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停在他们20岁的春》 第一章 心病 三年之后,偶而想起他,郑小希的心仍然感到痛,幸福的痛。 …… 小希是那种乍看普通,但很耐看的女孩子,尤其肤白如羊脂。可是她憎恶她的肤白。 从小到大,她的学习没有让父母烦过神,重点中学、优等生的光环一直照耀着她,在别人看来她就是上帝的女儿,可是她却很自卑。 她怕上台发言,怕做班干部,尤其怕和男同学说话,因为她会脸红,那种莫名的害怕,心跳不能自控的加速,血液在身体里狂走奔流,她努力想压制住这种讨厌的情绪,对自已说:“不能脸红,不能脸红!”可是越压制就越会想,越想脸就不由自主的飞满桃花。她恨自已,也恨妈妈把她生的这么白,如果长得黑也许就看得不明显。每当她大红个脸时,她感到无比丢人,脑袋里只剩下空白,听见别人窃窃私语,看到别人脸上的笑,都觉得是在嘲讽她。 她知道这是一种病,心理疾病,请教过医生,也吃过药,尝试过医生的心理疗法,可是脸红就象魔鬼一样,如影随行,有时她甚至想到过死。陪伴着她的是标准的宅女生活,两点一线往返于家和学校之间,凡是学习、吃饭、睡觉之外的事都与她无关,女朋友有二、三个,只是那种泛泛之交,生活很简单、纯萃、孤单。 第二章 初见 高中三年恍然而过,她如愿以偿的考上家人一直翘首以盼的理想名牌大学。报到的第一天,校园里车水马龙,人头攒动,小希好不容易交完钱、办完手续来到自己的班上。进了教室,她喜欢安静,找了个靠边的位子一个人坐着,看看周围,有的人在收拾行李,有的人在看书,有的人趴在桌上休息,转头看到窗外阳台上有个漂着蓝发的男生和一个短发女生肩靠肩在说话,说着说着,那男生的手就搭在女生的肩上。小希心想那人怎么这样呀,刚进学校就开始泡女生。小希喜欢蓝色,但不是染在头发上,那男生真是奇怪。 后来班主任召集同学们进教室,那蓝发男生才和短发女生告别,他走进了教室,原来他和小希是一个班,这时小希才看清他,居然长得很高很帅,但是小希讨厌漂亮的男生,因为长得好多半花心,没有安全感,小希一向是这样认为的。 军训送学生的卡车很高,男生们三下两下就上去了,女生就要困难多了,需要男生帮忙拉一把,轮到小希上卡车了,卡车上一只手伸下来,小希本已把手伸过去,抬头一看,见拉她的居然是那个蓝发男生,赶紧又把手缩回去,见旁边另一个男生也在伸手,于是拉住他的手爬了上去,小希回头瞟了一眼那个蓝发男生,发现蓝发男生正在看她,吓得小希马上把头低下。 第一天上课前,班主任让学生们逐一介绍自己,小希数了数学号,自己排在中间,还有时间可以准备,拼命的在脑袋里组织马上要说的话,同学们的发言她根本没听,等到自己上台时,准备的发言稿已在心里说了好几遍,可是上台之后,看着那么多双眼睛看着自己,说着说着,脸又渐渐红起来,说话也跟着结结巴巴,本来想好的话也不想再说下去了,赶紧草草收场。等回到自己座位,狂跳的心才慢慢平静,脸也慢慢由红转白,恢复了原来模样。 这时她才开始听进别的同学的发言,他们说的是多好多自信!这让她又感到自卑。最后一个上台的是那个“蓝头发”,原来他名叫何俊,毕业于本市一个小希都没听说过的高中,五十六中,小希心想,有这么个中学吗,怎么从没听说过,能考上这所大学的不是省市的重点中学,就是名贯南北的县中,他的学号在最后,估计成绩是班上最差的,虽然是这样,也算是不容易了。 何俊的发言似乎很风趣,引得全场笑了好几次,小希听到同桌女生小声言语:“该有一米八五吧?好帅唷,讲话也幽默!谁找他做男朋友真太争面子了!”小希再看看班上别的女生,她们都在认真的听他讲话,小希心想:“长得好连说话都变得动听,如果我是美女就好了,应该就会自信吧!” 下午课上完后,小希骑自行车回家。正骑着,一辆自行车靠了上来,并打着清脆的铃声,小希扭头一看,虽然天气还是很热,却象是寒冬里猛刮一阵北风,那个寒啊!何俊正笑嘻嘻地看着她,小希忍不住打了个冷颤。 何俊说:“你家住哪里呀?” 同班同学,在一起要共度4个学年呢,小希不好不搭理他呀,只得说:“住湖北路。” “这么巧,我也是”何俊说:“真是好,没想到上了大学,还能有人可以陪着一起走,呵呵!”何俊笑着。 哪个想和他一起走呀,小希直喊苦,倒了八辈子霉了,和他住得这么近。一路上,小希就听何俊不停地在讲话,烦都烦死,真希望早点到家,好和他说bye,回家的路什么时候变得这么长,小希觉得好痛苦。 快到家了,小希对何俊说:“我这边要拐弯了,再见!” 何俊说:“原来你住这啊,我家也不远,明早8点我在这等你一起走。” 小希心想怎么还要一起走呀,赶紧说:“你不要等我,你先走好了!” 何俊不解的说:“你什么时候走啊,我等你。” “我说了你不要等!”小希急的叫了起来。 何俊眨巴着眼睛说:“8点我等你!”说完骑着车远去了。 第二天早上,小希故意7点50就从家里出来,还好,何俊没有早到,小希很高兴,还是一个人骑车自在。 学校是8点半开始上第一堂课,上课了,授课教师在点名的时候,小希发现何俊还没有到,快点到何俊的时候,何俊急匆匆的进了教室,教授很不高兴的说:“开学没两天,就开始学着迟到,以后我会特别注意你,你叫什么?” 一帮男生在旁起哄,七嘴八舌的说:“教授,他叫何俊!要记得唷!”“教授,学号排在最后一个的!很好记!” 何俊气得瞪瞪他们,赶紧找个位子坐下来。 课间休息时,何俊走到小希面前,生气的说:“我一直等你,没料到你早就走了,害得我迟到。” 小希低头轻声说:“我说了叫你别等,你迟到反来怨我。” 何俊阴着脸没说话,这时窗外有个女声在喊:“何俊,出来一下!” 小希抬头看不是本班的同学,但看着眼熟,却想不起来在哪见过。何俊的脸马上由阴转晴,笑呵呵的和那个女生,你拍我一掌,我打你一拳,小希看得直反胃,他们又勾肩搭背的靠在阳台栏杆边有说有笑,小希看着他们的背影,突然想起来了,那不就是报到那天,和何俊肩靠肩站在阳台上的短发女生。 这时,小希听到前排两个女同学在对话。 一个问:“那个和何俊在一起的女生是谁呀?” 另一个说:“不知道,他们的关系好象不一般唷?” 前一个问:“会不会是何俊的女朋友?” 后一个不满的说:“不可能吧,那丫头象个男人婆,是男人的都不会喜欢。” 前一个突然兴奋地说:“快看!有美女来了!” 小希看到一个身材高挑、脸蛋秀美、长发飘飘的女生走进教室。 “是人文学院的院花刘韵诗。”后一个说。 “看我们班的男生们口水都要淌下来了吧!”前一个略带嫉妒的口吻说。 刘韵诗正和小希的同班女同学蒋琪打招呼,然后坐在蒋琪的身边聊天,小希发现她时不时的瞟一眼阳台上的何俊。 上课了,刘韵诗没走,仍坐在蒋琪身边,小希发现蒋琪和刘韵诗附近坐满了男生,他们有事没事地和刘韵诗搭话,刘韵诗巧笑倩兮,引得众男生没心思听老师讲课。小希看到何俊在给刘韵诗递纸条,刘韵诗接过看了报以何俊一笑,男生们气得个个咬牙切齿,面露不平之色。 前排的一个女生恨恨地说:“完了,美女撞到俊男了,好多人要失恋哩!” 刚才还抱着一个,现在又要泡新的女生了,脚踏两条船,小希心想。 为了防止再遇到何俊,每天课上完,小希都故意在教室或校园里磨噌,看到何俊骑车先走了之后,她才会离开;每天早上,小希总是提早出门,在巷口先观察确定没有何俊的踪迹,她才骑车上路。 后来,小希经常在食堂看到何俊和刘韵诗在一起吃饭,放学时何俊骑着车带着刘韵诗离开校门,小希自已松了一口气,但又为刘韵诗捏了一把汗,其实她挺喜欢刘韵诗的,这么漂亮清纯、成绩优秀、还是校文艺队的骨干,是小希所羡慕的,只可惜她怎么会和花心的何俊谈恋爱,希望何俊这次是真心的。 第三章 逃避 大学里上课时是随便坐的,没有固定的座位,小希喜欢坐在后排偏避的角落里,这里她可以看到所有人,可其他人却看不到她。 这样平安的度过了大学里的第一个学期。 她的成绩依然很优秀,每门功课都能得到a。 第二个学期开始后,经常有同学在课间来请教她,但逢男同学来问小希,小希脸便红通通的,久而久之,某个爱恶搞的男同学就给她起了绰号“猪肝脸”,小希偶然知晓自己有这样一个绰号,既生气又恨自己,变得更加不愿与男同学说话,只要附近有男同学坐着,她就会换个位子离得远远的。 可是这一天,当她坐在角落里不久后,何俊突然笑嘻嘻的拿着书坐在她旁边,她被吓了一跳,何俊也不跟她说话就是坐在旁边听课,她觉得好怪,趁课堂中间休息的时候,把座位换了。过了一会,小希觉得背后仿佛有人,可是她已经是坐在最后一排了,怎么可能?她回头一看,原是何俊搬了把椅子坐在她后面,看到小希回头,何俊微笑着向她招招手,小希脸刷的就红了赶快回头,心七上八下,下面课上的是什么,都听不到了,眼前好似有一层雾气,所有的人和物都模糊起来。下了课,小希急匆匆地抱着书就跑。 第二天上课,小希为防止同样的事发生,她坐在了女同学中间,心想,何俊再想耍我也不可能。课上到一半的时候,小希觉得背后似乎又有一双眼睛在盯着她,她忍不住回头,结果发现何俊正坐在她背后,小希又闹了个大红脸,课间休息,趁何俊出去的间隙,小希身边一个女生羡慕的对她说:“嘿!俊好象在追你,他特意跟小玲换了座。” 小希责问小玲:“你干嘛跟何俊换座位?”小玲说:“我坐的好好的本来也不愿意的,可是何俊说我是在守着宫门,还说只要跟他换座位,他会给我二十块钱饭票,饭票我倒是无所谓了,重要的是我可不能防碍你们的好事。” 小希气恼说:“什么我们的好事,我和何俊根本就没事!” 小玲坏笑说:“你们家住的那么近,上学、放学一起回家,在学校里你倒假装正经,人家何俊都不躲躲藏藏的,我就讨厌你这虚伪的模样。” 小希急得脸通红,吱唔了半天才吐出:“你……你不要瞎说!” 旁边一个女生说:“我们私下觉得好奇怪,何俊不是在跟刘韵诗交朋友吗,放着那么个大美女在身边,怎么突然对你感起兴趣来了,真是让人费解。” 坐在后排一直在听她们谈话的女生蒋琪冷笑说:“这有什么奇怪的,听说何俊上高中的时候,是学校里头牌花花公子,人称‘半月谈’。” 小玲问:“半月谈?” “就是半个月谈一个新女友,连美女老师也追过呢!还有在学校里为了追女生,经常打架,出手是又狠又辣,好几次把同学打进医院。在那种没名气的中学里成绩还是排在年级倒数几名,我看高考多半不是托关系,就是找枪手替考的!居然现在混到和我们上一个班,哼……。”蒋琪啐了一口。 小希听后非常害怕,这分明就是黑社会古惑仔混进大学嘛。 小玲又问:“蒋琪,你不是刘韵诗的好朋友吗!他们现在不谈了吗?” 蒋琪说:“亏得我消息灵通,我的一个朋友也是五十六中的,她把何俊的丑事全跟我讲了,我就转述给刘韵诗,所以刘韵诗就和他白白了,现在何俊又盯上小希你了,你可要当心。还有你们这些女生千万别被何俊的外表所欺骗。” 小希想自己相貌一般,又瘦又土,为什么何俊对她感兴趣起来,是想戏弄她吗。 她哀求着拉住小玲、蒋琪她们的手说:“你们可一定要帮我,他再叫你们让座,你们可不能答应,求求你们!” 大家都很愤然,没想到何俊是这样一个龊人,还好有知根知底的,女生们对蒋琪刮目相看,争相追问何俊还有什么拙劣的事情,蒋琪又爆出的许多,引得班上众女生都围过来听。 此后,不但小希不理会何俊,就连班上原来暗恋何俊的女生们都在刻意疏远何俊,在众女生的保护下,何俊根本没有机会靠近小希。 第四章 绯闻 这一个学期结束了,班会上同学们闹着要郊游,小希喜欢呆在家里哪都不愿去,可好友小玲硬是把她拉去。 在溪面上泛竹筏的时候,小希坐的好好的,突然几个男同学突然打闹起来,有一个跳在了小希坐的竹筏上,竹筏一歪,小希没防备掉进水里。 小希不会游泳,她在水中挣扎着,隐约听到河面上传来:“快救人,郑小希落水了!” 然后听到扑嗵一声,一个有力的臂膀把她从水里拉了上来,出于求生的本能,她紧紧的抱着救她的那个人,她感到抱着的那个身体好温暖。 等到爬上竹筏小希才看清楚救她的居然是何俊,小希下意识的猛推开何俊,此时何俊刚刚站稳,不防被她一推,竟推到水里,同学们看的先是惊呼,而后哨声大起,哄笑起来,何俊游到另外一支竹筏边爬了上去,他转头愤愤的看看小希,水顺着他的蓝发往下滴,小希吓得忙低下头不敢看他。 等小希从帐篷里换好干衣服出来,发现何俊正和男生们开心的又说又笑,根本就不瞧自己,如果不是何俊身上仍穿着未干的湿衣服,似乎刚才救小希的根本不是何俊。 晚上同学们露营在溪边的草地上,大家围着火堆载歌载舞,许多同学都表演了节目,每当这时,小希就特别害怕别人要她表演,可是越怕什么就越来什么,几个女同学起哄把她推到场子中央要她唱支歌,小希浑身颤抖,脑子里一片空白,半天不吱声,脸红的天黑也能看得见。 男同学刘峰在旁边大声讥笑:“瞧她那一张猴子屁股的脸,拷!是不是有自闭症,这种人a是怎么考出来,我看就象《雨人》里的白痴!” 小希好恨自己,感觉得天空在转,眼一黑晕倒在地上,迷糊中听到有人在喊:“不好了,打架了,快叫老师!” 醒来的小希发现自己坐在出租车里,靠着她的是老师,再旁边是刚才讥笑她的男生刘峰,他鼻青脸肿,身上衣服也破了,正不好意思的看着她。小希再往前看,副驾驶上坐着的人头发泛着蓝光,当然是何俊,他乱乱的头发上还沾着泥土,难道他们打架了,小希猜测,但他们可是好朋友,经常看到他俩坐在一起。 到医院挂了急诊,查过没什么大事,小希只是有点贫血,而两位男生不过是皮外伤。班主任很生气,把先出手伤人的何俊狠狠地骂了一顿,刘峰在旁劝老师,说都是自己的错,不要怪何俊。何俊低着头只是默默地听,一言不发。小希觉得内疚,感到不安,她不知该说什么,也沉默着。 何俊打人的事最后还是被学校领导知晓,结果,刚开学,何俊被警告的红头处分文件就醒目的张贴在学校的告示栏里。 一时间,全校哗然,各种版本的英雄救美传说飞满校园,都说何俊泡上郑小希了。小希感到压力很大,她百口莫辩。本来她想找个机会谢谢何俊,但是她又怕这是何俊泡妞的惯用手腕,想想还是没去道谢,她依然刻意离何俊远远的。 在图书馆找书时,刘韵诗带着几个女生找上了她,她们把小希拉到图书室的一角,这里书架挡住了其他人的视线。 刘韵诗不满的说:“我还以为郑小希是什么天仙妹妹,原来是个土包子,哼!你以为何俊在追你吗?他是在耍你、玩你,” 说着刘韵诗竟伸手摸小希的胸脯,嘴里发出咂咂之声:“象你这样,还能称做女人?可以跑飞机场了,你知道吗,何俊和我说过他喜欢性感大胸的女人。傻b!” 小希没想到一直心中敬仰的美女竞然会说这样不堪的话,惊得结结巴巴说不出话,突然刘韵诗她们身后有人大声在说:“你们作什么?” 大家望过去,何俊正站在那里。 刘韵诗马上变成平时那一副谦谦淑女模样,微笑着上前挽住何俊的臂膊:“我想和小希交个朋友,正谈得高兴呢!” 何俊厌恶地掰开刘韵诗的手,刘韵诗的脸刷地就变了,怒吼:“你玩完我,就想甩了我?” 何俊冷冷道:“请你继续扮演清纯淑女,不要象现在这副泼妇样,我玩没玩你,你心里最清楚,少造谣惑众!不是说是你甩了我吗,我已经够给足你脸面,你不要自毁形象!” 刘韵诗脸色煞白,咬着嘴唇,愤恨的看着何俊,突然她伸手狠狠给了何俊一个耳光,转身带着女生们离去。 看着何俊脸上被刘韵诗指甲划出的血痕,小希惊慌不知所措,她喃喃说:“你们……?” 何俊一言不发拉着小希的手往外走,小希怎么挣扎也无计于事,他的手太有力了,走到图书馆门前,何俊当着来来往往的人们,大喊:“男生们听着,郑小希现在属于我,你们谁也不准打她的主意!” 说完何俊低下头给了小希意想不到的热烈狂吻,同学们驻足观望,有人开始拍手祝贺,有人吹起口哨,路过的老师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伸头往这里看,结果大家看到更惊人的一幕,郑小希给了何俊一个响亮的耳光。 不知刘韵诗和何俊之间倒底发生了什么,但看得出来,并不是象蒋琪所说的刘韵诗甩了何俊,而是何俊不要刘韵诗。 和何俊谈恋爱不会有什么好结果,小希想,男生们都眼巴巴的刘韵诗,何俊都会甩,更何况象她这样平淡无奇的女生。也许就是因为小希不喜欢何俊,对于何俊可能是一个超难的挑战,一旦小希和他交往,很快何俊就会失去兴趣,心满意足的离开她,而小希最终将成为同学们茶余饭后的笑料。 小希依旧和何俊保持距离,不肯和何俊说话。 而何俊似乎被小希的那巴掌打清醒了,他不再象以前总想找机会接近小希,现在见着小希居然爱理不理。 关于何俊高中时的绯闻在校园里越传越盛,何俊走到哪里,女生们一边避得远远的,一边指指戳戳的说着什么,何俊见着有时停下来愤愤的瞪那些嚼舌根的女生,那些女生尖叫着吓得落荒而逃。 第五章 谣言 有一天没见着何俊来上课,第二天还是没见着何俊来上课,第三天何俊仍然没来,小希发现自己其实还挺注意这个人的,可能总是防备着他的原因吧,小希心想。 第四天何俊依然没来,倒是和何俊相好的那位短发女生来了。她直接走到正坐着的蒋琪面前,问:“半月谈是你讲的吧!” 蒋琪不知她有什么目的,一时不知怎么回答,吱唔说:“你,有什么事?” “说何俊是混进大学的黑社会流氓,也是你说的吧!”短发女生接着问。 “还说何俊高中时搞大女生的肚子,还逼着去做人流?”短发女生继续问。 “你?问这些干什么?”蒋琪心想短发女生是何俊的相好,此来目的是替何俊出头,还是想知道何俊的事呢,蒋琪摸不透短发女生的心思。 不过不用猜度了,一个响亮的耳光打在蒋琪的右脸,蒋琪还没反应过来,一个更响亮的耳光打在蒋琪的左脸上,蒋琪捂着脸呆住了。 短发女生气愤地说:“是帮刘韵诗出气吧,能编造出这些谣言,不愧是刘韵诗的死党,何俊不和你计较,你还越传越离奇了,我来是警告你不要再胡说八道,积点口德对自己不是件坏事。” 蒋琪发狂,跳脚大叫:“放你妈的狗屁,何俊就不是东西,你被他搞过,也不会有好下场!”上前就抓短发女生,旁边同班的几个女生也帮着蒋琪拉扯、抓打短发女生。 一个男生冲了过来,护着短发女生逃出了众女生的追打,大家发现原来是刘峰,何俊的好友。 小希看得心惊肉跳,那短发女生真是胆大,孤身一人就敢进别人班上教训别人,看来她一定是深爱着何俊,可惜何俊却辜负了……。 星期一,小希看到何俊来上课了。课间休息时,何俊不象以往爱在教室外面闲逛或聊天,而是一个人坐在位子上望着窗外发呆,小希发现他憔悴了很多,无精打采的样子,刘峰和他说笑,他也没什么兴趣。 是蒋琪的谣言让他痛苦吗?蒋琪说的倒底是不是假的,真的是在中伤何俊吗?小希想想刘韵诗那天的举动,蒋琪和她是好友,那蒋琪……,如果蒋琪说的是假话,那何俊……? 下午上完课,小希来到停车篷,发现自己的自行车倒在地上,拎起来却发现车龙头歪得很厉害,她用力扳,可惜自己劲太小,根本扳不到位,她努力着,脸涨得通红,汗都出来了。 突然一只手伸过来抓住了车龙头,另一只手把小希推到一边,小希抬头看是何俊,何俊两只手一使劲,小希自行车的龙头就扳正了,何俊把龙头送到小希手里,什么话也没说,转身骑上他的自行车离开了,小希心里挺感激他的,可是那个谢字还是没说得出来。 回到家,小希躺在床上,想想何俊确是帮了自己好多次,虽然不知他倒底是出于什么样的居心帮自己,但是自己从来都没有谢过他,心里觉得挺亏欠的。这些天来,看他挺老实的,遭遇谣言风波,心情应该很坏,小希越来越希望蒋琪讲的是假,应该是谣言吧! 想来想去,决定明天一定当面谢谢他,心里就没什么牵挂的。 第二天早上,小希在走廊里,看见何俊靠在阳台栏杆边正和刘峰说话,小希心想还是等何俊一个人的时候,过去谢他,免得别人误会说闲话。过了一会,刘峰进教室了,只剩何俊一个人趴在阳台上,正好走廊里没其他人,教室里同学们都在各忙各的,这正是个没人注意的好时机,小希走到何俊身后,小声说:“何俊,……,谢谢你。” 可能是声音太小,何俊压根没反应,小希感到脸又红了,她拍拍何俊的后背,何俊这才回头看到她,笑笑问:“什么事?” 小希鼓起勇气放大些声说:“昨天,多谢你,要不是有你,还有……那天落水……,还有帮我……”,小希说着感谢何俊以前帮自已的事情,说着说着,何俊脸色突然发白急切地打断了小希:“不谢,都是小事,有话等会说,我先去方便一下,”走出几步后,又转身招手对小希说:“时间可能要长一些,等会点名时,麻烦你帮我跟教授说我拉稀!”小希一时没反应过来,等反应过来,何俊一溜小跑就不见了。 进了教室,小希发现教授已经站在讲台上,他正拿出学生名单开始点名,小希心想当着同学们的面,突然她站起来跟教授讲何俊去拉稀,所有人会怎么想,教授又会怎么想,越想越窘,教授喊到郑小希时,喊了两遍,小希才想起应声,此时她的脸已经红的快要涨破了,倒底帮不帮何俊说呢? 教授最后点到何俊,喊了一遍无人应,便又喊了一遍,刘峰站起来说:“教授,何俊上课前还在的,这会可能上厕所了!”教授不高兴的说:“这都过了多长时间,上厕所早该回来了,记迟到!”要知道这个教授可是有名的冷面无情,说到做到,小希心想何俊帮自己好几次,现下只求自己办这点小事,自己都做不到,还有什么脸去谢他。 她终于站了起来,虽然脸很红,她还是使足力气高声说:“教授别记迟到,何俊,他拉肚子,所以时间比较长!”,所有人的眼睛齐刷刷地看向她,有的人发出嘻笑声,小希低垂眼帘不敢看大家,教授说:“郑小希说的一定是真的,好了,现在上课!”小希坐下来,抬头看见刘峰正向小希投来赞许的目光。 过了好一会,何俊才进了教室,在刘峰身边坐下,刘峰跟他耳语几句,何俊转头微笑着看看小希,小希也对他点点头报以微笑。 下课后,何俊走到小希面前,说:“谢谢你。” 小希红着脸说:“一点小事,还用谢吗?” “你脸为什么要红?”何俊直接说。 “啊──!”小希不知怎么回答。 何俊嘻笑说:“是因为喜欢我吗?” “啊──!”小希愣住,她没想到何俊会这么说。 “我开个玩笑。小希每次和男生说话总会脸红哦!”何俊说。 小希低下头小声说:“我其实没有那个意思,我也不知道,我也不想这样。” “做我女朋友吧,我会治好你脸红的毛病。”何俊说。 “啊──!”小希更是惊讶。 何俊认真的说:“这次我是说真的,不是玩笑。” 一分钟的沉默,小希低着不说话,何俊说:“是默认,还是不愿意,不愿意的话就说,不用担心我丢面子。” 小希说:“我还不想谈恋爱。” 何俊微笑说:“算是拒绝吗?我可是很喜欢小希呢,刚进校门那会一进教室我就注意到了你,你的皮肤怎么这么好,白的象天使。” 听着何俊的夸奖,小希心想他的嘴可真甜,对他曾喜欢的女生都这样说吗?象天使,自己怎么会是天使。 “开始和小希一起回家,你脸红,我误会你喜欢我。不过后来发现你对任何男生说话都会脸红。”何俊说。 “能不能不要再讨论这个问题。”小希不悦了。 何俊点点头:“难道你不想解决脸红这个问题吗?” “我看过医生,吃过药,但没用。”小希说。 “心病需要心药医,和我交朋友吧,先从好朋友做起,不是男女朋友的那种,这可以吧。”何俊说。 小希从来都不相信,只是好朋友的男女,她不说话。 何俊笑笑说:“是不是觉得男女之间只能是爱情,没有友情。” 他竟然看出小希心里在想什么,好厉害! “去问问韩菁,我们可是青梅竹马,很亲蜜,但是一直只把对方当好朋友,相信吗?”何俊说。 “韩菁是谁?”小希不解。 “还是我让她来找你吧!我是真的很想帮你!郑小希,请不要把我想得那么坏。”何俊认真的说。 第六章 相爱 中午吃完饭,郑小希坐在校园路边的椅子上发呆,她喜欢静静的欣赏校园的秋,红与黄交错堆叠的落叶,浓墨重彩书写着今年的最后一笔繁华。 一个身影冷不丁坐在她的身旁,小希转头看去,原来是和何俊相好的那个短发女生,她冲小希笑了笑说:“吓你一跳吧,对不起,我这人做事总是不考虑后果。” 她伸出手说:“自我介绍一下,我叫韩菁,法学院的学生,何俊的死党。” 小希恍然大悟,原来这就是何俊所说的韩菁,原来她是何俊的死党,真的只是好朋友吗?小希也伸出手,和她握了握,两人相视而笑,一下拉近两颗心的距离。 “说出来,很多人都不相信,我和何俊从幼儿园开始就是同学,小学、初中、高中,我们都是一个班的,报考大学时因为我们喜好的专业不同,所以只好分道扬镳,不过还是约着考同一所大学。我和何俊每年都是五十六中本年级的第一、第二,你们可能看不上五十六中吧,我们的高中第一可能还不如你们重点高中的垫底,但我们真的很爱五十六中,以它为荣。”韩菁说。 小希忙说:“不,我们高中也有考不上大学的,其实我反倒更敬佩你们,你们一定非常努力。” 韩菁很高兴:“高中那段岁月最让我们开心,其实进了这所大学,我反倒觉着压抑。虽然我成绩比何俊强,但在班上,我可是要听何俊的,因为何俊是班长,我是副班长,同学们关系都非常亲,不象现在大学里,拉帮结派的。我有好多可笑的故事想讲给你听。” 小希呐呐地问:“你和何俊真的只是朋友吗,对不起,我这个问题太唐突了。“ “不唐突,我奉何俊之命,来这就是要讲清楚这个呀,说实话,和他相处这么多年,觉着他很会照顾人,总爱考虑别人的感受,嘴巴又甜,长得越来越帅,是女孩子的哪有不喜欢的呢,可惜,他对我没感觉,我对他的喜欢只能收藏在心底。”韩菁有些怅惘。 “是这样啊,那你……”小希不知该说什么安慰她的话好。 “听得让你担心了吧,放心,我不是你和何俊之间暗藏的深水炸弹,因为我现在心里另有理想的好男,对何俊我没有任何留恋,”韩菁说:“何俊让我告诉你,我们之间只有友情,这是他一直那么认为的,但现在是真的了,我这人不会说假话,所以你和不和何俊作好朋友,亦是男女朋友,你自己想吧。” 那个中午,她们谈了许多,过去、现在、未来,很开心,临别时韩菁最后说了一句:“何俊上大学前没有交过女朋友,刘韵诗算是第一个,你应该领教过她的涵养了吧,何俊不喜欢她,早就分手了,他和她真的没什么,你不要相信蒋琪的鬼话。” 郑小希开始接受何俊的友情,他们经常坐在一起上课,下课后一起回家。出双入对的身影,引起周围不小的波动,时间久了,在校园里就不是件稀罕事。 何俊把郑小希拉进他的圈子里,那里除了有韩菁、刘峰,还有他的好多朋友。何俊刻意创造机会让小希和朋友们说话,渐渐地小希觉得与人交流并不是件可怕的事,即使和异性面对面说话,她也不再感到不安,而且她的言论越来越能其他人的共鸣,这让她感到满足和自信。何俊有时会让郑小希单独在他面前即兴演讲,开始郑小希忸忸捏捏,慢慢的小希放开了紧张的心情,何俊还恶作剧的在中间打岔,甚至故意放声大笑,后来小希做到不受其影响,继续流畅的发言。 寒假期间,何俊带她去唱歌,何俊的歌唱得真好,何俊还教她打桌球、游泳,……,小希是好静的,这些本不是她以前愿做的事情,但现在她发觉自己喜欢上了这些活动。开学后,但逢郑小希在课上发言,回答问题,她竟然不害怕了。有天,她突然发现,曾几何时,脸红的毛病已经离她远去。现在的她是如此自信、品学兼优,令许多男生钦慕。 近来何俊隔三岔五的莫名失踪,有时一失踪就是一整天。这天郑小希一个上午没有见着何俊,快到中午,小希准备去食堂吃饭,走到半路,手机铃声响了,一看是何俊打来的。 小希略带恨意的说:“你怎么回事,最近老翘课?想交补考费呀!瞎忙什么呢?” 何俊慢悠悠的说:“你……你在担心我啊?还是想……想我啦?……” 郑小希:“你说话怎么这样,好象喝过酒似的。” “不是好象,我……正在喝,要不……你也来喝点?”何俊说:“你……今天换了件新衬衫,样子不错。” 郑小希四下张望,没见着何俊的影子,说:“你见过我啦?你在哪里?” “哈哈……!”何俊在电话那边大笑:“到处在找我吧!我……在你头顶上,哈哈……。” 小希抬头看,湛蓝的天上连云都没有。 “在说醉话吧,你倒底在哪里?”郑小希气道。 “小希………,我们恋爱吧!”何俊笑声停止,略带悲伤的说:“我……不想再等,小希,我们恋爱吧,求你了,我没空和你继续玩下去。” “可是,你说过的,我们可以只做好朋友,等以后……,”小希说。 “去他妈的以后!去他妈的好朋友!……,我要的是现在,现在,你懂不懂,………,”何俊愤怒的在叫。 怎么还骂人呀,吓了小希一跳,但是这叫喊声,好象不光是从电话里发出来的,真的是从头顶上空传来的,小希顺着声音去找,转过身,身后是学校最高的电教大楼,声音好象是从那楼上传下来的,小希仰头望去,电教大楼楼顶天台边坐着个人,看身形好似何俊。 小希急说:“楼顶上的是你吗?你坐那干嘛?那儿风大,你快下来。” “好的,我这就下来!”何俊说。 小希见那人影爬起来,但是并没有离开天台边,而站在了天台边,身子还摇摇晃晃的,禁不住大叫起来:“你快下来,别站着,多危险呀,会摔下来的。” “嘿……嘿!做自由落体……最快了,你不是让我……快点下来吗?”何俊说。 “你在瞎胡闹!搞不好出人命的。”小希急的直跺脚。 “你相不相信……我会跳下去?”何俊说:“你相不相信!” “我不相信,你又在耍我!”小希说。 “我从来就没耍过你,你为什么就是不相信我!”何俊生气的说:“我就跳一次给你看看!” 说完,那个身影抬起了一只脚,本来身子就摇摇晃晃的,这下晃的更厉害。 小希急道:“我相信,相信,千万别跳,我马上上来,你等着我。” 那个身影收回了脚,但是仍晃悠着站在天台边。 小希直冲进电教大楼,上了电梯,怎么今天这电梯这么慢呀,等了好长时间,她才跑到天台上。再看,天台上哪有何俊的人影,小希的心猛地收缩,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她颤抖着走到天台边,鼓足勇气往下看,楼下一切如常,并没有摔落下去的何俊,她松了一口气,但是很快她想,会不会他到其他边上去跳……,她赶紧又跑到平台其他三个边上去看,还好都没看到。 她跑了一圈,急得一身的冷汗,被春天的暖风吹着,忍不住打个喷嚏。她听到了笑声,熟悉的笑声,何俊的笑声。 “哈哈……,傻丫头,瞧你怎么哭了!”何俊站在门边正在笑她。 小希这才发现眼泪不知何时已经挂满了脸,自已真是傻,又上何俊的当了,她眠了眠嘴唇,一言不发,打算从何俊身边走过,不理他。 何俊却一把抱紧了她,小希闻到他身上的酒味,他真的醉了吗? “放开我!”小希在挣扎。 “你这样担心我,就代表你喜欢我,为什么还要骗自己。”何俊抱得更紧了:“我们恋爱吧,我和你之间根本不可能是友情,只有爱情!”小希又哭了,是啊!她怎么会不明白,自己其实早已爱上了这个坏小子,从刚进大学看到何俊那一刻,她就注意到他,只是那时她不愿承认。 直到此时,她才明白,原来,……,她一直喜欢的人是何俊。 小希抬起头,她看到,何俊脸上的忧伤在眉心打了个结,一行清泪从他脸上滑落,象高大的梧桐树上飘下的落叶,停留在自己的额头,她双手不由自主的伸向何俊的手,然后握紧它们。 郑小希终于告别了她的漫长冬季,春风唱着清丽动听的歌谣,惹绿了江南岸,在这个浅草芬芳的三月,他们牵着对方的手,享受着属于他们的春天。其实,只要牵着对方的手,一年四季都是春季,365天都花开不败。 第七章 傻话 做恋人快一年了,郑小希还会经常问何俊:“你倒底喜欢我什么?” 何俊总是回答:“皮白!”然后反问小希:“那你喜欢我什么?” 郑小希嘻笑着说:“皮厚!” 两人默契的对望一眼,于是放声大笑。 又到寒假,春节过后,何俊和刘峰商量着去爬黄山,把女友带上。 四个人出发时,郑小希才知道,刘峰的女友原来是韩菁。 一路之上,小希心里七上八下,担心会不会发生什么,但她马上又觉得自己很土,现在都什么年代了,发生了也不稀奇。 等到了汤口镇,才发现很不巧前两天刚下了大雪。 初春的天比冬季更冷,山上的积雪非常厚,刘峰和何俊把女生们的背包抢过来背上,再加上自己的背包,爬得也是很辛苦,本来也有缆车可以坐,不过四个人想省点钱,省下来的钱可以在山上住宿。 因为是大雪的原故,山里玩的人很少,四个人一刺一滑,虽然走得很困难,但周围的雪景让年轻人们兴奋的大喊大叫。过了中午十二点,四个人拿着地图一合计,就在这个位置找家旅馆住下,本来有家三星级的西海宾馆,一进大门就感叹好暖和,再问不但有空调还有热水洗澡,但房价太贵。四个人又出来转了一会找了家无星小宾馆,房价是便宜多了,可是没有空调,只有电热毯,他们订了两个房间,何俊和刘峰一间,小希和韩菁住另一间,四个人把行李放好,用开水冲了方便面,大家都饿了吃得挺开心。 吃过饭,四个人又往后山爬,没有了沉重的背包,年轻人们玩得很轻松,打雪仗,逗松鼠,好不快乐……。 傍晚四个人回到宾馆,进了各自的房间,小希吃过面条觉得好累就上床睡了,等她醒过来,发现灯没有开,房间里是暗的,但窗外的雪映得整个世界都是银色,那银色的光正照着坐在窗边的何俊。 小希坐起来问:“韩菁呢?”何俊说:“她到我们房间去了,我没地方去,所以到你这来!” 小希说:“外面可真美,我们出去走走吧!” 两个人在雪地里漫无目的走着,突然小希问:“俊,你能一辈子陪着我走吗?” 何俊略愣了一下说:“为什么这么问?” 小希说:“因为很喜欢和你在一起走的感觉!” 何俊点点头说:“我愿意天天陪在小希身边!” 小希很高兴,然后天真的说了所有恋爱中的女人爱说的话:“你将来会娶我吗?” 何俊默不作声,很长时间,两人没有再说话,感觉气氛越来越沉闷压抑,小希很不开心,突然转身也不理何俊,独自一人走回宾馆。 房间里空空的还是没有人,小希关上门准备睡觉,可是门被敲响,小希只好开了门,门外何俊干笑着说:“刘峰真是个有异性没人性的,看来我回不去了!我……能不能睡你这里?” 小希很矛盾,不知道怎么回答,但是何俊已经进了卫生间开始洗漱,看来不需要她的答案。 何俊从卫生间里出来,看到小希站在窗前,他从后面抱住了小希,在她耳边亲吻。小希的心狂跳,慢慢的何俊用手抚摸她的身体,小希身子微微颤抖。何俊把小希轻放到床上,右手伸进了小希的衣服里,他摸到小希的文胸,悉悉索索、摸了半天冒出一句:“妈的!这怎么解呀?” 小希咯咯的笑起来,边笑边说:“这是前扣的,你不知道吗?” 何俊愤愤的说:“你们女人戴的什么玩意。” 他马上打开床灯,把小希的衣服往上掀,小希力气小没拦住。 何俊仔细瞧了瞧,又拉了拉,研究了一会傻气的说:“哪里有扣子,是不是直接往上拉的!”说着就要把文胸和内衣都往上扯。 小希急道:“别拉坏了,很贵的!” 何俊叹口气摇摇头说:“还是你自己解吧!my god!忙得我汗都出来了!” 小希怯怯地说:“何俊,你不会是想……?” “我想更进一步了解小希呀!”何俊说:“难道你不想让我们的关系更亲蜜?” 小希害羞地说:“我害怕……,你真的要……,如果我们那样……,你……会负责任吗?会和我结婚吗?” 何俊的手象被强电击了一样,立刻从小希身上缩了回去,他的眼睛里充满了傍惶和沮丧,他吱唔了一会才说:“你的意思是,我得答应娶你,才可以做爱,是吗?” 小希觉着自己是不是个怪胎,刚才的话很土,会不会吓着何俊呀,于是又摇摇头:“我是说你对我是认真的吗?” 何俊松开了小希,他站起身,盯着小希,那种眼神就象从没见过小希一样,说:“到现在,你还觉得我不认真吗?” 然后他苦恼的坐到另一张床上喃喃的说:“原来你是那么想的,我本以为只要两个人相爱就可以……,” 小希看着何俊失望的样子,心想何俊不知道怎么想她呢。 “既然你说会天天陪我,为什么却不敢回答娶我,难道……,婚姻让你感到害怕?”小希说。 何俊半响才说:“刚才我太冲动了,对不起,就当什么也没有发生过吧!”说完,何俊合衣钻进了被子里,闭上了眼。 这边小希可睡不着,她很爱何俊,以为和他心有灵犀,可是现在她觉得自己并不了解何俊。 听着何俊发出均匀的呼吸声,应该是睡着了吧,小希忍不住盯着他的脸看,没有哪一次看得这么仔细,男生的皮肤怎么也没有女生的细腻,俊在男生中算是皮肤好的,可还是有好多粗粗的毛孔,眼皮上还有几颗雀斑。 小希看得正入神,俊突然说:“看够了没有,关灯睡觉!”吓了小希一跳。 小希说:“我还睡不着!” 何俊拉开被子说:“那就过来一起睡,我给你数羊!” 小希赶忙“啪”的把灯关上,拉上自己的被子。 没一会,何俊竟然打起了鼾,分贝挺高,小希心想原来漂亮的男人也会打呼,何俊还有多少秘密自己一无所知。 第二天早上,小希醒来已经八点多了,何俊不在房间里,小希心想是不是他回自己房间去了,她赶忙洗漱完毕去敲隔壁刘峰他们的房间,敲了一会,才听到里面传出刘峰的声音:“何俊吗?” 小希说:“是我,你们在啊?” 刘峰在里面喊:“你们起的真早,我们还要睡一会!”说完就不吱声了。 原来他们还没有起床,那何俊到哪去了? 小希出了宾馆,发现何俊正站在悬崖边抽烟。 小希走上去问:“一大早就抽烟,知道抽烟对身体不好?” 何俊却猛地把烟雾吐在小希脸上,小希急忙往后退。 何俊笑说:“烦的时候才会抽。” 小希问:“烦什么?” 何俊微微一笑说:“我在想要不要结婚呀!” 小希低下头咕噜:“别想了,其实那都是以后的事了,谁知道将来会怎样。” 经过一晚,小希已经想开了,其实只要相爱就好好的恋爱吧,以后的时间很长,真的不好说。 何俊把烟扔掉说:“我已想好,告诉你。” 小希在听到何俊的回答时还是吃了一惊。 何俊淡淡的说:“我不会娶小希的,所以我们分手吧!看来还是我错了,我们之间只能有友情,不可以有爱情。”说完何俊转身走进宾馆里去了,单剩下小希一个人站在原地发呆,何俊他疯了吗,怎么说分手呢。 快到中午,四个年轻人背上背包离开宾馆,开始攀登主峰莲花峰,之后就要下山坐火车回家。 小希发现刘峰和韩菁的关系增进了很多,两人如胶似漆的,再看看何俊对自己不冷不热的,真恨自己昨晚非说什么结婚的傻话,闹得现在俊要和自己分手,可是俊为什么这么怕结婚呢。 路过一个景点,那里铁链做的扶手上挂满了同心锁,有个老头正在呦喝他的生意,冲他们大喊:“是恋人吧,买把同心锁可以锁住你们的一生,永结同心,很灵的!”老头继续口水直喷:“锁上面刻上你们的名字,每人再写一句爱的誓言,刻上今天的日期,风风雨雨都不会掉,多少年以后你们如果再来这里,回想起来,多么有意思的事啊!走过不要错过!” 刘峰和韩菁围过去买了一把,老头用机器给他们刻上名字,然后问他们刻什么誓言,韩菁说:“给我刻‘执子之手,与子携老’!” 老头接着问刘峰,刘峰想了半天也没想出来,韩菁气道:“你是不是不想和我白头到老?” 刘峰忙连连摆手说:“不是不是,那师傅你就刻‘白头到老,永结同心’好了!” 老头呵呵笑着刻完字,把锁递给他们,然后两人一起把锁锁在铁链上,又一起将钥匙扔进旁边的山谷里。 韩菁见何俊和小希都站着不动,于是招手说:“该你们了,快行动吧!挺好玩的!” 小希看看何俊,心想你都说分手了,还挂锁有什么意思,她不吱声。何俊反倒大大方方的上前把自己和小希的名字告诉老头,回头还问小希:“你刻句什么?” 小希拉长着脸大嚷:“写什么呢!挂把锁就以为一辈子啦,全是骗人的!”说完愤愤地先走下山去。 把个刘峰和韩菁看得目瞪口呆,刘峰拍拍何俊说:“你俩倒底怎么啦,吵架啦?你昨晚强奸未遂吧?” 韩菁猛地用胳膊肘捣了刘峰小声说:“你胡说什么呢!”拉着刘峰也下了山,只剩下何俊在尴尬的笑。 这时老头急了说:“年青人,你不能不买,我都已经刻上你们的名字了!” 何俊掏出钱给老头说:“大叔放心,我买,……。”然后慌忙也追下山去。 老头在身后叫:“你不挂啦?” 何俊头也不回说:“麻烦您挂在他们的锁旁边吧!” 第八章 欺骗 从黄山回来后,何俊再没有给小希打过电话,小希想何俊说分手是真的吗?不会呀!何俊貌似那么的爱自己,难道只因为自已的一句傻话就不爱自己了,难道他那么看重上床?而又不想结婚。 小希想,如果只能成为何俊的女友,而不是一生的相伴,又何必和他上床,也许分手是一件好事。 寒假结束,开学的第一天,小希在走廊里看到何俊和其他班的几个女生正在说说笑笑,看到小希来了,那几个女生马上散开,何俊也看到小希,但他只是对她笑笑就从小希身边走过,什么话也没有讲,小希呆呆的看着何俊修长的身影渐行渐远。 小希走进教室觉得好想哭,小玲凑上来,悄悄对小希说:“小希,你可要注意了,何俊好象在约别的女生,还有人看到他居然和刘韵诗手拉手,你……,”还没说完,小希已经哭起来,一边抽泣一边说:“我们已经完了,请你不要再说!”吓得小玲捂着嘴不知说什么好。 何俊确实象变了一个人,他经常旷课,他的绯闻又在整个学校里四处漫延,只是这次是真的,而不是谣言。因为小希亲眼看到何俊为抢漂亮女生争风吃醋的打架,和别的女生又搂又抱的亲吻。因为打架,他的处分在告示栏里贴了又贴。小希心痛了又痛。 她还是不能相信,她和何俊就这样莫名其妙的完了。她打电话给何俊,可是何俊不接。她在校园里拦住何俊,问他为什么要分手,何俊哈哈大笑:“有什么为什么,分手难道还要理由,郑小希,你不要再缠着我,大家多点怀念在心里不是挺好,我不是说了吗,我不会娶你的,你应该找个能愿意娶你的人做男友,大家道不同,那就分手喽,你现在这样子,真让人心烦!当初真是脑袋坏了,怎么看上你,找你做女友,赶都赶不走,真是麻烦!”说完,何俊掉脸就走。 小希跑上去抱住何俊哭泣说:“何俊,你不要这样,我还是不能相信你会和我分手,你倒底怎么啦?” 何俊摇了摇头说:“郑小希,求求你,放过我吧,若被我的女友看到,不麻烦吗?大家好聚好散,看在曾经好过一场的份上。”他厌恶地掰开小希的手,就象当初厌恶地掰开刘韵诗的手一样,小希看到他眼中的那种厌恶,心顿时凉了半截,看来自己还真象个花痴。如果说以前小希还对何俊抱有幻想的话,现在她是彻底死了心。 再遇见何俊,小希已经没有感觉,既没有爱,也没有恨。没有爱,是因为时间是疗伤最好的药,她越来越记不清楚和何俊在一起发生的事了;没有恨,是因为何俊和她之间其实也没有什么,她又从何去恨他呢? 韩菁和刘峰也深感到何俊的变化,自打从黄山回来以后,何俊对韩菁和刘峰也爱理不理的,他活跃的那个圈子现在却唯独缺了他自己。韩菁和刘峰也象小希一样主动去找何俊谈心,何俊反责怪他们胡思乱想,最后被他们问烦了,就吵起来,居然和刘峰动了手,还叫嚣着:“我的事用得着你们管,你们是我什么人呀,有多远给我滚多远!”几次这样,他们的关系也就淡了、断了。 大学的最后一年,上学期刚开始没几天,小希听说何俊在校园里被人用板砖暗算了,当场就晕过去了,都不知道是谁敲的,可能是又伤了哪个女人的心而遭到的报复。 小希经过那里的时候,看到路中央还残留一滩暗淡的血渍,路过的同学指指点点,说是何俊留下的,小希只看了一眼,她心里丝毫没有痛的感觉。 再后来,听说何俊退学了,好象伤得不轻,已经不能再学习了,而且他已经有好几门课不及格,就算继续上学也拿不到毕业证书。 最后这一年,小希感到从未有过的漫长,好不容易熬到毕业这一天,小希不但顺利的拿到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并轻松获得优秀毕业生的称号,而且还由导师推荐到本地另一所大学做教师,经那所大学试课考核,成功的被录用。刚毕业就找到了令其他同期毕业生眼羡的工作,可是小希却高兴不起来。 第九章 消息 一年之后…… 今晚大学同学聚会,小希下了班就往约好的酒店赶,到那儿班上同学已来了半数,刘峰带着韩菁也在呢,三个人虽然时常有电话,但见面的机会还真是不多,韩菁乐呵呵的告诉小希:“昨天我们两边家长见过面了,婚事已经定下,打算明年5月份结婚,所以你赶快存钱吧,准备好大红包!” 小希很高兴说:“你们还真着急呢,这么快就要结婚啦!” 韩菁说:“还记得黄山的同心锁吗,可能这锁确实灵,真把我和刘峰的心紧紧的锁在一起,不过也不一定,何俊好象也为你挂了把同心锁,可是你们却分了,唉!我怎么讲着讲着提起那家伙来了,不提他,真是扫兴。你可真行,这么沉得住气,什么时候才能把男朋友介绍给我们看呀?” 小希哑然不语,韩菁安慰着她说:“我们单位有个小伙子不错的,算是个精英,有没有意思见个面呀?” “好啊,我的终生大事就拜托你了!”小希笑道。 晚饭之后,同学们又约着去唱歌,唱着唱着,有同学笑说:“真想念何俊唱的歌,他唱得特别好,很象苏永康的声音。” 另一个同学说:“何俊,我差点忘了这个人了,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呀?有人知道吗?刘峰,你是他好友,知道他现在怎么样啦?” 刘峰吱唔着说不出来,韩菁说:“他退学前,我们就已经不啰嗦!” 那同学说:“你们也太差劲了,好夕好朋友一场,特别是韩菁,还说是幼儿园开始的同学呢!” 韩菁气道:“是他不理我们,我们总不能把热脸硬往他冷屁股上贴吧!” 那同学说:“都是沉谷子烂芝麻的旧事了,还记着仇呀,以前我最看不惯何俊了,不过现在我很好奇,他那次伤了之后,不知怎么样了?也不知是工作,还是重新读书,刘峰,你能不能打个电话问问看”众同学都在旁表示支持。 其实刘峰、韩菁心里何尝没有这个想法,只是一想起何俊那凶样,怕去理会他。 刘峰说:“我打个试试,若是他开口骂我,我肯定挂电话。”他开始拨何俊的手机,可是拨通了之后,接电话的不是何俊,是个毫不相关的人。刘峰于是又往何俊的家里打,电话是何俊的妈妈接的,刘峰笑着说:“阿姨,何俊在家吗?”“我是他大学同学刘峰。”“是的,我们很久没有联系了。今天我们同学聚在一起,想和他说说话。”“啊──?这怎么回事?”“对不起,我真的不知道,怎么会这样,阿姨您要保重,我真的不知道,我……”刘峰说不出话来,好似有人扼住了他的咽喉,他的眼圈也红了。 大家在旁边听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不知发生什么事了,七嘴八舌的在旁边问。 刘峰一直在听那边说,听了快半个小时,才说再见结束通话。 韩菁问:“你和何俊说上话了吗?” 刘峰摇摇头,然后把头埋进两臂之间,痛苦的说:“刚才何俊的妈妈说,何俊半年前就去世了,是脑癌……。” 大家都很震惊,唏嘘不已,小希很久不痛的心,此刻突然抽痛一下,没想到,曾经爱过的那个人竟然早已离他们而去。 第十章 真相 今年暑假,郑小希所在的大学组织教职工去黄山旅游,本来她是不想去的,因为去过,但更重要的是那对她来说是个伤心地,可自己是位新人,第一次遇上全校的活动就不参加,会被同事们说闲话的,所以她只好硬着头皮去。 这次上黄山她乘的揽车,从高空往下看,夏季的黄山别是另一种风景,当年那皑皑白雪下藏的是这样的翠羽青松。原来黄山不管何时来,来过许多次,都不同,都看不厌。每到一处景,每每让小希触景生情,感叹世事无常。 他们路过当年刘峰和韩菁挂同心锁的地方,小希记得韩菁的话“不过,也不一定,何俊好象也为你挂了把同心锁,可是你们却分了。”她心中一动,凭着记忆,沿着铁链一个个的寻过去,真的看到了刘峰和韩菁的同心锁,然后也惊讶的看到何俊和郑小希的同心锁,心想那家伙果真锁了,她掂起那把铜绿斑驳的锁,发现上面除了两个人的名字,还刻着一句誓言,心想他还配写誓言。 锁上镌刻:“对不起,我爱你,至死不渝。” 小希心猛的沉了下去,一直往下沉,沉得自己都喘不过气来。 何俊好象知道他会死,所以他才说可以天天陪小希,却不能娶小希,是这样的吗?一切的一切都颠倒过来,原来小希总是想着要何俊对她负责,其实她错了,一个绝症病人能对谁负责?反倒是小希要对何俊负责呀。何俊一定是不想让小希为了照顾他而浪费人生。 “骗子!”小希喃喃自语,止不住泪如雨下。 “傻丫头,你怎么哭了!”眼前有一张纸巾递到小希的手上,小希打了个冷颤,这句话怎么这么熟悉,小希抬起头,是学校的一位年轻男同事正微笑地看着她。 何俊曾说小希是他的天使,恕不知他才是小希的天使,如果没有何俊,可能小希至今不能走出脸红的阴霾,又哪里做得成天天在讲台上发言的教师。他什么也没能留给小希,除了这把同心锁。 只这一把铜锁便锁住小希一世的怀念。那一方纸帕,又如何承载小希一生的眼泪。 第十一章 记忆 半年前…… 医院里,白色病榻的床头,斜倚着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男人,线帽把他的头裹得严严实实,帽子下一张薄纸样苍白的脸,深深凹陷的双颊,使他的颧骨高耸突出,谁看上他一眼,就能感到那令人心寒的憔悴。但是,依旧能从他脸部的基本轮廓看出,原来的他,应该是个英俊的男人。 他呆呆地望着床尾,那里整齐得摆放着一套手术服。 眼前又显现很久很久以前,那天他刚刚走进教室,就注意到,坐在角落里的一个白皮肤女孩,她的眼睛纯净得象两潭清澈的湖水,可是她的眉弯却凝结着深深的忧郁,他看到,她偷偷抬眼望了一下自己,然后,她的脸立刻泛起两片红晕,就在那一刻,他感到从来没有过的心悸。 他想,可能就在那个时候,他已经爱上了那个白皙皮肤、总爱脸红的女孩。 一个护士走进来,微笑地对他说:“何俊,准备好了吗?”她低头看到床尾那套整齐的手术服,皱起眉头说:“怎么还没穿,是害怕手术不成功吗?” 何俊摇摇头,脸上是淡淡的笑:“手术后,我会失忆吗?” “有可能吧,但不一定,”护士上前帮他穿上手术服。 “我不想忘记以前的事。”他说。 “但是比起失忆,生命更重要啊,记忆没有了,以后还可以再有,生命没了,就什么也没了。”她说。 “我宁愿活在记忆里。”何俊幽幽地说。 那天,何俊被推进手术室,他睡在手术床上,再也没有醒过来。 记忆里,他们的爱,永远停在了二十岁的那个春天。 (第一篇完) 与本文无关,我的q群,qq号,其他作品介绍 米兰在此介绍已通过小说网审核的其他文章,敬请阅读。 1。《论魏晋南北朝的文人风气》(短篇/杂文) 简介: 魏晋南北朝是一个特殊的时代,特殊就在于“人”。因为这个时代格外注重精神生活,这个时代的“人”极富魅力 http://。readnovel/novel/55138。html 2。《有感于“和谐”二字的滥用》 (短篇/杂文) 简介: “和谐”二字经常出现在我们周围,如影随行,不知道有多少人真正明白和谐的本意。 http://。readnovel/novel/55137。html 3。《我的婆婆是第三者》(长篇小说) 简介: 几乎所有的人都这样认为,我们俩的婚姻是门不当户不对,但我偏要逆水行舟,一番风雨过后,我们终见彩虹,在众人的祝福声中,我们走进了婚姻的殿堂。然而之后七年的婚姻生活让我身心俱疲,没有想到第三者的插足几乎使我们的婚姻走向坟墓,而这个第三者居然就是我的婆婆。我的丈夫、房子、车子、孩子,她都要和我抢,这样的婚姻还能坚持下去吗? 4。《醉笑陪君三万场,不诉离觞》(短篇集) 简介: 男人与女人之间的较量,是怎样的爱恨情仇,因果相报,生生不息。本书是米兰的短篇集,有小说,有散文,算是对爱情、婚姻、人生的感悟。 书友可通过以下方式找到我,可恨我q品极差,经常不在线,晚上9:00-11:00可能会在线,敬请原谅!加q时请注意提示“书友” qq:1070938667 qq群:27751513 第一章 我对树洞说:“今晚我要相亲,会迟些来。” 树洞在笑:“这是你第一百次相亲吧?” 我红着脸作愤怒状:“有那么多吗,你又在取笑我。” 树洞不服气的说:“你每次相亲我都备着案呢,帮你画正字,加上今晚的这次,横数竖数已经有二十个,可不就是第一百次!” 我简直无语。相亲的次数自己已经记不清,反正隔三岔五,我的身影就会出现在这座城市的某个茶馆酒肆里。隐约的音乐,悠扬的旋律,听着对面各色各样的男士讲着他们的故事,讲这讲那,乱七八糟,毫无道理的能从一个问题蹦到另一个问题上,即使八杆子也打不着边。我知道,他们是想找到我感兴趣的话题,可是他们说话的声音越来越远,仿佛隔岸相闻,遥不可及。难为树洞还一直帮我记着相亲的次数。 每个人心里都会藏着秘密,古代有这么个传说,当你想要封藏那些秘密时,你可以跑到树林里找一个树洞,对着树洞说出秘密,然后用泥巴将树洞填上。《花样年华》里,梁朝伟就是这样对着吴哥窟那个树洞吐露自己的心事。但是我的树洞,不需要用泥巴封上,他还会和我讲话,因为树洞是一个人,一个网络上虚幻的人,“吴哥窟的树洞”是他的qq昵称。我们在网络上偶然相识,谁也不知谁是谁,我讲话,他始终微笑着倾听,杂乱纷杂的思绪,偶然的心血来潮,都可以出奇不易的同他讲,我对他说,你是我的树洞,这些话我只讲给你听。 晚上回来,树洞依然还站在那里,微笑着问:“这个怎么样?” 我疲惫的说:“牙口好!” “什么话呀?”树洞在呐闷。 只记得灯光下他笑起来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黑夜里那牙一张一合闪动着雪白的光,象天上皎洁的月亮。之后他就不断的骚扰我,要和我约会。 今天是星期六,一大早他打电话把我的睡意弄得荡然无存,他说动物园刚刚落成,我们去看看吧,也许是新鲜,谈情说爱放在动物园里;也许是看在那牙的份上,想再仔细瞧瞧,就草率的答应了他。 现在我已经和眼前这个憨实的男人,在臭气熏天的动物园里瞎转了两圈。在中午刺眼的阳光下,他的牙终于完全的曝光在我眼前,牙确实不赖,四个字形容,整齐洁白,除此之外,什么印象也没给我留住,对他没感觉,一丁点都没有,就连他那牙我也懒得再去看一眼。真的后悔,如此春光明媚的休息天,这样被白白浪费掉,但他很高兴,所以不想扫他的兴,就陪他一天,也是最后的一天。 第二章 “蕾蕾,你倒底要找什么样的,这也不要,那也不谈,女人一过二十五,就往三十奔了,到时,不是你挑别人,而是别人挑你啦!……”老妈气急败坏的又开始长篇大论抱怨我的挑剔。我不知道自己倒底想要什么样的人,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我。 吃晚饭的时候,有人打电话来,老哥接的,冲我坏坏的笑说:“是个男的!”老妈的眼神顿显紧张,我接过来听了几句,竟还猜不出对方是谁,问“你谁呀?” “林蕾,你太过分了,我是你下面单位的,有一天我们在一起加班,你说要请我吃饭的那个,你不是骗我的吧,今天我没饭吃,你请我好不好?”他算是赖上了我。 原来是他,那天我到公司下属单位加班,他全程陪同我,所以走的时候我顺嘴说,谢谢他,改天请他吃饭,他还当真啦!没想到世上还有这号人物,要女人请他吃饭,我说:“可我已经吃了呀?” 他说:“没关系,你来付钱就行了,我在上次你说很好吃的火锅店里等。” 我这人好面子,既然说出的话,人家当了真,不能让别人讲我说话不算话呀,以后到下面单位,怎么调动他们呀。再说记忆中他长得不错,个子挺高,那就当欣赏帅哥一下好了,我只好快快的扒饭,老哥在旁边偷着乐。 老妈问:“什么样的人呀?” 我含含糊糊的说:“一个同事,工作上的事,让我去一趟,你们别想左了。” “同事,说话口气不象嘛!”老哥不相信的说,老妈认真的叮嘱:“别乱认识人,还是相亲的好,知根本知底。” 相亲?我现在最憎恶的恋爱方式,近年来已经折磨得我越来越不相信,相来的人能带给我幸福,讨厌这种方式目的太过明确,两个根本不认识的人,大概觉得门当户对,条件尚可,便由爱管闲事的亲朋好友介绍,其实多在见面的第一眼,结果就已得出,还得保持绅士或淑女的风度,继续坐在一起漫无天际的胡言乱语,终于等到告别,脸上挂着笑说再见,心里暗道:“后会无期!” 我骑上自行车去了,虽是吃饭时间,火锅店里却人影寥寥,只见他坐在角落里正吃着,见到我站起来笑盈盈的招呼,脸皮真有够厚,我心想。 我默默的看着他吃,见我不动筷子,他说:“你倒是吃呀!要不,你点些你爱吃的!” 我说:“我吃过了,况且我还想省钱!” 他笑了笑,接着吃,菜还很多,看得出来,他点了两人份的,看他吃得差不多了,我到柜台结帐,收银小姐说:“那位先生已经付过了。”我没有太吃惊,因为我早开始怀疑他的真实目的,不过是找个机会约我罢了。 我回到座位,他说:“你还真以为我要你请客,哎呀!真饱!不过这家店的火锅做的不怎么样嘛!下次,我带你到我喜欢的一家,让你知道什么叫做好吃的火锅。” 下次,还想有下次吗,我可没这个打算,说:“我来这就是来付钱的,既然你付了,是你自己愿意的,别再赖着我啦!” “我送送你吧!”他站在我面前,近距离看他,我抬起了头,这是我喜欢的仰视角度,他的脸部五官错落有致,笑起来挺迷人,姑且就让他陪我走走吧。 一条不算长的街,我们从这头走到那头,他的白衬衫在我眼前晃动,可是我越来越没感觉,只剩乏味,他似乎也感受到了,还没到我家门口,他停住脚步说:“就到这吧,我走了。”我们互相告别,他转身离开了,以后我们再没有见面。 第三章 刚一上线,树洞就迫不及待的问:“和牙在动物园玩得开心吗?” 老哥正好过来瞅了一眼,摸摸脑袋说:“这人是地球人吗,怎么说的跟火星语似的,完全看不懂嘛!” 我把老哥推出门外:“我在和树洞说话,闲人勿扰!” 老哥更是吃惊,对老妈说:“哎!妈快听听!你宝贝女儿说她在和树洞说话,我看八成因嫁不出去,发傻了吧!” 老妈气呼呼的说:“她的事我再懒得理了,她这哪是相亲呀,简直就公主挑驸马,百里挑一呀,她以为她是谁!” 我把门一关,看见树洞正在独自歌唱:“我有一口好牙,不知与谁能共,多少秘密在其中,欲诉无人能懂,窗外更深露重,今夜落花成冢,春来春去俱无踪,徒留一口好牙,谁能解我情衷,谁将柔情深种,若能相知又相逢,共此一口好牙。” “你太无聊了吧!又在取笑我!”我边乐边说:“我已经和一口好牙白白了!” 树洞叹气的表情说:“早在我预料之中,你不知不觉正在养成一种习惯。” “什么习惯呀?”我不解。 “你已经习惯相亲,不满意,再相亲,还是不满意,这种模式,你彻底没治了!”树洞在兴灾乐祸。 “我以后不会再相亲,本人还是比较喜欢艳遇,那种偶然遇上,有心动的感觉,这才是我所期盼的爱情。”我若有所思的说。 “你不曾有过艳遇吗?”树洞好奇的问。 “今天晚上就有一次,他的长相,可以称作是我的一次艳遇,但是他不是我最美的遇见,因为我的心跳比平常还要正常,我还是要找个投缘的人。”我兴奋的说着艳遇。 “头扁一点行不行,我的头就不够圆。”树洞在打趣。 “让我看看你,才能判定你的头是圆还是扁。”我请求视频对话。 但是很快被树洞拒绝了,他说:“如果我们看到对方,那我就不能成为你的树洞了,还是这样用文字交流比较好,给对方都留有幻想,彼此才没有拘束不是吗?” 有人说,如果网络那头跟你对话的朋友不敢以真面目示人的话,那他不是长得狂丑,就其实根本是一条狗。 我是个不折不扣的好色女人,可我嘴上是万不肯承认,因为那样说别人会觉得我浅薄可笑,但是喜欢漂亮的男人有什么错,人总说漂亮的男人靠不住,恕不知丑陋的男人同样也靠不住,不要以为长得老实就可靠,长得咧叭就不花心,只要是男人都有想花心的心,只是不都有敢花心的胆。 所以,我宁愿树洞他是一条狗,把他想象成哈士奇或是拉布拉多,我喜欢工作犬,它们有责任心,又忠诚,男人也应该是这样才对。 第四章 我发现树洞只说对了一点,说我习惯不断相亲的模式,其实我也习惯不断跳槽的模式。 我又跳槽了,这是我毕业之后找的第六家单位,是律师事务所,刚进所没几天,一位律师总是对我围前围后的,听人说他是北大毕业的,当年高考是他那个省的文科状元,居然是一个省的状元,不禁肃然起敬,起敬。 他不止一次的在我面前透露:“我三十啦,还没有女朋友呢。” 我烦他总那么说,象个老处男没人要似的,简直给我心中敬仰的状元抹黑,就说:“我来给你介绍好啦!”没想到,我也会沦落为爱管闲事的家伙。后来,真的有给他介绍,他也答应见面,可是见一个,他就不满意一个,我才终于知道,为什么他三十岁还没有女友,其实他和我是一样的货色。 “你倒底想找什么样的?” 我对他说出同样也令我困扰的问题。他想来想去,最后冒出:“我要求不高,找你这样的就行啦!” “我介绍的不就是象我这样的吗?我的同学不比我差呀!”我迷糊的说,其实隐约感到他那句话后面所暗藏的意思,但我装做不懂,他没办法不直说了:“你有男朋友吗?” “没有!”我苦笑着说。 “那我给你介绍一个吧,此人才华横溢,能言善辩,温柔体贴,有房有车。”他说:“怎么样呀,还动心吗?” 我知道他在讲他自己,仍装迷糊的说:“这么好的条件,简直就是纳兰公子转世投胎嘛!” “真的!”他忘情的说:“你真的是那样想我的。” 眼前浮现出他在法庭上慷概激昂的辩说,令对方律师无言以对,有这样的才情,妇复何求,况且状元夫人不是想做就可做得的,错过了,说不定以后会悔白了头呢。 今晚我对树洞开心的说:“我的约会开始啦,人会时而失踪一下,你不要奇怪。” 树洞沉默不言,半天才冒出一句:“祝你找到想要的最美遇见!” 可惜我又让树洞失望了,几次约会下来,状元并没有成为我那个遇见,只剩下犯难,怎样拒绝他才不会伤他的心,他可是我敬仰的状元,我的心中对他除了敬仰,还是敬仰。 我又跳槽了,离他远远的算是我对他的拒绝,这样大家留有颜面,不至经常见着尴尬,别人瞅着别扭。 二十五岁,我的生日毫不留情的如期而至。相亲我已不再相信,巴望着我那最美的遇见,终还是没有出现。唉!我倒底要找什么样的人呀? 那天夜里,我睡不着,半夜爬起床打开电脑,对着已睡的树洞傻笑。笑我长这么大了,竟然还没谈过一场恋爱。多么渴望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即使离别,也应象雁丘词写的那样,渺万里层云,千山暮雪,只影向谁去。可我那个他,倒底缩在哪个地方,让我这样的苦盼不来。笑着笑着,我竟然哭了,没想到笑到最后也会落泪。 我对树洞说,我做出一个决定,在我二十五岁这年,一定要谈场恋爱。明天第一个打进我电话的未婚男士,他就是我的那个最美的遇见。我双手合十,虔诚的祈祷,希望上天派给我的那个他,不至于吓到我。从此我不再会寄希望于感觉,因为我根本就是个对爱情麻木不仁的人,我不指望这辈子能有什么艳遇,平平淡淡的就好。 第五章 清晨正在卫生间洗漱,手机响了,我被漱口水沧到,咳了半分钟,才缓过神,很紧张的去看手机屏幕,松了口气,原是我的领导,幸好他已婚,回电话过去,他气急败坏的责备我为什么半天才接电话,我听着一点都不生气,他交待工作时说话的声音没有哪天比今天更动听,我暗自庆幸。 早上刚到单位,我的铁瓷姐们尚雯婕打来电话,老天就是爱折磨人,越是在你觉得是结骨眼的时候,越是有无事删干的人扎着堆出现。她得意的对我说:“你猜刚才我接到谁的电话?” “有话快讲,有屁快放,你的电话关我屁事?”我讨厌猜,这世上总有些人喜欢看别人劳神费心,我现在唯一关心的就是我的电话,她的电话我才懒得烦。 “是你的初恋!嘿嘿!”尚雯婕坏笑着说。 “鬼的呢,我哪有什么初恋,莫名其妙,是你的初恋吧!”我说。 “坐在他自行车后面一起上学放学,课上收到他传来的字条,可以毫无条件的使唤动他,整个学校,不就你能做到嘛!说不在恋爱谁会相信。哼!”尚雯婕不依不饶的说。 我真是弄不明白,只要是谁提起那个人的名字,总会把我和他联系在一起,脸上满写着洋洋得意的神情,好似看一场什么好戏,添油加醋的谈论着我和他所谓的恋情。不错,那些事是有的,大学里常见的无聊事罢了,现在想来都不知道是为什么,两个人傻哩吧唧的,连手都没有碰过,这算哪门子恋情。 我是坐过他的自行车,那是因为我的自行车坏啦,他正好路过。课上他传给我纸条,打开来看什么也没写。要说我能使唤动他,还不是那群好事者的杰作。某次,听说他家有《东成西就》的碟子,一帮女生想去看,记不得是谁说,他不喜欢女生到他家,于是非怂恿我打电话给他,我推辞不掉打到他家去,心里也是忐忑不安:“喂!陈明哲,我们可不可以来你家看《东成西就》呀?” “明天我带给你。”电话那头说。 我对大家宣布,他明天把碟片带过来。不料大家不愿意,非要马上一睹为快,于是又厚着脸皮对他说:“我们现在就想看呢,能不能去你家呀?” “嗯,这个嘛?……”听他很为难,我于是说:“是不是不方便,……,”正准备说“算了吧!”,还没等说出口,他已经说:“好吧,你们来吧!” 这之后,只要有事找上他,好事者们总让我去麻烦他,他从没拒绝过我。同样的,如果有事找上我,好事者们也总喜欢让他麻烦我,当然我也不好意思拒绝。 尚雯婕这么一提,那些过去很久的事,我以为自己已经忘记,此时重又浮现在眼前,真是一段莫名其妙的时光。 “他问我你现在怎么样,我说你老人家找工作、找男友都一个样,换的可勤啦,讲了也是白讲!”尚雯婕这家伙总是喜欢哪壶不开提哪壶,她继续说:“他说他把毕业生推荐表弄丢了,现在转档案需要这个东西,我们都毕业三年了,也不知学校好不好重新出一份,知道你哥在学校工作,想找你牵线帮个忙,可是打你家的电话,已经不对了,只好打给我,怎么你搬家换号码没告诉他呀?”尚雯婕带着不解的口气说。 “我搬家为什么要告诉他号码呀?”我讨厌她的多事。 “哎!他可是你的初恋呀,噢!一毕业你就翻脸不认人家啦!可真够薄情寡义的,怪不得他磨来磨去的非让我先和你说,原来是你不肯理他,说来知你者还是他也!”尚雯婕哈哈大笑。 “说的什么狗屁话,再笑我挂电话了!”我气恼的说。 尚雯婕止住笑,喘息着气说:“他过会打给你。我也要挂了,没准这会你的初恋正拨号码呢!” 结束通话,我眼前出现大学时某个下午,三点多钟我匆匆赶到学校,趁着讲课老师不注意,我从后门猫进教室,陈明哲回头冲我招招手,示意我坐他旁边,我坐过去。 他说:“怎么你也会逃课?” 我不好意思的说:“中午电视里放一部电影,看的舍不得走。” “什么电影,这么好看?”陈明哲很感兴趣。 “刘德华、刘锦玲演的《天长地久》,真的很感人,看得我眼泪汪汪的。”我说。 “这是老电影了,现在才看!”他说:“我有这个片子,早知你喜欢,借给你,也不用迟到了。” “所以电视里是重播!”我说。 “喜欢男主角吗?”陈明哲说。 “嗯,他坏坏的,表面看来很花心,实际上却很专情。”我说:“可惜结局太悲惨了。” “你觉得我和男主角象不象?”陈明哲说。 “不象!”我觉得他问的好可笑。 “你认为我是不够帅,还是不够花心,还是不够专情?”他说。 “……”我吱唔着都不晓得怎么回答。 “那位同学,不仅迟到还讲话,你是不是觉着自己都会啦,上来把这道题做一下!”讲台上传来老师威严的声音,他的眼睛正狠狠的盯着我,顿时我感到我的头不是自己的了,一片空白,老师他在讲什么呀?我根本就不清楚,这下肯定丢人现眼。 我正打算站起身,陈明哲按住我的肩,他站起说:“讲话的是我!”然后他大大咧咧的走上讲台接过老师的粉笔,黑板上是一道线性代数题, 他不加思索的拿起粉笔刷刷的写起来,很快就写满了半个黑板,做完了,他把粉笔递给老师说:“您再有不懂的,叫我呀!” 同学们听的笑成一片,老师光剩瞪眼却拿他没办法,陈大明哲,学校里有名的自大狂。 第六章 突然间,我的心乱如麻。以前总觉得,同班的男生象长不大的孩子,你可以和他们聊天聊地、争辩到面红耳赤、对酒当歌开怀大笑,但是不可能和他们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虽然他们中间也有比自己大的,但在女生们眼里,他们永远是邻家弟弟。根本就没想过要和比自己小的男生谈情说爱,所以毕业后就没主动去联系,记得刚毕业那会,他还时不时打给我电话,后来就越来越少,直到我搬家后就不再联系。 只有偶而经过他家门前时,会想起有这么个人,每天从这里进进出出,我走的路他是否刚刚也走过呢;路边那排香樟长高许多,从它们叶片的缝隙里洒下碎碎的阳光,他是否也注意到了呢;他家窗台上摆的那盆宝石花,还是我送他的那棵吗;……。 记忆里,他笑起来,阳光帅气的脸,微露整齐洁白的牙,高高瘦瘦的身材,令我敬仰的好成绩,把老师气到吐血的鬼辩,这不都是那些能和我约会的人让我赴约的理由吗。有人说宇宙的轨迹就是圆,我们不管怎么走,都是在做圆周运动。毕业三年,我转了一大圈,发现喜欢的人还站在原地,那个看似聪明其实挺傻的陈明哲。一直以为,自已不知道想找什么样的,其实,我一直都知道,只是不肯承认。 现在不容我不肯承认,因为这是上天的安排,陈明哲,他就要打电话来了。我二十五岁的那个遇见,原来是早就遇见了呀,不过我挺喜欢这个遇见,既让人意外,又在意料之中,真够矛盾的。 不知道他现在有没有女朋友,我暗想,象他那样的,这么长时间不可能没交女朋友吧!想到这,我的心突然很混乱、混乱。 我的那个决定是怎样一个折磨人的决定呀,为什么他还没有打来,他还在等什么呀?若是被另外一个未婚男士先打进来,那我将置他于何地呢?我真想自己主动打过去,我还有他家的电话号码,应该没变吧!但是我几次鼓足勇气按下那排数字,只是按到一半的时候,还是挂了。 我应该平静的面对,这是上天的决定,如果我破坏了这决定,这还叫什么决定,我就等待他的出现,如他不出现,让别人出现了,那也是我的命。感情这种事,怎么是想来就来呢,还没开始恋爱,光是等他的电话就觉着累,恋爱,肯定是件劳命伤财的活儿。 其实并没有过多少时间,陈明哲果然打电话来找我,为了他的毕业生推荐表的事。 那个陈明哲,我曾经很熟悉,但是三年之后的他,我却一无所知,他在干什么,身边有什么人,我在他心中算个什么,在和他说话的时候,我一直在想这些,为什么我能大方的和他谈论其他同学的情况,却始终不好意思问他的情况。 我们讲了很多,但在挂电话那一刻,我发现我对他仍然一无所知。不过,他倒底还是打过来了呀,在我二十五岁这天第一个打电话给我的未婚男士,他就是我的那个遇见,而且是我喜欢的遇见。我终于可以松口气了,手机放心大胆的接吧,再有什么未婚男士打来也与我无关了呀。中午下班时我的心情好的不得了,昨天整晚失落的心情早就跑到九霄云外,一路上哼着歌曲,还在大楼电梯里照镜子孤芳自赏妖怪了一番,当然电梯里没别人。 刚一上线,树洞很是担心的问我:“你疯了吗?不就二十五岁吗,你这个决定是极其危险的决定!你不怕遇上暴龙吗?” 现在想来我还真是后怕,对他说:“若真的遇上暴龙,反正决定是我做出的,也可以变卦嘛,虽然这有点不道德。” 树洞在冒汗。 我悄悄状,对树洞说:“告诉你个秘密,我终于知道自己喜欢谁啦!” 树洞惊讶的问:“是谁呀?” “我大学时的一个同班同学。”我兴奋的说。 “你以前怎么从来没和我提过?”树洞很是惊讶。 “嗯,真的没想到,我会喜欢他。”我不好意思的说。 “是个什么样的人呀?”树洞更加好奇。 “迟些时候再和你讲,我不想给自己太多压力!”我说:“想顺其自然!” 树洞颇感到些遗憾,但他一直是个不多嘴的人,仍旧微笑着没有再问。 第七章 两天后,我打电话让陈明哲直接去学校找我哥,我哥带着他去找同事,很快帮陈明哲重新出了份毕业生推荐表。 陈明哲拿到推荐表后,打电话给我,表示要请我吃饭,这其实正是我想要的,两个人的浪漫晚餐,极具诱惑力。接下来,让我恨不得自己煽自己几个大耳刮子,我口里居然冒出:“毕业后,大家很久没见面了,你既然肯做东,把玩得好的几个人一起都喊上吧。” 他欣然应允,我心中后悔不已,暗责失去和他良辰美景、把酒春宵的好时机,我不甘心,作为弥补,我不露声色的问出那个我一直想知道的问题:“你和秦剑该有女朋友了吧!”秦剑是他学校里的铁哥们,我这人说话爱拐着弯儿,秦剑有没有女朋友,关我屁事,我根本就是想知道他有没有女朋友,但我又在口饰心非,为什么我总在口饰心非呢。。 陈明哲愣了愣说:“我工作才落实下来,还没时间考虑这个问题呢。秦剑,我们也好久没联系啦,没问过,不太清楚。” 回到家刚进门,我那好事的老哥,冲我坏坏的笑:“我想起这个陈明哲,是不是以前经常打电话到家里的那个!他的成绩还不赖嘛!现在做什么工作?” “你问这个干嘛?”我不高兴的说。 “如果工作好的话,你应该考虑考虑,长相好,成绩好,若再加工作好,哥哥肯定支持你!”老哥又开始没正经,拿我打趣。 “不是那个,你记错了!”我立刻否定了他的胡思乱想,省得他在老妈面前搬弄是非。 每天我都要提醒自己做一件事情,就是不能忘了给自己的手机充电,连充电都是开机充的,而以前我从来不会这样,手机经常会因为电耗完了而自动关机。因为我怕会错过他的电话,我笑自己的这种认真,费时费力,为什么不主动打给他来的更直接呢,可是我始终只能傻看着他的号码,却没有勇气去拨通它。他不会知道,等待他的电话成了我每时每刻认真做的事情,走到哪里我都把手机带在身上,很多人发现我的机品从极差变得极好,可惜这一点陈明哲根本无从知晓。 我还没有真正见到陈明哲,三年过去,他的样子有没有改变,还能象从前那样嘛?想到这些,我整天都没有心思做别的事情,就连树洞,我也懒得搭理他,估计洞里也快要长草了吧! 一星期后,让我感到意外,接到的是秦剑的电话,他说陈明哲请大家吃饭,定在本周末的晚上,并让我通知尚雯婕等其他女生。我很呐闷,甚至有点生气,陈明哲是什么意思,为什么他不直接打给我呢,而是让秦剑打给我。但是,我的神精还是不由自主的兴奋,闭上眼睛,眼前就幻生出聚会的情景,桌子对面陈明哲看着我,依旧露出那一惯的微笑。有人说他的那种微笑只有对我才有,但我分不清楚,他一向就是那么微笑着。他们都说陈明哲喜欢我,可我这个当事者自己根本不知道,他们那些局外人又如何能知道,我们连手都没有碰过,他更没有表露任何喜欢我的只言片语。但是,现在我希望他们说的是真的。 第八章 周末很快就到了。等我到达时,他们都已经到了,我这人心里其实急得很,可是脚上却故意放慢,我不想让陈明哲看出我很急于想见到他。好事者们又故伎重演,把我往陈明哲身边的座位上推,这是我早就预料到的,也不推辞便坐下。 餐桌上,大家谈得甚欢。陈明哲笑着拍拍我的肩:“我看大家都有变化,就你还和以前没两样嘛!什么都没变!” 他倒底是喜欢我变一些,还是没变呢,我寻思着不知如何回应。 秦剑这个死家伙不识时务的插嘴:“我听尚雯婕讲,林蕾已经谈了n个男友啦,怎么可能没有变化呢,至少,那个初吻就不知给了谁啦!” 我的脸立马绯红起来,尚雯婕猛地打了秦剑的头:“要死了你!你不说话,别人不会当你是哑巴,瞎说什么呀?” 秦剑还不服气的说:“这有什么,都二十一世纪了,你们还装哪门子纯情?我要找女友,就找个有经验的,象我们这个岁数,初吻还保留着的,和那种人谈恋爱,心理会有负担的,我可不要!” 陈明哲呵呵笑起来:“是啊,在座的谁说初吻还没尝过,谁会信呢!如果真的有这种人,那就是心理不正常!尚雯婕你说呢?” 尚雯婕傻笑:“我嘛,都结过婚了,嘿嘿,就不用讲了吧!” 杨倩倩腼腆的说:“我也有男朋友了!” 我虽然相亲了一百多次,可是我的初吻并没给任何人,然而,他们竟嘲笑保留着初吻的人。我只是没有遇上喜欢的人,也不愿意随随便便纤就,难道这就是心理不正常?我的笑容在脸上凝结,他们一下子变得好陌生,这是我曾认识的那一群好友吗。 陈明哲似乎看出我的变化,他轻声对着我的耳朵吹:“你的初吻还在吗?” 我翻翻白眼撇着嘴说:“你这话问得都多余,初吻不过就那回事,有什么值得说来说去的!” 陈明哲上下打量着我,然后一直在笑,切,他傻笑什么呀! 酒足饭饱,大家又商量着去k歌,这正是我大展身手的时候,我把这阵子练到滚瓜烂熟的新歌一支支唱开去,把众人都听得呆掉,陈明哲不禁感叹道:“没想到,林蕾以前不吱声的个人,现在唱歌简直就是新新人类嘛!”我听着,心里那个乐!他接着说:“唉,你还是小女生吗?别老黄瓜刷绿漆了!让我们唱两首能唱的吧!”原来是在糗我呀,我一开始还以为他在夸我呢。 唱到十二点多,尚雯婕的老公、杨倩倩的男友电话打了一遍又一遍,后来人也过来了,我们见都这样了,还不赶紧散吧,就我路上没人陪,好事者们自然把这桩事垛到陈明哲头上。 陈明哲打车把我先送回家,一路上我们竟无话,等到我下车,他才说谢谢我帮忙,我说:“以后电话常联系。”他点点头。 我转身望着载着他远去的出租车,只看见他的背影,他居然也没有回头再看一眼我,这还是那个传说中喜欢我的陈明哲吗,传说毕竟只是传说。 第九章 第二天是休息天,我打开久违的树洞,树洞打着哈欠说:“你终于想起我来啦,看来这次是真的恋爱了,忙得都顾不上和我说话!” 我发呆半晌冒出一句:“说,初吻是什么滋味?” 树洞愣了一下,然后狂笑:“你的初吻终于送出去了吧!” 我苦笑着说:“如果送出去了,还问你干嘛?真不动脑子?” 树洞很惊讶:“你不是已经有了喜欢的目标,怎么还没得手呀?” 我辛酸的说:“他竟然说到了我们这个岁数,初吻还保留着的是怪物!你也是男的,你是怎么看待这件事的?” 树洞唉声叹气:“哎!哎!从内心讲实话,我还是喜欢初吻能给我的姑娘!” “我认为男人大多应和我是一样的想法,他之所以说出那样的话,也许是在跟你开玩笑!”树洞继续劝慰我。 “玩笑,我看不象,不过,我已经说初吻给过别人啦!”我颓丧的说:“不知道他倒底怎么想的。” 树洞捂着嘴偷笑,我觉得自己很委屈,为什么要迎合他们的说法,生生把我清白的名声给毁了。 “你这么说,我要是他肯定失望,除非他不喜欢你,否则怎么会不在乎你的初吻?”树洞的这一番话算是让我的心凉到极致。 回想与陈明哲的见面,他并没有什么特别热情的举动,一切平淡又平常,三年前的那种朦胧模糊的感觉也没有出现,看来传说真的只是传说。 我的心还没有全死,上天既然安排他是我的那个遇见,总不能就这样不明不白就完了吧,我继续保持着好的机品,期待着他的来电,希望能从与他的对话中找出些蛛丝马迹。 后来,陈明哲确实也打电话给我,可每次都是在找我的麻烦,不是这个同学转档案要帮忙,就是那个同学毕业证书掉啦要重开毕业证明,难道我就是整天没事干,光剩擦干净别人屁股的事吗。我开始越来越讨厌陈明哲,他把我当什么使啦!那些好事者更讨厌,你们要擦屁股自已来找我就罢了,为什么总托他来麻烦我,我是他什么人,你们凭什么认为他就可以使唤动我。 夏天过去了,我还是一个人。秋天过去了,我还是一个人。冬天过去了,我还是一个人。我等了陈明哲一年,等来的全是麻烦事。好事者们应该能看出我喜欢他,而他倒底是不懂装懂,还是故意拿我开涮。我的一往深情此时成了众人眼里的笑话,可恶的陈明哲背地里不知怎样偷笑我呢。我终于知道,他根本就没喜欢过我,这全是我的一厢情愿。 终于在陈明哲又一次托我帮忙时,我发了无名火,我愤愤的说最近我哥很忙,让他们自己到学校去,这不是非找我哥才能做的事,陈明哲应该是被我不耐烦的语气吓到了,之后,果然不再麻烦我。 还好我有个树洞,满腹的劳骚和委屈都有地方可去,他总是好脾气的照单全收。 最近我越来越记不得以前的事情,有时就连十秒之前在做什么都想不起。如果人不学着遗忘,就不会快乐,我们都可以做到慢慢忘记。陈明哲,我曾经以为他是我最美的遇见,那只是我以为而矣,我们倒底还是没有缘份的两个人,他只是我人生旅途上的一个拐点,他拐走了我的初恋,在某天我终于可以不留任何痕迹的忘记他,这之后,我将与他分道扬镳,各走各路,就像没有发生任何事。 这世上根本就没有永恒的东西,永恒不过是一种理想,爱情也是如此,它给了这人,竟然还可以再给另外一个人。我不再爱陈明哲了,想起他也不会感到心动。我发现自己正慢慢不可救药的喜欢上树洞,心中再没有以前的那种寂莫,知道这世上还能有个人时时刻刻在挂念着自己,真是一种很幸福的感觉。越来越感到,树洞不光是我可以倾诉的对象,更象是我的亲人,我想我可能已经找到我想要的。 我想在情人节那晚告诉树洞,我喜欢上了他。然而我错过了好时候,就在前一天的晚上,树洞开心的对我说,情人节他有约会,这太让我惊讶了,没想到树洞也会恋爱,他也需要放假,既然树洞在恋爱了,自然以后再没闲功夫打理我这个烂摊子,我赌气的把树洞从好友中删除了,我不能容忍和别人一起分享树洞,不能容忍树洞和我玩三心二意。 第十章 还没到下班时间,不知何时,办公室里的年青人似乎早就约好了,一起消逝不见。只剩下她们桌上的大把玫瑰花,在嘲笑着我的孤独,看得我咬牙切齿,恨不能把它们都扯碎了,但是理智阻止了我精神上的疯狂。 我开始收拾东西准备回家,电话响了,我无精打采的接起来,门卫麻木的说:“林小姐,有你的花!” “你搞错了吧,是别人的花吧!”我说,这世上怎么可能还有人送花给我。 门卫不耐烦的说:“这上面写着林蕾亲收,单位里就你一个林蕾,不是你是谁,你怎么搞的,连男朋友送不送花都弄不清楚!” 我只好下楼跑到传达室收花,卡片上果真写的是林蕾亲收。我一看落款,心里就乐翻天,送花人是:吴哥窟的树洞。后面还写着,晚上六点半在享利之家一起共进情人晚餐。 可是树洞的qq身份地址明明写的是浙江,难道他说的约会,就是和我的约会,他竟然千里迢迢的跑到我这里来,这简直是天方夜谭,但是这一切都是那么真实。 那个树洞即将出现在我面前,他当然不会是哈士奇或是拉布拉多,他倒底长得啥样子呀?我很兴奋,又很担心,他不会是个半大老头吧,秃着顶,鼓着两只金鱼眼,咧开嘴笑,龇出满口的大黄牙,我想都不敢再想下去了。 六点半前,我来到享利之家,这家西餐厅已经客满,为数不少的男士们正望穿秋水的盯着门口,等待着他们的女友出现。所以我一进门,他们都精神一振的向我行注目礼,然而我的树洞是他们中的哪一位呀,我站在门口不知所措。 突然之间,我感受到一种微笑,那种微笑很熟悉。真该死,一张桌子后面怎么坐的是陈明哲,他正看着我,脸上依旧露出那一惯的微笑,我是不是该找个地方躲起来。苍天啊!我和他的缘份难道是这样的吗,我想和树洞悄悄的约会,毕竟树洞在我头脑里只是个抽象名词,没有落实到具体的人,我还没有下定决心和树洞谈恋爱呢。可是,陈明哲偏偏在此时出现,我该怎么向他介绍我的树洞,树洞是谁,长啥样,叫什么名字,干什么工作的,我全部一无所知。 我打算溜走,也许陈明哲并没有看到我,就算是看到我,我又何需一定要理会他,他等的是他的女友,又不是我。