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各个世界穿梭[超穿]》 第1页 [穿越重生] 《我在各个世界穿梭[超穿]》作者:米离儿【完结】 文案 某日,作者君被一系统绑定,说要带她去各个世界看一看。还没等作者君反应过来,作者君就被丢了进去,于是不同的故事开始了…… 说白了就是个短篇集,作者嫌一篇一篇地发麻烦,就把它们放一起了。 内容标籤: 穿越时空 励志人生 系统 快穿 搜索关键字:主角: ┃ 配角: ┃ 其它: ================== ☆、学霸被算计了 一、考场上的唿噜声 这次期中考试的数学题目难度异乎寻常,连我这样的学霸都被它整得焦头烂额。 得不出答案正在心烦意乱之际,寂静的考场上突然传来一声唿噜声。我怀疑是自己听错了,毕竟在这样重要的考试中会有哪个同学敢在考场上睡觉。 就在我以为自己是听错的时候,第二个唿噜声又响了起来,接着便此起彼伏了。 考场上的其它同学显然被它影响到了,纷纷放下笔停止答题寻找这唿噜声的来源。最后监考老师终于坐不住了,从讲台上走下来,走到一个男生的面前,用力推醒那个男生。 “同学,醒一醒!考场上睡觉成何体统?!” 那个男生一脸不乐意地从桌子上趴了起来,扬了扬手中略被口水沾湿的试卷对监考老师说:“老师,我不会答,我说发下来那会儿就交卷,您说非得等考试结束半小时前才能交卷,我只能干坐着,坐着坐着就睡着了。” 这男生振振有词,仿佛是他占了理似的。监考老师面带愠色,一把抽走了男生手中的卷子,不耐烦地对他说:“行了,你走吧!”男生如同得了赦免一般,抓起文具,一熘烟跑出了考场。 我看着那男生“逃出生天”的样子,不由得嘆了口气。那个男生是我的同学——萧玉青,数学成绩一向一塌煳涂,凭着老爹的钞票才进了我们这所重点中学。 对于这种“富二代”,我除了嘆息他们不好好学习外,还奉行“明哲保身”,能离他们有多远就有多远,彼此井水不犯河水。 二、学霸夏雨晴 这次期中考试让我们班主任脸上既有光又无光,因为考试的题目偏难,大家成绩普遍不理想,而我仍能考130分以上并且保证总成绩全校第一,着实让教数学的班主任开心得不得了。 可萧玉青0分的数学成绩单也让他十分难堪。别人考多少和我没关系,只要我仍是第一就行。当自己看到自己的名字被写在成绩榜第一位的时候,自己还是蛮开心的。 “啧啧,夏雨晴真是厉害,数学那么难还能考138。这次期中考试全校第一又是她。” “可不是嘛,从来就没见过夏雨晴的成绩排名跌出过全校前三,真是当之无愧的学霸啊!” 听到学校的同学们在成绩榜前这么议论自己,我的开心也变成了骄傲,一路轻飘飘地往教室的方向走去。若不是周围有人,我想自己一定会跳起来的,学霸也是需要称赞滴! 自己正兴高采烈地往回走的时候,却迎头碰上了萧玉青。看样子,他并没有因为数学考了零分而沮丧,脸上仍是平常那副满不在乎的样子。 作为同班同学,我还是很有礼貌地沖他微笑了一下,可萧玉青仿佛没看见我似的,径直从我身边走了过去。 这样的尴尬当然令自己十分不快,不过对于萧玉青这样的人,我就大人不记小人过了。 回到班级里,一群女生正唧唧喳喳地坐在一起谈论着什么,我饶有兴趣地凑过去听她们聊些什么。 “哎,萧玉清这次交了白卷,不知道会不会被学校劝退了。” “不会啦,他爸给咱们学校贊助那么多钱,校长总得给他爸点面子吧。” “真希望他能留下来,除了他班里其它男生可真没看头了。” 听到她们谈论萧玉青,我勐然想起自己刚刚碰到他的尴尬。心里的不满便转化成为怒气。 于是心里暗骂道:这群花痴!整天只知道谈论帅哥,不上进。自己成绩不关心,关心他干什么?萧玉青有什么好的,不就是个土豪富二代嘛,长得好看又怎么样,成绩还不是一塌煳涂。 三、互助学习 由于期中考试表现优秀,我被老师点名表扬了。自己刚得意没多久,却碰到一件令自己头疼的事情。 在课外活动的时候,我看到萧玉青他的土豪爹开着他的那辆路虎来到学校,不一会儿萧玉青就被老师叫到了办公室。 原以为这种事情和自己无关,可没过多久,我也被老师叫到了办公室。看到土豪停在那里的路虎,我内心升起了一股“不祥的预感”。 来到办公室,我看到了土豪坐在班主任对面的椅子上,一脸不快,小土豪站在他旁边,倒不像平时那样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我估计这小子是怕他爹的。 一看到我进来,班主任就像看到救星一样,把我拉到土豪面前,对着土豪笑着说:“萧总,这是我们全校学校最优秀的学生,有她辅导玉青的功课,肯定不成问题。” 土豪上上下下打量我一番,看得我头皮发麻。这是什么情况? 大约是觉得我这个样子像个学霸,土豪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对班主任说:“那就麻烦您了,这个小混蛋这次数学考了个0分,实在气人!以后还是希望您能多费心些。”
第2页 土豪说完后就离开了办公室,班主任勤谨地把他送了出去。等班主任回来后我才明白是怎么一回事。原来,萧玉青他爹因为儿子考了个0分,很生气,所以就来学校,班主任为了给他一个交待就想出了一个“互助学习”的办法。 “夏雨清,那你每天放学之后额外给萧玉青补一个小时的课。”班主任对我说道。 “可是,老师,我还有许多作业要做呢!”这对自己来说可不是什么好事,我能推就推。 “噢,你的作业量我给你减半,反正你悟性高,做题太多也只不过是浪费时间罢了。”看样子班主任不达目地是不会罢休的。 “老师,我实在是担心这么做会影响到自己。”我还在想办法推辞。 “没关系,如果下次月考成绩下滑,那就不用给他补课了。你和萧玉青是同学,应该团结互助!”这下我彻底无法推脱了。 我总有一种被出卖的感觉,我看了看萧玉青,脸上露出一丝得意,我揉了揉眼睛,以为是自己看错了。 下午放学后,班里的同学陆陆续续都走了只剩下我和萧玉青。我走到他的座位前,将一本资料递给他说:“这本书上我把认为你会做的题目都画住了,你先做这些题目,不会的我给你讲解。”虽然我不是很情愿,可我还是很认真地做着准备。 萧玉青随手翻了翻,说:“夏小姐,这些题目的难度实在超出我的能力范围。” 说实话,我真想把书扔到他那玩世不恭的脸上,但他这种不配合的态度也在自己的预料之中。我心想,你不愿意做,老娘还不想补呢! 但我还是好脾气地将资料合上,说道:“没关系,你把这本书带回去慢慢做吧,不会做的明天问我就行。”说完我就收拾书包打算回去。 “等等,”萧玉青站起来挡住了我的去路说:“班主任说过,放学之后你得给我辅导一个小时的功课,再者我和我爸说好了,要是我的学习成绩有所提高的话,就把给我请家教的钱给你。” 一听说是有偿补课,我心动了,于是又坐回到座位上。 “那你打算让我给你从哪里讲起呢?萧同学。”我一本正经地问他。 “就从一元一次方程开始吧。” “你开玩笑吧,与其这样你不如直接留级到初中好了。” “是开个玩笑,我还不至于差到那个地步。从三角函数那开始吧。” 我长出一口气,翻开课本给他补课。这次他倒不闹了,但我发现他总是在走神,天知道他在想什么。 一个小时就这样过去了,我们结束补课之后,萧玉青他的土豪爹派来的司机一直在外面等着。 萧玉青打算先让司机送我回去,原本我想很有骨气地不去坐土豪的车,可一看天色不早,自己一个人走路不太安全,所以我还是钻到土豪的车里了。怪不得人们希望和土豪做朋友呢,至少有车坐。 想到这些,我不禁转头看着和自己并排坐在后面的萧玉青,他仍然是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不得不说,他还是很好看且很耐看的。 萧玉青大约是察觉到我在看他,转过头来看见我在看着他,他不好意思地咳嗽了一下。 我回过神来,意识到自己有些失态,忙把头转过去,看着外面迅速后退的风景。 萧玉青啊,萧玉青,每天那么多的女生看你,我今天偶尔发了下小花痴,你就脸红起来,至于吗?我还没不好意思呢。想到这些,我不由得笑了一下。 四、彼岸——箫声玉轻 由于作业不太多,我很快就完成了。完成作业的我,一个人躲在卧室里玩微信。我很少和陌生人联繫,但一个叫“彼岸——箫声玉轻”的人除外。 我不知道“彼岸——箫声玉轻”的真实名字是什么,只知道他是邻班的一个男生,会写词编曲,这对一个高中生来说是多么不容易的一件事情啊! 可实际上,我只见到过他写过的歌词,并没有真正听过那些与歌词相配的旋律,不过我丝毫不怀疑他的能力。 不光没有听过他的歌,我连他的声音都没有听到过,每次我们都是以文字的方式来交流,我们都是喜欢文字的“老古董”,他或者我都从来都没有提出过开启语音聊天,我们彼此心照不宣。 其实,我并不是一个乱加朋友的人,那次我在学校拿手机偷偷玩微信时,收到了加好友一条请求。 我本来是要拒绝的,可看到他的名字:彼岸——箫声玉轻,我就莫名其妙接受了,因为我微信上用的名字是:此岸——夏雨天晴,正是如此相似名字,让自己加了这个陌生人。 我打开了微信,里面有他发来的一条消息:“此岸(我们之间的简称),我今天很开心,我喜欢的女孩儿终于和我说了不少话。” 彼岸在加我微信的第一天就告诉我,他喜欢我们学校的校花,从高一就开绐了,可惜他从来不敢和她多说一句话。如今已经高三了,校花至今都不知道他喜欢她的事情。 男生喜欢漂亮女生并不奇怪,可我却未曾听过我们学校的校花是具体是哪个女生,不管校花是谁,我都很羡慕她,因为我喜欢彼岸,那个会写动人歌词的彼岸。
第3页 看到这条消息,我感到心里酸酸的,但我还是回了一条消息给他。 “是吗?你的暗恋看来要修成正果了。” “不一定,我估计她目前还不知道喔,可我希望她有一天能知道。” “噢,那祝你的愿望早日实现。” “谢谢,你今天过得怎样?” “还行吧,有好有坏,每天不都是这样吗?” 于是,我和他聊起了我今天被老师叫过去让“互助学习”的事情。就这样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了很久。 在互道晚安之后,我躺在床上想起了自己和彼岸的事。也许他并不知道我喜欢他,我把自己掩藏得很好,可我却希望他在某一天能发现这一点。 可我不是不知道他是喜欢别人的,我是何时开始喜欢彼岸的,我不知道,但自己的初恋竟然是一个不知道名字且没有过面的邻班男生,我真是不可理喻。 其实,我终有一天会知道彼岸是谁的,他写过一首歌叫《暗伤》,他说他会在毕业晚会的那天将这首歌唱给校花,那时我自然就会见到彼岸的“庐山真面目”了,以这种方式告诉他是谁,或许只有彼岸那样的人才能想出来吧。 五、不速之客 给萧玉青补课也没有想像中的那么头疼,原以为这个纨绔子弟会很不配合,没想到他还挺认真的,莫不是他心疼自己的补课费? 不过,对于这样一位不差钱的主,这种可能性几乎没有。当然,我也有好处,比如每天下午放学有车接送,比如自己可以少做一半的作业。 同班的其他女生知道我每天放学能和萧玉青呆上一个小时,立刻羡慕嫉妒恨起来了。 应付她们我还是绰绰有余的,我对她们说,自己每天给萧玉青只是讲讲课,这是班主任给自己的任务,如果下次考试谁得了第一,我立刻“让位”。如此一来,萧玉青的众多“粉丝”们都纷纷加倍努力学习。 这些事情对自己来说,是很难引起自己心中的波澜的,很多时候,我常常将目光投向隔壁班那些出出进进的男生,我在想他们中的哪个会是彼岸呢? 我和彼岸从认识的那天起,我就一直在想这个问题。在我的想像中,彼岸应该是一个干净而温暖的男生,他的外貌也许不出众, 但他的眼神却是与众不同的。可我看到的更多的是和我们班男生一样的书呆子,走路都带着一副木讷的表情。 正当自己走神的时候,萧玉青突然出现在自己的面前,问我:“夏同学,今天数学学什么啊?” “该学排列组合那块儿了吧。”我回答道。 他问完之后就走开了。说实话,萧玉青真的没有自己想像中那么讨厌,至少他还是比我想得要配合一些。 正想着萧玉青的上进令自己欣慰时,突然有人叫了我一声:“雨晴!” 我立刻麻出了一身鸡皮疙瘩。这声音自然不是来自萧玉青,能这样称唿我的只有我的初中同学——霍星。 霍星是我的初中同桌,两人关系还可以,我知道他对我有着超出普通同学的感情,但我没接受,可他依旧坚持不懈。 “雨晴,可算是见到你了。我们学校今天早放学,我顺路就过来看你了,等你放学了,我们一起吃饭吧,就算老同学叙旧了。” 还吃饭?我们还是学生好不好,你以为我们是情侣啊!霍星的想法还真是火星。 当我正想办法摆脱他的时候,萧玉青又出现了,他对霍星说:“这位同学,不好意思,夏雨晴放学还要给我补课呢!” 萧玉青的出现可算帮了自己的忙,我正想和霍星说这件事情,又担心他认为自己是在找藉口不想和他出去。 霍星对突然出现的萧玉青很不满意,指着他问:“喂,你什么意思?” 萧玉青一脸冷酷的表情,对他说:“我不叫‘餵’,我叫萧玉青,是夏雨晴的同学。让她给我补课,是我们班主任的意思,我想她就这样和你出去,老师那里不好交待吧。” 我趁机进一步解释给他:“我同学说得没错,我们班主任非要搞什么‘互助学习’,我也是被逼的,谁让我是全班第一呢。” 霍星大概觉得没希望了,只好嘆了口气说:“好吧,雨晴,那等你什么时候有时间了,咱们再聚吧。”说完,他给了自己一个怨妇似的眼神,我的鸡皮疙瘩顿时起来了。 看着霍星远去的背影,我长出一口气,对自己旁边的萧玉青说了声“谢谢”。 萧玉青仍然一脸地说:“不用,我也是为了自己。” 这傢伙什么时候变得如此爱学习了?我充满疑惑地看着他,他再次被自己看得不好意思起来,刚才的冷酷一下子就崩不住了,转身回到了教室。 他也有可爱的一面啊,真有趣。 回到教室我刚坐下来,就立刻被一群女生团团围住,她们问我刚才那个外校的帅哥是谁,我告诉她们,他是我的初中同学。然后,她们纷纷花痴状地感嘆霍星比女生还漂亮。 娘娘腔也能让她们痴成这样?这个世界疯了! 六、可爱的学霸 霍星走后,等到放学,我在别人都已经走光的教室里,继续给萧玉青补课。谁知天突然下起了大雨,萧玉青一脸忧愁地走到窗户前。
第4页 “你怎么了?”我走近问他。 “今天司机说有事儿不过来了,下着这么大的雨,我没带伞,不知道怎么回去才好呢。” “没关系,雨看这样子就是一阵子,我们在教室里等等就好。” 可情况并没有我们想得那么乐观,一个小时的补课时间过去了,外面的雨仍然没有停的意思。无奈之下,我只好拿出书本来做作业等雨停,萧玉青则走到窗前看着外面的雨。 “夏雨晴,这是我们第一次单独呆这么长的时间吧。”萧玉青突然问我。 “嗯。”我一边写作业一边漫不经心地回答他。 “夏同学,和你相处一段时间我发现你比我想像中的要可爱。” “哦,我也发现你没有我想像中的那么讨厌。”我继续漫不经心地说。 “夏雨晴,你不觉得你的名字和我的名字有些像呢?”听到这句话,我不禁放下笔。我突然想到了彼岸,那个微信称唿和自己有些相似的男生,不知道他和校花怎么样了。 萧玉青继续自顾自地说着:“夏同学,你知道吗,我很喜欢一个女生,可是不知道该怎么告诉她,她虽然学习不错,可人太笨了。对了,你可有暗恋的人?” 萧玉青今天怎么和自己说起这些话来了,不过看在他比较坦诚的份上,我也据实相告。 “我其实……有喜欢的人,他是邻班的一个男生。” 萧玉青不知为何脸突然拉了下来,转过身背对着我说: “夏同学,看来这雨一时半会儿是停不了了,咱们回去吧。” 我看外面的雨下得不小,便问他:“那咱们怎么回去呢?” “打车回去,先冲到校门口,那有一个公交站牌,然后我们在那儿拦一辆计程车。” 我正想着自己冒雨跑到校门口一定会被淋湿的,考虑拿什么东西挡雨时,萧玉青脱下他的校服外衣递给我。 “一会儿把它披上再出去。”说完他就先冲到雨中了。 我收拾好东西,披着萧玉青的外套也冲到大雨里。萧玉青跑得很快,我根本追不上。 等跑到校门口之后,我发现他的身上已经湿了不少,脸色也因为冰凉的雨水而变得苍白,而自己却在他的外套的保护下,被雨淋得并不厉害。见他如此,我心怀愧疚。 我把他的外套还给他,并说了声“谢谢”,萧玉青什么都没有说,接过外套之后,拦下了一辆计程车和我一起坐了上去。 我心里充满疑问,这傢伙怎么了,一会儿一个样,难不成属变色龙的? 第二天,萧玉青没有来上课,我估计是被那场雨淋病了,想到这儿,我内心更是愧疚不已。 这回下午放学之后,我终于可以按时回去了,不用给萧玉青补课虽然是轻松了,可自己却觉得好像有什么事情没有完成似的。 此时校园里的丁香盛开,我不禁被它那馥郁的芳香吸引过去。 花丛中,我隐约听到有人在弹吉他,我想过去看看是谁在弹,却见到萧玉青坐在丁香花丛下的长椅上拔动着吉他的琴弦。 他又再玩哄女孩子的那一套!不过,我还是不得不承认他弹得确实不错。 “原来你来学校了,我还以为你被昨天那场雨淋病了呢。”我走过去对他说道。 “我来学校怎样,不来又怎样?”他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 “你若是来学校了,咱们就接着补课吧。”不知道为什么,我见到萧玉青脑子里想得都是补课这件事。 “我不去了。” “不去那怎么行,不好和班主任交待的。” “我考零分也好,考满分也罢,那和你无关,我自会和班主任解释的。” “噢,你若是不愿意,那我们就不补了。”我看这情况他心情似乎不太好,我还是走为上计的好。 “等等。”萧玉青叫住我,走到我的面前。 “你能告诉我,你喜欢的那个隔壁班的男生的名字吗?” 我一下子红了脸,低着头说:“其实,我也不知道他的名字,我和他也只是在微信里聊天罢了,并没有真正见过面,你说有意思吧。可他是一个很有才华的男生,从他微信的称唿就可以看出来,他叫‘彼岸——箫声玉轻’,很有诗意,对不对?不过,这事儿你可得替我保密,不然……” “不然怎样?”我看到萧玉青的嘴角突然上扬起来。 “不然不给你补课!”我发现除了拿补课这事儿威胁之外,自己对他还真是束手无策。 不知道为什么我竟然和萧玉青说起了这件事,这可是我的小秘密,大约是因为这一个多月和他比较熟悉了。 他好像顿时心情变得不错的样子,背起吉他对我说:“走吧。” “去哪?”我在他身后问他。 “当然是去补课啦,笨蛋!” 萧玉青肯定属变色龙的,我无比确定。 “你真是一个可爱的学霸。”走在前面的他突然转过身来,给自己这样一个评价。 七、此岸——夏雨天晴 晚上,我回家打开微信,看到彼岸给自己发来一条消息:
