪,重新看着已经消化差不多的孩子们,继续讲解汉朝历史,从汉高祖刘邦开始,到刘盈、刘恭、刘弘、刘恒、刘启…… 枫兰县学里,再次响起了琅琅书声。 但朱元璋的内心,却久久不能平静。 刚才那一幕,或许会永远镌刻在这位大明太祖心中。 他知道,秦枫在心声激荡中,忽然间面对应天府的方向躬身,拜的是自己! 这位来自未来的秦先生,明明拥有着洞察数千年历史的渊博,更能跳出历史周期律,用更超然的目光看待历代王朝。 可是他来到大明,却还是像最普通的大明子民一样,对自己躬身而拜,神色虔诚。 这一拜,在朱元璋看来,含金量远超过朝堂上的衮衮诸公。 心声中最后传来的那些铿锵激昂的语调,也让朱元璋陡然振奋,心中升起前所未有的激荡慷慨。 大明开国太祖!开天行道肇纪立极大圣至神仁文义武俊德成功高皇帝! 如果不出意外,这应该就是自己在后世的谥号了。 咱,总得对得起后人的评价吧? 朱元璋笑了,脸上的泪痕尚未干涸,却是笑得通透,笑得轻松。 …… 应天府,皇城,金銮殿上,文武百官看着忽然露出通透笑容的皇帝陛下,不由得纷纷惊奇,却不敢多看,连忙低下头去,不遗余力地表示对皇权的尊崇。 “徐达。”朱元璋点将,脸上的笑容渐渐收敛。 “臣在!”魏国公徐达踏步而出,但却不知道圣上如此郑重其事,是为了什么。 “关于建州女真,你知道多少?”既然已经从秦枫的心声中听到了这个名字,尽管不可置信,但朱元璋自然要彻底解决这个问题。 第一百八十四章 老工具人刘伯温 建州女真? 饶是以魏国公徐达的渊博,也不禁皱起眉头。 堂堂大明第一名将,哪能记住这么多不起眼的小部落。 沉默片刻,徐达才奏道:“启禀陛下,以臣所知,在长白山一带,历史上曾经建立过一个国家,叫做‘渤海国’,渤海国人把依兰县称为建州,所以……陛下说的这个建州女真,可能就是指长白山一带的女真人……” “哦。”朱元璋点点头,看得出来,徐达对这个所谓的建州女真,也颇为陌生。 可是谁能想到,仅仅两百多年后,他们竟然就能汇集数十万大军,无数犀利的火炮,炮轰我大明的江阴城! 哼! 一念及此,朱元璋的脸色阴沉下来,目光冷冷地扫过朝堂上的文武百官,沉声问道:“哪位爱卿知道,这建州女真,有多少兵马?” 兵马? 群臣面面相觑,但渐渐把目光聚集在兵部尚书陈宁身上,毕竟这是他的职责所在,总不能让户部尚书来回答这种问题吧。 陈宁尴尬了。 建州女真,是个什么玩意啊! 抱歉,我是真的没听过。 还兵马……那些蛮夷之地的野人,能吃上饭就算不错了吧,要兵马做什么,抢牛羊吗? “传朕旨意!” 朱元璋见众大臣沉默以对,眼眸中的凶厉一闪而隐,沉声喝道:“给咱调查长白山一带,辽东燕赵之地,所有能找到的地方志!从唐朝神功元年开始,到如今的洪武四年!” “另外!鸿胪寺照会高丽国,命令他们也将这段时期所有的地方志送往京城,核查高丽北部各地最近几年的粮食情况、军事情况、部落人口情况。” “告诉他们!倘若有半点隐瞒,我大明驻辽东各镇兵马,不必奏请兵部,可以直接自己过江去查!” 是! 文武百官齐齐一震,都感觉心中凛然。 莫非,又要打仗了? 但对手是谁啊…… 总不会是刚才提到的那个什么建州女真吧! 这仗……怕是也打不起来啊……硬要派兵的话,只能说是屠杀,不存在战斗这种情况的。 只是,为什么要打? …… 深宫之中,诚意伯刘伯温看着朱元璋,感觉以他的生平智慧,也越来越看不懂这位纵横天下的铁血帝王。 “刘爱卿,最近身体可好?”朱元璋露出笑容,让宫殿中的气氛变得缓和了许多,也让刘伯温至少是放下了心中大石,知道此番是福不是祸。 “启禀陛下,老臣身体安好,劳烦陛下挂念,诚惶诚恐之至……”刘伯温回答得很谨慎。 关键是不知道这位皇帝陛下再次夤夜召见,是为了什么。 隐约感觉,可能跟今天朝堂上提到的建州女真有关系,但也不能确定。 散朝之后,刘伯温作为眉眼通透的近臣,自然不敢怠慢,立刻就联络了鸿胪寺等相关衙门,研究这个建州女真到底是何方神圣。 鸿胪寺是主掌外宾、朝会礼节之事,从唐朝开始就流传下来。 鸿胪两个字的本意为大声传赞,引导仪节之意。 从鸿胪寺得到的资料,刘伯温虽然仔细看过,但还是猜不透陛下的心思。 这相当于一头已经称霸山林的猛虎,忽然间关心一只小小的地鼠。 狗拿耗子,那都叫多管闲事。 何况老虎? “刘爱卿乃是我大明栋梁之材,能知天文地理,能算过去未来,一定要好好保重身体,为我大明,再多尽些心力。” 朱元璋开始给刘伯温戴高帽。 刘伯温心中古怪的感觉越来越盛。 我这……没这么厉害的啊! 天文地理,勉强知道一点。 过去未来……过去也就罢了,未来我上哪知道去? 这天底下,哪有真正能掐会算之人,不过是借助特定手段的江湖术士罢了,那些手段说穿了毫不稀奇,只是用来欺骗寻常愚夫愚妇的障眼法,谁敢在皇帝陛下面前玩弄这些花招? “昨晚,咱做了个梦。” 朱元璋做完铺垫,开始切入正题,刘伯温心神一凛,知道重点终于来了,连忙洗耳恭听。 约莫一刻钟之后。 刘伯温的心态崩了! 陛下啊,您的这个梦,未免也太细节了吧! 梦到了建州女真未来发展强大,炮轰我大明江阴城? 梦到了当时的江阴典史叫阎应元? 梦到最终城破,江阴城死难军民共十七万? 陛下,您管这个叫梦? 通常来说,我们管这种东西,叫话本啊! 编得还怪好的,绘声绘色,跌宕起伏,引人入胜…… 这是哪个家,进宫献话本了? 不过,吐槽归吐槽,刘伯温却知道,既然皇帝陛下把这个“梦”说给他听,还如此详细,必定不是为了分享梦境,也不是请他来一个刘公解梦的! 建州女真攻打大明? 滑稽! 荒诞!! 但这个话是皇帝说的,那情况就大为不同了。 那么问题来了,不管这梦里的故事是从何而来,这件事从头到尾,跟我有什么关系? 论解梦,我不如周公。 论打仗,我不如徐达。 那么在今天的朝会之后,深夜召我进宫,是为了什么? 以刘伯温的聪慧,几乎是瞬息之间,就再次摸准了朱元璋的脉搏。 懂了! 我又要做工具人了啊! 刘伯温霎时间已经心中雪亮。 毕竟,老工具人了,经验丰富。 上次皇帝陛下要远征日本的时候,就有过这么一次召见。 次日早朝,就变成了“诚意伯刘伯温掐指一算,算准了日本隐藏着丰富的金山银矿,能够解决目前大明白银匮乏的问题”。 然后,日本就没了啊! 这次,我又要“掐指一算”了? 刘伯温咽了口唾沫,有些敬畏地看着高高在上的皇帝陛下。 真正能掐会算的,不是我,而正是圣上啊! 打下一个日本,并不值得惊讶,真正震惊刘伯温一百年的,是日本岛上,还真的找到了石见银山,储量惊人! 这,不是他刘伯温算出来的。 这是圣上亲自算出来的! 那么现在,圣上好像又要开始算了! 哦对了,不叫算,叫梦来着…… 已经揣摩到了皇帝心思的刘伯温,心中稍稍宁定,试探着问道:“陛下,以老臣之见,您的这个梦境,或有所指。” 哦? 朱元璋眉头一挑,目光落在刘伯温身上,满意地点点头,笑道:“刘爱卿细说。” 第一百八十五章 工具人,要有工具人的觉悟 次日,仿佛只是一场很平常的早朝。 因为年关将近,各地呈上来的奏折,也多以歌功颂德为主,盛赞在大明皇帝的英明领导下,老百姓安居乐业,人人称颂大明朝的好处,云云。 这类奏折已经不能牵动朱元璋的情绪,只是保持着平静的神色,俯瞰文武百官。 粮食,依然是个大问题。 虽然今年全国再次迎来史无前例的大丰收,尤其是应天府的淳化、句容两县,收成稻谷竟达到了往年的两倍甚至三倍,老百姓不但家中有了余粮,甚至还能用来置换许多生活必需品。 这两三年的光景,淳化县老百姓衣食住行的水准,都比其他府县的农人,明显高了一大截。 不过……朱元璋作为大明皇帝,不可能因为一府一县的收成而沾沾自喜。 他心怀天下,那六七千万大明子民,都是他必须要操心的。 现在当然还好。 但是未来呢? 倘若有朝一日,真的出现了秦枫心声中提到的那个小冰河时期,那么以大明目前的粮食产量,哪怕是考虑到两三百年的粮食储备,能够用来抵御可怕的天灾危机么? 朱元璋没有把握。 所以,作为重中之重的粮食,还要继续下功夫。 淳化县去年的丰收,得益于秦枫从海上带回来的几百车鸟粪,借此一举胜过了句容县,并且让句容县县令马兆科输了赌赛,这是朱元璋亲眼见证的事情。 然而要让全国粮食增产,那还是户部尚书杨思义搞出来的那套红萍肥田,配合秦枫灌溉新法,若是全面推广下去,明年的全国粮食产量,想必会更加喜人。 为了对抗那个传说中的小冰河,朱元璋铆足了劲,要尽力囤积粮食,为子孙后代留下一个丰衣足食的江山,试图突破那个该死的王朝周期律。 对老百姓来说,能吃饱肚子,就是盛世。 更何况还有朝廷推行的摊役入亩,以后徭役竟然不再是义务免费的了,不论是修桥补路还是修建水渠之类,都由当地官府制定出详细的标准,参与出力的民夫都能领到一份钱粮,哪怕并不太多,但比之前白白辛苦,那肯定是好了太多。 这个大明朝,真好啊! 这是各地百姓真实的呼声,并非奏折上故意夸大。 但另外还有一句话,在民间虽然很流行,但那些精明的封疆大吏,可不敢把这话放入奏折里,连暗示都不敢。 这句话是:要是不打仗,那就更好了啊! 每个老百姓,心中都有一杆秤。 初建几年的大明朝,远比之前黑暗肮脏的元朝末年,强得太多了。 只可惜……这位姓朱的大明皇帝,似乎太爱打仗了,大明江山都没坐稳呢,先开启了一场北伐,后来又大老远地跨海去灭了日本。 图啥啊? 老百姓可不懂什么银两平准库的事情,他们只知道一打仗就要出兵役,那可不止是苦差事,搞不好要丢性命的。 倘若是乱世,人命贱如草,那或许反而不把这当回事。 但现在是盛世,家家户户都有余粮,别说一两个儿子,就算七八个也养得起。 谁家的男丁,都不舍得送去战场上拼命啊! 但是没办法,上面要打仗,老百姓哪有抗拒的资格。 只是希望,这个姓朱的皇帝,什么时候不打仗了,那就真的是圣主明君啦! 正所谓食君之禄,忠君之事,大明朝的官员,从下到上,也都看到了这个情况,时不时就有胆大的上书直谏,希望皇帝能够裁撤军队,与民生息。 但皇帝的态度很奇怪,硬顶着不肯裁军,然而放眼天下,大明好像真的已经没有什么对手了啊。 还保留那么庞大的军队,是为了什么? 昨日早朝,皇帝陛下释放了一个很重要的信号,提到一个词汇:建州女真。 朝堂上衮衮诸公都是人精,散朝之后连夜调查这个建州女真是什么东西,但调查出来的结果,实在令人笑掉大牙。 满打满算,怕是那建州女真连一支两万人的军队都凑不齐。 打仗? 大明放个屁,都能把他们崩死了吧! 所以,不能让皇帝再胡闹下去了! 包括徐达在内的一众开国重臣,虽然没有串联,但不约而同地想要在今日早朝重提旧事,希望陛下能以天下百姓为重,裁撤一部分军队,也就甩掉了很大一块包袱。 不曾想,徐达等人还没来得及发话,诚意伯刘伯温忽然越众而出,似乎有本要奏。 诚意伯? 众人心中一凛,倒也不敢怠慢。 毕竟,这刘伯温原本就号称神机妙算,堪比三国时的诸葛孔明,近年来人老了,不但没有糊涂,反而更加妖了! 就说上次吧,刘伯温掐指一算,说日本岛上有银矿…… 当时的文武百官,谁不是悄悄翻起白眼,笃定认为这刘伯温就是皇帝陛下安排的喉舌,目的是搜刮大家的钱袋子,推行那个什么劳什子大明国债。 那笔钱,大家送得那叫一个心疼,虽然心不甘情不愿,但也不敢违逆皇帝的意思。 但后来怎么样? 日本岛上,竟然还真的出了银矿啊! 这下子,所有购买了大明国债的官员,全都赚得盆满钵满,不知多少次在家里捶胸顿足摔杯子砸碗,郁闷当时怎么不多出点钱,现在也能多分一点。 这件事,让刘伯温在群臣中的印象,更加神秘缥缈起来。 所以这次,难道诚意伯要“掐指一算”,然后上奏皇帝说什么兵者不祥,希望能裁撤军队? 若真是这样,善莫大焉啊! 只见高高在上的皇帝陛下,垂落眼帘,落在刘伯温身上,点头淡淡道:“刘先生,有事启奏?” “是。” 刘伯温知道自己这番话一说,名声又要臭了。 但没办法,工具人就要有工具人的觉悟。 昨夜皇帝特意召见,一番明示暗示,倘若他还听不懂,那才是真的老糊涂了。 “先生请说。”朱元璋不动声色,仿佛全不知情。 “启禀陛下!”刘伯温深吸一口气,开门见山直接说道:“臣夜观天象,心中不安。那北方之地,有建州女真崛起,气势汹汹,似有犯我河山之嫌……” 第一百八十六章 建州女真到底把陛下怎么了 什么?! 此言一出,满朝哗然。 无数目光,射出古怪的神色,不可置信地看着刘伯温。 开什么玩笑! 建州女真,犯我大明? 多大个胆子啊! 这算哪门子的天象…… “哦?”可是宝座上的朱元璋,却眉头微挑,眼神中射出锐利的光芒,正色道:“先生可否细细说来?” “启禀陛下!”刘伯温既然早有准备,当然早就筹措好了说辞,只是略一沉吟,便在无数古怪的眼神中,镇定如恒,拱手继续说道:“自古天象变幻,气势共鸣;昨夜,臣夜观星象,见北域天空暗淡,隐有血光,骤变莫测,分明预示建州女真未来必有大军南侵,祸患难量。若不未雨绸缪,恐将动摇国本。” 竟有此事! 朱元璋忽地从宝座上站起身来,几步便走到刘伯温面前,目光深邃且严肃,沉声道:“先生所言,不敢轻忽!却不知有何妙策,能够解我大明危患?” 刘伯温从官袍中取出一份早就写好的奏折,双手递了过去,肃容道:“陛下,老臣认为,应当立刻加强辽东防务,厉兵秣马,严密提防建州女真等势力的发展扩张,以削弱其实力,防止突发之战。” “此外,我大明应当储备粮草,训练精兵,派遣得力大将镇守北方,为了未来的防御做好全盘谋划……” “先生言之有理。”朱元璋点头称善,沉吟道:“刘先生深谋远虑,真乃我大明之福。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有刘先生掌控天象,我大明必能趋吉避凶,永固江山。” “传朕旨意!即日起,按照适才刘先生所言,加强边防,镇抚武将,同时储备粮草,加强军队实力,养精蓄锐,以待……” “陛下!” 魏国公徐达,实在是听不下去了。 听出来了,你俩搁这一唱一和呢? 圣上啊,虽然不知道您为什么会对那个小小的建州女真起了杀心,但……那真的只是小得不能再小的一个落后的部落,哪里值得大明正眼看一眼? 又是储备粮草,又是厉兵秣马,又是养精蓄锐的…… 建州女真他们配吗? 陛下!您不愿意裁撤军队,大可以直接说,真的不需要树立这么一个可笑的假想敌。 更何况,如今天下已定,四方平稳,本就该到了与民生息的时候,哪有总想着打仗的道理? 我身为大明臣子,该站出来说话了! 徐达文武双全,虽然是大明第一名将,却并不是穷兵黩武之辈,今日本来就有劝谏的想法,这会儿听刘伯温满口胡言,显然是出自陛下的授意,徐达终于按捺不住,越众而出。 哦? 朱元璋被打断说话,似乎并不生气,目光直接落向徐达,微笑道:“天德有何高见?” “陛下,过于谨慎了。”徐达虽然对皇帝的想法不认可,但作为臣子不可能直说,只得先向皇帝拱了拱手,然后转向诚意伯刘伯温,有些不满地说道:“刘先生意思是说,我大明未来的威胁,是来自建州女真?” “正是!”刘伯温心想你现在这个表情,跟我昨晚一毛一样,但我只是个工具人,你应该懂的。 呵…… 徐达脸上闪过一抹轻蔑,对着朱元璋正色道:“若是如此,臣徐达不才,原再次披挂上阵,率领我大明精锐之师,直捣黄龙,把那建州女真覆灭,也就是了。” 哈哈哈! 天德这是真的急了…… 朱元璋心中好笑,知道这位老兄弟已经上了勾。 建州女真,太小太小了! 若是直言攻打,以皇帝之尊,甚至有点丢人。 所以绕这么个圈子,让这些急于撤军的大臣主动请缨,想必可以一战功成。 只是,力度好像还有点不够。 咱,再刺激刺激他。 朱元璋念头微动,皱眉道:“天德,不可大意啊!刘先生既然从天象中看出端倪,说那建州女真乃是大明未来之心腹大患,想必是个劲敌。” “我大明连番征战,锐气不足,再加上劳师以远,恐怕……” 陛下你瞧不起谁呢? 徐达差点被气笑了。 倘若对手是前元名将王保保,哪怕兵力不足,也的确是不容轻忽。 又或者,对手是一海之隔的日本,哪怕不堪一击,但大海就是他们最好的保护,不得不谨慎小心。 可是! 建州女真? 根据昨晚连夜查的资料,男女老幼一起上阵,都凑不够两三万人的弱小部落? 我大明天威一降,他们怕是直接就吓尿了吧! 还需要什么锐气,还什么心腹大患…… 还是那句话,陛下您要是不打算裁军,起码也找个像样的假想敌出来。 建州女真,算是个什么东西! “陛下!”徐达正色道:“臣统帅五万精兵,兵势所到之处,若不能摧枯拉朽,将建州女真彻底剿灭,愿提头来见!” “果真?”朱元璋停下脚步,目光落在徐达身上,这也的确是远征的最佳人选,不管怎么说,那建州女真就算现在不堪一击,未来……在秦枫心声中的那个大清……唉! “愿立军令状!”对徐达来说,这种质疑简直就是侮辱,拱手沉声道:“兵锋所指,必不辱命!” “好!!” 朱元璋回到宝座,将宽阔的手掌在扶手上重重一拍,脸上瞬间浮现出凛冽杀机,厉声喝道:“魏国公徐达!亲领大明精锐五万,挥师北上,连同当地的辽东、大宁两镇兵马,给咱把建州女真犁庭扫穴,清理得干干净净!” 顿了一顿,朱元璋想到江阴八十一日的凄惨,不禁咬牙切齿,忽地站起身来,伸手戟指徐达,怒吼道: “不!五万不够!给咱带十万人去!” “开水灌蚁穴!” “鸡蛋黄都给咱摇散了!” “蚯蚓都给我竖着劈两半!” “建州女真的狗,都给咱扇两个大鼻窦!” 嚯! 满朝文武,心态差点崩了。 这建州女真,到底把皇帝陛下怎么了? 多大仇啊…… 就连工具人刘伯温都忍不住打了个寒颤,暗想自己幸好反应快,看陛下这杀气腾腾的样子,倘若自己没能体会君心,说不定死得比建州女真还早啊! “臣,徐达,领旨!”徐达神色郑重,知道这建州一战,许胜不许败。 倘若十万人都拿不下小小的建州女真,他徐达真的不用活着回来了,丢人也丢死了。 “好!”朱元璋点了点头,终于说了一句让文武百官都激动的话,“待此战过后,我大明便全面裁撤军队,与民生息,让所有大明子民,都能安居乐业,不再受刀兵之苦。” “陛下圣明!!”文武百官闻言大喜,顿时在朝堂之上,跪倒一片。 第一百八十七章 洪武四年,胡惟庸为相 洪武四年,年末。 新生的大明朝,接连发生了三件大事。 其一,魏国公徐达,再次披挂上阵,为国讨贼,整饬兵马共十万,剑指辽东。 其二,大明皇帝朱元璋,正式宣布,于明年,也就是洪武五年,开启科举,恩科取士,为国家选拔人才。 其三,年岁已高的右相李善长,因病辞官归居,皇帝念其劳苦功高,赐临濠地若干顷,设置守坟户一百五十家,赐给佃户一千五百家,仪仗士二十家。 李善长辞官之后,空下来的右相之位,便由中书省参知政事胡惟庸担任。 摊役入亩之事深得君心,户部尚书杨思义递补成为大明宰相的说法,一度甚嚣尘上。 但因为种种原因,杨思义终究还是功亏一篑,没能更进一步。 胡惟庸则成为朝堂新贵,无数人争相攀附,再加上左相魏国公徐达出征在即,那些想要抱大腿的更倾向于年轻的胡惟庸,这让胡某人的权势更加强横,称得上是红极一时。 距离应天府皇城区区两百里的淳化县,则并不知道这种高层的城头变幻大王旗。 对淳化县的老百姓来说,眼前最重要的事儿,莫过于即将到来的新春佳节。 作为最被民间重视的传统节日,即便是最不好的年景,家家户户也都剁棵白菜包顿素馅饺子。 更何况,现在远近皆知,淳化县的老百姓的日子,那可真的是好起来了,简直如同是鲜花着锦,烈火烹油。 “这都要感谢秦大人呐!” 同样的感慨,不知在多少寻常民居里,出自多少淳化老百姓之口,却都是异口同声。 老徐家自然也是其中之一。 这会儿,已是冬闲的节令,徐老头每天在家里烫壶老酒,躺在椅子上悠哉悠哉,一开口就是浓浓的感激和崇敬,甚至提到秦大人的时候,可不敢躺着,而是很庄重地站起身来,将斟满的酒杯遥遥对着县衙的方位,好像是隔空给那位改变了淳化县无数人命运的秦枫敬酒。 “那是自然!”徐老头唯一的儿子也很赞同这个观点,同样端起杯子,激动地说道:“听宋夫子说,明年朝廷就要开科取士了!爹,您知道吗?” “屁话!你老子成天在外面跑,能不知道?”徐老头对着儿子翻了个白眼,然后将目光落在最疼爱的大孙子身上,越看越是顺眼,嘿嘿笑道:“鼎臣那……咱就说,考个秀才,应该不难吧?” 徐鼎臣,也就是徐老头家最有出息的大孙子,今年八岁,到明年就九岁了,也已经跟着宋夫子等人念了好几年的书,这次倘若朝廷对于科举不限制年龄,徐鼎臣自然可以牛刀小试,去检验一下自己胸中所学。 他年龄还小,做官是不太可能的,但积累一下经验,若能在二十岁之内考中秀才,那从此身份可就大不一样了! 由此再进一步,假设说能高中举人的话,真正的改变命运,让祖祖辈辈都在土地里刨食的老徐家,摇身一变就成了书香门第,那得是多大的荣耀! 宋夫子说了,咱家鼎臣很有希望! “孙儿,尽力而为!”徐鼎臣拱了拱手,虽然年纪还小,居然也有一股落落大方的风度,可把徐爷爷和徐爹爹都乐得眉开眼笑,一想到老徐家的光明未来,整个人都精神得如同打了鸡血似的,不用喝酒,好像就已经醉了。 “敬秦大人!” 徐鼎臣的父亲已经有了数分酒意,眼睛迷离地站起身子,满脸激动,对着县衙的方向遥遥举杯,然后将一杯酒泼在地上…… “爹!你干嘛呢?”一个清脆的女声响起,埋怨道:“秦大人还健在呢!哪有你这样的?你喝太多啦!” 啊?! 脸色黝黑的憨厚汉子愣了一下,顿时醒了酒,满脸都是懊悔惶恐的神色,反手就给自己脸上打了一巴掌,连连叫道:“糊涂了!我这真是糊涂了……真该打!” “农闲了,也少喝点酒!”徐老头的好心情被这个糊涂儿子搅了几分,皱眉道:“芸娘,你扶你爹进屋休息,可别隔这丢人现眼了,这要是被左邻右舍见了,打他一顿鼻青脸肿,那也得受着。” 现在在淳化县,秦枫完全是神明一样的地位。 甭说是县衙上断案几乎言出法随,哪怕离了县衙,在每个老百姓家里,也绝不敢有丝毫不敬之处。 每个人心里都有杆秤,淳化县现在能有这么红火的日子,全都是因为秦大人。 “好。”那个约莫十六七岁的姑娘点头应了一声,跟弟弟徐鼎臣一起,左右搀扶着醉醺醺的老爹,往屋里走。 而徐老头望着这一双孙儿孙女的背影,手捋胡须,露出欣慰的微笑。 待明年,芸娘出嫁,鼎臣再中了秀才,老徐家的日子,谁不羡慕啊? 芸娘的婆家已经定好了,就在淳化县毗邻的六合县,对方也是知根知底的好人家,男方比芸娘大了三岁,是本本分分的庄稼人,算得上门当户对。 明年,老徐家双喜临门呢! 正盘算着喜事儿,徐老头目光一凝,先是晃了晃脑袋,确认自己并非喝多了,然后才站起身来,诧异道:“这不是……” “徐爷爷!”来者是个浓眉大眼的青年,一身的风尘仆仆,见到徐老头,声音先哽咽起来,断断续续地说道:“我、我娘生了病……郎中说,病得很重……” 三言两语,徐老头倒是听懂了。 这青年正是芸娘说的那个婆家,此番前来,恳请芸娘能够早点过门,用古老的“冲喜”的法子,或许还能让他病重的老娘情况好转。 遇到这档子事,对方的急切可以理解。 好言劝慰一番,先让他回去,老徐家却是犯了难。 按说,现在天寒地冻的,可不是嫁女儿的好时令,但对面也的确是事出有因,倘若生硬拒绝,以后芸娘嫁过去,可别埋了根刺,那反倒不美。 思前想后,难以决断。 按照淳化老百姓最近两年养成的习惯,万事不决问大人。 于是徐老头带着儿子儿媳,提了几样精心挑选的礼物,到县衙来拜见秦枫。 “诶?徐老伯?”秦枫正在县衙摆弄一些谁也看不懂的瓶瓶罐罐,见徐家来了好几位,知道有事,便先请了进来,礼物也顺手借着,免得对方更加忐忑。 徐鼎臣是县学的学生,秦枫作为老师,那就是跟徐鼎臣的父亲算作同辈,见到年届七十的徐老头,叫一声老伯,显得亲切。 第一百八十八章 秦枫,无数少女的梦 很快问明白事情原委,秦枫并没有太过为难,微笑道:“既然事急从权,照我的看法,就让芸娘早半年嫁过去,也是个好事,一方面显得咱徐家仁义,另一方面也帮助他们小两口培养感情,这是一举两得的事情。至于天气寒冷,嫁衣里多穿几层就是了,到时候,本官亲自敲锣打鼓,给芸娘送亲。” 嚯! 这可真是天大的面子! 徐家三人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起来! 这一年到头,淳化县数万百姓,婚丧嫁娶的多了去了,能有面子请到秦大人送亲的,可真不容易。 几乎秦枫一句话,芸娘提前结亲的事情,就这么定了下来。 虽然秦枫对于所谓冲喜的说法并不认同,但既然来到这个时代,也没必要处处都跟时代局限性对抗,总不能跟六合县的那个青年说,这都是封建迷信,你娘病情好坏,跟你娶不娶媳妇儿没关系…… 事情紧急,很快就选定了黄道吉日,盛装打扮的徐芸娘,坐上了花轿,头上蒙着喜庆的红盖头,这是她人生中的大日子。 淳化县县令秦枫,也果然遵守承诺,站在队伍最前面,手里提着挂红绸的铜锣,用力敲响,让人群的喧闹,暖热了寒冷的天气。 “秦大人……” 花轿中,徐芸娘偷偷地用手指揭开红盖头的衣角,透过花轿窗上的缝隙,看着秦枫的背影,忍不住心头鹿撞,微微酸楚。 这情绪,其实倒也没什么好遮掩的。 整个淳化县,甚至包括周边的句容县、上元县、溧阳县等地,只要是见过秦大人的,哪个少女不是心心念念,甚至于在夜里辗转反侧,绮梦里都是秦枫的影子。 年轻,英俊,为官父母,文武双全…… 秦枫美好得就像是精心打造的梦境,若是能嫁到秦家,那不知是祖辈要修多少年的祖坟。 可惜……秦大人就只有一个。 尤其是兰娘姐姐出现之后,无数痴迷的少女纷纷梦碎。 兰娘出身大户人家,才貌俱佳,站在秦大人身旁时,那叫一个郎才女貌,人人羡慕。 她才是秦大人的良配呢! 而我……今日就要出嫁了,日后可不能再有这些不着边际的胡思乱想,要好好相夫教子,遵三从四德…… 徐芸娘幽幽叹了口气,将最后一丝绮念用力抹去,手指垂落,红盖头也随之落下,切断了她望向秦枫的眼帘,也切断了那一缕不为人知的少女情思。 这一路上敲锣打鼓,喜气洋洋,秦枫亲自送到六合县地界,这才停住脚步,望着徐家送亲的队伍进入六合县,再有十几里路便到了徐芸娘的夫家,从此琴瑟和谐。 淳化县现在今非昔比,甚至在整个应天府都名声在外。 其余的诸县,家中有女儿的,都以能嫁入淳化县为荣;有男丁的,更是以能娶到淳化县的姑娘为骄傲。 这其中,尤以句容县最甚。 句容县若是有女儿嫁到淳化,往往就会指着夫家的房屋,扬眉吐气地说道:看吧!我到这里修建屋子,可不是因为那个什么广厦计划,主要是为了我家姑娘以后能住得舒服点…… 送亲归来,秦枫回到县衙,除去长衫,一头扎进后堂。 继续装蒜…… 是的,最近这段时间,秦枫忙着的事情,简单来说,就是“装蒜”。 先将大量的大蒜捣碎,制成蒜泥,然后装到不同的容器中, 用各种各样的器皿,分别放置剥好的大蒜,然后将其捣碎,再自然酶解,同时注意密闭防止氧化…… 秦枫做的事情,在洪武四年,也就是1371年,可以说没人能看得懂。 事实上倘若不是灵光一闪,秦枫也想不到大蒜素这种东西。 本来秦枫是打算穷尽自己的所有医学常识还有残存记忆,把青霉素这个大杀器给研究出来。 若是在七百年前的洪武年间拥有青霉素,那简直能成为医神一样的存在,被尊为万家生佛。 只可惜,青霉素太难了! 而且秦枫记得,制备青霉素的过程中,会产生一种伴生的毒素,对人体甚至是致命的。 以大明朝的科技条件,根本无法分离青霉素和这种伴生毒素。 简单来说,那就是病人倘若要使用青霉素杀菌消炎,就要承担被伴生毒素毒死的风险…… 这可不太行。 冥思苦想多日,秦枫也没法从脑子里搜刮出更完美的方案。 毕竟,他穿越没带系统,只有一个穿越身故意外险。 青霉素搞不出来,秦枫一度有些沮丧,这意味着在这个时代,他依然无法推进医疗的进步,面对无数不治之症,只能是束手无策。 年关将近,性急的人家不等过年,已经开始包饺子。 毕竟现在淳化县家家户户都有余粮,已经算是传统意义上的有钱人了,吃顿饺子还用等过年? 吃饺子不忘秦大人,很快就有滚烫的饺子送到县衙,还贴心地配上了蒜泥等佐料,自家吃食可以马虎点,孝敬秦大人的必须得精致! 看到蒜泥,秦枫忽然间闪现灵光。 青霉素不好搞,但大蒜素不难! 从原理上来说,制取大蒜素简直太简单了,把它拍碎了做成蒜泥,蒜泥中就有大蒜素。而且它对大多数的球菌、杆菌、部分霉菌、病毒、人体寄生虫等微生物都有很强的抑制作用,无论是口服还是外敷,都有抗菌消炎的作用。 具体的原理,秦枫脑子里没有相关记忆。 但是不重要。 重要的是,制备方法他曾经在一个抖音短视频里刷到过,还有印象。 先制作蒜泥,然后自然酶解,之后用水蒸馏,将蒸馏出来的液体静置后,大蒜素就会和液体分离,制备成功! 这简单啊! 秦枫立刻大量购买大蒜,摩拳擦掌准备开启洪武年医学新纪元。 然而……这古怪的行为落在有心人眼中,还以为秦大人对饺子情有独钟,于是给他送来更多,这些日子,淳化县冬闲,秦枫躲在县衙里一边研究大蒜素,一边吃着百家饺,倒也自得其乐。 今天送徐芸娘出嫁,已经是秦枫多日来第一次走出县衙,但也只耽搁了小半日而已。 大蒜素这种消炎药若是能够成功研究出来,善莫大焉。 成果就快出了!因此秦枫一回到县衙,又扑在装蒜的事业上,浑然不觉时光流逝。 眼瞅着首批蒸馏的大蒜素就要被提炼成功,忽然听到县衙外一声凄厉的惨叫,遥遥传来。 “大人!!救命啊!!!” 第一百八十九章 喜事变丧事 嗯? 秦枫听着耳熟,连忙放下了手中的器皿。 出门一看,竟然是徐家的三人,依然是徐老头在前面,身后是他的儿子儿媳。 数日前,因为徐芸娘的夫家要早点结婚冲喜的事情,就是这三个人来到县衙,向秦枫询问。 今天是徐芸娘大喜的日子,送亲的队伍离开淳化没多久,秦枫刚跟徐家的送亲队伍分别,没想到又再次相见。 只是,刚才喜气洋洋的气氛,已经荡然无存,徐老头神色惊恐,身后徐家大儿子的身上甚至还有不少血迹,浑身微微颤抖,脸色煞白。 “怎么了?”秦枫心中一沉,知道出了大事。 娶妻嫁女,在民间来说,是最大的喜事,谁家也不会在这个时候搞得满身血污,大大的不吉利。 “求、求大人给我们做主哇!”徐老头身后的大儿子,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只说了一句话,喉头便哽住了,再也吐不出半个字来,只顾着咚咚咚磕头,磕得几乎是地动山摇,连县衙上的许多衙役都看得呆了,半晌才反应过来,七手八脚地把这个老实巴交的庄稼人扶起来。 “大人。”徐老头已经年过七旬,但遇到大事,他居然比老实的儿子更镇定些,虽然眼眸中尽是悲愤,却还能咬着牙,颤抖着声音,跟秦枫说道:“我们徐家送亲的队伍,刚刚出了淳化县,跟我女婿的车队汇合,一路上吹吹打打,眼瞅着就要到了芸娘夫家。” “可是不曾想,前方大路上,一人骑马正面而来。” “大人您也知道,按照咱们民间的习俗,送亲的队伍不能给人让路,那会坏了福气,对他们小两口的日子不好。更何况,我女婿家里原本就要借着结婚来冲喜,那就更不能让这股福气受损。” “因此,我那个女婿骑在马上,就用马鞭指向对面骑士,呼喝着让对方让路,虽然语气急切了些,不够礼貌,但民间风俗的确如此,对方应该也知道这个规矩,哪怕是不肯让路,好好分说便是……” “可他!” 说到这里,勉强保持镇定的徐老头,亦是老泪纵横,断断续续地说道:“可是那个人,强凶霸道,竟然从马上跳了下来,随手就抽出腰刀,先把我女婿刺落马下,还嫌不够,竟然径直走向轿子,用滴着鲜血的钢刀挑开轿帘,把我家芸娘……” 噗! 徐老头说到这里,只觉得眼前一黑,苦苦支撑的气息陡然散了,张口吐出一口鲜血,染红了衣襟,整个人望空就倒,倘若不是身后两个衙役眼明手快地扶住,恐怕后脑勺磕在地上,这条老命至少也要丢了一大半。 咚咚咚! 徐家的儿子媳妇发出不似人声的悲呼,竟是大力挣脱了衙役的扶持,扑倒在地上,只顾着拼命磕头,却说不出什么囫囵话。 秦枫知道,这徐家的文气,可能是全都集中在三代的徐鼎臣身上,徐鼎臣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农人,骤然遭逢如此大事,更是连话都不会说了。 “徐鼎臣呢?” 秦枫深吸一口气,没想到好端端一门亲事,竟然变成了惨事,听徐老头的说法,恐怕这一对新人已经凶多吉少。 那徐鼎臣在县学中品学兼优,被宋夫子以及秦枫等先生寄以厚望,这次亲姐姐出嫁,他也在送亲的队伍里啊,怎么不见回来? 总不会……那当街杀人的凶手,连这么个小孩子都不肯放过? “啊!鼎臣、鼎臣呢?!” 中年农妇如梦方醒,惊惶地向身后寻找,自然是并无人影,陡然间情绪彻底失去控制,扑过去对着老实巴交的男人又抓又咬,哭喊道:“咱家、咱家鼎臣呢……你、你怎么没把他带回来?” “啊!我……我不知道啊!”男人也懵了,顾不得脸上的抓痕,甚至连秦枫都给忘了,转身就要跑回去找儿子,猝不及防在县衙门口的门槛上狠狠绊了一交,摔得满嘴鲜血,不知门牙断了几颗,却也恍若不觉,飞快地爬起来,迈开两条腿,疯一般地跑向六合县的方位。 这…… 秦枫皱起眉头,看着一地鲜血,昏迷不醒人事的徐老头,还有瘫坐在地上,眼神空洞的徐家大儿媳。 原本好端端的一户人家,怎么就遭了如此祸事。 倘若徐鼎臣再有什么不测……只怕这家人全都不用活了。 “杨二力,贺三斗,跟我走!”秦枫不知道六合县那边情况如何,但事情既然发生在那边,当地的父母官总要有个担待。 自古以来,杀人偿命! 带了两个最得力的衙役,秦枫三人凭借马力,后发先至,先是追上了咬牙狂奔的徐家大儿子,把他扶上马带着,然后一路疾驰,不多时就来到六合县地界。 事发地点,并不难找,因为六合县内的官道,就那么一条,并不如淳化县的马路那样四通八达。 顺着官路向前,很快就见到一顶孤零零的花轿,歪倒在路旁,大红原本是喜庆的颜色,但现在跟路上几滩触目惊心的鲜血互相映衬,大白天的就让人脊背发寒。 这里一个人都没有了。 “鼎臣!鼎臣!!”徐家大儿子从马上跌下来,茫然地四处寻觅,不住口地呼喊着,却得不到任何回应。 “二力,三斗,保护好凶案现场!”秦枫沉声吩咐道:“徐多田,你跟我去县衙。” 既然连尸身都不见了,想必这里已经来过人,那么这桩命案发生在六合县,自然应该去找六合县衙。 说不定,徐鼎臣也在那边呢。 事实上,在哪里发生的命案,便应由哪里的县官当管。 之所以徐家三人大老远跑回淳化报官,那是因为对秦枫的绝对信任,再加上行凶那人强横霸道,像是大有来头,除了秦大人之外,徐家人再也无法想到任何指望。 此地距离六合县县衙已经很近,秦枫带着已经茫然失措的徐多田,弃马步行,远远地就看到县衙前簇拥着一大群人,黑压压地足有数百。 命案,不论落在哪个府县,都不是小事,何况这次还是死了两个人,喜事变成丧事,令人惋惜感叹。 第一百九十章 赵高来了,都得给你磕一个! 一个时辰前。 六合县衙中,六合县知县周康宁原本正在小睡,毕竟年龄大了觉就多,好容易忙过了秋收,趁着冬闲的时候多歇歇身子骨,过两年辞了官,也还能过几年太平安生的日子。 冷不防,有人匆匆而入,连门都没敲。 被吵醒的周康宁,皱眉起身,不满道:“怎么了,慌里慌张的?” “大人!出事了啊!”进门的是个中年文士,约莫四旬年纪,戴一顶穿一件规整的青色长衫,长衫袖口和衣襟处因长久的磨损而卷起,但依然洁净如新,身材中等,略微偏瘦,显得有些书卷气。 这是周康宁花自己的俸禄,聘请的幕僚,专门帮着处理县衙里的各类事务,用来弥补他岁数渐渐大了,精力不足的欠缺。 这类人现在还不常见,但到了明朝后期,渐渐有了个专门的称呼——师爷。 而到了清代,师爷更是发展壮大,成为县衙里不可或缺的一份子。 “什么事?”周康宁知道这位姓沈的幕僚,一贯性子沉稳,寻常事绝不会如此惊慌,可是六合县这点屁大点的地方,能有什么大事了? “官道上,发生命案!”沈文山上前两步,压低声音说道:“因为本县一户姓刘的人家娶亲,迎亲的队伍走在官道上,因为争夺道路,与人发生冲突,那人用随身的腰刀,把新郎新娘,先后杀死……” 啊! 周康宁吃了一惊,连忙问道:“确定……是我六合县的官道吗?”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眼瞅着还有两年就可以辞官了,却在自己任期内发生了命案,虽然周康宁也不指望着政绩升官,但总也不想在退休前闹个灰头土脸。 第一时间,他盼着这凶案最好是别发生在六合县,那就可以高高挂起。 可惜,面前的沈文山摇了摇头,皱眉道:“已经接近县衙的位置,推脱不得,我派了衙役去现场,但那杀人凶手已经骑马离开,周遭的百姓不敢阻拦。” “那!捉拿凶手啊!”周康宁虽然心中烦躁,但也知道轻重,眼下最重要的自然是要先抓住那个胆敢行凶的狂人,杀人偿命,才算是给老百姓一个交代,也不至于太影响自己的官声。 “大人,那凶手……已经到了县衙。”沈文山声音更低,欲言又止的样子。 啊? 周康宁再吃一惊,眼眸中微微有慌乱的神色,诧异道:“这、这是什么人?总不会是犯了命案,又想来刺杀本官?” “大人,那人就在县衙偏厅等着,您……亲自去看看?”沈文山脸上泛起苦笑。 什么? 周康宁眼睛瞪大,觉得自己请的这个幕僚今天是不是疯了。 一个杀人凶手,不给他抓起来审问,反倒让本官亲自去见? 这是哪门子道理! 沈文山没有多卖关子,而是俯下身体,凑在周康宁的耳朵边,轻轻说了几个字。 骤然间,周康宁浑身一震,不可置信地望着沈文山,艰难地咽下一口唾沫,颤声道:“这……你说的是真的?” “我倒也没有证据。”沈文山苦笑道:“不过那人气势很足,倘若不是有所仗恃,岂敢在杀人之后,反倒自投罗网,到六合县衙来逞威风?” 有道理! 周康宁觉得这个思路是对的,倘若真的是胡相的妻弟……别说他一个小小七品知县,就算知府遇到,也得恭恭敬敬地去请安问好,不敢有丝毫怠慢。 胡相啊! 那可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能通着天的大人物! 前任李相致仕之后,年富力强的胡相上位,明摆着前途远大,朝堂中人人攀附,而周康宁这个级别,连攀附的资格都没有。 从床上爬起身来,周康宁将官服穿戴整齐,如同接待上宾一般,去见这位杀人凶手。 果然,那人在偏厅之中,大刺刺地坐着,身上还带着斑斑血迹,也并不以为意,见到周康宁的县官官服,不屑地冷哼一声,甚至都没有站起身来,只将眉头一皱,淡淡道:“你就是六合县县令?” 呃…… 明知对方并非官身,但周康宁丝毫不敢得罪,只得苦着脸,拱手道:“下官……正是六合县令。” “你怎么当的父母官?”那人把脸色一沉,不满地训斥道:“我好端端地在路上走着,哪来的一伙刁民,用马鞭指着,就叫我让路!什么东西!这就是你治下的百姓?” 好嚣张! 周康宁头皮发麻,艰难地搓了搓手,涩声道:“的确是本官管教不严,致使这六合县的民风,过于彪悍了些……” “我说呢!”那人放下手中茶盏,冷冷道:“我才下马询问几句,那刁民竟然举马鞭要打,争执中我慌了神,拔刀乱砍,可真是吓死我了!” 嚯! 好一个指鹿为马! 怕是赵高来了,都得给你磕一个! 周康宁知道,这就是对方帮自己想好的托词,他这个六合县县令,没有做主的权力,只有配合的资格。 但……那毕竟是两条人命啊! 周康宁咬了咬牙,试探着说道:“依《大明律》,若按错手伤人……” “屁!什么错手伤人?”那人白眼一翻,站起身来,足足比周康宁高了一个头,居高临下地俯瞰这位战战兢兢的六合县令,不屑道:“我忙着去给姐夫请安,另有要事相商,你这小小的六合县,敢误了我姐夫的大事?” 嘶! 威胁,没有比这更直白的了。 虽然听说此人只是胡相一房小妾的弟弟,绝非正妻的亲属,但宰相门前七品官,谁知道这小妾是不是受宠,这个家伙是不是真的在胡相面前说得上话。 对周康宁来说,冒不起这个险啊! 眼瞅着那人丢下这两句话之后,便扬长而去,周康宁张了张嘴,终究也是没敢出声,任凭他来去自如,留下一个相当棘手的烂摊子,不知该如何收拾。 咚咚咚! 就在那人从县衙后门溜出去的同时,县衙门口的鸣冤鼓,被人重重敲响,仿佛是敲在了周康宁心上。 该来的,还是要来! 众目睽睽之下,两条人命,此事如何善了? 第一百九十一章 击鼓鸣冤,少年英才 周康宁眉头深锁,虽然知道事情棘手,但既然鸣冤鼓被人敲响,他不得不硬着头皮升堂。 两具尸首,已经蒙上白布,就放置在六合县的县衙之上。 新郎官被一刀致命,伏在尸首边上,呼天抢地哭得伤心的,是新郎的老父亲,也是老实巴交的农人,今日本是儿子大喜之日,却遇到如此变故,老汉哭得伤心欲绝,声音不忍卒闻。 而另一具体形纤细的尸首边上,却只站着一个约莫八九岁的男孩,眼圈通红,却把小嘴抿得紧紧的,一言不发。 诶? 周康宁见此情况,微微诧异。 难道说,新娘子送亲,就只来了这个小孩么? 这并不符合当地的风俗,就算父母双亡,总也有些亲眷相随,怎么会只有一个小孩,看年龄,像是死者的弟弟之类。 不过,不重要! 既然知道了凶手竟是当朝宰相的妻弟,哪怕是杀人的大案,周康宁也打定主意要和稀泥,最好是既不得罪位高权重的胡相,又能在百姓这边糊弄过去,不至于太损伤自己的官声。 混个几年,就退休了,那么认真做什么? “升堂!” 手中惊堂木一拍,周康宁虽然年纪老迈,但做了半辈子知县,也自有一股不容侵犯的凛凛威严,配合着三班衙役将手中水火棍在地上一顿,齐声呼喝“威——武——”,那气势顿时将县衙门口看热闹的老百姓声音完全压了下去。 不错! 周康宁心中暗喜。 果然还是淳化知县的法子好!看似无关紧要,但每次这堂威一喊,自然而然就区分了官家和百姓,让他们看热闹的时候,谨言慎行,别把什么话都挂在嘴边上。 周康宁人老懒惰,并没去过那个最近很风光的淳化县,但却派最得力的幕僚沈文山去过,这法子就是沈文山教给他的,用了一年多的时间,的确好使。 秦枫……一个很出色的年轻人,想必他的未来不止是区区七品知县。 听说句容县县令马兆科,曾经跟他对上,结果闹了个灰头土脸。 还好我这六合县,跟淳化县井水不犯河水,这秦枫再厉害,也不能到我六合县的地盘上逞威风吧。 待四周安静下来,周康宁沉声喝道:“何人敲响鸣冤鼓?若所言不实,戏弄公堂,本官决不轻饶!” 一开口,仿佛就已经定了调子,让原本正在哀哀哭泣的男方父亲,也浑身哆嗦了一下,迷惑地睁开泪眼,却觉得明镜高悬的牌匾下,那个高高在上的县太爷身形模糊,难以看得清明。 “是我!” 一个清脆的声音响起,竟带着明显的稚嫩童音,横跨两步,站到了县衙正中,居然还拱了拱手,用压抑着悲愤的语气答道。 噫! 这下,不但周康宁大为意外,就连看热闹的老百姓,来得晚的都纷纷瞪大眼睛。 县衙门口鸣冤鼓,那可不是随便乱敲的! 若非有泼天的冤情,只是寻常邻里矛盾之类,敲这个鼓那就有戏弄公堂之嫌,打你二十大板你也得生受着。 当然,今日是发生命案,有人击鼓鸣冤倒也合理。 只是……击鼓的居然是个半大孩子? “小娃娃!”周康宁目光俯瞰,语调中更多了三分凌厉,将气势压迫过来,冷冷道:“你是谁家孩子,从何而来?可知这鸣冤鼓乃是朝廷公器,不可玩闹!” 这次,周康宁的调子定得更清晰了。 虽然不知道凶手是什么来头,但好像……县太爷对苦主并不待见,这番声色俱厉,只是为了为难一个区区孩童,多少有点难看,然而看到三班衙役手里粗壮的水火棍,众人虽然心中不满,却不敢付诸言行。 “学生知道!” 却见那小男孩面对如此气势压迫,神色丝毫不变,再次拱手,不卑不亢地答道:“有宋一朝,开封府尹包拯包龙图,民间称包公,上任后整顿吏治,改变旧制中‘凡讼诉不得径造庭下’之约定,大开正门,使得至前陈曲直,吏不敢欺。” “开封府门前立起登堂鼓,此后俗称鸣冤鼓,被后世各级地方衙门效仿使用。” “如今我大明初建,天下太平。应天府正是皇城龙脉所聚之地,却在六合县官道之上,有人青天白日持利刃行凶,所以学生才击鼓鸣冤,望大人秉公断案,还百姓一个清平世界,朗朗乾坤!” 嘶!! 周康宁眼中掠过惊骇的神色。 这孩子才几岁啊? 别说是孩子,就算是孔武有力的壮汉,到县衙上吓得浑身簌簌发抖,连话都说不利索的,他见得太多了! 可是这孩子…… 麻烦!麻烦! 周康宁最怕麻烦,但这次的麻烦好像越来越不好处置了。 这孩子思维清晰,口舌灵便,字字句句都说在点子上,可是这个案,他偏偏是没法“秉公”去断的。 胡相啊! 通着天呢! 他周康宁一个区区七品县令,有几个胆子,敢去得罪胡相的家人? 但这案子,要怎么和稀泥呢? 周康宁看着这位身量尚小的孩子,真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家庭,才能有如此出色的子弟。 未来金榜题名,前途简直是不可限量! 按幕僚沈文山刚才的说法,死的双方都是老实巴交的农人,一方娶妻,一方嫁女,算得上门当户对。 按理说,这样的孩子,不应该出自这样的家庭啊? 莫非只是路过? 路人的话……搪塞起来倒是简单些。 周康宁定了定神,皱眉道:“秉公断案,自是本官职责所在!但你倘若并非本案相关,依大明律令,便没有资格击鼓鸣冤,你知道么?” “首先,以学生所学,大明律令并没有这一条款,当今圣上亲自编纂的《大诰》中也没有相关条款。” 小男孩一句话就让周康宁的神色尴尬无比,随后见他踏前一步,从容说道:“学生徐鼎臣,应天府淳化县人氏。此番跟随家人,送姐姐徐芸娘出嫁。行至六合县官道时,无故遭到凶人杀害,至今那凶手仍逍遥法外。” “学生恳请知县大人能明察秋毫,缉拿凶手,还小民一家一个公道!” 噫! 淳化县? 不知怎地,周康宁听到这三个字,忽然觉得心中烦躁不安,好像是沾染了什么糟糕的因果。 第一百九十二章 凭他是我秦枫的学生! 这淳化县,什么时候成了如此人杰地灵的所在! 周康宁暗忖,早年自己也曾去过淳化,只是寻常的山水民风,跟自己如今主政的六合县,并无任何差别。 但自从那个叫秦枫的年轻人做了淳化县的县令,这才短短两年的时间,不知多少关于淳化县的消息送到他的耳朵里,想堵起耳朵不听都做不到。 什么淳化光荣粮啊,什么马路啊,什么厕所啊,什么县学啊…… 啊,对了! 这个叫徐鼎臣的孩子,莫非就是淳化县县学读书的? 这! 还真有几分邪门! 应朝廷命令,六合县也刚刚建立了县学,而且还给县学的学生发放一定数量的廪米。 但即便如此……愿意来读书的还是应者寥寥,让好不容易搭建起来的学校,里面只有孤零零的一个老夫子,加上稀稀拉拉的几个学生,看上去就透着三分凄惨。 怎么人家的县学里,就能培养出如此出色的少年! 太气人了! 周康宁觉得胸口好像堵住一口气,无处发泄,好像眼前这个少年越出色,就显得他这个六合县令越无能。 “徐鼎臣!” 周康宁吐出一口胸中浊气,淡淡道:“你莫非没有父母,只跟姐姐相依为命?” “不!”徐鼎臣很快摇头道:“学生父母健在,只是因为遭逢大难,惊慌之下,已经跑回淳化县,去请我们秦大人做主,说不定很快就能前来此处。” 啊! 那秦枫要来? 周康宁顿时慌得更厉害了。 此情此景,他是真的不愿意面对那个名声在外的年轻人。 虽然同为七品,但似乎没来由地就矮了一头,尤其是想到句容县县令马兆科曾经跟他别过苗头,到头来却是率领全县数万百姓,去给淳化县免费修建房屋。 那秦枫,还给这起了个名字,叫广厦计划,你说气人不…… 人在六合,出了事,却宁可跑几十里的路,跑回淳化,请那个秦枫做主,这是什么道理? 从徐鼎臣的话中,周康宁感受到的是一种几乎无法想象的强烈信任,尤其是他提到“秦大人”三个字的时候,不但面向淳化县的方向拱手,而且把小胸膛挺得高高的,那种骄傲的光辉,令人心折。 那秦枫到底做了些什么啊? 父母官…… 什么是父母官? 遇到事情,第一时间想到的,往往都是父母! 而秦枫,无疑是已经做到了这一点! 唉! 一时间,周康宁竟升起一股前所未有的渴望,暗想着倘若我六合县的百姓,也能对我如此倾心信任,那就算这辈子不升官不发财,哪怕是折寿数年,也算是值了啊! 可惜……已经来不及了。 现在快要退休,最重要的是不要出事。 要想不出事,就不能得罪权势滔天的胡相! 就算那秦枫来了,又能如何? 区区一个七品县令,能够得上给胡相舔脚趾么? 不过,能避免点麻烦,最好还是避免。 周康宁不愿意跟秦枫对上,还不如趁着现在对方只有一个小孩,把案子给定了,秦枫来了难道还能翻案? 打定主意,周康宁沉声道:“你说有人在官道上行凶,是你亲眼所见?” “是。”徐鼎臣很清晰地描述道:“我姐姐今日出嫁,秦大人亲自送到淳化县外,上了六合县的官道,行了约莫一刻钟,对面有人骑马而来。” “按照当地风俗,送亲迎亲的车队,让路会坏了风水福气,所以我姐夫便在马上呼喝,希望对方让开道路。” “不曾想,对方如此霸道,下马后抽出腰刀,当场便把我姐夫刺死。” “之后,此人更是凶恶至极,冲到花轿边上,挑开轿帘,将我姐姐也乱刀砍伤,待我们扑上去的时候,凶手已经翻身上马,逃之夭夭……” “哦对了,他好像就逃往六合县县衙的方向,应该有百姓见到。” 啊! 此言一出,县衙门口簇拥的百姓,顿时七嘴八舌地议论出声。 “那、那个骑马的年轻人,就是杀人的?喔唷……吓死我了,还好我当时没沾边……” “什么人呐!当街杀人,这是有多大仇怨?” “好像,还真是往县衙的方向去了,但速度太快,也没太看清楚。” “不会吧?人命关天,他逃跑的时候怎么可能去县衙的方向,那不是自投罗网吗?还是说,杀人之后,已经慌不择路了?” “谁知道呢!我看还是先把人抓住,慢慢审问吧!” 啪! 周康宁毫不犹豫地拿起手中惊堂木,再次重重一拍,将那些纷乱的声音强行压了下去,然后目视着一脸倔强的徐鼎臣,忽然问道:“案发时,你姐夫手里拿着什么?” 嗯? 徐鼎臣一愣,没太在意,回忆道:“马鞭。我姐夫是新郎官,骑马在前,他只是寻常农人,不擅骑术,所以需要用马鞭来约束马匹。” “好。”周康宁点了点头,又问道:“那么那凶人持刀刺来的时候,你姐夫有没有挥舞马鞭抽打?” “这……有。”徐鼎臣并不知道这引诱供词的厉害,只是皱眉如实说道:“猝不及防,有人亮出刀子,他自然要举手抗拒,只可惜慌乱中还是被刺中要害……” “那,就是互相殴斗中,错手伤人,不幸致死。”周康宁一本正经地说道:“说不定你身为死者亲属,言语中有所偏帮,真实情况反而是你姐夫仗着民俗不成文的约定,自以为有理,先动手打人,对方这才抽刀反抗……” 啊? 还、还可以这么判? 徐鼎臣直接愣住了。 他刚懂事就进入县学,这两年学的都是圣人教诲,见的都是善良光辉,对世间的丑恶实在是认知不足。 可是! 可是我姐姐好端端的在花轿中,也被无辜砍伤致死,这怎么说? 徐鼎臣虽然聪慧好学,毕竟只是个见识不多的孩子,猝不及防之下,终于上了套,急切道:“学生以性命担保,所言句句属实,绝没有半点偏私……” “哼!” 周康宁冷冷道:“我大明律法,讲究真凭实据,怎能听你一面之词?你越是如此说,本官越觉得案情存疑!待本官抓到那嫌犯,再当堂对质吧!” 这! 徐鼎臣明显听出这话言不由衷,倘若这个周县令不肯尽力,抓凶手怕是抓个几年也没有结果。 “大人!”一想到无辜惨死的姐姐,徐鼎臣的声音拖出哽咽,咬牙道:“请大人多派人手,现在立刻搜查六合县全境,那凶手此刻绝不可能走远,一定就藏匿在附近……” “小子!你在教本官缉凶?”周康宁终于牢牢占住上风,不屑地看着这个已经有些慌乱的孩子,嗤笑道:“你凭的什么?凭你年龄小?还是读了几本书,就以为自己是知府大人了么?” “凭他是我秦枫的学生!” 忽地,一个声音从县衙外直透进来,声音清正平和,仿佛不带丝毫犀利,却自有一股凛凛之威,凭空降临六合县衙。 啊! 正委屈无计的徐鼎臣,强忍了许久的泪水瞬间夺眶而出,喃喃道:“大人……大人到了……” 嘶! 是那个秦枫? 周康宁却是眼前一黑,暗道这家伙倒是跑得快,自己这么紧急想要和完稀泥,到底还是慢了半步…… 第一百九十三章 他就是传说中的淳化县令? 秦枫来到六合县衙,分开人群,亮明身份,顿时让身后响起一片惊咦声。 秦枫! 这个看上去只有二十岁出头的年轻人,竟然就是大名鼎鼎的淳化县县令秦枫! 现在,整个应天府,谁没听过秦枫的名头啊? 原本只是寻常的一个淳化县,到了他手中,短短两年的时间,就已经焕然一新,现在淳化县人走在路上,若是遇到外乡人,那都是挺起胸膛的,那股子浓浓的骄傲感,若是没有足够的底气,绝对是装不出来的。 尤其是前不久,句容县县令马兆科,跟秦枫打赌,赌的是各自县内粮食收成。 结果句容县输了之后,派出几万人到淳化县打白工,把淳化县老百姓的房子全都修葺一新,叫什么广厦计划。 句容县人丢尽了脸,而淳化县则是更令人羡慕,甚至有不少周边县的老百姓,盘算着有没有可能举家搬迁到淳化,从此也成为一个骄傲光荣的淳化人。 现在,秦枫来了! 无数道目光,顿时牢牢地被黏在秦枫身上,目不转睛,连眨眼都觉得是莫大的损失。 这年轻人,也并没有三头六臂啊! 他真的就是传说中的淳化县令? 刚才那个面对县太爷,都还能侃侃而谈的孩童,竟然就是他的学生,难怪这么机灵敏捷。 名师出高徒啊! 只是……秦枫不是县令么,怎么还跟这孩子有师徒的名分? 老百姓们议论纷纷,但端坐在县衙上的周康宁,却知道淳化县的县学中,秦枫作为知县,竟然还亲自担任授课教师,所以之前那个徐鼎臣,实实在在得算是他的学生。 哼! 年轻人就是爱出风头,好好做你的父母官就是了,还嫌不够忙吗,竟然还到县学里去做教书先生。 对于秦枫的行为,周康宁很难理解。 但现在既然正面对上,周康宁在自己的地盘上,也不能示弱,深吸一口气,皱眉道:“秦大人?什么风把你吹到我六合县来了?本官有失远迎,怠慢了。” 口中虽然说着怠慢,却并没有起身,依然还是端坐在公堂上,俯瞰这个传奇的年轻人。 “周大人。”秦枫拱了拱手,沉声道:“贵县发生命案,死者有我淳化人,情急之下,本官跟死者父母一同前来,周大人莫怪。” 这会儿,一路上浑浑噩噩的徐多田,似乎刚注意到公堂上站立的那个男童正是自己的宝贝儿子,不由得一个箭步冲上去,把徐鼎臣搂在怀里,用力箍紧,仿佛怕一松手他就又消失不见。 见此情状,众人亦是心中有数。 这位相比就是死去的那个姑娘的父亲,如徐鼎臣刚才所说,新娘子并非父母双亡,而是发生变故之后,第一时间跑回淳化县,仓促间才把这小孩子留在这里。 虽然看上去可笑,但这意味着淳化县人对这个年轻知县的信任和依赖,已经到了不假思索的程度。 那么现在,县衙中有两个县令,这桩命案……该怎么审? 哼! 你来了又能如何? 那位胡相的妻弟,早就从县衙后门走了,这会儿怕是已经回了皇城,到了胡相府邸,你秦枫本事再大,难道还能率领你那几个三脚猫的衙役,去胡相府上拿人? 所以,我怕什么! 周康宁定了定神,勇敢地对上了秦枫的目光,淡淡道:“缉拿凶犯,查明真相,自然是本官的职责所在,若有了消息,必定第一时间升堂审案!如此,秦大人以为如何?” 呵…… 秦枫微微冷笑。 如此托词,正是典型的官僚口吻。 用脚指头想都知道,这所谓的“第一时间”,恐怕等个十年八年,也等不到。 只是这六合知县纵然糊涂,命案也是他政治生涯的污点,哪怕不再巴望着升官,也没有故意纵容凶手的道理。 这其中,莫非还有什么隐情? 秦枫心中转着念头,动作却没有停下,点了点头,直接问道:“不知周大人派出多少捕快,多少衙役,在六合县哪些方位布下罗网,若是那凶徒逃向县外,是否有布控或是追踪的举措?是否已经走访居民,查问凶徒下落?是否已经知会周边诸县,请求协同抓捕?” 这…… 周康宁愣住了。 你说的这都是些啥? 你在教我做事?! 虽然不明觉厉,但周康宁绝不愿意在秦枫面前表现出无能,皱眉道:“事发仓促,本官也是刚刚知情。秦大人所说这些,当然要按部就班,一一施行。” 嘁! 这下,就连旁观的六合百姓,都听出自家这位县太爷言辞中的敷衍和闪躲。 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啊! 周康宁在六合县做了接近三十年的县令,因为政绩不好不坏,虽然没什么功劳,倒也没犯什么大错,每次京察的时候,都混了个中庸的考评,所以一直在这一亩三分地上经营,光凭时间的积累,也已经养成了相当的官威。 六合县的老百姓,别无选择,也只能相信这位县太爷,遇到大事小情无法解决,只能到县衙里请这位周大人裁决,哪怕最后也只是个和稀泥的结果,双方也大致能够接受,不敢跟父母官顶牛。 可是今日一见! 淳化县县令秦枫,果然是名不虚传! 才刚刚到这里,关于缉凶的事情,就已经提出一系列的举措,如何布控,如何走访,如何协同…… 听起来,条分缕析,哪怕是土里刨食的老百姓,也都听得眼前一亮! 原来,这才应该是保一方平安的父母官? 唉! 只恨我们为什么不是淳化县人啊! 难怪那徐家人遇到了女儿惨死的事情,不在当地报官,反而跑了几十里路跑回淳化县,求他们的县太爷做主。 人家,是真的给自家百姓撑腰! 为了这桩命案,亲自前来,并且在县衙上侃侃而谈,有这样的父母官,那腰杆子得有多硬! 再看看咱们这位周大人…… 唉! 这啥啊这是? 一开口就是“职责所在”、“第一时间”、“事发仓促”、“刚刚知情”…… 那股子推脱敷衍的意味,简直令人恶心! 第一百九十四章 你难道没马吗? 秦枫不说话了,只看着周康宁。 ? 周康宁被看得心中发毛,把刚才说的几句话在脑子里又过了一遍。 暗想,没什么问题啊! 难道又被这家伙找出了什么错漏? 两位县太爷,竟然在公堂上大眼瞪小眼,这画面可是稀罕,围观的老百姓倒是眼睛越来越亮,甚至都要嗅到一种剑拔弩张的味道。 就连两位死者的亲属,也在惊讶中抬起朦胧的泪眼,看看周大人,再看看秦大人,不知道他们为什么忽然沉默。 霎时间,就连县衙门口吵吵嚷嚷的声音都小了起来。 这年轻人,真是太讨厌了! 这可是六合县的县衙。 作为六合县主官,周康宁浑身不自在,明明在自己地盘上,却被莫名其妙地压住了气势,甚至那些六合县的百姓,窃窃私语,都在说秦枫的好处,这更让周康宁如坐针毡,恨不得赶快打发了这尊瘟神。 “周大人。”还没等周康宁开口送客,反而是秦枫再次打破沉寂,淡淡道:“大概有半炷香了。” 什么? 周康宁一脸茫然。 “从我到这里,已经有半炷香了。”秦枫轻轻叹息一声,继续说道:“那凶徒有马,而且杀人之后仓皇逃窜,半炷香的时间,寻常马匹,能够奔跑十里!” “也就是说,就在我们说话的当口,搜索凶徒的半径,要扩大十里范围。” “大人,你的‘按部就班、一一施行’呢?倘若再不派人追拿,那凶徒恐怕已经逃出应天府的范围,更如大海捞针,难以寻觅了。” 啊这! 周康宁愈发狼狈,鬼知道半炷香的时间,马能跑多远。 半径什么的,更是根本听不懂! 总之能听明白的就是,这个反客为主的年轻人,是嫌自己动作慢了! 你行你上啊! 周康宁越是狼狈,越是压不住火气,眼见着自家的百姓都要纷纷倒戈,更是不能再容忍秦枫如此放肆,将手中惊堂木一拍,强行镇住嘘声,望着秦枫冷冷说道:“这里是六合县!不是你们淳化!本官如何缉凶断案,不需要向你秦枫解释!你要来管束本官,等你先当了应天府的知府再说!” “早听说淳化县县令秦大人,本领通天,万民爱戴,那不如这凶徒,就交给秦大人负责缉拿,如何?本官连同这三班衙役,一同学习学习,开开眼界!” 哦?这是开始耍无赖了? 倒也正好! 本来也没打算指望你这个废物! 秦枫眼中射出轻蔑不屑的神色,虽然推断此事还有些隐情,不过总也得先抓住凶手再说。 现在既然得了授权,管你真情假意,总算也是师出有名了! 你六合县的人你可以不管不顾,但我淳化县的老百姓,岂能在这里白白被人杀死,那还要我这父母官何用? 霍然转身,秦枫面向看热闹的老百姓,忽然拱手作揖,神色诚恳而温和,用一种很恳切的语调,朗声询问道:“适才凶徒杀人,置我大明国法如无物,嚣张跋扈,人神共愤!” “受六合县知县周大人所托,本人负责缉拿凶手,还世间一个公道,也让六合县的老百姓能够安居乐业。” “不知那位兄弟姐妹,看见过那凶手的踪迹?他持刀杀人,身上有血,骑一匹白马,应该不太容易隐匿身形……” 我去! 你还真接手啊? 周康宁心态差点崩了。 我那是托付吗?我那是讥讽你,你难道听不出来? 这这这! 那胡相的妻弟的确跋扈,甚至都没有太隐匿行踪,从县衙走的时候,已经有很多老百姓见到了啊! 这要是被抖落出去,自己更加被动! 不能让再让他这么胡闹了! 周康宁深吸一口气,就要强行行使县令的权力,实在不行把这个秦枫先轰出去,管他是什么县令,大家都是平级,你凭什么在我的县衙公堂上吆五喝六? “大人!那凶徒抓到了!” 忽然,县衙外传来一个浑厚的声音,顿时让所有人都吃了一惊,包括秦枫。 只见看热闹的老百姓,迅速分开一条道路,目视着两个如狼似虎的衙役,左右架着浑身发抖的猥琐青年,昂首阔步,径直来到公堂上,将那人往地上重重一摔,顿时让他发出惨叫。 “啊!!!” 蓦地,公堂上响起几声凄厉的呼喝,徐芸娘的父亲徐多田,还有那新郎官家中的老父以及亲属,认清此人正是官道上拦路行凶的凶犯,顿时红了眼睛,荷荷吼叫着要扑上前去撕打。 呃…… 周康宁擦擦眼睛,有点不敢相信。 抓到了? 你的马呢? 你就算没马,这都跑了这么久了,怎么也不至于被两个刚到此地的淳化县衙役给抓住啊! 这可怎么办! 周康宁急得要死,暗想着若是让这些老百姓把这位身份尊贵的胡相妻弟伤了,万一胡相见怪……自己这县令怕是做到头了,甚至还有抄家灭族之祸! 没奈何,只得拦一拦了! “来人呐!把这些人拉开,本官要细细盘问!”周康宁一声令下,六合县的衙役纷纷上前,连搂带抱,挡住了那些想要把凶犯撕成碎片的愤怒苦主。 秦枫冷眼旁观,眉头微微一挑,暗想着这个杀人犯,该不会是周大人的什么亲戚吧,不然为何如此拼命维护? 虽然在公堂上不该喧哗动粗,但若是秦枫遇到这种局面,其实真的不用麻烦什么《大明律》,直接就睁一眼闭一眼,让老百姓一拥而上,把杀人者当堂打死,那多简单,都省得秋后问斩了。 就算上官要追查下来,大可以说一句“民愤极大,本官没能弹压住局面,一时错手,打杀了嫌犯”…… 可是现在,这个周大人没有缉凶的本事,倒有保护凶手的能力。 一番操作,那凶徒虽然瑟瑟发抖,倒是毫发无损,反而是喘匀了气,从眼眸中射出一丝不服不忿的凶光,哪里像是杀人的惶恐,倒像是这县衙里真正的主人。 不对,不会是周康宁的亲属。 就算是周康宁亲爹,也不该有这种谜一样的自信。 此人来头……很可能更大! 秦枫俯视着这个刚从地上爬起来的家伙,却被他狠狠瞪了一眼,显然并不认识秦枫,只对着周康宁象征性地拱了拱手。 “大人。”这时候,淳化县衙役贺三斗悄悄靠近秦枫,低声道:“我们在凶案现场勘查,忽然来了几个黑衣人,不由分说直接就把此人丢下,说是凶手,他们身手极高,我俩根本追不上……” 嗯? 还有第三方力量? 秦枫眉头皱起,暗想着这事情倒是越来越有意思了。 徐芸娘,还有她的夫家,秦枫都算是知根知底,全都是祖祖辈辈的农人,怎么可能结交这种高来高去的江湖游侠儿? 难道只是为了路见不平么? 抑或是……还有什么自己没看到的东西? 第一百九十五章 原来这才是真正的七百年前 抓到了! 县衙门口围观的六合县百姓,都是精神一振。 就更别说公堂上的两家苦主,虽然被衙役们拉拽搂抱着,却还是奋力挣扎,想要扑过去把此人碎尸万段,给自家可怜的孩子报仇。 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县衙上端坐的周康宁身上。 刚才推说凶手抓不到,说什么只要抓到凶手,就第一时间升堂审案。 现在,峰回路转,凶徒已经落网。 经过双方亲属的辨认,此人正是杀害两个人的凶徒,甚至到了公堂上,气焰仍然十分嚣张,并没有流露出软弱的神态。 啪! 只见县衙上周康宁将惊堂木一拍,神色凛然,目光落在凶徒身上,沉声喝道:“堂下所跪何人?” 哼! 那凶徒虽然心中不屑,却也知道现在已经犯了众怒,倘若离开县衙,保不齐会死得不明不白,倒不如借着姐夫的威势,牢牢吃死了这个胆小怕事的周县令,等风头过了,自然太平无事。 “草民,陆三通。”凶徒终于报出名字,顿时让县衙门口响起一阵窃窃私语,互相询问着是否听过此人,是否六合县人士。 “大人……”六合县的幕僚沈文山神色微凛,连忙靠近知县周康宁的耳朵,低声道:“据我所知,胡相今年新纳的妾室,的确姓陆……这陆三通说的话,不像是假的。” 唔! 周康宁心中打了个突,愈发觉得棘手麻烦。 胡相,得罪不起。 但现在的民愤,也不能不去平息啊! “陆三通!”周康宁硬着头皮,继续询问道:“本官问你,一个时辰之前,在六合县官道上与送亲的车队发生冲突,在争执中发生殴斗的,是不是你!” 哦? 秦枫冷眼旁观,只此一句,便泛起微微冷笑。 好一个周康宁。 还真是护定了这个杀人凶手! 一开口,就要把这个事情先定性成为斗殴,然后哪怕杀人的罪过不能推脱,也可以大大减轻罪责。 这番心思真是细腻,可惜没有用在正经地方! 果然,那陆三通虽然鲁莽,倒也不是蠢笨之辈,一听周康宁的话头,眼珠一转,就反应过来,立刻点头道:“大人明鉴!的确是草民与人发生殴斗,那厮欺人太甚,言语辱骂,我这才抽出……” “陆三通!”周康宁忽然打断,厉声喝道:“你是说,是他先用马鞭抽打,你才在慌乱中举刀反抗,结果错手伤人?” 嘶! 还有这么办案的? 这下,不需要秦枫的敏锐,哪怕是大字都不识几个的老百姓,也听出了其中的猫腻。 陆三通好像还糊涂着呢,但县太爷周大人可是清楚明白! 这一番话对答下来,说是审问,但实际上竟然是周康宁把案件的细节提示得明明白白,很多时候陆三通只是点点头,表示认可县太爷的“猜测”而已。 到后来,陆三通愈发明白这个周康宁的站位,十分放心,索性不再开口,任由周康宁一字一句,把案件的经过编造得合乎逻辑,他只需要点头认可,表示这正是当时案发的情况,半点没错。 无耻啊! 无耻! 秦枫静静地看着这一幕闹剧,看着目眦尽裂的苦主家属,看着敢怒不敢言的六合百姓…… 原来,这才是真正的七百年前。 正所谓抄家的县令,灭门的府尹。 知县大人一句话,就能让一桩杀人命案,变成一件偶然发生的殴斗,哪怕殴斗也致人死命,但即便是在现代,过失伤人和故意杀人,量刑的标准都天差地远。 大明律上,也同样有相当大的差别区分。 周康宁打的,正是这个主意。 眼见得……周康宁愈发不管不顾,竟然引导着供词,不但说新郎官跟陆三通殴斗,甚至说殴斗的过程中,花轿里的新娘子出于护夫心切,也从轿子里钻出来一同参与斗殴,这才一同被“慌乱”的陆三通乱刀砍伤,伤重不治…… 还说什么呢? 都已经无耻到这个份上了,真相还重要吗? 蓦地,秦枫感受到至少三道目光,狠狠落在自己身上! 徐鼎臣、徐多田、还有那个新郎官的老父亲…… 秦枫不用回头,就知道这三道目光的含义。 显然,他们对于这个正在县衙上舌绽莲花,颠倒黑白的周康宁,已经不抱任何指望。 这桩血案,唯一的希望,只能是放在从近百里外赶到这里的秦枫身上。 尤其是徐家的两个人,虽然徐老头还有其他徐家人此刻还没到,但身为淳化县的百姓,对秦枫的崇拜和信任是毋庸置疑的。 也正是见到了这周康宁的无耻,徐鼎臣和徐多田才知道淳化县能拥有秦枫这样一个明察秋毫、秉公断案的父母官,是何等难能可贵。 这两年的时间,秦枫在淳化县断案无数,小到邻里纠纷,大的也有过人命官司,虽然秦枫凭借威望让每件案子都得到妥善处理,却也不见得涉案双方全都百分之百的满意。 可是现在看到周康宁…… 唉! 只能是一声叹息! 再望向秦枫时,眼眸中的崇拜更是到了近乎狂热的地步。 他们相信,尽管在异地他乡,尽管在六合县的地盘上,既然秦大人来了,一定能还他们一个公道,一定能让这桩血案真相大白,而不是这周康宁凭三寸不烂之舌,就能遮掩过去的。 用了并不长的时间,周康宁的“脏活”干完了。 身边侍奉的沈文山,非常熟练地将刚才的“口供”记录下来,墨汁还淋漓着,就拿到陆三通面前,请他确认。 说是口供,其实……这上面描述的东西,至少八成以上,都是周康宁的口述,而陆三通其人,只是点个头而已。 现在的确认,更是走个过场,陆三通很快就签字画押,他知道这位六合知县,一定能最大程度地保护自己,因为他绝不敢得罪自己那个权势通天的姐夫。 哼! 真是麻烦! 不就是来了个小小的淳化知县么! 难道,淳化县县令,不是大明的官儿? 也无非是区区七品,跟他啰嗦什么?把姐夫的名头抬出来,还不把他吓得屁滚尿流? 第一百九十六章 潜规则,是怎么做到统一的 啪! 前后过程,或许连一刻钟都不到,周康宁已经再次拍起惊堂木,把因为不满而窃窃私语的声音,强行压制,目光扫视一周,沉声道:“此案,本官已审理清楚!” 这! 这叫审理? 别说是苦主的家属了,就算看热闹的老百姓,也全都露出愤愤不平的神色。 大家可能没读过书,但并不傻。 就这样红口白牙,就把一桩两条人命的杀人案,硬是给引导成了一次寻常斗殴,只不过因为殴斗中错手伤人? 岂有此理! 那杀人凶徒,好几次都差点自己说漏了嘴! 每到这个时候,这位周大人都及时打断,然后利用自己对大明律法的熟悉,避重就轻,把严重的情节抹去,替换成量刑较轻、不痛不痒的行为…… 甚至还说,那姓徐的新娘子,力气很大,参与斗殴之后,一度威胁到陆三通的性命,所以陆三通才“慌乱中不慎刺伤”…… 哪来的力气很大? 哪怕是素不相识的六合百姓,没见过徐芸娘其人,却至少见过她的弟弟,那个在县官面前侃侃而谈,一度逼得县衙上的周大人无言以对的徐鼎臣。 徐鼎臣生得清秀灵动,彬彬有礼,那么他姐姐怎么可能是那么凶悍的一个女人? 唉! 虽然心中不服,但谁敢吱声? 这里是六合县衙! 现在颠倒黑白的,正是六合县的父母官! 别说事不关己,就算是那新郎官的老父亲,尽管咬碎了牙,却也在一声声惊堂木的镇压下,嗫嚅着嘴唇,不敢作声。 要是得罪了周大人……他们家未来的日子,还想好了么? 现在只是死了个儿子,将来可能就要灭门了…… 到现在,还不知道那凶徒到底是什么通天的背景。 但既然县太爷都护住了他,这案子也只能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了。 周康宁的这次“审案”,速度很快,待陆三通签字画押之后,已经到了宣判的时候。 众百姓虽然不服气,却也停止了私语,用复杂的目光望着县衙,就连摇头都只敢在心里摇,不敢表露出什么不满。 堂上端坐的,是县太爷啊! 这个爷字,你当是开玩笑的? 唯有公堂上的两个人,看也不看周康宁一眼,就算是那声音清脆的惊堂木,也充耳不闻。 他们只是死死地看着秦枫,双双跪在可怜的姐姐、可怜的女儿尸身前面,垂着泪,看着秦枫…… 这画面一开始还并没有引人注意,但很快就有六合县的百姓看到那两道饱含期待的眼神,不由得耸然动容。 他们! 在等待什么? 难道是等着这个年轻的秦大人,能够帮他们讨还这个公道? 怎么可能呢! 不可能的! 稍稍懂得官场上规则的百姓,都是纷纷摇头。 不管怎么说,这里是六合县! 周康宁作为六合县的父母官,在六合县发生的命案,自然有当仁不让的审判权。 秦枫哪怕跟他平级,也是七品县令,却绝不可能在六合县的地面上,越俎代庖,质疑周康宁的判决。 别说是七品的淳化县令了,就算是换个地方的知府大人到了,只要不是应天知府,那么按照规则,也没有质疑周康宁的权力。 所以,这个公道,要怎么讨? 大家都知道判得不公,一桩杀人案硬是给说成现在这样,只怕这个陆三通已经没有杀人偿命的可能性…… 唉! 谁知道这人到底是什么背景,或许跟周大人有亲戚呢。 六合百姓心中各自有猜疑,怜悯地看着徐家的两个人,偶尔也将目光投向那个年轻的秦枫,却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意味。 “此案,本官已审理清楚!”周康宁对这些老百姓的反应,视而不见,只是故作镇定地扫了一眼站立不动的秦枫,继续说道:“依《大明律·刑律·杀人罪》第四条之规定,凡以过失杀人者,不论情节轻重,杖六十,并追葬银一十两。” “陆三通!你在斗殴中错手杀人,且杀伤两条人命,已触犯刑律,当杖责六十,并处罚银二十两,作为死者的丧葬费用,你可认罪伏法?” 唔? 二十两银子? 这倒是小钱,就当是打发这些比叫花子强不了多少的刁民也罢了。 杖责六十,这个不太行啊! 那不得打死我了? 陆三通皱起眉头,居然还一副不满的样子。 此人的嚣张,再次引发了六合百姓的一阵嘘声,要知道本是杀人偿命的天经地义,现在被化解成这样,他竟然还不太满意。 嚣张至极! 难道你想无罪释放么? “来人那!”周康宁似乎唯恐夜长梦多,也怕这个陆三通说出什么不合时宜的话,不好遮掩,见他微微愣怔,立刻吩咐道:“既然嫌犯已经认罪,给本官拖出去,重打六十大板!要用力打!给本官用最大的力!越重越好!!” 卧槽! 真的假的? 陆三通神色一变,暗想着这老东西该不会是跟我玩这一套,要打死我吧? 六合的老百姓们也是愣了一下,眼眸中不由得射出一丝期待,那是对于正义和光明的向往。 只可惜,这丝希望,终究会被无边的黑暗彻底吞噬。 呵…… 秦枫神色始终不变,只是在听到“越重越好”四个字的时候,泛起一丝淡淡的冷笑。 倒也奇了。 这个潜规则,是怎么做到全国统一的? 不用多想,这个周康宁所谓的“越重越好”,一定就是等同于“着实打”,是周康宁对衙役发出的信号。 而且,他还特意再三强调,要用最大的力,越重越好…… 也就是说,越轻越好,只怕这六十大板打下去,起码得费半个创可贴! 还说什么呢? 周康宁已经摆出一副耍无赖的样子,仗着自己六合知县的身份,强行指鹿为马。 依大明律,同样在刑律·杀人罪的条目里,规定了“凡以斗殴杀人者,绞死”。 但现在周康宁硬要将这桩命案归结为“过失伤人”,那明摆着就是要把陆三通轻轻放过,却不知他到底是什么来头,让这个七品县令畏之如虎,丝毫不敢得罪。 啪啪啪!啪啪啪! 打板子的声音,响了起来。 可是,听到声音的老百姓,齐齐一愣。 这声音? 不对劲啊! 第一百九十七章 自古以来,不都是官官相护 啪啪啪!啪啪啪! 打板子的声音倒是很响,听上去挺瘆人的。 但站在县衙门口的六合百姓,很快就吃惊地瞪大眼睛。 因为被按在公堂上打板子的那个陆三通,开始还有点惊慌,很快就转为诧异的神色,再从诧异转为惊喜,脸上浮现出诡异的笑容,哪像是受刑的模样。 这,这是什么功夫? 老百姓们瞪大眼睛,望着那几个平常畏之如虎的衙役。 好功夫啊! 怎么做到让声音这么大,但实际上对人几乎没有伤害的? 只见那沉重的大板此起彼伏,带起猛恶的风声,打在屁股蛋子上发出清脆的声响,偏偏没有伴随着受刑者的惨叫,甚至那陆三通都惬意地闭上眼睛,一副很享受的样子…… 好家伙! 秦枫也是愣了片刻。 这几个六合县的衙役,有点东西啊! 这要是穿越到现代,去澡堂子干个搓澡工,也能混口饭吃的! 敲背技术简直绝了。 片刻间,六十大板已经打完。 六十大板啊! 平心而论,在《大明律》里定的这个过失杀人罪,规定六十大板,并不算一个很轻的惩罚。 要知道,在大明律·朝礼中,明确规定,在朝堂上逾越礼制,以下犯上者,杖责二十。 在等级森严的年代,以下犯上可不是小事,这才打二十大板。 六十大板,倘若行刑者手重点,受刑者身子骨弱点,当堂打死都有可能,都不需要像秦枫那样下黑手往后脑打。 可是这六合县的衙役,显然是专门练过这门技术。 这六十大板打得……竟然让那陆三通一脸惬意,意犹未尽似的从地上爬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尘土,别说受伤了,就连毛细血管可能都断得不多。 嘁! 县衙门口发出一片更清晰的嘘声,显然是对这位端坐在县衙上的周大人,愈发不满。 杀人罪啊! 还连杀两人! 就算巧舌如簧,给免了死罪,最起码也要活罪难逃! 可是万万没想到,这周大人还真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如此公然包庇凶犯,不痛不痒地打了六十大板,这就完了? 哦对了,还有罚银…… 啪! 周康宁将惊堂木一拍,今日为了弹压那些抗议的声音,惊堂木很忙。 老百姓的嘴撇得更厉害了,就刚才惊堂木拍那一下子,落在人身上,说不定都被刚才那打板子疼。 “行刑完毕!”周康宁沉声喝道:“来人那!取二十两纹银来,分别交给双方亲属,本案就此了结!” 嚯? 这个钱,你来给? 周康宁的无耻,再一次颠覆所有人的想象。 陆三通到底是什么来头啊,让一个堂堂七品知县如此跪着舔! 不但打板子打成了个形式,甚至这二十两的罚银,也由六合县县衙给出了…… 那岂不是说,这都是六合百姓自己的钱? 那么对于那个原籍六合县的新郎官来说,他是用自己的钱,赔了自己的命? 太难看了! 二十两银子不算多,但这周康宁的嘴脸,实在已经可以说是很难看了。 他似乎已经并不在意自己的官声,只求能把陆三通舔好,那就够了。 越来越多的人,在彻底失望之后,渐渐循着堂上两个淳化县人的目光方向,望向那个始终不言不动站立着的年轻人。 他,淳化县知县秦枫。 为了自己百姓的事情,急匆匆来到这里。 其情可感。 看看人家的县太爷,这才叫父母官啊! 不过……即便如此,这里毕竟是六合县,现在六合县知县大人周康宁已经宣布结案,他作为外来者,莫非还能翻盘? 唉!怎么可能呢! 希冀只是出现了一瞬,便被轻轻推翻。 除非是应天知府到此,才能用权势压倒周康宁,重审此案。 仅凭一个淳化县令,是没有资格质疑同级官员的,这里又不是淳化县,哪怕被害者有一个是淳化县人,也毫无意义。 可是,六合百姓虽然已经绝望,却并不包括徐多田和徐鼎臣两个人! 这对父子,依然是满怀希冀地望着秦枫。 他们始终相信,只要秦大人在,光明就在! 哪怕这里是六合县衙,哪怕那个明摆着已经不要脸的六合县令已经宣布结案。 “走吧。”秦枫说。 啊? 所有人都诧异地瞪大眼睛。 哪怕明知道这个年轻人也已经无力回天,但县衙门口的老百姓,绝大多数都认为,他既然来了,好歹也会说几句场面话,或是奚落,或是讥讽,总之既然今天已经有点撕破脸了,他似乎没必要太给这个周大人面子。 但是万万没想到,等来等去,只等到一句“走吧”? 呵呵! 虽然诧异,但片刻也便恍然。 不过如此,不过如此啊! 自古以来,不都是官官相护的道理? 衙门口向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啊! 习惯了,早就该习惯了…… 六合百姓心中黯然,纷纷泛起苦笑,偶尔将目光投向那几个可怜的苦主,虽然感同身受,却无能为力。 连这位传说中的淳化知县,也无法可想,他们这些普通老百姓,又能做什么呢? 他们还是六合县的百姓,还受着周康宁的管辖,以后的日子还要过呀! 这? 徐多田愣了一下,眼中闪耀出惊讶困惑的神色,迟疑片刻,还是咬了咬牙,想要张嘴说话。 毕竟,死的是他养育了十几年的女儿啊! 难道,就这么冤死了? 可是徐多田身边的徐鼎臣,却伸手扯了扯父亲的衣襟,低声道:“听大人的!” 说话间,秦枫已经迈步过去,俯下身子,抬起担架的一头。 徐多田恍惚了片刻,也只得强忍着悲愤,抬起另一头,两人一同将徐芸娘的尸身抬起来,一步一步,走出这六合县的县衙。 徐鼎臣看了秦枫一眼,目光中再无旁人,将嘴闭得紧紧的,一言不发,跟在担架边上。 呼! 见此情景,县衙上坐着的周康宁,终于还是松了口气。 结束了! 这口气松掉,他才意识到刚才自己有多紧张,害怕这个名声在外的年轻人,还真能搅动风雨,大闹他六合县衙呢。 多虑了! 这里可是我的地盘! 强龙还不压地头蛇呢!更何况这秦枫算什么强龙,大家都是七品,你在淳化县怎么样我不管,到了我六合县,我尊你一声秦大人已经给了面子,还想造反不成? 第一百九十八章 家中,有没有《大诰》? 担架抬了起来。 贺三斗还有杨二力,愣了一下,连忙上前,怎么能让大人亲自出力。 可是秦枫拒绝了,依然自己抬着担架,跟徐芸娘的父亲徐多田一起,一步步走出县衙。 六合县的老百姓目光复杂,让开道路。 人人都知道,这是一桩天大的冤案! 可是……又能如何呢? 判案的是县太爷,那个陆三通的背景能让县太爷如此畏惧,更是无法想象。 而他们,只不过是寻常老百姓,土里刨食的,平常别说见到县官了,见到个衙役捕快,都得点头哈腰唯恐得罪了。 民不与官斗啊! 除非是这个同为七品县令的年轻人,愿意为了他们这些穷老百姓出头。 可是怎么可能呢! 他们都是官,他们才是一伙的! 得罪了同僚,甚至赌上前途,为了给老百姓伸冤? 这天底下,哪有这种稀罕事,那不是做白日梦吗。 大人! 你怎么了大人! 抬担架的徐多田,好几次张口,欲言又止。 这桩命案,难道就这么算了? 他甚至愤怒地望向儿子,不明白这个被视为徐家骄傲的儿子,为什么阻止自己说话,难道他就这么眼睁睁看着姐姐白死了吗? 徐芸娘活着的时候,可是最宠这个弟弟,平常有点好东西,自己舍不得吃,也要送去县学里,给弟弟吃点好的。 现在…… 她却躺在面前,成了一具冰冷的尸体。 滴答! 徐鼎臣走着,泪水却终于夺眶而出,落在六合县衙门口的地面上,洇湿了一小块,却迅速被耀眼的阳光蒸发,仿佛再也没留下任何痕迹,就好比……徐芸娘这样一条原本鲜活的生命。 不哭! 我不能哭! 徐鼎臣狠狠咬着牙,对四周那些怜悯同情的,或是叹息感慨的目光,视而不见。 强忍着炸裂一样的悲痛,徐鼎臣将两年多在县学学到的关于大明律法的东西,在脑中过了无数遍,想要找出破局的方法,想要理解秦枫秦大人的思路。 为什么……我们就这么走了? 嗯,这里是六合县,不是淳化! 依大明律,秦大人到了六合县,便没有了身为县令的权力,若是闹了起来,哪怕贺三斗和杨二力两位大哥武艺卓绝,断无可能跟六合县数十位衙役抗衡。 所以,好汉不吃眼前亏? 那么接下来呢? 记忆里,大明律中并没有关于冤案上诉的条款,即便是这六合知县判得不对,也并没规定老百姓可以到应天知府那里喊冤。 不过…… 徐鼎臣忽然想起一个特别条款! 当时,作为县学学生的徐鼎臣,还只有七岁,听宋夫子提起这条款的时候,甚至觉得有些荒诞。 历朝历代,似乎都没有过如此凌厉的规定。 西周时期,有“路鼓”和“肺石”。 唐代,有邀车驾制度。 宋代的登闻鼓、元代的“叩阊”…… 虽然也都有直诉冤情的渠道,但从没听说过,百姓可以将徇私枉法的官吏直接捆绑起来,送到京城,交给皇帝治罪! 那可是朝廷命官啊! 这不是视同造反么? 因此,虽然徐鼎臣知道这个说法,却也没敢当真。 事实上,距离这个皇帝亲自制订的条款已经过去了足足两年,从没有一个老百姓,真的这样做过。 因为听上去,真的是充满了荒诞和不可思议。 民告官,也就罢了! 还可以把官员给绑起来,送往京城治罪? 哪怕只是七品县令,手下也有几十个衙役呢! 衙役都是县令养着的,遇到事岂能不出手? 就凭一家一户的力量,谁能扳倒县官啊? “鼎臣。”秦枫忽然开口,目光落向身边的孩子。 啊! 徐鼎臣激灵一下,连忙摒弃那些乱七八糟的念头,用沙哑的童音,颤声道:“大人?” “家中,有没有《大诰》?”秦枫淡淡道。 声音并不大,但落在有心人耳朵里,仿佛洪钟大吕! 徐鼎臣的脚步猛地顿住,不可置信地望着秦枫,只觉得浑身发软,眼前的阳光忽然间变得格外刺目,仿佛是九霄云外的大日炎阳之威,已经穿透云层,普照大地,足以横扫一切沆瀣阴霾! “家中,有《大诰》么?”秦枫并不着急,而是索性停下脚步,还保持着抬担架的姿势,扭过头,询问那个半大的孩子。 “有!!!” 徐鼎臣一下子就哭出声来,苦苦压抑的委屈,到此刻完全迸发,能忍住不痛哭失声已经是定力惊人。 他终于知道,大人这是要做什么! 那个条款! 果然是要动用当今皇帝制订的那个特别条款啊!! 以徐鼎臣的聪慧,虽然一直觉得不可思议,但还是把那段话,一字不漏地记在脑子里。 此刻,他泪眼朦胧地看着秦枫,那段话在眼前一遍遍浮现,仿佛闪耀着威临天下的金光,令人不敢逼视。 ——今后所在有司官吏,若将刑名以是为非、以非为是,被冤枉者告及四邻,旁入公门,将刑房该吏拿赴京来;若赋役不均,差贫卖富,将户房该吏拿来;若保举人材扰害于民,将吏房该吏拿来;若勾补逃军力士,卖放正身,拿解同姓名者,邻里众证明白,助被害之家将兵房该吏拿来;若造作科敛,若起解轮班人匠卖放,将工房该吏拿来……其正官、首领官及一切人等敢有阻挡者,其家族诛! 若将刑名以是为非、以非为是,被冤枉者告及四邻,旁入公门,将刑房该吏拿赴京来! 若将刑名以是为非、以非为是,被冤枉者告及四邻,旁入公门,将刑房该吏拿赴京来! 徐鼎臣的泪水,滚滚而落。 而这时候,包括徐多田在内的其他老百姓,甚至都还一脸茫然,不知道这孩子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怎么忽然间哭得这么厉害。 “大诰?什么是大诰?” “好像听过……但想不起来了……” “为什么这孩子一听说这东西,就忽然间情绪这么激动,现在这案子已经断完了啊,那大诰难道还能翻案不成?” “没听说过!别做梦了!周大人虽然……唉!毕竟是这六合县的县太爷啊,现在都结案了,怎么可能还有反复,那岂不是让周大人打自己的脸吗?什么大告小告的,都没有用!” 第一百九十九章 中国最后一个丞相 嘶! 县衙上端坐的周康宁,倒吸一口凉气。 他保养不错,虽然年纪大了,但耳朵还灵光着。 秦枫说话声小,又已经离得远了,他并没有听到。 可是后来六合县百姓的议论声,陆陆续续传了过来,周康宁骤然捕捉到了那个词。 大诰! 毕竟是一县主官,周康宁虽然当初也对圣上亲自颁布的这道圣旨不以为然,但跟六合县的愚民不同,他对其内容,还是很有印象的。 若将刑名以是为非、以非为是,被冤枉者告及四邻,旁入公门,将刑房该吏拿赴京来! 这句话如电光一样在周康宁眼前亮起,让他浑身剧震,连忙起身离座,遥遥向秦枫追来。 开玩笑吧! 这个看似人畜无害的淳化县县令,还真敢用这圣旨上的说法,把我抓起来,去京城到皇帝面前论断是非? 尽管心中一百个不信,但周康宁还是下意识地感受到深深的畏惧,三两步就追上了担架,拦在秦枫面前,眉头深锁。 “哦?周大人。”秦枫双手提着担架,并不放下,淡淡道:“请恕我担架在手,不能全礼。” 周康宁这会儿也顾不得计较这些细节,深吸一口气,有些谨慎地说道:“秦大人请留步,能否借一步说话?” 呵! 他是怕了! 秦枫虽然不知道这大诰告状的法子是否真的可行,更不知道若非他穿越而来,这道圣旨原本要到了洪武十八年才正式颁布,但很明显,眼前的这个六合县令已经深深畏惧,不再敢一手遮天。 “周大人请说。”秦枫的语气依然平静,仿佛不含丝毫凌厉。 “这……”周康宁面有难色,看了看围观的百姓,显得很不方便。 秦枫嘴角掠过一个微微轻蔑的表情,先转身放下担架,然后被迫不及待的周康宁一把扯到一旁,低声道:“秦大人!你知不知道,那个陆三通是什么来头?” “皇亲国戚?”秦枫语含讥讽,不轻不重地刺了对方一下。 周康宁被那道还没生效的大诰镇住,就算秦枫冷嘲热讽,也只当听不见,咬牙道:“虽不中,亦不远矣!陆三通的姐姐,是当朝胡相的妾室,也就是说……他是胡相的妻弟啊!秦大人你说,我这案子,还能怎么断?难道……为了这几个升斗小民,冒着得罪胡相的风险?” 胡相? 胡惟庸? 果然有点来头! 秦枫轻轻念叨着这个名字,关于胡惟庸的记忆,不受控制地涌上心头。 胡惟庸,被称作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丞相。 因为跟随朱元璋日久,深受信任,后来升为中书省左丞相,权倾一世,渐渐专权跋扈,不知忌讳,生杀黜陟之大事有的也不经上奏便自行决定。 洪武十二年,朱元璋终于对其忍无可忍,处死胡惟庸,从此撤掉了丞相的职位,直接影响了之后数百年的政治体制。 这,也就是极为著名的洪武四大案之首,胡惟庸案! 原来,现在洪武四年,年末,胡惟庸已经是丞相了。 具体的历史记载,秦枫记得并不真切,毕竟他只是个小小的七品县令,一门心思只在淳化县内,不需要太关注朝堂上的高层变动。 不过,即便胡惟庸还不是丞相,作为中书省参知政事,那也是副丞相的级别,同样不是一个小小七品县令能够碰瓷的。 难怪这周康宁,宁可背着老百姓的骂名,也要死死护住了那个杀人凶手。 呵……胡惟庸而已。 一个错把平台当本事的妄人。 朱元璋要动你,如探囊取物。 记得历史上,胡惟庸最初触怒朱元璋,就是因为他的儿子在出游时,街市上纵马不慎摔死,一怒之下杀死车夫。 朱元璋得知无辜百姓被杀,盛怒之下让胡惟庸杀人偿命! 那个始终把老百姓放在最高位置上的明太祖,绝不会容忍在天子脚下的六合县,发生这样悲惨的命案,杀人凶手却能轻易逍遥法外。 所以…… “周大人说完了?”秦枫点了点头,望着一脸小心的周康宁,微笑道。 呃? 周康宁愣住。 暗想这个秦枫莫非是耳朵不灵光,没听清自己说的话。 胡相啊! 那可是胡相啊! 刚才见秦枫陷入沉思,周康宁还有些得意,心想你也不过如此,你以为我周某人不想为民请命么,但也得看看时候! 现在对方是胡相的妻弟,又是刚娶的小妾,恩宠正重的时候,你要是在这里重判了这个陆三通,到时候那女人枕边风一吹,咱们这区区七品的芝麻官,轻则丢官去职,重则性命不保啊! 活着,不好吗? 本以为秦枫已经屈服,但一闪念的功夫,秦枫已经恢复了平静,望着自己,眼眸中甚至有一抹周康宁看不懂的怜悯。 什么意思? 周康宁迷糊了一下,犹豫着要不要再强调一遍,但秦枫已经重新抬起担架,淡淡道:“周大人,借过……” 周康宁傻了眼,被不太客气地拨到一边,直到担架已经走出老远,他才如梦方醒,觉得自己站在这里像傻子一样,尴尬得手脚都不知道往哪里放。 该死! 这个该死的秦枫! 他,真的不要命了么? 可是,秦枫已经走得远了,六合县的百姓们,甚至包括那些吃着他周康宁钱粮的衙役,都远远望着秦枫的背影,目光中几许崇敬,几许期待。 这!该死! 周康宁从没在这些百姓眼中看到这种神色,他在这里做了几十年的县令,从没见到过! 现在秦枫到此,前后加起来才不到一个时辰! 这些刁民,都被这个该死的秦枫洗脑了么? 那就是个不知轻重的年轻人啊! 像他这么做官,能活到今天已经是个奇迹了! 看这架势,竟然连胡相都想要碰一碰?真是活得不耐烦了! 本官懒得理会这种愣头青,管他去死呢! 不过,这愣头青万一真的发了癫,拿出那道圣旨说事儿,还真的跑到六合县来,要把我抓起来送去京城…… 虽然觉得绝无可能,但周康宁还是心中不安,那股子没来由的恐惧,让他烦躁透了,甚至不敢去看老百姓的眼神,将袍袖一拂,回到县衙,正对上要悄悄溜走的陆三通。 “留步!”周康宁心中一动,连忙叫住了这个始作俑者。 第二百章 秦枫?胡惟庸听过这个名字 应天府,皇城,中书省左丞相胡惟庸府邸。 胡惟庸今年四十七岁,也算是年富力强。 正因为年龄的优势,让胡惟庸在这场政治博弈中最终获得了皇帝的青睐,胜过了年纪老迈的户部尚书杨思义,成为接替李善长做左丞相的更佳人选。 不到五十岁,一国丞相。 一人之下,万万人之上! 如今,右丞相徐达已经领兵出征,打定主意要让那个建州女真没法过完这个春节。 徐达一走,朝中更是再无对手,以往态度暧昧的文武百官,这会儿也都争相投奔,万万不敢得罪了这位前途远大的胡相。 大家都看得明白,徐达虽然是开国第一功臣,但毕竟偏向武将,而现在天下已定,治国的还是要文臣啊! 胡惟庸已经是文臣之首,除了皇帝之外,谁不得匍匐在他脚下,仰他鼻息? 志得意满的胡惟庸,倚坐在躺椅上,虽然是寒冬时节,下人却早就布置了暖炉,烘得整间屋子气氛如春,不寒不燥,身边一个模样俊俏的年轻丫鬟,正剥开一颗新鲜的水果,小心地送入胡惟庸口中。 嘿嘿嘿! 胡惟庸一口吞下,顺便伸舌头舔了舔那丫鬟的春葱纤指,惹得小丫头脸上一红,更增娇艳。 这个不错,要不今天收了房吧? 心情极好的胡惟庸,不禁动了心思,而那个早就盼望着一步登天的丫鬟也喜不自胜,两道目光在空中一碰,炽烈的情欲瞬间就燃烧起来。 “咳咳!” 忽地,后堂传来咳嗽声,一位宫装女子款步而来,顿时让气氛被打破,小丫鬟微微惊慌,连忙退在一旁,恭敬施礼道:“夫人……” 哼! 及时出现的,正是胡惟庸刚娶不久的妾室,也是陆三通的姐姐。 在胡府,这位陆氏原本是排位第十七,应该叫十七夫人,但哪个不开眼的下人敢故意提醒这个,都是以夫人相称,哪怕她几个月前还跟自己一样,是个使唤丫鬟。 被老爷看上了,摇身一变便成了主子,这在高门大户里,是司空见惯的事情。 那些男仆役也就罢了,但凡是有点姿色的丫鬟们,几乎心心念念的都是有朝一日也能走这条路,从此衣食无忧荣华富贵。 刚才眼瞅着就要成了! 该死! 那丫鬟心中诅咒,却不敢表露出一丝一毫,连看都不敢看这位十七夫人一眼。 “明珠,你怎么来了?”胡惟庸被扫了兴,虽然微微不快,却也不以为意,毕竟眼前这个陆明珠,也还新鲜着,一看她那媚眼含春的模样,就知道等会儿她必定会有自己的补偿方式,远不是那个没长开的小丫鬟能比得了的。 一念及此,胡惟庸的欲火反倒更加强盛起来,从躺椅上起身,打算白昼宣个淫。 “老爷。”陆明珠自然懂他的眼神,但这件事却是不敢拖延,连忙低声道:“我、我弟弟来了……” ? 胡惟庸愣了一下。 心想你弟弟是什么东西! 此情此景,就算是你爹来了,也先让他等着啊! 反正也就一会儿的事儿…… 见老爷明显不悦,陆明珠也是心中打突,连忙靠近几步,用自己柔软的胸膛摩挲着老爷的胳膊,压低声音说道:“我弟弟说,有人要杀他,请老爷救命!” 什么? 胡惟庸心中一荡,哪还管得了那么多,直接就把这妖娆的身子打横抱了起来,快步走入内室…… 四分之一炷香之后。 胡惟庸喘着粗气,看着身下光溜溜的年轻胴体,心满意足地吐出一口浊气,这才想到那个救命的事儿,皱眉道:“怎么回事?你弟弟……是叫陆三通的吧?他怎么了?” “多谢老爷记着。”陆明珠虽然只闹了个不上不下,却不敢有丝毫怨怼,一边努力做出不堪挞伐的虚弱样,一边气喘吁吁地说道:“他、他在六合县,跟人斗殴,错手杀人,被捉去县衙。六合知县周康宁,以过失伤人的罪名,判了六十大板……” 哦。 胡惟庸点点头,开始穿衣服,随意点头道:“周康宁?倒是个懂事儿的。倘若值得重用,我就说一句话,让他的位置,动一动吧。” 错手杀人? 一看这陆明珠的架势,胡惟庸就知道,哪来的什么错手,分明是那个陆三通跋扈惯了,仗着自己的威势胡闹,然后这个姓周的县令帮忙擦屁股而已。 不过,姓周的知道尊重自己的威势,这是胡惟庸十分满意的。 辛辛苦苦,从皇上打天下就跟在身边,熬到今天终于熬走了李善长,自己做了这个中书省左丞相。 倘若连个小小的县令都不知道尊重自己,那这丞相做着还有什么意思? “多谢老爷!”陆明珠连忙补充道:“可是……那死的两个人里,有一个是淳化县人。之后,淳化县县令秦枫,也去了六合县衙。” 哦? 胡惟庸穿衣的手微微一顿,眼明手快的陆明珠连忙爬起身来,用身体贴着老爷,张开樱桃小口,帮老爷用嘴系上衣服的纽扣,这都是她娴熟的技艺,尤其是唇齿间的灵活,让胡惟庸最为着迷。 死了两个人。 胡惟庸眉头微皱,暗想着这个陆三通,也太过分了点! 杀人偿命,那是天公地道。 就算你有所仗恃,也不能做得太过分了,想杀人就杀人?就算是本相,也好歹网罗个罪名才可以,不是随便可以乱杀的,我还不是皇帝呢! 还有,淳化县。 淳化县县令,秦枫。 胡惟庸听过这个名字。 秦枫在淳化县搞出了灌溉新法,又有县学等事,都是深得皇帝认可,有很多政策已经推向全国,可见这淳化县的模式,让皇帝陛下多么满意。 若非秦枫年轻不知收敛,犯了好些忌讳,只怕现在早就不是个小小的县令了。 旁的不说,就说远征日本那次,秦枫在远征军中立下大功,一度官至日本省布政使,但因为屠城的事情被皇帝不喜,才打回原籍继续做县令。 当日在朝堂上,胡惟庸也见过那个年轻人,觉得他锋芒过甚,虽然才华不凡,但终究还是太嫩了。 没想到,今日因为这个陆三通,又听到了秦枫这个名字。 “秦枫怎么了?”胡惟庸按住了陆明珠的头,沉声问道。 唔…… 陆明珠嘴里含着东西,含混地说不出话,好在胡惟庸还处于贤者模式,并没有重燃战火,很快就松开手,让陆明珠把东西吐出来,这才红着脸说道:“那秦枫到了六合县衙,亲自抬走了死人的尸首,并且询问,死者家里,有没有《大诰》……” 第二百零一章 丞相出手了! 《大诰》? 胡惟庸明显愣了一下。 身为当朝宰相,大明文臣之首,他显然对这东西并不陌生。 而且听情况描述,胡惟庸不难猜到,那个秦枫究竟要干什么。 可是,图什么啊? 不过是死了个普通百姓罢了,那陆三通已经亮明车马,是他胡惟庸的妻弟,那秦枫只是个区区七品县令,竟然不怕? 平心而论,胡惟庸并不喜欢陆三通这种招摇的性格。 自从把陆明珠收房之后,她那个弟弟就抱上了粗腿,甚至那时候胡惟庸还没正位左丞相,陆三通就愈发嚣张,很是闹出一些事来,但一听说是这层关系,不论对方是朝廷大员或是商贾巨富,都退避三舍,让陆三通的性子更加骄纵。 终于,这次闹出了人命官司。 胡惟庸可以不在意这样一个浑人,但他作为当朝丞相的面子,却是不容亵渎的。 现在,一个县令,意欲挑战本相的尊严? 胡惟庸不能容许这种事情发生。 倘若那秦枫真的不管不顾,跟老百姓一起头顶大诰,到京城来告御状,能不能真的见到皇帝虽然难说,但动静闹大了,流言传开,对他胡惟庸脸上也绝不好看。 “陆三通呢?” 胡惟庸皱起眉头,有些烦躁地问道。 “他、他就等在外面,老爷您……”陆明珠看得出来,老爷心中不喜,但事关唯一亲弟弟的身家性命,她总不能不管。 “让他滚进来!”胡惟庸穿好衣服,看也不看还衣冠不整的陆明珠一眼,已经坐在太师椅上,不多时便见到了行色狼狈的陆三通,一见面就连连磕头,把刚才陆明珠简单说过的情况,在他的询问下,又详细复述了一遍。 “慌乱中举刀反抗,结果错手伤人?”胡惟庸冷笑一声,目光垂落,狠狠地盯住了陆三通的眼睛,森然道:“到了这里,你还在胡说八道么?” 啊! 陆三通说的其实是周康宁编造的那个谎言,说着说着自己都信了,这会儿才如梦方醒,连忙颤声道:“其实、其实是那人用马鞭指着我,叫我让路,我就……一时愤怒,抽刀把他杀了……” 好个“一时愤怒”! 胡惟庸眼眸中闪出森寒,双眼微眯,淡淡道:“把这个草菅人命,目无国法的畜生,给我拖了出去,乱棍打死。” 声音并不大,却从门外迅速冲入两个孔武有力的兵士,像拎小鸡一样把陆三通拎了出去,片刻就传来了哭爹喊娘的惨叫声,这次可不是作假,打得棍棍到肉,听起来只需一时半刻,就真的会被活活打死。 “老爷!!”陆明珠慌了神,浑身颤抖地在胡惟庸面前跪下,苦苦哀求道:“三通他的确是年轻不懂事,做事糊涂悖乱,让老爷操心了,罪该万死!但他、但他……” 哼! 胡惟庸知道,今天真的打死了这个陆三通,相当于连这位宠妾也一同打死了。 死个女人,倒是无关紧要。 但传了出去,旁人还以为我胡惟庸真的怕了那个区区县令。 “你出去,叫他们住了吧。”胡惟庸拂袖,将陆明珠驱逐,随后亲自磨墨执笔,写了一封书信,吩咐得力的心腹手下,务必亲手交到淳化县知县秦枫手中。 此事,就这么了结了吧。 在胡惟庸看来,他以丞相之尊,要亲自修书跟一个七品县令解释,已经算是虚怀若谷。 书信中,不但言明陆三通的罪过,并且愿意将罚银提高到一千两,想必足以赔偿那两个寻常乡民的性命了。 杀人不过头点地,你秦枫就算再闹,也不能让死人复生。 重打了陆三通,也给死者赔了钱,应该够了。 …… 京城距离淳化县,不过区区百余里。 给胡惟庸办事的心腹,自然效率极高,骑一匹快马,不多时便把丞相的亲笔书信,递到了淳化县县衙。 出自丞相门下,他自然没必要低调,一路上烟尘滚滚,惹得许多百姓侧目。 郭德纲、郭德纲…… 马蹄声在淳化县宽阔的马路上发出一连串的清晰声响,骑士也是心中暗赞,难怪胡相也对这淳化知县高看一眼,只是从这马路的修建上,就可见一斑,秦枫其人在淳化办了多少大事,绝对称得上是一名能吏。 “啊!那是什么人?” “好快的马!咱们淳化县,可难得见到这种通体无杂色的骏马,如此神骏威严,光是这匹马,没有三千两银子,想都不要想!” “嘶!真的假的?一匹马三千两?也就是……六千石粮食?天哪!我家辛辛苦苦一年到头,也不过一百石的稻谷,光是这匹马,竟然要我们全家不吃不喝三十年?” “不然你以为呢?寻常富贵人家,都根本养不起这种纯血的骏马!” “都闭嘴吧!没看到那马上骑士身上的记号么?这一人一马,来自京城,来自当朝丞相胡惟庸的府邸!” “啊这!当朝丞相?这……你确定吗?” “噤声,噤声,当心祸从口出!我看,这恐怕是为了徐家那个事来的……” 淳化县虽然并非京城,毕竟也在应天府范围内,有的老百姓因为各种原因,去皇城走动也并不稀奇,所以就有人很快认出了丞相府的印记,消息很快就传遍了整个淳化县。 徐多田家里,设着灵堂,一片惨白的色调,取代了不久前的大红喜色,正中央大大的“奠”字,仿佛还映现着徐芸娘的音容笑貌,却随着供桌上的烟雾袅袅,去往另一个无人可知的世界。 香炉前边,端正地摆着一本书册。 《大诰》! 秦大人说了,有了这本大诰,就可以一起去皇城,告御状,把这桩判得不公的人命官司,放在青天白日之下,让所有人都来论一论,那陆三通该不该杀人偿命,丞相的家人是否就可以一手遮天! 听到这个噩耗后,淳化县也是几乎整个沸腾起来! 徐家与世无争,性格和顺,平常跟几个邻居关系都很好。 徐家的那个大女儿徐芸娘,虽然不是大家闺秀,却自有农家女子的爽脆朴实,平常谁家有个大事小情,她二话不说就过去帮忙,人缘自然是极好。 此番噩耗传来,无数人叹息心痛,吵嚷着要跟徐家一起,在秦大人的带领下,头顶大诰,去告这个御状! 可是现在! 清晰的马蹄声踏在淳化县宽阔的官路上,声音几乎要响彻这个小小的村县。 这一连串代表着当朝丞相威严的马蹄声,仿佛是一盆盆冷水,无比精准地浇在每一个心中炙热的淳化县人头顶,让他们飞快地清醒过来。 告御状? 你告的是谁! 是告当街杀人的陆三通,还是徇私包庇的周康宁,还是……当朝丞相胡惟庸?! 疯了吧? 咱们……是不是这两年,被秦大人惯坏了的。 竟然有朝一日,想要大张旗鼓,去找皇帝,控诉当朝丞相? 这简直就是滑稽! 渐渐清醒过来之后,无数淳化百姓脸上的激愤,化作苦涩和叹息。 现在,丞相出手了! 淳化县人奉为神明的秦大人,在这位当朝一品面前,怕是连个座位都不配有啊…… 第二百零二章 秦大人不是这么说的啊! “徐老哥,我、我家里还有事,就先……回了?人死不能复生,你一定节哀啊!” “鼎臣,好好读书,将来……唉!咱们淳化县能不能出个大官,就看你的了!” “徐家嫂子,节哀,我过两天再来看你。” “徐老爷子还睡着呢吧?一定让他好好保重身体,凡事往开了想,咱们平头老百姓,其实……” 原本簇拥在徐家灵堂前的,刚才甚至义愤填膺要一起去告状的街坊四邻,亲朋好友,渐渐散去。 而这个时候,那匹来自丞相府的骏马,就停在县衙门口,马上骑士已经进入县衙,不知跟秦大人在交谈什么内容。 徐家的灵堂空荡起来,悲戚的气氛更加浓烈。 徐老头的身子骨原本很硬朗,却无法承受这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惨事,病倒在床上,说是睡觉,但也可以说是昏迷。 只剩下徐多田夫妻两人接待前来吊唁的众人,早就哭得连眼泪都流不出来了。 不到十岁的徐鼎臣反应更是异常,一回到家就捧起书本,仿佛将世间万物都完全摒弃,只将一切希望寄于这些圣贤言论中,有朝一日金榜题名,一定要做个跟那周康宁不一样的官。 “鼎臣……”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徐多田这个当爹的,反而要听儿子的话,因为儿子是读书人,读书人一定是有大本事的,可比他老实巴交只会种地强多了。 “嗯?”徐鼎臣放下书本,目光清明。 “爹听说,是丞相府来人了。那个……陆三通,是当今丞相的妻弟,所以六合县知县,才有意包庇……”徐多田舔了舔嘴唇,微腥的鲜血味道,让他满嘴发苦。 “我知道啊。”徐鼎臣点了点头,似乎很随意地说道:“刚才那些人说的,我都听到了。” “所以?”徐多田心想这个一贯聪明的孩子,莫非悲伤过度,脑子不转了。 丞相府来人了啊! “所以什么?”徐鼎臣站起身来,随手从供桌上抓起那本《大诰》,平静道:“秦大人说了,咱们要带着这本《大诰》,去皇城,去找皇帝陛下,评一评这个理。” 还、还真去啊? 徐多田跟妻子对视一眼,目光复杂。 自古以来,哪有民告官的道理! 虽然秦大人说,这是皇帝亲自下的圣旨,但活了一把年纪了,就算老实巴交,起码也懂得基本的道理,有些话,只是说说而已,谁要是当真,谁才是傻子。 鼎臣他,不至于这么天真吧? 唉! 徐多田叹了口气,知道姐弟俩关系极好,可能孩子到现在也无法接受姐姐没了的事实,他毕竟还不到十岁啊! 咬了咬牙,徐多田强忍着几乎要抽搐的心悸,颤声道:“胳膊,拗不过大腿去……现在是当朝丞相亲自派人来,只怕秦大人也……没法抗拒。咱们告状的事,真的能成么?” “当然能成!!”徐鼎臣陡然色变,一瞬间就从平静切换成狂暴,将手中的大诰往桌上重重一摔,怒道:“如果不成,皇帝颁布这大诰有什么用!我读这些圣贤书又有什么用?!” 徐鼎臣死死压抑的情绪,仿佛被彻底点燃,骤然爆发,从桌上捞起刚才还认真研读的书本,用力地撕扯粉碎,失控大哭道:“有什么用!有什么用?我要读书吗!要考试吗!要做官吗?然后我做官就是为了让我的亲戚,朋友,下人,能够在外面草菅人命,能够滥杀无辜,能够欺压百姓?” “秦大人不是这么说的啊!” “圣人不是这么说的啊!” “假话!都是假话!” “这写满了假话的破书,我不要读了!我再也不要读了!!” 啊! 别呀…… 徐多田两口子慌了神,连忙一起扑上前去,牢牢抱住状若癫狂的徐鼎臣,一家三口哭作一团,在这灵堂的氛围下倒是显得很和谐,但却让一股平民百姓面对强权那种无可奈何的悲凉,蔓延得更加彻底。 “书,当然还是要读的。” 忽地,一个声音清澈,插入进来,顿时让灵堂上悲戚的气氛,为之一滞。 徐鼎臣霍然扭头,赫然看到笑容温和的秦先生,从地上拾起被自己撕碎的书页,认真地一页页拼凑成原样,然后慢慢将其抚平。 “老师……”徐鼎臣一开口,泪水再次滚滚而落。 刚才的那通发泄,并不意味着徐鼎臣丧失了理智,而正是因为发自内心的深深绝望。 为了给姐姐讨还一个公道,徐鼎臣当然可以不顾性命。 但是,不顾性命又有什么用? 像他这种平头老百姓的命,跟高高在上的大人物比起来,连野草都还不如! 到头来,怕是徐家满门灭绝,也激不起半点水花。 所以,自己到底要怎么做? 徐鼎臣虽然读了不少圣贤的学问,却对这悲凉的人世间,还缺乏更深刻的认识,他心里乱如麻,不知道到底怎样做才是对的。 冲冠一怒,不惜用鲜血来染红状纸? 抑或是,暂且隐忍,留下有用之身,未来或许还有复仇之日? 好像都可以,又好像都不行! 直到,那个温和的声音响起。 徐鼎臣扑了过去,直接扑倒在秦枫脚下,满面流泪,连连磕头道:“老师!老师教我!老师教教我,我应该怎么做……” 呵…… 秦枫微笑,仿佛万物已不萦于怀。 那一刻,在徐家三口人看来,秦枫脑后都像是生出一圈朦胧的光环,将他整个人映衬得宛若佛陀转世,能渡世间一切苦厄。 “不是说了么,找出大诰,咱们告状去。”秦枫将手中抚平的圣人书放下,从供桌上拿起那本家家户户都有的《大诰》,心中亦是微微感慨。 不知什么缘故,自己穿越来的这个洪武年,《大诰》竟然提前问世了十几年之多。 这是朱元璋亲自编撰的刑典,以诰文的形式向全国发布,告诫官吏们谨小慎微,不可贪赃枉法,不可残民以逞。 为了让《大诰》深入人心,朱元璋圣旨规定,民间若有作奸犯科者,只要家中放有《大诰》,便可以罪减一等。 这样一来,别说是徐鼎臣这样的读书人家,就算是大字不识几个的农人,家里也放着本大诰,毕竟那是关键时刻能救命的东西。 只是,或许除了秦枫之外,没人把朱元璋圣旨上的那些条款当真。 遇到冤屈,头顶《大诰》,将不法官吏绑起来,去皇城告状? 这听上去,实在是太过荒诞,看上去几乎不具备实操性,自从颁布两年以来,也从没有哪个府县的百姓,真的这样执行过。 告、告状? 徐家人迷糊了一下,面面相觑。 就在刚才,听说那个从丞相府来的骑士,已经到了县衙啊。 难道……秦大人没见到? 走岔了? 第二百零三章 大人!您来真的? 淳化县,田埂上,三三两两地聚集了几个人,小声议论着什么。 按说这会儿到了深冬,田地早就冻结,各家各户通常都待在家里,哪怕是朋友聚会,也只在家中待客。 之所以这些人聚在这里,唯一的原因是,从这块水田的方位,可以清楚地看到不远处的县衙。 现在,大家都知道出事了。 出事的是老实巴交的徐家,原本好端端的一桩喜事,竟然成了丧事,一想到那个懂事漂亮的芸娘,不管是认识的或是不认识的,都在心中抱着不平。 但是,也只敢在心中。 一骑红尘,从皇城方位而来,据说是来自丞相府,马上骑士目无余子,径直冲到县衙,不知跟秦大人交谈了些什么。 于是就有愤愤不平的淳化县老百姓,悄悄聚在这里,观察动静。 他们看到! 只过了很短的时间,那骑士就从县衙里走出,怕是连一盏茶都没喝完呢,脸上已经浮现出喜色,对着县衙里拱手,似乎很满意的样子。 明白了! 哪怕离得远,听不到声音,但见此情状,淳化县的老百姓,顿时凉了半截。 很显然,曾经无所不能的秦大人,也毕竟只是七品县令,怎么可能凭一己之力,去硬撼身为文官之首的左丞相胡惟庸? 那杀人的陆三通,是胡惟庸的妻弟啊! 这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 “唉,秦大人他……不是说要给徐芸娘报仇的么?” “说什么……找出大诰,就去京城告御状?” “算了吧,听听就好,这你能信啊?那圣旨都出来两年了,你听过哪个地方的百姓,真的去告过御状?总不能说,这两年来,普天之下,没有过任何冤屈不平之事吧?” “再说了,咱们老百姓,怎么能把官老爷绑起来……不用说丞相大人,就说那个六合县知县周康宁,人家手底下也有上百号衙役捕快呢,是好惹的吗?人家不来抓你就不错了,你还想去绑他?” “看这架势,秦大人已经跟这个相府来人达成了某种协议,可能……是得了点好处或是承诺吧。”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就可惜了那徐芸娘……真就这么白死了……” “啊!快看,秦大人怎么出来了?他走的是徐家的方向?干什么干什么?这是要干什么?” “大人呐!我们理解你身不由己,但你现在……糟了!徐家人,包括徐鼎臣那孩子,都跟着秦大人往县衙去了?这是什么意思,看他们神色激动,难道事情还没完?” “不会吧!总不会是秦大人受了什么命令,要下黑手吧?” “唉!这种斩草除根的事情……似乎也不稀奇!” “不能啊!徐家老实本分,徐鼎臣那孩子更是县学里人人称赞,都说他明年科举能中秀才哩!” 无数复杂目光的注视下,秦枫带着徐家一行三人,回到县衙。 那些隐藏的目光,并不十分隐蔽,秦枫并非没注意到,却视而不见。 在秦枫看来,或许自己回家的时候,就要到了…… 回就回! 首先钱早就攒够了的。 其次现在遇到这档子事儿,若是不闻不问,继续黑不提白不提地做这个淳化知县,那可就一点味道都没有了。 至于胡惟庸书信上暗示的那些所谓的青云之路,秦枫压根就不感兴趣。 这个大明朝,跟记忆里的,并不完全相同。 所以这个胡惟庸,或许都不用蹦跶七年,就会被彻底收拾掉。 身为七品县令,秦枫当然没资格做胡惟庸的对手。 但是身为现代穿越者,秦枫面对这个早就被扫进故纸堆的丞相,那个错把平台当本事的妄人,并没有什么心理压力。 为了念头通达,干他娘的! 管他丞相还是皇帝,老子来到洪武年已经有两年多的时间,攒了好大一笔意外身故险,正愁没机会回老家逍遥,现在机会可就来了。 来,弄死我! 这个大明朝,甚至比记忆中的更强盛,早早就解决了北部边患,更将日本岛纳入海外行省,未来横扫世界或许都不是梦想。 既然如此,那我就在回家之前,再送它一程,让历史上震惊一时的胡惟庸案,更早一步爆发出来! 一到县衙,秦枫直接就把官服脱了下来。 然后,他神色肃穆,将这身官职虽然不大,却也代表着朝廷命官身份的官服,整齐地叠了起来,端正地放置在县衙正中,就在明镜高悬的牌匾下面。 霍然转身,徐家的三个人已经看得呆住了。 秦大人,这是要做什么? 怎么还脱衣服了? “现在,我不是县令了。”秦枫微笑,神色却是前所未有的郑重,从呆若木鸡的徐鼎臣手中接过《大诰》,高高举过头顶,肃容道:“我,只是寻常的淳化百姓,普通的大明子民。依大明皇帝圣旨所言,‘若将刑名以是为非、以非为是,被冤枉者告及四邻,旁入公门,将刑房该吏拿赴京来!’,我只是你们的邻居而已,看不过这件事,便陪同你们一起,先去拿下那六合县令周康宁,再去往京城!” 啊! 这…… 徐多田夫妻俩骇得双膝一软,差点成了滚地葫芦。 邻、邻居? 一起告状? 大人!您来真的啊? 就连最气不过的徐鼎臣,这会儿也陷入了深深的呆滞,甚至于一脸茫然地看着这位大人,这位老师,看他把代表官身的衣服脱掉,寒冬腊月只剩一身月白色的布衣,神采奕奕,双手将那本《大诰》举过头顶。 来真的? 徐鼎臣的脑子彻底不够用了。 在他看来,老师怎么可能真的鼓励徐家告状,说不定只是权宜之计,待安抚了情绪,再慢慢劝说,劝说的言辞很容易猜想,无非是要以大局为重,考虑活人的生计,甚至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之类。 他特意把徐家都叫到县衙,徐鼎臣等人更是心中打鼓,完全不知道秦大人跟那个相府来人,达成了什么协议。 总不会是下毒手吧? 但是万万没想到! 一到县衙,秦大人连官衣都脱了! 头顶大诰的,本该是我们徐家人啊! 可现在秦大人搬出圣旨,抓住了其中“被冤枉者告及四邻”的词句,硬说自己是徐家的邻居,要强出这个头! 实际上,徐家住在淳化县一角,距离县衙十几里地呢,这算哪门子的邻居! 所以,现在,真的要去么? 第二百零四章 秦枫此去,若一去不回? 诶? 那是谁? 不像是徐多田啊,更不是他婆娘…… 徐鼎臣长大得这么快吗? 田埂上的淳化人,越聚越多,甚至已经踩入田里,反正冬天这里没有稻谷,踩也踩不坏什么。 本来都替徐家人捏一把汗,但猝不及防里面走出个年轻人,竟然看着眼生。 “啊!是大人!” “你们看!是秦大人啊!” 胡说八道! 一开始众人纷纷鄙夷,那怎么可能是大人,大人很好辨认的呀。 可是,随着那人一步步走出县衙,越来越多人看得真切。 头顶大诰,身穿月白色布衣的年轻人,正是他们这两年来虔诚膜拜的父母官,秦枫秦大人! “秦大人的官服呢?” “怎么……不穿衣服就走出来了?” “呸!什么不穿衣服,只是没穿官服而已……” “大人这是要做什么,要去哪里?” “头顶大诰……天哪!难道还真的要去告状?去京城?” “不会吧!那相府的骑士,不是满意地走了么,难道他是来鼓励告状的?鼓励咱们秦大人去告胡相的妻弟?” “果然是宰相肚里能撑船,这么大气的吗,大义灭亲?” “别胡说八道了!我看……咱们秦大人这次,是为了徐家拼命了!” 嘶! 真相呼之欲出,所有人都倒吸了一口凉气。 深冬,本来就空气寒冷,这会儿众人齐齐吸气,只觉得一股冰寒从口腔直透胸臆,连带着脑袋都清醒了几分。 官也不做了! 命也不要了! 头顶大诰的本来应该是徐家人那,死去的徐芸娘,是徐家的女儿,又不是大人的亲眷! 现在,大人却走在最前面,后面跟着呆若木鸡的徐家人,就连一贯灵动聪慧的徐鼎臣,也只是一脸震撼地跟着,亦步亦趋,望向秦枫的眼神,恍若朝拜神明。 草!!! 啪! 不知是谁,提起手掌,用尽生平气力,狠狠一巴掌扇在自己脸上,霎时间脸颊高高肿起,却丝毫不觉得疼痛,咬牙惭愧道:“我他妈是个混蛋,竟然怀疑大人!我真该死啊!” 啪啪啪! 一时间,竟是此起彼伏,自抽耳光的声音不绝于耳,都是刚才小声议论着,说秦枫畏惧强权,甚至说他得了授意,要为了自己的前途,对徐家下黑手的那些人…… 片刻间,秦枫已经走上官道,依然只有四个人,步伐不快,却坚定踏实,一步步走向六合县的方位。 “将刑房该吏拿赴京来”。 要拿的,自然是六合县县令周康宁了。 但那里! 是六合县,不是淳化,六合县养的几十个如狼似虎的衙役,是摆着看的吗? “贺三斗!我操你姥姥!!” 猛然间,人群中冲出一个年迈老者,举步如飞,须臾间就跟秦枫等人擦身而过,直接跑到县衙里,把县衙门口探头探脑,神色犹豫的一条彪形大汉给揪着耳朵拎了出来,怒骂道:“老子平时怎么教你的?让你好好保护大人,你就是这么保护的!大人现在要去拼命了,你在这看着?你个不孝的废物,老子打死你……” “爹……”贺三斗身子强壮,在一众衙役里也是出挑的,但在老爹面前,丝毫不敢造次,一手捂着耳朵,一边支支吾吾地解释道:“我娘病着,家里就我一个男人,万一……” “万一你姥姥!”老者火气更大,一巴掌就呼在贺三斗头上,怒吼道:“贺家没有你这种软蛋!你当秦大人现在是为谁出头?为的不是他自己,是咱们淳化县的老百姓!今天没人帮秦大人,未来在家里设了灵堂只能恸哭的,就轮到咱们贺家了!” “好!你废物你怕死,你给老子滚回家去!把你手里的家伙给我!我老贺头虽然岁数大了,也能拼掉几个六合县的狗腿子!” 啊,别! 贺三斗慌了神,连忙叫道:“我错了!爹!我去……我这就去……” 有人带头,顿时应者云集。 原本犹豫的淳化县衙役们,也纷纷咬着牙跟了上去,在秦枫和徐家三人身后,形成一支气势汹汹的小队。 轰! 这股子气势,仿佛在所有淳化县百姓心中燃起了滔天烈焰。 同时升起的,还有刚才贺老爹说的那句话。 是啊! 秦大人现在是为了谁? 他本可以太太平平当他的县令,甚至今天这个事,虽然徐家是死了人受了冤屈,但秦大人不做处置,谁也说不出什么来。 对方,是丞相啊! 就算没有丞相的关系,那周康宁已经粗暴结案,作为同级的七品官,怎么能要求秦枫去跟周康宁为难? 可是现在! 秦枫秦大人,连官服都脱了,头顶着大诰,比徐家人走在更前面,一步步踏向六合。 秦大人焉能不知他面对的是什么! 不管这支队伍多强大,哪怕贺三斗等人拼了命,能在六合县的地盘上,制住六合县的衙役,但这些人依然绝无可能踏入京城半步。 因为! 对方最大的背景,是当朝丞相! 丞相出手,就凭这群泥腿子一样的穷老百姓,真有能面见皇帝的可能么? 再说了! 就算见到了皇帝,皇帝会为了一个素不相识的民间女子,处罚亲手提拔上来的文官之首? 怎么可能! 天方夜谭! 那道圣旨,或许只是随便写的,怎么能当真呢。 “等一等!”一个清脆的声音响起,让众人微微一愣。 果然,有人还清醒着,要劝劝秦大人么? 扭头一看,淳化县老百姓认出了来人,不由得目光复杂,既希望她能劝说秦大人不要冲动,又希望她不要相劝,让这世间仅存的一丝光明,不要就此泯灭。 哦? 秦枫微微意外,目光落在前方,那道袅袅婷婷的身影,微笑望着他。 “兰娘。”秦枫停住脚步,轻轻一叹,道:“你想劝我不要去?” 这两年来,自从兰娘进入淳化县,跟秦枫的关系一直微妙,虽然不能算是捅破了窗户纸,但为了县学忙碌的时候,出双入对,也并不避讳旁人,在很多淳化县老百姓看来,这对璧人的结合,是迟早的事。 其实明年就是个不错的时候,秦枫二十三岁,兰娘十七岁。 但这还没过年呢,就遇到这件大事。 对面是权势滔天的当朝丞相。 秦枫此去……若一去不回? 第二百零五章 应者云集,蹈死不顾! “为什么不去?” 兰娘嫣然一笑,款步而来,到了秦枫身边,正色道:“路不平,有人铲;事不平,有人管。那蛮横凶徒当街杀人,六合县令草菅人命,宰相胡惟庸一手遮天,难道真就没有说理的地方了么?我跟你一同去皇城,一同去面见皇帝!” 说完,兰娘一转身,竟是跟秦枫并肩而立,面对宽阔笔直,指向六合县的马路,面对不可知的未来,面对明里暗里无数窥探的目光,坦然自若。 这! 就连秦枫也是微微诧异,侧目看兰娘,见她神色郑重,目光清明,娇艳如云霞的侧脸,耳朵微微发红,更显的青春明媚,令人心中一荡。 这兰娘,竟然如此坚定! 要知道,往往越是富贵人家,遇到这种需要拼命的场合,顾忌越多,反而不如那些烂命一条的,冲冠一怒,拼掉也就拼掉了。 兰娘家境优渥,是不折不扣的大家闺秀,却又跟寻常的闺门女子不同,那股爽脆干练的劲头,让秦枫也十分欣赏。 既有大户小姐的温婉,又有农家姑娘的爽直,这是秦枫穿越到此后,结交的最特别的女子。 现在,她就站在自己身旁,意思很明显,不论是自己去六合县也好,还是头顶大诰去京城告状也好,她都愿意跟自己一起,哪怕刀山火海,亦是蹈死不顾。 这太难得了! 秦枫知道,徐家人之所以去告御状,因为死者是徐家的女儿,若是做了缩头乌龟,只怕一辈子都会意难平。 而自己之所以牵头,是因为有穿越意外险的保障,他当然就可以真正的视死如归,就算回到现代,也只当是奇幻经历一场。 可是这兰娘,她竟然也掺和进来,将身家性命置之度外,为了并无交情的徐家,跟秦枫站在一起。 轰! 站在路旁围观的淳化县人,数量早就成千上万。 随着兰娘加入队伍,人群中陡然发出前所未有的哗然,几乎所有人眼眸中,都射出炽烈的火焰。 咱们,难道还不如一个区区女子? 人家兰娘是什么家世,家里的钱可以说几辈子都花不完,也并没有受到什么冤屈,大可以袖手旁观的。 哪怕是为了秦枫这个因素,但以兰娘的聪慧,怎能不知道此行凶险,相当于是以布衣之身,去对抗当朝宰相! 可是,她没有犹豫! 我们呢? 无数人瞬间觉得脸上发烧,心中惭愧无地。 的确,受冤屈的只有徐家人,但徐家人是淳化县老百姓的一员。 今日,若是没有人愿意为了徐家人出头,焉知未来的某一天,我们也会遇到同样的事情,我家的女儿、儿子,也会变成下一个徐芸娘,在原本大喜的日子里,被人无辜杀害,凶手却能凭借通天的背景逍遥法外。 不该是这样的! 至少秦大人认为,不该是这样的! 现在,秦大人站出来了,徐家人站出来了,三班衙役站出来了,就连本可以置身事外的兰娘也站出来了。 我们呢? 难道淳化县这数万老少爷们,都是没卵蛋的废物吗? 拼了! 跟着大人,一起去告这个状! 哪怕那胡惟庸权势滔天,以宰相之尊,难道还能把淳化县六万人,全都杀得干干净净? 他不是皇帝! 若是真的屠灭一县之地,难道还不能惊动皇帝,把那个什么狗屁丞相拉下马? 哈哈哈!痛快! 丞相怎么了? 天地之间,终有正道! 你道是天公不可期,人心不可怜,不知皇天也肯从人愿。做甚么三年不见甘霖降?也只为东海曾经孝妇冤。如今轮到我淳化县。这都是官吏每无心正法,使百姓有口难言! 人群中忽然发一声喊,霎时间应者云集! 从田间地头,从树林阴翳,从马路八方,从家家户户…… 无数人涌了出来,不发一言,却都是攥紧拳头,眼含热泪,无声地缀在队伍后面,让这支原本只有秦枫和徐家三人的队伍,一眨眼的功夫就变得浩浩荡荡,就连淳化县那么宽阔的马路,也被立刻挤满,形成一条足有数里长的恐怖巨龙! 拿人! 进京!! 伸冤!!! 无数淳化人胸中的不平和愤怒,凝聚成磅礴气势,仿佛连天空的云气也被狠狠冲开,剑气冲霄,遥遥指向六合县。 地也,你不分好歹何为地!天也,你错勘贤愚枉做天! 今日,哪怕是面对天地,淳化县这六万人,也要问一个明白,讨一个公道! “这这这!” 隐藏在更深暗处的高手,见此恐怖情形,不由得面面相觑。 不就是,死了个人…… 怎么就让这一县之地,足足数万人全都跟疯了一样,要冲到隔壁的六合县去讨说法。 自古以来,从没听过这么离谱的事啊! 好像这淳化县的老百姓,在秦枫做了两年的父母官之后,全都觉醒了意识,受不得半点冤屈…… 这还是那些惯于逆来顺受,打落牙齿和血吞的老百姓吗? 现在,怎么办? 锦衣卫都指挥使毛骧不在,留在淳化县保护秦枫的,是一名副手。 眼瞅着,要出大事了! 那副手目光闪动,连忙吩咐道:“快去京城!禀报毛大人!禀报圣上!” “对!快去京城!禀报皇后!禀报太子!”另一边,也有人异口同声,发出了似是而非的指令。 他们是集庆公主朱镜媺的贴身侍卫,此事公主竟然也参与其中,若有个什么闪失,他们全都是死罪啊! 锦衣卫和公主侍卫这两伙人,常驻淳化县,虽然保护的对象不同,但彼此早就熟悉,大家都是高手,见面偶尔还打个招呼,这会儿因为共同的目的,走到一起来了。 两道人影同时从密林深处起身,飞一般地奔赴皇城的方向。 而秦枫率领的淳化县告状大队,却并没注意到这点小小的动静,不多时就离开淳化县地界,踏上了六合县的土地! 卧槽! 这、这怎么来了这么多人?! 正值冬闲,六合县绝大多数人都不会在田间地头,而是都在家里歇着,但也总有因为各种原因走在路上的,忽然间见到远处来了这么恐怖的一支队伍,差点吓得腿肚子转筋,连上前询问都不敢,连忙扭头拔脚就跑。 第二百零六章 秦枫!你这分明是谋反! 一传十,十传百。 消息不胫而走,很快就把六合县的许多百姓,全都给惊动了。 “什么?来了很多人?” “大冬天的,谁在外面跑啊,瞎说的吧!” “嘁,能有多少人,我去看看……我去!好多人啊!从、从淳化那边过来的,好像是!” 六合的老百姓,集体懵逼。 不参军打仗,一辈子怕是都看不到这么多人聚集在一起,结成浩浩荡荡的阵势,从远处慢慢推进过来。 “我知道了!” 有人吼了一声,顿时吸引了许多目光。 那人咽了口唾沫,飞快地说道:“前不久,我在淳化县探亲,就曾经见过这种场面,不过那次是句容县集结了数万人,来到淳化。” “啊?他们去做什么的?”一听这种事竟然还有过先例,身边的许多人顿时惊奇起来,连忙追问。 “修房子!”那人没敢卖关子,立刻答道:“句容县县令,跟淳化县县令,打了个赌,结果赌输了。按照约定,句容县就派出几万人,帮淳化县的老百姓修房子。” “啧啧,那房子修得……真是又结实又漂亮,据说是淳化县令秦枫亲自设计的图纸呢,还有个名堂,叫做广厦计划!” “嚯!莫不是取自于:安得广厦千万间?” “应该是吧,不过不重要!当时我就很羡慕,寻思着咱们周大人,要是也跟人家打个赌,赢这么一次,那就好了,我家的房子年久失修,又没有钱,唉……” “现在,好事儿来了啊!” “客气,淳化县的兄弟姐妹真是太客气了!难道咱们周大人,也跟淳化县令赌了个什么?” “啊!你看那走在最前面的年轻人,那就是淳化县县令秦枫!我曾经在咱们县衙里见到的!他……手里举着的是个什么?” “是不是修房子的工具……哦,是本书啊!” “《大诰》!那是皇帝亲自颁布的《大诰》!这秦枫带领数万人,头顶大诰,不是来修房子的!” “嘶!那、那是来干什么的?” “只怕……来者不善!” …… 动静迅速闹大,消息很快就传到了六合县县衙。 正在睡午觉的周康宁被惊醒,一脸的起床气,皱眉道:“慌什么!天塌不下来!慢慢说!” “大人!”那报信的衙役紧张得口干舌燥,结结巴巴地说道:“祸事了!祸事来了啊……那、那淳化县、县令……还有淳化县的几万人、都来了、都来咱们六合……好像、好像是奔着县衙来的……” ? 周康宁懵了,第一反应是自己没睡醒,又进入了某场噩梦中。 几万人? 总不会是来帮忙修房子的吧! 句容县和淳化县打的那个赌,他倒也听过,实际上现在应天府的几个县,全都引为笑谈,句容县县令马兆科早就沦为笑柄,辛辛苦苦种了一年地,到头来输了赌约,还搭上无数民力,帮人家修房子。 背地里,句容县的老百姓把马兆科骂了一万遍呀一万遍,好端端的冬闲,却要辛苦做工,还是帮人家做。 周康宁从床上一骨碌爬起身来,慌乱地穿起官服,在几个衙役的保护下,冲出县衙,远远一看,差点吓得当场瘫倒。 还真是来了好几万人那! 冲着我来的? 这!这个秦枫!他怎么敢的呀! 周康宁并非不知道事情原委,再说了衙役已经禀报说,秦枫是头顶大诰而来,那么周康宁很容易就想到两年前圣旨上的那一句:若将刑名以是为非、以非为是,被冤枉者告及四邻,旁入公门,将刑房该吏拿赴京来。 可是,秦枫你来真的?! 你明明知道,本官也是身不由己。 陆三通固然犯了大罪,应该杀人偿命,但他是当朝胡相的妻弟啊! 你我只不过是小小的七品县令,哪来的胆子,敢得罪胡相? 你、你有本事去跟胡相硬顶啊,冲着我来,算什么…… 周康宁慌了,连忙咬牙道:“来、来人那!挡住这些淳化县来的刁民!把咱们六合县的百姓都叫起来!!” 一边派人飞报胡相,一边疯狂地命令三班衙役先挡一挡。 你淳化县有几万人,我六合县也一点不少啊! 现在可是在六合县的地面上,就算你人多势众,又能如何? 周康宁浑身微微发抖,唯一的指望就是六合百姓能够团结起来,共同抵抗,到时候双方就算冲突起来事情闹大,上面怪罪的也只能是秦枫这个始作俑者。 好家伙,几万人对几万人的斗殴,这都快赶上战场上的两军对垒了! 秦枫你想干什么! 造反吗? 在周康宁的命令和鼓动下,六合县衙役捕快,很快完成了集结,并将知道消息和还不知道消息的老百姓全都惊动,从千家万户涌出来,涌向县衙的方向。 数量,果然也很不少,哪怕比淳化县的队伍差了些,但若是死守县衙,护住周康宁还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县衙门前,秦枫停住脚步。 气氛骤然紧张起来,几乎是剑拔弩张,一触即发。 那些被临时叫来的六合百姓,被衙役们催促着鼓动着,手里都拿着锄头菜刀之类的家伙,如临大敌,看上去战斗力远胜赤手空拳的淳化县人。 糟了! 见此情景,淳化县的许多人顿时觉得吃亏。 早知道,我们也把家伙事儿带上啊,谁家还没个锄头菜刀了! 现在怎么办,人在六合县地面上,虽然人数上不见得吃亏,但空手对武器,真要是动起手来,肯定打不过。 呼! 那六合县县令周康宁,倒是松了口气。 还好,百姓们来得及时,再加上三班衙役,这六合县衙,可以说固若金汤。 冲突起来,闹大了必有死伤,那么倘若是对方先动手,所有的可怕后果,当然应该是闹事的秦枫来承担。 秦枫,你担待得起么? 躲在无数人身后,周康宁将目光射向秦枫,看着这个不按常理出牌的年轻人,眼眸中射出深深的怨毒。 来啊! 有本事你就指挥百姓攻打我六合县衙! 聚众闹事,祸乱乡里,意图谋害朝廷命官。 秦枫,你这分明就是谋反! 灭九族的后果,你想到过么? 第二百零七章 虽万千人,吾往矣! 躲起来了? 秦枫一眼就看到借着人群藏身的周康宁,微微冷笑。 还真以为这些百姓,或是衙役,就能护你周全? 想多了! 天理昭彰,民不可欺! 秦枫踏前一步,将手中的《大诰》举得更高。 顿时,对面手持铁尺锁链的衙役,感受到一股凭空而来的莫大压迫,明明对方只是一个手无寸铁的年轻人,却好像裹挟着滔天气势,让他们需要咬紧牙关,鼓足勇气,才齐声喝道:“秦大人!这里是六合县!你率众前来,所为何事?” “拿人!” 秦枫左手托着《大诰》,将右手向前一指,厉声喝道:“六合县令周康宁,枉法徇私,草菅人命,滥用职权,欺压百姓!” “我淳化县徐芸娘,尔六合县陈六七,新婚燕尔之日,无辜遭难,惨死于路旁。那杀人凶手强横霸道,残忍嗜杀,周康宁竟以过失罪判处,轻轻放过,何以服众?” “今!淳化县县令秦枫,为民请命,纠合众志,持大诰于公堂,公以问罪,求求御听详察,以正国法!” “望天恩浩荡,为民申冤,伸张正义,诛此贼官,保一方平安。” “公道自在人心,是非自有公论!六合百姓聚集于此,护住贼官,莫非真要助纣为虐么?来日倘若陈六七之事落于自身,环顾左右,更有何人能为你发一句仗义之言?” 噫! 数万人聚集的六合县衙,霎时间变得落针可闻。 天地间仿佛只有秦枫铿锵有力的话语,震得乱云飞散,鸟雀齐喑。 只是一瞬间,无数六合百姓的眸光,骤然黯然,又骤然明亮起来! 他们几乎是愕然抬头,望向这个跨县而来,竟然要带走六合县县太爷的年轻人。 这种事,之前别说见,连听都没听说过! 然后,他们又看到了那些虽然手无寸铁,却丝毫没有任何畏惧的淳化县人。 两县毗邻,时常还会通婚,说是两县区分,但其实都是一样的农人百姓,何苦这样针锋相对? 从淳化县人眼中,他们看到了不一样的东西! 平心而论,倘若换成自己,遇到了这样的冤屈,哪怕被冤死的是自己的儿子,自己的女儿,敢不敢像这样冲到县衙,要拿住县官,去京城告御状? 做梦去吧! 你是民,人家是官! 以民告官就已经离谱,更何况还要冲入县衙把官员抓起来,让高高在上的县太爷,沦为阶下囚。 可是,这些淳化县的老百姓,就敢! 为什么? 当然是因为这个看似普通的年轻人。 他刚才说的话,声声入耳! 为民请命,纠合众志,持大诰于公堂! 而他们现在在做什么? 不正像秦枫说的那样,助纣为虐,要护住那个草菅人命的贼官。 那么,秦枫说的那个未来,真的是危言耸听么? 倘若下一次,死的是自己家里人呢? 被人无故杀死在路旁,凶手却能置身法外。 到那时候,还有谁敢站出来说话,还有谁能像这位秦大人一样,宁可舍得一身剐,宁可面对权势滔天的当朝宰相,也要论个是非曲直? 他! 他连官服都脱去了啊! 也就是说,现在的秦枫,并不是以淳化县令的身份来的,而只是一个普通的淳化百姓。 以民告官,以民拿官! 这真的是不要命了的! 这才是解民倒悬,这才是爱民如子,这才是为民请命啊! 片刻间,无数眼睛湿润起来,连带着身躯都微微颤抖,不可置信地看着这个始终微笑着的年轻人。 不知怎地,六合县数万百姓,竟觉得无地自容! 那陈六七…… 一县之地没多大,陈六七又是远近闻名的庄稼把式,年纪虽轻,却有一手好农活,平常谁家有点大事小情,他都热心地跑来跑去,从来不跟人争多论少,但凡认识的,都竖起大拇哥,说一声陈家小哥儿人好心善,未来必定有好报。 可是,说好的好报呢? 至今日,陈六七冰冷的尸首,仍然停在家中灵堂,还没来得及发丧。 如果这就是好人好报,以后谁还敢做什么好人? “周康宁,你出来!” 秦枫手举《大诰》,再度向前一步,目光牢牢锁定了人群后面的周康宁,厉声喝道:“身为朝廷命官,百姓父母,你徇私枉法,草菅人命,我秦枫身为徐家邻居,对此前六合县衙内判决的杀人案不服,特按圣旨所言,将你捉拿赴京,到皇帝面前,论个是非!” 这! 周康宁苍老的身躯剧烈颤抖着,不敢跟秦枫目光相对,只想拼命往后躲。 邻居? 你算哪门子的邻居…… 周康宁知道,对方是抓住了圣旨中的言词,身为邻居,就有上门捉拿官吏的权力。 但是这种事,就算是圣旨颁发之后的这两年,也从没听过啊! “来、来人那!拦住他!快给本官拦住他!”周康宁压根辩不过秦枫,只能拼命指挥衙役和百姓,只盼能拦住这个狂徒,拖延时间,等待丞相大人听到消息,快来救命…… 可是,周康宁恐惧地看到,秦枫上前一步,前排的衙役不但没有逼上去抗拒,反而是瑟缩着退后一步。 明明秦枫手无寸铁,衙役们却是全副武装。 何以至此? 周康宁不懂。 但秦枫明白! 现在他看似什么都没有,却牢牢掌控着民心,掌控着正义和光明。 光明所到之处,哪怕只有一丝一缕,亦能荡涤黑暗,驱散阴霾。 正义,不该躲避邪恶。 光明,不该屈从黑暗。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哪怕这是七百年前,哪怕这是封建王朝,哪怕对方是朝廷命官。 虽万千人,吾往矣! 当啷! 一声清脆,打破了紧张的沉寂。 竟是一名六合县的衙役,不知什么缘故,或许只是没拿稳手中的铁尺,掉到地上,发出令人心尖颤抖的声响。 当啷当啷当啷! 霎时间,清脆的声音竟是不绝于耳,不断有脸色难看的衙役,将手中的铁尺、锁链、水火棍丢到地上,然后不发一言,侧身让开道路,不再挡在秦枫身前。 第二百零八章 我还能活到京城吗? “你们!你们干什么?!” 周康宁面前一下子空了一大块,安全感骤然降到冰点,差点吓得一屁股坐在地上。 这些该死的,吃里扒外的东西啊! 周康宁心态崩了,这些衙役明明是吃他的喝他的,到了关键时刻,竟然不护住,反而给秦枫让路? 他早就年龄老迈,不需要那些淳化县人,只要秦枫一个,他就抵挡不住。 没人回答周康宁。 衙役们的神色虽然挣扎,却因为做了决定,而渐渐坚定起来。 要知道,为了陈六七的事,这两天的时间,这些衙役走在六合县的田间地头,不知被多少老百姓戳着脊梁骨骂! 那案子断得不公,所有人都心知肚明。 既然不公,就要开骂,不敢在县衙上骂县官,难道背地里骂几个衙役,还要藏着掖着? 更有些衙役回到家里,也得不到好脸色,就连同床共枕的婆娘,也干脆地赏个白眼,眼神中全都是鄙夷。 这样的日子,可真是太难受了! 为什么徇私枉法的是周康宁,挨骂的是我们? 衙役们虽然吃着县官的钱粮,但那只是办事杂役的钱,不包括受辱挨骂的! 其实这种事,以前并非没发生过,虽然不至于闹这么大的案子,但以周康宁的昏聩糊涂,和起稀泥来,衙役们被骂的也不是一两次了。 但这一次,来了个秦枫! 秦枫义正辞严,手举大诰来到公堂,一番话说得六合百姓人人动容,早就纷纷倒向了淳化县的方向。 他们这些做衙役的,若是再顽抗到底,那就彻底站在了两县百姓的对立面,就为了护住那个糊涂的县官? 趁早算了吧! 有人带头,衙役们及时拨乱反正,虽然没有倒戈相向,却纷纷退到一旁,再也不去理会瑟瑟发抖的县太爷。 呵…… 秦枫微笑,一切都如预料之中。 百姓心中有杆秤,衙役虽然受雇于县令,但其实也同样是百姓。 缓步向前,在众目睽睽之下,秦枫走到周康宁面前,目光炯炯,盯着这个之前在县衙上,还故作威严的六合县令。 现在,周康宁再也没有了惊堂木可以强行维持秩序,恐惧得浑身发软,咬牙道:“你、你想要干什么?” “奉圣旨!”秦枫淡淡道:“请周大人一同随我去京城,到皇帝面前,论个曲直。” “你能见到皇帝?”周康宁这辈子也没敢想,自己竟然也有面圣的资格。 那道圣旨,真的不是随便说说的么? 从没有过先例啊! 难道不管什么人,对判案不服,就能抓了县令去京城见皇帝? 那不是天下大乱了吗! 秦枫没有再搭话,一挥手,身后的贺三斗和杨二力,直接扑了过去,将周康宁的县令官衣扒掉,倒剪双臂,用麻绳困了个结结实实! 转瞬之间,六合县数万百姓的父母官,已经成了狼狈囚徒,从县衙里押了出来,脚步不停,直接转向皇城的方位! 这次,能见到朱元璋么? 秦枫目视应天府皇城方位,心中亦是殊无把握。 的确,圣旨上是这么写的,乃是两年前朱元璋亲自颁布,各府县俱都听闻,上至官员胥吏,下至普通百姓。 不过……好像没人敢当真。 因为这道圣旨实在稀奇! 老百姓可以把官员抓起来,去告状? 历朝历代,都没有这个规矩! 闹得不好,那可是杀头的罪过,谁敢用身家性命赌一把。 秦枫知道,自己穿越而来的这个大明朝,跟记忆里的已经有了诸多偏差,不知何故。 比如这《大诰》的发行,就早了十几年。 所以,记忆里的经验,未必能全信。 根据历史记载,的确有一次百姓告官,并且成功的事情。 秦枫记得那是洪武十八年,江苏常熟县农民陈寿六,因受地方官吏顾英欺压,愤然与亲友一起将顾英捆绑,头顶《大诰》送到南京来向朱元璋告状。 朱元璋听到消息后,十分高兴,不但亲自接见了陈寿六,详细询问了案件经过,之后秉公论断,将顾英打入大牢,而且还赏赐了陈寿六二十锭银子,免除陈寿六全家三年赋税。 唯一的例子,秦枫所知的,只有这个了。 可是…… 大明多大啊? 神州万里,人口数千万! 蒙受冤屈的,何止是一个陈寿六! 因此这个成功的范例,或许只是特例,并不能说明太多问题。 大约只是大诰刚刚颁布,朱元璋要树立典型,才有了幸运的陈寿六。 之后许多年,天下更多的陈寿六,还是没能倒反天罡,毕竟那些为非作歹的官员也不是吃素的,还真能被你一个平头百姓抓起来,千里迢迢去到了京城? 现在,没有陈寿六,没有顾英。 有我秦枫,和已经被五花大绑的周康宁。 秦枫大踏步走在路上,虽然只是寻常土路,竟然走得仿佛比淳化县的宽阔马路更稳重,一步步踏得尘土飞扬,身后依旧是跟着无数百姓,有淳化县的,也有六合县的。 六合县,苦周康宁久矣! 多少案子,都被他和稀泥,搞得乱七八糟,早就是民怨沸腾。 可他是县令,谁敢说三道四? 现在,县令已经沦为囚犯,官服被扒掉,形容狼狈不堪,威风不再,再也没有了朝廷命官的身份保护。 于是,一路上骂声不绝,更有许多愤怒的百姓,拾起路边的石子,或是枯木烂草之类的,咬着牙丢向周康宁,转瞬间就把他砸得满头满脸都是伤痕,凄惨无比。 我、我还能活到京城吗? 周康宁从不知道自己的民怨有这么重,眼见着四面八方都是骂声,这一百多里的道路,自己拖着这副身躯,怕是没见到皇帝,就先被愤怒的百姓砸死了。 丞相大人……您到底收到消息没有? 救命啊! 快来救命啊! 再不来,怕是只能给我收尸了…… 周康宁唯一的指望,只能是京城中坐镇的丞相胡惟庸。 归根到底,自己是为了给胡惟庸的妻弟遮掩罪行,才落到这般田地。 可谁又能想到,遇上秦枫这么个愣头青呢! 连丞相之尊,都没压服他,据说胡相可是亲自修书,亲自派人送去了淳化县衙! 这都不行? 多大仇啊…… 那枉死的徐芸娘,又不是嫁给你! 第二百零九章 胡惟庸:这是点我呢? 应天府,皇城,胡惟庸府邸。 胡惟庸的心情非常不错。 虽然已经到了年终岁尾,但朝堂上的衮衮诸公,并没有闲下来,反而因为明年的几件大事,更加忙碌非常。 其中首要的大事,便是大明即将正式开科取士,为国家选拔英才。 为了制定出适合大明实际的科举制度,皇帝陛下不辞劳苦,殚精竭虑,将自己关在深宫之中,几天几夜都不曾合眼。 胡惟庸追随陛下多年,自然知道圣上的做事风格,一旦投入进去,那就是全心全意,不搞出个名堂来决不罢休。 之前的藩王分封制度是如此,现在的大明科举制度更是如此。 作为刚刚上任的中书省左丞相,胡惟庸自然要为君分忧,在某次朝会上,主动揽责,只要是牵涉到科举的事,事无巨细,皆亲自披览,务必认真领会皇帝陛下开科取士的精神,并将其深入贯彻落实到大明各布政司,各府,各县。 有这样勤勉的丞相,朱元璋亦是表示满意,不吝称赞之词,让胡惟庸身上的骨头仿佛又轻了几两。 身为丞相,胡惟庸打的算盘自然是精明的。 此次开科取士,是大明开国以来的首次,想必民间无数英才,早就渴求着这次的恩科,欲要摩拳擦掌,尽展生平所学,为自己谋一个光明的前途。 自己作为皇帝的副手,负责科举诸事,岂不相当于说,此次恩科的所有学子,都成了自己的门生。 天下英才,皆入我彀中! 这若是假以时日,朝堂上全都是我胡惟庸的门下,还有什么人能与我抗衡? 到时候,别说那魏国公徐达已经年纪老迈,就算是还年富力强,也不过是个粗陋的武夫罢了。 这天下,是朱家的,但也是我胡惟庸的! 胡惟庸志得意满,觉得眼前仿佛展开一条金光大道,他走在上面,步步生莲,走向登天之路! “大大大大事不好了!!” 忽地,门外传来一叠声的惊呼,竟是自远而近,撞入府中。 嗯? 胡惟庸好心情顿时打了折扣,皱起眉头,心想自己府上的这些仆役下人,真该好生整顿一番了,怎么一点静气都没有,这丢的岂不是自己堂堂宰相的脸面? 定睛一看,是胡府老管家,跟了自己几十年,平常行事也算是稳重啊,今天这是怎么了。 “怎么了,慢慢说。”胡惟庸瞥了一眼气喘吁吁的老管家,没有发作,但心中已经盘算着要不要换一个更持重的,毕竟管家这个位置挺重要,不能总这么咋咋呼呼的。 “淳化县县令秦枫,带人把六合县县令周康宁给抓了!现在一群人浩浩荡荡,已经越过溧阳县,马上就要到京城了!” 管家神色惊恐,他听到这消息的时候,第一反应也是不信。 天底下,哪有这么愣头青的官? 但消息确凿,不得不信,必须要第一时间禀报宰相大人得知,请他来定夺判断。 什么? 胡惟庸的表情僵在脸上,跟管家最初听到这消息时的反应,也差不了多少。 秦枫?! 那个淳化县的年轻县令? 不对啊! 我明明亲笔书信,派人送去,说的也是好好的,这事儿不是已经过去了么? 怎么……又跑去六合县抓人! 秦枫和周康宁本就是同级的县令,你凭什么能抓了他啊,这、这难道是要造反么? “老爷!”管家觉得,自家老爷根本没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也不顾有些僭越,连忙急促提醒道:“那秦枫身后,跟了数万百姓,有淳化县的,也有许多六合县的!他走在最前面,头顶大诰,现在听说就连溧阳县的百姓得知事情原委,也有不少主动跟随的,这队伍越来越壮大,等到京城的时候,怕不是得有十万?” 嘶! 十万人闯入京城? 还头顶大诰? 胡惟庸人麻了。 天底下,哪有这么愣头青的官! 现在胡惟庸觉得自己终于理解,为什么在远征日本的时候,这秦枫脑子一抽,竟然建议大将军徐达,屠灭了江户数十万人! 这年轻人,一贯这么虎的吗? “来人那!”胡惟庸的好心情荡然无存,沉声道:“把王胜祖找来!” 王胜祖,就是之前被派去淳化县的那个骑士,这会儿得到胡相急召,急匆匆来到相府,见到了胡惟庸,心中忐忑。 “你那日,见到了淳化县县令秦枫?” 胡惟庸劈头就问。 “是……”王胜祖听说是这事,稍稍放心,还以为是自己借着相府招牌去逛青楼不给钱的事发了呢。 “那秦枫,到底是怎么说的?”这个话,胡惟庸曾经问过一次,但好像印象里的答复,跟现在秦枫带了十万人涌向京城的结果,完全对不上。 “启禀相爷!”王胜祖躬身道:“那秦枫见了相爷的手书,神色恭顺,言道相爷您高风亮节,日理万机,他作为七品县令,必不会让区区小事扰了相爷清静,更不会让些许妄人的行径,坏了相爷的声名……” 嘶! 胡惟庸听着,眉头渐渐拧成一个川字。 的确,这番对答,并不新鲜,上次回到相府复命的时候,这王胜祖就是这么说的,借他一百个胆子,他也不敢捏造内容,或是有所遗漏。 但…… 胡惟庸忽然叹了口气。 上次听到这话,他只当是秦枫懂得为官之道,接到自己手书之后,自然也就屈服,并且还言辞恭顺,说什么不会扰了自己清静,不会坏了自己声名,云云。 这本就是合乎情理的答案,所以胡惟庸根本没有怀疑,也没往别的地方想。 本来么! 别说是一个小小的七品县令,就算是应天知府,就算是布政司使这样的封疆大吏,到了他胡惟庸面前,也得恭恭敬敬的! 但胡惟庸万没想到,这个秦枫,竟然这么刚! 他说,不会扰了我的清静,其实是说,这件事他会自己去做! 他说,不会坏了我的声名,其实是说,陆三通他不会放过! 甚至,他故意用“高风亮节”四个字,是在点我呢? 可以的! 这个淳化县县令,还真的是另类中的另类! 动念间,胡惟庸不怒反笑,拧紧的眉头骤然舒展开,眼眸中却已经跳跃着愤怒的火苗。 第二百一十章 秦枫,竟能逼迫本相至此! 这! 相爷动怒了! 跟随胡惟庸日久的王胜祖,吓得浑身簌簌发抖。 他比任何人都清楚,这位相爷虽然平常并不暴戾,但若是真的遇到了胆敢招惹的人,必定要雷霆一击,用无可抵挡的恐怖威势,将对方碾压成齑粉。 难道,是怪我办事不力?! 从淳化县回来之后,王胜祖拿了笔赏银,然后就一直流连青楼,钱花光了也继续赖着,直到被相爷召见。 越想越觉得恐惧,倘若相爷这怒火是冲着自己的,怕是有一百个脑袋也不够砍。 “滚!” 胡惟庸思忖片刻,才看到王胜祖还直挺挺地杵在面前,心中烦躁又盛了几分,冷冷地吐出一个字,那王胜祖如逢大赦,连忙麻溜地磕了个头,飞快地退出偏厅。 “秦枫……”胡惟庸屏退了所有人,独自坐在太师椅上,竟将愤怒的气息渐渐压下,第一次开始正视这个原本不配他多看一眼的名字,并盘算着万全之策。 事情,已经闹大了! 十万百姓入京城,这可不是开玩笑的! 毫不客气地说,这分明就是谋反! 那秦枫但凡有点见识,不可能意识不到这其中蕴藏的巨大忌讳,他撺掇这么多百姓进京告御状,百姓或许能落个法不责众,但是作为带头的秦枫,几乎是必死无疑。 所以,他压根也不怕死…… 呼! 胡惟庸吐出一口浊气,却还是无法化解胸中的憋闷。 怎么就遇上这么个愣头青! 什么官场规则,什么君臣规矩,是全都不讲了的! 所以,现在怎么办? 秦枫不值一提,横竖也就是个小小的县令,哪怕曾经在远征日本时立下奇功,但也同样因为屠杀过甚,被陛下所不喜,所以弄死他应该不会有什么麻烦,只要手脚做得干净些。 事情的关键在于,这件事,从头到尾,一定要跟我胡惟庸毫无关系。 我,堂堂当朝宰相,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前途无量,绝不能因为这件事,破坏了在陛下那里的印象。 这,才是重中之重! 为此…… 胡惟庸再次叹了口气,有些事并不是他想去做,而是到了这个地步,已经不得不做。 “不错,秦枫!”打定主意之后,胡惟庸暗暗咬牙,仿佛只是自语地森然道:“一个不入流的七品官,竟然能逼迫本相至此,你到了阴曹地府,也能跟阎王爷吹嘘一番了!” 既然决定,胡惟庸自然是杀伐决断。 只是轻轻咳嗽一声,早就候在门外的管家,快步而入,到了胡惟庸跟前并不多嘴,只是深深一躬,等待老爷发话。 “陆明珠家里,都有什么人?”胡惟庸端起茶盏,仿佛刚才的愤怒和杀机,全都不属于他,他只是漫不经心地问了一个无关紧要的问题。 嘶! 可是一路跟随胡惟庸几十年的老管家,却是浑身一颤,从中嗅到了不同寻常的意味。 但他哪敢怠慢,略一思忖,连忙再次躬身道:“启禀老爷,陆明珠从小父母双亡,被远方的舅舅卖入胡府,后来她性子乖巧懂得侍奉,得了老爷临幸……” “嗯?!”胡惟庸眼睛一瞪,发出不满的声音。 “对不起,老爷,小的失言了……”那管家连忙纠正道:“得了老爷青眼,从此荣华富贵,甚至老家的弟弟也来投奔。” 临幸,这个词,不是乱用的! 正所谓,帝王亲临,帝王车驾所至曰“幸”。 临幸,通常特指帝王和嫔妃同宿。 被管家用在这里,虽然是私密场合,但也大大犯了君臣忌讳。 但这管家并不是第一次用,之前类似场合的时候,他分明记得,自家老爷是十分享受这个小小的细节,对自己赞赏有加。 那么今天,相爷心情非常不好! 噤若寒蝉的管家,不敢再拍这种危险的马屁,小心翼翼,连头都不敢抬起来。 “她那个老舅,还在吗?”胡惟庸看着管家,管家原本姓什么,他已经忘了,多年前就因为办事得力,被改姓了胡,在相府中一提到胡管家,不管是仆役下人,还是丫鬟侍女,都恭敬有加。 哪怕是那些新入门的妾室,轻易也不会得罪这个胡管家。 “启禀老爷,据小人所知,已经不在了。”胡管家顿了顿,很谨慎地说道:“小人立刻派人去查,几天内就会有确切的结果。” “唔,可惜了。”胡惟庸摇了摇头,脑中浮现出陆明珠的种种风骚妙处,心中亦是微微遗憾,却再次端起茶杯。 胡管家明白,这是端茶送客的意思了。 剩下的事情,是他的工作。 退出偏厅之后,胡管家深吸一口气,挺直了刚才佝偻的身子。 在相府,除了胡惟庸面前,他几乎不需要对任何人卑躬屈膝。 那么现在,相爷是什么意思? 这件事很重要,若是自己领会错了意图,办错了事,以后可就再也没有这么超然的地位,甚至…… 胡管家打了个寒颤,不敢再去深想。 办事! 胡管家在一处小院里缓缓踱着步子,思忖这其中的变化曲折。 首先,惹了相爷不高兴的,是那个不知所谓的淳化县令秦枫! 此刻,秦枫正在奔赴京城途中,是要首先处理的急事。 要处理,并不困难。 或许胡管家没有本事解决这个问题,但至少能够解决制造问题的人。 “来人!”在自己的这个小院,胡管家虽然没有相爷的权威,却能代表相爷的意志,很快就找来得力的心腹,低声耳语几句,那人虽然神色中露出诧异,但很快点头领命,悄悄离开小院,飞一般地去了。 好,现在秦枫没了。 胡管家吐了口气,神色并没有丝毫缓和。 秦枫,早就是个死人了,让他早死半日,不必当一回事。 可是倘若自己把这当做是差事的全部,那就不配做这个胡府的大管家! 相爷刚才说……可惜了? 那应该不是可惜的这个秦枫! 陆明珠。 胡管家很快就想到了那个以善于逢迎上位的陆夫人。 她本来只是丫鬟,因为被老爷收了房,恩宠正重的时候,就算胡管家见到了,也得称一声“夫人”。 不过,没有以后了。 胡管家摇了摇头,眼眸中闪耀出更加凌厉的狠色,再次召来心腹的杀手,那都是专门替相府干脏活的,可以说非常专业! 陆明珠,陆三通,还有那个不知死活的老家舅舅。 都得死! 第二百一十一章 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 秦枫头顶大诰,走得并不算快。 可是所到之处,万民失声,鸟兽惊散! 秦枫身边,站着明媚动人的兰娘,面对未知的命运,这出身豪富的女子竟然毫无畏惧,让秦枫也为之侧目,其余沿途的老百姓见了,更是议论纷纷,猜测这个漂亮的姑娘是什么来头。 秦枫身后,便是此案当事人的徐家。 徐老头,徐家儿子儿媳,徐鼎臣。 徐家的人丁并不兴旺,除了一个远嫁的女儿之外,现在家中就只有这四个人。 本来还有个懂事的芸娘,现在却已经阴阳两隔。 尽管已经走了很长的路,但徐家人依然是神色激动,难以平复。 虽然只是寻常百姓,但他们也知道,现在跟着秦枫,去京城告御状,意味着什么。 皇帝接见,洗清冤屈,还他们徐家一个公道,甚至再给些抚恤? 哪敢想这么完美的结果! 现在入京的,是数万百姓啊! 哪个皇帝能容忍如此声势? 就算圣旨上说,“被冤枉者告及四邻,旁入公门,将刑房该吏拿赴京来”,但没说你家可以有近十万的邻居啊! 所以更大的可能,是这支自发聚集起来的伸冤队伍,还没到京城,就遭到阻拦,甚至根本见不到皇帝。 到那时候,其余人可能法不责众,但作为带头的秦枫还有徐家人,只怕…… 那又如何! 徐家,反而是年龄最小的徐鼎臣,走在最前面,几乎是亦步亦趋地跟着秦枫的脚步,眼眸中闪耀的全都是崇拜和景仰的光芒。 吾辈读书人! 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这是县学里第一课,所有孩童都背诵过的。 可是……总不能背过就算了吧? 现在,徐鼎臣已经看到了黑暗,看到了真实的人世间,甚至那黑暗掠夺而去的,是他最亲爱的姐姐鲜活的生命。 所以,要屈从么? 其实之前在徐家灵堂,就算是徐鼎臣的父母,虽然没有明说,言语间也有屈从的意思。 争什么呢? 小老百姓,面对的是官,甚至是官居一品的当朝丞相,就算真的蒙冤不白,难道还能把丞相拉下马? 所以,在灵堂之中,徐鼎臣撕书,崩溃,并非完全因为姐姐的无辜惨死,而是因为心中信仰的崩塌。 连自家的血仇都无法报偿,还说什么为天地立心,说什么为生民立命? 血淋淋的现实告诉徐鼎臣,那生民的命,都是烂命,在达官显贵面前,一钱不值! 可是! 徐鼎臣的目光落在近在咫尺的秦枫身上,崇拜的神色无以复加。 是秦大人,是秦老师! 他在那个徐鼎臣最绝望最崩溃的时刻,如神灵降世一般,来到徐家灵堂,将徐鼎臣破碎的信仰和心灵,重新捏合起来。 他头顶大诰,他脱去官服,他率领众人闯入六合县,六合县数万百姓和近百衙役在那股莫名力量的冲击下,默然让开道路,让秦枫顺利地捉拿六合县令周康宁,随后转道奔赴京城! 现在,我面前是蹈死不顾的秦老师,我身后是鼎力支持的数万百姓。 那么我徐家人,岂有退缩的道理? 朝闻道,夕死可矣! 今日徐鼎臣哪怕血溅京城,也要誓死追随秦大人,绝不能让秦大人寒了心,绝不能让光明为黑暗让路! 一念及此,心意登平。 徐鼎臣眸中的光华仿佛收敛起来,小小的身躯上,竟是映射出温润如玉的气质,迈开脚步,分毫不差地跟在秦枫身后。 最关注徐鼎臣的自然是他的父母还有徐老头。 一搭眼,就知道这孩子已经有了主意。 别看年龄小,徐鼎臣的主意一贯很正,并不会被父母所左右。 现在,他决定了,徐父徐母对视一眼,微微苦笑。 原本,徐鼎臣读书刻苦,天赋异禀,是很有希望在明年的科举中大放异彩,为了徐家,甚至是为了淳化县争一个大大的脸面。 但恐怕……那永远不可能了。 这是孩子的抉择,也是徐家的! 秦大人不惧,鼎臣不惧,数万百姓都不惧。 难道我们就会畏惧么? 芸娘,是我们亲生的女儿啊!她那么懂事,那么孝顺…… 徐父徐母的泪水涌出眼眶,待滚烫的泪水在凛冽的冬风中凝结成冰,他们的心意,也已经坚逾寒冰。 头顶大诰,迫近京城! 历朝历代,拱卫皇城,都有御林军,这个称呼始于汉武帝刘彻,但历经王朝变迁,叫法有所区别。 如今大明,这支专门的御林军,叫做锦衣卫。 受秦枫心声的提示,朱元璋已经将负责保卫皇城的“亲军都尉府”和负责皇家仪仗的“仪鸾司”合并,设置锦衣卫。 作为皇帝侍卫的军事机构,锦衣卫主要职能为“掌直驾侍卫、巡查缉捕”,其首领称为锦衣卫指挥使。 刚刚设立的锦衣卫,首任都指挥使,正是在淳化县跟秦枫结交的毛骧。 数万百姓忽然临京,职责所在的锦衣卫迅速被惊动。 不过,镇守在大门内的锦衣卫军官,职级并不算高,没资格知晓高层的隐秘,见到如此声势,大惊之下,一边派出军队阻挡,一边命人飞报都指挥使毛大人,请他来定夺决断。 很快,秦枫在京城门户前,见到了这位负责保一门平安的锦衣卫将领。 “淳化县,秦枫,见过将军!”不待对方开口,秦枫已经双手将大诰举过头顶,迈步向前,大声说话。 这…… 那将领头皮发麻,从没见过这是什么路数,尤其是此人身后黑压压的数万百姓,比他统领的卫队还多了几倍,若是冲突起来,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为今之计,只能是拖延时间,待毛大人示下,才好处置。 “秦枫!你聚众至此,意欲何为?”锦衣卫将领将手中长枪一指,强行振作胆气,沉声喝道。 这将领名叫韩明,奉王命镇守城门,原本是个轻省的活,毕竟大明刚刚建立,四夷宾服,就算有什么人吃了熊心豹子胆要造反,也不可能仓促间就杀到他这里。 但今天……活见鬼了! 眼前黑压压的全都是人群,甚至还在从极目远眺处纷纷赶来。 没有兵器,没有甲胄,全都是老百姓! 韩明慌了,唯恐这个秦枫把手一挥,数万人一拥而上…… 第二百一十二章 入京者,七人! 却见秦枫保持着手举大诰的姿势,不慌不忙,仰头答道:“草民秦枫,淳化县人。因见邻居之女徐芸娘无辜惨死,却被六合县县令周康宁糊涂判案,草菅人命,天理难容!” “今奉圣旨,将周康宁拿来京城。陛下旨意称:其正官、首领官及一切人等,敢有阻挡者,其家族诛!” “这位将军,请让开道路,许我押送周康宁入京!” 嘶! 韩明骇得几乎要从马上跌落下来。 这、这群人,还抓了个县令? 县令在哪里…… 定睛一看,在那个秦枫身后,果然有人被五花大绑,穿了身白色的内衣,像光猪似的挤在人群里,其实挺扎眼,但他头颅深深埋着,这才一时没被注意到。 多大仇…… 韩明人在锦衣卫,也是出身寒微,自然知道自古以来,从不缺乏办案糊涂的官儿。 具体是什么原因,现在似乎已经不太重要了。 重要的是,对方言之凿凿,咬死了是奉圣旨入京,自己身为锦衣卫守城大将,该不该拦? “秦枫!”韩明定了定神,沉声道:“纵然陛下曾经有旨,绝不是你率众十万,擅入京城的道理!你可知道,这是何等大罪?” “不。”秦枫立刻摇头,淡淡道:“告状的只是徐家,还有我秦枫,其余百姓只是出于义愤,一路跟随,并不会一同入京。” 呼! 韩明顿时松了口气。 只要不攻打京城,事情就不至于太过糟糕。 眼前这几个人,口口声声咬住了圣旨,只怕还真的不好阻拦。 退一步说,就算是放了这几个人进去,只要一支精锐队伍,便可以看管得妥当,之后如何处断,自然有毛大人做主。 可是这些百姓…… 韩明皱眉,望向那黑压压的人群,正要开口,却听那秦枫身后已经有人高声叫道: “秦大人!我们跟你一起去!” “大人糊涂啊……若是只有几人入城,只怕……凶多吉少,他们不会让您见到皇帝的!” “一起去!我们淳化县老百姓,都是大人的后盾,一定要见到皇上,请他来公断此案!” 啊?! 韩明人麻了。 秦大人? 如此说来,这个秦枫,并不是一介草民。 难道,是淳化县的县令? 好家伙! 都是朝廷命官,一个县令抓了另一个县令,今天我真是开眼界了。 倒是听说过,同僚都是冤家,表面上一团和气,暗地里都是勾心斗角,恨不得把对方整死整臭,免得挡了自己的青云之路。 但…… 说好的表面和气呢? 韩明一脸震撼地看着被五花大绑的周康宁,再看看未穿官服,却拥有数万百姓毫无保留支持的秦枫,这一幕或许他此生都不会忘记。 数万百姓入城,这是万万不行的! 韩明见到场面鼓噪起来,心中的危机感也升到顶点,紧紧抿着嘴唇,倘若这些人真的胆敢冲击,那么或许就是他韩明为国尽忠的时候到了。 可是,那个令他深深忌惮的秦枫,却恍若随意地转过身去,将屁股对着他,把韩明闹了个稀里糊涂。 秦枫看着慷慨激昂的淳化百姓,心中微微感慨。 果然,百姓的忠义不会无缘无故! 老百姓虽然老实、怕事、更怕死,但他们心里都有一杆秤,他们清楚地知道谁对他们好,谁对他们坏。 之所以淳化县几乎人人出动,百里跟随,不是因为徐家的人缘好,而是冲着那位给他们数万淳化百姓带来好日子的县令秦枫。 “乡亲们。” 秦枫开口,霎时间数万人止住声音,让剑拔弩张的城门前,气氛骤然安静。 韩明看着这一幕,心中惊骇更甚,甚至不敢开口去打断秦枫的话,同时也想听听,这秦枫到底怎么说,难道还真的要鼓动百姓,硬闯京城城门? “大家的心意,我明白。”秦枫脱去官服,便没有以县令自居,而是仿佛一个普通的淳化县人,推心置腹地说道:“咱们淳化百姓,本分守法,兢兢业业,只想过好自己的日子,绝不愿轻易麻烦朝廷。” “如今,有了冤屈,不论是秦某,亦或是徐家人,是依照圣旨所言,进京城,告御状。” “咱们可不是为了造反来的。” “告状,我们几个人,也就够了。” “大家不妨在此等待,我相信当今皇帝,英明神武,明察秋毫,必定会问明是非,还徐家一个公道。” 呼! 还好! 这秦枫毕竟是个官,懂得轻重,只要不是大举入城,那就好。 韩明稍稍松了口气。 秦枫面前的淳化县人,也陷入了集体的沉默中。 平心而论,他们并不相信,秦大人跟徐家人进了京城,就能见到皇帝。 从古至今,天底下还有这种事儿? 对县官断案不满,就可以把县官抓起来,找皇帝论理? 这听着,就像神话似的。 更何况,据说此事牵涉到位高权重的当朝宰相! 别人不说,就说那位几乎能一手遮天的胡相,难道会袖手旁观,任凭秦大人去告御状,告他的妻弟滥杀无辜,横行霸道? 秦大人呐! 我们是怕你此去京城,便一去不回…… 可是,淳化县的老百姓,在两年多的时间里,已经习惯了听秦大人的话。 因为秦大人的话,没有一次是错的,每次都能给他们带来满满的希望,满满的喜悦。 光荣粮、稻谷债、县学廪米…… 一桩桩,一件件。 那个始终温和笑着的年轻人,仿佛永远都是对的! 因此淳化县上下,不论男女老幼,早就忘了秦枫的年龄,只要秦大人说话,不管水里火里,他们都不会皱半点眉头。 此时此刻,倘若秦枫振臂一挥,数万淳化百姓真的就会顶着明晃晃的刀枪,哪怕血溅五步,也要护送秦大人平安进入京城,见到皇帝! 但,秦大人说,让他们在这里等待。 所以…… 唉! 无数人眼眸中射出担忧焦虑的光芒,但终究还是按捺住了急切,喘着粗气,眼含热泪地看着这位为民请命的父母官,再次转身,只带着两个随身衙役,押着脸色惊恐如丧考妣的周康宁,一步步踏向京城。 入京者,七人! 秦枫、徐家四人、贺三斗、杨二力。 背弃民心者,不是人。 第二百一十三章 年轻人,都这么勇了么? “这个秦枫,还真的有点东西!!” 沉默的人群中,有几张并非淳化县人熟悉的面孔。 不过,没人起疑,因为这一路上先是去六合县抓人,后又经过溧阳县,吸引了无数两县百姓,有的是仰慕这位为民请命的秦大人,原意一同跟随以壮声势,有的则是单纯看热闹,想看看所谓的圣旨允许民抓官,到最后怎么收场,到底是不是真的。 因此这一路走来,到京城的时候,队伍壮大到了近十万,虽然大部分依然是担忧秦枫的淳化百姓,但也有许多其他县的老百姓,很难去甄别清楚。 但现在低声说话的这位,可不是老百姓。 他叫黄群山,出身行伍,也曾屡立战功,后来从军队中离开,因为武艺高强,就被当时还只是中书省参知政事的胡惟庸,网罗在麾下,距今已有数年光景。 不久前,胡惟庸接替李善长,正位为相,这对于黄群山来说,自然是鸡犬升天的好事,毕竟追随的大人如今只在一人之下,哪怕他只是个干脏活的,也意味着需要他出手的脏活,越来越少了。 道理是明摆着的,谁闲的没事,吃了熊心豹子胆,敢来捋当朝宰相的胡须? 没想到,胡惟庸为相还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活儿就来了! 在黄群山看来,这个秦枫简直是个疯子! 你好端端做你的县令,就算要表现你是个父母官,好好宽慰一下徐家人,甚至多给点银钱,也就是了。 越过淳化县,去六合县把人家六合县令五花大绑,然后纠结了十万之众,怒闯京城? 年轻人,都这么勇了么? 黄群山接到脏活,搞清楚来龙去脉之后,依然是百思不得其解。 因为这分明就是送死啊! 天底下哪个皇帝,能允许十数万人莫名其妙冲击皇城,这不是造反是什么? 不过,既然相爷有了命令,黄群山平时锦衣玉食,现在到了卖命的时候自然不能含糊。 带了几个得力的兄弟,虽然时间已经非常仓促,黄群山还是悄悄混入了人群,慢慢不动声色地往前挤,渐渐接近秦枫的时候,队伍却已经到了京城门口。 “黄爷,咱们怎么办?”旁边一个手下,低声询问道:“那秦枫好像……打算自己进城,不带这些百姓!” 嘶!好胆! 黄群山倒是越来越佩服这个秦枫了。 本以为他要裹挟百姓的力量,就算最后还是要被清算,起码见到皇帝之前,还真的很难奈何他,就凭门口这数千锦衣卫,未必能挡住这些已经陷入狂热状态的百姓群体。 但现在,此人竟然客客气气,还亲口劝说百姓停住脚步,要自己进城? 你就真那么笃定,可以见到皇帝吗? 不过,这样以来,对黄群山来说,可不是个好消息。 因为这相当于,保护秦枫的不再是那些基于义愤的乌合之众,而是训练有素的锦衣卫。 黄群山身怀绝技,不会把韩明这个级别的锦衣卫将领放在心上,但若是入了城,动手反而更加麻烦。 倒不如…… 眼珠一转,黄群山已经打定主意,将属下几人聚拢来,低声交代几句。 …… 京城门口,秦枫等人已经准备入城。 守城的锦衣卫精锐,在将领韩明的一声令下,纷纷让开道路。 包括韩明在内,望向秦枫的眼神中,都是充满了钦佩,尊敬,还带着一丝微微的惋惜。 他们也都是出身寒微,从小生活在统治黑暗的前元,对于朝廷的不作为和混乱,深恶痛绝。 现在,大明建立,竟然有秦枫这样为民请命的好官! 他分明已经不顾自己的性命,只为了给一个区区的民女伸冤。 了不起! 若非必要,韩明绝不愿意对这样的人动手,也真心希望他可以见到皇帝,诉说所愿。 可是就在这个时候,原本已经安静下来的人群中,忽然有人厉声喝道: “各位乡亲父老,秦大人这是为了咱们,把身家性命都豁出去了啊!!” “难道,你们真的相信,秦大人进入京城,就能见到皇帝了?” “只怕……那城门之中,早就设好了重重陷阱,秦大人孤身简从,到时候城门一关,哪还有命在?” “咱们老百姓,有多少年,不曾遇到秦大人这样的父母官了。” “要见皇帝,咱们一起去见!把事情分说清楚,请陛下主持公道。但!在此之前,倘若有什么人想要对秦大人不利,想要用卑鄙下作的手段伤害秦大人,我陈二狗,第一个不答应!!” 轰! 这番话说得,可谓是入情入理,顿时把原本就激愤的民心,再一次点燃。 是啊! 秦大人加上徐家,再加两个忠心的淳化衙役,最多也就七个人,还有一个是半大孩子。 这样弱小的力量,倘若对方翻脸动手,那真是连抵抗的余地都没有。 秦枫,他是为了百姓请命,怎能让他亲身涉险? 为人抱薪者,不可冻毙于风雪啊! “一起去!” “一起见皇帝!” “这是大明的京城,我们是大明的百姓,为什么就不能进了?” “除非,是有什么阴谋勾当!” “对!一定有阴谋,秦大人不能听他们的!!” 百姓鼓噪起来,尤其是关心秦枫的淳化县人,哪里知道这里隐藏的凶险和卑劣,纷纷向前踏步,顿时引得职责在身的锦衣卫,纷纷弯弓搭箭,眼瞅着就要一触即发! 牛逼! 黄群山身边的几个属下,也听得目瞪口呆。 节奏是他们带起来的不假,但是黄爷的确是有本事,听他刚才义愤填膺,说什么“用卑鄙下作的手段伤害秦大人”……这不正是我们要干的事儿吗? 能如此脸不红气不喘地,把自己都痛骂一顿,怪不得黄爷能成为胡相爷的心腹…… 哦? 秦枫微微诧异,不得不转过身来,双手虚按,试图再次阻止不明就里的淳朴百姓们。 陈二狗? 这名字听着还挺草率的,就你有妖孽人生啊? 跟来的百姓实在太多,秦枫转过身,目光转了几圈,也并没找到那个喊话的陈二狗,略一思忖,打算再跟百姓们说得清楚点,绝不能让这场告状,衍化成谁也不愿意见到的流血事件。 可是,就在秦枫一转身的当口,异变陡生! 第二百一十四章 秦枫遇刺,周康宁之死 被挑动了情绪的百姓,蜂拥向前,顿时与原本就相距不远的秦枫等人撞上。 数道雪亮的刀光,骤然间在人群中炸开,图穷匕见之时,已经是人随刀走,狠狠扑向秦枫等人。 变生肘腋,所有人都惊呆了! 如此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竟然有人潜伏在百姓群中,欲要刺杀秦枫。 就算是近在咫尺的锦衣卫将领韩明,也是大吃一惊,想要飞身救援,却根本来不及,只能眼睁睁看着那几道刀光如阎王的催命贴一般,顷刻间就要取走这几条鲜活的生命。 “保护大人!!”危急时刻,一路跟随秦枫的两位淳化县的衙役,竟是丝毫不惧,齐齐虎吼一声,虽来不及拔刀,却在第一时间合身扑上,用身体牢牢地挡住秦枫,用胸膛毫不犹豫地挡住锋利的钢刀。 噗! 恐怖的利刃入肉声音,伴随着鲜血飞溅! 是其中一柄钢刀,在空中划过一道快逾闪电的光华,待重新现出形体时,足有三寸长的一截刀尖,已经透体而过,刀尖上滴落鲜血,穿透的是心脏要害,一搭眼就知道此人已是必死。 周康宁。 没想到,除了那指向秦枫的三柄钢刀最为凌厉之外,竟还有一个武功极高的杀手,第一时间找上了已经被五花大绑的周康宁。 失去了保护,又动弹不得的周康宁,成了悲催的肉靶子,这一刀穿心,他连惨叫都没来得及发出来,眼眸中的光彩瞬间黯淡下来,两眼瞪得大大的,尽是不可置信的神色。 我……做错了什么? 周康宁甚至感受不到疼痛,只是觉得胸口凉凉的,浑身残存的生命力,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在飞快地消散。 他艰难地转过头,望向秦枫,望向这个至死也无法理解的年轻人。 到底,为什么啊? 那陆三通,的确是强凶霸道,当街杀人。 但他是胡相的妻弟啊! 咱们,都是七品县令,也就是俗称的七品芝麻官。 到底为什么,要站出来,为了这几个不起眼的百姓,跟当朝宰相叫板? 不怕死么…… 现在,这伙潜伏极深,动若雷霆的杀手,或许就是来自…… 濒死之际,周康宁忽地恍然,僵硬的老脸上,泛起最后一丝深深的苦涩。 原来,这就是他苦苦期盼着的人。 只不过,丞相胡惟庸派来的人,不是搭救他周康宁的,而是来追魂索命的。 明白了! 我周康宁是什么档次,哪里够得上丞相大人出手营救。 要让这件事不影响到丞相的名声,当然有更简便的方法,让所有人闭嘴。 所以,都得死…… 周康宁的思绪,戛然而止,失去所有生机的尸体,如一截枯木一般栽倒在地上,发出沉闷的声响,却是无人顾及。 因为,这伙来势汹汹的杀手,将落在最后的周康宁一击毙命之后,身形丝毫不停,继续杀向秦枫,甚至那个刚杀掉了周康宁的杀手,将血犹未冷的钢刀抽出来,悍然奔向徐家的几个人。 原本打算入京的七人,一个都不能放过! 只要解决了他们,那就是死无对证,其余百姓中纵然有些风言风语,以胡惟庸的滔天权势,也尽可以弹压下来。 “大人!!!” 淳化县百姓,齐齐惊呼,但救援早已来不及,只能目眦欲裂地看着那几道可怕的刀光,竟是简捷地绕开了以命相护的贺三斗杨二力两人,如毒蛇吐信一般寻找到致命的空隙,狠狠刺向秦枫身体的几处要害。 完了! 亲眼目睹这恐怖刺杀的淳化人,心中一沉,一股难以形容的悲痛,骤然间弥散全身,让许多人双膝一软,扑倒尘埃,死死闭住眼睛,不忍心再看,不愿看到为民请命的秦大人,竟然跟那个草菅人命的周康宁,落得同样的命运。 叮叮叮! 电光火石间,闭住眼睛不敢看的淳化人,却并没听到那声惨叫,反而是一连串清脆的声响,紧接着就是不可置信的惊呼声,此起彼伏。 怎么回事? 跪倒在地上,捶胸顿足的老百姓,茫然睁开眼睛,这才看到秦枫面前竟然多了个黑巾蒙面的黑衣人,一言不发,只将手中钢刀展开,跟几个已经扑上来的杀手周旋,虽然以一敌三,竟也能勉强支撑。 这! 这不可能啊!! 黄群山陷入苦斗,内心却掀起滔天巨浪。 哪来的这么厉害的高手! 虽然只是交手两个照面,但黄群山迅速判断出,此人武功之高,绝不在自己之下,甚至还犹有过之。 刚才那必杀的一击,自己连同几个手下,眼看着就能同时刺入秦枫要害,却被几枚小巧的金钱镖打歪了刀锋,致使功败垂成。 那人争取了刹那光景,便揉身而上,挡在秦枫身前。 他不是从锦衣卫那边冲过来的,那么……就只可能是隐身在刚才的百姓群众当中。 群众里,有坏人啊! 黄群山气得咬牙切齿,但对方武功高绝,他拼尽全力也无法占到便宜,甚至距离秦枫越来越远了。 对方一柄刀,竟牢牢罩住了他们五个人,哪怕任何一人想要分身去找秦枫,都难以做到。 糟了! 黄群山心中猛地一沉,现在的重点,已经不是能否战胜这个神秘蒙面人,而是自己这支精锐的杀手队伍,能否脱身。 要知道,这京城门口,可不止有数万愤怒的百姓,还有数千全副武装的锦衣卫啊! 倘若被合围起来,就算是天王老子,也再难逃脱。 一念及此,黄群山哪还有心思再战。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刺杀秦枫的任务,已经是不可能完成的了,逃命要紧。 虽然神秘人武功高到可怕,但黄群山能成为相府头号高手,也不是酒囊饭袋之辈,只是一心想逃,倒也不难。 性命攸关之际,当然是死道友不死贫道了! 黄群山深吸一口气,瞅准了一个当口,就要跳出圈外,把几个属下留着抵挡对手,自己只要能逃出生天,情况就不算太糟。 “韩明!你是死人吗?!” 忽地! 激战中的黑衣蒙面人,竟是扬声厉喝,一开口就毫不客气地骂愣了官居五品的明甲将军韩明。 第二百一十五章 秦枫你家祖坟是什么格式的 韩明浑身一个激灵,不可置信地瞪大眼睛。 他刚才的确是愣住了。 眼前的变化太快太奇,让原本应该接管秦枫等人护卫工作的韩明,压根来不及插手。 先是几个恐怖的杀手从百姓群中冲出来,出手狠辣,刀刀致命,只是一眨眼的功夫,落在最后面的周康宁已经被扎了个透心窟窿,栽倒在地上。 紧接着,更可怕的攻势扑向秦枫,虽然被那两个舍命的衙役挡住了方位,但对方变招极快,根本不是这两个空有几斤力气的衙役能够抵挡。 韩明看得浑身汗毛乍起,第一时间就判断出,这几个人的武功,都要远远超过自己。 哪来的? 这么厉害的杀手,用来刺王杀驾都勉强够得上了,竟然苦心孤诣地藏在百姓群中,制造混乱,只为了杀死一个小小的七品知县? 图什么啊! 就在韩明恍惚的时候,异变再次发生! 几枚金钱镖在空中发出凄厉的呜咽,竟能后发先至,强行打偏了钢刀,在间不容发之际,救下秦枫。 黑衣蒙面人仿佛从天而降,一柄刀夜战八方,竟是反客为主,将五名身手不凡的杀手,全都笼罩在刀光之下! 韩明人麻了! 这、这啥啊这是? 什么时候,我大明的高手,这么不值钱了,全都聚集到我镇守的这个城门……有没有可能你们换个门呢?各位强人巨擘,你们都是爷,我韩明招惹不起啊…… “韩明!!” 忽然间,韩明听到有人点名,吓得他浑身激灵,目光更加茫然。 谁? 这声音居然还很熟悉,充满着早已深入灵魂的威严。 天哪! 毛大人? 这不是毛大人的声音吗? 韩明慌了神,目光不可置信地望向激斗中的战场,脱口道:“毛……” “毛贼就在眼前!你身为锦衣卫明甲将军,还不上前捉贼,等什么呢?”黑衣蒙面人再次厉喝,韩明这才如梦方醒,只觉得浑身汗出如浆,已经来不及细想这位最高领导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难怪,武功这么高! 韩明慌乱地从马上冲下来,挺着长枪,率领一众锦衣卫守城精锐士兵,气势汹汹地冲了过来。 同时,他心中还暗暗琢磨着,对方又是什么人呢?竟然能跟毛大人周旋这么多回合,还没被砍死,也真是足以自傲了! 毛? 黄群山来不及细想这个字,眼见着锦衣卫已经准备合围,还是按照原本计划,趁着身形轮转的当口,猛地舍了几个属下,抽身而退,将轻功身法施展到极致,整个人仿佛是化作了一道灰影,落荒而逃。 哼! 黑衣蒙面人冷笑一声,同样瞬间跳出战圈,将其余几个杀手丢给韩明等人,自己迈开脚步,顺着那杀手头子的脚步,衔尾急追! 这黑衣蒙面人,自然就是大明锦衣卫都指挥使,毛骧。 锦衣卫成立之后,毛骧的身份不止是皇帝的贴身侍卫,而是有了明确的官职。 虽然只是三品官,但锦衣卫的职责所在,真可以说除了皇帝之外,哪怕是当朝丞相,都要卖几分面子,毛骧祖坟上冒了青烟,当然更加用心地办差,把皇帝交办的事情,事无巨细地弄得妥当熨帖。 毛骧的最高职责,当然是要负责保护皇帝陛下的安全,尤其是这位陛下最近几年沉迷微服私访,还特意在淳化县弄了个身份,跟自己父子相称…… 有时候毛骧也深深迷惑不解,难道我家祖坟上的青烟,就不需要休息一下吗? 虽然只是假扮,但能在皇帝微服私访的时候,跟皇帝陛下叫一声爹,这是何等的荣宠啊! 如此恩宠,毛骧自然是更加诚惶诚恐,唯恐办事不力,失了皇帝的信任。 这几日,朝中文武百官都知道,陛下忙于制定明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启的科举政策,在深宫中闭门不出,而毛骧原本应该随身伴驾护卫,却被朱元璋亲自下了口谕,让他离开京城,去保卫秦枫。 尽管毛骧心里,已经把这个秦枫的地位提高到几乎无以复加,但每次都会有新的震撼。 要知道,好不容易皇帝这几天忙了,不去淳化了,却还是放心不下秦枫,特意让最强的贴身侍卫过去护住,这份恩宠……秦枫你家祖坟是什么格式的,有没有可能让我抄一下…… 不曾想,就在这几天,还真就出了事! 原本只是个不算要紧的杀人案,死的是徐家徐芸娘,还有她未过门的丈夫。 案发在六合县,但淳化县令秦枫为了给淳化百姓伸冤,亲自去往六合,跟那边的县令周康宁交涉。 毛骧一直都在暗中保护,谨遵圣旨,只要护住秦枫的生命安全,对于他所有的作为,不做干涉。 但毛骧也没想到,事态发展得如此迅速,如此失控! 今日,秦枫率同徐家几人,直闯六合县县衙,把那个草菅人命的县官给绑了起来,要去京城告御状! 毛骧看得一愣一愣的,心想秦枫你要告状,其实不用这么麻烦的。 不过职责所在,毛骧还是藏身在百姓群中,保持着适当的距离,保护秦枫。 没想到,还真有刺杀! 对方出手的时机极其刁钻,甚至连毛骧都差点被混乱的人群阻住身形,危急时刻打出暗器,才救下秦枫,却也没能救下那个倒霉的周康宁。 紧接着一番苦斗,毛骧纵然武功高绝,毕竟是以一敌五,只能眼见着那个杀手的头目跳出圈外,逃之夭夭。 追了两步,毛骧心中骤然一凛。 暗想,莫要中了什么调虎离山之计,可就糟了。 于是毛骧不敢怠慢,立刻返回,却不能暴露身形,便去了黑衣和蒙面的黑巾,不露形迹地变成了那个淳化百姓,很容易就混在人群里,挤到前边,继续暗中保护秦枫,其他的事情都远不及这个重要。 废物啊! 都是废物!! 毛骧刚藏好身形,就见到韩明率领的那些锦衣卫士兵,虽然人多势众围住了剩下的杀手,却是久战不下,反而被两名杀手尽力突围,逃之夭夭,另外两个也在即将被生擒时,咬破嘴里的毒丸,待韩明等人围上去的时候,得到的只是两具尸体。 毛骧气得鼻子都歪了。 这群废物,能干点什么?看来真得好好操练一下这些小的们了! 自己奉旨保护秦枫,但那支专门用来护卫皇帝的锦衣卫真正精锐,还留在京城,倘若有几个得力的属下帮忙,说什么也不能让足足三个杀手逃掉。 丢人呐!丢人! 毛骧身为锦衣卫都指挥使,觉得脸上火辣辣的。 哪怕人手不足,但自己亲自出手,加上韩明率领的数千之众,竟然连五个人都抓不到活口? 不用皇帝训斥,自己都觉得说不过去。 好在,秦枫无恙。 第二百一十六章 远比胡惟庸想象的麻烦 黄群山竭力施展轻功,一口气跑出数里之外,才长松了口气。 他能感觉到,那个令他恐惧的神秘高手,并没有一直追着,否则以他的武功之高,自己很可能要为相爷尽忠,吞下嘴里藏着的毒丸了。 没办法,这就是他们这些见不得光的杀手的宿命。 干的是脏活,保护秘密的重要性,甚至比干活还重要。 到了落网成擒的时候,宁可一死,也不能泄露跟胡相的关系。 现在,自己先不急着回去复命,多绕几个圈子,以策万全…… 嗯? 黄群山正在思忖接下来的对策,忽然间浑身汗毛乍起,气机在刹那间布满全身,如临大敌。 还有高手?! 不待黄群山寻觅,几人从不同方位闪身出来,目光清冷,牢牢锁住了黄群山。 该死! 这秦枫是什么妖孽? 哪来的这么多高手护着? 就算是当今皇帝,出行的防护级别,只怕也不过如此吧? 黄群山觉得简直是撞了鬼,但对方瞬间展开攻势,压根不给他喘息和思考的机会。 一场大战,在远离京城数里的地方,就此展开。 好消息是,这几个人的武功,比刚才那个可怕的神秘人,终究还是低了一筹。 坏消息是,比自己高一点点…… 几个照面一过,黄群山就知道根本打不赢。 只能跑! 否则,只怕自己这条命,就要交代在这里了! 可是,这时候的黄群山,身边已经没有了其他下属可以卖,现在是他独自面对几个身手还要高过他的神秘高手,要想脱身,谈何容易? 咬牙苦撑,只是几个回合,黄群山已经完全落入下风,只得强行卖了个破绽,瞅准了这些人当中最弱的那个,拼命突围。 这样一来,后心要害,相当于完全卖给了对手。 都是经验丰富的大行家,哪能错过这机会,一瞬间就有两只手掌印在后心,打得黄群山身体向前猛地一扑,一口鲜血吐得衣襟前面斑斑点点。 但是性命攸关,黄群山顾不得其他,竭尽全力施展轻功,不辨方向地拼命逃窜。 他看得出来,刚才那一下,已经是对方有意要活捉,才收回了一半掌力,否则自己连中两掌,哪里还能奔跑。 即便如此,也未必就能逃掉,黄群山的牙齿已经挨着毒丸,随时准备咬破,在一个呼吸间就能结束生命,不至于落到敌人手里,遭受各种恐怖的酷刑。 只要自己死了,没有吐露丞相的事情,他的家人自然有相爷照顾着。 反之……那就不用说了。 渐渐地,那些人越追越近,黄群山心中的绝望,也越来越盛。 可就在这时候,身后的追兵忽然停住脚步,嘀咕了几句什么,好像刚刚醒悟过来,甚是惊慌。 趁着这个当口,黄群山绝处逢生,连忙把生平潜力全都逼了出来,又接连吐出几口殷红的鲜血,这才终于摆脱追兵,强忍着沉重的伤势,绕了一个大大的圈子,待确定了没有任何人跟随,这才从隐秘的路径,回到相府。 …… 胡惟庸府邸。 胡惟庸端坐在太师椅上,面沉如水,喜怒不形于色。 “老爷。”胡管家躬身道:“黄群山伤势沉重,只怕是命不久矣,您看……” “叫他进来。”胡惟庸忽地叹了口气。 跟随他多年的老管家,也从未见过相爷如此,哪怕他没做宰相,已经是八面玲珑,朝堂上诸多奥援,哪会被什么人逼迫至此。 这个秦枫,还真的邪门! 他不过是个淳化县令,那淳化县能有什么高手,无非是大猫小猫三两只的衙役捕快,竟然……连黄群山亲自带队的刺杀,都功败垂成? 胡管家也不明详细,谨遵胡惟庸的命令,闪身出去,片刻后便亲自搀扶着已经面若金纸的黄群山,来到隐秘的偏厅。 “说。” 胡惟庸目光垂落,并没有避讳管家。 “启、启禀相爷……”黄群山内功深湛,此刻知道几乎已经到了回光返照的地步,自己的家人能否得到妥善照顾,全看自己最后的表现,能否得到相爷的满意,用力深吸一口气,鼓起最后的生命之火,艰难说道:“那秦枫,身边有高手保护!” “什么高手?我听说你们去了五个人,对方有多少?”胡惟庸觉得不可思议,这件事竟然远比他想象的麻烦。 “只、只有一个。”黄群山想到那人的身手,神色骇然。 胡惟庸没说话。 五个打一个,对方还要护住秦枫,这都没打过? 黄群山不是废物,那么唯一的可能,只可能是对方实在太强。 没道理啊! 秦枫只是区区县令,有什么本事,能网罗这样的高手给他卖命。 要知道,黄群山的身手,已经是相当强悍,不然也胡惟庸也不会养个闲人吃白饭。 “相爷。”黄群山咬了咬牙,反正命在顷刻,哪怕只是猜测,也只得说出来让相爷决断了,“我听镇守京城门户的明甲将军韩明,好像是叫了一个‘毛’字。再加上那个人的身手,我怀疑……有可能是锦衣卫都指挥使,毛骧!” 什么?! 胡惟庸遽然色变,手中的茶盏都打翻在地,霍地站起身来,“这不可能!” 是啊,这不可能。 满朝文武,谁不知道,锦衣卫都指挥使毛骧,那是当今陛下的贴身侍卫。 成立锦衣卫,只是为了整合皇帝的力量,进一步加强皇权的控制,但毛骧的职责所在,并没有变过,可不是因为他做了都指挥使,有了三品官身,就不做侍卫了。 相反,贴身侍卫才是毛骧的第一身份,其次才是锦衣卫的最高首领。 如今,皇帝好端端的就在京城中,日夜推敲关于大明首届科举的一应繁琐事宜,胡惟庸一个时辰前还见过圣驾,绝不可能有半点差错。 也刚好是一个时辰之前,黄群山行刺不成,遭到神秘高手阻拦,对方疑似是毛骧? 也就是说,毛骧竟然不去保护皇帝,毫无道理地混进了淳化县百姓队伍中,在关键时刻出手,致使黄群山必杀的一击,差之毫厘。 毛…… 毛骧…… 不可能的! 胡惟庸思忖之后,还是倾向于认为,是另一个不知名的高手,至于那个脱口而出的“毛”字,或许是黄群山在激战中听岔了,亦或是其他音节。 可是,此刻的黄群山,从脸上七窍,都开始渗出鲜血,整个人可怖可畏,却还是咬紧牙关,最后说道:“相爷!除了那个神秘高手外,后来我被人追踪,又是一场苦战,险些不能脱身。那群人停止死追时,我隐约听到身后传来小声说话,好像是说……保护公主……” 嘶! 胡惟庸脸色再变,甚至于身躯都微微颤抖。 怎么、怎么这里还有公主?! 第二百一十七章 大明长公主去淳化县做什么 “相爷!我、我能肯定……那就是说的……保护公主!而且、而且属下与他们激战时,疾风吹开他们的外袍,里面穿着的服色,隐约的确有大内侍卫的徽记!属下这双眼睛,虽然在重伤之下,也绝不会看错。” 黄群山的声音越来越断续,目光也越来越涣散,但还是强行提聚一口内息,咬着牙把事情说得更清楚,眼神中射出恳求和希冀的光彩。 这次任务失败,原本是有过无功,但黄群山也觉得冤枉。 对手太强了! 谁家县令有这样恐怖的侍卫队伍啊? 若是刺王杀驾,就凭我带着属下那大猫小猫三两只,玩笑开大了吧! “你做得很好。”胡惟庸目光垂落,知道这个自己精心网罗的高手,已经命在顷刻,也知道他的心中祈愿,淡淡道:“你放心去吧,汝之妻子,本相自当好好养之,以后让他也用心练武,也好继承……” “不!”黄群山原本眼中的光华已经散乱黯淡,一听这话却忽然来了最后的精神,奋力摇头道:“相爷!求您让他不要练武,好好读书吧,不求能够封侯拜相,只盼着能做个清闲的小官,安稳一生……” “好。”胡惟庸随意点头,似乎是做了承诺。 终于,黄群山咽下最后一口气,脸上开始蒙上死气,却还是带着欣慰放心的笑容。 胡惟庸第一时间就收回目光,也不去看等候在旁边的胡管家,淡淡吩咐道:“处理一下,手脚干净些。” “是!”胡管家俯首听命,飞快地叫来手下,将黄群山的尸体轻手轻脚地抬出偏厅。 随后,胡管家又发出特殊的讯号,召来几个神色阴沉的黑衣人,沉声道:“黄群山家中,有一妻两子一女,京城外的一处外宅里,还有个已经赎身的青楼女子,但没有子嗣,明白了么?” “是!”那几个人立刻会意,躬身领命而去。 哼! 胡管家这才长出了口气,眼眸中有掩饰不住的讥诮。 什么档次,也敢跟相爷谈条件。 还想着让你那两个儿子读书,做官? 真是摆不清自己位置! 相爷动手,从来就是不留任何后患。 现在,陆三通,陆明珠,还有那个远在老家的舅舅,都已经处理妥当。 甚至包括那个曾经派往淳化县送信的王胜祖,也已经被封了口。 唯有秦枫…… 想到这个人,作为胡惟庸心腹的老管家,也是大皱眉头。 一个县令,竟然这么难处理么? …… 查! 现在,胡惟庸已经不敢有丝毫怠慢,终于对秦枫这个名字代表的含义,有了更深的理解。 小小一个淳化县,小小一个七品官,怎么……还能惊动锦衣卫都指挥使,甚至还有大明公主侍卫裹在其中? 这里面,到底有什么自己这个当朝丞相都不知道的事。 胡惟庸一声令下,无数隐藏的消息渠道纷纷而动,将各种信息,用最快的速度收集,再用最快的速度送到相府。 当今天子,破碗开局,奄有四海,上马能打仗,下马能治国,甚至在生育子女方面,也堪为后世子孙表率,至少能让那几个连生孩子都费劲的糟糕皇帝,羞愧得无颜面对祖宗。 除了一大堆皇子之外,大明公主当然也不止一位。 胡惟庸屏退所有下人,独自在偏厅里来回踱步,眉头深锁,掰着手指头一一数着。 大明长公主,集庆公主,今年十六岁。 临安公主,今年十岁。 宁国公主,今年七岁。 后面还有几位,但还在襁褓中或是不到五岁的孩童,绝无可能离开深宫,还需要专门派出侍卫保护。 那么,这三位有可能出宫的公主,究竟哪一位不在宫中? 胡惟庸虽然着急,却也知道此事急不得,他毕竟刚刚当上丞相才两个月,前途远大,但根基未稳,还没来得及在宫中安插眼线,经营起错综复杂的情报网络。 但即便如此,胡惟庸毕竟是百官之首的宰相,仅仅用了一刻钟的时间,就有确切的消息,从宫中传来。 目前,离开紫禁城的,只有一位。 大明长公主,集庆公主朱镜媺! 是她…… 胡惟庸的瞳孔遽然收缩,忽然想到一个不可思议,但却渐渐明朗的可能性。 十六岁的集庆公主,和二十岁出头的淳化县令。 怎么可能! 但……不得不可能! 根据传来的消息,隐晦地表示,集庆公主朱镜媺,并不是偶然不在宫中,而是最近一两年的时间内,经常不在宫中,而根据公主侍卫调动的方向,极有可能,是指向了淳化县一带。 万万没想到,小小的一个淳化县,竟然还隐藏着一位大明公主! 胡惟庸叹了口气,后悔的情绪,再一次蔓延上来,让一向自诩算无遗策的这位当朝宰相,连连叹息。 这大明长公主去淳化县做什么? 总不能是体察民情,研究水稻灌溉新法的吧? 况且,结合刚才,自己派出的精锐杀手,竟然功败垂成,被锦衣卫都指挥使亲自拦截,又有公主侍卫追击! 杀一个小小的县令而已,竟像是捅了马蜂窝,事情反而越搞越大了。 早知如此,倒还不如跟皇帝陛下请罪,说自己治家不严,管教不当,致使一个小妾的弟弟犯下王法,直接把陆三通宰了也就完事,甚至可能连陆明珠都不用死。 现在……事情闹到这个地步,已经是骑虎难下。 只恨那个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淳化县令,仗着有几分才华,竟然公然跟本相叫板,还裹挟着十万百姓去往京城,这会儿已经在锦衣卫的保护下进了门,恐怕很快就要惊动圣驾了! 怎么办? 杀是杀不掉的,极有可能这秦枫跟集庆公主有些不为人知的关系,现在已经牢牢护住了他。 要解决一个公主,可就没那么简单了。 除非…… 胡惟庸深吸一口气,目光闪烁不定,似乎有了主意,但却有些举棋不定。 对这位城府深沉,向来杀伐决断的胡相来说,这是很少有的情况。 第二百一十八章 胡惟庸请皇帝去淳化看秦枫 “唔……” 朱元璋伸了个懒腰,揉了揉熬得布满血丝的眼睛,长长舒了一口气。 这个初生的大明朝,是朱元璋一生的事业,也是他最引以为傲的心血凝聚。 他绝不容许任何人,用任何的形式,去破坏这个刚刚建立四年的大明王朝。 甚至就连一向最重视的亲情,在王朝命运面前,也被朱元璋放在了次要位置上。 正因如此,才有了棋盘摆米之后,朱元璋废除了好不容易搞出来的藩王分封制度,宁可顶着那些注定无法继承王位的皇子哀求的眼神。 现在,为了这套事无巨细的科举制度,作为大明皇帝的朱元璋,再次点灯熬油,不知度过了多少不眠之夜,才渐渐成型。 当然,在这个过程中,刚刚提拔的左丞相胡惟庸,还有接替倒霉鬼钱用壬的新任礼部尚书陈迪,也都提供了不遗余力的辅助,先后提出了无数套方案,最终都要朱元璋定夺。 明年,洪武五年,大明重启科举,揽天下英才,为朝廷所用,这是最大的国事,为此朱元璋甚至已经有好多天不去淳化县,好久没有听到秦枫的心声,还觉得挺不自在。 要不……去看看秦枫在做啥? 朱元璋喝了一口宫女侍奉上来的参茶,略补亏空的元气,目光掠向淳化县的方位。 快过年了,再一次迎来大丰收的淳化县,应该是家家户户都高兴着呢。 “陛下。” 这时候,御前侍奉的小太监,小心地上前一步,趁着皇帝陛下似乎心情不错,低声道:“胡相求见,等在门外呢。” 哦? 朱元璋略有些意外。 因为这套科举制度,参照了前朝的经验,又结合了大明的实际,首先由当管的礼部尚书陈迪草拟,然后刚上任的左丞相胡惟庸审查并补充,最后才送到朱元璋这里。 按理说,胡惟庸的工作已经完成了呀。 没想到,这个胡惟庸,居然还惦记着,特意来问问? 不错,胡爱卿有心了。 朱元璋点了点头,随口问道:“他等多久了?” “启禀陛下,胡相早来了,已经等待有半个时辰。” 哦。 朱元璋知道,这是自己立的规矩,批阅奏折的时候,若非有十万火急的大事,不许任何人打扰,所以才让胡惟庸等了这么久。 “叫他进来吧。”朱元璋放下手中的参茶,将刚刚定下来的关于科举的文书端了起来,刚好可以跟胡惟庸再讨论几个细节。 “臣,胡惟庸,拜见皇上!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胡惟庸神色肃然,官服整齐,在宫中见驾。 “起来起来。”朱元璋露出微笑,用手指敲了敲桌面上放着的文书,道:“正好,你来看一看,这文书里,还有没有什么错漏不妥。” 呼! 胡惟庸心里急得要死,因为刚刚已经等了半个时辰,秦枫那些人过了城门,哪怕走得不快,这会儿应该也快到了皇宫,到时候可就不好腾挪了。 他很急,却只能拼命跟自己说不要急。 耐着性子,假装认真看文书,胡惟庸身居相位,自然也不是酒囊饭袋之徒,很快就找到几个能迎合朱元璋喜好的细节,提了出来,君臣二人一番奏对,朱元璋觉得心情更加畅快,暗道自己这个丞相,选对了人,以后治国理政,或可轻松些许。 “陛下。”却听胡惟庸忽然笑道:“臣听闻,应天府淳化县的县学,搞得非常不错,那县令秦枫身具大才。不知此番科举,淳化县的枫兰县学,能不能有人脱颖而出,金榜题名。” 哈哈!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 朱元璋微愣,但脑中很快就浮现出枫兰县学里的那些聪慧好学的孩童,以徐鼎臣为首,还有好几个佼佼者,都是要在明年参加科举的。 不过,他们年龄还小啊! 就算天资再高,那也得从童生开始,先做了秀才,再慢慢向上选拔。 金榜题名,怎么可能题到咱这里。 胡爱卿糊涂了? “陛下。”胡惟庸暗暗咬牙,终于还是打定主意,躬身道:“微臣斗胆,要向陛下举荐一人。” 哦? 朱元璋微愣。 要知道,官员间结党营私乃是大忌,胡惟庸身为丞相,忽然跳出来跟自己举荐,这是什么路数。 “谁?”朱元璋抬头,看着胡惟庸,虽然只是寻常一眼,却让胡惟庸心尖剧颤,差点就不敢开口。 “淳化县县令,秦枫。”胡惟庸定了定神,按照心中所想,继续说道:“秦枫其人,虽然只是七品知县,却才华横溢,文武双全。从最开始的稻谷灌溉新法,到后来县学的开办,百姓的爱戴,甚至到了远征战场上,也有出色表现。虽然此人年少轻狂屡屡犯错,却也瑕不掩瑜,乃是我大明不可多得的人才……” 哦? 朱元璋诧异,没想到胡惟庸对于秦枫的评价,居然这么高。 好眼力啊! 朱元璋更加满意,秦枫有多大本事,他还能不知道吗,难得的是胡惟庸身居高位,又在皇城之中,竟然也能关注到一个小小的淳化县令,这就太难得了。 胡惟庸目光何等锐利,立刻看出皇帝陛下心情似乎越来越好,对自己也越来越满意,于是趁机按照早就设计好的话术,渐渐引导话题,鼓动皇帝微服私访,亲自去淳化县看看,不能因为秦枫之前的过错,就错过了这样的治国之才。 巧了。 朱元璋也刚好想去淳化县走走,毕竟好些天不听秦枫的心声,觉得好像少点什么。 竟然成了?! 胡惟庸大喜过望。 他设计了很多方案,目的就是要把皇帝引去淳化县,这其实并不容易,但没想到陛下今天竟然这么有兴致,没用自己多费唇舌,就已经答允。 这下!秦枫我看你死不死! 你以为勾搭上了大明公主,就有跟本相叫板的资格了? 可笑! 我就说么,一个七品芝麻官,哪来的胆量如此嚣张,原来是仗了公主的势。 锦衣卫都指挥使毛骧,出现在秦枫身边,也是保护这位未来驸马的。 因为历朝历代,驸马都不能再担任重要官职,所以陛下才将他继续放在一个知县的位置上,可谓用心良苦。 全都对上了! 那么我此举,既抬高了皇家的眼光,又显得自己能够为朝廷发掘英才。 等陛下到了淳化县…… 就是那秦枫的死期! 第二百一十九章 人都死了,这个状还怎么告 一个时辰前。 京城门口,变生肘腋,竟然有不明来路的杀手混迹在百姓之中,忽然制造混乱,试图杀死告状的秦枫等人。 危急时刻,又有神秘高手半路杀出,以一敌五,硬是挡住了五个杀手的联手围攻,并在迅速合围的锦衣卫辅助下,迫退杀手。 秦枫无恙,但被五花大绑押到京城的六合县县令周康宁,却死在这场刺杀中。 在场的所有人,都被这突如其来的变化惊呆了。 负责城门守卫的明甲将军韩明,率领手下的精锐锦衣卫,将秦枫和徐家等人严密保护起来,腰刀出鞘刀刃向外,一个个都是如临大敌,看每一个面相普通的百姓,都像是下一个要人命的杀手。 “大人!您没事吧?” “刚才那人从哪里冒出来的!幸好大人无恙!” “天呐!就是从我身边窜出去的,我对那个人还有印象,面皮焦黄,总喜欢低着头,说他是六合县人,因为看不惯他们周县令,所以也一同前来,壮壮声势,我还以为是个弃暗投明的,没想到是杀手啊!” “还有没有杀手?该死的绝不能让他们混在人群中伤害大人!” “对!咱们都看一看!” “来来来!不是淳化县的,都往后退,离远一点!你小子我看着面生,哪里的……溧阳?溧阳的别来沾边,往后站往后站,我没说你是杀手,但你要是不站过去,那就不好说了!” “诶?毛兄……你什么时候来的,刚才好像没看到你呢,毛老爹来了吗?” “好了好了,现在差不多了,都是知根知底的淳化人,绝不可能有杀手混在这里,伺机伤害大人!” “可是,现在怎么办?周康宁都死了啊!” “对哦……本来是要绑了周康宁告御状,告他草菅人命,藐视国法,现在人都死了,还告什么?” “哼!周康宁为什么草菅人命?你难道不知道吗?还不是因为那个……” “嘘!噤声!有些话不能乱说的!” 数万道目光,同时落在秦枫身上,也包括秦枫身边神色紧张的韩明。 这个淳化县县令,虽然只是七品,却让官居五品的明甲将军韩明,陷入了深深的沉思。 胆大包天,率领十万人冲击京城! 单此一条,闹得不好就是抄家灭族的罪过! 可是,他来了。 他没有率众冲城,反而是让百姓等在门外,独自带着一共七个人的队伍,要进入城中,要面见皇帝,请皇帝重审那桩发生在六合县的人命官司。 怎么敢的呀? 虽然有圣旨在先,但倘若这种方式就能见到皇帝,皇帝还不得忙死了。 正犹豫呢,异变陡生,竟然从人群中忽然窜出五个杀手,身手敏捷攻势凌厉,一眨眼的功夫就已经杀到秦枫等人跟前。 就算是韩明,也应对不及,只能眼睁睁看着那几道刀光,同时指向手无寸铁的秦枫。 再然后,神秘高手横空出世,激战中厉声呼喝,韩明忽然发现这个声音竟然很熟悉。 都指挥使,毛大人! 直到现在,韩明脑子里不断盘旋的,还是那道分明很有辨识度的声音。 应该就是毛大人! 倘若顶头上司的声音都能听错,韩明这个明甲将军也不用干了。 但问题是! 堂堂锦衣卫都指挥使,官居正三品的毛骧毛大人,为什么会在这里,为什么要保护秦枫。 这世上,除了当今圣上之外,恐怕就算是太子公主,也当不起毛大人的亲自保护。 所以,秦枫到底是什么来头? 真的只是一个区区的淳化县七品县令? 紧接着,神秘高手以一敌五,技惊四座,韩明看得目眩神驰,更进一步确定,此人必定就是毛骧无疑,除了毛骧之外,天下哪还有这么厉害的人物。 毛大人正是凭借这身超凡的身手,才成为皇帝的贴身侍卫,后来才有的锦衣卫建立,顺理成章地做了都指挥使。 一声令下,锦衣卫合围,杀手四散奔逃,毛大人也追了过去。 现在,周康宁躺在地上,气息全无,告状的队伍似乎是失去了目标,所有目光都落在秦枫身上。 打道回府么? 人都死了,这个状还怎么告。 “贺三斗,杨二力!”却见秦枫神色沉肃,指了指地上的周康宁,吩咐道:“把人抬着,我们进京见皇帝。” 啊? 无数人瞪大眼睛,其中就属秦枫身边的韩明,眼珠子瞪得最大。 还进京? 这是要干什么…… 锦衣卫专司调查隐秘,虽然时间短暂,但韩明已经听手下人汇报说,这事情的起因,是已经成了死鬼的周康宁草菅人命。 但是追本溯源,周康宁也是个糊涂鬼,他之所以那样判案,是因为案子的杀人凶手,乃是当朝宰相胡惟庸的妻弟。 所以! 现在! 秦枫啊秦枫,你该不会是要抬了这尸体,到皇帝跟前,去控告胡相吧? 古往今来,从未听过哪个七品官,有这样泼天的担子。 有道是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 现在纵然不是拉皇帝下马,却也差不多了,那位乃是百官之首,一人之下,万万人之上啊! 就凭你,有什么能耐能扳倒了胡相! 只怕还没见到皇帝,就…… 嘶! 想到这里,韩明忽然间愣住,如同被人从天灵盖泼了一盆冷水,浑身都激灵了一下。 是啊! 正如自己预料的,刚才秦枫可不是差一点就被杀死在城门口,死在自己眼皮子底下? 如此说来……那杀手极有可能,就是胡相派出来的? 那! 那毛大人又是怎么早早潜伏在百姓群中,关键时刻挡住必杀的一击? 韩明瞬间觉得脑子不够用了。 眼前的这个年轻的秦枫,已经无关紧要。 韩明仿佛可以看到,秦枫头顶,渐渐升起两团恐怖的气势,在空中各自凝聚形体,遥遥对峙! 形体,很快变得清晰,面目可辨! 其中之一,正是刚刚正位中书省左丞相的胡惟庸。 而另一个…… 韩明看清那道人影,不由得两股战战,被自己脑中念头衍生的形象,硬是吓得差点跌坐到地上。 第二百二十章 五品明甲将军,为秦枫牵马! 明白了! 韩明浑身微微颤抖,却已经理清了所有的关窍! 什么秦枫!什么为民请命!什么不顾生死! 都只不过是幌子而已…… 天底下,哪有不怕死的人,哪有不怕死的官。 哪怕真的有所谓的冲冠一怒,哪怕这个秦枫真的是万里挑一的清官,充其量也就是把那道圣旨奉为圭臬,率领百姓把同为县令的周康宁抓起来,告御状。 但他明明知道,这件事的背后,绝不是一个小小的周康宁,而是当朝胡相啊! 你秦枫就算身家性命不要了,连九族都给押上,动得了胡相的一根毫毛? 做什么清秋大梦! 就算你巧舌如簧,真的鼓动了十万百姓到了京城,那又如何。 如果不是毛大人在这里,现在你秦枫已经是一个死人了,甚至死得比周康宁更惨。 所以!一切的重点,就在这里! 韩明的眼睛越来越亮,望向秦枫的目光,渐渐带上了复杂难言的意味。 结论是! 这个秦枫,根本就是一个被推出来的傀儡! 这次事件,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冲动行为,而是隐藏着极其深刻的政治意义! 既然毛大人在这里保护秦枫,唯一的可能,只能是出自皇帝的授意,否则除非认为毛大人也谋反了,这当然绝无可能。 那么,代表皇帝的毛大人保护秦枫,秦枫才敢这样肆无忌惮,由此就可以推论,秦枫也是得到了某种授意,才搅动风云。 其目的,从一开始就不在微不足道的周康宁身上,而是指向京城里的宰相胡惟庸。 皇帝,要对胡相动手? 这句话,韩明一开始也压根不敢信。 首先,没道理;其次,没必要。 胡惟庸正位左丞相,才几个月的时间啊,也是圣上亲自选定的左丞相,怎么会这么快就改了主意。 但事实就在眼前,不容韩明不信,牵涉到复杂到极点的朝堂高层斗争,韩明自忖自己这点脑子,压根就别想琢磨明白。 这种大事,恐怕连毛大人都只是小小的一个棋子,何况是自己。 就凭他这个小小的明甲将军,想明白和想不明白,无关紧要。 但重要的是,站队问题! 韩明知道,古往今来要飞黄腾达,首要的任务就是,揣摩圣意。 现在,圣意已经明明白白摆在眼前了! 这意味着什么? 这简直是祖坟上诈尸的好机会啊! 甭管胡惟庸是怎么得罪的皇帝,也甭管皇帝为什么要用这种方式来收拾他。 这场博弈的结果,是毋庸置疑的。 胡惟庸什么档次,根本没有赢的可能啊! 所以,自己只要稳稳地站在皇帝阵营,把分内的事情办好,说不定就能入了圣上的眼,从此平步青云,哪怕不能跟毛大人平起平坐,最起码官升一级,光宗耀祖,是不在话下的。 “秦大人!”一念及此,韩明不再犹豫,对着眼前的秦枫拱手,意态恭敬,低声道:“末将锦衣卫明甲将军韩明,亲自护送您入京面圣!” ? 秦枫迷糊了一下。 不是,你等会儿,我脑子有点乱。 秦枫哪里知道,在瞬息之间,这个小脑发育很完善,大脑发育有欠缺的明甲将军,已经脑补出了一大堆复杂的东西。 不过倒也不能怪他。 打死韩明,他也不会知道秦枫是穿越者,有穿越意外身故险加身,这才能做到真正的视死如归。 在韩明视角,秦枫的做法不可索解,再加上凌厉的杀手,毛骧的保护,自然而然地脑补出一整套恐怖斗争,并且要以此作为自己的进身之阶。 秦枫看着韩明,目光迷惑。 这大明锦衣卫,这么客气的吗? 这可跟自己印象里截然不同,印象里的锦衣卫,往往与黑暗、残酷、冷厉、甚至恐怖联系在一起,上至文武百官,下至黎民百姓,一提到锦衣卫三个字,一看到那口绣春刀,都要吓得身上发抖。 可是现在。 这位堂堂五品的明甲将军,对自己恭敬有加,口称“大人”,甚至都用上了“您”字。 这是什么路数? “秦大人,请上马!”韩明一不做二不休,亲自为秦枫牵马执蹬。 现在他面前的秦枫,可不是七品县令,而是隐藏身份的皇帝钦差! 秦枫稀里糊涂,就被簇拥到马上,形象一下子高大起来,倒让不远处观望的百姓,迅速发出一阵欢呼。 “看那!秦大人上马了!” “喔!那不是那个守城将军的马吗?怎么……怎么给了咱们秦大人?” “那还用问!这位将军也是心怀百姓,知道秦大人要做的事,哪怕面对当朝丞相,也丝毫不惧,现在已经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好,好啊!” “还是大明朝好!虽然有周康宁这样的狗官,但也有像秦大人,像这位将军这样的好官,是真正向着咱们穷老百姓的!为了秦大人,他连马都不要了,令人敬佩!” “这位将军……诶,对了,他叫什么名字?咱们淳化人有恩必报,可不能稀里糊涂的。” “锦衣卫,明甲将军,韩明。” “啊!明甲将军是五品官啊,居然亲自给咱们秦大人牵马,可见秦大人要做的事,代表着正义光明,这才让这位韩将军心悦诚服,倾心相随……” 呃! 韩明是练武的,讲究耳听八方。 虽然隔了些距离,但淳化百姓的议论声,还是断断续续传到耳朵里。 怎么说呢,有点飘。 毕竟打了一辈子仗,又守了好几年城,积功升到五品,虽然也算是有了身份地位,却从没听过百姓这样的交口称赞,简直把他说成了心系百姓的典范。 民心所向,欢呼声动,韩明在一声声好官的呼喝声中,并没有迷失自己。 跟百姓站在一起,果然爽啊! 最关键的是,我这是跟百姓站在一起吗?我是跟皇帝站在一起! 秦大人代表不代表正义光明,我管不着,但他实实在在是代表皇帝的意志,就连毛大人都暗中保护,我还能不倾心跟随? 做官,重要的不是做对了事,而是站对了队! 韩明露出微笑,很快收敛起来,仰头对着马上的秦枫泛起一个讨好的笑容。 随后,马蹄声响,秦枫入京城。 第二百二十一章 京城百姓都看呆了 啊! 韩明属下的那些锦衣卫,看得眼睛都直了。 堂堂官居五品的明甲将军,竟然牵马执蹬,亦步亦趋地跟在那匹通体都没有杂色的高头大马边上,那可是韩大人平常最宝贝的乌骓马,旁人别说骑上去了,就算摸一摸,都要被狠狠训斥几句。 可是现在,那淳化县县令秦枫,连官服都没在身上,只穿了身随便的便服,就歪歪扭扭上了马。 看得出来,这秦枫的骑术并不精通,虽然身手也还算矫健,却不能很好地驯服这头胯下乌骓,倒是搞得那畜生不满地仰起头,作势要颠扑一番,将背上这个陌生的年轻人颠下来。 啪!! 马鞭凌厉,毫不留情地抽在乌骓身上,让它发出唏律律一声痛呼,却又被缰绳牢牢勒住,再也不敢作怪。 嘶! 锦衣卫们看得恍若做梦,自从跟了韩大人,从没见过他这样鞭打这宝贝疙瘩。 今儿个这是怎么了? 秦枫,不就是个县令么? 可现在这架势……怕是皇帝陛下来了,也不过如此啊。 以韩明为首的这些锦衣卫,既然能被派来守门,其实从某种程度上说,也证明了他们的脑袋不大灵光,至少不配跟在毛骧身边伴驾,或者是交给他们其他一些重要的任务。 所以,既然韩明都没搞清楚这里面的复杂情况,其他属下就更别提了。 看不懂没关系,至少可以有样学样。 韩大人都这么上杆子巴结了,对方的来头之大,还用多说吗? 众锦衣卫对视几眼,连忙七手八脚地扑上前去,殷勤备至,有机灵的迅速找来几匹骏马,哪怕比不上韩明的乌骓,好歹也是颈长足健,气势非凡。 贺三斗和杨二力,本来只是淳化县的衙役,这辈子都没享受过有人服侍骑马的待遇,搞得比那些锦衣卫还慌张,本来很不错的身手,反倒是显得笨手笨脚,惹人发笑。 徐家的四个人就更别说了…… 包括徐鼎臣在内,就没一个骑过马的,站在高头大马前边战战兢兢,神色惶恐。 不过,办法总比困难多。 急着表现殷勤的锦衣卫们,很快就想出了办法,三个人为一组,一人专门负责牵马,两人站在骏马的左右两边保护着。 这样一来,就算是丝毫不懂骑术,也至少能在马上坐稳,渐渐地放下心,不再紧张得浑身紧绷。 年纪最小的徐鼎臣,骑在马上连马镫都够不到,索性由一个年轻的锦衣卫抱着一同上马。 即便如此,也还是狼多肉少…… 于是,太想进步的锦衣卫,无法巴结活人,只能是冲向死人。 原本被贺三斗和杨二力抬着的周康宁尸首,一下子成了香饽饽,八个年轻有为的锦衣卫,各自抬着担架的一角,走得那叫一个四平八稳,把这俩淳化县的衙役都给看呆了。 可笑那周康宁做了一辈子的七品县令,昏聩糊涂,善于和稀泥,升官是毫无希望的,要不是遇上这档子事儿,怕是永远也没资格坐八人抬的轿子。 稍稍忙乱了一阵子之后,这支颇为特殊的马队,走马入京。 入京者,七人。 还有一个死人。 其中官职最大的,是淳化县的七品县令秦枫,其余则都是白身,哪怕身为衙役的贺三斗和杨二力,平常在老百姓面前,算是个“吏”,但其实在大明的官职体系中,是没有品级的,连九品都没有。 可是! 令人侧目的是,跟在马匹边上的,全都是锦衣卫里有头有脸的人物。 替秦枫牵马的,是五品明甲将军韩明! 其余六匹马边上簇拥着的,最低也是正七品的锦衣卫总旗,甚至是正六品的锦衣卫百户! 就连抬尸体的,都至少得是从七品的小旗! 这玩笑可就开大了。 要知道,韩明这些人,虽然在高官如云的京城里不算什么,但若是放到其他府县,那说得夸张点,就算是一刀把知府脑袋砍下来,说不定都不会有什么大麻烦。 锦衣卫啊! 哪怕这支锦衣卫组建不久,但在毛骧的治理下,再加上背后朱元璋的支持,发展势头极为迅猛,哪怕是六部主官,见到锦衣卫中人,也得客客气气,不敢轻易得罪了。 京城百姓,直接看呆了! 这马队,太不寻常了啊! 应天府皇城,天子脚下,百姓虽然也还是普通的百姓,但眼界和见识终归要区别于边远地区的贫民。 这一搭眼,就再也无法挪开目光。 尤其是走在最前面的韩明,身上五品将军的甲胄,鲜明出众,然而却沦为给人牵马的小厮。 那么,马上该是什么样的大官? 众人纷纷望去,却见那匹神骏乌骓马上端坐的,并非是不怒而威的官老爷,而只是一个年纪轻得不像话的青年男子,身穿一袭粗布白衣,没有任何能表明身份的徽记。 “这、这谁啊?” “好家伙!牵马的全都是锦衣卫里的大官,连五品的明甲将军都出动了!” “唔……我数了数,这里面有十一个总旗,七个百户,再加上明甲将军韩明,似乎镇守一方门户的锦衣卫,官职最高的,全都跟过来了啊……那门,不用守了?” “这七个都是什么人呐,来头这么大?皇亲国戚吗?” 京城百姓俱都好奇,反正现在刚好是冬闲,各家都没什么事儿,呼朋引伴前来,都想看看这难得一见的稀罕光景。 消息不胫而走,簇拥在路旁观看的老百姓,也就越聚越多。 与此同时,关于这件事的来龙去脉,也像是长了翅膀一样,在人群中飞快地蔓延开来。 原来! 那就是《大诰》! 渐渐地,无数京城百姓,目光越来越多地掠向同一个方位。 那方位,正是端坐在乌骓马上的秦枫,虽然上了马,却依然保持着头顶大诰的姿态,将那本家家户户都放着一本,原本没人把它太当回事儿的《大诰》,高举过头,神色肃穆沉凝。 “牛逼啊!” “还真有人头顶大诰,到京城来告御状了?” 第二百二十二章 京城震惊,众说纷纭 “怎么回事……我好像根本不懂啊,能不能具体说说?” “咳,你居然不知道,亏你还是咱们京城的百姓,太没见识了!两年前,当今皇帝颁布了一道圣旨。圣旨上说,如果各地方百姓,遇到有官员不作为,徇私枉法,欺压百姓,就可以将其捉拿,押往京师,头顶大诰告状!” “啊这!这是你胡扯的吧?我怎么没听说过,还有这种事?咱们老百姓,能把当官的抓起来?这怕不是在做梦……” “真的!圣旨原文是:若将刑名以是为非、以非为是,被冤枉者告及四邻,旁入公门,将刑房该吏拿赴京来!” “天呐……真是皇帝亲笔写的圣旨?皇帝如此爱民如子,真是……真是太好了!” “所以!这青年是何方人士?有什么天大的冤屈,需要头顶大诰告状?” “这还用问吗?要不是人命关天,哪能这么极端。你没看到吗,后面还有一群人抬着白布覆盖的尸体!我猜啊……那就是这个青年的亲眷之类,不知何故被冤死了,才闹到这个地步。” “不对啊!” “不是说,将不法官员拿下,然后才来告状么,现在……这几个好像都是苦主,不像是当官的啊。” “嗯……我猜,以民告官终究是太离奇,他们纵然有再大的冤屈,也只敢来告状,怎么敢真的去把当官的抓起来。别的不说,哪个衙门里没养着如狼似虎的衙役,他们可不是吃素的!” “对!有道是阎王好见,小鬼难缠,咱们老百姓都知道,很多时候这些衙役官差,可比县官更难打交道,要是不喂饱了他们,哪有好日子过?” 咳咳! 紧随秦枫身后的贺三斗和杨二力,忽然剧烈咳嗽起来,憋得满脸通红,却也不好辩解什么。 原来,在百姓眼中,他们就是这样狗腿子的形象。 或许天底下只有淳化县,县衙里的官吏和老百姓真的能打成一片,亲如一家。 尽管只是口口相传,但毕竟京城外还有数万百姓在等候,消息还是很快散播,让事情的真相渐渐浮出水面。 可是,簇拥在路旁的京城百姓,目光中的惊骇不但没有消散,反而越来越瞪大眼睛,眼眸里尽是不可思议的神色。 开玩笑的吧! 这消息……以讹传讹得这么厉害? 太夸张了! 成千上万的人群,纷纷交头接耳,发出的轰鸣声竟能铺天盖地,仿佛置身于最热闹最混乱的大型集市。 “那个为首的年轻人,竟然是淳化县县令秦枫?” “啊,淳化县!我知道的!水稻灌溉新法,最初就是淳化县搞出来的,真是太好了,我家地里的收成,今年超过了每亩地四石呢,要不是有这灌溉新法,这可是不敢想的。” “嘁,才四石?你知道淳化县本土,平均亩产量都多少了么?已经超过六石了!” “好厉害!都是这个年轻人带领的?” “年轻有为!年轻有为啊!这样的县令,怎么还会只是个区区县令,早该升官了才对!” “听说,这次秦枫头顶大诰来告状,不是为了自己,而是因为淳化县一个出嫁到隔壁县的女子,无辜惨死,又被当地的县官和稀泥,蒙冤不白,这才让他冲冠一怒,索性带人冲入六合县衙,绑了县令周康宁,一路来到京城……” “呃,我听的也是这个版本,但还是不敢信。” “凭什么啊!这天底下,还真有这样为民请命的好官?不应该是官官相护么……” “别不信了!我刚才就是不信,所以我索性一路跑到城门口,找了好几个人询问。” “问到什么了?” “呼!你站稳了,可别晕过去,我告诉你说……你猜那白布覆盖的尸体,是什么人?” “什么人?不说是淳化县的一个无辜女子吗?” “你瞎啊!你看那白布覆盖的身材,那身长,像是女人吗?而且担架外面露的头颅上头发都白了,你管这叫出嫁女子?” “会不会是大龄女子……” “呸!你别胡扯了!我告诉你!这担架上躺着的,并不是什么无辜受害女子,而是六合县县令,周康宁!” 嘶! 霎时间,一片倒抽凉气的声音。 原本闹哄哄的场面,瞬间就安静了一片,连带着周边的百姓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哪怕正在咬耳朵询问的,也纷纷住口。 寂静的气氛,在极短的时间内便迅速蔓延,最后竟是鸦雀无声,形成了死一般的沉寂,唯有无数包含着复杂情绪的目光,纷纷深长脖子,望向马队后面跟着的那个扎眼的担架。 周康宁? 白布覆盖的尸首,是堂堂六合县县令? 天呐! 县令虽然只是七品,在京城不算大官,但毕竟也是朝廷命官啊。 就算这些人是告状的,就算有皇帝的圣旨撑腰,但那圣旨上明明白白说的是“被冤枉者告及四邻,旁入公门,将刑房该吏拿赴京来”。 可没说把官员就地打死,然后再送到京城来,给皇帝看看…… 他们,他们怎么敢的呀! 这些淳化县人,还有淳化县县令秦枫,简直就是胆大包天! “你们别瞎猜,不是你们想的那样!” 那个短时间内跑了一趟来回的京城人士,急得脸色发白,要是谣言就此产生,说不定他要负责任的。 “周康宁,不是死在秦枫手里!” “秦枫和几个淳化县的老百姓,闯入六合县衙,捉拿了周康宁,然后押送到京城。” “但到了京城门口,忽然遇到来路不明的杀手,一番战斗之后,秦枫有人保护,周康宁却被杀手乱刀砍死……” 啊,原来如此! 众人恍然,稍稍放下了心,但细细一想,这里面暗藏的机锋,好像更复杂了! 杀手? 保护? 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甚至对于区区七品官来说,这些词汇都好小众啊…… 什么时候一个县令也值得出动杀手去刺杀了。 这背后,是什么样的力量? 周康宁么? 但他是第一个死的。 也就是说,周康宁背后,还有更强大的力量? 第二百二十三章 意气所指,民心所向! 胡惟庸! 当朝宰相胡惟庸! 当这个名字,终于浮出水面的时候,京城的道路两旁,再次陷入一片死寂。 这次,不是因为震惊,而是因为恐惧。 谁敢对这个事儿乱嚼舌根子? 不要命了吗! 你知道这里面包含着多么错综复杂的内情,要是在街上胡说八道,被人听去了,到秋后算账的时候,就问你有几个脑袋! 原来,竟然是这样的来龙去脉! 渐渐知晓真相的京城百姓,虽然心中惊惧噤若寒蝉,但望向秦枫的眼神中,顿时就多了许多难以言说的崇敬和景仰。 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心向往之! 秦枫做的事,绝大多数人都不敢做。 趋利避害,原本就是人性的天然。 但这并不妨碍人们对善恶的辨别,对光明的崇仰,对正义的认同。 天底下,竟然真有像秦枫这样的官,为了治下一个百姓的冤屈,他脱去官服,头顶大诰,把草菅人命的同僚五花大绑,押到京城来,找至高无上的皇帝来评判是非曲直。 如果只是一个周康宁,也还罢了! 但是现在人们已经知道,周康宁只不过是做了绝大多数官员都必然会做的事,这桩杀人案的元凶,乃是当朝胡相的妻弟啊! 哪怕不是正妻,只是小妾,那又怎么了,很多时候,受宠的小妾,地位完全不亚于正妻。 别说是周康宁了,就算是应天知府,遇到这样的案子,也只能睁一眼闭一眼和稀泥。 不然呢?难道把胡相的妻弟抓起来,开刀问斩? 这些,淳化县县令秦枫,明明全都知道。 甚至有人透露,事发之后,胡相亲自派人去往淳化县,找到了秦枫,有过一番密谈。 密谈的内容固然无人知晓,但既然胡相已经接触过秦枫,是威逼也好,是利诱也罢,必定是秦枫断然不可能也不敢拒绝的。 然后呢? 然后秦枫前脚刚送走相府来人,后脚就率领本县的几个衙役,悍然闯入六合县县衙,把正在办公的六合知县绑了起来。 这年轻人,未免也太勇了吧! 之后的事,越发风云变幻,在京城门口竟然涌现出数位身手不凡的杀手,欲要行刺秦枫等人。 秦枫虽然被神秘高手护住,但周康宁已经死了。 即便如此,秦枫还是不依不饶,抬着尸体入城,大有不见到皇帝誓不罢休的势头。 这! 干什么呀这是! 多大仇? 那胡相,莫不是刨了你们秦家的祖坟? 难道为了一个淳化百姓,你还想让当朝宰相偿命吗? 周康宁死了,草菅人命的官员已经付出了生命的代价,甚至据说那陆三通,连同他受宠的姐姐陆明珠,此刻全都魂归地府。 在这种情况下,你秦枫还不肯罢休么? 为的是什么? “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京城当然也不乏读书人,死寂的人群中,忽然有沧桑的声音悠悠而起,一开口就已经泪流满面,哽咽着断续说道:“子曰,朝闻道,夕死可矣!孙某读了一辈子书,学了一辈子圣人之道,今日才见到圣人亲临,虽死无憾,虽死无憾啊!” 啊? 众人纷纷骇然,诧异地扭头望去,却见那个穷困潦倒的老年书生,已经哭倒尘埃,对着马队前面秦枫的方向,连连磕头叩首,虔诚得宛若膜拜神祇。 片刻间,众人恍然。 或许即便是京城,民众的普遍文化程度也并不太高,但从宋朝流传下来的“横渠四句”,词句浅显易懂,哪怕没读过书的百姓,也能理解明白。 问秦枫为的什么? 其实很简单! 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 自古以来,所有的官,好像都是这么说的。 但只有极少数官,终其一生,也是这样做的。 现在,这样凤毛麟角的官员,眼前又多了一个。 淳化县县令,秦枫。 为天地立心,立的是什么心? 那自然是民心! 意气所指,民心所向。 天地本无心,但天地间生生不息,生化万物,众生本该平等,这就是天地之心。 民心,即是天心。 遵循天心,制定纲常,让生民的生活有依循,能够安身立命,能够贞定活路,这便是“为生民立命”。 那老年书生说得没错。 眼前坐在高头大马上,由五品明甲将军亲自牵马的年轻人,已是圣人! 霎时间,众人再也不觉得这样的画面有任何怪异。 不是秦枫不配让韩明牵马,反而是韩明能够拥有给秦枫牵马的荣耀,才是足以光宗耀祖,引为生平最大骄傲。 “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有人就站在那老年书生边上,听他反复念叨几遍,哪怕不识字,也仿佛能从字里行间感受到那股浩然正气,顷刻间驱散了内心的恐惧,也不由自主地吐气开声,跟那书生一同念诵起来。 “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转瞬间,已是万人齐声,声振寰宇,仿佛化作一道横亘天地间的滚滚洪流,裹挟着秦枫等人,继续前行,走过京城百姓夹道相送的道路,走向代表大明无上尊严的紫禁城金銮殿。 天公不可欺!人心不可欺! 秦枫看着这似曾相识的一幕,心神愈发澄澈。 百姓,所求的,其实只有那么一点点。 自古以来,风云变幻王朝更替,说到底,也只是因为违背了那“一点点”。 所以,自己做的是对的。 既然如此,也就不枉了自己穿越而来,在七百年前的洪武年间,走过这一遭。 此去,不知要面对什么。 一国宰相的势力,远非自己能够想象。 哪怕现在再次获得了京城百姓的一致认同,但谁敢说刚才那样恐怖的杀手,不会再来个几次三番? 解决不了问题,就解决提出问题的人,这看来是老传统了。 之前的杀手虽然没被抓住,但秦枫心中早就雪亮。 真能见到皇帝么? 未必。 后悔么? 并不。 秦枫抬起头,望向京城深处。 他不知道胡惟庸的府邸在哪里,也从未见过这位大名鼎鼎的当朝宰相。 不过,想必,这个位高权重的百官之首,现在也绝不轻松吧。 第二百二十四章 陛下为何如此熟练? 胡惟庸绝不轻松! 他人在皇宫,已经无法继续得知目前京城门口以及京城中的动静。 可是那秦枫率十万之众迫近京城,派出的杀手已经铩羽,这时候很可能已经入京,说不定正抬着周康宁的尸首,走向紫禁城,不多时就能在金銮殿外求见皇帝。 到那时候,事情再无转圜余地,哪怕自己早就处理了陆三通等人,也算是有个交代,但势必会给皇帝留下不好的印象,对于自己即将起飞的仕途来说,绝对是个极大的污点。 要抹除这个污点,就要杀掉秦枫! 但现在秦枫的身份从淳化县令变成了当朝驸马,要无声无息地杀掉,就不那么容易了。 必须要出个狠招! 好在,皇帝很配合,很容易就被他的言辞说动,愿意微服私访,去往淳化县一行。 这让胡惟庸暗暗松了口气。 首先让皇帝离京,然后他才有时间慢慢筹谋,对那个该死的秦枫发出真正致命的一击。 不得不说,最近几天,胡惟庸身为堂堂丞相,竟然被一个七品县令逼迫到这个地步,可以说是灰头土脸,内心窝着的火气,别提多大了,半辈子的城府深沉,都差点没压住这股邪火。 真该死啊! 这个年轻人,简直是油盐不进! 不要钱,不要官,就抓住那点破事儿不放,非得要跟我为难! 现在,胡惟庸被迫杀掉了宠妾,杀掉了宠妾全家,杀掉了忠心办事的六合知县,杀掉了所有与这件事相关的人,却唯独没能杀掉秦枫。 秦枫身边,竟然潜藏着锦衣卫都指挥使毛骧,更有大明公主的精锐卫队暗中保护。 见了鬼! 做梦也想不到,秦枫竟然疑似大明长公主朱镜媺的驸马,这才让胡惟庸万无一失的图谋,落到空处。 刺杀落空,胡惟庸立刻感觉到极度被动。 秦枫头顶大诰,入京而来,还抬着那个周康宁的尸首,摆出个不依不饶的架势,非得要到皇帝跟前,告自己的御状。 老实说,又不是胡惟庸动手杀人,这件事就算闹到皇帝那里,也不至于伤筋动骨。 只可惜一开始胡惟庸不想留下一丝一毫的负面印象,一番操作下来,反而让自己越陷越深,现在相当于泥足深陷,无论怎么拔脚,都要沾上一堆烂泥,实在是烦透了。 现在,皇帝很听劝,愿意去往淳化县,这是胡惟庸数日来唯一的好消息,也让他稍稍松了口气,心想总该否极泰来了吧,希望这次能够顺利点,不要再闹出什么不可测的意外了。 “陛下。”胡惟庸唯恐夜长梦多,一待皇帝允可,立刻敲钉转角地说道:“微臣立刻去准备车驾,随行侍卫,必能保护陛下周全……” 这事儿,不敢说早就准备好了,不然就是僭越。 可是,朱元璋却摆了摆手,随意笑道:“不用那么麻烦,淳化县嘛,胡爱卿跟咱走就是了。” ? 胡惟庸脑子里缓缓打出一个问号。 精心筹备的一堆,再次落空! 稀里糊涂跟在皇帝身后,看着皇帝换上便服,上了马车,明里暗里保护的锦衣卫精锐一应俱全,还没等胡惟庸回过神来,两匹骏马已经迈动四蹄,轻车熟路地去往淳化。 什么情况? 胡惟庸人麻了。 陛下为何如此熟练? 难道说,陛下经常去淳化? 怎么可能! 千金之子,坐不垂堂,如今大明朝才建立不到五年,已经做了无数大事,身为万乘之尊的皇帝,可以说是日理万机,怎么还有余遐时时跑去淳化,淳化到底有谁在啊? 哪怕陛下知道了长公主在那里,也还是解释不通。 听说过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满意的,但从没听说皇帝看驸马也能看出这个效果来。 就算按照民间的说法,那老丈人看女婿,往往也是不顺眼的居多,暗中恼他抢了自己的掌上明珠。 事情,似乎再一次脱离掌控。 胡惟庸心中不妙的念头越来越强盛。 但是所有的布局,已经安排下去,现在胡惟庸伴驾在侧,已经没可能变更计划,就仿佛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不管了! 胡惟庸呼吸微微紊乱,但强行收摄心神,暗想着自己下的那步杀棋,是任何皇帝都不可能容忍的! 秦枫就算再受宠,再会讨公主欢心,也没有用。 那件事,一碰就死,必死无疑! 所以,现在唯一的重点,就是自己派出去的手下,能不能把一切都安排好,不露任何破绽。 等死吧,秦枫! 不多时,马车已经到了淳化地界。 因为微服私访,所以朱元璋和胡惟庸穿的都是便服,在宽敞的马车车厢里只坐了两个人,虽然并不拥挤,但对胡惟庸来说这可是难得的恩宠,有了这样的经历,自己无疑就跟皇帝更亲近了一层,对于日后在朝堂上树立威信,拥有莫大的好处。 “胡爱卿。”朱元璋挑开窗帘看了眼,已经知道快到了,便笑道:“咱们到这里暗访,也得有个身份,从现在开始,咱就扮做老爷,你就给咱当个管家,如何?” 虽然到了淳化,但有胡惟庸在旁边,朱元璋不能用毛老爹的身份,仓促间也想不到更好的,随意跟胡惟庸商量着。 “陛下圣明!”胡惟庸能说什么?当然点头叫好。 “那……总得有个姓氏比较方便……爱卿你编一个。”朱元璋懒洋洋地,毕竟到了淳化就跟回家差不多,反而比深宫中更放松,看得胡惟庸一愣一愣的,莫名紧张。 “这……要不就姓毛?”胡惟庸刚才满脑子都是毛骧,因为他能跟皇帝同车,已经是莫大的荣宠,那个秦枫竟然有锦衣卫都指挥使亲自保护,这得是多大的恩宠啊,难道只因为公主青眼,这一个原因吗? 陡然皇帝发问,胡惟庸猝不及防,脱口而出就是个“毛”字。 “这个不好。”朱元璋哈哈笑道:“这次不能姓毛,换一个换一个。” 胡惟庸更迷糊了。 这次? 难道还有上次? 勉强定了定神,胡惟庸努力转动脑筋,小心翼翼地说道:“要么……姓黄?” “行吧,咱就当一回黄老爷,你还做你的胡管家。”朱元璋点点头,无所谓似的把这点小事敲定下来。 远远地,淳化县枫兰县学已经在望。 胡惟庸深吸一口气,神色凝重。 从这一刻开始,开弓就没有回头箭了! 第二百二十五章 秦枫,不知深浅的年轻人 就在胡惟庸陪伴朱元璋到达淳化县的两个时辰前,一队扮成寻常百姓的不速之客,风急火燎地来到这里。 “胡爷,有暗哨!” 这队伍约莫十来人的规模,一到淳化地界,立刻就有人神色微变,低声道:“埋伏在咱们左前方那棵大树上。” “就这一个?”被称作胡爷的,正是胡惟庸最心腹的大管家,这次竟是他亲自带队到此,率领的全都是胡惟庸网罗的高手精锐,自然不至于被淳化县的衙役发现。 “是,应该就这一个。”那人再三确认,小心地说道。 “解决掉。”胡管家脸色平静,但内心却也是微微诧异。 只是一个淳化县而已,竟然还安置了暗哨,看来这个让相爷头疼的秦枫,还真的是有点意思。 自从来自日本的堀部弥兵卫潜入淳化县,搞出一些事情之后,秦枫就在淳化县的几个必经之路设置了巡逻衙役,提防这些来路不明的家伙。 但此次闯入淳化县的阵容,身手不凡,毫不费力地就打晕了树上恪尽职守的淳化衙役,继而进入淳化,来到这片秦枫经营了两年多的土地。 这秦枫,还真是个人才! 走在宽阔的马路上,胡管家虽然依旧神色不变,却越看越觉得惊奇。 他跟随胡惟庸日久,早也学会了喜怒不形于色的本事,现在带队来这里做事,更不能被手下人看出什么虚实,但这个淳化县带给他的震撼,实在是空前的,若非亲自到此,亲眼所见,实在难以相信一个小小的淳化,被那秦枫做了两年知县,竟然打理得如此井井有条。 宽阔笔直的马路,一望无际的稻田,鳞次栉比的新房…… 别说一府一县之地,就算是热闹繁华的京城,似乎在很多地方,也远比不上眼前的淳化。 这秦枫,才二十岁出头吧? 如此才华,若是走对门路,未来飞黄腾达简直是板上钉钉的事,也难怪长公主殿下都倾心于他。 这秦枫名为县令,其实已经是大明驸马。 不过,到底是不知深浅的年轻人。 你以为,凭借这样的底气,就能够跟当朝宰相也掰掰手腕? 幼稚! 胡管家脸上泛起一个讥诮的冷笑。 看得出来,这个淳化县之所以有这样崭新的面貌,秦枫作为父母官,一定是付出了无数心血。 不得不说,遇到这样的父母官,是淳化老百姓的福分,或许秦枫正是在老百姓一声声夸赞中,迷失了自己,所以在那桩杀人案发生之后,秦枫上头了,想要给淳化的百姓强出头,这才闹出一系列的事情来。 秦枫啊秦枫,你以为有那道圣旨就可以为所欲为,就能够进入六合县衙抓了知县,就能头顶大诰去京城告状,甚至连丞相也不放在眼里? 可惜了,原本大有前途的一个年轻人…… 胡管家摇了摇头,眼眸中居然泛起一抹惋惜。 随后,开始做事! “你,带人去县学!” “你,带人去毛骧的那间房子,小心些,或许还有锦衣卫的高手在。” “其他人,跟着我,直接去淳化县衙!” …… 朱元璋的马车,在枫兰县学门口,停了下来。 嚯! 胡惟庸一抬眼,也不由得暗赞一声。 青砖青瓦,大气典雅,两端屋檐上做工精细的木雕,彰显着县学督造者一丝不苟的做事风格,更将一股若有若无的淡淡书香,遥遥送了过来,竟然让心怀忐忑的胡惟庸,内心为之一清,仿佛刚刚反复琢磨的那些沆瀣污浊,在这样的书香萦绕下,自惭形秽。 再抬头向上看,县学的屋脊上,有石狮,有獬豸,有狻猊,有狎鱼,都是各司其职的神兽,象征着上天护佑,趋吉避灾。 虽然还没走入这座县学,只是远远望去,就能看到这两层小楼宽敞明亮,哪怕现在其中并没传来琅琅书声,却还是令人油然产生一种想要坐在这里读书的强烈冲动。 了不起! 这秦枫能得到公主垂青,甚至让陛下派出锦衣卫亲自保护,是有原因的。 看来,陛下早知秦枫的才华,却因为驸马不得为官的规则,才将他继续放在县令这个小小位置上,也是作为父亲的一片拳拳爱女之心。 倘若是一般的小事,还真动不了秦枫! 可惜了…… 胡惟庸定了定神,对着马车躬身道:“黄老爷,这里就是淳化县的枫兰县学了,现在里面似乎没人,咱们要进去看看么?” 嗯? 朱元璋忽然问道:“今天是什么日子,现在是什么时辰了?” 胡惟庸一愣,不解其意,但还是很快答道:“今天是腊月初三,现在……大约是未时。” 不对呀! 朱元璋眉头微皱,略算了算,按照这个时间,县学里应该正在上课,刚好是秦枫的《数论》课,孩子们最喜欢了,怎么会没人? 他自然不知道,秦枫头顶大诰,带了徐家几个人去京城告状,淳化县应者云集,至少去了一大半,县学哪里还能正常上课。 “唔,那就不看了吧,去县衙,找那个秦枫。” 此番出行,朱元璋妥善准备,确定秦枫无法把这个“黄老爷”跟熟悉的“毛老爹”联系起来,刚好也可以用另一个身份跟秦枫接触,说不定能听到更有价值的心声。 “是。”胡惟庸恭敬躬身,仿佛只是随意地说道:“没想到这小小县学,倒也颇有雄心,屋脊的神兽之中,居然还雕有凤凰。” 嗯? 朱元璋在马车中,果然发出惊咦的声音,却看不到背对他的胡惟庸,眼中掠过阴沉。 凤凰? 朱元璋挑开窗帘,抬头望去。 果然。 那屋脊上林林总总的神兽,各自挺拔身姿,似乎各自拥有着不同神力。 狮子,代表勇猛、威严。 狻猊,龙生九子之一,跟狮子同类。 狎鱼,海中异兽,传说中能行云布雨,灭火防灾。 獬豸,独角,性忠,见人斗则不触直者,闻人论则咋不正者。它能辨曲直,又有神羊之称"它是勇猛、公正的象征。 斗牛,传说中是一种虬龙,遇阴雨作云雾,是一种除祸灭灾的吉祥雨镇物。 这些,都很正常。 而按照华夏古建筑物的风格,往往由一条正脊和四条垂脊组成,统称五脊。 在五脊之上安放六种神兽,便是俗称的“五脊六兽”。 现在,最后一种神兽,赫然正是凤凰。 凤凰出现在这里,可就有点不对劲了。 通常来说,凤用来比喻有圣德之人,那么这里作为县学,本来也说得过去,但是从那句“凤凰不与燕雀为群”,凤凰往往也用来代表帝王至高无上的地位,哪怕并不像真龙那样象征意义清晰,也同样是不能胡乱僭越的。 淳化县,一个小小县学上,敢用凤凰作为屋脊神兽,这就是逾矩! 往小了说,叫糊涂无知。 往大了说……甚至可以归结为欺君! 第二百二十六章 陛下他,来过淳化! 凤凰? 朱元璋甚至揉了揉眼睛,觉得十分奇怪。 这个地方,他天天来啊! 哪怕最近为了制定科举制度的事情,好久没到淳化,那也没道理秦枫大冬天的组织人手,硬是多加了个凤凰。 图个什么? 因为来得太多,朱元璋可以确定,这屋脊上之前肯定是没有凤凰的。 那么现在这个凤凰雕像,是从哪冒出来的? 朱元璋皱眉,心中迷惑。 可是落在胡惟庸眼里,却是一阵暗喜。 胡管家果然办事稳妥,在这县学上的布局,已经开始了,纵然不能凭这个小事就解决了秦枫,但作为铺垫,只要在陛下心里埋下一颗怀疑的种子,那就足够了。 重头戏,当然还在后面! “走吧。”朱元璋虽然奇怪,也并没深究,毕竟他有好几天没来了,说不定真是秦枫加的呢,秦枫肯定有他的道理,到时候听听心声就好,没必要现在就大动干戈。 胡惟庸心中微沉,再一次确认了秦枫在陛下心中的地位。 幸好自己准备妥当,否则今天能不能干掉秦枫,还真的很难说。 马车重新启动,车轮滚滚,在宽阔平整的马路上,走得十分稳健。 这正是通往县学的道路。 胡惟庸坐在马车里,对面就是当朝天子,他纵然是百官之首,也跟随了朱元璋许多年,但还是感受到一股强大的压力,尤其是心中有鬼,更觉得陛下的每一个眼神都仿佛能洞察他内心所有隐秘的角落,差点就绷不住神。 胡管家,应该已经安排好了! 一切都按照计划,不会有任何意外! 哪怕是再大度的皇帝,哪怕是再恩宠那个秦枫,也不可能容许有人威胁到他的皇位! 事已至此,再没有转圜余地。 胡惟庸压下心头的纷乱,低声道:“陛下,这个淳化县县令秦枫,看来真有几分才华,单是这四通八达的道路,竟能胜过京城气象。虽然年少轻狂了些,也曾在远征日本时犯下大错,但亦是瑕不掩瑜……” 要想让人摔得狠,首先要将他捧得高。 胡惟庸深知这个道理,开始引导话题,夸赞秦枫。 呵…… 朱元璋微笑,不置可否。 秦枫有才华? 还用你说! 诶,不对啊! 这走的什么路? 朱元璋忽然皱眉,再次挑开窗帘,诧异道:“这似乎不是去往淳化县衙的道路吧?” 啊! 胡惟庸吓了一跳,浑身冷汗都冒出来了,暗想皇帝陛下怎么会对这淳化县如此熟悉,甚至刚才都没看路,就知道走错了? 陛下他,来过淳化! 嗯,定是来看公主殿下的,不然难道为了秦枫么? 胡惟庸强行压制心中不安,急中生智地说道:“微臣……初到淳化县,可能是走错了路。不过这也刚好可以看到,淳化县不止是通往县衙的道路修得好,而是标准统一,这就更加难得……” 为了执行计划,胡惟庸命令马车稍稍绕远,竟然就被皇帝察觉,现在只能勉强解释,看似稳中带皮,其实慌中带急。 朱元璋没再说话。 这条路,只是稍稍绕远,倒也没什么。 而且…… 朱元璋微微眯起眼睛,顺着马车上的窗户,望向某个方位。 那里正是毛骧在淳化县的房子,也可以说是“毛老爹”的家。 回家了。 朱元璋泛起笑容,走错了路,刚好到家看看,那也不错。 可是,忽然间,从那栋民房里,翻墙越出一个人,背着一个大大的包裹,神色慌张,竟是径直冲着朱元璋马车的方向而来。 这…… 遭贼了? 朱元璋一愣,笑容凝固在脸上。 身边的胡惟庸已经冷哼一声,起身吩咐道:“给我拿下了!” 一声令下,顿时有几个精锐的大内侍卫迎上前去,一个照面就把那个倒霉的窃贼抓住,死死按在地上,那个巨大的包裹也散乱开来,从中流出许多黄白之物,在阳光下灿然琳琅,晃花了所有人的眼。 ? 朱元璋脸上的惊奇,愈发清晰。 哪来的这么多金银财宝? 这里不是毛骧的家吗,也就是自己这个毛老爹的家,从人设来看,只是略有家财的淳化百姓,家里怎么可能藏着这么多钱。 难道说,那毛骧把自己的私房钱藏着,被这窃贼偷了? 好家伙! 我记得淳化县的治安没这么差啊,这都偷到锦衣卫都指挥使的头上了。 朱元璋不由得哭笑不得,倒也觉得有趣。 可是接下来,一抹耀眼生花的明黄色,顿时让气氛发生了截然不同的变化。 因为,黄色是禁忌的颜色。 绝对禁忌! 如今,是大明洪武四年。 哪怕是大字也不识一个的普通老百姓,至少也知道黄色乃是属于皇家的颜色,民间绝不可随意使用,否则就被视作大逆不道,是要掉脑袋的。 黄色属于皇家,这可跟谐音没什么关系。 追本溯源,无非是历朝历代的统治者,要给自己建立的政权脸上贴金,要表明和阐述自己政权的合法性和正统性,早在几千年前,就搞出一个五色五行说。 要表明自己的正统性,作为天之子,万民表率的皇帝,他们穿衣服对于颜色那也是有严格规定的。比如说秦始皇特别崇尚水德,水德对应的是黑色,所以他常穿黑衣服,汉文帝崇尚土德,所以他是第一个历史上穿黄袍的皇帝。 这样的习俗,一直到了隋唐时期,这两朝的皇帝都比较崇尚“皇天后土”的说法,以黄为贵,因此黄袍就成了皇帝的专用衣服。 根据《唐典》记载:隋文帝着柘黄袍,巾带听朝。 可是隋唐时期,民间老百姓也还是可以穿黄色衣服的。 直到唐高祖武德年间,皇帝当时下诏:禁士庶不得以赤黄为衣服。 等到李治继位后,更是下诏:一切不许着黄! 从那以后,黄色就正式成为了帝王家专用之色,其他任何人穿黄、着黄,甚至用黄等皆为谋反,不仅杀无赦,甚至会灭九族。 现在,朱元璋和胡惟庸微服私访,人在淳化县,却在一个窃贼的包裹里,发现了那一抹极其鲜明的黄色,事情一下子就变得严重起来! 胡惟庸的瞳孔遽然收缩,死死盯着那包裹里散落出来的黄色衣衫,竟是陷入了短暂的呆滞。 胡管家! 他、他怎敢如此乱来! 栽赃嫁祸,也不能搞得这么过分啊! 难道这是要说,锦衣卫都指挥使毛骧,伙同即将成为驸马的秦枫,不但有不臣僭越之心,甚至连龙袍都准备好了,打算来个黄袍加身? 计策虽然是胡惟庸亲自定下的,但……过犹不及啊! 当今圣上,以破碗开局,御宇天下,岂是随便什么人就能取而代之的? 让你搞几首反诗,或者书信中透露些谋逆的词句,也就够了,足以定他们一个无可宽恕的大罪。 现在连龙袍都从毛骧家里偷出来,的确是大逆不道,但……以当今圣上的目光如炬,能瞒过他吗? 第二百二十七章 谋逆大罪,一剑封喉 这个胡管家,做事越来越没有规矩了! 胡惟庸头皮发麻,但是箭在弦上,已经不得不发,既然胡管家已经布局到了这个程度,就算其中有很多瑕疵纰漏之处,他也只能按照这个路子往下走,不然这么精妙的布局,精心筹划的必杀一击,可就全都落到空处了。 这,哪来的贼子,怎么……把这衣服给偷出来了? 胡惟庸做梦也不会想到,马车里的朱元璋看到那抹明黄色,脑子里也是嗡了一下,觉得有些棘手。 朱元璋眼尖,一眼就认出那件衣服正是自己的,放在这里倒也不是有意,而是某次从朝堂上出来,匆匆忙忙就到了淳化县,不想错过县学上偶尔流露出的秦枫心声,然后这身衣服就有点累赘,换下来之后,随手扔在毛骧的家里。 好死不死地,今天遭了贼…… 一时间,当今大明朝可以说最位高权重的两个人,面面相觑,气氛竟然有了片刻的尴尬。 糟了! 胡惟庸心中一紧,可从没见过这位几乎无所不能的皇帝流露出如此表情,可见他惊讶到了什么程度。 必须要马上做决定了! 就在这时候,胡惟庸目光所及的远方,忽然迎面走来一人,穿着老百姓的服色,似乎只是路过,在天寒地冻的街上,裹紧了身上的棉衣,片刻就擦肩而过,似乎并没注意到这架装潢精美的马车。 但就在这一瞬间,胡惟庸眼眸中忽然射出不可置信的神采。 竟然! 是真的? 黄袍是真的? 怎么可能! 电光火石间,胡惟庸心思电转,想了很多很多。 刚才那人,胡惟庸虽然面生,但却带着清晰的标记,是他亲自定下的,外人看不出来,他却一眼就能认出来。 这个人走路看似寻常普通,跟路过的淳化百姓没有任何差别,但一举手一投足,甚至脚步的韵律,全都包含着极其详细的信息,只是这匆匆几步,胡惟庸就得到了足够的汇报内容。 不用说,此人当然是胡管家派出来的。 胡管家的意思是说:事情已经办妥,请相爷放心。有与计划不同之处,是因为在毛骧的家里,发现了奇怪的东西,考虑之后,决定把真东西用上,相爷不必担心这物件的真实性,因为那不是作假,实实在在是毛骧家里搜出来的! 胡惟庸瞬间明白了,一贯缜密细致的管家,怎么会如此胡来。 原来……这件明黄色的衣服,还真的是毛骧藏在家里的? 大罪! 这是无可争议的谋逆大罪! 来不及多想了,皇帝还等着呢。 出招吧! 秦枫!毛骧!死!! 胡惟庸眼中闪过一丝决绝的凌厉,忽然转身,跪倒在朱元璋跟前,肃容道:“陛下!这淳化县竟然有人私造御用之物,其心可诛,其中必定包藏祸心阴谋!” 一声呼喝,胡惟庸竟然不等朱元璋回音,立刻再次转身,向那些心腹的手下厉声吩咐道:“来人那!