但是,陈明哲已经在叫我的名字,我再走就很不礼貌。我只好硬着头皮向他走去,尴尬的说:“这么巧,你也在这!”。 陈明哲眨眨眼说:“我们俩还真是有缘份!我在这约会,你恰好也来这约会,真是巧得很。” 我不好意思的说:“是啊,真的很巧,很意外。” “你以为这世上的事都是巧合吗?”陈明哲拿出一个盒子扔到我面前,说:“这个你打开看看!” 我看看那个精美的礼盒,呆住了,怯怯的问:“这,这个你应该送给你的女友才对!我打开看算哪出?” 陈明哲说:“你先打开看看,我再告诉你怎么回事!” 我只好打开,发现盒子里满满装着打印着字的纸,仔细拿起一张看,竟是我和树洞的一段对话,盒子里翻来翻去的看,整整四年的对话全在这些纸上,我真的傻了,抬起头望向陈明哲,结巴的说:“你,你怎么会有……?” 原来他居然做了我四年的树洞,他这份卧薪尝胆的心着实让我又惊喜又害怕。 一个人委屈久了,自然会生出怨气,何况他委屈了四年。我不过委屈了一年,就讨厌透顶那个叫陈明哲的家伙。而他委屈了四年,这四年,天天听着我讲相亲,那是怎样的一种苦楚,而且还保持着那样的好脾气。他给我的这点教训,让我伤心一回,难道不应该吗。 直到此时我才明白,这世上本没有巧合的事,多数其实是人为创造出来的。 陈明哲说,他知道我曾走过他也走过的路,便会不由自主的去看哪个脚印是我留下的;他也注意到路边那排香樟长高许多,从它们叶片的缝隙里洒下碎碎的阳光;窗台上摆的那盆宝石花他一直精心呵护着,因为它是我送的那棵,他希望我走过能看到它;……。他做的这些难道还不够多吗,我高兴的流下眼泪,笑到最后不就剩流泪了吗? 我一直以为自已是一个人,其实从大学到现在,哲始终陪在我身边,不曾走远。我们藏在树洞里的爱情终于见到阳光,大白于天下,好事者们闻风相告,这下传说真的成了现实。 两年后,我们举行了婚礼。真正相爱的人不论经过多少曲折,还是会在一起,难道不是吗? (第二篇完) 主要人物介绍,故事梗概 主要人物介绍: 严子晴:无论她站在哪里,都是令人惊艳的女子,好象是从顾恺之笔下走出来的洛神,她品学兼优,是公认的校花,众多男生追逐的对象。可是她始终痴心爱着她的楚留香学长,即使被他一次又一次地辜负,仍然死性不改地爱着他,为他,她甘愿做任何事。 顾城:一个身材柔弱、眉清目秀的地道江南水乡男子,天生的绘画坯子,一双如水的眼眸暗藏深深的忧郁,他是个身上背负太多秘密的人,家人的幸福,爱人的幸福,折磨得他身心疲惫。在严子晴眼里,他是她见过的最漂亮、最善良的男生,但是,他又象悬挂在初冬夜空上的月亮,一面温柔,一面冷漠,总让人无法揣测他内心的真实想法。 凌浩:有着和顾城相似容貌的又帅气又高傲的男生,他头顶着很多光环,亿万资产的唯一继承人、校园乐团的主唱、医学院的尖子生,是女生们公认的白马王子,他身边的女友象在走马灯,可当他遇到严子晴时,他突然心痛了,他知道,他已经无可救药地栽在这个美丽又善良的女人身上,他自称是拂晓的明星,崇拜路西法的那句‘宁在地狱里称王,不在天堂里为臣’。 穆涛:身材高大,长相英俊,技术高超的高中校篮球队队长,善于做歪诗和鬼辩,虽然为人霸道,但是心地善良,他就象寒冬的暖阳,照耀着周围的所有人,他深深地爱着子晴,为了她,甘愿做任何事。 故事梗概: 十七年前的一个拂晓时分,淡淡的薄雾笼罩着古镇同里,幽长的小巷深处,一声响亮的婴儿啼哭声,惊醒了江南水乡如烟的美梦,这一天从日出到日落,从月上柳梢到月影西斜,小巷就没有安静的时候,一直徘徊着女人痛苦的呻吟声。 黑暗的夜色中,有几个人簇拥着一个怀抱襁褓的女人离开了小巷,瞬间整个世界变得一片寂静。小巷深处的院宅内,一个年轻的女孩呆呆地靠躺在床头,她尖尖的下颌好似刚浮出水面未开的初蕖,如两潭湖水的眼眸里含着深深的幽怨,整张脸白得没有丝毫血色,青色的血管都清晰可见,她凄苦的样子就象一只受伤的小白狐,在她的胸前紧紧搂着一个婴儿,只是那个婴儿似乎没有任何的声息。 十七年后,南京一所重点中学的校门口,站着一个象从古代画卷里走下来的美丽女子,她的名字叫严子晴。她驻足在校门口的展示板前,被上面贴的一张已经发白的旧喜报所吸引,从那个时候起,严子晴深深地记住了一个名字,一个比她高一年级的学长名字:顾城。 开学后,严子晴在校园里遇见一个高年级男生,他长着精致的五官、白皙的皮肤、修长的身段,还有那从他骨子里散发出来的温柔轻愁的气质,他走过扬起的微风中,有一股淡淡的水墨香气,这让她想起一个人,一个只有存在于书里的人物,楚留香,楚留香经过的地方都会留有郁金香的香味。后来,她知道这个男生就是大名鼎鼎的美术天才顾城。 严子晴自己也不知道因为什么原故喜欢上这个男生,她害羞地偷望着他,直到有一天,她发现顾城有了女友,一个叫闵秀的漂亮女生,严子晴内心失落,但她默默祝福他快乐。 谁知之后,一只篮球牵扯出一连串的祸事,将严子晴搅进闵秀、顾城、校蓝球队队长穆涛的三角恋情之中。在天台上,严子晴知道顾城喜欢的只是闵秀,她第一次尝到失恋的滋味,为了顾城,她自编自导了一场恢弘骗局,她做了穆涛名义上的女友,目的就是为了能让闵秀和顾城继续在一起,虽然严子晴失恋了,但她成了顾城的红颜知已。 严子晴在高考前夕,接到顾城的电话,顾城告诉她,闵秀还是和他分手了,那晚顾城喝得烂醉,他记不得自己做了什么,而就在那晚,严子晴把自己的第一次交给了喜欢的楚留香学长,这之后,她完全彻底地爱上了这个人,可是,顾城或热或冷的态度却让严子晴看不清楚他们的未来。 为了能制造和顾城多相处的机会,严子晴放弃了自己做医生的理想,改学建筑,她请顾城帮忙辅导美术基础,两个人过了一段简单美好的日子,交谈中,严子晴发现自己没有看错人,顾城确实是这世上最懂她的人,他们其实是两个一样的人,她还得知顾城在上大学前,就离开了家,一个人独立生活,她更是又怜又爱这个学长。 但是这样的日子没过多久,她的楚留香学长就因为疲累过度以致胃出血住院,严子晴不想再隐瞒她对顾城的喜爱,在医院的香樟树下,她向顾城做了爱的表白,可是,顾城却说从来没有爱过她,和她只是普通朋友的那种,严子晴再一次失恋,可是比这更加残忍的是,顾城居然连朋友也不想和她做了,这伤透了严子晴的心,从此,严子晴不再和他联系,她做了穆涛真正的女友。 两年后,在省大学生艺术节上,严子晴再次遇见顾城,可这个顾城就象是个陌生人,和以前的那个顾城叛若两人,后来,严子晴才搞清楚,这个人并不是顾城,他的确是个真正的陌生人,他的名字叫凌浩,就在同时,严子晴也终于遇上真正的顾城,…… 自此,严子晴陷入这两个长相相似的人对她的爱情纠葛之中,伴随着扑朔迷离的情节,一个个鲜为人知的秘密不断地被解开。 第一章 是恶缘,或是意外 没想到世界这么小,我咬牙切齿地对自己说,原以为这辈子再也不会见着他,倒底我和他是怎样的恶缘啊? “当─当─当─!现在向各位领导、各位同事隆重推出,我的男朋友,顾城。”当他一推门进来,我的好友兼下属乐欣就蹦上前去,紧紧的挽住他的胳膊,脸上满是骄傲的笑容。 这样的笑容,我曾看得太多,有她哭的时候,我心想,然后胸口被猛地揪了一下,生疼。我还以为,经历了那些伤痛,我已修炼成精,心口可以碎大石了,没想到,就在看到他的那眼,顿时土崩瓦解,破开的碎裂声,清晰可闻。这世上根本就没有什么坚强的心,越修补,碎裂得越容易、越快。 他早就已经死了,死在他离开我的那天,我哭着把他给深深地埋了,埋在遗忘里的最底层,可是他现在竟然从黄土里破土而出,带着他一惯的笑容向我走来。 眼前西装领带,一身华丽衣服的他,我还是第一次见到,仍旧留着披肩的长发,却藏不住男人特有的线条与棱角,柔美的唇边,带着一丝忧郁,抹不掉的忧郁。 时光是一只不停旋转指针的钟,时针转了5760个圆圈,可是,转来转去还是转不出同样的圈,就象我现在纠结缠绕的心情。 好象在哪看见过你?顾城?名字也好耳熟,……,哦,想起来了,是不是前两天在报纸头版上报导的,正在省美术馆开画展的那个青年画家? 没错,就是他,被称作是轰动美术界的奇才,说他的画打破传统,开启现代工笔画的新境界! 画家?不可能吧,画家不都是糟老头子吗?看起来他也就三十四、五岁吧?哪有这么年轻的画家? 听过,就是没见过,今日一见,没想到本人长得这么眉清目秀,那他的画就一定更美了吧? …… 众人窃窃私语,半信半疑,好象空气中有只无形的手在招换,全部惶恐地站立,就连一秒钟前,还在激情演唱的,我的那个情歌王子也停下来不唱了,向他投去倾慕的眼神,只有我,自顾自一人呆坐着。 “画家过誉了,我就是个教美术的!”他不好意思的低头一笑,温文尔雅的样子,象个谦谦君子,有谁能想到,八年前的他,声名狼藉。 “子晴姐,你不是一直吵着,要看我的男朋友是何方神圣,总是秘而不宣,现在见到了,怎么反而不吱声啦,”乐欣硬把我拖起来,小声跟我耳语:“我觉着他和浩子哥长得有些相象呢,你说是不是?” 不知道是不是ktv包间里的灯光太昏暗,还是他患了失忆症,居然对乐欣说:“她就是你说的,老想见我的那个上司?” “是啊,子晴姐不但是我的顶头上司,还是我的铁瓷姐们呢,她一直都关照着我,我们的关系可好了。”乐欣笑着说。 “闻名不如见面,没想到你的上司是个美人呢?”顾城微笑着向我伸出右手,还是那只手,手指白皙而修长,指甲修剪得整齐干净,恍忽之间,我鼻息中又闻到曾经的味道,幽幽的那缕,缠绕在他指间的水墨香气。 第二章 不会唱歌的人 我没有去握他的手,这让他很尴尬,是他自找的,他本该预料到的。但是,周围的人已经为我着急,就连我的情歌王子也看不下去了,他挺身而出,握住了顾城的手,笑说:“您好,久仰大名。” “哦,我跟你介绍,这是子晴姐的未婚夫凌浩,人民医院普外科未来的掌门人,那柳叶刀玩得就跟小李飞刀似的,怎么样,他俩可是我羡慕的一对璧人,国庆节就要洞房花烛啦!”乐欣赶忙介绍,尴尬的气氛又变得活跃起来。 “呵呵,那到时候,可一定要请我,我会准备一个大红包给两位!”顾城笑着说,他的笑容看上去有点勉强。 大画家哪能跟我们这些俗人一样送红包,要送就该送画呀,有人冒话,此言一出,众人都纷纷表示赞同。 顾城望着我,只是淡淡的微笑,沉默着不说话。 我听到乐欣在喃喃低语:“他啊,古怪的人,从来不卖,不送的……,唉,”叹了口气后,她又笑着大声说:“好了,不说这个,大家还是唱歌,别浪费时间啊。” 一帮子人这才重新坐下唱歌,大家都要求顾城来一首,可是顾城坚决说不会唱歌,乐欣不好意思的向大家陪笑说:“我跟他在一起,真的没听他唱过,饶了他吧!” “子晴,怎么闷闷不乐的,好象从他进门开始,为什么啊?”凌浩揽住我的肩又说:“为什么不握他的手,看在乐欣的面上,也不该这样吧?” “我高兴,你管得着吗?”我不耐烦的回他,凌浩被我噎得说不出话来,坐了一会,他站起身说:“我去趟洗手间。”一边走一边从口袋里掏烟和打火机,我知道他生气了,现赶着出去解闷呢。 没了情歌王子,才发现接下去,大多数的歌是凌浩的,于是乐欣上前切呀切呀,当中大家又唱了三、四首歌,突然乐欣大叫:“子晴姐,这是你点的歌,快来唱。” 我知道是那首,齐豫齐秦的《藤缠树》,但是凌浩不在,谁来和我对唱呢,乐欣把话筒塞到我手里:“好不容易听子晴姐唱一首,可不能错过,浩子哥不在,谁来配一下呀。” 众人纷纷摇头,有的说听都没听过呢,有的说好听但不会唱,大家正在推问之间,歌曲乐声已然响起。 第三章 刻在心上的名字 谁料,这时,顾城突然站起来,拿起话筒,微微躬身对大家说:“那我来配唱吧!” 我可以看到大家惊讶的眼神,乐欣脸上闪过一丝不悦,但她还是很快笑得象牡丹花:“我还以为你不会唱歌呢,没想到,原来会唱这首。” “山中只见藤缠树,世上哪见树缠藤,青藤若是不缠树,枉过一春又一春。竹子当收你不收,笋子当留你不留,绣球当捡你不捡,空留两手捡忧愁。 连就连,我俩结交订百年,哪个九十七岁死,奈何桥上等三年,连就连。” 没想到,八年过去,他终于会唱这首歌,而且唱得一字不差,可是这又能说明什么,歌唱得好唱得深情,也不代表他是个深情的人。 顾城一直微笑地唱着,而我看着他,怎么也笑不出来。 我们唱完,才发现整个房间很安静,没有人说话,只听见音乐的声音。放下话筒,我看到站在门口的凌浩,他的脸有些僵硬。 乐欣跳起来,打破了沉寂:“浩子哥,你不行啦,情歌王子的称号可要另颁他人了。” 众人随后,纷纷称赞顾城的声音好听,以后别做画家,改行做超男算了。 凌浩勉强的一笑,什么也没说,默默地走过来坐在我身边,一只手搂住我的腰。 我突然有种内疚感,可是为什么要感到内疚,不过是跟个初见的人合唱了一首歌。 我以前认识的那个顾城早就死掉了,现在的这个顾城我才刚刚遇见。 …… 顾城,一想起这两个字,我就痛苦的无法呼吸,曾经努力的试图去忘记,并且自以为已经遗忘,可是,现在他的突然出现,反而证明,这世上根本没有什么能遗忘的,只是你不愿去想起。 那是在我十六岁时就被刻在心上的名字,曾经带给我骄傲和快乐,可是也带给我一次次的痛楚,每一次痛楚后,这名字就刻得越深。 他是我的第一个恋人,我却被他,辜负很多次,有些是他知道的,有些是他不知道的,有些是我知道的,有些是我不知道的。 被辜负这么多次,居然都出自同一人之手,我简直就是个没有记性的傻瓜。 …… 中考之后,我考上了想进的高中。开学前,我到学校报到,校门口展示栏里还贴着录取名单,我喜滋滋的上前寻找名单中我名字的位置,找到之后,发现挺靠前的,满意地长长吸了一口气,然后畅快的把它吐出来。眼角撇见旁边还贴着一张喜报,恭贺我校高一美术特长班顾城同学,荣获第x届全国青少年书画比赛,工笔花鸟类第一名,是张旧的喜报,红纸颜色已经发白。这是我初次见到顾城这两个字,不由得肃然起敬,心想这个学长还真是个叱咤风云的人物。 开学后,在校园里走,注意到有个高年级男生,发现他走不出十米,就会有人和他打招呼,应该是个很受欢迎的人吧,后来才知道他就是大名鼎鼎的顾城。他有着精致的脸庞、白皙的皮肤、修长的身段,还有那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温柔轻愁的气质,一看就知道是被江南雨水浸淫久了的人啊。 经过他身边,我会不自觉的多看他两眼,如果没有旁人,还会驻足停留,因为他走过扬起的微风中,有我爱闻的水墨香气,他让我想起一个人,一个只有存在于书里的人物,楚留香,他经过的地方都会留有郁金香的香味。 顾城,他一定画得很刻苦吧。 第四章 楚留香学长 经常看到他和特长班的其他同学在校园里写生,也经常看到他一个人独自在画,每当此时,我会找个没人注意的角落,保持合适的距离偷望他,他的每一个动作,被我尽收眼底。 他今天神色忧郁,总叹气,有什么不开心的事吗;他今天老望着树上那个喜雀窝发呆,一定是有心事吧;他今天连打了三、四个喷嚏,会不会感冒呀;他今天错过吃饭的时间,难道不饿吗;……。为什么他不开心的时间远远多于开心的时间,唉! 我还有个重要发现,就是他有时也不务正业,偷画校园里漂亮的女生,原来偷看别人并不只我一个。顾城学的是工笔花鸟,却绘起美女图,难道他画的是他喜欢的女生吗?冰,他画了2次;菡,他画了3次;玉,他画了1次;茜,他画了4次;秀,他画了7次……,难道是秀吗?是那个皮肤白玉般晶莹光洁的女孩,她不是最漂亮,但她有着独特的气质。她不说话,单是静静地站在那里,就象森林里清溪边悄然开放的白山茶;她婉尔一笑,谁看了都如沐着四月的春风,温暖地使人沉醉。象秀那样的女生,配在顾城身边,再合适不过了。 只可惜他画了这么些女孩子,中间却没有我。 直到有一天,看到顾城依如往常一样,手扶画板在凝神专注的写生,只是他背后多出一堆漆黑的长发,真的是秀,她靠着顾城的背,沉沉的睡了,看到这,我不禁鼻子发酸,突然有想哭的心思。 但是我替他高兴,和秀在一起后,笑容越来越多地眷顾他的脸。好喜欢顾城脸上那种笑容,那是怎样的一种温柔,从来没见过这么令人沉醉的迷人微笑,干净清澈得好象能闻到天堂的味道。 “你一定要快乐,楚留香学长!”我对自己说。 如果一直这样下去就好了,我们将永远只是两条平行线,没有相交的时候,即使经过,也只是陌路上的路人甲和路人乙。 …… 一天上午,从篮球场边走过,就觉着脸前生风,我抬头看去,一个篮球飞速旋转着向我扑来,还好,我及时接住了它,才不至砸到我的脸,但是这球上的力道,还是把我带倒,惊魂未定的我呆坐在地上。 “对不起,你没事吧?”跑来一个很高很高,皮肤黝黑,铁塔般的男生,他担心的问,并向我伸出一只大手,想把我拉起来。 “怎么会没事,你的球吓到我了!”我那颗狂跳的心还没有恢复正常。 高个男生转头对场子里的人说:“严子晴没事,她说她被吓到了!” 有人说:“她吓到了,你安慰她一下呀!”然后不只一个人发出口哨声,本来我只是惊吓,现在全成愤怒了。这些人,我见过,全是校篮球队的,不过我从不和他们打交道,不知他们怎么知道我的名字,还居然拿可怜的我开心,真是可恨。 我以相同的方式砸回去,那男生只顾看场子里的人,没料到篮球会弹回来,于是结结实实的砸在他的侧脸上。 其实,我们相距很近,又是我一个女生扔出去的,那一球肯定不重,但是他捂着眼睛,很痛苦的叫了起来,让我的心一沉,是不是砸错了位置,真是大意呀。 所有人纷纷围上来看,遣责我的居心不良,有人说:“严子晴把我们学校的篮球王子给砸伤了,明天的篮球公开赛怎么办,我们学校本来是要拿冠军的,学校的荣誉全毁在她的手上了。” 一听这话,我比刚才所受的惊吓还要多出十倍,天啊,一瞬之间,我从受害者变成行凶者,继而还成为了全校的罪人,我四处寻找能帮我说话解围的人,我真的是无意要伤害他呀。 第五章 都是篮球惹的祸 不远处,我看到了顾城,他背着画板往这边看了两眼,然后还是走开了,很是冷漠的两眼,他不是个爱看热闹的人,更不会多管闲事。 我那帮经常嘴上挂着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好姐妹都死哪去了,这会一个也不出现,我呆若木鸡的坐在当地,死了死了,我闯大祸了。 “我没事!我真的没事!”那高个男生松开捂着眼睛的手,并向我伸了过来:“你现在心情一定很好,报过仇的滋味爽吧!” 我分明看见他的右眼红肿,充着血,哪里会没事,不过,他既然说没事,就是给我解围了,我当然能逃则逃,并没有去握他的手,我爬起来一个转身就奔掉了。 下午上完课,再经过篮球场,那帮校篮球队的还在练球,看来明天的比赛对学校真挺重要,我平常不怎么关注篮球这类体育运动,好象大多数女生都为之着迷。要不是砸了那家伙,我真的不会停留。我放眼去找寻那个倒霉的家伙,看看他倒底伤得怎么样,嘿!他居然在篮球场内上窜下跳,发号施令,只是右眼处包着块纱布,都这样了还打篮球呢,也是个执著的人。 我并不是个爱逃避责任的人,早上真的以为他会没事,那红肿,充血也不过是暂时的,没想到,……,我一手把他们所谓的“篮球王子”改装成了“独眼龙”,这个篮球队里出现的新物种。 又有人在吹暖昧的口哨,“独眼龙”应该看到我了,他马上停下脚步,大喊说:“休息十分钟”,然后向我走来。 我赶紧低下头,那个倒霉蛋一定是来找我算总帐,此时不逃更待何时,快逃。 “严子晴,原来你不是来看我的啊?”独眼龙在我身后叫嚷:“我今天才终于知道,美貌与才华兼备的公认校花,是个出了事只会逃跑的人啊!放心吧!我不要你负责任的。” 什么美貌与才华兼备?什么校花?什么公认?真是莫名其妙,是在臭我吗?还是他们真的这样评价我的?虽然我还没能分辨真伪,但那颗虚荣的小心,此刻已经在沾沾自喜,这么说来,我的形象远比我想的要强的多,女人听到别人说他是校花,即使是在臭她,她还是会相信的,没有女人不想当校花的。 “谁说我要逃了,我来就是看看你的眼睛。”我转回身,给了他一个欠疚的微笑。 “多亏上帝让人长着两只眼睛,一只受伤下场了,还有另一只来替补。”独眼龙微笑着说。 这独眼龙,心肠还真不赖,我心里想。很快我就知道了,他是校篮球队的队长,打的中锋,名叫穆涛,大概因为是篮球队里的帅哥,所以人送美名“篮球王子”,他比我高一个年级,也是我的学长。 第六章 猜不透的生日礼物 认识穆涛以后,有时少不得要去给他捧场。我去捧场,全部是出于误伤他的愧疚,当他把票硬塞到我手里,我没有拒绝,去,算是还他的人情债。 其实,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去观赛的,除学校的篮球宝贝(啦啦队)之外,观赛券分到各班只有两、三张,早就被排号预定,而我,从来不凑这个热闹。 我不爱体育活动,属于那种坐在一个地方,半天不挪窝的,象看城门的辟邪,蹲哪就不走了,以至我的坐肌相当发达,坐多长时间也不知疲倦。体育考试是我的死穴,经常在达标线上垂死挣扎。我的短跑跑得象长跑,长跑跑得象近走,扔铅球,球还没出去,手先扭了。每次考试前,我都要向上天祁求,希望神灵附体,死中求生。可以想象,观看篮球赛对我是怎样的一种折磨,还好,可以坐着。 比赛前,漂亮活泼的篮球宝贝踏着青春的脚步,跳起一支支韵律操,我没想到秀那样恬静的女孩,也会在里面。突然我发现,对面看台上坐着顾城,他在哪里,我总能一眼就看到他,一定是来陪秀的吧,手上竟不忘拿着画本,呵呵,倒底是来看比赛还是来画画?难道和我一样,不是为了看比赛,只是因为某个人才不得不来。 比赛进行到一半,我竟然不知不觉地睡着,想来自己都不得不佩服自己,能在这样激动人心的环境里睡着,估计全场就我一人吧,如果不是比赛结束,身边的同学把我推醒,恐怕是要被打扫卫生的大娘给赶出篮球馆吧。 一直是歪着头睡的,醒来发现脖子扭住了,稍微动动都疼,感觉嘴边湿湿的,天呐!校花梦里居然流口水,如果被发现就糟了,真是丢死人。 不过来这里的人应该都是球迷,他们的目光只会跟着球动,嘿嘿!不会注意到我。哎呀呀!我的脖子正不过来了,谁有狗皮膏给我贴一贴。 没料到穆涛一见到我,劈头就是一句“i服了you,我还是第一次在比赛场上,看到有人看篮球能看着了的,你睡觉时常流口水吗?” 听了这话,我死的心都有了,没想到,他打着球,居然也能一心二用、忙里偷闲地看到我淌口水,那全场的人不都……,其他的人无所谓了,只是被楚留香学长看到,我的淑女形象岂不刹那间灰飞烟灭。 “胡说,我什么时候流口水了,你不要血口喷人!”我忘了我的歪脖子,理直气壮地喊,结果这一激动,脖子扭得更厉害,疼得我直咧嘴。 穆涛嘿嘿地傻乐:“严子晴,你有时真比我想得还可爱!” 什么可爱,是可笑吧,我在穆涛眼里的形象,估计是又可笑又无赖的吧。 别看穆涛傻大个,还挺细心,不知在哪留了意,在我生日那天,把我喊出教室,突然从背后掏出一样东西,四四方方的挺大纸盒装着。 穆涛笑着问:“哪,送你一样礼物,祝你生日快乐。” 我很惊喜:“是什么呀?”伸手接过来准备打开,他忙说:“先不要打开,猜猜看是什么?”其实,只要生日能收到礼物,不管是什么,我都高兴。 依我之经验,送人礼物,要是体积小价钱就要贵,要是体积大价钱就要便宜,如果体积又小又便宜,那还是别送了,肯定遭人白眼。他送的这挺大体积,拿在手上也很轻,价钱绝对不贵,估计是布绒玩具,“泰迪熊?”我说。 穆涛一边点头,一边微笑说:“嗯,不对。” “史努比?”我说。 他依旧一边点头,一边微笑说:“嗯,不对。” “kitty猫?”我又猜。 “嗯,不对。” “流氓兔?”、“米老鼠?”、“唐老鸭?”、“跳跳虎?”……随口报了十来个,都不对。 “靠?动画片看多了吧,严子晴,你那小脑瓜子里就只有卡通动物吗?”穆涛被我的回答弄急了。 “切!我都懒得猜了,只要别送我篮球,”我看着那个似乎和篮球大小差不多的盒子,漫不经心地说道。 “呵呵,聪明,你猜中了!”穆涛脸上的笑容有点僵硬。 “啊?─—,你当真是送给我个篮球?”这礼物着实令我失望,不过已不所欲,勿施与人,也难为他了,把自己最喜欢的送给我。 “这不是普通的篮球!……,”穆涛眼里闪着光,兴奋的欲言又止。 再好的篮球,送给我也算是糟塌了,但是他一番好意,我怎可忍心拒绝。 “你打开看看,喜不喜欢!”穆涛神秘兮兮地说。 我漫不经心地打开盒子,暗想是什么高科技篮球?定晴一看,不禁感到惊讶。 第七章 小气鬼的情诗 真没见过这么小气的人,即便送人便宜货,总归也要是新的吧,居然是个用旧的篮球,这是什么意思。 抬头看到穆涛一副坏笑样,难不成是在耍我,我白了他一眼说:“果然不普通!拿我开心啊。” “底下还有贺卡,快看!”穆涛指着盒子,恶作戏没有结束吗,看来还有下文。 我在篮球下摸着了张纸,拿到手上,不禁感叹这家伙铁公鸡铁到家了,一毛不拔,美其名曰贺卡,不就是从练习簿上扯下的纸。 纸上歪歪扭扭的写了四行字,他的赖爬字真不敢恭维,再看这四行字的内容,我早上的饭差点没吐出来: 曾经我只爱篮球, 除却篮球还是球。 自从篮球变绣球, 爱你更比爱篮球。 他是在开玩笑吗,怎么看这首狗屁打油诗好象是首情诗哎,我惊得目瞪口呆。 穆涛似乎更加得意,许是他觉着还不够尽兴,摇头晃脑地解释:“看着眼熟吧,这就是那天既砸中你,又砸中我的篮球。我想它的出现一定是上天的安排,其实它不是篮球,根本就是绣球,是我俩相识的纪念信物,所以我决定把它给收藏了。怎么样?感动吧!” 我一时不知说什么,迷惘的眼神停留在那破烂诗里一溜串的“球”字上,直看得眼晕。 “不知道怎么搞的,自打认识你之后,我就特别想为你做诗,脑子里经常莫名其妙地蹦句子,昨晚我挑来选去,虽然这首没什么文笔,但却是最贴切,最直白的。”穆涛继续得意洋洋地说。 “乱七八糟!”我没好气的嘟囔。 穆涛抓抓头说:“这首不好吗?是不是太直白了,那我换首深度一点的: 那日让我遇见了你, 你便成了我今生最大的债主。 纵使大海干涸水流尽, 太阳将岩石烧作灰尘, 只要一息尚存, 我满腔的相思, 都将每日每夜, 偿还欠你的债, 直至死于你的怀中, 只因你是, 我最可爱的债主!……” “my god,help me,please!”我形将崩溃。 穆涛意犹未尽,继续滔滔不绝:“我就知道你一定会感动,但没想到你会感动到讲英文,我再献上一首: 我完了,我昏迷,我倒下, 我的唇苍白而冰冷, 我的心跳即将停止, 最后的一刻, 鼓足勇气, 将我的爱化作吻,把它压在你心上, 它终将在那儿碎裂。……” 真没料到,这家伙不但喜欢打篮球,还喜欢做歪诗,“够了!你有完没完!”我忍无可忍的将手中的篮球砸向穆涛,穆涛吃了一惊,但大概因为有了上次的经验,他头略一偏,篮球擦着他的脸飞过去,然后就听到“哐啷─哗啦”的巨响,还真的传来了碎裂声。 我往穆涛身后看去,天啊,我的化学老师正怒不可遏的望着我,地上,是一堆玻璃仪器的残骸。 可能篮球是我命中的克星,沾上它的边,我就毛手毛脚地不断惹事生非。结果,穆涛在旁边偷着乐,而我,不但被当众臭骂一顿,事后罚款二百元并三千字的检查,连带擦黑板一个月。 在擦黑板这一个月的开始几天里,穆涛几次三番来找我讲话,向我赔礼道歉,但我一个字也不和他说,一个正眼也不瞧给他看。 他开始急得抓耳挠腮,后来坐立不安,再下去是疯狂的赌咒发誓,折腾到筋疲力尽之后,末了,他冷冷地丢下一句:“严子晴,你以为你是谁,没有你,地球照样会转,我照样打我的篮球!”然后扬长而去。 第八章 新欢与旧爱 至今仍不懂穆涛为什么会喜欢上我,我是那种跑一百米就会摔三个跤的笨女人,能排在年级前十名里,全赖于我的坐功,但练坐功久了,走路的时候,象只佝背的虾,学校里大多数女生都暗恋的篮球王子,怎么会看上我?就象我为什么会喜欢上顾城一样,爱上一个人根本不需要理由,只需要一秒钟,但是,忘记一个人却要很长时间,甚至可能是一辈子。 我站在窗前,一直看着他走远,有时拒绝一个人比被人拒绝更加心里难受,但是,我知道我不会喜欢上他,无论他怎样讨好我,结果都是一个样。他是个不错的男生,错过,或许就是这样简单的一个离开。 有人说,高中生是坐在地狱里仰望天堂,我在台上擦着黑板,丝毫没感觉这里是地狱,背后的喧闹声,更象是在菜市场,我的后脑勺毫无防御能力,不时被飞来飞去的不明物体所暗算,我已麻木到懒得回头。那些熟悉的面孔在我眼前全都变得模糊,只看见粉笔屑在空中弥散、飞扬,“就这样一直擦下去好了!不要停!”我挥舞着那只拿着黑板擦的胳膊,全身都在用力,头发也跟随着摇摆不定。 最大的寂寞不是你独自一人的时候,而是你站在人群中感到的那种寂莫。这里没有让我留恋的人。 物理老师早在初中就告诉我们,任何物体都有惯性,其实,做事也是如此,一件事做习惯了,突然不做了,反而让人不习惯。早自习的时候,老班宣布,一个月时间已到,我不用再擦黑板了,恢复由值日生擦黑板。可笑的是,当第一堂课下课铃声响过之后,我又条件反射般的跳上讲台,拿起了黑板擦,背后响起此起彼伏的大笑声,“严子晴,你擦黑板擦上瘾啦?”有人大叫,他是在取笑我,可是当我认真地把一黑板的字全部擦净,拍拍手走下讲台,所有人都是一副面面相觑的表情,没人再觉得这是可笑的事,他们甚至都不敢正视我的眼睛。 起床,吃早饭,上学,早自习,上课,下课,上课,下课,……,吃中饭,做功课,上课,下课,上课,下课,……,吃晚饭,晚自习,放学,做功课,上床睡觉。每天如此,朝而复始,枯燥乏味到令人窒息。 后来听闻,篮球王子有新欢了,我的铁瓷姐妹们纷纷为我打抱不平,怪不得不见他来找我,原来是有了新欢,忘了旧爱。我内心暗笑,你们懂个屁。 早就料到他是个闲不住的人,当初歪诗里说爱我沧海桑田永不变,这才过去一个月,就移情别恋了,可见他的爱情有多么脆弱单薄。我本来是一笑了之的,继而听到穆涛的新欢居然是秀时,我再也笑不出来,立时僵住了。 第九章 四个人的风景 我感到片刻的眩晕,这怎么可能呢?秀明明是楚留香学长的女友,这是众所皆知的事情,可是现在,她们说秀是篮球王子的新欢。不错她们是很八婆,但还不至于胡说八道,可我宁愿她们是后者。 这一个月于我而言,和以往一样,简单的重复再重复,没有任何改变。可是,这世上本来看似毫无关联的两件事,却在不经意间纠结缠绕,等你发现时,再想把它们分开,已经是不可能的事。没有想到,我对穆涛的沉默,对另一个人来说简直就是灾难。 有人说这世上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暗恋一个人,而他却不知道你爱着他。当时的我也是这样认为,后来知道,只有爱过的人才明白,暗恋不过是淡淡的轻愁、莫名的怅惘罢了。有什么能比,你深爱着的那个人背叛了你,来得更让人痛入骨髓。你爱他,他也爱你,但你爱他总比他爱你更多一点,结果,你甘心情愿受他的节制,做他的奴录,而他却进退有余。 真不敢相信,我一直抱有好感的秀,那朵静静的白山茶,也会变成有毒的罂粟花。其实,我早该想到,她会去做篮球宝贝,可能她原来喜欢的人就是穆涛,根本不是什么顾城。最让人不能容忍的就是穆涛,我本以为他就是个会抢球的傻大个,原来抢女朋友也自有一套,我最瞧不上的就是他那号人,做什么不好,非做第三者。 怪不得有些日子没见到顾城,也许是不堪忍受众人针戳一样的目光,把自己宅起来了。真是可怜,如今他的名字,一旦出现,就成了众人喋喋不休的八卦话题。不知道顾城现在怎样? 一个平常琐碎的下午,我再次看到了顾城。当时我正站在二楼阳台边,转身之间发现三楼阳台边站着的他。顾城面无表情,眼神离乱,身子显得更加单薄、瘦弱,他这副模样,还是让我猝不及防,我心脏的位置被扯了一下,隐隐作痛,莫名其妙,我为什么要痛。 桥上的人欣赏着桥下的风景,却不知,楼阁上的人正在欣赏着桥上的风景。此时此刻,我、顾城、穆涛还有秀,也如诗中所说一般,只是再无那份欣赏风景的心情。 穆涛和秀挽着手有说有笑地从楼下经过,顾城的脸上终于有了表情,那是一种无奈的悲伤,我能看出他有多么的留恋秀。什么事都可帮忙,唯有爱情只能靠自个,谁也帮不来。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每个人都做这样的千秋大梦,结果到头来,大多数的恋情无非是一场空白。 胡思乱想之间,顾城的身影已从阳台边消失,离开了我的视线。 真是替他感到悲哀,据说早在半个月前,就有人就察觉穆涛和秀的关系不一般,平常篮球宝贝跟篮球王子嘻笑打闹,大家也爱怪不怪,这本来也不是件什么稀罕事,可是象秀那样闹法子的也太出格,话也实在太多了。只要不上课秀就会来篮球场边捧场助威,一坐常常坐到训练结束。真是奇怪,顾城也有在场,难道他没感觉的吗?眼见他们这样,居然也坐视不管。直到现在,秀和穆涛在校园里出双入对、十指紧扣,他仍然一声不吭,眼睁睁地看着。难怪别人会笑话他懦弱,象个缩头乌龟,换我早上去赏他们两个响当当的耳括子,以懈心头之愤。 也怨不得顾城,穆涛在篮球队那群贼高个里还是个拔尖的角,顾城弱风扶柳样的人,那双执毫的手哪能和抓篮球的手叫板,还不跟老鹰捉小鸡似的。而我是个毛手毛脚的笨女人,往往做事不想后果,先让自己快活了再说,其实,要真的那样做,还不知如何收场。 第十章 自不量力 正打算回教室,楼下传来女生的一声惊叫,低头往下望,没想到,顾城竟然身在楼下,他什么时候跑到楼下的呀?他的手紧紧抓着秀的手,惊叫声是从秀的口里发出的,她的脸因惊慌而失色。 顾城身材修长,在特长班里算是高个,但站在穆涛面前,才只到穆涛的肩,穆涛居高临下对着顾城蔑笑着,那笑容满是不屑。 “这个混蛋是在玩你,不是真心的,秀,你别傻了!”顾城要强拉秀离开,但是秀拼命地试图挣脱。 “你小子活得不耐烦了,敢骂我!”穆涛伸出手一把揪住顾城的衣领,先是收肘将顾城拉到身前,再反向往外猛推,顾城被这一拉一扯,脚步踉跄,只得松开了秀。 楼下的风起云涌只在电光火石刹那间发生,可就是这么短的时间,周围已经拥上里三层、外三层的学生,我在的这幢教学楼,每层阳台上呼啦啦挤满看热闹的人,为数不少的男同学在吆喝起哄,还有人竟然鼓掌,只怕这架打不起来。 处于风暴中心的两位主角都是学校里数一数二的名人,这场架若打起来自然精彩纷呈,当然好事者并不想看结果,因为胜者不言而喻,主要是观看其过程,以打发他们无所事事的空虚。 大概是觉得实力悬殊太大,穆涛没有打架的意思,他只是撇撇嘴并没有再出手,而顾城看起来也正在转身离开。没料顾城突然返身,跳起来就在穆涛的脸上狠砸一拳,穆涛根本就没防备,所有人都不会想到顾城有胆主动挑衅穆大个子。 这一拳说重不重,说轻也不轻,反正穆涛的嘴痛苦地咧着,带着惊讶,带着愤怒。围观的人不由得都为顾城捏把汗,而我更是看的胆颤心惊,心想,顾城,你赶紧跑呀,激怒了穆大个子,哪有你的好? 顾城却站在原地一动不动,他的嘴角略略上扬,神色反而一下淡定起来,眉头上凝结的那股子悲伤,好似被一阵微风吹过,沿着他的眉弯渐渐散开,若隐若现,若有若无。 反正我在学校,从来没听过,有人找穆大个子的麻烦,更不要说敢动穆大个子,何况这还是偷袭,换谁的好脾气也忍不下这口窝囊气。 现在,穆涛的眼神可以吃掉一群人,众人吓得纷纷后退,只怕不小心被殃及池鱼。着急的是那个肇事者反倒象个没事人似的,稳坐钓鱼台。我急得直跺脚,真是火撩眉毛了,顾城你犯傻呀? 就见穆涛一记重拳结结实实地打在顾城胸前,顾城下意识的用双手挡了一下,但那其实是徒劳的。紧跟着,穆涛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连出两拳。 顾城跌跌撞撞向后退了好几步,终于站立不住,仰面摔倒在地,穆涛不依不饶追上来,一脚踩住顾城刚才出黑拳的那只手,穆涛穿着的大码球鞋在使劲地来回辗压,那可是顾城绘画执毫的右手。 我仿佛听到那只手的惨叫声,可是顾城却咬着牙一声不吭,秀在一旁抽泣,我不忍再看。没人出来阻拦,难道都怕穆大个子牵怒于自己吗?要继续这样踩下去,只怕顾城以后不能画画了。 “穆涛!原来你是这种人!”我在楼上拍着栏杆叫嚷:“你是个彻头彻尾的大骗子,外加冷血变态狂!” 第十一章 计中计 说完这话,我觉得不对呀,至少我没有理由责怪穆涛,他又不是我男友。他们打架关我屁事,我为什么要抢着趟这滩浑水?可是话已经抛出,覆水难收,不如豁出去,一不做二不休,既然已经泼了脏水,就干脆一泼到底。 在场的所有人,仿佛有人发号施令般,目光哗啦啦齐刷刷地转向我,那种感觉很恐怖,好象浑身上下被密密麻麻扎满了针。 “你不是说喜欢我的吗?居然……”我怒目相向,咬牙切齿。 一语激起千层浪,人群中议论纷纷,众人俱把矛头指向穆涛,秀的眼睛里充满了疑惑,她失色的脸更加苍白。 穆涛抬头看着我,那副表情复杂得无法形容,嘴里嘀嘀咕咕,也不知道他在讲什么。我心里想的是顾城的那只手。 “你那只臭脚还不拿开!”我没好气的说。 穆涛一愣,急忙撤了脚,吞吞吐吐说:“严子晴,不是这样的,你听我解释……。” “我不想听你的解释。”以前看到小说里老有这样的对白,觉得好郁闷,为什么宁愿误了自已一生,也不肯等,哪怕腾出一分钟时间,让那人解释,现在终于明白,原来那人根本我就不爱,还需要他做什么解释?更何况他本就是被我冤枉的。我转身回教室,不理会穆涛所谓的解释。 坐在位子上,我暗数,一、二、三、……,他会上来吗?希望他不要上来,我只是想帮顾城,现在已经帮到。从一楼到二楼,应该很快的,不会超过五、六秒,而且这还是穆涛,结果数到十,那傻大个还没出现,我心中窃喜,他不来更好。 刚松了口气,没曾想,穆涛出现在教室门口,他满身是灰地站在我面前,委屈地说:“严子晴,你知道吗,我这样做都是为了你。” 什么,为了我?他做第三者也是为了我,切!原来他不但会做歪诗,更会编歪理,我狠狠地白了他一眼。 “说出来你恐怕不会相信,我真的是因为你,才去和闵秀好的,”穆涛长叹口气说:“那天赌气离开你后,我就一直在想,为什么你会不喜欢我呢,后来我啄磨出个道理,可能拓手可得的东西反而让人看不上,于是我就………” “所以你就勾搭上了闵秀,简直强词夺理!”我真不得不佩服穆涛的口才,他应该去考法律,不做律师真是可惜了。 “我就知道,你一定不相信,但是我不这么做,你怎么会嫉妒?”穆涛眼里放出兴奋的光彩。 嫉妒,那家伙竟然以为我在嫉妒,他真是个自大恋狂。 “我真的没喜欢过闵秀,是她死乞白列,非要缠着我,我于是假装和她好一下,故意气气你。”穆涛那认真的眼神,让我觉着他好象不是说谎,他若真是那样?换了别人,早该感动到热泪盈眶了吧,可是我丝毫没被他感动,因为我对他根本没感觉。 “刚才看到你发火,我是既高兴又担心,看你走了,你不知道我有多着急,上来的时候太快,摔了个五体投地,你看,裤子都破了!”他抬起腿让我看,果然运动裤上拉有一个破口,看来他着急是不假。 前面是声东击西,想引起我的嫉妒,后面又使苦肉计,渴望博取我的同情,妙极!合起来又是个连环计。 “行了,行了,我不想听你喋喋不休,你先回去悔过自新,闭门思过,我马上还要上课,难道你想,我们都被老师赶出去吗?”我受不了他旁若无人的表白,没看到同学们都在窃笑吗? “好的,我马上就去思过,那就算你原谅我啦!”穆涛这才恋恋不舍的离开。 第十二章 午后的彩虹 下午的课整个就没法上,我周边的女生象走马灯似的,不时伸个脑袋盘问我,倒底和穆涛什么关系。 什么关系?事实就是同学关系。可是现在说出来谁信?我别说是跳黄河,就是泡在84消毒液里也洗不清,怨只怨我多管闲事,自讨苦吃。 上完课,我怕穆大个子阴魂不散又来纠缠,连晚自习也不敢上,赶紧收拾书包走人。 可是,逃得了初一,逃不了十五,穆大个子一定会来找我的,因为他们说,穆涛真的和秀分手了,这几天秀的眼晴肿得象桃子,她也尝到被抛弃的滋味,虽然可怜,但是不值得我同情。 穆大个子此时大概正沉醉在他自以为是的胜利中,却不知早落入了我的反间计,当然我不可能做他的女朋友,所以我和穆大个子之间还得有个了断。但是我已经拒绝过他一次,再拒绝他一次,连我都觉着自已太过分,天知道,他会不会杀了我。 幸运的是,两天过后,到现在还没有碰到穆大个子,他不会真的在闭门思过吧? 上楼梯时,鼻中又闻到熟悉的那股幽幽的水墨香气,顾城正从楼上下来,我低头侧身让开,他走下两层台阶,突然停住,转身说:“等一下!” 我愣了愣,左顾又盼,没有别人,难道说他是在和我说话吗? “严子晴,谢谢你!……,”他似乎有些不好意思,欲言又止。是啊,换我是他,也会脸红。人都说英雄救美,我又不是男生,他也不是美人,那算什么呢,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不过,我的楚留香学长开口和我说话了,等了快一年,我们几乎每天照面,但从未说过一句话,这是第一次,而且是他主动找我说话。 “谢我什么?”我明知故问,无非是想和他再说几句话,很害怕说完“不用谢”,还能说些什么,说“再见”吗,我们天天都再见,可是有说话的机会吗,之后,我们又各走各路。错过,或许就是简单的一声再见,一个转身,就是一世的错过。 “哦?”顾城的脸泛起红晕,如今害羞的女生都难找,更何况是男生,真是好喜欢他的腼腆。 “没想到能帮到你,你的手还好吗?”本来还想再折磨他两下,可又于心不忍,算了。 “没关系,只是皮外伤,过几天就好,”顾城微微一笑。 我看到他的右手,每个手指上都缠着胶布,只是胶布,还好没有骨折,即便这样,我还是看得心头一颤。 “都这样子,还不休息,画画用不着这么拼命吧!”我是打心里心疼。 顾城有些吃惊,他睁大双眼结巴地说:“你?你怎么知道的?” 不是谁都能闻到那味道的,只有对墨水有情愫的人才会闻到,而且我还能闻出他用的是“一得阁”的墨。 顾城吱唔:“我想……,今天中午,……,不知道你有没有……” “有空。”他还没有问完,我已经做出回答。 这让他感到意外,他腼腆地笑了笑说:“中午12点,天台见。” 我的眼前斜挂一道彩虹,彩虹里,阳光下,顾城手扶画板在凝神专注的写生,而我正靠着顾城的背,安静地睡了。 “嗯─!你在听吗?”顾城咳了一声,增大嗓门说。 那道彩虹瞬间烟消云散,“好啊!”我收回胡思乱想。 一直以为那个叫顾城的男生永远只能做我的学长,没想到今天我终于走进他的世界,之前我想都没想到能等来这样一天,可是当这一天真的破壳而出的时候,百感交集的我说出来的话竟然如此简单,语气如此平静。 整个上午,我都处于极度兴奋之中,课根本没怎么听进去,脑海里那道彩虹趋之不散。 第十三章 失恋的天台 今天真是个好天,几朵棉花糖般柔软的白云映衬下,蔚蓝色的天空更显得干净清爽,奇怪,我以前怎么没觉着天台上有这样令人心旷神怡的风景。 顾城就站在天台边,他的手指上把转着一只刻刀,是用这只刀刻出那些好看的篆书石章吗,阳光照在他的白色校衫上,整个人的轮廓边缘起了一圈光晕,他是上天派给我的天使吧。 “还没到12点呢,你就来啦。”我以为我来得早,没想到他来得更早。 顾城笑了笑,把刻刀收入口袋,说:“我也只比你早到一分钟。” 看来,我们两个都是怕别人等的人,我喜欢守约的人,更喜欢不让别人等待的人。 我们相视而笑,那一刻,我自认为,和他的心靠得很近。 “这个,送你!”他从身后拿出一本页面有a4尺寸大小的硬面抄。 是他送的,不管什么,我都喜欢。“谢谢!”我满怀欣喜地收下。 他点点头说:“以前听他们说你冷漠傲慢,不爱理人,原来你是这么好脾气的人。” 他们是谁,竟敢如此诬蔑我,不然说不定早就和顾城认识了,这帮乌鸦嘴,要让我知道是谁,一定饶不了他们,派穆大个子把他们给灭了。 “现在知道,也不算晚,跟我算了,赶紧弃暗投明吧。”这话我真想马上直截了当说出来,但还是忍住咽了下去。 “你和穆涛早就是‘好’朋友了吗?”顾城说好朋友的“好”字语气很暖昧,我知道他指的是男女朋友,不是普通朋友。 唉,该怎么解释呢,现在说穆涛和我只是普通朋友,谁会相信呢,想解开我、穆涛、顾城,这个三角函数,本来已经不容易,如今中间又插进秀这个变量,就算是运用万能公式也不能一下说得清楚。 真想说,顾城,我喜欢的是你,可是脸热得发烫,还是吱唔着说不出口。 顾城已经接着在说了:“穆涛喜欢的人应该是你吧,我一开始就看出来了,可是闵秀直到现在还不相信,穆涛是在骗她。” 他说这话时,脸上的忧愁在眉心处打了一个结,此时,我才明白,他心里装得满满的全是秀,那我算什么?顾城不会看到,我眼前那道美丽的彩虹是怎样无情的幻灭。 我用力撑着微笑,只是眼泪在打转:“你还是很喜欢闵秀吗?” 顾城却答非所问,反而说:“你很喜欢穆涛吧?” “你是不是非常喜欢闵秀?”我仍然笑着又问了一遍。 他愣了愣,脸上露出害羞的表情,嘴唇颤动了几下,好象在说什么,可是我听不见,最后听到他费力从鼻孔中的吐出一个声音:“嗯。” 宁愿失恋也不能失礼,我提醒着自己,眼里虽有泪水,脸上仍然努力在微笑:“放心吧,穆涛喜欢的人是我,这一点我很肯定。”这是实话,穆涛从头到尾的确是在利用秀,秀真可怜,可是还有顾城喜欢,顾城更可怜,可是还有我喜欢,我更加可怜,可是还有穆涛喜欢,穆涛更更可怜,可是还有秀喜欢,那么倒底谁最可怜? 顾城点点头说:“明白了,谢谢你。” 我保持着微笑的姿态,淡淡地说:“没什么,不用谢。” “你真的很爱笑哎,跟你说话好轻松,以后我们做朋友吧,经常联系!” 他说这话是真心实意的,以后他也是这么做的。 在我的十七岁,那个一度出现彩虹的午后,曾经有着无法说出的忧伤,我失恋了,而所有人还以为我正陶醉在一场恋爱之中。 “我还有事先下楼了,回头见,” 顾城不好意思的向我告辞。 “回头见!”我点了点头。 他走了几步,又转身说:“严子晴,说真的,你和穆涛很般配!” 他再次转身离开的瞬间,我的眼泪再也控制不住,顺着我的脸颊滑落,滴落在唇角,很快又被午后灼热的空气带走。 站在天台边,我遥望天空,对自己说,真的,这没什么大不了的。 第十四章 无法诉说的忧伤 有的人不开心,会大哭一场;有的人则化悲痛为食量;有的人自已不开心,别人也别想开心;有的人不开心,别人却以为他很开心。我就是最后一种。整个下午,我一直在笑,别人大笑,我跟着大笑,别人不笑,我对着自己微笑。 这不是坚强,恰恰是非常的脆弱,只要这时有人说一句:“你好象不开心嘛?”,哪怕他只是无意的玩笑,我的眼泪也一定会瞬间崩溃。 晚自习上完,回家后没到十分钟,老妈就来问我:“今天考试是不是很顺利?” “考试?今天我们没考试!”我都不知道老妈在说什么。 “那你有什么开心事,一直在哼歌。”老妈的眼神充满好奇。 是吗,我在哼歌,怎么连我自己都没发觉,果然耳边传来咿咿呀呀的声音,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真的是从我嘴里发出的,真该死,我甩手狠狠的扇了一下嘴巴,都到家了,还装什么蒜。直到此时,我才觉得下巴酸得不行,笑到肌肉都要抽筋。 书包打开,把里面的书全部倒在床上,准备换上明天的书。然后,第一眼看到的就是顾城送的那本硬抄。它在掉下来的时候,里面的页面在我眼前一晃,好象有内容,那不是空的硬抄。 翻开它前,我曾想到很多种可能,但是翻开它后,我还是触不及防的吃了一惊。这本硬抄每张纸画得都是我的肖像,足足有40多张,大部分为白描或素描,也有用彩笔绘的。奇怪的是,其中有好几张是闭着眼睛,我再一想,那大概是在篮球馆里看比赛时画的我吧,想起那天,我就脸上发热,没想到他不但看到,而且居然画了下来,还好他手下留情,没画我流的口水。 那纸上的美丽女孩真的是我吗?瀑布般的发丝闪着光泽,如烟的眉黛,似湖水清澈的眼睛,白若凝脂的皮肤,俏皮的嘴角轻轻上扬,似笑非笑之间好象有着说不出来的忧伤。 我的手一抖,硬抄险些从我手中滑落,似乎胸口有什么挣破的声音。再也没想到,顾城画得最多的人,竟然是我,可是我还以为是秀。 窗外的万家灯火逐个熄灭,直至剩下路灯们在寂莫的歌唱,天的尽头堆积着青灰色的云层,夜色象往常一样慢慢归于沉寂。今夜和以前没有什么不同,只是窗前多了个失魂落魄的我罢了。 该来的还是会来,无论你怎样逃避都是多余。虽然我装作没看见他,低下头自顾走路,但仍然一头撞上了。 穆涛站在我面前,说:“严子晴,我,跟她分手了。” 我点了点头,没说话。 穆涛又说:“现在,可以做我女朋友了吧?” 他喜欢我,希望我做他的女朋友,他是真心的。但是,我不喜欢他。 拒绝一个人往往比被拒绝还要让人难受,何况这是第二次,而且这次是我招惹的他,错全在我。 可是假装喜欢他,那是欺骗自己的心,比拒绝他更残忍,会让他越陷越深。 想了很多回,我最后还是一咬牙,宁愿被他骂,也不能再伤害他。 我已经准备好分手的台词:高中学习很忙,不想影响学习。 爱过的人都明白,对于喜欢的人,我们永远说不出没时间这句话,说没时间,它只有一个意思:我不喜欢你。 第十五章 再一次拒绝他 “穆涛,你不觉得说这话很幼稚?我让你闭门思过,你花了三、四天时间就思出这个?”我装做很生气的样子。 穆涛满脸茫然,他歪着脑袋睁大眼睛:“严子晴,那你说我该怎么思过?” “你眼下的事情,就是学习,要知道你都高三啦,死到临头,居然还有功夫谈恋爱,你的头让篮球给打坏了吗,整天胡思乱想些什么?”说这话的时候,我感觉自已象啰嗦的老班,真是好讨厌这样虚伪的自己。 “可是,那天你明明意思是……,”穆涛被我当头一棍夯得不知所措。 “只是原谅上次的事,你以为是什么,瞧瞧你脑袋里除了篮球,就是爱情,呵呵!你能懂什么爱情,象我们这样的岁数,没成年也配得上谈爱情,爱情能当分数用吗?你别以为篮球打得好,就万事大吉,你能保证被保送吗?”我接着教育。 穆涛摇摇头:“不好说!” “那就是啦,不能被保送,就意味着文化课还得要达标,现在你有把握吗?”我逼视着穆大个子。 “应该可以吧!我语文学得不错的。”穆涛还挺自信。 “高考就考语文吗,笨蛋,再说就你鼓捣那几首龊诗能顶作文用?真是佩服你不怕死的大无畏精神,考不上大学,看你还打什么篮球,……,”我狠狠地在摧毁他的自信,穆涛的脸色渐变渐灰,最后竟显出沮丧的神情。 “你再去好好闭门思过!想想清楚自己现在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我丢下这句留着给他慢慢品味,走出十几米后,又偷偷回头瞧他,哈,那穆大个子还一个人站在原地发呆呢。 没想到甩掉穆大个子这么容易,连骂我的机会都没给他。把学习这样一顶冠冕堂皇的大帽子,“哗嗒”戴在他的头上,只一下就宝塔镇住河妖,他还傻哩吧唧的没明白过味呢,我这招反客为主,用得真不赖,我暗自窃喜。 后来回过头来再想,其实不是我的计策好,也不是穆涛好糊弄,是因为他喜欢我才愿意中我的招,穆涛别看他傻大个,一点都不傻,只是装糊涂,情愿自投罗网,这也是三十六计中的一计,叫做假痴不颠。 我们高中有句俗语,吃食堂的菜是为了活着,到外面吃是为了活得有滋有味。 中午和几个姐妹到学校旁的街边摊,饱餐了一顿鸭血粉丝汤,哪知这家老板也忒不厚道,我们给你捧场,进行经济支援,你居然以怨报德,害我们几个下午跑了n趟wc,俺班男生见我们走马灯似的跑进跑出,笑到脸部肌肉都抽筋。 所谓福无双至,祸不单行。正在我拉到苦无可拉之时,秀和她的几个同学走进来,看她们一身运动衫,肯定是在上体育课,我环顾四周,妙极!就我一个,如此狭路相逢,真是尴尬,我赶紧把头一猫,向那个晋国的笨小偷学习,他俺耳盗铃,我掩我自己眼睛,嘴里暗自念道,不要看到我,不要看到我。 第十六章 冤家路窄 突然感到空气停滞,偷偷抬眼一看,还真是冤家路窄,秀那帮人正抱着手气势汹汹地围住了我的蹲坑,老天是不是和我有仇,这么会安排地方。 记得有本武侠书上说过,人什么时候最容易让别人乘虚而入,那就是在他方便的时候。 我嘿嘿勉强干笑了两声,算是和她们打个招呼,虽然肚子还在痛,也不得不赶紧over。 秀旁那个长得壮高个的女生恶狠狠地说:“严子晴,你这个小狐狸精,谁不知道穆涛是我们闵秀的男朋友,你好不要脸,居然敢插一扛子!” 什么?我是狐狸精,切!有没有搞错,我要是,闵秀她算什么?别看她们人多势众,我偏也不是好惹的。 “我倒是听说某人死乞白咧的缠着穆涛不放,跟个牛皮糖似的甩都甩不掉,那才叫不要脸呢?”我冷笑着回应。 “你说谁不要脸?”壮高个气得大叫。 我翻翻白眼说:“是谁,谁心里清楚,真好玩,又没说你,你着什么急?” 秀的脸红一阵白一阵,快赶上交通信号灯了,我看得心里那个爽。其实,我和秀不算情敌,她喜欢的我不喜欢,我喜欢的她不喜欢,可是,我看到她生气,就打心里高兴,以前怎么看走了眼,把她当好人。 我就光顾着一时开心,忘了此时此地,可是敌强我弱,三面环山之状,只宜稳住敌人,等待外援,可我偏用起激将法,简直是自寻死路。 壮高个大怒,上来就扯我的头发,我也不示弱,立马进行反击,结果包括秀在内的其他几个也一起扑上来抓我。我势单力孤,很快就只有招架之功,无反手之力。 突然听到熟悉的声音:“子晴,我又来了,你还没拉好呀?哎呀,你们这是在干嘛?”是我的同座好姐妹,我大喜高喊:“还愣什么,快跑班上搬救兵呀!”果然她心领神会,转身一溜烟跑了。 这招真灵,秀她们停了手。壮高个意犹未尽:“严子晴,你给我听好了,离穆涛远点,否则,有你好看。” “是吗?我好怕怕唷,真想知道怎么个好看法子?”我的嘴依旧不依不饶。 “别和她磨嘴皮子,咱们走!”秀拉着她往外走,走到门口时,她转身对我发狠话:“我不会就这么算了的,你等着,我会抢回穆涛的!” 真是好笑,谁要和她抢穆大个子,我在意的是顾城。一直有句话憋在心里,此时忍不住冒出:“那顾城呢?他对你那么好?你对得起他吗?” 秀的脸色顿时暗淡,显然她以为我又是在讥讽她,“关你鸟事?谁规定只能喜欢一个,切!”秀斜了我一眼,悻悻地离开。 我又错了,错在老是拿别人当我来想,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大概只是我一个人的梦想吧!这世上,有的是多情的人。原来,秀,她竟然脚踏两条船。 第十七章 出塞 我的离间计,让秀看清穆涛的真面目,伤心之余,她自然会念及顾城的好,回到顾城身边,而我最后一个担心,穆大个子也成功的被甩掉,一切看来万事大吉。 可是我想得太简单,秀不是一个善罢干休的人,而穆大个子,这家伙的信仰尤其不坚定,谁能保证秀不会乘虚而入,李代桃僵? 一想到顾城眉头那个忧伤的结,我的心就越缩越紧,突然之间,我出人意料地做出一个决定,为了我的楚留香学长,决定出演一部长剧,和穆大个子来段虚情假意,象穆大个子那样傻哩吧唧的一个人,量他没我的旨意,也不敢胡来,反正也只剩一年的时间,等穆大个子一毕业,就踢他滚蛋。 想到这,我的耳边莫名响起《阳关三叠》的歌声:“渭城朝雨浥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 边风瑟瑟,马蹄哒哒,远处,一个孤单幽长的身影,迎着落日踏过阳关,而此时此刻长安的芙蓉已经开放,带着沁人花香的微风熏得恋人们如痴如醉,有谁记得西出阳关的那位有情人?……,我狠狠摇摇头,胡思乱想什么,怎么心里会有悲壮、凄凉的感觉。 还是一个阳光的午后,我在篮球场上把穆涛叫到跟前,故意当着秀、顾城还有众人的面,装成很世故的样子,吻了穆大个子。之前,我从没和男生接过吻,我紧闭双眼,脑门上直冒虚汗,浑身在跟嘴绷着劲儿,真担心我这副呆头呆脑的样子,会不会让穆涛看出破绽。 “子晴,你不是要我一心学习,努力考上大学的吗,怎么又这样?”穆涛托起了我的头,我挣开眼,看见他满脸的疑惑。 “我改主意了,不行吗?”我报以穆涛一个灿烂的微笑,然而在我微笑的面孔后,有谁明白我已成了个失心人,自导自演着一场恢弘的大骗局。 穆涛又惊又喜,他紧紧地拥抱我,把他的嘴唇压在了我的嘴唇上,这一吻,沉重得令我窒息,而这窒息,是我自找的,我忽然想哭,委屈地哭。 我知道这一吻意味着什么,我将告别楚留香学长,永远永远的告别。你一定要幸福快乐,我亲爱的楚留香学长,才不枉费我这般的煞费苦心。 侧眼我看到顾城,他冲我微笑着,我也对他微笑着,一双眼睛里满是心痛的暖味。我还看到了秀,她气得嘴唇都能咬出血来,这是唯一令我愉悦的景色。 抬头,阳光毒毒地照进了我的眼睛,有一些刺痛,眸子里凝结的泪水,还来不及流淌,便已做了轻烟遁去。该死,我怎么听到凄凉的驼铃声。 既然和穆涛恋爱是假戏,当然不能真做。为了防止穆涛图谋不轨,我逼着穆大个子写下保证书,现在想来,内容很可笑幼稚。 “保证书,我保证,在没有严子晴的授意下,决不能牵严子晴的手、吻严子晴,以及一切触及严子晴身体之事,如若违反,让我一辈子摸不着篮球,保证人,穆涛。” 写完,穆涛苦着脸说:“严子晴,我们这算是在恋爱吗?你分明象防狼一样的防着我,有这个必要吗?” “怎么,有意见?那就算了,撕掉保证书,以后大家各不相干。”我竖挑眉毛,逼视着穆涛。 穆大个子赶忙毕恭毕敬的呈上保证书,嘻皮笑脸地说:“请女皇陛下过目,臣唯陛下之命适从。” 一切终于如我所愿,顾城和秀的恋情重又继续,而我,表面上也不闲着,穆涛经常会扛着我在校园里横冲直撞,我喜欢看嫉妒在女生们的眼中蔓延,她们一张张面孔在我眼前滑过,风在耳边呼呼作响,我的发梢在风中肆无忌惮的飞扬。 从此,我有了一个名义上的恋人,穆涛,同时也多了一个真正的蓝颜知已,顾城。 第十八章 剧终人皆去 今天是高三学长们在学校的最后一天,毕业照结束后,他们将离开这里,永远,从此各奔东西。 穆涛如愿以偿的被保送到北京体育学院,继续打他心爱的篮球。顾城本来可以考进中央美院,但是他放弃了,因为秀,秀的成绩只能上本地一所二流学校,顾城选择被保送到本地最好的艺术学院,虽然这也是全国知名院校,但是比起第一块牌子中央美院,还是差远了。 我这场自导自演的独角戏,也算是演到头了,不管我自欺欺人的表演有多么精采,终究只是我一个人的表演。 穆涛来向我告别,没想到曲终人散之时,我竟然也会留恋。犹豫一下,我惦起脚尖在他的唇上留下一个吻,夹杂着眼泪,那一吻算是对他最后的告别。 “啧啧,你的演技真好!”穆涛冷不丁冒出这句,我惊得整个舞台瞬间坍塌,从他的眼神中,我看出压抑已久的悲哀。 他是个阳光快乐的人,一直把我当作宝贝一样小心翼翼地守护着,我编制剧本,他配合表演,心甘情愿扮作傻瓜,为我做了那么多,只是希望能走进我的世界。 有的人费尽心力,却只能做配角,有的人什么也不做,永远都是主角。 大概是戏演得久了,好长一段时间,我仍走不出这场戏。 步入高三,繁忙的学习占据了思想的全部空间,除了学习,还是学习,回忆都变成对时间的奢侈浪费。 我又回到以前的那个我,开始习惯没有穆涛的陪伴,一个人走路,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看书,一个人回家,生活平静得令人麻木。 高考前一个星期,学校才不上课,放我们高三的学生回家复习迎考。 这天吃完晚饭,我又象往常一样坐在桌前看书做题,电话响了,我拿起话筒,原来是顾城打来的。 “我失恋了!”他好听的声音,完全变形,带着哭腔,只这四个字,让我顿时六神无主,“陪我喝两杯吧,我在……”电话那头很混乱,夹杂着悭强有力的音乐、暖昧放肆的大笑声,而我的心绪一点不亚于这种混乱,完全忘了还有两天就要高考,我招呼都没跟老妈打,就出了门。 那家酒吧靠着顾城所在的艺术学院,等我到时,顾城面前的茶几上,横七竖八地堆满啤酒瓶,他整个身子陷在沙发里,沾满颜料的手正拿着一瓶酒,里面的酒已经喝掉大半。 见到我,他竖起大拇指说:“严子晴,你不愧是我的红颜知已,高考逼在眉婕了,还能来陪我,人生得一知已足矣!”他往我手里塞了一个酒杯,然后就用手里的那瓶酒给我斟酒,直至黄色的液体漫出了杯口,洒了我一手。 “你醉了,还是回家吧!我送你回去。”我放下酒杯,站起身,去夺他的酒瓶,纠缠之间,我右手食指一阵刺痛。 顾城气愤的大吼:“我让你来陪我喝酒,你却不让我喝,倒底安得什么心,你们女人怎么都这么狠毒,……,” 话未说完,他狠狠将我揽进怀里,我能感到他的眼泪顺着我的脖子滑进我的身体里。 第十九章 沉溺 顾城抱得我太紧,以至我呼吸困难,但是我没有一丁点想松绑的意思,我的身体软弱得象一只猫,顺从地沉醉在他的拥抱里,静静地听他没完没了的唠叨。 他说,自从那次穆涛和我公开恋情,秀流着泪又来找他,重新回到他的身边,可是之后他们经常发生争吵,为的全是些鸡毛蒜毛的琐碎小事,有时他真不想再这样下去,然而一看到秀伤流泪的样子,心就软了,始终还是放不下她。 为了秀,他放弃了自己的梦想,没去考中央美院,呆在这座平凡的学院,挥霍他的青春年华,到最后,换来的居然是,秀又一次背叛他。 就在今天下午,他正对一副白描花鸟画做分染填色,秀突然进来跟他摊牌,开始,他还以为又因为什么事得罪了秀,秀在闹别扭,后来知道这次是真的要分手,秀说一年前,她就已经有了另一个男友,现在她不想再脚踏两条船,因为她和顾城在一起,不是争吵,就是闷得要发疯。 他一下就把面前的毛笔、颜料盒全部砸了,那副花鸟画染花了,他们也完了。…… 如果不是酒吧打烊,他能就这样一直讲下去,不知疲倦。 他站起来,走得跌跌撞撞,一边走一边胡言乱语,涣散离乱的眼神令人心碎。 我拼尽全力勉强搀扶着他走到街边,等车的时候,我才发现天色已经大亮。好不容易拦到辆出租车。上了车,顾城居然还要先送我回家,我不相信他这样还能找到家,他不满地大吼,说他没醉,清醒的很,为了证明他的清醒,他大声反复地报着他的住址,一路上让我和可怜司机的耳膜饱受折磨。 他的家在一幢破旧的老式宿舍楼里,出租车把我们丢弃在楼下,此刻,顾城倒安份起来,坐在水泥地上,偶而轻声细语咕叨两句,可恨的是他这会站不起来了。我几乎靠背的,硬把他背到四楼的家门前,还好他比较瘦,就这样我也累得快要趴下。 原以为他家人来接收他,我就可以功成身退。结果敲了好一会,没人开门,顾城此刻才醉笑道:“别费劲了,这房子就我一个人住。” 我气得鼻子都歪掉:“那不早说,钥匙呢?” 顾城两只手在口袋里摸了半天,什么手机、纸巾、打火机、香烟等等,咳,就是不见钥匙,他这醉样还指望他能找到钥匙?我上前在他的身上一通乱翻,总算把钥匙给翻出来,又一把一把的试开,终于把门打开。 不敢颤闯人家,往里瞥了一眼,发现一眼就把他的家尽收眼底,原来就只有一间,连厨房和厕所都没有,果然家里没其他人。那就不用客气,只能自力更生,半拖半拽的把顾城拉到床边,他嘻嘻哈哈地怎么也不肯上床,真想给他两括子,没骨气的家伙,手抬起来又放下去,还是舍不得。 我只好牟足劲抱他上床,他上床是上床了,可我也精疲力竭,两个人都瘫倒在床上。 脑袋里一片贫脊,闭上眼只想歇口气,累得其他什么都不想。时间有一段是空白,突然感到有人在撩拨我的头发,我惊醒,转脸看到身边躺着的顾城。 他露出天使般的微笑,眼神温柔的让人迷离,我仿佛沉溺于深深的湖底,浑身没有丝毫力气。 第二十章 温柔的痛 我能感到他的呼吸声,越来越清楚,他的唇在我的耳边婆娑,轻柔地吮吸着我的耳垂,那温软潮湿的嘴唇在耳上滑动,让我心中荡起一阵阵涟漪,那感觉令我深陷其中,难以自拔。 他开始一件一件地褪去我的衣裳,我没有反抗,只是低声缀泣,为什么在他面前,我如此软弱无力,没有海誓山盟,就这样追随他而去。 那天,我终于知道在这世上,还有那样的一种痛,最温柔的痛。 顾城吻着我的泪,语无伦次地说:“亲爱的,不要哭,我不会离开你,会一直陪着你,抱紧我吧,再抱紧我一些,……,秀,……” 我的心被人狠狠地一揪,生拉硬扯的疼,疼得我泪流满面。 “我本将心托明月,谁知明月照沟渠。”真是可悲,没想到心高气傲的严子晴,也会沦落到做出乘虚而入,李代桃僵之事。但是能怨谁呢,这场意外是我自找的羞辱。 顾城在我的怀抱里安静的睡去,他的头紧贴在我的胸口,鼻息声均匀有律,柔软的唇上还残留着我未干透的泪,而我的双腿,仍在瑟瑟颤抖个不停。 我轻轻的把顾城的头移到枕上,然后坐起身,双手抱住双腿,发了好长时间的呆,渐渐地腿才不再颤抖。 心还在痛,只是这会,手为什么也疼得很。 抬手一看,右手食指上划了一条很长的血口,想来,肯定是昨晚我和他争夺酒瓶时留下的。 第一个念头,就是去查看顾城的手,他那作画的手不能受伤。 可是,最不愿看到的还是看到了。他右手的手掌上布满大大小小的血口,令人触目惊心,真服了这家伙,居然还能睡得这么香。 接着,更加令人震惊的一幕展现在眼前,从床头到床尾,随处可见斑斑驳驳,已经暗红的血迹,也分不清是谁留下的了。 我赶紧穿好衣服,去走廊尽头的公用厕所水池边打了盆水,顾不上自己手指的疼痛,用绞得半干的毛巾将顾城手上的血污洗净,再仔细筛查,确认没有碎玻璃渣嵌在里面。 这样还不放心,跑到附近药店买了纱布和碘酒回来,给他涂上药,包扎好。只怕自己做的还不够好,手忙脚乱的用他的电水壶烧水,把热水瓶灌满,走之前,在床头给他放上一杯水。 等水开的间空,顺便参观了顾城蜗牛一样的家。房子虽小,所有的东西却摆放得井然有序,地上的水泥已经斑驳,但看不到什么灰尘。一直都认为,男生是些表面光的家伙,在外面衣着整齐光鲜,自己睡的房间却是乌七八糟。顾城还真让我例外一回,他本来就是个与众不同的男生。 他的画作低头、抬头随便可见,可是,整个房子里却看不到一张照片。 离开他家的时候,顾城仍然一直安静的睡着,我偷偷的吻了他那柔软的唇,那一刻,心里突然想哭。关上门下楼,回头再望,暗想,以后还会再来这里吗?我真是个不折不扣的傻瓜。 回到了自己的家,还好老爸老妈他们都上班了,不然,镜子里的那个我,一看就是个在外面又闯了祸的孩子,失魂落魄。 太累了,一躺到床上,眼皮就重得再也抬不起来,只有思绪还没有停止,想着藏在睡衣里的那个身体,上面有太多顾城留下的痕迹。 第二十一章 幸福的味道 如果不是老妈反复催促吆喝“快起来吃饭”,估计我能一觉睡到第二天早上,真该死,如此分秒必争的关键时刻,我居然拿一整天用来睡觉。 老妈问我昨晚怎么出去一晚上没回来,我说是同学让我去她家一起研究参考资料,又轻描淡写地编了一个故事。 为什么我编的故事,几乎没人怀疑过。 吃完晚饭,一如既往的坐到书桌前,面对着书山题海,左翻右看查漏补齐,在草稿纸上写写划划。 就这样写着写着,突然脑子里莫名呈现出他那温柔的笑、暖和的身体、缠绕在指间的水墨芬芳,该死,我狠狠摇头,想把这些胡思乱想统统甩出去,低头再看纸上,我不禁捂住嘴,天呐,不知何时竟然已经写满他的名字,顾城,一遍又一遍。 女人真是很可怜,一旦把自己完整的交给一个男人,就会从那一刻起,死心塌地的爱上他,迷恋他,想念他。心高气傲的严子晴,也逃不过这一劫。 第二天上午,我接到顾城打来的电话。 “谢谢你把我送回家。”他的声音听起来很平和,应该情绪稳定了,令我欣喜的是,不仅于此,重要的是他还记得我。 “你醉成那样,还能记得我?”我感到脸颊发热。 “一睁眼,就看到手包得跟个粽子似的,除了严子晴,还有谁能干出这样好事。”顾城居然在电话那头抱怨我的包扎技术。 “呵呵,……,有的包就不错了,早知你这样说,不如让你自生自灭!”我笑着说,对于我的包扎技术,我确实很汗颜。 “就你这种水平,还说要当医生,建议你要做就做法医算了!”顾城继续调侃:“经你的手,好人都成木乃伊了!” “什么呀?我有那样差嘛!太过分了!”我表示强烈抗议。 “明天一定要好好考呀,等你全部考完,我要请你喝两杯,庆祝一下。”顾城说。 “啊,还喝酒呀?”想起那晚我背他上楼的情景,我就后怕。 “喝饮料!傻丫头,要喝酒你喝,我不喝喽,现在还头疼呢。请你吃饭,不是开玩笑,我是说真的,那晚酒喝多了,我控制不了自己,打扰你宝贵的时间,真是对不起,你要是考不好,我会内疚的。”顾城这回一本正经的说。 “没关系,该复习的都复习了,都到现在这份上了,多一天,少一天,没多大差别。”我这话也是实话。 “那就预祝你考试顺利成功。这几天,我不打扰你了,等考完,我再打电话给你,”顾城说:“考完见!” “好的,谢谢,考完见!”空气中我闻到幸福的味道,一直相信缘份是天注定的,只要有缘份,不管分开多久,纵使离着千山万水,还是会在一起。 秀不过是一粒沙子,顾城经过时,正好一阵风吹过,沙子迷住了他的眼,暂时耽搁了一会,随着泪水带着沙子流出,此时他方才看清楚,眼前站着的人是我。 人生何其漫长,可笑的是,决定人生的时光往往却很短暂,譬如高考。那几天,雨总浠浠沥沥下个不停,不过我的心,已是雨过天晴,有了他的约定,无论走到哪里,我都仿佛置身于灿烂的阳光里。 第二十二章 又见彩虹 我又看到了那道久违的彩虹。 这次不是幻象,高考结束了,雨也终于停住,这座城市的上空真的架起一座美丽的天桥。 我奋力地将手中的书本掷向天空,它们耗尽了人生最有幻想的年华,如今似飘零的落叶,在风中打着圆圈旋转着离我远去,还没来及看它是怎样沿着抛物线的轨迹坠落,就已淹没在落英缤纷的书雨中,同学们的欢呼声后,只剩楼下草坪上的一片狼藉。 第二天上午九点多,顾城打来电话,他未开口,只听气息声,我就已经知道是他。 我故作老气横秋地说:“喂?” 电话那边停顿了几秒,他在紧张的吸气,然后他抖呵呵地说:“阿姨您好,严子晴在吗?” 我继续装说:“你?谁啊?” “我,……,我是她的同学?” “你,什么名字?”我语气严肃,身子早已笑得东倒西歪。 “……,顾城。” “找严子晴干什么?” “啊?……,”他吱唔着说不出来。 我这才恢复本音,哈哈大笑。 “切,拜托你不要再开这种玩笑,吓得我一身冷汗,我还在想,怎么找你需要回答这么多问题,我看你考电影学院吧,演技一流。”顾城愤愤然。 “这话有人早就说过呢,嘿嘿!”我笑着,舌根感到一丝苦涩。 “中午有空吗?来我家,我请你吃饭。”顾城说。 “到你家吃饭?”我感到惊讶,他第一次请我吃饭,就要到去他家吃,不会这么快就要见他家人吧,那多难为情。 “是啊,在家吃,多省钱呀,呵呵。”顾城说。 “啊?—”偶真是苦命,认识的男生怎么都这么抠门,穆涛虽然把我当个宝贝似的哄着,可是骨子里铁公鸡的本性坚定不移,和他吃饭,从来都是aa制。 “开个玩笑,呵呵,”顾城笑说:“你那么辛苦地把我背回家,我也应该辛苦的回报才是。”顾城说。 对了,他是一个人住的,我怎么忘了,瞧我刚才瞎想些什么。 “你烧饭呀?”我更是感到惊讶。 “哦,不喜欢吗,那还是在外面吃好了,你说个地方?”顾城的语气略有失落。 原来,他的手不但会画画,还会烧饭。男生烧饭着实让我惊奇,听人说男生要么不会烧,要么会烧的一定赶超家庭主妇,倒想验证此话是否虚言,我赶紧说:“不要到外面,我还是要你辛苦回报。” “你想吃什么?我马上到菜场去买。”顾城惊喜地问。 “嗯,……,那就烧你最拿手的吧!”既然是他最拿手的菜,就一定是他平时最爱吃的吧,很想知道他究竟喜欢吃些什么。 站在顾城家楼下,我抬头仰望四楼的那个窗子,这次的心情可谓轻松,没想到还能有机会再去他家。 真是太意外了,我的嘴巴张得老大,桌子上全是来自五湖四海的朋友,今天因为我的原因,所以走到了一起?满满一桌子河海鲜,小龙虾、鸦片鱼、虾蛄、青蟹、……,屋子里还残留着炝人的油烟,可以猜想到刚才屋子里是怎样的热火朝天,他一边擦脸上的汗,一边谦虚地说:“我老家靠海边,最拿手的就是烧这些,不管喜不喜欢,你凑合着吃吧!” 原来,他喜欢吃的是这些,老天,我俩倒底是什么样的缘份呀? 大热的天,他在煤气灶旁为我忙了一上午,我还能说什么呢?就算是吃河豚,也死而无憾。我抱着视死如归的悲壮去成全他的一桌美味佳肴。 第二十三章 他的昨天 如果时间能定格,真希望这顿饭我们就一直这样幸福的吃下去好了。可是时光不会为任何人驻足停留,把手摊开,时光流走了,把手握紧,时光还是流走了。无论我怎样做,都没有任何意义,消逝的速度令人感到恐惧。 还好,尽管时光能带走现实生活中的一切,却带不走我的记忆。 “你的厨艺跟谁学的,烧得这么好吃。”我吞下一个龙虾屁股,吮舔着沾着卤汁的手指。 “我是照猫画虎,自学成材,呵呵。”顾城微笑。 “吹吧你,是从你妈妈那学的手艺吧!”我不相信的赏他一个白眼。 “你说的这个,也可能吧,还真是想念妈妈烧的饭呢,好羡慕你每天都能吃到妈妈烧的饭。” 我看到顾城说这话的时候,忧伤在他的脸上一闪而过,难道刚才的话触到他的痛处。他和我一样是本地人,为什么要一个人住,还说想念妈妈的饭这么奇怪的话。 “应该是我羡慕你才对,一个人住多自在!”我说:“想怎么吃就怎么吃,要想念家饭,你回家一趟不就得了。” “呵呵,”顾城苦笑一声:“天真的家伙,我已经回不去了,也不想回去。” “啊?你不会是干离家出走的傻事吧?”我满脸惊谔。 “……,我父母离婚了,在我上高二的时候,后来各自有了新的家,应该过得很幸福吧,我也不想打扰他们,已经很久没有联系了。”顾城说这话的语气很平淡,就好象他在说别人的事一样。 我想起来了,刚进学校那会,见他每天都不大开心,原来是…… “你父母怎么可以这样,只顾着自已,连孩子都不要了!”我义愤填膺的说。 “不能怪他们,是我自愿的,跟你说的一样,还是一个人住,自在。”他坦然的一笑,还是掩不住眼角的忧伤。 难以想象,高中那段难捱的时光,面对这样的情形,他怎么可能坚持的下去,所以他才会对秀那样的留恋,想到这,我的心一沉。 “昨日的风吹不到今日的花,”顾城微微一笑。 “啊?什么?” 他突然说出这样感伤的话,我分明感到他笑容后暗藏的无奈。 “别误会,我的意思是说,这都过去的事,我早就不在意了,人只要活着就应该开心的过好每一天,不是吗?”顾城笑了笑又说:“知道我为什么喜欢画画?” “喜欢就是喜欢喽,还需要理由吗?”我想,喜欢一个人,本就毫无道理可言,兴趣爱好也是差不多吧,可能冥冥中早已注定,喜欢就是喜欢。 “你说的是,不过,也不能说完全没理由,多少还是有点原因的。我这人,总是希望能把美好的东西留住,画下来就可以在想念的时候拿出来回味,算是一种留住的方法。”顾城解释道。 他的心一下触碰到我的心,感到的是一样的柔软,我木木的望着他。 “是不是觉着奇怪?”顾城抬头望着我说。 “不会啊,至少我不觉得。不怕你笑话,我也有一个怪癖,知道的都觉着好恶心,”我不好意思地说:“我爱吃的东西,总不一下把它吃完,我会分成好多天慢慢吃,而且最后还会留下一口放在盒子里摆着,宁愿让它发臭也一直这么摆着不吃。哈哈,小时候因为这,没少挨我妈骂,但是我就是喜欢这样,直到现在还是改不掉。有个故事很搞笑,有一次,我新认识的一个朋友不知道我有这怪癖,吃了我盒子里装的饼干,结果吐了三天二夜,这个故事是真的,我的怪癖是不是很恶心。” 又见到他的迷人笑容,看到他一排整齐洁白的牙。 他点点头说:“是挺恶心的,没想到校花还有这么个坏毛病。” 我的心一下黯然,到现在还是没人能懂。 第二十四章 一样的两个人 顾城微笑着说:“他们都不懂,留下最后的那一口,是因为舍不得呀,因为吃完了,就再也没有了,以为这样就可以永远留住,你这个坏毛病其实也是一种想要留住的方法。” 我终于等到懂我的人,现在我才明白,为什么一直那样的喜欢他,原来,他和我本就是两个一样的人,真是没有错看上他呀。 顾城轻轻叹了一口气说:“其实,你我这都是自欺欺人,这世上根本没有什么是可以留住的,” “呵……,那时候,我苦苦哀求,妈妈不要和爸爸离婚,甚至以跳楼相要胁,可是妈妈还是毫无留恋地摔门而去,她这一走再也没有回来。” “从那开始,我知道要走的人是怎么留也留不住的。可笑的是,秀说分手的时候,我竟然又忘了,还是犯一样的错。”他侧过脸,抬眼看着天花板,我想他是不想让泪水流出来。 那些泪为了一个不爱自己的女子而生,值得吗,可是,在爱的面前,谁不是如此卑微。 “为什么女人都这么善变,我想,以后我不会再用心去爱了,” 他眠了眠嘴唇说:“对不起,我为什么要对你讲这些,我从来没对人讲过,”他轻轻吐一口气,额前的头发被吹的飘起来。 他的话,每一个字都像针扎,他说他以后不会再用心去爱,这也包括了我吗?难道他忘了吗?还是记不起,或是根本就不知道那天我们之间发生的事? 眼前,一朵鲜红的小花静静地在床单上绽放,可惜它只是芸花一现,早已淹没在一片斑驳血渍之中,如空中一闪而逝的烟花,我再也看不到它了,真想抱着龙虾们大哭一场。 我拼命的强行忍住,虽然内心已经卑微,但是表面上的尊严一定不能失守,好不容易挤出一脸笑容说:“今天是你宴请我,还能不要再说这些丧气话,你自己也说都是过去的事,人活着就应该开心的过好每一天。来,干杯!祝我们今天、明天、后天、以后的每一天,天天开心,干杯!”我用力地笑着,举起手中的可乐,祝福的话当然只能这么说,其实我已经没法开心了。 “是啊,你瞧我都说了些什么,扫了今天的好兴致,”顾城也微笑着举杯:“干杯!也为我们的友情干杯,愿我们的友情,一百年不会变。” 友情,我们之间还只是友情吗?看来,他应该是不知道,可是,知情了又怎样,他还要这份友情一百年不会变呢,真是可悲,他不爱我,告诉他那天的事,只会让他心里更加难受,而且我不喜欢有负担的爱情。 这一杯,我干得不情不愿,可又无可奈何。 回到家,我已经感到皮肤骚痒难忍,从抽屉里胡乱地抓了些抗过敏的药吃了,想想挺一挺也就过去了。 直到傍晚,上完厕所,望着马桶我不禁倒吸口凉气,再看看镜子里的那人是人是鬼?皮肤青紫,起了好多疙瘩,一大块一大块的,两只眼睛又红又肿,嘴巴鼓得跟猪嘴似的。 突然镜中那个发呆的丑八怪,眼中流下大颗大颗的泪水,我已经看不清楚她的脸,只能感到温热的泪水,滑过我的脸颊,滴落在我的指间。 当时,我完全可以推开他,可是我却没有拒绝,明知那不太可能是爱,却还是一无反顾的追随了他。因为我实在不知道,怎样扫走他的阴霾,我除了自己,还能给他别的什么?或者,我只是自己对自己的成全,虽然得不到他的心,最起码在那短暂的时间里,我拥有了他除了心之外的一切。 天这么快就黑了吗,我还没来及开灯呢,可是,为什么在卫生间里,也能看到灿烂的星空,呵呵,好一幅美丽的盛夏夜景。 第二十五章 背弃了理想 睁开眼,已经不在狡窄的卫生间,我躺在床上,但是这床不是我平时睡的那张,而是医院的病床,头顶是医院走廊的天花板,周围全是来来往往的人,有的人来了,又有的人走了。 “醒了呀,饿不饿呀,想不想吃点东西?”眼前是熟悉的,妈妈的脸,满载着关心和担忧,父母辛苦把我养大,都快上大学的人了,还不能让他们省心,害他们为我操劳,我都做了些什么样的荒唐事呀,最对不起的就是他们。 “妈妈,……,”我哽咽着说不下去,我不知道该怎么解释,眼泪止不住的往下掉。 妈妈抚摸着我的头,说:“孩子,我都说了多少遍,你不能吃高蛋白的食物,尤其是海鲜鱼虾,你怎么管不住你那张嘴呀,这下知道厉害了吧,都血尿了,如果不是发现的早,再迟点送医院,你就……,”没说完,她也流下了泪。 住了一星期的医院,我回到了家,我问妈妈,这几天有同学找过我吗? 妈妈说,这几天,找你的人可多了,……,她一连报了好几个名字,都是我班上的同学,为什么没有顾城,做朋友的,也应该经常问候,不是吗? 不过,也好,他不知道,也好。 老妈突然神秘兮兮的说,还有个男生,打电话找你,我说你住院了,他还问你生什么病,问东问西的,看起来很关心你嘛,还批评你没记性、没自制力。 原来他还是打电话来了,我还不是看他大热的天做顿饭不容易,不想让他失望,他倒有理反来责备我,真是好人没好报。 躺下来没多久,电话响了,妈妈去接了,说又是那个男生。 我既兴奋又惶恐地接过,“嘿嘿,严子晴,你总算刑满释放啦!”不是顾城,是穆涛,有好些日子没和他联系了。 “你这小丫头,考完试乐过头了吧,我以前说了多少次,要管好你那张馋嘴,你以为你是谁,敢跟海鲜pk,我怎么说的,你根本就不是那帮虾兵蟹将的对手,不听老人言,吃苦在眼前,败下阵来了吧,和你吃饭的,是帮什么人呀,不知道提醒,……,”穆涛把我狠狠地教训了一通,唠叨的口气,象极了唐僧。 这会能听到他那熟悉的声音,真的一件很温暖的事,我突然哭了起来。 “怎么啦?哎呀,我是关心你,不是怪你,我不说了还不行,你别哭,你一哭,我就没折。”穆涛慌得不知所措。 “怪不了别人,全是我的错。”我用力止住了抽泣。 “唉,我一不在你身边,你就出乱子,”穆涛恨铁不成钢的说:“听说,你考得很好,报北京的医科大学应该没问题吧,这样,以后我也好看着你。北京这里有好几家都相当不错,我收集了它们这次的招生资料,前几天,我就为这事找你,昨天用快件寄给你了,你注意查收,怎么样,感动吧,这么大热的天,我跑来跑去,我容易嘛我!” 他这么做,真的让我感动,但是,我不知道该不该对他说,我有了新的方向。 “你拿到资料好好看看,选择好了,就打电话给我,我去给你落实。”穆涛兴奋地说:“怎么说,这一年,我在北京也没白混,打得还有点名气,认识些人,通一些路子,……。” “嗯,……,我想学建筑设计,”我吱唔着说。 “啊?—,不想当医生啦,哦,学建筑也不错,时下房地产正热,以后也是多金的行业,建筑嘛,首推清华,北京还有几所大学,建筑系也挺不错的,分数高的话,那就上清华吧,我马上再去给你弄资料,……”穆涛又来了劲。 “哦,不用不用不用,嗯,我不去北京,我就上本地的可以了,我想报东南大学的建筑系。”我胆颤心惊的说,生怕他会发怒。 “哦,……,”穆涛发出一声叹息,好一阵的沉默。 “东南大学,确实也很不错,你的理想你自己决定,一旦选择了就要坚持啊,女孩子学建筑,会很苦的,唉,看来,我不用帮你什么忙了,凭你的实力应该没问题,若是有意外的话,一定要打电话给我,我来想办法。”穆涛无可奈何的说。 我能想象出他的失望神情,他的一番心血算是全给我糟蹋了。 第二十六章 用心良苦 “我的第一志愿是东南大学的建筑学专业”,当这句话从我的嘴里说出时,我都不敢看父母的脸,一直以来,谁问我“你将来想做什么?”,我说的都是“当然是做医生,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嘛,如果做一辈子医生,来世我岂非就成佛了耶。”虽然是半带着玩笑的口气说,但我做医生的理想是认真的,从来没有改过。 老妈惊愕地说:“我没听错吧,你说你想上建筑学专业?” “嗯。”为了表明我的决心,我用力的点点头。 他们沉默着,也许对我的临阵转向,还没反应过来。 半响,老爸说:“你想清楚了吗,一旦填上去,以后就不能后悔了。” 老妈直摇头:“你不是要做医生的吗,不报医学院,怎么突然想起报什么建筑专业,女建筑师,反正我就听说过,以后要经常下工地的,你个女孩子方不方便呀,……,” “我想报建筑学,请同意吧!”我打断了妈妈的话。 老爸叹了口气:“这是你的人生,当然由你作主,有什么我们同意不同意的,你自已决定吧。” 我高兴地跳起来狠狠地拥抱他们,不管何时何地,父母都是我背后,最忠实的支持者。 老天似乎一次又一次的眷顾着我,让我的愿望总能一一达成,除了,顾城,他连个电话都没来一个,就算是朋友,也不该如此吧? 为了表彰我顺利的被录取,父母送了我一部新手机,作为奖品。 手机拿在手上,脑子里第一个想到的号码,就是他的那一个。这阵子,也不知他在忙什么,忙到连问候一下老朋友,都不想吗? 你不打给我,我打给你,还不行吗?我鼓足勇气打了过去。 “哦,我还以为是谁呢?怎么是个手机的号码?”一接通,顾城这样说。 你以为会是谁,难道我就不能用手机打给你吗?真是令人伤心。“我刚拥有了我的新手机,这是我的号码,”我说:“父母奖给我的。” “奖给你的?哦,是呵,考上了理想的大学吧,是哪所大学的医学院呀?”顾城语带高兴的说。 他总算关心起我这个老朋友,我说:“东南大学的建筑学专业。” “啊─?你,你,你,”顾城小心翼翼的问:“医学院没上成吗,不对呀,东南大学的建筑系的分数也很高,你志愿怎么填的,怎么会发生这种事?” “这是我的第一志愿,还不祝贺我?”我说。 “医生不是你一直的理想吗?说实在话,你真的很细心,又很会照顾人,做医生应该很有前途的,”他不解的问:“你为什么放弃了理想,去学建筑?” “因为,因为……,”因为什么呢?还不是因为你,因为想和你能多一些机会在一起,但是,无论如何这个原因是不能启齿的,“因为现在房地产行业又红火又多金呀!”我胡乱说个理由来搪塞。 “呵呵,……,”顾城只是笑,不说话。 “你笑什么?”我觉着他笑得不怀好意。 “钱这个东西真是可怕,人往往会因为它而放弃了理想,只是没想到,你也……,唉!”顾城叹口气,又笑说:“祝贺你呀,严子晴就是严子晴,不管什么,闭着眼睛也能考上。” 钱,的确会让许多人放弃理想,但是放弃理想的原因,不只有这一个,还有很多很多原因,而我……,唉,当初,顾城为了秀放弃了他的梦想,如今,我不也是在步他的后尘,虽然,不知道这样做能有多少改变,可是,我还是喜欢他,放不下他。 “谢谢夸奖,我需要你的帮忙呢?”我说。 “帮忙?你不是已经考上了,我还能帮什么呢?”顾城一头雾水。 “听说建筑学专业还要有美术基础的,我想请你帮我补习美术基础。”这就是我报考建筑专业的真正目的,如果不是因为美术专业考试是提前考的,已经错过时间,我真的可能会考顾城所在的艺术学院呢,我大概真是疯了。 “原来是这样啊,中国画专业和建筑学专业,差别很大呀,不过,美学基础差不多,建筑类专业加试也考素描和色彩,你读得理科,没有加试美术,全凭分数考上的,美术基础是得补一补,这样以后画起图来,就能得心应手了。严子晴,虽说我不喜欢你转专业的理由,但是,我喜欢你这种认真的态度。趁着现在放假,正好有时间好好给你补一补。”顾城说完这话,他是看不见,拿着手机的我已经乐得东倒西歪。 第二十七章 栀子花语 终于有了名正言顺的理由,能跟他经常呆在一起。只要跟他呆在一起,不管哪里,都是两个人的天堂。至少,我是这么想的。 背上包正要离去,空气中飘来一阵幽香,侧眼看到窗台上爸爸种的栀子花,洁白的花朵,依然清秀可人。刹那间,一时心血来潮,有个奇怪的念头萌生,我从抽屉里,拿出一把剪刀。 敲开顾城租住屋的门,又看到他温柔的笑,真有拥抱他的冲动,硬是忍住了。 “什么啊?”他一开门,对着我双手递给他的东西发愣。 “栀子花。”我说。 “栀子花?你不讲,我还真没认出来,你搞什么呀,花没一朵,一枝子叶子?”顾城接过看了看。 “这是从我家那株栀子花上剪的,花开得可好了,每年能从六月一直开到八月,听说,栀子花是能插活的,所以剪了一根枝繁叶茂的送给你。”我说。 “可是,好象我听说,栀子花插技应该选在梅雨季节才容易活。”顾城说。 “是嘛,”我的心一沉,因为是突发奇想,根本没想那么多,我吱唔道:“这个,唉,这个我不知道呀。” “我真的不会养花,以前养过仙人球,最后都养死了。栀子花,听说不太好养。”顾城说。 “我是看你窗台上连盆花也没有,就想……,算了吧,扔了它好了。”我伸手去拿他手里那段可怜的栀子花枝,准备送进垃圾筒。 多么希望,他的窗台上也能开出,和我窗台上一样的花。 多么希望,他能心领神会我送他栀子花的心意。 看起来,在他眼里,这不过是一个不切实际的笑话。 “你还真是心急,先插着吧,等死了再扔不迟。”顾城抬起手,我没够着,他转身从碗柜里找了一只杯子,盛满水,把花枝放了进去。 没根的栀子花枝,半死不活的躺在水里,唉,与其看着它慢慢耗尽死去,不如早点……,就象我没有着落的爱情。 顾城坐在我前面画,我坐在他身后跟着学,稍一抬眼就能看到他漂亮的侧脸。他拿笔的姿态真是优美,那些出自他手下的线条,怎么都是恰到好处,再看看我画的,只剩自惭形秽。 大卫的石膏像,估计他闭着眼晴都能画出来,他还是认真的画,一笔一笔,边画边解说。他的双瞳中只有大卫,完全没有注意到,我一直在傻傻地观察他,而我手中的笔,漫不经心地在纸上涂抹着。 顾城画完了,他站起身,走过来看我画得怎样。 我一低头,差点没把铅笔扔了,我画上的大卫居然象极了顾城,我担心地看着顾城,生怕被他发现了。 “刺啦”,耳边传来一声纸张被撕扯的声音,顾城伸手已经将我的画纸拽下一半,他用手中那半张残破的纸,敲打我的头:“老大!拜托你认真点行不行,你瞧瞧你画的,哪个能认出你画的是大卫!重画!给我重画!画不好,你,不用吃中饭了。” 他没有回到他的座位,而是去了他的书桌,桌上那张熟宣纸上,还有着我刚来时,他只画了一半的荷花。 不管他在画什么,都是如此用心,好象周围的一切都和他无关,而这里只留下我和大卫,面面相觑,心照不宣。 我画画停停,时不时偷一眼看他,在他所有作画的姿势中,我最爱看的就是他执毫分染的样子。 他的右手同时持着两支毛笔,拇指、食指夹着一支蘸着花青的笔给荷叶涂色,中指、无名指夹着另一支清水笔把纸上的花青笔痕晕染开,就这样依次交替的在纸上进行着。 整个屋子安静的只听见笔落在纸上的声音,毛笔的刷刷声,铅笔的沙沙声,我们都没有说话。 那一刻,我曾想,如果我是他正在画着的荷花,就好了。 第二十八章 水墨情缘 到了十二点,他放下笔,来到煤气灶旁,一阵刀切锅铲声之后,三、四盘菜被他端到桌上,他歪歪嘴说:“还不过来吃饭!”看他围着围裙,一副家庭主夫的样子,让我有种错觉,好象他是我的家人。 菜是家常菜,没有让我担心的海军出现,不然,我都不知道该怎么解释。 他抱歉地说,不能天天象那天的那样吃,让我多包涵。我说,还应该再简单些,我们就两个人,吃不了这许多。他说,没关系,吃不了,可以留着他晚上吃。 饭我才吃了一半左右,他就已经吃完了,说下午还要到别人门上去家教,瞩咐我吃完后碗就放水池里,他回来会洗;刚吃完不要马上接着画,至少要休息一小时;画完这一幅就可以回家;走时把门带上就行了;但是,不代表他不在,我就可以懈怠,我的画,他回来会检查的;……。他唠叨起来象极了唐僧,怎么又多出一个唐僧。 我说:“你怎么还不走啊?” 他笑了笑:“你这人大大咧咧的,跑个一百米,还摔三个跤,真叫人不放心把家交给你。” 我说:“这你也知道?” “严子晴,我校有名的数理化高材生兼体育白痴,全校谁人不知。”他背上挎包,冲我一乐,掉头关门走了,只剩下我一人哭笑不得。 他不在,我可以自由地参观他的房子,上次只是粗粗看个大概,哈哈,以后我有的是时间和机会。 看到他书橱里收藏的字帖,从古至今的传世名篇,几乎都有,真是让我如获至宝,当然这些只是印刷品,大饱眼福而矣。 第二天去发现他把栀子花枝被移到砂盆里去了,我心中暗笑,他还是打算养了呀。 每次去他家,照例还是老样子,他坐在前面画,我跟在后面学,教我的时候,他总板着脸,摆出一副老师的臭架势,老爱说“画不好就不用吃饭”,可是到了中午,他还是烧饭给我吃,出乎预料,学画的这一阵子我体重居然还增了五斤,他好象没有什么悠闲的时间,不教我的时候,就是在家教,真是个大忙人,相比之下,我闲得有点发荒,画完画,无聊之际我就抽出一张宣纸,找喜欢的字帖摹几笔。 顾城见过了,问我:“你练过书法吗?” “我从小就喜欢书法,没事临摹两笔,后来因为课业太忙,就没时间再练习这个了。见过你写的字,墨气酣畅,笔道有力,虽体丰却不觉肉多。”我说。 “真看不出来呢,丫头,你还挺懂的嘛。”顾城很是惊讶。 我笑一笑,又说:“我觉着你的字,象一个人。” “谁?”顾城问。 “东坡居士。”我说。 顾城眼睛一亮,他点点头说:“你挺有眼力的,我经常摹他的《黄州寒食帖》,人常说,天下行书有三,《兰亭序》为第一,《祭侄文稿》为第二,第三就是这个,摹了那么些人写的帖,我还是喜欢苏轼的字。” “宋四家,苏黄米蔡之中,我觉着苏轼的字,精神境界最高,书文并举,真是难得一见的千古奇才。”我说。 “那你也喜欢苏轼的字。”顾城微笑。 “喜欢,但不是最喜欢的。”我说。 “哦,那你最喜欢谁的字?”顾城好奇地问。 “我写几个字,你猜。”我就手提起书桌上的毛笔,浅蘸墨汁,在纸上写: 片山兼水绕,晴雪复漫漫。 一径何人到,中林尽日看。 “摹得是《自书诗帖》中的《孤山雪中写望》前两句,呵呵,原来是林和靖呀。”顾城拿起我刚放下的笔,接着在后面写: 远分樵载重,斜压苇丛乾。 楼阁严城寺,疏钟动晚寒。 不可思议,简直浑然天成,整首诗就象是一个人写出来,他也会用林逋的笔法。 我真是又惊又喜。 顾城放下笔,微微一笑:“《自书诗帖》后面跟着的是苏轼题的‘书和靖处士书后’,字里行间俱是仰慕之词,尤其那句‘神清骨冷无由俗’,真是对林逋最好的概括。” 是啊,我怎么忘了,他喜欢苏东坡的字,就肯定不会错过林逋的《自书诗帖》。苏轼一生顶礼膜拜的,不就是林逋嘛。 我笑了,他也笑了,露出他一惯的笑容。 那一刻,我忘乎所以,不由自主地说:“顾城,我觉着你象一个人。” “又是谁?” “楚留香。” “嗯?怎么说?”顾城侧着头,很疑惑。 “因为你走到哪,我都能闻到你身上有股水墨的香气。”我说完,感到脸上发热。 “哦,是这个啊,可是要知道,很多人并不觉着墨水香,相反还觉着臭,”顾城笑了笑说:“我觉着你也很象一个人。” “谁?”我问。 “李红袖。”顾城说完,我们俩相视而笑。 真是一段美好难忘的日子,难以置信,后来栀子花枝居然长出了新的嫩叶,它长出根了,这是否预示着我的爱情也开始生根发牙了呢,真希望就这样一直下去好了。 …… 第二十九章 画到尽头 “真是不能跟你急了,你这画的是苹果吗,象个烂荸荠一样,重画!”顾城又扯掉我的画,边扯边不忘挖苦我。 我狠狠地抓抓头,真的要疯了,眼前这幅静物水彩,我已经是画到第四次了。 “顾老师,不要这样说我,要知道,这一幅比前几幅好的不是个事了。”我沮丧的诡辩着。 顾城愤愤地说:“你当你是爱因斯坦,在这和我讨论相对论吗?重画!” “能不能不要再让我画了,我现在一看那几个苹果呀,就想把它们一网打尽。”我又抓起一只苹果啃了起来。 顾城一把夺过我手里的苹果,哭笑不得的说:“你难道想把道具都吃光了吗?” “那不正好,吃光就不用画苹果了,你看,我的雪碧瓶子画得还是不赖的,这样不就过关了。”我打着哈哈。 顾城长叹口气,摇着头说:“画不好,你不用吃饭了。” 咳,他又来这老一套,我早就不怕不怕了。 我漫不经心地拿起笔,嘀咕着说:“顾老师,这没法画呀?” “你又怎么了?”顾城把他手中的笔,掷在我的前额上。 “哎呀!”我捂着额头:“苹果不完整了,怎么画呀?” “有什么不能画的,苹果是啥样就画啥样!”顾城白了我一眼,严厉的说。 “可是,可是,这个样子比刚才更加难画了,这么多凹面,……,”我直摇头,看着那个被我啃的七零八落的苹果。 顾城不理我,但我分明看见,在他嘴角边一掠而过的坏笑。 我的手机响了,接起来:“喂?” “坏丫头,最近在外面忙什么呢,害得我打你家好几次电话,都找不到你,有了新手机,也不把号码告诉我,好夕咱们也算做过一场保证书情人,你这样也太不地道了吧,我那么关心你这个前女友,你却一点不在乎我这个前男友。” 原来是穆涛,的确是我疏忽了,这些天,就想着跟顾城学画了,完全把穆涛忘的一干二净,竟然没想起来把新号码告诉他,就这么简单容易的一件小事,我还忘了去做。 “告诉你个好消息,我已经从北京回来了,这段时间没有比赛,可以到开学前才回去,怎么样,我们又可以见面了,高不高兴?”穆涛笑着说。 “高兴,当然高兴!”我赶紧用讨好的话弥补我的过失。 “真想马上见到你,你现在在哪?”穆涛问 “哦,……,”如果说是在顾城家,那家伙会不会伤心呀,想了想我说:“在外面,和一个朋友在一起。” “想请你吃饭,你,能不能来呀?”穆涛说。 “算了吧,你请吃饭?还不是aa制,”我嘲笑他一惯的小气:“再说,我已经吃过了,还是改天再‘请’我吧!” “你吃过了呀,那么,请你吃晚饭,好吗?”穆涛步步紧逼。 “这个,……,还是改天我约你好了?”我说。 “要不明天吧?”穆涛还不死心。 “明天呀?还是我来联系你吧,反正你回来度假,要见面还不容易的很。”我说。 “噢,这样啊,那我就板等你的电话。”穆涛略带失望的挂断。 “有人要约你吃饭,你去吃好了,我说的画不好不用吃饭,你还当真了。”一回头,顾城望着我说。 “不是的,是我不想去,学画要紧。”我说。 “算了吧,你这会倒认真,啊!时间过得还真是快呢,又到十二点了,”他站起来,准备去烧饭,他人刚站起来,又一下坐了回去,一只手扶着额头。 “怎么了?”我觉得他的样子很奇怪。 “哦,可能是坐得时间长了,猛地站起来,会有点眩晕。”他笑了笑说,扶着椅背,又慢慢站起来。 “要不,我们还是出去吃吧,我请客。”看他的样子,我很是担心的说。 “没事。”他摆摆手,向煤气灶走去,可是没走几步,他就倒下了。 “都这样了,还说没事,”我赶紧上前拉他,刚握着他的手,就感到他的手好烫。 “你发烧了,你发烧了还当个没事人似的,早干嘛了?”我着急地说:“赶紧上医院。” “我没事,休息一下就会好,不要上什么医院。”他试图站起来,努力了几下,最终还是放弃了,他躺倒在地上,闭着眼睛,有气无力地说:“我要睡一会了。” “哎呀,你还真睡呀,我要带你去医院呢?”我费力地拽他,他静静地躺着,连话也不说了, “喂,你醒醒呀?”我急死了,这会,他比喝醉那会还重,那会,好歹他没睡着呀,又咬紧牙关拼力试了几下,还是背不动,怎么带他下四楼,上医院呀。 “穆涛,快来!” “怎么这么快就想见我了?” “少费话,快来帮忙,帮我背人上医院呀!” “啊?出什么事了?” …… 第三十章 无法掩饰的爱 “血液检查报告显示,病人严重贫血。”医生看完检查单说。 “不是感冒发烧吗?”我愕然。 “贫血严重时会出现发烧的症状,病人一般都会以为是感冒,所以不容易引起注意,病人发烧可能不是一天两天了,晕倒之前,他有说身体哪里不舒服吗。”医生问。 “没听过他说不舒服呀,这十来天,见他都好好的,今天说晕就晕了。”我刚说完,看到穆涛用力咬着嘴唇,这家伙肯定想歪了。 “他大便怎么样?”医生又问。 “啊?”我愣住,这种事我怎么可能知道,顾城他上厕所,我还会在旁参观吗。 “医生在问呢,丫头你没听见吗?”穆涛用手指敲了一下我的头。 “干嘛呢,我又不是他肚子里的蛔虫。”我知道他在生我的气,存心起哄给我难尴。 “你怎么不知道,天天呆在他家里,和他朝夕相处,他身上哪还有你不知道的事。”穆涛冷嘲热讽。 “唉,你这家伙,都在胡说什么?”我脸都涨红了:“我再说一遍,我是在跟他学画,学画!” “得了吧,严子晴,我现在总算知道你为什么学建筑学,真是死性不改,你那点花心思能蒙过我?”穆涛翻个白眼。 真是什么事也骗不过他,他早把我码得一清二楚。 “唉,我说,你们是病人什么人啊?”医生板起脸孔。 穆涛嘴巴一张,估计又要开口乱讲什么,我赶紧捂住他的嘴,微笑着对医生说:“我们都是他的朋友。” “!#¥%……”被我的手一捂,穆涛的话变得含混不清。 “白和你们说这么多了,原来只是一般朋友,你们打电话叫他家人来。据我经验估计,病人贫血很可能是因为消化道出血,但是要确定病因,还需要等病人醒了之后详细询问。目前要做的就是给病人输血,否则病人会有生命之忧,让他家人快来办手续。”医生说 “什么,有生命之忧!”我和穆涛异口同声地惊叫道。 “但是,医生,他的父母,我不知道怎么联系。”我焦急又无奈地说。 “你们想办法联系,我们先输血救人,”医生打出单子递给我。 我接过一看,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仔细地又数了一遍金额栏的位数,个、十、百、千,天呐,竟然到了千位数。 “愣着干什么,快下楼办手续呀!”医生抬眼望着我。 可是,我哪来这么多钱,我转头瞧瞧穆涛,穆涛从我手上拿过单子,看了看说:“我去办吧,你在这看着臭小子。”护士开始给顾城扎针,扎了好几针都没见血,我顿时号淘大哭,弄得急诊室里鸡飞狗跳,连大厅里坐的人都聚集在门口探脑袋往里望,还以为出了人命,最后连护士长都给哭来了。 穆涛办完手续进来一看,气得咬牙切齿,捏着我的脸说:“你真是个唯恐天下不够乱的女人,笨蛋,他又没死,你哭什么丧?” 我伤心地说:“医生说的,如果不输血,就有生命之忧,现在输不进去,我能不哭吗?” “傻瓜,又不是绝症,怎么会死,”穆涛把我揽入怀中,抚摸着我的头发,安慰道:“护士长亲自扎针,肯定没问题。” 我只能呜呜地靠在穆涛怀里哭泣。 “吵死了!”顾城突然自言自语,说完,他翻个身,又睡了。 世上还有这种人,我哭得一塌糊涂,在他耳里听来,成了噪音,我和穆涛差点栽倒。 护士长果然出手不凡,一针立刻见血,看着血袋里的血滴进顾城的血管,我和穆涛都长出口气。 第三十一章 一直疼我的人 这时,我才注意到身边的穆涛,已经快一年没见了,好象比过去更高了一点,皮肤更黝黑了一些,不过,他那浓得化不开的眉毛,闪着阳光的眸子,灿烂的笑容,还是我以前认识的那个他。 如果没有遇见顾城,兴许我喜欢的人会是他。 “你垫的钱,我会想法还给你的。”我清楚他是个铁公鸡,向来一毛不拔,这么一大笔钱,他该多心疼呀。 “你还?为什么要你还,要还也得臭小子还,你说说,你倒底是他什么人,凭什么要帮着他还?”穆涛瞪着眼,不屑地质问我。 “我,我,我……,”是啊,我算顾城什么人呢,真是被他问住了。 “顾城的父母呢,打电话叫他们来呀!你怎么不联系他们啊?”穆涛不满的问。 “我不知道他们的号码,而且他父母离异了,他们之间已经很久没有联系,”我说。 “哦,”穆涛沉吟一声,继而更加气愤的说:“这么说,那他是一个人住的?你个女孩子孤身上他家,就不怕他……?” “别以你那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我撇了撇嘴说:“他比你规矩得多,你还要保证书约束,他可是连我的手都没碰过。”说完,我莫名一阵心酸,除了那天,在他清醒的时候,从来没有丝毫超过朋友的肢体语言。 “嘿嘿,这么说来,原来是你死乞白咧缠着人家呀,”穆涛大喜:“别忘了,他可是有女朋友的,你不是说绝对不做第三者吗?难道你想说话不算数吗?” “闵秀和他分手了。”我漫不经心地说。 穆涛满脸惊谔,那神色既吃惊又担忧。 有十分钟的沉默,我们彼此没有说话。要不是饥肠辘辘的肚子在作抗议的怒吼,我们可能一直沉默下去。 “嘿嘿,”穆涛带着讥笑说:“还骗我说吃过饭了,你去吃吧,我在这看着。” “突然把你喊来,你也没来及吃饭吧,还是你先去吃好了,我不饿。”我说。 “你不饿?这话连你自己的肚子都骗不了。”穆涛说。 “我高兴,我就不吃,你管得着吗?”他为什么老是在挖苦我,我赌气说。 “好,算你狠,不过你不吃,关我屁事,你就陪着那个臭小子吧,哦,忘了,那臭小子吃的可是血,我走了。”穆涛转身离去。 看着他走到门口,我忽地觉着心没着没落的,“等一下,”我可怜兮兮的说:“能不能给我带个面包,再走呀。” 穆涛回头冲我一笑:“哈哈,终于老实交待了吧,傻瓜,我就是给你去买呀,还是牛肉堡,可乐,是吧?” 我咧嘴一乐,我爱吃的他还是记得很清楚。 耳边老是好象有音乐在响,穆涛走后,没有我俩的斗嘴,这声音越发明显,我掏出我的手机,它安静的躺在我的掌心,那是谁的手机在响,还是我出现了幻听,这音乐很熟悉,想起来了,是顾城的手机铃声。 我在顾城身上一阵搜索,终于在他裤子口袋里找到了它,它唱个不停,我只好接通,刚一通话,电话那头就传来一个女人刺耳的嚣叫声。 “哎,怎么回事呀?等你都一个多小时了,打你电话也不接?你这是什么态度啊?是不是不想教了,我孩子的时间多宝贵,你知道什么叫浪费别人的时间,就是浪费别人的生命吗?我不但要扣你的钱,还要向你们学校投诉你,怎么推荐这样不负责任的人做家教,简直就是误人子弟,……” “哎,”我气愤地说:“你是什么态度呀?他姓顾,不姓哎,知道他现在在哪?医院,他晕倒了,正在输血,你还能弄清楚,再发言呀?” 那女人停了十秒,又继续嚣叫起来:“这么说,他明天也不能来教我家孩子了,身体这么差,还怎么教别人?你和他说,我孩子可等不起,我另请他人了!” “随你的便。”说完,我立马挂断电话,看到手机上显示十七、八个未接电话,都是这个号码,真是个疯子,估计顾城没少受这个恶女人的气,象这种人,给我再多钱,我也不愿教,她不要教正好拉倒。 “又跟谁生气呢?”穆涛进来了,递给我一个满满当当的袋子。 “哦,是顾城家教的一个学生家长,狂没有修养。”我说。 第三十二章 背后的事情 “谢谢,”我开心地接过袋子,打开一看,里面不但有牛肉堡,还有好多其它吃的,我抬眼瞧一瞧穆涛,说:“喂,你当我是猪啊,买那么多?” 穆涛笑嘻嘻地从袋子里拿出一个牛肉堡塞进我嘴里,说:“你想得美,就这个是你的,其它的都是我的,这顿饭还是老规矩,aa制噢。” 那个铁公鸡似的穆涛,又回来了,每次和他吃饭都是aa制,我亏死了,要知道我永远不可能有他吃得多,却要支付一半的钱。 “既然是aa制,一个牛肉汉堡就想打发我,”我强烈表示抗议。 “那你就快点吃,吃得慢,我就全吃光了。”穆涛大嘴一张,只一口就吃掉半个汉堡。 简直就是河马,照他那个架式,只怕连我手里的牛肉堡都要阵地不保,我赶紧狼吞虎咽的吃起来。 “那,”穆涛递给我一杯可乐:“别噎着,喝点水。” “谢谢,”我接过可乐,感激地望了他一眼,其实,我知道他是在故意激我,想让我多吃点,而我呢,装成中招的样,也是让他放心。演戏,我们早就已经默契。 耳边又响起熟悉的音乐,我拿起手机一看,是另一个号码,接通。 “顾老师,等您半个多小时了,怎么还没到呢?”也是个女人的声音,不过,这个腔调好听。 “真不好意思,顾城他晕倒了,现在在医院。”我解释说。 “哎呀,要不要紧呀?”她挺关心的问。 “看起来不大好,到现在还没醒。” “这么严重?明天是不是也不能来了?”原来,她关心的还是课。 “明天?我想明天肯定是不行,医生还说要住院呢,我估计至少要一星期。” “那我孩子的课怎么办?” “嗯,……”我吱唔着,想不出办法。 “既然如此,当然是身体要紧,请您转告他,让他好好养病,至于,我孩子的课,就不麻烦他了,谢谢啊!” “要不您再等等,等他醒了,我让他打电话给您。”我心想,好象不对劲呀,这样的话,顾城的家教课不又取消了一个? “还是算了吧,其实,我已经想请别人了。” “别啊,他教课很棒的,为什么要请别人呀?” “他教的是不错,可是我家孩子的课本来是在上午,后来,他说上午有事,暂时调到下午,课时还减掉一半,我以为短时间这么调,就答应了,哪晓得一调就十多天过去了,我和他提了好几回,希望他调回去,他老说再等等,我说那就另外增加课时吧,但是他好忙的,晚上还有一个家教,那个家教结束,还要去快餐店打夜工到凌晨。我孩子假期有限,课时又不能补回来,我就已经想换老师了,只是没好意思说。现在他再一病,这要塌多少课?唉,我看他晕倒就是累出来的,还是让他好好养病,人哪个吃得消这样连轴转呀,您说不是吗?” 我的手一抖,手机差点从掌心滑落。 是我疏忽了,没有家人的经济支援,他的学杂费、生活费、房子租金,所有的一切要花钱的地方,全都要靠他自己,不象我,从来就不用考虑这些。 这世上最美的不是人工的精雕细凿,而是原始的朴素自然,唯一无可挑剔的华丽。顾城,天生的精致脸庞、白皙皮肤、修长身段,那些简单平凡的衣服,穿在他身上,简单成了简洁,平凡成了不俗,着实很难把他和贫困联系在一起。 而我是个不折不扣的闲人,闲得只想着谈场喜欢的恋爱,我那费尽心机的请求,竟成了他沉重的负担,他已经扛得很辛苦,我却让他更辛苦,终于让他承受不住。 自以为是两个人的天堂,却差点让他下了地狱。 眼前雾气弥漫,视线开始模糊,好痛恨这样的自己,幼稚可笑,一个活在爱情幻想里的混蛋,只会给身边的人添麻烦,所有的美好记忆顿时黯然失色。 “喂,严子晴,发什么呆,东西就快让我吃光了?”穆涛在喊我。 嗓子眼堵得难受,连含在嘴里的那一口都没法吃下去,更不要说别的,索然无味。 第三十三章 隐瞒 真该死,我竟然迷迷糊糊的睡着了,手里紧紧握着的手机不知什么时候掉在地上,捡起来,一看上面又显示六、七个新的未接来电。 然后发现,我的头枕在穆涛的腿上,而他闭着眼睛,两只手扶着我的脸,一动不动,大概也睡着了吧, 转脸看到顾城坐在急诊床上,咦,怎么是坐着的?我一下从穆涛怀里挣脱了了出来,穆涛睁开眼,打着哈欠,还没弄清怎么回事。 “你醒了?什么时候醒的?”我惊喜地问。 “嗯,”顾城漫不经心,伸手说:“把手机给我。”我赶紧把手机递给他。 “穆涛,快去喊医生过来。”我向穆涛发号施令,穆涛立马得令而去。 顾城在回电话,看他紧锁的眉头,厌烦的神情,可以肯定这个电话也是话无好话,很快他就挂了电话,抬起头对我大吼:“哎!你倒底对我的学生家长说了什么?” “啊?怎么了?”我被他突然而至的大嗓门吓了一跳,和他说话,他从来都是轻声慢语,第一次看他对我瞪眼睛。 “谁要你接我的电话,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呵是,你脑子被门夹坏了吗,张口就说我生病了,要住院,不能上课,你考虑过后果吗?这些意味什么吗?” “可是,你确实生病了,不能去上课呀,你的电话响个不停,我怕有急事,才接的。”我委屈地说。 顾城冷冷地哼了一声,说:“你挺喜欢帮人做主的吗?有家长投诉到学校,我算是被你害死了,切,简直就是白痴,随随便便改变别人的人生,你不接电话会死吗?” 在他面前,我确实是个罪人,我的泪原本就是藏在眼框里串成链的珍珠,一扯就全出来了。 “接一下电话,你就会死吗?”穆涛怒气冲冲地进来了:“臭小子,说别人改变你的人生,应该是你在改变别人的人生吧?一整天,我们就是围着你在转,要不是子晴,你死在屋里也不会有人知道。” 我偷偷踹了穆涛一脚,说什么不好,非说什么死。 “切,”顾城不屑的歪歪嘴:“好管闲事的家伙,我死我的,关你们屁事?” “你小子,说什么呢?”穆涛上前一只手揪起顾城,一只手握成拳头,天呐,他们就象火柴遭遇了汽油桶,一点就着,天生的冤家对头,两年过去了,没有丝毫长进,真要命。 亏得医生进来,穆涛顷刻之间换了一副笑脸,他那握成拳头的手马上松开,轻轻地放在顾城的额头上,说:“嗯,烧还是没退呢。” 顾城一把推开他的手,仰着脸斜视着穆涛,穆涛只是嘻笑。 经过医生询问,初步推判顾城应该是胃出血,必须住院治疗。当医生说出“住院”两字,我看到顾城低下头,无声地叹了一口气。 而穆涛却在旁边,冷嘲热讽:“哎,你们是不是约好的呀,一个前脚尿血,一个后脚便血,丫头管不住嘴吃海鲜吃出过敏,那你又是吃什么吃出来的胃出血?” 这个穆大柱,总是哪壶不开提哪壶,虾扯些什么呀? 顾城的脸怔了怔,抬头望着我:“你……,怎么不说?” 我吱唔着,答案我知道,可是没有勇气说出,半响才挤出一句:“你每天那么忙,根本没时间来教我,为什么还要……?” 谁也没有回答,沉默得只听到彼此的呼吸,沉重的呼吸声。 第三十四章 他的冷漠 住院手续全是穆涛负责办的,跑上跑下,数不清多少个来回,直到扶顾城在病床上躺好,自始至终,顾城面无表情,没说半点感激的话。 我和穆涛笑着向他告辞,可他似乎连说“再见”两个字都赚多余,只是在鼻子里“嗯”了一声,然后就闭上眼睛睡觉。 “真是个冷漠傲慢的家伙,我们救了他,不但不感谢,好象还是我们多事,”在送我回家的路上,穆涛愤愤不平:“难怪闵秀说他古怪,脾气又臭又硬,人真是不可貌相,外表往往会欺骗人,严子晴,你睁大眼睛看看清楚,瞧他身边有几个朋友?就知道他是怎么样的人了,真搞不懂,他倒底比我好在哪里这样让你犯傻,……” 是啊,顾城虽然优秀,但是如果拿穆涛和他相比,女生百分之九九都会站在穆涛那边,而我,就是那百分之一的另类。穆涛所说的顾城,我以前在别人那里也听过,但是我从来不信,他那样的笑容,可以让我闻到天堂的味道,但是,今天我却从他温柔的外表下,看到一颗冰冻三尺的心。 第二天一大早,我去医院看他,进了病房,不见他人,就问旁边床上坐着的一个十六、七岁左右的男孩,他到哪去了,那男孩抬眼瞧了瞧我,一言不发继续低头看他的书,我于是又问了一遍,他无动于衷,这回连眼皮都不再抬一下。 大概是个哑巴吧,我心想。这时对面床上的一个中年人说:“他好象是回家拿东西了。” 等待的时间真是漫长,无聊的我趴在他的病床边,可能是担心了一晚没睡好,居然我又睡着了。 朦胧中有人在推我的肩,我惊得一睁眼,看到顾城站在我面前,他淡淡地说:“你又来干什么,我现在没法教你了,其实你的美术基础本来就不错,根本不需要我教,画图你足够应付了。” 他这番话,象一盆冷水把我从头淋到脚,连心都浇透了,湿漉漉的好难受,“呵,难道我不学画就不能来看你吗?”我伤心地说。 “看我?看我什么呢,昨天的我、今天的我还不都一样,你能看出些什么来呢,有时间应该去陪陪男友,他难得回来一趟,别在我这浪费时间。”他的话冷得让我的牙齿打颤。 真是作茧自缚,曾经自编自导的一部好戏,落幕后仍然分不清何时是戏里,何时是戏外,所有的人早就和角色融为一体。 我该怎么向他解释呢,复杂得比多重积分还要难以理出头绪,这种逆向的思维方式不是谁都能理解。即便他理解了,又会怎么想我呢,或许我在他眼中就是个跑跑龙套的傻瓜角色,在他的世界里难得出现一回。“好啊,再见。”没曾想,憋在肚里两年的委屈,倾刻间只化成这么简单的四个字,委屈的不是一天两天,我犯不着用热脸凑他的冷屁股。 我转身离开,说再见的唇边,他是看不见,有一颗眼泪。 第三十五章 迷离 总是藏着掖着,总是委曲求全,总是希望有天可以等到我想守候的爱情。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我想要的是,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爱,可是,脚下盘根错节,每走一步,举步为艰,这条路扑朔迷离得让我看不到未来,他仿佛在不远处站着,微笑着向我伸手,但我怎么追赶就是握不到他的手,那段距离始终若即若离,无法超越。 虽然赌气发狠这次一定要做个有骨气的严子晴,可笑的是,很快就发现我的骨气竟是如此不堪,每天他的影子总是挥之不去,醒了时这样,睡着时这样,吃饭时这样,上厕所时这样,看书时这样,上网时这样,和穆涛在一起还是这样。 我的骨气熬不过三天,就沉不住气的想去看他,在喜欢的人面前,无论谁都是渺小而卑微,神也如此,何况于人,就知道最后自己还是一定得低头。 一路上不停地在想,他倒底是怎样的人啊,为什么和他相处的时间越久,反而越觉着他陌生,越觉着不易靠近,难道真象他们所说的那样吗?那副天使般的外表下,掩盖着本来孤独冷漠的心。 硬着头皮推门进去,之前准备好了各种台词,对付预计来自他的冷言冷语,只是没曾想,他又不在。 对面床上的中年人对我点了点头,我友好的报以一笑,他热情地说:“你是他女朋友吧,他和旁边病床上的小男孩一起出去了,应该是到楼下散步去了。” “哦,谢谢您。”我返身退了出去,准备到楼下去找他,“等一下,小姑娘,”中年人竟跟着我来到走廊。 “什么事,大叔?”我疑惑的问。 “那个,……,我想你最好再提醒一下你朋友,可能你朋友不知道他那个病的危险性,”中年人担忧的说。 我的心一沉,眼泪差点掉下来:“对不起,我不知道他得了什么病?很严重吗?” “是一种传染性极强的肝癌,”中年人说。 什么?癌?我感到天都塌下来了,眼泪再也守不住矜持,纷纷夺框而出。 “喂,小姑娘,哭什么?你是不是误会了,我说的不是你朋友。”中年人说。 真是堪尬,可是我的脸已经哭得一塌糊涂,暗骂自己是个傻瓜,医生不是说过他是消化道出血吗,我怎么想也不想,就乱给他戴帽子。 “我说的是那个男孩,因为他的病传染性很强,医生护士全是戴着手套接触他,就连他家里人也是如此,我们和他在一个病房,朝夕相处,都担心死了,不过也没办法,只有尽可能保持距离。你朋友和他床靠床,更需要注意,我在背后跟他说了,他可能没明白,我的话好象适得其反,之后他反而常常逗男孩说话,坐在男孩的床边陪他看书,还吃男孩递给他的水果,手把手地教那男孩画画,我们真是为他捏把汗,可是当面又不好说,你最好劝劝他不要大意。”中年人还未说完,我的心早就悬到嗓子眼,顾城这家伙,是不是病得昏了头呀。 很感激地向好心的大叔鞠了一躬,急急忙忙往楼下奔去。 第三十六章 天使之心 找到顾城并不难,无论何时何地,我总能一眼就发现他。那片香樟树的婆娑树影下,果然看到站着两个人,一高一矮,他们背对着我,正在说着什么,我悄悄地走近他们。 “顾城哥哥,你怕死吗?” “怕啊,五岁的时候知道原来我还会死,终有一天会从这个世界消失,于是伤心地大哭了好几场,后来大一点想起来,都觉得好笑,为什么要哭呢?在我出生之前不是也没有我的存在吗,n光年过去了世界不会因我的存在才存在,而世界的存在对于不存在的我又有何意义?虽然不再会哭,但是还是胆怯,不是怕消失于这世界,而是怕死时要忍受那一刻的痛苦,虽然是不超过五分钟的事,但是应该是一种痛到极限、难以忍受的痛苦吧?” “比我现在接受的治疗还要痛吗?” “嗯。” “可是,我现在宁愿感受死的痛苦,好早点结束这一切。”男孩轻声抽泣。 顾城用手摸去男孩脸上的泪水,我想阻拦他,但已来不及。 “你所以这样想,应该是感受到比死还要痛苦的痛吧?那是什么呢?”顾城问。 “我觉着我被抛弃了,自从我得了病,父母嫌我,朋友怕我,大家都躲着我,我不知道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你错了,他们并没有抛弃你,他们还是象以前一样爱着你,你的父母从来没有放弃希望,一直坚持为你治疗,每天来回奔波照顾着你,你的朋友们不是也天天给你发信息问候你,你其实并不是孤单的。” “是这样吗?那为什么只有 顾城哥哥你不怕被传染呢?” “因为,……,因为我的生命线很长啊,至少我能活到九十岁。”顾城微微一笑,伸出手掌给男孩看。 “可是,你的生命线有好几个分叉哎,”男孩皱皱眉头说:“小时候有人给我看手相,说我这里有一个分叉,可能在十几岁时会有大灾,现在想起来,他说的真的很准。” “呵呵,真的哎,你的生命线看起来比我的还要长,而且只有一个分叉,这么说起来,你的命其实比我要好啊,只要跳过这个分叉,你能活到一百岁呢,……,”顾城修长的手指顺着男孩掌纹划过去,一直划到腕部才停止。 他们彼此握着对方的手,边看边笑,微风吹过,从香樟茂密的叶茎之间洒下的碎碎光影,在他们身上轻轻摇曳。 “哦,姐姐,”男孩侧眼看到了我,说:“顾城哥哥,你女朋友又来看你了。” 顾城转过头,脸上的笑容瞬间消逝不见,对那男孩说:“小宇,她不是我的女朋友,只是好朋友,她可是有男友的,不要乱说。” 男孩看着我们,笑嘻嘻地说:“我去上厕所。” 然后,他跑了,剩下我们两两相对,耳边只听见树叶被风吹动发出的沙沙声,从来没听过这么好听的声音。 第三十七章 天堂站不下三个人 顾城似乎长长的轻轻的叹了一口气,然后仰起脸,就这样静静的、目不斜视的望着上面,那里有什么吗?我不由自主地顺着他的目光抬头望去,除了交错层叠的香樟树叶,就只剩随风晃动的一圈圈斑驳光影。 两个人就这样傻傻的站在那里,傻傻的仰着头,一动不动,就象大海上两座相邻的灯塔,在漫漫长夜中,互相映照着对方,彼此相望,又彼此对峙。 虽然看不到他的笑容,完全面无表情,可是我已经闻到,曾经只能在他的笑容里闻到的味道,那种天堂的味道。虽然越是向他靠近越是感到他深入骨髓的的冷漠,可是我知道他那颗看似坚硬的心,其实和鸡蛋一样,只是外壳坚硬,里面却是蛋清般柔软透明的心。 他们说顾城冷漠傲慢,他们何尝不也这样说我吗?冷漠傲慢,不过是我们唯一会用的装备。这个世界太复杂,人心太叵测,没有心眼、不会手段的我们,更象是低等的节肢动物,只能靠外面那层坚硬的皮肤来包裹里面脆弱的身躯,不象他们,已经适应这个世界,并成功进化到生命的最顶层,玩点子、耍阴谋,是他们的拿手好戏,这个世界早就被他们玩得团团转。 比起他们,我们更容易受伤,而我们坚守的原则和善良,早被他们笑话成食古不化和老实懦弱。冷漠傲慢、自命清高、固执倔犟、孤僻古怪、特立独行、……,这些扣在我们头上的字眼,全都拜自他们之口,虽然我们并没有防碍他们,可是他们仍然不放过中伤我们。 现在的我已经开始学着接受现实,努力去融入这个世界,可是他还是一丁点都不肯妥协,即使被排挤、被孤立,依然丝毫不为所动,真是难以抑制的喜欢他,就象喜欢以前的我一样,更让我欣喜的是,他的心比我想象的还要柔软, 再也不想藏着掖着,再也不想等待磋砣,眼前正是我想要一生守候的恋情,就算注定这是场让我受伤的恋情,我还是会义无反顾的放下装备,向他打开我所有的门,让他看清我对他的心。 “顾城,我喜欢你,一开始我就喜欢你。”不管结果怎样,埋藏在心底最深处的情感,实在压抑的太久,终于在这一刻破土而出,我情不自禁的说了出来。 他的脸怔了怔,嘴唇微微颤动,转过脸望着我:“你说喜欢……?” “是超过朋友的那种喜欢,”我目不转眼地注视着他,内心不断祈祷,他也是这样想的吧。 我的瞳孔里有一个沉默的男生,他正在静静地凝视我,我甚至可以从他的瞳孔里,看到一个充满期待的女生。 “做我男朋友好吗?以后,无论遇到什么,你都不用一个人在扛,我会陪着你,两个人,即天堂,再大的风雨也吹不到天堂,开心的时候一起开心,伤心的时候一起伤心,……” “呵,那么穆涛呢……,”顾城突然打断我的话,说:“可惜这天堂太小,两个人刚好,三个人难免拥挤,必定有人受伤。 第三十八章 无路可退 我愣了一下,穆涛就象一根刺,由始至终插在我和顾城之间,能怪谁呢?这根刺是我自己亲手插下的,也算是一种因果报应吧? “他本来就不属于天堂!”也许是我说这话时,太过用力了,心的位置感到一阵悸痛,自打我那部恢弘好戏开幕以来,不,我现在越来越觉着这是一部很烂的蹩脚戏才对,接下去的剧情竟然混乱得一塌糊涂,都不知道该怎么收场,原本就没想过要收场。 “我都不知道你在说什么?”顾城露出不屑的神色,说:“有穆涛那样无可挑剔的男友,还要三心二意,本以为你和其他人不同,原来都一样,女人确实善变。” 他的话,字字都像针扎,委屈的泪无助的从我的眼眶滚落,一点一滴地抽走我的体温,感到从未有过的寒冷。 只要有一点点希望,我还是舍不得放弃,在他面前,我竟沦落得如此卑微。 “算了,穆涛的事,要想解释明白也不容易,我也不想再解释了,反正,我不是三心二意的人,”我用尽最后的一点勇气,说:“顾城,凭我的直觉,你是喜欢我的,难道不是吗?” 他调过脸不再看着我,木然地说:“直觉大多数是错觉,你误会了,不是你所说的那种喜欢,只是朋友之间的,不好意思。” 看起来,我的爱情从来就只是我一个人的事,和他无关。我又失恋了,还是跟那个人,还是没开始,就已经结束。 除了无奈,只剩无奈,我咬着牙,勉强挤出一点笑容说:“没事,我懂了。那我们继续做朋友吧。” “还是做陌生人比较好,”顾城面无表情,说:“以前,不知道也就算了,现在知道了,以后不知道怎么面对你?” 他的这句话象把利剑,半点不留情的生生刺进我那颗对他毫不设防的心,非要逼到我无路可退。 抬头,看着他平静的脸,试图寻找出一丝不舍,看了良久,没有找到。 竟然是这样一个毅然绝然的男生,铁了心要和我划分楚河汉界,恋人做不成,连朋友也不能做了,“好啊!”我愤然地说,那就成全你。 现在算是彻底明白,我和他之间再也没有交集的可能。转身,我离开了这里,心却遗落在原地,虽然被他拒绝了,可是心还是被他带走了。 这世上,最无可奈何的事情,莫过于,你喜欢的那个人,他并不喜欢你,真是半点不由人。 好想回头就能把他忘记,忘记那个叫做顾城的男生,忘记那个走过会留下水墨香气的楚留香学长,忘记那道如烟花般绚丽而又短暂的午后彩虹,忘记那有着“永恒的爱与约定”花语的栀子花枝。 遗忘应该是我用来喜欢他的最好方式,因为太过于喜欢他,所以一定得忘记他。 早就该这样了,我终于越来越有骨气,没有再打电话给他,要忘就忘得干干净净,决不拖泥带水。 从此,与他,不再联系。 第三十九章 迷路的孩子 暑假已经接近尾声,穆涛要回北京了,还是按惯例,我送他去了机场。 机场的大厅很热,还剩下一段漫长的等待,我们便到有空调的餐厅,坐下点了两杯冰淇淋,结果一听价格,让我们心惊肉跳,穆涛向服务员大声抱怨:“喂,你卖的是哈根达斯吗?” 服务员龇牙凶吧吧的说:“在我们这地方,哈根达斯就不会是这个价了,没钱就别进来啊?” 穆涛还要发作,我赶忙掏出钱包,说:“算了,反正aa制,当是一半的价格,不就能接受了。” 一只大手按住了我掏钱的手,抬头看到穆涛已经付了钱,我说:“你干嘛呢,说好了,大家aa制,为什么要违约。” 穆涛摇摇头说:“子晴,你是我认识的唯一坚守aa制的女生,其实,aa制我不过是说说而矣,可你却每次都当真,你真是个认真的女生,认真地让人觉得固执,但是我喜欢。今天这次,就让我请你吧,以后,还不知道能不能和你再坐在一起……” 他的眼神很温暖,他的话却让我闻到心酸。他可以说是对我最好的男生,我的傲慢、偏执、任性,所有的坏脾气,他都能照单全收,过了那么久,我还没发现有一个人能像他那样的包容我,他是真心的爱我,我却一直在辜负他。 “顾城,出院了吧?”他问。 那个人,应该是我转身就忘的路人丙,所以,他现在是死是活,都与我无关,否则,我们怎么做陌生人。 想到这,我的眼泪哗哗地往下掉,穆涛惊讶的问:“他不会是……?” “我被拒绝了。”我边哭边笑着说,能做到这样说话,真得不容易。 穆涛搂住我,我在他怀里哭泣,穆涛幽幽地说:“我早说了,你是个傻瓜!” 他说的一点没错,这么些年了,我早应该,不,我必须死心了,为什么还要再厚着脸皮纠缠于不存在的幻想里。 临别之际,穆涛摸摸我的头,意味深长地说:“照顾好自己!我走了。” 想到他一走,不知道日后,还有谁可以打发我的孤单,一刹那,我竟然像小孩子一样找不到回家的路,害怕了。 我突然紧紧地拉住了他的手,穆涛愣愣地望着我,半响才说:“子晴,你怎么了?” “做我男朋友吧!”我不知道我的嘴在说什么,有时候,我的心和嘴各忙各的,完全脱离了大脑的控制,这样的结局,就是做事经常不计后果。 穆涛苦笑说:“我不知道是该悲哀,还是庆幸,我算是顾城的备胎吗?” 我的心一凉,不过,我知道,他的心比我的还要凉。向他说这样的话,我既没诚意,又没资格,我低下头沉默不语,渐渐松开了他的手。 但是,从我的指尖很快传来一股暖流,抬头,发现他的大手已经用力地握住了我刚松开的手。 穆涛脸上露出久违的阳光笑容:“在我心里,你一直就是我的女朋友。就算是做备用车胎,就算是只用个一年半载,就算是将来逃脱不了被你丢弃的命运,我还是心甘情愿。” 我傻痴痴地望着他,对于这样的一个人,除了感动,还是感动,我还能说什么呢,说什么都显得画蛇添足。 寒假,我们互相上门拜见了对方的父母,穆涛的父母都是体育学院的老师,我的爸爸是医生,妈妈是药剂师,两家应该算是门当户对,很容易的就能从老人们的脸上,看出,写的都是满意。 我再也不是穆涛名义上的女友了,穆涛带给我的是快乐,不象顾城,没有快乐,给我的记忆,只是刻骨铭心的痛。 虽然我没有告诉他,我的第一次给了谁,穆涛也从来不提,他可能比我还要明白,那是我的死穴。 如果能有一天,让我再遇见顾城,我将会给他一个淡淡的微笑,然后说:“怎么这么巧?你还好吗?你知道吗,我现在有多么快乐。” 偶尔,还是在梦里看到他的脸,在深深的湖底,我们的身体互相攀援,两个人在黑暗里拼命地纠缠,虽然还是感到痛,可是每一个动作,在梦里却完成得天衣无缝。 然而,之后,他便消逝不见,任我怎么回头,也找不到他。 直至惊醒,象这样,已经很多次,每一次醒来,我只感到自己很罪恶。 第四十章 熟悉的陌生人 两年后…… “大家好,我叫严子晴,现在请允许我为各位做本院展台的解说。 众所周知,唐代,是我国封建社会的鼎盛时期,无论是人们的思想,还是物质的生产都达到了历史的高峰,所以唐代建筑的特点是规模宏大,气势壮阔,建筑风格表现出自由、华丽、雄浑的艺术特色。 现在展示在诸位面前这组仿真建筑群微缩模型,就是著名的大明宫,中国古代宫殿建筑的巅峰之作。在唐长安城中,有三处宫殿群体,分别为太极宫、大明宫、兴庆宫。三座宫城,彼衰此兴。唐初以太极宫为中心;高宗至睿宗时,以大明宫为中枢;到玄宗执政时移至兴庆宫。 唐贞观八年,即公元634年,太宗李世民为供其父李渊避暑,于长安宫城东北角禁苑内修建永安宫,次年改名大明宫。龙朔二年,即公元662年,高宗李治加以扩建,一度改名蓬莱宫,到唐末时大明宫毁于战乱。大家眼前看到的模型,是我院学生,根据史载,经专家指导,加上合理的想象,费时一年多的精雕细刻,从而复原了这个历史上规模最大的砖木结构建筑群原貌。 大明宫高踞龙首原上,遥对终南山,俯瞰长安城。宫城平面呈不规则长方形,南宽北窄。北墙长1135米,南墙长1674米,西墙与南北墙垂直,长2256米,东墙倾斜有曲折。 整座宫城分为外朝、内廷两部分。外朝沿袭唐太极宫的三朝制度,沿着南北向轴线纵列了大朝含元殿、日朝宣政殿、常朝紫宸殿。三殿东西两侧建有若干殿阁楼台。外朝部分还附有若干官署,如中书省、门下省、……” 不知怎的,今天解说时,我的右眼一直在跳,大概是艺术节接连忙了好几天,没睡好的关系吧。我用力闭上眼睛,然后眨了几下,希望能解除一点疲劳。 恍惚间,在眼前的人群中又看到了那个熟悉又陌生的修长身影。我哑然失笑,知道一定是错觉,以前,也常常犯这样的错。 “如中书省、门下省、弘文馆、史馆等。内廷部分以太液池为中心。池中建蓬莱山,池周布置曲廊。周围殿宇厅堂、楼台亭阁罗布,寝殿在池南。这是帝王后妃起居游憩的场所。 大家请看,这里就是含元殿,大明宫中轴线上的第一座宫殿。含元殿,是举行重要典礼仪式的场所。殿前龙尾道长75米,道面平段铺素面方砖,坡面铺莲花方砖,两边为有石柱和螭首的青石勾阑。含元殿东西两侧前方有翔鸾、栖凤两阁,以曲尺形廊庑与含元殿相连,……” 偶而一抬头,再次看到那个身影,只是不再恍惚,而是真真切切的站在听讲的人群中,还是白暂的皮肤,精致的脸庞,不同的是,他顶着一头金色黄发,剪得碎碎的,层次分明,衣服不象以前只是简单的上下两件,而是复杂的叠错搭配,手上、脖项上都戴有首饰,很刻意精心的装扮。 如果不是那张脸,不是那身材,我真的没法相信是他。 不管怎样,总是朋友一场。出于礼貌,我对着他微微一笑,可是他一脸漠然,全无感觉,那嘴角高傲的扬着,仿佛所有的人都不在眼里。 我的喉咙突然哽噎,毕竟他是我那么喜欢过一个男生,是我心底埋藏得最深的一处暗伤,现在又开始隐隐作痛。 正如他所说的吗?即便见面,我也是他连个招呼也不用打的路人某吗? 第四十一章 混乱 “子晴、子晴,别愣着啊,接着讲呀!”我的同学在旁悄悄推了我的一下,我才回过神来。 “哦,……,”脑子里一片混乱,我怎么也记不起刚才讲到哪里,“嗯,嗯,……麟德殿,位于大明宫太液池西的一座高地上,在主体建筑左右各有一座方形和矩形高台,台上有体量较小的建筑,各以弧形飞桥与大殿上层相通。麟德殿的作用相当于今天的国宴厅,皇帝经常在这里举行宫廷宴会、观看乐舞表演、会见来使的活动。史载在麟德殿大宴时,殿前和廊下可坐三千人,并表演百戏,还可在殿前击马球,故殿前极可能是开敞的广场。公元703年,武则天在此会见并设宴款待日本遣唐使粟田真人,唐代宗曾在此一次欢宴神策军将士3500余人。麟德殿规制宏伟,结构特别,堪称唐代建筑的经典之作,是迄今所见唐代建筑中形体组合最复杂的大建筑群。……” “错啦,错啦,”我的同学小声在我耳边提醒:“宣政殿,应该讲宣政殿呀?” 真是要命,我的解说居然漏掉一大截,成了眼睛看到什么,嘴巴就在讲什么,完全心不在焉,这还是从来没有过的事。 “噢,对不起,等一会我将具体介绍麟德殿。现在还是介绍大明宫中轴线上的第二座宫殿,宣政殿。宣政殿殿基东西长约70米,南北宽40多米。殿前130米处为3门并列的宣政门,东西则有横亘全宫的第二道横墙。东廊之外为门下省、史馆等,西廊之外为中书省、殿中省,都是中央官署。这里是皇帝常朝和百官办事的行政中心。皇帝经常在这里召见朝集使、贡使与策试举人之处。从德宗贞元七年,公元791年,至宪宗元和三年,808年,皇帝每年的五月一日都要在此殿大会群臣。京官九品以上,外官因朝集在京者,一律就列,场面极其隆重。……” 此时,他已经转身离去,连一个回头都没有。 我直直着望着他的背影,心脏也许是太用力了,又是一阵悸痛。虽然过去了一年多,可是,再次看到他,心还是会痛,难道并没有停止,仍然爱着他吗? 曾经想过和他相遇的情景,想了上千种,就是没想到是这样的一种。 有一点可以肯定,我根本无法做到象他那样,真的心如止水。顾城,那么冰凉的一个人,总是让我无法得到的心寒着。 终于明白,从一开始,就是我犯下的错,他从来就不是我的楚留香,我也不是他的李红袖。他更象是沈浪,而我,只是他生命中一夜迷情的白飞飞,永远都不可能成为他的朱七七。 眼见他的身影消逝在人群中,我却无能为力,只能神情落寞地原地站着,目光再也没有找到可以停留的地方,视线已然模糊,但还是在用力地微笑,如行尸走肉般的笑容,别人看得见,然而,自己感受不到。 “紫宸殿,大明宫的第三大殿,皇帝日常之间的一般议事,多在此殿,故也称天子便殿。如不计入内苑部分,从丹凤门到紫宸殿也约1200米,这个长度略大于从北京故宫天安门到保和殿的距离。由于入紫宸殿必须经过前宣政殿左右的东西上阁门,故入紫宸殿又称为“入阁”。能够“入阁”与皇帝商议军国大事,在当时是大臣颇为荣耀的事情。据说玄宗将朔望朝参改成在紫宸举行,宪宗元和以后,更将紫宸殿改作常朝正殿,宰相、常参官奏事都在紫宸。……” 中午吃完饭,把解说的活交给别人,第一次决定要放松一下,和几个同学到其他展馆去游荡,自打大学生文化艺术节开幕以来,我跟个看门的石狮子没什么两样,一直蹲点,哪都没去过。 所有的展台都很精彩,只是我没有那份欣赏的心情,精彩也变得暗淡无光,一切的一切,都是湿漉漉的。 路过南京艺术学院的展台,心开始莫名的颤抖,那是顾城所在的学校。 打算一走而过,可是,身子过去了,眼睛却在那边逗留。只是一瞬间,空气仿佛停滞,让人不能呼吸。 不远处,一片绿叶丛中,几朵洁白的栀子花,开得明媚动人,和我家窗台上曾经开出的如出一辙。没有花香,鼻息中闻到的是熟悉的,淡淡墨香。现在是十月天气,栀子花当然不会真的盛开,那只是在画里。 不由自主的慢慢走近它,静静地望着它,它就象是真的一样,靠得如此近,画面反而更显细腻精致,油画根本无法做到,只有工笔画才可以,无论远看、近看、怎么看都唯美清丽。 “喜欢吗?这是我们中国画系的一位同学画的。传说中栀子花的花语是‘永恒的爱,一生守候和喜悦’,”一位漂亮的女生向我走了过来,微笑说:“这幅画的名字叫《守候》,虽然看上去画的是花,其实画的是一生守候的爱情,……。” 看她如数家珍的解说,脸上微扬得意之色,我只剩傻笑,暗想,你也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栀子花语,我当然知道,然而,那份苦等花开的心情,只有我才能看得清楚。 不用问,我可以断定是他画的,两年不见,技艺更纯熟精进了。 嗬,明明是喜欢我,却始终犟口不承认,不然怎么能把那棵半死不活的花枝,一直养到开花?可是,他这样又能守候到什么呢?真为他感到悲哀。 “顾城,他在吗?”我问,眼前浮现那个让我熟悉又陌生的金发男生。 女生睁大眼睛,上下打量着我,然后说:“是认识的吗?” “嗯,我们是高中校友!”我说。 “哦,原来是这样,真不巧,平常他都在,只是今天下午,他出去看别的展台了,说不 定在哪里,你就能碰到他。” 简直无语,有时人太相似,不是件好事,感觉和他,总是在兜圈圈,难道真的是两个有缘无份的傻瓜吗? 第四十二章 再见亦是陌生人 好想下一秒就能见到他,我们之间,错过的时光被白白地流淌掉,真是可惜,过去的已然无法重拾,那么,从现在开始,我不要再眼睁睁地看着它从手缝中漏走。 我的目光仔细地扫过,经过身边的每一个人,生怕会再次错过他,直至,脚步零乱,视线模糊,倒底我的那个他驻足在哪里,就象在梦里,任我怎么回头,也找不到他,如大海捞针一般,看不到希望。 真的快要累死了,累得不想前行,我把头靠在路边的橱窗上,喘息着,冰冷的玻璃映出我那张疲惫的脸,满头的发丝在秋风中乱舞,已经很久不见这样失魂落魄的我。 突然看到玻璃深处,一位金发男生从我身后走过,是海市蜃楼的幻象吗?惊得我瞬间转过身。 不是幻象,他真的走了过去,一边走一边和身边的人讲话。 “顾城,顾城!”我大喊,周围许多人的目光在我身上停留,可是他并没有驻足停留,就象我和他身处不同的空间,他根本就听不见我的声音。 我不顾一切的追了上去,用身体拦在他的面前,使他不得不停住。 他高傲的扬着头,眼光呈45度角向下漠然地望着我,他这种看人的神情,以前,我从未见过,顾城是傲慢,但那是孤傲,隐藏着他,不想让人看出的自卑。所以他一直是平视着看人,即使目光冷漠,仍然透着谦恭。 两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倒底在他身上发生了什么事,能让他有这么大的变化?我都快认不识他了。 不过,现在,这些对我来说都不重要,那都是后话,以后有的是时间,这一刻,我只想拥抱他,在看到他那幅画的时候,我就强烈地想要抱紧他,不能再放走他。 从来没有象这样,思想和行动如此的一致,我一下抱住他的腰,他显然措不及防,被我吓了一跳,满脸的惊愕。 我听到,他旁边的一个男生问他:“咦!好象没见过嘛,你新交的啊?真有你的,不过,你别太过分了,漂亮的女生不能都被你占了呀?” 他摇摇头,呐闷地对那男生说:“我根本不认识她,简直莫名其妙。” 然后,他对我笑了笑说:“我们认识的吗?咝……,怎么连一点印象也没有。” 顾城,你还在继续你的伪装,就连拥抱也温暖不了你冰凉的心吗?即便是陌生人,擦肩而过时也需要点下头吧!对我,你非要这么残忍?你知道,你的话有多么伤人? 我松开双手,想说什么,张口却说不出来什么,只剩怨恨地望着他。 “你挡住我的路了。”他面无表情,冷冷的说,见我没有让开,他无奈地吐出一口气,从我身边绕了过去。 “真是活见鬼,长得挺漂亮,大脑出问题了吧。”他边说边回头瞧了我几眼。 “别管她了,快走,那边催着上场呢!”他身旁另一个男生说。 呵呵,我苦笑着,以前,我自以为演技高超,万万没料到,真正的高手,刚刚从我身边走过。 阳光下,我一动不动,呆呆地望着他远去,周围来来往往的人,唯独我空了身影,秋风又起,吹散了我的长发。 第四十三章 暗黑天使 是的,即使他如此绝决,对我的拥抱完全没有反应,但是,他的画分明又……,不过能如何呢?我傻笑着,这次,和上次,和上上次,……,每一次都没什么不同,在他面前,我永远是卑微的那一个,而他,演得收放自如。 这边狠狠地给你一巴掌,那边又轻轻地帮你揉,实在让我弄不清他的态度,世上最残忍的折磨,莫过于此。 我实在无法坚持下去,那颗寻找他的心,真的累了。正如他曾说的,若是一心想走的人,任怎么挽留也留他不住。其实,不要说寻找他,就连自己,我也找不到,我早就是个失心人,两年前,是,现在,还是。 他早就消逝不见,我仍一动不动、面无表情地漠视着他离去的方向,路过我身边的人,侧眼向我投来奇怪的眼神。 远处隐约传来熟悉的音乐,beyond海阔天空。 四个人的beyond,是我一开始就喜欢的声音,只是,以后再也听不到了。因为意外离去的那一个,是灵魂,没了灵魂,怎么听都感到空洞。 “今天我寒夜里看雪飘过 怀著冷却了的心窝飘远方 风雨里追赶 雾里分不清影踪 天空海阔你与我 可会变 多少次迎著冷眼与嘲笑 从没有放弃过心中的理想 一刹那恍惚 若有所失的感觉 不知不觉已变淡 心里爱” 唱这首歌的人嗓音很好,可惜少了份苍桑,虽然他还在刻意的模仿。这世上,有一种爱,可以做到,平了巫山、枯了沧海,那是两个灵魂苦苦地纠缠,却不能在一起,只能远远的相忘,不是谁都能有幸经历的。没有经历过的人,应该无法体会那种心情的吧? 终于不再一动不动,我不由自主地向歌声传来的方向走去,那边是校园歌手大赛的赛场,比赛正如火如荼。 赛场挤满了人,我艰难的绕过去,好不容易找到可以站的地方,一个相对于周围安静得多的角落。 “原谅我这一生不羁放纵爱自由 也会怕有一天会跌倒 被弃了理想谁人都可以 那会怕有一天只你共我 ……” 人群很激动,几乎所有的人都开始尖叫,掌声和叫喊声此起彼伏,只有我,光张着嘴,却听不到声音。 几乎不敢相信,台上的那位主唱,不就是几分钟前,刚和我擦肩而过的那个人嘛?他娴熟地弹着电吉它,金色的头发随着音乐,有节奏的摇摆,下巴始终是高傲地扬着,看人的角度永远是45度朝下,仿佛他多么不可一世。 我越来越找不到北,顾城,他什么时候会弹电吉它?从没见过,也没听过,那么安静的一个人,记忆里,总是静静地,拿着画笔,在众人面前说话时,还会脸红,这怎么可能? 眼睛揉了很多次,没错,看到的还是他,就象是他又重生,完全变为另一个人。 一曲结束,我已经混乱地不知身处何方,是梦境吗?只有梦境才会这么荒诞吧。 主持人高声说:“每次听到这首歌,总让人心潮澎湃,谢谢来自东南大学的暗黑天使乐团,下面我们有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什么?他们就来自我自己的学校,暗黑天使,我以前确曾听说过,好象是医学院一个爱好音乐的学生组织,不过我从来没有亲眼见过。 那么,这样的话,台上的那人并非是顾城,突然我感到一阵喜悦,然后又是惊惧,原来是我认错了人,居然拥抱了一个真正的陌生人。 第四十四章 长得相似的两个人 没有比这更郁闷的事,刚才被我拥抱的那人都不知道是谁?怪不得他说我脑子有问题,在他眼里,我应该跟花痴没两样,想到这,我的脸烧得发烫。 天底下真的会有长得如此相似的两个人,还是我的眼睛出了问题,没有看清楚?上帝在跟我开玩笑吗?之前,中间夹着一个穆涛,已经够剪不断、理还乱,现在还要乱上加乱。 胡思乱想之间,前面站着的一个男生转身打算离开,我们刚好脸对着脸。眼前那张面容,是我从十六岁起,就在心里开始刻画的面容,画了多少次,足够在心里记下一辈子。 两年不见,他比以前成熟了,脸庞彰显出男人特有的线条与棱角,留着披肩的长发,骨子里那种轻柔又轻愁的气质,更是出落得淋漓尽致。怪不得总找不到他,主要是发型相差太大,如果不是这么面对面的看着,我真的认不出是他。 不过没变的是,他依旧穿着平凡简单的衣服,全身上下从没有任何饰物,还是两年前白暂又略显苍白的肤色,疲倦中带着一丝冷漠的眼神。 我的鼻息间隐约又闻到那股淡淡的水墨香气。是的,这个才是对的顾城,我熟悉的顾城。 他和我,就这样对立着,默默地看着对方,这是我们两年前就习惯了的见面方式。 他有些苍白的脸逐渐显露微笑,还是我熟悉的笑容,干净透明,只是清冷地如寒冬的月光,“子晴,好久不见。” 我抬起头,微笑着点头,两个人都是一样的笑容,背后掩藏的也是两颗一样孤独的心吗? “你头发长了。”我曾经对着镜子,矫情地一遍又一遍想象着,与他再见的台词,现在真的遇上,说的却是想都没想过的一句。 “现在,过得好吧?”倒是他,总把话题往我早已准备好的台词上引。 “好啊!当然好啦,你应该能看得出来,”我微笑着说:“你呢?脸色好象还不大好?” “其实上次的病早就好了,最近大概是忙艺术节的事,没怎么休息。”他不好意思的摸了摸脸。 “那可要多注意休息,你那病不能累着,不然会再犯的。”说完,我觉得这话说的多余,干嘛还要关心他,他不是说,若是再见面,只做陌生人,陌生人还说这么些话。 也许是前面那个错误的拥抱已经燃尽了我的热情,现在的我完全冷却下来,再也拿不出勇气去拥抱他,留下来的,只有越积越满的怨恨,爱一个人越多,对他的恨也越多。 “对不起,我怎么忘了,你说过的,我们应该装作不认识才对。”我轻扬嘴角,给他一个淡然的微笑。 他似乎已经忘了他曾说过的话,居然愣住,张了张嘴,我却听不见他的声音。嗬,伤人的人怎会记住有那么个伤口,只有被伤的人无法忘怀,因为伤口虽长好了,但是疤痕永远都会一直存在下去。 顾城,你做梦也没想到过吧,最后,你竟会被自己伤到。 他还没反应过来,我已转身离去,和上次一样的转身,不同的是,冷漠的身影是我,不再是他。 第四十五章 两个人的天堂 虽然喜欢他,可是越是喜欢他,对他的怨恨就更深一层,越是怨恨他,对他的喜欢也更深一层,已经分不出,倒底是爱他,还是恨他?倒底是爱他多一点,还是恨他多一点? 当初,他若不拒绝,我们早应该在一起了吧,既然喜欢我,为什么还要残忍的拒绝我。好几年蒙受的委屈和羞辱,不是靠一幅画,几句寒喧就可以原谅。 胸膛里装得满满的怨气,支撑着我转身,离开,连一个回头也没有留给他。可是,走得越远,心却越是发慌,下一步该往哪里去呢,我闭上眼,漫无目的地向前走,错过了那么些时光,还要再继续错过下去吗?若是风能够指引方向,就让风带走我吧,未来的路,我早已找不到。 听见顾城不断地大喊着我的名字,可是太迟了,我不会再为他驻足停留。 如果不是,耳边传来急促的汽车喇叭声,我还会一直这样走下去,睁开眼,木然地看着一辆车正向我疾驶过来,我听见刺耳的轮胎摩擦地面的声音,一切来得促不及防,我下意识地闭上眼。 瞬间,我感到被人紧紧地拥抱在怀里,那是多么温暖的身体,渐渐地让我从冰冻中苏醒,睁开眼,我抬起头,瞳孔里装着一个长发男生,他静静地凝视着我,眼角眉梢刻着深深的歉疚。 汽车喇叭声再次响起,我们一起转过脸,这才发现,那辆汽车的前杠离我们不到五厘米的距离,而顾城则站在我和汽车之间。 那一刻,我的怨气,化作一颗颗泪水,从眼眶里滑下,坠落在他的胸前,一点一滴的渗入,逐渐消散不见。 顾城双手托起我的脸颊,用拇指抹去我的泪,轻声说:“两年了,你还是放不下吗?还喜欢着我?” 我点点头,哽咽得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以前编的再次相遇时要说的厚厚一本台词,扯碎了一地。 “子晴,这世界不是童话,爱情不是光靠喜欢就可以维系,我两袖空空,怕给不了你幸福。”顾城忧心重重地说。 “但是,我只要你给得起的幸福,给得起的浪漫,这样,你还要吝啬得不愿和我分享吗?”我恨恨道。 顾城直直地看着我,半响,幽幽地说:“原来,你是这样想的。”十秒之后,他坚定地说:“从现在起,我会把我的全部色彩都给你。” 他托起我的下巴,低下头,把他的嘴唇贴在我的嘴唇上,直到此时,我才猛然醒悟,我已经收获了想要的幸福,那曾经可遇不可求,以为一辈子也不可能得到的幸福,现在,竟然来得如此之快,如此容易,如此简单。 原来,我们之间的障碍,并非什么穆涛。若是早知道他担心的只是,一个囊中空空的青涩男人害怕支付不起的爱,我们就不会白白浪费那么多时光。 周围的景物一下变得模糊不清,汽车喇叭声也顿如隔江相望不可闻听,我迎着他的唇,再次触碰到那柔软温和的嘴唇,我的内心一阵狂喜。 终于等到了他的爱,此刻喜悦已经充满全身,让我忘乎所矣,忘了远在千里之外的穆涛,忘了对穆涛发下的海誓山盟,忘了穆严两家人的笑脸,忘了顾城之外的所有一切。 众目睽睽之下,两个人紧紧地拥抱着,拼命地吮咬着对方的唇,吻得眼前的天地仿佛在旋转,吻得时间不知度了几个晨昏,直想把这一吻变成永恒。 整个下午,顾城握着我的手,除了上厕所,几乎就没松开过。我们都有种莫名的担心,生怕一松开,那只手就再难握到。两个人一直互相对视着,痴傻的笑容比当天的阳光更明媚。 第四十六章 负罪 没有哪一天比今天更讨厌夜晚的到来,因为天一黑,顾城就要离开我,去上他的家教,但是,无论我多讨厌也阻止不了夜晚的到来,这点就连神也做不到。 我当然知道家教对他意味着什么,那是他生存下去的主要来源,而他又是极度好强自尊的人,甚至有点过了头,从来都不接受别人的资助,哪怕是善意的,哪怕是朋友的,在他看来,这些都是对他的施舍。而施舍,在他眼里就是羞辱。穆涛和我已经领教过他的固执,上次住院穆涛帮垫的钱,第二天,顾城就分文不少地全部还给了穆涛。 在他认为的这种羞辱中,尤其不可以来自他心爱的人,所以现在,我连提都不敢提。 当最后的一抹阳光扫过这座城市,天一下就黑了,我没说出半句想留住他的话,取而代之的是,“让我送你去,好吗?”顾城笑了笑,没有拒绝。 两个人身子紧挨着,坐在我的小助力车上,应该是超出了它的负载,车子开得摇摇晃晃,但是,我们一点不觉着拥挤,能够感受到所爱的人的体温,这是多么温暖的一件事。 从展馆到顾城的学生家,一个城东,一个城西,几乎横穿了座城市,我故意把速度放得很慢,即使这样,我还是觉着路程太短,我不停的说着话,想把这两年没和他说的话统统都补上,顾城还是那个不多话的人,一直安静地在听。 终于还是要分手,我放手,试了几次却没能松开,已经弄不清,倒底是我不肯松开,还是他不愿放手,两个人忙了许久,手还是紧紧地握在一起。 最后,顾城痴笑说:“这怎么办,就算是结婚,也不可能每时每刻粘在一起。” 结婚?听到这两个字从他的嘴里说出来,我不知道有多欢喜,在男人对女人讲述的所有情话中,有哪句比“结婚”来得更真诚、更能说明他对她深深的爱。 眼前浮现,一条长长的红色地毯,地毯两边插满粉色的香水百合,我披着婚纱顺着地毯的方向缓缓走来,不远处,地毯的尽头,一身洁白礼服的顾城,凝眸注视着我,当我走近时,他露出一惯的、让我痴迷的清澈微笑,然后伸出右手,手腕轻转,向我展开他那修长的手指,他做的这个动作,优雅得,完美得、犹如昙花绽放一样的灿烂美丽。 此时,手机铃声大作,打碎了我正美丽的幻象,是我的手机在响。我的一只手还紧紧地握在顾城手里,于是就用另一只手从包里拿出手机,低头一看,是穆涛的电话号码。 “晴,怎么还没回家,在外面干什么呢?”穆涛语气带着担心。 “哦,……我在逛街,”我内心一阵慌乱。 “你前两天不是才逛过吗?” “嗯,那次逛的是新街口,这次逛山西路。” “老天,你真有劲,这次又是和谁逛啊?” “嗯,……”我吱唔说:“一个同学,说了你也不认识。” “早点回家,我刚看天气预报,说南京今晚要下大雨,听话!” “嗯,一会我就回去。” “到家,给我来电话。” “好的,再见。” “晴,好想你,亲一个。”电话那头传来穆涛轻吻话筒的声音。 可能是习惯,我和穆涛两年来,都是以这种方式结束电话,于是下意识的做了和穆涛相同的动作,挂断电话时,我突然想起一只手还在顾城手里握着。 抬眼小心地观察顾城,发觉他的眼神有点黯淡,我紧张地说:“顾城,对不起,还没来得及和你说,这两年,我和穆涛之间发生了一些事,上次离开医院后,……” 正要开始我那甬长复杂的解释,顾城却伸出食指轻轻地按在我的嘴上,“什么也不要说,子晴,这都要怪我,……,留着力气慢慢去和穆涛解释吧,不用担心我,我知道你不是三心二意的人。” 我木木地望着顾城,倒底是心灵相通的两个人,任何解释都显得多余。顾城又一次紧紧地拥抱我,我们什么话也没说,两个人就这样静静的拥抱着,很紧,很紧,小区幽暗的路灯把我们俩的身影拉得,好长,好长。 回头想来,还是得怨我,如果不是我因为害怕孤独寂莫,那么,现在没有谁会内疚,也不会有人受伤。为什么我没有做到,象顾城一样,静静地守候两年,等待老天安排我们再次相遇。而现在,我和顾城虽然走到一起,却不感到轻松,反而更加沉重。穆涛,由始至终象根刺一样插在我们之间,而这根刺,如今已经深埋肉中,不能,也不忍心,一下子拔得干干净净。 三个人的爱情剧,结局,必然有一个会被挤出去,而那个离开的伤心人,最后注定是穆涛,因为即使我没有再遇见顾城,也和穆涛走不了一辈子,因为我可以欺骗自己的身体,可终究欺骗不了我的心。我对于穆涛,只有感动,没有心动,我从来没有真心爱过他,我欺骗了他。 穆涛,请你,原谅我,也请你,原谅我们。 第四十七章 灵魂与身体的结合 所有刚恋爱的人都一样,我们沉迷在最初的狂热里,心里除了对方,其他的都不再重要。在艺术节剩下不多的几天里,我们变得心不在焉,不再是称职的解说员,上午装模作样的糊个半天,吃完饭,趁着带队老师睡意朦胧,和同学说出去转一下,各自悄悄地离开展馆,这一转就是整个下午看不到我们的影子,谁也不会想到,象我们这样貌似认真的人,居然也会吊儿郎当,占用正经时间,去约会恋爱。 两个人手牵着手,去了很多地方。秦淮河边,我们讨论《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倒底是朱自清写的好,还是俞伯平写的好;长江堤滩旁,看着大桥上来来往往、湍流不息的车辆,我们展开双臂,放声高叫,尽情地渲泻满心的喜悦;……;鬼脸城前,我们学着古城墙上的那张“鬼脸”去湖边照镜子,水面倒映出的两个人影,一样的纤瘦孱弱,一样的清秀隽冷,一样的柔美面庞,一样的清澈眼眸,一样的江南气质,我不禁怦然心动,也许我们的前世是活在东晋时代,一对隐世山林的神仙美眷。 我们做爱了,和他这是第二次,相隔两年,又躺在同样的床上,还是相同的两个人,但是心情不同,因为这次顾城是清醒的。 可能是我过于激动,当顾城帮我解开衣服时,我脸上潮红了一大片,身体一直在瑟瑟发抖,顾城抬头看着我,愣愣地说:“你不会是第一次吧!” 我摇摇头,脸烫得好象马上就要烧起来,顾城微微一笑:“我会很轻的。”他抚摸着我的脸,我感到他的手好凉。 “不要!”我大喊,顾城吓了一跳,我感到他的手微微颤动,然后松开,他笑了笑说:“和我,还没准备好吧,是不是不习惯?那下次好了,……” “不要!”我又是大喊,顾城很是困惑,停在那里,完全不知所措。 难道他看不出吗?我有多么需要他,相隔两年,对他的爱,对他的欲,都是同样的饥渴。看见他在深深的呼吸,胸膛有节奏的起伏,在他那层薄薄的衣服下,包裹着他那个让我既陌生又熟悉的身体。 我突然上前扯掉他的衣服,拽开他的腰带,双手搂住他的脖子,用力的吻着他,确切的说,不是吻,而是在咬。我看到,顾城脸上显露痛苦的表情,他的嘴张得老大,但他只发出几声很轻的闷哼。 他很快就做出了反应,象疯了一样拔光我全部的衣服,我能感到他的身体也在颤抖,他的手摸索着划遍我的全身,直到此时,他柔软的唇才删删赶来,热烈地狂吻我。 当他进入我的身体的那一刻,可能是他太兴奋用过力了,也可能是我等待这一刻等得太久了,我居然感到一阵悸痛,不禁叫出了声,不过这让我们更加的兴奋,两个人在床上拼命地纠缠在一起,我脑子里白茫茫一片,只想与他无穷无尽的缠绵,仿佛整个世界已经被我们遗落。 突然,顾城抬起头,皱起眉头说:“对不起,子晴,我快控制不了。”我撩起他的长发,微微一笑:“没关系,我正在等你。” 他释然地闭上眼睛,欣喜的说:“我来了,子晴,我来了。”他脸上的表情复杂地难以形容,紧咬着嘴唇,一副痛并快乐着的笑容。然后,他瘫倒在我的怀里,抽搐着,我抱着他,轻咬着他的肩,双手抚摸着他的后背,那一刻,我听见,我开怀的大笑声。 我终于得偿所愿,拥有了他的全部,以后,他的心和身体,都是我的了,我怎能不笑。 第四十八章 女为悦已者荣 顾城一只手托着腮,侧过脸,出神地凝视着我,他的另一只手伸向我,纤细的指尖轻轻划过我的全身,好象在描绘我身体轮廓的线条。 我不好意思的一笑,说:“在干嘛呢?” “子晴,你知道,你有多美吗,你是个走到哪里,都让人惊艳的女子,你与生俱来的古典美,就象顾恺之笔下的洛神,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飖兮若流风之回雪。即使站在众多漂亮的女生当中,也能让人第一眼就看到你,因为你和她们是那么的格格不入,更何况,你还是个成绩优秀的尖子生,一直以来,我只能远远的偷望你,不敢奢望过你,没想到今天,我们居然可以睡在同一张床上,真象是在做梦一样。”顾城满脸的喜悦之色。 我以为只有我在偷看他,没想到他竟和我一样,都有偷窥对方的癖,怪不得,没见他画我,却绘出那么多张我的肖像画,原来都偷偷记在心里了。 “和你靠得越近,越是无法自拔地爱上你,因为发现你的美,远远不止于此,你的眼神干净清澈,只有善良单纯的人才拥有这样的眼神。你时而冷傲,时而热情,就象月亮一直在不停变幻着阴晴圆缺,让我进退不知所措。每当看着你,就有冲动想要拥抱你,亲吻你,于是,心里更加莫名的害怕,怕若是爱上你之后,会有一天失去你,所以,我不敢靠近你,连看都不敢看你,刻意地躲避着你。但是后来才发现,没用的,因为我的心其实早被你带走。你不在的那两年,经常梦见你,梦见我们在一起的情景,思恋你的心情与日递增,到最后,思绪混乱得常常直到天亮都无法入眠,想做一个有你的梦都不行。可惜知道的太晚了,我只能暗暗期盼着,如果某天你能再次出现,哪怕是受伤,我也一定不顾一切的去爱你。没想到那天,你竟意外的站在我面前,这难道不是老天的安排吗?”顾城怅然若失地、长长叹了一口气。 他说我象月亮,一直在不停变幻着阴晴圆缺,他何尝不也象月亮,一面温柔,一面冷漠。两个月亮一样的人,想到这里,我居然掉下泪来,连我自己都感到意外。 顾城捧起我的脸,吻去我的泪,说:“我的傻女人,我们都在一起了,还哭什么?” 他说的每一个字都让我心神摇荡,所谓,女为悦已者荣,现在就算让我立时死在他怀中,也不枉费此生,也不枉爱过他一回。 “子晴,你的肤质,真好。”顾城爱不释手的触摸着我的皮肤。 “你的肤质也很好啊!在男生中,算是罕见的。”我同样抚摸着他的皮肤。 “呵呵,哪能和你相提并论,从没见过这么美的皮肤,晶莹光洁、温润如玉,就好象,就好象澄心堂纸。” 不愧是顾城,赞美之词都与众不同,总是念念不忘联系他的专业。也亏得是我,若换了别人,不知道是否真的听得明白。我早已习惯,别人对我肤质的赞美,听到耳朵生茧,不外乎那些话,但是今天,还是第一次听到拿我的皮肤比作澄心堂纸,着实令我耳目一新。 闻名天下的澄心堂纸,好比书帖中的《兰亭序》,史籍中的《史记》,曲谱中的《广陵散》。后主李煜,在南唐最后的岁月里,不顾三尺宫墙外被踏碎的大片山河,不顾九五至尊的帝王身份,穿上工匠的衣服,亲自动手,与一群宫里的造纸匠人,潜心研究多年,终于制造出的一种优质书画纸,因为工艺复杂,造价昂贵,只有在南唐宫廷内才能使用。南唐灭亡以后,后主被宋太宗毒死,这种极品书画纸也就此失传。 据说,这种纸“肤如孵膜,坚洁如玉,细腻光润,厚薄均匀”,是历代文人墨客可欲不可求的纸张。行书中的极品,蔡襄所书的《澄心堂纸帖》,用纸正是澄心堂纸,可能正因纸张的缘故,呈现出蔡襄书作少有的情况,整篇书作给人以雍容华贵、温润有秩的韵致。欧阳修曾收藏有几轴澄心堂纸,好友梅尧臣从他哪里获赠两轴,喜出望外,当即赋诗:“昨朝人自东郡来,古纸两轴缄滕开。滑如春冰密如茧,把玩惊喜心徘徊。” 现在,顾城说我的皮肤好象澄心堂纸,再也没有比这个更让我心动的比喻。就仿佛,昨夜春风忽至,晓寒人初醒,轻推轩窗,惊见,满庭桃花竟自开。 “那,那在我身上作画好吗?”我痴笑。 “啊?”顾城一愣,木木地看着我。 “难道你不想在澄心堂纸上作画吗?” “你是说真的吗?”顾城又惊又喜。 “你说呢?”我继续痴笑着。 “那你想我画什么呢?” “嗯,嗯,……,”这倒是难住了我,只要是他的画,我都喜欢,左思右想,忽然想起,第一次知道他的名字,是因为那张他获奖的喜报,能让他获得全国第一的画,必定不同一般,我还没有见过,那会是怎样的画呢?“那就画你高一时获奖的画吧!” 第四十九章 红花、青蝶 我拿起梳子,坐在镜子前,一边梳理头发,一边偷望顾城,他正准备着毛笔、清水、墨、颜料,一脸认真的神情,我按捺不住内心的喜悦,想当初曾经希望成为他笔下的荷花,没想到今天,这个愿望竟成为现实,我又听到自己的笑声。 也许是我的笑声,惊扰了顾城,他抬起头,看着我也笑了起来,我侧眼看到镜子里,两个人都是一样痴傻的笑容。 不知何时,顾城已经站到我身后,从我手里拿过梳子,小心翼翼地给我梳理头发,看着他修长的手指穿过我的发丝,每一个动作,都令我心醉,就仿佛春风吹皱了湖水,荡起朵朵涟漪。 他的手,在空中划过几个优雅的弧线,我的长发被他轻轻绾起,在脑后堆出青螺一般的髻,没有盘头的发夹,顾城随手从桌上摸起几支铅笔,象簪子似的插在发髻之中,在确认已经固定好,不会再散开,他松开双手,凝望着镜子里的我,忘情的说:“子晴,你这样子,象极了一千多年前,画卷里的女子。”我绯红了脸,害羞的低垂下头。 我闭上眼,享受着,顾城执毫在我后背游走的那种感觉,有一点痒,有一点凉,我安静地坐着,心里说不出的快乐。 这幅画,是不是画了一千年啊?我等着等着,不知不觉昏睡过去。梦里,夕阳余辉下,天空飞旋着点点杨花,我看到,一个长衣宽袖、白衣如雪的男子背影,伫立在花香满径的庭院中,西风经过,轻轻撩起他长及腰际的长发,隐约听到,他嘴里吹奏出长长的、幽幽的啸声。他是谁?背影那么熟悉、又那么陌生、还那么遥远。 我猛然惊醒,发现自己躺在床上,还是顾城的那张床,只是身边没了顾城,我一下子坐起来,抬眼发现窗外,天已经黑了,顾城一定又去忙他的家教。 我下了床,桌子上干干净净,好象什么事也没发生,记忆里的一切,他在我后背作画,对我所说的绵绵情话,难道都是我的梦吗? 懒懒地走到镜前,镜子里的我,头发披散着,并没有盘什么发髻,果然只是个感觉很美的梦,一阵失落感涌上心头。 转身,打开灯,四下去找我的衣服,准备穿上后就离开这里,偶一个不经意的回头,令我再次回过身,靠近镜子,把长长的头发捋到胸前,呆呆地望着镜子,然后,我开始微笑。 我的后背上,绽放着一种我不知道的花,开得绚丽烂漫,那花有着六片红色的花瓣,很红,很红,红得好象能滴下血来。红色的花瓣,黄色的花蕊,绿色的叶茎,简单的三种颜色,却令人耀眼的眩目。 花丛上方,飞舞着一对青蝶,黑色羽翼中的蓝色斑纹,闪着灼眼的荧光,它们就象真的一样,让人不敢去摸,生怕它们就此飞走。 画面精致入微,花瓣的柔软、叶茎的脉胳、青蝶翅膀的纹路,可以让人清晰的感觉到,看画的人,仿佛是在看一张高清的照片。 难怪他能拿第一,这画,不管是谁,只要看上一眼,就难以忘记。 认识顾城的人,都说他是个天生的绘画胚子,他的画有着自己独特的魅力,清丽的画风中透着妖冶之气,一下能够勾住你的眼神,摄走你的魂魄。 第五十章 血芙蓉 可能是今天太过兴奋,也可能是下午睡了一会,回家后,夜里翻来覆去,睡不着,脑子里总是浮现和他的一幕一幕,过去的和现在的,想着他暖和的身体,那一低头温柔的笑,还有缠绕在他指间的水墨芬芳。 等到凌晨两点,这时顾城应该回到家了吧,我拿起手机打电话给他,他接了,带着些许担心的语气:“子晴,怎么还没睡?” “睡不着。” “为什么,失眠了吗?” “因为,因为想你啊。” 顾城笑起来:“下午不是才见过面,又想了吗?” “难道?