第5页 “原来校花也喜欢我啊!人生最美好的事情莫过于,你发现你喜欢的人她也在喜欢你。我打算明天和她表明自己的心意,此岸,祝福我吧。” 在看到这条消息之后,我感到所有的美好都破灭了。彼岸喜欢的人也在喜欢着他,可他是否知道有一个人也在默默地喜欢着他呢? 我木然地给他发了一条消息,大意就是祝他成功。我摸了摸自己的眼角,那里有些潮湿。 一切都结束了,我把彼岸的名字从通讯录里删除。如果要放开,那么就要放得彻底。 虽然心情不好,可我还是继续履行职责给萧玉青补课。他大约是看出我今天不在状态,问我有什么情况。 “没什么了,你多想了。”我掩饰着自己的情绪。 “呵呵,你不用骗我了,我早就看出你今天不对劲。好吧,我送你一个东西让你高兴高兴吧。”说完,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盒子放在我的面前。 “这是什么?”我拿起小盒子看了看,问他道。 “告白戒指啊。它的意思就是:请你喜欢我。” “你开什么玩笑?!”刚刚“失恋”的自己可承受不了这种戏剧化的事情。 “人生最美好的事情莫过于,你发现你喜欢的人她也在喜欢你,你说是不是啊,校花小姐?” 情况有些复杂,我一时有些发懵,萧玉青在旁边急了:“怪不得人们都说学霸普遍智商高情商低,果然不假呢!” 我一拍脑门,总算是反应过来了。 “啊,原来你就是彼岸!你不是邻班的男生吗?再说,我什么时候成校花了?” “我要说我是你的同班同学,还不一定便宜咱们班的谁呢!再说,全校学习好的女生就属你漂亮了,校花当然非你莫属了。”他解释道。 “我哪有那么好看了。”我红着脸,低下头说:“你喜欢我就偷偷告诉我嘛,用得着这么费劲吗?” “您老人家平时一副道貌岸然的样子,我哪敢接近啊!你说说在给我补课之前,你和我说过的话有超过十句吗?” 我细想了一下,好像真没有。道貌岸然?我什么时候道貌岸然过了? “好你个萧玉青,语文可算是没白补,都会用‘道貌岸然’这个词了!”说完我抓起课桌上的铅笔盒朝他打去,他见势不妙一下跑开了。 其实,这一切都是一个圈套,从高一时就开始了。 萧玉青不知为什么,从高一的某个时刻开始暗恋我,而我那套“明哲保身”的原则,使我们平时根本不可能有太多的交流,于是他只能远远地在一旁单相思了。 某天,他用微信找到一个叫“此岸——夏雨天晴”的人,聪明的他一猜便知是我,于是,他把自己的微信名称改为“彼岸——箫声玉轻”希望我有一天能发现真相。不过,他太高估我的能力了,我们聊了两年我都没有发现。 眼看已经高三了,萧玉青的单相思马上就要无果而终了,他便想到在期中考试考个零分,逼他爹来找学校的麻烦,并和班主任说,希望能让一位优等生来辅导他的功课,于是我就是这么落入他的圈套的。 八、《暗伤》 我曾经多次幻想过彼岸的模样,但没想到有时现实是会超过期望的。 可我不明白的是,萧玉青成绩不好可为什么会写歌词?当我向他问询的时候,他反问我,学习和写歌词有关系吗?又说我这人都快学成书呆子了。 我想了一下,好像二者是没必然关系的,不过他说我是书呆子,我可没放过他。 萧玉青同志在我的鼓励下成绩进步得很快,他爹一高兴给了学校不少贊助,并打算给我一笔数目不小的补课费,我婉拒了。 萧玉青知道之后问我为什么不要,我笑着说,他人都是我的了,我还稀罕他家的钱吗?他听了之后,笑骂我是一个表面淑女内心流氓的人。我说他后悔还来得及,他却说,我就算是一个流氓,他也认了。 月考结束后,我主动审请继续给萧玉青辅导功课。老师一边称赞我的奉献精神,一边叮嘱我要注意自己的成绩,可实际上,我是为了每天和萧玉青可以单独多呆一个小时。他说我是“道貌岸然”,其实也不完全错。 那张零分试卷,萧玉青把它供了起来,以此来感谢它给自己带来的好运。 一天,萧玉青突然问我打算考哪所学校。我想了想说:“清华北大肯定是首选,考不上的话復旦浙大也可以。” 萧玉青低了头说:“这些学校我恐怕一辈子也考不进去了。” 和他呆得的得时间久了,自己的情商也见长,我明白他是希望和我读同一所大学。于是我安慰他:“其实你还是很聪明的,好好努力学习,说不一定就会心想事成。” 见他没有回答,我便又问他:“毕业晚会那天,你会给我唱《暗伤》吗?” 他笑了笑,对我说:“一定会唱给你听的。” 时间过得飞快,黑色的六月已经过去,同学们此时已经彻底放松为毕业晚会做准备,我满心期待这一天的到来。 毕业晚会在学校的礼堂内举行,基本上所有的高三学生都到了。由于我没有节目,我只能坐在下面的观众席。
第6页 节目无论有趣没趣都是同学们精心准备的,我在下面很认真地看着,可我心里却是不平静的。终于等到主持人报幕,他总算是出来了,下面的女生开始尖叫。 白色刺眼的灯光打在萧玉青的身上,使他比平时更加耀眼夺目。他站在舞台上朝下面环视一圈,我知道他是在找我,我在观众席忙向他挥了挥手。大约他是看到我了,沖我这个方向微微一笑。 他拿起麦克风说:“我来这里是为了履行一个约定,下面我将这首《暗伤》送给我喜欢了三年的女孩儿。” 他的话音刚落,礼堂内立刻沸腾起来,男生的口哨声,女生的尖叫声响成一片。可奇怪的是,在如此喧闹的环境中,我还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它“扑通扑通”跳得是那么厉害。 我是在彼岸的微信中见过这首歌的歌词,可我却第一次听到与那歌词相配的旋律,带着暮色般的忧伤,是如此唯美且令人心碎: 也许没有开始/就不会有结束/华美或平淡的剧/终于落下帷幕/看不到的是我的眼泪/看得见的是你的忧伤/在舞台角落的我偷偷看了你许久/我把自己所有的眼泪/奉献给你的忧伤/可你的忧伤/却不是因为我的眼泪/我带走你忧伤的影子/它已成为我的全部/你与我/就这样开始/也就这样结束…… 萧玉青歌毕,台下响起了热烈的掌声,而我的眼睛里却有了潮湿,这首歌实际上是为了他那痛苦的单恋而写的,可那时的我却不明白。 九、约定 在全国瞩目的高考中,我“胆大包天”地放弃了一些大题目,结果我的成绩只能上省重点。我对外宣称是自己是发挥失常,实际上我是为了萧玉青,是该自己做出一些牺牲的时候了。 霍星跑过来找我,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说我骗他,本来两人约定好去復旦,结果就他一人去了。我看他那样觉得很好笑,好像考试失常的是他不是我。 萧玉青考了所普通大学,可他死活不愿意去,非要復读一年上更好的大学。他的土豪老爹看到儿子这么有志气,开心得不得了,立马把他送到当地最好的补习学校,花了十几万。我自然明白他是为了和我读一所大学。 临去大学报导的时候,萧玉青来找我。 “你可不可以等我一年,一年之后我就去找你。”他的语气中充满恳求,我想此刻的他一定非常后悔没有好好学习了吧。 “ 好吧,就给你一年时间,一年之后我可要在大学里找男朋友了。”我开玩笑地说。 “你敢!”这下他急了。 “是的我是不敢,不过我打算把你和我之间的故事写出来卖钱,你看怎么样?”我打趣他道。 “那怎么可以,让人知道我不可一世的萧玉青为了追女生做了这些事,那还了得!不过……我还是要谢谢你。”萧同学又发挥了他变色龙的本事,刚刚还是一副着急的面孔,一下子又变得诚恳起来。 “谢什么?”我知道他是感谢我为他做出的牺牲,可我却故意装起煳涂来。 “算了,不说了。”他摇了摇头。 到了大学之后,我很少和他联繫,为的是可以让他安心学习。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一年的时间过去了。高考成绩下来那几天,我急着问萧玉青考得怎么样,他却什么音讯都没有给我。打电话关机,发简讯也不回,qq、微信上统统不见踪影,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还在学校的我差点跑回去,看看他出了什么事。 好不容量熬到放假,我回去到他家找他,他家的一个佣人却告诉我,他和他的土豪老爹出国旅游去了。我又问她萧玉青考得怎么样,她说不知道,我只能作罢。 对于萧玉青的“失踪”我开始猜测其中的原因,我猜他很可能是不喜欢我了,所以才故意躲着不见我。 我于是开始各种后悔,后悔自己当初傻了吧唧地为了萧玉青高考故意失误。天知道萧玉青在这补习的一年里都干了些什么,也许他背着我又和别的女生来往了,他本来就是一个特别会惹女生喜欢的人。 我在微信上先是说了好话,希望他能回应我一下,就算他“变心”了,那也得给我个交代吧。 这样过了几天,他还是没有回应我。于是,我开始在微信上骂他,骂他朝三暮四,骂他见色忘义,各种难听的话我都骂过了,可是他仍然没有回应我。 我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我对于这种突发的情况完全没有准备。我看着自己手上戴着的萧玉青那枚他送给我的“告白戒指”,想着一年多以前他还给我唱了那首《暗伤》,一年之后他竟然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果然人就是这样的,得到了就不会珍惜,可是真让我放弃萧玉青我却做不到。思念、埋怨、悔恨各种感情交杂在一起,我感觉我都快崩溃了。 一个假期过去了,我隔三差五就去萧玉青家里打听情况,可萧玉青始终都没有回来,我只能提前回学校,因为我是学生会成员,要帮忙迎接新生。 我回到学校,便匆忙投入自己的工作,我希望通过忙碌的工作来遗忘自己摊上的“倒霉”事情。 我的任务是在学校登记新生的名字,新生太多,我忙得连头都抬不起来。 “同学姓名?”我一边写一边问那个新生。
第7页 “萧玉青。” 我一怔,抬起头,看到的是我最想见到的脸。 作者有话要说:  虽然小米(作者自称)从学校毕业多年,但每每回忆起校园诸多单纯的小美好,还是感慨颇多,这个故事就当纪念曾经幻想过的美好(小米可没当过学霸,捂脸……)吧。 ☆、公主追夫记 陆家庄今天来了几位贵客,来头不小,都是朝廷派来的。他们来这里的目的是向陆老爷提亲,因为尚云公主看上了陆家的少爷陆成宣,要他做她的驸马。 “令郎好福气,尚云公主乃是圣上的掌上明珠,如果令郎成为驸马定会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 “哼,本少爷在这富甲天下的陆家庄也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谁稀罕‘倒插门’去享你们的荣华富贵!”陆成宣看着他斜对面那个啰里啰嗦的老头心里暗骂道,不过他表面仍然是一副谦恭有礼的模样。 陆老爷耐心地听完那位朝臣的一通话之后,回头问陆成宣:“宣儿,不知你可否同意成为尚云公主的驸马?” 陆成宣看了看父亲,又看了看朝廷过来提亲的那几个人,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毕恭毕敬地来到那几位客人面前说:“各位大人替公主提亲的美意,晚生心领了,只不过晚生已经心有所属,只怕要辜负尚云公主的这番美意了。” 陆成宣的这番话令他面前所有的人表情都僵掉了,要知道有多少人都梦想着当驸马,这个陆成宣竟然拒绝了! 不过这个朝代崇尚民主,陆成宣若是拒绝的话,没有人有资格强迫他当驸马,包括陆老爷也不能。 “既然令郎心中另有所爱,那么我们便不勉强了。尚云公主那里我们自会告知,相信公主能理解令郎的苦衷。”陆成宣心里烦着的那个老头说道。 说完,他便带着来的那几个人起身离开了陆家庄,陆老爷和陆成宣恭恭敬敬地将他们送到了门口,看到马车远离,这才关门回到庄里。 “宣儿,你什么时候有心上人了?”陆老爷一边走一边问他旁边的陆成宣。 “呃,那个……实际上我没有什么心上人。”陆成宣把实话说了出来。 “你……”陆老爷气唿唿地瞪着陆成宣,因为这个儿子破坏了他与皇帝成为亲家的美梦! “真是个……犬子!”陆老爷不想爆粗口,气急之下,脑袋一煳涂,说了一个自认为很文雅的词——犬子之后,气得拂袖而去。 “我要是犬子的话,您老不就是犬了吗?”陆成宣看着父亲生气的背影心里暗笑道。 陆成宣刚回到自己房间里,就被自己的姐姐陆辛萱给扯住了。 “弟弟,听说你心有所属了,不知属意的是哪家的姑娘啊?”陆辛萱好奇地问道。 “我么,属意的是天下的姑娘。”陆成宣笑着说道。 陆辛萱愣了一下,一时没反应过来。 见他姐没明白过来,陆成宣便进一步解释道:“姐,我那是骗那些人的,我根本没有心上人。” “那你为什么要骗人家呢?”陆辛萱现在更不明白她弟弟葫芦里买的是什么药了。 “很简单,我不想当驸马。”陆成宣耸了耸肩坐在了一把椅子上。 “为什么?当驸马可是多少男子梦寐以求的事情,你怎么会不想当呢?”陆辛萱不解地问道。 “哎,老姐啊,当驸马那是普通男人的梦想,我是普通男人吗?我可是当今天下第一风流帅哥,我要是当了驸马不知道有多少少女的心会碎掉的。再说,我从小立志自己要是娶老婆的话,一定要娶天下第三美女,尚云公主是天下第三美女吗?” 陆辛萱摇了摇头,尚云公主是皇帝的第三个公主不是天下第三美女。 这位陆公子为何偏偏要娶天下第三美女而不选择天下第一第二美女呢? 这其中有个缘由。话说二十年前发生了一件颇为轰动的事情:天下第一财主娶了天下第一美人。这样的结合生下了天下第一帅哥和天下第二美女(主要是因为母亲强大的外貌基因)。 那个天下第一财主就是陆老爷,天下第一美人是陆成宣的娘,那么天下第二美女就是陆辛萱,而天下第一帅哥就是陆成宣本人。由于天下第一第二美女都出自自家,这位天下第一帅哥只能立志娶天下第三美人了。 “姐,还有最重要的一点使我不能娶尚云公主。” “哪一点?” “这个尚云公主若是一般漂亮的话,那么我也就忍了,好歹人家也是个公主。可这个尚云公主肤黑体壮脑大无胸,你说我能忍吗?” 陆辛萱点了点头说:“对,是不能忍。那你什么时候见过尚云公主啊” “我没见过她。” 陆辛萱听到陆成宣的这句话之后差点没栽倒。 “弟弟,你既然没见过人家怎么就说人家肤黑体壮脑大无胸呢?” “姐,你好好想想,我朝公主要么是嫁给外邦为后,要么就是嫁给朝廷重臣之子,什么时候听说嫁给过一个平民百姓了?” “就算咱家不是一般的百姓,那身份也是民呀。依我看,尚云公主要招我为驸马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她长得太丑了,需要我帮她提高后代的外貌水平。我才不会傻到为了一个驸马的头衔,给那个丑公主当改良后代外貌的种马呢。”
第8页 说到这里陆成宣越说越起劲儿,干脆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一边踱来踱去一边继续说道:“我猜那尚云公主奇丑无比可不是光凭这一点的。” “我听说这位尚云公主从小跟随我朝第一剑师学习剑术,姐你想这世上有几个女孩子学习剑术的?尚云公主主动学习,只能说明她绝对是一枚悍女,学剑术的人女的一般都是肤黑体壮的女爷们,我敢娶吗?” 说到这里陆成宣顿了顿,喝口茶继续道:“再者,我朝向来尚礼不尚武,她一个女孩子家为什么要学剑术呢?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她需要用其它的东西来弥补自己外貌的缺陷。不过,老天向来是公平的,这个尚云公主外貌虽不怎么样,我估计是够聪明的,不然怎么学耍剑呢,但聪明的女人不光五官不怎么样,身材也不会很好的,典型的脑大无胸。这是我多年的经验,一般很准的。” 陆成宣的这番话把陆辛萱给忽悠地连连点头,末了,陆辛萱拍了拍他弟弟的胳膊说道:“弟弟,你放心,姐姐支持你不当驸马。” 陆成宣暗笑自己姐姐的天真,他的这通歪理竟然能把她说得脑子转了弯儿。其实,他自己倒不真觉得尚云公主会有多丑,只是因为尚云公主不是天下第三美女所以他才不愿意娶她,可这天下第三美女到底是谁,陆成宣也不知道,他正在寻找当中。 正在陆成宣为自己忽悠了自己的姐姐而自鸣得意时,他身边的小厮陆清跑过来找他,在他耳边嘀咕了几句话,他便匆匆翻箱倒柜收拾东西。 “弟弟,你这是干嘛?”陆辛萱看着手忙脚乱的陆成宣问道。 陆成宣一边走回答一边说:“老爹因为我拒绝当驸马的事情很生气,虽然他不能强迫我,但我估计这几天我在家不会清净好过的。我先出去躲上一阵子,等他老人家气消之后,我再回来。” 陆成宣领着陆清悄悄地离开了陆家庄之后,先是到家附近的美景之地游玩了几日,后来觉得无聊便打算北上去京城。 到了京城,来到春英院门口时,他不由自主地停下了脚步,他想起自己一年前来到春英院时碰到的春英院的花魁彩芬。 比较好笑的是他竟然记不清彩芬的样子了,他只记得彩芬长得很美艷,这大约是和他见过的女人太多有关。他决定再到春英院见见彩芬,好唤回自己的记忆。 陆成宣记不清别人,可别人却记得他。当春英院的鸨母见到陆成宣时立刻笑着迎了上去。这位多金且帅瞎眼的陆公子虽然只来过一次,但她对他的印象特别深刻。 “我说今天树上的喜鹊怎么叫个不停,原来是有贵客来访。”鸨母见了陆成宣笑成了一朵花,一边说一边亲昵地靠了过来。 陆成宣被她占“便宜”心里不太痛快,忙把陆清拉到他们中间,好不让那鸨母继续从他身上“揩油”。 虽然陆成宣风流成性,但却不是随便见一个女的就心动的人,能让他心动的女子不一定有多美貌,可一定的有气质有特点,像鸨母这样的女人只能让他心颤哪能让他心动呢? “一年不见妈妈愈发神采飞扬容光焕发了。”虽然心里不怎么待见鸨母,好话客套话还是得说的。 鸨母被帅哥一夸果然心花怒放,把陆成宣他们领到一处僻静的地方之后又是斟茶有时倒酒又是让身边的小丫鬟忙前忙后地为他准备各种小菜干果,真可谓殷勤备至。 “陆公子一年不曾来,此次过来是不是专门为我而来的?”鸨母的话让陆成宣的鸡皮疙瘩掉了一地。 “呵呵,那是自然了。”陆成宣口是心非地说道。 “哎呀,陆公子真是一个有良心的人,不知道要比那些负心汉要强多少倍。人们常以为容貌出众的男人花心薄情,如今这话得反过来说了,至少眼前陆公子你可是个情深义重的人。”鸨母说完之后便又往陆成宣那边靠了靠。 “咳咳,妈妈我这次过来是为了见您这里的花魁姑娘彩芬的。”眼看自己要再这么呆下去指不定要被这个如狼似虎的女人怎么样,情急之下他急忙说出了自己此行的目的。 “噢,陆公子是要找彩芬姑娘啊。不巧的很,彩芬姑娘今天接待了别的客人,只怕没空来见陆公子了,要么陆公子找别的姑娘来陪,要么等下个月再来见彩芬姑娘也可以。”鸨母说道。 “下个月?这是怎么一回事”陆成宣不解地问道。 “是这样的,有位向公子出了二百两银子把彩芬姑娘包了,让她两个月内不许见别的客人,只许见他一个人。”鸨母解释道。 “这是什么道理?只许见他一个人,别人就不能见了吗?妈妈,他出了二百两,这二百两我也出得起,莫说二百两二千两二万两我也出得了,您只管把彩芬姑娘叫过来见我便是。”陆成宣听说彩芬不能来见他不由得生起气来。 鸨母见陆成宣生气了,急忙上来劝解:“陆公子莫生气,按理来说做我们这种生意的自然是谁出的钱多谁是大爷,可做买卖也得讲究个信誉,我若是背着向公子让陆公子你见彩芬,那便是我的不对。正好今天向公子也在春英院,不如我和向公子说说,看他是否有让美之意。” 说完,鸨母便出了屋子,留下陆成宣和陆清两个人。鸨母和她的丫鬟走了之后,陆成宣见这屋里就他和陆清两人,不免觉得有些冷清,加上外面传来阵阵管乐丝竹之声,他按捺不住便走出了屋子来到外面。