给我仔细搜,这到底是什么人的房子,里面还藏着什么东西!” “另外!你们几个,立刻去往淳化县衙,也同样仔细搜查,淳化县竟然有人胆敢在家中藏着黄袍,淳化县知县不论是否知情,都难辞其咎!” 这,是早就布置好的图谋。 所以甚至朱元璋都没来得及出声,一场声势浩大的搜查,已经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儿响叮当之势,轰然展开! 当朝丞相的底蕴,的确是不同凡响。 由胡管家带队的那批人手,数量虽然不多,却是胡惟庸这么多年积攒下来的真正家底! 他们先一步来到淳化县,早就把一切都安排得妥妥当当。 如今一旦爆发,压根就不给任何喘息之机,首先就从眼前的毛骧家中,搜出一件件触目惊心的物件。 书信! 御制的用品! 不止一件的黄袍! 甚至还有一件就连皇帝都只在上朝时才穿的正式朝服! 这些东西被一一呈了上来,琳琅满目。 就连胡惟庸都惊呆了! 毛骧,他疯了吗? 还有那个秦枫,也一起疯了? 我本来以为,这是一场由本相主导,蓄谋许久的诬陷啊! 怎么现在看来……倒想是本相料事如神,替朝廷抓到了一伙意欲谋朝篡位的逆贼? 他们,凭什么啊? 难道真以为在淳化县鼓捣这些东西,就能够改朝换代? 就算毛骧身为皇帝最信任的贴身侍卫,但要做到那一步,其中有多少艰难险阻,多少凶险危机,哪怕真的行刺成功,怎么也不可能让皇位落到你们身上啊。 莫非,并非真的要动手,只是为了过过干瘾,关起门来自娱自乐一番? 胡惟庸觉得自己脑子都不够用了。 但有了这样的铁证如山,不论是毛骧也好,还是那个秦枫也好,都是全家抄斩,户灭九族的罪过,再也没有任何转圜的余地,别说是牵涉大明长公主了,这样敏感的事情,就算是太子干的,也够他死一百次了! 自古以来,皇位这个东西,就是这样。 只要皇帝还在,我不给你的东西,你就不能自己着急拿。 历朝历代,因为太心急而闹出岔子甚至身首异处的太子,那还少吗? 不多时,去往淳化县衙的人手,也纷纷回归,带来了更多的铁证如山,足以证明毛骧是跟秦枫同谋,暗地里筹划谋反的大事,证据已经相当确凿。 “启禀陛下,启禀胡相!”负责搜查的将领跪倒尘埃,已经顾不得再隐藏这些人的身份,沉声说道:“经查!这房子里居住的,乃是当今锦衣卫都指挥使毛骧!毛骧其人竟然包藏祸心,在家中藏有许多御制之物,甚至还有龙袍一件!另外,毛骧跟淳化县知县秦枫,过从甚密,这一点有许多淳化县的百姓都可以作证。有理由认为,毛骧意欲谋反之事,秦枫不但知情,也必定参与其中!” 好! 够了! 胡惟庸知道,到了最后一剑封喉的时候了。 他故意没有让人提到大明长公主的名字,因为公主到此,皇帝应该是知情的,也正因为要保护公主和这位宝贝驸马,才把毛骧都给派了过来。 但……总不能是陛下安排你们造反的吧? 家里藏龙袍什么意思? 这可是你们自寻死路! “那秦枫何在!!”胡惟庸厉声喝道,仿佛完全不知道秦枫身在何处。 第二百二十八章 你穿个衣服配合我干啥玩意 “启禀陛下,胡相!”那将军俯首再拜,声音中竟是微微颤抖,道:“秦枫不在县衙,连同淳化数万百姓,都跟随秦枫而去,据说……已经去往京城,不知是什么用意……” 好! 胡惟庸暗赞一声,此人的声音颤抖恰到好处,很完美地表现出那种震惊和惶恐。 至此,计谋已经完成闭环了! 秦枫带着百姓,头顶大诰告状,但是皇帝人在深宫之中,并没有见到。 现在,摆在眼前的是琳琅满目的谋逆之物,每一件都够得上抄家灭族的罪过。 那么如今秦枫鼓动了数万百姓闯向京城,有什么图谋,还需要再讨论吗? 这要是还能不死,恐怕世上就没有死人了。 秦枫啊秦枫! 你要告状,本相就让你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难道如此情况下,皇帝还能耐下性子,听一个小小的七品知县,说那桩只不过牵涉到两条人命的小事? 终于,朱元璋动了。 这位大明天下的九五至尊,表情似乎有些古怪,从马车里钻出来,有些无聊地伸了个懒腰,看着摆在面前的那些罪证,似乎只是皱了皱眉头,并没有立刻说话。 看!把皇帝气成什么样子了! 胡惟庸察言观色,觉得皇帝的反应似乎有些异常,但很可能归结为“怒极反笑”那种情况,毕竟大明朝建立才刚刚四年,陛下深深信任的锦衣卫都指挥使,竟然就在这里暗藏谋逆之物,若是毛骧真有行刺之心,恐怕全天下也没有人比他更有条件的了。 “胡爱卿……”朱元璋有些无语,看着摆在最前面那几件龙袍,的确全都是自己遗落在毛骧家里的,因为这东西宫中有的是,倒也不用来回带着,没想到今天竟然被一个窃贼引发了状况,搜出了这么多…… “臣在!”胡惟庸大声应答,神色沉凝,只待皇帝一声令下,早就准备好的军队就会立刻行动,把还在京城等着告状的秦枫等人一举成擒,问他个必死之罪。 “这衣服……”朱元璋摇了摇头,上前几步,随手从地上捞起那件制作精美的龙袍。 “陛下息怒!”胡惟庸赶紧说道:“那毛骧身受皇恩,却大逆不道,暗中制造违禁之物,您看这衣服虽然是新做,却像已经被人穿过,不知是哪个狼子野心的逆贼竟敢关起门来,穿着这东西自我陶醉,实在是罪无可赦!” 呃…… 说话归说话,别骂街。 朱元璋摇摇头,叹了口气,随手把那件衣袍披在身上,慢吞吞地系着扣子。 ??? 胡惟庸霎时间闭了嘴,满脸都是尴尬至极的表情。 陛下啊……我正在努力骂逆贼呢,你穿个衣服配合我干啥玩意…… “这衣服,是朕的。”朱元璋无奈了,没来由地被搜了个底儿掉,要是再搞下去,自己时常来淳化县的事情,就藏不住了,关键是自己没法解释要过来偷听心声的事啊。 一句话,胡惟庸仿佛头上挨了狠狠一棒子,只觉得眼冒金星,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是、是陛下的衣服? 天呐! 一瞬间,所有的事情仿佛都重新有了更合理的解释。 那毛骧,就算胆大包天,怎么敢在家里私藏龙袍! 原来……这个看似不起眼的淳化县民房,并不只是毛骧的居所,更是皇帝微服私访,早就住惯了的地方啊! 知道真相的胡惟庸,眼泪差点掉下来。 不怪他用错了力,实在是绞尽脑汁也无法想象,堂堂一国之君,总跑来淳化县做什么?总得有个说得过去的理由啊? 为了看大明长公主朱镜媺? 那……在宫中召见,还不是想怎么看就怎么看,非得跑到这穷乡僻壤来做什么。 朝廷有多少大事,压在皇帝肩上! 淳化距离京师虽然不远,好歹也有个两百里的路程,现在看这样子,皇帝陛下不但来过淳化,还不止一次,甚至在这里有房子,有身份,日子过得还挺妥当…… 却被自己,稀里糊涂戳破了,搞了个大大的乌龙。 “来人。”朱元璋瞥了胡惟庸一眼,目光中似乎有些令胡惟庸肝胆俱裂的深意。 霎时间,从不知什么地方,窜出几道人影,如鬼似魅一般,在胡惟庸遽然收缩的瞳孔中,飞快地来到朱元璋跟前,纷纷跪倒,神色沉凝。 “秦枫,去京城做什么?还带了几万百姓?”朱元璋的确不知道此事,但要询问消息,自然是要交给专业的人士,也就是暗中伴驾,保护安全的锦衣卫。 虽然毛骧不在其中,但能担任皇帝护卫的,都是高手中的高手,胡惟庸虽然也带了很多人手,陪着皇帝微服私访,却压根没察觉到这些暗中力量的存在,不由得再次惊出一身冷汗,感觉到大事越来越不妙。 “启禀陛下。”锦衣卫中有人沉声说道:“淳化县县令秦枫,头顶大诰,已经进入京城,要告御状。” 哦? 这个消息倒是让朱元璋微微吃惊。 出了什么事,要找皇帝告状。 头顶大诰,直入京师,这还是从秦枫心声中学到的办法呢,然后才有了朱元璋的那道圣旨。 可是,两年的时间过去了,第一次按照圣旨上所说,到京师告状的,竟然就是秦枫本人。 这显然有些荒诞,让朱元璋的脸上,再次泛起了古怪的神气。 “启禀陛下!微臣……知道此事……”胡惟庸知道局面已经极其糟糕,再也顾不得隐瞒了,现在最重要的已经不是隐瞒那桩无关紧要的杀人案,而是不能让后来栽赃嫁祸的事情败露,那可是欺君的死罪。 两害相权取其轻! 胡惟庸跪伏在地,连连磕头,颤声奏道:“数日前,淳化县有个姓徐的人家嫁女……” “哦?是徐鼎臣家么?”朱元璋忽然插嘴问道。 嘶! 胡惟庸的心,再一次坠入深渊。 这淳化知县,到底是谁? 是秦枫还是当今皇上? 怎么……连徐家人的姓名,都知道得如此详细,就连我都不知道徐家都有什么人啊,徐鼎臣是谁,名字好陌生…… 但事到如今,胡惟庸也只得硬着头皮,咬牙继续说道:“……行凶者,名叫陆三通,乃是……我一个妾室的弟弟。后来被我得知之后,微臣将他们狠狠训斥一顿,本想移交衙门重审此案,不曾想这姐弟俩吓破了胆,竟然误解了微臣的意思,双双自尽……” 第二百二十九章 深度脑补的韩明 京城,金銮殿外。 秦枫等人已经等了一刻钟之久,但殿门依然紧闭,没有任何生息。 渐渐地,不论是秦枫身后的两个衙役,还是几个徐家人,都流露出焦躁的神色。 真能见到皇帝么? 这个一度坚定的念头,在一刻钟漫长的等待中,不受控制地动摇起来,变得模糊而不确定。 本来么! 他们这些人,官职最高的也就是正七品的淳化县令秦枫。 但七品官距离皇帝,简直可以说是云泥之别,凭什么认为一道时隔两年的圣旨,就真的能让皇帝在百忙之中接见他们,替他们主持公道,重审那桩发生在六合县的糊涂案子。 凶案死了两个人,其中一人是徐家的女儿徐芸娘。 这对徐家来说,当然是泼天的大事,徐芸娘的父母整日以泪洗面,不知多少次哭得晕厥过去。 但对于日理万机的皇帝来说……两条人命而已,值得九五之尊多看一眼么? ——若将刑名以是为非、以非为是,被冤枉者告及四邻,旁入公门,将刑房该吏拿赴京来! 圣旨上的这句话,的确是令人血脉偾张,尤其是无权无势的穷苦老百姓,看到圣旨上的凌厉铿锵,仿佛找到了主心骨,情不自禁地为这位刚刚夺得天下,建立大明江山的朱皇帝叫好。 但现在,事情真的发生了。 发生在圣旨颁布的两年之后,较真的人并不是作为苦主的徐家,而是淳化县的父母官,年轻的七品知县秦枫。 六合县,闯了! 六合知县周康宁,抓了! 京城,进来了! 可是如今,因为来路不明的杀手,始作俑者周康宁已经死于非命,他们这行人虽然来到金銮殿外,却吃了闭门羹,传说中的皇帝,连影子都见不到。 这,能行么? 大人? 数道目光,焦急地落在秦枫的脊背上,欲言又止,但见秦枫的身躯始终挺直而稳健,仿佛又给他们带来一丝莫名的信心,咬咬牙耐住性子,继续等待那个似乎越来越缥缈的回音。 这次,能再见到朱元璋么? 秦枫看着两扇巨大的朱漆门,神色平静。 这并非是他第一次见到那位传奇帝王,只可惜上次距离太远,未能窥到皇帝真容,甚至没能看清楚这个名垂千古的乞丐皇帝,到底是不是后世画像中那样的地包天容貌。 现在,事情已经闹大。 十万百姓迫近京城,光是这份声势,应该已经可以惊动深宫中的大明太祖。 但秦枫并不知道,朱元璋现在并不在金銮殿内,而是正在去往淳化县的途中。 不对啊!不该啊! 比秦枫更着急的,反而是一路护送前来的五品明甲将军韩明。 平心而论,韩明并不是一个投机主义者,但现在祖坟上诈尸的好机会就摆在眼前,说不心动肯定是假的。 按照他的推断,那什么徐家也好,秦枫也好,十万百姓也好,都只不过是一个借口和幌子。 这件事的本质,应该是皇帝不知出于什么缘故,要对刚刚上任了几个月的左丞相胡惟庸动手! 而毫无疑问,根基未稳的胡惟庸,就算也在朝堂中经营多年,却绝无可能跟当今圣上掰手腕。 因此,韩明果断选择站队,这才牢牢地护住了秦枫,也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待事情明朗,尘埃落定,他就算混不上一个从龙之功,起码也能在圣上那边落个好印象,未来升官发财不在话下。 可是…… 一行人在金銮殿门口吃着闭门羹,时间一分一秒过去,韩明觉得内心仿佛有万千蚂蚁在爬,难受得坐立不安。 最关键的是,他开始怀疑自己的判断。 难道……不是想的那样? 如果是皇帝要动手,为什么到了现在,应该是图穷匕见的时候,反而避而不见? 如果自己猜错了,那…… 韩明有些心虚地望着秦枫的背影,越来越看不懂这个年轻人。 倘若不是皇帝在背后支持,那这年轻人擅闯京城,还鼓动十万百姓的举动,简直是形同谋反! 别说是区区七品县令,就算是封疆大吏,这样犯忌讳的事情,也够他死个百八十回了。 秦枫啊秦枫,你失心疯了要送死,我管不着,可是这样一来,你可算是把我给坑惨了! 韩明暗暗后悔,后悔自己站队似乎有点早。 但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所以,到底是什么情况啊? 身家性命,乃至九族的安危,全都押了上去,然而那个神秘的骰盅,竟然久久没有掀开,韩明急得都快要崩溃。 见,还是不见! 陛下啊,您倒是给个准信儿啊…… 不行! 不能再这么等下去了! 说不定等到真的有了消息,如果是坏消息,那自己就没有任何转圜的余地,绝对会被打做是秦枫一党,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好歹找人问问清楚啊! 然而深宫之中……他韩明区区一个五品,哪来的什么人脉…… 没有人脉,那就硬砸个人脉出来! 韩明用尽浑身解数,想方设法,把全副身家都拿了出来,送到宫里的一个职位并不算太高的太监手里,只为了换一个确切的消息。 世上果然没有花钱的不是。 或许是因为韩明所求的消息,也并不算是什么隐秘,对方收了钱,也就很讲究地把消息传递出来。 ——皇帝之所以不接见,倒不是对那个什么秦枫不满,而是因为……早在半个时辰之前,皇帝已经轻装简从,跟丞相胡惟庸一起,离开京城,去往淳化县,微服私访去了。 轰! 得到真相的韩明,只觉得头脑中猛地如五雷同轰,霎时间把他炸得精神恍惚,已经没了任何思维,只有一句话在脑海中反复盘旋:皇帝跟胡相,一起去了淳化! 去哪里不重要! 重要的是,胡相竟然抢在这个时候,不知用什么法子说动皇帝,让圣上离了皇宫,也离开了最严密的保护。 糟了糟了糟了! 韩明的脑补,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先前他就认定,秦枫不过只是傀儡,这场大戏最终的主导,是皇帝和丞相。 那么现在! 难道说,皇帝要动手的事情,被胡惟庸得知,不肯坐以待毙,竟然率先出招,想要…… 嘶! 第二百三十章 陛下在躲什么? “秦枫!快走!” 韩明来不及多想了,更来不及解释了,怒睁双目,一把就拉扯住站在最前排的秦枫,双臂一较劲,竟然直接把秦枫百十来斤的身体扛了起来,转身跑了几步,直接丢到马上。 啊?! 秦枫也被吓了一跳,骤然间天旋地转,再回过神来已经上了马,还被韩明在马屁股上狠狠抽了一鞭子,那骏马吃痛,顿时撒开四蹄,哪怕载着两个人,也跑得飞快。 这…… 其他人都傻了眼,完全不明白发生了什么。 尤其是徐家的几位,包括徐鼎臣在内,看得目瞪口呆。 这般急切? 怎么好像……死人的是他家啊! 却听韩明在马上疾驰,远远地怒吼道:“锦衣卫所属!都随我来!去淳化县护驾!护驾!!” 护驾? 什么情况? 一起等在门外的锦衣卫们,虽然大惑不解,但还是纷纷变了脸色。 莫非,是陛下有危险? 那可真是泼天的大事了! 于是,来不及询问什么,一道道身影翻身上马,跟着前面那匹骏马的脚步,发力狂奔。 “这……什么护驾?”秦枫反而是最迷糊的人,但现在身在马上,后面就是浑身颤抖的韩明,好像紧张得不得了。 “圣上去淳化县了!跟胡惟庸一起!” 韩明略一迟疑,还是没有说得太多,他觉得秦枫的身份,或许只是傀儡,未必能知道更多的内情。 但总之,要赶去淳化县,才知分晓。 倘若那胡惟庸真的包藏祸心,那么身为锦衣卫将军,能及时救驾,这可是实打实的从龙之功,未来平步青云不在话下! 嗯? 秦枫也迷糊了一下。 朱元璋去淳化县了? 去做什么? 没道理啊。 秦枫感觉莫名其妙,怎么我还跟皇帝走了个对头的岔路。 我这头顶大诰,想要试试那道圣旨是否管用呢。 朱元璋跑去淳化县做什么,该不会是找我一个区区七品县令的吧? 快马加鞭,一路疾驰。 韩明为首的这队锦衣卫精锐,不到半个时辰,就已经踏上了淳化县的土地。 “怎么走?”韩明急切问道。 “呃……县衙在那边……”秦枫这一路上被颠簸得七荤八素,前世都没有晕车的毛病,没想到在这大明朝,竟然还能晕马。 皇帝既然来了,应该是去县衙吧,不然难道微服私访,去老百姓家里送温暖吗。 其实秦枫一点也不急。 来就来了呗,我身为淳化县令,都没有慌张,真不知道这个韩将军,到底着哪门子的急。 护驾? 护个鬼的驾哦! 难道你怀疑那个刚做了不到半年丞相的胡惟庸,敢对朱元璋动手? 借他十八个胆子! 什么档次,就敢谋朝篡位,别说现在的胡惟庸了,就算是那个经营了数年,已经真正成为朝堂第一人的胡惟庸,也没有那个底蕴。 郭德纲郭德纲郭德纲…… 马蹄在淳化县的马路上驰骋,发出急促的马蹄声,果然远远地望见了皇帝的车队,那车队已经停了下来,似乎还有人跪伏在地上,但隔得太远,还有点看不清楚。 韩明更急,一个劲抽鞭子打马,唯恐误了事。 秦枫却是微微皱眉。 那里? 好像……是毛骧家门口啊。 …… 朱元璋身边的防护,是锦衣卫都指挥使毛骧亲自负责的,不论圣驾去往那里,守卫程度之森严,远不是韩明这个区区五品能够猜测忖度。 别说胡惟庸没有谋逆的想法,就算真的有,也没有任何成功的可能。 这时候,从京城来的快马刚进入淳化,立刻就有消息传递到朱元璋这边,在马车前躬身禀报道:“启禀陛下!有人进入淳化县,约有数十骑,都是锦衣卫五品明甲将军韩明所属,其中为首的正是韩明……” “韩明是谁?”朱元璋压根不认识这个级别的小虾米。 “韩明负责京城北门的防护。” 咳! 守门不好好守门,跑来这里做什么? 朱元璋有些奇怪,不过刚听说了秦枫头顶大诰告状的事情,还因此引动了百姓十万之众,现在正是京城需要防护门户的时候,这个韩明竟然弃门而逃? 莫非,那边的局势,很紧迫了么。 朱元璋眉头微皱,以他对秦枫的了解,觉得他不可能做出什么冲动的事情,就算是告状,那也是师出有名,晓得其中的轻重。 所以韩明为何急匆匆跑来淳化? “启禀陛下。”汇报的那人不敢卖关子,飞快地继续奏道:“那韩明的马上,还有人并骑而行,好像就是淳化县的县令,秦枫。” 啊! 秦枫来了! 这次,朱元璋才真是吃了一惊。 最关键的是,他现在不能见秦枫啊! 虽然换了装束,换了身份,但毕竟毛老爹这个形象,秦枫已经太熟悉了,当面见到的话,太容易穿帮。 得先藏起来! 否则身份暴露的话,被秦枫知道了所有,以后再想听到有价值的心声,就没那么容易了。 朱元璋深吸一口气,不等那人禀报完毕,立刻将身子一弓,缩回马车里,并垂下了所有的帘幕,连窗户都遮得密不透风一般。 ??? 在场的所有人,陷入了深深的震撼。 因为距离很近,所以大家看得真切。 皇帝,好像……很急? 甚至刚才正面相对的那个锦衣卫的斥候,都已经从圣上的眼眸中,捕捉到一丝绝不该有的慌张。 这是什么情况?! 斥候咽了口唾沫,觉得自己的脑子完全不够用了。 刚才汇报到韩明进入淳化的时候,皇帝似乎只是意外,隐约还有一些不满。 就凭察言观色得来的这点内容,可以说韩明未来的前途全部断绝,那都是轻的。 多大胆子,敢惹得圣上不满! 可是后来,一提到秦枫这个名字,皇帝的表情,可就很奇怪了! 先是惊讶。 然后是紧张。 到后来甚至一言不发,直接缩回了轿子里,还把所有的帘幕全都放下,生怕露了行藏,就有生命危险似的。 但!您是皇帝啊! 那秦枫……充其量也就是个七品知县。 他别说头顶大诰了,就算头顶着神仙的法宝,也没道理让人间帝皇这样惶恐退避的。 陛下他……他在躲什么? 第二百三十一章 秦枫,比预想中的还要虎! 当朝宰相胡惟庸,还跪伏在地上,连头都不敢抬起来。 这件事,他本来就是留有后手的。 所有的相关人员,都已经处死了,就连那个周康宁现在都死掉了。 就算皇帝动怒,追究下来,自己最多也就是个管教不严的罪过,犯事的只是他一个小妾的弟弟而已,总不能因为那个陆三通杀了人,还得自己这个当姐夫的偿命吧? 至于秦枫告状,让他告去呗,自己的确曾经派人去淳化县,跟秦枫有过一段交流,但哪怕把这件事也算上,自己在皇帝那边落个坏印象是难免,似乎也不算大事。 退一万步说,自己这个丞相不当了,回家做个富家翁,也不是不能接受的。 但现在…… 胡惟庸本来正在等待着皇帝最后的宣判,冷不防来了个探查消息的锦衣卫,说是秦枫来了,然后……皇帝就慌里慌张地钻进马车,还把所有窗帘都给放了下来,像是怕见风似的。 胡惟庸大惑不解。 虽然不敢抬头,但小心翼翼地挪动脑袋,拼着命往上翻白眼,还是借助白眼的一点余光,看到了皇帝最后钻进马车的那道慌中带急的身影。 这,是什么诡异? 胡惟庸人麻了,一贯机灵敏捷的脑袋转了无数圈,也无法想通陛下的行为。 您是皇帝啊! 现在来的只不过是一个区区七品县令,甭管他是告状的还是怎样,难道紧张忐忑的不该是秦枫么,怎么现在倒反天罡,倒好像是皇帝很怕见到秦枫,秦枫身上到底有什么古怪啊? 不等胡惟庸想通这其中的关窍,那队快马已经来到近前。 韩明率先滚鞍下马,一搭眼不见皇帝,心中更是急切,厉声喝道:“保护圣上!!” “闭嘴!” 冷不防,后脑勺被人抽了一巴掌,低声骂道:“圣驾当前,你大呼小叫做什么!治你个御前失仪之罪,你担待得起么?” 啊! 韩明猝然遇袭,一身不凡的武艺竟然毫无察觉,不由得心中大骇,霍然转身,猛地对上了一张熟悉的面孔,竟是锦衣卫同知伍大人,也正是自己的顶头上司,从三品的官职,在锦衣卫的体系里,只在毛骧之下。 “伍大人……”韩明缩了缩脖子,这一巴掌只好白挨了,但仍然急切说道:“陛下、陛下恐有危险……” “屁!”伍九六给了一个更严厉的眼神,陛下就在马车里,他也不能在这里只顾着训斥属下,只是用目光制止了韩明的发癫,把这莽夫一把扯到身后,然后恭恭敬敬地对着马车躬身,不敢言语。 啊! 皇帝就在马车里! 而且,安然无恙? 韩明虽然莽,也并不傻,此情此景,显然自己的猜测又落空了。 那地上跪伏的,不正是自己想象中要包藏祸心谋逆的丞相胡惟庸么? 难道……陛下明见万里,已经洞察阴谋,把局面全部掌控住了? 韩明稀里糊涂,脑子里的浆糊越发粘稠,但被伍九六按住了,再也不敢吱声。 跟韩明一同下马的,当然就是淳化县知县秦枫。 现在,在淳化县的地面上,拜见皇帝,虽然意想不到,但秦枫也只是微微愣怔,很快就定下心来,将一直带在身上的那本《大诰》重新举起,高高举过头顶,神色庄严,向着那被帘幕遮挡得密不透风的马车走了几步,躬身郑重说道: “臣!淳化县县令秦枫,拜见吾皇陛下!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这是秦枫第二次见驾。 奇怪的是,这次距离倒近了,但反而……更没法看清这位传奇的千古一帝。 人家遮着呢! 【朱元璋啊朱元璋,你是怕见人吗?】 【见了鬼!我还想看看到底是不是地包天呢,破解一下千古之谜。】 【好容易见了两次,一次隔了老远,还说发了风寒,用面罩遮面,看了个寂寞。现在这次近在咫尺,却在马车里躲着。】 【我太难了!】 【怎么,这洪武年,也闹口罩?】 噗! 马车里的朱元璋,好久没听到秦枫的心声,这次出宫遇到秦枫,好不容易再听到秦枫的心声,还没来得及亲切呢,迎面就被一顿输出。 好家伙! 朱元璋这时候的脸色,幸亏没人看到,黑得堪比包公。 听听! 这胆大包天的秦枫,心中焉有半点恭敬忠君的思想? 什么叫我怕见人! 地包天……这到底是哪个该千刀万剐的后世妄人,传出来的谣言? 咱要是地包天,别的不说,妹子也看不上咱啊,想当年郭子兴也是一方豪强,好端端的把女儿嫁给个地包天? 朱元璋气得够呛,但偏偏这些都是心声里的东西,也正是秦枫一贯的风格,现在朱元璋已经知道他是来自七百年后的后世,心声中评点王侯将相,从没有客气的,虽然措辞刻薄了些,但其实秦枫对他这个“大明太祖”,评价还是挺高的。 因此,朱元璋只得捏着鼻子,压住火气,从鼻孔里发出一个模糊不清的: “唔……” 嗯? 秦枫听得真切,也是微微迷惑。 好像每次见到这位大明太祖,他好像都不太爱说话的样子,简直是惜字如金。 这跟历史上的记载,并不相同啊。 莫非,又是平行世界的某种修正和改变? 无暇多想,既然历尽辛苦到了这里,见到了皇帝,秦枫当然没忘了自己的正事。 微微吸一口气,秦枫手举《大诰》,瞥了一眼跪伏在旁边的胡惟庸,随机转回马车,沉声说道: “启禀陛下!” “三日前,我淳化县百姓徐芸娘,出嫁六合县,却在送亲途中,在六合县官道上,被人残忍杀死,连同未婚夫婿也一同遇难。” “案发后,六合知县周康宁,百般遮掩,草菅人命,把一桩案情清楚的杀人案,办成了错手伤人,让凶犯逍遥法外!” “之后,微臣在淳化县县衙内,见到了当朝丞相胡惟庸派来的说客,言明那凶犯陆三通,乃是胡相的妻弟,因此希望微臣不予追究,模糊处理。” “微臣,虽然只是区区七品,但既然为官一任,当造福一方。” “身为淳化县的父母官,若不能为百姓做主,若不能替无辜惨死者伸冤,微臣实在没有面目,再坐在淳化县的公堂之上!”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两年前,圣上亲自颁布圣旨,圣旨中有言:若将刑名以是为非、以非为是,被冤枉者告及四邻,旁入公门,将刑房该吏拿赴京来!” “是以!微臣脱去官服,便是徐家的邻居!” “去往六合县衙,将草菅人命的县令周康宁拿住,押赴京城。” “不曾想,在京城门口,忽然有厉害刺客出手,意欲取臣性命,侥幸有高手相助,臣仅以身免,那作为人证的周康宁,却在刺杀中死于非命。” “微臣以为,这杀手说不定就是丞相胡惟庸所派!” “今,微臣头顶《大诰》,虽然不在京城,却终于见到吾皇陛下。望吾皇明察秋毫,将本案始末调查清楚,让蒙冤者洗清冤屈,让杀人者罪有应得,让从中作梗者付出应有的代价!” 这! 这个秦枫,比预想中的还要虎! 胡惟庸浑身颤抖一下,不得不说话了。 别的不说,指派杀手阻拦上京告状的事情,可不能认下,否则可以被视作欺君之罪! 第二百三十二章 心声传来,胡惟庸凉凉 “陛下!” 胡惟庸跪在地上,膝行几步,颤声道:“微臣冤枉!臣虽然管教不严,让那陆三通犯下大罪,事后也曾一时糊涂,试图遮掩……但怎敢知法犯法,派出什么杀手伤人?这事情微臣断然不知情,请圣上明察!” 黄群山,早就死了。 跟这件事情相关的人,可以作证的,不是死了,就是胡惟庸心腹中的心腹,光凭秦枫一张嘴红口白牙,凭什么就让圣上信了你的说法? 你不过是个七品县令,而我跟随圣上多少年了! 如果说圣上一定要相信一方的话,那也应该是我胡惟庸啊! “唔……” 密不透风的马车里,再次传出含混不清的声音。 胡惟庸身躯再次颤抖,完全闹不清今天皇帝为什么举止如此奇特。 他跟随朱元璋也有近二十年了,当然知道这位圣上,最是杀伐决断,办事从不拖泥带水,这一点就连同样是统兵大将的徐达、常遇春等人,都远远不能相比。 可是今天…… 怎么秦枫一来,陛下就像是害了风寒似的,把自己藏在马车里,说话也都是一个字一个字往外蹦,完全无法解读其中的意味。 这秦枫,也没有三头六臂,也不是妖魔鬼怪,怎么就把皇帝搞成这个样子。 真是奇了! 但他不敢抬头,甚至不敢去看这个讨厌到了极点的秦枫。 堂堂丞相,被一个七品县令逼迫到这般地步,何止是灰头土脸,简直丢人丢到了姥姥家。 可是现在,胡惟庸已经顾不得计较这些。 为了掩盖陆三通这点破事,他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甚至后来很多做法都是大犯忌讳,罪在欺君! 其实每一次,胡惟庸都觉得自己完全可以掌控住局面,想捏蚂蚁一样轻松把这个脑子不好使的七品县令给捏死。 以前,这样的事,也并非没做过。 可是这一次……胡惟庸直到现在,也不知道问题到底出在哪里! 因为这个秦枫有百姓的拥护? 因为他性格偏激执拗? 因为有锦衣卫都指挥使的贴身保护? 因为跟大明长公主那点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 好像,都有一点。 但又好像,都不完全对。 总之,现在他跪在这里,不敢抬头,反而是秦枫站在自己边上,手举大诰,昂然而立,在皇帝面前也能侃侃而谈,控诉自己的罪行。 该死啊! 真的该死! 胡惟庸咬牙切齿,但现在早已是无可奈何。 别说动秦枫了,就连自己的身家性命,都在皇帝的一念之间。 不过…… 秦枫,你真以为能置我于死地? 不存在的! 只要杀手的事情攀不到我身上,那本相最多也就是个管教不严的罪名,况且陆三通还有他姐姐,都已经“畏罪自杀”,现在能奈我何? 只要此番能不死……秦枫!咱们的账,以后还有日子慢慢来算! 胡惟庸低着头,掩饰着眼眸中射出的狠厉和怨毒。 而面前那能够决定无数人命运的马车里,却始终沉寂,并没有任何声音传出来。 朱元璋眉头微皱,也在权衡其中的利弊。 事情的起因,是死了两个百姓,杀人的是胡惟庸的妻弟。 之后,为了掩盖,胡惟庸一番操作,不管是已经证实的,还是死无对证的,其实都已经不再重要。 现在最重要的是,如何处置这个胡惟庸。 朱元璋轻轻叹了口气。 平心而论,他并不是个不念旧情的人,胡惟庸从前元至正十五年就跟随自己,到如今已有十六年的光景,称得上是任劳任怨,办事稳妥,就算没有功劳,也有苦劳。 这次虽然犯了错,但若是处以极刑,未必是最正确的做法。 尤其是这些日子为了研究明年的科举之事,胡惟庸也算是殚精竭虑,出了不少力,朝堂上文武百官都看在眼里。 现在科举的事情刚刚定下,就处决胡惟庸,落在那些不明真相的臣子眼中,未免让人齿冷。 一瞬间,朱元璋考虑了很多。 身为皇帝,虽然可以杀伐决断,但更多时候也需要权衡,杀人的刀举起来容易,要轻轻落下,那就没那么简单了。 要不,罢官就是了。 朱元璋叹了口气,初步拟定了一个主意。 念在这胡惟庸对朝廷有功,虽然此次犯错不少,姑且留条性命吧,丞相当然不能再做了,贬为庶民,也算是小惩大诫…… 朱元璋刚刚打定主意,忽然冷不防,心声传来! 【估计,搞不掉这个胡惟庸。】 【几天的时间,以胡惟庸的能量,该处理的人应该是早就处理掉了。毕竟,解决不了问题,就解决提出问题的人,这都是老传统了,一点也不稀奇。】 【况且,记忆里胡惟庸还有好几年的蹦跶呢,现在才是洪武四年,正是胡惟庸当上丞相,意气风发的时候。】 【如果不是有自己这样一个异类,胡惟庸的宰相之位,应该是稳稳当当的,直到……】 【嘿嘿!】 【后来这家伙,可就越来越飘起来了。】 【专权跋扈,不知忌讳,这胡惟庸真的是飘了,还以为朱元璋拿不动刀了,甚至连生杀黜陟的大事,也敢跳过皇帝,自己决定。】 【据说,刘伯温就是这胡惟庸送药之后,忽然去世,情况十分可疑。】 【再后来,这厮甚至想要暗杀朝堂上唯一的对手徐达,最终据说也是走上了弑君造反的道路,然后引发了影响极其深远的明初四大案之首,胡惟庸案。】 【其实吧,说胡惟庸谋反,可能性不高,那应该是朱元璋为了加强中央集权,为了干掉宰相这个职位,搞出来的花样。】 【老朱还是有点想当然了。】 【没有宰相辅助,皇帝真的要日理万机,甚至万机都不止,也就是老朱这样的劳模,才勉强能顶得住。到后来,没了宰相,却搞出一个比宰相权力更大,更不受控制的内阁出来,还有宦官集团,双方此消彼长,打得不亦乐乎,党争之祸……真是令人无语……】 什么?! 原本已经打算放胡惟庸一条生路的朱元璋,在马车当中,陡然瞪大眼睛。 杀刘伯温? 杀徐达? 杀……朕?! 胡惟庸! 你怎么敢的呀!! 第二百三十三章 痛骂朱元璋,掌掴胡惟庸! “回宫。” 始终紧闭的马车里,传出含混不清的两个字,令所有人都是心中一凛。 这,怎么回宫了? 事情到了最紧迫的关头,秦枫的控诉,胡惟庸的自辨,就在这淳化县的地界上,已经形成了针锋相对的态势。 现在,到了需要皇帝做出最终审判的时候。 怎么……陛下居然是一言不发,反而要走? 秦枫一愣,忍不住心中失望。 这,就是那个传说中,起于毫末,心系百姓的明太祖么? 难道终究也摆脱不了“屠龙勇士终成恶龙”的谶语? 秦枫不相信,以朱元璋的智慧,会咀嚼不到这其中的内涵,那几个神秘的杀手,如果不是胡惟庸派来的,还有什么人有这样的杀人动机? 陆三通只是胡惟庸的妻弟,就算陆三通杀人,胡惟庸也最多有点连带责任。 但是他派人威胁朝廷命官在先,命令杀手企图毁灭人证在后! 这两项,全都是欺君的大罪! 可是朱元璋听到此事之后,态度居然如此暧昧不明,看样子像是要网开一面。 这是为什么? 【呵……官官相护么?】 【舍不得这个还挺好用的中书省左丞相?】 【朱元璋啊朱元璋,别让我看不起你!】 【今天你放纵这个胡惟庸,明天他就会更加骄横跋扈,目中无人,直到他发现眼前唯一的敌人,只剩下你这个皇帝。到那时候,哪怕胡惟庸本来没有谋逆的念头,也势必要走上谋逆的道路。而这,全都是朱元璋你今日的纵容所致!】 【说好的爱护百姓呢?现在,因为戕害百姓的是当朝丞相,在你老朱的心中,丞相的身份比老百姓高得多,所以就这么轻轻放过了?】 【哦,或许回宫之后,也会有点不痛不痒的处罚……但胡惟庸依然是那个高高在上的胡相,你也依然是那个受百官朝拜的九五至尊,但徐家可怜的徐芸娘,还有那位未婚的夫婿,终究还是白死了么……】 【哦不对,也有个倒霉蛋周康宁做陪葬,那可是堂堂七品官呢,给两个臭泥腿子做陪葬,应该已经够了的,这就是你的想法吧!朱重八!】 【嘁!如果是这样的皇帝,如果是这样的洪武年,如果是这样的大明……我有什么可留恋的!】 【不如早早辞了官,随便做点什么,攒俩钱,等回到现代做个财富自由的逍遥人。】 【罢了罢了,什么大明太祖,什么千古一帝,现在看来都是史书的虚构,当面一见,啥也不是!】 呃…… 别骂了别骂了! 幸好这时候朱元璋躲在马车里,没人能看到他现在猪肝一般的脸色。 之前,秦枫的心声里,虽然没有那种朱元璋熟悉的毕恭毕敬,也时常有些僭越的言辞,但从心声的字里行间,朱元璋还是可以感受到那种崇敬和尊重。 后来,知道了秦枫来自七百年后的华夏,那么他能对七百年前的帝王有这样的评价,朱元璋甚至有些骄傲的。 但是现在…… 心声陡然变幻,几乎是指着鼻子骂,骂得朱元璋脸上青一阵红一阵,别说已经做了四年皇帝,就算是当年做乞丐的时候,也很少被人这么侮辱痛骂。 但是这个事,偏偏不能解释。 如果当众处置胡惟庸,因为胡惟庸毕竟还是当朝丞相,除了朱元璋亲自说话,其他任何人开口都没有力度。 如果一开口……说不定就被秦枫察觉到,这个声音分明就是毛老爹的啊! 这事儿穿帮的话,以后要隐藏身份,在秦枫身边偷听心声,可就不那么容易了。 所以,朱元璋只能先走,不顾那些心声还在背后疯狂输出,颇为狼狈地命令马车开动,几乎是逃一般地离开了淳化县。 啊,这? 这下,跪伏在地上的胡惟庸,也是露出迷惑不解的神色。 怎么……陛下就这么走了? 这事情,算是过去了? 陡然间,一阵狂喜占据了胡惟庸的内心。 陛下,终究还是念着我的! 本来么! 从头到尾,无非是死了几个无关紧要的泥腿子,还有一个区区七品县令,七品这个级别,对本相来说,跟泥腿子有什么区别? 难道还真的为了这点事,要废了我的丞相之位? 怎么可能呢! 也是我过于担忧了,差点被秦枫这厮弄得失了体面。 真该死啊! 听马车的声音渐渐走远,胡惟庸缓缓站起身,目光森寒,落在秦枫身上。 好好好! 好一个淳化知县! 本相今天见到你了,也记住你了! 错开这几日,本相若是不能把你整治得求生不得,求死不能,那才真是白白做了这中书省左丞相! 哟! 这是威胁我呢? 我一个都要回老家的人了,还受你这个鸟气? 秦枫冷笑一声,在胡惟庸惊骇欲绝的眼神中,猛地上前几步,抡圆了胳膊…… 啪啪啪! 一连几个耳光响亮,仿佛直接把这个区域的时间都给打停了。 胡惟庸虽然位高权重,却年龄大了,又是文官,平常在家里恨不得连床帏之事都要美女在后面帮忙推,哪有什么力气跟秦枫这样的青年殴斗。 猝不及防之下,已经挨了几下狠的,打得他身形一个趔趄,险些摔倒,身边几个侍卫这才如梦方醒地抢上前来扶住,对秦枫怒目而视,只待相爷发一句话,就把这胆大包天的家伙砍成肉酱。 “住、住手……” 胡惟庸郁闷得差点背过气去,却拼命咬着后槽牙,从牙缝里挤出颤抖的声音,摆手道:“这人疯了……不要理他!回府!先回府……” 胡惟庸毕竟是宰相之才,虽然连遭剧变,脑子依然没有糊涂。 一瞬间,他觉得自己就看透了秦枫的打算。 皇帝已经是放过了自己,这秦枫对处置的结果不满,于是就想拼上身家性命,试图激怒自己。 若是众目睽睽之下,他胡惟庸再次违背国法,妄杀朝廷命官,或许皇帝心中的天平就会倾斜,重新做出决断。 这个结果,是胡惟庸不能接受的。 一个秦枫而已,以后等局势稳定了,还不是任凭自己怎么搓圆揉扁。 现在这口气,必须要忍住! 于是,胡惟庸竟是强忍怒火,带着左右脸颊清晰的指痕,狼狈不堪地在几个心腹手下的护持下,扭头就走。 一度热闹非凡的淳化县,很快就冷清下来。 只剩下秦枫,还有一路匆匆赶来的五品明甲将军韩明。 韩明的嘴巴张开一个夸张的角度,呆呆地看着秦枫。 脑子,很乱。 我是不是错了? 从一开始就错了? 这好像并不是皇帝和丞相的对峙,秦枫也并不是自己预想的那个被推出来的傀儡工具人。 他……只是单纯的……虎啊! 第二百三十四章 笑到最后的,竟是秦枫 朱元璋的马车,先行一步。 马车颠簸,朱元璋的神色,却越来越沉凝。 骂声,言犹在耳。 虽然朱元璋是被冤枉的,但似乎也有所触动。 是啊! 到今日,我才当了不到四年的皇帝而已。 是不是真的像秦枫心声里说的那样,我已经忘记了初心,忘记了自己曾经也是那个饱受无耻官吏欺压的穷苦老百姓,叫天无路,叫地无门! 徐芸娘…… 朱元璋眼前浮现出一个乖巧懂事的女孩形象。 因为毛老爹这个身份,朱元璋在淳化县待的时间很长,当然也认识了很多淳朴勤劳的淳化县人。 这徐芸娘,给朱元璋留下了很好的印象。 记得……有一次他扮作瞎眼老爹,走在田埂上,因为怕被远处的秦枫看出破绽,所以故意装作看不清脚下,险些被土坷垃绊倒。 是徐芸娘几个箭步赶上前来,毫不避讳地扶住自己,耐心地陪着他走过那段高高低低的田埂,还说了许多关心温柔的话…… 言犹在耳,佳人却已经不在。 从毛老爹这个身份,我应该给她报仇! 从皇帝这个身份,我更应该为大明子民做主! 可是刚才…… 朱元璋呆呆地回顾一刻钟之前发生的事情,仿佛是跳出另一个视角,看着那个没听到心声之前,已经做出决断的自己。 陆三通死了。 周康宁死了。 对朝廷有功的胡惟庸,虽然很明显牵涉其中,也做了许多僭越的事情,但自己还是打算网开一面,将其贬为庶人,而已。 但是,胡惟庸真的没有死罪么? 如果没有胡惟庸的纵容,陆三通哪敢如此跋扈嚣张! 如果不是因为胡惟庸的背景,周康宁哪敢那样公然草菅人命! 这件事的始作俑者,正是这位当朝宰相! 宰相,就该有免死金牌么? 哪怕没有秦枫后来的那些心声,哪怕不知道胡惟庸未来将是如何的倒行逆施,但凭这次事件中他表现出来的狠辣悖逆,就已经够得上取死之道! 朕,错了…… 是朕错了。 朱元璋深深一叹,吐尽胸中浊气,目光渐渐清明。 “来人呐!” 一声轻喝,顿时有人影飞快地掠向马车边上,俯首沉声道:“臣在!” 此刻在御前伴驾的,依然是锦衣卫同知伍九六,武功之高,甚至不在毛骧之下。 “传旨!” 朱元璋面容平静,淡淡道:“中书省左丞相胡惟庸,倒行逆施,行为悖乱,罪在欺君,辜负天恩信任,藐视国法民心,立刻将其锁拿,交付有司论其罪状,胡惟庸府中朝中一应党羽,均严加审查,若有作奸犯科,欺压百姓之实,按大明律决断!” “臣,遵旨!” 伍九六心里打了个突,也是掀起了滔天巨浪。 刚才,还以为皇帝的意思是放过了那位当朝胡相呢。 没曾想,马车才走了不到一半路程,从车里传出来的凌厉杀机,令他浑身打了个寒战,这才知道皇帝的喜怒不形于色,绝非自己能够忖度。 胡惟庸,完了! 不但胡惟庸完了,而且跟胡惟庸有密切关联的所有朝廷大臣,都要面临一轮恐怖的清洗和调查,如果是牵涉过深的,难逃干系。 这段时间…… 虽然胡惟庸做丞相才几个月,但是深受皇恩,前途无量,明里暗里投靠亲近的,不知有多少。 这次…… 恐怕是大明朝建立以来,前所未有的一次朝堂动荡啊! 其根本的缘由,难道真的只是因为淳化县死了一个女子,六合县死了一个新郎官? 抑或是,那秦枫手举大诰,脱去官服,以民告官,还真的触动了皇帝的内心,让他想起了昔年不堪的岁月,所以…… 伍九六也猜想不透这其中的真正内涵。 但并不妨碍他忠实地履行圣旨,马车还在行进途中,便将一道道凌厉的命令发布下去,刚刚组建不久的大明锦衣卫,在这些命令的驱使下,纷纷而动,甚至在胡惟庸还没回到府邸的时候,就已经干净利落地完成了彻底的抄家。 胡府上下,哭声震天。 谁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来了这么大的祸事。 相爷他知道吗? 不过很快,这些被五花大绑的胡府眷属,亲眼看到了同样被反剪双手,绑成一个粽子的胡惟庸,所有的希冀,化作泡影,从内心油然而生的只剩下纯粹的恐惧。 一切,全都完了! 胡惟庸的官服早就被扒了,只留下一身白色的内衣,看着凄惨无比,好像是被褪去鬃毛的光猪。 这时候的胡惟庸,心中也已经没有了任何侥幸。 皇帝动手了。 他的经营才刚刚开始,有什么力量对抗这煌煌天威? 笑到最后的,竟是秦枫。 胡惟庸知道自己的生命已经进入倒计时,十死无生,他嘴角挂着凄绝的惨笑,呼吸微弱,目光却转向了淳化县的方位。 那个年轻人,他赢了。 万万没想到,当今皇帝已经是九五至尊,却依然愿意为了两个微不足道的老百姓,冲冠一怒,甚至不惜让自己这个当朝丞相,给他们偿命。 人虽然不是胡惟庸杀的,但后来那一系列骚操作,反而让胡惟庸越陷越深,最终作茧自缚,落到如今的下场。 悔不该当初啊! 胡惟庸万念俱灰,纵有再多的心机图谋,现在也已经无处施展。 他呆呆地望着被五花大绑的家人,亲眷,仆役,丫鬟…… 据说,朝中那些跟他走得最近的大臣,不论文武,也都正在被严格调查,现在不知道多少人在心里骂自己骂得狗血淋头,以后真要是到了阴曹地府,他都得再挨一顿收拾。 彻底绝望之后,胡惟庸的身体,竟然松弛下来,松弛得一点力气都没有,连维持站立都做不到,被两个如狼似虎的锦衣卫左右架住了,如同一摊砧板上的烂肉。 这样松弛的状态下,胡惟庸居然觉得脸上开始火辣辣的生疼。 哦。 那是秦枫打的…… 胡惟庸愣了一下,眼前瞬间跳跃出秦枫跨步向前,抡圆了胳膊的那一幕。 这年轻人,有古怪啊! 心中一股说不出的怪异,但又想不透到底是怪在哪里。 哪怕是得了长公主的青睐,哪怕已经是当朝驸马,哪有这么冲动的? 他当时就知道皇帝的决定? 否则的话,那分明就是自己也不想活了啊! 年纪轻轻,前途无量,为什么还能这么不怕死,这简直是不可思议。 胡惟庸叹了口气,只怕到死也只能糊涂着。 他艰难地抬起手,狠狠地搓弄着脸上火辣辣的指痕,用这种粗暴带来的疼痛,来提醒自己,他还活着…… 第二百三十五章 快!保护大人! “哇!就是这只手?” 淳化县,秦枫被无数眼神狂热的百姓,团团围住,目光中的崇拜,已经达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顶峰。 现在聚拢于此的,不止是淳化县的百姓,还有六合县、溧阳县,以及闻讯赶来的周边几个县的百姓,他们当中甚至有很多人都是第一次见到秦枫,第一次见到这个已经创造了无数奇迹的年轻人。 但并不妨碍他们的目光跟淳化百姓一样狂热。 父母官! 父母二字,这个年轻人,真的做到了! 刚才,京城中跑出几匹快马,依然是从韩明镇守的北门跑出来,一路疾驰,还没等那些聚集在门口的百姓回过神来,已经绝尘而去。 发生了什么? 百姓们纷纷议论,后来才知道,秦枫等人入京之后,没有等到皇帝接见,却听说皇帝跟着当朝丞相胡惟庸,一同去了淳化县。 于是,秦枫也回返淳化! 得到消息后的老百姓,短暂的愣怔之后,也立刻回头转身,想要去看这场前所未有的热闹。 头顶大诰,找皇帝当面告状。 从古到今,都没听过这样的事啊! 但是,一切发生得太快了。 仅凭两条腿的老百姓,才走到半路,就听说淳化县里,发生了不可思议的事情! 首先传来的消息是:皇帝并没有接见秦枫,也没有像他之前圣旨上所说的那样,重新判案,给受冤屈的百姓一个应有的公道。 皇帝在马车中,连面都没露,只是说了一个含混不清的“唔”,随后就吩咐说“回京”。 唉! 得到这消息的百姓,纷纷叹息。 果然。 我们在期待什么呢? 这世道,不论什么朝代,不都是官官相护的么。 皇帝,也只不过是个最大的官而已。 给老百姓说话,为民做主……或许只存在梦境当中吧。 散了,散了吧! 就这条消息,让路上原本心气满满的百姓,一下子就散去了一小半,连淳化县都懒得去了,还不如各回各家各找各妈,承认自己就是个贫穷泥腿子的事实,以后若是遇到什么不讲理的官,小事不用管,大事一闭眼,不然还能怎样呢? 若将刑名以是为非、以非为是,被冤枉者告及四邻,旁入公门,将刑房该吏拿赴京来? 笑话! 真是彻头彻尾的笑话! 可是! 还没等百姓开始散去,接下来的消息,接踵传来,如石破天惊! 皇帝走了,但是秦枫没走! 秦枫不但没走,还悍然上前,把刚刚站起身来的当朝宰相胡惟庸,两边的脸都给扇肿了! 好家伙! 直接好家伙! 最开始传来这个消息的,差点被愤怒的老百姓打死。 真相,已经令人耳不忍闻了,这厮还敢造谣? 那秦枫,只不过是个区区七品官啊! 当众殴打百官之首? 长了几个脑袋! 再说了,那丞相身边,全都是精锐护卫,怎能让秦枫这么嚣张,哪怕那秦枫真的不要命了,恐怕现在也早就成了一个死人。 但后来,不远处的消息不断传来,而且说得越来越绘声绘色,全都是关于秦枫那个高光时刻的描述。 渐渐地,也越说越夸张! 什么……胡惟庸的门牙都被打掉了好几个! 什么……胡惟庸口吐鲜血,被打得当场晕厥! 什么……秦枫深藏不露,其实是武功高手。 什么……秦枫悍然行凶后,在一众高手的合围下,已经逃之夭夭。 越传越离奇,越传越诡异,后来简直比话本里还夸张,秦枫被形容成一个武功高绝的江湖游侠,路见不平拔刀相向,把作奸犯科的丞相宰了,然后远走高飞。 这些谣言,直到众人回到淳化县,亲眼看到站在马路上的秦枫,才完全消散。 秦枫,没有走。 他就在这里! 就在这淳化县的土地上,在他亲自经营了两年之久的地方。 欢呼声,在短暂的沉寂之后,轰然响起! 要不是那些衙役死死维持着秩序,秦枫甚至都能被狂热的老百姓挤死在中央。 数万道目光,激动地看着秦枫,看着他那只平平无奇的手。 就是这只手,打肿了当朝宰相的脸啊! 谁说天下无好官? 眼前就是了! 哪怕皇帝不作为,已经流露出清晰的包庇态度,但秦枫依然不肯罢休,宁可舍得身家性命,也要替淳化县死去的那个女子,讨还一个公道! 当官的做到这个份上,真是突破认知了! 扑通! 一连串的声响,伴随着止不住的哽咽声,接连响起。 徐家的几个人,从古稀之年的徐老头,到只有八岁的徐鼎臣,全都跪倒在地,泣不成声地说道:“大人……您……不必如此啊!芸娘、芸娘她已经不在了,人死不能复生,大人何苦为了她,干冒奇险,只怕那个胡惟庸……不会善罢甘休的……” 看着徐家的这几人,秦枫心中亦是微微感慨。 他做了什么? 为民做主而已…… 这不是每个官员,在当官之初,都言之凿凿的基本话术么? 他只是真的去做了,现在就得到了老百姓这样狂热的拥戴和欢呼。 从古到今,这些贫苦的百姓,所求的,何其之少! 然而那些朝堂上的衮衮诸公,索取的,又何其之多! 现在,受了天大冤屈的,明明是徐家人,从小辛苦养育大的女儿,死于非命。 可是事情闹到现在,可以说始作俑者胡惟庸依然逍遥法外,自己只不过是气不过,抽了他几个耳光而已,反而让徐家人惶恐不已,仿佛就连他们从内心深处也只能认定:自家女儿的一条命,还远远比不上胡惟庸挨的那几巴掌。 这大明朝? 呵……也就这样了! 秦枫心中叹息,上前伸手扶起徐老头,微笑道:“不妨事,胡惟庸而已,我不怕他。” 将徐家众人一一扶起,他们却依然是泪流满面,就算年龄最小的徐鼎臣,也止不住哭泣,眼眸中射出复杂的光芒,忽而觉得自己要好好读书,做一个跟秦大人一样的好官,忽而又觉得这样的好官,恐怕已经命不久矣,那么这样的官,自己还到底要不要去做…… “圣旨到!!!” 极远处,伴随着清晰的马蹄声,高亢的呼声遥遥传来,顿时这里的人们,齐齐脸色一变。 这么快? 那胡惟庸挨了打,果然不能算完! 这次,难道是皇帝亲自动手了么? 快!保护大人! 不能让这么好的秦大人,被他们抓了去!! 第二百三十六章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 听到这声呼喝,簇拥在淳化县的数万百姓,顿时骚动起来。 无数双眼睛里,都涌动着愤怒至极的光芒。 难道! 这天地之间,就真的容不下秦枫这样一个,真正心存百姓,为民做主的官吗? 很显然,皇帝要包庇他亲自选定的丞相,所以才会含混不清地说了几个字之后,匆匆离开。 之后秦枫竟然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动手殴打当朝一品! 皇帝自然不满意了! 所以……这次降旨,必定是要把秦枫捉拿,等待他的不止是牢狱之灾,很可能是要送命的呀! “保护大人!” 人群中,不知是谁首先怒吼一声,顿时应者云集。 “妈的!老子也不活了!”率先冲出来的,赫然是淳化县最得力的衙役贺三斗,这会儿贺三斗双目赤红,泪痕好像还没干,就攥紧双拳冲上前来,死死护在秦枫身前,浑身的肌肉隆起,不论前来的是锦衣卫或是大内高手,要想捉拿秦大人,就得先踏过了他贺三斗的尸体。 “好!” 竟是贺三斗的老爹率先叫好,老泪纵横,哪怕知道这个独生子要面临的是什么,却完全没有阻拦的意思。 秦大人不怕死,难道我们淳化县人,都是贪生怕死的废物? 妈的,死就死吧! 杨二力也冲出来了! 淳化县的衙役们,从人群中纷纷冲出来,在秦枫身前拦成几道人墙,对着那匹越来越近的骏马,怒目而视。 唉,何苦…… 秦枫看到如此情景,亦是鼻子微微发酸。 他做了应该做的事,就得到了百姓如此不遗余力,甚至不顾性命的支持。 但…… 在那些大人物眼里,小小的一个淳化县,算得了什么呢? 真要是事情闹大,可就是形同造反了,到时候除了让淳化县血流成河,只怕不会有任何积极意义。 我死了,无非是回老家做个富家翁。 但这些淳朴的百姓,没必要把性命送在这里。 “乡亲们,听我说……”趁着那快马还没有到来,秦枫双手按住眼前衙役的肩膀,将他们左右分开,一步步走出保护的圈子,面向神色复杂激动的老百姓,缓缓说道:“一人做事一人当,胡惟庸是我打的,有什么后果,我秦枫一力承担。乡亲们,你们若是肯听我一句话,那就好好活着,不论遇到什么逆境,活下来才有希望。你们好好活着,就是对我最好的报答……” 话没说完,快马已经到了跟前。 马上的骑士翻身下马,却被眼前的气势吓了一跳。 这……这些人的眼神,怎么像是要吃人呢! 这趟,是替皇帝传旨,按说就得算是钦差了。 自古以来,钦差不管走到哪里,就算是封疆大吏都得礼敬三分,怎么到了这淳化县,自己手持圣旨,倒像是犯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儿,这里的每个人,都仿佛想要冲上来,把他撕成碎片…… 没道理啊! 皇帝这次传的,分明是恩旨! 这些老百姓怎么回事? 定了定神,骑士咽了口唾沫,压下心中的恐惧,到秦枫面前站定,徐徐展开手中的圣旨。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 嘶! 四周,不断有情绪激动的老百姓,发出意味难明的声音,死死盯着这个传旨的家伙。 虽然刚才秦大人有话在先,想要自己独自承担此事。 但若是圣旨中真的对秦大人不利,难道就眼睁睁看着这么好的大人,被抓走下狱,生死难料? 不! 绝不! 秦大人! 这次我们不能听您的了! 今天,不管是谁,要想从淳化县抓走秦大人,除非我们淳化县已经变成了一座死城! 反正活不下去,这杀千刀的世道,不如一起死了吧! 跟秦大人一起去阴曹地府,咱们这么多孤魂野鬼,说不定也能在阎王爷面前,给秦大人谋个鬼差呢! “兹有淳化县县令秦枫,忠君爱国,克己奉公,爱民如子,勤于职守……” 嗯? 原本攥紧双拳,咬牙切齿的淳化百姓,忽然愣住。 好像,这道圣旨,并不是要治罪秦大人呀。 怎么……都是溢美之词? 不会吧! 人群立刻发出骚动,交头接耳,询问刚才的消息里,不是说皇帝从头到尾只吐出几个字,然后就匆匆离开了么。 难道现在不是秋后算账来的? 那骑士已经被此地彪悍的民风弄得有些失措,索性不去理会这些骚动声音,继续沉声念道:“……任内,秦枫夙夜在公,主政一方,殚精竭虑,勇于任事,淳化一地百姓,受其恩惠者甚多。” “淳化县令秦枫者,教化有方,畅通民意,实为地方之柱石,国家之栋梁!” “朕听闻之,心中甚慰。若我大明官员,皆如秦枫般德才兼备,实乃国家之幸,社稷之福。如此兢兢业业,大公无私者,若不大用,便是朝廷无能,便是国家无度。” “今,特将秦枫擢升为应天府知府,以昭国恩。望其不负朕望,更加勤政爱民,造福一方,勿使万民负其信任,勿使朕失其爱才之意。” “钦此!” 啊这…… 这次,就连秦枫都惊呆了,好半天回不过神来。 这意思是,升官了? 而且,直接从七品知县,擢升到了正四品的知府啊! 况且应天知府,这可是皇城龙脉所在之地,哪怕同为正四品,隐隐也要比其他的四品官员,高上半格。 妥妥的连升三级! 可是,刚才那个马车里,始终没露面的朱元璋,并没表露出如今圣旨上的这种情绪啊。 到底哪个是假的? 皇帝,还是圣旨? 轰! 经历了短暂的沉默之后,数万百姓,骤然间爆发出山呼海啸一般的欢呼声。 极度的紧张,即将拼命的激愤,在顷刻间化作了彻底的放松,无数人眼中流淌出欢喜的泪花,更有许多喜极而泣的淳化衙役,从如临大敌的防御,化作一腔无处发泄的欢喜,转身就把秦枫整个人架了起来,用力抛向空中,足足抛了有数尺高。 数万道目光,看着那个为民请命,不惜一死的清官,在空中手舞足蹈,大呼小叫,眼中的泪花还没消散,就化作了笑逐颜开,又蹦又跳,简直比过年还要热闹! 第二百三十七章 秦枫!应天知府! 过年了。 这是秦枫来到大明洪武年,第三个新年。 与以前一样的是,秦枫依然在淳化县过年,跟淳化县老百姓同乐。 不同的是,现在秦枫已经不再是淳化县的县令,而是应天府的知府,但办公的地点并没有变化,还在淳化县的县衙,只不过县衙现在变成了府衙而已。 升官了! 朝廷并没有给淳化县派来新的县令,而是由应天知府秦枫,继续管理淳化县的一应事务,这块秦枫经营了近三年之久的一亩三分地,早就打上了深深的秦枫烙印,恐怕换任何人来都难以服众,所以朝廷方面竟然也从善如流,让秦枫以正四品知府的高位,继续留在淳化县。 通常来说,这并不符合流官制的定式,但不知什么缘故,朝廷竟然宁可犯下明显的忌讳,也没有将秦枫调离淳化。 因此,这个新年,当然是前所未有的热闹! 已经升格为应天府府衙的秦枫官邸,毫无意外地成了热闹的中心。 数万淳化县人,蜂拥来到这里,哪怕只能远远看到那位年轻却光芒万丈的秦大人,就觉得数九寒冬也浑身热乎乎的,一下子就有了主心骨似的。 就是这个年轻人! 在淳化县一个普通的人家遭受不公正对待的时候,决然出手,锁拿六合知县在前,硬撼当朝宰相在后! 哪怕到了皇帝跟前,面对态度不明的九五至尊,听说咱们的这位秦大人,依然是侃侃而谈,毫无惧色。 终于! 秦大人的执着和勇决,赢得了皇帝的认可,也打赢了那场似乎不可能胜利的战斗。 如今,煊赫一时的文官之首,中书省左丞相胡惟庸,已经落得个全家抄斩,户灭九族的下场! 不知什么缘故,皇帝竟是动了雷霆之怒,给胡惟庸降下了最严厉的惩罚。 听到消息的天下人,都纷纷惊呆了。 这个姓朱的皇帝,好像还真的跟历朝历代都不一样。 他那道圣旨,并非空口白话,而是落到了实处,哪怕事情牵涉到当朝一品丞相,也绝不姑息宽恕,竟然真的让丞相大人,给一个区区平头百姓偿命,甚至付出了比偿命更惨重百倍的代价。 这桩原本寻常的案子,因此而声名大噪,不胫而走,在极短的时间内便凭借口口相传的方式,传递到大明王朝的各个角落。 天下皆惊! 老百姓,真的有指望了? 虽然内心深处依然有些不可置信的念头,但听到消息的老百姓,还是红了眼眶,暗想着这个大明朝真好啊,这辈子能做大明的百姓,值了,日子从此就有奔头了! 只可惜……那位据说连身家性命都抛却不顾,为民请命的秦大人,还留在应天府。 要是来我们这里做一任知府,那该有多好! 秦枫,只有一个。 因此只能是几家欢喜几家愁。 为了秦枫的升迁,应天府原本的知府大人,被调任其他位置,应天府下辖的上元、江宁、句容、溧阳、溧水、淳化、江浦、六合等八县,共计七十三万人口,人人都是欢欣鼓舞,走路腰杆都挺得笔直。 刚好赶上过年,家家户户都张罗着剁肉包饺子,就算条件实在差的,说什么也来顿素馅饺子,来表达内心的激动和憧憬。 现在,咱们的知府大人,就是那位心怀百姓的秦枫大人! 秦大人呐! 您可不能厚此薄彼,从明年开始,八个县都在您的管辖下,可不止是淳化县一个了。 这两年,应天府的几个县之间,偶尔也难免有些交流接触,那淳化县老百姓的精气神儿,一年比一年健旺,不就是因为身后有这位秦大人的支持么。 现在看来,也难怪他们淳化县人这么心气儿高。 遇到事儿,人家的父母官,真敢上啊! 好家伙! 直接动手抓了同级的六合知县! 面对当朝宰相,也丝毫不怂! 头顶大诰,到皇帝跟前告状,几句话说得铿锵有力,连皇帝都哑口无言…… 嘘! 这个话,还是不要大声说,别给秦大人招灾了! 总之,这么好的秦大人,从今往后,是咱们应天府共有的了! …… 除夕过后,便是洪武五年了。 “嗯,洪武五年,1372年。” 秦枫在应天府府衙内,目光沉静,口中喃喃自语。 来到七百年前,已经两年半了。 本以为去年年底,正面对上了那位大名鼎鼎的胡惟庸,自己回老家的日子已经到了,本着雁过留声的思路,秦枫没有选择退避,而是拉开架势跟这位当朝宰相刚了一场。 万万没想到,竟然赢了…… 看来,自己来到的这个平行时空,对于记忆中历史的修改,绝不只是一两处。 而且秦枫有一种感觉,这些跟记忆中不同的改变,好像还越来越多了。 也就是说,很快自己凭借先知能够拥有的优势,就会变得越来越小,无法给自己提供更多的帮助。 比如,现在升官了,以弱冠之龄,就成为正四品的应天知府,下辖八县,共七十三万人口,全都在自己的管辖范围内,这份职责之大,令秦枫丝毫不敢轻忽。 四舍五入,那可就是百万之众啊! 近百万人,会因为自己的一条政令,安居乐业,或是流离失所。 先前做淳化知县的时候,全县六万多人,牵涉的事务之多,细节之复杂,曾经就让秦枫一度头疼。 好在经过两年多的经营打理,淳化县从上到下焕然一新,不论是政务还是民生,都可以说是井井有条。 现在……归自己管的人口,一下子就多了十倍不止! 光靠自己的话,还不得活活累死? 在明朝做知府,要是按照一般的说法,相当于秦枫那个时代的市委书记。 但实际上…… 因为七百年前的分工远没有那么细致,所以秦枫这个应天知府,要操心的事务,远比一个直辖市的市委书记还多了数倍。 政务、财政、公共设施、审判案件、治安管理、驻军、调度防务、文教、科举、水利、农业、救灾、迁徙、公共福利…… 光是这些份内的职责,就足以让任何自诩能力超群的官员,头大如斗。 更何况……在官场上还有数之不尽的潜规则,如何相处上级,如何驾驭下属…… 唔,今天是大年初一。 按照习俗,算算时间,他们也该到了吧? 秦枫抬起头,目光掠向府衙之外。 洪武五年,大年初一,初雪,银装素裹。 第二百三十八章 这个秦枫,不好对付 洪武五年,大年初一,初雪,银装素裹。 刺骨的寒风中,一个臃肿的身躯费力地挪动着,时不时抬头看看天色,然后裹紧了身上的棉衣,嘴里嘟嘟囔囔地咒骂了几句,却只敢让自己听到。 上元县县令,鲁岩。 鲁岩已是花甲之龄,比已故的六合县知县周康宁也小不了几岁。 但是今天,他必须要赶在正午之前,到应天府府衙,给新任的应天知府秦枫拜年,可不敢怠慢了。 领导不敬,迟早是病。 这并非是现代才有的理念,事实上早在明代,拜年就已经是华夏的传统。 这个时候,紫禁城皇宫当中,也在进行礼节繁复的拜年活动,作为皇帝的朱元璋,要穿着专门的“服衮冕”,到奉天殿,在文武百官的陪同下,举行盛大的岁首朝贺。 “锦衣卫陈卤簿仪仗于丹陛、及丹墀之东西”,“教坊司陈大乐于丹陛之东西、北向。仪礼司设同文玉帛案于丹陛之东”。 文武百官,依官职大小,跪在奉天殿前面向皇帝祝贺新年,行跪拜之礼。 有道是上有所道,下有所效。 官员之间的拜年活动,当然也要遵循着尊卑的原则。 即便是秦枫,在往年新年的时候,也要依照惯例的习俗,到应天府府衙,去给顶头上司应天知府拜年,只不过因为秦枫一到淳化县就搞出了技惊四邻的稻谷灌溉新法,所以尽管礼数上不甚周全,应天知府也不便苛责。 今年,应天知府,换成了秦枫。 之前的淳化县衙,也升级成了新的应天府衙。 所以按照惯例,应天府下辖的八县,除了淳化县县令仍然由秦枫自己兼任之外,其余七县的县令,都要在大年初一正午之前,来给秦枫拜年。 鲁岩是上元县县令,距离淳化有个两百多里,一大早晨出发,到此时已经是人困马乏,但昨天是团圆的除夕之夜啊,又不能提前动身,现在被寒风灌满了棉袄,越走越觉得浑身难受。 “啊,前方莫不是鲁大人么?”忽地,身后传来一个声音,略有几分熟悉,但正在骂骂咧咧的鲁岩还是心中一凛,赶快闭紧了嘴巴。 这里距离淳化县已经只有数里之遥,若是刚才嘴里那些不干不净的东西被有心人听了去,到知府大人跟前嘀咕几句,可就麻烦了。 扭头一看,虽然对方也把头脸都包裹得严严实实,但鲁岩还是勉强辨认出来,先松了口气,立住脚步拱手道:“孙大人,久违了!去年一别,一切可好?” “托鲁大人的福,也还过得去……”来人快走几步,到了近前,露出一个略显僵硬的苦笑,低声道:“不过今年可就不好说了,听闻咱们这位知府大人,很不好伺候!江宁县的丁歙,句容县的马兆科,都在他手下吃了亏,马大人尤其惨……那时候,这个秦枫,可还不是知府呢!现在……咱们的日子,能好过了?” 嚯! 还是年轻人敢说话! 鲁岩愣了一下,一时竟不知该怎么接话。 对面的这个孙大人,名叫孙不甚,乃是江浦县的县令,既然在这里遇上,不用问,一定也是来给知府大人拜年的。 只是…… 鲁岩自忖跟这个孙不甚并没有什么太深的交情,比点头之交强点也有限。 不知道为何,这个孙不甚对自己,居然如此交浅言深,一搭话就说到了这么敏感的话题。 这话,能接吗? “这个……”鲁岩心思电转,斟酌着说道:“秦大人年轻有为,曾在淳化县做得风生水起,如今得圣上青眼,擢升知府,必将大有作为,想来……也不至于为难我这把老骨头。只盼着能在秦大人治下兢兢业业,好好过个几年,也就是了……” “呵,只怕没那么容易。”孙不甚摇了摇头,见鲁岩不肯吐实,便话锋一转,低声神秘道:“这次来拜年,鲁大人准备了多少孝敬?” 呃! 这无疑又是个敏感话题! 但这话题敏感归敏感,却不是针对秦枫,而是按照惯例的孝敬上官,鲁岩反而放松了些,略一沉吟,还是没有再次拒人千里之外,同样低声笑道:“跟去年一样,五百两。” “不妥不妥!”可谁知,孙不甚立刻摇头,叹息道:“之前的知府大人,虽然也是新任,但却是外地调来,按照旧例给五百两,可以说是中规中矩。可是这位秦大人……他搞出那么大的动静,连丞相都栽在他手里,如今这应天府七十多万老百姓,真可以说是有口皆碑,这么好的官声,他要么不收钱,要收的话……胃口恐怕没这么小啊!” 啊? 鲁岩微微一惊,皱眉道:“我听说,秦枫这人做淳化知县的时候,的确是两袖清风,从没听过他有索贿行贿的行为……” “呵,沽名钓誉罢了!”孙不甚冷笑一声,不屑道:“有道是升官不发财,发财不升官!那秦枫也是人,也有七情六欲,也没三头六臂,之所以弄这么好的名声,不就是为了借百姓的拥戴,图个升官?那县令赚钱,能有知府方便?现在已经是知府了,他才二十岁年纪,也该享受享受了,别的钱可以不取,这拜年的孝敬,多少年都是这么过来的,他还能拒之门外?要是给得少了……只怕他表面上不说,暗地里……嘿嘿!” 有道理! 鲁岩深吸一口气拱手道:“孙大人言之有理!不知……孙大人准备了多少?” “嘿嘿!”孙不甚倒好像很推心置腹的样子,并不遮掩,竖起两根手指头,神秘笑道:“不多不少,两千两!” 两千两? 好家伙! 鲁岩咽了口唾沫,摇头苦笑道:“鲁某来得匆忙,没准备这么多……身上一共也就两张五百两的银票,到时候都孝敬上去,也就是了……再多的话,我上哪弄那么多钱……” “这样吧,鲁大人!” 那孙不甚悄悄上前半步,在寒风中两人靠得更近,只见他从怀里摸出五百两银票,直接塞给鲁岩,低声道:“这个秦枫,真的不好对付,咱们若是不能联合起来,日子就难过了!为表示小弟的诚意,这次的孝敬,咱们就都按一千五百两交过去,别的知县咱们管不着,总之有什么事,你我兄弟二人,可以一同进退,就凭咱们两个县,加起来一共十五万的人口,那秦枫就算要动我们,总也得多考虑考虑!” 第二百三十九章 吃相未免太难看了吧 不到中午,应天府府衙,也就是以前的淳化县县衙,已经渐渐热闹起来。 陆续有人远道而来,顶着天寒地冻,进了屋子好久才缓过一口气来,低声咒骂着这鬼天气,眼睛却一霎不霎地盯着同一个方向。 可是…… 没有人。 今天是大年初一,按照习俗,作为新任应天知府的秦枫,应该在府衙里,等待各县县令前来拜年,若非有特别的事情,这个规矩是不太会变的。 那么秦枫呢? 很快,除了淳化县和刚刚死了县令的六合县之外,其余六县的父母官,都已经到了。 众人早就说过了那些寒暄的场面话,现在就只剩下面面相觑,不知道这位年轻的知府大人,今天葫芦里卖的究竟是什么药。 “诸位,久等了!” 还好,没到中午的时候,从府衙后堂,终于传来清澈温和的声音,可谓是未见其人,先闻其声,很自然地笑道:“本官昨日与百姓一同欢度除夕,闹得晚了些,一时贪睡……怠慢了各位,惭愧惭愧……” 嚯! 在场的六位知县,脸色都是微微变幻,纷纷低头,隐藏着眼眸中闪烁的复杂。 这,是下马威啊! 虽然也算是题中应有之义,但是年轻人就是年轻人,可以说头回见面就展露出相当的锐气,让人感觉到锋芒毕露,刺得身上极不舒服。 的确,诸如句容县马兆科,江宁县丁歙,都不是头回见秦枫了,但之前见面,大家是官职相同的同僚,这次见面却已经成了顶头上司,说是头回见面也不为过。 毕竟,在官场上,更讲究“先敬罗衫后敬人”的道理,现在秦枫做了应天知府,他们作为秦枫的下属,先前甭管有没有过接触,都不再算数。 更何况,马兆科跟秦枫可不算什么交情,一度闹得人尽皆知,最终以马兆科的灰头土脸作为结束。 “哪里哪里!” “秦大人客气了!” “秦大人与民同乐,真是吾辈楷模!” “我们也只是刚到,刚到而已。” “恭祝大人新年吉祥,万事顺遂……” “应天府有了秦大人做主,日后势必有不凡气象,此乃吾等的福分那!” 一照面,早就准备好的吉祥话,跟不要钱似的砸了过去。 当然,也的确不要钱。 六道目光一齐落在秦枫身上,仿佛想要一瞬间就把这个年方弱冠的年轻人彻底看透。 但…… 理所当然,只能失望。 秦枫没穿官服,没拿架子,只是穿了身最寻常的居家便服,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笑容可掬,出现在众人面前,似乎对面这些年龄最小的也超过他一倍岁数的官场老油条,都是亲近之极的熟人,压根不需要避讳什么。 “哈哈,大家太客气了!”秦枫摆了摆手,径自在一张太师椅上落座,随意笑道:“本官一直就觉得,这个新年拜年的规矩,有些不近人情,尤其是天气寒冷,大家远道而来,真是辛苦了,形式主义的东西,要不得啊,哈哈哈!” 呃! 这个话,没人敢随便接。 大家只是辛苦地维持着笑容,把没啥营养的吉祥话又念叨了几遍,虽然没有新意,好歹也让场面不至于尴尬。 但内心深处,每个人都在揣摩这个秦枫到底是什么意思。 一上来,就暗藏锋芒,而且还特别点出他跟百姓站在一起,那自然是要提醒咱们,之前这个秦枫,是斗倒了当朝宰相胡惟庸的! 秦枫凭借的,正是数万百姓支持的基础,最终得到了皇帝的青眼,让胡惟庸已经成为历史的尘埃,他秦枫却俨然是政坛上一颗璀璨的新星,从七品县令直接擢升到正四品的知府,未来前途不可限量。 猜不透,根本猜不透! 众知县都是心中惴惴,尤其是之前跟秦枫有矛盾的马兆科等人,更加小心翼翼,唯恐被秋后算账,那可就糟了。 “大家都坐,坐啊,别客气,就跟到家一样。” 秦枫指了指散落在府衙正堂的几把椅子,似乎不打算把这些人请到里间。 在正堂说话,公事公办的味道浓重些,少了许多此情此景应有的亲近,哪怕这种亲近只是表面上的,但大家都是为了拜年而来,按照惯例,怎么也该招待吃顿饭啊,关于新的一年,应天府的大小工作,要在饭桌上简单交代,这都是许多年来没变过的规矩,大明如此,甚至前元也是如此。 秦枫带头坏规矩,众人心中的不安更盛了几分,但也不敢不给面子,只好苦着脸,半边屁股挨着椅子,但都不敢坐实,唯恐被秦枫挑到了仪态的毛病,转瞬就要祸事临头。 “诸位来得匆忙,本官也没准备什么……”秦枫愈发放松,甚至翘起了二郎腿,随意道:“要不,大家把常例银子交一下,然后各自回吧,走路快些,还能赶上午饭。” 啊?! 偌大的府衙正堂,霎时间鸦雀无声,六张黑脸,纷纷低垂眼帘,什么动静也不敢闹出来。 可是。 这个秦枫,吃相未免也太难看了吧? 的确,拜年的时候,各县县令,对这位顶头上司,理应有一份孝敬,虽然不合规,但早就形成了潜规则,倒不见得是什么大钱,多少是一份意思。 要是没有这点意思,那可就太没意思了,知府大人可能在心里琢磨你到底是什么意思,未来的某天,或许就要对你不好意思一下,到时候你就知道是什么意思了! 但是这种事……基本上还不太能放到桌面上说。 按照往年,都是知府大人请一顿不错的宴席,宴席过后,要分别的时候,用各种不同的方式,或明或暗,递上这份孝敬,大家心照不宣,也就是了。 可是今年,换了秦枫这个年轻人做知府,不但宴席给免了,说是什么不要形式主义,但……要钱的时候,可一点也不手软啊! 这…… 不是说这个秦枫,两袖清风,爱民如子么? 还真的是闻名不如见面! 或许现在升官已经满意,该到了捞钱的时候? 抑或是……已经有了足够的官声,现在不装了,摊牌了,当了好几年清官,也该享受享受了? 不管是什么原因吧,现在秦枫公然伸手,众县令虽然短暂呆滞,但总不能装糊涂。 孝敬,还是要给的。 况且,早就准备好了。 第二百四十章 秦枫索贿,孙不甚的豪赌 “秦大人!” 有人越众而出,咬了咬牙,也不管其他人的脸色,从怀里摸出一张早就被焐热了的银票,双手递了上去,恭声道:“下官溧阳县县令丛重,祝知府大人新年吉祥,不成敬意……” 哦。 秦枫目光垂落,见银票上的数额是“五百两”,便点了点头,不置可否,淡淡道:“丛县令有心了,大过年的,不用这么客气。” 嘿!这还叫不用客气? 你是真的不客气! 其他人见状,也只能是有样学样,纷纷上前。 “下官句容县县令马兆科……” “下官溧水县县令张广林……” 一张张银票,被放在秦枫面前,头顶刚好就是府衙上悬挂的“明镜高悬”,现在这方明镜,却照在一片银票上,虽然没有反光,却也自有一种尴尬,令人不由自主地缩了缩脖子,像是心虚。 果然! 这个秦枫胃口很大啊! 上元县县令鲁岩,深吸一口气,虽然年纪老迈,眼睛并不昏花,看清了之前上贡最多的,是江宁县县令丁歙,银票面额是一千两,但那秦枫的神色还是没什么变化,仿佛只是寻常。 这种没有变化,很容易被解读成,秦大人对这份“孝敬”,不太满意。 于是,鲁岩定了定神,瞥了一眼路上偶遇的孙不甚,微不可查地点了点头,然后迈步上前,沉声道:“下官,上元县县令鲁岩,祝秦大人新年大吉,万事顺畅。” 一千五百两的银票,被放到桌上。 顿时,无数目光再次射向秦枫。 一千五百两,这可不少了! 要知道,一两银可就是两石米,这一千五百两银票,相当于是三千石上好的稻谷啊! 就算是以远近闻名的淳化县的稻谷收成,最好的田亩也就是亩产六石,这三千石稻谷,得是至少五百亩良田一年的收成。 五百亩! 一户人家按二十亩算的话。 也就是说,二十五户人家,至少一两百人,一年到头,不吃不喝的收成,现在就被这个上元县令双手奉上,作为新年给上官的孝敬。 不论从哪个角度说,这都得算是厚礼了。 可是,众人骇然发现,这个年轻的秦知府,依然没有露出满意的神色,而是将目光似乎随意地落在最后一个还没上贡的江浦县令身上,像是鼓励,也像是催促。 好大胃口! 一千五百两,还不满足? 好家伙! 要知道,这里可不只是鲁岩一个人啊。 前面的加起来,已经接近五千两的数额,这还不够么? 鲁岩果然是人老成精,竟然准备了这么多钱…… 我们,要不要再加点? 可谁知这个秦枫到底想要多少,这么送过去,简直就像是用真金白银填无底洞,心里没底啊! “秦大人!!”忽地,最后一个还没送礼的孙不甚,竟然两手空空,踏前一步,正色道:“下官以为,此举不妥!” 哦?! 变生肘腋,所有人都呆住了,不可置信地望着同为七品的江浦县令,不约而同地咽了口唾沫。 这是要干什么! 造反么? 其中,最惊讶的自然是刚刚送上厚礼的鲁岩,他呆呆地看着一脸正气的孙不甚,实在无法把他跟刚才路上遇到的那个眼神闪烁,面露奸猾的人,联系到一起。 不对啊! 鲁岩心中大叫,我这一千五百两,还有五百两是这个孙不甚出的呢。 说好的同进同退,一同抵挡知府大人压力的呢? 怎么……我的钱送了,你反倒要跟秦大人正面战斗一下? “孙县令。”秦枫神色依然不变,看了孙不甚一眼,淡淡道:“哪里不妥?” “秦大人!”孙不甚吸一口气,义正辞严地说道:“你身为朝廷命官,深受皇恩,以弱冠之龄便是当朝四品,前途无量,大有作为!如此,更应上报君恩,下安黎民,岂可刚刚到任就大肆索贿?尔俸尔禄,俱是民脂民膏!如此倒行逆施,孙某不敢苟同,虽人微言轻,亦要上书朝廷,效仿秦大人之昔时,举大诰面圣,请皇帝来论一论理!” 造反了! 真的造反了! 空旷的府衙上,一片倒抽凉气的声音。 这个孙不甚,莫不是疯了么! 这常例孝敬银子,虽然不合规,但似乎所有的府衙,这些年来都是这么过来的。 为了这个告状? 就算真的讨好了皇帝,你孙不甚将来不论到哪里,谁还敢跟你相交? 你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吗! 就算事情闹大,就凭这点钱,真的就能扳倒了刚刚上任的秦大人? 人家那是什么圣眷啊! 现在不管是官场还是民间,到处都流传着秦大人以七品县令之躯,硬撼当朝宰相的传说,而且还赢了。 现在这孝敬的银两,哪怕秦大人胃口大了点,但只要皇帝不较真,他就还是应天知府。 倒是你孙不甚,还想有安生日子过么? 呵呵…… 秦枫脸上,终于露出笑容,笑得令人莫名其妙,没来由地心中一寒。 “好,好啊!”秦枫从太师椅上站起身来,居高临下,俯瞰仿佛正气在身的孙不甚,点头道:“好得很!本官倒是没有料到,江浦县还有这样公正不阿的好官。” 噫! 赌对了? 孙不甚心尖震颤,压不住心中狂喜。 这是一场豪赌。 赌的就是他孙不甚对秦枫的了解! 秦枫,在淳化县两年多,两袖清风,为民做主,从没传出任何索贿收钱,徇私枉法的行径。 因此,孙不甚赌的是,秦枫并不会因为做了知府就立刻改变风格,不管他内心实际如何,但现在官声如此之好,未来一片光明,怎么可能贪图这点银两,就止步不前。 孙不甚决定,不但不给钱,还声色俱厉把这位知府大人数落一顿! 若是赌对了,正合知府大人心意,他从此就可以成为知府大人的心腹,跟着秦枫的脚步,飞黄腾达,平步青云…… 万一赌错了,也未必不能补救,找个机会补一份厚礼,也就是了。 现在看来……我猜对了? 孙不甚望向秦枫,等待着预料中的赞誉,从此跟其他那些同僚区分开来,尤其是那个蠢笨的鲁岩,哈哈哈! “来人呐!” 只听秦枫伸手一指眼眸中闪耀出微微喜色的孙不甚,提声喝道:“给本官把他拿下了!” 啊? 孙不甚的笑容,瞬间僵在脸上。 不给钱,就锁拿? 哪怕想过一万种可能,也没想到这个秦枫竟然索贿索得这么理直气壮,凌厉大胆。 不应该是以后慢慢找机会,给穿小鞋吗? 现在这算什么! 因为不肯给新年孝敬,直接把人抓起来…… 我孙不甚虽然只是七品县令,但那也是朝廷命官啊! 第二百四十一章 大人饶命!大人开恩啊! 呼啦一下,原本似乎无人的府衙内,冲出一队如狼似虎的衙役,二话不说,把刚才还在这里侃侃而谈的孙不甚,双手反剪,直接就给绑了起来,动作相当熟练,毕竟之前冲去六合县衙绑周康宁,也是同样的方式,也是同样的身份。 杨二力,贺三斗,绑县令这种事,他们是专业的。 新年的气氛,已经荡然无存。 其余众人噤若寒蝉,两股战战,看着一脸猪肝色的孙不甚,一时竟不知该幸灾乐祸,还是兔死狐悲…… “秦大人!这……这是何意?”孙不甚眼眸中虽然也射出恐惧,但终究还是要挣扎一下,但语气再也没有了刚才的凌厉和正气,声调一下子就低了八度,小心翼翼地说道:“误会了……这都是误会……下官昨夜多喝了几杯,就还没醒,出言无状,秦大人原谅则个……” 他后悔了! 但现在人都被绑了起来,虽然怀里就有银票,也已经拿不出来了啊。 再说了,其他好几双眼睛盯着呢,自己忽然来个三百六十度大转弯,掏出大把银票,这也太丢人了。 惨! 呵…… 秦枫看着欲言又止的孙不甚,目光清冷。 怎么不骂了? 我还是喜欢你刚才桀骜不驯的样子,你恢复一下。 “孙不甚。”秦枫一开口,府衙内人人屏息静气,连大气都不敢出一口。 “你做江浦县县令,也有近二十年了。” 噫! 孙不甚一愣,怎么说起这陈芝麻烂谷子了,你不是为了要钱吗,我给你钱就是了啊! 其他人更是不敢插嘴,纷纷低下头,但却竖起耳朵听着。 “五年前,我大明皇帝英明神武,重建汉人江山,但因天下初定,百废俱兴,全国上下对于人才的缺乏,达到了相当窘迫的地步。” “因此,各地地方官,原则上都不做变动,于是你孙不甚就从前元的县令,变成了大明的县令。” “可是!孙大人,时代变了!” 秦枫的语气越来越冷,带着不加掩饰的杀机,寒声道:“前朝之事,就算既往不咎。但在我大明洪武年间,你身为江浦县令,又做了什么?” “洪武二年,你受了富户银两,在判案中徇私枉法,致使至少十几户贫民蒙冤,上告无门!” “洪武三年,你江浦县也推行灌溉新法,亩产量激增,但你巧立名目,收取高额税赋,却并没有上交朝廷,而是中饱私囊!” “同年,你看中一户平民的女子,意欲纳妾,却不顾那女子已经许配人家,甚至动用职权强娶,满足淫欲之后,弃如敝履,致使那女子以泪洗面,在年终岁尾悬梁自尽,却被你避重就轻掩饰过去,只赔了一点可怜的银两。” “洪武四年,你变本加厉,为了升官,将大笔银钱送给当时的应天知府,却终究因为考评不佳,没能通过京察,但是这笔钱的损失,你却算在了江浦县百姓头上,盘剥更加严苛,一度让民不聊生!” “孙不甚!” “现在,你到了本官面前,装什么义正词严,谈什么民脂民膏。” “你,配么?!” 嘶! 数道目光,同时射出不可思议的惊骇。 尤其是孙不甚,震惊之下双脚一软,险些坐倒在地上,却被两个衙役左右架着,哪怕两腿漂浮,也勉强保持着站立的姿势。 他! 他怎么知道的这些? 孙不甚恐惧地看着这个年轻的知府大人,只觉得浑身的鸡皮疙瘩都泛了起来,仿佛面对的不是知府,而是阴曹地府里手捧生死簿的幽冥判官! 民间传说中,判官手里的生死簿,除了记载着每个人的阳寿之外,还将他一生所作所为,无论善恶,全都记录在册,到时候一笔笔算清楚,判定该入六道轮回重新投胎,或是堕入十八层地狱遭受酷刑。 这个秦枫! 他成为应天知府,满打满算,也就不到半个月的光景啊! 怎么能把我这些事知道得这么详细? 难道说,这个秦枫还是淳化知县的时候,就开始调查周边诸县县令的作为,然后一一记下,只等着今天掌控局面? 这也太可怕了! “拖下去!”秦枫懒得再理会这个意欲投机取巧的孙不甚,冷冷道:“本官自会上奏朝廷,褫夺此人江浦县县令之位,另行选派贤能,哪怕朝廷人才短缺,自有科举开启,为国选材,如孙不甚这般尸位素餐、残民以逞的贪官,大明不需要!” “大人饶命!大人开恩啊!!” 孙不甚知道一切都完了,这会儿再也顾不得其他几个县令的耻笑,连忙高声叫道:“下官……下官的孝敬,也早就准备好了,准备好了啊!秦大人容秉,再给下官一个侍奉您老的机会!下官一定……” 什么玩意? 还敢骂我老? 秦枫皱眉,脑子里掠过孙不甚的那些作奸犯科的档案,恼怒更甚,厉声喝道:“此人罪孽深重,竟然还敢咆哮公堂,当我应天府府衙,是你撒野的地方?贺三斗,给我掌嘴!” 啪啪啪! 贺三斗抡圆了胳膊,毫不客气地就是一连串耳光响亮。 现在在淳化县百姓心中,秦枫早就是至高无上的神! 尤其是一直跟随秦枫的这些淳化县的衙役,正所谓一人飞升仙及鸡犬,贺三斗从没有品级的衙役,现在已经正式成为应天府的司狱,从九品官员,那真正是光宗耀祖,光耀门楣啊! 别看只是个从九品,这可是从“吏”到“官”的飞跃,多少人削尖脑袋,穷极一生,也别想完成这个跨越。 何况,现在贺三斗还同时统领“三班六房”中的“三班”,也即是皂班、状班、快班,权力之大,比先前在淳化县县衙当差的时候,何止是云泥之别! 就这么说吧,现在贺三斗要是去往应天府内任何一个县衙,遇到诸如鲁岩、丁歙这些人,别看品级上还是差着两级,但谁也不敢轻易得罪了他。 无他,只因贺三斗背后,可是权势极大的知府秦枫啊! 现在,秦枫一开口,贺三斗把还穿着正七品官服的孙不甚,打得口鼻窜血,却连吱声都不敢,咬牙苦撑着,唯恐再得罪了这个可怕的秦枫,事情再无转圜余地。 第二百四十二章 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 孙不甚的惨叫声,渐渐远去,不知被拖去了哪里,更不知道未来的命运如何。 其余众人,神色尴尬。 但更多的,还是发自内心的深深恐惧。 秦枫秦大人…… 是个狠人啊! 现在,谁还敢把他当成是一个嘴上没毛,易于对付的年轻人? 人家一开口,恨不得把那孙不甚的祖宗十八代都说得清楚明白,一桩桩一件件,说得那个在江浦县经营多年的孙县令哑口无言,只剩下求饶的份。 那,我们呢? 但凡不是个傻子,都不可能还存有什么侥幸心理。 难道秦大人只调查了孙不甚一个? 甚至是跟孙不甚配合演戏,来故意立威? 不存在的! 姓孙的都被打成什么样了啊,演戏怎么可能如此逼真。 唯一的结论,只能是秦枫虽然才做了不到半个月的知府,却不知通过什么手段,已经对治下的八县,全都调查得清清楚楚,洞若观火! 那我们…… 鲁岩等人相互对视几眼,只觉得身上抖得越来越厉害,险些无法维持表面上的平静。 大家都是做了至少十年知县。 说得光棍一点,谁的屁股底下,不是一堆屎啊? 现在秦枫只要把他们从光鲜亮丽的县令位置上拉下来,那些不堪入目的沆瀣污浊,立刻就能大白天下。 然后,对于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大明律上早就写得一清二楚。 不死,也得扒层皮啊! “秦大人!”上元县县令鲁岩,忽然踏前一步,咬着牙高声叫道:“下官刚才,一时手滑,竟然漏了些东西……这是早就给秦大人准备好的一点小小贺礼,不成敬意……” 话音未落,鲁岩竟然再次取出足足两千五百两银票,跟刚才的一起,叠在桌上! 嘶! 四千两? 一个小小的上元县,竟然能拿出这么多钱? 厉害啊! 众人的脸色都变了。 就连刚刚被拖出去,还没走远的倒霉蛋孙不甚,也听到了鲁岩的高声,差点气得背过气去。 这厮! 说什么只准备了一千两……全是假话! 可笑我为了给自己做铺垫,还特意给了鲁岩五百两银票,没想到现在倒成了他孝敬秦大人的贺礼。 四千两白银!这下秦大人应该满意了吧? 有人带头,顿时应者云集。 毕竟,刚才胆敢不给钱,还大放厥词的孙不甚,能保住性命已经是最大的盼望了,这身七品官服,注定是没了的。 谁还敢藏着掖着? 众人纷纷上前,掏空口袋,把暗自准备的所有底子,全都掏摸出来,在知府衙门的公案上,摆满了一大堆。 没办法,这位新任知府的胃口大,本事更大,恐怕已经掌握了每个人的罪证详细,现在大家不过是花钱买平安而已。 呵…… 秦枫忽然轻轻叹了口气。 他望着这些琳琅满目的银票。 并不意外,但也意外。 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啊! 如今,我是知府了,才知道这个话说得,恐怕已经非常保守了的。 之前秦枫读书少的时候,还以为这句话里的“清知府”,指的是腐败的清朝里面的知府,三年的时间,能贪十万两银子。 后来才知道,贫穷限制了想象,这个数额,多少是有些侮辱知府这样的正四品官员了! 这句话的本意是,一个相对比较清廉的知府大人,在三年的时间,也能轻松获取十万两白银! 至于腐败的,那可就没边了…… 现在,数一数吧。 扣掉已经拉下去的孙不甚,扣掉已经死翘翘的周康宁,再扣掉由秦枫自己担任的淳化县。 应天府下辖八县,只有五个县令在这里。 但是堆积如山的银票,总数额加起来,明显已经超过三万! 大家这是头回到知府衙门拜年,头回跟新任知府大人打交道,每个人身上果然都是存着货的,只不过一开始还有试探的心思,怕摸不准秦枫的脉。 孙不甚被杀鸡儆猴之后,所有人都吓破了胆,掏空口袋,这才是他们真实的实力。 也就是,平均每个县,这次的新年孝敬,竟然就超过了六千两白银! 其中,平常并不显山露水的溧阳县县令丛重,竟然一举拿出了一万两千两银子! 一县之地! 这仅仅是一县之地啊! 秦枫目光平静,脑子里却浮现出前几天才翻阅过的溧阳县鱼鳞册。 那并不是个什么富庶的地方,人口也只有不到十万,田亩大约有二十万亩不到。 那么按照每亩五石的收成,一年下来,这二十万亩田地,最多也就是百万石稻谷而已。 百万石稻谷,按照朝廷三十税一的标准,应交田税大约三万石。 即便是后来户部推行摊役入亩,这个总的田税,也不会超过五万石。 五万石稻谷,无非就是两万多两白银。 可是这个丛重,一出手就是一万多的孝敬! 这笔巨款,从哪来的? “鼎臣!” 秦枫吁出一口浊气,神色却愈加清明,一声轻喝,让刚刚奉上重礼的诸位知县,再次心中一凛。 鼎臣? 这名字好熟! 啊! 是徐鼎臣!是那个叫徐鼎臣的孩子! 人的名,树的影。 去年,也就是洪武四年年底,发生了一件意想不到的大事。 原本只是一桩还算平常的凶杀案,最后竟然导致当朝宰相胡惟庸垮台,被全家抄斩,这会儿怕是阴曹地府里都入了轮回。 这桩大案,最大的赢家,自然是之前的淳化县知县,现在的应天府知府,秦枫。 但因为案子闹得大,内容又是老百姓最为津津乐道的民告官,最后还告赢了,关于案子的细节,无数人都喜欢添油加醋地宣扬,于是消息不胫而走,这会儿不但是应天府,只怕是周遭的几个府县,也都能说得有鼻子有眼。 除了秦枫之外,徐鼎臣这个名字,也是如雷贯耳! 起初,正是这个徐鼎臣,因为姐姐身死,竟然独自一人闯入六合县衙,击鼓鸣冤,面对草菅人命的六合知县周康宁,侃侃而谈,历数周康宁徇私枉法的过错,差点就让那个堂堂七品县令下不来台。 如此少年,前途可期! 只是今天…… 大过年的,秦知府刚收了这么多钱,忽然叫这孩子做什么,莫非……这孩子是给秦大人管账的? 没道理啊…… 第二百四十三章 知府大人今日是要一网打尽 众目睽睽之下,从府衙内堂,走出一位孩童。 尽管过了新年,但徐鼎臣也才九岁而已,只有半人来高,但居然脸色沉凝,有那么几分小大人的味道,倘若不是心中惴惴,其实这些掌管一县之地的官老爷,会觉得这个画面颇有几分滑稽。 “老师。”徐鼎臣不看众人,只向秦枫一躬,神色极为庄重。 “你看看这些。”秦枫手指轻轻敲了敲桌面,那成摞的银票发出极轻微的颤抖,却仿佛颤在每个人心尖上。 呼! 尽管有所准备,但出身贫民的徐鼎臣,看到这么多数额恐怖的银票,还是忍不住深吸一口气,眼眸深处射出愤怒的光芒。 竟然,这么多钱! 这里只有五位七品官啊! 单凭这些,足可见到他们在各自的县里,如何巧立名目,如何盘剥百姓,真正是“衙门口向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 而自己的姐姐……无辜惨死,却刚好遇到这样见钱眼开,徇私枉法的官员,险些蒙冤不白,让那凶手逍遥法外,只给了不痛不痒的一点银子,就算是打发了事。 幸好,这世上,还有秦老师,还有秦大人! 我!徐鼎臣!以后一定要做老师那样的好官,为民做主,不徇私情,为官一任,造福一方! “鼎臣,依你看,这应该怎么算?”秦枫悠悠开口,让那些心中忐忑的县令们,脸色再次变幻,不明白这位知府大人,今日到底是要做什么。 难道,这么多钱,还是无法满足他的胃口吗? “老师!”徐鼎臣不假思索,再次躬身,一字一句地沉声说道:“依《大明律》!官吏若受贿行贿,行不法事,按斩刑处罚!若受贿行贿,未行不法事者,杖八十,徒三年,没收所得财物。” 啊! 这!! 鲁岩等人,齐齐大惊,面如土色。 难道,知府大人今日是要一网打尽? 不该啊! 这应天府,你一个都不留么…… 五道目光,无比惊惧地看着秦枫,目光闪躲,却又努力射出乞求的神色,希望这位年轻却凌厉的知府大人,能网开一面。 按照刚才这孩子说得,就算没有“行不法事”,也得是杖责八十,被流放三年,这个官身更是早就保不住了。 千万不要啊! 这其中的好几位,再熬几年就可以退休了,当然不想在临秋末晚,落得个晚节不保,到时候颠沛流离那三年,保住性命恐怕都是一个奢望。 “哈哈哈,鼎臣,别那么紧张。”秦枫忽然笑了起来,伸手拍了拍身边徐鼎臣的小小肩膀,主动为这些人开脱道:“他们只不过是给本官送来一些过节的礼物,当不得什么大事,说受贿行贿,那就言重啦。” “是。老师。”徐鼎臣闻言点头,神色平静。 这个话,老师早就交代过。 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 这是当时老师的原话。 虽然徐鼎臣不能完全品读其中的深意,但老师又说,这大明朝处处缺官,把这批贪官污吏处理掉容易,但偌大的应天府,便立刻陷入无官可用的窘境,到时候近百万人失去管理秩序,混乱起来,局面失控无法预料。 做个好官,就那么难么? 找个好官,就那么难么? 徐鼎臣的小小心灵,依然无法理解,但他愿意全心全意信任老师。 老师连死都不怕,连丞相都敢拉下马,自然不会是跟这些人同流合污。 “啊,对对对!” 鲁岩等人听了这话,简直是如逢大赦,点头如同鸡啄米,提到嗓子眼的心,总算是落回一些,虽然没回原位,好歹也缓过一口气来,这才感觉到浑身早就冷汗浸透,手脚冰凉。 这位秦大人,可真是太厉害了! 从头到尾,他只不过是先收了钱,然后又让这么个小孩子出来念了两段大明律而已。 怎么就能形成这么大的压迫? 鲁岩等人浑浑噩噩,甚至都想不透这里的关窍,可是在秦枫面前,再也无人敢有任何小觑之心。 这面对的哪里是什么年轻人,恐怕就算是到了金銮殿面圣,也不过如此了…… “来人呐!”秦枫似乎对桌上那堆巨额银票视而不见,扬声吩咐道:“既然都这个时候了,我看各位大人也来不及回家吃饭,本官只好勉为其难,请各位大人吃顿便饭,招待不周,诸位可别见怪。” “哪里哪里!”交钱最多的丛重苦着脸,赶紧客气几句。 谁也不是为了吃饭来的啊! 吃什么重要吗? 如此情状,谁还敢见怪,只求这位知府大人抬抬手,别把事情做得太绝,那就阿弥陀佛了! 看得出来,府衙中并非没有准备。 秦枫一声令下,立刻有人摆开桌椅,各式菜肴流水般地上了席面,标准居然不低,并没有刻意弄些山肴野菜什么的糊弄。 可是此刻,别说山珍海味了,哪怕摆在面前的是龙肝凤髓,是琼浆玉液,所有人也都觉得嘴里没有味道,尽是苦涩。 除了主位的秦枫之外,桌边摆的椅子,居然不是五把,而是六把。 众人看着原本属于孙不甚的那把椅子,更是惊惧交加,就连落座都只敢坐了半边屁股,小心翼翼地不敢坐实,重心怕是至少也在胸口以上…… 很快,色香味俱全的菜肴,摆满了一桌子,倒是让人食指大动。 尤其是在座的这些人,大早晨天寒地冻到了这里,又是连惊带吓,早就饿得前胸贴后背了,哪怕知道场合不对,也忍不住垂涎欲滴,口水一个劲地分泌,不受控制。 “来啊,不要客气!” 秦枫是真的不客气,大大咧咧地坐在主位,首先就在面前的盘子里,撕下一条汁水淋漓的鸡腿,吃得满嘴流油,含混不清地笑道:“这是我淳化县胡屠户家里养的土鸡,肉质紧实味道鲜美!” 听说过。 众位县令闻言心中微凛,早听说这淳化县在秦枫的打理下,的确是蒸蒸日上,不但老百姓吃饱肚子没有问题,甚至各种肉食都开始出现在寻常百姓家的餐桌,不需要年节,都能吃到荤腥。 相比之下,其他同为应天府管辖内的这几个县,哪怕同样也学习了淳化县的水稻灌溉新法,哪怕处处都尝试效仿淳化模式,但要达到淳化县的水平,好像反而越来越远了…… 这个秦枫,是真有本事的!难怪能得到百姓崇拜,皇帝青眼! “诶?你们怎么不吃?”秦枫一口气干掉了大半个鸡腿,眯起眼睛一看,谁也没动筷子,皱眉道:“莫非各位大人在本县吃得太好,本官的这点家常便饭,实在是难以入口?” 第二百四十四章 老师把他们拿捏得死死的! 嚯! 这话可就重了! 别说这桌菜肴实在是上品的水平,就算真的不堪入目,在知府大人面前,哪个不开眼的还敢挑剔? 于是,五个如惊弓之鸟一般的县令,慌乱地拿起筷子,也不计较喜好,就近夹了一筷子菜,几乎是整齐划一地送到口中。 嗯? 下一刻,五道目光,齐齐微变。 这菜…… 不对啊! 怎么好像盐少了? 知府大人的口味,这么清淡的吗,可年轻人不应该是相对偏重,要到了颐养天年的时候,才讲究个少油少盐。 再咀嚼几口,表情更加精彩。 所有人都可以确定,这不是放得少了,根本就是没放! 知府衙门的厨子,这么差劲的吗? 念头微动,立刻将其摒弃。 开什么玩笑! 再怎么说,也是堂堂四品官的衙门,那厨子敢犯这种错误,轻则丢差事,重则挨板子啊! 除非,故意的…… 顿时,一双双眼睛,开始闪烁起来。 不放盐,是个什么意思? 是表示,知府大人,对我们“无言”? 抑或是,我们这些人,应当“无颜”面对本县的百姓父老? 脑子很乱,线头很多,每个人心里都盘算着各自的小九九,尤其是这些年来做过的那些不上台面甚至违法乱纪的事情,不知秦枫是知道了还是不知道,知道了多少,会不会来个秋后算账之类…… 但尽管脑子里都快转冒烟了,却每一个人敢停下来。 知府大人请你吃饭,你不吃,这是对饭菜有意见,还是对知府大人有意见? 因此,这五位县令,压根不去计较饭菜里是不是寡淡无味,照样举起筷子,吃得津津有味,表面上丝毫也没有露出异样。 “嗯,我说个事。”秦枫干掉一条鸡腿,好像已经吃饱了,放下筷子,用桌上的餐巾擦了擦嘴。 呃! 正在努力吃饭的众人,动作一僵。 你让我们吃,结果你不吃了…… 那我们怎么还敢继续吃啊! 猪吗? 五个人苦着脸,纷纷放下筷子,望向秦枫。 “老师厉害!!”徐鼎臣虽然没资格列席,但旁观到此情此景,眼睛越来越亮。 这些,都是书本里学不到的东西啊! 老师竟然能凭着饭桌上的一起一落,就把这几个人老成精的七品知县,拿捏得半死不活,真是太精彩了! 之前还有人议论说,秦枫擢升太快,从七品一下子到了正四品,面对昔日同僚,一方面尴尬,另一方面很难压住场面,尤其是那些县令欺他年轻,保不齐要出多少难题。 但现在看来…… 谁给谁出难题啊? “鼎臣,你别站着了,来坐下一起听听。”秦枫忽然回头,招呼正在咀嚼老师言行深意的徐鼎臣。 噫! 所有人又是一惊。 让这孩子一起? 的确,这里空着一把椅子。 可是这把椅子,原本是属于江浦县知县孙不甚的啊! 孙不甚因为不开眼,被知府大人整了,但是这个空位,代表的依然是七品县令的位置。 这孩子……还不到十岁吧! 莫非…… 众人心中有大胆的猜测,但又是不敢相信,又是不敢吱声,只好用微微征询的目光,望向这个莫测高深的年轻知府。 秦枫没有多说关于徐鼎臣落座的事,而是稍稍正色,沉声道:“大家应该都听说了,今年咱们大明朝的头等大事,就是重开科举,在全国范围内,为朝廷选拔英才。” “各地,都在缺官。” “有的衙门里官吏短缺,只能是让有限的人手,身兼数职,大大影响职能发挥。” “有的官吏早就德不配位,却也无人替换。” “这些,都是朝廷重开科举的意义所在,也是我大明朝强盛发展的必由之路!” “就比如我们应天府,六合县县令之位,空了也有半个月了,只能勉强维持,朝廷想要派人,却已经无人可派。” “今天,又要多缺一个江浦县。” “鼎臣这孩子,也算是本官看着长大的,虽然年纪尚小,也读了不少圣贤书,为人机灵,处事稳妥果决。倘若这次科举中能够脱颖而出,本官有意让他先接替六合县县令的位置。” 啊! 还真是这样! 这孩子才几岁啊! 秦枫你还真的是用人唯亲…… 众知县心里都有类似的想法,但是表面上却只得说知府大人为国选材,辛苦不易;徐鼎臣小小年纪,已有非凡气象。云云。 “嗯,回到科举这件事。”秦枫像是饿了,把那盘肥鸡的另一条鸡腿也撕了下来,一边吃一边说道:“朝廷的大事,咱们应天府不可落后!各县都要尽力,为朝廷选拔出真正有才华,有能力的英才。” “年前,关于重开科举的文书,已经发到各县,相信你们都看到了。那么接下来贯彻落实圣上的旨意,在各县首先举办‘县试’的章程,诸位准备得怎么样了,不妨跟本官说一说。” 嗯,这的确是正事! 没等过年,朝廷的文书都已经发到各州县,偏远的可能都还没到,但应天府的诸县因为临近皇城,当然早早就收到了。 据说当今圣上为了这次科举,很是花费了一番心血。 大小官员,谁敢怠慢了? 短暂的沉默之后,溧水县县令张广林首先说道:“知府大人放心!我溧水县早已做好准备,等新年一过,不等开春,便举办溧水县的县试。其实这两年来,我溧水县仿效大人在淳化县搞的县学模式,也搞了自己的县学,虽然没法跟淳化相比,但也选拔了一批不错的孩子,说不定就能在县试和府试中脱颖而出,进入到真正为国选材的‘院试’当中。” 此次大明重开科举,章程也已经由皇帝朱元璋亲自拟定。 从低到高,依次是:院试、乡试、会试、殿试。 但其实即便是最低一级的院试,虽然考试地点就在本府甚至本县内,但却同样是由国家指定的提督学政主持,是非常严肃的朝廷大事,绝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去溜达一圈,浪费朝廷资源的。 因此,院试之前,又细化了府试和县试,目的是为了初次选拔,避免一些滥竽充数的垃圾混迹其中。 第二百四十五章 好厉害的知府大人! 呵! 这个张广林! 其余数人都悄悄翻了个白眼。 起初他们听说应天府知府,竟然换了秦枫这么个年轻人,说实话心里都不服气。 之前大家都是县令,不管是资历还是学问,难道比这乳臭未干的小子差了? 凭什么他能连升三级啊? 因此这次前来,多多少少,都存了个别苗头的想法,哪怕秦枫曾经战胜过丞相,却并不意味着他就能干好这个知府。 但现在,这样的念头当然已经荡然无存。 却不曾想,平时不显山不露水的张广林,竟然不声不响,已经把马屁拍得如此精准。 不但早早就弄好了县试相关的事情,还特别点明,这是学自秦枫在淳化县搞的枫兰县学。 好家伙,我要是秦枫,我听了这个话,也必定舒服啊! 真有你的! 那咱们还等什么? 句容县县令马兆科立刻说道:“秦大人,下官的句容县,也早就准备好了!您是去过句容县的,不知下官是否有荣幸,请秦大人能够拨冗再次莅临本县,指导一下我们句容县县学的具体工作?” “秦大人!”上元县县令鲁岩不甘落后,飞快地接道:“本县县学中,也有几个聪明伶俐的孩子,只可惜本县贫瘠匮乏,只怕是耽误了孩子,放眼整个应天府,若论教育水平,当然首推秦大人治下的淳化县,下官斗胆,想让这几个孩子到淳化来读书,不知他们是否有这个荣幸……” 一时间,谀词如潮,全都是想尽办法讨好秦枫,生怕让这位知府大人不满。 “行啦。” 秦枫一摆手,所有的声音顿时安静下来。 “本官的意思,这次各县县试,不能只是县学里的学生。”秦枫目光缓缓环视一周,沉声道:“只要是读过书,有意仕途者,都可以来考一考,试一试,哪怕年纪老迈,也可以打开方便之门,给与充分的机会。” 啊? 众人再次面面相觑。 只因,秦枫的这个说法,看似合情合理,却有一个极大的不妥之处。 这个不妥之处就是……跟圣旨的说法相悖! 朝廷公文,发到各县,各县主官自然是反反复复阅读研究了许多次,唯恐什么地方错解了圣意,那可就麻烦了。 圣旨上写的明白,这次朝廷重开科举,为大明选拔人才,原则上倾向于年青力壮者,尤以各地府学县学中读书的学子为主要的选拔对象,盼能从中选出英才为国效力,稍稍打磨几年,待到年富力强的时候,刚好是经验和学问都达到巅峰的时刻,能够让整个大明朝,焕发出前所未有的勃勃生机。 可现在…… 知府大人竟然说,不能只是学生,谁都可以来考,连七老八十的都允许。 大人啊! 您,没看到圣旨么? 不过,既然秦大人已经说得明白,虽然大家都糊涂着,却也没人敢当面触这个霉头,只能是纷纷点头称是,愿意紧密团结在以秦枫为首的应天府中央,殚精竭虑,不遗余力地,把这次朝廷科举搞好,争取从本县涌现出几位能够参加院试,并金榜题名的人才。 一顿饭吃完,事情也基本交代清楚。 虽然除了秦枫之外,没一个吃饱的,但见秦枫端茶送客,连忙纷纷起身,手抚着肚皮,作出一副酒足饭饱的模样,并诚心诚意感谢知府大人的盛情招待。 “各位远道而来,本官感激得很。”秦枫一挥手,又有几个衙役上前来,手里各自捧着一个精致的锦盒,每人一个。 “收了大家的孝敬,也不能没有表示。”秦枫笑道:“本官略备薄礼,作为回礼,诸位不要嫌弃就好。” 哪里哪里…… 自然,受宠若惊的众知县,又是一堆场面话,甭管心里怎么想,表面上自然是千恩万谢,把秦枫夸得仿佛空前绝后,又是体恤下属,又是心细如发,什么什么的。 待到出了府衙,被依旧冰冷的北风一吹,所有人脸上的笑容,仿佛瞬间凝固,渐渐泛起了深沉的苦涩之意。 这一趟……真是领教了! 好厉害的知府大人! 难怪人家能连升三级,难怪连丞相都栽在他手上啊! 这个秦枫,哪里像是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简直比浸淫官场一辈子的老狐狸还恐怖! 最不解的是,知府大人对于科举的理解,似乎跟圣旨有出入,那么这个事情就很难办啊,应该听谁的? 有道是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按道理,当然是应该以皇帝的旨意为尊! 可是俗话又说了,县官不如现管啊! 大家都还在应天府这一亩三分地上混呢,知府大人的话敢不听? 溧阳县县令丛重,直到离开府衙数里,才仿佛长长松了口气,那股可怕的压力,总算是渐渐轻了,这才能挺直腰杆,吐出一口浊气。 科举的事情,再观察一下,总之有点难办。 不过这位秦大人,居然还有回礼? 这可是稀罕事儿。 丛重看着手里的锦盒,脸色古怪。 历年来,甭管应天知府是哪一位,过年的时候都要去送一份孝敬的。 这次……因为情况特殊,送得最多! 但还别说,见到回头钱,这也是头一遭! 虽然这锦盒里的东西,不可能跟自己送出去的一万多两真金白银相比,好歹是个意思,也算是知府大人有心了…… 看看? 这个念头一旦兴起,就无法遏制。 丛重也顾不得天气寒冷,瞅着四下没人,直接就到了一棵大树底下,借着树干勉强挡挡寒风,然后小心翼翼地打开那个精致漂亮的锦盒。 嗯? 空的? 满怀希冀的丛重,一眼望去,心凉了半截。 哪有什么回头钱,怕是自己想多了。 秦大人呐,您这是什么意思? 给我个空盒子,让我回去装满了再送回来吗…… 诶,不对,不是空盒子! 还有张纸。 啥东西,总不可能是银票吧。 丛重心中越来越好奇,伸手给摸了出来,果然不是银票,上面密密麻麻,还写了不少字。 锦囊妙计? 丛重心想怎么还玩这个调调,不就是搞个县试,选拔人才么,没多难啊,还至于在锦盒里暗授机宜? 寒风中,丛重抚平手中的纸,定睛一看。 霎时间! 冷汗猛地渗了出来,竟然连数九寒冬的疾风,也吹拂不散,反而将其凝成薄冰,让堂堂七品的溧阳县令,整个人宛若被彻底冰封! 第二百四十六章 朱元璋又去淳化了 “洪武四年,收受银两三千,在判案中设法周旋,将一个富户之子的杀人案,判作失手伤人,从而得以保命。” “洪武三年,巧立名目,收取灌溉水渠建造费,但实际花费连十分之一都不到,剩余部分,全部中饱私囊。” “洪武初年……” 一件件,一桩桩,密密麻麻,触目惊心! 丛重浑身被冷汗冰封,这才知道,这位知府大人果然不止是能拿捏一个孙不甚而已。 应天府下辖八县,只怕除了秦枫所在的淳化县之外,其余所有县令近年来的所作所为,全都尽在掌握! 怎么做到的? 已经不重要了。 丛重喘着粗气,气息在空中凝成冰晶,竭力转动一向还自诩灵光的脑筋,思索对策。 很显然,现在秦枫拿捏的是所有这些县令的身家性命,只要秦枫愿意,把这些罪状整理出来,都不需要头顶大诰,只需要先把他们拿下问罪,再上报朝廷,那都是一抓一个准,那些罪证其实也并不难查。 因为,现在秦枫是知府啊! 他只是知县的时候,都能把丞相拉下马。 现在身为知府,拿捏几个差了好几品的县令,又有什么为难? 好个秦枫! 丛重掌心里的冷汗,已经渐渐将那张单薄的纸笺浸透,在手里揉成一团,仿佛要把这些污秽的过往全都揉碎湮灭,从此再也不存在这方世间。 但是,不可能的。 丛重明白,有这些罪证在手里,秦枫相当于把整个应天府都牢牢掌控住,再加上他似乎有意让那个不到十岁的孩童继任六合县知县,那可是他嫡传的学生,自然更是唯老师的马首是瞻。 应天府,真正变天了! 要不,就这么认了吧。 丛重眉头深锁,陷入了深深的沉思。 他今年已经五十有七,距离花甲之年只差三岁,而按照官场上通常的规则,他现在这个岁数,还只是一个县令,尤其是政绩方面乏善可陈,要更进一步的可能,其实已经没有了。 也正因为这个原因,丛重近年来加大了捞钱的速度,毕竟升官不发财,不升官那就得发点财了,权力不用那可就过期作废。 现在,不能升官了,怕是也不能发财了,一切都得老老实实听这位年轻知府大人的,让你向东你不能向西,让你打狗你不能撵鸡。 这样的日子,憋屈是憋屈了点,但忍个几年,找个机会辞官告老,这些年攒下的钱,倒也足够下半辈子花用的了。 唯一的问题在于…… 秦枫能让自己如愿么? 丛重眉宇间的忧色,越来越沉凝,在寒风中快要拧成一个冰疙瘩,久久也纾解不开。 从今往后,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啊! 只要秦枫还在,被他拿捏住的命脉,就像随时都能落下来的屠刀一样,人家想什么时候砍死你,就是举手间的事儿。 自己倒是愿意服从,听话。 但谁知道这秦枫是怎么想的。 现在大明朝缺官,也还罢了。 待科举过后,各地人才如春笋般涌现出来,到时候秦枫来个卸磨杀驴,把这些有污点的县令全都处理掉,到那时候可真是万事皆休,欲求一个告老还乡的结局,亦不可得了。 不行! 我丛重寒窗苦读十年,方有今日的官位,岂能因为这样一个不守规矩的年轻人,就全都毁了? 把命运放在别人手中,终究是很不妥当! 人家连丞相都没放过,会在意你这么个小小七品县令么? 倒不如,来个鱼死网破! 丛重呼出的气息,越来越灼热,竟然将脸上的冰碴子渐渐融化,眼眸中的阴鸷狠厉之色,也越来越清晰。 …… 朱元璋出宫了。 这段日子,可是把老朱憋得太狠。 首先是大明科举,事关重大,朱元璋身为大明皇帝,又习惯了亲力亲为,为此把自己关在深宫中,一连数日,几乎是不眠不休。 好不容易忙里偷闲,出宫一趟,又遇上胡惟庸这档子事儿。 从秦枫的心声中,朱元璋得知胡惟庸这厮将来竟然能成为祸患,于是索性将其连根拔起。 不管怎么说,胡惟庸作为中书省左丞相,哪怕才做了几个月的丞相,之前在朝堂中的经营也已经非同小可,杀一个胡惟庸容易,但要维持政局稳定,不留任何隐患,又让朱元璋很是忙碌了一阵子。 再接下来,赶上了过年。 各种礼仪、祭神、朝贡…… 待到这一年过去,到了洪武五年,关于科举的文书也已经发往大明的各府各县,朱元璋总算是松了口气,便立刻决定,出宫转转。 这几年,他习惯了到民间做个瞎眼的毛老爹,也习惯了听秦枫心声中的种种奇异言论。 骤然抽离,很不适应。 动念间,朱元璋已经悄悄回到淳化县,扮作刚刚从远亲那边省亲回归的毛老爹,跟毛骧一起踏上了淳化县的地面。 “嚯!毛老爹!毛兄弟!最近跑哪儿去啦?过年都不回家?” 迎面来了个淳化的老乡,远远地招呼道:“你们可真是没福气,这段日子发生了多少大事!咱们秦大人怒闯六合县,硬撼胡惟庸的大戏,你们全都错过了啊!” 呃…… 朱元璋和毛骧对视一眼,只好随意搪塞几句。 其实,朱元璋固然错过,但毛骧可至少是经历了大半个过程,后来更是守在秦枫身边,贴身保护,一举粉碎了胡惟庸派出杀手意欲刺杀秦枫的阴谋。 “诶,对了!”那人却像是自来熟,擦肩而过的时候,仿佛想起什么似的,转身一把抓住毛骧的衣袖,瞪眼道:“毛兄弟!我记得你也读过一些书,是吧?” “嗯,算是吧。”毛骧有些不解,瞥了皇帝一眼,略小心地答道。 “那毛老爹呢?”那人居然又将目光转向朱元璋,一脸的热切。 “也读过一点。”朱元璋假装目盲老汉,闻言不解其意,但点头道:“可惜后来眼睛坏了,就没法再看了。” “太好了!”那人一拍大腿,大声叫道:“快!快去府学那边!晚了怕是来不及了的……” ??? 朱元璋和毛骧一头雾水。 片刻,才意识到这人说的府学,应该就是之前的枫兰县学,因为现在应天府的府衙就设在了淳化县,所以淳化县学的规格也水涨船高,理所当然升级成了府学。 可是,去府学做什么。 而且还要读过书的? 莫非……那边的先生,都罢了工? 没道理啊! 第二百四十七章 这个秦枫,在公然抗旨吗? “科举呀!”这个热心的路人,连拉带拽,仿佛比自家事儿还着急,很快就把朱元璋和毛骧这两位,拉到了枫兰县学这边。 一路上,朱元璋倒也弄清楚了其中原委。 的确,是因为科举。 新官上任的应天府知府秦枫,过完新年之后,立刻按照朝廷的要求,在整个应天府的范围内,展开了声势浩大的科举选材行动。 按照相关章程,此次大明重开科举,仿照前朝的经验,并结合大明实际,大致仍分为院试、乡试、会试、殿试这四级。 但是在院试之前,为了避免滥竽充数,也为了让国家级别的科举更加严肃,需要在各自的府县,进行府试和县试的选拔。 现在朱元璋和毛骧被生拉硬拽到的,正是淳化县县试的现场。 可是…… 不对啊! 朱元璋和毛骧对视一眼,都能看出彼此眼中的困惑。 圣旨上,写得明明白白,这次大明科举,是要优先选拔各地县学府学中的青壮年,这样日后为官,稍稍磨炼几年,才能在年富力强的时候,为国效力。 但现在眼前所见…… 朱元璋神色古怪,他扮演的这个毛老爹,为了符合人设,对外声称的年龄是五十多,比朱元璋本来的岁数大了大概十岁。 但即便如此,现在排队在枫兰县学外面的,有好些位都明显比朱元璋岁数更大,怕是都过了花甲,甚至古稀! 开什么玩笑! 朝廷费了那么大的气力,科举作为洪武五年大明最重要的事情,岂能如此不认真不严肃。 难道要选出一批老头,来帮助治理这个偌大的国家吗? 这个秦枫,在胡闹什么? 难道他看不懂圣旨么? 朱元璋皱起眉头,心中微微有些恼怒。 要知道,这套无比详实的科举制度,是他熬了多少不眠之夜,一字一句写出来的,每个字都凝结着自己的心血,现在却看到自己的努力成果被如此慢待,平常人都会不高兴,何况是堂堂大明皇帝。 枫兰县学外面的粉墙上,张贴着醒目的告示,白纸黑字,早有很多人簇拥着观看。 朱元璋遥遥张望,认出是秦枫的字迹,便暂且按下怒气,跟毛骧一同走过去,仰起头眯眼看向告示。 “爹,你不能看……”毛骧咽了口唾沫,扯了扯朱元璋的衣袖,小声提醒。 嗯? 朕凭什么不能看! 朱元璋怒气顿时更盛,狠狠瞪了毛骧一眼,随后才忽然醒悟过来。 大意了…… 我现在,的确是不能看。 哎,最近在宫中太久,瞎眼毛老爹的身份,都生疏了。 这里人多眼杂,朱元璋自然不能表露异常,便不动声色,低下了头,跟毛骧说道:“这上面写的什么,说来我听听。” 毛骧点点头,小声把告示上的内容,一字不漏地念了一遍。 越念,就越觉得这个秦枫胆大包天。 这不是公然抗旨是什么?! 秦枫啊秦枫! 莫非你这是飘了? 不过就是连升三级,从知县变成了知府而已,但你可知道,在皇帝面前,区区四品知府,跟知县又有什么分别? 毛骧小心地观察着朱元璋的脸色,生怕这位喜怒不形于色的帝王忽然间动了雷霆之怒,那秦枫的小命怕是就要交代了。 本来么。 好端端的,圣旨上已经写得那么详细了,照着做就是了,何必非要独出心裁! 朱元璋眉头锁紧,不理解秦枫的想法。 按照这个告示上说的,枫兰县学这次应朝廷要求,组织的“县试”,对于考试对象的年龄,放得非常宽泛,可以说下到刚会走,上到九十九,只要有心愿意参加,有意做官为朝廷效力,都可以来试上一试,由成绩说话,其中优秀者,便可以参加接下来的下一级“府试”。 当然了,因为现在淳化县就是应天府的府衙所在,府试大概率也还是在枫兰县学举办,只不过到时候在这里应试的,就不止是淳化县人,而是从应天府下辖八县的县试中初步选拔出的优胜者,要再经过一轮筛选,才能最后进入“院试”,那便不再由地方官主持,而是需要朝廷派遣的专门提督学政组织进行。 告示上的确是秦枫的笔迹,内容么,倒也是条款清晰,操作性强。 但朱元璋就是不明白,为什么秦枫要把年龄放宽至此。 朝廷科举,目的是为了选拔官员,充斥到各地衙门的空缺当中。 你选个七老八十的……说不定上任途中就先病死了,哪怕不考虑这种极端情况,他们能做几年官啊,到时候岂不又是一片动荡,还得另选贤能。 图个啥呢! “咱们大明朝,真好啊!” 旁边,忽然有人说话,感慨道:“老汉今年七十有六,的确是读过几天书,但从没想过,自己还能参加朝廷举办的科举,甚至可能有机会做官!当今皇帝虽然出身毫末,却真的是英明神武,若非有极大的魄力和智慧,哪能有这样的科举制度?” 呃! 朱元璋听着,觉得很别扭。 英明神武? 试问谁不知道…… 这老头是淳化县人,多半是从秦枫的口头语里,学会的这个词。 秦枫这家伙,一言不合就夸咱英明神武。 但关键是,每次他口中说起英明神武的时候,心声里都是另一番意思! 久而久之,朱元璋都快有了应激反应,尽管这次说英明神武的并非秦枫,也听不到这老汉的心声,但朱元璋还是泛起古怪的神气,一时间不知道到底谁是对的,是自己,还是秦枫。 选拔青壮年贤才,为国所用,这可是朱元璋冥思苦想才定下的科举原则之一。 但现在秦枫将年龄范围扩大,惠及几乎所有人,让更多人能够参与到县试中来,反而收获了这样好的百姓呼声。 难道,是自己错了么? 朱元璋不知不觉,已经在县学门口的队伍里排了半天,便有认出毛老爹的淳化百姓,笑着上前招呼道:“哟!毛老爹……您还读过书呢?厉害厉害!可是你这眼睛不方便,等会儿要怎么考试呢?” 第二百四十八章 大明皇帝,亲自参加县试! 唔。 这的确是个问题。 不过这种小事,用不到朱元璋操心。 身边的毛骧立刻接口笑道:“我爹虽然目盲,早年也曾饱读诗书!反倒是我,不求上进,因为读书辛苦,早早就放弃了学业,惭愧惭愧,此番县试,我这点学问不值一提,倒不如给我爹当一双眼睛。我看告示上,秦大人亲笔写的,倘若有不便亲自答卷者,可以有人代劳,县试的目的是为了选拔英才,圣上皇恩浩荡,也绝不会嫌弃身有残疾者……” 这番话说得,入情入理,顿时让几道疑惑的目光,转为钦佩。 但是打发了这些人之后,毛骧却悄悄贴近朱元璋,低声道:“爹,咱们……回家?” 本就是被生拉硬拽过来的,现在又看到这秦枫不尊圣旨胡搞一通,陛下多半是要降旨惩戒,那便不能在这里,更不能用毛老爹的身份。 “不急。”朱元璋却若有所思,沉吟道:“就按你刚才说的,你做咱的眼睛,咱们看看这个秦枫的县试试题里,考些什么。” 啊?! 毛骧吃了一惊。 刚才那番话,是随便用来应付那些好奇村民的呀。 陛下,怎么还当真了! 以皇帝之尊,这次科举到最后的会试之后,选出全国最优秀的人才,到殿试的环节,才由皇帝亲自主考。 怎么现在反而倒反天罡,皇帝要来参加这个小小的县试? 秦枫啊,你何德何能,让皇帝如此眷顾! 不过,既然陛下的主意已定,毛骧自然不能抗旨。 假戏,变成了真做。 于是在排队了一段时间之后,毛骧和朱元璋一同来到县学门口,见到了亲自主持这场县试的秦枫。 “哈,毛兄!毛老爹!”秦枫对这两位也是多日不见,不过因为升任知府,日理万机,忙得几乎是脚不点地,也并没在意这毛家的省亲之事,反而是颇觉亲切,笑道:“你们也来考试?” “不是我,是我爹想要试试学问。”毛骧早就想好说辞,这次编得更加圆满。 果然,秦枫也不疑有它,反而觉得这个瞎眼毛老爹也来参加科举,是个挺不错的典型,倘若试卷不是乱七八糟,很可以树立榜样,鼓励更多观望的人参与进来,说不定其中就有真正的国之英才。 “毛老爹有追求!”秦枫身为知府,亲自给毛老爹竖起大拇指,笑道:“进去吧,不过毛兄要懂得规则,只可以帮忙读题和代笔,不能两人一同商量答题,本官会专门派人监管,明白吗?” 说明规则后,毛骧和朱元璋并肩入场。 枫兰县学,今天专门清空,作为大明朝首次科举,最低一级“县试”的考试现场。 说起来,很寒酸。 尽管秦枫已经将年龄范围扩大,几乎是不限年龄,但淳化县数万人口,来到这里参加县试的,满打满算,都不到五百人! 古代读书人的比例之低,是七百年后的现代人无法想象的,秦枫若不是已经有了近三年的穿越经历,甚至都会觉得是什么环节出了问题,才应者寥寥。 要知道,要是放在后世,随便一个普通小学的期末考试,都得有大几百上千人呢。 可惜了,有好几个在县学里崭露头角的孩子,无法参加。 秦枫看着已经完成入场的所有考生,心中略有感慨。 这几个没法参加的孩子,都是女生。 尽管秦枫稍微修改了圣旨上指定的规则,放大了年龄限制,但……总也不能离经叛道到让女子也参加科举,到时候就算金榜题名,难道还能让女子做官么,这未免步子迈得太大,容易扯到蛋。 参考人数,初步统计出来了。 此次县试,经过几天的宣传和动员,最终走入考场参加考试的,共有四百四十六人。 其中毛骧是个辅助,所以实际考试人数,应该是四百四十五人。 秦枫不敢说整个淳化县再也没有男性读书人,但总有那些不求名利不为仕途的,那总也不能强求。 就这样吧! 秦枫点了点头,作为知府,也作为淳化县县试的主考官,看看时间已经差不多了,便从主位上站起身来,俯瞰这些年龄差异很大的考生,甚至其中还有一个盲人…… 顿时,全场鸦雀无声,无人敢在知府大人面前放肆造次,考不好倒没关系,但得罪了知府,日子可就没法过了。 “各位学子,新年伊始,万象更新,在场诸位,皆为追求博学之道,心怀天下之忧,诚可嘉焉。秦某虽为应天知府,却与淳化县有不解之缘,今承恩于朝廷之重托,奉命主持县试,聚全县英才于文庙之中,恭维圣贤,选拔栋梁,只为我大明昌盛,江山万年!” 秦枫一开口,群响毕寂,朱元璋也在考生行列中,老老实实地站着听秦枫训话,身边的毛骧看得一愣一愣的,哪怕到了今日,也实在猜想不透这个秦枫的圣眷,到底是因何而来。 朱元璋目无旁骛,只看着高高在上的秦枫,若有所思。 选拔栋梁,为了大明昌盛,江山万年,这个话的确是说到了朱元璋的心坎里,不由得微微点头,十分赞同。 虽然考生年龄方面放宽了,跟圣旨上规定的不同,但秦枫这番话说得还是甚合心意,让朱元璋松弛了几分内心的纠结。 “科举乃国之根本,士人之途径,承载千载文化,承载封建社稷之重任。尔等所拟之卷,非唯自我展示,更为国家之兴盛,民众之福祉……今兹,诸君应心怀坦荡,以诚相待,放平常心,恭诵古籍,细思哲理,望诸君一展所学,切勿舞文弄墨,宜记德行之重于词章……” 讲话之后,便开始分发试卷。 试卷是密封的,但因为只是县试,所以也并没有太强的仪式感,拆开封条,便可以看到这次县试的考题。 “爹……” 毛骧的神色微微古怪。 怎么好像,陛下还越来越认真了呢。 亲自答题? 还只是个小小县试? “念。”朱元璋神色郑重,虽然看得一清二楚,却不得不走个形式。 “是。”毛骧虽然大惑不解,但只得收摄心神,目光落在试卷上,低声念道: “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 第二百四十九章 陛下,您这是抄袭啊 朱元璋眉头微挑,神色间闪过一抹微微的诧异。 身为大明皇帝,朱元璋要处理的政务极多,忙碌时,每天要看两百多份奏折,处理四百多件国家大事! 在百忙之中,再次出宫,来到淳化,自然不是为了参加县试,图个体验的。 朱元璋主要是想第一时间知道,秦枫作为来自七百年后的未来者,究竟会如何主持这次县试,县试的试卷上,究竟会设置哪些题目。 现在,他已经看到了。 但出乎意料,这试卷上的第一题,可谓是中规中矩,出自于《大学》,是开篇第一句,可以说天下读书人都对其耳熟能详,并没有任何出格的地方。 既然来了,自然不能只看题,不答题。 毕竟朱元璋和毛骧这一对组合,在考场中颇为特殊,秦枫不但派了个识文断字的衙役在旁边看着,自己作为主考官,也时常踱步过来,关心一下这对熟悉的父子,是如何配合答卷,让目盲之人也能参加科举。 朱元璋虽出身寒微,但后来南征北战时,已经开始读书学习,得天下后也不曾放下书本。要是太过于艰难晦涩的学问,他可能涉猎不多,但总不会连《大学》都没读过。 “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 这句话,说的是《大学》中的三纲领,强调道德修养的三重境界:弘扬德行,使民众自新,达到教化天下的极致。 那么既然出现在考卷上,答题的方向是什么呢? 大约就是要剖析为什么要这样,这样做的重要性,必要性,不这样做的危害性,然后重点是强调自己读书科举求仕,正是为了践行这样的人生理想,道德追求。 当然,也可以结合《大学》原文当中后面的内容,关于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路子,阐述自己的人生抱负,描绘自己忠君爱国的思想。 总之,这题目中正平和,不偏不怪,甚至有些简单了,但这只是最初级的一次“县试”,这样的题目设置,可以说很合理。 朱元璋略一沉吟,便开始破题起笔。 由朱元璋小声口述作答的内容,声音只可以让近在咫尺的毛骧还有那位督查的衙役听到,然后毛骧执笔,在试卷上写下一个个工整清晰的字迹。 其间,秦枫来过一次,见两人配合不错,而且作答的内容也是稳妥简明,虽然谈不上有什么惊艳,但还真没想到毛老爹一个盲人,还能有这么不错的学问,显然目盲之前也曾刻苦读书,只能说人生际遇无常,现在却是有些可惜了。 接下来,当然还有题目。 这一道,是“经文题”,题目是:水、火、金、木、土、谷惟修。 朱元璋眉头皱起来,感觉到有难度了。 毕竟,他的文化程度都是后补的,跟系统学习过的读书人,终究还是有很大差距。 凭借自身能力,朱元璋只能依稀记得,这句话出自《尚书·大禹谟》,说的是天地大自然养育万物生灵,然后引申到如何养育天下万民的道理。 道理是明白,但是要让朱元璋引经据典,把这里面的内涵解说清楚,就有些为难。 沉思良久,朱元璋才缓缓开口,虽然脑子里的东西不算多,但胜在地位崇高,高屋建瓴,倒也能说得透彻,自有一番别开生面的解释,却是那些只会死读书的读书人,远不能及的了。 不会越来越难吧? 朱元璋有些忐忑,按这个难度升级,接下来自己怕是连题目都看不懂了,总不能交白卷…… 第三题,映入眼帘。 虽然朱元璋看得真切,但只能假装看不到,依然是由毛骧念了一遍。 题目:倘若你是某县县令,遇到有人击鼓鸣冤,状告当地某富户逼奸民妇,致使无辜妇人惨死,家中男人亦是精神恍惚。富户背景不凡,与当地知府沾亲。你作为父母官,会如何判案? 嗯?! 朱元璋一愣。 很自然地,他感觉到这道题,很熟悉。 咱好像见过啊! 不需要特别回忆,朱元璋眼前顿时浮现出一个疯疯癫癫的男人,闯入县衙,状告当地黄老爷,后来那黄老爷虽然到案,却在县衙上大大咧咧,仿佛视国法如无物,嚣张至极。 这个秦枫,还真是有趣! 朱元璋脸上浮现出笑容,让身边的毛骧有些困惑,怎么考试还考高兴了,要知道陛下在深宫中,很少有这么放松的笑容,这个秦枫还真是有本事,凭一张试卷就能做到? 这题目,的确是反常规,并没有考察圣人之言,孔孟之道,也不是关于国计民生的阐述,居然直接把一个典型案例放了上来,假设考生已经是县令的身份,问他会如何处理这桩棘手的案子。 这案子,我见过。 毛骧忽然回忆起三年前的濠州城,便立刻理解了朱元璋脸上的笑容从何而来。 这是秦枫做濠州县令的时候,亲自判过的案子啊! 不过,要怎么答呢? 毛骧略一沉思,琢磨着应该是突出县令为民请命,大公无私的一面,然后秉公执法,不怕对方的身份高低。 “亲手行刑,当堂打死,只说是错手伤人。”朱元璋却已经低声开口,因为想起那个黄老爷的可恶,言辞中竟然带上了一抹凛冽的杀机,让毛骧浑身都是一个机灵。 事实上,那个作奸犯科的临濠知府,就是毛骧亲手处决的! 可是陛下啊,您这不是考试啊,您这是抄袭啊…… 毛骧一愣,有些哭笑不得。 这案子的实际执行中,秦枫用了非常规的手段,先判了几十大板,然后以县令的身份,亲自打板子,假装板子打歪了,一家伙正中黄老爷的太阳穴,当场就一命呜呼。 可是,现在是考试啊,我的陛下! 能这么写在纸上吗? 人家秦枫,那是悄咪咪地干的这事儿,但写出来,味道可就不对了。 卧槽! 旁边负责督查的衙役,听到这么杀气腾腾的答案,也被吓了一跳。 能在这里的,都是淳化县的老底子,身为淳化县人,自然是认识毛老爹的。 这个毛老爹,眼睛不方便,平常就喜欢到处转悠遛弯,人还是很好的,也挺好说话。 但……怎么一见到案子,把自己带入到县官的角色中,就这么凶悍的? 还真是人不可貌相! 第二百五十章 陛下,您就宠他吧! 不过,这张试卷上发生的事,除了毛骧,衙役,还有朱元璋自己,并没有其他人关注到。 偌大的考场上,所有人都在紧张答卷,希冀着能够脱颖而出,代表淳化县,参加接下来的府试,甚至一路杀入院试甚至乡试……给秦大人长脸,给自己谋个锦绣前程。 解决完这道题目,朱元璋和毛骧的配合倒是愈发顺畅,又将目光转向下一道。 这一看,神色可就更古怪了! 秦枫啊秦枫,你这是要把实践类考题,进行到底? 一般来说,科举考试,根据历朝历代的设置,都是有固定章法的。 比如四书文、经文、试贴、赋、杂作等等,综合考察考生的经义熟悉程度,解读能力,文法、修辞,乃至学问的广博深度等等这些。 此次大明重开科举,虽然是全新的开始,但从皇帝的旨意中,对于考试内容,并没有做特别的说明,所以一般认为,应该还是那些内容,毕竟这都是经过几百年的实践检验,也算是行之有效。 可是秦枫亲自命题并主持的这个县试,到现在,已经明显跑偏了! 第一道,的确是规规矩矩的四书文题目,然后接下来算是经文,也不出格。 从第三题开始,怎么全都是实际案例题啊! 刚才那道还说得过去,虽然是秦枫自己亲历的案子,但既然他已经从濠州城调到了淳化县,相隔数百里,消息又并不发达,能对那个案子有清晰了解的,或许只有朱元璋和毛骧这两个人。 拿来考试,也可以从答案中分析考生的实际判案能力,执政能力,等等。 但是这一道…… 玩呢? 毛骧满脸都是无语,低声念道:“倘若你是某县县令,遇到隔壁县县令草菅人命,包庇凶手,那凶手背景通天,乃是当朝丞相的妻弟,你治下的百姓无辜惨死,你会如何作为?” 这种题你也敢拿出来啊! 现在别说是淳化县,也别说应天府了,只怕大半个大明,都在传颂秦枫其人,作为淳化县令,为民请命,面对当朝丞相的威势也丝毫不惧,并在皇帝的支持下,真的扳倒了丞相胡惟庸,自己也官升三级,晋升为应天知府…… 好家伙! 你这是考试,还是炫耀装逼来着? 毛骧一边念,一边在心里吐槽。 所以这道题,标准答案,应该是跟你一样呗? 可是秦枫啊! 天底下有几个县令,敢跟你一样! 你知道吗,要不是我随身保护,早在京城门口,那厉害杀手就已经要了你的小命。 要不是皇帝一直都眷顾着,甚至在丞相和你当中,都毫不犹豫地选择了你,你区区七品,有什么资格跟胡惟庸掰手腕? 现在,你还拿来考试……你怎么好意思的呀! 如果是普通的县令,遇到这种事,应该怎么办?题应该怎么答? 毛骧是个有理智的人,脑子里也有自己的判断,无非是安抚自家百姓,最多是给些抚恤之类,哪有胳膊扭过大腿的事儿啊。 可是…… 朱元璋的答案,让毛骧心中泛起苦笑。 好好好,这么玩是吧? 陛下,您就宠他吧! 这答案,基本上跟秦枫所作所为保持一致,也是头顶大诰,也是进京城告状,主打一个不畏强权,什么品级差距身份悬殊,都压根不放在心上。 他只是个代笔的,没资格参与意见。 毛骧只注意到,旁边的那个衙役听到这答案,脸上泛起骄傲的神色,毕竟这可是他崇拜的秦大人生平得意之作,现在听到毛老爹也做了同样的选择,身为淳化县人,与有荣焉。 好吧!你们赢了! 毛骧很知趣地闭嘴,心想你们就继续这样玩吧,早晚这秦枫会在你们一声声牛逼中迷失了自己,倘若因为什么缘故失去圣眷,那这种官员,真是立刻就死啊,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考试的时间,总是很快。 一个时辰,竟然飘忽而过。 很快,朱元璋和毛骧,就把考卷翻到最后一页,也看到了最后一道考题。 值得一说的是,除了最开始两道题,后面那些,全都是各种各样的实际案例,内容牵涉到民生、判案、治军、管理等各个方面,可谓是相当全面。 答着答着,很多考生都有一种错觉,自己已经不再是普通老百姓,而是化身成为一名县令,面对层出不穷的各种实际问题,做出自己的决断,然后体现在考卷上。 有的案例,很好办,毕竟有秦大人珠玉在前,直接抄就是了。 有的却非常棘手,从未听过却好像两边都有理,应当怎么判案,各人只能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这最后一道题,依然是实践题。 不同的是,这次预设的身份,不再是县令,而是知府。 好家伙! 秦枫你升官了,也让考生过过瘾,答着题就把官给升了? 毛骧觉得自己已经无力吐槽,只是老老实实地念诵试卷上的题目。 “倘若你是某府知府,调查到本府下辖的某县县令,贪赃枉法,罪行累累。 “曾收受银两三千,在判案中设法周旋,将一个富户之子的杀人案,判作失手伤人,从而得以保命。” “曾巧立名目,收取灌溉水渠建造费,但实际花费连十分之一都不到,剩余部分,全部中饱私囊。” “然而,人才短缺,官员缺乏,若是立刻将此县令下狱,短期内甚至无人可用,也会让一县之地陷入混乱。” “那么你作为知府,应该如何处断此事?” 嚯,真能编! 毛骧念完题,眉头也是微微皱起。 不过,如果是自己,会怎么办? 按大明律,这种官员当然是杀无赦。 但这样一来,这个县就没了县令,难道由知府代管,这好像也不太妥当。 有没有折中的方案? 毛骧一时想不到,不过好在,也不需要他动这个脑筋。 目光落在已经答题一个多时辰的皇帝陛下身上,毛骧觉得陛下就算是批阅奏折,牵涉到朝廷一二品大员的大事,也没这样认真过。 但这张卷,除了最后一道还算是达到了知府级,前面基本上全都是作为县令处理的那些鸡毛蒜皮,难得皇帝还那么有耐心,一一作答。 “杀!!” 朱元璋眉宇间闪出凛冽的杀机,虽然只是一道题,却迅速联想起官员贪赃枉法,致使百姓民不聊生。 当年,他老朱家,就是因为这样的狗官,沦落到活不下去,一家人饿死大半的啊! 还留着这种狗官过年么? 什么无人可用! 那知府倘若有半点良心,就应该把这种狗屁县令,见一个杀一个,见两个杀一双,了不起自己多干点活,也就是了! “陛下……下面呢?”毛骧等了半天,没等到下文,小心翼翼地问道。 “下面没有了!”朱元璋没好气地说道。 啊? 就一个字? 毛骧愣住,片刻才感受到更加炽烈的杀机,让这位武功高绝的锦衣卫都指挥使,浑身打了个寒战,不敢再多嘴追问。 这最后一道题,落在试卷上的,就只有一个杀气腾腾的大字。 “杀!!!” 第二百五十一章 秦枫阅卷,朱元璋紧张 这场淳化县的县试,由秦枫规定的考试时间,一共只有三个时辰。 其实秦枫一直很奇怪,就是古代科举为什么要进行三天三夜,带来了许多因为时间拉长而产生的麻烦,比如说发放蜡烛,比如说营私舞弊,比如说臭号火号,等等这些。 明明只要缩短考试时间,大部分问题都可以避免。 又不是题量特大,尽管考试时间三个昼夜,但实际答题时间也就几个时辰,剩下时间都在休息而已。 更高级的院乡会殿,秦枫管不到,但是在应天府的管辖范畴内,县试和府试,秦枫可以完全做主,便大笔一挥,将县试的考试时间定为三个时辰,也就是六个小时,而接下来的府试,时间再延长一倍。 这么长的时间,什么题目都该答出来了! 要是时间不够,那就是不会! 时辰一到,悬挂在枫兰县学特定位置的锣声,清澈地响起,然后便有专门的衙役负责收卷,统一交到秦枫这边。 因为只有四百来人,所以秦枫索性来了个高效率办公,这几百个考生甚至都不用回家等消息,可以选择留在枫兰县学,远远看着这位秦大人当场阅卷,当场决定下一步晋升府试的人选。 实际上,既然是这种形式,出于对前途命运的关心,回家的考生凤毛麟角,更多人则是眼巴巴地望着秦枫,内心忐忑,不知自己答的内容,能否得到秦大人的认同和赞赏。 一般来说,科举考试当中,为了防止作弊,还有一套专门的答卷誊录程序,为了避免考生在试卷上留记号,或是让阅卷人员认出自己熟悉考生的卷子。 但既然主考官和阅卷人都是秦枫,这个步骤就可以省略了。 在淳化县,秦枫的威望简直比皇帝还高,不论是判案或是各种政令,淳化县的老百姓全都是发自内心的服膺,绝不会有任何怀疑。 众目睽睽之下,秦枫开始阅卷。 四百多份答卷,数量虽多,但实际上,这其中的大多数,并不会耗费秦枫太长的时间。 比如第一道题目,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 这是《大学》里耳熟能详的句子,可谓是含义简明,方向清晰,就可以作为这次县试的试金石。 倘若这样的题目,都茫然不知所云,那么从原则上说,基本上可以判定落榜了,后面简单扫一眼,如果没有特别亮眼之处,仅仅几秒钟,这张卷子就注定名落孙山。 《大学》都没读过,纯纯是滥竽充数来的,县试是最低一级考试,但筛选出来的人才,将要代表淳化县参加接下来的府试,无论如何,总不可以是个文盲或是半文盲吧。 还别说,这样抱着滥竽充数想法来的,还真不在少数,这也正是在朝廷正式组织的“院试”之前,设置府试和县试的意义。 秦枫正襟危坐,手执朱笔,一连五张,都是信口胡言的卷子,甚至还有白卷…… 何苦来哉! 秦枫摇摇头,但也不以为意,后世公务员都不乏交了一百块钱走个过场,上午考了下午不来的那种人,何况是古代,更何况是已经数年不开科举的大明,很多人对自己的学问没有认识,还真以为看了几本话本,能写几个字,就可以科举入仕了? “孙大虎,不中。” “张千,不中。” “吴三六,不中……” 不论如何,科举是严肃的,县试也是严肃的,秦枫声音平稳,飞快地在一张张试卷上红笔打叉,然后将卷子放到一旁,同步念出名字,一开始就是一连串的不中,让县学中等待阅卷结果的气氛,顿时平添了几分紧张。 这是县试,这是科举啊! 混赖过去,是不可能的。 秦枫的威望下,没人敢喧哗作怪,听到结果之后,这些人虽然有些沮丧,但大约也知道自己是个什么水平,便站起身来,规规矩矩地给秦枫一躬身,然后在专门衙役的引导下,退出县学,结束了这次重在参与的科举之旅。 不过很快,振奋的消息便传来了。 约莫十几张不中的卷子之后,秦枫眼前一亮,随机泛起微笑。 自己的学生,当然认识笔迹,但秦枫举贤不避亲,只看答卷内容。 前两道四书和经义题,中规中矩,后面关于案例的剖析和决断,虽然略显稚嫩,但也算平稳中正。 这个年龄,能有这样的见地,颇为不易。 或许,是姐姐死去的那件事,给了这孩子极大的挫折,也同时给了他极大的成长,或许这便是命运的某种残酷的公平。 “徐鼎臣,甲等下,入府试!” 噫! 忽然从一片“不中”当中,听到了不一样的东西,全场顿时起了一阵微微的骚动。 待听清名字是徐鼎臣,无数人脸上都泛起恍然的神色。 是那孩子! 现在淳化县,谁不知道徐家,谁不知道徐鼎臣啊! 早在秦大人动身之前,这徐鼎臣竟然孤身一人,去往六合县衙,面对陌生的县令,侃侃而谈,为自己的亲人讨要一个公道,这些事迹早就被口口相传,人人赞颂。 现在,徐鼎臣县试过关,本就是实至名归,众人眼中射出的光芒绝非嫉恨,而是赞誉、羡慕、喜悦。 只是! 连他都只是甲等下? 秦大人的标准好高! 这个徐鼎臣,在县学里,都是被几位老夫子交口称赞的呀! 连他的学问都够不上一个“甲上”么? 按考试规则,秦枫规定,落选的卷子不评级,过关的卷子才分为甲乙丙三个等次,每个等次再分上中下,也就是一共九等,也算是符合九为数之极的说法。 徐鼎臣被定为甲下,那也就是第三档而已。 难道,这淳化县内,还有高手? 一念及此,众考生又是振奋,又是忐忑,不由得纷纷咽了口唾沫,满怀期待地瞪大眼睛,连眨眼都唯恐错过什么关键。 这其中,也包括大明皇帝,微服私访的朱元璋! 限于身份人设,朱元璋不能瞪大眼睛,但内心竟然也有一丝微微的紧张。 说来奇怪,想当年鄱阳湖上,面对陈友谅七十万大军,老朱都未曾紧张啊! 但他实在也没想到,自己有生之年,竟然还能参加一次科举,而且还是以考生的身份…… 咱的卷子,能得个什么等次? 第二百五十二章 又一张白卷,体验感拉满 不过,因为朱元璋和毛骧来得晚,排在后面,一时半会儿倒也看不到他的卷子。 阅卷工作还在有条不紊地进行。 一张张名落孙山的“不中”被放到一旁,偶尔夹杂着过关的幸运儿,考场里也时不时响起欢呼声,甚至有人在过关后手舞足蹈,兴奋得快要晕厥过去。 都能理解,毕竟有范进同志珠玉在前。 哪怕县试不代表什么,跟范进中的举人不是一个含金量,但在淳化县老百姓眼中,秦枫秦大人那可是神一样的人物,卷子能得到他的认可,这本身就是一件非常值得高兴的事情,简直堪比殿试里被皇帝点中了状元。 值得一提的是,眼瞅着阅卷已经过去了三分之一,但目前过关的约莫十几张卷子里,只有徐鼎臣的“甲下”最高,其他都是乙等甚至丙等,尤其是一个丙下,看得出来秦大人都犹豫半天,最后还是抬抬手,给算了过关。 标准太高了! 朱元璋也非常好奇,因为刚才秦枫的心声中,对于徐鼎臣卷子的评断大致是:书卷气浓重,观点尚稚嫩,欠缺打磨,但立意高远,前途可期。 观点稚嫩? 合理啊…… 人家本来就不到十岁! 朱元璋就有些不解,按照他的想法,这样年纪幼小却已经饱读诗书的童生,正是大明朝最需要的人才。 现在才十岁,稍稍假以时日,待十六七岁,十八九岁的时候,岂不是学问和经验都非常成熟,可以为我大明独当一面了? 这样的人才,才给了个甲下? 不过,朱元璋没动声色,而只是眉头微皱,继续仔细倾听着秦枫在阅卷中,时时传来的心声,这才是他不惜放下无数国家大事,来到淳化县微服私访的根本原因。 那些对秦枫来说只是偶然掠过心头的心声,往往夹杂着超越时代的观念,洞察后世的天机,有时候仅得一鳞半爪,便能帮朱元璋理清方向,让整个大明朝避免倾覆的巨大危机! 【这啥玩意……又是白卷,我特么服了,家里不种地吗?这都开春了,这三个时辰,干点啥不好……】 【嗯,这个还写了几个字……我看看……大学之道,在明明德……意思是在大明朝,要大兴学问,明朝是个讲究品德的朝廷???我呸!好一个望文生义,牛逼!我得看看这逗逼叫啥……嚯,陈家老三啊……还真不知道你也念过几本歪书,可以的,你这风格科举是不行,不行考虑写个话本吧,也算是丰富淳化县甚至是应天府的文化生活……】 【诶,这个好!这笔迹,应该是沈开元吧?这孩子,打小我就看他有出息!嗯……这开篇四书题,答得居然比徐鼎臣更加四平八稳,有点东西!】 沈开元? 朱元璋从心声中听到这个名字,也不陌生,这个沈开元同样是枫兰县学中的优等生,平常虽然没有徐鼎臣那么耀眼,但各项成绩也是名列前茅。 这次考试,比徐鼎臣发挥还好? 莫非,能得个更高的等次么,比如甲中,甚至甲上? 朱元璋就上了心,这都是他大明的人才啊,尤其还这么年轻,更令朱元璋龙颜大悦,甚至期待着未来在殿试中看到这些优秀的孩子了。 【经义,也不错!真是下功夫了!】 【我看看这个案子,他怎么判断……】 【题目:倘若你是某县县令,遇到有人击鼓鸣冤,状告当地某富户逼奸民妇,致使无辜妇人惨死,家中男人亦是精神恍惚。富户背景不凡,与当地知府沾亲。你作为父母官,会如何判案?】 【嚯!黄老爷当场收监,秋后问斩,这可太幼稚了!开元啊,你读书,不能读死书啊,毕竟还是年龄小,也没有徐鼎臣那样的经历,不知道官场生态。这黄老爷背后,站着知府呢,你这个秋后问斩,根本就不能成立,搞得不好,被斩的甚至是自己!】 【后面几道……嗯,也都差不多,想当然的成分太多,是个不错的读书人,但……至少短时间内,不足以成为一个好官。】 “沈开元,乙等下,入府试!” 随着最后的判定,现场再次微微骚动,那个名叫沈开元的少年,眼眸中掠过失望的神色,没想到自己已经如此用功读书,还是跟徐鼎臣差这么远。 但,究竟是差在哪里? 他不明白,但只是紧紧攥着拳头,恭敬地对着秦枫一躬身。 府试,还要更加努力才行! 不错的读书人,但不能成为好官? 朱元璋若有所悟,隐隐感觉到抓到了什么东西,但又不太透彻。 过去这么多卷子了,朱元璋也断断续续听了很多心声,好像这秦枫判卷的重点,是放在后面那些题目。 也就是说,重实践而轻书本? 朱元璋点了点头,但同时还是有疑惑,毕竟历朝历代做官,都讲究学而优则仕,必须要熟知圣人之道,才能将其用在执政实践当中,这才叫用圣人的思想治理国家呀。 想那宋代名相赵普,号称用半部论语治天下,引为后世读书人的楷模。 怎么到了秦枫这里,好像反而不太关注卷上本就不多的四书题和经义题。 这秦枫,还真是和别人大不相同。 【嗨,又一张白卷,体验感算是被你们拉满了……】 【诶,不对,怎么后面写了这么多?】 【我看看……唔,黄老爷罪大恶极,但是背景不凡,不能粗暴对待,要讲究方法。我以为,上策是暂且隐忍,慢慢收集证据,最终将那作奸犯科的知府一同解决。中策是效仿秦大人,头顶大诰去京城告状,请皇帝圣裁。下策是索性找个借口,把这黄老爷弄死,以平民愤……】 【哟!有点东西!本官用的,居然只是区区下策?哈哈哈!】 【你知道什么!本官那法子虽然不够稳妥,但你就说解不解气吧!!】 【不过,这是个人才啊!居然还给了个上中下三策,真是心思深沉,深谋远虑,我淳化县,竟然还卧虎藏龙,藏着这么个高人?】 【这是哪位!】 秦枫连忙翻到前面,直接查名字。 第二百五十三章 朱元璋:终于到我的卷子了 周景阳。 秦枫略一愣怔,脑中浮现出一个憨厚朴实的形象。 倘若不是在淳化县做了近三年的县令,秦枫还真没法对人头这么熟悉。 即便如此,秦枫也不能做到把淳化县数万人,都牢记心中。 只是因为这个周景阳的名字好歹有点醒目,夹杂在一片诸如“三七”、“六九”、“重四”、“五二”的数字范式中,还挺扎眼,这才记住了这个名字对应的淳化县百姓。 只是,在秦枫印象里,这个周景阳只是老实巴交的农民,今年约莫四十来岁,上有老下有小的,平常就算对面遇见,也总是匆匆打个招呼,然后继续低头走路,连多攀谈几句都不太敢的样子。 这么一个人,竟然能答出这样的卷子? 秦枫暂且按下心中好奇,把卷子重新翻开,再看后面几道题的答案。 这个周景阳,前两道题目,一个四书,一个经义,干脆交了白卷,但后面关于实践案例的内容,却洋洋洒洒写了许多,虽然用词半文不白,看得出来文化程度不高,好些地方还写了错字,但是其中表达的东西,却让秦枫频频点头,甚至有几个地方都能让他眼前一亮,颇为认可。 有点意思! 这就有点意思了! 一个老实话不多的农民,读书也并不多,但却能对这些案件有想法,有判断,有决策,而且看起来都行之有效,绝非是一拍脑门一腔热血就能形容得。 此人……难道就是传说中的社恐,但胸怀锦绣? 要不是秦枫来自后世,很难总结得如此到位。 秦枫知道有一类人,不善表达,不擅交际,甚至跟人说话就脸红,最夸张的那种连给亲妈打电话都得酝酿许久。 但这并不代表他们没有想法,不代表他们腹中空空。 有个词汇叫做“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但这种人或许可以称之为“败絮其外,金玉其中”。 到了七百年后,社会多元化发展,哪怕社恐患者,也能找到对应的位置,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 但现在是七百年前,七百年前的社会,七百年前的官场,七百年前的选材制度,让这个周景阳若非撞到秦枫手里,恐怕终其一生,也只是个普通的农民,永远不可能把胸中所学,展露出来。 可以的! 此人,或许依然不适合为官。 但倘若作为幕僚,那是极好的。 先放他去府试吧。 秦枫心中有了数,点点头,扬声道:“周景阳,甲等中,入府试!” 噫!! 偌大的县学中,顿时一片哗然。 周景阳? 何许人也! 到目前为止,这竟然是最高的一个评级,距离最高的甲等上,也只有一步之遥。 也就是说,他的卷子虽然也有瑕疵,但得到了主考官秦大人的充分认可,倘若再能通过府试,那入仕之路,可以说就打开了呀! “天哪!老周这么厉害的?” “没见他读书做学问啊!去年还一起扛着锄头刨地呢!怎么不声不响,比那些整天读书的县学学生,成绩还好?” “真的假的!老周答的什么内容,让秦大人这么满意!” “说好一起活成狗,你却悄悄熬出头,周景阳你不厚道啊!” 一时间,无数道目光,同时落向一个位置,哪怕是不认识的,循着目光也能找到正主。 此人四旬年纪,脸庞黝黑,显然是常年在地里劳作晒的,这会儿骤然听到自己名字,还获得了全场最高的甲等中,不但没有兴奋,反而慌得手足无措,连忙低下了头,压根不敢看那些艳羡或是嫉妒的目光,反而紧张得浑身微微发抖,嘴唇翕动着,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哈哈哈! 可以确诊了。 秦枫看到,只觉得好笑,在心里记下了周景阳这个名字,然后,继续阅卷。 朱元璋在人群中,因为是毛老爹的身份,也不便跟别人一起看那个周景阳,但也同样记住了这三个字,同时寻思着,朕的卷子应该快到了,不知……能不能更胜一筹,获得个甲等上? 按理说,应该没问题啊! 毕竟,秦枫的那些题目,大部分都是出自他自己的实践案例,而这两年间,咱可没少听秦枫的心声,对于他当时怎么想的,全都一清二楚。 这样一来,这张卷子答得简直像是作弊,理所当然能得个高分,纵然不是甲上,最起码也不会比那个周景阳差吧。 朱元璋信心满满。 不过,越急越觉得时间过得慢。 眼瞅着秦枫慢条斯理,将一份份不靠谱的卷子扔出去,宣布不中,大约每隔个七八张,才能有一张可堪入目,然后定个等级,统统进入府试。 这其中能被秦枫认为是甲等的,到目前为止,一共也没有十张卷。 终于,到了! 毛骧身为练武之人,讲究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目光锐利如鹰隼,哪怕距离远,也一眼就看到秦枫目前翻到的,正是自己执笔,当今皇帝朱元璋亲自答的那张试卷。 呼! 毛骧深吸一口气,暗想秦枫你可不要自误,这判卷若是让圣上不满,你这知府可就做到头了。 转过这个念头之后,毛骧才低下头,低声跟朱元璋说道:“爹,您的卷子,现在正在秦枫手中。” 唔! 朱元璋亦是神色一振,终于等到了,但居然有些微微紧张,这可真是稀奇的事。 秦枫却并不知道有人盯住了自己,照常翻开下一份卷子,习惯性地先看第一道题。 【呀,很不错呢!】 一句话,就让偷听心声的朱元璋,眉宇舒展,甚至比战场上打了个漂亮的胜仗还过瘾。 秦枫神色喜悦,默读试卷。 “夫大学之道,涵养君子之德,广弘求真之志者也。明德者,昭示于人之心,发而为性之善。然欲达于明德,必先修身齐家,以德行养人,以仁义立志。” “圣人云: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若无内省之功,焉能外王?故曰:首先须自明其德,克己奉公,恪守道义。明德之光,如日月之明,照耀四方;惟有修其内,方能外显其德。” “再者,明德非独自守,必当与人共勉。孟子云:仁者之心,行于四方。故须广交友之道,互勉互助,以德聚人,以德适己。良德之人,皆欲传其德于世,故大德乃众之所赞……” 非常好! 秦枫连连点头,这作答之人,观点清晰,破题准确,最难得的是还有一种高屋建瓴的通透,格局之大,胸襟之广,很难相信竟然只是出自一个小小的淳化县。 本官有愧啊! 在淳化县做了三年父母官,竟然埋没了这么多人才。 此人,又是谁? 第二百五十四章 名落孙山!朱元璋心态崩了 毛兴宗。 这是谁? 秦枫又是一愣,好在姓毛的不多,秦枫诧异地将目光射向某处。 【毛老爹?】 【天哪!这竟然是毛老爹的卷子?】 【好家伙!除了三年前初次见面,后来都是毛老爹、毛老爹的叫着,差点忘了这个名字。】 【毛兴宗,对,毛老爹的确是叫这个名字,没错的。】 【万万没想到啊,这个毛老爹,竟然这么有学问,这道题的作答,不但措辞严谨,而且气魄很大,跟那个眼睛不方便、脸上时常挂着随和笑容的毛家老爹,完全对不上。】 【有意思!太有意思了!】 【本官失职啊,竟然连这种几乎每天都见到的人,都没能发掘出真正才华。】 【当今圣上重开科举,的确是极有必要。普天之下,又有多少人被埋没着,没法绽放出真正的光芒?】 哈哈哈! 爽! 朱元璋龙颜大悦! 秦枫对他试卷的评价之高,甚至还要超出预期。 而且,心声中不但盛赞毛老爹的学问,同时还盛赞皇帝的开明。 一番心声,朱元璋被连夸两次,真是太高兴了。 要知道,平常虽然文武百官山呼万岁,也都是谀词如潮,但朱元璋知道,他们心里琢磨的,未必也是同样的内容,甚至说不定有许多大不敬的言辞,只是不敢宣之于口罢了。 这个秦枫就不一样了! 虽然有时候也颇多不敬,但他来自未来,本不属于这个世界,他的评判代表着后世人的观点,含金量自然更高。 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这本就是古人最高的追求。 朱元璋自己就是君王,但同样很在意后世的评价。 从心声中,听得出来,秦枫对于他这位大明开国皇帝,不见得毕恭毕敬,但确实推崇备至,时常有溢美盛赞,这自然让朱元璋又是喜悦,又是欣慰,一生所做的事业,得到了后人的认可,还有什么比这更令人满足的事呢。 现在,朱元璋化身毛兴宗,亲自来答这张小小的县学试卷,居然也得到了秦枫的认同。 这意味着,朱元璋虽然从小没条件念书,但是这些年来南征北战,也没放下读书学习,成果已经显现了。 在宫中,无人敢考校皇帝的学问。 但是在这里,毛兴宗跟其他考生一样,并没有特殊待遇,能被秦枫认可,那就是实打实的本事了。 朱元璋险些喜形于色,就连身边侍奉了十几年的毛骧,都能清晰感觉到陛下的兴奋,可是……成绩不是还没公布么,陛下喜从何来? 毛骧诧异地望向朱元璋,心中大惑不解。 下一刻,只见这位皇帝陛下,神色骤然大变,刚才的喜悦,在顷刻间荡然无存。 啊? 毛骧被吓了一跳,心想变脸也没有这么快的啊! 到底发生了什么? 哼! 朱元璋神色变幻,好容易才压下异常,然而秦枫的心声,还在源源不断传来。 【唉!可惜了!】 【这个毛老爹,两道四书经义题,倒是中规中矩,大气磅礴,可惜到了实操环节,怎么……一把年纪的人了,比那些县学的童生,还幼稚单纯?】 【黄老爷逼奸人命,你把他直接打死?】 【好家伙!虽然本官也是这么干的,但……本官当时想的是,大不了回老家啊!】 【你以为你是我啊?】 【这么做官,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太稚嫩了,太没有深沉了,很难放在重要的位置上,最多也就是个愤青……呃,倒是不再青了,算个愤老吧。】 【再看看后面……】 【嚯!你也头顶大诰?你也抓了县官去京城?你以为你也能扳倒当朝丞相?】 【毛老爹啊,你这抄得也太明显了,而且多少有点投机取巧的嫌疑。】 【你以为抄了本官的作为,就能得个高分么?太天真了,我能扳倒胡惟庸,那不是因为我有多强,而是因为胡惟庸早就犯了皇帝的忌讳,老朱其实早就觉得丞相分权让他讨厌,只是一时还没想到如何干掉传承近千年的丞相制度,借此机会,索性把活给干了而已。】 【但是这道考题里的丞相,何其强大!你还头顶大诰呢……走不出本县,脑袋就搬家了!】 【还是那句话,我可以视死如归,那是真的回家,还攒了一大笔钱,你呢?你以为你是我啊?】 【……最后一道,这愤青会怎么答?】 【杀!!!】 杀气腾腾的一个字映入眼帘,仿佛还墨迹未干,秦枫看得一愣,差点被这个字刺得眼睛生疼。 【好家伙!我直接好家伙!】 【这要是不叫愤青,世上怕是就没有愤青这种生物了。】 【毛老爹居然是这么个人,完全看不出来啊,倒也有趣。】 【只是这样的性子……绝不能为官,否则简直是害了他!看着这些年的交情,还有毛兄的份上,咱可不能干这种事儿。】 【所以,就不放他去府试了,府试也是我主考,要还是这个风格的答卷,照样不能让他过关。否则的话,以这个毛老爹前两道题表现出的那种文采和大气,到了院试乡试那边,没有实践题目,只看书本的掌握以及策论的思想,说不定还真能一路顺畅,走入仕途……且不论他眼睛不便这件事,就凭这个愤青的性格,做官绝对是害了他。】 “毛兴宗,不中!” 秦枫心中计议已定,毫不犹豫地挥动朱笔,在毛老爹的卷子上,打了个大大的红叉,然后往废卷堆里一丢,声音不急不缓,仿佛扔的只是又一个滥竽充数的混赖者。 可是…… 朱元璋惊呆了。 活了四十四岁,不知经过多少大风大浪,多少起起落落,但还从没像今天这样,从云端跌到泥地,只用了短短的一个呼吸之间。 这反差太大了啊! 刚才还听秦枫在心声里赞誉有加,说他答得好,又是什么大气,又是什么格局,又是什么高屋建瓴的。 转瞬之间,就成了一滩臭狗屎,连个丙下都没混上,直接名落孙山??? 秦枫! 你欺人太甚!! 第二百五十五章 朕!还不如这些糟老头子? 这! 这可如何是好…… 毛骧浑身的寒毛都快炸起了。 要是按照往常,有人如此当面欺君,他身为锦衣卫都指挥使,皇帝的贴身侍卫,自然应当第一时间就灭杀此人,甚至可以先斩后奏。 可是现在,那可是秦枫啊! 秦枫的圣眷之隆,没有人比毛骧更清楚的了。 但是这秦枫今天的确是大胆妄为,竟敢把皇帝陛下花费了几个时辰辛苦的试卷,判了个“不中”? 怎么可能! 虽然后面那些题目的解答,陛下的确是显得杀伐过甚,不太符合题目中给出的人设身份。 但……最起码方向也没错啊! 贪官污吏,不该杀? 徇私枉法,不该死? 再说了,前面那两道题,毛骧作为一个粗人,可答不出那么文绉绉的内容,这些年跟随皇帝,毛骧是亲眼见证皇帝陛下从一个几乎不识字的乞丐,成长为文武双全的帝王,这其中花费的辛苦,不足为外人道。 现在,你秦枫轻轻巧巧一句“不中”,就把陛下这么多的辛苦,都弃如敝履。 欺君之罪啊! 欺君之罪,莫过于此! 只待皇帝一声令下,秦枫你今天就活到头了! 毛骧虽然跟秦枫私交不错,但他位置摆得很正,首先是皇帝的臣子,陛下的侍卫,他的一切荣耀都是陛下给的,倘若有什么人敢对陛下不敬,那就是不死不休的仇家。 “呼……” 毛骧紧张的眼神中,朱元璋长长吐出一口浊气,眼眸中的愤怒,勉强压了下来,竟是没有发作,只是咬牙点了点头,表示接受这个结果。 毛兴宗的落榜,倒也吸引了几道目光,毕竟这个毛老爹眼睛不方便,还让儿子代笔,参加县试,也算是异类。 然而“不中”这个结果,并没有出乎大多数人意料,射来的目光中,更多的是同情,也有钦佩,但看过一眼,见毛老爹没有异样,也就转过目光,继续望向秦枫,因为所有的卷子都快要阅完,进入府试的名单,也就呼之欲出了。 果然,毛老爹之后,只剩下三五张卷子,都是不知所云,秦枫很快打了几个红叉,口中吐出几个不中,随后便稍活动一下疲累的筋骨,站起身来。 顿时,刚才还议论纷纷的场面,变得安静下来。 秦大人效率惊人,只不过短短光景,就到了决定命运的时刻。 “诸位,辛苦了。” 秦枫俯视数百考生,朗声说道:“能来参加县试,已经是胜者赢家,但毕竟科举乃国之大事,不可马虎,只有通过选拔者,方能进入院试,也就是朝廷组织的真正科举当中。” “接下来,还有一次府试,我相信淳化县人杰地灵,选拔出的人才,必能在府试中,再获佳绩。” “下面,我公布县试入选者名单。” “徐鼎臣、沈开元……” 名单还挺长,但也只有不到五十个名字,不包括朱元璋。 毛骧紧张地看了一眼皇帝,生怕这名单又触怒了什么敏感。 随着名单落定,议论声再次渐渐大了起来。 “诶,好像……很多人并不是县学里的呀!” “对!我数了,县学里的那些孩子,入选者一共就三个人,分别是徐鼎臣、沈开元,还有后面一些的唐麟,不过唐麟才获了个丙等中,估摸着府试很难通过,可能也就止步于此。” “不该啊!” “县学那么多孩子,一百多位呢!都是不用下地干活,从早读书学习到晚,怎么……到头来才区区三位?” “难道那些人,都是白白去拿秦大人的廪米吗?” “这多少有点不像话了!” “怎么回事……入选的反而很多都是想不到的人,太奇怪了!” “对呀!连老魏家的魏老屁,竟然都可以进入府试,天哪……那老头放屁又臭又响,年轻的时候就出了名,今年都七十三了啊,还能参加科举?就算一路过关,朝廷能封七十多岁的老头做官吗?” “好家伙!姜子牙么,还来个八十为相?” 这份府试名单,引发了挺大的争议。 待秦枫派人将入选者组织起来,形成一个队伍,视觉的冲击力,可就更大了。 这队伍一共不到五十人,有老有少,但总体看来,年龄是偏大的,除了三个比较扎眼的年轻娃娃之外,其余十几二十岁的也零星有几个,其他大部分,竟然都在三四旬的年纪,甚至还有好几个身形佝偻面容苍老,至少也在花甲之龄的老头子。 要知道,人生七十古来稀,在这个年头能活到花甲,都得算是高寿了! 经历战乱,又有大明重整河山,这些老头子历经王朝变迁,没少折腾,看样子身子骨也并不怎么样,甚至站在队里,都需要有人搀扶。 就这? 朱元璋越看越来气。 朕! 还不如这些糟老头子??? 秦枫你到底想干什么! 难道朕发往各府县的圣旨,你是一个字都没看吗? 圣旨中,朕明明就说得很清楚,这次科举,为国选材,原则上要选择年青力壮者,不然我要一批老头做什么,没等他们摸清官场呢,人先没了! 参加考试的淳化县人,虽然并不十分清楚圣旨,但这支入选的队伍实在有些奇怪。 议论甚至质疑的声音,也就越来越大。 道理是明摆着的。 朝廷科举取士,是要选拔官员,弥补各地衙门空缺的。 就这些老头子…… 走几步路都怕猝死了。 哪怕是那些四五十岁的,做几年官也得病休甚至身故,这好像不符合朝廷的需求啊! 秦大人,是什么用意? 朱元璋听着这些声音,愈发觉得自己是对的,那么这秦枫竟敢抗旨不遵,哪怕你是来自后世,来到这里也是大明臣子,岂能如此…… 嗯? 正动念间,忽然又有心声传来,朱元璋顿时神色一凛,连忙收摄心神,先听听秦枫怎么说。 【哎!好像,选出来的人才,年龄段有点尴尬。】 【不过我是按照试卷内容选的,可没考虑年龄。】 【难怪,难怪历史上洪武四年开科举,只进行了一届,就被老朱直接叫停。】 【事实证明,选年轻的,选只会读书的,真心不靠谱啊!】 【现在,我来了,历史也发生了偏移,洪武四年拖到了洪武五年,我绝不能让大明科举沦为笑话,这个本无必要的弯路,至少在我淳化县,在我应天府,不必去走了!】 嗯? 朱元璋愣住。 弯路? 不靠谱? 只会读书的年轻人? 只进行一届科举,然后就被叫停了? 这些,都是什么意思。 为什么每个字都认识,但是连在一起,就有点听不懂了呢…… 第二百五十六章 科举,注定要沦为笑话吗 朱元璋回到皇宫,已经是深夜。 科举是大事,即便是最低一级的县试,作为主持者的秦枫,也不敢怠慢,几乎是事无巨细地忙碌着,跟每个入选府试的淳化县人,都叮咛嘱咐一番。 父母官做到这个份上,真的是有了拳拳之心,让无数淳化县人感佩莫名,哪怕是落选的,都对秦枫充满了敬意。 这个过程中,朱元璋虽然已经没资格进入下一轮的考试,却以瞎眼老爹的身份,始终不远不近地缀着秦枫,从他的心声中,听到了越来越多的真相。 于是,朱元璋的脸色越来越沉凝,甚至难看。 直到现在回到宫中,这位大明皇帝依然是眉头深锁,仿佛有什么天大的难题,无法解决。 朕,又错了…… 屏退所有人,朱元璋孤独地站在空旷的大殿中,悠悠一叹,嘴角泛起一个极深的苦笑。 殚精竭虑那么多天,本以为这次大明重开科举,不论是从制度上还是流程上,纵然不能说完美无缺,也已经少有瑕疵。 可谁知…… 选年轻的,选读书好的,居然也有错! 朱元璋的脑中,不断回荡着秦枫的心声,虽然秦枫只是在主持县试的过程中,偶尔流露出一句半句,但朱元璋以皇帝之尊,跟了足足一天,也渐渐将这些零碎的信息,串联起来。 秦枫的心声,代表着未来。 也就是说,在另一个不可知的世界,朱元璋已经错过一次了。 初建的大明王朝,轰轰烈烈开启科举,但是通过科举选拔出来的人才,并不是预想的那般美好。 有的,年龄太小,只会夸夸其谈,遇到具体事情,缺乏临机处断的能力。 有的,写文章做学问是一把好手,但是办事能力一塌糊涂,不懂变通不知权衡。 有的,能力和品行无法一致,虽然有点本事,却内藏奸邪,同样是难堪大用。 这样选拔出来的一批“人才”,在未来的几年内,几乎是把好端端的大明朝,搅了个乌烟瘴气,甚至局面比先前官员紧缺的状态还差! 无奈之下,朱元璋只好停止科举,并在诏书上抱怨说,我想诚意招贤纳士,你们却来敷衍我! 【朕以实心求贤,而天下以虚文应之,甚非所以称朕意也!】 这是秦枫心声中的原话…… 后来,大明迫不得已回到唐代以前,走地方举荐选材的老路。 但是这条路,同样是麻烦极多! 一是地方官员的裁量权太大,推荐的人选往往是官员一己私心所决定的,因此很容易有徇私舞弊的机会。 二是没有可操作性强的硬性标准。要纠正过去科举考试只看文才的偏见,希望选出的官员德才兼备,却可能是一个伪君子。 最后,在更加糟烂的局面下,朱元璋不得不向现实妥协,在十年后重新恢复科举…… 朕! 真就这么无能么? 朱元璋呆呆地看着空无一人的大殿,泛起一股深深的无力感。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 寄以厚望的大明科举,竟然注定要沦为一个费力不讨好的笑话吗? 朱元璋原本踌躇满志,为这次科举制定了详细的规则,甚至连各布政司的提督学政人选,都已经拟定得差不多了。 现在,却被秦枫一盆冷水直浇到头顶,告诉你这样搞不行,只能选出一堆废物! 可是秦枫,你有办法解决这个问题? 朱元璋迫不及待,早就不止一次想要派人把这次县试的过关试卷送到宫里,他要一张一张看过去,看看秦枫心目中,什么样的人才,才是朝廷需要的,才是大明需要的。 但为了不惊动秦枫,这件事不能太急,再加上天色已晚,朱元璋便先行回宫,但此时此刻却愈发觉得心痒难搔,恨不得立刻再飞到秦枫身边,仔仔细细听他心里到底有什么锦绣蓝图,能够解决这个难题。 罢了,朕总能看到的。 许久,朱元璋再次叹了口气,目光掠向桌案,那上面的奏折早就堆积如山。 身为皇帝,朱元璋要处理的事务,比秦枫这个应天知府,多了十几倍几十倍!比先前只是淳化县令的秦枫,多了百倍千倍! 秦枫可以停下来休息,朱元璋不能。 尽管科举是国之大事,但对于皇帝来说,国之大事可不止这一件。 于是,尽管已经夜半三更,朱元璋却也没有休息的福气,强行驱散脑中乱七八糟的想法,把积压的奏折先处理一批,免得越积越多,那只能更加麻烦。 自从胡惟庸被灭了九族,朱元璋索性一鼓作气,取消了丞相这个职位,将大权独揽,皇权达到至高无上的同时,他肩上的压力也沉重了数倍,这会儿焦头烂额,竟恍惚怀念起有人帮忙的日子了。 不管怎么样,活儿还得干。 朱元璋喝干一碗参茶,勉强振奋精神,开始批阅来自全国各地的奏折。 内政、军务、外交、甚至一些官员无法定夺的琐事,都拿来问一问,生怕出错。 他们无法定夺,可以请皇帝裁定。 但皇帝可就累死了! 所以朱元璋一贯最讨厌的就是在奏折里东拉西扯,半天看不到正题的。 因为心里有事,所以今天格外烦躁,甚至可以说是压着火气在看奏折。 好不容易,看到一份言辞简要,连一页都没写满的。 唔,这个不错! 朱元璋精神微微振奋,先瞥了一眼名字,心想这官员还算懂事,或许可以大用。 溧阳县县令,丛重。 嗯? 溧阳县,这不是应天府下辖的八县之一么? 因为时常微服私访,所以朱元璋对应天府的诸县,极为熟悉,甚至熟悉得都要超过老家濠州。 怎么区区一个县令,越级把奏折递到我这里来了? 唔! 朱元璋略一思忖,倒也大致明白,这是他亲自规定的特殊渠道,岂止是七品县令,就算是普通老百姓,遇到天大的冤屈,也有办法能够上达天听,不至于被地方官一手遮天,申冤无门。 这还是上次胡惟庸之事后,刚补充的规定,比最初圣旨上说的,锁拿不法官吏,举大诰上京告状,要先进许多,也细致许多。 没想到,新条款刚刚下达,就已经有人使用这样的渠道,把折子递到朕这里来了。 是有什么性命攸关的大事? 朱元璋神色微凛。 要知道,这新条款,也不是没有限制的,否则他这个皇帝非得活活累死。 那么这个溧阳县的丛重,宁可担负着可怕的后果,也要告状,所为何事? 第二百五十七章 丛重,你的事发了 因为内容很少,只用了片刻,朱元璋便看清了奏折上的内容。 这! 朱元璋的表情,变得精彩。 这个丛重,秘密奏折,实名控告顶头上司,也就是应天府知府秦枫,说他抗旨不遵,目无君上,公然违抗圣意,要求应天府下辖各县,按照他秦枫拟定的规则组织县试,选拔人才。 这简直是欺君之罪! 科举乃是整个大明朝的头等大事,又不是给你秦枫选家奴。 要怎么选,选什么样的人才,当然是要皇帝决断。 什么时候,轮到你一个小小应天知府自己做主了? 此事大犯忌讳! 溧阳县县令丛重,忠君为国,干冒奇险,上了这道奏折,希望皇帝明察此事,把倒行逆施的应天知府秦枫,捉拿问罪。 朱元璋尴尬了。 老实说,这奏折上说的内容,就在几个时辰前,他也是这么想的。 秦枫你怎么敢的呀! 哪怕知道秦枫身份特殊,是来自七百年后,但并不是朱元璋容许他可以肆意妄为的理由,毕竟国无二主,要是圣旨都不当回事,那岂不是天下大乱了。 但…… 听了秦枫的心声,知道真相的朱元璋,眼泪差点掉下来。 苦心经营的科举,差点就要沦为彻头彻尾的笑话! 现在秦枫的所作所为,不是为了他自己,而正是为了大明朝,为了他朱明江山,拨乱反正! 现在,这个丛重的奏折,应该怎么办? 朱元璋亦是微微犯难。 从朝廷的角度,丛重无疑是个大大的忠臣,宁可得罪顶头上司,也要以圣旨为准,不计生死,不顾荣辱,有勇气,有担当。 但是从秦枫的角度,这个丛重以下犯上,是个不好管理的刺头下属。 罢了…… 朱元璋犹豫片刻,将手里的奏折一扔,心里越来越烦躁。 刚刚批阅其他奏折,好不容易逃避的那件事,又被这道奏折提醒,问题终究还是要解决的啊。 相比科举的事情,丛重这边只是小事。 况且,朱元璋相信秦枫秉公无私,肯定能把这点小事处理好,就不用自己操心了。 至于公报私仇,朱元璋知道秦枫不是那样的人,更不必担心。 于是,他没太当回事儿,提起手中朱笔,在奏折上批阅道: 交由应天知府秦枫,酌情处理。 …… 丛重端坐在溧阳县县衙,审阅递交上来的县试名单,动作慢条斯理,似乎一点也不着急。 他在等消息。 那道要命的奏折,已经递上去了。 要的当然不可能是自己的命,而是那个年轻知府大人的! 丛重低下头,无人能看到他此刻眼眸中掠过的一抹阴鸷。 秦枫,太可怕了! 其他县不知道,但他苦心经营十几年的溧阳县,竟然不知什么时候就被这个秦枫渗透进来,把他近年来,甚至是远在十年前做过的事情,都调查得清清楚楚。 那些内容一旦泄露……别说这个知县干不成了,保全性命都是奢望。 所以,那天看到秦枫的临别“赠礼”后,丛重面前只有两条选择。 其一,完全臣服,从此以秦枫马首是瞻,乞求这个年轻人可以网开一面,放一条生路。 其二,不顾一切,拼个鱼死网破! 平心而论,丛重的第一反应,是选择第一条路。 毕竟,鱼死网破这种事……就算网真的破了,鱼也多半得死啊! 但是,对方是秦枫。 丛重这段时间,没干别的,想尽办法,搜集秦枫其人到了淳化县之后,近三年来的所作所为。 最后得出一个模糊的结论:此人嫉恶如仇,心怀百姓,若非大奸大恶,就是大仁大义。 以丛重的思想,很难去相信有人真的可以爱民如子,不存任何私心,但是从搜集到的有关秦枫的所有信息看来,找不到任何以权谋私的痕迹,他做的所有事,都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淳化,甚至往大了说,是为了大明。 说不定,是藏得深呢! 丛重脑中也时常掠过这个想法,哪怕没有证据支持,也无法遏制。 但这些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不管秦枫的大公无私是否伪装,最起码表面上是这样的,那么自己在溧阳县做的那些事,简直够抄家杀头十几次的了!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自己愿意全心全意服从,活成秦枫的一条狗,未来焉知他不会清算下手? 他丛重,绝不想用自己的性命,作为秦枫的晋身之梯。 况且,做狗……也真的太难受了! 那么权衡之下,丛重就只剩下第二条路可走了。 最好是,网破,但鱼还能不死。 冥思苦想之下,丛重利用刚刚公布的渠道,秘密上奏,押上自己的身家性命,抓住秦枫违抗旨意不遵的大不敬行为,狠狠告了一状! 这下,看你死不死! 小小的应天知府而已,就敢公然跟圣旨上的要求相背离,真是不知死活! 上了那道奏折之后,丛重没心思处理任何事情,小心翼翼地等待消息,派人专门去应天府府衙蹲着,等待有如狼似虎的锦衣卫从天而降,把秦枫五花大绑,甚至是当场格杀…… 可是,好消息并没有等到。 溧阳县县衙,来了个不速之客。 来人手脚粗大,却是身手敏捷,一闪身就到了堂前,看也不看县衙上办公的丛重,只将眼睛望向头顶上“明镜高悬”的匾额,微微冷笑。 嘶! 丛重目光一扫,顿时心中一沉,有一种极其不妙的预感。 但他不敢怠慢,尽管对方的正式官职只是区区从九品,但他这个七品县令,却不得不起身离座,到了那人跟前,小心翼翼地说道:“贺兄弟,是什么风把你给吹来了?” “别套近乎!”贺三斗脸上嘲讽的神色更浓,咧嘴道:“丛重,你的事发了,跟我走一趟吧?” 啊? 丛重一颗心仿佛漏跳了一拍,浑身冰冷,颤抖着声音说道:“这……兄弟,你说的什么,愚兄实在是听不懂啊……” “懂不懂的,别跟我说,我只是个粗人。”贺三斗虽然已经鸡犬升天,从一个普通衙役成了从九品的正式官员,但依然是只听秦大人的话,秦大人让他过来“请”这位丛县令,他就来了,倘若有什么违抗,他不介意动手亲自把这厮绑回府衙! 第二百五十八章 堂下何人,状告本官? 呵…… 这个丛重,有点东西。 秦枫虽然已经是应天知府,正四品的大官,但比起皇帝来,自然是没那么忙。 亲自主持了淳化县县试之后,现在应天府的头等大事,便是收集各县县试过关的名单,然后组织更加严肃的府试,从中再次选拔出精英人才,接下来便要迎接朝廷派遣提督学政来监管主持的“院试”了。 不过没想到,居然还有这么个小小的插曲。 本来,按照秦枫的意思,除了那天跳出来作死的孙不甚之外,其余这些县令,包括鲁岩、丁歙、马兆科、丛重、张广林等人,虽然谁的屁股都不干净,但因为大明朝处处缺官,可以姑且当做是污点官员使用。 至于以后怎么处理,秦枫也没完全想好,但其实也并不打算赶尽杀绝,若是有了好的继任者,而这些污点县令这段时间还算勤勉的话,秦枫也真的打算给他们一个体面的收场,最起码不至于丢了性命。 但是现在…… 丛重啊丛重,是你飘了,还是我拿不动刀了? 你不体面,我只好帮你体面了! 不多时,贺三斗粗豪的声音,远远传来,高声叫道:“秦大人!犯官溧阳县县令丛重带到!” 噗! 虽然没有五花大绑,却神色惊惧的丛重,一听这话,险些魂飞魄散。 什么啊,怎么就成了“犯官”…… 秦枫这是动手了? 为什么这么快啊! 打死丛重,他也想不到是自己的那道上告的奏折,被朱元璋直接发还到秦枫手里,所以速度极快,第二天一清早,秦枫就收到消息,然后派出贺三斗,把丛重“请”来府衙。 丛重勉强定了定神,到了原本淳化县县衙,现在是应天府府衙的堂前,努力挤出一个笑容,小心地观察着秦枫的脸色,来判断今日吉凶。 “哈哈!” 秦枫一笑,目光居高临下,居然仿佛不认识丛重似的,将手中惊堂木一拍,厉声喝道:“堂下何人,状告本官?” 啊这! 丛重心态崩了。 这、这难道是皇帝陛下,把自己给卖了? 说好的秘密通道,可以直接上达天听呢,怎么这个事情,回到了秦枫手里! 早知如此,谁敢告自己的顶头上司啊! 嫌命长吗? 不过,眼前的情景,已经不容许他多想了,秦枫既然动手,哪还能让这丛重有任何还手之力,早在贺三斗领命出发的同时,一班训练有素的衙役,已经横扫溧阳县衙,将丛重自以为隐藏很深的无数罪证,一一找到,甚至还带回了好几个饱受他荼毒的溧阳百姓,作为人证。 如今,丛重人在府衙,但给他定罪的人证物证,甚至比他到得更早。 证据确凿,丛重甚至连辩解的力气都没有了。 该死啊! 这秦枫,到底是怎么知道的? 莫非他身份特殊,跟皇帝陛下,有直接联系? 但若是如此,先前胡惟庸之事,又为什么要那么麻烦,头顶大诰,上京告状,甚至路上遇到刺客,差点丢了性命。 丛重百思不得其解,却不影响定罪。 凶恶的衙役上前,毫不客气地把丛重身上的官服扒掉,只留下白色的内衣,宛若一头被剥皮退毛的光猪,模样要多凄惨有多凄惨。 完了! 一切都完了! 丛重万念俱灰,呆呆地望着那个笑容依旧温和的年轻人,这才知道他手段何等凌厉,背景何等莫测,收拾掉他这么个小小的七品县令,真如探囊取物一般。 之前新年头一天的见面,他真的是手下留情了。 可惜,自己没看清形势,妄图把这位年轻的知府拉下马,到头来,反误了卿卿性命。 眼前的景象,开始渐渐模糊。 丛重觉得,自己的生命已经开始倒计时,这恐怖的噩耗,让他头脑一片空白,昏昏沉沉,甚至听秦枫的声音,都忽远忽近,仿佛是在噩梦中,而并非是真实。 “原溧阳县县令丛重!” “在职期间,贪赃枉法,假公济私,致使溧阳百姓申冤无门,民不聊生。” “丛重其人,深受皇恩,却不思报答,反而残民以逞,大肆敛财。目前从溧阳县衙以及丛重家中,共搜出赃银合计十七万两,另有各类珠宝财物不计其数。” “小小一个溧阳县,竟有如此巨贪,可见丛重之刮地三尺,实在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 “依《大明律》,监守自盗,40贯绞;枉法赃,80贯绞;不枉法赃,120贯止杖100,流3000里!” 完了! 丛重眼前一黑,身形摇摇欲坠。 枉法赃,八十贯就够上死罪。 何况他家里搜到的那些钱财,比八十贯多了何止百倍! 这条命,算是彻底交代了…… “然……丛重在溧阳县任知县共十九年,虽官声不佳,民怨沸腾,却也能勉强安抚百姓,政令通达……” 嗯?! 丛重浑身剧烈颤抖,不可置信地抬起头来,呆呆地望着这个自己欲置于死地的年轻人。 这话,是什么意思? 却见秦枫面容平静,继续说道:“念在上天有好生之德,我大明亦不轻斩有功之官,本官初步裁定,将丛重革除溧阳县县令之职,贬为庶民,永不叙用,其贪污所得所有赃银财物,一并充公!本裁定即日起送往京城,由当今圣上亲自圣裁!” 天哪! 这条命! 竟然捡回来了?!! 丛重在绝望之际,陡然间抓住这么粗壮的救命稻草,激动得浑身简直要爆炸一样,霎时间双目淌泪,跟看祖宗一样看着秦枫,真没想到这个年轻人胸怀竟然如此宽广,以德报怨,饶了自己这条狗命。 咚咚咚! 咚咚咚!! 丛重颤抖身躯,连话都说不周全,只顾着疯狂磕头,将额头磕得血迹斑斑,哽咽着哭道:“罪人丛重,多谢知府大人活命之恩!知府大人善心仁念,必能长命百岁,平步青云,封侯拜相,位极人……” “行啦,押下去吧!”秦枫摆摆手,不能让这厮再说下去了,再继续说,怕是黄袍加身都得说出来了。 眼眸中,倒影出激动万分的丛重,秦枫的嘴角却是掠过一个浅浅的笑容。 他很满意? 嗯,不错,其实我也很满意。 现在就看,那位老朱同志,是不是满意了。 第二百五十九章 给老朱同志一个大大的惊喜 咚咚咚! 咚咚咚! 丛重感激莫名,继续磕头如捣蒜。 这可真是救命之恩啊。 他甚至想好了,只要这条命捡回来了,以后秦枫就是再生父母,不管到了哪里,家中都得给秦枫立长生牌位! 应该可以不死了! 虽然最终处置权在皇帝那边,但是这种事,一般都是地方官草拟处理意见之后,上报皇帝,皇帝通常情况下是不太会驳回的,甚至忙起来都不会仔细看,直接御批了就是。 皇帝多忙啊,还能顾得上一个县令的小事? 所以,真的是死里逃生了! 丛重被押下去了,但一路上还在扯嗓子高呼,感谢秦枫大人大恩大德,什么什么的,听得许多府衙周围的淳化县人纷纷侧目,不知这人是什么来头,怎么对秦大人的恭敬,好像比咱们这些淳化老百姓更甚。 秦大人大仁大义? 废话么! 试问谁不知道…… 府衙里,秦枫起身,伸了个懒腰。 行了,现在这个丛重,才算是真的死定了。 依《大明律》,这丛重的罪名,的确是够得上死罪,但死罪的核准,在皇帝那里,按照惯例的话,这种并非谋逆的罪行,大概率是判个“斩监候”,其实也就是后世更常见的一个词,“死缓”。 当然了,秦枫了解老朱,以老朱对贪官污吏的痛恨,这个丛重不太能够得上法外开恩,斩监候也还是要斩的,这跟后世的死缓罪犯,只要不作死,基本上都会改判无期的惯例不同。 可是,这里有一个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 秦枫记得,洪武四年,五年的时间点,除了大明重开科举这件大事之外,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那就是太子大婚。 太子朱标大婚,很可能要大赦天下! 那么这个等待秋后处斩的丛重,就可能沾了太子的光,就此逃脱极刑,捡条命。 不存在…… 你那么辛苦写奏折告我,我怎么能不好好照顾一下! 秦枫可不是个任人拿捏的泥人,尤其是丛重这种毒蛇,难道还容他缓过来之后,找机会再咬一口? 丛重必须死! 不过,目前的《大明律》,列出十项“不赦之罪”,诸如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内乱等等,其中却并没有包括官员贪污。 于是秦枫反其道而行之,索性主动为丛重开脱,然后将这份初步拟定的处理文书,连夜送到京城,请皇帝御批。 秦枫相信,这样的处理方式,应该会给老朱同志一个大大的惊喜! …… 朱元璋并没第一时间看到这份处理文书。 他太忙了。 其实每次去淳化,偷听心声,都意味着朱元璋要加班很久,才能吧积压的奏折看完。 有了这个心思之后,朱元璋本不富裕的时间,雪上加霜。 但不得不说,秦枫的心声能够起到的帮助,是朱元璋根本就不能舍弃的,从一开始棋盘摆米看透了藩王分封的恶果开始,无数次心声,简直是代表着大明朝无数次的救赎。 倘若没有秦枫……这个朱元璋用性命拼出来的大明朝,也就不到三百年的国运而已。 因此,尽管时间紧迫,但朱元璋还是时刻惦念着秦枫的心声,哪怕是一边批阅奏折,一边还想着秦枫心声中透露的科举弊病,思忖如何解决这个年轻和经验,书本和能力的平衡问题。 那应天府的府试,什么时候开始? 朱元璋心想,既然秦枫主持府试,那么应天府府试出来的人才,应该能一定程度上避免那些弊病,哪怕跟之前的圣旨有所违背,也一定要重点看看这些人,是否真的是国家需要的栋梁之材。 至于那个丛……丛什么来着,他举报的秦枫抗旨之事,倒不必在意…… 咦? 朱元璋刚想到此事,忽然看到面前的一道新奏折,上面写着:臣应天知府秦枫。 嚯,看到这个名字,老朱可就不困了。 如果没记错,这应该是秦枫升任应天知府之后,给皇帝送来的第一份奏折。 关于什么? 莫非是科举的事情? 大有可能啊! 朱元璋大喜,这不是瞌睡有人送枕头么,太及时了。 甚至,翻开奏折的时候,朱元璋还有点微微紧张,暗想着若是秦枫真能透彻解决这个问题,甚至已经有了行之有效的通盘方案的话,区区正四品,哪里能表彰他的功劳,这官还得升啊! 然而,定睛一看,朱元璋瞪大眼睛。 好像跟科举没什么关系。 竟然,只是一份关于处理应天府下辖溧阳县知县丛重的文书,其中细节已经写明,只待御批。 区区小事,自己处理了就好,怎么还送到朕这里了? 朱元璋眉头微皱,寻思着这个秦枫怎么官越做越大,胆子倒越来越小,身为知府,不就是被自己下属告了么,也不算什么大事,自己解决了就好,难道这点事也要惊动皇帝吗。 可是,当朱元璋目光往下一落,眉梢立刻挑了起来。 “在职期间,贪赃枉法,假公济私,致使溧阳百姓申冤无门,民不聊生。” ??? 朱元璋愣了。 好像跟自己想的不是一个事儿啊! 再仔细往下看,越看越觉得怒火中烧。 十七万两! 好家伙! 一个小小的七品县令,贪墨了十七万两? 老百姓,还能有活路吗! 朕!朕的父母亲人,当年就是遇到了这样的贪官污吏,被逼得穷途末路,活活饿死在家里啊!! 想不到! 现在是大明朝了! 竟然,竟然还有这样的贪官,而且就在自己眼皮底下!! 朱元璋怒不可遏,拍案而起,吓得宫中侍奉的小太监齐齐跪倒一地,浑身簌簌发抖,不知道为什么陛下动了雷霆之怒。 岂有此理!岂有此理!! 朱元璋看着那些密密麻麻的详细罪证,还附有溧阳县百姓口述被记录下来的文字控告,一条条,一件件,这个丛重的罪行,简直是罄竹难书! 哼! 原来如此! 朱元璋当然不是笨人,略一思忖已经明白究竟。 这丛重上奏折告秦枫,并非是出自公心,而是知道罪证被秦枫掌握,想要先下手为强,借自己的手,除掉秦枫。 好,好啊! 真是谋划深沉,好一个借刀杀人! 倘若不是自己跟秦枫的关系特殊,就凭秦枫抗旨影响科举,还真有可能就此被冤杀了。 可怕!这人的心思之歹毒,简直太可怕了! 第二百六十章 这次的答卷,换朕来做主了 如此贪官,还报什么! 朱元璋看得恼火至极,甚至连秦枫都埋怨上了。 杀了不就好了! 难道还留着他浪费我大明的粮食吗? 朱元璋气得眼睛发红,光翻那些详细的罪名,竟然就翻了十几页之多,简直可以说是罄竹难书! 懒得看了…… 朱元璋目露寒光,直接翻到最后一页,看秦枫最终是如何处断的。 最后一页上,首先是秦枫写的罪状总结。 “收受银两三千,在判案中设法周旋,将一个富户之子的杀人案,判作失手伤人,从而得以保命。” “巧立名目,收取灌溉水渠建造费,但实际花费连十分之一都不到,剩余部分,全部中饱私囊。” “……” 嗯? 朱元璋一愣,忽然觉得这些词句,十分眼熟。 一拍脑门,这才想到,这不就是淳化县县试里,试卷上的最后一道题目吗! 好家伙! 原来如此! 原来这个秦枫,真的是早早就调查到了丛重其人的种种罪行,但并没行动,反而是把这当成是一个案例,用来考察参加县试的考生。 哼! 如此贪官,朕当时就说要杀,难道有什么不对吗? 一想到自己堂堂大明皇帝,去参加淳化县的县试,那么努力的情况下,竟然名落孙山,连个丙等的评价都没得到,直接不中…… 朱元璋更郁闷了。 记得那天,秦枫为了表示公平,在县试结束之后,不论中或不中,卷子都发还考生本人,上面有秦枫的简单评语,虽然言辞简短,但都说得清楚明白,让落选者也心服口服,知道自己是差在了什么地方。 而朱元璋拿回考卷,定睛一……呃,当时还是毛老爹,无睛可定,是毛骧担负起代看的职责,并把秦枫的评语告诉皇帝陛下。 对毛兴宗的这张卷子,知府大人秦枫的评语是:文辞隽永,晓畅圣人之言;高屋建瓴,似有广博胸襟。然处理政务实际时,简单粗暴,缺乏智慧,不懂变通,难堪大用。 这段话,朱元璋一想起来,就恨不得气歪了鼻子。 简单粗暴? 好好好! 朕倒是要看一看,这个来自七百年后的秦枫,是如何“有智慧”、“不简单”、“懂变通”地处理这桩丛重案的。 朱元璋表情古怪,目光继续向下掠去。 然后…… 只听这位大明皇帝,怒吼一声,咒骂道:“疯了!简直是疯了!” 奏折上,白纸黑字,清晰地写着: 念在上天有好生之德,我大明亦不轻斩有功之官,本官初步裁定,将丛重革除溧阳县县令之职,贬为庶民,永不叙用,其贪污所得所有赃银财物,一并充公! 当否,请陛下批示。 当个屁!! 就这贪官,不赶紧杀了,竟然还留着? 朱元璋觉得秦枫简直是精神错乱,居然在这个时候,玩什么以德报怨,脑子呢? 如此贪官污吏,竟然轻轻放过,只是革职而已,还能让他颐养天年? 大明朝若是如此不明是非,朕又何必辛苦打这个天下! 秦枫! 县试的时候,你是主持县试的主考官,可以一手遮天,你把朕的那个“杀”字,用朱笔圈起来,认为是简单粗暴,缺乏智慧。 但是朕! 朕认为自己答的内容,才是最正确的处置方式! 现在,这次的答卷,换朕来做主了! 朱元璋狠狠地提起御笔,笔走龙蛇,在奏折上大大地写了一个更加杀气腾腾的 “杀!!!” 似丛重这样的贪官,不杀不足以震慑百官,不杀不足以平息民愤。 依大明律,早该斩了! 唔……好像……有点不对。 朱元璋一个杀字写完,稍纾解了几分胸中的怒火,然后皱起眉头。 略一沉吟,朱元璋扬声叫道:“来人呐,给朕把刑部尚书杨容找来!” 一声令下,原本就噤若寒蝉的小太监,哪敢多嘴,立刻飞一般地去了。 不多时,京城内杨容府邸,年岁不轻的刑部尚书杨大人,一声惨叫:“祸事了!!” 听说,陛下今天极为震怒,甚至在召见自己之前,还曾拍案怒吼“疯了!简直是疯了!”…… 虽然一时想不到自己做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让皇帝如此光火,但杨容觉得,自己这辈子可能也就这样了。 交代完后事之后,杨容整顿衣裳,匆匆入宫。 “杨爱卿,当年你起草《大明律》,为何未将官员贪污,列为不赦罪之一?”朱元璋见到刑部尚书,果然神色不善,劈头就问。 还好,不是劈头。 杨容一愣,但稍稍放心,既然圣上还有意垂询,那或许我的命还可以抢救。 “启禀陛下!”虽然年岁不轻,但杨容知道这是要命的时刻,拼命转动大脑,小心翼翼地说道:“是臣的过失!臣一念之差,犯下如此大的疏忽,请陛下降罪!” 这就是杨容的聪明之处了。 就这种情况,说什么都是白搭,尤其是当年这大明律,是他杨容自己起草的吗,他长多大个脑袋?分明是皇帝陛下为主,他最多就是从旁提些建议,然后负责整理成文字罢了。 可是现在,陛下有意兴师问罪,当然不能把责任推到陛下头上,那自己的头还有什么用,不如砍了。 现在最关键的,就是自己把责任给担了,或许陛下满意之余,自己还能保命。 “哼!”朱元璋当然没有老糊涂到忘了此事,但当时大明律沿袭唐律,虽然有改动,却并未改变唐律中原本定下的十桩“不赦之罪”。 现在,既然杨容主动揽责,朱元璋便点了点头,没好气地说道:“着令刑部尚书杨容,立刻修改《大明律》,凡我大明官员,贪赃枉法,鱼肉百姓者,杀无赦!” “臣,遵旨!”杨容大喜,但表面上不动声色,躬身领旨,暗想这是哪个不长眼的贪官事发了,让皇帝发这么大的火气。 打发走了杨容之后,朱元璋虽然怒气稍减,但一看到桌案上奏折上那些洋洋洒洒的罪名,再次涌起恨意。 毕竟,童年阴影,没那么容易消弭的。 斩监候? 不可能! 斩立决? 好像也差点力度。 那么,满门抄斩,户灭九族呢?好像只是贪污的话,又有点够不上,若是贪污就给到这么恐怖的罪名,那么谋逆大罪,反而显得惩戒力度不够,将会引发更不可测的后果。 但贪污,却依然是朱元璋最痛恨的事啊! 绝不能便宜了这个丛重! 朱元璋沉思许久,终于眼神渐渐泛起狠厉之色,再次扬声叫道:“毛骧何在?!” 第二百六十一章 秦大人,多好的人呐! “臣在!” 从黑暗处闪出一个人影,气息悠长,倘若没有特殊任务,毛骧大多数时候都是皇帝的贴身侍卫。 “安排一下,派人去应天府淳化县,把牢里的那个丛重,押到京城。” 朱元璋打定主意,便不再犹豫。 “遵旨!”毛骧领命,重新隐于暗处。 这点事,当然不需要锦衣卫都指挥使亲自出马,但因为是皇帝交办,不能怠慢,毛骧派遣的是锦衣卫同知伍九六,官居从三品,比应天知府秦枫还高了半级,而且因为是奉旨办事,那便是钦差。 伍九六出京,但被押入大牢的丛重,却还在做着安享晚年的美梦。 尽管,牢里的条件很差,阴暗潮湿,仅有的一床被子也是又湿又冷,在这初春乍暖还寒的时令,冻得丛重浑身骨头都像是钻进了寒风,仿佛三百多块骨头就没一块不疼的。 这鬼地方! 皇帝到底什么时候能看到秦大人的奏折文书…… 丛重一天天苦捱日子,只盼皇帝快点御批,那么文书就正式生效,自己脱了官服,再把藏得隐蔽的几笔银子起出来,找个地方做个富家翁,再娶几房妾室……嘿嘿嘿! 这,全靠了秦大人的照顾啊! 一想到秦枫,丛重眼中射出感激莫名的神色,这真可以说是再造之恩了。 否则按照大明律的话,判他个斩监候都是应该的。 想不到这位秦大人年纪轻轻,却很懂人情世故,早知如此,我何必甘冒奇险写奏折告他,还不如在秦枫手下,继续做个太平县令,说不定还能多捞几笔。 草率了。 真是草率了啊! 忽地,从牢房甬道远处,传来脚步声。 丛重一愣。 又有人来了? 按理说这刚开春,各府各县都忙着春种,衙门里也都在为了县试府试的事情,紧锣密鼓地折腾,这个时候谁犯事儿入牢房? 总不会是有哪个不开眼的同僚县令,跟自己走了一样的路…… 呃! 都瞎了你们的狗眼! 秦大人,多好的人呐! 你们可别胡来,万一把秦大人惹烦了,连带着我都要吃挂落,那可就糟了。 “伍大人,这边请。”秦枫亲自陪同,毕竟伍九六论官职跟他平级,又是京城来人,礼数上不能缺了。 不过秦枫心里也是微微奇怪。 丛重,什么档次,也配这样的待遇? 自己那道奏折,老朱应该是已经看到了吧,所以才派人把他押去京城。 可是去做什么呢? 赦免是不可能的,不符合老朱性格。 难不成,要特意押去京城杀头,以儆效尤? 秦枫猜不到,不过倒也并不在意,只要老朱看到自己那份故意设计的奏折,这丛重就死定了,天王老子都救不活。 “秦大人,年轻有为,前途远大啊!”伍九六并非第一次见秦枫,但还是觉得他年轻得过分,又没有特异背景,竟然不知怎地就得了皇帝的青眼,一路飞黄腾达,竟然在这个年龄就位列四品知府,不得不说是个官场的异类。 “伍大人客气了。”花花轿子人抬人,两位高官保持着相当的客套,说话间就来到丛重的那间牢房,这里的潮湿气愈发重了,即便伍九六常去更恐怖的锦衣卫诏狱,也还是微微皱起眉头,不自觉地控制呼吸,不让那些污秽湿瘴的气息钻进鼻孔。 “啊!秦大人!还有……这位大人……下官、呃,草民丛重,拜见两位大人!”丛重自然也是眉眼通透,见秦枫跟此人并肩而来,虽然穿着便服,也不能怠慢了,只是心中打鼓,不知道是何吉凶。 “丛重。”秦枫淡淡道:“这位是锦衣卫同知伍大人,此番前来,乃是奉了圣上旨意,要调你去京城。” 啊? 丛重愣住,忽然有一种极端不妙的预感,从心中升起,难以遏制。 我,什么档次啊! 也配进京面圣? 别说现在已经被夺去官位,就算以前,也不过是个七品县令,距离皇帝那是隔了十万八千里,居然还劳动皇帝亲自降旨? “秦大人,有劳了。”伍九六向秦枫点了点头,却不理会丛重惊骇的眼神,将手一挥,便有两个武功精湛的锦衣卫走入牢房,左右架住丛重的胳膊,把他拎小鸡一样拎了出来,也不用刻意戴什么枷锁,径直通过甬道,上了一辆早就准备好的囚车。 丛重没了。 秦枫看着神色惶恐的丛重,他早就没有了作为溧阳县令,神气活现的模样,目光死死望着秦枫,似乎还想要抓住最后的救命稻草,但又不敢开口嚷嚷。 秦枫不知道丛重会是什么死法,但他知道这必定是最后一眼。 或许还有很多人,期待着这最后一眼。 于是秦枫泛起微笑,忽然叫道:“伍大人请留步。” 嗯? 伍九六微愣,莫非这个别出心裁的年轻人,想要抗旨不成? 你圣眷再隆,也不能如此胡闹。 丛重却是大喜过望,脑袋欢喜得快要炸开,恨不得当场跪下来跟秦枫叫爹,感谢他在这个时候仍然愿意替自己说话。 那一万多两银子,就这么管用吗? 早知道,早知道我当时送十万两了!! “秦大人,有事?”伍九六看着秦枫,心想你可不要自误。 “伍大人,秦某有个不情之请。”秦枫微笑道:“此地去往京城,有两条路径,咱们做臣子的,自然不敢误了陛下旨意,但能否请伍大人选择那条途径溧阳县的路线,毕竟这丛重曾是溧阳县父母官……” 哦,是这。 伍九六松了口气,这点小事没必要驳了秦枫面子,谁知道以后这年轻人成长到什么地步,就连自己顶头上司毛大人,都时常到淳化,跟这个秦枫混在一起呢。 于是,伍九六点了点头,笑道:“秦大人有心了,那这辆囚车,便取道溧阳县一行,再去往京城。” “多谢伍大人赏面!”秦枫拱了拱手,目送伍九六亲自押着囚车,在车轮声中渐行渐远。 去溧阳县? 丛重先是一呆,不解其意,但毕竟也是做过十几年官的,脑子还没锈死,忽然间浑身一个激灵,哪怕在囚车中被死死卡住脖颈,还是不顾脖子被粗糙的囚车磨破,也要拼命回头望向秦枫,果然看到一抹讥诮的冷笑,宛若来自九幽地狱的恶鬼。 是他! 丛重在最后时刻,忽然明白了一切。 一切,都是这秦枫暗地操纵。 虽然不知道秦枫区区知府,怎么可能左右皇帝的想法和动作,但丛重知道,自己这次去京城,是要把命留在那里的了。 而溧阳县之行,不是他的告别,而是一场谢罪…… 第二百六十二章 土地庙前,剥皮楦草 “启禀陛下,丛重押到了。” 毛骧亲自向皇帝禀报,略一犹豫,还是如实奏道:“囚车经由溧阳县时,溧阳百姓纷纷涌上道路,向囚车里的丛重投掷石块树枝等物,场面十分混乱,为了确保人犯安全,耽搁了一些时间……” 哼! 朱元璋冷哼一声,他就是出身贫苦百姓,更能理解百姓的愤怒。 对于贪官污吏,那真是恨不得将其挫骨扬灰。 “没死吧?”朱元璋淡淡问道。 “没有,只是受了些轻伤。”毛骧赶紧答道。 “没死就好!”朱元璋点了点头,道:“刑部尚书杨容,提出的那个法子,锦衣卫方面准备好了么?” “已准备妥当!”毛骧身经百战,见惯生死,但提到此事,仍然不免泛起恐惧的鸡皮疙瘩,连忙俯身道:“锦衣卫中有一名小旗,从前是杀猪的,手艺精湛,尤其擅长剥皮,据说能够剥出完整猪皮,重新还原成猪的模样,栩栩如生。” “好。”朱元璋放下手中茶盏,“朕懒得看这等贪官污吏,这件事就交给你去办。” “臣遵旨!”毛骧微微吸一口气,领旨而去。 这一日,从锦衣卫诏狱中,开出一辆囚车。 囚车只是寻常,却有高头大马开道,无数锦衣卫全副武装,神色肃穆,随行在囚车两旁。 这阵势,哪里是囚犯押送,简直堪比圣上车辇! 因此,京城百姓奔走相告,纷纷走出家门看热闹,甚至还在田间地头忙碌的都放下手中的活计,不知道这囚车里的人是什么来头,怎么好像……比之前京城处斩丞相胡惟庸时,排场还大! 这天底下,除了皇帝之外,还有比中书省左丞相更大的官吗? 难不成是魏国公徐达,也犯事儿了? 历朝历代,京城的老百姓,总要多些见识,哪怕同样大字不识一个,但人在京城,只要爱看热闹,那些高官名将,兴许都能见到,运气好还能见到皇帝呢。 因此,涌上街头的老百姓,定睛一看,并不是熟悉的徐达将军。 “这谁啊?” “不认识……看这身形样貌,也像是个当官的,只不过气色差了点。” “我知道我知道!这是前几天押到京城的!那天我刚好在街上卖菜,看到了,悄悄问过,这人是溧阳县的知县,名叫丛重。” “嚯,溧阳县!离京城也不远啊!这人咋了?犯了什么罪?” “嘿!那你可问对人了!我给你说……这个丛重,是个大大的贪官,据说贪了几十万两银子,为了钱什么都敢干,草菅人命,强抢民女,甚至连朝廷赈灾的钱粮,都敢昧下一大半!” “该死啊!真该死!” “幸好,天网恢恢,这贪官终于被抓了,要不说还得咱们大明朝么,听说他当了十几年的县令,尽管所作所为令人发指,可从没出过事。” “大明真好!所以现在……莫不是要当众斩首,震慑天下贪官?” “应该是!都听说了吧,咱们的这位皇帝,也是从老百姓出身的,最恨的就是贪官,现在这厮落到皇帝手上,哪能轻饶了,必死无疑!” “嘿!一刀杀了,倒是便宜了这狗官!” “走,跟着去看看,我得带壶酒去,到时候一边看贪官杀头,一边浮一大白,真是痛快!” “哈哈,好主意!一起一起!” 议论声中,京城百姓越聚越多,虽然不敢靠近甲胄鲜明的锦衣卫队伍,却远远缀着,渐渐形成黑压压的人群,也不用辨别方向,总之跟着囚车就是了。 但奇怪的是,囚车颠簸,并没有去往惯常砍头的地方,而是拐了个弯,不知要去向哪里。 这可让很多为了取巧,早早就等在刑场的老百姓遭了罪,听说囚车没来,纷纷骚动起来,连忙迈开脚步再去跟上,却已经落在后面,前面人数太多,简直都快要看不清囚车的影子。 “土地庙!” “要去土地庙?” “错不了!土地庙也有朝廷军队镇守,好像还有个大官在那里等着!” “好家伙!这么大的动静?不是说只是个县令吗?哪怕贪得钱多,这也太给他面子了,砍头还这么麻烦?” “管他呢,看热闹就好!唉,我这壶酒在怀里都焐热了,到底啥时候开始啊!” 土地庙。 这也算是京城里的著名所在。 土地庙里供奉的是土地爷,据说这座庙颇为灵验,所以一年四季香火不绝,经常有京城百姓甚至来自更远处的百姓慕名而来,求五谷丰登,求风调雨顺。 后来名声渐渐大了,甚至有人来求姻缘,求子,求和睦,求健康…… 这时候的老百姓,没多少科学唯物观,常把生活琐事,都归于神明,所以一听说有灵验的神仙,也不顾神仙法力能否泽被苍生,总之烧香拜拜,也是图的一个礼多神不怪。 现在,土地庙前,却有一个身穿正二品官服的朝廷高官,神色肃穆,正襟危坐,目光偶尔掠向看热闹的百姓,表情却没有任何变幻,让人看不透他心中喜怒,不自觉地就把声音放低,生怕得罪了这位不好惹的大人。 此人正是大明洪武年间刑部尚书,杨容。 杨容这会儿虽然坐得稳重,内心却绝不平静。 他也万万没想到,自己奉命递交的奏折里,提供了三套方案,皇帝陛下最终选择的,竟是最为残酷恐怖的一种刑法。 剥皮楦草!! 上次被紧急召进宫中,杨容差点以为自己凉了。 后来一听只是修改《大明律》,并且提出对一个贪腐的县令的行刑方式,杨容松了口气,很快就按照皇帝的旨意,把贪污也列为不赦之罪,以后一旦遇到,各地衙门都可以按照新修的大明律办理,连上奏都不需要。 不过,关于这个行刑方式,杨容破费了一番心思。 既然陛下一副不解恨的样子,那么砍头肯定是不行的。 那么……凌迟?车裂?剥皮? 杨容也算是跟随朱元璋日久,知道这位皇帝不走寻常路,更不愿拾人牙慧,前人用过的东西,很难令他满意。 而且皇帝的意思是,通过此次行刑,震慑天下贪官。 如何震慑? 哪怕是几千刀的凌迟,最多也就能持续个几天几夜,看的时候触目惊心,但时间一长,还是会忘记。 为此,杨容冥思苦想,久久也没有定案。 天天琢磨这些恐怖刑法,杨容觉得心中污浊,于是某天就随意翻阅佛经,打算清心正气。 可是没想到,在佛经的一个传说中,杨容看到了一种前所未闻的恐怖酷刑。 剥皮楦草! 第二百六十三章 难道连痛快死去都做不到吗 根据佛教传说,“剥皮楦草”是地狱当中对罪大恶极的灵魂施行的酷刑。 剥皮,很好理解,早在千年前,就有剥皮的刑罚,算不得创新。 但是楦草,可就很有新意了。 楦这个字,本意为用东西填紧物体的中空部分,那么剥皮楦草这个词,意思是把稻草装满人皮做的袋子以示众。 杨容杨大人,终于有了灵感。 再次基础上,杨容平生所学,都化作了残忍恐怖的手段,将“剥皮楦草”四个字再次发挥,最终形成一整套足以震慑贪官,令其一想到就遍体生寒的刑罚,并跟其他几种一起,写入奏折,交由皇帝御览。 最终,朱元璋的选择,正是这套别出心裁的“剥皮楦草”! 而即将押到刑场的丛重,有幸成为这一刑罚的首例体验者,并作为标杆和样本,永远放在京城的土地庙门口。 而这时候的丛重,虽然在囚车上被人指指点点,骂声不绝,但因为对京城的地形并不熟悉,还不知道自己即将面对什么样的命运,只当是去砍头,虽然沮丧,神色倒也不至于太过灰败。 杀人不过头点地,脑袋掉了碗大个疤。 到这时候,甭管怕死或是不怕死,也只能用这两句豪迈的言辞来安慰自己了。 “启禀杨大人,人犯带到!” 负责押送囚车的,是锦衣卫的一名指挥佥事,官职也有四品,但见到刑部尚书,执礼甚恭。 “辛苦了。”杨容点了点头,也定了定神。 毕竟……接下来要发生的事情,残酷无比。 人犯押到,随后一同到来的,是已经聚集到万人之众的京城百姓。 而且,听到消息想要看热闹,正在往这边赶的,又不知有多少人。 新鲜啊! 平常砍人都是在特定地点,这都是有章法的,为何今日选在了土地庙? 这没道理! 因为土地爷虽然不是什么高阶的神仙,好歹也是神祇,而且这座京城的土地庙还颇有灵验,很受远近百姓的推崇。 在这里砍头,血腥冲天,不怕冲撞了神明么? “怎么选在这儿了?” “不知道。” “这丛重的确是罪孽深重,但……怎么来了这么多大官监斩,之前从没有过这种待遇啊,除了胡惟庸那次……” “嚯,你可真敢说,胡惟庸那是当朝丞相!这丛重不过才是个七品官,天差地远呢!” “刽子手呢,怎么没看到刽子手!” “诶!这人手里拿着刀,但好像……不是砍头刀啊,怎么倒像是杀猪用的剔骨刀,寒光闪闪挺吓人的……” 随着议论声,众人的目光渐渐集中在一柄造型奇特的剔骨刀上。 然后,顺着冰寒的刀锋,才看到那个执刀者,身材短小,却是神情剽悍,面对这么多人的围观,神色丝毫不变,反而炫耀似的将剔骨刀在掌心摆弄了几下,那寒光闪烁的刀刃在手指尖四下翻飞,仿佛随时都能把手指头切下几根,让人看得浑身不舒服,有一种不敢看又不舍得不看的古怪感觉。 此人,便是毛骧精挑细选的行刑者,郑达。 郑达原本只是锦衣卫的一名小旗,从七品,尽管这个官职也不算小,但在高官如云的京城,实在不算什么。 郑达没啥特长,好容易凭借小时候学过的一点武艺进入锦衣卫,却沦为小透明,这辈子本来小旗也就到头了。 但他万万没想到,从前杀猪行当练就的本领,竟然有朝一日也能成为晋身之梯! 艺多不压身,古人诚不我欺! 被选中担任这个注定名垂青史的行刑者之后,毛骧索性慷慨到底,给郑达升了官,从从七品的小旗,升到了正七品的总旗。 这对郑达来说,完全是祖坟上再次冒了青烟! 所以,他对此非常重视,不但把压箱底的杀猪剔骨刀找出来,精心打磨,还努力练习了几天,这几天光是在他手中惨死且被剥皮的肥猪,就有不下几十头! 猪也万万没想到,熬过了新年,竟然死在有人贪污这件事上。 “安静!安静!”有凶神恶煞的锦衣卫,抽出腰刀,厉声呼喝,顿时将老百姓的议论声音强行压下,然后转身对着刑部尚书杨容,以及锦衣卫指挥佥事深深一躬。 “咳咳。”杨容神色愈发肃穆,抬头看了看天色,沉声道:“午时三刻将至,将犯人验明正身!” 一声令下,顿时有锦衣卫上前,毫不客气地伸手薅住犯人丛重的头发,将他的脸面向阳光,仔细查看片刻,随手把那颗还挂在脖颈上的脑袋一扔,转身报告道:“启禀大人,犯人丛重,已验明正身,确认无误!” “好!” 杨容深吸一口气,毕竟接下来要发生的情景,前所未有,但他作为行刑官,还不能不看,这份视觉冲击力,只能自己消化承受。 站起身来,杨容不看已经垂下头颅的丛重,反将目光射向簇拥在四周的百姓,环视一周,缓缓说道: “罪犯丛重,原为应天府溧阳县县令。” “在任期间,徇私枉法,贪污受贿,致使民不聊生,百姓申冤无门。” “应天知府秦枫者,洞察奸恶,果断出手,在丛重家中以及县衙中,搜出白银十余万两,各类珍宝无数!” “仅去岁贪墨修建水渠银两,就高达两万两白银,胆子之大,数额之巨,令人发指。” “为惩治贪官,彰显我大明王朝为民生息,肃贪惩恶之决心,吾皇陛下特意降旨,对丛重施行‘剥皮楦草’之刑罚,以警示世人,震慑宵小!” 什么? 已经闭目待死的丛重,忽然听到陌生的词汇,浑浑噩噩地睁开眼睛,不解其意。 剥皮楦草…… 剥皮! 天啊! 难道连痛快死去,都做不到吗? 听不懂楦草,至少剥皮并不陌生。 丛重浑身颤抖,巨大的恐惧在瞬息间就占据了整个心灵。 最后一个侥幸的念头:有没有可能,先把我杀了,再剥皮…… 而事实,是残酷的。 时辰一到,只见监刑官杨容伸手抓起一道令牌,眼眸中闪过狠厉,用力向前方一掷,喝道: “行刑!!” 第二百六十四章 贪官就该这个下场! 郑达神色凝重,跨步上前。 “啊,果然是他!” “可他手里的剔骨刀算怎么回事儿?用这个来砍头?” “剥皮楦草是什么玩意,没听说过啊!” “我有点不敢看了……但一想到这家伙是个贪官,贪了十几万两银子,又觉得看着过瘾!太矛盾了!” 嗤! 凄厉的裂帛声,让所有人原本就敏感的神经,狠狠颤抖了一下。 无数人双手捂住脸,但还是忍不住从指缝里睁开眼睛,看到那五花大绑,跪倒在地的贪官丛重,身上的衣服已经被负责行刑的郑达双手撕开,迅速化作破败的碎布,散落在地。 片刻间,郑达已经把丛重浑身的衣服全都剥光,连捆缚的麻绳都断成几截落在地上。 强烈的恐惧,让丛重压根不可能站起来逃跑,反而是瘫软在地,像是一滩烂泥。 郑达动作熟练,亲自上前,用新的绳索,将丛重捆缚在准备好的木桩上,四肢分开,形成一个大大的“太”字,那丑陋的一点,在风中凌乱,让许多大姑娘小媳妇脸上泛红,更是不敢多看。 接下来,才是正式行刑开始。 郑达稍稍打量一下亲自捆好的人犯,确定他挣扎也不会影响自己的操作,这才略一点头,将手中剔骨刀一引,脚步交错,来到丛重身后。 “开恩啊!!” 这时候,丛重的恐惧达到顶点,终于再也忍受不住,一时间屎尿齐流,同时口中凄厉惨叫道:“大人开恩!杀了我!求大人先给我一个痛快……” 曾经的荣耀,过往的得意,早已烟消云散。 今日必死,但丛重实在不敢承受剥皮的酷刑,然而他口中都被塞了麻绳,根本没有任何自杀的力量。 哼! 监刑官杨容,微微冷笑。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要知道,他堂堂当朝二品,位列刑部尚书,家里也没藏着十几万两白银,谁不知道当今皇帝最痛恨贪官污吏,若是被锦衣卫查到什么,命就没了。 你一个小小七品县令,十几年的光景,搜刮了十几万两? 现在求饶,有什么用! 皇帝把行刑的事情交给我,为的就是震慑贪官,岂能轻轻放过。 若是让你痛快死了,本官的前途可就没了。 杨容不作声,行刑的郑达更是对凄厉的惨叫声置若罔闻,只当是活猪临死前的嚎叫,那可听得太多了。 唯一烦躁的是,这家伙还不如猪,又拉又尿的,实在是影响自己干活的心情。 别叫了! 郑达皱眉,索性重新绕回前面,还没等丛重递上一个哀求的眼神,便只见刀光一闪,微张的口中猛地一凉,随即恐怖的剧痛传来。 剧痛中低头,这才看见血淋淋的半截舌头落在地上,鲜血已经染红了一小片地面。 嘶! 至此,围观的百姓仿佛这才知道,这不是开玩笑,这是远比砍头更恐怖十倍百倍的酷刑,现在眼前所见,只不过是刚刚开始。 没了舌头的丛重,很想就此昏死过去,偏偏做不到,只能荷荷惨叫,口中不断滴落鲜血,额头上豆大的汗珠涔涔而落,跟血水混在一起,将面目淋漓得更加狰狞,宛若恶鬼。 “好!” “活该啊!” “贪官就该这个下场!” “该死的!三十年前,要不是贪官收了黑钱,我爹也不会冤死!爹啊!你在天上睁眼看,现在是大明朝了,大明朝对贪官,可是不留情的!可惜当年那个狗官早被阎王爷收了去,不然到了大明朝,也得跟现在这个狗官一样!” 虽然大部分百姓都不认识丛重,但对于贪官,谁不是切齿痛恨? 老百姓,不求什么闻达煊赫,只想苟全性命,能守着自家的一亩三分地,能过好自己的匆匆几十年,那就是极好的了。 倘若没有贪官,这原本不该是无法实现的梦想。 只可惜,贪官肆虐,历朝历代也从未停止。 原本老实巴交的老百姓,穷尽家财,掏空口袋,也填不满贪官的欲壑,只能是含冤受屈,甚至在冤屈中咽下最后一口气。 衙门口,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 不管什么朝代,穷苦百姓总是大多数。 现在簇拥在土地庙周围,看贪官受刑的,也大都是这类老百姓。 几乎不费什么事,人群就已经兴起了敌忾同仇之心,眼中看着的是丛重,心里想的却是曾经让自家蒙受冤屈的那些不讲理只认钱的狗官,很快就恨得牙痒痒,恨不得扑上去,在这贪官身上咬下一块肉来。 郑达割掉丛重的舌头,重又转到他身后。 正午的阳光射在丛重的脊背上,虽然关押数日瘦了不少,但毕竟基础雄厚,这会儿在阳光下仍然泛起晶莹的油光,把一身白肉映衬得更加令人痛恨。 剔骨尖刀扬起,寒光四射! 郑达此刻眼中已经不是人,而是他演练过无数次的活猪。 就剥皮这件事而言,人,或者猪,并没有太大差别。 郑达挥刀,锋利的剔骨刀顿时沿着脊柱一划而落,如毒蛇出洞一样在丛重的脊背后面游走,轻而易举地划开皮肤,竟然并未见血! 一方面,是因为这丛重养尊处优太久,皮肤油脂很厚,另一方面自然是郑达刀法精微,简直到了妙到毫巅的地步。 不见血,不代表没有神经。 丛重没了舌头,却依然发出更加凄厉的惨叫,仿佛声声泣血,让所有听到这声音的人,不论是百姓或是官员,都油然而生一股寒意,泛起颤栗的鸡皮疙瘩,万分庆幸遭这个罪的,不是自己。 千万不要是自己,永远不要是自己! 而接下来,郑达忽然邪魅一笑,将未沾血迹的剔骨刀用牙齿咬住,上前深处双手,牢牢地扯住了被划开的皮肤。 然后,向左右两边,一点一点,将整张人皮,撕剥下来! “啊!!!” 丛重长声惨叫,剧痛终于在这瞬间达到人体承受的极限,保护机制启动,让他直接晕厥过去。 按照规则,郑达虽然皱眉,却只好停手,将目光望向监刑官杨大人。 “弄醒。”杨容虽然自忖绝非贪官,却也看得触目惊心,心中惴惴,见状咽了口唾沫,依照圣旨的要求,必须让这丛重从头到尾都是清醒的,昏过去逃避刑罚,不被允许。 第二百六十五章 老朱,果然是个狠人那! 冷水泼醒? 实际的手段没那么低端。 郑达做过屠户,后来又加入锦衣卫深造,对于猪体结构和人体结构,都极为了解。 只等杨大人有令,郑达点了点头,上前用尖刀在那丛重身上不知那里刺了几下,丛重顿时浑身一个激灵,悠悠醒来,立刻感受到极致的疼痛再次袭来,连连惨叫,却又毫无办法,脑子里唯一的希冀是能再晕一次,起码稍稍缓和一下这难捱的酷刑。 郑达继续干活。 随着他双手撕开,从背后开始,丛重的整张人皮,就如同蝴蝶展翅一样慢慢铺开。 保持人皮的完整,是剥皮楦草这项刑罚的基础要求,不然接下来楦草也就无从谈起。 因此,郑达小心翼翼,聚精会神,将那些凄厉的惨叫充耳不闻,谨慎地剥离表皮和人体,宛若是最用功的医学生,遇到了最尊敬的大体老师。 这厮,太胖了! 郑达一边用功,一边暗自腹诽。 丛重当然是个大胖子,这十几年搜刮民财,把他养得白白胖胖,纵然经历了几天牢狱之灾,仓促间也不可能减肥那么快。 因此,分离脂肪和皮肤,就成了郑达的巨大挑战。 真该死啊! 郑达知道这次能否剥皮成功,关系到自己的前途,自然竭尽所能,不敢让皮肤有丝毫破损。 但是这个过程中,作为胖子的丛重,要承受的痛苦,恐怕比寻常人要大了数倍,这却完全不在郑达考虑的范围之内。 终于! 完整的人皮,被一分不差地剥离下来! 整个过程,耗时颇久,有耐心不够的老百姓,甚至回家吃了顿饭回来继续看,还能赶上收尾。 最恐怖的是,已经被完整剥皮的丛重,竟然还没死去,只是这会儿连嚎叫的声音都发不出来了,只是那个恐怖的血人偶尔抽动几下,或许还代表着他没有咽下最后一口气。 恐怖而强烈的视觉冲击力,不论是看完全过程的,或是只看了部分画面的,都觉得胸中烦恶,想要呕吐,虽然明知这是贪官,活该这样下场,但毕竟还是牵动了生理不适,能坚持看到最后的并没有太多人。 砰! 郑达松了口气,双手小心地拎着那张还滴着鲜血的人皮,飞起一脚,将还喘气的血人丛重踢倒在地上。 “唔!!”丛重没有皮肤的身体摩擦在粗糙的地面,剧痛遍布全身,发出惨哼,证明他的确还活着。 但他是否活着,还能活多久,已经不重要了。 因为“剥皮楦草”的酷刑,到现在,还只是完成了一半。 “继续。”杨容看得亦是目眩神驰,但职责在身,不敢怠慢,不待那张人皮上的血液干涸,立刻发出命令。 顿时,许多锦衣卫服饰的人员,早有准备似的蜂拥上前,各司其职。 有的手持针线,有的抱着稻草,有的拿起长长的管子准备吹气,有的在丛重被剥下来的脸皮上修复装饰,让些许破损之处被一一补好…… 锦衣卫中,有人才啊! 顷刻之间,一个宛若活人的胖大丛重,竟然被缝补起来,里面吹满了气,再填进稻草撑起来,就连脸面的部分也看不出丝毫一样,真的是栩栩如生。 真是好活儿,当赏! “妈呀,我看到了什么!” “这、这算是什么手艺……太恐怖了!” “要不是亲眼见到,乍一看我都以为这是活人站在那里……” “这东西,以后不会一直留在土地庙吧?” “不要啊!我家每逢年节,还要来给土地爷上香呢,外面杵着这么个东西,多瘆人。” “哼!贪官就该是这下场!你不是贪官你怕什么!要我看就该这么干!咱们老百姓辛辛苦苦一年到头,才能攒多少钱粮?那都是土地爷开恩,才有的一点收成。结果被狗官黑了去!土地爷要是看到了,也只会拍手叫好!” 这时候,天色已经过了黄昏,这场史无前例的行刑,持续了足足三四个时辰,这还是仰仗郑达刀法精湛,技艺娴熟,换个人来的话,保不齐到天黑了都搞不完。 “来呀!”趁着还有点光亮,杨容指挥道:“把人吊起来,挂在土地庙门口!” 嚯! 还有这个步骤? 就连这辈子也不可能当官的老百姓,都觉得头皮发麻。 只见黄昏的微光中,身材肥大的“丛重”被高高挂起,因为里面填的都是稻草,重量其实不大,在初春的寒风中,竟然还飘荡起来,看上去真是要多恐怖有多恐怖! 呼! 就连见惯杀戮,甚至专门负责行刑的锦衣卫,都觉得心底里泛起寒气。 他们跟老百姓不同,哪怕是职位最低的小旗,也是从七品的官身。 既然是官员,那么理论上说,倘若有什么贪赃枉法,鱼肉百姓的事,说不定丛重的今天,就是他们的明天! 从古到今,不贪的官员,还真是没几个,可谓凤毛麟角。 但是,多也并不是法不责众的理由。 皇帝已经用一场恐怖的行刑,来彰显了大明朝的肃贪决心。 现在,“丛重”挂在这里,哪个官员还敢“从众”? 行刑完成,刑部尚书杨容眯起眼睛看了会儿,一切妥当,这才松了口气,上了一匹快马,快马加鞭,必须要第一时间禀报给皇帝,这才算是自己这趟差事,功德圆满。 …… “剥皮楦草?!” 待两百里外的应天府府衙收到消息,已经是第二天的事了。 秦枫倒吸一口凉气,片刻愣怔。 早知道朱元璋对于肃贪的力度,亘古未有,但秦枫也没想到,这次撞到枪口上的丛重,竟然有幸成了这方时空中,历史第一位被剥皮楦草者。 现在,充满稻草的丛重,长久地挂在京城土地庙门口。 路过的百姓,官员,看到这恐怖的东西,各自会有不同的想法。 震慑力,可谓是直接拉满。 老朱……果然是个狠人啊! 历史,似乎再次偏移了。 秦枫目视京城方向,轻轻一叹,记忆里这个酷刑要到洪武中期甚至后期才被发明出来,据说是为了杀蓝玉…… 但现在,才是洪武五年,受刑的也不过是个区区县令。 那丛重,虽然遭受酷刑,也算是名垂青史了。 “大人。”大清早的,忽然有手下敲门而入,低声禀报道:“黄公子又来了……” 哦? 秦枫倒也没太过意外,因为这段时间,自从过了年,那位喜欢来县学蹭课的黄彪,又时时出现在淳化,据说他已经在当地的县试中通过了考试,进入府试当中,所以现在老往这边走动,莫不是来套题的? “让他进来吧。”也算是有点交情,秦枫不欲拒人千里,点了点头,很快就看到那张熟悉的面孔。 “秦大人。”化名黄彪的当朝太子朱标,礼数周全地拱了拱手,笑道:“清晨叨扰,失礼了……不过在下有一事不明,实在难以索解,斗胆前来,想请秦大人解惑。” 第二百六十六章 朝贡的队伍到了 果然,还真是来套题的。 秦枫觉得有趣。 此次淳化县县试,由已经成为应天知府的秦枫亲自主持,各个环节都相当透明公开,考完之后甚至都允许考生把卷子带回家,是收藏也好是复盘也罢,之前可从没听过科举还可以这么人性化。 因此,淳化县县试的题目,不可避免地流了出来,又因为即将开展的府试,同样由秦枫命题,所以现在淳化县试的卷子,居然在应天府范围内形成哄抢,一度还能换钱,但后来毕竟因为卷子可以抄录,才没把价格炒上去。 这次,化名黄彪的太子朱标,正是为此而来。 三言两语,问明来意,秦枫露出笑容,这位黄公子,似乎也读过许多书,在本身学问方面,可以说远胜参加县试的那些学子。 但问题出在秦枫命题的那些实践类题目。 看得出来,黄公子虽然对判案的实际范例也有自己的想法,却跟那些年轻人犯了一样的毛病,过于理想化,提出的解决方案不接地气,实操性比较差。 这次登门,黄彪提出的几个问题,全都是关于这方面,于是秦枫也不藏私,条分缕析地跟他讨论了许久。 大人大才!! 朱标很快就心悦诚服,被秦枫无意间显露出来的,领先时代七百年的思维所深深震撼。 朱标是太子,大明未来便要在他的统领下,走向不可测的明天,或许更加辉煌,或许难回巅峰。 尽管这些范例大部分都是以县令的视角,来处理那些看似琐碎的日常问题,全都是老百姓可能遭遇的案件,甚至只是家长里短。 而朱标身为太子,从小虽然受到了极好的教育,却是偏向于帝王之术,哪可能让他从县令的视角,去解决老百姓切肤之痛的那些案件。 因此,一番交谈,朱标竟是眼界大开,对秦枫的崇拜,更上一层楼。 古语有云,治大国若烹小鲜。 越是小处,越见功力。 难怪这秦枫到任仅仅不到三年的时间,就把淳化县打理得如此井井有条,不论是百姓生计或是精神状态,全都焕然一新,就连京城的老百姓,也远远比不上这边的气象。 秦枫身为知府,公务繁忙,朱标虽然收获颇丰,却也不便打扰太久,道谢着站起身来,却好像欲言又止。 “黄兄弟还有事?”已经结识日久,称呼上便亲近了些,秦枫见这黄公子应该不到二十岁,可以以兄弟相称。 “呃,没有。”对方脸上竟是掠过一丝难得的狼狈,然后匆匆而别。 诶,怪了。 秦枫看着他略显慌乱的背影,心中泛起古怪。 这位黄公子么,自从认识他以来,就觉得此人气度不凡,好像有一股年轻人很稀有的静气,纵然胸有惊雷,亦可面如平湖。 但今天,这是怎么了? 心慌,好像还有点脸红? 莫不是……恋爱了? 一点小小的猜测,很快就被秦枫抛之脑后。 不得不说,知府跟县令的工作强度,完全不在一个层面上! 做淳化县令的时候,虽然也关系到淳化县数万百姓的大事小情,但也就是开局那阵子忙碌,主要是处理一些前任积压的案子,一件件一桩桩重新理顺,耗费了秦枫不少工夫。 但越到后来,就越轻松。 尤其是秦枫在淳化县的威望彻底树立起来之后,判案就越发简单,往往秦枫一开口,不论是原告被告,都再无异议,愿意认同县太爷的判断,甚至化敌为友,在县衙上就开始称兄道弟…… 但是现在,应天知府。 下辖八县,共计近百万人口! 这份担子沉甸甸地压在秦枫肩头,让他的工作顿时沉重繁忙起来,尤其是淳化县以外的那些地方,因为种种原因,积压了大量的各种问题,现在却连个县令都没有,全得要秦枫多操心,这工作量简直大到恐怖。 现在秦枫的实际职责是:应天知府,兼淳化县令,兼六合县令,兼溧阳县令…… 没办法,谁让六合县令和溧阳县令,都是被秦枫给搞没的。 那溧阳县令丛重,现在还挂在京城土地庙呢,皇帝动了雷霆之怒,管杀不管埋,然后朝廷还极度缺官,怕是一时半日也不会派遣新的知县过来。 忙啊! 刚看了几份文件,便有人在门口敲门。 “进来。”秦枫微微泛起一个苦笑,知道杨二力现在也是懂分寸的人,寻常小事,不会轻易打扰。 那么,又出啥事了? “大人。”进门的正是一路跟随秦枫多年的衙役杨二力,现在也同样鸡犬升天,混到了从九品的官身,进门后立刻躬身道:“福建布政使司,派人送来帖子,说是他亲自率领的朝贡队伍,已经进入南直隶,即将抵达应天府,取道淳化县入京。” 哦? 秦枫眉头一挑。 福建布政使司,正二品的官员,正儿八经的封疆大吏! 通常来说,只有每年入京述职的时候,这级别的官员才会到京城,毕竟路途遥远,在这个交通不便利的时代,走动一趟,极为麻烦。 但现在不是述职的日子。 朝贡的队伍,终于到了? 这事情,秦枫倒也听说过一点,但因为职位低微,只是听到一点风声。 起因倒是跟秦枫有点关联。 大明远征日本,摧枯拉朽般地将这个胆敢对大明龇牙不敬的邻国,彻底灭掉,如今早已成为大明的海外行省。 消息传开之后,大明周边的无数小国,包括琉球国、朝鲜国、安南国、真腊国等等,全都成了惊弓之鸟,不敢怠慢,更不敢坐以待毙,便纷纷派出使臣,不惜远渡重洋,来到大明,求为藩属,希望能有朝贡的资格。 听说这事儿的时候,还是去年呢。 没想到这支由福建布政使司亲自接待并组织的朝贡队伍,直到今年开春,才堪堪走到京城这边。 没飞机,真是慢得令人发指! 秦枫摇了摇头,朝贡跟他一个区区知府没啥关系,只不过是途径而已。 但福建布政使司的级别够高,他作为应天府的主官,打个招呼那是题中应有之义,结个善缘也是好的。 于是秦枫略一沉吟,先放下手里的杂务,把官服穿戴整齐,率领几个府衙里的官员,亲自到淳化县官道边上,等待这支队伍的到来。 第二百六十七章 这又不是唐僧取经! “大人,前面就是应天府地界了。如今的应天府衙,设在淳化县,应天知府,乃是之前的淳化知县,秦枫。” 一匹通体没有杂色的高头大马边上,有人躬身低头,向马上的官员禀报情况。 “唔。” 马上端坐一人,点了点头,却不置可否,只是将目光望向前方,若有所思的样子。 秦枫。 这个名字,可并不陌生。 事实上,尽管远隔千里,但作为封疆大吏,自然极为关注京城的动静,也有非常完善的信息渠道。 最近京城发生了什么大事? 当然要首推去年年底的,刚上任风光了几个月的中书省左丞相胡惟庸,被连根拔起,灭了九族,罪名竟然是因为……一个小妾的弟弟犯下杀人罪,之后胡相予以包庇,跟当时只是七品县令的秦枫对上,一系列眼花缭乱的操作之后,最后赢家竟然是无人看好的秦枫一方。 有点意思。 福建省布政使,名叫吴赟,五十来岁的年纪,正是官场经验最老道,城府最深沉的年龄,最是喜怒不形于色。 所以,很少有人知道,曾经的应天知府高文天,在早年间曾是他的门生,只不过那都是前元的旧事了,以吴赟的深沉,这层关系永远不会提及。 但高文天丢官身死,乃是皇帝亲自出手,却似乎也有秦枫的影子在里面,从那时候起,吴赟就记住了秦枫这个名字。 现在,胡相也倒在这年轻人手里? 当然不可能。 吴赟不动声色,催马继续前行,脑中却自有一番计较。 胡惟庸的倒台,必定是皇帝出手,其中有多么复杂的高层博弈,可以想象,那秦枫算是什么东西,在这种级别的棋局里,能做个率先过河的卒子,已经是难得的荣耀了,难道还真能是这个卒子逼宫擒帅? 高文天的事…… 唉,可惜了。 其实吴赟很喜欢那个门生,但既然人都没了,报仇雪恨这种事,并不符合吴赟利益至上的风格。 但现在既然到了应天府,等会儿就能见到秦枫,本官倒要看看,这个越来越具有传奇色彩的年轻人,到底长没长三头六臂。 不多时,吴赟打马入淳化。 “下官,应天知府秦枫,拜见吴大人!”秦枫率众远远迎上前去,对着马上那位官服整齐的二品大员,依照官场上的礼仪,拱手拜见。 “唔,秦大人辛苦了。”吴赟点了点头,淡淡应了声,居高临下地俯瞰着这个年轻人,微笑道:“早听闻应天知府秦枫,年轻有为,心怀百姓,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吴大人谬赞,下官受之有愧。”秦枫微笑,看着依旧在马上的吴赟,不知怎地,觉得有些古怪。 这吴赟按理说跟他乃是头回见面,说话也很客气,但秦枫就是感觉到一股若有若无的敌意,不知从何而来。 “秦大人。”吴赟说完客套话,话锋一转,笑道:“本官此番千里而来,是奉了当今皇帝旨意,带领海外诸国朝贡大明。因为各国使者来的不少,又各自有风俗习惯不同,因此队伍长了些,都要取道淳化,进入京城,这里是一些相关的文书,请秦大人过目?” 嚯! 这好像有点过于客气了。 秦枫眉头微皱,倒也听说过这次朝贡声势浩大,那些曾经被定为不征之国的小国家,都被灭日之战吓破了胆,甭管有没有条件,连滚带爬也要到大明来拜见天子,表明心迹,不然来日天威一至,日本的今天,就是他们的明天。 不过,这些使团的文书,给我看? 我只是四品知府呀! 再说了,这又不是唐僧取经,还得交换什么通关文牒,按照大明的律法来说,我作为应天知府,只不过是提供个过路的方便,最多派遣军队维持一下治安,也就够了。 让我看文书,这算是什么操作? 但是,毕竟吴赟乃是当朝二品,主动要给秦枫看使团文书,不但不算怠慢,反而算是一种抬高,秦枫倒也不好拒绝,便只能谦逊几句之后,接了过来。 此次在二品布政使吴赟亲自带领下,入京朝贡的,一共有十二个小国。 分别是:朝鲜国、大琉球国、小琉球国、安南国、真腊国、暹罗国、占城国、苏门答腊国、西洋国、爪哇国、渤泥国、湓亨国。 昔年,大明皇帝朱元璋亲自划定的十五个不征之国中,日本国已经成为大明海外行省之一,其余的这些国家,也只有白花国和三弗齐国没来,因为国家实在太弱小,试了几次,船只都在海上倾覆,据说直到现在还在努力跨海,但实在无法参与到这次的朝贡中,只得战战兢兢地错过。 十二个国家,就有十二个使团,就有十二份详细的文书,文书中说明了某某国家,此次来朝贡的多少人,都是什么级别,具体进献什么礼物,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加起来,字数倒也不少。 秦枫心中既然已经升起警兆,不能被这个吴赟抓到什么把柄,便静下心,一份份看过去,很是花费了一些时间。 吴赟微笑,也不着急催促,就端坐在马上,俯瞰着这年轻人,渐渐有了新的认识。 难怪。 难怪文天不是他的对手,甚至他连皇帝和丞相之间的争斗,也能插进去做一个卒子。 好一个谨慎的年轻人! 年轻人惯常的那种浮躁和激进,在秦枫身上似乎完全找不到,沉稳得像是官场里浸淫多年的老狐狸。 现在不过二十岁出头,就如此稳健,若假以时日,那还了得? 吴赟微微吸了一口气,竟已经有些后悔。 高文天算什么? 别说已经死了,就算没死,自己这个门生的本事,干到头也就是个知府而已。 但若是跟这个秦枫拉近关系,或许未来还真能成为自己的助力。 一念及此,吴赟不待秦枫看完,就想要开口叫停,不然这点小小的针对,或许就要被这年轻人察觉到,埋下一点龃龉,很没必要。 “秦枫!” 就在这时,远处忽然传来一声呼喝,伴随着马蹄声响,转瞬间就来到近前。 嗯? 秦枫和吴赟,同时扭头。 啊! 秦枫迅速泛起喜色,而吴赟则是大吃一惊。 第二百六十八章 尴尬的二品大员 “徐帅!” 转瞬间,快马已经近前,秦枫早就迎上前去,伸手与马上那位精神抖擞的将军相握,彼此神情都颇为亲热。 毕竟,在远征日本的战场上,两人曾经并肩作战,结下了深厚的情谊。 噫!! 这一幕,落在吴赟眼中,则是完全不同的景象。 这个秦枫! 竟然跟当朝魏国公,私交如此深厚? 因为朱元璋有意控制,秦枫在远征军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并没有传播开来,再加上福建偏远,吴赟虽然拥有消息渠道,竟也没打听到这么重要的信息。 现在亲眼所见,不由得更加后悔。 魏国公到了,吴赟哪还敢在马上端坐,早就翻身下马,上前拜见道:“下官福建布政使吴赟,见过魏国公。” “唔。” 徐达点了点头,不去理他,反而是双手一用力,将秦枫整个人都拎了起来,直接扔在刚才吴赟的马上,形成平视,笑道:“这段日子,秦枫你可是出风头了,本帅人在建州,都听闻了你的事迹,连胡惟庸都敢碰,你果然还是那个嫉恶如仇的性子,哈哈哈,我喜欢!” “哈哈。”秦枫也笑了起来,摇头道:“哪有什么风头,只不过秦某身为淳化父母官,百姓遭难,自然要有一份担当,仅此而已。是皇恩浩荡,为百姓做主,才有了秦枫的今日。” “不错,皇恩浩荡!”徐达点了点头,继续跟秦枫攀谈些事情经过,似乎很感兴趣,秦枫则知无不言,两人在淳化县的官道上并辔而坐,竟是聊得旁若无人。 这可就尴尬了堂堂二品大员吴赟。 刚才秦枫在下,他坐在马上,居高临下的态势明显,但秦枫好歹还有个文书看。 现在,上下倒逆,变成了他仰望秦枫,连个文书都没有,只能尴尬地站着,恨不得双手都不知道往哪放。 吴赟何等聪明,只是片刻便已经知道,魏国公这是故意给这个年轻人撑腰,说不定远远就看到自己的小动作,这才打马而来。 这,是什么排面! 吴赟神色不变,内心却仿佛掀起滔天巨浪。 现在,他再也不敢认为,秦枫斗倒胡惟庸,只是一个过河卒的身份。 莫非……此子背景之深,竟远在我想象之外? 吴赟已经后悔不迭,刚才不该玩那点小小的花招,本来为了敲打一下这个年轻人,现在反而成了自己的难题。 不过,官场上历练多年,吴赟心思深沉至极,哪怕情况尴尬,却始终挂着从容的微笑,没有丝毫不满,仿佛马上的两位全都是官居极品的存在,他就算在马前侍奉,也是甘之如饴,不会有任何怨怼之心。 呵,这个姓吴的,倒也是个人物。 徐达眼角余光瞥见,微微一哂。 的确,他就是为了秦枫撑腰而来。 早在日本远征时,秦枫出色的表现,洞察战场的目光,尤其是手创的鸳鸯阵,让一生戎马的徐达叹为观止,所以才在日本火线提拔,从一个普通的小队长,直接擢升成了远征军的副统领,后来还做过一段时间的日本行省布政使。 但是后来,回到京城,皇帝以秦枫屠杀过甚为由,褫夺其布政使之位,打回淳化县继续做一个小小的县令。 对此,其实徐达大惑不解! 要知道,屠杀过甚……这个理由虽然拿得出手,但说不过去。 远的不提,本朝就有一位啊! 那急先锋常遇春,屠城的毛病,大半辈子都没改过。 他屠过的城,可比区区一个日本江户,多了十倍不止! 何况,日本国只不过是异族,往广义了说,现在都算是大明子民,但往狭义了说,非我族类其心必异,那群矮小的倭人,跟猪狗有什么区别?秦枫屠杀一番,他们果然老实了许多,从岛上开采的白银,源源不断供给国内,这不但无过,而且是不可忽视的大功啊! 但,毕竟是君臣有别。 徐达纵然算是朱元璋的左膀右臂,也不敢胡乱干涉皇帝的决定,尽管欣赏秦枫,也只能压在心里,不能过分关照这个自己非常欣赏的年轻人,否则若是被圣上视作僭越,即便是当朝国公,也担待不起。 此番出征建州,当然是大获全胜,把建州女真的首领都直接押到京城,请圣上决定生杀予夺。 但是快到京城,手下斥候禀报,前方淳化县地界,率队入京朝贡的福建省布政使吴赟,似乎跟应天知府秦枫,有些小小龃龉。 徐达不假思索,立刻快马加鞭,赏了吴赟这场难堪,也表明了自己对秦枫的维护。 二品布政使? 什么档次! 秦枫曾是我徐达的战友,岂是你吴赟可以拿捏欺负的! 不过,火候也差不多了。 好赖人家也算是封疆大吏,不能搞得太过。 徐达见吴赟神色始终沉静,点了点头,转向秦枫笑道:“本帅此番回京,关于建州军情,需要第一时间跟圣上禀报,不便久留。秦兄弟为民请命,勇斗胡惟庸的事,改日到我府上,咱们好好聊聊?” “啊,那……小子可就当真了?” “哈哈哈!”徐达大笑道:“我那小儿允恭,最是顽劣,再过个几年,我有意把他送去秦兄弟建立的枫兰县学,到时候可要多多费心,让这孩子学些真实本领!” 徐允恭? 秦枫微愣,片刻才想到,后来为了避朱允炆,朱元璋把这个名字改成了徐辉祖。 徐辉祖倒也是个人物,只可惜赶上了靖难之役,无法力挽狂澜,但始终不曾屈服,光是这份忠义,真的没给父亲徐达丢脸。 有了这个约定,两人的关系无疑更加亲近。 徐达催马先走,秦枫却还骑乘在吴赟的马上,低头看了眼挺惨的福建布政使,正要下马,却被吴赟一把按住,笑道:“这马儿远赴千里,脚力已经疲了,不如就放在秦大人这里养着,吴某另行换一匹就是。” 哦? 秦枫心中好笑。 坐下所骑,分明是神完气足的千里驹,说是价值万金也不为过,哪里疲惫了。 你欺负马听不懂话? 不动声色间,已经送了一份大大的厚礼,那自然不是因为我秦枫,而是因为刚才徐帅给我撑的面子。 这个吴赟,能成为封疆大吏,果然有点东西。 两人又说了几句场面话之后,吴赟翻身上了另一匹骏马,跟秦枫拱手道别,由他亲自率领的这支浩浩荡荡的朝贡队伍,开始正式通过淳化县。 第二百六十九章 取道淳化,万国来朝! 爱看热闹的淳化百姓,早就在夹道等待。 尽管现在正是春忙的时候,但这种万国来朝的盛大场景,或许一辈子都难得见到一次,家家户户都宁可扔了地里的活计,瞪大眼睛望向笔直宽阔的马路尽头。 来了! “哇!” 站在最前面的淳化百姓,开始发出惊奇的叫声。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穿着朴素蓝白相间衣衫的朝贡使团,他们手中捧着造型奇特的陶罐,仿佛将异国他乡的田园悠然,带到这里,使团中说说笑笑,仿佛这一路的疲惫并不算什么,反而是被中土大明的文化气息所感染,心旷神怡。 “安南国。” “安南国是哪里?” “不知道哇……咱们读书少,或许秦大人知道吧?” “秦大人肯定知道!” 秦枫的确知道,安南国其实就是越南的古称,这地方,从古到今,就没富裕过,七百年后也还是很穷。 现在入眼所见的那股朴素清新的泥土气息,倒是跟秦枫后世对于越南留下的气息,不尽相同。 不过……这福建省布政使吴赟,是个妙人啊! 秦枫的目光古怪地掠向使团最前边,竟是有人举着一块硕大的牌子,牌子上用墨笔写着三个大字:安南国。 有点东西! 我简直要怀疑这个吴赟也来自七百年后,还看过奥运会什么的。 如此场景,简直是像极了各国代表团检阅。 当然,秦枫知道,这个牌子其实不是给淳化百姓看的,也不是给他秦枫看的,为的是到了京城,到了皇宫中,不能让高高在上的皇帝陛下产生疑惑。 如此贴心,难怪人家能官居二品呢。 有了牌子,淳化百姓可就有了福气,哪怕大部分不识字,但总有读书人夹杂其中,大声念出牌子上的国名,让这些看热闹的老百姓,很迅速地把不同的异域风情,对应到具体的国家。 开眼界,这真的叫开眼界了! 只见大琉球国的使者配精致的手工珠饰,手中捧着稻米与精美的器皿,言语间温婉如风,流露出对中原文化的敬仰与友好。小琉球国的使者则略显俏皮,来自海岛的他们用欢快的调子诉说着海洋的故事,传递着异域的热情。 真腊国使者身着精美的丝绸衣袍,腰间悬挂着华丽的饰物,骄傲地展示他们的珍宝,善于用丰富的香料与热带水果来招待宾客,甜美的香气随风飘散,令人神往。 占城国的使者则显得沉稳,他们以鲜艳的服饰和丰富的装饰品表达对明朝的敬意,步伐沉稳,背负着固有的传统,仿佛在传递着古老民族的传说,口中低语着鼓声和海浪的故事。 苏门答腊国的使团身材魁梧,从他们宽广的肩膀和强劲的步伐中,可以感受到海洋的力量。衣着中蕴含着异域的文化,随行者之间热烈交流,诉说着他们的航海传奇。 爪哇国与渤泥国的使团则热情洋溢,手中的奇花异果和缤纷的工艺品吸引众人驻足,生动的民族舞蹈和歌唱在街道上回荡,展现了他们多姿的文化与生活。 有趣! 秦枫也在看着,并且根据自己的记忆,把这些似乎很奇怪的国名,跟后世那些相对熟悉的,一一对应。 大琉球国便是台湾,小琉球国却已经消亡,被日本占领。 真腊国是柬埔寨,占城国后来也归于越南,苏门答腊延续至后世,爪哇国领土大致在印度尼西亚一带,渤泥国后来叫做文莱…… 七百年的王朝更替,历史变迁。 并非只有华夏在变,这些大明周边的小国,也在发生变化,甚至可能是天翻地覆的变化,有的国家民族得以延续,有的则无奈地消亡在历史的长河中。 异域风情扑面,人流如织,竟让淳化县极为宽阔的马路,也显得拥挤。 色彩斑斓,如沧海泛舟,在淳化县构成一副美不胜收的壮丽图景,正是历代君王都梦寐以求的,万国来朝的煊赫景象。 淳化老百姓,比皇帝更早一步检阅到这支朝贡队伍,看得目眩神驰,目不暇接,不时发出奇异的惊呼,被这些异国他乡的装束,或是他们携带的从未见过的珍宝所吸引。 “咱们大明,真是太强大了!” “他们嘴里叽哩哇啦,说的都是什么啊,一句都听不懂,哈哈哈!” “这要是见到皇帝,皇帝也不懂啊,这怎么办?” “嘿,你懂什么!鸿胪寺里自然有专门的人才,能听懂这些怪话。” “哎,你说咱们秦大人,能懂吗?” “这……不见得吧,秦大人也不可能什么都懂……” “这香料真好,都走过去半天了,还留着香,要是弄一点在家里就好了!” “想什么呢!人家那是进贡给皇帝的!你刘老三也配?” 淳化老百姓不知道的是,他们尽情欣赏着异域风情,但是对于这些来自海外的小国来说,自从踏入大明国土,几个月的路程,一直都在经历震撼。 泱泱大明的富庶和繁华,让各国使团都看得呆住。 从不敢想象,有那样繁华的城市。 从不敢想象,有那么广阔的田亩! 还有精致的瓷器、华美的丝绸、甲胄鲜明的军队、洋溢笑容的老百姓…… 这些,若非来到大明,他们连做梦都不敢想象。 咚!咚!咚! 忽然,远方传来沉重的声响,让沉浸在欢笑海洋中的淳化人,齐齐一愣。 什么东西? 这脚步声简直堪比千军万马,哪个使团这么不懂事,这是来朝贡的还是来打仗的,带这么多人? 不过,已经经过了淳化县半境的占城国使团中,纷纷泛起不忿的神情。 因为每次途径大明的某府县,这样的情景,都会不止一次发生。 该死的暹罗国! 他们竟然不惜耗费珍贵的船只容量,把那东西也运到了大明,说是要献给伟大的大明皇帝! 可是,这东西我们也有啊! 早知道……我们也带几头了,现在被暹罗国抢去了风头,真是糟糕。 嚯! 秦枫也愣了一下,他倒跟淳化百姓不一样,不会认为这是军队来袭。 因为,秦枫是去过动物园的…… 远处声音隆隆,仿佛千军万马一齐践踏,只是因为几头极少出现在神州大地的庞然大物。 大象! 好家伙! 这暹罗国,也就是泰国,不愧是生产大象的家乡,让你朝贡,没让你朝贡这么大的啊…… 第二百七十章 各位大明爸爸,你们好! 果然,现在走入淳化县的,正是暹罗国代表团…… 这支队伍,如烈焰般热烈,使者们竟然是穿着金色的盔甲,又有随行的舞者身着色彩斑斓的绸缎,随着音乐翩翩起舞,浓烈的民族风情扑面而来,口中吟哦着古老的赞歌。 但这一切,都不如队伍里慢慢行走的那几头庞然大物,更能吸引所有人的目光。 “这、这是什么东西!” “外国的牛……这么大吗?不对……牛鼻子怎么这么长……太奇怪了!这也不好栓鼻环啊!” “别瞎说了!前边儿秦大人已经说啦,这东西不是牛,这叫大象!” “大象?哇!果然大!果然……象!像牛……” “你就忘不了你的牛,去年家里老牛虽然死了,但秦大人不是给你家弄了头牛犊吗,怎么还念叨个没完。” “唉,我是琢磨着,这东西要是套上爬犁,犁地得有多猛啊!” 郭德纲郭德纲郭德纲…… 忽地,马蹄声急促响起,让刚刚震撼于大象威势的淳化人,又是一惊。 这好像是马队啊! 莫非还有哪个海外之国,盛产马匹,所以来大明献宝了? 这可错了! 我大明如今已经横扫漠北,将天下最大的马场都归于大明疆域,缺什么也不可能缺马! 果然,接下来,一队快马加鞭,很快就追上了朝贡的队伍。 众人定睛一看,这却并非异域风情的外国,而是我们大明自己的军队! 虽然只是一支小队,但军容严整威势赫赫,头顶一面巨大的旗帜随风飘扬,上面写着一个“徐”字。 “啊!” “这是魏国公徐达的队伍!” “魏国公率军出征建州女真,已经凯旋了!” “哈哈,那是自然!就凭小小建州女真,拿什么来抵挡我大明兵锋?只怕天威未至,就已经屁滚尿流了!” “啊,对对对!”忽然,一个有些奇怪的口音响起,明显区别于淳化本地话,顿时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 只见这支刚踏入淳化县的马队中,还夹着一辆囚车,囚车里那人衣衫褴褛,浑身镣铐,形容颇为狼狈,却趁着路过的当口,对着两边的淳化百姓点头哈腰,态度要多端正有多端正。 诶? 这位是? 老百姓倒也没见过这么随和的人,自己都惨成这样了,还这么懂礼貌。 一时间,心中居然泛起了同情的念头,纷纷打听着这是哪位,为什么押在囚车里。 “各位大明的爸爸,你们好,你们好……” 囚车里的男人,愈发客气,用并不太熟练的汉话,团团作揖,一开口就礼貌到了天上,苦着脸自我介绍道:“小人是建州女真的首领,小人的名字,用咱们大明爸爸的语言,应该是叫阿哈出……各位爸爸,误会啊!这个事儿,真的是误会了!” “不知是哪位爸爸对我们建州女真有误解,竟然认为我们以后可能攻打大明……” “这个事儿,冤枉啊!” “我们怎么敢的呀?” “所以,伟大的徐将军还没到呢,我就已经率领全族,跪在地上迎接大明天兵,不敢有一丝一毫抵抗。” “徐将军是个好人,饶了小人狗命,还让我能到京城去,拜见伟大英明的大明皇帝,这是我阿哈出做梦也不敢想的荣耀……” 嚯! 原来是建州女真人,还是个首领? 这个族,一向这么有礼貌吗? 见面就叫爸爸,也不知道是他对汉话有什么误解,还是文化上有什么差异。 淳化老百姓表情纷纷古怪起来,有点想笑又不好意思笑的纠结,毕竟人家都这么凄惨了,要是应了这声爸爸,说什么也得替儿子美言几句啊。 伸手还不打笑脸人呢,何况还是个笑脸的晚辈。 囚车一路行进,阿哈出一路认亲。 他知道,这或许是自己最后的机会! 不久前,刚刚率领族人,沿胡里改江,南迁到珲春江以西、图们江以北、邻近朝鲜的地方居住,还没安顿下来,就天降噩耗! 那个强大到令他一想起来就浑身颤抖的大明,竟然……要来攻打他们建州女真? 阿哈出心态崩了! 他茫然地看着眼前的几万族人,其中一大半还都是老弱妇孺,寥寥的牛马,还有刚建起来的一些居住的帐篷。 攻打? 大可不必啊! 这合适吗…… 到底是哪个乌龟王八蛋,传的谣言,说是建州女真未来可能对大明构成威胁。 这玩笑开大了吧! 阿哈出当机立断。 投降! 不然还能怎样? 据说这次来的是纵横无敌的大明第一名将,魏国公徐达。 率领的兵马足足有十万,还都是大明身经百战的精锐! 不投降难道还讲打吗? 人家都不用动刀枪,光是骑兵开过来踩一遍,也把自己这个小小的部族,给踩成肉泥了啊。 于是,徐达的军队到达建州的时候,看到的是一片白旗,以及匍匐在地的数万建州女真人,他们为了表示诚意,别说刀枪了,甚至连衣服都自己扒光,表明绝没有暗藏兵刃之类。 这样几万个裸体人齐刷刷跪在眼前的情景,即便是见多识广的徐达,也觉得开了眼界。 于是,问题来了。 人家都这样了,要杀光吗? 