你不想我吗?” “呵呵,不能因为这样,就不睡呀,我跟你正好相反,现在头一着枕,就能睡着,不象以前,总是失眠。” “嗯,陪我说会话吧。” “好。” “说什么好呢?对了,你在我背上画是什么花呀?” “血芙蓉。” 芙蓉,如雷贯耳,历代文人最喜欢吟咏的花儿之一,想到这,不由得想起,高中时常常出现在脑海里那幕带着悲壮的幻象,耳边再次响起《阳关三叠》的歌声,一个孤单幽长的身影,迎着落日踏过阳关,而此时此刻长安的芙蓉已经开放,带着沁人花香的微风熏得恋人们如痴如醉,有谁会记得西出阳关的那位有情人? 我摇摇头,一笑,总算是苦尽甘来,还好,那个可怜的身影不是我,现在,我才是赏花的人。曾经以为,芙蓉应该长得和牡丹一样雍容华贵吧,颜色应该是缤纷多彩的吧,但是,这个也叫芙蓉的血芙蓉,花瓣如此简单,只有六片,颜色如此纯粹,只有一种颜色,红色。 “血芙蓉?是因为花的颜色吗?这花虽然很美,不过怎么看,怎么觉得不现实,世上真的有这种花吗?”我问。 “没有了,”顾城淡淡的说:“这只是个传说。” “传说?”那会是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呢,我说:“那就给我讲讲这个传说吧。” “呵呵,要说起来就长了,你真的不想睡了吗?” “讲给我听吧!我想听。” “那好吧。” …… 盛夏的夜晚,琉璃砖堆砌成的宫殿前,一队宫人手捧着托盘,鱼贯而进走入殿门,她们分立两旁,轻轻掀开托盘上的红绢,托盘里呈着一颗颗璀璨夺目的月明珠,顿时整个大殿如同白昼一样,光明透澈,也照亮了宫殿深处的鲛绡帐。 帐内铺着冰簟的床榻上,半躺着一个长衫宽袖的男子,他翻身坐立,身形毋自摇摆不定,此时旁边伸来一双素手将他扶住,羊脂般的肌肤隐隐闪光,那双冰肌玉骨的手来自男子身旁站立着一位女子,只见她双眉之间贴着花钿,身穿杏黄色大袖罗衫、月青绣花抹胸、朱红石榴长裙、披帛,头顶盘着高高的云髻。她的容貌,所有见过的人,只要看上一眼,眼神就再也舍不得从她身上移开,那是何等的倾国倾城之色啊。 “陛下,您醉了,还是不要起身了吧。”女子说。 “朕没有醉,夫人不信,朕即时就能填词一首,”男子握住女子的手说:“如能与夫人月下咏词,才算是不辜负如此良夜。” “陛下有此雅兴,臣妾安敢有违?若陛下填来,妾当按谱而歌。”女子微微含笑。 宫人在桌上放好纸笔,男子不假思索,一挥而就,将纸递与女子,女子捧着词笺,清唱道: 冰肌玉骨,自清凉无汗。水殿风来暗香满。绣帘开,一点明月窥人,人未寝,欹枕钗横鬓乱。起来携素手,庭户无声,时见疏星度河汉。试问夜如何?夜已三更,金波淡,玉绳低转。但屈指,西风几时来,又不道流年,暗中偷换。 唱罢,女子忘情的凝眸一笑,两腮浮现一对醉人的笑靥。男子直看得呆住,情不自禁的把女子搂到怀中。 第五十一章 爱是一种毒药 我知道顾城刚才说到的这首词,是苏轼的《洞仙歌》,讲的是后蜀皇帝孟昶和他的慧妃徐氏,慧妃就是五代史上著名的美貌才女,蜀主孟昶爱称她为花蕊夫人。苏轼在听完家乡一个幼时曾在后蜀宫中当宫女的老妪口述后,叹息不已,原来孟昶的词作已经丢失,苏轼根据他留下的残句:“冰肌玉骨清无汗,水殿风来暗香满”改续而写。 …… 时近中秋,蜀主携慧妃出驾游玩赏花,只见沿城四十里远近,遍地开着一种长着六片花瓣、颜色斑红的花,空气中到处弥漫着近乎梅花清香的味道,那就是红桅子花,慧妃最喜欢的花,又称红芙蓉,是道士申天师所献,据申天师讲这花只有天上才有,因为慧妃喜欢,蜀主命人在城里城外遍栽芙蓉花。 现在正是芙蓉盛开的时节,满地如同铺了锦绣,一路上,蜀主携着夫人的素手,两边宫人莺莺燕燕,时不时口呼万岁,好似身处太平盛世,一片歌舞升平。然而花蕊夫人看到,蜀主回眸时眉弯凝结的暗伤,她轻声说:“陛下,您怎么了?”蜀主将头伏在花蕊夫人的肩上,幽幽道:“明年今日,不知我们是否还能见到如此美景。”说罢,长长的叹息。凉风升起,芙蓉花的倒影映在池水中,被水波荡漾着,忽而横斜,忽而摇曳。 此时,中原地区的后周正上演一幕“黄袍加身”的闹剧,赵匡胤效法郭威,取代后周君临天下,改国号宋,整军经武,南征北伐,目标逐渐指向后蜀。宋太祖乾德二年十一月,太祖赵匡胤命忠武节度使王全斌率军六万向蜀地进攻,并命工匠在汴梁为蜀主孟昶建造屋宅,势要一举拿下后蜀。 这夜漫天大雪,王全斌率军兵临城下,宋军人人奋勇,十四万驻守成都的蜀兵竟不战而溃,一时间城内大乱,蜀主站在宫墙之内的高台上,望着远处的火光,悲叹道:“我父子以丰衣足食养士四十年,一旦遇敌,竟不能东向发一矢!”久久伫立雪中,一动不动,慧妃此时赶来劝道:“陛下,天寒地冻,还是回寝宫吧。”蜀主望着花蕊夫人摇头说:“不要再称我陛下,过了今晚,我已不再是你的君王,我们都将成为他人的奴。”说罢,两人相拥缀泣,泪湿前襟。 乾德三年元宵刚过,蜀主孟昶自缚出城请降,自王全斌出兵之日算起,至后蜀灭亡,只用了六十六天。 绿柳才黄的时分,孟昶,花蕊夫人等一行被押赴汴梁。到达汴梁后,宋太祖赵匡胤封孟昶为秦国公、检校太师、兼中书令,并厚赏,连他的侍从家眷也一一赏赐。孟昶携家人进宫谢恩,他们刚一上殿,太祖赵匡胤顿觉一股香泽扑鼻而来,抬眼见孟昶母亲身后跪着一位绝色女子,越是仔细端详,越是觉得她千娇百媚,难以言喻,不禁两眼直盯住花蕊夫人,一眨不眨。花蕊夫人感到有些异样,抬头瞧见宋朝皇帝痴傻傻的眼神,赶紧低下头往蜀主身后躲避。 太祖命赐宴,饮酒中间,太祖道:“久闻花蕊夫人的才名,今日可否作诗一首。”孟昶见赵匡胤的眼睛一直流连在慧妃身上,心中愤闷郁结,可又不敢抗命,只得向花蕊夫人点头示意。 此时,花蕊夫人已经身不由己,只得从命,只见她略加思索,吟道: 君王城上树降旗,妾在深宫哪得知。 十四万人齐解甲,更无一个是男儿。 众人大惊,这诗字里行间透着亡国之痛、故国之思,无不为花蕊夫人捏汗,殿内一时寂静无声。 然而,赵匡胤竟起身拍手,笑说:“好诗,不愧是花蕊夫人啊。” 花蕊夫人抬头偷望了太祖一眼,见他正直直地盯着自己,赶紧低头借故告退。这临去时的秋波一转,直把宋太祖弄得心猿意马,相思情根深种。 孟昶一家人走后,太祖终日心神不宁,睁眼闭眼,看到的都是花蕊夫人,耳畔总有她动听的声音。他想独会花蕊夫人,但礼法所限,不便特行召见,恐引臣下非议,左思右想,还是没有办法。 弟弟晋王赵光义进宫与哥哥议事,见哥哥心不在焉,神不守舍,便问何故。太祖一向很宠爱这个弟弟,从来都是直言不讳,就说出自己爱慕花蕊夫人的事。晋王听完,哈哈大笑,说:“这有何难,若是秦国公不在了,陛下不就可以顺理成章,迎接夫人入宫了吗,陛下放心,此事就交与臣弟好了。” …… 蜀主入汴的第七天。自中午从晋王府里赴宴回来,孟昶渐觉肚腹隐隐作痛,到了傍晚,痛得坐卧不安,他从床榻上艰难地爬起,跌跌撞撞的走到庭院,但见夕阳余辉下,西风吹乱了他披散的长发,突然他感到嗓子发甜,嘴略张,一口鲜血喷溅在庭院地里新栽就的芙蓉枝叶上。 “陛下,……”身后又传来那动听的声音,只是那声音带着哭腔。 孟昶回身看到花蕊夫人满脸是泪,他嘴角轻扬,微微一笑:“呵呵,我说过了,我早就不是你的君王,以后,忘了我吧,你从来就不缺少君王的宠爱。”说完,他嘴里不停的流出鲜血,染红了胸前的衣襟。 花蕊夫人哭着上前扶住孟昶,但是他已经颓然倒下,倒在花蕊夫人的怀里,她感到他的身体在拼命的痉挛,她紧紧的抱住他,生怕他会从她怀里溜走,但是,渐渐地,那个身体没了动静,她低头看见,他已经闭上眼睛,安静地躺在她怀里。 她就一直这样地抱着他,直至天黑,明月当空,她脸上的泪已经被晚风吹干,忽然她竟露出一个妖娆又坚毅的笑容,她抬手轻轻拭去了他嘴角残留的一抹嫣红。 第五十二章 逆伦 太祖闻听孟昶已死,辍朝五日,素服发表,赙赠布帛千匹,葬费尽由官给,追封为楚王,葬孟昶于洛阳,家眷仍命留汴京。孟昶死得不明不白,家人还不得不再次入宫谢恩。太祖见花蕊夫人全身缟素,愈显得明眸皓齿,冰肌玉骨,传诏留她在宫中侍宴。 饮了几杯酒的花蕊夫人,红云上颊,更觉妩媚动人,赵匡胤携着花蕊夫人的手,同入寝宫。不久,太祖封花蕊夫人为贵妃。自此太祖每日退朝必到花蕊夫人那里,饮酒听曲,共度良宵。 又快到中秋,贵妃徐氏宫里遍种的芙蓉花一齐开放,宫内迷漫着清幽的芬芳。 这日,晋王赵光义路过宫前,看见贵妃独立在庭院中,面向西方,目光深邃幽长,仿佛穿透了厚厚的宫墙,望到很远很远的地方,他忽然莫名的感到心里一紧,象被人抓扯似的痛。 他走上前,恭敬的行礼说:“贵妃娘娘,今年的芙蓉花开得好鲜艳啊。” 贵妃含笑回眸,笑容温婉恬静,露出一对迷人的笑靥,动听的声音飘然而至:“是啊,今年的芙蓉花开得比以往更鲜艳,花瓣只有一种颜色,红色,红得好象能滴下血来。” 晋王脸上有些困惑:“什么?”他眨了眨眼,难道自己眼看花了吗,明明那些花瓣是斑红色的。 只听贵妃叹息一声,说:“可惜明年,再看不到花开了。” 晋王已是满脸困惑:“不会的,娘娘,到了明年这个时候,芙蓉还是会开花的。” “不会开了,我知道。” “为什么?” “今年花开得太艳丽了,已经耗尽了它们这一生的颜色,所以它们,再也不会盛开了,不会了,……”花蕊夫人闭上眼,深深地叹息,有晶莹的泪珠从她的眸子里滑下,她突然握住赵光义的手,泪水滴落在晋王的手背上,他感到那泪水冰冷。 “贵妃娘娘,您?……,”晋王不知所措,他脑子里白茫茫一片,他知道和她是不可以有肌肤之亲,那是他的嫂子,是当今皇帝的贵妃,理智告诉他,应该马上离开这里,但是他始终呆在原地,一动不动。 “没有其他人的时候,直接叫我蕊儿吧。”贵妃说。 微风吹过,晋王闻到一股芳泽的花香,从她身上飘来,他不禁意乱情迷,身不由已地单膝跪下,亲吻着她的手,“贵妃娘娘,……,蕊儿,我不是在做梦吧。” 他抬头,看到贵妃在温柔的笑。 …… 九转重回的长廊内外,雾气迷蒙,两个人的身影在其中若隐若现。 “我们这样,总有一天会被你哥哥发现,你知道我们会有什么样的结果。” “太后已经有谕,会让我继承哥哥的帝位,到那时,你将成为我的皇后。” “皇后?哼,只怕是冷宫里的废妃吧!” “蕊儿,不要这样说。” “呵呵,就算侥幸不被发现,等你坐上宝位的那天,我头发也等白了吧,那时,我苍老的面容,你还会要吗?” “那你要我怎么办,他是我的哥哥。” “懦夫,你有胆子和嫂子上床,却没胆子迎娶嫂子。” “可是,他是当今皇帝,我是他的臣子,怎么可以娶皇帝的妃。” “我不会等太久的,如果你不动手,总有一天,我会把和你的丑事全部告诉陛下,让他杀了你。” “你别忘了,那样,你也会死的。” “呵呵,几年前,我的心就已经死了,也不在乎多死一回,能和你一起死,总比被废被忘的好。” “蕊儿,……,你再等等,我答应你,不会用多长时间,我将成为大宋的皇帝,会的,很快的。” “好,我就再相信你一回。” 第五十三章 迷乱的爱 御花园狩猎场内,太祖皇帝和一帮臣子扬鞭打马而去,这里只留下贵妃和晋王。 两个人骑在马上,目光彼此对峙着。 “赵光义,我不会再相信你,今天,我会告诉陛下,他最宠爱的臣弟是如何背着他,跟他最宠爱的妃子做过多少次无耻的事。” “你疯了吗?我不是叫你再等等,我既然答应你,就一定会做到。” “不,我不想再等了,因为我永远也等不到那一天。”贵妃眼中流泪,她举起鞭子,狠狠地抽了马背一下,马立时撒开四蹄,向皇帝的方向跑去。 晋王紧咬嘴唇,眼中露出愤怒凶狠的光,他一手抓起长弓,一手从箭壶里抽出铁箭,弯弓搭箭,对准远去的花蕊夫人背心,他咬咬牙,闭上眼,松开了箭羽。 一声清脆的弓弦声响,不远处,传来有人翻身落马的声音。 赵光义睁开眼,此时,花蕊夫人已经跌落地上,她的胸前露出一截箭头,鲜血染红了她的白色素袍,她张着嘴不停的喘息。 晋王忽然觉得眼前的大地在不断往下塌陷,他跳下马,连滚带爬地冲到花蕊夫人身前,抱起她,眼中流泪道:“蕊儿,你为什么非要逼我。” 贵妃愤恨道:“你这个骗子。” “不,我答应你的事,就一定会做到,只是不是现在,你为什么就不能再等等。” 贵妃凄然一笑:“我不等了,我等这一天已经等得太久太久,当日,你们兄弟毒死了我的夫君,我就该一死以谢他对我的宠爱,苟活至此,为的就是让你们兄弟反目,让大宋朝纲大乱,让你们兄弟也尝尝什么叫国破家亡、夺妻之恨,但是我错了,你们不是那么容易离间,这一天我想我是等不来了。” 晋王啜泣道:“你这个蛇蝎女人,你知道吗,你成功了,我们已经再不是以前的兄弟。” “是吗?可惜太迟了,希望你不要忘了你对我的承诺,”贵妃嘴角挂着落莫的笑:“我心里还有一个结,这世上只告诉你一人知道,一直以来,我以为我深爱着孟昶,但是有天,我发现我竟然也爱上了你,我怎么可以爱上仇人,这是连我自己都不能原谅的事啊。”她伸手忘情地抚摸着晋王的脸,忽然她的头一歪,手也瘫软掉落下去。 赵光义抱紧她,痛苦的捶胸,仰面对着天空大声呼喊:“天啊!──”。 喊声惊动了远处的人们,马蹄声渐近,太祖勒马而立,见花蕊夫人死在弟弟怀里,大惊失色,又一脸茫然。 此时,赵光义放下花蕊夫人,站起身,跪在太祖马前,说:“贵妃娘娘一直在媚惑臣弟,象这样的女子,绝不可以留在世上,臣弟帮陛下杀了她,陛下应当以江山社稷为重,不能再沉迷于她的美色。” “你,你,……,” 赵匡胤怒不可遏,翻身下马,道:“她是我的妃子,要杀她怎么也轮不到你!你以为你已经是当今天天子了吗。”说完,他拔剑指向赵匡义,剑尖在阳光下闪着寒冷的光,赵光义一言不发,抬起脖子静静地等待。 周围大臣们纷纷跪倒,劝谏声一片“陛下,不可为一女子而乱了兄弟之情啊!”“陛下息怒,徐氏贵为皇妃,享尽陛下的宠爱,竟然还媚惑晋王,是红颜祸水啊,死了正是朝廷的幸事,陛下后宫佳丽何止三千,不能为了这样水性杨花的女子,失掉兄弟呀”…… 太祖望了晋王良久,长叹一声,收剑上前扶起晋王,“爱卿,做得好啊!”然后,他看了一眼倒在地上的她,转身翻身上马,挥鞭而去,连一个回头也没有。 …… 多年以后,金壁辉煌的深宫大殿之内,每当夜深人静之时,总会看到一个身穿帝服的男子,一动不动站立着,出神的凝望,卧榻前墙上挂的一幅画,在银烛的灯光照映下,画上绘有一位美得比花还要妖娆一千倍的女子,她身穿皇后袆衣,头戴华美的九龙四凤冠。 陪侍的宫女,都以为那是故去的皇后,只有太祖朝的老宫女,才知道那女子并不是皇后,而是死于当今皇帝箭下的那位前朝贵妃。 第五十四章 一个人的恋爱日子 我以前曾听过花蕊夫人的故事,但是,顾城讲的这个,是我觉得最凄美,也最动人的一个。故事还没结束,我已经在流泪,直至哭出了声。 顾城讲完,清了清嗓子,说:“傻瓜,你哭什么,这只是个传说,又不是真的。……其实,只有一部分是传说,另一部分是我编的。” “那么,最后,孟昶和赵光义,花蕊夫人倒底爱谁更多一些呢?”我很困惑。 “呵呵,……,可能连她自己都弄不清了吧。其实,恨一个人,比爱一个人,要更加难吧。慧妃,可以无所谓别人说她是个水性杨花的女人,在孟昶死的那晚,她已经抱着必死的决心,她是为了给孟昶报仇,用她的美貌去诱惑毒死夫君的赵匡胤兄弟,她要离间兄弟俩,让宋国朝纲大乱,但是,后来,她发现自己已经不是在报仇,而是真的喜欢上了赵光义,她已经背离了她的心,这才是她活不下去,一心求死的理由吧。血芙蓉应该是她心中盛开的花,只有简单的六片花瓣,只有纯粹的一种红色,”说到这,顾城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又说:“在诱惑晋王的那一刻,她就知道,这花以后不会再开,不会再开了。” 艺术节过后,我和顾城已经好几天没见着面,他的时间表排得满满的,不是上课,就是在家教,中午、晚上在学校食堂勤工,夜里还要去快餐店打工。我劝他说钱总是挣不完的,而健康可是想买都买不来的,他无所谓地说,谁叫我选择了艺术这条路,学了之后,才知道艺术专业真的很费钱,但是,已经上了贼船,也就只能一直走下去。 做了穆涛两年女友,班上的同学都还以为我是单身,常常会遇到,有男生刻意地接近我,我对他们总是爱理不理,后来,我的清高冷傲在院里,乃至学校都出了名,成了众多男生眼中的刺猬。获得这样的坏名声,一点也不能怪穆涛,因为如果他是在南京上学的话,一定都会天天来接我下课,他是个太阳一样的人,总是温暖着我,小心地呵护我,可是我偏偏喜欢月亮一样的顾城。穆涛对我实在太好了,好得,我到现在,还是不敢和他说,我和顾城已经相爱的事实。 现在,和同在一地的顾城恋爱,情况却没有任何改变,每天,我还是一个人上课、下课,一个人吃饭,一个人回家,实际上,过的比以前更寂莫,我和穆涛虽然不能见面,但是每天是一定要煲电话粥的,现在,我只能冷落穆涛,电话里象征性的寒喧几句,我想,他多少应该感觉到了吧,只是他为什么不问我原因呢?那样的话,我就勇气说出来,他总是一个字也不提。 我不敢和顾城煲电话粥,怕打扰他少得可怜的四个小时睡眠时间,每天我都把闹钟设在在凌晨两点定闹,那是他到家的时间,好记得给他打个电话,道声晚安,其实应该说早安更准确吧,每次,他总舍不得挂电话,都是我狠着心挂断电话,我不想让两年前的一幕再次上演,如今,我不再是那个只知道学习和恋爱的幼稚小女生。 实在是太想他了,今天好想见一见他,但是,那也只能想想而矣,下课了,看着身边的姐妹一个一个和男友牵手离去,她们欢快的脚步、清脆的笑声,更加衬映出我的失落孤单。 戴上头盔,一个人坐上助力车,转动油门,漫不经心地往校门骑去。快到门口,突然感到整个车子猛得一震,我连人带车歪倒在路边,怎么回事呀,我站起身,扶起车子,上下左右看看,还好,人没事,车子也没事。 一辆大红色的轿跑,在我身边略停了一下,我看到它的前框上有一道刮痕,原来是它碰了我的助力车,怪不得呢?可是,它竟然只是停了一下,就扬长而去。 太过分了,开车的人都不知道要道个歉吗?也不打听打听,建筑院的严子晴可是有名的刺猬,不是豆腐软趴趴的好欺负。 猛地转动油门,我的小助力车带着我象一阵旋风,竟然赶上了那辆轿跑,我用力地拍着驾驶室的车窗,大喊:“停下来!给我停下来,混蛋!” 第五十五章 再见陌生人 红色骄跑终于停下来,车窗缓缓降下,我看见,里面坐着一个戴墨镜的男子,他的头烫得卷卷的,还染了醒目的大红色,嗬,他以为他是樱木花道吗?他和他的车真配呀,应了那句话,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我暗笑,平生最讨厌染发的男生,更讨厌烫发的男生,居然都让我撞上了。他身边的副驾驶位上还坐着一个漂亮的女生。 “什么事?”他说。 什么事?嘿!他竟然还说什么事?真当没事人似的,十秒钟前,他刚撞了我,就想一走了之吗? “哎,你不知道,你撞了我吗?”我气愤地说。 “知道,怎么啦?”他说着,嘴边露着一丝不屑。 “知道,还说怎么啦?你到底懂不懂规矩啊?” “你不是没事吗?” “没事,你就可以走啦!” “切!”他不耐烦地吐了这个字,很快,从车窗里飘出五、六张百元大钞,它们落在地上,刺伤了我的眼睛。 轿跑发出马达的轰鸣声,排气管吐出一股清烟,呼啸着从我身边离去,我气得浑身发抖,再想转动油门追上它已是不可能,我摘下头盔奋力向它扔了过去。 哐当,我的头盔准确无误的砸落到轿跑的后窗,然后是尖锐的刹车声,轿跑瞬间停住,车门一开,那混蛋跳了下来,我脸上带着得意的笑,让你见识见识什么是真正的刺猬! “喂,你疯了吗?也不看看这是什么车?”他冲我大吼道。 “知道!开宝马就可以吊吗?”这回,论到我不屑的在笑。 他心疼地摸摸后窗,回头看看我,愤怒地叫:“这不是华晨宝马,这是进口宝马,你知道有多贵吗,车窗咂坏的话,卖了你也不够赔。“ “切,”又论到从我嘴里吐这个字:“做你的千秋大梦去吧,你想买,我还不卖呢,我可是卖艺不卖身。”说完,我都觉着奇怪,莫名其妙,怎么说出这样的话。 他愣了一下,然后突然笑起来,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马上就让我想到顾城,和他的好象啊。 “原来是花痴精!”他说。 什么?居然还骂我,而且骂我花痴精,这还是我从来没有遇到的事,我正要发飙。 他摘下了墨镜,我的脸顿时红得跟他的车颜色差不多,妈妈的,真是冤家路窄,今天撞邪,怎么遇到他了。 他,长着,白皙的皮肤,精致的五官,正是在艺术节那天,我拥抱的陌生人,和顾城长得很相似的那个陌生人。 我吱唔着,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办。 “喂,花痴精,你是不是故意的?” “故意的?什么意思?”我不解。 “想认识我,用不着这样吧!”他轻蔑的笑。 他还真把我当花痴啦,“切!变色龙,我看你是自恋狂吧!”我愤愤道。 “什么?变色龙?自恋狂?”又论到他不解了。 我指指他的头发,“上次是黄色,这回是红色,不是变色龙吗,我压根就没认出是你,怎么可能想要认识你,你不是自恋狂是什么?” 他咬牙切齿的说:“花痴精,你的嘴还真是凶啊?” “喂,不要再称我花痴精,上次,是个误会,我是认错人了,实在是你长得太象我喜欢的一个人。”我解释说。 “我象你喜欢的一个人?呵呵,花痴精,想泡我,你这套太老土了吧!”他狠狠地白了我一眼。 真是无药可救,他的自恋已经到了病入膏肓的地步,和他没什么好再解释的了,我捡起头盔,拍掉上面的灰,然后,转身坐上助力车,戴上头盔,准备转动油门。 他却站在我车头前,拦住了我,我抬起头,和他这面近距离,仔细看他,还真是象啊,除了发型,衣服,真是象极了顾城,但是,还是有点不同,顾城脸色有些苍白,而他的脸色很健康,带着阳光,这种灿烂的光泽,倒是有点象穆涛呢。 “好狗不挡路!”我逼视着他说。 第五十六章 计较 “花痴精,你砸了我的车就想走吗?”他伸手抓住我的助力车车把。 “你的车不是没事吗?”我撇撇嘴。 “表面上看不出来,万一是暗伤呢?到时我往哪找你赔?”他不依不饶。 “嗬!”我真是服了他,明明后窗上丝毫无损,还是开宝马,开进口宝马的人呢,比女人还会斤斤计较,从没见过这号人,今天算是遇上了。 “那你想怎么办?”我不耐烦地说:“你不是想讹我吧!” “你哪个系的,留下姓名,要是车子有事,我好找你赔呀!”他说。 我无奈的摇摇头,叹口气说:“好啊,我不怕告诉你,我行不改名,坐不改姓,建筑院99建筑学1班的严子晴,有种你来找我就是,还要不要电话号码呀?” “那当然更好。”他向我伸出手。 “干嘛?”我愣住,身子往后退了退。 “躲什么?把号码写我手上。”他的口气居然带着命令的意思。 切,还真要呀?我心想,不服气的也向他伸出手,说:“那你也得把姓名和号码留下。” 他眨一眨眼,傲慢地说:“我可不随便留号码给女生。” “切,臭美,你想歪啦,你说你车有暗伤,我刚才被你撞倒,说不定也有暗伤呢,到时,我到哪找你赔呀?”我愤愤地说。 “好啊,大家彼此彼此。”他嘴角上翘,露出一丝诡魅的笑。 我们互相在对方手掌上留下姓名号码,然后各自转身扬长而去。 转动油门前,我回头望了望他的背影,他穿着雪白的外套,领口翻出里面烟灰色的帽衫,下面是青色的花格子呢裤,很跳眼的搭配,看服装的款式、质地,多半是昂贵的国际品牌,还有他说话的口气,还有他的宝马,百分百,可以肯定,他是个有钱的富家公子哥。 其实挺讨厌象他们这类人,在校园里大摇大摆,好象是女生就一定会喜欢他们,不就是靠着父母吗,有什么可以拽的。不过,说真的,他这样子确实好看,我想,如果换成顾城穿成这样,那该有多么好看啊,他还从来没穿过这样华丽的衣服。 我猛地甩甩头,胡思乱想些什么呀,还是喜欢顾城,没有粉饰,自自然然的,保持着原始的样子,我不就是喜欢那样子吗,怎么今天会有别的想法。 低头,展开手掌,看见上面写着“凌浩,139519……”,原来,和顾城长得很相似的人叫做凌浩,我淡淡一笑。 当爱的越多就会计较的越多,计较自己付出了多少得到了多少。 聚少离多的日子过长了,让我渐渐生出不满,不知不觉从何时起,我对顾城说的话,字里行间夹着刺,刺伤了顾城,也同时刺伤了自己。 …… “今天小欧的男友送了她99朵玫瑰,教室里都摆不下,只好堆在走廊里。”我略带醋意的说。 “你不是在羡慕她吧,你应该不在意这些东西吧?”顾城专注地绘着他的画,对我说的话,有点心不在焉。 “我不是说要你象小欧的男友一样,送我99朵玫瑰,你就不能送我1朵吗?到现在,你就没送过我礼物。” 顾城转过脸,看了看我,迷惑地说:“子晴,我整个人都给了你呀,还要那些东西干什么?你不会也变庸俗了吧?” 我觉得我的要求不高啊,送我点小礼物,时不时让我乐一乐,可是为什么,他觉得这就庸俗了呢,其实,我们女人都一样,再清高再孤傲,还是希望喜欢的人送自己礼物,不一定要贵的,只要是爱人送的,就会喜欢,如果这样算庸俗,那么天底下,就没有不庸俗的女人。 …… “你就不能取消些工作,陪陪我,我整天看不到你,就剩想你,你知道我多苦闷,学校里的同学都以为我是单身,不时有男生骚扰我,我烦都快烦死了,你要是下课来接我,我就不用这么辛苦,你知道,学校里的男生都说我是什么吗,刺猬!” 顾城扑哧一乐:“呵呵,没错啊,你本来就是,不是因为我没接你才这样说你,在高中,你就是啦,我听过有这样说你的。” 我只是想让他来接接我,他竟然跟着他们起哄,取笑我,取笑我对他的依伴。 …… “子晴,我想要。”顾城吻着我,他的手在解我的衣扣,我不高兴的把他推开。 “怎么了?子晴?”顾城一脸茫然。 “我觉着我象个妓女,不,说妓女,都是好听的了,应该说是慰安妇。”我好想哭。 “你?为什么这么说?”他一下受了挫,整个人呆坐在床头。 “好不容易能和你聚在一起,超不过十分钟,你就想要,连话都顾不上说几句,完事之后,你就睡着不理人,等我醒时,你人也走了,难道我们在一起,就是为做这事吗?你说,我是不是象个慰安妇?”说完,眼泪从我眼眶中滴落。 “原来你这么想,我一直以为这是爱你的最好方式,因为爱你,所以才想和你……,算了,不讲了,那现在,你想我们干些什么呢?” “和我说说话呗。” “那说什么呢?” “你自己有脑子,不会想吗,难道这个还要我来教你吗?”我忍不住恼火的喊出了声。 然后,我看到他垂下头,哀伤在眉间打起了一个结,如水的眼眸失去了光泽,神色一下变得落莫。 …… 象这样的对话,我们曾不止一次地说,每一次说完,两个人都很受伤,看不到缺点的热恋期,因为聚少离多而过早地夭折,挑剔的磨合期匆匆提前赶来,我心里惴惴不安,难道我苦求多年的他,真的得到了,也不过如此,现在心里的痛苦,一点也不少于没他的那会,甚至,更加纠结,更加剪不断,理还乱。 第五十七章 绝对服从 “明天下午,我和班上几个要好的朋友,约到ktv唱歌。”凌晨两点,我在电话里对顾城说。 “好啊,你去吧!玩得开心点。”顾城随口而答。 “我们约好,都带上男友去。”我说。 “哦,我也得去吗?”顾城一愣。 “我讲得还不够清楚吗?”对他的漠然,我实在是不耐烦。 “可是,我明天下午有家教,你是知道的,双休日下午,我都安排了家教。” “让你的家教见鬼去吧!”心中的怨气一下窜了上来,我大吼:“明天,你要是不来,以后就不要来了,我难道还不如你的家教重要吗?” “子晴,不要这样,我来,我会尽快赶来的。”也许是我的发火起了作用,顾城说话的声音都打着颤。 他肯来,终于可以让我的朋友们看到,让她们知道,我没有骗她们,我的确是有男友的。我暗暗高兴,看来对他,还是要狠下心,才能镇住他,一直以来,对他就是太迁就了,做什么都为他着想,所以,才让他对我的事从不放心上。 第二天,中午和朋友们先一起吃饭,她们的男友都来了,其中一个还偷偷摆个大谱,饭间,就把账给结了,引得大家纷纷向他肃然起敬。然后,一帮人打了几辆车去ktv,租个大包间,买断整个下午,有人主动掏钱埋单,有人买茶水、小吃、果盘,还有人开始埋怨,哎,严子晴,你的男友倒底是个什么样的,也太拽了吧,到现在还不来。 其实,我早就着急了,按捺不住,到走廊里给他打电话。 “顾城,你什么时候才到?”我带着质问的语气。 “很快,我已经把家教提前到中午上了,现在快结束了,一结束,我就赶过来。”顾城小心翼翼地说。 “半小时内,你不赶到,就别来了!”我又一次下了命令 “子晴?唉!好,我马上就来。”顾城无可奈何的挂了电话。 真是老虎不发威,当我是hello kitty,对他,就是要狠,蜡烛胚,不点不亮。 “子晴,你男友什么时候到啊?”一帮人又在催,我笑着说:“马上,他已经赶来了。” “能让子晴看上的,一定不同凡响哦,我们都想看看是什么人物呢?”小欧靠着男友的肩头,兴奋地对大家说。 这时,我听到我的手机在响,拿起看是顾城的号码,我站起身,高兴地说:“他来了,我去门接他。” “快点,快点,我们都等得望穿秋水了!”大家乐呵呵地打趣说。 出了包间,走下楼梯,快步来到大厅,果然见到他的身影,等我走近,不禁感到惊谔。 已是十一月天气,他却是满头满脸的汗,把脸两侧的头发都给浸湿了,肩上歪挎着书包,一手提着画盒,一手拿着外套,只穿着件衬衫,正在不停地用纸巾擦汗,一幅狼狈不堪的样子。 从没见过他这么乱糟糟,一直以来都是整齐干净,那副傻样,看得我想笑,却又笑不出来,心里反而酸酸的,是不是对他太过严岢? “怎么流这么些汗?”我上前拿过他手里的纸巾,帮他擦汗。 “我怕半小时赶不到,除了打车,我是一路跑过来的,还好,没超过。”他抬腕看了看手表。 “跑的?天呐,我说半小时,你还当真了?”我心疼地摇头说。 “呵呵,子晴,你知道码,最近你火气好大,我好怕你,怕你又生气,只好跑了。”他叹口气说。 唉,他除了没时间陪我,没买过礼物送我,之外,其实,他对我真的很好,每次我对他发脾气,他从来都不和我吵,事后想来,有些真的是我在无理取闹,故意找茬撒气,忍让我的任性,这点,他和穆涛不相上下,他们都是真心爱我的人,想到这,我的心又在隐隐作痛。 第五十八章 ktv里被遗落的人 挽着顾城的臂弯,和他肩并肩走进ktv包间,不知哪个在恶作剧,还是早就商量好的,突然把包间里所有的灯全部打开,一帮子人歌也不唱,把眼光都聚焦在顾城身上,上下左右的看,好象外星人光临地球似的,别说顾城,就连我都觉得尴尬。 我不高兴地嚷:“干什么?干什么啊?快把灯关了呀!” 边说,边小心地偷看顾城,还好,他神色没变,毕竟不是高中时的顾城了,换成那会,说不定当场翻脸走人呢。 “各位好,我是顾城,对不起,因为有事来迟了。”他倒是大大方方地,向众人介绍自己。 小欧眨眨眼说:“噢,原来,子晴喜欢清秀俊俏的男生啊!” 炜炜摇摇头,说:“我还以为会是高大威猛的阳光男,子晴的喜好可真是与众不同呢。” “啧、啧、啧,” 在班上向来以色女狼自居的安安,又开始不安份,忽然从沙发上跳起来,猛地冲到顾城面前,差点没一头撞进顾城怀里,顾城急忙往后躲闪,边躲边害羞地笑,他低下头眼帘轻垂,皓齿微露,腼腆得颇有点似女孩子,安安大叫着:“好可爱唷,见牙不见眼的笑,我喜欢哎。” 安安的男友在旁抗议:“这就可爱啊,我不一直这样笑的吗?” “得了吧,你笑和不笑,都是见牙不见眼!”安安白了她男友一眼,众人听得哈哈直乐,顾城笑得更尴尬。 小薇手指着众人,数落说:“看看你们,第一次见面,就拿人家开涮,瞧他脸都红了,赶紧收手吧!” 一番评头论足给结束,大家重新坐下,包间又恢复到原来的秩序。 唱了两个小时后,有人发现新大陆,大声宣布,到现在,还有一个人没有唱,是不是应该让他唱一首给大伙听听啊?众人猛然想起,怎么没听见顾城的声音。 我一直忙着选歌、唱歌,玩得正来劲,也没注意到他,转头对顾城说:“你唱一首吧,我来帮你选。”这才发现,他一个人竟然靠在沙发的角落里睡着了,能在这么嘈杂的环境里睡着,大伙都是一脸的惊讶。 安安趁机一屁股坐在顾城身边,把头枕在他的肩上,大笑说:“哎呀,我这样子,他还没醒啊?” “我看,他是不是觉着和我们在一起很无聊吧?从进门开始,除了说了那一句话,就没见他说过别的话。”小欧说。 “真的是这样呢,我们有那么无聊吗?”炜炜不满地歪歪嘴。 “不是的,”我赶紧解释:“他是个内向的人,话本来就少,睡着应该是累的,不是觉着无聊。” 安安用手推了一把顾城,大声说:“帅哥,到哪啦?” 顾城这才惊醒,睁开眼迷糊地说:“你们都看我做什么?” “该轮到你唱歌了!”安安把话筒递向顾城,顾城顿时一脸紧张,连连摆手说:“我不会唱歌,你们唱好了!” “大家年纪都差不多,哪有不会唱歌的?”炜炜酸溜溜地说:“是不是觉着我们唱的和你不是一个层次啊?” 顾城脸色稍变,这还是他自进门以来,第一次变了脸色,他眠了眠嘴唇,说:“我这人不会拐弯抹角,说不会唱,就是不会唱。” “哎呀,开个玩笑嘛,好象有点生气了呢?”炜炜拍拍顾城的肩膀。 我的同学炜炜,说话一向有点尖酸刻薄,其实她本意并不坏,只是开个玩笑,她的这种说话方式,我们早已习惯,但是,顾城是个认真的人,说话直来直去,也不留情面,我知道自他进门开始起,他已经一直在忍,为了我在忍,所以小欧说顾城睡着是因为觉着我们无聊,也不是没有道理。 “不会唱啊?那怎么办呢,要不,子晴你们俩来首对唱吧,子晴你带着他唱,这样行不行啊,我们都很想听听他的声音呢?”安安说完,众人纷纷表示这个提议好。 其实,我也不想勉强顾城去做他不喜欢做的事,但是大伙这样的期盼,也不好扫了大伙的兴,我带着恳求的语气,低声在顾城耳边说:“就一首,好让他们死心,你想想有没会的歌。” 顾城点点头,勉强笑了笑说:“反正我不会唱,你就挑首你想唱的吧,我跟着和好了。” 对唱歌,我一直喜欢齐豫齐秦的《藤缠树》,喜欢那一句“我俩结交订百年,哪个九十七岁死,奈何桥上等三年。”和顾城一起唱出这句话,那该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 现在我真的和他在一起唱,只可惜,唯一美中不足,同时也是最大的败笔,顾城他一点都不会唱,看到他的嘴在动,却听不到声音,完全淹没在背景音乐里。 这首对唱歌,由始至终,我只能听见我一个人在歌唱,一个人演绎两个人的誓言,突然间,我感到莫名的失落,失落。 第五十九章 情人相 小欧男友提议男人们是不是来点啤酒,立即得到其他男性的赞同,顾城站起来说:“我去买吧。” 小欧的男友也站起来:“是我提议的,还是让我去吧!” 我轻轻地拽顾城的手,那意思是说:“你省点钱吧,坐下来,让他去好了。” 顾城却甩开我的手,对小欧的男友说:“还是我去。”然后,径自推门而出。 他出门后,炜炜说:“子晴,你男友,看上去,柔柔弱弱,不过,脾气好象还不小呢。”她应该是看到刚才顾城甩开我的手的那个动作,虽然很细微、很不经意,却被她捕捉到了,我感到有点难堪。 “你们俩真的很象。”小欧突然说。 “这还用你说,他们本来就是一对,夫妻相嘛。”小欧的男友说。 “笨,我说的不是夫妻相,”小欧说:“子晴,你听了,也许会不高兴,但是,我还是想说。” 说我们相象,这点我早就知道,可是小欧为什么说我们不是夫妻相呢?她倒底说什么会让我不高兴? “他长得太漂亮了,”小欧说:“子晴,你也长得太漂亮了,夫妻一般不是郎才女貌,就是郎貌女才,长得都漂亮的只有电影里才有,我觉得你们俩是情人相,就是,你们适合做情人。” 我确实不高兴了,我要的是,“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不是露水夫妻,真是搞不懂,为什么郎貌女貌就会引人争议。 “我猜的不错的话,他是不是个很倔的人啊?”小欧又问。 唉,这该怎么说呢,顾城的脾气确实很臭,但是,他的内心很柔软,就象月亮一样,一面温柔,一面冷漠,事实上,也许我喜欢他的原因,正是如此吧。 我低下头,嗯了一声。 “就是啊,子晴,你知道你的脾气也很倔吗?”小欧说。 我点点头,这点我不否认。 “只有性格互补的人才适合在一起,子晴,你的男友,脾气一定得相当的好,”小欧说:“而你们俩的脾气看起来都一样倔呢?是不是经常吵架,谁都不让着谁啊?” “不是啊,他的脾气倔是倔,但,他是个温和的人,我们还没吵过呢,一直都是他让着我。”我对小欧的粗暴判断,强烈抗议,一个人的性格脾气怎么能这么简单的被确定,人的内心真的很复杂,也很矛盾,谁没有倔脾气,谁就得一直好脾气,为什么人们总喜欢用内向、外向来定义某人,这其实很片面武断。 “是吗?你们谈了多长时间?”小欧问。 “嗯,其实,我们高中就认识了,他比我长一个年级。”我不好意思地说。 “真的?你们竟然谈了这么长时间,还没吵过架?”小欧不相信地看着我。 “也不是,真的开始谈只有一个月。”我解释说。 “哦,这就对了,认识和恋爱是两码事,现在你们正在热恋期,他会收敛着让着你,时间一长,他的坏脾气就包不住了,你别不信,这可是经验之谈。”小欧脸上一副过来人的样子。 安安大叫:“小欧,你别给子晴泼冷水,人家一对璧人,真要生生被你说散了,真是罪过。” 小薇用脚狠狠踢小欧:“你什么人啊?你又不是不知道,子晴是个认真的人,说什么适合做情人,赶紧给我闭上你的乌鸦嘴。” 小欧捂着腿跳起来,说:“你干嘛呀,我不就是说说吗。再说了,都21世纪了,喜欢就在一起,不喜欢了就分开呗,谁会想以后的结局,子晴的恋爱观太简单,我传授点经验教训给她,好让她日后有思想准备嘛。” “唉呀,真受不了你,”小薇摇头叹气,在我耳边低语:“他,是你的第一个吗?” 我红着脸低下头,“完了,完了,还真让人担心啊?”小薇说:“初恋的成功率几乎是零,小欧有句话没错,喜欢就在一起,不要想以后。”说完,她拍拍我的肩。 难道说,初恋一定没有结局吗?那么,以后,没有顾城的以后,我该怎么度过?刹那间,我感到心寒,这种心寒逐渐散布到全身,冷得我手脚冰凉,身体发颤。 突然,我感到指尖处一股暖流涌来,抬头,发现顾城已经坐在我身边,他握着我的手,对我淡淡地微笑。 是啊,为什么要想以后,只想现在好了。现在,我们不是终于在一起了吗,那么不容易才走在一起,在一起就好。 第六十章 富二代 二十刚出头的男生们在一起喝酒,最爱说的话题,无非两个,一个是理想,一个是女人。 安安的男友说:“现在工作真是越来越难找,我认识的几个学长,已经毕业了好几年,到现在没一个找到正式工作,想想后年,我也要毕业,那时工作应该更难找吧,你们呢,将来怎么打算?” 小薇的男友叹口气说:“刚考上大学那会,心里装的满满的抱负,以为自已多了不起,将来要如何如何改造这个社会,上了大学以后,才发现大学还不如高中,根本学不到什么东西,倒是明白了一点,自己当初的想法有多幼稚,不是你该怎么改造社会,而是该怎么去适应社会,我现在什么理想也没有了,只想混到毕业,等着老爸托关系找个工作,也不要谈自己喜不喜欢,只希望工作稳定、薪水好就行。” “真羡慕你,你老爸是处长,还能指望帮忙,我父母平民老百性一个,向来老实巴交的,是不能指望他们了,唉,一想到未来,就是大片大片的空洞,成绩好不如有个好爸爸,我怎么没投胎到有钱人家,或是官宦人家,那样就不用烦了。”炜炜的男友抱怨着。 小薇的男友说:“处长有什么用,上面还有厅长,都排着队呢,反正,我打算做两手准备,明年报名考研,能找到工作,就去工作,找不到,就走考研这条路。” 然后,他指指小欧的男友:“要羡慕,这里的确有一个,富二代,一出生就是几千万的身价,工作根本没悬念,毕业了就到老爸公司,那还算是帮忙,就是不工作,也没什么关系。” 小欧的男友笑了笑没吱声,安安说:“小欧好福气,有这样的男友,工作的事也没问题了。” 炜炜说:“不是她好福气,是她长得漂亮,到哪找不到富家公子,应该是他好福气,追到我们小欧。” 小欧不好意思的摇头:“我哪算漂亮,要说漂亮,还是子晴,不但漂亮,成绩还好,是公认的院花呢。” 小欧男友和顾城碰杯说:“还是你最有福气,不瞒你们,我当年也动过追子晴的念头,可她正眼都不瞧我一下,子晴可是学校里有名的冰山美人,原来她不理人,是早就明花有主。” 炜炜对顾城说:“是啊,子晴刚进学校那会,多少富家公子都跟在我们旁边打听,这么漂亮能被你追到,你肯定不是一般的富二代啊!” 这个炜炜,说话就是口没遮拦,又开始了她的黑色玩笑,我心里一紧,谈及父母、家庭、经济条件,那可是顾城的死穴,我真是被炜炜气死了,拼命地向她使眼色。 谁知,炜炜更来了劲,又问:“在坐的男同胞,除了你,我们都已经知根知底,你不自我介绍一下吗?” 听到这话,我当时就想狠狠地给炜炜一拳,真是哪壶不开非提哪壶。 一直只喝酒不说话的顾城,此时脸怔了怔,我好担心他会翻脸,还好,他很快恢复了,然后嘴角轻轻翘起,他在微微地笑,那笑容中暗藏的痛苦,只有我能看得出。 “你应该是四点零的眼睛吧,带x光透视的,一下就看穿我了。我还真不是一般的富二代,我父亲经营的家族集团企业,拥有上百亿元的资产,去年位列福布斯中国富豪榜前十之内。至于我,高一时拿过全国中学生书画比赛工笔花鸟第一名,后来保送进的南艺,每年获一等奖奖学金,最近的全省大学生艺术节上,我的画拿了中国画特等奖,这样,算是有资格配上子晴了吧。”顾城微笑着说。 我简直无语,没料到向来低调的顾城会这么说话,还一点不脸红,我听得出他字里行间,对炜炜问话的尖刻讽刺。可是这帮子人听他讲完,脸上居然都是发呆的表情。 安安天真的大叫:“天呐,帅哥,看不出来啊,原来你是王子啊,家族集团企业,上百亿,天呐天呐,谁能告诉我,上百亿应该有多少位啊,还是艺术天才,真的太完美了。” 顾城的玩笑果然开大了,我赶紧打圆场:“他在逗你们呢,可别当真啊!” “啊?是开玩笑啊?不是真的?”炜炜说。 “半真半假,后面得奖的那些是真的。”我又解释,却看见顾城大笑起来,他笑得眼泪差点掉出来。 “切!真的把我吓一跳。”炜炜甩甩手说。 “这样也厉害啊,帅哥,我越来越崇拜你了,玩笑还开得这么逗,象真的一样。”安安又不安份,上前抱住顾城的胳膊,头又枕到他肩上,顾城这回没躲,他只顾着笑了,我翻翻眼皮,他以为他的玩笑很可笑吗? 第六十一章 人各有志的幸福 离结束还有不到三首歌的时间,最后去了趟洗手间,完事推门出来,看见小欧正对着镜子补妆,我一边洗手,一边偷看她,镜中的小欧,长发披肩,细眉亮眸,涂了唇膏之后,更显得楚楚动人,相比之下,旁边的我,面容有几分憔悴,那一刻,我甚至不敢正视小欧的美丽。可是,他们却说我比她漂亮,为什么我自己一点也没感到。 “子晴,怎么从来不见你化妆?”小欧说:“如果你化妆的话,会更好看的。” 我笑了笑,摇摇头,说:“我不会,也不习惯。” 小欧双手摸了摸脸颊两边的耳坠,“项链、手镯也从没见你戴过,班上没打耳洞的女生就你一个了吧?现在连男生都戴耳环了呢?干嘛把自己弄得那么朴素?” “可能还是不习惯,那些东西一戴在身上,总觉着是个负担,耳洞以前其实打过,后来因为总不戴耳钉,就又长实了。”我不好意思地说。 “哦,是吗?子晴你真是与众不同呢,”小欧瞟了我一眼,问:“顾城父母倒底是什么人啊?那么神秘地不肯说。” 顾城的父母,那是顾城的暗伤,我从不敢在他面前提及,在我的印象中,他的父母就是抽象的两个字,“父母”。 “不知道啊。”我说。 “什么?你不知道?倒底你是不是他女友啊?”小欧惊谔地看着我。 “我真的不知道,只知道他父母离异了。”我笑了笑说。 “啊?是这样啊,原来是单亲家庭。那他现在跟谁过呀?”小欧又问。 “呵呵,谁也不跟,他一个人过,他说,他父母都各自有了新的家。”我叹了口气。 “一个人过?他父母不会是抛弃了他吧,还给不给钱啊?”小欧又是惊谔。 “学费、生活费,他全靠自己挣,每天工作到很晚,所以刚才才会睡着。”我说这话的时候,心隐隐在痛。 “天呐,这么说,他是个穷小子啦,子晴,你不会是个看重外表的人吧?”小欧脸上写满担忧。 世人一般都这样认为,男人爱上女人的外貌,是天经地义,而女人爱上男人的外貌,那就是目光短浅。男人可以对女人大声地喊,宝贝你真美啊,而女人却不敢这样启齿,否则就被人看不起,好象是件多不光彩的事情。 我喜欢顾城,他的外表当然是我喜欢他不可缺少的部分,我不会因为世人的观点,而不敢承认,我是喜欢看他那张精致的脸,梦里都经常见到他的那张脸,那已经成为我生命的一部分。但,这只是我喜欢他的一部分,他所有的,我都喜欢着啊。他的手、他的身体、他的笑、他说话的声音、他的心、他的画,……,就连他的冷漠,我也喜欢着啊,只要是他的,我都喜欢着啊。 “男人不能光看外表,要多看看实质。”小欧说。 “我不明白你的话,顾城的实质难道不好吗?比赛获奖,年年拿奖学金,还不够优秀吗?”我真是不懂她的话。 “呵呵,他们不是刚刚还讨论的吗,成绩好顶什么用,成绩好不如有个好父母,现在不比从前,中国最不缺的就是人才,据我所知,艺术这一行,竟争相当地激烈呢,想要成名更是比登天还难,很多毕业生都找不到工作,不得已改行,报纸上不是登过,学艺术的女学生毕业后不是被包养,就是去陪酒的吗?”小欧不以为然地说:“就算他有能耐,找到工作,也不过是微薄工薪,弄不好,还不如你日后挣得多呢。子晴,以你的条件,找个富家公子,不是抬手可得的事吗?你干嘛要吃苦受累去奋斗,说不定一辈子都奋斗不到,你本来就能轻松可得的幸福。” 我终于明白,小欧所指的实质,无非就是一个字,钱。 当然,世人一般不会直接说男人的实质是钱,那岂非太庸俗,其实,所谓的门当户对、高学历、有前途、有本事等等,去掉华丽的面纱,说到底,还是围着那个字转,他有钱,或是他将来会有钱。 世人之所以批评,爱上男人外貌的女人,说她是目光短浅的女人,那是因为,这女人爱上男人的不是钱,而这样的男人多半没指望能有什么伟岸事业,那她就准备过苦日子吧,所以她便目光短浅了。 我喜欢顾城,喜欢的是他的人,哪怕他一辈子没有钱。我就是世人所说的肤浅女人,没有崇高的理想,只想能和顾城生活在一起,给他生个漂亮可爱的孩子,执子之手,与子携老,这便是我今生最大的幸福。 第六十二章 喜欢他的理由 “子晴,你喜欢我什么呢?”离开ktv后,送顾城去家教的路上,顾城突然这么问。 我愣了愣,是啊,我已经知道顾城喜欢我的理由,而我除了告诉顾城,我一直喜欢着他,却从未告诉过他,我喜欢他的理由。 没告诉他,是因为这个问题,也一直困扰着我啊。似乎喜欢他的理由很多,喜欢看他清秀的脸庞,,听他说话的声音,沉醉于他的笑容,倾慕他的书画篆刻,佩服他的勤奋坚毅,……,就连他不讨好的古怪脾气,也是我喜欢他的理由。 但是,似乎喜欢他又没什么理由,回想起来,好象自我第一次看到他的名字开始,我便喜欢上他了,而那时,我对他几乎一无所知。 我笑了笑说:“嗯,喜欢你,就是喜欢你呀。” “倒底喜欢我什么呢?”顾城又在问,我回头看看他,见到一张很认真的脸,我知道他又开始钻牛角尖了。 有时不得不信,就如树木植根于泥土之中,有着根深蒂固的特质,真是什么样的星座造就什么样的性格。金牛座的人,特别重视安全感,不会轻易冒险,做任何事都是小心谨慎,但是如果决定做了,就有着不易更改的韧性和顽固,他们看上去似乎很容易满足现状,其实,内心却过度地追求完美,一旦认真起来甚至不可理喻。 顾城的生日是4月23日,他是金牛座的男生,碰巧的是,我是金牛座的女生,我的生日是5月10日,或许我们之所以是两个一样的人,原因就在于此吧,我们同属一个星座,两只金牛,都是天生爱钻牛角尖的家伙,有着牛一样的倔脾气。 星相书上说,和金牛座100%协调星座是处女座、磨羯座,90%协调星座是巨蟹座、双鱼座,80%协调星座才是金牛座。穆涛就是处女座,和我百分百协调的星座,事实上他的确如此,如果算上演戏的那一年,我们三年没有吵过一次,他总是事事顺着我,依着我。但是现在,我越来越觉得男生,还是金牛座的最可爱,我想大概是因为顾城是金牛座吧,喜欢他也就不由自主看好金牛座的男生。如果换了顾城的星座是天蝎座,书上说那是我的对立星座,我肯定会一样的看好天蝎座的男生吧。 “喜欢一个人非要说出理由吗?我就是喜欢你,至于喜欢你什么,连我自己也说不清。”我仍旧坚持着模糊不明的回答。 “是因为我的外表吗?” 看来,顾城势必要将他的问题进行到底,见特殊问句对我无效,他便转而向我抛出是非题。 他这样具体的问,不答是不行了,我只好点头说:“是啊,你是我见过最漂亮的男生。” 好长一段时间沉寂,耳边只听见助力车的嘟嘟声,我忍不住又回头看看顾城,见到一个结,他眉间打起一个忧伤的结。 男人和女人倒底是不同,换了女人听到别人夸赞她的美貌,一定会满心欢喜不是吗?但是,男人听到同样的夸赞,却好象是在说他不象个男人,受到羞辱般,抬不起头来。顾城外表柔弱,骨子里非常好强,也许他那张比女人长得还要精致的脸正是他的痛处?我暗暗责怪自己,怎么这点道理都不懂,实话实说往往得到的,不会是什么好结果。 我刚想向他解释,我喜欢他的并不只是他的外表,而是他的全部。 顾城却先于我开口说:“子晴,你很看重外表吗?要知道,再漂亮的外表看久了也会生厌,闵秀就是如此,她也说过跟你刚才一样的话。” 第六十三章 争执 闵秀,一提起这两个字,我就郁闷,那个背叛顾城两次的花心女生,顾城居然把我和她相提并论,她说出那样的话,能和我说的是一个意思吗? 我恼火地说:“她都甩你好几年了,那个烂女人,你还放在心上?” “不要这么说她,我是个很闷的人,除了画画,其他什么娱乐活动都不会,又没时间陪她,这样,她还能和我相处两年多,已经很不容易。”顾城说。 “你怎么还维护她,你忘了那天你是怎么喝醉的了?她把你的心伤成什么样啦?”想起那天的事我就生气,心高气傲的严子晴,竟然会成了那个烂女人的替代品。 “你不是她,根本不会明白,其实不能怪她,而是我没有真心对她。”顾城叹口气说,我回头看到顾城眉梢上竟然写满愧疚。 我真是越来越搞不懂了,明明是闵秀无情地抛弃了他,他还这样刻意维护她,难道说,他心里还喜欢着闵秀,我的心顿时寒到零度以下,结满厚厚一层冰霜。 “高中那会,多亏有她关心我,否则,我都不知道怎么过下去,”顾城说。 嗬,他说闵秀关心他,他却不知道,我有多关心他,一想到这,我就想哭,只有穆涛知道,我有多关心顾城,为了成全他,我什么事都为他做了。 “她把第一次给了我,我却没有真心对她,是我对不起她,……,”顾城继续在说。 “不要再说了!”我一脚刹住了助力车,侧过身狠狠逼视着顾城,然后一字一顿地说:“你,下,车!” “子晴?你干什么啊?……,”顾城虽然惊慌,但是他没有下车。 “给我下车,你听见没有?”我冲他大吼,声音响得整条街都能清楚地听见,路过的人纷纷驻足,兴趣盎然地准备观看一场即将上演的好戏。 金牛座的人具有强烈的占有欲,非常容易嫉妒,要求爱人绝对地忠诚自己。 “你发什么火?”顾城仍旧赖在车上,一点没有动窝的意思。 “不要跟我提闵秀,我讨厌她,我恨她!” 我歇斯底里的情绪逐渐失控,开始口不择言,那也是我心里一直的症结,我大喊:“我恨她抢走了你的第一次!” 听见周围有人在嗤笑,顾城一脸窘迫,他赶忙抬手捂住我的嘴,小声说:“你在说什么呢?让人家笑话。” 我用力拉开了他的手,大吼:“别以为就你们男人有处女情结,我也有处男情结。”大概我是真的疯了,这样的心里话居然也胆敢公然说了出来。 周围人群爆发出一阵哄笑,顾城的表情象踩到大便似的,一脸臭臭地看着我,说:“你讲这话就奇怪了,我没有嫌你的意思,你倒好象是在嫌我?” 他根本记不起那天我们发生的事,所以他当然觉着我们是扯平的,谁都不是谁的第一次,但是,我很清楚,我的第一次给了他,而他混然不知,这是我一直无法抹平的暗伤。 “我是嫌你,嫌你,一和你上床,我就觉得恶心!”其实,我压根没有嫌他的念头,只是怪他还想着闵秀,我那张口饰心非的烂嘴,又开始不计后果的胡言乱语,常常会毁掉我苦心经营的一切。 我突然感到左脸火辣辣的疼,之后,才反应过来,顾城,他居然狠狠给了我一耳光。 “你打我?”我呆呆地望着他,然后,眼泪哗哗地掉,我抽泣着:“从小到大,我父母都没打过我,穆涛也没有打过我,你竟然打我?” 我真的没想到,一直深爱着的那个人,他一翻脸就是这么狠!小欧说的没错,之前,他只是在压抑他的情感,当压抑得太久,就必定会发泄出来,并且声势相当惊人,这也是金牛座男生的特性。 “滚,你滚!呜呜……,”我哭着用力推他,顾城冷冷地看了我一眼,没有再留恋,他爽快地抬脚下车,拎起画盒,背上挎包,愤然地转身离去,连一句话也没说,一个回头也没有,没有。 第六十四章 对峙 我静静地站在窗子前,又是一个不想独自去熬的黑夜,与以往不同的,抬头只见天空云雾迷漫,“今晚可能看不到月亮了。”我小声地自言自语,外面正在下雨,不算很大的雨滴打湿了玻璃,我伸手触摸它们淌落的痕迹,手指经过的地方,冰冷的令人害怕。 “他好象没带雨伞。”有人又在自言自语,我用力甩甩头,为什么还要为他担心,玻璃映出我那张憔悴的脸,左边的脸上,还可以看到他留给我的淡淡指印,我不禁苦笑了一下,“呵”,是那种只有声音却看不见笑容的笑。 我把头靠在冰冷的玻璃上,开始哭泣。整晚的哭泣耗尽了我所有的体能,可虚脱的身体仍然无法入睡。脑子里反反复复显现的,却是他温和的身体,醉人的笑容,缠绕在指间的水墨芬芳。那些快乐的日子当然很温暖,很难忘,但是,他的无情和冷漠同样没入我的骨髓。 凌晨两点,雨下的很大,坠在地上溅起无数的小水坑,我没有打电话给顾城,他也没打给我,我在想,我们会不会就这样完了。想到这,心顿时猛地向下堕,一直向下堕,始终没有着落。 第二天是星期天,我哪都没去,在家里呆了一整天,只为一个问题,苦苦地思考挣扎,那就是,倒底我们还要不要继续在一起? 现在静下来想,昨天对顾城说的那番话,确实伤人,他出手打我,一定是对我的不可理喻完全无能为力吧。他本不是个愿意适应别人的人,为了我,才一直努力地适应我,即使是他从来不去的地方,那么闹哄哄的ktv,他也去了,但是我却一直步步紧逼,对他的要求越来越多、越来越高,和我在一起,对他应该是个沉重的负担吧。难道我们真的不适合,难道我们一开始就错了,相爱和相处,难道真的是两回事吗? 可是,我想他,越来越想他,虽然他打了我,我还是想着他。为什么他不打电话给我,如果现在接到他的电话,我一定会原谅他。难道说,他和我一样,在等待我的电话,然后对我说,他可以原谅我。我的心在矛盾中苦苦挣扎,倒底谁先低下头期求谁的原谅啊,男人不是应该让着女人,哄着女人不是吗?顾城,你还是不是男人啊,真是沉得住气,我等了你一整天,你也没打来电话。你知道,是的,你知道,我一定会先低头,因为我在你面前,总是一副卑微的样子。我从十六岁就爱上了你,而你,到二十一岁才开始爱我,所以,你可以做到,不动声色,守株待兔。你心里早就掂量好了,知道我爱你,永远比你爱我要多得多。 星期一,课我根本没怎么认真听,手机调成震动,一直紧紧握在手上,这次,我要沉住气,要有骨气,我已经做好准备,哪怕是等一个月,我也要撑到最后,看看倒底谁先低这个头,我要证明,我要顾城你证明,证明你是否真的爱我。 今天的电话,异常的多,但没有一个是顾城打来的,越是心急的时候,那些无关紧要的电话越是扎堆出现,扰得我心绪不宁。下午快下课时,我的手机又在震动,拿起来看仍然不是顾城的号码,是个陌生来电,不是打错了就是骚扰电话,我笑了笑,没接。但它又打来了,打来第三次的时候,我接了,先接了再说吧,搞不好真是认识的朋友呢。 “喂,严子晴吧?”竟然是顾城的声音,我的心猛地跳到嗓子眼,奇怪的是,他怎么用陌生的号码打来,而且用的这种语气,好象是第一次打来似的。 “等了你这么久,终于打电话来啦!”我努力控制住兴奋的情绪,不过还是透露出几许喜悦。 “花痴精,嫌久,你打电话给我啊!”还是顾城的声音,但是,我的背后开始冒汗,尽管现在已是十一月的秋天。 第六十五章 又是一只苍蝇 竟然会是他,那个长得几乎和顾城一模一样的男生,原来声音也是这么的相似,他,他叫什么来着?我早忘了他的名字,他留在我手掌上的名字和号码,当晚就被流水冲得一干二净。遇上他是上帝跟我开的一个玩笑,那个拥抱,我一想起就尴尬,那是我在混乱中犯下的错误,其实他们是那么的不同,如果不是两年没见,如果不是太过想念,根本不会犯下那个错,有谁愿意记住犯下的错。 现在,他打来电话,难道说,他的车真的有暗伤,是找我赔钱的?一想到这,我的手脚开始发怵,进口宝马,修一下应该很贵吧,我苦心积盏的那点零花钱,不知道够不够它的一个零头? “是你,找我干嘛?车子有问题吗?”我小心直颤,抖呵地问。 “非要有问题,才能找你吗?”他说。 顿时我提到嗓子眼的那颗颤抖的心,一下落回原地,真是吓死人了。“没问题,打我电话干嘛?”我没好气的说。 “你不是一直在等我打电话吗?” “呵,我为什么要等你电话?”他的话简直让我莫名其妙。 “花痴精,你不是刚刚才说的吗?这么快就不承认了?” 咳,难怪,他误会了,我等的是顾城的电话,哪里是他的。上帝啊,我到底哪得罪你了,你老人家跟我开什么玩笑。这个讨厌的家伙,他是什么人啊,总是不识时务的出现在不该出现的时候,弄得我晕头转向。 “和你说不清楚,也懒得和你说,你有什么事就快讲,有屁就快放,我没闲功夫和你讨论这个问题。”我极为不耐烦。 “花痴精,我请你吃饭,你什么时候下课啊?”他直截了当的抛话,那口气好象我就一定会陪他似的。 类似的话,我的耳朵早就听得生茧,那些象苍蝇一样粘人的家伙,你越是拒绝,他们越是来劲,每次不被我拍得扁扁的,根本就不会消失,我这刺猬的称号不是白给的,他以为他和那些苍蝇就不同吗,也想来试试? 直接拒绝他没什么意思,而且苍蝇们一惯的契而不舍,今天正好空虚,我突然来了兴致,拍苍蝇的兴致,在这么寂寥的时候,拿他开心一下,就当打发无聊的时光。 “好啊,我马上就下课了,不过,吃的地方我选,怎么样?”我说。 “行,我开车过来接你。”他的语气很平静,不象别的苍蝇,轻易的成功会使他们的兴奋之情溢于颜表。 教授刚结束课,我看见教室门外,他已经来了。不过,头发又变了,不是红色,也不是金色,变回了黑色,只是额头的一缕刘海竟染成白色,上身穿紧身的暗花黑色西服,没系扭扣,露出里面白色的v领t恤,下身是蓝色的牛仔窄腿裤,脖子上还带着细长的、拖着流苏的项链,又是一副时尚、华丽的装扮。 突然,我的心开始颤抖,这种感觉只有对顾城才有。他那和顾城相似的面容,相似的身材,竟然让我有心动的感觉,一只让我心动的苍蝇,我突然怀疑,自己还能不能狠下心将他拍扁。 此时,教室里的女生一个接一个地尖叫起来,坐在我身边的小欧也起身叫着:“是凌浩,真的是凌浩哎,天呐,怎么这么帅!他来我们班干嘛啊?” 有胆大的女生已经冲上前围住他索要签名,安安首当其冲,拉住他的胳膊,不停地搭讪。我能看到,他脸上的不屑一顾,但是他在努力地掩饰,摆出一个很阳光的笑容,引得女生们又在惊叫。 我这才记起他的名字,是的,那天他在我手掌上写的,是“凌浩”这两个字,只是没想到,原来他在学校这么的有名气,她们全都知道,而我竟对他一无所知。 第六十六章 和苍蝇的约会 他就好象一块磁铁,所有的女生都被他所吸引,纷纷离开座位向门口围拢,除了我,波澜不惊地收拾好背包,然后转身打开教室的后门,一个人悄然而去。 在看到他的那一刻,我突然没了拍苍蝇的兴致,周围喧闹的声音,只加深了我的寂莫和失落。 “喂,花……,严子晴,你上哪去?”身后传来顾城的声音,但我知道,那并不是顾城,是另一个人,对我来说,不过是个陌生人。 没有回头,我自顾自的走下楼去。我的情绪就是这样,经常莫名其妙地连我自己都无法控制,我感到我的右眼在跳,为什么见到这个人,心里总是会惴惴不安。 我快步走到助力车旁,一边发动起车子,一边慌乱地戴上头盔,但还是慢了,那个叫凌浩的讨厌家伙,一把拽走了我的车钥匙,助力车顿时熄火。 “干什么啊你?”我抬头冲他喊。 “哎,花痴精,你什么意思,把约我来,又一个人跑掉,在耍我玩吗?”凌浩满脸愤然之色。 “我,我不想和你吃饭了。” “为什么?” “没有为什么,我就高兴,你问那么多干嘛?”我斜着眼看他,伸出手掌说:“拜托,把钥匙还我。” “不可能,从来只有我爽别人约,还没被别人爽过约,这顿饭你今天是陪定我了,呵,等我什么时候高兴了,什么时候把钥匙还给你。”他仰起下巴,又见那副不可一世的表情。 “切!”我咬咬嘴唇,上前去夺他手里握着的,我助车车的钥匙。 没想到他把钥匙丢进t恤的领口里,得意洋洋地说:“有本事,你就来拿呀?” 这下我确实傻眼了,看他嘴角带着坏笑,一定是料定我没胆去拿。唉,本想放你一马,既然如此,那是你自己往枪口上撞,就莫怪我严子晴不客气了。 我摘下头盔,甩了甩头,伸手拉住他的手,他满眼的惊异。我冲他笑了笑说:“愣什么,走啊,我们去吃饭。” 他用怀疑的眼神看看我,然后点了点头,说:“我去把车开过来。” “用不着,离得很近的,用脚就行了。”说完,我拽着他的手,在校园里一路小跑。 在学校食堂面前,他停住了,嘴张得老大,望着我说:“你不会是说这里吧?” “不错,就是这里,说好的,地方我选,你不会食言,不请我吧!”我心里暗笑。 “这种地方的饭能吃吗?”他面露难色。 “说的什么话呀,我天天都在这吃,很好吃的。”其实,食堂的饭菜真不敢恭维。我知道象他这种花花公子,不会到平民食堂进餐,看他样子,应该还没来过吧,这正中了我下怀,今晚就让他好看,否则,我就不是严子晴。 还没等他做好心理准备,我已经把他拉进了食堂,这时正是就餐的高峰期,各各窗口队伍都排得拐弯。我找了个位子先一屁股坐下,抬头见他,看到桌上别人吃剩丢下的饭菜,还有淌得滴滴拉拉的油迹,一副作呕的样子。看来,他真是被宠坏了的家伙。我心想,还没开始呢,你就这德性啦! 我拍拍桌子,对他说:“行了,位子我负责占好,现在你可以去买饭菜了。” “什么?让我去?”他睁大眼睛,眼珠差点没掉出来。 “你说的,请我吃饭,你请客,当然是你去买啊。” “可是,还要排队?”他瞟了一眼长长的队伍,显然没有耐心,应该从来没为吃饭排过队吧。 “这个时候不排队才奇怪,别磨蹭了,我都饿了。”我拿出手机,装作玩游戏,不再理会他。 我想,在他面前,无非两条路,要么翻脸走人,要么排个二半年,嘿嘿,无论哪一条,都是我喜欢的。 “严子晴,你是故意的,不是吗?” 他说这话,那么是打算走第一条路了,果然是个傲慢的家伙,我抬头,看见他正盯视着我。 “呵,”我笑了一声:“你以为约我,是件轻易就成功的事吗?如果不愿意排队,就滚。” 话说到这份上,几乎所有的苍蝇都会愤然的拂袖而去,而他居然点点头,说:“如果轻易就约到你,那么吃完这顿饭,就会跟你白白了,现在我越来越觉得和你约会,总会有意想不到的事发生,实在是一件有趣的事。” 我的心又开始惴惴不安,好象他不是容易罢手的人啊,“废话真多,快去排队!”我不再看他,接着玩我的手机游戏。 他真的去排队了,不过,没花三分钟,就把饭菜端来了,着实让我大吃一惊。我可能真的孤陋寡闻,排队的那些同学好象个个都认识他,个个都让着他,结果他很快排到第一个,这样的结局太让我抓狂,而他嘴角的坏笑更加肆意飞扬。 第六十七章 月亮,星星;天使,魔鬼 勉强吃了几口,我还是放下筷子,实在是没胃口,抬头看他,没料他居然吃得津津有味,边吃他还边说:“原来食堂的菜,挺好吃的,花痴精,下次吃饭还约在这里好了。”下次,我和这个人,难道还有下次。本来想让他看着我吃,却变成我在看着他吃。那一刻,我真的快被他气死了,也快被自己气死了。 到底是十一月,空气虽然不算冷,可是校园里的梧桐树,却在不停地掉叶子,那是听不见声音的掉落,一簇簇安静地堆积着,没有人注意,它们是怎样地枯死、腐烂、消逝。 秋风吹过,有点阴郁的薄凉,突然我意识到,冬天就快要来了。以前,没有顾城的日子,每天都象是冬天,直到最近,好不容易才见了春天的明媚,可惜,只因为我的一句话,转瞬间,就将我又拉回到冬天。想到这,心里突然一阵阵发紧。 长长地叹了口气,我仰起头,看到夜空上悬挂着一弯弦月,象极了顾城轻垂的眼睑,这会他在做什么呢?有没有象我想他一样,在想着我呢?为什么他还不打电话给我? “月亮上有什么,让你看得这么出神?”凌浩在一旁问。 “我在看一个人。” “哦?嫦娥,还是吴刚?” “不是神,是人,一个我喜欢的人,象月亮一样的人。” “你喜欢的?月亮一样的人,呵呵,是男的吗?” “嗯,他长的和你很象。” “哦?你不会是在说,我象月亮吧?还是第一次听人这么比喻我,月亮,还是用来比喻女人比较合适。我更喜欢别人说我是拂晓的明星。” 我扭转头看他,淡淡的月光下,我见他在微笑,那笑容带着一丝诡魅的神秘。 “拂晓的明星?” “就是金星,听过‘诸神的黄昏’那个神话故事吗?” “诸神的黄昏?你说的是天使间的那场末日之战吧?” “看来你听过那个故事,知道我们乐团的名字吗?” “暗黑天使。”我曾记不住他的名字,但是他乐团的名字,我只听了一次,就记得很清楚。 “我们是从天堂堕落到地狱里的天使,活在黑暗中的天使。我就是这群堕落天使的王,路西法。” 我轻笑着摇头说:“做什么不好,非要做撒旦。” “因为我崇拜路西法,崇拜他的那句,‘宁在地狱里称王,不在天堂里为臣’,”凌浩幽幽地说:“你不懂他的痛苦才会说他是魔鬼。” 路西法,那个在地狱里唯一长着洁白羽翼的撒旦,我想我能体会他的孤寂和落莫。在堕落之前,他叫路西斐尔,这个名字的意思是“带来光明者”,拉丁文是拂晓的明星(金星)。据说他拥有凌驾于周围天使之上的美与勇气,被赋予上帝内在的容貌,有接近于上帝的神力,是地位最显赫的天使──六翼光明炽天使长,陪侍于神的右侧,在上帝巨大的殿堂上,经常可以看到他修长的身影。他一直崇敬忠于上帝,是上帝最信赖宠爱的天使。 但是,他因为拒绝跪拜当时还不是神的圣子耶稣,遭到上帝的指责,路西斐尔回复说:“我的双膝只为神而弯屈,决不为比我地位低的多的人而弯屈。”说完,当众拂袖离去。自此,他和上帝之间有了隔阂,天堂里谣言四起,传说他有野心,想要取代上帝。 直到有一天,路西斐尔率领着三分之一的天使,黯然离开了神的殿堂。他的公然背叛,彻底惹怒了上帝,一场天使之间的战争拉开序幕。然而天堂里那群三分之二的天使,竟然打不过路西斐尔率领的那群三分之一的天使。上帝化身为圣子,执着上帝之剑,终在一个黄昏,砍倒了路西斐尔的天使之身,跟随着他的天使,不是化为灰烬,就是和他一起堕入阴间的最底层。但是铁链与刑罚并没有摧毁他,路西斐尔,最终成为地狱之王──撒旦路西法。 “地狱里唯一长着洁白羽翼的撒旦,他是天使,也是魔鬼,”我叹息一声,说:“他的内心一定很矛盾,挣扎吧!我想,他是想做天使的,只是已经没得选择。” “原来你懂的。”凌浩对我会心的一笑,他闪光的眼眸灿烂得象天上最明亮的星星。 他说的没错,他就象拂晓的明星,他本来就是校园里耀眼的明星,暗黑天使乐团的主唱,女生们疯狂追逐的偶象明星、大众情人。 我抬头仰望夜空,满天的星光,但是,在我眼里,即使把他们加在一起,和月亮相比,还是黯然失色。它们再耀眼,对我来说,都是那么的遥不可及,还是月亮离我的心最近。但是,他怎么还不打电话给我? “你?你没事吧?怎么哭了?”凌浩吃惊地看着我。 “借我个肩膀靠靠,可以吗?”我轻轻地把头枕在他肩上,他没有说话,也没有拒绝。 “凌浩,你一定爱过很多次吧,告诉我,爱一个人怎样才不会心痛?”我的眼泪滑落在他肩上,渗入了他的衣服。 “心痛?为什么要心痛?爱是件快乐的事啊。”他转过头看着我,满脸的迷茫。 难道,只有我才会心痛?怪不得,顾城总能做到进退自如,原来他们都不会心痛的。我想,他可能不会打电话给我了,这辈子也不会打电话给我了,我们真的完了,只因为我的一句话,所有快乐的日子都尽付东流水。 我的视线已经模糊,天上的月亮、星星,所有的一切都在旋转,我的身体如落叶般从凌浩的肩旁飘落,当我的身体触碰地面时,我希望,我也如落叶般深埋在泥土里,永远不用醒过来,永远。 第六十八章 错觉 “严子晴,严子晴?”,耳边传来我喜欢的声音,顾城的声音,我的嘴角扬起一个淡淡的微笑,上帝啊,同样的玩笑只能开一次,再开,就没意思,我很清楚那个人不是顾城。 他的声音越来越遥远,直到我什么都听不见,世界一下变安静了。 下辈子,如果还有下辈子,我一定不要做人,就象张小娴说的,做一只不会思念的流浪狗,不会因为思念而消瘦、憔悴、心痛。 鼻息中流淌着一股消毒水的味道,我睁开眼,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周围的陈设提醒我,这里是学校的医务室,原来我还没有到下辈子,仍在这辈子就醒过来。 “你醒啦?” 我抬眼看,说话的是医务室的女校医,那个人呢?我四下张望没见到那个人。 “是找凌浩吧,他出去给你买吃的了,”女医生微笑着说:“真搞不懂,你们这些女生,明明已经很瘦,还要减肥,这不饿晕了吧。” 我才是搞不懂呢,减肥?我什么时候要减肥了? 女校医可不理会我的惊愕,她递给我一个纸杯,“快把这杯糖水喝了,他走之前再三叮嘱,等你一醒就冲给你喝。” “呵呵,你刚才是没看到,他把你抱进来,叫我做这做那,弄得我好象是他的护士,真不愧是医学院的高材生哦,连你挂的水也是他扎的针,手法娴熟一针见血,他将来一定会是个好医生。”校医又似抱怨,又似夸赞地说。 医学院的高材生?我一直以为象他那样的花花公子,应该是不学无术,整天混日子,考试基本靠抄,熬到毕业拿学历便ok的家伙。低头看到我的左手背上果然插着针,那是他亲自给我扎的针吗?如果不是校医说,我还没意识到我正在挂水,真的一点感觉都没有。 “他说你在减肥,不好好吃饭有两三天了,讲了你好几次,你也不听,他拿你实在没办法。”女校医说。 原来是他往我脑袋上扣的莫须有帽子,亏得他能想得出来,也只有他才能想的出来,减肥,呵呵,真是个极好的掩饰。 刚把糖水喝完,凌浩就进来了,手里捧着一个袋子。 见我醒了,他很高兴地说:“花痴精,你真的吓我一跳,开始我还以为你有心脏病呢,后来,才发现你居然是饿晕的,今天你真的给我好多个意外。” 他从袋子里端出一个纸碗和一个塑料汤匙,“这家的鸡粥很好吃,我经常去吃,”他瞟了一眼我的左手,说:“哦,你挂着水,还是我喂你,好不好?” 没等我的回答,他就拿着汤匙从碗里挖了一勺粥递向我,那会,我突然觉得时光倒转,恍惚中又见到两年前的那个系着围裙和我一起吃饭的顾城。 “不用,谢谢,还是我自己来。”我从他手里抢过汤匙,凌浩捧着碗,低下头轻轻地笑,那样的笑容,真的象极了顾城,我不禁看得呆住。 淡薄如烟的蚕眉,水波潋滟的双眸,俊秀挺拔的鼻梁,柔软饱满的嘴唇,白皙的脸上没有一点瑕疵,好象每个部分都长得恰到好处,完美地无可挑剔,眼前的凌浩和顾城一样,也有一副干净、精致的天使面孔,他们大概都是上帝派来嘲笑女人的。 “花痴精,你卖什么呆,还不快吃。”凌浩抬起头催促着我。 一样的脸庞,一样的身材,一样的声音,但是,无论他们再怎么一样,终究还是不同的两个人。 第六十九章 想念 “倒底是个什么样的人?”离开医务室,走在路上,凌浩突然问我。 “啊?”我都不知道他在问什么。 “那个月亮一样的,你喜欢的人。” “哦,你终于相信,我说的不是你了。” “因为换做是我,决不会让你爱到心痛,”凌浩望着我说:“他一定不爱你,至少不够爱你。” 我淡淡一笑:“不,你错了,他爱我,非常爱我,只是,他是个月亮一样的人。” “怎么讲?”凌浩满脸的迷惑。 “象月亮一样,一面温柔,一面冷漠。”我幽幽地叹口气。 “什么?”凌浩还是满脸的迷惑。 他不会懂的,不光是他,穆涛也不懂,这世上没人会懂,我为什么会喜欢,一个别人都以为是冷漠孤傲的人,那是因为他们只见到顾城冷漠的一面,没见到他温柔的一面。 我迷恋他的温柔而无法自拔,同时,也必须接受他的冷漠而无法自拔。 “呵呵,花痴精,那个月亮一样的人是你自已编造出来,用来自欺欺人的吧,根本就是个不存在的人,就象月亮挂在天上,永远也摸不到。”凌浩用怀疑的眼神看我。 “我编出来的?呵,为什么这样说。”我不理解,他怎么有这样奇怪的想法。 “一面温柔,一面冷漠,人怎么可以这么矛盾。你说他很爱你?可是我从来没听说过,你有男友来接送你。你还说,他和我长得很象,怎么能有人长得跟我一样帅?世上哪有这么离奇的事,”凌浩轻轻地摇头:“从以上这些方面,可以判断你是个极度自恋的人,你所谓的那个月亮一样的人,其实是你潜意识里幻想出来的恋人。” 我嘴巴张得都无法合拢,面前的这家伙是疯了吧,他以为他心理学学得很好吗,我看,他才是个极度自恋的人,如此自以为是,硬是把活生生的顾城,给说没了,我简直对他无语。 “被我说中了吧,要知道,我的心理医学可是学得超好,每次心理测试题我都是拿满分的。”凌浩得意洋洋地说。 “呵,随你怎么想吧,反正跟你没关系,”我长长地吁了口气,然后伸出手掌,“现在,你可以把车钥匙还我了吧。” 凌浩忧虑地说:“花痴精,你这样还能骑车回家,不如我开车送你回去吧。” “不用,我的身体,我很清楚,现在真的没事了,”我戴上头盔,对他一笑:“今天真的很谢谢你。” 凌浩点点头,从裤子口袋里拿出我的车钥匙,原来他根本就没放到t恤衫里,他是在跟我玩障眼法,见到我惊讶的表情,他更是得意,嘴角又显现一个坏坏的笑容,他常常这么坏笑吗? 几乎没见过顾城这样的笑过,不,还是有一次,两年前在他家画烂苹果时,顾城有这样笑过,也就这样一次。 为什么又想起他,我拼命地甩甩头,看着眼前和顾城长得那么相似的凌浩,我突然明白,会答应和他吃饭的真正原因,并不是起了拍苍蝇的兴致,或许更是为了成全自己望梅止渴的念头吧。可惜,事与愿违,眼里看的是凌浩,心里却想的是顾城,由始至终,凌浩的每一个动作,都有变成了我对顾城的想念。 这哪里是望梅止渴,分明是饮鸩止渴,想念反而越陷越深,更加难以自拔。 第七十章 认输 凌晨两点,当着月亮的面,我给顾城发了一条短信,向他道歉的短信,我输了,这次我又输了,为什么每次和他的对峙,到最后,输的那个人总是我。 可是,我发出的短信却如石沉大海,我的手机依然安静的躺在我的枕边,还是没有等到他的短信或是电话,完全的没有反应。 从来没有过的郁闷,我已经在卑微的让步,顾城,你倒底要我怎样?你还在坚持什么?或是你根本就没爱过我?我明白了,我终于明白了,你心里装的只有闵秀,已经装得满满的,再也容不下另一个我。 寂寞的月光下,我竟然听到泪水滑落的声音,那是只有我一个人能听见的声音,好象夜深人静时的更漏,滴答滴答,断断续续,一直响到天明。 第二天早上,我昏昏沉沉地走进教室,刚坐到座位上,小欧她们就围拢在我身边,七嘴八舌说个不停。 “哎,严子晴,你什么时候勾搭上的凌浩?怎么没听你说过?太不够朋友了吧!” “原来严子晴也会脚踏两条船,你不是有男友的嘛,怎么又和凌浩约会?” “我怎么觉得你那个男友,和凌浩长得挺象,不会是兄弟俩吧?” “笨,一点逻辑思维都没有,怎么会是兄弟,他们一个姓顾,一个姓凌,八杆子也打不到一起。” “子晴不就是喜欢那种长相的嘛,中国地大物博,长得象的人多着呢,明儿子晴身边再出现第三个,第四个,也没什么奇怪,子晴,对吧?” “还要第三,第四?凌浩,还有谁能比得过?要我,就选凌浩。” “废话,好象就你会选,谁不知道,凌浩是东恒集团的太子爷,亿万资产的唯一继承人,人特别聪明,据说从小就是神童,智商超过一百四,跟爱因斯坦差不多,是医学院那一年高考成绩的第一名,还精通音乐,什么钢琴、吉它、架子鼓,玩起来就跟家常便饭一样,嗓音也好听,歌唱得超棒,象这样有钱、有长相、又会耍酷的高材生,全中国也挑不出第二个来。” “是啊,我可是超崇拜他的,子晴,真的好羡慕你,能和他约会。” “把那穷小子甩了吧,凌浩才是真正的王子,子晴,这可是决定你命运的关键时刻,千万别犯傻。” “得了吧,子晴才不傻呢,不错,凌浩是王子,但是谁能搞得掂他,和他谈过的女生,哪个不是倾国倾城,最后还不是落得梨花带雨一场空,象子晴这么单纯的丫头,根本就不是凌浩的对手,子晴又是个认真的人,肯定会受伤的,虽然穷小子穷是穷了点,但是我看他对子晴蛮认真的,还算一心一意。” “他找到子晴,不一心一意,难道还敢三心二意吗,我们子晴能看中他,真是他三生有幸,没家底的穷小子,就算是一般的女生都未必看上他,他还想移情别恋?……” “哎,子晴,你怎么啦,呀呀呀,怎么眼睛红红的?” 她们说顾城对我认真,是一心一意,现在,连我都看不出来,她们又怎么看得出来。只有天知道,顾城他的心里倒底想的是什么。 花了整晚,好不容易暂时长合的伤口,被她们轻轻一碰,又开始往外流血。 “子晴是不是被凌浩欺负了?” “唉,我看,一定是凌浩甩了我们子晴。” “虽然甩是在情理之中的事,不过,那破人也太过分了,甩得也太快了吧!” …… 简直快被她们逼疯了,我忍无可忍的大喊:“shup up,我警告你们,谁再说话,我就抽谁,我是说真的。” 她们被我极度愤怒的表情,吓到了,一个个才总算闭了嘴,我的耳根终于清静下来。 上午的课,我又是几乎没听。或许,昨晚的那条短信并没有成功的传到顾城手机上,会不会是这个原因呢?于是,我又发了一条,结果,还是一样,沓无痕迹。 人一旦跨出卑微的第一步,再跨出第二步,第三步,更多步,都不难了。一个上午,发了十多条重复的短信,结果都是一样,仍然毫无反应。 已经不光是气愤。顾城,我今天非要和你说说清楚,就算是再次和你划分楚河汉界,或者是接受看尽你白眼的城下之盟。 一下课,我拔打了顾城的号码,意外的是,他的手机竟然关机了,这就让我怎么也想不通了,他的手机向来是24小时不关的,难道是为了躲我,把手机也给关了?这不象他的风格,他不喜欢的电话,会不接,或是挂断。因为家教,为了方便学生万一有事联系他,他向来不会关机的。 顾城,电话找不到你,我就去你的学校,你的家,你可能去的所有地方,今天就算是挖地三尺,我也一定要找到你。 第七十一章 他们的不同 我拿起包直奔楼下,在楼梯拐弯处和一个人撞得满怀。 抬头又见到那张已在心里刻画了无数遍的面容,只可惜不是我想念的那张,它虽然形似,神却不似,我再也不会犯错,就象星星和月亮,无论何时何地,我都能一眼分辨出来。 凌浩的脸庞,线条梭角更加硬朗,顾城的,则比较柔和,虽然眉目都是一样的清秀,还是略有不同,凌浩是俊秀,顾城是隽秀。 “花痴精,跑这么急,到哪去?”凌浩冲我一笑,那是和顾城很相似的笑,但是没有顾城的干净清澈,掺杂着嚣张、乖戾。 “去看月亮。”我对他眨了眨眼。 凌浩愣了愣:“大白天,上哪去看月亮?” “你忘了吗,我说的是月亮一样的人,我要去找他。”说完,我向他挥挥手,从他身旁经过。 但是,刚跨出一步,我的手就被他一把拉住,我低下头,依然是修长的手,指甲同样修剪得整齐干净,只是,唯独少了我爱闻的水墨香气。 “花痴精,喜欢我就直说,不要再编什么幻想情人,玩什么欲擒故纵的技俩。”凌浩撇着的嘴角露着不屑。 “凌浩,别再自以为是,好象只要是女生就该看上你,我真的有男友,没和你玩什么三十六计。”我用力地在试图挣脱他的手。 “陪我吃个饭吧!吃完再去,就在食堂,很快的,反正你也要吃饭。”凌浩的眼中流露出乞求,从未见过高傲的他有过这种眼神。 我虽然用力地在甩,却还是甩不掉他的手,“对不起,凌浩,我真的不能等,一刻也等不了。谢谢你的好意,但是我真的很急,快让我走吧。” 他终于松开手,我连再见也来及和他说,迅速的从他身边消失了。 这个时间,顾城应该在学校食堂勤工。我把油门拉到最大,开得比旁边快车道上的汽车还快,我眼前的行人们吓得纷纷让路,而我在身后的路上,则留下一道长长的清烟,消散到空气中的速度,远远慢过我遁去的速度。 应该要二十分钟的路程,我只花了一半时间。到了顾城勤工的食堂,我看遍所有的窗口都没见到他的身影,一问,才知道,他已经有两天没来上班了,连学校的课也没来上,所有的人都找不到他,他的手机从星期天开始就一直关机。 我的心顿时缩成一团,感到从头到脚的彻骨冰凉,他,他倒底怎么了?不会做什么傻事吧?我跑出了食堂,调转车头,转动油门,向顾城的租住房飞奔而去。 来到顾城家楼下,仰望四楼的窗口,早已经熟悉的窗口,那盆我送他的栀子花,好象断了好些枝叶,无精打采地歪倒在窗台边,看来前两天的那场大雨伤得它不轻。顾城怎么也不管啊?就让它这样半死不活的,这不象他啊,他一直很精心的照料它,难道,顾城也不在家吗? 心里都快急死了,四楼几乎是跑上去的,掏钥匙开门的时候,我不住的喘气,手也抖个不停。 门刚一推开,便闻到屋子里弥漫着一股怪味,就象黄梅时节东西发霉的味道。进去看了一眼,没见着顾城。桌上摆着他的书包,还有画盒,是他那天离开我时,带在身边的东西。书包象是被水浸透过,虽然干了,却留下斑驳的水渍。我看见了顾城的手机,正安静的躺在书包旁边,拿起来一看,天呐,屏幕里面有水,怪不得老是关机,原来他的手机进水了,应该是没法再用了。 但是,顾城,他到哪去了?东西都在家,他会跑哪去了呢? 床上的被子没叠,乱糟糟地摊着,突然,我看到床下,有他的鞋,那天他离开我时,穿着的鞋。 我好象知道他在哪了,走到床前,我一把掀开被子,差点没被扑面而来的霉味熏倒,原来,屋子里的霉味就是来自被子的下面,在那里蜷缩着一个发霉的人。 第七十二章 发霉 他穿的还是那天离开我时的衣服,好象干了,又好象没干,脏兮兮地裹在身上,散发出只有雨水、泥土、汗混合在一起,被长时间的捂着,不能干透,才有的馊味,而且我看到,衣服的某些地方居然生出一点、一点长着绿毛的霉斑。 