第9页 春英院这种烟花之地也和别的青楼没什么区别,无非不就是些嫖客和□□来来往往,亦有卖艺不卖身的乐妓弹曲给众人听着取乐。眼见着虽是花红柳绿但陆成宣却感到有些莫名的空虚,总觉得眼下这一切不过是浮生一梦。 目光四处游离之际,陆成宣看到远处有一位公子,衣着不俗和这里来往的人有很大的区别。 由于隔的距离比较远,他不太看得清哪位公子的模样相貌,只见他一身月白长衫,发如墨染,遗世独立与周围格格不入的感觉。陆成宣竟不知不觉看得出了神,直到被陆清的话说的回了神。 “少爷,你是看哪位姑娘看得出了神啊?”陆清看着他有些发呆的样子,便也朝着陆成宣刚刚看的那个方向看去,自然也是看到了那位公子。 “少爷,你不会是看那位公子看得入了迷了吧。”陆清伸着脖子看那位公子,打趣陆成宣道。他话刚说完陆成宣的扇子便落在他的头上。 “胡说!本公子怎么会看一个大老爷们看得入了迷,你要是再乱说我就和鸨母说,把你留在这春英院。”被陆清看穿的陆成宣不禁脸上发烫了些急忙为自己辩解,说完便转身回了屋子。 又等了一会儿,鸨母这才过来,随她一起来的有一男一女。 见到那个女的,陆成宣这才记起来她就是自己一年前见过的彩芬姑娘,而那个男的恰恰是他刚刚所见的那位公子。 刚才由于离得太远无法看清他的眉眼,现在他就在自己面前,陆成宣不由得仔细端详起来。 细看下来,这位公子竟有一种说不出的容貌形态:他虽然是男子,却在眼目间有一种类似女子的柔美,但他的脸若长在女子身上却是有着有别于普通美女的英气。 柔而不媚,英而不武,这是陆成宣对这位公子最直接的感觉,这位公子的存在不免令他旁边的春英院的花魁彩芬也失去了韵味,陆成宣再次看呆。 “陆公子,这位就是我跟你提起的向公子。”鸨母笑意盈盈地对陆成宣说道。 那位向公子见了陆成宣遂将自己手中的摺扇放在桌上,深深作了一揖。见向公子向他行礼,陆成宣也忙作揖还礼。 在陆成宣还完礼之后,向公子方才拿起手中的摺扇说道:“我刚刚听说陆兄有意要见彩芬姑娘,这才和彩芬姑娘一同赶过来,让陆兄在此久等实乃向某之过。” “哪里,哪里,是陆某唐突不怪向兄。”陆成宣见这位向公子不仅仪表不俗而且彬彬有礼,心里便愈发喜欢他了。 向公子嘴角微微一扬说道:“妈妈说,陆兄此番来春英院是为了彩芬姑娘的,如此深情重意向某本应成人之美,只是向某对彩芬姑娘的情谊同样不输陆兄,实难割爱,只怕不得不违陆兄之意了。” 那向公子的这番话生生把他树立在陆成宣心中的好感全部抹杀掉了,陆成宣生平最讨厌的事情就是有人和他抢美人了。 陆成宣心里虽然生气,但他还是努力克制住,客客气气地对向公子说道:“向兄,我此次来春英院不过是找彩芬姑娘述旧情,只是一日罢了,倘若向兄能成人之美,向兄花在彩芬姑娘身上那二百两白银我替阁下出了。” 向公子微微摇了摇头,仿佛在说:这不是钱的事儿。 “倘若陆兄能委屈这一日,我愿多出一百两给妈妈。”向公子微笑着说道。 春英院的鸨母一听自己又能多赚一百两白银,心里自然是万分欢喜,于是对陆成宣说道:“陆公子,向公子本来就是先来之客,如今他不肯让,不如陆公子让让吧,好不伤大家的和气。” 陆成宣明白这鸨母不论说得再怎么好听,心里终究还是贪钱的,彩芬虽然是头牌但也得听鸨母的,这个向公子分明是来和他抬槓的,所以才霸着彩芬不放。 “妈妈,我愿出四百两给您,只求能和彩芬姑娘共度一日。”陆成宣忍着怒气说道。 “我愿出五百两。”向公子气定神闲地说道。 “我出六百两!”陆成宣头一次碰到敢和他公然叫板的人,便再也忍不住了,话语间俨然有了怒意。 “七百两。”向公子看着已经不淡定的陆成宣淡定地说道。 “八百两!”陆成宣心想,你小子敢和我比有钱,那你就错了,我爹可是天下最有钱的。 “九百两。” “一千……”陆成宣正要说“一千两”的时候,却被陆清悄悄地拉了一下衣袖。 “少爷,你忘了这次你出来只带了一千两的银票,要是就这么花光的话……”陆清在他耳边小声嘀咕道。 陆清的话提醒了陆成宣,他想起自己这次出门是逃出来的,由于太过仓促,他只是拿了一张一千两的银票和一些散银两,加上之前的花销,他现在手中根本没一千两银子。 向公子见陆成宣突然不说话了,知道他身上未必有那么多的钱,为了给他一个台阶下,于是说道:“陆兄也别和鄙人争取了,彩芬姑娘身处风尘之所烟花之地向来身不由己,如今也让彩芬姑娘自己作回主,让彩芬姑娘在你我之间作出选择。如果彩芬姑娘选择了陆兄,那么向某甘愿退出,如果彩芬姑娘选择了鄙人,那么也成陆兄成全。”
第10页 鸨母见这二人相互抬价,心里甭提多美了,眼前好像堆满了白花花的银子,不料向公子的这番话令她那脑中白花花的银子都长着翅膀飞走了,她虽暗自埋怨向公子,但也无可奈何。 此时,陆成宣和向公子都不由自主地把目光投向彩芬。被两位大帅哥如此看着,彩芬反倒有些不好意思了。 陆成宣自负地想:我可是天下第一帅哥,虽然那向公子长得是有些特点的,但彩芬不至于选择他一个“娘炮”。 正当陆成宣自以为自己必胜无疑之际,却看到彩芬款款走到他面前,给他屈身行了一个礼说道:“陆公子对妾身的厚爱深情,妾身铭记于心,只是向公子与妾身有约在先,这次恐怕不得不拂逆足下之意,还望足下海涵。” 陆成宣万万没有想到彩芬会作出这样的选择,在他发呆之际,向公子和他说道:“承蒙阁下谦让,向某感激不尽,今日就此作别,后会有期。”说完便和彩芬翩然而去。 “陆清,你说是我帅还是那个‘娘炮’向公子帅?”陆成宣从春英院出来之后气唿唿地说道。 他一向自认为帅气无敌,随便丢个眼神就能使无数少女大妈倾倒,不料彩芬在他和那个向公子之间竟选择了向公子,这无疑是给了陆成宣自出娘胎以来的最大“侮辱”。 “那还用说,当然是少爷你帅了。”陆清见陆成宣正在气头上自然是要顺着他说话。 “那你说说,为什么彩芬选择了他而没有选择我?” “这个嘛……”陆清想了半天才说道:“不得不说现在姑娘们的审美倾向是有点不同了,好像小白脸之类的更受欢迎……” 没等陆清说完,陆成宣的扇子便又落在他的头上,陆清吃痛“哎呦”了一声。 “蠢奴才,你难道不会说彩芬是因为那个什么‘娘炮’向公子先出的钱所以才选择了他。”陆成宣说道。 陆清揉了揉脑袋,心想陆成宣既然自己已经想明白了怎么一回事,那干嘛还要问他。 “哼!此次受辱我必定加倍奉还,那个‘娘炮’向公子最好别让我再见到,下次若是被我碰到,我一定要好好教训他一顿。”陆成宣怒气沖沖地说道,此时的他已经把那个向公子立为自己心中头号敌人。 俗话说“冤家路窄”,陆成宣在京城游玩了几日还真在街上碰到了那个向公子。 他一见那个向公子便有一种想冲上去揍他一顿的冲动,但一想自己若是在众目睽睽之下打人的话,难免会惊动官府,于是灵机一动想了一个办法,对陆清“如此如此”地嘱咐了一番。 陆清听了陆成宣的话之后,拍着胸脯对陆成宣说道:“少爷你放心吧,我保证打得让他爹娘都不认得他。” 陆成宣满意地点了点头,目送着陆清离开了视线。 “打得连他爹娘都不认得,”陆成宣心想,“说实话他那张俊脸要这么毁在我手上,那还真有点捨不得。向娘炮啊向娘炮,你得罪谁不行,偏偏得罪我陆成宣。”想到这里陆成宣便大步朝向公子走去。 “向兄难不成也对字画感兴趣?”陆成宣走到正在专心致志挑选字画的向公子身边说道。 向公子回头一看是陆成宣忙放下自己手中所赏字画说道:“在此竟能偶遇陆兄,真是巧了,看来你我之间註定有缘。” “哼哼,当然是有缘了,只不过这缘是仇缘。”陆成宣心想。 “向兄怎么就自己一个人出来了,彩芬姑娘不是还得继续陪着向兄吗?”陆成宣笑着说道。 向公子知道陆成宣心里还计较着那件事情,于是说道:“彩芬姑娘今天不太舒服,我不便打扰,所以我就一个人出来了。” “哎呀,向兄真是太不懂怜香惜玉了,彩芬姑娘身体不适向兄更应该寸步不离地陪伴左右。”陆成宣说道。 “陆兄言之有理,是向某疏忽大意了。”向公子笑道。 “对了,前几日因彩芬姑娘的事情,陆某言语冲撞了些,这几日心中一直愧疚,后悔当初言语不当,今天碰巧遇到向兄,不知向兄是否肯赏脸和陆某小酌几杯,好让陆某有个赔罪的机会。” “陆兄言重了,若说那日之事向某也有不对的地方,何来陆兄赔罪之理?” 陆成宣见向公子好像不怎么愿意和他走,担心自己暗算不成,于是便说道:“向兄不肯和陆某去,想必心里还是怪罪陆某吧。” 陆成宣这句话一说,向公子果然不好意思再拒绝了,跟着他去了陆成宣口中说的那处有着京城罕见的“百年佳酿”的地方。 陆成宣领着向公子七拐八绕,向公子见他们走的地方路人越来越少不由得提高了警惕。 陆成宣在拐进一条小巷之后,声音故意提高了些,脚步放重了些。 “若说这酒,我最爱乃是花雕,花雕酒味道醇厚柔而不烈,小口品之最是合适不过了。” 陆成宣到了一个拐角处,不由得往外走了几步。向公子正打算也拐进去时,突然感到周身气流微动,眼睛余光看见有一根小胳膊粗细朝自己打来,身体下意识地往后一仰闪过了那根木棍,在那木棍落在自己胸前时,迅疾抓住了那根木棍将暗算他的陆清拽了出来,一脚踢在他的胳膊上。陆清“哎呦”了一声松开了那根木棍。
第11页 “哎呦,看不出你小子还有两下。”陆成宣见让陆清暗算向公子不成,便打算自己亲自动手教训他,好歹自己也是练过功夫的,收拾眼前这个弱不禁风的小白脸应该不成问题。 “陆兄,你这是什么意思?”向公子把手中的木棍往旁边一扔盯着离他几步远的陆成宣问道。 “什么意思?当然是收拾你的意思!”陆成宣说完便上前挥拳朝向公子打去。 和这位向公子打斗了几个回合,陆成宣便觉得这位向公子不简单,再这样打下去的话自己必输无疑,恐怕到时候被打得爹娘都不认得的是他自己而不是向公子了。 “陆清,快帮我把剑拿来。”陆成宣一边和向公子过招一边说道。 不会武功的陆清看他家少爷和那个向公子打斗处在下风,心里干着急,他不是不愿意帮他家少爷的忙,只是他如果帮忙的话,只有帮倒忙的份儿,这种情况又不是没有发生过。 如今见陆成宣要他帮忙拿剑,心里暗自高兴自己总算可以帮到他,于是急忙将包袱里的剑翻出来,瞅准机会将剑抛给了陆成宣。 “看来你这是要玩真的了。”向公子对拿着剑的陆成宣说道。 “本公子一直都是在和你玩真的!”说完陆成宣拔出剑,一抹寒光朝着向公子刺去。 向公子见陆成宣拔出了剑,自己手中却没有武器,看到自己脚下的那根木棍,用脚一提,手便握住了木棍的一端。 陆成宣自以为自己现在手里拿着自己那把削铁如泥的宝剑必有胜算,但没想到那个向公子竟能把那根木棍当剑耍得如此精妙。 他自知陆成宣的宝剑锋利,就处处避开那剑的锋芒,使陆成宣徒有力气却伤不得他本人丝毫。最后,陆成宣反被向公子找了一个机会,一棍打在他持剑的右手上,那把宝剑便“哐当”掉在了地上,木棍的一头抵在陆成宣的喉咙处。 陆成宣心想自己这次真的是“偷鸡不成反蚀把米”,自己“报仇”不成反被那向公子给收拾了。 “要杀要剐随你便,我要皱一下眉头就不算好汉!”事到如今陆成宣也只能这么说了,他这是典型的“死鸭子嘴硬”! “杀你我还得坐牢,不如……”说着向公子看陆成宣的眼神变得复杂起来。 陆成宣被他的眼神看得特别不自在,他觉得自己宁可去死也不愿被他那么看,实在是又折磨又勾魂。 “哎呀,打架了!”正当向公子将木棍移开他的喉咙向他一点点靠近时,突然外面围过来一群人。原来,陆清看他家少爷形势不利,急忙到人多的地方去喊人,心想在众人眼皮下打架总不至于出太大的意外。 果然,向公子看到围过来不少人时,把棍子丢到了一边,脸带微笑地说了一句:“我以后再找你算帐。” 这样的话配上他那略带柔美的微笑,让陆成宣有些恍惚。 “少爷,你没事儿吧。”陆清见向公子离开之后,急忙上前问陆成宣。 陆成宣见那向公子已经远离,长出一口气,转头问陆清:“那些围观的人是你叫过来的吗?” 陆清点了点头,说:“我怕少爷有什么不测所以才到了一个人多的地方喊这里打起来了,那些人为了看热闹就跟着我过来了。”说完陆清回头看了看,看到那些原本兴致勃勃来看打架的人,因为没看到激烈的打斗,一个个都失望地离开了。 “你小子倒学聪明了。”陆成宣看着陆清说道。 陆清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他一向被陆成宣说惯了,偶尔被他家少爷夸上这么一句反倒不知该怎么办了。 陆成宣和向公子较量这么一回,知道向公子身手不凡,心里对他忌惮了几分。他也奇怪自己和那向公子打过一架之后,不但不恨他反而还想再见到他,他估计这是因为向公子对他手下留情的原因,陆成宣本来就擅长给任何了解不了解的事情乱找原因。 陆成宣再京城又逗留了多日,各种好吃的几乎吃了个遍,好玩的地方也去了个遍,几天下来新鲜感也没了。想着家中老爹对他的埋怨也应该消得差不多了,于是便有了回家的想法。 临走之际,陆成宣去了京城一家酒楼。这家酒楼的花雕酒让他念念不忘,他担心自己回家之后就没有机会再尝到了,于是在走之前他确定再尝一次,甚至他打算回家之后和自己爹说明,以后年年让这家酒楼给自己送花雕酒。 陆成宣坐在这酒楼的雅间里,一边品着美酒一边尝着自己桌上的各种山珍海味。整个雅间就他和陆清两个人,他们两个人面对着这一大桌子的菜未免有些冷清。 “要是能多几个人就好了。”陆成宣心想。不知道为什么他突然想起了向公子,想着自己和他一起在此饮酒的情景。 无聊之际,陆成宣走到雅间的窗户前,推开了窗户。雅间靠窗的这一面是临街的,推开窗户便能看到街上熙熙攘攘的景象,和雅间冷清的氛围相比,真是好不热闹。 陆成宣托着酒杯看着街上来来往往的行人,心中感嘆道:“到底是京城天子脚下,果然比别处热闹繁华。想着自己马上就要离开了,心底难免有些留恋。 就在此时,他隐隐约约听到有琵琶声传来。
第12页 “这人倒比我还会享受。”陆成宣心想,“边喝酒边听曲确实比较惬意。”想到这儿,他不免竖起耳朵听起来,沉浸其中。 听着听着不知为何那琵琶声突然中断了,陆成宣耐心地等了等,不料琵琶声没有再响起反而好像有争执声传来。见此情形,陆成宣不免起了好奇心,放下酒杯循声而去。 陆成宣出了雅间,仔细分辨了声音的来源,于是来到另外一雅间的门外,侧耳听着里面的声音。 “姑娘如此美貌不如跟大爷我回去,作我的一个小妾难道不比当个卖唱的好?”这是一个男子粗沉的声音。 “你这人好不懂礼,不给钱倒也罢了,还敢出言调戏。”一个女子怒气沖沖的声音响起。 只这两句清晰地话,陆成宣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光天化日之下调戏良家妇女,我作为众美女的护花男神怎么能容忍这种事情的发生。”陆成宣气愤地想。 “本大爷就调戏你了,你能怎么样?” “放手,你这个禽兽!” 陆成宣听到这些,早就按捺不住一脚踹开了自己面前的门。 “大胆狂徒,在这光天化日之下竟敢调戏良家妇女!”陆成宣对着自己正对面的那个汉子怒喝道。 那个汉子见此情形,放开了自己手中扯着的那名女子的衣袖,打量了陆成宣一番,一脸□□地说道:“那本人不调戏良家妇女,调戏你这个良家妇男如何。”说完便站起来伸手要去摸陆成宣的脸。 陆成宣见这人现在沖他而来,怒气比刚才更胜。 “调戏本公子,那得看你有没有这个本事了。”陆成宣说罢将自己脚下的方凳一脚踢到了那个人的肚子上。 那个大汉原以为陆成宣不过是一个文弱书生,没想到却有些功夫,刚刚挨了那一凳子不由得气血上升,张牙舞爪地 向陆成宣扑去。 陆成宣原见这人身高马大,心里估摸着自己一时半会儿胜不了他,但没想到那个人空有一副魁梧的身架,实则没有太大的本事,几次被陆成宣打倒在地。 陆成宣本想再好好教训他一顿,不料那人见自己不是陆成宣的对手,跳窗而逃。陆成宣从窗户外看那人狼狈逃窜的模样,心想,幸亏这雅间是在一楼,倘若是在二楼,岂不摔死这龟孙子。 “小女子深谢英雄相助之恩。”正在陆成宣临窗瞭望时,刚刚那个琵琶女来到他面前给他行了一个大礼。 陆成宣这才看清刚刚那女子的模样,只见她身着绿萝长裙,眉清目秀,虽不是什么大美人倒也清新可人。陆成宣被这女子感谢,不免飘飘然起来。 “举手之劳何足挂齿,只恨我没把那个好色之徒送到牢房让他一不留神给逃走了。”陆成宣做出一番可惜的模样说道。 那个绿衣琵琶女微笑着摇了摇头说道:“恩人不知,只怕恩人把他送到官府,官府也治不了他。” “为何?难不成这人是皇亲国戚,官府办不了他?就算是皇亲国戚,犯了法照样不还得受罚,不然要这国法又有何用?”陆成宣诧异道。 “这话自是有理,只是那人是京城司徒家的亲戚,平时乃是这京城的一霸,平时祸害百姓做了不少恶事,只因他后台极硬,没人敢惹他,就算把他送了官去,无非不就是多花几个钱,自然就又出来。” 琵琶女说完又看了看他道:“听口音恩人不是京城本地人,大约不知这司徒家的背景,司徒家乃是京中首富,和天下有钱的人相比,司徒家也是仅次于江南陆家的第二富豪,如此背景谁敢惹他?如今恩人因我得罪那人,只怕日后会有不少麻烦。” 陆成宣听完琵琶女的话,心想:司徒家出了这么一个败类,真是家门不幸,他不过是那司徒家的亲戚罢了,这样的人又怎能和我陆成宣相比。 想到这里陆成宣笑着对那琵琶女说道:“姑娘放心,那人凭他再有后台靠山也绝不可能把陆某怎么样。” “这位陆公子倒真是一位侠义之士。”陆成宣话音刚落,他听到在上前围观的那群人突然有人高声说道。 陆成宣听着这声音觉得十分熟悉,可一时半会儿也没想起是谁的声音,等到他突然想起是谁的声音的时候,他追出那个酒楼却没有见到那个熟悉的穿着月白长衫的身影。 “难不成是我听错了?”陆成宣心里嘀咕道。 打过这一架之后,陆成宣对“人不可貌相”这句话有着更深刻的领悟。他在京城又逗留了一日之后,才打算启程回家。 出了京城之后,食宿条件不免有些差,不过陆成宣虽是天下第一富豪之子,对生活条件却不是那么苛求。他曾多次在外游玩,知道旅途条件自然比不上家中,更何况自己这次是偷跑出来的,准备也不够充分,吃些苦是在所难免的。 眼下正是六月炎热之际,陆成宣和陆清赶了一段路之后,不免人困马乏口干舌燥起来,看到前面有家酒馆,不免心中一喜,于是下马打算休息一会儿再出发。 陆成宣要了一坛酒,将酒倒在碗中,看那酒有些浑浊异常,心里不免犯起疑来。 “我也算品过不少酒,可从未见过这样的浊酒,只怕这酒有问题。”陆成宣心想。