的确,按照圣上的旨意,这建州女真最好是一个不留,连车轮斩都不需要,直接灭族就好。 然而,徐达毕竟不是常遇春。 上天有好生之德啊! 并不是徐达有意抗旨,但这些人扒光了衣服跪在这里迎接明朝大军,要是在下达屠杀的命令,很不人道,况且不久前,灭日之后,秦枫对江户城屠城,圣上不是也很不高兴吗。 就凭这个,徐达就有了权宜的余地,将大军留下镇守建州,自己则率领一支小队,把建州女真的首领阿哈出带着,到京城面见皇帝,再来决定这个建州女真的最终命运。 说实话,阿哈出是绝望的。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那大明皇帝一句话,包括他在内的建州女真,从此就只能成为史书上的四个字,再也不具备任何现实意义。 能求得宽恕么? 阿哈出没有半点把握。 但是没想到,囚车到了应天府附近,刚好赶上了福建布政使带领许多外国使团朝贡。 阿哈出也算是个人物,人在囚车,脑筋飞转,顿时意识到,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第二百七十一章 阿哈出:我太想立功了! 什么机会? 为大明效力的机会! 原本以建州女真这点势力,那真是爷爷不疼舅舅不爱,别说泱泱大明了,就算还没被消灭之前的北元残部,估计都看不上这仨瓜俩枣的。 为大明效力?也得有那个能力啊。 大明总不会需要几万人,冲到京城,逢人就叫爸爸,提供情绪价值…… 因此,不出意外的话,阿哈出觉得,自己以及自己的部族,大概率会被大明皇帝将手中御笔一挥,统统进了阴曹地府。 但是现在,机会来了。 阿哈出深吸一口气,决定开始人生当中最重要的一场表演,只要这场表演足够到位,或许还能赢得大明皇帝的欢心,从而力挽狂澜于既倒,成为建州女真整个部族的救赎者。 “误会!都是误会啊!”阿哈出涕泪皆流,凄惨到囚车边上的几个士兵都纷纷侧目,心想一路上这家伙倒也老实,怎么临近京城,反而给自己加了戏。 可是阿哈出不管那些,待囚车追上朝贡的队伍,也不管那些奇装异服的到底是来自哪个国家,总之逢人就是哭哭啼啼,声音凄凄惨惨戚戚,说话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我们建州女真,小小部族,加起来也就十几万人马,哪敢跟威武雄壮的大明为敌?” “误会了!真的是误会了!其实我建州女真,早就有投向大明的想法,若能有幸成为大明的一个新行省,那简直是我们祖坟上冒了青烟,人人都觉得荣耀啊!只可惜,大明何等煊赫,看不上我们这几十万人的小地方,所以我们也不敢厚着脸皮要这份荣幸。” “可是,不知是哪位大明的爸爸,听信了谣言,生了误会,竟然说我们建州女真对大明有不臣之心……冤枉!真的是太冤枉了!” “我们怎么敢的呀?” “天威一至,我们满族上下,魂飞魄散,岂敢有半点抵抗之心?” “兄弟们呐!我看你们也是去朝贡大明皇帝的,真是羡慕你们,能跟大明交好,若是见到皇帝,请帮忙我们建州女真解释一二,就说我们愿意永远臣服大明,岁岁朝贡不绝……” 这番表演,声泪俱下,堪称阿哈出演艺生涯的巅峰之作。 那些来自十数个海外小国的使团,见此人身在囚车中,却手舞足蹈,嘴里哇啦哇啦,倒也好奇,于是便试图解读其中的意思。 虽然并非每个使团里都配有通译,但既然要向大明朝贡,这段时间他们也是倾举国之力,努力靠近大明文化,这其中就包括对汉话的学习,也有不少使团带了几位刚刚学习汉语的使者,可以在这个时候,充当翻译。 虽然他们的汉语水平都是二把刀,但除了“祖坟上冒青烟”、“不臣之心”、“厚着脸皮”等难以索解的词汇,其他大概也算能解说明白。 毕竟,阿哈出的汉语也比二把刀强不了多少,表演当中并没有太多过于艰涩的言辞。 弄明白这家伙到底在哭啼个什么之后,各国使团的脸色,纷纷变了。 建州女真? 没太听说过! 不过,这家伙说他们足有几十万部众,十几万军队呢! 天哪! 我们国家满打满算,可绝对拿不出那么多人来! 那么,连这建州女真都被吓成这样,这个大明到底得强成什么样? 难怪那日本国稍有不顺从,立刻被大军剿灭! 咱们若是不识抬举,说不定日本国和眼前这个建州女真,就是我们的榜样啊! 怕了怕了! 太吓人了! 咱们这次去见到大明皇帝,姿态一定要足够低,实在不行也愿意许为大明海外行省,千万不能招惹来明朝的大军,到时候那就悔之晚矣! 阿哈出的表演,取得了不凡的成效。 他故意把只有几万人的建州女真,给扩大了十倍! 这并不是为了给自己脸上贴金,而是将大明渲染得更加强大无比,简直像是天神下凡一般。 凡人,怎么能阻挡神的力量? 这正是阿哈出抓住的救命稻草。 把大明说得空前强大,那不就是给大明长了脸吗,帮忙慑服这些还不明所以的小国,那么我阿哈出,也算是给大明立了功。 泱泱大明,总不会残忍杀害有功之臣吧! 囚车的行进速度,比朝贡团快了许多,很快阿哈出的声音就一路远去,但那凄惨的哭声,着急忙慌的解释,诚惶诚恐的表情,还牢牢印在无数使团成员的脑海中,久久不能散去。 原本载歌载舞的队伍,仿佛一下子就安静了许多。 人人脸上都泛起惊惧。 尽管他们都是为了示好大明而来,但也没有想到,大明的强大和恐怖,还远在他们预料之上。 那真是兵锋所到之处,摧枯拉朽,连这个拥有十几万精锐战力的建州女真,都一触即溃,首领被关在囚车里,逢人就叫爸爸,只求能活命,哪有半点尊严可言。 前车之鉴啊! 这可是前车之鉴! 各国使团心中惴惴,都开始琢磨着这趟来大明,带的礼物够不够多,够不够珍贵,倘若大明皇帝见怪,那岂不是大祸临头? “……&%¥……&¥&……¥思密达!!!” 忽地,一串又急又快的声音,从最后一个使团中,飘散出来,虽然声音不大,但刚好秦枫秦大人就站在淳化县边上,听得居然十分真切。 更巧的是,秦枫听懂了。 嚯! 思密达? 这应该是棒子啊! 当然,现在是洪武年间,棒子和朝鲜还没分家,统一都是朝鲜国的范畴。 那么最后的这支队伍,应该就是来自朝鲜国的朝贡使团。 秦枫定睛望去,只见这支队伍里的朝贡使者,步履稳健,身上穿着传统的长袍,长袍上刺绣的图案细腻,使者们发髻高束,腰间挂着宝剑,手里还握持着象征着和平的白色折扇,虽然跟时令不搭,但看得出来他们在努力传递一种靠拢华夏大明文化的态度。 只不过…… 秦枫看得出来,这支队伍中,似乎有些慌乱,尤其是刚才阿哈出一番表演之后,好像他们脸上慌乱的神色更加明显。 而那句话,秦枫虽然对古棒语缺乏认知,却在前世因为大学选修的缘故,专门学习过现代棒子语,因此大约也能理解一二。 刚才那句惊慌失措的话,翻译过来,意思应该是—— 第二百七十二章 习惯抄作业的朱元璋 “必须尽快找到公主殿下!否则大明皇帝若是见怪,我们就全完了!!” 公主殿下? 秦枫一惊,皱眉思忖着,是不是自己的古棒语掌握不到家,听错了音。 难道这支朝鲜使团里,还包括朝鲜公主么? 总不会是来旅游的吧。 朝鲜使团,已经是最后的一支队伍,待全部通过淳化县,一场热闹便渐渐落下帷幕。 接下来,他们如何入京,如何见驾,如何凭借各自的礼物和诚意,表达自己对大明的崇仰和尊重,那就是另一番热闹了,自有专门负责外交的部门鸿胪寺负责接待以及安排。 秦枫作为应天知府,保障队伍顺利通过应天府管辖的范围,已经尽到了职责。 虽然最后那句话令他心生疑窦,秦枫却也没太往心里去。 因为他手里还有重要的事情要操心。 那自然就是即将开始的应天府府试。 洪武五年,大明最重要的事,就是重开科举。 这件事,甚至比暂定于下半年的太子大婚,更加重要,因为它牵涉着全国数以万计的莘莘学子,以及关乎到大明未来的国计民生。 目前缺乏的大量官员,都要从这次科举中选拔出来,再充斥到各地。 因此,秦枫尽管可以提出跟朱元璋圣旨并不完全相符的选拔方式,却不敢对科举本身有丝毫怠慢。 如今,经过各县的县试,通过第一轮选拔的人员名单,已经交到了应天知府秦枫手里。 其中,秦枫亲自主持的淳化县县试,共选出四十九个入围者。 有趣的是,其余诸县,交上来的名单,不约而同,都不超过四十人,其中最少的句容县甚至只有二十三人。 其中缘故,耐人寻味。 倒不见得是各县的标准更严苛,或者人才更稀少。 主要是大家都知道,如今的应天知府秦枫,之前曾是淳化知县,淳化县的枫兰县学,就是这位秦大人一手创建的。 所以,这事情还用再动脑子么? 什么档次,敢跟秦大人主政的淳化县,选出同样的人才数量? 尊重领导,这是几乎烙印在每个华夏人基因里的习惯。 因此,秦枫现在手里拿到的府试名单,一共两百九十三人,按照秦枫的规则,选出的这不到三百人里,各个年龄段的都有,最小的还不到八岁,最大的则已经超过八十。 这个跨度,是非常夸张的! 接下来的府试,就要从这不到三百人中,再次优中选优,选择真正德才兼备,并拥有执政能力的人,进入到朝廷组织的院试中。 通过院试,就是秀才。通过乡试,就是举人。通过会试,就是进士。 进士当中的巅峰人才,就会有幸走入金銮殿,参加由皇帝亲自主持的殿试,并决出状元、榜眼、探花,从此开启跨马游街,春风得意的开挂人生…… 这些,都是自隋文帝杨坚开科取士以来的老传统了,后来又经女皇武则天发扬光大,形成更清晰的科举制度,沿用后世。 只不过,此次大明重开科举,因为人才匮乏,又因为是第一届,所以并没有时间去形成从秀才,举人,直到进士的这个过程。 首届大明科举,为了解决各地严重缺官的问题,大明皇帝朱元璋决定破格擢升,只要你有真才实学,就能在一年之内,完成从院试到殿试的全过程,一战成名,从此青云直上,大放异彩。 不然,院试三年后再乡试,乡试三年后再会试……这样搞下来,黄花菜都凉了,朱元璋见到第一批殿试者,怕不得等到头发都白了? 秦枫在应天府府衙中,奋笔疾书,亲自编撰此次府试的试卷。 为了选拔人才,一方面要应对未来的院试,不能让应天府选出的应试者倒在文化关上,另一方面还要保证这些人拥有足够的执政处事能力,不能是只会死读书的呆子。 这张卷子,不好出。 即便秦枫拥有领先七百年的理念经验,再加上这两年跟这个大明朝的充分融合,但也是费尽心思,才把一道道精心设计的试题编好,做好了府试之前的最重要准备。 …… 秦枫忙碌于科举事宜的时候,朱元璋当然也不可能闲着! 科举再重要,也不会是大明唯一的事情,身为皇帝,朱元璋可没有秦枫的福气,能够暂时专注于科举之事。 最近这不是来了一波各国的使团么,朱元璋作为皇帝,必须要代表大明接待使团,赐给他们上殿磕头的荣耀,但这里面关系到的国格、礼仪、流程等繁琐事项,因为之前并没有太多的经验可以参照,首先把鸿胪寺的官员累得够呛,然后还得一次次向朱元璋请示,朱元璋也是不胜其扰。 况且,有几个问题,鸿胪寺内部意见居然也并不一致,无法定夺之下,也把问题最终抛给了皇帝,主打一个不背锅。 朱元璋看着愈发心烦,索性故技重施,化作毛老爹,径向淳化县而去,打算抄个作业,听听秦枫这边的想法,估摸着秦枫来自未来,那时候的人自然见多识广,想必对于如何接待这些乱七八糟的外国使者,也有丰富的经验。 偷听心声,也有三年了。 朱元璋同志对此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有毛骧打配合,再凭借之前跟秦枫建立的良好关系基础,尽管秦枫忙于府试命题,朱元璋还是很容易就从心声中得到了需要的答案。 厉害厉害厉害! 要不是秦枫,咱差点又吃亏了! 朱元璋叹为观止,越琢磨越觉得道理深刻,这个秦枫的心声里,全都是真知灼见啊。 表面上,好像大明丢了面子,有失泱泱大国的风度。 但实际上……谁占便宜谁知道啊! 按照秦枫心声里的说法,面子这东西根本不重要,况且对于那些小国,大明需要什么面子? 死要面子活受罪,是最应该摒弃的可笑想法。 一下子收了这么多属国,要是拿不到实惠,还不如不收,就那些鸟不拉屎的国家,有的根本不知道应该进贡什么,千里迢迢拿过来的东西,擦屁股都嫌硬,必须敲打敲打,让他们知道大明不是收破烂的。 而且更重要的是,大明也不是开善堂的! 有了这样的心声作为指导思想,朱元璋心领神会,回到宫中第二天,便正式在金銮殿上,接待共计十二国的朝贡使团。 第二百七十三章 使者觐见,大明回礼 应天府,皇城,金銮殿。 五年前,就是在这里,朱元璋南面称尊,由此开创了伟大的大明王朝。 如今,五年过去,站在金銮殿上的文武百官,有的是一路跟随朱元璋打天下的开国之臣,有的则是近几年擢升提拔的官场新秀,今日所有人都站在这里,分文武列于两行,垂手而立,不敢仰视大明皇帝的无上威严。 这里,唯有一个至高无上的王者。 大明皇帝,朱元璋。 朱元璋高高在上,端坐在王位正中,偌大的金銮殿鸦雀无声,一股莫名的尊贵和庄严凭空弥散,仿佛这里的每一处雕梁画栋,每一个飞檐斗角,都散发着令人颤栗的厚重威严。 阳光洒落,照亮群臣,照亮金銮殿,似乎每一束光线都在诉说着这个伟大王朝的盛世繁华,举世无双! 群臣分列两旁,目光落向殿外,那里有十二个人,代表着十二个不同的国家,穿着华丽的朝服,神色间却都是微微瑟缩,脑中不断回忆着最近跟鸿胪寺官员认真学习的一系列面圣礼仪,生怕哪一步行差踏错,给自己的国家带来灭顶之灾。 侍奉在朱元璋身边的太监,神色庄重,这时候就算是残缺之人,也升起一股浓浓的骄傲,因为他是大明人,哪怕太监,也是大明的太监! 低头望一眼圣上,得到目光允可后,那太监重新站直身子,将手中拂尘一挥,扬声唱道: “宣!暹罗国、大琉球国、占城国……等十二国使臣——” “觐见!” 太监细长的声音,拖得又长又高亢,于是那殿外的十二位使者浑身哆嗦了一下,连忙迈动脚步,走入金銮殿,瞬间就感觉到前所未有的巨大压迫,让他们甚至都无法挺直腰杆,只能是微微弓着身子,走入大殿,目光更是谨慎地垂落,可不敢跟伟大的大明皇帝对视,那将是最无礼的僭越。 随着使臣入殿,大殿上同时响起了庄重的乐曲,鼓声震天,唢呐高亢,古朴的韵律回荡在辽阔的金銮殿上,让这里庄重威仪的氛围更加彰显,镇守在金銮殿四周的大内侍卫,甲胄鲜亮,高大威猛,随时能够瞬杀任何胆敢在君前失仪的狂徒。 十二位使者,代表十二位国家。 但一开始唱名就是“暹罗国”,这让原本就心中忐忑的使者们,心里咯噔一下,眼眸中泛起古怪。 因为大家都记得,从进入大明本土以后,在那个明朝大官的带领下,一路跋涉千里,这暹罗国……明明排在较后的位置呀! 怎么现在,反而是他们第一个被唱名? 按照大明的礼仪之繁琐细致,恐怕这不是偶然的,而是包含着某种特殊的含义! 最先被念到名字的暹罗国使者,则是满脸喜色,快步进入金銮殿,按照刚学到的见驾礼仪,恭恭敬敬地在大殿正中跪倒,三拜九叩,用还挺蹩脚的汉文,微微颤抖着说道: “臣,暹罗国使者苏格里,叩见吾皇陛下,愿吾皇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 这苏格里有幸代表十二国使团,第一个开口说话,当然是极大的荣耀,一时间,其余小国的使者都羡慕不已,但不知道这其中到底是按照什么规则选的,只能暗暗猜测。 “唔,平身。” 朱元璋抄了心声作业之后,胸有成竹,微微一笑,将目光洒落阶下,淡淡道:“暹罗国远隔重洋,一路辛苦了。” 这句话,更是让苏格里骨头都仿佛轻了好几斤,无奈学的汉话实在有限,不知道如何表达,只能努力磕头,表达心迹。 朱元璋点了点头,目光扫视十几位服色各异的小国使臣,微笑道:“我大明国运昌隆,地大物博,贤才辈出,早已积蓄雄图壮志,然世道多艰,未可轻侮。昔日之盛皆因共扶天下之平,今日之荣更需众国共襄维稳之责。若倾心结交,方能迎来福泽;若妄图图谋,必遭惩戒之殃。” “诸君为使,乃远道而来,重托于国,须防小觑于我大明之威。唯有心诚意重,方得我之信厚,顺天应命,保国安民,方可共图繁荣,造福四方。” “故问尔等,尔国诚心相待乎?若心无旁骛,恪守已约,方可弛懈於我之怀;如心无所忌,蝇营狗苟,必将引来震怒于朕之法剑。我大明威势,岂容尔等轻言轻举?”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待明日,诸国与大明当可共襄盛世,天下大同!” 这番话,当然不需要朱元璋去操心编撰,鸿胪寺早有专门的官员写好,只需要朱元璋念一念就好。 不过,重头戏还在后面! 朱元璋扔下手中诏书,顿了一顿,淡淡道:“华夏有语云,千里送鹅毛,礼轻情意重。虽然各国使团送来的东西,不值一笑,却也是一片拳拳孝敬之心,朕见到之后,心甚喜之。” “来而不往,非礼也。诸位远道而来,我泱泱大明,自当有所回馈。” “来人那!” 一声令下,顿时从金銮殿两侧走出两排明眸皓齿的宫装丽人,手里各自捧着一个精致典雅的漆盘,以红布覆盖,不知其中是什么物事。 啊! 大明的回礼! 十二位使者,个个喜形于色。 泱泱大明,既然回礼,岂能差劲了? 说不定,咱们送的那些香料珠宝之类,还比不上大明回馈的贵重呢。 还没等他们回过神来,训练有素的宫女,已经整齐划一地掀开红布,将漆盘上的物事,展露在所有人眼前。 噫! 这是什么? 众使者一愣,神色纷纷古怪。 漆盘上的东西,竟是不尽相同。 其中最为耀眼的,便是左首第一位,也就是最先被唱名的暹罗国使者苏格里面前的漆盘上,摆着一枚金光闪耀的圆牌,在阳光下熠熠生辉,一看就价值不菲。 可是金牌只有这一块。 接下来的是银牌,虽然也银光闪闪,但三岁小孩就知道银哪有金值钱。 再后面……铜、铁、锡。 一共只有五块牌子,色泽光芒越来越差。 再后面……就只剩下更寒酸的绢布,上面写有字迹。 但绢布居然都不是全部,到最后的三位使者,干脆是给的一张纸,纸上也同样有字迹。 这、这算什么? 众使者还没反应过来,这场声势浩大的朝贡,竟然已经结束了! 皇帝身边的太监再次用细长高亢的音调宣布使者退殿,这十二人尽管一头雾水,但谨记着不可触犯的苛刻礼仪,不敢有任何废话,恭敬地倒退着离开金銮殿。 回到驿馆,众使者不约而同地凑在一起,神情各不相同! 第二百七十四章 一句话就给朱元璋骂懵了 唯一的金牌获得者,暹罗使者苏格里,被围在中央,虽然交流还不是特别顺畅,但大家的意思很明显。 凭什么他拿的是金牌子啊? 众怒难犯,苏格里不敢耍孤高,况且暹罗国这次出尽风头,他也觉得骄傲,正想要炫耀一下呢,便小心翼翼地把那块金灿灿的牌子拿了出来,供众人观瞻。 众目睽睽之下,金牌熠熠生辉,打造得极为精致,正面是一个大大的“明”字,笔力遒劲,似是出自大家之手,哪怕这些番邦小国不懂书法,也觉得这个字写得好,似乎蕴含着一股睥睨天下的煌煌气度,跟不久前在金銮殿中感受到的那种威仪,相得益彰。 而金牌的背面,则是一团繁花似锦的图案,配有八个小字,曰:忠心可嘉,永为藩属。 好! 好啊! 这八个字,无疑是承认了暹罗国的藩属地位,这不正是他们这些国家,不惜跨海而来,也要争取的最大的一句承诺么。 作为大明的藩属国,不但不丢人,反而是荣耀! 否则难道要学那可笑的日本,对着强大的大明还敢龇牙,这跟耗子咬猫有什么区别,现在怎么样,没了吧? 作为属国,而不是直接灭国沦为一省,这已经是令人羡慕的结果了,众使者一顿叽哩哇啦,虽然彼此语言不通,但脸上激动的神色,都是一般无二。 接下来,众人的目光又落到另一人身上。 正是喜获银牌的大琉球国使者,他把银牌拿出来,正面的明字一模一样,只是闪耀的银光总是差了些威势,但背面虽然也是一样的繁花图案,小字却有变化。 给大琉球国的八个字,乃是:心似琉璃,隔海相望。 这,什么意思? 以这些使者的文化程度,理解之前的“忠心可嘉”还算勉强,现在来个心似琉璃,就有些糊涂了。 好在,大琉球国的使者比较憨厚,也不藏私,一拍脑门叫道:“大约,是因为我们大琉球国进献的琉璃珠宝,美轮美奂,得到了大明皇帝的欢心,所以才给了这八个字?” 啊! 有可能! 众人纷纷眼前一亮,终于对上了思路。 难道说,这回礼的级别,是根据各国进献礼物来决定的? 有道理有道理! 众使者立刻想到,这支多国使团里,要说最醒目最扎眼的,莫过于暹罗国进献的那数头威武雄壮的巨象,不论是远赴千里的麻烦辛苦,还是这庞然大物的新鲜吸睛,都是一等一的,难怪人家能得金牌呢! “……%¥&……%¥!!!” 占城国的使者发出又急又快的悲呼,捶胸顿足,如丧考妣。 别人听不懂,但本国人却听得真切,这位使者是郁闷于,明明占城国也同样有大象,可惜没带来,这才让暹罗国拔了头筹,否则说不定他们也能拿一块金灿灿的牌子,写上“忠心可嘉,永为藩属”,那可就放心了啊! 虽然占城国的回礼也不差,得了铜牌,但上面的八个字却耐人寻味,刻的是:礼轻情重,恪守臣节。 这已经算是微微的警告了。 一番交流,也只能是稀里糊涂,毕竟各国的语言其实并不相通,越心急,越说不明白。 在鸿胪寺专门官员的引导下,各国使者各自回了房间,却依然还是几家欢喜几家愁。 尤其是……那些连牌子都没得到,只是拿到一卷布绢,甚至是一张纸的小国…… “这,这如何是好!” 真腊国使者焦急地在屋子里踱着步子,满脸愁容。 他们送的是黄金千两。 以真腊国的贫瘠,送出这千两黄金,已经是竭尽所能。 但说实话,走到一半路途,真腊国的使团就已经慌了神。 因为大明太大了! 以大明的富庶广博,哪怕每个老百姓上交一枚铜板,也会是个极其恐怖的数字。 何况到了应天府地界,尤其是通过淳化县的时候,那簇新的房屋,宽阔的马路,整齐的稻田,林立的不知名建筑……简直可以说是遍地黄金! 只是毗邻京城的一个县,就如此繁华,大明岂会缺你这区区的千两黄金? 所以,真腊国没得到任何牌子的回礼,只有色泽黯淡的一卷绢布,上面龙飞凤舞,也写着八个大字:诚意相待,将心比心。 这,这算是什么意思? 真腊国使者的汉语本来就差劲,看来看去,字里行间都写着两个字:威胁! 这是批评他们的礼物没诚意呢! 糟了糟了糟了! 可是,要送什么礼物,才能让这位惹不起的大明皇帝满意呢? 给个机会! 我们回国再凑一凑,无论如何,哪怕刮地三尺,也一定要让大明满意,千万不能攻打真腊国啊…… 真腊国虽然凄惨,但好歹得到的是布绢。 这次朝贡的十二个国家里,有最后的三个国家,连布绢都没混上,只给了一张单薄的纸。 三个国家互相对过,纸上这次连八个字都舍不得给了,只给了两个字: 就这? …… “哈哈哈哈哈!痛快!” 朱元璋结束了这次朝会之后,回到深宫,还是乐不可支。 果然! 还得是秦枫! 秦枫的心声里抄来的作业,太好用了!太舒服了! 原本按照朱元璋的想法,人家这十几个小国家,都贫穷落后,其实拿不出什么好东西,不然早年也不会被朱元璋设为“不征之国”,连征都懒得征,那是压根就没放在心上的意思。 但既然大老远来了,咱泱泱大明,也该有大国气度,总得让他们满载而归,彰显我天朝上国的威仪和恩赐。 可是,秦枫的心声里,却明确否定了朱元璋的这一想法。 【回礼比送礼还丰厚?简直愚蠢!】 这是秦枫心声里的原话,当时一句话就把朱元璋给骂懵了。 不该回礼? 可是我泱泱大国啊…… 秦枫的一番道理,让朱元璋如醍醐灌顶。 面子,哪有里子重要! 作为真正强大的无敌大明,为什么还要考虑给这些番邦小国面子?再说了,给面子,只要随便赏一句话,一道恩旨,那就足够了。 哪怕给个御用过的夜壶,那也是天恩浩荡! 难道他们番邦蛮夷,还敢争多论少,嫌东嫌西吗? 第二百七十五章 必须尽快找到公主殿下! 秦枫的这番心声,其实也算是有感而发。 历史上,郑和下西洋的时候,固然是强而不伐,带来了和平的信号,让各国发自内心的钦服,但明成祖朱棣在接受万国来朝的时候,多少就有点死要面子活受罪的意思。 往往是收了十两银子的礼物,要回礼百两银子甚至千两银子。 闹呢? 那到底是谁在朝贡谁? 什么最重要,实惠! 至于面子什么的……他们配吗? 面子是挣出来的,不是赏出来的,不信你现在去问问日本,每年源源不断给大明供给白银,这是不是大明给他们最大的面子? 曾经的日本,也不打算这么体面的,那么大明就派兵过去,帮他体面也就好了! 受了秦枫的提点,朱元璋开窍了。 十二个朝贡的小国,回礼总价值:不到一百两纹银,其中最值钱的就是暹罗国的那块金牌了。 毕竟,暹罗国的大象,的确是很让朱元璋高兴,这东西骑上去,高高在上,很符合帝王俯瞰天下的心境,而且若是有可能繁衍的话,未来或许还可以在战场上训练一支奇兵。 拥有象征意义和战略意义的双重价值,朱元璋对几头大象十分看重,甚至亲自划定了京城里一片土地,作为“象苑”,让人好好养着。 除了这块金牌之外,其他的……都不值钱! 如此惠而不费,那些使者反而更加神色惶恐,像是犯了大错,这效果让朱元璋对秦枫愈发佩服。 至于最后那三个礼物最差的小国,收到的“就这”两个字,也正是出自于秦枫的心声。 不然,以鸿胪寺官员的博学多才,自然能想到其他的雅驯字眼,起码凑够八个字毫不困难,这样也整齐许多。 但朱元璋作为皇帝开了口,鸿胪寺负责监制回礼的,自然不敢抗旨。 于是…… “就这?” 此时此刻,三个简陋的房间里,三张苦涩的脸,同时盯着这两个字,只觉得冷汗涔涔而落,恍若大难将至! 我们不一样……不一样…… 人家都是八个字,甚至还有金牌银牌什么的。 到他们这里,一张寒酸的纸,上面两个凌厉的字。 这不仅是不满意这么简单的! 这分明是训斥!是指责! 伟大的大明,认为受到了慢待。 天呐! 那我们的国家,还能继续存在下去吗? 朝鲜国的房间里,挤满了十几个使者,面面相觑,浑身泛起颤栗的鸡皮疙瘩,不约而同地想起那个囚车里的阿哈出,态度是那样的谦卑,形容是那样的凄惨,语气是那样的惶恐,神色是那样的畏惧…… 要知道,按照阿哈出的说法,那建州女真,可也是拥有几十万人口,能组织起十万精锐部队的国家啊! 如此大国,竟然……在大明的铁蹄下,不堪一击! 那我们朝鲜国呢? 朝贡的十几个小国,也并非都是跨海而来,比如朝鲜国到大明,虽然路途遥远,却并不隔海。 但偏偏是朝鲜国送上的礼物最差,现在面对这赤裸裸的威胁,十几个使者,包括觐见大明皇帝的使团首领,全都慌了神。 他们一遍遍地看着那两个字,翻来覆去,却看不出更多的端倪。 “都怪你!”有人终于无法承受这恐怖的压力,愤怒地瞪着另一个人,双目喷火,怒道:“要不是你没看好公主殿下,按照我们原本的计划,将公主殿下进献大明皇帝,咱们朝鲜国的礼物,原本是极有诚意的!就算比不上暹罗国的大象,难道还不远远胜过了那大琉球国的琉璃?琉璃再剔透,终究是死物!咱们的公主殿下,才当得起‘心似琉璃’这四个字!那块银牌,原本该是咱们朝鲜国的!” “现在说这还有什么用!”那人也自知理亏,讪讪地说道:“尽快找到公主殿下,或许事情还有挽回的余地,否则我看马上就要大祸临头了!” “废话!去哪找?大明这么大!咱们一共就十几个人,就算全撒出去,也如同大海捞针一样!” “对啊!再说了,咱们来到大明,礼物已经被认为不恭敬,若是再到处乱走,只怕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啊!我认为,咱们应该找大明帮忙寻找啊!” “对!有道理!你们忘了之前那个淳化县了么,那真是屋舍俨然处处整齐,想必大明的秩序极其讲究,找个人应该不难吧?公主殿下不满这次的安排,半路偷偷跑掉,但她一个人,孤单单的,能跑多远?” “对!就这么办!让大明帮忙找!若是公主殿下真的得到了大明皇帝的喜爱,咱们朝鲜国的未来,可就大不一样了!” “金牌算什么!说不定,公主殿下能万千宠爱于一身,母仪天下呢!!” 一帮人,越说越兴奋,完全不知道在这个他们绝不熟悉的国度,马皇后三个字,意味着什么。 商议之后,仍然由使团的首领亲自出门,带了另一个朝鲜的使者,一同去到鸿胪寺的某衙门,想要请求帮助,说朝鲜国走失了一位公主,能否请大明方面代为查找。 鸿胪寺,在华夏的封建王朝里,历朝历代,都是专门主掌外宾、朝会礼节的相关事宜,属于“九寺”之一。 鸿胪,本意为大声传赞,引导仪节之意,大鸿胪主外宾事,到北齐开始首设鸿胪寺,后面代代沿袭,一直到清朝末年才完全废除。 根据《明史·职官志三》:鸿胪寺掌朝会、宾客、吉凶仪礼之事。凡国家大典礼、郊庙、祭祀、朝会、宴飨、经筵、册封、进历、进春、传制、奏捷、各供其事。 大明洪武年间的鸿胪寺,最高主官乃是鸿胪寺卿,九卿之一,正四品官员。 其下,设左右鸿胪寺少卿,各一人,从五品。 再往下,是左右鸿胪寺丞,各一人,从六品。 再往下,分司仪署、司宾署、鸣赞、序班、主簿厅…… 此次,十二国朝贡,负责接待和教导相关跪拜等礼仪的,该属司宾署负责。 司宾署的署丞,只是一个正九品的官员,手下大猫小猫三两只,那就是连品级都没有的“吏”了。 这会儿,大明鸿胪寺司宾署署丞,江愈同志,正在屋里跟几个仅有的手下,把酒言欢。 第二百七十六章 朝鲜使者心态崩了 “咳,这些番邦蛮夷,可忙死本官了!” 江愈这段时间的确很忙,原本全国最清闲的无事衙门,一下子成了最要害的部门,倘若那些蛮夷教导不好,在君前失仪,他们固然是死罪,同样会连累到江愈也没好果子吃。 因此,江愈殚精竭虑,带着几个手下,训练那十二个入宫觐见的使者,连带着还有使团里的其他人,也必须遵守基本礼节,绝不能在京城里乱走乱撞,惹到无法收拾的麻烦。 “江大人辛苦了!”尽管只是九品官,但依然还有几个小吏是跟着江愈吃饭的,端起酒杯,谀词如潮。 “草!这些该死的老鼠!”江愈忽然一声惊叫,随手捞起脚上的布鞋,狠狠地丢了过去,却没打中,惹得江愈更加恼怒,骂骂咧咧地说道:“这些不知哪来的鬼东西,到处窜来窜去,真是烦死了!害得本官吃酒都没心情!” “咳,大人稍安勿躁。”手下的小吏眉眼通透,连忙笑着安慰道:“等下个月,应该就好了,江大人何必跟这些阴沟里的老鼠计较,实在恶心人的,打死就好了,或者给用点药,解决起来更快。” 这小吏指的是,下个月,陈年失修的鸿胪寺衙门,就要迎来全新的修葺。说起来,这还是鸿胪寺卿偶尔路过淳化县,看到淳化县那些簇新的房屋,这才起了心思回到自家地盘上修屋。 “唔。”江愈从鼻孔里哼了一声,皱皱眉头,见那头硕鼠已经钻入墙洞,便不再理会。 可是,刚刚到了这司宾署衙门门口的两个朝鲜国使者,刚好听到屋里的这几句没头没尾的话,脚步顿时顿住,目光相对,都能从彼此的眼眸中,看到深深的恐惧和惊骇。 老鼠! 这指的是什么? 而且那里面骂骂咧咧,语气不善,说得很明白,说这些不知哪来的老鼠,窜来窜去,坏了这位大人的心情…… 朝鲜使者心态崩了。 这分明就是说的我们这些来自各国的使团啊! 接下来那人说,下个月就好了,那自然是说的这些使团下个月就走了。 但更恐怖的是,他说,实在恶心人的……打死就好? 天哪! 有没有一种可能,喜获一张白纸,白纸上写着“就这”两个字的,正是这位大人口中所谓的“恶心人的”…… 完了完了完了! 人家动了杀心了,甚至连动手的方式都定好了,说是要下药…… 现在在大明的地盘上,人生地不熟,人家只要在饮食里下毒,那真是神不知鬼不觉,咱们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啊! 两位朝鲜国使者,呆呆地杵在司宾署衙门门口,汗出如浆,浑身簌簌发抖。 以他们最近才恶补的华夏文化,汉文的造诣实在不高,但勉强知道,华夏人喜欢用动物来作比喻,取的是动物本身的特点。 比如说,比作老鼠的,都是又恶心又猥琐的家伙。 比作猪的,往往是蠢笨又丑陋的家伙。 对了! 曾经有幸到金銮殿面圣的那位使团首领,蓦然想到,今天在金銮殿上,大明皇帝曾经说过一句“故问尔等,尔国诚心相待乎?若心无旁骛,恪守已约,方可弛懈於我之怀;如心无所忌,蝇营狗苟,必将引来震怒于朕之法剑”…… 可惜,这句话乃是朱元璋口述,并无文字。 在文化程度不高的朝鲜国使者听来,无法理解其中的“蝇营狗苟”,这会儿努力回忆,眼眸中的恐惧更加清晰。 盈盈是什么……暂且不理。 狗狗! 大明皇帝,这是开骂了啊! 他至少知道,在华夏文化里,如果用狗来作比喻,一般都不会是什么好东西! 比如说,狗官!狗东西!狗贼!狗腿子……等等。 真的要完了! 再结合后面那句“引来震怒于朕之法剑”……那么这句话,还用再解释吗? 大明皇帝,一连用了两个狗字,可见程度之严重! 说的,正是我们这些送礼不合格,被认为是怠慢大明的使团啊! 一时间,朝鲜国使团的首领,心如死灰,如丧考妣,只觉得双腿发软,差点就无法站立。 之前那建州女真的阿哈出,如何凄惨的模样,还历历在目啊! 他们这些人,恐怕未来的下场,还不如那阿哈出呢! 不行了! 不能再等了! 误会啊!这真是天大的误会! 我们朝鲜国向来心慕华夏文化,此番前来,诚意十足,有意将最出色最优秀的公主殿下,送到大明宫中,让她有幸能够侍奉大明皇帝,哪怕不做皇后,做个嫔妃也是好的呀…… 可是现在,公主不知去向,他们却被评了个最低的礼物品级,“就这”两个字,如当头棒喝,砸得使团里十几个人,头晕目眩,死亡的阴影笼罩心灵。 笃笃笃。 朝鲜国使者深吸一口气,咬着牙敲响房门,若是再不解释清楚,只怕就没命解释了。 嗯? 刚有了三分酒意的江愈等人,微微一愣,江愈皱眉道:“去看看,什么人大晚上的还来敲门。” 一开门,两位朝鲜国使者颇具特色的异国服色,让专门负责接待使团的江愈,倒是很快认了出来,便也起身相迎,微笑道:“这位是……李在朴李兄吧,深夜到此,莫不是有什么事?” 朝鲜国使者的首领,正是叫李在朴,这会儿听到大明官员居然还记得他的名字,激动惶恐,连忙点头道:“江大人,小人的确是有重要事情,要向大人禀报!” 哦? 江愈微愣,心想我这个级别,能处理什么大事。 难得地,竟然有些微飘,便将两人让进门,再问道:“是什么事情?” “大人!”李在朴的语调甚至有些悲愤,委屈地说道:“此番我们朝鲜国朝贡皇帝,礼物轻微,得了不好的评价……但我们实在冤枉啊!” 江愈皱眉。 虽然官职小,但也大概知道金銮殿上朝贡的事,好像是分了回礼的级别,金银铜铁锡之后,还有布绢,布绢后面还有纸质……这朝鲜国,如果记得不错,他们千里迢迢朝贡,送给皇帝陛下的,好像是人参,还有糕点之类的,说是什么……打出来的糕点?不太懂的样子。 总之,你送这些破烂,还想要什么评价? 就算是人参,我泱泱大明,地大物博,哪里会短缺了人参,真是笑话! 不过没关系,皇帝陛下不记仇,也不至于把你们吓成这个样子吧。 瞧这两位战战兢兢,好像有人要下毒毒死你似的…… 第二百七十七章 朝鲜丢公主,秦枫开府试 既然如此,冤从何来? 江愈看着李在朴,李在朴哪敢卖关子,连忙飞快地说道:“原本我们进献给大明皇帝的礼物中,还包括我们朝鲜国的公主殿下!我公主殿下,年方二八,色艺双绝,一定能得到皇帝陛下的喜爱……” 嗯? 色艺双绝? 江愈迷糊了一下,恍惚间仿佛来到了熟悉的倚翠楼,对面的老鸨子卖力推销新人…… 虽然官职不高,那也是十载寒窗读出来的,江愈听着别扭,心想谁教你这么用成语的? 番邦蛮夷,果然粗鄙! 好吧,本官也懒得计较这些。 江愈皱眉打断道:“我记得,并没在朝鲜国的使团中,见到所谓的这位公主殿下?” 话,要第一时间说清楚。 负责接待各国使团,正是江愈职责所在,要是你们造谣说我把公主殿下搞丢了,不管是不是色艺双绝,我也赔不起。 “是是是!”李在朴赶紧解释道:“大人见到使团的时候,公主殿下已经走失!大约……是在进入应天府之前的时间……” 咳! 江愈这就放心了,心想不是我的问题,那就好。 “大人。”李在朴满怀希冀地说道:“能否请您组织人手,帮忙寻找一下,公主殿下只是年龄小,一时贪玩走错了路,也是有可能的。其实她从小就心慕中华文化,对于侍奉大明皇帝陛下,并无抗拒之心……” 呵,这你就太看得起我了。 江愈心中好笑。 组织人查找? 而且那什么公主,可能都不是在应天府丢的,还要跨府查找…… 我江愈,一个区区九品芝麻官,难道还能调动整个南直隶的搜查力量吗? 再说了! 维持京城稳定,那从来都是第一要务,怎么可能为了寻找一个不清不楚的什么公主,引起纷乱。 这个事儿,就算找到了,我可未必有什么功劳。万一找不到,我江愈简直就成了罪魁祸首! 找? 找你妹啊! 江愈当时就打定主意和稀泥,脸上露出微笑,打着哈哈说道:“李兄放心!我这就组织人手,全城寻找,想必很快就有好消息,李兄回去安心等待就好。” 嗯,你就等着吧! 李在朴倒也不是傻子,依稀能感觉到对方的敷衍。 但现在是在大明京城,对面这位江大人,是他能接触到的最高级别的大明官员。 他既然这么说了,李在朴毫无其他办法。 也不敢自己组织人手查找了。 毕竟,刚才这江大人说……有老鼠窜来窜去,实在恶心的话,毒死就好了…… 唉! 公主殿下啊!您到底去了哪里! 咱们朝鲜国好端端的一块金牌,最少是银牌,被搞丢了啊,现在看着触目惊心的“就这”两个字,连觉都睡不好。 …… 大明兴盛,引万国来朝,这的确也算是个大事。 不过,尽管应天府府衙距离京城也就两百里的路程,秦枫却并不太关心朝贡的事情。 因为……一方面级别还太低,另一方面职责也没啥关联。 秦枫自然有自己的大事。 筹备数日的应天府府试,终于在这一天,如期拉开帷幕。 来自应天府下辖八县的,共计两百九十三位学子,来到府试考场。 考场依然还是定在淳化县的枫兰县学,所以对淳化学子来说,这里就是主场,尤其是那些在枫兰县学读书的孩子们,这里更是无比熟悉,仿佛耳畔还回荡着夫子们的叮咛教诲,凭空就多了数分信心和骄傲。 主持府试的,自然还是应天知府秦枫秦大人。 秦枫站起身来,俯瞰面前这近三百人,目光温和,并不见凌厉之色,微笑道: “各位远道而来,辛苦了。” “此次府试,乃是朝廷科举之前,最后的一次内部选拔。” “考试时间,定在十二时辰,较之前的县试宽裕许多,因此大家不必担心时间紧迫,尽可以慢慢思忖,展露所学。” “通过府试者,便要代表我应天府,参加朝廷统一组织的院试,此后鹏程万里,青云直上,便只看诸位胸中锦绣如何。” “跟先前的淳化县县试一样,明日,十二时辰后,考试结束,本官会在这里,亲自批阅所有试卷,照例分成甲乙丙三个等次,每个等次中,设三个级别。只要是能达到丙等的,都视作通过。” 说完一些简单的规则,秦枫宣布,考试开始。 府试的题目,比县试更多,也更繁难,秦枫不可能在枫兰县学守十二个时辰,但自有精明强干的衙役,全程监督,避免一些不上台面的舞弊手段。 十二时辰之后,秦枫重回枫兰县学。 经过了一昼夜的考试,考生们的神色都疲惫了许多,但因为秦枫的出现,顿时重新振奋起来,数百道目光落在秦枫身上,包含着深深的希冀和莫名的忐忑。 他们看的不是秦枫,是自己的青云之路啊! 通过府试,便可以正式参加院试。 若是在院试中有所斩获,那意味着,从此再也不是普通百姓,而至少是个“秀才”了。 各府各县都有相关政策,秀才身份,便能够减免家中赋税,不参加不必要的徭役,甚至还能见官不跪! 若是能更进一步,考中举人…… 按照现在大明到处缺官的情况来说,举人几乎板上钉钉,是可以做官的! 这样大的诱惑,谁能抵挡? 一切,都要从现在的府试开始,所以秦枫现在面前堆砌的,不是近三百份试卷,而是近三百颗火热的企盼之心。 秦枫微笑。 在数百道灼热目光的注视下,神色从容,低头望向试卷,同时伸手抓起朱笔,熟练地摆弄了个小花样,让数百考生的心弦仿佛在这朱笔转动之际,被狠狠拨动。 能进入府试,已经很少有滥竽充数者。 因此,最开始的几道四书题、经义题,这第一张卷子,答得虽然不算精彩,但也四平八稳,说得过去。 秦枫点了点头,继续向后看。 后面是秦枫独创的,实践类题目,比县试的时候更加包罗万象,牵涉到一个知县甚至一个知府,在实际执政中可能遇到的各类难题,包括但不限于百姓争执、案件侦破、人口登记、赋税征收、徭役动员、教育教化…… 讲道理,因为分工还不够细致,在这个年代要做一个知县,涵盖的知识内容,比后世公务员考试的还多了数倍! 这第一张卷子,勉勉强强吧。 此人长于文理,弱于政务,尤其是处置百姓纷争的时候,太过迂腐,不懂变通,即便做官,多半也是个糊涂官。 秦枫略一犹豫,还是点了点头,并不打算太苛刻,毕竟进入院试又没有名额限制,说不定此人在院试中能有更出色的发挥呢。 给过了吧。 “江宁县,杨念庭,丙等下,入院试!” 砰! 考场中,一个中年人应声栽倒,昏迷之前,脸上却满是喜悦…… 第二百七十八章 朱元璋又悄咪咪来偷听了 呃,不至于吧? 秦枫抬头瞥了一眼,心想范进中举,那好歹是中举,你这过了个府试就得激动晕厥,以后还怎么扛,不过好在这家伙也就是个丙下,看样子通过院试的可能性并不算高。 接下来,知府大人秦枫继续阅卷,自然是几家欢喜几家愁。 近三百名考生,神色忐忑而激动地等待着,人群中时常爆发出一阵欢腾,哪怕只是丙等评价,也起码过了府试,拥有了朝廷组织科举院试的入场券,青云之路可以说打开一半了。 但同样也有许多被秦枫批阅“不中”的卷子,念到名字的考生,神色晦暗捶胸顿足,甚至当场涕泪交加者,也不罕见。 秦枫神色始终不变,自然不会被这些因素打扰,依然按照统一的标准,为整个应天府,选拔出最优秀的人才,接受朝廷的院试考察。 诶? 鼎臣。 秦枫脸上泛起一抹微笑,认出了徐鼎臣的笔迹。 这算是自己亲手教出来的学生,自幼聪颖好学,也肯下功夫,经历了去年年底的变故之后,不但没有放下学业,反而更加勇猛精进,看得出来这孩子心里憋着一股劲,想要做个官,做个好官,永远也不会像六合县县令周康宁那样。 其实,很多人在读书的时候,在年轻的时候,都是抱着这样的理想和愿望,只可惜啊,这其中的大多数,走着走着,就忘了初心。 希望,鼎臣不会。 秦枫收摄微微散乱的念头,开始批阅徐鼎臣的这份试卷。 前面的四书题和经义题,因为到了府试,所以不论是出题的角度,还是辩证的深度,都高了一层,徐鼎臣虽然天资聪颖,又有名师指点,终究还是输在了积累上,落在纸面上的,比县试的表现还要差了一丝,只能说勉强。 后面部分,到了秦枫独创的实践题,徐鼎臣也毕竟是个孩子,解决问题的方式,显得锐气有余,而老道不足。 但尽管如此,徐鼎臣的才华天赋,还是一时之选,至少在同龄人当中,已经是极为出类拔萃。 “淳化县,徐鼎臣,乙等上,入院试!” 嚯! 一言既出,枫兰县学内顿时响起微微骚乱。 乙等! 而且还是上! 这可是阅卷目前为止,一共几十分试卷过去,评级最高的一位了! “谁是徐鼎臣?” “差一点就甲等了啊!厉害!” “有点东西啊!不瞒大家说,开始那几道题还行,后面居然考的是怎么做官,怎么判案……我都还不是官呢!这题目太离奇……谁能答这么好?莫非……以前做过官?” 此次府试的阅卷标准似乎很高,暂时没有甲等,所以这个乙等上,立刻就引起了许多关注。 尤其是那些并非淳化县的学子,并不认识徐鼎臣,目光四下张望寻找。 很快,在淳化县考生的指引下,徐鼎臣微微羞涩的小脸,呈现在所有人面前。 天哪! 是、是这个孩子?! 惊呼声更是此起彼伏,万没想到现在的全场最高评价,竟然是来自这个半大孩子。 说实话,此次科举筛选,在应天知府秦枫的要求下,基本上不设年龄限制,很多人都摩拳擦掌,想要大展身手,心想我读了一辈子书,难道还比不过那些孩子? 现在……现实如此残酷。 虽然秦枫的威望已经不限于淳化县,无人怀疑秦枫阅卷的权威,但目光落在那个身量尚小的徐鼎臣身上,还是觉得心中纳罕,简直不可思议。 前面的题目,也就罢了。 后面那些把自己代入县令甚至知府的,这孩子也能判案和处理? 真是人比人气死人! 我家那个不着调的小子,大概也这么大了,别说读书了,就连下地扛锄头都扛不明白。 “徐鼎臣,好孩子。”一个声音带着感慨,从考场边上响起,约莫是音调大了点,让许多考生也听到了,随意瞥过一眼,却惊奇地瞪大眼睛。 这位…… 好像是个盲人? 好家伙! 难怪淳化县选出的考生最多!这枫兰县学里,连目盲之人,都关心科举吗?莫非……这考生里有他们家的后辈? 其余诸县的来人,不认得毛老爹,淳化县人却早已熟视无睹,虽然知道毛老爹看不见,还是对着那个方向露出一个微笑,大家可都还记得毛老爹拉上儿子来参加县试,结果惨遭淘汰的事情。 虽然淘汰了,但毛老爹眼睛不便,能来考试已经很了不起了,足见我淳化县包容性强,这都是秦大人的功劳啊! 是的,朱元璋来了。 来自各国的使团,还在京城,朱元璋却忙里偷闲,来亲自观看应天府的府试。 原因,自然无他,还不是因为他在之前县试的过程中,偷听到了许多有价值的心声,现在又开府试,朱元璋岂能错过这机会。 只可惜,今天秦枫的心声似乎不够开阔,绝大部分都是关于试卷本身,并没有发散,这证明秦枫也很重视府试,精神专注,但对于有意偷听的朱元璋来说,就不算是个好消息了。 刚才的那句话,是跟身边毛骧说的。 这两年,朱元璋也算是看着徐鼎臣长大的,觉得这孩子了不起,未来很可能一飞冲天,成为朝廷的栋梁之材,现在虽然年纪还小,却已经崭露头角,连过两关,这可连堂堂大明皇帝,都被比下去了。 “爹说得对。”毛骧依然是四字标准答案。 能跟这位叫一声爹,简直是祖坟上冒了青烟,毛骧渐渐明白,这份荣耀其实是秦枫赐予的,于是望向秦枫的眼神中,也多了数分感激,逐渐取代了一直以来的疑惑不解。 不到三百份试卷,秦枫虽然谨慎,但也花费不了太长时间。 在中与不中的纠结中,有人欢天喜地,有人失落难过,有人还在等待结果揭晓。 值得一提的是,这次府试的过关率,要比之前淳化县县试,高了许多,约莫有半数人,都被秦枫大笔一挥,进入院试。 但是另一方面,获得秦枫认同,被评定为甲等的,竟然只有三份! 这三人无疑成为全场瞩目的焦点。 但秦枫似乎并不满意,反而神色微微失望。 偌大的应天府,近百万人口,难道也选不出一位文辞俱佳,且有实际主政能力的人才? 第二百七十九章 府试落幕,朱元璋的疑惑 看看天色,已经不早。 再看看剩余的试卷,大约剩下不到三十份了。 秦枫摇了摇头,并不打算降低标准,标准统一是很重要的。 只希望,接下来再出一份甲等,哪怕只是甲下,也就知足了,按理说这次自己的标准比较严格,能获得乙等的,如果不出意外,院试都可以顺利过关,丙等那就有点看运气了。 忽地,一行行清秀小字,映入眼帘,令秦枫精神一振。 刚刚是三份不中的卷子,多少有点水,秦枫还瞥了一眼是来自溧水县,看来溧水县令张广林不够重视教育,得想办法敲打一下。 没想到三份不中之后,忽然来了个惊喜? 秦枫定睛一看,首先的四书题,此人答得可谓是条理清晰,鞭辟入里,不论是破题还是辩证,全都是一时之选,尤其言辞间的那股老辣又不失冷静的文风,令秦枫暗暗点头。 作为现代人穿越,秦枫虽然用三年的时间适应了洪武年的环境,但他更熟悉的是后世高考模式,绝不是科举模式,就这份卷子里表现出的文辞和对于圣人典籍的旁征博引,连秦枫都难以做到。 好! 秦枫没继续往下看,而是直接把卷子翻到前边,先看名字。 唔,江浦县,汤世懋。 这名字,就不像是那些伍九六、徐三七之类,说不定是个读书世家。 秦枫对此人一无所知,但记住了这个名字。 再看下面的题目,几道四书题和经义题,全都是一气呵成,让秦枫几乎挑不出半点毛病,自愧不如。 我应天府,还有如此大才! 秦枫愈发来了兴趣,心中竟然有些微微紧张,担心这个汤世懋也只是理论擅长,对于实际处理政务能力就差了。 之前不是没有这样的卷子,因为虎头蛇尾,后来甚至连乙等都评不上。 好好好! 看到后面,秦枫眼睛越来越亮。 汤世懋,人才啊! 没想到,他后面对于实际案例的判断、分析、解决方案,甚至比前面还要出色精彩,有好几个案例的剖析,甚至让秦枫都有些启发,觉得这法子八面玲珑,真是神来之笔。 不用犹豫了! 秦枫抬起头,在人群中试图寻找这个汤世懋,但没法对应到具体人。 还没出成绩的,只剩下不到三十人,但看上去都没什么出奇,以秦枫的眼力,也辨别不出。 “江浦县,汤世懋,甲等上,入府试!” 一言既出,全场俱惊! 前所未有的轰动,让已经渐渐沉寂的枫兰县学,再次掀起一个预料之中的高潮。 而秦枫也借着众人的眼神,很快就锁定了这位人才。 汤世懋! 穿着一身粗布衣裳,看上去形似老农,并不像是读书人,但仔细观察才看到眼眸中闪耀的世故和老练,似乎等这一天,等这个机会,已经很久了。 不出意外的话,他就是这次府试的状元! 虽然所谓状元的说法,其实单指最后殿试的头名,其余各级科举,拔得头筹者都有特别的称谓,比如会试的第一名叫会元,乡试的第一名叫解元。 院试……没什么特别说法,更何况只是作为选拔的府试。 但在民间,不那么规范的时候,状元早就被用得更加广义,比如这府试中,很可能获得头名的汤世懋,至少今天,至少在枫兰县学中,他就是那个享万丈荣光的状元! “好!” 旁观的朱元璋,也是泛起喜悦的光彩。 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这样的人才被发掘出来,自然是朝廷之福,大明之福。 朱元璋很少在秦枫的心声中听到这么多的溢美之词,可见这个汤世懋的确不错,朱元璋仿佛都可以看到,未来国家又多了一位栋梁之材,当然是可喜可贺。 “爹说得对!”毛骧觉得自己今天好像没什么存在感,毕竟读书他不擅长,就算这个汤世懋未来高居庙堂,跟他锦衣卫能发生关联的机会也绝不太大。 阅卷还在继续,但很可惜,仿佛被汤世懋夺走了全场风头,也用尽了应天府最后的才气,接下来的试卷尽管过关标准不高,也只出了不到十份“丙等”,连一个乙等都没有。 至此,府试已经落下帷幕。 秦枫伸了个懒腰,脸上微微喜悦,站起身来,将过关的试卷拢了拢,朗声说道: “诸位久等了!” “本官念一遍进入院试者名单,若有遗漏,可当场提出。” 有心人早就数得清楚,这次应天府府试,两百九十三名考生,至少获得丙等评价,也就是过关者,达到了一百三十一名,也就是堪堪半数,相比之前淳化县试大约十取一的比例,是仁慈太多了。 这一百三十一人,将代表应天府,准备迎接朝廷亲自派遣提督学政组织的院试,那才叫真正的科举之路! 名单念完,又是几家欢喜几家愁。 过关者再次喜容满面,淘汰者则是又受了一次打击,连连哀叹。 “汤世懋!” 尘埃落定的时候,秦枫忽然点名,让准备退场的众人一惊,纷纷泛起羡慕的目光。 这个汤世懋,已经得到知府大人的关注了啊,前途不可限量! 汤世懋连忙上前,拱手道:“学生汤世懋,拜见秦大人!” “答得不错。”秦枫看着貌不惊人的汤世懋,点头道:“好好准备接下来的院试,盼你能稳扎稳打,保持心态,为我应天府弘扬文脉,为我大明朝添一名臣。” 这个评价,真是相当高了! 其他人也只有羡慕的份,毕竟全场甲等上,也就这独一份。 “多谢大人!学生竭尽所能,必不敢让大人失望!” 简单的对答之后,秦枫如今身份不同,不便攀谈更多,但想着以后还有机会,也不必急在今天。 看得出来,这汤世懋虽然竭力压抑,但眉宇间的喜色几乎快要压不住,这可以理解,毕竟读书多年为的就是一朝中榜,如今虽然只是府试,但能在百万人口的应天府里,夺得状元,的确是个值得高兴庆祝的事儿。 过几天吧,找机会跟这个汤世懋聊一聊,或许还能稍提点一下他接下来考试的事。 论学问,可能还比不上此人。 但洪武五年的科举,最重要的或许不是学问,而是其中包含的政治意义,还有老朱重开科举的根本想法。 这些,没人比秦枫更清楚! 嗯? 朱元璋神色微变。 朕的根本想法? 可是……好像连朕都不知道,这里面有什么根本想法来的。 重开科举,不就是为了朝廷选材么! 怪了! 咱没听到你的心声,难道反而被你听去了咱的心声? 第二百八十章 也该享受享受了! 汤世懋从枫兰县学出来,脚步飘浮,如饮醇酒。 状元啊! 府试状元! 多年来的寒窗苦读,在今天,终于有了最完美的意义。 说起来,这汤世懋也算是个可怜人,运气之差,实在可以说是造化弄人。 汤世懋出身只是贫民,并没有煊赫的出身,甚至家里也没什么人读书。 像这样的老百姓,历朝历代,那都是一抓一大把,如果不出意外,只能跟祖辈父辈一起,面朝黄土背朝天,看官老爷的脸色过日子,倘若没有灾荒,没有战乱,没有疾病,没有意外,或许能活个五六十年,然后在满堂子孙的哭泣声中,去往另一个世界。 但汤世懋没有接受这个命运。 凭借天资聪颖,他发奋读书!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有天资,有努力,按理说汤世懋早该熬出头,就算不能成为什么大官,也能进入到“士人”阶级,彻底改变命运。 但很不幸,汤世懋刚刚学有所成,就赶上了元惠宗时期,丞相伯颜擅权,执意废除科举。 这一废,就是九年! 昔年刚刚十八岁,好容易寒窗苦读十年,学了一肚子圣贤学问的汤世懋,直接就蹉跎到了二十七岁。 到至正四年的时候,元顺帝终于恢复科举,但那个时候,已经是天下大乱! 气数已尽的元王朝,刚好又赶上天下大旱,蝗灾来袭,双重灾害的侵袭下,全国饿殍遍野,百姓流离失所。 也正是这一年,朱元璋家中数位亲人饿死,把这柄奉天承运,注定来终结元帝国的绝世宝剑,渐渐打磨出耀眼的锋芒。 科举倒是恢复了,但其实汤世懋家里比朱元璋强点也很有限,险些饿死的汤世懋,哪还有什么力气去赶考! 错过那次,后面其实也还有几次机会。 因为元帝国尽管风雨飘摇,处处战火,却并没停止科举,只是因为官场黑暗,眼瞅着大元都快完蛋的官员,哪还有心思去为国选拔贤才,当然是自己捞钱才是第一要务。 在这种环境下,汤世懋可谓是报国无门,空有一肚子学问,却屡试不第,可以说是见惯了世态炎凉,尝尽了人情冷暖。 直到……大明建立。 直到……大明皇帝朱元璋,终于重开科举! 于是,汤世懋来了! 蹉跎半生,怀才不遇,洪武五年的汤世懋,已经是五十五岁高龄! 五十五岁,别说不惑,都该知天命了。 上天给汤世懋的命运,好像只让他做个农民,本分地过完这一生。 实际上,倘若不是秦枫主政应天府,改变了皇帝朱元璋的圣旨,那么五十五岁的汤世懋,纵然学识通天,也没资格参加科举,因为不符合朝廷选拔人才的年龄限制。 但是秦枫放宽了年龄,让汤世懋终于有机会,在大明首次科举之前的选拔中,以无可争议的惊人才华,连过两关,甚至府试中拔得头筹,被称作是应天府的状元! 十载寒窗无人问,一朝成名天下知! 现在的汤世懋,虽然还没到“天下知”的地步,但他不止十年的寒窗生涯,在今日终于得到了最好的报答,心中的这份激动,简直是无以复加! 未来的院试? 那只是刚刚开始! 汤世懋野心膨胀,心想以自己的学问,还有这几十年积累的人情世故,不论哪个方面,都远非寻常读书人可比。 厚积薄发,我汤世懋的时代,即将到来! 最不济,也得去会试走一遭,即便无缘前三甲,最起码也可以进士及第,从此天高海阔,大器晚成! 志得意满的汤世懋,径直走入淳化县的一家小酒馆,伸手就排开九两大银,以前所未有的豪迈姿态,喊酒馆的老板把好酒好菜尽管上,今日必须是不醉不休! 院试还早呢! 至于秦枫刚才的谆谆教诲,诸如让他稳扎稳打,保持心态的话语,汤世懋浑然没当回事,无论如何也得好好醉一场,宣泄一下自己这大半生积攒的怨气,告别一下被蹉跎掉的不堪岁月。 在这种心态下,不醉都难! 到傍晚,汤世懋喝得酩酊大醉,还能勉强维持脚步已经算是难得,好在淳化县治安一向不错,他浑浑噩噩地走在马路上,倒也无人觊觎,只是醉得太厉害了,昏头昏脑地也不知道找个客栈落脚,而是茫无目的踉跄着,自己也不知道走到了什么地方。 吱呀…… 一扇木门打开了。 或许真的是天命不可违,或许是单纯的得意忘形。 总之,门一开,里面露出半张吹弹得破的脸颊,含羞带怯,带着微微的惊惧,仿佛是随时可能受惊的小鹿一样,一下子就撞进了汤世懋的醉眼里。 五十五岁,本不该是躁动狂乱的年龄。 但是酒精,是个很糟糕的催化剂。 至少已经有了九分酒意的汤世懋,看到这半张芙蓉粉面,霎时间口干舌燥,仿佛连年压抑的情绪,在顷刻间转化成炽烈的欲望,几乎一眨眼就把他残存的理智全都焚毁。 最关键的是,汤世懋虽然上了岁数,但一直没结婚,这些年除了读书之外,唯一解决的渠道,就只能是各府县的那些花街柳巷,去不起档次太高的楼子,有时候瓦舍也能稍稍解决一二。 他虽然喝多,但看得真切! 那倚门女子脸上的妆容,正是楼子里姑娘惯用的。 所以! 不就是花钱么! 我,汤世懋,读书半辈子,也该享受享受了! 以后平步青云,岂会短缺这点银两? 不如今日,花个痛快! 汤世懋最后的一点犹豫,就在这样的心理建设下,土崩瓦解。 于是他踉跄着上前一步,伸手挡住了即将关闭的门户。 “啊啊!”那女子脸上忽然惊慌,显得不知所措,张了张嘴,却只是发出没什么意义的音节。 哈哈哈! 汤世懋胆气更壮了三分,雄性的力量勃发,伸手一把就推在姑娘胸前,把姑娘推进门,然后自己反手掩住门户,喘着粗气,径直扑了上去…… 第二百八十一章 太子杀人,各方震动 夜幕降临,秦枫依然还在府衙办公,翻阅那些卷帙浩繁的文件,仿佛永远也看不到尽头。 官位越高,责任就越大。 现在秦枫身为应天知府,应天府下辖八个县,近百万人口,都在秦枫一念之间,哪怕只是稍有行差踏错,说不定就要有不计其数的百姓蒙受委屈,甚至于家破人亡。 谨慎,谨慎,再谨慎! 尽管秦枫是穿越者,随时都可以回去现代做个逍遥自在的富家翁,但自从做了应天知府以来,秦枫处事反而更加谨小慎微,总不能来大明走这一遭,只给这方时空带来了灾难,留下了骂名。 好不容易,弄完最后一份文件,秦枫伸了个懒腰,将手边已经冷掉的茶盏端起来,也不讲究,深深喝了一口,噗地一声,吐掉了嘴里的茶梗,这才觉得一天的疲惫仿佛也一口吐尽。 唔,府试已经结束了。 秦枫默默计算着日子,朝廷规定的院试,定在五月份开始,现在才是三月,还有一个多月的时间准备。 那么应天府选拔出来的这些人,能否在院试中过关,也在某个程度上代表着应天府的脸面,是他秦枫作为应天知府政绩的重要组成部分。 朝廷缺官,求贤若渴。 所以这一百来人,通过院试的难度应该不高。 但是接下来的乡试乃至会试,就不那么容易了。 不过…… 秦枫脑中瞬间浮现出几个面孔,那都是在府试里表现出色,给秦枫留下深刻印象的考生。 尤其是那个叫汤世懋的,别看年龄大了些,文辞之俊雅,思维之犀利,都是一时之选,说不定真能一路过关斩将,最终成为进士,正式踏入官途。 但我管他神色,似乎是太高兴了些,眼眸中有些不符合年龄的跳跃狂放,大约因为这些年不开科举憋得太久。 释放一下情绪,倒不是什么大事。 但可别闹出什么不可收拾的事情,影响了大好前途。 秦枫略一思忖,便想把这个汤世懋叫过来,再提点几句。 但毕竟天色已晚,总也不能深夜去扰人清梦,只好放在明天。 然而就在这时候,门外传来熟悉的声音,轻轻唤道:“大人?” 哦? 秦枫微愣,听出这是已经渐渐成为贴身护卫的贺三斗,但这个时候,若非有事,贺三斗应该不会打扰才对。 有事? 秦枫心中微沉,扬声道:“我在呢,进来说话。” 贺三斗阔步而入,神色郑重,知道秦枫的风格喜好,没有多绕弯子,一开口就低声道:“大人,出事了。” “说。”秦枫叹了口气,树欲静而风不止,看来自己想要好好睡一觉的计划,泡汤了。 “汤世懋死了。”贺三斗小心地观察秦枫的脸色,他知道大人挺看重这个唯一获得甲等上评价的考生,但没办法,情况就是这样,贺三斗只能如实禀报道:“杀人嫌犯,不是本县人,但在本县购置了房子,大人您也认得,是那位姓黄的公子。现在杨二力他们带着衙役已经把那房子包围,但好像黄公子随身的家丁身手了得,忠心护主,双方僵持住了……” 天! 秦枫也不禁愣了一下。 刚还想到汤世懋其人,没想到就把他想死了。 可惜,可惜! 脑子里瞬间有浮现出那张花团锦簇的试卷,可谓是才华横溢,不曾想,刚崭露头角,却死于非命。 而且,黄彪杀人? 这两人应该并不认识,更是绝无冤仇,怎么会发展到杀人这么激烈。 秦枫皱眉,起身道:“随本官一起去看看。” “大人。”贺三斗尝试劝道:“那黄公子的家丁十分凶悍,大有对抗朝廷的架势……大人身份尊贵,何必冒险?以属下之见……要不要调动军队?” 现在,秦枫不再是区区县令了。 应天知府,除了拥有更强的衙役队伍之外,还掌管地方军队,负责一定的武力防御,现在既然衙役不管用,大可以用更强大的武力镇压,任凭那黄公子能耐通天,总也挡不住朝廷正规军。 “不用。”秦枫却摇了摇头,道:“黄彪不是不讲道理的人,本官与他分说几句,应该不至于把事情闹到不好收拾。” “是。”贺三斗不再多话,悄悄跟上了秦枫,守在咫尺之间,任何人倘若欲要伤害大人,贺三斗必定舍命相护。 秦枫夤夜出了府衙,深夜中顿时惊动了两个彻夜守在这里的黑衣人,黑衣人对视一眼,其中一个悄悄缀着,另一个却飞快地隐入夜色,片刻就通过无人察觉的道路,七弯八绕,来到似乎早就安睡的毛骧家里,三长一短的方式,敲响房门。 “说。”门里传来一个声音,正是毛骧,声音中毫无慵懒,似乎根本没睡,就在等着呢。 “太子杀了人,被府衙衙役围住,秦枫正在赶去,可能会有危险。”门外言简意赅,却让毛骧倒吸了一口凉气。 此事,他也不能做主! 于是,仅仅数个呼吸之后,一匹快马卷起烟尘,如飞一般向京城疾驰。 而毛骧却已经黑衣蒙面,跟几个精锐的锦衣卫高手一同,来到事发地点,分散开来,随时准备保护秦枫,这是皇帝的命令,绝不能有任何闪失。 秦枫赶到事发地点的时候,这里早已是灯火通明。 两班人马形成清晰的对峙,门外的是应天府无数衙役,门内的则是那黄公子的贴身护卫。 “大人来了!”一声惊呼,随即便自然而然地分开道路,秦枫身边跟着贺三斗,快步走进这间院落。 “站住!”对方仿佛已经严阵以待,即便是知府大人到了,那前排的两人脸色丝毫不变,跨前一步挡住,硬邦邦地说道。 嚯! 只知道这黄公子家中大富大贵,现在看来还真不是一般的富贵人家,就看这侍卫的忠心,面对官府都不退不避,这得拿多少钱啊,竟然不惜对抗官府?这可是形同造反啊! “你们让开!”院子里,传出一个声音,竟是稳健冷静,没有丝毫颤动,正是本案的重大嫌疑人,黄彪。 有了这句话,秦枫面前才畅通无阻,这让秦枫愈发惊奇,但并未迟疑,举步而入。 第二百八十二章 马皇后心态差点崩了 这里,血迹斑斑,正是触目惊心的杀人现场。 秦枫做了两年半知县,又做了近半年知府,但亲自接触的杀人案,也并不多,倒不见得是因为民风多淳朴,主要是秦枫主政之后,让大家伙都能吃饱肚子,自然也就没太多邪火,定要闹到杀人的份上。 现在,赶上了。 不论死者或是嫌犯,都是秦枫意想不到的人。 秦枫叹了口气,目光落向不远处的那位黄公子,不久前两人还曾在府衙深谈,没想到今日相见,竟是如此剑拔弩张的局面。 “秦大人。”只见那黄公子不卑不亢,拱了拱手,沉声道:“此人擅闯我家住处,意欲……” “住口!”秦枫神色凝重,冷冷道:“行凶杀人在前,顽固抗法在后!黄彪!你也是通晓大明律的读书人,岂不知这其中禁忌?案情之事,到府衙上再慢慢分说,本官会给你说话的机会!” “来人呐!把这黄彪还有相关人证,一并锁拿,到应天府衙问话!” 身在大明,大明律不容轻侮。 且不论案情如何,都不是这黄彪凭几个重金聘请的高手,抗拒府衙抓捕的理由。 否则,岂不是天下大乱? “秦枫!你敢!” “保护公子!” “这里人多,先冲出去再说!” “这狗官疯了,竟然不辨是非,理他做什么!” 黄彪便是朱标,身为当朝太子,虽然人在宫外,随身的侍卫自然也是精锐中的精锐,闻言哪能让区区知府衙门就捉了太子,纷纷涌上前去,甚至当先一人将身形晃动,欺近秦枫,想要来个擒人先擒王,只要捉住了秦枫,不管对面来多少人,总能有办法护了太子殿下先走。 “大胆狗贼!!”贺三斗一声怒吼,拔刀就砍,这些不知哪来的家丁护卫,实在是胆子太大了! 可是,对面的身手如鬼似魅,压根不去理会暴怒的贺三斗,也不见他身形如何动作,便轻巧地避开刀锋,手指张开呈鹰爪,径直抓向秦枫的咽喉要害。 咳! 这事儿闹的! 毛骧不得不出手了,他知道此人擅长大力鹰爪功,乃是太子身边第一高手,若是被他不知内情下手无轻重,真的伤了秦枫,皇帝怪罪下来,谁也担待不起。 砰! 一道无声的烟尘,在秦枫身边荡起。 毛骧亲自出手,与此人交手一记,顿时让对方脸色大变。 这小小淳化县内,还有高手? 两人都是身手极高,情急之下各自护主,不到一个呼吸的时间,便已经来回攻防切换数次,那大力鹰爪功的高手心中惊怒,出手好不容情,毛骧则只能是揣着明白装糊涂,连消带打,并不会真的伤了对方。 这样此消彼长,双方竟然堪堪打平。 这、这什么人? 大力鹰爪功的高手依稀觉得对方身手熟悉,但一时想不起来。 早先,他也是出身锦衣卫,只不过那时候还不叫锦衣卫,只是同为皇帝身边的贴身护卫,后来朱标定了太子之位,才被调到朱标身边。 说起来,大家都曾经是同僚,对彼此的武功家数很熟悉,很难破招。 “都住手!!” 朱标叹了口气,连忙出声喝止了这些侍卫,目光掠向秦枫,点了点头,道:“好,我跟大人走。” 啊,这! 太子侍卫纷纷惊骇,心说若是进了衙门,怕是不好脱身了。 万一真的有什么闪失,咱们这些人,连同全家老小,还活不活了? 但太子有令,谁也不敢违拗。 秦枫亦是松了口气,目光却盯在那黑衣人身上,觉得很是熟悉,正要开口,黑衣人压根不搭话,展开身形迅速消失在夜色中,就跟之前京城门前,挡住厉害杀手,事了拂衣去一样。 又是他? 秦枫已经可以确定。 但,此人是谁?为什么每逢关键时刻,都会窜出来保护? 难道,我穿越到此,还有什么隐藏的金手指,是我不知道的吗? 被带到应天府府衙的,除了嫌疑犯黄彪,死者汤世懋的尸首之外,还有一个据说是人证的哑女,容色清丽楚楚动人,虽然遭到惊变,神情竟然只是微微惶恐,可不像是小家小户出身的女子。 秦枫只是听说,这黄彪已经婚配,但尚未娶妻。 那么这女子,深夜藏在这处宅子里,可不像是那位正妻啊…… 黄彪,你可能是有点黄在身上的。 虽然半夜,但杀人大案非同小可,秦枫深夜升堂,早有人用火烛将这里照亮,宛若白昼。 啪! 秦枫神色郑重,将手里惊堂木一拍,府衙上下一片寂然,只有秦枫的声音喝道:“堂下何人!报了姓名!” “草民,黄彪。”朱标神色依然不变,沉声道:“见过大人。” “黄彪。”秦枫微微点头,身手指向汤世懋已经渐冷的尸体,沉声问道:“此人,是你杀的?” …… 消息,终于传到深宫。 朱元璋和马皇后,被双双惊醒。 “重八,怎么了?”马皇后身着亵衣,起身诧异道:“深更半夜,莫不是出了什么大事?” “说!” 朱元璋多少带点起床气,但知道深夜打扰,事情想必是非同小可,也不敢怠慢了。 “启禀陛下,皇后娘娘。”那人隔着一道帘幕,沉声道:“太子殿下在淳化县,杀了人,已经被应天府衙的衙役围住,应天知府秦枫已经去往现场,这会儿应该早就到了,但后面发生什么事,微臣不知……” 啊! 朱元璋和马皇后果然被吓了一跳。 “标儿?”马皇后惊讶尤甚,微微茫然地望着朱元璋,问道:“他去淳化县做什么?” 呃。 这个事儿,一两句说不清楚。 总之朱元璋知道朱标在淳化县,但朱标不知道朱元璋也经常去淳化县。 怎么好端端地,杀人了? 朱元璋身上也不禁泛起一个激灵。 要知道,秦枫是什么人,他多少也有了解,那可是最初做知县的时候,面对知府大人的小舅子,一板子给打得脑浆迸裂的凶人啊! 现在,标儿落到他手上…… 呃! 倒也不一定! 标儿身边的护卫,不是吃干饭的! 可是……秦枫身边,有毛骧啊…… 一时间,朱元璋脑子有点乱。 最关键的是,哪怕双方都无恙,但事情倘若闹大起来,以秦枫的聪明,就能知道太多东西,那以后这心声,就没法听了啊…… 第二百八十三章 朱元璋的纠结 “妹子,我去看看。” 朱元璋生怕事情漏了馅,必须要亲自去一趟淳化县。 马皇后更懵了。 生平第一次,她仿佛不认识一样看着这个皇帝,百思不得其解。 太子去了淳化,虽然意外,但或许总有原因,在那边耽搁了,过一夜,也不算大事。 杀人么……以标儿的沉稳,绝不是滥杀无辜的性子,必定事出有因。 就算真的闹大,标儿身边的侍卫都是一等一的身手,别说一个应天府,就算大军合围,也能护住太子周全。 所以……重八怎么如此慌张? 自从年轻跟了他,南征北战,战场杀伐,从未见过他露出如此神情啊! 这里面,到底有多少我不知道的事! 马皇后倒是一直知道,陛下近年来常去淳化,那个曾经的淳化县令秦枫,也很受关注。 但这些细节,依然不能解释眼前的怪事。 来不及解释了! 快备车! 朱元璋心急如焚,并没跟马皇后再说什么,很快就备好了车马,深夜出宫。 太子杀人? 这…… 朱元璋在车中颠簸,脑子里依然还是乱糟糟的。 这好像不是什么大事,当朝太子,杀个人算什么。 这好像又真的是大事,毕竟之前胡惟庸纵容妻弟杀人,导致了他被连根拔起,满门抄斩,难道现在换成太子,换成我朱元璋的儿子,就无事一样了? 或许在别人那里,这很正常,甚至都不会有争议。 但是秦枫不同! 朱元璋头皮发麻的是,秦枫并不属于这个时代,他来自七百年后,或许……在那个时代,“王子犯法与民同罪”已经不再是一句空话? 所以,如果秦枫真的犯轴,说不定标儿还真的会有危险。 毕竟,自己给毛骧下的是死命令,不管对方是谁,勿要保护秦枫安全。 夭寿啊! 朕的锦衣卫,跟朕安排的太子护卫,对上了…… 现在,就算朕去了,又能如何? 如此大事,秦枫绝不可能凭“毛老爹”的一句话,就偃旗息鼓。 除非……摆明车马,亮明身份。 但那样一来,以后还听什么心声! 只怕那心声里全都是……英明神武……什么什么的……试问谁不知道! 正踌躇间,疾驰的马车颠簸,荡起窗帘一角,朱元璋忽然看到一个大大的“杨”字。 唔! 是刑部尚书杨容。 朱元璋瞬间有了想法,连忙叫道:“停车!” 车子一停,朱元璋也不顾其他,亲自从车里下来,上前飞起一脚,直接就踹开了杨府的大门。 这还了得! 深更半夜,有狂徒坐车而来,竟敢毁坏当朝尚书大人的门户? 呼啦一声! 从门里窜出一大堆孔武有力的家丁护卫,手持棍棒,神色不善。 啊! 朱元璋随行的锦衣卫高手差点没跟上节奏,心想这皇帝怎么这么爱闹事,不是说去淳化么,怎么改拆家了。 但职责所在,立刻上前,簇拥在皇帝身边,严密保护。 “把杨容给咱叫出来!快!慢一点要你们狗命!”朱元璋厉声呼喝,不待那些家丁动作,身边早有高手兔起鹘落地冲向府邸深处,片刻就把浑身只穿了一条犊鼻短裤的杨容同志,直接给拎了出来。 “大胆!大胆啊!哪来的狂徒!!” 杨容大声惨叫。 没听过这样的事儿啊! 好端端的,在自己家里,搂着小妾睡着觉,忽然间有彪形大汉破门而入,把自己就这么拎出去,完全不管自己受得了受不了…… “杨容!你鬼叫什么!!”朱元璋心中急切,被他吵得更烦,虎着脸喝道。 “你们是哪来的……呃?!”杨容惨叫了一半,戛然而止,眼睛瞪得宛若铜铃,死死地望着这张熟悉却又不敢太熟悉的脸。 陛、陛下?! 杨容心态瞬间崩塌。 大晚上的,是皇帝闯入我家? 做梦也不敢这么离奇啊! “带上车,一起走!”朱元璋手一挥,浑身还清洁溜溜的杨大人,被架上马车,车里倒是有不少衣服,都是毛老爹的日常换洗,朱元璋指了指,皱眉道:“先穿个衣服。” 杨容觉得这是个噩梦,但偏偏醒不过来。 衣服扣子还没系上呢,就听皇帝急切问道:“杨爱卿,按照大明律里的条文,倘若太子杀人,要如何处置?” 啊? 太子杀人了? 这梦也太荒诞太逼真了! 杨容用力晃头,努力掐腿,偏偏还是如坠梦中,只好苦着脸说道:“启禀陛下,大明律中……并没有相关条款。” 呃! 朱元璋微愣,再次问道:“那么,若是普通百姓杀人,如何处置?假设说……是事出有因,并非随意滥杀。” “这……”杨容觉得脑子里全是浆糊,到现在还没清醒呢,也只得如实答道:“人命关天,即便是过失杀人,依大明律,最起码也要杖责八十,徒三千里。” 呼! 朱元璋愈发烦躁。 要保住太子,很容易。 要糊弄秦枫,或许也不难。 但……如果这桩杀人案,真的是错在标儿,应该怎么办。 判定无罪,自然很简单。 这整个大明江山,都是朱家的! 但是朱元璋心中纠结的是,他也曾经是老百姓,倘若身为老百姓的时候,被人无辜杀害了亲人,对方位高权重,甚至是当朝天子,难道心中就可以没了怨怼,难道就可以甘之如饴,难道就不会想要推翻这大明江山么? 朕,已经是皇帝! 但是朕做皇帝的缘由,正是因为世道不公,百姓没活路。 现在朕做皇帝了,岂能让自己,成为新的世道不公的源头? 朱元璋神色变幻不定,但对面的杨容,却渐渐从睡梦中清醒,愈发意识到这不是梦,这竟然是真的。 那就更可怕了! 皇帝穿着老百姓的衣服,还翻起白眼,眼眶空洞,很恐怖的模样。 现在这是要去哪里? 我……刚才的回答,是对还是不对,未来的吉凶如何,我还能回去京城,见到家人吗…… “你最通晓大明律,等会儿就跟在朕身旁。”朱元璋见已经快到淳化地界,叮嘱道:“记住!从下车开始,朕就不是皇帝,是淳化县的毛老爹,而是你……是我远方亲戚,过来探亲的!” 啊! “是,微臣遵旨……”杨容稀里糊涂,也只得点头领旨。 毛老爹? 那我叫毛什么来着……毛容听上去有点怪怪的。 第二百八十四章 这秦枫,是玉皇大帝临凡吗 应天府,府衙,依然灯火通明。 气氛,已经不似先前那般紧张。 因为随着这位始终镇定的黄公子,在堂前侃侃道来,案情已经渐渐清晰,虽然杀人是事实,但一方面事出有因,另一方面又是失手所致,于情于理,这位黄公子都只是做了一个男人应该做的,似乎不应苛责。 但自古以来,人命关天,哪怕汤世懋真的是咎由自取,但现在毕竟已经成了一具冰冷的尸体,那么黄彪其人应该如何判定罪名,就看坐在“明镜高悬”牌匾下面的秦大人了。 啪! 秦枫点了点头,又拍惊堂木,沉声道:“黄彪,刚才所言,句句属实?” “属实,大人。”朱标神色始终沉静。 “好。”秦枫目光落向一旁,吩咐道:“记录案情,等会儿让他签字画押。” 然后,再转回黄彪身上,说道:“你再次叙述整个案情经过,从头到尾,越详细越好,不得有任何隐瞒遗漏。倘若跟刚才所说不符,本官便有理由认定你心中有鬼所以才言辞闪烁。” “好。” 朱标并不慌乱,略一整理,再次从头说起。 “草民黄彪,从苏州府而来,因为心慕淳化县的县学教化,时常前来旁听,时间久了,索性在淳化县买了宅子,长居此地。” “昨日傍晚,我与友人在家中。” “我已经准备睡下,友人则浣洗衣服之后,开门倒水。” “不曾想,那汤世懋恰好途径门口,因为喝多了酒,见到我友人容貌端丽,动了兽欲狼心,竟然闯入我家中,意欲逼奸我友。” “我匆匆起身,到院子里的时候,汤世懋已经将我友压在地上,疯狂撕扯衣服,甚至手里握着一柄尖刀,强行逼迫!” “情势危急,草民匆忙间抄起院子里的条凳,欲要将汤世懋的尖刀打落,再将其驱逐。” “可是不料,友人和汤世懋挣扎过程中,刚好换了个方位,让我的条凳打偏,恰巧打中他脑旁要害,一下子就不动了。” “起初,我还以为这厮诈死,便小心上前查看,但他口鼻都涌出鲜血,已经是断了气。” “草民失手伤人,动静被邻居听到,不知哪位报了官,这才劳动大人前来。” “后面的事,大人应该都知道了……” 嗯。 秦枫又点了点头。 已经让这黄彪叙述了三次案情,从不同角度,细节也询问了不少,都没有出入。 按照秦枫的经验,这应该就是实情了。 唉! 秦枫看着已经过了奈何桥的汤世懋,忍不住心中惋惜。 酒,真的不是好东西。 不过说起来,这汤世懋大概也不是什么好东西,虽然才华不凡,但……管不住那一嘟噜东西,还能成什么大事? 罢了! 结案吧! 秦枫摇了摇头,心中已经有了想法。 这时候,化身毛老爹的朱元璋,带着一脸尴尬的杨容,才刚刚到了府衙,好不容易才在看热闹的老百姓群里挤进去,一眼就看到了朱标的背影。 嚯! 还真是太子? 杨容都快吓尿了,心想这应天府是什么地方啊,这么嚣张的吗? 朱元璋一拍他脑袋,低声道:“低头,别被看到了!” 这……太刺激了…… 杨容心中杂念丛生,一方面觉得自己有幸跟皇帝一起做这隐蔽的事情,那简直是祖坟上冒青烟的好事,以后可就是陛下的自己人了,升官发达,还用说吗。 另一方面,杨容对这个只有四品的应天知府,好奇心直接拉满。 敢审太子,而且还让皇帝这么小心翼翼藏着。 这……这个秦枫,是玉皇大帝临凡吗? 啪! 惊堂木一拍,再次压住了所有议论的声音。 秦枫接过身边文吏记录的案情文书,仔细看了一遍,吩咐道:“给黄彪,让他签字画押。” 案情无误,朱标也坦然画了押。 秦枫沉声道:“淳化县昨夜发生杀人命案,死者汤世懋,来自江浦县,因醉酒无德,调戏黄彪未婚妻子……” 呃? 朱标眉头一皱,似是要开口辩解什么,却被秦枫目光凌厉一扫,硬是给憋了回去。 众人听着也觉得有些迷。 明明……刚才黄彪一口一个“友人”,怎么到秦大人这里,变成了未婚妻子? 虽然大家都知道这所谓的友人是什么意思,心照不宣,但……秦大人你也不能给人家随便升级呀。 深更半夜,孤男寡女,这友人的成色大家都懂。 看那女子,虽然从头到尾不说话,但容颜之美几乎令人不敢逼视,也难怪汤世懋迷了心窍。 这位黄公子和他的这个友人,看上去倒是一对璧人呢! 哼! 朱元璋听到这些议论,神色微微变幻,却没说话。 秦枫继续说道:“黄彪情急之下,错手伤人,因年轻力壮,出手太重,致使汤某当场身死……” 嚯! 好一个年轻力壮! 朱元璋虽然明知道场合不太对劲,但还是忍不住从心底里泛起高兴的情绪。 标儿他,现在年轻力壮了呢! 要知道,之前的朱标,许是因为先天不足或是后来自己南征北战的过程中没能好好调理身体,健康状况一直不太乐观,尤其是还从秦枫的心声里听说,后来朱标死于风寒,这才导致了一系列风云变幻,直接让大明这艘巨舰改变了航向。 可是现在,朱标已经不再是过去的朱标了! 出手就能打死人,这身板,哈哈哈! 再说了,打死的只不过是个酒后失德,调戏女子的狂徒,绝非滥杀无辜! “按大明律,这应该怎么判案?”朱元璋稍舒了一口气,低声对杨容问道。 杨容自然知道自己为什么有资格站在皇帝身边,只因刚刚勘正的大明律,是他一手完成的。 “启禀……呃……按照现在案情的话,应该是错手伤人,而且事出有因,我看这位秦知府的言辞中,也有意要开解,所以很大可能,按照大明律,会吃二十大板或是三十大板,然后罚银。” 唔。 朱元璋点了点头。 罚银,当然不当回事。 但是打板子……哪怕不是那种往死了打,标儿能禁受得住么? 就在此时,心声传来…… 第二百八十五章 明明白白的一个正当防卫 【咳,大明律里,好像没有正当防卫的说法……】 【太落后了。】 【按常理来说,这个黄彪的确是正在制止发生中的犯罪行为,而且手持尖刀,可以认为是有实际威胁,非常符合正当防卫。】 【但现在是大明,所以……按照律法的话,应该是打三十大板,罚银几十两到几百两的样子。】 【罢了,我是知府我做主!】 【明明白白的一个正当防卫,只不过那个汤世懋运气不好而已。】 【黄彪,无罪!】 哈哈哈! 好! 朱元璋听秦枫心声,虽然上瘾,但很多时候都会被心声震惊得一愣一愣,原本自己琢磨好好的事儿,到了秦枫那里,竟然成了糟糕至极的决断,甚至会影响大明江山的稳固。 只有这一次,秦枫的心声实在是太顺耳了! 无罪! 太子无罪!标儿无罪! 这就对了嘛! 嗯……秦枫说的那个什么,正当防卫,是什么东西……听起来很有道理的样子,大明律也可以效仿一下嘛,毕竟那可是几百年后的先进经验,能借鉴一下自然是极好的。 好了,这事情有惊无险,只待秦枫宣判结果,就可以万事大吉了。 朱元璋长吁一口气,这才觉得有些身子乏累,毕竟刚才批阅奏折到深夜才睡,刚入梦就被唤醒,一路急匆匆赶到这里,铁打的身子也熬不住。 “我的儿啊!!!” 忽然,一声苍老而凄厉的惨呼声,从外面高亢响起,顿时让刚刚有些松弛的气氛,骤然间重新绷紧。 片刻,一个头发全白的老妇,步履蹒跚地走上府衙大堂,目无旁视,直接就扑在汤世懋早已凉透的身体上,恸哭失声,肝肠寸断,让人十分担心以这样的年纪,会不会直接哭死在这里,那这场悲剧就更凄惨了。 嗯? 秦枫眉头微皱,隐约觉得有些麻烦了。 果然,那白发老妇在几个衙役的搀扶下,勉强颤颤巍巍站住身子,止住哭声之后,目光望向堂上的知府大人秦枫,沙哑着嗓音,自报家门道:“民妇从江浦县来,汤世懋是我唯一的儿子。听闻噩耗,民妇也不想活了。只是在临死之前,我儿到底如何从一个府试状元,落到惨死的地步,希望大人明察秋毫,还我儿一个公道!” 忽然生变,府衙内外气氛重新紧绷,声音也陡然静了下来。 无数目光都落在这位白发的汤母身上,包括朱元璋也皱起眉头,但并没说话,这案子还没宣判,现在要如何定性,当然还是要由知府秦枫做主。 秦枫只是微微一滞,便即恢复如常,点头道:“把刚才黄彪签字画押的供词,交给这位老人家看看,若是不识字,可以代为宣读。” “不必,民妇认得字。”汤母这会儿似是恢复了几分气色,但目光骇人,仿佛咬牙切齿,一把夺过衙役递来的供词,扫视几遍,抬头直视秦枫,慢慢说道:“说我儿酒后无状,行凶逼奸,然后被人打死?敢问知府大人,这件事,有谁看见了?” 这个问题的角度,的确精准。 因为看热闹的众人,看得清楚,从头到尾,也只是那个黄彪说出来的案情经过,虽然连说了几次,细节都十分吻合,但……终究也是自说自话,甚至连那个同样作为当事人的女子,也没有帮忙证明什么。 理论上说,也可能是这个黄彪因为其他的缘故,行凶杀人,之后编造出这样一个故事,企图逃脱律法。 唉。 麻烦。 有瑕疵。 秦枫当然知道有瑕疵,但这毕竟是七百年前而已。 刚才的审问中,秦枫已经用到了好几种刑侦剧里学来的审讯技巧,对于毫无防备的黄彪来说,若是有鬼,很难编得圆满,秦枫也不会草率做结论。 现在,虽然证据链不算完美,但是结合秦枫之前看到汤世懋的眼神,还有对于黄彪的了解,秦枫相信,黄彪说的案情经过,九成九是真的,不太可能出错。 冤假错案这种东西,后世也不能完全避免,何况在这个时代,冤案的数量怕是高了十倍百倍都不止。 能有九成九的把握,秦枫这个断案的知府已经问心无愧。 但现在,这位汤母站出来质疑,这个问题很精准,秦枫也不易抵挡。 “刘重六。”秦枫目光射向最初报官的那个淳化县人,直接问道:“你说从门缝里,看到的是什么?” “啊!”刘重六只是个老实巴交的农人,闻言微微惶恐,连忙说道:“启禀大人,我听到隔壁有惨叫,连忙过去趴着门缝看,院子里全都是血,这位、这位黄公子,刚放下手里的条凳,应该就是凶器,然后……这个姑娘站在远处,也不说话,好像是有点慌张……” 刘重六的说法,跟刚才一样,这次只不过是说给汤母听的。 但…… 现在这么一听,好像也真的不完全足够。 有点似是而非的意思。 这里,有个重要人物,始终没有开口。 那位汤母失去了唯一的儿子,已经没有了生的希望,可不管什么知县知府,她竟是迅速抓住了这个关键,迈开颤巍巍的脚步,走到黄彪身边的那个姑娘跟前,道:“姑娘,能否请你说一说?” “她是哑女,不能说话。”朱标横跨一步,拦在那姑娘身前,回护的意味十分明显。 朱元璋皱眉,看看朱标,又看看那年轻漂亮的姑娘。 “哑女?呵呵……”汤母目光闪烁,泛起凄苦的冷笑,忽然伸手指向那个漂亮得不像话的女子,对着门外众人,徐徐说道:“我听说淳化县在秦大人的打理下,井井有条,繁荣堪比京城。各位有喜欢去楼子里玩耍的,往这里看!这样的妆容打扮,熟悉么?” 啊! 经这提醒,果然有好几个男人眼睛一瞪,发出诧异的声音。 这哑女脸上的妆容风格……至少在应天府这一带,的确是唯有青楼女子才有的。 但今天的场合实在不对,再加上这姑娘太漂亮,即便是这样的妆,在她脸上也仿佛显得出尘脱俗,这才没人联想到那里。 只不过这位汤母如何得知? 想不到,一度震惊府试的汤世懋,家中老母,还是个有故事的人呢…… 第二百八十六章 你这是截胡皇帝啊,牛逼了 哑女? 漂亮姑娘脸上的妆容,的确是青楼女子特有的,尤其是那一片娇艳欲滴的花瓣,几乎可以认为是应天府一带从业人员的徽记。 那难道,这事情真的有蹊跷,并非如黄彪刚才所言? “秦大人。”汤母神情悲愤,上前一步,颤声道:“我儿冤枉!既然这女子很可能是出身于楼子,那我儿喝多了酒,一时孟浪,就算想要眠花宿柳,似乎……也算不上是什么大错。只是不知怎地,跟这个姓黄的起了冲突,竟被他行凶打死!大人……老妇虽然身在江浦县,却素闻淳化县县令秦枫,为民请命,大公无私,可如今您已经是应天知府,应天府百万民众,都是您的子民,不可厚此薄彼啊!” 汤母说的,无疑是另一个故事,指向了完全不同的案情经过。 但不得不说,这尽管都是出自于汤母的猜测,但结合那个奇怪哑女脸上的妆容,还有汤世懋府试状元的身份,还真有许多可信度,听得许多人纷纷点头,觉得未必不是事实。 秦枫不信。 他有自己的判断,也不认为自己会看走了眼。 但是审案不能光靠自己的眼力,即便秦枫是知府,也不能如此潦草。 现在,所有的目光,都落到这个漂亮的哑女身上。 她成了唯一的有力人证,但可惜的是,她不会说话。 不但不会说话,而且好像也听不到别人说话。 自始至终,她都只会轻轻倚在黄彪身边,微微咬着嘴唇,神色沉静,并不像是慌张的样子。 朱标心中微微收紧,知道局势开始渐渐不利,但他久居深宫,只是最近不到一年的时间,才会到淳化县走走,主要也是去县学里,听秦枫讲课,从中吸收到许多前所未闻的神奇道理。 青楼女子是什么妆容,朱标是真的不知道! 谁敢把那种女子引到太子身旁,这得是跟自己的九族有血海深仇啊! 不过,朱标也没有慌乱,反手抓住了哑女的纤纤玉手,牢牢将她护在身后。 今日,哪怕有口莫辩,也不能让她受到委屈。 虽然他并不知道这女子叫什么名字,也不知道她家乡何处。 自从数日前,朱标还在淳化县的家中沉睡,被急促的敲门声惊醒,开门就看到这女子,好像不会说话,也听不到自己说话,却漂亮得不像话,朱标并非贪恋美色,或许只是那夜的月光太美,月光下的那个微微惊慌,却隐有雍容气度的女子,一下子就撞进了大明太子的心里。 相处几天,朱标明知不可能,但还是渐渐沉浸。 直到……汤世懋闯入,被朱标失手打死,这段或许还没开始的恋情,便无所遁形地大白于人前。 我是太子,我自能护她周全! 朱标看着秦枫,心想若是万不得已,只能是曝光身份,这只不过是小小知府衙门,总不可能真的陷住自己。 这个混蛋,他干了些什么? 朱元璋看着朱标,一脸的复杂,很明显标儿跟这个来路不明的女子,关系已经颇为亲密,这可是极为犯忌讳的事情,标儿已是当朝太子,岂能如此胡来! 秦枫的目光,亦是望着这个妆容很有辨识度的奇特女子,在秦枫的视角,觉得她眉宇间的那股子顺从温和,好像似曾相识,但已经是隔世的记忆了。 不会吧? 倘若不是最近刚好有各国使团朝贡,秦枫压根不会往那个方向想。 但是现在…… 那女子忽然身形动了动,挣脱了身边男子的手掌,向前走了一步。 朱标愣了一下,欲要伸手再拉,却见这名不会说话的哑女,已经对着堂上的知府秦枫,轻轻开口。 “……*&……%*&……%&*……” 可惜,她一开口,更是满堂哗然,竟然没人能听懂说了些什么,唯有见过世面,又刚刚接受了各国朝贡的朱元璋愣怔一下,觉得这些乱七八糟的音节,居然还有点耳熟。 巧了! 秦枫也同样愣了一下,但随即泛起微笑。 你要是说别的语言,我也一样听不懂,这棒子语么……刚好,我前世选修过,而且成绩还不错,不止是略懂一二。 现在虽然从棒子语变成了古棒语,有些词句不甚清晰,但秦枫理解这个女子说话的内容,还是毫无问题的。 “……%*&……%&”秦枫也用同样的音符,说了几句。 顿时,那女子眼中射出不可置信,又惊又喜的光芒,顿时说话的速度更快了。 应天府府衙之上,众脸懵逼。 眼瞅着知府大人和这个来路不明的“哑女”,交流得又快又急,却完全不能理解其中的意思。 啪! 朱元璋伸手一拍脑门,有些懊恼地看着身边同样脸色茫然的杨容,心想早知道不带这个废物了,该带鸿胪寺里精通各国语言的通译来啊。 不过还好,没有通译,有心声。 尽管无法理解两人的对话,但秦枫的心声,无疑是翻译过来的,尽管难窥全貌,朱元璋却也能从心声的字里行间,大致理解现在这番对话的内容。 【好家伙!竟然是朝鲜公主!】 【朝鲜公主,不应该朝贡而来,现在在京城鸿胪寺安排的地方,好吃好喝住着吗?】 【怎么忽然出现在淳化县,还牵扯进这杀人案来。】 【黄彪啊黄彪,你也是个狠人啊!不声不响,把人家朝鲜公主给勾搭上了!我就说刚才有点眼熟么,想到大长今了,我去……】 【嗯……因为本来是献给老朱的,但是这公主不乐意,觉得老朱又老又丑,于是就半途跑了,可以可以,这也是个有性格的公主,所以黄彪你摊上事儿了你知道不,你这是截胡皇帝啊,牛了个逼的!】 【这公主……嗯,要是按照音译的话,应该叫李泰妍。】 【这李泰妍来到大明,心慕大明文化,但无法分辨其中细节,就仿照某次路过的青楼女子的妆容,打扮自己,结果因此误导了喝醉酒的汤世懋,导致这场悲剧的发生。】 【唉!】 【造孽啊……】 第二百八十七章 番邦女子,你礼貌吗? 这! 听到心声的朱元璋,心态崩了。 说谁又老又丑呢? 番邦女子,无礼! 而且,标儿怎么会跟这朝鲜国的公主搅在一起,这可万万不行! 交谈一番之后,秦枫已经更清晰了案情。 黄彪并没有说谎,那汤世懋的确是酒后失德,意欲强迫这个李泰妍,双方扭打中,黄彪一记条凳,打得太寸劲儿了,再加上汤世懋酒后血气上涌,这一家伙大约是打了个脑溢血之类的,这才当场不治。 啪! 既然已经案情清楚,秦枫拍动惊堂木,待场面肃静下来,目光射向汤母,微微叹息一声,道:“这位老人家,不知你……愿意相信本官么?” 汤母一愣,看着秦枫,嘴唇翕动几下,没有作声。 刚才那哑女忽然开口,把汤母也吓了一跳,但她说的话没人能懂,反而是知府大人学究天人,不但懂得这稀奇古怪的言语,甚至还能交谈几句。 这番加密交谈,其他人只能瞪眼看着,完全不解其意。 但其实她说了什么,并不重要,反正在场也只有秦枫能懂。 所以汤母明白,秦枫问这句话的意思。 如果她愿意相信这位年轻的知府大人,那就只能接受接下来的任何结果。 如果选择不相信,那么即使秦枫说哑女作证,她也大可以不认同不认可。 可是然后呢? 我也要头顶大诰,去京城告御状? 那,其实正是眼前这位秦大人前不久刚做过的! 那次,还只是淳化知县的秦枫,面对权势滔天不可战胜的当朝宰相胡惟庸,毅然脱去官服,头顶大诰奔赴京城,硬是把丞相拉下马。 此事轰动淳化,轰动应天,轰动南直隶,甚至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已经在大江南北流传,引为一时佳话。 这样的秦大人,难道不值得信任么? 他难道会因为跟这黄彪的私交,就草菅人命,徇私枉法? 说实话,扪心自问,这位汤母,也并非这般怀疑。 只是事关自己辛苦养育了几十年的唯一独子,关心则乱,她实在不愿意承认刚才供词上的说法,不愿意让儿子死后的名誉也全都毁掉,不再是煊赫一时的府试状元,而是酒后失德的无耻淫贼。 府衙中,沉默了很长时间。 秦枫并不催促,只是静静地望着这个可怜的老妇人。 汤母的眼泪,早就再次涌出,在沟壑纵横的脸上,肆意流淌,一滴滴落在青石板地面,溅起令人叹息的小小水花。 “大人。”终于,汤母开口,声音中那股激愤的凌厉,已经消散殆尽,只剩下干枯得仿佛来自荒漠的声音,涩声道:“民妇,愿意相信大人!只是……那女子脸上妆容,是怎么回事,民妇想要一个解释,可以么?” “唉!” 秦枫心中再次浮现出对汤世懋的惋惜,轻轻摇头,并没有再多隐瞒,而是当着府衙内外的所有人,沉声道:“这名女子,并非我大明人士,而是来自遥远的朝鲜国,乃是朝鲜公主。来到大明之后,心慕我大明文化,却不知何为花街柳巷,只是觉得那些抛头露面的女子打扮漂亮,便有样学样,没想到……酿成如此大祸。” 啊! 原来如此! 这下,许多人都露出恍然大悟的神色。 案情经过,刚才黄彪已经一再复述,大家都很清楚了。 唯一的疑点,就是刚才这老妇指出的,没有证人,而且这女子脸上妆容疑似青楼女子,倘若汤世懋只是跟人争风吃醋斗殴致死,黄彪就不能逃脱杀人偿命的制裁。 但现在…… 竟然是朝鲜公主! 那妆容,也只不过是基于误会罢了。 黄彪牛逼啊! 怎么不声不响,居然把异国公主给勾搭上了? 扬我国威! 秦枫并没有说太多细节,尤其是关于朝鲜公主此来原本是贡献给大明皇帝的,那黄彪压力得多大啊。 围观的众人心里虽然都各有想法,尤其是望向黄彪的眼神中充满了各种异样的色彩,但也都不约而同地保持了沉默。 因为……这个案子里,汤世懋固然是咎由自取,却似乎也罪不至死,他就算喝多了酒,总也不至于当街强抢良家女子,只是因为那个很能代表身份的妆容标记,才昏了头脑。 一个原本大有前途,即将在未来的院试中平步青云的人才,就此陨落。 这个案子里,并没有赢家。 啪! 秦枫拍惊堂木,同时站起身来,沉声道:“昨夜,发生在应天府淳化县的杀人案,现在本官宣判。” “死者汤世懋,江浦县人士,醉酒后见到美貌女子,错将其脸上妆容徽记,认作是青楼女子身份,因此失去理智,意欲用强。” “黄彪情急之下出手,失手将其打死。” “案发时,汤世懋的强迫行为还在进行中,且手持尖刀,情况危急,黄彪虽然出手过重,却是为了阻止不法侵害的继续,应当视作是某种正当的防卫行为。” “因此,本官认定,黄彪无罪,当堂释放!” “但朝鲜公主乃是偷跑出来,事情牵扯到我大明的外交礼仪,本官不能擅自做主,将其暂时扣押在知府衙门,同时联系京城鸿胪寺的官员,决定后事去留。” “汤世懋之母,痛失爱子,其情可感,本官会责令江浦县未来县令,好生照拂老妇人的生活起居,不可有丝毫怠慢。” 这番宣判,可谓是面面俱到,所有的环节都考虑到位。 不论是当事人,或是吃瓜群众,听到之后,都没有任何异议。 这桩杀人案,基本算是了结了。 但汤世懋…… 围观老百姓里,也有好几个是昨天府试的考生,这会儿案子已经结束,才将目光再一次落向躺在地上的那具冰冷的尸体。 一夜之间,只不过是一夜之间啊! 昨天风光无两的府试状元,今日却成了一具尸首。 真是人生变幻,际遇无常! 可惜了啊! 就连朱元璋也觉得惋惜,昨天他就在府试现场呢,亲眼见到秦枫对这个汤世懋的认同,虽然朱元璋并没看到试卷上写了些什么,但从秦枫的心声里,也觉得找到了一个很不错的人才。 大明处处缺官,这汤世懋若是在未来的科举中继续过关斩将,朱元璋甚至会亲自过问,给他封个不错的官,或许未来真能成长为一代名臣,甚至成为国之股肱呢? 现在,这些可能性,都不复存在了。 可惜啊,可惜! 一个状元之才,因为这样荒诞的事件,魂归地府。 【状元?状元也不代表什么……老百姓还是太想当然了,呵呵……】 忽地,心声突如其来,让正在惋惜的朱元璋,神色一滞。 状元还不代表什么? 秦枫你这标准太高了吧! 第二百八十八章 状元,也不代表什么 既然案子已经尘埃落定,府衙外议论的声音,渐渐大了起来。 不得不说,不管哪朝哪代,对于“状元”的那股子羡慕和崇拜,仿佛都是刻在骨子里的。 这大约是因为根深蒂固的“士农工商”观念,让人对于食物链顶端的“士”都有着不一样的情感,官本位嘛,而状元无疑相当于两只脚都踏入了“士”的阶层,从此改变命运,扶摇直上。 虽然汤世懋的这个状元,只是名义上的,府试而已,算什么状元,就算再过两关,那也才只是最低的一个“解元”呢。 但即便如此,众人还是对已经死去的汤世懋,惋惜不已,这可是得到了秦大人认同的府试第一名,代表着应天府最高的文气水准,只要不出意外,最最起码,也是有个举人的身份,而以大明目前处处缺官的情况来看,举人也是可以直接做官的! 到时候,大概率就是应天府某县的知县老爷了。 现在,江浦县、六合县、溧阳县,全都是知县空置,依靠衙门里的一些没有官身的小吏来勉强维持秩序而已。 知县啊! 应天府的知县,品级可以达到最高的七品,跟其他偏远地区的小县不同。 这一上手就是七品,再熬个几年,哪怕这汤世懋已经年龄大了,在荣休之前,更进一步,也是大有可能的。 唉! 这么美好的人生,还没开启,就被自己给作没了。 而且,还是这么无脑的事情,喝多了酒,把人家良家女子误认为是青楼女子,一番操作之后,误打误撞,丢了性命,更没了前程。 “可惜啦!可惜了咱们应天府的一个状元之才。” “昨天多风光,现在却成了尸体。” “人呐,真的不能得意忘形,须提防乐极生悲,老祖宗传下来的话,总是没错的!” “唉!我以为自己读书不少,处事也很有想法,觉得自己怀才不遇呢,结果府试这一遭,吃奶的力气都使出来了,也就混了个丙等中……这汤世懋是真的有才学,要不是死在这种事上,说不定未来不可限量呢!” “谁说不是啊!秦大人可不会轻易认同谁,连大人亲自传授的弟子,那个淳化县的徐鼎臣,这次也就是乙等而已。” “举人?我觉得不止啊!这汤世懋只要稳扎稳打,一路杀到会试都有可能,甚至在金銮殿面君,钦点状元,那可是祖宗十八代都荣耀起来了!” 呃…… 过分了哈。 秦枫听到这些议论声音,只觉得吵闹,而且好笑。 府试第一名而已。 应天府虽然是皇城之所在,但也不过区区一府之地,堪堪百万人口,哪怕人杰地灵,但焉知天下之大,又有多少惊才绝艳的人物? 以秦枫的判断,这汤世懋进入会试,是有可能的,到时候不论是进士及第还是进士出身,已经足以光宗耀祖。 至于殿试之上,得探花,封榜眼,点状元…… 怕是想太多! 话说回来,就算真的能金榜题名,以状元的身份跨马游街,那又如何? 秦枫微微摇头,看着汤世懋的尸首,遗憾的确是遗憾的,但也不过如此,历史上绝世天才,却过早陨落的例子,并不少见,但这个汤世懋,绝对够不上。 秦枫却不知道,这时候,在府衙门口的人群中,有人悄悄在衣袖里攥紧拳头,十分期待地等待着他的心声,想要听一听秦枫所谓的“状元也不代表什么”,到底是什么想法。 现在朝廷大张旗鼓,只为搞好大明朝第一次科举取士。 为此,朱元璋殚精竭虑,好些个日夜不眠不休,才弄出一整套科举的法子。 前不久,直接就被秦枫一盆冷水泼在头上,无比犀利地指出,朱元璋设想的那种,优先选择青年学子的办法,是行不通的,甚至在另一个平行时空,大明首次科举正是因为这样的谬误,导致只开了一届就被迫停止,让整个大明的人才选拔,走了足足十几年的弯路。 朱元璋,主打一个听劝。 既然秦枫说这个不行,那现在已经及时拨乱反正,按照秦枫的办法,按照应天府的先进经验,发补充文书到各布政司,各府县,将年龄放宽,希望能够选拔出理论和实践并重的人才。 可是今天,可是现在! 你秦枫又在心声里大放厥词,说什么……状元也不代表什么? 过分了啊! 要是状元都不代表什么,那大明还开什么科举啊! 难道这科举取士,根本就是个错误?? 朱元璋心中郁闷,屏息静气,一字不漏地偷听着秦枫的心声。 好在,这次秦枫没让他失望。 因为汤世懋之死,的确给秦枫也带来了一些惋惜的情绪,结合老百姓的议论,秦枫对于其中频繁出现的“状元”关键词,联想到了很多。 【状元?这东西在后世,或许可以叫做……小镇做题家,考试的能力是一等一的,但治国理政的能力,只能说看运气。】 【整个明朝,有两个绝世做题家,一个是洪武二十四年的黄观,一个是正统十年的商辂。】 【这两位,解锁了恐怖的“连中三元”成就,也就是在乡试、会试、殿试中,全都是第一,连续获得解元、会元、状元!】 【哦,好像印象里,还有个姓李的……但实在太不出名了,名字忘了……】 呃! 朱元璋听得一愣一愣的。 连中三元? 还有这种绝世之才! 朱元璋从小没条件念书,所以按照惯常的补偿心理,他还是很佩服读书厉害的那些才子。 现在听说大明朝有三位天才,能够达到连中三元,那得是读书都读透了吧! 尤其是,其中还有一位洪武年的? 黄观! 朱元璋记住了这个名字,寻思着不行现在就找一找,重点培养一下什么的…… 可是,接下来秦枫一句话,让朱元璋石化。 【黄观可惜了,靖难之役后,太头铁,被朱棣灭了九族,空有连中三元的才华,还没怎么施展,就没了。】 啊这! 朱元璋瞪大眼睛,眼前全是那个才十一岁的老四,很想把他吊起来好好再打一顿屁股。 干了些什么啊! 刚才还欣慰我洪武朝有这样的天才,乃国之大幸。 一转眼……九族都升天了…… 第二百八十九章 心声纷至沓来,老朱烦闷 【商辂吧,有点作为,但也不多,虽然干过内阁首辅,但大明战神复辟之后,再次被贬,终其一生也就是中规中矩的一个高官,人生高光时刻并不是因为出色的政绩,而还是停留在连中三元的名号上。】 【至于李什么的那个家伙,只是依稀记得好像是永乐年的,名字都忘了,存在感低得可怕,可能是典型的高分低能吧。】 【其实,不说连中三元这几头怪物,就单说状元,整个大明历史,有点存在感,做出点成就的状元,也就那么几个……】 【明宪宗时期的谢迁,被称作三大贤相之一,李公谋、刘公断、谢公尤侃侃……其实也就那样。】 【明武宗时期的杨慎,算是官二代了,要说做官的作为,还不如他那首“滚滚长江东逝水”……】 【还有就是嘉靖年间的申时行,最大的成就就是争国本,算是个聪明的投机主义者,至于能力和作为,实在谈不上,尤其是跟之前的张居正相比,那更是被秒杀了好几条街。】 【嗯,能记得的,大概也就这几位了。其他的状元,存在感更低,水平更差,除了会考试,其他甚至可以说是一塌糊涂。】 【基本上,单说大明朝,能称作名臣的那些人,绝大多数,并不是状元出身,上天是公平的,太会考试了,别的方面就可能不太行了……】 行啦! 天都快亮了。 都怪这汤世懋喝酒误事,让应天府少了个能出成绩的学子,还让本官加了个班。 秦枫看看天色,摇了摇头,便停止心里的纷乱联想,拍拍惊堂木,宣布退堂,趁着时间还早,或许还能回到府衙后面睡个觉。 既然知府大人都退了堂,簇拥在门前的淳化百姓,自然也就渐渐散去。 至于汤世懋这边,自然有得力的衙役负责妥善收拾尸体,并安抚痛失独子的汤母,虽然难免又是一番哭啼,但声音在泛起鱼肚白的晨曦中,渐渐远去,也意味着这个刚刚要崭露头角的府试状元,就此离开,永远也不会回来了。 “陛……呃、哥,咱们也走?”杨容还是不太能适应这个古怪的身份,虽然这种关系的拉近让他心花怒放,但仓促间总是忘了改口,显得有些慌乱。 “嗯,走。”朱元璋却淡定许多,毕竟早就融入毛老爹的人设,已经达到了一踏入淳化县,就完美变身的地步。 离开府衙,在路上走着,杨容不敢插嘴,但朱元璋却仿佛心事重重。 只因,刚才秦枫的纷乱心声,给朱元璋带来了太大的震撼! 乍一听,好像没什么。 但这里面包含的东西,又多又杂,好像隐隐能窥到什么。 商辂,原来是“大明战神”那个时代的。 一提到这四个字,朱元璋就恨得牙痒痒。 谁家好人,能把名字起成“猪骑朕”啊?这种人当了皇帝,还能有个好? 该死该死该死! 归根到底,还是老四的锅! 这孩子不好好修理一顿,硬是不行! 还有被称作“谢公尤侃侃”的所谓“贤相”,光凭这顺口溜,朱元璋就觉得第一印象不怎么样,这样的人都能称作贤相了,只怕那个时期……唉! 还有官二代做状元的,这其中难道就没有什么龌龊猫腻? 最令朱元璋震撼的,当属“争国本”三个字! 虽然在秦枫的心声里,只是区区三个字,但朱元璋仿佛能窥见这三个字背后堪称恐怖的朝堂斗争,不知多少人被卷入其中,哪还有心思治国理政,全都在折腾这种乌七八糟的事情! 唉! 朱元璋走在路上,轻轻一叹。 我大明的国本,都需要“争”了? 后世子孙,到底发生了什么,何至于此啊! 皇帝一叹气,旁边的刑部尚书杨容,更是心惊胆战,连大气都不敢喘,生怕触了什么霉头,那可真是飞来横祸。 “杨容。”渐渐街上已经无人,朱元璋便随意了些,一声呼唤,杨容连忙低眉顺眼,压低声调道:“臣在……” “刚才,秦枫在堂上说的那个‘正当防卫’,你有什么看法?”朱元璋叫杨容来,本来是借助他对大明律的熟悉,想要关键时刻为太子开脱一下,但没想到秦枫如此懂事,竟然搞出个正当防卫,让太子无罪释放,这真是太好了。 细细一品,这个正当防卫,很有道理啊! 秦枫的原话好像是:制止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 朱元璋越想越有道理,便开始跟杨容讨论。 “启禀陛下!”杨容知道自己的存在感来了,心中微凛,但并非没有准备,立刻回答道:“这位秦知府,虽然年轻,但处事断案极为老道,令人钦佩!尤其是刚才提出的‘正当防卫’一词,正可以解决许多民间最常见的争端。自古以来,杀人固然是重罪,但似乎也并非一定要杀人偿命,具体情况,还应该具体分析。就比如刚才,太子的……呃、太子的友人正在遭受侮辱,太子出手致人死命,虽然出手过重,却也是情急之下,秦知府判定无罪,十分恰当!” 身为六部尚书之一,杨容的求生欲是没问题的。 现在太子无罪,陛下自然是龙颜大悦,那么秦枫的这个说法,必须是正确无误的,而且可以作为范例推广,甚至修改大明律! 一念及此,杨容脑筋飞转,继续沉吟着说道:“陛下,微臣以为,现行的大明律,依然有许多细节的疏漏不足之处,应当继续予以增补。类似秦知府刚才使用的‘正当防卫’,就应该写入大明律,并详细规定相关的情形和处置方式,作为我大明百姓参照的标准……” “唔,你去办。”朱元璋点了点头,似乎对杨容的表现很满意。 但杨容刚才提到的“友人”这个词,让朱元璋又微微郁闷起来。 因为,秦枫刚才在知府衙门,说的可不是“友人”,而是用的“未婚妻”这个词。 未婚妻? 朱元璋隐藏身份来到淳化,朱标是不知情的,刚才案子一结,朱元璋亲眼看到,朝鲜公主虽然被秦枫扣住,但朱标这个逆子竟然恋恋不舍,还上前拉住人家手,说了好一阵子话,这才一步三回头地离去…… 逆子啊! 以前给朕请安的时候,都不见你这么热络留恋! 最关键的是……那女子的身份……是个极大的麻烦! 第二百九十章 秦枫!你行你上啊! 其实朱元璋比谁都清楚,秦枫刚才之所以这么说,当然不是口误,而是为了他那个“正当防卫”的说法,更圆满地造势。 当时,汤世懋借着酒劲,还有误会,正在行凶,情况危急。 但如果标儿只是个“友人”的身份,虽然也同样是为了制止恶行,听在老百姓耳朵里,多少有点名不正言不顺,尤其后果是把人打死的情况下,未免显得有点过分。 但,没过门的妻子,这个身份就合理多了。 只要是个带把的爷们,谁看到这样的一幕,都会血贯瞳仁,出手急一些重一些,那也在情理之中,任谁都会觉得合理,该打。 但是,未婚妻,不行啊! 朱元璋深吸一口气,脸色沉凝,很坚决地摇了摇头。 说实话,倘若朱标只是在宫外结识了寻常民间女子,虽然也犯忌讳,但若是双方两情相悦,朱元璋这里也不会硬要棒打鸳鸯。 作为当朝太子,朱标的婚事早就定下,对方是已故的鄂国公常遇春的长女,大婚之日就定在今年下半年。 当然了,太子正妃虽然不可改变,那代表着朝廷对功臣的一种态度,但太子侧妃的位置,倘若这女子身家清白才貌俱佳,也不算是辱没了皇家体面。 但是标儿他…… 朱元璋心中暗暗叹息。 朝鲜公主! 大明当然不必在意一个小小的朝鲜国,甚至如果朱元璋愿意,兵锋所到之处,朝鲜国就会彻底成为历史。 但问题是……倘若让这位朝鲜公主嫁了标儿,未来生下子嗣……朱明皇族的血脉,就不再纯净了!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啊! 此事,必须要彻底解决! 朱元璋坐在返回皇宫的马车上,盘算着一待回宫,立刻召见太子,必须要把这个不可能的事,扼杀在萌芽里。 打定主意,稍稍放心。 但皇帝从来都是个操心的命,另一件事又从脑海里窜出来,令朱元璋再次皱起眉头。 科举…… 寄以厚望的大明首开科举,还没正式开启,就已经被这个秦枫,连续泼了好几盆冷水! 取青壮年,不可行。 状元,也不代表能做个有作为的好官。 那这科举,到底还应不应该搞,应该怎么搞? 朱元璋简直糊涂了! 怎么说呢,都快形成了应激反应,凡是朱元璋觉得正确的,到头来都免不了一盆冷水的命运。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 青年官员是不可靠的。 状元是不值得期待的。 那么索性不搞科举算了! 可是……朱元璋很快又想到,秦枫心声里同样提到,洪武年间重开科举之后,因为效果极差,朝廷停止科举,然而十几年后,发现不用科举选出来的人才,更差,于是迫不得已恢复。 这十几年的弯路啊! 身为皇帝,朱元璋自然知道这种朝令夕改的情况,对整个大明江山是何等的冲击。 但难道无法避免么? 来来来! 秦枫你就知道说这些不行!有本事你上啊!! 你来给朝廷选官员,咱倒要看看,你能选出什么来! 朱元璋越想越烦躁,一开始是赌气,后来忽然神色一怔,然后眼睛越来越亮了起来。 呃! 皇帝陛下要做什么了? 同在马车里的杨容,心惊胆战,看皇帝脸色变幻,似乎是喜悦,又像是要暗算什么人,怪吓人的…… 朱元璋当然不必理会这个杨容,越想越觉得这个主意可行。 他没法通过偷听心声的方式,挖出秦枫所有的本事,但科举是一个完整的整体,仅靠这一鳞半爪的所得,恐怕不足以完成这件大事。 既然如此,何不就让秦枫全权负责此事,那不就解决了吗! 思路打开,朱元璋顿时觉得眼前一片光明。 嗯,这其中唯一的问题,或许就是秦枫若是做了这个大明总学政,免不了要离开京城一带,去各地主持局面,那么自己会有很长一段时间,是听不到秦枫的心声的了。 这……的确让朱元璋有些不情愿,毕竟偷听心声这东西还挺上瘾,尤其是时不时就能获得极大好处的情况下。 但现在没办法! 科举要紧! 这件大事若是办不好,何止是后患无穷,不但无法解决目前处处缺官的窘境,甚至还会让各地都充斥一些没能力或者不作为的官员,整个大明江山都会乌烟瘴气。 能做好这件事的,唯有秦枫! 朱元璋深吸一口气,更加坚定了想法。 秦枫如今只是应天知府,正四品的官员,按理说全国总学政这样位高权重的钦差,无论如何也轮不到区区四品。 但朱元璋只要选中了,一切都不是问题。 回到宫中,朱元璋连觉也不睡了,首先就开始操作这件大事。 刚刚从建州回来的魏国公徐达,连同六部九卿的主官,很快就在深宫中,济济一堂,神色中微微忐忑,猜测皇帝这次紧急召见,又是为了什么事。 “国公大人,这趟辛苦了!”新任的礼部尚书陈迪不动神色先拍了个小小马屁,跟徐达套近乎说道:“下官觉得,这次皇帝召见,应该还是为了建州之事,毕竟那阿哈出已经到了京城,如何处置建州一地,当然还得陛下决断。” “不像。”徐达摇了摇头,皱眉道:“建州女真是什么东西,如今已经全部臣服,生杀予夺只在陛下一念之间,何至于召集咱们商讨?” “那……莫不是为了科举?”户部尚书杨思义沉声道:“这是本朝近期大事,但陛下似乎有些过于谨慎,关于修改科举选材方式的文书,已经重复发了两三次,这可不像是陛下一贯的行事风格。” 呃,你们聊,我只听听。 大约知道真相的刑部尚书杨容,保持缄默,鼻观口,口观心…… 片刻,脸色沉凝的皇帝陛下,从里间迈步而出,龙行虎步,让正在等待的衮衮诸公,顿时神色一凛,齐齐躬身见驾。 “都免礼吧!” 朱元璋随意在御书案前坐下,看着这些位高权重的大明官员,开门见山地问道:“科举在即,各省都需要选派提督学政,负责主持各布政司的科举之事,此外朝廷也需要一位总学政,来总领各省提督,这次匆忙请诸位爱卿入宫,便是要议一议这位总学政的人选。” 第二百九十一章 朱元璋心里的那个人 嗯,果然是关于科举! 众朝廷重臣,心中微凛,暗道科举之事,在陛下心中份量极重,谁若是在这个事情上触了陛下的霉头,那可真是不开眼了。 总学政,其实还有个更通俗的名字:主考官。 此次大明重开科举,这主考官的人选,的确是重中之重。 只是,陛下既然如此说,莫非是心中已有定计? 陛下啊! 您既然已经属意了某人,那就直接决定就好,何必还多此一举…… 可是这个话,谁也不敢在朱元璋面前说出来。 科举主考官,相当于大明未来所有参加考试的学子,都可以视作是主考官的门生,只要稍假以时日,可以说从朝堂到地方,门生遍布天下,那是何等的荣耀和风光! 这么煊赫的一个位置,在场的诸位,即便是位列六部九卿,也忍不住怦然心动。 只是……皇帝心里的那个人,能是自己么? “启禀陛下。”见无人说话,气氛似是有些尴尬,户部尚书杨思义为君分忧,沉吟着说道:“微臣认为,国子司业、赞善大夫、侍讲学士宋濂,或可胜任总学政。宋学士才高八斗,勤奋好学,真儒翊运,述作可师,黼黻多功,辅导著绩,此番我大明重开科举,应当有宋学士这样的当世大儒总领天下考生,必能使人人心服,选出朝廷需要的人才。” 哦! 这一位! 闻言,众臣暗暗点头,心想杨思义毕竟年事已高,在自身的前途方面已经没有更多的追求,所以推荐了太子朱标的老师宋濂,的确是完全出于公心,宋濂其人不论是才学、人品、威望,都堪为万民师表,否则的话也不会给太子做老师。 那么,陛下心中,是这个人么? 群臣虽然心中各有想法,却都没有表露出来。 如果说这次深宫召见是一场考试,那么唯一的主考官和阅卷者都只有皇帝陛下,陛下心中的那个标准答案,才是唯一正确的,所以过早表态无疑是愚蠢的行为,身为朝廷重臣,谁也不至于连这点深沉都不具备。 “唔,杨爱卿言之有理,宋学士的确是个不错的人选。”朱元璋点了点头,却不置可否,目光继续掠向其他人,鼓励似的说道:“然而宋学士年纪大了,作为总学政,须得去往各布政司,督管科举之事,未免太过辛苦,朕于心不忍……” 嚯! 果然不对! 六部九卿,那都是七窍玲珑心,陛下把话说到这份上,还不能闻弦歌而知雅意,那干脆辞官算了。 那个答案,不是宋濂! 那么,莫非是诚意伯刘伯温么? 其实刘伯温的年龄,不见得比宋濂小,身体近年来更是不好,不过若论大明数得上的文臣,既然宋濂不当意,这位号称当代诸葛的刘基先生,莫非就是陛下心里的那个人选? 虽然不理解陛下为什么要玩这手类似于“黄袍加身”的把戏,自己不做,还非得臣子提出来,但情况就是这么个情况,众人相互对视几眼之后,便由资格同样很老的吏部尚书藤毅,小心翼翼地说道:“微臣认为,诚意伯刘伯温,智计无双,算无遗策,由他担任此次科举主考,极为恰当。” “哈哈,刘基先生固然不错,但身体太不好了,这趟差事,岂不是要了他的命?”朱元璋摆摆手,果断否定。 这下,群臣都没了主意。 要么老,要么病。 可是德高望重的朝廷重臣里,谁不是或老或病啊,人上了岁数,哪还能没点病痛。 除非……年轻人? 咳! 怎么可能! 大明科举总学政主考官,难道还能交给一个嘴上没毛的年轻人么! 嗯?不要老的,也不要病的…… 魏国公徐达略一愣怔,倒是想起一个人。 虽然觉得不可思议也不可能,但心中的想法,倒是越来越不可遏止。 秦枫! 秦枫曾经跟徐达在远征日本的战场上,并肩作战,凭借出类拔萃的战场指挥能力,以及别出心裁的鸳鸯阵,让大明第一名将徐达都深深震撼。 倘若一切顺利,在远征中立下大功的秦枫,已经是开启了青云之路。 破格提拔成远征军副统领,后来更是因为寻找银矿的缘故,做了一段时间的日本行省布政司使,那可是二品的官阶啊! 但很可惜,因为江户大屠杀的事情,秦枫似乎被陛下所不喜,重新打回淳化做县令,到去年年底的时候,才因为胡惟庸案再次进入皇帝眼帘,并且倚仗有口皆碑的民意和官声,成为应天知府。 不久前,徐达从建州女真回来,再次见到秦枫,更感觉到这个年轻人温润如玉,不骄不躁,实在是不可多得的人才。 大明放着这么优秀的年轻人不用,简直浪费! 至于屠杀那事,在徐达看来,算得了什么? 陛下原本也不是妇人之仁的性格啊,为什么独独对秦枫如此苛刻。 算了不想那么多了! 徐达沉吟再三,虽然把握不到皇帝心中所想,但凭借他魏国公的威望和地位,举荐个年轻人,哪怕不中,总也不会对自己有任何影响。 于是徐达越众而出,拱手微笑道:“启禀陛下,微臣心中有个人选,只是此人官职低微资历更浅,只怕……” “哈哈哈,天德什么时候也变得这么婆婆妈妈?”朱元璋眼前一亮,哈哈笑道:“现在咱们只是讨论,但说无妨!” “微臣推举,应天府知府,秦枫。”徐达不再犹豫,缓缓说出这个名字。 啊! 秦枫?! 应该说,这个名字,对在场的这些衮衮诸公,并不陌生。 这是个有意思的年轻人,也是个很能折腾的年轻人。 改良灌溉方法,兴办县学,远征日本,头顶大诰为民请命…… 短短几年的时间,这个还只是七品县令的芝麻官,竟然能把名字频频出现在他们这些人眼前,已经是个很了不起的本事。 但他现在也只是区区四品啊! 四品的小官,来做这个全国科举的主考? 玩笑开大了吧! 魏国公这是什么意思,莫非这其中还有什么咱们不知道的事? 第二百九十二章 魏国公徐达,力荐秦枫! 按理说,这么重要的位置,哪怕当朝二品,都只能说是勉勉强强,或者说虽然没有太高的品级,但不论是才学还是品德,都足以堪为万民师表,才能做这个天下考生的座师。 秦枫凭什么啊! 一个区区四品应天知府,还是新近才擢升上来的,去年还只是七品知县呢! 你让一个只做过几年知县的芝麻绿豆官,忽然间身披蟒袍担任总学政,要到各布政司,面对那些位高权重的封疆大吏? 说句不好听的,人家瞪一瞪眼,这个秦枫只怕就得浑身哆嗦吧。 那还怎么监督管理…… 群臣纷纷摇头,不理解这位被称作是皇帝左膀右臂的魏国公,今天到底是哪根脑筋没搭对。 但决定此事的,不是他们,而是皇帝。 虽然觉得绝无可能,但群臣依然保持着先不表态的心理,将目光投向皇帝。 “唔,秦枫?”朱元璋淡淡说出这个名字,假装很意外,然后微笑对徐达说道:“为什么保举此人?他不过只是个四品知府吧。” “启禀陛下。”徐达心中当然早就有了计较,闻言不慌不忙,躬身再奏道:“秦枫其人虽然年轻,也缺乏资历,却可以说是微臣见过的,最优秀最出色的年轻人!” “起初,秦枫主政淳化县,按理说这个级别的官员,连名字都不配进入陛下眼睛。但他凭借淳化县率先推广的水稻灌溉新法,一举成名,在第二年就把这套能够有效提升产量的方法,推广到全国,当然,这其中主要是户部杨大人的功劳,以及陛下的高瞻远瞩,但只此一事,足以说明秦枫他思维敏捷,善于变通,绝不会拘泥成法,暮气沉沉。” 嗯……有点道理。 群臣不动声色,暗中皱眉,的确是因为水稻灌溉新法的事情,秦枫这个名字第一次被诸公所知。 尤其是户部尚书杨思义,想起那段时间自己做的努力,又联想到秦枫对于农业种植大刀阔斧的改革,甚至想到了自己想要再次提升产量,借助句容县马县令之手,跟秦枫曾经有过一场赌斗,最后却是大败亏输…… 这年轻人,还真是有点东西! 可是! 种粮食,跟科举,是两码事啊! 难道种地种得好,就能当好主考官?这未免太过牵强…… “后来,秦枫兴办县学,又是敢为天下先!”徐达继续说道:“现在我大明遍地开花的州学、府学、县学,或多或少,都是借鉴的淳化模式,借鉴了秦枫一手打造的枫兰县学的经验,敢问陈大人,是也不是?” “呃……的确如此,那秦枫搞出的县学,特别适合各县推广,到目前看来,成果喜人。” 礼部尚书陈迪,神色微微尴尬,他接替钱用壬做了这个礼部尚书之后,本着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想法,谨小慎微,既然皇帝喜欢枫兰县学,那他主持礼部,推广的学校模式,自然极大程度地借鉴了淳化枫兰县学的各种经验,这并不是什么秘密。 “那么县学之事,足以证明秦枫重视教育,懂得人才可贵!”徐达又给出一个结论,仿佛是点亮秦枫身上的又一个闪光点。 “还有!”徐达继续说道:“就在去年年底,大家都知道!胡惟庸倒行逆施,纵容家人草菅人命,甚至有不臣之心,已经全家伏诛……但当时还是七品县令的秦枫,面对几乎不可战胜的强权,为民请命,甚至将官服脱下,头顶大诰告状!这件事,难道还不能说明秦枫公正不阿,若是做了主考官,绝不会被外物所左右,必能选择出朝廷真正需要的人才!” “这次大明重开科举,毫不夸张地说,就是一场至关重要的大战!这位主考官,不但要有文臣的沉稳担当,更要有武将的勇猛无畏!而关于此事,巧了……秦枫跟本国公在日本战场上,也曾身先士卒,也曾横扫千军!” “所以!这个大明科举主考官的位置,除了秦枫,我实在想不出,还有谁能比他更合适!” 嚯! 这、这是力推啊!! 朱元璋还没表态,群臣已经先纷纷露出惊讶的神色。 这位魏国公,莫非是收了秦枫的什么好处? 但这不可能! 秦枫其人,如果是这种投机的性格,之前怎么可能不顾生死地跟当朝丞相胡惟庸对上。 只能说,魏国公的确非常欣赏这个应天知府。 可他只有四品…… 现在,只看皇帝怎么评判了。 管他四品还是八品,皇帝说他行,他就行,不行也行! “哈哈!”朱元璋在数道目光小心翼翼的注视下,露出无人能懂的笑容,似是很随意地说道:“秦枫,我记得这个年轻人,虽然有时候急躁了些,但的确有想法,有勇气。既然天德如此看重,不妨让他到金銮殿上,朕亲自考一考他,若能过关,那便让他做这个科举总学政!” 啊?! 真的假的? 六部九卿,衮衮诸公,几乎是同时傻了眼。 虽然刚才徐达慷慨激昂说了很多,但归根到底,秦枫实在太年轻了,这个位置又那么重要,充其量也就是做个辅助,跟在主考官身边出出主意,这已经是极大的恩宠和机遇了。 但现在……皇帝的意思是……还真有可能以弱冠之龄,封为钦差,去各地跟那些封疆大吏打交道? 天哪! 一直都知道,陛下对于魏国公徐达十分倚重,但现在看来,这份倚重和信任,简直到了不可思议的地步。 徐达敢举荐,陛下就敢用! 看来,虽然现在大明已经没了丞相,然而曾经作为右丞相的魏国公徐达,依然拥有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崇高地位,以后咱们为官做事,万万不可开罪了国公大人! 一片羡慕和敬畏的眼神中,徐达却渐渐回过神来。 这! 徐达脑子有点乱。 我一推举,陛下就同意了? 我这么厉害的吗…… 怎么有种感觉,好像我只是个工具人,只不过刚才误打误撞,刚好猜中了那个唯一的标准答案。 秦枫,不是我推荐的! 秦枫,压根就是皇帝早早就定好的那个人! 第二百九十三章 大明皇帝,差点被喷麻了 一道圣旨,飞临应天府衙。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传旨的老太监,目光微微惊奇地看着匍匐在地的秦枫,实在不知道这样的年轻人,位列四品知府已经算是稀奇了,现在居然又要更进一步,到底是祖坟如何修建的? 殊不知,秦枫下跪接旨,也同样是一头雾水。 当然了,圣旨上没提科举的事情,只是说应天知府秦枫,牧守一方,百姓安宁,才堪大用……什么什么的,最后是要秦枫即刻启程,去金銮殿面圣…… 汇报工作?述职? 秦枫又是诧异又是迷糊。 规矩,倒是有这个规矩,但那都是给布政司使定的,各省到了年底的时候,都要入京城面见皇帝,当面陈说这一年的情况,做出哪些成绩,遇到哪些困难什么的。 但现在,一方面时令不对,这才刚开年呢,另一方面自己的级别也对不上,就没听说过一个破烂市长还要专门去中央汇报工作的,多冒昧啊! 不过,圣旨上说得明白,秦枫又不能抗旨。 只得匆匆跟衙门里交代几句,稀里糊涂就上了马车,好在应天府府衙距离皇城并不远,只过了不到两个时辰,秦枫就已经等在金銮殿外了。 “宣!应天知府,秦枫,觐见!” 又细又长的太监声,秦枫倒也渐渐熟悉,对这种后世不太存在的生物,多了几分从容,不再有最初的惊奇和打量。 又见朱元璋! 说实话,对于这位充满了传奇色彩的大明太祖,秦枫始终是怀有相当敬意的,只可惜穿越而来这么久,虽然赶上好几次机缘,都曾经面见皇帝,却都赶得不巧,这位老朱同志不是身体不好,就是情绪不佳,总之秦枫都没怎么正经听过皇帝说话。 这次,是第三次了。 应该可以看到皇帝真容,应该可以听到老朱声音吧? 秦枫怀着期待,踏入金銮殿。 三拜九叩,山呼万岁之后,秦枫小心地微微抬头,用翻白眼的余光,望向高高在上的那尊龙椅。 我靠!! 下一刻,秦枫差点骂街。 玩呢? 不是你叫我来的么? 现在你这四仰八叉躺在座位上,是什么意思…… 这个角度,若是皇帝好好坐着,秦枫或许还能看清面貌,但是他这一躺下,基本上就只能看个寂寞,视线跟朱元璋的身体几乎平行,只能看到两条腿…… 【什么玩意啊!老朱你敢不敢坐有个坐相?】 【这都第三次了,我就想看看你到底是不是后世讹传的那个地包天,就特么的这么难?】 【再说了!你身为皇帝,召见大臣……好吧,就算我不算什么大臣,只是小小知府,但你这也还是不礼貌啊!】 【莫非这就是老朱的习惯坐姿?可从来没在史书里看到这样的记载,哪怕那些很野的野史,都没有!】 【妈的!那些野史,甚至都可以野到,说牛顿是朱明皇族的后代,因为羞愧不愿见人,就去了人字,改姓牛,然后……】 【野成这样了,还怕编排个皇帝?所以这坐姿如果是习惯性的,后世应该有吐槽的啊!】 【总不会是专门为了见我,才如此这般吧……】 秦枫疯狂吐槽,因为又双叒叕没能见到老朱真容,十分不爽。 但这番心声,四仰八叉的朱元璋,听得一字不漏。 堂堂大明皇帝,差点被喷麻了。 但是朱元璋也无奈啊! 毛老爹的身份,跟秦枫接触太多,所以现在哪怕在金銮殿上隔得很远,也还是不保险,尤其是一开口就要露馅。 所以,迫不得已的朱元璋,只能是想好了万全之策,基本上不用说话,然后……用了这个古怪的坐姿,避免被秦枫看出他这个皇帝很眼熟。 正事儿要紧! 心声里的那个牛顿什么的……虽然也让朱元璋微微好奇,但显然不是今天的重点。 “咳咳……” 皇帝咳嗽一声,按照事前的约定,魏国公徐达神色一整。 但实际上,被皇帝单独召见,并面授机宜的徐达,也是越来越糊涂了! 皇帝的意思说得很明白,大概就是说,既然秦枫是徐达推荐的人才,那么在金銮殿上,就由徐达代表大明朝廷,向秦枫问一些问题。 问题的内容么,倒是中规中矩,大致就是问他是否能够担当这个大明主考官的位置,有没有什么具体的想法,有没有信心为国分忧,完成这项艰巨的任务,云云。 但为什么不是皇帝亲自来问? 徐达一脑门的问号,却不好问得太明白。 即便是一起并肩打天下的兄弟,但现在大明已经建立五年了,君臣有别,徐达自然不会分不清尊卑,做出任何僭越的事情来。 既然是皇帝要求,那自当遵从。 徐达看到秦枫,心中也自有一份亲切,那几个问题,昨晚一夜的时间,早就盘算好了。 只是……皇帝刚才这两声咳嗽,古里古怪! 以徐达对朱元璋的熟悉,好像从没听过他这种诡异的嗓音,好像是……变了个人似的。 定了定神,徐达先把这些杂念放在一旁,越众而出,面对金銮殿正中的秦枫,沉声道:“秦枫,你身为应天知府,主持应天府府试,据说已经全部完成了?” 嗯? 秦枫微愣,他本来就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被皇帝忽然召见,然后到了金銮殿上,老朱同志坐姿奇异,而且居然是魏国公徐达开口问话,问的还是关于应天府府试之事,一切都充满了古怪,离奇。 府试,早就结束了。 而且还闹出了小小插曲,成绩最好的汤世懋因为很尴尬的原因,死于非命。 倒是因此挖出了个落跑的朝鲜公主,不过这件事他作为知府已经第一时间上报鸿胪寺,现在那位堪比烫手山芋的异国公主已经被接去了京城,按理说跟秦枫不再有什么关系了。 这时候提到府试,是为了什么? 秦枫暗暗思忖,莫非又是那个公主殿下出了状况? 不过,金銮殿上,众目睽睽,秦枫也不能多迟疑,便只能见招拆招,躬身道:“劳魏国公挂念,我应天府府试全部完成,共选出优秀学子一百三十一人,其中一人因故身死,余者都在等待朝廷正式开恩科,竭尽所能,以图为国效力。” 第二百九十四章 百官羡慕的幸运儿 这番对答,不光秦枫觉得奇怪,朝堂上衮衮诸公,都觉得十分稀奇。 什么时候,咱们的皇帝陛下,如此惜言如金了? 要知道,平常的时候,陛下是最讨厌弯弯绕,喜欢直来直去,谁述说事情不够清晰,都要挨骂,何况是这次选主考官,怎么还让魏国公代为询问? 秦枫,真是年轻啊! 六部九卿,文武百官,都将目光落在这个近年来声名鹊起的年轻人身上。 不得不说,年轻真好,这秦枫眼眸中那股锐气锋芒,绝非沉沉暮气的老臣能够比拟。 这,就是皇帝已经基本选定的,未来整个大明科举的掌舵人? 能站在这里,全都是人精,那天在深宫中,皇帝陛下虽然没有明言,但魏国公既然一语中的,说不定正是陛下的授意。 哪怕这多少有点脱裤子放屁的嫌疑,但因为脱裤子的是当今皇帝,谁敢说这个屁是可以直接放的? 如果不出意外,这个秦枫应对也还算得体的话,那么这个区区四品的年轻官员,担任朝廷钦差,去各省督管科举的事情,几乎已经是板上钉钉了。 大家都已经心中有数,只有秦枫还糊涂着。 不过秦枫的脑筋飞快,随着徐达若有所指的一个个问题,也渐渐回过神来。 只是……那个结论,有些难以置信。 不会吧不会吧! 秦枫不自禁地咽了口唾沫。 听这些问话的意思,难道说,是让我做个提督学政? 哪个省的? 南直隶么? 一开始,秦枫以为只是应天府的科举选拔搞法,入了皇帝的眼,所以让他代表朝廷,去某省担任提督学政,那么最有可能的,自然是应天府所在的南直隶地区了。 但听着听着,好像还是不对劲! 只是一个南直隶的提督学政,不至于这么大的阵仗,那些文武百官的眼神,也不会这么古怪而炙热。 天哪! 总学政? 也就是,大明重开科举之后的,第一任主考官? 这有点夸张了啊! 我只是个四品知府啊,那真是何德何能,跨越未免太大了。 毫不客气地说,这个主考官或许并没有什么实际的品级,但代表的意义极其深远而恐怖,可远比秦枫之前在海外行省日本做的那个代理布政司使,更加重要了十倍,意义大了一百倍! 用很出格的说法,那简直相当于是,天下英才,皆入我彀中! 虽然最终金榜题名者,都是天子门生,但天子总不会真正做谁的老师。 历朝历代,不成文的规定,主考官就是所有考生的座师,秦枫如果当了这个主考官,那么这一届大明科举,选拔出来的人才,以后甭管是在什么地方看到了,也不管他官位上升到了何等地步,那都得恭恭敬敬对着秦枫躬身,称一声老师,否则那就是不尊师重道,跟欺师灭祖的意思也就差不多了。 天地君亲师! 在这个时代,更讲究师生之间的那层关系。 所以,这个主考官,真的让我当?? 秦枫深吸一口气,顿感重任在肩。 一开始,他只是个普通的七品县令啊,本着干一天多赚一天钱的念头,在七百年前的大明洪武年,生存下来,渐渐习惯、适应、融入,改变…… 现在,那个穿越意外险的份额,已经积累到了一个天文数字,就算回老家,也能做个自由自在的富家翁。 但是没想到,无意插柳柳成行,自己在大明的这个官,倒是越做越大了! 知府都还没干明白呢…… 基本搞清楚了徐达问话内容的秦枫,神色郑重,陷入了深深的思索。 大明科举总学政,固然是人人眼红的位置,但同样代表着无法预料的危险。 尤其自己这样年轻,几乎没有过主政一省之地的经验,才学方面么……跟当时饱学大儒相比,连敬陪末座的资格都不具备。 至于数理化这些秦枫擅长的东西,这个年代也没人在乎啊! 所以,这个活,自己接还是不接? 秦枫可不会脑子一热,被几句话一捧,就宁愿肝脑涂地,也要报答朝廷的知遇之恩了。 回老家固然是有退路,但总也不能挂得稀里糊涂吧。 心思电转,秦枫的眼眸,也越来越清明。 这时候,魏国公徐达的问话,基本完了,秦枫的对答让徐达微微皱眉,觉得这个年轻人是不是还没听懂,没意识到这到底意味着什么,怎么……好像也不太激动的样子。 科举主考官啊! 这是祖坟上诈尸的机会啊! 别说一个区区知府了,就算六部九卿的任何一位大人若是获此殊荣,怕是都得几天几夜睡不好觉,甚至赶紧去祭拜祖先,感谢祖坟上的青烟眷顾。 这秦枫,过于平静了吧? 除了徐达之外,朝堂上的文武百官,也都在盯着秦枫的,这个年轻人一开始神色微微困惑,后来却变得平静,大家看在眼里,但觉得不能理解。 转念一想,倒是纷纷恍然。 嘿!这年轻人,怕是做梦都不敢想这种好事儿,他压根没懂! 哈哈哈!也难怪,毕竟从古到今,哪有区区四品知府,一下子就担任如此重任的先例? 主考官相当于是代表朝廷威严,至高无上的钦差,到了地方,哪怕面对封疆大吏,气势上也丝毫不弱。 这小子,他不是高兴得傻了,他是单纯没敢往这方面想! 真不知道,皇帝陛下到底怎么想的,居然选中了他。 真是幸运儿啊! “咳咳……”高高在上的宝座中,朱元璋姿态依旧古怪,却发出奇异的声音。 于是徐达秒懂,知道秦枫刚才的回答,皇帝很满意,这件事竟然就可以定下来了。 天哪! 这圣眷之隆,让跟随朱元璋一同打天下的徐达都深深震撼。 徐达更不懂的是,明明不久前,皇帝还以为秦枫杀戮过甚的事情,对他很不满意呢。 这戏法,到底是怎么变的? 虽然困惑不解,但徐达遵循昨夜单独召见时的约定,神色更加郑重,望着不远处的秦枫,沉声道:“秦枫,你在应天府搞的府试,还有之前淳化县县试,包括枫兰县学中表现出来的才干能力,都颇为不俗。因此,此次我大明重开恩科,向天下取士,这主考官的位置,不知你可否愿意担待起来?” 嘶! 此言一出,金銮殿鸦雀无声。 太简单了,太粗暴了! 竟然就这么简简单单几句话,就把如此大事正式敲定? 年轻人啊! 你究竟做了什么,让皇帝如此青睐有加,简直不可思议! 第二百九十五章 没条件谁主考啊! 果然如此。 秦枫微笑,笑容更加通透干净,面对徐达鼓励的目光,面对文武百官艳羡的眼神,面对那个……莫名其妙坐姿不雅的明太祖,秦枫开口,缓缓道:“大明科举主考,下官或可勉力担当,但也有几个条件……” 什么?! 原本就已经很安静的金銮殿上,仿佛被孙悟空施展了定身法,所有人都瞬间僵住,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我、我听错了吧? 这个叫秦枫的年轻人,刚才说了句什么? 条、条件? 他是说,要让他做这个主考官,他竟然还要提什么条件? 天哪! 这人怕是欢喜过甚,得了失心疯吧? 这个时候,不应该是感激涕零,连连叩首,感谢皇恩浩荡,并且肝脑涂地也要把事情办好么? 怎么这秦枫完全不按套路出牌,多少朝廷大员梦寐以求的机会,落到他头上,他不但没有领旨谢恩,反而提起了条件。 疯了疯了疯了! 唉,好端端一个年轻人,可惜疯了。 “咳咳……”就连坐姿不雅的朱元璋,也险些被秦枫呛了一下。 不过,秦枫的心声,更精彩啊! 【没条件?没条件谁主考啊……】 【就现在大明这个情况,江山刚稳,百废待兴的,在应天府皇城所在地,还能好点,真要是离了南直隶,去往那些天高皇帝远的地方,我这个总学政,钦差大臣,看上去是风光无两,但实际还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真要是冲突起来,分分钟回老家的节奏!】 【与其被不知道哪来的暗箭射死,倒不如现在抗个旨,死在金銮殿上倒还省点事呢。】 【奇怪了,为什么选我!好吧我承认你很有眼光,但科举这件事太大了,操心啊!还真不想操这份心,唉……罢了罢了,提几个条件吧,要是都能答应,我也只好勉为其难,好好帮一帮这个大明王朝。不然的话,索性算了……】 嚯! 朱元璋表情奇异,好在躺得四仰八叉也没人能看到。 这个秦枫! 朱元璋泛起哭笑不得的神色,好像秦枫心声的意思是说,首先担心自己的安危问题。 开玩笑! 你出了应天府,那就是朕钦点的钦差大臣,所到之处,如朕亲临,谁敢对你下黑手,不怕九族升天么? 不过,秦枫心声中虽然对此事并不感冒,但同样也表现出令朱元璋振奋的那种自信。 好像是说,让他来主持这场科举,真的能让咱辛苦打下来的大明江山,拥有截然不同的气象。 为了这个广阔的未来,你有什么条件,咱倒是想听一听! “咳!” 朱元璋发出信号,徐达陷入呆滞。 天哪! 这得是什么样的圣眷……刚才秦枫说的那话,简直无异于自掘坟墓,把皇恩浩荡,当成了可以讨价还价的东西,欺君之罪莫过于此。 但万万没想到,陛下发出暗号的意思是……听听他的条件? 皇帝莫非也失心疯了么! 徐达心中甚至泛起了大不敬的念头,深吸一口气。 其余文武百官,则并不知道这些约定,在短暂的震骇愣怔之后,纷纷对秦枫怒目而视。 “秦枫!你以为你是什么了不起的人物了?” “皇恩浩荡,不思感激,反而索要条件,真是贪得无厌!” “小小知府,能来这金銮殿上,已经是你八辈子修来的福气,莫非是高兴得疯了么?” 许多资格老的朝廷重臣,甚至忍不住开始训斥这不知天高地厚的年轻人,哪怕君前失仪,也顾不得了。 太嚣张了!太过分了! 多少人羡慕的主考官,落在他头上,他反倒还有条件了。 岂有此理! 朝堂上衮衮诸公,神色各异,目光复杂,觉得这年轻人今日怕是活到头了,在金銮殿上发癫,或许下一刻就会触怒皇帝,被当场拖出去,乱棍打死也好,斩首示众也好,总之都是咎由自取。 可是…… 随着皇帝一声咳嗽,魏国公徐达神情古怪,却迅速定了定神,沉声道:“秦枫,你有什么条件,不妨说出来。不过……你我曾并肩作战,本国公须提醒你一句,年轻气盛不是坏事,却也要知道自己斤两,明白么?” 呵…… 秦枫笑了笑,倒是听出徐达语气赤诚,的确是为了自己着想。 不过么,以自己的年轻资历,若是按部就班地做这个主考官,要么跟那些地方官员沆瀣一气,要么很快就会死到临头,这些条件是必须要提的,不然还不如早点回老家花钱。 “第一,做主考官,督查各省科举之事,是职责所在。但具体的督查方式,随行的人员安排,乃至于科举的命题、人才的筛选、考试的安排,我要全权负责,不允许任何人参与意见。” 噗! 徐达差点吐了。 好好好。 你执意送死,本国公实在是挽救不来。 听听,这说的,是人话吗? 就别说什么臣子的本分了,就算是三岁的孩童,也说不出这么狂悖混乱的话啊! 你秦枫,到底还是不是大明的官员! 你眼里还有没有皇上,还有没有大明律法? 科举如此国之大事,你想全权做主? 莫不是把自己当成是九五至尊了? 要知道!就算是当今圣上,对待如此关乎江山社稷的大事,也不能一意孤行,绝不可刚愎自用,须得跟许多朝廷重臣共同商议之后,再徐徐做出最稳妥最合理的决定。 比如此次重开科举,相关的细节敲定,牵涉到了无数朝中大员,包括已故的左丞相胡惟庸,新任的礼部尚书陈迪,还有许多相关衙门的大小官员,群策群力,最后才提交圣上御览,圣上又经过了无数昼夜不眠不休的推敲思索,才形成最终发往各府县的文书。 而你,秦枫,就凭这红口白牙一句话,就要大权独揽? 大胆包天!! 光凭那句“不允许任何人参与意见”,已经是狂妄到了极点,僭越到了极点! 你这个“任何人”,难道竟敢包括皇帝在内吗?! 这还只是“第一”…… 死吧! 可惜了一个原本大有前途,又得了圣眷的年轻人。 心态不够稳定,遇到好事太过欢喜,竟然疯了…… 第二百九十六章 秦枫你不要得寸进尺! 这! 就连四仰八叉坐姿诡异的朱元璋,也不禁皱起眉头。 督查方式,人员安排,科举命题,考试办法,全都要大权独揽,甚至……连朕都不能参与意见吗?! 你是皇帝我是皇帝? 秦枫你别太过分! 朱元璋虽然很想让秦枫做这个主考官,相信凭借他领先时代几百年的经验和眼界,一定能选出更优秀的人才,为大明所用。 但……这第一个条件,简直是形同造反啊! 目无君上,到了无法无天的地步! 然而下一刻! 【要是不能做主,叫什么主考官!】 【与其到地方被那些封疆大吏拿捏,跟受气小媳妇儿似的,还不如在这里硬气点,了不起就是弄死我!】 【又让马儿跑,又让马儿少吃草,这是不可能的。】 【要真的为国选材,那就把权力都交给我,否则的话,这科举也就走个形式,本来历史上就是失败了的,可能冥冥中自有天意,该走的弯路一点都不能少,我只不过是个普普通通的穿越者,也不是一定要替大明朝逆天改命。】 呼! 朱元璋眼中陡然精光四射,虽然没人看到。 弯路? 逆天改命? 好好好! 你要这么说的话,我没法跟你犟。 这个主考大权,咱就给了你,又有何妨! 笃,笃,笃…… 朱元璋的手指,在龙椅上似乎随意点了几下,发出微不可查的声音,但听在魏国公徐达耳朵里,简直无异于洪钟大吕! 徐达惊呆了。 他甚至觉得自己年龄大了,记错了昨晚跟皇帝一同约定的暗号。 这个暗号的意思是……答应秦枫的条件?! 怎么可能啊! 不管哪个朝代,做臣子的对皇帝提出这样的要求,那简直就跟求死没什么区别,更别说皇帝居然还答应了。 圣上啊! 难道您被秦枫施展了什么咒术吗? 可是…… 笃,笃,笃。 信号再一次传来,竟隐有催促的意思,朱元璋已经决定不惜一切答应秦枫的所有条件,倒要看看这个秦枫做了主考官,能主持一次怎样的科举,会给大明的未来,带来怎样的改变。 “好!”徐达咬了咬牙,确定自己没听错也没记错,便望着秦枫,点头道:“这一条,姑且答应了!还有么?” 什么?! 文武百官心态全崩了。 徐达你难道也失心疯了? 啊呀不对! 魏国公就算再糊涂,也不敢做这样的决定,既然他敢在金銮殿上这么说,一定是得了陛下的授意! 能站在这里的,没有一个脑子转的慢的,片刻间就已经意识到,今天的徐达,只不过是一张嘴而已,他代表的是皇帝的意志,绝非自作主张。 虽然不知道徐达跟皇帝的那次密谈,更不知道皇帝今天为什么执意不肯自己出声,但事情是明摆着的。 但还是不对劲啊! 圣上莫非也糊涂了? 就凭秦枫刚才那句话,定他个满门抄斩都绰绰有余了。 竟然,还答应了? 这意味着什么? 君无戏言啊! 这一条一旦答应,那么秦枫的这个主考官,可谓是古往今来最硬气的一位科举主考了,甚至连政治意义极强的命题权,都下放给了秦枫,更别说考试模式,人才筛选标准这些东西。 这秦枫一旦离开京城,到了地方,得搅动多大的风雨? 不敢想象,无法想象! 群臣都有一种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感觉,目光极其复杂地望着秦枫,心想这年轻人可千万消停点吧,懂得见好就收的道理,老老实实领旨谢恩,去做你的主考就是了。 “第二……” 可是,秦枫今天注定是语不惊人死不休,听徐达答应了第一条,只是微微点头,很快便再次开口,让朝堂上的衮衮诸公,眼前齐齐一黑。 还真有! 好好好,你今天不弄死自己是不算完的了。 开眼了! 老夫活了六十多岁,今天也算是开眼了,没见过这么一心寻死的年轻人。 “微臣斗胆,想请当今圣上,赐予尚方宝剑,遇有紧急情况,可以先斩后奏!”秦枫的目光竟是越过魏国公徐达,直接望向看不清面目的朱元璋。 奇怪了! 已经第三次见到这位明太祖了,我就想检验一下你是不是地包天脸,怎么就这么难! 秦枫也郁闷啊。 毕竟这个问题,后世争执不休,因为中间隔了一个喜欢搅混水的清朝,又是抹黑又是造谣,很多历史的真相已经渐渐湮没在尘埃中,即便是最优秀的历史学家,也只能猜测推论,而没法给出确切的答案。 现在好不容易穿越一次,又不是没机会面圣,本来破解这个谜题很简单,偏偏每次都因为很无厘头的原因,无法目睹明太祖的真容,太奇怪了。 呃! 什么地包天,一派胡言! 朱元璋听到秦枫的心声,也是心塞。 不过第一个条件都答应了,难道还差一把尚方宝剑么? 给你给你,都给你! 咱索性来个用人不疑,你有什么条件尽管开出来,咱全都给你满足,倒要好好看看,这秦枫能搞出一届什么样的科举,为我大明,选出什么样的人才。 嘶! 尚方宝剑也给了? 这是什么样的圣眷啊! 徐达代为传递了皇帝的答复之后,金銮殿上又是一片倒抽凉气的声音。 这下,再也没有人认为秦枫是故意作死了。 人家这叫作死吗?这叫胸有成竹! 他到底有什么天大的本事,能让皇帝如此看重,难道我泱泱大明,就再也找不出一个更合适的主考官么? 【我去,还真答应了?】 【好像史书上没记载,明太祖朱元璋,这么好说话呀……】 【莫非又是历史的偏差?抑或是平行世界的改变?】 【尚方宝剑都给了,还真有点受宠若惊。】 【好吧,既然老朱同志这么给面子,我也不能掉链子,这主考官,我勉为其难,就当上一回,或许顺便还能去地方解决些贪官污吏,也算对得起老朱的这份信任了。】 嚯! 还有意外收获! 朱元璋微微激动,他最恨的就是鱼肉百姓的贪官,无奈人在京城,总也分身乏术,明知那些天高皇帝远的地方恐怕吏治也不会太乐观,但具体情况如何,也无法亲自调查。 现在,秦枫拿了尚方宝剑,所到之处如朕亲临,或许真是一步好棋呢。 不错! 如此说来,还真是…… “第三!” 朱元璋刚刚高兴一点,忽然听到秦枫再次开口,语调依然稳定。 啊! 还有? 秦枫你不要得寸进尺啊! 第二百九十七章 还得是大人,高山仰止! 秦枫回到应天府府衙,神色古怪。 老实说,本以为这次都可以立刻见到外祖母了——物理层面那种见到。 没成想,回老家的打算,竟然失败了? 没道理啊! 之前自己也算是热爱历史,各种正史野史看了一大堆,就从没听说过,大明太祖朱元璋,是个脾气极好的。 就自己提那三条,往小了说那叫僭越,往大了说那就叫欺君罔上! 可是朱元璋不但答应下来,甚至还勉励有加。 主考大权,给了。 尚方宝剑,赐了。 尤其是最后一条…… 简直不可思议! “大人。”已经有几分贴身保镖架势的贺三斗,眉眼通透地跟过来,递上手把壶,让秦枫舒舒服服地抿上一口。 正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上次秦枫从七品县令,连升三级,直接成为正四品的知府,连带着之前县衙里的这些连品级都不配有的衙役,也都混了个官身,哪怕只是九品,但这一步何其艰难,天下不知多少苦哈哈的胥吏,一辈子也别想跨过去。 没有品级,那就是县官养着的,拿的钱粮那只能叫工资,而且县令要是刻薄寡恩,这点钱也是七折八扣,但只能敢怒不敢言。 但有了品级,每个月拿的钱粮,那叫俸禄! 俸禄可是朝廷的固定支出,哪怕数额不那么亮眼,但吃皇粮这三个字说出去,甭管走到哪里,都得是挺直了腰杆说话。 贺三斗,就是那“鸡犬升天”中的优秀鸡犬。 因此,这次秦枫忽然被圣旨召见,包括贺三斗在内的这些府衙衙役,不可抑制地动了心思,暗想倘若大人再进一步,那咱们这九品的位置,是不是也能跟着动一动了? 大人威武啊!! 要知道,做应天知府,这才刚半年光景呢! 竟然又被圣旨点名,入京面圣,这是何等的圣眷荣宠! 别说知府了,就算遍布全国各地的封疆大吏,也只有到了年底入京述职的时候,才有金銮殿面圣的机会呢。 跟着秦大人,何止是有肉吃,简直可以吃得满嘴流油! 宰相门前七品官呢!这次大人要是再度高升,咱们这些人,即便是混不到七品,八品总没问题吧。 可是,秦枫一回到府衙,气氛就有些不对。 贺三斗跟着秦枫日子久了,也能察言观色,看他眉宇间神色古怪,心里就咯噔一下,这倒不是为了自己的前途,而是发自内心地为了秦枫,暗想着如此出色的秦大人,该不会是遇到了什么难处吧。 侍奉半刻,见秦枫脸色舒展了些,贺三斗这才小心翼翼地问道:“大人,此次入京,莫不是有事情不顺?” “哎。”秦枫放下手中的小茶壶,微微摇头,叹息道:“这应天知府,只怕做不成了。” 啊! 贺三斗吃了一惊,暗想果然被自己料中,难怪大人脸色不对。 唉,那京城之地,到处都是得罪不起的高官,以秦大人刚正的脾气,说不定是得罪了哪位,这才…… 那又如何! 做不做知府,都是咱们淳化县永远的大人! 贺三斗深吸一口气,沉声道:“大人不必忧心,就算是……” 话说了一半,秦枫也是刚好抬头望向贺三斗,对这个渐渐从鲁莽蜕变成精明的淳化衙役,愈发满意,便笑道:“这次离开应天府,离开南直隶,到各地主持科举之事,你也跟我出趟差?” “……就算是回去做县令,咱们这些……嗝?!!”贺三斗说着说着,忽然间人麻了。 什么玩意? “家里老爹身体还挺好的吧?”秦枫见他陡然石化,展颜笑道:“出趟差,约莫也就是半年光景,应该没问题吧?” 噗! 年轻力壮的贺三斗,差点就是一口老血。 主持科举!! 大人啊! 您知不知道,对于一个正四品的知府来说,主持科举这四个字,很小众的! 跟随秦枫日久,贺三斗自然也学了许多来自秦枫的时髦词汇,比如说,小众。 的确太小众了啊! 什么人主持科举? 名义上,那必须是皇帝!天下举子,那都是天子门生! 不过皇帝日理万机,才要从朝廷重臣中,选择德高望重、文才超卓、地位崇高的官员,来担任主考官,也就是总学政。 这样的人,才能用到“主持科举”这样的词汇。 现在……秦大人您…… 贺三斗觉得浑身都在微微颤抖。 他虽然只是个粗人,但后来有了九品官身,也算是吃皇粮的官了,自然也就研究了许多官场上的规则。 主持科举,也就是主考官,这要是离开这里,去往地方,别说是知府了,就算封疆大吏见到,胆敢有半点不尊重钦差的地方,那也是他们瞎了眼。 知府?连迎接钦差跪在地上的资格,都只能说勉勉强强! “大、大人……”贺三斗艰难地咽下一口带着老血的唾沫,脸上神色比刚才的秦枫还古怪,结结巴巴地说道:“您……您的意思是……” “主考官啊!也叫全国总学政,这次进京,陛下给的任务,让出个差。”秦枫大概知道贺三斗的心思,但贺三斗却不可能知道自己的心思,而且这次老朱同志的表现实在奇怪,别说贺三斗了,刚才朝堂上的衮衮诸公,包括魏国公徐达在内,全都是大惑不解。 胆大妄言,欺君罔上,不但没被砍头,还委以重任,这可是就连当朝一品都眼红的位置呢! 呼! 贺三斗连连咽下唾沫,甚至满脸都是哭笑不得。 大人啊! 您……牛逼! 这个逼装得……我愿意称您为逼王!! 贺三斗觉得,唯有从秦大人那里学到的这些新型词汇,才能形容自己现在的心情。 差距太大了啊! 我也算是跟着大人三年多了,自以为已经学到了几分装逼的精髓,也试着装过,效果很好。 但现在看来,还得是大人啊,高山仰止! 四品知府,做主考官,且不论这份圣眷如何,但大人刚才那副不情不愿的模样,那才叫深得装逼三昧,任谁看了,都以为大人这次是丢官去职了呢。 结果,人家升了啊! 咱们大明重开科举,首届主考,这样的位置都拿下来了,待科举之后回京,还能只是区区知府? 升天了! 我又要升天了!! “三斗?”秦枫见贺三斗神色愣怔,口中念念有词,状若癫狂,皱眉笑道:“怎么?放不下家里,走不开么?那我去问问杨二……” 第二百九十八章 朱元璋心中的大明蓝图 “不!!!走得开走得开走得开!!” 贺三斗一声惨叫,倒把秦枫吓了一跳。 杨二力那家伙? 他凭什么跟我争! 这个瞬间,说实话,贺三斗把家里老爹都给忘了,死死地抓住这个一步登天的机会,死也不肯撒手。 “那你得做好准备。”秦枫点了点头,这是第一个定下来的随行人员。 “大人放心!”贺三斗豪情满胸,没想到自己有朝一日也有做钦差,巡视天下的机会,老贺家的祖坟真是青烟滚滚! “有可能,我会找个武功高手,让他指点一下你的身手,是要吃点苦头的。”秦枫正色道:“毕竟习武之事,讲究从小打基础,你虽然身强力壮,却只是仗着年轻,对于技击之术还差得远,这次好好学,能学到多少,就看你自己的了。” 因为之前遇到刺杀的事,秦枫心中也并非没有想法。 那神秘的黑衣人不知来路,却不可长久期待。 培养自己的班底,是自然而然的想法。 这贺三斗的忠心没有问题,但身手跟不上趟,刚好趁这个机会,找人带一带他,以后自己的安全也能多一重保障。 老家既然回不成,还得在这个大明朝好好活着不是。 “大人放心!属下肝脑涂地,也决不辜负大人的期待!”贺三斗知道自己跟秦大人的关系又近了一层,又惊又喜,这可是千载难逢的机会,大人找来指点自己功夫的,绝不可能是泛泛之辈。 …… “伍九六……”朱元璋在深宫中,望着侍奉身旁的毛骧,微笑道:“秦枫点名要伍九六陪同,这家伙倒也有眼力,现在锦衣卫里,除了你之外,就数这个伍九六身手最好吧?” “是。”毛骧亦是笑了起来,躬身道:“事实上,伍九六早年有高人指点,再加上天赋异禀,武功之高已经不在微臣之下,只是脾气硬了点,不懂变通,不然这锦衣卫副指挥使的位置,非他莫属。” “嗯,那就是他了。”朱元璋点了点头,定下此事,随意道:“你亲自去传旨,不需要跟伍九六说太多,总之保护朝廷钦差,就是他此行的人物,不论任何情况,倘若秦枫有什么闪失,他便提着脑袋回来见朕吧!” “是!”毛骧神色一凛,哪怕早就对秦枫在皇帝心中的位置有所了解,还是能从这不经意的杀气中,感受到那份郑重。 秦枫要是出了事,陛下只怕要雷霆震怒。 “行,你去吧。”朱元璋神色缓和下来,淡淡道:“顺便,把朱标这个逆子,给咱叫过来!” 呃! 毛骧神色顿时古怪,知道是什么事,但不敢多说半个字,躬身领命而去。 片刻,心中忐忑的太子朱标,入宫见驾。 “父皇!”一见面,朱标小心翼翼,躬身拜道:“父皇大人安好……” “好个屁!!”朱元璋脸色一沉,直接开口骂道:“身为大明太子,身系江山社稷,关乎大明未来,你不思守成进取,不读文韬武略,反而跑出宫,结交不三不四的番邦蛮夷,你可知罪!!” 这会儿,朝鲜公主李泰妍,已经被送到鸿胪寺,严加看管,但是这件事如何了结,总要有个说法。 因此,科举主考的国家大事安排妥当之后,朱元璋当然要开始管理这件重要的家事。 “父皇。”朱标的声音微微颤抖,却是深吸一口气,再次躬身道:“儿臣与她……求父皇成全。” 什么?! 朱元璋的双眼,危险地眯了起来,倘若徐达这样的老兄弟在侧,必能一眼看出这位皇帝陛下,此番是动了真怒。 这孩子,竟然如此不识好歹!! 一瞬间,朱元璋心中甚至有了废立之念。 不过,他儿子虽然多,但从各方面的综合考虑,没有任何人能比得上太子朱标,尤其是朱标最近在秦枫的帮助下,大大加强了体质,那个身体不太好,未来会英年早逝的朱标早已不复存在了,更是大明之福。 有朱标传承皇位,令朱元璋最放心的,就是那些该死的大明战神猪骑朕,顽童天子、木匠天子,应该都不复存在了。 大明,将走向一条截然不同的新路。 朱元璋坚信,那一定要比秦枫那个时空中经历过的大明,更加出色更加强大,千秋万载,永镇神州。 没人比朱标更合适,但这孩子竟然迷了心窍,为了一个番邦女子,竟然到了这个时候,还不思悔悟! “标儿……”朱元璋盯着朱标的眼睛,森然道:“天德刚回来,但也可以再次披挂上阵。” 呼! 朱标略一愣怔,随即神色惨然。 他明白,父皇的意思是,为了断了自己的念想,身为大明皇帝,可以命令魏国公徐达立刻骑兵出征,不消数月光景,那遥远的朝鲜国,就会永远成为历史,甚至像曾经的北元一样,被下令车轮斩,所到之处人畜尽灭。 那样……朝鲜公主跟自己有了不共戴天的国仇家恨,永远也无法再结鸳盟。 以目前大明的强大,要做到这一点,只是父皇一句话的事。 “对不起,父皇,孩儿知错了!”没有人可以在这个时候,违拗大明天子,朱标知道自己再硬顶半句,那位温婉美好的朝鲜公主,就会国破家亡,哪怕不对她动手,她也不可能苟活于世。 哼! 朱元璋见朱标服软,一口浊气才算是稍稍吐出。 可是…… 眼前的朱标,虽然口中认错,却是声音颤抖,眼泪更是不受控制地滚滚而落,显然是承担着极大的痛苦,做着一个极其艰难的重要决定。 这样,不行。 朱元璋知道,自己可以凭借至高无上的权威,强行拆散这对男女。 但对于正处于青春年少的朱标来说,这次事件造成的影响,只怕会极其深远。 毫不夸张地说,这将影响到大明未来! 要知道,在朱元璋的治国蓝图里,他作为开国皇帝,要把能打的仗都打完,能征服的国家都征服掉,所有的凌厉和霸道,都在洪武年彻底完成。 然后,交给朱标的,是一个空前强大的大明。 那个大明,已经不再需要杀伐和武力,便更需要一个心怀仁念的守成之君,将大明带往另一个方向,发展民生,与民生息。 朱标,就是朱元璋这幅蓝图里,最为重要的执行者和掌舵人。 但是现在……掌舵人要翻船了…… 第二百九十九章 人嘛,谁不想进步? 朱元璋看着这个最满意的儿子,一肚子火气偏偏不知道该从什么角度发泄。 朱标竟然也看着朱元璋,虽然泪眼模糊,但竟然没有回避低头。 呼! 朱元璋明白他的意思。 这个儿子,虽然没有自己那么强硬,平常与人为善,不论是在众皇子之间,还是在朝廷百官那边,都拥有极好的口碑,但知子莫若父,朱元璋知道那只是表面的。 而实际上,这个儿子是自己的血脉啊!他在骨子里,也是个宁折不弯的性子! 现在,自己可以依靠至高无上的皇权,强行把这事情压下去,甚至斩杀那个朝鲜公主,乃至将朝鲜整个灭国。 可是……标儿心中埋下了这件事的阴影,未来会造成多么恐怖的影响,朱元璋不敢想象,也不愿想象。 唉! 朱元璋在这场跟儿子的对视中,竟是极其难得地微微软化下来,叹了口气,默然不语。 这事儿,说穿了不稀奇,不就是青年男女之间的那点拉扯么。 青春年少,知好色而慕少艾,这是人之常情,别说眼前的太子朱标,就算自己年轻的时候,何尝没有过。 倘若对象是民间女子,哪怕出身寒微,朱元璋都可以抬抬手,让这件事和平处理,太子正妃依然是常遇春家的女儿,但太子侧妃的位置,赏一个两个出去,不必太认真。 但是,番邦,不可以,不可能! 朱标是太子,未来就是大明皇帝! 这大明皇帝若是娶了番邦女子,日后再生下一男半女,假若再赶上各种机缘巧合,那岂不是……好不容易打下的大明江山,相当于落入番邦之手? 这是决不能容忍的! 一念及此,朱元璋的心又硬了起来,冷哼一声,竟是率先起身,拂袖而去,将脸色灰败的朱标扔在空空荡荡的大殿里,微微茫然,不知所措。 事不决,问秦枫。 朱元璋早就养成了这样的习惯。 当然,不能直接问…… 遇到这个很不好解决的难题,朱元璋很想听一听,秦枫心声里是怎么说的,在另一个时空,太子朱标是否也经历了类似的问题,那次是怎么解决的,后来是否有什么隐患。 之前秦枫审案的时候,朱元璋化身毛老爹,就在府衙门口偷听,但很遗憾,心声里并没有任何与之相关的内容可以参考。 这是因为,当时化身黄彪的朱标,也并不是以太子身份呀! 朱元璋知道,在秦枫的视角,只不过是个不愿作为贡品的朝鲜公主,跟一个民间贵公子之间的爱情故事,丝毫牵涉不到朝堂,因此也不会产生有价值的心声。 关于如何引导心声,朱元璋现在也算是有些经验的。 当然,这里面还有个重要的搭档。 毛骧。 “来人那。”朱元璋一声吩咐,立刻从旁边冒出几个伶俐的太监,他们见皇帝今天气色不好,都不敢靠近,但这会儿陛下召唤,谁也不敢反应慢了触这个霉头。 “去,把毛骧给咱找来!”朱元璋皱眉吩咐。 领命的太监顿时如飞而去,心里还嘀咕着,毛大人刚从这里离开啊,居然又要召见了,瞧人家这份圣眷! …… 毛骧这时候,刚出了皇宫,来到京城内较僻静的一处府邸,抬头看了看上面“伍府”的字样,径直就往里走。 显然,这里他也算是常来,那原本负责阻拦闲杂人等的门房一看到毛骧面容,浑身激灵一下,连忙低眉顺眼地小跑着过来,躬身作揖道:“毛大人!您怎么来了……我家老爷在家呢,小人这就去通报!” “嗯。”毛骧淡淡应了声,脚步不停,也不必理会这等下人。 片刻,锦衣卫同知伍九六,急匆匆地赶到门外,连官服都来不及穿,远远拱手叫道:“毛兄,大驾光临,怎么也不知会一声,小弟怠慢了啊……” 俩人关系不远,又是在家里,伍九六不穿官服,索性以兄弟相称,还显得亲近些。 呵。 毛骧就笑。 这个伍九六,能力本事都是没说的,就是人情世故差了一些,现在看来自己也知道弱点,正设法改变呢。 可以理解。 毕竟,人嘛,谁不想进步? “老弟啊,愚兄是来报喜的!”毛骧落座,端茶,脸上泛起微微神秘的笑容。 啊! 伍九六吃了一惊,不知喜从何来。 但既然这么说,总不可能是消遣自己。 莫不是……这位圣眷正隆的毛大人,又要高升,然后锦衣卫都指挥使的位置,落到自己头上了? 按说不会啊! 都指挥使之下,有两位同知,不论从哪个角度说,另一位都比自己更合适,就算毛大人真的不再主持锦衣卫,应该也轮不到自己才对。 “毛兄,您就别卖关子了,小弟脑子笨,你也是知道的……从小就没读过什么书……”伍九六虽然不那么机敏,但这时候在毛大人面前,藏拙反而是最对的,不然你难道比领导更聪明么。 “哈哈!没读过书不要紧,脑子笨更不要紧,这趟差事,不用你的脑子,只需要你的身手,你把脑子放在家里,那也没问题。”毛骧嘿嘿一笑,皇命在身也不能东拉西扯太过,便放下茶杯,将事情一五一十地说给伍九六。 啊,这! 伍九六显然还没有毛骧那样的觉悟,一听说竟然又是跟秦枫有关,心中实在大惑不解。 一个区区四品知府,官职比自己还差了半格呢,能做全国科举的主考官? 而且,还让自己贴身保护,寸步不离? 要知道!锦衣卫组建之前,就是皇帝的贴身侍卫! 不论是毛骧还是伍九六,那都是其中最精锐的存在,他们的一身武艺,那是卖给帝王家的,保护皇帝安全才是他们的职责。 现在,却要离开京城,远离圣上,去保护一个钦差?而且这个钦差还只是个四品的小官? 实在是难以索解! 伍九六咬咬牙,还是要把事情问清楚,否则离了京城就抓了瞎,这个任务稀里糊涂,万一办砸了,那肯定是大大不妥。 “毛兄。”伍九六有些小心地问道:“您的意思是说,是那位应天知府,在皇帝面前点了我的名,才有的这个差事?” “正是!”毛骧微笑看着伍九六,点头道:“老弟有福气了,能入这位秦知府的眼,并结下一段善缘,未来前途可真是不可限量,说不定有朝一日,见面都要称一声伍大人了!” 第三百章 风中凌乱伍九六 嚯! 这话言重了! 伍九六吓了一跳,哭笑不得,连连摇头道:“毛兄可别取笑了……这里没有外人,小弟斗胆问一句……当今圣上,真的很看重那个秦枫?这趟差事,的确是要我好好保护,而不是……” 呃! 毛骧眼睛一瞪,止住了伍九六做的那个砍头的手势,心想这兄弟脑子果然差点什么东西。 你竟然以为皇帝是对秦枫不满,借这个机会要弄死他? 脑子呢? 这也没放在家里啊! 皇帝真要对秦枫动手,还用借你的手? 不行,这个事要说清楚,否则这个脑子不够灵光的伍九六万一坏了大事,不但他全家老小螺旋升天,连带着我这个锦衣卫都指挥使也脱不了干系。 “伍九六!你听清楚!”毛骧脸色一沉,正色道:“秦枫虽然只是四品,却深受皇恩,圣眷之盛,远超你的想象!你此番能接到这个差事,那不但是皇恩浩荡,更是秦知府对你的看重,这是你八辈子修来的福气!” “就这么说吧,此次离京,你伍九六可以死,但秦枫若是少了半根寒毛……后果我就不说了吧!” 嘶! 伍九六倒吸一口凉气,这才意识到秦枫好像绝不是一个普通的四品知府。 “说不定,这趟去的不只是你。”毛骧声音压低,悠悠道:“皇帝不放心秦枫,很可能让我也一同出京,到时候你在明,我在暗,一同保护秦枫,才能万无一失。” 啊!! 伍九六浑身颤抖。 这是什么级别? 伍九六和毛骧联手保护安全,这样的组合,对他们来说是很默契的,但之前保护的对象只有一个…… 秦枫! 何德何能,竟然也能有这样的保护力量? 要知道,就算是当朝太子,也从没被皇帝如此看重啊! “行了,我也不多说了。”毛骧目光掠向外面,傲然道:“总之这一趟,万万不可以出什么状况。你我联手,不论任何险境,总有一战之力,可以说只要不是陷入千军万马的包围,咱们拼了性命不要,要护住秦知府,还是并不为难的。” “毛兄威武!小弟甘随骥尾!”伍九六赶紧附和。 但心里,却是绝不平静。 千军万马的包围? 不能吧…… 不是去做主考官的么,怎么说得像打仗一样。 这个秦枫到底是什么来头! 之前虽然也有过接触,知道是个很不一样的年轻人,更因为那次胡惟庸案件,进入皇帝视线,从七品知县直接升成了四品知府,但伍九六现在觉得,自己的认知只怕是远远不够。 不过,毛大人说得对,这种事情,本来就不该自己动脑子的,知道少一些未必是坏事。 更何况,动脑子也不是自己擅长的。 总而言之,听毛大人的话,遵从皇帝的旨意,保护好这个秦枫,也就是了。 正盘算呢,伍九六忽然见到外面那个门房,急匆匆地又闯进来,竟是连门都不敲。 太没规矩了! 伍九六赶紧看了一眼毛骧,然后凶狠地瞪了一眼那个不开眼的门房。 贵客在此! 若是冲撞了毛大人,看我打不死你! “老爷!”那门房却仿佛压根没看到那眼神似的,直接就闯到跟前,张口叫道:“门外来了……” “闭嘴!!”伍九六眼睛一瞪,骂道:“没长眼的东西!没见到贵客就在眼前吗!不管外面来了什么人,都给我挡出去!就说老爷我忙着,没空搭理!” 呃! 那门房脸上神色更加焦急,但又不敢顶嘴,憋得很辛苦的模样。 “哈哈。”倒是毛骧笑起来,无所谓地说道:“没想到老弟现在倒也交游广阔!不妨事,你我共事多年,亲同手足,老弟可别把我当了外人。” 啊! 伍九六连忙双手乱摇,苦笑道:“哪有什么交游广阔……平常来找小弟的,都是些不打紧的,无论如何也比不上毛兄,让他等着就是了……” “老爷!!”门房憋得脸红脖子粗,终于憋出个高音。 伍九六差点气疯了,呼地一下站起身来,怒道:“你眼瞎了,耳朵也聋了?!我不是跟你说,不管来的是谁,给我挡出去!我没空搭理……” “老爷!!”门房被骂得满脸都是唾沫星子,也顾不得了,咬牙顶道:“来的是宫里的刘公公……” “滚!给我挡出……你说谁?!” “刘公公!”门房飞快地说道:“说是奉了皇帝的旨意,来问问毛大人在不在这里……” 噗! 伍九六双腿一软,差点跪了。 刘公公,皇帝身边的那位? 好家伙! 毛骧也一下子站起身来,目光惊疑不定。 皇帝找我? 可刚刚才让我领旨来找这伍九六啊,莫不是事情又有变故? 皇帝召见,毛骧不敢怠慢,连忙把伍九六扔了,急匆匆出门,二话不说就跟着传旨的太监上了马车,风驰电掣地返回皇宫。 留下伍九六,在风中凌乱,脑子里乱糟糟的。 “走,去淳化!” 毛骧刚回到宫中,见皇帝陛下已经换上了毛老爹的衣服,轻车熟路,只得奉旨跟随,在车上很熟练地把锦衣卫都指挥使的衣服换成了民服,但也不敢多问为什么如此匆忙。 “毛骧。”朱元璋皱眉看了他一会儿,忽然开口。 “臣在!”毛骧赶紧整顿衣裳,神色郑重,哪怕在马车里,也弯着腰起身,不敢丝毫怠慢。 “朕对你怎么样?”朱元璋悠悠道。 “陛下待臣,恩重如山!微臣肝脑涂地,也难以报答皇恩!”毛骧心想难道真让我猜中,需要跟伍九六一同保护秦枫? “好。”朱元璋点了点头,道:“等会儿有一场戏,你可要吃些皮肉之苦。” 啊? 毛骧一头雾水,但肝脑涂地的话都说出口了,皮肉之苦又算什么,只得毫不犹豫地答应道:“皇上尽管吩咐,微臣上刀山下火海,绝不皱皱眉头。” 安排妥当,马车也渐渐到了淳化地界。 毛骧听懂了全盘计划,略一思忖,也已经明白了皇帝的用意。 天哪! 难道这皇位传承的大事,陛下竟然也要问问秦枫的意见? 这已经不是圣眷可以解释的了! 陛下对这个秦枫的倚重和信任,实在已经是无以复加。 嗯……不想那么多了,我只是小小的锦衣卫都指挥使,可不敢对这种级别的大事有任何参与,总之规规矩矩听陛下的话,才能保证不行差踏错。 第三百零一章 抗日大业,你也想尽一份力? 秦枫在府衙,面前一盏清茶。 新沏的茶水雾气袅袅蒸腾,不时将秦枫的面孔微微扭曲,沉吟凝重的面容,也似乎变得不正经。 徐鼎臣,伍九六,贺三斗。 秦枫用手指蘸着茶汤,在桌上写下这三个名字。 总觉得,一行四人,大约还是单薄了点。 但这趟不是去玩,是去主持全国科举之事,事关大明江山社稷,动辄牵涉到数以百万计的百姓未来,既然接了,那就万万马虎不得。 尽管是得到了老朱的特别恩旨,可以任意调动人员,但秦枫到目前为止,也只定下这三位。 “大人。”门外传来熟悉的声音,打断了秦枫的继续沉思。 “进来。”秦枫抬头,正对上贺三斗匆匆而入,神色间微见古怪。 三斗愈发沉稳了。 秦枫满意地点点头,这位淳化县土生土长的衙役,自从跟随自己之后,成长进步的速度也是极快,这次若是能跟着伍九六好好提升一下自身武功,以后更有大用。 那包龙图身边,不也得有个展昭么。 我这应天府,又不见得比他开封府差了。 “大人。”贺三斗微一躬身,沉声道:“毛骧家里发生殴斗,好像闹得很厉害,已经闹到府衙公堂之上,您看……” 嗯? 秦枫十分意外。 毛骧家里又打起来了? 谁跟谁啊? 说实话,别说现在已经是知府,哪怕是后县令时期,淳化县范围内的民事纠纷,闹到秦枫这里来的已经少之又少,像不久前发生的那个杀人案,究其原因,是江浦县的汤世懋醉酒失控,才犯下的命案。 但现在这个毛骧,是淳化人呀。 秦枫站起身来,贺三斗跟在身后,很快就穿堂过室,来到府衙公堂。 果然,毛骧和毛老爹站在堂下,呼哧带喘,好像谁也不服谁,只是毛骧更狼狈些,脸上好几道伤痕,甚至称得上鼻青脸肿,让人很容易联想到旁边毛老爹手里的那根崩白的白拐棒棍。 好家伙! 秦枫哭笑不得。 老子打儿子,知府大人也不太好介入管理啊,正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 不过这毛老爹都一把年纪了,火气还这么大,这根玉石拐杖,不还是您儿子送的吗,这会儿可忘了跟我炫耀的时候了,打得也太狠了,你这是亲儿子吧,有什么话不能好好说的。 都是熟人,秦枫都不用升堂,也无需喊什么堂威了,索性从堂上径直走下来,由四品知府化身为居委会办事员,笑道:“毛老爹,这是怎的了?毛兄惹你生气了?” “哼!你问他!”毛老爹似是余怒未消,举起拐杖又要打,被秦枫连忙挡住。 “秦大人……”毛骧这会儿头脸带伤,衣衫不整,看上去惨兮兮的,却又脸色涨红,仿佛有些难以启齿,心虚似的往后看了看门口那些瞧热闹的人群,才向秦枫靠近一步,压低声音说道:“我在外面,嗯……认识一个女子,所以……我爹发火了……” 呃? 秦枫迷糊了一下。 你们爷俩有点过分了。 我这穿越三年多了,还单着呢,因为有个问题始终没想清楚,所以不想轻易迈出这一步。 可是你毛骧可倒好! 这都第几个了? 毛骧家中贤妻,儿女双全,本就令人羡慕,而且他在外面还养着外室,这也不是秘密。 现在,又多一位? 可以可以! 毛骧你也算是不糟蹋时代红利,身体很可以啊! 但是不对劲呀。 毛老爹的态度不对劲。 秦枫的记性很好,他分明记得,最开始毛老爹提起这个事情的时候,是鼓励的呀! 【嗯,依稀记得,毛骧外面养的那个女子,叫细细,姓什么不清楚,然后当时毛骧神色尴尬,说这事情怕家里的发妻不同意。】 【然后毛老爹说的是什么?大丈夫三妻四妾,只是寻常啊,只要养得起,那就可以大大方方的,这才是他们毛家的规矩,什么什么的……】 【虽然时隔三年,但言犹在耳啊!】 【嗯……大概是我那会儿刚穿越而来,对这种华夏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十分欣慰,所以印象才比较深……】 朱元璋期待的心声,来了。 然而老朱心里却有些尴尬。 因为这段话,倘若没有心声提醒,朱元璋自己都忘了的。 毕竟日理万机,操心的事情太多了,三年前的事儿,老朱哪还能记得。 这么一提醒,朱元璋想起来了,毛骧的确是应该有个“外室”来着,不过当时之所以提起这个,目的同样是为了引导心声,要听听秦枫关于藩王分封制度的进一步想法,如何解决那个棋盘摆米的恐怖问题。 现在,问题早已解决,曾被朱元璋写入皇明祖训的藩王分封制度,也已经作废,所以秦枫心声里的这些话,老朱甚至是愣了一下,这才勉强回忆起一点。 啊对对,当时咱好像的确是说,大丈夫三妻四妾实属寻常…… 不过,今时不同往日啊! 事实上标儿如果只是三妻四妾,咱也不当一回事,哪个做皇帝的还没有后宫呢。 但他找的那个,乃是番邦女子! “毛老爹。”秦枫心里嘀咕几句,对毛老爹笑道:“这也……不是什么大事吧!大丈夫三妻四妾,只是寻常,毛兄年富力强,有这个能力,那就不如大大方方的嘛,归根到底,不也是毛家开枝散叶,子孙满堂?” 秦枫的确是很奇怪。 这话,本就是毛老爹自己说的。 养外室这种事,按理说最有意见的应该是家中发妻,虽然在那个年代善妒是不行的,但你让她开开心心大大方方接受新人换旧人,并不符合一般人性。 但同样的,从人性的角度,毛老爹作为毛骧的亲爹,其实是应该乐见其事的啊! 别说七百年前的洪武年间了,这个事儿哪怕放到后世,真的发生了,当爹当妈的,大概率也只会觉得自己儿子有本事,哪怕表面上还是批评,但还是会暗戳戳地小得意。 现在是怎么个情况,毛老爹气成这样,拐棍都快打断了。 “他!他找的是个日本女子!!”毛老爹怒目圆睁,终于一句话吼到了关键处。 啊? 秦枫呆了呆。 没想到啊! 毛兄…… 抗日大业,你也想尽一份力? 第三百零二章 我家,是真的有皇位要继承啊 日本,作为一个国家的存在,已经不复存在了。 因为日本骄横跋扈,杀害大明使臣,致使大明皇帝雷霆一怒,发兵远征日本,将其彻底灭国,从此成为大明之海外行省。 日本省。 至今,也有一年多的时间了。 这一年多以来,从日本石见银山发掘出来的优质白银,通过海上运输渠道,源源不断地流入大明本土,建立了牢不可破的白银平准库,为大明全国推行的摊役入亩制度,提供了坚实的货币保障。 但其实,随着日本已经纳入大明版图,这段时间从海外进入神州的,不止是海量的白银资源。 虽然隔着汪洋大海,但那次远征之后,日本和大明本土之间的各种交流,频繁增加,许多日本人原本就心慕强大的大明,现在有了机会,很快就从灭国的小小哀叹中摆脱出来,迫不及待地拥抱那个日出东方的强大国家。 因此,通过各种渠道,远渡重洋而来的日本土著,如过江之鲫。 这其中,当然包括数量不菲的日本女子,不辞辛苦地来到大明之后,有心气儿格外高的,当然不满足于踏上这片土地,而是想方设法,去往京城所在,想要看看大明最繁华的都城,又是何等煊赫气象。 应天府,正是皇城所在。 所以,这一年多的时间,来到应天府的日本女子,数量虽然难以确切统计,但起码也有个四位数,这是秦枫作为知府的大概估算。 只是没想到,毛骧不声不响,竟然已经勾搭上了,而且看这架势还要真的入门收房。 可以的,有点东西! 搞清楚事情原委的秦枫,先松了口气,脸上的笑容反而更加灿烂,看着一脸愤愤的毛老爹,只觉得有趣。 【这个毛老爹,怎么就气成这样……】 【嗯,可能是我终究还无法理解这个时代人内心的想法,大约是老观念?觉得那些番邦女子,都是蛮夷,不能进门?】 【没必要,真的没必要。】 【往小了说,这也就是个自由恋爱,可能思想超前了点,没有经过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只是一个妾室,也犯不上大动干戈。往大了说,既然日本已经成为一省,那就都是大明子民,未来随着交流加深,通婚是不可避免的事,毛骧只是先行一步罢了。】 【这可不是我说的,这是老朱同志在金銮殿上,亲口说的,皇帝安排的,最大啊,还不够你毛骧臭屁的?】 【奶奶的,就因为我宰了日本三十万,还被皇帝喷了,当时就说应当把那些倭人视作大明子民,所以毛老爹你现在区别对待,可是抗旨啊,哈哈!】 呃!! 朱元璋的眼睛差点弹出来。 我、我抗我自己? 好家伙! 我说过这个话吗?怎么……印象不深了。 但不行啊! 万万不行! 朱元璋有些急了,今天按计划而来,毛骧也配合得很好,但没想到引导心声始终不够到位,那心声里全都是朱元璋自己说过的话,这会儿却用来对付今日的毛老爹,让朱元璋有一种使不上劲的感觉。 可是,当朝太子,岂能与蛮夷不清不楚? 朱元璋扮演的毛老爹,深吸一口气,终于直接点破那个最大的关窍,咬牙道:“秦大人!你想想看,若是允许日本女子入我毛家,倘若日后生下孩子,我们好端端的毛家后代,岂不是有了蛮夷的血脉?这、这成何体统……” “咳。”秦枫一愣,哈哈笑道:“毛老爹多虑了,其实你看咱们大明如今八方平定,四夷宾服,那些番邦小国,心慕中土风华,纷纷来投,是未来不可改变的趋势。随着交流加深,总会摩擦出火花,我看毛兄也只不过是早走了一步,何必如此动怒?” 这还不动怒? 朱元璋眉头深锁,觉得这个话没法再继续深讲下去了。 民间或许可以不在意,但是皇家绝不可行! 【果然,这个时代的老人,思想更守旧。】 【这有什么不成体统的,放在后世,混血还挺时髦呢。】 【怎么,你家有皇位要继承啊?】 【还担心血脉被污染,笑死我了……】 【实在不行劝劝毛兄,要真是放不下,那可以娶进门,但是做好避孕工作嘛,戴个套又不费劲……呃,差点忘了这个时代还没有套!好像可以用鱼鳔羊肠什么的,但大约是没法做成超薄啊,凸点啊,螺纹啊……这些花样。哎,毛兄的快乐没有了……毕竟好像橡胶还没传入大明呢!】 【真的是清官难断家务事!】 【本官正在思考科举大局呢,这是多重要的事,不能在毛家这点腰部以下的小事上耽误时间了,随便应付一下安慰几句,要是毛老爹实在放不下硬要棒打鸳鸯,那也是他们家里的事,我又不是日本人的爸爸,没必要非得促成这姻缘。】 秦枫略一思忖,打定主意,开始和稀泥。 虽然秦枫很少和稀泥,但和起来居然也很专业,总之两边都不赞同也不反对,说些模棱两可的话,暗示你们毛家的家事,自己处理就好,闹到府衙上实在没必要…… 朱元璋听着,但其实一句话都没听进去! 老朱的心思,完全沉浸在秦枫的心声里。 一开始,混血什么的他没太懂,但后来秦枫心声里说,你家有皇位要继承啊,还真是把老朱吓了一跳,只觉得心里咯噔一下,还以为自己的伪装暴露了呢。 我家,是真的有皇位要继承啊!! 不过很快,朱元璋被后面的心声,更大地吸引了。 避孕,这个可以理解。 套是什么? 后面的话,朱元璋愈发不懂,一脸茫然。 什么是超薄? 何谓凸点? 螺纹又是什么东西? 可怜朱元璋南征北战,见多识广,如今也算是文武双全,却在秦枫的心声面前,宛若变回那个只会放牛的文盲。 好不容易,最后有个关键词,让朱元璋觉得有点耳熟。 橡胶! 这个词依稀熟悉,但又想不起来哪里听过,这让朱元璋浑身难受,像是抓到了什么关键,又差了最后一层窗户纸。 第三百零三章 离京第一站 洪武五年,五月初六,大明皇帝朱元璋,在朝堂上宣布了三件大事! 其一,应天知府秦枫,年轻有为,尤其对于科举选材之事,有独到见解,因此任命秦枫为大明科举总学政,主持全国科举。 其二,太子朱标,德性有亏,勒令在东宫之中闭门自省,不可离开半步! 其三,前来大明朝贡的湓亨国,贡礼深有诚意,令大明皇帝龙颜欢悦,因此赐予金牌一面,勉励其忠心可嘉,永为大明藩属。 金銮殿中,衮衮诸公,其中一大半,对于这三件大事,全都是一头雾水。 要知道,做好一个臣子,最重要的就是揣摩上意四个字。 但是近年来,即便是官至六部九卿,也渐渐觉得,这个上意越来越难以揣摩,真的是天威难测。 谁能想到,区区四品的应天知府,竟然能一跃成为全国总学政,成了整个大明最炙手可热的人物,让他们真是连巴结都来不及,秦枫马上就要出发了。 谁能想到,一向最令陛下满意的太子,也不知犯了什么错,被关在东宫,说是闭门自省,但分明就是软禁啊!难道……要变天了?废立可是大事,这背后有什么样的波谲云诡,谁也不敢胡乱猜测。 谁能想到,本来被排在最末的湓亨国使者,竟然来了个大翻身,不但赐予金牌,而且还受到皇帝的特别接见,到底是什么礼物这么讨喜,有心人早就查过,那湓亨国送来的东西,除了少量黄金之外,就还有几棵树苗,说是什么橡胶树,是湓亨国的特产……谁知道橡胶是什么玩意儿? 总之,几家欢喜几家愁。 眉眼通透的朝廷大臣,虽然看不懂,却默契地保持着沉默,对于很多形势变幻,首先要看清风向,才好决定自己的言行,这要是搞错了,掉脑袋都是轻的。 这天,摇身一变成了风云人物的秦枫,整装待发,欲要离开应天,去往全国钦差,督查各地即将陆续开展的院试、乡试,以及主持接下来更加重要的会试! 府衙外,无数淳化以及从周边各县赶来的百姓,早就蜂拥等待着,要把这位最年轻也最得民心的父母官,风风光光地送出应天府。 或许人家秦大人钦差回来之后,也要再次高升,还留在应天府的可能性并不大。 尽管秦枫主政应天的时间并不长,但不论是大计还是民生,都卓有作为,短短几个月的时间便让下辖八县的面貌焕然一新,近百万普通百姓,心里都有一杆秤,都记着秦大人的好处,惋惜大人任职太短,却又不能阻了大人的青云之路。 至于淳化县的老百姓,那就更不必说了! 之前秦枫远征日本,淳化县百姓就夹道相送,万民伞张开如盖,曾让魏国公徐达都大为吃惊。 这次,又到了送秦大人远行的时候,淳化百姓经验丰富,早就放下手中的活计,早早来到府衙这边。 府衙内,气氛则有些沉肃。 偌大的厅堂里,只有四个人。 秦枫,伍九六,贺三斗,徐鼎臣。 这就是即将钦差全国的全部小队成员了。 “人物关系,都清楚了吧?”秦枫淡淡开口,神色十分郑重。 这不是开玩笑的事,若是搞得不好,差事办不好还在其次,甚至可能有性命之危。 “秦大人放心。”伍九六第一个开口,对秦枫的态度已经截然不同。 两人之前会面,伍九六作为锦衣卫同知,从三品的官职,要比秦枫的应天知府高了半格,是秦枫要称一声伍大人。 但现在秦枫虽然明面上还是四品,却已经做了全国总学政,别说伍九六这个从三品了,到了地方上,哪怕是官居二品的封疆大吏,也得客客气气的。 更何况,伍九六知道自己的前程乃至命运,全系于这个年轻人身上,因此摆正位置端正心态,对秦枫的命令,不折不扣执行。 贺三斗和徐鼎臣倒没什么说的,一个是早就追随秦枫的贴身侍卫,一个是秦枫一手带出来的学生,立刻纷纷点头,表示清楚。 “爹,您说错了。”秦枫终于露出笑容,对着伍九六说道。 “峰儿,咱们什么时候走?”伍九六会意,配合着秦枫,开始进入角色。 这人物关系,是秦枫亲自制定的。 离了京城,或者说离了应天府地界,他们就不再是钦差身份。 按照秦枫笃定的说法,钦差身份巡查全国,能查到什么东西那才叫有鬼。 微服私访,是秦枫一开始就定下的大方向。 这支四人队伍中,伍九六年龄最大,已经四旬开外,再加上这些年天下太平养尊处优,这位昔日的精锐侍卫,也发福了些,扮演个当家的老爷,十分妥当,而且当老爷可以少说话,也刚好符合伍九六的心意。 为了掩人耳目,秦枫索性化伍为武,这支队伍,就是武家的探亲队伍。 至于去哪探亲,这当然得由秦枫根据情况决定,有没有亲不重要,或许探着探着,就亲了。 伍九六,变成了武老爷,带了两个儿子,大儿子武三斗,小儿子武峰,还有小孙儿武晨。 对,徐鼎臣扮演的武晨,在剧中扮演秦枫的儿子。 徐鼎臣九岁,秦枫二十多岁,在那个时代,这反而是合理的!要是安排给三十来岁的贺三斗,那显得贺三斗太晚婚了,虽然他的的确确是晚婚——到现在还没成家呢! 角色安排完毕,新组建的“武家”,祖孙三代,准备启程。 眼含热泪的淳化县人,把他们最敬爱的父母官,一直送到百里之外,直到离开了应天府地界,这才遥遥挥手,洒泪而别。 “爹,咱们去哪儿?”徐鼎臣好奇地问道,现在他的名字叫做“武晨”。 队伍里,虽然他年龄最小,但跟秦枫的关系最近,相当于是亲传弟子,所以相对来说随便点。 而堂堂从三品的锦衣卫同知伍大人,虽然演的是个长辈,却谨遵毛骧的吩咐,处处唯秦枫马首是瞻,在没有危险的时候,只在马车里假寐休息,并不发表意见。 不过,习武之人,耳听八方,徐鼎臣这个问题一出,伍九六倒也是迅速竖起耳朵。 是啊。 去哪里? 此次秦枫身怀尚方宝剑,钦差全国,督查主持大明科举。 但是大明之大,除了京城所在的应天府外,尚有十几个布政司,那么这位年轻的总学政大人,离京第一站,是要去往哪里? 第三百零四章 老朱,到时候你别哭 “扬州府。”秦枫微笑,从口中缓缓吐出一个名字,显然不是临时起意,而是早就计划好的去处。 啊? 竖着耳朵听着的三个人,不由得齐齐呆了一瞬。 扬州府? 那不是……已经快到了么! 哪怕是这其中文化程度最低的贺三斗,都知道扬州府跟应天府毗邻,就在应天府向东的位置,现在他们既然已经踏出应天府的地界,其实严格来说,已经身在扬州府的区域内了,只不过还没到达府衙所在的城市而已。 这个秦枫,还真是令人意想不到…… 轿子里坐着的伍九六,眉头皱起,之前的好几个猜测,全都落到了空处。 此次离京,钦差全国,为的是明朝重开科举的大事,秦枫以弱冠之龄,做了这个全国总学政,那是多少当朝二品乃至一品的官员都垂涎的位置。 很多人都猜测,秦枫深受皇恩,那自然是立功心切,再加上年轻人有闯劲有拼劲,很大可能,是要去往一个远离京师,远离直隶地区,甚至是天高皇帝远的地方,看看那里关于科举的事情推进情况如何,若是有阳奉阴违,不遵圣谕的地方,就是秦枫此行的政绩了。 到那时候,杀几颗人头,甚至是制造一场血流成河的轰动,由此震慑全国,让那些想要在科举中动手脚的人噤若寒蝉,那不就是秦枫这个总学政,发挥的作用么? 但是谁也没想到,秦枫离京第一站,竟然是选择了扬州府。 这连直隶地区都还没出呢! 从大的范畴上来说,这扬州府,也还是在京师范围内,可以说是天子脚下,不论吏治或是各项规矩,都是做的最到位的地方。 到这里来巡查……能查出什么来? 呵…… 秦枫感受到了队伍里的疑惑,伸手摸了摸最近的徐鼎臣脑袋瓜,目光落向尚不可见的扬州府府衙,微微感喟地泛起一个笑容。 查不出什么么? 但愿吧…… 但是高考舞弊这种事,即便到了七百年后,也不敢说完全杜绝。 更何况,天下纷争,已经有多年不曾开过科举,此次大明首届科举,真不知有多少人想要火中取栗,从中分一杯羹。 天子脚下怎么了? 那溧阳县丛重,那江浦县孙不甚,不都是天子脚下的官,哪个干净了? 甚至那些没跳出来找死的鲁岩、丁歙、马兆科等人,不是他们干干净净,而是因为各地官员实在太缺,秦枫纵然有通天的本事,也没法将所有下辖的县令一网打尽,那可真就没人干活了。 这些污点官员,倘若秦枫一直做这个应天知府,在他的计划当中,当然是要逐步替换掉的。 但没想到这个计划还没开始实施,就已经踏上了离京的道路。 科举会干净? 那真是用脚指头想,都能想明白的事情。 甚至秦枫虽然没有史料支持,也能隐约猜测到,在另一个时空里,开启于洪武四年的科举,之所以失败到让老朱同志气得立刻关闭,一部分原因是考虑不周,但肯定也有一部分原因是科举中舞弊丛生,导致选出来的根本不是朝廷需要的人才,而是浑水摸鱼的造假者。 现在,让我来做这个主考官。 可以。 但是老朱,到时候你别哭就好。 “老……老爹……前面好像有个马车拦路!”徐鼎臣人小眼尖,而且反应很快,一句老师差点说漏嘴,临时给换了回来。 嗯? 还真是。 秦枫微愣,这里属于应天府和扬州府的交界地带,正走在一片阴翳的林中,而且刚才在应天府被无数百姓欢送,耽误了许多时间,如今已经是黄昏时分,光线渐渐暗下来。 这时候前面有个马车诡异地停在那里,是什么路数? 扬州府的山贼,这么没有礼貌吗? 嚯! 来活了? 坐在马车里的伍九六精神一振,竟有几分喜悦和期待。 “不必理会,继续走。”秦枫亦是微微一愣,毕竟这个地界,这个时辰,忽然间在必经之路上出现了一辆突兀的马车,这事情的确是透着古怪。 秦枫既然有了吩咐,负责驾车的贺三斗便点了点头,目光警惕地环顾四周,同时催动拉车的马匹加快脚步,要从那辆奇怪的马车旁边越过去。 哼! 不待接近,车中扮演长辈的伍九六,脸上已经泛起冷厉的神色。 对面,有高手! 高手的气息,是无法掩藏的,哪怕隔着轿帘,伍九六单凭那几道若有若无的呼吸,就知道对方至少有三四个内家高手,武功根底颇为不弱。 这样的人,会是寻常轿夫? 没想到啊没想到,秦枫都还没开始做事呢,只是刚刚离开京师,就遇到了这样的伏击。 是什么人,如此大胆,竟敢对皇帝亲自指派的钦差大人动手? 虽然对方人多势众,但伍九六亦是艺高人胆大,片刻就已经想好了好几种应对的对策,真要是动起手来,不敢说大获全胜,最起码护住秦枫还是毫无问题的。 毕竟,作为锦衣卫从三品的同知,伍九六的武功之高,就连毛骧都赞不绝口。 不管对面是谁,最好不要搞什么事情,否则我只能先下手为强。 伍九六深吸一口气,一口勤修苦练数十年的内劲游走全身,悄悄在掌心扣了三枚铜钱镖,在暗器功夫上他曾经下过特别的苦功,这三枚金钱镖若是选定同一个目标,闪电出手,指向三处要害,绝对能在一瞬间就让对方一个人彻底失去战斗力。 马蹄声响,在贺三斗的驱策下,秦枫所在的马车很快就到了前方,虽然有另一辆马车拦路,但是道路足够宽阔,尽可以从旁边通过,于是贺三斗拉动辔头,牵引马匹调整方向。 但就在这个时候,对面的马车忽然间有人挑开帘子,从车中走了出来。 哼! 果然有古怪! 伍九六双眼微眯,精光四射! 敌众我寡,当然不能坐以待毙。 先杀了这个从车里走出来的,按说应该是首脑,就不听他什么废话了,总之能在这里伏击钦差大人,已经是死罪,还啰嗦什么! 伍九六目光牢牢锁定刚走出来这人,正要射出铜钱镖杀人,忽地浑身一僵,内息差点走岔了方位,憋得他满脸涨红,丹田处一阵翻江倒海,好不容易才平息下来。 第三百零五章 难不成你要娶公主么? 公、公主殿下?! 伍九六这一惊,非同小可。 万万没想到,离奇出现在这里,疑似伏击秦枫的,竟然是大明长公主朱镜媺! 伍九六身为锦衣卫当中的高官,在锦衣卫组建之前,跟毛骧一样,都是当今圣上朱元璋的贴身侍卫,那么对于朱家的几位皇子公主,自然都是认得的。 尤其这位长公主朱镜媺,出生在战火纷飞的年景,当时攻克集庆的时候,朱元璋分身乏术,伍九六甚至还抱过这位在襁褓中的长公主殿下呢。 后来虽然接触少了,总也不至于不认识。 然而现在从马车上走下来这位长公主殿下,虽然衣着依然华贵,却显然不是公主的服饰,而像是民间富户的千金小姐,一袭白衣胜雪,更映衬得肌肤透明,耀眼生花,身后已经斜斜落下的夕阳,在她身边恰好勾勒出完美的金边,让这位大明长公主殿下,宛若天仙谪凡,平白多了数分神圣令人不忍亵渎的光彩。 好家伙! 这秦枫……走的竟是这个路子? 一时间,伍九六仿佛恍然,但更多的是更加糊涂了。 大明总学政,科举主考官,这个位置非同小可,按照伍九六对当今圣上的了解,莫说是公主殿下的缘故,就算是跟太子朱标搭上了关系,也绝不会因此让陛下认命这么一位年轻的主考钦差。 还有就是……秦枫跟公主殿下,按说绝无交集啊。 到底怎么认识的? 看眼前情景,伍九六虽然不擅人情世故,却也毫不费劲地能从大明公主朱镜媺眼眸中,看到那股子清晰的幽怨委屈。 这…… 这股子委屈幽怨,秦枫也是看得真切明白,但好像跟印象中那个温婉柔和的兰娘,气质截然不同。 这是怎么了? 既然是熟人,剑拔弩张的气氛自然荡然无存,秦枫略一犹豫,从马车上跳了下来,走到那绝美的女子跟前,笑道:“兰娘,你怎么在这里……” “秦枫!”朱镜媺银牙紧咬,望着近在咫尺的秦枫,本来憋了一肚子的怒气,却不知怎地消散了大半,但还是觉得万分委屈,狠下心把那些柔软全部丢弃,直截了当地问道:“你!到底要不要我?” 噗! 此言一出,两辆马车上一共七八个人,全都陷入了石化当中。 气氛迅速从紧张变得诡异,这边驾车的贺三斗,和对面驾车的对视一眼,同时觉得尴尬。 这些话,好像不该是我们听的吧! 哈哈哈! 大人就是大人! 贺三斗咧开嘴露出无声的笑容,看着不远处的这对璧人,虽然没资格说话,但心里却琢磨着,早在秦大人做淳化县令的时候,跟这位黄家的小姐,早就有那层意思了。 后来枫兰县学的建立,更被无数淳化县老百姓认为是两人定情的证明。 枫兰县学,取秦枫的枫,取兰娘的兰,两人一同为县学的落成剪彩,那一幕落在无数淳化县人眼中,无比和谐美好。 本以为,很快就能等到秦大人的喜事呢。 包括贺三斗在内,不知多少人等着喝这杯喜酒,都等得急了。 但不知什么缘故……后来秦大人的事情越来越忙,又是远征日本,又是扳倒丞相,虽然在官位上连升三级,成了应天府知府,但反而他跟兰娘的接触,越来越少。 这一点,没人比贺三斗更清楚的了,他相当于是秦枫的侍卫,最近一段时间,尤其是今年过年之后,还真的很少见到这位黄家小姐。 大人的事,贺三斗不敢多嘴。 但现在在这里撞见,黄家小姐单刀直入,贺三斗虽然是个大龄单身汉,但忍不住想要给这位富家千金鼓掌叫好。 太有勇气了! 秦大人那,这样的女人还不要……太挑剔了吧? 难不成你要娶公主么? 马车上,同为淳化县人的徐鼎臣,亦是露出笑容,看着熟悉的兰姐姐,心里也盼着秦老师跟她能成就姻缘,连同枫兰县学一起,成为一段经久不衰的佳话,完全可以写入淳化县的县志历史当中。 可是,除了这两个不知真相的人之外,其他众人,包括秦枫这边的伍九六,还有朱镜媺那边的公主侍卫,集体傻了眼。 这算什么…… 刚才还以为秦枫能得到大明长公主的青眼,那真是八辈子修来的福气,祖坟上冒了很大的青烟。 但现在看来,竟然……是公主那边主动的? 瞧瞧! 那眼眸里都泛起点点泪光,甚至有几分深宫怨妇的模样,要不是确认身份,伍九六完全不敢相信这就是那位深受陛下宠爱的大明长公主! 哼! 父皇不帮我,我自己问! 这时候,站在秦枫对面的朱镜媺,越想越觉得委屈。 她认识秦枫,都已经三年多了。 自从在淳化县衙门口惊鸿一瞥,也说不出是什么缘由,总之朱镜媺已经情根深种,颠倒不能自已,甚至连马皇后都看出这个女儿长大了,有了怀春之相。 之后,朱镜媺得到父皇的鼓励,索性脱去公主的服饰,宁可来到淳化,扮作一个寻常的富家小姐,跟秦枫接触,并借着枫兰县学的筹建,渐渐熟络起来。 本来按照常规发展,早就该到了瓜熟蒂落的时候。 可这秦枫的官越做越大,反而跟朱镜媺越来越疏远,经常是她殷勤地去府衙寻找,却被秦枫用各种理由搪塞回避。 堂堂大明长公主,没法不委屈! 今年,洪武五年,秦枫已经二十六岁,朱镜媺也到了云英待嫁之年,原本是多么美好的一段姻缘,为什么他躲躲藏藏,到后来甚至连见都不见了? 无数个深夜,朱镜媺柔肠百结,却也总不能冲到秦枫跟前,问个明明白白。 这一拖,又是不知多少天过去。 此次,听说秦枫应了钦差,要去全国巡查科举之事,朱镜媺意识到倘若再错过这个机会,只会跟秦枫渐行渐远,他钦差全国之后回来,绝不可能只是区区知府了。 那时候,离开淳化县地界,那么她这个“兰娘”,还能无名无分地跟着? 于是,朱镜媺直接找到了父皇,请求跟秦枫一同离京。 但就连九五至尊的父皇,也无能为力,说所有的人员都是秦枫指定,这是他答应做钦差的第一个条件。 思前想后,朱镜媺把心一横,终于彻底抛下女儿家的所有羞涩,在这里拦路,把事情问个明白。 第三百零六章 娶妻,有何不可? 呃…… 秦枫看着面前盛装打扮的兰娘,微微尴尬,但更多的还是感动。 对方的心意,他一直都知道。 就这么不尴不尬地拖着,绝不是秦枫的行事风格,之所以形成这样的局面,是因为秦枫对于这场神奇的穿越之旅,还有许多难以索解之处。 一开始,秦枫穿越而来,得知这竟然是七百年前的洪武年间,还绑定了个每天积累财富的意外险。 那么最符合自身利益的方式,自然是在这个初建的大明朝,苟起来,猥琐发育,甭管是做县令也好,做百姓也罢,只要在这里待个一年半载,积累的财富就足以自己回到现代,做个财富自由的富家翁了。 苟,还不容易么? 但很快秦枫发现……作为一个有良知的现代人,尤其是穿越来的身份还是一县父母官,要低调行事,要和稀泥来求一个明哲保身,还真不容易。 最开始让秦枫破防的,就是那个濠州城的黄老爷。 苟不了一点! 了不起这县令不干了,了不起就当这次穿越只是梦境一场。 面对在公堂上洋洋得意,自以为可以逃脱律法之外的黄万财,秦枫冲冠一怒,亲手打死了这个横行乡里的恶霸。 了不起,就回老家呗! 无脑莽了一波,按说已经大大得罪了那位黄老爷背后站着的知府大人,就算不至于脑袋搬家,至少也得丢官去职。 但秦枫万万没想到,这件事唯一的后果,竟然是自己接到圣旨,调任应天府淳化县做县令,应天府作为皇城所在地,那里的官员一般认为是要比寻常地方高半格的,所以这应该算是升官。 这就怪了! 其实当堂打死黄老爷,虽然解恨,却也是违背了大明律令,再加上对面的背景,能全身而退已经不容易,何况升官呢。 再说了,老朱亲自给的圣旨? 我只是区区七品县令啊,什么档次,能配得上老朱发圣旨! 不过,既然稀里糊涂来到淳化,秦枫既来之则安之,便静下心来,决定为官一任便造福一方,好好做这个淳化县令,从研究稻谷灌溉新法开始,事无巨细,牧民教化,把小小的一个淳化县,打理得真可说是路不拾遗,百姓安居乐业。 也正是在淳化县县令任期上,秦枫认识了兰娘。 她本是邻县的富户千金,因为心慕淳化县的民风淳朴,政治清明,便举家搬迁至此,开始跟秦枫有了许多接触。 本是适龄的青年男女,接触多了,即便没有那些百姓的撺掇议论,两颗年轻的心也早就越走越近。 秦枫也一度动了心思,认为这个刚好符合了自己编造出来的“兰娘”名字的姑娘,或许就是自己穿越到这里的灵魂伴侣,自己可以在这个大明洪武年,真正安定下来,娶妻生子,以后儿孙满堂…… 但后来,秦枫再次犹豫了。 因为他不想坑人啊! 毫无疑问,兰娘不论任何方面,都是一等一的好姑娘,不但符合那个年代的审美,即便横跨七百年的视角,这种极具东方传统女子美感的风格,也正是秦枫所喜爱的。 然而自己……到底能在这大明洪武年,待多久? 穿越而来,拥有领先七百年的先进视角,可以做到先知,这固然能给秦枫带来许多无与伦比的便利,让他不论是做知县还是做知府,都能先行一步,远胜同侪。 甚至就连去往远征日本的战场上,秦枫都能随手掏出一个鸳鸯阵,震惊大明第一名将徐达一万年…… 但秦枫同样意识到,这个大明朝,好像……渐渐跟自己印象中的那个,越来越不一样了! 另一个时空的大明,并没有远征日本,并将其灭国呀。 还有之前的横扫北元,前不久的胡惟庸落马……全都偏离了秦枫的记忆。 如今大明重开科举,主考官竟是我自己? 这就更稀奇了! 虽然秦枫的历史也并不过硬,记不得原本洪武年首次科举的主考是哪位大佬,但肯定不可能是一个叫秦枫的人吧。 所以,这些越来越大的偏差,就让秦枫对这个时代越来越陌生,也越来越有敬畏的感觉。 没了先知的优势,自己一个普通社畜大学生,在这洪武年就算是短暂风光一阵,却很难长久,万一哪一步行差踏错,轻则丢官,重则丧命。 自己倒是不怕了,现在已经扛过了三年,那意外身故险积累的数字达到了天文级别,回家也能混个首富。 但兰娘怎么办…… 这不就是坑人吗? 因此,秦枫选择了回避,对兰娘越来越炙热的眼神,回避得越来越明显,甚至到后来避而不见,只推说是公务繁忙…… 毕竟,最难消受美人恩啊! 可是今天。 可是现在! 秦枫跟兰娘相对而立,咫尺之间,彼此身后的两辆马车上,挤满了神色古怪的吃瓜群众。 秦枫无暇理会这些吃瓜者。 他看着兰娘,这个二八年华的绝色佳人,银牙紧咬,泫然欲泣,却勇敢地将目光射向自己,直截了当地问道: 你!到底要不要我?! 呵…… 秦枫再次泛起笑容,在一个瞬间,心中忽然通透澄澈。 纠结什么呢? 不管前生或是今世,谁能看清未来,谁又能确定人生? 既然如此,自己又凭什么认为,在这个已经不再陌生的大明洪武年,自己没法待得长久,要辜负这位可爱的姑娘呢? 从一开始的濠州县令,到主政淳化,再到远征日本、硬撼胡惟庸、擢升应天知府、全国总学政…… 一路行来,秦枫觉得冥冥中好像有一股不可思议的力量,在护佑着自己,让他不论遇到什么境况,都能履险如夷,逢凶化吉。 秦枫不知道这是不是隐性的穿越福利,更不知道这是因为某个暗戳戳偷听心声的家伙在帮他一路开挂,但既然如此,或许未来也不至于如自己想象那般糟糕。 娶妻,有何不可? 一念及此,秦枫微笑,看着面前泪光莹然的兰娘,心中打定主意,并有了更好的灵感。 第三百零七章 倒也不必如此骄傲 “你们,都过来!” 秦枫回头,向贺三斗等人招呼道。 嗯? 贺三斗跟徐鼎臣对视一眼,虽然意外,但还是很快跳下马车,快步而来。 马车里的伍九六也不敢怠慢,一起到了近前,站在秦枫身后,不知道这个年轻人,是要说什么大事。 呀! 朱镜媺见此阵势,一下子就心头鹿撞,患得患失的心思让她忐忑难安,脸蛋红得跟火烧一样,更显得娇艳欲滴。 莫非……他是要把人召集起来,当众宣布? “哈哈!兰娘……”却听秦枫忽然笑道:“多大个事儿啊,还至于这么大张旗鼓!不就是要一起去玩玩么,本钦差答应了就是!不过这趟乃是公事,既然你要加进来,就得听指挥,不能乱来胡闹,知道吗?” 啊?! 朱镜媺迷糊了一下,怎么好像跟自己想的完全不一样。 不过她也是心思通透,片刻便回过神来。 这秦枫,是把她刚才那句“你,到底要不要我”,给圆了过去,故意说成是要不要加入这支钦差全国的队伍,而不是……那个什么。 哼!这个秦枫,他明明也是七窍玲珑心,偏偏跟我装糊涂玩回避! 一时间,朱镜媺又是喜悦,又是埋怨,不管怎么说,秦枫现在松了口,而且刚才看他的神色,好像已经亲近了许多,不再像最近那般故意闪躲。 “好,我听你的就是了。”朱镜媺点了点头,也顺着秦枫的意思,把刚才那句火辣辣的表白心迹的话,遮掩过去。 “好。”秦枫点点头,神色转为肃然,郑重介绍道:“此次离京,各人的身份都有变化……” 很快,秦枫将这支队伍的人物关系,统统介绍一遍,然后看着兰娘,微笑道:“现在你来了,倒是让咱们这支队伍,更像是一家人出游,你我扮作夫妻,武晨就是我们的孩子。” 呃! 猝不及防,还待字闺中的大明长公主,也被闹了个大红脸。 刚还心心念念婚事呢,忽然间连孩子都这么大了,这让朱镜媺竟有一种错乱的恍惚感,慌乱间脑子里乱糟糟的,只顾着点头,向剧中另一位演员贺三斗敛衽为礼,乖乖巧巧地叫了声大哥。 到伍九六这边,朱镜媺也是神色平常,按照刚才秦枫介绍的人物关系,规规矩矩地行礼,叫了声爹。 这一声爹,差点让伍九六当场尿了。 不行啊!公主殿下!您的爹成分太高,我只是区区锦衣卫同知,当不起啊! “嗯,现在多了兰娘,咱们索性把暴发户的气质,搞大一点!”秦枫略一沉吟,决定把兰娘随行的那辆马车,一同带上,这样还顺便多了几个下人,更符合大户人家出游的排场气势。 一切安排妥当之后,两辆马车重新出发,终于在黄昏的最后一缕阳光消失在地平线之前,正式踏上了扬州府的地面。 天色已晚,来不及做什么,何况其他人都不知道秦枫这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为什么要把扬州府作为第一站。 全国总学政,督查整个大明科举之事,秦枫的权柄可以说极重,但凡是跟科举相关的事情,哪怕遇到封疆大吏,也须得以秦枫的意见为准。 更何况,秦枫身怀尚方宝剑,真要是遇到什么不法之事,甚至可以先斩后奏! 在扬州府的一个客栈落脚之后,秦枫的房间里,这个新组建的“家庭”,全员到齐。 朱镜媺、伍九六、贺三斗、徐鼎臣,四双眼睛一齐望着秦枫。 现在,已经到地方了。 具体要怎样开展工作? “扬州府的府试,已经结束。”秦枫没有卖关子,沉声道:“在扬州府衙门口,已经贴出了共计一百五十九位入选名单,也就是接下来要参加院试的考生名单。” 是,没错。 众人微微点头,即便是后加入队伍的朱镜媺,也知道此行核心任务,既然来到扬州府,最关心的自然还是跟科举相关的事情。 扬州府府试,比应天府的过关人数还多了些。 但……接下来要怎么做? “咱们想办法,也参加一下扬州府的府试。”秦枫微笑道:“我需要一个考生……” 呃! 一听这话,几道目光不约而同,都落在年龄最小的徐鼎臣身上。 谁不知道,这孩子虽然还不到十岁,却已经连过两关,在淳化县县试、应天府府试中,都获得了不俗的成绩,若是没有秦枫当主考官这档子事,徐鼎臣理所当然要参加接下来的院试,甚至更进一步,冲入乡试也是大有可能的。 哎,还是读书好啊! 贺三斗不由得目光微微一黯,心想自己从小家里穷,没条件念书,现在虽然忠心耿耿,终究还是吃了没文化的亏,秦大人真正需要的,还是像徐鼎臣这样的读书人,哪怕只是个孩子…… “我可以!”徐鼎臣精神一振,倒是有几分年轻的跃跃欲试。 虽然在应天府已经崭露头角,但是换一个地方,胸中的学问当然也还是学问,正可以再检验一下。 不过……这里的名单不是已经公布了么,还怎么往里插? “你不行。”殊不料,秦枫笑着摇摇头,摸了摸徐鼎臣的小脑袋,神秘地说道:“这次,我需要一个没怎么读过书的考生。” 啊? 没读过书,怎么考? 众人都有些糊涂了,但刚才还有些伤感的贺三斗却是眼睛一亮,拍胸脯叫道:“我!大人……我没读过书!一本都没读过!!” 嚯…… 伍九六和朱镜媺不由得哑然失笑,心想这个事儿倒也不必如此骄傲。 不过,在房间里的这些人,要论没读过书,还真的要首推贺三斗,其余人就算是皇帝侍卫出身的伍九六,也多少补过一点文化的。 “好,那就是三斗了。”秦枫点头,原本属意的也就是他。 可是接下来,秦枫的命令,更让所有人都摸不到头脑。 尤其是贺三斗,听了几句,愈发迷茫,很怕是自己读书少,没能理解大人的真正意图,唯恐误事,连忙追问道:“大人,您的意思是……从明天开始,我要在这扬州府内……大肆花钱,而且……到处惹事?” 第三百零八章 腰缠十万贯,三斗下扬州 第二天一早,重任在肩的贺三斗,神色肃穆地离开了下榻的客栈。 腰缠十万贯,骑鹤下扬州。 读书少的贺三斗,当然并不知道有这么一句形容。 但他现在,却是实实在在的“腰缠十万贯”! 咽了口唾沫,悄悄摸了摸兜里的上万两银票,还有一大堆沉甸甸的散碎银两,贺三斗可以确定,自己祖宗十八代加在一起,都没见过这么多钱。 公款,这是公款…… 要不怎么说财帛动人心呢,这样一笔巨款揣在怀里,贺三斗觉得自己连道都走不动了。 疯狂提醒自己,这个钱跟自己无关,可不能被白花花的银子晃花了眼。 但秦大人的命令是,自己可以随意花用这笔钱,喜欢吃喝也好,赌也好,总之在这扬州府内,把这个钱,爽快地花了出去,那就是他尽到了职责。 一万两! 天老爷啊! 贺三斗虽然没读过书,但掰着手指头也能算出来,按照现在全国摊役入亩之后的统一算法,规定两石米,相当于一两白银。 那么这一万两银票,就相当于是两万石上好的稻米啊! 而他老贺家,世代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一年到头,面朝黄土背朝天,赶上好年景,家里的那不到二十亩田地,能有几十石的收成,就算是好的了。 到秦大人来了之后,这个数字才勉强能达到一百石,这就到头了! 两万石……够他们家辛辛苦苦耕作两百年! 两百年啊! 手指头都掰得酸痛的贺三斗,愈发觉得脚步沉重,不是因为气力不济,是被那张轻飘飘的一万两银票给压得。 花钱……怎么个花法? 贺三斗很快就犯了愁,尽管秦大人的命令十分清晰,但他这辈子别说花一万两银子了,就算一两银子,那都够花十天半月的。 就这么独自一人,不知不觉就在热闹繁华的扬州府内转悠了大半个时辰,依然没有找到花钱的思路,反而肚子里咕咕闹了几声,提醒他还没吃早饭。 恰好,不远处一座气派的二层酒楼映入眼帘,名字只是中规中矩的“醉仙楼”,但看那股子扑面而来的豪气,竟比贺三斗之前在京城里见到的“醉仙楼”更显得恢弘阔绰。 这要是搁平常,别说这种档次的酒楼,就算是不入流的茶肆酒馆,贺三斗肯定都是躲着走。 得多烧包啊,到这种地方来吃饭! 可是今天,他身怀大人的嘱托,目的就是花钱,或许大概可能……这醉仙楼,也可以尝尝味道? 定了定神,贺三斗迈步走近。 “爷!您来了!”年轻干练的伙计,大老远就迎上前来,先递上一条热气腾腾的白毛巾,点头哈腰地询问道:“这位爷怎么称呼,只您一位么?” “嗯,就我自己,我姓武。”贺三斗进入角色,压下心中的忐忑,假装经常来这种地方。 “好嘞!贵客一位——”那伙计先向里面递了个长音,然后陪在贺三斗身边,亦步亦趋,低声道:“这位武爷,您看坐窗边那位置如何?那地方宽敞通风,还能看到街景。” 位置不错,贺三斗很满意。 但他不能满意。 因为秦大人给他的任务,是设法惹事。 于是,贺三斗脸色一沉,不满道:“二楼不能坐人么?” 各地的酒楼都是一个规矩,二楼雅间视野更好,通常是招待更有身份的贵客。 “能!”那伙计微微一愣,但很快就赔笑道:“对不起,武爷!是小的有眼不识泰山,请您跟小的上楼……” 伸手不打笑脸人,贺三斗的惹事宣告失败。 到了二楼,选了最好的位置,已经隐隐有些目光射过来,但不待贺三斗说话,那伙计已经更加殷勤地介绍道:“咱们醉仙楼,是扬州府上老字号了,得有上百年的历史!本店的蟹粉狮子头、炝虎尾、胭脂鹅、水晶肴肉、大煮干丝……都是远近闻名的!武爷您看……” “啰嗦什么!都给爷上来尝尝!”贺三斗这辈子都没这么豪迈过,一时间觉得花钱的感觉还真是不一样,太过瘾了! 这顿饭,吃了足足一个时辰! 老字号醉仙楼的手艺,自然是过硬的,贺三斗吃得满嘴流油,更有了六七分的酒意。 “武爷!您……还满意?”那伙计几乎是全程伺候着,倒酒端茶,殷勤备至,这会儿更是满脸堆笑,小心地问道。 “嗯,还可以!”贺三斗有些郁闷,自己按照大人的嘱托,穿着粗布衣裳出门,除了怀里的一万两银票,怎么看也就是个庄稼人,但……预料中的狗眼看人低呢? 为何这醉仙楼的伙计,并没有狗眼在身上啊! “武爷,承惠……一共是三十七两银子……”那伙计小声说话,并没让这个惊人的数字传到其他人的耳朵里。 一顿饭,三十七两。 这是天价了! 从这位武爷的衣着上,实在看不出什么富贵,但醉仙楼的规矩,不可只认罗衫不认人,倘若真的是来了打秋风吃白食的,自然有另一套妥当的处置手段便是。 三十七两啊! 那伙计虽然言辞客气,却牢牢盯住了贺三斗,心想这一顿饭,顶我在这里辛苦好几年了,可别是真的会不起帐…… 果然,眼前的这位大气磅礴的武爷,神色出现了尴尬。 伙计心中一紧,不妙的预感更加强烈。 “才……三十七两?”贺三斗真的很失望,他已经很努力吃喝了,就这还剩了一小半没吃完呢,实在是肚子都快要撑爆。 才只有三十七两啊! 照这个花法,什么时候才能把秦大人安排的这一万两银子花掉? 三十七两,连银票都不需动用,贺三斗皱着眉头,一脸的不高兴,从怀里摸出一锭五十两的银元宝,在手里掂了掂,随意扔在桌上,发出沉重的一声“咚”,惹来许多垂涎灼热的目光。 啊! 还真有?! 那伙计愣了片刻,硬是不敢信,抓起银元宝,仔细查看成色,就差用牙咬了。 “怎么?爷的银子是假的?” 这下,贺三斗可算是找到了由头,把眼睛一瞪,一巴掌就把这伙计打了个趔趄,脸上迅速泛起五道清晰的指痕。 “对、对不起武爷!”伙计捂着脸,涕泪横流,却还是紧紧抓住那锭银元宝,下跪磕头道:“是小的有眼无珠,武爷不要跟小的一般见识……” 第三百零九章 若是不满意,就让他们换一批 哈哈哈哈哈哈哈! 听了贺三斗的禀报,秦枫笑得肚子都疼了,旁边站着的朱镜媺也不禁莞尔,觉得这个老实巴交的贺三斗,很是有趣。 “大人。”贺三斗出门一身粗布,这会儿却早已是遍体绫罗,全都是簇新的衣裳,一看就价值不菲,但脸色十分难看,一个劲摇头道:“大人的吩咐,哪怕是上刀山下油锅,我也不皱眉头!但这个花钱,真是太难了啊!而且也不好惹事……就说那醉仙楼吧,我咬着牙给那伙计两个耳光,他也只会跪下来磕头……实在是没法再下手了啊。” “那当然啊,你可是财神爷。”秦枫笑道:“那三十七两的饭钱,就算他不能从中提成,最起码也能从掌柜的那里得一笔不小的赏钱,估计至少也得顶他半个月的月钱了,高兴还来不及,哪还能跟你争竞?” “可是这个钱,花不出去啊……”贺三斗从怀里摸出原封不动的一万两银票,郁闷道:“大人您看……要不要换个人,花钱这个事儿,我的确不太会……” “咳,吃喝才能花几个钱!”秦枫摇摇头,不接银票,却道:“不过经过这一天,你这个武爷的名声,在扬州府,也算是稍稍打响了。这正是我要的效果!明天,你逛窑子去,那里才是一等一的销金窟。” 啊?! 贺三斗猛吃一惊,把脸都涨得通红,一颗大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一样。 逛窑子? 我、我都还尚未娶亲呢…… 今天在醉仙楼,那个低眉顺眼的小伙计,已经让贺三斗觉得束手束脚难以应付,何况是……娇滴滴的女子……难道也摇狠下心来,甩她们几巴掌吗,弄得不好,岂不是要打死人了…… “秦枫,你到底想要做什么?”一旁的朱镜媺开了口,秀眉微蹙,目光落在秦枫身上,觉得他离京之后,行事古怪离奇,尤其是让贺三斗花钱惹事,这跟督查全国科举,究竟能有什么关系? 现在就更离谱了! 逛窑子? 哼! 幸好我来了! 不然我看,这逛窑子的不是贺三斗,该是你自己了吧! “怎么,吃醋了?”秦枫既然已经打开心结,便像是换了个人似的,不闪不避地迎上那双幽怨的眼神,嘻嘻笑道:“又不是我逛窑子,你吃的什么醋?” “你想去就去!关我什么事!”朱镜媺哼了一声,白了秦枫一眼。 “大人,不行啊!”贺三斗苦着脸,心想今天在酒楼都差点露怯,何况是从未去过的青楼,到时候自己丢人也就罢了,可别误了大人的大事。 略一迟疑,贺三斗试探着说道:“不然,我明天去赌场转转?不瞒大人说,以前我也喜欢耍几手钱,只不过都是几个铜板的进出……今天黄昏的时候,已经有人拉我进赌场,应该是这扬州府的大场子,我可从来没进过,就没敢去……” “赌场么,也不是不行。”秦枫笑道:“只不过,你若是赢了,才有麻烦上门。你输了主动找麻烦,那多少有点勉强,咱也不占理。青楼就不同了……” 瞥了还在气鼓鼓的兰娘一眼,秦枫觉得有趣,继续说道:“男女之间,那股争风吃醋的劲,是先天的矛盾点,你去到那个地方,也不用多说什么,只要牢记一点,不管多么美若天仙的姑娘到跟前,你只要摇头,表示不满意,让他们换一批,如此几次三番,故事应该就来了……” “三斗,你不要给本官省钱,更不要怕事,该打打该闹闹,闹得越大,咱们接下来的计划就越顺利,懂了么?” “不过么……说起来,或许你也得吃点皮肉之苦……” 那算什么! 一听皮肉之苦,贺三斗反而是精神一振。 这趟跟大人出来,别说皮肉受苦,就算是赴汤蹈火,那也是老贺家的荣耀! 好! 既然大人这么说,我就听大人的。 逛青楼! 贺三斗摩拳擦掌,那模样不像是要去逛青楼,像是要去炸青楼。 朱镜媺却是越听越糊涂不解,一双妙目落在秦枫身上,心想他为什么如此熟练? 还什么……若是不满意,就让他们换一批? 哼!你之前换过几批了?! …… 扬州府,万花巷。 基本上,可以顾名思义。 贺三斗这辈子真没嫖过,就算在淳化县,见到谁家的大姑娘小媳妇儿,都要脸红半天,现在走进这个地方,真是觉得腿肚子都转筋,一张脸红得跟关公似的。 廉价的或是高级的脂粉气,四面飘来,不过贺三斗也品评不出优劣,只觉得晕乎乎的,浑浑噩噩地就已经走过了沿街两旁的丽春院、碧桃居、翠烟阁、望月楼…… 嗯! 这个好! 这个……好大! 虽然毫无经验,但贺三斗也能从装潢的气派上,衡量这些青楼的级别。 今天是为了花钱来的,花少了秦大人不高兴。 昨天辛苦一天,才花了一百多散碎银两,实在丢人。 贺三斗抬头看了看金碧辉煌的三层楼阁,正中间四个字虽然只认识一个“水”字,却是气势非凡,从规格看,应该算是这万花巷里独一份的。 一咬牙心一横,贺三斗径直就往里闯。 尽管是最大的楼子,但这时候客人并不多,主要是时辰不对,贺三斗来得太早了。 不过既然是专业场所,贺三斗很快就感受到如沐春风的热情,那真是如花美眷,似水流年,都还没回过神来呢,已经坐在舒适的软椅上,香喷喷的身体偎了过来,两根春葱般的纤纤玉指捏起精致糕点,殷勤地送到贺三斗嘴边,高仿处子的幽香也随之钻入鼻端,真正是极致的享受。 “武爷……你这冤家,终于舍得来看我了呀!”女子依偎在贺三斗身边,软语温存,柔声道:“小妹名叫桃子,今夜有幸侍奉武爷,定让武爷满意……” 啊这! 贺三斗完全不会了。 额头上的青筋根根暴起,仿佛下一秒就要迸裂。 不过,灵台一点清明,还记得秦大人传授的重要口诀。 深吸一口气,贺三斗皱眉道:“换、换一批……” 第三百一十章 三斗嫖院,这谁顶得住啊? 嗯? 桃子姑娘的眼眸中闪过一抹迷惑。 换一批,是什么意思? 不过,她至少也能听懂其中的“换”字,倒也不以为意,更没有怨怼之色,而只是浅浅一笑,从贺三斗的怀里离开,盈盈一福,便乖巧地退了下去。 呼! 贺三斗鼻孔中喷出两道浊气,只觉得浑身燥热难安,脑子里思来想去,全都是刚才软玉温香抱在怀里的销魂滋味,这会儿忽然抽离,竟让他怅然若失,觉得周身都不自在。 不过很快,伴随着悦耳撩人的丝竹声,又有一位翠绿色衣衫的女子,袅袅而至,只是温婉一笑,仿佛偌大的厅堂内,百花盛开,让从未见过这般阵势的贺三斗,愈发局促起来,仿佛连手脚都不知该往何处安放。 “武爷,妾身碧莲……”这女子不似先前的桃子那般投怀送抱,只是轻轻贴近,吐气如兰,让贺三斗感觉仿佛萦绕耳旁的全都是她软语温存,心尖不断震荡,真的很想一点头,把这位碧莲姑娘留下来,其他的什么事都置之不理了。 可是不行啊! 我不是来嫖院的!我是身负秦大人的重托! 贺三斗差点都需要咬破舌尖来突破心魔了,红着脸咬着牙,悄悄用两根铁钳似的手指在自己大腿内侧的嫩肉死命一掐,才强行挣脱了这温柔陷阱,收摄心神,摆手道:“换一批!” 这下,雕梁画栋的华美厅堂中,许多人脸色纷纷变了。 好家伙! 眼光这么高? 碧莲姑娘都不要? “各位兄台,恕小弟眼拙,这位爷是哪里蹦出来的,之前可从未在这琴韵水榭里见到。” “哈!你还不知道呢?这家伙姓武,好像是外地来的,昨天就在扬州城里逛游,出手阔绰,但好像脾气不太好,没想到今天就来逛楼子了!” “原来不是本地人,难怪!那他知不知道,就刚才那位碧莲姑娘,即便只是唱唱曲喝喝酒,一晚上也得百两纹银!若真是梳拢入幕……嘿嘿,没有一千两银子,那是想都不用想的!这也看不上?好大的口气!是哪里富贵人家的子弟?” “难不成,是奔着花魁来的?” “不至于吧!咱扬州府琴韵水榭的花魁?那可不是有钱就行的!就凭他外地人的身份,先就没了资格。再说了,花魁今日不是在……” “嘘!噤声!别乱说话!” 这会儿,既然这位手面阔绰的贵客不满意,琴韵水榭方面也是微微乱了一阵,不知多少目光明里暗里打量着贺三斗,见他虽然衣着华贵,但那些价值昂贵的绫罗穿在身上似乎并不协调,很有点沐猴而冠的味道。 这真的是个有钱人么? 尽管有昨日的种种传闻进入万花巷,但毕竟也只是小打小闹,现在这位面生的“武爷”连碧莲姑娘都瞧不上,即便是首屈一指的琴韵水榭,也有点摸不清虚实。 隔了片刻,丝竹声骤然变了调子,不再是诱人入彀的靡靡之音,反而是清澈明亮,令人心旷神怡。 伴随着淙淙清音,琴韵水榭第三层阁楼的某间屋子,轻轻打开门扇,首先出现的是一双欺霜赛雪的玉手,十指仿佛从未沾过春水,随意地拂开轻纱门帘,露出一张宜嗔宜喜的娇俏面容,约莫只有十四五岁的年龄,尚在含苞待放。 论姿色,或许未能压过了刚才的碧莲姑娘,但吹弹得破的肌肤动人心魄,更有十分温柔的盈盈笑意,只是简单地露齿凝眸,便让偌大的琴韵水榭中陡然止住了喧哗,只余下偶尔喘着粗气的躁动声响,与愈发清澈的丝竹声并不相称,显得格外刺耳。 “武爷,小女子怠慢了……” 这稚龄女子款步下楼,恍若步步生莲,在此起彼伏的喘息声中,很快来到贺三斗跟前,微笑道:“小女子琴聆韵,见过武爷。” 呼! 今天贺三斗这个世面,见得太大了! 从前在淳化县,哪怕后来升格成为应天府府衙所在地,能见到的女子,哪有这般妩媚勾人? 钱,真的是个好东西! 贺三斗知道,只要自己出得起价钱,又不是带着任务来的,那么只要勾勾手指,今晚就可以是他和这位聆韵姑娘的洞房花烛。 这谁能顶得住啊? 贺三斗手揣在怀里,死死捏着那张一万两的高额银票,只觉得掌心湿漉漉的都是汗水,暗道一声,不是姑娘不够好,实在是秦大人的要事不可耽误! “这,就是你们这里最好的姑娘了?”收拾心神,贺三斗将脑中的绮念强行驱散,目光重新转为清冷,稍稍打量一下眼前无限美好的稚龄女子,似乎依然很不满意。 啊这! 这还不行? 这个姓武的,只怕不是来消遣的,而是故意找茬来的吧? 不待面前的姑娘变色,四周鼓噪声已经瞬间兴起,纷纷对贺三斗怒目而视,这外地人有眼无珠,相当于践踏的是整个扬州府万花巷的脸面。 “哼!来琴韵水榭惹事,真是不知道死字怎么写的!” “琴姑娘以琴韵为名,那是当成下一届花魁来培养的,虽然现在身量尚小,已经是含苞待放,连这都看不上么?这人怕是有眼如盲!” “轰出去!真是不知所谓!” “看他模样,就是个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恐怕囊中羞涩,压根连一桌花酒的钱都没有,故意拿腔作调,过干瘾来了!” “轰出去轰出去!影响老子喝酒的心情!” “咳,有这么个浑人,能让咱见一见琴姑娘,倒也算是意外收获了。” 这时候,再次被拒绝的琴姑娘,似乎并未动气,只是浅浅一笑,身后却走出来一个三十许人的丰腴妇人,上前半步,望着贺三斗微笑道:“这位武爷,莫不是有什么特殊的喜好?那也不妨,我这琴韵水榭敢做万花巷的头一家,只要客人出得起钱,就一定能满意。就算是喜欢兔儿爷,喜欢有身子的,喜欢双胞姐妹,武爷您开口,妾身就能安排妥当……” 第三百一十一章 扬州府的楼子,太没有礼貌 噗! 还、还可以这样? 贺三斗再次大开眼界,第一次觉得应天府虽然是皇城所在之地,似乎好像……也不见得处处都能遥遥领先。 这扬州府的万花巷里,太会玩了! 兔儿爷,双生姐妹,也就罢了。 难道还有专门喜好大肚子的? 太可怕! 贺三斗一脸的愕然,但也听出对面说话虽然客气,话里话外的意思是,怀疑自己的诚意,怕他是来消遣打秋风的,其实并没有什么钱。 哼! 说起这个,贺三斗是很可以挺直腰杆的。 啪!!! 一只毛茸茸的巨掌,响亮地拍在面前的八仙桌上,让那上等木料的桌子发出咔咔声响,仿佛不堪重负似的。 唰! 数道目光一同落在桌面。 下一刻,待贺三斗的手掌挪开,周边的几个人,同时发出倒抽凉气的声音。 一万两! 银票是大明通兑的票面,前不久户部尚书杨思义在全国推行摊役入亩的时候,先建立平准库,然后也将官方的银票统一发行,由朝廷做担保,更有无数防止伪造的细节,除非不要命了才敢伪造这个。 一万两,是民间发行的最大票面! 即便这琴韵水榭乃是扬州府内首屈一指的销金窟,也绝不可能把一万两纹银的巨款,视作等闲。 要知道,就算真的是琴韵水榭的花魁娘子,要做一夜的入幕之宾,有个数千两银子,已经足足够了。 现在这位武爷,一出手就是一万! 人家不是打秋风来的,人家真的是身家豪阔,眼光高一点也是应该的。 这位风韵犹存的琴韵水榭老鸨子,就算从自己出道的时候开始算起,在这一行已经浸淫了二十多年,但也从未见过如此阔绰的豪客。 财帛动人心啊! 一万两银票不是假的,但暂时还不属于自己。 若是让这位武爷不满意,走了,岂不是鸡飞蛋打一场空? “武爷,妾身有眼无珠,得罪了!”老鸨子连忙上前,使出当年也曾艳惊扬州城的妩媚手段,轻轻巧巧地在贺三斗手腕上捏了捏,柔声笑道:“但聆韵的确已经是我这里最出色的姑娘,她刚满十四岁,尚未正式梳拢,武爷您看今日相见便是缘分,不知道这丫头蒲柳之姿,有没有这个荣幸得武爷怜爱宠幸……” 这话可就有点厉害了。 原本已经收摄心神的贺三斗,也忍不住心中再次一荡。 那位神色微微幽怨的琴姑娘,就在眼前咫尺,眼眸中甚至带上了一点泪光,那股子惹人疼惜的模样,真可以说毫无表演痕迹。 这老鸨子更是不动声色间就把贺三斗捧上了天,甚至用到了“宠幸”这样的禁忌词汇。 虽然这个词应当是帝王专属,但在扬州府,距离京师数百里,又只是声色娱乐之所,悄悄不留痕迹地捧这么一手,试问天下那个男子,不希望自己是那位君临天下的九五至尊? 绝美的女子,含情脉脉地站在面前,等待你稍一点头,便可以“碧玉破瓜时,郎为情颠倒。感君不羞赧,回身就郎抱”…… 同样地,只要贺三斗稍一点头,老鸨子的这一万两银票,就算是赚到手一大半了。 气氛仿佛骤然变得极安静,等着一个答案。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却有不和谐的声音忽然叫了起来。 “我说徐娘子!你也太不厚道了!琴姑娘虽然是一等一的姿色,却并不是这里的花魁呀!” “武爷拍出一万两银子,诚意满满,你这样糊弄他,咱可是有点看不过去了!” “哈哈!对!水珠儿姑娘呢?叫她出来呀!” “嘿嘿,孙财主家的公子,虽然也是贵客,但恐怕也拿不出一万两银子吧?” “咳!这可不好,不是钱的事儿,总也得分个先来后到,那孙公子跟水珠儿姑娘都进门半个时辰了,说不定正在……这时候忽然把人抽出来,那叫坏了规矩!” “哼!那也不能红口白牙,骗这位武爷!” 诶? 贺三斗眼睛忽然一亮。 秦大人吩咐的惹事的机会,好像已经找到了! 听意思,这琴韵水榭的花魁娘子,已经有了恩客,但老鸨子为了留住自己的一万两银子,故意以次充好,想要把那个琴姑娘推销给自己。 这事儿,咱可就占理了啊! 贺三斗虽然身在青楼,却时时记得秦大人的叮嘱:要闹事,但不能无脑闹事,总得占点理,这样才能让计划顺畅执行。 现在,理有了! 虽然占得不多,但机会稍纵即逝,贺三斗立刻决定借题发挥。 啪! 贺三斗骤然变色,将桌上的酒樽直接掼在地上,冷笑道:“扬州府的楼子,太没有礼貌了!” 啊! 那姓徐的老鸨子慌了神,连忙上前解释道:“武爷您息怒!妾身绝非有意欺瞒……” “滚!” 贺三斗嫖院子虽然没有经验,找茬打架那是从小就熟练了的,这会儿抓住了老鸨子虚言在先的茬口,压根不理会她的解释讨好,怒道:“武某倒要看一看,这万花巷的花魁,到底是何等天姿国色,竟然一万两银子都不配见上一面?” 话音未落,贺三斗一巴掌把徐老鸨拨到一边,大踏步闯上花楼! 这琴韵水榭的三层阁楼上,一共只有三扇装潢精美的门户,其中一扇走出了琴聆韵,那么想必那位花魁,就在剩余两间之一! “啊!武爷息怒!您息怒啊!” 徐娘子万没想到事情竟然崩坏得这么快,刚才还在选人寻欢呢,不知怎地一下子就触了他的逆鳞,竟然不管不顾,硬要去见花魁水珠儿? 哪有这个规矩! 徐娘子脸色大变,虽然自己刚才贪财,的确是说话不实,但这在青楼行当,倒也不算什么太大的忌讳,多少有点欺负这个姓武的是外地人,那是有的。 可现在他闯楼!性质就变了! 天底下,没有哪个男人,愿意在那个时候,被人打扰…… 哪怕只是楼子里的露水姻缘,甚至哪怕这个时候他跟水珠儿并没有到宽衣解带颠鸾倒凤那一步,也是万万不可! 这要是闯了上去,是要把人往死了得罪的啊! 到时候,事情万难收拾,自己这座琴韵水榭,也决计没法置身事外。 第三百一十二章 不胫而走的花边新闻 次日,一条颇为吸引眼球的花边新闻,在偌大的扬州城中,不胫而走。 “嘿,听说了么?那个刚到扬州府,手面阔绰的武爷,昨天在万花巷里,一场大闹啊,哈哈哈!不瞒各位说,昨晚我就在琴韵水榭里喝酒听曲呢,这场热闹看得,真是过瘾!” “嚯!强龙还不压地头蛇呢,难道这个姓武的,不懂这点基本的道理?” “那谁知道呢!一万两银子的确是晃花人眼,但要是觉得有点钱就能在这扬州府横着走,还是太浅薄了点!” “后来呢?后来怎么样了?” “哈!后来那厮仗着酒劲,硬闯花魁水珠儿的房间,好家伙那真是勇啊!” “你猜谁在里面?咱们扬州府的首富,孙财主家的独子啊!” “那孙公子也是倒了八辈子霉,遇上这么个愣头青,听说当场就吓得软了,折腾半夜也起不来,到今天,孙家还在到处请郎中呢,这要是断了孙家传宗接代的香火,这梁子可就结得太大啦!” “那姓武的呢?” “那还用说!孙家不是吃素的!听说昨晚甚至都惊动了知府大人,亲自派人到万花巷,把那个妄人给抓了起来,估摸着以孙家的势力,这一夜之间,在牢里已经是结结实实吃了几顿狠的,接下来怎么弄,还得看孙公子的病治得怎么样了!” “什么人啊这是……真是喝太多酒了?” “这种事儿吧,也不是没发生过,不过多是在不上台面的勾栏瓦舍,为了争夺女人,争风吃醋大打出手,可也很少硬闯人家房间去抢人。更何况,那可是琴韵水榭啊,万花巷最大的销金窟,真没听说这么乱来的!” “还真以为有点钱,就能为所欲为了?这下可算是踢到铁板了,那孙家最不缺的就是钱,这回若是孙公子治不好,落下病根什么的,只怕孙家绝不会善罢甘休,花大钱,也得让这姓武的,吃不了兜着走。” “这人究竟什么来路?一贯这么勇的吗?” “听说……是京城那边来的富商,这会儿估摸着也是上下打点,要救人呢。” “嚯!那可越来越有意思了!孙家送一波,这武家再送一波……啧啧,咱们知府大人,平白无故就来了一场富贵呢。” “哎,还得是当官好啊!人在家中坐,钱从天上来!咱们这些土里刨食的苦哈哈,做梦都不敢想有这种好事儿。” “谁说不是呢!所以这次科举,你去参加没?” “我参加个屁!斗大的字老子都认不得一箩筐,去丢人现眼吗?” …… 哈哈! 有点意思。 秦枫走在扬州城街头,听到最多的,就是昨晚发生的这件大事。 洪武年间,跟资讯爆炸的后世自然是没法比,倘若是放到七百年后,这一夜之间,这种劲爆新闻怕是早就发酵得全网都是,迅速抢占热搜第一条。 毕竟,水珠儿身为万花巷的花魁,最起码也是个准一线明星的级别,这个级别的明星跟人在酒店睡觉的时候,被人一脚踢开房门…… 啧啧,这画面,的确是很有想象空间。 这一夜,三斗要受点苦了,虽然案子还没开审,孙家正忙着给孩子治病,但就算只是递点散碎银两,也够他喝一壶的。 三斗啊,你挺住,大明不会忘记你的…… 哦对了,还有那个没见过面的孙公子,多少有点惨,但愿不至于真的落下个阳痿的毛病吧,否则他对大明科举的贡献,可要比贺三斗更大了。 好端端地,嫖着姑娘听着曲,忽然就被…… 怎一个惨字了得。 秦枫在街头转了小半日,耳边听到的议论声,已经越来越夸张离谱。 虽然没能席卷全网,但这条花边新闻里面不论是涉事人物,暧昧程度,事件后果,全都能极大地满足人的猎奇心理,因此经过一夜半日的发酵,已经是传得绘声绘色,每个人都仿佛亲眼见证的一般。 有人说,那闹事的武爷,已经死在牢里了。 有人说,那孙家的公子,永远没有了做男人的能力。 有人说,京城来的武家,跟扬州府的坐地户孙家,已经势同水火…… 看来,八卦之魂,不论哪个年代,都是绝不缺乏的。 秦枫摇了摇头,脸上泛起一抹笑意。 实际上,到目前为止,他都还没见过孙家人呢,只是听说贺三斗被知府衙门的人连夜带走,这会儿应该早就被收了监。 算算时间,倘若这位扬州知府办事勤勉的话,这桩案子也该开审了。 既然还没人找上门,说不定…… 嘿嘿! 秦枫心里有了数,完全没有出乎意料之外。 毕竟,这点小小的门道,就连扬州府街头的贩夫走卒,都能猜测个大概。 那位知府大人,说不定正在等着自己呢。 诶,说话间,这就已经到了呢。 秦枫停住脚步,抬眼望去,威武庄严的知府衙门,已经遥遥在望。 扬州知府,理论上跟自己平级,都是正四品的官员,也是此次扬州府院试的实际组织者,是秦枫作为钦差的督查对象之一。 宋去华,宋大人。 秦枫早已打听清楚,这位宋大人,并没有独立的府邸,而是按照大明官员的常规,生活起居场所,就设在府衙之内。 实际上,绝大多数的府县一级的官员,都是这个配置,毕竟这样可以显得自己一心为公,以府衙为家,在京察的时候,哪怕不能作为亮眼的优势,最起码也不至于拖后腿。 然而秦枫刚一接近,立刻就有装束齐整的衙役横跨一步拦住去路,皱眉打量一番,冷冷道:“府衙重地,不可乱闯!” “这位官爷恕罪!”秦枫躬了躬身,不动声色地贴近过去,将一锭足有十两重的银元宝,塞到那门房衙役手中,低声笑道:“草民武峰,想要求见知府大人。” 唔! 硬硬的手感,让那衙役一下子就亮了眼睛。 稍掂掂重量,分量十足,应该是十两。 十两啊! 虽然做这知府衙门的门房,但平常也很少遇到这种肥厚的油水。 要知道,很多人家一年到头,辛辛苦苦,折算成银子,也就是十两八两的样子,甚至还不到。 而他在这知府衙门当差,每月的月钱银子,不过二两,这已经是多少人羡慕不已的位置了。 现在,一下子就收了十两,自然是令他心花怒放。 第三百一十三章 年轻人懂规矩,那就好办 武! 秦枫的自报家门,让那门房衙役,也心中一凛,暗道一声:果然来了! 其实,知府大人,正等着你们家呢! 现在看来,果然还是大人高瞻远瞩,知道这个武家必然会找上门来。 果不其然,现在来者手面阔绰,一出手就是十两的打赏,不愧都是姓了一个“武”字,行事风格一脉相承。 可惜啊……可惜自己不是万花巷里滑不溜丢的小娘子,收这十两,已经够多了,不能再贪心。 “你等着吧,我去通报大人。”收了钱,那衙役点了点头,表面上还是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 但实际上,倘若不是知府大人早有交代,按照惯例,甭管此人一出手给的多豪阔,总要再多敲几笔,才肯给他通报消息。 “大人。”穿堂过室,那衙役很快就到了府衙内间,站在门口,恭声道:“大人神机妙算,那武家果然来人了。” “唔!”内间响起一个懒洋洋的声音,淡淡道:“来的是什么人?” “是个二十来岁的青年,看模样似乎要比关在牢里那家伙年轻许多。” “让他先等着,就说本官公务繁忙,无暇见客。” “是。” 打发了那衙役之后,扬州知府宋去华,在躺椅上缓缓支起半个身子,慵懒的神态一扫而空,目光中射出一抹玩味。 年轻人。 武峰。 没想到,来的不是那个老的,而是此人。 这武家,还真是有点意思! 昨夜发生案子,说起来不算什么大案,只是万花巷中争风吃醋的破事儿,按理说这种事情,别说闹到知府衙门,就算是普通县令,都觉得污了眼睛,懒得理会。 但是这件事有两个不同寻常之处。 其一,是牵涉到了扬州府赫赫有名的富户孙财主,受到精神伤害的是孙财主的独生子。 其二,是这个莽撞闹事的醉汉,出手极其阔绰,曾经用一万两银票,晃花了见多识广的老鸨子的眼睛。 争风吃醋,是小事。 但是双方都很有钱,那就是知府大人必须亲自过问的大案,要案! 初步了解情况的宋知府,立刻派人去万花巷,把还在大闹的那个武三斗,给抓了起来。 然后到现在,以宋去华在扬州府的经营,自然早就调查清楚,这武三斗是前天来到扬州城,据说是京城那边的富商,一行一共五人,还有几个家丁,这是很正常的大户人家出行队伍,其中还有女眷。 本来,宋去华以为,找到知府衙门的,应该是武三斗的父亲,那位到了扬州府就深居简出的武老爷子。 但没想到,来的竟然是这个携家眷出游的年轻人。 莫非,这武家竟是他做主? 有点意思。 宋去华并没有因为对方年轻,而产生轻视,反而隐隐多了点警惕。 先晾了足足一个半时辰之后,宋去华看看天色,才沉声吩咐道:“那个武家的年轻人还在么?叫他进来!” 不多时,秦枫便在衙役的带路下,进入扬州府知府衙门,见到了这位约莫五旬年纪的宋知府。 按照之前锦衣卫搜集的资料,宋去华今年应该已经是五十七岁了,只是保养得当,养尊处优,所以看上去甚至像是四旬中年人,跟那些面相比实际年龄苍老许多的农户,截然相反。 “草民武峰,拜见知府大人!”秦枫神色郑重,一躬到地,礼节方面至少是无可挑剔。 唔。 年轻人懂规矩,那就好办。 不知怎地,宋去华倒是先松了口气,毕竟昨夜那个武三斗,真的是目无法纪,借着酒劲大闹琴韵水榭,不知多少房间被惊动,惊惶地打开房门,一时间不知乍泄了多少春光…… 要是这年轻人也这么乱来,宋去华还真不知道从什么角度开口。 现在好了,年轻人斯文有礼,完全无法想象他跟昨夜那个莽夫竟然是一母同胞。 “免礼吧。”宋去华端坐在太师椅上,老神在在,仿佛只是随意打量几眼,淡淡道:“是为了武三斗的事情来的?” “大人明鉴,正是!”秦枫点头说道。 “你来早了。”宋去华摇了摇头,平静说道:“武三斗是你的……” “正是家兄!” “嗯,你这兄长,太也狂悖!”宋去华继续说道:“喝醉了酒,大闹琴韵水榭,砸坏的珍贵器物无数,更让许多楼子里的客人被搅了兴致,连夜离去,这造成的损失虽然不菲,但听说武家家大业大,想必不是什么问题。” “依大明律,按照这种纠纷程度,倘若照价作赔,那最多也就是打打板子,小惩大诫,也就是了。” “但事情牵涉到扬州府富户孙家的公子,受到严重惊吓,致使……嗯,你是聪明人,想必也已经听到了城中街上的那些议论。这个事,可就不好办了!就在你来之前,孙家已经前后三次来人,要求严惩凶手,态度十分坚决,甚至言明绝不接受任何赔偿。” “唉,你知道的,那孙家,最不缺的就是钱啊!” 嚯! 这话暗示得……也没什么水平。 秦枫心中发笑。 孙家不缺钱,所以这案子怎么办,就得看武家缺不缺钱了。 是这意思吧? 好好好,这样最好,倒也免得双方费劲拉扯,云山雾罩半天说不到正题。 宋大人是个爽快人。 于是秦枫也似乎不再藏着掖着,微笑道:“宋大人有所不知,家父武九六,那是当朝户部尚书杨大人的妻弟……” 啊! 宋去华镇定的神情,霎时间一扫而空。 户部尚书! 那是正二品的高官,位列六部之一,真正的位高权重,可以说跺跺脚连京城都要微微颤抖。 他这个看似光鲜的扬州知府,怕是给人家提鞋都不配! 难怪! 难怪啊! 霎时间,宋去华所有的疑惑,一扫而空。 难怪这个武三斗,来到人生地不熟的扬州城,还敢如此嚣张跋扈,目无王法。 原来,还真有通天的背景! 得罪不起! 宋去华在顷刻间就权衡利弊,哪怕这个所谓的妻弟,并非正妻,就算只是一房不受宠的小妾,但毕竟宰相门前还七品官呢,绝非自己这个小小的知府能够招惹。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吧! 更何况,已经收了孙家不少钱,此事接下来和稀泥就好,让孙家说不出什么来,更得让武家满意才行。 一念及此,宋去华心中暗叹。 煮熟的鸭子,好像要飞了。 第三百一十四章 兄弟!你可得为我做主啊! “不曾想,竟是杨老尚书的家人,本官失敬了。”宋去华看着眼前的数鸭子,暗暗叹了口气,沉吟着说道:“既然如此,武兄弟派人知会一声便可,何必还亲自跑一趟。” 这个话,是必须要说的。 这是表示对户部尚书杨思义的尊重,哪怕只是七弯八绕的亲戚,只要跟这位当朝二品沾上了亲,就不是他这个扬州知府能够得罪的。 “哈哈,宋大人客气了!”秦枫却是神秘一笑,若有所指地说道:“哪能啊,草民途径扬州府,见此地繁华富庶,人杰地灵,那自然是宋大人教化有功,怎能错过了这个孝敬大人的机会?” 哦? 这一记马屁,果然拍得宋去华通体舒泰,不禁眼前一亮,心想这煮熟的鸭子,还能飞去了再飞回来? 有点意思了! 这个姓武的年轻人,还真的是有点意思! “这话,怎么说?”宋去华眉头微挑,望着秦枫说道。 “无论如何,是家兄酒后失德,扰了大人清净,我武家为此,深表歉意……”秦枫见左右无人,又是在府衙深处,便上前两步,不动声色地将一份厚厚的“歉意”,放在宋去华面前的桌上。 啊! 宋去华眼角余光向下一扫,不由得心跳加速。 一万两的银票! 三张?! 好家伙! 早听说这个武家有钱,没想到竟然有钱到了这个地步! 说起来,那武三斗只是借着酒劲搅闹青楼,虽然消息传得很广,但归根到底不算什么大案,这其中又没有人命官司,充其量就是一个正在寻欢的嫖客,受了点惊吓而已。 这种可大可小的事情,倘若不是双方都是有钱人,宋去华压根懒得理会。 昨夜,孙家已经送来了办事的银子,出手已经极其大方,八字都还没一撇呢,就给了两千两白花花的银子,言明一定要严惩闹事者,给孙家的独子讨一个公道。 两千两,不少了! 即便是扬州知府,对这个数字也极为满意。 但现在万万没想到,武家才是真正的财大气粗,这条过江龙,还真的是稳稳压住了扬州府的地头蛇。 就不说人家背后站着的户部杨老尚书,就凭这一出手几万两银子的孝敬,饶是宋去华做了十几年的四品知府,也是头回见到这么大的手笔。 “来人呐!给武兄弟奉茶!”宋去华心花怒放,仿佛随意地伸手按在桌上,同时大声吩咐,待手臂离开桌面的时候,那三张巨额的银票,已经消失不见。 嚯,好手法! 秦枫看着好笑,忽然觉得这个宋去华倘若训练一下去做魔术师,也能吃口饭。 片刻,热气袅袅的香茶奉上,几个府衙上当差的衙役,都带着敬畏的心情,看着这个第一次走到这里的年轻人。 这才多大功夫啊,竟然就已经跟知府大人称兄道弟了? 厉害! 到底怎么做到的? 其中奥妙,当然不足为外人道,宋去华望着秦枫,兴奋之余,渐渐升起疑惑。 他给得实在太多了啊! 首先案子并不是什么要紧案子,武三斗只是闹了个青楼,又不是把青楼杀穿了,哪怕武家什么都不做,按照孙家的要求重判,充其量也就是几十大板罢了,然后再赔一笔不菲的银子。 总不能因为你孙家的公子受了惊吓,就把人给斩了吧,这扬州知府衙门,毕竟不是为了他孙家开的。 更何况,武家身后有通天的背景,光是杨老尚书的名字立在那里,宋去华哪敢不给面子。 现在武家懂事,明白县官不如现管的道理,还是按照规矩来送上孝敬,那么按理说宋去华也不会争多论少,不管送来多少,悄悄收下,然后把案子和个稀泥,让孙家脸面上说得过去,也就是了。 但竟然,三万两白银? 好家伙! 这就算是给杀人凶犯脱罪,都够用了啊…… 可是,三万两银子,已经落袋为安,对方却并没有进一步说话,只是慢悠悠地喝着茶,有一搭没一搭地说些闲话,反倒让宋去华心里越来越没底,渐渐焦躁起来。 “武兄弟。”宋去华放下手中茶盏,甚至有些小心地说道:“令兄昨夜喝多了酒,脚步不稳,被请来府衙的时候,摔跌了几次,这会儿约莫正在休息,要不要把他叫来……” “哈哈,不急不急!”秦枫笑道:“我那兄长是什么人,我自然最清楚,大人秉公执法,让他吃点苦头,那也是应该的!” 嚯! 这也太懂事儿了! 堂堂四品知府的宋去华,被整不会了。 生平第一次,觉得怀里的银票沉甸甸的,还有点烧心。 事情太小,这么多钱拿着委实烫手啊! 却听秦枫继续说道:“其实,家兄他也对秉公断案的清官,十分仰慕,常说为官一任,就应当造福一方,倘若有朝一日也能坐在明镜高悬的匾下面,哪怕只是个小小的县令,那也算是不枉此生了!” 嗯? 宋去华愣了片刻,表情微僵,只是眼睛眨了几下,终于咂摸出一点不同寻常的味道来。 这三万两银票,用来处理小小的青楼纠纷,实在是无法理解。 但要是用来买官…… 那就说得过去了! 可是不行啊! 宋去华悄悄咽了口唾沫,脑中不由自主地浮现出昨晚那个被好几个衙役押到府衙的糙汉,要不是被五花大绑着,只怕几个人都按不住他,一张口就是不堪入耳的污言秽语,听得宋去华眉头直皱,吩咐手下好好整治一番,据说到了后半夜,那监牢里还在骂声不绝。 是个硬骨头! 但……这种人能做官? 简直无法想象! “秦兄弟,这里没有外人。”宋去华定了定神,觉得这个哑谜实在是猜不下去了,索性捅破窗户纸,直截了当地问道:“你的意思,莫非是想要谋个官身?恕愚兄鲁钝,此事若是交由杨老尚书安排,应该并不为难吧?” 哈哈! 秦枫就笑。 果然还是银子好用。 一见面的时候,不咸不淡地自称“本官”,到现在已经成了“愚兄”。 这要是送个三十万两,说不定都能倒反天罡,在这知府衙门里,也叫我一声爷呢。 第三百一十五章 上哪找这泼天的富贵? 秦枫笑得宋去华莫名其妙,皱起眉头,看着秦枫的神色,实在是无法理解这武家人到底是什么想法。 要做官,倒很合理。 但……既然有杨老尚书的背景,在应天府安排个什么官员,那不是再简单不过的事吗,何必要舍近求远,到我这扬州府来。 莫非,先前所言,有假? 但银票肯定是真的! 术业有专攻,虽然刚才只是一遮一收的功夫,宋去华可以确定那三张银票都是真东西,全国各大银庄都能通兑,这正是杨老尚书建立的平准库来作为担保的,绝不会有任何问题。 “敢问宋大人。”秦枫笑道:“是否听过,应天知府秦枫其人?” 嗯? 宋去华愣了一下,点头道:“有所耳闻,听说此人虽然年轻,却深得民心,曾头顶大诰去京城告状,将当朝丞相胡惟庸,都拉了下来……” 咳! 果然。 离了应天府,我最出名的事迹,并非什么水稻灌溉新法,而还是要首推胡惟庸那桩事。 毕竟,官居极品,位列丞相,却被当时的一个小小县令拉下马,实在是太过于震撼人心。 “正是这厮!”秦枫脸色微沉,似乎咬牙切齿地说道:“此人不但深得民心,竟不知用了什么法子,让当今圣上也极为眷顾。这秦枫做了应天知府以后,更加沽名钓誉,卖弄清名,所以要在应天府安插官员,即便是杨老尚书,也觉得踌躇为难……” 哦,原来如此。 宋去华吁了口气,这才知道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以及三万两银票到底要花在什么地方。 秦枫,只不过是应天知府而已,跟自己平级,竟然能让当朝二品的户部尚书,都深深忌惮? 这简直不可思议! 不过……一想到他还是七品县令的时候,就敢正面对上丞相胡惟庸,正所谓乱拳打死老师傅,也难怪即将致仕的杨老尚书担心被这个愣头青给坏了晚节。 倒也有趣…… 对于秦枫其人,宋去华虽然有所耳闻,但毕竟扬州府和应天府相隔数百里,他作为四品官员,平常也算是日理万机,再加上最近朝廷科举的事情,又是组织府试,又是安排下辖各县的县试,真是忙得焦头烂额,哪有余遐去研究应天府的同僚。 