我颤抖着手去碰他,触摸之处是温热的,我听到自己长吁一口气,刚才真的把我吓到了,还以为他想不开做了傻事。 “顾城,顾城!”我轻轻地喊他、用手推他。 他渐渐有了反应,把头转向我这边,在那乱糟糟打着结的长发后面,我看到他睁开的双眼,还是如水的眼眸,但却象两潭死水,里面只有黑洞洞的黯然,消逝了往日的光彩。 “顾城,你怎么了?是生病了吗?”我伸手去摸他的额头,好烫。 “子晴?是你吗?”他眸子里瞬间闪现火花,突然他爬起来,一把抱住我,他抱得我实在太紧,太紧,以至于我无法呼吸,我开始挣扎。 “别动,就这样让我抱一会,就一会。”顾城在我耳边轻语,有湿湿暖暖的风吹在我脸颊上,虽然难以呼吸,我还是忘记了挣扎。他就这样静静地抱着我,我就这样静静地被他抱着,恍惚之间,我想起很多很多、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时间好象变得特别漫长,感觉似乎过去了半个世纪。 “对不起,子晴,我真的后悔,打了你,”顾城终于开口:“穆涛和你三年,都没有打过你,而我只和你一个月,就打了你,我一定伤透了你的心吧,对不起,对不起……” 我感到,有湿湿的东西,顺着我的脖子,滑进我的身体里,我知道,那是他的泪。我想起,他以前也这样地流泪过,记得还是闵秀和他分手的那天,他也是这样抱着我流泪。那时,我好羡慕闵秀,可以让顾城为她流泪。现在,我也做到了,可以让顾城为我流泪。 我突然什么怨气也没有了,我知道,他是爱我的,或许爱得比闵秀还要深。因为闵秀只让他悲伤了一晚,而我,却让他难过了两天两夜,甚至发霉。那一刻,我心里竟然有了喜悦。 “对不起,都怪我口不择言,其实,我说的,根本不是那个意思,我只是气你还想着闵秀。我真的没有半点嫌你的意思,我喜欢你,喜欢和你做任何事。对不起,原谅我,是我的话让你受伤,你打我,我不怪你。”我抽泣着,开始吻他柔软的唇。 “子晴,我没有想闵秀,我的心里只有你,”顾城碰着我的唇,柔声说:“你知道吗,我有多么爱你?” “我知道,我都知道了。”我哭着点点头。 “不,你并不知道我有多爱你,”顾城轻轻地吻着我,说:“子晴,以后无论发生什么,都不要赶我走,没有你,我不知道该怎么活下去。” “嗯,我不会了,再也不会了。” 我们一边流泪,一边忘情地拥吻。那一刻,我们终于明白,我们之间,已经谁也离不开谁,如果离开,我们都会生病,就象死了一回。 我帮他换了干净衣服,然后,扶他去医院挂水,他始终安静地听从着我的安排。 坐在医院的椅子上,他望着吊瓶里的药水,一颗一颗的滴落,直看得两眼出神,突然,他轻声说:“真好,以后生病,又可以有人照顾了。” 他把头斜靠在我的肩上,渐渐地打起了盹,他轻垂的眼睑下,长长的睫毛一动不动,那是个天使般纯净的睡颜,我看得不禁呆住,他睡着的样子美得无与伦比。 “妈妈。”他在梦中轻声低语,念叨了好几次,我的心就疼了好几次。 第七十三章 蓝色妖姬 没有真的爱过,不会知道爱的真相。以前,和穆涛在一起从来只有快乐,那是因为我根本就没有真的爱过他。现在,和顾城在一起,虽然只有一个月,我终于才明白,爱象这世上所有的东西一样,都有着两面性,一面写着快乐,另一面写着痛苦。 痛苦的时候,爱会使人生病,就象感冒,会让人大病一场。其实生病也是件好事,因为每病过一次,身体就会更加坚强,两个人学着一起成长,学着如何去爱对方。但是有时,小小的感冒也会无法治愈,许多恋人就是这样没能挺过去,最后散了。 顾城病了两天,我在他身边陪了两天。 两天之后,我象往常一样去上课。看到教室外面的走廊里堆满了鲜花,是那种罕见的蓝色妖姬,我第一个念头就是,小欧的男友又送花啦,是不是他们又吵架了,他们每次吵架后,她的男友就会送花给她,蓝色妖姬,听说很贵的,看来这次他们吵得不轻,我淡淡一笑。 进了教室坐下,我很快发现,每个同学看我的眼神都怪怪的,不就两天没来上课,我可是请了假的,用不着这样大惊小怪吧。 我拍了拍前面的安安:“这两天,没什么事吧?”安安头都没抬,爱理不理的样子,鼻子里只是哼了一声,然后继续看着她的书。我心里呐闷,这不象她呀,我两天没来,她难道不知道关心一下我吗? 小欧来了,没有象以前一样和我打招呼,非常安静地在我身边坐下,一言不发的从包里拿书。我笑着打趣她:“哎,他这回可是花了血本哦,应该有99朵吧,蓝色妖姬啊,从来没有人这样送过,可以载入校史了吧。” 她转过头看看我,翻着白眼说:“严子晴,知道你很拽,不过,在我们面前,用不着这样现吧,现在全校,谁不知道你收到花了,切!” 什么?什么?她说什么?她是说我收到花了,那么,那么,外面的蓝色妖姬是给我的?我一下子呆住。 “那些花不是你男友送你的吗?”我愣愣地问,小欧看着我,眼神满是困惑:“你是真不知道,还是在装蒜呀,这两天你请假,难道不是和凌浩去约会吗?” “都什么乱七八糟的,我请假,和凌浩有什么关系!”我更是摸不着头绪,真是越来越搞不懂,我郁闷地摇着她的肩大叫:“快点告诉我,倒底怎么回事啊?” “你当真不知道啊?那些花不就是凌少爷送给你的吗?从来只听说,他收到女生们送的花,还没听说,哪个女生收到他送的花,你现在可好了,成了全校女生的全民情敌了,”小欧带着气愤的口吻说:“既然你是凌浩的女友,为什么还把个穷小子介绍给我们,真是个虚伪的家伙,平常一副纯情冷傲的模样,原来却是个玩弄感情的高手。” “我,我……,我没骗你们啊!凌浩真的不是我男友,只是偶然认识的,我和他没有半点瓜葛。”我算是郁闷到家了,总觉着遇到凌浩,右眼老跳,原来真的没好事,我又不是你什么人,干嘛无端送我花呀。 坐在后面的小薇,嘿嘿笑了一声,说:“子晴,到现在还假正经什么呀,反正提醒你一句,出门可得小心点,这校园里,喜欢凌浩的女生不要太多哦,万一被扔个鸡蛋或是别的什么的,都是有过的事,做凌浩的女友可不容易,而且没听说哪个有好下场。” “扯淡,我再说一次,我从没骗过你们,我的男友就只有介绍给你们的那个,至于凌浩,他连我的朋友都算不上。”我拿出手机,找到那个曾经打给我的陌生号码,拨了过去。 电话很快就通了,那头又传来,让我既熟悉又陌生的声音。 “花痴精,收到我送的花了吧,开不开心?”凌浩说。 曾经,我被一个人拒绝过,那种感觉真的很难过。曾经,我拒绝过一个人,开口拒绝他时,心里的那种感觉,比被拒绝还要难过。 那种难过的感觉,只对于那两个人有过,除此之外,我麻木得甚至有点不仁。 虽然凌浩,看起来,算是个不错的人,至少那晚,他的所作所为,还算是个不错的人,并不象他表面的那样不可一世,高高在上。 但是,我的心房太小,穆涛已经让我的心拥挤得快要崩溃,不可能再有地方留给第三个人。 第七十四章 划清界线 “我想你的花送错人了,我应该告诉过你,我是有男友的,所以,请不要送我花,送我,我也是不会收的。还有,我不是什么花痴,请不要再这样称呼我。”我冷冷地说。 电话那头传来沉闷的呼吸声,他沉默着不说话。 好,你不说,还是我来说。 “我再说一遍,我已经有喜欢的人,请你以后,不要打忧我平静的生活,我们就当从没见过,不要见面,也不要联系,就这样吧,我挂了。”我一下挂断电话。 放下手机,抬头,看到周围是一张张惊愕的面孔,他们真是的,我拒绝别人又不是第一次,有什么好奇怪的。 安安打破沉寂,问:“天呐,你刚才拒绝的是凌浩吗?” “没错。”我淡淡的说。 “你连凌浩也拒绝啊?”她满脸的不解。 “呵,”我从鼻子里轻笑了一声,拒绝凌浩,和拒绝其他人,对我来说,没有什么不同。 然后听到安安大喊:“特大新闻哎,王子被人拒绝了,还没听说,王子被人拒绝过。” 坐在我身后的小薇,此时她突然拍起手,大笑着说:“这才是我熟悉的严子晴,果然符合你一惯的风格,哈哈,凌王子现在应该很受伤吧。” 安安一脸坏笑,低声对我说:“那穷小子倒底哪儿迷住你了?……,难道说?他的床上功夫很了不得啊?” 我笑着摇摇头,真受不了这个安安,我除了微笑,只剩下微笑。 她仍继续着她出格的玩笑,在我耳边小声地说:“天外有天啊,你不会是傻的只抱着一棵树吊死吧,要知道你后面是整片的森林,怎么也该比较比较,才知道在床上谁最适合你啊?” 唉,这个小妮子总是语不惊人,死不休。我心里又气又乐,暗想,你怎么知道我没有比较?一想到这,顾城就让我沉溺,难忘他温暖的身体,难忘他柔情似水的眼神,难忘只有和他在一起才有的,那种好似处在风头浪尖上的快乐与激动。安安说的没错,这也应该是我迷恋顾城的一个部分吧。 中午下了课,我和小欧她们一起去食堂吃饭,刚出大楼,就看到那辆醒目的红色轿跑停在门口。我详装作没看见,小欧她们反倒好心的提醒起我,“哎,子晴,他又来了!” 我低下头,嘴里咕哝:“唉呀,走啦,走啦,啰嗦什么。” 但是,还没走出两步,凌浩已经从车里下来,挡在我面前,刚才还在我身边的那帮姐们顿作鸟兽散,一下全都跑开了,又好奇地站在远处看着我们。 “我说的已经够清楚了,你还来找我做什么呢。”我冷冷地望着他。 “我想,我爱上你了。”凌浩轻声说。 这话如果换了别人说,我也许会信,但是,从凌浩的嘴里说出来,我只觉得可笑,谁不知道他是个大众情人,谈过的女孩子实在太多太多,可能连他自己都记不清了,类似这样的话,不知对多少人说了多少遍,我不屑的轻笑了一声,“呵!”,然后说:“凌少爷,请不要随随便便就说爱,好象和路人打招呼一般,真的,不要再随便假装对一个女孩好了,你根本就不懂爱,因为你从来都不会心痛,只会让喜欢你的女孩子心痛。你知道你有多残忍吗?不要再用你的虚情假意,去欺骗喜欢你的人,摧毁她们美丽的白色童话,……” 第七十五章 花言巧语 我的话还未说完,凌浩已经打断我的话:“你感觉不到,现在,我的心有多痛,这是从来没有过的,是自从遇上你,才开始有的感觉。你知道吗,那晚你昏倒时,嘴角的那种笑容,让我心疼。” “哦,……,”我一时语塞,他是个情场老手,说出的话,我自然没法相信,但是,这样的话多少还是让我有点吃惊。 “子晴,我见过的漂亮女孩多了,可是见到你之后,她们一下子都不存在了,脑子里总是在不停地拼出你的样子,我已经迷失了我自己,连说话、走路、微笑,都会把自已想象成你的模样。就象撞邪了一样,栽在你惊人的美丽之中,越陷越深,爬不出来。”凌浩幽幽地说。 不愧是个阅尽天下美女的豪门阔少,说出的话,每一个字都动听,可惜,我已经不是初出毛庐的小女生,你的花言巧语,指望就可以博取我的同情吗? 况且,就算他说的是真的,于我,又有何意义,就象你爱上一个画中人,但是那个画中人断然不可能爱上你。 “呵呵,你太抬举我了,我没你说的那么美,而且,你说这些,也是枉然,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不会再喜欢别人。”我依旧冷冷地说。 “子晴,不要这样冷漠的对我,我说的是真的,我是真心喜欢你,……,”凌浩望着我说,我看到那种很受伤的眼神。 我打断了他的话:“可是,我不喜欢你,为什么我怎么说,你都不信呢,我真的有喜欢的人,认识你,从一开始就是个错误,如果让你误会,那么我现在纠正,你长得确实象我喜欢的那个人,这是真的,不是我编造的。”我拿出手机,把存在里面和顾城一起照的像片,打开给他看。 一张一张照片让他的脸色越变越灰,我看出他的惊谔。是啊,若换了我,面对一张和自己很相象的脸,也会难以相信吧。 “他就是你说的,那个月亮一样的人?”凌浩的嘴唇微微颤抖。 “现在,你总算相信,相信我不是花痴了吧,那么错误就到此为止,我们以后不要再见了。”我收起手机,转身准备走人,却被他一把拉住。 “不要一下就拒绝我,那个人,他有什么好,能比得过我吗?”凌浩愤愤不平地说。 “他没有你那么多光环,在世人的眼里,他可能什么都没有,但在我眼里,我喜欢的他全都有,所以,没有人能和他相比。”一说起顾城,我的内心就充满喜悦。 “可是,他让你心痛,竟然让你心痛到昏倒,你为什么还要喜欢他,继续让自己痛苦下去?”凌浩满带恨意的说。 “所以,我说你根本不懂爱,你应该从来没把感情当回事吧,就象喝杯茶、吃顿饭,吃的时候开心,吃完也就忘了,怎么可能会心痛。我和你不是同一类人,再怎么说,你也是不会明白的。”我用力的挣脱开他的手:“我们之间,再见可以不必说了。” 没有必要再和他纠缠下去,这个花心大少,他永远也不可能懂的,象他们那样的人,从来都是在玩味爱情,他们的字典里没有“认真”这两个字的释意。 还没来得及转身,他突然猛地一下抱住我,紧接着,他就把嘴唇压在了我的唇上,这一切来得太快,让我根本措不及防。 我感到浑身的血液在沸腾,这不是兴奋,而是愤怒,我拼命地挣扎,但是无计于事,他抱得我太紧,让我无法呼吸。为什么他们的拥抱都这么紧,给我的感觉却是那么的不同。 “啊?”他惊叫着终于放开我,我的舌尖尝到血腥的咸味,他的嘴唇破了,这是他自找的。 “子晴,你快让我爱得发疯了。”凌浩满脸痛苦的表情。 “放屁,你才见过我几次面,哪会有什么爱不爱的,我和他认识了四年,他才敢牵我的手,你居然这么快就……,”气愤地我都想哭,我狠狠地对他说:“你这个滥情的混蛋!” 转身,我大步地离开了,拒绝这种人,根本不要心软,不要犹豫,不要解释。那是个不小心落到眼睛里的沙子,我再也不想见到这个讨厌的人。 第七十六章 磨合 一整天,我都在面对,来自周围的各种流言飞语和无端猜测,虽然我面无表情的漠视着,但是,我的内心已经很累,很累。 人疲倦的时候,就特别想念喜欢的人,希望他能够陪在身边,带来温暖和安慰。但是,我知道,顾城他来不了。 回家的路上,还是在不停地想他,越是这样的想他,就越是感到孤单和落莫。家,已经在我的左边,但是我没有停,助力车依然在往前冲,这个决定是突然做出的,我要去他勤工的食堂,见他一面。 这个时候,正是吃晚饭的时候,食堂里虽然人来人往,我还是第一眼就看到了顾城,他戴着帽子,头发裹在里面,和平常长发披肩的样子很不同,身上穿的那件工作服,也不合身显得有些宽大,整个人的打扮有点搞笑,不过,还是很帅,很可爱的帅。 我拿起手机,把他的每一个动作拍下来,他一直面带微笑,手不停歇地给同学们划着卡、打着菜,其实去他窗口的人比其他窗口的人都要多,但是,站在他窗口等候排队的人却是最少。我不禁摇摇头,这个人,为什么做什么事都那么认真呢。 “我要一份茄子,还有一份那个土豆。”我把菜票和餐盘递过去,顾城收下菜票,接过餐盘麻利的打好,然后一个不经意的抬头,发现窗口外站的是我,先是愣愣的眼神,接着他笑起来,马上把刚收的菜票又给我递了出来,从他自己身上拿出他的卡,在刷卡器上划了价。“光吃蔬菜怎么行,你太瘦了,要多吃点肉。”他说着把餐盘从窗口送了出来,我发现餐盘里多了一份千张烧肉。 “子晴,你先吃着,等我忙完这阵子,就来陪你。”他笑着,那笑容里带着很多欠疚。 “我没什么事,就是想来看看你,你忙你的,不要管我。”我对他点点头,捧着餐盘到一旁坐下,边吃边看着他。 饭早已吃完,眼睛看到发酸,顾城才在我身旁坐下来。“怎么还剩下这么多,你没有吃饱吧?”他担忧地问:“唉,你真是的,有现成的家饭不吃,跑来吃食堂!” 我感到特别委屈,人家专程来看你,居然还被你这样的说。 “对不起,应该我去看你才对,子晴,之前,我觉得愧对你。”他伸手握住我的手说。 从他手心传来的温度,暖和烘焙着我的全身,那一刻,所有的孤单和落莫荡然无存。 “谁规定就一定得男的看女的,我偏喜欢倒过来,以后,我会经常来看你,每天接你去家教。还有以后,你不要替我付钱,这饭是我吃的,当然由我付钱,我喜欢aa制。” “不,我不要你辛苦,也不喜欢aa制,”顾城说:“这份活我干到月底就不干了,还有晚上的家教,我也在准备辞掉,以后,每天下午,我会去你学校接你,送你回家。” “这怎么行,这样你会很快没钱的,那学费、生活费……” “不用担心,我算过了,再有半年我就毕业了,这一年的学费已经交过,年底,我还有奖学金,另外这四年我存的积蓄足够支付,所以根本不用担心。现在,我所要做的事,除了画画,就是陪你。” “顾城?……”他眸子里的温柔,让我沉醉,不知道说什么好,心里只有喜悦,装得满满的喜悦。 我们都在努力地适应着对方,彼此互相地磨和,因为我们知道,现在,谁也舍不得离开谁,谁也再离不开谁。 第七十七章 最美的风景 12月,校园路边的梧桐树只剩下枝丫,没有鲜花,没有绿草,没有灿烂的阳光,但是,我却看到这年最美丽的风景。 顾城静静的站在楼下,修长的身影,在阴郁的寒风中,显得瘦削单薄,他的长发被轻轻吹起,漂亮的侧脸若隐若现。那一刻,我觉得他完全配得上用“美丽”两个字来形容,是那种看上去柔弱,骨子却很man的美丽男人,清瘦的脸,更使五官的线条梭角分明,忧郁的眼神中透着坚毅。 他抬起头看到我,下巴略略扬起,眠着嘴微笑着,又羞涩又温柔的一笑,就象他的名字,一顾倾人城。 我握住他伸过来的手,耳边清楚地听到周围的声声嘘哨和喧哗人语,我可以想象,那些人的惊讶眼神,这会一定在闻风相告吧,去吧,我正要你们帮着告诉所有人,我不是刺猬,我有男友。 从此,顾城每天下午都来学校接我,风雨无阻,之后,再没无事三干的人来纠缠我。 但是不久,我接到穆涛的电话,他说,他要回来办个事,顺便过来看我,顿时我的心乱成一团。 我把穆涛要回来的事,告诉了顾城,顾城眉头一皱,说:“到现在,你还没和他讲我们的事?” “嗯。”我低下头,不敢看他。 “既然你说不出口,那我们一起去和他说清楚。” “不行,不行,对他,这太突然了。” “那你准备怎么办?” “还是等他回来,我会慢慢地和他说。 “唉!──” 我听到顾城长长地叹息一声,也不知道,他是为穆涛叹气,还是为我叹气,或是为他自己叹气。 你,我,他,三个人,一直纠结缠绕了好几年,现在到了不得不了断的时候,我必须得狠下心,我对自己说,这次一定要狠下心拔掉那根刺。对不起,穆涛,原谅我吧,我不想再骗自己,也不想再骗你。 这天早上刚起床,我接到穆涛的电话,“丫头,我已经到南京了,下午,我来接你下课吧,一直都没机会到你学校去看看?” “啊?──别啊?”我措不及防,吱唔着说:“别来接我,还是到我家见面吧!” “接你一起回家,不更好吗,让你们同学,见一见你高大威猛的男友,就这么说定了,我这边还有事呢,见面再说。”穆涛挂断了电话,剩下我一个人独自发怵。 这下可好,两年前搬起的石头,现在总算砸到脚上了。下午,顾城肯定要来接我,届时又会跑来一个来接我的,想想看,当我的男友们成双成对的出现在校园里,那会是多么尴尬的场景,学校的人又会怎么看我,老天,你是在惩罚我的移情别恋吧,可是,我应该不算是移情别恋吧。 “顾城,你下午不要来接我。”我打电话对顾城说。 “怎么了?” “穆涛他说要来接我,你还是暂时回避一下,我会找机会想法和他说的。” “哦,……,好。”虽然他只有简单的两个字,但是,我还是能听出顾城深深的无奈和忧心。 第七十八章 再见阳光 一整天,我都如坐针毡,好希望时间就在这一刻静止,好希望课永远也上不完。 但是,时光流逝的速度使人害怕,当教授说“下课!”,所有的人都欢愉的收拾着准备离开,只有我傻傻地坐在原地,一动不动。 “子晴,想什么呢?这么入神,下课了呀,还呆着不走干嘛,人家顾城这会等得心都焦了吧,快起来吧!”小欧推着我的肩膀说。 我很不情愿地站起来,懒懒地收拾好书包,故意拉开距离,走在她们身后。 刚出教学楼,我又看到那个久违的身影,穆涛正骑坐在摩托车边,他很快从人群中找到我,站起身向我走来,边走边露出微笑,那阳光般温暖的笑容,立刻照亮了周围的所有人。 我听到安安在尖叫:“天呐,天呐,哪里跑出来的帅哥,从没见过这么阳光的笑,好高好高呀,快有一米九吧!” “不止不止,你看我们班最高的邢冰,从他身边走过,比他还矮一个头,邢冰有一米八七,他至少在一米九七以上,怎么这么高的身材还长得如此均称,真是少见哦。”爱逻辑推理的小薇,又开始了运用她的比较学理论。 “好man呀,这个我喜欢,看身板象个打篮球的,但是我们校篮球队的人好象没见过他嘛。”连向来挑惕的炜炜也露出鲜有的钦慕表情。 “天呐,天呐,他怎么老朝我们笑呢,哎呀,还向我们走过来了,怎么办呀,我好紧张哦。”安安太过兴奋,情不自禁地捂住嘴巴。 “丫头,快点,磨磨缯缯缩在后面干什么呀?”穆涛边喊,边冲我挥手,脸上满是久别从逢的喜悦。 我前面的那帮好姐妹全部齐刷刷的回头,她们看到我正在窘迫的傻笑。 “子晴,他是来找你的?”好几个人异口同声地在问,我不好意思地点点头。 安安突然大叫一声,把众人都吓了一跳,“子晴,你是妖精变的吧,怎么帅男人都认识你啊,天呐,太不公平了。”然后,听到一阵哄笑声,我的脸立刻烧得象烙铁。 穆涛已经走到我身边,一下就把我抱起来,这是他喜欢的,和我见面的一惯方式。 周围又传来声声嘘哨和喧哗人语,这次我做不到无所畏惧,我害怕了,用力地想推开穆涛,虽然这是徒劳的,他抱我跟拎只小鸡似的。 “这?这?这怎么回事啊?子晴,你又交了新男友啦?可是,昨天你还和那个穷小子一起回家……?”安安满脸的惊愕,不过,她的话还没说完,小薇已经狠狠地用胳膊肘扛了她一下,她才做猛然醒悟状,吐了吐舌头,不再言语。“子晴,你不介绍介绍吗?”小欧说。 穆涛此时放下我,微笑着对她们说:“你们是子晴的好朋友吧,我叫穆涛,是子晴的……” “哈哈……,”我发出一阵笑声,想把她们的注意力都吸引过来,试图掩盖掉穆涛的自我介绍:“他是我的高中校友,我的学长。” 我的好姐妹们面面相觑,她们看看穆涛,又看看我,那表情在说,你们就只是校友关系吗? 穆涛的脸色有点昏暗,就象有云彩遮住了太阳,我低下头,不敢看他的眼睛。 “不好意思各位,我们要先走了。”穆涛向她们点点头,接着又抱起我,把我放到摩托车后座上。 他小心地给我戴上头盔,系好带子,他也戴上他自己的头盔,侧脸对我说:“愣什么,快抱住我啊。”我迟疑了一下,才慢腾腾地伸出手揽住他的腰,但是我的身子离他的后背,却保持着一个拳头的距离。 穆涛右手转动把手,启动车子,摩托车缓缓地围着我的那帮好姐妹们转了一圈,穆涛向她们挥手致意,她们的表情看起来有点发呆,然后,摩托车呼的一下迅速地离开她们远去,我还能听到她们的尖叫声。 摩托车开得越来越快,简直可以说是横冲直撞,来往的轿车从我们的身边擦肩而过,虽然我知道他的骑技是一流的,但是,我的心脏快要承受不了了。我闭上眼,大喊:“停车,快停车!我就要吐了。” 第七十九章 太阳的哭泣 我感到车子突然一下子慢了许多,睁开眼,我看到他的肩膀在耸动,他怎么了?难道是在哭吗?我感到喉咙里有什么东西堵住,哽噎得难受,我轻轻地从后面抱住了他,但是,他的肩膀耸动地更厉害了。 车子象这样开了很长很长时间,直到他的肩不再耸动,他才终于开口:“那穷小子是顾城吧,如果我猜得没错,还是他吧。” “对不起,穆涛,对不起,……,”我哽咽着说不出更新的道歉之词,只是不停地说“对不起”。 “从什么时候开始的?”穆涛问。 “……十月,”我吞吞吐吐地说。 “就是你说和一个我不认识的朋友逛街的那天吧,”穆涛说:“你真的不会撒谎,一撒谎我就能听得出来。恭喜你了,终于心想事成。” 是的,我所有骗人的把戏都瞒不过他,可是,为什么他明知道我在骗他,却还一直配合着我演戏呢?对他,我永远只有歉疚,他有理由恨我,恨我一辈子,而我没有资格请求他的原谅。 “我要见见他,”穆涛说:“打电话给他吧!” 见我犹豫着不说话,他勉强笑了一声,说:“放心,我不会揍他的,只是有些话想和他说。” 南艺后门的秦淮河堤,暗绿色的水面倒映出穆涛和顾城挺拔的身影。一米七九的顾城,站在一米九七的穆涛身边,显得异常的瘦削孱弱。但是,这场追逐爱人的比赛,弱势的顾城却总是在赢,而穆涛永远都只能做配角。 我远远的看着他们,因为穆涛不让我靠近,说这是他们两个男人的对话,让我有多远走多远,一边呆着凉快去。 他们就那样一直站着说话,说到华灯初上,再说到路人散尽,直至岸边只剩下我们三人,他们才好象终于说完了,两个人居然笑着,象好朋友一样互相搭起了肩膀。 那一刻,我知道,穆涛已经原谅了我们,应该是件高兴的事啊,可是我的眼睛却湿湿的。 他们是我心房中唯一装着的两个男人,都是我喜欢的人,但是喜欢倒底和爱还是不一样,我喜欢穆涛,但并不爱他,对他,我只有歉疚。 穆涛,虽然你表面始终在微笑,可是,我知道,我早就伤透了你的心,四年前是这样,三年前是这样,两年前是这样,现在还是这样。 他们一起走下河堤,穆涛靠近我,抱住了我,笑着在我耳边低语:“我还是不喜欢顾城,但是,我今天终于明白,你喜欢他的原因了,其实,你们骨子里是一样的人。呵呵,丫头,想要和他相处下去,你的臭脾气可一定要好好改改了。” 我转头看看站在旁边的顾城,他静静地望着正在拥抱的我们,然后,他轻轻地吐出一口气,额前的刘海被吹的飘舞起来。 穆涛跨上摩托,对着我和顾城大声喊道:“要记得今天哦,如果吵架的话,要想想今天,一定要懂得珍惜,一定要幸福到最后,否则,就是对不起今天,对不起我。唉,好了,我也该走了!”说完,他戴上头盔,摩托车吐出一股清烟,转瞬间,他和车消逝在茫茫夜色之中。 “你们说了些什么啊,这么长时间?”我抬头问顾城。 顾城望着夜空,幽幽地说:“他告诉了我一个故事,一个自作聪明的傻丫头,自编自导的故事。” 这个穆涛,真是多事,再想到他刚才的话,我鼻子一酸,忍不住泪流满面。 “我的傻女人,你为什么不早说,”顾城把我抱进怀里,心疼地说:“对不起,子晴,穆涛说,我是你的第一个,可是,我却记不得了,可以告诉我吗,是什么时候我对你犯下了罪?” 我的眼泪打湿了他胸前的衣襟,“不,你没有罪,这都是我愿意的。” 穆涛走了,他再也没和我联系。和他的分手,没有争吵,没有挽留,只有眼泪相送,他如此安静的离开,孤寂的背影令我心碎。 第八十章 真心的负心人 第二天,关于我脚踏两条船的风言风语,传到了校园的各个角落,其实他们并非有意的伤害,只是出于好奇或是嫉妒罢了,这种伤害,我已经麻木,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何必在意别人的眼神,他们笑就让他们笑吧,他们哭就让他们哭吧,现在,我身边有顾城,和他的所有误会都已经澄清,我们比以前更加相爱,心靠得也更近了。 几天后,爸爸接到穆涛父亲的电话,我想我肯定会被爸爸狠狠教训一顿,低下头不敢吱声。 “你入世尚浅看错人也就算了,真没想到,我这一把年纪也看错了他,以为他是个负责任的人,竟然移情别恋,真是越来越看不懂现在的年轻人,我们家宝贝这么优秀,他居然还会看上别人。”爸爸满脸愤然之色。 爸爸说他越来越看不懂,而一旁云里雾里的我,更是越来越听不懂。 “他以为一个道歉的电话,就可以得到我们的原谅吗,我们永远也不会原谅他们。女儿,你以后,交朋友一定要小心,现在的男孩子太坏了,好好擦亮眼睛别被骗了,”爸爸的话说到这,我算是彻底明白了,穆涛你善良的心,我知道,你是想让顾城堂堂正正地进入我的家门,没有指责,没有压力。 你宁愿为了我们,背上负心人的骂名,我该拿什么来感谢你,可是,我什么也不能为你做,只能在心里默默的对着千里之外的你,说:“穆涛,你一个人,要好好的,把我忘掉吧,从记忆中完全删除我,不要留有一点痕迹。如果有下辈子,让你狠狠地负我一次吧,就算做是对我的惩罚。” 寒假,顾城由我领着,拜访了我的父母。穆涛的家世称不上显赫,但是清清白白。相比之下,顾城可以说是没有家世的人,他向我父母交待了半天,我们对他的家还是一片模糊,只知道他父母是南通人,在他上初中时,举家来到南京工作,然后,在他高二的时候,离异了,现在他一个人过,至于他父母到哪去了,他们的家怎样,连顾城都说不清楚。 顾城走后,爸爸说:“这个男孩子,本身还不错,那时你还在上高中,我们开家长会,就听过他的名字,据说给学校拿了很多的奖,是个艺术天才,刚才和他一番谈话,觉得他是个挺有想法的人,艺术一定要有自己的风格,我想他迟早会有所成就,而且是大成就。” 妈妈在旁嘲笑说:“你就别再自以为是了,你说那个姓穆的小子是个能托负女儿终身的人,结果怎么样。这个顾城,等于是个没父母的人,工作也没定下来,几年一过,到时候,没钱没房子,他们可怎么结婚啊,难不成和我们住在一起,我都不好意思和街坊邻居介绍,我女儿这么优秀,怎么找了个靠娘家的女婿呀。” “这倒也是啊,”爸爸叹息着说:“好不容易等到能把女儿嫁出去的时候,结果没嫁出去,反而又招惹了一个进来。” “爸爸啊!”我装作不高兴地拉住他的胳膊,撒娇说:“难道你嫌我烦,不想要我了吗?” “哈哈,”爸爸大笑了起来,说:“我哪里敢嫌你烦啊,招个女婿也好,这样你就可以陪在我们身边,而且还没有婆婆,象你这固执的牛脾气,哪个婆婆能受得了。” 爸爸是我从小就崇拜的男人,他的医术高超,是人民医院普外科的第一把刀,他不势利,所有的病人在他眼中都是平等的,病人都把他称做是救死扶伤的天使,这也是我曾经把医生作为自己理想的另一个理由。除了医术,他的眼光也好得象巫师,能够预测未来,他没有走眼,穆涛,他没看错,而顾城能有所成就,他也没看错,这是好几年之后,我才发现的事。 第八十一章 无家可归的孩子 “这真的是你吗?和你一点都不象,怎么这么胖?”我把家里的所有像册一本一本地翻给顾城看,他睁大眼睛不敢相信。 “是啊,所有看过的人都这么说,我直到初三那年才瘦下来,以前是个小胖墩。”我笑着说。 顾城摇摇头,说:“如果你进高中还是这个样子,那我们学校就少了一个校花,感谢上帝,可能上帝就是为了让我们认识,所以才让你一下子就瘦下来了吧!” “别臭美了,搞得好象我是为你才瘦的似的!”我用中指狠狠地弹了一下他的额头。 他揉着额头,苦着脸说:“咝—!你现在的弹指神功炼得越来越炉火纯青,弹得我眼冒金星,重度脑震荡啊!” “嘿嘿,那还不是师傅教的好,”我得意地冷笑,和顾城在一起时间长了,才发现表面沉静的他,其实很多时候就像个孩子,他有好些可爱的习惯性动作,无奈地时候,就会不经意地吐气吹动额前的头发;感到无聊的时候,就会不停地摸鼻子;用心思考问题的时候,就会不自觉地眠紧嘴唇;……,还有最让我头疼的,就是他有事没事会用他的手指突然袭击我,有时能把忍无可忍的我给弹哭,然后,他又笑着来哄我,把自己的脑门亮出来,让我狠狠地报复。 看见他的手指在弯曲,我知道大事不妙,赶在眼前的那一道黑影闪来之前,我把头一偏,躲过了,看那力道,要是敲在脑袋上,肯定肿一个包。 “老天,你怎么做到的!”顾城的手指弹了个空,他呆呆地望着我。 “哈哈,就算出手的是小李同志,我自信也能躲过,所以,你以后出手时先掂量掂量,我可是既会弹又会躲,到时看吃亏的是谁,哈哈……。”我快乐地大笑。 顾城也快乐地大笑,两个人痴傻地笑了很长时间,笑到最后,连眼泪都流出来了,也不知道有什么可笑的,可能是太过幸福了吧。 “好了,现在我从小到大的全部,你都看到了,我也想看看你的全部。”我终于止住笑。 顾城脸上的笑容瞬间不见了,眉头紧锁着不说话。 我确实很想看看小时候的他是什么样子,完全是随心而说,但是我竟忘了,他和别人不同,我想,这话可能碰到他的伤口上了吧,那伤口不能碰,一碰就疼。 “对不起,是我说错话了。”我低下头,小心地向他道歉。 “不,你没说错话,是喜欢我才会说的话,”顾城摸摸我的头,我抬眼看到他在淡淡的微笑。 “你对我毫无保留,但是,我却没有对你,对你的家人说实话。”他的眉梢上刻着惭愧。 他在说什么呢,难道他还在刻意隐瞒我什么呢?我困惑地望着他。 “我的爸爸不是我的亲生父亲,”顾城黯然说:“这是我到高考前才知道的事,为了填报志愿,我和爸爸起了争执,他坚持要我考中央美院,可是我固执地不肯,他气急了,说懒得管我,反正你不是我的儿子,我惊呆了,爸爸赶忙说他说的是气话,但是,我知道不是说气话那么简单,见过我们的人,都说我和爸爸长得不象,也听有人说我不是爸爸的孩子,我一直不相信,可是最后连我自已都开始怀疑,因为我长得越来越不象爸爸,那天我坚持要他把话说清楚,相持了很长时间,他才终于说了,让我更加意外的是,原来那个我一直痛恨的、破坏我家的第三者,竟然是我的亲生父亲。” 顾城说他的父亲不是他的亲生父亲,已经让我够吃惊的,没想到,还有比这更让人震惊的事,我听得都呆住了,都不知道该用什么话来安慰他。 “爸爸说,他养了我十八年,早就把我当成他的儿子,所以,妈妈要求离婚,他唯一的条件,就是把我留在他身边,没想到妈妈很爽快的就答应了,当时我听了很伤心,妈妈对我真的很薄情,一个生养了十七年的儿子,居然比不上那个总共只和她相处一个月的男人。” “呵,我说妈妈薄情,其实,我比妈妈还要薄情,我想我一定是昏了头,后来居然对爸爸说想去见那个男人,我向爸爸要他的名字和住址,爸爸哭了,说养了我十八年,原来是帮别人养的,我说只是看看,你还是我的爸爸,我并不是要认那个人,爸爸却说,告诉了你,你肯定会认他。” “我想我只是去看看,看看他倒底是什么样子,还有妈妈和他过得怎么样,我就死心了,但是爸爸说,如果你想知道,我可以告诉你,但是,以后我就不认你这个儿子,你也当没我这个父亲。那时我不明白,父亲为什么非要为难我,为什么就肯定我会认那个人。” “几天后,我做了这生最后悔的事,我还是硬着心肠问爸爸要了那个人的名字和地址,就象爸爸说的,我还是想认那个人,我算是彻底伤透了爸爸的心,我拿着行李离开了养了我十八年的家,因为心里想着那个新的家,都没想到要带上这个家的照片。” “可笑的是,我去见了妈妈,还有那个人,不过,他们不肯认我,呵,这大概就是对我薄情的惩罚吧!我没处可去了。”顾城说到这,我看到有颗晶莹的泪珠,在他的眼眶里滚动,但是始终没有掉下来。 “你的亲身父母太过分了,自己生下的孩子,怎么可以不认?”我愤然地说。 顾城摇摇头,脸上没有丝毫抱怨的神色:“他们有不能认我的理由,不怪他们,要怪只能怪我自己,如果当初我不贪心,非要看什么亲生父亲,现在我和爸爸还是情同父子,是我对不起他,这辈子他都不会原谅我。后来,听说他有了新的家,有了自己真正的孩子,我才觉得心里好受些。” 我流着眼泪,上前抱住顾城,抱紧这个可怜的、无家可回的孩子。我知道,其实,不是他的父亲不肯原谅他,而是他自己不能原谅自己,他没法跨过由自己亲手架起在心上的那道门槛。 “顾城,我会给你一个家,我们自己的家,我会给你生,我们的孩子,我们一定要给宝宝天底下最幸福的爱。”我在他的耳边说。 顾城紧紧地抱住我,带着几分兴奋、几分喜悦说:“子晴,我们生的孩子一定会很漂亮,我们要生一对双胞胎,最好一男一女。” 我心里溢满甜蜜,轻笑着说:“想生双胞胎,哪是你想生就生的,那要有遗传的,我们两家都没有双胞胎史,别做梦了。” 顾城只是傻笑着不说话。 第八十二章 那夜,烟花绚丽 除夕夜,父亲邀请顾城到家里和我们一起吃年夜饭,那天顾城早早地就来了,进门就直奔厨房,系上围裙,帮着我妈打下手,他麻利的拿起菜刀,在砧板上把菜切得噌噌的响,原本不喜欢顾城的妈妈,惊喜地说:“这孩子,还真是会做事呢,这菜切得比我还细!” 厨房里几个回合下来,最后成了,顾城掌勺,我妈在旁打下手,时不时厨房里冒起一阵火光,他掂锅的样子严然一副大厨的模样,很快三下五除二,一桌子菜就忙上了桌。 我们围坐在桌边,妈妈笑着说:“我以前还担心我们家宝贝不会做家事,这下不用烦了,有人会做,咱们的懒女儿可以享清福了。” 爸爸拿起酒杯,说:“来,我们举杯吧,祝贺我们家今年新添了一口人,这多了一个人,家里真是添了不少生气呢。” “谢谢,叔叔阿姨,”我看到顾城说这话的时候,眼里泛起晶莹的光。 我们互相碰杯,一起喝干了这杯白酒,酒,淳香绵软,大概是我这辈子喝过的最好喝的酒。 一动筷子,我的父母表现出惊喜的眼神,连连称赞菜烧得好,顾城非常开心地在笑,那样的笑容象个孩子。 记得第一次吃他烧的菜,我就忘不了那种味道,那是令人幸福的味道。现在,不光是吃的人感到幸福,烧菜的人也感到幸福吧。 吃完饭,我们去楼下放爆竹和烟花,顾城用烟头一个一个地点燃了它们,绚丽的烟花在半空中绽放,象一朵朵缤纷盛开的菊花,不停地变幻着花瓣的颜色,我兴奋地大喊大叫:“变黄了,又变红了,又绿了,蓝了,又变紫了,太漂亮了!变了这么多颜色啊,” 回头看见顾城仰着头,出神地凝望着半空盛开的那朵菊花,烟花燃烧的光芒,忽明忽暗映出他漂亮的脸,但是,好象有种恐惧从他的眼眸里往外曼延,渐渐吞噬他脸上清辙干净的笑容。 烟花已经散尽,他还是呆呆地仰着头站在那里,直到我拉他的手,他这才回过神来。 “怎么了?想什么呢?”我问。 他笑了笑摇摇头,淡淡说:“没什么。” 可是,我感觉到他的手,冰冷。 初六的晚上,我和顾城约好逛街,不巧,天下起了雪,路灯的照射下,那纷纷扬扬飘落的雪花,显得格外晶莹、剔透。我远远的看见他来了,马上跑过去,紧紧地挽着他的胳膊,我们踏着雪花前行,路过身边的行人纷纷向我们侧目,我脸上满是骄傲的笑,心想,你们看吧看吧,我们是天底下最让人嫉妒的一对。 “顾城!顾城!” 一辆黄色的城市甲壳虫,缓缓地跟在我们的左边,车副驾驶的窗户被摇下来,我看到驾驶位上坐着个漂亮的女生,她正在喊顾城的名字。 我们都停下脚步,“姚佳,”顾城说:“怎么这么巧。” “真的是顾老师哎!”那个女生刹住车,从里面走了出来,她微笑着向我点点头,我也向她点点头。 “我们好象在哪见过?” 她上下打量着我说。 好象是眼熟,我也上下打量着她。 “哦,艺术节,艺术节上,我见过你。”她的眼睛忽的一亮。 我也想起来了,她不就是给我介绍顾城画作《守候》的那位南艺女生吗? “我想起来了。”我笑着对她说。 “原来你们认识的啊。”顾城呐闷地望着我们。 “不认识,只是见过,顾老师,赶紧介绍啊?”她也笑着说。 “噢,这是我的女友,严子晴,”顾城指着我对她说,然后转过头,对我说:“这是姚佳,我南艺的学妹。” “呵呵,原来你不光是顾老师的高中校友,你还是他的女友啊,巧了,我也不光是他的学妹,我还是他的学生,”她笑着说,然后带着些许埋怨的口气对顾城说:“怪不得你辞掉我的家教课,原来是要陪女朋友逛街啊。” “呵呵……。”顾城有点害羞地傻笑。 “严子晴,这名字好熟,你是哪个学校的?”她似乎对我非常感兴趣。 “东南大学。”我说。 “是建筑系的严子晴吗?”她眼中闪现出惊讶的神情。 “是,可是,你怎么知道我是建筑系?”轮到我惊讶的眼神。 她笑了笑,没回答,对顾城说:“没想到,顾老师的女友是大名鼎鼎的美女啊,你们在一起,真的很相配。” 我看到她的眼神带着嫉妒,那种嫉妒不象是一般女生对女生的嫉妒,而象是在吃醋的那种嫉妒。 姚佳开车走了后,我对顾城说:“怎么她考上了大学,还要你做家教?” “呵呵,对她来说,考不考大学,其实无关紧要,绘画不过是她陶冶性情的一个方法,就象一个装饰品,不是爱好,也不是理想。”顾城微笑着说。 “什么意思?”我很是不解。 “这就是有钱人和我们的区别,我们学什么,就是想将来从事那样的工作,而她只是为了提高自己的素养,就象学芭蕾、钢琴一样,所以,不是为了高考,才要请家教。”顾城解释说。 “有钱人?”我喃喃道。 “她父亲是家尚超市的总经理。”顾城说。家尚超市,我经常去买东西的超市,这是本省最大的连锁超市,网点遍布省内各地,那么,姚佳当然算是有钱人。 顾城突然苦笑了一下,说:“钱的多少,真的是不能比较,比起控股家尚超市的东恒集团,姚佳的父亲不过是为凌氏家族卖命的打工仔罢了。” 东恒集团,凌氏家族?我马上想到凌浩,他们说凌浩是东恒集团的太子爷,唯一的继承人,他真的是个王子。 我突然想笑,因为,我一想到,我竟然拒绝了王子,我就想笑,我忍不住大笑起来。 “哎,你笑什么?这可笑吗?”顾城摇摇头,看我笑得莫名其妙。 他当然不会懂,为了他,我与真正的王子失之交臂,不过,那个王子,我对他没有任何留恋,连喜欢都算不上。 第八十三章 选择 “顾城,你看我穿哪种颜色漂亮?”商场里,我在试穿羽绒服。 “哪种颜色都好看,”他微笑地看着我说。 “这不等于没说吗,我问的是哪种更好看?”我带着嗔怪的语气。 “唉,这个,这个有点难啊,在我眼里都一样好看,你自已看着决定吧?”顾城皱了皱眉,我看到他眼中闪现忧伤,他又怎么了,我不明白,不过是请他帮我挑选衣服,为什么好象触碰到他的伤口似的,这和他的家世丝毫扯不上关系啊。 “算了,不问你了,很简单的事,让你表个态,一点都不爽快,”我对这个内向沉静的男人没法抱什么期望,只能指了指不远处的衣柜说:“麻烦你走几步,帮我把那件玫红色的拿给我试,总行吧!” 我对着镜子,上下打量身上那件粉蓝色的羽绒服,顾城不好意思地眠了眠嘴唇,他去拿了。 当我褪下身上穿的那件,顾城把他手上拿的羽绒服递给我,我一看,气得鼻子差点歪了,他的魂倒底跑到哪里出差,竟然还是一件粉蓝色的羽绒服。 “你今天在想什么啊,总是心不在焉,是不是觉得陪我很无聊啊?”我生气地抱怨。 “没有啊,你怎么了?”他脸上一副无辜的表情。 他问我怎么了,还一副这种表情,我快被他气死了,“你是瞎子啊,没看见我刚才试的不就是蓝色的?”我狠狠地白了他一眼,他低下头沉默无语。 “因为你还是穿蓝色的好看!” 等了良久,他突然说,然后,他轻轻地从嘴里吐出一口气,吹得他额前的头发乱飘。 我笑了,他终于破天荒地为我做了一回爽快的选择。最后,我买下了他递给我的那件粉蓝色的羽绒服。 出了商场,发现雪已经停了,两边的行道树上挂满了雪桃子,在璀璨的霓虹灯映照下,显得流光溢彩、五光十色。 我把头轻轻靠在顾城的胸前,幸福地说:“这儿是离心最近的地方,里面跳动着一颗爱我的心,是吧,顾城?” “嗯。”顾城从鼻子里低低地哼出这个字,他是个话不多的人,尽管有满腹的才学,却不喜欢表露,只有在某些特定的时候,我才能看到他坦白率真的另一面,而每一次,都让我为之震惊,他忧郁的眼神,好象在提醒我,他还有事隐瞒着我。但是,我知道,那是他身上的伤疤,最好别碰,碰了会让他流血。 “彩色的雪!好美啊,顾城,请你一定要把它们画出来,帮我留住这个美丽的记忆!”我笑着抬头对他说。 “哦,……可能不行,子晴,我……,”他脸上露出慌乱的神情。 “这点事也让你为难?还说要把你全部的色彩给我?”我不高兴地打断了他本来想说的话。 他好象有话要说,但是欲言又止,只是紧紧地把我搂在胸前,我听到他心跳的声音,有力而有节。 市中心又有人放起烟花,这个时节,有许多值得庆祝的事,烟花、霓虹、白雪温柔地交融在一起,原本黑暗的夜空被映得发白,在这座城市美丽的夜空下,是川流不息的涌动人群,他们匆匆地从我们相拥的身体旁边走过,没有人注意到我失望的表情。 第八十四章 逝去的墨香 三月,乍暖还寒的春天,让人特别容易想念,好几天都见不到顾城,他被学校派去无锡,参加全省大学生书画比赛,这场比赛没有悬念,只要有他参加,工笔花鸟组的第一,总是属于他。 今天下午,他就要回来了,我早早地骑上助力车,去汽车站接他,风吹在脸上,还是有些薄寒。在汽车站等了很长时间,终于看到一个车窗后面,坐着那个让我熟悉的身影,他正朝我微笑的挥手。 我准备快步迎到车门前,但是脚没有动,已经僵得发麻。他一下车,就跑到我面前,抱起我,心疼地说:“傻女人,不是叫你不要来接我的吗,是不是等了很长时间?” “想和你一起庆祝,庆祝你的胜利归来。”我开心地掀起他被风吹乱的长发,突然发现他脸灰灰的,很不好看。 “我输了,连最后的名次也没得到,呵呵。”他是笑着说的,语气轻描淡写,就好象在说别人,他的眼神里没有失望,只是从嘴里轻轻地吐出一口气,那是他无奈的表示。 我很惊愕,记忆中,他还从来没有失败过,从来都是第一,这次他是怎么了,输得如此彻底,他应该很失望才对,可是为什么我只看到无奈,好象这一切是他无从选择的命运。 “没有人总是赢的!”我宽语安慰他,他摇摇头淡淡地笑了一声,说:“不用为我担心,没事的。” 本以为他会大哭一场,他是个容易流泪的人,而我宁愿他倒在我怀里痛哭,可是,他的眼框始终干干的,我什么也没能找到。 顾城从无锡回来,已经大半个月了,有天,我突然发现,他手指上没了我喜欢闻的水墨清香,笔筒里装的一把毛笔被蜘蛛结了网,砚台、颜料盒上落了厚厚的一层灰,桌下垃圾筒里是揉得一团一团的废弃画作,那些还是他去无锡之前画的。 他很久没有画画了,他倒底怎么了,不就是输了一次,输了,可以再赢回来,用不着因为一次失改,就自暴自弃成这样,这不象我所认识的顾城,我所认识的顾城,是那么坚毅的一个人,无论怎样的困难,都会努力地去面对。 “好久没看你画画了,你的笔都生蜘蛛网了!”我拿起一枝笔,这个举动,惊扰了正在守株待兔的那只小小昆虫,它立刻吓得落荒而逃。 顾城看了我一眼,淡淡地说:“马上就毕业了,我在忙着找工作。” “找得怎么样了?” “还在找。”他看上去也不着急,脸上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还没找到吗?我父亲有个好朋友,他是开画廊的,以前是我父亲的病人,我父亲救过他的命,找他,他肯定愿意帮忙,你觉得呢?” 我说完这话,顾城反而显得着急起来,他神色慌乱,手指不停地摸着鼻翼。 “我知道你想凭自己的本事找,但是,现在时代不同以前,没有关系工作真的很难找。”我尽量不想打击他好强的自尊心。 我看他不说话,是不是默认了呢,“那就这样吧!”我拿起手机准备给父亲打电话,但是手机却被顾城一把夺去。 “不要,”顾城低声说,他叹了一口气,说:“子晴,我不能画画了,也不能从事和画画有关的工作。” “什么?”我很奇怪他这么说。 第八十五章 江郎才尽 顾城幽幽地说:“你知道什么叫江郎才尽吧!” “嗯?为什么这么说?”我真是搞不懂他倒底在想什么。 “江淹因为有了郭璞给他的五色笔,所以才能写出文彩飞扬的文章,但是有天晚上在梦里,郭璞把五色笔收走了,从此江淹再也写不出好文章,”顾城的眼神里终于有了悲伤:“我也象他一样,我的五色笔已经给上天收去了,所以我再画不出五彩缤纷的画了。” 我还是不懂他倒底在说什么,江郎才尽不过是个传说,这世上没有神仙,也没有什么神奇的五色笔,事实上,江淹的才华是被名利束缚、被岁月蹉跎,所以才写不出象年轻时所作的《别赋》、《恨赋》那样真情实感的文章。 “什么你的五色笔被上天收去了,简直莫名其妙!”我烦他现在这副颓废的样子。 “我辨别不出色彩了,”顾城说:“就在前不久,春节的那个时候。” “什么?这是怎么回事?看过医生了吗?”我的心一下揪了起来,他的眼睛一直好好的,怎么会突然分辨不出色彩。 “现在我眼里看到的是黑白的世界,所有的颜色对我来说,都是一个样子。医生说没法治,因为这是基因遗传病,他说象我长了这么大,才发病变成色盲,一千万个人中才只有一个。”顾城说。 我惊得无言以对,他是天生的绘画胚子,有超强的艺术天份,可是,既然上天你给了顾城绘画的天赋,为什么又要残忍地剥夺他彩色的世界。 “呵呵,这是我的宿命,我早就知道,可能会有这么一天,”顾城苦笑了一下,说:“这对其他人来说,是千万分之一的机率,但是,对我来说,是二分之一的机率。因为我的妈妈就是这样,她十九岁以前也是正常的,她的家族,每一代都有人这样,平均每两个子女中就会有一个,到了成年的时候才会发病,……,小时候,每当爸爸教我画画的时候,妈妈就会生气,甚至找茬发火,后来我的画在市里得奖了,所有的人都为我高兴,只有她哭了,考高中时,妈妈坚决不同意我进美术特长班,她说,万一你成年了也象我一样,你会后悔一辈子的,但是,我还是固执地要学画,因为我总认为我会是幸运的那一个。” “越是接近十九岁,我越是害怕,担心某天一觉醒来,面对的就是那个陌生的世界。如果不能画画的话,我不知道我还能干什么?那一年,我心情起起伏伏,那时你说喜欢我,我心里虽然很高兴,但是却不敢答应你。你说,你喜欢闻我身上的水墨味道,我知道你是喜欢我的画,但是,若有天我不会画了,你会不会嫌弃我而离开我。” 原来两年前在香樟树下,他拒绝了我,不仅因为穆涛,不仅因为囊中羞涩,还因为这个不为人知的秘密。 “过了十九岁,又过了二十岁,我害怕的那一天没有来,到了二十一岁,我以为我幸运地逃脱了宿命的安排,没想到,在我人生中感到最幸福的那晚,它突然来了。” 顾城说到这,一行清泪从他的眼框滑落,还是那双水光潋滟的眼眸,但是它们真的再也看不到彩色了吗? “子晴,我们还是分手吧,” 顾城淡淡地说:“我已经没有前途,只能庸庸禄禄地活下去,你跟着我,会一辈子受穷,不可能有幸福。” 第八十六章 清明 “你在说什么呢?你忘了,我们是多不容易才在一起的,你难道忘了穆涛是怎么离开的?你忘了他说的话了吗?”我生气的说:“这世上除了画画还有很多事可以做,不是只有画画才有前途,而且,就算没有前途又怎么样呢,我爱的是你,不是你的前途,别说是色盲,就算是你变瞎了,我还是喜欢你,无论发生什么,我都不会离开你,请你,以后不要再对我说‘分手’,你知道,我是多么害怕听到这两个字。” “为什么,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好得让我舍不得离开你。”顾城长长地叹息一声,把我紧紧地搂入怀中。 “因为,没有你,我会生病,我们都会生病,不是吗?”我轻轻地把头靠在他的胸口,那里面有一颗受伤的心,眼下正在流血,他的妈妈抛弃了他,却把色盲永远地留给他。我知道,现在,只有我才能帮它止血,才能让它的伤口愈合。 “我会努力的,”顾城说:“虽然不能再画画,我会找其他的事做,为了你,为了我们将来的家,我会努力的。” 他是个特别坚毅的人,没有什么能够打挎他,除非是他自己。事实上,在他色盲以后,他一直在找别的工作,虽然到最后仍没有找到,但是,我看到了他的努力,这是我后来在整理他的房间时发现的,他书桌抽屉里放得满当当的是各种各样的应聘资料,从他在报纸的招聘专栏上画出的一个又一个圈,我看到,他应聘的那些工作都和他的专业无关。 清明节,象以前所有的清明节一样,我们全家准备去雨花台给爷爷奶奶扫墓,顾城知道了,也主动要求参加,我父母听完,只是笑了笑没有反对。 那天早晨很幸运,没有下雨,空气中撒满春日明媚的阳光。顾城蹲在墓前帮着烧纸,等我们都叩完头,我回头看到,顾城表情呆呆的,我猜他一定又在想他的家人了,他有好多年没上过坟了吧。 妈妈笑着说:“都说女儿家烧纸,地下的人收不到,现在好了,我们家以后也有男丁烧纸了。” 顾城听完,一边烧纸一边傻笑,妈妈说到兴头,开始打趣:“哎,顾城,跟你商量件事,如果你们结婚,生的孩子能不能跟我们家姓啊?” 爸爸把脸一沉,责备妈妈:“这是什么话?别胡说。”然后,对顾城说:“她开玩笑的,你别当真,我们没有这个意思。” “没关系,那就姓严好了,就这样吧。”顾城随口说道,我父母没想到他会答应一个玩笑,而且答应得如此随意,就好象他的姓和他无关似的。只有我明白,他本就不姓顾,所以他才这么说的,但是,一直有个困挠我的问题,他倒底应该姓什么呢?我始终不敢开口问他。 扫完墓,我父母先走了,我们没走,我带顾城去看项英墓,他也葬在这里,除了他,还有另外两位新四军将领。 我们穿过一排一排冰冷的坟墓,顾城突然在我耳边说:“真羡慕他们。” “他们?”我迷惑地问:“他们是谁啊?” 顾城抬手指着眼前的这一排排坟墓,“就是他们。” “切,你脑子有毛病啊,这你也羡慕,他们都死了,有什么好羡慕的?”我真受不了他,有时象个疯子,简直无可理喻。 “每个墓碑都一样,刻着两个人的名字。”顾城说。 “废话!他们是夫妻嘛,生前在一起,死后当然还要埋在一起,这有什么奇怪。”我摇摇头。 “所以让人羡慕,”顾城说:“他们即使死后也不想分开,在另一个世界里还要继续做夫妻。” “你不用羡慕的,”我抱着顾城的胳膊,满脸幸福地说:“我们将来也会这样。” “那我们,谁的名字会先刻上去呢?”顾城低头笑着对我说。 我想了想,说:“还是我先刻上去吧,这样我就不会因为孤单而伤心流泪了。” “那你不怕,我会再娶吗?要知道,男人没有人能守得住的,”顾城说完,对我坏坏的一笑,这是我第二次看他坏笑的模样,“那样,我们的名字就不能刻在一起了。” “这可不行,那还是你先刻上去吧,我可受不了你会再娶。”我无法想象,在我死了之后,他和另一个女人卿卿我我的样子,那样,我的心会碎掉。 “呵呵,嫉妒了吧!”他笑着弯下腰,从脚下的墓边摘了一朵漂亮的小野花,递给我说:“看,他们在笑。” “啊?”我愣了愣。 “墓前盛开鲜花,表示他们在地下过得很开心,这是他们在微笑,在阳光下微笑。”顾城说。 “哦。”那一刻,我觉得他很有点诗人的神经质。 “它是什么颜色?”顾城问。 “那种很正的红。”我说。 “是我喜欢的颜色。”顾城笑着说。 我突然鼻子一酸,眼睛里湿漉漉的,心情也湿漉漉的。 第八十七章 说谎 “我昨晚看到顾城了,”课间,小薇拍拍我的肩对我说。 “嗯?”我摇摇头笑了笑说:“不可能,昨晚,我在他家,我们没有出去,你怎么会看到他,你在梦游吧。” “十二点,在杰克酒吧。”小薇说。 她说是十二点?于是我沉默了。 因为晚上十点钟前,我是必须回到自己家里的,这是我父母对我们的要求。 “他和一个女生在一起,一个长发、瓜子脸,很漂亮的女生,”小薇望着我说:“但是她喝醉了,醉得很厉害,还抱着你男友的脖子哭,后来,你男友背着她出门了。” 顾城的朋友本来就少得可怜,只有屈指可数的几个,全都是泛泛之交,因为他冷傲孤僻的性格,不讨周围人的喜欢,是个越靠近越让人感到冷漠心寒的人,这点我比任何人都有体会,除非你敲碎他外表那层坚硬的壳,才能清楚地看到他内心的柔软。 要知道我是经历了多少波折,才终于得到他柔软的心。而那个女生,可以让顾城半夜时分,跑到酒吧,那并不是顾城喜欢呆的地方,还居然让她抱着哭,那她和他该是什么样的关系啊? 小薇的话,让我震惊、嫉妒,还有恼怒,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闵秀,好象只有她可以做到。顾城和我一样,是个留恋夕日的人,难道他们还保持着联系吗? 但是,我表面上风平浪静,一副毫不在意的样子,装做很随意地说了句:“大概是他以前的女友,可能遇上不顺心的事,找他诉苦的。” “难怪顾城选你不选她,比起你来,她差得太远了,”小薇说:“我不喜欢那种女孩,年纪轻轻,一副老成世故的样子,不但喝酒,还会抽烟,一看就不是个正经女人。” 小薇她不知道,所以她搞错了,不是顾城甩闵秀,而是闵秀甩顾城,这才让我有机会乘虚而入。我以为自己心高气傲,可是一听到闵秀两个字,却发自内心地感到卑微,她是顾城的初恋,不算特别漂亮,却有着自己独特的气质,虽然我不喜欢她,但是,我知道顾城心里还有她的影子。 两年没她的消息,从小薇说的来看,她似乎变了许多,那个象白山茶一样的女孩,已经消逝不见了吗? “不过,子晴,男人就象猫一样,天生喜欢沾腥,你还是小心为上,把他看紧点。”小薇善意地提醒我。 认识顾城四年了,我知道他不是朝三暮四的人,但是,为什么一提起闵秀,我就觉得气短,就觉得心慌意乱,就会莫名担心他们会旧情复燃。 下午上完课,顾城来接我,路上,我一直没有说话。顾城在身后问:“你今天怎么了,累了吗?不想说话?” 我继续沉默着,终于最后忍不住,还是说了:“你还和闵秀联系吗?” “什么?”顾城很是惊讶:“和闵秀联系?为什么这么问,是担心我还想着她吗?” 他一下就听出我话里真正的意思,我怕会象上次一样,我们俩再次为了闵秀而吵架。 “还是不提她了。”我淡然地说。 “子晴,我要说多少遍,你才能相信,我喜欢的是你,不是闵秀。”顾城叹了口气说。 “昨晚,我走了之后,你做什么呢?”我笑着问。 “把报纸看完,就上床睡觉。” “后来呢?” “后来?呵呵,就睡着了呀?” 我在前面听,看不到他的眼睛,从他的语气中,丝毫听不出他在撒谎,他说得多平静,就象真的一样,我的心隐隐作痛。 第八十八章 新闻 这时,顾城从背后抱紧我,他的头轻轻地贴在我的背上,我听到他在说:“子晴,对不起,对不起。” “以前,我错怪了你,现在我知道,原来你爱的不是我的外表。” 他的声音柔柔地,带着压抑不住的喜悦。 我还以为他是要为他刚才的说谎向我道歉,没想到,他冷不丁冒出这样的一句话。 顾城继续说:“我虽然什么都没有,但是因为有你,我变成这世上最富有、最幸运的人。” 他在说什么呢?倒底是在夸我,还是夸他自己,简直莫名其妙。看他很高兴的样子,我却高兴不起来。 “我们结婚吧!”沉默不语的我,突然说:“等我一毕业,我们就结婚吧。” “可是,这样是不是太快了,我们拿什么来结婚呢?”顾城语气又惊又喜。 “我不想再等,我怕,我害怕,……”我的喉头象卡了东西,哽噎地说不下去。 “你害怕什么?”顾城疑惑地问。 “我经常会做同一个梦,梦见我们一起在树林走,然后你不见了,任我怎么回头,也找不到你。” “傻女人,”顾城在我耳边叹息一声:“是不是只有我抱着你睡,你才会放心,才不会做那个梦。” 我点点头,顾城又叹息一声说:“你喜欢的话,就那样吧。只是,……” 他欲言又止,“只是什么?”我问。 他一直不说话,我连问了他好几次,他才底气不足地低声说:“可不可以不要孩子?” 我很惊愕,他上回还说想要我生一对双胞胎,这回却一个都不想要,实在叛若两人,可是转念,我就明白了他的想法,他是不想我们的孩子会和他一样有视力缺陷。 “可是顾城,我喜欢孩子,没有孩子的女人是不完整的,没有孩子的婚姻也是不完整的,世上本来没有完美无缺的人,更何况还有二分之一的机会,为什么要全部放弃,顾城,相信我,我一定会为你生出健康的孩子。”我侧头自信地对他说。 他脸上喜悦和失望相互交织着,一种说不出的复杂神情。 …… 再过十天,就是4月23日,顾城的生日,这是我陪他过的第一个生日,我悄悄买好了送他的生日礼物,那同样也是送给我自己的礼物,准备在他生日那天给他一个惊喜。 清晨,象往常任何一个清晨一样,坐在我身边的小欧,照例一边吃着包子、一边翻看着当天的报纸,她突然呀了一声,喃喃自语:“真是想不通,长得年轻漂亮,家里又那么有钱,干嘛要寻死呢。” 我轻笑说:“在说谁寻死呢?” “家尚超市的千金大小姐,昨晚跳楼死了。”她叹息着说。 我猛地抬头:“谁?” “你自己看啊,照片都登出来了,人长得很漂亮。”小欧把报纸递给我。 我看到报纸的一角印着一个女孩微笑的近照,长发、瓜子脸,脸上是很灿烂的笑。真的是她,那个在初六晚上见过的女生,姚佳。我不喜欢她,我讨厌她那晚看我的眼神,嫉妒的眼神,目光里有针一样的尖锐冰冷。 但是,一个认识的人突然死了,这么年轻就死了,还是跳楼自杀,想起她那晚笑着说话的样子,如今却阴阳两隔,我心里不由一阵难过。 “昨晚十一时左右,本市高档住宅小区,金鼎国际d幢有一年轻女子从三十一楼坠落,当场身亡。据悉,死者是家尚连锁超市总经理姚彬的独生女儿,年仅十九岁,她是从自家阳台上跳下的,当时她的家人都在客厅看电视,直到小区保安前来调查,家人才知晓她出事了,据现场目击者称,她坠地时,手里仍紧紧抱着一个树熊玩具,自杀原因警方尚在调查了解中,本报将在以后做进一步跟踪报道。” 泪水象雨滴一颗一颗掉落在报纸上,发出“逼仄、逼仄”的脆响,我低声抽泣起来,坐在身后的小薇,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把头探过来,她一看到报纸上的那张照片,惊叫道:“子晴,这不是那晚在杰克酒吧的女孩吗?” 原来那晚十二点,在杰克酒吧,和顾城在一起的女孩,不是闵秀,而是姚佳。 第八十九章 不安 “你看今天的报纸了吗?”下午顾城接我时,我对他说:“姚佳跳楼自杀了,你知道吗?” “嗯,”顾城轻轻地点点头,他的眼睛泛起微红,他仰起头长长地吐了一口气,吹得他额前的头发都飘舞起来。 “可是,她为什么要这么做啊?”我摇摇头。 “因为……,因为她是个把爱情看得比生命还要重要的人,”顾城的眉头锁着深深的哀伤。 “爱情?比生命还要重要?”我低声重复着他说的话,好象顾城知道姚佳自杀的原因。 “她跟你某些方面很象,也是一直死心塌地爱着一个人,可是那个人没有真正爱过她,她的爱情已经到了山穷水尽,无可挽回的地步,她完全绝望,死,也许是一种解脱,”顾城说:“我以为我能帮她,但是我错了,没有人能帮她,没有人。” 顾城说完,一颗眼泪从他的眼眶滑落,能让他落泪的女人,姚佳是第三个,他们应该是很好的朋友吧,所以那么晚顾城还会跑去陪她,大概就是想劝她的吧,我一下谅解了他那天的说谎,他肯定是怕我胡思乱想,才会对我说谎。 “今晚打算怎么过呢?”顾城问我:“想逛街,看电影,还是……?” “没有好心情,干什么都没兴致,算了,到你家坐坐吧,我想念你烧的饭了!”说完,我勉强笑了笑。 “那走吧!”顾城点点头,我们骑上助力车向他家驶去。 到他家楼下,我刚把车子停好,有两个男的走过来,对顾城说:“你是顾城吗?” “我是,”顾城说:“你们,有什么事?” “我们是警察,等你好久了,”他们向我们出示证件,原来是两位便衣刑警,“麻烦你去警局走一趟,协助调查姚佳自杀的案子。” 我不由得紧张起来,为什么要顾城去协助调查,姚佳自杀和他有什么关系,我一下拉住顾城的胳膊。 顾城轻轻松开我的手,淡淡一笑,说:“没事的,我就是协助调查,今晚没法为你做饭了,你先回家吧,我从警局回来再联系你。” 然后,他跟着那两个便衣坐进了警车。警车已经开走很长时间,我仍是呆呆地站在原地,一颗心七上八下,没有可以落脚的地方。 晚上等到十二点,顾城也没来电话,我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了。然后又做了那个梦,同样的梦,梦见我们一起在树林走,接着顾城不见了,我到处找他,怎么回头,也找不到他,我只有不停地流泪。突然我睁开眼,发现原来只是个梦,但是,枕头的一侧早已湿漉漉的,再看,窗外天色已经发白。我拿起手机准备打电话给他,看到手机上有一条新信息,是顾城发给我的信息,“我已到家,请放心。”收到信息的时间是凌晨三点,我一颗悬着的心顿时落了下来,这个该死的协助调查,时间真是有够长的,不过还好,他没事,没事就好。 他这会一定在补觉呢,我就不打扰他了,让他好好睡一会。 下午上完课,看到顾城远远地走来了,我在窗口高兴地向他挥手,他也笑着向我挥手,我从楼上一口气冲下来,紧紧地抱住他,把脸贴在他的胸前,说:“能见到你,真好。” “你怎么了?”顾城微笑着问。 “我昨晚又做了那个讨厌的梦,”我叹口气,然后抬起头,突然发现他嘴角边有一大块於青,“这是什么?”我伸手去摸了它一下。 “没什么,”顾城侧过头,但从他脸上瞬间闪过的痛苦表情,我知道是我碰疼了他。 “警察打人啊?”我惊叫道。 “不是警察。” “那是谁?为什么打你?” “别问了,我们回去吧!”顾城脸色灰蒙蒙的,我只好忍住不敢再问。 路上,顾城冷不丁地说:“子晴,我想离开南京一阵子。” “多长时间?”我问。 他沉默着不说话,他不说话,那意思是不是说时间会很长,我眼圈一红,难道那个梦要变成真的,我刹住车子,回头抱住他泣不成声。 “顾城,为什么要离开南京,为什么?你是不是还有事瞒着我,你倒是说话啊?”我哽咽着。 “我怎么会舍得离开你,我说的玩的,你都看不出来吗?”他笑起来,笑容清澈又温柔,他双手轻轻托起我的脸,用他柔软的嘴唇吻去我脸上的泪。 “你知道吗,顾城,我一直想说,你的嘴唇天生是用来亲吻的,”我用右手的食指划过顾城优美的唇线,“它容易使人沉溺,容易使人思念。” 头顶上方是长满新叶的法国梧桐,前后左右是涌动不息的车流人群,但是,这一切越来越模糊,我们的眸子里只装着一个人。喧闹的噪音渐渐消失了,这座城市很快安静下来。 我们忘情地吻着对方,整个世界因此而瞬间陷落。 第九十章 四月二十三 姚佳跳楼后的第一天,这条新闻是轰动全城的新闻,走到哪里,都是个引人兴趣的话题;第二天,人们时不时地会议论;到第三天,偶尔才有人说起那条新闻;第四天、第五天,即便有人提,也没人愿意听;第六天、第七天、第八天、第九天,人们已经忘了这条新闻;第十天,好象根本什么也没发生过。 姚佳的死淹没在时间的长河之中。时间当真能够治疗一切伤口吗?我看到,顾城眼中的哀伤,变得越来越不明显,他是不是也正在淡忘她,笑容重新又开始眷顾他的脸,而我也没有再做那个可怕的梦,所有的悲剧都应该收场了吧。 今天是四月二十三,顾城的生日。一大早,我就给他发去了信息“今天是你的好日子,祝你生日快乐!”,很快收到顾城的回复,“下午我接你一起去菜场,好吗?”我高兴地回他“好的。” 下午上完课,我们一起去他家附近的菜场,路上,我对顾城说:“我准备了给你的生日礼物。” “是什么?” “暂时保密,等吃完饭再送给你。” “到这会还要保密啊!”顾城笑起来,他的笑容突然一下变淡,脸上带着愧疚,说:“子晴,我从来没送过你礼物,你一定很怨我吧。” “不,我不怨你,每个人有自己爱人的方式,我喜欢通过送你礼物,来表达我喜欢你,而你有你自己另外的方式,我懂的,你不用改变你喜欢的方式。”我微微一笑。 “子晴,对不起,”顾城脸上是满满的愧疚。 “干嘛说对不起啊?” “和我在一起,你的梭角都磨平了。” “咳!说什么呢,大家不都是一样,”我摇摇头,笑说:“没有谁对不起谁。” 我们在菜场里转呦,顾城问我想吃什么,我想了想半天,说:“我想吃鱼。” “什么?你又不想要命了,”顾城伸出食指想弹我的头,被我又一次成功逃脱,他叹口气说:“唉,你的功夫已经在我之上了,佩服佩服。” 我一阵哈哈大笑,笑完,我拉扯他的胳膊说:“我就吃几口,求求你,几口不会死人的,最多脸上长点痘,真的好想念你烧的鱼。” 顾城摇摇头,叹口气说:“这样啊,那就只能吃几口,不可以多吃的,海鱼我看还是算了吧,买条河鱼吧,过敏反应会小一点。” 他拉着我看水产,指着一盆满身白鳞、身子长得扁平、嘴巴向上翘的鱼,对我说:“吃这个怎么样?” “行啊,反正你烧,我只管吃,这是什么鱼啊?”我说。 “白鱼,我烧清蒸白鱼,想吃吗?”他问我。 “清蒸白鱼,是南通的特色地方菜吗?”我问。 “不,今天我用我妈家乡的烧法,”顾城说:“比较清淡的烧法。” “你妈妈家乡的烧法?你妈妈不是南通人吗?”我很奇怪他这么说,他曾说他父母都是南通人的呀? 顾城愣了一下,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说:“对不起,我没和你说清楚,其实,我妈妈不是南通人,她是同里人,” “你还有多少瞒着我的事啊?”我不满地盯视着他的眼睛,面前这个男子我很熟悉,似乎又很陌生,他身上倒底还有多少我不知道的东西。 顾城低下头,故意避开我的目光,眠着嘴唇不说话,过了好一会,他终于开口说:“还有,我的生父也是同里人。” “是苏州的同里吗?”我问。 “是。”顾城点了点头。 同里,那个姑苏城外,青石板的长街小巷,依水而筑的粉墙黛瓦,处处小桥流水人家的古老小镇。我一下明白了,眼前身材孱弱、眉目清秀的顾城,为什么天生骨子里就散发轻柔轻愁的气质,原来他果然是从江南雨水浸淫最久的地方走出来的人,难怪他有一双柔情如水的眼眸,他是真正的江南水乡男子。 第九十一章 生日礼物 “老板,称一条白鱼,就这条吧。”顾城招呼卖鱼小贩称鱼,称完鱼,小贩问他要不要杀好,顾城说不用,他转头对我说:“这道菜从杀到烧好,整个过程都得我亲手做,才原汁原味,可惜的是,不是太湖白鱼,而是江白,如果是太湖白鱼,就完美了。” 我们又买了些茼蒿、黄瓜、茄子和一小块猪肉,准备打道回府。 顾城一边走一边说:“以后找个时间,我一定要和你去同里转转。” “好啊,我没去过同里,有你这个向导,岂不是熟门熟路,你要带我吃遍当地最好吃的东西。”我兴奋地说。 “呵呵,我做不了向导,因为我和你一样,也没有去过,”顾城苦笑一声,说:“不过,带你吃遍当地最好吃的东西,倒是没有问题,同里的特色菜,最有名的是状元蹄、小熏鱼、太湖三白,还有香油鳝糊、三丝鱼卷、闵饼、芡实糕……” 我沉浸在他绘声绘色的美食介绍中,光是听着,想象着,就觉得和他去同里,是一件多么温暖幸福的事。 出了菜场门口,我们向停助力车的地方走去,周围的人行色匆匆,许是都忙着赶紧回家做饭吧,有个人从顾城的左边擦身而过,他碰了顾城一下,力道很大,把顾城连带顾城身边的我都撞得一个趔趄。 “什么人啊,横冲直撞的。”我抱怨着,回头去看,身后来来往往的身影之中,也不知道撞我们的是哪个对哪个了。 转过身我继续往前走,来到助力车前,拿出钥匙打开锁,然后戴上头盔,抬脚骑上车喊:“顾城,上车啊!”侧过脸,发现身旁没有顾城,他怎么还没跟过来。 环顾周围,也没见顾城的影子,他跑到哪去了?往过来的路上看,刚才我们被撞的地方聚了一圈人,他们个个往里探着头不知道在张望什么。 我突然心猛地一沉,非常不好的预感,我扔掉头盔,向那边跑去,我用力推开人群,看到顾城仰面倒在地上,他微睁着双眼,张着嘴不停的喘息,他的脚旁,菜掉了一地,那条白鱼在透明塑袋里扭动着身驱。 顾城穿的黑色线衣,胸襟处洇湿了一片,我伸手去摸,摸到的是温热而粘稠的液体。 在他的胸口,血正如泉涌。 我不敢相信眼前正在发生的事情,这是真的,还是幻象,或是梦境,我狠狠地掐了一下自己,生疼,原来这是真的,是真真切切发生了的啊,我不得不接受这个真实,惊叫道:“顾城,你怎么了,你怎么了?” 顾城抬起眼皮看了看我,费力地说:“子晴,我可不可以现在就看,你送给我的礼物。”我鼻子发酸,眼泪掉了下来,这个时候,他还想着我送他的礼物。 “快拿给我看吧,我怕迟了就看不到了。”他有气无力的说。 我从包里拿出那个十天前就已准备好的精致盒子,没有哪一次象现在这一次,如此艰难地打开一个盒子,手颤抖得厉害,满手的血也让我抓不稳它,好不容易才打开盒盖,里面装着的是一对银戒。 顾城看了无奈地笑着,说:“你还是担心我会离开你,想用这个锁住我吗?” “以后,你要每天都戴着它,等到我们结婚,再换成钻戒。”我流着泪说。 “钻戒?你还想锁住我一辈子啊?”顾城说我想拿戒指锁住他一辈子,但是,现在,一辈子,是我看不到的未来。 “把手给我,”顾城从盒子里取出那只小的戒指,那是我给我自己的戒指,“快点啊?”顾城脸色更加苍白,额头上冒出冰冷的汗,可是,他一双明亮的眼眸平静地看着我,没有任何的犹豫。 我把右手递给了他,他直接把戒指套在我的无名指上,戒指有一点点大,因为我本来是打算戴在中指上的。 “很漂亮,戴着戒指的手指很漂亮,”顾城说:“现在,请给我戴上吧。” 他把左手递给了我,我的泪跌碎在他的手背上,“快点吧,你不一直就等着做这件事吗?”顾城微笑地催促着。 我取出大的那只往他的手指套去,可是,可是,戴不进去,好象小了,戒指被他无名指的第二个指节挡住了,我真是个笨蛋,连他的指圈大小也估计错了。 “好象小了,我得拿去改改。”我尴尬地说。 “傻女人,连戴戒指这样的小事也做不了,”顾城抬起右手握住戒指,他用力一下就把它推了进去,然后,他举起戴好戒指的左手,高兴地给我看,好象在炫耀一件令他十分荣耀的事情。 但是,很快他的左手无力的垂下,眸子里的光彩也一下变得黯淡,他慢慢合上了眼睑,嘴里却仍喃喃低语:“戒指还是小一点好,戴上去就不容易取下来,你不就想这样吗,……”他说不出话了,静静地躺在那里,就象睡着了一样。 我颓然跪坐在顾城身边,不知所措地抬头环视四周,围观的人们,无论脸上是怎样不同的表情,好奇、惊愕、叹惜、或是兴灾乐祸,相同的是他们都是一样的漠然眼神,一种前所未有的孤立无助袭遍了我的全身。 第九十二章 拯救 四月的天空,淡薄的暮色之下,我艰难地背起顾城,踏着蹒跚脚步走上街头,不要命地拦着过往的车辆。 我能感到,我的体温正在一点一滴地被他带走,那种彻骨的寒冷,冷得我浑身颤抖。 顾城,我知道,你想离开我,一直想要离开我,我不会让你离开我的念头得逞,我不会让你就这么死的。顾城,我知道,这世上还有一个人可以救你,只有他能救你。 “爸爸,求您一定要救活他,一定不能让他死,因为我不能没有他,就象我不能没有您一样,爸爸,我知道只有你能做到,……,”我拉住爸爸的手,就象陷入泥潭里垂死的人,终于抓到了一颗救命稻草,这是我唯一的希望。 “院里最好的心脏外科医生,会和我一起做这个手术,子晴,你在外面等我们,爸爸答应你,一定想方设法救活他。”爸爸勾勾我的小手指,就象小时候和我玩过家家一样,然后他转身匆匆走进手术室,手术室的大门一下被关上了。 阴森森的走廊里只剩下我,坐在椅子上孤零零地等待,等待着上天对顾城的宣判,这也是对我的宣判。 “请不要判顾城死刑,上天,如果可以,我愿意用我以后的岁月来换回他的生命,求您了,请不要带他走。”我双手合十,不知疲倦地不停祷告着。 “手术中”的红灯始终亮着,这个手术从下午六点直做到夜里十一点多,红灯突然灭了,我一下从椅子上跳了起来,眼巴巴地望着手术室的大门。 门开了,爸爸和另外几个医生一起走了出来,他望着我,疲惫的眼神中带着微笑,我长长吁了一口气,我知道,他做到了。 “谢谢你,爸爸!”我抱住爸爸特别想哭。 “不要谢我,应该谢谢那孩子自己,看来他舍不得你,血几乎流光了,心跳还是不停止呢,如果不是他的求生意念特别强,象他这么重的伤,我想光靠我们是救不了他的,”爸爸感叹地说,然后指指身后:“他来了,你陪陪他吧,暂时是没有生命危险,但没有完全脱离危险,下面你可要细心照顾他。” 我点点头,往爸爸的身后看,顾城被几名护士推了出来,他还是象睡着了一样,静静地躺在床上,但是,嘴唇有了血色,不象做手术前如薄纸一样苍白,我高兴地跑到他耳边,轻轻呼唤他的名字,然后,惊喜地发现他长长的睫毛抖动了两下,好象在调皮地跟我眨着眼睛。 整夜我陪在顾城的身边,第二天清晨,顾城还没有醒。八点多钟两个警察找到了我,原来是医院报了警,报告了顾城被人用刀捅伤的事情,他们请我去警局录口供,协助办案。 “你还记得,捅伤你男友的那个人,他的样貌是怎样的?”警察问。 我两眼茫然,摇摇头:“太突然了,只知道出了菜场,有人撞了我们一下,根本就没看到他长什么样子。” “那撞你的人,是男的吗?年纪多大?头发长的短的?穿什么样的衣服?颜色呢?那你还记得什么呢?……”警察连着问了好几个问题,而我只有不停地摇头。 那警察无奈地叹口气,说:“这就难办了,行凶的人抓不到,明知有人有作案动机,可是也抓不了他。” 另一个警察说:“这两个大学生傻哩吧唧的,哪里是那人的对手,人家可是有黑社会背景的,行凶者不动生色,一刀命中要害,请的肯定是个老行家,能让这两个呆子看到,我早说,这问也是白问,只是走个流程罢了。” 什么?行凶者是请的,我震惊,难道有人要置顾城于死地,看来,警察他们知道那人是谁。那人会是谁呢? “告诉我,是谁要杀顾城?”我激动地一下站了起来。 “你自己想不到啊?这想都不用想的。”警察轻描淡写地说。 我一脸迷惑,他们不说,我靠自己想怎么能想到,还说想都不用想? “还会有谁呢,很可能是姚彬干的,几天前,他在警局打了顾城,还威胁说要顾城给女儿陪葬,这一刀估计是他找人捅的?”警察说。 姚彬,这名字好熟悉,哦,对了,是姚佳的父亲,家尚超市的总经理,可是,姚佳是自杀的,为什么要顾城陪葬,我简直越来越头晕,一脸迷惑不知所谓。 “这女孩子好象真的不知道,一定是你男友瞒着你吧,看来你也是可怜的人,不过,那个自杀的女孩子更可怜,说到底,你男友挨这一刀也不冤,人家女儿养这么大,就这么白白地死了,换了谁不窝心。”警察摇头叹息说。 我明白了,姚佳的死和顾城脱不了关系,莫非顾城他又瞒了我什么,他为什么总是瞒着我很多事情,每一次知道真相后都让我震惊。 接下来,警察告诉了我,姚佳自杀的前因后果,当我听完后,泪流满面,顾城对我的隐瞒,没有哪一次比这次的隐瞒更令我震惊,我简直到了愤怒的地步。 第九十三章 背叛 姚佳跳楼后,警察检查她的房间,从她的包里找到一本病历,上面记录了她当天曾去医院做过人流手术。警察到医院调出手术单,单子上胎儿父亲一栏写的是顾城,签署同意手术的也是顾城。给姚佳做手术的医生说,以她的经验判断,姚佳肯定不是一次、两次做过人流手术了。姚佳妈妈说,那天下午是顾城送女儿回家的,当时她就觉得女儿不对劲,面无血色、神情恍惚的,而且一回来,就上床睡了,到了晚上十一点,她和姚佳爸爸在客厅看电视,见姚佳去了阳台,也没在意,过了一会,保安上来敲门,告诉她,可能是她的女儿跳楼了,她才往阳台上望,发现那里空无一人。 我的头就象被人狠狠地夯了一棍,刹那间只剩下空白。 只知道,顾城有过一个女友,那就是闵秀,两年前他们就分手了,即使这样,每回提起她,还会让我心慌意乱,甚至也为此与顾城闹得不愉快。现在,那个说是顾城学妹兼学生的姚佳,竟然为顾城怀过孩子,而且不止一次,怎能不让我惊得目瞪口呆。我曾经以为,过去的两年,他一直默默地守候着我,为此我还感到惭愧欠疚,原来他不是个甘于寂莫的人,顾城自己都这么说过,男人没有人能守住的。 “那个,姚佳流掉的孩子几个月了?”我颤抖着声音问。 “两个多月。”警察说的很平淡,可在我听来却象响雷轰炸着我的耳膜。 也就是说,我和顾城正在热恋的时候,他还让另一个女孩子怀上了他的孩子。我以为我认识顾城不是一天两天了,很清楚他是什么样的人,以为他是个用情专一,负责任、认真的人。原来我错了,其实我根本就不了解他,就象月亮, 总是朦朦胧胧,罩着一层面纱,让人看不清楚。我突然觉得顾城就是个陌生人,根本从没见过的陌生人。 他竟然是个骗子,一个暗藏不露的骗子,一个玩弄感情的高手。可是,他温柔清澈的笑容,骗子怎么会有这样的笑容,也许,我正是因为这样的笑容,才上当受骗的吧。看来这世上,真的没什么值得信赖的东西。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回家的,医院我不想去,学校我也不想去,我躺在床上呆呆地看着天花板,一动不动地过了一整天。 晚上,爸爸回来,见我在家,挺吃惊的,问我怎么不在医院陪顾城,我懒懒地回答,我累了想睡觉,爸爸没再多说,只是跟妈妈讲,让她煮些好粥好汤,明天早上让我送过去,我没好气的说,没醒的人怎么吃这些啊?爸爸一下变了脸色,说:“你这孩子怎么回事,今天是不是没有守在医院啊,顾城中午就已经醒了,难道你把他一个人丢在医院不管,我是怎么嘱咐你的,叫你一定要好好照顾他,他还没度过危险期,随时伤口有感染发炎的可能,你这丫头今天忙什么去了呀?” 我沉默无语,顾城他醒了吗,可是我不想见他,我不知道怎么面对这个陌生人,长着一副漂亮温柔的外表,而他的内心,我曾经以为是柔软透明的,但是现在我已经看不清,越来越看不懂了。 第二天早上,我是在爸爸的监视下,和他一起去了医院。进了病房的门,我看到顾城侧靠着床头,一个护士在床边帮他捧着碗,他自己正拿着勺子从碗里舀稀饭吃,护士见我来了,笑咪咪地对顾城说:“你女朋友来了,我可以走了哦。” 顾城回头看到我,高兴地笑起来,还是我熟悉的温柔笑容,清澈又透明,那曾是让我痴迷的笑容,现在却让我看得心里发麻,发悚。 我避开了他的眼神,心不在焉地把妈妈烧好的汤放到他的床头柜上,劲用得太随意了,结果保温筒重重地砸在桌面上,惊得一屋子人的眼光都聚焦在我身上,爸爸叹口气说:“这孩子哪里是个做事的人啊!找她照顾你,真是找错人了。” 顾城呵呵笑了一声,说:“叔叔,子晴表面上大大咧咧,其实她做事挺细心的,很会照顾人的。”我知道他说的是上次他喝醉酒时,我对他的照顾,后来他还时不时在我面前提起,一副念念不忘的样子。 爸爸和顾城又聊了几句,然后爸爸去上班了,这里只剩下我和顾城,我静静地坐在他的床边,低头呆望着地面,一直不说话。 “瞧瞧你带的什么好吃的?”顾城打破了沉寂,他伸手把保温筒从床头柜上拿下来,然后用手想把盖子转开,我抬了抬眼皮,看到他很费力的样子,我站起身上前,一把从他手里拿走了保温筒,又搁回在床头柜上。 “怎么了你?”顾城收了笑容,说:“从你进门开始,就板着一张脸,当我看不到吗?你是不是有话想对我说,想说就说啊,用不着摆在脸上!” 其实,在我进门那会,我就恨不能把手里的保温筒直接扔到他脸上,“顾城,我有时觉得你好可怕,”我不想再忍了,对眼前这个感情骗子,我不想再有怜悯,我怜悯他,谁来怜悯我,谁来怜悯姚佳。 “你真的好可怕,就象个陌生人,你倒底姓什么,父母是谁,干什么的,至今我也弄不清楚,还有你的女友倒底有多少个,我知道的,有闵秀,有姚佳,那还有多少我不知道的,呵呵,这边说多么多么地爱我,那边却跟另一个女人上床,你表面上看起来很善良,背地里却能狠得了手去签字,杀死你自己的孩子,呵呵,姚佳为什么跳楼,还是因为你吧,你是想甩了她吗,你真是残忍,是你杀了她,你背叛了我,也背叛了她,我没想到你竟会是这样的人!”我冷笑着说。 第九十四章 梦境成真 “陌生人?呵,”顾城苦笑了一声,说:“你说的没错,我倒底是谁?连我自己都搞不清楚。” “但是,我想我没有做错。”他抬起头望着我,还是那双清澈如水的眼眸。我侧过脸,不敢看他的眼睛,那双眼睛容易让我迷失方向。 事情走到这步田地,他还坚称他没有错,“我要听你的解释,你说你没错的理由,”我还在给他机会,因为我仍然没法接受他是个骗子的事实。 “没什么可说的,有些事,和你说不明白,也不能说得明白,”顾城说完,背向后靠倒在床头,嘴里长长地吐出一口气,他额前的头发被吹得东倒西歪。 “早知道醒过来还要做什么狗屁解释,不如那天死掉算了,为什么我活得这么累,为什么直到现在你还不相信,我爱的只是你。”他突然右手狠狠的捶了床铺一拳,满脸的失望与愤怒。 从他的脸上我看不出一丁点悔恨,如果现在他认错,他忏悔,也许我会心软,也许我会原谅他,但是,他没有做,他沉默着,闭上眼不再说话,一副面无表情地样子,让我彻底心寒。 “我没法面对一个让我看不懂的人,一个总有事会隐瞒着我的人,”我摘下无名指上的戒指,随手一丢,戒指掉在地上发出的脆音,传到我耳里,却是震耳欲聋的巨响。 转身我离开了病房,离开了医院,我听到身体里发出一种声音,枯竭的声音,曾经如同溪水默默流淌全身的幸福,转瞬间汩汩地流干了,没有溪水的滋润,身体开始干裂出一道又一道缝,就象土地因为干涸而龟裂。 我去了学校,以为课堂能暂时让我忘记,换取心头片刻的安宁。可是刚进教室,就被小欧、安安这帮本是一番好心关心我的姐们团团围住,她们拿着报纸向我左问右问,我才知道如今已经没有可以让我远离伤痛的地方。 顾城在闹市被不明捅伤的新闻,又重新牵扯出姚佳自杀的老话题,那些记者不知道他们怎么嗅出这两件事之间的关系,绘声绘色、添油加醋地报导,篇篇写得如同充满爱恨情仇的短篇小说,就好象是他们亲身经历过一样。我们仨,顾城、姚佳、严子晴,是这部小说的主角,我再没想到,他们把我写成了第三者,因为我的插足,姚佳被顾城抛弃了,她绝望的选择自杀,顾城当然没有好下场,被人捅刀子是他始乱终弃应得的报应。 一夜之间,在这座城市,顾城成了家喻户哓的人物,他已经声名狼藉。而我也不比他好到哪里去,人们一惯把第三者和狐狸精之间划上等号,我平素里也是最瞧不上这号人的,现在我却成了令自己不耻的人,可是,我怎么会成了第三者?我一边看报纸,一边发笑,是那种只能听见声音,却看不到的笑。每笑一声,对顾城的怨恨就更深一层,他实在骗得我好苦。 下午两点多钟,爸爸给我打来电话,我想他又是怪我不陪护在医院,但是,他不光责备了我,他问我,知不知道顾城上哪去了,上午护士准备给他换药,发现他不在,直到这会人还是没回来。我一听着了急,可是,为什么还要为他着急,本来已经不想再和这个人有什么瓜葛。 心不想为他而动,但我的脚已经带着我跑下楼,一边跑我一边打电话,他的手机关机了,我感到心慌慌的纷乱,出了校门赶紧打车去他家。 用钥匙打开他家的门,看到屋子里没有人,我感到脚下踩到什么东西,低头发现地上扔着一堆衣物,我认得是医院里顾城穿的那套病号服,上衣的胸口处凝固着一片褐色的血渍,洁白的衣服静静地躺在那里,象个受了伤的天使在默默地哭泣。 书桌上压有一张信笺,上面写着我早已熟悉的字迹,那是顾城的钢笔字。字体大小不一,错落有致的排列着,给人以行云流水的起伏韵动之感,笔道雄健浑厚,又透出风骨清劲的飘逸,它们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钢笔字。 “子晴:就象有首诗说的,你是月光窗饰了我的窗子,而我则窗饰了你的梦,如今你的梦醒了,我终于可以走了。还记得除夕夜那晚放的烟花吗,它们总是期盼无限可能的接近天堂,但是谁都知道结局是什么,那是永远无法实现的梦。我们在一起本身已经是个奇迹,度过的时光美好的象烟花般绚丽,正如你的朋友说的一样,我们的天堂是个不现实的梦。我们谁也没有错,错在我们不该相遇,更不该相识,更加不该相知,更不应该相恋,也许那样的话,我们会比现在快乐。你说没有我会生病,其实我们都明白,就算是大病一场,也总有好的那一天,祝你早日康复。goodbye。” 我一下跌坐在书桌旁的椅子上,我知道,这次他是真的走了,这次我的梦成了真实。 他一直想要离开我,可是,一直没有做到。很好,这次,他终于做到了,是我让他没有再留下的必要,是我让他没有牵绊地走了。之前,即使受到来自姚彬的恐吓,他也没舍得离开我,挨了那么重的伤,也没舍得离开我。没想到,最后让他离开我的,却是我自己。 第九十五章 销声匿迹 我从地上捡起那件上衣,鼻息中还能闻到上面残留着他身上的味道,胸襟处那片褐色的血迹刺疼了我的双眼,疼得我的泪水止不住的流淌。 纵使他有天大的错,我也应该在他伤好了之后,再慢慢和他理论。我好后悔对他说了那些话,为什么我总是这样任性妄为,凡事不经过大脑,根本不考虑会有怎样无法收拾的后果。因为我的不冷静,他刚刚缝合的伤口裂开了,又开始流血。 我又去了医院,他住的病房,果然床上还是空空的,他没有回来,我看到床头柜上摆着,我亲手丢弃的那枚戒指,那曾是一把打开我们天堂大门的钥匙,如今象个没人要的孩子,孤零零地躺在那里。 眼前重新浮现他给我戴上这枚戒指的情景,那是忍受多大的痛苦才能做到的事,而我轻易地就这么把它给扔了,我仿佛看到,在我转身离去后,顾城捡起戒指时,他落莫的双眸,破碎的眼泪。 我想,他和姚佳之间,也许确有难言的隐情,无论他做了些什么,至少,他爱我是真心的。 我重新戴上了那枚戒指,还是戴在右手的无名指上,那是顾城希望我戴的地方,我不愿意那地方空着,也不愿看到我喜欢的戒指被孤单地冷落。 爸爸也来了,我在他面前痛哭流涕,象个犯了错的孩子,老实交待了自己早上的所作所为。爸爸叹息地说,他一直忙着做手术,也是刚刚才从其他人口中,听说了顾城和姚佳的事,他很痛心,为我遇人不淑感到痛心,他说他老了,眼睛真的不行了,这回又看错了人。但是,他还是把我劈头盖脸地臭骂一顿,说如果顾城不继续进行治疗,他的伤口很快会发炎化脓,后果不堪设想,更何况他的伤口还在流血,需要补做手术,所以必须赶紧找到顾城。 接下来的几天,我去了这座城市所有顾城可能去的地方,找过了他所有认识的人,我一直不停地拨打顾城的手机,希望能联系到他,可是他的手机始终处于关机状态。我想尽了一切可能,做尽了一切可以做的事,最后我只能得到这样一个结论,顾城已经不在这座城市了。 他倒底会去哪里,是否象他说的,只是离开这座城市一阵子?他还会回来吗?我不知道答案,他本是个沉默如海的人,他的内心世界藏得象海一样深,我根本就看不透、猜不到。 顾城就像除夕夜那晚燃放的烟花一样,瞬间消失的不留痕迹,完全从我的世界里彻底消失,我再也找不到他了。我突然发现,其实我是那么的不了解他,有时我想,顾城,他倒底是谁?这世上真的有过这个人存在吗?可能只是我梦里出现的人吧,是我把梦境和现实弄混了吧。 只有呆在他的租住屋里,看着他曾用过的东西,我才没有怀疑,这个人的确真的存在过,他只是暂时离开了。三个月后,房东收回了这间房子,我最后一次去他家,收拾他的东西,光是字帖、画册这些东西装了满满三、四大箱,虽然我知道他已经不需要这些东西了,他再也不能画画了,可是我还是舍不得把它们白白地扔掉,因为那也是我喜欢的东西。 离开前,我猛然发现窗台上摆的那盆栀子花,这个时节本应是开花的季节,但是它没有开花,也再也开不出花了,它已经完全枯死了,没有顾城的精心照料,结局可想而知。 我想起顾城曾说给我听的那个故事,血芙蓉的传说,里面的一段对白,花蕊夫人与晋王在花园中的对白。 花蕊夫人:“可惜明年,再看不到花开了。” 晋王:“不会的,娘娘,到了明年这个时候,芙蓉还是会开花的。” 花蕊夫人:“不会开了,我知道。” 晋王:“为什么?” 花蕊夫人:“今年花开得太艳丽了,已经耗尽了它们这一生的颜色,所以它们,再也不会盛开了,不会了,……” 去年栀子花一定开得很美吧,从顾城的画上,我可以看到,洁白的花朵开得是怎样的明媚动人。我感到眼眶有些异样,跟着,我听到泪水滑落的声音。 曾经我的心房同时装着两个男生,因为太过拥挤,心房几乎被撑裂。穆涛走后,只装着一个顾城正好满满当当,可是现在,顾城也走了,我满满的心房一下子就空了,我好想学精卫衔石填海,但是,我该拿什么才能填满心头这大片大片的空洞,我试过了,可是任我怎么大吃大喝,也填不满它们。 第九十六章 他回来了? 顾城走了,但是,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他走后的第五天,我在校园里被一帮地痞无赖团团围住,这种场面以前只有在古惑仔的电影里才会看到,我身边的那帮姐们,从没见过这样的大场面,腿脚快的早已跑得无影无踪,剩下的个个吓得面无人色,蹲在地上瑟瑟发抖,而我则一动不动地站立着,高抬着下巴,斜着眼漠视着他们。 “哥哥我的耐心有限,最后再问你一次,他倒底躲在哪里?”那个领头模样的人已经问了我很多次同样的问题,现在,他的目光象寒冷的刀峰,向我扑来。 “切,”我狠狠地白了他一眼,他丑陋的长相真让我恶心,“姐姐我的耐心同样有限,这是我最后一次回答你。我不知道。” 然后,我的头发被他一把扯住,他张手就赏给了我两个耳光,我嘴里尝到了自己鲜血的味道,他给我的耳光要比顾城给我的那个,狠的多得多,可是,我却感不到一点疼痛,因为我的心早已麻木,顾城走了,我的心也随他走了,我又变回了以前的那个失心人。 我面无表情冷冷地看着他,什么话也不再说,他的手掌不停地甩落在我脸上,血顺着我的嘴角往下滴,我听到安安她们开始哭泣,有什么好哭的,我心想,我的脸上露出一种淡漠的微笑,那是没有人能懂的笑容。 那个男人收住了手,无奈地叹口气,说:“我不想打女人,尤其是象你这么漂亮的女人,你还是快点说了吧,不要逼我……” 他还没说完,我已经一口唾沫啐在他脸上,白的红的染了他满脸,他顿时气急败坏,双手用力掐住我的脖子,我感到一阵窒息,眼前的世界逐渐变暗,我趁着黑暗到来之前,先闭上了双眼。 “住手!快放开她!” “咦,臭小子你终于肯出来了!” 我的心猛然一颤,那是顾城的声音,顾城,你又回来了吗?心头泛起绵绵的喜悦,然后又是无尽的担忧,顾城,你犯傻啊,这个时候,你跳出来干嘛?我好想睁开眼看看他,可是却连睁眼的力气也没有,那个男人掐得我太紧,我已经窒息得无法呼吸。 “我说放开她,你没听见吗?” “臭小子,你以为你是谁,还敢使唤老子,你们还愣着干什么,上去把他抓住啊?” “你们好大的胆子,这是凌少爷,凌少爷你们也敢碰,你们当家的是谁?” “什么凌少爷?别以为把头发剪了,我们就认不出来!兄弟们,别跟他们废话,动手!” “全哥,有点不对劲哎,那小子身边的人您不觉得眼熟吗,好象是上回和咱们老大在一起钓鱼的,老大一口一个大哥的喊他,不会是咱们老大的老大吧?” “呀?我记起来了,他不是华叔吗?这怎么一回事啊,老大要我们抓人,老大的大哥又不让动人,这,这,这不是为难我们吗?” “华叔,我们是辉哥的手下。” “哦,原来是小七子的人马啊,你们在这欺负一个女学生干嘛?” “这个,这个嘛,辉哥让我们找人,我们实在找不到,这个女学生是我们要找的人的女朋友,所以只好找她……。” “马上放了她!” “放她是没问题,但您身边的这位,还请让我们带回去,好让我们给辉哥复命。” “什么?你们要把凌少爷带走,简直放屁,小七子怎么胆敢烦劳凌少爷大驾亲临?他给凌少爷擦鞋的资格都不够!” “凌少爷?哪个凌少爷?” “还有哪个凌少爷,东恒集团的凌家少爷,咱们不都是靠着他们家吃饭的啊!” “啊?这么说,他姓凌,不姓顾的啊?” “说什么混账话,凌少爷他不姓凌,还能姓什么?” “对不起,对不起,是我们认错人了,辉哥让我们找个姓顾的臭小子,可是,他们长得怎么这么象,……” “知道错了,还不快滚,哪那么多废话,一群蠢货!” 然后我感到,脖子上的那双手一下松开了,我闻到空气的新鲜气味,只是,已经连再次呼吸的气力也没有,只能任由我的身体向下滑落,落花流水般的无可奈何。 一张柔软的唇碰撞到我的唇,那是和顾城一样柔软的唇,我的喉间流淌着一股股温热甜香的暖风,我终于可以呼吸了,也终于睁开眼睛。 周围有许多张面孔,有熟悉的,也有不熟悉的。人群中我再一次看到顾城,但是我知道这只是错觉,那个怀抱着我的人,他不是顾城,只是长着和顾城相似的脸罢了,一颗眼泪从我的眼角直滑落到耳鬓。 第九十七章 祭日 这之后,那帮地痞无赖没有再来找过我麻烦,我知道这是因为凌浩的关系,他又一次救了我,可是我没有感谢他,连一个谢字也没有对他说,因为我不需要他的关照,没有顾城的世界,我活着也等于是死了,死人是不会说感谢的话。 我变得沉默寡言,对什么事都漠不关心,整天面无表情的穿过校园,曾经那个大大咧咧、口没遮拦、天真地有几分傻气的女生再也没有了。我觉得我越来越象顾城,一脸阴郁的表情,一双冷漠的眼神,经常不自觉地摸鼻子;经常不自觉地眠嘴唇;经常不自觉的嘴里吐出一口气,吹得额前的发丝漫天飞舞;…… 顾城走了,可是他早就把他的模样深深地刻画在我的脸上,我想我是中了他下的蛊,已经到了病入膏肓、无可救药的地步。 凌浩几乎每天都会来看我,我怕见到他,但又想见到他。怕见到他,是因为我一看到他,就会想到顾城,就会忍不住地默默流泪;想看到他,是因为他坐在我身边,就仿佛顾城还坐在我身边,让我暂忘顾城他已经走掉的事实。 今天是四月二十三,顾城已经走了整整一年,仍然没有任何他的消息。 早上,凌浩又来看我,我对他说:“我们翘课吧,陪我去一些地方看看,好吗?” 他点点头说:“好。” 那天,凌浩开着他的大红跑车,陪着我去了所有我和顾城曾去过的地方。我用这种方式,祭奠顾城,我不得不承认,其实他早就已经死了,死在他离开我的那天。爸爸说,他那样的伤势得不到及时治疗,是活不过三天的,更何况,还有人挖地三尺地在找他,只要顾城没死,他们就一定不会放过他。 江滩沙地上的足迹,秦淮河边的桨声灯影,鬼脸城前镜湖里的身影,……,全都成了这场葬礼的祭奠品,还是模样依旧的两个人,可惜,我是我,但他却不是他。故地重游,每一个地方都那么的熟悉,风景还是去年的旧样子,但我怎么看,都是一幅幅模糊变形的画面。 天黑了,我走累了,也不想再走了,我靠在凌浩肩头,仰头望着夜空中悬挂着的一轮明月,幽幽地说:“月亮已经死了。” “哦?”凌浩转过头,看看我,“你是说,象月亮一样的那个人吗?” “呵呵,”我苦笑一声,“他本来不会死的,是我杀死了他。” “胡说,他的死和你有什么关系,那是他咎由自取。已经一年了,你为什么还是对他念念不忘,那样的人,值得吗?他总是伤你的心,让你痛苦落泪,你怎么还不醒悟?”凌浩摇头叹息着说。 “今天是特别的日子,是我们结婚的周年日,”我低头看着右手无名指上的戒指,轻轻地抚摸着,“去年的今天,他给我戴上了这枚戒指,他直接把它套在我这个手指上,他是想和我结婚的,可是,我却没有相信他……,是我的话杀死了他,”一滴眼泪跌落在戒指上,顿时碎裂成几瓣,“所以,今天才成为他的祭日……”我的眼眶里再也流不出泪水,这一年,我把这一生的眼泪都流干了,刚才的是我仅存的最后一滴眼泪。 眼泪虽然干了,但是,悲伤没有停止,还在无尽地延续。 耳边突然传来木吉它幽幽的弦音,然后,我听到这世上最温柔的声音在浅唱低吟: 还没好好地感受,雪花绽放的气候, 我们一起颤抖,会更明白什么是温柔 还没跟你牵着手,走过荒芜的沙丘 可能从此以后,学会珍惜,天长和地久 有时候,有时候,我会相信一切有尽头 相聚离开,都有时候,没有什么会永垂不朽 可是我,有时候,宁愿选择留恋不放手 等到风景都看透,也许你会陪我看细水长流 …… 月光在凌浩俊秀的脸上流淌着,淡淡的忧伤在光影中若隐若现,那一刻,我忘情地伸出手,想抚摸他的脸,但是,手悬在半空中停住了,有凉凉的微风从我的手指间无声地穿过。 凌浩止住了歌声,他握住我悬在半空中的手,轻轻地贴在他的脸庞上,低声对我说:“子晴,你知道吗,今天也是我特别的日子,今天是我的生日。” 我傻呆呆地望着他,惊得哑然无语,都忘了对他说“祝你生日快乐。” 第九十八章 翡冷翠的一夜(1) 再过几天就是五一节,小欧问我七天长假准备怎么过,一想起又要放假,我就心情沉重,我怕一个人在家,我怕看到那些东西,顾城留下的东西,它们把我的卧室挤得狭小不堪,转个身都困难,它们全是我对顾城的回忆,纷乱的回忆。 “子晴,和我去上海玩几天怎么样,求求你,就当陪我吧!”小欧用哀求的眼神对我说。 上海?我想,也许走在那样一个喧闹的城市里,会让我暂时忘记很多事,于是我点了点头。小欧猛的拍了一下桌子,兴奋得大笑起来,我愣愣地看看她,不至于吧,你又不是第一次去上海,用得着这么高兴吗? 我跟父母说了五一节和小欧一起去上海的事,他们听完连声说去吧去吧,我知道他们是担心我一个人独处,这一年我总是宅在家里,他们都怕我憋出病来,巴不得我出去散散心。 等临出门了,才知道这次旅行,全程由小欧男友开车,他陪着我们一起去,唉,早知这样,还不如呆在家里,看他们两个形影不离的,我跟个路灯似的杵在旁边,要多尴尬就有多尴尬。 车子到了上海,却没有进市区,而是直接开到了浦东国际机场,我很呐闷,问小欧:“哎,你带我来上海玩,第一站参观机场啊,有没有搞错,机场,南京不也有一个吗,用得着跑这么远?” 小欧和她的男友,脸上全是神秘的怪笑,这时我右边的车门被人打开,我抬头一看,顿时明白了,原来这是他们早就精心为我布的一个局,三个骗子。 车门外面站着一个熟悉的身影,是凌浩,他正冲我坏坏地笑着。 怪不得之前,小欧问我要走了身份证和户口本,说是旅行需要用,我还觉着挺奇怪的。真是不得不服有钱使得鬼推磨,这世上没有凌少爷办不成的事,这才几天的功夫,居然背着我办好了我的护照,而我自已却浑然不知。 飞机在佩雷托拉机场降落,我一脚踏进这座陌生的城市,也是早就让我暗恋着的城市,意大利托斯卡纳地区的首府,佛罗伦萨,举世闻名的文艺复兴之城。我第一次记住它的名字,是因为徐志摩的诗《翡冷翠的一夜》。徐志摩把这座城市译作“翡冷翠”,这个译名远比“佛罗伦萨”来得更富诗意,更具色彩,也更符合古城的气质,所以,我还是喜欢叫它“翡冷翠”。 “翡冷翠”并不全似翡翠般嫩绿,它在意大利语中的意思是“鲜花之城”,现在正是鲜花盛开的季节,绿的叶、各种颜色让我叫不出名字的花,生长蔓延到这座城市的各个角落。这里没有高楼,街道两边的房屋总让我想起中世纪的神秘城堡,或是英国乡间的淳朴庄园,它们既散发城市贵族的时尚气息,又流露自然的亲切与温暖。在典型的托斯卡纳天气,阳光蓝天白云之下,那些色彩鲜艳的墙壁,深绿色的百叶窗,深红色的屋顶,才是这座城市的本来模样。 15世纪,“翡冷翠”被当地的巨商美帝奇家族所守护,这一守护就是三百年,美帝奇家族的族徽也成为今天“翡冷翠”的市徽。15世纪至18世纪中期,这座城市长达三个世纪的历史可以说是美第奇家族的兴衰史。美帝奇家族酷爱艺术,在其保护和资助下,这里成为当时名人的聚集地,达芬奇、但丁、伽利略、米开朗基罗、马基亚维利、彼特拉克、但丁、薄伽丘,等等,他们中有的出生在这里,有的成长于这里,有的在这里度过毕生难忘的一段时光。那个时期,文学艺术在这座城市备受尊重,据说全城没有不会读书的人,连驴夫也能吟咏但丁的诗句。 且不说这座城市有40所博物馆和美术馆,60多所宫殿和许许多多、大大小小的教堂,以及那里面收藏的大量优秀艺术品和珍贵文物。光是走在街头,到处可见矗立的大理石雕像,它们全都出自名家的手笔,整个城市本身就是一座巨大的露天雕塑博物馆。 在这些林林总总的雕像中,我总能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西方神话中一位著名的神,大卫。希诺利亚广场上米开朗基罗的大卫,米开朗基罗广场上米开朗基罗的大卫,维琪奥王宫门口左侧米开朗基罗的大卫,西尼奥列广场米开朗琪罗的大卫,…… 每看到那尊雕像,我就想起顾城,就想起他教我画大卫像时的情景,真好笑,我居然把大卫画得象顾城,不知道他是不是当时就已经发现了呢,所以才会一把撕掉我的画,是否因为那时他就害怕我会喜欢上他呢,突然我听到一声苦笑,那是从自己嘴里发出的笑,接着,我突然好想哭,但是眼眶里始终干干的,什么也没有。 我习惯性地摸了摸鼻子,长长地从嘴里吐出一口气,吹得额前的头发全都飘舞起来。 “子晴,你应该去耳鼻喉科好好看看。”凌浩说。 “干什么?我去那儿干什么啊?” 他说的真是奇怪,我好好的,干嘛要去看什么耳鼻喉科啊。 “这一年,我见你老是摸鼻子,摸了不下上万次,你是不是觉得鼻子不舒服,会不会得了鼻炎啊?”凌浩说,语气中充满关爱。 呵呵,我又听见自己的一声苦笑,凌浩他根本不会知道,我总爱摸鼻子的真正原因,这世上,只有顾城能懂,因为那本就是他的坏习惯,他虽然走了,但他的坏习惯却早就传给了我。 第九十九章 翡冷翠的一夜(2) 傍晚,我们登上了位于圣母百花大教堂旁的乔托钟塔,这是画家乔托设计的钟塔,有82公尺高,和教堂的基色一样,也是由粉红、浓绿和奶油这三种颜色构成,乔托钟塔向来是游人俯瞰这座城市的好地方。 此时的“翡冷翠”沐浴在落日余辉当中,这座处于华丽与矜持两极间的城市,看起来象一个望不到边的红色楼海,那些数不清的深红色屋顶直铺展到天际。 “子晴,知道我为什么带你来这里吗?”凌浩回过头,对我说。 “因为这是我最喜欢的城市,知道为什么我喜欢它吗?” “这是一座红色的城市,红色,是我喜欢的颜色。”凌浩笑着说。 我的心头一阵悸痛,耳边响起同样的声音: “它是什么颜色?”顾城问。 “那种很正的红。”我说。 “是我喜欢的颜色。”顾城笑着说。 他们不但长得相似,也都是高我一年的学长,还有着相同的生日,就连喜欢的颜色也一样,这难道就是他们俩都爱上我的原因吗? “你,你能看到红色吗?”说完,我自己都觉这个问题问得好唐突。 “什么?”凌浩愣了一下,满脸迷惑地说:“我都不懂你在问什么?我又不是瞎子,怎么会看不到?” 哦,这样的啊,他不是色盲,是呵,色盲怎么可能开车呢,想起上海浦东机场的停车场上停着的那辆大红色的轿跑,我笑了笑,上帝真的是好残忍,真的是好偏心,真的是好不公平。 就像伦敦有泰晤士河,巴黎有塞纳河,罗马有台泊河一样,“翡冷翠”也有一条贯穿城市的母亲河——阿尔诺河。 夜晚的“翡冷翠”很安静,阿尔诺河的水面升起淡淡的薄雾,我站在旅馆房间的窗台边,窗外是如少女般在低声絮语的阿尔诺河,我仰起头,在这异乡的夜空上,悬挂着同样的月亮,原来不论我身处何地,还是能看到它。可是,顾城,你在哪里呢?你是这世上心肠最冷硬的人,就连埋葬你的机会,都不愿意给我,我恨你,恨死你了。 顾城,你说我没有你,至多大病一场就会好,可是,我已经病了一年多,心还是在痛,都快要痛死了,我倒底怎么做才能忘记你。我回头看到房间的橱柜里摆着几瓶洋酒,都说酒可以让人暂时忘记,好吧,就算是暂时的,那也好啊。我打开一瓶酒,不停地喝,终于记忆开始模糊,“上帝,今夜让我做个好梦吧,”我对自己醉笑着:“不要让我在树林里满世界的找他,我真的太累太累了,……” 我又做梦了,不是在树林里,而是在深深的湖底,那地方我曾去过,是和穆涛在一起时,我在梦里经常去过的地方。我看到顾城微笑的脸,他和我紧紧拥抱在一起,两个人的身体互相攀援,在黑暗里拼命地纠缠,每一个动作都完成得天衣无缝,很幸运,这次他没走,直至梦醒。 早上我醒过来,发现自己全裸着躺在被子里,我转过头看到身边还躺着一个人,不是小欧,他闭着眼,眼睑下拖着长长的睫毛,那是一张美丽的天使睡颜,他不是顾城吗?天呐,难道我还在做梦吗?但是,这个梦也太真实了。 我伸手去摸那张漂亮的脸,想知道这是梦境还是现实,突然我发现有些异样,他的头发烫过的,弯弯的象起伏的波浪,我惊得一下子坐了起来,这个男人不是顾城,而是凌浩,我顿时脑子里一片空白,接着我听到从自己嘴里发出的尖叫声,那是惊恐、愤怒、凄厉、无助混合在一起才有的声音,划破了这个本来宁静的清晨。 “昨晚,你喝多了,非要我陪着你一起喝,结果,我也喝多了,我们都喝多了,后来发生的事,我也记不太清楚。子晴,对不起,我想,我们已经不是普通的朋友关系了,”凌浩平静地对我说:“子晴,我不是你想的那种滥情的人,我会对你负责,如果你想结婚,等毕业后,我们就结婚。” “啪!”我抬手一个巴掌狠狠地扇在他的脸上,“谁想和你结婚!”我哽噎着,顿时泪如雨下,没想到,我又会流泪了。泪水跌碎在我右手无名指的戒指上,就好象是那戒指在流泪,在哭泣。 “翡冷翠”的一夜夺走了我对顾城的坚守,顾城他背叛了我,而我现在也同样背叛了他,我们这算是扯平了,呵呵,我苦笑一声。 当飞机带着我们离开这座城市,我脑子里反复显现着徐志摩的那首《翡冷翠的一夜》: 你真的走了,明天?那我,那我, 你也不用管,迟早有那一天, 你愿意记着我,就记着我, 要不然趁早忘了这世界上有我, 省得想起时空着恼, 只当是一个梦,一个幻想,…… 第一百章 第三个男友 在打凌浩那个耳光时,我真的恨透了他,恨他的乘虚而入。可是放下手之后,我觉得这能怪他吗,想到以前,我何尝不也象凌浩一样做过相同的事,因为心里太爱一个人,对他的任何要求,哪怕是在他不清醒的情况下,哪怕是知道他心里并没有你,你仍会义无反顾地追随他而去。 回想顾城走后的这一年,我拜托凌浩做的事,他从来没有拒绝过,所以这一次,他也误会是我想要他做的事。当那耳光扇在他脸上时,我看到了他的痛苦表情,那是我曾经也有过的痛苦表情,当初顾城抱着我的身体,嘴里却语无伦次地喊着闵秀的名字,那种痛苦,是心被人狠狠地一揪,生拉硬扯的疼。 凌浩不过是重蹈了我的复辙,在放下手的那一刻,我已经原谅了他。 翡冷翠的一夜让我彻底走失了自己,我本是个失心的人,现在就连身体也走失了,那一夜之后,我的身体已经无可救药地依恋上了凌浩,一看到他的身体就会兴奋悸动,那是一种信号,原本对顾城的信号,他们长得实在是太相象了,以至我的身体发错了信号,而我,却坐视不管,任由这个错误一错再错。 我们在这座城市呆了四天三夜,翡冷翠寂静微凉的夜晚,不适合一个人睡,我和凌浩每晚都抱在一起,接吻,做love,直至精疲力遏昏昏睡去,而窗台边如水一样轻柔的月光,静静地流淌了整夜。 清晨,我枕着凌浩的手臂醒来,发现凌浩正望着我出神,我说:“看什么呢?” 凌浩说:“子晴,你怀过他的孩子吗?” 我理解,他为什么会有这样问,其实,这个问题之前已经有很多人问过。 “没有。”我说。 我等着看他的怀疑眼神,和其他人听到这个回答后一样的怀疑眼神,因为我已经习惯了,我的回答,几乎所有的人都不相信。 但是,我说的是实话。我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姚佳那么容易怀上顾城的孩子,还不止一次,为什么我却没有,一次都没有。我们的避孕措施,一向都是顾城去做,他总是自觉自愿,根本不用我烦心,他不愿意我做,担心吃药对我身体不好,所以,在我面前,顾城是个温柔体贴的恋人,可是为什么到了姚佳那里,他就变成另一个人。这实在是太矛盾了,但是,他本来就是矛盾的人。月亮样的人,一面温柔,一面冷漠,让人没法猜测他的心倒底长得什么样子。 我看到凌浩眼眸里闪动着半信半疑的眼神。 “你有让别人怀上过你的孩子吗?”我反问凌浩。 凌浩低下头,沉默了一会,说:“你希望我说有,还是没有呢?” 我淡淡的一笑,摇摇头说:“还是不问了,过去的你我已经不想知道,我知道现在的你就足够了。” 凌浩,他是个温柔体贴的恋人,这是我没有想到的,原以为他是个滥情的家伙,但是,他真的很温柔,一直都温柔,不象顾城,有时温柔,有时冷漠。 我每天还是会做梦,还是会梦见一个男人,只是那个男人,不用我满世界的找他,他没有消失,始终陪在我身边,但是他倒底是顾城,还是凌浩,醒来的时候,我已经记不清了。 回来之后,我们的身影出双入对的出现在校园里,几乎所有的人都等着看我的笑话,最终会被花心大少抛弃的笑话,其实,我的笑话已经够多了,我和顾城的故事早就成了众人眼中的笑话,我不在乎再多一个笑话,反正我已经清誉扫地。 我心房上那些大吃大喝都没法填补的空洞,凌浩帮我一一填补上了,我这才明白,原来缺失的是人,还必须得用人来填补。 但是,我依然忘不了顾城,戒不掉对他的回忆,有月亮的夜晚,我还是会象个傻子一样的望着天空发呆。 顾城走后的第二年,我交了新的男友,凌浩,他是我的第三个男友。 第一百零一章 平民女与富家子 凌浩读的医科学时五年,我读的建筑学时是四年,所以,我们都在今年毕业。我在市建筑设计院找到一份工作,而他则去人民医院的普外科做了一名见习医生。 我很奇怪他放着呼风唤雨的太子爷不做,做什么小小的见习医生,就问他为什么,凌浩笑了笑说:“医生是我的理想,音乐是我的爱好,至于东恒集团,那是我将来推不掉的一个包袱,好在现在有父亲去打理,我才能有闲功夫做自已喜欢的事。” 他居然把拥有上百亿资产的东恒集团说成是一个包袱?我一向以为自己把钱财看得很轻,够用就行,而他能把财富看成是一种负担,他的境界,远远在我之上,令我汗颜,他会有这样的境界,大概是因为他的财富来的太容易了吧。 凌浩第一天上班结束后,他很苦恼地对我说:“唉,今天第一天上班就挨了师父一顿骂,其实,我没做错什么呀,就因为开宝马车,那个大叔把我狠狠地批了一顿。” 我父亲回家后,一副余怒未消的表情,说:“今天分给我一个见习医生,这小子居然开宝马车来上班,他倒底是来上班,还是来展示他的车啊,真搞不懂,有钱人学做什么医生啊。” 听完,我暗自窃笑。 第二天结束后,凌浩依然苦恼的说:“我今天没开宝马,可还是被师父骂,倒底要我怎么做呀?” 而父亲则是更加生气的说:“那小子是不是故意气我,不准他开宝马,他居然开辆宝时捷来上班,简直气死我了!” 听完,我忍不住笑出声。 第三天结束后,凌浩已经完全抓狂:“那个大叔好象和我前世有仇,不管我怎么做,他都不满意,看来,我不得不申请换个师父,靠,我快要疯掉了。” 父亲回来气愤填赝的说:“那小子家一定是开车行的,妈妈的,今天又开辆宾利,他想气我啊,明天我就让院领导把他给弄走,看到他我就来气。” 听完,我狂笑不止。 我对凌浩说:“你试试不开车,他一定会高兴!” 凌浩说:“不开车,你让我怎么上班啊?” “凌少爷,你的腿生锈了吧,打车,坐公交,骑自行车,走路,哪样不能上班,总之,千万别再开车了,否则,他肯定还是不高兴。” “哦,懂了,只要不开车就行?” 第四天,凌浩骑了辆摩托车去上班,爸爸终于不再生气,凌浩乐呵呵地对我说:“你的诊断很正确,今天我师父总算不骂我了。”我笑的前仰后合,凌浩骑的那辆进口摩托,它的价格其实跟宝马车差不了多少,可怜我那被蒙在骨里的爸爸呀! 后来,时不时听到爸爸在夸这个徒弟,再后来,爸爸居然想做月老,给我们牵线搭桥,他说:“女儿啊,我给你介绍的这个人,爸爸可以向你打保票,你肯定喜欢,去见见吧。”我懂爸爸的意思,他知道我还没忘记顾城,所以一个长的象顾城的人,应该会让我喜欢吧。 为了让他安心,我答应了去见面。我终于告诉凌浩,其实,他的师父,那个大叔,是我的父亲。 在我父亲眼里,我和凌浩的相遇,完全是缘于一场由他手把手安排的相亲,足见他对凌浩的满意程度。在我三个男友中,凌浩是父亲最喜欢、最器重的一个,这也是凌浩后来能成为他的预备接班人的原因吧。 其次,是穆涛。至于顾城,爸爸不怎么喜欢他,只是因为我喜欢,才爱乌及乌的。 顾城一向不是个讨人喜欢的人,可是我为什么会那么的喜欢他,即使他一无是处,声名狼藉,可我,一想起他还是会心疼。为什么还会心疼呢,要知道,顾城消逝在我的世界里,已经整整两年了,可我思念他的病,还是没好,时间真是疗伤的良药吗? 今天凌浩带我上他的家,去拜访他的父母,我是他第一个带进家门的女友,那些想看我笑话的人全部都要失望了,这是连我自己也没想到的事,当初我做凌浩的女友,完全是出于身体的需要,没有想过要和他正式交往,更没想过上他家的门,直到现在我还是这样想。 之所以我会上凌浩家的门,是因为,我想看看他的父母长得什么模样,他们倒底长着怎样的一副铁石心肠。 平民之女严子晴可能成为东恒集团未来儿媳的报导,很快刊登在各大报纸的娱乐新闻版上。 第一百零二章 他喊她阿姨? 下午五点半,凌浩开车来单位接我,我的装扮和平常没有什么不同,一件普通的棉白t恤,一条洗得发白的蓝牛仔裤,脸上没有化妆,身上没戴首饰。 见我来了,凌浩很绅士的为我打开车门,他上下打量我一番,然后笑了笑说:“今天你真漂亮。” “谢谢。”我微微一笑,心想,这样也算漂亮啊,切,当我听不出你是在刻意恭维我吗。 车子行到太平门,转过一个拐弯,驶上了湖滨路,路的左边是一幢幢花园别墅,右边是风景秀丽的玄武湖,刚才还身处闹市,人语喧哗,此时耳畔却只有水声潺潺,繁华与宁静在这里得到自然的对接,这里住着这座城市里最富有的人们。 远远地看见一幢别墅的大门自动开启,然后从门内侧跑出十几个西装笔挺的魁梧男人,当车子开进去时,他们纷纷向我们鞠躬行礼。 进了大门,我才知道原来这只是第一道门,里面还有两道门,三重门?真是侯门深似海,庭院深深深几许啊。 凌浩说,第一道门里住的是保镖,中间一道门里住的是家佣,最里面一道门才是他和家人住的地方。 我说:“你家守卫够森严,可是你平常一个人独来独往,就不怕被人绑架吗?” 凌浩轻轻的瞟了我一眼,说:“其实我身边一直有人守着,只是你没发现而矣,因为我不喜欢他们跟得我太近。” 我顿时脸上发烫,这么说来,我和他在一起时,周围不知道有多少双眼睛在盯着我们看呢,而我却浑然不知。 凌浩把车停进地下车库,我看到这里静静地停着十几辆车子,其中有同样遭到我爸臭骂一顿的宝时捷和宾利,其他的车子看样子也不会相差到哪去,有的牌子我都叫不出名字,只觉着眼熟。 我们下了车,凌浩拉着我的手,进了电梯,my god,别墅还用电梯?我从外面看着这幢房子最多三层吧,走一走不就得了,难怪凌少爷的腿会生锈。 电梯从负一层到了一层停下,我们刚走出电梯,有两个穿着黑色套裙的年轻女人迎了过来,其中一个冲我们微笑着说:“少爷,太老爷、老爷、太太在客厅等着你们呢。” 我们穿过一个又长又曲折的走廊,走廊的两侧有很多的门,这座房子可真大呀,装修和摆设也是我所见过最奢华的,那天花板上的雕像是镶金的吗?那角落上摆的花瓶是元代的青瓷吗?那墙上挂的画是齐白石的真迹吗?那顶上的吊灯是水晶做的吗?…… 置身此境,令人眼花瞭乱,难怪有人会迷失自已,遗忘过去。 走廊的尽头,是一间很宽大的房间,摆着华丽的欧式田园布艺沙发,沙发上坐着三个人。 坐在正中间的是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年男子,他的神情很是威严,看他稳坐钓鱼台、不动声色的架式应该才是这幢房子真正的主人。 旁边沙发上坐着一男一女,他们看到我们,微笑着站了起来。 男的估计年龄在五十多岁,瘦瘦高高的个子,眉目依然俊秀,站在那里一副儒雅文静的样子,我想他年轻时一定是个漂亮的男人,在看到他的第一眼,我不由自主地想到顾城,可以肯定,这个男人是凌浩的父亲。 女的看起来四十出头的样子,白皙的皮肤,娇小的身材,一双如水的明眸,长长的黑发绾在脑后,穿着一套华丽的深蓝色礼服,配戴着镶嵌着蓝宝石的耳饰和项链,她很涵养的对我一笑,微露皓齿,这是个气质出众的漂亮女人,从她的眉目神情可见她是凌浩的母亲。 “叔叔,阿姨,你们好!”我也回以微笑。 凌浩指着中间的老年男子说:“子晴,这是我的爷爷。” “爷爷,您好!”我向他微微躬身,哦,原来他就是人尽皆知的传说中的神话级人物,东恒集团的创立者,凌宗扬,果然气势压人,坐在那儿屁股都不带挪窝的。 凌浩的爷爷盯视着我,目光犀厉,想要一剑刺穿我,我没有避让他刺过来的剑,微笑地面对着他,两个人保持着这样的对视,时间持续了约有二十秒之长。 然后,他笑了,顿显慈祥的笑容,“小丫头,你挺有胆量的嘛,很多年没见有人这样的看我呢?” “爷爷,您还是笑起来好看,是那种让人很温暖的笑容。”我笑着说。 然后,我把事先准备好的礼物一一送上。在送给凌浩母亲礼物时,我说:“阿姨,我买了条丝巾送给您,就是不知道这个颜色你喜不喜欢?” 凌浩母亲接过丝巾,说:“很好看啊,我喜欢。” 我的心一怔,莫非是我想错了。 “子晴,你直接说是什么颜色好了,我阿姨她看不出颜色的。”凌浩在旁边说。 “什么?”我愣住了。 “我阿姨是色盲,你难住她了。”凌浩笑着说。 我愣住了,不是因为她是色盲,而是奇怪,凌浩喊她什么?阿姨?她不是凌浩的妈妈吗?为什么不喊妈妈? 第一百零三章 被弃的王子 “阿姨她除了能认出白色,其他的颜色都是灰色、黑色,所以分辨不出来。”凌浩还在对色盲进行名词解释,切,这个我早就知道,还用你解释。 “我明白的,因为我有个朋友他也是色盲。”我说。 “哦,这样啊。”那个被凌浩称作是阿姨的女人很有涵养地对我淡淡微笑。 寒喧过后,我们一起步入餐厅,落座后开始吃晚饭。满满一桌子菜,看起来就很好吃的样子,凌浩对我说:“你来前,我就和阿姨讲了,你有过敏症,所以准备的这些菜,你只管放心大胆的吃。”他们全都在热情的招呼我,让我别客气,多吃点,就象在自已家一样。 我拿起筷子,夹起一块排骨,放进嘴里,嚼了几口,然后,我好想哭,那是让我熟悉的味道,曾经很幸福的味道,现在尝在嘴里却是酸酸的。 “怎么了,子晴,不合你味口吗?”凌浩看出了我脸上的变化。 “不,实在是太好吃了。”我用力的含住眼眶里的泪水,没让它掉下来。 “你们家厨师手艺真好。”我说。 凌浩父亲笑说:“呵呵,我们家早不用厨师了,这菜是你阿姨做出来的,你不知道吧,她可是我们老家同里镇上公认烧菜最好吃的人,每年我们回老家时,镇上的饭店老板们都是排着队请她去指导做菜呢。” “是吗?有这么厉害?”我说。 “当然,她家的厨艺可是历史悠久、世代相传的,当年乾隆下江南的时候,她的祖上就被钦点去给皇帝做膳食。”凌浩父亲说。 怪不得他烧菜那么好吃,原来是有历史的啊,他还说他是自学成材,真是说瞎话骗人,我的心头又是一痛。 我转头对凌浩说:“你也能烧出这样好吃的菜吗?” 凌浩摇摇头笑说:“我可不会烧菜,但是我会吃,我是个美食评论家,呵呵。” 吃完饭,我们又坐回客厅聊天、看电视,说了一会话,凌浩的“阿姨”起身,说她去厨房煲汤,再给我们切些水果来吃,我也跟着她站起来说:“我来帮你。” 她连连挥手说不用,但是我执意要去,说想跟她学煲汤,凌宗扬点点头说:“这丫头想学,就教教她吧,厨艺是她迟早要会的事,不是吗?” 到了厨房,才知道原来厨房还可以这么大的,面积比我整个家还大,那些只有在杂志上才看得到的现代化厨房设备,在这里应有尽有,还有些是我没见过的,冰箱和我家的五门衣橱差不多,雪白的骨瓷碗碟在柜子里摆列的整整齐齐,看得我目瞪口呆。 直到凌浩的“阿姨”叫我洗水果,我才回过神来,她已经在准备煲汤的菜,看着她麻利娴熟的刀功,我不禁又想起顾城,心头又是一阵悸痛。 虽然眼前的这个女人,自我进门后,对我一直很好,态度亲切温和,但是,我一点都不喜欢她,甚至讨厌她。我跟她来厨房的目的,并非想学什么厨艺,而是想帮她找回被她丢弃的记忆。 “阿姨,吃了您烧的菜,让我想起一个人。”我边洗水果边说。 “哦,”她漫不经心的应和着。 “他烧的菜味道和您烧的很象。”我说。 “嗯?”她抬起头不相信地望了望我:“是吗?” “就连切菜的的样子也和您很象呢?”我说。 “哦,”她低下头又继续切菜。 “他除了很会烧菜,还很会画画。” “嗯?”她又抬起头看着我,目光有些慌乱。 “他的画比赛总是能拿第一,”我笑着,笑容中闪着点点泪光:“但是后来,他连最后的名次也没法拿到,他再也不能画画了,因为他就是我说的,那个色盲的朋友。” 她不敢看我的眼神,再次低下头切菜,不过,那本来很有节奏的切菜声已经变得杂乱无章。 “他说他这生做的最后悔的事,就是去找他的亲生父母。因为他执意要找亲生父母,养父和他断绝了关系,可是,让他没想到的是,当他找到了亲生父母,他的亲生父母却不肯认他,结果,他两边都无处可去,成了无家可归的孩子。” 切菜声嘎然而止,那个女人神情呆滞,喃喃自语:“他没有回家?” “是的,他回不去了,他觉得对不起他的养父,没有脸再面对他的养父。”我说。 那女人缓缓抬起头,惊恐地看我,颤抖着问:“他全都和你说了?” “没有,他只告诉了我这些,就再也不肯多说一句,哪怕这成为我和他分手的一个理由,他也没肯再对我说一句。”我长长地吐了一口气,吹得我额前的头发都飘舞起来。 凌浩的“阿姨”看我样子,就象见到鬼一样。是啊,她怎么也不会想到,她的两个儿子会爱上同一个人,这是否也是对她的一种惩罚,只要看到我,她就没法不想起那个被她抛弃的儿子。 “他是个孝顺的孩子,”那女人眼中流露出愧疚的神色:“现在他过得还好吗?” “他死了,已经死了两年多了。”说完,泪水湿润了我的双眸。 我听到那女人的啜泣声,不知何时她的手指被刀划破,我看见砧板上有好几滴鲜红的血。 虽然顾城没有说得很清楚,但是我已经猜到,其实顾城和凌浩一样,他也是王子,只不过是被弃的王子。我不知道他父母为什么要抛弃他,也不想再知道了,因为知不知道已经毫无意义。 第一百零四章 错综复杂的家庭关系 后来,我慢慢从凌浩口中,了解到他的家庭,了解到东恒集团。 凌浩的父亲不姓凌,他是凌家的女婿,姓沈,叫沈清宇,是同里镇上书香门第沈家的嫡传子嗣。凌浩的“阿姨”名叫夏雨荷,也是同里人,夏雨荷父亲活着的时候一直做沈家的大厨,在凌浩上初中时,凌浩的妈妈凌雪菲病故,沈清宇有一次回老家时认识了夏雨荷,在凌浩上高二时,沈清宇再娶了夏雨荷。 听到这,我暗自冷笑,可怜的凌少爷,亏他智商还是一百四以上,却也有他看不明白的事,他父亲的再婚在他眼里是无奈又不可违的事,他太爱他的妈妈凌雪菲了,一直不能接受喊继母“妈妈”,所以到现在还是喊“阿姨”,他根本不知道这个“阿姨”才是他的亲生妈妈,唉,其实不知道更好,顾城他全都知道,反而痛苦,回想起艺术节那天,顾城看着台上演唱的凌浩,这个自已的双胞兄弟,他当时的心情会是怎样的呢?我一想起来就心痛如绞。 凌浩本来有个舅舅,但他在很年轻的时候,因为交通事故意外去世了,凌宗扬对女儿女婿说,如果孩子改姓凌,就把凌家的产业全部传给这个孩子,所以凌浩这才成为东恒集团的唯一继承人,他喊他的外公叫爷爷。不过,我还是弄不明白,既然他并不是凌雪菲亲生的,那他倒底怎么进入到这个戒备森严的豪门大户人家里的呢。凌雪菲应该知道的吧,那凌宗扬知道吗?这里面是不是暗藏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呢,是不是就是沈青宇他们不肯认顾城的原因呢?我没有向凌浩透露半句,不是为了沈青宇或是夏雨荷,而是为了顾城,顾城他到死都不肯说,所以我也不会说,算是能为他做的最后一件事。 我本来很厌那个抛夫弃子的狠心女人,但是现在我觉着她其实也挺可怜,有什么比亲生儿子喊自己“阿姨”更令人心酸的呢,想喊她“妈妈”的儿子,她不要,现在这个儿子死了,她心一定也碎掉了吧,她再不会想到是这样的结局吧,我想她已经受到了上天的惩罚。 东恒集团里,能被凌浩喊“叔”的只有两位,一位是华叔,他负责处理凌氏家族的内务工作,就好象皇宫里的总管太监,当然他不是太监啦,只是相当于那样的工作;另一位是姚叔,就是姚彬,家尚超市的总经理,超市是东恒集团的重头产业。据凌浩讲,他们很小的时候,就跟随着凌宗扬打天下,劈胆沥胆立下无数的汗马功劳,东恒集团能有今天的成就,和他们有很大的关系,所以他们才能有资格称呼凌宗扬为“干爹”,就连岁数比他们大的沈清宇还尊称他们叫“华哥、姚哥”。 说起沈清宇在东恒集团里的地位,我觉着他挺尴尬的,表面上是东恒集团的总裁,其实却没有实权,实权在凌宗扬手里,沈清宇至多是个执行总裁,凡事都要向凌宗扬请示汇报,而且他还没有多少东恒集团的股权,我觉得他只是东恒集团最高级别的打工仔,他说话的份量比不过他的儿子,凌少爷在两位叔叔面前说话时,两位叔叔倒是站得毕恭毕敬,其实也没什么难以理解的,打个比方,假如说凌宗扬是当今皇帝,那么凌浩就是太子,沈清宇不过是太子的父亲,他的身份还是大臣,说的难听点,沈清宇和华叔、姚叔没什么不同,都是东恒集团忠心耿耿的狗,哦,这样说还是有点不妥,是狗没错,但是忠心吗?我还不好说。 顾城走后的第四年,在江南杏花烟雨的一个双休日,沈清宇邀请我及我的父母跟他们一起回同里老家,我没有想到,最后能陪我去同里的人,并不是顾城,而是凌浩。 第一百零五章 书香宅第(1) 三月,是江南最美丽的季节。同里,是江南最温柔的水乡小镇。 我们去的那天,下着小雨,从车窗往外看,远远的同里如烟如露、如诗如画。镇外四面环水,处于同里、九里、叶泽、南星、庞山五湖的怀抱之中。我们的车队最终在同里的西面停下,车子开不进小街,我们徒步进入到古镇里面,看到镇内街巷逶迤,河道纵横,这里家家临水、户户通舟,因为是古镇,时光留下了众多建于各个年代的古桥,我们穿过长街短巷,迈过一座座古桥,我们的鞋踩在被雨水刷洗得如镜的青石板上,发出“嘎吱、嘎吱”好听的声音。 在一座旧门楼下,我们停住脚步,沈清宇指着眼前的一所宅子的大门,笑着说:“到家了。”我抬头看,那大门匾额上写“沈宅”两个大字,内匾则写的是“诗礼传家”,门两边的楹联分别为“日月两轮天地眼;诗书万卷圣贤心”。这就是同里镇上有名的书香门第,沈家大宅吗? 进得大门,经过木色古朴的门厅,再穿过青苔遍布的四方天井,依青石板台阶而上,走进正厅,正厅明间上悬“春晖堂”匾额,两旁挂有楹联,上写“云水风度;松柏气节”。宽敞的厅堂里摆列着雕花的红木家具,沈清宇和我父母上坐,我和凌浩坐在下侧,夏雨荷吩附佣人倒茶,然后到厨房亲自下厨为我们准备中饭。 沈清宇端着茶碗缓缓说起家宅的历史,沈家老宅原来历史久远,初建于明嘉靖年间,祖上世代为官,后来清兵入关攻打江南时,祖上带着家人逃难,这所宅院曾一度荒芜,后到清康熙年间祖上又开始做官才重新得以翻修,到乾隆时达到鼎盛,当时有房屋九十九间半及六座小庭园,后来到道光年间,祖上做官时得罪了当朝权贵,遭到罢黜,回家后郁郁而终,死前传下遗训“凡我后世子孙,只读书,不做官”,这之后家道便中落,但在同里镇上,沈家还是赫赫有名的书香门第。解放后,土地改革,宅子被当地人分掉大半,真正他们家人所住的宅子只有原来的五分之一,改革开放后,沈清宇又在周围收购回一些房子,再花钱重修,才成为我们现在看到的沈宅,有房屋三十多间及两座小庭园。 一帮老人家喝茶聊天正在兴头上,凌浩拉着我的手,我们偷偷地离开了正厅,他带我去参观整个大宅,原来除了正厅,还有偏厅、花厅、内宅、厢房、佛堂、回廊、祠堂、庭院……,想想这可不是旅游景点,而是我们住的地方,看着穿梭在其间忙碌的佣人们,看着满眼的木雕石刻、如意屏风、红木家具,我那虚荣的思想不知不觉地开始在体内滋生蔓延,原来没有顾城,严子晴居然可以过上少奶奶的生活,这样想来,他走了挺好,他要早点走岂不更好,我不就早过上这样的日子,眼前的一切简直就象做梦一样,换了别人早在梦里笑醒了吧,而我直到最近才发现,原来人还可以这样的活着,这才叫做生活啊。 宅子里到处可见匾额、楹联、刻字。凌浩指着一面长满爬山虎的墙壁,说:“子晴,你看,那墙上刻的可是乾隆爷亲题的御书啊!” 我仔细看去,青苔之下依稀辨认出那墙上刻的是“父子三进士,兄弟两尚书。”我吐了吐舌头,说:“你们沈家真不愧是诗礼传家,难怪你的智商赶上爱因斯坦了呢。” 凌浩得意地大笑说:“这兄弟俩可不一般,他们是同年中的进士,又是一起提拔做的尚书,而且你知道吗,他们是双胞胎兄弟,所以乾隆爷知道后很兴奋,当场提笔写了这个赐给了我祖上的那兄弟俩。” 我装做惊讶的样子说:“天呐,原来这样啊,你们家还出过双胞胎啊?” “我们沈家不但是进士世家,还是双胞胎世家。不过,和中进士一样,不是每代都能生双胞胎的,我父亲他那代就不是,但是,到我这一代是的,”凌浩一脸得意的说。 “哦,”我内心一怔,莫非他早知道顾城是他的双胞胎兄弟? 凌浩得意的神色突然一变,目光黯淡下来说:“其实我还有个双胞胎弟弟,我是四月二十三凌晨时生的,妈妈生我很顺利,但是生我弟弟时难产了,直到晚上十一点多才把弟弟生下来,但是,弟弟生下来已经不行了,不然的话,你会看到我还有个双胞胎弟弟,如果他还活着,我该有多疼爱他啊。” 他的话仿佛在我耳边响过一阵惊雷,什么?他说什么?他说顾城在出生时就已经死了,可是他分明活着,直到三年前才死的呀,这倒底是怎么一回事啊? 第一百零六章 书香宅第(2) 难怪凌浩象拂晓的明星,而顾城象夜空的月亮,原来冥冥中早已注定,只是说顾城一出生就死了,这个让我百思不得其解。 中午,我们围坐在红木方桌旁吃饭,桌子上摆满了夏雨荷亲手烧的当地特色菜,我终于看到并尝到那道久闻的“清蒸白鱼”,它是用地道的太湖白鱼烧就的,口味果真很清淡,但爽口滑嫩,非常好吃,不过我还是觉得味道有点酸酸的,眼前又闪现起四月二十三那天黄昏时的情景,我下意识的摸了摸无名指上的戒指,还好,那情景只是一闪而过,没有影响到我的好胃口。 除了太湖白鱼,还有太湖白虾和银鱼炒蛋,香油鳝糊,三丝鱼卷,糕里虾仁,状元蹄,农家草鸡煲,莼菜鱼圆汤,酒酿饼,……。夏雨荷不愧是厨艺高手,竟然忙出这么多的菜。凌浩一边吃一边监督我,每当我把筷子伸向鱼虾,他就用眼睛狠狠瞪我,我只得收敛不敢多吃。 吃完饭,稍事休息后,下午,沈青宇带着我们在同里镇上游玩。同里的主要景点可以概括为“一园”、“二堂”、“三桥”。 一园是江南名园退思园,此园在不大的面积里精巧安排,使得小小的园林给人一种移步换景千变万化的感觉。两堂指的是崇本堂、嘉荫堂。三桥指的是太平桥、吉利桥和长庆桥。 雨还是恼人地滴滴答答,一点一点地下着,象旧时女人的裹脚布,又臭又长。雨又象个絮絮叨叨的老太婆,不知疲倦地反复诉说着陈年往事。我站在石桥上,撑着伞在雨中驻立,桥下碧水中映出的那个人影,为什么看起来如此清冷幽深,此时,不知谁家的胡琴咿咿呀呀地拉响,为什么非要是雨碎江南的调子。 “顾城,你在哪里啊?你知道吗,我来同里了,本来是你说要带我来的,……”我自言自语,一只水鸭无声地从水面掠过,瞬间把我的身影击得粉碎,无数的涟漪散动着悠远的圆圈,我的心情突然变得一片空白。 傍晚,雨终于停了,久违的阳光出现了,它竟然还抓紧最后的时间,来抚慰一下快要落入夜幕的同里。此时,沈家大宅的屋檐下,一串串大红灯笼迤逦点亮,可惜再多的灯笼也点不亮即将到来的黑暗。 我们回到家里,转头之间,我发现一直陪在身边的凌浩,此时不知到哪里去了。一问,见着的人说少爷去了木香园,木香园是沈宅里一个小庭园的名字,我也走进了木香园,这座庭园很精致,园内有花木、假山、鱼池、五步廊、亭台、小桥,别是一番雅趣小景。 远远的我看到,夕阳余辉下,天空飞旋着点点杨花,一个白衣如雪的男子背影,独立在花香满径的庭院中,晚风吹过,轻轻撩起他的头发,耳边隐约听到,这世上最温柔的声音在清唱: “心跳乱了节奏 梦也不自由 爱时的绝对承诺不说 沉到一千年以后 放任无奈淹没尘埃 我在废墟之中守着你走来 我的泪光承载不了 所有一切你要的爱 因为在一千年以后 世界早已没有我 无法深情挽着你的手 浅吻着你额头 别等到一千年以后 所有人都遗忘了我 那时红色黄昏的沙漠 能有谁 解开刹那千年的寂寞” 那是林俊杰的“一千年以后”,我的情歌王子他又在温习钟爱的歌曲了,我静静地站在他背后聆听着,我喜欢听他的歌声,他唱了一会,停住歌唱,开始从嘴里吹奏出长长的、幽幽的口哨声。我一下呆住了,这个场景似曾相识,我想起来了,是顾城在我背上画芙蓉花的那个下午,我曾做的梦,怪不得那个身影既陌生,又熟悉,原来他竟然是凌浩。 我感到眼睛一阵刺痛,有湿热的东西流淌下来,我开始相信,和顾城的相恋,只是上天为了能让我和凌浩更好地相识,我开始相信凌浩才是我的真命天子,顾城不过是我人生中一飘而过的飞鸟,所以在我和凌浩相识后,他便离开了。 这样想了后,我顿感身子一轻,是啊,和顾城的恋情,是该结束的时候了,其实,我不得不承认,时间确实是疗伤的良药,我对顾城的记忆已经变得越来越淡,他正渐渐地被我丢弃到荒芜的废墟里,埋没在遗忘的黄土当中。我挥手擦干眼泪,发出极轻的一声叹息,然后我慢慢走向凌浩,从背后将他紧紧地抱住。 顾城走后的第四年,我终于开始遗忘顾城。 第一百零七章 遗忘 从同里回来后,我从无名指上取下了那枚戒指,放入书桌抽屉的角落里,它将永远地被尘封在记忆的最底层。我把卧室里堆满的那些顾城留下的东西,全都给卖了,一样不剩,它们都是用斤称的,当初装满三、四大箱的画册、书帖,没想到总共只卖了人民币二十块,我的卧室顿时变得宽敞明亮。 我变了,再不是以前那个自命清高的严子晴,我开始心安理得地接受凌浩的任何礼物,不管有多昂贵,我都统统照单全收,那些以前只有在杂志、电视上欣赏的衣服箱包、首饰、化妆品、香水,现在撑满了我的衣柜、房间,我的发型交给了凌浩的发型师负责,让他做一次发型,就要花掉人民币一千多块,我连眼睛眨都不眨一下,每天我全身上下走马灯似的轮换着香奈儿、范思哲、纪梵希、古琦、普拉达、dior、lv、……,这些曾经对我来说只是看得见摸不着的国际奢侈品,耳环、项链、钻戒、手镯……,以前不爱戴首饰的我,现在不穿金戴银是不会出门的,我开着凌浩送我的进口白色宝马上下班,休息日如果凌浩值班不能陪我,我就到高档商城疯狂shopping,看到顺眼的就买下,根本不用担心钱的问题,凌浩送我的那张卡,我试过怎么刷都刷不爆。 有时,我呆呆地望着镜子里的那个女人,那个华丽装扮、一身脂粉气的女子,还是我吗?简直不敢相信,以前我最讨厌这样的女人,没想到有一天我也沉沦至此,难以自拔。 凌浩在每年的四月二十三,他生日这天,都会向我求婚,可是我却不置可否,结婚?那曾是我最喜欢的童话结局,王子与公主举行了盛大的婚礼,他们从此幸福快乐的生活,如今在我眼里,觉得好天真、好可笑,干嘛要结婚,现在这样过不是很好吗? 顾城走后的第六年,我在报纸上看到一条新闻,说也有个叫顾城的年青人,在全国美展上拿了最高奖,但是我看了只是淡淡一笑,现在再看到这个名字,我已经能做到不动声色,我知道那人不会是我曾深爱的顾城,因为他再也不能画画了。 第八年,凌浩爷爷凌宗扬的身体健康陡然直下,他本来就有冠心病,现在又被查出患了脑梗,情况时好时坏,他经常问我们什么时候打算结婚,我们总是笑着避而不谈。也是在这年,我的单位分来了一个年轻女孩,被安排在我负责的组,她叫乐欣,杭州人,这年从东南大学建筑学院毕业,是我的学妹,她热情活泼,是个自来熟的女孩,我一眼就喜欢上了这个可爱的女孩。 第九年的春节,凌宗扬终于发了大火,命令我们马上结婚,他想能在他活着的时候抱上曾孙,我突然发现自己已经快满三十岁了,象这个年纪的女人早就该做母亲了,春节后,我和凌浩领了结婚证,我正式搬进了凌家,虽然婚礼还没有举行,但实际上我已经是凌浩的妻子了,凌浩说要给我一场最奢华最浪漫的婚礼,定在这年的国庆节,我的老朋友们都已结婚生子,我邀请乐欣做我的伴娘,她很高兴地一口答应了。 凌浩的房间我们重新进行了装修,全按我喜欢的乡间田园风格来操作,在整理房间的时候,我从他的贮藏室里拖出三、四个旧箱子,箱子上积满了灰尘,打开箱盖时扬起的尘土,呛得我不停的打喷嚏。这些箱子里面装着各种各样的东西,有玩具、衣物、皮具、手表、书籍……,什么都有,好象都是新的,没怎么用过,硬是生生摆旧了,我好奇地一件件翻看着,凌浩走进来时,我正抱着一个树熊玩具亲嘴,他脸色灰灰的,一把扯走我手里的树熊,扔进了箱子,然后对着门外大叫:“梅姐、芸姐,快过来!” 两个穿黑衣套裙的女人匆匆走了进来,问少爷有什么吩咐,凌浩说:“把这些箱子都拿出去扔了。” 我皱了皱眉,好好的东西,扔了多可惜,就算不喜欢,送人也好啊?我拦住她们说:“干嘛要扔掉啊?他不喜欢,给我好了。” 凌浩淡淡地说:“还是扔了好,你一旦知道它们意味着什么,就不会想留下了。” “它们意味着什么啊?”我愣愣地望着凌浩。 “这些都是我以前的女朋友们送给我的礼物。”凌浩苦笑着说。 “哦,”我咂了咂嘴,看来他以前真是够受女人欢迎的,忽然,心头有点酸酸的,只有一点点。 “现在,你还想留下吗?”凌浩说,我摇了摇头。 凌浩抱住我说:“这些东西早就该扔掉,因为从八年前开始,我只接受一个女人送我的礼物。” 泪水模糊了我的双眸,我紧紧地抱住他,我们俩忘情的彼此亲吻,两位女佣慌忙拖着箱子逃离了这里。 这几天,我埋头在一大堆红帖上写上各位老朋友的名字,在写这些红帖的时候,我突然发现我已经很久没和她们联系了,我不知不觉地跳出了她们生活的世界,除了在她们结婚时,我衣装华丽的闪亮出场,掏出一个个沉甸甸的大红包递给她们,引来她们惊讶的眼神。此时写帖的我,心是绝对的冷硬,这一纸纸红帖是我对她们的追债,我想她们不但会原谅我,而且会欣喜的祝福我,因为,老女人严子晴终于要结婚了。 顾城走后的第九年,各大报纸娱乐版上刊登出东恒集团继承人凌浩与平女之女严子晴将在国庆节举行婚礼的特大新闻。 第一百零八章 意外重逢 今天我们这个组完成了一个设计项目,晚上我请大家吃完庆功宴,照例卡拉ok狂欢一晚,凌浩正好不值夜班,也过来陪我,唱歌一向是他的最爱。唱歌当中,乐欣提到他的男朋友这几天从杭州来南京办事,于是我们这群无聊的好事者,叫嚷着让她打电话把他喊过来,给我们欣赏一下,这不过又是一件没事寻开心的闲事罢了。 但是,我没想到,来的人会是他,顾城,那个曾经让我深爱的男子。再没想到,八年过去了,他没有死,还成了画家,他不是色盲吗?怎么能成为画家?原来,那个全国美展上获最高奖的顾城,就是我爱的那个顾城。既然他还活着,为什么他却不联系我,要知道,我的手机号码一直就没变过,其实在我内心最深处,还是期盼着他没有死,期盼着有一天,他会打电话给我,这就是我迟迟不肯答应凌浩求婚的根源,我还在等他,等待了整整八年,终于我不想再等了,终于我爱他的心彻底死透了。 我自以为现在的严子晴,再也不是当年那个为情所困的傻女人,纵使是小白兔修炼千年也会成精,可是没想到,就在看到他的第一眼,我的心瞬间土崩瓦解。顾城,曾经我那么爱着的一个男人,如今他静静地坐在乐欣的身边,始终微笑着,他的笑在我眼里象针一样凛冽冰冷,深深刺伤了我的心。 那晚,我和顾城除了共唱了一首歌,什么话也没说,本来就没什么好提的,毕竟过去八年了,他胸口上的那个烂伤疤也早就长好了吧,可是,我那心痛的老毛病却旧病复发了,原来我对他的感情无论怎么深刻和持久,也终究只是我一个人的。 回家的路上,凌浩开着车突然说:“我记起来了,顾城,不就是你以前喜欢的,那个月亮一样的人吗,他明明活着,你怎么却说他死了呢。” 我沉默着不说话,凌浩又说:“我看你手机照片上的他,长的和我很象,现在见到本人,我觉着他和我不是很象啊,你说他也是长你一年的学长,但是,他看上去比我老气多了,象个三十五、六岁的人,都可以做乐欣的大叔了。”说完,他自己笑了起来,但是,很快笑容从他脸上消逝,他低声说:“你不会是还爱着他吧?” “他死了,”我淡淡地说:“他已经死了。” “什么?”凌浩转头望向我。 “月亮一样的那个人早就死了,今天见到的这个人,已经不是他了。”我喃喃自语。 凌浩靠边停住车子,一把将我搂入怀中说:“你不要这个样子,让我看着心疼,如果想哭,就干脆哭出来吧。” 我在他怀里摇摇头,紧咬着嘴唇,努力没有让自己的眼泪失控,那个人早就把我给忘了,我为什么要为他哭,那些眼泪不值得为一个忘情的人而流。 当再见到他的那一刻时,我宁愿他真的死在离开我的那天,而不是象现在这样笑着出现在我面前,就象个没事人一样。这个世界真的太小了,八年前,他是我的男友,八年后,他成了我好友的男友。 第一百零九章 他这过去的八年(1) 回到家,凌浩在床上抱住我,我把他推开了,疲惫地说:“我累了,还是睡吧。”凌浩叹了口气,翻个身睡去了,我呆呆地望着天花板,一动不动。 这晚我失眠了,有好些年都不曾失眠,那些曾经遗忘在废墟里,和他在一起的快乐日子我又记起来了,我想起他温和的身体,令人沉醉的笑容,缠绕在他指间的水墨香气……。 第二天中午,还是象往常一样,乐欣坐在我身边,她一边吃饭一边说着各种可笑的事情,我直直地望着她,就象个聋子一样,只看见她笑着说话的样子,却听不到她倒底在说些什么。 “子晴姐,子晴姐?你在听我说话吗?”乐欣推了推我。 我愣了一下,终于又能听到她说话的声音了,“哦,”我低语着:“那个,你昨晚和他在一起吗?” “嗯?”乐欣说:“你是说我男朋友吗,当然了,我们好难得才能碰在一起,我没回宿舍,去了他住的酒店。” 我的心就象被谁猛地一扯,撕心裂肺的疼。 “你怎么认识他的?”我故作波澜不惊地问,其实这是我刚才一直在想的问题。 “哦,说来就话长了,”乐欣幽幽地说:“他是个有伤疤的男人。” “嗯?”我抬起头,望着乐欣。 乐欣脸上略带着一些兴奋,说:“我喜欢有伤疤的男人,看上去特别性感,尤其是长在胸口上,他是个有故事的人,我想他一定有段很伤痛的过去。” 她的回答偏离了我的问题,这样的回答让我既心焦又心痛。 “八年前也是这个时节,我爸爸去同里采风,”乐欣接着说。 “你爸爸?”我愣住,怎么她又扯起她的父亲。 “呵呵,我一直没和你们说起过我爸爸,”乐欣调皮的伸了伸舌头:“他的名字叫乐松年,” 乐松年,好熟的名字,哦,想起来了,“你父亲是那个有名的画家乐松年吗?”我惊讶地望着乐欣。 “我不想让别人记住我,是因为我是乐松年的女儿,所以没有告诉你们,其实也没什么必要告诉,不是吗?”乐欣说:“那天我爸爸去同里采风,走到沈家大宅附近时,看到院墙下围着一群人,” “沈宅?”我喃喃自语。 “瞧我说的,那不就是浩子哥的老宅吗?”乐欣继续说:“爸爸走过去一看,原来院墙下倒毙着一个人,再看竟然是认识的,那个人就是顾城。” 我的心猛地一下收紧,暗暗自责,我的确是个笨女人,当初我为什么没有想到呢,他还能去哪呢,同里是他亲生父母的老家,他还说想带我去转转的,人到最后的时候,想回到的地方只会是自己的家吧,就如同落叶终归要回到根的身边。 “你爸爸以前认识顾城?”我迷惑地问。 “爸爸经常被邀请做各类美术比赛的评委,他记得顾城,因为只要有顾城参加的比赛,每次顾城都能拿第一,”乐欣笑着说:“所以我父亲记得很清楚,他很看好这个年青人,可是八年前的一次比赛,顾城交上来的画,让爸爸大吃一惊,也让所有的评委大吃一惊。” 我愣愣地望着乐欣,我知道那是顾城参加的最后一次比赛,那次比赛,他连最后的名次也没有拿到,因为他已经色盲了,他还能画出什么样的画呢?顾城没有对我具体讲过,我也不想问,因为那是他的心酸事。 第一百一十章 他这过去的八年(2) “那次比赛第一局是限题画,要求参赛者画富贵牡丹图,这是工笔画中最普通最没悬念的画题,在还没有审画之前,所有的评委都认为第一肯定还是顾城,可是当顾城的画拿上来时,大家都呆住了,”乐欣停顿了一下,她的喉头有点哽噎,说:“竟然是黑色的牡丹,整幅画全部是用墨汁画成的,没有用一丁点颜料,虽然画功深厚、画面精致细腻,但是评委们无法接受黑色的牡丹,黑色怎么可以表现出富贵的气质呢,有的评委认为顾城是在哗众取宠,有的认为顾城的画是在走极端,就象写作文偏离了题目一样,大家无一例外地给了低分,那次比赛,顾城在第一局就被逃汰掉了,这是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事情。” 我当然明白顾城为什么只用黑色作画,因为他除了能用黑色,还能用什么颜色呢,他实在是走投无路,没的选择,我感到眼前雾气弥漫。 “事后,爸爸又把那画拿出来看了好几遍,越看越觉得后悔,后悔不该给顾城低分,因为那花虽然是黑色的,可是越看越觉得雍容大气,越看越觉得贵不可言,仿佛带着王者之风,但是当他看出来的时候,已经太迟了,比赛早就结束了。”乐欣轻轻地叹息一声。 无法想象,用黑色画出的富贵牡丹图,我想直到那会,顾城还没有认输吧,他天生就是个不肯认输的人,即使被上天收去了五色笔,他还在拼命的抗争,但是那些评委根本不知道这些,他们更无法知道正因为他们的无法认同,让顾城彻底丧失了继续作画的信心,他回来后终于放弃了自已一直以来的理想。 “爸爸一眼就认出倒毙的那人是顾城,立即上前抱起了他,发现他还没有死,仍有一息尚存,赶紧把他送进了市里的医院,”乐欣说:“医生检查后发现顾城的心脏刚刚做过手术,因为没有及时换药治疗,伤口已经发炎化脓,而且还在一直流血,医生当场给我爸下了病危通知书。” 泪水无声地从我的眼眶里滑落,我知道,顾城会成那样,完全是因为我,那是我犯下的不可饶恕的罪过。 “幸运的是,后来顾城被救活了,他醒了后,爸爸跟他说起了黑色牡丹图的事,子晴姐,你根本想不到,他画出黑色牡丹的原因,”乐欣看了看我说。 我怎么会不知道,我当然知道,我比你们任何人都明白,可是,明白又能怎样,…… “原来他是色盲,但是以前他并不是的,他的眼里看到的只是黑白的世界,所以他只能用黑色,而其他的颜色他没有把握驾驭,所以才画出黑色的富贵牡丹图,”乐欣说到这里,语气又有点哽噎。 “等他伤好了后,爸爸问他工作落实了没有,顾城说还没有找到,爸爸说你愿不愿意做我的私人助理。顾城听了很惊讶,他反复对我爸爸说了好几遍,我是色盲,我是色盲啊,怎么帮你做事。爸爸说,几乎所有的人都知道,贝多芬后来成了聋子,但是他还是一样谱出华彩的乐章,我听说国外有知名画家还是双目失明,你不过才是色盲,为什么不可以继续作画,你有这么好的绘画底子,又有很强的领悟力,放弃绘画太可惜了,如果你有勇气和毅力坚持的话,我想收你做我的弟子。顾城当时跪在我爸爸面前泣不成声,后来,他做了我爸的私人助理,其实就是我爸的徒弟,”乐欣脸上渐露出开心的笑容:“然后,他就经常跟随爸爸到家里来,我于是认识了他,那时我还在上初三。” 这么说来,乐松年不但是顾城的救命恩人,还是顾城的恩师,这份恩情太厚重了,称得上是恩重如山,这是无以报答的恩情。 “他后来能画出彩色的画了吗?”我很想知道。 “说起来,那还要多亏了我,”乐欣得意的笑起来。 “你?”我不懂她的意思。 “我做了他的眼睛,呵呵,”乐欣笑着说:“一开始他用颜色作画的时候,现在想起来还很好笑,那些色彩全都乱了,乌七八糟的混在一起,可难看了,爸爸很忙没时间帮他,这些只能靠他自己练习去感觉,可是他自己看不出来啊,我就做了他的眼睛,帮他看颜色运用的恰不恰当。他真是个坚毅又勤奋的人,每天除了完成我爸交给他的工作,就是在练习运用色彩,其他什么娱乐活动都没有,不过,后来我看出来了,他本来就不喜欢那些。四年后,我来南京上大学,我已经不用做他的眼睛了,因为他完全可以自由地驾驭色彩了,又一年后,他的画在全国美展上获了最高奖,再后来,他的名气不在我爸爸之下了,现在他不再是我爸的私人助理了,因为我爸已经教不了他了。爸爸说,顾城的成就已经在他之上了,因为他的画已经超越了传统的工笔画,这大概反而要归功于他的色盲,因为他能画出这世上没有的色彩,那是看不到,只能凭感觉才能感受到的色彩。” 听完乐欣的诉说,我真心的为顾城感到欣喜,他终于实现了自己的理想,这是比我实现了自己的理想还要高兴的欣喜啊,原来,没有了我,他反而成就了他自己,如果当初他没有离开我的话,现在可能只是个禄禄无为的小职员吧,想到这,我一阵心酸,这世上的事真的不好说,正应了因祸得福的那句古话了。 第一百一十一章 他这过去的八年(3) “你做了他的眼睛,他的眼睛,”我重复着乐欣说过的话,她做了顾城的眼睛,帮他实现了理想,而我,什么也没能为他做,这八年,我都在干些什么呀。 乐欣突然叹了口气,说:“子晴姐,我很喜欢他,但是,我有时弄不清他的心倒底在想些什么?他很温柔,可是有时又非常冷漠,冷得让人齿寒。” 呵呵,我暗自苦笑,乐欣她原来早就感受到了,顾城的冷漠,是啊,他本就是那样一个人,月亮一样的人,一面温柔,一面冷漠,真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啊。 “我在来南京上学之前,终于鼓起勇气向他说出,我喜欢他,希望能做他的女友,但是他冷漠地拒绝了我,他说他是个名声不好的人,所以才会在胸口上挨那一刀,要我不要喜欢上他,否则只会受伤。”乐欣的脸上流露着让我熟悉的表情,失落的表情,让我又想起那年在香樟树下的两个对峙的人影。 “子晴姐,你可能要笑话我了,我大概是个脸皮很厚的女孩吧,”乐欣不好意思的看了看我。 “不,你是个敢爱的女孩。”我佩服她的勇气,但是,对于顾城,她这样做只会让自己受伤,顾城说的一点没错。 “本来我想就算了,谁让我落花有意,人家流水无情呢。但是,整整大学四年,我没有谈一个男友,因为我总会拿那些男生和他比较,总觉得他们比他差远了。我再次鼓起勇气对他说,已经过去四年了,可我还是喜欢你,还是想做你的女友,哪怕是受伤我也心甘情愿。没想到,听完我的表白,他竟然答应做我的男友了。”说完,乐欣开心地笑起来。 老天,乐欣简直就是我的翻版,一下让我记起很多很多很久很久以前的事。 “做了我男友后,他对我很好,他是个非常温柔的男人,”说到这,乐欣脸上的笑容突然褪去了,她长长地叹了口气说:“但是,我心里却长出了三个疙瘩。” “三个疙瘩?”我不解地问。 “第一个,他说如果将来想和他结婚的话,必须接受没有孩子的婚姻生活,”乐欣摇摇头说:“虽然我还没有想那么久远的事,但是,没有孩子,似乎不完整啊?” 我懂顾城的意思,耳边又响起了顾城底气不足地声音:“可不可以不要孩子?” “是因为色盲,他怕会遗传给孩子。”我对乐欣说,乐欣点点头,她是明白的。 “第二个,他从来不卖他的画,不送他的画,即使是我拜托他,也不行,真是个怪人,他只是以教美术为生,当然他教课的酬金很高,足够生活了,但是如果卖画的话,他会非常富有的,他的画作在黑市上都是按平方米来算的,据说一平米价值千金,有人说他是故意囤积居奇,以抬升他画作的价值。” 这个疙瘩,我也不大弄得明白,囤积居奇这种下九流的事,我想他不会做吧,也许是他舍不得他的画作,那毕竟是他的一番心血。 “第三个,他左手的无名指上老戴着那个银戒指,”乐欣愤愤然地说。 “戒指?”我仿佛被闪电击中,整个人立时呆住了。 “因为那个戒指是戴在无名指上的,所以开始我还以为他是已婚的人呢,后来才知道他没结婚,那个戒指从没见他摘下来过,即使在成了我的男友后,他还是戴着它,后来,我给他买了一个白金戒指,他把它戴在中指上,那个戒指还是没能摘下来,我真是搞不懂那个不值钱的银戒指,他为什么就舍不得拿下来呢?还是谁送给他的,他到现在还忘不了呢?”乐欣说到这,又是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那个戒指,它曾经是天堂的钥匙,而今是一道深深的伤口,不能提,一提起来,我的胸口就会疼。 “哦,说了这么多,差点忘了和你说最重要的事,”乐欣说:“明天你的生日party,我可不可以带顾城一起来啊?” “嗯?”我愣了愣,淡淡微笑说:“好啊。” 第一百一十二章 假面派对 窗外,昏黄的夜空中有扯絮般的灰色浮云经过,月色变得暖昧、含糊不清,楼下大厅里的灯光,散射在院子里的草坪上,象放幻灯片似的,可以看到许多不停晃动的纷繁人影,耳边隐约听见悠扬的音乐和吵杂的喧闹。 我穿上专为今晚准备的香奈儿晚装,这是一件中西合璧的旗袍式晚装,酒红色的底,黑色的盘扣,裙腰往下刺锈着大朵大朵的紫色曼陀罗花。然后我坐在镜子前,配戴上红宝戒指、红宝耳坠和红宝项链。用齿梳稍稍整理一下发型师专为我的晚装搭配的的中式盘花发辫。再补了一回口红和粉。最后一次端详镜子里的自己,那个女人貌似只有二十五岁,我心中暗暗窃笑,这是在自欺欺人吧。 男不过三,女不过四。三十岁,对女人来说,是一个大日子,凌宗扬说,孙媳的三十岁生日,一定要由婆家来办,要办得体面热闹,凌浩就提议在家里办一场假面party,大家都觉着不错,既热闹又好玩,便这样定了。 刚才凌浩来电话,说市里发生了恶性交通事故,一下送来了好几个重伤病人,他和我爸都走不掉了,今晚的生日宴会,他们可能出席不了了,我心里有点遗憾,还好,只有一点点。 我从梳妆台上拿起一只金色的半妆面具戴在脸上,镜子里的女人,嘴角扬了扬,那是我略带遗憾的笑,今晚的宴会,王子不在,公主落单了。 金碧辉煌的大厅里宾朋满堂,穿着体面、戴着各色各样假面的人们走来走去,一片觥筹交错、喜气洋洋的欢乐景象,谁能看清那一张张面无表情的假面后隐藏的倒底是,一颗颗怎样复杂矛盾的心。 当我的华丽身影出现在楼梯上时,音乐立时停止,凌宗扬笑着向众人介绍今晚的主角,他说了很长的一统话,其大意就是祝孙媳生日快乐,他的讲话结束后,音乐又重新响了起来,沈清宇向我款款走来,他代替儿子凌浩,和我携手步入舞池,在我们跳完一支曲子后,众人这才纷纷起舞,璀璨辉煌的水晶吊灯下,真是个歌舞升平的美丽世界。 “生日快乐,子晴姐,今天你真漂亮。”一个穿着黑色晚装、戴着玫红羽毛半妆假面的女子大声地和我打招呼。 她的身边,站着让我熟悉的身影,他穿着黑西装、白衬衫、打着黑白条纹的领带,自打上次见过他穿西装的样子,我终于明白男人为什么要穿西装,西装真的非常适合他,尽显他那种温文儒雅的书生帅气。 “真是巧啊,你们选的都是一样的面具呢?”乐欣打量着我们的脸说。 我这才发现,顾城脸上戴的也是金色的半妆假面,这是巧合吗?呵呵,人有时太相似,真的很麻烦,很尴尬。 他的眼神没有一丝波澜,淡定地微笑着,说:“你好。”这次他很明智地只说话不再要求握手。 “你好。”我同样也抛出一句简单地不能再简单的、常见的见面问候语。 金色的假面后,我又看到了那双如水的眼眸,只是不再清澈见底,深遂的好象海,透着幽幽暗哑的光。我突然想,他眼里看到的我,还是黑白的严子晴吗?想到这,我的眼睛起了一层水雾,亏好有面具可以遮挡,我可不愿意在他面前落泪,我要保持住我的尊严,虽然心里想哭,但是脸上依旧微笑。 八年前,他离开了我,我以为他死了,把一辈子的眼泪都提前预支完了,八年后,我终于死心,他却象凤凰一样浴火重生,重新出现在我面前,上帝,你真的很残忍,为什么还要让我再遇见他,上帝,我本以为你的玩笑已经结束。 “子晴,你的朋友吗?”沈清宇和夏雨荷挽着手笑着走了过来,他们来的真不是时候,这儿站着一个让他们想都想不到的人。 “这是凌浩的父母亲。”我向乐欣介绍他们。 “我叫乐欣,是子晴姐的下属,子晴姐对我可好了,我们就象姐妹一样,”乐欣热情地自我介绍,然后她指着顾城说:“这位是我的男友,顾城。” 我能看到顾城眼中的变化,一种想念和怨愤相互交织的眼神,虽然表面上他还是波澜不惊地问候:“叔叔,阿姨,你们好!”但我可以感觉他说这话的时候,心一定是痛的。 夏雨荷直直地盯着眼前的这个年青男人,尽管有面具遮住,我想她还是应该能认出他是谁了?她猛地一把拽下了顾城脸上的面具,然后,失声惊叫:“你不是死了吗?” 我听到一声轻蔑的笑,那是顾城在笑,“是不是让你们失望了?”顾城一边笑一边说。 明亮的灯光下,我终于清楚地看到他的脸,那张脸上已有了岁月的沧桑,眼角现出几道深深的笑纹,象老屋砖墙上的苔藓一样苍郁。 如果说八年前,他和凌浩长得几乎一样,而八年后,即使他们的发型相同、穿着相同,也很容易分清他们,顾城看起来比凌浩老气多了,好象长了十岁,怪不得凌浩会说他们不是很象。 “不好意思,失陪了。”顾城重新戴上面具,拉着一头雾水的乐欣离开了我们。 这里只剩下眼神慌乱、不知所措的沈清宇夫妇,那句“叔叔,阿姨,你们好!”不管是说的人,还是听的人,心都是一样的痛吧。 突然感到周围的气氛有点异样,仿佛有一股杀气在空气中涌动,我看到在他们身后的不远处,有一双冰冷的眼睛,姚叔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人群中,他的目光凛冽逼人,让我不禁打了一个冷颤。 第一百一十三章 重逢后的对话 心神不宁的我一个人呆呆地站在楼梯的台阶上,大厅里的男男女女们欢快地迈着舞步,不知怎地,我突然觉得他们面具后的一副副笑容都异常诡异。 “子晴姐,”听到乐欣在喊我,于是我转过头,见她走上台阶,笑着对我说:“公主等不到王子,看起来很寂莫呢?” 她根本不知道我在担心什么,我苦笑一声,说:“怎么没看见你们跳舞啊?” “唉,顾城他不会,我们跳不起来,”乐欣略显遗憾的说:“今天算是长见识了,原来浩子哥的家这么大、这么奢华,子晴姐,你真好命,能嫁给象浩子哥如此完美的王子。” 不只是乐欣,几乎所有见过凌浩的人都这么说,不管从任何方面来看,现在的凌浩堪称完美无缺,时光沉淀出一个完美的他,可我为什么却高兴不起来呢? “我来向你告别的,我们打算走了,”乐欣说:“谢谢你的款待。” “顾城?他人呢?”我刚才其实一直在用目光找他,却总是找不到他。 “一个人在花园里静坐呢,他嫌这里太闹,”乐欣说:“他是个喜欢安静的人。” 唉,那个人,除了华丽的衣装和超越他年纪的老成,还是老样子,那冷傲孤僻的性格一点都没改变。 “明天见,子晴姐,我们走了啊。”我点点头,乐欣笑着转身离去。 猛然间,我觉得好象有什么重要的东西即将逝去,两手掇起长裙,三步两步奔到二楼的露台,扶倚着铁艺栏杆,我看到楼下那个熟悉的身影,他正伸出左手握住乐欣的手,昏黄的月光下,我看了他无名指上泛起点点银辉,那些被埋葬已久的过往顺过我的眼眸,一点一滴地婉蜒进心里。 很久没有体会失魂落魄的感觉了,我沮丧地转身走回大厅,迎面看到华叔,我想最后还是得为他做件事,一定得去做的事,这件事也只有我会去做。 我把华叔喊到僻静的走廊,对他说:“华叔,请帮我做件事,帮我保护一个人,……” 一抹橘色的阳光刺醒了我的双眼,耳边又听到了凌浩的口哨声,昨晚他什么时候回来的,我已经记不得了。 “对不起,我的祝福显然迟到了,”凌浩坐在床头,他低头对我歉疚地说:“子晴,祝你生日快乐。” 他是个救死扶伤的天使,被他治过的每个病人都这么说,和死神竞赛是他做医生的信念,他也是我的快乐天使,是他把我从痛苦的深渊拉了回来,把我带进他的天堂。可是,我的心底深处,始终还有另一个天使的影子,怎么挥也挥之不去,虽然他曾经一度堕入地狱。“谢谢!因为有你,我才感到快乐。”我伸手抚摸着他的脸,触碰着他优美的唇线,忍不住凑上前轻吻他的唇,那同样令人沉溺的嘴唇。 “我听说顾城他也来了,”凌浩突然说:“你们……,你们有说了些什么吗?” 我一下止住了轻吻,低下头面无表情地说:“没有,我们什么也没说。”是的,我们就象是初次见面的人,除了问候语,再也没说多余的话,就连“祝你生日快乐”这句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祝福语,他都吝啬地没有说出口。 象每一个上班的早晨,我来到办公室,又开始一天的工作。忙了一会,想起有个项目图纸不知乐欣做好了草稿没有,随手拨通了她的内线:“乐欣,来我办公室一下。” “严科,她还没来呢?”我们组的另一个同事说。 我抬头看了看墙上的挂钟,时针已经过了九点,她怎么还没到,心里突然酸酸的,这个小妮子夜里玩疯了吧,早上都起不来了?想到这,那个旧伤疤又隐隐作痛。 带着股莫名其妙的怒气,电话机的号码键被我按得噌噌作响,我用力地拨打乐欣的手机,听了很长时间的等待音乐,手机终于接通了,但不是乐欣的声音,而是我从十六岁开始,熟得不能再熟的声音,“这是乐欣的电话,请问找她有什么事?” “……,我是严子晴,”先是促不及防的愣住,然后赶紧保持住平静的语气,我说:“乐欣怎么没来上班?” “我们在医院,她正在挂水,”顾城说。 “嗯?她生病了?”我问。 “她刚才晕过去了,没什么事,只是晕血症。”顾城平静地说。 他这话什么意思?晕血?血?我的心猛地一怔,“你?你没事吧?”我终于无法再保持住平静。 “我没事,一点皮外伤,但是乐欣,她被吓到了。”顾城依旧平静地说。 “你们在哪个医院?我马上过来。”挂了电话,我急匆匆地下楼开车去了他们看病的医院。 医院的挂水室里,我看到顾城,他的右手臂上缠着白纱布,正坐在挂水的乐欣身边,乐欣还没有醒,我轻轻走过去,他抬头看到我,对我淡淡地笑着。 我们就这样互相对视着,时光不知不觉在这种相持的对视中流逝,这是我们早就习惯的见面方式。八年不见,突然如此近距离地直面着他,本来胸口堵着好些话,现在我却不知道该对他说哪一句。 “谢谢你,”顾城低下头,仍是很平静地语气:“我知道是你暗中派人保护我,否则,现在我应该已经是个死人了吧。” “顾城?”我不喜欢他这么说,他总是轻言生死,把死看得好象是别人的事一样。 “明知道这里对你来说有多危险,为什么还要来?” “我也没想过会再次踏进这座城市,省美术馆馆长是我恩师的好友,他邀请我来办画展,恩师答应了他,所以我没有推辞。” “你为什么不跟乐欣的爸爸说明来这里的危险性呢,如果他知道了就不会勉强你。” “过去的事,我不想再提,也没有必要再提,总之,恩师要我做任何事,我都心甘情愿地去做。” “包括做乐欣的男友,也是你的一种报恩方式吗?”我逼视的目光象剑一样的刺向他。 他沉默着一直不说话,我摇摇头说:“那我呢,我的手机号码没有变过,八年,你为什么连一个电话都不愿打给我,让我以为你已经死了,……” “你现在过得不好吗,我能给你的,凌浩他同样可以给你,我不能给你的,凌浩他也可以给你,还需要我打电话给你吗?就当作没我这个人不是更好吗?”顾城打断了我的话,淡淡地说。 