第13页 他喝了一小口之后,便立刻将酒吐在地上,见陆清正要饮酒解渴,急忙抓住陆清那只端碗的右手,摇了摇头示意他不要喝,然后将酒钱留在桌上离开了。 “少爷,你怎么不让我喝酒呢?好不容易碰到这么个酒馆,不喝酒也得喝点水吧。”陆清说完摇了摇手中已空的水壶。 “那酒是被人下过药的。我猜那家店是黑店,下药迷翻来往的客商打劫他们身上的钱财。”陆成宣说。 “原来如此,幸亏少爷你平时对酒研究颇深,不然我们可就麻烦了。”陆清说。 “哼,他也不看看是给谁下药,要不是现在势单力薄,找个机会我一定把它那黑窝给端了。”陆成宣得意地说。 又走了几里,陆成宣他们这才又看到另一家酒馆,这次他在仔细尝过确信酒里没有什么迷药之后,才放心地牛饮起来,酒足饭饱之后方才离去。 大概是因为天热的原因吧,陆成宣觉得自己懒洋洋的,浑身没有力气。走了一会儿之后,觉得困得不行,于是找了一个阴凉地儿,倚着树打起盹儿来。 陆成宣梦到自己回到家里之后,被父亲强迫娶尚云公主。他手抖着揭开了尚云公主的盖头,那新娘不是别人竟是那天调戏琵琶女的那个大汉!他一惊,这才清醒过来。 “美人真是好睡啊!” 听到这话,陆成宣看到自己面前有一群人,说话的正是自己在梦里见到的那个大汉。陆成宣以为自己还是在梦里,他揉了揉眼睛那大汉仍然在自己面前,这下他明白自己不是在梦中。 他“蹭”地一下子站了起来,将宝剑握在手中。不知是不是因为刚醒来起得太勐的原因,陆成宣感到一阵眩晕,他定了定神之后说道:“你上次吃我的拳头没有吃够,难不成还想吃所以才追过来吗?” 陆成宣说完之后,那个汉子立刻变了脸色,冷笑着说道:“这次谁吃谁的拳头还不一定呢。”说完对左右喝了一声“给我上”,他手下的那群人便向他和陆清扑来。 陆成宣实际上有些真功夫的人,那次虽被那个向公子收拾了一次,但那也是极少的他被人教训的情况,一般情况下,他是能应付的了的。 可这次不知为什么,他觉得自己的内力像是被人吸走了似的,浑身上下没有一点力气。陆成宣想倘若自己就凭这种有气无力的状态那肯定是打不过那群人的,更何况自己上次揍过那个大汉,若自己被抓住指不定会发生什么呢。 正所谓“好汉不吃眼前亏”,眼看自己无法招架,陆成宣拔腿就跑,可一个没有力气的人怎么能跑得快呢?没跑出半里他和陆清便被追上。 “小样儿,你还跑!”那个汉子走到被抓住的陆成宣的面前得意地说道,“本大爷的‘疏筋散’不错吧,本来是用来对付女人的没想到却用在你身上。” “原来是‘疏筋散’,怪不得我没力气呢。”陆成宣心想。这“疏筋散”其实是一种无色无味化去人内力的药,那个汉子用这种药来对付女人自然是为了占她们的便宜。 “有本事你和我一对一地较量,用这种手段算什么英雄好汉!”当陆成宣得知自己被暗算下药时,气不打一处来,这可是自己头一次被人下药暗算。 “我是登徒浪子,不想当什么英雄好汉。再说,对付像你这样的人,啧啧,不是我说真的还得费些脑子呢。你说你小子倒真还有些能耐,酒里下了药都能被你尝出来。” 陆成宣这下明白,原来他们第一次去的那家酒馆下药的就是眼前这个人。实际上,自从那人在酒楼挨了陆成宣的打之后,他便处心积虑对付陆成宣。 他知道陆成宣武功不错,若是自己和他起正面冲突,未必会赢。在陆成宣离开京城之后,他便暗中跟随。沿途的那两家酒馆都是他自己家的,他料定陆成宣离开京城必定经过那里,于是飞鸽传书携药让他手下的人算计陆成宣,不料陆成宣在头一家酒馆时竟察觉到酒里被人下了药,他才想到用“疏筋散”。 见眼下这情形自己若是硬来,不但逃脱不了反而极有可能被揍,于是陆成宣脑子一转,语气缓和下来说道:“这位好汉倘若你肯高抬贵手放我一马,我那包袱里的银子便悉数归阁下。咱们不打不相识,以后出门在外也好有个方便之处。” 听陆成宣这么一说,那人便叫手下把陆成宣的包袱拿来,翻出里面的财物。 “想不到你小子还挺有钱的嘛。”那人看着自己手中那几张陆成宣花剩下的价值数百两的银票说道。 “所以说嘛,和一个有钱人交朋友是亏不了的。”眼下陆成宣急于脱身,顾不得许多只好说违心的话了。 “朋友?我看就不必了,我打算不仅要你的钱,而且还打算要你这个人。”那个人色眯眯地看着陆成宣说道。 噁心!陆成宣没想到自己这样一个风流美男子天下第一帅哥竟然被一个五大三粗的男人调戏,要是换成是向公子那样的人,他心里或许会好受一些。 眼看着那个人的那只“熊掌”离自己的脸越来越近,陆成宣急得直想咬舌自尽。 “啪”一身,一颗石子打在那个人伸向陆成宣的手上。
第14页 “哪个王八羔子打我!”那个人痛得捂着手怒气沖沖地喝问道。 “想占他便宜恐怕还轮不到你吧。”向公子仍然穿着那身月白长衫骑着一匹毛色如雪的白马。 白衣白马的尚公子宛如仙人,陆成宣感觉此时的他就是天上下凡来救他的神仙,可是想想尚公子刚才说过的话,却总觉得有些不对劲。 “我劝你最好不要多事,否则的话……嘿嘿,老子收拾完那小子便来收拾你。”那人沖骑在马上的尚公子一脸坏笑地说道。 “收拾我?那得看你有没有这个本事了!”说罢,尚公子飞身下了马。 那人见尚公子下了马,便招唿左右一起上前。那尚公子并不把这些人放在眼中,他自己手中的剑还未出鞘,便把那些人打翻在地。 陆成宣见此情形心中暗暗佩服尚公子的武功高强,同时又后悔自己那次找向公子寻衅滋事。 那个大汉见自己“教训”向公子的手下倒地的倒地逃走的逃走,便对抓着陆成宣和陆清的那几个手下怒喝道:“看什么看,还不赶快给我上!” 其实,多这几个人也是作用不大的,尚公子照样不费吹灰之力把他们打趴在地,到最后只还有那个汉子直竖竖地站在他们面前。 尚公子拿着剑一步步地靠近那个汉子,那个汉子看着尚公子拔出的明晃晃的宝剑,心惊胆战地也一步步地往后退着,两人就这样僵持。尚公子看到那个人后面是悬崖,料定他没有退路,所以也不急着把那个汉子怎么样。 “向兄,你打算怎么收拾这个好色之徒啊?”重获自由的陆成宣来到向公子身边问向公子。 “不知陆兄有何高见?”向公子转头问他。 “呵呵,这个人这么好色,咱们得想办法治治他这个好色的毛病,免得他祸害人。” “那怎么个治法?” “简单啊,把他变成太监不就治了呗。” “陆兄果然高见。”说罢尚公子拿剑指着那个汉子。 “好汉饶我这一次吧,我要成了太监可怎么办啊。”那人说着又往后退了几步退到了悬崖边上。 “好办,到我那儿呗。”向公子说道。 陆成宣看了一眼他身边的向公子,他觉得这个向公子真是奇怪,难不成他家有专门收罗太监的癖好。 “是要跳下去,还是要当太监,你做个选择吧。”向公子说道。 那人看了看向公子,又看了看身后的悬崖最终选择跳了下去。 “我本来是想吓唬吓唬他,没想到他自己倒真的跳了下去。”向公子对着空荡荡的前面说道。 “宁死也不肯当太监,倒真是一个英雄好汉。”陆成宣刚说完,陆清便急匆匆地在他耳边说了几句话,陆成宣一听立刻焦急地跑到悬崖边向下望去。 原来陆清跑过来和他说他们的财物都在那人身上,现在那人已经跳了下去,他们就成了穷光蛋了!陆成宣看那悬崖下满是郁郁葱葱的树木,早已不见那人的身影,心想自己这下可该怎么办。 “你在看什么?”向公子见陆成宣朝悬崖下看,自己也走近朝下面望了望。 陆成宣看了看向公子,便立刻想到了解决当下困境的办法。 “我看看他摔成了什么样子了。对了,不知向兄有什么还有什么安排,如无安排的话,不如到陆某那儿,陆某必好好招待向兄,以谢向兄相救之恩。” 陆成宣心想自己身上现在身无分文,邀向公子去他家一来可以解决自己回去的盘缠,二来他也确实有意要回报向公子。 向公子听陆成宣这么一说,也不寒暄推诿答应随他去他家。见向公子答应了,陆成宣高兴至极。 “向兄不计前嫌,以德报怨,今日出手相助陆某,乃是陆某的大恩人。只是鄙人和向兄见过几面竟还不知向兄名讳,不知向兄是否愿意告知?” “鄙人贱名向三,举手之劳陆兄不必放在心上。”向公子说道。 “向三?这个名字真的好土。”陆成宣心想,“大概他在他家里排行老三所以才叫向三吧。” “鄙人陆成宣,乃是江南人氏……” 两人一边骑马赶路一边说着话,你一言我一语地聊了不少事情,而且越聊越投机都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陆成宣所中的“疏筋散”的药效也过去了,他又变得生龙活虎了。 陆成宣和向公子说了自己不少事情,包括自己为了不当驸马而出逃的事情。 向公子听说之后,先是略有些惊讶,接着便说道:“想不到陆兄竟有如此气节,连驸马也不愿当。” “呵呵,向兄弟过奖了,我倒也谈不上什么气节只不过违逆自己的心意罢了。倒是向兄弟不计陆某冒犯之过,反而出手相助,如此胸襟令陆某惭愧。”陆成宣说道。 向公子摆了摆手说:“陆兄何出此言,只是那日向某见陆兄在酒楼出手相助那琵琶女,心中认定陆兄并非奸险之人,乃是一个扶危济困的英雄,故今才愿助陆兄脱险。” “原来这个向三那天真的在酒楼,看来我并没有看错。”陆成宣心想。
第15页 “对了,陆兄既然不愿意娶那尚云公主为妻,不知怎样的女子才能入得了陆兄的眼呢?”向公子问道。 “实不相瞒,陆某心仪的女子是当今天下第三美人。” “天下第三美人?据向某所知,当今天下第一美人已经嫁给天下第一富豪,虽说那天下第一美人已经年逾四十,至今仍美艷无双美貌无人能及,其女陆辛萱继承其母美貌,是为这天下第二美人。这天下第一美人陆兄自然是不能考虑了,但这天下第二美人尚还待字闺中,为何陆兄不考虑这天下第二美人,偏中意天下第三美人,难不成这是陆兄的癖好?” 陆成宣忙摇了摇头说道:“向兄有所不知,这天下第二美人乃是我的长姊,故才有此意愿,并无特殊原因。” “这么说来陆兄竟是那天下第一富豪与天下第一美人之子,怪不得陆兄如此仪表堂堂。”向公子说道。 向公子的话却令陆成宣心里生了疑,他想这向公子既然连他姐姐的名字都知道为何却不知道他的名字。不过这疑虑不过是稍纵即逝,很快他就把它抛到一边。 两人越聊越投机,当两人互相得知对方和自己一样都是好酒兼好美人,更是将对方视为自己的知己。如此一来,陆成宣也不像先前那样拘泥于礼数,什么话也敢和向公子说,包括自己总结出的那些歪理也告诉了向公子。 “男人好色,不,应该是审美分三种:头一种是虽眼见美女,心有所想却不敢有所行动,这称之为‘意淫’;第二种是见美女随便上去搭讪甚至动手动脚,这便是‘禽兽’之辈;这最后一种是不动声色言语却能令美女心往,巴不得自己倒贴上去,完全凭自身魅力俘获芳心,这乃是审美的最高境界,世人称之为‘风流’。依向兄弟你我两人的风姿,自然属‘风流’一类。”陆成宣洋洋得意地说道。 向公子微笑着点了点头说道:“陆兄言之有理。不知有那么一种人,大凡只见是女子,不论外貌如何,都统统来者不拒,这种‘色’又该称之为什么?” “这应该是‘下流’了吧,连模样都不挑剔。”陆成宣说道。 “据陆兄说言,喜欢陆兄有那么多的女子,可不知陆兄是否也喜欢她们?”向公子问道。 “那是自然。” “那她们皆是清一色的美人喽?” “不一定,也有模样普通一般的,那些模样一般的女子也是待我真心实意,我亦不忍拒绝他们,更何况女子魅力并非只有外貌,才学、品德倒更重要一些。我可不是那么肤浅的人。”陆成宣说。 “基本上是这样的。”陆成宣带着几分得意说道,这时他突然想起了向公子刚刚说过的话,立刻明白了什么。 “向兄弟,你别以为我听不出来你是在拐弯抹角地说我‘下流’呢。” 向公子“呵呵”笑道:“我和陆兄不过是开个玩笑罢了,陆兄别放在心上。” “哪里的话,我怎么会和向兄弟计较这些呢?”陆成宣笑着说。 两人在这荒山野岭中聊得十分带劲儿,却发现怎么也绕不出这里,到处都是一模一样的树木。眼见天色已晚,倘若再走不出去的话就只能在这荒山野岭中过夜了,想到这里陆成宣不由得心急起来。 “都怪我,为了贪看这景专选了人烟稀少的地方,结果迷了路,若是天黑了下来的话,就更找不到出路了。不知向兄弟可否认得路?”陆成宣可不想在这荒山野岭中过夜。 向公子摇了摇头说道:“此处我也不太熟悉,陆兄说要带我去陆兄家中,我便以为只要跟着陆兄走就可以了。” 陆成宣一拍自己的脑门儿,心想这下自己可完了,看来自己真的要在这荒野中过夜了,这可是生平头一遭啊。事到如今只能期待奇蹟发生了,可人们总是越期待奇蹟奇蹟就越不会发生,陆成宣只能接受在荒野中过夜的残酷现实了。 “看来今天是出不了这林子了,咱们先找一个挡风的地儿将就这一晚吧,等天亮了再寻出路。”向公子说道。 不料这齣路虽不好找,但挡风的地方却轻而易举地找到了。陆成宣他们找了一会儿竟然在树林中见到一草屋。陆成宣满以为这草屋里会有人,至少自己也能吃口热饭,毕竟走了这么久他早已是飢肠辘辘了,顺便还可以问一下路。 但等陆成宣走进去一看却发现里面空无一人,原来这是间无人居住被荒弃的屋子,陆成宣再次失望。 陆成宣对此失望,向公子倒对眼前的情形尚还满意。 “有这么一个地方,过一夜倒也不成问题。陆兄我们得在这屋子里生一堆篝火,一来可以取暖,二来也可以吓唬野兽。”尚公子说道。 面对这种情况陆成宣也只好按向公子说的去做了。他们三个人分别到屋外拾了一些干树枝用来生火。陆成宣以为向公子肯定在外面露过宿,所以才知道生火这件事,不料看他也是笨手笨脚。三人折腾了许久,这才好不容易把火生起来。 向公子被树枝冒出来的烟呛的勐烈咳嗽起来,陆成宣见他这个样子不禁笑了起来。 “你笑什么笑?”向公子有些不满地说。
第16页 被向公子这么一说,陆成宣立刻收敛起来,说道:“我以为向兄弟你是那种萍踪浪影的侠客,风餐露宿乃是常事,没想到连个火都生不了。” 向公子摇了摇头说:“我倒希望自己是那种萍踪浪影风餐露宿的侠客,只是我和陆兄一样皆是出身富贵之家,家中父母虽不曾严格约束自己,但因着身份有些事情还是做不得的。今日在野外露宿也是我生平头一次,虽然是辛苦了些,不过到底还是不同些。” 陆成宣原本对露营之事心中抱怨颇多,听向公子这么一说,心里反倒高兴起来。他想自己从小锦衣玉食肥马轻裘,若不是这次迷了路,恐怕此生难有这样的体验了。 生了火虽然亮堂些也暖和些,但飢饿的问题却没办法解决,陆成宣随身带的干粮都被自己吃完了,他根本没料到自己会迷路在外露宿。 此时,陆成宣虽然有外出打只野鸡野兔烤来吃的想法,但他虽然会武功,可并不擅长打野物,加上天色已黑,他若出去恐怕吃的没有弄到自己反而会被某些野兽当成吃的。 如此想来也只能忍飢挨饿捱过这一晚了,等明日天亮再想办法弄吃的也不迟。 向公子好像察觉出陆成宣心中所想,解开了自己的包袱拿出了两块干粮分别递给陆成宣和陆清。 陆成宣他俩在这种情况下也不客气了,一边连连道谢一边接过干粮。 “向公子,你可真是我们家少爷和我陆清的贵人啊。”陆清啃了一口干粮说道。 向公子笑了笑说道:“不光有这个,我还有一个更大的惊喜要给你们。”说完拿出了酒壶在陆成宣面前晃了晃。 陆成宣接过向公子递来的酒壶,打开盖子便有一股酒香扑鼻而来,一闻便知是那家酒楼的上好的花雕酒,喜得陆成宣直说:“知我者向兄弟也。” 这干粮就酒虽然不是什么美味佳肴,但在这样的环境中却比山珍海味更有意思。一壶喝下去,两人虽不至于喝醉但都已经隐隐有了醉意,说话就更加无束起来。 “陆兄,假设,假设我是一个女的,你有没有可能喜欢我啊?”向公子开玩笑地说道。 陆成宣定了定了神,盯着向公子说道:“若向兄弟是女子,我必定喜欢你。”说到这里,他又接着笑着说:“若向兄弟是女的话,那就是‘美人救英雄’了。” 不料向公子听了他这么一说,反而冷笑道:“倘若这‘英雄’还得‘美人’救的话,那‘英雄’还能称之为英雄吗?” 陆成宣被向公子这么一说,一时不知自己该怎么回答,等了一会儿他才笑着说:“向兄弟这么说,好像向兄弟是个女的似的。” 向公子摇了摇头说道:“我不是女子,我看你倒像是个女的。” 说完,向公子一点点靠近陆成宣。陆成宣见他肤白胜雪,明眸动人,在这篝火的照映下比平时更加妩媚,加上他身上散发着微微的花雕酒香,陆成宣不禁心神荡漾,面色微红。 “陆兄如此美貌,当真罕有啊。”向公子在他耳边说道,一边用自己白皙修长的手指摸了摸陆成宣的脸。陆成宣觉得向公子的手指就像是一根烧红的铁条,在碰到他脸的那一剎那,被狠狠地烫了一下。 “呵呵,还说你不是女的呢,为什么刚刚我靠近你的时候你怎么面红耳赤呢?”向公子见他如此窘态放下手笑着说道。 陆成宣被他这么一说,可有些恼了,干脆站起来,把上身的衣服都脱了,露出了结实的胸膛。 “谁说我是女的了,如今我就证明给你看。”陆成宣说道。 向公子目不转睛地盯着陆成宣,最后站起来捏了捏他瓷实的胳膊说道:“这胳膊一看就是平时常练功的。” 陆成宣带着得意说道:“那自然,我可不是中看不中用的绣花枕头。”他说完又打量一下他旁边的向公子,接着说:“我看向兄弟你功夫不错,身体肯定也结实。” 话刚说完,陆成宣便挥拳要打在向公子的胸口上以证明自己说的话是正确的,结果拳头还没有落下就被向公子拦了下来。 “我不喜欢别人,哦,不对,应该是男人碰我。”向公子说道。 “这可真是个怪人,不喜欢被别人碰,干嘛刚刚还摸我的脸。”陆成宣想到这里不禁摸了摸自己的脸。 在野外露营自然是不比在家里舒坦,不过不知是不是因为累的原因,还是因为喝了酒的原因,陆成宣居然一觉睡到了天亮,只是醒来的时候浑身发疼。 白天赶路自然是要比晚上要好一些,加上他们碰到了一个砍柴的樵夫,他们从那个樵夫那里打听到了正确的出路。陆成宣和向公子又经过数十日的行程,这才到了陆家庄。经过这多日的相处,陆成宣与向公子的感情愈发亲密,甚至有了结拜之意。 陆老爷多日不见陆成宣,知道了他是因为害怕自己数落他拒绝当驸马才出走的,所以当陆成宣出现在他面前时,他的怒气早就抛到了九霄云外了。 陆辛萱见他们父子两人各自欢喜的样子,便知道他们之间的隔阂已经消除了,又看见陆成宣身边有一个风度翩翩的公子,便好奇地问陆成宣那公子是谁。