既然话说到这里了,宋去华倒是愈发好奇起来,皱眉问道:“武兄弟,那个应天知府秦枫,你见过么?” “当然。”秦枫笑道:“那厮可不像宋大人这般,深居简出,一心为公,那秦枫热衷权谋,不但在应天府的地界上抛头露面,更是经常去京城走动,不但当今圣上对他青眼有加,就连魏国公徐达,据说也与其私交甚密……” 嘶! 宋去华不禁咽了口唾沫。 这年轻人,未免太厉害了吧! 到底怎么做到的,能以弱冠之龄,就获得如此珍贵的圣眷,甚至连开国名将徐达,也跟他有了私交。 我要是有这种本事,何至于在四品知府的位置上,蹉跎至今。 唉! 倘若没有贵人相助,只怕自己再干十年,也还是这扬州知府。 不过,眼前似乎是个机会! 送上门来的好机会啊! 那户部尚书杨思义,乃是当朝二品,是自己平常想要巴结都无法企及的对象。 朝中有人,才好做官! 宋去华知道,杨思义一路跟随当今圣上南征北战,乃是开国文臣当中,最为老成持重的班底之一,如今开国虽然仅仅五年,但杨老尚书在朝中的势力自然是根深蒂固,随便说一句话,足以抵得上自己辛苦努力十年。 这件事,自己必须得稳稳当当给办妥了! 别说人家还给了那么多钱,就算一分不掏,自己也不能错过这难得的进身之阶。 略一沉吟,宋去华望着秦枫,压低声音说道:“武兄弟放心!若是放在平时,此事或许还真的不易操作,但现在恰逢朝廷科举取士,以武兄弟的人才能力,金榜题名又有何难?” “哈哈,宋大人谬赞了。”秦枫摇了摇头,笑道:“可是大人误会啦,不是我要做这个官,是我家兄长,一直都怀有报国安民之志。” 呃! 连夜大闹青楼! 把人家好端端的孙公子吓得,到现在还在到处请郎中呢。 你管这叫报国安民之志? 宋去华神色微微古怪,说实话如果是眼前这个武峰参加院试,无非就是名单上加个人,然后在考试的过程中再稍稍使些力气,说起来并不算太麻烦。 但那个武三斗? 真就算了吧! 叹了口气,宋去华索性直接说道:“武兄弟,请恕愚兄直言……这科举取士,朝廷极为重视,我扬州府参加院试的名单,虽然是我亲自确定,但到了考试的时候,朝廷还要另派官员前来督查,到时候能否说得上话,很难确定,这并不是我扬州府就可以一手遮天的事啊!” “宋大人辛苦了!”秦枫微微一笑,不动声色地说道:“此事若成,武家上下永远记得大人的恩情,绝不会让大人白忙一场。” “武兄弟……这家中有人做官,其实……谁做都是一样!依愚兄的意思,最好是兄弟你来参加科举,我把你的名字加上去,接下来如何操作,还要看兄弟的……” “我不行!”秦枫摇头道:“按照朝廷规矩,我没有参加科举的资格。” 啊? 宋去华愣了一下。 但他毕竟最近研究的就是科举大事,略一思忖,倒也有了大致的结论。 看来,这武家的两兄弟,或许并非同母所生。 能限制这个武峰科举的,最有可能的一条,那就是他的生身母亲,出身贱籍,按照朝廷规定,贱籍的后代,不可为官。 明白了! 武家的家事,宋去华无意深究。 既然武峰没有资格,那还真的只剩下一个还在牢里的武三斗了。 “武兄弟。”宋去华话锋一转,进入实操阶段,皱眉问道:“不知那武三斗,平常读了多少书,对于四书五经……” “哦,他都没读过。”秦枫双手一摊,十分光棍地说道。 呃! 需要这么骄傲吗? 宋去华一脸的无语。 第三百一十六章 这个险,我必须冒啊! 哈哈! 秦枫就笑。 果然还是银子好用。 最初见面的时候,不咸不淡地自称“本官”,到现在已经成了“愚兄”。 这要是钱到位了,说不定都能倒反天罡,在这知府衙门里,也叫我一声爷呢。 --下 --纵 --横 --app --看全文 --领先24小时 -- “宋大人,此话怎讲?”秦枫故作不解,一脸的疑惑。 “呵……”宋去华一副痛心疾首,推心置腹的样子,再次沉重叹息,道:“如今,你甚至不愿称我一声哥哥!” 嚯! 秦枫立刻从善如流,笑道:“如此,小弟僭越了,今日特来向宋大哥辞行。” “兄弟啊!当哥哥...... 《老朱偷听我心声,满朝文武心态崩!》第三百一十六章 这个险,我必须冒啊!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三百一十七章 正片开始了 秦枫的表情精彩,似乎十分踌躇。 --下 --纵 --横 --app --看全文 --领先24小时 -- 宋去华一脸期待地看着他。 终于,秦枫似乎是被宋去华说动,渐渐舒展眉头,十分感激地说道:“如此……那真的是有劳宋大哥了!” 好! 终于把这笔钱留在扬州府了! 宋去华心中大喜,但表面上并没有流露出来,继续说道:“院试这一关,完全不必担心!只要按照我的安排计划,稳稳当当,能保令兄一个秀才的名号。但接下来的乡试,或许有几分麻烦,得看朝廷派来的提督学政,是否说得上话,不过兄弟也可以放心...... 《老朱偷听我心声,满朝文武心态崩!》第三百一十七章 正片开始了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三百一十八章 这一回,真可以一波肥! 明白! 秦枫立刻说道:“这个钱,绝不能让宋大哥出!不过小弟实在不知这其中的规矩,需要多少打点银子,大哥尽管开口,既然是给我们武家办事,哪有让大哥出钱的道理。” --下 --纵 --横 --app --看全文 --领先24小时 -- 嚯! 大气! 秦枫这一句话,让原本在心里都定了个数字的宋去华,反而愣了一下,心想是不是定少了。 但具体这武家承受的极限是多少,倒也不太有数。 略一踌躇,宋去华索性摆了摆手,笑道:“兄弟不要误会,不是跟你要钱的意思。宋某做这个扬州知府,虽然穷,但穷有穷志...... 《老朱偷听我心声,满朝文武心态崩!》第三百一十八章 这一回,真可以一波肥!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三百一十九章 我家长辈,你遭不住 “大哥……”秦枫神色微微苦涩,望着这只前所未见的恐怖饕餮。 老实说,离京之前,秦枫虽然也知道这是七百年前,大明初建,老朱还没有全面向贪官污吏举起屠刀,因此天下贪赃枉法的官员,一定少不了。 赶上科举这样的大事,利益攸关,必定会有许多官员把持不住,以权谋私,为科举舞弊大开方便之门。 但没想到……仅仅是跟京城相距数百里的扬州府,便已经崩坏至此! “怎么?”宋去华皱起眉头,似是有些不满地望向武峰。 莫不是要多了? 哼! 不多不多! 五十万两而已! 就凭这些天武家表现出来的财力,难道连五十万两银子都拿不出来? 拿不出,那就是不想做这个官! 价格都已经喊出去了,可不能胡乱更改,有办法就想去,没办法就死去! 宋去华虽然隐隐有些后悔,但不可能自己给降价,暗戳戳地盘算着,要是实在困难,三十万两也不是不行……二十万两其实也还凑合! 总而言之一句话,只要不让这头大肥羊跑丢了,怎么都好说。 “大哥……”秦枫深吸一口气,搓了搓手,有些为难地说道:“这个钱,小弟手头有些紧,仓促间也拿不出来……” “那没事!”宋去华哈哈一笑,大气地一挥手,笑道:“距离院试,还有好几天呢!兄弟不是京城人士吗?此地距离京城,骑乘快马,最多也就是半日光景,就能跑一个来回!兄弟若是需要,愚兄可以提供最好的骏马。” 嚯! 为了要钱,你也的确是尽力了。 秦枫摇摇头,冷不丁蹦出一句:“不,你没马。” 嗯? 宋去华自然没听懂这句领先了七百年的梗,皱皱眉头,心想这是什么意思。 哦对了,多半是这武家还放不下富户的骄傲,认为区区一匹马,不需要旁人帮忙。 那也无所谓。 我只管拿钱,其他的不重要。 “武兄弟。五十万两银子,家里能凑得出来么?”宋去华心心念念的,就只有钱,现在既然已经算是图穷匕见,索性不再藏着掖着,反而开始尝试探对方的底。 “有!区区五十万两而已。”秦枫淡淡一笑,面向京城的方位,道:“我家长辈若是出手,这点钱不算什么!就是吧……我有点担心,长辈会生气。” “哈哈哈!那必然不会啊!”宋去华眼前一亮,霎时间开始懊悔。 原来,五十万两,还是要少了! 这武家,看来真是世代经商,只怕家族绵延,已经横跨了好几个王朝,赶上兵荒马乱也能独善其身,这样才积累下如此恐怖的财富。 厉害! 早知道要一百万两了!! 但现在价格不好改了,先落袋为安,以后找机会再慢慢敲打就是,反正武家只要留在扬州城,就有办法可想。 宋去华暗想着武峰说的长辈,可能就是这个强大家族真正的掌舵人,说不定是祖辈甚至是曾祖之类,在家族里自然是德高望重。 不过……你这个钱,也没白花嘛! 眼珠一转,宋去华笑道:“此次令兄能够高中秀才,甚至更进一步中个举人,稳稳当当递补成为一县之主,那才是光宗耀祖的大喜事!我相信,兄弟家的长辈,绝不是不明事理的人,怎会生气,高兴都还来不及呢!” 好吧! 我家的“长辈”,要是真的“高兴”起来,只怕你遭不住啊! 秦枫眼前浮现出朱元璋的形象。 现在刚到扬州府,出差的经费就已经不够用了! 没办法,人家要的太多了啊。 那么秦枫作为朝廷钦差,外出乃是公事,自然没道理自己搭钱,况且自己也没有钱。 归根结底,这笔费用,理所当然应该找老朱去要。 到时候听明白了来龙去脉……老朱不从紫禁城冲过来砍死你,就算他脾气好…… …… 谈妥了价格,一匹快马,离开扬州城。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秦枫甚至没有取道淳化,而是宁可绕了个远,从京城西门进入,很快就到了紫禁城门前。 “什么?”刚刚下了早朝,难得忙里偷闲,跟皇后娘娘说几句话的老朱,听说他亲自指派的总学政主考官秦枫,竟然不声不响就回来了,就在宫外求见。 “这个秦枫,是什么意思?”朱元璋皱起眉头,仿佛自语道:“莫非离开京城,才知道任务艰难,尚方宝剑也镇不住那些地方官,要回来搬救兵么?” “应该不会的,重八。”马皇后嫣然一笑,倒是对秦枫更有信心,微笑道:“那秦枫虽然年轻,却是个有办法的人,而且懂得变通,并不拘泥古板。算算时日,他应该也走不了太远,说起来都还在天子脚下,那些地方官纵然跋扈,总也不至于不敬尚方宝剑,难道竟敢对钦差动手么?” “嗯,妹子说得有道理。”朱元璋点了点头,但还是难解心中疑惑,“那他回来做什么?要知道,全国科举第一级的院试,眼瞅着就要开始了啊!我派出去这个总学政,是督查各地科举组织情况的,这个时候回来,岂不是要误事!” “陛下多虑了。”马皇后依然还是温温柔柔的语气,柔声道:“科举之事,陛下太过重视,以至于关心则乱。那秦枫因何去而复返,他现在人就在宫外,叫他进来问问,便知究竟呀。” 啊! 正是如此! 朱元璋一拍脑门,哑然失笑,这才扬声吩咐道:“叫秦枫进来!” 不多时,宫门外传来一声悠扬的呼喝。 “宣!应天知府秦枫,觐见!” 虽然现在秦枫有更重要的身份,更煊赫的官职,但一方面总学政只是个暂时的称谓,并非正式官阶,另一方面此事除了六部九卿的大员之外,还处于保密状态,也不宜太过宣扬。 所以,秦枫入宫见驾,用的依然还是四品知府的身份。 这次,秦枫又多见到了一位传说中的人物。 马皇后! 秦枫没想到,老朱竟然如此不见外,不但在深宫中接见自己,甚至连那位传说中的大明第一贤后,也并不避讳,就坐在朱元璋身边,面蕴微笑,看着自己。 第三百二十章 朱元璋差点鼻子都气歪了 唯一奇怪的是,在朱元璋和马皇后面前,隔着一道纱帘,让秦枫只能看到两个模糊的身影,无法看清面目。 这倒也不难理解。 毕竟历朝历代,女人干政都是大忌,虽然这位贤后跟朱元璋的感情非同一般,但通常来说,皇帝召见大臣,她也应当回避才比较合理。 现在没回避,但总不可能让自己直勾勾地盯着皇后娘娘,所以拉了个帘子。 莫非,是我来得时机不凑巧,刚好赶上…… 呃! 不至于吧,这大白天的,老朱你这身体可以啊! 我也是牛逼了,把老朱和马皇后堵在纱帘后面? 噗! 朱元璋已经有好几天没听到秦枫的心声了,其实说起来,这次秦枫回来,他还有几分小激动。 可是现在,一口老血差点就血染纱帘。 这厮! 胡思乱想些什么啊!! 朕、朕跟妹子一起,是你想的那些龌龊理由吗?还不是因为毛老爹的身份不能暴露,所以得拉个帘,但只有朕自己的话,拉个帘显得非常奇怪,这才让妹子坐在身边。 这对于一个臣子来说,原本是极大的荣宠! 可是在这厮心里,怎么就能转过那么多乌七八糟的东西…… 七百年后的人类,思维真是太跳脱了! “臣,应天知府秦枫,拜见皇上,皇后娘娘!”秦枫心里不安分,表面上可是规规矩矩,按照标准的礼仪,言行无可挑剔。 嘁! 已经听到心声的朱元璋,嗤之以鼻。 马皇后却微笑点了点头,道:“秦爱卿,一路辛苦了。来人那,给秦知府奉茶!” 嚯!深宫奉茶! 还是皇后娘娘亲自下令。 虽然只是细节,但如此的恩宠,满朝文武,恐怕也只有魏国公徐达等寥寥几人,才能拥有这样的殊荣待遇。 几个侍候的小太监都惊呆了,甚至愣了片刻,才如飞似得端上茶盏,敬畏地看着这位年轻的大红人。 所有人其实一直都不理解,为什么这个秦枫,拥有这样不可思议的圣眷。 这其中,甚至包括朱元璋的枕边人马皇后。 按照刚才皇帝的要求,这次接见秦枫,马皇后负责询问,朱元璋并不说话。 对此,马皇后自然不解。 您是九五之尊,这秦枫哪怕再才华横溢,也是您的臣子,有什么不能自己问的? 不过,既然是这个要求,马皇后也并不刨根究底,待秦枫抿了几口茶水,便微笑问道:“秦爱卿身为科举总学政,主考官,此番奉命出京,督查各地科举情况,因为什么缘故,在院试即将全面开始之际,又回到京城?莫非是遇到了什么难处么?” 嗯? 皇后问话? 秦枫也迷糊了一下,目光望向纱帘后面,可惜这纱帘有点厚,不论是皇帝还是皇后,都只能看到一个模糊的影子。 只知道马皇后的声音很好听,绝不像是三四十岁的妇人,在娇柔中亦有一股不寻常的英气,说不出的悦耳好听,好像……还有几分耳熟。 不对呀,怎么会耳熟呢? 秦枫抽空想了想,没想到这个声音在哪里听过,便赶紧收摄心神,躬身答道:“启禀陛下,皇后娘娘,微臣此次回京,主要是……出差的经费不足了。” ??? 纱帘后,朱元璋和马皇后对视一眼,竟是面面相觑。 经费不足? 怎么会! 要知道,这次秦枫作为大明钦差,督查全国科举,事情是头等大事,也是大明建立以来,朝廷第一次派出正儿八经的钦差公干,因此秦枫临行前,朱元璋毫不吝啬,给了很大的一笔钱。 那叫十万两银票啊!! 这十万两,可不是朱元璋主动给的,而是秦枫主动要的! 说起来,秦枫做这个主考官,可没像其他臣子那样,视作是极大的荣耀。 他甚至有点不情不愿,还在朝堂之上,公然提条件! 那都是些丧权辱国的条件啊! 什么什么……随行人员自己指定。 什么什么……皇帝也不能干预他督查的方式。 还有那个……最过分的! 相比之下,秦枫跟朝廷要十万两银子,这都算是小事了。 就这笔钱,户部尚书杨思义差点把自己吊死在金銮殿门口! 杨思义吹胡子瞪眼,说这实在太欺负人了! 十万两! 你秦枫是去钦差的,还是去度假的? 度假也花不了这么多啊! 再说了,历朝历代,只要是钦差出行,各地官员不都得上杆子巴结着,还用自己出钱?很多人都是两手空空出去,腰缠万贯回来! 怎么到了你秦枫这里,反而跟朝廷要钱。 岂有此理! 就这事儿,还是朱元璋亲自出面,好说歹说,才算是按住了要暴动的杨老尚书,从本不富裕的朝廷库银中,挤出了十万两,兑成银票,交给秦枫带走。 现在…… 秦枫离京,前后还不到半个月啊!! 十万两。 你可别跟我说,这个钱已经花没了! 朱元璋觉得自己的呼吸都有点不对劲了,鼻孔里像在冒火,恶狠狠地看着秦枫。 就算是天天吃花酒睡花魁,也花不了这么快! 这厮去赌场了? 该死! 朕是让你去督查考场!不是赌场! “秦爱卿……”马皇后最熟悉朱元璋的心思,夫妻心意相通,都不用侧目,只听身边的呼吸微乱,就知道重八已经动了真怒,连忙继续问道:“本宫听说,你这次离京,携带十万两银票,按说足够你吃喝花用。如今这么快就没了旅费……能否具体说一说,这个钱,是花在了什么地方?” “启禀皇后娘娘。”秦枫不慌不忙地说道:“微臣本来也以为,十万两足够此行花用。但没想到,实际情况跟微臣猜想的,差距很大。所以才刚到扬州府,钱就不够了。” 什么?! 才只到了扬州府?! 朱元璋差点鼻子都气歪了。 你当我是那种一辈子没出过皇宫,何不食肉糜的废物皇帝吗? 咱南征北战,横扫天下的日子,还在眼前呢! 就在前年,朕还御驾亲征,荡平北元! 现在短短两年时间,外面的情况,能有多大变化? 扬州府,能在十天的时间里,就花光十万两? 一天一万? 真是一派胡言! 可是还没等朱元璋转过下一个年头,却听秦枫继续说道:“扬州知府宋去华,胃口太大,只是要买一个秀才的身份,就要微臣拿出五十万两银子来!陛下您是知道的,微臣一心为国,两袖清风,做了三年淳化知县,依然是家徒四壁。这五十万两银子,实在拿不出来啊……” 啊! 朱元璋陡然浑身一震。 五十万两银子! 买个秀才?! 是我听错了,还是秦枫你疯了?! 第三百二十一章 真实大明朝,暴怒朱元璋 “秦爱卿,到底怎么回事,你仔细说说?” 就连马皇后也被这个数字给惊到了,呼吸微微急促,连忙追问。 “约莫半月前,我去到扬州府,隐藏身份,并没有以钦差的身份。”秦枫神色郑重,很细致地说道:“与微臣随行的,一共只有四个人,分别是锦衣卫同知伍九六大人,我应天府府衙的衙役贺三斗,淳化县县学里的学生徐鼎臣,还有淳化县百姓黄依兰。” “按照计划,我们扮作一家人,化名为武,武功的武。伍九六大人做了个大家长,微臣跟贺三斗扮作兄弟,黄依兰扮作我妻,徐鼎臣便是我们的孩儿……” 唔! 顿时,朱元璋神色古怪,发出沉闷的声响。 因为隔着纱帘,秦枫倒是没有注意到。 但马皇后距离近,再加上夫妻间心意相通,瞬间就明白了朱元璋的心思,那古怪的声响,大约是心碎的声音吧。 从小养大的女儿,现在已经贵为大明长公主,却终究是女生外向,真的自己跑去找了秦枫,成功加入队伍。 现在……假扮夫妻都搞起来了? 甚至还有个孩子! 秦枫啊秦枫,你这安排得很完美嘛! 你确定,只是假扮? 很快,秦枫从头到尾,事无巨细,把这一行人如何进入扬州城,如何让贺三斗本色出演莽夫,在扬州城炫富搅闹,借此来跟扬州知府宋去华搭上关系。 财帛动人心,宋去华果然很快就上了勾,不肯放走了这头浑身都挂满了银元宝的肥羊,拍胸脯担保,要解决武家意欲买官的事情。 一来二去,到了开价环节,这宋去华饕餮大开口,最后图穷匕见,便是五十万两这个数字。 嘶! 饶是大明皇帝,也不禁倒抽一口凉气! 五十万两! 那是五十万两啊!! 洪武初年,也就是大明刚刚建立的时候,根据户部报上来的粗略统计数字,整个大明朝,一年的税赋收入,也只有八百多万石,若是折合白银的话,约莫四五百万两。 现在到了洪武五年,得益于秦枫开发的灌溉新法,推行全国,再加上近年来的确是风调雨顺,老天爷赏饭吃,各地都迎来了喜人的丰收景象。 即便如此,去年也就是洪武四年,税赋收入也就是一千多万石,不到两千万石。 往多了算,偌大的大明朝,一年的税银收入,也就是一千万两白银,到头了! 可是现在! 一个小小的扬州知府! 才四品的官啊! 四品官在朱元璋这里,跟衙门口一个普通的门房,基本上没有任何区别。 但他竟然就敢利用朝廷科举如此关窍大事,公然卖官鬻爵,其胃口之大,胆子之肥,实在是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 好好好! 原来,这就是朕一路南征北战,辛辛苦苦打下来的大明朝!! 朱元璋眼中闪耀着可怕的杀机,浑身气息恐怖,倘若那个扬州知府此刻就站在纱帘外面的话,他会毫不犹豫抽出宝剑,让他尝尝大明天子的宝剑,还锋利否。 马皇后有些担忧地看了一眼男人,知道他心中的暴怒已经到达极致,只是凭借惊人的定力将其压制,表面上并没有流露出来,但眼眸中的凛冽杀机,如何能瞒过她这个几十年风雨同舟的枕边人? 扬州知府,完了。 马皇后心中幽幽一叹,并非为了那贪婪无度的扬州知府惋惜,但她跟朱元璋一样,惋惜的是这个好不容易打下来的大明天下! 其实一开始,听说秦枫忽然在宫外求见,不论是朱元璋还是马皇后,惊讶之余,都有一丝不满。 不久之前,朝堂之上,朱元璋对于这个弱冠之年的应天知府,可以说是荣宠之至,让他以区区四品的官职,担当起了无数二品大员都求之不得的重要位置。 大明主考官! 本来希冀着,这个秦枫年纪轻,思维活跃,离开京城之后,应该会选择那些天高皇帝远,更容易失去掌控的地方,明察暗访,查探当地官员在组织科举考试的过程中,是否存在营私舞弊,中饱私囊的行为。 可是没想到,秦枫竟然只是去了扬州。 扬州府,距离应天府,不过数百里之遥。 从广义上来说,那地方甚至也可以算作是天子脚下。 有什么好查的? 你秦枫难道是因为害怕路途遥远辛苦,所以才不肯跋涉么? 可是没想到,秦枫一开口,就是五十万两的恐怖数字! 扬州知府,真的是狗胆包天! 那么既然距离京城这么近的扬州,其吏治已经崩坏至此,其他地方……难道还可以期待么? 马皇后知道,朱元璋真正暴怒的点,落在哪里。 她的男人,起于毫末,以破碗开局,终奄有四海。 他是最知道老百姓的疾苦,最痛恨官员的贪腐。 那京城之中,土地庙外,已经被做成了人皮娃娃的“丛重”,还高挂在那里呢! 他肚子里的稻草,或许都还没有干透。 现在,又冒出一个扬州知府,一出手就是大手笔,可比已经被剥皮楦草的丛重,更贪婪凶狠了十倍都不止! 这些狗东西,就是现在大明的官员? 大明有这样的官员,还说什么千秋万载,说什么江山永固? 更重要的是! 被重八寄以厚望的开科取士,如果全国上下,全是这些人把持着考试过程,最终选出来的还能叫人才么?只怕最多是一些……人财! 而且这个财,还落不到国家这边,全都被各级官员瓜分鲸吞。 太可怕了! 仅仅一个扬州府,就如此可怕,正所谓管中窥豹,可见一斑。 秦枫还需要走远么? 至此,不论是朱元璋还是马皇后,都对自己之前对秦枫的质疑,产生了一丝惭愧。 枉为大明天子,对这大明天下的了解,好像,还不如这个未到而立之年的年轻人。 “秦爱卿。”马皇后身为朱元璋的嘴替,知道皇帝要问什么,虽然不明白为何要自己代口,但她稍窥一眼朱元璋的脸色,便知道他在意的是什么,将目光隔着纱帘落向秦枫,肃容道:“你打算怎么办?” 第三百二十二章 钱可以给,人尽管杀 “我,只是来要钱的……” 秦枫忽然叹了口气,目光无法透过纱帘,但还是定定地望着那个方向,望着这一对普天下最有权势的男女。 准备怎么办,这真的很难讲。 正所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要刹住科举舞弊这股子即将全面掀起的恐怖妖风,甚至更进一步,要让整个大明的官场都为之一清,自然不能讲究什么温良恭俭让。 入脑入心,靠的不是开会写笔记,靠的是人头落地,血染刑场! “启禀陛下,皇后娘娘。”秦枫神色凝重,仿佛一字一句地说道:“要是这个钱不给,我们只能处置了扬州知府,虽然也能杀鸡儆猴,但震慑的力度终究不够。只有用更香的鱼饵,才能钓上更大的鱼。” 明白了。 原来如此。 朱元璋当然是聪明人,听到这里,已经是胸中了然。 难怪这个秦枫,最初接受总学政这个职务的时候,就事先声明,此番钦差全国,随行人员和督查方式,全都由他来决定,其余人哪怕是当今皇帝,也不能干扰他做事的方式。 他采取的方式竟然就是,放长线,钓大鱼。 将罗网张开,待大小鱼儿尽在彀中之时,再一网打尽! 这一网下去,只怕其中最小的鱼儿,起步就得是三品官员,甚至是从二品的封疆大吏! 再然后呢? 这秦枫要做的恐怕就是…… 【杀!】 【从古到今,要反贪,没有捷径可走,必须要拿出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勇气!】 【不杀人,光喊几句口号,开几个大会,发几道文书,基本上都是流于形式!】 【就比如说,我这次做钦差,督查全国的科举事务,倘若不是微服私访,那么不论我走到哪里,那些精明的官员,在彻底摸清我脾气之前,绝不敢轻举妄动,甚至宁可放弃眼前的利益,也要做出一个科举清明的假象出来。】 【那样一来,所谓的督查,还有什么意义?】 【想要挖掘到第一手的真相,唯有微服私访,才能彻底看清那些官员的贪婪嘴脸。现在都还在天子脚下呢,扬州知府就有这么大的胃口。其他偏远地区呢?只怕更加难以想象!】 【悲观地说,天下乌鸦一般黑,就这大明朝的官员,你排着队挨个砍死,保不齐有冤枉的,但要是隔一个砍一个,那肯定有漏网的!】 【水至清则无鱼,情况就是这么个情况,也不能求之过甚。】 【只要这科举舞弊第一案,声势足够大,牵涉的官员级别足够高,杀他个血流成河尸骨如山,便能够震慑全国,哪怕贪婪的本性依然无法改变,最起码也会投鼠忌器,一想到那场恐怖的屠杀,就让他们心惊胆战,在组织科举的过程中,不敢做得太过分。】 【若非如此,别说我一个秦枫,就算把十个一百个秦枫投放到全国,也不过是几百只眼睛,哪能看得过来这山河万里的大明天下?】 【只是不知道……如此凌厉,老朱能乐意么?】 【虽然历史上,老朱被称为朱砍头,杀人如麻从不手软,尤其是牵涉到贪腐的事情,更是见一个杀一个,见两个杀一双。】 【但其实……现在还只是洪武五年。洪武五年的老朱,家庭幸福未来美好,更不会因为朱标之死而清理权臣,杀性还没有那么重,所以我这一步会不会迈得大了,要是扯到蛋那就不太好了。】 【先听听老朱……呃、老朱好像见到我总是不爱说话,一副我不配的样子,主打高冷范。好吧,先听听马皇后怎么说,反正今天这马皇后,目测就是老朱的嘴替,要是这两口子的意思是别太过分,那我随随便便,马马虎虎,就把那个宋去华砍死,也就收了吧。】 【本来朝廷就缺官,我这一家伙再砍死一两个三品甚至二品的,多少有点败家的意思。】 【罢了,随机应变吧……要是老朱的意思不想杀伐过甚,那也只能那样了。】 这番心声,朱元璋一字不漏! 呼! 大明天子缓缓吐出一口浊气,仿佛这口气息里,带着浓烈的血腥气,让近在咫尺的马皇后也感受到了一股莫名的灼热,不禁再次微微侧目,望着这个一手缔造了大明王朝的伟岸男人。 随后她看到,朱元璋神色凝重之至,目光冷肃,微不可查地点了点头。 于是马皇后瞬间就明白了他的心意。 钱,可以给。 人,尽管杀! 为了大明江山,朱元璋自然不会顾惜那些官员的头颅。 要知道,如今才只是洪武五年,而且大明重开科举,这还是头一遭,那么现在全国各地,小到县衙,大到府衙,布政司,其中充斥的官员,只有一小部分是后来提拔任用的,而大多数依然还是前元的底子。 没办法,哪怕是换了天下,总也不能把各地的衙门建制,全都推倒重来,仓促间根本无法找到那么多官员。 就像秦枫说的,水至清则无鱼,若是把这些官员一股脑全都解决,对天下造成的负面影响,在短期内要远远超过积极意义,甚至立刻导致天下大乱,不可收拾。 既然如此,好像秦枫的做法,是唯一正确的。 就接着这次科举舞弊案的机会,一次性杀个痛快,把他们杀怕了,杀疼了,以后再要伸手贪钱,心里就多了一重来自灵魂深处的颤栗,让他们不敢做得太过分。 这就是最朴素的杀鸡儆猴的道理。 但其中有两点最为关键。 其一,这鸡,要足够大!倘若只是处决一些猫三狗四的东西,无法达到预期效果。 其二,动静闹得越大越好!因为杀人不是最终目的,要通过杀人来震慑全国,让整个大明的吏治为之一清,那才是最为关键的。 具体怎么做,朱元璋其实也只有一些模糊的想法。 但他相信,秦枫可能一接手这个全国总学政的职位,就已经胸有成竹了。 既然如此,那索性用人不疑! 你尽管放手去做! 朕,就是你最坚实的后盾! 第三百二十三章 我们不一样,我是氪金玩家 老朱还真够意思! 给得真多…… 而且,从马皇后的口吻,大致可以判断,老朱的意思是让我放手去做,甭管这科举舞弊案牵涉到哪一级的官员,哪怕是封疆大吏,当朝一品,凭我手中的尚方宝剑,也尽可以一剑斩之! 完成充值之后的秦枫,回到扬州府。 这一日,万众瞩目的扬州府院试,正式拉开帷幕。 在七百年前,读书乃是很小众的事情,通常来说要家里略有余财,才能送孩子入学堂,那所谓的十载寒窗之苦,其实真正贫穷到连饭都吃不上的人家,是没资格受的。 虽然后来朝廷颁布法令,皇恩浩荡,要对天下所有的县学、府学、州学,都发放廪米补贴,鼓励老百姓送家里的孩子去念书,但即便如此,也绝不是人人都能读圣贤书。 很少有人知道,最初是那个应天府淳化县的七品县令秦枫,兴办了枫兰县学,并给学子提供非常可观的廪米,朝廷才有样学样,颁布了这样利国利民的法令。 不过,尽管大多数人都是大字不识一个的文盲,甚至连自己的名字都写不出来,却并不影响他们对于此次大明重开科举的关注。 自古以来,学而优则仕,是理所当然的进身之阶。 千百年来,不知有多少出身寒微,却凭借读书改变命运,一遇风云便化龙,从此青云直上,留下无数令人艳羡的传说。 现在,这个大明朝,终于也要开科举了! 之前的县试、院试,都只是选拔性质的地方考试。 但是今天,到了院试这一步,那就是由朝廷派遣专门的提督学政,亲自督查整个考试过程,做到公平公正,替朝廷开科取士,为大明朝选拔人才。 据说……在提督学政之上,还有一位地位更加崇高的“总学政”呢! 只是,那样高高在上的大人物,别说普通老百姓,只怕咱们扬州知府,也无缘得见。 自唐宋以来,国家级别的科举考试,是要安排在专门的“贡院”中进行的。 时至大明洪武五年,这些散落在全国各地的贡院,当然也早就被重新修缮,准备迎接这场大明朝第一次科举。 不过,如今扬州府内进行的,只是第一级的院试,参加考试的人数只有一百余人,扬州知府宋去华虽然对此极为重视,倒也并没有赶工兴建一座贡院,而是把这场至关重要的院试,放在扬州府的府学中进行。 这座府学占地面积广阔,鼎盛时期可以容纳数百学子一同读书,现在清理出来,由孔武有力的衙役守住了几道门户,便让院试的肃穆气息,一下子就浓烈起来。 “要开始了要开始了!”有人语调激动,望着府学门口端坐的几位大人,口中喃喃自语。 “呃,你家有参加院试的学子?”身边的约莫是熟人,言辞间微微揶揄。 “那倒没有!” “那你激动个什么劲儿!看热闹而已……” “不是啊!你看咱们知府大人,都只是坐在次席,坐在主位的那位大人,就是传说中的提督学政吧?” “废话!不然呢?我跟你说,这次来的吕大人,专门提督咱们扬州府的院试之事,据说吕大人官至三品,那可是了不起的大人物!” “呼!真要感谢朝廷的科举考试,不然我这辈子怕是也没缘分见到三品的大官,那简直都快通天了!你看这吕大人天庭饱满,一看就是有福之人,坐在那里不怒自威,咱们平常见到的那么威风的宋知府,一下子就被比下去了。” “这府学的几道门全都有人把守着!刚才我路过,只是靠近了点,那守门的官爷,连钢刀都出鞘了!吓死我啦!好凶的样子……” “那你以为?这可是院试啊!还能让你溜进去做手脚?” 呵…… 秦枫刚从京城回来不久,先跟宋去华见过一面,然后刚好就赶上这场院试开场。 混迹在人群中,秦枫身边分别站着兰娘和徐鼎臣,而伍九六则隐身在暗处,连秦枫都不知道他具体在哪里,但若是有什么风吹草动,这位身手高绝的锦衣卫同知,自然可以给他提供强力的保护。 身旁的议论声,此起彼伏,从没有一刻停止。 尤其是说起科举,说起做官,许多人的口吻都充满艳羡,时不时就要叹息几声,说当年若是多读点书,说不定也能通过之前的筛选,成为今日院试学子当中的一员。 对此,秦枫自然是付之一笑。 我跟你们不一样。 现在,我是氪金玩家。 五十万两白银啊! 宋去华这厮,也真的敢收! 而且,秦枫看得出来,当时宋去华见到这笔巨款真的拿了出来,表情极其精彩复杂,大约是懊悔自己要得少了。 但其实,不少了。 这笔钱,已经足够你全家九族都螺旋升天,何必再要更多。 老朱的仇恨都已经溢出,非常稳。 “快看!吕大人站起身了!” 惊呼声中,居于主位的那位神色威严的中年官员,徐徐起身,双手虚按,很快就止住了纷纷议论之声,脸上挤出一个并不协调的微笑,环视四周,开口道: “本官吕思正,乃是本次扬州府院试的提督学政,督管院试相关一切事宜。” “在场诸君,皆为我大明英才,今日济济一堂,只为尽展胸中所学,报效国家。” “学海深邃,书山高耸,尔等勉力苦读,方有今日胸中之才学。” “本官要特别强调的是,此次院试,诸位当严格遵循考场纪律,严禁任何形式的舞弊行为。古语有云:诚为立身之本,尔等所承之重,乃家国之望,故不可因小失大,妄为舞弊以图捷径。” “愿诸君心存明镜,恪守规矩,展现真才,其所学皆为自家之力。今日之考,非但审察尔等之智才,更为考验尔等之操守。愿诸君持公心以应试,诚实无欺为上乘,冀能以真实之学问,金榜题名,更进一步!” 一番话说完,府学门口顿时掌声雷动。 虽然参加考试的学子并不多,但看热闹的人数,却多了十倍百倍,这会儿见这位陌生却威严的大人,语调铿锵,说得义正词严,不由自主地被感染了情绪,纷纷叫好不绝。 第三百二十四章 裤子,脱了 讲话过后,此次扬州府院试的学子,便开始陆续进场。 府学改造的考场外,临时搭了一座凉棚,凉棚下桌案椅子齐备,包括扬州知府宋去华在内的几位大人正襟危坐,目光都落在门口。 这座府学本来有好几个出入口,但现在其他的都已经封闭,并且有专人把守。 唯一开放的门户,便是此次院试的入口,入口处有两名神色凝重的衙役,专门负责检查每一个入场的考生,是否携带有任何与舞弊有关的物件,包括书本,小抄,或是其他明令禁止的物品。 好严格! 看热闹的人们,很快就发出新的惊叹声。 因为,从吕大人刚才说完那番开场白,考生开始入场接受检查,很快就过去了一刻钟的时间,却只是通过了三人! 每一名考生,都要在众目睽睽之下,高举双手,任凭负责检查的衙役,搜查全身,必要时甚至让你宽衣解带查看,也是合理合法的要求,你可以拒绝配合,但人家同样可以拒绝你入场。 现在府学门口这一百多名学子,都是经过了县试、府试,重重筛选,聚集了整个扬州府近百万人口当中的佼佼者,好不容易到了这一步,哪能因为这样的原因主动放弃。 因此,不论门口的衙役如何要求,哪怕检查得过于严格让人感觉到不适,学子们也只能是捏着鼻子忍了,脸色古怪地让两个衙役的粗糙大手,在身上各处捏来捏去,骨头都捏酸了,才算是侥幸过关,被喊一声“进去吧”,便如逢大赦,甚至连衣服都来不及穿好,便逃一般地冲入考场,在专人的指引下,找到属于自己的那间“号房”,一头扎进去,赶快隔绝了那些看热闹的目光。 “啧啧,有辱斯文,真的是有辱斯文……” “这些都是读书人呐!而且还是精挑细选出来的读书人,说不定,以后都要做官的!现在却像是虎落平阳,被几个衙役这般羞辱……” “嘘!噤声!别乱说话!什么羞辱?没听刚才吕大人说么,这是朝廷组织的院试,关乎社稷国运!若是督查不严格,真的搞出了营私舞弊的事情,咱们扬州府可就要大大出丑了!” “这么严格,谁还敢作弊啊?” “那可说不好,说不定就有人铤而走险,要赌一赌运气呢。” “这,哪有运气可言啊!你没看刚才那位,因为脸色差了点,被两个衙役命令着脱去长衣长裤,只剩下贴身小衣,这还不够,连屁股里面……好像都被摸了好几把……” “嘶!我看到了……真就……看着都难受啊!别说是他了,我觉得我的鸡皮疙瘩都泛起来了,好像被摸的是我……” “看来,这位远道而来的提督学政吕大人,眼里真的不揉沙子!谁要是在他眼皮底下搞些小动作,那真是打错了主意!” “说得对!我看这位吕大人,就是一脸的正气,坐在那里凛然生威,难怪朝廷把他派到这里来!” 呵…… 这些话,秦枫都听在耳朵里,却只是微微一哂,并不说话。 “相公……”身边的兰娘开口,有些担忧地低声道:“大哥他……等会儿也要被这样搜查吗?” “那是自然。”秦枫伸手握了握她柔嫩的小手,微笑道:“说不定,更严格呢,不然怎么能显得吕大人和宋大人一心为公,绝无偏私?” 兰娘被握得心中一荡,暗想这才不到一个月光景,秦枫这位全国总学政,如何督查科举,好像还没有头绪,反倒是这夫妻假扮得越来越真了。 内心深处,她倒是愿意永远就这么假扮下去,弄假成真…… “爹。”小脸板得死死的徐鼎臣,也插嘴说道:“你说大伯他,能考得上么?” 五十万两银子啊! 这个数字被秦枫说出来之后,就连大明长公主都被惊呆了。 更何况,徐鼎臣只是小门小户出来的孩子,哪怕天资聪颖,也为读书吃了许多苦头,不知经过了多少三更灯火五更鸡,寒窗十载虽然还没熬到年头,却深知其中三味。 贺三斗? 徐鼎臣当然知道,贺三斗根本就没读过书! 真能凭借五十万两银子,化腐朽为神奇,让一个最多只会写自己名字的粗人,高中秀才? 那这朝廷科举,还有什么意义! 徐鼎臣仰起小脸,有些迷惘地望向秦枫,暗想着若非不是秦大人坐镇应天府,主政淳化县,说不定我读书再好,也是无济于事,最终能够通过考试的,未必是靠的学问,而是靠的真金白银! “你,站住!” 秦枫还没来得及回答徐鼎臣的问题,忽然前方一个声音响起,原本端坐在桌案后的吕大人忽地站起身来,三步并作两步,直接来到刚检查完的一个考生跟前,淡淡道:“裤子,脱了。” 啊? 那考生顿时变了脸色,周围看热闹的人群也是一片哗然。 之前的检查已经够苛刻了,但……总也不至于在众目睽睽之下,太过出丑吧。 脱裤子? 这个这个…… “大人!”那考生倒也是生得眉清目秀,此刻涨红了脸,一边摇头,一边连整个身体都抖了起来。 “来人呐!”吕大人不为所动,伸手一指,直接吩咐道:“帮帮他!” 大人有令,谁敢不从? 如狼似虎的衙役顿时窜上前来,两个服侍一个,很快就把这考生按倒在地上,强行脱下短裤…… 哎呀! 看热闹的大姑娘小媳妇,顿时羞红了脸,纷纷伸手捂住眼睛,但却小心翼翼地将手指挪开一点缝隙,从缝隙里探出一道窥探好奇的目光。 哦!! 这时候,随着短裤被脱下,无数道目光同时落在本该隐私的部位,却同时发出一声惊呼。 果不其然,这考生的大腿根部,竟然不知用了什么方法,以蝇头小楷,写满了文字,隔得远了看不清是什么内容,但想必都是些经义解读,锦绣文章之类。 还真是个试图舞弊者啊! 要知道,进了号房,一连三天,吃喝拉撒就在里面,就算也有专门的巡查人员,却不能照顾到每一个人。 那个时候,此人就可以找到机会,把身上写的那些东西抄下来,当做是自己的学问…… 第三百二十五章 这考场的纪律,也太严格了 “给我拉下去,先重打五十大板!然后带上枷锁,游街示众!之后发配边疆,充军抵罪!” 那吕大人冷笑一声,便有专门的衙役上前,押着面如土色的书生,不理会他的哭爹喊娘,直接就拖了下去。 不多时,噼里啪啦的打板子声音,就清晰传来,夹杂着那书生凄厉的惨叫声,但是惨叫的声音却渐渐小了,直到戛然而止,大约是被打得直接晕厥过去。 而这个时候,才只是执行了不到二十大板而已。 读书人,身子骨都偏弱,哪里经得起这样的大型伺候。 更何况,后面还有更加不堪的游街示众,甚至还要发配充军…… 天哪! 这处罚,会不会太重了点? 声犹在耳的惨叫,让所有人都不由自主地咽了口恐惧的唾沫,眼神惊恐,哪怕事不关己,仿佛也觉得自己屁股都火辣辣的。 要知道,按照大明律法,对老百姓其实还算是宽容的,就算平常有个偷鸡摸狗,或是打架斗殴,闹到不可收拾,上了衙门公堂,充其量也就是二十大板,或是罚银之类的处罚。 扬州府的老百姓,今天算是开了眼界。 只不过是在身上书写了许多用来舞弊的文字,被当场查实之后,竟然受到了如此严厉的惩罚。 这个人,基本上可以说是废了! 别说以后的青云之路,只怕是欲求一老百姓的身份而不可得,下半辈子纵然不死,也只能夹起尾巴做人,像阴沟里的老鼠一样惹人生厌,不管走到哪里,发配充军的脸上刺字,都会伴随一生,被人指指点点,受尽羞辱白眼。 太重了! 委实是太重了! 这下,所有看热闹的扬州百姓,都噤若寒蝉。 而排队等待检查的考生,自然更加恐惧,队伍里登时就发生了一阵骚动,有好几个人浑身发抖,目光四下逡巡,瞅着前面的衙役似乎没注意的当口,拔腿就走! 可是,这时候想走,那真是太迟了! 早有准备的提督学政吕大人再次冷笑一声,早有准备地一挥手,顿时从暗处窜出许多孔武有力的衙役,几个服侍一个,把想要逃跑的那几位,结结实实地按在地上。 一番搜查,果然,在他们身上,或多或少都夹带了违禁物品,用作考场舞弊。 没说的,依照大明律法,该打板子的打板子,该下狱的下狱,情节严重的就直接现在就宣判了发配充军的命运。 残酷的刑罚,让本来只是怀着侥幸心理想要提升一下考试成绩的考生,心胆俱裂,一时间连打板子的疼痛都不觉得什么了,心中万念俱灰,干脆翻了个白眼,直接晕了过去。 这阵骚动过后,场面渐渐恢复平静。 这次,再没人敢对这场院试有丝毫的轻忽之心,哪怕只是来看个热闹,也都是目光肃穆,连说个悄悄话都得尽力压低声音。 “太吓人了……刚才抓进去几个?” “五个……呃、六个吧,加上最开始那个,一共是六个。” “全完了!这几个人的前途全完了!别说入仕做官,就算做老百姓都低人一等!十载寒窗……全都付之东流,好可惜。” “嘁,那有什么可惜的?还不是自己心里不干净,想要在考场里搞点花样!我看呐,说不定之前的县试、府试,也是用了不上台面的手段过关!现在来了铁面无私的吕大人,这些见不得光的行径,终于无处遁形了!” “说得对!如今我大明开科取士,就是要选出真正有能力的人才,是要安排到各个衙门做官的,若是没有真才实学,肚子里全都是鸡鸣狗盗的玩意儿,那老百姓的日子还有法过吗?” “吕大人,真是明察秋毫的好官呐!” “那还用你说?不然朝廷怎会选吕大人来做这个提督学政?” 经历了最初的震慑之后,很快风头就发生了理所当然的转化,看热闹的老百姓纷纷对正襟危坐的吕大人投以敬佩赞叹的目光,有这样一位大人坐镇,这场扬州府的院试,自然能够做到公平公正,只要有才华,便能脱颖而出,成为人人羡慕的“秀才”。 一百多考生,抓起来六个,他们的命运已经被彻底改变。 读书改变命运嘛! 其余众人,哪怕心中并没有鬼,也都是神色栗然,老老实实地排着队,接受衙役的严格检验,检验通过后,方才进入考场,进入自己的那间号房里。 “哎,你还别说,刚才那几个被抓起来的,现在回想起来,刚才就有点鬼鬼祟祟,你注意到没?” “啊?我倒没注意……能看出来么?” “能啊!你看能现在这些排队的考生,就正常多了!” “废话么!你没看到到处都是虎视眈眈的衙役,这位吕大人可不是跟你闹着玩的,发现有舞弊者,先打板子后发配,谁还敢造次?” “啧啧,就连队伍后面都站着衙役,太严格了!这才是朝廷法度啊!” 这句话的声音大了点,周围许多人都听到了。 循声望去,果然见到队伍最后,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神色粗豪,顾盼生威,站在那里就跟半截铁塔似的,前面好几个文质彬彬的考生,心中惴惴,时不时回头看一眼,那汉子也不客气,狠狠地瞪过去,吓得人家赶紧缩头,倒有几分滑稽。 厉害厉害! 不用说,这自然也是吕大人安排的! “这样的科举,才能选出人才,我支持吕大人!” “有这样的提督学政,咱们大明未来,就可以放心了啊!” “希望真能选出几个为民做主的好官,就像……嗯,我听说应天府的知府秦大人,就是两袖清风的好官,为民请命,甚至敢跟当朝丞相对上……” “嘘!别乱说话,这里是应天府!难道咱们宋大人不是好官么?你什么话都敢说,别跟我说话,我什么都没听到!” 哈哈! 没想到,距离应天府几百里的扬州府地界,老百姓竟然还听说过我。 在这个时代,没有网络没有手机的,信息极为闭塞,能有这样的影响力,殊为不易。 秦枫听到这些议论,不由得微微一笑,觉得有趣。 第三百二十六章 就选出这么个东西? 秦枫这一笑,却让身边的几个人愣了片刻。 只觉得,这个年轻人笑容通透干净,模样也是上上之选,再加上身边的那位温婉可人的女子,真是一对天造地设的璧人。 只是好像有几分面生,不像是本地人。 “兄弟,似乎不是咱扬州府人士?”就有人上前搭话道。 “是,我出门探亲,途径此地。”秦枫微笑道。 “兄弟也是读书人吧?”那人打量秦枫,愈发觉得顺眼,仿佛有一种与生俱来的气质,令人愿意亲近,便试探着再次说道:“俗话说,腹有诗书气自华,兄弟这样的俊彦人品,必是书本里养成的。” “哈哈,见笑了,也算读过几本。”秦枫看着徐徐推进的考生队伍,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 “没想着参加考试,谋一个前程?”那人继续说道:“你别是还不知道吧,咱们扬州知府宋大人,为了替朝廷广招贤才,特意发了告示声明,哪怕是没经过县试府试,只要对自身的文才能力确有信心,也可以破格参加此次的院试!当然了,咱们本地人,之前的县试都过不去的,那就不用再献丑,但如兄弟这样的情况,正可以试试嘛!” 嗯,你说得对。 可不是符合我这种情况么。 你猜为什么符合? 我五十万两银子买来的机会…… 秦枫看着这个不明内情的热情扬州人,微笑摇头道:“我肚子里那点墨水,不值一提,不过宋知府的确是求贤若渴,我家兄长便受到恩泽,参加了此次扬州府的院试。” 啊! 原来如此! 那人一惊,目光不自觉地掠过考生队伍,随后回到秦枫这边,低声道:“令兄是哪一位?想必更加文才风流,必能一举中个秀才!” “喏,队伍最后的那个就是。”秦枫伸手一指,指向队伍最后排得已经有点不耐烦的贺三斗。 啊?! 待看清那人,几个闲聊的扬州府人士,大惊失色。 那位! 那位……不是吕大人安排的衙役吗? 怎么……竟然是考生? 说话间,已经快到了排在最后的贺三斗,也有越来越多人注意到,这考生队伍里,竟然还有这么一位看上去无论如何跟科举扯不上关系的糙汉。 读书人? 谁见过这样的读书人呐! 霎时间,许多目光都纷纷聚集过去,现场响起许多窃窃私语的声音,互相询问此人是谁,是扬州府哪个县的学子,为什么之前县试府试中,似乎都没见过。 “啊!!我想起来了!这、这不是那位武爷么!” “哪个武爷?” “你没听说吗,前些日子,有人大闹万花巷,把琴韵水榭搅闹得不得安宁,孙财主家的公子……据说现在病还没好呢!” “啊这!是他?听说过听说过!事儿倒是听说过,可没见过真人,真的是他?” “错不了!不瞒你说,我那天正在琴韵水榭二层楼里,这位爷大闹的时候,我也被吓得一激灵,当时就软了……” “哈哈!这个责任,你可不要推到武爷身上,说不定你本来就软。” “你放屁!!” “可是……这位武爷,竟然还是个读书人?” “呃!不像!真的不像!说起来,读书人去万花巷的,那可多了去了,就算衙门里的官老爷,也经常在那边见到。但是说实话,读书人逛楼子,那都跟咱们这些不识字的不一样,人家讲究个情调风雅,往往要先听琴,再喝酒,酒席中还得玩点行酒令之类的花样,咱们这样的人,怕是一个字也憋不出来。” “那这位武爷……” “呵,就这么说吧,那天武爷在琴韵水榭里的做派,就连我一个粗人,都觉得粗!” “啊,武爷真这么粗?” “反正我看不出半点读书人的样子!谁知道呢,或许人不可貌相呢!” “到了到了!你说……他不会也在身上夹带私货吧?” “呵,吕大人的眼睛,可是不揉沙子!” 议论纷纷声中,贺三斗作为本场最后一个入场的考生,已经到了那两位衙役跟前,照例接受检查。 众目睽睽之下,两个衙役检查得格外仔细,把贺三斗浑身上下都搜了个遍,尤其是之前发现的几个格外隐蔽的舞弊手段,也被临场就加入了搜查列表,一一查探到位。 贺三斗身无长物,干干净净,自然得以过关。 随着贺三斗的身影消失在考场门口,所有的考生都完成入场。 前后一共抓了十三位有舞弊嫌疑者,依照程度轻重,已经予以严惩。 噼里啪啦的打板子声音,仿佛还萦绕耳旁,让这场扬州府院试,多了数分肃穆的气氛。 吕思正神色庄严,向周遭的百姓拱了拱手,在一片赞誉声中,走入考场,继续行使身为提督学政的权力,在接下来足足三天的时间里,巡查整个考场,直到院试结束,考生离开号房,他的工作也还远没有结束,还有更加重要的阅卷流程,那更是提督学政职责的重中之重。 入场完毕,看热闹的百姓也就渐渐散了。 毕竟除非家中有考生,其余闲杂人等不可能在考场外面候着,也没有意义。 吕思正在扬州知府宋去华的陪同下,迈开四方步,脚步沉稳地进入考场。 刚走了几步,就听到前面有吵嚷的声音。 “我号房呢?” “呃……不是跟您说了么,您最后一个入场,是排在黄字廿七号,也是本场的最后一个号房位置。” “黄字在哪?” “就在那边啊!咱们的考场,按天地玄黄排列,每个号房三十六人,若是考生再多,后面还有宇宙洪荒……” “什么乱七八糟的,老子听不懂!你就说哪个字,是黄字,不就完了!那么多废话!” 呃!! 吕思正神色古怪,泛起不可思议的神色,侧目望向身边的宋去华。 我听到了什么? 这人……连黄字都不认识,确定是来参加考试的? 扬州府经历了县试、府试,就选出这么个东西? “吕兄……”宋去华一脸的尴尬,搓了搓手,低声解释道:“这个武三斗,大约是从没参加过考试,有些紧张,慌了神了……” 哦! 原来,这就是武三斗。 吕思正皱皱眉头,远望着那个糙汉,在衙役的指引下,总算是找到了号房,便也不再出声,假装没听到刚才那段话,脚步不停,继续转向另一个方位。 第三百二十七章 贺三斗的院试之旅 哦! 原来这个字,念“黄”。 倒也好认。 在衙役的带领下,贺三斗同志终于找到了属于自己的那间号房。 那衙役人都麻了。 这位,是参加院试的学子? 认字还没我多啊! 到底是怎么蒙混过关,进到这里来的? 难怪刚才检查的时候,就数这位神情最坦荡,完全没有别人的紧张忐忑。 有啥好紧张的,就算让这位带着书本进号房,只怕他也没法把那些字工工整整地抄写到卷子上。 甭问,这位肯定不是扬州府人士,是借了咱们宋大人的光,对于非扬州府人士,设下优待,说是为了替朝廷广招贤才,只要对自己的文才能力有信心,便能破格直接参加院试…… 可是,绝大多数人,对自己肚子里那点墨水,还是有点数的。 县试都过不去,来直接参加院试? 除了自取其辱,还能有什么结果。 衙役看着已经进入号房的这位武爷,撇了撇嘴,便不再理会。 这位,拿笔都不会呢!那手法……跟自己拿刀差不多…… “咳!什么玩意儿!” 衙役一走,贺三斗直接把手里的毛笔扔了,这东西拿在手里,真比钢刀还沉重百倍,要多别扭有多别扭。 伸了个懒腰,贺三斗站起身来,开始打量这间被无数考生视作圣地的“号房”。 若不是秦大人计谋需要,贺三斗这辈子只怕都没机会走到这里来,居然还能参加一次朝廷组织的院试,人生的际遇之奇,真的是很难预测。 唔……号房…… 贺三斗皱起眉头,觉得这个名字听上去,就跟应天府府衙后面的监牢有几分相似。 实际上,这一间间小黑屋,也是像极了监狱。 考生经过搜身之后,允许带入号房的,就只有笔墨纸砚,几根蜡烛,还有若干干粮。 根据朝廷规定,此次院试的考试时间,一共是三天,这三天之内的吃喝拉撒,都要在考场里进行,睡觉也要在号房里,却并没有床,但在号房两边的墙壁上,特意留下了两道可以搭放木板的砖墙。 砖墙一高一低,高的放上木板便是桌子,低的放上板就成了凳子。 到了晚上,便把桌子拆了,木板放到低下的槽口,与凳子齐平,便成了一张简易床。 这叫做“合则为榻,分则为桌”,是从唐宋年间就沿袭下来的科举号房标准制式,扬州知府宋去华的确是为了此次院试下了功夫,将府学改造成考场时,号房的设计,颇花了一番心思。 天还亮着,贺三斗就很麻利地拆下桌子,把床搭了起来,然后脱下外衣权当枕头,毫不客气地躺了上去。 片刻,已是鼾声如雷。 不远处的衙役,听到这番动静,不由得苦笑着吐了吐舌头。 果然,不愧是你啊! 刚到扬州府,就能大闹万花巷,现在居然还来凑个科举的热闹,难道就为了进来睡个觉吗?这里的木板床,难不成要比那琴韵水榭里香喷喷的鸳鸯暖枕,更舒服? “宋贤弟,这个姓武的,莫不是故意来消遣本官的?”缓缓走在考场里的吕思正,目光落在远处的黄字号某间号房,隐约竟能听到鼾声,不由得变了脸色,侧目跟身边的宋去华皱眉道:“到底是什么来路?科举大事,岂能如此儿戏!” “呃……”宋去华尴尬地搓着手,只得小心翼翼地解释道:“这武家是京城人士,世代从商,颇有家资,就想着家族里能有人入仕,但那个读过书的武峰出身贱籍,无法为官,便将这个大字不识一个的武三斗推了出来……唉!其实小弟也早就对他们耳提面命,再三叮嘱,可是这武三斗实在是烂泥扶不上墙,竟然、竟然这时候就睡起了觉……” “哼!”吕思正脸色不快,心想若不是看在二十万两银子的份上,早把此人乱棍打了出去! 此番朝廷首开科举,圣上是极为重视的! 虽然这什么狗屁武三斗,最多也就止步院试,不可能更进一步,更不可能被皇帝见到,但他花了大价钱来买这个秀才,却不知低调收敛,到了号房里这般胡闹,岂不是让本官脸上都不好看? “宋贤弟,你安排一下,让那几个衙役,多去巡视玄字号房,这边不需要人手看着了。” 有道是收人钱财,与人方便,吕思正拿了那么一笔巨款,虽然这会儿觉得烦躁,但也只能捏着鼻子把事情做圆满。 两人略一商议,很快就命令这边的衙役离开,无法再看清黄字廿七号号房里的动静,哪怕那里鼾声如故,最多也就是让左邻右舍的考生烦躁不安。 自古以来,科举考试,号房虽然都是一样规制的号房,却也有很大的区别。 比方说,临近厕所的号房,被称作“臭号”,那考场里原本就人员密集,不光有考生,还有数量不菲的衙役、考官,三天的时间里,吃喝拉撒,都在号房里,厕所边上的号房,自然就臭气熏天。 到不了第二天,臭号内简直可以说是臭气远播,令人作呕,在这种环境下,别说静心写文章了,不被熏出病来已经算是体格强健。 此外,还有临近炊爨之地的“火号”,虽然比臭号强点,却免不了一日两次的烟熏火炙,同样会对考生造成极大的干扰。 这回……参加扬州府院试的部分考生,有幸体会到另一种前所未闻的干扰——鼾号。 猪啊?! 万万没想到,大家都是来考试的,他们这边都还没读完题,没开始破题起笔呢,那边已经鼾声如雷,震得单薄的号房都一阵阵颤抖,仿佛那边睡着的不是人,是一头洪荒巨兽。 这是哪一位爷啊! 难道不看看题吗? 科举院试,规定三天考试的时间,其实是比较宽裕的,目的是为了让考生尽情施展胸中所学,深思熟虑之后,才在试卷上写下锦绣文章,用手中的毛笔,描绘心目中的治国安民蓝图,亲笔画出自己的青云之路。 有的考生性子沉稳,那就更不会急着落笔,而是反复思忖,留心试题中是否有陷阱,是否有更妥当的论点,更聪慧的思路。 不落笔没关系,但没听说一到号房就开始睡觉的! 黄字廿七号号房边上的考生,算是倒了霉,不得不撕下衣襟紧紧堵住耳朵,方才觉得安静些许。 这样好不容易熬到晚上,夜幕降临,考生经过了这一天的考试,神困意乏之时,贺三斗却刚好睡足了,伸了个懒腰,从木板床上爬了起来。 第三百二十八章 清和浊的分界 “这会儿,贺三斗那懒货,是不是该睡了?” 客栈房间里,跟秦枫假扮成夫妻的大明长公主朱镜媺,虽然已经习惯了同房,却还是难免尴尬,尤其是俩人都不说话的时候,便会有莫名的旖旎气息悄悄流淌,于是朱镜媺随意找了个话题,目光掠向扬州府府学的方向,也就是这次院试的考场所在地。 “有没有一种可能,他刚睡醒呢?”秦枫笑了笑,显然比任何人都更了解贺三斗。 哈! 朱镜媺转念一想,还真的大有可能。 可是……就这么吃吃睡睡度过三天? 把朝廷无比重视的科举当成什么了,把父皇殚精竭虑的努力当成什么了! 朱镜媺当然知道,为了这次大明重开科举,父皇朱元璋点灯熬油,不知耗费了多少个不眠之夜,才把一切的规章细节都拟定完成,虽然其中也借鉴了许多前朝的经验,但大明当然要有大明的规矩,牵涉到天下数以万计考生的这场科举考试,可以说每一条法令,都凝聚着大明皇帝的心血。 可是现在! 秦枫送了五十万两银子的巨款,便打通关节,把扬州知府宋去华,还有朝廷派来的提督学政吕思正,一齐买通,竟然让大字不识一个的贺三斗,堂而皇之地走入考场! 这不得不说是一个极大的讽刺。 以朱镜媺对父皇的了解,若是这样的事情被父皇知道了,扬州府上下,不知有多少人会因此人头落地! “秦枫。”朱镜媺微微吸了一口气,目光复杂地看着秦枫,道:“你说……贺三斗真能考中秀才么?” 她心情的确复杂。 一方面,她当然不希望贺三斗能够中秀才,那意味着至少扬州府的官员贪腐到了极点,竟然能一手遮天,指鹿为马,那么父皇辛辛苦苦半辈子,打下的大明江山,为的是什么? 难道这一切都是没有意义的? 穷老百姓注定没有出头之日,到头来还是钱可通神,连学而优则仕的进身之阶,也必须要用真金白银铺设而成? 另一方面,她也希望贺三斗真的能中这个秀才,那意味着秦枫的策略行之有效,只不过用了最简单的金钱攻势,就让隐藏在暗处的魑魅魍魉全都显了原形,这也正是父皇任命秦枫为全国总学政,督查全国科举的意义所在。 “秀才?但愿他只是秀才吧……”秦枫叹了口气,兰娘毕竟出身富贵人家,对人世间的那些阴暗面,认知还不够深刻。 贺三斗没有能力中秀才,但五十万两银子却有逆天改命的能力。 “啊,你是说,难道贺三斗之后还能继续参加乡试,甚至……高中举人?”朱镜媺艰难地咽了口唾沫,喃喃道:“秀才都要五十万两白银了!那举人……得花多少钱啊……” “那没关系。”秦枫笑道:“反正也不是我出钱,都是当今圣上提供财力支持,不管他们胃口有多大,我背后可是整个大明王朝的户部!至于要花多少钱,那就看这些人的胃口有多大了。” 呃! 朱镜媺神色古怪。 虽然出身帝王家,但出生在战火纷飞的时刻,身为大明长公主,朱镜媺幼年时就亲眼看着父皇筚路蓝缕,不知经历了多少险死还生的苦战,才建立起这个大明王朝。 可是,王朝建立之后,依然是百废待兴,最尖锐的一个问题就是:处处缺钱! 要肃清北元余孽,要海量军费。 要实行摊役入亩,要巨量白银。 要推广县学府学,要廪米补贴。 偌大的大明,看似强盛无比,但实际上用钱的地方太多了,朱镜媺是亲眼见到那个户部尚书杨思义,短短几年时间就把头发胡须都熬得雪白,走在路上仿佛一阵风就能吹倒了似的。 用钱的地方太多,他这个户部尚书就算能点石成金,也变不出钱来。 这些年来,多少利国利民的好办法,因为缺钱而不得不暂缓。 事实上,倘若不是秦枫立下大功,在日本岛上发掘出了银矿,恐怕直到现在,大明平准库也无法建立,摊役入亩也无法推行。 朱镜媺知道,父皇朱元璋贵为天子,生活方面却颇为俭朴,往往只是一碗粥,两块馍,就对付了一顿饭,并不会讲究奢侈排场,这样的作风甚至也影响到了皇家子女,不论是太子朱标,或是她这个长公主,都遵循父皇的行事风格,厉行节约,不敢铺张浪费。 可是现在,秦枫意气风发,说他背后是大明户部…… 朱镜媺甚至能想到,若是那个杨老尚书听到这样的话,会是怎样的一番精彩表情。 说得好像大明户部很有钱一样! 至于父皇…… 别说以后更大的胃口了,就这次这五十万两银子,父皇不知震怒成什么样子,说不定都不用秦枫动手,以他那个脾气,过几天要亲自杀来扬州府,亲手砍掉宋去华等人的脑袋,也丝毫不奇怪。 “秦枫……”朱镜媺叹了口气,眼眸中掠过困惑的神色,仿佛自语说道:“你说,这天底下的官,怎么都这么贪呢?朝廷明明已经给了他们高官厚禄,不曾亏待了他们啊!为何还是……” “因为权力呗。”秦枫随口笑道:“绝对的权力,就会导致绝对的腐败,这是人性,不可更改的。” “那,咱们大明……就没法解决这些腐败透顶的官?” “解决不掉的,这是人性,不可更改。不论是明令典刑也好,剥皮楦草也好,也只能是治标不治本,掌握权力之后的官员,无法对抗诱惑,哪怕有太多的前车之鉴,依然是免不了前仆后继,这是个无解的问题。” “唉!那咱们大明百姓,岂不是没有指望了?”朱镜媺眼睛里蒙上一层淡淡的雾气,担忧地说道。 “两码事。”秦枫摇头道:“贪官,未必不是能吏。比如说海……” 呃,忘了海某人还没出生。 索性换个假人吧。 “兰娘,比如说有这么个官员,他不贪不拿,但也绝不做事,平常就喜欢夜观天象,欣赏星空。你若是他治下的老百姓,你喜欢这样的官么?” 这…… 朱镜媺迷糊了一下,心想好不容易说到了清官,但……不做事也不行啊!哪怕只是个七品县令,每日里也是卷帙浩繁,不知多少大事小情需要处理,不做事岂不是整个衙门都乱了? “再比如说,有个官员穷奢极欲,出门都要三十二人抬的大轿,但却才智超群,凭一己之力,力挽狂澜于既倒,强行为王朝续命,你觉得这样的官员,是好还是坏?” 这…… 朱镜媺脑子里忽然更加迷惘。 原本清和浊的分界,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但被秦枫举的这两个例子,搞得一下子就模糊不清了。 可是! 为什么不能清廉和有能力,兼而有之呢? 朱镜媺努力挣脱出思维的泥潭,目光望着秦枫,心想,你不就是这样的官员么? 这才是老百姓真正的理想中的父母官呀! 淳化县数万百姓,有口皆碑,如今应天知府虽然才做了半年,但下辖八县的面貌也是焕然一新。 做个这样的官员,不是最好的么? 朱镜媺看着秦枫的侧脸,线条清晰,仿佛有别样的魅力凭空散发,令她忽然心头鹿撞,脸颊微红。 “兰娘,咱睡吧?”秦枫打了个哈欠,笑道:“明天就是院试交卷的日子了,咱去看看贺三斗那家伙,出来是个什么模样。” 呀! 本来就思绪纷乱的朱镜媺,更加羞红了脸,连忙用被子蒙住了头,无师自通地学鸵鸟。 虽然,她压根不知道鸵鸟是什么生物。 第三百二十九章 贺三斗的答卷 这一日,扬州府院试的最后一天。 充当考场的府学门口,再次聚集起海量人群,虽然不如首日那么多,但也同样是人山人海,都想亲眼目睹这些经历了三天考试的学子风采,是否还像三天前那般意气风发,胸有成竹。 说不定,这里面走出来的,就有未来的举人、进士……甚至能走出个状元来也说不定呢! 自古以来,扬州都是人杰地灵的地界,此次大明重开科举,谁敢说状元就不会花落扬州城? 又或者,未来扬州府某县的县太爷,就在这些年轻的学子中产生呢。 千万道目光,同时聚集在考场门口,等待着这场院试彻底结束的那一刻。 “嘿,我说……你觉得这次这一百多考生,有多少能中个秀才?” “我猜……五五开?” “嘁!哪有那么容易!你真以为秀才这么好考啊?要知道,中了秀才的学子,就有资格参加更进一步的乡试!那可是以整个直隶地区为一个考场的,来来来,我考考你,你知道这直隶地区,有多少个府吗?” “啊?咱们扬州府自然是其中之一,还有……应天府、凤阳府、苏州府、常州府、安庆府……呃,想不出来了!这秀才果然不是人考的,我啊,最不耐烦翻那些书,光是咱们扬州城,都还没走明白呢,哪管得了直隶地区有多少府……” “告诉你!共有十四个府,十七个州,九十六个县,八十五个卫!你想啊,就咱们扬州府,就有一百多考生,要是按照这个比例,整个直隶地区得有一两千的考生数量,要是给一两千人设置一个巨大的考场,得有多麻烦,怕是光门口检查一遍,就得耗费好几天的光景!” “那……那你说,乡试的时候,能有多少人?” “三百,最多五百,不可能更多了!所以按照这个计算的话,这次咱们扬州府能中秀才的,也就是二十人,最多三十人!绝不可能有一半,这可是院试!中了秀才的,那就算是有功名在身,从此不再是泥腿子了,甚至到了县衙府衙的公堂上,都可以见官不跪!有这么广阔的未来,难度自然也就可想而知了!” 扬州府府学门口,议论之声,不绝于耳,但考生却迟迟没有出场,因为时间还没有到。 来早的倒是不着急,但来得晚又想瞧这场热闹的,可就费了劲,争先恐后地踮起脚尖,拼命往前挤,生怕不能第一时间看到那些考生学子的风采,就吃了什么亏似的。 他们做梦也不能想到,此时此刻,在考场之内,那些已经可以称作是扬州府地界人中龙凤的考生们,从号房里出来,竟然也簇拥在一起,并不急着走出考场,而是也翘首盼望,望着同一个方向,好像在等待什么重要人物似的。 “那个人,在里面吗?” “肯定在!前面有人已经说了,那家伙从昨天黄昏,一直睡到现在!好家伙,那鼾声响得……简直是惊天动地!咱们在这里考了三天试,真是绞尽脑汁殚精竭虑,但是这家伙,倒好像睡眠质量越来越好了,适应能力真强!” “这会儿好像鼾声停了?” “对对对!就是这样!你别看现在停了,等你稍微琢磨一下文章,立刻就会响起来,简直恨得人咬牙切齿啊!” “搞得我都没睡好!” “谁不是啊……真是倒了八辈子霉,跟这个家伙在一起考试……实在难以想象,这种不学无术之辈,到底是怎么混到这里来的!” 这些被视作龙凤的扬州府骄子们,目光怨怼,眉头紧锁,看着黄字廿七号号房,想要看看那个搞了他们三天心态的家伙,到底是什么模样,科举考试里大睡三天,只怕古往今来,也少有这样的奇葩。 呃! 这时候,提督学政吕思正看着那些已经交了卷出了号房的考生,居然停滞不散,也是眉头微皱,望向身边的宋去华。 宋去华顿时会意,心中一阵无语。 这五十万两银子,还真是不好拿啊! 且不说一见到提督学政吕大人,就先分走了二十万两,就说这个提不起来的武三斗,真的是半点人事都不懂! 使个眼色,宋去华吩咐两个心腹的衙役,赶紧去叫醒武三斗,别睡了,考试都结束了…… 那俩衙役虽然不完全知道这其中的内情,但对于自家知府的脾性还是有所了解的,既然如此关照,多半是那个姓武的使了钱。 唉,这种事,也算是见怪不怪了。 现在宋大人有令,他俩连忙分开人群,到黄字廿七号号房里,敲了敲门,提高声音叫道:“这位考生,醒醒!该交卷了!” 声音不小,但一连说了三遍,号房里才传来不耐烦的伸懒腰声音,一个粗豪的嗓门,含混不清地说道:“哪来的不长眼的东西,吵老子睡觉……” 众目睽睽之下,号房里有了动静,从里面走出一个八尺高的壮汉,生得虎背熊腰,衣衫不整的胸前,护心毛足有巴掌厚,更是满脸虬须,端的是威武雄壮的一条好汉。 只可惜……跟这考场的氛围,以及那些同场考试的考生,气质截然不同,主打一个格格不入。 “吵什么!” 贺三斗一露面,就先对那两个满脸无语的衙役怒目而视,随手将一张写得密密麻麻的卷子,胡乱塞了过去,嘴里却还在嘀嘀咕咕,不干不净,骂的不是扬州土话,所以倒也没多少人能懂,只是知道不是什么好言语。 可是这时候,包括那俩衙役在内,竟无人计较他嘴里的鸡零狗碎。 百余道目光,同时落在这粗汉的手里。 那卷子? 不对劲啊!! “怎么可能!” “他、他明明是睡了三天……有鼾声为证!怎么可能还把卷子写得这么满当!” “天哪!竟然还是最难习练的梅花小楷……这真的是出自这样一双粗糙的手里?这双手……要说拿刀抡斧子,毫无违和,要说写字……我是万万不敢信那!” 第三百三十章 败絮其外,金玉其中? 数道目光,都落在贺三斗身上。 已经交卷,却聚集在考场里不肯散去的考生,终于见到了这位睡神。 本来是打算看他笑话的,似这般胡闹乱来,把严肃庄重的科举院试当成玩闹的家伙,就算不交个白卷,大概也只能是胡乱涂抹一番吧。 可是现在,众目睽睽之下,那张卷子的确是答得花团锦簇,洋洋洒洒不知几万言。 距离最近的几个考生,眼睛尖的,甚至能看到其中的内容,虽然只能窥到寥寥几行,但可谓是言简意赅,里面表达的观点之犀利,文辞之俊雅,远非他们能够企及。 怪了啊! 难道此人,还真的是败絮其外,金玉其中? 无数人脸上泛起古怪的神色,用复杂的目光不断打量着这位来自外地的考生,越看越觉得捉摸不透,竟觉得此人深不可测,高山仰止。 尤其他那双手…… 这些漂亮的小字,真的是出自于这双手? 考生们纷纷苦笑,毕竟经年累月执笔写字的手,该在什么地方留下痕迹,那都是有数的。 可是这一位…… 他真的曾经握过毛笔,写过哪怕百十来个字么? 奇了! 若说不是他,那么这张漂亮至极的卷子,又是从何而来呢? …… “卷子,从何而来呢?”客栈的房间里,秦枫看着脸色微微局促窘迫的贺三斗,微笑道:“难不成真是你写的?” “哪能啊!”贺三斗脸色涨红,心想大人您可不能凭空污我清白,我哪能写出那些云山雾罩的文字。 双手一阵乱摇,贺三斗连忙解释道:“我哪会写那些弯弯绕绕的东西,其实在昨天之前,我那号房里,还一直都是白卷……哦不对,不完全是白卷,我在上面学着写那个‘黄’字来着,合计着好歹也参加一次考试,这要是回到淳化,旁人问我,我就说是黄字号房,然后把这个黄字写给他们看……可是那毛笔实在太难用了,弄得到处都是墨,麻烦死了……” 呃! 虽然这贺三斗啰里啰嗦,但秦枫等人倒也不着急,只当是听个笑话,还挺有趣的。 只是徐鼎臣的脸色微微古怪,不自觉地想起了自己参加县试府试的情景。 若不是大人带自己出来,说不定这个时候,他还留在应天府那边,也已经参加完了统一时间的院试,不知以自己的才学能力,能否更进一步,进入到乡试,去考那个无数人羡慕的举人。 可是这个贺三斗,他有了这个机会,却在试卷上胡乱涂抹,练习写字…… “昨天夜里,号房角落的地面上,忽然发生响动,吓了我一大跳,还以为有什么鬼怪从地里钻出来呢。”贺三斗继续说道:“结果,那地面竟然被挪开几块方砖,从里面钻出个人来!” “他打了手势,让我不要作声,我那会儿也是被吓到了,都还没反应过来呢,他就从怀里拿出那张写得密密麻麻的卷子,把我桌上被弄脏的试卷收走,没一会儿就消失在刚才那个地洞里,还把上面的方砖重新铺好,全程都没用我动手。” “我那阵子,刚睡醒不久,迷迷糊糊的,还以为是在做梦呢。” “但桌上放着的卷子,的确是真的,只不过我不识字,上面的东西也看不懂,不能说给大人听了。” 哦! 原来如此…… 秦枫微笑。 说穿了,倒也并不稀奇。 财帛动人心啊! 其实秦枫安排贺三斗去做这个事,从一开始的大闹青楼开始,就是要给扬州知府乃至那个尚未到来的提督学政吕大人,制造难度。 贺三斗大字不识一箩筐,不论是形象外貌,还是文化程度,都跟秀才扯不到半点关系。 走在街上搭眼一看,这贺三斗就绝不是读书人的气质。 因此,要让他通过院试,高中秀才,自然是很有难度的一件事。 但是从另一个角度,也相当于秦枫这离京第一站,给扬州知府宋去华,还有提督学政吕思正,出了一道最简单的题目。 纯纯的简单模式! 就贺三斗这么一块料,虽然秦枫给顶了钱,但实在是有点说不过去,说得通俗点,你就算是考前漏题,或者说把写好的答案提前交给他,他连背都背不下来,连抄都抄不明白! 这种情况下,不论是吕思正也好,宋去华也好,只需要果断拒绝,或许就能通过这道极其简单的题目。 只可惜…… 五十万两银子,还是轻而易举地晃花了这两个大明官员的眼睛,不论是正四品的宋去华,抑或是从三品的吕思正,收了钱之后,都很有职业操守,可谓是不畏艰险,排除万难,一定要想办法把这件事做成。 黄字,廿七号号房…… 秦枫淡淡念叨着,现在想来,这号房是给贺三斗准备好的,早在院试开始之前,这号房就被做了手脚,甚至不惜打了地洞,为的就是让人暗度陈仓,把那张写好的试卷送进去。 这样,就算是黄字廿七号号房对面的考生,即便是晚上不睡觉,也不能知道对面的号房里进了人,从头到尾只以为那边是睡了三天的武三斗。 煞费苦心啊。 真的是煞费苦心! 宋去华也算是个人才,他知道之前武三斗闹万花巷青楼的时候,已经被许多扬州府人士看到,要防住悠悠之口是不太可能的,到时候这个武三斗答出一份怎样的卷子,必定会受到关注。 所以,才想出了这么个暗度陈仓的法子,送进去一张极其工整漂亮的试卷,由武三斗拿着,走出考场,接受广大考生乃至考场外扬州百姓的检阅,这样就能塑造一个虽然粗豪胡闹,但同样金玉其中的形象。 大闹青楼怎么了? 就不允许人家文武双全了? 武能大闹万花巷,文能考场写文章! 如此,以后放榜的时候,这位并非扬州人士的武三斗,列为秀才,也就没太多人说三道四了,毕竟武三斗拿着试卷走出号房的那一刻,可谓是众目睽睽,每个看到试卷的人,都能给武三斗作证,在不经意间就改变他的风评,哪怕之前闹得再厉害,难道这张卷子,还能从天上掉进号房,出现在他手里吗? 第三百三十一章 这样的科举,有什么意义! “三斗,辛苦了。” 秦枫点了点头,看这贺三斗,倒是神完气足,毕竟是睡了三天,哪怕吃食上只是一般,但睡饱了总会养足精神,实在难说是有什么辛苦。 “应该的!”贺三斗哪敢居功,反而是脸上一红,问道:“接下来咱们怎么办?秦大人啊!他们真黑啊!我、我这种不识几个字的,都能给安排上写好的卷子……咱们是送了钱,说不定还有很多也送了钱的,也有别的花样,这样算下来……这场院试选出的秀才,能有多少真才实学,真的很难说!” 哈! 瞧瞧! 就连贺三斗都看出这里面的猫腻了。 宋去华,吕思正,你们身为朝廷命官,主持科举大事,却搞得如此乌七八糟! 如今,这龌龊的事情,连老朱都知道了,就算我饶过你们,老朱的屠刀之下,可从来不会对这些贪官污吏留什么情面! 只不过…… 一个四品,一个从三品。 好像,还是有点小了呢。 秦枫微微吸了一口气,看着急欲再次立功的贺三斗,微笑道:“接下来,好吃好喝好玩,反正现在你在扬州城也算出了名,主打一个文武双全,你也不用解释什么,该吃吃该喝喝,按照此次科举的日程,最多一周的时间,院试就要放榜,紧接着就是乡试!你准备一下,参加个乡试怎么样?” 啊?! 别说贺三斗,就连身边的朱镜媺还有徐鼎臣,都吃惊地瞪大眼睛。 还乡试? 不会吧! 就贺三斗那点可怜的墨水,好容易参加个考试才学会写一个黄字,能中个秀才,这都已经是过分到了极点。 难不成……秦大人的意思是,他还有参加乡试,去考举人的可能性? “老师……”徐鼎臣小脸涨得通红,明明事不关己,但身为读书人,亲眼见到这扬州府搞的院试竟然如此黑暗腐败,这简直是对他生平所学最大的侮辱。 什么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 到头来,倘若拿不出钱,恐怕连最初的考试都过不去,还说什么平步青云,为官一任而造福一方? 原来! 不是我徐鼎臣的才学高人一等,只不过因为,我是应天府淳化县人士,而应天府的知府大人,是老师。 离了应天府的地界,仿佛一切的规矩,都彻底变了。 学问? 能力? 都先搁在一边,就问你能拿多少钱吧! 这样的科举,这样的考试,还能有多少意义? “秦枫!”朱镜媺亦是面罩寒霜,竟是杀气腾腾地做了个手刀的动作,寒声道:“杀了这些狗官!!” 嚯! 秦枫也被吓了一跳,没想到平常温温和和的兰娘,竟然也有这么凌厉的一面。 看来,扬州知府宋去华,还有那个提督学政,所作所为,实在是犯了众怒。 只是从自己这里,就已经拿走了五十万两银子。 其他人呢? 秦枫绝不会相信,其他所有的考生,都是干干净净的。 最多,他们不像武三斗这样完全不识字,需要搞得这么过分罢了。 就这一次科举,还只是第一场的院试,宋去华还有吕思正,就能从中攫取多么恐怖的利益? 这样选出来的“人才”,以后若是真的做到了官员的位置上,会是什么样的局面? 首先第一条,人家花出去的钱,那是必须要一分不少地挣回来,不然谁会做赔本买卖? 至于用什么方式挣,那历朝历代都不缺这样的典范,只要有样学样就好,根本不需要纠结。 总之,到头来倒霉的是老百姓,倒霉的是大明朝的江山社稷。 要不怎么说,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呢! 秦枫叹了口气,目光微微迷离,望向窗户上露出的一角蓝天,见白云悠悠,仿佛看穿了数百年的轮回穿梭。 记忆里,原本发生在洪武四年的那场科举,也同样是朱元璋寄以厚望,希冀着能通过这样的考试,选出优秀的人才,充斥到各地,补足严重匮乏的官员位置。 可是到头来……那场大明首次科举,以彻底的失败而告终! 史料记载,大明首次科举选出的人才,能力不足,不知变通,只懂得经义文章,但对于实际层面的施政安民,缺乏必要的智慧,所以搞得一团糟糕,甚至连高居宝座上的朱元璋都注意到这样混乱的局面,大为恼火,直接叫停了科举,直到二十年后,才重新开启。 现在从宋去华和吕思正的所作所为来看,虽然只是冰山一角,却也可见一斑! 什么能力不足,不知变通。 这恐怕已经是文过饰非的托词罢了! 实际上,那次科举选出来的人,若是真能懂得经义文章,还真不一定能把情况搞到那么差劲。 多半是……朱元璋预想的开科取士,一系列的政策压根就没走出应天府。 到了天高皇帝远的地方,浩浩荡荡的大明首次科举,却成了各地官员中饱私囊的一场饕餮盛宴! 这样选出来的…… 别说还没有什么真才实学,就算还能有几分本事,但他们为了捞回成本,也必定要在自己的位置上,刮地三尺,从老百姓身上拼命搜刮油水。 哪还能好得了么? “大人!还、还要乡试?”贺三斗苦着脸,虽然睡了三天不吃苦不受累的,但是这个活对他来说,简直比冲锋陷阵还遭罪,闻言就觉得一阵头大,搓了搓手,尴尬地说道:“有没有可能……换一个人……这考场实在太熬人了,浑身都不自在……” “那不行。”秦枫笑道:“就算我答应,只怕那扬州知府宋去华,还有提督学政吕思正,甚至还有即将主持南直隶地区乡试的那位学政大人,都不会同意的!” 啊? 贺三斗的脑子里终究是少了几道弯,一时没回过神来。 朱镜媺和徐鼎臣却是都听懂了。 只是…… 真的会这样么? 泱泱大明,难道就找不出一个清廉公正,严谨持身的官员? 若是如此,父皇辛辛苦苦打天下,现在想起来岂不是一场彻头彻尾的笑话? 这些尸位素餐,贪婪无度的官员,跟前元那些黑暗的衙门,又有什么分别! 第三百三十二章 故地重游,武三斗奉命嫖院 “秦大人!” 自从离了京城,因为关系日渐亲近,朱镜媺化身的兰娘,已经很少用这样严肃的称呼,更多的时候只是直呼其名,其余人比如贺三斗和徐鼎臣也早就习以为常,毕竟在淳化县,老百姓早把秦大人和兰娘看做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就等着他们喜结良缘的日子,都要去讨一杯喜酒喝。 可是这个时候,朱镜媺一想到父皇的辛苦,都被这些该死的官员白白辜负,心中愈发恼怒,再次望着秦枫,紧抿着嘴唇,一字一句地说道:“似这样的官员,难道还不该杀?大人您可是朝廷钦定的总学政,这种在科举中营私舞弊,大肆索取贿赂的行为,不正是你当管的么?莫非……牵涉到从三品的大官,你有所顾忌?” 呵呵…… 秦枫微笑。 顾忌? 想多了。 我只是觉得,身怀尚方宝剑,甚至还有上次老朱连同马皇后在深宫中的暗示明言,若是此次在扬州城,只用来斩两个三品四品,多少会让这宝剑蒙尘。 从三品的大官? 什么东西! 只怕当不起老朱御赐宝剑的锋利! 不过,这些话,倒也没必要说得太细,懂的都懂,兰娘毕竟是女流之辈,领会得慢了半拍,也并不奇怪。 “不着急。”秦枫摇了摇头,神秘一笑,说了句没人能懂的梗,“让子弹先飞一会儿,等到此次院试放榜,乡试开启在即的时候,我想,会有人来主动找咱们的。” 子弹? 那是什么东西? 朱镜媺等人相顾茫然,不过这位秦大人倒也经常从口中吐出些没人能理解的新鲜词汇,作为一路跟随他的亲近人,也早就习惯了,或许唯有那位锦衣卫同知伍九六大人,才是真的迷茫糊涂,愈发觉得秦枫高深莫测。 …… 重任在肩的贺三斗,既然无法推辞,便只能按照秦大人的吩咐,继续以武三斗的身份,在扬州城里闲逛。 闲逛,就是他的任务。 而且秦大人还强调,最好不要逛得太正经,还是要放浪一点,把之前的人设打得更瓷实点。 于是,贺三斗一摇三晃,故地重游,再次来到万花巷。 这是奉命嫖院,很严肃的事情,我贺三斗,也算是为了朝廷献身了…… 经历了院试之后,武三斗武爷的名号,更加响彻扬州城! 半只脚刚踏入万花巷,顿时就吸引了无数目光,立刻就有人上前拉扯,争先恐后地想把这位文武双全的非凡人物,拉到自己楼子里,不说增添光彩,起码也是一份资本。 若是以后这位武爷真能金榜题名,中个秀才举人之类的,楼子就能当做是宣传手段,很荣耀地说一句:咱们这里,可是接待过武爷的! “武爷,您来这里呀!” “我们家周姑娘,日夜思念武爷,已经茶饭不思,您不来见见么?” “去!什么周姑娘!我家苏姑娘,那才是天姿国色,只求武爷能怜惜些……” 这一路上,贺三斗仿佛已经高中状元,提前享受了跨马游街的荣耀,走到哪里都是一片莺声燕语,弄得他身上痒痒麻麻,各种不自在,但这可是秦大人再三交代的任务,马虎不得,只得硬着头皮,在各种浓烈的脂粉香气中,深入万花巷。 最终,贺三斗还是选择了老地方。 琴韵水榭。 一方面,这的确是万花巷里头一号的青楼,规模和气势压了其他家一头。 另一方面,上次贺三斗就是在这里被官差带走的,此番故地重游,有那么点扬眉吐气的味道。 “哟!武爷……您终于来了!” 老鸨徐娘子满脸堆笑,恨不得脂粉都笑得掉下来,隔着上百米就一路小跑过来,对那些簇拥在武三斗身边的同行翻起白眼,却对武三斗殷勤备至,亲自搀扶着武三斗的胳膊,腻声道:“这些日子,您可是不知道,水珠儿那孩子,是怎么过的……唉!这可真是曾经沧海难为水了!您若是再不来,只怕她要忧思成疾,可是没几天活头了……” 嚯! 这么严重? 虽然明知是拉客的手段,但贺三斗也不禁吃了一惊,心想这未免也太夸张了。 来都来了,那就见见吧。 毕竟上次为了见这个水珠儿姑娘,还不小心吓坏了那个孙公子,这会儿不知道孙公子的病情怎么样了,还那么软吗。 在一众羡慕幽怨的眼神中,武三斗武爷,再次光临琴韵水榭,其他家只能是望武兴叹,只恨自家的楼子不够气派排场,入不得武爷的法眼。 “爷,您来了……” 刚一进门,曾经高高在上,花钱也难以见到的花魁水珠儿,盛装打扮,容颜却有几分憔悴,见到武三斗,动人的眼眸里竟然迅速蒙上了一层雾气,款款敛衽为礼,声音微颤,低头说道:“我还以为,您已经不记得奴家了……” 这一番做作,明知只是演技,但因为这水珠儿的确是行业翘楚,竟是毫无表演痕迹,娇滴滴有万种风情,就连周遭的那些丫鬟侍女都觉得心中一荡,更何况身为男子的贺三斗。 好厉害! 贺三斗被她这两句话一说,仿佛是喝了几斤老酒,瞬间就上了头,还没等回过神来,这位仿佛凛然不可侵犯的花魁娘子,已经款步上前,自然而然地搭住了他的胳膊,软玉温香依偎入怀,诱人的幽香一个劲往鼻子里钻。 “弹个琴吧!我记得你弹琴不错……” 贺三斗暗叫厉害,再这么下去,只怕自己都不记得自家大人姓秦还是姓赵钱孙李了…… “好。” 水珠儿浅浅一笑,嫣然道:“爷想听什么曲子?” “就上次那个就行。”武三斗一挥手,反正他也听不懂。 琴韵水榭,既然以琴为名,自然是人人都能弹一手好曲。 水珠儿既然是此间花魁,当然更有千伶百俐的手段,乃是老鸨徐娘子一手调教出来的。 这会儿含笑凝望武三斗,只是转轴拨弦三两声,便未成曲调先有情。 很快,整座楼子都流淌着悠扬悦耳的琴音,琴音澄澈幽雅,仿佛能荡涤一切杂念,就连正在房间里欲要上马的客人,都一下子就息了心思,暗骂一声邪门,索性先停了动作,穿回衣服,搂了身边的姑娘,一同出门,来欣赏这难得一见的花魁献艺。 第三百三十三章 气氛烘到这儿了 轻拢慢捻抹复挑。 水珠儿的芊芊十指,在琴弦上拂动,目光却是含情脉脉,始终未离武三斗身上。 这位武爷…… 初见时,只觉得他粗俗,无礼,实在难以想象琴韵水榭这种级别的楼子,怎么还有这种不讲道理的恶客。 但后来……看到那大额银票之后,顿时觉得此人乃是真性情,跟世俗中的碌碌众生,都截然不同。 再后来,竟然曝出了这位武爷参加扬州府院试,并且据说答卷质量极高的传闻,别说是万花巷里,就算整个扬州城,这会儿也早就传遍了。 如此文武双全,不禁让水珠儿怦然心动。 似她们这般女子,不论年轻的时候如何“五陵年少争缠头,一曲红绡不知数”,但最后都免不了落得“门前冷落车马稀,老大嫁作商人妇”。 这位武爷,不论如何,总比那重利轻别离的商人,要强许多吧。 且不论他院试的成绩是否如传闻中那般惹人生疑,既然能参加科举,并取得了不错的成绩,最起码可以证明他欲要进入仕途,甚至现在看来,半只脚已经踏上了青云之路。 倘若真的能更进一步,有了官身,那真是荣华且富贵,这样的人家,打着灯笼也难找啊! 若是再过几天,等到此次院试放榜,那就来不及了。 不管我多么艳名远播,在这万花巷里也算头一号的花魁娘子,但是这个出身,终究是贱籍,能嫁入官家,做个妾室,那就算是顶好的归宿。 机会,是不等人的。 于是,打定主意的水珠儿,更加曲意逢迎,一曲琴音谈完,便乖巧地回到武三斗身边,紧紧依偎,哪还有半点平常身为花魁的清高架子。 虽然亲昵,却也并不过分挑逗,水珠儿凭借过硬的专业素养,游刃有余地把握着这其中的尺度,既让男人心旌摇动,又不至于让他觉得自己过于轻浮。 片刻间,武三斗便如饮醇酒,颇有几分熏熏之意。 “武爷!我可是从没见过水姐姐这么动心呢,这次算是遇到真人啦!” “您可不能辜负了我家姐姐!” “唉!只可惜小女子蒲柳之姿,不配侍奉枕席,不然说什么也要跟妹妹争抢一番!” 万花巷里的姑娘,当然都是职业级的,早知武三斗手面阔绰,只消他稍稍顺眼,便有大笔的银子赏赐下来,都能抵得上她们几个月的忙活。 于是,这桌花酒,可真是气派到了极点,够资格在桌边相陪的,都是楼子里一等一的绝色,席间莺莺燕燕,香风阵阵,简直宛若是人间仙境一般。 那些为了讨好武三斗,技巧或是套路的话语,更是不绝于耳,总之怎么让人舒服就怎么来,这世上就没人比她们更懂男人的心思,一开口就能搔到痒处,令人仿佛漫步在云端,浑身都软绵绵的,只剩下一个地方硬。 “武爷,我家姐姐,最近没有好唱词呢!您是文曲星下凡,既然来了,怎不赏赐一首?莫不是嫌弃我家姐姐还不够殷勤么?” 这几日,关于武三斗在考场里的表现,已经传遍全城。 说是连睡三天,鼾声如雷,但却偏在交卷的时候拿出一张字迹隽秀,文辞优美的答卷,令人啧啧称奇。 很少有人想到,扬州知府宋去华,连同了此次的提督学政吕思正,为了五十万两银子巨款的诱惑,哪怕武三斗烂泥扶不上墙,也终究抵不过钱可通神,竟然在考场里挖掘地道,在深夜时分,把写好的试卷送到武三斗的号房里。 既然想不到这个原因,又有几个对面号房的考生言之凿凿,赌咒发誓,说武三斗的黄字廿七号号房里,绝没有进过任何人,哪怕监考的衙役都没有靠近。 那么,武三斗的那张据说非常出色的答卷,只能是出自自己之手了。 整日睡觉,还能对答如流! 这,难不成就是传说中的文曲星下凡? 一时间,众说纷纭,毕竟对于这种带有传奇色彩的故事,最喜口口相传,能在极短的时间内不胫而走,传遍大街小巷。 现在,文曲星来了! 万花巷里的姑娘,自然是按捺不住,不待酒过三巡,便试探着向武三斗讨要唱词。 这也算是自古以来,烟花之地的惯常套路。 出色的文人,若能为哪位姑娘写下词句,当然能极大地抬高那姑娘的脸面,甚至若是文人的名气够大,就算那姑娘姿色差些,也能凭借这样的恩宠,直接超越炙手可热的花魁,传为一时美谈。 宋代著名词人柳永,走的就是这个路子。 他诗词绝佳,名气又大,当时不论多红的女子,都以能得到他一首词为极大荣耀。 虽然到头来,柳永跟昔年的杜牧一样,也只能是“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但现在正是在扬州府,数百年前流传下来的故事,依然鼓舞着后来人争相效仿。 只可惜,世上只有一个柳三变。 虽然每个时代也都有舞文弄墨的骚客到青楼寻欢,但肚子里的墨水其实有限,并没有留下什么足以传世之作。 现在。 今天。 这位武三斗武爷,愿意为了水珠儿写词么? 数道灼热的目光,顿时落在武三斗身上。 但依偎在武三斗身边的水珠儿,却是脸色微变,欲要阻止却已经来不及了。 她心思最为玲珑剔透,虽然也早就听过那些越来越玄乎的传闻,但她毕竟是最早接触武三斗的人,亲眼见到那一夜他直接闯上三楼,把正要销魂的孙家公子吓得瘫软在地…… 这么个粗人,那双手,难道真能写文章? 抑或是,有什么别的猫腻。 水珠儿压根不敢去赌,生怕惹了这位武爷不高兴,因为对他来说,武三斗是否拥有文才,压根不重要,她是要寻个归宿,不是要嫁入文曲星家。 但现在,不懂事的姐妹一起起哄,气氛已经烘到这儿了。 武爷…… 愿意给自己写词么? 又或者,他的答卷并非出自亲手,现在根本就写不出来? 第三百三十四章 武三斗麻了,我家八辈贫农 “什么写词?” 武三斗已经有了三分酒意,再加上身边的软语温存,这酒劲儿发散得更快,闻言不假思索,主打一个不懂就问。 呃! 一众莺莺燕燕不由得愕然。 楼子里的姑娘,若是遇到相好的文人,讨要一首唱词,这不是约定俗成的雅事么? 写好写坏,跟个人水平有关。 但若说不知道…… 这有点说不过去吧! 看这位武爷,可不是那种迂腐只知道读书的。 这才不到一个月光景呢,光琴韵水榭就来了两次,上次更是上演了霸气无双的入室抢人。 怎么现在,说起写词的事情,他竟好像很陌生? “行啦,姐妹们别闹了!”水珠儿见机极快,连忙打岔道:“武爷今日喝多了酒,已经醉了,还写什么词!再说了,要写也是关起门来,写给我的,你们想听啊,等我配了曲子,改日再唱给你们听。” “唉哟!水姐姐,你可还没嫁过去呢,就这么护着了?” “啧啧啧!武爷您听听,这可不就是恃宠而骄么,可怜我也只能羡慕着了。” “好好好,你们关起门来,写词唱曲……就是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呀!只怕春宵一刻值千金,到时候可顾不上写什么词呢。” “谁说的?那时候,武爷自然能让水妹妹咿咿呀呀地唱起来,那个词呀,不用写出来的!” 这会儿,大家都喝了不少酒,又是在万花巷中,自然而然地话题开始变得愈发露骨,甚至有好几位自恃容貌不输于水珠儿的,已经开始言语挑逗,只盼着这位武爷能多看一眼,以后说不定嫁进富豪之家的,是水珠儿还是自己呢。 哈哈哈! 武三斗笑了起来,左拥右抱,这回倒是弄懂了她们说的是啥。 只不过。 写词? 我家大人来,应该没问题。 回头我跟大人讨一两首,也是可以的。 今天么,那就算了。 “我不识字,写不出那玩意来。”武三斗摇摇头,一开口就让席间险些雅雀无声,好些姑娘惊愕地张大嘴,险些惊掉下巴。 不识字? 开什么玩笑! 那天从院试考场走出来,并让无数考生惊叹拜服的,不是你吗? 别说是参加院试的人中龙凤了,就算我们这些出身贱籍的可怜人,到了琴韵水榭这个级别,那也得是琴棋书画样样皆通,哪怕文才不够高妙,偶尔自己也能写几首打油诗。 不然,光会双腿一张闭起眼睛的本事,可是很难在万花巷立足,只配去扬州城南的低级瓦舍。 现在,这位据说是文曲星下凡的武爷,竟然说他不识字? 喝醉了吧! 水珠儿目光微微一黯,连忙低头掩饰。 看来,是我自己一厢情愿的了,其实武爷只不过到这里找个乐子,并不是对我有什么特别的心思。 不然,就算他并不是什么文曲星,总也不至于说自己不识字吧? 未免太敷衍了! 没人敢相信,参加院试并且还一举成名的武三斗,真的不大识字,他越这么说,反而越显得他深藏不露,就像之前考场里睡觉一样,曾经对他有所怀疑的,后来都被打了脸。 水珠儿虽然有些失望,但很快就条调整情绪,重新把气氛燃了起来,其余姑娘虽然心里迷糊着,但也配合得很好,把这顿花酒喝得宾主尽欢,最后亲自搀扶武三斗进了房间。 之后的事情,那就不足为外人道了。 总之不知怎地,那一夜之后,本就站在扬州城新闻风口浪尖上的武三斗,竟然再次蹿红,事情传着传着,竟然有了十分新奇的方向。 “嘿!听说了么?那位武爷,昨夜又去万花巷了!” “那花魁水珠儿,在席间向他讨一首词,却半点面子都没有,压根就不给,哈哈哈!” “有点东西!这个时候,还能保持清净,不上头不逞能的,的确是少见,换一般人,早就迷迷糊糊,别说一首词了,要掏空身子都乐意。” “据说,那武爷直接摇头,说自己不识字,哈哈哈!” “可以可以!不识字,但随便参加了个院试,还随便写出一张非常出色的卷子!” “这人真的了不起!城府深沉,深藏不露,不该炫耀的时候,没必要炫耀,就凭一个区区妓者,凭什么要写给她看?” “我敢打赌,这次武爷的院试,必然金榜题名,先中个秀才,然后在乡试中还能大展拳脚!” “有没有一种可能……他真不识字?” “放屁!你脑子有包啊?真不识字,那你意思就是说,院试里作弊咯?且不说这次有从三品的吕大人做提督学政,难道你觉得吕大人是个睁眼瞎?要真的是手眼通天,把咱们宋知府还有吕大人都打点到了,那难道这个武三斗是个傻的,明知道自己是什么货色,还敢到处公然宣扬自己不识字?那不是把宋知府和吕大人的脸,按在地上乱踩?” “唔,有道理……没有这么办事儿的……” “对呀!所以我觉得,这位武爷,是真的胸怀锦绣,虽然形貌粗豪,但心思绝非常人,只怕乡试都不是他的极限,说不定……咱们亲眼见证了今科状元郎的崛起呢!” “啊!状元……过分了吧,现在才只是院试呢,全国高手如云,状元之才,哪有那么容易!” “说不定呢!咱们扬州府人杰地灵,早年又不是没出过状元。” “嗯……武爷好像不是咱们扬州府人士。” “呃!那、那他到了咱们扬州府,便算是扬州的状元……” 第二天,在水珠儿房间宿醉刚醒的武三斗,刚走到街上,就听到这些议论,不由得瞪大眼睛,万分惊奇。 大人,终究是大人! 牛逼啊! 现在这些议论,跟之前大人的预计,简直可以说是分毫不差! 自己明明已经坦言不识字,但越是这么说,他们越认为自己深藏不露,这会儿外面传的风声,甚至比之前刚考完院试的时候,更盛了,无数人言之凿凿,说自己就是文曲星下凡,甚至说他必定会高中状元,跨马游街…… 好家伙! 文曲星? 我认识他,他不认识我啊! 武三斗人麻了。 大人让自己嫖院,并暗授机宜,效果简直好到了难以想象。 现在好了……这乡试,就算自己不参加,只怕扬州府的老百姓,都不会答应了。 大人呐! 我家……八辈贫农啊……十八辈祖宗加起来,识字都不到一箩筐! 现在,却已经眼瞅着要过关斩将,进入无数读书人视之为极高荣耀的乡试了! 还有王法吗? 第三百三十五章 院试发榜,府衙内的密谈 扬州城里,关于武三斗的议论声,尚在纷纷。 便已经迎来了扬州府院试发榜的日子! 府衙门口,金榜之前,人头攒动,更多的并不是考生本人,甚至也不是考生家属,而是充满了八卦之心的看热闹人群。 本次院试,总共只有一百多位学子参加,经历了之前的县试府试,从中优选,但院试当中能获得秀才称号的,依然是不足半数。 忐忑前程的考生,反而不太敢第一时间来看榜单,生怕名落孙山,难免会产生强烈的失落感。 但是看热闹的人群,自然没有这个担忧。 直到这是发榜的日子,他们一大早就来到府衙门口,亲眼看到两个衙役从府衙内走出来,把知府大人亲笔书写的院试过关名单,也就是此次院试选出的“秀才”名单,张贴在当眼处。 刚一贴好,无数人就涌上前去,瞪大眼睛,从头往下看。 或者说……找。 找谁? 武三斗! 这几天,虽然并不算漫长,但已经足够武三斗的各种事迹,在扬州府乃至更广阔的范围内,广为流传。 有人说他深藏不露,文武双全。 有人说他弄虚作假,藐视朝廷。 现在,或许到了答案揭晓的时候。 这个被很多人誉为文曲星下凡的武三斗,到底在此次院试中,成绩如何? “在这里了!!” 一声惊呼,率先而发,其实不用这个声音,大家的眼神也都差不多,看到从上往下数的约莫十几个名字的时候,已经找到了需要的那个关键词。 武三斗! 扬州府院试,第十三名。 秀才! 虽然这个排名,并不算太靠前,但也算在榜单的中游,整个榜单选出的秀才,一共也只有二十九人,连三十都没到。 也就是说,武三斗算是中游稍偏上的位置,这个秀才的身份,是十分笃定无误的。 “哈哈!看吧!我就说这位武爷,没问题吧!” “嘁,不也就是个第十三?又是文曲星下凡,又是什么什么,吹得好像挺厉害,我还以为能头榜第一名呢!” “哟!你行你上啊!你不用十三名,你就先过个县试我瞅瞅?” “牛逼了!要知道武爷可是在考场里睡了三天三夜啊!那叫一个鼾声如雷,说不定只是趁着吃饭上厕所的功夫,随便写几笔,就轻松过关了!” “区区院试而已,哪配咱们武爷认真!毕竟后面还有乡试、会试、殿试呢!” “等着看吧!别看院试成绩不靠前,武爷的后劲还没开始呢!” 这时候,武三斗俨然早已成了扬州城的名人,哪怕并非本地人士,也已经拥有了一堆拥趸,虽然并不是武三斗花钱雇的,但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正确,这会儿正唾沫飞溅地宣扬着,好像这份荣耀也有自己一份。 …… 扬州府衙,偌大的厅堂里,只有宋去华和吕思正两个人。 院试结束,按理说吕思正应该功成身退,毕竟他提督学政的职责,也就是督查整个院试的过程,现在院试已经放榜,尘埃落定,就没有还滞留扬州城的理由。 吕思正的官职,乃是隶属中央的太仆寺卿,从三品。 太仆寺不算什么实权部门,平常处置的只是一些杂事,但此次朝廷科举,需要大量的官员巡查地方,担任提督学政,所以吕思正虽然在京城只是个小透明,这回也被派了下来,毕竟品级放在那里,勉强压过了正四品的知府一头,总不能让五品官来督查四品知府。 至于秦枫这种……乃是特例中的特例,皇帝钦点,谁还能说半个不字。 以吕思正的人脉和地位,压根就没资格到金銮殿参加国家大事,所以应天知府秦枫做了全国总学政这件事,他甚至都并不知情,更不认识秦枫其人,倒是听过这个名字,但肯定对不上号。 厅堂内的气氛略略有些沉闷,稍过片刻,吕思正放下手中茶盏,从脸上挤出一个不太自然的笑容,道:“宋贤弟,此次扬州府院试,人才济济,果然不愧为人杰地灵的地界。这二十九名秀才,接下来会参加乡试,乡试的考试地点,已经定下来了,仍然在扬州府!可见,朝廷对贤弟治下的扬州城,十分满意。” “从明天起,直隶地区的十几个府,选出来的龙凤之才,都将齐聚扬州城,那真是一场前所未有的盛事!” “只可惜,老夫已经完成职责,就要回京城复命了……” 呃。 不然呢? 宋去华有些谨慎地看着吕思正,两人早年曾为同榜进士,那都是前朝的事了,有些交情,但也不多。 这次借着交情,但更多的还是借助武家的海量银两,成功拿下吕思正,把那个近乎文盲的武三斗,送上了秀才之位,宋去华其实内心还是有些忐忑的,现在看这吕思正停滞不去,自然明白他的心思。 钱啊! 财帛动人心的道理,没人比宋去华更了解的了。 可是…… 五十万两银子,被这个吕思正用各种办法,连蒙带敲,已经是拿走了三十五万两之多! 难道,还嫌不够? 你总得给我留点啊! 我好歹也是扬州知府,难道担了这么大的干系,办这掉脑袋的事,到头来连十万两银子都落不下? “吕兄这趟辛苦了!”宋去华只得假装听不懂什么意思,硬着头皮勉强笑道:“小弟能力浅薄,若不是有吕兄坐镇,这次院试还指不定出什么岔子。没想到朝廷如此信任,将乡试也定在我扬州府!这次,没有吕兄在身边耳提面命,小弟实在是心虚得很,要是乡试继续由吕兄来做这个提督学政,那就太好了……” 说得是场面话,但吕思正自然也能听出此人言不由衷,便打了个哈哈,笑道:“乡试的主考官,贤弟知道是哪一位么?” 呃? 难道还真是他? 不会吧! 宋去华心中打了个突,连忙拱手道:“小弟职位低微,实在不知……” “刑部尚书,杨容杨大人!”吕思正拱了拱手,神色转为郑重,显然这样的高官,位列六部之一,绝非他这个小小的太仆寺能够相提并论。 就这么说吧! 别说是正二品的刑部尚书,就算是刑部里一个五品的员外郎,若是根底深厚,也不是他吕思正惹得起的。 刑部尚书,那不用说来到地方,就算在京城里,也是跺跺脚让整个皇城都抖三抖的大人物! 此次乡试,竟然来的是他! 第三百三十六章 上了贼船,下不来了 “啊,是杨大人!” 宋去华,其实也没什么太大的追求,再加上已经快到了致仕的年龄,走入中央是做梦都不敢想的,所以也并不知道六部尚书,都姓甚名谁。 不过,在吕思正面前,宋去华自然不敢怠慢,连忙也站起身来,面向京城,以示尊重。 “嘿嘿!”吕思正却是神秘一笑,傲然道:“那贤弟是否知道,愚兄跟杨大人,是什么关系?” 这…… 宋去华心想我哪知道! 但这句话一说,他反而心中雪亮。 我说这家伙怎么拿了钱还不走! 敢情是……要借着跟这位杨大人的关系,再捞一笔? 好家伙! 胃口是真大啊! 早就听说太仆寺没什么太大的油水,想必这位吕兄,这些年也是憋得太狠了,好不容易逮到机会,索性是张开了深渊巨口。 “小弟不知……”心中痛骂,但表面上自然不敢得罪,宋去华还得老老实实配合着。 “杨大人早年,对愚兄有知遇之恩,甚至可以说,我正是杨大人的门生!所以我留在这里,不为别的,只为了杨大人到来,也好恭恭敬敬地请安问好,拜见老师……” 你可拉倒吧! 宋去华眼前一黑,心想这个话你敢不敢在杨尚书面前去说? 人家认你这个弟子吗? 你本来就是京城的官,要是有这层关系,什么时候不能上门请安,还要到我扬州城来! 说到底,不就是为了钱么! 只是这个钱……还敢拿吗? 疯了吧! 宋去华胆怯了。 一方面,对于刑部尚书杨容其人,完全不了解,那可是二品级别的朝廷高官,岂能贪图你手指缝里那仨瓜俩枣。 要是闹得不好,脑袋都要搬家! 虽然那五十万两银子,被吕思正掠夺了一大半,但有十来万两落袋为安,宋去华已经很知足了。 让一个文盲中了秀才,这件事已经相当过分,说实话最近听到城里那些不明真相的百姓议论,把武三斗都快吹成了文曲星下凡,宋去华听着心惊肉跳,寝食难安。 现在,莫非这吕思正的意思是,还敢在更加重大的乡试中,再操作一把? 文盲中举? 简直是疯了! “吕兄人脉通天,小弟敬佩之极!”可是表面上,宋去华依然还得顺着对方的话头说,不敢触怒了这位提督学政。 俩人现在是一根绳上的蚂蚱,走不了你也跑不了我。 “那个,武家。”吕思正笑容一收,终于说到正题,看着宋去华的眼睛,缓缓说道:“我听说,他们颇有家资,这次是想让家里出个做官的,为此……愿意花点钱?” “嗯,说是这样。”宋去华心中叹了口气,但也不能不接话。 “按照我大明朝廷法度,秀才,并不能为官呢!”吕思正意味深长地说道。 呸! 宋去华暗暗在骂,你现在还敢说朝廷法度? 怎么敢的呀! 你到底跟这位刑部尚书杨大人,是什么关系,这事情能拿准吗! 这可是乡试! 而且还是包括京城应天府在内的,直隶地区的乡试! 还敢胡来,真不怕脑袋搬家? “吕兄……”宋去华不得不说话了,斟酌着词句说道:“那武三斗,实在是不堪造就,此事我看……到此为止吧?” “嘿嘿嘿,你怕什么?”吕思正轻蔑一笑,道:“倘若你不是扬州知府,你以为我还会跟你啰嗦这些?其实不瞒你说,那武家已经把银子送到我这里!事情也已经谈妥了!只不过乡试既然在扬州府举行,到时候免不了还要你来操心。放心吧,这个钱,当然也有你一份,不会让你白白辛苦。本官可以给你透个底,武家家大业大,这次为了买个举人的费用,可不只是区区五十万两了!” 呼! 你到底拿了多少? 宋去华暗暗吃惊。 还是自己官位太小啊! 做梦也想不到,五十万两银子这种巨款,有朝一日,竟然也能在前面加上“区区”这样小众的修饰词。 “吕大人……”宋去华实在是心惊胆战,只觉得那个整日在扬州城里晃悠的武三斗,简直就是一颗随时都能炸开的炮仗,到那时候,一切悔之晚矣。 “这个钱,我就不拿了。”宋去华摇了摇头,咽了口唾沫,艰难地说道:“不过大人若有什么吩咐,只要别太离谱,下官勉力配合……” 话说到这里,已经是图穷匕见,俩人索性也拨开了那层不如塑料的兄弟之称,重新变得生分起来,这场交涉,也到了最关键的时刻。 呵呵…… 吕思正看着宋去华,满脸都是鄙夷。 一点小钱就把你拿住了! 没出息的东西! 大头,还在后面啊! 要在乡试里操作,瞒过直隶学子的耳目,少不了这个扬州知府的配合。 所以…… “宋知府啊,你还是不懂。”吕思正一手端着茶盏,一手在桌面上随意敲击着,发出令宋去华心烦意乱的声音,只听这位提督学政大人,慢悠悠地说道:“你是扬州知府,乡试在扬州府举行,不管来的是多大的官,实际执行操作的,还得是你这个本地父母官。” “所以,这个钱你不拿,我怎么拿?” “我不拿,杨老尚书怎么拿?” “杨老尚书要是不拿……你我二人,还怎么进步啊?” 这! 宋去华眼前一黑,心想我这个岁数资历,早就不想着更进一步了。 但,事已至此,你可以不进步,但绝不能阻了人家吕大人进步之心,否则,那简直是不共戴天之仇,这可真是得罪不起。 唉! 最终,宋去华知道已经身不由己,这条贼船,想下也早就下不去了。 武三斗。 那个彻头彻尾的文盲! 竟然……还要到乡试上再发一次癫,甚至给他弄成举人,这就真的可以做官了! 天哪! 光是想一想,都觉得这事情疯狂到了极点。 此地距离京城,也只是数百里之遥! 当今圣上开科取士,花费了多少心血,动用了多少人力物力。 到头来……一个文盲竟然可以堂而皇之地登堂入室,穿起大明的官服了? 唉! 宋去华心中连连叹息,但已经无法停下来。 现在只盼着,那个武三斗在乡试的考场里,不要发癫,至少别高调睡觉,鼾声如雷的,到时候让来自直隶地区十几个府的那些天之骄子,作何感想? 第三百三十七章 乡试主考,抵达扬州城 刑部尚书杨容,今年已经七十三岁了。 人老了,身子骨一天不如一天,况且刑部作为朝廷六部之一,公务繁忙,他这个尚书大人坐在这么重要的位置上,不得不事事操心,更让他疲于应对,早就有了辞官致仕的想法。 前不久,人在家中坐,皇帝门外来,稀里糊涂就当了一回监斩官,把那个胆敢贪污的溧阳县令丛重,来了个剥皮楦草…… 恐怖啊! 虽然之前也是一路跟随圣上南征北战过来,杨容并非没见过战场上的尸山血海。 但那次监斩,还是给杨容留下了很深的心理阴影。 原本一个好端端的大活人,杀了也就杀了,但是在他活着的时候,仔细剥皮,任凭犯人在极度的痛苦和惨叫中慢慢死去。 死后,还要将尸体掏空,里面塞满稻草,挂在土地庙前…… 一想到那些血淋淋的场景,杨容就不寒而栗。 伴君如伴虎啊! 虽然自己是行刑的,不是受刑的,但杨容还是心中惴惴,生怕自己在这个位置上有哪一步行差踏错,未来某一天,那个在土地庙前被剥皮的,就成了自己。 但是要辞官,也是个艺术活。 要是被圣上看出来,自己心中恐惧,而撂挑子不干,只怕大大不妥,绝不会有自己好果子吃。 所以,自从上次监斩以来,杨容深居简出,对外只说是受了惊吓,甚至在朝堂上都数次表现出精神恍惚,身体摇摇欲坠的模样。 这样一套表演的流程,再坚持几个月,大约就可以顺理成章地以年纪老迈、身体不佳为由,向圣上提出辞官,那就可以比较平稳地退下来,悠哉悠哉地回到乡下老家,若是运气好,那还很有几年含饴弄孙的太平日子过呢。 不过这一日,从宫中回来,杨老尚书关起了门,脸上泛起愁容。 “老爷,怎么了?莫非圣上不许你辞官?”家中老妻,是一路跟杨容携手扶持到今天,哪怕后来美貌的妾室也娶了不少,但没人能动摇这位杨夫人的地位。 “让我去主持科举乡试。”对结发妻子,杨容无需隐瞒,叹了口气,道:“是直隶地区的乡试,定在扬州府举行,我便是乡试的学政主考,这段时间,可有得忙了……” “老爷不必忧心。”杨夫人自然知道自家老爷心中的想法,宽慰道:“依我看,正可以借着这个机会,故意表现得精力不济,把乡试的题目出得糊涂些,以示老爷您已经年老昏聩,这样再熬到年底,或许就可以跟圣上请辞了。” 哈哈! 杨容不禁笑了起来。 这个婆娘啊,从年轻的时候,就喜欢搞点小聪明。 这法子……不是说没有可行性,只是太小家子气了,倘若放在一个八九品的胥吏,或者是七品县令身上,用这法子抽身而退,勉强还算说得过去。 但自己是刑部尚书,六部之一,正二品的朝廷命官。 格局,不能这么小。 杨容摇了摇头,淡淡道:“这大明朝,也是我跟随当今圣上,一刀一枪,血里火里拼出来的啊!如今开科取士,乃是关乎社稷江山,关乎大明未来的重中之重,既然做了这个主考,岂能不尽心竭力,为朝廷选拔出最好的人才,我们这些老骨头,才能放心告老还乡……” 明白了! 杨夫人舒了口气,已经有些浑浊的眼睛里,射出光彩,落在这个相濡以沫了半辈子的男人身上。 还得是他! 哪怕有些自己的小心思,但归根到底还是忠君爱民,在大事上绝不会含糊敷衍。 若非如此,或许他也根本不可能坐上刑部尚书的位置。 当日,刑部尚书,直隶地区乡试主考官杨容,抵达扬州府。 离着百里之遥,扬州知府宋去华,已经率领府衙的大小官员,恭迎上官。 “卑职,扬州知府宋去华,拜见尚书大人!” 一照面,宋去华神色凛然,大礼拜见,身后的那些更低职司的府衙官员更是跪倒一片。 眼前这位,可是当朝二品啊! 若非此次乡试设在扬州府,他们这些人,包括宋去华在内,恐怕根本没机会见到这种级别的高官。 “宋知府,不必多礼,都起来吧。” 杨容点了点头,他并没有见过宋去华,但这次圣上的旨意,把直隶地区的乡试,安排在扬州府,略有些奇怪,难不成这扬州城,还有什么值得圣上关注的地方么? 做大官,官职越大,越讲究揣摩上意,有时候一个眼神,一个语调,都要冥思苦想十天半月。 何况是圣上如此重视的科举大事,按理说直隶地区应该直接设在京城所在的应天府呀,难道是因为应天知府秦枫不在,所以临时换了扬州? 唔…… 也不知道那个秦枫,走到什么地方了,倒也没什么动静。 这个年轻人,绝不是不声不响的好好先生,他现在没有声音,说不定一闹出动静,就是石破天惊! 不知,有多少人头要落地呢…… 杨容脑中不禁再次浮现出那次剥皮楦草的恐怖场景。 那个丛重……也是因为跟秦枫对上,还偷偷写信告御状,后来,变成人皮风灯,挂在京城土地庙门口。 宋去华见这位杨大人似乎神色飘忽,心神不属,便也不敢多言,亲自把杨容迎入扬州城,下榻在早就修葺一新的府衙当中,还得连声说怠慢了,唯恐有什么侍奉不周的地方,那便是天大祸事。 对此,杨容倒是熟视无睹,一眼就看出这个扬州知府,是那种善于钻营,心思灵活的官员。 这并不奇怪。 天下之大,当官的十有八九,都是这个路数,若真是迂腐古板,往往也做不到正四品知府的高位。 水至清则无鱼的道理,杨容心知肚明。 不过! 身为刑部尚书,尤其是经历了不久前那事,杨容比谁都深刻清楚,当今圣上的眼睛里,不揉沙子! 自己致仕在即,最重要的就是平稳落地,更不需要在这个关节上搞事情。 哪怕年轻的时候,手脚也不算绝对干净,但是这一次,除了那些约定俗成的孝敬银两,出格的事情可不能做,就让这次主考科举乡试,作为自己官宦生涯最后的收束,也算是个完美的落幕吧。 第三百三十八章 脑袋真的这么不重要吗? 杨容没想到的是,在扬州城,竟然见到了之前的提督学政,也就是京城太仆寺寺卿,吕思正吕大人。 杨容倒是认识吕思正,毕竟都在京城,又同朝为官。 只是,谈不上熟悉。 都是千年的狐狸,其实也不需要多绕弯子。 吕思正一撅屁股,杨容就知道他要拉什么屎。 原来如此! 看来,这扬州府之前进行的院试里,只怕就有猫腻。 看这个架势,这猫腻只怕还不小…… 哼! 一个正四品的知府,一个从三品的太仆寺卿,要么远离京城,要么远离中枢,根本就不知道这里面的利害! 老夫都不敢伸手的事情,你们敢? 只是无知者无畏罢了! 直隶地区,那可是京城所在地啊! 就在皇帝的眼皮子底下,又是当今圣上最重视的事情,你们竟敢在这件事上搞花样,把朝廷开科取士的严肃庄重,破坏殆尽。 庆幸吧! 那个秦枫不在这里。 否则……眼前这两颗人头,早就保不住了。 杨容知道,那段日子,皇帝为了科举之事,几乎是不眠不休地把自己关在深宫里,以至于上朝的时候,眼睛里都布满血丝,精神疲倦。 这就可以想见,倘若被圣上知道科举中有舞弊的情况…… 剥皮楦草,那都是轻的。 “宋知府。”端坐在府衙中,杨容神色平静,不急不缓地抿了口茶水,淡淡道:“本官奉圣上旨意,督查乡试,皇恩浩荡不可轻忽。此次乡试,汇聚了直隶地区共计四百五十四位考生,要从中筛选出真正的人才,进入最终的会试当中,那便是我大明未来的栋梁之材,希望之所在。” “圣上把乡试的考场,设在扬州,乃是极大的信任。宋知府多辛苦些,务必要确保此次乡试顺利进行,绝不容许出现任何纰漏。否则,不单是你,就算是本官,也担待不起。” 几句话,虽然语调和缓,却让宋去华和吕思正同时心中一凛。 这位杨大人,莫非……真的油盐不进? 尤其是刚才说话的时候,杨容只对着宋去华叮嘱,却把官阶更高的吕思正晾在一边。 那意思很明显! 宋去华身为扬州知府,乃是此次乡试的组织者和执行者,杨容纵然是督查主考,但扬州府内的一应大事小情,还得借助宋去华的手去操办落实。 但吕思正么……按理说院试完成,他早该回京了。 还留在这里做什么? 不理他,就是撵他走,甚至已经有了责备的意思。 “咳……”吕思正神色微微尴尬,极轻敌咳嗽一声,身边的宋去华顿时会意,连忙解释道:“启禀杨大人,下官与吕兄乃是同年好友,因此之前的院试结束后,吕兄才在扬州府多盘桓了几日,今天听闻杨大人莅临扬州城,说什么也要一同前来拜见,不能失了礼数。” “唔。” 杨容只是淡淡点头,不置可否,官场上的那些心机手段,他活了七十三岁,哪有什么不清楚不明白的。 有些事不必点破说穿,但自己的态度已经表达得足够清楚,那就够了。 …… “怎么办?” 拜见了杨容之后,宋去华和吕思正又悄悄凑在一起,神色有些迷茫。 宋去华皱起眉头,试探着说道:“要不……算了吧?我见这位杨大人,并不像是贪钱的官,今天已经把话说明,要确保乡试不出任何纰漏。” 宋去华心中这个郁闷啊! 之前上贼船的时候,吕思正这家伙说得天花乱坠,自称是刑部杨老尚书的门生,关系亲近,所以要借着千载难逢的机会,在乡试里再好好敲那个武家一笔。 可是今日一见…… 你这个门生,跟自家的座师,十分不熟啊! 真是一派胡言! “慌什么?”吕思正双眼微眯,道:“哪有一上来就伸手拿钱的?据我所知,这位杨老尚书,也并不是什么两袖清风的性子,只不过因为刚刚到扬州,又是朝廷大事,总得慢慢安排。” 嚯!你还知道是朝廷大事啊? 这脖子上的脑袋,真就这么不重要吗? 宋去华苦着脸,真的很想急流勇退,甚至恨不得把之前那十几万两银子都吐出来。 莫名的危机感,越来越让他惶恐不安。 怪只怪之前鬼迷心窍,跟这个姓吕的共同谋划了院试里的舞弊,现在要抽身,却已经身不由己。 “你安排一下!”吕思正不容置疑地说道:“搞个家宴,就说是给杨大人接风,这样我自然也可以列席其中。最重要的是,你把那个武峰也带上,就以朋友的身份,带上家眷,这样就不显得突兀。” 啊? 啊! 懂了…… 宋去华先是一愣,随即恍然。 那武峰,虽然年轻,的确是个人物! 说实话,倘若不是朝廷严令不许贱籍入官,武峰要是代替武三斗,来参加考试也好,未来为官也好,宋去华那是一百个放心,绝不会出什么纰漏,那还真的是给朝廷选出了不错的人才。 就算从武家拿钱,那个钱也不烫手。 但武三斗…… 一言难尽! 吕思正的意思很明显,这毕竟是武家的事情,你要让你那个不着调的哥哥做官,现在的秀才可能还不太够,至少也得是举人的身份,那么唯有乡试才能中举,这事情的关键,自然就落在京城来的乡试主考杨容杨大人身上。 那么,你武峰既然能先后打通了宋去华和我吕某人的关节,自然也能继续打通杨大人的关节。 机会我提供给你了,要怎么操作,那就看你的本事。 成了,皆大欢喜,谁都少不了那一份辛苦钱。 不成,也是你武峰没能打动杨大人,跟我吕思正有什么关系? 这一手,进可攻退可守,十分油滑,不愧是官场浸淫了几十年的老油条才能想出来的办法。 宋去华叹了口气,知道自己已经别无选择。 家宴。 那就安排这个家宴吧…… 本应感念皇恩,把全部精力放在即将开启的乡试当中的扬州知府宋去华,将全部精力,都用作策划这场重要的“家宴”上。 第三百三十九章 不是所有官员,都叫秦枫 理由,不难找。 就说自己做寿。 虽然俩月前才过过生日,但这不重要。 多过一个生日算什么? 这件事若是办不好,出了岔子,说不定以后自己就再也不用过生日了。 既然是做寿设宴,邀请刚好在扬州城适逢其会的乡试主考官杨容杨大人参加,那是表示尊重,非常合理。 至于作为宋去华“知交好友”的吕思正,虽然在此间的职责已了,但反正京城那边的衙门也没什么紧急公务要处理,留在扬州城参加一下子,也并不过分。 最后一个关键人物,武峰。 那都不用问,毕竟是他武家要设法扶持一个官员,如今院试已经过关,能否更进一步中举做官,那就要看接下来的乡试了。 宋去华把请柬发到武家下榻的客栈,便放心地精心筹划去了。 秦枫看着这张言简意赅的请柬,哑然失笑。 略一思忖,便知道多半是京城的某位大人已经到了,督查直隶地区乡试事宜。 只是不知道,来的是哪一位,最好不要级别太高,否则把自己认出来了,接下来的事情岂不是不好办,会很影响我杀人数量的。 “兰娘,鼎臣,你们跟我去吧。” 秦枫目光一扫,排除了最高武力伍九六,还有莽夫贺三斗。 这是去赴宴,人家盯上的是自己的钱包,总不可能埋伏刀斧手之类的。 而贺三斗在那种勾心斗角的场合里,也施展不开,会显得尴尬。 这么算下来,最合适的赴宴人选,刚好就是秦枫早就定下的这一家三口的人设。 “好……”朱镜媺的心,不争气地跳乱了几拍。 虽然早就说好假扮夫妻,甚至为了避人耳目,夜里都是睡在一个房间,但其实两人并没真正越过那道火线,这会儿却要以夫妇的身份参加宴席,有那么点公之于众的感觉,让一贯大方的朱镜媺也恍惚了片刻。 “好端端的,那个宋知府怎么又请客了?”徐鼎臣毕竟年纪还小,反应慢着半拍,不太理解这场突兀的家宴。 “这不是乡试快开始了么,这位宋知府啊,大概是家里又没有余粮了。”秦枫笑着摸了摸徐鼎臣的小脑袋瓜,这孩子虽然经历了家庭的变故,不再像白纸一张,但官场上那些沆瀣魍魉,他还是不够了解。 这也正是秦枫指定要把徐鼎臣带在身边的原因。 这个学生,天资聪颖,读书做学问那都是没问题的,但要真正成长为一代名臣,为未来的大明留下一个足以照亮江山的火种,仅仅会读书那是远远不够的。 明代也不乏有几位饱学大儒,但能够匡扶社稷的股肱之臣,历数那两百七十六年,也找不出几位像样的。 “啊!怎么……又没粮了?”徐鼎臣吃了一惊,虽然听懂了秦枫的比喻,却对此深深震撼,失声叫道:“咱们不是给他送了五十万两银子么!家里养了什么啊,要吃这么多!” “那只是院试的价钱,现在乡试了,上面又来了新的主考,那当然要从头计算。”秦枫微笑道:“这次家宴,就是把大家召集在一起,谈价钱的。” 嘶! 徐鼎臣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 五十万两银子! 这还不够? 这,就是真正的官场规则么? 原来,并不是所有的官员,都叫秦枫…… 徐鼎臣是土生土长的淳化县人,从懂事的时候,淳化县令便是秦枫。 耳闻目睹的,都是秦大人一心为民,殚精竭虑,不但带领全县的老百姓提高了稻谷产量,填饱了肚子,更有一系列便民利民的措施,家家户户都燃起了神奇的气灯,还有遍布全县的厕所,闻所未闻的光荣粮,后来又开办县学,让包括他本人在内的一众适龄孩童,甭管家中境况如何,都能入学读书,甚至还能给自己家里挣一份不菲的廪米。 那时候,徐鼎臣眼里的世界,是七彩斑斓的,哪怕家里还是不那么富裕,却浑身都是力气,不管下地干活还是挑灯读书,都充满了精气神,稍有懈怠,便觉得自己对不起秦大人,对不起这么好的日子。 可是后来…… 姐姐出了事,徐鼎臣才知道,原来这世上的县令,不都是秦老师这样的,还有那个草菅人命的周康宁! 童心蒙尘,徐鼎臣仿佛在一夜之间,长大了许多。 但是直到今天,徐鼎臣还是无法想象,五十万两银子,是多么巨大的一笔财富! 倘若淳化县或是应天府也是这个规矩,那么自己就算把四书五经读到圣人点头,恐怕也没法通过考试,不可能脱颖而出。 五十万两啊! 别说他们徐家了,就算把淳化县的老百姓捆到一起,数万人全都掏空家底,要凑出这么一大笔银子,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扬州知府,宋去华。 你怎么敢的呀! 而且…… 现在听秦老师的意思,这五十万两银子,也只不过买了一个秀才。 接下来要中举做官,还得掏出更多的银两,来填满上面那些官员仿佛深不可测的欲壑。 这,就是官么? 徐鼎臣神色微微恍惚。 官字两张口,原来可以张得这么大! 那么这个官,自己要去做么? 秦老师经常叮咛教诲,说有很多人,走着走着,就会忘了初心,那些贪官也并非一开始就烂到骨子里,只是在漫长的岁月里,渐渐磨折了当年的锐气雄心,也不再以民为本,以国为念,开始向百姓伸手,从此坠入深渊,再也无法挣脱。 我的未来,会是怎么样的? 徐鼎臣被这场赤裸裸只为贪钱的家宴,给惊到了,目光中时而清明,时而迷惘。 “不用想那么多。”秦枫敲了敲他的脑袋,轻松道:“既来之则安之,到时候带着一张嘴,去尽情吃喝就好,然后还可以看看宋去华、吕思正这些人的表演,何乐不为?” 有了秦枫的安慰,徐鼎臣才渐渐宁定下来。 是啊,有老师在呢! 又不需要自己做主。 这些贪官污吏! 老师一定不会放过他们! “秦枫!这次乡试主考,来的是哪位?!”朱镜媺目光闪动,为自己的父皇不值,这个大明朝,都是些什么垃圾官! 这个乡试主考,负责的是直隶地区的科举督查,权柄极重,事关直隶地区数百位考生的前途命运。 竟然…… 第一时间就要拿来换钱? 杀! 杀光他们! 第三百四十章 公主嫁人了?我怎么不知道! 秦枫若要知道此次乡试主考,当然并不困难。 只是,没有必要。 不是有家宴么,到时候就见到了。 没有得到答案的朱镜媺,总觉得心里气闷,脑中已经把那个据说从京城而来,身负皇恩,却一到扬州就狮子大开口的乡试主考,列入了必杀名单。 在京城? 那就更好办! 全家都给你杀个干干净净! 心情不好的朱镜媺,这天谁也没带,独自一人在扬州街头随意闲逛。 耳边倒是不时听到些相关的议论,大多是关于最近名气很大的那个武三斗,说他貌似粗豪,却心怀锦绣,定能在乡试中再次大展拳脚,甚至都把他吹成了状元之才。 越听越烦! 贺三斗是个什么文化程度,朱镜媺再清楚不过了。 就这个人,因为能拿出大笔的银子打点,竟然堂而皇之地中了秀才,还要继续参加乡试。 太可怕了! 这还只是扬州府啊! 扬州府距离京师,也就几百里的路程! 可以想见,那些真正天高皇帝远的地方,虽然也同样按照朝廷的命令,组织科举,选拔人才,但最终选出来的,真的是能够济世安民的良才么? 父皇那么辛苦,为了大明的江山社稷殚精竭虑,最后却被这些该死的官员,用作了中饱私囊的机会。 都该杀! 朱镜媺这次扮演的是个富贵人家的夫人,按照秦枫的叮嘱,她若是出门,只要保持住这个人设,别影响了贺三斗之前的表演,那就可以。 今天刚好赶上心情不好,朱镜媺索性放开手脚,出手豪阔,一下子就买了许多价格昂贵的胭脂成衣之类,惹得一众店家点头哈腰,待打听到这位贵妇是出自武家,更是殷勤备至,都盼着能结交这一家子财神爷,手指缝里稍稍漏出一点,就够他们这些小生意人吃喝不尽。 凑巧的是,今天不止朱镜媺心情不好。 刚刚到达扬州城,就感觉这里情况不对的刑部尚书杨容,也觉得心中微微烦闷。 乡试大事,重任在肩。 但他刚刚离了京城,便有无数人通过各种渠道找上来,都是一些京城或是地方大小官员的子弟亲朋,已经通过了之前的院试,想要在乡试里更进一步,便试着跟他这位主考官搭上关系。 杨容致仕在即,最重要的就是求稳。 但他虽然不愿在这里拿钱,却也不想把所有人都得罪了,到时候自己离开了刑部,告老还乡,这些得罪的人却都还在各自的位置上,只怕有些不妥当。 官场,是一个错综复杂的巨大关系网。 要在这里搅动风雨,固然不容易,但要在这张网里洁身自好,其实更难。 所以,宋去华的那场家宴,虽然知道不是什么好路数,杨容还是看在太仆寺卿吕思正的面子上,答应下来。 这会儿,杨容盘算着其中的利弊权衡,走在扬州城街道上,随意观察着此地风土人情,倒觉得心中的郁结稍稍纾解了一些,脚步变得轻快,眉宇间也没了起初的愁容。 “武夫人,您慢走!” 一个有些夸张的声音,钻入杨容耳朵里。 循声望去,见一家装饰精美的金铺,穿戴不凡的掌柜亲自送到门口,点头哈腰,那姿态简直像是低到了尘埃,怕是自己面见圣上的时候,也不过如此了。 遇到大金主了吧? 已到古稀之年的杨容,自然知道这些最简单的人情世故。 商人嘛,最看重的就是利益,倘若不是这个什么武夫人,让他狠狠赚了一笔,只怕就算是知府大人在眼前,也不太容易听到这么发自内心肺腑的殷勤声音。 扬州府富庶,果然不缺有钱人。 这武夫人…… 嗯,果然很年轻呢,有钱人家出来的女眷,保养得当,虽然看上去还不到二十岁,说不定…… 嗯?!! 杨容原本只是随意打量,打算稍稍评判这位遍身绫罗的女子容貌如何,那是每个男人与生俱来的本能,跟年龄、官职、朝代都没有关系。 没想到一眼看过去,杨容的眼珠子差点弹出来。 不会吧! 公、公主殿下?! 杨容大吃一惊,连忙下意识地隐匿身形,随便找了个店铺,用门口粗壮的柱子挡住自己,然后悄悄再往那边看。 没错啊! 这怎么可能认错…… 这个被称作“武夫人”的女子,明明白白,正是大明长公主,当今圣上和皇后娘娘的第一个女儿,朱镜媺,封号集庆公主,那是因为攻打集庆时,此女刚好出生…… 公主嫁人了??? 不可能! 杨容满脑子都乱了,心想自己就算年老糊涂,总也不至于连公主大婚这种事情都懵然不知。 那么,难道不是一个人,只是长得像? 杨容不敢怠慢,连忙蹑手蹑脚,悄悄跟了好久,仔细观察这位“武夫人”的言行举止,举手投足。 最终确定,这必是长公主殿下本人啊! 若只是容貌相似,也就罢了,但此女的一颦一笑都是他看着长大的,昔年圣上尚未登基,作为跟随陛下的老臣,杨容甚至还抱过这位襁褓中的女童呢。 现在虽然已经亭亭玉立,但眉宇间依然是小时候的模样,还有几分稚气未脱,只不过现在换做了人妇的打扮,用那些华贵的首饰和衣着,强行扮得年长了些,而已。 公主殿下! 也在扬州府? 还被人叫做武夫人…… 是哪个武? 公主不可能出嫁,更绝不可能跟什么人私定终身,所以这个武夫人的身份,是假的! 为什么作假? 什么人作假? 能让当朝公主都入局来扮作人妇,有资格操纵棋盘的,除了当今圣上,杨容简直想不到第二个人。 直到…… 他来到宋去华的家宴,看到了先一步到来的秦枫、朱镜媺,还有他们中间那个陌生的小男孩…… 杨容深吸一口气,心中已经豁然贯通。 他终于彻底明白,为什么这直隶地区的乡试,要设在扬州府。 绝非圣上对这个什么狗屁宋去华有什么关注,更不是对扬州府有所偏爱。 只因…… 秦枫在这里。 秦枫啊秦枫! 你身为圣上钦点的总学政,朝廷科举最高主考官,怎么……跑到扬州来了! 第三百四十一章 该到伸手要钱的环节了? 原来是他。 刑部尚书,杨容。 秦枫目光闪动,瞬间就想到了很多事情。 但尽管心中有些疑惑,也不能改变刑部的杨老尚书,就是此次乡试主考官的事实。 他认识杨容。 杨容也同样认识他。 这也就是说,秦枫接受大明科举总学政之后,精心策划的科举舞弊第一案,可能要到此为止了。 至于这个不打算扩大化的结果,是朱元璋的想法,还是那位马皇后动了恻隐之心,就不得而知了。 总之,既然杨容认识自己,最起码这条命算是保住了。 “武兄弟!你快来!” 宋去华作为这场家宴的组织者,自然要担当起串联的职责,尽管他内心已经忐忑恐惧,但上了贼船无法下船,只能一条道走到黑了。 不待杨容走到门口,宋去华便赶紧扯着秦枫的衣袖,低声道:“来的便是此次乡试的主考官!乃是当今朝廷的刑部尚书,杨容杨大人!这可是正儿八经的正二品官员,你若是能让他满意,你所求的事,绝对不成问题!” 嗯,到我表演了。 秦枫知道自己该上场了。 但…… 好像没什么精神的样子。 秦枫定了定神,勉强进入角色,脸上浮现出惊讶惶恐的神色,急匆匆到了杨容跟前,二话不说直接就跪倒在地,大礼拜见,用恰到好处的颤抖声音,恭声道:“草民武峰,拜见杨大人!今日能见到大人,真是三生有幸,三生有幸……” 呼! 杨容的表情,就比较精彩了。 他知道,说不定今天就是图穷匕见的时刻。 既然秦枫要表演,他虽然官阶远比秦枫要高,但是离开京城,人家秦枫是皇帝钦点的钦差大臣,在科举这件事上,秦枫是总学政,而自己只不过是一个乡试的主考官。 一切,必须要以秦枫为主! 更何况! 站在秦枫身边的,明明白白就是大明长公主朱镜媺! 这个新的发现,也让杨容顿时恍然了许多事情。 难怪圣上对这个应天知府如此看重,现在看来……难道这秦枫,会是长公主的驸马爷? 一念及此,杨容虽然官居二品,哪敢在秦枫面前拿大,只能顺着秦枫的意图,全力配合。 看着跪倒在面前,毕恭毕敬的秦枫,杨容收摄心神,点了点头,道:“起来吧!不必如此多礼。听说你是宋知府的朋友,果然如宋知府所说,是难得一见的青年俊彦。” 众人入席,分宾主落座。 招待杨容这种规格的高官,这场宴席自然是最高的规格,扬州知府宋去华虽然年岁不轻,但八面玲珑见风使舵的本事,也早就炉火纯青,有他在席间串联协调,气氛很快就热络起来,很有点其乐融融的味道。 哼! 杨容! 你也是来拿钱的? 朱镜媺毕竟没有秦枫的隐忍,见到还算熟悉的杨容之后,脸色就沉了下来。 毕竟,之前宋去华连同吕思正的狮子大开口,实在让她气炸了肺,更深深替自己那位呕心沥血的父皇不值。 这些猪狗不如的官员,都该杀头! 杨容注意到公主的脸色,差点就失了禁,更加谨慎小心,唯恐有什么地方说错一句话,等会秋后算账的时候,也吃了挂落,那可就没法平安致仕了。 这一幕落在宋去华眼中,觉得微微奇怪。 转念一想,大约是这位武夫人毕竟是妇道人家,事到临头却开始心疼钱了。 终究是头发长见识短! 你们武家所求的事情,担了多大的干系,难道自己不知道么? 武三斗明明就是文盲,却要在乡试中再次金榜题名,弄一个举人的身份,从而顺利混入大明官场。 不花钱,怎么可能! “咳咳!” 这个局真正的组织者吕思正,咳嗽两声,宋去华就知道时机也差不多了。 “武兄弟。”宋去华微笑道:“你年纪轻轻,的确是运气不小!若非杨大人此次来到扬州府,主持数日后的乡试,你哪有机会能当面拜见他老人家?” 这个提醒,可以说是相当露骨了。 于是秦枫会意,连忙端起杯子,站起身来,恭敬道:“武家命运前途,全靠杨大人栽培了……” 呃! 这个武峰,今日怎么好像,不太机灵的样子? 宋去华和吕思正交换了一个眼色,同时感觉到微微诧异。 之前这武峰给他们留下的印象,可以说是非常深刻,此人虽然年岁不大,却城府深沉,尤其是言辞间极有技巧,往往三两句话一说,不但让对方心中舒服,更能达到自己的目的。 即便是在官场中,这也是不可多得的人物。 但今天,这场家宴进行到现在,武峰的表现,只能算是中规中矩,甚至略显生硬。 虽然面子上也还算过得去,但就凭这表现,就算你要给人家杨大人送钱,能送得出去么? 他们哪里知道,这时候的秦枫,的确觉得打不起精神来。 杨容认识自己,那这个扬州城的杀局,到今日就要画上句号了。 费了不少功夫,到头来,只杀了区区一个扬州知府,还有一个从三品的太常寺卿。 没意思! 既然没意思,秦枫自然兴致缺缺,连组织几句像样的场面话,都懒得动脑子了。 可是另一方面,杨容那边,却是丝毫不敢怠慢。 他甚至知道,当今圣上为何把直隶地区的乡试,定在了距离应天府还有一段距离的扬州城。 说不定就在今日,扬州城内就要有无数人头落地! 幸好,自己认得秦枫,否则真的很难说,这些落地的人头里,有没有一颗是自己的。 现在,秦枫说话了! 我、我应该怎么配合一下子? 嗯…… 杨容不顾年岁老迈,脑筋飞快转动,隐隐感觉到秦枫那股淡然的情绪里,隐藏着即将爆发的杀机。 所以,他说全靠我栽培,是不是该到了我伸手要钱的环节了? 杨容这辈子就没这么艰难过,哪怕在皇帝面前,需要揣摩上意,好歹也不至于像现在这么尴尬。 人在戏里,但对面那个真正的主角,好像唱戏唱得没啥兴致了,我这个配角,却不能不当回事啊。 “唔……本官听说,武家在京城经商,家中颇有余财?” 第三百四十二章 这个武峰,太不懂事了! 嚯! 宋去华和吕思正,倒是眼前一亮。 但……心中更加大惑不解。 今天,这都是怎么了? 先是武峰的表现异常,完全没有先前的那股子机灵劲儿,几句话说得颠三倒四,只能说勉强撑住了场面,要是跟那个不学无术的武三斗比,那当然还是够用的,但跟之前那个武峰相比,就相去甚远了。 更奇怪的是,这位来自京城的刑部尚书杨老大人,竟然也大失水准。 哪有一上来,就把话说这么明的! 虽然今天这场家宴,的确是为了牵线搭桥,一方面把宋去华和吕思正摘出来,另一方面也给武峰提供一个机会,一个能够接触到二品大员,接触到这位乡试主考官的机会。 本该是武峰发挥的舞台。 但现在…… 三两句话都还没说完,好像,就已经到了实质性的环节。 这么快捷的吗? 宋去华和吕思正迅速交换了一个眼色,都能看到彼此眼眸中的诧异和迷茫。 难道说,我们年岁大了,已经成了井底之蛙? 现在的规矩,是快刀斩乱麻型的? “大人。”秦枫微笑,道:“我武家的确是世代经商,倒是积攒了一些钱财,但恐怕不入杨大人的法眼。” “呵……”杨容矜持一笑,道:“小兄弟你也是有所不知,别看我官做得大,但在京城做官,天子脚下,处处如履薄冰,其实倒不如你们这些商贾之家,图个逍遥自在,荣华富贵。” “哈哈,这就是围城了。”秦枫随意说道:“城里的人想出来,城外的人想进去……大人习以为常的事情,也是我武家梦寐以求的。此次我那兄长即将参加乡试,能否更进一步,走入这官场,全靠大人赏识了。” 哦? 围城? 杨容一愣,倒是第一次听到这种说法。 细细咀嚼,只觉得其中很有深意,尤其是秦枫说的那个“城里的人想出来,城外的人想进去”,这的确是极其深刻的道理,看似浅显,却十分透彻。 不止是做官,许多事情也都可以用到这个围城的道理。 秦枫,果然有大才啊! 难怪陛下青眼有加,更不知什么时候竟然连长公主殿下都被他…… 有点东西! 嗯,想远了…… 杨容定了定神,将话题转换回来,望着秦枫说道:“武兄弟已经如此才华不凡,想必令兄更是人品俱佳,只要在考试中尽展胸中所学,一定能金榜题名。当然了,老夫念在今日这段缘法,在考试中照拂一二,也是应该的。” 啊! 秦枫顿时“大喜”,喜出望外地拱手说道:“杨大人抬爱!我先替家兄谢过了!大人放心,武家绝不是不懂人情世故的人家,今日来得匆忙,没有携带太多银票,请杨大人先笑纳,待考试之后,另外还有一份厚礼……” 说着,秦枫已经探手入怀,摸索出几张大额的银票,不动声色地放在杨容手边上。 这动作,不论宋去华或是吕思正,都十分熟悉。 虽然今天的气氛很不对劲,但到了现在这个环节,反倒是让两人渐渐定下心来。 心想,少些弯弯绕绕倒也省事,看来还得是刑部尚书见过世面,根本不需要中间那些互相试探的繁文缛节,直接就谈价拿钱,多么利索。 不过…… 当他们的目光掠到那几张银票上的时候,却齐齐皱起眉头。 这……才多少啊? 大明建立平准库之后,发行的银票,最大票面,也就是一万两而已。 所以现在这几张,搭眼一看,就知道最多十张八张,那也就是……十万两银子? 嘁! 这个武峰! 未免太不懂事了! 之前打点我们的时候,手面极为阔绰,甚至让我们喜出望外,大大超越了心理预期。 若非如此,也不能让咱们不遗余力地操作,把一个堪称文盲的武三斗,硬是送上了秀才的位置。 可是今天! 到了这么关键的时刻,面对如此级别的朝廷高官,这武峰怎么忽然间变得小家子气了? 当朝二品啊! 刑部尚书啊! 六部之一,你小子到底知不知道是什么份量? 这位杨大人,在金銮殿上,那位置都是相当靠前的! 可以说除了寥寥几位开国名将,能够封公的人物外,再往下数,就要数到六部主官了。 面对这样一个人物,你要么干脆别献丑,既然已经出手,就必须得大大方方的! 不然,你还真以为一个堂堂的尚书大人,会看上你这点散碎银两? 丢人! 宋去华和吕思正,现在可算是“见过世面”的人物了,见这个武峰今天出手小气,虽然不知道什么缘故,但不由自主地担心起来,连忙双双将目光掠向杨容。 生怕这位老尚书大人生了气,场面上可就不好看了。 嘶!! 杨容低头,眼角余光看到那几张银票,却是忍不住心中一跳。 这是多少?! 最上面的那张,就是大明发行的最大额度的一万两银票啊! 看样子,下面叠的也全都是。 那么这一摞……难道竟是十万两纹银? 天哪! 杨容不由得咽了口唾沫,眼神有些茫然地对上了宋去华和吕思正两位,好像在看两个死人。 要知道,之前在京城土地庙前,被剥皮楦草的那个丛重,贪了大半辈子,最后从他家里搜出来的银两,也只有十七万两而已。 现在…… 乡试都还有好几天呢。 这个“武峰”,言之凿凿,说只是给个见面礼,竟然就有十万两之巨!! 太可怕了! 虽然杨容明知道武峰是假的,贿赂也是假的,但眼前宋去华还有吕思正的眼神,却比真金还真! 杨容久居官场,自然也思维敏捷,经历了短暂的震撼之后,很快回过神来,也读懂了这两位的神色。 莫非…… 就在杨容咀嚼出一点味道的同时,那吕思正已经咳嗽一声,望着武峰,十分不悦地说道:“武兄弟,之前见你办事利索通透,老夫也高看一眼,但今天怎么糊涂了?当着杨老尚书的面,怎敢如此失礼!以杨大人的身份地位,难道差你这点不入眼的银子?快收起来!莫要再惹大人生气!” 第三百四十三章 圣上,才是他的长辈啊! 开什么玩笑! 这个武峰,今天莫非完全没带脑子来吗? 还是说,他终究不是官场的人,眼皮子浅,到现在还没闹清楚,刑部尚书,是多么高不可攀的一个官职! 要知道,就是这个武峰,之前用真金白银拿下扬州知府的时候,据吕思正所知,就花了至少四十万两白银啊! 本来若只是在科举里搞些小动作,简单关照一下,当然也花不了这许多。 但谁让……武峰的那个哥哥,是那样的一个造型呢。 后来,吕思正自己来了。 除了从扬州知府宋去华手中大大捞了一笔之外,吕思正也曾单独见过武峰,从武峰手里获得的银两,这两笔加起来,远远超过了五十万之数! 正因如此,吕思正才愿意在之前的院试中,为武三斗保驾护航。 哪怕是太仆寺卿,也要食人间烟火。 可是,万万没想到,今天这场专门为了牵线搭桥的家宴,原本一切都进行得十分顺利,但到了见真章的时候,武峰忽然间拉了胯。 什么意思啊! 你砸扬州知府都愿意拿几十万两出来! 现在到了乡试了,面对的是官居二品的刑部尚书,竟然一出手只有区区十万两? 打发叫花子呢! 说什么,出门匆忙,没携带太多? 这个话,只好去糊弄鬼! 不管从哪个角度来说,这武峰绝不可能犯这么低级的错误。 就连他那个不着调的哥哥武三斗,逛窑子的时候都知道用大笔的银钱砸下去呢,不然凭什么万花巷那边,甭管是老鸨子还是花魁,一见到这位武三斗武爷,都跟见到祖宗一样亲热。 “武兄弟。” 吕思正略一思忖,既然情况已经到了这里,该挑明的早就挑明了,就连杨大人那边都没有藏着掖着,自己何必还揣着明白装糊涂,直接就提醒武峰道:“这位杨大人,可是当朝刑部尚书!此次乡试,杨大人乃是主考官!只要你让杨大人满意了,吕某可以担保,你哥哥武三斗,又可以再次金榜题名,高中举人,并且以后到某地做官,是板上钉钉的事,起步最起码就是县令,说不定还能更高!朝中有人好做官的道理,总不用我多说吧?这位杨老尚书,正是朝廷中的一棵大树啊!” 话,的确是说得够清楚了。 但作为全场身份地位最高的杨容,反而还在糊涂。 虽然现在在他眼里,不管是宋去华还是吕思正,都跟死人没什么区别。 可是…… 这些话是什么意思? 明明秦枫已经拿出十万两银子了呀! 如此公然贿赂主考官,正是当今圣上最深恶痛绝的行为。 这个钱,就算借杨容十个胆子,他也不敢拿。 “杨大人!”只见秦枫脸上浮现出惶恐的神色,连忙解释道:“真的是走得匆忙,没带太多,让大人见笑了!大人放心,小可回家之后,一定能拿来足够多的银两,必定让大人满意!” 哦? 真没带? 吕思正和宋去华察言观色,被秦枫的演技懵逼过去,交换了一个眼色,暗想这小子虽然糊涂,但话说得倒也没什么问题。 再说了,之前他也是因为钱不够了,回家拿钱,结果果然拿回来足量的银票,让他们这两位主持院试的官员,眉开眼笑,十分满意。 武家,的确是家底丰厚! 但就是……怎么跟挤奶似的,一点点往外掏摸,倒也有趣。 略一迟疑,吕思正插话打圆场,笑道:“杨大人放心,武家世代经商,家财万贯,财力方面是不必担心的。” “对。”秦枫补充道:“给我一点时间,我回京城,跟家里的长辈说说,这个钱是为了武家出一个官员,应该花,家里的长辈一定支持!” 哈哈哈! 宋去华和吕思正都露出微笑的神色,毕竟这个过程,他们都经历过。 武家的长辈,有点意思,给钱还一点点的给。 可是,知道秦枫底细的杨容,却忽然间激灵一下。 长辈? 从没听说,秦枫在京城还有什么长辈! 这个声名鹊起的应天知府,深得圣眷,甚至到今日,自己还发现他跟公主有很不凡的关系。 其实早在秦枫把大明丞相胡惟庸拉下马之后,就有无数朝廷高官纷纷打探秦枫的底细,生怕不知什么时候又得罪这位煞神。 连胡惟庸都挡不住,更别说其他人了。 结论是,秦枫算是个孤臣,不但没听说跟谁交好,也并没有什么家眷亲属。 要说谁跟他关系亲近,或许就只有……当今圣上,似乎好几次都特别眷顾这个秦枫,圣眷之隆,简直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所以,现在哪里冒出一个长辈? 天哪! 杨容惊惧地咽了口唾沫,不可置信地想到,秦枫口中说的这个长辈,不会就是…… 圣上! 当今圣上,才是他口口声声的长辈啊! “杨大人,您一定要相信我!”秦枫看了宋去华和吕思正一眼,继续说道:“宋大人和吕大人可以为我担保,我只要回到京城,就一定能拿钱回来,决不食言的!” “没错。”吕思正立刻点头道:“武家的长辈,很支持这件事。武兄弟毕竟是年纪轻,不懂事,我相信他家的老人一定能知道杨大人您的份量意味着什么,绝不会只给十万两这么寒酸的数字……” 嘶! 明白了! 杨容终于听懂了。 敢情这些人绕来绕去,一唱一和,意思是说……之前秦枫拿出的十万两巨款,太少了? 天哪! 这还少? 杨容不是没见过钱的人,刑部虽然不是户部,但能做到二品高官,杨容自然也有眼界。 但他的确没想到,只是一场科举考试而已,竟然能牵涉到这么巨额的银两。 看宋去华和吕思正的意思,他们之前收的钱,都不止十万两! 该杀! 这绝对该千刀万剐,剥皮楦草了! 所以,秦枫,还不动手么? 要是按照杨容的意思,事情到了这里,也该图穷匕见,把这两个胆大包天,贪赃枉法的狗官,就地拿下,然后先抄了家再说! 但杨容知道,牵涉到科举舞弊,那么秦枫这个全国总学政,皇帝钦点的钦差大臣,才是这里最有资格说话的。 他,纵然官居二品,也只有配合的资格。 第三百四十四章 无知者无畏 呵呵。 急了? 我知道你很急,但你先不要急。 秦枫掌控着节奏,慢条斯理地喝酒吃菜,似乎一点也不着急。 自从得知乡试的主考官是杨容,秦枫就知道,事情不会继续扩大化了,今天也正是收网的时刻。 既然收网,何必急于一时。 宋去华搞的家宴,规格很高,琳琅满目,要是不吃饱了就掀桌子,难就太浪费了。 秦枫不着急,不意味着别人不着急! 坐在身边的朱镜媺,早就脸色一变再变,想要翻脸,却也知道要听秦枫的信号。 她可不如秦枫沉稳,哪还有什么心思吃菜,目光灼灼,盯着宋去华和吕思正这对徇私枉法的狗官,恨不得现在就一刀一个,把这俩狗官捅个透明窟窿。 坐在秦枫和朱镜媺身边的徐鼎臣,亦是一张小脸绷得紧紧的。 他看到宋去华,看到吕思正,仿佛就看到了那个害他姐姐差点无辜惨死的六合县令周康宁! 虽然姐姐不是周康宁杀的,但若不是有秦大人主持公道,他们徐家这个无权无势的平头老百姓,哪怕全家撞死在衙门口,也改变不了任何现状,只能咬牙忍辱,接受这个残酷的现实。 现在,朝廷开科取士。 虽然这件事从头到尾,都没牵涉到任何人命官司。 但! 倘若全国上下,都是像宋去华,像吕思正这样的狗官,借助科举的名头,大肆敛财,唯财是举,那么最后选出来的,会有多少个周康宁一样,狗屁不是,只会和稀泥的垃圾官? 到那时候,假以时日,又会有多少跟姐姐一样的无辜百姓,含冤不白,求告无门! 徐鼎臣将心中的仇恨,转移到了眼前这两个狗官身上,也是根本没有吃喝的心思,手里握着筷子,时不时望一眼秦大人的脸色,只等他翻脸动手,他徐鼎臣虽然年纪小,也要冲在最前面,亲手把这俩狗官给捆个结结实实! “杨大人。” 这会儿,已是酒过三巡,菜过五味,虽然其他人不像秦枫吃得这么实在,差不多也都有了几分酒意,秦枫端起杯,再敬杨容,歉意说道:“家兄武三斗,才学方面的确是差了些,乡试之事,杨大人多费心了!” 呃! 宋去华和吕思正眼前一黑。 谦虚了。 兄弟你谦虚了。 你那个哥哥,叫“差了些”吗? 那叫不学无术!那叫目不识丁! 好家伙! 可不是得多费心,那你也得先多给钱啊! 今天就拿十万两来,这实在是说不过去,把堂堂刑部尚书当成要饭的了。 要不是我们两位在这里帮你兜着,杨大人拂袖而去,看你乡试还怎么办,非得彻底露馅不可! 嗯? 杨容微愣,但既然秦枫还没翻脸,他略一思忖,大概也明白了秦枫的意思,便故意皱起眉头,沉吟道:“若是差了些许,老夫倒能斡旋一二,但若是差得太多……乡试阅卷毕竟不是老夫一人,只怕到时候也不好看。” “哈哈,杨大人放心!” 说起这个,宋去华熟啊,借着酒劲,立刻笑着说道:“此次乡试,依然还是用的我扬州府府学的屋舍,只是为了配合乡试使用,近日进行了扩建和改制。” “此次,咱们正可以故技重施!” “实际上,那个武三斗的号房,我都已经准备好了。” “这回,不是黄字,而是排在了‘宇宙洪荒’的洪字,第三十七号号房。” “地道已经挖好,到时候我会派人把答好的试卷送进去,神不知鬼不觉……” “不过,武兄弟,你也得回去跟令兄好好说说!” “现在是乡试!来到这扬州城的,是整个直隶地区的学子考生,都是人中龙凤,心思敏捷之辈!” “令兄最好能低调一些,最起码不要在考场呼呼大睡,落人口实,到时候让杨大人那边,也多有为难。” 明白了! 话说到这里,真的已经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令人发指啊! 杨容骇得浑身已经微微颤抖。 还真是无知者无畏! 扬州知府宋去华! 不过距离京师数百里,这还不能算是天高皇帝远的地方呢,竟然就敢如此冒天下之大不韪,在严肃庄重的科举考试中,搞出这么不可思议的花样。 连文盲,都能中秀才,中举人? 可不是么! 你找人答好试卷,再给送进去,那别说是目不识丁,就算是白痴残疾,也照样金榜题名啊! 圣上殚精竭虑,苦心搞出来的科举,被这些地方官,弄成了什么污七八糟的模样! 好,宋去华就算是无知无畏,也还罢了! 但你太仆寺卿吕思正,好歹也是京官啊! 哪怕衙门冷了些,但这个吕思正,也是从三品的官职,算是不折不扣的大官了! 难道,你就没有一次路过京城土地庙,没有看到那个被剥皮楦草,现在还挂在那里的前溧阳县县令丛重吗? 胆大包天! 这绝对是胆大包天! “杨大人,我也敬您一杯。” 忽然,秦枫身边的朱镜媺开口,淡淡一笑,站起身来,举杯对向杨容。 杨容差点从椅子上跌下来,慌乱间连忙咳嗽一声作为掩饰,然后急匆匆站起身来,压着声音的颤抖,郑重道:“这位……嗯、武夫人,不必多礼……” 开玩笑! 我什么档次啊,能让当朝长公主亲自敬酒? 嗯? 这倒是让宋去华和吕思正两人猝不及防。 没想到这位年轻漂亮的武夫人,倒也是个场面人呢。 而杨大人的反应尤其令人意外。 本来么。 武家再有钱,毕竟是民,跟官是没法比的,更何况这武夫人一介女流,更不需要刑部尚书多看一眼。 但他不但立刻起身,甚至双手捧杯,郑重其事,声音里还带着微微颤抖,目光闪躲…… 这是什么缘故? 这可是刑部尚书大人啊! 什么风浪没见过! 难道,这个面生的武夫人,有什么特异之处? 看来看去,看不出端倪,吕思正甚至想着,难道是杨大人老树开花,动了邪念…… 这可有点不好办。 不过也不好说,说不定武家为了给武三斗弄个官职,什么都豁得出去呢。 第三百四十五章 不装了?摊牌了? “我爹小时候,家里很穷。” 朱镜媺幽幽开口,目光悠远,没看身边的秦枫,甚至没看对面的杨容,只是自顾自地说道:“因为穷,所以家里很多亲人都饿死了,他眼睁睁看着,却无可奈何……” 呃! 怎么忽然间开始忆苦思甜了? 宋去华和吕思正莫名其妙,觉得这个武夫人,挺漂亮的人,怎么说起话来颠三倒四。 这个话,在今天这个场合,明显不合时宜啊! 哪怕你小时候再穷,那都是过去的事了,现在也算是嫁入豪门,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可不要当着杨大人的面,胡说八道。 呼! 杨容却是心中剧震,当然知道这位大明长公主殿下说起的“爹”,正是当今圣上。 圣上幼时家贫,给地主家放牛为生,后来赶上灾年…… 唉! 这些一路跟随陛下南征北战,建立了这个大明朝的老兄弟,自然也都知道那些不堪回首的往事,是陛下心中永远无法抚平的伤痛。 大约是平常说得多了,连这位不到十岁就已经成为金枝玉叶的公主殿下,也记忆深刻。 嗯? 秦枫亦是微微一愣,不知道兰娘为什么忽然说起这些。 虽然跟她相识日久,但还真的没听她说起过黄家的发家史,现在听起来,也是一段辛酸的故事呢。 自古以来,成大事者,很多都有一个悲惨的童年经历。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若只是天灾,也还罢了!” 朱镜媺的声音变得更加锐利,目光掠过席间这寥寥数人,缓缓地,几乎是一字一句地说道:“可是那个时候,让我家穷困潦倒,家人活活饿死的原因,却不止是天灾,而是当地的衙门横征暴敛,想方设法地搜刮,终于让家里连熬粥的一把米都拿不出来。” “所以!我爹生平最痛恨的,就是贪官污吏!” “他说过,这世上的贪官,全都该杀,该千刀万剐,该全家抄斩,该户灭九族!!” 呼! 杨容再次耸然动容,知道这场图穷匕见的家宴,已经到了最后收束的时候。 公主殿下,已经代表当今圣上,给出了最后的宣判。 全家抄斩,户灭九族! 果然,这正是圣上的风格,也正是圣上对待贪官污吏从不妥协的态度。 杨容目光微微感喟,掠向宋去华和吕思正两个人。 虽然在酒席上的只有两人,但公主殿下刚才一句话,背后便是不知多少尸山血海的屠杀,只因这两人大大犯了圣上的忌讳,不但徇私枉法,而且竟敢在陛下最重视的科举中一手遮天,颠倒黑白,把一个目不识丁的文盲,先是送上了秀才的位置,现在甚至还要更进一步,让他中举做官…… 是可忍,孰不可忍! 呃! 这!这说的是什么话! 仿佛感受到杨容目光的宋去华和吕思正两个人,终于被朱镜媺的话给深深刺到了。 说谁贪官污吏呢? 这个武夫人,简直不知所谓,就没见过这么不懂事的! 你爹家里饿死人了,跟我们有什么关系?跟今天的家宴有什么关系?跟你武家所求的事又有什么关系? 真是白瞎了这么漂亮的皮囊,脑子里怎么全是糊涂! 要不是有我们尽心尽力,就凭你们家的那个武三斗,还想中秀才?连参加县试的资格都没有! 现在,大家聚在这里,为的是武三斗能更进一步的大事,本来已经谈出点眉目了,你却在这里胡言乱语,真是不知所谓! 刑部尚书杨老大人就在这里呢! 没看到吗,杨大人的眼神都不对劲了。 就这么指着鼻子骂,谁能受得了啊? 一开口就是贪官污吏,多难听啊! 咱们这明明叫灵活机变,不拘泥于死板。 之前可是你家相公武峰说的,未来武三斗若是做官,其实也就是个傀儡,实际主事的正是武峰。 武三斗虽然不学无术,但武峰绝对是个人物,只可惜出身贱籍,按照朝廷规定不能为官罢了。 这样算下来,我们虽然费点事,但真的是给朝廷选拔最有能力的官员,何错之有? “咳咳!” 吕思正重重咳嗽几声,用严厉的目光望着武峰,心想你带来的什么人,这里哪有女人说话的份,都是头发长见识短的妇道人家,快让她闭嘴吧! 再胡说八道下去,若是惹得杨大人真动怒,刚才那么多的努力,全都白做了! 呃…… 不装了?摊牌了? 秦枫淡淡一笑。 这场索然无味的家宴,也算是吃饱喝足,玩得差不多了。 不过倒是没想到,兰娘家里,小时候也不容易,只是后来发家的。 “武峰!”宋去华如坐针毡,知道吕思正必定极不满意,甚至那位得罪不起的杨大人,也要被得罪了。 他只是一个小小扬州知府啊,可不敢得罪这么多大人物。 于是,他对秦枫怒目而视,此人就算家里再有钱,那也是民,还是可以拿捏一下的。 “你什么意思?”宋去华直接站起身来,冲着秦枫说道:“本官好心好意请你全家来赴宴,顺便说说令兄武三斗接下来参加乡试的事情!怎么你带来的女人,却喝多了酒,胡言乱语,东拉西扯些不相干的东西?” 哈哈! 秦枫一笑,道:“对不住,宋大人,我也没想到我家娘子会说这些话。” 说着,伸手握住了兰娘的小手,言语间漫不经心,并没有任何一点“对不住”的表情。 嘶! 杨容眼珠子都快弹出来了。 这,这就娘子了? 而且……一伸手就给拉住了,就不考虑男女授受不亲吗? 驸马爷! 这稳稳当当就是当朝驸马爷啊! “女人嘛,总是有些心疼钱。”秦枫话锋一转,继续说道:“家里虽然有点余财,却也不富裕,经不起胡乱花销,所以就心疼了,数落几句,两位大人见笑了。她毕竟不能跟两位见过世面的大人相比。” 呃! 宋去华和吕思正对视一眼,这个理由虽然很敷衍,但毕竟也算是做出解释了。 这个武峰,到底是什么意思? 第三百四十六章 我们只是假扮的夫妻呀! 真是妇道人家! 吕思正气哼哼地看着武峰,心想这样丢人现眼的女人,哪怕再漂亮,你也别带出来了! 误事啊! 办如此大事,关系到你们武家未来做官的事情,怎么能心疼钱? 眼瞅着,事情都要谈差不多了,只要再跟杨大人约定,事后的数目给多少,接下来就要到了实际操作环节,而且这个环节,宋去华那边也已经着手筹备,地道都挖了一大半了。 现在你说心疼钱? 简直开玩笑一样! “对不住,对不住……”秦枫站起身来,团团作揖,脸上挂着和煦的笑容,似乎十分抱歉。 然而,心中有数的刑部尚书杨容,却看到秦枫眼眸中的那一抹不易察觉的杀机。 来了! 要来了! 杨容心中一凛,连忙低头,生怕这时候对上秦枫的眼睛,遭了池鱼之殃。 这个秦枫,别看年轻,可是个不依不饶的狠角色。 当年他还只是个区区七品县令的时候,就敢跟不可一世的当朝丞相胡惟庸对上! 现在,他可是有尚方宝剑在身,是正儿八经的陛下钦点的钦差大臣,总管全国的科举之事。 现在这事情,正是科举相关。 他要真的举起那柄尚方宝剑,要砍谁的脑袋,那就是一念之间的事儿! 我这马上就要致仕了,万万不能在这个时候出岔子啊。 “罢了,今天就到这里吧。”吕思正似乎是意识到有什么地方不太对劲,也想要抽身,摆了摆手,却不敢得罪了这里身份最高的杨容,小心地说道:“杨大人身份尊贵,身上又担着极大的干系,不能太过劳累……” “等一等。” 秦枫却笑着开口,仿佛一下子变了个人,从容不迫地打断了吕思正的话头,转向杨容,慢悠悠地伸出手掌,道:“既然我家娘子心疼钱,我琢磨着刚才那银票,还是不给了吧,对不住,对不住……” 呃! 杨容迷糊了一下,哪敢有半点抗拒,飞快地从身上摸出那叠银票,交到秦枫手上,仿佛那不是银票,而是随时可能灼伤皮肉的烫山芋。 啊?!! 猝不及防的变化,让刚刚有点缓和下来的气氛,骤然紧张到了极点。 宋去华和吕思正,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一幕,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这、这还能要回去? 武峰你是真疯了吧? 这就别说什么乡试里关照了,就算你不为自家兄长着想,总也得想想自己吧,这么得罪人的事,你是活得不耐烦了么? “谢谢,谢谢杨大人体谅。”秦枫收起银票,只是扫了杨容一眼,便让这位正二品的刑部尚书浑身冷汗涔涔,差点就天旋地转。 好险啊! 要不是自己认识秦枫,更认识公主殿下,恐怕……只要稍稍表现得有一点不对,最低程度也得是脑袋搬家! “吕大人,你呢?”秦枫转向吕思正,照样慢悠悠地把手掌摊开,提醒道:“你那三十万两,也还是还给我吧,你看到了,我家娘子心疼钱,唉,对不住,真是对不住。大人你不知道,我家都是娘子管钱的……” 呸! 原本怒气冲冲的朱镜媺,倒是被这家伙装腔作势的那种惫懒劲儿给逗笑了。 而且,一口一个娘子。 你搁这过瘾来了? 我们只是假扮的夫妻呀! 不过,秦枫的演技的确过硬,这会儿点头哈腰,态度十分恭谨,说得更是跟真的一样,形象地勾勒出一位怕老婆惧内的形象,令人忍俊不禁。 朱镜媺开始觉得好笑,后来不知怎地,却从内心深处生发出一股温暖,让她浑身都暖洋洋的,还真的对秦枫描绘的这种人物关系,十分向往。 金枝玉叶,荣华富贵,就真的胜过了粗茶淡饭,男耕女织么? 至少父皇不是这样的。 他如今已经是九五至尊,奄有四海,却依然处处俭朴,绝没有贪图那些声色犬马的享受,只把所有的精力全都用在这个刚建立的大明朝上。 包括自己的母后,衣食起居也并不讲究排场,真正的母仪天下,堪为后宫表率。 呼! 吕思正不是笨蛋,他终于意识到情况极为不妙了! 这个武峰就算真的疯了,喝醉酒也好,刚好发癫也好,总不可能连堂堂刑部尚书,都陪着他一起疯吧? 杨容刚才的表情,他站立的角度,刚好看个真切! 这位本该是席间身份最高的刑部尚书大人,掏钱的时候那叫一个飞快,仿佛手里拿的不是银票,而是什么能要命的东西。 是什么样的存在,能让当朝二品的杨容,如此诚惶诚恐? 这个武峰…… 真的只是个颇有家资的商人么? 坏了坏了坏了! 要出事了! 吕思正眼前一黑,知道大事不妙,隐约想到,之前在京城太仆寺的时候,虽然是清水衙门,偶尔也听同僚说起,圣上极为重视本次科举,欲要选拔一位官员做主考官,全国总学政,督查各地的科举大事…… 难道…… 莫非…… 尽管这个秦枫实在太年轻了,不论如何都不像是能担当如此重任的高官。 若非如此,之前他也不至于这样不知谨慎。 但现在,心中的恐惧迅速放大,吕思正看着近在咫尺的武峰,脸上的笑容依然温和从容,却像地狱里爬出的恶鬼一样,随时都可能伸出手,将他拖下恐怖的深渊。 “嗯……这个……武兄弟说得对啊!”吕思正不敢怠慢,神色狼狈地在身上一顿翻找,却只翻出来不到十万两的银票,有零有整,全都塞到秦枫手里,结结巴巴地说道:“一、一共三十万两,吕某今日出门匆忙,没都带在身上,我这就回去取来!” 这次,没带够钱的,变成了这位吕大人。 多少?! 杨容终于知道了,这位平常在京城,虽然也算是个三品官,却不配他多看一眼的太仆寺卿,之前贪了多少。 你怎么敢的呀! 一开口,就是三十万两…… 你可知道! 这个钱,是谁出的? 秦枫之前已经提示了,这可是他家里“长辈”拿的钱啊! 他一个应天知府,上哪弄三十万两的巨款! 这个家里长辈,九成九就是金銮殿上高高在上的那一位…… 拿他的钱? 吕思正,你死期已至! 第三百四十七章 竟然是他! 扑通! 大明太仆寺卿,官居从三品的京官吕思正,几乎是心胆俱裂,直接双膝一软,跪倒在秦枫面前,连头都不敢抬起来,战战兢兢地说道:“大、大人……下官有罪,下官实不知……” “嗯?” 秦枫微微一哂,摇头道:“吕大人错了,武某只是一介草民,哪里是什么大人,莫非吕大人喝多了酒,认错人了吗?” 啊! 吕思正浑身抖若筛糠,脑子里更是一片混乱,时而觉得大难将至,时而还存有一线的侥幸心理。 现在听这个“武峰”这么说,吕思正竭力运转已经不灵光的脑袋,心想既然这位钦差大人似乎不打算暴露身份,我当然只能配合! “是是是!”吕思正连忙把脑袋一歪,顺势就把这个头磕给了杨容,倒也不浪费,然后话锋一转,道:“杨大人!这、这其中都是误会啊!念在你我同朝为官,您听我解释……” 呵。 杨容看吕思正的眼神,早就跟看死人一样。 只因,他认得秦枫。 秦枫是什么人? 别看年轻,那可是眼里不揉沙子的主! 别说你一个区区从三品的太仆寺卿了。 胡惟庸怎么样? 现在尸骨都寒了! 而且,听说这秦枫早在最初做濠州县令的时候,遇到无良的财主横行乡里,就被他以县令的身份,亲自抄起家伙打得脑浆迸裂…… 这样的一位凶人,既然现在已经布局到这个程度,怎么可能高高举起轻轻放下。 吕思正现在才想起来下跪求饶,那已经是太晚太晚了。 我听你解释? 有什么用! 人家秦枫才是钦差大臣,皇帝钦点的科举主考官! 你可倒好,跟人家主考官大人,一伸手就要了三十万两银子? 秦枫肯定是没有这么多银子,这个钱……是从陛下那里要来的啊! 这天底下,竟然还有人敢贪陛下的钱! 陛下起于毫末,最初家里穷困潦倒,就是那些黑暗的前元官员,贪他家的钱。 要是现在还能贪,陛下这大明,不是白建立了吗? 一念及此,杨容心想必须跟这厮划清界限,可不要耽误了自己致仕的事。 将脸色一沉,杨容淡淡道:“误会?什么误会!本官听得清清楚楚,你不是拿了这位秦……嗯、这位武兄弟的三十万两银子么?” 呃! 吕思正浑身汗出如浆,表情尴尬之至,嗫嚅着嘴唇,支支吾吾说不出话来。 这个话,要怎么接呢? 当场否认,说刚才是酒话? 可这个神秘的武峰,很可能就是陛下钦点的那位科举主考官!收了他的钱,还敢抵赖,不要命了吗! 但要是承认收了三十万两,难道还能活么…… 两边都是死啊! 吕思正知道,这个时候不说话,绝对不是好事,每一个呼吸的沉默,都让他仿佛度过了一百年那么漫长。 但他实在不知说什么,绞尽脑汁,只觉得头脑里一阵阵强烈晕眩感袭来,恨不得要当场晕厥过去。 可是……怕只怕他从昏迷中醒来,就从这富丽堂皇的厅堂,到了血腥气弥漫的刑场…… 秦! 刚才,杨大人提到一个关键词,像是说错,但很可能是这个武峰的真实身份! 吕思正搜肠刮肚,顷刻间把满朝文武都想了一遍,并没找到一个姓秦的高官,有家中子嗣能对得上这位武峰的年龄形貌的。 这只能怪太仆寺这衙门太过于清闲,吕思正心思又没放在公务上,所以尽管秦枫在京城也已经极有名气,他竟然没听说过,也无法把眼前这个可以要他命的钦差大人,跟一个区区四品的应天知府联系起来。 可是,吕思正没听过,不意味着宋去华没听过。 虽然他的反应比吕思正慢了半拍,但见这位他都已经高攀不起的吕大人,前倨后恭,这会儿跪在地上只求乞命,宋去华如五雷轰顶,也瞬间联想到,这个自称武峰的年轻人,恐怕真实身份高不可攀,乃是京城来的钦差,专门督查科举之事。 自己是撞在了刀锋上啊! 还、还有救么? 趁着吕思正拖延时间,宋去华也在疯狂思索自救的方法。 然后,就猛地听到了一个“秦”字。 姓秦,京城那边来的,还这么年轻…… 宋去华毕竟是主政扬州城,作为扬州府知府,其中一项重要工作就是收缴赋税,这是所有地方官最重要的公务,没有之一。 要保质保量地收齐赋税,当然首先要治下的老百姓有那么多粮食才行。 否则,老百姓已经家无余粮,当地衙门还要强行征收,那就麻烦了,小则民怨沸腾,大则直接民变,他这个知府肯定是当到头了。 在这种情况下,几年前朝廷推行的灌溉新法,可是让全国上下的地方官,全都感恩戴德。 在这灌溉新法的帮助下,老百姓地里的收成,至少也能增加两三成之多啊! 这两三成,简直是救命的粮食! 光凭这一点,能研究出灌溉新法的那位,堪称万家生佛! 所以,宋去华早就听说过秦枫的名字,那时候他还只是个淳化县令呢,宋去华若不是事情忙脱不开身,甚至都想去应天府淳化县看看,到底是什么样的年轻人,能搞出这么贴近农耕实际的一系列周密条款。 要知道,既然做官,必定是自幼寒窗苦读,又怎么会有时间对地里的事情这么熟悉呢? 后来,秦枫更是声名鹊起,在那次斗败胡惟庸的大案上,风光无两,别说扬州府这么近的地方,哪怕再远一些的州县,也都听过秦枫的大名。 可是……宋去华终究是吃了这个时代的亏。 相隔数百里的路程,说远不远,说近不近。 尽管久仰大名,宋去华还真就没见过秦枫本人。 可是现在,这个仿佛高山仰止一样的应天知府秦枫,和这个身份神秘,如今即将图穷匕见的武峰,两道人影,渐渐重合…… 是他! 竟然是他! 秦枫!就是那个皇帝钦点的科举主考官,总学政,钦差大臣! 完啦! 这下,真的是万事皆休啊! 宋去华眼前一黑,身形已经摇摇欲坠。 第三百四十八章 吕思正心态崩了 这条贼船,自己终究是上错了啊! 宋去华虽然没有跪下,但此刻心中的绝望,绝不比吕思正少半分。 不久前,这个化名为武峰的总学政大人,就在自己府衙内,跟自己讨价还价的场景,还历历在目。 人家是在钓鱼啊! 可我这条蠢鱼,明明白白地就上了勾…… 现在怎么办? 还能挽救一下么? 宋去华咽了口干巴巴的唾沫,忽然像疯一样跳起身来,往屋里就走。 这倒是搞得厅堂里的众人神色茫然,不知道这位扬州知府忽然之间发的什么癫。 唯有秦枫微微一笑,似乎是想到了一点什么。 只用了片刻,宋去华便去而复返,几乎是连滚带爬地奔到秦枫跟前,脸色僵硬,目光惶恐,从怀里摸摸索索地掏出好几张银票,直塞过去,颤声道:“秦、秦大人!下官有罪!下官罪该万死!这、这些银票,我都拿出来了,还望秦大人高抬贵手,绕过我一家老小、九族亲朋……” 嘶! 九、九族?! 还跪在地上的吕思正,浑身都是一个激灵。 事情,已经这么严重了么。 秦枫! 到底是哪里冒出的这个心狠手辣的年轻人? 吕思正终究还是吃了信息闭塞的亏,但也是活该,他毕竟是京官,秦枫在京城已经闹出那么大的动静,身为太仆寺卿,好歹也是从三品的官员,竟然对如此大事懵然不知,还不如远在扬州的宋去华。 现在,想这些有的没的,已经不重要了。 吕思正的牙齿咯咯作响,现在是在宋去华府邸,他能冲入内室拿钱,可是吕思正却真的没把那么多银票带在身上啊! 宋去华可以冲进去,一忽儿的功夫就去而复返。 但他……若是现在冲出去,会不会被认为是畏罪潜逃…… “嗯?”却听秦枫轻咦一声,不接宋去华递过来那几张大额银票,只淡淡道:“五十万两银子,宋大人这么快就花了一大半?” 啊! 这次,轮到刑部尚书杨容猛吃一惊。 原以为吕思正的三十万两已经令人发指了。 现在……这宋去华不过区区一个四品官,到了金銮殿都没资格见驾的档次,竟然收得比这还多?! “不不不,没有没有没有!”宋去华连忙把双手乱摇,直接伸手指向吕思正,飞快地说道:“其余的银两,我都孝敬了这位吕大人!秦大人、杨大人,您二位明鉴呐!下官只是扬州知府,关于之前的院试,要由京城来的吕大人督查做主,因此要在院试里搞花样,绕不开吕大人,所以那五十万两的大头,都在吕大人那里……” 宋去华是真的慌了,几乎语无伦次,口中一堆大人,跟绕口令似的,倒有几分阴森的滑稽。 没办法不慌! 这可是秦枫啊! 人的名,树的影! 远的不提,就说震惊京城内外的胡惟庸案件,秦枫对上的可是当朝丞相,结果怎么样?结果是胡惟庸被满门抄斩,能不户灭九族,大约还是考虑到这胡惟庸的亲朋好友牵连太广,再扩大化,恐怕会牵连到许多朝廷高官。 但自己没那么多高级亲朋啊! 以这秦枫的心狠手辣,还有传说中他那不可思议的圣眷,可以说自己全家老小的身家性命,全都在他一言之间! 事已至此,当然要说得清清楚楚,总不可能到这时候还保什么吕大人。 死了道友,死不死贫道都还在两可之间! “你、你放屁!!” 吕思正心态崩了,只觉得眼前一黑,万分后悔跟这个没义气的宋去华一条船。 到现在这个危急关头,他倒不是还惦记着昧下那几十万两银子,主要是这个罪名担待不起啊! 宋去华完全可以推说银子不在家中,稍候去取,然后其实有机会从自己这里悄悄给他,然后再交上去,就好了啊,反正秦大人那边,只知道你拿了五十万两银子。 现在完了,被他竹筒倒豆子全都给供了出来。 这还不如自己刚才供得彻底点呢,还能表现得老实点,加一些印象分…… “吕大人,好胃口呢。”秦枫瞥了一眼宋去华手里的银票,知道大部分都进了谁的口袋。 虽然并不意外,但粗略一算,吕思正只不过到扬州府还不到半个月,竟然就攫取了大几十万两的银子! 倘若不是自己在扬州府,倘若来的这位乡试的主考官,再次被买通的话…… 这厮借助朝廷科举的大事,一次就能捞到百万之巨的银子! 可怕! 太可怕了! 难怪在历史的实际上,朱元璋寄以厚望的首次科举,选出来的全都是酒囊饭袋,根本不能满足朝廷缺少官员的需要,反而把全国各地都搞得一团糟糕。 若非如此,老朱岂能匆匆叫停科举,致使科举一停就是近二十年,才再次恢复。 究其原因,选拔机制不够科学只是一方面,只怕其中更深层的因素,正是这各地官员借助科举的名义,大肆敛财,中饱私囊,唯财是举……这样一层层筛选出来的,只能是家底雄厚的财主,跟才学抱负,都没有任何关系。 咚咚咚! 秦枫只是稍稍讽刺,吕思正立刻遭不住了,他无力再辩驳什么,只能是拼命磕头,很快就把额头磕出一个大大的肿包,破裂流血,鲜血染红了这座富丽堂皇的厅堂,让原本就已经紧绷肃杀的气氛,又多浸染了一分血腥狰狞。 秦枫看着吕思正,面无表情,又将目光掠向早就魂飞魄散的宋去华,宋去华不敢怠慢,就在目光扫到的那一刻,立刻也是双膝跪倒,跟吕思正一样此起彼伏地咚咚磕头,形成更加瘆人的二重奏。 “唉……” 于是秦枫摇头微微叹息。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现在,图穷,匕已现。 这场闹剧,或者说这场自己亲手导演的大明科举第一案,也该到了收束的时候。 只是……手中这柄尚方宝剑,应该如何收放,还需要稍稍踌躇一下。 宋去华和吕思正,死有余辜。 但是关于他们的家人…… 第三百四十九章 他还是个孩子啊 现在,厅堂内灯火辉煌,桌上依然还是琳琅满目的山珍海味,但气氛却变得凝厉肃杀,仿佛是一只巨大的火药桶,已经将火把悄悄凑近,只待更进一步,就要彻底炸开,将这场骇人听闻的科举舞弊案牵涉的所有贪官污吏,炸得粉身碎骨。 毫无疑问,收了巨额贿赂,并且在已经结束的扬州府院试中,公然作弊,将目不识丁的贺三斗送上秀才位置的宋去华和吕思正,根本没有任何讨论的必要。 哪怕秦枫想要对他们法外开恩,京城金銮殿上坐着的那位皇帝陛下,也必定不会放过他们。 那么现在唯一的关键就是,此案是否要祸及家人? 不论是宋去华还是吕思正,此刻已经是万念俱灰,知道生命即将走到尽头,但心中唯一的希冀和指望,都在于这个年轻的总学政大人,能否网开一面,放过一家的妻儿老小。 数道目光,都落在秦枫身上。 即便是官居正二品的刑部尚书杨容,这时候也没有做决定的资格。 因为此案不牵涉其他,完全就是一场极其肮脏的科举舞弊案,那么秦枫奉圣上旨意督查全国科举,带着尚方宝剑离京,为的正是这件大事,他当然有绝对的权力,去做出决断。 现在,秦枫一句话,便关系到无数人头是否落地。 秦枫没有说话,表情带着微微的讥诮,先是掠过了宋去华和吕思正两个人。 不久前,他们自恃位高权重,面对有所求的秦枫,肆无忌惮,狮子开口,那副耀武扬威的情景,还历历在目。 现在,却都匍匐在地,额头上鲜血淋漓,身体止不住颤抖着,等待最后的宣判。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秦枫摇摇头,目光没有停留,继续扫视过去,便到了刑部尚书杨容身上。 杨容神色一凛,连忙回以微笑,眼神中有着不加掩饰的欣赏。 这个年轻人,果然绝非池中之物啊! 现在看来,还是圣上慧眼识人,早在这秦枫只是七品县令的时候,就看出他是可造之材,这才越级擢升,从七品县令直接到了四品知府,后来更是在金銮殿上力排众议,让年方弱冠的秦枫,担当起全国总学政这么重要的位置。 陛下,真是深不可测! 人常说,这秦枫深得圣眷,似乎显得不可思议。 但人家难道不该得这个圣眷么? 早年濠州城的那件事,虽然杨容没有亲见,但是随着秦枫声名鹊起,自然也早就打探清楚。 那个七品的濠州县令,当堂打死的,可是顶头上司知府大人的亲属啊! 这几乎是冒着掉脑袋的风险,来为民请命! 这样的事,对秦枫来说,绝不是偶然为之。 后来,因为老百姓枉死,秦枫哪怕知道面对的是当朝丞相胡惟庸,依然毫不畏惧,头顶大诰进京告状,真是将生死置之度外! 这样的人不得圣眷,才是没有天理! 杨容十分明白,当今圣上起于寒微,虽然现在已经是九五之尊,但对于许多事的处置上,还是站在老百姓的视角,所以秦枫这前后两次力抗豪强,看似势单力薄,但他却真正得到了圣上的青眼关注。 投机么? 怎么可能! 杨容一念及此,不由得哑然失笑。 一个区区七品县令,哪里知道皇帝会为他撑腰。 他做这些事的时候,不是为了投机,而是真正的为民请命,这才是皇帝欣赏他,支持他的原因。 就比如说这次科举舞弊案吧。 扪心自问,若是换个朝廷高官,比如说自己,来到扬州府,督查科举之事,虽然不至于沆瀣一气,跟地方官联手搞出这么恐怖的黑幕,但大概率也会被机灵敏锐的地方官员,看出自己的行事风格,不把事情做得这么过分,也就无法闹出这么大的动静来。 秦枫的做法,有点像是,钓鱼。 他以身入局,自己来当那个行贿者,然后用巨量的银钱,轰炸地方官员乃至提督学政的心灵防线。 结果是可以预见的。 不论是扬州知府宋去华,还是京城来的太仆寺卿吕思正,都根本挡不住这样的轰炸,沦为金钱的阶下囚,然后现在,只能是等待最后的宣判。 可是…… 这样的考验,谁能经手得起啊? 我能么? 杨容不由得换位思考,倘若自己站在宋去华或是吕思正的位置,在不认识秦枫的情况下,能否破局? 答案,并不清晰。 杨容摇了摇头,望向秦枫的目光中,更多了几分敬畏。 这个人,决不能用年龄去忖度,以后跟他打交道,必须要谨小慎微,因为他不出手则以,一出手便是雷霆万钧,让人根本没有任何抵抗的余地。 忽然,秦枫微笑,但还是没有说话。 杨容一愣,但很快就意识到这是秦枫询问他的意见。 我能有什么意见,全凭秦大人做主! 杨容的位置摆得很正,别看他官阶要比秦枫高了许多,但这件事上,他没有发言权。 很快,杨容就给秦枫递了一个眼神,表示自己没有任何意见,钦差大人的决定,就是他的决定。 呵,这老狐狸,也是会做人。 秦枫笑容更盛,便不再理会油滑的杨容,将目光继续缓缓转动,便到了身边的兰娘这边。 杀!!! 出乎秦枫意料之外的是,这个爽脆利落的女子,这次竟然毫不犹豫地表现出杀伐决断的态度,虽然不言不动,但脸上罩着的寒霜,已经给了他答案。 好家伙!这么凶悍的吗? 秦枫笑得越来越有趣。 在场这么多人,每个人似乎都有不同的看法和意见。 那么这个案子…… “鼎臣,你怎么看?” 秦枫最终开口,竟然将这个很难抉择的问题,扔给了这个还不到十岁的孩子。 现在,不需要用化名了。 徐鼎臣当然不是秦枫的儿子,却有几年的师徒之情,师恩深重,说是父子也并不为过。 一言出口,厅堂中顿时有好几人都是神色古怪。 他还是个孩子啊! 如此大事,你自己决定就好了,毕竟尚方宝剑还在你身上呢。 问一个孩子? 会不会太过儿戏了…… 第三百五十章 花了钱,就是既得利益者 有救了! 宋去华和吕思正双双匍匐在地,却对视一眼,都能看到彼此眼神中的惊喜。 这位秦枫秦大人,终究还是年轻,虽然身负皇命,却也不是杀伐的性格,现在他把这件大事的决断权,询问一个孩子,无疑是已经动了恻隐之心。 孩子嘛! 都是天真无邪的,哪能那么凶狠残忍。 “这、这位小兄弟!” 吕思正知道性命攸关,就在此刻,顾不得其他,连忙膝行几步,到徐鼎臣跟前,磕了个头,颤抖着声音哀求道:“我吕思正亵渎国法,扰乱科举,罪该万死!但此时……与我京城里的家人毫无关系,都是吕某一时鬼迷心窍,糊涂犯浑……” “啊!对!”宋去华回过神来,也是有样学样,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哽咽道:“我家中老母,已经年纪老迈,这几年早就不理事了,更不知道我做过什么。我那孩儿……跟你年龄相仿,从小娇生惯养,把他给宠坏了,所以压根不知道官场上的这些事。我宋去华有罪,甘愿受国法惩治,但家人无辜,不应该为了我的过错,让他们也承担恶果……” 这…… 徐鼎臣虽然天资聪颖,读书刻苦,但归根到底也真的只是个孩子。 面对这样两位对他来说已经高不可攀的官员,跪在地上,鼻涕一把泪一把地苦苦哀求,徐鼎臣微微有些慌乱,不自觉地就把目光投向身边的老师秦枫,想要从老师那里得到提示。 可是,秦枫只是微笑,没有给他任何指引或是暗示。 宋去华和吕思正的这套言辞,其实没有任何新鲜的,秦枫不用听,就知道他们组织语言的大致方向。 无非是,家人不知情,家人无罪,即便是现在犯下弥天大罪,也不应祸及家人,总之就由他们自己担当,砍了脑袋也就是了。 巧了,关于这种类似的情况,在七百年后,也就是秦枫穿越前的那个时代,也有过一番比较激烈的争议。 七百年后,已经跟大明的环境截然不同,原则上来说,是不讲连坐的,通常都是一人做事一人当,不会祸及家人,更不可能去灭九族。 但这就是对的吗? 回到大明,回到现在,回到眼前。 秦枫面无表情,没有给徐鼎臣提示,却看着磕头如捣蒜的宋去华和吕思正两个人。 他们异口同声,都说家人不知情。 这件事其实存疑,毕竟贺三斗中秀才这件事,做得实在是很离谱,就连寻常的扬州百姓,都时常有议论猜疑,秦枫还真不信,宋去华回到家里,关起了门,跟朝夕相处的枕边人,也能守口如瓶,统一口径,说贺三斗是凭真才实学中的秀才。 好,是否知情,先放到一边。 但你宋去华,收了五十万两银子啊! 尽管这五十万两,有一大半被后来到达扬州的提督学政吕思正给黑了去,但手里最起码也还剩下十几万两之多! 这十几万两银子,若是换到普通老百姓家里,那得是几千年的收入总和! 这个钱,难道说从头到尾,都是你宋去华花掉的? 你老婆没花? 你孩子没花? 你那个据说已经不理事的老娘,看病吃药,都不花这个钱? 你是大明赵德汉啊? 所以! 知不知情,其实已经不重要了。 祸不及家人,这五个字,说出来还挺冠冕,仿佛充满了人文主义关怀的色彩。 但其实…… 古往今来,多少贪官巨恶,就是因为这五个字,才肆无忌惮,大贪特贪,到头来最多自己一死了之,倒能把家人后代都安排得妥妥当当,几辈子都衣食无忧。 若是真的祸不及家人,那大明的肃贪,还有意义么? 花了钱,就是既得利益者。 既然得到了利益,那么一旦东窗事发,自然也就是清算的对象,没有任何侥幸。 只是,不知道这一层,鼎臣这孩子,能不能看到。 秦枫从始至终,并没有犹豫,之所以把这个看似棘手的问题抛给徐鼎臣,只是为了考校自己的弟子而已。 出来这一趟,秦枫特意向皇帝要了恩旨,要把不到十岁的徐鼎臣带在身边,就是为了让他看看各地的风土人情,看看衙门里的那些沆瀣污浊,看看老百姓的那些挣扎艰难。 等看遍这一切之后,徐鼎臣才从一心只读圣贤书的懵懂书生,成长为真正能够识得民间疾苦,知道利害权衡的预备级官员。 这样的官员,才是大明的未来,所真正需要的。 秦枫不说话,那几道小心翼翼的目光,便重新回到徐鼎臣这里。 这个不到十岁的孩子,成了决定数十条乃至数百条性命的关键。 一开始,徐鼎臣很紧张。 但他求助的目光,并没有得到回应。 于是徐鼎臣知道,这是老师故意为之,这是老师对自己的考验和提点。 有老师在呢! 怕什么? 或许我说得不对,考虑不够周全,或者干脆大错特错,但有老师在身边,我自然可以畅所欲言。 老师只是问我的意见,又不是真的让我决定他们的生死。 一念及此,徐鼎臣心意平和,身上的颤抖也渐渐停止。 “宋知府。” 这孩子定了定神,忽然开口,倒是让宋去华身躯一颤,连忙又伏低身子,心怀忐忑地答道:“下官在……” 呵。 秦枫不禁莞尔。 这个宋去华吓破了胆,竟然在鼎臣面前也自称下官了。 “你刚才说,你的孩子,跟我年龄相仿。”徐鼎臣看着宋去华,稚嫩的脸孔努力严肃起来,一字一句地问道:“我今年九岁,不知宋大人的公子,也是九岁了么?” “呃……”宋去华心想,你才九岁?看着不像呢,倒是有点少年老成了。 不敢怠慢,更不敢欺瞒,宋去华连忙说道:“犬子已经十一岁了……只可惜从小不学无术,无法与徐公子相提并论。” “没送去读书么?”徐鼎臣不理会他的马屁,语气和缓,倒像是跟这个宋去华拉起家常。 宋去华摸不到头脑,但这个孩子万万得罪不起,只得继续小心翼翼地说道:“也请了先生到家中讲读,只是犬子生性跳脱,又散漫自在惯了,受不得约束,读书的进境缓慢,下官教子无方,惭愧……” 第三百五十一章 徐鼎臣的答案 “唉,读书不好,那可怎么办?” 徐鼎臣搓了搓手,竟推心置腹地说道:“宋大人可不能太过于溺爱!若是读书不肯用心,须得狠狠责罚!把他拉到府衙公堂之上,痛打八十大板,看他还敢不敢散漫跳脱,看他还会不会偷懒耍滑!” 呃! 宋去华一脸的古怪,心想我那可是亲儿子! 八十大板? 你知道吗,你家秦大人,当年打死人,都没用到二十大板…… 要是换个场合,宋去华压根不会搭理这种不着边际的疯话。 但现在不行。 形势格禁,这个不到十岁的孩童,手里攥着他宋去华乃至全家老小的身家性命呢! 得罪不起…… 无奈,宋去华只得咽了口唾沫,小心翼翼地陪着笑脸,干笑道:“不至于,不至于……我那犬子,资质鲁钝,比不得徐公子人中龙凤。若是读书不成,那便罢了,扬州府数十万百姓,也少有几个读书人。能略通文书,识几个字,也就可以了。” “哦!”徐鼎臣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笑道:“我倒忘了!宋公子福气好,有宋大人这棵参天大树荫庇着,不管读书好坏,总能锦衣玉食,富贵一生,哪用像我这般苦哈哈,头悬梁锥刺股的……” 呼!! 宋去华心里猛地咯噔一下,顿时感觉浑身冷汗再次浸出,周身都不自在。 这个小孩,可不简单! 三两句话一绕,竟然绕到了这么要命的关键。 这个话不好接啊! 现在图穷匕见,身怀尚方宝剑的总学政秦大人就在面前,甚至旁边还站了一位官居二品的刑部尚书,那真是一句话就能断他宋去华全家的生死,安排得明明白白。 要顺着这孩子的话头,承认自家儿子“锦衣玉食,富贵一生”? 只怕大大不妥…… 明摆着的,以他扬州知府的俸禄,其实颇为微薄,能养活知府衙门的一众小吏已经殊为不易,更何况还要让家人都富贵荣华。 这个钱……当然是不太能见光的。 那么难道要矢口否认,当场哭穷,说自己家也没有余粮,甚至揭不开锅了? 还是大大不妥…… 桌上的那些残羹冷炙,还近在眼前,光是剩下的东西,只怕都够平常老百姓几辈子的积蓄了。 当着真人不说假话。 十几万两银子刚刚交上去,现在一反口就哭穷,未免把这位秦大人当傻子了。 罢了! 宋去华知道自己没有太多时间去思考,现在如此紧张的气氛中,冷场是要不得的,说不定说话的声音一停,那秦枫就要放手杀人了。 把心一横,宋去华心想反正这也不是我宋去华一个人的事。 朝廷俸禄微薄,这是所有官员都心知肚明的事情。 别说我一个扬州知府了! 就算眼前这位刑部尚书杨大人,你敢不敢问问他,他全都是靠朝廷俸禄生活吗? 怎么可能! 整个大明,就没有这种绝对清廉的官! 甚至包括你秦枫在内! 宋去华咬咬牙,小心翼翼地观察了一下秦枫的脸色,然后将目光转回徐鼎臣,尴尬笑道:“下官的确有一点积蓄,能让这孩子衣食无忧。只要他不是挥霍无度,只过太平日子,那是尽够了的。” “好福气,好福气!” 徐鼎臣脸上的笑容越来越多,十分羡慕地说道:“我年纪小,不知道从前的事儿。但听我姐姐说,早年兵荒马乱那会儿,家里是真的揭不开锅,被闯进门的那些衙役,见什么就抢什么,要藏一把米救命,都是非常困难的事……” “那时候,我姐姐,差点饿死呢!” 唔…… 宋去华听得一头雾水。 徐鼎臣描绘的那个年代,他当然也经历过,只不过在前元,他也已经是官,当然不会对徐鼎臣描绘的那种惨状感同身受,但现在也只得点头附和着,脸上表现出同情和担忧,心想他好像跟那个姐姐关系很好呢。 宋去华不懂,但秦枫已经懂了。 秦枫看着这个读书天赋绝佳,家中遭逢巨变,现在渐渐成长起来的孩子,已经知道了他的答案。 既然提到姐姐…… 那么这个宋去华,下场就一定会跟曾经的六合知县周康宁一样。 “诶,对了,宋大人。”徐鼎臣忽然话锋一转,对宋去华问道:“令公子读书,以后也是要做官的吧?” 废话! 不然读书做什么? 宋去华心里,实实在在是这个反应。 不过,表面上可不敢流露出来,连忙摇头道:“那要看他的造化了,恐怕资质鲁钝,没有那个能力。” 这倒也是实话。 倘若他一直在知府的位置上,能够说得上话,给自家孩子安排妥当,是合情合理的事。 不过现在他已经致仕在即,孩子还小,以后的事情就很难说清。 “资质鲁钝,有什么要紧?”徐鼎臣微微一哂,正色道:“贺三斗叔叔连字都不识,那也不耽误中秀才,中举人,宋大人可是曾经亲口说过,他中举之后,放到某个县衙做官,那是板上钉钉的事。” 来了! 要命的来了! 宋去华浑身再次冷汗浸透,哪敢接这个话,连忙双膝一软重新跪倒,对着徐鼎臣,还有他身后的秦枫和杨容两位大人,连连磕头,乞求开恩,放过了他的家人。 “其实,我姐姐曾经说过……” 没想到,徐鼎臣的话风居然再次缓和下来,目光透过眼前的宋去华,望向某个方位,眼眸中浮现出追忆的神色,缓缓说道:“她说,咱们普通老百姓,管什么人做官做什么?不管谁来做官,咱们不都得下田干活,春种秋收?只要安分守己地过好自己的日子,那县官姓李也好,姓王也好,都是一样的。” 啊! 对!! 宋去华连忙附和道:“令姐真有见识!这番话说得极有道理……” “她说得不对。”徐鼎臣居高临下地瞥了宋去华一眼,慢条斯理地打断道。 呃…… 宋去华一口气差点憋死,脸色涨得跟猪肝一样,讪讪地闭了嘴。 呵。 秦枫看着有趣。 鼎臣这孩子,悟性果然不止是在读书这个领域。 现在虽然有狐假虎威的嫌疑,但是三言两语间,就把一个四品知府拿捏到如此程度,还真是有点东西。 第三百五十二章 没有脱罪的理由 “我姐姐说这话的时候,我还小。”徐鼎臣似乎在看着宋去华,又好像根本没看他,只是自顾自地说道:“那个时候,秦大人也还没来到淳化县,所以她觉得,谁来做官,都是一样的,一样的贪赃枉法,一样的唯利是图,一样的刮地三尺,一样的不讲人情。” 好骂! 宋去华被骂得连头都抬不起来。 还有身边的吕思正,也如坐针毡,浑身都不自在。 不妙啊! 这个看似年龄小的孩子,怎么越来越犀利,难道这事情再没有任何转圜余地了么? “后来,秦大人来了。我们才知道,官和官是不一样的,很不一样。”徐鼎臣继续说道:“有了秦大人,我们才吃上饱饭。有了秦大人,我才能入县学读书。我姐姐说,你以后若要做官,就要做个跟秦大人一样的官,心里装着百姓。其实百姓不去计较你拿没拿钱,拿了多少钱,他们在意的只是自己的日子。日子好过了,其他的都不重要。” “令姐见事通透,说得都是真知灼见!”宋去华瞅准时机,再次送上马屁。 这个徐鼎臣的姐姐,虽然没见过,但很明显姐弟间感情很深,这个马屁按理说是不会送错的,虽然刚才尴尬了,但只要坚持拍,相信总会收到好的效果。 “嗯,我也觉得。” 果然,徐鼎臣点点头,似乎赞同宋去华的话。 可是还没等宋去华心中窃喜,却听徐鼎臣继续说道:“可惜,她死了。” 啊?! 宋去华刚要挂起的讨好笑容,陡然间僵在脸上。 死了? 怎么会死了…… 看这孩子的年龄,他姐姐顶天了也就二三十岁,莫不是生了什么急病? “我姐姐,死在六合县,被人无故杀死在路边,杀死在送亲途中,杀死在花轿里……”徐鼎臣的目光不再闪烁,而是牢牢盯住了越来越慌乱的宋去华,仿佛是看到了那个已经死了的六合知县周康宁,一字一句地说道:“宋大人,你猜,这案子是怎么判的?” 是他! 宋去华毕竟是直隶地区的地方官,哪怕距离应天府还有几百里距离,但消息还是灵通的。 听他说到这里,宋去华已经是心中雪亮。 原来是他! 他就是那个胡惟庸案里,无辜惨死那个女子的弟弟…… 这案子,因为牵涉到当朝丞相,又有秦枫头顶大诰进京城告状的传奇色彩,所以在民间广泛流传,早把事情的来龙去脉,都形容得绘声绘色,甚至有人都把它编进了话本,到各地说书讲演,老百姓最爱听的就是这种贪官伏诛的故事。 完了! 想明白这些,宋去华心中终于再无半点侥幸。 他知道这徐鼎臣为什么忽然说起这些。 只因,他姐姐的死,就是因为胡惟庸的那个妻弟自恃背景通天,所以行事肆无忌惮,当街行凶杀人。 之后,六合知县周康宁,为了维护胡惟庸,糊涂办案,草菅人命,压根不理会一个寻常女子的死去,反而将凶手放走,让他逍遥法外…… “宋大人。”徐鼎臣看着宋去华,淡淡说道:“您是官,我是民,您高高在上,我们却只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 “自古以来,民不与官争。即便不读书,这样粗浅的道理,也是从小就明白的。” “我们不敢惹当官的,别说是知府大人,就算是知县老爷,对我们这些普通老百姓来说,那都是天王老子,是死也不敢得罪的大人物。” “秦大人来到淳化县之后,我们才知道,原来天底下,还真有这样心怀百姓,德才兼备的官。” “我们穷百姓,就想好好活着,想有秦大人这么一个好官,行吗?” 咚咚咚! 宋去华心中已是万念俱灰,知道决定命运的时刻即将到来。 他无言以对,只能是咚咚磕头,现在就只剩下这毫无意义的手段,能够用来打打苦情牌,希冀着能够打动这个姓徐的孩子,让他产生怜悯,从而让家人获得一线生机。 可是,结果注定让他彻底失望。 徐鼎臣摇了摇头,终于叹出一口气,幽幽说道:“一个秀才,几十万两银子。一个举人,可能就要上百万两!” “这就是科举,这就是大明首次开科取士,决定未来各地衙门官员的科举。” “这样选出来的官员,我实在不知道,能有多少周康宁,有多少宋去华,多少吕思正,又有多少胡惟庸……” “宋去华。你说家人不知情,那我来问你,那个陆三通,当街杀人的时候,对于杀人偿命的朝廷律法,究竟知不知情?” 话,已经说得明白了。 徐鼎臣的态度,也已经表达得十分清晰。 在场的许多人,都不禁倒吸一口凉气。 除了秦枫之外,就连大明长公主朱镜媺,都没想到这个平常机灵活泼,言辞文雅的小小少年,还有如此杀伐决断的一面! 刑部尚书杨容,亦是眉头一挑,暗想秦枫身边都是些什么人物,一个大明公主还不算,居然还有这般少年英才,要知道刚才这几句话一说,那就是无数人头落地,血流成河。 他小小年纪,竟有如此心性,未来真是不可限量! 徐鼎臣的意思是说,不管家人是否知情,他们起码知道自己是知府大人的亲眷,做事就跟普通老百姓截然不同。 同样地,不管家人是否知情,他们的吃穿用度,全都是宋去华提供的。 在科举中营私舞弊,大肆贪墨来的银两,归根到底,也要花到那些家人身上。 所以,既然享受了这些供养,那就没有脱罪的理由。 “老师。” 徐鼎臣说完这些,将目光落向秦枫,他不知道自己说得对不对,不知道是否符合老师的心意,但对于贪官污吏,徐鼎臣早已是深恶痛绝。 若不是这些人,姐姐或许也不会无辜惨死。 秦枫点了点头,伸手摸着徐鼎臣的头顶,示意他不用再说,然后将目光俯瞰磕头如捣蒜的宋去华和吕思正两人,忽然向外说道:“伍大人,事情办好了么?” 第三百五十三章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启禀钦差大人,已经全部妥当。”一个中气十足的声音,从门外传来,将厅堂内的众人都惊了一下。 尤其是宋去华。 宋去华心想,这里好歹是他四品知府的私人府邸,今天为了招待刑部尚书这种级别的贵客,自然是做了很周密的布置,不敢说重兵把守,也有许多得力的心腹守在周围,以备不时之需。 但这个声音并不是自己的手下,却如入无人之境,怎么也没听到外面有什么动静,难道他是用了隐身法么? 正迷茫间,已经见到一人昂首阔步,从外面走了进来,到秦枫跟前拱手抱拳,颇有几分江湖习气。 呀! 锦衣卫同知伍大人! 刑部尚书杨容吃了一惊,没想到竟然是此人。 早年追随圣上,南征北战的时候,这个伍九六就是陛下的贴身侍卫之一,陛下最信任的侍卫,除了如今的锦衣卫都指挥使毛骧之外,就要数这个沉默寡言的伍九六了。 没想到,这次秦枫以钦差大人的身份离京公干,竟然把伍九六都带在身边。 他刚才说的事,是指什么事? 不等杨容转过这个念头,伍九六已经瞥了一眼神色惊疑不定的宋去华,沉声道:“原扬州知府宋去华,家中共七十三口,除去并无亲缘关系的下人仆役之类,一共有二十九人,已经全部在控制中,一个也没有逃脱。” 啊!! 宋去华猛吃一惊,只觉得浑身一软,再也无法保持跪姿,像一滩烂泥似的直接瘫倒在地上,紧接着又不知从哪来的一股子力气,像鲤鱼打挺似的从地上猛地弹了起来,浑身抖若筛糠,奔到秦枫跟前,涕泪俱下,颤声道:“秦大人,饶命啊秦大人……求您高抬贵手,放过我的家人老小……” 二十九人,大家族了。 只是,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秦枫神色平静,不为所动。 虽然并非出身行伍,但慈不掌兵的道理,秦枫早就明白。 既然担当了这个全国总学政的职位,秦枫离京不是到处去做老好人的。 御赐的尚方宝剑若是不染血,如何震慑全国上下要在科举中谋取私利的贪官们? 因此,这宋去华算是撞到枪口上,非杀不可,他的家人就算真的罪不至死,也只当是遭了池鱼之殃。 “另外……”伍九六顿了一顿,继续说道:“宋去华在扬州府下辖的兴化县和如皋县,各有一所外宅,外宅里养着两名妾室,共有两个儿子五个女儿,也都一并控制锁拿。” 啊!!! 宋去华惊呆了,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因为家妻凶悍,这些事他一直都做得非常隐秘啊! 十几年都过去了,一直相安无事,除了最为心腹的几个手下之外,可以说无人知晓他的这点秘密。 可是现在…… 被这个秦枫的手下,一出手就调查得清楚透彻,甚至已经把人给捉了,才来这里复命。 好凌厉的手段! “大人饶命,秦大人饶命……”宋去华趴伏在地上,浑身的脊梁骨仿佛已经被抽掉,再也无力起身,只是贴近地面的头颅还一起一伏地在地上磕着,额头上涔涔的鲜血跟涕泪混合在一起,把一颗大好头颅弄得一塌糊涂,再无半分堂堂四品知府的形象,望之像是一滩烂肉,偶尔发出濒死前的惨嚎,将整个厅堂的气氛渲染得更加恐怖阴森。 宋去华意外的事情,秦枫和杨容等人都毫无意外。 伍九六可是锦衣卫的高官,可以说只在都指挥使毛骧之下! 锦衣卫,最擅长的就是这种调查取证,秘密寻人的工作。 别说一个区区的扬州知府,就算许多朝廷大员,位极人臣的高官,家中有什么阴私隐秘,往往都会被锦衣卫调查得清清楚楚,再呈交皇帝。 完了…… 全都完了! 虽然现在遭殃的是宋去华,但跪在一旁的吕思正,同样心胆俱裂。 他认得伍九六。 既然来的是此人,那么……连扬州府的宋去华都被调查得如此透彻,自己身为京官,还能有什么秘密可言? 只怕此时此刻,家中的妻儿老小,也早就被如狼似虎的锦衣卫闯上了门,全都五花大绑,只待押赴刑场…… 一念之差。 一念之差啊! 吕思正追悔莫及,老泪纵横。 在太仆寺卿的位置上,蹉跎了这几年,虽然在六部九卿当中算是小透明,但好歹也是从三品的高官,若是以这个身份致仕退休,哪怕没太多的养老银子,最起码后半辈子也能衣食无忧。 但现在……自己为了给儿孙多挣点家业,抓住了朝廷科举这个机会,到扬州府伸手敛财。 不曾想……皇帝钦点的全国主考官,刚好在扬州府! 倒霉啊! 这也太倒霉了! 吕思正泪眼模糊,看着不远处的秦枫,这个年轻人的身影变得虚幻模糊,仿佛周身都发散出恐怖的血腥煞气,连曾经的丞相胡惟庸都倒在他手上,何况自己这点根基。 “伍大人,辛苦了。” 秦枫没有多话,只是点了点头,神色沉静,已经跟先前那个扮作草民的武峰,气质截然不同。 “劳烦伍大人。”略一沉吟,秦枫对着位高权重的伍九六直接下令道:“着人尽快把犯官吕思正的家眷,从京城押来扬州城。此次科举舞弊案,奉陛下旨意,刑场便设在地方,就在直隶地区乡试开始之前,将之前科举考试中徇私舞弊的一应官员开刀问斩,以儆效尤。” “是!” 伍九六点头领命。 虽然官职更高,但既然奉旨跟随钦差大人秦枫,自然一切以秦枫为主,伍九六的姿态摆得很正,倒是看得杨容一愣一愣的,记忆里除了在皇帝面前毕恭毕敬,还从未见过这个伍九六对谁如此言听计从。 “杨大人。”秦枫忽然点名,转向身边的杨容笑道:“扬州府自知府宋去华之下,可以说是烂到了骨子里,先前的院试,甚至再往前的府试、县试,恐怕都有许多猫腻,很难选出真正的人才……” 第三百五十四章 扩大乡试,语不惊人死不休 “秦大人说得是。” 杨容神色一凛,只觉得这秦枫一旦认真起来,自有一股难以言说的压力,让他这个当朝刑部尚书,都不敢怠慢。 的确,既然这扬州府已经烂到骨子里,那么之前的几次考试,恐怕也很难服众。 这扬州知府宋去华,从秦枫手里捞了几十万两银子,硬是把一个文盲贺三斗给送上了秀才的位置。 那么,除了秦枫呢? 总不会说,宋去华一辈子就贪了秦枫这一笔钱,之前一直都是两袖清风的? 这不合理。 当你发现房屋一截木头腐朽的时候,可能整个屋子的木料,都腐朽得差不多了。 更何况,这位年轻的总学政钦差大人,欲要在严肃庄重的乡试开始之前,问斩一众贪官,这场动静闹得必定很大,只怕到时候扬州府人人奔走相告,要来看这场热闹的人,如过江之鲫。 那么问题就来了。 既然这些人都是贪官,那么之前的院试、府试、县试,还有公信力么? 从整个直隶地区,来到扬州府,参加乡试的这数百学子,是否真的就能代表当地的最高水准? 秦枫代表朝廷,代表圣上,以尚方宝剑斩杀贪官,开启大明科举第一斩,固然能震慑天下,但在老百姓那里,会不会认为之前所有的考试环节都有问题,从而引发一些无法预测的后续麻烦? 只是稍微想一想,杨容就觉得头大如斗。 老了,我真是老了…… 杨容的第一反应,其实还是低调处理。 虽然宋去华和吕思正都死有余辜,但事已至此,动静闹大所造成的负面影响,是不容忽视的,搞得不好,甚至会弄巧成拙,让圣上极为重视的直隶地区乡试,整个沦为一场笑话! 若是那样的事故闹出来,不管是总学政秦枫,还是他这个乡试主考,都没什么好果子吃。 但很显然,秦枫并不打算低调。 “我打算扩大乡试。”秦枫心中早有定计,看似跟杨容商量,但语调中却是不容置疑,缓缓说道:“直隶地区,共十四府,十七州,九十六县,八十五卫!其中读书者,恐怕有十数万之众!我欲昭告整个直隶地区,凡是对自身学问有绝对信心,认为能在乡试中一展才华的,都可以到扬州府来,跳过之前的所有考试环节,直接参加乡试!” 啊?! 杨容大吃一惊。 就连秦枫身边的朱镜媺都惊奇地瞪大眼睛。 这秦枫,还真是语不惊人死不休。 你自己也说了,这直隶地区地域极广,牵涉到的读书人恐怕有十几万啊! 你让十几万人,都涌入扬州城,参加考试? 哪怕来的真的都是欲要求取功名的读书人,这也是一场极为恐怖的群体事件,十几万人凑在一起,那是多么可怕的声势,说是来考试的,但如果被有心人挑唆引导,焉知不会变成一场莫名其妙的叛乱? 不堪设想!这后果简直是不堪设想啊! 要知道,之前秦枫头顶大诰去京城告状,身后跟了数万百姓,那就已经让京城守卫如临大敌,差点就要调动军队镇压了! 现在,十几万考生入扬州…… 秦枫啊秦枫,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嘛? …… “秦大人,大才啊!” 这一日,到了乡试开启,也就是将之前扬州府科举舞弊案牵涉官员开刀问斩的这一天,杨容望着秦枫,再一次心悦诚服。 最近一段时间,因为秦枫的扩大化乡试,可以说整个直隶地区都掀起一场史无前例的地震! 杨容听说,京城里坐镇的皇帝陛下,一开始都被惊了一下,特意派人过问此事,但最终还是选择了全权相信秦枫,不过也还是悄悄调动了一些军队,以备不时之需。 但现在…… 看看眼前。 从十四个府,近百个县里,来到扬州府,欲要参加这场扩大化乡试的,竟然只有四十四人。 是的,才四十四个人。 那十余万的读书人……只是一个数字罢了,尽管秦枫言明,之前所有的考试遴选都可以不作数,只要对自己有信心,就可以到扬州城来,直接参加乡试,各地官员若有胆敢阻拦者,杀无赦。 那为什么就来了这么点人? 杨容毕竟不是笨蛋,经历了开始的一点错愕之后,很快就回过神来。 天底下,哪来的那么多才学出众者? 尽管可以直接参加乡试,只要在乡试中中举,那就是打开了青云之路,最起码也能放出去做个县令,这对所有读书人来说绝对是不可拒绝的诱惑。 但同样地……要跟直隶地区选拔出来的这些天之骄子、人中龙凤同台竞技,并脱颖而出,有多少人能有充足的信心? 真要是考上了,那自然是祖坟上冒了青烟。 考不上呢? 那是不是意味着,原本所在地的院试也好,府试县试也好,并没有多大问题,你选不上明明是自己才学不济,却一副受了冤屈的样子,还要赶赴扬州城丢人现眼…… 到时候回到原籍,那地方官,还能给你好脸色了? 以后的日子,还长着呢! 毕竟,宋去华和吕思正全家老小的生命,已经进入倒计时。 消息传来,可以说是天下震动。 尤其是周边各府县的地方官员,一个个全都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生怕那位杀伐决断的钦差大人,随时就要杀到自己这里来,也把这里掀个底朝天…… 院试、府试、县试,各地都已经组织完成。 其中的猫腻么,或许不至于像宋去华做得那么过分,但要说一点没有,那也太高估了这些大明官员。 因此!每一个后来赶到扬州考试的学子,都相当于是给当地官员的一份诉状! 他们若是考上了,那至少就意味着当地官员选拔人才的时候,能力不足,甚至更近一步说,里面说不定就有些不能上台面的脏事儿。 这可是掉脑袋的事啊! 哪个地方官能遭得住? 要知道,扬州府那边,别说四品知府全家老小都等待杀头,就连京城派下来的太仆寺卿,从三品的高官吕思正,也是全家要升天了啊! 第三百五十五章 午时三刻已到! 杨容这些天高悬的心,终于是放回了肚子里。 四十四人,而已。 别说四十四人,就算来扬州城的有四百四十人,四千四百人,都不会发生他担心的那种局面。 数万人入城? 怎么可能呢…… 现在回想起来,杨容自己也是哑然失笑。 虽然位高权重,但杨容早年也是家中贫寒,自然知道在兵荒马乱的年景,能读书的家庭,可谓是万中无一。 所以哪怕范围扩大到整个直隶地区,那十几万考生中的大多数,大约也只是走个过场,图个热闹,在最初的县试那一关,就已经被淘汰了十之八九。 现在虽然主考官秦枫大人发了公告文书,言明只要是对自身才学有信心,能够在乡试中崭露头角的,都可以来扬州城试试。 但其实,能有这份充足信心的,少之又少。 最终来到扬州城的,就只有四十四人而已。 不过…… 杨容刚刚放下心,忽然又因为另一件事悄悄收紧。 这四十四人,都是之前科举考试中落榜的呢。 也就是说,假如他们真的才学出众,能在此次乡试中金榜题名,那就意味着他们所在的衙门官员,在组织之前的考试中,办事不力,甚至很有可能隐藏着如宋去华等人这样的营私舞弊行为。 秦枫这一手,实在是太狠了! 杨容可以想到,此时此刻,不知有多少直隶地区的地方官,寝食难安,担心那柄扬州城里的雪亮屠刀,忽然间迸发出恐怖的刀光,劈到自己头上。 …… 大明,洪武五年,科举。 直隶地区,乡试。 这已经是最高级别的地方性考试。 通过乡试之后,便是天下学子心目中最神圣的会试,要与全国的读书人同台竞技,决出三甲,也决定了自己未来的青云之路。 至于殿试……那更像是一个虚无缥缈的梦境而已。 春风得意,跨马游街,固然是至高无上的理想,但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只是说说而已。 普天之下,高手如云,谁敢说自己真就有冠绝天下的状元之才? 考场设在扬州城的这场乡试,无疑规格极高。 来自京城,官居刑部尚书,当朝正二品大员杨容,竟然只能坐在次席。 而真正主持考试的,竟是一个二十岁出头的年轻人。 最关键的是,这年轻人的面容,对于很多扬州百姓来说,并不陌生…… “啊、那……那不是武峰么?” “对呀!武三斗的兄弟!就是他!怎么……他坐在那个位置上?” “天哪!他难道就是京城来的主考官?” “不知道啊!这戏法是怎么变的?” “咱们知府大人呢?这么重要的场合,就算轮不到他主持,也应该出席吧,怎么没见到人影。” “好奇怪!我怎么感觉今天处处都透着诡异,说不定要有大事发生了。” “开玩笑!能有什么事?这可是乡试!朝廷对科举的重视,就从那一次次的文书告示就能看出来,难道有人吃了熊心豹子胆,敢在这个时候搅闹?不要脑袋了吗?” “武峰是主考官!那、那他的哥哥武三斗,岂不是必定金榜题名?” “我听说啊,那武三斗整日就在万花巷里流连,醉生梦死,怎么看也不像是个读书人。” “不见得吧,谁说读书人就不去那个地方。” “不一样的!简单说吧!这个武三斗,就没有半点读书人的样子!他能在院试里金榜题名,很难说里面有没有猫腻!现在看到这个武峰,好像谣言更像真的了。” “嘘……别乱说话了,小心被人听了去,那就是祸事啊。” 万众瞩目的乡试,花落扬州城,因此来看热闹的当然有很多人,黑压压地一眼都望不到头。 绝大多数目光,都集中在坐在首位的秦枫身上,一时间众说纷纭,神色各异,但又不敢大声说话。 年轻的主考官,二品刑部尚书作陪,消失的知府大人…… 这一切都仿佛预示着今天这场考试绝不平常。 因此不论是看热闹的扬州百姓,抑或是即将走入考场,决定人生命运的学子,都是心中忐忑,不知道将会发生什么。 “大人!” 一个声音骤然响起,声如洪钟,直接把嗡嗡的议论声全都压了下去。 只见一名彪形大汉,身穿黑色的皂吏服饰,背对众人,面向正中心的那位年轻的主考官,躬身说道:“午时三刻已到!” 啊?! 议论声虽然被压了下去,但是这六个字实在古怪得很,让现场的数万人一下子就瞪大眼睛,脸上浮现出不可思议的神色。 午时三刻? 什么就午时三刻…… 大家伙压根就没在意这个时间点呀! 今天,不是众所周知的乡试么? 从各州县来到扬州城的学子,此刻就站在最前面,数量倒是不多,只有数百人,本来正紧张忐忑,猜测着等会儿的考题会是什么,自己能否凭胸中锦绣和手里的毛笔,赢得主考官的青睐,从而平步青云。 猝不及防,一声“午时三刻”,让这几百考生吓得浑身一个激灵! 什么啊,就午时三刻了? 我们是来考试的呀…… 要知道,午时三刻指的是太阳挂在天空中央,是地面上阴影最短的时候。 自古以来,就有“午时三刻,开刀问斩”的说法。 在这个时刻杀头,阳气最盛,阴气即时消散,此罪大恶极之犯,应该"连鬼都不得做",以示严惩。 杀人乃是凶性极大的“阴事”,据说无论被杀的人是否罪有应得,他的鬼魂总是会来纠缠判决的法官、监斩的官员、行刑的刽子手以及和他被处死有关联的人员,所以在阳气最盛的时候行刑,可以抑制鬼魂不敢出现,用旺盛的阳气来冲淡杀人的阴气。 这些说法,虽然有些怪力乱神的说法,并不会记载在正式的典籍中,却在民间口口相传,更衍化出无数绘声绘色的传说,流传很广。 有一点是深入人心的。 午时三刻,这个时间点,最适合杀头砍人。 从没听说……午时三刻开恩科的…… 第三百五十六章 这里是考场,还是刑场? 人群中顿时起了一阵不受控制的骚动。 尽管前面那黑衣的皂吏只是说了句“午时三刻已到”,但午时三刻代表的含义,实在是太深入人心,也太固定,跟今天预想的事件完全对不上号。 难道我们来错了地方,这里不是考场,而是刑场? 不对劲! 这也太不对劲了! 本来就觉得今天的气氛诡异,现在因为这声如洪钟的六个字一出口,诡异的气氛顿时再次攀升到顶点,甚至有些胆小的前排学子,已经是脸色苍白身形摇摇欲坠,哪怕不知道自己犯了哪条王法,也唯恐这开刀问斩的是自己。 好端端的来考个试,可别把脑袋丢了啊。 考不得功名,当不了官,那都是小事。 自己的小命,终究还是最重要的。 “啊!那、那人不就是武三斗么?!” 忽然,一个声音失声惊呼,眼睛瞪得滚圆,死死盯着背对众人的那个黑衣皂吏。 随后,他反手就给自己一个干脆的耳光,然后在无数目光的扫视中,低头弯腰,心中后悔莫及。 什么场合啊! 眼瞅着这是要杀人了,我多什么嘴! 万一惹恼了某个大人,岂不是祸从口出? 可是经他这一眼提醒,好些人也认了出来。 尤其是夜里经常光顾万花巷的客人,看着这个虎背熊腰的背影,果然越看越眼熟,都不用转身过来,就能认出,这正是万花巷中风光无两,出手阔绰一掷千金,更能在院试中金榜题名的那位武三斗,武爷。 武爷可是文武全财啊! 怎么今天……换了身装束,气质也截然不同,差点就认不出来了! 什么情况? 他、他不应该在考生的队伍中吗? 难怪刚才没找到,还以为来迟了呢,没想到竟然换了身行头,跑到主考官跟前了…… 这时候,已经恢复本来形象的贺三斗,将先前留给扬州百姓的所有印象,完全倾覆,听到身后那些议论声,转过身来,坦然一笑,却并不开口说话,只是如铁塔一般站在秦枫身边,如护法金刚。 话,当然要说,不过是秦大人说,哪里轮得到我。 秦枫看看天色,的确是午时三刻将近。 哪怕民间的那个说法近乎虚妄,但既然来到这个时代,入乡随俗也是应该的。 唔,后世枪毙人犯的时候,还是否沿用午时三刻这个说法? 可惜跟那个圈子绝无交集,现在回想起来,还真是没什么印象记忆。 微微一哂,秦枫驱散了心中那点无意义的杂念,从座位上站起身来,迎着正午的阳光,仿佛周身都包裹在七彩的光辉中,将整个人映衬得神圣庄严。 霎时间,所有的议论声戛然而止。 无数目光仰视着这位年轻的主考……呃、不会是监斩官吧? 尽管人人心中疑惑,胆小的学子甚至恐惧瑟缩,但这会儿都是屏息静气,不敢发出半点声音。 秦枫站在高处,将这一切都尽收眼底。 出现这样的反应,并不意外。 因为时至今日,虽然扬州知府宋去华,太仆寺卿吕思正,都已经成为阶下囚,连同他们的家人,都被尽数控制,甚至还将相关的人犯从京城押送到扬州,但这一切有锦衣卫同知伍九六的操作,把活干得又漂亮又干脆,竟然没有惊动任何一个扬州百姓,寥寥几个知情人,也被下了封口令,不允许消息外传。 全副武装的锦衣卫,在眼前一站,都不用抽出腰间绣春刀,能不当场吓尿裤子就已经算是前列腺坚挺了。 谁还敢说半个不字? 因此,尽管秦枫早就将一切都安排妥当,但绝大多数的扬州百姓都不知情,更别说远道而来的外地学子。 现在,才是谜底揭晓的那一刻。 “重新认识一下。”面对正午阳光,秦枫缓缓开口,虽然声音并不大,但是在落针可闻的环境中,依然清晰地传入每个人的耳孔,只听这个熟悉又陌生的年轻人,微笑说道:“本官姓秦,名枫,忝为应天府知府,如今奉当今圣上旨意,督查全国科举事务……” 啊!!! 仿佛是一石激起千层浪。 尽管所有人早就被这气氛所震慑,打定主意不发出任何声音,免得惹祸上身,但秦枫的这句话,实在太过于震撼,还是让偌大的现场起了一片不受控制的骚动。 应天知府! 奉圣上旨意! 督查全国科举! 对寻常老百姓来说,别说是四品知府,就算是七品县令那都是高高在上的大人物。 这三个头衔,一个比一个震撼,震得无数人心神激荡,万没想到传说中的那位全国总学政,科举主考官,竟然在一个月之前就来到扬州,化名武峰,不知道暗中调查了多少事情。 那么! 咱们的知府大人…… 反应快的已经能联想到很多东西,不由得更加倒吸一口凉气,悄悄咽了不知多少唾沫。 不过! 这些震撼的头衔,加在一起,都比不上最初的那两个字。 秦枫! 一开始,很多人都还没反应过来,毕竟这里是扬州城,对那个如雷贯耳的名字哪怕熟悉,也绝不会想到传说中的人物,此刻竟然近在咫尺,就这么言笑晏晏地站在面前。 秦枫!秦枫啊! 哪个秦枫? 那个秦枫?! 天哪…… 人的名,树的影。 受制于时代,哪怕这个名字已经传遍大江南北,但秦枫毕竟只是朝廷命官,又不是画影缉拿的通缉犯,再说了就算是通缉犯,要是遇到灵魂画手,也只能是货不对板。 人人都听过秦枫的名字,但在这扬州城,几乎没人见过秦枫的真容。 现在,秦枫两个字一旦出口,经历了最初的愣怔之后,迅速衍化成再也无法压抑的巨大浪潮。 “是您么!秦大人?” “是推广水稻灌溉新法的那个秦大人?” “是开创县学,给学子发放廪米,让各州县竞相效仿的那个秦大人?” “是开创淳化光荣粮,当兵打仗能给家里挣一份钱粮的那个秦大人?” “是头顶大诰,为民请命,把丞相拉下马的那个秦大人?” 第三百五十七章 传说中的人物,就在眼前 扬州府,府学前。 因为要作为乡试的考场,所以扬州府的府学经过再次修缮和扩建,如今的占地面积更广,足以容纳上千人同时考试。 此刻府学前,簇拥的数万人,目光却同时聚集在同一个方向。 从疑惑到震撼,从震撼到狂热。 秦大人! 是秦大人! 真的是秦大人! 终于,人们可以确信,眼前这个笑容温和通透的年轻人,就是传说中的淳化县县令,秦枫! 是的。 是淳化县县令,而不是应天府知府。 尽管秦枫升任知府已经有不短的一段时间,但因为消息相对闭塞,在应天府以外的百姓,更多的认知,还停留在淳化县令这个位置上。 毕竟,从灌溉新法,到光荣粮,再到县学廪米,直到最后以七品县令的身份,硬撼当朝丞相,从而一战成名! 秦枫的名声,现在可不只是流传在京城一带。 别说扬州府了,哪怕是更偏远的地区,一提到秦枫这两个字,也同样是如雷贯耳。 “秦大人呐!” “终于见到您老人家了!” “真正心怀百姓,为民做主的好官呐!” “今日拜见,真是三生有幸啊!” “感谢您搞的那个灌溉新法,现在我们全家人都能吃饱了,都是您的大恩大德啊!” 一时间,府学门口,山呼海啸,不知是哪个白发苍苍的老头子率先跪倒在地,顿时应者云集,黑压压跪倒一大片,有的甚至激动到老泪纵横,仿佛是见到了传说中的神仙。 唯有经过那些兵荒马乱,民不聊生的年代,才知道吃饱肚子的可贵。 事实上,哪怕大明已经建立,却依然百废待兴,老百姓想要吃饱穿暖,依然是仰仗老天爷赏饭吃,赶上好的年景,或许还能果腹,要是年景不好,饿死人照样是司空见惯的事。 但这一切,自从有了秦枫的灌溉新法,终于开始改变了! 从原本一亩地两三石稻谷,到后来的三四石,随着技术的普及和推广,甚至有的人家能每亩地打四五石稻谷! 这样的收成,近乎翻倍! 每年交够朝廷的赋税之后,每家每户,都开始有了余粮,就算遭遇灾年,家里的粮食也能支撑一年半载,至少不用饿死人了。 如此恩德,的确是比天还大! 后来,朝廷推行摊役入亩,将一切繁冗艰难的徭役,都折算在田税当中,进一步减轻了老百姓的负担。 至此,大家伙才真真正正感受到这个大明朝的好处。 历朝历代,都从没见过这样的盛世! 这一切,都是因为那个叫秦枫的人。 现在,传说中的人物,竟然就在眼前! 尽管年轻,却依然引得府学前的万千百姓,顶礼膜拜,有虔诚者甚至连连磕头不止,咚咚咚的声音不绝于耳,生怕自己磕头的声音小了,就不够恭敬,不足以表达自己心中对秦大人的仰慕和崇拜似的。 呃…… 秦枫微微愣怔。 想到过这样的场景,但没想到如此煊赫。 或许,自己还是低估了粮食对于那个年代老百姓的意义和价值。 他曾头顶大诰,为民请命,悍然对抗当朝丞相胡惟庸。 现在看来,那次的事件固然轰动京城,但依然没有水稻灌溉新法这样深入人心,让人感激涕零,甚至不惜在府学门口,对着自己不断磕头,就算是皇帝御驾亲临,只怕也没有这个待遇。 原来……老百姓真正最在意的,不是科举,不是肃贪,而是自己能否吃饱肚子。 民以食为天,这真的不是一句空话。 “诸位乡亲,请起来说话。” 秦枫双手虚托,接连说了好几次,才见到那些磕头叩拜的老百姓,颤颤巍巍站起身子,依然抑制不住神情激动,身体微微颤抖,用朦胧的泪眼,望着他,等他开口说话。 我,来到这里,只是做了一点微不足道的事情。 没想到,就让百姓如此尊崇。 惭愧了! 那水稻灌溉新法,不过是自己凭借记忆,总结了一些后世的农业技巧,又跟毛骧等人探讨,与当今的具体情况相结合,最终形成的一套粮食增产的方案罢了。 虽然行之有效,但其实到现在也已经达到极限,就算是在最初推广的淳化县,顶好的庄稼把式,一亩地的产量,也就是六七石而已。 但要是搞出那个东西…… 亩产可以突破三千斤啊! 也就是……亩产二十石! 这对七百年前的大明朝来说,完全是一个天方夜谭的数字。 但是,杂交水稻,我不会啊! 秦枫眼前浮现出一个老人的形象,随即微微摇头,这其中技术含量太高,他只知道一鳞半爪的技术方向,却完全不知道细节。 罢了,容后再议。 今天的重点,并不是农业种植。 秦枫定了定神,驱散了脑中的杂念,望着黑压压的人群,还有一双双激动而期盼的眼睛,微笑开口,道:“奉当今圣上旨意,本官来到扬州城,只为督查此地的科举组织情况。” 啊! 众人这才回过神来,醒悟到这位秦大人虽然以灌溉新法声名鹊起,但现在的身份已经是朝廷钦差。 皇帝亲自任命的总学政,全国科举主考官? 这个名头实在吓人! 哪怕只是普通老百姓,都不禁心中凛然,之前就有的一点猜测,变得更加清晰。 果然,秦枫这次没有多绕弯子,而是直截了当地说道:“一个月前,本官就已经来到这里,并且让我手下的衙役贺三斗,化名武三斗,在万花巷挥金如土,故意闹出事端,果然很顺畅地接触到了原扬州知府,宋去华。” “原”扬州知府! 许多人顿时敏锐地把握到了关键词,暗想猜测得果然不错。 宋大人,已经……不再是大人了。 “三斗,你来说几句?”秦枫微笑,目光掠向身前的彪形大汉。 呃? 贺三斗挠了挠头,也不知说点啥,但明白大人的意思,便索性双手一摊,对着黑压压的人群,无比光棍地说道:“俺不识字!最多就是会写自己的名字……” 第三百五十八章 依律当斩! 呼! 虽然有些猜测,但大多数人对武三斗的印象,还停留在文武双全这个层面呢…… 现在他亲口承认,几乎不识字,自然是满场哗然,发出不可置信的惊咦声,此起彼伏,不绝于耳。 只会写名字? 那,之前在院试的时候,有好些人亲眼所见,从号房里拿出的那张卷子,是怎么回事? “我来说吧。” 秦枫拍了拍贺三斗的肩膀,知道他拙于言辞,先前在万花巷扮演挥金如土的形象,已经颇为不易,现在面对数万人的场面,更加不会说话了。 “一到扬州城,我便吩咐贺三斗在城中闲逛,开始营造有钱人的形象。” “后来在万花巷,他有意惹是生非,被抓入扬州府大牢,我也因此能够登门拜见扬州知府,宋去华宋大人。” “宋大人是守信用的,收了几万两银子,就把此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放了贺三斗出来。” 啊! 这件事,扬州城很多老百姓倒还留有印象。 尤其是那个在此次事件中受到惊吓的孙财主家的公子,据说现在那病还没好利索呢。 原来,其中是这么个来龙去脉? 难怪啊! 归根到底,这里面还是银子在起作用。 唉! 从古到今,不都是这样的么,衙门口朝南开…… 一片唏嘘感慨,倒也没有太意外的声音,毕竟这样的局面,大家见怪不怪,不论是前元还是现在的大明,谁见过真正清廉如水的官? 这个秦枫,真的就两袖清风? 只怕…… 毕竟这里是扬州城,不是应天府,虽然秦枫的名声在外,但初次见面,仅凭一些流传在坊间的传说故事,还不足以建立起真正的信任。 对秦枫的崇敬,不是假的,因为灌溉新法的确给所有农人实实在在的好处。 但对于做官这一块…… 或许宋去华这种,拿了钱就给办事的,已经算是有底线的了吧。 “一万两一张的银票,我掏得很痛快。”秦枫回忆当时的场景,继续说道:“由此,财露了白,便被这位扬州府的知府大人盯上了,很顺畅地就有了接下来的事。” “为了让贺三斗通过院试,得到这个秀才的名分,扬州知府宋去华,收了我五十万两银子……” 嘶! 霎时间,一片倒抽凉气的声音。 尽管说到这里,众人已经能够猜测到事情的全貌,说出来其实也并没什么稀奇,无非是又一场收钱办事,目的是让那个目不识丁的贺三斗在院试中金榜题名而已。 但问题在于,这个数目未免太大了! 真敢开牙啊! 秦枫后面说的什么,已经没人再去仔细听了,甚至提到了京城来的太仆寺卿吕思正其人,也同样收了一大笔银子,扬州的老百姓都是听过就算,并没有太过关心。 议论的焦点,依然是放在宋去华身上! 毕竟,宋去华是扬州府的父母官,掌管着一府之地,牵涉到数十万百姓的身家性命。 以前来看,虽然宋去华官声不算太好,但勉强也能说得过去,至少还没沦落到人人唾骂的地步。 可是现在…… 一开口就是五十万两! 真贪啊! 原来,我们视为神圣的科举考试,到头来只是这些贪官污吏牟利的手段? 该死!真的该死! “扬州知府宋去华,身受皇恩,却不思报答,反而以权谋私,在科举中营私舞弊,竟让文盲中秀才,将朝廷极为重视的恩科视作敛财的工具,其罪大恶极,罪不容诛!” 秦枫的语气渐渐转为凝重,簇拥在府学门口的老百姓也渐渐安静下来,唯有秦枫的声音愈发威严,在空旷的广场中,久久回荡。 “太仆寺卿吕思正,本为朝廷派遣,作为扬州府院试的提督学政,掌管督查科举的重大职责,却也被金钱晃花了眼,与宋去华沆瀣一气,狼狈为奸……” “本官蒙圣上恩典,赐尚方宝剑,巡视全国科举,对于扬州府的科举舞弊案,绝不姑息!” “犯官宋去华,依律当斩,全家老小共计三十八口,一并斩首示众,抄家,罚没全部财产充公。” “犯官吕思正,依律当斩,全家老小共计二十六口,一并斩首示众,抄家,罚没全部财产充公!” 一模一样的处置方式,秦枫说着并没有怎样杀气腾腾,但当甲胄鲜明的锦衣卫将一众人犯从府学里浩浩荡荡押出来的时候,场面顿时变得凝重肃杀,哪怕屠刀还没举起,便仿佛已经嗅到了浓重的血腥气。 原来! 这些人……竟然就藏在府学里? 本来怀着青云之志前来考试的学子,眼睁睁看着视为神圣之地的考场,押出一众脸色灰败,如丧考妣的犯人,不由得齐齐瞪大眼睛,浑身都泛起颤栗的鸡皮疙瘩。 从古到今,把考场做刑场的,只怕也是有史以来头一遭! 这位秦枫秦大人行事,还真的是令人捉摸不透! “午时三刻已到!将一众犯人,验明了正身!” 秦枫俯瞰下方,一声令下,便有无数衙役蜂拥上前,像检查牲口一样,一一验证人犯,与名册上的记载对应无误。 “秦大人!饶命啊!!” 终于,有一个凄厉的女声响起,猛地跪倒在地,膝行着向秦枫靠近,披头散发,涕泪交加地哀求道:“宋去华做的事情,我真的不知道,根本不知道啊!我甚至都不知道他在外面还养了两房小的……冤枉!这实在是冤枉!” 有人起头,顿时便是一片混乱。 无数老人,女人,小孩的声音猛地炸开,汇聚成一团巨大的声浪。 死到临头,终究还是要再争取一线生机。 每个人都口口声声,说自己不知道宋去华或是吕思正的作为,也没享过他什么福,却遭了池鱼之殃,冤屈至极,请求秦枫能够网开一面,只诛首恶,放过了这些无辜的家人。 无辜? 或许吧。 秦枫面无表情,目光掠过那几个闹得最厉害的女人,眼中并没有怜悯的神色。 同床共枕,说全不知情,未免把本官当傻子了。 “斩!” 秦枫挥手掷出令牌,早就准备停当的刽子手,齐刷刷举起雪亮的屠刀。 第三百五十九章 大恐怖之后的乡试 下一刻,哭闹声戛然而止。 取而代之的,是令人浑身颤栗的噗噗声,紧接着便是人头落地的沉闷声响,哪怕目不可见,光是听到这些瘆人的声音,便让从未见过如此场面的老百姓,没来由地缩了缩脖子,觉得呼吸都十分艰难,好像被砍掉了六阳魁首的正是自己。 再抬眼望去,已经是血流成河…… 扬州府府学,原本是书声琅琅的静谧之地。 现在,却血腥漫天,扑鼻而来的血腥气,让所有人情不自禁地捂住口鼻。 尤其是前排的那几百名等待考试的学子,无不两股战战,脸色苍白,恨不得拔脚就走,连考试都不必再考了。 可是,秦枫就站在不远处,目光所及之处,神威凛凛,谁又敢在这个时候闹出动静,被这位秦大人注意到,说不定就又惹来了什么承担不起的祸事呢。 “诸位学子。” 秦枫看也不看尸横就地的那百十来人,将目光抬起,缓缓扫视这数百将要参加乡试的学子,淡淡道:“今日乡试,由本官主持,刚才只是处置了一点小事,现在已经事毕,请各位考生入考场,内有衙役指引到相应号房。考试时间仍然为三天,三天后的这个时候,收取试卷,并由本官当场批阅。” 啊…… 啊对了,今天是乡试来着! 数百学子,仿佛如梦方醒一般,这才想起今天还有一场重要的考试,乃是院乡会殿当中的第二级,但其实对于很多有志仕途的读书人来说,能在乡试中中举,已经相当于半只脚踏入了官场,尤其现在处处缺官的情况下,举人至少能当个县令,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 可是,刚才发生的那一幕,实在太过于恐怖血腥,以至于所有人都被浓重的血腥气惊到,吓得魂飞魄散,压根就忘了考试这回事。 小事? 秦大人刚才说,这只是一点小事? 众考生艰难地咽了口唾沫,目光甚至都不敢看那些身首异处的躯体,但哪怕捂住口鼻,依然有浓厚的血腥气弥漫着,提醒着他们刚才那一幕并非幻境,是真实发生的恐怖屠杀。 上百条人命啊! 有男有女,有老有少。 随着这位秦大人一声令下,全都见了阎王。 然而在秦大人看来,这只是小事? 天哪! 数百学子,仿佛被施展了定身法一样,牢牢地钉在原地,距离秦枫说话已经过去了数息的时间,竟然没有一人挪动脚步,只觉得浑身发软,能维持身形不瘫倒在地已经颇为不易,那近在咫尺的府学大门,原本是所有人梦寐以求的青云之路,现在回想起那些犯官的家属就是从这里走出来,然后走上了黄泉路…… 这里,真的是考场么? 而不是吞噬人命的深渊巨口? 在秦枫刻意营造的气氛下,这些并没有见过什么大世面的学子,全都麻了手脚,表情僵硬,不敢去看秦枫,只好低头死死盯着自己的脚尖,仿佛那上面写着本次乡试的试题似的。 “三斗。”秦枫不以为意,似乎对这情景早有预料,随口吩咐道:“引导考生入场,不可误了时辰。” “是,大人!” 贺三斗重重点头,手按腰刀上前,粗门大嗓地说道:“你,入场了!” 啊! 被点名的那学子浑身哆嗦一下,差点尿了裤子,但这凶神恶煞的家伙就杵在眼前,可不能不理会,连忙疯狂点头,道:“大、大人莫怪,学生一时发了急病,脚软得紧,似乎无法迈步……” 嘁! 贺三斗不屑地摇摇头,索性上前一步,直接伸手挽住那瘦弱考生的胳膊,跟拎小鸡似的把他架了起来,往府学大门走过去。 府学门口,正是刚才那场恐怖斩刑的刑场! 贺三斗抬腿迈过一具无头尸体,踩在泥泞的鲜血里,混合的血水飞溅起来,在尸体白嫩的皮肤上盛开一朵朵血花,看着更加妖异恐怖,那学子浑身抖得厉害,连忙紧紧闭起眼睛,看也不敢看。 好在贺三斗力大如牛,直接把这个浑身抖若筛糠的学子拎到府学里,往地上一丢,道:“到了!” 很快就有专门的衙役上前,点头道:“跟我来,天字一号号房。” 天字一号,这原本是极好的口彩,足以让有所期盼的考生趋之若鹜。 但那战战兢兢的读书人,哪还顾得上这些,连忙亦步亦趋地跟那衙役走着,只要不回头,不面对那些恐怖的尸体和鲜血,就只当是噩梦一场…… 这场乡试,或许空前绝后。 在极其诡异的气氛中,众考生虽然心中惴惴,但总算勉强收摄心神,举步跨过一具具尸体,进入府学,过了好半天都还惊魂未定,甚至对着眼前的卷子发呆,觉得上面的文字,一个都不认得了。 “杨大人,我们进去瞧瞧?” 待所有考生入场完毕,秦枫神色如常,跟身边的刑部尚书杨容说道。 作为监考,巡场原本就是分内之事。 倘若不是秦枫在这里,杨容原本该是这场乡试的最高监考官,但现在既然总学政在这里,不管他多么年轻,官职也不如自己,但既然是皇帝亲自指派,那么关于科举的相关事宜,自然是要以秦枫为主。 “秦大人请。”杨容亦是不敢怠慢,连忙客客气气地说道。 府学外的血腥刑场,已经有专门的杂役开始打扫,簇拥在门前看热闹的老百姓,依然目光惊惧,或许很多年后都还会梦到这恐怖的场景,那个年轻的大人一声令下,上百条人命就此终结,人头滚得到处都是,简直连噩梦都不敢编织这样的惨状。 秦枫点了点头,率先迈步,踏过血水,踏入府学,所到之处肃穆安静,不但没有任何嘈杂,甚至连翻动卷子的声音都几乎不存在。 只是……走过十几个号房,杨容和秦枫都看得清楚,此时距离开考已经过去了一刻钟之多,但绝大多数的考生,面前还是一片空白,就连草稿纸上都没有半点墨迹。 非但如此,杨容还看到好几个考生目光呆滞,神色惊惧,竭力压制身体的颤抖,甚至看都没看一眼卷子,显然还沉浸在刚才的大恐怖中,或许有可能三天的时间过去,他都没法摆脱这种情绪。 十载寒窗,竟然因为这样的原因,要付之东流了? 第三百六十章 秦枫,你胆子也太大了 这……恐怕不行吧…… 杨容越看越觉得心惊。 的确,在科举这个领域,既然秦枫是钦差,是皇帝钦点的总学政,理论上可以对所有的考试负责,除了最后殿试是皇帝亲自主持之外,其余就算是最后的会试,秦枫也能够做主。 可是他杨容,毕竟也是皇帝派来扬州城主持乡试的主官啊! 这场乡试,好像已经被秦枫给玩坏了! 要知道,现在号房里的这几百人,可是从整个直隶地区,再三筛选出来的人才。 哪怕这个筛选过程中,如扬州府一样有些不上台面的猫腻,但有了秦枫的特别命令,共计四十四位考生已经从各地赶来扬州城,自认为学问超群,之前受到了不公正对待,正要在此次考试中证明自己。 然而现在,不管是什么渠道来的考生,压根就没法静心答题啊! 除了个别几个心神坚韧,能够勉强镇定情绪,已经开始着手思考试题的考生之外,大部分人都还在面对试卷发呆,并非在思考胸中的锦绣文章,而是还沉浸在恐怖的情绪里,难以宁定。 这样的三天之后…… 选出来的,未必是朝廷需要的定国安邦之才,最多是心神格外坚韧罢了。 难道,这就是皇上的意思? 老实说,刚才那一场屠杀,哪怕杨容有心理准备,不似那些看热闹的百姓受到那么强烈的心理冲击,但上百人被同时斩首的场景,即便是杨容,也骇得心里怦怦乱跳。 杨容早年跟随当今圣上南征北战,那是血里火里滚过的人物。 这场屠杀,连他都被震住了,何况是一辈子可能只见过杀鸡宰猪的寻常百姓,更何况是那些君子远庖厨,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呢? “秦大人。”思忖再三,杨容小心翼翼地说道:“您看,考生们似乎都受了惊吓,无法镇定心神,恐怕难以发挥本身的学问水准……” “是的。”秦枫点了点头,目光掠向一间间号房,赞同地说道:“如此,或许对那些专注做学问,但心性不够强大的读书人,不太友好,有十成的本领,只能发挥出六七成,甚至更少。” 啊,原来你知道? 杨容愣了一下,反而更加糊涂了。 “杨大人,不必过分担忧。”秦枫顿了一顿,继续说道:“此次圣上开恩科,向天下取士,首要目的就是选拔人才,充斥到各地衙门,弥补如今大明地方官员严重匮乏的问题。” 杨容眉头微皱,连忙点头。 这早就不是什么秘密了,虽然杨容并非掌管吏部,但要是连这点事都不知道,枉为当朝二品。 “所以,我们应该选拔什么样的人才?”秦枫稍瞥了杨容一眼,若有所指地说道:“杨大人应该知道,一个官员,尤其是面临错综复杂民情的地方官员,最需要的是什么?” “是辩经明理,博闻强记的本领,还是心志坚定,不论遇到任何情况都能从容应对的能力?” “其实自古以来,读书读得最好的那批人,并不是做官最出色的那批人。” “的确有些绝世之才,能把两者都做到顶峰,但那毕竟少之又少。” “所以,现在这些学子手里的试卷,不论写出的文章如何花团锦簇,表达的观点如何济国安邦,说起来也不过是纸上谈兵,或许真的官职在身,真的面对复杂问题,从书本中找不到答案,又没有强大的心性来做出决断,那就只能一次次和稀泥了。历朝历代,和稀泥的官,还少了么?” 原来如此。 杨容微微苦笑,秦枫的这番话,倒也入情入理,杨容并不是高高在上不解民情的那种官老爷,所以稍稍咀嚼,对秦枫的观点并非不赞同。 只是,这样说起来,圣上寄以厚望的科举考试,好像从一开始就错了方向。 既然书本文章不重要,那难道你的意思是说,朝廷开科取士,读书人十载寒窗,都错了么? 那可是圣上啊! 圣上就算是错了,也是对的! 秦枫,你的胆子未免太大了点。 “杨大人是否知道,今天我把刑场设在考场,是为了什么?”秦枫见杨容神色古怪,大约也知道他心中所想,微微一笑,忽然换了另一个话题。 杨容心中一凛,不由自主地望向考场外面。 数万百姓,依然久久没有散去。 血腥恐怖的法场,虽然有手脚利索的衙役一齐打扫清理,但一时半会儿也洗不清那些污浊的血水,尤其是空气里弥漫的血腥气,随风飘荡,这会儿已经连府学内都充斥着那种中人欲呕的味道,号房里的学子纷纷捂住鼻子,很难集中精神答题。 是啊! 扬州城明明有专门砍头行刑的法场,但秦枫偏偏弃而不用,一意孤行,将这恐怖的法场设在了考场前面。 此次直隶地区乡试的数百学子,遇上这么一位主考官,真惨啊! 瞧瞧,把这些“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读书人,都吓成什么样子了,个别几个别说完成考试,能不能在这号房里待够三天,都是未知之数。 “此次乡试,算上后来的四十四人,合计四百九十八人。”秦枫停下脚步,望着杨容,正色道:“按照当今圣上的旨意,乡试中举者,可以继续参加之后的会试,但即便会试不第,举人的身份,也可以去往某个相对偏僻的县城,做个九品的主簿,八品的县丞,甚至运气好的话,可以直接递补成七品的县令!” “不管怎么说,那都是有了官身了。” “也就是说,现在我们看到的这些学子,按照圣上拟定的方略,至少有一半人,已经有半只脚踏上了他们心目中的青云之路,只要在考试里发挥正常,不出岔子,就可以跨越阶层,从此成为我大明官员。” “至于未来更进一步,在会试中大放异彩,来日步步高升,封侯拜相,那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杨大人你看,这四百九十八名学子,其中就有接近三百名大明官员!虽然未必每一个都能主政一方,做数万乃至十数万百姓的父母官,但这三百名大明官员,会牵涉关联到多少百姓,杨大人算过没有?” 第三百六十一章 退堂鼓的威力 这…… 杨容陷入呆滞。 这个,他还真的没有算过。 毕竟这个角度太新奇了,正常人谁能想到这个啊? 他是朝廷指派的乡试主考,来扬州之前,自然也是做过充分准备的,包括考题设置,阅卷标准,甚至一些突发事件的应对之类,都仔仔细细思忖过一番,在心中早有定计。 但是没想到,这位年轻的总学政,钦差秦枫,一开口就站在无法想象的高度,从眼前这些面孔稚嫩,甚至被刚才的血腥一幕吓得簌簌发抖的读书人,直接联想到他们未来穿上官服,能够关联到的百姓数量? 这角度…… 真的只是一个臣子应该想到的么? 定了定神,杨容尝试让自己跟上秦枫的思路。 假设就按三百人来算的话。 他们中了举,要去往不同州县做地方官,不管是县令还是县丞、主簿,在老百姓看来那都已经是高高在上的大人物,甚至有可能一言就决定一家老小的身家性命。 抄家的县令,灭门的府尹,这可不是一句空话。 那么一县之地,若是那些富庶地区,人口甚至可以超过十万,即便是贫瘠些的偏远地区,一两万人总有的。 取个中间数,就按三万人来算吧。 那么这三百地方官,关联的就是近千万百姓! 这样算下来,还真是个让人不得不正视的数字。 “杨大人。”秦枫并没有等他的答案,而是自顾自地继续说道:“你别看他们现在战战兢兢,对着咱们更是毕恭毕敬。来日到了地方,尤其是那些远离京城的偏远之地,在当地做个县令,那对于那里的数万百姓来说,一个七品县令,跟皇帝也没有什么区别。大明律法里那些约束官员的条款,哪个老百姓敢真的用来对付县太爷,甚至恐怕识字的都找不出几个来。” 杨容默然。 这是实话。 身为刑部尚书,大明律从一开始编撰到后来的几次修订,杨容都是主要的参与者和执笔人,此刻稍稍一想,就知道地方官员的权威之大,的确是很难约束。 虽然皇上圣明,亲自拟定了老百姓遇到冤屈不白,可以头顶大诰,直接到京城告状这样匪夷所思的办法。 但实际上,截至目前,头顶大诰告状这种事,也只有眼前这个年轻的钦差大人,曾经干过。 即便是胆大包天的秦枫,那一日为民做主,从淳化县直闯京城,途中也遭遇了极其凌厉的刺杀,差一点就丢了性命,根本就见不到皇帝。 而且,淳化县距离京城,不过才二百多里的路程啊! 要是换一个人,换一个边远的地区…… 哪怕真的是蒙冤不白,哪怕真的知道了有那个法子,又能有多少的可操作性? 归根到底,在那些地区,一个县太爷的权威,真是大到了无法想象! 若非如此,又岂能让这些读书人十载寒窗,为了金榜题名而蹉跎无数青春岁月,甚至于白首穷经? 秦枫看着陷入沉思的杨容,微微一笑,重又迈开脚步,在一间间号房里缓慢踱步。 杨容连忙跟上,亦步亦趋,但作为刑部尚书的职责所在,脑子里还在反复思索着秦枫刚才提出的问题,思索能否通过律法的方式,对这些天高皇帝远的地方官,有真正的约束力,让他们行事主政,不至于肆无忌惮。 所到之处,那些号房里的学子,见两位大人靠近,连忙慌乱起身,恭敬施礼,那副谦卑的模样,反而让杨容心中更加咯噔,刚好印证了刚才秦枫说的话,现在他们越恭敬,说不定未来做官的时候,就越跋扈。 “做官好啊!虽然寒窗苦读,虽然悬梁刺股,但一旦有朝一日金榜题名,中了举人成了进士,放到外地做官,那真的是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 秦枫悠悠说道:“其实他们念的虽然是圣人之言,笔下全都是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但或许心里想的只是荣华富贵,娇妻美妾,只为了改变土里刨食的命运,仅此而已。” “读书的时候,鼓舞他们三更灯火五更鸡的动力,并不是为天下,为百姓,而只是未来做了官,那高高在上的权威,以及一系列难以想象的好处。” “所以今天,就在刚才,我把做官的另一面,赤裸裸地展现给他们,让他们亲眼看到最恐怖的场景。或许,也算是在他们做官之前,给他们一些前所未有的阻力,或者说,打一通退堂鼓吧。” “杨大人,你信不信,就这四百九十八名考生,到三天之后,交卷的时候,很可能会有几张白卷。” “交白卷的原因,并非是他们沉浸在恐怖中无法集中精神作答,而是被三天前砍头的法场震撼到,被做官另一面的可怕未来给吓到了,宁可放弃荣华,也不愿走上这样的一条不归路。” “这样的人,不会很多,毕竟十载寒窗的苦读,已经付出了难以舍弃的沉没成本。但五百人的规模,其中有几个产生敬畏之心,或者说原本就动机不纯的,被我的这通退堂鼓劝退,也在预料之中。” 啊! 原来如此! 竟然是这样的目的? 杨容眼前一亮,竟有一种茅塞顿开的感觉。 刚才听到秦枫描述那些地方官的权威强大,不受管束,杨容身为刑部尚书,不自禁地就代入了自己的本职,思索如何从律法的制定角度,制约地方官的权力,让他们不至于独断专行,万一遇到心性极差的,对当地的百姓无疑是一场巨大的灾难。 但毕竟天高皇帝远啊! 再好的律法制度,归根到底,也得地方官自己来执行。 至于那些不识字的百姓,习惯了逆来顺受,更是很难形成有效的约束机制。 正犯难呢,秦枫就已经揭破了谜底。 原来今天把刑场设在考场,正是为了在这些未来的大明官员心中,种下一颗终身都难以磨灭的恐怖种子! 妙啊! 杨容略一思忖,不禁拍案叫绝。 此法,虽然看上去血腥恐怖,但其实并没有额外增加任何成本,比圣上向天下颁布《大诰》的成本更低! 宋去华和吕思正那些人,本来就是要砍头的。 现在,只不过把杀头的地点,换到了这里,让那些即将走入考场的学子,亲眼见证。 第三百六十二章 圣上慧眼,天纵之才 秦枫对于人心的把握,实在是太精准了! 杨容越琢磨就越觉得这个法子巧妙,看似只是更改了一个砍头的地点而已,却能起到朝廷花费多少银子,都可能无法达到的,整肃贪官的巨大效果。 看看眼前,这些学子。 他们中的大多数,很显然都是被惊吓到了,而且惊吓的程度不轻。 之所以被惊吓,正是因为他们完全没有想到。 谁能想到好端端来参加个科举考试,却要面对这么血腥恐怖的场景,虽然被砍头的不是自己,但那雪亮的屠刀,那凄厉的哭嚎,那瘆人的刀砍血肉的声音,还有随处可见的无头尸首,血流遍地…… 终其一生,这样的场景,都会磨灭不去,甚至成为多少次午夜梦回的根源。 要的就是这样的效果! 这些学子,十载寒窗,给自己编织的都是当官的美好愿景。 可现在秦枫却把当官的另一面,血淋淋地展露给他们看。 当官,可不是让你们享受去的! 若是胆敢作奸犯科,营私舞弊,中饱私囊,那么或许有朝一日,今天在府学门口被砍头的那全家老小,就是你们家的! 难怪啊,难怪。 杨容神色郑重,小心地观察了一下秦枫的脸色,见这个年轻人始终脸上平静,镇定如恒,不由得愈发佩服。 慈不掌兵! 作为一路跟随朱元璋南征北战的老部下之一,杨容也是带过兵的,见过血的,自然明白这个深刻的道理。 但的确从没想到过,慈不掌兵这四个字,竟然也能用在科举这样的场合。 是的,科举不是舞文弄墨,也是一个没有硝烟的战场! 眼前这些考生,手里的毛笔,就是他们的刀剑,他们面对的那张试卷,就是他们面对的敌人。 可是秦枫却宛如一个最为高明的战略家,直接跳出了眼前的战局,而是站在更高的位置,俯瞰整个战场,看到的是这些学子的未来,他们已经成为大明官员的未来,也就是……大明的未来! 拥有什么样的官员,就有什么样的朝廷。 尤其是对于那些普通老百姓来说,他们眼中的大明朝,或许跟之前的元朝相比,唯一的区别,就在于当地的父母官如何对待他们。 若是当地的县令,知府,依然是个贪婪成性,索取无度的贪官,那么大明朝无疑也就是黑暗的。 因此,秦枫不惜挥舞屠刀,一举斩杀了宋去华和吕思正全家老小,共计近一百口! 那些哭喊声格外凄厉的女人,也就罢了。 其中有些年逾古稀的老人,甚至还有牙牙学语的孩子,就连杨容见了,都觉得心中不忍,当时不明白秦枫年纪轻轻,为何出手如此狠辣。 现在,他全都明白了! 这正是慈不掌兵的道理! 做个老好人,让所有人都满意,都念着好,那太容易了。 但在战场上,若是不能杀伐决断,必要的时候甚至弃子争先,就不会有最后的胜利,就会让更多的人葬身战火,因为指挥官的愚蠢。 秦枫现在做的,就是这样的事。 或许那些小儿还有老者,遭了宋去华等人的池鱼之殃,的确是有些委屈。 但秦枫要让学子们心中没有半点侥幸,所以才将屠刀挥舞得如此锋利。 否则,若是网开一面,放过了他们的亲眷,甚至放过了他们的孩儿,无疑是向他们传达:无论未来作奸犯科到何种程度,到头来只需一命相抵,并不影响家眷亲人的富贵荣华。 这样的导向,无疑将在未来的某一天,造成极其深远的影响。 秦枫这一刀,杀掉的是两位贪官共计近百位家人亲眷,死亡的气息笼罩整个扬州城! 但其实,这一刀之后,却让这些即将穿上官服的学子们,从此有了后顾之忧,在做事情的时候,总会投鼠忌器,即便终其一生也无法做到两袖清风,也还是会收点钱,谋点私,但至少绝不敢像宋去华和吕思正做得这么离谱,这么过分。 这就够了。 这就是秦枫作为科举主考官,为大明朝做的事,或者说,这是秦枫这个全国总学政,为大明朝的未来,亲自培养出的一批怀有深深敬畏之心的官员。 两百人也好,三百人也好。 刚才已经计算过,这两三百官员,未来关乎的就是上千万大明百姓的生计生活。 在这样巨大的影响面前,别说杀掉区区一百人,就算杀掉一千,一万,也应该毫不犹豫才对! 竟是老夫迂腐了…… 一念及此,杨容哑然失笑。 他跟在秦枫后面,望着这个年轻人的背影,一时间竟有一种高山仰止的感觉。 之前,只有在皇帝面前,杨容会产生类似的想法。 可是……圣上有如今的气势威严,那也是几十年来摸爬滚打,在战场上积累培养出来的。 但这个秦枫,他才多大岁数啊? 真的是天纵之才! 做县令,他推广灌溉新法,让天下老百姓都吃饱了饭。 取从军,他研究出鸳鸯阵,无数倭国精锐束手无策,被杀得丢盔弃甲。 现在做了这个科举主考官,秦枫竟然又有不凡的建树,这扬州府府学前的一场屠杀,看似简单粗暴,其中包含的深意,却让人反复咀嚼不尽,只觉得余音绕梁,三日不绝。 一方面,震慑所有官员,让他们心有忌惮,若是胆敢在科举中营私舞弊,那么宋去华就是榜样! 