他说这话是在责怪我对他的不忠吗,但他没有资格说这种刺伤我的话,我勉强保持住笑容说:“没错,我喜欢现在的生活方式,一想起以前和你过的穷酸日子,我就感到毛骨悚然,觉得自己很可笑,象个傻瓜。” “是吗?恭喜,”顾城无所谓地笑了笑说:“恭喜你终于过上了喜欢的生活。” 眼前雾气弥漫,我紧咬着嘴唇,感觉都能咬出血来,他脸上淡漠的笑容让我齿寒。 第一百一十四章 内讧 我们的对话,象两把利刃,互相戳进对方的要害,我本不想这样做,都是他逼的,为什么非要彼此伤害,我们才觉得心里痛快。 只感到身心疲惫,我太累太累了,没有回单位工作,而是直接回了家。从地下室坐电梯出来,大厅里正碰到梅姐,她见到我忙迎上前说:“少奶奶您回来啦,真巧,少爷也回来了。” “哦?”我很奇怪,今天他不是去上班吗? “少爷在书房训人呢?”梅姐靠在我耳边低语:“很久没见少爷这么生气过。” “他又在训谁啊?”我心想,是哪个倒霉蛋在挨凌少爷的训。 “是华叔和姚叔!”梅姐说。 “嗯?”我一愣,凌少爷居然在训华叔和姚叔,他们犯了什么大错啊?让凌少爷从班上特地赶回来训话? 我悄悄地走到书房门外,侧耳倾听。 “两位都是我的长辈,让我说你们什么呢?呵,居然自已人跟自已人打起来,伤了二十多个自家兄弟,这是从来没有的事,外面不知道有多少人巴望着我们内讧,好找我们的麻烦,只要露出一根小辫子,他们就狠揪住不放,你们这回算是给大家开了眼了,一大清早闹得鸡飞狗跳,你们之间不管有什么矛盾,来找我谈啊,自家的事,关起门来什么不好解决,你们倒好,打啊,惹得一天来了四、五拨警察出入公司,硬是把爷爷给气进医院,你们是不是非要把他老人家气死,才肯善罢干休?……”这是凌浩的声音,我心想,怪不得凌少爷这么生气呢,原来爷爷凌宗扬又进医院了。 “少爷,我们俩真的没矛盾,这是场误会,当时情况紧急,兄弟们各执其事,等打起来,才知道是自家人,但是已经打起来了,不过很快发现是自家人就收了手,还好没闹出人命。”这是华叔的声音。 “大哥,我就搞不懂了,你什么时候管起我的闲事了,那个姓顾的小子和你倒底什么关系,值得你拿兄弟们的命去保他?”这是姚叔的声音。 我总算明白了,原来这是场我搅起来的浑水,弄得他们自家窝里斗,凌少爷如果知道我是始作俑者,一定更生气吧。 “姓顾的小子?他又是谁,你们倒底为什么打起来的?”凌浩质问。 “顾城那个早该死的,他害死我女儿,八年前,我以为他死了,没想到,他居然还活着,还成了名画家,而我的女儿早就灰飞烟灭,他不死,我这口气永远也咽不下去。”姚叔愤愤地说。 “姚叔,那事都过去八年了,您还记在心上……”凌浩还没说完,姚叔打断了他的话:“杀女之痛,不共戴天之仇,我怎么可能忘记。” “我懂了,姚叔你是要杀顾城,华叔你是要保顾城,所以你们的手下才打起来了,那么华叔,顾城是你什么人呢,你为什么要保他?”凌浩问。 华叔吱唔了两声,才说:“少爷,我其实不认识那个顾城,是……,是少奶奶请我保护他的。” 然后,书房里寂静无声,半天没有人说话。 “华叔,把你的人撤了,以后少奶奶再要求你做什么事,必须先告诉我。”终于听到凌浩的声音,只是他的话象惊雷一样炸得我差点瘫倒。 他要华叔撤了人,那么顾城岂不是案板上的鱼肉,任人宰割。此刻,我也顾不了许多,推门而入大声地说:“不可以!”。 书房里的三人脸上俱露出吃惊的表情,他们不会想到,我突然如神兵天降般地出现在他们的面前。 “子晴,这不是你说话的地方,出去。”凌浩冷冷地说。 “不,我不会出去,”我转过身,直视着姚彬,他阴冷的目光好象要吞了我,但我不畏惧他,我猛然想起顾城,当他面对着那些来砍他的凶徒,当那些闪着寒光的刀峰当头落下,他也是如此不畏的表情吧。老天,我们真的太象了,可是,为什么一样的人却不能在一起? “姚叔,顾城他已经死过一回,是您在他胸口上插了一刀,难道您忘了吗?”我平静地望着他说:“还有件事,请您不要忘了,姚佳是自杀的,并不是顾城推下去的,您让他死过一回,还不够吗?有句古话说的好,得饶人处且饶人,还有句古话,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人死不能复生,即使您杀了顾城,您的女儿她也活不过来,怨怨相报的方法是泯灭不了仇恨的,只会越积越深,只有原谅才可以消除您心头的愤怒。” “放你娘的狗臭屁,要我原谅他,简直放屁!放屁!……”姚叔不顾体面地骂起脏话。 “姚叔,您是长辈,在少奶奶面前,请注意你的言行举止。”凌浩提醒他,姚彬不得不止住粗口。 “我觉得少奶奶的话有道理,”华叔劝道:“姚彬,我觉着你在走极端,佳佳我是看着长大的,我也喜欢她,她年纪轻轻就死了,我很难过,但她是自杀的,顾城自然有错,但错还不至于去殉葬吧,你已经杀了他一回,今天又砍伤了他的手臂,给他的教训还不够多吗,你也该收手了,他要是死了,谁不知道是你干的,迟早会把你自己给拖下水,我想佳佳也不愿看到这样吧。” “就算是鱼死网破,我也一定要他给我女儿陪葬!”姚彬已经仇红了双眼。 “顾城是我的朋友,我不会坐视不理的,你若要他死,那就先杀了我吧,让我们一起给你女儿陪葬。”我逼视着姚彬。 “少奶奶?你?……”姚彬气得咬牙切齿。 “好了!这事就到此为止,你们把人都给我撤了,就这样吧!”凌浩对他们挥挥手:“你们可以出去了。” “可是少爷,我女儿就这样白白死了?我,我……,”姚彬眼眶里泪水滚动。 凌浩拍拍姚彬的肩膀,安慰他说:“我听爷爷讲,马上要动手搞个地产项目,我想过了,很适合你去做,我会和爷爷说的,姚叔,人要多想想以后的事,把以前的事先放一放,少奶奶都放那样的狠话了,你让我怎么办,就算给我个面子,不要让我为难。” 姚彬狠狠地看了我一眼,只得跟在华叔身后,都退了出去。 现在,书房里只剩下我和凌浩,两个人。 凌浩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冷笑着说:“你心里爱的,还是那个人吧,你可以为他死,那我呢,算个什么?呵呵……” 我知道又伤了他的心,但我没得选择,我还做不到漠视那个人的生死,我能做的只是上前紧紧地抱住凌浩,我对着他的胸口悄悄地说:“你知道吗?那个人是你的亲弟弟啊,你不是说过,如果他还活着,你一定会疼爱他的吗? 四天后,我从乐欣那里得知,顾城在省美术馆为时一星期的画展已经结束,他于昨天离开南京,回到了杭州。 我苦笑,这世上根本没有什么一生守候的爱情,初恋注定是无望的,我和他,两个人从一开始就一直在告别,每次与他的重逢不过又是一场和他的告别。 一个月后,我收到乐欣的辞职申请,“为什么?你干得好好的?有什么不满意的和我说呀?”这太让我惊讶了,不过乐欣的回答更让我惊讶。 “顾城向我求婚了,我已经答应他,所以我必须得回杭州工作,不然以后两地分居多不方便。”乐欣满脸幸福地说。 心又在隐隐作痛,他为什么早不求婚晚不求婚,偏在这个时候求婚,我不知道,他这算不算是一种对我的变相报复?“你答应了他?那你心里的那三个疙瘩解决了吗?”我问乐欣。 “没有,看来我只能让它们永远地长在心上了,谁让我喜欢他呢?为他,我什么事都可以放下。”乐欣叹息着说。 乐欣是个善良的好女孩,看起来她比我更适合顾城,我想他们在一起肯定会幸福的,我立即同意了乐欣的辞职。 “放心,子晴姐,国庆节,我还是会来做你的伴娘,我和顾城结婚最快也得等到明年了。”乐欣笑着说。 三天后,乐欣离开南京,回到了杭州。 我想,我和顾城之间真的已经结束了,彻底地结束了,曾经那么相爱的两个人,从此各有各的天堂,各自演绎属于自己那个天堂的故事,两个天堂间距离,是说近不近、说远不远的三百公里。 第一百一十五章 家里要来贵客 爷爷凌宗扬的身体一天比一天差,终于没能熬过炎热的七月,带着还没抱上曾孙的遗憾辞世了,整个葬礼,凌浩哭得象个孩子,自打认识他以来,我从来没见他哭过,没想到他也会流泪,看来他和爷爷的感情相当的深,也在情理之中,他是爷爷唯一的继承人,但我心里清楚,他和凌宗扬没有一丁点血缘关系。 葬礼后,凌浩继承了爷爷的全部财产,他成了东恒集团年仅三十一岁的董事长,这在别人看来是件多么艳羡的事,可是,我知道他并不快乐,因为这样,他不得不放弃做医生的职业,每天坐在位于东恒大厦顶层的董事长办公室,处理那些令他厌烦透顶的集团事务,爸爸说他是个非常优秀的外科医生,他的医术可惜只能被白白蹉跎了,而我因为董事长夫人的身份改变,不再适合抛头露面的奔跑于工地,也应东恒集团股东们的强烈要求而被迫辞职,回家跟着“阿姨”夏雨荷学习怎么做一名称职的家庭主妇。 我想我以后的日子便是要这样的度过了,每天日复一日,平静又安宁的家庭生活。 八月中。这几天,“阿姨”夏雨荷似乎很兴奋,言语之间不时透露出喜悦的神色,她让佣人把二楼我们对门的那间空房打扫得干干净净,然后搬进一套全新的家具,在床上铺好新的床单和被子,我问“阿姨”是不是家里要来什么人,夏雨荷笑着说家里马上要来个客人。我很讷闷,什么贵客搞得这么大动干戈的。 今天“阿姨”出门买回很多菜,说那个客人下午四点多钟到南京,让我跟着一起帮忙准备晚饭,看来这个贵客来头真不小,不就是一顿晚饭吗,至于让大厨级的“阿姨”从大清早就忙得屁颠屁颠的,凌浩也知道晚上要来贵客,还问我知不知道是什么人,来又吃又住的,说爸爸要他晚上也要一起回来陪这位贵客吃饭,我摇摇头说,“阿姨”和爸爸他们神秘兮兮地,不知道请的哪路神仙。 吃过中饭,一向爱睡午觉的“阿姨”觉也没睡,一直在客厅里踱步,下午三点没到,她就坐上自己的专用奔驰轿车去汽车站亲自接人去了,这个贵客好大的面子,不是四点多才到南京,这么早就去等着? 快到五点,我看到“阿姨”的车回来了,车子先停在厅门前下人,有佣人上前从后备厢里搬行李出来,我本来就好奇着呢,自是冲到车前看个究竟,倒底来的什么人啊? 车子后座的门被推开,左边下来的是“阿姨”,右边下来一个穿短袖白衬衫、烟灰色长西裤、长发披肩的男子,夏天五点钟的阳光依然刺眼,他的白色身影刺疼了我的眼睛,他转过身,也看到我了,向我点点头,微微一笑,那是我很没见到的笑容,干净清澈的笑容。 怎么会是他,那位传说中的贵客竟然就是顾城,难道说……,我好象明白了,这个家即将要发生大的变故,我呆立在车前。 “我想不用介绍了,你们本来就认识,”夏雨荷拍拍我的肩说:“进去吧!” 我象个木头人一样跟着他们进了客厅,夏雨荷吩咐佣人上茶,顾城似乎有些拘谨,坐在沙发上后就不再挪窝。 夏雨荷说:“你的房间我已经收拾好,就在浩浩、子晴他们房间的对门,我带你上去看看。” “不用,我很随意的,有个地方睡就行。”顾城笑了笑说。 “子晴,你帮着招呼顾城,我去厨房准备晚饭。”夏雨荷说完,转身去了厨房。 “啊?”我愣愣地站着,不知怎么是好。 现在整个客厅空落落地,只剩下我和顾城面面相觑,又是彼此相持对视的眼神,上帝啊,我真的以为你的玩笑已经结束,没想到你的玩笑越开越大了。 第一百一十六章 尴尬的团圆饭 两个人就这样互相沉默着、互相对视着,直至顾城开口:“上次,还是托你的福,我才能看到这个家里面的样子。” “哦,是吗,”我说。 “本来以为这个家我再不可能进来了,”顾城从嘴里长长地吐了一口气,吹得额前的头发飘舞起来。 “他们肯认你了?”我问。 顾城点了点头,说:“前几天,爸爸突然打电话给我,说他想认我,还求我原谅他,希望我能回来,一家人可以团聚。” 他的话语中已经称呼沈清宇为“爸爸”,看得出来他原谅了曾经抛弃他的亲生父母,毕竟是血浓于水,父子终究是父子,再大的怨愤也敌不过父子亲情。 “十二年恍如一梦,还以为这辈子都在这个恶梦里醒不过来,没想到,现在梦突然醒了。”顾城微微一笑,他的眼眸闪烁着喜悦的光彩,我真心为他高兴,他就象一只落单的秋雁,在外面飘零了许多年,现在终于回到了自己的雁队。我发现他的眼眸清澈了许多,不再象海,但仍看不到底,我知道他心里还藏着事。 “这么说,你要和我们住在一起了?”想想我的脑子就很乱,真不知道以后每天怎么面对着他。 “不,就几天,爸爸说想带我和哥哥一起回同里祠堂拜祖,然后我还是回杭州,所以只会打扰你们几天。”顾城说。 他说是打扰了我们,此话真是客气,不过,他说的没错,他的突然到来,确实打扰到我们了,凌少爷到现在还蒙在鼓里,我无法想象晚上他见到顾城,会是种什么样的表情,更无法想象当他知道“阿姨”是他的亲生妈妈,顾城是他死而复生的同胞弟弟,会是种什么样的表情。 然后,两个人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客厅里又是令人窒息的沉默,突然我有了想说的话,正准备张口,顾城恰巧也要张口说话。 接着,两个人都是淡淡地微笑,都示意对方先说。 “乐欣,她工作找到了吗?”我先说了。 “嗯,已经上班了,在一家建筑公司,才开始工作不好请假,所以这次她不能陪我,她让我转告你,国庆节她会提前来,她一直掂记着做你的伴娘。”顾城说。 “听说你们订婚了,打算什么时候结婚?”我问。 “因为婚宴要提前预订的原因,所以最快也要等到明年,这事全是乐欣去忙的,等确定下来,我一定会通知你们的,本来都没想到你们会参加,现在不请你们都不行了,你们可是我的家人,必须坐主桌的,呵呵,”顾城笑了起来,笑得特别灿烂,从来没见过他这样的笑容。 “你刚才想说什么?”我提醒他。 “我想说,我想去厨房帮帮妈妈。”顾城终于从沙发上挪窝,他站了起来。 “那我带你去吧。”我转身把他领到了厨房。 厨房里,夏雨荷正在切菜,顾城走上前,把她手中的菜刀夺到自己手里,然后我再次看到了他娴熟的刀功,菜在案板上被他切得噌噌地响,我看到夏雨荷眼睛湿润了,两行泪水从眼眶里滑落,我知道那是她对儿子愧疚的泪,顾城放下菜刀叹息了一声,然后笑着一把将夏雨荷搂进怀里,在她的额头上深深地亲吻,夏雨荷反倒更加伤心起来,弄得顾城也落了泪,母子俩抱头痛哭,我在旁看着,既高兴又难过。 后来厨房里忙得热火朝天,他们母子两个配合得相当默契,一边笑着一边说着,我想他们以前在一起生活时就是这样的吧。 比平常多两倍的菜,却比平常更快地做好了,这是两个人合作的结果,我们三个坐在餐桌旁板等沈清宇和凌少爷回来开饭。 长桌的主位是沈清宇的位子,左边下首坐着夏雨荷,再下面是顾城,我坐在桌子的另一边,正好在顾城的对面,我的身旁,右边下首的位子,那是给凌浩坐的。 时针指向了六点,我们听到屋外传来汽车驶入的声音,都不由自主地站立起来,我看到顾城脸上既紧张又兴奋的表情。 接着大门被打开,有人声、脚步声逐渐走近,餐厅门口终于出现了沈清宇和凌浩的身影。 沈清宇对顾城笑着说:“路上还顺利吧?”顾城微笑着点点头。 凌浩仍然站在门口,满脸的惊愕,他盯视着顾城,那种眼神是敌视的眼神,他再也想不到,今天的贵宾会是顾城。 “浩浩,快进来坐下吃饭啊?”夏雨荷在喊他,凌少爷这才一幅不情愿的慢慢走到我身边坐下。 “你们之前都是认识的,我就不介绍了,大家先吃饭吧。”沈清宇坐了下来,夏雨荷吩咐佣人上菜,倒酒。 沈清宇和顾城互相对敬了几杯,他们彼此的态度真象主人和客人一样,很是客气,我想可能是不熟的原因吧。凌浩漠视着他们,自斟自饮,他那在ktv里的大度荡然无存,我推了推他,示意也该敬顾城两杯,凌浩却一把挡开了我的手,我知道他是在嫉妒,他心里清楚我曾经有多么深切地爱着,现在坐在桌子对面的那个男人。 直到顾城主动站起来端酒敬凌浩,凌少爷才没办法只得站起来应付了事。 吃完了饭,大家准备到客厅叙话,凌浩站起身就往楼上走去,被沈清宇喊住,沈清宇说:“浩浩,等会再上去,先到客厅来,我们有重要的事要说。” 第一百一十七章 三十二年前的错 等我们在客厅的沙发上坐定,沈清宇叫佣人们全部离开,然后,他清了清嗓子,看看凌浩,又看看顾城,脸上露出复杂的喜悦表情。 “浩浩,有件事爸爸一直都没有告诉你,现在,我想是时候和你说了,”沈清宇叹了口气说:“这件事要说起来,就得从三十二年前开始讲,那年,我和雪菲已经结婚五年,梅雨时节,我独自一人回同里老家看望父母,在沈宅里我见到了当时只有十六岁,快要初中毕业的雨荷……” 凌浩一怔抬起头说:“什么?你们早就认识?” “是的,这是爸爸犯下的错,从那时我就喜欢了雨荷,我们……,后来雨荷怀孕了,”沈清宇有些说不下去,我想他们的遇见应该是个美丽的邂逅,可同时又是个不道德的婚外恋情,在儿子们面前重提这样的旧事,从做父母的嘴里说出来是很难堪又痛苦的。 “你们?你们竟然,背着妈妈做出这样的事?”凌浩眼神里流露出愤怒和失望:“我明白了,你是想说,他就是你们做出苟且之事而生下的私生子吧!”凌浩从沙发上站了起来,手直指着顾城。 “你不要这样说爸爸妈妈!”顾城也站了起来。 “这里没你说话的份,这是我凌家的地方,我想怎么说都可以,你算个什么东西。”凌浩鄙夷地斜视着顾城。 “住口,凌浩,”我忍不住也站立起来,说:“如果你这样地说顾城,那就是在说你自己,他是你的亲弟弟,双胞胎弟弟,你曾说过,如果他还活着的话,你一定会疼爱的那个弟弟。” “什么?”凌浩满脸困惑,傻呆呆地愣在那里。 “子晴说的没错,雨荷她怀的是双胞胎,”沈清宇接着说:“我想雨荷能把孩子生下来,我们偷偷地计划着,但是后来,被雪菲知道了,她很生气,逼着我们去打胎,不过在去医院的半路上,她改主意了,因为我和雪菲结婚五年,一直没有孩子,雪菲说她可以留下这对孩子,但是雨荷生下孩子后就要把这对孩子给她,让她做孩子的母亲,并要我和雨荷一刀两断从此再无瓜葛,否则,她不但要打掉雨荷的孩子,还要雨荷和我都身败名裂。我们清楚我们的恋情是不能被人们接受的,如果被公开的话,就按沈家的家规,这对孩子也一定保不住,我们走投无路只能答应雪菲。” “第二年四月二十三,雨荷在凌晨生下了你,后来就难产了,直到晚上好不容易才生下了你弟弟,但是你弟弟生下来面色青紫、呼吸困难,接生婆说这孩子肯定活不了,雪菲于是只抱走了你,之前我们早在雪菲面前发了毒誓,如果两个人再藕断丝连,这对孩子就不得好死,所以我们已经不再联系,当我看到雪菲只抱来了你,也以为你弟弟死了。” “直到雪菲去世之后,我回同里时偶遇了雨荷,才知道你弟弟没死。雪菲抱走你之后,接生婆劝雨荷扔了你弟弟,但是雨荷舍不得,一直抱在怀里,没想到你弟弟竟然活了下来,雨荷怕雪菲知道,后来远嫁到南通。” 听沈清宇说到这,我终于明白,原来顾城在刚出生的时候,就已经被抛弃了一回,否则,他应该和凌浩一样,过着锦衣玉食、宝马香车的生活,那么他就不会是我所认识的那个顾城了。我也终于明白,为什么夏雨荷后来不认顾城,顾城却还是原谅了妈妈。 “雪菲抱养雨荷孩子的事,她对自己的父母也没说真话,所以你爷爷凌宗扬一直以为你是他的亲外孙。雪菲因为我的那次出轨,足足恨了我一辈子,她去世之前,没有接受父亲的一分财产,为的就是让我也得不到。但是,她对你很好,把你当成亲生儿子看待,所以,当你舅舅出车祸去世后,凌宗扬提议如果你改姓凌,就把全部财产留给你,雪菲也表示同意,她没有透露你没有凌家血缘的秘密,可见她真的已经把你当成自己的孩子。” “再后来,你都知道了,我和雨荷再婚了,但是我们心里一直不安,害怕这个秘密会被揭破,如果那样的话,我们都将被赶出凌家,而你也将会从亿万资产的继承人变成一无所有。有天,你弟弟来找我们,说想认我们,但是你弟弟和你长得实在太相象了,如果他以雨荷前夫儿子的身份,出现在凌宗扬面前,凌宗扬一定会怀疑你是我和雨荷的孩子,所以我们不能认他,雨荷跟他讲了实话,你弟弟什么话也没说就走了,我们还以为他回了养父家,却不知道你弟弟为了认我们,他的养父已经和他断绝了关系,这十二年,你弟弟无依无靠一个人过的,即使受到来自你姚叔的生命威胁,他也没来找过我们,而我们也不敢出手帮他,我们真的对他很愧疚。”沈清宇说到这,眼睛湿湿的。 总算是弄清楚了他们当初不肯认顾城的原因,我抬眼偷看顾城,见他低着头,静静地坐在沙发上,脸上没有怨恨,只是淡淡的笑,那些痛苦的过往,他真的已经忘记了吗? “整件事就是这样的,浩浩,从现在开始,不要再喊雨荷‘阿姨’了,应该喊‘妈妈’,还有顾城,你应该喊他‘弟弟’。”沈清宇望着凌浩说。 我看到凌浩绝望的眼神,这一切对他来说太突然了,他没法接受自己也是私生子的事实,三十一年他活在别人编织的谎言之中,从头到尾完全是一场大的骗局。但是,这是谁的错呢,谁都没有错,他们都是出于爱。 凌浩满脸苦笑,说:“原来这里的人谁都比我清楚,连子晴都知道,就我一个是傻子!”他痛苦地大吼一声,转身冲上二楼,我听见我们卧室的房门被他狠狠地关上,发出震耳欲聋的声响。 “这孩子,”沈清宇摇头叹气,夏雨荷也是一脸忧虑。 “给哥哥一些时间,”顾城说:“当初我知道不是养父的亲生孩子时,也是一样难以接受。” 晚上十一点多,我卧室的门还是紧紧地被反锁着,我一直站在门口用话语劝慰着里面的凌浩,但是他似乎不为所动,仍旧把自己一个人封闭在房间内。 顾城从走廊尽头的淋浴间走了过来,他已经换了汗衫短裤,水顺着他长长的发梢往下滴落,浸湿了薄薄的棉衫,我突然想,他胸前的那道伤疤倒底长成什么样子,我又看到他左手无名指上依旧戴着我送他的那只银戒。 他走到他房门前驻足停住,我们静静地望着对方,谁也没有说话,还是象大海上两座相邻的灯塔,彼此对峙着。 终于我沉不住气,笑着问:“你胸口上的伤好了吗?”说完,我觉得简直是废话,八年了,什么烂伤疤还长不好? 顾城没有回答,只是淡淡的一笑。 “为什么还戴着那个戒指?”我问。 顾城愣了一下,低声说:“它太小了,取不下来,……” 耳边回响起八年前他生日的那天,他嘴里的喃喃低语:“戒指还是小一点好,戴上去就不容易取下来,你不就想这样吗,……”我的眼前飘起一层水雾。 此刻,我卧室的房门突然开了,凌浩斜视着我们,然后,他一把将我拉进房间,我还没来得及和顾城说声晚安,房门就被凌浩重重地关上,在门完全关闭前,我看到顾城如水的眼眸,瞬间干涸,只剩下空洞的眼神。 第一百一十八章 他喊我:嫂子 第二天早晨,我睁眼发现时间已经是七点一刻,平常我都要在七点起来,去厨房帮夏雨荷烧早饭,看看身边的凌浩还在睡梦中。昨夜,被他折腾到很晚才昏昏睡去,我忍不住打个呵欠,赶紧起身下楼,连梳洗都没来及,先往厨房走去。 看到梅姐和芸姐站在厨房门,我笑着对她们说:“早!”,她们没有注意到我,两个人直愣愣地傻看着里面。我咳嗽了两声,她们才转头看到我,忙笑着说:“少奶奶,早!” 芸姐在我耳边小声说:“少奶奶,昨天来的那位客人,和太太一起在准备早饭呢,他是不是厨师啊,怎么和太太一样很会做饭哦?” 原来,顾城早就起床了,这符合他一向的习惯,记得以前,那时他每天只能睡四个小时,早上照样六点多起床。我往里张望,见夏雨荷微笑着站在顾城身边,顾城在案板上正在擀面皮,一片片厚薄均匀的圆形面皮很快从擀面杖下蜕身而出,被撒上面粉后,整齐地层层堆叠,顾城拿起刀娴熟地把它们切成韭菜宽度的条状,然后再撒上面粉,用手拽住它们的两头,在案板上抖了一下,就这么会功夫,漂亮的手擀面已经做好,梅姐和芸姐不禁发出赞叹声,夏雨荷回头看到了我,说:“子晴,你来啦!” 顾城也回过头,对我点点头说:“早!” 我也微笑着回说:“早!” “子晴,你是吃鸡汤面,还是南瓜粥?”顾城问。 “哦,……”我其实都想吃呢,又不好意思说出口,这样会不会被他们笑我太贪嘴。 “那就都来点吧,怎么样?子晴,”顾城似乎看穿我的心思,他本来就是这世上唯一懂我的人,以前,我不说话,他也能知道我在想什么。 “还喊子晴?应该喊嫂子。”夏雨荷笑着说,这话听起来仿佛很随意,我知道,她心里很清楚我和顾城曾经是什么样的关系,她说这话是在提醒我们吗? 顾城笑了笑,对我说:“嫂子!” 我的胸口隐隐作痛,不知道他是否也会象我一样痛呢?八年前,我们曾是一对相爱的恋人,八年后,他却喊我“嫂子”。上帝啊,你为什么如此残忍,把我们分开就算了,还要我们聚在一起做家人,彼此这样面对着、折磨着,我感到心都要流血。 眼前的一切都在打晃,我赶紧转身离开了,我怕再呆下去,真的会晕倒。艰难地扶着墙,我慢慢地走回房间。凌浩已经起来了,他看了我一眼,说:“你怎么穿成这个样子?” 我愣了一下,看看自己穿的吊带睡裙,说:“我不是一向就穿成这样,你为什么这样说?”“以前可以,以后不行,现在家里有旁人在,你穿衣服不能太暴露!”凌浩冷冷地说。 旁人?他竞把自己弟弟说成是旁人,还要我穿衣不能暴露?切,我身上的每一寸,顾城他哪没看过啊?凌浩,你又不是不知道,何必如此虚伪做作? “他是你弟弟,什么旁人?”我表示抗议。 “没想到,我和一群骗子生活了这么些年!”凌浩脸上依旧愤然,他还是不能原谅我们,可是我们有什么错,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他,而他却把这些视成草芥。 他从衣橱里抓出我出门的衣服,往我手里一塞,用命令的口气说:“换上!”然后,他转身去了洗手间。看来不换是不行了,我只得打扮得一本正经地下了楼。 餐厅里,我们各自坐定在自己的位置上,顾城是最后落坐的,虽然整幢房子里开着冷气,但毕竟是暑热的天,厨房里的温度,让他额前的头发都浸湿了。我看到我面前,放着一小碗南瓜粥和一小碗鸡汤面,它们看起来很诱人的样子,可我却是想吃又吃不下去。 沈清宇对我们说:“明天是周末,明天下班后,全家人一起回同里,我已经约好了族里的人,星期六早上在祠堂拜祖。” 凌浩嗤笑了一声,说:“动作可真够快的!爸,你做这些事,为什么不经过我同意?” “我的凌董事长,这不是东恒集团的事,这是沈家的事,沈家的事,为父的还要经你同意吗?浩浩,你别忘了你是沈家的子孙!”沈清宇不悦地说。 “既然是沈家的子孙,为什么要我姓凌?你们一起合伙欺骗了爷爷,财富对你们真的那么重要吗?爸,我在你眼里,应该是棵摇钱树吧!你完全漠视我的情感,是不是认为,我的情感象泥巴一样,可以随便让人揉来捏去的吗?”凌浩站了起来,他饭也没吃,转身出了餐厅,过了一会,我听见有汽车开走的声音。 沈清宇脸色灰灰的,他长长的叹了口气,我知道他不是凌浩说的那种人,他所做的只是希望他的儿子成为富有的人,这是父母的用心良苦,但是,他的儿子却不领情。沈清宇也站起身,勉强笑着对我们说:“你们吃吧,我去上班了。”他也离开了餐厅,夏雨荷显然很担心,跟在他身后也出去了。 安静的餐厅里,我听到顾城在笑,不屑的笑声,惊得我抬头望着他。 “你觉得这好笑吗?”我一点都不觉得好笑,相反,我心里挺难受。 “呵呵,我是在笑自己,”顾城一边笑,一边说:“我觉得自己真是可笑,一直象个傻瓜,保守着秘密,现在爸妈的愿望终于实现了,可结果不过就是如此。其实,他们何必要来认我,现在的我,根本无所谓他们认不认我,他们可以一直欺骗哥哥下去,不是很好吗,一家人和乐融融,也不用弄成这样。” 我看见他笑着笑着,眼眶里似乎有眼泪要掉出来,但是,直到最后,并没有泪水掉出来,然后,他也没吃就起身上楼回了他的房间。 这一桌子早饭,都是他用心做的,但他们全都没有吃。我低下头,吃了一口粥和一口面条,真的很好吃,能吃出幸福的味道,可惜,只有我一个人能感受得到。 第一百一十九章 大少爷,二少爷 一整天,除了中午顾城被夏雨荷喊出来吃中饭,我都没看到他,也没再和他说上一句话,他的房门关着,不知道他在里面做些什么? 今天下午四点多,凌浩就下班回家了,我本来还担心他不愿意回家了呢。他见我在泳池里游泳,也换了泳裤下水陪我,我觉得他心情好多了,又会笑了。 游了一会,凌浩问我:“听说他一天都没离开房间。” “他?谁啊?”我知道凌浩说的“他”是顾城,但我偏装做听不懂。 “你明明知道我说的是谁?”凌浩问:“我早上走了之后,你们说了些什么?” 凌浩看起来很在意我和顾城在一起,说什么,做什么,每次我们相遇,凌浩都会这么问。 “他?他是谁,他是你弟弟,你的家人,我们说什么,也要经你审核批准吗?凌董事长!”我不高兴了,把他推到一旁,上了岸回到自己的房间,我看到顾城的房门还是紧闭着。 直到坐在餐桌边吃晚饭,我才再次看到顾城。吃饭的时候,夏雨荷担心地问:“顾城,你没事吧?一整天在房间里做什么呢?” “妈,能有什么事,就是上上网,累了便睡觉,跟度假一样啊。”顾城漫不经心地说。 “不要老呆在房里,虽然外面天热,也要做些户外运动,你不是喜欢游泳的吗?也和浩浩他们一起游泳啊?”夏雨荷说。 顾城只是低头吃饭,什么也没说。 吃完晚饭,沈清宇把所有的保镖和佣人都叫到院子里,向他们介绍顾城:“这是我失散多年的另一个儿子,以后你们管凌浩叫大少爷,管他叫二少爷,知道了吗?” 众人露出惊讶的眼神,但还是齐声回答“知道!”,然后,他们互相交头接耳、窃窃私语。虽然凌浩和顾城不象以前一眼看上去那么相似了,但仔细看还是越看越象,所以说他们是兄弟,也在情理之中吧,不过顾城更象是哥哥。 时间不早了,我上床准备睡觉,凌浩在洗澡,我听到窗外传来水花的声音,这么晚了,谁还在游泳?我站起来,站在窗前。 淡淡的月光下,我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在泳池里来来回回,象一只白暨豚在水里自由的穿梭,我想起,以前和顾城在一起时,他曾说他是大海的孩子,在那群海边玩大的孩子中,他的水性是最好的,在水里可以闷很长很长的时间,被其他孩子戏称象水浒里的人物“浪里白条”。 他这么晚才下水游泳,我知道他是故意的,一整天他不露面,就是在刻意地避开我,避开和我单独相处的时间,他在害怕什么?害怕他哥哥的疑心病吗? “你在看什么呢?”我侧过头,见凌浩双手用毛巾擦着头发向我走了过来。 “没什么。”我转身上了床,凌浩站在我刚才的位置,往下望去,我想他知道我在看什么,他脸上失落的表情已经告诉我,他的小肚鸡肠又开始泛怪。 凌浩爬上床,在我耳边温柔地说:“子晴,我们要个孩子吧!” 我摇摇头说:“不,我还没准备好。” 他重重地躺倒在我身边,愤愤不满地说:“你总是这样,你是不想给我生孩子吧!你是不是还想着给他生孩子!” “凌浩,你在胡说什么?”我狠狠地望着他。 “你心里比我清楚,只是以前我一直没有说!”凌浩生气地把被子往身上一拉,他背对着我独自睡去了。 凌浩永远不会明白,顾城根本就不想要孩子,而我却是执意要有个孩子,这是不是早就注定我和顾城不可能在一起的一个原因呢。 第一百二十章 祠堂里的不欢而散 纵使凌浩心里有一万个不乐意,星期五下午四点多,我们所有人还是一起向同里进发。沈清宇夫妇和顾城坐一辆车,我和凌浩坐一辆车,另有四辆车分别坐着保镖和佣人,前护后拥地上了路。 等到了同里沈家老宅,天色已经黑了,我和凌浩还是住在以前住过的房间,那里推开窗子就可以看到木香园。顾城被夏雨荷安排住在沈家另一个庭园水漪园旁边的房间里。我们住的地方,隔得很远,我想这不是顾城的意思,就是夏雨荷的意思。吃完了晚饭,我就再没见着顾城,凌浩陪着我在木香园的亭子里纳凉,梅姐送来了切好的西瓜和其他时令水果拼成的果盘,告诉我们,老爷、太太和二少爷在水漪园里观赏今年春天才放养的一群锦鲤,问我们要不要过去看看。 “好啊!”我当然想去看,木香园是适合春天赏花和秋天赏叶的庭园,而夏天,水漪园更有趣些。 “梅姐,和老爷说,我和少奶奶累了,就不过去了。”凌浩说。 “我不累,我想去……,”我讨厌他不由分说地就替别人做主,凌浩不耐烦地挥手示意梅姐离开。 等梅姐离开,我生气地说:“凌浩,你累,你不去就是,凭什么说我也累了!” “哼,”凌浩从鼻孔里冒了一声,冷笑说:“你哪里是去看锦鲤,是想看那个人吧!” “那个人?那个人是你什么人,他是你弟弟,你就是这样疼爱你死而复生的弟弟吗?”我转身离开木香园,走回房间,“呯”的一声,重重地锁上房门,今天凌少爷是别想进来了,反正沈宅里房间多的是,他走到哪里都能睡。 凌浩也没来敲门哄我,一晚上我气得没睡好,直到凌晨才合上眼睛迷糊地睡了一会,然后就被越来越闹的人声喧哗吵得无法再睡,只得起床。 出了房间,发现沈宅里来了许多人,有些人我认识,是沈家的亲戚,有些人我不认识,听梅姐讲是镇上有名望的人,看来沈家上午的拜祖在镇上很是一件轰动隆重的事呢。 上午十点钟,我们在沈清宇的带领下,进了沈家祠堂,以前每年我也跟着来过,只是今天这里人站得里三层、外三层的,全是镇上来观礼的人。 有个长着山羊胡子、花白头发的年长老者,站在沈家的牌位前,他是沈清宇的叔叔,凌浩喊他“叔公”,他是沈家年纪最大的人,我想他是被请来主持这次拜祖仪式的吧。 叔公先是说了很长一大堆老八股似的话,大概的意思说现在沈家父子得以团圆,全是祖宗屁佑显灵的结果,今天是两个儿子认祖归宗的大喜日子,云云。他的长篇累文,听得我昏昏欲睡,鼻息间能嗅到腐蚀的味道,站得我腿酸脖子疼,好不容易才等到他说:“长侄,上香!” 沈清宇上前举香行礼,叔公接着说:“跪!”夏雨荷跟着沈清宇一起向牌位磕头。“一叩首,二叩首,三叩首,起!” 然后,是凌浩上香,我跟着一起磕头。再后面是顾城,他单独一个人上香、磕头。人群中一阵骚动,来的这许多人,其实都是来看这位死而复生的沈家二公子,究竟长得什么模样。 我突然想,这些人中谁能记得,这位二公子,八年前就来过,只是他进不了沈宅,昏倒在院墙外无人理会,现在却成了镇上万众瞩目的人物,真是沧海桑田,事事难料啊! 拜祖礼毕,叔公捋着胡须,微笑地看着顾城说:“我们沈家一直是书香门弟,到了清宇这辈,却做了商人,没想到,倒是失而复得的二公子继承了家风,真是可喜可贺呀!” 顾城不好意思地说:“叔公,您过誉了,我不过是个穷教书的罢了!” 叔公高兴地点点头,转身对沈清宇说:“现在,是时候把他们的姓改回来了吧!” 沈清宇也点点头说:“侄儿正有这个打算,孩子们是该改回姓沈,这样才能真正做到认祖归宗。” 叔公笑着,摸着胡子说:“很好,很好,改姓的事,刻不容缓,办得越快越好。” “我不会改姓,一辈子也不会改,”凌浩突然冷冷地大声说:“爸,有些事不是你想怎么样就可以怎么样的,我是沈家的子孙,同时也是凌氏家族的继承人,凌姓我是不会改的!” “你?你在说什么?当着叔公的面,”沈清宇脸色一变,赶紧对叔公陪笑说:“小孩子,有时候难免任性,不要怪他。” “呵呵,我不是小孩,古人说三十而立,我已经三十一了,”凌浩愤愤地说:“总之,要我改姓,永远不可能!”他说完,转身分开人群离去。 沈清宇面色铁青,叔公也是一脸惊谔,夏雨荷说:“不要急,我去劝劝他。”然后也跟着出了祠堂。 “你走就走,反正我还有一个儿子,你不肯姓沈,有人愿意姓沈,凌董事长,你看不上沈姓,随你的便。”沈清宇气得不打一处来,他转头对顾城说:“顾城,你回去就把姓改了。” 顾城一直沉默地看着这一切,此时他突然抬头低声说:“不,爸,我也做不到。” “什么?”沈清宇简直不敢相信他的耳朵,不光是他,几乎所有在场的人都瞠目结舌。如果说凌浩不肯改姓,还有些道理,毕竟他继承了凌家上百亿的资产,改姓,肯定会遭到来自凌氏家族的强烈反对。但是,顾城,一个飘流在外多年,两边都不着家的人,现在沈家肯认他,他应该感恩涕零才对,不愿改姓,让人无法理解。 “可是,你不是肯认我们了吗,为什么不愿改姓?”沈清宇不解的问。 “我是认了你们,但不代表我会改姓,对不起。”顾城说。 “你的养父都不认你了,你还坚持姓顾干什么?我真是不懂你倒底在想什么,你是不是还在生我们的气?气我们当初不肯认你,现在是在惩罚我吗?”沈清宇大吼道。 “不,如果我还气你们,就不会认你们,但我做不到改姓沈,对不起。”顾城说。 两个儿子都不肯姓沈,沈清宇也许是气极了,又没处发泄,竟然就手扇了顾城一个耳光,众人发出一片惊呼声,顾城的脸一下变得煞白,他愣在当场,直直地望着沈清宇。 沈清宇自己打完也立即后悔了,他终究亏欠这个儿子太多,无论怎么补偿都来不及,他确实没有资格打这个儿子,一定是担心打跑了这个儿子,他马上拉住顾城愧疚地说:“我不该打你,原谅爸爸,是爸的错!” 我看到,一行清泪无声地从顾城的眼眶中淌落,他面无表情地一把推开沈清宇的手,什么话也没说,转身分开人群,离开了祠堂。 “顾城!”我望着他离去的背影大声地喊,但他却象没听见一样,我对沈清宇说:“爸,我去劝劝他。” 沈清宇连连叹气说:“快去,别让他走了,你和他说,我真的很爱他,象爱凌浩一样的爱他,唉,我这是造的什么孽啊。” 我分开人群,往他离去的方向追去,可是,出了祠堂,却看不到他的人影,他倒底去了哪里? 第一百二十一章 埋爱 去了水漪园旁顾城住的房间,佣人说没见着二少爷回来,我的心稍稍放宽一些,至少他没想要离开这个家,我估计他直接出了沈宅。 走出沈宅大门,寻问着过往的路人“有没见过一个三十多岁、瘦高、长发的男人?”顾城是那种混在人群中都能一眼看到的人,很快有人告诉我“顺着这道院墙往前走走看!” 我三步并做两步,几乎是在跑,终于我又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顾城木然地站在前面,眼睛直直地望着一处墙角,我走到他身后,他都没有察觉。看着他空洞的眼神,我想,他目光停留的那处,是不是八年前他曾睡倒的地方。 “顾城!”我轻轻喊着他的名字。 他这才转头看到我,冷冷地说:“你跟着我干什么?你应该去哥哥那里,而不是跟着我,嫂子。” 每次他叫我“嫂子!”我的胸口就隐隐作痛。 “这里没有别人,还是喊我‘子晴’吧!”我说。 “你难道不知道,周围一直有人在看着我们,他们都是哥哥的眼睛和耳朵。”顾城长长地叹了口气。 他说的没错,那些人打着保护、照顾我们的旗号,同时,他们也是凌少爷的耳目,除了我心里想的,我每天在做什么、说什么,凌浩都很清楚。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觉得凌府不再是我的天堂,它越来越象一个囚笼,困得我喘不过气来。 “我们离开这里吧,远远地离开这里,去一个他们找不到我们的地方。”我突然说,连自己都想不到会说得这样直接、直白,我知道我根本就没忘得了他,从再看到他的那一刻起,我的那颗心又回来了,又活过来了。 顾城愣愣地望着我:“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 “八年前,我喜欢你,现在,我还是喜欢你,”我抬头坚定地望着他说:“我受不了现在的这种煎熬,你每次喊我‘嫂子’,我的心都会痛。” “但是,我已经忘了!”顾城一脸漠然地说。 “你这话骗得了别人,骗不了我,我很清楚你是什么样的人,你越是装做冷漠的样子,越是说明你没忘记,”我的语气很激动:“不然,你也不会老戴着我送你的戒指。” “我是想拿下来的,可是戒指太小了。”顾城无奈地苦笑。 “算了吧,如果你真的想拿下来,有什么拿不下来的,你一定是舍不得弄坏它。”我带着嘲笑的语气。 顾城沉默着,过了好一会才说:“这不是八年前,我们已经没有回头路,说过的话、做过的事,都要负责。” “你已经是我的嫂子,如果我们重新在一起,那将意味着什么?”顾城摇摇头:“我做不到,我不能对不起哥哥,爸妈他们也不会认同,还有乐欣,她很爱我,我也不能对不起她,对不起恩师的信任。” 正如夏雨荷讲的,他是个孝顺的孩子,他做不到,为了我,去背叛哥哥,背叛他好不容易找回的家,背叛象我一样爱他的乐欣,背叛对他恩重如山的师父,那样的背叛,几乎就是背叛了他的整个世界。 他不愿背叛他的世界,却背叛了他的心,而我呢,算个什么?永远都被他放在世界的最底层,任由他冷漠的践踏。 我的眼前飘起一层水雾,两个人就这样静默着,在中午毒辣的阳光下,我们就这样无言地站着,有燥热的风吹过,吹乱了我们的头发。 “嫂子,还记得我跟你说的‘血芙蓉’的故事吗?”顾城突然说。 那个故事太凄美了,恐怕我一辈子也忘不掉。 “它,其实不全是故事,而是我从初中开始,常做的一个梦,”顾城说:“血芙蓉是我梦里见到的花。” “梦?”我惊谔的叫出声。 “我看到宫墙内有一个美得惊艳的古代女人独立在奇怪的花丛前,”顾城看了看我,说:“她长得很象你。” “是吗?”我不知道说什么好,脑子里很混乱。 “在梦里,那个美丽的女人是我的嫂子,这大概就是我们注定的宿命。”顾城无奈地苦笑。 “不,我从不相信什么宿命论!”我大吼着:“你编这些瞎话,是想要我认命,要我就这样过下去吧!” 我突然双手抱住他的腰,把脸紧紧地贴在他胸前,泪止不住滴落,渗进了他薄薄的衬衫。 然而顾城却一下推开了我,哽噎地说:“嫂子,你不要逼我,我们在一起不会有好结果,那个梦已经预示了结局,那不是我喜欢的结局。试着忘了过去吧,如果实在忘不了,那就埋在心底,彼此祝福对方幸福吧。这世上有一种情侣,就是永远无法在一起,只能成为灵魂的情侣。我们就只能这样了。” 他的话字字象针扎在我心上,我伸出手想再次抓住他,却只抓住两手燥热的空气。 “大少奶奶,二少爷,你们快回吧,老爷、太太、大少爷都在等你们吃饭呢!”我们俱是一惊,仿佛瞬间从梦里回到了现实,扭头看到梅姐怪怪的眼神。 顾城转身往沈宅大门走去,我看着他的背影在我的视线里晃动,逐渐变得模糊,骄阳似火的天气里,我却感受不到空气中一丝一毫的温度,浑身发凉,有湿湿的东西顺着我冰冷的脸颊滑落。 突然耳边响起一句话,徐志摩曾说过的一句话,“我将于茫茫人海中寻找唯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 ;不得,我命。如是而已。” 第一百二十二章 兄弟之争 我又一次领教了顾城的冷漠,酷热的暑天,我却如置身于冰天雪地之中。这种感觉,我早就不陌生,一旦他铁了心的事,任你怎么挽回也无济于事,即使是站在我眼前,也渺茫得好象初冬夜空上的月亮,只能远远地看着,永远令人心寒的高不可摘。 他的冷漠就在于,明明心里还爱着我,却可以微笑地面对我,亲切地称呼我“嫂子”,就好象他和我以前从不认识一样,在爱情面前,他总是能收放自如,说放下就放下。埋藏在心底许久的那种刻骨怨恨又从我心底生出,我恨他,恨死他了。 “子晴,快坐下吃饭吧!”夏雨荷笑着招呼我,我突然觉得她的笑,不怀好意,更象是在嘲笑我,当初,她的两个儿子爱上同一个人,我自以为那是老天对她的一种惩罚,可现在,我才知道,老天要惩罚的人并不是她,她终于如愿以偿,两个儿子都回到了她身边,而我,则夹在她两个儿子之间,痛苦的徘徊、煎熬。 “改姓的事,爸爸没和你们商量,自作主张,是爸做错了,爸爸不会强迫你们做不想做的事,以后不会再提了,现在一家人能在一起比什么都好。吃饭吧!”沈清宇低声下气地说,这算是他对两个儿子的道歉吗? 夏雨荷的手艺真的越来越糟,她做的饭菜我从没吃到过真正幸福的滋味,今天这顿饭竟然越吃越空虚,也许这并不是我一个人的感觉,因为吃饭的每个人都不说话,这一家子人安静地令人发悚。 我看了看对面,顾城埋着头吃饭,连眼皮也不抬。而我的眼角余光,告诉我,他的哥哥一直在盯视着我们。 突然,我想开个玩笑,发泄我无处可去的怨恨,也打破这令人窒息的寂静。我干脆目不斜视的望着顾城,带着几分暖昧的语气对他说:“怎么不见你吃菜呢,我记得,你最喜欢吃鱼了。”一边说,一边用筷子拣起一条小熏鱼,放到顾城的碗里。 我看到顾城脸上的慌乱,那条熏鱼仿佛有千斤之重,不然,他手中的碗怎么差点脱手而出。“哈哈……!”看着他那副狼狈样,我心里莫名的畅快,我听到自己的笑声。 然后,我身边传来筷子重重地摔在桌上的声音,我转头看了看凌浩,他的脸灰灰的,象踩到大便一样。 接下去发生的事,连我自己也没想到,凌浩抬手给了我一个响亮的耳光,八年了,这还是他第一次打我。我摸摸火辣辣的脸,却不觉得痛。 他们兄弟俩,一个夺走了我的心,另一个夺走了我的身体,他们都是胜利者,而我则输光了自己的所有。我止住了笑声,但脸上依然是暖昧的笑容。也许是这种笑容,令凌浩更加愤怒,他再次抬起了手,我没有躲,一点躲的意思也没有。 “够了,哥!”顾城抓住了凌浩挥在半空中的手臂,说:“嫂子只是在和我开玩笑,没别的意思。” 真不愧是我的蓝颜知已,他一眼就看穿了我的伎俩,他很清楚我是在故意折磨他,同时也在折磨自己。 “玩笑?这是玩笑?”凌浩冲着他大吼:“你们早上抱在一起哭,你是不是也说成是一种玩笑?” 顾城怔了怔,一时吱唔着不知该说什么。 “你无话可说了吧!”凌浩狠狠地看着他。 顾城叹口气,说:“我知道你在监视我们,他们也应该告诉你,除了这个,我们还能有什么?” “小叔子当街抱着嫂子,这是正常的叔嫂关系吗?我早看出来,你进这个家门,就是想报复。”凌浩揪住顾城的衣领,两个人纠缠到一起。 “报复?” “不要再装做一副无辜的模样,那只能骗骗爸,自从你进了这个家,家里就没安宁过,这就是你想要的结果,你报复我夺走了子晴,报复我夺走了本属于你的一半财富,你来之前,已经谋划好怎么夺回你曾失去的东西了吧!” “什么?” “你既然有了未婚妻,为什么无名指上还戴着子晴送你的戒指,我早看出它和子晴以前戴的那个是一对,我说的没错吧,子晴早就不戴了,你还戴着,不是在勾引嫂子,是什么?” 凌浩说完这话,全家人的目光全部聚焦在顾城左手的无名指上,“顾城,那个,真是以前子晴送你的戒指吗?”沈清宇吃惊地问。 “……”顾城张了张嘴,想说些什么但是直到最后还是没有说,他应该也明白他跟我解释的那个理由根本站不住脚。 看着顾城的无言以对,一边冷眼旁观的我更是感到快活极了,我不过一个小小的动作和一句半长不短的话,便让他陷入全家人怀疑的眼神之中,这个孝顺的孩子,一下成了居心不良的闯入者。顾城,你再也没想到,你对我的冷漠,遭到报应了吧,而且这么快,你想做个孝顺的孩子,我偏不让你顺心如意。这一刻,我觉着我不再是输家,而是一个掌控者,掌控着他们兄弟间的感情。我想我一定是疯了?穆涛说的没错,我是个唯恐天下不够乱的女人。 顾城奋力挣脱了凌浩的双手,他静静地望着我们,什么话也没说,无奈地叹了一口气后,转身离开了这里。 这顿饭当然没法再吃下去,凌浩一把抓住我的胳膊,任我怎么反抗也是徒劳,他硬拉着我回到了我们的房间。 第一百二十三章 爱欲与敌对 我们刚进门,凌浩就手把门给反锁了,我一惊,问:“你锁门做什么?” “我要你怀上我的孩子!”凌浩冷冷地说。 “什么?我不是说过……”我的话还没说完,凌浩又狠狠地打了我一个耳光,说:“不管你愿不愿意,从现在开始,我会让你怀上我的孩子!” 他一把扯住我的头发,把我往床上拖去,我用力地挣扎着,和他撕打在一起,指甲划伤了他的手和脸,他抽出腰上的皮带把我的手反绑在背后,争斗之中,我的头不止一次地撞到床架,血滴在了洁白的床单上,恐惧和疼痛让我不住地尖叫,我尖叫的声音,整个沈宅都应该能听见,可是却没有一个人出来阻止。 开始的时候,我曾寄希望于顾城,想象着他一定会破门而入来救我,然后把我带走,可是由始至终,他都没有出现,直到我完全绝望。 我的衣服被拔得精光,凌浩把我死死地压在身下,愤怒使我们两个人浑身都在颤栗。当我发现无论怎么叫喊和挣扎,都是徒劳,只得闭上眼,在自己的黑暗中痛苦的呼吸。我听到凌浩的笑声,却有冰凉的泪掉落在我的脸上。我们就象两只内心极度孤寂的野兽,彼此伤害着、吞噬着,在爱欲和敌对之间拼命的纠缠。 等我再次睁开眼,窗外的天色已经昏暗,凌浩还在我身边沉沉地睡着,我推开了他揽着我的手臂,才想起那根绑着我双手的皮带,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被他解开。我悄悄地下了床,仍然感到浑身酸软无力,下午的纠缠,让我们几乎耗尽了所有的力气。 走出门,来到前院,看到梅姐和芸姐,她们恭敬地说:“少奶奶,您起来了,老爷太太在吃饭,正好您也一块吃吧!” 我默默地进了厅堂,夏雨荷见到我,起身招呼我坐下,吩咐佣人给我盛饭,我看到红木八仙桌旁只坐着沈清宇和夏雨荷,顾城不在。 后来,我从侍候二少爷的佣人口中得知,那天中午,顾城转身离开我们后,就直接拎着行李走了,都没有和他的爸妈辞行,只是让佣人代话,说国庆节哥哥的婚礼,他会和未婚妻一起回来观礼。 我只有苦笑,顾城,我曾以为他是我的楚留香,也有一度以为他是沈浪,而最终,他原来竟是白陀山的那位少主人。我终于明白那位少主人为什么要离开白陀山,不是因为他的哥哥,而是因为那位爱着他的大嫂,如果再不离开,即使是清白的也要被嫂子逼迫得不明不白。 事后,凌浩伸手抚摸着我头上的伤口,愧疚又心疼地说:“子晴,对不起,原谅我吧。过去的八年我们一直很好,为什么他一出现,我们会变成这样,如果你真的还爱着他,那你就去杭州找他吧,我不会强留你。” 凌浩给了我选择的机会,只是无论哪种选择都不是我想要的,因为我心里清楚,就算我选择离开凌浩,还是无法和顾城在一起,他肯定是要和乐欣结婚的。我的痛苦,不是没得选择,而是有的选,却和没的选是一样的令人绝望。 “不,我们早就结束了,八年前就结束了,在我眼里,他只是我老公的弟弟而矣!”这话我说的言不由衷,也完全无可奈何,我知道凌浩也一样爱着我,不,应该说他爱我比顾城爱我更深。有人说,找一个爱你的人,比找一个你爱的人结婚,更幸福。 “给我个孩子吧,如果是双胞胎就更好了,最好是一男一女。”我对凌浩说,凌浩听完高兴地把我拥入怀里。 但是最近,我又开始,而且越来越频繁地,经常做那个相同的梦。在深深的湖底,我看到顾城微笑的脸,他长长飘逸的黑发在水中摇曳,我们相互紧紧地拥抱在一起,两个人在黑暗中再无顾忌地吻着对方,那一刻,我们忘了我们的叔嫂关系,好象又回到了八年前那对相爱的恋人。然而这之后,他便消逝不见,任我怎么回头,也找不到他。 第一百二十四章 婚礼前夜(1) 九月下旬,所有的喜帖全都发了出去,一张张红帖就象一张张追债书,只是收到的人,他们不但不会生气,事实上,这一天让他们等得太久太久,早就迫不及待。 虽然离婚礼还差十天,凌府已经张灯结彩,不仅我们的新房,每个房间的窗户上都贴着大红的喜字,这全是夏雨荷布置的,为了准备我们的婚礼,她一直在忙,这几天更是忙得腰都直不起来。 九月二十九日早晨,就象往常的每一个早晨,我们全家人坐在桌边开始吃早饭,夏雨荷虽然闪到腰,但是她还是坚持自已烧饭。 我很担忧地劝她:“阿姨,您不舒服,饭就让我来做吧!” “子晴,以后别喊阿姨,叫妈吧!”凌浩突然说。 我们惧是一惊,夏雨荷又惊又喜,脸上的表情复杂得不可言状。我知道,凌浩虽然他没有直接喊夏雨荷“妈妈”,而是要求我喊,其实已经表明,他已经接受了这个妈妈,我真为夏雨荷高兴,她的辛苦和忍耐终于得到了儿子的承认。 我当即趁热打铁地对夏雨荷说:“妈妈,今天你什么事也别做,让我来。” 夏雨荷低下头,抹了抹眼睛,说:“崔医生说过了,推拿几次就好,我没事。” “什么没事,崔医生不是也说要你好好休息,不能再累了吗?”凌浩责备道:“这几天,你就歇歇,让梅姐和芸姐去做。” “我也可以做啊!”我又自告奋勇。 凌浩瞟了我一眼,不屑的轻笑:“算了吧,你的火候差得远呢,烧的饭跟猪食一样。” 我简直无语,至于那么差吗? 夏雨荷摇摇头说:“浩浩,别这么说子晴,她烧得还是不错的,不过,我倒是真的马上可以休息了,因为下午顾城他们就回来了,以后几天的饭,他可以替我烧,你们就不用烦了,婚礼结束,你们只管放心地去蜜月旅行吧。” “哦,”凌浩若有所思地说:“今天,他们就回来了?我还以为明天晚上呢。” “你忘了,乐欣是我的伴娘,所以她提前要来做准备!”我向凌浩解释,可是,我为什么要马上向他解释? 凌浩点点头:“是这样啊,那我一定回来吃晚饭,乐欣这个鬼精灵,我好久没见了。” 下午五点不到,接顾城他们的车就回来了,我和夏雨荷一起出门迎接,车门刚开,乐欣就象个兔子似的连蹦带跳地窜到我们面前,她还是那么个一天到晚都快乐着的可爱女孩。 “子晴姐,想死我了。”她一下搂住我的脖子,然后,我看到她身后的顾城,穿着白衬衫、黑色的西装、领带,一脸微笑地望着我们。 “乐欣,还有妈呢。”顾城在旁提醒。 “噢,”乐欣放开我,抱住夏雨荷的胳膊笑着说:“妈妈!” 夏雨荷和我的脸上都流露出意外的表情,乐欣真会哄人,嘴巴也太甜了吧,还是未婚妻,就开始喊妈了? “妈,我和乐欣已经领了证。”顾城看出我们的心思。 心又隐隐作痛,他是故意的,上次是求婚,这次干脆把证也给领了,就是想破釜沉舟,让我对他完全没有指望。哼哼,用不着这样吧,我再死性不改,也不是喜欢拿热脸去贴冷屁股,没有脸皮的女人,切,顾城,你别再自做多情了。 夏雨荷开心的拉住乐欣:“这么说,你已经是我们沈家的媳妇了,见面礼,我要给的。”她马上从手腕上取下一只玉镯,递给乐欣说:“这是夏家的传家宝,据说是乾隆皇帝下江南时赏的宫里的东西。” “妈,这么贵重,我可不能要。”乐欣直把手镯往外推,一边推一边望着顾城。 “你一定得拿着,我原本就打算传给我的媳妇,它本是一对,一只我给了子晴,这只应该给你。”夏雨荷解释说。 “乐欣,这是妈的心意,你戴上吧!”顾城说。 乐欣这才不再推却,马上高兴地戴上玉镯,连声说:“谢谢妈!谢谢妈妈!” 我们一起进了门,顾城和夏雨荷去厨房忙晚饭,我拉着乐欣上楼,去看顾城住的房间,佣人也跟着把行李送了进来。 乐欣在房间里左顾右盼,摸这摸那,然后一头栽倒在床上,兴奋地在上面连打了两个滚,闭着眼睛很享受地样子,说:“子晴姐,以前我好羡慕你,能嫁给王子,没想到,我看上的穷哥哥,居然也是王子,我反倒成了灰姑娘,这下,我们不但是好友,还成了一家人,我们是妯娌喽,呵呵,真象做梦一样。” 是啊,这的确是梦,只是对我来说,是一个恶梦,永远也醒不过来的恶梦。 “子晴姐,还记得我跟你说的三个疙瘩吗?”乐欣说。 “嗯,当然记得。” “现在,少了一个疙瘩,”乐欣脸上洋溢着幸福地笑容:“上次他回到杭州,就去医院做了手术,终于把无名指上的那个戒指拿掉了。” “什么?”我浑身一颤,惊声叫出口。 “原来那个戒指太小,根本拿不下来,戴得时间久了,已经长到肉里,必须做手术,把戒指切割开,才能拿下来。”乐欣说。 “那么,那么,那个戒指已经坏掉了吗?”我的心又痛了起来。 “当然,不弄坏,怎么拿得下来呢,”乐欣笑着说:“之后,他说想和我先把结婚证领了,我想他这么有诚意,而且,现在他身份尊贵了,我还怕他会看不上我呢,哪有不答应的。” 我的暗伤象裂帛一样地被撕开,从里面汩汩地往外淌血,那是我送他的礼物,他终于还是决绝地将它弄坏、丢弃,看来他是真的打算忘掉过去,彻底地和过去断情绝义。 吃晚饭的时候,我特意偷偷盯着顾城左手的无名指看,那手指上已经戴着乐欣送他的白金戒指,不过任它再怎么掩饰,也盖不住下面的那圈褐红色的疤,那是一道深深的戒痕。我心中暗笑,顾城,虽然你取下了我送你的戒指,可是你永远去不掉我留给你的戒痕。 第一百二十五章 婚礼前夜(2) 乐欣走到哪里都是那里的开心果,一家人被她的可爱话语逗得不住地哈哈大笑,我也跟着笑,不过,是那种只听得见声音,自己却感受不到的笑容。 “不要光顾着说话,多吃些菜!”顾城在给乐欣拣菜。 “别再催肥我了,下午试子晴姐给我准备的伴娘婚纱,拉链都拉不到头,唉,我又胖了一圈,这样下去,等我结婚那天,不知道会胖成啥样,都不敢和你站一块,你真是要多吃点,赶紧胖起来,这样才能配上我。”乐欣抱怨着说,众人听完又是一阵哄笑。 顾城和乐欣两个人不知道在耳语什么,只见乐欣捂着嘴暖昧的笑,看着他们打情骂俏的样子,一股莫名的怨气从心底生出,我居然嫉妒起我最好的朋友,乐欣。我想她不是顾城喜欢的类型,人长得不漂亮,个头矮小,皮肤显黑,身材微胖,一个掉在人群中,根本就找不到的人,我做梦也想不到,竟然是这样不起眼的女孩最终锁住了顾城的心。我真是不服气,我怎么会输给乐欣,不,我不是输给乐欣,而是输给了恩情,顾城他只是在报恩,在他心目中,恩情永远临架在他的爱情之上,这让我更加不服气,我要报复他,我讨厌他的笑容,我要看他痛苦,让他象我一样备受煎熬,金牛座女生的嫉妒心此刻熊熊燃烧。 我突然笑着对夏雨荷说:“妈妈,什么样的饮食可以帮助怀孕?” 乐欣呵呵笑说:“子晴姐,你和浩子哥已经着手造小人计划了吗?” “是啊,我们天天在努力!”我一边说,一边偷眼看顾城,果然他脸上的笑一下逝去,神情变得黯然,我心里的快意无法形容。 夏雨荷高兴地说:“合理的饮食确实可以帮助怀孕,子晴你不能再喝咖啡、汽水,可惜你对高蛋白的食物过敏,浩浩,这方面要靠你努力了,要多吃富含蛋白质的食物。以后每天早晨坚持喝一瓶牛奶,一个鸡蛋。” “顾城,”夏雨荷转头喊顾城:“顾城,顾城,你怎么不答应妈?” “嗯?”顾城好似猛然惊醒,抬起头问:“什么事?妈?” “明天的菜谱,晕菜要有海鱼,蔬菜准备豆芽和韭菜,它们可以帮助壮阳!你记住。”夏雨荷说。 然后,一家人笑得前仰后合,我笑得直抹眼泪,除了顾城和凌浩,他们两个人都尴尬地低下头。 我感到有人在踩我的脚,我知道那是凌浩,他歪过头在我耳边低语:“你怎么在饭桌上当这么多人提这种事,你倒底什么意思?” “呵呵,”我只是笑着,我想这个问题不用回答,他们两个人心里各有各的数吧。吃完晚饭,一家人坐在客厅里说话。沈清宇问顾城:“你们领了证,打算什么时候举行婚礼?” 顾城笑笑说:“应该明年吧,一旦日子定下来,会第一个通知爸妈的。” 沈清宇点点头,他从夏雨荷手中拿过一个信封递给顾城,顾城打开信封,那是一张存折,顾城呆住了。 沈清宇说:“你们婚礼花钱的地方很多,爸爸一直亏欠你,这次想好好补偿你,这五百多万是我的积蓄,听说你的房子还欠着银行五十多万,你拿去赶紧还了债,再给乐欣买辆车,其余的你们自己看着用吧!” 我心想,唉,这个沈清宇也真够可怜的,做了东恒集团堂堂这么多年总裁,就存了这点财产,比姚叔都差得太远了。 顾城却把信封放在桌上推回到沈清宇面前,说:“我们的婚礼很简单,用不到这些钱,至于我房子的贷款,你们不用担心,我卖一幅画的钱就可以还了,只是我现在还不打算马上还,倒是爸妈你们积了这么多年也就这些积蓄,还是留着自己用吧,其实,你们能来观礼,我就已经很满足了。” 乐欣在旁也直摆手说:“爸爸妈妈,真的不用,我们有钱。哦,对了,我们有礼物送给哥哥嫂子,我上楼去拿。” 沈清宇脸上又是愧疚又是高兴。他拉着顾城的手说:“爸爸真为你骄傲。” 很快乐欣小跑着下了楼,手里抱着一个长条形的锦盒,她把盒盖打开,里面是放着一个粗粗的卷轴,乐欣和顾城两个人轻轻地把卷轴拉开,那是一幅很长很长的画,拉开足有八米长。 “这是顾城回杭州后专为庆祝你们婚礼而作的画,这一个多月他可是天天埋头苦干,夜夜通宵达旦,直到前两天才全部装裱完成,我还担心不能及时完工呢。”乐欣一边展开画卷,一边对我们说。 我们聚上前观看,画的内容是一幅百子嘻戏图,虽然是传统的工笔画题材,但是画面是我见过最细腻工整的,每一个古代孩童的表情和动作都各不相同,他们的发髻好象清楚得可以数到每一根发丝,他们的皮肤都仿佛清晰可见每一道纹路,孩子们活灵活现,让观看的人产生一种错觉,就象他们真的能从画面中跳出来。如果说八年前,顾城的画是高清的照片,那么八年后,他的画就是高清的视频,顾城的画技更加精湛了。 而令我更为惊讶的,是画面的色彩,不仅色彩雅致清丽,而且就象乐欣说的,你不光能看到色彩,而且发现它们还有感情,整幅画流淌着浓浓的幸福和满满的喜悦,但是在这些色彩之下,我还是读出暗暗隐藏着的茫然失落,我想这种感觉只有我一个人能体会。 “哥哥嫂嫂的孩子会是这世上最漂亮、最完美的孩子,要生得越多越好啊。”顾城微笑着对我们说。 众人都在开怀大笑,唯有我感到深深的悲哀,顾城曾经对我说,他和我生的孩子一定会很漂亮,后来,他又说他不想要孩子,因为他的孩子可能会有视力缺陷,那是不完美的。 我低声地对乐欣说:“你不是说顾城从不送人画作的吗?” 乐欣笑着说:“这真是他第一次破例,他说这是送给家人的,不一样,不过,有一就有二,我想这个疙瘩将来肯定也会掉了吧。” 这么长的画卷,按乐欣曾说的,他的画作按每平米千金之价来算的话,这幅画少说也值三、四百万,真是份厚重的礼物,不过我不喜欢这幅画的主题,那不是我想要的,我淡淡地说了声:“谢谢!”然后捣了一下在旁默不作声的凌浩。 凌浩向我斜斜眼睛,自言自语:“先是故扮清高,现在又虚情假意,不过是想赚取人心。” 我想顾城大概是听到了,他抬眼看着他的哥哥,没说什么只是笑了笑。 夜深了,乐欣从淋浴间里洗完澡,穿着睡衣和我互道晚安,在她关上房门的瞬间,我看到顾城抱起乐欣,两个人在门后深情地拥吻,那一刻,我心底的怨恨如同洪水猛兽喷涌而出,却没有地方可以疏泄,涨得我的心房都快要爆裂了。 第一百二十六章 被逼出来的伴郎 明天是十月一日,我和凌浩举行婚礼的日子,我们的结婚晚宴安排在位于玄武湖边的星湖酒店三十二层的悬宫,东恒集团是那家酒店最大的股东。悬宫有两层,上下是相通的,由旋转的台阶相连,可以容纳一百桌的酒宴,之所以安排在那里,不光是因为来观礼的人太多,婚宴预计要摆九十多桌,还因为在悬宫里,所有的宾客,都能直接看到玄武湖上绽放的国庆礼花。凌浩曾说过,他要给我一场最奢华、最浪漫、最难忘的婚礼。 今天中午,沈清宇夫妇邀请我的父母来凌府一道吃饭,主要是让我父母对明天的结婚安排过个目,看看有什么不妥的地方。于是这张餐桌上,汇集了我所有的“家人”。之前我的父母还不知道凌浩有个弟弟,当看到对面坐着的是顾城,惊得瞠目结舌,顾城倒是平静地站起身恭敬地说:“叔叔、阿姨,你们好。” “你,你,你?……”我爸爸不知道该对他说什么。 沈清宇介绍说:“这是我的另一个儿子,凌浩的双胞胎弟弟,顾城。”他的介绍让我爸妈更加找不到北,整个晕头转向,这会我也没办法和他们解释,只能让他们自个啄磨吧。 大家一边吃饭,一边商量明天婚礼的行程,这里的气氛看上去一派喜气洋洋。饭吃到快一半时,凌浩接了个电话,脸上立刻晴转多云,忧心重重的样子。 我问:“怎么了?”凌浩抓抓头发说:“出了点问题,我请做伴郎的朋友刚才骑马的时候把腿给摔伤了,估计婚礼都没法参加,更别提做伴郎了,这会到哪再找个合适的人来代替。” 伴郎对婚礼来说,是仅次于新郎的重量级人物,虽然他不是主角,却比主角的戏份更多,整个婚宴要靠他帮新郎独挡一面的啊。听到这个坏消息,一桌子人议论纷纷,这下可怎么是好,我们的婚宴可是预计要摆九十多桌,光听就够吓人的,没有海量,谁敢揽这个瓷器活。 乐欣急得举着筷子大叫:“天呐,我的白马王子,你着什么急啊,今天就想骑马来接我,应该明天才对啊,来接就来接好了,干嘛这么激动,把腿都摔断了!”一家人被她的滑稽样逗得忘了烦心事,哈哈直乐,顾城更是笑得把头都埋到桌子下面去了,乐欣也把头低下去,两个人不知道在桌子下说什么悄悄话,就听到他们的笑声。 看到他们亲蜜的样子,我的嫉妒心如火山爆发,“眼前不是有个现成的伴郎嘛,让顾城去做啊,正好和乐欣是一对,这不是天意是什么?”我貌似平静地说。 “你说谁?我没听错吧?”凌浩看着我,他怪怪的眼神,充满怀疑和迷惑。我微微一笑说:“打仗亲兄弟,上阵父子兵,关键的时候,还是要靠家里人来帮,不是吗?” 我的话,把乐欣和顾城都惊到桌面上来了,顾城恨恨地望着我,有一种愤怒写在他的眸子里。 “顾城?他行吗?我都没见他怎么喝酒,恐怕难以担当吧!”乐欣摇头说。 “是啊,他酒量不行,我知道的。”夏雨荷也直摇头。 “这可不是闹着玩的,还是另选他人吧!”沈清宇当然不愿儿子去受这个罪。 我本来也就是说说的,主要是吓唬他一下,气气他,我知道他做不了这个事,他的酒量我很清楚,也就十来瓶啤酒就醉了,而且一醉什么都记不得。 “嫂嫂说的没错,这个时候到哪找人做伴郎,其实这几年我的酒量长了不少,喝个两、三斤白酒都没事,”顾城望着我说。 “是吗?”“真的吗?”大家都不大相信。 “没问题,不过就是喝酒,做兄弟的为哥哥两肋插刀都是份内之事。”顾城说这话,我怎么听得有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悲壮。 哼,没想到他居然主动接招,那就是你自找罪受,怪不得我,呵呵,我就等着明天晚上看你怎么出洋相。 “好,就这样吧!”凌浩突然说话,我看到他脸上流露出一种奇怪的复杂表情,好象既有嫉妒又有怨恨。于是顾城做伴郎的事就算是铁板钉钉了。 吃完午饭,我和父母离开凌府,回到娘家,等待着我的大喜日子一分一秒的临近。今夜我失眠了,整晚呆呆地望着天花板,我害怕做那个梦,我怕再梦见他,更怕满世界地在梦里找寻他,那比失眠还要辛苦,还要痛苦。 第一百二十七章 婚礼的浪漫与混乱 从三十二层往下看,夜色中的这座城市,穿梭的车灯和闪烁的霓虹交织在一起,貌似一篇繁华的美丽乐章。 回首,金碧辉煌的悬宫里宾朋们陆续落座,到处是一片花团锦簇,喜气洋洋的欢乐景象。我听到一男一女两位司仪在大声地说:“各位亲朋好友,请大家安静,婚礼即将开始,请大家保持安静!”场内渐渐静了下来。 “今天是东恒集团董事长凌浩迎娶他心爱的新娘严子晴的大喜日子,我们年轻帅气的董事长说,他的新娘是这世上最美丽的女人,所以他首先要用他的歌声来赞美他的新娘,现在有请暗黑天使乐团送上‘喜欢你’。” 我听到电吉它的浅浅弦音,伴随着凌浩温柔的声音,这是不同于原唱的另一首歌,没有伤感,只有喜悦。 “细雨带风湿透黄昏的街道 抹去雨水双眼无故地仰望 望向孤单的晚灯是那伤感的记忆 再次泛起心里无数的思念 以往片刻欢笑仍挂在脸上 愿你此刻可会知是我衷心的说声 喜欢你那双眼动人笑声更迷人 愿再可轻抚你那可爱面容 挽手说梦话像昨天你共我 满带理想的我曾经多冲动 屡怨与她相爱难有自由 愿你此刻可会知是我衷心的说声 喜欢你那双眼动人笑声更迷人 愿再可轻抚你那可爱面容 挽手说梦话像昨天你共我” 乐欣抓着我的胳膊,激动地说:“子晴姐,你快看啊,浩子哥今天不要太迷人啊!有见过穿着白色礼服弹电吉它的新郎吗,太帅了,看得我快要流鼻血了。” 我淡淡一笑,心想,乐欣,你羡慕我,岂不知我也在羡慕你。 “好了,歌快要结束,就该轮到我们登场了。”乐欣把手捧花塞到我手里,又重新整理一下我的婚纱。 歌声终止,我听见司仪在说:“注意,神圣的时刻就要到来了,有请我们最美丽的新娘入场。” 凌浩的歌声已经结束,但是他的电吉它还在继续演奏着。我手握着花团,拖着长裙步入悬宫,立时有炽热的灯光打在我的脸上,我感到一阵眩晕,这是昨晚没睡好觉的恶果,乐欣赶紧在旁搀住了我,我闭了一下眼,然后继续向前走去。 这条红地毯真是长,长得好象总也走不完,地毯的两边插满粉色的香水百合,我看到地毯的尽头,穿着一身洁白礼服的顾城,他正凝眸注视着我,这曾是我美好的幻象,只是我虽然看到了幻象,却看不到他其实不是我的新郎,我真正的新郎是站在他身旁,正在弹着电吉它的另一个也穿着洁白礼服的男人,我只有在心里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终于我走近了他们,凌浩放下吉它,微笑着向我伸出右手,他的手腕轻转,还是一样修长的手指,还是一样的优雅动作,犹如芸花绽放一样的灿烂美丽。 我看了看顾城,他向我露出一惯的笑,清澈如水的笑容,唉,我能拿他怎么办呢,无论我怎么气他、折磨他,他还是能笑得出来,他就是那么个冷漠到骨子里的人,即使亲手把我嫁给他的哥哥,他居然还是笑得出来。 我把手递给了凌浩,我们拥抱在一起,台下掌声雷动,人们欢呼起来,突然悬宫里的灯光逐个很快熄灭,唯剩一束粉红色的光照亮着我和凌浩。 凌浩单膝跪在我的面前,吻着我的手背,注视我的眼睛说:“子晴,嫁给我吧,我会给你这世上最富有、最浪漫、最幸福的婚姻。” 这样的话语我应该感动,绝对是美梦成真的感觉,但我没想过要那么多,其实,我只要那个人能给得起的浪漫和幸福就足够了,但是他却不愿意,我能拿他怎么办呢。 “我愿意。”我微笑着拉起凌浩,我知道现在只能指望这个男人才能填补我内心的寂莫与空虚。 身边的黑暗中,顾城向我们递来装着两只婚戒的盒子,没有光,我看不到他的表情。凌浩和我各自取出一只,戴在对方的无名指上。这场景似曾相识一般,让我想起八年前的那天,只是那次交换戒指的场景更让我刻骨铭心。然而现在,物不是,人非了,那曾经是打开天堂的两把钥匙,有一把已经碎掉,失落得不知去处,而另一把只能永远尘封在抽屉的角落里。 一个个婚礼节目,有条不紊地进行着,我脸上的笑容渐渐僵硬,感到自己突然变轻了,轻得好象棉絮似的能飘起来,眼前的一切若幻若真,有一只手顶住了我的腰,我回头看到是顾城,他低声对凌浩说:“嫂子看起来很累,下面的节目还是取消,赶紧开席吧。” 凌浩点点头,乐欣扶着虚弱的我回到酒店套房休息。“原来结个婚这么烦的啊,怪不得顾城说婚礼从简,我当初还气他不重视呢,现在想想他说的也有道理,象子晴姐这样的婚礼,虽然隆重浪漫,但是人真是吃不消,天呐,想想外面还有九十多桌等着我们一桌一桌的敬,光是想腿肚子都在发抖,你快抓紧时间休息吧,马上还得出发。”乐欣深有感触的说。 只歇了十分钟,顾城来敲门催促我们得去敬酒了,我不高兴地咕噜:“催什么催,催命啊?”乐欣说:“你以为顾城愿意啊,这还不都是你们自己安排的吗?”我想想也是,真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乐欣帮我换了一套晚礼服,我们跟着新郎、伴郎去敬酒。新郎新娘喝酒是意思一下,走个形式,酒主要靠伴郎在前面顶着喝,我看着顾城一杯杯白酒往下吞,突然开始后怕起来,这才敬了五、六桌,已经喝了这么多,后面的我想都不敢想。 敬了差不多十桌,顾城说:“你们等我一下,我去趟洗手间就来。”等他回来的时候,我看他的脸色有些发白,又敬了十桌,他又说要去洗手间,回来时脸色更白了,我猛然意识到,他一定是去洗手间用手指抠喉咙,把胃里的酒反吐出来,不然这样他早就醉了。 他每去一次洗手间,脸色就更苍白一层,后来连嘴唇都开始发白。看着他那个样子,我真是后悔死了,象个犯错的孩子,偷偷拉着他的袖口,哀求他别再喝了。他甩开我的手,恨恨地说:“你不就想我这样吗,现在你满意了,快活了。不过,你满意了没用,还有四十多桌等着,难道让新郎去喝吗?或是你喝,还是乐欣去喝?任性的丫头,你什么时候才能改掉你的臭脾气。”说完他转身,又接着去敬酒。唉,我只剩无奈了,他就是那么个认真的人,连敬酒这种事也做得尽职尽责。 总算九十多桌酒全部敬完,我们如释重负回到主桌,夏雨荷赶紧招呼我们吃点东西,然后问顾城怎么没回来,凌浩说:“他啊,这会一定又去洗手间吐酒了,我看有十趟了吧,既然不能喝,还逞什么能做伴郎,真是搞不懂他。” 我心里清楚,这都是我逼迫他的结果。我以为折磨他,其实最后折磨的不光是他,也是我自己。我们就这样互相呕气,互相折磨,倒底什么时候才能结束。 悬宫外的天空,传来阵阵轰鸣声,湖面上升起了一颗颗流星,它们在漆黑的夜帐上如昙花般绽放。人们纷纷聚到落地窗前观赏国庆礼花,凌浩揽着我的腰并肩望着窗外,那一刻我确实有幸福的悸动,但是只是短短的一刻。就象烟花虽然绚丽灿烂,却只能做天空瞬间的装饰,它们逃脱不了很快消逝的命运,谁还能记得上一个烟花是什么样子,转眼它就会被人们所遗忘。有人说烟花是寂莫的,可是谁比烟花更寂莫呢?心里明明掂记着那个人,却不能问也不能说,她的心应该更加寂莫吧。顾城,你怎么样?还好吧,没事吧!希望你不要有事。 走廊那边突然有一阵骚动和喧哗,吸引了部分正在观看国庆礼花的目光。我看到华叔匆忙地跑到主桌,和沈清宇说着什么,然后夏雨荷和乐欣都惊慌的奔向走廊。 我意识到可能顾城出事了,我推开凌浩跑回主桌问华叔:“出什么事了?” 华叔摇头叹气说:“刚才一个兄弟上厕所,发现二少爷倒在马桶边,马桶里不光是酒,还有血,一定是酒伤到胃了,唉!不能喝还要喝,他这是何苦呢?” 他的苦,不能对人说,只有我能懂,他心里已经够苦了,可是我还让他苦上加苦,好恨这样的自己,象个丧心病狂的妒妇。 我双手掇着长裙,往走廊拼命地跑去,我看到走廊的尽头,几个人架着顾城进了电梯,后面跟着夏雨荷和乐欣,“等等我!”我边跑边喊,可是跑了几步却被裙摆绊倒,这会我真是痛恨自己的短跑水平,就象顾城说的,我是那个跑一百米会摔三个跤的体育白痴。 等我跑到电梯口,电梯门早就关上了,我焦急地按着电梯的下键,然后,我的胳膊被人抓住,我转头看是凌浩。 他冷冷地问:“客人还没走呢,新娘的要到哪去?” “顾城出事了,我要去看看。”我说。 “有乐欣和妈他们跟着去医院,还轮不到你做嫂子的操这份心?”凌浩连拖带拽地把我拉回悬宫。 “你就一点不担心你弟弟吗?你这个冷血的家伙,放开你的手!”我冲他大吼。 “我冷血?呵,叫他做伴郎的不是我,是你啊,严子晴,没看出来,原来你竟是个狠毒的角色,你折磨他,当我看不出来吗?”凌浩冷笑着:“你知道吗,你这样做,折磨的不光是他,还有你自己,还有我,你根本就没忘掉他,你还爱着他,不是吗?可是你又不打算离开我,你这样身在曹营心在汉,简直快要把我给逼疯了,……。” 他愤怒地说不下去,猛地把我抱在怀里,有一颗眼泪跌落在我脸上,冰冷的。 湖面上的烟花终于散尽,悬宫里的客人也已经散尽,而我的眼眸里,只剩下落拓和孤寂。 一场隆重浪漫的婚礼,到最后,原来是,一场寂莫无比的婚礼。 第一百二十八章 原谅 顾城因为胃出血住进了医院,这是他第二次胃出血,我这才记起胃病是他的老毛病,而他每次病重住院都是让我给害的。我曾以为自己因为爱他而伤得体无完肤,其实他何尝不是因为爱我而伤得千疮百孔。 而我这个凶手,却连一眼都没去看他,不是不想去看他,而是没法去看他。婚礼后第二天,凌浩押着我坐上了去日本的飞机,开始为时一星期的蜜月旅行。 自从做了凌浩的女友,那些原本只能在地图上看看的地方,现在就象打个出租一样简单,这八年来,凌浩几乎带我周游了全世界。他会说很多国家的语言,他的意大利语说的特别好听,象风吹过树叶发出沙沙的声音。那是他最喜欢的国家,他说等他老了会住在佛罗伦萨,我想我大概也要象他那样过了。 日本对凌浩来说一点都不陌生,之前他已经来了很多次,他的日语说得也很好,走在街头上,没有人认为他是个外国人,到了东京,我们租了一辆丰田越野车,凌浩开着它带我自驾游,根本不需要导游,凌浩就是个非常棒的导游。 我们在东京购物,在富士山下仰望湛蓝的天空,在北海道的海岸线上游历,在小樽有幸看到了电影里纷飞的白雪,在天然的火山温泉里泡汤,……。每天满满的行程,让我暂时忘却了某个人,只有在夜深人静时,我躺在床上偶然想起了他,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胃好点没有,能不能吃饭了? 一星期后,我和凌浩从日本返回南京,我看到还躺在床上打点滴的顾城,只能在门外偷偷的望上两眼,只要凌浩在家,我就没法和顾城说上话。吃晚饭的时候,夏雨荷让梅姐把专为顾城做的稀饭送到他房里,我暗喜他可以吃东西了。夏雨荷告诉我,乐欣因为单位工作忙不好请假,三号就不得不回了杭州,两天前顾城止住了血从医院回到家里养病,妈妈在身边照顾自然是最好的,每天还有凌府御用的家庭医生崔医生来给顾城治疗。 第二天,吃完早饭,凌浩上班去了,快九点钟时崔医生给顾城挂水,夏雨荷坐上车去买菜,等崔医生走后,家里除了佣人,就剩下我和顾城。我悄悄推开他房间的门,他躺在床上好象睡着了,看着他苍白的脸、满是针孔、青紫的手,两行湿湿的泪顺着我的面颊不住地流下。 我的泪还是惊扰到他的梦,顾城突然睁开眼睛,看到了我,然后浅浅一笑,说:“见你昨天回来了,怎么样,在日本玩得还开心吧?” 他这么说,我忍不住哼哼唧唧地抽泣起来,“唉,我不是好好的吗,嫂子,”顾城从床柜上拿起一张纸巾递给我:“傻哭什么?”“都是我害的,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会变成这样?”我抓过纸巾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擦。 “呵呵,”顾城轻笑着:“如果这样能让你泄恨,血也不算白流了,这是我应得的惩罚,从头号到尾都是我对不起你,每次都辜负你,我知道你恨我。” “顾城!”我不喜欢他这样说,他这样说让我心更痛。 “我不指望你原谅我,只是我们不要再这样相互折磨了,因为你这样做,也是在伤害你自己,”顾城叹息着说:“还有哥哥,我听妈妈说,这八年里,哥哥从没和你吵过一次,更没打过你,可是自打我进了这个家,就象哥哥说的,没有了安宁的日子。我和你象两个冤家对头,不停地互相伤害,而这中间最无辜的是哥哥,他的心也一样在痛。” 我真搞不懂顾城为什么总是维护他的哥哥,凌浩已经接受了夏雨荷这个妈妈,但是至今在谈及顾城的时候,总是用“他”或“那个人”称呼顾城。我嗤笑一声,说:“你把他当哥哥,可他从没把你当弟弟,而且因为他,我成了你的嫂子,你难道就一点不怨恨他?” 顾城笑了笑,闭上眼,说:“你做哥哥女友的时候,他并不知道我是他弟弟,我怎么怨恨他,如果不是他这八年守护着你,不知道你能不能摆脱姚彬的纠缠,我应该谢谢哥哥才对。”他静默半响,才缓缓又说:“其实我早知道,在我们做恋人的时候,哥哥就已经认识了你,他还追求过你,可你还是一心一意的跟着没有前途的我,那时我真的很高兴,觉得自己是这世上最富有、最幸运的人。” 他的话,让我想起很久以前的某天,顾城曾对我说:“我虽然什么都没有,但是因为有你,我变成这世上最富有、最幸运的人。”原来,他早就知道他的哥哥喜欢我,在追求我。 “哥哥以前很花心,但是认识你以后,就断掉了交往的女友,再也没谈过其他的女人,他对你是真心实意的。他可以做到包容你的任性和固执,而我却做不到,我和你一样,也是个随性又固执的人,我们在一起,就象你的朋友说的,做一阵子情人可以,做一辈子夫妻并不适合,虽然曾经我们也尽力的想磨合,可是我们都是追求完美的人,没法做到让对方妥协自己,所以即使没有发生姚佳那件事,我们到最后还是会分开。你想想,我们做恋人只有半年不到,已经记不清和你明争暗斗了多少次。”顾城说完,睁开眼,静静地望了我一会,说:“说真的,那时我觉得很累,但又舍不得你,好几次想说分手,却说不出口。你还说一毕业就要和我结婚,我两手空空拿什么来结婚,这让我怎么办呢。我说不想要孩子,你却执意要和我有个孩子,非说能生出健康的孩子,可是谁能保证?上帝都保证不了。” 我知道那时他一直想要离开我,不是因为不爱我了,而是因为太爱我了,他总是没自信能给我幸福。 “上次没和你说的清楚,我对乐欣的感情,已经不是报恩,我真的越来越喜欢她,她就象海,可以包容我的一切,象火,能温暖我冰封的心,而你很难做得到。我们都是追求完美的人,希望自己的另一半既漂亮又善良,可是完美的并不一定适合自己。何况,这世上根本就没什么真正完美的东西。你可能觉得乐欣不够漂亮,但是两个人在一起,相不相配,如鱼饮水,冷暖自知,我和乐欣相处,真的很快乐很轻松。”我看到顾城在说这话的时候,脸上露出幸福的微笑。 突然间,我发现他嘴角总挂着的那丝忧郁,抹不掉的忧郁,不知在何时没有了。看来,他说的不假,他真的很满足现在的状况。 他说的话也不是没有道理,我无法想象,如果我们不顾一切地重新再在一起,是否就能和他长相厮守,光是他不要孩子这条,我就无法做到。顾城说他已经爱上乐欣,回头想想,这八年,我对凌浩怎么可能一点爱情没有,凌浩毕竟和穆涛不一样,我对他不光是喜欢也有怨恨,爱不就是这样吗?我低下头沉默不语。 “嫂子,试着原谅我,不要再怨恨我,”顾城向我伸出手,笑着说:“那天在ktv里,你不肯和我握手,我就知道你还恨着我,没有原谅我。” 他的笑容温柔真挚,让我没法去恨他,他坦诚的神情,我想他已经做到没有爱恨地面对我,但是我,一时还没法做到能象他那样。 顾城悬在半空中的手,好一会还是没有得到我的回应,他不得不撤回去,长长地叹口气说:“看来,还是不能原谅我。” 他重新闭上眼,把被子往上拉了拉:“对不起,说了太多话,有点累,我想睡了。” 顾城乌黑浓密的睫毛拖在眼睑下,偶尔抖动两下,过了一会,我听到他均匀的鼻息声,我知道这次他是真的睡着了,他居然可以做到在我的注视下睡着,可见他对我已经心无杂念,我突然感到怅然若失,也许是我太过执着了。 我呆呆地坐在床边傻看着他睡觉的样子,从来都觉他是我的学长,此刻,我突然有种奇怪的从未有的感觉,他好象我的弟弟,一种犹如妈妈对孩子的怜爱从心底莫名生出,我不禁伸手抚摸他的头发。我想,说不定我也可以象顾城那样,做到坦然地面对曾经的恋人,只把他看成自已的弟弟。 第一百二十九章 执手相忘 虽然我没有去握顾城再次伸出的手,但是我的心其实已经原谅了他。我开始努力试着只把他当成一个家人看待。每天,我会帮着夏雨荷去查看顾城挂的水什么时候该换瓶,把每顿的饭菜端到他的床头看着他吃完,给他念当天的报纸打发无聊的时光直至他睡着,然后轻轻地给他盖上被子、掖好被边。做这些事的时候,我体会到一种从未有过的幸福感,我不再埋怨上天,反而感谢上天,虽然我和顾城不能成为夫妻,但是仍能成为一家人,还可以天天看到他,照顾他。 我们有时聊到以前高中时的事,人一过三十,真的觉得自己开始老了,不光是眼角额头留下岁月轻擦的痕迹,人也变得好怀念年轻的过去。 “高中开学时,我第一次见到你,你猜我对你的印象是什么?”我说。 “嗯,楚留香,你不是说过的吗?”顾城说。 “那是后来,第一次看到你,我觉得你象从漫画书里走出来的王子。” “呵呵,不是象啊,我不就是王子吗?和摩西一样,从民间走进了王宫,现在想起来象是做了一场梦。” “你现在的脸皮真是厚,以前要我这样说你,你早脸红了。” “我有那么害羞吗?都不记得了。” “一开始,我看你在校园里走,走不出十米,就有人跟你打招呼,我以为,你是个很受欢迎的人。” “你以为?那结果就是相反的了。” “后来,才知道那不是因为你的人缘,而是因为你是顾城,不管是市,省,还是全国,每次美术比赛,你都能拿第一,是因为你的名气,他们都认识你,才和你打招呼,再后来发现都是人家主动向你打招呼,而你经常不回应,所以同学们都说你自恃才高,傲慢不理人。” “实际上我很烦的,走到哪都有人认识,我想安静的一个人走走,也很难做到,有时脑子里在想些事情,根本没注意到有没有人和我打招呼,我也无所谓他们怎么想我,随他们怎么说好了。” “你知道你在学校帅男榜上的排名吗?” “是第一吗?” “真臭美!根本就没上榜!” “嗯?不会吧,我有这么逊?你还说我是你见过最漂亮的男生?” “因为你的长相颇受争议。” “什么意思?” “很多女生说你长得比女人还漂亮,结果你的入选资格被pass掉了。” “我真的不喜欢别人这么说,倒底我哪儿长得娘,总被你们这样的说。” “眼睛,你有一双顾盼神飞、水光潋滟的桃花眼,太妩媚了,让女生都羡慕嫉妒的眼睛;你的皮肤,白皙细腻得根本就不是男生该有的皮肤;嘴唇,象施了胭脂,闪着珍珠般的光泽;……。” “别再说了,”顾城打断了我的话,他不服气的摸摸脸,辩称:“我自觉得很man啊,我的鼻子,应该称得上是男生的标准鼻形吧,我脸部的线条梭角分明,女人能长成这样脸的吗?尤其是我的喉节,这是让我最满意的,你不觉得很性感吗?哈哈。” “你胸口上的那道伤疤,倒底长成什么样子?” “嗯?为什么突然问这个?” “乐欣,她说你的那道伤疤很性感。” “……,呵,她这样说?不过一个旧伤疤罢了。” “可以让我看一眼吗?” “没什么好看。” “你不要胡思乱想,我只是想看看它长好了没有,” “还是别看,这样,万一让人看到会误会的。” “这里又没别人,谁来误会,一个伤疤,又不是什么不能看的地方!有什么可误会的,再说了,嘿嘿,其实你什么地方我没看过。” “老天,我真受不了你,有时你简直不可理喻。” “我今天非看不可!再不给我看,我就自已动手了!” “不要!你一定要看?” “你应该清楚我的好奇心一起,不达目的不死心!” “唉!那就只能看一眼,就一眼哦!” “得了,别象个大姑娘似的,扭扭捏捏。” 顾城低下头解开睡衣的前襟,露出半边的左胸,终于我看到那道一直让我记挂着的伤疤。 “它象个月牙。”说完,我的眼前飘起一层水雾,那道伤疤很和顾城的气质,难怪乐欣会那么说。 “你的话,让我想起钩弋夫人,”顾城淡淡笑了笑说:“只是,这样的装饰不是我想要的,它差点要了我的命。” “顾城,如果那天你没走,不知道我们现在会是什么样子?你知道吗,你走了整整四年,我的病才好。” “对不起,我总是辜负你。”顾城仰起头,长长地叹口气说:“听过仓央嘉措的那首诗吗?说的好象我们。第一最好不相见,……” “如此便可不相恋。”我接着他的上句,说出了下句。 “第二最好不相知,”“如此便可不相思。” “第三最好不相伴,”“如此便可不相欠。” “第四最好不相惜,”“如此便可不相忆。” “第五最好不相爱,”“如此便可不相弃。” “第六最好不相对,”“如此便可不相会。” “第七最好不相误,”“如此便可不相负。” “第八最好不相许,”“如此便可不相续。” “第九最好不相依,”“如此便可不相偎。” “第十最好不相遇,”“如此便可不相聚。” “但曾相见便相知,”“相见何如不见时。” “安得与君相诀绝,”“免教生死作相思。” 顾城说上句,我说出下句,彼此相视着,微笑着,配合得天衣无缝。“嫂子,原谅我吧,让过去成为一段美好的回忆。”顾城再次向我伸出手,他的眼神期盼着我的回应。 谁能相信这样凄婉绵长的情诗,竟出于藏传佛教格鲁派的宗教领袖六世达赖喇嘛之手,仓央嘉措,他摇着经筒,心里却思念着他的卓玛,两个相知相爱的灵魂不能相守,只能远远地相忘。而他相比我们,还算幸运的,他可以和卓玛远远的相忘,而我们天天面对着,要做到相忘,真的很难,但是,我想,我们就快要做到了。 我木木地望着他,我早就原谅了他,只是还没办法做到忘记他,忘记过去。曾经那么深爱过的一个人,叫我怎么说忘就忘,我想快要做到,可是现在还没做到。 但我不想再让他的手孤零零地悬在半空中,我终于伸出手,握住他手的那一刻,我看到顾城在开心的笑,那笑容让我想起高中时的他,那个稚气未脱、温柔羞涩的大男孩。 第一百三十章 猜忌 记得很久很久以前的一个下午,我终于握住了顾城的手,现在,握住的还是一样的手,但是,心情却有着天壤之别。这样的握手言和,意味着,他和我,以后叔嫂殊途,从此萧郎是路人。 看着顾城一天天好起来,面色越来越红润,我从心里感到宽慰和高兴。 今天傍晚崔医生走时,说顾城不用再挂水,也不必只吃流质食物,可以和我们一样正常的吃饭,只要保持休息,每天按时吃药,再静养半个月,就完全康复了。 晚上,夏雨荷特地多烧了几个菜,那都是顾城爱吃的菜,红烧桂鱼、油焖茭白、红菱烩藕丝,顾城绝对是个地道的江南水乡人,只要是水里生的东西,都是他的最爱。 大家说说笑笑,其乐融融的样子,我突然发现原来夏雨荷烧出的菜,也可以吃出幸福的味道,其实不是她烧的菜与以往有什么不同,而是因为吃菜的人心情变了,心中的郁结终于被解开。 晚饭快结束时,一直沉默不语的凌浩,放下手中的碗,对全家人说:“我在星湖酒店订了间豪华套房,条件就和家里一样,离家也近,妈妈来回照顾很方便。” 我们顿时愣住了,凌浩他在说什么呀?他打算住酒店不回家了吗?夏雨荷呐闷地问:“浩浩,家里不好吗?你干嘛要住酒店?” “不是我住,是给顾城住。”凌浩淡淡地说。 “什么?”夏雨荷吃惊地失声叫出声:“浩浩,你说什么?”。 沈清宇不高兴地把碗垛在桌上:“凌浩,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顾城是你弟弟,我们是一家人,一家人当然要住在一起,你让他住酒店?这象话吗?” 凌浩从鼻孔里哼了一声,说:“小叔子天天和大嫂好象有说不完的话,他这样子就象话了?也不知道避嫌?” 我心里明白,自打顾城进了这个家门,凌浩就没有看他顺眼的时候,总是在怀疑我们会背着他藕断丝连,甚至勾搭成奸。从日本回来后的这些天,他不时在我耳边警告我,让我少到那个人的房间去,我没搭理他。没想到现在,他终于忍不住,居然跳出来要赶顾城出门。 凌浩明着说的是他弟弟,暗着也是在讲我,我腾得就站起身,盯视着凌浩:“我们怎么了?连话都不能说了?你说清楚,我们要避什么嫌?” “切,你们要避什么嫌,你们心里最清楚,不要以为别人不知道。”凌浩狠狠地望着我。 “我不清楚,你既然知道,就告诉我啊,你说呀,看看你说的嫌是什么?”我同样狠狠地回视向他。 “严子晴,你不要给脸不要脸,当着爸妈的面,我都说不出口!” “真是多谢了,你这样怀疑我,还说是给我脸,今天就当着爸妈的面,你说说清楚,我倒底怎么不要脸了?” “你非要我说?” “你说啊?我等着听呢?” “好,那我说了。哼,他在你面前脱衣服,你直勾勾地盯着他的胸看!我说的没错吧。他握住你的手,你们你一句,我一句的对情诗,我说的没错吧。你还摸他的头发和脸,我说的没错吧!还有……” 凌浩说的是没错,可是那些本来并非暖昧的事,从他嘴里说出来,怎么就变得龌龊不堪?我整个人傻在当场,我和顾城说了什么,做了什么,凌浩他竟然知道得一清二楚,可是,房间里明明没有别人,房门虽然是开着的,但是走廊里我确定没有人。 突然我觉得凌浩好可怕,他能够遁形,变成空气,我和顾城身边的空气,哪里都有他的眼睛,我终于体会到凌少爷的无所不能,他就象如来佛祖,我们怎么也逃不出他的手掌心。 “你,你,你怎么会知道?”我颤抖着嘴唇,打断了他没说完的“无耻”之事。 “呵呵,这个不用你知道,你只需要在爸妈面前,承认我说的是事实,就行了。”凌浩仰着下巴,斜视着我。 “顾城,浩浩说的这些是真的吗?你们……?”夏雨荷显然也开始在怀疑我们的“不轨”。 我看到顾城受伤的眼神,他好不容易恢复的脸色现在变得一团死灰,“是我不好,总在嫂子面前提以前的事,我还是做不到把子晴当成嫂子,但是嫂子早就把我当成弟弟,就象照顾弟弟一样的照顾我,完全没有你们想的那种意思,”顾城低下头说:“是我在困扰嫂子,哥哥说的没错,我不应该住在家里。” “顾城?”我眼前雾气弥漫,他这样说无非是想在公婆面前挽回我的脸面和尊严,因为这些看似“不轨”的事,真的没法和他们解释清楚,没有亲身经历过的人是永远不懂的。顾城这样说,就等于承认是他在勾引嫂子。 “你是说,你还爱着子晴。”沈清宇吃惊地望着顾城。 “是的。只可惜,嫂子已经不爱我了。”顾城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你?你怎么可以喜欢嫂子,你这样做怎么对得起你哥哥,唉!……”沈清宇已经说不下去,夏雨荷只剩干着急也没办法,顾城的话,让他们再没理由挽留顾城继续住在家里。 “谢谢哥的好意,住酒店就不用了,我的病已经好了,明天我就回杭州。”顾城说完,站起身,独自离开餐厅。 我看到凌浩脸上露出得意的微笑,他终于做成了他一直想做的事,成功地赶走他的弟弟,在他心里,顾城从来就不是他的弟弟,而是夕日的情敌,是他的眼中钉、肉中刺。我讨厌那样的笑,讨厌那样的凌浩,我不会让他再得意地笑下去。 “变态!”我愤怒地对凌浩大吼:“我现在才看清你有多可怕,顾城是你弟弟,不是你的犯人啊,用不着二十四小时地监视他吧,你这个疯子!” “呵呵,我是疯子,你呢,就是个傻子,我真搞不懂,你说你讨厌滥情的人,可他明明就是个滥情的人,你为什么到现在还喜欢他,你忘了他曾经伤你有多深,他不但伤了你,更害死了姚佳,他竟然不知道悔改,已经有了未婚妻,却还和你勾勾搭搭,严子晴,你怎么就是执迷不悟呢?”凌浩冷笑着也冲我大吼。 我抬起头,直视着凌浩,脸上带着微笑:“没错,我是喜欢他,我喜欢他不是一天两天了,从十六岁开始,我就喜欢上他,直到现在,我还是喜欢他。事实上不是他在困扰我,而是我在困扰他,你不是一直在窥视着我们吗?应该看得出是谁在困扰谁吧?” 顾城的好意,我心领了,我不要他为我背负勾引嫂子的恶名,他的名声本来就已经不好。 凌浩向我一步步走过来,他的眼神象只受伤的野兽,周围的空气变得凝固压抑,但我没有丝毫退却,只等待那只发狂的野兽怎样地撕碎我。 他一把拉住我的头发,把我往卫生间里拖,我听见沈清宇和夏雨荷的惊呼,但是他们没有来阻止,我心中暗笑,还是和上次一样。 这次我没有挣扎,也没有叫喊,任他把我拖到浴缸里,“让我帮你清醒清醒!”凌浩一边愤怒地说,一边猛地打开花洒。 冰冷的水立刻溅得我满身,每一滴水珠都象针一样的凛冽逼人,我浑身打着颤栗,却闭上眼一声不吭,脸上只有微笑,没人能懂的微笑。 “我要和你离婚。”我平静地说。 “你说什么?”花洒停在他手里,水顺着他的袖口向下流淌,浸湿了他的衣衫。 “我要和你离婚。”我又说了一遍,仍是平静的语气。 “好啊,严子晴,你终于说出口了,”凌浩狠狠地把花洒摔在地上,冷笑着说:“呵呵,这世上等着做凌太太的人可以从这里一直排到天安门,你以为你是谁?在我之前,就被两个男人睡过,水性杨花的女人。我真是瞎了眼,白白把八年时光耗费在你身上。那个人不是要回杭州吗?有种你也跟着去好了!” “你以为我不敢吗?好,我就跟他回杭州,你等着我和你离婚的律师信吧!”我倔强地逼视着他。 凌浩点点头,忿忿说:“你滚,去了就别回来,我再也不想见到你,不知羞耻的女人!” 他抓着我的手松开了,然后他头也不回的转身离开,我呆呆地坐在浴缸里,脑子里一片混乱,刚才发生的一切,太快了,根本来不及思考,之前我已经接受现实,准备安份地做一辈子大少奶奶,可是再睁眼,发现人竟站在悬崖边。这一头有路,却是凌浩对我桎梏一般的爱,那一头脚下空空,是我对顾城无望的爱。 “大少奶奶,你没事吧?”芸姐走进来小心翼翼地问。 我紧咬着嘴唇,轻轻地摇头,在她的搀扶下爬出了浴缸,颤抖地走上楼梯,在卧室门口,我看到顾城房间的门紧紧地关闭着,我暗笑,你关着门有什么用,有人照样把你看得一清二楚。 房间里,凌浩不在,芸姐告诉我,刚才凌少爷一个人开车出去,后来听尾随在他车后的保镖说,他去了东恒集团总部顶层他的办公室,我想他一定是到那睡了,果然他不想再见到我。 “打算不要我了吗?”这样一想,心房顿时空荡荡的,我苦笑,望着漆黑的窗外,自言自语:“严子晴,没想到你会有这么一天,他们兄弟俩都不要我了!” 第一百三十一章 并非私奔 金色的阳光透过窗子玻璃投射到床前的地板上,看上去很温暖的样子,但是已经温暖不了我冰冷的心,最后环视了一下这个房间,曾经以为是童话里王子公主住的宫殿,现在却成了桎梏的囚笼,我实在没法忍受凌浩令人发指的猜忌,他的嫉妒心让他变得几近疯狂。我换好衣服,拖着行李箱出了房门,走下楼梯。 大厅里,顾城在和他的妈妈告别,我看到夏雨荷低下头在抹眼睛,顾城搂住了这个娇小的女人,在她额头上深深地亲吻,然后笑着说:“妈,我们很快就会又见面了,春节我和乐欣不就回来了吗?记得年夜饭可一定要留给我来烧啊!” 夏雨荷依依不舍地说:“你的病还没好全,妈实在不放心,每天要记得按时按量吃药,………” 他们只顾着说话,根本就没注意到我拖着行李箱从他们的身边走过。门外,停着夏雨荷专乘的奔驰轿车,它马上将送顾城回返杭州。开车的周师傅,正打开后备厢,让梅姐和芸姐把顾城的行李放进去,没曾想,我走上前把自己的行李放了进去,他们惊讶地望着我,还没等他们回过神来,我已经打开车门,坐在后排的座位上。 凌浩,你不是要我和“那个人”回杭州吗?好,我成全你,我就和他一起回杭州,你以为我不敢吗?你说我是个水性杨花的女人,那我就做个水性杨花的女人给你看看,你说我和小叔子勾搭,那我就勾搭给你看看! 我外表平静地坐着,内心的怨气在胸口里乱冲乱撞。周师傅坐进司机位,回头看着我问:“大少奶奶,您是要回娘家吗?要我顺便送您一下,是吧?” “不,我不回娘家,我打算去西湖转转!”我轻描淡写地回答。 “……?”周师傅愣在那里,说不出话。 我身边的车门被打开,顾城一边向妈妈挥手再见,一边身子往里坐,他没看到车里还坐着一个我,差点就坐到我身上,我赶紧往右边的座位上挪。 等他坐下来,才发现旁边有人,而那个人竟然是我,顾城吃惊地望着我,而我则对他轻轻露齿一笑。 “二少爷,你们是要一起去杭州吗?”周师傅在问。 “嗯?”顾城看着我的眼睛,似乎想看穿我的内心。 “二少爷,现在就走吗?”周师傅又问。 顾城摇了摇头,叹口气,对前面说:“开车吧!” 我们各自望向窗外,一路上谁都没有说话。车子出了市区,驶上机场高速,顾城突然笑了一下,说:“嫂子,不管你怎么和哥斗气,到最后,你还是离不开哥,因为只有哥哥才能填补你的空虚。”我讨厌他这么说,好象我少了他们哥俩,就活不下去似的。“我一个人照样可以过得很好。”我倔强地说。 “算了吧,别口饰心非了,你一个人根本就过不了半个月,这点,我知道,穆涛也知道,我想哥也知道。”顾城转头望向我。 穆涛?我已经遗忘了很久的人,想起他来,我就愧疚。“他还对你说了些什么?”我问。 “他说,他在机场跟你说再见时,你象个迷途的孩子,眼睛里全是对孤单的恐惧,”顾城淡淡一笑:“这让我想起在香樟树下,你的眼神,现在,我又看到了这种眼神。” “你的哥哥,他是个疯子,我不会和疯子过完下半辈子,我已经决定和他离婚。”我躲开他的视线,转头望向窗外。 “那是哥哥太爱你了,其实,他的嫉妒心和你很象,你可能自己体会不到,前阵子,你也象个疯子。”顾城说。 他说的没错,因为他和乐欣在一起快乐的样子,让我备受煎熬,令我象个丧心病狂的妒妇,才会那样地折磨他。 “你一口一声哥,可是他从来就没喊过你一声弟弟,连偷窥这种事,他都对你做得出来,你还要为他说话?”我真是搞不懂,他为什么还维护着他的哥哥。 顾城笑了笑,说:“今天早上,我和哥哥交了心,对他说了很多话,我想我和哥之间的误会应该讲清楚了。我们是双胞兄弟,一起在娘肚子里长大,应该比别的亲兄弟感情更深才对,不是吗?我听爸说,哥哥曾讲,如果我活着,他一定会很疼爱我。听到他说这样的话,就已经足够了。” 他们兄弟俩能坐在一起,心平气和的长谈,让我简直不敢相信,自打顾城进到这个家,凌浩根本就不理会顾城,我没见他们说过什么话,如果说有,那就是看他们兄弟俩吵架。 “你们谈过心了?”我半信半疑。 “嗯,应该算是吧!我想,哥以后不会再因为我,和你吵架了,嫂子,再给哥一个机会,别动不动就说离婚,我还等着做叔叔呢,还有你那任性的臭脾气,就不能收敛点,你以前又不是做不到,就不能委屈自己一点。”顾城说。 我知道,顾城说的是我们做恋人的那半年,我给他硬是磨得没了梭角,他是要我对凌浩,也能做到象对他一样。 “大少奶奶,我是个外人,本来不该插这个嘴,不过,我还是忍不住想说,大少爷真的很爱很爱你,这次你到杭州,大少爷知不知道啊?”开车的周师傅突然开口说话。 我沉默无语。顾城笑着对周师傅说:“嫂子到哪里,哥哥哪有不知道的。周叔,中午,我在杭州请你们吃饭,我知道有一家饭店做的西湖醋鱼绝对正宗,吃完饭,你们再回南京。” 顾城说这话,我一听就明白他的意思,他这是赶我回南京,不让我在杭州停留过夜,以免他的哥哥又要胡思乱想。 “二少爷,我和您认识的时间不长,但我觉得您是个好人,可公司里的人都说您不好,”周师傅摇摇头说:“他们说您是来分大少爷财产和争回大少奶奶的,我看您今天说的这些话,哪有半点这个意思。” 他们?公司里的人?我想是姚叔的人吧!姚彬一直掂记着要顾城的命,那是他永远放不下的仇恨,只是碍于凌少爷的情面,现在顾城成了凌浩的弟弟,他就更加大仇难报了,他一定不遗余力地搬弄凌浩与顾城兄弟俩之间的是非。 顾城脸上只是淡淡的微笑,他眼睛望向窗外,没有做任何的解释。 我也望向窗外,车子刚刚开过翠屏山服务区,驶上一座桥,桥下一面湖水置于阳光的照射中,水波潋滟,泛着晶莹的光,好象此刻顾城那对如水般清澈的眼眸。 第一百三十二章 别离如梦 有一辆轿车和我们的车擦肩而过,超到我们的前面,突然它尾部的刹车灯猛然打亮,周师傅急忙踩刹车,但已经来不及,眼看就要撞上,周师傅向右急打方向,我们的车头碰了一下那辆车子的尾部,车身立即失去了控制,整个横了过来,车身随着惯性还再往前冲。周师傅不愧是开了二十多年的老驾驶,在高速上遇上这样的突发事件,换了别人,不是和那辆车撞成一团,就是要撞到路边的护栏上。 看着车子渐渐停下,我们悬着的心正要放下,然而身后,一辆重型卡车正向我们急驶而来,它发出尖锐刺耳的喇叭声,绝对是令人魂飞魄散的死亡之音。 顾城一把将我拉进怀里,用他的身体包围住我,耳边是越来越近的死亡之音,我却看到他的神情越来越淡定,这让我想起很久很久以前的一个下午,他也是这样的把我拥在怀里,也是这样的淡定神情。 “呯”的一声巨响,整个车子在剧烈的颤抖,碎玻璃在我们身边乱舞,我把脸紧紧地贴在顾城胸前,我们四目对视着,脸上没有恐惧,只有微笑,那是只有我们才懂,别人都明白不了的微笑。能和喜欢的人相拥地死在一起,这不是谁都可以得到的幸福。 又是“呯”的一声巨响,突然有失重的感觉,眼前所有的一切都在旋转,我看到湖水向我们扑了过来,车身重重的撞进湖面,撞出一个深深的大洞,那个洞正在吞噬着我们,这样的撞击,让我几近晕厥,我的眼前一下变得漆黑。 “……,子晴,子晴,子晴!”顾城的声音一开始很遥远,刹那间又近在耳畔,我已经很久没听他这样的喊我,喜悦从我的心底飘起,我奋力地睁开双眼,看到他正担心地看着我。 “你受伤了没有?”顾城问。我说:“还好。” 冰凉的水在车里迅速蔓延,很快从脚踝就升到脖颈。 “二少爷,我把前面的挡风玻璃敲破,从这里逃出去,你们屏住呼吸。”周师傅大声喊,然后我听到玻璃碎裂的声音,水立刻疯涌而入,淹没了我们的头顶。 周师傅转头向我们挥手,示意我们赶紧从后座往前座挪,直到这时我才发现,我的双脚根本动不了,它被变形的座位卡住了。顾城拉着我的手往前挪,却见我一动不动,他睁大眼睛看着我,我用手指指脚下,然后摇了摇头。 顾城埋下身子查看我的脚下,才知道我的双脚被卡住了,他用力地扯着座位,周师傅也赶过来帮忙,座位松动了一下,我的一只脚从里面解脱出来,但是另一脚还是牢牢地困在座位下。 因为灌满了水,车身开始迅速下沉,眼前的光线越来越暗,周师傅的脸弊得发白,顾城推开他,手往上指,示意他先上去,周师傅不再坚持,转身离开我们,向上游去。 顾城甩掉西装、扯松领带,拼命用力试图扒开座位,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周围的世界越来越黑,终于漆黑一片。 我已经撑不住了,顾城应该也快撑不住了吧。唉,我逃不掉,也许是老天对我灵魂不贞洁的惩罚,而顾城完全可以走的,我不要他为我白费力气,错过逃生的机会。我用尽最后的气力,把他往外推。我看不到他,只能感觉到他,我能感觉到他的愤怒,我的手被他狠狠地甩开,困着我的座位也在猛烈地摇晃,这家伙肯定是使出所有的力气在为我作拼死一搏吧。 顾城,这个冷漠的学长,只有在这种时候,我才能看清他那颗柔软的心,我不后悔此生爱上他,哪怕他背叛过我,无数次辜负过我,知道他能为我这样,我也死而无憾。 脚下突然一松,另一只脚竟然能动了,我终于离开座位,顾城的手紧紧握住我的手,我们摸着黑一起往车外挪动。 看不见周围,我想这应该是在深深的湖底,顾城拉着我向上游去,眼前开始有了光,而且越来越亮,但是我再也撑不住,我的嘴一张,立刻呛到了水,那种痛苦让我品尝到快死的滋味,我闭上了眼,身子开始向下沉去。 一张柔软的唇贴在我的唇上,我的喉间流进着一缕一缕温热甜香的风,我终于缓过气,睁开眼睛,我看到顾城微笑的脸,他长长飘逸的黑发在水中摇曳,我紧紧地抱住他,他也紧紧地抱住我,那一刻,我们忘了我们的叔嫂关系,好象又回到了八年前那对相爱的恋人,两个人再无顾忌地吻着对方。 头顶上方晃动的蓝天白云几乎伸手可碰,顾城用力地把我往上一举,我的头终于探出水面,我大口大口贪婪地呼吸着新鲜空气,我看到周师傅向我游过来,我高兴地对他挥手,真是幸运,遇上这样的车祸,居然还能逃脱死神的追捕。 但是,我转头发现湖面上没有顾城的影子,一种不祥的预感遍步全身,这令我想起常做的那个梦。我把身体埋进水里,张开双臂,奋力的向下游,我找到了顾城,他就在我的不远处,对着我露出他一惯的微笑,干净清澈的温柔笑容,在他嘴边的水域弥漫着一大片鲜红的液体,然后他轻轻地闭上眼,整个人迅速地向黑暗里跌落。 我拼命地往他那边游去,想拉住他的手,有一刻我好象已经碰到了他的指尖,然而就差那么一点,我却怎么也抓不到他的手。他很快就消失在黑暗里,去了一个我看不到的地方,我四处的找寻他,可是任我怎么回头,再也找不到他。 背后有人将我抱住,我回头看到是周师傅,他正在用力地把我往湖面上拽,而我却拼命地往湖面下游,但我终究敌不过他的力量,最后还是被他拖上了岸,他刚一放手,我就跌跌爬爬地往回走,往水里走,周师傅又赶上来扑倒我,他已经精疲力竭,不停地喘气,哽咽着说:“大少奶奶,你不要这样,你这样做也救不了二少爷,反而辜负了他,你要好好活下去才是对得起他啊。” 我瘫倒在沙地上,平静的湖面,依然水波潋滟,一只白色的水鸟飞过湖面,消逝在秋水与长天相交之际,它什么痕迹也没有留下。望着湖面的我泪流满面,我知道,这次他是真的离开我了,而且是永远永远的离开我了。 那个梦,我曾经以为是我沉溺在对他的思念中,难以自拔所以才会做的梦,现在终于明白,冥冥中,那个梦早就预示了我们的结局,曾经每次梦醒时,我都在怨恨他,怨恨他冷漠的离开我,没想到,我虽然梦到了结局,却没有梦到他离开我的真正原因。 我的眼前只剩黑暗,鲜血顺着紧咬的嘴唇向下滴落。 第一百三十三章 迟到的礼物 一个小时后,沈清宇和夏雨荷也来了,我们等待在河岸边,直到傍晚,顾城才被救援人员找到,看到船板上躺着一动不动、面如纸色的他,夏雨荷当场就晕倒在地,我面无表情地跪在顾城身边,握住他冰冷的双手,那两只修长好看的手,布满道道血口,已经被湖水泡得发白,我知道,那是他为了救我,拼命地拉扯座位,而被变形的座位零件割伤的。 “顾城,你知道吗,我再也没法忘掉你了。”我的声音轻轻的、柔柔的,似是怕惊碎了他如烟的美梦。 事后法医鉴定,顾城在溺水前,已经受了很重的内伤。而我除了几处擦伤,几乎完好无损,他把我保护在怀里,一个人承受了所有的撞击,却象个没事人似的问我有没有受伤,为了救我,他错过了逃生的机会,耗尽了最后的力气。 他曾说是他是大海的孩子,现在他的魂魄应该随着流水,回归到了大海。他是个沉默如海的人,而他的深情也如海一样深。 晚上十点多,乐欣和他的父亲乐松年赶到了凌府,我听到对面房间里,传出她嘶心裂肺的哭喊声,我不敢去看她,因为我对不起她,是我亲手摧毁了她的幸福。 凌浩对这一切毫不理睬,完全无动于衷,他自顾自地坐在床旁的沙发上看着电视,若无其事地抽着烟,我再也无法忍受他的冷血,我上前关掉电视,愤怒地对他大吼:“你弟弟死了,他死了,你居然还有心情看电视?” “呵呵,”他在黑暗中冷笑:“我的弟弟早就死了,他生下来的时候就已经死了。” 我明白他的意思,他到现在还是不能接受顾城这个弟弟。 “严子晴,你不是要和那个人私奔的吗,还回来干什么,哈哈,现在没指望了,又回来找我填补你的空虚吧!”凌浩冷笑着说。 “私奔?呵呵,”我也冷笑着:“我还以为你会改变,你们早上倒底谈了什么心?顾城说你不会再怀疑我们,他还要我和你好好过下去,切,你根本就没有任何改变,还是不相信我和他之间是清白的。” “我们?我和谁谈心?”凌浩皱了一下眉。 “还有谁,顾城啊,他说和你交了心,看来只是他把心交给了你,而你的还自私地呆在原来的地方。”我气愤地说。 “切,根本不明白你在说什么,一定是他又在骗你,我们什么时候谈了心,你忘了,昨晚我在公司,根本就没回来,我们怎么可能谈心,他的谎话编的也太假了,你居然看不出来?”凌浩嘴角边挂着不屑的笑。 是啊,凌浩从昨晚一直到上午我们离开的时候,确实没见他回来过,顾城说和哥哥谈了心,他们怎么谈的心呢。很奇怪啊,难道说是顾城是为了安慰我,而对我说的假话,可是,看顾城的样子,不象是在说假话,倒底是谁在说假话? 半响,我喃喃低声说:“我相信顾城,他不会说假话。”然后,我听到凌浩的狂笑,他笑着笑着,有泪从他的眼眶中淌落。 顾城死后的第七天,他的骨灰被葬在同里沈家的家族墓地里,因为他生前不愿改姓,所以沈清宇尊重了他儿子的意愿,没有让他改姓,墓碑上的名字仍然刻的是顾城。那天,天空灰蒙蒙的,阳光惨淡,上午十点却象晚上六点一样昏暗,还有些阴郁的寒冷。凌浩没有来同里参加顾城的葬礼,从顾城死的那天开始,直到骨灰被埋进墓穴里,他始终没来看一眼他的弟弟,我知道他还是不能接受他的弟弟,他一直觉得顾城进这个家门,是来报复他,计划着夺走他的妻子,分走他一半的财产。 下午,我接到了来自杭州一家律师事务所的电话,有个姓韩的律师,自称是顾城的委托律师,他告诉我,顾城在他那里立了一份遗瞩,说顾城有遗产赠予我,要我明天上午十点赶到事务所。乐松年和乐欣也和我一样接到同样的电话,我很奇怪,沈清宇和夏雨荷,顾城的父母为什么没有接到这样的电话,而我算是顾城什么人呢,却接到这样的电话,他倒底有什么东西要赠给我呢,我曾做了他半年的恋人,即使在那期间,他也从来没送过我东西,为此我向他抱怨过,他还笑话我庸俗。 那天十点前,我和乐松年父女赶到了那家事务所,小会议室里除了韩律师,还坐着一个五十多岁、身材矮胖、面容有点猥琐的男人。 韩律师打开文件夹,开始念顾城的遗瞩。 第一条,顾城说,如果他意外身故的话,很抱歉没法完成恩师交给他的任务,那份还未整理完成的有关现代工笔画的绘画技巧和方法的手稿还在桌上放着,请恩师原谅他,不能和恩师一起合作完成那本书。 乐松年听完,掉了眼泪。 第二条,顾城说,如果他意外身故的话,请把他名下位于杭州萧山区钱塘江畔的那套公寓,赠予乐欣,请乐欣原谅他,送给她的是还欠着银行五十万的房子。 乐欣听完,泣不成声。 第三条,顾城说,如果他意外身故的话,请把他的积蓄,约九万多元的存款,赠予他敬爱的父亲顾春霖,请父亲原谅他这个薄情的儿子,他说这点钱根本无法报答父亲对他的养育之恩,但他不知道还能怎样来求得父亲的原谅。 顾春霖听完,泪流满面,哽咽地说:“傻儿子,爸爸早就原谅了你,一直在等你回家,可是你就是固执着不肯回来。” 我这才知道那个陌生男人,他是顾城的养父,顾城说的没错,顾春霖的模样一点都不象是顾城的父亲,后来我知道顾春霖是个小学美术教师。 第四条,顾城说,如果他意外身故的话,请把他生前的所有画作赠予严子晴,请严子晴原谅他这份迟到的礼物,原谅他无法实现对她许诺的海誓山盟。 桌边坐着的所有人都在吃惊地望着我,他赠予我的东西,连我自已也感到吃惊,我突然想起很久以前,顾城曾对我说:“从现在起,我会把我的全部色彩都给你。” 这确实是份迟到的礼物,但是却是让我承受不起的厚礼,我没有资格接受他的这份礼物,只有乐欣才配接受,她是顾城的眼睛,是她帮顾城找回了色彩,而我什么也没为顾城做过,最后还要了顾城的命。 我站起身问韩律师:“这份遗瞩是什么时候立的?” “是今天的四月底。”韩律师说。 我明白了,那是顾城来南京办画展前立下的遗瞩,他一定是想到,来南京可能会遭到姚彬的报复,他原本就是抱着必死之心来的。 “这份遗瞩是无效的,因为在今年的九月,顾城和乐欣领了结婚证,他们是合法夫妻,妻子有权拥有丈夫的财产,我是无权接受顾城遗产的。”我流着眼泪,平静地说。 韩律师睁大眼睛,说:“顾城已经结婚了吗?那么,这份遗瞩确实有待重新认定。” “不,”乐欣站起身,眼神坚定地说:“不用重新认定,我尊重他的愿望,就这样办吧!” “乐欣?”我愧疚地望着她,说:“我对不起你,我不配接受他这样的厚礼。” 乐欣脸上露出一丝勉强的微笑:“这不是配不配的问题,这是顾城希望去做的事,我现在才知道,你就是送他那个戒指的人。子晴姐,我以为他去掉那个戒指是为了和我结婚,原来并不是这样,他是为了你,才取下那个戒指的。虽然知道他心里真正爱的人不是我,但是我不后悔爱上他,和他相处的八年,是我最幸福快乐的八年。” “不,不是这样,乐欣,顾城对我说,他已经爱上了你,他对我只是叔嫂的关系,我们之间真的没什么了。”我说。 “他这样说的吗,虽然是假话,但是我听了还是很高兴,子晴姐,不要再自欺欺人了,”乐欣说:“我现在明白了他为什么会送你百子图,因为那是给你的,所以他才会破例送出他的画作,直到那时,他还是没有忘记你,又怎么会爱上我呢,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你,你看不出来吗?” 我沉默无语,也许顾城说的他已经爱上乐欣,真的是假话,我想起在湖里,顾城和我紧紧相拥着,两个人毫无顾忌的亲吻着对方,他当时的眼神,确实不是他平常对我的眼神,人只有到快死的那刻,才不会再隐藏他的真实。 我走上前抱住乐欣,泪如雨下,乐欣又哭了,两个女人为了同一个重情重义的男人而痛哭流涕。 最后,我们都在遗瞩上签了字,但我还是无法接受顾城的厚礼,我委托乐松年,将顾城的画作赠予各地的美术馆,这样,可以让更多的人看到他的画作,看到什么叫做充满感情的色彩。 从杭州回来后,我没有回凌府,直接回到自己家,第二天,我委托律师,向凌浩提出离婚,经历了这些事,我不可能和凌浩继续过下去了,我不再害怕孤单,因为我心房不会有空洞,它装满了顾城对我深如大海般的爱,所以不需要别人来填补。 第一百三十四章 背叛的真相 十一月底,距离顾城去世快有一个月,这天早晨我接到凌浩的电话,他让我到东恒集团总部他的办公室来一趟,谈有关签署离婚协议的事。 走进凌浩的办公室,看到他正站在窗前,见我来了,他仍然望着窗外说:“离婚协议,我已经签了字,就放在桌上,你看看有没有问题。” 我拿起桌上的协议书,在财产那栏里写着他的一半财产,我笑了笑说:“你能给我自由,我就很感激你了,我不要你的财产,我只想拿走那幅顾城送给我们的百子图。” “那是我愿意给你的财产,拿不拿走也随你的意愿。至于百子图?那本来就是弟弟送你的,不用征求我的同意。”凌浩淡淡地说。 我惊讶地望着他的背影,我的耳朵没问题吧,他竟然会喊顾城“弟弟”?我拿起笔把财产那栏整个划掉,然后在两份协议上都签上我的名字。 “字我签好了,谢谢你,我走了。”我将一份协议放进包里,准备转身离开。 “等一下,我还有样东西给你看,”凌浩说:“你坐到电脑前,点一下桌面上那个视频文件。” 我胡疑地坐到他的电脑前,桌面上果然有一个视频文件,我抓起鼠标双击开那个文件。 打开的窗口里,我看到,乐欣在房间里左顾右盼,摸这摸那,然后一头栽倒在床上,兴奋地在上面连打了两个滚,闭着眼睛很享受地样子,说:“子晴姐,以前我好羡慕你,能嫁给王子,没想到,我看上的穷哥哥,居然也是王子,我反倒成了灰姑娘,这下,我们不但是好友,还成了一家人,我们是妯娌喽,呵呵,真象做梦一样。” “子晴姐,还记得我跟你说的三个疙瘩吗?”乐欣说。 站在床边的我微笑着说:“嗯,当然记得。” …… 看着这些曾经的画面,我咬牙切齿地望向凌浩:“切!你要我看的就是这个吗,我知道你在他房间装了针孔摄像机,真是无耻!” “前面的你不用看,直接点到最后,那一段你一定要看,是弟弟去世那天早晨,对我说的话。”凌浩说。 什么?他终于承认顾城和他谈心的事,果然我没看错顾城,他确实没说假话。 我用鼠标把视频拉到最后,窗口里,我看到顾城从床边站起,拎起行李离开了他的房间,然后视频结束了,我又往前拖动鼠标。 穿着白衬衫的顾城对着镜子打好领带,套上西装,整了整头发,然后他岔开两腿坐在床边,抬头环视了一下房间,笑了笑说:“哥,你的戒心真是重。好想和你象兄弟一样的促膝谈心,可是,哥你又不给我机会,我想就这样和你说话吧,希望你能平心静气地听我说完。” “我知道,哥怨恨我,因为姚佳的事。姚佳是哥以前的女友,以前哥真的很花心啊,除了姚佳,还有那么多的女人,我真佩服哥的魅力,虽然你对那些女人都不真心,可是她们都不恨你,能做到这样真的不容易。你没真的爱过姚佳,可毕竟是青梅竹马长大的,她自杀,我想你很怨恨我吧。” “下面我说的话,其实我本来不想说的,可是我再不说,这个家恐怕没得安宁,你对我戒心和怨恨也无法解除。姚佳自杀前流掉的那个孩子,不是我的,是你和她分手前怀上的,分手后姚佳才发现,她又怀上了你的孩子,但她不想再和你有任何的瓜葛,她拜托我在那张手术单上签字,我想我没有做错,可那毕竟是条生命,一个还未成形的天使,是我杀死了哥和姚佳的孩子,所以我胸口上挨的那一刀应该是上天对我的惩罚。” “听完这个,希望不要成为哥的负担,我觉得哥你没有做错,既然不爱她,你和她分手是对的,知道哥终于开始真心实意的对一个人,我真的为你高兴,姚佳也同样为你高兴,虽然她失去了你很难过,但她祝福你能找到喜欢的人,然后结婚,她这么说,我以为她已经想开了,没想到她还是没有看开。” “哥一定奇怪,为什么我对警察说姚佳流掉的那个孩子是我的,这里有一些原因,让我不想说实话。姚佳爸爸虽然是你们凌氏家族忠心的狗,不过就算是再忠心的狗,主人害死它的孩子,也一样会毫不留情的报复。恰巧那时的我,已经色盲,失去了绘画的能力,是个没有前途的人,可是子晴,她还是痴心不改的跟着我,姚佳告诉我,你和女友们分手的原因,是因为你有了真正喜欢的女人,她就是子晴。” “从那时候起,我就有了离开子晴的念头,我不知道这样的我怎么给子晴幸福,哥拥有女人梦想中的理想丈夫应有的一切,子晴如果能和你结婚,那是我喜欢看到的结局,但是子晴对我实在太好了,我一直舍不得离开她,直到姚佳出事,我想,这正好成为我和她顺理成章分手的理由,可我还是狠不下心对她说分手,后来还是子晴主动和我提出分手,我才终于下定决心离开她。” “失去了绘画的能力,失去了子晴,那时的我万念俱灰,倒在沈宅墙外的时候,我真的恨透了爸妈,为什么要生下我,根本我就是个多余的人,我就算死了,你们也不记得有我这个人。” “唉,如果那时我死了,也就不会再有以后的这些事发生,你和子晴一定会很快乐的结婚,可是老天让我活了下来,又偏偏让我和子晴再度重逢。当初,是我自愿离开子晴的,所以子晴成了我的嫂子,我一点都不会怨恨哥,那是我喜欢看到的结局,又怎么会报复哥呢?” “至于财产,我从来就没有想过分哥财产的念头。有阵子,我因为生病住院,花掉了要交的大半学费,为了省钱交齐学费,一整年我过的都是酱油加开水泡饭的日子,虽然很苦,但是我心里很开心,能让哥成为这座城市最富有的人,能让爸妈的希望实现,再苦也值得。” “哥,别再这样对我,也别再怀疑嫂子。我和子晴已经结束了,八年前就结束了,是我辜负了她,她非常恨我,我想化解她的怨恨,不然以后怎么在一起做家人,所以才会对嫂子说了那么多的话,我们之间真的没什么了,嫂子也真的做到把我当弟弟看了。” “我真的爱你们,即使回头重来一次的话,我还是会这样做,又何谈报复呢。说了这些,不知道你看不看得到,真希望你和嫂子不要再吵架了,真希望你能接受我这个弟弟。” “哥,我走了,春节回来的时候,拜托你不要在我房间继续安这个东西,真的一点隐私都没有了,呵呵!想起来就尴尬,哥这样做,对乐欣也不道德啊!” 顾城站起身,拎起行李离开了他的房间,消逝在画面的尽头,然后视频结束了。我知道,他这个离开,是一个永远的离开。 原来,他从来就没有背叛过我,而他一次又一次的辜负我,只是因为他太爱我了,他总是没有自信能给我幸福,他是心甘情愿地把我送给了他的哥哥,难怪他总是维护着他的哥哥。而我只剩下苦笑,对他的善良已经到了傻瓜的地步,我能说些什么好呢?这个又傻又固执的笨蛋,虽然我一再的告诉他,只要他陪在我身边,就是我最大的幸福,可他还是固执着不肯听,非要一次又一次的离开我,我能拿这个傻瓜有什么办法呢。 第一百三十五章 忏悔 顾城没说假话,凌浩也没说假话,他们都没有对我说假话,想不到,顾城是通过这种方式在和他的哥哥交心,我的心象被人狠狠地揪了一下。 “弟弟,是替我挨了那一刀,原来,他为了我,吃了那么多的苦,”凌浩终于回头望向我,他的脸上满是泪水,“可惜,我看到这个,已经太迟太迟了。” 我点点头,说:“是啊,太迟了,如果顾城活着的时候,你能喊他一声弟弟,他该有多高兴啊!”然后,我笑了笑又说:“但是,我想,他在天堂也一样会听到你喊他‘弟弟’。” “不,我说的迟,不光是这个,”凌浩突然象个罪人一样,双膝跪在地上,泣不成声地说:“那场车祸不是个意外,而是我一手策划的人祸,我对你们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过,我以为你和他私奔了,想想八年来我对你那么好,可你还是因为他而离开我,我恨透了你们,对你们起了杀心,派人制造了那场车祸,我是打算置你们于死地的。直到弟弟下葬后,我才看到这个,之后的每天,我都活在痛苦和愧疚之中,我知道,我没法求得你们的原谅。” 我象被闪电击中了一样,呆若木鸡,原来那不是场车祸,而是一场人祸,凌浩亲手策划的人祸。他的嫉妒心真是太可怕了,而我也是个罪人,如果那天我不任性,不坐上送顾城的车子,顾城根本就不会死,是我害了他,这次是真的害死他了。 “弟弟无论他怎么蒙尘,无论他是在天堂,还是在地狱,他永远是长着洁白羽翼的天使,因为他是真正的天使,而我,不论头上戴有多少光环,仍然是个长着蝙蝠一样丑陋翅膀的撒旦。”凌浩悔恨地说:“子晴,现在你一定恨不得杀了我吧!” 看着他悔恨的样子,我摇摇头说:“凌浩,你知道吗,我根本恨不了你,因为你给我的八年,实在是太快乐了。” “子晴?我差点杀了你,你居然一点都不恨我,你太善良了,和弟弟一样,你们真的太善良了,”凌浩叹口气说:“子晴,你打开桌子最上面的那个抽屉,里面有两封信。” 我低下头伸手打开那个抽屉,里面果然放着两封信,一封是给他父母的,一封是给姚叔的。突然我意识到什么,赶忙抬起头望向凌浩,而他已经拉开玻璃窗,一条腿跨出了窗外,有冰冷的风在整个房间里疯狂地回旋,瞬间把书桌上堆的文件扯得倒处飞舞,凌浩低头瞧了一眼窗下,我看到白絮一样的云雾从他的脚边经过,鬼魅的笑容在他俊美的脸上绽放。 “不要啊,凌浩,没有人会怪你,我不和你离婚了,我们好好过下去吧,我爱你,凌浩,为了我,求你不要离开我好吗?”我急忙向前想抓住他。 “别过来,”凌浩大吼一声,见我停下脚步,他转而微笑着说:“算了吧,我们都不要再自欺欺人了,你一直爱着的人是弟弟,我不过是他的影子。我真的很羡慕弟弟,他可以得到你的心,他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而我这两样都做不到。爷爷去世前对我说,浩浩,你站在我的肩膀上,将成为这座城市最富有的人,可是他不明白,东恒集团在我眼里,是一个包袱,现在这个包袱我终于可以卸下了。” “凌浩,求你不要这样,顾城也不希望你这样。”我流着眼泪哽咽地哀求他。 “是我自己没法原谅自己,教义里说,自杀的人是上不了天堂的,地狱是我应该去的地方。子晴,那两封信请一定帮我转交,不要忘了。谢谢你,谢谢你陪我的这八年,真是很快乐的八年,我会记着的。”凌浩微笑着向我点了点头,然后他的另一条腿也跨出窗栏,刹那间,他的身影消逝在我眼前。 我顿时瘫倒在地,顾城离开了我,现在凌浩也离开了我,这两个长得相似的人全都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只是因为我,我才是真正的罪人,真正的凶手。 突然想起顾城说的那个血芙蓉的故事,如果没有花蕊夫人,孟昶会很快乐地做着秦国公安享晚年吧,赵氏兄弟依然还是以前那对亲密无间的好兄弟吧,红颜祸水,误国误人,我不也是重演了这样的故事吗。顾城说那个故事是他从初中开始常做的梦,现在,我相信他说的是真的,那个血芙蓉的传说也是真的,冥冥中,我、顾城、凌浩,也许是千年之后的又一个轮回,一个因果相报的轮回。 十分钟后,华叔推开门冲进办公室,见到木头人一样呆坐在地上的我,又抬头看看大开的玻璃窗,“大少奶奶,楼下真的是大少爷?他,他,他,……”华叔的眼眶里擒满了泪,我轻轻地点了点头,门外,员工们争相跑向电梯口,去看他们已经跳楼的董事长,整个东恒集团总部乱成一团,远远地我听到救护车的声音,但是那个声音完全毫无意义。 我在他的办公室里一直呆到天黑,才坐电梯下了楼,我不敢去看他,他是那么一个完美的人,我不想在脑海里留下他不完美的样子。我走出东恒集团的大门,有个打扫卫生的老伯正在用水管冲洗着旁边的一块地面,刺眼的暗红色液体随着水一起流进下水道,我突然呕吐起来,一直不停地吐,吐到最后连胃液也吐光了,仍然呕吐不止,直到我什么也看不见,世界一下变得寂静、漆黑。 等我醒来的时候,发现已经躺在医院的病床上,爸爸站在旁边沉默不语,妈妈手里拿着一张单子直哭,抽泣着说:“我女儿的命怎么会这么苦!” 我握住妈妈的手,平静地说:“有什么可哭的,我这不是好好的。” 妈妈哭得更是伤心,她的泪水打湿了那张单子,我从她手里拿过单子,看了一眼,然后,我的脸上露出没人能懂的笑容。 我的手掌轻轻展开,单子徐徐飘落在地上,那是一张身体检查单,上面有几个字触目惊心,“……,宫内孕,胎儿发育正常,……” 第一百三十六章 泯仇 夏雨荷就躺在我隔壁的病房里,看她憔悴的样子似乎快疯掉了,她象祥林嫂一样不停地跟沈清宇唠叨:“这是凌雪菲在惩罚我们,我们居然忘了对她发下的毒誓,如果我们藕断丝连,两个孩子都不得好死,我们怎么就忘了呢,怎么就忘了呢?这是林雪菲在惩罚我们,我们居然忘了对她发下的毒誓,如果我们藕断丝连,两个孩子都不得好死,我们怎么就忘了呢,怎么就忘了呢?……” 我把凌浩留下两封信的事告诉了沈清宇,虽然我没有看那两封信里倒底写着什么,但是我能猜到,那是两封忏悔的信。一封向父母忏悔,忏悔自己亲手害死了弟弟。另一封向姚叔忏悔,忏悔自己间接害死了姚佳。 在凌浩的追悼会上,我看到姚彬呆呆地站在凌浩的照片前,他的手里拎着一只树熊玩具,上面有斑斑点点褐色的旧污渍,我突然想起另一只树熊玩具,已经被凌少爷叫人扔掉的树熊玩具,它们的外形几乎一模一样。 姚彬呆立半响,突然跪倒在地,放声大哭,一个中年男人哭得象个女人似的,这是令旁人无法理解的,也许我能理解他的心情,他一定很矛盾吧,他想恨凌浩也恨不来了,凌少爷已经用一死,象姚佳一样的惨烈死法,向姚叔做出了最真心实意的忏悔。 后来姚叔告诉我,他手里的树熊玩具是姚佳死时一直抱在怀里的,姚佳死后,他把它留在身边,为的是让自己时刻记住女儿的大仇未报,原来树熊玩具它们本是一对的。 我想姚叔已经原谅了凌浩,因为姚叔将手里的树熊扔进了烧纸钱的火盆,并且请求我同意,将姚佳和凌浩合葬一处,他说那是凌浩的心愿,信里凌浩恳求姚叔能够答应他这个心愿。凌浩的这个愿望让我有些意外,那一刻我心里突然空落落的,不过我很快理解了凌浩,这是他对姚佳的最真挚的忏悔,是他对姚佳的一种补偿,虽然是迟到了八年的补偿。 “姚叔,谢谢你宽恕了他,我替凌浩谢谢你,您根本不必征求我的同意,因为我不再是大少奶奶,我已经和凌浩离婚了。”我平静地说。 “大少奶奶,我终于明白您当初说的那句话,只有原谅才能化解仇恨,我现在心里真的连一点怨恨也没有了,”姚彬叹口气说:“现在只剩下愧疚,我觉得对不起二少爷,我对他犯下的罪过,永远也得不到他的原谅了。” “不,姚叔,顾城从来就没怨恨过你,又何谈原谅你呢,相反,他说,那是他应得的惩罚,因为他的签字,杀死了一个未成形的天使。”我淡淡地一笑。 姚叔脸上露出惊讶的表情,他一定想不到顾城会有这样的想法,是啊,这世上估计再也没有象二少爷那样的傻瓜了。 12月初,我们又去了一趟同里沈家的家族墓地,将凌浩和姚佳的骨灰合葬一处,就葬在顾城的墓旁边。 时间一样一天天在过,地球一样一天天在转,人们一样一天天在忙碌。曾经在我心房中装过的三个男生,他们分别象寒冬的暖阳、夜晚的月亮、拂晓的明星。他们,都是我喜欢的男生,如今全都离我远去,但我没有因为失去他们而停下脚步。我的生活还在继续,这世上除了爱情,还有很多的事等着我去做。我回到了我原来的单位,在工作中渐渐找回了失去的自我。 夜深时分,象我这般年纪的女人,大都已在爱人的怀抱中沉沉熟睡,应该做着甜美的梦,嘴角泛起幸福的微笑,她们翻个身就能感觉到爱人的体温,触手就可及爱人的脸庞,而我只能独自面对一个个黑夜,但我已经不渴望再有那样的一个身体帮我驱散夜的寒冷。我开始习惯一个人的生活,原来一个人也可以很快乐,我没觉得孤单,因为每次想他的时候,我会把那个视频打开,就可以看到他的笑容,听到他的话语,仿佛他从未曾离开过我,依然坐在我的身边。即便我的眼泪还会在脸上淌落,我的胸口还会在隐隐作痛,但是我真的已经不再害怕孤单。 半年后,单位接到一个设计任务,我的高中母校,要拆除旧的教学楼,重建一座新的现代化教学楼,我主动向领导请樱讨了这项工作,并且打算做完后,就回家准备孩子们的出世。 做女人的就这点好处,她有权要或不要男人留给她的孩子,而男人他们什么也留不住。我决定生下凌浩和我的孩子,不光是为了报答凌浩给了我快乐的八年,也是为了顾城,因为那是他喜欢看到的结局,他说那会是漂亮聪明又完美无缺的孩子,对我来说,更重要的一点是孩子们也一样会长得象他。 相隔十年,故地重游,恍如昨天,校门口的展示板还是老样子,贴着各色各样的喜报和告示,篮球场上还是有一群高个男孩在打着球,教学楼前那棵老槐树还是长得郁郁葱葱,我亲爱的学弟、学妹们有说有笑地从我的身边走过,他们大都露着诧异的眼神盯着我的肚子看,是呵,这时我的肚子已经高高地隆起,里面两个小家伙不时的在淘气,有时不得不停下来歇一歇,好让他们安稳一会,才好继续走路。 和学校基建处的人谈完设计方案,我独自一人登上墙壁斑驳的教学楼,那间美术特长班的教室空无一人,他们应该在上体育课吧,教室里的课桌、椅子歪歪斜斜地摆着,颜料盒、毛笔静静地散放在桌上。一切还是老样子,仿佛什么也没改变,而教室外的天空,却不知已经换过几重。 看着教室玻璃窗上映出我的身影,呵呵,身材已经走了样,不笑也能看到眼角的鱼尾纹,我轻叹流年无情。猛然间,我看到玻璃窗上,一个白色的身影,从我身后走过,那是让我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身影。 精致的五官、白皙的皮肤、修长的身材,穿的还是当年的白色校衫,这不是高中时的顾城吗,他从我的身后匆匆走过,难道是错觉?我转过身,揉揉发涩的眼,初夏正午的阳光已经刺眼,而他那白色的瘦长身影比阳光更刺眼,他真的向走廊的尽头走去,周围的景物正在渐渐由旧变新,时光好象倒回到我们一起上高中的时候。 第一百三十七章 爱的封印 “顾城,顾城,顾城真的是你吗?”我对着那个背影大喊着,他渐渐放慢脚步,终于停住,转身回眸一笑:“阿姨,是您在叫我?有事吗?” “嗯?”我愣了愣,眼前站着的正是高中时的顾城,一张年轻稚气未脱的脸,带着些许腼腆。 “阿姨,我们认识吗?”顾城微笑着说。 他喊我阿姨,可我有那么老吗,我呆呆地不知道该对他说什么。 “对不起,我有个约会,很重要,不能迟到,如果您没什么事,我得走了。”顾城向我恭敬地点点头,然后转身上了楼梯。 他有个约会?什么约会那么重要,还不能迟到,他这是要上哪儿约会啊?我尾随着他也跟着上了楼梯。 顾城一直在往上走,都不带停歇的,而我拖着臃肿的身体,爬得上气不接下气,根本跟不上他的脚步,远远地见他走上了天台。 我好不容易也爬上天台,抬头长长地喘了一口气,今天的天气特别好,蔚蓝色的天空飘着几朵棉花糖般柔软的白云。 顾城就站在天台边,他看了看腕上的手表,脸上露出既兴奋又羞涩的笑容,然后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只刻刀,在天台边的铁栏杆上不知在刻着什么。 没想到校模范生也会干这个,随处乱涂乱画,破坏公物啊,我暗笑。 他一笔一划,刻的十分认真,终于刻完了,他长长吐了一口气,吹得额前的头发都飘了起来,那只刻刀在他的手指上回旋着,阳光照在他的白色校衫上,整个的轮廓边缘起了一圈光晕,突然,我想起这个场景似曾相识过。 “还没到12点呢,你就来啦。”有清脆的女声从我身后传来,我转头看到一个长发、穿棉白校裙的年轻女孩一边笑着一边走上天台,我的心一拎,她?她不就是高中时的我吗。 他笑了笑,把刻刀收入口袋,说:“我也只比你早到一分钟。” 骗人,随便怎么估算,最起码他早到了十分钟。 “这个,送你!”他从身后拿出一本页面有a4尺寸大小的硬面抄,递向了她。 “谢谢!”她满怀欣喜地收下。 “以前听他们说你冷漠傲慢,不爱理人,原来你是这么好脾气的人,”他点点头,又说:“你和穆涛早就是‘好’朋友了吗?” 她愣愣地不答话,他接着说:“穆涛喜欢的人应该是你吧,我一开始就看出来了,可是闵秀直到现在还不相信,穆涛是在骗她。” 他说这话时,脸上的忧愁在眉心处打了一个结。 她终于微笑着说:“你还是很喜欢闵秀吗?”他没回答,反问:“你很喜欢穆涛吧?” 她又笑着说:“你是不是非常喜欢闵秀?” 他愣了愣,脸上露出害羞的表情,嘴唇颤动了几下,好象在说什么,最后听到他费力从鼻孔中的吐出一个声音:“嗯。” 她依旧微笑着说:“放心吧,穆涛喜欢的人是我,这一点我很肯定。” 他点点头说:“明白了,谢谢你。” 她淡淡一笑说:“没什么,不用谢。” 他说:“你真的很爱笑哎,跟你说话好轻松,以后我们做朋友吧,经常联系!” “我还有事先下楼了,回头见,” 他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回头见!”她点了点头。 他走出几步,又转身说:“严子晴,说真的,你和穆涛很般配!” 他再次转身离开的瞬间,那个女生的眼泪顺着脸颊滑落,滴落在唇角,很快被午后灼热的空气带走,然后她站在天台边,傻傻地遥望着天空。 那是一个令她终生难忘的午后,在天台上,她明白了她心爱的楚留香学长,心里爱的只是闵秀,她失恋了,她心中美丽的彩虹破灭了。 不过,这没什么了不起的,因为后来,她的楚留香学长还是爱上了她,为她付出了很多很多,直至心脏停止跳动的那一刻。 我慢慢走到那个女孩身边,揽住她的肩膀,微笑着说:“不用难过,他会爱上你的,就在不久的将来。” 眼前所有的景物突然变得黯淡下来,我揽着的那个女孩消失了,除了刺眼的阳光,天不算蓝,云也不够白,教学楼的墙老旧得发黑,时光仿佛一下又从高中回到了现在。 我轻轻地叹了一口气,看来真的是老了,在过去的地方容易回忆过去的事情,刚才的景象那么的真实,就好象我真的回到了过去一样。 突然想起一件事,我很想弄清楚的一件事,顾城在严子晴来之前,倒底在铁栏杆上刻了什么?然后,我哑然失笑,刚才不过是我的幻觉。 可是,我还是走到顾城站过的地方,低头去看那处铁栏杆,铁栏杆锈迹斑斑,但我仍能清楚地看到,上面的确刻着一块篆书方印,那是顾城的手笔。 四个字:一见钟晴 我听到泪水滑落的声音,是我错了,其实顾城后来字里行间跟我说了很多次,他一开始爱的人就是我,而我却总是以为他的初恋是闵秀。 在那个午后,在那个天台上,那个男生是想对那个女生,说:“从我见到你的第一眼时,我就喜欢上了你。”可惜,他始终害羞着没有说出口。 有时错过了一次,错过的就是一生,如果他当时能说出口的话,那么后来,他们应该会一起考到北京吧,他就不会离开养父,离开那个家吧,更不会碰到凌浩和姚佳,也就没有以后的那些悲剧了吧。我想我可以做到象乐欣那样成为他的眼睛,帮他找回他失去的色彩。那么,我们现在一定会幸福快乐的生活吧。 我伸出手触摸那块方印,可我的手刚刚一碰,那四个字刹那间化成一堆铁屑,有微风经过,带走了它们,什么痕迹也没留下。一切已然逝去,只有记忆永存。 “顾城,你是想告诉我,你倒底有多爱我,现在我知道了,你在那里安心地等着我吧。”我微笑着对清风说。 原来,他对我的爱,早就沉淀在很久很久以前。 我猛然醒悟,血芙蓉不光是花蕊夫人心中盛开的花,同样也是顾城心中盛开的花,只有简单的六片花瓣,只有纯粹的一种红色,他实际上是在暗示我,他喜欢简单、专一的爱,他也是这么做的,为了我,他耗尽了他一生所能绘出的全部色彩。 第一百三十八章 墓碑上的誓言(结局篇) 第二年清明节前,我收到乐欣寄来的快递,打开包裹袋,里面装的是两本《现代工笔画的绘画技巧与方法》、两本《顾城书画篆刻作品集》和两张红艳艳的喜帖。 我笑了笑,顾城说的没错,乐欣这丫头是比我更适合做他的妻子。在他活着的时候,我什么也没能为他做,在他死了后,我还是什么也没能为他做,而乐欣不但帮他找回了色彩,现在又为他完成了遗愿。在乐欣寄给我之前,我特意嘱咐乐欣每样都给我寄双份,因为除了我自已留一份,另一份我要带给顾城。 那红艳艳的喜帖是乐欣对我的催债信,她就要在这个五一节结婚了,顾城离世半年后,乐欣遇上一个可以让她渐渐淡忘顾城的人,那是个优秀的摄影师,他是顾城生前的挚友,就是他帮助乐欣完成《顾城书画篆刻作品集》的图片采集,当初他们为了同一个目的,用一种特别的方式去纪念顾城,而最终相知相爱地走到一起,我真是为乐欣高兴,她找到了真心爱她懂她的人,顾城在天堂里收到喜帖也一定会微笑的祝福他们吧。 清明节的早晨,一辆崭新的奔驰轿车停在我家门口,车上走下梅姐和芸姐,她们一边笑着从我父母怀中抱起孩子们,一边说:“星晨少爷、月柔小姐,马上带你们去看爸爸了,高不高兴啊?”两个孩子咿咿呀呀地说着我们还不能听懂的话,他们脸上都露出天真无邪的痴笑。 很多人问过我相同的问题,子晴,你给孩子们起的名字有什么特别的意思吗?我微笑着说,是的,起这样的名字就是为了怀念沈家的兄弟俩,听完我的话,没有人能懂这样的名字和怀念他们兄弟有什么关系,除了我,只有一个人能懂,那就是凌浩。 他说我一直爱的人是他的弟弟,而他只是弟弟的影子,其实,我自己都弄不清楚,对他,倒底是爱,还是怀念。八年里,他给了很多很多礼物,而我最喜欢的,就是他最后给我的这份礼物,曾经被我无数次拒绝的礼物,两个活泼可爱的孩子。顾城是真的如愿了,就象他当初期望的一样,一对双胞胎,而且是一男一女,这是他最喜欢的结局,他自认为是完美无缺的结局,但是他忘了一点,这世上根本没有完美的东西,这边完美了,那边就一定没法完美,他一心想为我制造完美的结局,可惜最后的结局竟是如此的“完美”。 开车的还是周师傅,他边开车边笑着说:“大少奶奶,董事长和太太昨天就扫过墓了,太太叫你不要急,到了同里,先回家吃中饭,然后再去上坟,哦,董事长还说,二少爷的墓碑已经换成新的了,让你放心。” 凌少爷的突然离世,以及我主动放弃了对他的财产继承权,东恒集团的董事长顺理成章地只有沈清宇来做了,他终于成了名符其实的总裁,凌雪菲地下若有知,一定想都想不到吧,她想惩罚这个负心的男人,到最后惩罚的居然是自己疼爱的儿子,虽然那并不是她亲生的儿子。 “呵呵,对了,以后我们得改口,该喊您二少奶奶才是啊!呵呵,喊您大少奶奶都喊习惯了,一时改不过来。”周师傅一只手拍拍脑袋笑着说。 下午大片大片的阳光照在的沈家墓园里,温暖着一块块久为人忘的墓碑,而在这一块块墓碑中,有两块墓碑很特别,刻在上面的名字都不姓沈,细心的人会发现,他们的出生日期是同年同月同日,逝世日期也在同年,相隔还不到一个月。 我的淘气儿子挣脱了大人的束缚,扶着墓碑吃吃笑着蹒跚学步,他把这里当成了好玩的游乐园。 “这个沈星晨啊,简直和浩浩小时候一模一样,厌伤心了,动得一刻都不歇。”沈清宇拉着孙子的手,笑得合不拢嘴。 “我们的月柔也和顾城小时候一模一样啊,瞧她文文静静地,子晴,你不知道,顾城小的时候,见过的人都以为他是女孩儿呢?”夏雨荷抱着孙女喜滋滋地说:“我的小月柔,一看她就是个美人胚子啊。” 我蹲在顾城的墓前,将那两本书和喜帖连带纸钱一起烧成灰烬,然后缓缓站起身,轻轻抚摸着那块新立的墓碑,脸上露出别人难懂的微笑。 一定有那么一天,我的一双儿女会问我:“妈妈,为什么你的名字没和爸爸的刻在一起,却和叔叔的刻在一起呢?” 我该怎么去回答他们呢,这个故事实在太长太长,不是三言两语就可以说得清楚,如果你不从头讲到尾,没有人能够理解,还以为我和他是一段不伦的叔嫂恋,而事实上,是两个相知相爱的灵魂,因为太相爱的缘故而分开,后来他们虽然面对着面,却再也无法重新在一起,只能执手相忘,把爱深埋在心的最底层,可是,即便这样的灵魂之爱仍然为人所不容。 那天从高中母校回来,我向沈清宇夫妇提出请求,希望他们能同意,把我的名字和顾城的名字刻在同一块墓碑上,他们感到很惊讶,但他们没有提出异议。 这是我对顾城的誓言,刻在墓碑上的誓言,是一个活着的人对一个已死的人的承诺。顾城,请你在那边耐心地等着我,在将来的某天,我一定会来陪你,到那时,再没有什么能够把我们给分开。 耳畔响起,也是象这样一个阳光温暖的清明,我和他曾说过的话。 顾城说:“真羡慕他们。”我问:“他们?他们是谁啊?” “就是他们。” “切,你脑子有毛病啊,这你也羡慕,他们都死了,有什么好羡慕的?” “每个墓碑都一样,刻着两个人的名字。” “废话!他们是夫妻嘛,生前在一起,死后当然还要埋在一起,这有什么奇怪。” “所以让人羡慕,他们即使死后也不想分开,在另一个世界里还要继续做夫妻。” “你不用羡慕的,我们将来也会这样。” “那我们,谁的名字会先刻上去呢?” “还是我先刻上去吧,这样我就不会因为孤单而伤心流泪了。” “那你不怕,我会再娶吗?要知道,男人没有人能守得住的,那样,我们的名字就不能刻在一起了。” “这可不行,那还是你先刻上去吧,我可受不了你会再娶。” “呵呵,嫉妒了吧!” 顾城与子晴,无论相遇,还是离开,皆是如此的刻骨铭心。 (第三卷完) 结束语及附注 结束语: 记得是去年春末的时候,有个书友问我,什么时候再写篇爱情小说,那会我的小说《藏在树洞里的爱情》在小说网短篇频道上了前十名,虽然只有一万多字,点击已达二万多,在短篇中,这个成绩算是不错,我不禁有些沾沾自喜,当时我还在起草另一本家庭婚姻小说,我对她说,嗯,应该很快吧。 有天,在网上看到别人的一篇短文,里面有个男生向心爱的女生告白:“我会把全部的色彩都给你。”这句话,让我很心动,好象有了点灵感。 我突然想起一个人,一个我小学好友的哥哥,从小学到中学,一提起他的名字,同学们都知道,他的画让学校获了很多奖,我也挺喜欢他的画,他也教过我和他的妹妹怎样画画,他是画写意画的,不是工笔画,这两种画派,我个人更喜欢后者,好友的哥哥在我心目中一直是个美术天才,我想他将来很可能成为画家,后来,他高考完,我问好友,你哥哥考上哪所艺术院校啦?令我吃惊的是,他上的只是本地一所普通的三类大学,学的专业竟然是会计,之所以会这样的原因是,原来他是色弱的,不是他不想报,而是不给报,真是太遗憾了。 于是,我想写一个画家的故事,一个色盲画家的故事,他虽然色盲,仍然坚持着自已的理想,当然不是纯粹的励志小说,还是爱情小说,爱情是主要的,带着点励志,所以文章里每一个人物不管是对爱情还是对理想都是挺执着的。 很喜欢狄更斯的《双城记》,喜欢里面的那位律师助手卡尔登,他为了爱人的幸福从容地走上断头台,我也想写类似这样的内容,于是想到也写两个长得很相似的男主,然后又想,他们应是双胞兄弟,一个是天使,另一个是魔鬼,他们都爱上同一个人,然后,我就草草上马写文了,放在《爱,停在他们二十岁的春》第三卷上连载。 看过《爱,……》的朋友普遍都说喜欢第一卷,我发现几乎所有的人都说不要看悲剧,但真正能让他们难以忘怀的,往往都是悲剧,第二卷《藏……》虽然看得人挺多,不过没给书友留下太深的印象,我想就是结局太理想化了。 我开始写第三卷的时候,名字还不是叫做《天使的背叛》,这是后来单独推书的时候改的名。本来只是做中篇打算,写个五万字就结束,没料到这书一写从春末直写到寒冬,眼睁睁地看着楼下的香樟树枝头由绿染黄,写到四十多章的时候,另一篇也在连载的家庭婚姻小说也不得不让位搁着不写了,原因是实在没精力两个坑一起忙,而且已经深陷在这部小说里,所有的创作热情全陷进去了。 不过写的过程是相当的寂莫,点击率看来不大理想,发表评论的书友很少,在我的qq群里,聊到这篇的书友也是少得可怜,不知道是不是内容不够吸引人,很老套的叔嫂恋、兄弟情,但我个人以为我这样的写法,应该多少给书友们一点意外吧,我想刚开始看这文的人,一定以为这只是普通的三角恋,根本想不到将来会变成这样吧。 连载到“祭日”这章时,才终于有人发言了,这让我总算有了点惊喜,看来不是没人喜欢看,在q群里也有书友问我结局倒底怎样,呵呵,当时我还没想好呢。现在这样的结局,估计有书友要向我扔板砖了,怎么又把男主给写死了?而且一死还是一双,唉!真是怎一个“惨”字了得。 不知道三个男生,书友们比较喜欢哪一个,我最喜欢当然非男一号顾城莫属了,不过,好象书友中没人喜欢他,是啊,他本来就是个不讨喜的人,沉默寡言,冷漠孤傲,除了画画、做菜,其他的都不会,很闷的一个人,第一次把内向性格的男生作为男一号,不知道写得象不象啊? 其次,我喜欢男二号凌浩,本来是要把凌浩写得更坏的,不过后来觉着他也挺可怜,所以现在的凌浩,已经算不上坏了,他是个有独特魅力的人,可以说是个完美的人,本性一点都不坏,只是嫉妒心太强,再加上别人的挑拨离间,才犯下了错,他本来可以隐瞒一切,但他没有这样做,可见他也是个天使,只是已经堕入地狱,没有回头路可走。 至于穆涛,我个人不喜欢威猛男,他只是为了配合严子晴而设的配角,好象书友中喜欢他的人倒不少。严子晴,这个女主角,我觉着她有时真的挺讨厌的,自以为是,任性妄为,我若是她的男友,一定也会给她气死。 本书写到这就全部结束了,书友们有什么想说的话,就到我的qq群里聊聊,下面我又要重新回到婚姻家庭类小说的构思上了,有兴趣的书友可以看看我的小说《我的婆婆是第三者》,我打算接着续写个下篇,这大半年下来,我和婆婆的故事有了新的发展,准备在春暖花开的时候,给书友们一个惊喜。放在此书第二卷上连载的《错位夫妻的完美人生》暂时不会写,敬请看过的书友谅解。 再见米兰 2010年1月6日 本文涉及名词、典故注解: 工笔画:中国画传统画法之一,画法工整严谨,以描绘被画对象的准确形象为准则,即运用工整、细致、缜密的技法来描绘对象,故称“工笔”,是与“写意”相对的概念。它大致可分为四大类:工笔白描、工笔淡彩、工笔重彩和没骨工笔。从表现内容上又可分为:山水、花鸟、人物。工笔画在唐代已经盛行,发展至宋代已达到了非常成熟的程度,许多古代的传统技法一直沿用至今,在此基础上还逐渐发展了烘染衬托、点彩积水、、吹云弹雪及丝毛等方法。现代的工笔画大量地借鉴和吸收其他表现形式和手法,如吸收版画拓印、水彩撒盐和油画色彩处理的技巧来丰富画面的肌理,增强艺术的表现力。由于工笔画画法工整、细致、缜密,对绘画者的专业基础要求很高,所以大多数报考中国画专业的考生都偏向走“写意画”这条捷径,以致社会上学习工笔画的人门庭稀落。不过,随着近年来生活品质的不断提高,细腻、精致、逼真的工笔画开始越来越受到大众的亲睐,笔者认为工笔画在不久的将来很有可能赶超写意画。 林逋与《自书诗帖》: 林逋,北宋著名诗人。幼时刻苦好学,通晓经史百家。书载性孤高自好,喜恬淡,勿趋荣利。长大后,曾漫游江淮间,后隐居杭州西湖,结庐孤山,因少时多病,未婚娶,亦无子,喜爱种梅养鹤,自称“以梅为妻,以鹤为子”。常驾小舟遍游西湖诸寺庙,与高僧诗友相往还。每逢客至,叫门童子纵鹤放飞,林逋见鹤必棹舟归来。善绘画,工行草,书法瘦挺劲健。诗自写胸意,多奇句,风格澄澈淡远。最著名的《山园小梅》诗中“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两句,被誉为千古咏梅绝唱。62岁去世时,宋仁宗赐谥和靖先生,故后人亦称其为林和靖。 《自书诗帖》为林逋写于宋仁宗天圣元年的行书作品,当时他已57岁,正归隐西湖孤山。此帖上林逋共书五首诗,卷最后还有一首苏轼的七言诗作,两位书法大家的书作交相辉映,实在难得。苏轼一生对林逋顶礼膜拜,称他的“诗如东野(孟郊)不言寒,书似留台(李建中)差少肉”。 楚留香与李红袖:楚留香,古龙武侠小说楚留香传奇系列中的男主人公,他经过的地方会留下缥缈而浪漫的郁金香的香气。李红袖是他的红颜知已之一。 沈浪、朱七七、白飞飞:沈浪,古龙武侠小说《武林外史》中的男主人公,最后与女主人公朱七七成就一对神仙眷侣。白飞飞为小说的另一女主人公,为人亦正亦邪,痴迷沈浪,曾与沈浪有过一夜迷情,最后放飞沈浪与朱七七,自已一人远走天涯,据说走的时候已怀着沈浪的孩子,那孩子怀疑就是小李飞刀系列中《风云第一刀》里李寻欢的好友阿飞。 白驼山的少主人:金庸武侠小说《射雕英雄传》中的西毒欧阳峰,据说他的侄子欧阳克其实是他和大嫂所生。曹植与《洛神赋》: 曹植,曹操的夫人卞氏的第三个儿子,与曹丕为同母兄弟。曹植自幼便聪颖过人,10岁的时候能出口成诗,下笔成章,很受曹操的宠爱。曹植的作品中,除了《七步诗》,最有名的就是《洛神赋》了。赋中对洛神美貌的描绘堪称千古精典,从神韵、风仪、情态、姿貌,到明眸、朱唇、细腰、滑肤,以及洛神的动态美,样样描绘得淋漓尽致,使人如闻其声,如睹其形。文章通篇言辞华丽,描写神人之恋缠绵凄婉,动人心魄。 那么为什么曹植所描写的洛神能这么活灵活现呢?传说赋中的洛神其实是他的嫂子甄氏的化身。历史上的三国时期,在当时最有名的美女并非大乔小乔,也非貂蝉,而是这位甄氏,据说,曹氏父子都垂涎于这位甄氏。甄氏,上蔡令甄逸之女,建安年间,她嫁给袁绍的儿子袁熙。官渡之战,袁绍兵败病死。曹操乘机出兵,甄氏成了曹军的俘虏,曹丕见到甄氏后,惊叹于甄氏的美貌,他对父亲曹操说:“儿一生别无他求,只有此人在侧,此生足矣!望父皇念儿虽壮年而无人相伴之分,予以成全!”话已至此,曹操不好拒绝,便使人做媒,让曹丕娶甄氏为妇。传说早在官渡之战前,曹植就曾在洛河神祠偶遇藏身于此的袁绍儿媳甄氏,曹植将自己的白马送给了甄氏,帮助她逃返邺城,甄氏也将自己的玉佩赠给了曹植以示感谢。在甄氏成了曹植嫂嫂之后,两人得以再次相见,当时曹操正醉心于他的霸业,曹丕也有官职,而曹植则因年纪尚小,当父兄为天下大事奔忙时,曹植与甄氏却能够朝夕相处,叔嫂感情深厚,笔者以为他们之间只是叔嫂情份,因为曹植不大可能爱上比自己大十岁的嫂嫂,但是嫂嫂的美貌与才情,一定让曹植毕生难以忘怀。 甄氏比曹丕大六岁,曹丕称帝时正值三十四岁的鼎盛年纪,甄妃此时已经年逾四旬,后宫佳丽众多,甄妃逐渐色衰而失宠,生前仅被封为妃,未能得到母仪天下的皇后地位,在曹丕当上皇帝之后的第二年便郁郁而死,其子曹睿,是为日后的魏明帝。甄氏死的那年,曹植到洛阳朝见哥哥,曹丕将甄后的遗物玉镂金带枕送给了曹植。曹植睹物思人,在返回封地时,夜宿舟中,恍惚之间,遥见甄妃凌波御风而来,曹植一惊而醒,回到鄄城,曹植写下了《感甄赋》(也有人说是《感鄄赋》)。四年以后,明帝曹睿继位,觉得原赋名字不雅,遂改为《洛神赋》。 曹睿对这位才华横溢而又深得人心的叔叔,产生莫大的戒心,因而一而再,再而三地对叔叔徙封,曹植恍如飘萍,不堪颠沛之苦,寂寂无欢而死。 顾恺之与《洛神赋图》: 顾恺之,东晋、南朝刘宋时期的著名画家。他在读完曹植所写的《洛神赋》后,大为感动,遂凝神一挥而成《洛神赋图》。《洛神赋图》长达近6米,是由多个故事情节组成的类似连环画而又融会贯通的长卷。其中最感人的描绘是曹植与洛神相逢,但是洛神却无奈离去的情景。在画中,站在岸边的曹植表情凝滞,一双眼眸凝望着远方水波上的洛神,洛神梳着高高的云髻,被风吹起的衣带,给了水波上的洛神一股飘飘欲仙的来自天界之感。她欲去还留,顾盼之间,流露出倾慕之情。但最终在云端中渐去,留下此情难尽的曹植在岸边,终日思之,最后依依不忍地离去。顾恺之的《洛神赋图》现在传世的共有4件,绢本,均为宋人摹本。 花蕊夫人:五代十国时期后蜀皇帝孟昶之妃。徐氏,青城人,幼有才色,父国璋纳于后主,后主喜之,封为贵妃,别号花蕊夫人,后又升号慧妃,孟昶曾作赞美她美貌的词《玉楼春》,后仅留残句“冰肌玉骨清无汗,水殿风来暗香满。”据说她最爱芙蓉花,后主投其所好,在京城遍种芙蓉,故成都又称“蓉城”。后蜀亡,孟昶携家眷入宋,居汴梁七日即死,后人多以为是宋太祖慕花蕊夫人之美貌所为。后主死,太祖纳花蕊夫人入宫,封为贵妃。徐氏心未忘蜀,悬后主画像以祭祀,对太祖诡言是送子之神。有逸史称,贵妃徐氏后被晋王赵光义射死。(清吴任臣所著《十国春秋》记载) 江淹与《别赋》: 江淹,济阳考城(今河南兰考县)人。少孤贫,后任中书侍郎,天监元年为散骑常侍左卫将军,封临沮县伯,迁金紫光禄大夫,封醴陵侯,历仕南朝宋、齐、梁三代。少年时以文章著名,晚年才思减退,传为梦中还郭璞五色笔,尔后作诗,遂无美句,世称“江郎才尽”。诗善刻画模拟,小赋遣词精工,尤以《别赋》、《恨赋》脍炙人口。 《别赋》,以浓郁的抒情笔调,以环境烘托、情绪渲染、心理刻划等艺术方法,通过对戍人、富豪、侠客、游宦、道士、情人别离的描写,生动具体地反映出齐梁时代社会动乱的侧影,“黯然销魂者,唯别而已矣”定整篇之基调。 摩西:旧约《圣经》中“出埃及记”故事中的主人公。在法老治理的埃及,生活在那里的希伯来人日渐兴旺,老法老开始猜疑希伯来人,他命令让希伯来人去作奴隶,还吩咐他的子民将希伯来人所生的男孩都要丢到河里。有位希伯来妇女生了一个儿子,她不忍心将其杀死,将孩子放入一个抹上石漆的蒲草箱中,然后将箱子放到尼罗河之中。箱子顺流而下一直漂到了皇宫附近的小河,正巧埃及的王后在小河边散步发现了这个箱子,她打开箱子看到了这个小男孩,王后不忍心抛弃这个婴儿,于是她认这个婴儿作自己的儿子,并给这个孩子取名叫摩西。从此摩西便与王子兰姆西斯一起生活在王宫,两人成了宫中最要好的伙伴。逐渐长大的摩西对埃及人奴役希伯来人越来越看不惯,一次他竟然失手打死了一个欺负希伯来人的埃及人,摩西为了躲避法老的惩罚逃到了米甸地去居住。没过多久老法老去世了,兰姆西斯即位成了埃及的新法老。摩西原以为兰姆西斯会使希伯来人的生活得以改善,但却没有想到情况反而变得更加恶化,建宫殿、修金字塔兰姆西斯无处不在奴役着希伯来人。这时以色列的神耶和华(上帝)的出现使摩西得知了自己希伯来人的身世,耶和华赐予摩西力量让其带领苦难的希伯来人从埃及人的奴役下走出来,在经过一番苦难之后希伯来人在摩西的带领下终于在旷野上重建新生活。(顾城拿摩西比自已,其实意思是说自己和凌家没有血缘关系,所以他是住进凌府的冒牌王子。) 钩弋夫人:汉武帝刘彻巡狩,路过河间。观天相、占卜吉凶的侍从对武帝刘彻说此地肯定有奇女,武帝立即下诏寻找。果然如侍者所言,随行官员找到一位年轻漂亮的女子赵氏,据说此女天生双手握成拳状,虽年已十多余,但依然不能伸开。武帝唤此女过来,见其双手果真是紧握拳状,武帝伸出双手将这女子手轻轻一掰,少女的手便被分开,在手掌心里还紧紧地握着一只小玉钩。随后,武帝命人将此女扶入随行的轺车,将其带回皇宫,号为“拳夫人”,拳夫人后晋升为婕妤,居住于钩弋宫,也称钩弋夫人或赵婕妤。太始三年(公元前94年),生子,取名弗陵。征和二年(公元前91年),发生了西汉著名的“巫蛊之祸”。皇后卫子夫、太子刘据因受苏文、江充、韩说等人诬陷不能自明而自杀,太子和皇后之位空置。征和四年(公元前89年),武帝在甘泉宫让人画了一张周公背成王朝见大臣的图,并赐给奉车都尉霍光,数日之后武帝斥责钩弋,命人将其送入掖庭狱,后钩弋夫人死于云阳宫。其原因是因为武帝担心自己死后将再次形成“母壮子幼”的局面,继承人刘弗陵的统治将被其母控制(因武帝少时长期被其祖母及母亲掣肘)。后元二年(公元前87年),武帝刘彻驾崩,年仅八岁的弗陵即位,是为汉昭帝。刘弗陵即位后,追尊生母钩弋夫人赵氏为皇太后,并将赵氏所葬之处“云阳”称为“云陵”,修云陵重葬。 仓央嘉措与达娃卓玛: 仓央嘉措诞于1683年,在1697年被藏王第悉•;;桑杰嘉措认定为五世达赖喇嘛的转世灵童。同年燃灯节之际,第六世达赖喇嘛仓央嘉措在布达拉宫的司喜平措大殿,举行了坐床典礼,清朝康熙皇帝派出官员参加了典礼。仓央嘉措成长的时代,恰值西藏政治动荡,内外各种矛盾接连不断地开始出现之际,仓央嘉措对未来深感无奈与失望,遂变得懒散起来,喜好游乐,放荡不羁。他穿上俗人衣服,头戴假发,白天在龙王潭内射箭、饮酒、唱歌,恣意嬉戏,还到拉萨近郊去游玩,与年轻女子寻欢作乐,放弃了戒行。蒙古人拉藏汗利用仓央嘉措与第悉•;;桑杰嘉措之间的矛盾,制造越来越多的麻烦,还谣传藏王企图投毒杀害拉藏汗,藏蒙福田、施主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尖锐。1705年藏王第悉•;;桑杰嘉措被抓,押至堆龙德庆的朗孜村斩首,自此,蒙古人拉藏汗统治西藏长达12年。拉藏汗掌握大权以后,对六世达赖喇嘛多方责难。还特派人员赴京师,谗言藏王第悉 •;;桑杰嘉措在布达拉宫立的仓央嘉措不是第五世达赖喇嘛真正的转世灵童,说仓央嘉措终日沉湎于酒色,不守清规,请予废立。康熙帝即派侍郎赫寿等人赴藏,命将仓央嘉措从布达拉宫的职位上废除,执献京师。遵照谕旨,废掉仓央嘉措以后,不久他被解送北京。在哲蚌寺前为其送行时,哲蚌寺僧人将其强行抢至该寺的甘丹颇章宫中,拉藏汗闻报后,立即派兵包围了哲蚌寺,寺僧们亦准备武力抵抗,双方即将发生流血冲突。仓央嘉措见此情形于心不忍,便自动走到蒙古军中,立地平息了这场一触即发的战斗。然后,从北路进京,在抵达青海的贡噶诺尔时突圆寂,时年24岁,所以布宫里唯独没有六世达赖的灵塔。其后,拉藏汗将生于公元1686年的活佛阿旺益西嘉措认定为第六世达赖喇嘛,将其迎至布达拉宫坐床,他在位11年,西藏僧俗人民皆不承认他是六世达赖喇嘛。 仓央嘉措在布达拉宫后面林园的湖中小岛上,修建了一座名叫龙王潭的精美楼阁,在这里邀集拉萨城里的男女青年,在一起唱歌跳舞,饮酒狂欢,仓央嘉措编写了很多的情歌,让大家演唱,这些情歌很快在西藏传唱开来,很受人们的喜爱。在龙王潭,仓央嘉措结识了一个来自琼结地方的姑娘,名叫达娃卓玛,达娃卓玛容貌美丽,性情温柔,嗓音甜美。仓央嘉措和她特别相知相爱,好像一个人是另一个人的影子,白天他们在一起歌舞游玩,夜里常常幽会。后来仓央嘉措发现达娃卓玛好些天没有到龙王潭来了,给她捎信约会,也像撒在水里的糌粑一样没有回音,于是亲自到她住处拜访,只见门上挂着一把大锁,跟邻居们打听,才知道达娃卓玛被她父母带回了琼结好多天了,从此,仓央嘉措再没见过达娃卓玛,达娃卓玛回到琼结以后,生儿育女过日子, 但她一天也没把六世达赖喇嘛仓央嘉措忘记,在思念中只过了几年,便得知仓央嘉措圆寂了。 藏族人民从来不怪这个六世达赖风流浪荡,只要是活佛的情绪,只要活佛做的事情,他们都表示认可,而且他们对仓央嘉措更加偏爱,他的真实、大胆、叛逆的个性,激起了藏人对他的情歌格外的偏爱。仓央嘉措才华横溢,留传于世有《仓央嘉措情歌》。《仓央嘉措情歌》采取了“谐体”的民歌形式,有音乐感有悟性灵性,多用口头语,比兴兼俱,具有浓郁的民歌风格。《情歌》是他爱情生活的真实写照,他大胆追求爱情,反对扼杀人性,禁欲主义摧残了他的身体和精神,宗教的清规戒律,束缚着僧侣的自由。仓央嘉措向往人间烟火,向往爱情欢乐。在今天的西藏,很多人都会唱以他的诗改编的歌,仓央嘉措最有名的就是那首流传非常广泛的诗,“第一最好不相见,如此便可不相恋。……” 米兰作品介绍 都市家庭长篇小说《我的婆婆是第三者》 作品简介:几乎所有的人都这样认为,我们俩的婚姻是门不当户不对,但我偏要逆水行舟,一番风雨过后,我们终见彩虹,在众人的祝福声中,我们走进了婚姻的殿堂。然而之后七年的婚姻生活让我身心俱疲,没有想到第三者的插足几乎使我们的婚姻走向坟墓,而这个第三者居然就是我的婆婆。我的丈夫、房子、车子、孩子,她都要和我抢,这样的婚姻还能坚持下去吗? 浪漫纯爱长篇小说《天使的背叛》 作品简介:我的心房中曾装过三个男生,他们分别象寒冬的暖阳、夜晚的月亮、拂晓的明星。他们,都是我喜欢的男生,但我爱的只是象月亮一样的他。一定有那么一天,我的一双儿女会问我:“妈妈,为什么你的名字没和爸爸的刻在一起,却和叔叔的刻在一起呢?”我该怎么去回答他们呢,这个故事实在太长太长,不是三言两语就可以说得清楚,如果你不从头讲到尾,没有人能够理解,还以为我和他是一段不伦的叔嫂恋。而事实上,是两个相知相爱的灵魂,因为太相爱的缘故而分开,后来他们虽然面对着面,却再也无法重新在一起,只能执手相忘,把爱深埋在心的最底层,可是,即便这样的灵魂之爱仍然为人所不容。 浪漫纯爱中篇小说《爱,停在他们二十岁的春》 作品简介:这世上有些话是真的,但听上去很假;有些话是假的,却令人深信不疑。如果爱他(她),就请不要轻言分手,因为错过的有可能永远也无法挽回。本篇讲述一个女大学生,从小被自闭症所困扰,后来在男友的帮助下,渐渐走出心病的阴霾,但是之后,她的男友却断绝了与恋人和好友的往来,将自己深深封闭,这是为什么呢?…… 浪漫纯爱短篇小说《藏在树洞里的爱情》 作品简介:因为没有遇见我爱的人,所以我总是在不停的相亲,这一切我的树洞都知道。当我终于明白我爱的人是谁了,可惜的是他并不喜欢我,我傻等着他,直到放弃希望。我以为我委屈,其实另一个比我更委屈,他隐姓埋名,一直默默守望着我。 米兰情感短篇集《醉笑陪君三万场,不诉离觞》 作品简介:男人与女人之间的较量,纠结缠绕了千万年,生出多少痴男怨女,埋葬多少红愁绿恨,是怎样的爱恨情仇,因果相报,生生不息。本书是米兰的短篇集,有小说,有散文,算是对爱情、婚姻、人生的感悟。 杂文: 《我要去穿越》 简介:旅客们请注意,开往秦朝的列车已经进站了,请准备上车的旅客速到检票口检票,再次提醒看清自己的目的地,不要坐错车,男穿的请上1号车,女穿的请上2号车……,哎,我说这位同志,你到底上不上车呀,不坐车,别挡着路呀,你这是干什么,这里是公共场所,不可以随便拉横幅,我们领导同意了吗?(横幅上写“给文学一片纯净的天空,同志们,不要再穿啦!”) 《论魏晋南北朝的文人风气》 简介:魏晋南北朝是一个特殊的时代,特殊就在于“人”。因为这个时代格外注重精神生活,这个时代的“人”极富魅力。 《有感于“和谐”二字的滥用》 简介:“和谐”二字经常出现在我们周围,如影随行,不知道有多少人真正明白和谐的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