第17页 于是,陆成宣把自己和向公子的事情详详细细地告诉了自己的家人。当他们知道向公子不计前嫌救了陆成宣,加上他长得一表人才,对向公子又是感激又是喜欢,执意要留向公子多住几日,向公子本有此意也就不过多推诿了。 向公子在陆家庄这几日,陆家庄上至陆老爷下至府中僕人丫鬟没有人不喜欢他的。这一方面是因为向公子模样的原因,另一方面向公子为人谦和言语得当自然深得众人的喜欢。 陆成宣的姐姐陆辛萱更是对向公子表现出非比寻常的热情。 有一次陆成宣在家中花园里看到他姐姐正在掐玫瑰花,陆成宣随口问了一句他姐姐摘玫瑰花做什么。 陆辛萱说,她知道向公子喜欢吃玫瑰花糕,她打算做玫瑰花糕给向公子吃。陆成宣暗笑自己平时都是养尊处优惯了的人,如今家里来了客人却如此殷勤备至,当真是罕见。 不过,当他听家里的下人说,陆老爷如此喜欢向公子,很可能打算把向公子招进来当女婿时,陆成宣想到那天在花园他姐姐不寻常的举动,心中暗暗担忧起来。 他不是反对他姐姐嫁给向公子,只是他明白向公子和他一样是个风流不羁只要感觉不要感情的人,他不希望自己的姐姐嫁一个待她并不一心的人,无论向公子再怎么玉树临风,他都不愿意,他宁可自己的姐姐嫁一个模样普通单能待她一心的人。 思来想去,他决定找向公子谈一谈,若向公子能一心一意待他姐,那他自然乐意撮合他俩,若向公子不能做到,那他宁可翻脸。 于是,陆成宣找到了正在凉亭里喝酒纳凉的向公子。陆成宣坐在向公子对面的石凳上,看见石桌上摆着一碟玫瑰花糕,便指着石桌上的那碟玫瑰花糕对向公子说道:“不知这碟中的玫瑰花糕是否是我姐姐做了送过来的?” 向公子点了点头,拿出了另一只酒杯放在陆成宣面前给他斟了满满一杯。陆成宣品了一小口乃是他自家酿的花雕酒,味道虽好但在陆成宣看来还是比不上京城那家酒楼的花雕酒。 “向兄弟好福气,我姐姐平时虽极擅长做这玫瑰花糕,但我们家人却不是能常吃到的。”陆成宣放下酒杯说道。 “是吗?那我真的是愧受了,陆兄你可要替你姐姐喝下这杯我敬她的酒,算是表示我对她玫瑰花糕的谢意。”说完,向公子给陆成宣的酒杯里又斟满了酒。 陆成宣仰头喝尽之后,放下酒杯对向公子说道:“向兄弟,我问你一件事情希望你能如实回答。” “陆兄请说。” “不知道向兄弟是否喜欢我姐姐?”陆成宣正色问道。 “陆兄长姊容貌殊丽,绝色倾国是当今公认得天下第二美人,我怎么会不喜欢。” 陆成宣听向公子这么说,心里极不痛快,于是说道:“这么说来向兄弟只是因为我姐姐漂亮才喜欢她的吗?” 见向公子没有回答,陆成宣便认定他是因为他姐姐的外表才喜欢她的。 “那么向兄弟我再问你,倘若我姐姐嫁给你,你能一心一意待她不再似先前那样风流多情吗?”陆成宣郑重其事地问道。 向公子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反问陆成宣:“倘若陆兄遇此情形是否能做到?” 陆成宣自问倘若只是因为外表而喜欢一个女子是很难做到一心一意的,因为美貌是无法的长久,无论多么美丽的女子都会有美人迟暮的那一天的。 “向兄弟,我想如果你真的把我当成是知己兄弟的话,那就请你别招惹我姐姐。我姐真的很傻很天真,若是你稍稍待她好一些,她真的会当真的。”陆成宣严肃地说道。 “如果我偏要招惹你姐姐呢?”向公子一脸轻浮之态地说。 “那我们不光连兄弟,就是连朋友也没得做了!姓向的我告诉你,如果你真的敢去招惹我姐姐,那么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要打是吗?要打的话你打得过我吗?”向公子看着有些气急的陆成宣说道。 这句话倒真的把陆成宣给激怒了,他拔出知己随身佩戴的宝剑,挥剑朝向公子刺去,向公子眼疾手快,一下子躲开了。 “看来你真的是玩真的。”向公子笑道。 向公子这么一笑更是火上浇油,陆成宣又提剑杀气腾腾冲了过去。 由于之前和陆成宣交过手,向公子并不把陆成宣放在眼里,他估计自己几招之内就能搞定陆成宣。不料陆成宣护姐心切,加上自己手里没什么傢伙,只能徒手抵抗。 两人从凉亭里打到凉亭外,打了数个来回,最后他不光没打赢陆成宣,反倒被陆成宣用剑指到了胸口。 “你真的要杀我吗?”向公子问气喘吁吁的陆成宣。 向公子的话使陆成宣放下了自己手中的剑,说心里话他从来都没有打算杀公子,刚才也不过是在一时冲动之下,才拔剑相向。 “只要你肯一心待我姐,我便不杀你。” 向公子听陆成宣这么说,冷笑了一声说道:“哼,你希望别人一心待你姐,天下的女子何尝不希望能嫁一个一心待她们的人,你自己风流多情又有什么资格说我!” 陆成宣听向公子这么一说,心中惭愧不知该怎么回应向公子。向公子见他没有说话,便头也不回地离开了这个地方。
第18页 第二天,向公子不顾陆家人苦苦挽留,执意回去了。 向公子一走,陆成宣便无聊起来。他开始对向公子日思夜想起来,总是会回想他和向公子在一起的种种过往。 陆成宣原以为这不过是因为向公子刚走,自己不过是不适应罢了,等时间一长自己自然会好的。不过事与愿违,自己随着时间的推移反而对向公子更加想念了,甚至是家里来了客人他都会以为是向公子回来了。 陆成宣的种种异常终于引起了他姐姐的注意,当陆辛萱推门进来看望他的时候,他还以为是向公子来了呢。 “弟弟,这几天我怎么觉得你精神恍恍惚惚的,也憔悴了不少,难不成是生了病了吗?”陆辛萱说完便把手放在陆成宣的额头上。 陆成宣拂开他姐姐的手说:“哪里生病了,不过是有些睡不好罢了。”说到这里他突然想起自己姐姐原是喜欢向公子的,向公子这么一走她心里恐怕也不好受吧。 于是他问陆辛萱:“姐姐,你说这向公子一走你是不是心里挺不好受的。” 陆辛萱嘆了一口气说道:“那是自然,我和向公子情同姐妹,他这么一走我当然不开心了。” “情同姐妹?这是什么话?”陆成宣吃惊地问她。 陆成宣自知自己说漏了嘴,于是只好将实情告诉了陆成宣。 原来这向三公子其实是女扮男装的尚云公主。当初尚云公主听说陆成宣有天下第一美男子之称,便央求她的父皇去提亲,不料竟被陆成宣给拒绝了,郁闷之余的尚云公主遂扮成男子(她以前就有这种习惯)跑到青楼去散心(习惯够奇葩的),不料却在春英院碰到了陆成宣。 其实,她之前在出宫游玩时见过陆成宣,当时她便为他的风姿所倾倒,不然的话她也不会求她父皇让她下嫁一个平民。 尚云公主虽认出了陆成宣,陆成宣却不认得她。见到出现在青楼的陆成宣,尚云公主便有些失望,她甚至还庆幸自己被拒婚。 以为自己和陆成宣从此不会再有交集,却没想到有了后来发生的那一系列事情。她虽然差点被陆成宣暗算,但奇怪的是她一点都不生气。 当她看到他在酒楼中对琵琶女仗义相助时,对陆成宣还有些钦佩,所以在他遇到危难时自己出手救下了他。不过,那次她救了他完全是偶然,她没想到自己还能碰到他,这或许是命运冥冥之中的安排吧。 她对陆成宣是又喜欢又是讨厌,她喜欢陆成宣风度翩翩行侠仗义却讨厌他风流多情感情随便。她心里这么想,表面却不表露出什么,反而说自己和他一样是好酒兼好美人的人。 来到陆家庄之后,陆辛萱一开始确实被女扮男装的向公子所吸引,于是她多次偷偷在向公子房间外偷看“他”,终于在向公子换衣服的时候,发现了“他”的秘密。 被陆辛萱认破自己女子身份的尚云公主,只能把实话告诉给了陆辛萱,并希望陆辛萱不要把这个秘密告诉陆成宣,陆辛萱自然答应了“他”的这个要求。 不光如此,她还有意要成全尚云公主和她弟弟,因为她了解她弟弟真不像他表面看起来的那样风流多情,如果那样他早就妻妾成群了。 听说向公子是个女的,陆成宣高兴得一蹦三尺高,他觉得深藏在自己心里的某种感情终于可以正大光明地说出来了。 “弟弟,你要去哪儿”看到陆成宣急着出去,陆辛萱忙问他。 “去求老爹给我提亲。”说完陆成宣立刻消失得不见了人影。 当陆老爷听陆成宣说他打算娶尚云公主时,不禁连连摇头。 “你以为这是儿戏吗?拒婚之后再求婚,别说是尚云公主那样的金枝玉叶了,就算是普通人家的女子也不由你如此胡来!” “可是……”陆成宣正想解释其中的原委,却被陆老爷打断了话。 “没有什么可是!你平时爱怎么胡闹我都不管,但这件事情我绝不答应!陆清给我看好你家少爷,他要是再像上次那样我打断你这双腿。”陆老爷气得吹鬍子瞪眼地说道。 “爹,那个……” “别再让我看到你涎皮赖脸的样子,你趁早死了这心吧。”陆老爷气的转身就走,根本不听陆成宣解释。 陆成宣没想到自己求老爹提亲不成,反而被软禁起来,陆老爷放话等他什么时候放弃娶尚云公主的念头,什么时候才放他出来。 “那好,你就一辈子把我圈在家里好了。”陆成宣在气愤之心里想到。 陆成宣失去自由之余还被另一个麻烦给缠上了,那就是陆清。自从陆老爷威胁陆清说,倘若陆成宣逃跑的话就打废了他的双腿,弄得陆清紧张兮兮,寸步不离地跟着陆成宣, 如果陆成宣稍有什么大的举动,他就“啪”地一声跪在陆成宣的面前,说:“少爷,你可怜可怜我吧,少爷你要是跑了的话,这辈子我就跑不了了。” 见这种状况,陆成宣只能嘆着气说:“我给跪了你也别给我跪了,你这么看着我,我能跑得了才怪。” 虽然陆成宣这么说了,可实际上陆清还是照跪不误,弄得他更加心烦意乱。 陆成宣在家里无计可施急得团团转的时候,却被家里人告知:这次尚云公主亲自上门来提亲了!
第19页 当陆成宣看到一身女装明艷动人的“向公子”出现在他面前时,他还是被实实在在地吓了一跳。 尚云公主看到有些发呆发愣的陆成宣,笑着说道:“陆成宣,你好大的架子啊,非得本公主亲自来你才肯答应当驸马吗?” 原来陆辛萱见自己的弟弟落到如此境地,她便写了一封信并想办法把信交到尚云公主那里,希望她能来陆家庄“救救”她弟弟。 尚云公主离开陆家庄回到宫中之后,想到陆成宣用剑指着自己心里不免难过,发誓从此不再和陆成宣有任何联繫。可当看到陆辛萱在信中说,自从她离开之后,陆成宣每日闷闷不乐,特别是看到陆辛萱在信中说,因为陆成宣打算让他爹向她提亲结果被软禁起来时,尚云公主说什么也坐不住了。她在欢喜之余,这次打算亲自去一趟陆家庄。 陆成宣终于成为第一个娶公主的平民,至于尚云公主是不是天下第三美女,陆成宣早就不在意了,在陆成宣的眼里,尚云公主比他那天下第一美的娘还有天下第二美得姐姐还漂亮。 作者有话要说:  沙雕作者写的沙雕文,大家乐一乐就好。 ☆、离儿不傻 “一闪一闪亮晶晶,满天都是小星星……”这首经久不衰的儿歌从路旁的一所幼儿园传了出来,正在马路上行走的我不由自主地停下了脚步,去仔细聆听这首歌。 清脆的童声像银铃一样悦耳动听,但那不是我停下来的原因,我想起离儿常常跑着调来这首她最喜欢的歌,可如今我再也无法听到离儿的声音了。 我记得在自己六岁那年,三十多岁的母亲又怀孕了,这对全家人来说都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 后来,母亲得了一场感冒。怀孕中的女人本来是不应该随便吃什么药的,可母亲的感冒一个多月都没好,心急的母亲最终还是吃了治感冒的药。 在母亲感冒好了的几个月之后,我在这世上多了一个妹妹。我很开心,父母也很开心,因为家里本来就有一个男孩儿了,在妹妹出生之前,他们就希望家里能再多添一个女孩儿。而我开心的原因是因为我要当哥哥,一个女孩儿的哥哥。 妹妹出生不久之后,父母就给妹妹取名成玉离,刻意和自己“成玉留”的名字相随。 从妹妹出生到她一岁,我们一家人都认为她是一个很健康的孩子。但在她一岁的某一天突然生病发高烧,吃了很多退烧药都不太管用,父母只好把妹妹送到医院。 到医院检查过后,医生诊断妹妹得的只是肺炎,并不是什么严重的疾病。可医生告诉我们离儿发烧的原因之后,又一脸严肃地问母亲,问她是否在怀妹妹的时候吃过什么药。 母亲不明白医生问她这些问题的意思,但她还是据实相告,说她确实是在怀孕的时候,因为感冒吃过治感冒的药。 医生说嘆了一口气说,那就对了。 其实,妹妹从出生那天起,就不是一个正常人。因为母亲在怀她的时候吃了不该吃的药,所以妹妹是一个弱智儿,她的智商水平顶多只有六岁,永远的六岁。 母亲为当年吃药的事情懊悔不已,而七岁的自己却对这件事情并不是很清楚。我只是知道从那次去医院之后,父母脸上的笑容少了不少,面对妹妹时不时就唉声嘆气。 妹妹不断长大,我对她的喜爱与日俱增。我几乎每天带着离儿到处乱跑,甚至扮鬼吓唬她。 我虽然很喜欢自己的妹妹,可当我们兄妹起争执的时候,不论父亲还是母亲总是过来数落我的不是,这令自己很不高兴。 “为什么总是要我让着她呢?”我很不服气地问他们。 “因为你是哥哥,是哥哥就该让着妹妹。”每次基本上父母给自己的都是这样的回答,可这样的回答让自己觉得很不公平。 直到我明白了自己的妹妹是一个弱智之后,我便不再问这样的问题了,反而自觉地让着妹妹。 妹妹读到一年级的时候,她因为实在无法跟上班里的其他同学的成绩,而被学校劝退。在这之前,父母一直都瞒着学校,没有说明妹妹的情况。可瞒也无用,妹妹终究是不能像正常孩子那样一级一级地升学的。 辍学后的妹妹回到了家里,父母没有把她送到特殊学校进行继续教育。因为他们觉得把妹妹送去那种学校,不过是浪费钱罢了。 父母白天要上班,而我也要上学。由于担心妹妹会出意外,父母会把妹妹一白天都锁在家中,只有我放学之后才能带着她出去玩一会儿。 每天这个时候的离儿是最开心的,我像自己小时候那样带着她到处疯跑,而离儿像一个小尾巴似的,紧紧地跟在我后面。如果是双休日的话,我会在完成自己的作业之后,拿出几乎所有的时间陪离儿玩儿。 家里的亲戚朋友们有时会逗离儿,问离儿最最喜欢谁时,离儿总是毫不犹豫地说:“哥,我最喜欢我哥。”当我听到离儿这样的回答时,心里总是欣慰且自豪的。 不过,有时离儿也会给自己惹麻烦。记不清是哪一个星期天,我照例带着离儿出去玩。由于天比较热,我打算买两支冰棍消暑。冷饮店离我们比较远,我不想让离儿和我一起在毒太阳下来回跑一趟,于是我叮嘱她在树荫下等我买冰棍回来。离儿很听我的话,乖乖地走到了树荫那里等我。
第20页 等我买回冰棍之后,却看到几个和离儿差不多大的孩子围着离儿打她。我一见离儿被打心急如焚,急忙扔下冰棍跑了过去。那帮小屁孩一看一个比他们大许多的孩子过来帮忙,吓得立刻四散逃开。 我紧紧追住他们当中的一个不放,追了好久最后终于抓住了那小子。我把他放倒在地,一下子骑在他身上。 “说!为什么欺负我妹妹?”我死死地摁住地上那小子。 那小子见我这样愤怒,害怕了,他带着哭腔说:“你妹妹抢我们的玩具熊,我们不想给,就打她。” 听他这么一说,我转头看到不远处的地上果然有一个绒毛玩具熊傻傻地躺在那里。 知道过错在离儿身上,我站起来松开压在身下的那小子,他立刻跑开了,并拾起地上的那只绒毛玩具熊。捡起了玩具熊之后,他小心翼翼地看了我一眼,见我没理他便一熘儿烟跑了。 见我回来,离儿高兴地跑到我身边,拉着我的手问:“哥,冰棍呢?” “还冰棍呢。我问你,为什么要抢人家的东西?”我知道离儿抢要别人的东西时,有些不高兴,说话的声音也比平时严厉些。 见我的神态有了转变,离儿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嘟囔着说:“哥,你不在的时候,我一个人在家害怕,我想找一只狗熊来来陪我玩儿。” 听了离儿的话,我的怒气一下子全消了,反而心里无比难受。父母无可奈何,只能在我们都不在家的时候把离儿一个人锁在家里,却不知只有她一个人的家,同样也是会令她害怕的。 我领着离儿回到了家,母亲看到离儿胳膊上、头上有淤青,忙问我是怎么一回事,我便把刚才发生的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了母亲。她听了之后连连嘆气,然后拿出一些钱让我给离儿买一个玩具熊。 我拉着离儿去玩具店买了一个绒毛玩具熊,比刚才那个小孩儿的更大更漂亮,甚至比离儿都小不了多少。离儿紧紧抱着那只熊,一边走一边唱着:“一闪一闪亮晶晶,满天都是小星星……” 这是离儿最喜欢的一首歌,在她高兴的时候,她就会唱出来,只不过唱得有些跑调。 我承认我是很疼爱离儿的,可是当别人每每谈论起自己有一个弱智的妹妹时,我心里还是有些痛苦,因为离儿的存在或多或少让自己有了一个有别与同龄人的心理负担。 高三那年,我和同班的一个叫路芸的女孩相互有了好感,我之所以会对路芸产生好感,是因为她在听到我说起离儿的事情时,脸上满是同情,她对我说:“成玉留,你妹妹真可怜。” 她大约是第一个当我提起离儿时,说她可怜的人。路芸不像其他人,当我谈论起自己有一个弱智的妹妹时,总是一副好奇大于同情的模样。因此,我认定路芸一定是一个心地善良的女孩儿。 高三的课程是紧张且忙碌的,我周末不能像平常那样带着离儿出去了。我往往藉口学校补课和路芸去市图书馆看书复习,因为我们要为我们心中的大学梦努力奋斗。 我尽量不让离儿看到路芸,我害怕她在无意中告诉父母路芸的存在,虽然我和路芸并没有什么,但我知道敏感多疑的父母肯定不会善罢甘休的,可还是防不胜防。 一天,我和路芸从图书馆回来之后,刚到我家小区门口,离儿便猝不及防地从一个角落里跑出了,抱着我以前替她买的那只玩具熊朝我扑过来。 她一只手抱着玩具熊,另一只手拉着我兴奋地说:“哥,你去哪里了,我等你好久了。” 我颇为尴尬地解释自己是和她旁边的姐姐一起学习去,然后指了指路芸对她说:“这是你路芸姐姐。” “路芸姐姐好。”离儿很有礼貌地朝路芸鞠了一躬。 我用眼神示意路芸快离开,路芸会意,冲着离儿和我笑了笑,走开了。 我很担心这件事情,所以在路上一个劲儿地嘱咐离儿不要和母亲说起路芸。 “可是,哥,为什么不能说呢?”她不解地问我。 “你不要说就是了。” “哦,哥哥让我不说我就不说。” 回到家里,母亲批头便问我:“玉留,你下午去哪里了?你知不知道玉离在小区门口那儿等了你一下午,我怎么拉她都不回来,说非要她哥带着她玩儿。你不是不知道你妹妹身体不好,你应该多替她考虑考虑。” 一听母亲说离儿等了自己一下午,我立刻惭愧起来。我不由自主地看了一眼离儿,她低头在抚摸着那只早就破旧不堪的绒毛玩具熊。 “我去学校学习了。”我有些心虚地回答道。 母亲有些不相信,她问离儿:“你哥是从哪里回来的?” 离儿没有回答母亲,而是继续抚摸着她的玩具熊。 “玉离,问你话呢!”看到离儿没有应声,母亲的声音一下提高了八度。 “哥哥不让说他和路芸姐姐一起去学习的嘛!”离儿不耐烦地说。 这个傻子!我就知道她不靠谱。 “路芸?成玉留,你和我说路芸是谁?”敏感的母亲一下子就紧张起来了。 “路芸是我们班的同学,我们顺路,学习完之后就一起回来了。”我尽量想办法打消母亲的疑虑。