另一方面,给未来即将做官的这些学子,心中埋下种子,让他们未来哪怕不能做个清官,也不敢贪得太过分。 好像,还不止这两方面的意思。 杨容甚至觉得,秦枫此举还有别的用意,但他却有点猜想不透了。 圣上慧眼啊! 杨容由衷感叹,起初在金銮殿上,陛下一意孤行,不顾所有人的诧异甚至反对,要将这个年方弱冠的秦枫,放到这么重要的位置上。 当时很多人都有怀疑。 就包括刑部尚书杨容。 论年龄,秦枫才二十来岁,还处在俗话说的,嘴上没毛办事不牢的年龄呢。 论官职,区区一个四品知府,在金銮殿上连站立的位置都没有。 这样的人,钦差全国,督查全国科举大事? 开什么玩笑! 第三百六十三章 深宫之中,龙颜大悦 可是,陛下力排众议,硬是把秦枫安排到了这个重要的位置上。 最令人惊奇的是,秦枫作为臣子,不但不感激涕零,愿为陛下肝脑涂地,甚至还胆大妄为地向陛下提条件…… 当时很多人都觉得,这个年轻人简直是疯了! 更疯狂的是,那一条比一条过分的条件,陛下竟然全都答应了! 杨容跟随秦枫,在考场上慢慢踱步,巡视这场至关重要的乡试。 距离那场屠杀,已经过去近一个时辰,考生们虽然惊魂未定,但总算能够渐渐收摄心神,身体抖得不那么厉害了,开始专注在面前的试卷上,暂时将那些梦魇般的场景驱散忘记。 杨容却还沉浸在回忆中,想起秦枫当日在金銮殿上得寸进尺,向皇帝提出的第一个条件就是—— 做主考官,督查各省科举之事,是职责所在。但具体的督查方式,随行的人员安排,乃至于科举的命题、人才的筛选、考试的安排,我要全权负责,不允许任何人参与意见。 是的,这就是秦枫的原话! 因为实在太过胆大,杨容虽然年纪老迈,但到现在还是记忆得一字不差。 这简直是大逆不道的言论! 要知道,当时秦枫面对的,可不只是朝堂上的衮衮诸公,最重要的还是那位高居宝座之上的九五至尊,是当今皇帝! 所以秦枫口中说的这个“任何人”,包括文武百官那也还罢了,难道竟还包括了皇帝? 虽然古语有云,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 你这都还没在外呢,就打算独断专行,连皇帝的命令都不打算听了? 自杀,不用采取这么极端的方式吧。 不过令杨容等朝廷重臣瞪大眼睛的是,皇帝虽然沉默片刻,却并没有动怒,而竟然是答应了秦枫的这个条件。 时至今日,秦枫人在扬州城,已经完成了科举第一案。 首次出手,便斩杀一位四品知府,一位三品太仆寺卿。 杨容甚至心有余悸地想着,倘若不是自己认出了公主,也认识秦枫,若是素不相识的话,自己来做会试主考,跟宋去华等人扯上关系…… 会不会,被杀头的行列里,也会多一个自己,甚至包括自己的家人? 不排除这个可能! 宋去华和吕思正已经死了,身首异处,死得不能再死。 这个局,秦枫是以身作饵,明摆着用白花花的银子作为巨大的诱惑,很轻松地就把这两位身居高位的大明官员拉下了水。 这,就是秦枫说的那个,不允许任何人参与意见的督查方式。 这种方式,有几个官员能抵挡得住? 历朝历代,其实都有这种钦差全国,代天子巡视的先例,或许为了科举,或许为了赈灾,或许为了肃贪,总之是因为皇帝不能久离中枢,便让心腹的大臣或是亲信,代替天子去往地方,明察暗访,得到第一手的信息资料,再决定或杀或罚。 但像秦枫这种,来到扬州城,不明察也不暗访,只是吩咐手下出去招摇过市,故意让财富露白,然后引动扬州知府宋去华的贪心,接下来的事情也就顺理成章了…… 这手段,匪夷所思! 甚至可以说,这宋去华固然是死有余辜,也未必没有几分冤枉。 普天之下,能经得起秦枫这种灵魂考验的,只怕数不出几个。 照这么个杀法,全天下的官,都得被他杀个干干净净! 但还是那句话,慈不掌兵啊。 死一个宋去华,死一个吕思正,便能让即将在大明全面铺开的科举乡试,走上更规范的正轨,所有官员都小心翼翼,生怕成为宋去华第二,那么自然规矩严明,那就能够选出更优秀的人才。 这不正是圣上最在意的事,最想达到的目的么? 不管秦枫的手段是否值得商榷,但从效果看,无疑是绝佳的。 想必,那位同样杀伐决断的陛下,也一定会满意吧? …… 数日后,应天府,皇城之中。 深宫内,两人相对而坐,其中一位正是当今大明皇帝,朱元璋。 身为天子,够资格坐在他对面的,除了那位母仪天下的皇后娘娘之外,或许就唯有这位倚为左膀右臂的老兄弟,魏国公徐达。 “收到消息,秦枫已经离开扬州城了。” 朱元璋率先开口,脸上竟难得地挂上了笑容,这是连徐达都很少见到的。 “这年轻人,有想法,有决断,真是我大明不可多得的人才。”既见笑容,那自然是陛下心中喜悦,徐达也就有了数,再加上原本就对曾经并肩作战的秦枫印象极好,这个时候自然要替他多美言几句。 或许,未来同朝为官,秦枫的前途之远大,是如何高估都不过分的。 “哈哈。”朱元璋今天的确是心情甚佳,在徐达面前也不摆什么皇帝架子,将两脚岔开,很没形象地端起手中茶盏,笑道:“当时你们都反对呢!认为这个秦枫年轻,不能担当钦差之责,现在怎么样?嘿嘿!说起识人之明,你们都不如咱!” 嚯,皇帝这得多高兴啊,居然都开起这种玩笑来了。 徐达心中暗暗纳罕,别说是登基之后,就算是正式做皇帝之前,随着势力越来越大,这位注定要南面称尊的当世豪强,便很少露出这样脱略行迹的一面。 皇帝对这个秦枫的看重,虽然到现在也猜想不透究竟是什么原因,但恐怕全天下也找不出第二个人来。 “陛下圣明!”徐达也露出笑容,搓了搓手,似乎随意地说道:“可惜小女妙云,年龄尚且稚嫩,否则微臣都想要动了心思,与这秦枫结一门亲事呢。” 哦? 朱元璋微愣,随即哈哈大笑,摇头道:“天德!你又不如咱了,哈哈哈!你可知道,那秦枫离京去扬州城,陪在他身边队伍里的,就有集庆那孩子?” 啊! 徐达“大惊失色”,连忙起身告罪,躬身道:“陛下恕罪!臣实不知,臣实不知啊!” 其实……以徐达的人脉消息,已经探听到这个隐秘,说是大明长公主朱镜媺,竟然陪在秦枫身边,差点把赶赴扬州的刑部杨老尚书吓了个跟头。 徐达已经知道此事,而且徐达还知道,朱元璋不是凡人,他也一定知道自己知道了此事。 所以现在拿出来,故意这么说,无非是要给陛下凑个趣,调节气氛而已。 徐妙云才不到八岁,跟秦枫差着远呢,并不适合婚配。 但堂堂大明长公主看中的人,自然是人中龙凤,徐达故作姿态,做出惋惜的模样,就是要让皇帝高兴而已。 第三百六十四章 听不到心声的朱元璋,很不 哈哈哈! 对这点有意的凑趣,朱元璋自然是心知肚明。 这个天德,也变得滑头了。 朱元璋今天心情好,徐达的这点玩笑自是无伤大雅。 最多就是在心中感慨,当年在一个锅里搅马勺的老兄弟,现在终究还是生分了。 不过,这倒也不是坏事。 毕竟君臣有别,哪怕自己有意示恩,也不能混淆了界线,否则对谁都不好。 即便徐达是自己的左膀右臂,位列国公,官居一品,终究也只是臣子,臣子在皇帝面前,开开玩笑倒是无妨,但若真的忘记了彼此的身份,有僭越之心,那就很危险了。 这满朝文武,大多是跟随自己一同打天下的。 但时至今日,能坐在对面,小心翼翼开一句玩笑的,也已经没有几人了。 唉…… 朱元璋竟是升起了微微的感慨。 在洪武五年,也就是登基为帝的第五个年头,似乎是第一次感受到了孤家寡人的滋味。 看着眼前的徐达,虽然他也在努力扮演亲近,但怎么也不能跟自己一样脱略形迹,生怕落个君前失仪的罪名。 遥想当年,大家满身泥污,在一个战壕里猫着,哪有这么多乱七八糟的繁文缛节。 可是,回不去了。 现在做了皇帝,便没有了真正的兄弟。 比如现在这个徐天德,已经算是最倚重的臣子了,但他近在咫尺,也很难知道他内心想的究竟是什么。 要是能听到心声就好了…… 这个念头,不可遏止地窜了出来,让朱元璋自己都愣了一下,这才醒悟到,秦枫已经离京一个多月,期间虽然曾经回宫一次,但自己也有很久没有听到那些熟悉的心声了。 还挺别扭的! 想到秦枫,朱元璋便顺理成章地想到那些通过秘密渠道呈上来的奏折密报。 离京一个月之后,秦枫在扬州城内,大开杀戒! 非但如此,他甚至把刑场设在考场前面,让那些即将参加乡试的数百学子,亲眼目睹了血腥恐怖的砍头现场! 据说,那些学子吓得脸色煞白,两股战战,甚至直到进入号房之后许久,都还手足酸软,无法集中精神观看试卷。 这个秦枫,总能另辟蹊径! 不过,就该这么震慑贪官!让他们一想起未来的大恐怖,就不敢伸手,不敢鱼肉百姓,不敢贪赃枉法! 哼! 五十万两银子! 区区一个四品知府,竟然胆敢在朝廷如此重视的科举之事上摆弄手段,中饱私囊,开口索贿达到五十万之巨! 那宋去华,砍头都是便宜了他! 要是依咱得想法,千刀万剐也不为过! 秦枫,终究还是年轻人,太过温和。 可惜啊,可惜咱这边走不开,不能跟秦枫一起到处转一转,要是能亲眼见证贪官被杀头的场景,那才过瘾! 从小就被贪官污吏迫害惨了的大明皇帝,不但没觉得秦枫杀伐过甚,反而甚是兴奋,真想放下手中的公务,也混入秦枫的这支队伍里,亲眼见证秦枫用巧妙的手段,以身作饵,把那些贪婪无度的官员钓出来,杀个干净。 “天德啊。”朱元璋忽然问道:“你说,秦枫的下一站,会选择哪里?” 嗯? 徐达不敢怠慢,但这问题的确不知道啊。 我应该知道吗? 陛下是什么意思,莫非认为我跟秦枫的关系过于亲近了? “启禀陛下。”徐达谨慎地答道:“秦枫心思灵动,智计百出,此番在扬州城一场屠杀,天下震动!关于扬州知府宋去华、太仆寺卿吕思正在科举中营私舞弊,大肆索取贿赂的案件通报文书,已于前日发往各行政司,必能震慑贪官,令我大明科举的秩序为之一清!” “秦枫没有耽搁在扬州城,已经在数日前就离开扬州,据说似乎往南边去了。” “至于选择哪里……臣的确不知。” 唔。 朱元璋点了点头,似乎能感受到徐达的谨慎,渐渐觉得无趣。 似这般谨小慎微,说话还有什么意思? 说起来,还不如在妹子面前,能够畅所欲言,妹子也不至于太过拘谨。 还是秦枫好啊! 秦枫在的时候,虽然表面上一口一个英明神武,但那些心声可就太精彩了。 若是咱什么地方做得有问题,秦枫拿心声里……骂得可真是不客气,太脏了…… 许久听不到秦枫的心声,朱元璋愈发觉得不自在。 尤其是做皇帝的时间久了,不管朝堂上还是后宫中,不管朝廷重臣还是太监宫女,见到自己那都是毕恭毕敬,诚惶诚恐,好像自己不是人,而是随时都能张开血盆大口吃人的魔怪。 这种滋味,一开始如饮醇酒,享受高高在上的感觉。 时间久了,却愈发无聊,那种深沉的孤独感渐渐笼罩内心。 还好,身边还有一个马皇后,但现在也只有一个马皇后了。 这个秦枫,什么时候回来? 一时间,朱元璋竟有些后悔让秦枫离京了。 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再次听到秦枫的心声,哪怕是骂几句也好,觉得十分亲切,尤其是那些骂声里,还都隐藏着治国安邦的妙计,这些年来已经受益许多。 “咱来猜一猜吧!” 朱元璋似乎没理会对面的徐达,自顾自地说道:“扬州城建功之后,我猜以秦枫的性子,很可能会快马加鞭,去往大明边陲之地,找个真正天高皇帝远的地界,再次行使大明总学政的职责权力。” …… “咱们要提提速了。”坐在颠簸的马车中,秦枫望着队伍里的几位成员,神色转为郑重,沉声道:“扬州一事,朝廷很快就会发出通告文书,若是文书到了各州县,咱们行事也多有不便,恐怕那些地方官见到咱们这样的组合,不管我们如何乔装打扮,都会引起怀疑,那也就没法查到更多的真相。” “所以,唯一的办法,就是我们赶在通告文书抵达之前,先一步赶到,或许还能看到一些真东西。” 啊! 贺三斗忽然兴奋起来,搓了搓手,低声问道:“又要去逛楼子么?这我熟啊!大人放心,这次我有了经验,必定会做得更好……” 第三百六十五章 公主晕吐了 “你嫖上瘾了?” 秦枫哑然失笑,看着一脸期待的贺三斗,笑道:“要不你还留在扬州城吧,毕竟万花巷里都是你的传说,那琴韵水榭里,还有不少老相好。” 呃…… 贺三斗纵然粗豪,也听出大人语中的揶揄,连忙红了老脸,解释道:“不是不是,我这是为了大人,为了抓贪官……不能算嫖!怎么能算嫖呢……” 马车里充满了快活的空气,但几道目光也都落在秦枫身上,颇为期待。 此次快马加鞭,要去往什么地方,要用什么样的方案,都还神秘着呢。 故技重施吗? 虽然扬州城这一趟,的确是斩获颇丰,但以秦枫的行事风格,同样的招数,难道还会再来一次? “大家放心!现在只要尽快赶路,尽量养好精神,到了地方再好好休息。”秦枫微微一笑,却并没有揭破谜底,把神秘感一直保持着,倒是让所有人都心痒难搔,很想听到秦枫的全盘计划。 马车在秦枫的指点下,离了扬州城,一路向南。 要赶在朝廷的通告文书之前,抵达预定地点,甚至还要留出足够的布局时间,这并不是一个容易完成的任务。 因为朝廷发布通告,是有专门的驿道,用快马通讯,虽然不至于用到八百里加急的换马不换人,但一般来说,还是要比秦枫的这驾马车轻便快捷很多。 但秦枫要打这个时间差,就必须要快马加鞭,吩咐两个车夫轮流休息,打马急行。 要是放在七百年后,信息爆炸,说不定砍头都有直播的,哪可能打这种时间差。 不过这样一来,原本就颠簸的马车,可就更加无法维持平稳,那车夫虽然驾车的本领高明,最多也只能保持马车在疾驰当中不至于倾覆翻倒,不可能还照顾到车里这些人的乘坐体验。 除非,这一路上全都是淳化县那种四通八达的笔直马路,或许还能始终保持平稳。 马车一加速,包括秦枫在内的所有人,可就遭了大罪! 这其中,最不当回事的,自然是锦衣卫同知,身怀不凡武艺的伍九六。 别说是这点颠簸,之前在行伍急行军的时候,比这更辛苦的时候,那可太多了,不光是颠簸疾驰,甚至还要躲避随处而来的冷箭,还要忍受食不果腹的煎熬。 现在不过就是马车颠簸一点,对伍九六来说,如小儿科一般。 其次便是筋骨强健的贺三斗。 这粗豪汉子从小干农活,打熬一身好筋骨,近日又得到了伍九六的指点,身手突飞猛进,对这点区区颠簸,不当回事。 其余的秦枫和徐鼎臣,一个年轻一个年幼,虽然脸色不大好看,但度过了一开始的不适应,后来倒也渐渐习惯,不再有那种胸口烦恶想吐的感觉。 但是有一个人,却终于扛不住了。 大明长公主,朱镜媺。 纵然出生在战火之中,在襁褓的时候也曾经跟随父亲还有数位百战名将转战百里,朱镜媺虽然是金枝玉叶,却并没有公主的娇气,不论是去到淳化县扮兰娘,还是这次在扬州城跟秦枫假扮夫妻,始终都没出什么岔子。 可是这一次,马车颠簸得太厉害,就算是男子都难以抵受,朱镜媺为了不误了秦枫的事,一直咬牙苦撑,没表现出任何异样,但那股不适越来越无法控制。 终于在这一日,马车被一块凸起的石头颠了起来,几乎是飞在空中,然后重重落在地上。 这位大明长公主,忍耐到了极限,猛地脸色大变,把头探出马车窗外,直接就吐了个昏天黑地,差点把胆汁都给吐了出来。 啊! 俩车夫吓的差点魂飞魄散。 他们不是普通的车夫,正是原本的公主侍卫,临时编入队伍,但现在公主被折腾成这样,他们就有失职的罪过啊! 哎呀,大意了! 秦枫一拍脑门,也是后悔不迭。 这些天,他一直在琢磨接下来的行动方案,的确是有些疏忽了关注其他。 再加上兰娘有意遮掩死撑,他竟没有注意到她越来越难看的脸色。 其实晕车这回事,因人而异,有时候也并非单纯看身子强弱,可以说跟天赋有关,有的人先天就有那种抗晕基因,有的人却怎么训练还是受不了。 兰娘自己咬牙撑着,秦枫就以为她不要紧,没想到她已经到了极限,终于大吐特吐,小脸一下子变得蜡黄,仿佛连气息都微弱了。 这下,连伍九六都惊慌起来。 哪怕科举的事情再重要,若是这位长公主殿下有个什么三长两短,这队伍里的所有人,都落不得好啊! 你秦枫再有圣眷,难道还能比得过陛下的骨肉亲情么? 伍九六可是知道,当今圣上最宠爱的公主,就是这个集庆公主。 “你不舒服,怎么不说?”秦枫扶着兰娘的胳膊,一边拍打她的脊背,一边自责道:“怪我不仔细,不该这么一味赶路的。” “没、没事……”朱镜媺几乎已经是气若游丝,却依然勉强说道:“吐出来,就好了。马车不要停啊,继续走,我不要紧的!” 这…… 你这是不要命了吧! 两个车夫差点当场给跪下了。 殿下您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们全家老小,说不定还不如那个宋去华呢! 伍九六也紧张地看着秦枫,毕竟秦枫并不知道公主的身份,若真的为了钦差的事,继续快马加鞭,那自己到底要怎么做,说破这个秘密,还是眼瞅着公主继续旅途颠簸,甚至有性命之危? 以习武之人的眼力,伍九六已经看出,长公主殿下不像是寻常的呕吐,而是已经发了急症,若不尽快寻名医诊治,后果不堪设想。 但秦枫他……皇命在身啊! 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天地君亲师,君可是排在亲前面的! 且不说殿下跟秦枫只是假扮夫妻,就算真的成了一家人,恐怕也很少有朝廷大臣敢为了自己的亲眷家属,耽误国家大事。 所以,这个话要怎么说? 伍九六陷入了纠结。 第三百六十六章 衣锦还乡到濠州 “别胡说!” 秦枫一开口,就让伍九六先放下了心。 这位皇命在身的总学政钦差大人,把虚弱至极的兰娘半搂在怀里,不假思索地说道:“先找地方休息,请名医来看看,你这情况不不对,哪能继续赶路!” “不,不行啊……”虽然在虚弱之中,朱镜媺还是红了俏脸,象征性地挣了一下,却实在是虚弱乏力,只好任凭那个男人环拥着,依然倔强地说道:“我吐出来就好了!别误了正事!黄大黄二,快些催马继续走,不用管我!” 殿下啊! 您可饶了我们吧…… 我们家中还有八十老母啊! 两个身手不凡的车夫差点双膝酸软,只好用哀求的眼神望着秦枫,只有这位秦大人,这时候能压住公主殿下了。 嚯! 这个黄依兰,还真是巾帼不让须眉。 搁战争年代,说不定也能吼出一句“不用管我,向我开炮”…… 秦枫又是好气又是好笑,明明这事情不至于拖到这么严重,不知道这姑娘早就暗戳戳地忍了多久,现在爆发起来才这么严重。 办差而已,还至于拿命拼啊? 秦枫干脆不去理会这个倔强的兰娘,抬头看着那俩车夫,直接问道:“这里是什么地界了?” “启禀大人,前方就是濠州城了。”车夫似乎松了口气,但还是不太放心,生怕这秦大人嘴唇一动,说一句继续走,那到底要不要把公主的身份说出来。 唔,濠州。 秦枫微愣。 濠州,正是自己穿越而来,最初所在的地方啊,也正是朱元璋的老家所在地。 没想到,兜兜转转,从扬州南下,竟然要途径这里。 有点意思。 这也算是缘分了。 既然如此,那还犹豫什么。 秦枫很快做了决断,将手一挥,指向前方的城池,命令道:“小心驾车,务求平稳,我们入了濠州城,再找名医来诊治。” 呼! 此言一出,好几个人都长出了一口气,如逢大赦。 幸好,幸好这位秦大人也是有情有义的人。 “不行啊……”朱镜媺却焦急起来,皱眉道:“你说过的,耽误了时间,就来不及了,我们还要抢在朝廷文书前面呢……要不你把我放下,你们继续走!” “你能不能少说话多休息?”秦枫无奈地低头,望着这个倔强的富家女,出身富贵却没有娇气,可以说是相当难得。 “办法是死的,人是活的!总不能为了一个计划,把活人逼死吧?” “你不要多想,我自有别的办法,你先养好身体,未来的计划里,没你可不行。” “诶,你们两个,怎么还不快驾车,真想让她病死在这里?” 秦枫一抬头,给了那俩车夫一个严厉的眼色。 “是,大人!” 化名黄大黄二的两位公主近卫,连忙应和一声,重新举起马鞭,只是这一次,将车子走得极其平稳,绝没有半点颠簸。 这秦大人,了不起! 虽然松了口气,但两人对视一眼,都能看到彼此眼中的钦佩。 要知道,秦枫身为钦差大臣,身上背负的是不可抗拒的皇命! 他并不知道这个化名为兰娘的富家女,其实就是当今圣上的长公主,封号集庆。 所以,换位思考,如果他们站在秦枫的位置,会不会为了这样一个女子,就耽误钦差大事? 十有八九,那是不敢的呀! 别说只是没有婚约的一个女子,就算真的是结发之妻,生身父母,在这个时候,也都得给让路。 最多最多,把人放下,自己继续赶路,这已经是最好的选择了。 否则,误了事,冒犯了皇帝,全家老小照样性命无存。 这个秦大人,很不一样,他跟所有人都不一样。 刚才的关心和焦急,不是装的,他真能把皇上吩咐的大事都放在一边,先入城给公主治病…… 往大了说,这简直就是抗旨了! 马车里,伍九六等人望着秦枫和兰娘,有的知道内情,有的不知道,但都是一样的佩服。 患难见真情。 在这个时候,秦枫做出这样的决断,虽然前途未卜,不知道是否会让皇帝动怒,但无疑是很得人心的。 尤其是秦枫怀里的朱镜媺,气息微弱,眼睛却亮晶晶的,满心满眼,都是这个自己早就认定的男人。 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 没想到自己这一场急病,倒是让她更加看清了秦枫的本心。 连父皇的旨意都扔到一边,他是在意我的呢! 不多时,这辆风尘仆仆的马车,进入濠州城。 濠州城虽然已经是凤阳府地界,比不得扬州繁华,但城门口依然是车水马龙,来往的行人如梭,马车也并不扎眼,城门口几个把守的兵士,只是例行公事,简单询问几句,便照例放行,并不会为难任何人。 很快就轮到了秦枫的这辆马车,两个甲胄鲜明的兵士走上前来,拦住马车,扬声问道:“从哪里来的?到濠州做什么?大约要停留多久?” 哈! 秦枫就笑。 一听这三连问的格式,那还是自己在这里作知县的时候,留下的老底子呢。 没想到几年过去,这里很多景物都已经变了模样,这门口士兵的三个问题,倒还沿袭下来,竟问到了自己身上。 秦枫挑开车帘,从马车上跳了下来,双目一扫,直接说道:“叫濠州知县来见我。” 啊? 原本只是例行公事的兵士吓了一跳,连忙上下打量一番,见此人年纪轻轻,像是个贵公子哥,气度倒是不凡,但为何口气如此之大? 一开口,就要县太爷来见你? “这、这位公子。”年长些的兵士,竟有些心中忐忑,但不得不小心地问道:“您这是……” “本官,应天府知府秦枫,奉当今圣上旨意,督查全国科举事宜,今日来到濠州城,让县令来跟我说话。” 一照面,就摆明车马。 不用说钦差的身份,单是一个四品知府,哪是这小小的守门兵士能够得罪,啥时间门口的所有兵士都围拢过来,一边陪着笑脸,将马车引入城内,一边飞快派人去报告县令大人,至于来人身份是真是假,自有县太爷评断,他们这些守门小吏可做不得主。 第三百六十七章 说秦枫,秦枫就到 濠州县令张寅,官居七品。 自从前任那个传奇的县令秦枫升官之后,便由张寅来到濠州城,继续做濠州知县。 这几年下来,倒也相安无事。 因为濠州政治清明,民心向善,张寅被认为是教化有功,在上次的京察中,获得相当不错的评价。 若再继续这样下去,那么年仅四十出头的张县令,很有希望在最近的几年里,更进一步,递补一个六品甚至五品的官职。 这样算下来,如果胆子再大一点,想象力再足一点,说不定在退休致仕之前,还有希望作几年知府大人哩! 前途远大啊! 这一日,张寅在县衙后堂,美滋滋地端着手中茶盏,摇头晃脑,哼唧着昨夜小妾唱的小曲,心情十分晴朗。 其实,濠州城的大好局面,并非他张寅的功劳。 秦枫啊。 秦枫! 张寅这些年,念叨最多的,就是这个传奇的名字。 自从有了秦枫在县衙公堂上冲冠一怒,直接打死了欺压百姓的财主,顿时让满城百姓都有了主心骨。 大明朝好啊! 大明的官,真的是可以为民做主的! 有了这份鼓舞,濠州百姓精神振奋,之后不论是下田干活,还是辛苦徭役,甚至就连走路都昂首阔步,带着一阵风。 这样的民风气质,正是张寅在京察中获得好评的重要考量之一。 张寅虽然谈不上有多大能力,但至少萧规曹随还是会的,秦枫把基础打得这么好,他只要不闹得太过分,便能借助秦枫那当堂一棍打死人的威风,顺顺当当地做好这个县令,以后还可能再次升官。 唔……那秦枫现在可是了不得呢! 张寅抿一口茶水,眼中流露出羡慕钦佩的神色。 虽然他压根没见过那个传说中的年轻人,但因为受了他许多好处,这些年自然也留心关于秦枫的消息。 其实这都不需要他来留心! 秦枫离开濠州,去往淳化,虽然只是平调,却很快就传来了水稻灌溉新法的消息,天下百姓都吃饱了肚子,自然将秦枫奉作万家生佛。 尤其是在濠州这个地界上,哪怕秦枫已经离开,濠州百姓依然与有荣焉,遇到外乡人,逢人就说“咱们县令”如何如何。 这里面的县令,多半不是指他张寅,而是说的已经离开的秦枫。 不过张寅不在意这些虚的。 后来又听说,秦枫以七品县令,竟然对上了当朝丞相,头顶大诰去京城告御状,声势轰动京城,把宰相胡惟庸弄了个灰头土脸,最后更是落得抄家灭族的下场。 秦枫反而因为这件事,风光无限,连胜三级成为知府。 人才啊! 如此人才,岂能屈居在小小濠州城。 张寅十分感慨地想着,或许应天知府,也远不是秦枫的极限,最多过渡个两三年,就又要高升! 未来金銮殿上,六部九卿,必定会有秦枫一个位置。 甚至……位极人臣,只在一人之下! 厉害! 虽然这都跟自己无关,但张寅幻想着代入进去,竟也有几分莫名的激动。 就在这时,门口传来一声急报,声音短促慌张,远远就叫道:“张大人!张大人……” 成何体统? 张寅被打断了思路,心中就有几分不喜,放下手中的茶盏,刚好看到那人已经急匆匆闯入后堂,竟然连门都不敲,更是怫然不悦,皱眉道:“慌什么?有什么事,慢慢说,难不成,是出了命案?” 一县之地,最大的事也就是人命官司了。 不然,难道还有人造反不成? “大人!”那报信的来不及在意县太爷的脸色,连忙飞快地说道:“城门口!来了一驾马车。马车上有人自称是应天知府秦枫,钦差全国,来到此地,让你速去见他……” 啊?! 啪! 张寅手中的茶盏,顿时打翻在地。 秦枫来了? 不会吧! 刚才我还念叨他来着……谁知道他这么不经念叨啊…… “你见到了?”张寅从椅子上飞快起身,追问道。 “没有。”那门房摇头道:“是守门的兵士来报信,他年轻,前年才到了濠州,所以不认得秦大人,也无法辨明真伪……” “我去看看!” 来不及多说了,张寅拔脚就走,心想若是假的,无非是遇到个妄人,打一顿也就是了。 但万一是真的…… 就别说钦差的身份,光是四品知府,自己有几个脑袋,敢丝毫怠慢了? …… 这时候,濠州城门口,已经是人山人海。 守门的几个年轻兵士,不认得秦枫,那是因为他们近几年才来到濠州城,只听说过秦枫的名头,没法跟眼前这个年轻的公子哥对应起来。 然而来往经过的濠州百姓,哪会忘记秦枫这个名字? 秦枫一从马车上下来,很快就吸引了数道目光,然后迅速发出惊喜的叫声。 接下来的场面,就差点控制不住了…… “秦大人!真的是秦大人啊!” “天老爷!秦大人回濠州来了!这真是天大的喜事!!” “快快快!回家叫咱爹过来,他天天都念叨着秦大人的种种好处……” 呼啦一下,这辆装潢并不精美的马车,就已经被团团围住,濠州城的父老乡亲,目光灼灼,看着依然年轻的秦大人,俨然还是当年的模样,只是眉宇间多了几分沉稳威严,比从前更增魅力,让闻讯赶来的那些大姑娘小媳妇,一下就羞红了脸,低头摆弄衣角,倒好像秦枫是特意看她们来的。 这…… 马车上的其他人,都被惊得目瞪口呆。 没想到,这秦枫竟然在濠州城,拥有这么煊赫的名声,这么不可思议的官声。 伍九六等人倒是知道秦枫曾经担任濠州县令,但眼前的情景,却还是意料不到。 “县太爷来了!” 吵吵嚷嚷中,外圈发出一声喊叫,人群闹哄哄地分开一条道路,匆忙穿起官服的濠州县令张寅,满头大汗,挤了进来,不需要再确认什么,一照面就整肃衣裳,欲要大礼参拜这位远道而来的钦差大人。 还有啥可确认的。 濠州数万百姓,已经先一步确认过了! 既然是秦枫本人,那么他当然就是应天知府,是皇帝钦点的钦差大臣。 刚从……扬州而来!! 第三百六十八章 杀人杀累了,稍做休息 扬州的事情,张寅是知道的啊! 虽然朝廷的通告文书,还刚开始发往各州县,因为交通没有那么便利,偏远地区自然不可能立刻收到。 但是这濠州城,距离应天府京城,毕竟也才只有几百里路程。 就在昨天! 濠州知县张寅,就已经收到了文书,知晓了秦枫在扬州城干的那件大事。 好家伙! 那可是上百条人命啊! 据说,扬州府府学前边,当着数百即将参加乡试的学子的面,杀了个人头落地,血流成河! 四品的知府,三品的太仆寺卿,在张寅看来已经是高高在上,这辈子可能都触碰不到的人物了,但在秦枫手里,竟如砍瓜切菜一般。 吓死人了! 现在,这尊杀神离了扬州之后,竟然到这濠州城来了! 要命了要命了! 张寅吓得亡魂大冒,人还没跪下,已经浑身簌簌发抖。 虽说这秦枫跟濠州城理应有一份香火之情,但是这个传奇般的年轻人,又什么时候按照套路出过牌? 此次他来到濠州,一照面就摆明车马,跟先前扬州的暗访又有不同,这其中到底隐藏着什么玄机,张寅压根不知道,但越想越觉得危机降临。 刚才,他还在自己县衙后堂里,端着茶水,美滋滋地构想着未来的蓝图。 但现在若是在这杀神面前有丝毫差错,别说美好未来了,只怕这条老命都得交代在这里。 “下官,濠州县令张寅,拜见秦大人!” 张寅的声音带着明显的颤抖,心中忐忑难安,暗想这位秦大人如今已经是朝廷钦定的科举总学政,那么来到濠州,自然也是为了科举之事。 可是……濠州的县试早已结束,之后的府试便设在凤阳府府衙那边举行,张寅的分内之事,只是从本县遴选了共计三十七名学子,去参加府试,并且又淘汰了其中的十三人。 至于再后面的院试,以及即将开启的乡试,说实话,这位比较摆烂的张县令,压根不知道具体的情况,也并没有去打探关心。 毕竟,文教之功只是县令职责的一部分,或者说是一小部分,张寅在县试的时候倒不曾弄什么玄虚,但本县的那三十几人当中,并没有文才出众,值得期待的未来之星,张寅看过那些考卷之后,更加兴致缺缺,知道这些人就算一直考下去,最多也就是止步秀才,或许能蹦出个举人,那便是侥天之幸了。 举人的话,未来了不起跟自己平级,甚至还可能从八品、九品干起。 张寅借不到什么光,也就懒得理会。 可是现在……猝不及防地,秦枫来了! 秦枫身为钦差大人,该管的就是科举之事! 虽然张寅自忖从没在这上面拿过半两银子,不至于如扬州知府宋去华那样掉了脑袋,但……对科举之事漠不关心,会不会也是一项大罪? 若是秦大人见怪,这…… 还是要命的啊! “唔,起来吧。” 既然见到了濠州县令,秦枫便点了点头,稍打量了一下这位自己的继任者,淡淡道:“在扬州,杀人杀累了,到濠州只是稍作休息,张县令不必紧张。” 啊! 张寅浑身一个哆嗦,连忙点头道:“是是是!大人辛苦了!大人旅途劳顿,下官已经安排好住处,只是仓促间简陋了些,请秦大人恕罪……” 听听! 这说的是人话吗? 杀人杀累了…… 还什么,稍作休息? 意思是,休息之后,还要再杀? 求求了! 杀人不要紧,不要在我这濠州城,更不要杀我啊! 张寅浑身汗出如浆,只觉得压力之大,就算去金銮殿上面对皇帝,也不过如此了。 一路上小心翼翼,将秦枫一行人引到刚收拾出来的县衙里,虽然没什么奢华的用度,但已经让张寅竭尽全力。 他虽然能力有限,但的确不贪,平常也没什么奢侈的欲望,再加上年龄不老,还存着升官的指望,因此平时行事也算小心,这会儿招待秦枫,只能在县衙里安排了几个干净的房间,小心伺候着,只盼这位秦大人不要挑理,最好是早点送走这尊瘟神才好。 在濠州城县太爷的亲自带领下,一众衙役小心翼翼,跟供菩萨一样供着这辆马车,在县衙门口停下,然后从车里陆续走下几个人来。 就是这支队伍! 张寅看得头皮发麻。 为首的那个,气机深沉,神情剽悍,怕不就是传说中的那位锦衣卫同知伍大人?据说在扬州城,就是伍大人暗中调动锦衣卫的力量,将扬州知府宋去华的全家老小一网打尽,连两个隐藏很深的外室都没有放过。 真狠啊…… 紧跟着的,虎背熊腰,粗手大脚,应该就是在扬州案中发挥重要作用的贺三斗了! 现在因为扬州城的大事,贺三斗也算是一战成名,若要在濠州城的烟花柳巷再故技重施一番,也再难取得之前的效果。 再后面,则是不到十岁的孩童,搀扶着一位姿容姝丽,却脸色黯淡的女子。 就是这支队伍,原班人马,在扬州城一场大闹,无数人头落地,现在提起来那个恐怖的场景,还能止小儿夜啼…… “兰娘,这会儿怎么样了?”秦枫见兰娘下车,也跨步上前,接替徐鼎臣,扶住了依然虚弱的大明长公主,低声询问。 “已经好多了。”朱镜媺展颜一笑,任由他拉着手,脚下虽然还有些漂浮,但经过这段时间马车的平稳,不再颠簸,气色的确是好多了。 看来,只是普通的晕车而已。 秦枫稍放下了心。 却见那濠州知县张寅,一脸殷勤地走过来,陪笑道:“这位,就是秦夫人吧,莫不是一路上舟车劳顿?这都是下官有失远迎,招待不周……” 哦? 秦枫心中微动,暗想着这个七百年前的大明朝,信息似乎也没有自己想得那么闭塞。 距离扬州杀人,也才过去了三两天而已。 看这张县令的样子,他已经对这支队伍十分了解。 如此说来,再加上濠州城至少要耽搁几日,那就已经错过了打时间差的机会。 计划,得变一变了。 第三百六十九章 明修栈道,暗度陈仓 安顿下来之后,秦枫找到了一直等在门口的张寅,直接说道:“把濠州城的医生,请几位过来。” 啊! 张寅吃了一惊。 刚才就见到那位秦夫人气色不好,莫不是真的发了什么急症? 不要啊! 千万不要在这里出事,否则…… 刚刚安稳一点的张寅,又开始冒汗了,连忙飞快地说道:“大人放心!这濠州城内,最有名的医生,便是赵家,我这就亲自把他找来……” “不,一个不够。” 秦枫摇头道:“我说的是,濠州城内,所有的医生,都给我找来!速度要快!若是一刻钟之内,我还见不到他们,张县令可别怪本官不讲情面。” 嘶! 张寅本来就紧张忐忑,哪里经得起这种敲打,差点又吓得跪下,连忙飞快地退出去,用前所未有的效率安排最得力的衙役,在极短的时间内,向全城撒了出去! 事情紧急,就来不及慢慢解释! 那些衙役,收到的也是死命令,要是不能尽快把医生找来,最轻也是打板子,甚至连差事都要弄丢了。 这种压力下,衙役们自然是拼了死命,连敲门都来不及,大多是一脚踹开医馆或是住宅的房门,然后怒吼一声,某某医生,快跟我走! 这样如狼似虎的上门,着实吓坏了不少人。 不但那些被“请”到的医生以为大祸临头,更有好些个濠州百姓看到这一幕,自然是议论纷纷。 不出半日光景! 这消息便不胫而走,在濠州城的大街小巷开始传播,而且传得越来越玄乎,故事越来越完整,甚至还带了某些怪力乱神的色彩…… “诶,听说了么?秦枫秦大人这次来濠州城,是因为出事了。” “啊?什么事?不是说他随行的夫人生病,要请医生诊治么?” “嘿!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你道这是什么急病?要那么多医生都束手无策?据说那些医生进入县衙,一连三天都没出来,什么病这么厉害啊!这其实是因为,秦大人在扬州城杀戮过甚,沾染了怨魂恶鬼,所以才得了这场怪病……” “真的假的?你别瞎说!秦大人可是为民做主的好官!他在扬州城杀的那是徇私枉法的贪官,贪官抄家灭族,难道不应该么?又有什么孤魂野鬼了,真是一派胡言。” “好好好,我瞎说,你就当我瞎说!但那位秦夫人的病,是真的很沉重,我认识一个药材铺的掌柜,他说县衙那边这几天急着抓药,都是罕见稀有的药材,全城的药铺都凑不齐,已经派人去凤阳府那边采买,还不一定有没有呢。” “到底什么病啊?” “那谁知道呢!那天我远远见到,那位秦夫人的确是天姿国色,但气色很不好,的确像是重病缠身。” “唉,秦大人当年为濠州做的事情,大家都还记得呢,只盼他吉人天相,他夫人也能早日康复痊愈才好……” “谁说不是呢?我这几天都在家里拜菩萨,祈求秦大人连同夫人,太平无事呢。” …… 县衙里,秦枫居住的房间内,人员齐整,或坐或站,但神色各异,目光齐齐地落在秦枫身上,似乎欲言又止。 “不行!” 坊间传言,已经病入膏肓的那位秦夫人,这会儿竟是神完气足,第一个开口说道:“广东布政司!你竟然要去广东布政司,还是独自一人!你知道那边是什么情况吗?实在太危险了!我不同意!” “怎么,怕我回不来,你要守寡么?” 秦枫见兰娘的气色完全好了,也放下心来,便随意开着玩笑。 从淳化县的最初相识,几年相处下来,秦枫已经认定了这个女子,虽然还没正式三媒六聘,但也是迟早的事情,说不定这次科举的事情之后,就可以考虑结个婚了。 现在确定她只是寻常的晕车症状,那便不用担心,只是远赴广州千里迢迢,有了之前的前车之鉴,秦枫自然是不愿重蹈覆辙。 “你滚!” 朱镜媺俏脸晕红,却没有计较这玩笑的荤话,依然忧形于色地说道:“至少,你带上贺三斗啊!嗯……把伍九六大人也带上吧,不然一旦遇到什么突发情况,你孤身一人,如何应对?” “不行啊……”秦枫双手一摊,正色道:“我们这支队伍,在扬州城已经杀出了名气。现在又在濠州耽搁几日,只怕消息早就传了出去,若是原班人马再出现在广东,一下子就要被人认了出来,无法成事。” “况且,我也需要你们留在濠州,继续配合着把这场戏演好。” “这次,咱们要来一个明修栈道,暗度陈仓。” 秦枫的计划,已经跟众人大致说了。 的确是奇思妙想,令人难以捉摸。 这其中最大的问题,就是秦枫自己去往广东,人生地不熟,又要暗中调查科举舞弊案件,一旦有什么差池,那就十分凶险。 这回,可没有了锦衣卫同知伍九六在身边保护。 不过伍九六在濠州城,另有大用,再加上这队伍已经很出名,不论任何组合出现在异地,都会让暴露的几率大大增加。 “不行!”朱镜媺不假思索,依然是坚决不同意。 “你来的时候,是怎么说的?”秦枫皱眉,板起脸来说道:“这是朝廷大事,不是胡闹的!” 一句话,就给朱镜媺憋了回去。 这位大明长公主,又是担心又是着急,偏偏不能暴露身份,又的确有言在先,既然出门在外,一切以秦枫为主,不能捣乱不能任性。 张了张嘴,朱镜媺终于没再说什么,只是委屈得很,眼眶里已经有泪花闪动。 看得唯一知道内情的伍九六,一愣一愣的。 好家伙! 还以为这秦枫是因为驸马的身份,才如此得皇帝青睐。 现在看来,是长公主殿下上杆子啊! 驸马当得如此硬气,只怕古往今来也没有第二个人了。 厉害了!秦大人! 说服了众人,秦枫又找到了濠州知县张寅。 张寅这几天,正犯愁呢。 第三百七十章 怎么还有意外收获 令张寅犯愁的是,这位来路不明的秦枫秦大人,怎么就不走了呢…… 这濠州城,好像也没有特别令人流连忘返的地方吧。 至于那位秦夫人的病,张寅也曾经悄悄找到几个城里最有名的医生问过。 病? 只不过是之前从扬州城出来,马车走得太快,颠簸过度,故而引发了一系列呕吐头晕的症状而已,现在在县衙里休养了这几天,别说那点症状早就无影无踪,甚至感觉都给养胖了几分。 所以,这到底是为什么? 秦枫秦大人,作为朝廷钦差,因故滞留濠州城的消息,很快就传了出去。 那凤阳知府,都不敢怠慢,在得到消息的第一时间,便赶到濠州城,拜见钦差大人,请求秦大人移驾去凤阳府衙,指导相关工作…… 可是秦枫不咸不淡,只是声称夫人病重,不便离开,便把这位四品知府挡了回去。 凤阳知府无奈,又不能在这里久待,只得反复叮嘱张寅,让他务必照应好这位得罪不起的钦差大人,不论他有什么要求,都尽可能满足,千万不能让扬州府的事情,在凤阳府上演,那实在太吓人了。 这一日,听说秦大人召见,张寅一阵风似的就赶到,聆听教诲。 “张县令,这段日子,多有打扰。” 秦枫今日似乎心情好了,脸上也多了笑容,这让张寅心里多少放宽一些。 “秦大人说哪里话!”张寅连忙卑微地说道:“大人莅临濠州城,那是濠州城的荣幸,更何况这濠州百姓,听说大人归来,全都是欢欣鼓舞,每日簇拥在县衙门口,希望面见大人的,不知有多少,只是卑职生怕打扰了大人休息,才把这些百姓拦着……” “张县令,这就是你的不对了。”秦枫摇了摇头,笑道:“我们做官,也要从百姓中来,到百姓中去嘛。就连当今圣上,那也是起于寒微,可不能因为做了官,就高高在上,与百姓生分了。” “是是是!”张寅哪还能说别的,只好接连点头,表示受教。 “本官,要离开濠州城了。”秦枫目光穿过眼前的张寅,望向阳光下的濠州,似乎颇有几分感慨。 这次来去匆匆,的确是没来得及跟此地百姓多盘桓一番,实在是因为有全盘的计划,不能误事。 啊! 张寅心中大喜,差点就没绷住面皮,连忙低头掩饰,做惊讶状,急切说道:“怎么如此着急?秦大人可不能走哇!好不容易来濠州一趟,卑职招待不周,本就惶恐,更何况濠州百姓这些年一直念叨大人的好处,必定也不舍得大人呐……” “嗯,说得对。”秦枫点头,忽然笑道:“所以,从明天开始,钦差大人秦枫,要跟濠州百姓,多多接触,与民同乐嘛!” 啊? 张寅糊涂了,觉得自己岁数也不大,按理说不应该有幻听这种症状。 刚才这个秦大人明明亲口说的,要离开濠州城了。 怎么现在话锋一转,又要跟百姓多接触? 是我脑子糊涂了,还是这位年轻的秦大人,前言不搭后语? 张寅表情尴尬,一时不知该如何配合,只得在脸上挂着别扭的笑容,等待进一步的明确指示。 该说正事了。 秦枫望着张寅,知道接下来的计划,无论如何,都需要这个濠州城的父母官来辅助,虽然几天观察下来,这张寅志大才疏,能力相当欠缺,但既然绕不过,也只能好好敲打嘱咐一番,让他最起码不要坏了事,那也就够了。 至于其他的事宜,有办事稳妥的伍九六在此地坐镇,再配合兰娘和鼎臣等人,如果不出大的状况,应该可以顺利。 “本官,自京城而来,奉皇帝旨意,执尚方宝剑,钦差全国!” 秦枫的表情转为严肃,一伸手,竟将那柄象征着无上皇权威严的尚方宝剑擎在手中,居高临下,望着这个小小的七品县令,沉声道:“此剑在手,如圣上亲临!凡有作奸犯科,抗旨不遵者,可先斩后奏!张寅,你可知道?” 扑通! 膝盖本来就软的张县令,干干脆脆,直接就双膝跪地,眼前一黑,拼命磕头道:“秦大人饶命!秦大人饶命啊!” ? 猝不及防的求饶,倒把秦枫的思路都打乱了。 我就是吓唬你一下,然后好说正事,你这是做什么? “大人饶命啊!”张寅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磕头磕得额头一片红肿,也顾不得,一边磕头一边说道:“卑职、卑职的确是在县试的时候,借口修缮考场,贪墨了……贪墨了五十两银子,用来给家中新收的小妾置办首饰了……卑职一时糊涂,都是一时糊涂……这个钱我这几天都带在身上,又加了十倍的数量,是卑职把家中田产变卖之后所得,愿全部上缴,用来赎罪……大人饶命啊!我家中还有八十老母,膝下还有吃奶的孩儿……” 咳! 这什么乱七八糟的。 怎么还有意外收获…… 秦枫哭笑不得,不过倒也听了个大概明白。 这张寅,虽然不算贪官,但毕竟也不是两袖清风。 趁着县试的时候,找了个由头,黑了几十两银子…… 这数字,虽然挺寒酸的,跟宋去华的几十万两没法比,但性质的判定上,那就可大可小,毕竟也是科举相关的事情,该秦枫当管。 如今秦枫亮出尚方宝剑,还没开始吓唬呢,张寅就差点吓尿了裤子,自己给招供出来。 他甚至连罚款都准备好了…… “唔!”秦枫眉头微皱,沉声道:“就这点事,还有么?” “没了!真的没了哇!”张寅一愣,随即磕头更急,赌咒发誓地说道:“倘若卑职还敢有半点隐瞒,大人您尽管砍了我张寅的脑袋!!” 嗯,看来真的差不多了。 五十两银子,把一个县令逼成这样。 讲道理,这的确得算是清官了。 为官好几年,就贪了这五十两,而且还是在建设工程中克扣银两,并没有收取贿赂影响县试的结果,即便秦枫真要治罪,无非也就是训诫一番,总不至于砍头。 毕竟,明朝的官,俸禄也就图一乐,老朱同志还以为普天下都跟他一样,是艰苦朴素的劳模呢。 整个大明朝,也就出了那么个海瑞,作为精神领袖,但其实……也没干什么正经事儿。 这五十两,不算过分。 第三百七十一章 真假秦枫 “此事,暂且记下。” 秦枫正色道:“现在却另有一事,需要张县令办好。若是办事用心勤勉,让本官满意,五十两银子的事情,自可一笔勾销。否则的话……那便一同算账!” 啊! 有救了! 张寅仿佛是抓到了救命稻草,连忙拍胸脯说道:“大人有什么事,尽管吩咐,卑职肝脑涂地,也必定要替大人分忧!” “首先,那些还留在县衙的医生,可以放回去了,总不能长期拖着。”秦枫慢条斯理地说道。 这,早该放了啊! 张寅心想,你那夫人压根就没病,这几天吃好喝好,却把一众医生留在这里,是什么道理。 “不过!”秦枫盯着张寅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道:“你要跟每一个医生,都交代清楚!离开此间之后,对外统一口径,只说本官的夫人病势沉重,药石难医,这濠州城的医生都不顶事,正在向凤阳府,向京城等地,延请名医诊治。” 嗯? 装病? 张寅愣了一下,虽然理解了秦枫的意图,但并不知道这到底是为了什么。 别说小小一个濠州城,就算是凤阳府,乃至更大的地界,秦大人身为朝廷钦差,又身怀尚方宝剑,还需要忌惮什么人? 为什么要编造这么个谎言出来呢? “张县令,没问题吧?” 秦枫眉头微皱,将威严稍稍放出一丝,立刻让张寅身上的冷汗又渗了出来,连忙抛开那些胡思乱想,大声说道:“秦大人放心!这点小事若是都办不好,卑职提头来见!” 嚯,这个张寅,看不出来,还有几分武将的粗豪呢。 秦枫就笑。 不过这件事的确是不能出任何纰漏,必须要把这个局做得瓷实,所以秦枫沉下脸色,再次强调道:“所有来过这里的医生,都要让他们管住嘴,按照刚才的约定说话,若是走漏风声,你知道后果?” “下官明白!” 张寅胆战心惊地瞥了一眼秦枫怀抱的尚方宝剑,心想那些医生我要是再拿捏不了,枉为濠州县令。 “还有一件事,要劳烦张县令。”秦枫继续说道:“不管你用什么方法,去找一个跟本官形貌相似,年龄相当的人来,别的不需要你来操心,只要年龄容貌尽可能接近,然后送到这里来,就可以了。” 这…… 秦枫的要求越来越古怪,张寅虽然是个糊涂官,却不是个糊涂蛋。 结合之前秦夫人装病的事情,张寅稍一联系,终于明白了这位秦大人的整个布局。 明修栈道,暗度陈仓啊! 张寅心中一凛,知道秦枫说的离开濠州,并不是虚言。 但他离开之后,这濠州城内,却仍然需要一个完整的“秦大人”,在这里认真演戏,甚至要跟百姓接触,打成一片,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告诉所有人:那个离开扬州之后的钦差大人秦枫,因为夫人病重,所以一直留在濠州城,并没有再去其他地方。 有了这个掩人耳目的假身,秦大人的真身却要快马加鞭,去往不知什么地方,继续行使钦差的职责,督查正在全国轰轰烈烈展开的乡试事宜。 妙啊! 这一手,真的是令所有人都意想不到! 张寅仿佛可以看见,在大明的某个州县,又有一个“宋去华”,要接受这位钦差大人的明察暗访。 倘若有什么不干净的地方,只怕结果也是一样的血流成河…… 够狠! 张寅想到扬州府的那一场屠杀,浑身泛起颤栗的鸡皮疙瘩,不过现在至少知道了秦枫的全盘计划,这屠刀总不会砍到自己头上,那就好,那就好。 找人的事情,虽然不容易,但濠州城数万人口,实在不行把范围扩大到凤阳府,那可就有接近百万之众,要寻一个跟秦大人容貌相似的年轻人,也并不是什么难事。 只是,一方面此事要绝对隐秘,不可大张旗鼓。 另一方面……不论找来的年轻人是谁,哪能拥有秦大人一样的气质? 不过,这事情便不是他操心的了。 张寅略一犹豫,连忙满口答应。 现在他知晓了这个通盘的计划,相当于是也进入了秦枫这支朝廷钦派的团队当中。 若是办事妥当,立下功劳,升官可比自己在濠州城苦哈哈地熬年头要快上许多。 就冲这个,也得尽心尽力去干那! …… 秦枫来到濠州城的第七天,便再次迎来了分别的时刻。 小小的房间里,依然是这支队伍的所有核心成员,只是多了一位,就是至今仍然有些小心翼翼的张寅张县令。 能加入到这个光荣的团队,张县令感觉十分荣耀,为此还特意去祖坟上拜了拜。 钦差大人的大船啊! 若是自己真的上了船,以后飞黄腾达,还用问吗? “秦枫,你……一定要小心着!” 朱镜媺知道自己劝不动秦枫,哪怕把大明公主的身份拿出来,恐怕也无济于事,这个男人认准了的事情,一定会去做,没有任何力量能够约束他,即便是父皇……还不是老老实实答应了他的三个条件,才让他做的这个总学政? 一念及此,朱镜媺竟觉得有些骄傲。 因为从没有人能让自己那个几乎无所不能的父皇让步。 但秦枫做到了。 朱镜媺自然不知道朱元璋偷听心声的事情,只能把这归结为秦枫的个人魅力,征服了大明皇帝。 “放心吧!”秦枫已经把一切都准备停当,想了想,对张寅说道:“把那个秦枫,叫进来我再看看。” “是!” 张寅作为团队新成员,地位最低,别看他是七品官,在这个房间里,地位比贺三斗都低,闻言立刻答应一声,出门带进来一个年轻人。 那赫然是另一个秦枫! 即便是秦枫自己,也有一种照镜子的感觉。 本来想着自己已经离开濠州数年,百姓纵然对自己有印象,也毕竟不是朝夕相处,找个差不多的,再化装一下,应该可以蒙混过关。 但没想到,这个张寅倒有好运气,不出三天,就从隔壁的县里,找到这么一个名叫李二七的年轻人,乍一看还真的跟秦枫有七分相似,身高身材更是几乎一致。 第三百七十二章 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大明锦衣卫,刚成立不久,却是皇帝朱元璋贴身侍卫的班底,其核心成员都来自于当年跟随皇帝一同打天下的那些武功高手,在参加起义军之前,很多都是混迹江湖,各自有不凡的身手技艺。 这其中,就包括易容术。 而伍九六身为锦衣卫同知,刚好就精擅易容术,在这门学问上浸淫很深。 有了伍九六出手,这个原本就有七分相似秦枫的李二七,现在经过化装打扮,几乎可以以假乱真,哪怕现在跟秦枫站在同一个屋子里,就连贺三斗这种跟随秦枫数年的心腹手下,也有点分辨不清! 秦枫满意地点点头,再次嘱咐道:“我走之后,便可以让他开始抛头露面,但也要循序渐进,而且尽量少说话,免得说多错多。” 众人纷纷答应,但一想到秦枫此去凶险重重,那广东行政司,远在大明边陲,不论百姓性情还是地形结构,都极为复杂,甚至就连皇帝颁旨的时候都要思忖再三,唯恐引起什么变故。 现在秦枫去那里,专门为了找麻烦的。 找不到麻烦,倒是皆大欢喜。 要真的是找到了麻烦……到头来,人家解决不掉麻烦,难道还解决不掉这个找麻烦的人? 虽然秦枫并不会做鸡蛋碰石头的事情,但……在那边举目无亲,光凭一柄尚方宝剑,真能镇住天高皇帝远的封疆大吏么? 一念及此,众人都是忧形于色。 尤其是朱镜媺、贺三斗、徐鼎臣这些跟秦枫极为亲密的人,更是欲言又止,明知道劝不住他,还是不舍得让他就这样离开。 “放心吧,我又不是去打仗。” 秦枫哈哈笑道:“就算真的找到了科举舞弊的证据,我也不至于当场翻脸,总得把一切安排妥当才好。” 唉! 众人没有跟着笑。 那地方,恐怕比打仗还危险呢! “没办法,接了这差事,总得办好。”秦枫见众人始终无法释怀,便也收敛笑容,正色道:“科举之事,乃是国家根本!之前扬州城,那数百学子,你们也都亲眼见过。乡试之后,其中至少要涌现出两百位甚至三百位举人,将来都是要做官的!按照我跟杨大人当时的计算,这三百官员,未来关乎上千万大明百姓的安居乐业!” “倘若科举出了岔子,无法选出真正心怀百姓的好官,反而让一些花钱贿赂的家伙钻了空子,窃居官位,不出三年,这个新生的大明朝,便会处处民怨沸腾,难以收拾。” “我此去,不是为了圣上,不是为了大明,只是为了那些衣难蔽体,食不果腹的寻常百姓。其实他们所求的已经非常可怜,一箪食,一瓢饮,都能让他们满足地过完一生。” “而一个贪官,足以轻而易举地毁掉这一切!” “如果是花钱买通关系,从而在科举中获得官位,那么他上任的第一件事,自然便是收回成本,那就会变本加厉地搜刮民财。” “这样的局面,历朝历代,已经发生了无数次,一点也不新鲜。” “我不知道一己之力,能不能改变,但既然来了,总要试一试。” 这些,都是秦枫的心里话。 如今见到兰娘等人担忧焦虑,秦枫有感而发,便把这些从来没跟任何人说过的话,说得深了一些。 是的,不是为了皇帝,甚至也不是为了大明。 从七百年后穿越而来,秦枫第一个感受,就是这个时代……太苦了! 当时的记忆依然深刻,就是在这濠州城的县衙里! 没有空调,没有电风扇…… 冬天冷死,夏天热死。 吃的东西,也跟后世琳琅满目的食材没法比,虽然食品安全是没问题了,但那些品类和调味的贫瘠,简直令人发指。 这还是堂堂县令的待遇呢。 普通老百姓,就更不用提了。 秦枫知道,在袁老横空出世之前,上下五千年的历史中,这片土地上的老百姓,就很少有真正吃饱的时候。 不管是唐宗宋祖,还是秦皇汉武。 无非是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所以,在还没闹明白自己的穿越是怎么回事,也没彻底想通自己要在这个大明做个怎样的县官的时候,秦枫便在这濠州城的县衙之上,当堂打死了那个欺凌百姓的财主。 此后,机缘巧合,竟然一路顺风顺水,做了应天知府,又被皇帝点名,做了这个科举主考官,钦差全国。 有时候,秦枫都不知道自己怎么会这么顺利,只能将其归结为穿越者的福利。 那既然到了这个位置上,就真的可以做事了! 扬州一屠,虽然到今日已经开始震慑天下,但是秦枫知道,在交通和信息极不发达的七百年前,纵然有宋去华和吕思正全家老小共计近百口的前车之鉴,恐怕依然不足以让那些早就瞄准了科举这块肥肉的贪官,彻底收手。 侥幸心理,很多人都会有。 所以,像宋去华一样的典型,至少还需要抓一个! 动静要大,级别要高! 思忖之后,秦枫选择了广东布政司。 这个年代的广东布政司,全称为广东承宣布政使司,大概包括了后世的广东省、海南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的一大块地盘。 下辖十府,有七十七个县,八个散州。 因为大明也是刚得天下不久,所以这种边远的地区,名义上受大明管辖,但实际上……情况十分复杂难言。 越是这种地方,越需要得力的官员去治理。 所以,秦枫决定去广东看看。 话说到这个份上,众人陷入了沉默,但眼眸中都是越来越亮,看着年纪轻轻,官职也并不算高的秦枫,即便是大明公主,或是官居三品的锦衣卫同知伍九六,都有一种高山仰止的感觉。 秦枫这话,十分僭越! 明明身负皇恩,是皇上在金銮殿上点了名,才有了今天的钦差秦枫。 但他一开口,就说,我不是为了圣上…… 如此大逆不道的言语,若是较起真来,都足够杀头了! 可是秦枫接下来的话,打动了所有人。 甚至就连一贯稀里糊涂的濠州知县张寅,也不由得肃然起敬,终于彻底明白了,为什么这座小小的濠州城,一县之地,虽然自己已经接手几年的时间,这里的百姓,却还惦记着秦枫,口中的“咱们县太爷”绝不是说的他张寅,而是他的前任,秦枫秦知县。 这位秦大人,即便现在已经是知府,已经是钦差。 但他还是把老百姓放在第一位的啊! 第三百七十三章 濠州?那是咱的老家啊! 一位衣着朴素的中年文士,悄悄离开濠州城。 他自然便是秦枫。 这位应天知府,皇帝钦点的科举主考官,钦差大臣,身边一个随从都没有,只背了一个书箱,牵一匹瘦马,悠哉悠哉,在濠州百姓熟视无睹的目光中,渐行渐远,离了濠州城。 然而在濠州县衙之中,却有数人望着城门的方位,望着那个已经看不清的背影,心情并不轻松。 秦枫的决定,没人能够改变。 不论此行去广东那边,要面对什么局面,要经历什么凶险,这个年轻人,身上大有一种“虽万千人吾往矣”的决绝。 “侠之大者,为国为民!” 锦衣卫同知伍九六,忽然想起早年自己浪迹江湖的时候,曾经流传很广的一句话。 行侠仗义,锄奸扶弱,这些只不过是侠之小者。 而真正的侠之大者,便是像秦枫秦大人这样,将自己的生死安危置之度外,一心只为了天下百姓,为了芸芸众生。 了不起! 秦枫的妆容,是伍九六亲自动手弄的,只是几个简单的改变,并不需要用到传说中的人皮面具,竟让秦枫气质形象陡然变幻,就连走在濠州城的街头,那些每日把秦大人挂在嘴边的老百姓,都没有认出来。 只希望这样的易容改装,能让秦枫在去往广东的时候,更安全一些。 再加上,扬州全班人马的队伍,大部分都留在濠州城,继续做戏,也在为秦枫造势,用的是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的计谋。 但一切的一切,依然无法确保秦枫在广东不遇到任何意外。 一旦跟那些老奸巨猾的封疆大吏对上,倘若稍有差池,那便有杀身之祸! 身为朝廷命官,自然无人胆敢刺杀身怀尚方宝剑的秦枫。 但…… 有眼无珠的“盗匪”,自然不认得什么钦差不钦差,到时候只需要一场“抢劫”,便能轻而易举地将秦枫置于死地,而且就算到了皇帝面前,那始作俑者也可以言之凿凿,说这只是意外,对秦大人的身死深表遗憾,云云。 这些,秦枫当然不会不知道。 但他还是去了。 直到秦枫的背影再也看不见,众人才发出一声不约而同的沉重叹息。 现在,轮到他们的表演时刻了! 他们在濠州城表演得越逼真,或许就能给秦枫多增添一分安全。 “张县令。”朱镜媺忽然开口,不容置疑地说道:“今天,你跟秦大人去街上逛逛,可以稍接触一下百姓,但不要过多,尤其是秦大人不要多话,只要保持必要的矜持,还有那股担忧病情的情绪,那就对了,这样不会惹人怀疑,也让秦大人适应一下身份。” “是!” 张寅心中一凛,同时觉得古怪。 秦枫已经走了! 虽然这里竟然还藏有锦衣卫同知,官居三品,是他八辈子也触碰不到的高官,但除了伍九六之外,其余几人,按照他的了解,只有一个民女,一个学生,一个应天府的衙役,只有九品官阶。 按理说,他好歹是七品县令,在这些人面前,不该矮一头啊。 可是…… 进了这个队伍,好像官阶根本就成了无用的东西。 现在这位秦夫人一开口……那种不容侵犯的气质,让张寅压根兴不起任何反对的念头,下意识地就答应下来,毕恭毕敬。 表演,开始了。 而就在秦枫离开濠州城的同一时间,消息也终于传回了应天府皇城。 深宫之中,大明皇帝朱元璋正襟危坐,神色中隐有期待。 他实在很好奇,秦枫现在走到了哪里,下一步的计划是什么,能不能再次挖出一个或是几个大大的贪官,整肃科举,整肃官场。 这刚刚建立的大明朝,吏治竟然已经如此糟烂! 宋去华的事情,让朱元璋震惊不已。 论官职,那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知府,根本不值一提,到金銮殿上几乎都没有站立的位置。 可就是这么一个不起眼的四品知府,竟然敢在组织科举的过程中,公然索贿,数额达到了五十万之巨! 简直是令人发指啊! 当时听到秦枫的禀报,朱元璋就恨不得自己抄起马刀,快马冲到扬州城里,乱刀砍死这个胆大妄为的宋去华! 当然,秦枫还是很令人放心的。 作为朱元璋的刀替,不出半个月时间,秦枫便已经完成收网,将宋去华极其家人,一网打尽,另外还搭进去一位从三品的太仆寺卿,一并斩首示众,刑场就设在考场前边! 这事情,干得痛快,干得漂亮! 朱元璋对此的反应是,拍案叫绝,那股子解气的感觉,就好像砍掉的正是当年祸害他们家破人亡,父母活活饿死的那个前朝的狗屁官儿。 只可惜啊,咱不能亲自操刀砍人! 朱元璋微微有些遗憾。 但今天听说报信的锦衣卫回来了,连忙放下其他事务,第一时间召见。 他想要知道,秦枫现在走到哪里了,又在搞什么大动作。 之前用一个文盲衙役作饵,钓到了扬州知府这条大鱼。 那么下一次,是要故技重施,还是另有高明的办法? 秦枫的法子,总是那么新奇灵活,另辟蹊径,令人有一种眼前一亮的感觉,期待感拉满。 “臣,锦衣卫镇抚使徐忠,参见吾皇陛下!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 一人阔步而入,大礼拜见,声音平稳,从中听不出喜怒情绪。 “起来说话。”朱元璋摆了摆手,不待那人起身,便直接问道:“秦枫到哪里了?” “启禀陛下,濠州城。”徐忠立刻答道,但并不多说废话。 嗯? 濠州? 那是咱的老家啊! 朱元璋蓦地心中一紧,难道说,秦枫认为,濠州城或者说凤阳府,也有大大的贪官,会在科举大事上,贪墨舞弊? 那就该杀! 朱元璋压根不知道濠州知县姓甚名谁,凤阳知府也不配他过问,但既然秦枫去了那里,就一定有他的道理。 咱老家的贪官污吏,果然真是不少! 朱元璋一下子就被勾起了不愉快的童年回忆,神色微微沉了下来。 然而接下来,对面的锦衣卫镇抚使徐忠,却仿佛犹豫一下,还是主动奏道:“启禀陛下,集庆公主病重,所以秦枫才临时改道,入了濠州城……” 第三百七十四章 陛下又遇到了什么事? 啊! 集庆那孩子,竟然病了? 朱元璋明显愣了一下,刚才脑子里琢磨的还是秦枫为何选择濠州城,又会在自己的老家搅动怎样的风云变幻。 但猝不及防地,这位锦衣卫镇抚使,竟然传来了这样一个消息。 虽为九五至尊,但朱元璋对于骨肉亲情,向来最为看重,不然也不会殚精竭虑搞出那个藩王分封制度,为的就是他朱家的子孙后代,都能够衣食无忧,都能够一世荣华,永远也不要经历他童年时经历的那些悲惨。 虽然藩王分封制度存在极大的弊端,朱元璋听了秦枫的心声之后,亲自在深宫中上演了一场影响深远的棋盘摆米,之后便果断叫停了这个还没正式推行的制度,但朱元璋对子女的一片爱护之心,可见一斑。 这次,是大明长公主出了状况。 竟然能让秦枫临时改道,把身上担负的全国总学政的职责都暂时放下,可见集庆这孩子,这场急病,怕是来得不轻? “具体情况怎么样了?” 朱元璋深吸一口气,连忙将目光落在眼前的锦衣卫镇抚使徐总身上,心中竟是微微忐忑,担心远在老家的那个女儿。 “启禀陛下。”徐忠立刻答道:“微臣探知,公主在途中急病,之后抵达濠州城,秦枫很快就跟当地的知县张寅亮明身份,那张寅自然对钦差大臣不敢怠慢,紧接着便是整个濠州城乃至凤阳府的名医,都开始向濠州的方向聚集,而且长久滞留在濠州县衙,不见出来……” 噫! 那说明,病情不轻啊! 朱元璋又是心中一紧,眼前顿时浮现出朱镜媺的样貌,不自禁地心中一痛,烦躁的情绪凭空袭来。 “陛下。”徐忠不需要等到圣上继续发问,否则这种挤牙膏似的回答方式,已经够得上取死之道,待朱元璋微微沉默,便继续禀报说道:“微臣离开濠州城时,最新的消息,仍然是秦枫秦大人的夫人身染重病,性命垂危,秦大人与其伉俪情深,不肯离弃,每日也是深居简出,偶尔离开县衙,俱都是行色匆匆,面有忧色。” 夫人? 朱元璋心中的那股子烦躁,没来由地更多了些。 虽然猜到是假的,但…… 终究还是女儿外向! 不过,现在这个节骨眼上,这点事儿反倒不再重要。 重要的是,集庆这孩子到底是得了什么病,怎么忽然间来势汹汹,如此沉重,聚集了各处名医竟也袖手无策? “微臣曾经悄悄打探过消息。”徐忠没有让圣上失望,低声道:“虽然那些被召集到县衙的医生,对此讳莫如深,但还是被微臣探听到一点端倪,说是长公主殿下因为赶路太过匆忙,马车劳顿,或许是染上风寒,不知怎地病情转为严重,已经有数日昏迷不醒,那位秦枫秦大人,也一直陪在身边。” “微臣在濠州城留了人手,随时打探最新的消息,若有任何新情况,第一时间便能快马送到京城!” 锦衣卫镇抚使徐忠,能做的事情,已经做得面面俱到,任凭再挑剔烦躁的朱元璋,也挑不出半点毛病。 只是…… 濠州城和应天府,相距数百里,即便是快马加鞭,也总要数日光景。 若真是有什么紧急消息,只怕传到京城,已经是…… “你先去吧!” 朱元璋摆了摆手,将徐忠打发离开,深宫中只剩下孤独一人,陷入了长久的沉思。 陛下,又有难决之事了。 一双温柔却平静的眼睛,从某个仿佛永不会变的方位,静静地看着远处那个孤独的男人背影,仿佛就这样看上一百年,一万年,也不会厌倦。 此地,是大明皇宫内殿。 能够不经过任何宣召,便随意走动的,普天之下除了朱元璋之外,便只有她。 马皇后站在那里,看着这个已经拥有四海的男人,一圈圈踱着步子,步子越来越慢,眉头却越皱越紧,知道他正在经历某个极为艰难的抉择。 以往,唯有大战将起,决定未来天下命运走向的时候,才会让他如此踌躇。 那么今日,又遇到了什么事? 马皇后竟有些猜想不透。 她知道,刚才见驾的,是锦衣卫镇抚使徐忠,自濠州城而来,带来了关于秦枫的消息。 可是……是什么样的消息,竟让陛下都陷入为难? 秦枫其人,可以说十分古怪,就连一贯通透明慧的马皇后,也有些捉摸不透,尤其看不懂陛下为何对这个年轻人格外看重,甚至可以说是纵容! 若不是年龄对不上,马皇后还真的要忍不住想到那个很荒诞的方向…… 如今,在重八的一意孤行之下,秦枫以弱冠之龄,已经官居四品,甚至还成为此次科举的主考官,全国总学政,钦差全国! 这是何等的荣宠? 别说区区一个四品知府,就算当朝三品、二品的大员,对这样一个总学政的位置,都垂涎眼热不已。 倘若在这个差事里,稍微懂些人情世故,那么也不必坏什么规矩,自然就能在未来拥有一批堪称朝廷中流砥柱的学生门下,那样的未来,简直没人可以抗拒! 但是最终,重八把这样重要的职责,给到了才二十多岁的秦枫。 这个年轻人,一离开京城,就在扬州搅动风云! 那一场屠杀下来,就连距离数百里的京城,都为之震动。 连六部九卿之一的太仆寺卿吕思正,都被当众斩了! 不过,也是那宋去华和吕思正该杀! 近百万两银子这样的恐怖额度,即便是马皇后这么温柔的人,也动了杀心。 她也是苦日子过来的,知道民间疾苦,知道老百姓要攒下哪怕一两银子,可能都得忍饥挨饿好些时日…… 但是,在扬州城,区区一个四品知府,就敢伙同了前来督查科举的提督学政,两人联手做局,一开口就是几十万两的数目,然后把一个明明是文盲的家伙,硬是送到秀才的位置上,甚至还要更进一步,把他弄成举人,然后就可以堂而皇之地做官了! 令人发指啊! 该杀! 可是…… 第三百七十五章 陛下又要去濠州? 可是…… 现在到底有什么事,让陛下为难。 马皇后稍稍回忆,骇然发现即便是一路跟随陛下南征北战,也几乎从未见过这个男人如此踌躇犹豫。 即便当年面对陈友谅的优势兵力,那也是一言而决,并且在鄱阳湖上大败敌军,奠定了一统天下的基础。 莫非,那个秦枫又要杀人了? 一开始,马皇后猜测的是这个方向。 毕竟秦枫离京,身份乃是钦差,督查全国科举事宜,在扬州挥舞屠刀之后,下一站想必也不会变得温和,很可能又要用一场酣畅淋漓的杀戮,来震慑天下,震慑那些胆敢在科举中伸手贪财的官吏。 杀鸡儆猴嘛,并不是什么新鲜的法子,但同样行之有效。 那么陛下到底在纠结什么? 马皇后不解的是,她无比熟悉的这个男人,从来也都是杀伐决断,为了大明江山,为了未来的官员选拔,为了能找到真正的人才,别说杀几个区区的四品官,三品官,就算牵涉到当朝一品,那又如何? 胡惟庸,到今日,尸骨已寒了。 他曾经也是陛下最信任的臣子,并且委以重任,可以说已经算是一人之下,万万人之上。 可惜……胡惟庸对陛下的了解,还是太浅薄了。 陛下心中真正的那根逆鳞,其实不是旁人,而是他自己! 重八不幸的童年,便是他心中永远挥之不去的阴霾和梦魇,即便现在已经是天下共主,却依然无法改变这一点。 饥饿……困顿……委屈……愤懑…… 凡是童年朱重八经历的那些令他永生难忘的悲苦,都是他不愿意如今的大明子民再次经历的! 所以,草菅人命,贪污受贿的官,甭管多大,难道还能大过了皇帝去? 表面上,是那秦枫头顶大诰,脱去官服,以民告官,直接对上当朝丞相,并一战成名…… 但实际上,那胡惟庸倒行逆施,触碰的是重八内心的逆鳞而已。 胡惟庸都杀了。 天下还有什么重量级的臣子,能让陛下为难? 该不会……那秦枫去了濠州城,查到了魏国公徐达作奸犯科、操纵科举的证据,要杀徐达吧? 比胡惟庸份量还重的人,实在不好找了。 不过想到这里,马皇后自己也是哑然失笑。 且不说魏国公跟秦枫私交本就不错,就算毫无关系,以魏国公的人品地位,岂能搞那些不上台面的小动作,实在荒谬。 那么…… “妹子,你来。” 忽地,一声微微沉重的叹息,打断了马皇后的遐思,连忙神色一整,从门后走了出来,柔柔一笑,叫了声:“重八。” 呵…… 不知怎地,朱元璋听到这两个字,就觉得烦躁的心情宁定许多。 即便现在已经有太多人在面前匍匐,山呼万岁,但十几年来,能让他心情放松的,还是这个女人旧时的称呼。 或许,只有在她心目中,自己不论是做了皇帝,或是乞丐,都没有太大分别,她永远都是自己的女人,即便他犯了军法,命悬一刻的时候,她也不顾危险,怀揣着滚烫的烧饼带给他,烫坏了胸口的皮肤。 “咱想去濠州。” 在这个女人面前,朱元璋竟是没有隐瞒,开门见山地就说出了自己纠结数个时辰的症结所在。 啊! 马皇后神色微变。 即便是自诩最了解朱元璋,也万万没想到,让陛下纠结犹豫的,不是要杀什么人,而是要在三年之后,再次去家乡濠州一行。 这…… 为什么? 要知道,圣上离京,这事情非同小可。 如前年的御驾亲征,也还罢了,毕竟有大军随行,面对的又只是早被打残了的前元,无非是痛打落水狗,将其犁庭扫穴而已,谈不上什么危险。 但这次,从陛下的言辞眼神中可以看出,他要去濠州,是要跟上次一样,微服前往! 这其实大为不妥啊! 即便曾经有过先例,但上次去濠州那几日,差点让朝廷里的文书奏折堆积如山,哪怕人在濠州也从未中断紧急奏折的处置,也还是让朱元璋回朝之后,整整数个昼夜几乎是不眠不休。 现在,又要重来一次? 更不要说,皇帝微服,要伴随的一系列危险,以及这种危险一旦成为现实,对大明朝造成的不可估量的影响…… 到底为什么,要再次去往濠州? 濠州到底有什么人在啊? 上次去濠州,那是为了迁都的事情,要亲自考察,同时也带了一些衣锦还乡的意味在里面,去了也就去了。 然后,正是在濠州,见到了那位濠州县令秦枫。 说实话,最近几年,重八对于那个秦枫的无尽恩宠,就连马皇后都只能是瞠目结舌,百思不得其解。 现在,在濠州城的,正是秦枫! 哦,还有集庆那丫头…… “集庆病了,病得沉重。”朱元璋在马皇后面前,没卖关子,只是微微一顿,便直截了当地说道:“我想去看看她,那孩子在战火中出生,其实也没享什么福。听说现在凤阳府的名医都束手无策,我怕她病得实在厉害,万一……” 啊! 母女连心,一听这消息,马皇后再次色变,连忙急切询问几句,但从锦衣卫镇抚使徐忠那边传来的消息也颇为有限,只说长公主殿下路途中发病,一到濠州城就进入县衙陷入昏迷,群医束手,后面情况究竟如何,无从得知。 不过…… 重八,你真是为了集庆去的? 马皇后忧虑过后,神色忽然微微古怪。 别人或许不清楚,但她可是清楚地记得,就在前年,五皇子朱橚病重,当时也同样是病来如山倒,太医院几乎没有办法,眼瞅着那孩子气若游丝,已经快要不行了。 可是重八他…… 他只说朝廷大事繁忙,从头到尾只来看了两次,而已。 那孩子,也同样是她跟重八嫡生的亲儿子啊! 当然了,生在帝王家,本该有这种觉悟,除了早早被定做太子的朱标之外,其余的子女在吃穿用度方面固然无虞,却绝不会耽误陛下太多的时间。 否则……若是如凡夫俗子一般,光关爱子女都忙不过来,哪还有余裕去照看这个新生的大明朝? 既然如此,集庆跟其他的孩子,又有什么分别? 重八啊,重八。 你,这次要去濠州,是去看集庆,还是秦枫…… 第三百七十六章 秦枫依赖症,早已形成 看破,但不能说破。 毕竟马皇后比任何人都清楚,眼前的这个男人,或许也会纠结犹豫,但当他已经打定主意,就没有任何人可以阻挡。 就比如说上次迁都的动议。 其实包括马皇后在内,还有许多一路南征北战的老兄弟,都是反对陛下迁都濠州的。 可是,没有用。 陛下甚至在金銮殿上发了火,用到了“朕”,而不是“咱”,于是刘伯温等人识趣地闭了嘴,不敢再违拗这种状态下的皇帝。 那次……好像是陛下见到了秦枫,不知怎地,就改变了主意。 秦枫,又是那个秦枫! 马皇后就算聪慧过人,也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想到偷听心声的事情,但隐约感觉到,自从这个秦枫出现,陛下就跟换了个人似的,在许多事情上,行事难以捉摸,同时对这个才二十岁出头的年轻人,倚重到了令人难以置信的地步。 真的,不是,藏在民间的儿子么? 虽然这个念头无比荒诞,但马皇后还是忍不住偷偷想了好几次。 不过,她很快就驱除了这些乱七八糟的想法,看着朱元璋的眼睛,很认真地问道:“这次,臣妾还是一同去?” “不。” 朱元璋立刻摇摇头,很肯定地说道:“你不能去。” 啊。 马皇后微微意外,同时心中还有那么点淡淡的失望。 即便贵为皇后,已经母仪天下,但终究还是希望陛下心中总是念着自己的。 以往,若是这种情况,重八一定愿意跟自己一起,就如同上次去濠州那样。 可是这一次…… 马皇后幽幽一叹,却没有丝毫表露出来,只是点了点头,柔声道:“陛下放心,臣妾坐镇后宫,绝不会出任何岔子。” “嗯。”朱元璋看着爱妻,隐约也知道她内心的想法。 可是……不太行…… 这次去濠州,他已经想好了身份,当然不能是大明皇帝,那么可以在秦枫近前抛头露面的,就只剩下一个毛老爹了。 毛老爹……按照人设,是并没有一个毛老娘的…… 所以,妹子不能去。 另外还有,标儿前阵子那个异国公主的事情,弄得乱七八糟,让人生气,但这次自己要离京,唯一能够监国的人选,也只能是标儿,否则释放出任何一丝丝太子不得宠的信号,麻烦可就大了。 本以为标儿少年持重,但从上次的事情看来,毕竟还是个孩子,有时候难免犯糊涂。 这种情况下,有妹子在宫里镇着,自己也的确可以放心不少。 定了! 去濠州! 跟马皇后简单交谈几句,其实并没有太多商议,夫妻间便彼此心照,把这件或许影响很深的事情,就此决定下来。 马皇后留在京城,辅助太子监国。 而大明皇帝朱元璋,继上次微服私访濠州,以及御驾亲征漠北之后,再一次微服离开京城,离开应天府,去的依然是濠州城,只不过此次的目标,不是考察迁都的地点,而是探望重病的大明长公主朱镜媺。 当然,这个理由,只是朱元璋给马皇后的而已。 实际上…… 已经好几个月没有听到心声,朱元璋实在有点遭不住了! 一开始,倒没觉得怎样。 秦枫的确是个有趣的人,凭借他领先数百年的经验和眼光,数次指出大明的弊病,帮助朱元璋拨乱反正,将这个新生的大明,导向了更加强大的未来。 别的不提,光是一个水稻灌溉新法,时至今日,已经让全国数千万百姓,基本上摆脱了饿肚子的困扰,虽然也得益于最近几年的风调雨顺,但秦枫在其中发挥的作用,同样至关重要。 后来,或许朱元璋自己都没察觉到,他已经越来越依赖秦枫的心声。 有好几次,朱元璋殚精竭虑,冥思苦想而来的治国之策,到了秦枫那里,虽然表面上无一例外都是“英明神武”,但心声一传过来,往往差点把朱元璋气得吐血三升。 怎么说呢…… 有用是有用,好使是好使,但心声里那些毫不客气的讽刺和抨击,往往让朱元璋脸上发烫。 堂堂大明皇帝啊! 被这样指着鼻子骂……的确是难以想象的奇妙经历。 但渐渐地,朱元璋还是形成了秦枫依赖症。 这并非是生来犯贱,不骂不行,实在是秦枫的心声太好用了! 一句话,一个信息,就能让大明少走几十年甚至几百年的弯路! 这次,秦枫领命出京,为的是科举大事。 说实话,这件大事,除了秦枫之外,交给谁,朱元璋都不放心! 尤其是听到心声里描绘的那个可怕的场景,说是另一个时空的大明朝,首开科举之后,因为选拔出来的人才乌七八糟,不得不立刻叫停,直到二十年后才因为更加糟烂的局面,又不得不开启。 这二十年的弯路……朱元璋虽然没有亲历,但稍稍想象,就觉得冷汗涔涔。 二十年啊! 二十年,选不出好用的官员,这对天下百姓来说,意味着什么? 虽然大明刚建立,又赶上年景还不错,外敌更是已经被横扫一空,不至于搞到民不聊生官逼民反,但……难道天下之大,真就选不出一批可用的官? 为此,朱元璋发了狠,亲自点将,把唯一有可能镇住这个混乱局面的秦枫,给派了出去。 果不其然,仅仅一个多月之后,便有捷报传来! 区区一个扬州知府,才只有四品的官啊!一开口,竟然就是五十万两银子! 秦枫被搞得没钱了,亲自跑到自己跟前,讨银子…… 也就是那一次,朱元璋才听到了阔别已久的心声。 那叫一个亲切! 可是很快,秦枫来而复返,再次离京,朱元璋也重新进入了听不到心声的郁闷日子。 说实话,这几天,朱元璋早就忍得快要受不了了! 因为这个大明朝,才建立刚刚五年,就算不能说是百废俱兴,也有一大堆重要的事情要处理。 科举重要,但绝不是说,别的事情就不重要! 远的不说,就说今年之内,就有好几件大事必须要做,其中重中之重就是,太子朱标的大婚! 可是现在……已经形成依赖症的朱元璋,没了心声的辅助,觉得自己做什么决定都心里虚虚的,生怕什么地方不对劲,又犯了错,以后再纠正可就难了。 毕竟,这样的事情,已经发生了好些次,朱元璋想自信,但实在自信不起来。 太子大婚,是关乎大明未来的大事! 不听听秦枫的想法,十分不妥。 但秦枫……不在近前啊! 幸好,集庆那孩子病了…… 呃!呸! 朱元璋一念恍惚,瞬间愕然,还好眼前就一个马皇后,没人看到自己这片刻的尴尬和狼狈。 第三百七十七章 秦枫就是来杀人的 离开濠州城,秦枫其实也是变了装束的。 从一个风度翩翩的贵公子,扮作了寻常乡下青年,身形偏瘦弱,脸庞黝黑,一看就是常年在田里劳作晒出来的肤色。 这样的形象,在整个大明天下,一抓一大把,丝毫也不会引人怀疑。 秦枫穿越之前,就是出身农村,后来在淳化县跟那些乡民一同劳作,研究水稻灌溉的法子,脱下官服在地里干活的时候,本就跟最普通的农人没什么差别。 更何况,还有来自锦衣卫的伍九六亲自教授了许多易容改扮方面的技巧法门,现在的秦枫不论从哪个角度看,都跟之前的气质截然不同,再加上化整为零,独自行动,想必去往相隔数千里的广东布政司,哪怕这边已经收到了关于扬州城屠杀,关于那位年轻的钦差大人相关的消息,也很难跟秦枫这样一个年轻人联系到一起。 一路上,秦枫虽然不能说是风餐露宿,但也绝不轻松。 七百年前,大明洪武年间,交通方面到底有多不便利,这次秦枫算是体会了个十足十。 之前总在应天府附近转悠,远的也不过到了扬州、凤阳等地,但充其量也没出直隶地区的范畴。 但这一次,秦枫远赴广东,来到这片前生今世都从未涉足过的土地。 洪武二年,也正是秦枫穿越而来的那一年,新建的大明朝,改广东道为广东等处行中书省,并将海北海南道改隶广东,自此,广东便成为大明的十三行省之一。 可是,虽然广东省的轮廓已经形成,但秦枫走到这里,才知道现在的这个名叫广东的行省,实在跟后世那个全国排名前列的巨大经济体,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穷! 这就是秦枫一路行来,最直观的认识。 越南下,就越觉得穷得厉害! 食不果腹,衣不蔽体,渐渐成了触目可及的常态。 难怪根据史料记载,终大明一朝,广东省虽然始终归属大明管辖,但是能给朝廷提供的赋税,仅为全国的百分之二左右。 其实这还不是最穷的,最穷的云贵一带,甚至上交赋税只相当于全国的千分之一都不到。 穷山恶水啊! 秦枫要去的地方,便是广东十府当中,被称为上六府之一的广州府。 广州府下辖十四县,算是广东布政司最大的一个行政区划,广东布政司使,官居二品的余从龙余大人,便将府衙设在其中的清远县。 按常理来说,这广州府的院试应该早已结束。 接下来的乡试,依照朝廷的规定,便应该在朝廷派出的钦差监督下,组织进行。 朝廷派了谁,秦枫并不知情。 但有两点是可以确定的。 其一,此人从京城出发,抵达广东的时间,要比秦枫晚。 其二,秦枫作为科举总学政,但凡科举相关事宜,拥有至高无上的处置权,不论朝廷派来监督乡试的是哪一位,都大不过秦枫去。 这一日,烈阳当空,秦枫只知道已经踏上广东省的土地,但距离目的地清远县还有多远,却也茫然不知。 所谓人生地不熟,便是如此。 没办法,继续问路吧。 虽然外乡人的口音难免显得扎眼,但秦枫两世为人也没学会粤语,更何况还是七百年前的粤语,好在他早就编好了一整套关于异地探亲的说辞,再结合愈发精湛的演技,倒也不会让人生疑。 秦枫的计划是,先找到清远县,然后设法在清远县安顿下来,再慢慢打探此地关于科举组织的具体情况,是否存在营私舞弊,收受贿赂,以权谋私等现象。 其实在秦枫看来,这简直是一定的! 就连距离应天府并不远的扬州府,那四品知府宋去华,就敢狮子大开口,索要五十万两纹银。 更何况是天高皇帝远的广东呢? 科举的确是朱元璋极为重视的国家大事,但或许在一众地方官看来,这可是一块肥得流油的大肥肉,要是不趁机从上面狠狠咬上几口,那可就笨了。 尤其科举这种东西,还不像比武打斗那么直观。 正所谓,文无第一。 很大程度上,哪位考生的试卷作答能让阅卷者满意,这是一个很主观的事情。 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 像贺三斗那种文盲,硬是弄成秀才甚至举人,那未免过分。 但只要是读过几天书,能写几笔官面文章,这其中的操作空间,那就更大,甚至可以说是神不知鬼不觉。 至于为国选材,为百姓寻找合适的官员,那当然是无关紧要的事情。 若是心中没有忌惮,这场科举,便会沦为全国地方官的一场大肆收受贿赂的狂欢。 事实上,在原本的时空中,洪武四年的那场科举,大约就是在这样的状态下开展的,到头来让朱元璋大为光火,直接叫停。 要刹住这股已经渐渐兴起的妖风,便要拥有足够的震慑力。 乱世,当用重典! 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秦枫来到遥远的广东,就是来杀人的! 胆敢亵渎科举,欺瞒朝廷,那便是罪在欺君,杀无赦! 现在,扬州府那一场屠杀,通告文书应该已经发到全国各府县衙门,但或许还不足以让一些遥远地方的官员投鼠忌器。 侥幸心理,人人都会有。 那个杀人如麻,青面獠牙的钦差秦枫,固然是令人恐惧,但……又怎么会到我这里来呢? 所以,秦枫不远数千里,来到广东,就是要再制造一场拥有足够影响力的大案,借此来告诉天下官吏,科举总学政秦枫,无处不在,随时可能出现在任何地方。 你敢伸手贪钱舞弊,那就要冒着全家老小脑袋搬家的巨大风险! 只是不知道,这次跑了这么远的路,最后能砍几颗脑袋。 是百八十颗,还是千八百颗! 余从龙,余大人。 只知其名,未见其人。 这会是个清官么? 倘若不是……那说不得,秦某只好借项上人头一用了。 一个二品布政司使,封疆大吏,这份量刚好够重! 第三百七十八章 路遇械斗,剑拔弩张 诶,不对啊! 走着走着,秦枫忽然顿住脚步。 刚才脑子里琢磨着如何在遥远的广东省展开工作,还要尽量保护自身安全这一系列的事,没太留心周边的情况。 可是走了这么久,怎么……一个人都没看到? 这分明是一座县城呀! 四周的农田虽然不像应天府那里的整齐宽阔,但很明显也是有人在这里深耕细作,是花费了不少苦心的。 现在正值农忙,田里应该随处可见劳碌的农人。 一路行来,秦枫就是这样慢慢问路走过来的。 可是到了这里,已经是广东的土地,却只见土地不见农人。 这晴天白日的,人都跑到哪去了? 秦枫觉得奇怪,便加快脚步,沿着田埂的方位一路向前。 这一走,竟是足足数里,才终于听到了久违的人声,吵吵嚷嚷,就在前方远处,随风送来嗡嗡嗡的声响,恍若是一个巨大的市集,不知聚集了多少人在那边。 好家伙! 我说怎么没人,都跑这里来了! 可是不年不节的,为什么人都聚到一起去了,在搞什么活动吗? 秦枫再次加快脚步,走得近些,不由得神色一整,已经嗅到了那股剑拔弩张的紧张气息。 很明显地,前方聚集的人群,清晰分成两边,各自双目喷火,瞪着对面,甚至手上都抄着各种锄头耙犁镰刀菜刀等家什,仿佛是两个巨大的火药桶,只待一经点燃,立刻就要炸开,将所有人都炸得粉身碎骨。 这、这得多少人啊!! 秦枫咽了口唾沫,打眼一看,双方都各自有至少数千人,甚至后面黑压压的看不清楚,说不定数量还要更多。 这要是打起来,跟两军交战怕是也没什么分别了。 要命! 秦枫深吸一口气,顿时觉得事态严重。 乡间械斗,他这个做过几年淳化知县的父母官,当然绝不陌生。 人嘛,无非就是动物。 聚在一起,言语不和,大打出手,那是常有的事儿。 即便是秦枫治下的淳化,也少不了这种案子,其实审到后来,往往发现事情的起因只有芝麻绿豆大小,却都堵着一口气,把事情闹得不可收拾,甚至还要闹出人命官司。 在局外人看来,只想说何苦来哉。 但是当局者迷,真到了那种面子挂不住的事儿上,谁也不肯先认了怂。 可是…… 这种规模的械斗?! 好家伙! 这简直相当于把整个淳化县一分为二,然后彼此仇视,眼见着就要大打出手。 先看看再说。 秦枫很快就意识到自己站在这里,十分不妥。 既然自己能看到对面,对面那些剑拔弩张一触即发的农人,也都能看到自己。 不论哪一方,若是把自己这张陌生的面孔当做是对方的帮手,为了先下手为强,要是一个锄头砸过来,一把镰刀砍过来……我这好端端的钦差大人,变成钅欠差大人,就很不合适了。 仓促间,秦枫左右观察,很快找到一个凹下去的低洼,来不及细想,连忙把身子一矮,伏了进去。 虽然这场械斗影响恶劣,但这里不是淳化,他秦枫没有半点权威,就算有心阻止也做不到,只能是先保护好自己,看看具体什么情况再说。 “喔唷!!” 忽然,一声压低了的惨叫,把秦枫吓了一大跳,只觉得脚上踩到了什么软绵绵的东西,连忙缩脚,顿时失去平衡,一下子摔跌到了那个低洼地里,龇牙咧嘴不敢发出声音,却见一张胖脸近在咫尺,同样是满脸的惊骇。 这!这地方竟然已经趴了个人? 秦枫觉得简直不可思议,见鬼似的将身子抬起一些,往刚才那个地方看过去。 只见这个胖乎乎的中年人,竟然用黄土把自己后背覆盖了一层,连后脑勺的头发都尽数埋在土里,从外面看过去,这个坑地简直毫无异状,秦枫急切间要隐匿身形,又没细看,刚才那一脚,刚好踩在这家伙屁股上,差点就陷了进去…… 呃! 我说呢,什么东西,又软,又有个坑…… 秦枫神色古怪至极,甚至连不远处即将爆发的械斗都忘了,上下打量这个趴在身边的中年胖子。 “不是本地人吧?先趴好,别做声!”那胖子居然比秦枫调整得更快,只伸手摸了摸屁股,把秦枫刚才直接踩进去的裤子重新拉扯出来,略微抖了抖,然后竟是向旁边挪了挪,让这个坑可以同时容纳两人。 诶?是官话? 难得! 秦枫再次诧异。 自己这一路南下,越远离应天府,当地老百姓的土话就越难听懂。 尤其是到了广东地界,古粤语给秦枫带来的困扰愈发大起来,有时候甚至需要手脚一起比划,才能问明路径。 可是这个胖子中年人,虽然形象猥琐了点,说话也带着浓重的当地口音,但的确说的是官话,这让秦枫有些惊喜,至少向他问路是没问题了。 但还没等秦枫开口,前边的吵嚷声,已经更加清晰地传了过来。 “&*&……%……*&%!” “(*&¥%#@%¥……¥%………………%¥%!!!” 秦枫的眼神瞬间迷茫。 尴尬了。 还打算躲起来听听这械斗的缘由呢。 结果,人家在急切间,互相叫骂,语速更是又快又土,又夹杂了无数当地骂人的俚语,那真是理解不了一点,简直比前世做英语听力的时候还遭罪。 不过倒也能听出,双方的语调虽然急切,但还没到一触即发的地步,而是试图用言语说服对方,哪怕许多人吵吵嚷嚷,嘴里不干不净,但双方各自为首的那人,还能保持基本的克制,但好像谁也无法说服对面。 问题是,秦枫听不懂,甚至到现在都还不知道这共计上万人的对峙,是为了什么。 “陈老爷子,我敬你是长辈,但凡事抬不过一个理字!这碧流河的水,自古以来,就是从西向东流向,我们张家村在西边,当然应该先用水,余下的才到下游去!” 嗯? 秦枫一愣,侧目望去,见那胖子中年人开了口,声音有些闷,但配合着刚才开口那人的语气语调,顿时让秦枫对应过来。 这,这是给我同声传译呢? 好人啊! 第三百七十九章 胆小的胖子中年人 “不错,的确你们是上游。但……我们陈家村人,也要吃水,你们现在把碧流河截断,全都归了你们张村,难道要让我们陈家村老少爷们几千号人,都眼瞅着庄稼渴死,人饿死吗?” 还没等秦枫反应过来,那胖子中年人,居然又换了一副苍老的腔调,把那个陈老爷子说的话,原原本本地翻译过来。 还别说,不论是语气还是声调,都模仿得惟妙惟肖,是有点口技在身上的。 秦枫点了点头。 说穿了不稀奇,这只是一场因为争水引发的对峙,这种事在农人之间常有发生,之前淳化县接的那些斗殴的案子里,也时有这种情况发生。 要处置么,倒也不难,只要当地的父母官,秉公办案,不偏不倚,自然能让双方都口服心服,消弭了一场祸事。 不过,这胖子倒是个妙人啊! 秦枫基本搞清楚了眼前事的原委,见双方还在各抒己见争执不休,一时半会儿应该打不起来。 秦枫反而对这个趴在身边,甚至还用黄土伪装自身的胖子,好奇起来,不禁问道:“你,是这个陈家村的,还是对面张家村的?” “都不是。”胖子摇了摇头,示意秦枫小点声,不要惹祸上身。 “那,你这是单纯看热闹的?”秦枫有点哭笑不得,这家伙神秘兮兮,神色紧张,却原来是事不关己。 “先看着吧。”胖子叹了口气,反问道:“兄弟从哪来啊,到我们宝安县,是要做什么?” 哦,宝安县。 秦枫心想自己倒是没有走错,按照地图上的指引,只要穿过这个宝安县,便到了自己的目的地,清远县,也是广州府府衙的所在地。 “探亲。”秦枫一路上用的都是一样的说辞,这会儿自然如法炮制。 “哦?”那胖子却没有就此罢休,而是继续追问道:“你亲戚姓甚名谁,是宝安县人士?” “那不是。”秦枫不动声色,很顺畅地摇头道:“我那姨丈,乃是清远县人士,不知还有多远,应该没走错路吧。” “清远县,就在前边不远。”胖子也收起了好奇的目光,似乎不再对秦枫感兴趣,而是将目光重新投向那两帮针锋相对的农人,看得十分认真且专注。 “你应该去报官啊。”秦枫皱眉提醒道:“这两拨人一旦真的动起手来,照这个架势看来,必定死伤无数,说起来也不是什么深仇大恨,都是为了庄稼为了一口吃的,实在犯不上大动干戈。” “嘁,你年纪轻轻,懂什么?”胖子中年人撇撇嘴,连头也不回,硬邦邦地说道:“这两个村子,争水都争了几百年了,至于死人,更是不知道死了多少,报官又有什么用,该打一样打,哪个官敢管?” 嚯! 你搁这胡吹呢吧? 打了几百年? 你都亲眼见到了? 秦枫自然不信,虽然听说南方的宗族观念很重,尤其是这种天高皇帝远的地方,或许族中的族老说话权威,要比当地的父母官更管事,地方势力错综复杂,更不是寻常的官员能够随意插手。 但要说争这点河水,就打了几百年的官司,听着的确像是闹着玩似的。 “你不信?看到那个石碑了么?”中年胖子大约知道秦枫的想法,也不多解释,直接指着前方,就在两帮人对峙的中间,有半块已经残破不堪的石碑,要不是他指点,秦枫还真的注意不到。 “那块碑,是早年女皇武则天亲自赐下的诏书勒石刻立的!从那个时候起,这两个村子争水,就让地方官头疼不已。后来有了这块碑,总算是相安无事许多年,虽然也常有龃龉,好歹也能维持表面的平静。” “后来不知是宋还是元,这块碑被人毁去一大半,只剩下一个基座还放在那里。陈家村一直说是张家干的,但张家自然不肯认,这糊涂官司,也不知持续了多少年。” “最近几年来……张家村人丁兴旺,势力越来越大,渐渐开始不满足,不肯分水给下游,尤其是今年天气大旱,若是还要分水,地里的庄稼就要遭殃。” “就在前天,张家村索性把事情做绝,将碧流河水完全截断,全都引到了自家田地里。” “陈家村没了水,自然是活不下去,要来拼命的,不过看起来……张家村既然要干这种绝户的事儿,也并非没有准备……” 啊,武则天时期? 那也至少得有六七百年了! 秦枫大为惊讶,听这胖子说得有鼻子有眼,不像是信口胡诌出来的。 历史的纠葛,先不去说它。 现在这事儿,张家村不厚道啊! 谁家的田地都不能缺水,缺了水只要三五天,这一年的庄稼就全都废了! 这不是逼着人拼命么? “为什么不报官?”秦枫再次旧话重提,暗想这里都已经一触即发,这宝安县的父母官哪去了,怎么如此糊涂。 若是治下出了死伤无数的大案,这官怕是也做到头了吧。 “报官?”胖子中年人这次回过头,似是重新打量了一番秦枫,忽然问道:“倘若你是这宝安县的县太爷,你如何处置这局面?” “那自然要秉公而断。” 秦枫正色道:“依照两个村子人口的不同,再考虑一些综合的因素,以人口为主要考量因素,把碧流河水分配妥当,也就是了。只要这位县太爷没有徇私枉法,中饱私囊,必定能让两村人都服膺,不再为此争斗。” “哦……”那胖子中年人点了点头,眼眸中似有一丝笑意,秦枫却不知道他笑的是什么。 这时候,对峙的两伙人,却已经越说越急切,场面逐渐控制不住。 “要打起来了。”胖子中年人喃喃道,随后把脖子往下缩了缩,仿佛距离这么远,也能被波及到似的。 呃,看热闹都这么胆小。 秦枫无语,不再理会这家伙,抬眼望去,不知道这场械斗如何收场。 “丢你老母!!” 秦枫第一次听懂古粤语,虽然发音似是而非,但结合语境,应该是这一句。 于是,事态瞬间升级。 双方同时爆发出不可遏止的怒吼,高高举起手里的家伙事儿,瞪着通红的眼睛,往对面猛冲过去! 第三百八十章 留宿宝安县 这,真干起来了! 秦枫眉头一紧,他也是做过好几年基层工作的,知道这种规模的械斗,一旦双方都杀红了眼,那恐怕真的要死伤惨重,规模堪比一场小型战役了。 真就没人报官? 奇了! 难道说,这广东省,真的民风彪悍,连官府都不放在眼里么? 哪怕调停一下也行啊! 这样可怕的群体事件,一旦闹大,不管这宝安县的县令是谁,头顶上的乌纱帽肯定是保不住了,弄不好还要落得锒铛下狱的下场。 这个官,当得未免也太糊涂了吧。 转念间,战斗已经打响。 秦枫看得出来,双方虽然因为争水的矛盾不可调和,翻脸动手,但明显下手还是有着分寸的,倒不至于一上来就下狠手要人命,至少把镰刀斧头之类的凶器收了起来,但锄头棍棒之类,瞅准了对方的胳膊腿这样不要命的部位,下起手来还是很不留情的。 即便如此,毕竟是械斗,一动上手,场上顿时响起凄厉的惨叫声,骂得愈发难听了,于是秦枫的听力练习从四级直接飙升到八级,只能听懂情绪,完全听不懂内容。 不过,身为曾经大明远征军的一员,上过战场,带过兵,对于胜负之数,看得还是很清晰的。 秦枫很快就分辨出来,那个被抢了水的陈家村,果然在年轻力壮的男丁这个领域,处于弱势,很快就被压在下风,甚至就连头发胡须全白了的陈老爷子,也挨了不轻不重的一个大鼻窦。 打起来了,可就不管你什么长辈不长辈了…… “大人!你到底管不管那!” “我们陈家村人,没了水,就要活不下去了!” “跟着帮强盗拼了!!” 忽然,已经处在绝对下风的陈家村人,在节节溃退中,不断有人扭头,望向秦枫的方位,语气十分悲愤,虽然秦枫听不懂内容,但最起码“大人”两个字,还是很明白的。 啊?! 秦枫心里咯噔一下。 自从离了淳化县,他易容改扮,隐匿身份,走了数千里才到了这广东省的地界,为的就是微服私访,调查这天高皇帝远的地方,科举考试如何组织实施,是否存在营私舞弊的情况。 可是现在还没到地儿呢,猝不及防地,就被人一语道破? 我伪装得这么差吗? 再说了,我对这两村争水的事情,都还没闹清楚来龙去脉呢,怎么帮你们决断…… “咳咳!” 忽地,秦枫身边的那个胖子中年人,站起身来,抖了抖身上的黄土,表情有些奇怪,但好像很平静。 他这一站起来,正打得热闹的两村人,动作明显迟缓下来,目光纷纷望了过来,看得出来其中还是有些敬畏的。 啊这! 秦枫迷糊了一下,随即回过神来,不可置信地看着那个几乎都要把自己埋在土里的胖子。 这厮,竟然就是此地的父母官,县太爷? 好家伙! 还真是没认出来…… 可是,你治下的百姓,这都大打出手,酝酿出群体性事件了,你居然置之不理,还趴在这里,跟我这个外人一样看热闹。 像话吗? 不过,现在好了。 既然县太爷已经到了,总能止住那强凶霸道的张家村人,把那道关乎命脉的水源,按照双方都能接受的方式,重新分配吧? “来人那!” 那胖子果然开口了,却将手一指,义正辞严地说道:“陈家村故意闹事,破坏和睦!来人那,把带头的给本官抓起来,投入大牢!” 呃? 秦枫再次迷糊了一下,然而已经从身边的稻田里,呼啦啦钻出许多全副武装的衙役,手持铁链铁锁,冲上前去不由分说,便将陈家村领头的几个人给锁了,甚至就连那个白发苍苍的陈老太爷,也被两个衙役架着,虽然没上镣铐,但已经被反剪双手,看上去十分狼狈。 “啊,大人呐!你这是……” “没天理了,真的是没天理了!没法活了啊!” “没有水,地里的庄稼都要死了,还能有什么指望?” 陈家村人发出绝望的悲呼,不过本来就远不及张家村的战力,现在加上这些早就准备就绪的强壮衙役,实力对比更加清晰,就连拼命都已经没了资本,只能呼天抢地,捶胸顿足,口中咒骂声不绝,大多是骂对面的张家村人,也有个别胆大的直接指着那位胖乎乎的县太爷痛骂。 “哼,都给本官带走!” 胖子县令对那些声音充耳不闻,一挥手,衙役把最能牵头的几个陈家村人五花大绑地押了下去。 械斗的场面虽然止住,但依然混乱,然而在衙役和张家村的双重压制下,那些陈家村人虽然双目喷火,也只能是敢怒不敢言,倘若目光能够杀人,只怕这胖子已经死了千万次。 他却不以为意,转向身边的秦枫,笑道:“这位兄弟,是不是不太懂,跟你读过的书,上面记载的处理办法,都不一样?” “嗯,看懂了一点,但不多。”秦枫这会儿已经咀嚼出一点味道,但不敢太确定,只能说自己对于这种南方宗族的力量,还缺乏直观的认识。 这种事,在淳化县,即便是自己到任之前,也是不太可能发生的。 一个村子,一个张姓或是陈姓,就能聚集起四位数的人群,同仇敌忾,为了共同的利益一致对外,这样的宗族式团结,也让秦枫大开眼界。 “天色晚了。”那胖子笑道:“你要去清远县,今日已经来不及。既然到我宝安县来,我是这里的县令,应该尽一尽地主之谊,若是兄弟不嫌弃,就在我清远县衙住一晚上如何?” “如此,叨扰了。”秦枫没有拒绝这份好意,同时也想要借这个机会,对这片从未踏足的土地,有一个更深的了解。 只是没想到,这一等就等到了半夜! 快到子时的时候,胖子县令才风尘仆仆地回到县衙,顶着一对通红的眼珠子,显得甚是疲惫,一屁股坐在椅子上,呼哧呼哧喘着气,似乎已经不堪重负。 第三百八十一章 来得早不如来得巧 “梁大人。” 听到动静的秦枫,本来也没睡沉,这会儿连忙出来,跟胖子打了个照面。 过去小半日,虽然这位梁大人一直没回县衙,但秦枫当然早就知道此人姓梁,名叫梁潜,是宝安县的县令,正八品官衔,那是因为宝安县比较小,人口也不多的缘故。 在大明,有些格外偏远的小县,县令甚至可能是九品,这并不奇怪。 “兄弟久等了。”梁潜喘了几口粗气,笑道:“我还不知道兄弟的名字呢。” “梁启超。”秦枫随便编了个名字,毕竟出门在外,名字是自己给的。 “哦?”梁潜眼前一亮,哈哈笑道:“如此说来,你我竟然还是本家呢!那真是有缘相见了!” “梁大人,事情忙完了?”秦枫见他虽然神色疲惫,眉宇间却有轻松,想必是已经处置妥当。 “是啊,可累死我了!”梁潜仿佛平常很少有能吐槽的对象,现在逮到个外乡人,如获至宝,絮叨道:“我去跟张家村的族老谈判,费了好些口舌,又是晓之以理,又是动之以情,总算给那张家村争取了两成的水,唉……两成的水,只怕也刚够庄稼不至于枯死,收成什么的,那都谈不上了!本来我想争取三成的,但实在无能为力……” 嚯,这县太爷,当得憋屈! 秦枫不断刷新着自己的认知,要知道在应天府,甭管是下辖的哪个县,县太爷都是天啊! 说好的抄家县令,灭门府尹呢? 怎么到了广东这边……县太爷反倒要看那个什么族老的脸色呢? “这里的宗族势力,这么强?”秦枫直接问道。 “当然!”梁潜瞥了一眼秦枫,叹息道:“白天的时候,你是不是觉得,我手里有那么多衙役,又是朝廷命官,应该是锄强扶弱,帮助弱小的陈家村,把那张家村的气势打下去?” “平衡,未必是正道。”秦枫已经有些明白,但具体的细节,自然还是要听梁潜说。 “兄弟是明白人。”梁潜笑了笑,脸上的苦涩更加明显,摇头道:“倘若我帮陈家,那么刚才的械斗,不但不会停止,反而会闹得更大,张家不可能把我这个县令放在眼里,他们也知道我当不了多久,毕竟科举乡试,都快要开始了。” 嗯? 秦枫没想到在这个话题里,也能听到科举的关键词,差点就以为是这个梁潜故意试探,但察言观色又并不像。 那么他忽然提到乡试开始,是什么意思? 梁潜仿佛也觉得自己交浅言深了,便岔开话题,重新回到争水这件事上来,解释道:“帮优不帮劣,才是在这里的为官之道!那些强大的宗族,只知道有族老,不知道有衙门,甚至不知道有朝廷!在很多宗族年轻人眼里,族老才是至高无上的存在,遇到什么事情,都是整个宗族抱团,小宗族再依附大宗族,虽然并不会跟县衙或是府衙正面冲突,但因为人数众多,别说我这小小的保安县令,就算是广州府的知府大人,对此也只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法不责众嘛!” 原来如此。 帮优不帮劣……这个词听着居然还挺新潮的。 这梁胖子,看似糊涂摆烂,但内心明镜似的,对当地的风土民情,以及自己的力量大小,都有清晰的认识,就从这一点上来看,也算是个人才了。 “唉,只有两成……”梁潜耿耿于怀的,依然是辛苦争取来的水源份量。 其实不论是梁潜,或是那个咄咄逼人的张家村,都心知肚明,这事情不可能做得太绝。 你张家村掐住了上游,一点水都不肯放的话,那么陈家村上千号老少爷们只能饿死! 死亡的威胁下,一切王法规矩都是虚妄。 到那时候,就算张家村还是能压得住,但上千人真的红了眼上门拼命,这场血案怕是连皇帝老儿都要惊动! 所以,协调是必要的,谈判也是必要的。 只是连梁潜都没想到,这个张家村还真是够残忍,他们的底线竟然是两成。 只肯让出两成的水源! 当然,也因为最近天气大旱,地里的庄稼都是无精打采,说实话就算十成全都截流,也未必能够用,现在还要分给两个村子,自然更加捉襟见肘。 “要不是有秦枫秦大人的灌溉新法,这两成的水源,别想有任何收成!”梁潜重重叹了口气,但眼中居然露出钦佩仰慕的神色,忽然转向秦枫说道:“梁兄弟,你从北边过来,不知来自哪里,应当也是受到了秦大人的恩惠吧。” 呃? 秦枫闹了个尴尬,没想到这梁胖子居然还是自己的小迷弟,虽然年纪一大把了。 “那是当然!”秦枫不动声色地说道:“秦大人的水稻灌溉新法,惠及万民,让天下老百姓都能吃饱了肚子。” “岂止如此!”梁潜正色道:“秦大人为民请命,以区区七品县令,便敢头顶大诰,状告当朝丞相!为的,只是治下一名寻常民女的蒙冤不白,如此才当得起一句父母官,堪称我辈楷模啊!” 呃……别夸了,你这样我容易骄傲的。 秦枫的确没想到,在远离淳化数千里的地界,竟然还有这样一个八品知县,对自己的事迹如数家珍,推崇备至。 真的不是因为认出我来了吧? 虽然自忖不会露了行藏,但秦枫被这家伙夸得,都有点不自信了。 “梁兄弟,不早了,睡吧。”深夜了,梁潜打了个哈欠,觉得困意袭来,疲惫道:“明天,我还得跑到陈家村去,跟他们分说这两成水源的事情,估摸着……又要被骂得狗血淋头!这狗屁县令啊,不当也罢,反正他们也不会让我继续当下去了。” “明日我走得早,就不能送兄弟了。”梁潜看着秦枫,像是想起了什么,叮嘱道:“对了,梁兄弟去清远县,那边的府衙里,过几天便要进行乡试,那也算是一场不小的热闹,我见兄弟也像是个读过书的,如果有兴趣,不妨去瞧个热闹。” 哦,原来就在这几天了么? 那可真是来得早不如来得巧了。 第三百八十二章 莫非是自己听错了 宝安县目睹的这场突发事件,只是秦枫旅途中的一段小小插曲。 不过,却让秦枫记住了梁潜这个人。 听得出来,梁潜言辞中有些语焉不详,似乎藏着什么东西,不过毕竟是初次见面,秦枫在不亮明身份的前提下,不可能要求自己的这位小迷弟把所有的心中秘密都和盘托出。 不出意外,自己会在广东地界上待一段日子,或许跟这个梁胖子,还有见面的机会。 第二天,秦枫果然没见到梁潜。 这位梁县令,虽然做法有些另类,却也是个好官呢。 不说别的,就看他为了那争取来的两成水源,叹息难过,就知道他心里也装着陈家村的老百姓。 只不过,当地强大的宗族观念,让他这个县令也束手无策。 甚至,好像萌生了退意? 倘若时机合适,自己办完科举的差事之后,或许可以跟当地的官员提一提,像梁潜这种心存百姓的官,不但不能退下来,反而应该是提一提。 比如说,广州府知府? 嗯……步子好像迈太大了。 不是每个知县,都叫秦枫。 秦枫抬头,便看到了广州府府衙的大门,门口张贴着告示,正是即将参加乡试的学子名单。 秦枫仿佛漫不经心地靠近前,跟很多老百姓一起,看那份名单上,从头到尾,约莫有几百号人,名字各异,似乎也看不出来哪个或者哪几个姓氏,格外高频。 一连几天,秦枫都留在清远县,在一家客栈落脚。 所谓的“探亲”,自然没有探到,这并不会特别引人注意,毕竟本来设定的就是远房亲戚,多年不见,已经不住在原址,也很合理。 现在只是洪武五年,老朱同志还没有开始封闭人口流动,所以像秦枫这种,从外地而来,为了探亲或是经商的,不算罕见,再加上秦枫编了个比较完整的人设,很顺畅地就在清远县短暂安顿下来。 终于,到了乡试这一天。 广州府府衙门口,人头攒动。 即便是远离京城,即便在这个时代,整个广东省都可以算作穷乡僻壤,但看得出来,老百姓对于科举还是十分关注,哪怕自己大字不识一个,还是选择在这一天,来到考场边上,亲眼见一见那些仿佛文曲星下凡的乡试学子们,若是能沾几分文气,传给家里的晚辈子孙,那可就赚大发了。 秦枫戴了个当地常见的兜里,混迹在人群中,小心地低着头,没有露出头脸。 他知道,广东布政司使,官居二品的余从龙,已经抵达此地,并作为本场乡试的主考官。 但是从京城而来,专门监督此次乡试的提督学政大人,却依然不知道是哪一位。 在京城那边,秦枫现在不大不小也算是个名人,尤其是头顶大诰告状那一次,脱下官服显得单薄,却硬顶当朝丞相威势的那道身影,可以说是深入人心,不但很多老百姓看到了,京城的官员当然也关注到了。 所以,若是来的这位,认识自己,可能会影响自己的计划。 这一次,秦枫并没有故技重施,也没有贺三斗这样的鱼饵来钓鱼执法。 他初来广东,又是白身的人设,只能通过自己的眼睛去观察,耳朵去听,从中寻觅蛛丝马迹。 “嘿,你家细路仔,在哪里了?” 一个声音在秦枫侧边响起,秦枫小心地用旁光一扫,见两个约莫四十来岁的中年人,衣着不算华贵但也得体,正在小声攀谈,但因为得意,声音还是大了点,钻进秦枫的耳朵里。 “喏,不就在那边!队伍里,穿白衣的那个就是!”从这问答来看,俩人关系其实不算熟悉,否则也不至于连对方的儿子都不认得。 可是先前说话那人,语调中却明显带着某种恭敬或者说讨好,捡好听地说道:“啊!这孩子一看就是人中龙凤,这次必定金榜题名,高中举人!这以后当了官,可得要多关照我们家……” “好说!”那人听了吉祥话,自然高兴,很大气地担保道:“我家细仔可不是忘恩负义的人,乡亲们担保他当这个官,那以后当然要给大家造福的,这你就放心吧!咱两家的关系更是没得说,若是遇到什么事儿,你尽管来找我,有我家细仔在衙门里,说话办事那都方便!” 嗯? 秦枫断断续续听了些,一开始不以为意,但渐渐觉得不太对劲。 莫非,我这几天时间恶补的古粤语,还是太不过关,误会了意思,或者说是不明白这里说话的风格习惯? 一开始那人,说些吉祥话,倒没什么。 花花轿子人抬人嘛,既然对方家里有子嗣参加此次考试,那自然要祝他金榜题名,哪怕他才学有限,毫无希望中举,也一样可以送上祝福,反正祝福又不要钱。 可是…… 后面的话,就越来越奇异了。 秦枫有一种感觉,好像这些话,并不是单纯的祝福,而是那个考试的白衣学子,已经可以锁定一个举人的名额,并且将来笃定是要当官的! 这么厉害的吗? 这可是乡试! 整个广东布政司,哪怕目前还欠发达,哪怕读书教化的事情还很不到位,好歹也是一省之地,不知多少人头悬梁锥刺股,十载寒窗,就等着这次科举的机会。 这得多强的实力,才有这样的信心,可以一次中举,光宗耀祖,且踏入仕途? 后面那人的答话里,更有重要的关键词,说是“乡亲们担保”,云云。 哪来的担保? 这里是科举考试呀! 不管有多高的实力,多好的人缘,归根到底,是要看你那张卷子上的发挥。 莫非自己这方言学习得太不到位,所以很多地方都听错了? 亦或是…… “余大人到!” 一声高亢的呼喝声,止住了百姓喧哗,也打断了秦枫的思绪。 人群迅速分开两边,让开一条宽阔的道路,显然是本次考试的主考官,广东布政司使,官居二品的封疆大吏,余从龙,已经在开考半个时辰前,便来到考场。 第三百八十三章 大仁大义,或是大奸大恶 秦枫远远看着这位广东省布政司使。 余从龙约莫也有五旬年纪,生得方面大耳,不怒而威,这会儿虽然在万众瞩目当中,却镇定如恒,教人看不出脸上的喜怒,不自禁地就心中惴惴。 封疆大吏,果然不凡。 不过秦枫的注意力,更多地放在余从龙身边的那位官员身上。 按照站立位置来判断,如果不出意外,这位应该就是从京城来的提督学政,专门监督此次广东省乡试的相关事宜。 啊! 竟然是他! 一看清那人,秦枫心中一惊,连忙将头上的斗笠更压低了些,似是唯恐暴露了面貌。 这个人,的确让秦枫大大意想不到。 汤和。 大明开国功臣之一,如今已被封为信国公,名气虽然不及徐达,却也跟徐达同样成为国公。 光禄大夫,大都督府左都督,左柱国…… 同时,在秦枫的记忆里,汤和也是寥寥几位躲过了朱元璋晚年屠刀,得以善终的开国功臣之一。 可见,此人机警敏锐,不贪恋权势,有急流勇退的大智慧,虽然在历史记载中名声不显,却是很了不起的一个人物。 比如现在的站位,便可见一斑! 秦枫本以为,余从龙高调亮相,站了主位,那么从京城来的应该是个份量不算重的闲散官员。 可谁知是汤和…… 封疆大吏固然不凡,但在汤和面前,余从龙怕是还真没有任何可以骄傲的资本。 唯一的解释,便是汤和本人执意如此,低调行事,并没有大张旗鼓地宣扬自己的身份,这才有了刚才看到的那一幕。 秦枫知道,汤和在金銮殿上,站位就在徐达身后,自然是认得自己的。 不过,他绝不可能知道自己来了广东,所以只要自己小心些,倒也不会被第一时间发现,还可以继续在暗中观察,瞧瞧这个余从龙,瞧瞧这广东布政司的乡试,究竟如何。 看来,在某种程度上,这次老朱算是跟自己想到一起去了吧? 转念一想,秦枫用斗笠遮住的脸上,泛起一丝微笑。 这里是广东布政司,距离直隶地区的应天府,数千里之遥,可谓是天高皇帝远了。 大约老朱同志也是知道,这个广东布政司,虽然名义上隶属于大明,但因为太过遥远,皇权的威严很难到达,说不定那些穷乡僻壤的老百姓,因为消息闭塞或是漠不关心,甚至都不知道已经换了人间,已经是大明天下了呢。 这次科举考试,倒是一个很好的机会。 所以老朱把信国公汤和派来这里,份量够重,用来震慑广东布政司使余从龙,让这次至关重要的乡试,在有序的组织下进行,为国选材,也为未来的广东布政司,选出一批忠于朝廷,心怀百姓的官员。 “国公大人,请。” 余从龙方正的脸上,挤出一点笑容,微微躬了躬身子,以表示对信国公汤和的尊重。 “余大人请。” 汤和保持着一贯的低调,虽然身为朝廷钦差,却并没有拿腔作势,而是主动提出仍然由广东布政司使余从龙主持这场乡试,而自己作为提督学政,只不过是走一个过场,并不会去打乱余从龙的部署节奏,云云。 这样一来,气氛就显得很和谐。 余从龙推辞了几次之后,便也当仁不让,向前一步,双手虚压,顿时让吵吵嚷嚷的声音安静下来,无数道目光都望向这位正二品的高官,等待他宣布这场考试正式开始。 “本官,余从龙!” 余从龙缓缓开口,偌大的场地里,就只有他中气十足的浑厚声音,悠悠回荡,目光似乎居高临下,俯瞰一众考生,以及考生身后的万千百姓,继续说道:“奉当今圣上旨意,本官主持此次广东布政司乡试。” “诸位学子考生,乃是从各地选拔而来,经过了县试、府试、院试,重重筛选,能站在这里的,都是我广东一省之地的人中龙凤!” “说不定,在你们当中,很快就会涌现出七品的县令、五品的知府,甚至有朝一日,跟本官一样,穿起正二品的官服,那自然是光宗耀祖,仙及鸡犬。” “皇恩浩荡,重开恩科,面向天下选拔人才,从此踏上青云之路,自然能够一飞冲天,牧民一方,为我大明未来之昌盛兴隆,尽一份心力……” 余从龙的语调慷慨,中正平和,一如他的面相,让人一听就产生某种信任和好感,兴发出血脉偾张的激动,仿佛即将要走入考场,决定人生命运的,便是自己。 那些站在前排的考生,更是被激起了胸中豪情,微微骚动起来。 一切,似乎都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气氛很好,秩序也很好。 秦枫混杂在人群中,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目,只是将斗笠轻轻落下,遮住大半张脸,只仔细听着余从龙的这番慷慨激昂的讲演,明明都是些冠冕堂皇的场面话,但总觉得什么地方不太对劲,但又说不上来。 “今日,乡试!”只听余从龙继续说道:“我广东布政司虽然遥远,却也没有被圣上遗忘。皇恩浩荡,莫过于此!圣上特意派来德高望重,文武双全的信国公汤大人,来作为本场乡试的提督学政!” “可是,在这里,本官却要向汤大人,请罪!” 余从龙的音调,忽然转为高亢,悲愤,挑起一个高音之后,竟一个转身,将脊背对着茫然失措的众人,正对汤和,痛心疾首地说道:“下官余从龙,有罪!” 啊? 变生肘腋,就连汤和也猝不及防,连忙上前双手扶住余从龙,诧异道:“余大人这是说哪里话,你何罪之有?” “余某有罪!”余从龙叹息一声,沉痛地说道:“本官忝为广东布政司使,镇守一方,本应顺应天意,教化万民,但却失了约束,让贪污腐化,营私舞弊的丑恶现象,在这里滋生发芽,竟然侵蚀到圣上无比重视的科举当中!” 嗯? 有点意思了。 秦枫斗笠遮面,挡的也只有一个汤和,见汤和目光已经被余从龙吸引,便也微微抬头,望着这个拿腔作调的余从龙的背影。 此人,若非大仁大义,那就是大奸大恶。 第三百八十四章 都是秦枫带起来的风气啊 这? 汤和的确是猝不及防。 他奉圣旨而来,职责就是督查广东布政司的科举相关事宜,尤其是关注其中是否有舞弊现象,是否有官员被钱财买通,让本不该金榜题名者蒙混过关,让胸有才学的真正人才却无法通过考试。 这件事,圣上很重视! 作为一路南征北战的老兄弟班底之一,汤和自然也是最了解朱元璋心意的人。 朱元璋重视科举,其深层原因,是重视大明未来的官吏建设。 这位皇帝的悲惨童年,正是因为官吏的黑暗所导致的。 开科取士,为的是充斥各地空虚的衙门。 现在在考试中脱颖而出的学子,便是未来大明官场上冉冉升起的新星。 就如余从龙刚才说的那样,谁敢说这里站着的年轻人,未来就不会有又一个余从龙,或者是又一个汤和? 可是,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人的地方就有利益,有人的地方就有不公。 官,人人都想做! 正因为官员享有高高在上的权力,在很多地方甚至相当于是当地的土皇帝,说的话那真是比圣旨还管用。 那么这场影响全国的科举考试,会不会成为一场权力的狂欢? 当权者,向想要掌握权力的人,索取钱财,相当于是把神圣的科举,变成是一场金钱的交易。 这样的事,已经发生过了。 就在扬州府,就在距离皇城不过几百里的地方。 那一场屠杀,上百颗人头落地! 秦枫,是个狠人呢。 这会儿,信国公汤和的脑子里,掠过这个名字,以及那个叫秦枫的年轻人的面容。 自己来到广东布政司,要做的事情,其实跟全国总学政秦枫要做的,基本一致。 只是……自己毕竟不能拾人牙慧,学那秦枫一样,找个诱饵,勾引当地的官员上当,然后举起屠刀…… 但现在是什么情况? 我都还没开始调查什么啊! 这位官居二品的封疆大吏余从龙,怎么……自己就给招供了? “来人那!” 余从龙见汤和微微失神,倒也在意料之中,便挺直身体,眼眸中闪耀出凛冽的杀气,沉声吩咐道:“把那些犯人都带上来!” 一声呼喝,顿时有早就准备好的兵士,如狼似虎,两个架着一个,从即将迎接乡试考生的考场里,押出许多穿着灰布囚服,神色委顿,目光惊恐的犯人。 扑通扑通……咚咚咚…… 大人饶命啊! 一时间,跪地磕头,求饶乞命的声音,不绝于耳,一下子就镇住了其他的声音,反而让这些求饶哀嚎的声响更加清晰凄厉,令人不寒而栗。 “都住口!” 余从龙不必转身,只是冷喝一声,顿时把那些囚徒的声音掐断,就像是被死死扼住脖子的公鸡一样,纷纷身形颤抖,憋得脸色通红,却无论如何也不敢再发出任何噪音。 “皇恩浩荡,开科取士。可是这些人,却不思感念皇恩,不思读书勤奋,只将心思花在歪门邪道上,仗着家中有些资财,贿赂官员,企图在考试中蒙混过关,也买一个功名在身上。” “如此,与卖官鬻爵何异?” “余某实在没有想到,在本官经营多年的地界,竟然还有如此胆大妄为的刁民!简直是视国法如无物,视圣上的威严如无物,令人发指,万死莫赎!” “尔等可曾听闻!当今圣上为了督查科举,特意钦点了全国总学政,秦枫秦大人,已经在遥远的扬州府,以营私舞弊的罪名,将扬州知府宋去华,太仆寺卿吕思正,全家抄斩。” “那一声令下,便是百余颗人头落地!” “今日,余某虽然不才,却也要效仿钦差秦大人的先例,对科举考场舞弊的丑恶行径,绝不容忍,绝不姑息!” “汤大人,请您允许下官以戴罪之身,先将这些不走正道,心术不正的鼠辈,当众斩首,以震慑乡试学子,好教他们日后若是也有当官的,永远记得这一天的震慑,记得国法森严,绝非儿戏!” 啊,这…… 汤和这会儿虽然已经看明白,渐渐平静了些,却还是被这余从龙的大手笔,震得有些微微失措。 打眼一看,这些如丧考妣的囚徒,少说也有三五十人! 虽然没有像扬州府一样祸及家人,但今日乡试,要用这么多人头来血祭? 呃……都是那秦枫带起来的风气啊! 汤和领兵打仗,当然不在乎这三五十条人命,但现在已经是天下升平,这些年轻人,虽然形容委顿,但眉宇间微微书卷气,显然都是些读书人。 余从龙说是行贿舞弊,的确是犯了错,但……似乎也罪不至死吧? 不过,这说到底是广东布政司的处置,更何况还有秦枫的例子在先,余从龙说要从重处理,震慑其余考生,那也不能说有什么不妥。 这个思路,也同样是秦枫提出来的。 考场前杀人,让那些即将走上考场,未来很有可能做官的学子,当头浇下一桶冷水,让他们知道,当官不但是拥有高高在上的权力,也要承担性命攸关的责任。 从这一点上来说……余从龙的这次效仿,也有可取之处。 尤其是,秦枫那次大开杀戒,圣上可是欢喜得很呢! 一想到当今圣上的反应,汤和便不再犹豫,也不敢再犹豫,望着一脸诚挚的余从龙,轻轻叹了口气,点头道:“余大人也不必太过自责,以广东之大,自然难免有些钻营取巧之辈,有余大人的正气凛然,想必今日之后,风气又将为之一清!” 余从龙笑了。 虽然笑得隐晦,但眼眸中微微闪耀出一道只有自己心知肚明的得意光芒。 “杀!” 下一刻,余从龙霍然转身,将决定生死的竹签向地上重重一掷,厉声喝道:“把这些营私舞弊,亵渎科举的家伙,全都杀了!” “啊!!!” 凄厉的哭喊声,在陡然间响起,却在极短的时间内,戛然而止! 霎时间,考场门前已经是血流成河,一如不久前的扬州府。 这已经是秦枫又一次看到类似的场景了。 不过,好像自己才是那个始作俑者? 余从龙啊余从龙。 你演的这一场好戏,是给汤和看的么,抑或是……汤和也没有放在你的眼里? 第三百八十五章 问题到底藏在哪里 偌大的场面,鸦雀无声。 突如其来的杀戮,对这些平日里只在土地里刨食得老百姓来说,实在是过于震撼。 尤其是前排那些亲眼目睹的考生,近在咫尺,受到的视觉冲击力自然更大,这会儿已经是两股战战,面如土色,能支撑着身体不瘫软在地,已经是花光了平生的定力。 我们只是来考试的啊! 可别丢了性命…… “全国总学政,主考官,钦差秦大人,乃是余某极为敬佩的!”余从龙完成了这场屠杀,便换了一副脸色,重新转为沉肃,面对数百考生以及他们身后的老百姓,正色道:“今日效仿秦大人,斩杀一众奸邪,只为正本清源,为我大明开科取士,打开全新的局面!” “尔等,能凭借本身的才华本领,通过之前的重重筛选,已经是朝廷需要的有用之才。盼你们在接下来的乡试中,认真谨慎,尽展胸中所学,金榜题名,从此一片坦途!” 说完这些场面话,空中的血腥气仿佛才刚刚弥散开来,让许多人原本就已经很难看的脸色又古怪了数分,却又不敢伸手捂鼻子,生怕触犯了什么忌讳,惹得这位杀气腾腾的余大人关注,那便是祸事到了。 余从龙一挥手,战战兢兢的众位考生,依次入场,果然连搜身的程序都简化了许多。 在这样恐怖的威慑下,即便是有些小心思的,谁还敢在这考试里以身试法? 青云之路,固然重要,但终究还是比不过自己的身家性命啊。 广州布政司的乡试,照例也同样是三天,共计三十六个时辰。 不过,因为地区欠发达的缘故,这里用作号房的,连扬州府府学的那种规制都远远及不上,竟然是临时搭起来的一片棚厦区域,也同样由年轻力壮的兵士把守四处方位,并将考生一一引入自己的号房。 看起来,等乡试结束,这临时搭建的考场就会拆除,即便不拆,怕是也经不起风吹雨淋,毕竟只是临时搭建,看上去也不甚牢固的样子。 随着门口杀人的血腥气渐渐散去,看热闹的老百姓也慢慢走散,秦枫依然是混迹在人群里,没有表露出任何异样。 可是,自己身上的职责所在呢? 广州府,自己已经在了。 重中之重的科举乡试,正在进行中。 作为主考官的广东布政司使余从龙,居然学着自己的样子,也在临考之前,玩了一手杀人震慑,就连那些提醒考生的谆谆教诲,也都是从自己那里学来的,大约扬州府之事发生之后,朝廷发往全国的通告文书里,已经表达清楚了这些意思,本意是为了震慑各地官员,却被这余从龙拿来直接就用,真是一点知识产权的意识都没有…… 秦枫走在路上,微微一哂。 这个广州布政司,有问题! 但问题在于,自己来了已有数日,刚才还亲自观摩了乡试开始的整个过程,却没能找到问题的真正所在。 明知有问题,但一切都进行得妥当周全,也没有任何一个老百姓,对此提出任何形式的质疑。 秦枫不能暴露身份,但为了探听到更多消息,刚才已经不动声色地换了几个位置,悄悄听不同的老百姓之间的窃窃私语,想要从中找到自己需要的蛛丝马迹。 但最终却还是一无所获。 这些老百姓,虽然都是议论纷纷,但大多事不关己,只是羡慕这些即将走上仕途的年轻学子,感叹自己念书不行,家里也没出一个能读书的孩子,只能是临渊羡鱼,没有退而结网的本事。 此外还有一些明显神色中带着骄傲的,那是家中出了读书人,甚至就在这乡试的考生行列当中,有的是亲儿子,有的则是旁系的一些亲戚,但只要能拉上关系,都是一副与有荣焉的样子,压低了声音,说的也都是些能沾上光,以后好办事之类的话。 很合理。 太合理了! 所以这个广东布政司,问题到底藏在哪里? 秦枫孤身一人来到这里,将本就不多的保卫力量,都留给了兰娘。 所以现在不能太过于急切,万一露了行藏,督查的事情无法办好,还在其次,说不定还会有更大的危险。 先等一等。 这余从龙看起来绝不像是宋去华那么好对付,虽然表面上谦虚方正,又是自责又是义正辞严,但实际上,他好像连来自京城的信国公汤和,都没有放在眼里。 这里,是他经营了数年的广东布政司! 在这里,他便是说一不二的唯一王者。 汤和既然不管用,说不定……自己带在身边的那柄尚方宝剑,也未必就一定能震慑住余从龙。 除非,先掌握其作奸犯科的铁证,然后调兵遣将完成所有的准备,再一举将其拿下。 这一等,便是三天的时间,忽忽而过。 或许对正在号房里的那几百考生来说,这三天的时间过得太快。 但对等在考场外面的人来说,就有些度日如年的感觉了。 总算,熬够了三十六个时辰,这场引得无数人关注的广东布政司乡试,也终于落下帷幕。 这一日,还是来了许多老百姓,看热闹的居多,也有的是因为家中出了读书人,期待着自家孩子能传来喜讯。 主持局面的,当然还是面目威严的余从龙。 “汤国公,下官有个不情之请,却有些冒犯国公,甚是惶恐。”待所有考生交卷离场,余从龙看着那一叠考卷,对身边的汤和说道。 “哦?余大人但说无妨。”汤和的神色和三天之前,并无差别,还是淡淡的,似乎来这里只是走个过场,绝不会与任何人为难。 “这些卷子,已经收上来了,可以说诸位考生的命运,就系于这些考卷之中。”余从龙正色道:“下官早就听闻,汤国公文武双全,在文章诗词上,都有不凡造诣。此次有幸,能当面聆听教诲,是下官的福分……” 七弯八绕,说得都是云山雾罩的话,但汤和还是听懂了。 让我阅卷? 听懂了余从龙的意思,汤和不禁再次愣住。 第三百八十六章 秦枫,又是那个秦枫! 呵。 避嫌? 秦枫当然是再次藏身在看热闹的老百姓人群中,看到这一幕,不禁微微一哂。 这余从龙越是故作大方,只能说这里面的问题越大。 只是,可怕的是,这满城百姓,为何全都毫无异状? 一个官员,哪怕权威再大,手段再残忍,也不可能真的封住了悠悠众人之口吧。 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啊! 就连帝王都做不到的事情,难道这个余从龙,真就有信心把所有人的嘴都堵住么。 不,或许他不需要堵…… 秦枫眉头微微皱起,小心地环视四周,见那些老百姓脸色神情,大多是平静从容,虽然也包含着各种不同的情绪,比如羡慕,比如兴奋,比如好奇,比如年轻人的跃跃欲试,比如老年人的感慨唏嘘…… 但就是没有仇恨,没有愤懑。 如果说,广东布政司,的确存在极为严重的科举舞弊情况,那为什么这些老百姓,都对此麻木漠然,没有任何一个人心怀不满呢? 这难道是某种高明的洗脑吗? “余大人,太客气了。” 汤和微微一愣之后,连忙谦逊几句,但推辞不过,终究还是在余从龙的安排下,担任这个至关重要的阅卷者。 其实,说汤和文武双全,只不过是余从龙的情商高。 因为自幼家贫,汤和从小就没念过什么书,跟着起义军一起造反的时候,甚至可以说是个文盲。 但跟当今圣上一样,后来转战南北,在军中的地位渐渐高了,也便开始读书识字,哪怕不能跟那些自幼勤奋的饱学大儒相比,但现在至少也能识文断字,能读懂文章。 再加上汤和其人,原本就以谨慎沉稳,善谋多智而著称,这些广东布政司的乡试试卷放到他面前,自然也有一番自己的评定标准,并且这标准应该和当今圣上的意见,可以保持大体一致。 看得出来,这种公开阅卷的方式,对当地的老百姓来说,也是个极为新奇的事,四周议论的声音明显大了起来,呈现出一片嗡嗡嗡的声响。 秦枫细细辨认,却还是没有察觉什么可以深挖的线索。 刚结束乡试的数百学子,就站在最前排,神色间颇为紧张,毕竟这位来自京城的国公大人,手中朱笔掌握的,可是自己的毕生命运啊! 汤和的阅卷速度很快,往往只是数个呼吸之间,便能决定一张试卷的等次,甚至有的卷子,他只是一搭眼,便面无表情地摇摇头,手上明显比划了一个大大的叉,看得台下的那些考生心惊胆战,生怕这张不入眼的卷子,就是自己的…… 余从龙就站在汤和身边,看了片刻,已经大致知道了这位信国公的阅卷标准。 前面那些四书五经,圣人之言的内容,让很多读书人头悬梁锥刺股,不知下了多少苦功,可是现在汤和却只是草草掠过,压根不去细看里面写了什么内容,如何剖析圣人的微言大义。 重点,反而是在后面的部分,那些更偏向实际的问题,比如说假设你作为一县父母官,甚至是作为知府大人,倘若遇到各种民间常见的案件纠纷,应当如何处置调和。 这类题目…… 秦枫! 又是那个秦枫! 虽然地处偏远,但余从龙毕竟是二品大员,对京城那边的情况绝非一无所知。 他知道,此次乡试的命题原则,与历朝历代的科举风格,都有了不小的变化,其中一个关键,就是加入了许多实际分析的题目,而将读书人都很重视的四书五经,压缩到一个很可怜的程度。 这样的改变,追本溯源,便是那位秦枫秦大人首创的! 他在主持应天府的府试时,就用到了这样的题目。 那么既然能推广全国,乃至现在连广东布政司都必须采用类似的题目,自然不是一个区区四品知府能够拥有的力量。 圣上! 是因为圣上对秦枫的题目十分赞同,所以才让全国上下争相效仿,据说有的地方甚至为了迎合上意,大刀阔斧,索性将试卷里所有的内容,都替换成实际操作,连圣人之言都不要了的。 这秦枫,真是一个异类! 余从龙看着飞速阅卷的汤和,脑子里想的却是另一个人,虽然与他素未谋面,但那个据说才只有二十岁出头的年轻人,到底是给圣上灌了什么迷魂汤,竟然把堂堂的大明皇帝,都牵着鼻子走。 这份本事,真是令人叹为观止! 也是这个秦枫,在扬州府大开杀戒,连从三品的太仆寺卿都被斩了,全家人都没放过。 够狠! 只是不知,这个秦枫,会不会到我广东布政司来? 余从龙眼眸深处闪过一抹阴鸷,虽然觉得可能性不大,但平心而论,还真的不愿意跟那个充满传奇色彩的年轻人打交道,未必是因为怕,只是觉得十分不妥,好像内心一想起此人,就会有莫名的不安。 来就来吧! 这里的水,比他想象得要深得太多! 别说那样一个年轻人,就算是本官在这里经营多年,也照样无法改变那些根深蒂固的东西,最多就是因势利导,让彼此都能有个和体面的说法罢了,比如说这次科举…… 收摄心神,余从龙不再想这些乱七八糟有的没的,将注意力重新放在汤和身上,毕竟这才是实打实的,从京城而来的提督学政大人,为了表示尊重,自己把阅卷权都交了出去,同时也是表示此次科举公平公正公开,绝无任何偏私舞弊的成分。 嗯! 既然要公开,索性就公开得再彻底些! 似这般注重实际,而轻于礼法的评判标准,又不是我余从龙发明出来的,那是上面的意思,所以有什么不满或是意见,有本事就去京城找皇帝老儿,可别怪到余某头上。 一念及此,余从龙很快就想好了办法。 待汤和将卷子批完,从几百份试卷中,共计选出了两百三十六份,视作通过考试,也就是俗称的“中举”了,并且这些人可以拥有更进一步,去参加京城会试的资格! 会试当中,若还能更进一步,那便是一步登天了! 结果公布,自然又是一番几家欢喜几家愁的经典场面,被念到名字的欢天喜地,没念到的则是面若死灰,神情恍惚…… 第三百八十七章 乡试解元,飘了 “国公大人,辛苦了。” 余从龙微笑说道:“粗鄙之地,比不得江南人杰地灵,汤国公见笑了。” “哪里哪里。”汤和坐直身子,神情微微疲倦,但连忙笑着说道:“余大人太过谦虚,其实这些考生的卷子,文辞俊雅条理清晰,都是不可多得的人才,这都是余大人教化之功,岂可说是粗鄙。” “哦?”余从龙接着说道:“我见国公大人阅卷,速度甚快,尤其前面半张,几乎都是一掠而过……唉,相比是这些人读书不精,下笔千言离题万里,让国公大人生气,还要替他们遮掩,余某惭愧啊!” 咳! 你说这个? 汤和不禁哑然失笑。 他是武将出身,本就不喜欢这些弯弯绕,对余从龙一再的云山雾罩,愈发觉得无趣,便摇了摇头,直截了当地说道:“前面几道题目,都是四书五经的论解,剖析圣人的微言大义,汤某从小就没读过那些,看也看不懂,只好扫了过去。” “不过,此次离京,陛下曾有过交代,将选材的重点,放在后面的题目中,主要看这些可能成为未来大明官员的学子,是否拥有实际执政的能力,这比他们的文章好不好,文辞美不美,功底扎不扎实,还要重要得多!” 果然如此。 余从龙心想,这哪是陛下的意思,分明是那个秦枫鼓捣出来的别出心裁! 怪了! 圣上对这个秦枫,怎么就宠信到了这个地步! 从年龄看,莫不是私生子么? 那么太子朱标…… 呃! 想多了,关我什么事! 余从龙胡思乱想了片刻,随即将信马由缰的思路收回来,按照刚才打好的主意,趁势说道:“啊呀,原来是圣上旨意,余某受教了!可是这些学生,好歹也是十载寒窗苦读,今日不论中或不中,也应该让他们有个明确的方向,好在日后加倍勤勉努力,争取有朝一日,能够金榜题名,成为我大明需要的栋梁之材,汤国公以为如何?” 这话,说得十分冠冕,汤和不能否定,便点了点头,但还是不完全理解余从龙的意思。 “汤国公。”余从龙图穷匕见,微笑道:“这些卷子,固然浅薄,但不知其中,是否有国公能稍稍入眼的?依下官的愚见,不如便将这卷子的内容,公之于众,一方面表示此次科举乡试的公平公正,另一方面也让诸位学子,有个参照方向。” 哦,原来是为了这? 倒也有几分道理。 汤和略一沉吟,便也认可了余从龙的说法,很快就从卷子里抽出一张,笑道:“在我看来,这张卷子,堪为本次乡试楷模。” 好! 余从龙露出喜色。 这就好办了。 本官有言在先,这可是国公大人的评判标准,是圣上拟定的规则,并非本官有意为难,所以那些强大宗族的族老,对于最终的名次不满意,甚至自家寄以厚望的年轻族人名落孙山,须怪不得本官。 “来人那!” 一声令下,自有伶俐的属下上前,躬了躬身,从余从龙手中接过那张用作范例的卷子,面向数百考生,以及来看热闹的百姓,朗声诵读,一字一句都没有遗漏。 场面顿时安静下来。 尤其是刚刚结束三个昼夜考试的学子们,当然也很想听听,同样一张卷子,别人是如何剖析作答的,为何有的人金榜题名,有的人名落孙山。 虽然,自古以来,文无第一。 但广东布政司,一省之地,即便教化文治不及富庶地区,总也能涌现出许多英才俊杰。 这张被汤和认为是同期第一的试卷,的确是不论从文辞或是思想,都堪称楷模,让很多原本抱着挑毛病心态的考生,越听越觉得服气,的确是自己学问不如人家,输得没话说。 是我! 哈哈哈! 是我啊!!! 考生人群中,有一人在第一时间就骤然狂喜,就算泰山压顶,也压不住他翘起的嘴角。 虽然并没有念到试卷的名字,但听了几句,如何不知道这就是自己的卷子? 虽然才学不凡,但毕竟也是年轻人,哪来的那么深沉的城府,他能忍住不当场手舞足蹈,已经算是定力不错了。 一省之地,这可是一省之地啊! 乡试乃是科举四级当中的第二级,这里汇聚的是整个广东布政司的数百考生,代表了一省之地的最高文气。 哪怕偏远些,这广东布政司,至少也有数百万之众! 数百万人里,我是第一! 此人仿佛已经看到,通天之路正缓缓向自己打开,路的尽头金光灿烂,代表着无比广阔辉煌的未来。 有没有一种可能! 我在未来的会试、殿试里,也能够拔得头筹,一举成就连中三元的奇迹! 不受控制地,此人有点飘了起来。 只觉得人已经不在实地,而是走在云端。 四周都是钦佩赞叹的声音,更让他如饮醇酒,醉得脸色酡红。 他只是出身一个小的宗族,宗族势力并不大,此次能够参加科举乡试,那是因为所属的小宗族早就依从于一个举足轻重的大宗族,这才让他有考试的资格。 当然,也免不了要交一笔规定数目的孝敬银子。 不过,现在这一刻的辉煌和荣耀,让他觉得一切都是值得的。 更别说未来的广阔前途,或许自己绝不限于广东布政司这个地方,能入京做官,封侯拜相,也说不定…… 尤其当他看到,当地最大宗族族长的那个亲侄子,本想锁定这次的解元之位,却只是获得个勉强通过,他心里就更过瘾更痛快了。 哈哈哈! 你在这里有势力,有什么用? 没听余大人说么,阅卷的那位,可是京城来的信国公。 国公大人可不管你什么势力强弱! 论本事,还得是我! 呵…… 这一切,都被余从龙尽收眼底。 余从龙无声地笑了。 卷子可不是我批的,标准也不是我定的。 所以,即便那些宗族不满,总也不能说本官收了钱不办事。 再说了,只要你送来的子弟,不是太过差劲,总也有个举人的身份保底,将来在当地某县,做个县官,那也是主政一方呢,又有什么不满意的? 至于进京做官…… 哼! 连本官都没那个本事,你们凭的什么! 第三百八十八章 童言无忌的小女孩 一片赞誉声中,新科解元,正在飘飘然。 十载寒窗,今日终于有了回报。 四周传来的,都是奉承的词句,或是羡慕的目光。 就连高高在上的那位余从龙余大人,也向自己露出满意的微笑。 余从龙的确很满意。 这次科举乡试,至此,应该也算是功德圆满,一切都在自己的掌控之中,没出岔子没出意外,最后入选中举的这些人,或许还是让很多人失望不满,但卷子是汤国公批的,标准是圣上定的,就算那些宗族的族老有不同意见,也找不到我余从龙头上。 接下来,通过乡试的,还要进京进行会试,按照广东布政司的一般水平来判断,这些人去京城应该是掀不起什么浪花,无非就是走个过场罢了。 但有了举人的身份,便可以做官了,那才是他又要操心的一件大事。 足足两百多举人老爷,如何安排,如何协调,谁做县令,谁做通判,谁做县丞,那都是关系到极其错综复杂的东西,需要好好权衡分配。 总之,等这次科举的事情尘埃落定,整个广东布政司,都将迎来全新的面貌。 那样的面貌,自然是很多大宗族愿意看到的。 至于少数人的想法,那不重要。 高台之上,负责念诵试卷的,还在继续,一道道题目念下去,字正腔圆。 秦枫听着,不置可否。 这份卷子,算是作答公正,条理清晰。 但要说有多出色,那也未见得。 莫非这广东布政司,地处偏远,文教水平不高,最出色的人才,也就是这程度了? 秦枫不敢妄下结论,只是认真听着,从第一道题目,听到最后一道,依然没找到什么惊喜,只觉得乏善可陈。 如果说这已经是最高水准,那这地方的文气之低,还真是令人失望。 念完了。 那人收起试卷,恭恭敬敬地回到余从龙跟前复命,低声道:“大人,试卷已经念诵完毕。” “好!” 余从龙站起身来,随手接过试卷,高高举起,朗声说道:“大家都已经听到了,这便是本次乡试,由信国公汤和汤大人,亲自点中的解元,他的名字,叫做……” “可是,他的文章,还不如我哥哥的呀!” 忽然,一个奶声奶气的声音,从人群中飘了出来,竟然打断了余从龙的说话。 因为余大人开口,场面忽然安静下来,原本嘈杂的环境中人人议论纷纷,这会儿骤然安静,唯有这个小女孩反应慢了半拍,却刚好说在了鸦雀无声的当口,刚好卡在了余从龙语调顿一顿,想要把那个名字说出来的当口。 霎时间,气氛变得诡异起来。 无数道目光,惊诧回头,寻找这声音的源头。 却见一个约莫只有六七岁的小女孩,小手还牵在大人的手里,被这猝不及防的情景惊呆了,再也不敢说话,拼命低下头,手脚都不知道往哪里放。 啪! 一声脆响,耳光响亮。 小女孩粉嫩的脸颊上顿时肿起五道触目惊心的血痕,被打得连哭都不敢出声,大颗的泪水在眼眶里蓄满,拼着命不让掉下来,憋得满脸通红,小小的身体微微颤抖着。 “你这死孩子,胡说八道什么!” 打人的是个约莫五旬年纪的老汉,满脸都是惊慌恐惧,一巴掌打住了自己孩子,却转向高高在上的余从龙余大人,磕头叩拜道:“大、大人……小孩子不懂事,胡说八道的,都是胡说八道的……” 嗯? 余从龙被骤然打断了说话,却快速瞅了一眼身边的汤国公,见他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反应,才将眼角的一抹惊讶和恚怒迅速收起,脸上露出笑容,温言道:“这位老兄,何必苛责孩子,都是童言无忌罢了!听这小女孩的说法,你家中也有儿子在读书?” 啊! 那老汉身上抖得更厉害了,先是拼命摇头,然后又慌乱地点了点头,颤抖着声音说道:“读、也读了一点,不过都是胡乱读的,不成样子,不能跟这里的各位相比……” “他在这里么?”余从龙的目光掠过众位考生,似乎要从这里面找出那个人。 “不,不在。”老汉战战兢兢地继续说道:“他连最初的县试都没过!读书读得乱七八糟,不值一提,真的不值一提。” 哦。 余从龙点了点头,忽然伸手指向那个小女孩,哈哈笑道:“可是,在这孩子心里,她的哥哥,才是读书最好的那个!就算是殿试夺魁,跨马游街的状元郎,也比不上那个从小一起长大,关爱照顾她的哥哥。” 呃。 这个话,老汉不知道如何接,更不知道这位余大人心中喜怒,只好匍匐在地,连连磕头,只盼这场突如其来的祸事,到此为止,不要再继续下去。 “唉,说起来,本官小时候,也有一个这样可爱的妹妹。”余从龙目光不再注视这对恐惧的父女,抬高望向远处,颇为感慨地说道:“在她心目中,我当然应该是状元!只可惜,早年本官参加科举,最好的成绩,也不过是二甲第三十五名而已……” 这番话说得,饱含温暖,仿佛一下子就拉近了二品高官跟寻常老百姓之间的距离。 一场无人预料的意外危机,就在余从龙淡淡追忆的话语中,轻轻消弭。 是啊,自家的亲人,就应该是最好的。 这小女孩懂得什么,大约只是知道自己的兄长读书辛苦,所以才觉得他的文章应该是最好的。 岂不知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就算现在这个喜形于色的解元,到了会试的时候,面对天下英才,又能有多少作为? 不过这小女孩,还真是可爱。 童言无忌,哈哈,大人说得对,就是童言无忌呢! 略微紧张的气氛,转为欢快,很多人都笑了起来。 然而那老汉的神色却依然惶恐,匆忙磕了个头,拉着那个闯祸的小女孩,挤开人群,飞一般地去了。 怎么,这么害怕? 秦枫心中微动,却没有丝毫表露出来,反而融入了周围的环境,笑着跟身边的人搭话道:“这小女孩有点意思,不知,叫个什么名字?” 第三百八十九章 知府驾到 广东布政司,科举乡试,已经尘埃落定。 虽然有点小小的插曲,但总算没出什么岔子,这让原本心中还是微微忐忑的余从龙,渐渐放下了心。 至少,那个杀气很重的秦枫,没来这里。 不知这位全国总学政,到底是去了哪个地方,害得这些镇守一方的朝廷大员,全都心中惴惴,不知道这个从不按常理出牌的年轻人,又会继扬州之后,搅起什么风雨。 总之,不来我这里就好! 余从龙长吁了一口气,觉得心情不错。 只是,有些本不该有的插曲,还是应该解决一下。 “启禀大人,广州府知府到。” 这时候,有手下人到了门口,恭恭敬敬地禀报请示。 “叫他进来吧。”余从龙端起手中的茶盏,不咸不淡地抿了一口,便听到门口传来响动,来人整顿衣裳,跪倒在地,大声说道:“下官,广州知府姚守亮,拜见大人!” “起来说话。”余从龙端坐在太师椅上,向下俯瞰一眼,见那官儿战战兢兢地起了身,便直接问道:“查清楚了?” “是。”姚守亮知道出了事,但只得硬着头皮说道:“是下官管教不严,让宝安县的一对父女,因为逃难来到清远,刚好赶上这场乡试,那孩子年纪小不懂事,竟当众胡言乱语,冲撞了大人……” “呵。”余从龙微笑,摇头道:“哪来的冲撞,我不是说过么,只是童言无忌。” “是是是,童言无忌,童言无忌。”姚守亮不知这位上官的喜怒,只好顺着意思连连点头。 “不过,你说逃难?这是怎么回事?”余从龙现在没了那位国公在旁边,又是在自己的衙门正堂里,气势比之前主持乡试的时候,更强盛了十倍不止,虽然脸上还挂着笑容,但一句话就让官居四品的姚守亮浑身冷汗涔涔,身子簌簌发抖。 “是这样的,余大人。”姚守亮哪敢隐瞒,连忙飞快地说道:“宝安县前些日子,发生了一场因为争水而导致的械斗,双方分别是县里有头有脸的大宗族,一个姓张,一个姓陈。其中陈姓宗族,近年来已经人丁单薄,势力远不如前,已经远不是那张姓的对手。所以这次争水,最终结果是,只分到了两成水源。” “那对惹事的父女,父亲叫陈镇孙,女儿叫陈小女,因为这次分配的水源太少,自认为已经活不下去,所以来到清远县,投奔一个亲戚……” “这么说,他家里的那个读书的儿子,也来了?”余从龙忽然插话问道。 “没有。”姚守亮赶紧说道:“其实那亲戚跟他们的关系并不亲睦,也没有接纳的意思,这俩人白跑一趟,本来已经准备回家了,却遇上了乡试,来看个热闹,没想到那个六岁半的陈小女,乱说话……” “姚知府,你又错了。”余从龙点了点头,神色平静地说道:“怎么知道她是乱说话?说不定,她哥哥真的是才华出众,只是明珠蒙尘罢了。如今朝廷开科取士,圣上求贤若渴,像这样的人才若是流落在外,不为人知,是本官的失职,也是你姚知府的失职啊。” “啊,是是是!”姚守亮刚刚消解下去一点的冷汗,又猛地渗了出来,只觉得浑身凉飕飕黏腻腻,不舒服到了极点。 可是,余大人究竟是什么意思? 姚守亮一边磕头,一边小心地观察着余从龙的脸色。 可是,这位官居二品的布政司使,已经端起茶盏,慢条斯理地抿着早已不再滚烫的茶水。 端茶,送客。 于是姚守亮不敢再问,只得爬起身来,再次恭恭敬敬施礼,然后倒退着身子走出厅堂。 人虽然出来了,但还是糊涂着。 不让人才流落在外? 这是什么意思。 看来,那个陈家,一定是要走一趟的。 可是,到底是用什么态度去,余大人并没明示啊! 倘若搞错了意思,那自己这知府怕是也干到头了。 离开余从龙的府邸,姚守亮反复思忖,尤其是最后余大人说的那句话,更是翻过来覆过去咀嚼了好多次,才终于咂摸出一点滋味。 倘若流落在外,不为人知,那便是失职! 可是不管那个陈家的儿子有几分才华,既然连县试都不曾参加,这已经得算是“人才流落在外”了。 该死! 既然读书,为何不应试? 难道是读着玩的吗? 据说,京城的那位朱皇帝,这次大张旗鼓,重开科举,为的就是给新生的大明朝招揽人才。 若是真有本事,便来参加考试便是,或许就能光宗耀祖,青云直上,那不是人人都想要的么? 那个陈家的儿子,连县试都不参加,到底是什么缘故? 莫非是对父母官不满,对本官不满,对余大人不满,甚至是……对圣上不满? 嘶! 我广州府,绝不允许有这样人的存在! 要知道,作为提督学政的那位汤国公,可还没有回京呢! 如果真的有什么不和谐的声音,再传到这位国公的耳朵里……余大人必定大大的不高兴。 余大人都不高兴了,我姚守亮这后半辈子,还想有太平日子吗? ——倘若流落在外,不为人知,那便是失职! 不为人知。 不为人知! 对了,重点就在这“不为人知”四个字上。 只要不为人知,那就一切安好! 姚守亮重重吐出一口浊气,终于彻底读懂了余大人的暗示。 宝安县! 他回到府衙,不敢丝毫耽搁怠慢,立刻带了几个最得力的衙役手下,离了广州府清远县,径向隔壁的宝安县而来。 一路上风尘仆仆,也不顾自己这身子骨快散了架,直接就一头撞入宝安县县衙里,把几个门口的衙役吓了一跳,但见此人官服齐整气势不凡,自然也不敢刁难,飞快地向内禀报。 不多时,宝安县县令梁潜,连官服都来不及穿,只穿了一身白色的亵衣,急匆匆来到门口,一搭眼便吓了一跳,知道是顶头上司到了。 “下官,宝安县县令梁潜,拜见知府大人!!” 第三百九十章 这个陈家,已经大祸临头 “梁潜!废物!你干的好事!” 一肚子火气的广州知府姚守亮,上前一脚,把梁潜踹翻在地,怒道:“你们宝安县的真有本事,竟然跑到布政使大人面前,大放厥词,是要给大人难堪吗!” 啊? 梁潜吓了一跳。 布政使? 余从龙余大人? 那是自己连拜见都没福气的上官啊! 我哪敢给他难堪…… 怎么回事? “说!那个陈镇孙家里,是什么情况?”姚守亮看着一脸茫然的梁潜,阴恻恻地问道。 陈镇孙。 梁潜迷糊了一下,但这个名字乃是自己治下的百姓,好歹也是有几分熟悉,连忙说道:“陈镇孙怎么了?难道是他冲撞了布政使大人?这不可能啊!” “别说废话!让你说说陈镇孙家里情况!” “……是!那陈镇孙家里,只有三个人。孩子娘早年就因为太穷而离开陈家,不知去向,陈镇孙独自抚养一对儿女长大,儿子叫陈安宅,女儿叫陈小女。日子过得,挺不容易……” “陈安宅!”姚守亮直接问道:“这个陈安宅,年庚几何,是否读书,可曾参加宝安县的县试?” “这……”梁潜还糊涂着,但只能知无不言,皱眉回忆道:“那孩子应该是十六七岁的年纪,读书么……好像是读过一点,但肯定没参加县试,他们家穷,交不起规定的那笔银子……” 顿了一顿,梁潜小心地问道:“姚大人,您的意思是,这个陈安宅闯了祸?他天大的胆子,竟敢跑到布政使大人面前乱说话了?” “哼!不是他!是他那个年纪小的妹妹,叫陈小女的,竟敢在科举乡试这等庄重场合,公然指责乡试解元的试卷不过尔尔,不如他哥哥的文章。”姚守亮没好气地说道。 啊,原来是这么回事。 梁潜恍然,小心翼翼地低声解释道:“其实……那只是童言无忌,一个小女孩能懂得什么,布政使大人何必在意……” 哈! 你倒也知道童言无忌? 不过! 这个话是布政使大人说的,你却不能说! 姚守亮看着梁潜,冷冷地说道:“当时,朝廷派来的提督学政就在余大人身边,本来一切都很顺利,这个陈小女却跳出来胡说八道!你说,该当何罪?” “而且!那个叫陈安宅的,如果真的才学泛泛,也就罢了,那便是童言无忌,不必跟小女孩计较。” “但若是他真的有点墨水,却没有参加科举,甚至连县试都没去,这件事若是被提督学政大人得知,会作何想法?你想过后果么?” 啊,是是是! 梁潜浑身渗出冷汗,知道其中利害,连忙接道:“我这就去陈家走一趟,调查清楚,解决这件事!” “不必了。”姚守亮立刻摇头,道:“你当本官是做什么来的?这件事,你不必再管,只需要告诉我陈镇孙家的路径,本官亲自上门,去看看那个才华超过解元的少年,为何不肯参加朝廷科举,是对本官有意见,还是对朝廷有意见!” 唉! 梁潜心中一叹,知道这个陈家,已经大祸临头。 但他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七品县令,现在顶头上司姚知府气势汹汹地赶来,兴师问罪,他没有丝毫办法阻拦。 很快,姚守亮问明了路径,带着几个如狼似虎的衙役,离开宝安县衙,径向陈镇孙家而去。 …… 宝安县东北方位,有一间早已破败的木屋,虽年久失修,却也勉强能遮蔽风雨,周围陈家村的其他人家,大约也都是这样的屋子,陈家并不会显得格外寒酸。 破屋后面便是几亩水田,这会儿在炎炎烈日下,田里的禾苗显得没精打采,纷纷耷拉着脑袋,那是因为严重缺水的缘故。 但凡对庄稼有点了解的人,都能一眼看出,照这个势头下去,到了秋收,这几亩水田要是还能打几斤粮食,就算是奇迹了,更大的可能是颗粒无收,白白辛苦一年。 然而在破屋里面,一家三口耷拉的脑袋,好似比地里的禾苗更低,沉寂的气氛不知维持了多久。 “爹……”身形瘦弱的少年抬起头来,鼓足勇气,低声道:“妹妹虽然说错了话,但毕竟只是个孩子,那位余大人不也说是童言无忌么,会不会是你想多了?” “唉!”陈镇孙叹了口气,摇头道:“你的那些书,都读到哪里去了?你可知道那些高高在上的大人们,最在意的是什么?孩子,快点,来不及多解释了!你快把这屋子里所有的书,都给烧了!然后不管谁来问,你只说只是看了几本闲书,认识几个字而已!” “我……我不!”少年看着屋子里一角,高高堆叠起来的书本,心疼得浑身打颤,那是全家省吃俭用,从牙缝里挤出来的一点钱,才换来的圣贤书啊,哪能就这么烧掉了! 啪! 陈镇孙一巴掌就把少年打了个趔趄,怒道:“我看你是读书读傻了!你知不知道!今日科举乡试,那些大人们,最终评判的标准,主要是什么?并不是你在意的这些书本上的孔孟之言,重点在于实际的案例判定,考察的是遇事机变的能力,顾全大局的本事!似你这般糊涂,就算把书读烂了,也考不上!这标准,据说就是你崇拜的那个秦枫秦大人亲自提出来的!” 啊,秦枫…… 少年眼中闪过一道光,终于在老爹的催促下,捧起那些视若珍宝的书籍,到了屋后一片空地,将其付之一炬。 可是刚烧到一半的时候,便有凌厉的声音远远传来。 “这里,就是陈镇孙家了?” “启禀大人,正是……” 啊! 是族老的声音? 来的是哪位大人,是县太爷梁大人吗? 陈家父子对视一眼,恐惧的情绪攀升到极点。 祸事来的好快! 这些书,都还没烧完呢…… 循着烟火升腾的势头,姚守亮一行人,很容易就找到了陈家的一家三口,包括在乡试现场惹事的父女,还有一个面生的少年。 第三百九十一章 不愿科举的少年 呵…… 姚守亮低头一瞥,见到那些烧了一半的书籍,便又是冷冷一笑。 看来,还真是如余大人所说,这少年算是“流落在外,不为人知”的一个读书人,只是不知道什么缘故,连县试都没有参加。 只是因为穷么? “陈族长,你的族人里,出人才呢。”姚守亮阴恻恻地说道:“只看这些书,学问一定是不错的,倘若参加县试,说不定就能步步青云,从此走上官途呢。” 一句话,让头发花白的陈老太爷,冷汗直冒。 这位可是知府大人! 现在陈家村人丁单薄,就连县太爷都得罪不起,更何况是知府! “这样吧,陈族长。”姚守亮瞥了一眼陈老太爷,淡淡道:“路上你说的事情,本官已经知道了。这陈家村地里的禾苗,也的确是太缺水。关于这件事,本官可以去帮忙协调,让那张家村人,至少再分两成的水过来,甚至可以争取到五五之数。” 啊! 突如其来的喜讯,直接把陈老太爷欢喜得快要疯了。 两成? 甚至三成? 做梦都不敢想啊! 这些日子,陈家村所有村民,心心念念,惦记的都是,倘若能有三成的水源,那就好了,最起码能保证基础的水源供应,今年地里的收成,还可以稍稍指望一下,或许可以勉强果腹的。 现在,从三成一下到了四成,还有希望跟张家村平分碧流河的水? 多少年了,多少年都没有这好事啊!毕竟张家村他们是上游,祖祖辈辈都习惯了截流这回事,什么时候给下游分过一半的水。 “草民拜谢大人恩典!”陈老太爷喜形于色,战战巍巍地就要跪倒,却被姚守亮随意伸手拉了一把,皱眉道:“不用这些虚礼了!本官答应的事,一定可以做到,但本官刚才说的话,你都听明白了?” “明白!!”陈老太爷望了一眼呆若木鸡的陈镇孙一家三口,大声说道。 “好。”姚守亮点点头,平静说道:“那么。陈家村的事,还是交给你们陈家村自己来办。本官就在这里,等你的消息。” “是!请大人放心!” 陈老太爷深吸一口气,上前几步,到了陈镇孙跟前。 气氛,顿时变得更加紧张,还带着几分尴尬。 “镇孙……”陈老太爷率先开口,叹息道:“其实说起来,你父亲还在的时候,跟我关系不错,他还叫我一声三叔呢。” “是。”陈镇孙刚才也听到了姚知府的话,知道对方开出来的条件,让整个陈家村都根本无法拒绝。 别说是一个陈镇孙家,就算是十个,为了三成的水源,也会被毫不犹豫地牺牲掉。 “这些年,咱们疏远了……”陈老太爷似乎是想多说几句家常,但明显跟气氛对不上,只得颓然放弃,将目光转向陈镇孙身边的那个少年,问道:“孩子,你叫什么名字?” “陈安宅。”少年面对族长,轻声回答。 “这些,都是你读过的书?”陈老太爷瞥了一眼还没烧完的那些书籍,慢慢问道。 “啊,不,不是的……”少年想起老爹的话,连忙摇头否认道:“我只是随便翻一翻,认识几个字而已。” 可是,这样的话,却已经骗不过人。 那些没烧完的书籍,翻边的毛角,足以证明被翻阅的频度之高,姚守亮自忖就算他家里的书籍,也没被翻到这个程度。 说不定,这个叫陈安宅的少年,还真是个埋没的人才。 只是奇怪在于,既然读书如此勤奋,为何不参加科举呢? 要知道,现在是圣上重视科举,朝廷开科取士,各地能涌现出多少才堪大用的读书人,也是衡量地方衙门教化能力的一个重要指标。 也就是说,比如姚守亮主持的广州府,若是能在县试府试中选拔出足够出色的人才,在未来的乡试乃至会试中金榜题名的话,他姚守亮不仅是脸上有光,也是实打实的一项政绩。 对考生本人来说,那就更毋庸多言,学而优则仕,几乎是天下读书人共同的目标。 但这个陈安宅,倒是怪了。 “你叫陈安宅,是吧。”陈老太爷心里也有同样的疑问,稍打量一下这个特立独行的奇怪少年,皱眉问道:“我们陈家村,由我亲自定的规矩,凡是读书的孩子,愿意参加科举的,上面规定的那每人五两银子的费用,由村里担负!据我所知,我们宝安县的县试,陈家村一共去了六个孩子,这其中,并没有你。” “是,我没报名。”陈安宅目光闪动,似是有很多话要说,但最终还是欲言又止。 “为什么?”陈老太爷迷惑不解。 看样子,这个陈镇孙家里,的确很穷,要比陈家村一般水平还差些。 但这个钱,是村里出呀! 要知道,倘若陈家村能出现一个当官的,对于整个家族的命运,都会有很大的改善,官位越大,族人的生活就会越好过。 所以,尽管上面规定参加县试要拿钱,但村里尽管不富裕,也还是把这个钱给承担下来,为的就是这些孩子能有出息,中个秀才甚至举人,未来真能做官的话,也好照顾一下陈姓的族人。 这样双赢的好事,为什么要拒绝? “我、我读书读得不好,没必要。”少年低下头,显然是言不由衷。 呵…… 这个理由,难以服人。 陈老太爷知道,陈家村去县试的那几个孩子,全都止步县试,连府试都没进去一个,反倒是作为宿敌的张家村,据说有个二十岁出头的孩子,一路过关斩将,据说已经在乡试里拿到了举人的名头,眼瞅着就要平步青云了! 这样一来,未来陈家村的命运,只怕更加不堪。 没有强大的宗族,又没有做官的族人,陈家村还能苟延残喘多久? 可是眼前这孩子! 就从那些快翻烂了的书判断,如果不出意外,他的学问是可以期待的。 只怪自己岁数大了,平常也疏于了解,竟不知道陈家村还藏着这么一位读书少年。 可为什么不愿参加科举啊! 这次是朝廷开科取士,明摆着是改变命运的大好机会! 不做官,读书是为了什么? 第三百九十二章 这样的官,我不愿去当 唉! 既然少年不肯吐实,陈老太爷也不便追问。 只是今日知府大人亲自到此,又开出了那样令人无法拒绝的条件,这件事,总要有一个了结。 “刚才,知府大人的话,你听到了?”陈老太爷眼神中闪过深深的惋惜,看着这位刚刚拂去表面的蒙尘,却没来得及绽放出熠熠光华的陈姓明珠,他已经没有机会再去绽放所有的华彩了。 “听到了。”陈安宅知道,两成甚至三成水源,对于陈家村,意味着什么。 “对不起,孩子。”陈老太爷摇头叹息,道:“我对你没有偏见,早年跟你祖父也有过不错的交情,只是……今日之事,惊动了上上面的大人,大人的意思是,科举考试乃是朝廷重视的大事,不应该有读书人置身于外,你明白么?” “明白了。” 陈安宅并不蠢笨,只是闭塞于小小陈家村,没见过外面的天地。 至此,他才知道,这天下的官儿,绝不像传说中的秦枫秦大人那样爱民如子,甚至就连宝安县的父母官梁潜那样和稀泥的糊涂官,也已经是颇为无奈的平衡之举。 真正的黑暗,在此刻,才在这少年的面前,缓缓掀开面目狰狞的冰山一角。 只可惜,看到这抹黑暗的少年,已经再也无法见到人间光明。 “孩子,难为你了。”陈老太爷心中悲痛,但无可奈何,最后说道:“再给你一刻钟的时间,跟家人道别吧,这是我能争取的最大限度了,知府大人还等着。” 一刻钟之后,这个叫陈安宅的少年,生命便将走到终点。 这是陈家的大难临头,却根本没有任何力量可以抗拒。 拼命吗? 那无非就是多死两个人而已。 “爹,别冲动。”即将赴死的少年,却表现出前所未有的通透,微笑安慰道:“这是好事呢!原本,我们陈家村人,都快要活不下去了,有亲戚的都去投奔,没亲戚的也准备逃荒……现在,我这一条命,能给村里换来至少两成的水源,这好几千陈姓的族人,都能好好活下去了,只希望,这位知府大人,能够言而有信。” “孩子……”陈镇孙早已老泪纵横,痛恨这无可奈何的命运,痛恨自己的力量渺小,无法改变,眼前这个养育了十几年,虽然性格执拗不太听话,却愈发孝顺的孩子,就要死了。 但有一件事,不但陈老太爷不明白,知府大人不明白,那位高在云端的布政使不明白,就算跟陈安宅朝夕相处的老父亲,也是万分不解。 他真的不想让这个问题的答案,随着儿子的死去,永远埋葬。 于是陈镇孙抹去眼眶里的泪珠,用婆娑的泪眼看着儿子,颤抖着声音,问道:“孩子,我一直不知道,为什么你不肯参加县试。你明明读了那么多书!别的地方我不知道,只说我们陈家村,那些去参加考试的孩子,他们读的书加起来,也没有你多!你若是去了,说不定就能中秀才,中举人,说不定……是因为钱么?可是这个钱,不需要我们家出啊,村里不是答应要出钱的么……” “中秀才,中举人,然后呢?”陈安宅的笑容愈发通透,仿佛回光返照一样,脸庞上荡起让所有人都看不懂的某种光芒。 然后? 陈镇孙糊涂了。 然后自然就是光宗耀祖,鸡犬升天了啊! 别说他们这一家三口的命运彻底改变,就算陈家村也会因为出了一个大官,而不再被人随意欺压。 这是多光明的未来啊! 县令,那就已经是大官了! 如果现在的梁县令,姓陈,出自陈家村的话,那么隔壁张家村,无论如何也不敢把事情做那么绝。 这里的宗族力量虽然强大,但官府终究还是有威慑力的。 儿子是什么意思? 陈镇孙依然不懂,但没有时间打哑谜了,他索性直接说道:“然后我们家,我们陈家村,就都好过了啊!那还用说!甚至你如果能更进一步,嗯……我是说假如,能有现在知府大人的权势,咱们陈家村这百余年来受到的欺负,都能让那些姓张的还回来!” 说到这里,陈镇孙也是咬牙切齿,显然这些年都被欺压狠了的。 “呵,所以……也就那样了……” 陈安宅脸上忽然泛起轻蔑不屑、漠然冷笑的神情,瞥了一眼知府的方向,轻轻说道:“张家人做官,欺负陈家人。陈家人做官,欺负张家人。这其实,有什么分别?” “我听说,应天府的那个秦枫秦大人,爱民如子,为民请命,不论治下的百姓,姓张还是姓陈,姓李还是姓王,都能一视同仁,都能倾心相待。百姓若是受了冤屈,哪怕面对的是权势熏天的当朝丞相,他也绝不妥协……” “可是,这样的官,我做不到。” “就连科举的钱,都是村里出的,那么我就算真的当了官,就没法不管村子里,否则陈家村的几千人,唾沫星子就能把咱们家淹了。” “在咱们这里,当官不是要为民做主,首先是要为自家的宗族做主。” “所以,这样的官,我不愿去当,又何必去参加什么考试呢。” 啊! 原来如此! 直到此刻,当父亲的,才彻底知道了儿子心中所想。 那个流传在民间的,关于遥远的应天府,一个名叫秦枫的好官,竟在儿子心中,种下了如此深刻的种子,成为他读书做人的楷模和方向。 可是此地的宗族势力强大,根深蒂固,一个人不管做到什么位置,哪怕真能封侯拜相,也是断然不敢不理会宗族的。 否则……祖宗八辈都会被戳脊梁骨,甚至祖坟都得被人给刨了! 儿子不愿做那样的官,也不认为自己有对抗这习俗的能力。 所以,他读书,却不考试。 只是没想到……原本只想与世无争,却因为小女儿的一句无心之言…… 但那句话,是没错的啊! 儿子的文章才华,本就不在那些参加乡试的学子之下! 唉! 现在,说这些,都已经太晚太晚。 第三百九十三章 老朱抵达宝安县 一座新坟,矗立在陈家村外的乱坟岗上。 无人关注。 却有人关注。 重新回到宝安县的秦枫,隔着极远,眺望那座笼罩在凄凉气氛中的乱坟岗,知道那个陈家的儿子,已经死了。 不管他是否拥有堪比乡试解元的才华,也不管他因为什么样的原因,连县试都没有参加,总之他现在已经死了,将一切曾经拥有的痕迹,随着这座乱坟岗上的新坟,彻底埋葬。 秦枫能够得知的死因是——在树上给妹妹摘果子,不慎失足摔下来,摔死了。 但是这样的理由,秦枫自然是不信的。 虽然不信,却也无可奈何。 因为秦枫已经隐隐看到了那张大得恐怖的,漆黑如墨的巨网。 仿佛整个广东布政司,都在这张巨网的包围之中,任何企图破坏这张网,或是破坏这张罗网中编织的任何规则的不和谐者,都会被无情而冷酷地绞杀,碾成粉碎。 这张罗网,盘踞在正中的那只,剧毒无比,狰狞恐怖的蜘蛛,却并不是广东布政司使余从龙。 盘根错节,不知存在了多少年的宗族势力,才是这张罗网真正令人难以逃脱的症结所在。 秦枫有理由相信,整个广东布政司的科举,也都被这张无形的罗网左右着,能够选拔出来的官员,从一开始,就不可能一心为公,而必须要首先站在宗族的利益上。 或许遵循这样的规则,也能让这里保持一个微妙的平衡,依旧是大宗族掌控话语权,小宗族仰人鼻息,那些没有宗族倚靠的,更是人命贱如草,死了都不会有人关心。 其实,这也算是符合了大多数人的利益,毕竟大宗族之所以称其大,就是因为人数众多,这才能让森严的法纪都为之让路。 可是,大多数,就一定是对的么? 秦枫站在一个阴暗不见阳光的角落,眺望那座乱坟岗,知道长眠在那里的一个没见过面的陈姓年轻人,或许不会这样想。 这个世上,总有一些人,明知事不可为,却还是坚持某种叫理想的东西。 有时候会觉得可笑。 但当这种坚持是以性命作为代价,可笑便变得可敬起来。 我,秦枫,皇帝亲自任命的全国总学政,科举主考官。 既然来到这里,也触碰到了那张仿佛牢不可破的可怕罗网,那么说不得,总要跟它碰一碰。 只是,此事必须谨小慎微。 别说自己孤身一人,就算是带了伍九六等人同行,在这天高皇帝远的地方,锦衣卫的力量也无法企及,光凭几个人的力量,只要被稍稍察觉异样,那张恐怖的网立刻就会收紧,将这些不自量力的爬虫,碾成齑粉。 所以,或许我需要一个身份。 秦枫计议已定,稍吐出一口浊气,刚好有初升的阳光终于找到这里,阳光在他眉梢间跳跃出七彩的光芒,似乎很喜悦又可以照亮一个角落,又可以温暖多一个人。 现在的身份,还是一个外地来的探亲者。 探亲虽然是假的,但总有办法可想,或许,探着探着,就亲了呢。 总之,先不走了。 虽然这里的乡试已经结束,按照常理来说,我的职责也应该结束,该回到京城复命,然后还要作为主考官,主持京城举行的至关重要的会试,那也是自己的重要任务之一。 但是现在,这里的事情,并没有结束。 就算是为了那个“摔死”的年轻人,我便留在这广州府,尝试撕开这张漆黑的罗网。 秦枫知道,会试结束之后,几乎是皆大欢喜的局面,那些过关的考生,已经获得举人的身份,并且欢天喜地,积极筹备接下来的会试,期待着能够在会试中更进一步,光宗耀祖。 就连京城来的提督学政,信国公汤和,据说也在两日前离开广东,回京去了。 现在街头巷尾讨论的话题,已经不再是那场轰动一时的科举,而是接踵而来的秋收农忙。 是的,又是一个秋天了。 皇帝把今科会试,就定在深秋的某天,若是秦枫再不往回赶,或许就真的赶不及了。 赶不及就赶不及吧! 秦枫露出一个无奈的笑容,毕竟皇帝还在呢,实在不行就由老朱亲自主持,难道没了我秦枫,会试就没法进行了么,不存在! …… 就在秦枫露出笑容的时候,一路上亦是风尘仆仆的老朱同志,刚刚抵达宝安县,刚好是秦枫走过的那条路线。 皇帝微服,毕竟非同小可,秦枫可以不带随从,但朱元璋无论如何也不能以身涉险,所以随行的除了锦衣卫都指挥使毛骧之外,另有许多锦衣卫中的精锐高手,隐藏在暗处,随时准备救驾保护。 “还有多远?”朱元璋虽然春秋鼎盛,但一路上长途跋涉,也已经累了,懒洋洋地问道。 “启禀陛……呃、爹,前面就是清远县了!”毛骧很荣幸地再次扮演儿子这个角色,既然到了广东地界,那便不再以君臣相称,但依旧恭敬地答道:“广东布政司使余从龙的府邸,就在广州府清远县,已经查明,刚结束的乡试,就是在清远县举行,所以秦枫应该已经来过这里,只是不知道,现在还在不在,暂时没有找到秦枫的踪迹,最后出现的地方,就是这个宝安县,之后便不知去向。” “呵,这就对了。能被你找到的,就不是秦枫了。”朱元璋脸上露出一个笑容,道:“他在濠州城设下那样的迷魂阵,可把咱都骗了过去,急匆匆过去一看,集庆的病是假的,濠州城的秦枫是假的,甚至那些名医齐聚,百姓膜拜的景象,全都是假的!这秦枫到底要下一盘什么棋,咱可是好奇得很,一路走到这里,可惜还是晚了,乡试既然已经结束,还真的很难确定,秦枫还在不在这里。” 顿了一顿,朱元璋继续说道:“探亲的事情,都安排好了么?” “好了,您放心!”毛骧很笃定地回答。 作为锦衣卫的最高长官,这点事只是鸡毛蒜皮的小事,既然皇帝微服,要以“毛老爹”的身份探亲,那么在遥远的广东布政司,当然就应该有个姓毛的“亲戚”,而且一切设定都非常妥当,不会被任何外人察觉。 第三百九十四章 万乘之尊,寄宿民宅 这个秦枫,到底来了还是没来。 朱元璋微微眯起眼睛,望着这片自己也几乎从未踏足的土地,心中居然有些连自己都无法理解的急迫。 从京城离开,跟马皇后那里用的理由自然是:关心爱女集庆公主,所以特意去濠州城老家,探病。 但是当朱元璋带了毛骧等人,微服到了濠州城,跟伍九六等人一接触上,才知道这趟是被秦枫那厮给骗了! 大明长公主朱镜媺,的确曾经因为马车颠簸劳顿,生了一场急病,但是安顿在濠州城之后,那病早就好了,现在除了日夜思念秦枫之外,可以说是神完气足,甚至比在皇宫的时候还胖了半圈,让担着心的朱元璋哭笑不得。 按说,到这个时候,朱元璋也就该回宫了。 可是……这位本应坐镇京城的大明皇帝,几乎没有犹豫,第一时间就向伍九六问明了秦枫的去向。 然后,他做出一个很多人都迷惑不解,甚至暗暗担心的决定。 去广东布政司,跟秦枫汇合! 这下,就连一路伴驾十几年的毛骧,也变了脸色,虽然不敢正面抗旨,却也是旁敲侧击,尝试劝谏皇帝,不要长途跋涉,去广东那边。 千金之子,坐不垂堂! 现在的朱元璋,早已不是当年那个起义军的首领,而是九五至尊,刚刚定鼎的大明江山,若是没有圣上在京城坐镇,很难说又会发生什么意想不到的变化。 虽然太子朱标也是群臣拥戴的文武全才,但毕竟年纪尚小,即便有马皇后的辅佐,有文武百官的支持,也还远不到他登临大宝的时候。 陛下,不能出岔子啊! 可是广东是什么地方? 自古以来,那百越之地,都被认为是不毛之地,虽然后来也渐渐有了些发展,不至于说是人丁稀薄,但距离江南富庶的地界,还是差了十万八千里。 秦枫去那边,意图可以理解。 毕竟天高皇帝远,那么科举之事,可能就有许多不规范,不符合朝廷律令的地方,正需要他这位科举主考官来督查整肃,这也正是圣上任命这位全国总学政的意义所在。 但! 皇帝怎可亲身涉险? 虽说广东布政司使余从龙,有一万个胆子也应该不敢有任何谋逆之心,但终究还是一场绝无必要的危险啊! 可是,不论是毛骧还是伍九六,甚至就连陛下最爱的长公主殿下,都无法劝服这位一意孤行的帝王。 没人知道,朱元璋为什么非要去广东跟秦枫汇合。 因为没人知道,朱元璋已经有几个月不曾听到秦枫的心声,实在是憋得浑身难受,原本心心念念,到了濠州城就可以如愿以偿,但濠州这边扑空之后,这个念头不但没有打消,反而更加强烈,几乎已经无法遏制。 就这样,朱元璋依旧把锦衣卫同知伍九六留在濠州城,保护公主殿下,同事秦枫留下的那个迷魂阵,也还是照样演戏,做出秦枫依然在濠州城滞留的假象。 而朱元璋自己,却以万乘之尊,不顾京城的繁杂国事,从濠州城奔赴广东。 随行护驾的,以锦衣卫都指挥使毛骧为主,还有许多锦衣卫当中武艺高强的精锐侍卫,但即便如此,越往南走,毛骧等人便越觉得压力重大,生怕有什么闪失,那可真的是万劫不复。 “听说,广东这边,宗族势力十分强大,甚至可以凌驾在官府之上……”朱元璋在马车里,跟对面的毛骧,似乎很随意地说着话。 “是。”毛骧点头道:“臣……孩儿也有所耳闻,或许秦枫也正因此而来,这里的宗族势力,不可避免地会对科举造成影响,这与朝廷开科取士的基本方略,是有所冲突的。” “唔。”朱元璋若有所思,略一沉吟,忽然说道:“咱倒也想了解了解这地方宗族,到底是怎么回事。这样吧,从现在起,咱们不再住客栈,索性就在当地老百姓家中借宿,借此或许也能了解更多。” 啊? 毛骧头皮发麻,心想陛下您饶了我吧,寄宿民宅……那从某种角度上说,反而更加危险! 但没办法,君无戏言,圣上一句话,他们这些做侍卫的,累死也得配合着。 刚好,天色已晚。 朱元璋一抬眼,瞥见不远处的一座孤零零的老屋,便笑道:“就这里吧,毛骧你去问一问,是否方便,在这里借宿。可以多给一些银钱,就说人困马乏,但距离城里的客栈还远着。” “是。”毛骧叹了口气,只得遵旨行事。 啪啪啪,一打门。 门内寂然无声,毛骧微微皱眉,很自然地运起内功,细细聆听屋里的动静,却能听到两道微弱的呼吸,似乎是一老一小,这里并非是空屋,为何不应门? 又加力拍了一会儿门,终于听到有沉重的脚步声响动,应该是个四五十岁的农人。 吱呀。 门开了。 形容枯槁的陈镇孙,神色恍惚,目光空洞,跟近在咫尺的毛骧对立半晌,才如梦方醒地疑惑道:“你是……?” “老哥,打扰了。”毛骧拱了拱手,微笑道:“在下姓毛,跟随家父到此地探亲,走到这里,已经是人困马乏,怕是来不及到城里客栈,又恰好天色已晚,赶夜路多有不便。不知是否能在此借宿一宿,也好歇歇脚,明日一早就赶路。” “……哦……” 毛骧看到,对面这个明显情况不对劲的老哥,似乎反应极为迟钝,好半天才理解他的话,胡乱点了点头,道:“进、进来吧……我家房子多,你们随便住就好。” 这么好说话? 都没提钱的事儿? 毛骧微微意外,因为这一路行来,并不见得民风淳朴,尤其是到了广东地界,总感觉这里的老百姓对他们这样的外来者,有一种莫名的戒备,至少跟眼前这位老哥,表现截然不同。 郑重谢过之后,毛骧便亲自引着马车到了这间老屋边上,朱元璋也下了车,跟毛骧一前一后,走入这间破败不堪的民房。 第三百九十五章 恶客上门 这是一次很奇怪的寄宿。 客人不是普通的客人,主人也不像是普通的主人。 没有嘘寒问暖,没有闲聊拉家常,朱元璋等人进屋之后,真正感受到了什么叫宾至如归,就好像这房子是他们家的一样,一切都自己动手,而那个最初开门的老汉,已经缩回自己的屋子里,再也不肯出来。 要知道,按照朱元璋原本的计划,绝不是因为住不起客栈,而是要走入民房,借此了解一下当地的宗族情况,甚至还可以稍稍打探一下有关科举的事情。 但是这房子的主人,可就太奇怪了。 圣上有疑惑,做臣子的,当然要为君分忧。 于是毛骧找个借口出去转了一圈,算是带回来一点可靠的消息。 “爹。”毛骧回到房间,低声道:“这家好像是刚死了儿子,所以那个姓陈的老哥,神情恍惚,大约是因为过于悲痛。” 哦。 朱元璋恍然,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确是人世间最大的痛苦之一。 难怪,难怪他表现得如此异常。 既然弄清楚了事情原委,便也不好去强行打扰那个伤心过度的陈老哥,再加上一路行来,的确也是鞍马劳顿,朱元璋等人便在这宝安县的陈家,和衣而眠,打算凑合一宿,明天便能到清远县,那是府衙所在地,广东布政司使余从龙,应该也在那里。 可是,天色还没完全黑透的时候,外面忽然传来了吵吵嚷嚷的声音。 正在批阅奏章的朱元璋,微微奇怪,心想这地方也算挺荒僻了的,难道借宿的一拨接一拨? 这也算是朱元璋的习惯了,人虽然离京,但是一些重要的奏折,还是要跟着这位大明皇帝走,然后通过特殊的渠道,完成顺畅的传递,以确保大明这台刚刚运转起来的精密机器,不会有任何怠工问题。 毛骧却是神色郑重,警惕性拉满,任何有可能危害到圣上安全的,都要第一时间解决掉。 “镇孙那,在家吗?族长来看你了!你在家吧?快开开门!诶……这是谁的马车,你家里来客人了?” 朱元璋等人对视一眼,倒是知道了这个借宿的人家,名叫陈镇孙,一个在当地算是挺大众的名字,看得出来祖辈的文化程度应该不高。 就连皇帝来了,都敲了半天门,更别说什么族长了。 于是朱元璋和毛骧露出笑容,听着熟悉的脚步声,依旧是慢吞吞地,仿佛能脑补出他恍惚的神情和空洞的眼神,过了半天才走到门口,打开了那扇四处漏风的木门。 “镇孙,门口马车谁的?”来人劈头就问,似乎很有几分惊奇。 “……路过,借宿的,我、我不认得……”自从儿子死了之后,陈镇孙变得迟钝许多,不论什么问题,都得反应一阵子,才能给出回答。 不过对面好像也已经习惯了这个节奏,既然只是借宿客,便不再关心,很快就切入了正题。 “镇孙那,前几天跟你说的那个事儿,你考虑得怎么样了?” 说话的始终是一个人的声音。 朱元璋等人隔着墙壁,只能判断出这声音的主人约莫也是四五十岁,但不知道是不是最初说的那个族长。 接下来,是一段令人尴尬的沉默。 就连隔墙有耳的朱元璋毛骧等人,都仿佛能感受到这段沉默带来的气氛变化,似乎双方都有些尴尬,但又心照不宣。 陈镇孙目光涣散,努力瞪大眼睛,想要看清眼前的几个人,却还是觉得重重虚影,难以辨认清楚。 “老、老太爷……还有陈老哥,还有……我去给你们倒水……” 来了客人,陈镇孙可以置之不理,但是这些人,来者不善,陈镇孙虽然脑子已经十分糊涂,但还是觉得得罪不起,想要竭尽所能地讨好一下。 “不用麻烦了!” 进入陈镇孙家里的,一共三个人,除了那个头发全白了的陈老太爷之外,还有一个中年人,一个年轻人,见陈镇孙抖抖索索地转身寻找水壶,那个一直说话的中年人愈发不耐烦起来,索性上前一步,拉住陈镇孙的胳膊,阻止道:“我们不是来喝水的!问你话呢,之前说的那事情,你到底怎么想的!” 我…… 陈镇孙浑身哆嗦了一下,竟不敢去看对方的眼睛,好半天才颤颤巍巍地低头说道:“家、家里的地,都是祖上传下来的,我……我还是想自己来种,就不麻烦村里了吧?” “咳!你怎么这么不明白事!”那中年人顿时浮现出不满的神色,冷冷道:“镇孙那,你瞧你现在这个样子,别说种地了,只怕样一阵风都吹倒了你!照这样下去,你那几亩地的庄稼,今年是别想有什么收成的了!你现在没了儿子,还要拉扯一个女儿,这样下去,还怎么活?不如就把地交给村里,陈老太爷自然会安排好,给你家按时送粮食,都不用你干活,相当于是村里给你家养起来了,也算是感谢你儿子那个事儿,给村里争取的两成水源,这不是好事儿吗,你怎么会看不清楚!” “不,不用给我送粮食。”陈镇孙身体抖得愈发厉害,只知道拼命摇头,甚至还奋力挥舞了一下手臂,说道:“你看,我可以的……就是这几天生了病,身上才没力气,过阵子就好了,我能自己种地,不想麻烦村里……” 咳。 固执。 头发花白的陈老太爷,脸色一变,皱眉道:“镇孙那,其实你不知道当年的事儿。你家哪有什么地?只是你爷爷那辈上,因为太穷,活不下去,村里看着可怜,才把别人的地分了一块给你,后来到处都在打仗,那人去战场上死了,也就没人再提这个事。现在照道理说,这地也该还回村里了,况且你也真的是没能力种,岂不是白白浪费了一块好地?” 啊,我爷爷那辈? 陈镇孙迷糊了一下,从没听父祖说过这事儿,但现在村里年纪最长,最德高望重的陈老太爷如此说,他又能拿什么来抗辩。 他因为受到了沉重打击,这些日子,时而清醒时而糊涂,其中糊涂的时候是大多数。 现在虽然到了关键时刻,努力想让自己清醒一点,但脑子里就好像被塞了无数破烂棉花,把关键的思路全给堵住了,明明觉得万分不妥,但却连几句像样的争辩的话,都说不出来。 第三百九十六章升米恩,斗米仇 这陈镇孙虽然浑浑噩噩,但隔墙有耳的那几个人,却早就听得明明白白。 朱元璋放下手中的奏折,目光闪动。 于是身为贴身侍卫的毛骧,第一时间便揣摩到了皇帝的心意。 “是!” 这一刷拂尘立刻迎风渐长,三千白色发丝交缠,形成一座天地神桥定住虚空。 原本就不爽了,现在听着玲珑的话,更加心情不爽了。你不提不就好了嘛!干嘛要提出来?他第一次眼红了,还是因为曦儿,正在吃着玲珑亲手做的食物。 真正的战场上的交锋,不光光只是拼的火力,同样的也是跟精准度十分有关系。 旁边看着这一幕的水洺宸,忽的觉得会心一击,这是在炫耀自己有个聪明可爱的孩子吗? 罗老夫人这会儿面色僵硬,许是冲击太过,又许是她下意识就不愿相信;总之,好半天都没回过神来。不仅罗老夫人没回过神,王氏同样如此,但她跟罗老夫人又有些不同。 一时间,整个顶上战争所有人的目光都是被路飞给吸引了,不管是海军也好,海贼也好。尽数朝着天空望去。 “死兔子,你这次怎么回来的这么早?”月宫里传来嫦娥的声音。 积极的去拼,去将所有的实战标准之中去战斗的话,在有效力量之中,必然的,是会令人感到相当的振奋的。 骗人的最高境界不是真的要让自己表现的多么聪明,而是按照对方的思路,让对方以为一切都在自己的掌控之中,古曲现在不动,固然有摸不清虚实的原因,但谁又能说的准,他是不是已经心生退意? “放心,来这里的时候,我已经看过了,周围没有人守着,你可以放心了。”白焱知道他在顾虑什么,便直接了当的说道。 清晨的叫卖声不断,虽然无法再睡懒觉,但这是生活的气息,让人也生不起怨恨。 “也不知道善宇怎么样了。”善宁也成婚一年多,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怀上。 照美冥和夕日红的眼睑都略微颤动了一下,睡眼蒙眬地睁开了双眼。 李成器绞尽脑汁劝说李琇,“这次我们扫掉了洛阳附近的两千多高句丽人,但在河南府附近,还有一万多名高句丽人在聚集。 我的好哥哥,是原来的容安求了旨意赐的婚,霍凌蛰哪来的机会反抗。 吴笑天闻言,见是有江湖礼仪遵循,对于这当主婚人的事,也是心里稍定。 但正当她们追赶出山脉后,还没有等再追下去,一股汹涌澎湃的热浪便向她们席卷而来。 随着远处响起的一阵马蹄声,以及町民们发出的些许骚乱声,沉稳地等待着的松平元康抬头朝着那个方向一看。 “谢谢许总!我先走了!”薛念察觉到他的疏离,再次撂下一句感谢,转身呲溜跑了。 吴笑天在马二花一旁坐着,一声不吭的仔细倾听,认真观察着眼前的询问。 对于洛克来说还较为生僻的位面融合,对于本杰明和玛格丽特这两位施法者来说,他们却是清楚其中的意义。 在这种危机时刻,同样心头警兆激烈到无以复加的骸河大统领瑞卡雅顿布,从其怀中掏出了一枚外形奇特的镜轮。 这是一场完美的布局,针对真犼族的布局,只可惜花费的代价太庞大,以至于到神妖皇朝覆灭,那些“罪人”的罪名都不能洗清,战争中阵亡的人太多,连夜狼族族内都为此付出了许多亲人。 第三百九十七章这里的宗族,比天还大 “是!” 这陈镇孙虽然浑浑噩噩,但隔墙有耳的那几个人,却早就听得明明白白。 朱元璋放下手中的奏折,目光闪动。 于是身为贴身侍卫的毛骧,第一时间便揣摩到了皇帝的心意。 闻言,加德森心中一阵不满,就为了一个科比勒竟然就跑过来打扰自己闭关?要不是奥贝利斯在亚克勒家族是一个实权长老。 一块破石头而已,还搞得跟个冰种似的,可下一秒,解石师的动作就顿住了。 至少比起之前,他现在能够凑近,能够陪着他走动,能够看到他的每一种神情了。 元始天尊与道德天尊看到自己的大师兄已经不能算是自己的大师兄之后,嘴角不自觉的露出了一丝冷笑。 周四郎心里总有些不安,正想站起来,却被大吉一掌按住肩膀,按在了椅子上。 他本来就是来处理这件事情的,既然铁铲怨灵是在晚上出现,那他当然也要值夜班。 封宗平摇头晃脑的要继续说,陆续有其他同窗来了,他立即收了声不说了。 满宝从针袋中抽出一根长针来,用手指在魏知后背上确定了穴位便扎了下去。 求人办事低声下气,李猜忍了。听完李越的训斥后她律师总算带李猜去见了控告她的人。 一个巨大的寒冰巨龙发出恐怖的咆哮声,从天际出现,随着法杖的挥舞直接杀向了盖尔。 这烟集岗子到了夜晚浓雾极大,头发上都能淋湿冒水,他们这走走停停的,四周竟然也开始出现了一些绿油油的东西。 所以要养成一个习惯很难很难。往往需要付出几倍的时间。可习惯一旦养成。就很难去改变了。如果突然要强行去改变的话。定会让人无所适从。 不过,现在他是不能去得罪叶莹的,叶氏还不是他说了算,叶莹手里握着百分之五的股份,她还很重要。 见他不说话,米佳接着又说道,“顾向东我警告你,既然是你当初不要她的,那么现在就别再来打扰她的生活!”今天见她有说有笑的,可不想她再受到任何的伤害。 夹了一口黄瓜虾仁放到她的口里,那黄瓜的清香加上虾仁的鲜美,米佳不禁有些幸福的闭上眼睛,说道,“这个好吃,我还要吃这个。”那模样还真的跟个孩子似得。 一连窜的问题一下子窜进了莫天的脑海之中,顿时使得莫天头疼不已。此时莫天只感觉到自己的脑袋就好像是要爆炸了似的。 她身上沾了很多的枯叶和泥土,大概是从马背上滚落下来的时候被树枝和石子刮到,脸上手上都有几处伤口,彼时血液已经凝固,好在都只是皮外伤,并没有致命的。 也正是因为看到她的计划周密,褚浔阳也就干脆作壁上观,没有亲自出手去设计罗予。 米佳的鼻头也有些酸楚,她自己不知道,其实她的眼眶早已经开始泛红了,她原本就不坚强,尤其是在生活情感这一方面,其实看着江俊杰这样难受,她的心里比他更是要难受许多倍,只是她说不出口而已。 “恩,接下来的事宜就麻烦你了!”鼯鼠点了点头,同时和对方招呼了一声后,便是在卫兵的护送下朝着不远处的本部大楼而去,显然是去向高层汇报任务情况了。 第三百九十八章 县令爆发,龙颜大悦 欺人太甚! 这真的是欺人太甚! 梁潜只觉得浑身的血液,在瞬间都冲到了脑门上,气得浑身发抖。 这堂堂七品县令,还当着有什么意思! 在当地,就是以宗族的力量为尊,能够压服宗族的,只有更大的宗族势力。 至于官府,在这里其实只是处在一个非常尴尬的地位,名义上依然掌控权威,但实际并不能真的凌驾于宗族之上,甚至地方官若要做好本职工作,必须得依托于宗族,否则简直可以说是寸步难行。 许多大的宗族,甚至可以生杀予夺,按照他们自己的族法,来处置那些不遵守规则的族人,压根就不通过官府。 相反,反而是衙门这边即便遇到了人命官司,也很难按照朝廷法纪,将其处以极刑,因为他们背后可能会有宗族的力量保护,闹起来声势惊人。 比如眼前的这个陈家村,别看他们之前在争水的事情上,明显处于弱势,被张家村打压,险些丧失命脉,但现在面对他这个县令的时候,依然硬气,依然可以当面威胁。 可是! 你们明明知道,如果没有陈安宅的死去,你们陈家村,哪来的那额外的两成水源? 恩将仇报,莫过于此! 本官还就不信了,今天本官到此,难道就护不住一个区区的陈镇孙,还有他没长大的一个小女儿吗? “陈仝!” 梁潜深吸一口气,厉声喝道:“本官现在判定!陈镇孙家的八亩水田,依旧由他们家耕种!任何人不得插手染指!此外,若是陈镇孙或是陈小女有任何不测意外,本官就算舍了这乌纱帽不要,也誓要追查到底,让杀人者偿命,让作恶者下狱!你,听明白了么?” 这…… 陈老太爷等人,也是脸色一变,似乎没想到这个一向惯于和稀泥的县令,今天怎么变得如此强硬。 不过,话说到这个份上,的确是不能再硬顶了。 好歹人家也是一县之尊,现在就这样当面撕破脸,对陈家村来说也不是好事。 “明白,明白。”陈老太爷的语调软了下来,躬身说道:“梁大人言重了,既然如此,这几亩田地,就只好荒废了,唉……我只是看着可惜。而且今年秋收在即,这样耽误糟蹋的话,只怕陈家村的收成,没法让大人满意了……” 哼! 梁潜听懂了。 这陈老太爷表面上软下来,但实际却以今年的税收相威胁,依然是阳奉阴违。 要知道,在广东布政司这地方做官,最头疼的还不是宗族势力对日常判案的影响,而是每年秋收缴税时的那一通麻烦…… 粮食收不上来,那自然是地方官最大的失职。 但若是当地的宗族不配合,有的是办法抗拒赋税,这样的事情也已经发生过不止一次了。 可是现在陈镇孙家只有八亩水田罢了,这能影响整个陈家村的赋税? “收成不好,大不了我这个县令,不做了便是!”梁潜冷冷地说道。 好好好! 陈老太爷点点头,这就不用继续再说了,他干笑一声,对着时而糊涂时而瑟缩的陈镇孙说道:“镇孙那,你可得好好感谢咱们梁大人,为你家的事情,还特意跑来一趟。天色不早啦,我就先告辞,若是以后地里的活计需要人手,千万不要客气,随时都可以来找我。毕竟你知道的,一笔也写不出两个陈字,咱们陈家村从祖上传下来,也有几百年了,从来都是亲如一家。今天我也是一片好心,可能有些话说重了,你别往心里去……” 陈老太爷带着几个人,从陈镇孙家中离开。 屋子里只剩下陈镇孙和梁潜,还有内屋里探出半个小脑袋,眼神中全是惊恐的一个小女孩。 唉! 造孽啊! 梁潜之前见过这孩子,知她虽然自幼没了母亲,却有父亲和哥哥的关爱,无忧无虑,天真烂漫。 但现在…… 明显是陈安宅的死,给这孩子蒙上了沉重的阴影。 只是因为那句无心之言…… 唉! 梁潜也不知道现在该说些什么,今天他难得做一次不糊涂的官,给陈镇孙家里撑腰,但日后只怕又要引发一系列不可测的麻烦。 不过好在,自己这个县令,应该也当不了太久了。 等到此次科举尘埃落定,各地衙门都会涌入一批新的官员,到那时候,自己很可能会因为“能力一般、民怨不小”,而丢了这县令的官职,到时候就离开这地界,随便找个地方种田养老,或是去私塾学堂里教书,都是不错的选择。 …… 好! 一道墙壁相隔的另一个房间,朱元璋却是龙颜大悦。 没想到啊没想到,在这广东布政司的穷乡僻壤,竟然又遇到一位铁骨铮铮,不畏强权,敢于为民做主的好官! 在这里,显然强权两个字,指的不是衙门,而是盘根错节的宗族势力。 难得的是,这位叫梁潜的宝安县县令,明知宗族的势力强大,甚至对方以缴纳赋税的麻烦相威胁,也还是毅然站在老百姓一边,硬是护住了可怜的陈镇孙一家。 如此作为,竟让朱元璋一下子就想到了昔年在濠州城里的县令秦枫。 那次也是他微服私访,到濠州城县衙里随意一行,竟然便发现了秦枫这样的人才。 当然,这次他并没有听到这位宝安县令梁潜的心声,但梁潜的一片拳拳爱民之心,却跟那一年的秦枫,并无二致。 “没想到,这穷乡僻壤,竟然也有不错的官。”朱元璋这句话一出口,那自然便是金口玉言。 毛骧知道,就凭这一句话,这位宝安县令的青云之路,就此闪耀金光,直通天宇! 只是,此地宗族势力如此强大,甚至远超过了圣上的预期。 那么这个广东布政司,应当如何对待,自然还要等待圣上的示下。 说不定,就要趁着这次科举的机会,将整个广东布政司的官员,全部更换一遍,那些跟宗族势力已经搅在一起,分拆不开的官员,不管品级多高,只要圣上一声令下,那便是好日子到了头。 到那时候,这个让圣上无比顺眼的宝安县令,连升三级都不是梦想。 这样的事情,可是有先例的。 正是如今的四品应天知府,又钦差全国,督查科举事宜的秦枫。 可是秦枫现在在哪里? 这宝安县的事情,他知晓么? 第三百九十九章 难道是他? 将陈老太爷等人打发离开之后,梁潜的目光落在陈镇孙身上,见他依旧精神恍惚,忽而激动忽而迷惘,不禁叹了口气,看来陈安宅被逼身死的事情,对这个家庭的打击实在太大,未来能否恢复正常,实在是两可之间。 今日,自己看不惯陈家村的作为,一怒之下强行护住了陈镇孙家,但如果他始终是这种浑浑噩噩的状态,恐怕从某种角度上来说,还真未必是一件好事。 尤其是,自己已经知道,等到这次科举选出来的人才,尘埃落定之后,自己这个县令很可能就无法再继续干下去了。 到那时候,陈镇孙这父女二人,又有谁能一直护着? 只能说,走一步看一步了。 梁潜叹了口气,看着陈镇孙,皱眉问道:“我见门外有车马,不像是陈家村所有,莫非你这家里,还收留了外客?” “啊,是,是的……”陈镇孙虽然精神受了极大刺激,但也不是完全糊涂,闻言略一愣怔,连忙如实说道:“是几个远来的赶路者,说是来不及去城里寻客栈,便在这里住下,明日一早就走。” 哦…… 梁潜点了点头,忽然又皱起眉头。 外地来的人? 又是车,又是马,哪来的这一行人,为何要来到我宝安县? 莫非…… 他不可避免地想到,不久前,曾经收到广州知府姚守亮的一道秘密命令,命令上说的就是,让他留心观察近日来到宝安的外地人,尤其要关注一家人同来的,其中有年轻人,有老人,有女人,那就必须要第一时间上报。 一开始,梁潜不知道这莫名其妙的命令,是为了什么。 但后来,听说了那位一直被他认为是偶像的秦枫秦大人,在扬州府的所作所为,梁潜终于恍然。 看来,上面的知府大人,或者说更大的官,都在防着秦枫呢! 虽说现在有消息流传,说是秦枫的夫人身染恶疾,这支队伍一直在濠州城休整,并没有离开濠州。 可是……焉知这不是故意放出来的消息? 那些人,可是怕秦枫怕得要死,生怕他到广东来呢。 唉!如果真的是秦大人,那就好了! 说实话,现在的梁潜,也并没抱什么指望,只是既然有这道命令,再加上陈镇孙家里真的来了这么一行人,梁潜便随口问道:“是些什么人,可曾说过?” “嗯……不大清楚。”陈镇孙心中也对这位仗义执言的父母官十分感激,知无不言,但刚才实在了解不多,只能尽力回忆道:“好像说是来探亲的,来叫门的是一个年轻人,随行的有他的父亲,还有几个随从……” 啊?! 本来只是随口一问的梁潜,顿时神色一凛。 还真是扮作父子的组合? 梁潜不敢怠慢,甚至感觉到内心隐隐激动,连忙追问道:“莫非还有个女人,是那年轻人的夫人?” “那,那好像没有……”陈镇孙完全不知道这位县令大人为何如此关心这几个过路客,但好像来人当中,的确不包括女眷。 没有? 那是自己想多了? 梁潜眉头深锁,转念一想,没有就对了啊! 据说,那秦枫秦大人的夫人,病得很重,整个濠州城乃至凤阳府的大夫,都齐聚濠州县衙,后来也不知道病情如何了。 但秦枫是什么人? 乃是当今圣上钦点的全国总学政,科举主考官,那是多么重大的职责在身,别说是夫人病重,就算是夫人新丧,也绝不敢误了这样的国家大事吧? 所以! 把夫人留在濠州静养,自己带着其他的随行人员,继续前往全国各地,督查科举事宜,才是秦大人最可能也最应该做的事。 这样算下来……难道真的被自己撞上了? 梁潜顿时变得万分激动。 毕竟,这位秦枫秦大人的名字,一提起来,足以让全国任何地方官胆战心惊,生怕他到自己的地界来,再制造一场诸如扬州府那样的大案。 但是对梁潜来说,他并不怕秦枫,相反,他早就以那位名声在外的秦大人作为楷模和方向。 不管是水稻灌溉新法,还是后来的县学开设,再到斗倒丞相胡惟庸为民请命,全都被梁潜奉若神明,倘若此生有幸能够当面拜见这位秦枫秦大人,那真是死也瞑目了。 现在,虽然事情还不能确定,但一想到隔壁住着的,有可能就是秦枫大人本人,梁潜自然是无法按捺住心中那股激动和狂喜,略一沉吟,决定亲自去看一看,否则日后若是真的得知是秦大人就跟自己一墙之隔,却没能拜见,岂不是要抱憾终生? 计议已定,梁潜跟陈镇孙打了个招呼,便小心翼翼,整顿衣裳,到了朱元璋和毛骧住的那间房门前,深吸一口气,轻轻敲响了房门。 嗯? 朱元璋等人,正在听着隔壁的动静,没想到一阵沉默之后,竟然有人敲门。 毛骧得了朱元璋的授意之后,起身开门,见到一个身穿七品县令官服的大胖子,站在门口,脸上的神色很难解读,好像又是激动又是兴奋,但又竭力掩饰,要不是毛骧阅人无数,还真很难看懂这复杂的眼神。 “您是?” 现在毛骧的身份,只不过是个探亲的过路客,自然不能太傲气凌人,便客客气气地躬身为礼。 “本官,宝安县县令,梁潜。” 梁潜的激动却瞬间拉到顶点,暗想眼前这个器宇不凡的年轻人,莫非真的就是秦枫秦大人?! 虽然激动莫名,但梁潜为了试探而来,早就想好了说辞,拱手微笑道:“本官听说,各位为了探亲而来,不知是探的哪户人家,是我宝安县人士么?” 哈! 这个梁县令,倒也客气。 毛骧觉得有趣,但此人既然是圣上称赞的,他也不好太过怠慢,便微笑道:“有劳梁大人关注,我们毛家此来探亲,是我的一位远房表叔,乃是广州府清远县人士,姓毛,名叫毛显贵,大人认得么?” “啊,那不认得。”梁潜目光始终不离眼前这个人,虽然只是寥寥数语,却已经关注到了所有可以关注的细节。 从陈镇孙家离开之后,梁潜的内心,犹如翻江倒海! 第四百章 一夜纠结,梁潜的决断 似乎,真的是他!! 此时天色已经完全黑下来,赶上阴天,连月光都没有,梁潜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在泥泞的田埂上,只觉得一颗心怦怦乱跳,任凭他如何竭力压制,却怎么也压不下去。 秦枫,秦大人! 刚才见到的那个年轻人,绝非寻常的老百姓! 别的不说,光是他眼神中那一抹神光,便是久居高位者才会有的光芒,别说是区区一个路人,就算是知府大人姚守亮,眼里也没有那样的光芒! 而且! 那年轻人的手上,全都是粗糙的老茧,若非久经战阵,那便是干多了农活。 这跟那位传说中的秦大人,再次对上了! 身为秦枫素未谋面的小迷弟,梁潜自然对秦枫的各种事迹如数家珍,比如说他曾经参加远征军,一举拿下了滋扰中华多年的倭岛,而且既然能搞出水稻灌溉新法这种神级的东西,自然也没少在地里跟农人一起忙活。 眼中有神光,手上有老茧。 而且据陈镇孙所说,这个年轻人的父亲,似乎更加了不得,当时他只是稍稍看了一眼,就觉得身上发抖,不敢多看。 又对上了啊! 虽然地处偏远,但因为梁潜十分关注这位楷模偶像,听小道消息说,在扬州城,秦枫秦大人的这支队伍里,似乎隐藏着绝顶高手,所以才能在极短的时间内,把扬州知府宋去华所有的势力一网打尽,就连他藏匿很深的两房外室,都分毫不差地给揪了出来。 普天之下,能在短时间内把活干这么漂亮的,唯有圣上亲自组建的锦衣卫! 所以,小道消息说,秦枫此次离京,身边带着锦衣卫的精锐高手! 现在扮作他老爹,让陈镇孙看一眼就觉得浑身发抖的,不刚好是那位锦衣卫的大人物? 是他! 真的是他! 直到回到家中,梁潜还是难掩心中的激动,甚至把结发妻子都扔在一旁,将自己独自锁在书房里,一夜灯火不灭,却没有传出任何声音。 宝安县七品县令梁潜,正面对他人生当中,最重大的一次抉择! 对于广东布政司的宗族势力,梁潜知道自己只能是窥豹一斑。 不过,只是宝安县这一个小小的地方,宗族势力已经极为强大,以至于远远超出了衙门可以管控的力量,大到每年收取赋税,小到平常的案件纠纷,堂堂朝廷命官,往往却要仰那些宗族的鼻息。 所谓族老的一句话,要比县官还好使得多。 这样的风俗,由来已久。 倘若没有强大的外力介入,或许以后十几年,几十年,上百年,依然还会如此。 比如这次科举,虽然是朝廷发下文书,据说圣上极为重视,但到了广东地界上,以梁潜所知,所有科举的人员,都是各大宗族博弈的结果! 宝安县,是个小地方,拥有人口只有不到两万。 不过就是这区区一万多人,也分成了张氏宗族,陈氏宗族,白氏宗族,黄氏宗族等等,从科举最开始的县试,便由这几个宗族内部选出自家优秀的子弟,来参加县试,为的自然是他们能够过关斩将,倘若真能金榜题名,落个一官半职,那未来宗族就有了靠山和指望。 当然了,从广州府的范畴,还有许多更煊赫的大宗族,他们的子弟,更是对这次科举势在必得,只是凭借自身宗族的背景,就稳稳当当能锁定一个官身,前途不可限量。 可是…… 那些出身小门小户,无法与大宗族相比的寻常人家,也未必没有读书人。 这次的朝廷科举,对他们来说,本该是一次公平竞争,各凭本事的机会。 但实际上…… 梁潜看着眼前跳动的灯花,只觉得心脏又开始怦怦乱跳。 他已经得到了心中的那个答案,但他不知道这样的一场豪赌,最后会是什么样的结果。 首先,那几个寄宿在陈镇孙家的过路客,是否就如自己猜想的那样,是来自京城的全国总学政,钦差大人秦枫。 虽然自己反复思忖,觉得那个一面之缘的年轻人气度不凡,听口音也的确像是来自京城,但终究只能是猜测,不敢绝对确定。 还有更重要的是,即便那真的就是秦枫,秦枫的传说听到了许多,却从没有真的见过,更没有打过交道。 广东距离京城,数千里之遥! 这样遥远的距离,那些消息流传过来,或许早就荒腔走板,不知被添了多少油,加了多少醋,距离事情的本来面貌,还有几分真实。 万一。 万一这位秦大人根本不像传说中的那样,爱民如子,愿意不惜生命地为民请命,那么自己这份偷偷记录下来的名单,交了上去……会不会反而成了要自己命的东西? 这一切,梁潜无法判断。 他知道,自己只有这一夜的时间。 明天一早,那些人就要离开宝安县,去往清远那边。 到那时候,自己再要传递什么东西,可就没那么方便了。 这场豪赌,赌的是秦枫秦大人的煊赫名声,但押上的却也是梁潜全家老小的身家性命! 在此地做官数年,梁潜深知这里宗族势力的强大之处。 他那份悄悄记下来的名单,虽然只是关系到宝安县内部的事务,却相当于是动了整个广东布政司无数家族共同的利益。 这个盖子一旦掀开,有多可怕的后果,连他自己都无法预料。 到底,要不要交…… 直到天色渐明,眼前的灯火在梁潜面前化作一滩红色的烛泪,他也没有完全拿定主意。 “老爷。” 门外传来妻子的声音,似是有些担忧地说道:“陈家村的陈老太爷求见,这一大清早的,不知有什么急事……” 呼! 是他! 梁潜浑身微震,大约知道这位陈老太爷是为什么来的。 还是陈镇孙家里的那几亩田地。 说起来,那不到十亩水田,倒是无关紧要,他这县太爷再不济事,也不至于连十亩地的面子都没有。 但这位陈老太爷的意思是,梁潜似乎伸手伸得过长了,居然管起陈家村内部的事务来,这个先例,决不能开! 哈哈哈! 终于,梁潜脸上泛起一抹惨笑。 这县令,做得还真是憋屈! 不过这就是这里宗族的一贯霸道,别说是他一个县令,就算是知府,照样受制于更大的宗族,不能公然对抗。 难道这样的局面,就不能改变? 像陈镇孙那样的人家,或者是更弱小的,没有宗族依附的人家,就活该在夹缝里生存,连死了都还要继续受人欺负? 秦大人! 您,真的是秦大人么? 我! 宝安县七品县令梁潜,想要请秦大人,救一救此地的百姓,变一变这无人敢惹的风俗! 一念及此,梁潜终于不再犹豫,霍然转身,脸上泛起和煦的笑容,对外朗声说道:“让陈老太爷稍候,本官这就来!” 第四百零一章 这梁大人,想要做什么 陈仝,也就是陈家村的陈老太爷,一大早晨,自然是有为而来。 昨日傍晚的事情,虽然只是小事,但却让这位陈老太爷,嗅到了一股不同寻常的味道。 其实,陈镇孙家里那不到十亩的水田,的确是无关紧要,虽说陈仝早就答应了村里另一人,把陈镇孙家的水田给他,但那也不是不能更改的大事。 最重要的是,现在这个已经疯疯癫癫的陈镇孙,让陈家村里每个人看到他的时候,都觉得浑身别扭。 无他,只因现在陈家村争取来的这两成额外的水源,救命的水源,完全是因为陈镇孙的儿子陈安宅之死。 按说,这简直是再造之恩。 但每次看到陈镇孙,都觉得自家欠了这个疯疯癫癫的老汉一个天大的人情,平白就矮了一头,甭提多难受了! 哎,这个陈镇孙,怎么就只是疯了呢,要是死了,那就好了! 咱们村子里,肯定念着他的好,每年都到坟上去祭拜,甚至可以给他的事迹写进陈家村的村史里,好好修饰美化,代代流传…… 他到底什么时候死啊? 就在这样思想的主持下,终于昨天,陈老太爷带了两个人,找到陈镇孙家里,以帮忙耕种田地为由,其实就是想要设法逼死这个已经精神近乎失常的陈镇孙。 现在的陈家村,需要一个死的陈镇孙,而不是活的。 本来事情是很顺利的,别说一个区区陈镇孙,就算他儿子还活着,难道还能左右村里的决定? 至于那个还没成年的陈小女,那就更不值一提。 但是没想到,事到临头,竟然是宝安县的县令梁潜跳了出来,平白无故,硬要护住这个几乎已经要散掉的陈家。 陈老太爷不愿屈从这七品县令,当时也说了许多不软不硬的话,但这次的事情十分蹊跷,那梁潜梁大人,竟然将一切都置之度外,硬顶着一切压力,拒不妥协。 当时的气氛紧张,陈仝陈老太爷也只得暂避锋芒,打了个哈哈,从陈家退走。 可是这一夜,他也是翻来覆去睡不着。 这位梁潜梁大人,他究竟要做什么? 只是为了区区一个陈镇孙家么? 还是说……要借这个机会,挑战整个陈氏宗族? 倘若他成功拿捏了陈氏宗族,那么下一步,自然就是在宝安县势力更大的张氏宗族了! 好家伙! 这个梁大人,我就知道他不像是池中之物啊! 陈仝当然知道,梁潜不属于任何宗族,而只是数年前,从外地调来宝安县的县令,具体是哪位大人安排的,已经不可考证,但他来到宝安县之后,自然也要依从当地的规矩,跟几个大的宗族相互配合,才能把宝安县的各项事务搞好。 本来,这位梁大人和稀泥的本事,还是可圈可点的。 包括之前争水的事情,梁大人站在张家村一边,压倒了陈家村,那正是符合当地特色的和稀泥方案,陈家村虽然是弱势的一方,但对这种局面反而很适应,无非是输了阵之后,一番哭闹,以数千人的身家性命作为筹码,最终还是讨来了一些水源。 那张家强凶霸道,只给了两成,这是很难让人满意,陈老太爷也正在积极寻求办法,再多争取一些。 就在这个当口,忽然间冒出一个陈安宅,居然惊动了广州府知府姚守亮,甚至听说,这件事发话的是更高级别的存在,那陈家的陈小女在乡试现场胡言乱语,惹得广州布政司使余从龙不满,才有了后面的事。 对陈家村来说,这事情很快就变成了做梦都不敢想的好事。 陈安宅被逼死,但陈家村也获得了足足两成的额外水源。 但现在梁潜梁大人的态度,十分古怪,令人不得不深思。 他要挑战宗族势力? 就凭他一个区区七品县令? 虽然觉得不可思议,但陈老太爷还是感觉到前所未有的奇异气氛,所以一大早就来到县衙,想要再探听一下梁潜的口风,若是他真的想要冒天下之大不韪,那么说不得,陈家和张家必须要联合起来,把这个异想天开的所谓县太爷,狠狠打下去。 别的不提,光是即将开始的秋收赋税,只要陈家和张家都不配合,稍稍给弄一点麻烦,那就是这位梁大人不能承受之重。 “啊,陈老太爷。” 正思忖间,宝安县令梁潜,已经从内间走出来,脸上挂着和煦的笑容,仿佛昨夜的剑拔弩张从来不曾存在,拱手笑道:“不知有何要事,一大早便来到县衙?” “梁大人。”陈仝也拱了拱手,见这位梁县令仿佛换了个人,更是疑窦丛生,但表面上只能是不动声色,微笑道:“打扰了,梁大人,只因秋收在即,今年关于我陈家村的赋税之事,昨夜跟梁大人也提到一点,但思前想后总觉得不大放心,便特意前来拜见大人,关于今年的赋税份额,总要跟大人好好分说明白。” “没问题!”梁潜点头道:“如此,请陈老太爷先安坐,我让人奉茶上来,咱们慢慢谈。” 陈老太爷是早晨来的,傍中午的时候走的。 来时一团疑惑,走的时候不但没有解开谜团,反而更加捉摸不透。 这个梁大人,跟昨夜那个强硬的态度,简直是判若两人! 即便是牵涉到最重要的赋税,陈仝几次试探,都得到了非常圆满的回答,仿佛连至关重要的赋税,这位梁大人都不大关心了。 这是什么缘故? 是妥协了? 但为何这样前倨后恭呢? 回到家里,陈仝仍然是坐立难安,主要是摸不准这位梁县令到底想要做什么,思前想后,无法宁定,便索性把心一横,走出陈家村,去往数百年来的宿敌,张家村那边。 别看这地界的宗族之间,泾渭分明,甚至打生打死,但若是遇到真正需要联手对外的时刻,那也绝不含糊,这是一种非常微妙的生存哲学,是积累了不知多少年的奇异默契。 现在,毫无疑问,表现奇特的梁潜梁县令,就是那个需要一致对付的“外”。 第四百零二章 你这是要搞个天大的事情出来 张家村的族长,比陈老太爷年轻许多,名叫张田牛,是个很有泥土气息的名字。 但张田牛之所以能在四十多岁,就坐上族长这个位置,自然是有原因的。 这原因就在于他的亲兄弟,如今在广州知府姚守亮手下,虽然没有品级,却能算得上是姚知府的心腹。 所以,这件事一来二去,便捅到了姚守亮这里。 听明白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姚守亮莫名惊诧。 这个梁潜,想要做什么? 广州府下辖十四个县,宝安县只是其中很不起眼的一个,人口也少,田地也贫瘠,所属的两个宗族,都是无关紧要的存在,充其量不过几千人,这在姚守亮看来,不值一提,所以他才能凭借知府的权威,轻而易举地压服了张家,让他们吐出两成已经到手的水源。 但不管怎么说,梁潜所在的宝安县,也是广州府的一员。 在姚守亮的印象里,梁潜仿佛始终是那副胖乎乎笑眯眯的模样,很少见他露出什么锋芒,历年的考评不好不坏,惯于和稀泥,调解陈家和张家两个宗族,也算是无功无过。 但这次? 不对劲啊! 姚守亮毕竟是官居五品的知府,即便比不得京城那边的知府可以达到四品,但在这广州府,也是一言九鼎的大人物,自然同样嗅觉灵敏,连陈老太爷都觉得不太对劲的情况,他也第一时间就意识到了。 “张田马。” 姚守亮神色微微郑重,沉声问道:“你再从头仔细说说,到底是怎么回事?” “是!” 张田马从一个大字不识的农人,能成为知府心腹,自然有过人之处,尤其是心思缜密办事妥帖,深得知府大人认可,这会儿姚守亮追问,他几乎没有犹豫,立刻言简意赅地总结道: “昨夜,宝安县的陈氏宗族,去往那陈镇孙家里,意思大概是要逼死陈镇孙,让良心不再受到谴责鞭挞。” “关键时刻,宝安县令梁潜到场,硬是给挡住了。” “今早,陈老太爷去找梁潜试探,发觉他态度大变,似乎是发生了不为人知的事情。” “哦对了,昨夜陈镇孙家里,来了几个过路的,有老有少,说是探亲的。” 这些信息,其实挺碎片化,但张田马人在府衙,能掌握这么多的情况,显然是下过功夫的,绝不是听他那个族长哥哥说几句,就匆忙来找知府大人禀报。 姚守亮满意地点点头。 但很快又皱起眉头。 陈氏宗族干脏事儿。 梁潜看不过去。 态度忽然变化。 有几个探亲的。 这些信息之间,能有什么关联? 作为广州知府,姚守亮对小小的宝安县,并不十分关注,但梁潜作为下辖的县令,每年都要到他这里禀报工作,还是打过不少交道。 以姚守亮所知,梁潜这个人,其实并不笨,他知道自己不是出身于任何宗族,也无意与宗族的力量对抗,反而能因势利导,让这几年的县令生涯,也算是安稳妥当,从没出过什么大的岔子。 但其实,梁潜是个外圆内方的人,姚守亮隐隐能够看得出来,此人心中绝非也是糊涂一片,只不过因为力量不够,才不得不隐忍屈从。 或许,陈镇孙的遭遇,让这位梁县令动了真怒,所以才不管不顾地对上了那个陈氏族长。 这倒是符合姚守亮对梁潜的认知和推断。 但问题在于…… 既然已经爆发,为何第二天就偃旗息鼓? 这中间的变化,才是真正耐人寻味的。 怎么? 一夜之间,梁潜忽然又想通了,想要跟宗族修好? 没这个道理! 这就不符合梁潜这个人的本性! 除非……那一夜之间,发生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才让梁潜态度大变。 能有什么事? 几个探亲的……几个探亲的…… 呼! 陡然间,姚守亮眼中射出怕人的精光,终于跟昨夜的梁潜,想到了同一个方向。 这几个探亲的过路者! 来得突兀啊! 而且,还有老有少? 一念及此,姚守亮飞快地问道:“张田马!你可知道,那几个探亲的过路客,其中是否包含女眷?” 啊? 张田马再细致,也没法仓促间打探得这么仔细,只能摇头道:“启禀大人,属下不知,不过可以现在就去问个明白!” “不必了!” 姚守亮摇摇头。 他现在的思路走向,跟昨夜的梁潜,几乎完全一致。 不管有没有女眷,已经不影响对这件事的判断。 秦枫! 这个令布政司使大人都深深忌惮的名字,如泰山压顶一样,压得姚守亮几乎喘不过气来。 莫非,真的是那位杀人如麻的钦差大人到了? 恰巧,昨夜这个梁潜去了陈镇孙家里,说不定就已经跟这位秦大人接触上。 然后…… 梁潜啊梁潜,你这是要搞个天大的事情出来啊! 不好! 危险了! 姚守亮陡然间亡魂大冒,他知道梁潜对当地的宗族势力,一向极为不满,只是因为力量不够,才只能隐忍。 那么现在。 莫非是这个梁潜认为,能够借助的天大的力量,已经到了? 愚蠢啊! 愚蠢! 你只在宝安县一地,哪里知道这地界的真正形势! 宗族的力量之大,远超你的想象! 别说是区区一个钦差,就算是皇帝到了这里,又能如何? 只是…… 这个秦枫,根据那些越来越玄乎的传言,可也是一个绝不按常理出牌的家伙。 这也正是连布政司使大人都忌惮他的原因。 早在许久之前,扬州府的那案子通告刚刚发到这里,布政司使余大人便已经吩咐各府县,密切关注外来者,尤其是扮作父子一家的一行人。 万不能让扬州城的血案,在广州府这里重演。 兹事体大,我不能自己做主! 姚守亮第一时间就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哪怕还没能确定那些人是否就是传说中的秦枫队伍,但必须要请余大人来定夺,下一步到底应该如何处置。 深吸一口气,姚守亮连官服都来不及穿,直接就离了府衙,一路小跑着,去往广东布政司使余从龙的府邸。 第四百零三章 秦枫沦为临时工 广州府,府衙。 作为整个广东布政司的第一府,此地自然是戒备森严,衙门口的两座石狮子,面目狰狞,仿佛昭示着无上的威严,令寻常百姓绝不敢轻易冒犯。 能够在这样府衙里当差的,理所当然得是精锐中的精锐,须得精挑细选,方能成为其中一员,哪怕只是最寻常的小吏,只要是从这衙门口里走出去的,那都是昂首阔步,仿佛见人便大个三分。 没想到啊没想到。 没想到我秦枫谨小慎微,唯恐被衙门里的人认出来,但却……不慎沦为衙门中的一员,这真的是……不知从何说起。 秦枫一脸的无奈,混杂在一众穿着同样服色的低等衙役当中,只消将眼眸中的光芒小心收敛,便不会显得出格。 几天下来,他已经很和谐地融入其中,成为这广州府府衙里当差的衙役之一。 一开始,秦枫对此自然是大惑不解,甚至一度认为自己暴露了,差点把藏起来的尚方宝剑都亮出来了。 但后来,发觉不是那么回事! 来到这里的这批全新招募的“衙役”,大多跟秦枫的来路差不多,都是来自外地,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暂时滞留在广州府清远县,然后因为身上的盘缠不多,囊中羞涩,开始沦为苦力之类的杂役,然后被有心挑选的官老爷选中,然后稀里糊涂,就成了这许多人羡慕也羡慕不来的官差! 明明是香饽饽一样的官差,怎么如此草率,不找本地知根知底的,反而是故意找些来路不甚清楚的外地人? 经历了最初的困惑之后,秦枫结合当地的情况,再加上秋收在即的这个重要的时间点,终于恍然。 一切,为了秋收。 虽然这广东布政司,宗族势力盘根错节,就算是位高权重的大人,往往也不能跟势力庞大的宗族正面冲突,但不论如何,到了秋收之后,朝廷征收的赋税,那是不容半点差错。 赋税,是朝廷的根本! 任何地界,倘若真的敢在这上面打马虎眼,简直就是形同造反! 可是各家各户,谁没有点大事小情,谁又真的心甘情愿把辛苦一年产出的稻谷,全都交给衙门交给朝廷? 可以说,全国各地,都是面临着差不多的情况。 除了秦枫坐镇的淳化县这样的地方之外,不管什么地方,收粮的时候,都要遭到或大或小的阻力,这时候自然就需要当地的官府,采取一定程度的强制措施。 那么问题来了…… 在广东这个地界上,实力最强大的不是官府,而是各种宗族势力。 即便是衙门里当差的,也全都来自不同的宗族,你让这些人采用暴力强制措施,上门强行催收自家的七姑八舅? 怕不是要被那些族中的长辈,抄起拐杖直接给打了出来! 所以,其实从很多年前,这里就形成了不成文的奇怪规矩,那就是秋收开始之前,官府会特意到各种卖苦力的地方,挑选一些不属于当地任何宗族,最好是来自外地的一些青壮年,临时充作收粮的胥吏,到时候他们没有任何宗族束缚,再加上上头的死命令,便可以不留情面,一心完成任务。 若非如此,征粮的大事,还真的很难如期完成,尤其是那些本地衙役跟宗族搅在一起,麻烦透顶。 就这样,秦枫稀里糊涂,成了这支“征粮临时工”中的一员,这些日子虽然秋收还没有彻底完成,但他们这支队伍已经齐备,成员都是来自天南海北,操着各种不同的口音,倒是让秦枫的口音在这里毫无违和,成了最好的保护色。 可是…… 秦枫滞留在广州府,可不是为了给他们收粮的! 那个死去的陈姓少年,无时无刻,不在秦枫的心中悬着,却不敢贸然靠近调查,若是不慎暴露了身份,不但不能给那陈姓少年报仇,反而会让自己也陷入危险当中。 现在秦枫至少可以确定,这里的民风彪悍至极,恐怕到了真正要命的当口,自己暗藏那柄尚方宝剑,也未必能顶太大的事儿。 “梁哥儿,等会儿哪儿吃去?”一个已经熟悉的同伴,懒洋洋地搭话,眼瞅着就要到了午时,这里的衙门气派,却是不管饭,这些人拿了一点不多的银子,还得自己解决吃食问题。 “老地方呗!”秦枫既然在宝安县兴之所至,化名梁启超,这会儿便继续沿用着,闻言看看天色,随意说道。 他说的老地方,是一家老字号的馄饨铺子,价格实惠,量也给的足,这批征粮临时工,都喜欢去。 “哎,我说梁哥儿,咱们这差事,有没有可能,一直干下去?”那青年约莫也是二十岁出头,自觉跟这个姓梁的兄弟很对脾气,便压低声音,一脸期待地问道:“要是咱们征粮的事情办得好,可以一直留在衙门里当差吧?不然难道明天再找人来,那多麻烦啊!” 哈哈。 这孩子,是个实诚人。 不过,真的想多了。 一年的时间,足够宗族拉拢腐蚀你了。 人家宁可认了每年招人的麻烦,也要避免这种被宗族影响,收粮受阻的大麻烦。 所以,临时工就是临时工,可别想太多了。 这些人,到了吃饭口,三三两两地已经商量好了去处,正打算先去祭五脏庙,忽地衙门里面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顿时让原本松散的气氛,变得紧张起来。 怎么了? 来了这都好几天了,这样急的脚步声,还是第一次听到。 可这里是广州府府衙啊,能有什么大事急事? 秋收之后的征粮,还有好几天呢! 不等这些人反应过来,已经从里面走出一个身穿皂吏服色,横跨一柄腰刀的衙役,将目光一扫,顿时让这里瞬间安静下来,所有人都屏息静气,大气都不敢出。 虽然大家都是衙役,可人家的身份跟他们这些临时工可不一样! 人家是正儿八经的广州府府衙衙役,有品级在身的!虽然只是区区九品,但在他们这些人看来,那就是高高在上的官老爷! 发生什么事了? 怎么……许大人亲自来了? 征粮,提前了? 第四百零四章 我是谁? 许大人名叫许千,乃是这广州府的胥吏,勉勉强强,算是入了品,从九品而已。 但不管怎么说,这也是正经八百的朝廷品秩,比眼前这些只为了特定任务收上来的临时工,身份高了不止一筹。 此刻,四十来岁的许千,脸色显得颇为郑重,一照面就沉声道:“你们几个,跟我来!有事情要做了!” 闻言,那几个还巴望着可以临时工转正的青年,一骨碌爬起身来,积极性极高,直接就窜到许千跟前,任凭调遣的模样。 秦枫跟其他几个人落在后面,似乎有些迟疑,但既然进了衙门,穿了这身皮,那么许千说的话,便是命令,自然没有不遵从的道理。 在许千的带领下,这一行人,约莫有十几二十号,倒也浩浩荡荡,很快就离了府衙,径向宝安县的方位而去。 嗯?是宝安县? 秦枫心中微微疑惑,但恪守着临时工的本分,并没有多嘴多舌。 不过,一路上,自然不乏那种不肯放过一点拉关系机会的投机者,走了不长的路程,便试探着问道:“许大人,咱们这是去做什么事?莫非是要开始征粮了么?” “别多问!”许千虎着脸,把那人给训斥回去。 不过,又走了一段路程,已经踏上宝安县地界之后,许千似乎是犹豫了一下,但还是决定透露一点情况,否则这些愣头青若是昏头昏脑,反而帮了倒忙,那么在知府大人面前,自己也落不得好,还要狠狠挨一顿板子。 “你们,给我听着!” 许千神色极为凝重,沉声说道:“这次,我们是要去抓一个人!” 啊,抓人? 这支十几个人的队伍,顿时起了一阵不大不小的骚动。 要知道,他们这些天知道了自己被招进来的职责,说是要收粮的呀! 怎么,变成抓人了? 有人觉得这活计更刺激更有趣,但也有人露出胆怯的神情,似乎是担心有什么危险。 可别是什么巨盗高手之类的,凭他们高来高去的身手,我们这些人岂不是白白送命。 “哼!就这点胆量,刚才还拍胸脯说任凭差遣,想要争一个正式衙役的身份?”许千看出那几个人的犹豫,微微冷笑,道:“放心吧!这次的行动,乃是知府大人亲自带队,早有精锐的衙役包围,冲锋在前,你们这些人,只是守住外围,确保万无一失罢了。” 怪了。 秦枫心中暗暗纳罕,心想宝安县有什么人,值得这广州知府如此大张旗鼓。 该不会是要去抓捕宝安县令梁潜吧? 梁潜犯事儿了? “咱们要去抓的这人,胆大妄为,狗胆包天,竟敢冒充京城来的钦差大人秦枫!”许千郑重其事地说道:“因此,知府大人下了死命令,必须要将这伙冒名顶替的贼人,一网成擒!虽然我们只是预备队,但贼人狡猾,未必没可能从我们把守的这里突破!所以,一旦看到那些贼人,你们千万不要听他们说的任何谎言,第一时间将其拿下,自有知府大人审问,而你们也会立下功劳,说不定真能留在府衙,做个跟许某一样的九品胥吏!” 许千再三叮嘱,尤其强调不要听对方说什么,只管锁拿住了便是。 可是秦枫差点怀疑自己耳朵出了毛病。 谁? 冒名顶替谁? 秦枫? 你说的这个秦枫,也是从京城来的,是钦差? 好巧哦,我也是…… 这就奇了啊! 我为了调查清楚广东布政司科举背后的内幕真相,为了还那位枉死的陈安宅一个公道,不惜停留在这里,隐姓埋名,化身梁启超,阴差阳错做了这个专门征粮的临时工。 但居然有人冒充我的身份,到广东来招摇撞骗? 夭寿啊! 这的确是该将其锁拿问罪! 太嚣张了,太不像话了! 什么人如此大胆,竟然冒充朝廷钦差,这可是全家抄斩的罪过。 “啊,秦枫?是那位搞出了水稻灌溉新法的秦枫秦大人?” “真的是那位秦大人吗!那可是好官呐!我听说他为民请命,连丞相都不惧怕,现在这样的官儿,真是绝无仅有……” “什么人吃了熊心豹子胆,连秦大人的名头都敢冒充,真是活得不耐烦了!等会儿那贼子不从这里过也就罢了,若是真敢走这边,老子第一个把他按翻了,先揍一顿再说!” 嚯…… 秦枫倒也没想到,这都已经远离应天府几千里之遥,这支队伍的构成也是来自天南海北,但是提到秦枫这个名字,居然还是很有名气,那些原本素不相识的青年苦力,一提秦枫的名字,都是如雷贯耳,满口的赞誉,以及对那位冒名顶替者的愤慨。 我已经这么出名了吗? 秦枫为了融入群体,也只得跟着说了几句类似的话,甚至言之凿凿,说自己老家那边,若是没有秦大人的灌溉新法,怕是自己早就饿死了,云云。 这样一来,果然完美融入,跟这些人敌忾同仇,都对那个冒名顶替着,恨得牙痒痒,恨不得马上将其拿下,五花大绑押到知府衙门。 就这样,在许千的安排下,这支共计十七人的队伍,在某个路口潜伏下来,虽然根据估算,贼人走这里的可能性并不大,但许千还是如临大敌,吩咐所有人把眼睛瞪起来,切不可闹出什么闪失。 可是秦枫的心里却没法平静。 见鬼了! 我抓我自己? 到底是谁啊,敢冒名顶替钦差大人,关键是这种冒名顶替,有什么意义啊,动机是什么? 看得出来,这次广州府府衙,真的是全体动员,在秦枫肉眼可及的远方,影影绰绰全是埋伏的人,这次行动怕不是得出动了上千人,甚至更多? 乍一看,倒是这边的府衙对钦差大臣十分尊重,所以才会对冒名顶替者如此愤慨。 但实际上…… 秦枫稍稍动念,就不难猜到,这广州知府姚守亮,如此大张旗鼓,为的是什么。 为了抓假的? 只怕未必! 这样严防死守,不惜摆开这么大的阵势,哪像是抓个冒名顶替的! 他分明是要抓捕那真正的朝廷钦差,秦枫秦大人! 那么问题来了…… 现在我在抓秦枫。 那我是谁? 第四百零五章 一手遮天?朕不信! 我是秦枫? 毛骧看着这位再次找上门来的宝安县令,一头的雾水。 发生了什么。 怎么稀里糊涂,我就还变成了秦枫了呢? 这一大清早的,本来毛骧跟朱元璋等人,已经决定从这里离开,继续前往清远县,寻找一下那个孤身来此的秦枫,到底到没到,为何对这里的科举情况毫无改变,甚至还有这样一个姓陈的少年,因为科举的缘故,丢掉了性命。 可是还没等他们动身呢,昨日那个仗义执言,强行顶住了宗族势力的七品县令,竟主动找上门来。 一见面,此人纳头便拜,直接把毛骧给弄麻了。 再仔细一听,这宝安县令梁潜,竟然口称秦大人,而且神情激动,仿佛是已经做了什么非常重要的决定。 这…… 毛骧就尴尬了。 首先,他此次只是为了保护圣上而来,不管从哪个角度来说,可轮不到他来做主。 但现在好像是这位宝安县令把自己错认为秦枫,那么要不要将错就错,当然还是要听圣上的意思。 这当口,朱元璋冷眼旁观,自然也是先吃了一惊,随后明白是这个自己很看好的宝安县令,错认了。 具体此人心里是怎样的一番曲折,已经不太重要。 重要的是,要不要让他继续错下去? 当然,可以否认,毕竟毛骧身为锦衣卫都指挥使,早就将一切安排妥当,说要探亲,就一定会有一门亲戚在这边,经得起任何调查。 不过看着县令的样子,是有话要说,那么何妨就将错就错,且听听他要说些什么。 “咳咳……” 朱元璋咳嗽两声,忽然笑道:“秦大人,您可真是名声在外,到了这穷乡僻壤,竟然也有如此声名。” 这一句话,便定下了方向。 毛骧心中一凛,浑身骨头都轻了一半。 当今之世,谁敢当得起圣上的一句“您”啊! 虽然明知是假的,还是让毛骧浑身不自在,但连忙收摄心神,进入角色。 嗯,现在,我不是毛骧,我是秦枫了…… “梁大人是吧,先起来说话。”既然确定了身份,毛骧作为久居高位的锦衣卫都指挥使,要扮演钦差大人的气势,自然绝不困难,更何况眼前这位梁县令,压根没有见过秦枫,只是久闻其名罢了。 果然是秦大人! 梁潜骤然间险些有落泪的冲动。 终于等到您! 秦大人来了!秦大人真的到我们广东布政司来了! 这里盘根错节的宗族实力,没有势力依附便只能饱受欺压的老百姓,还有刚刚结束,却已经从根子都烂掉的科举考试,现在终于有了可以控诉的渠道! 秦大人呐! 您,您来晚了! 激动之余,梁潜双目中泪光莹然,竟不自觉地望向这破旧老屋后的那片乱坟岗,望向那座不起眼的新坟,坟墓里埋葬着一个不肯妥协于宗族势力,便不幸早夭的年轻人。 “秦大人!” 既然来了,时间又已经非常紧迫,梁潜知道自己即将面对的是什么,恐怕从自己走出县衙的那一刻,已经被人盯上,现在若是再拖延时间,后果不堪设想。 一念及此,梁潜深吸一口气,索性把所有的寒暄客套全部抛开,将未来的一切,全都交给这位已经创造了无数奇迹的秦大人,或许他能够再次拨乱反正,把广东布政司这片土地上,那无数密不透风的罗网,捅一个巨大的窟窿,重新见到头顶的湛湛青天。 “秦大人!这里有一份名单!” 梁潜直截了当地从怀里取出一封文书,颤抖着双手,直接呈给心目中无所不能的秦大人,肃容道:“下官虽然位卑言轻,也未能看到更多的东西,但至少我宝安县在此次科举的县试、府试中遭遇的种种不公的情况,都记录在内!嗯……这其中还不包括已经枉死的陈安宅,这孩子心气高,也是下官疏于关注,竟不知道他怀着那样的心思……” 这是什么? 毛骧随手接过,来不及细看,但他知道圣上颇为关心那个叫做陈安宅的少年,既然这梁县令主动提起,便索性先问道:“陈安宅,是怎么回事?” “被逼死的!”见到秦大人,梁潜讲一切都置之度外,若是这位秦大人不肯为自己做主,那……丢掉性命也在所不惜了。 咬了咬牙,梁潜飞快地说道:“陈安宅读书刻苦,却不入科举,因为他看到此地的宗族势力强大,他虽然也算是出身小宗族,但并不愿这样的局面持续下去,不愿意做宗族的保护伞,也不愿意按照这里流传不知多少年的规则,跟宗族势力沆瀣一气,上瞒下压。” “所以,这样的人,是不被允许存在的。” “只是因为他妹妹,在乡试的现场,一句无心之言,被布政司使余从龙听了去,便给呵这户人家引来了灭顶之灾。” “像陈安宅这样的另类的少年,少之又少,但大人手上的这份名单,是我宝安一县,所有参加县试府试的学子,其实他们的学问,没人在意,这场科举,从一开始,什么人该中个秀才,什么人该中个举人,早就被定了下来,是上边定的,分配到我宝安县的,只有两个举人的名额,而且按照这里约定俗成的规矩,分别给了张家村一个,陈家村一个……” 岂有此理! 朱元璋作为“秦大人”的随从,只是静静听着,但目光中却渐渐射出凛冽的杀气。 好大的胆子! 这个余从龙,是吃了熊心豹子胆,竟然将朝廷如此重视的开科取士,当做儿戏一般? 科举本是给大明选拔官吏,自然应该是有德者居之,有才学者居之,哪怕按照秦枫心声里的说法,这样的考试选拔,难免会有些错漏偏差,但至少不能从根上就开始烂掉啊! 似这般,还没考试,就已经内定,而且眼前的宝安县只是窥豹一斑,只怕偌大的广东布政司,都是如此,这将是多么骇人听闻的一场科举舞弊! 舞弊者,以官居二品的广东布政司使余从龙为主,连同当地无数势力庞大的宗族,自然能够轻而易举地一手遮天,让那些没有背景的老百姓,压根没机会通过科举展露才华。 一手遮天? 朱元璋锋锐的目光中,闪烁出一道寒光。 如今,天来了! 朕倒要看一看,这里的无边黑暗,那余从龙的恐怖巨手,能不能遮住了朕这片大明真正的天! 第四百零六章 梁潜造反了! 毛骧没回头。 但他知道,圣上正在注视着他。 一路跟随朱元璋南征北战,毛骧自然也是最了解当今圣上脾性的人之一。 现在,虽然圣上还没看到这份名单,没看清上面详细记载的那些令人发指的一桩桩、一件件,却已经足够让龙颜震怒。 圣上如此震怒,那么毫无疑问,这广东布政司的天,要变了! 不管秦枫是否已经来到这里,但既然圣上已经知晓了这些关于广东布政司的科举黑幕,自然不会袖手旁观。 用不了多少时间,这里的所有势力,都会被连根拔起! 宗族势力强大? 再大,难道还能大得过陛下一道旨意之后,万千铁骑席卷么? 改天换日,重整河山的事情,陛下都已经办到了,何况是这小小的穷乡僻壤,或许的确有些根深蒂固的思想不好清理。 实在不行,就连同那些所谓的宗族既得利益者,一起清理了! 毛骧毫不怀疑这位杀伐决断的皇帝,有这样的魄力。 “梁潜,你先起来。” 大致摸清了圣上的心意,毛骧略一思忖,沉声道:“你早早准备好这份名单,莫非早知本官要来这里?” “并不是。”梁潜苦笑一声,摇头道:“下官这宝安县地处荒僻,就算在广州府,也是个不起眼的小地方。虽然早知秦大人的赫赫威名,也日夜企盼,却不敢有此妄想。” “实际上,下官已经做好准备,待此次科举过后,那些被选中的宗族子弟,就会大量进入各府县衙门,进一步掌握权力,也意味着当地的官府和宗族之间的结合,更加紧密,从此再难拆分。” “到那时候,只怕就连朝廷赋税这种大事,都会被他们想出种种办法,共同欺瞒。至于没有宗族依附的老百姓,生活只能是水深火热,能苟延残喘地留一口气,就算是最大的奢求了。” “下官……虽然即将去职,却心中不忍!故而早在数月之前,亲眼见到县试选材的荒谬可笑,便开始着手记录这份名单。” “只可惜,时至今日,这名单上的很多人,已经不在人世了……” 嗯? 毛骧微微一惊,连忙问道:“此话怎讲?” 这话,也相当于是替朱元璋问的。 “秦大人有所不知。”梁潜一不做,二不休,索性将他知道的那些恐怖的黑幕,全部都说了出来,咬牙继续道:“就在前不久进行的乡试中,考生入考场之前,余从龙余大人亲自下令,处决了一批说是在之前的县试、府试中舞弊弄假的学子,当时血流成河,极为震撼人心。” “但是……这些被处以极刑的年轻人,其实并非舞弊弄假,而是没有宗族依靠的读书人,因为不满之前的选拔,认为受到了不公待遇,欲要向上申诉,结果就被安了一个舞弊作假的罪名,当众屠杀。” “这样一来,还有谁敢提出任何反对意见?” “乡试的时候,京城来的那位国公大人,他批阅试卷,厘定乡试名次等级,但实际上……他能看到的卷子,全都已经是选好的了,不管他点中了谁做解元,谁落选,都已经无关大局,最多事后那些宗族之间再有一些利益交换和妥协,也就将事情抹平,似乎是皆大欢喜……” 呼! 朱元璋缓缓吐出一口浊气。 这里的情况之崩坏,还真的是出乎他的意料之外。 起初,朱元璋因为长期听不到秦枫的心声,觉得很不适应,便来到濠州城,结果扑了个空,得知秦枫已经孤身一人,去往广东布政司。 广东啊! 那几乎是大明最边远的地区,就连朱元璋这些年东征西讨,也从没去到这里。 秦枫要来这里,一定有他的道理。 朱元璋也是第一时间就想到了“天高皇帝远”这几个字,知道这里的风土人情,官吏法度,可能都跟京城所在的应天府,不能相提并论。 但是,朱元璋没想到,这里竟然烂到了这个地步! 堂堂二品大员,封疆大吏,同样要屈从于那些势力强大的宗族,甚至为了保护宗族的利益,不惜动用手中权力,举起屠刀,将那些无辜可怜的小家小户的读书人,全都杀了。 这场屠杀,似乎脱胎于秦枫在扬州府开的那场杀戒。 表面上,那余从龙自然也是冠冕堂皇,说那些人舞弊作假,然后当众斩首,让乡试的气氛变得极其肃穆沉凝,好像是大公无私,不揉半点沙子。 但实际上…… 扬州府杀掉的是胆大妄为的贪官,还有贪官的家眷, 广州府杀掉的,却是朱元璋辛辛苦苦,想要选拔出来的栋梁之才! 欺君之罪,莫过于此! 朱元璋怒气上涌,倘若现在这余从龙就站在眼前,恐怕直接就被他一剑斩了。 …… 半个时辰前,余从龙在布政司使的府邸中,还在搂着年轻的小妾沉睡,便被急促的敲门声惊醒。 什么人如此不长眼色! 余从龙心中恚怒,心想若是没有说得过去的理由,这不长眼色的下人,非得打板子赶出去不可。 “老爷!广州知府姚守亮求见!” 一开门,那余府的管家,急匆匆地说道。 嗯? 余从龙微微一愣,知道姚守亮不是不知轻重的愣头青,大早晨叫门,是出了什么事? “余大人!那宝安县令梁潜,要造反了!!” 姚守亮一句话,便让余从龙睡意全无,连忙先披上一件外衣,皱眉道:“宝安县令?怎么又是宝安县!这次是怎么了?” 来不及啰嗦了! 现在时间就是性命攸关! 姚守亮深吸一口气,脑筋飞转,将无关紧要的细节或是过程,全都省略,用最简单最快捷的语言,飞快地说道: “钦差大人秦枫,据说已经到了这里,就在宝安县!” “梁潜记录一份名单,其中很多都是大人您在乡试之前杀的那些。” “现在,梁潜拿着这份名单,去找钦差秦枫了!” “他们现在,就在之前那个叫陈安宅的少年家里老屋之中!” 第四百零七章 索贿不行,行贿可不可以 秦枫! 这下,余从龙才是真的睡意全消。 本以为,乡试都已经结束,连京城来的信国公汤和都已经回去了,此次应该是有惊无险,那位在扬州府制造了惊天大案的秦枫,并没有到他这广东的地界来。 虽然余从龙未必怕秦枫,总是一桩麻烦,听说那个年轻人油盐不进,而且鬼点子极多,真的是不好对付。 后来随着乡试结束,一切重归正轨,余从龙也就放下了心。 可谁知,今天睡得好好的,被姚守亮找上门来,口口声声,说是发现了秦枫的踪迹? 这一惊,的确是非同小可。 “能确定,是秦枫?” 余从龙一边飞快地穿起各种衣服,一边皱眉道:“还有那个梁潜,怎么回事!还记录了名单?此事为何现在才报?” “暂时……不能确定。”姚守亮也是个办事稳妥的,闻言立刻答道:“不过,寄宿在那个陈安宅家里的,有车有马,来人说是父子,但根据看过的人回忆,那两个人面容并不相似,很可能是假扮的。马车里虽然没有携带女眷,但这样的组合,似乎还是跟那位钦差大人,十分相似。” 嗯! 余从龙沉吟着点了点头。 根据传言,那个钦差秦枫,因为夫人病重,滞留濠州城。 现在,夫人没跟着,倒也合理。 毕竟身上背负的是皇命,别说夫人病重,就算死了也得先暂且扔下。 只是没想到,他还真就来广东了! 麻烦! 正眉头深锁,又听到姚守亮继续说道:“至于梁潜,下官实在不知道他弄了那么一份名单!这件事,我也是刚刚知道。梁潜离开县衙,去找秦枫之后,下官才得到密报,然后急匆匆率领几个心腹,包围了宝安县衙,从一个梁潜亲信的下属口中,逼问出来的。” “哼!” 余从龙也是聪明人,根本不必细问那名单上究竟有什么。 这些年来,他身为布政司使,在这广东地界上,做过的事,自然是心知肚明。 虽然梁潜一个区区七品县令,根本看不到多少东西,但这些内容送到钦差那边,份量可就不一样了。 该死啊,该死! 现在,怎么办? 到了该拿主意的时候了。 余从龙已经穿起整齐的官服,却面沉似水,在这间小妾的屋子里,急速转着圈,将房间里本该有的那股旖旎气息冲得丝毫不剩,那位年方二八的俏佳人,也识趣地缩紧被子里,绝不敢在这个时候给大人添乱。 按说,既然已经得到了钦差大人的消息,身为广东布政司使的余从龙,当然应该第一时间前去拜见。 就算他是二品大员,比秦枫的四品还高了许多,但人家可是钦差,身怀尚方宝剑,见官就要大一级,甚至可以说钦差到此,如圣上亲临,哪能有丝毫怠慢。 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余从龙倘若心中坦荡,也可以装作不知道,毕竟秦枫是微服私访,可以任由他随便调查,然后自己亮明身份,双方自然相见。 后面这个方案,就不用考虑了。 余从龙知道这广东布政司里藏着多少黑暗污浊,哪敢让秦枫继续查下去。 那么,去见面么? 只怕,已经晚了! 余从龙踱步了很长时间,以至于姚守亮心急如焚,心想这位平常杀伐决断的余大人,这是怎么了,快去见秦枫啊,拦住了他,否则这事情再发展下去,不堪设想! 其实,这也只是不到半刻时间罢了,只不过姚守亮太着急,才觉得时间缓慢,坐立不安。 “守亮啊,你做这广州知府,有多少年了?” 终于,余从龙停住脚步,目光掠向姚守亮,慢慢问道。 “启禀大人,过了今年,那便是七年整了。”姚守亮虽然不明所以,但还是老老实实答道。 “唔,七年……”余从龙点了点头,忽然笑道:“广州府的刘家、黄家、石家,这七年来,没少孝敬吧?虽说此地宗族势力强大,但其实说起来,那些宗族能够屹立数百年不倒,自有道理,这些大家族的族长,很会做人,更会做事,你既然在知府这个位置上,就不会亏待了你。” 啊! 姚守亮顿时脸色尴尬。 毕竟,这种事拿到台面上说,总还是有点令人难堪。 更何况,那位据说是杀人不眨眼,眼里不揉沙子的钦差大人,已经到了这里啊! 不过,既然布政司使大人推心置腹,姚守亮也不能装糊涂,略一犹豫,从脸上挤出干巴巴的笑容,道:“大人说得对……” “七年,有五十万两吗?”余从龙居然更进一步,说得更细节。 于是姚守亮也更加尴尬,为难地搓了几下手掌,才小心翼翼地说道:“嗯……应该有的……下官、下官有罪……” “不说没用的了。”余从龙摆了摆手,竟然直接说道:“我说了,那些宗族族长,都是懂事的,你拿了多少,我自然拿得更多。” “不过,你应该知道,就因为五十万两银子,扬州知府宋去华,全家老小几十口人,被那秦枫尽数斩杀,尸骨堆积如山!” 啊!! 姚守亮被吓得浑身一个激灵,禁不住微微发抖。 是啊,那宋去华向钦差索贿,成了取死之道。 然而自己这里,七年来,拿的钱财,可不止五十万两啊! 全家老小……还能保住吗? 索贿自然不行! 那,行贿可不可以? 秦枫也是年轻人,也是血肉之躯,难道就真的能不食人家烟火? 况且,只要这条路行得通,这个钱压根不用自己出,也不用余大人出。 刚才余大人说得对,此地那些大宗族的族长,都是非常懂事会做人的! 现在到了性命攸关,大家都是一条绳上的蚂蚱,谁都不愿意这根绳子被人砍了。 可是,这砍绳子的人,愿意收手么? “大人。”姚守亮知道刚才那些话,已经意味着他成了余从龙最亲近的心腹,说话不用再有任何顾忌,便试探着问道:“我去跟那几个族长,说一说?先备一份厚礼,试试那钦差的口风?” 第四百零八章 捉拿秦枫,万人集结! 呵…… 余从龙的笑容,有些狰狞,望着姚守亮的眼睛,反问道:“你的意思是不是说,当朝丞相胡惟庸,官居一品,权倾朝野,是因为拿不出钱来,才被那个秦枫弄到家破人亡,身首异处的?” 这! 姚守亮悚然动容,仿佛这才想起,那个身上笼罩着传奇色彩的秦枫,杀掉一个区区的扬州知府,根本不算什么,在此之前,就连丞相也被他拉下马来! 是啊,虽然不知道那事情的细节,不过以胡相办事的通透和能力,怎么会想不到这么简单的解决办法。 最终既然闹得不可收拾,必定是因为一切手段全都无效,这才不得不出了下策,派出杀手试图杀掉秦枫,未能如愿之后,这位丞相便就此成为过去。 索贿不行。 行贿,怕是更不行! 那怎么办? 姚守亮愈发紧张,毕竟他干的那些事,经不起调查,一旦暴露出来,十个脑袋都不够砍的。 但他也觉得冤枉啊! 在这个地方做官,不跟当地的宗族协调好关系,那就寸步难行! 不信,秦枫你可以来试试啊,你自己来试试就知道了! 我,那是收钱吗?那叫跟宗族融洽关系,这样才能保持彼此的平稳,让整个广州府都有一个好的秩序。 现在怎么办? 来了个油盐不进的秦枫。 虽然还没照面,但已经感觉到前所未有的恐怖压力,扑面而来。 坐以待毙,当然不是办法。 此时去拜见,好像也十分不妥。 姚守亮微微有些慌神,好在现在拿主意的不需要他,还有个更位高权重的余大人,不知余大人打算怎么办,负荆请罪还是故作不知…… “守亮啊,这些年,辛苦了。”余从龙在如此紧迫的时刻,再次慢吞吞地开口,把姚守亮给弄愣住了。 啥意思? 怎么开始说这话了,难道是要把我拖出去砍了,稳住钦差? 不要啊!! 却听余从龙继续说道:“咱们这些在广东的官,知道这里的情况多复杂,宗族多强大,就比如说你手下的那些衙役吧,看似言听计从,但若是侵犯到宗族利益,他们最终选择的一定是家族,而不是你这位知府大人。” 对,就是这样。 姚守亮当然明白这些,不过,他不明白余大人为什么要说这些。 似乎关联不上啊。 “就拿每次交粮来说吧。”余从龙自顾自地说道:“要是手下衙役去收,多半收不上来。但要是换了别的事,跟家族利益无关,那么你手下一个衙役,甚至能调动成百上千人,都是各自族里的族人,一呼百应……” 对,都对! 不过,大人您到底要说什么? 姚守亮越来越糊涂了。 “本官听说,秦枫随行的人,有锦衣卫的精锐,虽然不可能携带大量锦衣卫出行,但他身边那几个人,都是绝顶高手,哪怕到了战场上,以一当百,从万军阵中护主将安全,也不在话下。” 怎么又换话题了? 姚守亮觉得今天自己好蠢,跟不上余大人的思路。 “咱们这里,可不是战场啊。”余从龙脸上的笑容,渐渐荡开,意味深长地说道:“不过如果调动宗族的力量,汇聚一处,倒也不亚于千军万马!虽说锦衣卫身手不凡,总也是凡人之躯,人力有时而穷嘛……” 啊,有点明白了! 姚守亮浑身泛起颤栗的鸡皮疙瘩,不可置信地望着这位余大人。 这是要…… 那可是钦差啊! 而且据说身怀尚方宝剑! 现在余大人的意思是,把他做了! 这固然是好,可以一了百了,但如此行为,明明白白就是欺君造反! 那钦差身边的所有人,只要有一个人逃了出去,回到京城,紧接着就是龙颜震怒,只怕整个广东布政司,都要遭到血洗清算! “哈哈!说多了说多了。”余从龙笑道:“咱们这穷乡僻壤,那钦差怎么会到这边来,更何况乡试都已经结束,那钦差秦枫,身为全国总学政,科举主考官,当然要回到京城,主持接下来至关重要的会试,更不可能留在咱们广东嘛!” ? 姚守亮缓缓打出一个问号,又开始糊涂。 刚才说的那些,都是幻觉? 怎么现在又言之凿凿,认为秦枫不会来? 余大人这是…… 姚守亮只糊涂了片刻,当他触碰到余从龙眼神的一刹那,陡然间灵光一闪,彻底明白了这位余大人的全部想法。 原来如此! “是!”姚守亮心中凛然,连忙说道:“大人说得对!那钦差大人早就回到京城,绝不可能留在广东。不过,竟有无耻宵小之徒,借助钦差大人的威名,竟敢假扮钦差,达到他不可告人的目的,实在是罪大恶极!” “竟有此事?”余从龙一脸“惊诧”地说道:“别的倒可以暂时搁置,最重要的是,绝不能让这些胆大妄为的无耻鼠辈,污蔑了钦差大人的声名!此事必须尽快解决,要把官府的力量,和宗族的力量结合起来,汇成一处,务必不能让那些冒充钦差的家伙胡言乱语,污了秦大人的清名!” 全明白了! 姚守亮长出了一口气。 这个秦枫,本事太大! 即便是在遥远的广东,在民间的名声也极为煊赫,尤其是水稻灌溉新法的推广,让秦枫成为万家生佛,就算是那些大宗族里,也不乏对秦枫顶礼膜拜之人。 倘若说是捉拿秦枫,只怕大大不妥。 说是假的,那就好办多了! 贼子鼠辈,竟敢冒充秦大人,来这里打秋风,真是活得不耐烦了! 姚守亮得了余从龙明确的指示,立刻回到府衙,开始安排这场声势浩大的捉拿假钦差行动。 凭借宗族力量,姚守亮很快就聚集起一支上万人的队伍! 如此规模,就算是打一场小型的战役,都够用了。 对面再强,也不过不到十个人而已! 十个人,难道能抵住千万人的包围冲击? 为了确保不出任何纰漏,姚守亮不遗余力,把所有能动用的力量都用上了,就连刚刚招募来的征粮临时工,也被一齐调动,不过毕竟这些人成分复杂,战斗力不值得期待,便被安排在最不起眼的一个角落外围,就算是壮壮声势也好。 第四百零九章 尚方宝剑?根本没有用! 陈家老宅里,已经将自己掌握的所有隐秘,全都和盘托出的梁潜,仿佛是放下了心中那个盘亘数年的巨大包袱,虽然知道接下来恐怕是凶险万分,却反而松了口气,觉得身上一下就轻快起来。 但是,心中的沉重,不会消失,只会转移。 梁潜注意到,眼前这位虽然年轻,却名声煊赫的秦大人,表情变得沉凝起来,似乎正在思考对策。 说实话,这位秦大人,似乎也没有传闻中的那么年轻。 不过,这倒是刚好符合了梁潜一直以来的猜测。 本来么,若真的像传说中的那样,年方弱冠,就算从娘胎里开始学本事,哪来的那么一肚子经天纬地的学问? 不论是农业种植,还是战场攻伐,以至于鬼蜮伎俩,出奇制胜,这位秦大人简直是无一不通,无一不精。 人力有时而穷,这句话在秦大人身上,仿佛湿了效。 现在当面拜见,梁潜看到秦大人约莫也至少有个三旬甚至四旬年纪,这反而让人更好接受一些。 至于为何出现了这样的年龄偏差,也很好解释,毕竟民间的老百姓,有多期望有这样一位爱民如子,真正把百姓放在心里,甚至不惜为了百姓可以头顶大诰状告当朝丞相的好官,现在出现了,自然会随着地域的扩散,以讹传讹,渐渐把这位秦大人夸得天上地下都少有,无所不能。 秦大人,一定是个有办法的人! 不过…… 见秦大人还在沉吟,梁潜渐渐有些着急,犹豫再三,忍不住还是向外面望了望,小心翼翼地低声道:“秦大人,依下官之间,此地不宜久留……” 哦? 毛骧微愣,皱眉道:“为何?” “下官虽然已经小心行藏,但今天早晨,那个陈家村的陈仝来过,现在回想起来,本官当时心急,约摸着表现有些不妥,倘若陈仝有心,说不定会察觉异样,那么事情若是捅到知府那边,就会十分麻烦,甚至危险。” 噫! 这里的局势,竟崩坏至此? 毛骧不禁脸色微微变幻,虽然刚才听梁潜说的这些,再加上那份触目惊心的名单,却依然不太好想象这里所谓的宗族势力,到底是有多嚣张。 现在,看到梁潜惶恐的脸色,方才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 那个什么所谓的陈老太爷,毕竟是民,若是换个地界,无论如何也不能威胁到堂堂一县父母官。 但是现在,竟把梁潜逼迫至此。 不过,是否要尽快离开,毛骧却没有资格做主。 表面上,他是秦枫,自然应该是这个团队的主脑。 但实际上…… “秦大人,咱们不妨换个地方,尽快去清远县一行。”朱元璋发话了,语气中不辨喜怒,看似商量,但实际却是给毛骧下达命令。 “万万不可!” 梁潜一听,先急了,心想秦大人带的这位,据说是锦衣卫里的高层,想必武功高强,但脑子实在不怎么样! 这份名单自己偷偷记录,虽然隐秘,但也有几个身边人隐约知道。 若是事情暴露,立刻便要危机四伏! 躲还来不及,怎么还能跑去清远县,自投罗网? 呃…… 毛骧神色微微尴尬,看着梁潜,心想你一直这么勇的吗? 你可知道,刚才你训斥的是哪一位! 虽然理解你是情急,但就算你不知道这位就是当今圣上,就算只是秦枫队伍里的锦衣卫,无论如何,也不是你一个七品县令能训的吧? “哦?那么按照梁县令之见,咱……嗯,咱们秦大人,应该往哪里去?”朱元璋却是并没生气,只是微微一顿,向梁潜问道。 “立刻离开宝安县,一路向北!回京!” 梁潜毫不犹豫地说道, 啊? 朱元璋和毛骧都是一愣。 你汇报了那么多此地的隐秘,可以说整个广东布政司,都烂透了。 秦枫来这里,就是解决问题的呀! 怎么反倒走了? 现在屋子里,在演戏,观众只有一个梁潜。但在这出戏里,朱元璋扮演的角色只是随从,并不适合多说话。 因此,毛骧只得继续模拟秦枫的身份和语气,沉声道:“梁县令,本官虽然只是全国总学政,督查科举之事,但此行乃是当今圣上亲自安排,赐本官尚方宝剑,若遇到作奸犯科,鱼肉百姓之事,可先斩后奏!如今,广东布政司明明黑暗重重,本官怎可轻易离开,虽然乡试已经结束,但这样黑暗笼罩的乡试,大大违背圣上开科取士的本意,本就不该作数!” 唉! 不对啊! 这位秦大人,怎么……听上去,不太聪明的样子! 梁潜瞬间就渗出汗水,自己已经知无不言,但眼前的秦大人,却依然没有意识到形势的严峻和危险! 来不及多解释了! 若是这位秦大人还醒悟不到,说不定,危险转瞬即至! 到时候,岂不是自己害了这位钦差? “秦大人!你糊涂啊!” 虽然不知道是否真的有危险,但梁潜深知,过度的小心,一万次也不要紧,疏忽大意,却一次就可能遭致大祸! 秦大人意识不到,他只能把话说得更凌厉些,当下也不顾尊卑有别,急促说道:“那尚方宝剑,根本没有用!您可知道,余从龙防范您,到了什么程度?若是真的知道您就在这里,而且已经知道许多内情,恐怕……会先下手为强!至于你手里那把宝剑,就算是真的,到时候也一定被认定是假的!就算日后再有什么不好清理的首尾,大可以推说认错了人,到那时已经是死无对证……” 这! 你太勇了,梁县令。 毛骧听得哭笑不得,心想就算当朝一品都必须奉若神明的尚方宝剑,怎么到了你这里,就跟破铜烂铁一样不值钱。 更何况,现在可不是宝剑到了,而是那位九五之尊亲自到了! 难道…… 忽地,门外传来敲门的声音,音调古怪,韵律清晰。 嗯? 毛骧眉头一挑,望向朱元璋,得到一个暗示的眼神后,方才吩咐道:“进来!” 第四百一十章 这秦大人,好身手啊 “大人,我们被包围了。” 进门的是锦衣卫中精锐,但面色沉凝,显然对目前面临的形势,并不乐观。 啊! 此言一出,屋里的几个人,都是微微色变。 “这!来得这么快?”梁潜失声惊呼道:“下官罪该万死,秦大人您快走!趁着此时尚未合围,说不定还能逃出去!” 逃? 朱元璋双目微微眯起。 万没想到,如今已是洪武五年,在大明自己的土地上,他这个堂堂的大明皇帝,竟然还要用到这个“逃”字。 虽然对方得到的消息应该只是秦枫,但……那秦枫也是朝廷任命的钦差大臣,身怀尚方宝剑,现在这广东布政司使余从龙,如此行径,简直相当于是公然谋反! 形势危急,来不及多说什么,毛骧身怀护驾的重大职责,不敢丝毫怠慢,连忙将身形一窜,便到了窗边,举目向四下望去,果然见到这个小小不起眼的陈家老宅,已经从四面八方被团团围住,那些人虽然并不是全副武装的兵士,却也个个孔武有力,手里拿着刀枪或是锄头斧子之类的东西,把守住了各个方向,显然是经过严密的布置,并没有露出明显的漏洞死角。 啊,这秦大人,好身手啊! 梁潜眼前一亮,虽然是文官,但这些年周旋于几个宗族之间,也见过许多次规模不小的械斗,多少有点眼光。 本以为秦枫也是文官出身,但没想到刚才那一窜,已经显露出非凡身手,难怪听闻秦大人在远征倭岛的战斗中,立下赫赫战功,据说连魏国公徐达都赞叹不已。 文武全才,真是文武全才! 原本就对秦枫十分崇拜的梁潜,这会儿更是眼睛愈发亮了起来。 秦大人就如此不凡了! 那么,随行保护的那位锦衣卫的高官呢? 梁潜的目光不禁掠向朱元璋,却见他老神在在,虽然知道已经身陷重围,却丝毫不见慌乱,还真的是艺高人胆大,莫非这些传闻中可以高来高去的练家子,还真有在万军之中来去自如,取上将首级如探囊取物的本事? 这可不是开玩笑的啊! 既然已经有人包围这里,说明自己最担心的事情已经发生了。 那位早晨来找自己的陈仝陈老太爷,果然是老奸巨猾,他看出了自己状态不对,便将消息传递上去,随后再结合自己的行为,怕是这会儿已经跟自己有了同样的猜测,猜到那位被余从龙余大人深深忌惮的秦枫,就在宝安县! “爹,咱们得走了。” 毛骧决断极快! 身为锦衣卫都指挥使,做朱元璋的贴身保镖已有十几年的经验,说实话之前在战场上攻城略地,逐鹿天下,遇到比今日凶险的局面,也不知有多少。 但这次虽然对手只是乌合之众,却苦于自己这支队伍,纵然再精锐,也限于人数不足,即便个个忠字当头,以一当百,那也还是远远不够的。 这里的宗族势力,比预想的还要强大! 毛骧内功卓绝,目力惊人,刚才瞭望那几眼,已经看到包围这里,衙役打扮的并不多,大多数还是农人的打扮,却服从于同一个组织者,拿着田间地头的工具充作兵器,大举涌上,看这架势起码有数千,甚至上万人! 若只是毛骧自己,就凭这些废物,哪怕再多几倍,也留不住他。 但问题是,陛下在这里! 陛下万金之躯,微服私访,万万不能有任何闪失,因此毛骧不敢有丝毫冒险,第一时间就建议朱元璋先暂避,趁着对方的阵势尚未完全结成之前。 “走。” 朱元璋并没有提出反对意见,一方面是因为他相信毛骧的专业,另一方面则是这位缔造的大明王朝的九五至尊,从来都不是一个不懂变通的莽夫。 虽然变生肘腋,自己好端端的微服私访,稀里糊涂竟然被错认为秦枫,而且对方来者不善,看样子竟然要对朝廷派的钦差秦枫动手,但事已至此,朱元璋并不想亮明身份,且先看看这胆大妄为的广东布政司使,到底要对钦差大人做什么! 有了圣旨,毛骧立刻就进入实战状态。 顷刻之间,在宝安县县令梁潜越发惊骇震撼的目光中,毛骧将一条条命令发布下去,发号施令,将随行的十几位锦衣卫精锐,如臂使指地安排妥当。 哪个做先锋,哪个虚张声势,哪个攻坚冲锋,哪个故布疑阵…… 只是十几个人而已! 竟然变化出令梁潜眼花缭乱的复杂花样,不到几个呼吸的时间,一整套掩护突围的战法,已经完全形成! 就好像……他们演练纯熟,专门就等着这场包围似的。 厉害啊!开眼了! 梁潜有一种大开眼界的感觉,心想这里果然只是穷乡僻壤,似这般严密的组织,精确的执行,复杂的战术运用,自己脸做梦都想象不到,更何况亲自面对。 本来有些胆战心惊,但现在梁潜忽然多了几分信心。 别看外面人多,秦大人一定能率众冲出去! 毛骧一动,便是雷霆万钧! 趁着外面那些人甚至都还没反应过来,便有一骑当先,那匹骏马发出唏律律的长嘶,其神骏程度,远超这些寻常农人或是衙役的想象。 应圣上的暗示,既然要突围,便是相当于认下了秦枫这个身份,那便也不用藏着掖着,光是这匹马,哪是寻常人能有的? “快!拦住那匹马!!” 率众包围陈家老宅的,自然是得到了余从龙授意的广州府知府,姚守亮。 姚守亮知道,余大人已经下了决心,既然发现了这位钦差秦枫,那便一定要将其彻底解决,不管是生擒还是格杀,总之决不能让他有机会再离开广东布政司,到时候恐怕扬州府的旧事,又要在他这广州府重演了。 现在,眼见骏马神异,姚守亮心中更无怀疑。 梁潜这厮,还真的找到了钦差秦枫,而且刚才那许多时间,不知跟钦差大人说了什么! 现在若是这秦枫跑了,整个广州府上下,不知有多少人,即将人头落地! 第四百一十一章 声东击西,强势突围 随着姚守亮发号施令,这些包围陈家老宅的人,纷纷动了起来,虽然还没准备好,但却各自举起手里的家伙,要拦住这匹快马,拦住马上的人。 “大胆刁民!” 马上骑士神色凛然,厉声喝道:“我乃朝廷钦差秦枫!奉当今圣上旨意,来广东不布政司,督查科举相关事宜!尔等聚众于此,竟敢拦截钦差,不怕抄家灭族么?” 啊! 秦枫?! 人的名,树的影。 若是换了旁人,哪怕换成魏国公徐达,鄂国公常遇春,那都是百战名将,实打实打出来的赫赫威名,但到了这广东地界上,还真未必能有什么太大影响力,最多只是听过名字,而已。 但是秦枫不同! 光凭一个水稻灌溉新法,就被普天下所有的老百姓,奉为万家生佛! 更何况,后来胡惟庸那件事,更让秦枫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地位,直接封神。 寻常百姓人家,谁不希望能有个真正心怀百姓的官员,能够为民请命,能够不计个人安危得失。 其实说到底,广东这边的宗族势力格外强大,也是数百年甚至上千年的历史遗留问题,追本溯源,还不是因为朝廷黑暗官员腐败,老百姓迫不得已,只能抱团对抗,便形成了愈发强大的宗族。 倘若没有宗族势力作为支撑,在这自古以来都远离中原的边陲之地,天高皇帝远,朝廷法度也只是一纸空文,地方官的权势可以大到无以复加,若是赶上官员残民以逞,百姓便会民不聊生。 秦枫! 这个名字一亮出来,哪怕是那些最铁杆的宗族族人,也不禁脸色变幻,手里的动作都迟钝下来。 谁会对那位声名煊赫的秦大人动手啊? 这要是传了出去,只怕普天下愤怒的老百姓,都会纷纷涌入这里,把他们给活撕了! 宗族势力再大,难道还能顶得住天下民愤? “真、真是秦大人?” “年龄倒对得上!可是不对呀,秦大人怎么会在这里!” “怎么回事!到底还拦不拦啊?” 包围的队伍,一下子就出现了极大的骚动,原本刚摆好阵势的那些人,一听说秦枫的名字,纷纷脸色惊惶,不由自主地放下了手里的器械。 那是秦大人啊! 秦大人可是真正为老百姓做主的好官,谁会对他动手? “别听他妖言惑众!!” 姚守亮见情况不妙,心尖震颤,但好在早有准备,立刻高声叫道:“此人冒充钦差秦枫秦大人,要在此地招摇撞骗,实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大家千万不要被他花言巧语骗了!本官带你们来这里,就是要将其生擒,到余大人面前,问个清楚明白!” “你么应该知道,那位秦枫秦大人,乃是全国总学政,科举主考官!如今乡试早已结束,会试即将在京城开启,秦大人身为主考官,岂能不回京城主持?” “因此!现在这里的,一定是冒充的!” “胆敢冒充钦差,胆大妄为,罪不可恕!” “大家不要乱!先拿下此人,总能查明真相,请大家放心!” 这番话,煽动性极强。 况且,也的确有几分道理。 尤其是秦枫的身份,乃是总学政,任务是督查全国科举。 现在,这里的乡试已经结束好些日子了,去往京城会试的考生,都走了近十天,秦大人又怎么会滞留在这里,为何滞留,这都是解释不清的事情。 假的? 岂有此理! 哪来的妄人,吃了熊心豹子胆,连秦大人都敢冒充! 被重新鼓动起来的众人,纷纷咬牙切齿,重新举起手里的锄头斧子之类,怒气冲冲,向那骑士还有胯下的骏马,恶狠狠地乱砍过来。 哼! 刁民愚蠢! 这广州知府,更是死到临头了! 那马上骑士,自然不是毛骧,而是锦衣卫中的精锐人员,能被选中随行伴驾,自然是精锐中的精锐,不论身手或是骑术,都达到了极高的水准。 纵然陷身重围,但他挥舞腰刀,左冲右突,竟然只凭单人单骑,便将这个方位包围的人群几乎冲散,眼瞅着就真的要一跃而出。 糟糕! 这秦枫,骑术如此了得? 姚守亮从未见过秦枫,但见此人英气勃勃,的确不凡,一时摸不清虚实,无法确定真假,那便绝不敢轻易放他走了。 一咬牙,只能是连连呼喝,指挥着周围的衙役还有宗族农人,齐齐合围过来,将包围圈变得更厚,不论此人骑术如此高明,绝不可能接连突破。 须臾之间,那骏马再神异,终究也只是畜生,被一记不知哪里来的斧头砍中马腿,发出长长的悲鸣,双蹄跪倒在地上,再也无法突围出去。 可是马上骑士却早有准备,冷笑一声,从马背上腾空而起,手中钢刀在空中划过雪亮的刀光,转瞬间便是血光迸现,不知多少人大声惨叫,被砍断手脚,在地上痛苦哀嚎翻滚,反而挡住了后面的人,无法继续向前。 虽然被围住,看不清到底有多少人,但这位第一个冲出来的锦衣卫,就算当年的千军万马都不曾皱眉,何况是这些没经过训练的农人。 不过只是人多而已! 他将手中钢刀舞开了,一步十杀,硬生生凭借无人能挡的勇武,在人群中杀出一条血路,笔直地指向圈外! 这、这秦枫,竟还是个武功高手? 亦或者,是传闻中他随行保护的锦衣卫高层? 姚守亮苦于不认得秦枫,一方面觉得不像,另一方面还是不敢放过,只得咬牙调动人员,继续加强这里的守卫,不能让这人逃出去。 唏律律!! 这时候,从不远处的陈家老宅,竟然再次发出高亢的马嘶,又一匹骏马,从另一个方向窜了出来,趁着姚守亮调遣人员,已经出现了一个方位的空虚,打马疾冲! 糟了! 姚守亮看着头皮发麻,这马上之人,仿佛更加年轻,更加英气勃勃,更像那位传说中的钦差大人! “快!拦住他!不能让他逃了!” 此次率领的人员众多,本以为万无一失,但没想到对方只是用两人两骑,声东击西便几乎将队伍冲散。 姚守亮浑身冷汗如浆,一边拼命造谣,言之凿凿说这必是冒充秦大人的卑鄙小人,一边竭力指挥所有力量,两边围堵,一个都不肯放过。 第四百一十二章 终于,老朱再次听到心声! 时机,差不多了! 毛骧脸上泛起一抹轻蔑的冷笑。 虽然他只有十几个人可以用,对方却有成千上万。 但这个所谓的广州知府,还真的不枉了他刚才乌合之众的评判! 人数虽多,都是废物! 只是两骑冲锋,便几乎将对方冲得大乱,这倒让毛骧刚才布置的许多更高明的障眼法和各种应变战术,完全没了用武之地。 现在,已经是最好时机! 只是…… 毛骧略有些为难,目光落向朱元璋。 要突围,首先的要求就是,不能让对方看透虚实,否则那上万人若是瞅准了同一个目标,任凭本事通天,也难以逃脱。 既然如此,那即便是当今圣上,突围的时候也不能刻意保护,被人看出来,那困难就会倍增。 “啰嗦什么!咱自己会骑马!” 朱元璋第一时间就读懂了毛骧的眼神,哈哈大笑,率先上了一匹骏马,厉声叫道:“走走走!咱倒要看一看,这区区广东布政司,能不能真的留住了咱!” 话音未落,已经是一齐冲出! 其中,疑兵仍然多达数股,毛骧竟将不到二十人,分成超过四队,从不同方向冲出,以分瓣梅花计,强行分散对方的力量。 而作为锦衣卫都指挥使,毛骧催马紧随圣上之后,看上去跟其他的小队毫无差别,却是选择了一条毛骧早就观察妥当,对方阵容最薄弱的地方。 一冲而出,就在眼前! 值得一提的是,前来报信的宝安县令梁潜,也被编入一个队伍,只不过走的是另一个方向。 梁潜最后向这位“秦大人”投来五体投地的一眼。 太厉害了! 这已经不能只用文武双全来形容了! 这秦大人,身手强到无法形容,他随行的这些锦衣卫高手,也都没有一个差劲的,尤其是那个扮作秦大人父亲的锦衣卫,双目神光湛湛,大气凛然,一看就不是凡人呢! 此次,自己是否能冲出去,已经不重要了! 很明显,秦大人如此身手,再加上那个应该是此行最强,根本看不出虚实的锦衣卫高官,他们两人那一队,毫无任何疑问,定能突破重围! 好,好啊! 等到秦大人回到京城,禀明圣上,这广东布政司的天,就要亮了呢! 盘踞多年的宗族势力,应该也能得到最妥善的解决吧? 陈安宅……还有那些在此次科举中,因为不满于宗族势力的左右,不幸丢掉性命的学子,不止于宝安县的学子,都可以瞑目了…… 宝安县,是广州府的宝安县,是广东布政司的宝安县,但首先……应该是大明的宝安县啊! 圣上开科取士,明明在旨意上说得分明,不论任何人,出身如何,都可以通过考试,走入仕途,共同参与治理这个新兴的国家。 可是这里…… 唉! 现在好了,现在很快就要好了! 梁潜纵马疾驰,却是心中欣慰。 …… 很快就要冲出去了! 毛骧也很欣慰。 以区区十几骑,突破数千上万人的包围,虽然对方的确是乌合之众,但也足以自傲了。 这里,是他精心选择的突破口,也是对方阵容最薄弱的地方,这是他用了两个精锐锦衣卫来强行打开的缺口和漏洞。 或许,那两人身陷重围,就算身手不凡,最终也必力竭而死。 但他们的死,却能换来圣上的平安脱困。 这样的牺牲,当然是值得的,更能让那两人封妻荫子,家中从此几辈子的荣华。 最后一道包围圈。 冲! 毛骧脸色狠厉,目光掠向不远处的那伙乌合之众中的乌合之众,脸上愈发轻蔑。 这些人,好像更杂乱,没穿衙役的服色,也不像是那些来自宗族的农人,这会儿直挺挺杵在那里,仿佛根本没想到这里会被选作突破口,一个个傻愣愣的。 突破重围,就在眼前! 毛骧松了口气,沉重的压力终于在此刻可以提前卸下,自己身为圣上贴身护卫,再一次履行职责,让陛下履险如夷。 “爹,咱们能出去了。”毛骧稍稍控制马速,让身后跟随的朱元璋跟上,低声道:“前面那些只是不入眼的杂兵,他们若是识相的,就不要自己找死,否则可别怪我出手狠辣,伤了他们性命。” “嗯。”朱元璋虽然已经成为九五之尊,却也时时怀念昔日马上战斗的日子,今日虽然只是偶然,也并非真的行兵打仗,但能纵马猛冲这一阵,也算是聊胜于无,甚是畅快。 略一停顿,朱元璋淡淡道:“这些像是普通百姓,只不过受了那知府蒙蔽,才等在这里,如非必要,可以放过他们。” “是!”毛骧自然无有不遵,暗想陛下果然还是出身毫末,在战场上的杀伐决断,并没有影响他对寻常百姓的爱护和关照。 要出去了! 毛骧神色振奋,其余几队锦衣卫虽然都陷身包围圈,有的甚至已经难有脱困的可能,但眼角余光看到这一幕,都是放下了心。 朱元璋的眼睛,从这些衣着乱七八糟的青壮年身上掠过,心中暗暗思忖,此番脱困之后,是否应当第一时间就联系距离最近的军队,动用朝廷大军,将这已经烂到骨子里的广东布政司,彻底清洗一遍。 就是不知道,秦枫真身,现在到底在什么地方。 莫非,已经踏上了回京之路? 这个秦枫! 念及此事,朱元璋不禁有些恼怒,心想我这从京城追到濠州,从濠州追来广东,就想找到秦枫,却总也不能如愿。 想听个心声,就这么难? 秦枫啊秦枫! 这里乡试已经结束! 光凭宝安县令手里的那份名单,其中枉死的就不下数十人。 整个广东,又有多少人含冤而死? 你是朕亲自任命的总学政,负有督查全国科举的职责。 倘若没来广东,也还罢了。 若是已经来过,却没有查到这些隐藏在黑暗中的沆瀣污浊,是为失职! 【唉!说起来,这都是我的失职啊!】 忽地,朱元璋在马上,身形陡然震颤,目光中射出不可思议的震撼光芒! 第四百一十三章 朱元璋决定不走了 这…… 听错了? 朱元璋一脸的震惊,就算刚才听说自己已经被团团包围,都不曾这样惊讶。 要知道,这熟悉的声音,已经阔别许久了! 或许只有朱元璋自己才知道,就是因为太长时间没有听到这心声,他才离开京城,借着担忧长公主病情的由头,去到濠州城。 但是在濠州,见到了集庆公主,却没有见到秦枫。 于是,朱元璋便以长公主的病情已经痊愈为由,离开濠州,却并没有返回京城,而是沿着秦枫的足迹,一路南下,终于到了广东布政司的地界上。 如今,总算是如愿以偿! 这心声,真是太亲切了! 朱元璋对其形成依赖,或许也并非只因为秦枫的心声给他提供了许多治国的方略,让刚刚建立的大明,避免了许多影响深远甚至后果严重的弯路。 朱元璋已经知道,秦枫不是这个世界的人,他来自另一方时空,在那个奇异的时空里,大明两百八十九年的历史,早已彻底结束。 因此,他能够从秦枫的心声里,获得先知的能力,从而规避风险,让这个一手缔造的大明王朝,真的能够千秋万载,永不消亡。 还有一个或许连朱元璋自己都没有完全意识到的关键,那就是秦枫不同于任何大明臣子,在朱元璋面前,表面上固然还是恭恭敬敬,一开口就是英明神武,但在心声里……那真是嬉笑怒骂,从不客气。 王者,是孤独的。 朱元璋打天下的时候,身边还有一帮可以说说笑笑的好兄弟,但随着地盘越来越大,势力越来越强,渐渐走上王位的过程,也正是他失去所有友情,甚至亲情的过程。 到现在,朱元璋身边除了一个马皇后,甚至已经没人能够说说心里话,能够真正平等地交流。 所有人都匍匐再地,山呼万岁的那种滋味,一开始自然是享受的,但渐渐就开始腻烦,甚至一天都无法忍受。 幸好,又有了秦枫。 每次朱元璋的决策其实并不对路的时候,只要秦枫在跟前,朱元璋就能第一时间收到毫不留情的心声嘲讽,甚至被骂得狗血淋头…… 朱元璋需要的,是这种已经弥足珍贵的平等,或者说是,朋友。 是的,尽管知道秦枫的身份异乎寻常,但朱元璋已经将其当做是特殊的朋友。 这次南下,他为了这个朋友而来。 现在,他终于再次听到了阔别已久的秦枫心声。 高兴! 【夭寿啊!到底是谁假冒的我,还闹出这么大的动静来,罪过了……】 【陈安宅的事情,都还没着落呢。】 【这里的宗族势力的确强大,牵一发而动全身,其实那个广东布政司使余从龙,并不是关键,要换个布政司使其实很容易,但要跟这里已经持续了几百年的宗族对抗,就麻烦得多了。】 【乡试已经结束,按说,应该回京,准备主持会试的事情。】 【可是这里的乡试,其中暗流涌动,不知多少人丢掉性命,我潜伏了这许多天,谨慎调查,也只是窥豹一斑。】 【若不能拨乱反正,为广东布政司选出真正心怀百姓,忠心大明的官员,我这个全国总学政,就是最大的失职!】 【所以,会试的事情,先不急了。】 【反正京城还有老朱呢,老朱亲自主持,想必也出不了什么大乱子。】 【哟呵……还真的往这边来了?】 【这两匹马不错啊!唔……我得躲一躲,总不能齐天大圣反而被作假的六耳猕猴给搞死吧?】 【只是不知道,到底是哪路好汉,竟然冒我的名。莫非也是激于义愤,想要给这里的官员找找麻烦?】 【有点东西!不管这人是谁,既然见到了,我秦枫总得帮帮场子。帮他就是帮自己啊!】 这番心声,一字不漏,被两眼放光的朱元璋全都偷听了去。 哈哈! 对!就是这个味! 朱元璋龙颜大悦,已经好久没听到这种说话的风格了,尤其是其中轻描淡写,把他这个大明皇帝称之为“老朱”,尤其让朱元璋心中升起无法理解的愉悦。 帝王孤独,其实很盼着能有个平等的朋友,但身份所限,又不可能真的跟任何人交朋友。 幸好,有了秦枫。 “毛骧,等一等。” 既见秦枫,朱元璋竟不舍得就此离去,毕竟若是突出重围,再要回头可就难了,除非自爆身份,否则很难跟秦枫再相见,那个凶神恶煞的广州知府,不会给他们这个机会。 于是,朱元璋低声道:“咱们,不出去了。” ?! 毛骧差点以为自己听错了,直到朱元璋说了第二次,才从眼睛里射出不可置信的光芒。 不出去了? 这……难道坐以待毙吗? 要知道,对方可足足有几千上万人,即便是他,也好不容易才争取到的突围机会,稍纵即逝,若再耽搁片刻,等对方完成合围,那就真的出不去了。 陛下,这是怎么了? 莫不是忽然发了癔症? 尽管心中茫然,但毛骧不可能抗旨不遵,既然确定了皇帝的心意,就算是这条命也一起扔在这里,那也必须遵从圣旨。 叹了口气,毛骧一勒手中的缰绳,将马速控制下来。 “兄弟们,听我一句话!” 这时候,秦枫正在努力帮忙这位假秦枫,悄悄对身边几个同伴说道:“没听说么,他冒充的是秦枫秦大人!你们想啊,那秦枫是什么人,冒充他有什么好处?说不定,只是有人看不惯这里官府的做法,才想用秦大人的身份来做些事情……虽然不可取,但也一定不是坏人。” 啊,有道理啊! 秦枫说得入情入理,很快就得到很多人的点头赞同。 毕竟,秦大人爱民如子,万家生佛的形象,早已深入人心,现在哪怕只是个冒充者,也好像有一股莫名的力量,让人不愿意对他动手。 可是,就在秦枫费了不少口舌,才让几个相熟的同伴悄悄让开道路,准备放那人离开的时候,却见他胯下骏马的速度,忽然慢了下来。 【草!有病啊!】 【还不快跑?等死么?】 【这什么智商啊,还冒充我……不聪明的样子!没有十年脑血栓干不出这种无脑事儿!】 【还看!看鸡毛啊!快跑啊!!!我特么的只能做到这一步了。】 【被那个姚守亮抓了,就死定了啊!】 【嗯?怎么好像……还有点眼熟的样子……谁啊这两位?】 第四百一十四章 毛骧,你自己走 哈哈哈! 朱元璋忍不住露出笑容。 还得是这个秦枫啊! 好像一见到他,咱就会变得高兴,这心声里的那些乱七八糟,味道太正了,听着叫人心里舒服,比朝堂上文武百官那些战战兢兢小心翼翼的话,听着可是舒服太多了。 “陛下,真的不走了?” 这里已经没有外人,又是紧迫至极,毛骧生怕犯下大错,待身后朱元璋的马靠近了些,压低声音,再次确认道:“若是错过时机,咱们可就真的走不掉了……” “无妨!”朱元璋摆了摆手,笑道:“记住了,等会儿跟秦枫见面,咱们还是用父子的身份,可不能错乱了。” 啊? 秦枫? 在哪里? 毛骧吃了一惊,不由得大惑不解。 以自己这身修为,都没能在如此混乱的场面中,找到秦枫秦大人的身影踪迹。 陛下是如何看到的? 难怪,难怪陛下忽然改了主意,宁可留在险地,也放弃了突围,居然是因为看到了秦枫秦大人? 理解倒是理解了,但毛骧依然不认为这是正确的选择,因为就是这稍稍耽搁的时间,他便看到不远处的广州知府姚守亮,火急火燎地调动阵型,虽然显得有些慌乱,但毕竟还是可以倚仗人多势众,渐渐就把所有人都包围住,再也不留任何逃遁的空隙。 【唉,这俩人,逃不掉了。】 【笨啊!刚刚明明还有时间,怎么忽然就迟钝下来,现在机会稍纵即逝,可惜了。】 【我倒要看看,是什么人,居然冒我的名?】 【啊!这……怎么、怎么像是毛兄!还有毛老爹?!】 【他们怎么会到广东这穷乡僻壤来???】 秦枫看清两人面容,不由得大吃一惊。 无数的问题,在脑中纷至沓来。 不过,现在来不及想这些有的没的了。 现在的关键是,那广州知府姚守亮,调动了这么大的阵仗,将此地包围,从人员构成来看,不只是府衙的衙役,还有许多来自不同宗族的青壮子弟。 看得出来,他们还真的把这伙人,当成是自己这位朝廷钦差了。 杀意已决啊! 那么,怎么保住毛兄还有毛老爹的性命? 一时间,即便是秦枫,也因为猝不及防,而陷入了极大的艰难当中。 【毛兄,肯定是假的钦差,但现在对方如此大张旗鼓,就算查明是假货,恐怕也照样要杀掉,不然对外都不好交代。】 【刚好,还可以符合他们声称的“有人冒充钦差,罪该万死”这样的说法。】 【怎么办?】 【为今之计,除非……调动军队,来接管局面,方才有一线生机。】 【但问题在于,我虽然携带了尚方宝剑,然而调兵必须的虎符,却并没带着啊上、……】 【没有虎符,那统兵大将,怕是不能听自己的。】 【唉!毛兄啊毛兄,你这可太坑人了!把我计划都给搞乱了啊!不论如何,总得先试试,毕竟这可是淳化县的百姓,我身为县令、知府,虽然在遥远的荒僻之地,亦有保护的职责在身。】 【我先避一避,不能让毛兄看到我在这里,否则万一说漏了嘴,连我都要失陷在这里,那就更加万事皆休。】 这番心声,自然还是一字不漏,被即将陷入重围的朱元璋,听得真切。 朱元璋不由得心中感动。 秦枫,虽然不属于这个世界,却还是那个爱民如子的好官啊! 这样的官,我大明若是再多一些,那就好了! 秦枫说得对,虽然毛骧只是个假冒的,但这边的广州知府,很可能选择杀掉了事。 而自己作为皇帝的身份,当然是不能暴露的,首先不能让秦枫知道这个秘密,还有就是,这广东布政司使余从龙,已经罪无可恕,说不定把他逼得狠了,犯上弑君,也不是没有可能。 “毛骧,你自己走。” 朱元璋心念微动,已经有了主意,低声对身边的毛骧说道。 啊? 毛骧今天一再傻眼,再次怀疑自己耳朵出了问题。 我自己走? 把圣上留在这里? 陛下,我还没有活够啊,为何让我如此作死。 “去!配合秦枫,调兵来救驾!”朱元璋压低声音,飞快地说道。 ? 陛下你怎么知道秦枫要去调兵?? 毛骧一头雾水。 但是形势紧迫,也同样不容他多想了。 若是一同失陷,那真的是成了人为刀俎,我为鱼肉,虽然圣上的身份至高无上,想必那余从龙也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真的做出弑君犯上的大事,但这件事,也并没有绝对的把握。 自己逃出去,便还有转圜的可能! 走! 奉旨突围! 虽然现在合围几乎已经完成,但毛骧毕竟是毛骧,若要他护着圣上,那就多了许多掣肘,换成自己的话,那就容易了许多。 这时候,秦枫已经趁乱悄悄消失在人群中。 按照圣上的说法,他去调兵了。 毛骧不知道圣上为何如此肯定,但已经不太重要,重要的是自己不能留在这里。 走! 无所顾忌的情况下,毛骧深吸一口气,忽然从马背上施展轻功,冲天而起,看得无数人目眩神驰,不知这位秦枫秦大人,不管是真是假,到底哪来的这一身惊世骇俗的功夫。 “拦住他!!” 姚守亮眼瞅着任务即将完成,却有变生肘腋,也是被吓了一跳,连忙再次指挥调动人员。 但毛骧这一动,若惊雷脱兔。 在无数人惊骇的眼神中,甚至都还没来得及组织起有效的围堵,便只能眼睁睁看着这位传说中的“秦枫秦大人”,如大鸟一般,飞过头顶,兔起鹘落般地几个起落之间,便已经远离包围圈,就此逃之夭夭! 这…… 姚守亮傻了眼。 没道理啊! 虽然听说过秦枫在远征倭岛的战斗中,身先士卒,勇冠三军的传闻,但不管怎么说,这位钦差大人,出身可是文官啊! 文武双全,可以,但也没有这么离谱的! 好不容易,汇聚了上万人的这场围杀,竟然失败了。 只抓住几个秦枫随行的人,从身手上看,应该都是锦衣卫的成员。 但,那有什么用啊! 第四百一十五章 能对抗余从龙的力量 秦枫并没有看到毛骧最后爆发战力,突围而去的画面。 时间,真的很紧迫! 虽然他早早就做了这方面的准备,但毕竟一来一回有不短的距离,真的很难预料,被认作是钦差的毛骧还有毛老爹,到底能不能抢救一下。 虽然到现在他还糊涂着,好端端在淳化县待着的毛家人,怎么会远赴数千里,来到这边。 但要搞清楚状况,至少也要先把他们的命救下来啊! 这次行动,带队的是广州知府姚守亮,而且很明显得到了当地许多宗族的配合,派出了不少宗族里的青壮年,跟衙役编在一起,布成了这张天罗地网。 而姚守亮的身后,不用多问,一定就是那位广东布政司使,余从龙。 余从龙,动手了! 虽然认错了人,但秦枫当然也已经看得真切,这余从龙对自己的杀机,那可是半点都不假。 今日倘若被包围的是自己,别说自己只是孤身一人,就算真的带着伍九六他们,不顾生死地保护自己,也难说能否逃出生天。 在广东地界上,能对抗余从龙的,恐怕就只有一股力量。 那就是广东都指挥使,郑晨郑大人。 这都指挥使,其实是大明建立之后,才由朱元璋亲自确定的一个极其重要的职位。 事情,首先得追溯到前元的时候。 起初,蒙古人入主中原,由于遍地都是汉人,蒙古虽然在马上的战斗力极其凶悍,险些横扫世界,但具体到管理地方,牧民教化这些,便不再是擅长的领域。 虽然不擅长,但好不容易打下的天下,蒙古人十分担心无法长久,更不能把权力放给地方,唯恐时间一长,变成了各自为政,不再尊从中央号令。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蒙古人从中央中书省派出亲信的官员,去巡视管理地方。 因为这个机构,是从中书省派出去的,所以就叫做行中书省,意思是行动的中书省,强调其中央血统纯正。 从此之后,便有了所谓行省的说法。 五年前,朱元璋终于结束了几十年的戎马生涯,战胜了所有强大的对手,成为无可争议的天下第一,南面而称尊。 但是面对这样一个泱泱大明,锦绣河山,朱元璋也同样对地方的权力掌控,产生了相当程度的担忧。 毕竟,在以往一千多年的历史里,因为处理不好中央地方关系,导致地方武装割据,王朝分崩离析的例子,那简直是数不胜数。 这个事儿,在汉朝,唐朝都有过先例。 前者将军政大权交给刺史,后者将募兵和征税的权力都归于节度使。 后来的事情,也都是人尽皆知的。 朱元璋不得不防着一手。 哪怕他有信心能镇住场子,可不代表以后的子子孙孙,也都有这样的威望能力。 隐患,不能埋。 于是,朱元璋在开国之初,便跟徐达、刘伯温等人,反复研究磋商,借古鉴今,最终决定借鉴之前宋朝的体制,在远离中央的地方,设置了三司制度。 三司,也即是布政司,都指挥司,提刑按察司。 这三个机构,分别掌管着行政、军事和司法,原则上互不相通,同样也互为制衡。 这样的设计,核心思想就是为了分权。 大家各司其职,各自负责一部分重要地方事务,既不互相扯皮,又能互相牵制,共同听从于中央。 虽然到了大明后期,这样的制度也同样开始出现不可避免的一系列弊端,由此衍生了许多令人哭笑不得的事件。 但至少在现在的洪武五年,刚刚定下来的三司分治制度,还新鲜着,也没有像之后那么崩坏。 按照这个制度,广东地界,掌管军事大权的,便是那位都指挥司使,郑晨大人。 秦枫悄悄从混乱中退了出来,这会儿也已经顾不得暴露身份,用最快的速度跨上骏马,疾驰而去。 要制衡余从龙,除了圣旨之外,当地也只有这个都指挥使了。 虽然路途不近,但秦枫早就有过这方面的打算,所以也算是有备而行,一路上把那匹骏马打得口吐白沫,四蹄翻飞,终于在不到半个时辰之后,就已经到了广东都指挥使的官衙所在地。 “站住!什么人?” 门口的兵士,左右踏前一步,神色不善,厉声叫道:“这是你能乱闯的地方么?好大的胆子!” 唰! 秦枫没有时间废话,更不值得跟这些小兵多费唇舌,直接就将手里的宝剑出鞘,锋芒毕露! 啊? 那俩小兵吓了一跳,不禁倒退两步,神色惊疑。 这是疯了么? 敢手持利刃,意图冲撞重兵屯集的都指挥使衙门? “叫郑晨出来见我!”秦枫目光如电,冷冷一扫,竟让那俩兵士心惊胆战,被如此气势所夺,不敢怠慢,连忙留下一人勉强盯着,另一人飞一般地向内禀报。 不多时,甲胄在身的郑晨将军,真的亲自到了门口。 不同于后世的渐渐衍化,至少这时候的都指挥使,还是武将出身,早年也曾跟随圣上征战,算是亲信之人,所以才被派到这里来,做了这个重要的都指挥使。 只不过,军政分开,乃是最基本的策略,郑晨虽是武将,却并不糊涂,知道这里面的忌讳,所以平常极少跟余从龙联系,大家泾渭分明,那才是朝廷设立三司的本意。 否则,若是三司混在一起,渐渐集中…… 只怕圣上就不高兴了。 圣上一旦不高兴,还能有什么好果子吃? 今日,郑晨本来无事,正在后堂演练长枪武艺,忽然听到急报,说门口来了个年轻人,口气大得吓人。 郑晨虽然莫名其妙,但出于谨慎,还是决定亲自来瞧瞧。 若真的是脑子不好打秋风的,管他年轻还是年老,非得乱棍打出去不可。 一照面,不认识。 郑晨的眉头便皱了起来,正要发作,忽然目光一凝,落在秦枫手中那柄宝剑上! 这? 郑晨是有眼力的。 这宝剑是否锋利,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规制和镌刻花纹样式,绝不是寻常人家能够使用。 如此规制,就只有一个指向。 圣上亲赐! 尚方宝剑!! 第四百一十六章 这借兵,就是借我的脑袋啊 “秦枫,秦大人?” 郑晨神色凛然,稍稍打量这位年轻的不速之客,虽然是头回见面,但对方的名字已经呼之欲出。 秦枫! 如今,以郑晨所知,身怀尚方宝剑,钦差全国的,就唯有那位全国总学政,科举主考官。 秦枫这个名字,真的是如雷贯耳。 这些年,哪怕郑晨地处荒僻,又是统兵的将领,对地方行政的事情并不关心,但同样对这个名字如雷贯耳。 无他,单只是因为一个水稻灌溉新法,便让秦枫的大名,传扬天下。 哪怕郑晨统兵,掌管军事,却也同样需要指挥兵士,屯田种地,秦枫的水稻灌溉新法普及之后,兵士们再也不用担心粮食问题,自然热情更加高涨,无形中给郑晨帮了大忙,算是欠秦枫一个人情。 其实,从这个角度来看,普天之下,又有谁没欠秦枫人情呢? 郑晨在打量秦枫,秦枫同样也在打量郑晨。 这位出身行伍的老将军,年岁已经不轻了,总有五旬开外,但精神仍然健旺,双目炯炯有神,不闪不避地直接对着秦枫目光。 “郑将军,久仰了。” 秦枫没时间绕弯子,直截了当地说道:“我要借兵!” 嗯? 郑晨被结结实实地吓了一跳。 礼貌吗? 别说俩人这还是头回见面,就算相交莫逆,这样的请求,也实在太僭越了! 借兵。 你当是借钱吗? 冲着秦枫的名头,还有不得不承认的那个人情,倘若秦枫真是借钱,郑晨无论如何也得帮衬一把。 但是借兵……你这跟借我的脑袋,有什么区别? 郑晨的目光掠向尚方宝剑,虽然不认得秦枫,但是认得剑,这东西应该没人仿造了来骗人,除非跟自家的九族有什么深仇大恨。 所以,这个人,十有八九,真的就是那位传说中的钦差秦枫。 那又如何? 郑晨心头还迷糊着,但见秦枫十分急切,久经战阵的郑老将军,知道兵贵神速的道理,当下也不说废话,将粗糙的大手一摊,同样直接地说道: “虎符呢?” 虎符,乃是调兵的令牌。 历朝历代,统兵大将要调动兵马,都要以虎符为准,否则若是没有虎符的命令,擅自调动部队,那简直就是形同谋反! 这东西,秦枫没有。 一方面,离京前就连秦枫都没想到,广东布政司竟然糟糕到这个程度,需要用军队来对抗布政司使余从龙。 另一方面,即便局面崩坏,秦枫也有一系列计划,慢慢施行,自然可以慢慢搜集到余从龙与当地宗族势力勾结一气,将朝廷极为重视的科举视作是他们安排官员的过场,藐视国法,藐视圣上……这些具体事件的各种证据。 但是现在,秦枫最缺的,就是时间。 没法慢慢施行了! 毛骧和毛老爹落到广州知府姚守亮手里,吉凶未卜,若是自己借不到兵,以余从龙的心狠手辣,这俩人当然不是秦枫,但恐怕也难逃一死。 “郑将军,我没有虎符。” 秦枫叹了口气,知道自己这样空口白牙,实在是无法如愿。 人家凭什么给你呢? 头回见面,就敢把身家性命都交给你? 秦枫自忖,自己也没有那个人格魅力。 “秦大人,说笑了。”于是郑晨果然摇了摇头,皱眉道:“早知大人钦差全国,为国为民,更是深受圣上信任,不过调兵的事情,没有虎符,那便休要再提。” 难办。 秦枫亦是皱起眉头。 没有虎符,的确难以调动一兵一卒。 “郑大人。”秦枫不肯放弃,还是想要争取一下,将手中尚方宝剑亮了亮,沉声道:“事急从权,如今的确是有极重要的事情,牵涉到广东布政司使余从龙!若郑将军不肯出兵,恐怕有无辜百姓要被害死,且余从龙控制科举,作奸犯科的证据,也要被彻底销毁!” 余从龙? 郑晨又是一惊。 果然来了! 这位钦差,在扬州城办了大案,斩了扬州知府宋去华和太仆寺卿吕思正全家上百口之后,便再次启航,据说因为夫人的急病,滞留扬州城,却没想到他玩了个暗度陈仓,竟来到了广东地界上。 这一来,余从龙要糟糕了! 说实话,作为三司分立中的一员,郑晨对于余从龙的遭殃,就算谈不上幸灾乐祸,那也是乐见其成。 毕竟若是余从龙倒了,换一个布政司使,根基就比余从龙差了,比不得他在广东这里经营多年的基础。 不过,即便如此,也不是他无脑倾向秦枫,甚至不惜出兵帮忙的理由。 “秦大人,没有虎符,请恕郑某无能为力。”郑晨摇了摇头,不管秦枫说什么,只是咬定了以虎符说话,不论其他。 唉! 终究还是事不可为。 秦枫叹了口气,如今孤身一人,除了尚方宝剑之外,再无任何仗恃。 尚方宝剑压不住这位郑将军,那真的是万事皆休。 毛骧,还有那位毛老爹,凶多吉少了。 “郑将军,打扰了。”秦枫拱了拱手,神色沉重。 “秦大人。”郑晨连忙说道:“有缘相见,何不入内奉茶,本将军对大人作为,向来十分钦佩,今日相见,岂可交臂失之?” 秦枫当然拒绝了这些客套。 一方面没心情,另一方面也没时间。 尚方宝剑,不能替代虎符。 可是毛骧和毛老爹,不能不救! 刚才是趁乱跑出来的,这会儿再赶回去,说不定还能继续混在那支为了征粮而募集的队伍里,伺机行事。 一来一回,就是一个时辰。 不过姚守亮调动了上万人的阵容,且得乱一阵子呢,现在回去还来得及。 秦枫来去匆匆,倒把这位都指挥使郑晨郑将军,弄得愈发一头雾水。 假的? 应该不是。 就算尚方宝剑都可以造假,但此人目的是什么?不敲诈钱财,只想借兵……谁家打秋风,敢打得这么大气? 再说了,这年轻人英武不凡,气质高华,乃是郑晨生平所仅见。 秦枫应该是真的。 但调兵,是为了什么? 身为此地最高军事主官,郑晨当然不允许自己一直糊涂着,回到衙门,立刻开始着手,准备派出斥候小队,调查到底发生了什么大事,那位跟自己平级的余从龙,在搞些什么。 可是,屁股都还没坐稳,忽然刚才那个报信的兵士,再次急匆匆而来,叫道: “大人!有人在门外求见,说是要……调兵!” 第四百一十七章 毛骧调兵,被围困的朱元璋 怎么,又来了? 这位钦差大人,够执着,但有点不聪明啊! 郑晨一愣,不由得皱起眉头。 没想到,声名煊赫的秦枫,竟是见面不如闻名。 自己已经说得很清楚了,没有虎符,断无可能调动一兵一卒。 不管有什么天大的事,本官也只能以虎符为准,不然简直跟造反没什么区别。 是聪明人的,话说到这份上,也该懂事了。 何故去而复返? “不,不是的,大人。”那兵士连忙补充道:“不是刚才那人,又来了个别的。” ? 郑晨更迷糊了。 怎么,今天自己这都指挥使的衙门,变成了谁都能走来走去的菜市场么? 你当调兵遣将,是去地里摘瓜砍菜? 真是岂有此理! 虽然心中微微恚怒,但听说这个新来的,同样是神色急切,气度不凡,郑晨虽然心里腻歪,但还是本着谨慎的念头,从椅子上起身,来到衙门口。 “你是?” 一照面,郑晨心里的腻烦愈发压不住。 这次倒比之前的秦枫年岁大了些,但同样面生,不知从什么地方跑来的,难道我这都指挥使的官衙,真的缺了点威仪之类的? “你是郑晨?”毛骧同样没见过郑晨,虽然说起来早年间也曾一同征战天下,但那时候郑晨只是不起眼的一员将领,隶属于朱元璋麾下,却因为职位低,没资格当面见过主帅,自然也就没见过作为朱元璋贴身侍卫的毛骧。 好大的口气! 郑晨当然很不高兴。 哪来的妄人! 本官乃是朝廷命官,位列三司的广东都指挥使! 就算是刚才那位,身怀尚方宝剑的钦差大人,见到本将军,也是恭敬有加,哪怕急切,言辞间也不曾失了礼数。 这是个什么东西? 一见面就直呼其名? 看来本官平常的低调谨慎,是太过了些,让这些阿猫阿狗,竟然对我都指挥使的衙门,毫无敬畏,随便谁都能来啰嗦几句? 不像话! 郑晨将脸色沉了下来,勉强压着火气,冷冷道:“你是何人?竟敢如此直呼本官名讳?” “我要调兵!”弄准了正主,毛骧一句废话都不多说,直接说道:“命你立刻点齐兵马,随我出发!” ??? 这是个疯子吧? 郑晨的忍耐终于到了极限。 跟之前还算有礼的秦枫相比,这个人纯纯像是脑子里有点贵恙,恰好赶上发病的当口,居然闹到这里来了。 “来人那!”郑晨何等身份,岂能跟疯子再多说话,皱眉挥挥手,吩咐道:“给我打了出去!再要靠近,先打个半死再说!” 哼! 来不及解释了! 毛骧也没有带着调兵的虎符,但他带着一身冠绝当世的武艺。 咻! 身形一闪,毛骧已经欺身上前,在所有侍卫反应过来之前,手中钢刀出鞘,毫不留情地直接架在郑晨脖子上,低声喝道:“我乃锦衣卫都指挥使毛骧!此番陪伴圣上,微服私访,到了此间,却被余从龙鼓动无数衙役乡民,意欲围杀。现在我跑出来调兵,圣上却还失陷在阵中!郑晨!你速速调兵救驾!若迟了半步,便要铸成大错!” 啊?!!! 这疯子以前写话本的? 怎么……什么话都敢编啊! 郑晨差点被吓尿了。 锦衣卫都指挥使,他自然知道。 但更重要的是,竟说圣上已经到了广东?而且被余从龙带人围住了,要弑君?? 话本小说都不敢这么编! 是我没睡醒,还是这个人疯得太厉害了。 以郑晨所知,余从龙其人,油滑狡诈,与当地宗族搅合在一起,这是有的。 但要说他起心弑君造反……那是万万不可能啊! 最关键的是,他没有造反的理由啊! 退一万步讲,就算这个来路不明的人,说的都是真的,圣上也的确被围住,甚至被余从龙谋害,但就算轮一万个人,这皇位也轮不到余从龙头上。 到头来,他害的哪是皇帝,分明是害的自家九族。 余从龙,不是这样的蠢货。 所以,这番话……真是令人无法相信。 不过,话可以不信,刀得信。 脖子上的钢刀不是假的,而且以郑晨的敏锐感觉,能感到此人身上弥漫出来的凛冽杀气,若是自己再说半个不字,恐怕就真的会脑袋搬家。 虽然没有虎符调兵,形同谋反。 不过现在不调兵,命都保不住了。 罢了,就算以后杀头,那也是先保住性命要紧。 郑晨心里郁闷,堂堂广东都指挥使,竟然被一招成擒,自己也是一身武艺,竟然完全没来得及发挥。 有本事,你放开我,咱们堂堂正正再做过一场! 这个话,当然不用说出口,因为对方看上去只像个疯子,不像个傻子。 毛骧用雷霆手段,制住郑晨,终于逼得他发号施令,在极短的时间内,便调集了一支五千人的精兵,即刻出发,由郑晨郑将军亲自率领,浩浩荡荡,去往毛骧指定的地点。 统兵的,是郑晨。 但是整个过程中,统郑晨的,是毛骧。 毛骧的腰刀,始终不离郑晨咽喉要害,即便是在马上疾驰,他竟也能时刻调整位置,让那刀锋的寒气,一直逼得郑晨不敢妄动,却又不曾真的划破了他半点油皮。 如此身手,天下罕有! 难道说,还真的是那位圣上亲自组建的锦衣卫的最高首领,毛大人? 这是郑晨心里的胡思乱想。 但这个时候,求救无果的秦枫,已经悄悄回到陈家老宅附近。 合围,早已完成。 秦枫废了好大的工夫,才重新挤了进去,一搭眼,便先松了口气。 还好,毛老爹还活着。 不过,毛骧哪去了? 难道自己突围了? 有点东西! 秦枫是知道毛骧有些功夫在身上的,但也没想到竟然如此高明,在这样森严的阵势下,都能跑出去。 你这跑得倒是快,但坑爹啊! 你爹要被逮住了,这怎么办? 被围在中央的,正是当今大明皇帝,微服私访,却被认作秦枫团队成员的朱元璋。 嗯,现在他的身份,是钦差秦枫的贴身护卫首领,锦衣卫的同知大人,伍九六。 现在,朱元璋真的成了孤家寡人,连贴身护卫的毛骧都不在了,他只能脸色沉静,面对步步走近的那位广州知府。 该死! 姚守亮烦躁至极。 这么大的动静,就抓了个次要人物! 如何交代? 可是谁能想到,那个文官出身的秦枫,竟然身手那么好,关键时刻独自突围,这可就留下了大大的隐患啊! 第四百一十八章 我,就是你们要找的秦枫 余大人,马上就到。 可是自己的活干得太糟糕,跑了主要人物,到时候还不知道要迎接余大人如何的雷霆震怒呢。 还能……弥补一下么? 姚守亮眉头皱起,望着神色平静的这个锦衣卫同知,虽然佩服他的胆量,但或许也只有他能提供秦枫的去向。 哼! 不动大刑,怕是不会有结果的了! 姚守亮眼中闪过一抹狠厉,已经决定死马当作活马医,先把这个伍九六拿下,然后严刑拷打,逼问秦枫的下落。 他在看着朱元璋,而朱元璋也在看着他。 四品的知府? 这种芝麻绿豆的小官,在朱元璋看来,不值一提,甚至这种级别的官员即便到了金銮殿上,都只能远远跪着,压根没资格抬头看清皇帝。 可是现在,却落到他的手里。 朱元璋并不慌张,因为姚守亮虽然不认得他,但余从龙却每年都要入京面圣,只要余从龙到了,那自然能够解开一切的问题。 余从龙呢? 刚好现在秦枫不在,此时亮明身份,不至于影响自己以后偷听心声。 【还好!来得及,毛老爹还活着!】 【不过,毛骧哪去了?】 【难道自己突围了?有点东西!】 这时候,秦枫匆匆赶到,这番心声,也第一时间送入朱元璋的耳朵里。 呃! 糟了啊! 秦枫居然去而复返,这就有点尴尬了。 亮明身份,相当于在秦枫面前也摊了牌,以后再要偷听心声,恐怕就没那么方便了。 继续隐瞒,看这知府阴沉的脸色,恐怕要大大不妙。 朱元璋一生中,经历过不知多少大风大浪,眼前的局面虽然危急,却也没太放在心上,毕竟毛骧办事稳妥,既然已经去了,很快就能彻底破局,自己需要的只不过是拖延一点时间罢了。 要拖延时间,唔…… 朱元璋正在心念电转,却不知这时候,秦枫却认为,已经是到了穷途末路! 【没办法了……】 秦枫深吸一口气,神色不断变幻。 【都指挥使衙门,也跑过了,只怪自己没想到会有这么一出,的确是没有向老朱讨个虎符准备着,现在调兵调不动,也没有太出乎意料之外。】 【可是既然不能调兵,这里的局,就破不掉。】 【毛骧跑了,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但是毛老爹呢?】 【稀里糊涂地,他们居然被认作是我,不知道这戏法是怎么变的,不过估摸着,有可能是口音相似,然后余从龙这厮又对我的存在格外忌惮,所以……】 【咳,现在想这些,已经没意义了。】 【这毛老爹,要不要救?】 【当然!】 【且不说他是因为我的缘故,才身陷险地,就算跟我没有关联,我身为曾经的淳化知县,现在的应天知府,对自己下辖的百姓,自当有一份守护的职责。】 【此事,我当仁不让!】 【大不了,就回老家呗!反正这几年下来,也早就够本了的!】 秦枫能视死如归,不是一句形容词,而是真的可以“归”。 本来么,穿越到七百年前的洪武年间,费劲巴拉,累死累活当了这几年官,现在还不该回去享受享受了? 合理! 于是,秦枫只用了几个呼吸的时间,就已经打定主意。 这时候,姚守亮也完成了心理建设,双眸中寒光一闪,踏步向前。 秦枫跑了! 剩下这个,根据目前掌握的信息情报,应该就是锦衣卫同知,伍九六。 先礼后兵! 若是不肯配合,那就只能大刑伺候了! “站住!” 忽地,一声冷喝,在不起眼的角落响起,瞬间就让整个场面都安静下来。 ? 姚守亮缓缓打出一个问号。 这谁啊? 余大人还没到,所以我不应该是这里最高官职的人吗? 什么人如此大胆,竟敢对本官大呼小叫! 居然还中气十足,一副义正词严的腔调,实在可恶! 皱眉循声望去,却见一个穿着广州府杂役服色的年轻人,伸手分开两边脸色惊异的人群,走入场中。 这? 姚守亮迷糊了一下,然后认出,这衣服,应该是那批专门招募来,用作征粮之用的临时衙役穿的。 什么路数?忽然间发了癔症么? 却见这青年挺直脊背,竟比平常佝偻身子的时候高大了许多,神色从容,面对本应高不可攀的知府大人,伸手指向自己鼻尖,微笑道: “我,就是你们要找的秦枫。” 啊!! 此言一出,全场都惊呆了。 甚至包括唯一知道秦枫身份的朱元璋,也被惊了一下。 哪怕他刚刚听到秦枫的心声,知道了他的某种决断,但也没想到,为了救他这个“毛老爹”,秦枫竟然真的不管不顾,不惜自曝身份,以身入局! 他……这是护驾之功啊! 朱元璋深深动容。 现在,是他认出了秦枫,但秦枫依然不知道毛老爹就是当朝皇帝啊! 也就是说,在秦枫看来,毛老爹只不过是淳化县一个家境还算不错的农人,平常关系虽然不错,但也谈不上有什么忘年交之类。 可是,就为了这样一个普通百姓,秦枫以钦差之尊,千金之躯,明知道危险至极,还是站了出来。 什么是爱民如子? 秦枫已经再次用行动诠释! 朱元璋不由得心中感慨,倘若大明官员,个个都如秦枫一般,千秋万载又有何难? “你说什么?”姚守亮怀疑自己听错了,更怀疑对方疯掉了,不过秦枫这两个字的确敏感,现在这年轻人忽然自认秦枫,姚守亮目瞪口呆,甚至为秦枫的气势震慑,不自觉地倒退了半步。 “我,就是你们要找的,全国总学政,科举主考官,应天知府,秦枫。” 一不做,二不休,既然都决定了,秦枫索性将尚方宝剑在此擎在手中,笑道:“姚知府,若是你不认得尚方宝剑,不如等余大人来?” 嘶! 姚守亮浑身剧烈颤抖了一下。 这年轻人,是秦枫?! 那刚才跑的那位,又是谁? 你搞得我好乱啊…… 不过,来不及乱了,余大人的确马上就到,但在此之前,不能出任何岔子啊! 须知,秦枫两个字一出口,无数目光都纷纷变化,惊呼声都被卡在嗓子眼里,所有人都吃惊地张大嘴巴,却不由自主地屏息静气,半点声响都不敢发出来。 第四百一十九章 让老百姓吃饱肚子的人 “你,是秦枫?” 姚守亮暂且把那位“伍大人”扔到一边,目光转向秦枫,一脸的狐疑。 “如假包换。”秦枫微笑。 【爷爷我就是!】朱元璋那边,听到的却是这样的心声,不由得莞尔,这个秦枫,还是习惯性的说一套做一套。 “你如何证明,你就是秦枫?” 姚守亮看着这张过分年轻的面容,虽然跟传闻中更接近了,但反而有一种荒诞的不真实感。 这样一个怕是连毛都没长齐的年轻人,能做出那么多惊天动地,让天下百姓都顶礼膜拜的大事? 相反,倒是刚才那个显露出不凡身手,突围而去的家伙,从气质形象上,更像钦差大人。 到底哪个,才是真的? 姚守亮脑子里,一团糊涂。 他当然希望这个年轻人是真的,那他就抓到了真的秦枫,不必担心余大人的怒火。 可怎么看着都不像。 再说了,那个已经被五花大绑的宝安县县令梁潜,若是都没确定谁是正主,怎么就能贸然投靠过去,把他知晓的许多秘密,和盘托出。 【证明?证明个屁!来来来,你给我证明一下,你爸爸就是你爸爸!】秦枫没好气的心声,让朱元璋再次忍俊不禁。 但实际上,秦枫的证明,来得十分犀利。 铮! 一声龙吟般的声响,尚方宝剑出鞘,明晃晃寒光耀眼,秦枫目视姚守亮,冷冷道:“圣上亲赐,尚方宝剑,遇作奸犯科,鱼肉百姓的贪官污吏,可先斩后奏!” 嘶! 姚守亮吓得缩了缩脖子,仿佛这才想到,他们大费周折要包围的那个秦枫,乃是朝廷钦差,到了地方不论遇到什么官员,都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威。 怕是余大人都不敢造次,何况他一个小小的广州知府。 啊不对呀!谁说我要找秦大人了! 假的! 我明明是要带人来抓捕冒充秦大人的骗子来的! 怪只怪,姚守亮脑子还不够清楚,没能成功骗过自己,所以刚才才有片刻恍惚混沌。 这会儿被尚方宝剑的寒光一逼,姚守亮反而清醒了许多。 谁是真的秦枫,虽然重要,但还可以先放一放! 最重要的是,不管秦枫是哪个,都不能是真的,必须得是“假的”! 只有假秦枫,才应该被抓起来问罪。 否则……人家手持尚方宝剑,谁抓谁啊? 一念及此,姚守亮终于理顺了思路,小心翼翼地瞥一眼那柄似乎看上去半点不假的尚方宝剑,鼓足勇气,厉声喝道: “哪来的狂人!竟然冒充钦差大人!” “来人那!把这两个来路不明的奸人,给我拿下了,带回府衙!本官要亲自审问清楚!决不能让这些狡猾的家伙,毁了秦枫秦大人的清名!” 好一手指马为鹿。 秦枫微微冷笑,这姚守亮的反应虽然迟钝了些,但并没有出乎意料。 他们要找的自然是真正的秦枫,但是……却也一定要将其说成假的。 这其中缘故,秦枫做征粮临时工的这些时日,也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 既然如此,今日逼到这个份上了,我没法借到郑晨的兵来控场,就只能用一用无处不在,却看似并不起眼的民心了。 民心可用,那今日之事,便还有转圜的余地。 若民心不可用,大不了便是回老家花钱去。 “你们还等什么!!”姚守亮见周围的衙役都在迟疑,不由得怒喝一声,催促道:“快把这胡言乱语的妄人拿下!” “连秦大人都敢冒充,好大的狗胆!” “秦大人日理万机,有多少重要的事情要处理,岂能出现在咱们这里?” 听到催促,那些衙役或是宗族子弟,这才将信将疑,抖开手中锁链,从几个方向同时走向秦枫。 “浅水栽秧,湿润定苗。”秦枫忽然开口,让几个人脚步一顿。 只见他丝毫不理会即将套上脖子的枷锁,只是面向所有人,淡淡说道:“栽秧水要浅,栽时不浮苗,栽后适当落水保持田面湿润,利于快速定苗。” “寸水返清,薄水分蘖。定苗后,稻田应保持半寸到一寸的浅水层,返清促蘖。水层过深会抑制分蘖和推迟分蘖时间,并造成高位分蘖;水层过浅会导致过多分蘖,消耗植株养份,形成大量无效分蘖。” “够苗晒田,控苗搭架……足水孕穗,干湿壮籽……” 众人呆住了。 这……这是什么? 这分明就是那份让天下百姓都吃饱了饭的水稻灌溉新法啊!! 正是凭借这份水稻灌溉新法,秦枫让所有老百姓,都记住了这个名字。 或许他们远离京城,或许他们并不曾苦于倭患,所以对于秦枫斗倒胡惟庸,远征灭倭国的事情,尽管振奋,也并没有感同身受。 但是关乎地里庄稼的收成,那可是家家户户的头等大事! 在水稻灌溉新法横空出世之前,即便是殷实的农家,谁敢说不论丰年灾年,都有充足的粮食可以吃饱肚子? 现在,大家都做到了! 这一切,都是因为那个叫秦枫的人。 而此时此刻,一个面容虽然陌生,却笑容温暖的年轻人,就站在眼前,在咫尺之间,面对凶神恶煞的衙役,面对雪亮的腰刀还有森寒的锁链,依然笑容通透,不为所动,忽然张口念出这些仿佛陌生,却早已经深入人心的条条法则。 “是,是秦大人!” “是秦大人那!” “真是秦大人?妈的那个狗娘养的,说这秦大人是冒充的?瞎了狗眼吧!” “秦大人来了,秦大人来咱们广州府了……” “孙登科!你这畜生!还不快把你手上的锄头放下!你要是伤到秦大人一丝毫毛,老子回家就扒了你的皮!!” 一时间,群情振奋! 无数原本怀疑,或是仇恨的目光,迅速转为激动和崇拜。 秦枫! 这两个字,即便在远离京城几千里的广东,也同样拥有难以想象的尊崇。 这一幕,就连朱元璋都为之动容,好在他出身毫末,很快就理解了老百姓的情绪变化。 谁让他们吃饱肚子,他们永生永世都不会忘记! 可是看到这一幕,广州知府姚守亮,人麻了。 第四百二十章 水稻灌溉新法2.0版 这! 这啥呀这是? 姚守亮的脸,黑得堪比包公。 好吧,现在他倒是也已经相信,这个忽然跳出来的年轻人,就是秦枫本枫! 别的不说,就刚才那几句连姚守亮都耳熟能详的水稻灌溉新法,便是出自于秦枫,但要让他像秦枫这样,如数家珍一般娓娓道来,那肯定是做不到的。 秦枫到了! 钦差大臣! 身怀尚方宝剑! 虽然心中再无任何怀疑,但姚守亮尴尬就尴尬在,他无论如何,也不能承认这个秦枫是真的。 否则……难道这位钦差大人,千里迢迢从京城过来,是给自己加官进爵的吗? 就广东布政司那点烂事儿,别人不知道,姚守亮身为余从龙麾下头一号的狗腿子,还能不心知肚明? 真的,今天也必须是假的! 姚守亮深吸一口气,听着四周越来越激动的议论声,仿佛再过片刻,这些人就要涌上前来,在秦枫面前虔诚叩拜。 到那时候,局面可就彻底失去掌控了! 一念及此,姚守亮咬咬牙,厉声喝道:“大家莫要被这个西贝货骗了!!!” 啊? 此言一出,果然场面安静了许多。 假的? 竟然是假的? 不可能啊!明明这年轻人对水稻灌溉新法如此熟悉,随口就能说出其中的段落,怎么可能是假冒的。 这明明就是秦枫秦大人当面! “大家别上当!” 姚守亮只能把这个场面,死撑到底,伸手指向秦枫,冷笑道:“此人包藏祸心,所谋者大!他竟然早就准备好这段说辞,正是要借助秦枫秦大人的水稻灌溉新法,来证明自己的身份。” “此人卑鄙狡猾,实在令人发指!” “他竟然连尚方宝剑都敢作假,还有什么不敢干的?” “大家千万不要听他一派胡言!先把此人拿下,交由本官到衙门里好好审问,一定能给大家一个明确的交代!” 不得不说,这姚守亮,也算是有那么几分急智。 这几句话一说,原本已经明朗的场面,再次扑朔迷离起来。 许多人的眼神中流露出狐疑,纷纷皱眉,一时不知道该听哪一边的。 这狗官该死!! 朱元璋虽然暂时脱离了危险,在一旁冷眼旁观,却对这个广州知府,恨得牙痒痒的。 秦枫,真的已经尽力了。 他并不知道自己是皇帝,只当是那个淳化县的毛老爹呢。 但即便如此,秦枫依然不惜自爆身份,不惜身入险境,来救这样一个普通的淳化老百姓。 如此官员,大明太缺少了! 这份救驾之功,自然要给秦枫记上浓墨重彩的一笔,只待回到京城,应天知府这个位置,都秦枫来说,还是太低微乐些。 但一切的前提,都是先回得去啊! 现在这广州知府颠倒是非黑白,硬是把水再次搅浑,并且凭借自己知府的身份,已经让很多百姓渐渐倾向于他,毕竟那秦枫看上去是如此年轻,实在不太能跟传说中那位几乎无所不能的秦大人,对应起来。 怎么办? 朱元璋竟有些紧张,这是他之前面对千军万马,都不曾有过的情绪。 【呵,有点意思。】 【搁这带节奏呢?】 【说我是有备而来,硬背出来的水稻灌溉之法?】 【很好!那你竖起耳朵了,听听我这一段,是不是也是背好的!】 秦枫冷笑,面对好不容易重新抢回上风的姚守亮,压根不去理会他的色厉内荏,只面向一众衙役或是百姓,从容说道: “经本官最近研究,水稻孕穗期,需要有充足的水分,在水田里最好要保持一寸到两寸的水层,这样就能够确保穗大粒多。” “到了抽穗期间,稻田水层给控制在半寸到一寸!如果这个时候田中缺水,那边会造成抽穗不齐,甚至无法抽穗!” “灌浆结实期后应进行干湿交替间歇灌溉,促进植株内有机物质向籽粒转运,减少空壳秕粒,增加干粒重。进入黄熟阶段后,稻田应排水落干,这样不仅有利籽粒充实饱满,而且有利于田间收获……” 秦枫的语速并不快,依然是娓娓道来,甚至在看到离得近的百姓脸上露出迷惘神色的时候,还会很耐心地重新讲解几句,有时候手臂都挥舞起来,配合技术讲解,摆出一些耕种才能用到的动作,让他尽管语言还没有完全融入当地,却还是让这些老百姓,全都理解了这些关键的技术。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场面上已经鸦雀无声! 唯有因为激动兴奋,而微微急促的呼吸声,此起彼伏,每个人眼中都射出异样的神采,一霎不霎地盯着秦枫,仿佛是望着那尊久仰大名的神祇。 秦枫! 秦大人! 这是秦大人!错不了! 因为这些技术,显然并不是已经普及到这里的水稻灌溉新法,而是一些全新的内容,且听起来极具操作性,让所有种地的农人,都第一时间领会清楚。 土地,粮食,那都是农民的命啊! 即便是出身宗族,但哪个宗族还能不吃饭了? 有了这些技术,他们真恨不得现在就跑到自家的田间地头,照法施行,让原本就不错的收成,更进一步! 呵…… 秦枫说完了,看着大家的反应,亦是露出满意的神色。 这些改良版的水稻灌溉法,是秦枫离开京师前,就跟淳化县一些最有经验的农人,共同在田地里一起研究了许久,才总结出来的许多法子。 毕竟,秦枫之前推出的水稻灌溉新法,主要是来源于七百年后的种植技术,还有毛骧的一些建议,综合而成。 时隔七百年,技术固然天翻地覆,但并不能完全适应洪武年间的土地、稻种、工具等各种情况。 而毛骧,他也并不是最有经验的农人。 所以这次,秦枫下了不少功夫,搞出这个水稻灌溉新法2.0版,本来还没完全定稿,但现在形势需要,就拿出来,先用一用。 果然,很好用。 扑通! 不知是谁,首先激动莫名,翻身跪倒,对着秦枫便是双手伏地开始磕头。 也不说话,只顾着磕头,满脸都是崇敬膜拜的神色,如中疯魔。 第四百二十一章 民以食为天,秦枫如神祇 “秦大人!” “终于见到您了,秦大人!” “有了您,我们的日子,才有了盼头啊!” 有人开头,竟是应者云集。 姚守亮黑着脸,都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眼前已经呼啦啦跪倒一大片,有的疯狂磕头,有的泪流满面,有的泣不成声。 场面,已经彻底失去了掌控! 无他,只因秦枫已经用无可争议的事实,证明了自己的身份。 对于这些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寻常老百姓来说,他们或许可以不认识尚方宝剑,但肯定对秦枫亲自传授的水稻灌溉新法,熟悉无比。 正因为熟悉,才能第一时间就意识到,秦大人刚才传授的那段,是更加先进,更加符合土地情况的灌溉法门。 若非秦大人,还有谁能对水稻种植提出如此真知灼见,还能这样惦记着咱们庄稼人? 完了…… 姚守亮彻底陷入绝望。 眼见着,不管是衙役,还是宗族的子弟,全都是一模一样的反应,除了极个别的几个衙门里的亲信,其他人即便没有下跪磕头,那眼睛里也都是亮晶晶的。 现在让他们再冲上前去,捉拿秦枫? 只怕下一刻,被乱刀砍死的,只能是自己。 怎么办…… 余大人应该在路上,马上就要到了。 可是这次的差事,我姚守亮,已经无能为力了啊! 场面失控,原本听命于姚知府,要来捉拿“假冒秦枫”的所有人,都仿佛陷入了一场前所未有且不可思议的狂欢。 狂欢的中心,便是秦枫。 而刚才摆开阵势,捉拿的那些人,自然就失了控制,重回自由。 这其中甚至包括自忖必死的宝安县令,梁潜。 此外还有一些被毛骧用作疑兵的锦衣卫,这会儿既然得到自由,自然第一时间就聚拢到皇帝身边,却被朱元璋使了个眼色,并不靠前,只是悄悄守卫四周,随时准备护驾。 然而,这一刻,即便是皇帝,也无法遮掩秦枫的光辉。 宝安县令梁潜,同样神色激动,却也是一头雾水,不明所以,又挤不进去,只能跑到被冷落的朱元璋边上,低声道:“这位……是秦枫秦大人?那刚才在陈家老宅,跟我说话的是谁?” 呃…… 朱元璋眉头微皱,只得摊牌道:“对不起,那不是秦枫,我们姓毛,的确是从秦大人执掌的淳化县而来,却只是普通百姓……” 咳! 这不是开玩笑么! 梁潜郁闷,忍不住瞪了朱元璋一眼,心想既然不是,你们冒充个什么劲儿,让我刚才那么多唇舌都白费了,现在见到正主儿,还得把那份名单重新交一次! 只是秦大人啊…… 你要小心! 虽然现在场面砍死控制住了,但余从龙恐怕并不会善罢甘休,那位广东布政司使,看似温和,却最是心狠手辣。 他不善于解决问题,却特别善于提出问题的人。 之前的几轮科举考试中,被余从龙用各种方法解决掉的人,不在少数。 哈哈,这县官,也是有趣。 朱元璋被瞪了一眼,觉得相当陌生。 要是在京城里,在金銮殿上,谁敢给他这样眼神? 看来,还真是得常出来走走,到大明自己的土地上,走一走,看一看,才能始终记得民间疾苦,始终知道老百姓需要什么,渴求什么。 看看现在的秦枫,之所以光芒万丈,正是因为他满足了老百姓的基本需求。 民以食为天啊! 【民以食为天啊!】 【七百年后,老百姓再也不会饿肚子了,所以民以食为天这五个字,很多人体会得反而不那么深刻。】 【俗话说,一个人若是吃饱了,会有许多烦恼。但是如果吃不饱,那么就只有一个烦恼!】 【一切,都要感谢那个人!】 可巧,秦枫这会儿,跟朱元璋想到了一起去,民以食为天五个字,秦枫的心声,和朱元璋的心里话,撞到一起,倒把朱元璋微微惊了一下,差点以为倒反天罡,这秦枫也能听到他的心声了呢。 既然心声来了,朱元璋自然十分认真,听得一个字也不肯漏过。 【唉!其实说起来,这个看似简单的吃饭问题,在漫长的封建王朝,竟然从未被真正解决过。甚至我现在来到这里,凭借记忆里所有的东西,再尽力跟当前洪武年的实际相结合,也只能是尽我所能,却无法做到那个人的程度。】 嗯? 哪个人? 朱元璋不由得有些迷惘。 你已是万家生佛啊! 看看面前的老百姓,就知道水稻灌溉新法,是多么了不起的东西。 可是怎么听起来,似乎这个秦枫,并不满意? 对自己要求太高了吧! 【那个人……】 秦枫眼前,已经浮现出那个人老人清癯的面容,不禁心中感慨,幽幽一叹。 【那年的华夏,亦是大灾之年!】 【看了太多悲惨,那个人开始研究粮食问题!为了亿万华夏人永远不再挨饿!】 【他整天泡在田间地头,逆着太阳比农民更辛苦地干活。】 【他错过了父亲葬礼,只能对着家的方向磕头。】 【有人砸碎他的秧盆,有人拔掉他的稻苗。】 【十几年没有成果,全世界都在嘲笑!】 【可是他没有放弃,他说自己做了一个梦,在梦中,水稻比高粱高,谷粒比花生大,他就坐在稻穗下乘凉……】 我不如他! 秦枫从回忆中回归,微微苦笑。 可是眼前,依然是这些原本敌对,现在却匍匐在地上,泣不成声的百姓们。 虽然广东有一系列的问题,宗族势力也并不应该继续这样嚣张跋扈下去,但归根到底,老百姓都是最可爱的老百姓! 其实追本溯源,让这些宗族势力开始凝聚的,正是因为吃不饱的肚子,和喂不饱的官员。 这些问题,我既然来了,都应该去解决! 所以,为什么我不如他? 如今我已是四品知府,手下管辖的民众百万! 甚至,身怀尚方宝剑,代天巡狩,任凭封疆大吏,都要对我尊重有加。 古语云,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 那么现在,不管怎么说,我不穷了呢。 那个人能做到的事情,我就一定做不到么? 第四百二十二章 姚守亮是个人才嘛! 杂交水稻! 这已经是朱元璋第二次从秦枫的心声里,听到这个词了。 当他依然不知道这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水稻,那自然是知道的,但为何在前面还要加上杂交二字? 心声,还在继续。 【来!我秦枫,倒是要试一试,凭借先知的一点经验,再加上大明百姓的配合,或许还可以争取到朝廷的支持,能否在七百年前,把杂交水稻这个东西,给搞出来!】 【就算最终还是搞不出来,但这个过程中,或许就能在大明的地界上,催生出许多经验丰富的农业种植专家,那可比自己这个仅凭一点记忆来蒙事儿的伪专家,强多了。】 【大明,实亡于小冰河。】 【其实归根到底,也是因为粮食不够吃了,大家饿肚子,活不下去,那才会揭竿而起。】 【亡亦死,举大计亦死,等死,死国可乎?】 【这句话,真就是华夏老百姓内心真实的写照。】 【华夏老百姓是最老实的,最可敬的,只要可以安居乐业,只要日子还有一点盼头,那是万万不会想着杀官造反,不可能把脑袋别在裤腰上去干那种随时掉脑袋的勾当啊。】 【所谓官逼民反,其实逼反百姓的,不是官,而是粮食。】 【这个杂交水稻,我来搞!若是真能搞出来,这大明江山,就真的可以在这方时空中,千秋万载!】 好! 咱,必支持你到底! 朱元璋也被心声中的冲天豪迈所鼓舞,深吸一口气,望着光芒万丈的秦枫,险些都忘了伪装自己盲眼的人设。 在旁人面前自然无碍,但在秦枫这里,毛老爹千里探亲还说得过去,要是瞎眼复明,那就不好解释了。 没人比朱元璋更懂得粮食的宝贵,正如秦枫刚才心声里所说的,倘若老百姓有一口吃的,哪还会造反啊。 他们家,当初就是几乎全部饿死,他才不得不离开已经成了死地的那个家,走上了逆天改命的道路。 所以,虽然朱元璋还没闹明白到底什么是杂交水稻,却不妨碍他决定支持到底,只要秦枫要做的事情,要人给人,要钱给钱,绝不打任何折扣! 若是户部尚书杨思义这老家伙有意见,那就让他致仕滚蛋! …… 就在这边无数人顶礼膜拜,姚守亮彻底失去局面掌控的时候,广东布政司使,二品大员余从龙,也已经堪堪赶到。 指真为假,把秦枫擒拿之后押到府衙的命令,是余从龙给的暗示,姚守亮只不过是个忠实的执行者。 不过,余从龙的老奸巨猾,并没有第一时间露面。 他早就打定主意,若姚守亮真的能立下大功,将这位令全国的地方官都头疼欲裂的钦差秦枫捉拿,那么他自然会下达进一步的命令,一不做二不休…… 但如果事情出现了任何岔子,或许秦枫有底牌,或许姚守亮办事不力,让这钦差逃脱了,那么余从龙也有转圜的余地,大可把一切都推给姚守亮来背锅,他最多就担一个“失察”的罪名。 当然了,宝安县令梁潜的那份名单,是个很不好解决的麻烦。 但余从龙这段时间,自然也没闲着,一番令人眼花缭乱的操作之后,关键性的证据已经几乎完全销毁。 就算秦枫真的要拿这东西说事儿,他也可以一推二五六,承认自己糊涂,或者最多承认自己操之过急,在严查科举舞弊的时候,杀错几个人而已。 完成了这一系列的安排,余从龙这才离开布政司使衙门,打算看看姚守亮这家伙,到底把活干得怎么样了。 说实话,余从龙还是有几分信心的。 虽然秦枫是钦差,又身怀尚方宝剑,那又如何? 俗话说,双拳难敌四手。 这次姚守亮调动的除了几乎全部府衙衙役之外,还有数以千计的宗族青壮子弟! 这样的阵容,就算去冲击都指挥使郑晨那老家伙的衙门,都能吓他一个跟头,何况是轻装简从,据说只有不到十个人跟在身边的区区钦差呢。 只要把他押到府衙,那么他是不是秦枫,可就完全是我说了算的。 余从龙甚至已经想好了这位“假冒钦差”的大胆狂徒,在府衙上当堂招供画押的画面,脸上不由得浮现出一抹阴森的笑容。 可是…… 带着一众最心腹亲信的随从,广东布政司官职最高的余从龙,刚在宝安县走了几步,就觉得前面气氛不太对劲。 吵吵嚷嚷的,不像是喊打喊杀啊! 怎么会是这样一个气氛,听上去还挺振奋激动的,难道是因为抓住了假秦枫,人人喊打,所以才会有这种情绪? 姚守亮这小子,有点东西啊! 余从龙心中一喜,露出满意的笑容。 虽然还没照面,但从种种迹象来看,出现在陈家老宅,后有宝安县令梁潜去投奔的那几个外地来者,极有可能,正是钦差秦枫! 那么也就是说,姚守亮凭借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把真的说成假的,而且还让所有人都深信不疑,现在的欢呼声,自然是因为抓住了假秦枫,而欢欣鼓舞。 秦枫在老百姓当中的影响力,余从龙自然是知道的。 若非如此,也不会有这种抓到假秦枫之后,发自内心的欢呼嘛。 没想到,姚守亮是个人才。 看来,当四品知府,有点屈才了呢。 余从龙点了点头,略一沉吟,心想此次科举之后,各地衙门都要涌入大量新的人才,都是从科举里选拔出来的。 而广东布政司这里,因为自己早做筹谋,一切尽在掌握,到时候若是有合适的人选替代姚守亮,那么这个现任广州知府,或许还可以再往上提一提。 人才嘛,就要正确使用! “大人,您看!那就是宝安县令梁潜!”渐渐靠近,能够看清场上情况,余从龙身边一个目力超卓的武功高手,便指着他认出来的一个人,跟余从龙低声说道。 嗯? 哼! 这个人,当然是死定了。 余从龙循声望去,脸色已经阴沉下来。 秦风感慨,心声里琢磨杂交水稻的事情,朱元璋惊奇。 余从龙到了,看到陛下,惊呆了,指挥心腹,要去杀人。 大军到了! 第四百二十三章 余从龙当场吓尿了 诶,好像不对啊! 姚守亮怎么办事的? 看着看着,余从龙有点懵。 按照计划,这次事件的起因,是有人秘密汇报,说是宝安县令梁潜,言行异常,后来就发现他竟然去悄悄接触几个来路不明的外乡人。 稍稍一联想,事情炸了! 那几个外乡人,有车有马,其中首脑人物以父子相称,且有不少精锐的护卫随行。 这样的阵容,像极了曾经在扬州府微服私访,并且将扬州知府宋去华,全家抄斩的那支钦差的队伍啊! 于是,余从龙不敢怠慢,吩咐姚守亮立刻行动,不管是真是假,先把这个疑似秦枫的家伙,尽快锁拿到府衙。 如果是假的,那好办,杀掉了事。 如果是真的……杀掉之后,还要好好编造一番言辞,来应对即将来自京城的雷霆之怒。 不过,只要事情做的干净,余从龙有信心能够化险为夷。 毕竟,杀都杀了,还能怎样,我也只是一心为国,以为有人胆敢冒充钦差,那自然要大刑伺候,让他说出实情,只是没想到他受刑不过,所以…… 这一整套的安排,余从龙早就想好了。 路上赶来,好像也都挺顺畅的。 直到,他身边的手下,认出了宝安县令梁潜。 那不对呀。 秦枫要杀,但这个梁潜,作为始作俑者,自然也是要灭口干净的。 姚守亮脑子抽了么,怎么可以把他好端端留在这里?除了脸色有些过分激动之外,连基本的锁链镣铐都没有! 岂有此理! 不杀梁潜,指认秦枫是冒充的,便理由不足! 余从龙心中恼怒,刚才对姚守亮的好印象,已经一扫而空,寻思着这样办事不力的官员,不配做广州知府。 可是转念一想,余从龙忽然感觉到隐隐不对劲。 姚守亮不是个傻子,这么基本的事情,他不可能做不好! 那现在到底是什么原因? 一念及此,余从龙心中不妙的预兆,越来越强烈,来不及细想,连忙把手一摆,止住了手下准备簇拥着他正面走进去,接管场面的动作。 堂堂二品大员,竟是伏低身子,借着野外丛生杂草的掩护,隐匿身形,跟做贼似的,悄悄靠得更近些,看着里面到底围着什么人,怎么气氛如此古怪。 “秦大人,终于见到您了!竟然真这么年轻,这是天上的神仙下凡啊!” “大人,您刚才说那些水稻灌溉的法子,后面还有吗?每个字都很有用,我们没听够啊!” “是啊,再说一点吧!求求大人了!” “秦大人,我家里,供着您的长生牌位呢,早晚都会上香……” 啊! 不对! 怎么竟然不是因为捉到了秦枫,在痛骂冒充者??? 余从龙陡然间脸色大变,霍然抬头,用仰视的视角,终于见到了那个此刻正站在万人中央,享受万丈荣光的秦枫。 这是余从龙第一次看到秦枫。 虽然早就猜到,出现在宝安县的秦枫,十有八九,就是真身,但此刻当面见到,余从龙还是震惊于秦枫的年轻,竟然比传闻得更加夸张。 这能有二十五岁么? 不可思议,简直就是不可思议! 余从龙脑子里掠过秦枫那一项项功绩,每一项拿出来,都足够任何文臣或是武将,吹嘘荣耀一辈子。 尤其是开创水稻灌溉新法,让全国老百姓都吃上饱饭,仅此一点,说他是万家生佛,也不为过。 唉! 若不是性命攸关,平心而论,余从龙是真的不愿意跟秦枫为难。 可是现在,他早就别无选择。 不过,当前形势,已经无可争议地证明,他手下的那个广州知府姚守亮,早就完全失去了对事态的掌控。 这次博弈,姚守亮输得一败涂地。 嗯,是我大意了。 余从龙隐藏在草窠子里,小心地隐匿身形,同时打量着秦枫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知道自己已经是犯了个低级错误。 秦枫是什么人? 虽然年轻,却早就功劳赫赫,身上笼罩着令人难以逼视的神秘色彩。 这样的存在,怎么可能被姚守亮带多点人,就能够轻易指真为假,锁拿到县衙呢。 虽然没有看到事情的全貌,但略一思忖,余从龙也就猜到了大概。 定是秦枫在危急关头,鼓动了老百姓的人心,这才让姚守亮成了光杆知府,再也没人愿意听他的号令。 知府大人的话,通常要听。 但这次,面对的可是秦枫啊! 事不可为。 余从龙迅速做出了正确判断。 现在他虽然也还带着几个心腹的亲信手下,手上的功夫都颇为不弱,可以说这几个人,在几千人的战阵里纵横来去,那都没有问题。 可是,不够! 余从龙目光缓缓横扫,用审视的目光仔细观察,很容易就找到了几个气息强横的存在,那自然就是传说中的锦衣卫,是专门来保护秦枫…… 嗯? 保护秦枫,你这站位不对啊! 余从龙虽然是文官出身,但眼前的情况有点离奇。 暗中保护,是可以隔了数丈远么? 而且那几位身手气息明显跟常人不同的存在,隐隐形成一个圈子,的确保护的架势,但这个圈子的中心,距离秦枫还隔着老大一块距离呢…… ??? 这是什么操作? 余从龙迷糊了片刻,方才皱着眉头,不由自主地在那个已经隐隐形成的保护圈里,再次寻找异常,寻找答案。 下一刻…… 噗! 封疆大吏余从龙,脸色剧变,身体猛地震颤起来,仿佛是发了急症,瞬间就开始打摆子。 “大人,您怎么了?” 手下人吓了一跳,从没见过这位位高权重的余大人如此,难道真的病了,被办事不力的姚守亮气出了个好歹? 格格格……格格格…… 余从龙的牙齿,不断打架,任凭他怎么努力控制,也压抑不住。 他的眼睛竭力瞪大,如果真能用得上力气,他恨不得把眼眶撑开,让眼球掉出来,跑到近前,仔仔细细看清那个人,然后告诉自己,刚才只是看错了。 但这些,只能是余从龙的幻想罢了。 这一刻,余从龙终于陷入了真正的惊慌之中…… 第四百二十四章 一切看我眼色行事 陛下,为什么会在这里? 余从龙心态崩了。 天地良心,他只是为了掩盖罪行,想要用错杀这种简单粗暴的方式,解决掉朝廷派来的钦差秦枫而已。 毫无疑问,秦枫,是个不好对付的人, 虽然余从龙从来都没去过扬州府,也不认识扬州知府宋去华其人,但用脚指头都能想到,那秦枫在扬州府图穷匕见的一刻,宋去华肯定是不想死的,也一定把能想到的办法全都用过了。 但结果现在全国各地的衙门都知道了,宋去华被全家抄斩,差点就被灭九族了。 那就是说,这秦枫油盐不进,想要跟他示好这条路,是走不通的。 不好对付,就只能强行解决。 待解决掉秦枫,后面的事情,虽然也留下一个很难收拾的烂摊子,以那个年轻人的圣眷正隆,可不是说杀就杀的,不知有多少首尾要处理,想想都让人头大,但不管怎么说,只要秦枫不在了,可以慢慢想办法,蒙混过关,搪塞住接踵而来可能的调查甚至盘问。 所以,余从龙早就动了杀心。 即便姚守亮这里出了岔子,老百姓被秦枫的话鼓动,场面很难掌控,但这里毕竟是广东布政司,在广东布政司要杀一个人,对余从龙来说,不会跟杀鸡有什么明显的差别。 可是余从龙万万没想到,这次来的竟然不是人,而是龙! 圣上亲临! 在看到朱元璋的一刹那,余从龙这才知道,之前关于秦枫圣眷的一切猜测,都太过肤浅了。 这还能叫圣眷吗? 这……就算是私生子,也不过如此了吧? 要知道,广东布政司,距离京城,那是数千里之遥啊! 当今圣上,有多少大事要处理,有多少奏折要批阅,有多少国家内政外交,需要皇帝来拿主意? 国,不可一日无君啊! 可是就在这种情况下,圣上竟然还真就离开紫禁城,来到这里,出现在秦枫身边…… 这圣眷,重得令人胆寒! 所以,现在怎么办? 余从龙纵然有万般急智,这会儿也不禁手足无措。 按说,见到圣上亲临,他这个广东布政司使,当然应该恭恭敬敬,整肃衣裳,拜见御驾。 可是自己之前……都干了些什么? 错把圣上当成是秦枫身边的锦衣卫,然后派出大量人手,意图把水搅浑,把那支小队全部灭杀在广州府衙。 这罪过,够自己全家升天多少次了? 我,还有救吗? 余从龙呼吸紊乱,额头上的冷汗涔涔而落,倒让身边的几个贴身侍卫都摸不到头脑,不知道余大人今天是怎么了。 “大人,准备好了。” 不多时,有人似乎是得到了某种讯号,到了余从龙身边,低声道:“属下已调集全部人手,现在混在人群中,已经对那些身手好的锦衣卫,形成反包围,虽然他们有所警觉,但人数太少,我们一旦发动,必定能成功。” 呼! 无疑,余从龙在面对一个很艰难的抉择。 真的……要走到这一步么? 并非余从龙大逆不道,但现在局势急转直下,发展到这个程度,已经不是他是否要弑君的问题了。 不弑君,就要九族消消乐啊! 到了做决断的时候了! 余从龙知道不能拖延太久,毕竟现在可是秦枫在控场,若是再拖下去,情况只会越来越糟。 拼了吧! 余从龙死死盯着那道本来应该高高在上,即便是他这位二品大员,也遥不可及的身影。 现在,他近在咫尺,落下凡尘,虽然也有护卫在身边,却……强龙难压地头蛇呢! 脑子里没来由地蹦出这句话,余从龙神情苦涩,并没有半点轻松的意味。 强龙,真的来了! 但他这条地头蛇,真能逆袭成功? 只怕到头来,依然是难逃一死,只不过走一步看一步罢了。 除非,那位都指挥使郑晨,能够跟自己联手一处,索性就在广东的地界上,起兵造反,也当一回皇帝的瘾! 余从龙脑子里乱糟糟的,无数念头纵横来去。 可是,现在却有好几双眼睛等他拿主意呢。 干了! 终于,余从龙把所有的理智全部抛弃,身手一指场上的秦枫还有那道令他颤栗的身影,沉声道:“都杀了,一个不留!” 带回府衙? 不可能了! 夜长梦多,迟则生变。 对方的身份实在太高,任何拖延都有可能让自己万劫不复。 还是之前的那个思路,且先快刀斩乱麻,把对方屠戮干净,至于老百姓有什么话说,哪怕一时激愤,总也有办法慢慢按压下去。 动! 随着余从龙一声令下,无数身怀绝技的人影,在人群中骤然动作,径直扑向场中! …… 此刻,毛骧胁迫下的都指挥使郑晨,堪堪率兵抵达。 兵贵神速,不论是经验丰富的毛骧,还是出身行伍的郑晨,自然都深刻明白这个道理。 所以既然要出兵,迟了怕是万事皆休。 刚出发没多久,毛骧便命令郑晨,亲自挑选这支精兵当中身手最好的兵士,作为斥候,先行一步,用最快的马,最快的速度,先行驰援护驾! 护驾…… 反复听到这两个字,郑晨虽然觉得不可置信,但也不禁渐渐认真起来。 没有虎符,擅自调动部队,这是大罪。 但倘若真的是为了救皇帝,一切的规则都是可以被打破的。 “毛大人,您能不能给我透个底,真的是圣上到了?”郑晨虽然年纪老迈,但弓马娴熟,亲自统御这支斥候队伍,在骏马疾驰之际,仍然能跟身后的毛骧说话。 因为,毛骧就跟他同乘一骑,姿势很是怪异亲密,就好像这位镇守一方的都指挥使,穷得拿不出第二匹马来。 “废话!”毛骧虽然制住郑晨,却依然心急如焚。 那可是陛下! 万一有什么闪失,真是什么都完了啊。 郑晨将信将疑,但自己受制于人,也没有别的办法,说话间便已经到了毛骧说的那个地点。 “郑将军,你听着!” 毛骧正色道:“等会见到皇帝,你不要贸然相认,一切看我眼色行事,明白了么?” 第四百二十五章 还是喜欢你桀骜不驯的样子 郑晨不能不明白。 因为毛骧的钢刀还架在后脖颈子呢。 但他真的不明白。 圣上真来了?那肯定是要三拜九叩的啊! 你当我郑晨不懂礼貌么? 来不及解释了,因为前方已经见到黑压压的人群,看上去十分混乱,但还有几分热闹。 忽地! 原本看上去还挺和谐的画面,被骤然破坏! 几声高亢的呼喊,划破空间,直接传入毛骧和郑晨耳朵里。 不好! 毛骧厉声喝道:“快去护驾!郑晨!你后半辈子的荣华命运,都在此刻!” 许是福至心灵,这次郑晨也被感染到了紧张,没有心思考虑其他,第一时间就手指前方,吩咐道:“随我来!保护皇上!” 一场忽然爆发的骚乱,在极短的时间内,就被彻底平息。 余从龙精心蓄养的死士虽然数量不少,战力惊人,但跟真正上过战场见过血的精英老卒相比,占不到任何便宜。 随着郑晨率领的这支军队全面降临,一切便已经尘埃落定。 广东布政司使余从龙,被郑晨亲手从人群里逮了出来,三两下就撕碎了他身上的官服,直挺挺地丢在地上,就丢在秦枫脚边上。 随后,郑晨咬了好几次牙,才强忍着不去看那个最应该看的方向,只是拱手对秦枫说道:“下官,广东都指挥使郑晨,拜见钦差大人!” ?? 这次,轮到秦枫糊涂了。 眼前这位甲胄整齐,神色沉肃的老将军,他是认识的,因为就在不久之前,他还特意快马加鞭,去往都指挥使衙门,见到了这位郑晨郑将军。 秦枫是借兵去的。 可是,没有虎符,即便尚方宝剑在身,也只能无功而返。 不过好在秦枫终究还是凭借在老百姓心中的尊崇地位,以及酝酿已久的水稻灌溉新法2.0版,证明了自己,并且争取到了所有百姓的支持。 气势汹汹的广州知府姚守亮,失去对局面的掌控。 就在形势一片大好的时候,变生肘腋! 不知从哪杀出一群身手非常不错的黑衣蒙面杀手,二话不说,一上来就招呼要害,不但秦枫这边遭到刺杀,连毛老爹那边还有梁潜那边,也都是同步下手,有一种毕其功于一役的决绝。 余从龙到了! 秦枫第一时间就心中雪亮。 毕竟,解决不了问题,就解决提出问题的人,这是通用的破局方案,余从龙也未能免俗。 我攒了多少钱了? 这是那个时候,秦枫心中最后的念头。 因为余从龙在这里经营多年,势力绝非自己能够对抗的,这些黑衣人一出手,秦枫就知道就算是一对一,也难有胜算,况且冲向自己的至少有七八人。 可是,还没等秦枫整理出自己积攒的穿越意外身故险的数额,便再次发生了不可思议的变化。 又有一群人骤然间出现,就像是凭空降临一般,瞬间就把那些黑衣杀手压制住,双方形成相持。 再后来,大批的军队赶到,完成了对场面的全部控制。 现在,秦枫看着匍匐在自己脚前的郑老将军,无论如何也不能想通,这戏法到底是怎么变的。 我还是没有虎符啊! 这个郑晨明明已经拒绝自己了,怎么忽然又起兵跟上,而且来得这么快捷,刚好一举成功,连藏在草窠子里的余从龙都被抓了。 现在,局势发生了戏剧性的大反转,自己从穷途末路的境况,竟然变成了生杀予夺的存在。 要不,还是客气一下? 秦枫略一犹豫,微笑道:“郑老将军,快快请起!老将军来得太及时了,这对本官是救命之恩啊!只是接下来,应当如何处置这个余从龙,不知郑将军怎么看?” 怎么看? 我跪着看! 其实秦枫不知道的是,此时此刻,心中最为震撼,仿佛翻江倒海一样的,并不是他秦枫,而正是跪在地上的郑晨。 刚才,就在看到圣上的第一眼,郑晨陷入极大的震撼,万分庆幸自己来了,没有铸成大错。 还好,还好啊! 郑晨对毛骧毛大人的感激之情,达到顶点。 刚才那柄架在脖子上的要命钢刀,这时候想起来,分明是救自己性命的宝贝啊。 其实直到看到皇帝那一刻之前,郑晨还是不大相信,那位应该在紫禁城中坐镇的九五之尊,真的来到了广东地界。 因为这压根就是不可能的事! 广东有谁在啊?凭什么要到广东来? 但现在,圣上出现在眼前,不由得他不信。 既然陛下到了,那么这次出兵,有没有虎符,可就没关系了。 没什么比救驾还重要的! 在这种情况下,虎符什么都不是! 我,立功了! 震惊之余,郑晨当然激动兴奋,要知道这可是护驾从龙之功,就凭这样的功劳,赐个人丹书铁券,免死金牌之类的,不过分吧? 赚大发了! 要不是毛骧及时给了个严厉的眼神,郑晨早就冲过去,三拜九叩,大礼参见了。 可是毛骧有言在先,不能贸然见驾,一切都得听他的。 那么既然皇帝不能拜见,就只能轮到尚方宝剑在手的钦差秦枫了。 对秦枫,郑晨现在也已经有了全新的认识,再也不敢有丝毫怠慢,真真正正做到了“如见天子”。 因为,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次圣上微服私访,甚至不惜于身入险地,就是为这个秦枫来的。 圣眷也太恐怖了! 所以郑晨诚惶诚恐,到秦枫这里拜见。 接下来怎么办,还轮得到我来拿主意? 皇帝都还杵在旁边呢! 郑晨心惊胆战,小心地把姿态放到最低,正色道:“秦大人莅临广东,乃是广东之福!可是这余从龙倒行逆施,胆大包天,竟敢对钦差动手,实在是罪大恶极,罪该万死!如何处置这乱臣贼子,那自然也要秦大人一言而决!” 唔,这个郑晨,怎么好像变了个人? 虽然饿哦是钦差,但强龙还不压地头蛇呢,怎么一下子变得这么客气,姿态简直低到了泥里,弄得我都有点不好意思了。 刚才口口声声,没有虎符不出兵的那个郑将军呢? 怪了! 我还是喜欢你桀骜不驯的样子。 要不,你恢复一下? 第四百二十六章 爽快点,要杀就杀! ??? 彻底陷入迷茫的,是已经成为阶下囚的余从龙。 当郑晨的兵马出现的一瞬间,余从龙就知道,万事皆休。 谁通知的郑晨,或者说是否这从头到尾就是一个早就设计好的局,这些都不重要了。 既然郑晨的兵马赶到,那么广东布政司使余从龙这个名字,便将彻底成为历史,从此完全消失在这个世上。 身家性命,全家老小,九族亲朋,全都无了。 因为自己犯的可是谋逆的大罪,企图弑君,现在计谋败露,千刀万剐都是预料之中。 但是,心如死灰的余从龙,很快就深深糊涂了。 因为那位跟自己同列三司,平常少有交往,却互相制衡忌惮的郑晨老将军,掌控住局面之后,竟然没有去拜见圣上,反而对皇帝视而不见,只跑去秦枫那边跪着。 你瞎啊? 自忖必死,经历了最初的恐惧之后,余从龙反而平静下来,反正是死定了,除死之外无大事,全家老小什么的……也算是图个整整齐齐吧。 可是这个郑晨,脑子里在想什么? 明明白白,圣上近在咫尺,你去拜秦枫? 喔唷你这个欺君之罪,比我还大! 余从龙差点被整笑了,可惜气氛不合适,实在笑不出来。 眼见着郑晨一本正经,把那么大的一个皇帝撇在一旁,到秦枫跟前各种献殷勤,画面变得极其古怪诡异。 这画面的诡异之处,也只有余从龙能看出来。 他认得皇帝。 那么莫非,郑晨不认得皇帝? 不可能啊! 既然同列三司,那么广东地界的布政司使、都指挥司使、提刑按察司使,都是平级的,每年去京城见驾,虽然不走同路,却也能在金銮殿上彼此见到。 既然认识皇帝,郑晨这是怎么了? 演戏给谁看呢? 我不就是这次谋逆事件最大的幕后主使吗?我都被抓住了,你们还演个什么劲儿。 余从龙的迷惑,秦枫并不知道。 现在郑晨把姿态放得很低,将处置权交到自己手上,那么这件事,无论如何,也该有个了结。 其实,整个过程中,秦枫也有许多难以索解之处,只不过刚才形势紧迫,没时间深究,现在既然尘埃落定,那自然还是要问明白的。 “毛兄?”秦枫将目光落在毛骧身上,皱眉不解道:“你们怎么会到广州来,这是怎么回事?” “哎,秦大人那,我、我也不知道啊……”轮到了毛骧的表演时刻,他自然早有准备,一脸无辜地说道:“我们,只是探亲来的!可谁知到了这宝安县,稀里糊涂就有那个知县大人上门,还没说几句话呢,就又来了好多人喊打喊杀……秦大人您知道大人,我也学过几年拳脚,再加上随行的这些家丁,都有点武艺,虽然对方人很多,但也不愿坐以待毙,只是刚才混乱中,我被冲散了,心急如焚,放不下我爹……幸好大人在这里……” 毛骧这番话,是帮秦枫理顺逻辑的,也是填补一些漏洞的。 但是,在郑晨还有余从龙这两位,已经认出了圣上真身的人来说,这简直就是满口的胡说八道。 好家伙! 探亲? 没说几句话? 学过几年拳脚? 这段话里,连标点符号都不能相信! 还有,你说的那个老爹,该不会就是圣上吧? 毛骧,你真是好大的胆子! 余从龙尤其郁闷。 抓秦枫,抓出个皇帝出来,这上哪说理去! 只怪自己有眼无珠,一心只想着怎么对付那个杀伐果断的钦差,一步步越走越错,终于现在已经不可收拾。 唉! 唔,原来如此。 秦枫点了点头,印象里这个毛家,倒的确喜欢探亲,这次探得还真远。 “大人。”毛骧走上前,把宝安县令梁潜交出来的那份名单,交给秦枫。 并不需要太多话,秦枫在广东地界滞留了很长一段时间,对于这里的宗族势力复杂,以及跟官府的勾结协同,早就有了深刻的认知。 现在,只是一搭眼,便知道这名单是怎么回事。 但即便如此,名单上那些名字,以及他们的遭遇,还是让秦枫深深震撼,危险的气息开始从他身上弥散而出。 要知道,这只是区区一个宝安县而已啊! 余从龙,就从这一点上,你罪该万死! 秦枫微微吁出一口气,迈动脚步,到了已经被五花大绑的余从龙跟前,淡淡道:“余大人,其实我想听一听,你的说法。” 呵! 余从龙心如死灰,早知大势已去,但既然秦枫问道,他居然露出一个深沉的笑容,摇头道:“没什么可说的,余某勾结宗族,打压贫民,操纵科举,罪不可赦,秦大人,请赐我一死。” “既然知道,为何定要如此?”秦枫最心疼的,是名单上那些名字,那里面不知有多少个陈安宅,多少个原本寒窗苦读,想要报效国家,却因为肮脏的理由被挡在科举大门之外,甚至连命都丢了。 范围扩大到广东,这样的人,数量大到恐怖,这才是余从龙最大的罪状。 “我,有什么办法?”余从龙猛地抬起头来,脸上的笑容变得凄厉,甚至狰狞,咬咬牙,厉声叫道:“你知道这里宗族的势力多强大!我不跟他们配合,我不保护他们的利益,这个广东布政司使,我还能干下去吗?除非我去跟郑将军配合!但那可是朝廷的大忌!我手中只有几个衙役随从,连兵都没有掌控,拿什么跟那些盘根错节的宗族斗?” “食君之禄,忠君之事。”秦枫摇了摇头,沉声道:“尔俸尔禄,民脂民膏,你既然坐了这个位置,就应该心怀百姓,那些贫民,没有宗族依附的百姓,难道就该死么?只要你秉公执法,一身正气,以二品大员,封疆大吏的身份,难道真的就无法可想?” “哼!”余从龙死到临头,索性也不管不顾,冷笑道:“你厉害,你能做到,不代表别人也能!我搞不出水稻灌溉新法,我没有赫赫战功,我不能为了给老百姓撑腰,自己脱去官服头顶大诰告状!” “秦枫啊秦枫!你也就是运气好,否则早该死了,哪里轮得到你到我跟前教训我?爽快点!要杀就杀!” 第四百二十七章 会试将至 这…… 有道理。 秦枫忽然觉得,余从龙临死前的这番咆哮,虽然恨意满满,但似乎也挺有道理。 别的不说,就上次头顶大诰告状的事,能活下来,还升了官,实在是运气爆棚。 罢了,这余从龙固然是罪不可赦,但也不用扩大化了。 随便定一个全家抄斩就好,跟宋去华一样的待遇,诛九族这种有干天和的事儿,还是算了吧。 秦枫既然定了调子,在广东都指挥使郑晨手中兵马的强力保障下,整件事情的善后工作,很快就进入到实质阶段。 扫清余从龙的余毒,这并不困难,包括姚守亮在内的一众余从龙亲信,被全都揪了出来,按照具体情况,或杀或囚,一切都从重从快,秦枫都还没离开广东呢,被锒铛下狱的就超过千人,甚至让广州府的监狱人满为患。 而秦枫,该回京了。 虽然这里的百姓很不舍得,但他在跟当地的几个农人磋商了灌溉新法的一些改进措施,又多耽搁了几天,实在是到了不得不走的时候。 此外,秦枫当然没有忘记自己的本职,尤其是这里的科举虽然刚刚结束乡试,却在余从龙极其党羽的操控下,并没有做到公平公正。 许多优秀的人才,因为不满这样黑暗的局面,只要稍稍表露出来,便被用各种理由杀死,这样血腥的杀戮,自然让所有人都噤若寒蝉,最后只能是那些跟余从龙达成了某种利益交换的宗族子弟,才能入科举,才能通过层层考试。 现在,秦大人来了,广东的天变了! 一时间,群情激奋,叫喊着要重开科举,重新考试的人,绝不在少数。 无奈,秦枫只得又多耽搁了几天,索性开了一场不属于正常科举流程的恩科,所有人只要有心仕途,就可以参与,若真的能够脱颖而出,秦枫便可以凭借全国总学政的身份,给他们一个直接参加会试的名额! 完成这一切,秦枫真的该走了。 因为会试在京城,按理说秦枫是不该缺席的,现在算算时日,如果快马加鞭日夜兼程,应该还赶得上。 离开的那天,万民涌动! 如之前秦枫分析过的,这里的宗族势力之所以强大,归根到底,还是因为穷怕了,弱怕了,饿怕了,这才不得不抱团起来,对抗官府。 对于秦枫这样真正心怀百姓的好官,不论是否出身宗族,都真心拥护。 只可惜,秦大人不能留在这里啊! 唉…… 许多老百姓都流下了不舍的热泪,跟这位马上的年轻人,洒泪而别。 “诸位乡亲父老,大家放心!”秦枫看到这一幕,亦是心中感慨,当下便双手抱拳,四处摆了摆,郑重说道:“此次科举之后,本官会建议圣上,选出最优秀最出色的官员,到广东来!” “我知道,你们是宗族也好,是贫家也罢,其实所要的并不是什么超卓的权力,也不是定要欺压什么人,你们想要的,无非就是公平而已。” “本官承诺,会给你们一个公平!” “梁潜?” 忽然,秦枫点了梁潜的名字,这位首先告发黑幕,险死还生的宝安县令,愣了片刻,连忙越众而出,慌忙道:“下官在!” “本官走后,这里的事情,你多顾着。”秦枫看着这个最初在宝安县相识的胖子县令,笑道:“新的布政司使到任之前,广州府这里无人主持,又牵涉到即将开始的秋收,这些事,你得担待起来。” “下官尽力而为!”梁潜正色道。 “哈哈,现在,还想辞官吗?”秦枫见他似乎还在紧张,便笑了起来,知道这梁潜之前的想法,随意问道。 “呃……不想了!”梁潜大声说道:“只要朝廷允许,百姓信得过,下官便在这宝安县,做一辈子的县令!” “县令?”秦枫摇了摇头,失笑道:“知府啊!你不能什么都指望朝廷派官下来,原则上,还是像你这样,了解当地情况,拥有丰富经验的人,来做主官,才最为合适。” 啊!知府? 梁潜被震得说不出话来。 这位钦差大人一句话,竟然就能让他连升三级? 不过,这不必怀疑,毕竟秦枫是什么样的圣眷,有目共睹,他只要回京之后跟皇帝美言几句,这事儿也就成了一大半了。 梁潜做梦也想不到,能决定这件事的皇帝陛下,也就在不远处,笑吟吟地看着他呢。 …… 回到京城,已经是一个月以后的事了。 洪武年间的交通水平,落后到秦枫至今还有点难以适应。 从广东布政司离开的时候,秋收还没有正式开始。 但是回到京城,这件国之大事,已经尘埃落定。 不知不觉,又是年终岁尾了。 一度认为都要回老家的秦枫,再次履险为夷,不论是在民间还是朝堂的声望,自然也是水涨船高。 虽然,明面上,秦枫依然还只是正四品的知府。 但全国总学政,科举主考官这个身份,钦差全国之时,谁敢有半点怠慢之处? 而秦枫的威望之隆,若是换了旁人,甚至都可能开始被皇帝所忌惮了。 然而秦枫的圣眷,从来都是令人羡慕无比的。 没人知道朱元璋是从心声里听到秦枫的真正想法,自然不可能对他存有什么防范之心,大家看到的,只是亘古未有的一段君臣佳话。 朝堂内外,已经渐渐开始传出议论,说秦枫虽然现在还年轻,但以他现在的功绩,再加上圣上对他的无限恩宠,以后定是要封王的,就跟中山王徐达,开平王常遇春一样,他的名字,将随着这个新兴的伟大王朝,一同闪耀,甚至就算大明无法真的千秋万载,百姓也绝不会忘记那个真正把他们捧在头顶的秦大人。 年关将近。 但是京城中,却并没有多少临近过年的喜庆。 相反,气氛竟是有些紧张,尤其那些操着外地口音,明显不属于应天府人士的那些年轻的读书人,常表现出那种既紧张又忐忑,既期待又不安的情绪。 因为,会试将至! 第四百二十八章 万众瞩目,人生大考 会试。 秦枫回京之后,这场聚集了天下读书人佼佼者的考试,已经缓缓拉开帷幕。 近了! 更近了! 现在,京城之中,聚集了来自全国各地的优秀读书人。 他们已经得到了“举人”的身份,在如今这种各地衙门都缺少官员的情况下,举人已经能够做官,虽然或许只是九品芝麻官,但那也同样是实现了阶层跨越,从寻常的农人,成为穿官衣的老爷。 可是,所有中了举人的学子,没有满足现状的! 他们不远万里,他们长途跋涉,从各地齐聚京城,就是为了参加更进一步的考试,会试。 举人之后,便是进士! 但实际上,会试当中的录取者,也还不是进士,而是被称作“贡士”,这意味着这些通过了所有层层选拔的读书人当中的精英,真正拥有了可以在金銮殿上面见皇帝,也即是参加“殿试”的可能性。 殿试中榜者,便是无数人梦寐以求的“进士”! 进士分三档。 一甲三人,赐进士及第。 二甲数十人,赐进士出身。 三甲二百多人,同进士出身。 一甲进士的那三人,只要没有中途病死,性格没有致命缺陷,以后稳稳当当,都能混成当朝一品,至少二品的高官。 二甲当中的优秀者,进入六部,做个尚书或者侍郎,也是板上钉钉的事。 即便三甲,其中出色的,也至少能弄到个知府甚至九卿之类,其余起码也是知县起步,只要真的有能力,以后也是不愁升迁。 这,当然就是天下读书人最终的梦想殿堂! 殿试还远,先说回会试。 按照朱元璋亲自拟定的规制,大明的第一次科举会试,由礼部主持,考试地点设在京城内城东南方的贡院,主考官一共两人,原则上不分主副,共同决定会试当中的大小适宜。 “秦大人……您看这些题目,可还妥当么?” 礼部尚书陈迪,正是此次会试的主考官之一。 然而,不分主次? 只见这位约莫四旬年纪的尚书大人,小心翼翼,观察着秦枫的脸色,生怕自己什么地方做得不对,若是秦大人不满,那可就大大糟糕了。 陈迪的求生欲,不是没有缘由的。 现在的秦枫,跟半年之前,仿佛已经截然不同! 别的不说,光是他去扬州府,去广东布政司这两趟,前后竟有数百颗人头落地! 这两次屠杀,让秦枫身上积蓄了更多犹如实质的凛冽杀气,现在回到京城主持会试,虽然陈迪也被选做主考官,但他把姿态摆得很正,主考官当然只能是秦大人,而自己最多就是个打杂辅助的,这关系万万不能错乱。 实际上,陈迪的这个礼部尚书,怎么递补上的,他也是心知肚明。 若不是前任礼部尚书钱用壬下了台,哪能轮得到他? 而钱用壬怎么下台的? 朝堂内外的私下传言,这跟当时还只是区区七品县令的秦枫,脱不了关系啊! 一个小县令,竟然就能撬动六部高官,甚至让他黯然离场! 这是什么样的圣眷,何其通天的背景? 现在人人都已经看得愈发分明,秦枫的背景,正是金銮殿上高高在上的皇帝陛下! 所以,跟他争这个主考官的位置,要做所有贡生的“座师”? 陈迪还不至于愚蠢到这个地步! 当一件事,有了统一的调度指挥,并且做主的这个人,绝无私心,那么这件事几乎不可能做得很差。 更何况,秦枫钦差全国的事迹,早在他回到京城之前,就已经震动全国。 人人都知道,这位创造了水稻灌溉新法,堪为万民生佛的秦枫秦大人,也有金刚怒目,杀伐决断的一面。 他的眼里,不揉沙子。 所以,不论是谁,意图在这场会试中搞些事情,安插点亲朋故旧,或是在阅卷中寻个方便,这些不上台面的小花招小门道,有了秦枫坐镇主考官的位置,那便连提都不要提起! 不管你是家世显赫,或是出身寒微,秦枫一视同仁,一切都着落在会试的那张试卷上,各凭本事,各展才华。 时间虽然紧张,但在秦枫主持下,这场牵动了天下目光的会试,还是在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内,就已经尘埃落定。 放榜的那天,自然还是几家欢喜几家愁。 能够通过这次遴选,成为“贡士”的,那就拥有了上殿面君的资格,这在当时的环境背景下,自然是被视为至高无上的荣耀,更何况还关联着已经彻底打通的青云之路呢。 不过,即便是在会试中落榜,虽然难免遗憾,但落榜的考生倒也能收敛情绪,不至于如丧考妣。 因为现在的这个新生的大明,即便是举人,也差不多可以做官,毕竟是跟以前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日子差了太多,即便不能更进一步,也终究是喜事。 紧接着,就是万众瞩目的殿试! 自从秦枫回京之后,这场大明科举的进度,推进得简直飞快。 不过没人提出质疑,这不光是因为秦枫的威望已经达到了相当的高度,还因为年关将近,据说太子殿下还要赶在今年之前完成大婚,所以朝廷的大事很多,不可能让科举跨年。 五百人。 这是秦枫作为会试的主考,最终选出来的贡士数量,也就是有资格进入金銮殿,接受由大明皇帝亲自主持的殿试的考生数量。 这个整数,并非因为秦枫强迫症,而的确是根据试卷上表现出来的才华能力,最后就选了这五百个人,巧合而已。 大家都知道,现在虽然有五百之多,但殿试之上还要淘汰接近半数,被淘汰的人,就此痛失进士的称号,只能退回到举人,比那些连会试都没通过的举人,虽然好听了些,但实际使用当中,并没有太大的差别。 因此,殿试的重要,不言而喻。 刚刚经历了长达三天的残酷考试筛选,刚因为放榜而欢喜了一下的考生,已经把喜悦的心情谨慎收藏,全神贯注,准备迎接这场人生当中最为重要的大考。 第四百二十九章 有没有信心,入个翰林院 “鼎臣,紧张么?” 在应天府知府衙门,后堂中,秦枫看着已经渐渐有了少年模样的徐鼎臣,微笑问道。 此次会试,最令秦枫惊喜的就是,他的亲传弟子徐鼎臣,凭借自身的学识和不符合年龄的老道沉稳,成功超越同侪,进入最终殿试名单的五百人之一! 说实话,就连秦枫自己,都没有想到。 毕竟,徐鼎臣在这次参加会试的所有考生中,年龄最小,甚至还不到十岁! “不紧张,老师。”经历了扬州之行,原本就有些少年老成的徐鼎臣,似乎更沉静了些,犹显稚嫩的面孔居然开始显露出淡看浮华的通透,就连相处久了的兰娘都说,这孩子越来越像秦枫了,真是亲生的师徒一样。 虽然后来没能继续跟随秦枫见世面,而是留在濠州城,但据伍九六等人所说,徐鼎臣很好地领会了秦枫故布疑阵的意图,濠州城的那个“假秦枫”所有的言行举止,全都是徐鼎臣调教出来的,竟能跟秦枫真身有七八成的形似,非常圆满地完成了秦枫交代的“明修栈道”的任务。 秦枫回京,立刻开始着手会试相关的事宜。 会试,徐鼎臣直接参加! 要知道,因为要陪同秦枫钦差出行,徐鼎臣甚至没有参加应天府的乡试! 没参加乡试,却能直接在会试中拥有席位,这便是秦枫之前在金銮殿上,对当今圣上提出的那最后一个要求。 这个要求,无疑是相当僭越的! 当时听到秦枫说话的所有人,都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这个年轻人,简直就是狂妄悖乱! 圣上恩宠,选中了你这样一个才二十岁出头的年轻人,作为全国总学政,科举主考官,这是何等的信任和眷顾。 要知道,这个位置,多少朝廷大员都垂涎三尺,那可相当于是天下读书人的座师啊,对自身未来仕途的发展,拥有无法替代的极大好处。 现在,这样的机会从天而降,你不思好好报答,竟然还要跟圣上争多论少? 真是不知所谓! 秦枫的前两个条件,已经让人差点弹出眼珠子了。 这第三个……更是无法无天! 就在金銮殿上,众目睽睽之下,他竟然提出,因为要带着弟子一同钦差全国,难免会错过乡试,所以要跟陛下讨要一个直接参加会试的特权。 听听! 像话吗? 这不就是公然的科举舞弊? 你的弟子,凭什么就能跟别人不一样,免试直接进入会试? 你知道有多少人十载寒窗,白首穷经,或许都不能通过乡试,成为举人呢。 现在就凭你红口白牙几句话,就把这个无数读书人梦寐以求的举人身份,轻轻收下? 你这还没正式成为主考官呢! 所有人都认为,秦枫太过分了,定会引得圣上龙颜震怒,把这个不识好歹的秦枫打落尘埃,让他好好清醒清醒。 可是,万万没想到,这么过分的条件,圣上竟然再次答应了! 到底为什么啊? 说实话,别说秦枫是私生子了,就算是太子朱标,都没有这样红到发紫的圣眷啊! 但事实证明,秦枫的确是那个全国总学政的最佳人选! 在扬州,他以身做饵,引出了扬州知府宋去华,连同太仆寺卿吕思正的科举舞弊案。 那一场屠杀,轰动一时。 后来,他竟然又用了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的计谋,将一个假身放在濠州城,自己却悄悄远赴数千里外,去到了宗族势力盘根错节,形势极为复杂的广东布政司。 现在,广东布政司余从龙的尸骨已寒,天下再次震动,知道这个秦枫是无论如何也惹不起的。 惹皇帝,都别惹秦枫! 在这样的背景下,时间虽然紧促,但刚刚结束的会试,可以说非常顺利。 尽管这里面有极大的利益,甚至可以说牵涉到未来大明朝堂的格局,按理说各级官吏都会闻风而动,想出各种各样的办法,用尽一切手段,去钻营,去沟通,去安插亲信,去疏通关系…… 若真的能打造一个进士,就别说一甲那三人了,哪怕二甲,都是前途光明,双方彼此都皆大欢喜。 但是,只怕过不了秦枫那一关。 两次屠杀,数百颗人头落地啊! 这种恐怖的前车之鉴,还摆在那里,谁还敢轻举妄动? 因此,会试的全程,竟是前所未有的干净,全国考生不论是来自哪里,不论家庭背景如何,都一视同仁,一切凭手中的笔,凭胸中的才华,来决定自己的等次,决定能否站在金銮殿上,享受一个读书人或许此生最高的荣耀和尊崇。 现在,会试尘埃落定。 此次大明重开科举,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场考试,殿试,也即将拉开帷幕。 节奏很快,那是因为年关将至,所有人也都能理解。 殿试就定在明天! 这一场考试,主考官终于不再是声名日隆的秦枫。 因为殿试只能有一个主考官,那就是大明皇帝朱元璋。 所有参加殿试的学子,已经是传说中的天子门生,用他们寒窗苦读得来的才学,以及天赋和经历造就的能力和眼界,来争取皇帝的青睐,打开自己人生的金光大道。 “有没有信心,入个翰林院?” 秦枫见徐鼎臣似乎有些沉重,便微笑说道:“此次殿试中,你可是我唯一的弟子,入个翰林院不过分吧,也好替为师,挡住那些人的悠悠之口。” 呵…… 徐鼎臣也笑了笑,他知道老师的境界格局,根本不在乎这些。 至于那些喜欢背后指指点点的小人,老师更是从来都把他们当做放屁。 翰林院,那自然是开玩笑了。 按照此次科举的规定,只有一甲那三人,才能直接进入翰林院,那绝对是所有读书人至高无上的荣耀,若真能点中翰林,甚至可以说是虽死无憾了。 实际上,从唐朝以来,从翰林而到朝臣,都是所有读书人的人生理想,乃是儒家学说中,达则兼济天下的具体体现。 翰林院设学士、侍讲学士、直学士、修撰、典簿、编修等官职,品级最高可以达到正三品! 想想看,一个原本泥腿子出身,家里还在种地的读书人,只要胸中真有才华,便可以金榜题名,摇身一变就成了比知县知府还大的官,这样的诱惑,谁能抵挡? 第四百三十章 徐鼎臣的小心思 “老师……” 徐鼎臣的笑容稍稍收敛,神色转为郑重,对着秦枫拱手,低声说道:“其实我想,做个县令。” 嗯? 秦枫微愣,不解道:“县令?若只是县令,哪用参加殿试,哈哈!你不知道现在各地有多缺官……应天府是皇城所在,可能还好一些,但也是七折八扣,人员绝不齐整。到了荒僻之地,一府下辖比如有十个县,其中有正式县令的,可能也就三四个,甚至更少!” “虽然没参加乡试,但你已经是举人了,虽然年龄小点,但要是放出去,做个县令,那也是绰绰有余,还算是一段佳话呢!” “不过,说起来,那自然还是要从翰林院起步,起点最高,虽然你未必能胜过天下读书人,位列一甲,但即便二甲,也有机会成为庶吉士,三年考核期,考核通过,照样可以在翰林院里任编修等职位……” 这条路,才是秦枫给弟子安排的正确道路啊。 照这个路子发展下去,以徐鼎臣的悟性才学,又有极大的年龄优势,可能刚到弱冠之年,就已经可以进入六部,辅助主官积累经验。 三十岁上下,倘若时机合适,六部侍郎甚至尚书的位置,不是不能争取。 如此……一颗璀璨的政坛新星,便已经冉冉升起了! 可是现在,这孩子居然说,想做个县令? 哎呀! 秦枫当然不是笨人,看着徐鼎臣脸上的神色,略一愣怔,立刻醒悟过来,不由得哭笑不得地说道:“鼎臣啊!你该不会是要说,你在会试里的那张试卷,并没有尽全力吧?” “那没有,老师。”徐鼎臣低下头,似是有几分惭愧地说道:“弟子已经尽力了。” 咳! 说是尽力,但考试写文章这事儿,也讲究个精气神,徐鼎臣没有那股子劲头,发挥当然也就只能是普普通通。 这孩子,居然还留着劲儿呢。 岂有此理! 秦枫一阵无语。 做了这个科举主考官,又钦差全国走过许多地方,秦枫目光所及之处,都是为了科举考试殚精竭虑,甚至白首穷经的读书人。 有的已经一把年纪,还要最后拼上一把。 有的身体虚弱多病,却硬撑着在号房里苦熬三天。 有的因为过分紧张再加上身子不妥,当场晕厥,被衙役抬出去的时候苏醒,却要哭喊着重新进入号房…… 如此众生相,为的自然是金榜题名,做官,做大官! 可是现在,这孩子明明能力不凡,却只甘心做个县令? 做县令,你其实现在举人的身份,就已经够了呀! 秦枫皱眉,看着脸色微微倔强的徐鼎臣。 鼎臣在会试中的成绩,只能说是一般,在五百名通过考试的贡生里,排名第四百三十三位,这是一个比较靠后的名次,甚至再差一点,可就要名落孙山了。 当然,秦枫做主考官,即便是自己的亲传弟子,也没有任何关照,之前给他争取贡生的资格,一方面是他带徐鼎臣出行,错过乡试,另一方面是徐鼎臣的能力,即便参加乡试,也一定能够过关中举。 所以在会试中,秦枫绝没有任何偏私,反而在出题的时候,刻意回避那些自己平常耳提面命的重点内容。 在秦枫看来,或许正是因为这些回避,让徐鼎臣的成绩不甚理想,虽然进入殿试,但按照这样的能力判断,一甲二甲是不用指望的了,能混到一个三甲同进士出身,也算是光宗耀祖了。 毕竟,这徐鼎臣才不到十岁呀! 可是今天,秦枫才发现,自己似乎还是低估了这个学生。 天下读书人济济一堂,全都竭尽所能发挥聪明才智的会试,他竟然还有意无意地藏私,甚至潜意识里,不想更进一步,只满足于举人身份,想去做个县令。 这是什么缘故? 县令有什么吸引力? “说说看,你问什么要去做个县令。”秦枫微微愣怔之后,很快恢复如常,他在课堂上就是这个风格,很允许学生有不同的意见看法,有的时候甚至激烈碰撞,或许就能碰撞出不一样的火花,绝非是他一言堂的模式,那样教出来的学生,最高也就是秦枫的程度了。 现在这徐鼎臣,站在自己面前,像是做错事的孩子,秦枫就知道,他这四百三十三位,水分恐怕还真不少,只不过人家的水分是反向的,他这个水分居然是正向的,要是挤干水分,说不定这名次就能往前一两百,那可就相当于至少锁定一席进士的名额了。 顿了一顿,秦枫笑道:“你该不会是要说,为师之前是县令起步,你要学一学这个路子,从县令开始牧民一方,然后给百姓造福,之后再从县令到知府,这样一步步走上来,你认为这样比较稳妥,更能懂得人间疾苦?” 这样的心路历程,很容易想到。 毕竟徐鼎臣是秦枫一手教出来的,向来对老师崇拜之至,那就很容易处处效仿老师,甚至连晋升之路,也想跟老师一样。 “是……”徐鼎臣被说中心中所想,脸上红了红,但在秦枫鼓励的目光中,又迟疑了片刻,才仿佛鼓足勇气,慢慢说道:“老师,我想要……去六合县,做个县令……” 嗯? 六合县? 你这有点意思哈,居然还挑上了! 秦枫再次意外。 要知道,朝廷派官,并没有多少挑三拣四的余地。 比方说一大堆举人,名单在手里,也有大致的性情学问考评之类,然后某地缺个县令,就从这名单里找个,看上去还比较靠谱合适的,就给派过去了。 至于你本人,觉得这里不太好,想换个地方。 好! 下一位! 什么档次啊,还挑肥拣瘦! 说不定,主事的官员一来气,直接把这名字划了,这辈子你再等一百年,也轮不到你。 当然,秦枫现在已经是举足轻重的人物,作为他的亲传弟子,徐鼎臣还真有挑拣的资格,哪怕他会试止步于此,只能是一个举人,但要去任何一个县里做县令,那都不用皇帝说话,秦枫自己随便就能把这事儿给办了。 六合县? 秦枫念叨了一下这个名字,随即恍然。 第四百三十一章 像老师一样! 六合县,乃是应天府下辖的八县之一。 之前六合县县令,叫周康宁。 后来,因为徐鼎臣姐姐的事情,秦枫冲冠一怒,直接冲入六合县衙,把周康宁绑了,然后头顶大诰,去京城告状。 这事情,牵涉到了当时权倾一世的丞相胡惟庸,所以胡惟庸在一切手段用尽的情况下,跟余从龙一样,选择了直接解决制造问题的人,派出杀手,想要杀掉秦枫。 秦枫没杀掉,周康宁却因此一命呜呼。 那事之后,因为朝廷实在是太缺人才,六合县又不是什么重要的地界,所以那里的县令,一直空置。 好在应天知府换成了秦枫,以秦枫的能力和威望,六合县虽然没有主官,但这一年以来,也是井井有条,刚刚结束的秋收中,六合县上缴的税粮,数量和品质上,甚至仅次于秦枫亲自坐镇的淳化县。 周康宁,尸骨已寒。 但在徐鼎臣心中,或许很难忘记这个名字,因为他每次想到无辜惨死的姐姐,都会想到那个草菅人命的县令。 这就是他要去六合县做县令的原因? 秦枫微微感慨,哪怕他亡羊补牢做得再好,也因此一战成名,天下皆知,但对于徐鼎臣来说,对徐家来说,永远都没有了最亲爱的姐姐,永远都没有了那个乖巧懂事的女儿。 这对于徐鼎臣来说,是永远的遗憾,所以他要救赎心中这份遗憾,才产生了这个奇怪的想法? 秦枫的目光,意含征询。 于是徐鼎臣略一思忖,说道:“老师,这次跟随您,离开应天府,到了扬州,又到了濠州,才知道天下之大,才知道民间疾苦……” 秦枫点了点头,并没打断,这本就是他带徐鼎臣游历的初衷。 要做官,做个好官,高高在上是不可取的,必须要知道老百姓的生活,困苦,哪怕徐鼎臣家里并不算富裕,所能见到的,也只是片面,远远不够。 “我看到许多贫穷的县,没有县令,虽然也有主事之人,却限于能力,或是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其敷衍塞责、草率糊涂的程度,恐怕还要更胜那个周康宁。” 徐鼎臣思路本就清晰,这会儿打开话头,便越说越快,“周康宁草菅人命,害我姐姐惨死,但其实……他当时遇到的是丞相的家人,在他的位置上,几乎不可能做出别的选择。” “可是我看到很多地方,那里的县官,甚至比周康宁还要过分,所属的百姓日子难过,苦不堪言。” “周康宁死了,六合县若非有老师坐镇应天府,恐怕也不免陷入那样的局面。” “之前,老师钦差全国,接连处置营私舞弊的不良官吏,甚至将广东布政司使余从龙的势力连根拔起,将那里的宗族也震慑敲打,整个的广东局面,为之一清。” “我听说,老师连立功劳,此番科举之后,论功行赏,定能进入中枢,到京城某衙门任职,或是九卿,甚至六部。” “老师走后,应天府可能就……不再如今日气象。那没有县令的六合县,就更不必提了。” “周康宁固然是咎由自取,但六合百姓何辜?” “追本溯源,这也都是因为我姐姐的事情而起,所以,我想着若是为官,便从六合县令开始。当然,这其中也有老师刚刚说的原因,老师曾经一再教导说,不要脱离群众,要始终跟老百姓站在一起,我若是去了那个翰林院,以后再接触百姓的机会,就越来越少了……” 嚯! 秦枫听着,居然有一种刮目相看的感觉。 竟是我的格局小了? 这孩子……并非单纯是要追随老师的脚步,亦步亦趋,反而竟是因为姐姐的无辜之死,想到了六合百姓的疾苦,不想因为周康宁身死的缘故,导致一县百姓陷入水深火热。 如此眼界胸襟,了不起啊! “好!” 秦枫露出非常满意的笑容,没想到自己兴之所至,在淳化县开办县学,竟遇到了如此出色的弟子。 徐鼎臣其人,在秦枫所知的明朝历史中,并没有任何记载。 或许正是因为自己穿越而来,才将其发掘出来,并且越来越展露出令人侧目的熠熠光芒。 “鼎臣,坐。” 聊了这么久,这孩子还老老实实站着,秦枫忽然意识到,不由得哑然失笑,连忙示意他不用紧张,随便一点就好。 想要从基层干起,是好事。 不过,基层路也滑,人心更复杂! 而徐鼎臣,过了今年,也才刚满十岁而已。 一个十岁的孩子,哪怕朝廷法度允可,甚至皇帝亲自开特例,可以让他去六合县做县令,但那里要面对的各种错综复杂的情况,对一个孩子来说,挑战还是太大了些。 原本秦枫的想法,是让徐鼎臣放下包袱,好好参加这次科举,若是不中进士,那便以举人的身份,继续学习苦读,等待下一次机会,年龄也大些了,才是建功立业的时候。 若是侥幸中了进士,那或许可以在翰林院中,继续打磨一下,为日后做官,奠定良好的基础。 但是没想到,徐鼎臣有自己的想法。 那么既然他开口,意志坚决,以现在他举人的身份,甚至连会试都已经过关,接下来的殿试反而不重要了。 要做县令,只是秦枫一句话的事。 但要做好,就没那么简单了。 在广东布政司,秦枫才刚刚见到那里的复杂,稍有行差踏错,县令的身份也不能提供什么周全保护。 “你打算怎么主政六合县?” 见徐鼎臣落座,秦枫微笑,第一次不把他当做是小孩子,而是作为应天知府,在向未来的属下县令,询问他牧民一方的具体方略,以此来考察这个学生,且不论年龄是否幼小,是不是真的具有了做一县父母官的能力。 “像老师一样!”徐鼎臣大声回答。 呃…… 秦枫原本洗耳恭听,结果就出来个这,跟没说一样。 这孩子,你这说得好像拍马屁一样。 不过,还是不够具体啊! 六合县,和淳化县,虽然都在一府之地,但其实民风事务,不尽相同。 光这么一句话,那可是有点空。 别说上殿面君了,在我这里都通不过。 不然,那殿试就简单了! 问你如何为官执政,你随便举个先贤的例子,说跟他一样就行。 像话吗? 第四百三十二章 秦枫!你怎么敢的呀 “具体呢?”秦枫没有着急,而是循循善诱。 “像老师一样亲自去田地研究农耕。像老师一样开办县学,教化百姓。像老师一样参加远征,扬威海外。像老师一样爱民如子,不畏强权。像老师一样智谋巧思,对付贪官……” 徐鼎臣很认真地回答。 秦枫一脸黑线。 让你具体,你具体到我头上了? 这孩子,平常不是这个性子啊,怎么今天,嘴上是抹了蜜吗? 不过,秦枫知道,这并不是徐鼎臣有意拍马屁,实在是因为这孩子出生在淳化县一个小小农户之中,小的时候不提了,从他进入县学那时候起,或者说更早的一点时间,能看到的,接触到的官员,就只有他这个县太爷。 因此,秦枫的所作所为,全都烙印到了徐鼎臣的脑海里,这印象终身都不会磨灭。 后来,他虽然也见到了其他的官,但都是诸如周康宁、宋去华、吕思正之辈,不但没有打开他的眼界,反而更让徐鼎臣坚定了心中信念。 要做官,就要做老师一样的官! 可是,这样不行啊! 秦枫觉得啼笑皆非,只得耐着性子说道:“鼎臣啊……为师这次带你出去走走,就是见世面的!除了民间疾苦之外,也应该看到不同的官员,不同的胥吏,不同的执政方式、处事方式……” “但他们,都是贪官,该杀!”一想到那个狮子大开口,仅是科举之事,就敢敛财数十万两银子的宋去华,徐鼎臣眼中泛起愤恨的光芒,若是这样的官员当道,那么他就算才高八斗,学富五车,只怕也别想摸到什么秀才的门槛,更何况是举人呢。 呃…… 大意了。 秦枫有点尴尬。 这不是我的官做得有多好,主要是同行的衬托啊。 可是这孩子,认知不能太狭窄了。 总要广泛了解,博采众长,才能形成自己的执政理念,才能成长为真正济世安民的好官那。 于是,秦枫将笑容微微收敛,正色道:“鼎臣,你不能只看到贪官。你要知道,天下之大,像为师一样的好官,也是有的……” “没有。”徐鼎臣摇摇头,根本不信,他只相信自己亲眼看到的。 从扬州到濠州,官或者吏,见了许多。 只有见到了那些人,才知道自己在淳化县,过的是多么幸福的日子。 难怪那些大人,一提起秦大人,简直就跟神明一样。 他们是经历过黑暗,才更知道光明的可贵! “呃!”秦枫无奈,只得郑重说道:“会有的!” 有心要举几个例子,但想来想去,实在是不大容易,这倒不是说,洪武年间,就一个能提的官员都没有,但那些人,徐鼎臣都不认识,或者说只闻其名而不知事迹,那就很难有说服力,很难让这个认死理的孩子真的相信。 不过,当代没有,不代表以前没有呀! 我虽然的确做了一些事情,但那也是基于县令或者知府的本职所在,还是那句话,倒不是我做得多出色,主要是这孩子看到的那些同行,实在也太糟烂了。 古之圣贤,亦有人心怀天下,为了黎民苍生,献出了毕生的精力甚至是生命。 他们的道,当然也是值得效仿和学习的! 于是,秦枫以这个为出发点,旁征博引,深入浅出,跟徐鼎臣聊了许多,目的主要是让他纠正内心一些狭隘的想法,打开眼睛看世界,这样以后若是真的做了县令,也可以多一些参照和对比,然后在长期的为官生涯中,渐渐领悟到属于自己,适合自己的道路。 或许,他这样稳扎稳打,步步为营,还真能成就一代名臣呢。 秦枫看着脸上仍然稚气未脱的徐鼎臣,愈发满意。 …… 金銮殿上,文武百官,看着脸上仍然稚气未脱的徐鼎臣,愈发皱眉。 过分了! 秦枫秦大人,这次你是真的过分了! 你难道以为,自己已经是皇帝了么? 无数道目光,或直视,或隐晦,或闪躲,都纷纷落在徐鼎臣身上,这个还不到十岁的孩子,站在一众新科贡生当中,因为身材矮小,显得格外扎眼,那脸上的孩童稚气,更是令人眉头紧锁。 大家都知道,这孩子,就是秦枫的亲传弟子,是他在淳化县搞的那个县学里,最优秀的学生。 但,那又如何? 这里是什么地方!金銮殿! 现在是什么场合?殿试现场! 你秦枫身为全国总学政,科举主考官,刚刚在全国制造了两起震动天下的案子,有几百颗人头落地,为的都是一个科举舞弊的事情,真的做到了震慑人心,以至于现在在场的很多朝廷大员,虽然有心思要往这次的科举里安插些亲朋故旧之类,却因为秦枫的铁面无私,硬是不敢找什么门路。 没办法,秦枫太狠了! 宋去华、吕思正……后来甚至连封疆大吏余从龙,都被他杀了全家啊! 这样的情况下,谁还敢开那个口? 可别自己的亲信还没安插进去,自己先被秦枫给喀嚓了。 罢了罢了,皇帝选了这么个铁头娃,也是一片苦心,那就各凭本事吧……这本是很多人的想法,毕竟一场干干净净的科举,也没什么不好,既然没人能够徇私,那也没什么不平衡的,考不上只怪自己本事不济,怨不得旁人。 可是现在,算怎么回事? 秦枫啊秦枫! 你不让别人在这里面搞事情,但自己是怎么做的? 之前在金銮殿上,大放厥词,声称自己有个学生,因为要跟随钦差队伍,错过乡试,所以向圣上讨要一个乡试免试,直接进入会试的资格,已经是极其僭越的了,甚至可以说是大不敬! 没想到,皇帝竟然真的答应了,这是何等的皇恩浩荡,何等的荣宠天恩! 你秦枫,不思报答也就罢了,但怎敢把事情做得如此难看? 原来,你口中的那个学生,竟然就是这个乳臭未干的小儿? 岂有此理! 简直是岂有此理! 如今,金銮殿上,圣上当面,你把我大明首次科举,最高一级的殿试,当成什么了? 第四百三十三章 你飘了还是陛下拿不动刀了 殿试,即将开始。 站在这里的,是来自全国的,共计五百位贡士,一个不多,一个不少。 天下之大,人口数千万。 虽然不是人人读书,但在这样学而优则仕,能够彻底翻身改变命运的巨大诱惑下,可以说只要有点可能,自然都想要走一走,或许自己就是那个天选之子,也能成为一代名臣,千古流芳呢。 但即便如此,时至今日,到了殿试这一环,也只剩下了区区五百人。 这五百人,经历了县试、府试、乡试、会试…… 每次考试,都能筛选掉无数的对手,他们或许也足够优秀,只是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功亏一篑,便止步在半路,没资格到金銮殿上,接受大明皇帝的亲自考核。 虽然只是没有硝烟的战场,但是所有人回想这一路过关斩将,仿佛也能看到尸山血海的恐怖,他们全都是踩着那些对手的脊背,步步登高,如今距离进士的荣耀,只差一步之遥。 可是这孩子…… 不仅文武百官望着徐鼎臣,那些比他高大年长的贡士,也都看着身材矮小,年龄尚幼的徐鼎臣,愈发一头雾水,不明所以。 这孩子,据说是秦大人的门生? 历朝历代,座师照顾门生的事情,绝不稀奇。 但,也绝对没有做在明面上的。 哪怕你换个差不多的年轻人,在考试或是阅卷环节关照一番,只要不太过分,甚至都不会有人说什么。 干嘛非得弄个孩子过来,实在太扎眼了。 是你飘了,还是觉得当今陛下,拿不动刀了? 让你做主考官,没让你自己监守自盗啊! 众人心中狐疑,但如此肃穆庄重的场合,即便是最刚正不阿的大臣,也不敢胡乱说话,只是将目光转向金銮殿上,那高高在上的宝座上,大明皇帝朱元璋,正襟危坐,他才是这场殿试,唯一的主考官。 呵…… 朱元璋亦是看着徐鼎臣,他认识这个孩子。 不久前微服私访,去了濠州城,本是寻找秦枫的,但扑了个空,跟长公主集庆聊了几句,当时这孩子就在边上,倒也觉得他聪明伶俐,难怪秦枫要为了他,专门讨要了一个乡试免试的名额。 不过,即便如此,朱元璋也并不认为,这不到十岁的孩子,真能在刚刚结束的会试中,也凭借自身能力,淘汰掉了至少数以千计的优秀学子。 但他的老师是秦枫呀! 秦枫正是会试的主考,可谓是一言九鼎,至少那个座位辅助的礼部尚书陈迪,绝不敢跟如今如日中天的秦枫,唱对台戏。 所以,真的是照顾自己人么? 朱元璋虽然觉得秦枫不是这样的人,但徐鼎臣就站在眼前,那稚气未脱的面孔,跟旁边的青年甚至中年人形成鲜明对比,实在难以相信他们是拥有同样学问能力的存在。 罢了! 就算真的是秦枫要照顾一下这个孩子,那也由得他,这只是小事而已。 朱元璋胸襟开阔,虽然眼里不揉沙子,但秦枫的功劳极大,相比之下,让这孩子就算是过了殿试,成为进士,甚至进入翰林院培养,也无关紧要。 秦枫的功劳,还没有论功行赏呢。 此次选秦枫作为主考官,真的是选对了! 扬州,宋去华和吕思正案,已经让天下震动,许多蠢蠢欲动,想要在科举中搞事情安插亲信的人,一下子就投鼠忌器,甚至因为秦枫还在钦差全国,战战兢兢地不敢有什么动作。 直到,后来秦枫去了濠州城,并且据说因为夫人的病情耽搁下来,那些实在眼馋的贪官,才再次心思活泛起来,虽然怕死,但还是财帛动人心,再三确认了秦枫就在濠州城之后,便开始了一些小动作,哪怕没有宋去华那么嚣张,但收点小钱,行点小方便,在阅卷的时候搞点小动作,那都是有的。 然后…… 没过多久! 遥远的广东布政司,再次爆开了惊天消息! 广东布政司使余从龙,连同广州府知府姚守亮,还有许多四五品的官员,被横扫一空,连同家人都被砍了脑袋,那又是一场血流成河! 至此,秦枫简直成了秦砍头,之前因为灌溉新法,还有兴办县学而积累起来的爱民如子的和善名声,在顷刻间变成了杀戮恐怖的代名词,在很多地方,甚至能够止小儿夜啼,当然,主要是止官员家的小儿夜啼,老百姓对于贪官污吏,只恨杀得少了。 事实证明,这个新建立的大明,远没有朱元璋想象的那样美好。 各地缺官是事实,但更可怕的是,现任的官员,不管是前朝留下来的,还是近几年提拔的,都质量堪忧,根本经不起诱惑考验,他们心里有没有百姓,很难说,但肯定是利益至上。 至于国家……算什么呢? 朱元璋郁闷地发现,倘若不是这次科举主考官选了秦枫,恐怕现在金銮殿上看到的,绝不会是这一批人,而且可以肯定的是,不论是文才还是其他能力,都远不及现在看到的这些。 这,都是秦枫的功劳啊! 但是,只有朱元璋和寥寥几个人知道,秦枫的真正功劳,还不在于此。 在广东布政司,秦枫可是有救驾之功! 虽然毛骧制住了郑晨,让他率兵赶到,最终粉碎了余从龙企图弑君的倒行逆施,但在此之前,若是秦枫不站出来控制场面,那可能根本就拖不到大兵赶到。 救驾之功,非同小可! 所以朱元璋回京之后,也一直在思考如何给秦枫一个大大的褒奖,待科举之事完成之后,自然就要论功行赏了。 但是吧……秦枫实在太年轻,现在已经是四品知府,又有爵位在身上。 再升……可就有点不像话了。 直到今天,朱元璋看到徐鼎臣,这才知道,自己的格局小了。 论胆大,还得是秦枫啊! 你这是要把这个不到十岁的孩子,送到进士的位置上,甚至要让他进翰林院么? 好吧,若是按照这个标准,秦枫二十来岁,差不多也该当朝一品了,没毛病。 再过几年,咱这个位置,秦枫你要不要来坐几天? 第四百三十四章 决定人生命运的考试 哈哈! 没想到你秦枫眉清目秀的,居然也会结党了?而且,还是从孩子抓起…… 朱元璋看看徐鼎臣,再看看继续作为这场殿试主持者的秦枫,没有生气,只觉得有些好笑。 殿试的主考,是大明皇帝。 但秦枫作为全国总学政,在最后的这场殿试中,依然是担任重要角色,负责替皇帝组织、传达,协调流程以及维持秩序,因为皇帝总不可能事事亲力亲为,事实上除了最后的策问环节,其他的考试形式,跟之前的会试乡试之类,并没有本质的不同,唯一显得更庄严肃穆的,便是现在这个金銮殿上见君的过程了。 “诸位爱卿。”朱元璋发言,在宝座上缓缓站起身子,将目光洒落阶下,淡淡道:“你们经过层层考试选拔,走到今天,走到这里,都是我大明未来的股肱之臣。希冀你们能在今日的殿试当中,再次尽展胸中所学,让咱看一看,此次我大明重开科举,向天下招贤纳士,最终汇聚在此的英才,胸中锦绣如何。” 朱元璋并没有多说,但从那个“咱”字,便能让许多熟悉他的文武百官知道,陛下今天心情还不错的。 既然不错……那秦枫安插那个孩子直接进殿试的事,便不要再提了,万一触了霉头,惹得皇帝不高兴,反倒是自己不懂事了。 皇帝简短的讲话之后,作为主持者的秦枫,便没有再长篇累牍多说废话。 殿试之前,不管是最低级别的县试还是全国精英汇聚的会试,考试时间都是三天,考生在号房里度过重要的三天,然后决定人生命运的走向。 但是到了殿试,便定在五天。 这五天,大概的分配,是这样的: 首先前三天,照样是一张试卷,由皇帝亲自出题,甚至连作为总学政的秦枫,事先都并不知道题目的内容,可谓是一张试卷定终身。唯一的区别是,答卷之前,所有考生有资格去往金銮殿,先感受一下气氛,然后听皇帝训话之后,才统一带到早就准备好的考试地点,这对他们就比较熟悉了,也不会太紧张。 实际上,这张卷,已经能够决定,这五百人中,哪些成为进士,哪些名落孙山。 然后一天,是阅卷过程,依然由殿试主考官,也就是大明皇帝朱元璋亲自批阅,秦枫只有辅助的资格。 最后一天,则是从已经入选进士的考生中,进一步确定等次,也就是分出一甲二甲三甲,这个评判的标准,便是金銮殿上的皇帝策问,若是对答令皇帝满意,那就要在金銮殿上点状元,以及稍逊一筹的榜眼、探花等。 很多人印象里的殿试,只有最后点状元的那一环,是不完整的。 实际上,殿试也不完全只是面试,依然还是有笔试的过程,而且其实说起来,笔试更重要,若是笔试失利,连进士的资格都没有,那也就失去了再次见到皇帝的资格,收拾收拾回家吧,毕竟还是个举人,运气好也还是可以做官的。 在秦枫的带领下,这次的殿试贡士,一共五百人,浩浩荡荡,按照朝廷规制的路线,去往那座已经改造成号房的宫殿。 朱元璋定鼎天下,定都应天府,虽然已经过去五年,但是皇城的建造却还只是刚刚开始。 之前有过动念,想要迁都去濠州,但因为秦枫心声的批判,朱元璋打消了这个念头,那么既然要在这里长住,再考虑到大明的千秋万载,这个修建都城的事情就不能马虎。 工程是浩大的,时间是冗长的。 所以这次贡士们去往的宫殿,是新建的一座,本来用途并不是考试,但赶上了科举大事,索性临时改建,倒也足够宽敞明亮。 这三天的考试,皇帝自然不可能全程跟着了。 不过,也不再是秦枫一个人就能完全做主。 虽然秦枫依然是重要的主持者,但这次秦枫身边陪同的,有魏国公徐达,有户部尚书杨思义,有礼部尚书陈迪…… 这些朝廷大员,跟在秦枫身边,目光里也尽是激赏的神色。 这次科举,要是没有秦枫,还真不会是今日的气象。 从某种意义上说,大明的未来,都已经被秦枫悄悄改变了啊,倘若没有秦枫,现在的贡士就要换一批人,那意味着未来大明各地甚至中枢的官员,都是另一批,自然会将这个王朝,带去不同的方向。 这样的功劳,别说是安插一个徐鼎臣,就算再多几个,也是应该的。 想到这里,这几位位极人臣的高官,也就心意平和,哪怕是眼里不揉沙子的徐达和杨思义,也不再存有什么芥蒂,反而看着秦枫身边并不避嫌的徐鼎臣,觉得此子机灵乖巧,在这样的场合居然不怯场不害怕,或许还真是个可造之材呢。 现在就算限于年龄,学问差一点,但未来可期。 秦枫组织考试,早就是轻车熟路,即便考试地点换成了皇城之中,流程上也并不会有什么差别。 考试开始。 一连三天。 事关前途命运,所有人自然全力以赴,秦枫就亲眼见证,有的考生殚精竭虑,为了答好试卷,甚至这三天三夜,都是不眠不休,实在令人动容。 不过,秦枫走过去,看几眼那张卷子,只能是摇摇头,觉得努力未必有回报,这样的学问和理解,很可能第一关都过不去。 但阅卷的是朱元璋,秦枫倒也不能把话说死。 三天的时间,秦枫把每个人的卷子,都大致看过,心中已经有了数。 此外,秦枫对于朱元璋出的这些题目,也完全看懂了这位皇帝的心中所想。 比方说,“经”的题目,说的大概是个道德标准的事情,这很可能是因为朱元璋看到了各地的那些乱象,尤其是扬州府、广东布政司两场影响深远的屠杀,或许让这位皇帝第一次意识到,他任命的官员,能力先放在一边,在道德上,似乎很有亏欠。 于是,就有了这道题,想听听这些优中选优的贡士们,如何理解。 第四百三十五章 求求了,别吹了,行吗 老朱也是急眼了,哈哈。 秦枫觉得有趣。 其实这样的题目,既然已经写得明白,又能问出什么究竟呢? 秦枫摇了摇头,感觉老朱同志这相当于是精神胜利法,要知道品德这个东西,光看一张试卷,是没有什么卵用的。 这就比如说后世考公务员吧,那面试题目大概也都是以后如何执政,遇到事情如何处理之类的。 考生怎么答? 废话么! 谁还会在这个时候说,我要摆烂我要躺平我要贪污我要捞钱我要看星星宇宙我要学外语我要给村里警犬安排编制…… 答题的时候,那必定是花团锦簇,怎么高大上怎么说,怎么让考官高兴怎么说,言必称国家黎民,这才显得志向高远,忠字当头,仿佛都能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但实际结果呢? 漫长的职业生涯,才是考验的真正开始! 当你真的面对那些令人头疼的问题,面对那些令人垂涎的诱惑,面对那些或许不公的待遇,那才是人生当中的一次次考试。 而在这些人生考试中,多少饱学大儒,都纷纷落马,真正能最终交出完美答卷的,纵观整个华夏文明史,也找不出几个人来。 所以,这道题,是特么的废题! 咳,老朱这题出得没水平,不太聪明的样子。 秦枫摇摇头。 不过,若是皇帝在这里,他肯定会一开口就是英明神武,先夸再说,毕竟谁没事招惹皇帝啊,就那么想老家吗。 看了一圈,关于这道题,大家也是充分展示了自己想象力的上限,以及不要脸的下限。 那真是什么大说什么啊! 可谓是有骆驼不吹牛,有大象不吹骆驼。 好家伙! 照这卷子上表现出来的道德标准,就这么说吧,各位圣人来了,都得给这些贡士磕一个! 要是大明官员真的都能做到这样的标准,天下大同就在眼前,还什么建州女真,还什么倭寇鞑子,统统莫来沾边,都不用去打你,光凭这份道德教化,那些番邦蛮夷,都只有过来乖乖舔脚趾,哭喊着要纳入大明领土。 求求了,别吹了,行吗。 大家都是人,人性还是要考虑一下的啊,你们的调子起这么高,良心真的不会痛吗。 秦枫摇摇头,不觉间已经走到徐鼎臣边上。 唔。 秦枫有些好奇,这个题目,鼎臣会如何作答。 简单看了看,倒也没什么出格的地方,徐鼎臣年纪小,大约还要点脸,不像那些大人吹得那么大,这道题答得算是中规中矩,没让秦枫眼前一亮,但估摸着也不至于犯什么忌讳。 既然到了徐鼎臣这里,秦枫索性翻了翻其他的题目作答。 比如说有道题,是朱元璋询问这些还没正式走入政坛的贡士,关于治国的细节,具体应当如何处置,这个大明朝,跟之前的朝代相比,相同和不同之处,有哪些政策可以学习,哪些弊政需要改变。 这题目问得很细,牵涉到礼仪、法令、办学、农耕、选材、漕运、百姓生计等各个方面。 秦枫仿佛能看到一个眉头深锁的老朱同志,在深宫中慢慢踱步,将这些心中的困惑,询问这些年轻的学子,希冀能得到答案,找准方向。 呵。 果然是老朱出的题目,这些题目的立意,就挺朱里朱气的。 其实在秦枫看来,这……还是一道废题。 因为老朱这个人,固然是雄才大略,勤奋肯干,但他潜意识里,大约是比较自负,也很期待一种稳定的状态,这很可能因为童年经历造成的影响。 在朱元璋看来,稳定压倒一切,最好是他现在就把所有的条条款款都定下来,子孙后代照着执行就好了,这样避免麻烦,避免混乱,大明就可以长治久安。 可是……这却是个错误的想法。 时代是变化的,形式是变化的,百姓心思是变化的,国家发展是变化的。 唯一不变的,只有变化! 所以,要用不变的政策,来永远约束层出不穷的变化,便是朱元璋执政的不妥之处。 这道题,徐鼎臣的答案,依然是中规中矩。 对于朱元璋提出的问题,这孩子也是实诚人,条分缕析,逐一作答,甚至在作答中,还不忘夸一下皇帝,好家伙,情绪价值拉满了属于是。 秦枫就觉得有趣,他知道徐鼎臣的性格,若是他对皇帝不满,那么无论如何是写不出这样违心的话。 看来,老朱同志在他心里,也是个很不错的皇帝呢。 秦枫知道这是什么缘故。 其实,老百姓寻常是见不到皇帝的,稍偏远一点的地方,连皇帝这个概念,都是模糊的。 道理很简单,你一个升斗小民,九五至尊长什么样子,做什么事情,跟你有关系么? 对老百姓来说,他能见到的,接触到的那一级官员的样子,就是朝廷的样子,就是圣上的样子。 徐鼎臣见到的县令,是秦枫。 所以,能任用这样县令的皇帝,自然是个好皇帝。 更何况,他还因为姐姐之死,经历了秦枫头顶大诰告状的事情。那次,皇帝也同样是站在了贫苦百姓的一边,把当朝丞相胡惟庸,给直接打落尘埃,全家都做了刀下鬼。 说实话,那一次,秦枫都准备回老家了,但莫名其妙地,位列当朝丞相的胡惟庸,竟然输给了自己。 这直接导致大名鼎鼎的明初四大案之首,胡惟庸案,已经不可能再发生了。 什么缘故? 真的只是自己这个区区的七品县令,头顶大诰告状么? 秦枫也不大理解,只能将其归于圣上对胡惟庸早就心存不满,而且这个时空跟他熟悉的那个七百年后,并不完全一致,这样的改变,以前也发生过不少,连蒙元残余势力还有倭岛,都被横扫了,何况一个胡惟庸呢。 但秦枫不知道的是,这些改变的源头,都是他自己! 正是因为他的心声频繁影响了朱元璋的决定,才有了一系列的变化,将这个新生的大明,引导向了另一条方向,更好更强盛的方向。 这个大明,再也不会二百八十九年而亡了! 第四百三十六章 你咋不从盘古开天开始论述 看了几道题目,秦枫就有点放心。 虽然这套试卷,在秦枫看来,水平并不高,不够接地气,很多问题的角度,还是太过于宏观,而缺乏对具体施政方针的探讨深入。 看得出来,老朱还是着急了。 或许是接连发生的科举舞弊案,让老朱同志有些恼火。 或许是大明建国已经五年,还有许多问题未能解决。 总之这张卷子上体现出来的东西,更多都是方向性的,政策性的,把这些国家疑难,抛给这些年轻的贡士,期待得到一个答案。 但这本身就不太可能啊。 要知道,这些问题,由来已久,那一定是老朱解决不掉,甚至集合了大明著名的智囊比如李善长、刘伯温等人的智慧,也还是没能得到圆满解答的一些问题。 秦枫甚至认为,这试卷上的有些问题,直指人性本心,是不太可能得到圆满答案的。 那个天下大同,天下为公的世界,别说现在了,七百年后,也远远没有实现,还将长期处在初级阶段呢。 这些年轻人,又能说出什么惊世之语? 无非是顺着皇帝的意思,起起高腔,唱唱高调,而已。 具体如何,那还得等他们穿起官服,走上自己的位置,用长期的执政生涯,来给出那个他们心目中真正的答案。 不过,虽然对题目不甚认同,但秦枫注意到,他亲传弟子徐鼎臣的答卷,算是相当不错了,字里行间不但透着理想主义的光芒,也不乏对未来的憧憬,对皇帝的认同,对百姓的怜悯,对法制的抨击。 这些,都是源自于徐鼎臣自己的经历,但秦枫估摸着,也刚好符合了老朱的预期。 算是巧合吧,那么这孩子,或许还真能中个进士? 有点意思! 其实在秦枫刚刚组织的那场会试中,徐鼎臣只能算是涉险过关,秦枫并没有给加人情分,按照他卷子上体现出来的能力和思想,的确也就是个四百来名。 因为不管怎么说,徐鼎臣终究是吃亏在了年轻,看问题的角度不够深刻老道,处理方式也偏理想化一些。 但没想到,到了殿试,这些好像反倒成了优点! 就从朱元璋出题的思路,秦枫就能大概猜测到阅卷的标准。 这孩子……气运倒是很不错呢! 秦枫的预料,并没有错。 三天之后,殿试的笔试环节,宣告结束。 五百名贡士,怀着无比忐忑的心情,拖着已经疲惫的身体,再次来到金銮殿外,等待命运的宣判! 值得一提的是,原本按照历朝科举的规矩,不论是殿试或是会试乡试之类,考完之后都有一段时间的等待期,通常得有好几天,然后等待主考官阅卷,最后贴榜公布,榜单前往往是人头攒动,几家欢喜几家愁的场面。 但是这次大明首开科举,有个人创新了阅卷方式,采用当堂阅卷,批一张评一张,当场出分当场定级,开创了科举阅卷劳模的先河。 论起劳模,老朱自然是不服气的! 因为秦枫之前组织县试府试的时候,朱元璋就在其中,甚至还客串了一把考生,亲身感受了一下。 感受的效果,很好。 当场出分评级,刚好契合了考生急不可耐的心理,毕竟这个时候,等几天那简直是心急如焚,坐卧不安。 虽然都是经过三天的辛苦考试,但几乎所有人都觉得,完全不想休息,心心念念的都是成绩公布,看自己到底通过了还是淘汰了。 因此,在这次至关重要的殿试环节,朱元璋索性也学了一把秦枫,来一回当场阅卷。 五百份试卷,叠起也不算太高,就摆在金銮殿朱元璋面前的那张御案上。 “柴肃,乙等下!” “孙河,乙等中!” “李迪,丙等中!” “杨观……给咱赶出去,写的什么乱七八糟,全是废话!” 这次,轮到朱元璋自己做主了。 其实他就是觉得,上次亲自经历秦枫阅卷,感觉秦枫好神气,仿佛在那里一坐,口中念诵一个个名字,便仿佛生杀予夺一般。 这次,轮到咱来过瘾了。 虽是殿试,但这个阅卷评级的环节,跟之前秦枫组织的,并无太大差异。 考生们也是同样的几家欢喜几家愁。 不过,念到这个被赶出去的,还是引得朝堂中人人侧目,十分好奇,心想这家伙到底写了什么大逆不道的言语,居然让陛下如此生气。 哈哈! 秦枫差点忍不住笑。 这个叫杨观的,卷子他大致看过。 怎么说呢,也不算是特别出格,或者标新立异什么的,只是此人行文拖沓啰嗦,人家老朱提个问题,你规规矩矩回答就好了,非要先东拉西扯,忽而圣人之言,忽而三皇五帝…… 你怎么不从盘古开天开始论述呢? 要知道,老朱同志出身寒微,其实学识方面并不是太擅长,而且最喜欢简洁干脆,你这扯了几百上千字,都没说道正题,难怪皇帝要生气。 随着一张张试卷评定等级,考生们的表情也各异,有的兴奋,有的沮丧,有的因为还没轮到自己,依然是忐忑紧张,觉得一颗心都快成腔子里跳出来了。 其实,这次的评级,只是作为初步的筛选,也就是决定哪些人成为进士。 但进士跟进士之间的评判,并不能完全由这张卷决定,还有后面的金銮殿奏对环节,那才是点状元的时候。 朱元璋阅卷的速度,很快! 甚至比之前的秦枫还快! 这让许多考生在感受到了皇帝的速度之后,纷纷变色,大约也知道了为什么有的人评定不高,甚至被直接驱逐出去。 这样的速度,很明显,那些啰嗦废话多的,是不入皇帝的眼。 大意了啊! 早知道简单点…… 可是现在后悔已经晚了,只能闭起眼睛,默默向满天神佛祈祷,希望自己能够过关,中个进士,那便能光宗耀祖。 “徐鼎臣,乙等上!” 到了徐鼎臣这里,秦枫眉头微微一挑。 遗憾,没能入甲等。 不过老朱的标准不低,到目前为止,甲等的比例,大概也就是不到百分之二十。 乙等上,对一个不到十岁的孩子来说,真的已经可以了。 如果不出意外,这个进士,已经算是手拿把掐。 更何况,徐鼎臣只想做个县令而已,以进士的身份去放个县令,在现在到处缺官的情况下,那绝对是高配。 求仁得仁,可以知足啦。 秦枫放下了心,脸上露出轻松的笑容。 第四百三十七章 得知寿元,朱元璋心态崩了 啊! 这? 不同于秦枫的淡定从容,听到这句话的文武百官,还有许多等待成绩的贡士,纷纷诧异。 徐鼎臣? 就是那个,不到十岁的小孩子? 有点东西啊! 竟然,评了个乙等,还是乙等上? 这怎么可能! 众人交换着眼神,都从彼此眼眸中看到了不可思议。 要知道,陛下的评判标准,并不低呀! 有心人已经默默计算着,到目前为止,被列为甲等的,一共才只有三十七人,这其中大多数还都是甲下,少量甲中,至于甲上,那更是一个都没有。 这种情况下,徐鼎臣能列乙上,那么不出意外,这个进士,他拿到手了啊! 真的假的? 人常道,十载寒窗。 可是这孩子的寒窗,不可能有十载,谁家孩子从娘胎里就开始寒窗啊,那家里也太寒了点。 就算天赋异禀,就算有名师指点,难道我们的书,都念到狗肚子里去了吗?居然还没比过一个孩子。 这里面有黑幕! 可是,这个念头,不可遏止地兴起,随后就恨不得给自己一巴掌。 黑幕? 你看看现在金銮殿上,阅卷的是哪一位! 咋?皇帝搞黑幕? 皇帝自己开的科举,要从天下选材,兴盛大明,然后自己搞黑幕,弄个孩子上来祸害自己的江山? 这个事,不合理啊。 那么难道是真的? 文武百官,眉头深锁,百思不得其解。 以前只知道,秦枫其人,虽然年轻,却深得圣眷,有好几次在旁人看来简直都能算得上欺君的事情,到秦枫这里反倒成了功劳,让这个年方弱冠的政坛新星,冉冉升起,极短的时间内便已经从七品县令,到了四品知府,甚至这次还担任无数人垂涎的科举主考官,钦差全国,现在功德圆满,指日又要高升。 虽然觉得荒诞,但朝堂内外,已经有议论声,说秦枫不会是当今圣上的私生子吧? 那么现在…… 怎么说? 隔辈亲? 有没有可能,这徐鼎臣是秦枫的私生子,然后是圣上的私生孙子…… 当然,这些荒谬的想法,也就是偶尔在脑子里冒一冒,因为他们无法找到明确的答案,实际上连太子朱标都还没大婚呢,哪来的什么私生孙子。 随着徐鼎臣笔试成绩的公布,金銮殿内外,稍稍起了一阵骚动,但谁也不敢在君前失仪,所以更多的还是腹诽,然后跟相熟的大臣交换几个眼神,仅此而已。 这场阅卷,尽管朱元璋速度很快,但毕竟有五百份之多,历时也足足达到了数个时辰。 有几个年纪老迈的朝廷重臣,比如户部尚书杨思义等,都已经快要站不住了,好在皇帝体恤臣子,特意命太监给这几位老家伙搬了椅子,他们才得以喘息,继续陪同阅卷,等待此次科举最终的环节开启,等待大明涌现出一批真正能够济世安民的优秀人才。 【老朱真是劳模,牛逼!】 【话说他要是不这么辛苦,能不能多活几年,或许大明的历史,也就会因此改变。】 【可是,七十一……也不小了啊!在历代皇帝里,绝对算是高寿的。】 【这么看起来,老朱真是牛逼大了!破碗开局,奄有四海,重建汉家江山,成就大一统王朝,数十年的南征北战,再加上后面不眠不休的工作狂,居然还能长寿,更离谱的是,居然还没耽误后宫那个那个,光儿子就生了二十六个,二十六个啊!】 【牛逼!牛了个逼的!】 【到底怎么做到的?】 【全能六边形战士!强无敌!虽然不能说没有过错,但大多是因为时代局限性,也有一些反而是因为做多了,要是能少走点弯路,说不定寿命更长,大明也能更强。】 【瞧瞧先祖的威势!这优秀基因,到底是从哪一代开始,丧失殆尽的?】 【朱祁钰,就一个孩子,好容易当个皇帝,后来不争气自己病死了,啥也不是。】 【朱厚照,光顾玩了,孩子生不出来,啥也不是。】 【朱常洛、朱由校,生了几个儿子,但不多,而且夭折率高到令人发指,这身子骨啊……主打一个虚!】 【所以,基因会消失是么?】 噗! 正在努力阅卷的朱元璋,差点当场吐出一口老血。 秦枫! 你够了! 咱好端端的在阅卷呢,你把我思路都给打乱了。 七十一…… 原来我活了七十一岁? 任何一个人,哪怕是皇帝,听说了自己真正的寿元之后,都不可能保持平静。 众人只见到,正在阅卷的皇帝陛下,忽然抬起头来,目光有些呆滞,望着某个方向,不知什么缘故。 那个方向,正是秦枫! 圣上怎么了? 群臣大惑不解,甚至秦枫也不明所以。 【嗯?看我做什么?】 【徐鼎臣的卷子,不是早就批完了么。】 【还有我什么事儿?】 【小心点,这老朱说不定喜怒无常,嗯……等会儿他要是问起什么,一开局就给他来个英明神武,求生欲拉满。】 咳! 朱元璋正因为寿元震撼,听到这些求生欲的心声,更差点翻起白眼。 好家伙! 原来之前那些英明神武,都是这样的心理建设啊? 我用你说了? 行了你闭嘴,别说话了,假得没眼看,我还是听心声就好,心声里的都是实在话。 嗯,决定了! 就趁着这次秦枫立下大功,直接把他调到京城来,别在应天府那边了,省得我还总得装个毛老爹去偷听心声,麻烦! 说起毛老爹这个人设,朱元璋已经是尽力在维持了。 为此,他到现在也不敢让秦枫看到自己的真容,即便是这次阅卷,也隔得老远,又以纱帘遮蔽,让秦枫在金銮殿上,也看不清纱帘后的皇帝究竟是什么模样。 声音的话,就更好掩饰一些。 不容易啊! 为了不暴露身份,好端端的大明皇帝,都特么垂帘听政了…… 朱元璋听到此番心声,的确是内心难以平静。 一方面是知道了自己的寿元,只有七十一岁,虽然秦枫说这已经高寿,但谁还嫌自己命长呢? 七十一岁,那么从现在洪武五年开始算,自己还能活…… 二十六年! 只有二十六年了啊…… 朱元璋反而更加觉得时不我待,有太多的事情要做,但上天留给自己的时间,好像已经不多了。 第四百三十八章 陛下啊,您就宠他吧 这卷子,还怎么批…… 朱元璋忽然觉得烦躁,虽然二十六年的时间其实不短,也正如秦枫所说,在历朝历代皇帝里,都得算是高寿的。 但! 毕竟是从万寿无疆,一下子变成了就剩二十六年啊。 还有! 那些垃圾子孙后代,想起来就生气! 关于那些不堪入目,甚至连孩子都生不出来的子孙,朱元璋之前就从心声里听到一些,只不过这次更具体而已。 哼! 说来说去,还是因为老四这一支,太垃圾! 若是标儿,必不致如此! 朱元璋好不容易,给自己找了个台阶下,幸好今天殿试的场合,老四朱棣并没在这里,否则说不定又要莫名其妙挨一顿收拾,哭都找不到腔调。 找到台阶之后的朱元璋,勉强收拾心神,将注意力重新放在试卷上,但刚才还算不错的心情,已经不翼而飞。 群臣见到圣上忽然间情绪变化,不明所以,但也不敢说,更不敢问。 气氛变得渐渐压抑起来,唯有朱元璋在御案前,翻阅手中试卷的声音,沙沙响起,牵动无数人的心神。 很明显地,这次情绪波动之后,陛下批阅试卷的速度更快了,有的甚至是没看几眼,便气哼哼地往下面一扔,然后吩咐小太监把外面这个惹人生气的家伙,当场轰出去。 什么玩意儿!看着让人恼火,东拉西扯说不到重点! 于是,那些用词不够简练,立论不够清晰的考生,就倒了霉,因为现在的皇帝没有半点耐心,更不愿意看你那些长篇大论。 不中进士不要紧,但被赶出去,这份心理的压力,可就甭提多大了。 皇帝不满意啊! 那……还能以举人的身份当官吗? 要知道,现在金銮殿里的,都是手握重权的各位大人,他们亲耳听到皇帝的不满,亲眼见到自己被撵出去,那难道还敢给自己分配官职? 完了啊! 刚刚开启的青云之路,断掉了! 最糟糕的是,他们直到被撵出去,都还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明明文章不错啊,已经竭尽所能了。 这样下来,直到所有的试卷批阅结束,因为太过繁冗啰嗦,被朱元璋派人撵出去的,共计二十四人,虽然不多,但也不少。 那么剩下的四百多人中,自然也并非人人都能中进士。 “秦枫。”朱元璋没形象地伸了个懒腰,用故意区分于毛老爹的音调,吩咐道:“你来数一下,按照等次往下排,数两百七十六份卷子出来,便是今科进士了。” 啊! 二百七十六? 秦枫心中一动。 这个数字,正是另一个时空中,大明的国祚啊! 巧合么? 当然只能是巧合了,不然总不能说,这个刚刚建国的朱元璋,就已经知道了大明江山的未来吧。 其实,朱元璋自己也没太刻意,只不过这个数字,自从在秦枫的心声里听到之后,便印象深刻,刚才又被忽然降临的寿元给惊扰了心神,这会儿多少有点心烦意乱,便随便把这个数字拿了出来,作为今科进士的录取数量。 两百七十六人。 这个数字除了秦枫之外,其他人并不会产生特别的想法,毕竟五百人参加考试,录取两百多不到三百,算是很合理的一个比例,虽然不知道圣上为什么弄了个有零有整的数字,但既然已经定了,那便是金口玉言。 秦枫开始工作。 这工作其实很简单,只需要在批阅完毕的试卷里,按照等次,从高到低,往下数就是了。 五百份试卷,扣掉已经被撵出去的二十多份,也就是根本没获得评级的,其余还剩下四百多份。 其中,列为甲等上的,一共只有五个人。 甲等中,十九人。 甲等下,三十二人。 乙等上,五十三人。 乙等中,一百四十五人。 以上,就已经达到了二百五十四人,然后只需在最后乙等下的试卷里,选择二十二人,就凑够了二百七十六这个数字。 秦枫的权限,瞬间拉满! 因为这次殿试,被列做丙等的,反而不多,其中乙等下的试卷数量,统计之后,竟然足足有两百零七人! 然而根据圣上的要求,只能从两百多人中,选择十分之一。 这次选择,可以说完全能够决定这二十二人的命运。 而且他们的卷子,在圣上那里,是评级一致的。 大家都是乙等下,那么选谁,不选谁? 秦大人呐! 您就是我们的重生父母,再造爹娘! 求求了,选我吧!! 听到规则之后的所有贡士,瞬间就觉得口干舌燥,尤其是那些列为乙等下的两百多考生,差点当场就给秦枫跪了,决定命运的时刻,来到了啊! “启禀圣上。”求生欲让秦枫不肯擅专,而是规规矩矩地问道:“经过统计,乙等下的贡士数量,共计两百零七,而按照陛下刚才的规则,这其中只能选择二十二人,敢问陛下,应该用什么规则继续筛选?” “你看着办吧。”朱元璋不耐地摆摆手,脑子里还惦记着自己只剩下二十六年好活的事情,哪还顾得上眼前这点小事。 至高无上的权力,就这么突兀地来了。 一时间,文武百官,脸色全都变了。 陛下啊! 您就宠他吧…… 参加殿试的,都是优中选优的天子门生,但这样一来,别人不说,至少这被选中的二十二位贡士,一辈子都会记得秦枫的大恩大德,谁敢忘恩负义,那是要被所有人唾弃的。 所以,秦枫会怎么选? 秦枫也犯了难。 从卷面上看,这些人的立论、文章、思想,不太容易看出更多东西,毕竟老朱的这个卷子出得……本身就有点空泛,更加着重的是大方向的东西,并没有落到实处,所以秦枫也无法从这些人的答案里,看出谁更接地气,谁可能有更强的实际执政能力。 但既然皇帝放权,总要选的呀。 总不能按照笔画工整,书写美观来区分吧,也太不严肃了。 再说了,这些人都已经是进士之才,老实说哪个的字迹都不差的。 那么难道按照面相……那更不靠谱,泱泱大明,不该以颜值为正义,看脸的时代太让人绝望了。 第四百三十九章 秦大人,有辱斯文呐! 秦枫奉旨,走出金銮殿,到殿外面对这数百贡士,心中已经拿定了主意。 几百道目光,一同落在这位年轻的秦大人身上,其中已经确定入选的,暂时可以松口气,已经彻底没希望的,也索性垂头丧气不再指望什么。 但即便如此,也还是有两百多道灼热的目光,眼含着激动和期待,等这位秦大人挑选出他心目中的那二十二人。 其中,自诩容颜出众的,骄傲地踮起脚尖,唯恐大人看不到自己,而那些相对长得抱歉的,则是小心翼翼,内心充满了忐忑和纠结。 没办法,按照历朝历代的科举来看,颜值这个东西,对结果造成影响,那是由来已久,甚至有一种说法叫做相由心生,若是你生得獐头鼠目,形象猥琐,那么当权的大人,很难相信你以后能是个两袖清风,一身正气的好官。 但是,模样这东西,是爹妈给的,谁也改变不了。 这位秦大人,会以此为标准么? 很有可能啊! 毕竟,秦大人长身玉立,风度翩翩,台下每个考生也比不过,如此俊秀的大人,当然不可能选出丑陋的门生吧。 “乙等下的所有人,向前一步!” 秦枫淡淡开口,顿时应者云集,大家都知道关键时刻到了,连忙争先恐后,齐刷刷地向前走了一步,同时心中的忐忑紧张也达到顶点。 “本官,做一个动作,你们仔细看好。”秦枫声音清朗,在鸦雀无声的场合中,显得无比清晰,甚至在诸多宫殿间荡起回响。 可是,这说话的内容,却是让人摸不到头脑。 动作? 什么动作? 不应该是,询问治国韬略,或是圣人文章之类的东西么? 能站在这里的,都是寒窗苦读十年,甚至从孩童一直学到头发白了的读书人,自忖学问并不输其他人,只要秦枫不以貌取人,多少都是有几分信心的。 可是,秦枫一开口,就让气氛再次古怪起来。 别说这些考生迷茫,就连金銮殿中,原本打算放权秦枫,让自己清净一下,好好消化消化关于自己只能活七十一岁这件事。 但听到殿外的声音,朱元璋居然也是泛起了好奇之心。 什么动作,竟能替朝廷选拔人才? 诶,刚才秦枫心声里应该是有过东西,自己却因为惦记着寿元的事情,没仔细听。 大意了! 看看去吧,好像有点意思。 朱元璋心念微动,便起身笑道:“来人那,摆驾金銮殿外,咱要看看秦爱卿,如何为国选材。” 一声吩咐,自有殷勤的小太监把一切都侍候妥当,在金銮殿外摆了舒适的座椅,遮阳的伞盖,然后恭恭敬敬侍奉着皇帝陛下,慢步走到殿外,坐在龙椅上,饶有兴味地看着秦枫的这场筛选。 这下,那些原本就已经把心提到嗓子眼的考生,更紧张了! 陛下亲临啊! 可是,秦大人到底要做什么动作,这是殿试啊,跟动作有什么关系……我们是文科,又不是考武状元啊…… 【呃,老朱也是个好奇宝宝。】 【看就看吧,反正这规则,就算天王老子来了,也是有道理的,任谁也说不出啥。】 【就是吧……众目睽睽之下,这动作又没人见过,可能多少有点羞耻……】 秦枫瞥了眼朱元璋,居然还是有道纱帘隔着,不理解这位皇帝为什么跟传说中的不一样,还挺不爱见人的,怪了。 虽然隔着帘幕,但秦枫的眼神还是十分恭敬,没有半点失礼之处。 但朱元璋却差点被气笑了。 好奇宝宝? 这算是什么评价! 欺君之罪啊你知道吗! 不过,心中的好奇,愈发强盛,尤其是秦枫还说它,有点羞耻。 众目睽睽之下,秦枫见所有考生目光都聚焦过来,身后也有当今圣上的审视,便不再卖关子,直接俯下腰,四肢撑地,保持身体平直,然后不断持续俯下和撑起的动作。 是的,就是俯卧撑。 这东西,若是七百年后,人人见过,人人会做,哪怕做不起来,也不会觉得稀奇。 但是现在! 数百考生,直接看得呆住了。 这、这是做什么呢? 有辱斯文……秦大人呐!这有辱斯文…… 如此动作,唔……昨夜,倒是跟我家娘子如此这般……呸呸!陛下还看着呢,岂能胡思乱想这些淫邪之事…… 一、二、三……十九、二十。 秦枫很轻松地完成了二十个标准俯卧撑,重新站起身来,脸不红气不喘,不得不说穿越这几年来,因为时常下地干活,与民同劳作,秦枫的身体可比前世好了许多,至少远不是那个脸色苍白爬几层楼梯就大喘气的死宅。 秦枫做完,全场寂静。 无数眼神,都映射出古怪的神色,有的甚至小心翼翼看向皇帝,心想这得算是君前失仪了吧,秦枫你怎么敢的呀,就凭这猥琐的动作,判你个当堂打死,也是你活该啊。 哈哈! 朱元璋注意到这些神色,反而笑了起来,随意叫来身边的一个小太监,道:“去,把太子叫来。” “是!”小太监虽然不明所以,但飞快领旨,脚步轻快地去了。 【从卷子上,难分优劣,主要是老朱这些题目吧,差点意思,不好甄别。】 【不过,体格应该能区分。】 【看这些人,一个个脚步虚浮脸色苍白,都不是什么好身体,说不定没干几年,没来得及定国安邦呢,先归了阎王,那啥都不用提了。】 【身体是治国的本钱啊!】 【像老朱那样,上马能打仗,下马能治国,那才是王道,正道!】 【不然,若是吃点苦受点累,就干脆累死了,就算胸中有再多文韬武略,都是白费啊。】 【哎,说起来……倘若朱标不早夭,后面很多事,都不会发生,大明会走向另一条轨道,虽然说不能美化没走过的道路,但若是没有朱棣靖难的清洗,导致元气大伤,连同老朱设定的生命线都付之东流,说不定未来还真能更好,更值得期待呢。】 【再往后数,倘若张居正能多活些年,或许大明国祚,有希望突破三百?】 【可惜,历史不能假设。】 【今日既然有了这点权力,我不敢说能为大明选出多么优秀的治国之才,但至少,我能筛掉一些难堪大用的病秧子吧。】 第四百四十章 病秧子进士,大明不能要 除了朱元璋之外,很少有人知道秦枫的这套动作,叫个什么名堂。 朱元璋知道,是因为朱标。 太子身子骨不算强健,但若不是有秦枫心声,朱元璋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想到,这位寄以厚望的大明太子,未来江山的传承者,竟然,还没有活过自己。 唉! 现在看到秦枫做俯卧撑,朱元璋不禁又想到那些心声,现在想起来还是觉得不寒而栗。 忽然,仿佛觉得自己能活七十一岁,好像也不少了。 标儿他…… 不过现在好了,标儿的身体,已经肉眼可见地,一天比一天好起来,就在几天前,自己驾临东宫的时候,还见到标儿在锻炼身体,刚好就是做这套秦枫传授的动作呢。 有点意思! 要不……咱也做一做?说不定,还不止七十一呢…… 朱元璋看得倒是饶有兴味,但是其他人,越看越迷糊。 这,啥啊? 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圣眷甚隆的秦枫秦大人,俯下身子,一起一伏,怎么看怎么都带着一股猥琐的意味。 非礼勿视,非礼勿视! 那些年岁大的老臣,甚至皱眉闭眼,不去看秦枫的这些古怪动作。 文武百官都傻了眼,更何况是那些初次来到金銮殿,本来就目迷五色心中忐忑的考生。 所以,这到底是什么意思? 莫非是道别开生面的考题,秦大人是要考察我们的礼仪理解,所以要来批判一下刚才的动作吗? “诸位。” 只听秦枫悠悠开口,笑道:“奉皇帝旨意,凡是列为乙等下的所有贡士,现在都做一做本官刚才的动作,不需要多,先二十个就好。” 啊! 还、还要照着做? 事情,仿佛越来越离奇了。 不断有官员悄悄将目光掠向圣上,毕竟陛下在这里,其他人贸然开口那肯定就是僭越。 但是陛下啊,您宠着秦枫,也该有个限度! 现在胡闹至此,简直快要让严肃庄重的科举殿试,沦为一场笑话了,您竟然还不叫停吗? 既然圣上不叫停,而且好像表情还挺有兴趣,那其他人还能说什么? 看着吧! 很多老成持重的臣子,甚至有些庆幸,还好这秦枫只是让参加考试的学子照做,要是让我们也来一遍,这众目睽睽之下的,可真是脸都没有了。 这动作,分明就是夜里跟自家女眷才能有的啊! 只不过,刚才秦大人身下空空荡荡,并没有人,但是动作的确是那个意思,一起一伏的,错不了…… 真、真做啊? 隔了好长时间,却依然没人动起来,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眼中都写满了尴尬,倒不见得为了面子连进士的位置都可以不要,关键是不确定这是否是特殊的考题,如果不要脸皮照着做了,会不会反而适得其反。 “怎么?没人能做到?”秦枫也不着急,看着一脸尴尬的众贡士,直截了当地说道:“第一个完成二十个俯卧撑的,本官可以做主,列为今科进士。” 这句话,仿佛是一石激起千层浪! 霎时间,两百多被列为乙等下的贡士,纷纷骚动起来。 进士啊! 十年寒窗,为的是什么? 现在,最后的机会,就在眼前! 别说丢脸了,就算刀架在脖子上,也不能退缩啊! “我来!” 一个脸色颇见苍白的书生,约莫四旬年纪,年龄已经不轻,或许因为长期的伏案读书,不见阳光,皮肤白得看不清血色,身形也是摇摇欲坠,唯有一股一定要考上的精神,支撑着他,这会儿听了秦枫的话,第一个越众而出,二话不说,就往地上趴。 扑! 可怜这双手臂,除了拿笔之外,可谓是手无缚鸡之力,又从没做过这么奇怪的动作,压根无法支撑并不肥胖的身体,只是刚刚学着秦枫的样子向下俯身,便一下子手臂酸软,整个人都摔在地上,激起一大片尘土。 呵。 秦枫忍不住皱眉摇头。 【这俯卧撑,算是后世锻炼的标准动作,按照一般的说法,成年男子能完成三十个标准俯卧撑,算是身体健康的指标之一。】 【倒也没想到,大明的文弱书生,文弱到了这个地步。】 【若是到了淳化县,那些田间地头忙碌惯的农人,哪怕是第一次接触这动作,或许不那么标准,但也绝不至于直接扑跌。】 【弱!太弱了!】 【这样的人,哪怕文才能力都还不错,最好也不要进入官场,否则只能做个短命官,对国家对百姓,都不算是什么好事,说不定就扔下一个大大的烂摊子,或者因为体弱多病,压根不能处理公务。别的不说,光头顶大诰这种事,似这般文弱之人,就算是心有余,他也力不足啊!】 【德智体,还真的应该全面发展才好……】 【可惜了,可惜老朱只是让我选最后的二十人,前面那些也不乏有身体孱弱的,要我说,倒不如先来个体能测试,淘汰一批实在太不像话的,剩下的人,才有资格成为进士。不然,大明选出那么多病秧子进士,又有什么用。】 哦? 体能测试? 朱元璋听到心声,眼前一亮,若有所思。 既然皇帝还是迟迟没有发话,那么至少说明,秦枫的这个古怪的动作,以及不能理解的标准,是得到了皇帝的允可。 那么接下来…… “淘汰,你可以走了。”还没等考生们回过神来,秦枫已经摇摇头,对那个首次有勇气做俯卧撑,但实在不堪入目的考生,无情地说道。 啊? 那考生差点一口血喷在地上,心想怎么就不行了,怎么就淘汰了,我、我十载寒窗啊!! “大、大人!我能行的!”眼瞅着要功亏一篑,这中年文士,不知哪来的一股子力气,咬紧牙关,把一口逆血硬是憋在胸口,奋起全身气力,用两根豆芽菜般瘦弱的胳膊,强行再次支撑起身体,只是因为胳膊力量实在太弱,不得不尽力调动全身各处,把好端端一个俯卧撑的姿势,弄得又是扭腰又是撅屁股,本来就不太雅观,现在可真叫不堪入目了。 不过……身体条件摆在那里,仓促间怎能提高太多。 即便如此努力,他最终也就是完成了十一个七歪八扭的俯卧撑,然后彻底力竭,再次摔在地上,连撑住脑袋的力气都没剩下,脸先着地,那可真叫灰头土脸了。 第四百四十一章 陛下您被绑架了,就眨眨眼 二十个,定多了? 秦枫皱眉看着,这会儿因为此人的奋勇实在令人动容,其他人索性继续观望,但见他已经是拼上性命,却依然无法完成规定的数量,这会儿伏在地上,两条胳膊跟抽风一样剧烈颤抖,脸上却泛起如丧考妣的神色。 可是,谁能知道,读书读到现在,好不容易熬到了殿试,竟然,还要考察力气! 早知道,家里多种点田啊! 秦枫心想,可别闹出人命来,这家伙看着状态很差啊,实在不行,不要死撑…… “我来试试!” 虽然第一个尝试的,实在凄惨,但考生中多的是二三十岁的青壮年,正处于一生体力的巅峰,哪怕也同样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但现在进士的名额就在眼前,无论如何也要试一试。 一、二、三……十九、二十! 这位青年,果然不负众望,虽然不算轻松,但总算完成了二十个的数量。 “嗯,你过关了,站过去吧。”秦枫伸手一指之前列为甲等或是乙等上、乙等中的贡士,仿佛指开一条金光大道,让那青年喜形于色,连连给秦枫躬身,恨不得当场磕头才好。 过关了啊! 要知道,他的文章,其实在这五百人里,并不突出,在之前的会试中,排名几乎最末。 但没想到,现在竟然因为身子骨还行,体力说得过去,获得了一个珍贵至极的进士名额! 意外之喜!真的是意外之喜! 秦大人万岁……呃、这个话可不敢乱说,心里喊喊也就罢了。 这下,有了强大的激励,所有的二百多还要竞争名额的贡士,全都陷入疯狂。 今天!就算死在这里,也得把这二十个完成啊! “我来试试!” “大人,我没问题,我先来!” “二十个是吧,拼老命我也得做完!!” 说实话,二十个的标准,实在不算高。 即便是平常不从事体力活动,身子虚弱,但只要没有疾病的正常人,在如此拼命的情况下,要完成二十个不那么标准的俯卧撑,并不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一搭眼,偌大的金銮殿外广场上,就有数以百计的读书人,放下手中的书袋,挽起头上的方巾,将碍事的长袍也塞进裤子里,咬牙切齿,前仆后继地趴在地上,一起一伏,开始了那个刚才还认为很羞耻,很失礼的动作。 这…… 不堪入目啊!! 文武百官早就看傻了眼。 秦枫,你这何止是有辱斯文,简直是藐视朝纲! 你可知道,这些贡士,虽然只是乙等下,但同样接近进士之才,哪怕这次不能考中进士,起码也是举人身份,以后都是要做官的! 你让这些未来的大明官员,趴在地上,做这种不雅动作? 你把我泱泱大明,当成什么了! 岂有此理! 可是……奇怪的是,最该说话叫停的皇帝陛下,依然没有开口,反而笑眯眯地看着,还露出沉思的表情。 陛下! 您得说话了啊! 就这么看着秦枫胡闹? 把庄严肃穆的殿试,弄成了有辱斯文的场所啊! 群臣捶胸顿足,但谁也不敢第一个站出来说话,毕竟秦枫现在的圣眷,那叫如日中天,谁敢轻易惹他? 要知道,前任丞相胡惟庸,那还阴魂不远呢! 当时秦枫只是七品县令,就把胡惟庸全家都送上了西天。 现在他是知府,又是全国总学政,刚刚宰了封疆大吏余从龙全家老小。 在场的所有人,包括几位开国国公在内,都不敢说自己能跟秦枫比一比在圣上心中的地位。 这玩意,要是比输了,可能结果就承担不起了。 “一、二、三……” “十二、十三、十五……” “哎哎哎!你怎么跳过了十四?秦大人,他乱数!” “我、我日你先人,我用你说话了?!” “十七、十八、十九、二十……哈哈哈!我够了!我够了啊!我是进士了……嘎……” 一时间,广场一片乱象,有的自己给自己计算数量,有的偷工减料,有的凑到了二十个,却因为用力过猛加上太过兴奋,竟然晕厥过去。 唉! 秦枫看着,皱眉无语。 总体来说,主打一个弱。 只能说,在矬子里拔大个了。 挑来拣去,这两百零七位贡士中,能勉强完成二十个俯卧撑的,大概只有五十来人。 可是圣上要求的,是二十二人呢。 进一步的淘汰,是必须的了。 秦枫正要说话,忽然远处传来声音,脚步匆匆,到了皇帝跟前,低声说了几句,朱元璋微微点头,忽然说道:“秦爱卿。” “臣在。”秦枫一愣,连忙躬身答应。 “咱看这些贡士,做这些动作,也的确累了,不如让他们稍事休息,再继续选材,如何?”朱元璋慢悠悠地说道。 “臣,遵旨!”既然皇帝开口发了善心,秦枫自然无有不遵,只是心中有些奇怪,老朱还挺心软呢。 “来人那!”朱元璋继续说道:“带秦爱卿去朕的御书房,爱卿想必也甚是劳累,传朕的旨意,让御膳房好好送些进补的汤水,给秦爱卿补些元气。” ??? 秦枫一头雾水。 瞧不起谁呢。 我也就做了二十个俯卧撑,做示范而已,哪里累了? 不过,圣上传旨,那就是金口玉言,不容更改,何况也是一片好意,秦枫不能违拗,只得随着小太监,暂时离开,跑去御书房吃御赐的汤水去了。 其他人更是看得愈发傻眼。 陛下,您要是被绑架了,就眨眨眼吧…… 这圣眷? 这还能叫圣眷么! 只怕当朝太子,甚至皇后娘娘,都没有这种待遇。 大家看得分明,秦枫秦大人只是示范了几个动作,脸不红气不喘的,没有半点疲累的模样,这就要去休息了? 好家伙! 咱们也是跟随陛下您打过天下的,当年……不管是鄱阳湖血战,还是攻打张士诚,别说累了,就算是受伤流血,胳膊斩断,谁要是皱皱眉头,说不定就要被军法从事。 怎么到了秦枫这里……待遇就变成这样? 人比人,真的气死人啊! 陛下啊! 您难道是亵渎老天爷的时候,被秦枫看到了? 不然,何以至此? 第四百四十二章 标儿,你来装个逼 秦枫走了,众人都是面面相觑。 什么情况? 自从唐代以来,历朝历代都搞科举,但从没听说,殿试这件事,还要分上下半场啊。 虽然这次是大明王朝首次开办科举,但皇帝陛下未免也太标新立异了吧。 要说累,那肯定是这些考生更累,其中有很多人,为了强行做二十个那什么俯卧撑,到现在还脸色苍白,胳膊颤抖,一副很不好的样子。 但,您不让他们去休息,反而让神完气足的秦枫去休息了? 不带这么偏心眼子的吧! 难道,那个荒诞的私生子的传言,还真有几分可信度? 上到文武百官,下到数百贡士,都是面面相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但朱元璋却是松了口气。 为什么秦枫要走? 那是因为,太子朱标,要来了。 刚才听到秦枫要用俯卧撑来检验诸位学子的体能,朱元璋忽然来了主意,打算装一个逼。 但是这个逼,装起来有个困难。 那就是朱标跟秦枫,不能见面。 朱元璋知道,秦枫是见过朱标的,而且并不知道朱标的身份,还以为只是个富家贵公子。 所以,要让朱标把这个逼装圆,秦枫就得先离场,权当是休息一下。 过不多时,果然远远传来声音,道:“儿臣拜见父皇!” 哈哈,来了! 儿臣? 莫非是太子殿下? 听到朱标来到,文武百官还不觉得怎样,但那几百个贡士,都纷纷精神一振。 太子,那就是未来的大明皇帝啊! 今天,不管考试结果如何,哪怕这个进士终究还是争取不到,但能见到两位皇帝,也真是值了啊! 心中激动,但不敢失了礼仪,回头盯着看这种事是不能做的,不过当太子朱标从后而前越过众人,所有人都注视着这位年轻的太子,见他身手矫健,步履轻盈,走起路来带着风,却丝毫不见气喘。 相形之下,他们这些人,显得好弱…… 看上去,都是同龄人而已。 甚至这位太子殿下还只是少年,按说应该比在场的很多青年差些气力,但就算那些二十出头的贡士,正处在人生体力巅峰,好像也远比不上太子呢。 怎么会? 不都说皇家子弟,养尊处优,身体不甚强健么? 怎么好像亲眼目睹的,跟传闻的并不相符。 不会的!错觉! 众贡士纷纷在心中安慰自己,我们只是因为做了那个什么什么俯卧撑,那东西不知道秦大人是怎么弄出来的,简直太累人了,做二十个,简直是拼了老命。 太子殿下只是走路而已,自然脸不红气不喘,这没什么。 “标儿,不必多礼。”只听皇帝陛下开口,忽然笑道:“刚才秦爱卿主持的殿试,你看到了?” “启禀父皇,儿臣来得晚,只看到一部分。”朱标规规矩矩地答道。 “身为太子,当率先垂范!”朱元璋正色道:“这俯卧撑,你也来做几个试试?” 啊! 众人吓了一跳。 太子,也要做这劳什子俯卧撑? 好家伙! 能行么…… 做好了,自然是率先垂范。做不好,那叫出乖露丑啊。 太子的身体,记得好像本来就不怎么样,最近哪怕是好些了,但这种难住了数百贡士的动作,岂不是给太子出难题吗? “是。” 朱标却没有犹豫,向朱元璋躬了躬身,立刻俯下身子,双手撑地,开始一板一眼地做起动作来。 这! 大家现在也算是经历过的,只是一搭眼,就知道这位太子殿下不一般,两条胳膊丝毫没有颤抖的迹象,整个身体呈平直状态,跟刚才那些撅屁股扭腰的丑态不可同日而语。 好像,比秦枫秦大人的,都还标准呢!! 众目睽睽之下,太子朱标就这样一起一伏地做下去,很快就数到了三十来个,但依然起伏有力,最多就是喘息稍粗重了些。 哈哈哈! 完美! 朱元璋大笑,道:“起来吧,标儿!” “是。”朱标闻言立刻停止,重新站起身子,躬身为礼,只是面色稍稍红了些,其他毫无异状。 这下,可把所有人都给镇住了! 太子好厉害!! 这身体,简直绝了! 早听说太子师从当世大儒宋濂等人,于文治方面颇有建树,且宅心仁厚,正是明君气象! 现在看来,太子殿下竟然是文武双全! 正所谓,文能提笔安天下,武能上马定乾坤,有这样一位皇帝带领,大明的未来,那真是一片光明啊! 好!太好了! 大家都是大明的臣子,尤其这些从全国各地精选出来的读书人,对这个新生的王朝,充满憧憬,但也不免心怀忐忑,毕竟从历史的发展看来,短命的王朝也绝不少,比如煊赫一时的大秦,国祚仅仅十五年而已。 他们读书,入仕,做官,自然是盼着这个大明能够长长久久,国泰民安,这跟寻常老百姓的诉求,也是完全一致的。 现在看到如此英武不凡的太子,所有人都是心中欢喜。 而朝臣之中,自然不乏眉眼通透的,见此一幕,福至心灵,率先双膝跪倒,对着朱元璋的方向,颤声喜悦道:“恭喜陛下!贺喜陛下!太子天生神武,体格强健,真乃我大明之福!天下之福!百姓之福啊!” 哈哈哈! 就你懂事! 朱元璋更加高兴,记住了这个会说话的官。 随即,笑容微微收敛,目光掠向所有考生,淡淡道:“适才,被列为甲等,以及乙等中、乙等上的所有贡士,也都来做一做这个俯卧撑!按照秦爱卿的标准,若是做不到二十个,身体虚弱,怎能做我大明进士!” 啊?! 这下,贡士们慌了神。 本以为只是那些乙等下的特别考核,没想到现在皇帝陛下突发奇想,成了所有人的考核项目? 夭寿啊! 尽管心中发苦,但陛下都开了口,谁还能违拗? 心态崩溃的众贡士,只得咬着牙,拼着命,一个个来做这俯卧撑,剧烈的喘息声再次充斥整个广场,甚至让那些文武百官都心中惴惴,暗想等会儿不会让我们也来做这东西吧? 我、我今年都八十有二了啊,别说下面没人, 第四百四十三章 老朱你出息了啊,思想先进 展示过后,朱元璋甚爽。 朱标,是他最满意的儿子,也是早就定下来的大明继承人。 朱元璋早就把所有的心血都寄托在朱标身上,给他找了最强的老师队伍,给他设置了最好的辅助班底,一切都安排得妥妥当当。 他知道大明开国,杀伐过甚,所以索性把所有脏活累活全都干完了。 到朱标这里,可以说已经是海晏河清,天下太平,再结合他温和内敛的性子,必将把大明带向另一个方向,发展生产,与民生息,渐渐地兴旺起来,超越历史上任何一个王朝,千秋万载,永镇中华! 可是,那一天,朱元璋从秦枫心声里,听到了朱标早夭。 差点把朱元璋难过到吐血! 万万没想到,标儿竟然还没活过自己,那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虽然还没有经历,但已经让朱元璋痛彻心脾。 为了让这样的悲剧绝不会出现,朱元璋差点把整个太医院都拆了,勒令他们必须好好调理太子的身体,不能有半点差池。 但是到头来,真正解决标儿体质问题的,又是秦枫! 唉,秦枫啊秦枫,虽然你不属于这个时代,但是屡立奇功,让朕应该如此赏赐你呢? 朱元璋知道,秦枫传给标儿的,不止是这个俯卧撑动作,还有一系列的奇怪法门,看上去荒诞滑稽,但的确是行之有效,短短一两年的时间,标儿的身体已经肉眼可见地好了许多,就算是几个孩子之间的打闹,以前渐渐打不过老四的标儿,重新找到了哥哥的威严,经常是把老四那家伙按在地上锤。 哈哈哈! 老四,该打! 最该打的就是他! 朱元璋越想越高兴,眯起眼睛,看这些好不容易筛选出来的国之栋梁,战战兢兢地做俯卧撑,虽然他们是甲等,或是乙等中上,但体力方面,还真不见得比乙等下的那批好多少,依然是歪歪扭扭,看着十分好笑。 哼,在场的诸位,都是垃圾! 朱元璋愈发高兴,心想还得是咱的儿子,虽然年龄比你们小,但不论是文才还是体力,都远胜这些读书人。 太子嘛!自然应该处处作为天下表率! 好!好!好! 朱标功成身退,被朱元璋打发去休息,虽然他不需要休息……实际上,朱元璋是要把秦枫重新换回来,毕竟这殿试的后半场,还要继续主持完成呢。 秦枫回归,喝了一肚子汤水,不得不说御膳房的水平还是相当不错,有点东西。 但见广场上还在此起彼伏地做俯卧撑,秦枫也被惊了一下。 “秦爱卿。”朱元璋笑着开口,说道:“你这个俯卧撑的法子,咱觉得很不错,所以就让所有贡士,都按照这个标准考核!若是体力不达标的,不管文章多么出色,不予录用!” 啊!这么重视体育? 老朱你出息了啊!思想有点先进的! 秦枫微微愣怔,但既然皇帝都这么说了,自然是无有不遵。 就这样,又一场轰轰烈烈的俯卧撑大赛,拉开帷幕。 这次,反倒是之前已经做过的那些乙等下的贡士,成了没有负担的先行者,反而是目光灼灼,盯着每一个身体不太行的竞争对手,若是他们卡在这个环节,是不是意味着……我们就能递补上去了? 事实的确如此。 原本朱元璋定下的今科进士,是要有两百七十六人。 其中,已经过关的,就有两百五十四人,只剩下二十二人的缺口,需要从乙等下的贡士中,通过体力竞争的方式选出。 但现在,风云变幻,皇帝陛下居然对这个俯卧撑这么感兴趣。 哎呀不对,什么感兴趣! 太子那干净利落的动作,明显不是第一次做啊! 也就是说,圣上早就知道这奇怪的法门了!并不是秦枫突发奇想啊! 嘶! 再往深了想一想! 太子会做,他是皇帝的儿子。 秦枫也会做,所以秦枫是…… 啊这! 不会吧不会吧? 来不及想这么多了,还是自己的前途命运更重要! 尽管贡士们都已经竭尽全力,但其中依然不乏有身体实在不太行的,拼命也做不成,那两条胳膊细得跟麻杆一样,无论如何也无法撑起身体,或者是格外肥胖,那犹如肉山一样的身躯,怎么可能撑得起来? 一番热闹,竟从先前的两百五十四人中,足足淘汰了四十三人! 这样,经过淘汰,递补,筛选,秦枫步步都按照圣上的旨意办事,经过了略显混乱的一系列过程,今科进士的两百七十六人名单,终于算是尘埃落定。 不管怎么选,总会是几家欢喜几家愁。 尤其是文章试卷本来已经过关,后来因为体力淘汰的那些人,这会儿站在那里,别提多尴尬了,恨不得用头撞柱子撞死。 怎么就不知道平时多锻炼身体呢! 现在,竟然因为这个,痛失进士啊! 太遗憾了! 不过,秦枫的这个法子,虽然前所未见,但其中的道理,是堂堂正正的——你连基本的体力都没有,病秧子似的,哪怕文章再好,能力再强,只怕未来也会因为疾病缠身,根本不能处理浩如烟海的公文事务啊,到那时候,岂不是误了朝廷的大事,误了百姓的生计? 再说了! 大家都看得清楚,太子殿下都注重身体的锻炼,他们这些还没踏入官场的读书人,更是说不出什么来。 菜,就只能多练。 秦枫秦大人的标准,是没有问题的,那可是秦大人,大公无私的形象早就深入人心。 值得一提的是,秦枫的亲传弟子,年纪最小的徐鼎臣,也并不困难地通过了体能测试,没被淘汰。 这当然毫不意外,而且并不会有人认为是秦枫故意照顾弟子,因为就算不测这个,人家徐鼎臣也正儿八经是个乙等上,并不是后来递补捡便宜才进入的进士大名单。 两百七十六人。 洪武五年,大明首开科举,历经县试、府试、乡试、会试、殿试,最终从全国数以万计的考生中,最终选出了这不到三百人。 他们,是大明未来的命运之所系,代表的是未来的王朝气运! 第四百四十四章 殿试三问! 殿试,下半场,继续进行。 被淘汰者,已经由专门的太监带路,离开金銮殿。 怎么说呢,殿试体验卡属于是。 他们从全国各地崛起,一路经历了县试、府试、乡试、会试,已经是优中选优的佼佼者,几乎可以代表当前大明天下的文气之所在。 可惜,最终还是功亏一篑,没能通过殿试,没能成为进士,痛失光宗耀祖的良机。 不过,即便如此,这些人的人生道路,并没有因此而晦暗,凭借举人的身份,照样能够在现在这个到处缺乏人才的新生大明朝,混到一个九品、八品、甚至运气好的话可以直接递补成为七品县令,那也是主政一方,照样可以实现自己的政治抱负和理想。 而且,谁说不成为进士,以后就没有光明前途了? 古往今来,在科举考试中名声不显,但之后步步为营,稳扎稳打,最终成长为一代名臣的例子,一点也不难找。 所以,虽然难免沮丧,但这些人在叹息之后,也接受了今日的命运,重新昂起头,迈开脚步,悄悄离开了这座代表着大明至高权力的金銮殿,各自回返家乡,等待进一步的任用决定。 可以肯定的是,他们的名字虽然没资格写在今科进士的榜单上,却并不会被遗忘。 自有专门的官员衙门,负责这些出色读书人的统计和安排工作,总要让所有人都尽其才,发挥应有的作用,共同为大明朝添砖加瓦。 现在,金銮殿外,五百人的场面,骤然间空了一半。 两百七十六人。 这,就是洪武五年的这次科举,选出来的最终进士名单。 但是,之所以殿试还有下半场,那自然还有一个最终的名次需要评定。 这个名次,并不完全依赖于之前的那张考卷,而是要经过大明皇帝朱元璋的当场策论,对答,真正能回答得让皇帝最满意的那个人,便是状元了! 其余人等,按照考评的高低,依次排出一甲、二甲、三甲。 进士及第。 进士出身。 同进士出身。 每一个,都是天下所有读书人梦寐以求的荣耀,那么既然走到这一步,谁又不想着能更进一步,最好是真的可以力压同侪,成为万千荣耀于一身的状元,也享受一次“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的煊赫荣光呢。 凡是过往,皆为序章! 现在他们已经今科进士,已经是这次大明科举的最终优胜者,即便最后只能是“同进士出身”,放眼天下,又有谁敢丝毫轻视? 但是现在,最重要的,便是接下来的殿试下半场,也是由皇帝陛下亲自策问,全体进士发挥自己的所有聪明才智,才学思想,予以回答,能够回答得又快,又符合皇帝心意的,便有可能更进一步。 万众瞩目之中,大明皇帝朱元璋,从宝座上站起身子,脸上浮现出满意的笑容,俯瞰这两百多优秀的学子,仿佛从他们身上,已经可以窥见到大明的未来。 大明是我们的,也是你们的,但归根到底是你们的! 尤其是刚刚知道了自己的寿元不过七十一载,而眼前这些读书郎,有的甚至还不到弱冠之年,嗯……还有个不到十岁的孩童呢。 所谓万寿无疆,只是无用的虚词,实则自己百年之后,大明江山,就要交给标儿,或是标儿的后代来继承,那时候,在朝堂上的中流砥柱,也不再会是徐达、李善长、刘伯温这些人,而是一朝天子一朝臣了。 或许,眼前现在看到的这些,就能有未来朝堂上的当朝一品,权倾天下呢? “诸位爱卿,皆是人中龙凤!” 朱元璋一开口,就起了很高的调子,让这些初次见到圣上的贡士,一个个激动莫名,连忙躬身俯首,可不敢承担圣上如此的评价。 “朕驱逐鞑虏,重整汉家河山,如今大明已定,四方已平,正应令百姓安居乐业,享万世不移之太平。” 朱元璋负手而立,缓缓说道:“然天下之间,寰宇之内,吃苦耐劳之百姓常有,体恤爱民之官吏不常有,故朕重开科举,向天下选材,便是要选拔贤能,任用贤能,用大明人来治理大明,方能乾坤永固,江山万年。” “众爱卿,通过层层考试选拔,站在这里,已经是天下读书人的佼佼者。” “今日,朕这里有三问,反复思忖,却难有答案,不知众位爱卿,可否为朕解惑。” 来了! 众人心中一凛,知道前面的都是场面话,现在才是正式的考题,要抛出来了。 这可是关系到自己进士等级的评定啊! 可得听仔细了! 一时间,数百人屏息静气,就连秦枫也微微好奇,不知道朱元璋郑而重之,要在殿试上,提些什么问题。 “《孟子》曰:由尧舜至于汤,五百有余岁。若禹,则见而知之;若汤,则闻而知之。夫禹、汤与尧舜之道,其所以见知、闻知者,可得而论欤?《孟子》又言伊尹乐尧舜之道。《中庸》言仲尼祖述尧舜。夫伊尹之乐,仲尼之祖述,其与见知、闻知者,抑有同异欤?” 朱元璋神色肃穆,将笑容收敛,目光缓缓扫过这些考生,慢慢念出了第一个问题。 静! 问题虽然抛出去了,但没有任何人应声。 这可不能乱来的! 若非经过深思熟虑,谁敢张嘴就来? 要知道,这可是殿试,面对的是皇帝,那么回答的内容,一定要反复思忖,确定没有任何问题,这才当众说出来,为自己争取一个好印象和好名次。 若是考虑不周,答得不合皇帝心意也就罢了,但要是其中再夹杂一些不合时宜的甚至让皇帝生气的东西,那就不是丢了进士之位这么简单了,搞不好那是要掉脑袋的! 大家现在已经是把进士的身份揣在兜里了,差的只不过是名次而已。 状元、榜眼、探花,固然人人都渴望。 但总也不至于为了搏个出位,不小心再把命送了,那岂不是血亏。 因此,朱元璋念完第一道题目,声音好像还在众宫殿之间慢慢悠悠回荡,但台下数百贡士,个个缄默不言,只把脑子转得飞快,尝试用自己寒窗苦读十载积累的底蕴,来找到这道题目的最正确答案。 第四百四十五章 鼎臣啊,你全靠对手的衬托 哈? 秦枫忍不住面色一抽。 我,这算是押对题了么? 这个问题,好像大概可能,就在前几天,我跟鼎臣讨论过类似的呀! 嗯……就是不知道,我的那些理解,跟老朱的对不对得上。 秦枫神色不变,内心却不平静。 朱元璋的这第一道问题,说得文绉绉的,不像是出自自己的手笔,说不定是哪个大儒代笔,但从问题的内容上看,还真有可能是老朱做了这几年皇帝,遇到的困境。 刚才那一套乱七八糟,大概意思是说: 尧舜统治天下的道很好很强大,大禹亲身看到了尧舜治理天的方法,商汤只是听说尧舜治理天下的方法,他们具体执政的得失,能不能讨论一下? 《孟子》里说,伊尹喜好尧舜的大道。《中庸》里说,孔子效法尧舜。 那么这些喜好和效法,具体到治国的方略上,有什么值得我们借鉴之处,关于利弊得失,可否彻底详细地说一说。 秦枫对此表示理解。 这道题,不但是问向这数百贡士,其实也是老朱对大明治国方向的疑问。 历朝历代,其实追求的都是一个尧舜之道,言必称尧舜,好像回想起来尧舜时代,比乱世要好得多,远非后来的王朝能比拟的,那么是后来的这些君王,能力远远不及?德性远远不及? 其实吧,老朱你也是想多了! 秦枫摇了摇头,说到底,尧舜那是什么时候,都得是几千年前了! 生产方式的不同,人们思想的不同,导致了同样的治国方针,若是原封不动照搬照抄,只能闹笑话。 现在,只是洪武五年。 大明刚刚建立,对未来的治国方向,也是处在一个朦胧的时期,朱元璋和各位朝廷重臣,都在摸索属于自己的盛世道路,去接近理想中的那个美好国度。 所以,这些问题汇总起来,暂时没有完美的答案,索性放在科举中,让这些从全国选拔出来的最优秀的人才,一起群策群力,集思广益,看看能不能找到更有启发的答案或是思路。 嗯……这问题,真可以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或许,根本就没有所谓的标准答案。 就比如我之前跟鼎臣说的那些,也只代表我自己的想法。 而鼎臣呢,也并不是个人云亦云的孩子,他一定也有自己的理解和看法。 只是不知道,这里站着的有两百多人,接近三百人,哪个人心中的那个答案,才跟老朱同志能对上拍子,从而获得那个最佳的考评,距离状元之位,更进一步。 场面很安静,只有微微急促的呼吸声,代表着考生们的心境并不轻松。 但是,依然没有人第一个站出来说话。 朱元璋也不着急,依然微笑看着众人。 “启禀陛下!” 终于有人第一个开口,是个约莫三旬年纪的读书人,神色微微激动,越众而出,朗声说道:“学生以为,尧舜之道固然曾经教化天下,却并不符合当前的国情……” 哦? 朱元璋眉头一挑,似乎很感兴趣,于是便给予一个鼓励的目光,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如今,陛下横扫天下,奄有四海!那自然应该奉行陛下的道理,凡是陛下要求的,就一定是正确的!凡是陛下反对的,就一定是错误的!这,才是我大明朝,用来治理天下的唯一准绳……” 呃! 你够了…… 秦枫听着,悄悄翻起白眼。 马屁精啊这是个! 你搁这玩两个凡是呢? 好家伙!我要是老朱,看我不当场活劈了你,我用你帮我吹牛逼了? 果然,朱元璋刚刚的那点兴趣,已经荡然无存,眉头微微皱起,显然已经十分不满。 朕就一定是正确的? 屁! 若不是有秦枫的心声拨乱反正,光是分封藩王那件事,就已经大错特错,为未来的大明江山,留下一个极大的隐患! 后来,又有许多事,全靠秦枫的心声及时出现,才避免自己犯下许多错误。 哪来的永远正确? 此人,虽然文章不错,思维也算敏捷,但没有文人风骨,难堪大用! 朱元璋摇摇头,在心中已经将其打入了三甲的档次,不给你赶出去,已经算是这位皇帝今天心情好了。 能站在这里的,都是眉眼通透之人。 虽然朱元璋并没有开口评判,但神色大家都读懂了。 很显然,刚才第一个开口的,并不能让皇帝满意。 于是,又一段漫长的沉寂期,大家闭目苦思,结合刚才那人的失败,来继续寻找正确的答案。 “启禀陛下。”又有人开口,正色道:“学生以为,尧舜之道,乃是天命之所归!之后不论大禹、商汤、或是伊尹、孔子,都在不同程度上更改了尧舜的主张,没有彻底执行尧舜之道,因此天下才会越来越乱,再也不复上古盛世!因此,学生建议,全面恢复古制,必能让我们大明,重启盛世,开万世太平……” 咳! 你们这,不太行啊! 秦枫再次摇头。 这怎么不是左倾就是右倾呢。 都太极端了! 这一届进士,质量还真是不怎么样,可能因为经历了长期的乱世,所以大家都没心思读书。 这问题……其实……不应该稍稍和稀泥吗? 非此即彼的态度,是不可取的呀! 小孩子才一定要分个是非黑白,真正成熟的政治主张,那一定是兼容并蓄的,是博采众长的,是海纳百川的! 这俩货。 一个说要扔了尧舜之道,老朱说啥是啥。 一个说要全盘复制尧舜之道,完全不理会现实变化发展。 你们这智商啊,只适合插秧! 唉! 要这么算起来,鼎臣啊,不是你太出色,实在是全靠对手的衬托…… 秦枫大摇其头,他看过这些准进士的文章,那其实都还是不错的,谁知道朱元璋这个开放性的,不在书本上记载的问题一抛出来,竟然没一个能回答到点子上。 之后,又有几人,虽然不至于那么偏激,也算是吸取了先前的教训,但总也说得不清不楚不明不白,听得朱元璋愈发眉头深锁,不由得对这批寄以厚望的读书人,渐渐失去了耐性,脸上的笑容和温和,也早就荡然无存。 “陛下……” 一个清澈的声音,还带着稚嫩的童腔,忽然响起,令人人侧目。 第四百四十六章 这就是秦枫亲传弟子的实力 啊,是他! 待看清了声音的来源,许多人都纷纷皱起眉头。 发出这样稚嫩童声的,自然只能是那个秦枫的亲传弟子,也是此次殿试中年龄最小的贡士,徐鼎臣。 只是,这个时候,他出来做什么? 没见之前的几个人,说来说去,都没说到点子上,皇帝陛下已经挺不高兴了么。 大家虽然一心只读圣贤书,但眉眼高低还是看得出来的,后来见陛下神色不愉,谁还敢跳出来触霉头,万一说得再不能让皇帝满意,那可就有点不妙了呢。 你一个小小孩童,怎么敢的呀。 这里是殿试现场,可不是给你玩什么童言无忌的地方! 我们这么多人,殚精竭虑,都没能找到那个正确答案,何况你一个小孩子。 在之前的笔试里,这徐鼎臣的成绩虽然已经远超众人对他的期待,但无非也就是个乙等而已,在场这么多被评为甲等的贡士,都没能成功,何况是你? “哦?徐爱卿?”朱元璋眉头一挑,亦是微微意外,只得将目光落得更低,才能看清这个只有身边大人一半高的小孩子,原本有些烦闷的心情,倒是因此开朗了些。 这孩子,是我大明的人才啊! 这个年纪,其他人可能都还刚进学堂呢,可是他却已经一路过关斩将,杀到了殿试的现场。 光凭这一代,徐鼎臣已经赢了。 尤其是他在之前的殿试过程中,落落大方,表现也中规中矩,让朱元璋很快就对这个秦枫的学生,拥有了更好的印象。 年龄小,那没什么,反而是好事啊! 古有甘罗十二为宰相,那正是盛世才会有的气象和包容,如今我大明刚建国不久,便有这样的少年英才涌现出来,不正是文教天下,百姓安居的证明之一么? 于是,朱元璋并没有跟其他人一样,而是表现出平等的态度,将徐鼎臣也称作爱卿,因为他即便现在年龄小不能做官,但只要稍稍历练几年,必定是大明股肱之臣。 年龄小,就意味着有无限可能啊! 更何况,他身边还是秦枫做老师,更加前途不可限量。 皇帝一开口,其他人自然不敢再叽叽喳喳,只是用三分不以为然,七分怀疑的眼光,看着这个年龄最小的贡士。 这道题目,你能破么? 皇帝问的是治国之道,如尧舜一般的古之圣贤,跟现在的治国之策,应该如何协调看待? 徐鼎臣向前两步,先向皇帝规规矩矩地躬身为礼,然后微微挺直身子,仿佛压根没听到身后那些惊咦声,也浑不在意无数聚焦在他身上的目光。 这道题……我虽然说不好,但刚好是老师前天跟我重点分析过的呀! 老师,真乃神人也! 有了那番讨论,徐鼎臣真的可以说是胸有成竹。 略一整理思路,徐鼎臣微微吸一口气,便侃侃而谈,稚嫩的童音,在皇城诸多宫殿之间回荡,只是一开口,便让无数人脸色变幻,对这个小孩童,有了全新的认识。 “余尝谓尧舜之道,中而已矣。见而知之者,此道也;闻而知之者,亦此道也。乐之者,此道也,而述之者,亦此道也。道岂二乎哉?孟子曰:有尧舜至于汤,五百有岁。岁禹、翱陶,则见而知之者。同时而同道也。若汤,则闻而知之者。时不同而道同也。盖当时尧授舜,舜授禹,三圣人相授而守一道。观其惟精惟一,允执厥中之妙,禹固受之……” 这! 说得好啊! 条理清晰,逻辑缜密,更难得的居然还能引经据典,把典籍中的那些记载,运用得极其灵活巧妙。 这,真的是一个孩子能想出来的东西?! 一言既出,满场皆惊。 就连朱元璋也露出明显的惊讶之色,本以为这徐鼎臣只是未来大明的股肱之臣,但现在看来,莫非是自己看走了眼,他明明现在就已经拥有了济世安邦之才啊! 这番话,虽然也只是纸上谈兵,但说得真是鞭辟入里,条分缕析,一下子就把之前那许多人,全给比了下去,甚至在场这两百多位大明首科的进士,没有一人能及得上。 场面,变得更加安静,唯有徐鼎臣的声音,继续回荡着。 “而翱陶之陈谟,若允迪厥德、身修思永之类,异辞同旨。则翱陶之见知者,可得而论矣。成汤以义制事,以礼制心,而建中于民。又与精一执中之语吻合无间,则汤之闻知者,又可得而论矣。见知者于同时,而闻知者出于异代,此闻与见之所以分,而道则一中也……” “又言伊尹乐尧舜之道者,本心之有德,而穷达同一致也。《中庸》言祖述尧舜者,道统之有在,而先后同一符也。夫伊尹处于畎亩之中,而心乐尧舜之道,诵其诗,读其书,实其理,嚣嚣自得。而卒能辅成商家之治,以尧舜其君民。则谓乐尧舜之道,信乎其乐矣。夫子有德无泣,而不得行道于当时,乃垂教后世,删《诗》定《书》,正《礼》、《乐》,序《周易》,修《春秋》……其与尧舜之精一执中者,宁有异乎?然则伊尹、孔子之于尧舜,迹虽不同,而道无不同;时虽有异,而道无有异。又安有二哉?” “合而观之,翱陶之为臣,固不可与禹汤并称,而伊尹之任,亦不可与孔子之集大成者例论。然其初不异也,故曰百世以圣人而不惑。” 至此,徐鼎臣在所有人还没回过神来,听得渐渐入神,意犹未尽的时候,竟然已经把这道题目讲完,再次向皇帝躬身,立在一旁。 咕嘟! 竟然想起了隐晦的悄悄咽口水的声音,那不是因为馋了,而是听得太入迷,失去了对其他器官的控制,才让嘴里的口水积蓄而不自知。 只因,这孩子说得也太好了啊! 在场的都是刻苦多年的读书人,自然能分辨出好坏。 这个徐鼎臣,不但完美解答了圣上提出的问题,言简意赅,绝无半句废话,甚至还不动声色地捧了一下当今圣上,真的是恰到好处,妙到毫巅! 这,就是秦枫秦大人,亲传弟子的实力么? 当真,恐怖如斯! 第四百四十七章 陛下,您倒是一点也不作假 无数目光,渐渐从徐鼎臣身上,转向圣上。 之前的回答,圣上都不满意,那么这次呢? 虽然这些听过了徐鼎臣论述的人,甚至比徐鼎臣自己都还有信心,他们就算说不出那些话,但起码也能分辨出这其中的含金量,如果这样都不行,那真的太难了,皇帝的标准也太高了。 朱元璋没说话。 但其实,这位高居于宝座龙椅之上的九五至尊,也同样被深深震撼了。 这孩子……太出乎人意料之外了啊! 刚才洋洋洒洒,说了一大堆,引经据典旁征博引,所有的典籍和道理,仿佛信手拈来一般,但究其本质,反而是非常通透的几句道理,一点也不复杂。 大概意思是说: 关于治国之道,是否要沿袭尧舜古制,陛下您何必纠结? 其实吧,不管是大禹,翱陶,还是伊尹,孔子,他们追求的都是尧舜之道! 之所以每个人表现出来的形式不同,只不过是执行大道的方式不同,但原则上都是一样的。 只要心存大道,心怀百姓,不论是什么样的表现方式,都依然是尧舜之道,是圣人之道。 为天下苍生所想! 这就是真正的道!不管以后哪位圣人在世,哪位皇帝在位,只要坚持了这个根本,那便是尧舜之道的传承者,便是万民敬仰的圣主明君! 说得好啊! 说得真是太好了! 朱元璋龙颜大悦,尤其是这篇口述的文章,不但写到了实处,而且绝无任何花哨的废话,正符合了朱元璋喜欢简洁的喜好。 一瞬间,朱元璋甚至都想要点状元了! 只可惜有言在先,有三道题目呢……君无戏言,不能朝令夕改。 不过,朱元璋在心中打定主意,只要后面两道题目,这徐鼎臣不是回答得七歪八扭文不对题,那么状元之位,仍然是他的! 此次我大明重开科举,虽然过程中并不是十分美好,更伴随着一些令人惊惧的血腥,但若是最终能选出一位古往今来年龄最小的状元郎,那也是我大明国运昌隆的明证呢! 【哈哈,这孩子,可以的。】 【看来,不但我跟他说的那些东西,已经全部消化吸收,甚至还加了许多自己的创见,对于典籍的理解和通读,也已经渐渐超出了我能指导的范围。】 【他才不到十岁啊!】 【了不起!鼎臣这孩子,未来真的是星辰大海,有望成为大明下一代甚至下下代的中流砥柱,若是身子骨结实点,混一个三朝元老也是板上钉钉的事。】 【此番来大明走一遭,能亲手培养出这样的一代名臣,也真是可以骄傲了。】 秦枫的心声,照例传来。 朱元璋脸上孕育的笑容,愈发明朗。 这心声里虽然提到,刚才徐鼎臣的观点创见,许多都是源自秦枫,但这并不会损害徐鼎臣在圣上心中的形象,人家本来就是秦枫的弟子啊,传承老师的思想,理所应当。 而且秦枫心声说的,这里面还有许多徐鼎臣自己的见解和分析,那就更加难能可贵。 “徐爱卿,说得好!” 朱元璋一开口,自然便是定了调子,甚至因为心中喜悦,直接吩咐身边的太监说道:“来人那!给徐爱卿赐座!” 这下,可就算是个极其清晰的信号! 要知道,殿试中,还没决出一甲三人呢,按理说圣上应该一视同仁,决不能如此明显的表现出偏爱。 但朱元璋是什么人,哪会计较这些有的没的规矩。 我看这孩子顺眼,觉得他年纪小可能不耐久站,给他坐一会儿,怎么了? 皇帝的行为,虽然令人震骇,但自然没人敢提出什么质疑。 于是,徐鼎臣谢恩之后,竟然在这里有了座位。 要知道,除了皇帝之外,别说那些贡士了,就连文武百官,当朝一品,都还是站着呢! 这份荣宠,简直……堪比秦枫! 呃……他正是秦枫的学生…… 所以,追本溯源,这其实还是秦枫的圣眷吗? 隔辈亲? 圣上啊!我们承认刚才那篇文章的确不错,堪称完美,但您也不需要做得这么明显吧? 这样一来,接下来的两道题,我们是答还是不答。 今天这个状元之位,还有旁人能够争竞么? “徐爱卿,咱这里还有一个问题,你也来说一说?”待徐鼎臣落座,朱元璋语调温和,直接望着徐鼎臣,微笑说道。 噗! 其他数百贡士,差点吐出一口老血。 陛下啊! 您倒是通透,一点也不装假。 我们还站在这里啊,说好的殿试三道题目呢,我们应该也有份吧!可是您现在对着那孩子说话,摆出一份君臣奏对的架势,我们还该不该插嘴,就算心中有更好的答案,也不敢往外说啊。 问你了么,就瞎说! 熟悉朱元璋的老臣,更是啧啧称奇,首先陛下自称咱的时候,都是心情极好的时候,这是明显的讯号,不必多提,可是这语气…… 就算跟随圣上十几年几十年的老兄弟,也很少见到陛下这种温和的模样啊。 那个铁血纵横,杀伐果断的帝王呢? 怎么到这孩子跟前,变成一个和蔼的长者了…… 真是隔辈亲?那年龄也对不上啊! 现在太子朱标也才十来岁,这孩子都快十岁了,所以那个什么……秦枫是私生子,徐鼎臣是秦枫的私生子,这一套流言,只存在理论上的可能性,大部分人内心深处,还是不敢乱想的。 “陛下,学生知无不言。”徐鼎臣连忙起身,拱手躬身,洗耳恭听这第二道题目。 朱元璋点了点头,目光向秦枫的位置掠了一眼,心想你总不能每道题目都料到,都跟学生预先说过吧?那样的话,我简直要怀疑,你是不是也能听到咱的心声了! “古昔帝王继天出治,立经陈纪,为天下后世虑,至深且远也……圣上奉天承运,混一天下干戈载辑,纪纲既正,然犹日与二三大臣,讲求证理,诏兴科第,博采群言,诚二帝三王之盛心也……国家唯求实效,不尚虚文。幸稽诸往古,验之当今,使言之必可见于行,而行之可为天下后世法。其悉心以对,毋有所隐。” 第四百四十八章 先天科举圣体 哈哈! 这老朱,有点意思啊。 你把连朝堂那些重臣都解决不了的问题,都拿来询问这些年轻的贡士了? 秦枫听了这个问题,觉得有趣。 上一个问题,可以说是大道之争,朱元璋希望能够了解,从上古传下来的尧舜之道,在现在是否还适用,是应该继承,或是否定。 然后,徐鼎臣根据之前跟自己的讨论,已经给出了答案。 ——为天下苍生着想的,就是正道王道! 相信,这句话是最令朱元璋满意的答案。 于是,找到答案之后的朱元璋,就又提出了新的问题。 这第二道题,说得就更加具体,也同样代表了以朱元璋为首的大明第一代领导核心,在治国方面出现的迷茫。 其实,现在是洪武五年,基本的治国纲领,已经由朱元璋、李善长、刘伯温、徐达等人,共同确定了,但是具体到细节,却依然不是很明晰。 于是,朱元璋以汉朝唐朝的盛世作为切入点,讨论他们制度的异同,之后又提了一些细节的问题,希冀能找到长治久安的治国之策。 虽然问的是徐鼎臣,但这毕竟是殿试进行中啊。 所有的今科进士,两百多人,同时开动脑筋。 也有几人尝试破题作答,但宝座上的皇帝陛下,都是不置可否,最多只能算是中规中矩的答案。 越来越多的目光,又开始聚焦在唯一有座位的徐鼎臣身上。 朱元璋也不时望向徐鼎臣,心想这孩子莫非之前全是依靠他老师给的答案,真实学问并不足以成为状元之才? 【呵!】 【这孩子,只怕这会儿想得有点多吧。】 【不然,怎么会花费这么长时间?】 【其实,刚才的大道之争,或许对一个不到十岁的孩子来说,限于眼界和阅历,多少会有点困难,但好巧不巧地,我押对了题,鼎臣在我的观点上,再行发挥发散,果然让老朱满意了。】 【可是这第二道题,根本难不到鼎臣啊!关于治国的细节,虽然看似也是高大上的问题,但其实正如那句话所说,治大国如烹小鲜,再大的国家大事,也要落实到各布政司,落实到府,落实到县!】 【老百姓或许压根不认识皇帝,也不关心皇帝是哪一个,他们只会盯着自己一亩三分地上的那个县太爷,若是县太爷爱民,他们自然就会认同,就会把这当成是皇帝的功绩,从而对这个王朝,产生越来越强的归属感。反之,就算皇帝的政令全都是爱护百姓,但政令走不出京城,被一些乱七八糟的地方官念歪了经,老百姓难道一边吃不上饭,一边还得给你判断,是皇帝出错了,还是大臣出错了,还是县太爷出错了……不可能的!老百姓只会揭竿而起,直接把你这个狗屁朝廷推翻了事!】 【所以,老朱询问细节,是没毛病的。】 【但是细节吧……嘿嘿,徐鼎臣从小看的是哪一位?正是我秦枫主政的淳化县啊!】 【所以,论及执政细节,哪怕因为淳化县很小,有些皇帝关心的内容,徐鼎臣说不出来,但光凭他知道的那些,一定可以说得非常深刻,要比在场的任何读书人,都要深刻得多!】 【看似这是回答问题,但其实……这考察的是考生的实际执政能力,假设他真的就是这个治国者,他会怎么做,怎么解决一些具体的问题,是否真的胸中有锦绣,能够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等等。】 【这道题,是有水平的,但好像……又撞到鼎臣手里啦!】 【不好不好,这样搞下去,说不定,这孩子还真能一鸣惊人呢。】 【不到十岁的状元?那真是亘古未有了!】 这番心声,朱元璋自然是一字不漏,稍稍一想,还真是秦枫说的这个道理。 徐鼎臣年纪虽然小,但得天独厚,从小就是看着秦枫执政长大的,那淳化县如今早就成了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模范县,不论是税收还是文治,全都遥遥领先。 所以,徐鼎臣这道题目的回答,怎么可能差呢? 果然。 几个普普通通乏善可陈的回答之后,徐鼎臣终于整理好了所有答案,从椅子上起身,恭恭敬敬说道: “……汉高祖之有天下也,时则有萧何韩信;唐太宗之有天下也,则有魏征定新礼。钦惟圣上,奉天承运,混一区宇,纲纪法度之施,礼乐刑证之具,固已乎其有条,秩乎其有序矣,犹日与二三大臣励精图治,讲求政理,而又诏兴科第,博采群言。二帝三王之盛无以加此,岂汉唐之可拟伦也哉!” 好家伙! 秦枫听得都是目瞪口呆,直接好家伙! 这孩子,上道了啊! 不同于之前会试里的稍稍消极,现在经过自己的那番谈话,徐鼎臣真的打算一鸣惊人了,毫不避讳地展露自己的锋芒,以最小的年纪,面对那些苦读至少十年的对手,竟是怡然不惧。 这番话,不但完美回答了皇帝的问题,把所有他能想到的细节问题,全都事无巨细说得头头是道,心中存有爱国为民的大道,治国的整体方向,做到了以民为本,具体事务则详细严密,几乎没有任何纰漏,可以说就算是一个迂腐的读书人,听了这番话,只要能照着执行,那都能是一个不错的官员。 最令秦枫惊奇的是,在论述的最后,这孩子还不忘点题,又是汉高祖又是唐太宗的,把这些历朝历代的圣主明君都拿了出来,直接拍了一通老朱的马屁。 这本事,就连秦枫都觉得望尘莫及。 先天科举圣体啊,属于是。 这,哪个皇帝顶得住啊? 用当今圣上勤政的事实,刚好说中了老朱最得意骄傲的地方,然后又把古代的三帝二王拿来比较,一下子就显得刘邦和李世民都不如当今圣上。 这马屁拍得,明明白白,还让人一点都不反感。 有点东西! 真的是有点东西! 鼎臣啊,你再这样下去,我只怕你的县令是当不成了呀。 搞不好起步就得定个五品甚至四品……哪有这么高配的县令! 第四百四十九章 你这是要把我送走啊 “好!” 果然,能让秦枫都满意的,朱元璋自然是更加满意。 这孩子,别看年纪小,句句都说到了咱心里。 人才! 这就是人才啊! 感谢秦枫,为我大明,又培养出一位栋梁之材! 朱元璋无比感慨地望着秦枫,脑子里已经在琢磨着,这次整个科举主考官的事情,应该如何奖励秦枫,又应该如何安排这个年纪幼小却见识不凡的徐鼎臣呢。 殿试,至此,仿佛已经尘埃落定。 虽然还有最后一道题目。 但在场的两百多位贡士,乃至立于一旁的文武百官,心中仿佛都已经有了答案。 今科状元郎,除了这徐鼎臣之外,还有何人? 不过,大家亲耳听到徐鼎臣的那些回答,也都是心服口服。 秦枫的亲传弟子,果然不凡! 能有这样的见识,能写出这样的文章,年纪小怎么了,年纪小,那也是大明状元郎! 不过,最后一道题,就算只是走过场,也得继续进行。 朱元璋站起身来,脸上的笑容愈发温和,其实经过殿试这几天的评判,再加上刚才殿前策问的过程,朱元璋对于所有人的等次评定,已经有了定计。 现在,这最后一道问题,索性更加不去看其他人,只是望着徐鼎臣,笑道:“徐爱卿,咱最后一道题,你能解答么?” “启禀陛下,学生勉励而为!”徐鼎臣不骄不躁,沉声回答,更给他挣足了印象分,就算那些竞争对手,也觉得这孩子能在这样的年龄,就有这种心性,绝非池中之物,日后必将一飞冲天,说不定今天的状元,也只是一个开始呢。 “盖闻古先帝王之观人,莫不敷奏以言,明试以功。汉之贤良,宋之制举,得人为盛。朕自临御以来,屡诏有司,搜罗贤俊,然而杰特犹若罕见,故又详延子大夫于廷而亲策之,以庶几于古先帝王之盛节焉……三代而下,惟东汉之士俗,赵宋之伦理,差少疵议。果何道而致然欤?” 朱元璋缓缓开口,这最后一道殿试的策问题目,终于在所有人面前,露出全貌。 呵。 秦枫再次露出微笑。 【老朱,果然还是那个老朱啊。】 【强迫症是病,不太好治。】 【我知道你很急,但你不要急啊。】 【一问治国大道,二问安民细节,这两道题目,都得到了完满的解答,解答者是徐鼎臣,这当然让朱元璋十分满意。不过……满意之余,他又不满意了,因为……徐鼎臣毕竟只有一个!】 【这第三题,他索性直接问徐鼎臣,说我费劲巴拉开办科举,开科取士,选拔贤才,但像你这样的才子,怎么那么少呢?历朝历代,也都是贤才难求,这怎么破?】 【老朱啊,这种开放式问题,你拿来问一个才十岁的孩子,合适么。】 【好家伙,刘备三顾茅庐,也就是求诸葛亮出山辅佐,没跟诸葛亮说,怎么就你一个,能不能多来几个……你这多少是有点不礼貌的,不过……好吧,刘备就是个卖草鞋的,你已经是皇帝了,你是天王老子,你最大……】 秦枫的这番吐槽,自然也落入朱元璋耳朵里,惹得这位心情很好的皇帝,忍俊不禁。 秦枫啊秦枫! 还得是你! 表面上,咱英明神武,尧舜禹汤。 暗地里,咱是强迫症不好治,咱苛求孩子不合适,咱不礼貌及不上刘备…… 还有什么? 来来来,你都说出来,咱保证不打死你! 其实,朱元璋也知道,这最后一个问题,有点离谱了。 选贤任能,是所有君主都想要做,但未必能做好的事。 这孩子,若是连这个都能解决,那岂不是说……皇帝都给他做算了! “启禀陛下,要选贤任能,其实不难!” 忽地,徐鼎臣竟然语出惊人,一句话就把全场都给镇住了。 这,也不难? 你会不会有点飘了啊,孩子。 文武百官,都是神色震惊,不可置信地看着徐鼎臣。 要知道,真正的能臣贤士,那都是极其珍贵的资源,可以说得到一两个,便能够定鼎天下,建立起一个伟大的时代。 刘邦建立大汉,不正是因为张良、萧何、韩信? 刘备也正因为知道人才的宝贵,才不惜“猥自枉屈,三顾诸葛于草庐之中”。 现在,孩子,你跟陛下说,这其实并不难? 你知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哦?”朱元璋亦是微微惊讶,不过神色不变,看着这个身材还十分矮小的孩童,淡淡道:“这话,怎么说?”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 “吾师秦枫,有经天纬地之才,定国安邦之策,上能通晓国策,下可耕田安民,此必是天降能臣,欲大兴我大明也!愿陛下听之信之,则大明之昌隆,可计日而待也!” “学生本布衣,躬耕于淳化,苟全性命于乡野,不求闻达于朝堂。吾师不以学生家贫,选入县学,悉心教导,谆谆教诲,方才有今日学生之才能。吾师秦枫,实有点石成金之能,造化开天之力!陛下欲选贤任能,只需将此事交由吾师,假以时日,如学生这般泛泛之才,必将如雨后春笋,层出不穷!” “学生鲁钝,跟随吾师两年有余,所学远不及恩师胸中锦绣之万一!” “有吾师一人,远胜所谓能臣千万!” “陛下,又何必舍近而求远?” 噗! 秦枫眼前一黑。 孩子,毕竟是孩子啊。 我只教了他文章韬略,大约的确是少了些人情世故,更没有涉及到帝王心术之类。 鼎臣啊鼎臣! 你这是要把我送走啊? 话说到这个份上了,就这么说吧,老朱不弄死我,这事儿就不太礼貌了。 听听! 说些什么! 一开始还好,引用广为人知的出师表,还算是把我摆在“贤臣”这个位置上。 后来呢? 这特么的,造化开天这种词,也是能乱说的? 只有皇帝能开天! 我一个小小的四品知府,开个鸡毛的天! 僭越啊! 这是僭越! 哪个做皇帝的,能允许臣子牛逼到这个程度,就算你引用的这个出师表的原本背景吧!刘备诸葛亮固然是千古君臣典范,但到了白帝城托孤的时候,那一句“彼可取而代之”,其中隐藏着什么样的含义,这里面可就深了啊! 孩子……你…… 坑啊! 第四百五十章 这特么不是我教的! 文武百官,还有那些明白这里面厉害的贡士们,脸色纷纷变了。 这个徐鼎臣! 真敢说啊! 虽然秦枫秦大人,那的确是古往今来,难得一见的贤臣,不论是农耕安民,还是远征带兵,居然文武全才,此次领衔全国总学政,钦差全国,一开始因为年纪太轻,受到无数人的质疑,但现在看来,圣上果然英明神武,选对了人。 此次大明科举,倘若没有秦枫主持,只怕选出来的还真不见得是什么人才,全都是蝇营狗苟,用各种钻营手段通过层层选拔的,虽然不能说完全就是不学无术,但一定比不上现在的这批。 可是!即便是这样的道理,话也不能说得这么肆无忌惮! 的确,从年龄上说,你还是个孩子。 但现在可是殿试,由皇帝亲自主持的殿试,朝廷文武百官都赫然在列,更有今科数百位进士听着呢。 这些话,真的就能完全理解成孩子话?童言无忌? 有秦枫这样一个老师,骄傲那是必然的,但不能乱说话啊! 抑或是,这话索性就是出自秦枫的授意,如此说来,那秦枫竟然敢有不臣之心么? 这件事,可大可小! 往小了说,若是圣上真的不计较不在意,那就只当是孩子话,是这孩子对自家老师的一片赤诚崇敬,反而是一段佳话。 但要是皇帝当了真,把脸一翻,那立刻就是雷霆之怒,别说状元的名号没了,连带着秦枫都要遭到灭顶之灾! 现在,就看皇帝陛下,如何定性这件事了。 无数目光,包含着复杂和惊惧,望向徐鼎臣,望向皇帝,也有许多望向秦枫,心想你这个弟子,胆子比天还大,你教的? 奶奶的! 这不是我教的! 秦枫也是无了语,但徐鼎臣话都说出口了,现在也已经不能更改。 细想起来,秦枫倒也能理解,为什么徐鼎臣当着这么庄重的场合,会说出这样的话。 追本溯源,还真跟他的教导分不开。 从一开始开办县学,秦枫以七品县令的身份,担任县学的教师之一,承担的是《数论》这门课,毕竟未来的发展,秦枫心知肚明,光靠圣人之言,道德文章,那是不足以让大明或者说华夏,永远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 科学技术,才是第一生产力! 在不久的将来,会有一句话,叫做真理只在大炮的射程之内! 所以其实在秦枫看来,文章写得怎么样,八股入题是否巧妙,圣人之道是否透彻领悟,各种典故是否烂熟于胸,统统不重要! 反而是现在无人在意的那些所谓的“奇技淫巧”,在未来将占据主导地位! 落后就要挨打,这真的不是一句空话啊! 上百年的屈辱血泪史,神州大地整个变成了血与火的战场,那些不堪回首的岁月,秦枫虽然幸运地没有亲历,但也同样感同身受。 后来,因为各位老师的纷纷缺席,秦枫除了数论之外,还把其他的课程也担当起来,相当于一己之力撑起了大半个县学。 徐鼎臣,还有其他诸位县学里的学生,说是秦枫的亲传弟子,一点也不为过。 在这样的情况下,徐鼎臣可以说从一开始启蒙,就是跟随在秦枫门下,接受的全都是秦枫的教导,其中自然不会有太多传统的忠君的成分,反而是非常偏向开放,渐渐拥有了绝不属于这个时代的先进思想。 因此,当朱元璋提出那个问题,关系到如何选贤任能,徐鼎臣一方面对老师崇拜之至,另一方面也并没意识到这里面有什么恐怖的忌讳,想着这件事太简单了,我一个几岁的孩子,都能被老师调教成现在近乎状元之才,那么陛下你想要多少人才,送到我老师手底下,不就好了么? 于是就有了那番惊世骇俗的对答…… 秦枫想通了这来龙去脉,但却也只能微微苦笑,不知道事态会如何发展。 毕竟,这是七百年前啊! 就算七百年后,也不带在一把手面前这么说话随意的,好像你老师才是天下第一,连皇帝都不放眼里了? 格局大了,但,有点太大了…… 所有人的目光,最终都落到皇帝身上。 陛下会如何定性? 只可惜,今日皇帝陛下也不知怎么又染了风寒,还特别讲究,用纱帘遮蔽,虽然大家瞪大眼睛,依然看不清圣上脸上的喜怒。 呵呵。 朱元璋无声地笑了。 若是换了旁人,说不定还真的会心存忌惮,毕竟人心隔肚皮,你作老师的,教导出这样的弟子,谁知道你心里想的是什么东西,难道连皇帝都不放在眼里了么? 可是秦枫的话,自然不会有这样的猜忌。 因为秦枫的每一句心声,朱元璋都听得真切啊! 这家伙,哪来的什么不臣之心,最多是有些回老家之心,一言不合,就掀桌子,然后心声里怒吼一声,大不了老子回老家…… 这样的场景,朱元璋已经经历很多次了。 可不能让秦枫走了啊! 大明,还很需要他呢! 因此,之前遇到这样场景的时候,不论面对的是胡惟庸还是余从龙,笑到最后的,都只能是秦枫。 或许连秦枫本人都不知道,给他撑腰的不是老天爷,而正是这位大明朱皇帝。 这次,自然那也不例外。 虽然徐鼎臣说得有些孩子气,但也毕竟是一番对老师的崇敬之情,他老师秦枫,别说一个孩子了,就连朱元璋本人,都敬佩有加,这些年偷听心声治国,都快形成了依赖症,何况是一个孩子呢。 “诸位爱卿,辛苦了。” 朱元璋一开口,场面顿时变得寂静,只见这位九五至尊,居然重新坐了下来,语调平和,并不像是生气的样子,淡淡说道:“本次我大明重开科举,向天下选拔贤能,历经各级考试,能够站在这里的,都是一时之选,大明未来的砥柱中流!” 噫! 陛下竟然没有动怒? 众人虽然心中纳罕,但谁也不敢吱声,因为从这番话来看,很快就要揭晓今科状元了。 第四百五十一章 这就是传说中的爱屋及乌吗 “咱,很欣慰!” “从你们身上,咱看到了大明未来,必将继续强盛下去!” “如今站在殿下的这两百余名进士,学识渊博,才华横溢,你们在殿试中展示的风采,让咱心中欢喜!作为未来治理国家,教化百姓的栋梁之材,你们每个人,都是重任在肩,要永远铭记初心,勤勉任事,为国为民!” “咱希望,你们要永远记得今天的鞭策,持之以恒,不怕险阻,为天下黎民百姓谋福祉,为我大明的兴盛贡献力量……” 朱元璋的这番话,仿佛是一反常态,用的全是白话,不过熟悉他的人都同时松了口气,看来预料中的那个雷霆之怒,是不会出现了。 徐达等人都知道,这位皇帝,说话越白,甚至粗俗,就说明他心情越好,反而是忽然用到了“朕”,用到一些严肃的雅驯字眼,往往代表着接下来或许就是龙颜震怒,然后不知多少人头落地。 至于刚才殿试中那些非常拗口的题目,多半不是出自陛下亲手,这位陛下的文化程度不算太高,估计也想不出那些词句。 “此次大明科举,经过重重筛选,殿前奏对,今科状元为——徐鼎臣!” 果然! 众望所归! 既然最后的那番僭越的话,并没有让皇帝生气,那么这个状元,就没有任何偏差。 秦枫的亲传弟子,徐鼎臣,以不到十岁的年龄,荣膺此次大明科举最后的胜利者,点中状元! 接下来,又有榜眼、探花等两人,这便是一甲的三人,赐状元及第! 再后面,同样是依据此次殿试中的综合表现,皇帝亲自念诵名单,确定了二甲的若干人,赐进士出身! 其他人,就不用再赘述了,三甲进士,赐同进士出身。 至此,这场耗时大半年,牵涉无数人力物力,更有无数人头因此落地的大明科举,已经渐渐落下帷幕。 新科状元郎,自然享受着理所当然的万丈荣光。 然而今日的圣眷,却还没有到此为止。 朱元璋确定了所有位次之后,目光重又落在这个孩子身上,微笑道:“徐爱卿,你年纪尚小,做官似乎早了些,咱的意思是,不如先入翰林院……” 嗯? 朱元璋话说到一半,忽见这个叫徐鼎臣的孩子,面有不豫之色,欲言又止。 他今天心情高兴,不但是因为科举尘埃落定,还有秦枫心声里的一些话,让他对大明的未来充满信心,于是便借着高兴的劲头,笑着改变话风,问道:“徐爱卿,莫非是有什么想好的去处?不放说出来,咱听一听。” “臣,欲往六合县,做一县令!”徐鼎臣这个话,跟秦枫说过,现在以今科状元的身份,竟然在金銮殿上,对着当今圣上,依然坚持自己的初心念想。 可是此言一出,又是四座皆惊。 县令? 这不对呀! 你可是今科状元,整个大明的文气之所聚! 若只是县令,一个举人就够了呀! 状元郎,去做个县令,不但是低配,甚至可以说是贬斥了! 你把皇帝的恩宠,当成什么了,能由你随便胡来的么? 看得出来,宝座上的朱元璋也是大为意外,一时沉默。 可是这个时候,心声再次恰到好处地传来,让朱元璋的沉默,持续了更长的一段时间。 【咳,这孩子,还真是不忘初心。】 【学习,不是这么学滴!】 【不是说我从县令做起,你也一定要从县令做起,这学得有点生硬了,不过这孩子认死理,再加上他姐姐的死,始终是心中挥之不去的阴影,所以这个六合县,也是唯一能解决这片心理阴影,从而超脱自己,更进一步的唯一选择。】 【从这个角度来说,做个县令,那也没什么,反正应天知府是我,有什么大事小情,自然可以给他兜着底呢。】 【经过几年历练,鼎臣到十四五岁的时候,结合基层的执政经验,那就真的是前途远大,不可限量了,到那时候,别说升迁到知府,哪怕进入中枢,也有用武之地!】 【年轻,真的是最好的东西呀!】 【甚至鼎臣这孩子,都不能说是年轻了,这得算是年幼……】 【唔,历代先贤……甘罗十二为宰相……从这个标准来看,留给鼎臣的时间,倒也不多了,哈哈!】 原来,是这样的缘故。 朱元璋恍然,大致也知道他姐姐的事情,但毕竟是小事,当时没往心里去,但对孩子来说,那当然是天塌了一样的大事。 秦枫心声中描绘的未来,令朱元璋动容。 于是,这孩子的去向,自然可以定了。 因为朱元璋的沉默,许多人都心中忐忑,心想这状元郎不知敬畏,怕是得罪皇帝了吧? 本来么,你一个状元,去做县令,岂不是显得当今圣上不会用人? 糟了糟了! 一手好牌,打得稀烂啊! 没想到,沉默之后,皇帝再次开口,脸上重新露出笑容,道:“便依徐爱卿之言,命你去应天府六合县,去做个县令吧!此外,赐今科状元,冠带袍笏,跨马游街,一连三日!” 天哪! 这是何等的恩宠啊! 众人都是瞪大眼睛,不可思议。 按说,今天这徐鼎臣殿试的表现,固然是可圈可点,那几道问题的回答,也的确征服了所有人,状元之才是没有疑问的。 不过后面这些话,包括第三题的回答,包括现在索要县令的说法,或多或少,都有僭越的成分,一不小心就容易惹得皇帝不快,把之前的荣耀一笔勾销。 但没想到,皇帝今天心情居然如此好,不但没计较徐鼎臣的僭越,依然点他为今科状元,甚至还赐予冠带袍笏,跨马游街三日的荣耀! 这是祖坟上诈尸的荣宠啊!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爱屋及乌吗? 无数人的目光,悄悄地转向秦枫,见这位年纪轻轻,却已经身居高位的秦大人,神色平静,似乎并没有因为弟子中了状元,而有什么特别的喜悦。 “秦枫。” 忽然,圣上再次开口。 第四百五十二章 论功行赏,秦枫的万丈荣光 霎时间,全场再次安静下来。 圣上还有话说? “微臣在。” 秦枫大概猜到了是怎么回事,无非论功行赏嘛,倒要看看,老朱这次给点啥,这回可是实打实的全国跑着出差,到处杀头,很累的呢。 哈! 朱元璋第一时间就听到了秦枫心声里的不正经,亦是微微一笑。 “秦爱卿忠君爱国,爱民如子,此番勇于任事,以全国总学政之身份,钦差全国,代天巡狩,先后经由扬州府、濠州城、广东布政司,为了此次我大明科举之事,殚精竭虑,无有半日懈怠。” “尤其在广东布政司,为了彻底洞察叛臣余从龙之阴谋算计,不惜以身入局,扮作临时征粮工,终于让余从龙这一国之大奸暴露伏诛!” “为表彰功绩,寄托朕望,今日封秦枫为二等侯爵,爵位郡侯,享从一品俸禄,赐柱国位,世袭罔替,代代封侯!望你再接再厉,永保我大明江山,千秋万载,方不负今日之封赏。” 啊! 这、就、侯爵了?! 虽然很多聪明的朝臣,也早有预料,但皇帝的这句封赏一出口,还是引得满朝惊讶。 侯爵啊! 要知道,之前秦枫远征日本归来,也因为战功彪炳显著,而被圣上封了爵位,但那次也不过只是个三等伯爵而已,然后以四品知府却享受了二品的俸禄。 不过说起来,那点俸禄谁也没放在心上,但伯爵的称谓,非同小可! 没想到,这次秦枫竟然更进一步,以弱冠之龄,已经是侯爵之位,还有了柱国的封号,可以说满朝文武,除了跟随陛下一路南征北战,开创王朝的那老几位,其他人就算是为了大明耗尽心血的户部尚书杨思义等人,也都没有得到如此殊荣! 事实上,六部尚书,大多并没有爵位呢! 更何况秦枫得到的这个侯爵,是世袭罔替的爵位,也就是以后他有了儿子,那儿子生下来就可以沿袭侯爵的封号和俸禄,可以说只要有明一朝,世世代代都可以享受荣华富贵! 可是这秦枫,才多大年纪,他甚至连婚都没结呢…… 今日他的弟子,言语中还颇有些僭越冒犯,那时候大家都捏把汗,觉得皇帝有可能因此不快呢,可谁知一转眼,这位皇帝陛下不但没有任何不满的表现,反而毫不犹豫地给秦枫加官进爵。 这份荣宠,啧啧! 真的是羡慕不来。 “此外,赐秦枫丹书铁券,免死金牌!此后纵有作奸犯科,不尊律法之事,只要不涉谋逆,不叛我大明,便可免死九次!” 朱元璋索性一次性把朝臣的震撼拉满。 丹书铁券,免死金牌! 徐达等人,也有这个东西,也同样要说明不能牵涉谋逆大罪,其他的罪过就算是杀人,也可以抵了。 但不同的是,秦枫这金牌,竟然能免死九次? 好家伙! 中山靖王徐达的面容不由得微微一抽。 他手里那块,也才能免死三次啊! 虽然说,这东西大家都心知肚明,到了皇帝真的气急败坏的时候,不管是这一任皇帝或是下一任皇帝,真要搞你,这牌子上写着免死几次,都是不管用的,这天下毕竟是朱明天下,你到那个时候还硬要跟皇帝讲道理,算次数,那纯属脑抽。 但即便如此,这三次和九次的差别…… 厉害了!我可是开国之臣那! 竟然,还没比过这次秦枫做一回钦差? 也难怪徐达心里不平衡,主要是他并不知道,秦枫明面上的功劳只是钦差全国,把科举之事弄得非常完满,但实际上,在广东布政司,秦枫奋勇当先,其实是有救驾的大功在身上的,只不过朱元璋不能细说,只得遮掩过去,只把该有的赏赐,一样不落地都给到了秦枫。 众人仿佛看见,一颗早已冉冉升起的政坛新星,毫不掩饰自己的光芒四射,甚至已经有些夺了帝星的光辉,但皇帝却表现出前所未有的大度,不但没有任何猜忌防范,反而一如既往地信任和赏赐,这在华夏数千年的历史上,恐怕都是一个绝无仅有的异数。 这位秦枫秦大人,起飞了啊! 一时间,人人羡慕嫉妒,但不敢有恨。 明摆着的,这秦枫就是圣上眼中,无人能比的最大红人! 所以,以后怎么做官怎么做事,还用别人教吗? 这时候还不好好向秦大人靠拢,那可就蠢到了家,还有什么资格站在朝堂之上。 四品知府? 不不不! 什么知府,之前你管秦枫叫知府,可以不挑你理,从今天开始,你得忘记知府这个身份,规规矩矩地称柱国大人! 说不定用不了多久……这侯爵还就能变成公爵呢! 若是放在别人身上,似乎不可思议,但秦枫么,他从七品县令到了现在的从一品侯爵,也才用了三年多而已。 还有什么奇迹是不能发生的? 秦枫,站在人群中央,享受万丈荣光。 哪怕今科状元郎,也丝毫无法夺取他的任何一丝光彩,反而只会给秦枫的光辉,增添最耀眼的一抹亮色。 状元,也是秦枫门下呢! 这也就是说,不但现在的朝堂,秦枫如日中天,若是不出意外,只怕未来的朝堂,秦枫依然是举足轻重! 看看这里,大明首次科举选出来的两百多名进士,虽然都是天子门生,但哪个都是经过乡试、会试这样一路过来的呀,在会试的时候,秦枫作为主考官,那自然便是所有考生的座师,哪怕这个座师的身份没有像徐鼎臣那样亲传弟子那么亲厚,但按照一般的规矩,门生是万万不能悖逆座师的,出门都得自称秦枫秦老师门下! 等这些人成长起来,秦枫在朝堂中的影响力,还有任何人能比么? 无法想象! 所有人都在心中默默盘算着,如何跟秦枫拉近关系,至少也是绝不能得罪了他。 这便是以后为官的重中之重! 朱元璋一口气赏赐了许多东西,不要钱似的砸在秦枫身上,除了侯爵柱国之位,丹书铁券之外,金银财宝之类的俗物更是不必提了,心想咱对你这么好,大明对你这么好,就别一天天的总想着回老家了吧。 那老家有谁在啊,还非得回去…… 唔,还不够! 还得再给这家伙加点担子! 朱元璋心中一动,目光掠向某个方位,叫道:“杨思义。” 第四百五十三章 从今往后,您就是我亲爹! “臣在!” 户部尚书杨思义虽然老迈,却绝不昏聩,闻言立刻精神一振,越众而出,向着圣上躬身,等待示下。 “杨爱卿劳苦功高,几乎以一己之力,厘定了我大明摊役入亩之事,以老迈之龄,却迟迟得不到休养,是朕,是大明,对不住爱卿了。” 啊,这话言重了! 杨思义虽然从语气中只听到了感慨温和,并没有杀伐凌厉,但还是不敢生受,他可不是秦枫,没有那个胆大,闻言连忙颤颤巍巍地躬身,道:“微臣惶恐!既然食君之禄,自然忠君之事!微臣乃是文官,不若魏国公等人,能够驰骋沙场,马革裹尸而还,但作为大明臣子,自然也要竭尽心力,为我大明江山,谋万世太平!微臣只不过做了些微不足道的分内之事,实在当不起陛下如此谬赞,惶恐无地。” 嗯,这才正常嘛! 群臣都仿佛松了口气,这杨思义的反应和言辞,才符合一个臣子收到封赏之后的应有表现,激动之余,带着深深的惶恐不安,然后连连谦逊,表示自己没做什么,都是应当应分的,云云。 再看那个秦枫…… 好家伙! 左手丹书铁券,右手免死金牌,脑门上贴着侯爵柱国的封号,却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也不怎么忐忑紧张,也不赶紧下跪谢恩推辞。 你有圣眷,你任性啊? “诸位爱卿,你们可能不知道。”朱元璋摆了摆手,示意杨思义不要多礼,然后继续说道:“杨爱卿请辞告老,希望致仕的奏折,已经递上来三次了,只不过摊役入亩的事情,实在事关重大,咱思来想去,旁人实在难以放心,只好让杨爱卿勉为其难,以八十高龄,继续留在这个位置上,实在是辛苦了。” 这! 杨思义瞬间就有了一种要落泪的冲动。 君恩深重啊! 有这样一句话,真的是这辈子值了! 别说累一点,就算累死在这个位置上,那也是光宗耀祖,那也是死得其所! 一时间,杨思义心中兴起了一股士为知己者死的冲动,只要皇帝说一句话,只要大明需要,他这个户部尚书,可以做到死的! “今日,众位爱卿都在,也是我大明首开科举,选出诸位进士的大日子,借着这个机会,杨爱卿的请辞告老,朕正式允了吧!” 朱元璋的声音,也是微微感慨,看着实在已经老得不成样子的杨思义,有些动情地说道:“若是再不放你走,只怕真的要在京城,为我大明尽忠了,现在希望还来得及,能够让杨爱卿回到故乡,享几年清福,过几天没有事务纷扰的清净日子,也能含饴弄孙,感受儿孙绕膝的天伦之乐……” 杨思义直接就是老泪纵横! 他跟随圣上也有几十年了,当然知道这位陛下,铁血杀伐,果决凌厉,很少有这种真情流露的时候。 我杨思义,何德何能啊! 杨思义匍匐在地,连连叩首不止,已经感动得泣不成声,这时候别说是再干几年户部尚书了,哪怕让他骑上马提起刀上阵砍人,都不说二话。 “杨爱卿。”朱元璋待他的情绪平复一些,再次点名。 “臣在!”杨思义昂起头,大声回答。 “爱卿告老之后,户部之中,何人可递补尚书之职?” 这句话,顿时让刚才流淌在金銮殿上的浓浓温情,顷刻间消散了不少。 因为,这是大事! 户部乃是六部之一,更是掌管着至关重要的钱粮之事,可以说是大明的钱袋子,不管是出兵伐外,或是内政赈灾,都要户部出钱,因此户部尚书这个位置,简直是太重要了。 现在,杨思义去职在即,何人接替,的确是个极大的事情。 没想到,皇帝竟然把恩宠再次升级,让杨思义来推荐人选? 这是恩宠,但也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呢。 若是推荐的人不够好,甚至未来犯了什么错误,这笔账多少也得记杨思义一笔。 闻言,杨思义亦是心里咯噔一下,思忖良久,才重又向皇帝躬身,郑重道:“启禀陛下,以老臣之拙见,户部左侍郎黄铎,做事勤勉,心思缜密,近年来跟随老臣身边,颇为臂助!若户部之事交由黄铎主持,必能不负天恩。” 杨大人呐! 从今往后,您就是我的亲爹!!! 黄铎其人,官至户部左侍郎,这是正三品的官职,因此他在金銮殿上,也是有位置的。 此刻听到杨思义推荐自己,黄铎大喜过望,激动得差点连心都漏跳了。 要知道,虽然三品和二品,看上去只是一步之遥,但这一步,多少人穷极一生,也别想迈过去。 黄铎今年也已经五十多岁了,早年曾跟随圣上征战,因为自幼也读书识字,所以明朝开国之后,便一直在户部任职,杨思义是他的顶头上司。 但黄铎自忖,自己跟杨大人,从没有过什么过密的交往,至于送礼贿赂,更是不用提起,以杨大人的脾气,若是他走这个调调,甚至连侍郎的位置都保不住。 但是万万没想到,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杨大人竟然在离职之前,郑重推荐自己,来担任这个重中之重的户部尚书! 一步登天! 这是一步登天了哇! 黄铎激动得浑身颤抖,但这是在金銮殿,在君前,非圣上开口,他什么都不能做。 “黄铎?黄爱卿何在?” 朱元璋倒也知道黄铎其人,目光一扫,就像是能遥控一样,五十来岁原本腿脚已经不太灵便的黄铎黄大人,这会儿就像是变了个人,一下子就横跨而出,山呼万岁,无比恭敬地跪在杨思义身边,心中有千万感激,但这时候却不方便向杨大人表达。 “既然杨爱卿推举,想必有些道理。”朱元璋点了点头,似是无所谓地说道:“那就是你了!黄爱卿,从今天起,你就是我大明户部尚书。” “臣!黄铎!遵旨!” 黄铎只觉得脑中一阵阵轰鸣,浑身热血都涌上去,头晕目眩,连山呼万岁都是下意识地,实在是欢喜得快要晕过去了。 迷迷糊糊中,却又听到圣上好像一句话就定了这件事,但语调转为微微郑重,再次呼唤那个今天已经耳朵起茧子的名字,“秦枫,秦爱卿?” 第四百五十四章 又升官了?户部第二人! 嗯? “臣在。”秦枫微愣,没想到还有自己的事。 刚才已经发了一大堆的奖励了啊,又是侯爵,又是柱国,又是从一品待遇,丹书铁券,免死金牌什么的,还不够么? “户部尚书杨思义去职,黄铎递补尚书之位,那么空出来的户部左侍郎的位置,秦爱卿能否担待起来?” 啊,这? 包括秦枫在内,所有人都被惊了一下。 好家伙! 我说怎么如此大事,之前一点征兆都没有,而且看那个黄铎的神色和激动,也不像是装出来的,他也是刚刚知道这个喜讯。 按说,这种六部尚书级别的调动更迭,多少会有一些预先的商讨,最起码不该是文武百官全都面面相觑,甚至连杨思义本人,好像都是一脸的懵逼。 原来! 这件事的重点,落在这里啊! 陛下这是为了这碟子醋,包的这顿饺子! 