第21页 “是这样啊,玉留,我知道你快高考了,在家里学习玉离会打扰到你。但是,你千万不能背着我和你爸去谈恋爱。”母亲无不担忧地说道。 “嗯。”我拿起桌上的苹果啃了一口,以此来掩饰我内心的慌张。 但我和路芸的事情最终还是没有瞒住。一天,路芸来到我家楼下,给我送来几本复习资料。我小心翼翼地避开父母去见她。当我拿着资料回到家里的时候,父母发现我出去了,便问我是去干什么了。 “同学给我送来几本资料,我下去拿资料了。” 我这次倒是丝毫没有顾虑地回答道,因为事实本就是如此。 “是的,那个路芸姐姐给哥哥几本书,他们说了好长时间的话,我在窗户那儿都看见了。”离儿在一旁插嘴道。 我听离儿提到“路芸”,立刻紧张起来,毕竟上次的事情已经让母亲心里生了疑惑。我狠狠地瞪了一眼离儿,希望她不要再继续说下去了。 没想到离儿还在那儿说个不停:“那个路芸姐姐就是我上次见到的那个姐姐,今天她又来找哥哥了。” 我想自己这次彻底完了,在那一刻我恨死离儿了。 父母自然是不傻,他们马上就联想到是怎么一回事了。先是母亲语重心长地说:“玉留,你能不能不让我们失望。你知不知道咱们这个家因为你妹妹早就不堪重负了。我们终究还是要走在你俩前面的,你要不好好学习,以后怎么有能力照顾你妹妹呢?” 我头一次听到父母把这本不属于自己的责任让自己去背负,加上刚才离儿刚才的那番话让自己“露了馅儿”,心里到底还是怨恨起离儿来。 于是我也发了火,和父母顶撞了起来:“是我让妹妹变傻的吗?凭什么要我以后照顾她?你们要早知道妹妹会成为一个傻子,那么干嘛要生她呢?还有,妈,当初若不是你吃什么药,妹妹也不会是个傻子!” 这句话自然戳到了母亲的痛处,母亲立刻不再言语,低头掩面哭泣。 在一旁一直沉默的父亲终于看不惯了,指着我骂道:“成玉留,你别太放肆了!我告诉你,玉离是你妹妹,不管她是聪明还是傻,你以后都得照顾她!” 父亲的这些话更加激起了自己的叛逆,特别是听到父亲让我照顾离儿时,我总觉得父母是让我来承担他们所犯的“错误”。 我有气无处使,看到离儿站在那里便气沖沖地来到她身边,从她手里一把夺过她的那只绒毛玩具熊,走进卧室打开窗户把它狠狠地扔了下去。 刚刚还在一旁困惑着眼前一切的离儿看到我这样,吓得叫了起来。 “成玉留!你疯了吗?”父亲顾不得安慰啜泣的母亲,怒气沖沖地跑到卧室。 “留着妹妹干什么,她一个傻子,干脆抛到外面算了,这样你们不也轻松了吗?” 我的话刚说完,父亲一个耳光就甩过来,我单薄的身子一下子就被这记耳光扇到了卧室的床上。父亲还不解气,解下腰间的皮带来抽我,一边抽我一边骂道:“小兔崽子,今天反了!看老子不打死你!” 皮带抽在身上火辣辣地疼,我在那张小床上根本无法躲闪。在一旁的离儿看到我被父亲打,不分由说直接扑到了我的身上,替我挡着父亲抽打过来的皮带。 “爸爸,别,别打哥哥,打我……”离儿恳求着父亲。 父亲的皮带落在妹妹身上之后,便停了下来,看到眼前的这番情景,他禁不住泪如雨下,转身离开了卧室。 我慢慢坐了起来,离儿看着我被耳光打肿的脸,忙用手帮我揉。 “哥,不疼,不疼,我给你揉揉就不疼了。” 实际上,离儿这样一揉我疼得更厉害了。我看着离儿手臂上被父亲皮带抽出来的红印,想到刚才自己的冲动,于是眼泪便再也忍不住了。离儿以为我是疼哭的,于是揉得更加起劲了。 甭管自己的心里有多么难过与愧疚,我还是一晚上没有和离儿说话。离儿见我不理她,也破天荒地没有缠着自己。 等到家里人都睡下之后,我悄悄地下楼去找那只绒毛玩具熊,几乎把整个小区都翻遍都没有找到,它大约是被捡破烂的给拾去了。 第二天上午,路芸打电话过来问我愿不愿意去图书馆,并告诉我她现在我家小区不远的马路边上等着我。因为昨天的事情,我是有些不太愿意见路芸的,可一来路芸已经过来,二来自待在家里反倒比出去更加不自在,自认为不如去图书馆学习的好。 于是,我背起书包出了家门。看到我出去,离儿竟然也一言不发地跟着我出来了。昨天的事情让我对离儿心生愧疚,我不忍心再令她不开心,我便劝她说:“妹妹,你快回家去吧,哥哥要去学习了。” 离儿听了之后,低着头仍然不说话,我看她这样,估计她是不太情愿回去的。平时离儿都很听我的话,但不知为什么,我今天说的话她就不听了。 想到路芸还在等我,我也没多想就自己先走了。没想到我一走她也跟着我走了。就这样我走在前面,离儿走在后面,我走,她走,我停,她也停。 一路上这样走走停停,离儿竟然一直跟着我,直到碰到了路芸。 见了路芸之后,我告诉了她昨天发生的事情。路芸看着跟在我身后的离儿若有所思地说:“你妹妹以为你把那只玩具熊扔了就表示不要她了。她从小对你依赖惯了,怕你抛弃她,所以才一步不离地跟着你。”
第22页 路芸说的这些话,我觉得很有道理,想到昨天自己的那番鲁莽举动,我又不免懊悔起来。 我转身走到离儿身边,抓着离儿的手,对她说道:“妹妹,是哥哥昨天不好,把你的玩具给扔了,今天哥哥再给你买一个好不好?”说完,我拉着她和路芸一起去了一家玩具店。 在玩具店里,路芸非常热心地帮着离儿挑选着玩具熊,并且还时不时地问离儿喜欢哪一个,但离儿什么都不说,她只是死死地抓着我的手。 路芸最后给离儿挑了一只很漂亮的绒毛熊,她挑的那只绒毛熊比离儿之前的那个漂亮多了,可离儿好像并不怎么开心似的,我估计她还是因为昨天的事情而闷闷不乐。我付完帐之后,我们三个人便离开了那家玩具店。 想到我还要去图书馆,于是我对离儿说:“妹妹,你先回家吧,哥哥要去学习了。”说完我便掰开了离儿抓着我的手,而我没有想到这竟然会是离儿最后一次牵我的手。 离儿呆呆地站在那里看着我,眼里满是不舍。我心里虽有不忍但还是和路芸一起走了。 我没有回头去看离儿是否在我离开之后,就朝家的方向走去,我认为自己已经给离儿重新买了一个玩具熊,离儿应该能明白我的意思。 “你妹妹能找到回家的路吗?”路芸一边说一边和我穿过了一条马路。 “放心,这点能力她还是有的,何况从那儿回我家又不用过马路。” 我刚说完,却看到路芸转过头在看什么,脸上满是恐慌的表情。她推了推我,对我说:“成玉留,你快看你妹妹!” 我一听忙回头朝我和离儿刚刚分别的地方看去,我看到离儿抱着我刚刚买给她的那只绒毛玩具熊,站在川流不息的马路中央,茫然不知所措。 原来,刚才我和路芸离开之后,离儿并没有听我的话回家,又开始跟着我。偏偏在我和路芸过了马路之后,人行道的灯由绿转红,离儿就被车流挡在那里了。 我一下子慌了神,急忙跑到路口沖离儿喊话,让她呆在那里不要动,可四周刺耳的汽车鸣笛声将自己的声音淹没了。 离儿见我又朝她那里走过去,以为是我叫她过去,兴奋地朝我这里跑来。一辆轿车鸣着喇叭朝着离儿开了过来,我的心立刻提到了嗓子眼。庆幸的是,离儿看到车吓得扔下玩具熊躲开了。就在我为离儿躲过危险而长出一口气时,离儿却又返回去捡那只玩具熊。 “离儿,快过来,不要管那玩具了!” 我试图跑过去接离儿,却被路芸死死地抓着。 “成玉留,危险,别过去!” 但路芸毕竟力气不够大,我一使力还是挣脱了她。 可这仍然还是晚了,就在离儿返回去拾那只掉在地上的玩具熊的时候,一辆急速驶来的越野车撞到了离儿。 我眼睁睁地看着离儿的身体在空中飞了起来,然后重重地摔了下来。 “妹妹!”我不顾一切地跑了过去,抱起了躺在地上的离儿。 在我怀中的离儿已经奄奄一息了,她的身下有一滩鲜红刺眼的血迹。听到我的声音,离儿微微睁开了眼睛。她没有看我,而是将目光转向了那只玩具熊掉落的方向。 “哥,熊,熊……”她试图伸手去抓那只离她不远的玩具熊,但她的手臂还是无力地垂下了。 离儿身上不断流出的血,鼓动着那血迹一点点蜿蜒向前,直到那只熊终于沾上了离儿的血,离儿的眼睛才沉沉地闭上。 不久,120急救车过来了,他们手忙脚乱地抬走了离儿,可离儿紧闭的双眼再也没有睁开。 离儿就这样离开了我,还有爱着她的父母。 在离儿刚去世的那几天,母亲伤心欲绝,父亲在一旁安慰她,说离儿的离开是为了我们这个家庭,她从此以后就不用再受苦了。 我相信父亲在说这些话的时候,心是在滴血,因为我在听到这句话时,心就在滴血。 妹妹是傻子不假,可她是我的妹妹,是我一直保护的妹妹。我没有和父母坦白离儿为什么会被车撞,也许是我害怕父母的责备,也许是自己不想回忆离儿死去的那一幕,这让自己在伤心之余又多了几分自责。 路芸因为离儿的事情和我道歉多次,我原谅了她。其实,我不觉得路芸应该和自己道什么歉,因为我才是害死自己妹妹的“兇手”。虽然,到最后我和路芸没有任何结果,但我仍然相信路芸是一个很好的女孩儿。 父母在离儿去世之后,苍老得很快,白髮似乎在一夜之间就长出了不少。而自己也变得很沉默,沉默地考上了一所普普通通的大学。 一切似乎又有了新的开始,只不过我有时会在梦里见到离儿。我梦见她抱着一只绒毛玩具熊,跟在自己的后面,傻傻地笑着,叫着自己“哥哥”。我在醒来的时候,常常是泪流满面。 天,是四月的晴天。当幼儿园传来的歌声停止时,我才从回忆中醒过来。我意识到今天我是要去郊外看离儿的,于是,我打了一辆计程车来到郊区的公墓。 我给离儿带来一束白色的菊花,我把它轻轻放在离儿的墓碑旁。照片上的离儿仍然有着无邪的笑容,我抚摸着那张照片,感觉到离儿又回到了我身边,站在我身后叫我“哥”……
第23页 离儿,你我的命运就像父母给我们取的名字那样:你叫玉离,最终离开了我们;我叫玉留,最终家里只留下我一个孩子。 我的手指离开了墓碑上的照片,不由自主地看向头顶上方的蓝天。离儿,倘若真的有来世,希望你来生不再傻。 作者有话要说:  我曾记得之前坐公交车时,看到一位中年妇女带着一个孩子,那个孩子言行和正常孩子很不同,我猜测他可能是一个智障儿。心里虽然好奇,但还是忍住好奇没有去询问。我想如果一个家庭里出现了一个不太正常的孩子,那可能会给这个家庭带来沉重的负担,即便如此,父母等亲人也没有想过抛弃,这或许是亲情的伟大之处吧。 ☆、灰飞烟灭 楔子 窦丽认认真真地缝着躺在她面前那个人裂开的皮肉,眼前这个人太不幸了,她被车祸毁得面目全非。 窦丽不是医生,她只不过是一家殡仪馆的尸体美容师。 她每天都要为不少尸体化妆,也许对别人来说这是一件挺恐怖的事情,特别是那些死于意外的人,他们的死相通常很难看,看一眼他们的样子都会晚上做恶梦的。 但窦丽却不害怕,她喜欢自己的这份职业,她觉得自己是在从事着一份神圣的职业。 她,这个尸体美容师,是最后一个给予这世上的人美丽的人。 她缝好了那具尸体的皮肉,然后小心翼翼地给那个人上着妆,仿佛她不是给一具已无生命气息的尸体化妆,而是给一个活生生的人化妆。 化好妆之后,她满意地看着那具尸体,看着栩栩如生的模样。在遗体告别仪式结束以后,这具尸体被送入焚化炉,彻底灰飞烟灭消失在这世界中。 郊外,一个农民趁着未亮的天色早早地起来忙碌着田间的活儿,他也不想这么早起的,更何况还下着雨,可地里的菜若不收的话就会被着连绵不断的秋雨泡坏的。 他走到田埂处,看到一个白白的东西,他禁不住好奇,便走过去捡起来看,原来是一根肋骨,他以为是村里哪户人家杀了牛将吃完的牛肋骨扔在这里,可细看却发现手上的这根似乎比牛肋骨要小一些。 他正纳闷时,又看到前面的草丛里隐藏着另一个白白的东西,他扔下那条肋骨拔开前面的草丛,却看到一个完整的人头骨! 一、无名尸骨 刑城公安分局接到报警,说是在城郊发现了一堆无名白骨。刚刚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刑城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的年轻警校毕业生袁社,看着报案的那个农民惊魂未定的样子,一边询问他发现尸骨的详细过程,一边详细记录着。 等他描述完之后,袁社安抚了他一番,把他送出了警局。 “一个下雨的凌晨,一个人在草丛里发现了一个头盖骨,这情形可够恐怖的。”袁社合上笔记本对他旁边干了多年刑侦科长杜恪仁说道。 “恐怖?那不过是普通人的反应罢了,你要是干了多年刑侦,看见那白骨就跟看见自己的亲人一样。“杜恪仁不急不慢地说。 “又是一个变态。”袁社心想。 在他二十多年的人生旅程中,之前他只碰到过一个不害怕尸体的人,那是他的大学校友——窦丽。 窦丽为人很古怪,一个女生敢学法医不说,还常常摆弄着一些石膏做的人骨模型,更令他想不到的是她在毕业之后竟然去了一家殡仪馆当了尸体美容师。 窦丽说她喜欢给尸体化妆,所以才去了那种地方。 窦丽虽是他们学校的校花,可是一个整天喜欢与尸体为伍的校花,谁敢追她。 不过,还真有人有这个胆量。袁社记得那好像是一个财经大学学法律专业的“富二代”,他对窦丽穷追不捨,终于把这个“独特”的美女追到了手。 可后来,那个“富二代”却没有和窦丽结婚,而是和另一个门当户对的女的结婚了。所以窦丽目前仍是孑然一身。 “走了,去现场看看。“袁社的肩膀被杜恪仁拍了一下,这才收了神。 到了现场,袁社拿着相机对着凌乱的白骨,还有周围的草丛“咔嚓、咔嚓“地拍着照片。 而杜恪仁则戴着白手套小心翼翼地端详着每一块骨头,刑侦大队的其他人在警戒线内努力寻找着有价值的线索。 周围有一些过来看热闹的村民,他们听说在这里发现了一具白骨,纷纷放下手中的农活赶来看热闹。 “又不是发现了恐龙化石,不过是一具白骨罢了,好奇什么!”袁社对这种闹哄哄的场面很是不满,因为这种热闹打扰到了他的工作。 袁社一边往后倒退一边拍着照片,突然脚下一滑,他一个趔趄几乎摔倒。他重新站稳之后,怒气沖沖地看了一眼那个使他出糗的东西,原来是一小块骨头。 “老杜,这儿也有骨头.”袁社兴奋地对前面分析测量的杜恪仁喊道。袁社觉得杜恪仁亲切,有时就会称他为“老杜”。 杜恪仁被袁社这么一叫急忙赶过来,他拿起袁社脚下的那根白骨看了看,又往前走了几步,拨开草丛仔细搜寻着。 “你们过来看看。”杜恪仁对正在忙碌的其他同事说道。 于是,大家闻声都向袁社这里走来,在袁社差点摔倒的那个地方,杜恪仁发现了更多的白骨,但经过初步鑑定这些白骨可不是人骨,而是一堆羊骨。