黄铎这个户部尚书,虽然是正职,但其实不重要! 重要的反而是递补成为户部左侍郎的秦枫呀! 好家伙,原来秦枫的封赏,还没结束吗? 陛下啊陛下,您是生怕把秦枫直接从四品的知府,升到了二品的户部尚书,实在太不像话,所以才走的这一步棋么。 户部左侍郎,正三品,嗯,从品级上看,差不多了,之前倒也有过从知府升到六部侍郎的先例。 但不管怎么说,秦枫毕竟还是太年轻了! 不到三十岁的当朝三品,还并不是因为开国的大功,这……合适么? 要知道,这户部可是非同小可! 虽然都说吏部尚书乃是天官,掌管官职调动,乃是六部之首,但从另一个角度上来说,掌管国家钱袋子的户部,那才是真正的老大。 不管是国计民生,大事小情,哪一样离得开钱? 户部掌管的事全国疆土、田地、户籍、赋税、俸饷以及一切财政事宜,权柄之重,任何人都不敢忽视。 可以说,光是这一个户部左侍郎的位置,甚至要比刚才秦枫获得的那些侯爵、柱国之类的虚名,都还要重要得多! 秦枫也迷糊了一下。 稀里糊涂,又升官了? 而且,还是权柄极重的户部侍郎。 左侍郎! 秦枫知道,从唐代之后,便改变了以往“闾左豪右”的说法,改为以左为尊,所以这个左侍郎的地位,是要稍高于同样三品的右侍郎的,可以说只在尚书大人之下。 户部第二人! 哎,我还说继续做应天知府,可以照应一下鼎臣呢。 这要是去京城任职,怕这孩子毕竟年龄小,去做个六合县令,那里情况复杂立足不稳,恐有不妥。 再说了,京城是什么地方,那可是天子脚下,从城墙上掉下块板砖,恨不得都能砸到个三品官。 与其到京城谨小慎微,其实还不如在淳化县,自家的知府衙门,逍遥自在,更有许多早就相熟了的老百姓。 “启禀陛下。”秦枫打定主意,躬身奏道:“微臣年轻识浅,难堪大任,这户部左侍郎之职,极为重要,关系到国家命脉,微臣担心能力不足,误了事,那便于我大明不利,请陛下另行选择贤能。” 啊? 给拒了? 牛逼!还得是你! 秦枫周围或是身后,一片杀人的目光。 那可是户部第二人啊,竟然给推辞了! 这年轻人,这么傲气的么? 先前那个科举主考官也是,别人都是绞尽脑汁想要争取的位置,他却磨磨蹭蹭,还跟皇帝提了一堆令人发指的条件。 现在,莫非又要故技重施? 好家伙!陛下到底有什么把柄落你手里了? 这事儿不对啊! 一时间,文武百官心态再次崩了,因为秦枫出乎意料的推辞。 呵…… 朱元璋却是不以为意,凭借能够听到秦枫的心声,他心中的顾虑和想法,当然早就一清二楚。 说到底,不就是放不下你那个学生么? 咳,这有何难! “秦爱卿,不必过谦!”朱元璋笑吟吟地,仿佛丝毫没在意群臣的惊讶和秦枫的推辞,将话锋一转,微笑说道:“如今我大明处处缺官,杨老尚书的身体又实在难以支撑,所以这个左侍郎的位置,只能空闲,又没有其他合适的人选,你就先担待起来。而且应天知府之职,你也继续做着,平常只要在知府衙门办公即可,户部的事情,遇到疑难之处,你帮忙多操点心,无事则可以不用常留在京城。” 卧槽! 老朱你有点东西啊! 是我肚子里的蛔虫么? 秦枫吃了一惊,因为这次朱元璋的举动,委实是明显了点,这边秦枫刚想到那些问题,随手就被解决了。 这下,可就没有了推辞的理由。 再推辞,就不礼貌了。 秦枫只得领旨,谢恩,稀里糊涂,身上就又多了个正三品的实职,户部第二人的身份,还同时身兼应天知府。 古往今来,只怕也没有过这样怪异的官员配置。 【户部,有这么缺官么,一个能递补左侍郎的都没有?】 【看来,不干也得干了,再拒绝就有点找死想回老家的意思了。】 【哎,说起来,杨老尚书的确是该退了,看他站在金銮殿,身子都晃悠,好像随时都能倒下来似的。】 【人呐,都免不了生老病死。到头这一身,难逃那一日。】 【或许我不能在大明待到那个时候,还是好好培养鼎臣,他才是正儿八经的本地人,若是天时地利都对上了,还真能成就一代名臣,也不枉了自己来七百年前走这一遭。】 【至于户部的事情,唉,全国的财政啊!光想一想,就觉得头疼,这得多操心。我来到这里,可不是当牛马的啊,老朱!】 秦枫接受了,但也免不了在心声里一阵吐槽。 听到这些吐槽,朱元璋亦是莞尔一笑,虽然这个秦枫有些惫懒跳脱,但他也是发自内心希望这个大明朝更好,这一点上,跟自己是完全一致的。 就这样吧。 退朝! 这次殿试,至此,彻底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今科进士,一共两百七十六人,各个脸上泛起光彩,昂首阔步地走出皇宫。 入宫之前,他们只是寒窗十载的学子,怀揣梦想而来,追求青云之路。 离开之时,他们已经是进士的身份,前途不可限量,其中佼佼者甚至可以直接进入翰林院,只要再打磨几年,等待时机,随时都可能递补到重要的位置上,到那时便可以尽展胸中所学,上报国家,下安黎民! 第四百五十五章 你以为你真是尚书了? 散朝之后,所有人都有自己的事情。 已经完成卸任的户部尚书杨思义,佝偻着身体,慢慢往家走。 求仁得仁,本应高兴,但一想到自己从此远离京城,告老还乡,杨思义心中还是难免会有一番感慨,甚至不舍。 这不舍,并不是说他贪恋权位,而是对于年华不在,岁月不饶人的一种唏嘘。 杨思义今年,已是八旬高龄,若是再不致仕,唯一的可能,就只能是死在户部尚书这个位置上了,然后倒是能落个风光大葬,但…… 哎,走吧,走吧! 从金銮殿到尚书府的这一段路,并不长,但杨思义也还是走了很长时间,刚到家,还没来得及喘息几口,便有门房通报说道,户部左侍郎黄铎,求见。 哦。 现在,已经应该说是新任的户部尚书黄铎了。 杨思义点了点头,他知道黄铎在散朝后,总有一番热闹,那些善于钻营的人,绝不会放过这个跟新尚书靠近的机会,毕竟以后不管是哪个衙门,谁敢说自己就没有用钱的时候了? 当然了,这都是国家的钱,绝非姓杨的或是姓黄的私有,原则上当然要听皇帝的调配。 但在实际执行中,大家都伸手,事情都重要,这种情况下,户部尚书的话语权,也是非常重的! 有时候,甚至你得罪了吏部尚书,都别得罪户部尚书! 估摸着,黄铎现在才得以抽身,来见一见我这把老骨头。 杨思义脸上浮现出微微欣慰的笑容,虽然黄铎来访,是题中应有之义,但他毕竟还是来了,起码证明他不忘本,也不枉了自己在君前推荐,居然还一语而中,把这么重要的一个位置,就这样定了下来。 这其中…… 杨思义神色微微郑重。 与其说,是皇帝给自己这个面子,倒不如说……在皇帝心中,谁来做这个户部尚书,其实已经不重要了。 呵呵…… 秦枫,秦枫。 到底是什么来头? 我要走了,再也不理朝堂的事情,但是这个秦枫也太神秘了,实在是令人难以索解。 “下官黄铎,拜见杨大人!” 转念间,黄铎已经到了厅堂,撩衣袍便要叩拜行礼,杨思义连忙摆了摆手,笑道:“黄尚书不必多礼,你我共事多年,彼此心照,客套话就不用多说了。” “是。”黄铎满脸都是感激的神色。 这可是户部尚书啊! 虽然近年来杨老尚书岁数大了,去职是迟早的事,他作为户部第二人,也曾经有过这样的想法,不过……因为性格原因,这位新任的黄尚书,其实在人际方面很不怎么样,也没什么人脉基础,若真是要从朝臣中选择递补,多半轮不到他。 能安安稳稳在左侍郎的位置上干到退休,本就是黄铎给自己想好的未来。 可是没想到,今天来了个意外之喜! 从三品到二品,这样的跨度,无数人穷极一生也无法达到。 现在,黄铎已经是六部尚书之一了! 如此恩情,简直是堪比生身父母,黄铎再不懂事,也知道要第一时间来杨老尚书家中拜谢。 寒暄几句,分宾主落座,黄铎神色依然难掩激动,倒是看得杨思义一阵好笑,知道他真是没想到能获得如此梦寐以求的机会。 “黄铎啊,你的文才能力,还有对我大明户部的熟悉,是没有任何问题的!所以,今天圣上忽然问起,老夫推荐你接替尚书之位,那也是你自己努力得来的结果。” 杨思义抿了一口茶水,慢悠悠地说道。 “是!”黄铎连忙放下手中茶盏,正色道:“杨大人栽培之恩,下官永世不忘!” “从我大明开国,你我便在一起共事。”杨思义看着这个继任者,有些感慨地说道:“五年来,户部大事小情,你也是辛苦了,老夫自然看在眼里。还是那句话,在能力上,你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只是性格方面……哎,也怪老夫平常少了些对你的砥砺磨炼,本想着不着急,不着急,可老夫的身体竟是无法支撑,再加上最近摊役入亩的事情太过重要、太过繁忙,更是无暇顾及。现在骤然把你放在这个位置上,你要格外小心,遇到事情,要多想,明白么?” “下官明白!”黄铎连忙点头。 “我且问你,日后户部若有事情难以决断,你该当如何?”杨思义十分了解这位属下,虽然这黄铎也有五旬年龄,但脑筋不够灵活,做个实干派的侍郎毫无问题,但若说八面玲珑的尚书,还真是不太妥当。 但没办法,今天的事情很仓促,皇帝的问题不能不答。 相比黄铎,那位右侍郎虽然更灵活些,但杨思义觉得他品行不端,一直对他不喜,自然不会推荐他来做这个尚书。 现在,已经尘埃落定,但杨思义毕竟还有些不放心,就想要在临走之前,最后提点提点这个新官上任的尚书大人。 “下官自然要聆听大人的教诲!”黄铎答得十分流畅,毫不犹豫。 屁! 杨思义笑骂道:“老夫已经致仕,你还不让老夫回老家过几天安生日子?” 呃! 黄铎尴尬,连忙赔笑道:“大人莫怪,是下官失言了……” 算了,这个黄铎,就不能跟他绕弯子,他绕不过来。 杨思义摇摇头,神色转为肃穆,正色道:“你记得,不论遇到任何事情,难以决断的也好,无法解决的也好,你要亲自去往应天府,去找户部左侍郎、应天知府秦枫,听一听他的意见,然后施行,明白么?” 啊? 黄铎愣了一下,脑子果然没跟上,过了片刻,才低声道:“今日金銮殿上,那秦枫不是亲口说,他年轻识浅,又不懂咱们户部里的机构运行,他能解决什么?” “愚蠢!!” 杨思义忽然大怒,厉喝道:“你要是这个认知,老夫真后悔,把你推到尚书的位置上,只怕反而是害了你!” “你以为,你这个尚书的位置,是怎么来的?” “如此重要的六部主官,圣上随随便便就能放心交给了你,圣上听说你的名字,只怕都是今天才听说的!” “之所以老夫可以退休,不是因为你的能力可以让皇帝放心!陛下真正放心的,是那位秦枫秦大人!” “这个户部,你只是个样子!真正主事的,是秦大人!” “你要是连这一层都想不明白,听老夫一句,趁早找个机会,把位置让出来吧,免得日后行差踏错,惹来杀身之祸!” 第四百五十六章 你这心声,也太淫邪了吧 新任户部尚书黄铎,被活活骂出了杨府。 不过,这些年,挨骂是常有的事儿,他跟杨老尚书名为上下级,其实已经事之如老父,挨几句骂不会记在心上。 很少见到老大人如此生气啊。 可是……那个秦枫,真有这么厉害? 黄铎挠挠头,神色尴尬。 他在人情世故方面,的确缺根弦,近年来秦枫声名鹊起,很多文武百官已经开始纷纷寻找门路,尝试亲近,但他却无动于衷,甚至都没怎么关注秦枫的事迹,只把心思扑在自己户部的那摊子事儿上,尤其是杨大人老了,摊役入亩的事情虽然是杨大人担纲负责,但其中无数具体的工作,都是黄铎做的。 论功劳,黄铎做这个尚书,毫无问题。 杨思义也正是看中了他内心赤诚,一心为国为民,才做出的决定。 但没想到黄铎迟钝到了这个地步,要是不尽快骂醒他,以后皇帝怪罪下来,连自己都要吃挂落。 唉! 黄铎走在路上,脑子还有点混沌,但总算是被骂得清明了点。 看来,我得摆正位置啊! 我只道此番加官进爵,杨大人就是我的亲爹。 可现在看来……我的亲爹,至少还得加上一个秦枫秦大人。 可他才二十来岁…… 黄铎脸上泛起古怪的神色,有些哭笑不得,但也已经渐渐知道这其中的利害关系。 听杨老尚书的,一定不会错! 户部有什么事情,都要去请示那个“左侍郎”秦枫。 如此倒反天罡,看似奇异,但在官场中,却并不是什么稀奇事儿。 就比如说教太子读书的那些人,名为老师,但实际上……谁又敢对这个特殊的学生,有任何不恭敬之处? 但那是太子啊! 这秦枫…… 莫非那个谣言,还真不是空穴来风么? 黄铎时而清醒,时而糊涂,仔细想了想最近户部可能面临的大事,应该就是年底之前的太子大婚了。 太子大婚,自然要耗费钱财,风光大办。 可是户部里面没有多少余钱啊! 要是按照朝廷的规制,那其实也风光不起来,陛下给这方面定的标准非常有限。 可是如果按照陛下的规制执行,让婚礼显得有些寒酸的话……太子会不会见怪?那可是未来的皇帝呢! 这个问题,黄铎本来是憋着,想要请教即将离京的杨老大人,但刚才惹得大人生气,被骂了出来,没来得及问。 要不,去问问秦枫秦大人? …… 秦枫回到应天府府衙,自然有一番热闹。 许多淳化县甚至其他周边各县的老百姓,听说秦枫钦差归来,纷纷前来拜见,一时间府衙门口人满为患,秦枫就跟后世的明星一样,被团团围住,只差一个麦克风,就能开个新闻发布会什么的了。 待这些老百姓听说了,秦枫秦大人再次加官进爵,如今已经是侯爵、柱国、户部左侍郎,却还是没有放下应天府,没有离开他们这些苦哈哈的老百姓,场上的气氛更是骤然攀升到极点,一个个脸上兴高采烈,比过年还高兴激动,挤在前排能跟秦大人说几句话的,更是欢喜得心脏都快要从胸腔里蹦出来。 群众太热情了,秦枫也不能扫兴,便索性找了个高台站在上面,有问必答,与民同乐。 这些场面话,秦枫会说,但其实也挺没意思,因为大部分老百姓,也说不出什么太有营养的话,无非就是三大类,要么恭喜他升官,要么感谢他还留在应天府,要么询问此行钦差全国的所见所闻…… 这些主要以淳化县人为主的老百姓,以能跟秦大人说话为荣,再加上的确许久不见,热情爆表,不厌其烦地一遍遍地问,秦枫也只好没有架子一遍遍地答。 答得多了,兜来转去也就是那几句话,百姓们倒是不知道腻烦,秦枫渐渐觉得无聊。 口中还在应付着,脑子里可得琢磨点正事儿了。 【嗯,首先是户部左侍郎,老朱的意思有点太明了啊,表面上我是侍郎,但其实……只怕户部的事情,自己都要担待起来了。】 【穿越大明当牛马,很好……】 【不过现在看起来,倒也国泰民安,这个大明跟印象里的不一样,已经有了许多变化,而且似乎所有的变化,居然都是正向的!】 【有点意思,照这个趋势发展,好像还真的很令人期待呢。】 【那就不急着回老家了,在哪过不是过啊,这里也挺好,不如就安顿下来,亲眼见证一下这个更加强大的大明,有没有可能远超另一个时空,引万国来朝,甚至……以后让后世子子孙孙,都不用再学英语什么的了?】 【难呢!跨海是个极大的困难,郑和下西洋,那也只是西洋而已,真要通过航行,走遍这个球,技术难题可不少。】 【还有之前立下宏远的杂交水稻……哎,光是这个,就不知要耗费多少功夫,还不一定能不能搞出来。】 【事情,是做不完的!我特么的又不是大明皇帝,还是别太牛马了。】 【倒是有个事,该提上日程了!】 【唔,听说年底之前,太子大婚……朱标娶的好像是常遇春的女儿来着,不知道这位急先锋的女儿,有几分乃父之风……说起来,我也该成家了吧!】 【要不,就凑个热闹,跟当朝太子赶在一起?】 【跟兰娘虽然聚少离多,但早已彼此心照,再加上这次钦差的时候,更是已经把关系确定下来,再拖着人家姑娘,就不礼貌了,反正也就是准备几样聘礼,正式下个聘书的事儿,既然要办,就得风风光光的,咱现在好歹也是当朝侯爵了,侯爵娶亲,也不能太马虎。】 【嘿嘿……没想到,这场穿越,居然如此精彩!】 【待到把兰娘娶进门……啧啧,好像兰娘今年才不到十六岁吧!这要是搁在前世,也就是个高中生,谁下手那是要犯法的!】 【还是大明好啊!大明好!年方二八……娇靥如花……洞房花烛……佳人破瓜……啧啧啧……】 人群熙攘中,原本偷听得十分惬意的朱元璋,陡然间神色大变。 秦枫! 你这心声,也太淫邪了吧!! 第四百五十七章 太子被下了什么迷魂药! 京城,鄂国公府。 自从鄂国公常遇春在出征途中病逝,这里显然是冷清了许多。 朱元璋没有忘记这位曾经跟随自己南征北战的老兄弟,将其追封为翊运推诚宣德靖远功臣、开府仪同三司、上柱国、太保、中书右丞相,开平王,谥号忠武,配享太庙。 但再荣耀的封赏,也换不回活的鄂国公。 可惜的是常遇春病逝的这个时间点,刚好在明朝刚刚建国,一切百废待兴的时候。 可以说,该打的硬仗,常遇春一场也没落下。 该享的大福,常遇春却一点也没有沾上。 如今,按照昔日战功,功勋卓著的魏国公徐达,已经是朝堂上举足轻重的人物,堪称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哪怕是不久前也曾权倾朝野的胡惟庸,其实若是真的跟徐达对上,也不够看。 还有,刚刚在金銮殿上,享受无限荣宠,弟子成为今科状元,自己也晋升为侯爵、正三品户部左侍郎的秦枫,虽然人人都知道陛下对这个年轻人极为看重,但谁也不会认为,这份信任和恩宠,会超过一路跟随陛下几十年的左膀右臂,徐达。 可是常遇春呢? 原本,他跟徐达几乎是齐名的。 但现在,人走茶凉的悲戚,不可避免地在鄂国公府邸上,显现得淋漓尽致。 事实上,倘若不是当今圣上恩典,这里只怕会更加冷清! 早在数年前,也就是常遇春病逝的那一年,大明皇帝朱元璋亲自下旨,将常遇春的长女,赐婚给自己的长子朱标,正式结成儿女亲家。 这可是一个了不得的信号! 须知,就在赐婚不久后,朱标便被正式确立为太子,倘若没有什么变故,那么他就是板上钉钉的未来大明皇帝,不论是威望还是身份地位,都无可动摇。 有了这一剂强心针,几乎要瞬间衰落下去的鄂国公府,这才勉强支撑住了局面,不至于落得门前冷落车马稀。 常遇春有三个儿子,长子常茂,沿袭国公之位,被封为郑国公,不过人人都知道,缺乏实际战功威望支持的这个国公,跟魏国公徐达相比,压根就不是一个级别的存在,只能是仰仗先父的余荫,低调做人,等待未来立功,开创自己事业的机会。 然而现在的大明…… 前元已经被横扫,建州女真彻底灭掉,世代为患的倭寇也成了大明海外行省。 常茂身为武将,想要建功立业,那真是太不容易了。 总不能率领大军,去攻打一些不入流的土匪山贼吧? 因此,这几年,常茂同志一直很苦恼。 不过今天,鄂国公府上,最苦恼的轮不到常茂,而正是那位凭借圣上的指婚,将鄂国公府勉强支持住的那位常遇春的长女,常淑婉。 啪! 一只精致的描金细瓷碗,被摔在地上,打了个粉碎,常淑婉眉毛倒竖,厉声喝道:“你说太子刚刚能离开东宫,立刻就去找了那个贱人?” “是……”常府里的几个丫鬟下人,都低着头,大气也不敢喘,好在都知道自家小姐这个脾气,今天又听说了这糟心事儿,发脾气是预料之中的。 “该死,该死!”常淑婉卷起两条衣袖,露出倒也欺霜赛雪的两截玉臂,但整个人却毫无名门闺秀的模样,反而因为骤然的愤怒,让她把平日勉强维持的形象全都扔了,跟活张飞似的在院子里龙行虎步,颇有乃父之风。 看来,常遇春给她取的这个名字,一番心意,全都白费。 这位鄂国公的长女,既不“淑”,也很难“婉”。 再有月余,便是太子大婚的日子了。 这是大明的大事,也是她一辈子的大事。 夫君倒是没得挑,不论文才武功,人品样貌,都堪称如意,而且未来还会是大明皇帝,君临天下,到那时候,她这个太子妃,便是无可争议的皇后娘娘。 此次陛下悄悄离京,微服私访,虽然知道的人很少,但常府也算是消息灵通,辗转听说陛下不在,正是太子监国,只不过陛下因为之前的事,下了严令,虽然监国,还是不许离开东宫,不许他去寻那个异国公主。 可是今天! 陛下在金銮殿,殿试今科进士,忽然突发奇想,召见太子。 这本来是好事,堂堂太子总是禁足,总也不是办法,这应该是圣上心疼开恩,释放了一个好的信号。 可是这个朱标! 常淑婉飞速在院子里踱着步子,花盆景致被她一一踢得粉碎,郁闷地想着,那个异国公主,到底有什么迷魂手段,把太子迷成这样? 就今天这点当口,也要偷偷去见她一回? 你、你把我当成什么?把即将风光大办的太子大婚,又当成什么? 平心而论,这常淑婉虽然不像寻常大家闺秀那般柔弱温和,但也并不是善妒之人,尤其自己嫁的可是未来的皇帝,古往今来哪有皇帝只专宠一人的?若真是那样,只怕群臣都不会答应,会劝陛下广施恩泽,开枝散叶,那也是大明兴盛的标志。 但现在这样不行呀! 这都还没成婚呢,我这里从不见你来,反而时时跑去那个异国公主居住的地方,算怎么回事? 退一万步说,就算以后太子再纳侧妃,也应该是身家清白的大明女子,哪怕不是名臣之女,哪怕来自民间,总也比这番邦异族,要胜强百倍吧?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啊! 太子,难道连这点粗浅的道理都不懂么? 哼! 定是那番邦女子,另有一番不为人道的狐媚手段,硬是给太子下了迷魂药! 没了主意的常淑婉,打定主意,要去找那个或许唯一能管住朱标的人。 常淑婉被皇帝指婚,那自然是皇恩浩荡,鄂国公府上下,都是感激莫名,这足以证明,陛下是念旧情的。 所以……现在的局面,可不能再继续这样发展下去了。 万一出了什么岔子,太子的迷魂药剂量更重了些,硬是要悔婚的话,不但常淑婉没了皇后的命,连带着整个鄂国公府,全都完了啊! 这事情,不能听之任之! 我、我找陛下去! 第四百五十八章 去找秦枫!他比朕本事大! 朱元璋看着跪在面前的常淑婉,只觉得一阵阵头大,本不晴朗的心情,雪上加霜。 标儿,这个标儿,真是太不让咱省心了! 还不如秦枫呢,起码能听到心声,知道他心里想的是什么,可是标儿那心思,连他这个做父亲的,都捉摸不透。 那异国公主,就真的胜过了人间无数? 唉! 一想到这里,朱元璋就忍不住深深叹息。 事实上,早在常淑婉入宫见驾之前,朱元璋早就知道了太子朱标的那点小动作,对于大明皇宫的掌控力,这位开国皇帝自然是没有任何疑问,现在满朝文武,虽然也有开始悄悄向太子示好的,但却并没有真正意义的所谓太子党。 原因很简单,当今圣上都还春秋鼎盛,你一个劲跑到太子那里献殷勤,想干什么? 现在朱标身边的那些老师也好,饱学大儒也好,勋贵武将也好,都是在朱元璋的授意下,才亲近的太子。 有些东西,我可以给,但你不能自己乱拿。 规矩,是早就立起来了。 原本太子朱标的成长轨迹,也大致是按照朱元璋预想的脉络进行的,识文习武,弓马文章,每一样都足以作为众皇子的楷模,小小年纪已经有了明君气象,这让朱元璋十分欣慰。 朱标身上出的第一个岔子,是因为秦枫! 不过这个岔子并不是现在的,而是未来的,通过秦枫的心声,朱元璋得知,他寄以厚望的太子朱标,竟然寿元不久! 那次的惊讶,的确是非同小可。 为此,整个太医院,都差点被朱元璋给掀了个底朝天! 但是后来,解决问题的,依然是秦枫! 那套俯卧撑的动作,是真的好用! 尤其是此次在殿试之中,朱元璋亲眼看到许多本身学问和能力都还可圈可点的贡士,一到了俯卧撑测试的时候,简直就原形毕露,那身子骨虚弱的,怀疑给他们身下放个千娇百媚的大姑娘,他们照样无法完成这个最基础的起伏动作。 如此孱弱,如何担当未来的大明江山? 所以,朱元璋想到了太子朱标,想要让他给这些贡士做个榜样,便让他出了那座已经软禁了许多时日的东宫,到金銮殿外展示了一回,也算是趁此机会,结束了这场软禁的生涯。 软禁的原因,便是那位不好处置的异国公主! 标儿不知怎地,结识了那个叫李泰妍的朝鲜公主,并且在极短的时间内,竟情根深种…… 对此,朱元璋竟是后知后觉的! 等到知道此时,俩人竟然已经分拆不开,哪怕朱元璋雷霆震怒,太子竟然也一反常态地不再听话,宁可被软禁,也并不低头。 其实! 对于太子,朱元璋实在已经是违背本性,一再容忍! 首先这次出京微服私访,依然让太子监国,释放了稳定的信号,让那些听到一些风声的臣子不要心乱,大明的未来,依然要交给标儿的。 但虽然监国,却依然不许这不听话的孩子离开东宫半步! 有什么国家大事,都由专门的太监送到东宫,让太子就在东宫之中,批阅奏折,处理国家事务,希望能给他多一点时间,去遗忘那个劳什子朝鲜公主,踏踏实实做好太子之位,到年底之前把大婚完成,有了新人,想必就更可以替换旧人了。 男人嘛…… 可是,朱元璋万万没想到,时间过去了好长,不但没有让这对青年男女的感情冲淡,反而更加黏糊了! 这次他刚刚把太子从东宫放出来,一转眼的功夫,他竟然就敢去私会那个李泰妍!! 李泰妍被关在鸿胪寺,但太子既然已经离了东宫,鸿胪寺那几个官员,哪敢硬拦? 麻烦!真是麻烦! 朱元璋觉得一阵烦躁,若是敌国不听话,灭了就好了,若是臣子不听话,杀了就好了。 但现在,孩子不听话,而且还是未来继承皇位的嫡长子,他能怎么办? 总不能也给砍了,然后从其他皇子里再选一位…… 国本,乃是极为重要的大事,哪能如此儿戏。 现在可倒好! 本来就还没琢磨出个头绪呢,常遇春这家伙的女儿,看起来也是个愣头青的性格,竟然就这么闯入宫来见驾,让咱给你做主? 咱,能做个什么主! 你自家的夫君,自己管不住,怪我了? 一个一个的,都只会让咱生气! 还有那个朱镜媺!! 从儿子,又想到女儿,朱元璋脸上的郁闷,愈发沉重。 女生外向啊…… 偷偷溜出去,要跟着秦枫钦差全国,也就罢了,还把自己给搞得生了病,这下闹得,普天下都知道那个兰娘是秦大人的夫人,这算什么,既定事实了吗? 尤其是想到前不久,秦枫在府衙门口,心声里的那些关于娶亲之后的内容,实在是很黄很暴力,让朱元璋这个做父亲的,第一次觉得秦枫的心声一个字都不想听,听着令人恼火! “陛下……” 常淑婉本来是个风风火火的性子,但到了深宫之中,到了这位九五至尊面前,自然不敢表现得太过豪迈,努力扮演委委屈屈小媳妇儿的形象,见陛下半天不开口,只得小心翼翼地低声提醒。 太子的事情,怎么办,您倒是给个主意呀! “陛什么陛!”朱元璋的烦躁骤然达到顶点,不耐烦地挥手道:“走走走!别来烦朕!朕能有什么办法?你不如去找那个秦枫!哼!朕看他本事最大,可比朕的本事大多了!你去问问他,说不定就有办法了!” 啊?! 常淑婉惊呆了。 她虽然性格酷似乃父,但毕竟也是女儿家,平常不说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但随着大婚在即,就算装,也得装出个温良淑德,不能到处抛头露面,授人以柄。 因此,她听过秦枫的名字,但却并不知道太多关于这位政坛新星的事迹。 如今听到皇帝不耐烦的训斥,常淑婉又是惊惧,又是骇然,心想这太子大婚,乃是皇家的大事,怎地……反倒要问个外人? 可是皇帝怒气冲冲,她不敢再追问什么,只得匆忙起身告退,脚下差点被拖长的裙摆绊了一下,微微狼狈。 第四百五十九章 鼎臣游街,秦枫下聘 应天府府衙内,秦枫并不知道自己已经被好几个人惦记上了。 经历了回返的那场热闹之后,府衙重新恢复的基本的平静。 淳化县三年,应天府一年,从知县到知府,秦枫凭借不凡的能力,以及百姓的拥护,在这片地界上,真可以说是一言九鼎,说不定比皇帝的圣旨都管用。 而作为原本起源地的淳化县,更是早就达到了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大治景象,足以作为全国示范县,秦枫的府衙落在淳化县,那自然是稳稳当当。 到今日,淳化县最引人注目的焦点,反而不是秦枫了! 依照圣旨,正在披红挂彩,跨马游街的今科状元郎徐鼎臣,理应衣锦还乡,在京城享受了万丈荣光之后,又回到老家这边,跟年迈的父母相拥而泣,又在姐姐的灵前上了香,一家人都纷纷落泪,感慨着否极泰来,若是芸娘能看到弟弟今日高中状元,该有多好…… 不过,拂去泪水,终究还是喜事。 徐鼎臣离开家门,重新跨上骏马,要在淳化县内慢慢走动,尽情挥洒荣耀,尽情展露天恩,这是圣旨要求的,是历朝历代所有状元都独有的那份尊崇,并非是徐鼎臣有意炫示。 而作为状元导师的秦枫,这会儿在府衙内堂,伏案奋笔疾书,却数次不满意地将纸张揉成一团,丢到地上。 那地上墙角,已经丢了不知多少张废纸。 令秦枫这样反复纠结无法定稿的,正是要送往兰娘家的聘书! 是的,秦枫准备求亲了。 再过今年,兰娘又大了一岁,虽然在秦枫前世的眼光看来,依然还是个没毕业的高中女生模样,但在这个时代,已经到了出阁的年龄,再加上两人的事情如今可谓是全国尽知,他再黑不提白不提的不肯主动,那就不礼貌了。 秦枫当然要做个礼貌的人。 所以这该有的三书六聘,一样都不能马虎! “……自从初见贵女婉然,淡雅如兰,举止娴雅,才情卓绝,聪慧过人,愚心无端,一念定情,至今不灭……不觉春夏交替,流年如梭。细想往昔,心中愈是坚定。然虽愿得贵女芳心……小生愿以诚心,奉以玉聘,冀望携手共度漫漫人生路。愿贵女若能倾心相许,定当以诚敬附之,彼此相携同汇未来,兼肩风雨共度余生……” 秦枫尽力了。 虽然来到这里已经三年多,但秦枫毕竟没在这里经历十载寒窗的砥砺,文辞方面,也就只能是泛泛,但这种事,总也不好找人来捉刀代笔,怪不好意思的,只好亲力亲为,写成这个样子,已经是耗尽了秦枫所有的文学细胞。 就这样吧! 其实也就是走个形式…… 秦枫知道,这聘书送去女方家里,如果不出大的意外,那是不太可能被拒绝的。 所以,用心写出来,也就是了。 至于聘礼,那也早就准备好了,体体面面,也绝不会让兰娘家里有任何为难。 嘿嘿! 一想到未来的新婚燕尔,秦枫的心情也是非常晴朗,脸上不自禁地泛起憧憬的笑容。 就是吧……这七百年前的结婚,实在是有点繁琐! 后世偷个户口本就完事了! 现在呢? 三书六聘! 到现在,这一上午折腾的,才刚完成了三书中的“聘书”。 后面还有“迎书”和“礼书”呢。 聘书,是用来求婚的,对方接受聘书,那就是同意求婚。 迎书,是接亲时候用的,相当于是结婚证。 礼书,那是过大礼的时候,礼物清单,礼书越长,意味着新娘嫁得越风光,也意味着双方的家庭地位和财力都很高。 三书之外,还有六礼! 首先要准备的就是“纳采”。 男方需要请媒人,把纳采礼送去女方家,以表示诚意。 别的都好说。 这个媒人…… 淳化县自然有专门的媒婆,不过秦枫对这个行当,一向没什么好印象,尤其是那媒婆脸上一颗媒婆痣,三寸不烂之舌,想起来就让人皱眉,秦枫觉得自己的喜事,不想让这个行当的人来掺和。 但总要有人把聘书和纳采送过去呢。 这事情,可不是后世思维那样,自己送去最有诚意,那反而显得不重视女方,不可取。 其实民间来说,倒真的不一定非要媒人这个固定的角色,很多原本就两情相悦的青年男女,有了父母之命,有了两小无猜,那就足足够了。 但这父母之命……对秦枫来说,还是有点为难。 穿越者开局,父母不是标配啊…… 再其他合适的人选,就只有亲近的长者了。 唔…… 要不,毛老爹? 秦枫思前想后,跟自己关系较为亲近的,也就是这个瞎眼的毛老爹了,虽然眼睛不便,但毛老爹如今在淳化县也是很有威望,因为他时常到处走动,跟谁都能搭几句话,久而久之就有了极好的人缘。 再加上,这次钦差去往广东布政司,刚好赶上毛老爹一家探亲,也是一同患过难,说是自家长辈,能说得过去。 不愿找媒婆,又没有其他长辈可以备选,秦枫思忖一番,最终决定就是毛老爹了,哪怕这请求有些突兀,想必毛老爹不会见怪的。 可是,秦枫去到毛骧家里,扑了个空。 这很合理,毛老爹虽然眼盲,腿脚却是灵便,经常在外面溜达,估摸着这会儿又不知溜去了哪里,那也不用急于一时。 秦枫悠哉悠哉,回到府衙,却见府衙门口一个身穿簇新官服的家伙,好像已经等了好久。 嗯? 这不是新任的户部尚书,黄铎么! 论起来,这可是自己的顶头上司呢,我现在除了应天知府之外,还是户部左侍郎…… 秦枫认出此人,不敢怠慢,连忙快步迎上前去,拱手道:“啊呀!黄大人!什么风把您给吹来了?下官有失远迎,怠慢了!快快请进!” 嘶! 黄铎脸上一抽。 他是被杨思义骂了一通,才想明白这里面关窍的。 尚书? 不不! 恐怕在皇帝心中,秦枫才是这个尚书,我最多还是那个侍郎,就不错了。 因此,面对秦枫的寒暄客套,黄铎可不敢拿大,连忙用同样的礼节,拱手躬身回礼,道:“秦大人说哪里话,是黄某来得突兀了,不曾跟大人知会一声,罪过了……” 第四百六十章 太子大婚,你反对? “尚书大人请!” “秦大人请!” 这一幕,有点怪异。 从职位上来说,秦枫是左侍郎,黄铎是户部尚书,本应该是很清晰的上下级关系。 但现在黄铎不敢拿大,却也不便太过于伏低做小,只能是互相客套着,透着一股心照不宣的虚假劲儿。 不过,好在黄铎是个直性子,压根也不擅长弯弯绕。 落座没多久,茶还烫嘴呢,黄铎便已经单刀直入,苦着脸说道:“秦大人呐,如今杨老大人已经致仕回家,真的把这个偌大的户部丢给了我,这几日,诸多事务千头万绪,可难死我了!” 嗯,这倒合理。 秦枫寻思着,原本户部就是极为重要的衙门,现在到了年终岁尾,最忙的可不就该是财政部门。 更何况,在这个当口,主官换了人,而且递补上来的左侍郎,正在家里忙活聘书的事儿…… 这就相当于可怜巴巴的黄铎,稀里糊涂爬上了户部尚书的高位,手下却没有之前跟自己一样好用的左侍郎支应着,只剩一个右侍郎,还因为没能上位的缘故,心存怨怼,干起活来出工不出力,索性把黄铎给架在那里,有能耐你自己干吧。 虽然只是短短几天,但黄铎相当于是一个人干了三个人的活! 没当场去世,已经算他身子骨还不错了。 这会儿,黄铎是实在撑不住了,又想起杨老尚书临走前对自己的耳提面命,所谓万事不决问秦枫,于是也顾不得其他,咬咬牙直接就奔了应天府府衙。 问清原委,秦枫也是一阵无语。 树欲静,而风不止啊! 本想着这个所谓的户部左侍郎,自己只是挂职一下,毕竟上有尚书,下有一堆户部的大小官吏,也不差我一个人吧。 现在看来,差。 黄铎的姿态摆得很低,好歹也是当朝正二品的高官了,这会儿被逼得可怜兮兮,满面愁容,就差给秦枫下跪了。 秦枫看不得这个,论官职人家还大着一级,论年龄人家比自己大一倍还多,就这么个怪可怜见的半老头子,跑到自己府衙里,求自己帮帮忙,于情于理,都不太好拒绝。 “黄大人,先别急。”秦枫叹了口气,本想着今年过年之前,只忙活结婚这一件大事,现在看来是不太行的了,户部财政那一摊子若是沾上边,忙不死也得脱层皮。 嗯,不行,不能让这黄铎当甩手掌柜,主意我可以帮忙出,但事情还得你来做。 想明白这些之后,秦枫放下手中的茶盏,笑道:“事情再多,也得一件件做。黄大人不妨说一说,目前最难的事,是哪一桩?莫不是因为各地的赋税收上来之后,登记造册、税银入库的事情,忙不过来了?” “不是不是!”黄铎连忙摇头道:“这事情虽然麻烦,但经过几年的忙碌,在杨老尚书的带领下,已经形成了规制,现在照着规制操办就好,最多是大家伙忙一点,不至于为难。” 唔。 秦枫点了点头,这个黄铎知道萧规曹随的道理,不胡乱搞事,那户部有杨思义打的底子,应该就不会出大的岔子。 “那,莫非是潘严给你找了麻烦?” 秦枫说的这个潘严,正是户部右侍郎,不难想到,他没有上位,自然是心中不满,估摸着不会太配合工作,阳奉阴违是题中应有之义。 “嗯……有点,但也还好。”黄铎本不该什么都说,显得自己无能,但有杨思义的那番训斥,他再也不敢对秦枫等闲视之,再说来都来了,还藏着掖着,说一半留一半,本就不是黄铎擅长的话语机锋。 咬了咬牙,黄铎索性直截了当地说道:“秦大人,如今最让我为难的,不是这些,而是即将到来的太子大婚!” 哦? 秦枫倒是微微意外,皱眉道:“太子大婚,你有什么为难的,你反对这门婚事?” 噗! 黄铎差点尿了。 我反对? 我拿头反对啊? “呃……秦大人说笑了,说笑了……”黄铎苦着脸,连忙否认,我长了几个脑袋,敢反对太子大婚。 不过,经过这句笑话,倒也熟悉了秦枫的说话风格,气氛更轻松了些,黄铎没那么紧张了,略一措辞,正色道:“按照陛下亲自定下的规制,即便是皇家子女,其一切礼仪用度,都需要严加控制,绝不可以奢靡浪费,耗费民脂民膏!” 哦。 秦枫有点明白了。 差在钱上,那的确是户部该管。 “陛下圣明。”秦枫现在虽然已经是大明高官,曾经却也是寻常社畜,再加上主政淳化县的时候,更加看到了这时代老百姓的辛苦和艰难,闻言感慨道:“陛下起于毫末,才能知道民间疾苦,如今已是九五至尊,依然不忘初心,体恤百姓,此乃千古明君之相!” “是是是!”这个话,黄铎长了几十个脑袋也不敢反驳,连忙鸡啄米似的点头认可。 但! 问题没解决啊! 陛下是明君之相了,可是他规定的这个数额,别说风光大婚了,怕是连一些民间的财主之类,都比不上…… 堂堂太子,若真的按照这个标准去操办婚礼,绝对可以用寒酸来形容。 这样一来,太子会不会心存不满,然后有朝一日自己要是有什么地方落到太子手里,那就完了啊! “所以呢,你难在哪里?”秦枫已经知道大概,但见黄铎脸色愁苦,便有意逗逗这个被架在火上的老头子。 “没钱那!”黄铎心态崩了,心想我说得不清楚吗,这位秦大人,理解能力没这么差吧。 “太子大婚,不能马虎,但是现在能动用的钱,就只有那么一点,礼部那边已经来催了几次,按照礼部的说法,所需的钱财,比陛下规定的多了十倍不止!这个钱,我是拿也不是,不拿也不是,又不敢把这问题丢给圣上……唉……真不知如何是好……” “为什么要户部出钱?”秦枫忽然反问道。 啊?! 黄铎猝不及防,眼睛骤然瞪大,一时没理解秦枫是什么意思。 第四百六十一章 不出钱,我还能赚钱?! 不用户部出钱? 你出啊? 这话,黄铎当然不敢说出来,不过满脸都是写满了疑惑。 朝廷的大事小情,哪一样离得开钱? 从来都是上到皇帝,下到各衙门,都要到户部来要钱,这样的场面,黄铎做侍郎的时候,就是司空见惯。 现在忽然秦枫说,不用户部出钱? 咋,太子大婚,你一毛不拔? 这个户部尚书,还想不想干了! 就算按照皇帝的那个苛刻的标准,也是有一定支出份额的,怎能完全不出钱。 “咳!黄大人糊涂了!” 秦枫见这黄老头实在有点悟性不够,只得笑着点醒道:“太子大婚,明明是应该给朝廷赚钱的好机会嘛!若是操作得当,说不定这一次大婚,能抵得上一省之地的赋税!” 啥?! 黄铎差点把一口茶水呛死自己。 还、还赚钱? 一省之地的赋税? 秦大人你这玩笑开大了吧,怎可如此戏耍于我! “我且问你,太子大婚,定在什么时日?”秦枫慢条斯理地说道。 “下个月,也就是腊月十六那天!”对此,黄铎自然是十分清楚。 自古以来,冬至之后,立春之前,被认为是一年内阳气初动的日子,是所谓的“初阳之岁”。 早在乐府诗《孔雀东南飞》里,就曾经这样记载着:往昔初阳岁,谢家来贵门。 因此,初阳之岁被认为是结婚的最佳时节,是民间习俗中,结婚的高峰期,这一点,跟秦枫熟悉的后世喜欢在春秋两季结婚,并不相同。 毕竟在七百年前,春秋两季乃是农忙最重的时候,怎么可能选在这个时候结婚,误了地里的收成,喜事可就变了味道。 而后世之所以渐渐变了规制,则是因为春秋不再特别忙碌,而且还有为了气候适宜穿婚纱的需要。 在这样的背景下,朱标大婚,虽然是皇家,但也选择了腊月十六这一天,早就请高人算过,这一日宜嫁娶,乃是大吉大利。 其实这所谓的高人,用的大概也都是统一的教材。 皇家请的高人,算出来的黄道吉日,跟民间的,并不会有太大的区别,不存在皇家这边官方高人算是黄道吉日,民间的野生高人算反而是黑煞日这样的乌龙。 “黄大人,你猜,腊月十六这一天,有多少人结婚?”秦枫的主意,便是出在这里! 嗯? 黄铎一愣,还是没反应过来,只是下意识地略一思忖,皱眉道:“腊月十六乃是上上之选的黄道吉日,最适合嫁娶,所以……民间选在这一天结婚的,应该也有很多人。” “我来告诉你个准数。”秦枫还真研究过这个,不是为了太子,是为了自己……闻言便能如数家珍,笑道:“仅我应天府一地,人口百万,粗略统计要在腊月十六娶亲者,共计一万一千七百二十六户!” 啊! 这么多? 虽然有所预备,黄铎还是被吓了一跳。 要知道,整个应天府,也就是百万人而已啊,竟然就能有一万多户结婚娶亲的,这数量的确令人咋舌。 不过转念一想,倒也合乎情理。 首先这一年的腊月十六,的确是极好的日子。 再加上大明建国五年,渐渐开启盛世气象,得益于秦枫的灌溉新法,无数老百姓能够吃饱肚子,也就有更多的心思花在子孙繁衍,开枝散叶上。 到洪武五年年末,刚好是天时地利人和都凑到一起。 太子大婚之日,也是无数民间小夫妻选择的琴瑟和谐之时。 “黄大人你再猜猜,放眼全国,这个数字,能有多少?”秦枫继续循循善诱。 “唔,若是按照应天府的比率……”谈到业务,黄铎来了精神,毕竟户籍之事乃是户部该管,这些年他能在杨思义手下成为有力臂助,又完全不依靠人情世故,那自然是因为业务精通,很快就根据大明现在登记在册的近八千万人口,推而广之,算出一个明确的数字,飞快地答道:“全国结婚的人数,在这一天,会有近百万!” 说实话,这个数字,把黄铎自己都吓了一跳。 这么多? 不过,多则多矣,跟我刚才说的事情,有什么关系? 婚丧嫁娶,这是礼部该管。 我只是个出钱的…… 虽然民间不用我出钱,但……怎能从这里赚钱? 唉! 这是个什么尚书。 管钱的,对钱的事情不敏感,多少有点坑。 秦枫以手扶额,确定了这是老朱给自己挖的坑。 户部尚书越菜,意味着他这个户部侍郎越操心。 这都提示成这样了,还领悟不到,真有点带不动的感觉。 “黄大人。”秦枫不想循循善诱了,因为诱不出来,对待学渣,必须拆开了揉碎了直接给讲明白,不能用启发式教育。 因此,秦枫叹了口气,看着黄铎那张苦瓜脸,直接说道:“若是朝廷放出文书,把腊月十六这一天,定为龙凤呈祥的一天,配合太子大婚之事,你猜这百万的数量,会不会暴增到两百万,甚至三百万?” 大有可能! 黄铎猛点头。 民间娶亲嘛,讲究的就是个好口彩,不然也不会算什么黄道吉日了。 若是朝廷发文书,直接把太子大婚之日昭告天下,且给它起个什么龙凤呈祥之类的好口彩,那么赶这个吉兆的,肯定还有更多人,哪怕本来计划明年再办事的,也不差这一年半载了,无论如何也要跟上这一次。 “那么……”秦枫终于图穷匕见,嘿嘿笑道:“若是这个时候,朝廷推出一种信物,嗯……比如说婚书也好,钱币也好,首饰也好,线香也好,红烛也好,总之什么都行,不重要。由朝廷统一制式,然后将其赋予龙凤呈祥的寓意,言明这是高人开光,太子同款,旨在与民同乐,共鸣琴瑟,你猜……会不会很受欢迎?” 啊! 至此,黄铎终于如梦方醒! 还、还可以这样? 秦大人这么一说,还真的是啊! 那东西是什么,不重要。 重要的是,有高人开光的噱头,有太子同款的吸引,这年头谁还不巴望着自己家沾上一点贵气啊? 正所谓望子成龙,那是古来就有的念想。 现在,自家的儿子、儿媳,能在结婚的时候,不但跟当朝太子未来皇帝同一天,甚至还是同一个高人开光的信物加持,可以说普通老百姓,再也没有这样可以亲近拥抱皇家的机会了! 一个字…… 买买买! 第四百六十二章 秦枫搞钱,竟然如此内行! 秦大人,有大才啊! 黄铎的眼前,仿佛被打开一片全新的天地。 干了好些年的户部侍郎,哭活累活也都没少干,却万万没想到,竟然还可以有这样的生财之路! 别说是自己,就算杨老尚书,只怕也想不到的! 可是…… 黄铎咽了口唾沫,思忖再三,才小心翼翼地说道:“秦大人,如此做法,会不会有增加百姓负担之嫌……您知道的,前任杨老尚书这几年,都在竭力推进摊役入亩,为的就是减轻百姓负担,所以……” “这是自愿购买,图个口彩,又不是摊派,哪来的负担?”秦枫笑道:“再说了,这所谓开光的信物,又不需要标价太高,扣除成本之外,一份信物,哪怕只要三钱银呢?这并不算是什么沉重负担,况且也绝不强制。” 三钱银…… 黄铎的脑袋,飞快转动起来。 按照刚才算的数量,若是真的用这个法子,那么今年腊月十六结婚的,很可能会突破两百万户! 就按两百万算的话,每户三钱银,那也就是六十万两银子啊! 今年,今年的赋税! 牵涉到自己的领域,黄铎脑子里各种数据,自然是不缺的。 今年刚收成上来的全国赋税,虽然还没有完全统计完成,但大致的数量,大概在两千多万石,不到三千万石的样子。 就按两千万石计算,折合成银两,那就是一千万两白银。 这是全国的! 那么光是秦大人刚才说的那个主意,虽然不能保证家家户户都动心,但最起码,五十万两银子是板上钉钉的,毕竟谁家嫁娶,也不可能缺那区区三钱银子。 五十万两! 还真的是能及得上许多行省的赋税了! 天哪! 有了这笔大钱,别说一个太子大婚,就算是所有的皇子全都大婚,也足够风光大办!! “还有。”秦枫笑着补充道:“可以把信物分成等级,从最低的铜级信物,到银级信物,金级信物,玉级信物……这样有条件的家庭,自然会选择更高的,还能让收入再增加一截,你懂的?” 话说到这个份上,黄铎再笨,当然也都懂了。 鬼才! 真的是鬼才! 这位年轻的秦大人,果然是全才,不但能种田,会安民,能打仗,就连搞钱也是一把好手,这主意一出,太子大婚的问题,当然也就迎刃而解了! 不过,这件事,也不能他一个户部尚书就把事儿定了,首先得经过皇帝的恩准,然后还得跟礼部等其他衙门联动,才能把事情推进下去,把这个信物具体是什么定下来,然后在全国范围内发行…… 皇帝,能同意? 黄铎心里没数,不过既然他是户部尚书,这个主意虽然是秦枫出的,也只能由户部尚书来写奏折,小心地申请这件事。 …… 同意! 黄铎万万想不到的是,这个时候,皇帝陛下刚好“遛弯”归来,就在府衙的不远处,已经能通过秦枫的心声,知道了这个匪夷所思的主意。 哈哈! 不愧是你! 朱元璋一听,就眉头舒展。 朝廷缺钱,他是知道的,虽然近两年赋税的事情不用操心,但用钱的地方也实在太多了,多的不提,光是两次远征用兵,那耗费的钱财,全都是恐怖的数字。 没想到,秦枫搞钱,竟然也如此内行! 至于是否会给百姓造成负担,朱元璋略一思忖,便即释怀。 他曾经也是老百姓,而且是穷得活不下去的那种,但若是易地而处,家里遇到喜事,又能沾上皇室贵气的话,就算再揭不开锅,只要这喜事能办,就不会缺这区区三钱银子。 如今我大明的老百姓,无论如何,也不能比咱当年的家里,还贫困吧? 朱元璋觉得,这法子可行,就等着黄铎的奏章呈上来了。 “多谢秦大人指点!”黄铎有些激动兴奋,毕竟自己苦思好久,束手无策的难题,被秦枫三言两语,竟然就打开了一条全新的道路,虽然还不能确定皇帝是否允可,但估摸着问题不大,而且就算皇帝不答应,看秦枫老神在在的模样,说不定还有别的主意,总之在他看来难上加难的太子大婚,在人家秦大人这边,根本就不算个事儿。 千恩万谢,黄铎这回心里算是佩服得五体投地,心想果然还是杨老大人高瞻远瞩,让自己有事不决就来找秦枫,果然大有道理。 “黄大人不必客气。”现在秦枫和黄铎,算是混了个称呼上的对等,谁也不压着谁,拱手笑道:“说起来,秦某也刚好打算定在腊月十六,纳吉娶亲,若是这信物定下来,先给我来上一套,我也沾沾当朝太子爷的喜气,哈哈!” 啊? 黄铎一听,大喜过望。 要知道,他就算消息闭塞,人也迟钝点,但至少也知道如今秦枫在民间,是个什么样的声名地位。 毫不客气地说,太子的名头,还真远不及这位秦大人! 当然了,太子有皇室贵胄的气运加身,可以发布龙凤呈祥的好口彩,这是秦枫不具备的,但如果加上秦枫也是这一天成婚,民间因此而跟随讨个吉利的,不说翻倍,恐怕也差不多了! 这样算下来! 刚才算的五十万两银子,极有可能变成百万两银子! 那可就是相当于是最富庶的省份,一年的赋税了! 这是要发啊! 黄铎感激涕零,连忙起身,一躬到地,颤声道:“秦大人的大恩大德,黄某永远不会忘记……” “哎哎哎,黄大人想多了。”秦枫哈哈笑道:“我是真的要娶亲成婚,不是为了黄大人娶的这个媳妇!” 啊……对对对! 黄铎也笑了起来,略微尴尬的气氛顿时一扫而空,不由得在心中对秦枫更加感激。 杨老尚书说得对。 自己这个户部尚书,只是个摆设! 真遇到事情,能拿主意的,还得是秦大人! 别看现在自己吃的是二品俸禄,但实际上,还是那个户部左侍郎而已,这其中的关系,要永远记得,跟住了秦大人,以后的前途,陛跟着杨大人还远大! 第四百六十三章 朱元璋心态直接崩了 千恩万谢,黄铎得到了指点,离开应天府衙。 秦枫也并不拿大,亲自给送到门口,目送黄铎离开,倒觉得这个老实头的户部尚书,还挺可爱,虽然人情世故方面差点意思,但提到大明的户籍、赋税,这些相关的具体业务,那真是如数家珍,信手拈来。 杨思义啊杨思义,你这是选了个业务骨干做继任者。 但身为六部尚书的那些八面玲珑的本事,全都交给我来承担是吧? 我特么怀疑,老朱跟杨思义有勾结,这个坑是挖好了给我跳的! 秦枫看着黄铎走远,正要转身回府衙,继续写好那份聘书,忽然见到一个熟悉的身影,顿时心中一喜,招呼道:“毛老爹!你遛弯回来了?” 哼! 朱元璋心里正恼火呢。 咋,你也要腊月十六成婚? 好家伙! 意思是,我这一个长子,一个长女,都同一天结婚呗? 儿子结婚,是喜事。 女儿结婚,多少有点烦。 尤其集庆公主还是朱元璋最喜欢的女儿,一想到从此给了别人,哪怕是给秦枫,还是觉得心里不舒服,不自觉地又想到那天秦枫心里那些很淫邪的心声,这不舒服的感觉顿时再次加倍。 咱辛辛苦苦养大的女儿,都便宜你小子了! 虽是皇帝,也免不了凡人的思想,女儿出嫁,老父亲总会有种地里的白菜被拱了的郁闷,甭管那头猪有多出色。 正闹心呢,忽然被秦枫叫住了,朱元璋哼了一声,但只得保持人设,拱手道:“啊呀,秦大人……” “正有事找你呢!”秦枫直接把毛老爹拉扯到府衙里,一副急切的样子,倒把朱元璋弄得有点糊涂,不明所以。 还没反应过来呢,已经被按在椅子上,只听秦枫语调微微兴奋地说道:“毛老爹!我在淳化呢,也没有什么亲人,这些年咱们相处融洽,我跟毛兄也是相交莫逆,早把你当做是自家长辈一样。” 唔? 怎么忽然间上情绪了。 朱元璋还是摸不到头脑,只得顺着秦枫的话,点着头,但脑子里一片雾水。 “毛老爹,你知道的,我跟咱们淳化县的兰娘,感情不错,这次又一同患难,更加心意相通。”秦枫把桌上墨迹未干的聘书拿起来,抖了抖,让毛老爹能听到声音,然后说道:“我这里写了聘书,准备三书六礼,正式迎娶兰娘过门。这样,刚好还能赶上跟当朝太子同一天娶亲,也是图个好口彩……” 呸呸呸! 朱元璋刚才还在烦躁这事儿呢,心想我用你再说一遍,你莫要欺人太甚! 却听秦枫语调快捷,继续说道:“可是我不喜欢媒人这个角色,我跟兰娘心心相印,也没用到媒人,所以去兰娘家里送聘书的事情,想要长辈出面,这件事,我思来想去,就只有劳烦毛老爹,最为合适……” 噗! 啥? 朱元璋心态直接崩了。 你! 你这小贼!骗走了我的集庆公主,还要朕亲自给你送聘书? 岂有此理! 真是岂有此理! “毛老爹……毛老爹?”秦枫说了半天,见对方居然没有反应,这跟一贯健谈的毛老爹并不相符,不由得微微奇怪,便停了下来。 “嗯……好、好的。”朱元璋咬碎了后槽牙,才勉强说道:“如此,要恭喜秦大人,贺喜秦大人了!” “好说好说。”秦枫虽然觉得微微奇怪,也没往心里去,笑着继续说道:“待我准备好纳吉之礼,连同聘书,劳烦毛老爹一并带过去,其实也就是走个流程,想必兰娘家里不会有什么阻力,毛老爹也不必担心。” 哼! 家里阻力很大! 非常大! 朱元璋没好气地想着,但又得辛苦保持现在的人设,一时间脸色不断变幻,只得低下头,掩饰住神色的不妥。 正说到这里,门外忽然传来脚步声,以及贺三斗熟悉的声音,禀报道:“启禀大人,鄂国公府来人,求见大人。” 嗯? 秦枫一愣。 鄂国公? 常遇春的府上? 可是自己穿越来这几年,从没有跟常遇春这一支,有过任何交集呀。 来的是谁,常茂还是常升? 历史学得一般,也就记得常遇春有这俩儿子了,但不管是谁,那也都是承袭的国公之位,从地位上也不可轻忽。 秦枫略一思忖,道:“毛老爹,你在这里稍坐,我出去见一见贵客。” 鄂国公府来人? 朱元璋也是愣了一下,随即想到,来的很可能是那个颇有乃父之风的常淑婉! 好家伙! 朕、朕那日只是心头烦躁,随便说了句你去问秦枫好了,这个常氏……怎么还给当真了? 须知,你一介女流,又是大婚在即,跑到年轻未婚的知府衙门里求见,说出去,也不是什么好看的事儿呢。 唉! 一个个的,就没有让咱顺心的! 朱元璋愈发郁闷,草草跟秦枫打了个招呼,便听到秦枫脚步声远去,已经匆匆离开内堂。 咱倒要听听,这个常淑婉,问点什么! 朱元璋虽然不能跟去,却可以竖起耳朵,听谈话,同时也听心声。 …… “国公府上,哪位大驾光临?” 秦枫一到正堂,便朗声问道,虽然常遇春已死,但不能怠慢了他的后人。 “妾身在此,见过秦大人。”常淑婉虽然努力收敛,但将门虎女的风格,还是自带着一股豪迈,此次带了几个身边的丫鬟,便一头撞到应天府衙,换别个大家闺秀,还真的干不出来。 但常淑婉从不会考虑那么多。 再说了,我可是奉旨来的! 谁敢啰嗦废话? 啊? 秦枫也是吃了一惊,这才看到,府衙正堂上,并没有任何男子,只是几个衣着华贵的姑娘,为首这位尤其贵气逼人,显然是主子。 鄂国公府,女子。 于是对方的身份已经呼之欲出。 这就是要跟太子成婚的那个常遇春的长女? 怪了! 她来找我,是为了什么? 不管怎么说,这也是太子妃的身份,若是历史真的发生偏移,朱标登基的话,这位常氏就是母仪天下的皇后娘娘。 秦枫连忙收摄心神,拱手道:“下官秦枫,见过常小姐!” 第四百六十四章 我孙子也早死? 噫。 常淑婉微微意外。 其实自从他父亲,也就是鄂国公常遇春故去之后,常府上下,都深切感受到了什么叫人情冷暖,人走茶凉。 那些平常跟苍蝇一样,赶都赶不走的人,一下子就少了许多。 倘若她不是被指婚给太子,恐怕这种趋势还会进一步强化,堂堂开国六王之一的常遇春,只因为死得早了点,后人就落得如此田地,的确令人唏嘘感慨,不过这就是现实,不以任何人的念想所改变。 没想到,这位虽然人在应天府,但在京城的名声也如日中天的秦枫,却还如此态度,以下位者自居,规规矩矩地自称下官,看得出来言出由衷,并不只是做的表面功夫。 “秦大人,叨扰了。”常淑婉心中莫名酸楚,连忙盈盈一福,倒是有几分淑婉之意,然后在秦枫的指引下,先入了府衙,到正堂内落座,自有伶俐的衙役奉上香茗,随后退下,偌大的厅堂内就只有秦枫和常淑婉两个人。 但是,隔着好几道墙,有耳。 朱元璋这个偷心声的本事,比wifi信号好得多,可以穿墙,只要在一定范围距离之内,就不受影响,所以他尽管离开了府衙,却随意兜了半圈,到了一处不起眼的墙角,懒洋洋地倚着墙壁坐下,看似晒太阳,但耳朵却是竖起来的。 这里,其实距离府衙内用来待客的正堂,最近。 朱元璋熟练得让人心疼,神色微微郑重,想要看看秦枫是否真有解决这个麻烦的本事。 标儿鬼迷心窍,硬是不肯跟那个异国公主斩断情丝,这让朱元璋都没了主意,只能寄希望于秦枫。 “常小姐。”秦枫微笑道:“早就听闻鄂国公身先士卒,勇猛无双,乃是天下仅有的先锋猛将,只可惜天不假年,竟英年早逝,实在令人扼腕叹息,下官每次念及此事,都深感遗憾。” 不清楚这个未来太子妃的来意,但总得说点什么吧,秦枫也不能夸人家长得漂亮,只能夸她那个已故的爹了。 这话,常淑婉自然是爱听的,不过提及亡父,总也免不了心中伤痛,略寒暄几句,常淑婉轻叹一声,道:“若不是皇恩浩荡,将太子许配给……呃、我是说,将我指婚给太子,我常家的状况,只怕会更加糟糕。” 她哪会绕弯子说话,略显生硬地要把话题转入正题。 ? 秦枫脑子里打了个问号。 虽然看似只是小小失言,但正常人谁会这样失言啊。 这娘们,可不像正常人呢! 但话题既然来了,那就得接,秦枫微笑道:“听说,下个月便是太子大婚之日,下官在这里,要提前恭喜常小姐了!” “秦大人客气了。”常淑婉很想挠头,又觉得不雅,但她实在不知道接下来怎么说这件事。 当面直愣愣地说,太子偷人了,请问万能的秦大人,这件事我应该怎么办,怎么把太子的心收到我这里来? 太尴尬了! 别说她好歹还是个姑娘家,就算是急先锋常遇春在这里,对这样的话题,说不定也得有三分扭捏。 常淑婉不说,秦枫便实在猜想不到。 虽然李泰妍牵涉的那个案子,是秦枫亲自办的,但在秦枫的视角,涉事人是富家公子黄彪,跟当朝太子能有什么关系? 所以,这个常淑婉,匆匆而来,还一副交浅言深的模样,让秦枫愈发摸不到头脑,只得保持表面的客套,等着常淑婉先切入正题,然后才好判断如何说话。 俩人就这么说着没啥营养的客套话,气氛渐渐变得尴尬。 而秦枫心中,自然也不会闲着,倒是让墙角蹲着的朱元璋,听了个饱。 【不对劲呀!没道理呀!这个常淑婉,来做什么的?】 【眼瞅着要跟太子结婚了,忽然在婚前来找我?这个这个……不带这样的吧,即便是七百年后,最多也只是有奔放的女子,喜欢结婚前找前男友来着,但我跟这位常姑娘,素不相识啊!】 【人走茶凉,这是正常的事情,即便常淑婉成了皇后娘娘,家中的境况,也难复旧观,况且皇后的家人,反而更要谨慎行事,不能过多干涉朝政,否则落一个外戚专权的名声,那更完了。】 【比如说徐达的女儿徐妙云,嫁了朱棣,那也是皇后娘娘,但徐达的其他后人,便没什么太大的作为了。】 【朱标和常氏的这桩婚事,是老朱指定的,其中有很明显的安抚功臣的缘由,可见至少这个时候,老朱还是想着这些老兄弟的,不想落个刻薄寡恩,不顾前情的名声。】 【唉,说起来,后面那些滔天的杀戮,也并非老朱的本意,真的只是因为朱标早夭,原本计划周祥的蓝图一下子被狠狠撕碎,老朱一方面心伤爱子,一方面还要给孙子扫清障碍,不得不化身朱砍头,让七百年后都为此颇有诟病。】 【唔……印象里,这位常氏,给朱标生了两个儿子吧,可惜朱雄煐也只活了八岁,就早早亡故了,不然哪还有朱允炆的事儿,唉……这一个个的,都什么身体啊!】 啊!! 原来如此!! 朱元璋在墙角坐着,猛然间身体剧烈颤抖一下。 到今日,才知道了更多的真相! 朱雄煐…… 他不是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 起初,从秦枫的心声里,听到了那个令人气歪鼻子的“大明战神”,可把朱元璋气了个一佛出世,二佛升天。 心态崩了的朱元璋,立刻找来朱标,没头没脑地,就问他未来要给儿子取什么名字。 倒也巧了,朱标心中有过这个念头,便规规矩矩地答道,要让儿子叫“朱雄煐”。 后来,朱元璋甚至一度认为,那个悖逆靖难的老四,去攻打的那个建文帝,就是朱雄煐后来改的名字呢。 到今日,才从心声中进一步得知,朱雄煐其人,也就是自己的嫡长孙,真实存在,但只可惜……身体更差,居然八岁就没了…… 造孽啊! 我朱明皇族,怎么身体都这么差劲? 朱元璋眉头深锁,甚至一瞬间就组织起了一整套关于如何加强婴孩身体素质的方案。 第四百六十五章 太子朱标,出轨了? 这个消息,对朱元璋来说,极具震撼。 相比之下,那些什么朱砍头啊,什么清扫障碍啊,朱元璋虽然也是微微讶异,觉得不像是自己干的事儿,但也没太放在心上。 这时候,府衙内堂的正厅里,尴尬的气氛终于到了一个让两人都有点别扭的程度。 算了! 本姑娘实在不习惯这种弯弯绕说话,简直累死我了! 常淑婉率先装不下去了,深吸一口气,猛地端起茶杯,将已经不再烫嘴的茶水,忽然一饮而尽。 嚯! 怎么忽然画风变了,豪迈起来了? 秦枫也是吃了一惊,诧异地望着这个头回见面的常姑娘。 “太子,有外心了!” 常淑婉一咬牙,直截了当地说道,还是这样说话痛快,绕弯子不知多久才能绕回来,实在受不了。 啊?! 秦枫果然吃了一惊,脸色微微变幻,心想这是我能听的吗。 再说了,太子有外心了,这事情跟我有啥关系,那外心又不是我…… 惊天大瓜啊! 前世自己虽然不是什么学者,但也算爱看历史类的书籍。 这野史再怎么野,好像也没提过,太子朱标,居然在大婚之前,就有过其他情史? “他……”话到嘴边,常淑婉终究还是不好意思说得太明,尤其是不愿说起那个异国公主,觉得自己一个堂堂正正的大明名门之后,竟然没比过番邦蛮夷,实在丢人,便转了话头,将那女子的身份隐去,恨恨地说道:“他欢喜了旁人,甚至一解除禁足,立刻就去见她!我、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嚯! 这一句话,虽然有些颠倒,但含金量已经相当高了。 秦枫暗忖,还真有这事儿? 而且听起来,好像已经不算是什么秘密了,甚至太子朱标,都因此被禁足,那自然只有老朱才能有这个权力。 但就算老朱棒打鸳鸯,都没打散了那一对。 有点意思! 这个太子朱标,倒是知道他有自己的主见,并不会盲从于父亲的权威,但没想到,这个穿越而来的时空中,朱标违逆父皇的,并不是国家大事,竟然是儿女私情。 那个女子,是谁呀? 这么大的魅力,把当朝太子都给迷住了。 可是你来找我,还是没道理呀! 秦枫震惊之余,目光又重新带上了疑惑询问的神色,心想这女子该不会是我淳化县人士吧,否则你堂堂鄂国公之女,来找我一个小小的应天知府,前任淳化知县,这个逻辑到底在哪里? “秦大人!”常淑婉把那层伪装的外衣扒了之后,觉得痛快许多,直接把空了的茶盏往桌上一放,发出一声脆响,直愣愣地说道:“我听说你本事大,有办法,天下都知名!所以,这件事,想请你帮忙,我应该怎么办?!” 嚯! 秦枫瞪大眼睛,不可置信地望着这位刚进门还很有淑女气质的常门长女。 好家伙! 不装了,摊牌了? 好吧,现在我承认,你是常遇春的女儿,血统纯正。 不过这个事儿,你怎么就能想到我的,是哪个不长眼的在这位未来太子妃跟前嚼的舌根啊,真该死! 调停夫妻矛盾……还特么是未过门的夫妻。 这特么的是居委会大妈的职责好吗! 我堂堂四品知府,嗯,现在已经是三品户部左侍郎了,甚至从刚走的黄铎态度上,自己都快成了隐藏的户部尚书,当朝正二品! 你来问我应该怎么挽回太子的心? 我专业对口吗? …… 呃! 正因为嫡长孙早夭的事情,神色恍惚的朱元璋,忽然听到这顿吐槽,不由得面皮微微一抽,心想你吐槽归吐槽,别骂街。 嚼舌根的,不是旁人,正是咱! 不过你也别怨咱,标儿那孩子,实在是主意太正,咱也是实在没办法,才让这个常氏来找你。 有办法,就快给想一个吧! 这眼瞅着就要大婚了,一有机会老是往那个鸿胪寺跑,这算个什么事儿! 朱元璋想到太子,也是一阵烦躁。 虽然他可以用皇帝的权威,强行阻止太子跟那个异国公主见面,但从之前的软禁禁足来看,效果并不好,好像反而让俩人感情更割舍不开。 这总也不能一直这么硬拦着,甚至要是把那公主杀掉的话,后果不堪设想,硬是让一贯杀伐决断的朱元璋,也没了主意。 …… 你意思是,太子朱标,出轨了? 秦枫看着常淑婉,一脸的迷惑,那么你希望从我这里,得到什么答案呢,我好像也帮不上忙啊! 不过,人家来都来了,还是冲着自己“本事大”的名声来的,这会儿且不论是哪个不靠谱的在这位太子妃面前嚼的舌根,总得有个交代,于是秦枫略一犹豫,皱眉问道:“那家女子,家世如何,莫非也是名门之后?” “不是!” 常淑婉杏眼圆睁,摇头道:“什么狗屁名门之后!那就是个贱人!大老远跑到京城,不知勾搭了多少人,竟然被他迷住了太子,真是不知羞耻!她算什么名门之后了?哪怕最寻常的百姓之家,也比她强得多!!” 呃? 秦枫再次被误导了。 因为常淑婉觉得这事儿丢人,便没有具体说出异国公主的身份,但在秦枫看来,不是名门之后,还不如老百姓,甚至还勾搭了其他人……这几个信息组合在一起…… 莫非,太子是因为流连烟花柳巷之地,被哪个青楼女子勾了魂? 这倒有可能哈! 说起来,大明后面的皇帝里,也有喜欢这个调调的,比如说朱厚照什么的…… 也难怪这个常淑婉生气,好端端的鄂国公之女,皇帝亲自指定的太子妃,居然没比过一个妓女,实在有点尴尬。 不过,我知道你很急,但你先不要急。 这种事,急是急不来的,反而只会愈发糟糕。 秦枫想了想,问道:“如此说来,那女子身份卑微,想必是不可能作为太子正妃的了,那可是未来的皇后,母仪天下,除非太子连皇位都不要了,否则总不可能冒天下之大不韪,硬要跟祖宗礼法,朝廷规制开战。” 第四百六十六章 秦枫:我咋就那么万能? “嗯……是!” 常淑婉想了想,那倒也不至于。 太子再糊涂,应该也不会为了那个什么朝鲜公主,就放弃皇位。 “那你不用急啊。”秦枫笑道:“男人嘛,总有思想开小差的时候,这时候你越强行管着他,可能他心里那个美好的形象,就会愈发强化。反之,若是你真的放开约束,情况反而会好转了。归根到底,你才是陛下亲自指定的太子正妃,未来母仪天下的皇后娘娘,这一点,无论如何也改变不了。” 嗯,是这个道理。 但…… 常淑婉愣了愣,倒也理解秦枫的话,无非是让她不要太妒忌,只当那异国公主是太子的一时之欢,新鲜过后也就罢了,自己出身名门,又有圣旨撑腰,正宫的位置是无可动摇的。 但就是气不过啊!! 若是寻常女子,说不定就接受了这个结果,只要地位不被挑战,有些事情睁一眼闭一眼也就算了。 但常淑婉还是无法宁定。 凭什么! 我好端端一个还没成婚的如意郎君,整日里想的是另一个女子,怕是从没有一时半刻,会想起我。 啪! 越想越生气,常淑婉猛地伸手一拍桌案,将桌上的两个茶盏都震得跳动起来,发出一连串脆响,甚至门外贺三斗的身影都探了探头,还以为这里面翻脸动手,大人会有危险呢。 嚯…… 秦枫被吓了一跳,不由得哭笑不得。 常遇春的基因,还真强大! 虽然不知道那位常夫人是什么品行脾气,但这常淑婉一定是酷似乃父,真是一条汉子。 不过,你这样不行啊。 喜欢春哥的不少,想娶春哥的不多。 “常小姐,且自宽心。”秦枫看着气鼓鼓的常淑婉,哑然失笑,待她稍稍冷静,道:“如今大婚在即,不必为了这些杂事分心。你牢牢占定了正位,轻易不会更改。这时候,你表现得越平静、若无其事、温婉贤淑,便会让太子的心中多一分愧疚,那便有了夫妻感情的基本盘,绝非其他人能够撼动。” “既然成婚,总要有合卺之礼,若是你怀了太子的子嗣,那便是堂堂正正的嫡长子,乃是当朝陛下的嫡长孙,只要不出意外,也便是大明王朝未来的继承人!你作为太子正妻,未来的皇后,未未来的太后,身份地位无可动摇,何必在意如今这一点小小插曲?” “不过,我倒是要提醒常小姐,一定不能多生气,多动怒,气坏了身子可是自己的,万一再因此影响到未来肚子里的皇孙健康,那可是了不起的大事,万万马虎不得。” 虽然历史上,一直有野史言之凿凿,说朱雄煐根本不是病死,而是被朱允炆的母亲用手段害死的,但这段并没有出现在正史中,或许不足为凭。 但不管怎么说,常氏早亡,乃是事实,而且朱雄煐如果是病死,身体也多半先天就不怎么好,跟他爹一样。 这一家子,都病殃殃的。 加强锻炼才是王道,哪还有心思搞这些争风吃醋的事情。 事关未来大明的国运,虽然秦枫不确定这方时空到底会有多大的改变,但是能提点的,就提点一句,或许就能让历史改变航向呢。 朱标若是不死,朱雄煐若是还在,哪还会有朱棣、朱允炆的一系列故事。 啊! 一听这话,常淑婉心里咯噔一下。 她的身体,还真是不怎么样。 别看父亲常遇春龙精虎猛,但常淑婉从小也是出生在战乱之时,被迫跟着父母到处辗转,没有好的养育条件,虽然性格豪迈,但其实身体颇为虚弱。 而且说起来,龙精虎猛的常遇春,也是暴病而亡。 现在被秦枫这么一提醒,常淑婉仔细想想,还真是这么回事儿。 虽然太子流连异国公主,但这个事儿说破大天去,也就是多个太子侧妃,又能怎么样,从自己被指婚的那一刻起,就知道自己嫁的男人,不可能要求他从一而终吧,若是那样的话,别说文武百官不答应,就算是她自己也过意不去。 古来帝王,谁能真的只娶一个? 她气不过的只不过是太子大婚之前就心有所属,丝毫也不顾念她这个明媒正娶的正宫。 但今天被秦枫这样掰开了揉碎了一分析,常淑婉的格局也大了起来,暗想的确是这个道理,那女子再怎么得宠,最多也就是收房做个侧妃,我只要稳住正宫之位,再有了太子的骨血,未来母凭子贵,那就不会有任何意外。 太子妃、皇后、太后娘娘…… 秦枫规划的这条路,让常淑婉怦然心动。 尤其是最近几年,鄂国公府上下,尝遍了人情冷暖,便更知道权力和地位的重要性。 若是自己沿着这条路走下去,就再也不会沦落到人人欺负的可悲地步。 与这个相比,跟那个什么朝鲜公主争宠的事情,还真就不再重要了,反而显得小家子气,反而会把太子推得更远。 但事情的关键,还在自己的肚子上! 肚子是不是争气,这是个未知之事,而且以自己这副虚弱的身体,就算有了龙子,能不能好生留住,也都不确定啊! 怎么办? 常淑婉越想越担忧,霍然抬头,望向秦枫,道:“我身体不好,秦大人有没有办法能调理?” 秦枫:? 好家伙! 我这是又从居委会大妈,变成老中医了是么? 到底是哪个嚼舌根的,把我嚼成了玉皇大帝,元始天尊了吧,我咋就那么万能,上能调节夫妻矛盾,下能治疗月经失调的,我有那么厉害吗…… “这个这个……”秦枫看着一脸恳求的常淑婉,从心里倒是愿意帮助她,毕竟若是这常氏身体好了,相当于是为大明的未来上了多一道保险,这是秦枫愿意看到。 但是,你的身体,我怎么调理? “秦大人。”常淑婉虽然身子不甚强健,性格却是爽快,索性站起身来,正色道:“我听说大人在主持殿试的时候,曾经创造一个动作,用来考察贡士,并言明这可以用来锻炼身体,强健体魄,我听说之后,也学了学……” 其实,常淑婉没说全。 府上的丫鬟下人,有消息灵通的,的确是说到那天殿试的事情。 只不过,重点并不在那些贡士考察的事情上,而是关注当朝太子爷,说那位太子爷根本不像传说中的,身体不太好…… 第四百六十七章 大人啊,您确定要睡太子妃 在下人绘声绘色的描述中,常淑婉虽然未能亲见,却仿佛也能在眼前勾勒出画面。 一众孱弱不堪的贡士,惊佩的目光中,当朝太子朱标,当众演示那个“俯卧撑”的做法,一口气竟然做了数十个,且起身之后,脸不红气不喘,就这一手就把文武百官,连同数百贡士,全都给震住了。 报信的下人,一脸崇拜地说道:太子爷不但才学出众,而且身手不凡,光是这一手殿前俯卧撑,别说那些贡士了,就连鄂国公府上许多武艺精熟的侍卫,都远远比不上。 我的男人,好强! 常淑婉当时听到这一幕,都快馋哭了。 但可惜,这么好的男人,注定不能只属于自己。 这才是让她直接破防的主要原因,所以才不惜先去找了陛下,然后又在陛下的指点下,找到了秦枫。 秦枫果然思路通透,一下子就把握住问题的关键。 但当常淑婉意识到,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旁人,而只在于自己的肚子是否争气的时候,顿时有点泄气,她这个身子骨,还真是没多少自信啊。 可别到头来,争来争去,生一肚子气,反而让自己没活过那个贱人,岂不是什么都完了? 自己只能以魂魄飘在空中,看那个贱人,住我的寝宫,睡我的男人,打我的娃…… 不行! 可不行啊! 肚子里,装孩子可以,不能装气了! 而且,这个身体,必须要好好锻炼起来,就跟太子一样,那个俯卧撑不就是么,我也行! 当着秦枫的面,常淑婉自然不能提自己馋哭了的事,于是把太子做俯卧撑这一段隐去,只说是从下人那里听来的,当场就卷起衣袖,往地上趴,要给秦枫演示一番。 “哎哎哎,你先别……”秦枫一头黑线,心想这太子妃实在彪悍,这性格倒也有几分豪爽的可爱,但你跑到我这知府衙门,二话不说就往地上趴,好说不好听啊! “嗯?”常淑婉动作一滞,顿时就有点着急,就指望这位神通广大的秦大人能帮自己了,若是他不肯帮忙,那还能怎么办! “秦大人!”常淑婉停住了动作,脸色却写满了焦急恳求,颤声道:“我、我没有别的办法了,之能求您帮我!如您刚才所说,我的未来,都在肚子上,若是身体不济,那就什么都完了!求大人指点,我该如何强健身体……大恩大德,永世不忘!” 呃……言重了…… 而且,说得都是些啥啊! 看得出来,这位常遇春的嫡长女,不但性格豪迈,念书也不多的样子,说起话来又急又快,用词也绝不讲究。 都说到这个份上了,不帮帮忙也有点过意不去。 “嗯……这个俯卧撑,其实不适合你。”秦枫略一思忖,皱眉道:“虽然这东西也不分男女,但以你现在的肌肉力量,几乎不可能完成这动作,你要知道之前在殿试上,有几十个贡士,身为男人,都无法完成呢,他们虽然身体不算好,但比你你一介女流,总还是强了不少。” 啊! 我本来也做不了那玩意。 常淑婉反而心中一喜,她当然早就试过,但这东西吧,也不知是谁发明的,太难为人了,她只能俯卧,不能撑。 “求大人指点明路!”常淑婉索性赖上了秦枫,知道他一定有办法。 这…… 适合女子的锻炼方式,当然也有,也是后世非常通行的,经过实践检验的,而且这动作专门练肚子,刚好符合常氏的需求。 只不过…… 秦枫看了看虽然打扫过,但终究不可能铺上地板的青石板地面,再看看这位常小姐一身干净的衣裙,觉得不妥。 来我这里,弄得一身脏兮兮的,说不过去吧。 可是这时代,就这么个条件,总也不能说,常小姐你跟我进房间,咱们到床上来说说这个动作怎么做…… “来人那!”这种事,越避讳,反而越不妥,秦枫知道这个道理,索性扬声招呼。 “大人!”贺三斗第一时间应声,从门口闪身出来,躬身待命。 “去,拿个垫子来,给我铺在地上。”秦枫大声吩咐。 贺三斗:? 常淑婉:??? 哪怕再豪迈,终究也是女流,常淑婉一下子就慌了神,心想拿垫子来,垫在地上,要做什么? 贺三斗更是傻了眼,就算他向来以秦枫的命令马首是瞻,这会儿也愣在原地,眼神古怪,心想大人您冷静啊!就算跟兰娘的事情有什么差池变故,但您至少不能乱来啊! 眼前这位,是鄂国公府上的名门之女,这倒还在其次。 关键是,他是当朝太子没过门的太子妃啊! 下个月,就要太子大婚了! 大人您要做什么? 实在不行,您进屋关上门呢?我贺三斗保证把门户守好,天王老子来了,也不让人进来…… “你特么胡思乱想什么!”秦枫以手扶额,无助地吼道:“拿垫子来,就铺在这厅堂里!” 再次命令,贺三斗只得应声,飞快地拿来软垫,把地面铺上一层,这里的气氛顿时变得更加古怪。 “贺三斗,你别走,你看着!”秦枫一脸黑线,知道这种事不能避人,越避人越有大麻烦,还不如大大方方,不就是个仰卧起坐么,你们想成什么污七八糟的东西了! 啊?! 贺三斗当场石化。 还得我看着?! 大人啊,知道您牛逼,但不知道您这么牛逼! 您这……我一个变态都觉得变态! 倒是听说那位即将大婚的太子,好像还有点别的花边新闻,只是因为应天府毕竟不是京城,知道的细节不多,但这位太子妃也太狠了吧,这就开始报复了? 大人您确定要这样做? 妈的!老子解释不清楚了! 秦枫看着这一双双眼神,思路都被打乱了,只能快点把动作教完,误会自然解除。 “来,常小姐,你躺下。”秦枫黑着脸,直接命令。 贺三斗:? 常淑婉:??? 这! 我们没想歪啊,这垫子,不就是用来躺的…… 可是,不能这样啊! 第四百六十八章 你怎么把腿都给分开了? 朱元璋傻眼了。 里面,到底在干什么?! 一向因为能听到心声,而颇为喜悦的朱元璋,头一次不满足于听到心声,而是迫不及待地想要看看,此时此刻发生在这位应天知府秦枫府衙内堂里的,到底是怎样匪夷所思的一幕。 因为,心声很诡异啊!!太诡异了!! 【……哎呀,那个动作不适合你,你是女子,不如换一套。】 【妈的我不能偷偷摸摸,这种事越大方越好,遮遮掩掩反而麻烦更大!】 【咳!这个贺三斗,都胡思乱想到哪去了……岂有此理……】 【……我尼玛,要你躺下你就老老实实躺下吧,别问了,不要用这种眼神看着我!】 【哎哎哎,你躺归躺,怎么把腿还分开了,也太豪迈了吧?】 【合上,快合上,然后把腿弯起来,我帮你压着……】 【用力!对……你使点劲啊……】 【什么?什么疼?这就疼了……卧槽你也太缺乏锻炼了,以后得多练练才好,嗯,一开始的确会很痛,习惯就好了,练久了,还会有快感的……】 这心声,没法不想歪。 事实上,这个时候,厅堂里的这几个人,已经渐渐明白过来。 虽然动作十分羞人,常淑婉的脸蛋早就红成了大苹果,但见秦枫神色肃穆毫无戏谑调笑之意,便也渐渐宁定下来,按照秦枫指导的动作要领,奋力挺身,将身体向上抬起,需要胳膊碰到膝盖,才算动作完成。 “嗯……啊……好了!我好了秦大人,我做到了……” “闭嘴,别吱声。”秦枫一头瀑布似的黑线,不自觉地瞟了贺三斗一眼,见他装作视而不见,鼻观口、口观心…… 你瞎喊个什么劲儿,只完成一个而已! “记住,就这个动作,不能有偏差走样,每组至少二十个,每天至少做五组,先这样来!”秦枫完成了仰卧起坐的动作指导,正色道:“这动作对腹肌的训练,是极好的,也是非常经典的综合训练科目,你只要能坚持下去,身体虚弱的情况一定能够得到改观。” “是……”大红脸的常淑婉,有些慌乱地从地上起身,整理一下乱糟的裙裾,低声道:“多、多谢大人……” 可是这些变化,朱元璋是不知道的呀,他看不见,也听不到说话,只能听到那些断断续续的心声,越听越离奇,暗想着标儿的事情还没解决好,难道这个自己指定的太子妃,选择的报复方式,竟然如此激烈吗? 不行啊! 这要出大事的! 过不多时,朱元璋藏身在墙角暗处,看见自己亲自选定的太子妃常淑婉,从府衙里走出来,神色微微慌乱,红着脸,快步离开。 朱元璋心中疑惑更甚。 要知道,秦枫不但是大明股肱之臣,更是集庆公主心心念念的驸马呀,刚才自己还亲手接过了聘书,要亲自送到“黄府”呢。 集庆这孩子,不会所托非人吧? 虽然觉得这变故太过离奇,但刚才心声里的内容,从某种角度上说,比之前在府衙门口听到的,更黄,更暴力,这让朱元璋一时也没了主意,只能把怨气都发在儿子身上。 标儿,真是胡闹! 若不是你贪恋那异国公主的美色,何至于出这档子事? 现在怎么办? 你还一趟趟跑鸿胪寺呢!你要被偷家了你知道不? …… 太子朱标,刚从鸿胪寺出来。 他自然也知道,自己大婚在即。 虽然思想开了小差,跟朝鲜公主李泰妍已经如胶似漆地分拆不开,但朱标身为朱元璋最看重的儿子,大事方面自然不会糊涂,比如这次监国,他足不出东宫,竟能以不到弱冠之龄,将皇宫内外的事务都打理得井井有条,也正是因为监国做得极出色,才让他得以结束禁足,终于能够离开东宫。 第一时间,他就来到鸿胪寺,私会了那位早就柔肠百结的爱侣。 一连几天,朱标流连鸿胪寺,几乎是旁若无人,有一种报复式的发泄。 那鸿胪寺卿,也不敢说,也不敢问,只好是睁一眼闭一眼……算了,不睁了,全闭上算了,我闭了,太子您随意。 不过,几天过后,朱标终究不得不面对现实。 哪怕心中爱意再甚,他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把这位朝鲜公主,立为皇后。 非但如此,其中还有一个极重要的关窍,必须要解决。 那就是就算自己排除万难,将李泰妍纳入后宫,成为太子侧妃,但她若是承欢之后怀了身孕,那免不了又是一番几乎能够掀翻朝堂的恐怖争论。 番邦蛮夷的身份,无法摆脱,所以李泰妍做太子侧妃,难度甚至要比寻常百姓家的女儿,还要大了十倍百倍。 这要怎么办? 虽然到目前为止,朱标虽然跟李泰妍情深爱浓,却一直发乎情止乎礼,但是这一步,迟早是要面对的呀。 现在他知道有鸿胪寺的人关注着,不能越雷池半步,但以后呢? 泰妍温婉懂事,知道自己身份特异之后,已经主动提起,可以不要子嗣,只求能守在他身边,名分什么的都无关紧要。 唯因如此,朱标才更加愧疚难安。 不要子嗣,的确是个折中的解决方案,也可以让那些最担心某种可怕情况发生的文武百官,没有了最锋利的攻击方向。 但…… 那避孕之法,以朱标所知,又是一桩新的麻烦。 若是由女方服用药物,恐大损泰妍的身体。 若是由自己这边,使用鱼鳔、羊肠等物……恐大损自己的感觉。 唉! 难道就没有两全其美的办法么? 这些日子,太子虽然在东宫读书,却专门钻研一些奇技淫巧的学问,气得当世大儒宋濂吹胡子瞪眼睛,不知道自己好端端的学生,怎么就把四书五经、圣人之道、治国韬略、帝王心术,全都扔在一旁,跑去研究那些污七八糟的东西,那房中术,是你该研究的吗? 这件事,宋濂帮不到朱标。 朱元璋苦心给朱标选择的那些老师团队,全都帮不上忙。 不自禁地,朱标想到了万能的秦枫。 或许,唯有秦枫,学究天人,无所不知,或可找到解决难题的办法? 所以,这一天,朱标离了鸿胪寺,便换上“黄彪”的人设行头,一路径向应天府淳化县而来…… 第四百六十九章 富贵而不归乡,如锦衣夜行 披红挂彩,跨马游街! 这几日,徐鼎臣一直处在人生中的高光时刻,坐在御赐的马背上,仿佛坐在绝顶巅峰,俯瞰人间景象,只觉得春风得意马蹄疾,虚无缥缈的未来,变得具体真实,而且繁花似锦,仿佛触手可及。 这场夸官,乃是圣旨,并非徐鼎臣自己要炫耀。 自古以来,新科状元就有“夸官”的说法,由吏部、礼部的官员,捧着圣旨,鸣锣开道,而新科状元郎身穿红袍,头戴红花,骑着高头大马,在皇城的御街上昂首挺胸地走过,享受万民朝贺,也享受万众瞩目的无尽荣光。 因为这夸官乃是奉旨行事,所以不论遇到任何官员,哪怕是当朝一品,遇到了徐鼎臣跨马游街的队伍,也必须要当街下跪,向圣旨磕头,高呼万岁! 这样的传统,目的自然是为了激励学子们的上进心,鼓励他们更加寒窗苦读,参加科举,有朝一日也能做一回人上人。 虽然徐鼎臣中状元之后,出乎意料地只是要了个县令的位置,但这夸官的荣耀,依然半点不少。 一路上,见多了尚书、侍郎,什么叫国公、勋贵,这些平常仰望都看不到的那些在云端的人物,这会儿却都得匍匐在自己脚下,神态恭谨,山呼万岁。 虽然这份尊重不是给的自己,而是给的当今圣上,但徐鼎臣作为荣耀的享受者,依然觉得晕晕乎乎,仿佛是走在云里,如饮醇酒。 奉旨夸官,一连三日! 京城百姓俱都知晓,今科状元郎竟然是个不到十岁的孩子,那真是文曲星下凡了! 待他们打听到,这位史上最年轻的状元,竟然是秦枫秦大人的亲传弟子,议论声和欢呼声更加热情洋溢,显然是把心中那份对秦枫的崇拜和景仰,也转移到了徐鼎臣身上。 就这样,三天的时间,徐鼎臣享受了最荣耀的风光,但他并没有忘记本心,更没有忘记一手栽培自己成才的老师。 圣旨约定的时间一到,徐鼎臣立刻结束了跨马游街,换了一身更低调的衣服,徒步离了京城,直接回返淳化县。 只因,三天前他跟老师也有过约定,要以状元的身份,回到淳化县学,给那些曾经一同学习一同生活的同窗好友,汇报一下此次殿试的见闻感受,那自然是最大也是最好的激励,能够让淳化县的枫兰县学,从此有了榜样的力量,能够更加凝聚神魂,说不定不久的将来,又会涌现出更多的状元之才,最起码也是进士频出。 既然有了约定,秦枫便率领枫兰县学的众学子,还有几位老师,再加上天使投资人之一的兰娘,一同等在门口。 秦枫和兰娘并肩而立,偶尔相视一眼,眼眸中都是深深的情意,自也不必避讳任何人。 因为,聘书已经送去黄家,并且得到了对方父母的认可,这一步既然完成,接下来便是常规的走流程了,现在的兰娘,已经可以称作是秦枫未过门的妻子。 大明长公主朱镜媺看着秦枫,心中只觉得好笑。 真行啊你! 你怎么想到让父皇送这个聘书的…… 父母认可? 父母敢不认可么! 在淳化县的这个“黄家”,完全是制造出来的,扮演黄依兰父亲的,只不过是一个宫中侍奉的老太监而已,现在皇帝亲自来送聘书,轮得到他不同意么…… 尤其是那天,看得出来,皇帝陛下气儿可不顺,别说那老太监了,就算是朱镜媺本人,也都小心翼翼地,接过了聘书和纳吉礼,然后就见到这位九五至尊拂袖而去,搞得众人面面相觑,也不知道算不算是礼成。 但既然后面没什么曲折,就算是礼成了吧。 现在朱镜媺心中自然是甜蜜一片,只等下个月,腊月十六,跟兄长朱标同一天,他娶我嫁,那当然也是朱明皇家的一桩佳话。 今日,是新科状元徐鼎臣衣锦还乡的日子。 富贵而不归乡,如锦衣夜行。 按照秦枫的安排,徐鼎臣将在县学里,站上讲台,向各位同窗汇报殿试的历程,然后才是今日县学的常规课程。 状元郎讲话,这样的场面十分难得,所以,县学内外,早就聚集了许多人,翘首期盼,等待那个小小身影的出现。 “来了!” “是鼎臣吗?” “是他是他!哎呀,怎么也不骑马了,不是说有御赐的骏马么?” “这是鼎臣低调,不愿在这里炫耀,这孩子,从小我就看他有出息。” “徐老哥,你家这可是祖坟上冒青烟了,出了个状元那!” “以后,鼎臣跟咱们秦大人一样,都是县太爷了!” “咳,别瞎说,秦大人早就是知府,而且这次又封了侯爵、柱国,户部左侍郎,那可是三品的高官,之所以不离开应天不离开淳化,是因为念旧情,早就不是区区知县啦!” “啊对,我忘了……哈哈,我心里啊,秦大人好像还是那个无所不能的县太爷!” “嘿,要我说,鼎臣不如索性做咱们淳化县的县太爷,这多好,知根知底的……” “唉,这你就不知道了……去六合县,是因为……” 有些话,终究还是不敢继续说,因为徐父徐母都还在呢,牵涉到徐家女儿的那桩惨事,这时候谁故意提起来,不是触霉头么。 议论纷纷声中,徐鼎臣的身影从小到大,渐渐走近,笑着扬起手,跟大家打了个招呼,已经再也不复昔时微微胆怯的模样,这会儿显得落落大方,目光不闪避任何一个人,虽然也难掩脸色的激动,却镇定如恒,还真的有了几分官老爷的气派,只是年龄依然幼小,这份反差让人看得啧啧称奇。 跨马游街,一连三日,给徐鼎臣赋予了更广阔的胸襟和更沉稳的胆识,这份锻炼给人带来的增益,是无可替代的,所以今日的徐鼎臣,就连秦枫也忍不住眼前一亮,除了年龄不会突然增加,鼎臣此番好像是多成熟了好几岁,有那个架势味道了。 假以时日,或许还真是一代名臣呢! 第四百七十章 今天,这里是你的主场! 徐鼎臣走近,脚步更加快了。 首先,徐鼎臣走到徐父徐母跟前,双膝一软,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微微哽咽道:“爹、娘……孩儿回来了!孩儿……考中状元了……” 虽然已经是人尽皆知的事情,但徐鼎臣稍拖出的哭腔,还是令人动容。 不过,无人苛责。 寒窗十载,苦读圣贤书,为的只是金榜题名,一朝跨入青云路。 任何人真的见到努力有了回报,只怕都不会平静,甚至早些时候乡试中了举人的,据说就有当场激动到疯癫,后来瞧了郎中才渐渐痊愈的。 更何况,徐鼎臣可是状元郎! 这样一个半大的孩子,见到父母,压不住那份激动,有什么好奇怪的。 “哎呀,这是做什么,快起来!快起来!” 徐父徐母只是老实巴交的庄稼人,见状慌了手脚,可比他们的这个小儿子更无措得多,手忙脚乱,连忙将孩子扶起来,又用力推向某个方位,颤声道:“快、快去拜秦大人呐!没有秦大人,哪有你的今天,哪有咱们家的今天!” 是,这是理所当然。 天地君亲师。 感谢过天地,也遵从君王的圣旨跨马游街,刚才又先拜见了父母,接下来,理所当然便是授业恩师。 扑通! 徐鼎臣双目含泪,再次跪倒尘埃,对着这位不遗余力教导自己成才,不论是学业或是做人,都堪为自己终身楷模的老师秦枫,大礼拜见。 哈哈! 秦枫一笑,见这孩子明明激动万分,却还能保持沉稳冷静,心中宽慰,连忙俯下身,双手用力,将徐鼎臣硬是架了起来,不许他三拜九叩那么麻烦,微笑道:“自己人,不必多礼,现在你已是六合县县令,按照官场规矩,以后见面,我也得叫你一声徐大人了。” 哎呀! 徐鼎臣闹了个红脸,哪敢在老师面前称“大”,连忙摇头道:“老师只叫我鼎臣就好,可莫要折煞了学生……” “去吧,今天,这枫兰县学,是你的主场!” 秦枫笑容不减,向讲台上一指,笑道:“你的这些同窗,看起来羡慕,实则嫉妒,说不定还会有恨。关于殿试之事,他们早就期盼着你能回来说一说,也算是给大家一个激励。或许三年之后,还有科举,到时候大明的状元郎,有没有可能,还是出在咱们枫兰县学?!” 啊! 这话,可谓狂傲无边! 不过不得不说,在淳化县,在枫兰县学,在一众熟悉的乡亲父老,以及熟悉的县学学子耳朵里,这番话的煽动性简直太强了。 无数自忖也曾用功读书,也不弱于人的孩子们,纷纷红了眼睛,暗想着从今天开始,哪怕头悬梁锥刺股,也得让秦老师的这个野望,化作现实! 徐鼎臣站上讲台,虽然身材依然矮小,但此刻在所有人眼中,他都是无比高大。 从县试、府试,到会试、殿试。 其中跳过了乡试,这是老师秦枫给予的特权,不过既然后面能连续通过会试殿试,并高中状元,徐鼎臣的能力毋庸置疑,也证明了秦枫并不是照顾自己弟子才徇私作弊。 徐鼎臣早有准备,所以条理十分清晰,将自己的求学经过,心路历程,其中获得的经验,总结的教训,一一说给这些曾经同窗的学子们听,希冀他们能够真的像老师说的那样,再次创造枫兰奇迹,让枫兰县学这个名字,响彻大明,历经百年千年,也能不朽闪耀。 其实,枫兰县学虽然开办只有几年,成材率之高,已经令人咋舌! 首先,这县学面向寻常老百姓的家庭,只招录适龄的孩子,并不会让那些早就有过读书根底的人再进来深造,旁听是可以的,但并不算做是枫兰县学的正式学生。 这样一来,这批孩子当中,最大的也就是徐鼎臣这样,今年也才不到十岁。 小的那些,甚至还有八岁多甚至七岁的。 按理说,这只是一批牙牙学语的学童,能够读书认字,打好基础,那就很不错了。 可是这次科举! 不到十岁的徐鼎臣,竟一路高歌猛进,中了状元,这别说其他人意想不到,就连亲手缔造了这个奇迹的秦枫,也是预料不到,尤其是没想到自己最后那番无意的谈话,竟然押对了殿试的题目,更是契合了老朱的心思,这才让徐鼎臣脱颖而出,一举胜过了那些全国选拔出来的英才。 除了徐鼎臣之外,其他的学子,其实也交出了非常优秀的答卷! 此次科举,连续杀穿县试、府试、乡试的,仅这一座枫兰县学,竟有十几人之多! 只是后来,会试的难度实在非同小可,面对的对手都是全国优选来的人才,人家至少都已经读书十几年甚至几十年了! 就算是枫兰县学悟性最高也最为刻苦的徐鼎臣,在会试中的等次,也只不过是中等偏下而已。 这十几个孩子,除了徐鼎臣之外,没有一个通过会试,但即便是乡试过关,也产生了十几个举人! 这十几个举人,毫无疑问,便已经改变了十几个贫苦家庭的未来,从此改变命运,未来可期。 要知道,整个枫兰县学,也只有两百多学生而已,这还是好几次招生加在一起的数量。 两百多学生,出了十几个举人! 竟然还有个状元! 这是什么成材率? 放眼天下,那真是舍我其谁的霸气。 不过,或许是因为徐鼎臣拉高了阈值,现在在座的那十几个举人,不但没觉得自己有什么了不起,反而兴起了比较的心思,暗暗憋着一股不服气。 大家都一起读书,一样求学,我们差在哪里了? 老师说的,下次科举的状元,我真的就不能争取一下? 说什么也得争这口气! 这些表情各异的神色,都悄悄落入秦枫的眼中,这是他愿意见到的。 佛争一炷香,人活一口气嘛! 若是没有这点比学赶帮超的精神,还谈什么求学考试,说什么主政一方? 唔,今天来的人,真不少。 秦枫目光扫视,见这间最大的教室,不但座无虚席,连站的地方都早就没了,连带着外面窗户上都趴满了人,全都是差不多年龄的孩童,还有目光殷切的父母。 按说相声的说法,这里,都可以卖“挂票”了! 诶? 怎么……还有个空位? 秦枫目光忽然一凝,聚焦在教室前排的一张空椅子上,在这样热闹拥挤的场合,这张空椅子,显得格外扎眼。 第四百七十一章 有求于人,太子请客 杨显祖。 作为县学里的资深老师,秦枫很快对应上了这个空位所属的名字。 这是个很有时代特色的寻常名字,寄托了家里对他的期待,光宗耀祖的期许。 一想到这个名字,秦枫眼前很快浮现出一个又黑又瘦的小男孩,他总是很积极地坐在前排,听什么课都认真,只是好像心思活泛了些,就不如徐鼎臣那几个专注学问。 不过,秦枫记得,他亲自教授的《数论》课,因为跟科举完全不相关,其他孩子感兴趣的不多,但这个杨显祖却始终兴致盎然,是县学里第一个学会二元一次方程解法的。 对一个不到十岁的孩子来说,这已经很难得了,几乎可以追平秦枫前世里的那些内卷娃,可他们都是从五六岁甚至三四岁就开始启蒙卷起来了,而杨显祖两年前进入县学的时候,还连大字都不识一个呢。 有没有所谓的数学天赋,秦枫也不好判断。 但杨显祖是个挺特别的孩子,虽然在此次科举中,只是止步院试,但不到十岁的秀才,也就是在如今的淳化县还不太扎眼,若是走出这里,照样光芒万丈。 今天,他哪去了? 秦枫微微诧异,因为县学里的每一个孩子,从没有过逃课的习惯,这一开始还是为了那珍贵的廪米,到后来则是自发形成了比学赶帮超的劲头,谁也不甘落后,除非是闹了起不来床的病,否则无论如何都也不想落下课业。 更何况,今天是状元郎徐鼎臣传授经验,鼓舞士气,是很重要的一个日子,那杨显祖不来,总不会是因为羡慕嫉妒吧? 秦枫决定,等会儿县学的事情结束,去往杨家走一趟,搞个家访,看看这孩子到底怎么了。 徐鼎臣的经验分享,还在继续,全程的场面都非常热烈,秦枫看着这位得意弟子,脸上也是欣慰的神情,他注意到今天的县学教室里,教室外,很多熟人都来了,包括兰娘、毛骧……甚至还有那个扬我国威的黄彪黄公子。 嚯,这位可是好久不见了! 看到黄彪,秦枫多瞅了一眼。 结识这位富家公子哥,原本只是个很偶然的巧合,但后来他时常来蹭课,蹭得多了,跟秦枫等人倒也渐渐熟悉起来。 只是没想到,后来出了朝鲜公主那档子事儿,这黄彪不声不响地,竟然把异国公主勾搭上了,而且还意外地闹出了人命,差点吃上要命的官司。 还好,秦枫得益于前世经历,居然懂得朝鲜语,消弭了一场祸事。 从那个官司之后,秦枫再没见过黄彪,也不知他跟那个朝鲜公主李泰妍怎么样了,这一转眼就已经过去了小半年,说不定……孩子都已经孕育出来了吧? 秦枫对黄公子有信心。 徐鼎臣的讲演,在极其热烈的掌声中,最终落下帷幕。 依然光芒四射的新科状元郎,尽管已经结束了流程,却依然被无数昔日同窗簇拥着,还有许多话要询问,要拉着他去家里吃饭,要邀请他帮忙指点文章…… 状元很忙。 十岁的孩子中状元,是文曲星下凡呢,谁会冷落的文曲星,那可是求都求不来的神仙。 接下来的事情,秦枫不再参与,微微一笑,径直走上了去往杨显祖家的路。 “秦大人。”身后忽然传来声音,有些熟悉,秦枫不必回头,便已经知道是那位消失许久的黄公子。 若是没有杨显祖的事,秦枫本就打算跟他盘桓几句,就算不是为了八卦,好歹也算是相交一场,见面叙叙旧那也是题中应有之义。 本想着今天先不急,没想到对方反而像是有事的样子。 秦枫转身,拱了拱手,笑道:“黄公子,许久不见那!” “许久不见!”化身黄彪的朱标,心中实则有极大的疑难想要请教,但此地人多眼杂,自然是不太方便,便上前半步,肃容道:“我想请秦大人喝一杯,不知大人方不方便?” 哦?还真的有事? 秦枫微微诧异,但想着杨显祖那边也未必是什么急事,不妨听听这个黄公子说什么。 “黄公子客气了。”秦枫点了点头,道:“那,我们去府衙?酒菜都是现成的,咱们可以慢慢聊。” “那怎么行!”黄彪连忙摇头,道:“说好了,我请大人喝酒,哪能再让大人破费。” 呵…… 秦枫就笑,这黄公子年纪不大,人情世故倒是熟络,虽然谁也不差那份酒钱,但是这个话一说,总会让人心里舒服。 现在的淳化县,已经是今非昔比。 因为秦枫将府衙设在这里,淳化县从一个不起眼的小县城,成为应天府府衙所在,自然而然地就成了一府的枢纽,可以说在应天府的地界,繁华程度仅次于皇城了。 而且,得益于秦枫之前打下的良好基础,整个淳化县内的马路,笔直宽阔,四通八达,就算再繁华热闹一些,也完全不会有任何问题,来自应天府各县,乃至其他府县的车马,到了淳化县,无不赞叹这道路真好,这回算是开了眼界。 修了路,当然会富。 有这么好的条件,短短两年时间,淳化县的经济自然也就繁荣起来,各类酒肆、茶馆、典当行、胭脂铺、布庄,开得到处都是,到了最中心的地带,甚至不亚于京城气象。 黄彪出手大方,直接选了淳化县最近才开的一家酒楼,题名叫太白居,还是请的枫兰县学里的宋夫子亲笔题写的酒招子,黑底金字,迎风招展,将这座二层小楼映衬得格外气势不凡。 黄彪有求于人,一出手便点了四凉四热八道菜,又有店里最好的陈年女儿红,这随便一搭眼,就得是几十两银子花出去了,就算是县里乃至府里一等一的酒楼,这样的豪客也不多见,喜得那酒楼老板笑容满面,亲自来敬酒,点头哈腰地十分殷勤。 “自己人,真不用这么客气!”秦枫见对方仿佛是有点紧张,笑道:“黄公子这样多礼,莫非是要本官替你主婚,迎娶那位朝鲜公主过门么?” 第四百七十二章 不可逾越的红线 这孩子,怎么到了这里…… 瞎眼的毛老爹,佝偻着身子,一摇三晃,悄悄靠近这家金碧辉煌的酒楼。 太子出宫了,作为老父亲,朱元璋当然想要听一听他跟秦枫说什么,秦枫又如何解答,事情牵涉到大明未来,自然不容马虎。 这个标儿,真的是让朱元璋又爱又恨,实在办法不多。 论能力,讲人品,标儿足堪为众皇子的表率,再加上又是嫡长子的身份,是毫无争议的皇位继承人,此次监国更是进一步证明了能力,让听取了详细禀报的朱元璋,十分欣慰。 要知道,标儿今年才十七岁,还是翩翩少年呢,处置朝政的时候竟然已经有了几分不属于这个年龄的老道沉稳,并且还很明显能看到其中的仁恕之道,这都是明君的气象啊! 可是…… 唯一美中不足,就是那个该死的朝鲜公主!! 朱元璋每次想到这里,都恨不得亲自带兵,去把那个什么狗屁朝鲜整个灭了,连同那个鸿胪寺里的李泰妍,全都消灭得干干净净,不留半点痕迹。 可是,晚了。 现在再做这件事,只能是在标儿心里留下极大的阴影,恐怕也对未来造成深远的影响。 饶是九五至尊,也不敢冒险。 所以,这次微服私访回朝之后,朱元璋借着殿试掩饰俯卧撑的当口,不动声色地解除了太子朱标的禁足。 可是这小子! 第一时间居然就跑去了鸿胪寺,跟那女子相会…… 朱元璋差点气歪了鼻子,但又无可奈何。 按照秦枫心声里提到的一个词,这孩子,十七岁,也到了所谓的叛逆期,这时候越是强压,效果越差,甚至会激起强烈的反弹,到时候场面不可收拾。 除非……朱元璋做好了更换太子的准备,否则还真不敢逼之过甚。 换太子,那动作就太大了! 更何况,众皇子当中,若是把朱标排除……再要选一个他看得顺眼的,大约也就是老四了,这孩子很像自己,尤其是胆略过人勇猛有冲劲,比他的二哥三哥都强了许多。 但是,老四? 绝不! 平心而论,朱元璋对自家的这个老四,倒是没有偏见。 但是,血统不行啊! 一想到那朱祁镇、朱厚照、朱由校…… 呕! 朱元璋想吐,但凡他还有一点办法,绝不容许大明再次走上那条路,绝不容许大明再出现那些不堪入目的奇葩帝王。 老四的血统,绝对有毛病! 这时候,朱元璋甚至不去考虑,这血统同样也是传承于他自己,总之只要祸国殃民的“大明战神”不出现,标儿哪怕始终割舍不下这个异国公主,好像,也不是那么太难接受。 但! 这其中有一道不可逾越的红线,那就是皇家血脉,不容玷污! 若真的万不得已,那个李泰妍,也可以入宫,可以做太子侧妃,但绝不能让她怀了身孕,否则未来一旦发生一系列的不可预测事件,机缘巧合之下,这个辛辛苦苦打下的大明江山,汉人天下,竟然要有一半,归属于小小的朝鲜? 这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容忍的,哪怕让大明战神再次出现,也比这样的后果要强了许多! 为此,朱元璋甚至已经召集过太医院,详细询问此事。 还好,得到的答案,并不算太令人揪心,不论是服药,或是太子这边想办法,都是可行的,而且一旦有什么闪失,依然有药物可以补救。 朱元璋觉得,标儿在这方面,还是识大体的,他也知道利害,不可能太过于一意孤行。 所以,他这次来找秦枫,是为的什么? 操心的老父亲,总也不能放心,于是披上毛老爹的人设,晃晃悠悠,尾随着来到酒楼,找了个不起眼的角落,确定偷听心声的信号良好,正要坐下,却听到有人招呼道:“嘿!毛老爹!” 啊? 朱元璋迷糊了一下,心中十分不喜,偷听心声嘛,重点就是个偷,别理我最好,这是谁这么不开眼。 一抬头,看到一张熟悉的面孔,却是淳化县的老人了,姓李,因为早年伤了腿脚,常年拄着拐杖,大家索性按照神话传说里的人物打趣他,管他叫铁拐李。 这铁拐李家里很有点余财,这些年因为秦大人的好政策,更是蒸蒸日上,于是就开了这家酒楼,雇了几个伙计还有掌柜的,自己当了幕后老板,眼见着日进斗金,日子美滋滋的。 今天,秦大人来了,那真是蓬荜生辉! 铁拐李刚刚去招呼过,敬了酒,又很懂事地退出雅间,不耽误大人跟朋友谈话,没想到一出门就看到毛老爹。 都是熟人了,铁拐李这会儿春风得意,心情大好,直接招呼道:“走啊,来都来了,给我捧个场,尝尝这里的酒菜行不行……” 连拉带拽,朱元璋竟是无法抗拒这份热情,硬是被拉到酒楼里,坐了个独桌,片刻便有酒菜上来,待客的意愿十分真诚。 咳! 这事儿闹的…… 朱元璋无奈,又不能撕吧抗拒,否则闹出动静来更是不妥。 稀里糊涂,便成了酒楼的客人,好在这里偷听的信号更好,朱元璋索性来之安之,慢条斯理地自斟自饮,把一顿饭放得极慢,重点是听楼上雅间里,秦枫和朱标,到底说些什么。 秦枫,能解决标儿的这个难题么? …… 雅间里,配着暖炉,虽然已经入冬,但气氛依然融融如春。 很快,就酒过三巡。 秦枫也不着急,等着对方先开口进入正题。 果然,这位黄公子还是按捺不住,放下手中的酒杯,低声道:“秦大人……” “咳!这里没有大人。”秦枫摇了摇头,笑道:“我比你年长几岁,咱们也就不用大人长、公子短的了,便以兄弟相称,有何不可?” 啊,黄彪自是求之不得,脸上泛起喜色,连忙将就被重新端起,正色道:“小弟敬秦兄一杯!” “说事儿吧,这么急匆匆的。”秦枫酒到杯干,笑道:“是不是跟那朝鲜公主有关?” 第四百七十三章 谁家好人,穿越带着避孕药 “正是!” 到这个时候,朱标也不藏着掖着了,小心地往周围看了一下,这才压低声音,道:“我家里,不同意这门亲事……” 嗯? 秦枫皱眉,但也没有太出乎意料。 【这个时代啊,包容性还是差了点。】 【明明是扬我国威的好事,有什么不同意的!】 【再怎么说,人家也是公主呢,就算你黄家有钱,又有什么配不上的?】 【唉,说起来,好像之前毛骧家里也闹过这个事情,后来也不知道那位日本女子,过门了没有,还是被毛兄悄悄藏在外宅……这都是扬我国威的英雄啊,但是一提起来,家里好像都不同意,真是怪了。】 【怎么,你们家里,都有皇位要继承?】 呃…… 楼下独酌的朱元璋,面皮微微一抽。 秦枫啊,你说对了,我家,是真的有皇位要继承! 所以,这个局,究竟应该怎么破? “黄兄弟。”秦枫看着黄彪的眼睛,慢慢说道:“需要我出面,跟你家里说一说么?若是在这应天府地界,我多少应该还有点面子,虽然不敢保证,但想必也能说通令尊……” “不不不,不用。”黄彪连忙摇头,道:“我父亲那个人,太固执,说是说不通的!” 朱标心里暗想,你的面子固然不小,但怎么也大不过我爹啊…… “那,我还有什么能帮忙的?”秦枫就奇了怪了,既然不是让自己做主迎娶那个异国公主,为什么这样殷勤,又是请客又是大排筵席的。 你要把公主养在府衙么? 太客气了吧…… 你要这么说,那你这个兄弟我交定了! “秦兄!”黄彪咬了咬牙,一脸期待地说道:“小弟知道,你学究天人,无所不能,不论是官场还是田地,都自有一套办法,总能出奇制胜,开辟出不同道路……” 咳,你这又扯远了! 秦枫听着,反而愈发糊涂。 “不知秦兄,关于医道……是否也有不凡的建树?”黄彪绕来绕去,因为这个话题太过于难以启齿,总也不好意思触及。 ? 医道? 公主要打胎? 这事儿我可不太行啊,戕害人命,那是伤天害理的。 秦枫皱眉,但没有插口,只是看着黄彪的眼睛,见他一张俊俏的面孔涨得通红,欲言又止。 呃,酒还没喝够? 秦枫知道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直接举起酒杯,示意黄彪先喝酒,然后再说。 果然,这招很灵。 黄彪红着脸,瞪着眼,不由分说,竟是连干三杯,终于强行把自己从微醺灌到酒劲上涌,意识的控制力渐渐薄弱,这才咬牙道:“我是想请教秦兄!在医道之中,有没有那种……不让女子怀孕,又不至于让她大损身体的方子?” 咳! 我勒个去! 秦枫恍然,不禁哑然失笑。 搞这么大阵仗,花这么多银子,感情是跟我要避孕药来的? 别说我对医道还真是不太熟悉,就算真有点医学背景,现在穿越到七百年前,我给你上哪弄毓婷妈富隆什么的,你这不是难为人么。 脑洞大开的小说家,也绝不会想到,穿越带着避孕药吧。 “这,没有。”秦枫很干脆地摇了摇头,不能给他希望,否则还以为是自己藏着不肯给呢。 啊! 很明显地,黄彪大失所望,发出沉重的叹息,显然秦枫已经是他最后的指望,现在这个希望也已经破灭,难道那个难题,就真的无法解决么。 …… 【谁家好人,穿越带着避孕药啊?】 【黄彪你可笑死我了……绕来绕去,原来是为的这个。】 【也就是说,那朝鲜公主可以进门,但不能怀孕生子。】 【好家伙,这个时代的血统观念,还真是非同一般,之前也有点认知,就算是家里穷得叮当响的农人,也很重视这个,绝不肯让孩子娶那些不正经的女子,觉得会坏了家里的风水,坏了传承。】 【其实吧,穷不过三代,你家都快娶不上媳妇了,还挑三拣四呢?】 【好吧,时代局限性,这也不是我能改变的。这黄彪家里,显然是挺有钱,那就更重视这方面的事了,但看起来,他对那个朝鲜公主还真是上心,这都多少时日了,还念念不忘,甚至不惜大费周折,求药都求到我这里了。】 【可惜啊,没有,真没有!】 【就算在七百年后,这东西也是损伤身体的,尤其是事后那种,损伤更大。至于现在这洪武年间,只怕避孕的药物是不可能有的,最多只是那种虎狼之性的堕胎药,用狂暴的药力强行杀死婴孩,那份损伤就更不用提了,不闹出一尸两命,已经算是好的。】 【哎,黄彪啊黄彪,咱就不能用点别的办法,比如……你稍微牺牲一下你家小兄弟?】 这番心声,秦枫没说出口,但朱元璋自然是听得一字不漏。 唉! 这位自斟自饮的九五至尊,闻言半晌愣怔,也是发出无声的叹息。 标儿,你真是何苦…… 虽然听不到对话内容,但从秦枫的心声里,已经可以知道,朱标这是走投无路,才求到秦枫,这原本就违背他的本性,现在却连什么都顾不得了,只希望能解决这个症结,又不会越过那条不可能逾越的红线。 不管怎么说,标儿还是识大体的。 那条线,他没打算越过去。 也就是说,异国公主,最多只能作为没有子嗣的太子侧妃…… 如此,朱元璋其实经过这些时日的纠结,也已经勉强可以接受。 可是,连秦枫都解决不了的问题! 你怎么能保证,在今后漫长的岁月里,始终能不越线,绝不能让那个不完全属于汉人血统的孩子,出现在皇家? 就算如秦枫上次说的,用鱼鳔,用羊肠……但那些东西,都难保万无一失啊,后来跟太医院的几个医道高手交流沟通之后,觉得此法也绝不保险,不能开这个口子,否则真的到了闹出事的那天,标儿再因为心疼而不肯下狠手,后果真的就不堪设想…… 这个问题,是无解的啊! 第四百七十四章 孩子,你是我的骄傲 “除了药物,不也有避孕手段么?” 秦枫见黄彪面色愁苦,便笑着说道:“鱼鳔羊肠之类的,你都试过么?” 咳! 黄彪脸上一红,心想我哪里就试过了,总不能在鸿胪寺就…… 呃! “不行。”定了定神,黄彪摇头道:“我家里不会允许,太……呃、我太爷爷说,那些东西,都不保险,说不定会在中途滑脱,然后……就……还是会出事。” 他本来想说太医,因为这话题太令人尴尬,脑子里嗡嗡的,差点都忘了自己是化用的身份,不能暴露,连忙临时改成了太爷爷。 秦枫面色古怪。 太爷爷? 你们黄家,也是有点传承在身上的。 这一听就很懂啊!还知道滑脱呢…… 咳! 那些东西也的确不靠谱,可是话说回来了,我没带着避孕药穿越,当然也就更不可能带着套套了! 橡胶。 没有这东西,就没法搞出真正意义上的那东西。 可是橡胶这东西,还有多久才能传入大明,秦枫也没有记忆了。 总不能为了一个富家公子的性福问题,让浩浩荡荡的大明舰队扬帆出海吧,别说你是公子了,你是太子都不现实! “对不起。”秦枫摇摇头,道:“此事,我也爱莫能助了,除非能弄到橡胶,否则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我没法解决你的这个问题。” “什么?!”黄彪听了前半句,原本已经沮丧绝望,但忽然被一个关键词惊醒,眼睛陡然一亮,连忙追问道:“秦兄!你说除非能弄到什么?” “橡胶。”秦枫有些意外地瞥了他一眼,双手比划着解释道:“其实是一种树上采集到的汁液,经过凝固干燥,得到的一种东西,若是有了它,或许就能进一步开发使用,从而解决你这个问题。” “我、秦大人!您等我一下,我回家找找!!”黄彪好像抓到了什么关键,但好像印象又非常模糊,必须尽快回去确认一下,他猛地跳起身子,好像连酒都全醒了,竟把秦枫丢下,急匆匆地扭头就走。 咳!这孩子也真是急坏了。 秦枫一阵无语,心想你从哪听过这个词? 没道理啊! 你家怎么可能还有这东西,就算大明国库,也还没引进这玩意吧? 黄彪既然走了,宴席自然散了。 秦枫虽然也有了三分酒劲,但还记得刚才有个学生缺席的事情,心想着得去看看,别是得了什么病,不管做老师的身份还是做父母官的身份,理应去瞧一瞧。 杨显祖家,住在淳化县的东南方位,一处刚刚修葺过的老屋,屋前屋后都是田亩,只不过现在刚过了秋收,地里还没来得及种上秦枫指点的那种轮作蔬菜之类,显得光秃秃的。 可是,大老远的,初冬天气,秦枫就看到一大片白茫茫的雾气,从那间老屋后面弥漫而起,伴随着一些奇怪的声响,在青天白日下,竟也显得有几分诡异。 这,搞什么呢?! 秦枫不解,这么多水汽,难道有人在洗澡? 太讲究了吧,我身为一个穿越者,都没想着把温泉山庄搞到这洪武年间! 秦枫心中愈发奇怪,加快脚步走过去,果然在屋后找到了今天缺席的杨显祖。 杨显祖,一点有病的迹象都没有,只是好像已经熬了不知多少日夜,精神明显差了许多,眼窝深陷,小小年纪竟然闹得跟个小老头似的,但一双眼睛依然亮晶晶的,死盯着眼前的一套巨大的古怪装置,甚至连秦枫到了,都压根没注意到。 “差一点,就差一点……” “明明应该可以带动的!” “这东西,该死的!漏气!它漏气啊!怎么都堵不住,气死我了!” “怎么办……唉!就差一点,这轮子就能转起来了……” 秦枫脚步顿住,眼眸中射出奇光。 这孩子。 缺席县学,原来躲在家里,在搞这个东西。 而且看起来,几乎已经快要搞成了! 秦枫啊秦枫,你还是高估了自己,也低估了七百年前大明人的智慧。 其实只要吃饱穿暖,只要先满足了基本的生存需要,人类的智慧便会自发自觉地生根发芽,并且开出无人能预料的娇艳花朵。 杨显祖,也只是个孩子呢。 但这个东西…… 秦枫脚步顿住,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反而更加小心翼翼地控制呼吸,唯恐打扰了这孩子的思路,同时仔细观察这个看上去十分笨拙,不知派什么用场的大家伙。 唔…… 锅炉、汽缸……曲柄连接结构……甚至连齿轮的雏形都用上了! 没想到啊没想到。 我枫林县学之中,才华最璀璨夺目的,绝不是刚中了状元的徐鼎臣,而是这个又黑又瘦,平常在课堂上也并不显山露水的杨显祖。 洪武,五年。 1372年。 这孩子,几乎凭一己之力,竟然已经要把这个蒸汽机的模型,给制造出来了! 比瓦特发明改良蒸汽机的1785年,要领先了四百多年! 这个东西,我当然想过,只不过没有细化研究,一方面各种事务太忙了,另一方面是因为我知道,这东西缺乏关键性的一环,也就是……咳、也就跟刚才黄彪的那个很私人化的需求,刚好重合了。 不过,黄彪那是小事,这个却是大事! 本想着过几年,等到时机成熟,自己也立足稳了,想个法子,鼓动大明舰队再次远航,去把橡胶树带回来,然后才开始这一系列轰轰烈烈的工业革命。 可是没想到,今天,在这里,淳化县的一个荒僻的角落,一户老实巴交的农家,一个不到十岁的孩子,居然已经先行一步。 这大家伙,浑身拼凑,各种乱七八糟的痕迹,里面甚至能看到一些类似锄头、犁耙这些农具的影子,很难想象这孩子为了搞出这玩意,自己折腾了多久,又是顶着多大的压力。 现在,它已经出现在眼前! 在1372年,在大明洪武年,属于华夏人自己的蒸汽机雏形,只差最后完成密封,保证气密性的一步! 这一步,我来完成! 即便没有橡胶,光凭砸钱,我也能勉强完成。 孩子,你是我的骄傲,你是华夏的骄傲…… 第四百七十五章 领先世界四百年的发明 “啊,秦大人!” 一声惊呼,打断了秦枫的激动。 回头一看,认识,一男一女,都是满脸皱纹,显然已经年岁不轻,正是杨显祖的父母。 杨显祖的父亲,名叫杨二,在这个普遍没有什么正经名字的年代,这样的名字丝毫也不扎眼,放在淳化县的户籍鱼鳞册里,属于一眼看上去根本找不到那种。 至于他的母亲……就连对本县人口极为熟悉的秦枫,一时也说不出来名字,只能姑且叫做杨氏。 突如其来的响动,当然也惊动了正陷入沉思的杨显祖,抬头一看,自己的爹娘也就罢了,关键是秦大人竟然亲自来了,这让杨显祖吓了一跳,自然是不敢怠慢,飞快地跳下那台丑陋而笨拙的机器,到了秦枫跟前,有些胆怯地叫了声老师。 好孩子啊! 现在秦枫心中,所有的赞誉和荣耀,都想要给予面前的这个孩子,微笑道:“今日县学,徐鼎臣分享经验,你怎么没去?” 啊! 今天? 杨显祖吃了一惊,顿足道:“对、对不起,老师,我忘记了……已经开始了么?” “已经结束了。”秦枫脸上的笑容更甚,他知道科学研究能够出成就的,往往都是这样的一群疯子,别说是区区县学的事,对他们来说,废寝忘食也只是寻常。 若没有这点精神,那干脆就别搞科研。 “哎呀,你这孩子!”杨父却一脸的急切,恨铁不成钢地上前伸手就给了孩子后脑勺一下,训斥道:“人家徐鼎臣是状元,文曲星下凡呢!现在愿意来给你们说些东西,多好的机会,你竟然错过了?你这天天鼓捣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有什么用?!” “对不起……”杨显祖的头低得更沉了,显然也是为此事懊恼,他并不是故意错过,真的只是沉浸在那台无人理解的机器里,忘了时辰,忘了其他一切。 “秦大人。”杨二一脸的担忧,沟壑纵横的脸上,皱纹仿佛更深了,有些忐忑地望着秦枫,终于还是忍不住,说道:“这孩子可能是中了什么魔怔,从一个多月之前,不知怎么就开始鼓捣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越来越过分,把家里的很多家什都填进去了,七拼八凑,搞出这个谁也不认识的大家伙,说有大用,可现在也看不出到底有什么用!大人,您是他的老师,您得说说他,这孩子……我们说也说不听,就犟!!” 哈哈! 秦枫又笑。 的确,这东西,别说是这些老实巴交的农人了,就算是放在饱学之士,甚至是也同样精研器械的工匠面前,也绝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实在太超前了,超前了整个世界,不止四百年! 若非我是来自七百年后,又恰好知道这初代蒸汽机的原理,只怕也不容易一眼就认了出来。 “老师!您、您别听我爹的。”杨显祖急了,说别的都可以,说他这东西没用,他绝不认可,一脸焦急地辩解道:“这东西,真的有很大的用处!只是、只是还差一点,我还差一点没弄明白……” “屁的用处!!”这下杨二真的恼了,当着老师的面,你还这么胡言乱语,这不是给人家秦大人添堵吗,这孩子真没救了,着魔了! 一贯老实巴交的杨二,怒气上涌,直接就抡起手里的锄头,三步并作两步,走到那大家伙跟前,瞪眼道:“就这个破玩意!又是费料,又是费火!你自己说说,这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家里的柴火,都被你用了多少?老三那,你也快十岁了,不求你能帮家里忙,也不求你能跟人家徐鼎臣一样光宗耀祖,但起码你不要祸害家里吧!那些柴禾,我跟你娘,原本这个过冬都够了的,现在怎么办?我们只好再去拾,再去砍……现在你老师来了,你还敢胡说八道?我看就是把你给惯坏了!” 呵…… 超前的东西,总不被人理解。 眼见着杨二要砸烂蒸汽机,秦枫仿佛看到被烧死的伽利略、被囚禁的哥白尼…… “老杨,不要着急。”秦枫伸手,按住了杨二的锄头,然后转向杨显祖,微笑道:“你来说说,这是个什么东西?” “这……”杨显祖其实并没给这东西取名字呢,一心想着鼓捣出个名堂,能看到效果了,再一鸣惊人,毕竟小孩子嘛,谁还没有点人前显贵的想法,尤其是徐鼎臣中了状元,那份荣耀十里八乡都闻名,他小小的心灵里,也想这样高光一次呢。 可是这东西远比一开始想的复杂的多,一个多月的时间,自从乡试不中之后,杨显祖把所有的精力都投入进去,殚精竭虑才解决了一个个技术难题,但最终还是功亏一篑。 现在,老师来了,问名字…… 杨显祖挠挠头,脸色尴尬,但又不敢耽搁,旁边老爹的眼睛像要杀人哩,便顾不得太多,直接说道:“老师,这东西,我管它叫……汽牛……” “汽牛?”秦枫微愣,随即大概也能咀嚼出这两个字的意义。 汽,自然是指蒸汽,这孩子或许是机缘巧合,触碰到了蒸汽的奥秘,便开始研究,然后因为出身农户,最重要的当然就是耕田种地,能想到的方向自然也不离这些,他是想要用蒸汽的力量,最终代替牛马一类的牲畜。 这样的思路,顺理成章,应该就是杨显祖的真实想法。 “屁的气牛!你气死我算了!”杨二见孩子执迷不悟,胡言乱语,越来越生气,两只眼睛跟牛一样瞪了起来。 “老杨,不要急嘛。”秦枫再次按住了即将爆发的杨二,想杨显祖询问道:“你怎么想到这东西的,从头说说?” “好!” 提到这个领域,杨显祖来了精神,而且老师居然不是责备的态度,也给了他莫大的鼓舞,连忙定了定神,稍组织一下语言,便飞快地说道:“两个月前,地里正在秋收,我家刚好负责这几户人家的热水供应,我乡试没过,闲在家里,爹娘心疼我,不让我下地干活,就让我在家烧水,然后送到田间地头……” 第四百七十六章 开启吧!大明的工业革命 对,的确是从那天开始的! 杨二瞪了瞪眼,但终于没再发作,秦大人还在这里呢。 或许放眼全国,也只有淳化县,养成了喝热水的习惯,那自然也是秦枫秦大人带来的改变,再加上实际发生的一些事情,让老百姓切身体会到热水的好处,从此便不用督促,自发形成了这个规矩,哪怕农忙的时候,也有专人把热水送到田间,不至于让大家喝冷水伤了身子。 不过,让你这孩子在家烧水,你怎么烧出个气牛来? 真是一塌糊涂! “老师。”杨显祖不顾父亲的吹胡子瞪眼,继续说道:“因为要烧很多人的水,我用上了家里最大的一口锅,然后烧着水,我就在灶台边上读书,琢磨着这次乡试没考过,定是我不够努力,得加把劲,说不定下次就能中个举人呢……” 嗯! 这还差不多! 听到这里,杨二总算是舒了口气,觉得孩子还可以救一下,起码这读书的心思,秦大人一定高兴。 秦枫始终微笑听着,也不打断,也不评价。 于是杨显祖继续说道:“我看书看得入神,没注意到水开了。那锅盖放在锅上,居然被热气顶开,一下子砸在我脑袋上……” 废物,这就是废物啊! 看个水都看不住,你怎么好意思跟秦大人说的? 笨成这样,明年县学都不要你了,家里的廪米都没了啊! 杨二顿时变得紧张,觉得孩子这笨得实在没眼看,说不定秦大人要大大生气,不再认这个没脑子的学生。 “哈哈哈哈!”秦枫终于忍不住,笑了起来,把杨显祖给弄糊涂了,只听秦老师一脸认真地询问道:“那锅盖,是砸到了你脑袋?!” “啊,是……”杨显祖也有些紧张了,连忙辩解道:“不过,没砸坏,真的,老师……我还能继续读书,我背一段书给您听听……” “不用不用!就说砸脑袋这段!”秦枫心想孩子啊,你或许不知道,你现在能读的所有书加在一起,都比不上你脑袋被锅盖砸的这一下。 砸头证道! 怎么这些科学家都用的一个思路,太套路了! 完了,老师不高兴了! 杨显祖有些慌,觉得老师可能是气坏了,说的是反话。 怎么……圣贤书,还比不上我说的这些颠三倒四的小事呢? 不过,停了一停,见老师也没有真生气的样子,杨显祖才稍稍放了点心,仔细想了想,继续说道:“我、我被锅盖砸了头,书本都掉到地上……我家穷,书是很珍贵的,当然很心疼,然后却不知道跟谁生气,那锅盖掉在地上,我只好跟自己生气,怪自己刚才没盖好锅盖,才会出这种事……” “可是我想着想着,觉得不对呀!我明明已经盖好了,盖得严严实实,肯定没有乱放,怎么就能从灶台上,一下子掉到我头上?” “然后我就想弄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把锅盖重新放回锅上,不多一会儿水再次开了,热气从缝隙里咕嘟嘟的冒,然后越来越激烈,最后把锅盖再次顶了起来,只不过这次没那么巧,没掉地上,而是偏到了一边……” “我试了好几次,都是这样。” “然后我忽然想到,为什么好端端的锅盖,会被顶起来,是什么力气这么大,后来想了很久,那就是那些水汽的力气,水汽的力气能够顶起锅盖,那么……如果用更大的锅,烧更多的水,能不能有更大的力气,用来……做更重要的用途……” 呵。 好孩子。 原来,这世上的科学道理,殊途而同归。 或许这个杨显祖,发现蒸汽奥秘的过程,跟记忆里的那个瓦特不尽相同,但其实也是差相仿佛,毕竟烧水是家家户户都会有的日常,但只有极少数人,会从烧水时被顶开的壶盖产生联想,再由此深思,最终开启了一场轰轰烈烈的,足以改变人类文明历史的革命。 一时间,秦枫心中有无限感慨。 曾几何时,这片神州大地,因为落后和封闭,而破碎了天朝上国的美梦,在一百多年的时间里,渐渐沦为血与火的战场,百姓更是颠沛流离,苦不堪言。 那些强盗,凭借坚船利炮,轰开了古老东方的国门,他们倚仗的,其实,归根到底,就是眼前这个东西所衍化的战争凶器。 这一次,我穿越而来,居然在我所主政的淳化县,再次看到了它。 只不过这一次,轮到我华夏来做主导! 开启吧,大明的工业革命! 就从,眼前这个又黑又瘦,神色惶恐的小男孩开始。 “老师,对不起,我错了!”杨显祖被老爹从背后狠狠踢了一脚,也惊慌起来,连忙结束了自己异想天开的描述,道歉道:“我该好好用功读书,不去弄这些没用的东西了!” “谁说,这是无用的东西?”秦枫摇了摇头,走上前,伸手抚摩这台凝聚着小男孩所有心血的笨拙器械,状若痴迷,因为他想到了太多太多,关于过去,关于未来,关于两个时空的重合、交错。 “对不起,老师,我真的错了!”杨显祖更加慌乱,很怕老师下一句就是把他开除县学,那可真的完蛋了,连忙冲上前,用小小的身体徒劳地挡住那个大家伙,然后一脸乞求地看着秦枫,赌咒发誓似的说道:“老师,我好好读书!下次科举,我一定能中举人,中进士!像徐鼎臣一样,也让老师给我赐个名字,光宗耀祖……” 嗯? 秦枫微愣,没想到这些孩子心里,还惦记着这些呢。 他自然知道,徐鼎臣原本不叫那个名字,而只是叫徐有财,这已经是代表了徐父徐母的最高文化水准,以及最朴素的期待了。 后来,是县学的宋夫子,看这孩子聪敏好学,会有大出息,给孩子换了名字,还取了字,从此,徐鼎臣,字宪清,才成了他的新名字,并且一战成名,让这个名字响彻大明,被誉为文曲星下凡。 哈哈,这些孩子们,都在羡慕这个啊。 唔…… 其实,你也可以的。 秦枫看着脸色惶恐,又隐有期待的杨显祖,心中微微一动。 第四百七十七章 一个极其宏伟的计划 “你,不喜欢现在这个名字?”秦枫微笑道。 嘿!这小子,胡说什么呢! 杨二更不乐意了,显祖,多好的名字啊,当时可是集中了全家的智慧,这小子竟然还挑三拣四…… 怎么的,不比那个徐有财好很多? “也不是不喜欢……”杨显祖有些忸怩地说道,还好脸色本来就黝黑,倒也看不出红色。 “开工。”秦枫略一思忖,心中已有定计,沉声道:“你这个‘汽牛’,实有开天辟地之功,颠倒造化之能,因此,索性就从这里,给你取个名字,叫杨开天,字……长庚。” 啊?! 杨显祖吃了一惊,神色微微慌乱。 这名字,也太大了吧! 开天辟地……我一个小小的农户,哪里当得起这样的称呼。 莫不是要造反? “当得起的。”秦枫伸手按住杨显祖小小的肩膀,正色道:“就凭这个汽牛,孩子,你是我的骄傲,你是大明的骄傲,你是华夏的骄傲!不管它未来发展到什么形态,如何移山填海,如何改天换日,但所有人都会记住它现在的模样,也会同样记住你。” 这…… 杨显祖只不过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县学学生,有点自己的小心思,想要人前显贵,然后凭一腔热血,俩月时光,鼓捣出这么个东西,万没想到竟然得到老师如此赞誉,一时间竟有些分不清是真是幻,悄悄伸手使劲掐了一下大腿。 疼! 竟然是真的? 杨显祖,或者现在应该叫杨开天,杨长庚,咀嚼着老师刚刚赐予的名字,心中震撼莫名,一时间嗫嚅着嘴唇,竟是没了声音。 秦枫看着他,也看着同样震惊的杨父杨母,知道现在见证这个历史性时刻的四个人当中,除了自己,其他人还完全没意识到这台丑陋而笨拙的机械,到底意味着什么。 开天,并非凭空臆造,而是来自于那本本来要到明末才发行的《开工天物》。 这本书被誉为“17世纪华夏科技的百科全书”,全书十八篇,详细描述和记录了华夏古代农业和手工业30多个门类的技术和经验,内容几乎包括了当时的全部的农业生产和手工业领域。 从字面上看,天工,与人工相对,指的是巧夺天工的意思;开物,是打开万物之谜,指的是通晓万物的道理。 现在,秦枫从这个书名里摘出两个字,送给杨显祖,让他从今天开始,改名叫杨开天。 而长庚两个字,正是《开工天物》的原作者宋应星的字,也是指夜空中的金星。 秦枫看杨显祖,就仿若是熠熠闪光的黄金,就算一时蒙尘,也总会发光发亮。 “老、老师……这个东西,还没做成呢。”杨开天得了这么大气磅礴的名字,愈发惭愧,想到刚才那个无法解决的问题,更觉得浑身难受,生怕辜负了老师的期许,让老师失望。 “呵……”秦枫一笑,淡淡道:“让我来猜一猜,问题是不是出在气密性上?” 啊! 一语中的,杨开天直接惊呆了。 老师真的是天上的神仙吧? 怎么……我都还没说呢,他已经知道了? 这难道也是能看出来的? 又是惊讶,又是兴奋,老师既然知道这个问题,想必也知道解决办法! 太好了! 被这个问题,已经困扰了许多时日,杨开天咽了口唾沫,竟然瞬间就把所有的其他情绪都抛之脑后,直接拉着秦枫的手,拖到那台汽牛前,一脸的期待和恳求。 “这个问题……”秦枫沉吟,若是没有合适材料的话,也并非完全不能解决,但肯定要依赖手段高超的能工巧匠,至少不能是这么粗糙的,一个孩童手搓出来的东西,虽然也还是无法完全解决气密性难题,但结合目前能找到的材料,总能把这个最关键的“汽缸”做成差不多的样子,用来耕田或许还力有未逮,但用来带动一些织布机之类的小型器械,那已经足足够了! 慢慢来,不着急…… “秦兄!!” 忽然,远处传来高亢的叫声,大声问道:“秦兄在不在这里?有谁看到秦大人了?” 呃? 黄彪? 秦枫愣了一下,这人喝多了吧,怎么又来找我,刚才还急匆匆跑出去了啊。 “啊!真在这里!”动念间,黄彪已经一眼看到了站在这里的秦枫,他丝毫没注意到那个古里古怪的机器,一个箭步就冲上前来,激动道:“找到了!秦兄!你说的那个橡胶,我找到了!!” 什么?! 秦枫猛吃一惊,暗想这也太巧了吧,还真是缺什么来什么? 可是这黄彪,哪来的橡胶?你也是穿越者? “我家!”化身黄彪的朱标,不能透露太多,只能含混说道:“上次万国来朝的时候,我家在京城边上,就有一个不知什么国家的使臣,带来几颗据说是他们那里的橡胶树,我爹看着稀奇,就留着种下了,现在已经种活啦!你说的那个橡胶树的汁液,白色的,也已经能弄出来了……” 说的,好像是真的! 秦枫愣怔,莫不是真有天佑大明? 这汽牛,加上忽然降临的橡胶树…… 除了秦枫之外,可能没人能理解这两者能有什么关联,朱标心心念念的可不是这奇怪机器,而是自己跟异国公主的事。 也只有秦枫知道,当橡胶制品进一步成熟,能够几乎完美地解决气密性问题之后,这个现在还丑陋而笨拙的汽牛,能发挥出多么恐怖的绝大威力。 相比之下,黄彪需要的那小玩意……真是连副产物都算不上。 呼! 秦枫深深吸了一口气,看着脸色微微茫然的杨开天,再看看一脸兴奋期待的黄彪,心中一个极其宏伟的计划,渐渐有了最初的雏形。 此事,太过重大。 牵涉到的技术革新,也实在太过超前。 做出成绩之前,不妨先隐秘行事。 否则若是一开始就大张旗鼓,说不定朝中会有很多老旧实力的掣肘,万一老朱再不支持,那反而麻烦。 有黄彪,有杨开天,还有我现在几乎能够掌控的大明户部。 够了! 第四百七十八章 足以改变大明未来的大事 应天府,知府衙门。 秦枫正襟危坐,神色竟是前所未有的肃穆。 偌大的厅堂内,就只有三个人,秦枫,黄彪,还有那个又黑又瘦的孩子杨显祖,哦,现在他应该已经叫杨开天了。 这样的气氛,身为太子的朱标倒还好些,杨开天感受到莫名的压力,竟连大气都不敢喘。 “黄兄弟,开天。”秦枫缓缓开口,声音低沉,但却蕴藏着依然无法压下的激动,道:“这次,我们要一起做一件事,做一件大事,能够改变大明未来的大事!” 噫! 黄彪和杨开天,严格意义上来说,还都是孩子,因为就算是年长些的黄彪,今年也才只有十七岁而已,也就是在这个年代可以勉强归于成年人,若是放到秦枫的前世,那还是个没毕业的高中生呢。 现在,这位已经创造了无数奇迹的秦大人,一开口就是大事,就是大明未来,搁谁谁不迷糊? 尤其是黄彪! 表面上,他只是一个虚心好学的富家公子,但其实是大明太子啊! 一听到秦枫的这件事,能改变大明未来? 朱标心里的那份激动和惊诧,自然是不必多提。 要知道,这天底下的每一个孩子,都想着自己能做出轰轰烈烈的事业,能够让父母师长以自己为骄傲,甚至强爷胜祖,成为整个家族的荣耀。 不过,这样的念想,对朱标来说,曾经是远得那样遥不可及。 只因他的父皇,实在是太强大了! 破碗开局,奄有四海,重整汉家江山,一统神州大地,尤其是这几年横扫漠北,远征日本,将大明的版图扩张到前所未有的广阔。 这样的功绩,他这个大明未来的皇帝,拿什么来比肩,更别说超越了! 在朱标看来,自己这个皇帝,若是能做到萧规曹随,继续沿着父亲留下的光辉走下去,用一些仁政让老百姓休养生息,然后用一百年甚至更长的时间,让整个大明的老百姓,都能够安居乐业,都能够沐浴大明的荣光,那就算是做到了自己的全部。 至于超越父辈,怎么可能呢。 直到今天,直到现在,在小小的一个知府衙门,这位仿佛拥有无数光环的秦枫秦大人,神秘地说道,要做一件大事,一件足以改变大明的大事! 是什么? “黄彪,家里的橡胶树,一共有几棵?”秦枫沉声问道,这可是宝贝疙瘩,是这个宏伟计划中,极为重要的一环,虽然也并非完全不可替代,但优质橡胶能够提供的气密性,那是经过数百年实践检验的,即便到了七百年后,这东西依然广泛用作气密密封,并没有什么新型材料做替代品。 “三棵。”朱标回忆了一下上次那个什么国家送来的贡品,这时候都规规矩矩地种在京城某处,父皇日理万机,或许早就忘了还有这个东西,自己也只是有点模糊的印象,没想到这次能用到。 可是……秦大人之前不是说,这个橡胶,是用来做……那个那个的么。 怎么,这就是秦大人说的大事? 嗯,对我和泰妍来说,的确很大! 不过,这关乎大明未来? 呃……好像也说得没错……但这点事情,秦大人你似乎不必如此郑而重之吧,这个小孩,又是来做什么的? 这计划,不是为了不要小孩的么,怎么……还多了一个? “初期的话,够了。” 秦枫点了点头,没想到这位富家公子,竟然能在机缘巧合下,种植橡胶树,或许真的是天佑大明! “黄彪,你想不想做一点事业,让家里以你为骄傲?”对这种半大少年的心理把握,秦枫自然是非常到位,知道他们最想要的是什么,正因为家里条件优渥,父辈已经做出了相当不错的成就,所以他们才更加渴望证明自己,那些有钱人的后代,大多都是这样的想法。 “当然!”果然,面前的黄彪挺直身子,神色微微激动。 “这件事,你来负责,包括建立工厂,招收工人,以及所有非技术方面的东西,全由你来担纲。”秦枫正色说道。 非是他偷懒想要做个甩手掌柜,实在是因为现在已经不仅仅是牧守一方的知府,身上还加了户部左侍郎的职责,再加上这次任科举主考官,一举轰动全国,已经成了朝堂上举足轻重的人物,做什么事情都有人盯着呢。 这种情况下,若是自己大张旗鼓搞这个研发工厂,还是那句话,落到朝堂上那些守旧派眼里,很快就会引起争议,造成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与其跟那些人多费唇舌,还不如把这件事就交给这两个少年,相信他们已经能够发挥主观能动性,说不定比自己参与的情况,搞得更加出色。 “好!”黄彪挺直腰杆,大声回答,已经被秦枫激起了胸中的豪情。 这次,我要跟着秦大人做事,来个一鸣惊人,给父皇看看! “嗯,这个给你。”秦枫从身上掏出几页写得密密麻麻的纸,递给黄彪,这是昨夜搜肠刮肚才想出来的,只凭记忆,能想到这么多,已经尽力了。 黄彪连忙接过来,定睛一看,上面写着:《橡胶采集、制作、以及初步加工的工艺流程》。 “你跟开天,好好一起钻研,或许上面还有很多不足之处,也需要在实际操作中改进修正。”秦枫叮嘱道。 这…… 黄彪草草扫了几眼,上面写得已经非常详细,好像这位秦大人,对那个奇怪橡胶树的了解,已经非常深刻了? 他家里,也种过?! 心中微微狐疑,继续向下掠过,黄彪骤然看到,其中就有几行,说得是这橡胶采集凝固之后,能够在高温加热的情况下,通过刮涂、压延、拉伸等多种办法,使其变成又轻薄、又密封、又不怕水浸的一种……新材料! 哎呀哎呀! 黄彪瞬间就红了脸。 我还以为大人是想起了别的什么事情,原来……还是做这个用的? 这,大可不必啊! 我跟泰妍的事情,固然重要,但像刚才大人说得,又是建工厂,又是招工人……这未免动静太大了吧。 大人牛逼! 学究天人! 好端端的几棵橡胶树,怎么就能……知道还有这种稀奇古怪的用途? 第四百七十九章 兴建工厂,首席技术总监 “这个,给你。” 秦枫没注意到黄彪的尴尬,再次摸出几页纸,递给杨开天。 这份,写的是:《蒸汽机的几种应用构想,以及粗糙模型设计》。 前世,秦枫是理科生。 但即便是理科生,也绝不意味着来到这七百年前,一下子就成了无所不能的发明家。 未来科技的大方向,他是大概知晓的,从工业革命,到电子革命,一步步走过来,人类科技在最后一百多年,才实现了真正的突飞猛进,由此飞天探海,甚至能够冲入太空。 但你让秦枫现在手搓一个火星探测器,这显然是完全不现实的胡说八道。 就算是原本由瓦特改良完成了初代蒸汽机,秦枫也只是知道原理,但论及具体实现和结构的组合,或许还不如苦苦钻研了两个月的杨开天。 所以,秦枫也并没有妄自尊大,只是凭记忆,把自己能想到的一些应用方式,还有大概的发明方向,整理出来,交给这个极具科研精神的杨开天。 对于这样的天才来说,或许你给他一粒种子,他就能还你一片硕果累累的庄园! 因此,秦枫不需要干涉太多,也没有能力事无巨细,只是把方向指明,把架子打起来,然后……重要的是把钱给够,这样就能期待一下,十七岁的黄彪,加上过了今年才刚满十岁的杨开天,这对少年组合在一起,能迸发出什么样的力量,能给他带来什么样的惊喜,能给大明带来什么样的改变。 看得出来,黄彪还糊涂着,就更别说年龄更小的杨开天了。 “老、老师……”杨开天拿着那几页沉甸甸的纸,打眼一看就觉得上面那些机械模型,真是奇思妙想,让他眼界大开,自己几个月的苦思,竟然比不上老师须臾的整理,不由得对这位老师更加顶礼膜拜,但这样重要的事情落在身上,他反而有些胆怯了,小心翼翼地问道:“县学那边,课业正忙,我要是鼓捣这个,会不会……” “不会!”秦枫一摆手,正色道:“你不了解你的天赋!听老师一句话,你千万不要把时间浪费在读书学习上,因为这个世界,根本就没有适合你的书,你要走的,是一条几乎没人走过的路!” 啊? 书,都不读了? 我好歹还是个秀才呢…… 杨开天虽然热衷科研发明,但也是机缘巧合,从小被灌输的学而优则仕的观念,终究也不是那么容易扭转过来,一听说搞这东西,连县学都不要去了,不但没有高兴,反而有点慌,心想就算我答应,我家里那边也说不过去啊! 我爹我娘,还惦记那县学的廪米呢…… “你放心,家里那边,我去替你说。”秦枫正色道:“这次,是咱们淳化县,首开真正意义的工厂,关系重大,而杨开天,你就是厂里不可缺少的技术总监!嗯……这个待遇方面,现在就可以商量一下,黄厂长,你觉得多少合适?” 啊? 黄彪迷糊了一下。 怎么就,厂长了? 其实对于秦枫提起的工厂、工人的概念,对黄彪等人来说,都是颇为陌生的,只是结合语境,大概能明白是个什么东西,可是这厂长就更新鲜了,现在一下子就落实到具体问题上,黄彪猝不及防,愣怔半晌。 不过,身为当朝太子,黄彪当然也不至于反应迟钝,略一沉吟,看了看比自己还矮了一个头的黄开天,试探着说道:“每月……五十两?” 噗! 杨开天直接崩了心态。 夺少?! 五十两银子?也就是说……若是换成稻米,那就是一百石上好的稻米?! 农户人家的孩子,还是习惯先折合成稻米,然后计算。 要知道,杨家一大家子,除了杨开天、杨父杨母之外,还有两个没出嫁的姐姐,三个已经娶亲的哥哥,这样加起来十几号人,县里给分的水田,也就是不到三十亩罢了。 这不到三十亩水田,按照好年景,满打满算,一年辛苦到头,能有一百五十石的收成,那得算是相当乐观的估计。 若不是秦大人来了,以前这些田地,家里甚至都还吃不饱呢。 后来杨开天去县学念书,每月能往家里拿一份廪米,这可是帮了大忙,毕竟当时八岁的杨开天,已经渐渐能吃半个人的饭,但却干不了半个人的活,随着他渐渐长大,这个趋势还要继续放大。 廪米,是杨家送他去学堂念书,最大的底气保障。 可是…… 现在这位黄公子一开口,每个月要给一百石稻米? 这就算是全家都变成杨开天,集体去县学学习,每人领一份廪米,加起来也没有这么多!! 这、这黄公子,是什么来头,出手这么大方? 其实,黄彪现在脑子想的,是这件事其实极其私密,全都是为了自己和泰妍的那点事,劳动许多人已经心中不安,当然要多出点钱,这才稍稍宽慰。 至于秦大人说的,关乎大明未来…… 听听就好,那是秦大人给自己脸上贴金遮掩呢,哪能当真。 所以,这五十两银子每个月,是朱标权衡之后,从自己的私人银子里划拨出来的,他毕竟是太子,各项用度不至于寒酸,虽然在皇室当中已经算是节俭,但这个钱落到杨开天头上,还是深深震撼了这个农家孩子。 “不、不用那么多……”杨开天把手乱摇,这辈子都没见过那么多钱,况且还是一个月! 秦大人让做的这个事,光是看那几页简单的图纸,就让他怦然心动,就算一分没有,想尽办法也要去实现,何况还有这么多的银钱,这真是太好了! 要真是每个月有一百石……不用不用,就算每个月有二十石稻谷,别说父亲母亲了,就算祖宗来了,也得举双手支持,再没有半点反对的意见! “五十两?”秦枫一笑,摇了摇头,看着杨开天,他对自己的价值,还一无所知。 “不够。”秦枫淡淡说道:“工厂刚开,不能寒了技术人员的心,何况还是首任首席技术总监呢?杨开天的月银,不用黄彪你来出,我来找钱,每个月……唔,就先按五百两银子吧!” 第四百八十章 秦大人那,您怎么糊涂了? 秦枫比谁都清楚,科研烧钱,而且烧钱的程度,绝对可以用恐怖来形容。 与未来真正开始攀升科技树烧掉的那些真金白银相比,给核心技术人员的一点点待遇,那最多就是个零头,根本就没必要在这上面还七折八扣,显得小家子气,不成大事儿。 每月五百两,其实从哪里都能挤出来,现在淳化县可是富得流油。 但考虑到这研发工厂一开起来,可就不那么简单了,找钱当然是第一要务。 不然,到头来只能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杨开天耗费俩月时间,鼓捣出来的那个“汽牛”,看似卡在了气密性的那一步,但秦枫知道,技术难题是层出不穷的,一项科技产品从概念到量产,要跨越的技术天堑,甚至可以多如牛毛! 就凭一个小男孩,单枪匹马用手搓,最多就是能搓出个概念机,跟走进实用,还差得远呢。 这些,都需要花钱,大笔的花钱。 不过……这不是巧了么,现在,咱是户部左侍郎,掌管大明钱袋子的二号人物! 嗯,我去找找一号人物…… 这天,秦枫穿戴整齐,入了京城,稍一打听,就知道新任的户部尚书黄铎府邸所在,便迈着轻快的脚步,直接就找到了黄府,见是一处旧宅子,也不怎么气派,足见黄铎其人并不贪图享乐,即便升了官,也没急着重新起造宅院,这一点就挺难得的,可以说明前任的杨老尚书,眼光不坏。 “留步,你是?” 黄府的门房,迎上前来,打量一下秦枫,开口询问。 虽然秦枫这个名字,如今已经到了“天下谁人不识君”的地步,若是放到后世,早就需要戴墨镜围巾出行了,但在七百年前的这个洪武年,再出名也不可能太多人见过,这个门房肯定知道秦枫的大名,但现在这个笑容温和的年轻人就站在眼前,他居然并没有认出来。 “我想求见户部尚书黄大人。”秦枫微笑道。 “你等着,我去通报。”那门房也没有多话,尤其见这陌生的年轻人虽然是头回来,但气势很足,也不敢怠慢,很快就把消息传递到了正在家里忙碌的黄尚书那里。 一听门房的描述,黄铎吃了一惊,暗想不会是那个人来了吧。 急匆匆出门一看,还真是! 黄铎三步并作两步,到跟前躬身道:“下官……呃、不知大人大驾光临,有失远迎,罪过了罪过了!” 经过上次的接触,还有之前杨老尚书的耳提面命,现在黄铎把姿态摆得很正,尤其这次秦枫亲临,更是不敢有半点差错,小心翼翼地把秦枫迎入府邸,吩咐下人奉上香茶。 这、这人什么来头? 黄府的门房,还有一众下人,全都傻了眼。 这么年轻,竟然让自家老爷如此郑重,难道是当朝太子爷么? 分宾主落座,秦枫知道黄铎是个实诚人,也不多客套,直接问道:“最近几日,那件事推进得怎么样了?” “圣上已经允可了!”提到这个,黄铎满脸喜色,要不是秦大人指点,哪能想出这么好的法子,他迅速从怀里摸出几枚精致的牌子,亲手交到秦枫手上,道:“我请了最好的匠人,设计出的这款双喜龙纹佩,正要请秦大人过目,若是没有问题,就可以开始大批量制造了,时间也挺紧的。” 唔? 效率! 秦枫也是微微惊喜,没想到这才过了两日,这黄铎不但已经请到了圣旨,连小样都做好了,有点东西,是个实干的官员。 低头一看,手里这枚龙纹佩,是以上好的羊脂白玉作为材料,通体不见杂色,美轮美奂,精致巧妙,雕刻了一个大大的囍字,辅以龙凤纹路,寓意着龙凤呈祥,喜事临门。 背面,更有“天作之合、白首同心”这样的字样,可以说非常符合这次集体婚礼的气氛,作为铺向全国的信物,那是非常理想的。 “秦大人。”黄铎解释道:“这龙纹佩,一共分了五个档次,您现在手里这是最高档,用的是极品羊脂白玉,就算不考虑雕工,价值也是次一档黄金龙纹佩的十倍以上!接下来,还有金镶玉的款式、白银的款式,以及普通玉石的款式……” 嚯! 可以可以! 秦枫愈发满意,听着黄铎絮絮叨叨,竟是已经将这件事规划得非常详细,就连每款玉佩面对什么群体,大约要什么样的价格,其中成本多少,作为主导的户部,最后能有多少的盈余,全都像印在脑子里一样,如数家珍。 人才啊! 秦枫不禁抬起头,看着侃侃而谈的黄铎,这人或许做官差点八面玲珑的本事,但竟然是个精算师的体质,做起具体事情来,又快又稳妥,太让人放心了! 难怪杨老尚书以八旬高龄,还能在这么重要的位置上坚持,有这样一个得力的左膀右臂,想必是原因之一。 “最普通的款式,也要四钱银子?”秦枫等黄铎说完,皱眉问道。 “是。”黄铎心中一紧,暗道这位年轻的秦大人果然好厉害,一句话就问到关键,连忙解释道:“考虑到运输、加工,还有最普通玉石的成本价格,加在一起,我算了很多次,如果按照秦大人说的三钱银子,咱们不但不能赚钱,还要亏……这种款式是数量最多的,若是亏个百八十枚咱们亏得起,太多了,那实在……其实这四钱,也就是保本的基础上,有那么两分三分银子的赚头……最后算下来,我们户部能落下的银子,也没有最初想的那么多,成本压不下,又不能提价坑害百姓,这是陛下特意强调的……” 哦。 秦枫若有所思,点了点头。 “不过,用来操办太子大婚,那也是足足够了!”黄铎连忙补充,生怕这位秦大人不高兴。 “就三钱吧,不能给老百姓增加负担。”秦枫微笑道。 啊? 黄铎迷糊了一下。 真三钱? 可是我算过好多次啊! 三钱银子,光是这种普通款式,全国范围内,只怕得亏个好几万两银子!这个亏空,怎么弥补? 秦大人那,您怎么糊涂了? 第四百八十一章 还是你赚钱狠啊! “哈哈!”秦枫笑道:“赚穷苦百姓的银子,那算什么本事?你应该可以想到的,人生唯一一次大婚,不论什么人家来说,都是头等大事,但凡能有点家底盈余的,相比都不会满足于最低档的玉佩,虽然还是穷人最多,但这些人生活困苦,就算多拿那一钱两钱的银子,都是负担,咱们赚钱不磕碜,但不能做这种坑害百姓的事。” 啊! 格局上去了! 黄铎肃然起敬,顿时对眼前这个年轻人,又有了更高的评价和观感。 难怪! 难怪现在普天之下,只要一提到秦大人的名字,那真是如雷贯耳,妇孺皆知。 这位大人,虽然年纪轻轻已经身居高位,但他是真的心怀百姓啊,爱民如子这四个字,在他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 惭愧! 黄铎老脸一红,心想我也算是读了一辈子的圣贤书,记了一肚子的孔孟之道,可是到头来,随着官越做越大,反而距离老百姓,越来越远了。 不该这样啊! 换位思考,倘若自己是个穷苦百姓——实际上黄铎也是自由家贫,又赶上战乱频仍,吃饱肚子的时候也的确不多。 这种情况下,若是自己结婚,得知朝廷推出这样的玉佩,自然还是想要沾沾真龙天子的喜气,可是这个钱拿得多了,不免在心里腹诽,痛骂朝廷赚黑心钱,竟然能想出用婚姻来刮钱的主意,真是气数已尽了…… 可是现在,秦枫一句话,就把这个问题轻轻解决。 穷苦百姓的钱,不能黑! 但这里最大的难处是……倘若这个数量最多的玉佩,不赚钱甚至赔钱,那……这次发行玉佩的行动,算下来就没什么赚头,甚至整个都是赔的啊! 这怎么破? “黄大人,你糊涂啊!”秦枫笑道:“这种最高级别的,羊脂白玉的玉佩,一共打算发多少枚?” 虽然黄铎的确还糊涂着,但是具体到业务,还是精熟的,闻言立刻答道:“启禀大……呃、秦大人,这种羊脂白玉,是顶级品质,材料难得,而且打算用最高明的匠人雕刻纹饰,使其更有价值,因此……只打算发一百枚,多了的话,反而影响稀缺性。” 习惯了,差点把秦枫当成是已经离京的杨老尚书。 其实,从官职上,他才是尚书,而这个秦枫只是侍郎啊! 现在,尚书向侍郎汇报工作,还诚惶诚恐的,这实在是一桩异事。 “一百枚,不错,你考虑得很周到。”秦枫先是肯定了黄铎的仔细,然后微笑道:“这样,不是皇帝陛下已经允可这个提议了么,你想办法,去联系一下太子殿下,看看能不能让他和那位太子妃,一起给这个玉佩题个字,用玉刀,亲笔题字,也不用多,题字十枚,也就够了,这可是为了他自己的婚礼气派风光,想必太子殿下也不会拒绝,你……” 说到一半,秦枫忽然皱眉。 事儿,是这么个事儿,其实还挺有把握的。 只要会说点话,别引人反感,说点好听的,比如说让太子殿下与民同乐啊,让他平易近人啊,让凡夫俗子也能近距离感受到皇家气度啊,什么什么的,其实还蛮简单。 不过…… 这种事,这个黄铎,不适合做! 这家伙搞业务还行,说话水平不高,说不定三言两语,就让太子觉得他被当成了捞钱的牛马,哪怕这个钱是给他花的,那也大大不妥。 “……你找个会说话的,去跟太子沟通。”秦枫直截了当地说道。 呃! 黄铎先是一愣,随即意识到是自己的能力出了问题,让这位直系下属户部左侍郎秦枫大人,极为不放心。 再次红了老脸,黄铎倒也不避讳自己的短处,苦笑着说道:“此事,非右侍郎潘严潘大人莫属,我亲自去交代,秦大人放心吧……” “好。”秦枫点点头,继续补充道:“这十枚有了太子和太子妃题字的玉佩,那可就不一样了!这叫限量典藏传家款!只有十枚,所以可以用拍卖的形式,价高者得,索性把各地有意愿的财主都集中在一起,好好吃一波大户,他们最不缺的就是钱,平常不舍得掏出来,现在赶上自己家里办喜事,想要那就掏钱,让他们互相竞争去,等到竞争出了火气,成了面子之争,那说不定还能给我们一个大大的惊喜。” 我草! 黄铎好歹也是读书人,差点爆了粗口。 秦大人牛逼! 还是你赚钱狠那! 虽然对人情世故不是专长,但也并不愚钝,黄铎只是稍稍一想,就能知道那个竞争的场合,必定是龙争虎斗,很容易就上头,然后争的已经不是太子刻字的玉佩了,而是自己在整个大明有钱人里的地位! 不出手,也就罢了。 已经出手,难道还能被人给压了过去? 丢得起这个玉佩,丢不起这个人啊! 如此,光是这十枚玉佩能收回的价格,恐怕就远远超出了所有其他的新婚信物的价值总和,而且对底层百姓可谓是秋毫不犯,只是搜刮了财主的余钱,用到户部,那也就是用到了国家呀! 厉害厉害厉害! 一时间,黄铎五体投地,觉得这办法比任何摊派征收,都高明了一百倍,没有任何刀斧相加的烟火气,却能用一个一文不花的虚名,让那些自忖身家豪阔的有钱人,不得不乖乖掏钱。 这是阳谋,就算那些人也不笨,也知道这是朝廷的计谋,但还是逃不过这一遭。 要知道,全国之大,赶上今年腊月十六娶亲的,不在少数。 其中自然也不乏有钱人。 这就够了! 到时候,不需要朝廷任何鼓动或是施压,身边的人自然而然地就会问: 嘿……王员外,听说今年您家嫁女? 啊,对! 王员外,朝廷推出的那种双喜龙纹佩,您那个亲家,有没有作为聘礼之一? 对对对!我就知道王员外的女婿家里,必然是不差钱的……那么敢问,是仅有十枚、太子太子妃亲笔刻字的那种吗? 呃……当然!! 好了,至此……计成…… 第四百八十二章 可把我牛逼坏了! 大明户部右侍郎,潘严,接到一个庄严而神圣的任务。 忽悠太子。 跟黄铎一样,潘严的年岁也不轻了,甚至比黄铎还要大了两岁。 本指望着,老尚书退下来,自己好歹也兢兢业业跟着他干了这许多年,有希望递补上去,更进一步,成为当朝二品的六部主官,那这辈子也就到头了,总不可能再进步了。 可是没想到,杨老尚书在金銮殿上,获得皇帝恩准,得以告老致仕,却将那个只知道埋头苦干的老黄牛黄铎,给推了上去。 这下,没指望了! 潘严很是消极代工了一阵子,谁还没个情绪啊。 可是闹过了情绪之后,该干的活还得干,否则怕是连这个侍郎之位都保不住,而且那黄铎最近不但跟如日中天的秦枫越来越亲近,听说递上去的奏折,皇帝也大加赞赏,亲自给批了同意。 至此领的差事,就跟这件户部正在全力运营的大事有关。 潘严虽然对黄铎不满不服气,却也不敢在这件大事上闹状况,不然就是自掘坟墓了。 太子朱标,依旧居住在东宫,只是不在禁足,意味着皇帝对他的恩宠一如既往,那么他就理所当然是大明王朝未来的继承者,不论任何文武百官,见到太子,那都得是恭恭敬敬的。 潘严规规矩矩地在门口求见,不多时便得到允可,于是整肃衣裳,踏入东宫。 太子在待客的厅堂,见到了这位户部右侍郎,不过脑子里想的却是户部左侍郎秦枫,哪怕秦枫和潘严几乎没有任何关系,但一想起最近秦枫给他带来的震撼,还有那个即将轰轰烈烈建起来的厂子,朱标心里的各种猜测纷至沓来,忽而激动,忽而忐忑。 至此,他当然已经知道,秦枫如此大张旗鼓,要搞的这个“工厂”,那可不是为了自己跟泰妍的那点事啊! 这位状元之师的眼光,简直是太远了! 虽然目前他拿出来的只是一些连结构都不完整的草图,只是提出了一些可能的发展方向,但只要稍稍憧憬一下未来,那上面的任何一个机械如果真能制造出来,并且普及的话,都能将整个大明的发展向前狠狠推进一步! 人的脑子,能想出那么多奇妙的东西? 朱标觉得不可思议,但这是已经发生的事实,实际上那个还不到十岁的小孩杨开天,拿到那些图纸之后,如获至宝,已经开始进入研究阶段,只待工厂落成,很多想法就要开始一一付诸实践。 而他,黄彪,这个厂长,自然不能拖后腿! 脑子里惦记这些事情,太子心中并不宁定,待那潘严坐了一会儿,才笑道:“潘侍郎,所为何来啊?” “启禀太子殿下!”潘严连忙离开椅子,欠了欠身体,这才恭敬说道:“下官此番,是有求而来……” 潘严是有准备的,见太子虽然似乎心事重重,但心情并不坏,便抓住机会,把今天这件大事,原原本本地说了出来,只不过,说得十分巧妙,绝口不提赚钱的事情,而是着重放在与民同乐四个字上,把这次签名刻字的意义,描绘得高端大气上档次。 这番话,若是换了黄铎,那是打死他也说不出来的。 唔…… 朱标听懂了。 这个户部,自从杨老尚书去职之后,很有想法啊! “潘严,你的意思是说,我跟太子妃,都要在这个玉佩上刻字?”太子觉得这个法子别出心裁,好像有点熟悉的影子。 “是。”潘严连忙笑道:“此次太子大婚,普天同庆,许多老百姓都选择同一天办喜事,为的就是沾一沾真龙太子的喜气,此乃国泰民安之象!” “因此,我户部为了殿下的声名,推出这种双喜龙纹玉佩,想请殿下题字,也是赐予一份珍贵的祝福,以示殿下您虽然身居深宫之中,却从不曾忘记百姓,恩泽广被,与大明百姓同心同德……” 潘严,的确是很会说话。 不过太子,也不是个可以随便蒙混的笨蛋。 转念一想,就知道这里的曲折。 呵…… 朱标已经可以确认,不由得复现出一抹潘严看不懂的微笑。 “潘严,这个主意,是左侍郎秦枫想出来的吧?”在淳化县,黄彪须得口称秦大人,不能含糊,但现在在东宫,凭一个区区户部侍郎,自然还当不起太子殿下的一句“大人”。 “是。”潘严心中微惊,没想到秦枫之名,不但皇帝恩宠,连太子这口气也像是颇为熟稔。 黄铎? 哼!他果然只是个挂名的尚书! 其实,黄铎还是跟我一样,是个侍郎的定位,而户部真正的尚书,必是这位秦大人无疑! 心中转过这个念头,潘严不敢丝毫怠慢,立刻说道:“太子殿下明察秋毫!这双喜龙纹玉佩的方案,最初,的确是秦枫秦大人提出的,如今已经得到圣上允可,即将在全国铺开,赶工制造,尤其是最低那两三个档位的佩饰,已经加班加点制作,赶在腊月十六之前,必可以全部完工。” 有点意思…… 至此,太子朱标当然已经明白,那日秦枫说要去找钱开厂,是要从哪里找钱的了。 那么,我身为这个工厂的厂长,岂能不尽一把力? 朱标低下头,看着掌心的这枚羊脂白玉打造的双喜龙纹玉佩,触手温润,如切如磋,如琢如磨,的确是一件极好的工艺品,就算不考虑它上面附加的其他价值,也让人喜欢把玩,愿意收藏。 更何况,秦枫思虑稳妥,不需要任何怀疑,这玉佩的价格弄得再高,也只是收割那些家有余财的富户,跟父皇最重视的贫苦百姓,绝不相关。 既然如此…… “潘严,你说这玉佩,我要刻字多少枚来着?” “十枚即可!”潘严心中略略紧张,好像事情比自己想得更加顺利。 嘿! 我可太有能力了! 可把我牛逼坏了,太子都给面子! “十枚不够。”太子摇摇头,正色道:“不是一共有一百枚么,都拿来!我弄完之后,再去交给太子妃。” 说着话,朱标心里却轻轻一叹。 倘若这个一同签字,即将被无数百姓珍重收藏的玉佩,上面除了自己之外,另一位是泰妍,该有多好…… 第四百八十三章 什么先天牛马圣体 “什么?一百枚都签了?” 黄铎瞪大眼睛,看着面有得色的潘严,着实吃了一惊。 要知道,这玉佩虽然只是小玩意,但要用专门的刻刀,在玉件上刻字,在没有专门练过的情况下,那也是挺麻烦的。 黄铎是个实干的官员,甚至曾经亲自试过,虽然这种签字不要求工匠一样的精巧细致,但总也得小心翼翼,不能刻坏了料子,一个名字写上去,总也得费个不少时间。 本想着,潘严能够鼓动三寸不烂之舌,说得太子心里高兴,答应给签十枚,那就算功德圆满。 实在不行,五枚……三枚……一枚,都是可以接受的。 可是万万没想到! 这太子殿下竟然如此慷慨,把一百枚都给签了? 不但如此,甚至太子殿下还亲自出面,去往鄂国公府邸,找到了那位还没大婚的常淑婉姑娘,亲自说了这件事,让她也在玉佩上留下了自己的小字。 至此,事儿成了啊! 黄铎大喜过望,对潘严大加赞赏,听得潘严心里十分腻歪。 不得不说,黄铎在人情世故方面,可能永远都是个短板了。 他其实知道潘严是为什么闹的情绪,说到底不就是为了尚书之争么。 可是现在一高兴,也就不过脑子,以上官的架势表扬潘严,表扬得越多,潘严心里越烦躁。 我用你表扬了? 故意摆尚书架子是吗? 该死! 不过,潘严知道这是户部的大事,容不得马虎,不管黄铎说什么,只得捏着鼻子忍了。 黄铎拿到这一百枚已经完成的玉佩,简直如同是捧着一大笔金灿灿银闪闪的钱,欢天喜地去找秦枫…… “啥?太子签了一百?” 秦枫也是吃了一惊,心想历史倒也没记载朱标这么好说话的。 按说这个脾气不该早死啊。 他知道这玉佩要刻字,并不容易,一百枚加在一起,只怕大半天的光景都要耗进去了? 是不是老朱太劳模了,让太子无所事事? 这也太闲了吧。 什么先天牛马圣体! 让你签十个,你签一百个……早知道多做点了。 心中转着念头,但其实再多也不现实,会影响这最高档位双喜龙纹佩的稀缺性,反而不美。 饥饿营销嘛,秦枫可太会了。 “秦大人。”黄铎小心翼翼地请教道:“现在,玉佩有一百枚了,咱们……还是用拍卖的形式?” 唔。 秦枫想了想,问道:“统计结果出来没有,要参加腊月十六这场大婚的,共有多少对新婚夫妇?” “启禀大人。”谈到数字,黄铎就到了舒适区,立刻答道:“截至目前,从全国各布政司、府、县,收集上来的数字,一共有一百八十九万对,当然,这只是粗略的数字,因为还在不断增长,看样子,到腊月十六,这个数字突破两百万是板上钉钉,三百万也不是没有可能!” 嚯! 还真不少。 秦枫点了点头,这倒也没有出乎意料之外。 首先,现在是洪武五年,也就是说六七年前,还处在战火纷飞的乱世,各方势力争斗不休,谁坐天下都还没定下来呢,各地衙门虽然也还办公,但怎么可能有心思去顾及老百姓。 再加上,那个时候秦枫还没来,就没有水稻灌溉新法,大家吃饱肚子都是难题,就算要搞婚丧嫁娶,也没有条件搞什么仪式感,有一顶花轿,吃一顿大席,那就算是体面人家了。 可是现在不一样! 天下已定,大明如日中天,并且横扫了周边的几个势力,连困扰边境已久的倭寇都给解决了! 老百姓不但安居乐业,肚子也得到了大大的满足,这种情况下,自然就“仓廪足而知礼节”,变得格外重视婚姻大礼。 更重要的是,这次腊月十六,可谓是千载难逢的机会! 太子大婚! 能跟当朝太子,未来的真龙天子同一天结婚,而且朝廷甚至还是鼓励的,不会犯任何忌讳,这样的一场热闹,愿意参与一下子的,可就太多了! 这数量,甚至比秦枫预想的还要多得多! 这是因为秦枫终究也只是穿越几年的过客,并不知道在封建王朝,在七百年前,这种后世只认为是“沾沾喜气”的普通行为,在当时会被赋予多么非凡的意义。 那可是皇家的龙气啊! 能沾到一点,得是一辈子的福气! 别说最近有计划要结婚的,就算没有计划的,也连忙想方设法,提前出阁、提前娶亲,全国各地这段时间,最好干的工作就是媒婆了,那真是把门槛踏破,收喜钱收到手都软了。 更有甚者,已经结过婚的夫妇,只要年代不是太久远,也暗戳戳地计划着,重新补办一下婚礼,咱也不能落下了这份天家赐福的福气嘛。 如此一来,腊月十六这场集体婚礼,数量惊人。 秦枫心里有了数。 即便最高档玉佩的太子亲签款来到一百枚,也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全国各地,有钱的财主,肯定不少。 这波,收割的就是他们。 “秦大人……还有个情况……”黄铎也是喜上眉梢,眼瞅着就要进账一大笔,这都是秦大人的功劳,不过,这件事必须要尽快沟通。 “什么?”秦枫问道。 “根据现在收集上来的信息……”黄铎小心翼翼地说道:“很多老百姓的意思是,太子亲签款,他们够不着,买不起,也不敢奢望,但有没有可能,让秦大人您亲自给签一批,次一等的黄金佩,很多人对这个……比较感兴趣……” 啊? 秦枫一愣,随即恍然。 哈哈! 我现在也是名人呢! 在民间,说不定比太子的名气还大。 这一点,在广东布政司之行,就能看得出来。 广东,已经是很偏僻的地方了,若是换到应天府附近,只怕更多人,只知秦枫,不知太子…… 不好! 这可不是个好事儿! 秦枫迅速意识到其中的政治风险。 百姓呼声高,也还罢了,但若是自己签出来的黄金佩饰,一不小心超过了太子辛苦弄出来的那顶级羊脂白玉佩,这可就大大不妥。 领导不敬,早晚是病啊! 虽然老朱似乎对自己还挺包容,但是太子可没打过交道,只是从历史记载上看过许多关于太子宽仁的说法,那东西,能信多少,还在两可之间呢。 秦风略一思忖,问道:“次一档的黄金佩,准备做多少枚?” 第四百八十四章 我让你正经你就正经了? “一万枚。” 黄铎飞快地答道:“此次的双喜龙纹佩,从高到底,依次是羊脂白玉佩,一百枚;黄金佩,五千枚;金镶玉佩,五万枚;白银佩,五十万枚;普通玉佩,补足剩下的所有数量……” 哦。 安排得不错。 秦枫想了想,觉得五千可能还是不太保险,就直接说道:“这样吧,把黄金款的发行数量,改成一万,金镶玉款的发行数量,改成十万。” “好!”黄铎并没有犹豫,便答应下来,因为现在统计上来的结婚人数,也已经远远超过预期,稍微增加其中部分款式的发行量,本就是题中应有之义。 “那……秦大人,刚才说的那个事儿……”黄铎小心翼翼,因为这黄金佩从五千变成一万,若是要像太子太子妃那样,也每个都签字的话,这无疑是一项极大的工程! “没问题,交给我。”秦枫摆了摆手,笑道:“区区一万枚而已,做好了送到我这里来,我去找到兰娘,一起签。” “好的!大人辛苦了!”黄铎舒了口气,对这位年轻的大人更加佩服。 要知道,这可不是他秦枫揣裤兜里的钱,这是户部的钱,大明的钱,秦枫刚到户部,就给大明找来这么一笔扎扎实实的银子,真是功德无量! 我这个尚书,理所应当,就该是秦大人的呀! 日子一天天过去,腊月十六越来越近。 大明建国之后,太子大婚,这是整个大明的头等大事,没有之一! 因此,作为皇帝的朱元璋,在这段时间内,可谓是忙得不可开交,有太多礼节仪式的事情需要他操心,拍板,让这个本来就日理万机的皇帝陛下,更加忙得脚不点地,光是批阅奏折都得到下半夜,何况还加上了操办婚礼的这件事。 相比之下,反而是当事人的太子朱标,远没有父亲忙碌。 一方面,是因为太子终究还只是继承者,还没有掌控这个庞大的帝国,所以很多拿主意的事情,他操心多了反而是僭越。 另一方面,他对这门婚事,不敢反对,但其实也没多满意,心思反而更多放在即将开启的那个工厂,虽然工厂关乎到大明的恢弘未来,但或许……他那点小小的诉求,也能在这个过程中,轻易实现。 一想到温婉如玉的李泰妍公主,朱标心中火热,在东宫待不住,又不好意思总是跑鸿胪寺落人口实,索性又换上了黄彪的人设,来到应天府淳化县,打算跟秦枫接近一下,看他最近忙点什么。 这次轰动全国的集体婚礼,其中也包括秦枫! 而秦枫要娶的那个兰娘,正是朱标同父同母的亲妹妹,大明长公主朱镜媺。 兰娘家中,热闹非常。 因为……大名鼎鼎的秦枫秦大人,也就是还没成亲的这位毛脚女婿,居然上门了! 按照民间的一般规矩,虽然已经送了聘书,过了纳吉,但这个时候还没成亲的小两口,是不太能见面的。 不过秦枫不理那个规矩,说来就来,倒是闹得黄府上下一团混乱,连那个扮演黄父的太监都猝不及防,手忙脚乱了好一阵子,才把胡须什么的粘上,急匆匆出来见人。 “哈哈,黄员外!好久不见!”秦枫拱手笑道:“来得仓促了,员外莫怪。” “秦大人客气了!”黄万富连忙还礼,不敢丝毫拿大,还没结婚呢,他还不是爹呢,就算结婚了,爹也是另有其人,他只不过是个配合人设需要的死太监,有什么资格在如今已经是户部左侍郎,侯爵,封号柱国的秦枫面前有丝毫不敬? “兰娘在吗?”秦枫有事而来,再加上跟黄家上下都很熟悉了,不必太讲究那些繁文缛节。 “啊,在!”黄万富连忙说道,心中却是暗暗纳罕,心想难道这位秦大人,已经等不及结婚那日了?这可不太行啊……我知道你很急,但你先不要急好不好。 若是民间,这种两情相悦,还不等拜堂成亲,先就弄到一起的事情,倒也不算太稀罕。 但这位兰娘,身份特殊啊! 秦大人你……冷静一下吧! 唉,还是年轻人那,倒也怪不得秦大人…… 黄万富看着一脸急切的秦枫,越看越像,再想想自己,不由得心中哀叹。 那个事儿,是怎么个美法呢? 可惜自己六岁就已经切割入宫,之前是侍奉的前元皇帝,后来侥幸没在战乱中丢了性命,还能得以侍奉新皇,已经是皇恩浩荡,哪还敢奢求其他。 如今他披了这个人设,名为兰娘的父亲,但其实是兰娘身边最强的侍卫,这会儿见秦枫面露急切,不由得犯了踌躇。 他,该不该拦? “秦枫!你来了!”不用黄万富犯愁,因为公主殿下已经从屋里跑出来,一脸喜悦,带着微微的羞涩,似乎对秦枫的突然造访,很是欢喜。 那,老奴就别多事了…… 黄万富心中有了数,便保持着人设父亲的威严,简单说了几句话,便懂事地退入内堂,把这里留给秦枫和公主二人世界。 “身体,大好了吧?”秦枫回京,其实也没多少日子,再加上刚做了户部侍郎,又要忙府衙、忙县学、忙工厂、忙得不可开交,还真的有点冷落这位早已经彼此心照的兰娘。 “早好了!你也不来呀!”朱镜媺扁扁嘴,气氛到了,还是要假装幽怨一下。 哈哈! 秦枫就笑,他知道兰娘不是这种小家子气的性格,虽然只是出身民间,却有一种大气,大约是因为从小家境优渥的缘故。 “唉,这不能怪我,得怪你!”秦枫笑道。 嗯? 朱镜媺一愣,心想你忙,我理解你,但怎么还怪了我? “你太美啊!”秦枫露出捉狭的笑容,猝不及防地就调笑道:“我怕见了你,忍不住,然后被你爹打了出去……” 呀! 朱镜媺一愣,瞬间羞红了脸,娇嗔道:“你都是户部侍郎,三品的官了,还这么不正经!” “好,那……说点正经的。”秦枫转为正色。 朱镜媺更郁闷了。 我让你正经你就正经了? 需要这么听话吗! 笨蛋! 第四百八十五章 啊啊啊你这个登徒子! “你看看,这个东西。” 秦枫从怀里摸出一枚金灿灿的佩饰,正是户部出品,双喜龙纹佩,乃是次一档的黄金款,由纯金打造,同样是精工细作,限量一万枚。 正面,一个大大的囍字,配有龙凤呈祥的纹饰。 背面,则是“天作之合,白首同心”的字样。 而按照秦枫跟黄铎定下来的设计方案,不管是太子签名,还是秦枫签名,都签在背面,中心靠下的位置,用小字即可,主要就是个纪念的意义。 “金的?”朱镜媺一看就不乐意了,直接叫道:“黄铎疯了吧?咱们结婚,他敢用这破东西糊弄我?是不是想钱想疯了!” 咳…… 秦枫不禁失笑。 这你急啥啊! 黄铎就算再不懂人情世故,毕竟不是个傻子啊。 给我的,当然是最顶级的款式,甚至据黄铎说,是圣上亲自开口,说既然秦爱卿忠心为国,又屡立奇功,这次一同参与太子大婚的良辰吉日,他的那枚双喜龙纹佩,会由当今圣上,连同母仪天下的马皇后,一同签名,也是全国最顶级的,仅此一枚。 不过,这兰娘今天倒也霸道啊。 人家好歹也是户部尚书,正二品呢,被骂得跟灰孙子似的。 在我面前倒是无妨,若是出了这个门……就算你黄家颇有资财,也不能这样痛骂朝廷命官…… 秦枫不知道的是,出了这个门,黄铎见到黄万富,都得规规矩矩地见礼,毕竟,他的那个黄,跟黄万富的“皇”,不是一个黄啊! “这不是咱们的。”秦枫一翻手,又拿出一堆,金光灿灿,笑道:“是我的主意,也是应老百姓的请求,这些黄金佩,咱俩给签个字,刻在上面……” 啊! 懂了! 朱镜媺听过这个事儿,更听说了哥哥朱标为了签那一百枚龙纹玉佩,累得手都酸了,倒还不如那位没过门的嫂嫂,人家毕竟是将门虎女,做这种绣花似的细致活,倒也不露怯,很快就完成得很好。 现在,我也要来一遍? 朱镜媺心中泛起甜蜜。 是跟秦枫一起做事呢! 更何况,还是以夫妇的名义,一起在佩饰上留下印记,从此这些佩饰遍布天下,也就相当于她跟秦枫的名字,永远联系在一起,永远也不分开。 “好!”朱镜媺一下子就高兴起来,点头道:“来!一共多少来着?三百还是五百?” 她寻思着,哥哥那边是一百,那么按照等级,自己这个肯定不会更少,多点是应该的,不然就僭越了。 “呃……一万……”秦枫脸色微微古怪。 噗! 朱镜媺笑容僵在脸上,差点憋出一口血。 夺少?! 黑啊! 真黑啊! 这主意,听说是黄铎跟秦枫一起撺掇出来的? 那黄铎有什么本事,说不定主要都是秦枫的安排。 一万枚…… 你要累死我哦? 朱镜媺俏脸上笼罩了几分愁苦,问道:“这黄金龙纹佩,打算……定什么价?” “还没最终决定。”秦枫笑道:“羊脂白玉款,采取拍卖。这黄金款,按照我跟户部黄大人的计议,应该是定在五百两银子,一枚。” 唔,五百两,倒是不多。 朱镜媺知道,光是这沉甸甸的黄金佩的黄金成本,也能值许多银子,加上手工等各种成本,还有象征意义,五百两已经相当公道了。 不过…… 一万枚啊! 也就是说! 光是这黄金款的佩饰,就能收回五百万两白银! 当然了,因为定价厚道,所以其实这里面的利益倒是没那么大,甚至连两三成都没有,但恐怕最起码也是百八十万两白银的收入! 其他的款式,都还没算呢! 结婚……可以这么赚钱的么? 这完全颠覆了朱镜媺的想象,一时间被这个恐怖的数字惊到了,都忘了这一万枚的恐怖手工任务量。 她看着秦枫,又是甜蜜,又是佩服,实在无法想象,这个比自己也大不了太多的年轻人,怎么就能有那么多不可思议的办法,不管是水稻种植,还是治理百姓,还是带兵打仗,还是主持科举……现在就连搞钱都是一把好手。 这个人,就没什么短板的么? 我,集庆公主,要嫁就嫁全天下最出色的! 嗯,没几天了……自己就要是秦家的娘子了…… 好开心! 朱镜媺想着美事儿,心情极佳,但一看到那一堆金灿灿的佩饰,又范畴起来。 一万啊! “那个……秦枫,这一万枚,会不会太多了点?”朱镜媺好歹是金枝玉叶,哪干过这种流水线批量作业。 “不多啊!你不知道百姓的呼声很高呢!”秦枫笑道。 “嘁,什么百姓呼声。”朱镜媺撇撇嘴,“就是你想赚钱!” “那也没错!”秦枫哈哈一笑,道:“赚钱么,不磕碜!再说了,不好好赚钱,我拿什么养你呀?” 呀! 一句话,朱镜媺再次心花怒放,只觉得如饮醇酒,浑身都软绵绵的,口中却娇嗔道:“瞎说八道……我……有那么费钱吗?” “那可不。”秦枫说完了正事儿,语调又开始不正经起来,目光极具侵略性地在兰娘身上逡巡,嘿嘿笑道:“你看这才几天,都瘦了……唉,你瘦了倒没什么,可惜了我儿子以后吃饭都吃不饱啊!” ? 太先进的调戏,领先了这个时代七百年,朱镜媺一时没回过神来。 第一反应是:你都有儿子了?天哪!天塌了! 第二反应是:什么我瘦了没什么,你一点都不心疼我。 第三反应是:啊啊啊这个登徒子!! 思路绕了好几个弯,这才勉强跟上秦枫忽然飙升的车速。 朱镜媺的漂亮可爱圆脸,一下子红透了,像个熟透的大红苹果,不自觉地低头,看略具规模的峰峦,果然是不太壮观的样子…… 哎呀! 母后说了!我、我年龄还小!这个,以后还能长大的…… 他,他不会不喜欢吧? 朱镜媺急了,也是关心则乱,但这个事情又不能她一个女孩家仔细解释,一时间涨红了脸,竟憋不出半个字来。 诶? 这是什么表情? 秦枫看这副小女儿娇羞,亦是心旷神怡,但见这兰娘先是迷惑,然后娇羞,后来开始慌乱忐忑,居然也不知道她的思路转去了哪里。 不过,不重要…… 秦枫上前一步,直接抓住兰娘微微渗出汗水的小手,笑道:“咱们该干活了!” 啊?! 干……什么活? 朱镜媺懵了,脑瓜子嗡嗡的,心想在这里……万万不可啊! 第四百八十六章 大舅哥上门,白菜被拱了 朱标来到淳化。 淳化县这几年以来,在秦枫的治理下,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俨然已经有了不输京城的气象,尤其走在这宽阔笔直,四通八达的马路上,很难相信它两三年前,还只是应天府下辖的一个毫不起眼的小县城。 一个好的官员,对于一县之地或是一府之地,太重要了,对当地的百姓来说,更是太重要了! 心中微微感慨,朱标轻车熟路地找到了府衙,对着那个已经混成脸熟的门口衙役打了个招呼,笑道:“劳烦通禀一声,就说黄彪求见秦大人。” “啊呀,黄公子,对不住!”那衙役也还了个笑脸,却道:“我家大人不在府衙。” 嗯? 去了哪里? 朱标微微一愣,连忙问道:“莫不是去了六合县?” 他知道,秦枫拟定的那个至关重要的工厂,将地址选在六合县。 之所以不放在淳化,有综合的考虑,一方面淳化县如今都快成了寸土寸金,很多京城人士,看中这里的繁华,都来纷纷开起各种店铺,倒反天罡了属于是。 这种情况下,秦枫要圈出一块规模颇大的地皮,用作厂房以及未来的规划,在淳化县倒也不是不行,但不免要影响很多人的生计,怨声载道虽然不至于,但总也是一桩没必要的麻烦。 刚好,秦枫的亲传弟子徐鼎臣,完成了状元跨马游街之后,到六合县走马上任,以十岁之龄,已经是朝廷登记在册的七品知县。 再说了,六合县也是应天府所属,秦枫把新厂放在六合,一方面能够时时提点还不成熟的徐鼎臣,另一方面也能够将六合县带起来,若是能有淳化的规模,那么整个应天府,无疑能再向上迈一个大台阶。 “没有。”那门口衙役却道:“大人今天一早,就往黄家去了,嘿嘿!” 其实对于淳化县的老百姓来说,太子大婚,固然是风光煊赫,但终究是皇家的事,跟寻常百姓关系不大。 但秦大人成婚,那便是整个淳化的大喜事! 今天早晨,秦枫去黄家,许多人都看到了,都露出会心的笑容,心想秦大人终究也是年轻人,这就有点忍不住要见新娘子了呢! 呃。 朱标微愣,也不禁莞尔一笑,便谢过了那衙役,转身径向黄家而去。 这所谓的黄家,是怎么回事,朱标当然早就心知肚明。 自己的这个一奶同胞的妹妹,也要跟自己同一天成婚了呢。 只可惜,人家是两情相悦,而我这里……唉! 摒除了脑子里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朱标走在路上,时不时还甩甩酸痛的手臂,心想幸好之前俯卧撑锻炼了不少,否则这一百块龙纹玉佩的刻字,忙活一天也忙活不完。 看似只有一百块,但这活儿精细啊! 那羊脂白玉,每一块都价值不菲,光成本价格,就得上千两银子起步! 朱标虽然是当朝太子,也不是个挥霍的性子,谨慎地按照工匠的指点,认认真真在每块玉佩上留下一个小小的“朱”字。 如今正是朱明王朝,太子亲自写下的这个朱字,价值万金! 唔……那个常氏……倒没听她说累呢。 朱标暗暗想着,玉佩上除了他的朱字,还有另一个常字,那便是寓意着龙凤呈祥,太子和太子妃永不分离的意思。 虽然不太满意这桩婚事,但也不可能改变。 只是觉得这常氏一介女流,居然也比自己更强健,果然是将门虎女,倒也不凡。 诶,到了。 一路上甩着胳膊,很快就到了黄家,公主的那些侍卫,当年还是他亲自指定的呢,为的就是保护好这个妹妹,现在还在这里扮演家丁,远远见到太子到了,连忙殷勤上前,但还得做做样子,通报一番…… “哦?黄兄弟找我?”秦枫正在屋里,跟没过门的娇妻你侬我侬,听到有人造访,微微意外,但想着可能是有正事,便对兰娘道:“让他进来?” “嗯。”朱镜媺脸颊晕红,刚才此地风光旖旎,虽然没有真的步入实质,但也被这不讲道理的家伙占了不少便宜,她正是少女怀春的年龄,对方又是千挑万选、情根深种的如意郎君,这一小会儿的笑闹温存,已经让她气喘吁吁,觉得身上湿漉漉、黏腻腻的,说不出来的古怪和别扭。 既然婚事在即,秦枫也不用见外,都是自己人,便直接吩咐黄府的家丁,道:“让黄公子进来吧!” 就这样,当朝太子,还得被允许,才得以进门,虽然知道是人设使然,但看着眼前这一对璧人,尤其妹妹脸上红潮未褪,光洁的额头上好像还残留着淋漓香汗,不由得想得愈发歪了,脸色也微微难看了些。 天底下当爹的和做哥哥的,都是一样心情,不管女儿或妹妹找到多么厉害的人物,总觉得自家吃亏,有一种白菜被拱掉的郁闷。 但现在,轮不到他生气。 还得老老实实,拱手拜见,口称大人。 “咳,别客气,坐!”秦枫这是毛脚女婿上门,却已经反客为主,很大方地招呼黄彪,笑道:“怎么有空过来啊,厂子那边的事情,忙得怎么样了?钱的问题你不用担心,过不了几天,就有一笔款子拿到手,足足够用了!” 是!那可不是! 朱标心想,我也是出了力的,说得好像全是你出的钱似的…… “大人放心。”朱标只得正色道:“如今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只要大人的钱款到位,就能全面开工!” “好,黄兄弟辛苦了。”秦枫琢磨着,这应该是明年开始,自己要着重关注的头等大事,不能马虎。 “诶,对了,刚好黄兄弟到了,帮我们出出主意。”秦枫笑道:“双喜龙纹佩的事情,兄弟听说过吧?” “嗯,有所耳闻。”朱标心想我太听说过了,累死我了! “百姓的盛情难却,现在我也要效仿当朝太子,在这黄金佩饰上签名刻字,但具体签什么,我跟兰娘有些不同意见。兰娘是说,就学太子和太子妃的模样,她留一个黄字,我留一个秦字。我觉得这样不妥,毕竟秦黄加在一起,有些高调了,倒不如就跟枫兰县学一样,用枫兰两个字,还显得雅致精巧。” 唉…… 这个傻妹妹,真是爱煞了秦枫,是什么名分都不要了的。 朱标叹息,他知道不管是黄,还是兰,其实都不是妹妹的本名,不过她既然鸳盟已成,那就不在意这点小事了。 第四百八十七章 太子朱标的心态崩了 “我觉得,还是秦大人的思虑周祥。”想了想,朱标建议了一个方案。 也就是沿用枫林县学的路子,在这块黄金佩饰上,留下枫兰二字,夫唱妇随,永远被天下人所铭记。 “嘿嘿,你听听,黄公子也是这个意见吧!”秦枫揉了揉兰娘的小脑袋,得意笑道。 “嘁……你官大,他怕你。”朱镜媺其实也无不可,本就是无所谓的事,既然定了,那只有欢喜,随意撇撇嘴,给自己找了个现成的台阶,虽然这台阶没逻辑,但也顾不得了。 “来来来,咱们干活!”秦枫看看时辰,的确不能再拖了,毕竟工期很赶。 啊? 朱镜媺和朱标都是一愣。 不过,现在倒是不会误会这个干活是不正经的事了,那就只能是关于这黄金佩。 大人还真是雷厉风行! 兄妹俩对视一眼,略有些啼笑皆非。 不过,朱标很快就是眼睛一亮,心想我可是听说了,这种双喜龙纹佩,除了顶级的羊脂白玉款之外,黄金的款式,足足要发行一万枚! 好好好! 今天算是来着了,我倒要看一看,我这一百枚都累死累活,秦枫这一万枚,那胳膊还抬得起来吗? 这叫做,作茧自缚! 一时高兴,朱标甚至都忘了心疼妹妹,忘了妹妹也要同样写一万个“兰”字,抱着看热闹不怕事儿大的心理,也不告辞,就坐在一张椅子上,慢条斯理地假装喝茶。 只见秦枫走到桌前,很自然地铺开宣纸,化开墨锭,将毛笔在砚台里饱饮墨汁,然后气定神闲,龙飞凤舞,一个大大的“枫”字,便已经跃然纸上。 嗯,不错! 秦枫眯起眼睛,打量一番,自己还是颇为满意的,虽然身为穿越众,毛笔字的功夫先天不足,不过这几年时常恶补,倒也有了几分神韵,起码不至于出乖露丑。 “兰娘,到你了。”秦枫把毛笔递过去,塞到朱镜媺手里,弄得这未经人事的少女又是心中一荡,尤其是当着哥哥的面,更觉得一种别样的刺激和心悸,刚刚褪去红晕的脸颊,又开始微微发烧。 ? 朱标有点懵。 写字做什么? 不是……往佩饰上刻字吗? 还没反应过来,朱镜媺的一个大大的“兰”字也写好了,同样是大气磅礴,有勃勃英气,可不像她现在这幅小女儿家的羞态可掬。 “好!”秦枫大为满意,端详着一个“枫”和一个“兰”,放在一起,更是相得益彰,好像已经能够寓意两个人的婚姻美满,子孙满堂。 “来人那!” 一声吩咐,门外迅速闪现贺三斗的人影,大声应道:“卑职在!”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随着秦枫已经是三品的户部侍郎,贺三斗现在也是堂堂正八品的官衔了! 这可是祖坟持续冒青烟的奇迹啊! 因此,贺三斗亦步亦趋,随时听候大人的差遣,今天要做什么事,大人早有交代,自然更不会有任何差池。 “拿去,尽快赶工,越快越好!” 一声吩咐,贺三斗小心翼翼地捧着两张墨迹未干的宣纸,如风一般去了。 朱标还糊涂着。 这到底是做什么? 不过,秦枫接下来又开始跟他讨论一些厂子的建设细节,这让他不敢怠慢,连忙收摄心神,认真沟通交流,生怕误了这件大事。 不大一会儿,效率极高的贺三斗,已经去而复返,将一枚奇奇怪怪的东西,像是印章,双手递给秦枫。 “哦?我试试!”秦枫点头赞许,然后随意找了个物件,把那印章放在上面,微一用力,那物件上顿时出现了两个小巧玲珑的字迹。 枫·兰。 “好!”秦枫愈发满意,仔细端详了一阵子,又多印了几次,确保没有问题,便问道:“人手都准备好了么?” “放心吧,大人,已经征调了府衙衙役,还有闲着无事的淳化百姓,都是仔细稳妥的人,听说给大人办事,一呼百应,根本不要什么工钱。一共来了三百多,后来按照大人的要求,只要了其中一百。”贺三斗大声回答。 “好。”秦枫点点头,笑道:“开工!” 一声令下,朱标傻眼了。 就在黄府门口,上百人在贺三斗的调配下,竟然已经形成了整齐的阵列,人手一个那种印章样的物件,然后各自领到了一百枚金灿灿的双喜龙纹佩,全神贯注,将印章上的枫兰二字,印在龙纹佩上,因为做工精细,经过娴熟工匠的反复试验,所以这一印上去,竟然跟亲手刻字的效果,差不多。 还、还可以这样?! 一瞬间,太子朱标的心态崩了。 要知道,他可是一个个手写的啊!还要考虑娇贵的玉材,用力大了不行,小了也不行。 但看看现在眼前…… 一开始还有点小心翼翼,后来明显是熟练了,只要半个呼吸,就能印好一枚龙纹佩! 转瞬之间,这上百人的阵列,已经出品了上千枚印有枫兰标识的双喜龙纹佩。 看这样子,都不需要一顿饭的功夫,这一万枚龙纹佩,就能完工! “这……这样也可以?”朱标差点吐血,瞪眼道:“我、我不是……嗯、我是说,我听说太子是一笔笔亲手刻在上面的……” “哈哈!”秦枫满不在乎地摆手道:“你以为亲签就是亲手签啊?小了,格局小了……这一万枚啊,我得签到什么时候去!这字可是我亲手写的,你亲眼看见的,对不对……这就够啦,可不是我欺骗百姓!至于太子……咳,他多锻炼锻炼没坏处,毕竟大明未来,还要落在他肩上呢,刚好练练肩臂的力量。” 呃…… 朱标哭笑不得。 他要这么说,还真不能跟他犟…… 听着好像还是为我好的样子! 可是,怎么听怎么不对劲啊! 但现在,他只是黄彪,又不是朱标,想要吐槽几句,都没身份,把堂堂当朝太子,憋得都快出了内伤。 憋的不止是朱标,还有朱镜媺。 朱镜媺知道真相,在努力憋笑。 印象里,就算是威严的父皇,也不曾让哥哥这么吃瘪呢。 嗯……我的夫君,真厉害…… 第四百八十八章 有她的地方,便是老朱的家 应天府,皇城,深宫之中。 已是深夜,朱元璋揉了揉酸胀的眼睛,身后便有一双温柔的手,轻轻抚在肩上,慢慢揉动,以此化解男人的身心疲惫。 “妹子……”朱元璋舒适地发出声音,身体靠在椅背上,闭眼享受这难得的片刻温柔,笑道:“你怎么还没睡?” “因为,陛下还没睡呀。”马皇后浅浅一笑,哪怕现在已经母仪天下,但她永远愿意做这个男人身边的小女人,就这么守着他,不论他君临天下,或是一贫如洗。 于是男人笑了,他知道不管自己多疲累,妹子总会等着他,念着他。 有她在的地方,便是朱元璋的家。 “标儿的婚事,都安排妥当了?”马皇后慢慢说道,她知道最近一段时间,重八之所以那么忙碌,除了朝政繁杂之外,还有这位当朝太子大婚的事情,这已经不止是家事,而是无比重要的国事。 “差不多了。”朱元璋疲惫地点点头,道:“这孩子,长大了,自己的主意也拿得很正,咱给他选的这门婚事,其实他不太乐意的,你知道吧?” “知道。”马皇后微笑道:“他久在宫中,大约也是不喜约束,偶尔遇到那位异国公主,便动了心思,那也在情理之中。鸿胪寺里的那姑娘我见了,的确是我见犹怜,是个柔顺温婉的性子,很适合标儿,只可惜……” 唉! 夫妻两人对视一眼,哪怕已经站在天下的权力之巅,这件事还是无法随心所欲。 倘若换一个人,只要不是异国外族,哪怕没有什么煊赫的家世,朱元璋未必不会更换太子正妃的人选,让儿子多点舒心。 可是现在,自然是无法可想。 “最近,他没乱来吧?”朱元璋这些时日实在太忙,连跑去淳化县偷听心声都没了空闲,也就没关注太子解除禁足之后,是不是天天往鸿胪寺那个地方跑,这要是大婚之前,再闹出什么不可收拾的事情,可就有损体面。 “没有。”马皇后自然也是很关注此事,闻言立刻摇头道:“标儿是有分寸的,除了最初那日,去往鸿胪寺,待了约莫小半个时辰之外,再就没去过。倒是……时常跑去淳化县,跟那个秦枫凑在一起,不知搞的什么名堂。” 哦? 朱元璋微微惊讶。 朱标化身黄彪,时常去县学蹭课,也对秦枫在课堂上表现出来的那种旁征博引、洞察先机的能力钦佩之极,但以前好像也并不会跑得太勤快啊。 现在这是怎么了。 莫非,你也能听到心声了? “这孩子,真不让人省心!”一想到自己殚精竭虑,为的就是操持他的婚事,但标儿居然并不怎么领情,朱元璋心中多少还是有些烦闷,在马皇后面前不必有任何遮掩,闷闷地说道:“还有集庆!哼,真是女生外向,你是没见她当时接婚书的时候,笑成那个样子!就好像我这个爹,平常多亏待了她,让她迫不及待要离开似的……” 哈哈! 马皇后就笑。 身为这位九五至尊的枕边人,掌管后宫,自然知道集庆公主恋上秦枫,化身民女兰娘,一直在淳化县居住,如今经历了许多事情之后,也已经快要修成正果,婚期跟标儿定在了同一天。 有趣的是! 陛下微服私访,喜欢去那个淳化县看秦枫,这其中缘故马皇后虽然未能尽知,但既然是集庆选的人,未来就是当朝驸马,也是自家人,再加上秦枫的能力的确是有目共睹,不管庙堂之高还是江湖之远,那都是有口皆碑,可谓是如今大明天下首屈一指的年轻人。 说实话,按照一般的说法,这样头角峥嵘的年轻人,往往是不愿意做驸马,去给自己加一重不可打破的束缚的。 谁也没想到的是,不久前,秦枫居然拜托毛老爹,去给兰娘送聘书! 马皇后听说之后,也是忍俊不禁。 这天底下,哪有亲爹给亲闺女送聘书的,那画面不知得有多好笑,可是不管在场的有什么人,大约也只有集庆这丫头,还敢真的笑出来吧,若是换了旁人,怕是早被心里郁闷的重八给砍了脑袋。 “孩子们,都大了,会有自己的想法。”马皇后柔柔地说道。 就好像,这一刻,她不是皇后,他也不是皇帝,他们就像是最寻常的中年夫妻,堂前尽孝、膝下养儿,看着儿女们渐渐长大,将佝偻了半辈子的身躯悄悄直起,眼神中有不舍,有遗憾,但更多的只能是欣慰和坦荡。 “哼,就是太有想法了!”朱元璋一想到朱标那点事儿,气儿就还是不顺。 “行啦……重八。”马皇后知道这男人还是最喜爱标儿的,哪怕他不那么听话,也一样喜爱,否则若是这孩子唯唯诺诺,连一点主见都没有,反而会失了他的欢心,甚至连皇位也不会传给一个只知道言听计从的软怂。 虽然嫡长子的地位通常不会被挑战,但古往今来,这所谓的规则,也绝不是牢不可破的。 “事情哪有常顺心?陛下,须知天地尚无完体呀!”马皇后继续笑着说道:“前些年,陛下微服濠州,偶然的机会遇到秦枫,当时他还是个县令呢,谁知道真能成长为今日我大明的股肱之臣,又能跟集庆有这段不可解的缘分。虽然标儿的婚事不太满意,但集庆这丫头,可是满意得不能再满意了,对吧。” 哼! 朱元璋又哼了一声,虽然女儿的确开心,但他心里还是别别扭扭。 “秦枫大才,其实是我们集庆高攀了呢。”马皇后由衷地感慨道:“就连我也看走了眼,实在不知道这个当时坐在濠州县衙里,还显得有点生疏的那个七品县令,竟有这么大的本事。现在入了户部,初出茅庐第一功,便解决了标儿大婚的银钱问题,据说那个双喜龙纹佩,已经在天下引起震动,百姓争相认购,收回来的银两,竟有百万之巨!” 是啊! 他可真有本事! 提到此事,朱元璋也是神色肃然,户部最近报上来的奏折,里面写的那些数字,简直让他一度怀疑黄铎是失心疯了。 把这个新任的户部尚书叫进宫,亲自再三询问之后,才知道数字都是真的! 不可思议! 那枚小小的龙纹佩,只不过是承载了一些象征意义,竟然能有这么大的魔力? 第四百八十九章 儿女大婚,老朱分身乏术 三百七十多万两! 截至目前,也就是距离太子大婚还有三天的时间,户部统计上来的,全国范围内,发行双喜龙纹佩的收入,已经达到了这个极其恐怖的数字! 虽然这次大张旗鼓,仓促间搞这么大的动作,也同样消耗了令人侧目的成本,可是按照户部尚书黄铎的测算,扣除所有成本之后,户部盈余的银两,也在百万之上! 这无疑是个非常可怕的数字! 小小一枚龙纹佩,竟然能抵得上一省甚至几省的一年赋税总和,这还得是那种富庶之地的! 朱元璋大惊之下,连忙询问细节,若是因此给老百姓带来沉重负担,那可是罪莫大焉。 黄铎奏道,其实按照户部左侍郎秦枫秦大人的交代,双喜龙纹佩实际发布的时候,除了最高档的羊脂白玉款,和次一档的黄金款,其他所有三档,全都是低于成本,甚至远低于成本的价格。 尤其是最低的普通玉石款,几乎就是白送! 这一项虽然带来了极大的亏空,但全国范围内实际的发行情况,就连这个方案最初的设计者秦枫,都没有预料到。 最高档羊脂白玉款,卖疯了! 数量,仅有一百枚。 可是这一百枚,乃是当朝太子和太子妃亲笔签名刻字,每一枚玉佩上,都蕴含着未来真龙天子之气,待当今圣上龙驭宾天之后,这枚玉佩上的签字,可就是当今圣上和皇后的亲笔啊! 这得是什么价值? 一时间,别说正要嫁女或是迎亲的富户,就连原本没这个计划的,也纷纷安排上,并且摩拳擦掌,势在必得。 在这种情况下,由朝廷户部亲自主持的那场拍卖会,气氛热烈,甚至有些恐怖。 最终尘埃落定。 拍价最高的一枚双喜龙纹玉佩,价格被炒到了恐怖至极的十七万两白银!! 那是因为最后一枚,所有还没能拿到手的富豪,最后都发了疯,甚至已经不在乎是否能拿到玉佩,总不能被人笑话自己没钱了,这口气是无论如何也忍不下去。 总之,越到后面,价格反而越高,前期观望的时候,倒还只是几千两、一两万的样子。 有钱人,真是不把钱当钱啊! 不管任何朝代,都是一样的。 秦枫都低估了这个洪武年间的民间富豪,没想到一枚龙纹玉佩,就把许多豪阔的大户给引了出来,心甘情愿地被收割了一波。 这一百枚双喜龙纹玉佩,除了其中独一无二的一枚朱元璋马皇后亲签款,是送给了自己的女儿女婿,也就是秦枫和大明长公主朱镜媺,其余九十九枚,最终平均拍卖价,达到了令人咋舌的两万九千两白银! 也就是说,仅这一百枚玉佩,就收回了近三百万两白银,堪称恐怖之至,让整个朝堂都为之轰动! 此外,次一档的黄金佩,也是赚钱的! 而且因为这居然是秦枫亲签款,最后价格同样炒到令人意想不到的程度,收益极为可观! 因此虽然后面几款选择低于成本的价格,给老百姓减轻负担,但最后收上来的总收益,依然是非常恐怖。 一枚玉佩,撬动了超过百万两的朝廷收入! 要说最近一段时日,谁在金銮殿上最风光无限,那自然非户部尚书黄铎莫属! 原本黄铎作为新任的户部尚书,立足未稳,又不擅长人情世故,很多资深的朝廷重臣,其实对这样小字辈又没什么根基的黄铎,绝不会高看一眼,甚至还存着心思给他个下马威,免得以后户部拿钱的时候,他竟敢敷衍推脱。 可是现在…… 谁还敢拿捏黄铎? 现在的大明户部,那真是富得流油!前所未有的豪阔! 有钱,那就是底气啊! 要知道,若是户部没钱,处处捉襟见肘,那么所有的钱财用度,全都是朝廷必需的花销,哪个户部尚书也不敢克扣,那除非是不要脑袋了。 这种情况下,户部尚书的权威,其实反而比较小。 反正流程无非是:皇帝亲自批的款子,户部打钱,仅此而已。 现在,不一样了! 户部太有钱了! 所以那些可上可不上的项目,可花可不花的钱,现在都有条件了! 黄铎立下如此奇功,对钱财的使用当然也有建议权,一般来说只要不太过分,皇帝也不会驳回。 那…… 可不就抖起来了! 朝廷六部九卿,哪里少得了钱? 工部的各种工程,兵部的军饷费用,礼部的繁琐礼仪花费,刑部的设施建设,吏部的…… 总而言之,现在谁能讨好了这位如日中天的黄尚书,谁就有钱花! 百万白银,这是大钱! 就连坐镇金銮殿的朱元璋,还有执掌后宫的马皇后,也是大大出乎意料。 秦枫,真是仿佛无所不能了! “妹子……”朱元璋想到秦枫,却忽然神色微微尴尬,道:“有件事,挺不好办。” “怎么?”马皇后诧异,如今竟然还能有让男人如此犯难的事情,可算是稀奇了。 “那个秦枫……”朱元璋苦笑道:“你知道的,因为微服私访的需要,我在淳化县那边,一直扮演着毛老爹的角色……之前在广东布政司的那些事,虽然毛骧做过周密安排,让毛家探亲的事情经得起任何调查,无懈可击,但我总觉得,秦枫心中多少还是会有些怀疑。所以这次……他提出,要请我这个‘毛老爹’,作为男方的长辈,出席婚礼,这件事我若是推脱,只怕他心里的疑惑更甚……” 嗯? 马皇后也疑惑了。 心想秦枫虽然才堪大用,说一句未来大明的中流砥柱也不为过,但归根到底还是臣子。 陛下您是一国之君啊! 何必那么在意他的看法。 有好几次,为了遮掩这个身份,连我都要被拉过去做戏。 这不合理呀! 唉! 朱元璋张了张嘴,欲言又止。 心声的事情,太过惊世骇俗,他不知道该不该跟马皇后和盘托出。 但是若是不提这事,很多疑惑是没法解释清楚的。 还有就是。 儿子朱标,和女儿集庆公主,同一天大婚,双方都希望我到场,但咱只有一个人那…… 第四百九十章 大婚之日 洪武五年,腊月十六,大吉,宜嫁娶。 对大明百姓来说,这都是很重要的一天,因为他们选择在这一天举行婚礼,跟自己心仪的女子从此携手,度过一生。 而这样一个喜庆的日子,因为当朝太子朱标的缘故,变得更加神圣庄重,给腊月十六这一天赋予了更多的含义,自然也让更多的老百姓趋之若鹜。 据大明户部不完全统计,全国范围内,选择在这一天结婚的,已经超过两百万新人,悍然冲向三百万大关,这对于一个总人口尚不到一亿的帝国来说,无疑是极为震撼的数字。 能跟如今的太子,未来的皇帝,同一天结婚,或许就能沾染几分真龙之气呢! 这是许多老百姓最朴素的想法。 因此,洪武五年年末,这个奇迹,便应运而生了。 仓廪足而知礼,这是颠扑不破的道理。 若是赶上战乱年间,老百姓当然也不会放弃了子孙繁衍,不过那一定就是处处从简,甚至连礼仪都是草草了事,两张铺盖卷放在一起,那便是一个新家庭的开始了。 但是现在,大明如日中天,国富民强,经过了几年的休养生息,已经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煌煌气象。 在这种情况下,老百姓家里都渐渐有了余粮,有了能够对抗稍不好年景的底气,自然也就能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一些超越了吃饱肚子这一底层需求的事情上,比如说读书,比如说艺术,比如说婚丧嫁娶之类的仪式感。 在当时,娶亲的流程,多到令人怀疑人生! 其实每个对此感到头疼的新人们,应该庆幸,他们只是普通老百姓,而非当朝太子。 因为如果民间的礼仪繁琐程度是十分的话,到了皇家,这个程度用一百分来形容,都有所不足。 纳采,问名,纳征,告期,册封,醮戒,亲迎,合卺,朝见两宫,盥馈,庙见,庆贺…… 民间有的,皇宫一定会有。 民间没有的,皇宫依然要有! 十七岁的太子朱标,在这一天,几乎完全成了牵线木偶,在礼部官员的指点下,机械地完成着一项项规定动作,脸上挂着表达喜悦的笑容,但其实……早就被这令人头皮发麻的繁冗,冲淡了内心的欢悦。 更何况,朱标身边的这位太子妃,出身名门,却并不是他真正钟意的那一个。 朱标的脸上挂着笑容,将一切仪式都完成得令人无可挑剔,甚至连他身边那位悄悄捏着把汗的常淑婉,也渐渐放下心,偶尔侧目见朱标英朗俊逸的侧脸,心中又是欢喜,又是酸涩,暗想着若是没有那个异国公主,一切该有多么完美。 可是朱标的眉宇深处,却有一丝无人察觉的忐忑。 因为,今天这样重大的仪式,父皇不在! 这本是绝不该发生的事情,但就在今早,忽然传来消息,说是昨夜父皇偶感风寒,身子不适,因此缺席一切太子大婚的流程,以保重龙体为主,此次大婚的典礼仪式,皆由皇后做主。 理由,倒是给了。 但是朱标知道这只是个掩人耳目的借口,父皇春秋鼎盛,就算真的染了什么风寒,怎么至于连这样重要的场合,都缺席呢? 真实原因是什么? 朱标不敢深想,暗忖莫非最近自己跑去鸿胪寺的事情,惹得父皇大为不满,因此…… 虽然并不是言听计从的性子,朱标从小行事都有主见,不是常规意义的乖孩子,但今天这个变故,还是让他忍不住心中忐忑,但见母后娘娘脸上神色如常,又不像是发生了什么可怕的事情。 怀着微微忐忑,朱标只得更加谨慎地完成一切流程,不敢再闹出什么状况。 直到最终礼成,朱标与太子妃常淑婉并肩走向洞房,才算是稍放下了心。 可是,心中依然不免疑惑。 父皇到底是怎么了,真是生了急病? …… 今日的朱元璋,精神抖擞。 他穿起毛老爹的人设,终于还是做了决断,宁可缺席太子大婚,也要来淳化县,扮演这个毛老爹! 一方面,秦枫心声的事情至关重要,毛老爹若是今日缺席,结合太子大婚的事情,恐秦枫产生某些联想,以后影响了偷听心声,损失太大。 另一方面,朱元璋御宇五年,虽然未曾断了跟民间的联系,但也厌倦了宫中那些繁琐到令人头大的礼节,若是他今日在京城,那免不了跟朱标一样,几乎成了礼部官员的牵线木偶,有些事关天地尊崇的礼节,是连皇帝都不能违背的。 倒不如,走入民间,参与一下民间娶亲的流程,少了许多繁冗之余,还能多了许多亲切热闹。 因此,朱元璋来了! 他就坐在崭新的太师椅上,作为今日新郎官的长辈高堂,跟一众亲朋一起,等待新娘子的到来。 迎亲的队伍,正在途中! 淳化县本来就不大,从兰娘所在的黄家,到秦枫为了此次新婚新起的秦府之间,也不过区区二三里的路程。 一路上,热闹非凡! 这次,可是在淳化县堪称真正父母官的秦枫秦大人的大日子! 别说现在正是腊月时节,地里都没有事情,家家户户都闲得很,就算是赶上农忙,宁可误了地里的庄稼,也绝不能错过这重要的喜庆之日。 前来观礼,送上祝福的,可远远不止淳化县的百姓! 要知道,秦枫虽然做应天知府才不到两年光景,但有了秦知府的到来,整个应天府的面目便焕然一新! 虽然还有几个县的县令空置,但秦枫坐镇府衙,遥相操控,竟然把下辖所有八县的一切政务,全都打理得井井有条,哪怕是作为钦差,离开应天府的那一段时间,这里依然保持着非常好的秩序,就算是最容易出乱子的秋收以及赋税征收,都有条不紊。 老百姓心里都有一杆秤。 哪个官员是真正为百姓着想,他们心里是最清楚的。 别的不说,就凭这位秦大人,做县令的时候,就敢脱去官服,头顶大诰,为了一个区区的民女上京告状,连权势熏天的当朝丞相都给绊倒了,这已经给秦枫带来了无与伦比的威望。 跟秦大人为难,那就是跟应天府百万之众过不去! 第四百九十一章 一拜天地!婚礼进入高潮 今天,是秦大人的大日子了! 只要不是有天大的事情,或是病得床上爬不起来了,谁都想着到淳化县来,亲自给大人送上祝福,也见证这一幸福美满的时刻。 百万之众,涌入淳化。 哪怕淳化县的马路修建得天下第一,也差点闹出秦枫前世都没见过的恐怖拥堵。 不过,在贺三斗为首的一众衙役的调度安排下,秩序渐渐恢复正常,将笔直宽阔的马路让出位置,等待着即将启程的迎亲队伍。 按照礼仪,新郎官这边要派出盛大的迎亲队伍,包括身穿红衣的轿夫,吹奏喜庆乐曲的乐队,手举着各种彩旗、灯笼、各类繁复礼仪物件的随从等等。 这迎亲队伍,新郎官自然是必须亲自去的! 因为“亲迎”乃是六礼当中最为隆重的礼节,象征着新郎对新娘的诚意以及对女方家的尊重。 即便到了七百年后,这个规矩,也绝没有改变。 除非极特殊的情况,否则若是新郎官不到,那新娘家都会觉得失去面子,甚至因此遭到非议。 秦枫坐在高头大马上,身穿红色的喜服,丰神俊朗,等在黄府门口。 “秦大人!恭喜呀!” “秦大人和秦夫人百年好合!早生贵子!” “知府大人,您好人好命,百子千孙呐……” 虽然新娘子还没露面,但是按捺不住的老百姓,已经纷纷开腔,送上祝福,那脸上的喜气洋洋,好像比今天结婚的秦枫更加高兴兴奋。 对此,秦枫微笑回应,甚至偶尔也会举起手,跟那些熟悉的或者不熟悉的面孔打着招呼。 今天,他不是知府大人,只是一个寻常的新郎官,这些人能来一同观礼,那便是最大的体面,当然不能怠慢了大家。 秦枫的随和,让气氛变得愈发喧闹,更多人纷纷高声喊叫,全都是祝福的吉祥话,还有许多等在后面,却等得心焦的老百姓,按捺不住地往这边涌动,负责秩序的衙役不得不努力拦阻,避免发生混乱。 终于! 新娘子出来了! 一波声浪恐怖的欢呼声之后,场面奇迹般地安静下来。 今日的兰娘,虽然被红盖头遮住了娇艳的面容,但一身窈窕喜服,勾勒出盈盈腰肢,周身透出如愿以偿的喜气,大红嫁衣上龙凤呈祥的图案,格外醒目。 出了门,又是一番繁琐却热闹的风俗流程,新娘子这才上了轿,迎亲队伍吹吹打打的声音顿时响起,气氛变得更加热闹,秦枫也掉转马头,走在前边,引着他的新娘,走向早就等待着的秦府。 秦府是新建的。 已经结婚成家,再加上秦枫现在有侯爵的封号,又有户部左侍郎的官职,哪怕还兼任着应天知府,不曾离开淳化县赴京,总也不能连结婚都结在府衙。 因此,建造一座全新的府邸,是应有之事。 负责这项工程的,是依旧担任句容县县令的马兆科,毕竟他曾经替淳化县无数百姓修葺新房,经验非常丰富。 那次,马兆科跟秦枫别苗头的时候,两人都只是县令,地位对等,马兆科自以为得到了当时的户部尚书杨思义的支持,必定能压了秦枫一头,可谁知最后还是大败亏输,引为人生羞耻。 但现在,只不过不到两年的时间过去,这份羞耻,已经成为了荣耀! 我,马兆科,也是曾经跟秦知府战斗过的呢! 输了? 废话!连丞相都输了,我输了算什么稀奇! 这次,听说秦枫秦大人要兴建府邸,马兆科第一个就跑到府衙,拍胸脯打包票,硬是用一腔热情感动了秦枫,终于承揽了这项工程。 事实上这位马县令也果然不负所望,短短一个多月的时间,这座秦府兴建得大气磅礴,虽然规制上不能逾越,但就算是京城里那些当朝二品甚至一品高官的宅子,也未必能比得上这里宽敞亮堂,处处匠心独运! 这一路上,从没有断了热闹。 百姓的欢呼声,祝福声,不绝于耳。 仅有两里多的路程,却挤满了数以万计的老百姓,若是来得晚的,只能在人群后面干着急,扯嗓子吼一声,都不知道人家秦大人能不能听到呢。 终于,迎亲的队伍,抵达秦府门口! 喧闹声,欢呼声,祝福声,在这一刻,也自然而然地达到了另一个高潮。 在万千祝福声中,新娘子黄依兰,也即是大明长公主朱镜媺,从轿中走出来,又经历了一系列诸如过火盆、跨马鞍等等习俗,寓意着烧去身上的晦气,平平安安嫁入夫家。 这些习俗,都寄托了华夏老百姓对于新婚生活的各种美好祝愿,有的是为了讨口彩,有的是符合一些最朴素的卫生健康的常识,渐渐形成流传千百年的风俗。 秦枫穿越已经快四年了,对这些习俗,当然丝毫也不陌生。 事实上,这四年来,他做知县也好,做知府也好,遇到有百姓请他参加婚礼仪式,越来越多,大多是作为主婚人,因此见得多了,也就无比熟悉。 只是这次,自己成了主角新郎官,秦枫心中的感慨,自然与先前不同。 过了门口的仪式之后,秦枫和兰娘一起,步入崭新的秦府,到正厅的堂屋里,便是至关重要的拜堂仪式了! 为今日主婚的,乃是秦枫在淳化县第一个结识的好友,毛骧! 事实上,倘若今天不是刚好赶上了太子大婚,那么朝堂上很多高官,都会很乐意来到淳化,来给秦枫做这个主婚人,其中身份地位最高的,要数魏国公徐达! 但日子既然冲了,徐达也只能遗憾地跟秦枫表示,因为太子大婚不可怠慢,就无法分身了。 “一拜天地!”毛骧中气十足,目光隐晦地掠过正坐在高堂位置的毛老爹,心中的震撼也是无以复加。 陛下! 他宁可缺席太子大婚,也要来到这边! 这到底是什么样的恩宠? 那个关于私生子的谣言……真的是谣言吧…… 可我,作为皇帝的贴身侍卫,在洪武二年之前,压根就没见过这个秦枫啊!! 这究竟…… 心中震骇莫名,但此时此刻也只能收摄心神,做好自己的本分,一声响亮,意味着这场盛大的婚礼,到了最高潮的时刻。 第四百九十二章 如坐针毡的黄万富 一拜天地! 华夏神州,从北宋时期开始,便以“拜天地”来指代结婚的全过程,这风俗由来已久。 在华夏人的认知里,天地是极为重要的,正所谓“天地君亲师”,那是要放在最尊崇的地位。 拜天地,一来是感谢天地的哺育之恩,教人不可忘本。 道家思想代表作《道德经》里,有一句名言: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将天、地、人和整个宇宙的生命规律关联到一起,来揭示世间万物的运行秩序和生命属性。 在道家思想里,生命之初是先有天地,再有万物,最后才有人,天地无疑是世间万物之母,给万物提供了适宜繁衍生息的生存环境,因此,天地在万物心目中最大,拥有至高无上的地位。 是天地给予了万物的一切,作为万物之一的人类,必须对天地心存敬畏之心,不可忘本,要时刻铭记天地的哺育之恩,遵守自然之大道,因此,拜天地是理所应当的事情。 自北宋以来,历朝历代,不论是官方还是民间,在盛大活动中,都有祭天拜地的习俗,如,帝王登基、将士出征、百姓祈福、大工程奠基,等等,都是人们为了向天地祈求平安如意、丰衣足食、风调雨顺的美好愿望,表达对天地滋润和哺育万物的感恩之情的具体体现。 二来,则是向天地表达一种承诺,实际作用也是一种对爱和责任的承诺,只不过把立誓的对象看作是天地,采取了无声的宣誓,向天地鞠躬。 最后,则是对阴阳结合的某种认可。 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 万物包含阴阳两种属性,要么阳气盛,要么阴气盛,只有当阴阳两气交汇后,形成一种平衡状态,才会在相互融合中形成新的和谐体。 天为阳,地为阴,男人为阳,女人为阴,男人代表天,女人代表地,男女能结为夫妻,继而生生不息的繁衍,被看作是上天的旨意,因此就有了“天地姻缘”的观点。在婚礼仪式中,首先拜天地,是对这种观点的认可。 天地最大,人必须要敬畏自然! 这个理念,对祖祖辈辈生长在神州大地的华夏人,影响非常深远,被一代代人传承下来,成为重大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项仪式。 一身红色喜服的秦枫,和头上蒙着红盖头的大明长公主朱镜媺,站在厅堂正中,随着毛骧的一声呼喝,转过身去,对着万里晴空,对着那神圣威严的天地,恭恭敬敬,一躬到地。 好! 一拜礼成,厅堂内外,顿时传来震天的叫好声,祝福声。 这会儿能够进入秦府之内的,自然已经是亲朋好友,实际上倘若不是今天跟太子大婚选了同一个日子,以至于许多必须要照顾那边的朝廷高官无法前来的话,以秦枫目前如日中天的身份地位,该当有许多重量级的人物亲自到场祝贺。 不过,人虽然没到,但贺礼却没有马虎。 刚才唱礼单的时候,那一个个震撼人心的名字,无数次引起一片片惊呼,感叹秦大人的交游之广,如今虽然还未入京城,但在朝堂里仿佛已经拥有了根深蒂固的力量,成为这个新兴的大明王朝,不可或缺的一位重要人物。 礼物固然珍贵,也同样令人咋舌,但反倒没有这些名字那样拥有威慑力。 喝彩声中,秦枫和朱镜媺,缓缓转过身来,面对秦府正厅,也即是面对在一对太师椅上正襟危坐的两位长辈。 其一,是兰娘的父亲黄万富。 另一,则是被秦枫尊为长辈的毛老爹。 因为秦枫穿越到此,无父无母,拜堂时这边“高堂”的位置便只能空置,想起是毛老爹替自己送的聘书,秦枫索性便把这位虽然目盲,却在淳化县德高望重的老爹,尊为义父,让他坐了高堂的位置。 “高堂”这个词里的“堂”,指的是内堂。内堂是什么地方呢?是父母的居所。 古时候的习惯是要到父母的居处去问安,问候尊长的起居。 至于这个“高”字,有一种解释说,是因为要在高大的厅堂里拜见父母;而另一种说法认为,“高”字表示一种尊敬之意。 不管怎么解释,“高堂”本来是指一种处所,是显示父母之尊的地方,所以久而久之,就引申为父母的代称了。 扮演毛老爹的,是当今圣上,朱元璋。 朱元璋看着这一对新人,心中亦是感慨万千,自然而然地想起了他跟马皇后成婚的时候,虽然条件差些,但也是在民间,也是被军中将士簇拥着,那些热闹的祝福声,笑闹声,不绝于耳。 相比之下,如今已经奄有四海,成为九五至尊,处处都要讲究皇家仪仗,礼部那些官员研究出来的条条框框,实在是令人腻歪,今天若是在京城,去参与标儿的那场婚礼,虽然要比这边盛大庄重得多,但一定会少了许多热闹,反而显得不接地气,没了这股子热闹和亲近。 儿子,女儿,都大了呢。 标儿十七岁,集庆这丫头居然也已经十六岁,到了应该出阁的年纪啦。 可是在朱元璋印象里,这丫头好像还拖着两条脏兮兮的鼻涕,跑到自己跟前,小嘴一扁就开始哭,说怎么又要打仗了,爹你能不能不打仗,我不喜欢你打仗,打仗会死好多人……爹你不要死好不好…… 那时候,南征北战,干的就是把脑袋别在裤腰上的事,苦了妹子,也苦了儿女们。 现在回想起来,自己能走到今天,真要感谢上天的眷顾,刚才那个“拜天地”,大有道理。 比如倘若在鄱阳湖上,那支不知谁射出去的冷箭,射中的不是陈友谅,而是自己的话……后来的那一切荣耀,眼前的这所有幸福,都会烟消云散,化作另一幅景象。 只是不知道……这秦枫是不是还会穿越而来,那得了天下的汉王陈友谅,也能听到他的心声吗? 哈哈! 朱元璋想着有趣,看看披着红盖头的女儿,已经不知不觉间成了亭亭玉立的大姑娘;再看看丰神俊朗的秦枫,从几年前明显的手足无措,到如今的沉稳谨慎,大权在握。 他越看越觉得欣慰,若不是还要努力扮演目盲,定要看得更仔细些。 可是,朱元璋身边的黄万富,却没有这个福气去感受喜庆的气氛。 他,如坐针毡! 第四百九十三章 夫妻对拜,送入洞房 我、我什么档次啊! 跟当今陛下坐在一起,并排,一同接受大明长公主,还有户部左侍郎、封号伯爵、柱国、前途无量的秦大人的叩拜?! 黄万富心态崩了。 前两年,朱镜媺需要一个民间女子的人设,亲近秦枫,于是就有了这个举家搬迁的淳化县的“黄家”。 黄家,就是皇家。 而黄万富只是这个计划中,并不重要的一个环节。 除了偶尔的抛头露面之外,黄万富每天只是老老实实地待在黄府,没有外人的时候,依然是侍奉公主的老太监,规规矩矩,不敢有丝毫行差踏错。 黄,是皇帝的黄;万,是万岁的万;富,是国富民强的富。 可是今天! 可是现在! 到了公主大婚,他黄万富竟然也是好起来了,竟然有资格跟皇帝坐在一起…… 这谁能坐得住啊! 黄万富只觉得浑身冷汗涔涔,坐在椅子上,各种不妥当,却又万万不敢胡乱挪动,只得小心翼翼,恨不得屁股的重量都不舍得落在椅子上,忽而口干舌燥,忽而头晕目眩,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这个仪式赶快结束吧,我、我真的不敢坐在皇帝旁边呀! 太僭越了! “二拜高堂!”毛骧的声音再度响起,把现场的气氛推向了下一个高潮。 秦枫和朱镜媺,齐齐一拜。 朱镜媺拜得很认真,她知道对面坐着的,正是她的父皇。 虽然这场婚事,没有一个大明公主应有的那些盛大礼仪,只是在民间,甚至因为哥哥那边也在成婚的缘故,连像样的朝廷官员都没有到场祝贺。 可是,父皇来了! 这位御宇天下的九五至尊,竟然放弃了太子大婚那边,走入民间,亲自为自己送上祝福。 这份慈爱,让朱镜媺在红盖头下的一双妙目,早已经泪花闪动,觉得这一刻自己是全天下最幸福的女儿。 秦枫拜得更认真,他觉得对方两位都是长辈,以后要好好侍奉,不能怠慢了。 唔…… 自己的这位岳丈大人,好像状态不佳啊! 秦枫注意到,坐在太师椅上的黄父,身上就像生了虫子似的,忽而扭扭,忽而抖抖,随着自己和兰娘这一拜,他差点就要跳起身来,但又勉强忍住,那神态尴尬至极,额头上渗出的冷汗,就像是发了什么急症。 嚯,至于吗? 不就是拱了你家的一颗白菜? 秦枫就笑,知道从古到今,父亲嫁女儿,总会有些不舒服,不管新姑爷多出色多优秀,都无法完全改变这个心里的疙瘩。 只不过,自己的这老泰山,表现得也未免太夸张了点! 你这紧张得,就好像你身边坐了个皇帝似的,哈哈哈! “夫妻对拜!” 这场热闹至极,注定被无数淳化人津津乐道许多年的婚礼,终于到了最后的尾声。 拜过高堂之后,秦枫和朱镜媺便缓缓转身,咫尺相对,秦枫看着这位即将携手一生的美丽女子,朱镜媺虽然被红盖头遮着看不到,但也能感受到秦枫的气息,多年来的夙愿得偿,内心自然是喜乐无限。 嗯? 这个没用的奴才,你慌什么! 朱元璋原本根本没关注身边坐着的那位,名为亲家,实际就是个看着还算顺眼的宫中老奴而已。 不过秦枫的心声这会儿工夫颇为丰富,这才让朱元璋有些不满地斜了一眼,见这老太监额头上汗出如浆,紧张得快要崩溃,倒也知道是什么原因。 而秦枫的心声,还在持续传来。 【结婚了,我竟然在七百年前的大明洪武年,结婚了!】 【现在,我算是正儿八经的大明人了!】 【说不定到明年,最多后年,孩子都该出世,那么在这方时空里的羁绊,也就会越来越多。】 【唉,虽然有那个什么穿越意外险,但现在好像已经渐渐名存实亡,哪怕自己回到老家,还能做个无忧无虑的富家翁,但是在这边的羁绊,娇妻爱子,总是不可能轻易割舍的。】 【这也就是说,我以后……不能那么勇了啊!】 【得谨慎点,尤其现在这官越做越大,哪怕现在找了个借口留在应天府,拖着不肯入京,但估摸着早早晚晚,这是避不开的方向。】 【到那时候,可就是伴君如伴虎……】 【老朱这个人,英明神武,千古一帝,不过终究还是有些时代的局限性,尤其后期为了给孙子扫平障碍,大开杀戒的时候,的确是化身朱砍头,令人胆寒。】 【这个时空,改变的事情有很多,也不知道朱标还会不会早死,朱雄煐还会不会夭折,朱允炆还会不会脑残,朱棣还会不会靖难……】 【倘若,历史拥有修正的能力,哪怕前面的事情变化很多,但终究不改变这些历史走向的话,那么自己到时候作为朝廷重臣,也得早做打算,最起码不能让自己和家人,陷入任何危险之中。】 【唉,走一步看一步吧!总之小心无大错,自己在朝中不要牵扯过多,宁可把精力放到大明之外,毕竟地图那么大呢,现在杨开天搞的那个事情,若是能够乐观一点估计,那么距离真正的大航海时代,亦不远矣!】 【咳,不想这些有的没的了,今晚是我和兰娘的洞房花烛……哇嘞!十六岁的妹子呀!太有犯罪感了……】 咳咳! 朱元璋脸色微变,掩饰地咳嗽两声。 他是知道,这个秦枫有些淫邪在身上的,果然这心声里才刚说了几句上台面的话,一想到新娘子,又开始不正经了,听得朱元璋又是恼怒又是郁闷,但却毫无办法,毕竟现在人家已经礼成,是明媒正娶的新婚夫妇,心声里想这些,也是合情合理的。 不过,秦枫之前心声里偶尔提起的一些关键词,还是让朱元璋心中微凛。 英明神武…… 这还是头一回,在心声里也听到这样的形容,还挺珍贵的。 但是关于时空的改变,关于标儿的命运,朱元璋虽然已经尽力去改变,却也无法预测冥冥的天机。 就跟秦枫说的那样,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至于……真正的大航海时代? 秦枫是指什么? 倭国不是已经灭了么。 难道是指琉球、朝鲜、安南、真腊这些不起眼的小地方? 那有什么好关注的,咱只要愿意,随时都能兵临城下,将他们也变成大明的海外行省。 “送入洞房!”毛骧最后再次大声唱道,也将这场婚礼画上圆满的句号。 但对秦枫和朱镜媺来说,这肯定不是今夜的句号。 秦枫需要用自己的感叹号,深入朱镜媺的句号,并且在里面留下一连串的逗号…… 第四百九十四章 春宵苦短日高起 按照习俗,是要闹洞房的。 而且淳化县这个地方,闹洞房的风俗还是挺盛行,有些新婚的男女,会被各种整治得很惨。 所以秦枫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特意安排了贺三斗守门。 本来么,多重要的一个晚上,要是小小闹一阵子也就罢了,这要真是到了关键时刻,被忽然间闹一下子,搞不好是要出事情的呀。 尤其是,在感叹号正在尽情喷射逗号的时候…… 总不能浪费这珍贵的一夜,跟兰娘俩人,大眼瞪小眼,啥也不干一直待到天亮吧? 妈的,要真是那样,柳下惠来了,都得给我磕一个! 春宵一刻值千金呢! 有了贺三斗守门,再加上知府大人的权威,秦枫终于可以放心了。 “放心吧,三斗他离得很远,听不见……”秦枫毛手毛脚地揭开新娘子的红盖头,小声说道。 哎呀! 含羞带怯的朱镜媺,一听这话,娇艳如花的脸蛋更是成了大红布,哪怕平常表现得再落落大方,到了这个时候,房间里只剩下两个人,接下来要发生的事情又无比羞人,她心中又是慌乱又是紧张又是兴奋,只觉得脑子里晕乎乎的,如同醉酒,连睁眼看秦枫都不敢,只能低着头,拼命摆弄那大红喜服的一角,仿佛要从这里面抠出金元宝来。 她不敢看,秦枫可敢! 这是他的新娘子,今夜,以及今夜以后的余生每一天,都完完全全属于他! “娘子……咱们,休息呀?”秦枫被含羞带怯的兰娘,撩拨起炽热的心火,开始笨拙地动作起来,哪怕他是无所不能的那个秦大人,但首次做这种事,自然是不大熟练的,弄得兰娘喘息连连,吐气如兰,屋子里的旖旎的气氛更加升腾,春意融融。 好不容易,才将兰娘的武装全部解除,见她浑身肌肤莹润如玉,仿佛婴孩般晶莹剔透,随着她愈发紧张的呼吸,乳鸽似的峰峦微微起伏颤动,更是让秦枫的心跳也漏跳了好几拍。 霎时间,秦枫已经将之前的那种罪恶感都抛到了九霄云外! 高中生? 那是前世! 在这个时空,十六岁,那叫二八芳龄,早已经到了“待晓堂前拜舅姑”的年龄了,甚至还有更早十三四岁就结婚的呢。 这是最好的年华。 这是最好的时代! 秦枫撒谎了。 休息? 休息不了一点! 从婚礼礼成,那才是黄昏过后,一直到半夜三更,两根粗大的红烛都已经快要烧到尽头,秦枫和朱镜媺才结束了无数次的抵死缠绵,尤其初经人事的朱镜媺,虽然想要顺从配合,但实在疲累得连眼睛都睁不开了…… 两人在鸳鸯锦被中相拥,沉沉睡去。 一室皆春…… 次日清晨,日头高起。 出力了半夜的秦枫,还在熟睡,但先一步醒来的朱镜媺,却已经拖着酸痛的身体,一瘸一拐,心中又是甜蜜又是好笑,回头又看着睡梦中的秦枫好一会儿,这才去到新建秦府的厨房里,开始操持早饭。 初为人妇,虽是公主之尊,无奈府里也没养着一堆丫鬟仆役之类,朱镜媺只好亲力亲为。 再说了,母后大人可是再三叮嘱,哪怕以后家里什么都不用她动手操持,也须得谨记身为女人的本分,要相夫教子,要懂得分寸…… 母后的话,当然是最对的,朱镜媺一一记在心里。 父皇,应该已经回宫了吧? 朱镜媺一边略显生疏地弄些早饭,一边想着。 她并不知道,朱元璋昨夜,待婚礼的仪式全部结束之后,暗戳戳地靠近秦府,想要再听几句,结果听到的都是…… 他是骂骂咧咧走的。 “唔……”听到厨房里的响动,秦枫这才悠悠醒来,抬眼一看,兰娘的背影无限美好,昨夜那些旖旎春光的画面,在顷刻间便冲上心头,让秦枫一下子就直立起来。 吃什么早饭! 来个早操才是正经! “哎呀!你、你怎么……我这刚烧上火……”朱镜媺大惊失色,心想这男人怎么就不知道累吗,看来我这一个人,是真的不太行,过个几年,等时机成熟了,总要按母后说的,再给他娶几个,也免得落一个善妒的名声,对他对自己,都不好看。 这一波回笼觉,又是旷日持久。 很快就到了日上三竿,但秦府的大门依然紧闭着,里面虽然不可能静默,但因为深宅大院,哪怕真有些奇怪的声音,也绝传不到外边来。 秦府门口,一脸威严的贺三斗,正襟危站,既然秦大人还没撤销这个守门的命令,自然要继续执行下去,不能打任何折扣。 只要大人没发话,今天就算是天王老子来了,也得乖乖在门口给我等着! 贺三斗如今已是正八品的身份,按说这种守门的活计轮不到他,但作为秦枫最忠实的下属,贺三斗是心甘情愿守这个门,不许任何人打扰了秦大人和秦夫人。 很快,就要到中午了。 秦府之中,依然是门户紧闭,那间主屋的门,一直没有打开,屋里的大床上拉着帘幕,却依然隐约能看到其中红浪翻滚,抵死缠绵。 “秦枫!你、你就一点别的事情都不做了么?”朱镜媺在又一次攀升到高峰之后,虚弱无力地问道:“快年底了!不管是府衙,还是户部,都是最忙的时候呀!不如你先去做正事?不然他们还以为是因为我……” “不然呢?”秦枫睡了一夜之后,竟已完全恢复,笑嘻嘻地看着一脸惊慌,还微微带着羞怯的兰娘,只是经过了十来分钟的冷却时间,竟然又有点蠢蠢欲动了。 “这样吧,我去跟他们说,不是因为你,是我,是我贪恋你的美色,春宵苦短日高起。”秦枫的手又开始动作起来,说的话也没一句正经。 哎呀! 那更不行了! 朱镜媺脸蛋发烧,这种事哪能跟外人说,跟谁都不行的。 算了,随便吧…… 既然拦不住这个男人,那也只好由得他,何况在朱镜媺内心深处,自然还是甜蜜欢喜,远胜过了担忧疲惫。 或许唯有她知道,就算是那个母仪天下,被誉为古往今来第一贤后的母后大人,也有希望自己选的男人“从此君王不早朝”的时候呢。 厨房里刚弄了一点的早饭,彻底冷了下去。 而当秦枫终于推门出来,已经过了晌午,看样子要不是该吃午饭了,这场洞房花烛的时长,可能还要延续。 啊,大人出来了! 贺三斗听到动静,连忙转身入内,恭敬道:“启禀大人,门口来了许多人,都是求见您的……” 第四百九十五章 黄彪来访,未来科技树 “唔,都来了些什么人?”秦枫伸了个懒腰,懒洋洋的样子,三斗是自己人,尽可以随便些。 贺三斗如今办事也已经越来越妥帖,因为来得人太多,他怕记不住,居然用笔给记了下来,闻言立刻从身上摸出来,双手递给秦枫。 哦?居然还给记下来了? 很好! 秦枫眼前一亮,不看名单,反而望向贺三斗,道:“我让你去读书识字,你听进去了?” “那是自然!”贺三斗挺起胸膛,大声说道:“大人有心栽培,卑职要是不识抬举,那可就太混蛋了,不用说旁人,回家我爹就得打死我!” 可以。 秦枫满意地点点头,自从上次扬州府之后,贺三斗演了个文盲,可谓是本色出演,并且成功完成了钦差全国科举的第一战,将扬州知府宋去华连同太仆寺卿吕思正揪了出来,全家抄斩。 后来离开濠州的时候,秦枫曾经提到过,让贺三斗有空也读读书认认字,这样或许以后发展的前途,不止是七品八品这样。 现在看来,贺三斗是真的听进去了。 接过那张纸,打眼一看,秦枫迷糊了一下。 好吧,前后也就两个月的时间,果然不足以完成一场扫盲工程。 这写的都是什么啊? “大人,嘿嘿……”贺三斗也知道这里面的鬼画符,怕是看不懂,便憨笑着挠挠头,凑上前来,指着上面的一只羊,道:“这是刑部的杨大人……” 嚯! 好家伙! 你这个文件,加密程度偏高,得自带解压程序,否则真的很难理解。 秦枫在贺三斗的指点下,这才一一看懂了纸上的内容,也算是叹为观止,怎么说呢,识点字了,但肯定不多! “杨大人,还等在外面?”看过名单,秦枫连忙问道。 刑部尚书杨容,非同小可,那也是正二品的高官,比自己这个户部侍郎还高了许多,再加上年龄大了,让人家等在外面,实在不大恭敬。 不过这不能怪贺三斗,自己给他下的命令是死的,因为昨夜是自己的洞房花烛,的确不希望任何人来打扰。 “没有,杨大人已经走了。”贺三斗又补充几句,把今早到现在来过的或是还在等待的,都一一分说清楚。 哦! 秦枫点点头,大致可以知道,包括杨容等人在内的一众高官,或许并没有什么要事,只是来道贺的,毕竟昨天他与兰娘成婚,日子选的跟当朝太子一样,这些人分身乏术,不能第一时间来参加秦枫的婚礼,但觉得礼数不够周全,便第二天一早便亲自来道贺,以示对这位当朝最年轻侯爵的尊重。 但谁也没想到,秦枫这个洞房花烛夜,竟然这么长,都快成了洞房花烛日了。 人家新婚燕尔,又正值青春年少,用力猛了些,睡得沉了些,那都是理所当然! 前来道贺的高官,都是过来人,并没有因此而责备什么,反而感慨自己现在虽然也时常娶亲纳妾,但可没有人家秦大人这样折腾一夜,第二天快晌午了还不起床的劲头喽。 还是年轻好哇! 人来过了,礼也早就送到了,那就行了。 至于现在还等在外面的,大约是真的有事情要求见秦枫,必须要等到答复的。 秦枫看了看,点头道:“你让黄彪进来吧,他的事情我知道,的确得再仔细谈谈。” “是。”贺三斗领命。 很快,在新建的秦府宽敞明亮的正厅当中,秦枫见到了风尘仆仆的黄彪。 “昨天跑哪去了?”秦枫笑道:“我结婚呢,你也不来。” 这倒不是责备,只是觉得微微奇怪,最近因为要开办工厂,集中科研关于蒸汽机一系列课题的事情,跟这个黄彪其实走动很多,那么昨天结婚这样的大日子,黄彪居然没出现,这不合常理,总不能你也去参加太子殿下那场了吧? “哎呀,罪过了罪过了!”黄彪连忙一脸歉意地说道:“昨天本来已经要动身,忽然闹了腹泻,走不到三步路就要跑个茅房,我想着秦大人大喜的日子,我可不要当场露丑,弄得臭气熏天实在太不恭敬,只好留在家里,吃了些汤药,到今天早晨才觉得好了些……” 没办法,解释不通,就只能称病了。 不过说到这里,化身黄彪的朱标,脸色也是微微一变。 昨天自己大婚,父皇没有出现,只说是生了病,莫非这个病,跟自己刚才说的一样,也是编出来的? 呃…… 说了几句寒暄恭喜的话之后,言归正传。 “再有几天就过年了,这时候不能有什么动作。”秦枫正色道:“等过了年,便算是开了春,家家户户春忙的时候,要来做这个事情,其实会有一点阻力,黄兄弟有所准备么?” “有。”黄彪点点头,语调也转为郑重,道:“我的意思是,一开始摊子不宜铺得太大,只要有块差不多的地方,先把架子给搭起来,找些心灵手巧的匠人,首先支持杨开天把他那个‘汽牛’给实现完成,这些日子我也研究了,杨开天虽然才只有十岁,这异想天开的东西,还真的很了不起!如果真能像他说的那样,用水汽的力气拉车耕田,以后家家户户都不用养牛了!而且……牛力有限度,但这个汽牛却没有限度,按照杨开天说的,只要解决了那几个问题,它就能力大无穷,能顶十头牛都没问题!” 呵…… 秦枫就笑。 现在杨开天一己之力弄出来的这个蒸汽机模型,似是而非,其中太多的细节,还有待商榷。 不过,重点其实并不是这个所谓的汽牛。 秦枫作为熟知未来科技走向的穿越者,更在意的是开启民智,希望能从这个七百年前的大明朝,涌现出更多的,千千万万的杨开天。 研究表明,近代人的智商,提升其实并不大,那么所差的一个就是经验的积累,再就是开拓进取的精神和大胆创新的勇气了。 虽然秦枫知道一些蒸汽机从起步到走向各种应用的脉络,但并不打算给杨开天还有未来的这些科研人才设限。 哪怕他领先了七百年的科技认知,能够把握很多大方向的东西,可是落实到具体细节,还是要鼓励大家集思广益,说不定搞出来的科技成果,能让秦枫都眼前一亮呢。 第四百九十六章 秦府内的头脑风暴 “放手去做。”秦枫笑道:“你考虑得很周祥,几乎已经面面俱到。我唯一要提醒的就是,这个厂子,厂房不重要,工坊也不重要,最核心的就是工厂里的每一个人,不管是负责研发的技术人员,还是负责实现的工匠,一经发掘,你可以不惜一切代价把他弄进来。钱的问题你不用担心,我来解决!” 呃…… 你解决? 黄彪顿时感觉到肩膀又开始疼了。 足足一百个签名刻字啊!你知道在顶级的羊脂白玉上用专门的刀具留下印记,力气要控制得不大不小,得有多难? 你知道个鬼! 你、你居然弄了个印章似的东西,还分给了一百多衙役,咔咔咔一顿操作就给搞完了! 赚钱是真赚钱! 不过……累的还是我啊! 这要是以后厂子缺钱了,这位思路开阔的户部侍郎大人,会不会又搞出个什么玉佩玉带玉扳指之类的东西,让我签名刻字,然后换钱? “明白!”虽然脑子里吐槽,但说话不能怠慢,黄彪点头道:“我已经开始接触六合县的一些有名的匠人,其实他们大多也都是农户,只是有漂亮的手艺活,应该能用得上,等过了年,我亲自去找他们,给挖到厂里来,有了他们做核心,肯定比杨开天自己弄出来的那个粗笨的家伙好很多!” “小了。”秦枫摇头。 嗯? 什么小了? “格局小了。”秦枫笑道:“我可是应天知府啊,又不是六合知县!选拔人才,何必仅限于六合县,整个应天府的范围内,只要有的确手艺精湛的,你都可以去找!过几天我应该会见几个县令,我跟他们说一说,不管是找到哪个县的人,让他们都打开方便之门,不能跟你为难。” 啊! 这么大的支持力度! 黄彪吃了一惊,这才意识到这个还在纸面上的工厂,竟然让秦枫如此重视。 要知道! 就算是刚刚轰动全国的科举,这位父皇钦定的全国总学政,似乎也没流露出如此郑重其事的神色呢。 这个工厂,或者说杨开天自己异想天开弄出来的那个什么汽牛,真这么厉害,值得让秦枫这样认真? “哈哈,你这个表情,好像还有点不可思议啊,黄厂长?”秦枫察言观色,大约也能猜到他心中所想,虽然已经进入这个团队,但似乎对前景的认知,还很不足,这可有点不妥,虽然杨开天是技术核心,但厂长可是挂在你身上的,没有点筚路蓝缕开天辟地的精神,就会影响到整个工厂的气质。 火车跑得快,全凭车头带嘛! 尤其是第一任领导人的精气神,更能给这个还没建起来的工厂,注入灵魂,让它从此宛若有了自己的生命,后来人就算想要摆烂,那也是完全行不通的。 “没有没有。”黄彪连忙摆手,道:“秦大人要做的事情,自然是对的!” 呵呵,这话果然还是有几分言不由衷。 秦枫想了想,既然说到这儿了,不如把另一个核心也叫过来,好好聊聊这件事,毕竟这关乎大明未来,关乎华夏未来,甚至如果想得再深远一点,关乎这个时空的人类未来! “三斗。” 一声呼唤,贺三斗很快从外面闪身出来,应声道:“大人。” “去,把老杨家的杨开天找来。”秦枫吩咐道,“就是那个原本叫杨显祖的孩子,这会儿不是在家里,就是在县学,你去找一找。” 没有通讯工具的日子,是这样的。 贺三斗只能被迫承担了一部分的微信或者说电话的职责,亲自跑了一趟,把正在家里继续研究汽牛的那个魔怔少年杨开天找到了。 一听说大人召见,杨开天又惊又喜,连忙放下手里一切的东西,跟着贺三斗就走。 三个人,到齐了。 这就是这家还没正式建起来的工厂,最初的三个创始人。 秦枫提供政策和财力的支持,算是幕后老板。 黄彪负责组织架构,人员安排,协调各方面关系。 杨开天这个还在县学读书的孩童,则是技术总监的角色定位。 说是工厂,但在秦枫的构想里,这将是一个扎根在大明朝的科研中心,科研的内容可以不那么具体,随着摊子铺开,总会越来越大。 但现在,只有厅堂里这三个人。 “汽牛怎么样了?”秦枫笑着问道,一下子就让杨开天的小脸垮了下来。 “还是不行啊,大人……”杨开天郁闷道:“上次你说,可以用桐油、火漆、蜡封这些方式,来完成密封,但好像都不太行,我全都试过了,还是差很多,会漏气!一漏气,那汽牛的力气就全没了!” 杨开天心中着急,又是比划又是描绘,尤其是对这还缺乏认知的黄彪,因为听不懂,多问了许多,杨开天倒是不厌其烦,但说的更多都是关于技术难题,而不是宏观的东西,黄彪更是听得一头雾水,只觉得生平读了那么多书,在这里居然完全用不上。 “别急。”秦枫笑道:“你能搞出汽牛这个东西,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至于具体的一些技术难题,未必什么事情都要亲力亲为,你一个人的智慧再强,总也比不过集思广益,等到黄彪把工匠集中起来,他们凭借丰富的经验,总能想出巧妙的解决办法!” “等到橡胶生产出来,也能把气密性这个问题大大向前推进一步,或许还有更好的密封方法,是我也想不到的呢。” 秦枫说了几句,才让黄彪和杨开天都渐渐安静下来。 “黄兄弟,开天。”秦枫继续说道:“你们有没有想过,汽牛这玩意,开天最开始是想让它替代牛马这样的牲畜,用来耕田的。那么除了耕田之外,有没有可能,它还能用在别的地方,甚至比耕田更重要的地方?” 随着这句问话,一场史无前例的,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头脑风暴,就此缓缓拉开帷幕。 这场临时起意,在新建的秦府内的交谈,也即将给这个时空世界,带来翻天覆地的惊人变化。 第四百九十七章 征服海洋,征服世界 除了耕田? 黄彪微微一愣神,但杨开天显然是想过这方面的问题,飞快地说道:“除了耕田!这汽牛只要稍稍改造,那就是汽马,能够替代马车,甚至比马车还快!” “嘁!” 黄彪皱眉,心想这真是孩子话! 杨开天鼓捣出来的那个大家伙,他也看了,又笨又重,尽管杨开天叽叽咕咕,说了很多关于这东西动起来之后,怎么样套上耙犁,怎么样在地里慢慢挪动,怎么样通过那水汽的力量带动一系列装置,最终让这东西自己动,就能跟牛拉犁耙一样,把地耕好……但黄彪最多也就是将信将疑吧。 不过不管怎么说,这玩意假设真能动起来,像牛一样慢慢耕田,还算是有点谱。 可是,替代马车? 那就是胡说了! 马车可不比牛耕田,你要是用牛一样的速度,是没有意义的。 可要是速度快了,如何控制快慢,如何掌握方向,如何让这东西说走就走,说停就停……光是想一想都觉得头大啊! “不错!”可是没料到,秦枫却是露出鼓励的笑容,道:“你果然是先天科研圣体,思维发散得很好,还有吗?” 还有? 黄彪瞪大眼睛,一脸的不可置信。 这玩意还真能替代马车,拉着人到处跑,还有速度的保障? 要不是这话是秦枫说的,早就当放屁了。 但秦枫是什么人,已经创造了无数奇迹,说不定这一次,也能有道理呢。 真要是那样,可就不得了啊! 朱标虽然也出生在战乱年代,但因为朱元璋那时候的势力已经渐渐庞大起来,有了问鼎天下的可能,到后来更是势不可挡,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坐天下的必定是他了,所以从那个时候开始,朱标作为嫡长子,教育问题就很被重视。 四书五经,弓马骑射,行军布阵,帝王心术,不管哪一门学问,都是最顶级的老师阵容,因此朱标的见识和眼界,远非寻常的十七岁少年可比。 一听到这异想天开的“汽马”还真有实现的可能,朱标一下子就想到,倘若真有这样的东西,那么哪怕它的速度、负重能力、耐久力等等指标,都跟现在惯用的马匹齐平,不需要有任何超越,单凭不需要吃掉粮草,更不怕疼痛,遇到任何恐怖危险的场面,都不可能忽然受惊抛下马上的骑士…… 那么这样的一支新型骑兵,只要有个几千的数量,便足以横扫天下啊! 这,不会是开玩笑的吧? “还有……”杨开天也被问住了,毕竟他最近所有的心思,都在这个汽牛的气密性难题上,并没有发散想过这东西真的做成了,还能用来干什么,这会儿虽然秦枫循循善诱,也还是没启发出更多的东西。 “你们都知道的,前年,我参加了远征军,有幸跟随魏国公徐达一起,远赴倭国,参与了那场灭倭之战!”秦枫的神色微微肃穆,想起倭岛上的炮火连天,虽然已经时隔两年,依然令人血脉偾张。 “老师文武双全!”杨开天虽然当时年龄更小,但显然是没少听家里大人说起那场扬眉吐气的大战。 要知道,跟神州一海之隔的那个倭国,从来都不是什么好东西,一有机会就犯我边境,像应天府这样远离海岸线的地方还好些,那些沿海的行省,饱受其侵扰,那里的百姓们,都恨透了那些烧杀掳掠的强盗。 这些,在县学里,好几位先生都讲过,宋夫子说过,秦老师也说过。 “远征倭国,需要用大船!”秦枫没有多绕弯子,直接就切到正题,肃容道:“之前我们对倭作战,用到的最大的海船,能够容纳数百名士兵!当时我大明数百艘战舰,在海面上铺开,形成战斗阵列,那些倭国鬼子,远远看到,便已经心神崩溃,完全放弃了在海岸线防御的设想,只能龟缩到岛内,妄图跟我们打巷战。” 唉,可惜那时候我还太小,没能参与这场大战! 朱标不禁热血沸腾,恨不得再有一场这样的战斗,才是好男儿策马扬鞭,建功立业的最好时机。 “可是……”秦枫话锋一转,道:“我们现在能够建造的大船,去远征日本,几乎就已经到了极限,无法再航行更远,也无法容纳更多的人员作战,倘若我们要进一步征服海洋,征服世界,凭现在的技术,现在的这些船只,是远远不够的。” 啊! 进一步征服海洋? 那岂不是,还真的有仗要打?! 朱标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起来。 说实话,作为一个有梦想有追求的男人,又处在少年意气最为风发的年龄,朱标何尝不想着自己也能强爷胜祖,在未来成为这个天下真正主宰以后,大展拳脚,做出一番让父亲也无法比肩的丰功伟绩! 这样的想法,或许每个少年心中都曾经兴起过。 只不过,朱标很不幸,他是朱元璋的儿子,他老子的事业开创得实在太大,太宏伟,光凭一句“驱除鞑虏,重建汉家江山”,那就几乎是无可超越的伟大事业。 他拿什么来超越? 可是刚才,听秦枫这么一说……事情竟然还有可为? 朱标按捺不住,连忙问道:“秦大人,你说世界之大?到底有多大?” 呵。 秦枫微笑,想了想,说道:“要是不算海洋面积的话,我神州目前的疆域加起来,大概能占世界的……百分之五?” 具体数字,记不清了,但大概也就是百分之五,百分之六的样子,大差不差。 这个数字,把朱标和杨开天,一大一小两个孩子,直接给惊住了。 多少?! 开玩笑的吧!秦大人您这莫非是信口胡编的? “总之,世界很大!但要走遍世界,就要征服海洋,要征服海洋,就需要更大的船,更坚固的船,更先进的动力系统,就比如说……杨开天现在鼓捣的这个汽牛,有没有可能,有朝一日,也变成汽船呢?” 这…… 还可以这样? 随着秦枫的引导,杨开天和黄彪面前,仿佛开启了新世界的大门,仿佛从这小小的秦府里,就已经能够看到汪洋大海,万顷碧波,那气势磅礴的全新海船,也冒着嘟嘟嘟的蒸汽,在广阔无边的海洋上航行…… 第四百九十八章 秦枫,当奉为帝师! 远航,是每个男孩的浪漫。 秦枫的这幅蓝图,只是露出了冰山一角,便已经让十七岁的朱标,和十岁的杨开天,被深深吸引住了。 就连最初搞出来蒸汽机模型的杨开天,也从没想过,有朝一日自己搞的东西,能够用来征服海洋,走到海洋的另一边,看看截然不同的世界景象。 “老、老师!”杨开天激动得小脸通红,呼吸急促地问道:“这个汽牛,真能用在大船上?” “当然,不止是大船。”秦枫印象里,蒸汽机最初几种应用,就包括了蒸汽船,虽然不知道细节,但一定是可行的。 “老师!您能教我么?”杨开天愈发兴奋,眼前仿佛一片瑰丽,徐徐展开。 “具体的,我教不了你……”秦枫摇头道:“你要记得,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人类的未来,岂能只是限制在陆地上?除了海洋之外,你们就没有想过天空么?” 伸手,向上一指。 朱标和杨开天,再次呆滞。 天空?! 这时候的秦枫,虽然语焉不详,却每句话都远远超出了两个少年能够想象的极限。 原本,秦枫提起那个明年要开始搞的工厂,虽然也是一桩很令人振奋的事业,但充其量就是琢磨着把杨开天的那些奇思妙想实现了,让那个烧水的大家伙能够耕田,一听就很好玩的样子,他们甚至都没考虑到这东西真的用来替换耕牛,消耗的燃料和牛马消耗的草料,究竟哪个更经济些。 但是今天听秦枫这么一说! 这工厂不但大有可为,甚至其广阔程度,还要远超想象。 海洋,除了秦枫之外,他俩谁都没见过。 朱标还好一些,因为毕竟是身份超然,若要看相关的文字记载,很容易就能找到许多。 但杨开天对于海洋的全部认知,最多就能比照着淳化县流经的那条小河,然后在脑海里给它放大个一万倍、百万倍,大约就是海洋了吧。 要真是有那么一天,自己研究出来的东西,造出的超级大船,在海洋上驰骋航行…… 死也能闭上眼了啊! 然而,还没等两小只反应过来,秦枫却又已经将话锋再次切换,伸手指天。 此时此刻,在朱标和杨开天眼中,秦枫简直就像是传说中菩提树下证道的那位佛祖,伸手指指天,再指指地,那便是“天上地下,唯我独尊”! 可是,这位秦大人,秦老师,他到底是什么意思啊? 海洋,还能想象一下,毕竟就算是小河上面,也是有船只摆渡的,这从古至今都不稀奇,三皇五帝时代就有独木舟了。 然而,天空? 杨开天和朱标,只能是两脸懵逼。 秦大人,您这是要上天啊? “老师!!”杨开天的声音激动得都变了调子,颤声道:“您、您的意思是说,我这个汽牛,甚至可以变成……汽鸟!翱翔在蓝天之上?!” 哈哈! 你看,思路打开了,格局就打开了。 秦枫微微一笑,却不置可否。 印象里,飞机的技术,可不是靠蒸汽机的原理,空气动力学更是极其复杂的一门学问,如果自己穿越到洪武年,并不能长生不老的话,那么终其一生,也是绝对看不到的。 不过,自己的认知,也只能代表另一个时空中,已经被发掘出来的科学技术,况且自己一个不入流大学的学生,充其量也就是了解一二,要细化起来,跟文盲的差别也并不大。 既然如此,又何必用自己那点未必靠谱的认知,来限制这个孩子呢? 自己要做的,并不是具体指导,而是帮他们打开格局眼界。 埋下一颗种子,或许就在未来的某一天,盛开出自己都无法预料的美丽花朵。 秦枫虽然没有回答,但杨开天和朱标两个人,想象的翅膀已经插上,便能够自由翱翔在蓝天之上,他们吃惊地微微张着嘴,眼睛呆呆地望着湛蓝的天空,想着未来真的可以在这里飞翔,像鸟儿一样…… 这时候,他们听到秦枫说。 “去吧!你们的征途,是星辰大海。” 两个少年遽然心惊,重新将目光落回秦枫,却见他依然笑容温润,仿佛说的不是虚无缥缈的神话,而是真的能够抵达的理想彼岸。 真的,可以么? 这两个加起来也不过才二十七岁的小小少年,从这一日,心中那颗或许可以被称之为理想的种子,真的埋了下去,深深地埋在心底。 从这一刻起,不论是以后他们做平民也好,做皇帝也罢,都永远也不会忘记这一刻的畅想,也不会忘记这一刻的秦枫。 秦枫所描绘的那个广阔未来,哪怕他们穷极一生也无法达到,却依然是值得付出毕生心血的伟大事业。 不是为了大明。 不止是为了大明。 人类的征途,在星辰大海! “学生,受教了!”杨开天脸上的憧憬,渐渐化作深深的崇拜,对着秦枫一躬到地,虽然并非是具体技术的指点,但今日这番提点,如醍醐灌顶,打开全新世界,让杨开天以前只是自发自觉产生的发明动力,化作如今更加清晰的理想轮廓,这是造化之恩,自当铭记终身。 朱标不说话,但却跟着杨开天一起,向着秦枫躬身。 别说他还只是太子,就算已经是大明皇帝,秦枫也一样当得起这样的一拜。 秦枫,当奉为帝师! “聊什么呢这么热闹!饭都好啦!要不边吃边说呀?” 一个娇柔的声音插入进来,未见其人,先闻其声,然后才从内堂走出一位窈窕女子,如云的鬓发高高束起,俨然已是新妇的打扮,但眉目间却依然还是朱标熟悉的少女风华。 妹妹,跟我同一天结婚的呢。 朱标眼前一亮,看这位从小几乎是一起长大的亲妹妹,神情依然娇憨顽皮,只是脸颊上尚未完全褪去的淡淡春潮,还带着洞房花烛夜的无限美好。 “咳,你怎么还闲不住呢!我们点外卖就……呃……”秦枫是有点心疼的,毕竟自己也没少折腾,人家才十六岁,还是个孩子呢,刚完成人生大事,还得起来做饭。 这边聊得尽兴,的确是忘了还有吃饭这回事。 外卖差点脱口而出,才想起这里是没有这种东西的。 嗯,或许这个新建的秦府,也的确应该多些丫鬟仆役之类的了,总不能什么都亲力亲为,显得颇为怪异。 第四百九十九章 谁要给你生孩子呀? 兰娘的厨艺,居然很不错了。 “辛苦了,回头去选几个丫鬟,你可别都自己来。”秦枫拉着兰娘坐下,四个人凑成了一桌。 朱标看着有些发愣。 要知道,按照传统儒家思想的说法,要求“七年男女不同席不共食”,这在越高阶的家庭或是皇室当中,这种规矩就会越森严。 但是很明显,在秦枫这里,完全没有这个概念! “来来来!尝尝我媳妇儿的手艺!”