第24页 袁社又好气又好笑地看着那些白森森的羊骨头,心想自己差点还以为是又死了几个人呢。 这堆羊骨大约是十几只羊的,散落骨头的数量自然是要比那具人骨的骨头数要多。警察们自然是不会对一些死羊感兴趣的,他们要破的是命案,不是死羊案。 回到警局,杜恪仁紧皱着眉头,看着那些七零八落的骨头,他问旁边的法医从尸骨上有什么收穫吗? 法医的表情同样很凝重,他告诉杜恪仁除了颅骨上有一处钝器的击伤外,没有别的重大收穫。 另外,这具男性尸骨的主人大约死了两年以上,骨头分散系自然原因,排除人为肢解的可能性。 杜恪仁看着那个颅骨上的凹陷处,他大致可以断定,这正是这具尸骨主人死亡的原因,因为从骨头的碎裂程度来看,这个伤口足以致命。面对白骨化如此严重的尸体,要想破这个案子并不容易,杜恪仁心想。 现在当务之急是先确定死者的身份,杜恪仁先让袁社调取两年前邢城失踪人口的信息。 经过搜寻邢城两年前失踪至今未归有一百零三人,排除年龄与性别不符合的人,剩下的就只有二十七人。 二十七个人,也许死者就是这二十七个人当中的一个,当然也有可能不是,至少杜恪仁不能百分百确定这具无名尸骨的主人就是刑城本地人,现在流动人口这么多,说不定死者是流动到刑城的外来人口。 杜恪仁走访了这失踪的二十七个人的家人,并採集了这二十七个人的直系亲属的dna与那具尸骨的dna进行比对,但比对的结果是没有一个人的dna和那具无名尸骨有直系血缘关系。 刚刚加入到刑侦工作的袁社面对这样的结果不免有些失望,杜恪仁拍拍这个二十八岁年轻人的肩膀,告诉他这种事情在他多年刑警生涯中,不过是极平常的一件事情罢了,且不说走访这二十七人的家属,有时破案的方向不正确,几个月的辛苦付之东流也是有的。 杜恪仁又让袁社查找两年中所有来公安局报案的流动人口失踪的信息。袁社连续找了几天,总算梳理出十多个符合条件的人,那具无名尸骨是不是属于这十多个人呢?袁社心里重新又燃起了希望。 二 刘时 尽管只有十多个人,要逐一排除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为是流动人口往往是居无定所,所以要查找到认识他们的要费一些功夫,而且需要其它城市警力的配合。 折腾了将近一个月,袁社把他能採集到的直系亲属的dna都送到法医处进行对比。 结果很快出来了,不过仍没有一个人的dna可以比对上,袁社不免又失望起来。 杜恪仁安慰着他,除了让他重新振作起来之外,他努力回想着他在走访这十多个人的亲友的细节。 除了採集到的几个人的dna可以排除一部分人之外,剩下的未採集到的那几个人,杜恪仁虽不能百分之白确定那具尸骨就是他们其中的一个,但也要尽力查找每一个可疑之处。 他反覆查看当时的记录,当他看到询问一个叫刘时的妻子的记录时,他觉得有些不正常。 刘时是两年前从邻市的一个农村来到邢城打工时失踪,他打了四十多年的光棍才在失踪一年前和邻村的一个寡妇结了婚,加上父母均已去世,因此无法採集到他直系亲属的dna。 在询问刘时妻子的时候,她说她当时一个多月没有联繫到刘时便去邢城他打工的地方找了他,他的工友告诉她刘时突然不干了,至于为什么突然工资都不要就离开,他的工友并不知情。 于是,她便就近到派出所报案,没想到几个星期之后,她收到刘时手机发来的简讯,说他南下打工去了,可能几年都不会回来。 不光李时的妻子收到了这条简讯,而且不少认识刘时的人也收到了这条说他南下打工的简讯。 “你觉得有什么不妥吗?”杜恪仁将手中的记录交给杜社看。他有意将袁社栽培成一个优秀的刑侦人才,所以这件案子他处处有意或无意地在帮助袁社成长。 袁社看了一遍之后,努力思考着。“其实当时我在做记录的时候就对此有些疑问,但说不出是哪里不对。现在看记录,觉得刘时只是匆匆交待他南下打工,几年都不打算回来似乎不符合常情,按理在交待完之后不可能两年不再和家人联繫。“ 杜恪仁笑着点了点头,说:”不错,但这不过是疑点之一。还有几处是不合常理的,其一是刘时为什么会突然不在原来的工地上继续干活而且连工资都不打算要,如果是去待遇更好的地方,那么为何给他老婆发简讯说他南下打工,连具体的地点都没有交待,你觉得他会在具体目的地都不明确的情况下冒然辞去原有的工作吗?另外一个疑点就是,他给不少人都发过简讯说他要南下,这些人和他的关系不论亲疏都收到了这条简讯,你觉得这正常吗?“ “对呀,我平时有什么事情不过是和自己周边的人说一下,不会告诉每个人的。“袁社恍然大悟。 “失踪的十几个人当中,未採集到的dna的几个人只有刘时有不合常理之处,大凡不合常理的事情背后必有不合常理的原因。“杜恪仁对袁社说道。 “那么老杜,接下来我们该做些什么呢?“袁社一边点头一边问道。
第25页 “再去现场看看,要知道确定死者的身份可是破案至关重要的第一步。“杜恪仁说。 刑侦大队的人对发现那具尸骨的地方展开了地毯式的搜寻,找到了一些有价值或没价值的物品,都一一带回了警局。 “你怎么能保证这些东西和刘时有关呢?”袁社看着一堆七零八落的东西问杜恪仁道。 “我当然不能保证.”杜恪仁拧着眉头回答道。 “如果这个兇手杀了人之后,把他身上所有的东西包括衣服都扒掉,然后再抛尸,那么我们岂不是什么也找不到了?”袁社很是认真地问道。 “你小子侦探小说看多了是不是,我搞刑侦多年大部分杀人犯都是一些文化水平不高的社会人员,当然不排除有高智商的罪犯。但你觉得一个高智商的罪犯会对一个打了四十多年光棍的农民工下手吗?扒光?亏你想的出,兇手有那么变态吗?就算扒光,也不可能一丁点痕迹也不留下。”杜恪仁舒展了眉头,笑着说道。 警察将他们找到的那些东西给刘时的老婆一一辨认,他老婆认出一只旅游鞋是刘时穿的。至此死者的身份大致可以确定,刑侦队所有的人都长出一口气。 三 排查 在确定死者身份之后,袁社他们接下来要做的工作就是对死者的社会关系进行调查,找出死亡原因。 虽然刘时并不是邢城本地人,但由于是在邢城发现他的尸体的,所以杜恪仁他们得对此负责到底。 在邻市警方的配合下,他们得知刘时不过是邻市农村一个本分的农民,因为父母早逝,加上为人不勤快所以过得一直很穷。平时和别人也无冤无仇,虽然人不勤快但也没有什么坏毛病,特别是在结了婚之后,还和同村的人外出打工挣钱。” “会不会是那个寡妇和同村的其他男人好上了,所以才杀了刘时?”袁社发挥了他的想像力之后对杜恪仁说道。 “呵呵。看不出你挺会编故事的,不过就刘时老婆那个模样有几个男人会看上,就算有人看上,你觉得他在杀了刘时之后为何不名正言顺地和那个女人走到一块儿,还为此忍了两年?更何况我问了他们村的村民,说那个寡妇还是很本分的。”杜恪仁说道。 袁社笑了笑,他想到刘时老婆那五大三粗且长着龅牙的模样确实不怎么可能是红杏出墙引来的情杀。“那老杜你认为他是怎么死的呢?” 杜恪仁没有回答,而是用左手托着自己的下巴,陷入沉思。 谁会对一个农民工下手呢?绝对不可能是劫财,如果是碰到歹徒抢劫他是不可能对一个身上没有多少钱财且年龄四十多岁的男子下手,如果兇手不是图财害命,那刘时为什么会被杀? 是熟人作案还是偶然冲突引起得命案呢? 时间已经过去了两年,被害者已经化为了白骨,局领导自知这种案子侦破的难度,加上并没有引起社会特别大的恐慌,因此没有像以前那样给他规定破案时限,但杜恪仁本着刑警的责任,他觉得自己必须尽全力破案,给死者一个交待。 还有一条线索,那就是刘时的通话记录,尽管刘时之前所用的电话已经停机了,但他们还是通过电信部门调出了刘时失踪到老婆报案时的所有的通话记录。 在那一长串的通话记录中杜恪仁发现在某一段时间,也就是在他离开原来工地不干的几天之后,他与一个号码有过一次长达半小时的通话,而且是刘时的主叫,当然他和这个号码联繫过不止一次。 杜恪仁知道农民工通常比较珍惜自己的血汗钱,有时他坐火车去外地总能看到一些农民工大包小包捨不得买卧铺而不得已买站票回去的外来务工者。 刘时怎么会捨得给一个并不太亲近的人打了半小时的电话呢? 顺着那个电话号码杜恪仁他们找到了那个叫杨全胜的人,经过调查他与刘时是同乡,两个人平时并不算亲密。他两年前在刑城给一家汽车修理店做汽车保养,后来辞职不干,回老家办了一个养殖场。 很明显这个叫杨胜全的仁有作案嫌疑,他有一辆二手车可以作为运尸体的交通工具,最主要的是他曾因盗窃罪入狱服刑几年。往往一些刑满释放人员会比普通人更容易再犯罪。 杜恪仁传讯杨胜全,杨胜全矢口否认杀害刘时,只是说刘时有意要买他那辆二手车所以才会和他通话长达半个小时。 “会不会杨胜全在说谎?”袁社问杜恪仁。 “有可能,这些服过刑的人都有一定的反刑讯能力,他们知道如果警察拿不出确凿的证据来指控他们的话,他们的嘴巴往往老得很。所以眼下最当紧的是寻找证据,否则过了规定的拘留时间便只能放他出去了,而且如果杨胜全真的是兇手的话,那么他受到惊动,只怕会逃之夭夭。”杜恪仁说道。 “逃就逃呗,大不了再把他抓回来。”袁社不以为意地说。 杜恪仁摇了摇头,说:“我是相信‘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即使犯罪嫌疑人逃到天涯海角,我们也会把他抓回来的。可这么一来,我们要浪费多少警力浪费多少时间?所以我们要尽力在他还在我们控制范围之内找出证据,让他认罪伏法。” 派出找寻杨胜全那辆二手车的警察回来和杜恪仁说,那辆车多次转手要找到证据的话恐怕还得两天时间。
第26页 “两天?”杜恪仁的眉毛拧成了一个疙瘩,他原想在一天内找到那辆车并在那辆车上找出被害人的dna这样就有直接证据指向杨胜全了,看来他有些把情况估计得乐观了。 “无论如何要尽快找到那辆车,我说是尽快,别和我说是两天三天,我要你们尽力!”杜恪仁对那些找车的警察语气强硬地说道。 袁社是他进刑侦大队以来,第一次看到杜恪仁用如此口气和下属说话,在他的印象中,老杜一直都是一个沉着冷静的人,且总是给人一副成竹在胸的模样。他这次看来是真着急了。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无论是审讯杨胜全还是出去找那辆二手车的警察都还没有任何消息。杜恪仁的眉头一直紧锁着,而袁社也不安地在刑侦队的办公室走来走去 袁社因为从小喜欢看侦探小说,对那些巧妙破案的大侦探非常崇拜,所以在当初填报志愿的时候就去了公安大学,好不容易毕业后进了公安局却在一开始让他只是干办公室的琐碎事情。 听说刑侦大队招人,他便忍不住报名参加了考试,并在几十个人中脱颖而出,终于如愿以偿成了一名刑警,本想来这里一展身手,才发现像命案这种大案可不是常有的,好不容易碰上了,却是这样一桩棘手的案子。 办公室的电子表跳到了中午十二点,袁社觉得自己有些飢肠辘辘,他招唿杜恪仁去吃饭,杜恪仁表示他在这里随便吃点就可以了。 “那怎么行,破案是重要,可身体也很重要,如果作为头儿的老杜你身体要是出了问题,那案子谁破啊?”袁社说道。 杜恪仁暂时舒展了眉头,笑着看着眼前这个充满活力的年轻人。 袁社见杜恪仁终于露出了笑意,便拉着杜恪仁往外走,一边走一边还说:“老杜,今天我们不光要吃,还要吃好的,警局对面的一家排骨不错,咱们去那儿吃吧。” “好啊,那我请客,但超标的伙食费我可不给哦。”杜恪仁笑着说道。 “哎呀,老杜你太抠了,我还得攒钱买房结婚呢。” “那就不去了。” “行,行,就这样吧。不过,等案子破了,你得请全大队的人吃大餐。”说完袁社领着杜恪仁出了办公室的门。 四 同谋 进了饭店,袁社和杜恪仁两人要了一盘排骨,袁社一边啃着骨头上的肉,一边和杜恪仁聊着天。 “老杜,不是我说,这个案子的难度可真大。先不提被害人已被害两年多,已经化为一堆白骨。就连有关监控视频也没有,真感觉就像回到了古代侦破案件一样。“ “古代是没有像现代这样的破案技术手段,可案子不也照样破吗?”杜恪仁把骨头放一边说道。 “是,可我估计这案子放在古代肯定是破不了了。” “未必,你可别小看古人的智慧,他们是没有现代破案时用到的类似dna这种手段,可依靠缜密的逻辑也能使真相大白于天下。” 袁社听完之后点点头表示贊同,他在啃完骨头上的最后一点肉之后,把它放在了桌上。 “要是炖的是羊肉就好了。唉,现在羊肉真贵,就算要了炖羊肉也不能保证羊肉是真的。”袁社说道。 杜恪仁看了看放在桌上的骨头,想到袁社刚刚说过的话,像是受到某种启发似的,突然露出了如释重负的笑容。 “小袁,呆会儿吃完饭和我去一趟现场。”杜恪仁说道。 “怎么又去现场啊?”袁社不解地问。 “去那里看看羊骨头。” “羊骨头?”袁社不理解羊骨头有什么好看的,这个老杜在玩什么花样呢? 吃过饭之后,杜恪仁和袁社去了发现尸骨的地方,不过他们并没有多花时间研究那些羊骨头,而是问了村民几个问题。问完村民问题之后,又去了一家养羊的养殖场,问了厂长几句话之后,杜恪仁又恢復了他平常一贯的成竹在胸的模样。 寻找车辆的警察打电话告诉杜恪仁,在他的催促下他们已经找到了杨胜全卖出去的二手车,杜恪仁面露喜色,告诉他们不要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全力搜寻任何和案件有关的物证,另外让袁社打电话给局里说有了新的证据,要求延长杨胜全的拘留时间。 “都已经过去两年时间了,那辆二手车也转手几次,车上还留下和案件有关的痕迹吗?”袁社给局里打过电话之后问杜恪仁。 “这个我也不知道,但总不能因为可能找不到就不去找吧。就算在车里找不到任何证据,我也有别的证据指证他。”杜恪仁说道。 “别的证据,什么证据啊?”袁社不解地问。 “至于这个证据嘛,我得谢谢你的提醒。“杜恪仁脸上是莫测的微笑。 “我的提醒?这个老杜又在卖什么关子呢?“袁社心里嘀咕着。 经过长时间细緻的寻找,刑侦队的警察在汽车后背坐坐椅支架内侧提取到了刘时的dna。有了这个直接的证据,杜恪仁觉得他可以提审杨胜全了。 “说吧,你为什么杀害刘时?“杜恪仁开门见山地问杨胜全。 “我没杀他.”杨胜全拒不承认。 “撒谎!我们在你之前开的那辆二手车里提取到了刘时的血迹,铁证面前你还要抵赖吗?“袁社见他不承认,不由得激动起来。杜恪仁拍了拍袁社的肩膀示意让他冷静一下。
第27页 “那不能表明是我杀得他呀,那车转手给了别人,别人也有嫌疑,为什么一口咬定是我杀了他。“杨胜全狡辩道。 袁社”噌“地一下站了起来,他本以为杨胜全在得知在他的二手车上提取到dna之后会坦白交待,没想到他还在抵赖,不禁怒从中来。 杜恪仁见他又要发作,沖他摆了摆手让他坐下之后,不急不慢地对杨胜全说道:”我们调查了所有经手过这辆二手车的人,他们第一不认识刘时;第二,他们没有作案的时间与动机。另外,我想问你两年前你从刑城的恵丰养殖场买了十几只死羊是为了什么?不会是为了掩盖什么吧。“ 杨胜全在听到“死羊”二字,脸色突然变得苍白起来。 杜恪仁继续说道:“刘时的尸体被发现的地方并不是荒无人烟的地方,而尸体腐败势必会有异味,而周围的村民不是没闻到异味,而是以为是尸体周围那十几只死羊腐败所散发出的味道。这就是为什么刘时直到化为白骨尸体也没有被发现的原因。在刑城,上规模的养殖场只有恵丰一家。两年前惠丰养殖场因爆发疫病死了不少羊,巧的是有人却把一些死羊买去了,当然,这个人不光买了十几只死羊而且还买去一批羊羔回老家也办了一个养羊厂。杨胜全你还是蛮有头脑的,这两年羊肉价格上涨,想必你赚了不少钱吧。其实你可以继续保持沉默拒不交待,但这并不代表我们就对你束手无策,你说不说都不会影响到对你的审判,所以我劝你还是坦白。争取宽大处理吧。”杜恪仁不急不缓地说道。 杨胜全坐立不安,他知道他所做的事情已经败露。于是一五一十地告诉了杜恪仁两年前他杀害刘时的过程。 两年前,杨胜全还在一家汽车修理店给人打工做汽车保养,但他觉得这种给人打工的工作没什么出息,打听到最近几年羊肉价格上涨,于是萌生了会老家养羊的想法,但养羊是有成本的,他手头里一时没有那么多钱。 就在这时,一个他曾经给做过汽车保养的客户来找他,让他帮办一件事情,事成之后,她答应给他一百万。 这个不到三十岁的富婆经常到杨胜全打工的这家店里给她的保时捷车做保养,她无意中听到这家店的老闆提到过杨胜全曾进过监狱。而让杨胜全办的这件事,就是让杨胜全杀一个人! 这个富婆让杨胜全杀的那个人是她老公的前女友。据她说,她发现她老公和她结婚之后仍然背着她和他的前女友来往密切,她无法忍受这种事情,所以她想找人杀掉那个情敌。 听说杀人,杨胜全还是有些害怕的,不过面对金钱的诱惑,他还是答应了这笔“交易”,而且那个富婆还给他卡里打进去二十五万作为定金,并告诉他,如果他完成任务,就把剩余的七十五万给他。 杨胜全虽然进过监狱,但杀人却还是头一次。为了壮胆,他请他老乡刘时帮忙,并和刘时保证,如果他完成任务,他就给刘时二十万。 虽然刘时也害怕杀人,但听说能给二十万他也心动了。前几年,打了几十年光棍的他和同村的一个寡妇结了婚,为此背了几万元的债务,急需还债的他也顾不得害怕这回事,便答应了杨胜全。 那个富婆给杨胜全看了那个女人的照片,并告诉他一些有关她情敌的信息。 杨胜全为了保险起见,他和刘时商定为了伪造那个女人是死于意外,他们决定拿车撞死她。为此,杨胜全买了一辆二手车,在那个富婆的情敌下班回家的必经之路等她。 可那个女人的第六感觉好像异常灵敏,他们等了她好几天,都没有发现她都不再出现在那条必经之路上。 有些心虚的杨胜全和刘时想到了另一个办法,那就是杨胜全利用她之前盗车的技术,偷偷打开那个女人的车门,并在车里放了一罐拧开阀门的煤气,这样在发动汽车时产生的火花就会引起爆炸。 但杨胜全他们的计划再次落空,那个女人仍然活得好好的。更糟糕的是,那个女人似乎知道了有人要杀她,于是基本上不再单独一个人上下班,而且所走的路都是热闹的街道。 杨胜全不敢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杀人,所以他有了放弃这桩“交易”的打算,更何况那个富婆还给了他二十五万,他决定携这二十五万逃跑。 但刘时不愿意就此放弃,他说他都把原来工地上的活辞掉了,现在已经毫无退路了,他必须得继续干下去。 杨胜全没有告诉他那二十五万的事儿,也不打算把那二十五万分给刘时几万,他只说如果刘时要去杀人那就去杀人好了,反正他不会再干了。 刘时说他不干也行,那就把那个僱主的联繫方式告诉他,还说他不想发财并不代表他也不想。杨胜全担心如果刘时和那个富婆联繫上的话,那么他手上的二十五万也会保不住,于是他萌生了杀死刘时的念头。 在进行了一番准备之后,他约刘时见面,说帮他介绍那个僱主,让他继续去完成“任务”。刘时按照约定去找杨胜全,却没想到被杨胜全用事先藏好的一根铁棍击打了头部,送了命。 在杀掉刘时之后,他用他那辆二手车把刘时的尸体抛到了郊外的农田,担心尸体腐败挥发出的异味引起周围人的注意。 他打听到惠丰养殖场刚死了十几只羊,他买下了那些死羊把它们仍在埋刘时的尸体旁,以此来混淆尸体腐败的味道,