秦枫笑着说道。 “师母好厉害!人又漂亮,又能做一手好菜,以后我要找媳妇儿,也要找师母这样的!”杨开天也算是童言无忌,实际上除了异于同龄人的科研精神之外,他才十岁,可不就是个孩子么。 嚯! 标准够高的! 朱标眉头微挑,心想我妹妹倒是有的是,别说你十岁,你就算一岁,看父皇如今春秋鼎盛的模样,也能给你生出可以匹配的来。 但是,你有秦大人那个能力,能让公主甘心委身么? “秦夫人。”朱标也规规矩矩打了个招呼,在这里他不能算是大舅子,只能算是新娘的过往好友,但现在都得叫秦夫人了,马虎不得。 不过看到妹妹脸上的笑容,和轻松的语调,就知道她真的嫁对了人,这是她自己选的路,现在看起来,比那些父母之命选个驸马,然后在高门大院里幽禁一生的历代公主们,幸福了太多。 “诶,你们刚才说那么热闹,说的什么事呀?”朱镜媺并没因为嫁了人就多了规矩,秦枫也没给她立什么规矩,再说了,昨夜……他是最没规矩的那个! “嗯,建厂,搞些超前研究的事。”秦枫简单概括了一下,笑道:“能不能搞出来,也不好说,但总要开始搞,以大明之大,几千万人,总能涌现出一些真正的人才。嗯……回头最好让数理化的东西也进入科举,分文科和理科,就算是从零开始吧,也总要有个开始,这样经过几代甚至十几代的共同努力,举全国之力,应该是可以出成果的!” 嚯! 三个人,包括兰娘在内,都暗中吐了吐舌头,心想这位秦大人的魄力真大! 一开口,就是大明几千万人共同努力的事情! 只怕那位御宇多年的父皇,也很少站在这样的高度上,去考虑这样的大事。 什么成果啊,需要几千万人? 父皇打天下,满打满算也就几十万人而已…… “老师,咱们大明,究竟有多少人?”杨开天蹦出一个没头没脑的问题。 呃! 秦枫微愣,只知道是几千万,但具体数字,还真的说不出来。 要是旁人说不出来,也就罢了,但他现在户部左侍郎的身份,不允许他说不出来,统计户籍本该是户部的工作本职。 被这孩子问住,这得算是失职了。 户部那里有全国人口鱼鳞册,但早已过时好些年,或许也该重新搞一次大明人口普查了,这对于户籍管理、规范赋税,都有重要的意义,回头跟黄铎碰一下,他搞具体工作是一把好手。 “你们的这个事,我能加入吗?”朱镜媺有些忐忑地望着秦枫,觉得这个要求大约是有点过分,可别让他不高兴了。 但听他刚才说的,要牵涉到大明几千万人,还要几代十几代的努力,才能做出成果,一听就是令人激动的大事,岂能不参与一下,说不定也能名垂青史呢! “你感兴趣?可以呀!”秦枫笑道:“咱们这厂子,可就快成了童子军了,不过也好,这种创新的事情,那些垂暮守旧的老家伙,没激情,也做不好,你要是不觉得辛苦麻烦,就跟着黄彪开天他们一起折腾着,但过阵子要是怀了孩子,就不能乱来了,千万不能逞强。” “去!谁要给你生孩子了!”朱镜媺猝不及防,闹了个红脸,虽然两人已经鸳盟和谐,但现在可是当着外人呢,还有一个是自己亲哥哥……多尴尬呀! 嚯!这…… 朱标听得一愣一愣的,觉得人都麻了。 这对新婚夫妻,跟他理解的任何夫妻,都太不一样了,上到皇家内院,下到黎民百姓,只怕普天之下,也只有秦枫这里,是这样的家风。 女子……不应该是讲究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么? 现在嫁做人妇,更要遵循三从四德中的出嫁从夫,安静在府中相夫教子,管教下人,打理家事,那些官员家里的大妇,不都是这么做的么,甚至就算是自己的母后大人,本质上做的也是这样的事。 但是秦枫好像真的愿意让她出来,抛头露面,还要跟我们一起建厂做事? 我知道她是妹妹,但别人不知道啊。 就不怕人言可畏么! 还有自己这个妹妹,也真是被惯坏了! 别人家的女儿嫁到这样的家庭当中,想方设法也要生孩子,稳固地位,哪怕皇家也是如此,没有儿子的妃子,在后宫都要受欺负的。 可是在秦枫这里……妹妹虽然是害羞的说话,却竟敢把“谁要给你生孩子”这样惊世骇俗的话,挂在嘴边上…… 大胆得令人心惊肉跳! …… 吃过这顿饭,过不得几日,便已是年关。 洪武六年,大年初一,天降瑞雪。 “好雪!瑞雪兆丰年呢!”秦枫和朱镜媺并肩而立,在略显冷清的秦府中,赏玩雪景,秦枫抓着娇妻微微冰凉的小手,看着漫天飞雪,由衷欢喜,知道明年应天府所有田地里,又会是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 穿越而来的第四年了,思维渐渐被环境同化,看到冬天下雪,就能想到明年庄稼的收成,这在前世自然是不可能的。 “秦枫……”朱镜媺感受到秦枫的喜悦,本应也一同高兴,但却显得忧心忡忡,犹豫许久,才小心翼翼地说道:“我、我来那个了……” 在这里,秦枫不许她叫什么“老爷”,说那会把他叫成老头,也不爱用“相公”这样的词,俩人就跟结婚前一样,你叫我兰娘,我叫你秦枫,落在旁人眼里那真是太没规矩了,但自有一份亲切。 “哦。” 秦枫道。 ? 朱镜媺懵了一下,心想哦是什么意思。 哈哈哈! 秦枫就笑,这么高级的车,这位小小年纪的黄依兰同志,自然是听不懂的。 “原来是月初,我记得了。”秦枫点点头,很认真地说道:“以后月初,我忍一忍,绝对不去倚翠楼那样的地方……” 第五百章 洪武六年,秦府家宴 呸! 谁问你这个了?! 朱镜媺脸上一红,觉得自己说的明明是正事,偏偏他不跟你正经。 倚翠楼…… 你想去就去呗!谁拦着你了! 朝廷上那些尚书、将军,哪个去的少了? 男人嘛…… 善妒,那可够得上“七出”了,除非自己把公主的牌子亮出来,驸马爷的确是不许招惹别的女子,尤其不能把那些女子带回家来。 但实际上……那样貌合神离的夫妻,朱镜媺也绝不喜欢。 “我是说,我来那个了,就是说……我、我还没怀上……”朱镜媺真的很忐忑这个,明明这十来天的时间,俩人非常勤快啊,那简直都勤快得没边了。 但怎么,地里没有收成。 虽然之前嘴上说“谁要给你生孩子”,但那只是当着外人害羞,冲口而出。 实际上,朱镜媺出身皇家,对这种事情反而更加敏感,大约是从小生长的环境见得多了,听得多了,虽然她嫁的并非皇帝,但要是肚子不争气,以后的事情可就说不准了。 “哈哈哈哈!” 秦枫一愣,差点笑得直不起腰。 “你急什么啊!这才几天?”秦枫伸手在兰娘的小脑袋上敲了一下,“有些人,嘴里说着不生孩子,身体很诚实啊!我说怎么越来越积极,比我还主动,我还以为是为了我,看来是想多了。” “哎呀你乱说啊!”虽然秦府里再没有外人,但朱镜媺还是被这些荤话说得脸颊通红,心想这都是什么理解啊……你这说得好像我不为了生孩子,就不愿意那个那个呢……哪有这事啊,我、我其实也挺愿意的…… “走吧,回去吧。”秦枫看了看天色,雪已经渐渐停了,那么接下来会迅速变冷,兰娘月事来了,怕受不得寒。 啊? 朱镜媺吓了一跳。 因为俩人之间,“回去吧”这三个字,很多时候,会意味着一场大战的开始。 “今天,不太行……”朱镜媺脸色更红了,满脸的纠结。 呃?咳! 秦枫迷糊了一下,这才意识到刚才那三个字惹了祸。 我,就这么没正事儿吗? 秦枫拉着兰娘的手,无奈道:“我是说,这里要开始冷了,你现在不能受凉,所以回去吧……不然你以为呢?难道还能浴血奋战吗?” “你……呸!”朱镜媺觉得自己的脸蛋已经不能更红了,马上快要烧起来了。 这个秦枫! 结婚之前,也还好,怎么也算是个守礼君子。 怎么到了结婚之后,就跟变了个人似的,那词句整得,还挺千锤百炼,怎么你科举主考官的墨水,全都用到我身上了吗? 浴血奋战,自然是不可能的。 跟兰娘回屋之后,秦枫还没看几页公文,便听到门房禀报,说各县的知县前来拜年,已经到了。 这是老传统啦! 还记得去年过年的时候,规矩还没立起来,那些县令都还各怀鬼胎着呢。 今年……应该不会了。 “叫他们进来吧,外面刚停了雪,还挺冷的。”秦枫随意吩咐,然后跟兰娘说道:“家宴,随意一点,你爱去就去,不爱去就休息,都可以的。” “那,我去。”朱镜媺脸蛋还烧着,脑子有些乱,略微想了想,觉得秦家的这个家风,虽然跟世俗不同,但自己是很喜欢的,既然秦枫不反对,她倒也乐意见见这些秦枫的直系下属。 对秦枫和兰娘来说,事属寻常。 但落在那些原本就战战兢兢的县令眼里,可就不太一样了。 秦夫人?! 七个县令,有六个都当场迷糊了一下,又是惶恐又是震惊,哪怕知道今天是知府大人的家宴,却也没想到竟然秦夫人也在,实在是预想不到,更不知道主何吉凶! 要知道,去年的这个时候,因为有人欲要挑衅知府大人的权威,后来……他死了,现在还被剥皮楦草,挂在京城土地庙的门口呢! 溧阳县县令丛重,被剥皮楦草。 江浦县县令孙不甚,丢官去职。 再加上早就因为那件众所周知的案子,尸骨已寒的六合县县令周康宁。 相当于是,整个应天府,下辖八县,有一半的官员,或死或丢官,都跟这位秦大人有关。 这份掌控和凶残,谁不胆寒? 所以! 今年的例行拜年,前来秦府的这七位县令,一个比一个规矩,哪还有人敢看轻秦枫的年轻? 要说年轻……这里倒有一位更离谱的! “老师,师母。”年仅十岁的徐鼎臣,如今已是朝廷册封的六合县县令,今日一同前来,对此地却是无比熟悉,因为淳化本就是他的家乡呀,这会儿一开口叫人,身边的那些年纪一大把的县令虽然早就知道此事,还是忍不住心中一颤。 心想,人家是秦知府的亲传弟子! 我们是什么? 以后,这关系可得摆正了! 尤其是跟六合县毗邻的几个县,更是心中转着念头,暗想以后若是有什么事情跟这位徐县令有了冲突,能忍就忍能让就让,这不是自己能惹得起的人,今科状元郎的身份,也还罢了,关键是他这位老师惹不起! “坐,都坐!”秦枫很随意地招呼道:“都是熟人了,不用客气,就是我这宅子刚建起来……哈哈,说起来,这还得感谢马兆科马大人,修房子修得真是不错,是个人才!嗯……房子刚建起来,还没来得及找些下人,所以这几个菜,都是内人弄的,简陋了点,大家别挑理。” 嘶! 众人到抽一口凉气。 挑理? 我们不要脑袋了吗…… 竟然是秦夫人亲自下厨! 这可是我们的福气啊! 尤其马兆科,起初跟秦枫闹那一场,后来还十分不安,但见秦大人真的不记仇,这才渐渐放下心,这会儿听秦大人亲口夸赞,乐得马兆科浑身骨头都好像轻了好几斤,喜笑颜开,连忙说了几句谦虚的话,说都是在秦知府的正确领导下,云云。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秦枫重又端起杯子。 几个县令眼睛一直盯着呢,连忙第一时间举杯相迎,不敢丝毫怠慢。 “过去这一年,诸位都辛苦了!”秦枫一句话便总结了洪武五年,然后目光环视一周,微笑道:“新的一年开启,诸位在各自的县里,都是掌管着几万甚至十几万人口的父母官,今年都有什么打算,不妨说一说?” 第五百零一章 应天八县,居然卷起来了 来了! 果然,这场例行家宴,不会是寻常无事的。 几位县令心中一凛,但也并没有出乎意料。 “启禀秦知府大人……”上元县县令鲁岩,也是老人了,见众人都不说话有些冷场,便率先开口。 “哎,不用那么正式。”秦枫却端着酒杯,笑着摇了摇头,“咱们不是在府衙,这是在家里嘛!府衙里,咱们是上下级关系,到了这里,都是自己人,千万别那么客气,尤其是像鲁县令,那都是在县令的位置上干了二十来年,经验丰富,不像我只做了两年不到的县令,就升知府了……” 呃! 鲁岩老脸一红,心想知府大人您可太会说话了。 我做县令的经验丰富,是我愿意的吗,是我不想升知府吗,是升不上去啊! “大家有什么想法,尽管畅所欲言!应天府,离了这下辖的八县,那就不成为应天府了,对吧?既然大家还在一个锅里搅马勺,咱们一起集思广益,那三个臭皮匠还能定顶个诸葛亮呢,况且咱们这里还有今科状元!那么明年的工作应该怎么做,大家都说一说,说错了也不要紧,只是闲聊而已。”秦枫继续鼓励,笑容温和,刚才的小小凡尔赛,只当是调剂。 气氛果然稍稍缓和了一些。 不过……在座的很多人,永远不会忘记,去年的这个日子,在知府衙门,这个笑容温和的年轻人,毫不费力地就把老资格的江浦县县令孙不甚拿下! 现在时间过去一年,人家的知府不但做得更加稳固,甚至还加上了户部左侍郎的官职,更有侯爵、柱国这些煊赫的封号,相比他们这些依然还蹉跎在七品县令位置上的老家伙,距离越来越远,简直是天壤之别。 质疑或是挑战,现在都绝不敢有了。 这位秦知府哪怕只是随便一句话,就足够他们回到家里还揣摩好些天,生怕理解错了意思,那轻则考评不佳,重则丢官去职啊! 现在,鲁岩碰了个小小钉子,但既然已经开了口,便不好再缩回去,待秦枫鼓励的话说完,鲁岩定了定神,正色道:“去岁,有秦大人坐镇应天府,我上元县上下,可谓是官民齐心,很好地执行了朝廷的摊役入亩新规,将所有的徭役杂项,都归于田亩当中。“ “收税的份额,也从以往的三十税一,改成了十税一,虽然看似高了三倍,但因为取消了所有徭役,遇有徭役的事情,便效仿秦大人执政的淳化县,发放稻米作为补贴。” “这样一来,老百姓一开始有些不理解,但经过下官的再三讲解和普及,渐渐让他们意识到摊役入亩的好处,很快便转变了思想,很好地完成了去年的赋税任务,在全府所有的八个县当中,纳粮数量仅次于秦大人亲自执掌的淳化县……” 嚯! 这个老滑头! 其他几人,尤其是同样老资格的县令,纷纷色变。 我说这个姓鲁的怎么第一个跳出来,原来是自觉收粮收得多,搁这显摆来的? 哼!就你能耐?你上元县庄稼收成不错,难道我溧水县就差了么? 现在,得益于秦枫的水稻灌溉新法,应天府作为秦枫亲自执掌的地界,又距离最早推行水稻灌溉新法的淳化县最近,早在朝廷向全国大面积推广之前,毗邻的几个县已经自发开始学习,所以学习得最透彻,现在经过了几年的实践、改良、迭代、技术更新,整个应天府八县,论起这水稻种植,那绝对是全国都首屈一指。 并且,各县都自发自觉地开始竞争各自地里的收成,邻居之间要比,县内要比,县和县之间更要比! 这样的气氛之下,说实话都是世世代代的庄稼人,谁也不比谁差多少。 整个应天府,登记在册的田亩数量,一共有一百二十多万亩。 但是从收上的粮食来看,若是按照最新的十税一的标准,也就是各家各户每亩地的收成,竟然超过了七石! 这是个不太可能的数字。 所以答案很好猜,那就是各家实际种的地,已经超过了登记的数量,为了赢得这场竞赛,也因为战乱之后老百姓纷纷抓住这难得的和平时期,拼命卖力气干活,由此开垦出的荒地,已经渐渐形成了相当的规模,粗略估算,至少也在百分之三十以上! 各家各户,现在都开始留有余粮了! 这对老百姓来说,那就是扎扎实实的安全感,家里有了余粮,心就不慌了,哪怕遇到不幸的荒年,至少也能维持生计,不至于饿肚子甚至饿死人。 现在,鲁岩首先提起这个话题,紧接着谁也不肯落后,一个个报数表功,胸脯子都挺得高高的,因为论及去年缴纳粮税这一块,别看应天府这八县之间谁也不服谁,但要是走到外面比一比,那简直就是没有对手! “哎哎哎……” 秦枫哑然失笑,用酒杯敲了敲桌子,才止住了这突如其来的热闹气氛。 提起纳粮,这一个个的……都很骄傲嘛! “去年纳粮,我应天府的确成绩喜人,此事本官已经在奏折上详细写明,那不用再说。本官的意思是说,去年已经过去了,新年刚刚到来,对于这全新一年,诸位有何打算?” “那自然是继续在秦大人的带领下,保质保量地完成纳粮任务!”鲁岩再次率先说道:“今年,我上元县的纳粮数量,在确保去年的基础上,争取再增加两成!” 嚯! 就你会? 其他人微微色变,知道这家伙当了太多年的县令,眼瞅着要退休了也还是七品,实在忍不住了,他太想进步了,所以咬紧牙关,要在赋税上狠下功夫,要用多交粮的方式,提升自己的政绩,让自己能再往前跨一步。 不过,升官谁不想啊? “我溧水县,也争取增加两成!” “我江宁县,争取三成!” “我句容县……” 一时间,应天八县,居然卷起来了,数字越喊越高,喊得秦枫一阵头疼。 这些人,是真不上道啊! 兜来转去,你们老跟那点粮食过不去,做什么? 吃饱就得了呗! 多交个两成三成的,又能有多大意义,还不如留在老百姓家里,多给他们增加一点心里的保障! “鼎臣,你来说说你的想法。” 这些人不上道,秦枫只能将目光落在自己的得意弟子身上,询问道。 第五百零二章 就算是亲儿子,也不能这样啊 这次进入秦府的,除了几个老人之外,其实有三位,是新面孔,也都是年轻人,其中当然以徐鼎臣为甚。 其余两位是,溧阳县新任县令郭恒,江浦县新任县令赵大同,他们都是这次科举中,脱颖而出的年轻人。 其中郭恒乃是三甲进士,说起来也得算是秦枫的门生,因为当时正是秦枫主持的会试,若是会试不能通过,也就不会有后面的三甲进士了。 而另一位赵大同,则是一位举人,来自北方某府,没能进入会试,但因为运气不错,这次在全国递补官员中,综合考评名列前茅,就给分到了应天府,到了秦枫手下。 几个新人,几个老人,各怀心思,来参加这场惯例的知府家宴,但刚才知府大人提的问题,那位鲁县令显然揣测得不对,没有说到关键,让知府大人不大满意。 于是所有目光,都落在徐鼎臣身上。 十岁! 今科状元! 秦枫秦大人的亲传弟子! 金銮殿上被皇帝钦点状元,并且拒绝了翰林院的远大前途,宁可来六合县做一个县令! 真是有其师必有其徒,这徐鼎臣虽然还是个孩子,但也已经笼罩着一堆令人羡慕的光环,无人敢丝毫小觑。 现在,秦枫的问题,落到徐鼎臣这里,只见他并不慌乱,放下手里的筷子,有些腼腆地笑了笑,这才说道:“老师,这是我做县令的第一年,前些天刚跟县里的百姓见过,算是正式入了县衙,但很多事情还没理顺,还有许多陈年的案卷需要翻阅,光这些,可能就得忙上几个月,还不一定能不能办完。除此之外,赋税的事情就不说了,朝廷规定多少,我六合县不敢落后,不过我年纪小,能力不足,不能跟鲁大人、张大人他们那样,还要再争取多纳粮……” 嚯! 小家伙很会说话啊! 一听这话,鲁岩等人神色微动,顿时觉得这个面孔还稚嫩的徐鼎臣,果然不愧是名师高徒,有点东西,说话很有情商,就像是……呃、好像秦枫秦大人的情商并不太多的样子,刚才还被狠狠噎了一下。 “……还有,老师要在我六合县搞的工厂,也需要很多的筹备工作,说不定今年,我六合县不但无法多纳粮,甚至可能交得数量要差一些,不过学生竭尽所能,尽量不让这种情况出现。” 啊? 你怎么敢的呀? 众人再次诧异,一个个都觉得摸不到头脑。 大家为了在知府大人面前好好表现,争取继续落个好的考评,要知道这考评要是连续三年都是优等,意味着很大可能要升官呢! 怎么到了这孩子这里,反而还要少交? 哭穷? 哭穷这种事,几个老油条当然也绝不陌生,实际上去年有人就是这么干的! 后来他死了…… 嘿! 毕竟还是个孩子,学了点官场上的东西,但不多…… 要不是你是秦大人的亲传弟子,光这一点怠慢,已有取死之道! “鼎臣,不必担心,放手去做。”秦枫点了点头,神色也转为郑重,叮嘱道:“新兴事物,老百姓的工作可能不好做,尤其是以后如果牵涉到拆迁,那可是一桩你可能都意想不到的极大麻烦!我们不能落人口实,更不能让老百姓不满,所以,这里面的尺度权衡,你自己把握,若是拿不准主意,可以随时来问我!至于纳粮的事情,你完全不用在意,六合县今年,少纳粮,甚至不纳粮,都没有问题!嗯……那不是还有鲁大人他们么,我刚才听了,这个两成那个三成的,加起来,足够把六合县的份量带出来了,到时候我们应天府交粮,是算在一起的,总数对得上,也就是了。” ??? !!! 噗! 鲁岩端着酒杯,差点当场一口老血吐个痛快。 什么玩意?! 还、还可以不交粮?! 然后我们上元县辛辛苦苦多交的两成,用来弥补他六合县的亏空? 凭什么啊!! 是是是!他是您的得意弟子,大家都知道! 但就算是亲儿子,也不能这样啊! 大人,您要是这么办的话……我们还不如不做这个县令了,也到那淳化县的枫兰县学里,做个学生算了…… 虽然说,有了水稻灌溉新法之后,各家地里收成的粮食,都已经几乎完成了翻番,以目前的产量而言,只要别是遇上那种非常恐怖的灾年,完成朝廷规定的赋税份额,是没有问题的,甚至还能有一定的盈余,那便是一家子的安全感来源。 但即便如此!每年的收粮工作,依然是各县的重中之重。 道理很简单,也很朴素,一年辛苦到头的农人,其实是并不愿意把好不容易收成的稻谷,交给官府的,尤其官府要的还是最上等的稻谷粮食,一般情况下,若是县衙这边不采取一些强制的甚至暴力的手段,那么农人们自有一大堆理由来逃避交粮,哭穷谁还不会啊,要是真的哭成了,省下来的那可就是自己的! 因此,收粮是个苦差事! 既要收够了朝廷规定的份额,又不能闹得太过分,让老百姓严重不满。 做了好些年县令的鲁岩等人,对这里面的门道和难处,太清楚了。 现在一听说,六合县居然可以少交,甚至不交。 凭什么啊?! “我知道大家很急,但你们先不要急。”秦枫知道每个人的想法,现在之所以他们还没有跳起来,只不过因为自己这两年的威势还在,否则若是换个人,早把桌子都给掀了。 待众人渐渐安静,秦枫这才正色道:“在六合县开设工厂,是本官的主意,这关乎我应天府,乃至大明朝未来的一个重要的发展方向。所以,因此牺牲一些交粮的份额,是完全可以接受的。而随着未来种植技术进一步发展,如果粮食产量还能更进一步的话,或许就能腾出更多的精力,千方百计搞好民生,这也就是我刚才询问大家,对于新一年各县的发展方案,有没有什么想法,你们都不提嘛!” 啊这! 你早说啊!你为什么不早说…… 鲁岩等几位老资格县令,一脸的便秘,心想要是早知道连粮都可以少交,甚至不交……大人您要什么方案,您尽快开口就是了啊! 第五百零三章 纳粮,竟然都是小事了? “那什么……工场,我江浦县,也可以建!” 新任的江浦县县令赵大同,今年还不到三十岁,比秦枫大一点但不多,不但读书不错,头脑也够灵活,闻言只是稍稍愣怔,立刻表示了自己的意愿。 开玩笑! 那可是免田税的机会! 就算不能像徐鼎臣那样,一开口直接给全免了,哪怕给免一成,甚至半成,那都是了不得的呀! 再说了,大家都知道徐鼎臣是您知府大人的得意门生,但毕竟我们也都是同级的县令,您秦知府,总也不好太过于厚此薄彼吧? 这个时代,工厂的概念,其实还没提出来,所以赵大同等人理解的,是“工场”两个字,琢磨着跟那些工坊、作坊大约是差不多的东西,既然大人要干,不管要干什么,支持就完事了啊! 不支持的那几位,去年就已经没了,不然也不会腾出位置来给他赵大同。 “哈哈,那不用。”秦枫摇了摇头,道:“本来也就是一个试点,有六合县的配合,先做起来看看,已经够了的,总不能一夕之间,我整个应天府,处处都是工厂,到处都搞科研上项目,那也不现实。” 啊? 这…… 众人的脸色又开始难看起来。 咋,只有你学生能做,我们就做不得? 大人呐,您可不能这样! 可是,这是在秦府,再加上秦枫的威势压迫,就算心里不满到了极点,谁也不敢表露出来,只能是暗暗腹诽,对那个年仅十岁的徐鼎臣,充满了各种羡慕嫉妒恨。 气氛,有点冷场。 “各位知县大人。”坐在秦枫身边的朱镜媺,笑吟吟地开口了,提示道:“秦知府的意思是说,只要关乎国计民生,任何事情都可以尝试去做,哪怕一时见不到什么成效,只要出发点是好的,应天府这边,愿意给予一定程度的支持,你们不要局限在工场上呀,难道你们每个县至少数万,有的都得有超过十万的老百姓,除了种粮交粮之外,就没有一点别的需求,值得各位关注的么?” 呵…… 秦枫微笑。 他其实是有点失望的。 在场这么多人,除了徐鼎臣之外,其他至少得也在而立之年,有几位甚至都快到了退休。 但是一提到未来要做的事情,他们唯一能想到的,居然还是这个交粮的事儿。 交粮纳税,固然是朝廷大事,容不得半点马虎,但作为一个县令,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绝不是说让治下的老百姓交足了公粮,吃饱了肚子,就算是完成了所有任务。 就从大家的反应来看,整个应天府,除了淳化县之外,其他地区能够提升的空间还很大! 光靠自己一个人,那是行不通的。 俗话说,县官不如现管,归根到底还得是这些各县的父母官,把思路打开,才能因地制宜,发掘出更多更好的项目,让治下的百姓日子越过越好,甚至可以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把一些好的经验,经过时间检验之后,尝试推向整个府,整个布政司,乃至整个大明。 这,才是自己接下来要做的大方向。 可惜这些人,也读过圣贤书,也有过执政经验,然而时至今日,居然加在一起,都比不上一个年方十六岁的兰娘。 啊?! 是这样吗? 经过提示,众人倒是眼前一亮,不过毕竟说话的是秦夫人,不是秦大人,这能代表知府大人的意思吗? 一道道目光,纷纷落向秦枫。 “夫人说得对。”秦枫也不避讳,直接就握住了兰娘的手,微笑道:“我刚才都说了,大家有什么想法,尽可以提出来,不用顾忌什么,大家都是自己人,应天府靠我秦枫一个人,无论如何也照顾不周。但你们兜来转去,说的全都是纳粮这点小事,以我应天府去岁的收成来看,今年就算遇到灾荒,总也不至于闹到老百姓吃不饱肚子吧?” 呃! 大人威武! 纳粮,竟然都是小事了…… 众人悄悄咽了口唾沫,努力让自己跟上知府大人的思路,适应他的这种大格局。 纳粮既然都是小事了,那,还有什么是大事? 尽管有了提示,众人还是面面相觑,一时有点找不到方向。 “大人……”这时候,句容县县令马兆科说话了,端起酒杯,先是规规矩矩地给秦枫敬了杯酒,然后小心翼翼地说道:“我有个想法,不知道合不合适,若是不行,大人就当下官是放了个屁……” “哎哎哎。”秦枫皱眉,看着这位曾经被自己用计痛打一顿板子的家伙,提醒道:“我这是新宅子,你要放屁就先滚出去!” “是是是!”马兆科神色更加尴尬,连忙点头,见秦枫只是开玩笑,没有真生气的意思,这才自己讪笑了几声,继续说道:“咱们句容县的老百姓,经过上次给淳化县修房子那事之后,在这方面也算是积累了不少经验,所以这次我选了几个最得力的工匠,来给大人您修建这座宅子,也就轻车熟路……” 嘁! 知道这里面来龙去脉的几个老人,比如鲁岩、丁歙等人,纷纷侧目,不明白这马兆科为什么在这个时候,自曝其丑,脸都不要了么。 句容县的老百姓,为什么去给人家淳化县修房子…… 这事儿可就说来话长了。 还不是你马兆科吃了熊心豹子胆,居然要跟知府大人掰掰手腕,结果输得裤子都掉了,直接让人家知府大人在淳化县搞了个广厦计划,凭借句容县派来的上千人施工队伍,将许多年久失修的房子都给修葺一新。 这对淳化县来说,自然是硬邦邦的政绩工程。 但是对句容县来说,明明白白就是个污点,据说那些被征调去修房子的老百姓,平白无故多了一场辛苦的徭役,背地里把这个马兆科骂得狗血淋头,差点连县令的位置都没坐稳。 就因为这事儿,那一年的京察,据说马兆科只获得了个丙级的评价,要是再有一次,真要丢官了。 这事儿,过去了也就过去了,大家不提,那是给你面子,但你自己怎么还给提起来了,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了属于是! 难道你以为,这点陈芝麻烂谷子的旧事,竟然还能拿出来再讨好知府大人吗? 真是痴心妄想! 第五百零四章 做你的清秋大梦去吧! “大人!”马兆科咬咬牙,不去理会这些乱七八糟的眼神,只是望着秦枫,说道:“下官的意思,有没有可能,我召集那些特别有经验的工匠,也成立一个工坊之类的东西,把建房子的经验总结一下,嗯……就学着大人您的那个水稻灌溉新法,或许也能搞出一些名堂,这样推广到整个应天府的话,那些房子失修的老百姓,就有更好的章程可以遵循,甚至我们可以派人过去,帮他们修房子,只要……收一点稻谷作为补偿,就行。” 马兆科结结巴巴,总算把自己心里盘算许久,好不容易才想出来的主意说了出来。 但到底能不能行,大人会不会觉得是异想天开,他心里一点底都没有,这会儿就像是考完试等待公布成绩的小学生,又是紧张又是忐忑。 嘁! 听完之后,其余几位知县,稍稍愣怔之后,更加嗤之以鼻。 帮人家修房子? 开什么玩笑! 谁家没有这点手艺啊,还需要找你们句容县的人? 除非是大人那样的广厦计划,你派人过来,白帮忙,连水都不喝一口,那是没问题,至于收取稻谷,那更是想都不要想! 这年头,能交齐朝廷的粮食,家里剩余一点稻谷,就是最美的日子。 用好不容易存下来的稻谷,请人去帮忙修建房子? 这是谁家败家子敢这么干,非得被街坊四邻把脊梁骨都给戳断了! 啥条件啊,还雇人修屋? 你马兆科脑子出了毛病,还以为我们县里的老百姓,都是地主老财了吧? “不错。”秦枫一句话,顿时满场皆惊! 不错? 这、这到底不错在哪里? 别说鲁岩等人目瞪口呆,就连秦枫的亲传弟子徐鼎臣,也微微迷惑,须知不管哪个县,穷苦的老百姓,都绝对要占到九成以上的数量,虽然各县也都有些富户,但那肯定是少之又少。 在刚能勉强吃饱肚子的情况下,雇人来修屋,那是绝无任何可能的。 就算是家境殷实的,想要修个十里八乡一等一的阔绰房屋,那最多也就是呼朋引伴,把亲戚好友都召集起来,互相帮忙,然后除了管饭之外,也就是用个人情,回头人家要出力的时候,把这人情还掉也就是了。 至于还要花费稻谷…… 不存在的! 稻谷是家家户户的命根子! 哪怕就是房倒屋塌,也决计不能动了稻谷! 就算是每年秋收以后,县衙的那些如狼似虎的衙役,到家家户户去收朝廷的公粮,很多人都推三阻四,想出各种理由不愿意拿出来呢。 没有官府的威慑力,要是两姓旁人要动这份珍贵的稻谷粮食,那真是要拼命动刀子的! 所以,大家都觉得马兆科是异想天开,脑子坏掉了才会有这种想法,真以为你句容县的那些老百姓,盖房子盖出了经验,就有什么了不起了? 大家都会的!不稀罕你们来帮什么忙! 再说了,你那些所谓的经验,怎么来的,心里没有数吗? 还不是你姓马的脑子不好,跟秦大人争竞,最后输了赌局,才让老百姓怨声载道地承担了这份本不该有的徭役,你吃了亏,现在要从我们身上找补回来? 那真是做你的清秋大梦去吧! 不过,众人心中虽然腹诽连连,却因为秦枫那句“不错”,压下了所有的议论,众人都望着秦枫,想听听这位知府大人,到底是怎么想的,这一听就绝对无法实现的事儿,不错在哪里。 呵…… 秦枫轻轻一叹,大约也知道这些人的想法。 归根到底,还是思想太守旧,对于未来的预见性,欠缺太多了些。 民以食为天,粮食的确是大事! 不过,粮食不应该是唯一的事。 如果这个王朝,从上到下,所思考研究的,全都是如何种粮收粮,那格局未免太小了点。 饿肚子的时候,其实人们只有一个矛盾,就是如何吃饱的矛盾。 但当吃饱肚子不成问题的时候,就会有各种各样的想法,衍生出各种各样的产业,那才是一个王朝真正的繁荣,也代表着人类发展的广阔未来。 去年,应天府的稻谷收成,没有人比秦枫更清楚的了。 凭借水稻灌溉新法,还有即将全面铺开的2.0版本,可以预见的是,在未来两到三年之内,应天府地界,已经可以做到,只要灾年这东西不至于连续发生,那么家家户户的存粮,都足以养活所有人口。 哪怕考虑到这种局面下必然发生的人口大爆发,也不是什么太大的困难,更何况秦枫对于计划生育,也有一系列的想法,会慢慢铺开实施,不会让那个该死的王朝周期率,在他执掌的应天府先爆发出潜在的威力。 既然如此,那么应天府老百姓吃饱了肚子之后,应该如何加强民生,这才是秦枫思索的主要方向。 工场,是秦枫自己提出来的,首先立足于杨开天的汽牛,能做到哪一步,其实秦枫自己也并没有把我,毕竟工业体系这个事,关系很大,那别说是一个杨开天,就算有一百个一千个,也是无济于事,真正要形成规模,让以蒸汽机的应用为代表的现代科技,实现飞跃式进步,需要动用的是整个大明,乃至整个天下的力量! 这是一盘大棋,目前在六合县即将建起的工场,甚至连一枚棋子都算不上,只是棋手在棋盘前,脑子里推想的一步棋罢了。 应天府,当然不仅仅要有那个科研向的工厂。 民生,民生,老百姓的生计,才是首先要解决的大问题! 现在,马兆科提出的这个方向,就很不错嘛。 衣食住行。 房子问题,说的是其中的“住”,自古以来,就有“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说法,老百姓能吃上饭,还得有房屋遮蔽风雨,那才是一个个让他们甘愿付出所有的家,温暖的家,为了这个家,他们不怕苦也不怕累。 “马县令。”秦枫收回思路,正色道:“这件事,可以做,但不能是刚才这么简单的几句!你回去之后,要详细做一个章程,这件事要怎么做,能做到什么程度,需要本官提供什么样的支持,一定要事无巨细,说得越清楚越好!” “最简单的一个问题,比如说我问你,我淳化县的老百姓,家里的确有点余粮,但那都是一年到头辛辛苦苦种出来的,是全家人安全感的保障!你马兆科说要盖房子,收稻谷,那么你这房子能盖成什么样,才会让老百姓心甘情愿拿这份稻谷出来?” 第五百零五章 升官发财,谁不想啊? 对呀! 就是这个道理! 秦枫的这话,说到了众人心坎里,同时更加奇怪,这秦大人明明啥都知道,为什么还会觉得马兆科的这个想法“不错”? 这个问题,马兆科自己也的确回答不了。 花钱花稻米,让别人来帮忙修房? 这是不可思议的事情! 换位思考,要是让句容县的百姓听到这种事,那也是要炸锅的! 唉!所以,是我胡思乱想了么? “马县令,不要灰心。”秦枫微笑道:“这事情,仓促之间无法完成,是因为你很难打破思维惯性,在现在老百姓的心目中,修建房屋,那就是自己家的事,若是修建大的房屋,那就是亲戚朋友一起帮忙的事,几乎没听过还需要花钱的。” “所以,你要多想,多琢磨你们句容县若是给人修房屋,能带来哪些不一样的东西,这才是你们的核心竞争力,这才是你们有可能收钱的原因。否则,花了钱之后的结果,跟没花一样,甚至还不如,那就完全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马兆科额头上冷汗涔涔,这会儿连忙点头道:“是!大人所言极是!” 秦枫说的话,他并没有完全理解,但也算是勉强触碰到了一点灵光,觉得沿着这条路走下去,说不定还真是一条金光大道。 “马县令,做这句容县令,有多少年了?”秦枫话锋一转,悠悠问道。 “启禀知府大人,已经快二十年了!”马兆科的语调中有一丝苦涩,既然入了仕途,谁不想着飞黄腾达平步青云,但那实在太难了,每一步都难比登天,像秦枫这样一两年就能迈一个大步的,只怕古往今来也极少有。 “这两年的卷宗我看过了。”秦枫淡淡道:“句容县的刑名钱谷、百姓教化、军事管理,各个方面都算是井井有条,可见马县令用心了。若是你能把修房子这件事,真的弄出眉目,可以让整个应天府的气象焕然一新,那就算是大功一件,本官可以亲自为你写一封表功的奏折,或许在马县令致仕之前,还能往前挪上一步半步。” 啊! 霎时间,马兆科大喜过望,呼地一下站起身来,恨不得对着秦枫纳头便拜。 这是他梦寐以求了二十年的机会啊! 现在,竟然好像一下子就近在眼前了? 必须要按照大人说的,好好研究,细心琢磨! 这次!哪怕把棺材本全都拿出来,贴钱给老百姓修屋,那也是值得的! 只可惜……自己的棺材本也并不多,算下来也修不了几间,要像秦大人说的那样,让整个应天府的气象都焕然一新,这是无论如何也做不到的,砸锅卖铁也凑不到那么多钱。 咳! 我明明是要跟人家收钱的,怎么想着想着,自己先没信心了,反而想要往里搭钱,这肯定不是大人的本意! 马兆科激动万分,脸色涨得通红,哪怕坐下来了,也还是两眼放光,恨不得现在连饭都不吃了,跑回句容县,就算点灯熬油拼了命,也要把这个事情进行到底! 这……这样也行? 升官发财,谁不想啊! 有了马兆科的例子,虽然还只是落在口头上的,但还是让其他几位县令,纷纷心动。 这次,可不是秦枫亲传弟子的缘故了。 那徐鼎臣,要在六合县搞起一个工场,就能获得赋税减免的好事。 而马兆科呢,带着一伙人盖盖房子,不但能收钱,甚至还能升官? 这,这些有什么难的? 我们也行啊! 其实很多时候,人并不是缺乏想象力,也不是没有能力,只不过思想被禁锢住了,或者是没有动力去做事和思考。 现在,秦枫把这个沉甸甸的动力,摆在每个人面前。 一时间,群情激奋! “秦大人!”郭恒毕竟是年轻人,脑子转得快,第一个反应过来,飞快说道:“我溧阳县自古以来,特产棉花!当地有许多小作坊小工场,将棉花纺织成纱,然后做成衣服,还有的人家会在布料上印染花纹,让做出来的衣服更好看……下官想着,能不能由县衙牵头,把这些纺织小工坊组织起来,或许……能解决老百姓穿衣的问题……” “好!” 秦枫欣慰地露出笑容。 至此,才算是终于上路了。 其实应天府之大,能拥有百万之众,又是京城所在之地,各种资源都是不缺的,人才更是如同一块块埋在地里的金子一样,只待你去挖掘。 溧阳县盛产棉花,正可以因地制宜。 这个想法,秦枫去考察溧阳县的时候,早就曾经有过,现在这位新任的溧阳县令郭恒,自己给说了出来,那就很好。 “可以去做!”秦枫鼓励道:“年轻人,就应该锐意进取,可不要跟那些老家伙似的,只知道因循守旧,守着陈旧的摊子过日子,那日子越过越穷,而你自己做到底也就是个县令了。” “是!”郭恒资历很浅,没想到也能得到知府大人如此肯定,比喝多了酒还陶醉,望着秦枫,满眼都是崇拜的神色。 “秦大人!我溧水县,有一种小吃,很受欢迎……” “大人!我江宁县虽然没什么特产,但百姓最能吃苦耐劳,您能不能再指点指点,有什么路是适合我们的?” “知府大人!我上元县……我上元县唯知府大人马首是瞻,您要咱们干什么,咱们就干什么!” 思路打开了,有的人当场就有了灵感,有的人则怎么都想不出来,急得抓心挠肝,只好拍胸脯表忠心,虽然没有想法,但态度总得有,不然让大人不高兴,哪还有自己的好果子吃。 呵…… 秦枫就笑。 身为应天知府,应天府的风土人情,没有谁比他更清楚的了。 事实上,哪个县适合发展哪方面的特色,秦枫也早就心中有数,但若是搞一言堂,一方面气氛不好,另一方面也无法把这些县令们的动力激发出来,要是什么事情都得知府自己操心,最后的下场只能是活活累死。 其实这些县令,除了新来的郭恒、赵大同、徐鼎臣之外,其他诸如鲁岩这样的老人,或多或少,身上都有毛病,甚至有人暗藏的问题,比已经解决掉的孙不甚、丛重,都还要严重得多。 但水至清则无鱼,秦枫不能把所有人都赶走,所有活都自己干。 知人善任,既往不咎,把这些不同性格不同经历的县令,都好好培养起来,应天府的局面,才会越来越好。 “诸位,都不必太过心急。” 第五百零六章 六合县来了两个奇怪少年 秦枫微笑道:“今天说的,只不过是一个引子,仓促间你们也一定无法考虑周祥。好在时间有的是,这一年才刚刚开始,你们尽可以回去慢慢思索,本官也可以给出一定的建议。” “但有一点,必须要强调的是,不管我们做什么事情,若是没有极特殊的情况,地里的庄稼,不能荒废了,那叫不务正业!在确保朝廷赋税没有压力的情况下,可以允许大家搞一些因地制宜的产业,根本目的还是要千方百计改善民生,绝不是说把土地都荒芜了,一心想着捞钱!那钱粮都没种出来,上哪捞去?只有家家户户都富足了,有余粮了,才有那么一点可能,拿出多余的稻米,去请句容县修房子,去买溧阳县的花布,去吃溧水县的小吃,去雇江宁县的老百姓帮忙种地,是吧?” 大人说得对……嗯?! 开始的时候,众人都神色激动,知府大人这是描绘了一幅了不起的蓝图啊! 真要是照这样的趋势发展下去,整个应天府,还真就是欣欣向荣,跟以前绝对大不一样了。 可是说着说着,怎么好像混进了什么奇怪的东西。 雇江宁县的老百姓帮忙种地?! 哈哈! 这是什么情况? 众人立刻想到,刚才江宁县令丁歙曾经说到,他们江宁县没什么特产,只是老百姓特别吃苦耐劳…… 哈哈哈哈哈! 众人都听懂了知府大人的幽默,纷纷露出笑容。 丁歙则是一脸尴尬,心想我这老百姓能吃苦,就……只配吃苦下地干活啊? 听上去,好惨的…… 甭问啊!如果事情真的这么发展下去,人家别的县,都有自己的特色产业,能给老百姓挣稻米的,那是多带劲的事儿! 到了自己这里……啥也不是,只能让自家的老百姓,种完自己地里的活,还得跑去种别人的地。 天生的牛马吗? 不行! 那我这个县令,不被老百姓戳脊梁骨戳到死,那算我脊梁骨还挺硬。 一定得想出更好的主意来! 不能落后于人! …… 秦府的雪停了,家宴结束了,洪武六年的春节,也已经悄然而过。 虽然距离春忙还有一段时间,但勤劳的老百姓绝不会让时间白白溜走,虽然土地还冻结着,也都在搞一些准备工作,比如酿土窖粪之类,为了接下来更加繁忙的春耕,做好所有的筹备。 这天,两个少年走入六合县。 还在天寒地冻的节气,这一高一矮的两位少年,脸蛋冻得红扑扑的,却仿佛也不觉得冷,迈开脚步就在六合县转悠,一开始并没有引人注意,后来见他们行踪实在诡异,不像是探亲找人,也不像路过,已经在并不太大的六合县转了足足几个时辰,从清早到晌午都过了,连饭都不吃,不知他们到底在找什么。 “诶,听说了么,有俩奇怪的孩子,在咱田间地头瞎逛,不知哪来的。” “不认识啊!从没见过,面生。” “那个大的也就不到二十岁,看上去细皮嫩肉,像是有钱人家的孩子,小的一看就是庄稼人出身,又黑又瘦,不过也有一股子精神,这都逛多久了,也不冷,也不饿,真是怪了!” “嘁,小孩子而已,贪玩误了时辰,你管他们做什么,由他们去呗!” “咳!你可别忘了,咱们新来的这位知县老爷,可也是才十岁啊,算起来大概也就跟那个小黑子,差不多的样子……” “闭嘴吧你!知县大人也是你能议论的?十岁怎么了!咱们徐知县,可是今科的状元郎!是文曲星下凡!你知道他为什么来咱们六合县么?” “啊,这还有什么缘由?” “我跟你说!原本高中状元之后,皇帝是要让咱们徐知县进翰林院的!你知道翰林院是什么地方?那都是培养高官的地方,说不定锻炼几年,一出来就至少是知府!你想想这是多大的前途?可是咱们徐知县,硬是拒绝了皇帝,要到咱们六合县来,那是因为……唉、当年的周知县,办了糊涂案子,让徐知县的姐姐无辜惨死,这事儿你总知道吧?” “啊!是、是秦大人头顶大诰告状的那次?” “对!就是这样!所以,身为秦大人的学生,咱们徐知县一直记着姐姐,也记着六合县,为了不让他姐姐的惨事重演,他才决定亲自到六合县来,做这个县令!” “啧啧……真是名师出高徒啊!秦大人的弟子,心里也是装着咱们老百姓的!” “那是自然!” “咱们这下可有福气了!你看那淳化县,原本老百姓日子过得,还不如咱们呢!这不过才三两年的光景,人家过的是什么日子?这都是因为有秦枫秦大人坐镇呢!” “唔,说起来,秦大人做了知府之后,哪怕咱们有一年多的时间没有县令,衙门里有钱县丞支应着,再加上秦知府的关照,日子也比以前强多了,现在徐知县来了,那肯定也会越过越好啊!” 两个小孩,不值得议论,所以话题渐渐就跑偏了,还是更关注那个即将全面展开工作的新任知县,毕竟他状元的身份,幼小的年龄,过往的身世,都充满了传奇色彩。 但这两个孩子,就在一众六合县人的议论和注视中,竟是从早晨一直逛游到黄昏,这才渐渐缩小范围,开始在一块固定的地面,长久停留,慢慢绕着圈子,似乎在说话,但距离太远听不清,只知道说得好像还挺热闹的。 太奇怪了! 到底干啥呢? 这块地皮,自然是有主的! 主人名叫李二虎,是个老实巴交的庄稼人,虽然名字虎,但是胆子小,虽然来的只是两个孩子,但其中那个细皮嫩肉的少年,看上去气势不凡,在自家的水田边上已经转了许久,让李二虎心里越来越没底。 终于,他按捺不住,想要去问问! 以他的胆量,若是来的是大人,他甚至不敢去问,宁可缩起来被动等待。 但……那毕竟只是孩子嘛。 问一问,到底来干什么的,为什么在我家地头上停留不走…… 第五百零七章 卖地是不可能卖的! 这两个少年,自然就是太子朱标,还有脑子里各种奇思妙想的杨开天了。 秦枫描绘的巨大蓝图,其中最重要的一环,便是初步拟定在六合县的这家工厂。 说是工厂,其实连产品都还没有呢。 如果按照秦枫心目中的构想,其实现在这两小只要建起来的,应该叫科技研发中心,或者叫科技孵化园区什么的,但那些词实在太新潮,还得费劲巴拉多解释,所以索性就用了工厂这样的词汇,被杨开天等人理解成“工场”,那也无关紧要。 万事开头难。 这个仅仅还停留在构想里的工场,第一步便是选址。 虽然拟定了六合县,但六合县也挺大的,俩少年足足逛游了一整天,才选定了这个地点。 因为首先,杨开天要搞的那个汽牛,是要通过烧水,来产生蒸汽,用蒸汽来带动一系列复杂的装置,最终让汽牛动起来,并且能承担诸如犁地拉车之类的职能。 既然要烧水,首当其冲的两个重要的因素,一个是水,一个是燃料。 所以现在找到的这个地方,旁边就有一条小河,然后也能够很方便地获取燃料,不需要更大的运输成本。 所以,这里应该是最适合的了! “哎,那俩小孩,你们打哪来的,在我家田地边上做什么呢?” 李二虎终于鼓足勇气出门了,凭借年龄的优势,勉强积蓄起一点气势,来到两个少年跟前,皱眉问道。 “这位老伯,怎么称呼?”朱标瞥了杨开天一眼,见他已经微微有瑟缩之意,毕竟除了脑子里那些奇思怪想之外,这杨开天只是最寻常的农家孩子,没见过什么大世面,现在要谈的又是很过分的事情,自己就先胆了怯。 这,也正是秦枫把黄彪指定为这个工厂厂长的原因。 人情交际,协调人员,这都是厂长的职责。 “我,李二虎!”李二虎不喜欢这种反问,但还是下意识地回答,然后就愈发觉得这小孩不好对付,开始烦躁起来。 “李老伯,是这样的。”朱标虽然只是十七岁的少年,但因为营养好,又是出身皇室,这时候已经长身玉立,颇有几分不凡的风度,面对李二虎,微笑道:“我们想把这块地买下来,李老伯您看,需要多少银钱,我们可以商量。” 什么?! 李二虎一听,就炸了毛。 买地? 想都不要想啊! “不卖!”他根本没有多说废话的意思,直接把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果断拒绝。 开什么玩笑! 别说这还只是两个孩子,说不定就是胡闹乱来的,就算真有人要来买地,那也绝无可能。 老李家祖祖辈辈,就依托着这块地呢! 这几年,好不容易,在秦大人的带领下,有了新的灌溉法子,地里的收成也一年比一年好,眼瞅着日子要红火起来了,怎么可能卖地,那不是自己找死吗? 卖了地,可就成了流民,拿着钱又有什么用? 哪怕再多钱,也总有吃完花完的一天,但是守着这十几亩地,只要肯卖力气,踏踏实实在地里干活,一家老小那就有了指望,就饿不死了。 所以,卖地是不可能卖的! 碰了个钉子,朱标并没有气馁,脸上依然挂着温和的笑容,换了一种说法,道:“那,李老伯,有没有可能,你把这块地暂时租给我们,租期先定三年。嗯……我看这地大概有十几亩的样子,就按二十亩来算吧,每亩地就按能产六石稻谷,一共也就是一百二十石,三年下来那就是三百六十石。” “这样吧,李老伯,我们可以给你四百石稻谷,或者若是折算成银两,二百两银,作为你这块地三年的租金。三年之后,我们可以续租,或者要是事情有变化,也可能不再继续。但不管怎么说,地都还是你的。” 什么?! 这次,李二虎怦然心动。 原本他的主意是很正的,甭管这两个孩子胡言乱语什么,不理会就是了。 但……但他们给得太多了啊…… 李二虎自然知道,自家这些水田,哪有二十亩,一共只是十六亩三分罢了。 而且这些田地虽然靠着小河,灌溉方面有些优势,却并不是最肥沃的那种,每年辛苦到头,打六石稻谷是非常勉强的,比如去年,已经把能想的办法都想了,全家人也一点都没偷懒,这样平均每亩地也就是五石半的样子,根本到不了六石。 可是现在! 这个少年一开口,要按二十亩地给租金,而且每亩地按六石稻谷计算,甚至最后的总数,还给平白加了四十石稻谷。 三年! 三年的租金,是四百石稻谷啊! 要知道,去年一年到头,家里这些水田,一共都没收上一百石稻谷来! 这哪是三年,这明明是四年的收成都不止! 真的假的? 李二虎咽了口唾沫,一脸狐疑地盯着这两个少年,但最终还是理智战胜了冲动,暗想着哪有这种天上掉馅饼的事,砸到我李二虎头上? 这孩子一看就是大户人家的,我一个老实巴交的庄稼人,可算计不过他! 别到头来兜来转去,把自己祖辈留下来的土地弄丢了,那就算死了,到地下也要被祖宗追着打。 “不行。”李二虎眼里的兴奋,黯淡下去,再次摇头,道:“我家的田地,不卖,也不租,你们是谁家的孩子,快回家吧,马上就天黑了,走路也不安全。” 咳,倒是个心善的,但就是……太轴了! 朱标初出茅庐,就遇到阻碍。 钱,已经给得不少了。 当然了,以秦枫对这个项目的重视,别说两百两银子,就算两千两,也拿得出来。 但事情不能那么办! 要是开了这个超量砸钱的口子,以后厂子规模扩建,再要跟其他的村民征地,难度就会变得极其恐怖。 人嘛,都是不患寡而患不均的。 所以,钱不能再加了。 可是这个李二虎认死理,就是不同意,那应该怎么办? 当朝太子,也没了主意。 “黄大哥,开天。”一个声音远远而来,伴随着脚步匆匆,又是一位翩翩少年郎。 第五百零八章 本想以平等的身份跟百姓接触 “啊,是鼎臣来了。” 朱标微笑,打了个招呼。 杨开天也是舒了口气,眼前的这位同窗好友,现在早已经今非昔比,这可是正儿八经的六合县县令,六合县数万百姓的父母官呢! 父母官来了,你李二虎总该信得过我们,把这块最适合建厂的好地,租给我们了吧? 其实,别说是朱标,就算没见过什么世面的杨开天,也已经看出来了,其实刚才说的那个价格,这位李老伯是十分愿意的,之所以后来又犹豫了,那是因为他们年龄小,担心这里面有诈,所以才不敢相信。 毕竟,这一连三年,什么力气都不用出了,还能白白得到更多的稻谷,这种好事儿,搁谁身上,谁都不敢信。 “黄大哥,开天。”徐鼎臣过完年,也是刚到六合县,以后这里就是他施展才华的地方,是他仕途的第一步,他自然也希冀着跟老师秦枫一样,能够在六合县先打开局面,得到这里老百姓的认同,那便是最大的激励了。 “鼎臣,你看这块地。”朱标指着小河边的这几块水田,郑重道:“平整一下,用来建造厂房,就可以把河水利用起来,还能很高效地获得足够的燃料。这样,就符合了我们所有的预期,事半功倍。” “嗯,的确不错。”徐鼎臣仔细看了一会儿,也点头表示赞同,没想到这位黄公子跟杨开天,竟然比自己这个县令还勤奋,一大清早就来了,据说在六合县已经转了一整天,这才选到这么满意的地块。 “你们,到底是谁家孩子?!”杨二虎被那个心动数字搅得心神不宁,患得患失,好不容易才狠下心拒绝,生怕上了什么恶当,但猝不及防又来一个少年,也一样是十岁左右的样子,仨人还搁那商量上了。 这是我家的地! 我谁也不给! 杨二虎觉得,对方这个骗局居然还有要升级的趋势,实在是过分了,关键一个比一个年龄小,这算怎么回事儿呢,要骗人,你们派个大人来,也算对得起我啊。 “走走走!”杨二虎没了耐心,虎起脸,连连训斥道:“天都快黑了,再不走出了什么意外可不关我的事!你们赶快回家,别想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还什么……四百石稻谷,你们见过四百石稻谷是多少吗?” 三个少年的神色,都有点尴尬。 “这位老伯……”徐鼎臣首次接触自己治下的百姓,脑中努力回忆着老师秦枫当年主政淳化的样子,笑容温和,对李二虎说道:“你是有什么顾虑?不妨说出来,我们可以一起商量。我看你的这几块水田,用来种植水稻,其实并不算是顶好的田地,如果你愿意,或许可以给你置换一些更好的田亩呢?” 越说越不像话了! 李二虎心想你说置换就置换阿,你是县太爷还是皇帝老儿? 一帮熊孩子! “走走走!走!”李二虎见天色已经黑了,这些孩子老是在自家田地里,算怎么回事儿,万一真的有什么意外,他可是说不清楚。 心中一急,这个最怕麻烦的庄稼汉,索性上前开始推搡,倒也不欺负小孩,那个最黑最瘦的杨开天被忽略了,首先一巴掌就推向朱标,把他推得倒退几步,然后又伸手去揪那个比杨开天高大点的徐鼎臣。 怪只怪,徐鼎臣跨马游街,只游了京城,以及淳化。 此番刚到六合,竟然无人认得,只当是寻常小孩,堂堂县太爷,第一次跟老百姓接触,场面并不好看。 见状,三人都是哭笑不得。 太子珠宝年龄最大,其实十七岁的少年,除了面相嫩些,跟成年人的身高也已经差相仿佛,所以李二虎为了撵人,也没客气,一巴掌推得力度很大,朱标猝不及防,倒退的时候一脚踩在刚刚因为天气转暖而化冻的水田里,顿时踩了一脚的泥浆,连腿上身上都溅了不少泥点,看上去颇为狼狈。 “诶?怎么回事?” “这天寒地冻的,谁在老李家田里闹事?” “好像打起来了!” “快去看看,老李是个老实人,别被人欺负了……” 大冬天的,田地里基本没人,所以这边闹得动静稍大,便很快惊动了周围的村民,纷纷从屋里出来,快步往这边赶,甚至有人为了保险起见,还抄起了锄头斧子之类的东西。 但到了跟前一看,全都松了口气,原来只是几个半大孩子,那倒是不要紧。 只不过,这是谁家的? 互相询问几句,都不认得,这几个孩子气势倒是不凡,但不知来路,到咱们六合县来做什么,又为什么跟老李起的冲突。 “我可没欺负他们!”李二虎一句话,先把自己摘了出来,皱眉道:“莫名其妙来了两个孩子,一开口就要买我家的地,后来又说要租,给的租金高的吓人,我一听就觉得不可信,但他们纠缠不停,我看天黑了怕他们有麻烦,就心急了点,想要把他们赶走……” 买地? 租地? 这可是稀罕事儿! 众人都吃了一惊,七嘴八舌地议论几句,也都是赞同李二虎的。 毕竟,嘴上没毛办事不牢,何况这些明显就是小孩子,一开口就是几百石稻米的大事,这谁敢信啊? 唉…… 朱标和杨开天,徐鼎臣三人,对视几眼,都看出彼此眼中的无奈。 没想到,要做一点事情,这么难! 踌躇满志来到六合县,铆足了劲要做一番事业,但现在还没有正式铺开,只是最开始的一步,就已经受阻。 徐鼎臣叹了口气。 他是此地父母官,那是不假,七品县令的牌子一亮出来,别说他十岁,就算只有一岁,只要官印是真的,朝廷任命的文书是真的,那也无人胆敢怠慢。 可是,这世道,就是只敬罗衫不敬人么? 本想以平等的身份跟这些六合百姓慢慢接触,没想到换来的却是冷漠和驱赶。 罢了,罢了。 为今之计,也只能把县令的牌子亮出来了,否则老师要在六合县做的大事,做不下去。 第五百零九章 我的罪过,够抄家了吧? “徐大人!!!” 就在三小只被村民团团围住,言语越来越不善的时候,远处传来一个高亢的叫声,飞快往这边接近,听声音还不止是一个人。 嗯? 村民们愣了一下,还没回过神来,就见到远处那个虽然身躯肥胖,却跑得飞快的家伙,脸色惶急,正是这六合县说一不二的县丞钱大人! 啊呀! 怎么……怎么把钱大人都给惊动了?! 李二虎浑身剧震,慌得连手脚都不知道往哪里放了。 要知道,自从周康宁周县令死去,六合县县令的位置空置,一切的事务,都是由这位八品的县丞钱大人打理,这一年多以来,关于钱大人以后必定能够正位县令,继续主政六合县的呼声,已经越来越高。 但是谁也没想到,朝廷开科取士之后,空降了一个新县令,听说还是个小孩子,真不知道朝廷怎么想的。 现在,这里只不过是一点小事,怎么钱大人亲自来了,这可如何是好! 顿时,那些看热闹的村民也都闭了嘴,显然都是震慑于钱大人的威严,不敢丝毫怠慢了。 “徐大人在哪里?”钱仲坡大冬天就跑得满头大汗,神色惶恐,急匆匆到了跟前,打眼一看,这里竟然有两个孩子年龄相仿,他也只是听说那位新来的顶头上司徐大人是十岁的状元郎,但对于状元郎的模样,实在是缺乏记载,只知道他今日到六合,但没想到这位徐大人没去县衙,让县衙里所有等着欢迎的衙役胥吏都等了个空,居然跑到李二虎的田里来了。 微服私访! 这就是微服私访阿! 想到这四个字,钱仲坡更加慌乱,虽然自忖并没有什么行差踏错的地方,但新官上任三把火,谁知道这火会不会烧到自己头上。 就算自己没错,那又如何? 寻个由头,给他姓钱的来个下马威,你不得老老实实受着? 官大一级压死人,这道理就不用多说了。 更重要的是,这徐鼎臣的老师是哪一位,或许消息闭塞的老百姓还糊涂着,但作为县丞的钱仲坡,岂能不心知肚明? 因此,这位徐鼎臣,是十岁也好,八岁也罢,人家可是圣上钦点的今科状元,背后站着的更是如日中天的秦枫秦知府! 跟他对着干? 钱仲坡觉得自己还没疯,不至于干这种脑子有泡的蠢事儿。 “你是……钱大人?”徐鼎臣正要亮明身份,然后跟那个脾气很轴的李二虎再谈谈租地的事儿,没想到就来了这么一位,虽然同样面生,但从老百姓的态度上,再结合此人的衣着打扮,形貌特征,大约已经知道这就是六合县目前主事的那位县丞,姓钱,名叫钱仲坡。 “不敢不敢!”钱仲坡一双胖手乱摇,连忙说道:“哪敢在您面前称什么大人,徐大人您以后叫一声老钱,已经是抬举我了,只怪我糊涂,竟然连大人到了六合县,都未能远迎,实在是罪过,请大人恕罪……” 什么?! 一众老百姓,惊呆了。 李二虎更是差点一屁股坐在自家田地的泥水里。 这、这是谁?! 让钱大人都如此毕恭毕敬,再加上这个年龄…… 天哪! 莫非这位,就是那位传说中十岁中状元的今科状元郎,下凡的文曲星,咱们六合县的新任知县大人? 完了!! 李二虎眼前一黑,只觉得身体摇摇欲坠。 我、我刚才是不是推他们了? 我还用手扒拉他们? 我甚至把其中一位推到泥地里,连衣服裤子都弄脏了一大片…… 完了完了完了。 有道是抄家的县令阿! 李二虎阿李二虎,你是吃了熊心豹子胆,竟然敢对县太爷动手了? 扑通! 不等钱大人开口,李二虎必须要抢救一下自己,当场就双膝跪地,拼命磕头不止,嘴唇拼命翕动着,想要说几句好听的来恕罪挽回,但本来人就老实、嘴笨,这会儿又是紧张又是恐惧,半个字都蹦不出来,急得他只能加大力度扣头,片刻间就把额头在冻土上磕破了皮,鲜血渗了出来。 开玩笑!人家钱大人都老老实实的,因为没能远迎而告罪。 如果这都算罪过。 那我刚才的罪过,基本上也够抄家的了吧。 呵…… 朱标、杨开天、徐鼎臣三人,相视一笑。 问题,解决了。 不过笑过之后,徐鼎臣神色转为郑重,陷入了微微的沉思。 如果没有县令的身份,那么今天别说租地的事情无法办妥,甚至要被轰出六合县。 然而当身份揭晓,立刻就让这些老百姓诚惶诚恐…… 这种仿佛至高无上的权力,真的让人陶醉。 徐鼎臣心中微凛,暗暗警惕,至此才真的领会到一个县令在他的一亩三分地上,有多大的权威,以及自己这副还嫌稚嫩的肩膀上,挑的是怎样的一副担子。 自己以老师为目标,但到了这一刻,才知道老师把一个淳化县令做到那样人人服膺,万民拥戴,是多么艰难的一件事。 徐鼎臣是淳化人,自然十分清楚,淳化百姓见到秦枫秦大人,固然是激动兴奋,恨不得跟街坊四邻吹嘘好几天,但并没有这种纳头便拜的情景,也绝不会像这个李二虎这样,恐惧得簌簌发抖,那是发自内心的恐惧。 这也就能隐约窥见,六合县之前的主官周康宁,或许还要包括现在这个毕恭毕敬的县丞钱仲坡,是怎样的一种施政理念。 老师在县学课堂上,曾经说过,让老百姓畏惧害怕,绝不是一个官员所要追求的目标。 正所谓,爱民如子。 正常家庭,一个儿子,见到自己父亲,难道会立刻跪下磕头,并且瑟瑟发抖的吗? 口口声声说爱民如子,但却把老百姓吓得连话都说不囫囵,这能说是好官么? 徐鼎臣甚至记得,有一年除夕,老师秦枫与民同乐,把很多老百姓直接请进县衙里,放浪形骸尽情吃喝,完全没有了什么尊卑上下,那才叫真的跟老百姓打成一片。 我,还差得远呢…… 徐鼎臣叹了口气,刚才那种掌控至高权力的陶醉感,已经荡然无存,轻轻俯身,将一脸惊悚的李二虎亲自扶起来,温言道:“老伯,你不要害怕,我便是徐鼎臣,是六合县的县令,但刚才说的事情,我们尽可以慢慢商量……” 第五百一十章 开工,忙碌的当朝太子 “不不不!” 李二虎再次把头摇得宛若拨浪鼓,飞快地说道:“大、大人您看得上我家的地,做什么都行,那、那都是草民的福分呐……” 其实听得出来,这话言不由衷。 土地,那可是农民的命啊。 不过现在这李二虎被吓破了胆,生怕要是再有半分差池,当场就要丢了性命。 不过,内心深处,李二虎在恐惧之余,还有那么一丝丝的庆幸。 还好!刚才自己第一个动手推的,是那个年龄最大的少年,把他推到泥水地里,弄脏了衣服。 还好我们六合县的县太爷,不是那一位…… 唉! 徐鼎臣再次暗暗叹了口气,知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要让这里的百姓,在短时间内转化成类似淳化百姓跟秦老师之间的关系,肯定是千难万难。 慢慢来吧。 “黄大哥,开天,刚才你们怎么谈的来着?”徐鼎臣询问两位伙伴。 “这里的地,我们都包了,按二十亩算,先租三年,租金四百石稻谷,可以一次性折成银子,或者交付稻谷,都是可以的。”朱标作为这个厂子的牵头人,这种事情还是要他来说话。 “好。”徐鼎臣点点头,转身对着李二虎笑道:“这个价格,本官看来也算是公道,真的没有亏待了你,那么你是要银子,还是要稻谷?或者本官现在就可以做主,给你置换一些更好的田地,你还是可以换个地方老老实实种地,怎么样?” 这! 还真给啊?! 李二虎恐惧还没消散,又开始激动起来。 这个条件,原本就是千肯万肯的啊! 只不过,刚才之所以没同意,不是因为对方开价太低,恰恰是因为开价太高了,听着就不像是真的,李二虎生怕是这几个熊孩子信口开河,拿他逗乐呢,这才给拒之门外。 可是现在不一样了! 眼前站着的,这可是六合县的县太爷阿! 年龄,已经不重要了! 人家是今科状元郎,文曲星下凡一样的人物,年龄再小,那也是六合县数万老百姓的父母官! 有县太爷做担保,那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既然如此,这个价格……真是太高了啊! “好好好!”李二虎当场就疯狂点头,喜笑颜开,额头上的鲜血还在淋漓着,便露出抑制不住的笑脸,这画面多少有点诡异,但却没人取笑,反而是迎来一片羡慕嫉妒的眼光。 多少?! 就老李家那十几亩破水田,能换四百石稻谷?! 别说三年了!五年也血赚阿!! 嘿!这泼天的好运,怎么就落到老李家,我家也有田亩阿! 利益攸关,霎时间就冲淡了这些人对县太爷的畏惧,就有人大着胆子说道:“徐大人!我家的田地,比李二虎家的更好阿!有没有可能……也租我家的呢?” “我家也有二十亩田!” “我家不要四百石稻谷,三百石就行!” “我家二百八十石!” “我二百六十石!” “我……” 顷刻间,这些眼馋的老百姓,已经互相争竞起来,转眼间就从四百石直接给喊得跌破了两百石,倒是让朱标和杨开天对视一眼,神色有点尴尬。 这……给高了。 的确是给高了。 要知道,他们给的这个租地的钱粮,是平白得来的,比如说李二虎家吧,可不是说拿了这四百石稻谷,依然还要辛辛苦苦忙一年到头,而是连同整个一家子,都自由了。 庄稼人,难道自由了还能舒舒服服享福吗? 当然是找地方继续干活呀! 这样算下来,就算没了自家的田地,但到哪里也能再挣一份工钱,哪怕是去开垦荒地,那也是稳赚不赔的! 如此算下来,都不需要仔细衡量,老百姓自然有一本朴素的账本,很容易就能算出,把家里地都给租出去,哪怕对方能给个每年五十石的租金,那就足足够了! 再多的,简直跟白捡一样! 现在,这几个少年郎,开的价格竟然相当于是每年一百多石稻谷,比他们的心理价位高了接近两倍,那肯定是趋之若鹜,只恨自己不是李二虎,没有交到这份好运。 “你、你你你……你们都滚一边去!!”这会儿,李二虎焦躁起来,他知道自家水田真的不怎么样,比不上旁人,要是真的这几个少年后悔了,换人家去租,这美事儿不就没了嘛。 好在,那个被他推到泥水里的少年,倒是大气,不计前嫌,笑着说道:“那就这样,我们只要这里的这些田地,咱们到县衙里,签个文书吧?” “好好好!”李二虎也不知道文书是个什么东西,都不识字呢,但只要这事情没有反悔,那就是万事大吉。 一行人到了县衙,在徐鼎臣的主持下,完成了一式两份的文书。 有县太爷作保,整个过程自然是无比顺利,双方都非常满意。 “鼎臣,我要在六合县招工。”拿下了地块,也才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初次来到县衙的徐鼎臣屏退外人,却听到黄公子郑重说道:“这工厂之事,秦枫秦大人寄以厚望,而且过阵子就要赶上春忙,只怕要募工做事更加困难,倒不如在此之前,趁着家家户户都闲着,先把架子搭起来,以后按部就班,那就方便许多。” “好。”徐鼎臣笑道:“黄大哥办事麻利,这可是给我六合县老百姓谋福利来的,欢迎之至!” “都是秦大人的功劳。”黄彪有些感慨地说道:“这笔银子,是从府衙里专门划拨出来的,秦大人说了,要是钱不够,随时都可以增加!说实话,我到现在也看不出这工厂到底有什么样的前景,秦大人描绘的那些图景,实在是有些……缥缈难至。但既然秦大人如此重视,必定有他的道理,我只要做好本分,也就可以了。” 是! 提到老师,徐鼎臣自然是一脸的崇敬。 老师深谋远虑,早已创造了无数奇迹,这事情既然是老师主导,那当然意义重大,这是不容置疑的。 洪武六年,春节刚过,六合县便开启了轰轰烈烈的建设工程。 虽然一开始的摊子铺得不算大,但为了把最初的厂房和必要的设施都弄得妥当,最终还是招募了超过一百个年轻力壮的六合县农人,在尚未化冻的泥地里,干得热火朝天,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每天都有无数人前来围观,指指点点,猜测这里到底是要搞个什么东西,这可是那位年轻得不像话的县太爷,上任后的烧的第一把火,但居然看不懂到底烧的是什么内容。 从未有人做过的事情,一切都得摸着石头过河。 徐鼎臣初到县衙,自有一大摊子事情要处理,分身乏术,那么工地上就只剩下满身尘土的朱标和杨开天,全都忙得不可开交,不知有多少事情要亲自决定,多少细节要一一过问…… 朱标从未如此放开手脚投入一件事,虽然疲惫却也觉得通透畅快,每天都泡在这里,甚至跟那些浑身脏兮兮的农人同吃同睡,完全忘了自己身上,还有一个太子的身份…… 第五百一十一章 找不到太子的朱元璋 儿子忙,其实老子也很忙。 作为大明帝国的最高主宰,劳模朱元璋,这个春节其实连规定的五天假期,都只是闲了一天,稍稍歇息而已,之后,便马不停蹄地投入到工作当中。 一国之大,太多的事情千头万绪,哪怕只是稍稍停下来,御书房里的奏折就会堆积如山,令人看着都觉得心尖发颤。 朱元璋从秦枫的心声里,曾经听到过,因为自己太过于劳模,以至于后世子孙,竟然没有一个能跟得上这样的节奏,后来不得不将权力下放,于是在没有了宰相这个职位之后,便又催生出内阁这个怪胎,甚至还有一度把持朝政的太监。 党争之祸,愈演愈烈。 哼! 都是老四那一脉,不争气! 朱元璋批阅完今天最后一道奏折,疲惫而欣喜地伸了个懒腰,心想秦枫心声里说的那些糟烂事儿,无非是因为从标儿那一代,就出现了偏差,标儿竟然早亡,再加上老四不安分,才有了后面的那些事。 朱祁镇、朱厚照、朱由校…… 全是垃圾! 一想到这些名字,朱元璋就生气。 不过现在好了,既然标儿的身体已经越来越好,想必自己精心培养的这位大明正牌太子,一定能够继承自己的志向,兢兢业业,把这个大明朝,治理得越来越好。 对了,标儿大婚之后,咱也应该去东宫看看的,可就是太忙了…… 朱元璋感慨之余,微微有些歉疚,刚好这会儿无事,便吩咐摆驾东宫,打算去好好勉励太子几句,千万不能让辛辛苦苦打下来的江山,渐渐变成秦枫心声里描绘的那个该死的模样。 土木堡……呸呸呸! 瓦剌都凉了,哪还有什么土木堡! 能做的,你们的祖宗都给你们做到位了! 但这座江山,归根到底,还是要交给标儿,交给子孙后代的。 朱元璋在路上稍稍转过几个心思,便已经来到太子朱标所在的东宫,大婚之后,太子和太子妃都住在这里,虽然距离亲征还很遥远,但作为太子,自当继续学习治国理政的各种道理,同时也要保持家庭和睦,最好是努力多生几个孩子,那便是国祚昌盛,最起码不会出现那些最可怕的情况。 嗯!对了! 秦枫心声里提起的那个叫朱雄煐的孩子,从小也得加强营养,怎么能让他八岁就没了呢…… “臣妾拜见吾皇陛下,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一道略有些熟悉的身影,跪倒在面前,山呼万岁,但语调却有些奇异,仿佛透着一股子幽怨。 朱元璋收回心神,定睛一看,跪在面前的正是刚刚跟太子朱标大婚的太子妃常淑婉,但却不见太子的踪影。 “嗯?标儿呢?”朱元璋知道太子跟异国公主的那点事,大约也会导致夫妻不够和谐,但标儿太过坚持,也不好硬拧,后来算是默认,想着太子大婚之后,总要渐渐收心,或许就好了。 “殿下他,不在宫中。”常淑婉声音微颤,但不敢抬头,只是恭声作答。 嗯?! 朱元璋顿时有些恼火。 这标儿,有点不识大体了吧! 不管怎么说,现在大婚的典礼已经完成,常氏乃是你明媒正娶的太子妃,未来或许就是母仪天下的皇后娘娘,怎可如此轻慢冷落? 这孩子! 怎么就不像朕,跟妹子那样要好…… “来人呐!”朱元璋脸色不太好看,沉声吩咐道:“去鸿胪寺,把太子找回来!” 一句话,竟然没人动。 朱元璋愣住。 这奇了怪了,莫非咱批阅几日奏折,这天下都变了? 咱说话都不好使了? “启禀陛下。”身边侍奉的一个老太监连忙低声奏道:“太子殿下这些时日,不在宫中,也不在京城……因为圣上您日理万机,实在已经达到了手不释卷的程度,奴才们不敢打扰,绝非有意隐瞒……” 离京了? 朱元璋皱皱眉头,道:“去了淳化县?” 想着若是去淳化,那是奔着秦枫去的,秦枫身份特异,有经天纬地之才,朱元璋倒也希望他跟太子多亲近,未来大明江山,便有多了一重坚不可摧的保障。 “不是。”那老太监又躬了躬身,道:“太子近日,是在六合县,据说,很忙……” 六合县? 朱元璋这就有点不明白了,六合县只不过是应天府下辖的一个小地方,人口不过数万,标儿去那里做什么,还很忙? 不会吧! 不会是鸿胪寺的那位,也被厌腻了,又寻了另一个民间女子? 或许是面前太子妃的幽怨,误导了朱元璋的思路,竟想到了这个方向,不由得心中恚怒更甚。 一个朝鲜公主,也就罢了,只当你是年少而慕少艾,也算是人之常情。 但要是接二连三,那性质可就变了。 荒淫无度! 沉湎女色! 这八个字,如梦魇一样骤然出现在朱元璋脑子里,让他不由自主地把那个自己最满意的太子,跟秦枫心声里描绘过的那个糊涂混乱的朱厚照,联系到了一起。 朱厚照那厮,据说以皇帝之尊,在后宫纵情声色还嫌不够,竟然还出宫去流连烟花柳巷,甚至连大肚子的妇人都要临幸! 太可怕了! 朕的子孙,怎么会有这么荒唐的混蛋! 现在,太子妃就跪在面前,太子不知去向,行踪成谜。 朱元璋脸色变了几变,总算先压下火气,想着或许没有那么糟糕,是自己想多了,但太子在六合县做什么,总要弄弄清楚。 倘若他真的除了那朝鲜公主之外,不思收敛,还要继续胡闹乱来,那这个太子的位置,也未必就是牢不可动的! 走! 去六合县走一遭! 朱元璋原本就有了出去走走,顺便偷听一下秦枫心声的想法,现在听说太子在六合县,那便先往六合县一行,再转道去往淳化。 换上毛老爹的马甲,朱元璋在毛骧以及一众暗处锦衣卫的护持下,离京径向六合县而去。 而这一天,坐落在六合县的工场,刚好正式落成! 朱标和杨开天,两张脸蛋上都弄得脏兮兮的,却都露出如释重负的笑容。 成了! 这下,就连秦大人特别提到过的橡胶树,都已经移了过来,先前采集的那些橡胶树汁液也收集了不少,按照秦大人的指点,开始尝试将其凝固成橡胶,然后再进行进一步的各种应用。 只是,这工场,好像还没定名呢。 第五百一十二章 朱元璋看不懂的工坊 “我觉得,应该叫枫兰工坊!” 杨开天抹了一把脏兮兮的小脸,首先建议,毕竟是出自于枫兰县学,虽然现在忙着工坊的事情,也并没有扔了县学里的课业,毕竟学而优则仕是根深蒂固的理念,再加上徐鼎臣这个极好的榜样,现在整个枫兰县学里的学风,简直正得令人难以置信。 “还叫枫兰?”朱标微微皱眉,道:“秦大人一再说要低调,尤其是没有做出任何成果之前,不要招摇。要不就叫六合工坊?我们本来就是在六合县嘛。” 随意说了几句,不算争执,但也并没有一个明确的结果。 最有资格给这个工坊命名的,当然只有秦枫。 “走,咱们去找秦大人去!”看着崭新的工坊,处处凝结着他们两人无数日夜的心血,朱标和杨开天对视一眼,都觉得身上的疲惫仿佛一扫而空,必须要第一时间把这个好消息跟秦枫分享,然后就可以正式全面开工,首先第一个任务,自然要将杨开天的那个汽牛尝试完成,然后在此基础上,深挖汽牛的各种用途,一边研发一边改进,希望早日能做出令秦大人满意的结果。 两个少年,仿佛不知疲累,并肩而去,只是偶尔一瘸一拐的脚步,证明了这段时间没日没夜的辛苦。 他们前脚刚走,后脚朱元璋便赶到这里。 “爹,这里就是……嗯、黄彪最近搞的那个工坊。”毛骧已经习惯,宫中喊陛下,宫外要喊爹,他身为锦衣卫都指挥使,自然对太子的行踪有一定掌握,路上已经跟皇帝做过禀报。 “唔。”朱元璋点点头,眯起眼睛,开始打量这里。 听说太子并不是因为荒淫,又盯上了别的民间女子,朱元璋的怒气稍稍消散了些,但也是心中好奇,究竟是什么重要的事情,能让当朝太子殿下,把什么读书学习的课业都给停了,甚至把刚刚大婚的太子妃都扔在东宫,自己跑到这鸟不拉屎的六合县,干得热火朝天! “毛骧。”看了一会儿,不得要领,朱元璋皱眉道:“你是说,太子这些日子,都在忙活这个?你不可有所隐瞒,否则便是欺君!” “微臣不敢!太子的确是一直都在六合县,据说已经有数个日夜,不眠不休……”毛骧吓了一跳,也不敢乱叫爹了,知道这里没有外人,皇帝又格外重视太子的事情,这时候要是胆敢隐瞒,那真是活到头了。 数个日夜不眠不休? 朱元璋虽然诧异,但眉头似乎又舒展了一些。 无他,因为这股子拼命三郎的劲头,很像他! 天底下每一个当爹的,都最喜欢像自己的儿子,认为这才是真正的血脉传承,是自己生命的延续。 之前,其实朱元璋很喜欢虎头虎脑的老四,不过后来听心声里说的老四那一支的各种奇葩后代,实在是越听越恶心人,连带着也不怎么待见老四了,看到他就想打他一顿,不然那股子憋屈的怨气,不知道往哪发泄。 现在,听到标儿如此,虽然也心疼他的身体,但内心深处,朱元璋还挺欣慰的。 这孩子,像我! 只是……这到底是个什么地方? 到处奇奇怪怪的! 那些装置、机器、设施……几乎一样都看不懂,只隐约看出好像是要生产一个挺大的家伙,而且还有很大的盛水的容器,还有烧水用的各种燃料…… 怎么,就像是一个超级大水壶呢?! 朱元璋就纳闷了。 你堂堂太子,如此费劲巴拉,连新婚燕尔的媳妇都给扔了,就为了来做个大水壶? 有这么渴吗? “走,进去看看。”朱元璋皱眉,迈步走进这个刚刚落成,很多工人还没离场的工坊。 现在的工坊其实并不大,虽然说租了李二虎家十几亩地,但前期工程,只占用了很小的一部分,搭起一个厂房,还有许多用来搞研究的小房间,那是按照秦枫的指点,借鉴的一些现代工业园区的模型,但在朱元璋等人看来,自然是处处新奇。 虽然来了不速之客,但这里并没有封闭,平常来看热闹的六合村民也不在少数,所以那些还在干活的工人也并没在意,只是草草扫了一眼,便任由朱元璋这一行人在工厂里转悠,反正也看不坏,只要稍微盯着点,别被偷走了什么东西就好。 实际上,倒也没什么可偷的。 “这……是在搞什么?”朱元璋始终不得要领,便跟身边的毛骧问道:“太子有没有跟人透露?” “这个,没有。”毛骧躬身道:“只知道,这好像是得了秦枫的指点,但这段时间,秦枫忙于各种公务,也很少跑到六合县来。跟太子一起的,只有一个枫兰县学的学生,叫杨开天,今年才十岁。” 又是秦枫? 朱元璋点了点头,既然是秦枫的指点,那应该是正事吧。 诶? 刚松了口气,忽然见到远处有点眼熟,定睛一看,那不是湓亨国进贡的橡胶树吗! 橡胶树跟中原各树种截然不同,原本朱元璋根本没放在眼里,后来听秦枫心声里提到这东西,说有用途,才稍稍留心,还把湓亨国的使者很是勉励一番,赏赐金牌一面,让那几个使者大喜过望,欢天喜地就回国了。 不过后来,随着国事繁忙,朱元璋渐渐就把这几棵橡胶树的事情忘在脑后,甚至都忘了当初为什么要关注橡胶,从而湓亨国使者。 直到今天,朱元璋在六合县,竟然意外见到那几株橡胶树。 相比两年前,这几株橡胶树已经长大了不少,虽然经过移植,但因为照顾妥当,丝毫没有损伤生机,显然这里面是有园艺高手参与,解决了“树挪死”的问题,让它们在这里生长得也极为茂盛。 朱元璋走上前去,却很快有人闪身出来,拦在前面,目光不善地问道:“干什么的?” 这…… 朱元璋和毛骧都惊了一下。 要知道,这工坊的内内外外,几乎都是不设防的,很快就转了个遍。 但这几棵橡胶树,反倒安排了专人看守,好像极为重视。 莫非,这几棵树,才是这地方的重点? 第五百一十三章 偷听心声,都觉得脸红 “爹?” 毛骧不敢擅专,低声询问。 只要皇帝一声令下,别说这里有什么狗屁专人看守,就算是龙潭虎穴,也挡不住他率领的这支精锐锦衣卫。 朱元璋目光闪动,忽然想到一件很糟糕的事情,瞬间就觉得气息不畅,脸上怒容隐现。 但他没有冲动,毕竟现在还穿着毛老爹的马甲,若是这边动静闹大了,掉了马甲,很容易就传到秦枫的耳朵里,那以后要偷听心声,可能要受影响。 于是,堂堂大明皇帝,竟然被这几个看守橡胶树的六合村民给拦住了圣驾,草草解释几句,然后不再靠近那几棵宝贝橡胶树。 运足目力,只能隐约看到那橡胶树上接了些奇怪的管子,从管子里流出乳白色的液体,进入一只木桶当中。 再远的地方,好像已经存了不少那种木桶,又有各种奇怪的设施,似乎在对这种乳白色的液体进行加工。 朱元璋已经尘封的记忆,被渐渐唤醒。 那一天,在应天府知府衙门的大堂上,是自己安排毛骧,演了一场苦肉计,说是在外面结识了一个倭国女子,然后担心家里的血脉受到影响,以此来探听秦枫心声,想要从中找出太子朱标和那位异国公主这段情事的解决办法。 当时秦枫的心声中,就提到了橡胶这个词! 现在回忆起来,虽然已经模糊,但还能依稀记得许多关键词。 【果然,这个时代的老人,思想更守旧……担心血脉被污染,笑死我了……真是放不下,那可以娶进门,但是做好避孕工作嘛,戴个套又不费劲……哎,毛兄的快乐没有了……毕竟好像橡胶还没传入大明呢……真的是清官难断家务事……】 对! 就是这些! 就因为这段心声,朱元璋才关注到“橡胶”这个很陌生的东西,湓亨国使者也因此得到了意外的金牌奖励,欢喜回国。 可是后来…… 因为秦枫心声再也没有提及这个橡胶到底要怎么用,而且湓亨国进贡的橡胶树还处于幼年,据说还得至少一年以后才能长成,朱元璋国事繁忙,渐渐把这件事抛之脑后。 没想到,现在橡胶树被胆大妄为的太子朱标,移植到了这里,而且看起来已经开始收集汁液,用作生产! 生产什么? 那还用问么!! 朱元璋脸色沉凝,眉宇间怒容隐现。 秦枫的话,他可还记得呢! 【差点忘了这个时代还没有套!好像可以用鱼鳔羊肠什么的,但大约是没法做成超薄啊,凸点啊,螺纹啊……这些花样……】 朱元璋出身寒微,绝不是那种高高在上,不食人间烟火的帝王。 实际上,因为早年间那些辛酸的经历,朱元璋从贫民到和尚,从和尚到乞丐,从乞丐到将军,从将军到帝王,真是看遍了人间冷暖,也见多了世间百态。 鱼鳔,羊肠,常用于青楼瓦舍,是给那些低贱女子用的,为的是避免她们怀了身孕,影响赚钱。 所以,秦枫当时心声里提到的橡胶,用来做的那个什么什么套,也是一样的用途! 当时因为太子朱标对那异国公主情根深种,似乎无法分拆得开,朱元璋迫于无奈,只能退而求其次,起码不能让异国的血脉,污染了大明正统。 至于秦枫心声里说的那些什么超薄、凸点、螺纹之类的花样,只能说后世的人太会玩了,朱元璋偷听心声,都觉得脸红。 可是今天,可是现在! 三棵橡胶树就在远处,那个不堪造就的太子,已经开始行动,并且还对这里防护严密,他自己倒也知道这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呢。 哼! 好好好!真是太好了! 这就是朕精挑细选,从小就认定的太子? 大明朝未来的继承人? 岂有此理! 你不去读书,不去理会朝政,不去跟那么多优秀的老师学习治国安邦、济世安民之道,甚至不去宠幸明媒正娶的太子妃,却跑到六合县这犄角旮旯,铺开这么大的摊子,殚精竭虑,苦心孤诣,只为了研究出那种脏东西来?! 主意,估计是秦枫出的。 但秦枫根本不知道这个黄彪,就是当朝太子朱标,更不知道他真能搞到橡胶树,所以这件事可怪不到人家秦枫头上。 是太子不争气! 标儿啊,标儿! 你为了那个异国公主,真的鬼迷心窍,连大明江山都不要了么? 哦,不对,你倒也不是不要江山,好歹你还记得,不能跟那异国公主生下孩子,所以才绞尽脑汁,要把秦枫说的那个什么套给生产出来。 但为了这点小事,你就能不顾国事,不顾身体,连续数个昼夜不眠不休…… 那个朝鲜公主的劲儿,就这么大吗? “太子,现在去了哪里?!”朱元璋霍然扭头,森然的目光望向毛骧。 毛骧吓了一跳,好在锦衣卫消息灵通,早已关注此事,闻言立刻答道:“太子殿下,连同那个杨开天,已经去了淳化,去拜见秦枫,好像还是关于这个工坊的事情。” 哼! 朱元璋脸色愈发难看。 又去找秦枫? 那甭问啊,肯定还是关于那个什么套的生产,遇到了难题,没有别人可以请教,只能是秦枫帮忙解惑了。 标儿,你真是太让朕失望了! 大明未来的储君,脑子里岂能总琢磨这点下三路的事情? 不成体统! “走!去淳化!”朱元璋一摆手,决定直接去听个究竟,如果真的是自己想的那样,那么这个不分轻重精虫上脑的太子,废掉才是对大明最好的选择吧? 毛骧看出陛下的情绪十分糟糕,不敢有半句废话,连忙紧紧跟随,从六合县转道淳化县。 淳化距离六合,并不太远。 不多时,穿着毛老爹马甲的朱元璋,就已经轻车熟路地来到淳化。 这里人头熟悉,稍一打听,便知道秦枫今日没在府衙,而是去了枫兰县学,继续传道受业解惑,这是自从枫兰县学落成以来,秦枫从未搁下的头等大事。 真乃股肱之臣! 朱元璋虽然在恼怒太子,但对于秦枫还是极为认同。 也正因为这样,枫兰县学里,才能走出年仅十岁的状元之才! 瞧瞧人家秦枫,如此重视教育,关注的都是为国为民的大事! 再看看自己那个不争气的儿子,那么多饱学大儒、百战宿将,都是他的老师队伍,他却不肯好好用功,脑子里全琢磨的怎么生产避孕套,然后好跟异国公主颠鸾倒凤,成就好事? 气死朕了! 第五百一十四章 秦枫的教育构想 应天府,淳化县,枫兰县学。 讲台上侃侃而谈的,正是应天知府、户部左侍郎、柱国、侯爵,秦枫秦大人。 秦枫奉圣上旨意,钦差全国的时候,县学里的课程,也都找到了相应的老师,并没有耽误孩子们的学习进度。 但唯有《数论》这门课程,除了秦枫之外,没有别人能够讲授。 不过也还好,至少科举绝不会出现这相关的题目,那些梦想着学而优则仕的孩子们,也不至于因此受到什么影响。 但回到应天府之后,秦枫重新走上讲台,也开始做出一些改变,现在讲授的《数论》已经不仅仅是数学的范畴,还包括了他精心整理出来的基础物理、基础化学、基础生物,甚至基础医学等相关的知识。 很遗憾,他前世也只不过是个三流的大学生,所知有限,每门科学深化进去,其实都是浩如烟海一样的各种理论和知识,但秦枫能够整理出来的,只是一些最基础的,用作启蒙入门的内容罢了。 之所以做这样的改变,其实是因为杨开天。 这个原本名叫杨显祖的孩子,竟然在烧水的过程中,醒悟到蒸汽的妙用,然后尝试在自己家的屋后,研究蒸汽机的雏形,还真的被他搞出一个汽牛,只是差在气密性的难题无法解决。 由此,秦枫联想到了在另一个时空里,引领世界翻天覆地变化的大工业革命,于是便鼓励黄彪和杨开天一起,先在六合县搞一个试点,或许假以时日,这试点里就能盛开出美丽的花朵,甚至是秦枫都无法想到的呢。 泱泱大明,隐藏着多少个不为人知的杨开天? 这正是秦枫把这些科学基础理论,花费不少心思整理出来的原因。 或许只是课堂上的一句话,一个例子,一次实验,就能再催生出一位了不起的科学家呢。 科技,能够改变人类的未来。 但四书五经,不能。 这门已经经过改头换面的《数论》,虽然还沿用了旧的名字,但其中包含的内容已经可以说是包罗万象,也迅速引起了这些不过十来岁孩子的极大兴趣。 道理是明摆着的,那些能够解释生活中无数现象的科学原理,那些神奇无比的实验,在秦枫的安排下,一一展示在孩子的面前,绝对要比枯燥的四书五经更引人入胜。 而通过课堂上的实践,以及与孩子们的互动,秦枫也致力于调整这些整理出来的内容,与不断挖掘的回忆相结合,打算将《数论》彻底拆分,以后会形成几个独立的学科,在枫兰县学,乃至在应天府的其他县学里全面铺开,以便培养出更多的理科工科人才,假以时日,便能慢慢改变这个世界。 “好了,今天讲的,热胀冷缩的原理,大家回去慢慢消化一下,可以注意观察生活中的现象,然后去体会吸收。其实热胀冷缩无处不在,也正如我们之前说过的那些科学原理,其实就蕴藏在我们的生活当中,只是我们缺乏一双观察的眼睛,缺乏一颗思考的心。” 秦枫站在讲台上,俯瞰一双双求知的眼睛,很明显比之前上宋夫子课的时候认真多了,孩子嘛,还是对这些新奇的东西感兴趣。 “老师!什么东西都是热胀冷缩的么?”有人举手提问,眼睛里充满好奇。 “那也不是。”秦枫笑道:“最常见的就是水,其实水在0度到4度的范围内,呈现出热缩冷胀的现象,一般被称为反常膨胀。不过这其中的原理,牵涉到氢键、缔合水分子的理论,对你们来说,还是太过艰深了。” 孩子似懂非懂地坐下,求知的渴望更强烈了。 然而秦枫却是一身冷汗,实际上这些理论,对他来说也一样太过艰深了,他只能说到这里,要继续分拆讲透彻,那就超出能力范围之外。 诶? 黄公子和开天来了。 秦枫眼睛微微一亮,看到从教室后门悄悄进来的两人,知道可能是工坊那边有了新情况。 莫非已经落成了? 没这么快吧…… 下课之后,待学生们纷纷走掉,黄彪和杨开天一前一后,走向讲台,虽然神色难掩疲惫,但眉宇间却是满满的激动兴奋,于是秦枫就确定了猜测,看来工坊真的已经建成了。 少年可畏啊! 这才多长时间? 从过了年开始,现在家家户户都还没有正式春耕呢,那么大的一个摊子,竟然已经完成了。 “辛苦啦!”秦枫仿佛未卜先知一般,不需要问什么,便由衷祝贺道:“工场落成,可喜可贺!这段日子,都累坏了吧,其实也不用那么赶,又不是什么急活,尽可以慢慢来的。” “那怎么行!”杨开天挠挠头,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老师那么重视,又给了那么多的支持,可以说是要钱有钱,要人有人,要是再搞不出名堂来,可对不起老师……” “秦大人。”穿着黄彪马甲的太子朱标,拱了拱手,正色道:“这工场,应该叫什么名字,想请大人示下。” 哦,名字么。 秦枫还没太仔细想过这个问题,毕竟他最近公务繁忙,府衙一摊子,户部也一摊子,抽空还要整理数论分裂出来的那些科学门类,要将它们全都独立成为一门学科,然后在县学先推广,之后满满推广到应天府,甚至整个布政司,乃至全国。 这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忙得秦枫连晚上跟兰娘造人的大事都快没时间了。 现在,直到工场落成,黄彪问起工场的名字,秦枫才意识到的确应该有个名字来的。 嗯…… 天工开物…… 这本原本出现在明朝晚期的科学典籍,可以说是华夏古代科学技术的一颗璀璨的明星。 尤其是在当时华夏的背景下,明朝晚期各种乱象四起的环境下,宋应星等人依然能够坚守本心,不被任何外物侵扰,把华夏数千年来劳动人民的生产实践经验,做了科学的概括和全面的总结,最终形成了这本世界上第一部主要关乎农业和手工业生产的百科全书。 从天工开物里,摘出了两个字,给了杨显祖,从此他便叫做杨开天。 那么现在…… 秦枫不再犹豫,微笑点了点头,道:“这工场,就叫工物!” 第五百一十五章 朱元璋实在听不下去了 工物! 工指的不止是天工,也包括人定胜天的人工。 物指的则是万事万物。 工物两个字合在一起,便是鼓舞这里面做研究的,以杨开天为首的一众能工巧匠,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将人的力量和自然的力量相结合,一方面努力挖掘大自然的伟力,一方面也把自身的主观能动性调动起来,去研究万事万物之间的联系和根本的道理,最终实现足以移山填海,改天换日的伟大事业。 “好!” 听到这磅礴大气的名字,忙碌了无数时日的黄彪和杨开天都是喜形于色。 他们的工场,有名字了! 接下来,该出成果了! 最先研究的当然就是杨开天心心念念的那个汽牛,其实这段时间,杨开天一边参与工场的基础建设,一边也没放下继续研究汽牛,按照秦老师之前的指引和提示,他又想出了汽牛的许多妙用,迫不及待,想要解决那些难题,然后让汽牛动起来,然后又有好些个研究方向想要深入。 如果说之前一段时间,主要是黄彪这个做厂长的忙碌,那么接下来,就轮到杨开天的舞台了。 “老师!那些橡胶树我们弄来了,已经出、出了很多水……啊,我是说橡胶……然后把它们收集起来,要经过沉淀、干燥、然后……” 杨开天过于激动了,因为这东西,关乎他最头疼的那个气密性问题的解决。 “哈哈,我来说吧。”黄彪笑了起来,见这孩子已经快要语无伦次,便接了过来,跟秦枫汇报道:“橡胶树移植之后,已经采集了许多胶汁,按照秦大人之前指点的加工办法,我们在胶汁里加入一些醋酸,用来凝固胶汁里的杂质,让它更加纯净。” “之后,我们把收集胶汁的容器放置一段时间,分离其中的胶块还有橡胶乳。” “那么再接下来,按照开天的需求,我们打算用橡胶来保证汽牛不会漏气……” 嗯,思路很对! 秦枫一边听,一边点头表示肯定。 可是他们都没注意到,就在黄彪说起橡胶加工的时候,朱元璋已经把毛骧扔到县学外面,自己独自一人,走进县学,因为这样不引人注意,他这个毛老爹的马甲,也是经常来县学听课或者坐在教室外面晒太阳的。 可巧,朱元璋刚到,就听到熟悉的太子朱标的声音,微微紧张地问道:“秦大人,这个非常重要,我们也是反复试验,确保那橡胶阻隔,绝对不会出现任何泄露,否则要是漏过去一点,恐怕就会出大问题!” 嘶! 这孽障!他怎么什么话都敢说啊!! 虽然对面是秦枫,但你可是当朝太子,就这么跟人说起如此私密的事情,竟然不会脸红么? 朱元璋变了脸色,咬牙切齿地在教室外面的椅子上坐下,潜伏身形,然后细听里面的对话声音。 “对,这得反复试验,绝不能马虎了!”秦枫想了想,毕竟他也没有太多橡胶加工的经验,只能在宏观上提些建议,正色道:“不过没关系,无非就是多花点钱,这个你不用太计较,一定要反复试验无误,才能最后使用,不然在关键时刻发生泄露,弄得不好是要出人命的。” 啊,对! 可不是要出人命么! 朱元璋一愣,虽然觉得秦枫的语气怪怪的,但内容应该没差,就是朱标这逆子,不但殚精竭虑搞出个工厂要生产那个什么套套,甚至还恬不知耻地来秦枫这里取经。 他倒还记得那东西是不能漏的,漏过去一点,那就有可能污染了我皇家的血脉! 该死啊,该死! 你……就非得那个朝鲜公主不行么? 鄂国公家的常氏,到底哪里不好,让你如此嫌弃,甚至大婚多日,竟让她独守空房? “秦大人说得对!”朱标点点头,满脑子都是汽牛的技术细节,沉吟着问道:“那东西动起来的时候,温度升高,而且还伴随着猛烈的撞击,那些用来堵口的橡胶,要始终不出问题,真能做到么?” “可以的。”秦枫脑中浮现出杨开天的那头汽牛,跟记忆里蒸汽机的原理相结合,为了给他们多提供一点帮助,索性一边比划一边说道:“你看,那东西从这里进入,推动向前,往复运动……这个过程,其实可以叫做活塞运动……” 嘿!这个秦枫! 朱元璋心态崩了。 这、这种羞人的过程,居然还能给起个名字? 秦枫啊秦枫,你跟太子讨论些什么污七八糟的东西,太不像话了! 什么温度升高,还伴随猛烈的撞击…… 好小子! 别看太子妃守了空房,但你还挺懂的啊! 该死!是哪个不开眼的竟敢教太子这些淫邪之事,朕非得砍了他们的脑袋!! 不行!实在听不下去了! 哪怕这出发点是为了不闹出人命来,但堂堂太子,为了这事情如此费心费力,成何体统? 朱元璋深吸一口气,就要从躺椅上站起来。 可是就在此时,秦枫的心声传来。 【唔,居然已经研究到这里了,看来这些天,杨开天的汽牛,又有不少改良的地方。】 【气密性一解决,汽牛就真能动起来了!】 【要开启了,真的要开启了,属于大明,属于华夏的工业革命!!】 嗯?! 什么革命? 朱元璋有点懵,深吸的一口气憋住了,竟忘了吐出来。 【唔,蒸汽机的最初应用,让我想一想……可比杨开天这小子异想天开的用汽牛耕地,广阔了一千倍一万倍!】 【抽水、打井、灌溉、纺织、造纸、化工……还有很关键的一个应用时,如果蒸汽机真的能够研究成熟,意味着以蒸汽为动力的蒸汽船,便可以问世了!再结合橡胶密封的技术进一步成熟,真正的大航海时代,就在眼前了!】 【这次,可就不是小打小闹去去倭国什么的,最起码也得跑一趟南美洲,先把土豆给弄回来,到那时候,即便无法实现杂交水稻这种超级技术,也至少能让目前大明数千万百姓,永远告别了饿肚子的历史!】 嘶! 朱元璋遽然心惊,只觉得一阵头晕目眩,这才意识到自己刚才那口气还没吐出去,活活给憋的。 只因,这次听到的心声太过惊爆,曾经一度让他心心念念的土豆,竟然就快要出现了? 所以! 太子这些日子,鼓捣的都是正事,并不是那个什么又有螺纹,又有凸点的,套套?! 第五百一十六章 要钱的来了 好! 朱元璋顿时转怒为喜,老怀大慰。 标儿没有胡搞瞎搞,忙的都是正事,大大的正事! 虽然秦枫心声里,说的那些蒸汽机的广阔应用,朱元璋大部分听不懂,但光是一个蒸汽船,还有那个一度让他魂牵梦萦的土豆,便足以证明,标儿这段时间的辛苦,全都是为国为民! 好啊,这才是我朱元璋的儿子! 朱元璋又仔细听了一会儿,话题都是关于这个新建起来的工场,秦枫跟朱标讨论工场未来的发展规划,跟杨开天探讨汽牛的技术细节,大部分内容朱元璋都已经很难听懂。 不过没关系,既然这事情是秦枫主导的,那就错不了! 回到宫中,朱元璋还是心中喜悦,没有什么比看到自己最看重的儿子有出息,更让一个父亲高兴的了。 因此,他一连颁布了好几道圣旨。 首先,那位一直被安置在鸿胪寺的朝鲜公主李泰妍,被朱元璋大笔一挥,放了出去,并大笔一挥,赐予她可以长久在大明居住。 至于标儿接下来如何安顿她,朱元璋决定不再过问。 总之,标儿识大体懂分寸,大事不糊涂,也自然会安排妥当那些小事。 此外,朱元璋降旨给毛骧,让他安排锦衣卫的得力人手,去六合县,暗中保护那个名为“工物”的工场,那可都是未来大明的宝贝啊! 至于太子妃那边……朱元璋也给了一道旨意,大体意思就是让她不要急切,怨气越大,反而会将太子推得越远。 知道朱标忙的都是正事之后,朱元璋可谓是大开方便之门。 现在,就等着那个工场,出成果了! 其实这是朱元璋把科学研究想得太简单了,须知不管是汽牛也好,还是以此为基础的蒸汽船也好,哪怕只是最粗陋的一台蒸汽纺织机,其中牵涉到的具体技术细节,也得有数百上千项! 全都一一解决下来,有可能突飞猛进,但也有可能卡在某个关键点上,需要旷日持久的实验和努力。 不过这不影响朱元璋一连几天都是心情极佳,渐渐地就连朝堂上的文武百官,都看出圣上心情好,或许正是要钱的好时机。 再说了,现在大明户部有钱,前所未有的有钱! 据说年前,因为太子大婚的事情,新任的户部左侍郎秦枫,以不可思议的鬼才,竟然凭借一块简单的双喜龙纹玉佩,便从民间的那些富豪手中,夺取了大量的财富,甚至还能用这龙纹佩的分级方式,奇迹般地做到杀富不伤贫,那些富户虽然出了血,但也拿到了最高档次的太子太子妃签名款的玉佩,炫示了身份,这钱花得并不肉疼,而普通老百姓花很少的成本价,也能参与腊月十六的那场集体婚礼,全国上下都是喜气洋洋。 这样一场多赢的布局之后,没有谁对此产生怨言,但大明户部却多了上百万两的白银! 光是这一笔,就几乎抵得上整个大明朝去年赋税收入的十分之一! 而且更关键的是,即便现在已经有了从倭岛上运来的几乎源源不断的白银,但田赋依然是大明国库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摊役入亩正在全面铺开,然而大多数老百姓每年用来交税的,依然是稻谷粮食,而并不是白银铜钱。 要将交税的粮食全都转变成货币,这更是一项旷日持久的工作,绝非一年一岁之功。 去岁,得益于秦枫水稻灌溉新法的威力继续显现,再加上摊役入亩的新政策,大明赋税收入,一共达到了三千多万石,若是折算成银两,也有一千多万两。 但是如果只论银子的税收,那一共也就不到三十万两,竟然还远远比不上户部这次售卖双喜龙纹玉佩的收益。 朝廷有钱了! 惦记的人,当然不止一两个。 趁着皇帝高兴,这天早朝,兵部尚书陈宁,首先跨步而出,对着高高在上的皇帝陛下深深一躬,正色道: “启禀陛下,微臣斗胆,恳请陛下拨款,以供军需。近日,北疆又起边患,常有小股贼寇侵扰,致使百姓不安,我大明子民陷于水火。” “微臣执掌兵部,岂能坐视如此宵小作乱?已整肃边军,即刻清扫边境贼寇,保卫安宁,扬我大明国威!” “然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此番边军出征,所需军饷、粮草、兵器、马匹等项,数目非小,非臣部平日之储备所能及。故此,微臣请陛下恩准,赐予专款,必能使边患平息,百姓安宁……” 果然,要钱的来了! 群臣都是心中一凛,大家虽然都是差不多的想法,但没想到第一个站出来的,竟然是兵部尚书陈宁。 陈大人啊! 您……要点脸,行吗? 边患? 现在还哪来的边患! 前元残存势力,被横扫一空。 瓦剌鞑靼,更是被陛下亲口下达了车轮斩,到现在才两年时间,当年还没有车轮高的孩子,现在最多也就是个车轮,能成什么事儿? 你要说边境有点贼寇,那是难免的,那么长的边境线,又是刚设的都指挥使司,就算镇守的主官本事再大,也不可能一下子就治理得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 可是,那充其量也就是癣疥之疾! 还值得出动大军攻打? 好家伙! 你这样重视那些不成气候的山贼,你去问问山贼,他们敢答应吗? 嘁! 说到底,不就还是看朝廷最近有钱了,眼馋得要命,想要先咬一口肥肉下来,至于这块肉到了嘴里,是整饬三军,还是更新装备,抑或是你陈大人还有别的用途,可就不好说了。 总之,山贼肯定是因此死绝,但这个过程中,到底能花费多少,还不是你陈大人的一张嘴? 哼!你也就是看陛下心情好,就算不同意拨款也不会跟你计较,否则就凭这份无耻,判你个廷杖你都得受着! 文武百官,都是人精。 虽然心中鄙夷这个编理由打秋风的兵部尚书陈宁,但谁都没说话,而是将目光落到皇帝身上。 现在,要钱的来了,陛下您到底是给,还是不给? 第五百一十七章 大明内外,哪还有仗可打? 呵…… 朱元璋微微一笑,目光洒落阶下,落在兵部尚书陈宁身上。 陈宁骤然浑身绷紧,一下子就懊悔万分,心想自己也是飘了,竟然敢在朝堂上,跟皇帝陛下打秋风了。 虽然边患也算是事实,但……其实勒紧裤腰带,未必就不能解决。 说起来,自从漠北肃清,连瓦剌鞑靼这些宿敌都被彻底清理之后,兵部的位置,有点尴尬! 原本兵部是极为重要的六部之一,执掌朝廷三军,内要防止流民作乱,外要抵御异族入侵,还有沿海一带的倭寇更需要朝廷派遣将士予以镇压。 可是现在…… 流民? 老百姓全都吃饱了肚子,哪来的流民! 异族? 前元没了,鞑靼没了,瓦剌没了,以现在大明的强盛,那些周边的邻居,夹起尾巴做人都还嫌不够,谁入侵谁啊。 倭寇? 以前叫倭寇,现在是我大明海外行省,白银的重要产区! 所以,大明真的还需要一个兵部吗? 再这样发展下去,三军将士,都得解甲归田。 陈宁终究是不能看局面这样发展,于是冥思苦想,才把主意打在了边境那些偶尔出现的山贼野寇身上。 就算是练练兵吧! 不然……将士们手都生了啊! 这个念头,要是被那些倒霉的山贼知道,不当场吓得拉裤兜子,就算是他们肠胃坚挺! 陈宁其实也就是想要点钱,好歹把陈旧的兵器换一换,让边军有点钱能出去转一转,保持一下战斗力,说起来也是为国的一片好心,只是……这都是建立在未来还要打仗的前提下。 可是这个前提,还能成立么? 如今大明,煌煌天威,难道还有不开眼的对手? 所以,朱元璋似笑非笑的目光一落下来,兵部尚书陈宁几乎是浑身汗出如浆,后悔不迭。 却听……高居宝座之上的皇帝陛下,笑眯眯地说道:“陈爱卿,给你二十万两,可够了么?” 嗯?! 陈宁脸色骤然僵住,怀疑耳朵出了什么问题。 多少?! 他不可置信地霍然抬头,差点连最基本的礼仪规矩都忘了,跟陛下的笑容相对,这才意识到自己大大僭越,连忙重新低头,一颗心怦怦乱跳,心想这不会是反话吧,转眼间就是雷霆震怒,这是要把自己砍了啊! 不要了不要了! 一文钱都不要了! 陛下您就当我刚才放了个屁,把我当个屁放了吧…… “莫非,还不够?”朱元璋的声音再次悠悠响起,却还是没有生气的意思。 啊! 陈宁如梦方醒,知道不接话更是死罪,只得慌乱下跪,山呼万岁,磕头道:“够了够了!用、用不了那么多……” 在他想来,虽然找了由头,但那些山贼也就那点本事,根本不堪一击,这次朝廷有钱,能从皇帝手里要到那么三五万两,甚至一两万两银子,就足够整顿兵马,保持必要的战斗力,也让他这个兵部尚书,不至于沦为清冷衙门。 可是现在,皇帝一开口,给了二十万?! 这、这没道理啊! “嗯,够了就好。” 朱元璋点点头,淡淡道:“拿了钱,不能没有成效!陈宁,朕要你在三年之内,打造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的必胜强军!你,能做到么?” “能!!!”陈宁霍然起身,热泪盈眶,大声吼道:“微臣誓死不负皇恩浩荡,若我大明铁军不能摧枯拉朽,臣提头来见!” 开玩笑! 二十万两! 若是再练不好兵,那他陈宁的棺材板,也就值二两! 不过,不对呀! 陛下的意思,莫非是要打仗了? 还定在三年之内? 可是纵观大明内外,哪里还有仗可打? 兵部尚书陈宁,并不是昏聩的糊涂官,执掌兵部,那真的是对各地的兵事了如指掌,但此刻冥思苦想,也想不出周边还有哪个势力或是国家,值得大明如此大动干戈,甚至提前三年就要厉兵秣马。 莫非…… 陈宁深吸一口气,想到了唯一的可能。 又要跨海远征了? 就如同上次攻打倭国一样? 陈宁心中转着念头,脸色微微变幻,但既然要到了钱,便退了下去,不再多话。 然而这个信号,却让整个金銮殿上的文武百官,都陷入震惊。 兵部,给了二十万两啊! 难道要打仗? 还没等众人回过神来,只听宝座上陛下再次开口,点名道:“单安仁。” “臣在!” 工部尚书单安仁吃了一惊,连忙横跨一步,心想我正在努力编要钱的理由,怎么反而是皇帝先叫了我。 “上次督造海船,花费几何?”朱元璋慢悠悠地说道。 单安仁心中一凛,连忙答道:“启禀陛下,共计耗费银两近二十万!” “朕,再给你二十万!”朱元璋声音沉肃,郑重说道:“不过,不急着打造新船,而是用这二十万,广招能工巧匠,研究新船大船,要比上次远征倭岛的船只,大数倍,十数倍!能做到么?” “能!”单安仁知道这时候不应该有第二个答案,钱不用自己要,就已经给了,难道陛下这点诉求都满足不了?那他也只好提头来见了。 嘶! 至此,金銮殿上已经是鸦雀无声。 因为从这次早朝开启,到现在其实还不到两刻钟的时间,陛下已经连连挥动如椽大笔,将四十万两巨款,分别拨付给了兵部,还有工部。 要练兵,然后要造大船! 那么陛下要做什么,已经是呼之欲出,不需要任何猜测的了。 扬帆出海,扬威海外! 陛下,果然开始不安分了。 众人心中都有各自的想法,诸如魏国公徐达等人,更是开始琢磨,这次再度出征,由何人挂帅,何人先锋,又要攻打哪个国家呢? 按说,那些周边的小国,自从上次远征倭国并且将其一举歼灭之后,都纷纷吓破了胆,已经形成了朝贡的习惯,每年纳贡,俯首称臣,姿态已经放得相当低了。 看来皇帝陛下还是不满足,想要将其彻底纳入大明的版图? 嗯,开疆拓土,的确是历代君主最在意的大事。 现在有了钱,很容易就能兵强马壮,当然要搞点大事的了。 第五百一十八章 爽啊!花钱太爽了! 其实,所有人都误会了朱元璋。 周边那些小国? 朱元璋压根就没看上! 就看他们进贡的那些东西吧……香料、水果、珠饰、大象…… 都是垃圾! 除了那个湓亨国的橡胶树之外,其他基本上都是些没用的东西。 朱元璋之所以要厉兵秣马,再次准备远征出海,纯粹是盯上了那个传说中的土豆子。 至今,他也没忘记秦枫心声里说起过的,这土豆若是种植得当,赶上天时地利全都符合,甚至可以亩产上万斤啊! 上万斤的粮食,那是什么概念? 别说大明现在数千万人口,就算有几万万,也应该能够填饱肚子了吧? 这才是至关重要,必须要攥在手里的东西。 可是,虽然秦枫心声里没提,但朱元璋猜测着,在海洋的另一边,遥远的地方,人家或许也不肯白白把土豆给你,到时候说不定要有一场战斗。 尤其大明劳师以远,倘若战斗力不足,都不需要到打仗的时候,在海上就已经病死累死。 所以,要练兵,更要造船! 三年之后,估摸着标儿搞的那个什么汽牛,也该可以用在船上,作为动力了。 土豆!土豆! 我大明,何时才能真的拥有如此神物! 这日的早朝一开始,朱元璋便大刀阔斧,直接砸下四十万两巨款,让兵部尚书陈宁,以及工部尚书单安仁,全都是喜出望外,这下真的有了钱,腰杆子都硬起来了。 见皇帝如此大方,其他几位六部主官,也都是蠢蠢欲动。 “启禀陛下。”老资格的刑部尚书杨容,按捺不住,越众而出,躬身沉声道:“刑部乃国家之重器,掌天下刑名,维系律法之公正,保民之安宁。然近年来,案件繁多,疑难杂症层出不穷,加之边疆不宁,流民四起,盗匪横行,刑部所承之责愈重。为缉凶捕盗,审理冤狱,维护朝纲,刑部需增设巡检司,增派捕快,强化律法宣传,并修缮各地监牢,以防逃犯脱逃,确保罪有应得者得以妥善羁押。” “然,此等举措,皆需银钱支持。微臣斗胆,恳请陛下拨发专款,以资刑部之用。预计增设巡检司需银三万两,增派捕快及日常开销五千两,修缮监牢及购置刑具等又需一万五千两,总计五万两白银,方能确保刑部职能得以有效发挥,不负陛下之托,不负百姓之望。” “唔。”朱元璋略一思忖,趁着心情畅快,很大气地一挥手,道:“准了!刑部之事,关乎社稷安危,百姓福祉。爱卿所求,朕心已明,着户部商议,酌情拨发款项,务必使刑部之需得以满足,确保律法严明,天下太平。” 太给面子了! 杨容喜形于色,连忙跪拜谢恩,颤声道:“微臣代刑部上下,叩谢圣上隆恩!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这! 今天陛下也太好说话了! 这时候不要钱,那就笨了啊! 同样资格很老的吏部尚书藤毅,紧接着就出列奏道:“启禀陛下,吏部职掌天下官员之选拔、考核、升迁及黜陟,乃国家栋梁之基。去岁我大明科举,选拔人才无数,官员队伍不断扩大,吏部需处理之事务愈发繁重。然,各项开支激增,尤其是新晋官员之培训、考核费用,以及各地官署修缮、文书制作等项,皆需银两支持……” “五万两,够了么?”朱元璋直接打断藤毅的絮絮叨叨,毕竟吏部这些杂事也都是大事,不能马虎。 “臣!叩谢天恩!”藤毅也是心满意足,虽然他跟杨容只拿到五万两,但不比兵部和工部花钱狠,这五万两已经是足足够用了。 爽啊! 不但收钱的各位尚书大人眉开眼笑,花钱的朱元璋也觉得愈发过瘾。 原来,花钱是这么个美法! 要不是有了秦枫赚的这笔大钱,咱八辈子也没上过这种富裕早朝! 谁要钱,就给谁,不要钱就硬塞给你! 哈哈哈! 谁不想这么花钱啊? 可是之前的大明,恨不得一分钱掰成两半花,那真是太糟糕了! 还得是秦枫! 朱元璋的目光,忍不住掠向户部尚书黄铎。 秦枫身份特殊,不但是户部左侍郎,还没放下应天知府的那一摊子,所以原本侍郎也应该在早朝上有位置,如今却照例缺席。 黄铎感受到圣上目光,连忙站稳挺直,胸膛挺得高高的。 嘿!那都是我户部赚的钱!我户部赚的! 这些时日,黄铎简直像是翻身农奴把歌唱,以前那些对他不太待见的众位大人,现在全都变了脸色,阿谀奉承者有之,邀请赴宴者有之,更有甚者,连黄铎的几个儿子都盯上了,硬是要把自家如花似玉的闺女,嫁到黄家去…… 归根到底,都是钱闹的! 以前朝廷没钱,户部虽然名义上掌管着钱袋子,但是每一分钱都是有数的,根本没有什么灵活空间,要钱?去找皇帝就好了,户部也就是个过路财神,像是个仓库管理员而已。 但现在不一样了! 钱宽裕了,活动空间就大。 像刚才早朝上启奏皇帝这些大事,当然还得皇帝拍板。 不过很多不值得早朝上讨论的小事,也需要银钱啊,那可就完全得看人家户部尚书黄铎黄大人的脸色了! “启禀陛下……” 大家都要到了钱,礼部尚书陈迪自然也不甘落后,急匆匆地站出来,躬身道:“自古礼义廉耻,国之四维;礼仪之邦,文化之基。近年来,我大明蒸蒸日上,国力与日俱增!然应天府京城之地,却已渐渐陈旧,急需修缮皇宫各殿,以彰显我大明气派威仪!微臣恳请……” “此事,容后再议!”朱元璋皱眉,打断了陈迪的话。 啊? 陈迪懵了,怎么到我这里,就变成容后再议了? 您给个三万两万的,也是个意思啊! 大家都是六部主官,咱就不敢奢望人家兵部工部的几十万两了,那吏部刑部,也都拿了五万两白花花的银子啊! 我这都还没开口说数呢,就再议了? 陛下! 你不可如此厚此薄彼啊! “诸位爱卿,还有事么?”朱元璋不去理会一脸便秘的陈迪,心想我都没嫌宫殿陈旧,你先看不过去了?朝廷现在的确有钱,但不是花在这些没用的地方! 这宫殿,比咱当年家里的房子,好了一万倍! 你还不知足? 哼! 不打你几十廷杖,已经算是咱今天心情好了,还想要钱呢! 第五百一十九章 户部尚书心态崩,原来如此 散朝之后,户部尚书黄铎,回到自家府邸。 “老爷回来了。”黄铎的夫人连忙迎上前去,接过黄铎刚脱下来的官服,向里面一叠声地吩咐道:“来人呐,快把火上坐的汤水准备好,给老爷暖暖身子……” 嘿! 这日子真是神仙一样! 黄铎一回到家,几乎连手都不用动,只需要舒舒服服地往软椅上一躺,自有茶水送到嘴边,剥好的果子喂到嘴里,左右侍奉的全都是二八芳华的俏佳人,这待遇,就算给个皇上都不换呐! 不过,这可不能算是逾矩。 户部尚书,正二品的大员呢! 实际上六部主官,各自的府邸,全都修得又大又宽敞,侍奉的下人丫鬟一大堆,毕竟打了一辈子仗,还不该好好享受享受了? 就算是一贯以清廉为名的前户部尚书杨思义,以七十高龄,还曾经娶了个不到二十岁的小妾呢,这事儿皇上都知道,不但没责怪,反而还调侃了几句,说杨老尚书老当益壮,一树梨花压海棠什么的。 现在,轮到我来做尚书了! 其实知道今天,黄铎回想起这次升官,都跟做梦似的。 这得感谢杨老尚书啊! 黄铎在躺椅上微闭眼睛,琢磨着自己一定不能忘了杨老大人的知遇之恩,就算他已经致仕回了老家,自己人不能去,但礼不可废,每次赶上年节什么的,必须得派人送上一份心意,绝不能做那忘恩负义的人。 还有!还有秦枫秦大人! 一想到秦枫,黄铎更是心中感激。 如果说杨老大人是给他提供了这个升官的机会,那么秦枫才是他生命中更大的贵人。 倘若没有秦大人的提点,自己这个户部尚书,就别说今天金銮殿上那种几乎是众星捧月的位置了,就算坐稳尚书的椅子,都不那么容易。 杨老大人回老家了,但秦大人住得不远啊! 好几天没去拜见了,可不能让秦大人对我有什么看法。 一念及此,黄铎立刻睁眼,吩咐道:“来人呐,给我备马,准备厚礼,老爷我要出门!” 一声吩咐,只是等待了半盏茶的光景,便已经一切准备妥当,黄铎坐上马车,瞥了几眼礼物清单,便直奔应天府淳化县而来。 到了秦府门口,黄铎早早就下了马车,双手拎着贵重礼物,远远地招呼道:“三斗兄弟!秦大人在家吗?” 嚯! 这不是黄尚书么? 甘愿充当门房的贺三斗,吃了一惊,这可是当朝二品,居然要跟自己称兄道弟了? 甭问,这自然是秦大人的面子! 但我不能太不知进退了。 贺三斗现在也是见过世面的人,一听这话,连忙摇头,苦笑道:“黄大人可折煞小人了!当不起如此称呼……大人在家呢,您快进来,避避风寒,我这就给您通报去!” 于是黄铎进了门,不消片刻,便听到里面笑声传来,埋怨道:“三斗你也是好起来了,怎么连黄大人都敢给扔在外面,该打!哎呀黄大人,下官不知大驾光临,有失远迎,有失远迎了啊……” 几句话一说,双方都很满意,于是黄铎登堂入室,到了宽敞的厅堂里,分宾主落座,很快就见有人从里屋出来,手里端着茶盘茶盏,微笑道:“黄大人请喝茶。” 哈! 秦大人府上的丫鬟,倒也…… 嗯?! 黄铎眯起眼睛,正要欣赏一下别府的丽色,忽然间浑身一个激灵,一双眼睛差点直接瞪出眼眶。 “黄大人,请喝茶。”朱镜媺微笑,语调轻盈,但目光跟黄铎交换一下,已经传递了足够的信息。 嘶! 黄铎人麻了。 霎时间,他好像终于明白,为什么皇帝如此器重这个秦枫,甚至已经到了令人无法置信的地步。 原来,人家是一家人啊! 他虽然之前只是户部侍郎,但也是在京城做官许多年,早年朱元璋打天下的时候,他也算是出过力的马前卒,有幸曾经见过大明长公主殿下。 没想到,今日再见,那个当年的小女孩,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而且作新妇打扮,别有一番娇俏韵味,但他哪还敢多看半眼。 懂了懂了懂了! 好家伙! 只知道秦大人跟太子殿下同一天娶亲,自己虽然分身乏术,但也派人送来厚礼,但万万没想到,秦大人娶的,竟然就是当朝公主! 我……我黄铎何德何能啊,竟然能让公主殿下奉茶? 黄铎忽地一下站起身,双手接过茶盏,手指都微微颤抖着。 “哎,黄大人,太客气了,坐,坐阿!”秦枫微笑道:“给我你介绍,这是内人,我们随便惯了的,家里又没有下人,故而亲自出来奉茶待客,黄大人莫怪……” 啊这! 黄铎心想,我用哪个脑袋,敢见怪这个? “秦大人两袖清风,身居高位居然还如此清贫,令我惭愧阿!”黄铎知道公主的意思是不能声张,连忙在仓促间找了个话题,胡乱搪塞一下。 “咳,这倒也不是我清廉,只不过一时还没顾上。”秦枫笑道:“天寒地冻的,连牙婆都不肯出门,我就跟兰娘商量着,等开了春,再好好选几个身家清白的丫鬟仆役,不然这么大的宅子,我们两个人,也太冷清了些。” “应该的,应该的!”黄铎不敢深谈这个话题,好家伙这可是人家长公主殿下的家事,他有啥资格多嘴,假装抿了口茶水,便话锋一转,道:“秦大人,到今日,已经堪堪过了正月,我户部的收支情况,想要跟您汇报一下,不知是否打扰了?” “嗯,黄大人请说。”秦枫点了点头,很平静地说道。 “是这样的。”黄铎稍稍整理一下,沉声道:“得益于大人的妙手筹谋,如今我户部现银存量充足,即便拨给兵部二十万两,工部二十万两,刑部五万两,吏部五万两,但存银仍然远在安全线之上……” 哦? 秦枫眉头微挑,插嘴问道:“兵部和工部要那么多钱做什么?” 于是,黄铎就将刚才朝堂上的事情,事无巨细,一一向秦枫汇报,态度之恭谨,语调之卑微,令一旁的朱镜媺不由得浮现出笑容。 尚书,向侍郎汇报工作,这可是稀罕事儿呢! 第五百二十章 公主殿下有喜了? 奇怪了。 老朱想要做什么? 听了黄铎的汇报,秦枫也有些诧异。 兵部,工部,大量拨款,这是要厉兵秣马,扬威海外? 可是……还去打谁阿? 这个老朱,竟然如此有远见么?他手里也有一张世界地图? 暂时难以索解,秦枫略一沉吟,笑道:“看来,接下来一段时间,黄大人可有的忙了!光是这几十万两银子的调配拨付,厘清用途,让每一笔款项都能用在刀刃上,还要协调跟朝廷各部的关系,黄大人肩上的担子,可不轻阿!” 啊对…… 黄铎苦笑,心想本来这个担子也有你一份的。 可是现在……我表面上是个尚书,实际上还是个干活的侍郎,跟那个表面上都依然是侍郎的潘严一起,忙到吐血也不敢误了朝廷的大事。 来都来了,多请教请教吧! 黄铎不能错过这个机会,就着新的一年,户部的各种大事小情,都拿来跟秦枫稍讨论一番,果然觉得这位秦大人眼光独到,能力不凡,那些看似很麻烦的事情,被他三言两语一分拆,立刻便清清楚楚,可比自己冥思苦想无数日夜想出来的法子,更巧妙更有操作性。 心中叹服,黄铎便没了那些怨怼的心思,更加摆好自己的位置,只要多来听听秦大人的教诲,户部的事情再繁忙,也出不了任何乱子。 户部掌管大明财政,事关重大,黄铎又唯恐行查他错,所以很多话题都问得很细。 朱镜媺一开始还微笑听着,后来渐渐觉得气闷,便离了厅堂,自己到院子里,随意拎起水壶,慢悠悠地浇花,那都是她在宫中最喜欢的花,现在既然嫁了人,便想办法移种过来,虽然这会儿才是初春天气,但也要保持水分润泽,过不久便能竞相盛开,这秦府里便会多了许多娇艳欲滴的勃勃生机。 浇着浇着,不知怎地,忽然觉得胸口烦恶,朱镜媺蹙起眉头,连忙放下水壶,手捂着胸口,张嘴干呕了几下,却没有呕出什么东西,反而觉得愈发难受,微微发出痛楚的呻吟。 “怎么了?”秦枫一眼瞥见情况不妥,连忙起身,把黄铎丢在厅里,到兰娘跟前扶住了,关切问道:“过几日就有仆役丫鬟到了,这些粗活,你何必自己做。这是怎么了,风寒了么?” “没有。”朱镜媺摇摇头,皱眉道:“就是觉得忽然恶心,泛酸……” 诶? 你这么说,关键词可就拉满了。 秦枫好歹前世也是看过许多电视剧的,闻言眼前一亮,惊喜道:“娘子!你该不会是……有了吧?” “哎呀,嘘……”朱镜媺顿时又羞又急,往里面使了个眼色,意思是黄大人还在这里呢,说这些多难为情。 哈哈哈! 秦枫就笑,心中当然极为欢喜,没想到自己穿越而来这几年,不但没有被打回老家,反而现在已经娶妻生子,要在这大明朝真的扎根下来了。 好好好! 黄大人……让他喝会儿茶! 秦枫也不用跟黄铎见外,直接匆匆伸手打了个招呼,便不由分说,亲自扶着兰娘,一步步小心翼翼地挪回房间,生怕她磕了碰了,倒把兰娘弄得脸颊晕红,连刚才恶心的劲儿好像都消失不见了。 啊! 公主殿下这是,有喜了? 黄铎是过来人,察言观色,已经看出了个大概,心想这份礼物更是马虎不得,不管是看在哪一方,都是自己必须好好侍奉的,回头跟夫人商量一下,一定得备一份又厚重又应景的礼物,表表自己的孝心。 等了片刻,没有动静。 黄铎微微尴尬,毕竟这是秦大人的府邸,他干巴巴坐在这里,有点如坐针毡。 索性,黄铎站起身,到了院子里,把刚才公主殿下放下的水壶给拎了起来,认真地开始浇花,也算是他给秦大人做一点事嘛。 …… 刑部尚书杨容,来到秦府! 杨容是有所为而来。 今日在金銮殿上,皇帝大笔一挥,竟然给刑部批了五万两的巨款! 要知道,刑部这个地方,比不得工部兵部,通常来说,并不是吃银子的大户,这下皇帝格外慷慨,杨容惊喜之余,反而有些忐忑了。 这个钱,怎么花,应该花在什么地方,最让皇帝高兴,可容不得半点马虎。 若是搞好了,说不定以后还有。 搞不好,别说以后拿不到钱,立刻受到训斥甚至贬官,都是有可能的。 思前想后,最近皇帝最宠爱的臣子,自然莫过于那个年轻的秦枫了! 说不定,秦枫能有些建议,帮自己揣摩上意,最起码也不至于跑得太偏。 于是,杨容便备了车马和礼物,来到秦府。 朱门紧闭,杨容下马走近,拱手笑道:“本官,刑部尚书杨容,不知秦枫秦大人,是否在家?” “啊,杨大人请进,小人这就去通报!”贺三斗一听又来了个尚书,连忙照样迎进门,向内堂通报。 可是,这时候秦枫心里,只有兰娘的身体,还有她肚子里疑似的小秦枫,听说刑部尚书来了,只觉得麻烦,但又不能太过怠慢,便吩咐道:“三斗,你先让杨大人稍等,我这里一时走不开……嗯、黄大人在呢,让他们聊聊也好!” 啊? 被迎进门的杨容,一眼就看到正在浇花的那人,有点眼熟。 “啊,杨大人……”黄铎手里拎着水壶,见到杨容,也是愣住,忙不迭地说道:“杨大人,幸会了……” 牛逼! 杨容这会儿心里可不平静。 谁说这个新任的户部尚书,有点不懂人情世故? 人家可太懂了啊! 我这刚散了朝就来,居然也没赶上第一拨,人家都开始浇花了呢! 那还犹豫什么,我也别闲着了啊! 眼里得有点活! 不然……凭什么人家秦枫秦大人要帮你的忙? 杨容虽然年纪不小,身手可并不迟钝,一弯腰就把地上的一把扫帚抄在手里,掂了掂,刚好可以扫一下庭院里的落叶… ? 贺三斗本来还打算按照秦大人的指示,好好说几句话安顿一下这位大人,却见俩大人已经上手干活了。 这、这是怎么搞的? 贺三斗略慌,正要上前拦阻,却听门外传来声音,道:“请问,秦枫秦大人,在家吗?” 第五百二十一章 秦府快成小金銮殿了 秦府,内室。 秦枫满脸都是喜悦,小心翼翼地扶着一脸无奈的兰娘,压根不理会她说什么,硬是把她扶上了床,还给盖上了被子。 “好好躺着,我等会儿去给找个最好的郎中,把一把脉。”秦枫喜孜孜地说道。 没办法,这年头没b超,就只能相信郎中了,不过喜脉应该不难,淳化县就有这样的老郎中。 “哎呀,不是说,杨大人来了么,你快去呀。”朱镜媺又是好笑又是甜蜜,其实走动这几下,刚才那恶心的感觉就全消失了,偏偏这个人非要把自己按在床上,还不许动,真是让人没办法。 “没事,让杨大人等一会儿!”秦枫很严肃地说道:“我这可是大事,别说杨大人了,天王老子来了,也得让他等着!” “咳!还、还不一定呢……”朱镜媺脸颊晕红,内心自然也希望是自己怀了孩子,但……她从没有任何经验,就算是母后也不会跟自己普及很多这方面的知识,刚才那股子恶心,许是早晨吃油了呢? 不过,怎么好像秦枫很懂的样子! 朱镜媺又开始患得患失起来,悄悄观察秦枫的神色,却也看不出什么来。 不是说,他也是头回结婚么? “你好好躺着哈!”秦枫把热水给端到床边,又仔细嘱咐了好一阵子,琢磨着杨大人再不搭理,就不礼貌了,这才一步三回头地离开内室。 嗯,先应付了杨大人他们,然后就去请郎中! 哈哈,我秦枫,也是要当爸爸的人了呢! 秦枫满面春风,喜气洋洋,出门这么一看…… 呆了。 饶是以秦枫的镇定沉稳,这会儿也不禁目瞪口呆! 距离最近,正手持一块抹布,刚刚擦到厅堂廊柱的,正是礼部尚书陈迪,在这里面算年轻的了,一块抹布舞得飞快,手脚甚是麻利。 再往远处看……扫地的是刑部尚书杨容,浇花的是户部尚书黄铎,担水的是…… 一、二、三、四、五、六…… 好家伙! 这是六部齐至! 秦枫人麻了,差点怀疑自己再次穿越,然后发生了某种身份的切换。 什么情况? 我就进去照顾个媳妇儿的当口,六部主官全都跑来我家干杂活了? 看来,这秦府的下人仆役,是不招不行了! 这些大人们呐,你们眼里也太有活了吧? 不至于的,咱真不至于的! “各位大人!罪过了罪过了……快停下来……”秦枫愣怔片刻,连忙高声叫道:“这,这是怎么话儿说的!哪能让各位大人干这些粗活,下官可是受不起啊!” 一见秦枫出来,众人纷纷露出喜色,连忙放下手里的家什,纷纷围拢过来,一番热闹的寒暄,秦枫才闹清楚大家来这里的原因。 其实,追本溯源,都是因为今天早晨早朝,老朱忽然间撒币,出手阔绰,除了礼部的申请被驳回之外,其他四部都得到了一笔不菲的银钱,那自然是欢天喜地,高呼皇恩浩荡。 可是退朝之后,所有人的心里都不宁定。 有钱了! 但要怎么花,这里面的门道很深! 花钱,是个技术活,别看是国家的钱,但花得好或许就能加官进爵,花得不好说不定连命都没了。 谁敢乱来? 于是,不管是拿了五万的,还是拿了二十万的,俱都心中惴惴,想来想去,总不能退朝之后立刻就去烦皇帝,便不约而同地想到最近一两年,圣眷恩宠已经快要达到不可思议的极致的这个秦枫了。 拿到钱的心里不安,没拿到钱的更是仿佛连天都塌了。 礼部尚书陈迪,金銮殿上被皇帝没好气地顶了两句,当时脑子里差点连给家人的遗言都打好草稿了。 要知道,皇帝今天明显心情极佳,只要开口的,都没拒绝,只有自己礼部刚一伸手,就被打了回去,这可要了亲命了啊! 所以陈迪也想到了秦枫,想着来取取经,到底自己有什么地方让皇帝不满意了,这必须改啊。 结果一到秦府,陈迪差点当场尿了裤子。 那些比自己资历深、岁数大的老大人,一个个全都在秦府忙活上了,扫地的,浇花的,挑水的…… 陈迪直接就毛了! 我说怎么要不到钱,原来是自己表现的确有问题! 看看人家! 于是,陈迪有样学样,直接就把官服里的衬衣硬是撕下来一大片,当场就扔进水桶里,二话不说就开始擦桌子,擦椅子,擦窗户擦廊柱…… 寒暄过后,闹明白了各位大人的来意,秦枫也是无了奈了。 老朱你以后不要这么忽然撒币了。 拿到钱的不心安,拿不到钱的更慌乱。 现在都到我这里来问计,我又能说点啥。 没办法,来都来了,秦枫这座刚起造的府邸,还好厅堂足够宽敞,各位大人也算都能有个座位,要是再来几个重量级人物,恐怕二品以下的,那就只能站着了! “嗯……陈大人。陛下有意厉兵秣马,未必就是对外动兵的意思,可能只为了整肃军容,保持必要的威慑力呢?” “藤大人,您是吏部天官,经验丰富,这笔银钱如何花用,藤大人心中必然有妥当的法子,何必问询于我。” “陈大人那!不是礼部不肯给钱,但您也知道陛下起于毫末,最反对的就是铺张浪费,陛下从自己做起,厉行节约,修缮宫殿的事情当然不在考虑范围之内,依下官的看法,倒不如在典礼仪式的方面下功夫,那不也是你们礼部的职责么?” 秦枫按照自己的理解,给各位大人出了主意,但大多也都是些中正平和的言辞,绝不会犯什么忌讳。 他现在可是要当爸爸的人了,要稳健,不能乱出风头。 就从这个角度上说,给这些六部主官出主意,也不能太用心,否则他们下次还来,一来二去的,我这秦府快成了小金銮殿,老朱再皇恩浩荡,也不能容许应天府出现了一个小朝堂吧? 好不容易,才把这些有求而来的大人一一送走,秦枫这才松了口气,当然没忘了正事儿,立刻出门,先去把淳化县那个小有名气的老郎中,给请到了府里。 “王大夫,你给看看,我夫人今日恶心泛酸,是真的怀了身子么?” 第五百二十二章 兰娘,你买人这么快的吗? “唔,大人稍待。” 老郎中神情谨慎,伸出两根手指,搭在朱镜媺手腕上,然后微闭眼睛,细细感受脉搏的跳动,忽而皱眉忽而疑惑,倒是看得不太懂医术的秦枫和朱镜媺,愈发紧张起来。 似乎过了许久,老郎中才睁开眼睛,收了手,望着秦枫说道:“秦大人,以小人来看……夫人,并没有怀孕呢。” 啊? 秦枫微惊,急切道:“那她刚才为什么恶心,难道是有别的病症?你快再看看!!” “这……” “快看啊,看我干什么,我脸上有脉象?!”秦枫更急地说道。 “哎呀,你别急……”朱镜媺见他如此紧张自己,并不是因为孩子的缘故,自然是心中甜蜜,却连忙说道:“我就说,不一定是……是那个。我早晨多吃了两个油糕,大概跟这个有关吧。” “嗯,有可能。”老郎中点头道:“夫人这几日清淡饮食,且先观察一下。适才小人感觉到您脉象稳健,气血旺盛,身体应该很好,只是偶尔的不适,那也不用太放在心上,毕竟您也知道,人吃五谷杂粮,总不可能不闹毛病……” “咳,原来不是我儿子。”送走老郎中,秦枫有些懊恼地自嘲一笑,道:“要不,咱们出去走动走动?我见天气很好,要是因为消化不良,走动走动应该就好起来了。” “嘁,哪有那么快!”朱镜媺虽然已经跟他成婚近月,蜜里调油,说起这个却还是忍不住羞涩脸红,低下了头,又想起一事,微微忐忑地说道:“你……准知道是儿子?或许是女孩呢……” “女孩更好啊!跟你一样漂亮,我喜欢!”秦枫可没有重男轻女的思想,闻言反而蠢蠢欲动,心想虽然天气很好,但运动这件事,不出门其实也是一样的。 哎!这个人! 半个时辰之后,满脸春潮的朱镜媺,又是疲惫,又是无奈。 说好的出去走走呢? 还说不急着要儿子,你这也不像是不急的样子呀! 不过说起来,也有点怪,这都快一个月了,怎么……没什么动静呢…… “靠!没水了!” 秦枫抓起床头的水杯,随后扔下,四仰八叉地躺在床上,姿态不雅,虽然口渴也懒得起来弄水。 “你等着,我去倒水……”朱镜媺连忙挣扎着起身,胡乱抓了件衣服掩住胸口,不过这里也没有外人,理论上掩或者不掩其实是一样的。 “哈哈,不用不用!”秦枫没有大男子主义,虽然到了七百年前,也是个怜香惜玉的性子,何况是自己精挑细选的枕边人呢,他直接把神色疲惫的朱镜媺按翻在床上,自己一跃而起,端了两杯水回来,递给夫人一杯。 哎……这样,好像也不是个事儿。 朱镜媺寻思着,这座秦府,也的的确确该有几个服侍的丫头了,不然全都要亲力亲为,自己倒是愿意,但以后怀了身孕,那就不那么方便,秦枫他公务缠身,更是不可能让他做这些琐碎的事情,这都得算自己没能打理好家事呢。 “秦枫。”朱镜媺放下手中水杯,低声道:“明天,我出去转一转,看看有没有合适的仆役丫鬟,买几个回来?你有没有什么要求,可以说出来。” “都行,你看着办,这事儿你说了算。”秦枫摆了摆手,也并不反对,不然偌大的秦府,光是洒扫庭院,已经不该是他或者兰娘来做的了。 第二天,朱镜媺果然收拾妥当,出了门,秦枫却被各种繁杂的公文绊住,没有陪同。 春耕,已经陆续开始了。 但秦枫现在的心思,主要并没有放在这件理论上的大事上。 有了灌溉新法,再加上几年的熟悉,如今整个应天府的范围内,只要没有大的天灾降下,收齐田税那是板上钉钉的事,而且家家户户都已经有了不少的盈余,安全线拉到很高,有至少一半的人家,哪怕今年庄稼歉收,也是不愁吃喝的。 秦枫判断出,时机差不多也算是成熟了。 上元、江宁、句容、溧阳、溧水、江浦、六合,还有自己府衙所在的淳化。 此为应天八县。 按照大年初一那天,各县令在秦府谈的那些思路,现在事情过去一个月,他们摸清了知府大人的意图,自然是不敢怠慢,全都无比认真地思索方案,因地制宜,现在把请示的文书计划,全都递了上来。 句容的施工队,溧阳的棉花纺织,可以重点关注一下,或许短期内就能见到一定的成果。 溧水的特色小吃,江浦的石匠工艺,还有江宁县令丁歙提出的那个比较超前的想法,估计暂时还难以开展,得慢慢来。 六合不用说了,只是一个工场,就足够鼎臣忙活的,出成果更是遥遥无期,那是一步放眼未来的大棋。 至于上元么…… 这鲁岩,真是干啥啥不行,吃啥啥没够! 应天八县,只有上元县县令鲁岩,啥计划也没报上来,倒也不是怠慢,前后一共发了三封文书,不是强调困难,就是空口表忠心,态度虽然拉满了,但对于百姓民生,看来的确是缺乏具体的执政思路。 没奈何,自己这个做知府的,只能亲自去上元县走一走,看看那里的风土人情,适合发展一下什么项目。 说起来,上元县距离淳化相对比较远,所以秦枫虽然做了两年知府,还真没正经去过。 今天…… 正转着念头,外面已经传来细碎的脚步声,听上去人数竟然不少,伴随着熟悉的语调,远远传来。 嗯? 秦枫一愣,随即想到,是兰娘回来了。 好家伙! 效率这么高的吗? 就这大半日的光景,已经把人都买回来了? 这……这个时代,我果然融入得还是不够透彻,这要是搁七百年后,别说买人了,就算是买大件家电,半天的工夫也没这么利索的。 行吧,早晚的事儿。 既然买回来了,那就看一看,毕竟这些以后都是秦府里的仆役下人,丫鬟侍女之类,用得是否顺手,也影响心情好坏。 第五百二十三章 你喜欢男的? 打眼一看,怎么目迷五色的…… 跟随兰娘进入秦府的,一共有六个人。 六个女人。 “这……怎么都是女的?”秦枫有些惊讶。 “啊,你喜欢男的?”兰娘更惊讶。 呃! 秦枫没了言语,仔细想想,如果可以选择,那还是都女的吧,毕竟就算按照后世的思维,这些下人仆役之类的,无非就是保姆嘛,保姆自带女字旁。 男保姆?那是电视剧和小品里才会有的东西。 “你们都来,见过秦老爷!”兰娘招呼一声,那六个年轻的女子连忙神色紧张地上前,袅袅婷婷,盈盈下拜,隐约有脂粉的气息扑面而来,虽然并不高级,但也是女孩子的爱美天性使然。 然后兰娘就开始介绍,这是春杏,这是碧桃,这是芍药,这是秋菊…… 一共六位,都给起成了花名,看得出来兰娘真是爱花之人,秦枫一时也记不住这么多名字,只得草草点个头,便算是收下了这些使唤丫头,反正以后相处的日子还长着呢,总会慢慢认识的。 这样一来,秦府虽然很大,基本上也就够用了,最多再添补几个看家护院的,规制会显得更完整些,但实际上以淳化县目前的治安情况,以及秦枫秦大人的威望,这看家护院也并不是十分必要。 兰娘很快就进入角色,给众位丫头安排职责,有的负责厨房,有的负责浣洗,有的负责清洁,有的负责日常起居…… 秦枫手里批阅着各种公文,偶尔抬头看几眼,便见到这府邸里的秩序愈发清晰,兰娘还真是挺有女主人的那股子架势,跟她在床上的羞怯表现,截然不同。 呃!想歪了! 秦枫定了定神,笑着招呼道:“兰娘,别忙了,歇一歇,你身子还没大好呢,这会儿不要紧了吧?” “好着呢!”朱镜媺转身,甜甜一笑。 其实有一件事,让她心中难以决断。 这公主的身份,什么时候才能跟秦枫全部坦白? 这些日子,新婚燕尔,秦枫对她越好,朱镜媺内心就越不平静,总觉得这件大事瞒住了他,夫妻间便少了那份坦诚,十分不妥。 可是自己的身份非同小可,乃是大明长公主,若是说出来,会不会惹得秦枫不喜? 要知道,按照一般的规矩,做了朝廷驸马,可就不能再担任重要官职了。 所以,自己要是挑明此事,会不会反而误了他的前程? 为此,朱镜媺还在犹豫。 不过今天,要让一众丫鬟进门,朱镜媺选中的这六个丫鬟,并非全都来自民间,其中春杏和丁香两位,是从小在宫中就侍奉她的丫鬟,只是后来朱镜媺出宫去民间,扮演兰娘的事情,为了保密,就没有带着丫鬟同去。 现在嫁到秦家,做了人妇,需要丫鬟侍奉,朱镜媺自然还是想选择从小用惯了的两位,便在叮咛嘱咐之后,把春杏和丁香从宫里带了出来,再加上牙婆那里买的四个,一起进入秦府。 秦府里多了这些新人,明显热闹了许多,虽然不敢太过于叽叽喳喳,但后来见到秦大人虽然身居高位,却并没有很大的官威,大多数时候还很和气,对夫人更是宠着惯着,让这些大多苦命的丫鬟又是羡慕又是喜欢,于是在秦枫并非忙于公务的时候,秦府里也时常响起莺莺燕燕的声音,笑闹不停。 转眼间,又是半月光景。 应天府的春耕已经进行过半,秦枫虽然对此很有信心,但也不敢过于怠慢,还是走了好几个地方,确保各县地里的庄稼都已经种下,才完全放了心。 这一日,忽然想到上元县那边还要走一趟,便跟兰娘打了个招呼,只带了贺三斗一个人,坐上马车,不多时便踏上上元县的地面。 “啊!秦大人!” 可巧,迎面就遇到了上元县县令鲁岩,把这位鲁县令吓得浑身一个激灵,心想大人忽然不告而来,莫不是来找毛病的? 三言两语,已将秦枫迎入县衙,殷勤备至,生怕自己有什么地方行差踏错,让这位知府大人不满,那至少这个县令是做到头了。 鲁岩作为老人,是亲眼见到曾经要跟秦枫掰掰手腕的丛重、孙不甚等人,是怎么没的。 其中那个丛重,尤其凄惨,到现在还在京城土地庙门口挂着呢,风一吹还滴溜溜的转…… “地里庄稼,弄得不错。”秦枫自然而然地坐在主位,淡淡开口,先给这鲁岩吃了颗定心丸,免得他太过忐忑。 “大人谬赞!都是大人灌溉新法的功劳!”鲁岩小心翼翼,言语间但求无过。 “各县,都已经交上了计划书。”秦枫望着点头哈腰的鲁岩,似乎随意地说道:“改善民生,不能只是种地收粮食!如今时间已经过去近两个月,春耕的忙碌也告一段落,上元县这边,还是没有什么想法么?” 这! 鲁岩一张老脸顿时成了苦瓜。 平心而论,他真的是想过了。 但上元县这个地方,好像没什么特产,百姓都是老实巴交的百姓,让干啥就干啥是没问题的,但具体应该发展哪方面的东西,可以用来改善民生,能形成一个区别于其他地区的特色,鲁岩真的是冥思苦想也没有答案。 “哎。”见他面有难色,秦枫摇摇头,笑道:“鲁大人的思路,不可太过于僵化!衣食住行,生老病死,不都是百姓最基本的日常?光是这八个字里,能提炼出多少跟民生相关的方向和项目?” “好,好的秦大人!”鲁岩连连点头,但看得出来,他脑子里依然是一团浆糊,并没有确切的想法。 朽木不可雕啊! 这鲁岩,这辈子也就是个县令了。 秦枫知道他这倒不是态度问题,单纯就是能力不行,缺乏一双发现的眼睛,更缺乏为国为民的心。 “我一路走来,见到路旁除了农田之外,好像还有一些田地里,种的并不是稻谷粮食之类?”秦枫不得不出言提示。 啊? 鲁岩一愣,但毕竟是自己的地盘,稍一回忆便想起了究竟,连忙答道:“启禀知府大人!那几块田,是种植的药材,因为上元县这个地方,气候湿润阴凉,适合一些药材生长,所以很多药商都在这里租了地,专门种些药材,这里面还有京城的药商哩……” “所以?”秦枫心想我都把饭喂到嘴边了,你还不知道张嘴,那真是神仙也救不了你。 第五百二十四章 朱镜媺简直要抓狂了! 带不动啊! 带不动! 从上元县县衙出来,秦枫觉得一阵阵虚弱。 这个鲁岩,真的是一言难尽。 难怪之前摸底的时候,这上元县的财政还算清廉,鲁岩虽然也捞钱,但相对其他几位,算是捞得少的。 当时还对他印象不错,现在看来他之所以捞得少,不是道德水准高,而是智力水准低,自己知道自己的本事,要是还敢多伸手,只怕不用等到自己做知府,上任知府就把他给咔嚓了。 哎…… 清官,真不一定是好官。 这鲁岩的悟性,还特么不如孙宇宙呢! 费劲巴拉,才终于把事情给他说明白,让他依托上元县的药材种植,发展一下自身的经济创收能力,其实这是一条很好的路嘛! 老百姓,离不开衣食住行,更逃不开生老病死。 光是一个病字,就让多少人家害怕担忧,哪怕是小康家庭,因病返贫的也绝不罕见。 因此,药材生意若是做起来,市场是绝对不愁的。 这个鲁岩,居然捧着金饭碗还一脸苦相,真是让人哭笑不得。 回到淳化,已经是日落西山。 贺三斗没成家,自从秦府落成之后,索性一直都在这里充当门房,有他的身手以及现在的身份,在这里一镇,别说是寻常蟊贼了,就算朝廷大员来访,见到这位秦枫的心腹手下,往往都是客客气气的。 秦枫说了几次,但贺三斗念及大人的提携之恩,硬是不走,便也只好由得他。 一进门,耳边的莺莺燕燕之声顿时戛然而止,从内室响起一声欢悦,“老爷回来了!” 这回,秦枫算是真的享受到了官老爷到家的熨帖。 一霎眼的工夫,已经有数股香风迎面而至,接衣服的接衣服,端茶的端茶,坐在躺椅上就有温柔的小手在肩背上恰到好处地捶打着。 唔……这万恶的封建社会啊! 回不去了,回不去了。 秦枫惬意地闭上眼睛,今日上元县的事情安排妥当之后,今年自己布局应天的所有棋子,算是都已经落下了。 但关于成果,哪怕最早的,也得个一年半载才能见到些许模样,像工物工厂这样的地方,就算两三年研究出了个寂寞,秦枫也一点都不奇怪。 这,本就不该是个急事。 春去夏至,转眼间这洪武六年,也已经近半了。 秋收之前,家家户户都得农忙,夏天更是地里的活最要劲儿的时候,谁也不敢怠慢了,唯恐现在若是偷懒,到秋天收成的时候,那水田里的产量,可不会帮着一起骗人。 可是这流火七月,秦府里的莺莺燕燕,却不知从何时开始,渐渐停歇,隐约有一股愁苦的情绪蔓延开来,让最爱说笑的丫鬟,也收起了笑脸,不敢再随意调笑。 哪怕秦枫觉得这气氛不好,也没必要,故意逗弄几下,那些丫头勉强给个面子,但见到夫人的身影,连忙收敛小心,快步去忙自己的事。 “咳,兰娘,你真的不用急呀……”秦枫知道这是为什么,但京城里的郎中都来了三拨了,都查不出什么问题,或许是缘分没到,毕竟也才半年光景,他没那么着急,但却无法排解兰娘的压力。 “明天,我再去庙里拜拜!”一说这个,朱镜媺微微红了眼圈,觉得自己真是太对不起秦枫了,怎么……这肚子就是不争气,任凭怎么努力,就是没有动静! 这,都快半年了呀! 她知道,同一天结婚的哥哥,哪怕是不怎么回东宫,也在一个月之后,从东宫里传出让整个京城都振奋欣喜的喜讯——太子妃已经怀上了龙子! 虽然就连太医院的院正也不敢妄断男女,但这个还在娘胎里的孩子,倘若是男孩,那便是万众瞩目的皇太孙,是大明王朝第三代的继承人啊! 据说,父皇为此极为高兴,一开口就是“朕的孙儿”如何如何,好像他已经笃定那是个男孩似的。 没人知道朱元璋从秦枫心声里,提前知道了喜讯,只当他是盼孙心切,东宫的那位太子妃,每天焚香祷告,盼着上苍能够天随人愿,真的给自己降下一个麟儿,那就算太子的心依然不太在自己身上,这东宫女主的位置,终究还是无可动摇的。 可是我呢?! 朱镜媺简直要抓狂了。 哥哥偶尔留宿东宫,就已经留下种子,茁壮成长,上次偷偷回宫的时候,那位嫂嫂手抚着肚子,喜笑颜开,满眼都是幸福和希望,看得朱镜媺又是羡慕又是难过。 秦枫,每天晚上都…… 问题肯定不可能是出在他那里,那就是我不争气了! 别说秦枫给他找的那些京城名医,实际上朱镜媺自己回宫,整个太医院都被她搅得鸡犬不宁,但最终也并没有一个确切结果,那些庸医只会唯唯诺诺地说公主殿下不必着急,且放宽心,若是心急焦虑,反而更不容易受孕,云云…… 怎能不着急呢?! 心中急切,朱镜媺甚至觉得院子里那些丫鬟,看自己的眼神都不对了! 若是生不出孩子,夫妻感情再好,又有什么用? 无子! 这是七出之列啊!仅次于不敬父母! 秦枫没有父母,但秦家怎能因为自己而断了传承? 朱镜媺真的好怕,好几次午夜梦回,都是噩梦,梦见自己无法生育,最终还是免不了被一纸休书,赶出门外…… 当然,她是公主之尊,若是亮明身份,自然可以避免如此厄运。 但事情若是闹到用公主的身份强压秦枫,那现在的无边幸福,可也就成了梦幻泡影。 不行,绝不能让这么可怕的事情发生! 既然医道无效,朱镜媺毕竟还是这个时代的思想,自然而然地,想着要求助神佛。 于是第二天,朱镜媺带着春杏和丁香两个最贴身的丫鬟,跟秦枫打了招呼,坐上马车,由最得力的贺三斗亲自驾车,去往位于京城西北远郊的灵觉寺,那是千年古刹,据说求子求仕,颇为灵验。 一大清早,尽管朱镜媺已经连连催促,但马车到灵觉寺的时候,依然见到前面人头攒动,不知聚集了多少虔诚的香客。 朱镜媺记得秦枫的叮嘱,不敢太过招摇,下了马车,规规矩矩地排队,直到快到中午,才终于跨入灵觉寺的大门。 第五百二十五章 求子心切 糟了…… 排这么长的队,今早沐浴净身的效果都没有了。 朱镜媺神色有些微微惶恐,虽然她是大明长公主,但面对高高在上的神祇,只怕她那位无所不能的父皇也要敬畏三分,更何况是她有求而来,更应该对佛祖有足够的尊重。 但这里的人实在太多了,挤来挤去,哪怕有贺三斗和两个丫鬟挡着护着,也还是照顾不周,让朱镜媺浑身香汗淋漓,生怕因此惹得佛祖不快,所求的事情就不灵验了。 孩子……一定要怀上孩子呀! 朱镜媺脑子里不断回想这两个月以来,如愿以偿跟秦枫结了婚,婚后他不但没有减退热情,反而比婚前更加亲近,好像之前的那些微微疏离,到现在一股脑全都释放出来,有时候甚至都让她觉得如在幻梦当中。 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 但难道这样的美好,终究真的只能成为幻梦么? 虽然秦枫一再说,有没有孩子根本无关紧要,但她真的不敢赌,因为不管是皇室还是民间,都讲究“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真要是一直没有孩儿,那么过得几年,秦枫有了别的妻妾,顺利生下儿子的话,久而久之,跟自己必定就疏远了。 到时候,就算自己还占着正室这个位置,还有什么滋味,不如黯然退场,成全了人家亲亲热热一家人…… 朱静媺越想越窄,越害怕,伸手接过身边丫鬟春杏丁香手里的瓜果花卉,亲自拎着。 “夫人,你这是……”春杏丁香吓了一跳,却听夫人郑重道:“来拜佛,心要诚,岂能连贡品都让你们代劳,那就不灵了。” 啊,是这样。 两个丫鬟对视一眼,知道自家夫人心中的症结所在,她已经求遍名医,但始终无法如愿,现在只能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给神佛了。 据说,灵觉寺的香火最为灵验,尤其求子更是远近闻名,因此吸引了大批香客。 但愿,真的灵吧! 朱镜媺今天穿了一身纯白的衣裙,在微风中衣袂飘飘,宛如仙子谪凡,身边两个丫鬟也都是身着淡绿色和鹅黄色,素色整洁,以示对佛祖的尊重。 作为从小服侍公主的宫女丫鬟,春杏和丁香几乎是跟朱镜媺一起长大的,只比主子大了两三岁,今年也都还不到二十呢,正处在人生的花季年华,这三位妙龄女子站在一起,惹得许多香客纷纷侧目甚至回头。 若非佛门清净之地,许多人心中有顾忌,怕心中邪念冲撞佛祖,说不定还要更加贪婪地大看特看。 进入灵觉寺,从偏门而入,男香客迈左脚,女香客迈右脚,就连这小小的细节,朱镜媺都丝毫不敢马虎,按照知客僧的指点,把步子迈得大大的,避开了门槛,那是因为门槛被视作佛祖的肩膀,踩踏乃是不敬之举。 到香案前,朱镜媺双手合十,恭敬地请取三柱清香,用佛前的香烛点燃了,轻轻摆动香火,火苗熄灭,便有袅袅婷婷的烟雾升特而起。 据说,这烟雾,便能沟通神佛,让所求之愿望,送到佛祖那边。 “供养佛,觉而不迷;供养法,正而不邪;供养僧,净而不染……”朱镜媺神色虔诚之至,口中念诵祈福的话语,将点燃的线香高举过头顶,面向数丈高的佛祖金身,恭敬地插入香炉中。 上香后,朱镜媺虔诚叩拜,双膝跪在早已破旧不堪的蒲团上,再次双手合十,心中默念那个求而不得的心愿,随后向东、南、西、北,四个方向,都逐一拜到,每个方向叩拜三次。 “我,朱镜媺,求佛祖慈悲……”朱静媺嘴唇翕动,默默祷告:“我与夫君成婚已有数月,却始终未有身孕……求佛祖显灵,赐予孩儿,万分感激,必将重回宝寺,整修寺庙,再塑金身……” “女施主请起。”旁边的一位中年僧人,双手合十为礼,肃容说道,把刚才听到“整修寺庙,再塑金身”时,眼眸中闪过的一抹贪婪,恰到好处地收了起来,没被任何人察觉。 排队两个时辰,上香其实也就一刻钟。 完成了整个流程之后,朱镜媺带着两个丫鬟,大老远地赶回家,进门已是近了黄昏。 “可算回来了,怎么那么久?”秦枫皱眉,有些不解地问道。 “太多人了!”朱镜媺一身风尘仆仆,神色微带疲倦,到了秦枫跟前,语调上也带了几分娇气,柔柔地说道:“这灵觉寺的佛祖,一定是灵验的,不然哪会这么多人!” 咳…… 秦枫笑了笑,没说话。 对佛道什么的,他都不感兴趣,其实无非就是个心中信仰,只要意念强大,每个人都可以是自己的佛祖,是自己的道尊,至于深山古庙里的那些泥胎偶像,拜或者不拜,都只是形式罢了。 “我早说了,这个事你不能急……”秦枫笑道:“缘法到了,也就成了,或许还一下子来好几个呢!现在你才不到十七岁,急什么?其实我老家那边,流行不要孩子呢,就夫妻两人恩恩爱爱的,不也很好嘛?” “就你会说话!”朱镜媺笑靥如花,但却只当这是夫君对自己的宽慰和体贴。 不要孩子? 哪里的老家,规矩这么怪,怎么可能呢! “秋菊!饭好了没有?饿死了……”回了家,朱镜媺随意了很多,或许这在大户人家会显得没规矩,但在秦枫面前不存在,她觉得婚后反而比之前更加随心所欲,愈发害怕这样的幸福美好转瞬即逝。 “好了夫人!马上……”厨房里传来清脆的应声,已经有诱人的香气四散飘逸,花钱买来的丫头,厨艺也是精湛的,又经过半年的实践,秋菊已经是秦府里地位稳固的厨娘了。 “秦枫,吃饭吧,吃完我想睡一下。”朱镜媺有些疲乏地说道:“明天一早,还要到寺里去呢。” “啊?还去?”秦枫微愣,有些心疼地说道:“别去了!大老远的,不都去过了么,怎么……今天佛祖没上班?” “别瞎说!”朱镜媺呆了呆,心道这位夫君真是什么话都敢乱说,连忙伸手捂住他嘴。 第五百二十六章 秦枫直呼牛逼 “别去了,好不好,没啥用的。” 是夜,云雨过后,秦枫拥着浑身滚烫的兰娘,最喜欢看她这一刻的娇羞模样。 随手将枕头拽下来,垫在她腰间,惹得兰娘神色疑惑,低声道:“这是做什么?” “帮你怀孕啊!”秦枫心想这个常识原来不是几百年前传下来的,微笑道:“其实我真不急,但看你太急了,帮你想想办法,你看这枕头垫高了,刚才那些小秦枫就能更好地找准位置,然后说不定就成了……” “哎呀你乱说什么!”虽然已经过了新婚,几乎夜夜笙歌,但朱镜媺可没有云雨过后还复盘的习惯,听他说这些细节,虽然似懂非懂,但忽然大羞,拽过被子直接蒙住头脸。 不过,她腰下的那个鸳鸯绣枕,却纹丝未动,内心深处她还是相信秦枫的,毕竟他好像什么事都懂,就连自己那个无所不能的父皇,偶尔在宫中提起秦枫,也都是跟其他人绝不一样。 “求佛,你还不如求我。”秦枫再次提起话题,笑道:“我看呐,是咱们不够努力,以后多试几次就好了。” “不行不行。”朱镜媺连忙从被子里把头钻出来,带着脸上的春潮,急切道:“你别总是亵渎佛祖呀!你这样……就、就不灵了的……哎呀明天我去帮你拜一拜,罪过罪过……佛祖不要降罪,我夫君只是无心的……” 咳! 秦枫无了个语。 没办法,这个时代自然有它的局限性,别说是兰娘这样的民间女子了,就算执掌天下的九五之尊,遇到这些神佛道祖的事,往往也很难理智。 远的,有秦始皇,为了求长生,没少折腾。 近的么……再有个一百来年,神奇的嘉靖道长就要出生了。 虽然看现在大明朝的情况,很多事情已经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嘉靖道长或许没有那个帝王的气运了,但未来的事,终究还是说不好,倘若这位“太上大罗天仙紫极长生圣智昭灵统三元证应玉虚总管五雷大真人玄都境万寿帝君”上了位,邪性事儿可就多了去了。 “你说,佛祖会降罪给我?”秦枫看着一脸认真的兰娘,觉得有趣,也实在心疼她总跑那么远的寺庙,决定试试给她普及一下唯物主义观点。 “当然!”朱镜媺认真道。 “那不对呀,按说,佛祖普度世人,胸怀广阔,怎么会因为我几句随便的言语,就记了仇,甚至还要报复,要是这么小心眼的话,他当年是不是也不能成佛?”秦枫很认真地分析着。 这…… 朱镜媺一时被憋住了,没法跟他诡辩,瞪眼道:“那你也不能乱说!万一……万一佛祖真的见怪呢!” “你都说是万一了。” “哎呀你快别说了,你就算不信,也不能不敬!呸呸呸……我明天定要帮你多烧几炷香……” 好吧,普及无神论失败。 秦枫摇摇头,知道这绝非一日之功。 行吧,去就去吧,就当是锻炼身体了,身体好了,说不定还真的有助于受孕,兰娘的性格不娇气,但毕竟出身富户,从小也是娇生惯养,没有农家姑娘那么皮实,有可能这才是她不容易怀孕的真正原因。 拜佛是无用的,但拜佛的过程,有点用。 一念及此,秦枫也不再纠结,刚好经过这一小段的修整,贤者cd转完了圈圈,秦枫看着一脸虔诚认真的兰娘,心中重又燥热起来。 娘子,你才是我救苦救难的女菩萨,今夜不如肉身布施了我吧! 在朱镜媺的惊呼声中,秦枫掀开被子,钻了进去,随后便又是一室皆春…… 次日,兰娘果然又一大清早就出发,带上了春杏和丁香,还有负责驾车兼护卫的贺三斗。 据说,至少要接连上香七日,才算是完成了求子拜佛的过程。 那些虔诚无比的香客,为此接连烧香七七四十九日的,也比比皆是。 对此,秦枫只能直呼牛逼。 难怪那个什么灵觉寺香火这么繁盛,逮着一个就让人家天天去,这特么没法人不多,后世就算你办个年卡,都不带去这么勤快的。 兰娘喜欢锻炼身体,秦枫只能支持,只是后来让贺三斗多带了两个精明强干的衙役跟着,这样侍卫的人数达到了三个,想必也足够应付任何意外的情况。 秦枫的工作,越来越忙。 户部那边的事务繁杂,还在其次。 关键是应天八县,各自有了自己的主攻方向之后,热情是被充分调动起来了,但因为摸着石头过河,所有人都没有经验,遇到任何困难,第一时间就习惯性地找知府大人询问,避免走错了路。 就光是帮各县解决问题,点明方向,就把秦枫这个应天知府忙得团团转,每天要处理的公文,虽然比不上朱元璋那么卷帙浩繁,但他也实在没法跟老朱同志比劳模的程度。 至于兰娘那边,依然保持着时常去灵觉寺上香的习惯,秦枫开始还劝一劝,后来便不多过问。 总之就当是锻炼好了。 而且以秦枫的科学观点,觉得兰娘不怀孕,问题未必就在兰娘身上,至少有一半的可能,是自己呢,只不过这个时代人们没有确切认知,通常觉得生不出孩子甚至生不出儿子,都是女方的锅。 唔…… 秦枫在躺椅上,放下手中公文,闭目小憩,顿时太阳穴上多了一双娇嫩的手指,轻轻按摩着,力道恰到好处。 几个月的时间,也就六个丫鬟,自然是早就熟悉了,秦枫不用睁眼,就知道这是兰娘贴身丫鬟之一,叫丁香的。 “夫人最近,还是常去灵觉寺?”秦枫享受着温柔的按摩,随意问道。 “是。”丁香生了一张娃娃脸,煞是可爱,虽然比朱镜媺大了两岁,但因为作丫鬟打扮,又未经人事,反而显得比自家夫人更稚嫩幼态,闻言连忙恭敬答道:“夫人说,老爷您不喜,她就不能连去四十九日,但灵觉寺的僧人说,只要心诚,累计四十九日也是可以的,不必定要天天,所以夫人现在数着这个日子呢,算上今天,才到第三十七日……” 嚯! 执着啊…… 灵觉寺的僧人也是牛逼,有灵活的烧香尺度,只要你愿意多来,方式不重要。 就这头脑,放到七百年后也赚钱! 有点东西的。 第五百二十七章 又见棋盘摆米! “丁香,去跟夫人上香的,一直都是你跟春杏吧?”秦枫问道。 “是的。”丁香手指不停,低头看着自家老爷年轻的脸,心里不觉荡起涟漪,情思萌动。 “多上点心吧。”秦枫叮嘱道:“夫人信了那些和尚的邪,非要上满四十九天,那也由得她,但你们得留神,绝不可让夫人出了任何危险,知道么?” “老爷您放心!”丁香吐了吐舌头,倒很少见到这位年轻的老爷,如此郑重其事呢。 老爷对夫人真好! 当晚,回到自己屋里,丁香反而更加绮念丛生,低头看自己的纤纤十指,回忆刚才跟老爷肌肤接触时的那股异样,竟觉得呼吸急促,脸颊晕红。 秦枫,这两个字,不论在民间或是朝堂,都已经拥有极高的威望。 甚至听说,在她们这些丫头进到秦府之前,有一天,六部的尚书大人,都来这里,心甘情愿充当仆役呢! 这是什么样的地位? 这样的老爷,还如此年轻,真的是人间少有…… 只可惜,我只是个丫鬟! 丁香神色微微黯然,但却不受控制地想起,夫人跟老爷结婚半年,日日同房,却未有身孕,或许…… 其实夫人也曾提起过,按照民间的惯例,她和春杏这两个贴身的丫鬟,若是老爷愿意,那是随时都可以收作填房的,可惜老爷没同意。 若是真的有那么一天,夫人无子,而自己的肚子又争气的话,有没有可能,我也能成为这秦府里的夫人,哪怕是之一? 想着想着,不到十九岁的丁香,柔肠百结,春心荡漾,竟是辗转反侧了许久,直到后半夜才沉沉睡去。 …… 秦枫直到后半夜,才沉沉睡去。 因为就在这一天,户部重新勘定全国人口鱼鳞册,已经将初步的统计结果提交上来,户部尚书黄铎没有丝毫耽搁,第一时间就送到秦枫这里,请他过目。 鱼鳞册上呈现出的数字,令人担忧。 次日,秦枫破天荒地主动去到京城,来到户部尚书黄铎的府邸。 “什么?!”听到通报的黄铎黄尚书,还在小妾的房间里,闻言大吃一惊,连忙匆匆起身,连官服也来不及穿,只匆匆披了件衣服,便连忙赶到门口,定睛一看果然是秦枫到了,赶紧拱手道:“秦大人!怎么……忽然大驾光临!怠慢了,怠慢了……” “不妨事,黄大人客气了。”秦枫微笑道:“是下官来得唐突,搅了黄大人的好梦,甚是不安。” 说过了客套话之后,秦枫便被迎到黄府正堂,娇俏的丫鬟奉上香茗,看起来可比他秦府的那几个规矩许多,显然是黄铎或者是黄夫人治家严谨,不比他和兰娘都是年轻人,嘻嘻哈哈随便惯了的,丫鬟也就没那么多刻板规矩,气氛其实反而比这里更轻松些。 “黄大人,我是为了昨日那本鱼鳞册而来的。”秦枫开门见山,直接说道。 哦? 黄铎微愣,这全国人口的重新统计,起初还是秦枫自己的主意,后来自己作为户部尚书,设法推进此事,历时半年,终于将全国各布政司所有的统计工作完成,汇总成册。 莫非,有什么不妥? “根据这次统计,我大明目前人口,至少已有八千五百万!”秦枫神色郑重,望着黄铎沉声说道。 “对。”黄铎对自己的工作细致,还是有信心的,但不明白秦枫的意思,试着说道:“这个数字虽然不敢说精准,但相差不远,上下浮动,不会超过两百万的范畴。当然了,这段时间的新生儿,以及正常死亡的人口,不能计算在内,这两者,也大致能够相抵。” 呵。 能够相抵么? 问题,就是出在这里啊! 秦枫见黄铎没有这份敏感,叹了口气,也不绕弯子,再次直接报了个数字,道:“我记得,仅仅四五年前,大明初建,刚刚建立全国鱼鳞册统计人口的时候,得到的数字,大概才只有七千多万。” “对!”黄铎那时候,便是秦枫现在的职位,户部左侍郎,这件工作当年是杨老尚书主持的,他是具体做事的人,记的数字比秦枫还精准,顺口就答道:“那次统计上来,一共是七千三百万。” 五年啊! 短短五年! 甚至还不到五年! 秦枫意识到这里面蕴藏的巨大风险,看着依然一脸茫然的黄铎,几乎一字一句地说道:“不到五年时间,我大明人口,就增加了千万之巨,超过了总人口的十分之一!” “是!”黄铎心想你这是什么表情,这不是个好事么? 莫非这位神通广大的秦大人,觉得这个数字,还不够? 略一措辞,黄铎说道:“这都是因为我大明国泰民安,圣上英明神武,又有秦大人这样的绝世才华,凭水稻灌溉新法,让天下老百姓都吃饱了肚子,这才能安居乐业,也更有条件生育儿女……秦大人,在民间,你已是万家生佛啊!” 唉! 这户部尚书,太缺乏大局观了! 你还搁这骄傲上了,我用你替我骄傲了? 秦枫感觉带不动,于是只能用最粗浅的老办法,来让这位户部尚书有更深刻的认识。 “黄大人,家里有棋盘么?”秦枫问道。 “有!”黄铎更加迷糊,但虽然不解其意,还是吩咐道:“来人呐,取棋盘来,难得秦大人有雅兴,我便与秦大人手谈一局……” 手谈你个鬼! 秦枫无语,要了棋盘又要了米,然后在黄铎一脸懵逼的注视下,在第一个格子上放了一粒米,第二个格子上放了两粒…… 很快! 只是到了第十八格,堂堂户部尚书,家里的米,不够了。 再要搬米过来,只有贪污国库里的了。 “秦大人,您……这究竟是何意?”黄铎可怜巴巴,看着厅堂里到处散落的米袋子,还有那个已经显得很小的棋盘,实在不知道这位年轻的侍郎大人,今天葫芦里到底卖的是什么药。 笨啊! 秦枫无语,只得指了指第一个棋盘格子,提醒道:“如果每对夫妻,只生两个孩子……” 第五百二十八章 又崩溃一个户部尚书 孩子? 这不是大米么…… 黄铎最后迷糊了一下,随后便终于跟上了秦枫的思路。 啊! 忽然间,黄铎脸色剧变。 如果说,这棋盘上的稻米,代表的是人口的膨胀,那么…… 一开始只是很少的数量,压根不起眼。 但是根本想不到,只是十几个格子之后,他堂堂尚书大人家里的存米,竟然根本就不够用了! 那满满当当的一袋稻米,足有近十万粒啊! 这样可怕的膨胀速度,如果是放在人口上,那么…… 黄铎终于想起,几年前的某一天,他追随的老大人,户部尚书杨思义,某一段时间,神情恍惚,嘴里总是念叨着棋盘,大米什么的东西,让他摸不到头脑,不知道这位大人是怎么了。 现在回想起来,原来是这样的缘故么? 不到五年的时间,大明人口,增加了一千万! 这还是因为水稻灌溉新法刚刚推行,总有一定的滞后性,老百姓家里有余粮,也是这一两年才开始的。 所以! 正因家家户户都有了余粮,才促使去年年底,选择跟太子同天结婚的,数量达到了历史最高峰,这其中虽然有那个双喜龙纹佩的推动,但归根到底还是老百姓丰衣足食之后,更愿意结婚生子。 那么假以时日…… 下一个五年,只怕人口增加,就绝不仅仅是一千万,而是要达到两千万,三千万! 照这样的速度,滚雪球下去…… 黄铎终于意识到,会发生什么可怕的事情。 粮食! 最重要的粮食,又要不够了的! 别看现在家家户户都有了余粮,但也就是刚够现在的人口吃食罢了,随着家家户户的人口膨胀,那些新生儿很快就要成长为被成年人还能吃的半大小子,随随便便就能把盈余的这点口粮,全都吃干净。 那么再来几个呢? 到哪里去找足够的粮食,给他们吃? 黄铎至少知道,目前全国上下,依托于秦枫提出的水稻灌溉新法,的确是迎来一个粮食丰收的高峰,有的地区亩产量甚至比以前能达到翻倍! 这当然是一个喜人的数字。 但同样地,被激发出全部热情的老百姓,全心全意地信任灌溉新法,将秦枫秦大人奉若神明,抓住这千载难逢的机遇,已经在最短的时间内普及了这些新技术,也让土地的产量,达到了饱和。 这样的增长,不可能是没有限度的! 到目前,即便是水稻灌溉新法的发源地,应天府淳化县,水稻亩产量最高的人家,也就是堪堪能摸到七石这个数字的门槛,其实还要不到一点,这已经是要披红挂彩,光耀门楣了。 可是人口的增长,却是没有限度的! 到时候,别说七石稻谷,就算每亩地能拼了命打上十石,照样供养不起恐怖膨胀的人口数量! 怎么办?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啊! 户部尚书黄铎,忽然间就冷汗涔涔,若不是秦枫的高瞻远瞩,自己这个户部尚书对这么危险的情况竟然视而不见,自然已经是大大的失职! 更可笑的是,自己刚才还沾沾自喜,以为大明短时间内增加了千万人口,是个大大的好事呢。 “秦大人!这……应该怎么办?”黄铎没了主意,连忙问计于秦枫。 “黄大人要听上策,中策,还是下策?”秦枫叹了口气,神色并不轻松。 到那黄铎却是吃了一惊。 在他看来,这个问题简直无解,因为现在国泰民安,地里又多产粮食,老百姓生活好了,当然生孩子就多,这是自然而然的事情,怎么能强行改变呢? 总不能盼着天灾人祸,让老百姓多死一些,缓解人口压力吧? 可是现在听秦枫一说,不但有办法,而且有好几个办法,黄铎不由得佩服得五体投地,用看神仙一样的目光看着秦枫,颤声道:“秦大人,愿闻其详!” “上策么,简单!”秦枫叹息道:“只需要开疆拓土,囊括天下,让全世界都成为大明的疆土,这样大大增加土地面积,即便有再多的人口,一时也不必担心饿肚子的问题。” 呃! 简单在哪里…… 黄铎眼前一黑,觉得这个玩笑开大了。 开疆拓土? 你以为是当今圣上不想吗?是力有未逮啊! 这可不是说上下嘴皮子一碰,就能横扫八荒吞并六合了! 别说远征世界,就算是前几年清扫北元残余势力,劳师以远,就花费了不知多少银钱,现在户部的确是有点家底,但要支持那样近乎穷兵黩武一样的战事,连个水花都冒不出来! 这还是上策? 上在哪了……见鬼! 黄铎咽了口唾沫,小心翼翼地问道:“那……不知这中策?” “中策也简单!”秦枫看着黄铎见了鬼的神色,难得笑了笑,继续说道:“只需要进一步提升粮食产量,并引入高产粮食作物,让亩产量达到几千斤甚至上万斤,就也能暂时缓解人口难题。” 多少?! 黄铎瞪大眼睛,觉得秦枫的玩笑越开越大。 一石稻谷,充其量也就一百来斤。 几千斤……那也就是亩产量要达到二十石,甚至更多? 胡闹呢吧! 除非是天上的神仙来播种耕种! 呵。 秦枫看到黄铎的表情,又想到自己稍稍研究,就觉得困难重重的那个杂交水稻技术,笑容里也是微微苦涩,不是每个人,都能轻易复刻袁老的成功啊,哪怕隐约记得他成功的历程,也还是千难万难! “还、还有一个下策……”黄铎觉得,这应该是最后的希望了,毕竟前面两个听上去都是那样虚无缥缈。 “下策,就麻烦一些了。”秦枫神色沉重,从口中缓缓吐出四个字:“计划生育。” 其实秦枫很不愿意提起这四个字。 因为在七百年后,由此引发了一系列衍生问题,同样也是很难解决。 但站在目前的大明来说,如果完全不加以节制,那么内忧外患几乎全都解决了的大明百姓,爆发出强大的生育能力,会在极短的时间内,就导致极其复杂的一系列可怕问题。 甚至……都不用等到自己在这个时空寿终正寝,那些问题就会持续爆发,甚至足以动摇这个看似已经毫无风险的新兴王朝! 第五百二十九章 朱元璋又来偷听心声了 计划生育? 怎么个计划法? 黄铎觉得脑子越来越不够用,但他知道知道兹事体大,已经不是他区区一个户部尚书能够解决。 “此事,应当禀明圣上!”黄铎郑重说道。 “不然呢……”秦枫以手扶额,无奈地望着黄铎。 这位尚书大人,的确是不太聪明的样子。 他只不过是户部左侍郎而已,按说没有资格单独见驾,现在遇到了户部发现的问题,当然也不应该越过尚书直接去找皇帝,那是明显的僭越了。 所以,才找到这个黄尚书,述说利害,为的就是让他总结今日谈话的内容,上达天听。 就算真的要搞计划生育,那也是老朱下令才有可能的。 而且……这里面隐藏着各种深坑,稍不留神就可能挖坑把自己埋了,最是需要谨慎小心,就算是秦枫,也很难在短时间内想出周全的方案。 当天下午,户部尚书黄铎入宫见驾。 …… 皇城中,朱元璋最近一段日子,心情算是不错。 最大的喜事,当然还是标儿的那个孩子,虽然尚未降世,但在母胎里茁壮成长,据太医院的说法,母子都十分健康。 因为这个孩子的存在,太子朱标虽然忙碌,但也时常回东宫探望,夫妻感情好了许多,太子妃脸上的那股子幽怨也消失不见,朱元璋偶尔去东宫,更多看到的是笑脸模样,这显然对她肚子里那个至关重要的皇太孙,是极为有利的。 太子争气,国家有传承,百姓又都安居乐业,这些都足以让这个大明帝国的缔造者,每日虽还是卷帙浩繁的奏折,依然要忙到后半夜,但精气神都非常不错,尤其是前日见到户部统计上来的鱼鳞册,说是大明如今人口已经达到八千五百万,比前次统计增加了千万之巨,这正说明近年来大明国力蒸蒸日上,百姓生活不错。 唔,说起来,秦枫秦爱卿,要记个首功啊! 朱元璋最近没空出宫,但还时常惦记着秦枫的心声,尤其是集庆公主迟迟没有身孕,马皇后悄悄跟他说了,作为父亲,也不禁暗暗着急,可这种事即便是九五至尊,也没有什么法子,只能静待花开。 “启禀陛下,户部尚书黄铎求见!”太监匆匆而入,通报消息。 朱元璋稍稍意外,因为这位黄尚书,前天才刚来过,把鱼鳞册呈上御览,怎么今日又来? “叫他进来。”挥挥手,朱元璋就在御书房接见黄铎,待他山呼万岁,走完基本的礼仪流程之后,便率先问道:“黄爱卿忽然入宫,莫非有什么要事?” “有!”黄铎满脑子都是秦枫描绘的那个可怕未来,连忙奏道:“启禀陛下,前日微臣呈上的人口鱼鳞册,不知陛下是否已经披览?” “唔,看过了。”朱元璋更是诧异,反问道:“怎么了?莫非是数据有误?” “数据,倒是无误!”黄铎脸色苦涩,深吸一口气,正色道:“可是这人口增长,实在太快!照这样的速度发展下去,只怕不要十年八年,我大明的土地出产粮食,便不能满足人口的需要!” 嗯? 朱元璋一愣。 黄铎却以己度人,唯恐圣上也不能理解,咬了咬牙,直接建议道:“陛下若是不信,不妨找个棋盘,再让人拿几袋大米来,微臣可以为陛下做个小小的演示……” ? 朱元璋忽然觉得熟悉。 棋盘摆米? 好家伙! 咱当年给户部杨思义摆米,没想到几年之后,新的户部尚书,居然反过来要给朕摆米了? 不过一提到摆米的事情,朱元璋瞬间就领悟到了其中关窍。 对啊! 既然自家的朱明皇族,在不加节制的情况下,仅仅八九代之后,就要成为大明极为沉重的负担。 那么天下百姓呢? 百姓固然不可能像皇族生育那么多的儿女,但就算是一家一户生育那么几个子嗣,扩大到全国的范围,这个数字经过一段时间的发酵,也必定膨胀到令人恐惧的程度! 到时候,大明所有土地的粮食,哪怕再怎么增产,也不够用。 明白了! 朱元璋瞬间领悟,看着还跃跃欲试想要给自己做演示的黄铎,淡淡道:“这个想法,是秦枫提出来的吧?” 啊! 黄铎一惊,连忙说道:“陛下目光如炬!这正是秦侍郎特意找到微臣,跟微臣说了上中下三策……” 哦? 竟有三策? 朱元璋不禁又惊又喜,连忙询问究竟。 许久,深宫中响起无奈的叹息。 朱元璋看着已经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黄铎,眉头深锁。 这所谓的上策和中策,都相当于没有! 开疆拓土,哪有那么容易。 至于每亩要产出超过二十石的稻谷,更像是痴人说梦一般。 那么说来说去,就只剩下秦枫提到的那个“计划生育”了。 这个概念,之前好像就从秦枫那里听到过,不过他始终语焉不详,并没有具体的举措,可以帮到大明。 看来,又该去淳化县转转了! 秦枫啊秦枫,你可不能藏私啊! 正好,也该去看看集庆那丫头,据说最近因为不能怀孕的事情,心情不好,也不太方便回宫,索性我这个当爹的,去探一探这丫头,可别憋出病来。 念头既起,朱元璋草草打发了缺乏大局观的黄尚书,自己穿上了毛老爹的马甲,来到淳化。 毛家远游回来了! 消息不胫而走,很快就传到了正在府衙的秦枫耳朵里。 于是,秦枫回到家,跟刚从灵觉寺回来的兰娘笑道:“咱们一起,去毛家看看,你准备几样礼物。” 大婚之日,毛老爹是坐的高堂位,秦枫相当于是把这个有趣的老头当成义父一样侍奉,兰娘却是吃了一惊,知道父皇来了,虽然她现在的情绪很不愿意见父皇,但秦枫既然这么说了,自然已经不能拒绝。 寒暄过后,分宾主落座,三言两语间,自然而然地就转到了孩子的话题上。 “咳!”秦枫笑道:“内人性子急,总把这个当成是了不得的大事,其实在我看来,这本就是锦上添花而已,若有了孩儿,那便顺其自然,若是没有,那也不是什么天塌的事。兰娘与我相识的时候,我还只不过是区区七品县令,一路走来,到今日的琴瑟和鸣,我很知足,不管有没有孩子,都不会影响我们夫妻的感情。” 第五百三十章 别计划了,咱们生育吧 这下,相当于是当着外人正式表明心迹,秦枫说得言辞恳切,让朱镜媺瞬间就红了眼圈,连日来沉重的压力,让她越来越难以承担,总害怕秦枫只是虚言安慰…… 现在看来,他是真的不在乎? 怎么可能不在乎呢! 只不过有这样一番话,真的已经足够足够了,朱镜媺深感自己遇到了良人,禁不住泪光莹然,差点就要把所有的秘密全都和盘托出,再也不对秦枫有任何隐瞒。 好! 朱元璋看着这位还不知道内情的当朝驸马,也是满意得不得了。 集庆这丫头,倒是有福,她当时看中秦枫的时候,其实就连妹子都颇有微词,认为双方并不匹配,最终还是自己拍板,鼓励集庆,让她化身民女,来到淳化县,最终成就了这桩大好姻缘。 现在看来,除了无子,这桩婚姻简直是完美得令人羡慕。 就算如今的标儿和常氏已经修补了不少关系,也远不能跟眼前的这一对相提并论。 毛老爹虽然扮演目盲,但偶尔也能趁着秦枫不注意,偷眼观察,只见集庆跟她的驸马,情深爱笃,有时目光相对的时候,彼此眼眸中都是化不开的柔情蜜意。 这样要好的感情,就算自己跟妹子,也不过如此了! 尤其是现在集庆迟迟没有身孕,若是换了寻常人家,别说是秦枫这样的高官大户,就算是平民家里,也早就传出各种风言风语,难听得足以让你恨不得自己去上吊。 但秦枫没有! 他反而一再强调,有没有孩子都是无所谓的,更别说什么男孩女孩的差别。 要都是秦枫这个想法,也就不用计划生育了啊! 朱元璋是有所为而来的,不能白跑一趟,现在看到集庆终身有托,欣慰之余,当然还是要回到正题上来。 “咳咳……” 毛老爹一声咳嗽,身边的毛骧,顿时心领神会。 毛氏表演法则,showtime! “秦大人呐,还是你通透,是个明白人那!”毛骧一脸疲惫地说道:“不要孩子才好呢!你看我那两个不争气的,倒是儿女双全了,说出去挺好听,但就这俩孩子,让我们夫妻二人,三五年的光景,老了快十岁!实在是太操心了……” “没错!”毛老爹立刻配合道:“要那么多孩子作甚?要我说,不如只生一个,管他男女!我要是皇帝,我就规定每家每户只能生一个,免得多了累死人!” 啊?! 没参加排练的朱镜媺,吃惊地瞪大眼睛。 看看父皇,再看看锦衣卫都指挥使毛大人。 这、干啥呢? 总不会是父皇为了给自己宽心,特意要到自己跟前来,说这通不着边际的话吧? 太假了…… 父皇您自己生了多少,心里还没点数么。 怎么现在为了安慰我,就说什么最好只生一个,你咋不说最好不生呢! 唉,我这个肚子,也太不争气了! 眼瞅着都快大半年过去了,还是一点动静都没有。 再有几次,那灵觉寺的七七四十九日上香,我也快圆满完成了,我那么虔诚,总该有点效果的吧?、 哈哈! 秦枫就笑,看着毛骧的一对儿女,心想这位毛兄莫非已经进入了内卷时代么,否则怎么有这么超前的想法,觉得孩子多了是负担呢。 不过……毛老爹说得,未免太简单粗暴! 幸好你不是皇帝啊! 秦枫微笑,正色道:“吾皇陛下,英明神武……” 嘶! 这个起始句,朱元璋太熟了,都快有了应激反应。 自己人,轻点喷! 一言不合就英明神武,那么接下来的心声通常都会有点脏。 不过这次,倒还好! 【还好你不是皇帝,哈哈!】 【计划生育,不能这么简单粗暴啊!教训是惨痛的!】 【只生一个好?快拉倒吧……不过是饮鸩止渴的法子罢了。】 【老朱同志英明神武,可不能用这么粗糙的办法来压制人口,否则最多百年之后,反噬就会到来!】 啊! 原来不行…… 朱元璋心中一凛,很庆幸自己来跑这一趟。 事实上,日前听了户部黄尚书的禀报,朱元璋知道这个人口问题极为尖锐,若是不加干预,大祸就在眼前,所以有一段时间,还真想用最简单的办法,规定每家每户只能生一个孩子,以此来限制人口飞速增长。 现在从心声里这么一听,果然没那么简单。 秦枫的心声,有时杂乱无章,也并不是朱元璋都能听懂的,比如这次断断续续有很多什么“宁可血流成河,不可超生一个”、“该扎不扎,房倒屋塌;该流不流,扒房牵牛”、“宁添十座坟,不加一个人”…… 朱元璋神色古怪,第一次用某种怜悯的目光望着秦枫。 心想,七百年后的世界,也不容易啊! 这人口问题,果然是个大问题,都、都需要这么凶残的吗? 不过,这件事,除了交给秦枫,还能交给谁? 朱元璋打定主意,既然是秦枫提出的这个计划生育,那么具体的执行政策,当然是解铃还须系铃人,非秦枫莫属! 于是,数日之后,秦枫人在府衙坐,圣旨天上来。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 “国之大者,在于民之众庶,而民生之繁息,又关乎社稷之安危。今朕览天下之事,见生育之无序,人口之众多,渐成国家之重负,百姓之困扰。” “思虑于此,朕心忧之,幸有户部左侍郎秦枫者,明察远见,谋略过人,特此降旨,命汝悉心筹划,慎察民情,解决难题……” “钦此!” 好吧!果然又落回到我这里了。 秦枫接旨,心中苦笑。 黄铎报给老朱,老朱倒是信得过我,直接把这个烫手山芋给扔了回来。 计划生育么,是个难题! 我家执行得倒是不错,但要让全国百姓,改变根深蒂固的传统思想,少生孩子多种地,那绝不是一纸公文那么简单! 接到圣旨,秦枫更忙碌了。 前世今生,眼前所见的实际环境,与记忆里的那些曾经爆发的弊端,不断权衡,不断思索,要从中找到一个相对完善的方案,既可以压制住当前的人口膨胀,又不会导致未来的严重问题。 这一忙起来,就是没日没夜,甚至真的快要靠近了劳模老朱,连后半夜都在伏案奋笔疾书,各种计划方案反复推敲。 朱镜媺更郁闷了。 本来就揪心的事,现在因为秦枫耽于那些计划,连同房的时间都少了许多,这就更没指望了啊。 父皇太坑了! 那么多文武百官,谁不能找啊,非要找他? 夫君! 别计划了!咱们……生育吧…… 第五百三十一章 书房春梦了无痕 偌大的书房中,灯火通明。 桌上地上,扔的到处都是写废的纸张,有的被揉成一团,有的散落在各处。 秦枫抓了抓比鸡窝还乱的头发,又抬头看看天色,目光所及之处,已经如同一条大鱼翻起肚皮,很快就会被初生的东曦,烤成黄红的颜色。 居然又通宵了! 秦枫叹了口气。 穿越到七百年前,原本的计划,不是来当牛马的呀! 可是现在,能力越大,责任也就越大,就算秦枫始终有退路,那个穿越意外险也早就积累够了财富自由的数额,但是一想到大明的这些淳朴可爱的老百姓,还有嗷嗷待辅的老朱,秦枫终究还是放不下。 可是这份必须要符合大明特色的计划生育制度,实在是千难万难,首先要对抗当下环境的传统观念,就已经是个莫大的难题,更何况还有那些后世曾经出现的深坑大坑,也都要一一躲开。 记不清这是第几个通宵了,总算将所有的思路渐渐归拢,形成手里这份并不算成熟的手稿,还需要反复推敲,才能最终形成奏折交到老朱那里…… 唔? 秦枫刚闭了会儿眼,忽然觉得太阳穴上传来微凉的触感,同时更有一缕若有若无的处子幽香,飘入鼻端。 丁香又来了。 秦枫露出微笑,精神更加松弛,任凭那几根春葱般的玉指在自己头上按摩,力道不轻不重恰到好处,渐渐便将一夜辛苦的疲惫完全释放出来,半睡半醒。 丁香是什么心思,他两世为人,岂能不知? 而且,按照这个时代的规矩,买到家里的丫鬟,那其实都是属于主人的私产,连性命都可以随意处断,更何况是女儿家的身体。 这不但不是什么丑事,反而会显得他这个老爷治家有道,这样让丫鬟们看到了垂涎的上升通道,自然会更卖力地干活,更努力地讨好老爷夫人。 至于兰娘那边,更是不用担心,就她最贴身的两个丫鬟,春杏和丁香,有好几次都是兰娘主动制造机会,让自己跟她们亲近。 大约是因为风俗吧,大户人家的小姐出嫁时,贴身丫鬟做填房,这几乎是约定俗成的事。 唉! 这万恶的封建社会…… 秦枫想着,若是没有特殊的情况,自己也就入乡随俗了,但现在不行,兰娘每天因为怀孕的事情心神不宁,如果这个时候自己再有新欢,会对她敏感的情绪造成微妙的影响,那就不合适了。 想着想着,强烈的疲惫袭来,秦枫渐渐意识模糊,就在这双温柔手指的按摩下,沉沉睡去,脑袋往后一歪,刚好倚在香软之处,发出细微的鼾声。 呀! 丁香浑身微颤,看着倚在自己胸前睡着的老爷,心中的荡漾前所未有的强烈起来。 她才不到十九岁,身量也没有完全长成,原本就身形娇小,这会儿站在老爷身后替他按摩放松,却被他往后一倚,刚好是倚在初具规模的峰峦中间,丁香甚至能感觉到,最敏感的顶端被老爷坚硬的头发无意间掠过,让她浑身漾起一道触电般的感觉,霎时间心神俱醉,几乎就要从口中发出异样的声音。 连忙掩口,丁香霎时间神魂颠倒,稚嫩的脸庞上,浮现出与这张童颜并不符合的浓浓春情,恨不得现在就唤醒老爷,和他一同滚在大床上,就此终身有靠,彻底跨越阶层…… 事实上,丫鬟若是能得到老爷青睐,摇身一变成了妾室,那可是地位上翻天覆地的变化,虽然妾室不能算是主人,但无论吃穿用度或是身份地位,远非丫鬟可比,若是老爷宠爱多一些,甚至可以在短时间内,拥有不亚于女主人的权威。 更何况,当妾室生下孩子,虽然是庶出,无法跟嫡子相比,但如果没有嫡子呢? 母凭子贵,以庶出的身份继承家产的例子,数不胜数。 就比如说,现在所在的这个秦家,夫人就不能生育呀! 丁香忍不住胡思乱想,虽然她来自宫中,从小就是集庆公主朱镜媺的贴身丫鬟,但她并不是个安分守己的性格,现在看到了鲤鱼跳龙门的机会,自然是怦然心动,虽然这种想法对夫人并不恭敬,这会儿也已经被她抛之脑后。 要是老爷要了我,再有幸生下一男半女,那我也能是这秦府的半个主子了! “丁香!丁香?” 外面传来夫人的唤声,把丁香从颠倒的绮梦中惊醒,这才意识到自己脸上滚烫,身上十分不妥,连忙小心地将老爷的头轻轻放在椅背上,随后出门,略显慌乱地低头道:“夫人……” 嗯? 朱镜媺目光一落,见这丁香从秦枫的书房里出来,眉目含春脸颊晕红,微微吃了一惊。 难道…… 不过,一想到自己这个不争气的肚子,朱镜媺眼眸深处闪过一抹黯然,轻轻叹了口气。 也是好事吧。 毕竟自己这都大半年了,也没有什么变化,很可能是不行的了,总不能让秦枫绝了后吧? 丁香,也算是自己熟悉的丫鬟,知根知底,相处已经好些年了,虽然性格拔尖了点,不像春杏那么温和,但应该是没有什么坏心思的…… “走,我们去灵觉寺。”今天又是上香的日子,朱镜媺收起那些细碎的心思,照例带了春杏和丁香两个丫鬟,门口早有贺三斗等人的马车在等着,这早已经是轻车熟路。 灵觉寺,不论什么日子,都依然是人流如织。 不过现在,一见朱镜媺的车马,那门口的知客僧,便露出惊喜的神色,随即将惊喜用力收起,恢复宝相庄严,迎上前去,双手合十,道:“阿弥陀佛,黄施主如此心诚,必能所求皆如愿!” 言毕,这位知客僧亲自引路,避开了熙熙攘攘的香客,将朱镜媺连同两个丫鬟和几个下人,一同带入灵觉寺,走的是十分清净的通道,绝不会再与那些只烧几文钱线香的香客混在一起。 开玩笑! 现在,整个灵觉寺,都知道这位黄依兰黄施主,乃是百年不遇的大香客,这短短半年时间,给灵觉寺贡献的香火钱,已经抵得上整个寺庙数年的收入! 如此尊贵的香客,岂能再让她慢吞吞排队,佛祖都看不过去啊! 第五百三十二章 观音祈福,仪式感拉满 今日,已经是朱镜媺上香的第七七四十九日! 虽然未能像这里的住持师父说的那样,要连续七七四十九日不断,虔诚祷告,才能得到佛祖祈福,为她送来那个魂牵梦萦的孩儿,但朱镜媺隔三差五就来一次,到今日也已经凑够了四十九之数,香火钱更是绝不吝啬。 不论是大明公主的身份,或是秦府的女主人,朱镜媺当然不缺钱,秦枫又不是那种迂腐的清官,对她更是宠爱有加,拿这几个香油钱对她来说并不在意。 但,现在又是数月忽忽而过,肚子依然风平浪静,这让朱镜媺对这灵觉寺的灵验,也产生了一丝怀疑,但唯恐对佛祖菩萨不够恭敬,一旦产生这种念头,赶紧将其死死压住,不敢再胡思乱想。 这次,已经是最后一次了…… 朱镜媺心中酸涩,已经渐渐绝望。 到底是什么地方不对,竟然连佛陀和菩萨,都无法帮到自己么? 我跟秦枫,明明那么恩爱,却偏要让我们经历这样的苦难。 上苍啊! 莫不是你就那么不喜欢看到人间喜乐? “咄!黄施主!一切幻象,都是心魔!心魔不灭,何来新生?”大殿中神色庄严的老僧倒也厉害,看出朱镜媺心神恍惚,便厉声一喝,还真的让她心中一凛,连忙收摄心神,将目光落在金身威严的送子观音身上,然后从老僧手中接过了香烛,虔诚叩拜。 是的,现在朱镜媺已经是vip中p,尊贵的氪金会员,她一到灵觉寺,不需要跟那些香客抢一个佛来拜,而是专门在这间少有人至的大殿中,专门给她矗立了一座油漆都刚刚干透的送子观音,专门为了这位多金的女施主祈福。 而上香的流程,也从最开始的约莫半刻钟,到现在从头到尾,又是群僧诵经,又是叩拜礼佛,整个一套流程繁琐无比,可以说把仪式感拉满,没有一两个时辰,根本进行不完。 朱镜媺渐渐沉浸在这精心准备的仪式感当中,忘记了那些怀疑和担忧,全心全意地信任眼前宝相庄严的观音菩萨,信任这些神色郑重的有德高僧,一丝不苟地按照流程进行,就连最微小的细节,也没有丝毫马虎。 因为高僧说了,任何细节的疏漏,都有可能引起菩萨的不满,从而影响祈福的效果。 这是灵觉寺最高级别的送子祈福! 今天,是这位黄施主来上香的最后一天,应七七四十九之数,所以今天的仪式,格外隆重! 进行到一半,就连一直陪伴在身边的那位灵觉寺住持,都离开大殿,却留下整整五百位僧人,就站在朱镜媺身后,齐声诵经,声音宏大庄严,渐渐引起大殿的共鸣,自有一股令人内心沉静的佛音缓缓升起,让人不由自主地沉浸其中。 住持都离开了,丁香春杏,还有贺三斗等几个侍卫,当然也不可能留在大殿里,这都会被视作对菩萨佛祖不敬。 五百僧人,对应的正是佛门五百罗汉! 所以这场规模盛大的法事,便叫做:观音送子,五百罗汉祈福! 经文很长,五百僧人异口同声,咿咿啊啊地念诵着,朱镜媺双手合十,跪在送子观音宝座前边,双目微闭,也跟着一同念诵,为自己和秦枫祈福,希冀着能够沟通神佛,让他们能够生下属于自己的孩儿。 这一念,便是一个时辰,悠悠而过。 门外等待的贺三斗等人,神色郑重,密切关注殿内的动静,因为秦大人有严令,夫人要去寺庙祈福,那由得她,但千万要保护夫人的安全,不能有任何闪失。 贺三斗身为秦枫最心腹的属下,知道兹事体大,要不是刚才夫人亲自开口让他出去,他才不理会什么罗汉菩萨,绝对会寸步不离,谁敢对夫人有什么冲撞,直接拼命! 那五百僧人的念念叨叨,贺三斗直接无视,他竖起耳朵,仔细从里面找出属于夫人的轻柔女声,只要这个声音不断,就说明夫人安全着,他也就可以放心。 别说一个时辰,就算十个时辰,贺三斗也绝不会丝毫松懈。 但是…… 今天的仪式实在太长,丁香昨夜本来就没睡好,天没亮就跑到老爷书房那边守着,寻找机会,这会儿已经快到了午后,正是最容易犯困的时候,丁香努力睁开眼睛,但还是觉得眼皮沉得好像千斤闸,无论如何也撑不开了。 不行! 不能睡! 哪能在这寺庙里睡过去啊,这可是很不恭敬,被夫人看到了,会怪罪的! 丁香咬了咬牙,暗想若是我以后成了夫人之一,就不用太在意这种尊卑,但是现在依然地位悬殊,不能马虎了。 “贺、贺大人,我要去方便一下……”丁香靠近贺三斗,脸色绯红地低声道,想着自己设法走动一下,也好驱散瞌睡虫,重新回来等仪式结束。 “去吧。”贺三斗自然不会为难夫人的贴身丫鬟,况且理由也很正当,摆了摆手,让她快去。 可是片刻之后,贺三斗忽然有些担忧,这灵觉寺香客太多,鱼龙混杂,丁香一个小丫头,可别遇到什么意外。 不过今天带来的衙役,加上他也就三个人,若是分出去一个,隐约觉得不合适,再说了人家丁香是去如厕,派一个壮小伙跟着,也实在不像话。 于是贺三斗目光落在春杏身上,道:“你去陪着丁香吧,也好有个照应。” “是,贺大人。”春杏柔柔地点头答应。 现在的贺三斗,早已是正八品的官职,甚至随着秦枫水涨船高,今年很有可能晋升七品! 正儿八经的是官! 论身份,可比春杏丁香这两个贱籍的丫头强了太多,若不是看在她们是夫人贴身丫鬟的份上,甚至她们连当面叫一声贺大人的资格都没有的。 两个丫鬟先后去了,贺三斗这才稍稍放了心,继续全神贯注,寻找那大殿里夫人的声音,以此来确定夫人平安。 丁香并不知道后面的事,昏头涨脑走出来,用力晃了晃脑袋,还是困得厉害,并没往厕所那边走,反而迎着燥热的山风,往人少的地方去,寻思着实在要是熬不过,瞅个没人的地儿打个盹,哪怕一忽儿工夫,也就缓过来了。 第五百三十三章 灵觉寺送子的真相 不行了,不行了…… 真熬不住了! 丁香已经尽力,甚至狠下心,伸手在自己大腿上掐了好几下,都还是顶不住这汹涌的瞌睡虫。 无奈,只得找了个没人的墙角,没形象地倚在墙壁上,头一歪就睡了过去…… 没办法,为了能亲近老爷,这些天老爷熬夜推敲公务,她也咬牙陪着,总能恰到好处地出现在老爷身边,有时候是端些汤水,有时候是替老爷按摩。 但是,秦枫白天可以休息,这丁香白天还是夫人的贴身丫鬟,照样得寸步不离侍奉着! 这样的日子过了三两天,加起来睡的时间还不到三四个时辰,当然是熬不住。 更何况,刚才站在大殿外,听那五百僧人一同诵经,经文的内容咿咿啊啊,催眠的效果简直太好了,丁香这会儿头一挨着墙壁,恨不得立刻就要进入梦乡。 迷迷糊糊中,居然听到里面有人小声说话。 因为丁香的耳朵贴着墙壁,声音传递更清晰,就这也只能说是模模糊糊,如果只是在外面经过,那是决计听不到的。 这间僻静的禅房,很少有香客能走到。 禅房里,有一位正是几乎全程陪伴朱镜媺祈福的灵觉寺住持,乃是圆字辈的高僧,圆空大师。 另一位,年龄比圆空小些,但也是同辈,叫做圆慧。 “师兄,真要干啊?”圆慧的声音有点犹豫,脸上露出为难的神色,低声道:“我看这位黄施主……来头很大,身边有丫鬟,还有几个凶神恶煞的护卫,那绝对是咱惹不起的大户人家!要是事情败露……” “嘁!废物!”圆空的年龄已经不小,虽然没有头发,但眉毛也已经半白,此刻却将慈眉善目全部收敛,眼眸中射出炽烈的欲望光芒,冷笑道:“大户人家?前年那位当朝尚书的小妾,算不算大户人家?结果怎么样,还不是在咱们灵觉寺怀上的孩子?” “师弟,你就是胆子太小,成不了事!你是真的不懂这些大户人家的女眷!越是大户人家,我们越安全!懂么?其实她们来这里求子,为的只是求子,最好是儿子,至于这孩子到底是谁的,你以为她们还真的在乎么?嘿嘿嘿……” “啊!”圆慧显然是吃了一惊,没想到师兄已经分析得如此透彻,惊骇地咽了口唾沫,目光恐惧地摇头道:“可我见这位黄、黄施主,好像不是这样的,她好几次提到,跟夫君夫妻恩爱……而且她并非妾室,乃是明媒正娶的正室夫人啊!” “闭嘴吧!你胆小你就滚一边去!”圆空不耐烦地摆摆手,皱眉直接道:“药茶准备好了么?” “嗯……”圆慧神色纠结,声音颤抖,但似乎不敢违拗师兄的命令。 “哼!你这厮真不是个东西!”圆空看着他这副样子,忍不住骂道:“上次刘员外家的三夫人过来,你可是比谁都过瘾,一连弄了三次,现在反倒装起正经人来了?你这次不去,由得你,但要是敢啰嗦废话,老衲就把你的事情跟刘员外说说!哼,我倒是听说他刚生的儿子,挺像你的呢……” “别、别胡说……”圆慧吓坏了,虽然明知他们这些人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师兄不可能戳破奥秘,但刘员外的势力何等庞大,要真的知道是自己……活活打死都是便宜的。 “听着,按老规矩!”圆空叮嘱道:“等会儿法事结束,我跟那个黄夫人说,法事之后有一套动作,能够强健身体,有利于受孕,等她把这套动作做完,该酸痛的地方都会酸痛,这样事后就不容易被察觉。你等着她动作做完,再端茶进来,不能早了也不能晚了,明白吗?” “明白……”圆慧叹了口气,似乎已经服膺。 “哼!怂货!”圆空再次骂道:“你安排一下,自己不来不要紧,多叫几个胆大的定字辈的小和尚过来!等我用过了,让他们都来一遍,这样送子的效果才好,只要这黄夫人自己没问题,保管一次就成!咱们灵觉寺送子灵验的名声,可不是白来的!” “师兄……那黄施主,已经给寺里交了许多香油钱,就算之前那些送子成了的,还愿的谢礼,也没这么多!要不这次,咱们就……算了?”圆慧总觉得有些不妥,咬咬牙再次劝道。 “滚你娘的!”圆空怒道:“你该不会真的对这个小娘皮动了心吧?行行行,等会儿让你第一个,我这做师兄的,这次给你刷锅!这总行了吧?真不知道你怕个什么!就算她们事后有察觉,难道还真敢说出来?我说了,越是大户人家,越是受不了这种丑事!真要是说穿了,咱们可能是要灰头土脸,但她们只会更糟!在家里肯定是待不下去了,谁家还能要这种不清不白的女人在家里?” “不!我……不用了……”圆慧连忙摇头,又挨了一顿数落和嘲讽。 嘶! 霎时间,丁香睡意全消! 这!这太可怕了!! 万万没想到,被誉为送子最灵验的灵觉寺,让很多朝廷里的达官贵人都趋之若鹜的千年古刹,竟然是如此藏污纳垢之所! 快! 快去告诉夫人!告诉贺大人!! 丁香骇然挣扎着起身,却觉得手足酸软,不知是连夜熬的体力不支,还是这消息实在太过惊悚,让她浑身没了力气。 “丁香,你在这里呀!”远处忽然传来一声惊喜,是熟悉的春杏,远远露出喜悦的笑容,快步走来。 春杏刚才找遍了茅房,也不见丁香,愈发担忧,四处寻找,总算在这里见到,松了口气,却忽然见到丁香神色惊恐,拼命打手势让她压低声音,不由得愣住。 怎么回事? 跟丁香一样,春杏也是朱镜媺在宫中的贴身侍女,年龄也跟丁香相仿,但性子温和,平常也不喜争竞什么,主子赏赐的,她就拿着,若是没有赏赐,也会小心地做好本分。 这会儿见丁香神色异常,春杏吓了一跳,连忙加快脚步,很快就也到了这墙根底下,不等她开口发问,禅房里已经传来声响,好像是里面在争吵。 第五百三十四章 恶向胆边生,祈福结束 只是隐约听到几句,春杏也是遽然色变。 太可怕了! 她俩互相搀扶着,小心翼翼地从这间禅房离开,总算没有惊动什么人。 “快,快告诉贺大人!”春杏急得都快拖出了哭音,拉着丁香一路小跑,她发育得反而早些,身量也比丁香高一点,这会儿情急之下狂奔,丁香瞬间就跟不上,气喘吁吁摇头道:“我、我跑不动了……春杏姐姐你慢一点……” “哎呀!这不能耽误啊!”要是平时,春杏的性子定会照顾丁香,但此事非同小可,不敢有半点拖延,但又怕把丁香扔在这里,被那些可怕邪恶的和尚追上,焦急地说道:“不要停下来,快跑回去,跑回去就好了,咱们当丫鬟的,就算拼了命,也不能让公主遇到那种危险啊!” 呼……呼…… 丁香一开始跟春杏也是一样想法,只是跑不动,喘着粗气,胸膛剧烈起伏。 可是不知怎地,春杏一句“咱们当丫鬟的”,忽然就刺激了她心中最敏感也最阴暗的某根神经。 丫鬟! 永远,是丫鬟么? 老爷对夫人,的确是情深爱笃,看样子就算自己真的能够得到临幸,充其量也就是个妾室,顶天了,夫人哪怕一辈子生不出孩子,也一辈子都是正室,除非她死了,否则自己生八个儿子也别想扶正! 那么如果……夫人生了孩子,但被老爷知道,这孩子……是灵觉寺僧人的呢?! 霎时间,丁香心尖剧烈颤抖,眼眸中猛地闪耀出可怕的光芒。 特定情境下,这一刻,她心里的魔鬼疯狂发育,一下子就压倒了所有的理智和善念。 “快走啊,丁香……咱们快去告诉夫人!”春杏见丁香发呆,焦急起来,要是不能阻止这个恐怖的阴谋,接下来,岂不是就要…… “春杏姐你跟我来,我知道一条近道!”丁香眼中的凶光收敛,但内心的魔鬼已经长成,瞥了春杏一眼,飞快地说道:“跟我来,咱们快去禀报夫人,告诉贺大人!” “好!”春杏不疑有它,毕竟刚才自己为了找人只是瞎转,但春杏已经转了好久,也许知道路径呢。 很快,两人就绕开熙攘的香客,到了僻静的地方,这地方是一处山崖,本来丁香想要选择在这里睡一下的,但觉得山风吹得厉害,怕着了凉,才又去到那个禅房边上,听到了那些事。 这山崖在灵觉寺的后山,四下无人,春杏跟着稀里糊涂跑了半天,不禁疑惑道:“怎么好像走错路了啊!丁香妹妹……夫人祈福的大殿,不在这边呀……” “你看,那不是夫人吗?!”丁香一咬牙,恶向胆边生,向着山崖下胡乱一指。 啊?! 春杏迷糊了一下,下意识地探头去看。 “去死!!”丁香猛地撤步,同时双手奋力推出,猝不及防的春杏一下子就失去平衡,发出一声凄厉的惊呼,直直地坠落山崖。 扑通! 亲手杀人的丁香,一屁股坐在地上,脸色煞白如纸,一颗心怦怦乱跳,仿佛要跳出胸腔。 过了好半晌,她才颤颤巍巍站起身,压根不敢往山崖下看。 要知道这灵觉寺建在山顶,这山崖至少有百丈高,摔下去必死无疑。 夫人…… 我才应该是秦府的夫人! 唯一的夫人! 丁香用力按住胸口,控制住激烈的心跳,喘息了好一会儿,才迈动颤抖的脚步,回到祈福的大殿外面。 “怎么这么久?”贺三斗还在凝神细听,只随意问道:“春杏呢,你没见到她?” “没啊!”丁香苦着脸说道:“许是吃坏了肚子,多耽搁了一会儿,春杏也去茅房了?” “咳,我让她去找你,有个照应,结果倒走散了。”贺三斗皱皱眉头,正琢磨着要不要再让丁香回头去寻春杏,这时候大殿里的诵经声,却忽然停歇。 啊,祈福结束了! 贺三斗职责在身,连忙举步向前,进入大殿,不再理会两个丫头的小事。 送子观音大殿中,朱镜媺的神色,微微疲惫,不过眉宇间却隐有期待和憧憬。 这次,五百僧人诵经,自己也无比虔诚地跟着一起念诵了超过一个时辰,应该是足够感动神佛,让自己所求之事,能够得到妥善解决吧? “黄施主,辛苦了!”宝相庄严的圆空住持,缓步而出,双手合十,沉声道:“施主诚心礼佛,七七四十九日上香不绝,必有福报!” “大师……”朱镜媺已经将所有的希望都寄托于此,闻言神色微微忐忑,也学着僧人的样子双手合十还礼,急切问道:“现在,就全都成了么?今天已经是第四十九次了!” “施主莫急。”圆空住持却是摇了摇头,平静说道:“黄施主可曾记得,起初老衲曾说,这送子祈福,最为灵验的,须得七七四十九日连续不绝,到我灵觉寺上香祈福,方能感动神佛,降下麟儿,且能使施主全家都有福报,平安一生,喜乐一生。” “啊,是。”朱镜媺一愣,当初的确是有这个话,但因为秦枫似乎不喜欢自己天天那么辛苦,后来住持大师也说了,只要七七四十九日数量对上就行,不必非要每天来。 “后来,施主说每日辛苦不便,老衲便也不好强求。”圆空住持正色道:“可是,祈福中断,终究是有些不妥,现在若要求子灵验,施主还差了最后一步。” “啊?还有哪一步?”朱镜媺一惊,连忙问道。 “本寺的送子观音,最为灵验,但归根到底,也还是要借助各位施主的身体,才能降下麟儿。”圆空住持耐心地解释道:“事实上,很多时候因为求子的女施主身子孱弱,并不具备孕育生命的条件,就算菩萨灵验,亦不能逆天而行……” 这、这怎么办? 朱镜媺心想自己的身体的确不算太好,问题果然是出在自己这里啊! 她心心念念的就是这件事,所谓关心则乱,一下子就慌了神,紧张地看着住持大师,生怕他口中说出什么令人绝望的话来。 第五百三十五章 羞人的动作,功德圆满 “黄施主莫急。”圆空住持微笑道:“本寺屹立千年,自然有灵验法门,专门针对施主的情况。” 说着,从怀里拿出一本薄薄的书册,纸张已经泛黄,一股古朴之意蕴藏其中,一看就知道不凡。 “施主请看。”圆空住持肃容道:“这本典籍,虽然无名,却在我灵觉寺世代相传,已有千年光景!这上面的动作,最能强身健体,尤其是对妇人孕育之事,有极大的帮助。不过……男女有别,老衲不便指导施主,只能凭施主自己慢慢看懂,慢慢领会。” 啊,还有这东西! 朱镜媺在绝望中,忽然间像是抓到了救命稻草,更被住持大师谨慎有礼的言语所打动,连忙伸手接过来,见这书册虽然不厚,但一共也至少有几十个动作,个个古怪诡异,甚至十分羞人,锻炼的部位都在女子的私密处,难怪大师说不便指导。 “大师!”朱镜媺紧握着书册,恭敬说道:“不知要多少银钱,才能请回家中,慢慢练习?” “呵……施主说笑了。”圆空住持一笑,摇头道:“此乃我灵觉寺世代相传,若非见施主虔诚,绝不会拿来示人。老衲见施主与我佛有缘,自是分文不取,但却不能将本寺珍藏的典籍,带下山去。” 那怎么办? 朱镜媺习惯了用钱,之前在这灵觉寺也十分有效,没想到现在忽然间原则森严,花钱也不行。 “施主尽可以慢慢观看,将其中的法门演练无误,记下便是。”圆空住持微笑道:“非礼勿视,老衲不便再留在这里,请施主自便,若是什么时候看完了,再叫老衲便是。” 那,也行! 朱镜媺虽然不想在这里久留,但见天色毕竟还早,这些动作虽然古怪,但从头到尾来一次也花费不了太长时间,自己记性不坏,最多三两次就能全记住了。 再说了,秦枫一再跟我说,与其信那些虚无缥缈的神佛,倒不如好好锻炼身体,说不定身体锻炼好了,孩子自然就来了。 这灵觉寺真的是千年古刹,送子极为灵验,现在所持的观点,跟秦枫说的,也是殊途同归呢! 一念及此,朱镜媺便放下心来,吩咐道:“三斗,你在门外等着,丁香春杏跟我……诶,春杏呢?” “启禀夫人。”贺三斗连忙说道:“刚才丁香如厕,我不放心,就让春杏去跟着,结果现在丁香回来,春杏却还不见人影,可能只是山上岔路太多,一时迷失路径。” “你快派人去找找。”朱镜媺点点头,也没往心里去,就带了丁香自己,返回空无一人的大殿,开始练习那些奇奇怪怪的动作。 大门关闭,无人窥探。 “哎呀,这些动作……好羞人!”朱镜媺看了几页,脸颊泛红,皱眉道:“这佛门之地,怎么会有这样的册子,真是奇怪……” “呵,夫人多虑了。”丁香咬着牙,低头笑道:“依奴婢看来,这正是灵觉寺灵验的原因!老爷不是也说了么,神佛之事终究虚妄,反倒是强身健体才能更有效果,您看这册子上,动作虽然羞人,却都是锻炼那些私密之处,说不定真的很有门道,能够帮到夫人……” 这番话,正和朱镜媺刚才想的不谋而合。 于是,她打消了那一丝疑虑,在丁香的帮助下,岔开双腿,摆出各种各样奇异的姿势,同时用心记忆,确保回到家还能继续练习。 还好,丁香是贴身丫鬟,从小一起长大的,否则换一个人,哪怕是换了秦枫,朱镜媺觉得自己都得害羞得没法照着做。 这套动作,颇为费力,但朱镜媺为了效果达到,宁可忍着疼痛,也要务求到位,有时候甚至要求丁香帮忙用力,疼得龇牙咧嘴香汗渗出,也不肯降低标准。 这时候,丁香已经完全明白了其中的奥妙! 这样的动作,做一遍,甚至几遍,一定会导致身上酸痛,甚至第二天都起不来床,尤其锻炼的还是那些羞人的地方,平常根本不可能练到,所以酸痛感会格外强烈。 这些所谓用来送子的动作,其真实目的,是为了掩盖接下来禽兽般的恶行!! 一想到在禅房后听到的那些恐怖的内容,丁香忍不住打了个恐惧的寒战。 那老和尚,不但要自己……还特意要让几个年轻的和尚一起…… 这灵觉寺! 就是这样送子的! 夫人她…… 瞬息间,从小在宫中,公主照顾自己的点点滴滴,涌上心头,让丁香猛地心神动摇,差一点就要冲口而出,让这位对下人丫鬟都十分照顾的公主殿下,远离这样的沆瀣污浊。 只要她说一句话,贺三斗纵然不能立刻把这灵觉寺掀翻,老爷也绝不会放过这里的每一个恶僧! “丁香……丁香你快帮我用力,把这个腿掰过来……”朱镜媺娇喘连连,努力压抑声响,不能让第三个人听到这些羞人的声音,只对丁香说道:“春杏怎么还不回来……等会有两条腿一起掰开的……你一个人怕是弄不好……” 嘶! 丁香骤然间如遭雷击。 春杏! 是啊……春杏已经不可能回来了,自己也已经不可能回头了! 就这样吧! 深吸一口气,丁香心中的魔鬼再次压下所有动摇,轻笑道:“她刚才说,闹了肚子,可能还在茅房……没关系的夫人,我能行,咱们就差最后两个动作了……” 终于,功德圆满。 第一遍演练之后,再来一次就简单许多。 朱镜媺唯恐自己记不真切,反复演练了三次之多,才将那些动作全部记住,回家也可以照着练习,以求增强体质,等到麟儿降生。 稍稍整理了一下不妥的仪容,朱镜媺这才打开门,见住持大师早就等在门外,慈眉善目,宝相庄严,微笑望着她。 “多谢住住持大师赐书。”朱镜媺将书册递了过去,躬身致谢。 “黄施主客气了。”圆空大师微笑道:“施主诚心礼佛,其情可感,必能有麒麟儿从天降落,成全施主一家和睦。” “多谢大师。”朱镜媺再次致谢,告辞道:“如此,那就……” “施主又急……”圆空大师露出通透的笑容,伸手从旁边一位老僧手中接过茶盏,淡淡道:“黄施主刚刚演练辛苦,如今汗液未消,若是再遇到山风染了风寒,更伤身体,反而成了阻碍。不如先喝杯热茶,就在本寺的禅房里稍稍休息一番,再走不迟。” 啊,也对! 朱镜媺脸色微微一红,身上果然是汗津津的很不舒服,被风闪到很容易染病。 于是,她点点头,接过那杯热茶,一饮而尽,然后跟贺三斗等人说道:“我们稍等片刻再走。” 第五百三十六章 邪恶的图谋 因为春杏还是迟迟未归,朱镜媺便让贺三斗派人去寻找,然后自己跟丁香一起,进入那间准备好的禅房。 丁香很紧张。 但想着那山崖很高,春杏被推下去之后,一时半会儿不会有人发现,贺大人就算找遍全山,也找不到人影,勉强放下心来,跟在夫人身边。 “黄施主,此间清净,无人打扰,施主便在这里稍稍休息。”圆空大师缓步而入,亲手端着茶盏,对着丁香微笑道:“这位女施主,也喝杯茶吧?” 丁香浑身颤抖一下! 这茶,只怕不是好茶! 不过她很快掩饰异样,并没被身边的朱镜媺察觉,然后接过住持手中的茶,竟是一饮而尽,豪迈得让圆空都愣了片刻,随即恢复入场,单掌立于胸前,微微一躬身,接过空的茶碗,然后不再多话,转身出了禅房,亲自给掩上了门。 这……这小娘皮身边的丫鬟,怎么回事! 也太痛快了吧? 本来我以为,这两个丫鬟不好解决,若是不肯喝茶,就得用迷香了,那种能够让人事后毫无异状,甚至对之前的事朦胧迷糊的迷香,价格不菲,若是能用茶水解决,最好还是用茶。 没想到,两个丫鬟有一个不见了,另一个却配合得令人难以置信。 嘿嘿!这是老天都让我成事呢! 圆空脑中浮现出那位黄施主窈窕的身段,清丽的面容,不由得心中炙热,呼吸都变得急促几分。 很快! 很快他就要得偿所愿,做这入幕之宾,为了这一天,他已经忍了足足两个月,才终于凑够了那所谓七七四十九天的仪式感,让对方逐渐不设防,直到今天做完那套规定动作,也饮下了能够迷魂的茶水。 嘿嘿嘿……女菩萨,今日老衲便与你来修行着欢喜禅,管教你身体酥烂,很快就能怀上孩子! 其实,所谓灵觉寺的送子,真相便是如此。 许多来这里求子的,都是结婚多年没有子嗣,那问题其实要么出在男方身上,要么出在女方身上。 若是女方自身有病症,自然绝非灵觉寺能够解决,但是另一种可能,若是男方无法生育,就刚好是灵觉寺的机会,换一个人,多半也就行了,况且这些经验已经非常丰富的恶僧,很早就会以天癸期女子身子不洁,不能冲撞了佛祖为理由,打探出上香香客的天癸时间,算准了下手的具体日子,便更容易受孕! 就这样,久而久之,灵觉寺还真就打响了牌子,很多多年不孕的妇人,在这里怀上了子嗣,自然渐渐把灵觉寺送子灵验的名声,越传越远。 说起来,灵觉寺也不是谁都下手的! 那些贫苦百姓,他们下手的时候不多,首先因为穷老百姓就算来上香,也没有那么宽裕的时间,最多是来个一两趟,仓促下手容易暴露,再加上从小劳作的农人,到了婚后再几年,就算年龄不大,往往也不复少女朱颜,吃惯了山珍海味的灵觉寺和尚,压根就看不上。 最容易下手,也最容易得手的,正是那些达官贵人家中的女眷! 一方面,这些人时间宽裕,给香火钱更是阔绰,圆空为首的一众恶僧,便有了更充足的时间去慢慢布局,逐步让她们对这灵觉寺的灵验深信不疑,直到最后完成那套动作,再喝下那杯茶水,便要正式成为他们的猎物。 这里面还有个重要的理由,就是达官贵人家的年轻女眷,自己虽然是花样年华,但是嫁的却很有可能是个老头子。 老头子么,心有余而力不足,就算还能人事,多半也不大容易让女子怀孕,这就让那些急着母凭子贵的女眷更加急切,听说灵觉寺的灵验,慕名而来,然后在一系列的操作之后,就算事后有些怀疑,但只要真能怀上孩子,达到目的,也就不再声张,吃个哑巴亏也好,甚至跟灵觉寺形成某种邪恶的默契也好,总之这个秘密,竟是多年来也从没被揭破过。 就算是偶尔穿帮,你有证据么? 若是没有证据,当着满山香客的面,竟敢亵渎佛祖,污蔑高僧,那该当何罪? 原本,来灵觉寺上香的朱镜媺,不完全符合做猎物的条件。 因为经过不经意间的仔细打探,圆空等人已经得知,这位黄施主虽然家境优渥,但并不是嫁的老头,也并非妾室,而是明媒正娶的正室夫人,其夫君身份虽然没提,却也知道其年轻有为,与黄施主情深爱笃。 这其中风险就高了不少! 这也正是那个圆慧和尚,事到临头还战战兢兢,再三劝阻的原因。 可是圆空按捺不住! 因为这位黄施主,实在是人间绝色! 灵觉寺虽然人流如织,香客如云,但三五年也遇不到这样丽色无双的女子! 尤其是朱镜媺结婚之后,跟秦枫夜夜欢好,渐渐洗去了少女的青涩,取而代之的是新婚妇人那股勾人魂魄的成熟魅力,再加上本来就丽质天生,只是一照面,便让色欲熏心的圆空无法控制,一意孤行,强忍着欲望慢慢布局,终于到了今天! “丁香,春杏怎么还没回来么?” 禅房里,只剩下朱镜媺和丁香两个人,朱镜媺渐渐有些不放心另一个丫鬟,皱眉问道。 “许是……还在迷路吧。”丁香已经能够控制住慌乱,微笑作答,倒是让朱镜媺也稍放下心,点了点头。 “唉……也不知道这次,能不能真的灵验。”朱镜媺心心念念的,就是这件大事,秦枫太好了,她却不能替他生儿育女,这是极大的一个缺憾,在她心里无论如何也过不去。 “放心吧,夫人。”丁香低下头,不敢去看朱镜媺的眼睛,低声安慰道:“夫人如此虔诚,一定能心想事成!就刚才那些动作慢,那么艰难奇怪,夫人都分毫不差地做下来了,光是这份诚意,定能感动佛祖菩萨!只不过……恐怕不用等到明天,就得浑身酸痛,甚至下不了床了……奴婢有次搬运重物,也就是小半个时辰,身上就疼了好几天呢……” 关于灵觉寺要做什么,丁香已经完全了然。 因此,她现在甚至开始帮忙打配合,好让夫人真的不会察觉异样,也让她能够掌握到这个最大的秘密! 在恰当的时机,等春杏摔死的事情不再被人记起,她丁香也爬上老爷的床之后,这个秘密,就是她用来争夫人之位的最大法宝! 第五百三十七章 给个佛祖,老衲都不换! “嗯,我知道……” 朱镜媺点了点头,虽然从小就在宫中,也没什么机会劳作,但这常识的东西还是有些了解,按照刚才那套动作的强度来看,身上酸痛是必然的。 林白白看着光幕上随着灯泡的话语不断变幻的画面,正是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万,无数的星辰绚丽其中,震撼人心。 走到窗前一看,果然,一架无人机正盘旋在公交上空,向着远处飞去。 除了各个连队不满编之外,补充的新兵让部队的战斗力也大打折扣,人多了,战斗力却下降了。 土刺的锋芒连拳头的皮都没刺破,就被拳力崩碎,荒野巨狼王根本来不及躲闪,便被一拳轰入地下,震成肉沫。 无论前世还是这辈子,王秀景给王秀英的印象都是木讷和沉闷的,没想到今天却让她看到了一个截然不同的王秀景,完全颠覆了王秀景在王秀英心目中的形象。 当它成形的时候,刀柄乃是朝着电之兽神所在的方向,刀尖反而是远离的。 土行孙好歹当初也是一名练气大能,被苏冥这连番冷笑,也有些忍不住不耐烦道。 听到许向晴那样笃定说她还能活几年,刘淑云的心里居然相信了几分。然后刘淑云发现药丸入口即化,那药液似乎顺着嗓子一直到胃里,然后身体感觉暖洋洋的,不像之前不管穿多厚的衣服都觉得冷。 白白一直是个实打实的姑娘,在不清楚自己能力的时候一般都不会冒失,力求稳妥。 天使听到九尾这么说,目光闪动一下就没有再多说什么,反而另一事让它更为在意。刚刚九尾已经把它来此的目的告诉天使,使得天使很是惊异,没想到九尾竟然连迷雾森林的霸主紫貂王都认识。 一头白色的长发如同瀑布一样倾泻而下,眉心一点金色的印记,这是她身为神眷者的证明。 毕竟人参果树被推倒,两人也有一定的责任,在事后镇元大仙很有可能会惩罚他们。 朱雀攻击了远古石猿的其他部位,企图去分散他的注意力,白夜也是帮着他这么去做。 唐娜表情立刻柔和下来,俯下身子,握紧艾尔雪的手,眼角泪光闪烁。 她看着张扬打完电话以后环顾了四周,又看了一下远方的马路后幽幽地叹了一口气。 雪婷在一旁由一个特警在为她包扎刀伤,看到凌浩这股体贴劲儿,心里一个劲儿地羡慕,感觉要是田勇能对自己这么呵护就好了。 马车里面,林辰一边翻看卷轴,一边吃着亚尔林送到嘴边的扑到,这一副地主老爷的既视感让德斯蒂妮都看不下去了。 白鸦在一旁低着头,玩腕表,上面显示的是他们要乘坐的飞行器的信息,格式塔这段时间弄出来不少东西,这3个飞行器上的黑科技很多。 既然京澜辰都来机场了,顾倾城也不好再矫情,毕竟她在京大少的安排下走的是特殊通道,而且京大少坐在车里,别人也看不到他,也不会暴露什么。 琴酒与伏特加潜入阿笠博士的家中,带走了阿笠博士以及少年侦探团。 嘿嘿。三国单挑亚军在老子身边,哪还轮的到你张三贵在此撒野。只见张飞抡起左腿,后发先至,将张三贵踹飞至数丈外。滚番在地,抽搐着爬不起来。 “咳咳咳咳……”钟飞张口吐出鲜血,脸上尽是颓败之色,本以为自己已经是七阶武师之下第一人,没想到却连一个尚未达到巅峰的六阶武师重创,而且自己一方还有大武师一起联手。 虽然发生了很严重的事故,但兄弟们依然谈笑风声,谁也没太当回事,风里雨里那么多年,暗月这帮人虽然一个个年纪不大,经历却很多,早就是战场上的老油条。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的情报官给他汇报兽人那边情报的时候,总是把兽人的战士贬斥得一无是处。 黑尾是不知道探秘会这个组织到底有多闲,它没记错的话鳞戒自从第一天输了以后,在这之后几乎每一天都能在街机厅看见他的身影。 在他们看来,这一战完全没有什么可担心的,有江夏这个屠杀效率极高的家伙在,转眼山谷里的八角蜥蜴已经被干掉一半了,八cd是被江夏杀的。 突然的刺杀并没有让队伍混乱,几个百夫长已经组织士兵,准备把他们派往箭矢射来的方向,一队护卫也死死的守卫者他们的指挥官,更远处的战士则在各自军官的呵斥开始警戒。 青龙双目射出两道金光,恍然间,秦明好像看到一尊战神耸立无边魔域之中,力碎苍穹,鏖战魔祖。 说完话,郑昱也不去理会那名惶恐不安、手足无措想要上来说话的后勤部主管,自顾自地找了张位置坐下,周围鸦雀无声,许多人甚至连大气都不敢喘一口,同时用好奇的目光偷偷打量着郑昱。 此时会议室又恢复了安静,如同白娟第一次坐下时那般,所有人都注视着她,包括郭志男。 顾家的公司如果在她手上绝对是没落的,如果在顾奕辰的手上,一定会是蒸蒸日上的,无论是出于哪个方面,她都不会参与进顾家的公司的。 别说死数千人,就算死数万人,甚至无论死的是敌人还是死的自己人,以他的性格估计都不会眨一下眼睛。 第二,他对水泽道人,也就是水连升自己虚化出来的,济世救人的道士赞美之词溢于言表,过分的刻画水泽道人的功绩,甚至将他神化。 第五百三十八章 煮熟的鸭子,还能飞了? 很快,恶僧圆空,再次进入地道,来到禅房之中! 这次,应该安全了! 将这个不愿出手的后卫变前锋,为他们打响第一枪的同时,也能损耗木叶的实力,又保存了自身的力量。 强劲的寒风从四面八方呼啸而至,吹起渭染的长发,掠过脸颊,他澈静的眼眸倒映着天际浮云,变幻辽远。杜远程看着这幅画面,想其实河神也没有错,是他主动去找人家的,不过如今,是非对错已然说不清。 左相此话一出,朝堂之上顿时响起一片议论之声,众人大都七嘴八舌的说着宣王确实不宜出行。而左相却不再出声,静静地立在一旁,好行刚才那番话不是出自他之口。 苏婉的意图很明显,那就是在事情演变得一发不可收拾之前,给自己谋求一个护身符。凤筱雪理解她的意思,她的身后没有柳如烟或者上官丽那样强劲的家族支持,她想要寻求她的庇护。 姬无双仔细的看了看幼儿园的介绍,上面的照片也很清楚的拍了幼儿园的各种内外部坏境。 挣了钱,老乔却没像以前那般胡乱花销,反而带着所有的积蓄奔山海城而去,他要去购买辟谷丹,再回来倒卖,让钱生钱,赚多多的钱。几番周折,终于有了现在的这点家底。 虽然期末演武赛已经结束,不过仍有不少家族难拒学院的盛情,在学院内多留了几日,而范绍的父母也在其中。 柳大郎裹着件靛青色的厚棉斗篷,两只手互相插在袖筒里,瑟缩着身子,在百花楼后门处来回走动着暖着身子。 欢欢送上来册子,柳芸芸没再搭理刘懿,而是跟周珉豪认认真真的讨教了起来。 “哈哈,这是领主大人的‘四手分尸’大法!”红色巨牛兴奋的叫道,为领主大人喝彩着。 虽然遗世一直不明白红尘为什么如此维护叶仁,但他还是应下了红尘拜托的事。 张成华心里面万分不服,但是刚刚在卢松生的手里吃了个大亏,他多多少少有点懵。而且他不是不知道圣地的规矩,虽然心中愤恨不已,却也不能不配合。 “是又怎么了,我姐夫把他关在这又不给医治,迟早也是个死不过就是我们运气不好罢了。”有黄氏在跟前黄埔安的胆子就更大了。 马优美吃了两口,索然无味,回房间去躺着,觉得这一天过得不顺到了极点,闭着眼睛不想让达秀清来烦她,不知不觉真的睡着了。 玉家人自然是不知道刚刚有人在谈论自己,就算是知道了恐怕他们也没有时间理会计较。此时的他们和其他一些身处于光幕前的武者一样,都面色凝重的看着已然来到于上空,正漂浮着的岛龟。 “不行。”楚非凡很是坚定的摇着头。如今以他的实力,只要有一粒八等米了,那多少种不出来。至于上品元晶,更是对修炼无异。倘若是白得还可以考验,用来交换是万万不行的。 齐天又花了一点时间,在大赵国他曾经留下过记忆的地方,走马观花的看了一遍,确定再没有任何遗憾留下之后,齐天就带着高金梅一起离开了大赵国。 第五百三十九章 秦枫震怒,兵围灵觉寺 啪! 精致的细瓷茶碗,在地上摔得粉碎。 “好一个藏污纳垢之地!竟然欺负到我头上了!”秦枫一听贺三斗的描述,几乎可以断定,这个所谓送子灵验的灵觉寺,绝对隐藏着不为人知的沆瀣污浊。 王开闻听此言眉头顿时一挑,神情错愕不已的看着林玥,很难想象,她到底是从哪里能想出这个暗示的呢? 骑着车子,林间洒下点点的阳光沐浴在两人的身上,那遥远的天空阵阵的白云在头顶掠过,苏晴雪只感觉自己的内心一片沉静。 李长青此时见渡魔丹竟然就这么到了昊尘的手中,他有一种无力感,不过最终只能忍住愤怒,循循劝导。 但凡是眼睛能够看到的每一件东西上面,都或多或少的有一些与性有关的事物。 “比以前气色都要好,真是神了!”不少人都见过孩子之前的精气神,这两相对比下来,现在的有精神多了。 他很清楚自己的人工智能技术对于某些领域有着多大的作用。特别是在军事领域。 虽然郑龙在这些人之中最为镇定,但是打内心里,他还是很惧怕李云枫的。 “是我们动手还是你们自己跟我们走。”李牧上前一步说道,现在的天已经喀什变黑了,在在这里纠缠下去已经没有意义了。 可虽然说的狂妄,郭奉孝却也说的真实,如果说,现在的无名只是掌握了掌控这一重境界也就罢了,面对这一层次的高手,郭奉孝还是做得到手下留情的。 “千万别这样说人家,人家会生气的,一生气就会找朴社长告状……不要忘了,人家可是签了10亿的天价合约,哪像我们,没人疼没人爱,到时候得罪了他可就要吃不完兜着走了!”旁边有人嘲讽道。 一路上,李焕憋着一口气,身边的夏雨实在是聒噪得没完。有那么一瞬,他真想一巴掌甩过去。 “从今以后,你会名扬天下,成为人人敬仰的梁少傅,名留青史。”赵朔慢条斯理的说着。 毕竟跟云氏相处了几年,所以云氏一开口,宁林便明白了她的意思。 这一次权志龙看见了她,对方虽然长得丑一些,不过出于礼貌,他还是冲对方笑了笑。 “阿姐,你不要犹豫了,在犹豫会儿,就过时辰,我们想出城都出不去了!”蓝毓康直接走到蓝毓萱的身边,再次开口说道。 蓝毓萱一看蓝毓康这样立马就火了。刚刚收回來的手。再次朝着清扬打了过去。 未央仔细打量着他的脸,那一层灼伤十分明显。她那副专注的样子,直看得秦紫玉厌恶的眯了眯眼睛。 冷乔若不明白了,这旁边还处着两个大活人呢!怎么说抱就抱上了?这话到底还问不问了? 兰溪不敢说她是不知道外面什么样子,才想出去看看,在没弄清实情的情况下,还是先瞒着好。 其实不只是各组组长,大会的大部分评委都是从各个学校的优秀老师中挑选出来的,少数则是一些社会精英及五大家中有名望的特邀嘉宾。 城道龙脸色狰狞身体中有雷龙印浮现,天地似乎都被隐隐震动。仅仅三年,城道龙不知道是得了什么机缘居然已经达到先天后期,但是根基却有些淡薄,不如以前强横无比。 眼睛并不大,眸子却明亮而慵懒,隐隐含着几分痴怨,有一种让人心醉的味道,轮廓分明的红唇润泽而丰厚,从最深处诱惑着男人的yu望。 神枫强行忍住立时杀死叶神使的冲动,稳住心神,开始暗暗留心起叶神使来。 所有的一切,当鹰眼说出你赢了三个字之后,显得是多么的讽刺。 “宰相,或者踏入皇者之境?你父亲倒还能看得起我!”苏彦忍不住翻了个白眼,这两个条件几乎是世界上所有人的梦想,但他的难度已经不能用登天来形容了。 在场的五大家首脑全都惊呆了,谁都没有想过三个一段高手联手,居然还会被压在下风,甚至可以说是毫无还手之力!这到底是怎样的实力? 一般来说,只听说过下品上品,甚至是真品灵宝,圣物这个词三宝还是第一次听说。 只是,这股妖异的怪力不是已经被神秘人收走了吗?当初那双血红的眼睛明明飞进了空间之门,难道只是假相? 按理来说,林青柳是绝不可能对妖兽手下留情的。即便他的定力比当日的铁凌要强上许多,也不见得能够对杀人如麻,令南诏国倾国上下痛恨的妖兽施行放生。 如果说李建成先前一骂是明骂,那现在夏寻这段话可就高深多了。全话下来无一骂词,但处处无不暗藏在耻笑之意。特别是最后一句话,那更是明着说李建成当初没听柏凌云的劝诫,独断专横举兵来伐,方才落得如今下场。 李云逍离开没多久,虚弱的纲手便陷入了深深的昏睡。这是她身体潜意识做出的自我保护措施,在睡眠中人体才能减少能量的消耗,存储更多的能量来恢复身体的损耗。 “是你救了我!这里是什么地方?”纲手的目光落在李云逍的身上,低声问道。 第五百四十章 演技爆棚,老和尚负隅顽抗 这时候,贺三斗匆匆过来,跟秦枫耳语道:“启禀大人,里面……什么都没搜出来,都是些寻常禅房的东西……属下无能……” 哦? 秦枫双眼微微眯了起来。 看来,还是小看了这地方。 “我知道你想问什么,不过就是让我开价,加入你们的阵营,你说对不对?”李旭笑着反问道。 因为知道ast马上就要到来的关系,陆羽可没有闲心情再在这里待下去。毕竟等等被ast她们缠住就不好了。 楚天直接拿过自己的手机,结果发现上面竟然都已有好几个未接来电了呢。 “这样不好吧,每次都是你请客,我都觉得不好意思了。”我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 “但是最近桂西省的市场也是逐渐的扩大起来。因为桂西省的一个巨大的传銷团伙,已经被灭掉了……”听到李如诗的话,楚天倒是也一阵错愕。 楚天也服用了一枚圣元果,顿时他感觉到一种暖洋洋的舒服之感。这种感觉不仅仅是身体上的,更是灵魂深处的舒服。 “左贵族,这是准备回去呢?还是准备在我这住段时间呢?”门主笑着问道。 但是他们万万没想到,毁灭者还留了一个分身在这里,纵然外面“毁灭者已死”传得再怎么热闹,“星火”里的人却还是认为,古歌压根就没离开过。 须钟与巨型螃蟹的战斗非常激烈,来自神兽峰的乌龟形真神的呼救声也非常巨大。战场的下方边缘,数十位分别来自九虚海与神兽峰的真神级战士瞬间就发现了聂融与须钟等人的动作。 这种最新的身份认证,可以防止头盔被盗,一旦验证过的头盔,别人拿去也没有什么作用。 海伦-赫尔曼倒是一点也不尴尬,双手交叉支起下巴,思考了起来。 相比其他的别墅,都是仿西洋建筑,国内的部分设计师盛行拿来主义,还学的不像,怎么看都带着一种山寨气。 金步摇上,三根银针一字排开。方才交手刹那,徐若男竟射出三枚银针,这三针射在金步摇上,却也是手下留情了。 刚才那一掌,蔡德彪知道。吴溪没有要杀他的意思,不然的话,也不会只是一条手臂那么简单了。 “太好了,那你赶紧做出来一份适合我们吃的药膳出来,我们要看看效果是不是真的有你说的那么神奇!”方韵兴奋的说道。 忽然内堂处人影攒动,却见谢士廷穿着极为考究的苏锦儒衫走了出来,径直走向中堂,抬头望着那对联,良久才道,妙对,不知哪位对出此联? 不过面对不断发生的异常事态,她立刻提醒二人躲藏起来,单身一人前往前方探查,确认了战斗声响都来自于其他楼层后才让二人继续往目的地赶过去。 在3万英尺的高空中,陈渤默默地退出了只有他能登入的秘密邮箱,一番思索之后还是决定先把这些资料放在一边,洛杉矶已经近在咫尺。 这个麻烦就跟金木猜想的那样,这些直升机队伍、战斗机编队的主要目的只有一个——毁掉眼前的区域。 ps:二更送上,晚上回来继续码,周末丧了两天,周一到周五就多更一些补偿大家。 “这是命令我以队长的身份要求你立即到我这里来”江凯然粗喘一口气,立即对她大声怒吼,把周围的人都吓了一跳,岩溪也是瞬间一愣。 不仅吃的比其他够多,还比其他狗威风,这让棒子和萨摩耶很高兴。 林飞瞅了一眼,先不说流浪狗浑身脏兮兮的,身上还沾了不少的血,这要是放到后车座,肯定会弄的到处是血,清洗起来也会很困难。 邓婉贞一听他说几个妹子,顿时气不打一处来,扬手就要拍下去。 公鸡山战斗结束,敌军的一个团大部分投降,大黄牙手下的这个连损失一大半,但守住了公鸡山阵地,让大黄牙稍稍感到一丝欣慰,这次终于不用挨骂了。 “老铁们,今天还没看张呢,正好跟大家唠唠。”包子对着手机说道。 后来一打听,原来对方没上大学,高中毕业后就开始做生意,下海创业去了! “呼呼……”荣一郎趴在狗窝里,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一只狗爪子搭在肚子上,脸上露出了痛苦的神色。 可是,这些玩意儿对普通人来说是昂贵了一点,像好点的虫草都能卖出数百元一斤。 而龟宝如今的状态,似乎处于晕晕沉沉当中,进入了一种很奇妙的状态,似乎活着,又似乎是假死了,而功法还是不停地运行当中,灵力在经脉中缓缓的运转,丹田中不停的在压缩灵力团,成为固态金丹。 林巧儿越跑越急,跑着跑着,她的鞋跑掉了,沿海公路的路面并不是非常的平稳,渐渐的,林巧儿的脚上摩起了血泡,但是这些,她都不在乎,只要刘得桦没有事,她什么都不在乎。 这些人背上都背着一口装了羽箭的撒袋,因为怕羽箭粘水脱胶,撒袋的口子都用细绳扎了口。至于骑弓,也下了弦,变在一根棍子别在背上。再他们的腰上还各挂着骨朵、大斧和手刀。 第五百四十一章 凤阳知府,脑子挺轴 整个宫殿中到处是一种古朴无比的檀香之气,而十八根粗长的石柱稳稳地安放在那上面,期间上面的神兽姿态活灵活现,似乎就要腾空欲出一般。 “我不要”火凌风满眼戏谑的说道,其实他也就是这么一说,要是卿鸿真的答应,他可不敢保证自己会不会隐忍不住的要了她。 光芒四溅,天圣子的肉身散发出一道道的圣光,竟然抵抗住了叶梵天的拳头,但是他的脸上却露出了一抹愤怒的表情。 此时的叶梵天已经进入到了太古境第八重天的境界,而且邪神之门更是开启,一旦施展出来,即便是永恒之境的强者他也有办法做到悄无声息的去击杀的程度。 “皇嫂,你的身体没大碍了吧。”看着唐唐一身男装,白灵紫眼底的光芒一闪而过,随即恢复正常,上前抱了抱唐唐。 随着赵氏越来越心虚的表情,姜绪心中一阵失望。他当时是为何喜欢赵氏来着? 卿鸿清冷的话语在火熙的耳边响起,这话却像是一弯温泉,流淌在火熙的内心,抚平他这么多年以来越来越深刻的伤痕。 卿鸿单单是观他的眸,就大致能猜到他想的是什么,这样的本事还要归功于她前世的磨练,毕竟在杀手组织和黑帮中,如果不能观透别人在想什么,在算计什么,这命,也就如同悬在脖上一般,不知何时,它便会掉下来。 而且,别的买了他家店里的猫的,都反应过类似的情况。只是店家给出的回应是:猫的品种不一样。 见东方大神抱了素静雅,仙姿飘逸,把架把得像在搞艺术的月葬花终于急了,黑玉箫一收一缠,已经抵上了北冥无邪的长剑,再一划,顺势抵上了他的心口,点到即止,仍然让北冥无邪后退了数步,哇的吐出一口血来。 示意他们应该走了,把空间留给这两个激情四射的主。不过,他们都很高兴,能够看见慕谨轩的改变,也算是放心了。 但是她没办法说太多,毕竟他们这种关系,要是说太多就像是挑拨人家夫妻关系一样。 “什么情况?我没听错吧”!一个二十出头的天骄仰天悲呼,神情要多凄凉有多凄凉。 目光满是凶悍,铁马冰河的气势扑面而来,一时间叫白进也忘了反驳。 呼完,几人又冲着百户中年不住地叩首谢罪,只盼着那百户中年能够相信他们,毕竟这天刀玄卫之中的刑罚,实在是让无数天刀玄卫谈之色变,若是能够减轻几分的话,几人自是会对那百户中年感激涕零。 于洋望后,另外一道神识散出,抵挡着老者的那道神识,这时突然听得一道尖叫声传出。 他那么从容的一声回家,让缓缓觉得自己只是他的妻子而已,至于身后的那栋大楼好像跟她并没有什么关系。 “这种事交给下人做就可以了。你一个贵公子,做这些干什么?”天锦一边说着一边将竹筒整理到一旁。 这些佃户从前并未种过玉米,今年是头一年,在种植的过程中遇到一些问题也是难免,罗用平日里没事也经常会过去看一看。 至于她娘家那边,儿时倒也听家里的老人说起过,言是从中原那边迁来的,跟随当地一个豪族一起上的路,家里头老老少少三十多口人,走到这边的时候,一半都没剩下。 沈静然其实不想去,因为做先锋开路,很危险,但是赵思雨都做了,她也不能退缩,只能硬着头皮上。 苏娓娓发现他们的仪式到底都差不多,这次的祈福仪式也跟他们刚到这个地方的时候一样,围成一个又一个的圈,青雉手持神棍站在最中间,手舞足蹈,并且念念有词。 两柄冰之刃直接插入了天井下的身体,天井下的第二形态只能免疫纯粹的魔法攻击,对于他的这种攻击根本无法免疫。 除非他可以将卡在御空境界后期的修为再度提升,真真正正的从境界上达到逍遥境界。 这家饭店位置有那么多,工作量也有那么大,还没等着饭店里的客人全部坐满,他就已经有些忙不过来了。 只要龙王的精神被彻底消灭,他将接替龙王掌管这个世界,对付巨神和动刀不动情就更容易了。 他上下打量对方,外星人的面容融合了人类和外星生物的特征,皮肤是一种不寻常的蓝灰色,眼睛大而深邃,闪烁着智慧的光芒。 “哈哈哈哈,你这不是骗人么?”江少爷哈哈大笑,他可从来没听过这种东西。 万一惊跑了茸人,可就前功尽弃了,不过显然茸人的警戒心也不高。 “当然不是,我只是租用一天,恰好他今天开业没什么忍。”博爱摇摇头。 轻微的拂拂后土的青丝,飞廉眼中满是怜惜。数千万年来,也许后土从未真正安心的享受过一段安宁时光。 云台之上,通天教主一身青色道袍,镶嵌着金边,剑眉入鬓,双目炯炯有神,目光有些剑寒的望着飞廉,没有说话。 随着主起落架重重落地,飞机明显传来一阵顿挫感,随即,前轮也安然着地,飞机进入直线滑行,外面立刻掀起一阵欢呼之声。 若是在前世,从台湾到印尼,充其量一天的时间就到了,但是如今这个年代,只凭借风力,杜睿等人也只能看老天的脸色了。 考场上想起了一阵轻微的骚动,这久久没见动作的第一名,终于易主。 “少爷,加油!一定要坚持住,成败在此一举,我知道很痛苦,但是少爷,这是你必须要经历的。”塞巴斯蒂安柔声在林毅的耳畔呼唤,倾诉,叮嘱,鼓励着。 对禄东赞,松赞干布是绝对信任,他知道禄东赞不可能背叛自己,除非死了,否则的话,绝对不会让杜睿摆脱纠缠,出现在这里。 将玉符拿出来时梁善顺便在里面刻画了些护身的功能性符咒,虽只是很短的时间但以他的修为再配合上灵符本身的灵力,眼前的这块护身符在懂行人的眼中简直可以用天价来形容。 第五百四十二章 原来他是这样的秦枫? 顾宪成如今的职务是户部六品主事,并无实权,这也是他“投靠”张佑的原因,可如今张佑好像并未考虑他政治上的远大抱负,一心只想让他当好报社总编,这未免让自视甚高的他隐隐有些失落。 灵儿便亲自尝了一口。这粥虽然不能算色香味俱全,但也不至于入不了口。阳哥哥也太挑嘴了吧? 哮天立刻趴在地上,两个爪子捂住头颅,一副委屈的样子看着秃‘毛’鹤,似又不明白这一次为什么秃‘毛’鹤还要打自己。 而此刻祖巫们自是察觉出不妥,时间祖巫烛九阴更是一语道破玄机。 “子诚怎么样了?”喝下甘草汤后,李太后的气色明显好了很多。 一名雇佣兵发出撤退的命令,他们已经慌了,已经乱了,必须得走出去别墅,重新组织战术,而不是呆在这个被萧战全盘掌控的房子里。 回到宣宁的帐篷,陈奥脸色铁青地坐在椅子上,沉默不语。宣宁大概知道了一点南宫骏说的事情,但并不了解详情。她给陈奥倒了一杯凉水,开口询问。 尤其是在这仙神绝迹的时代,除了那些经过数千年供奉的神像可能还残存些灵性外,其它不过都是些泥塑木刻罢了。 “好。”朴明顺伸手入怀取符,拿出来一看,发现符似乎有什么不同了,仔细一看,这才发现没有红色了。 “对了,你和我白露姐结婚了没”我在后面赶紧加了那么一句,转移了话题。 正是盛夏天气,谁身上多少都有点汗味,不足为奇,容可就是矫情地受不了。 不是吧?瞬间移动嘛?我记得我刚刚跑的很累的,然后就没有了意识了,那现在这又是怎么回事儿呀,我怎么会突然出现在这里的呢?到底是谁送我过来的呢? 我忙摆手说不用,只要你不乱说话,就是对我最大的帮助了!二胖应了声,说哥你就放心吧,我是啥人你还不知道吗,我绝对帮你保守秘密。 倒是电视台的记者很尽心,给了她许多镜头,她哭喊也没用了,不服只有上诉,何况她这样的胜诉请求有很大的可能会被驳回。 “有些事,我没问过,但是不代表我真的一点都不知道。林薇是不是不止一次的找过你麻烦?就是上次的事,就算她并不是始作俑者,但追根溯源,也一定有关系。 天色渐晚,陆泽昏昏沉沉睡过去了,到了半夜口渴起来喝水,发现身体根本动不了,最重要的是,一直有奇怪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 她强烈抗议,因为今晚她想喝酒,只有喝醉,她才能安稳地一觉,这也是她来酒吧的目的。 她进入寝室后,迅速爬上床脱衣睡觉,这才发现她还穿着容许的短袖t恤,本想脱下明天洗洗还他。 比如代表宋家出战的宋南涛、宋南国,代表张家出战的张光明和张光盛等人,都是他之前有过一面之缘的‘老熟人’。 石峰如同青松,任凭风吹雨打,双脚如同长在了地上一般,不动不摇。 所以此刻,陈放听出了隆泰的儿子是个威胁。那么,陈放便会想办法将其干掉。 阿杰为了保留证据,让人摆好三脚架,放了一部dv录像,调试好了之后,用将两个黑西服的手脚锁住,这才将他们弄醒。 可当他的一名手下,见势不妙撒腿就跑,林奕一个疾风就追上去将其斩断双脚,再一拳轰爆脑袋,溅出鲜血和脑浆后,伊藤隆便把这个想法给掐死了。 一出公司大门,顾诗曼和黎水涵就钻进了那辆酒红色的帕拉梅拉,司机一脚油门,往实验室而去。 只是,此时四位至强者已经出手,现在如果转身,就是把背后空门留给大力金刚熊。 “臣服吧,在浩瀚下臣服,或许,本太子会考虑是否饶你一具全尸。”南宫太子神情无比冷漠,仿佛高高在上的神灵,在俯视一介凡人。 这一刻,我tm真的是连想死的心都有了,想我堂堂一个大老爷们儿,居然会冲着一个“吊死鬼”抛媚眼儿? “哪有那么悬,就是比较强悍的蛟虫遗骨,不是什么龙,蛟龙那是传说中的东西,只听过没见过。”胡来扭过头道。 她好像说我不应该出现在这里,仿佛我一出现,竟就会给她们带去灾难一般,所以她才如此迫不及待的又送走了我? 五人之首正是拥有着绝美容貌,美丽,尊贵,高傲,犹如翱翔九天的凤凰享受着大地之上无数仰望般目光的温清璇。 琢磨了片刻,江寒忽然想起了什么,从纳戒中取出来一头凶兽的尸体。 结果缇欧娜也吵着要梳头,里维莉雅拿这丫头没辙,垂着眉毛微笑。 “呵呵,就怕公子交代不了。”这时婠婠又换了一副表情冷峻的脸色,没有任何神情的眼神,死死的盯着李真武。 第五百四十三章 秦枫,你还牛逼吗? 这个山谷还是蛮深的,几人向着里面走了大约一刻钟左右还是没有看到什么东西,有的只是浓郁的花花草草。 如今被纪管家这一说,看向孙泽凊的眼光,就透着某些意味不明。 两种由火焰所凝构的精神武技激烈的撞击在一起,连空气都是变的灼热起来。 “是的,请帮我登记一下。。”沐毅松了一口气,好歹赶上了,若是没有报名上的话,那可真是自己的过错了。 还在犹豫不决的宝贝龙看到火焰鸡迅速的冲到自己面前叫嚣着,不甘心的宝贝龙也想要变强,然后打败这只火焰鸡,好让自己一雪前耻,在真嗣和火焰鸡的注视下,宝贝龙拍了下精灵球,启动开关,将自己给收了进去。 大概是夏侯沉霄的眼神太有侵略性,饶是温玉蔻也抵抗不住,边说边垂下了头,觉得自己再被看下去,或许会被对方勾出什么隐秘之事。 古月离怒道:“把忘情剑和血玉蟠桃还给我。”说着,古月离便要动手去抢被收走的忘情剑和血玉蟠桃。 “这家伙的实力居然能够当上这里的典狱长,还真是有些蹊跷了,不过他的武器倒是挺不错的,赶紧看看有没有给咱们爆出来。”欧阳绝一边嘟囔着,一边朝典狱长的尸体旁搜索了起来。 “唉!”扭头看了眼身旁的老人,周堉贤无奈的摇摇头,发出一声叹息。 之后齐泷就责令工部准备相关的材料事宜,拨了银两,开始重新修建了。 听见王奇的回答,在场的记者全都笑了出来,为王奇精彩的回答鼓掌。是呀,欧阳梦心虽然是音乐界的大腕,但在影视界还是新人。 怎么可能?那些暗器的威力比起五四手枪的子弹都是不遑多让,人体是血肉之躯,又如何能够抵挡? 所有修者倒吸一口唾沫,没有人轻举妄动,城门口堵满了密密麻麻的人头。 朝政一道,不过是制衡二字,倪源与王家并列的时候是如此,倪源与豫亲王并列的时候也是如此,如果一方的势力过大,无论大的是哪一方,都是朝政不安的因素。 ‘黑火’组织的人不由得面面相觑,知道这件事情对辛普森的打击很大,看来他要花费一些功夫才能够缓过神来。 “涅境?肯定是他!”听到李子涛是涅境,龙天肯定,他遇到的青年绝对是这个李子涛,看样子考核的时候他很可能遇到麻烦。 留下一个玉佩做纪念,俗话说玉如君子、君子如玉,送你这件东西是最合适的,这个玉佩是一对当中的一个,另一个我留下了,也算是做个纪念。 王奇见到后微微一怔,看这架势,怎么有种三堂会审的感觉?而编剧星雨似乎也很意外,不明白为什么明明使用了他的剧本,还要以这种严肃的气氛对待他。 是的,他确实是‘消失’了,不过他并没有死,而是藏了起来,让别人找不到。而外界和他唯一的联系,就是手机。 大唐缺食物么,这是肯定的,哪怕是米价价格被李世民控制在一定范围。 他要见戴老板,口气好大。戴老板怎么可能冒险见他?他有戴老板亲自会见的价值吗?我作为太平市军统站站长,在军统中身份地位够高的了。 但关于何遇其实是杀人者的这一念头,已经在我的心中生了根,发了芽,萦绕盘旋着挥之不去。 “好,我就先送你回去,我在这里还有一些不完美的地方需要修改。大概明天可能不会出去,你帮我跟实验室打个招呼。”拉呱说完之后,直接把华呀送了回去。 两三分钟后,狂风呼啸,飞沙走石。众人头顶漆黑一片,倾仄压抑宛若天崩。 “这是你的朋友吗?”刘蕊的身边人,是男士,他问刘蕊。这位男士似乎有些防备,他紧张地看了看杜开。 想明白这些,萧晗看向哪吒的目光里忍不住又多带了一丝同情和怜悯。 至于,为什么异物要将这些难民困在这个地方,不允许他们离开边境线?原因很简单,还不是为了拿人类做人质。 陈惇的东西也不轻,算是来有三十多斤,被子还是丝绵的,有的考生直接带了上百斤的考具入场,里头搜的慢也是这个的原因。考具的坐垫里、烛台中、食物里都要搜。 “辞气湛然,自始方为贵。”学政不由自主站起来,结果报纸又细细看了一遍,然不顾台上的张经已经气得脸色铁青。 身聚卷风,尾部喷焰,浑身燃火的卢山,就以一个极致的速度,飞了出去。 一颗巨大的火球飞跃燕北市的上空,而我和夏萌当下许了愿望。我的愿望是当下成就。夏萌是什么,我没有问她,最好藏在心里。这颗流星太大了,太近了,我们甚至感觉到地面的震动,这就有某种特别的含义了。 对此,三人皆是冷笑,能够识破这噬魔黑晶蟒种族天赋的缘由,自然不在于任扬,而是其前不久才契约的“双生穿山甲”。 熬了一宿的朱由检刚刚用了早膳,就被一堆人吵着面圣,无奈之下,只能让他们进宫。 终于,我们离布达拉宫只有二十公里了,我们的车进了拉萨境地。 这些年来,他究竟是经历了什么,才能够把原本根深蒂固的性格,给完全的扭转了? 万里行主要针对高级政府官员进行对口讲座的。所以层次是比较高的。然后才是到大学与师生交流。到了扬州这里就变了,官员要学习,同时官员要参加各种大会交流,也把我们请过去了。 第五百四十四章 秦施主诚心礼佛,必有福报 李嫂子也知道自己的毛病出来了,看着周围的人都望着自己,就尴尬地笑笑低头继续干活。 “而且根据诊断,发现病人在车祸发生前受过较大的精神波动,在康复之前,你们家属应该做好安抚工作。”说完,医生就走出去了。 看着奋战的三人,于陌拿出包中的匕首,毫不犹豫的也加入了战局。三人看到了却并没有阻拦或者多说什么,于陌虽然没有异能,但只要会用刀就够啦。 上百老百姓将一块平坦的场地围的紧紧的,后面的路上,远远近近的还不断有更多的老百姓或坐车,或步行而来。 “老大,人都走了,需要我们做什么?”郭通元笑着问道,轩辕昊在一旁不住的点头。 这证明每天晚上,章楚涵都是从1026房间过夜,早晨也不回家,而是从路边吃点早餐就直接上班了。 郭坏想了想,在有五天自己要和林霜大婚,一周之后可以去美国,现在家里有两位高手坐镇,自己到是不担心什么。 艾莉斯目光一沉,犹如伺机对着猎物出手的猛兽一般,目光直直落在窟罗脸上。 拓跋赟定定的看了楚蕙一眼,眼中透露出一股安定人心的力量,示意楚蕙莫要着急。 这是丁永兰和那个‘张三’也走了进来,俩人笑笑,在他们的身边挑着位置坐了下来。 “钟南,他日有缘再会!”说完便下了马车,头也不回地往来时的方向步行而去。 白术眉眼间堆满了漠然,她眼神淡淡的平静的滑过尹伊,落在常笑身上,眉头不悦的皱起。 王一龙和大王有好几年没联系,不想她已经做到了周朝胜贴身助理的位置。 他手掌下滑,用指腹轻轻触碰她脖子上的伤、肩头上的伤,再往下,探进宽松的衣服里。 前段时间在海城,陈青为了巴结苏青天,不惜与宁寒为敌,结果提前踏上黄泉路。 和施涵宇合作的商家气得直骂娘,连忙撤销与他们公司合作的商业合约要求赔偿。然后和业内拍胸口保证自己行的正坐得直,绝不会这么肮脏下作破坏行业规矩。 言罢,秦穹将淡漠的视线从她身上收回,找到自己方才拿漏的工具,再次出了门。 “你!”许杰额角青筋瞬间暴起,盯着许灵竹的眼神恨不得咬死她。 不可否认婚约的存在令他们之间多了一层微妙关系,但这并不意味着宁寒最终选择,会受到约束。 马六那一对眼睛,已经满是血色,身上的肌肉瞬间遒劲,额头、手背的青筋暴露。 但若是因为自己收了这礼物,而让叶风被别人嘲笑,她宁肯不收。 更是有些村民,直接朝着庄义跪下磕了头,嘴里还不断嘟囔着“终于有肉吃”这样的话语。 柳青璇在叶族空间见过林梦晗,知道林梦晗是叶天凌的妻子之一,也是叶尘的太奶奶。 但,这毕竟是大帝,谁敢在大帝的眼皮子底下拽横?那就跟找死没有区别。 眼下自己还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去国术学院队员选拔赛的赛场处理。 楼梯还是有些宽的,差不多有一米二到一米六的宽度。封团团张开双臂也就一米二三左右。 “知道,已经见过他了。”林尘淡淡笑着,想用白云飞来镇住他?可能吗? 林君河的眼中闪过一道金光,看见了被那鬼鬼祟祟的家伙用手指捏住了的手机,还有一抹雪白。 这两条鱼,在阳光之下,闪烁着极其美丽的黄金色,而且长得跟两条鱼中之龙似的。 清晨的阳光洒向了大地。床上的人手指微动。漆黑的睫毛颤抖了几下。缓缓睁开了眼睛。眼睛忽闪忽闪几下后。她终于恢复了神志。昨夜的事一瞬间全都想起來了。 五年时间,好像对于新皇来说,对娘娘的情意丝毫未减,反倒是与日俱增。 此行他若是得到了这件领主级武器,在神武门少主中的排行定能达到前五的位置,资源也会随之增加。 今天下午去学校的钢琴室,是临时定的时间,他还奇怪是周末为什么要让他过去一趟。 “没事,只是呛到了。”不二肩膀微微一动,不着痕迹地挡开了手冢身上樱一额头的手,声音依旧,“先上岸吧,樱一不会游泳,要走的路还很长。”说着,转身往岸上游去,水流因此而哗哗直响。 虽然不过一面之缘,可浅音对青玥莫名的有种亲近之感。虽然青玥周身的灵气逼人,待在她身边会有些不适的感觉,可自己还是会忍不住的想要亲近她。 鉴于这是以前从未发生过的情况,所以,整个拍卖场都响起了警报。 在他的心中,伯父不是这么糊涂的人哪,没想到干这种糊涂的事。 姑奶奶这些日子单听这丫头念叨凤清秋回来的消息,听得耳朵都起茧子了。 寒来揉着自己的头,眉头微皱。奇怪,自己这些天什么都没做,吃得好喝的好,身体怎么会虚弱至此? 原来那个假我并不是真的我,而是一直潜伏在我体内盘古血脉之中的混沌强者。 古凡程这次来虽然只是给楚昊然当一个配角,但是他的名气实在是有点太大了,现在谦让的话,那还不知道要浪费多长时间,所以古凡程只好点了点头,走到了众人的前面。 当凌月和裴恭措来到店外的时候,正看到店内花缅掌掴蓝惜蕊的这一幕,二人皆是一怔。 又经过了一会儿的试验,得出的结论是:他唐风能在三百五十米外吸到五百斤左右的死物;一百五十米外吸到全力挣扎的四级魔狼,到了一百六十米将级魔狼就能挣开了。 见吕子祺找过来,天‘色’也不早了,两人便一起打算回家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