第28页 又从惠丰那里买了些羊羔,卖掉那辆二手车之后,打算就此回家养羊谋生。风平浪静地过了两年,没想到刘时的尸骨却在一个下雨的凌晨被人发现。 “雇你杀人的那个人叫什么,你们要杀的那个人是谁?”杜恪仁问杨胜全。 “那个富婆叫宫惠娜,她让我杀的人叫窦丽。“杨胜全说道,接着他又像想到了什么事情似的,对警察说:”那个叫窦丽的,是在殡仪馆给尸体化妆的,我估计她和死人接触多了,通灵了,所以我们试图杀她好几次都不成.” 窦丽,殡仪馆,尸体化妆师,当袁社听到这些时,不由得心里一惊。难道杨胜全要杀的人是他的同学吗? 五 案中案 为了结案杜恪仁他们要找到杨胜全作案时的那根铁棍,根据杨胜全的描述,他们在一块荒地中找了几天找到了作案工具。无名尸骨案就此可以结了。 “老杜,你什么时候调查了那些买过二手车的人,知道他们没有作案动机和时间。”袁社在案子进行差不多快结束的时候问杜恪仁。 “当时时间紧迫我哪有时间调查他们呢。”杜恪仁说完之后,发现袁社正惊异地看着他。 他笑了笑继续解释道:“通过调查那些死羊,让我确信杨胜全就是兇手,常言道’做贼心虚,’只不过是为了让他尽快说出真相才说了那些话。” 看来为了让罪犯交待犯罪过程,警察有时也会说一些无中生有的话,袁社心想。 在拿到作案工具之后,杜恪仁他们要分找宫惠娜和窦丽了解情况。袁社看着宫惠娜这个有些熟悉的名字,突然想到了什么对杜恪仁说:”老杜,我记得在调查刑城失踪人口名单时,见过这名字,她好像两年前失踪了。“ “失踪了?”杜恪仁问道。 宫惠娜这个雇兇杀人的女人确实是失踪了,杜恪仁记起来两年前宫惠娜失踪之后,她父母气势汹汹地来找他们,杜恪仁见过很多报案人,但像宫惠娜父母那种盛气凌人的报案人还确实少见。 当然,他们盛气凌人有盛气凌人的资本,要不是有钱作为后盾,哪有一个普通老百姓敢在警察面前大唿小叫。不过,就算他们再怎么闹腾,找不到人还是找不到,杜恪仁因此生平第一次被人指着鼻子骂“饭桶”。 因为在件案子牵涉到了宫惠娜,尽管杜恪仁不想和宫惠娜的家人再打交道,但也不得不硬着头皮去。 当宫惠娜的父母得知失踪的女儿现在成了雇兇杀人的人之后,除了震惊之余,态度相当不配合地对杜恪仁又嚷又骂,说他诬陷人。 袁社当刑警以来,头一次见如此蛮不讲理的人,不由得怒从中来,想与他们争论,杜恪仁示意让他克制。从宫惠娜父母那里出来之后,袁社气唿唿地向杜恪仁抱怨刚才的遭遇。 杜恪仁笑着对他说:“你以为当警察心中有正义感就可以了吗?处理案子总是要面对各种情况的,这算不上什么。” 他们从宫惠娜父母那里没有得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杜恪仁他们又找到了宫惠娜的丈夫还有窦丽了解情况。 和宫惠娜的父母相比,她的丈夫柯明要彬彬有礼的得多。对于袁社来说,他并不是头一次见到柯明。 在他印象当中,柯明是那个开宝马车紧紧跟在窦丽后面的“富二代”。 而杜恪仁记得在两年前宫惠娜失踪之后,他的表现和现在一样平静,这当然不符合常情,可柯明在宫惠娜失踪的那段时间,被公司派出去出差半年的时间,根本没有作案的时间。 关于宫惠娜失踪的事情,柯明说的和两年前差不多,基本上就是他岳父母告诉他妻子失踪的消息之后,他急忙从外面赶回来,寻找至今无果。 不过当杜恪仁告诉柯明,宫惠娜僱人杀窦丽时,柯明的情绪明显激动起来。 “这个蛇蝎女人,她怎么不下地狱!‘柯明忿忿地说。 袁社感觉柯明就像在诅咒自己的仇敌,根本不像是在说自己的妻子。问完柯明之后,临别之际,袁社突然问了他一句:“你爱宫惠娜吗?“ 柯明被袁社这么一问怔了一下,然后苦笑着说:“婚姻嘛,无所谓爱与不爱了。“ 杜恪仁和袁社来殡仪馆找到了窦丽,这还是袁社从大学毕业之后头一次见窦丽,他当年和窦丽同读一所大学,但不在同一个班级,不过袁社对他们学校这个古怪校花印象还是很深刻的。 和柯明一样,在读柯仁他们问询她的过程中,窦丽表现得很平静,即使是当她听到宫惠娜曾打算僱人杀她时,她也毫不惊异,仿佛宫惠娜想杀的人不是她,而是别人。 在问完窦丽一些问题之后,当窦丽听到杨胜全用死羊来掩盖刘时尸体腐败的异味时,她不禁冷笑道:“要是我的话,直接就火化了那个人的尸体,让他成为灰烬,这种处理尸体的方法,真没技术含量。“ 杜恪仁笑了笑,他觉得窦丽说得不错,一个人要是变了灰,那案子可就真的难破了。 回到局里,袁社一边整理询问笔录一边和杜恪仁聊着案子。 “老杜,你觉得宫惠娜现在是死是活?”袁社问。 “不知道。“ “咦,老杜你今天怎么了,怎么这么多‘不知道’。“袁社问他。
第29页 “破案是最讲证据的,没证据乱猜可不行。你刚才问我有没有可能是柯明杀了宫惠娜,我两年前也不是没这样猜测过。但经过调查,柯明根本没有杀他妻子的时间,另外,柯明和他妻子的感情并不好,这一点,也不太准确,我问过他们周围不少亲戚朋友包括宫惠娜的父母都说他们两人关系很融洽,至少表面上看起来是这么回事。“杜恪仁说道。 “那有没有可能是柯明雇兇杀人呢?“袁社问。 “不清楚,至少现在没有一丝一毫的证据可以指向他。“ 杜恪仁说完之后,袁社长嘆一口气,看来刘时的案子结了,这个案子又要成无头案了。 想到刘时,袁社突然灵光一现。他像是找到了真相一般兴奋地对杜恪仁说:“老杜,你看有没有这种可能性。杨胜全拿到了宫惠娜给他的二十五万心里并不踏实,为了钱,已经杀了刘时的杨胜全,又杀了宫惠娜。“ 杜恪仁听了袁社的话之后,点了点头说道:“这么猜不无道理,马上提审杨胜全。” 审问杨胜全没有任何结果,杨胜全坚决否认杀了宫惠娜,他说他傻刘时是真,但绝对没有杀宫惠娜。杨胜全的否认,让袁社发了一通脾气,拍着桌子对他吼了起来可杨胜全却一口咬定自己没有杀宫惠娜。 “你们当警察的不能随便诬陷好人。说我杀人拿出证据来呀。”杨胜全对发脾气的袁社说道。 “你还好意思说自己是好人!别以为我们找不出证据,告诉你一旦我们找到你杀宫惠娜的证据,你就没有宽大处理的机会!”袁社忿忿地说道。尽管话说到这份上了,杨胜全仍然矢口否认,杜恪仁只能暂时停止审讯。 “会不会杨胜全以为自己杀了人必死无疑,所以觉得说出来真相也没用,干脆抵赖到底?”审讯结束之后,袁社问杜恪仁。 杜恪仁翻看着审讯笔录,听到袁社问他,便合上记录,说了三个字:“不知道。” 又是不知道,袁社深吸了一口气。 实际上,杜恪仁是真的不知道。这件案子案情复杂,且时间已经过去两年,好多物证已经随着时间的流失消失了,能把刘时那件案子破了,局里领导已经夸他很有能力了。 但宫惠娜是死是活都不知道。他想起审问杨胜全时,杨胜全脸上的坚决,杜恪仁当刑警多年,他能觉察到犯罪嫌疑人脸上表情的细微变化,从而可以判断犯罪嫌疑人是否说谎。 他的直觉告诉他,杨胜全并没有杀宫惠娜。如果杨胜全没有杀宫惠娜,那么案子的真相又是什么呢? 对于这种失踪案,局里仍没有给杜恪仁规定破案时间,更何况失踪的又是雇兇杀人的兇手,只是宫惠娜去向不明,案子便不能了结,不能结案,对杜恪仁来说就像心里压着一块石头。 因杜恪仁手里没有要紧的案子,星期天他便在家里休息。这时他妻子走过来对他说,她同学的父亲去世了,她要他开车送她去公墓参加葬礼。杜恪仁本不想去的,但她妻子不会开车,更何况公墓那个地方计程车都不愿去。 杜恪仁换上了黑色西服,驱车来到了市郊的陵园参加葬礼。整个葬礼氛围静穆,死者的亲人脸上满是悲痛,死者的骨灰放在了那只有几平米的墓地中。 看到这一幕,杜恪仁的妻子在旁边小声地对杜恪仁说道:“你说人活一辈子,有能耐也好没能耐也罢,最后还不是化为了灰烬。” “化为灰烬。”这四个字很熟悉。杜恪仁突然想到了什么,参加完葬礼之后,送回妻子之后,便迫不及待地穿上制服出去了。 “你这是要去哪儿?”杜客人的妻子问他。 “去殡仪馆。”杜恪仁一边说一边往外走。 “殡仪馆?那地方有什么好去的。”杜恪仁妻子看着匆忙下了楼的杜恪仁自言自语说道。 六、灰飞烟灭 袁社第二次见到窦丽是在刑讯室,他没想到窦丽会以一个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来到这里。杜恪仁对着沉默的窦丽说得: “我们为什么把你叫到这里,你心里应该清楚,我希望你能自己主动交待,不要等我列出证据之后你才交待,那样对你减刑不太有力。” “什么证据?”窦丽平静地问杜恪仁,仿佛她根本不在意。 “殡仪馆的火化记录。”杜恪仁同样平静地说道。 窦丽惊讶地看着杜恪仁,杜恪仁继续平静地说道:“我不相信一个人可以在不同的地方被火化两次,除非某一次火化的不是死者本人。” 杜恪仁说完之后,窦丽一开始是一言不发,后来将脸埋在两手之间,抽泣了起来。 “我知道会有这么一天的,如今你们找到了我,我也终于可以解脱.”窦丽抬起头,用手擦拭着眼泪,然后向杜恪仁娓娓道来两年前发生在她身上的事情 读大学期间的窦丽因个性古怪,学校虽然有不少爱慕者,但对她都是敬而远之。 在一次城市大学间举办的公益活动中,窦丽认识了在财经大学读书的柯明,自此以后对她穷追不捨,直到窦丽成为柯明的女朋友。 大学毕业之后,窦丽按照自己的兴趣喜好,到殡仪馆工作,而柯明在他父亲的公司担任法律顾问。但是,当柯明的父母得知他儿子的女朋友是一个尸体美容师时,坚持不让他们在一起。
第30页 柯明当然不想和窦丽分手,为此和家里折腾了许久,但柯明的父母找到窦丽,劝她放弃。 看着柯明的父母在自己面前一边流泪一边恳求她和柯明分手的样子,窦丽不免想起自己早早去世的父亲和辛苦挣钱供她读书的母亲,于是窦丽答应了柯明父母的要求主动提出和柯明分手。 窦丽的这番举动伤了柯明的心,他冲动之下和父母给他介绍的一个“门当户对”的女孩儿宫惠娜结了婚。但柯明对宫惠娜并无感情,他只不过是努力维持着两人表面的和睦。 他很快后悔与宫惠娜结婚,于是仍时不时地背着宫惠娜去找窦丽。 宫惠娜最终还是知道了柯明与窦丽的事情,她在愤怒之中想到僱人杀窦丽,于是她找到了杨胜全并给了他二十五万的订金,让他办这件事情。 窦丽生性敏感,在某段时间她觉察到有人开车在暗处跟踪自己,于是她能不一个人单独走就绝不单独走,而且选择人多热闹的马路开车回去,更有一次她开车准备回去的时候,却闻到自己车里有浓烈的液化煤气味儿,在让她确信有人要害她,可窦丽一时半会儿却想不出谁要害自己。 宫惠娜给了杨胜全订金之后,杨胜全却消失不见了,气愤之余她决定自己亲自动手杀窦丽,为此她买了一把行兇用的弹簧.刀,并以柯明妻子的身份约窦丽在自己家里见面。 宫惠娜一见窦丽先是各种寒喧,然后趁窦丽没有防备按下弹簧.刀向窦丽的胸口捅去。窦丽因察觉出有人要杀她,所以宫惠娜突然请她去家里时,她便时时提高警惕。 当宫惠娜拿着弹簧.刀向她扎来时,她下意识地躲开,并和宫惠娜扭打在一起。混乱之中,宫惠娜的弹簧.刀扎在了自己的心口上,为此送了命。 窦丽不曾想自己会杀死宫惠娜,但她意识到事情已经发生了之后,便冷静地将宫惠娜的尸体挪到自己的车里,然后擦拭了血迹等。 如何处理掉宫惠娜的尸体,这对窦丽来说是一件重要的事,她原想将宫惠娜的尸体抛到人迹罕至的地方。 正在这时,殡仪馆让她去给一个死于车祸的三十出头的女人化妆,看到那个女人,窦丽想到了一个毁灭尸体的好办法。 由于火化是需要死亡证明的,窦丽利用工作之便拿着那个死于车祸的女人的死亡证明,偷偷将宫惠娜的尸体送到了另一家火葬场火化了宫惠娜的尸体。 自从杀死宫惠娜之后,窦丽的内心一直无法平静。柯明虽有意在宫惠娜失踪之后和窦丽结婚,但窦丽害怕东窗事发连累柯明,所以一直拒绝柯明,直到杜恪仁跑遍了全市的火葬场,并从中找出破绽将她缉拿归案之后,她才觉得这件事情终于了结了。 在找到那把弹簧.刀和在宫惠娜家里提取到dna之后,案子终于结了。 能破了在桩案中案,杜恪仁被局领导表彰了一番,说他不愧为刑城的“神探”。 而袁社却没有那么高兴,他脑子里总浮现出柯明以窦丽辩护律师的身份见窦丽时,泪如泉涌的模样,他每想到这个七尺男儿流下眼泪时的情景,心里就不是一番滋味。 在庆功宴上,杜恪仁问袁社为何闷闷不乐时,袁社说道:“我只是从这桩案子里看到,一桩错误的婚姻毁掉了三个人的人生。” ☆、标本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学会在文章前放置作话啦,开心! 这个故事的灵感是小米出差时,在宾馆看到了一只栩栩如生的鹰的标本,于是小米脑子一转,心想若是将人做成标本的话……小可爱是不是已经猜出作者要讲什么故事了?等等,真的猜到了吗? 刘玉接到通知,这个星期日学校打算组织她所在的动物科学院的学生去参观市博物馆中的动物标本。 这真是一个好消息,据说市博物馆里展出的标本形形色色,天上飞的,地上爬的,各种各类的动物标本应有尽有。据之前进过市博物馆的师哥师姐们说,一进动物标本的展厅就像进入了动物世界一样。 在刘玉的学校里也有一个小小的标本室,之前她在他们老师的带领下去过那个标本室。且不提里面常年散发着的难闻的福马林的味道,而且在这个标本室里的标本不过是些不太漂亮的雉、灰乎乎的狼、缺了眼睛的鹰……当然还有一些被大头针钉住的最普通不过的昆虫,外加泡在福马林里的一些人体或动物的器官。 这些标本自然是令对动物学怀着浓厚兴趣的刘玉很不满意。这倒也罢了,最让刘玉受不了的是管理学校动物标本室的那个管理员,一天到晚板着副面孔,永远是一副别人欠了他钱似的表情。 如果这个管理员长得一表人才的话,人们就会用“高冷”来形容他,可他一个身高不足一米七零挺着啤酒肚的四十岁的男人摆出这种表情,除了令人反感就是反胃。 这个管理员最突出的最特别的就是长在他脸上的那双媲美金鱼凸出的眼睛,所以学校的学生背地里都叫他“金鱼眼”。 但是令人们意想不到的是,这个管理员却有一个相当美艷的妻子。 他妻子是刘玉她们学校外语院的英语老师,据说也将近四十岁了,可看上去只有二十八九岁的模样,真怀疑她是不是做过什么拉皮手术或者是打了肉毒素,才让她看起来如此有悖常理地逆生长。
第31页 这个女人在刘玉大一的时候教过她们英语,刘玉记得当她披着一头乌黑的长髮裊裊婷婷地站在讲台上,用发音标准的英语向她们班的同学作自我介绍时,她们班的好多男生都盯着她眼睛都不眨了。 不过,当听到那个女人说:“i’m 40 years old.”时,不光是男生连刘玉也惊讶得下巴都快脱臼了。 就是这样一个女人,她和“金鱼眼”的感情好得不得了。刘玉经常看到她亲昵地挽着那个长着金鱼眼的管理员的胳膊走在校园里,形成一幅极不和谐的画面。 这种强烈的反差,让不少经过他们身边的男的以一种类似“西门庆看到武大郎和潘金莲在一起”的眼神看着他们,然后对那个长着的金鱼眼管理员各种羡慕嫉妒恨。 都说女人年轻就是资本,但这样的话放在“金鱼眼”老婆身上好像并不适用。 对于类似这个女人一样的“天山童姥”,如果她到八十岁还是这样妩媚动人的话,照样会有男人对她趋之若鹜,反之,如果一个妙龄少女长着一副早衰的模样,再怎么年轻都不会有人多看她一眼。 “女人的年龄不是问题,关键还是看脸”,这是和刘玉在同一个宿舍的陈湘婷的男朋友何辰说的。 而陈湘婷之所以不生她男朋友的气,是因为陈湘婷长着一张娃娃脸,她以为她男朋友说的是她。 可实际上,刘玉觉得何辰是在说那个“金鱼眼”的老婆,何辰和学校很多男生一样,是那个“天山童姥”的崇拜者。不过,陈湘婷好像并不知道这件事,向来是“当局者迷”更何况像陈湘婷那样有些粗心的女生呢。 星期天刘玉和陈湘婷还有班里的其它同学一起来到了博物馆,令刘玉没有想到的是,领他们班同学来参观标本的竟然是“金鱼眼”。 “呆会儿到动物标本展厅时,不许拍照,不许随便触摸展出的标本。如果谁弄坏了博物馆的标本,照价赔偿。” “金鱼眼”在领着刘玉他们进入标本展厅时,一本正经地警告着这些参观的同学。他的话刚说完,刘玉就看到陈湘婷不满地朝他翻了一个白眼。 一进入标本展厅,刘玉就被眼前所看到一切震憾到了:各种飞禽走兽活灵活现地呈现在她面前,加上仿真树木构成的森林,还有蓝色幕布围成的海洋背景。各样逼真的音响效果,让刘玉和她的同学感觉自己真的像身处大自然之中,和这些动物面对面。于是各种惊嘆声此起彼伏。 刘玉认为这才是真正的标本,站在这些标本和站在一只只活生生的动物面前没什么区别,不过和那些活着的动物有所区别的是,这些标本永远只是以一种固定不变的姿态被固定在那里。 “动物标本的制做一般分为三个步骤:剥皮、填装、固定。剥皮分为背剥与腹剥两种……” 市博物馆的工作人员耐心地给他们这些学生介绍着动物标本的制做方法,不过对于他们这些学动物学的学生来说,他们早就学习过了,刘玉甚至还亲手做了一只鼹鼠的标本。 “别看这些标本多么活灵活现,其实就是一层皮,里面都是些木头屑。”陈湘婷在听完工作人员介绍之后说道。 她刚说完却回头看到何辰站在一个漂亮的孔雀标本前,偷偷地用手机拍照。 “你没听见‘金鱼眼’不让咱们拍照吗?”陈湘婷和刘玉走到何辰旁边,小声地提醒他。 “他说不让拍照就不能拍照了吗,只要不让他发现不就行了,再说偷偷拍照的人又不只我一个人。”何辰说道。 刘玉四下看了看,果然有几个同学拿着手机对着这些栩栩如生的标本偷偷拍照,而“金鱼眼”也不知道去了哪里,整个展厅都不见他的踪影。 “这个孔雀标本真漂亮,羽毛真鲜艷。”陈湘婷看着那个漂亮的孔雀标本禁不住用手摸了一下那只孔雀的尾羽。 “别摸这些标本,有毒!”刘玉急忙提醒陈湘婷。 陈湘婷想起这些标本都经过了防腐处理,有毒物质不少,便立刻缩回了手。 “把动物制成标本可以长久保持动物原有的形态……”工作人员仍在那里滔滔不绝地介绍着。 “如果把人制成标本的话,那岂不是永远都不朽了?”不知怎么一回事,陈湘婷在听到工作人员的介绍之后,突然冒出这样一个古怪的想法。 “人是很难做成像动物这样栩栩如生的标本的,充其量只能做成一个木乃伊。”何辰说道。 刘玉本来饶有兴趣地听着他们之间的对话,不知为什么却突然头晕了起来,她估计是这里的标本隐隐散发的福马林的味道使她感到难受的吧。 刘玉没和陈湘婷他们打招唿,一个人走出了动物标本展厅,唿吸到外面的新鲜空气之后,她这才觉得头晕的症状缓解了不少。 就在刘玉到外面透气的时候,她看到了“金鱼眼”和他那个漂亮的老婆走进了隔壁的展厅。 那个女人是什么时候来的呢?刘玉不免产生了好奇心,于是偷偷地跟在他们的后面,也进了隔壁的展厅。 在走进那个展厅的一剎那,刘玉就开始后悔了。与旁边那个展厅展出的动物标本不同,在这个展厅里陈列的都是各种被福马林浸泡着的器官。
第32页 刘玉是学动物学的,按理来说并不害怕这些东西,但这里诡异的安静,让她在看到那些浸泡着的人的大脑、未成形的胎儿、吸菸者的肺叶……的玻璃罐时,心里不由得害怕起来。 她觉得自己好像闯入了某个变态杀手的秘密剖尸地点。并且,她丝毫不怀疑,自己身上的某个器官也会被那个变态杀手挖出来,浸泡在这些液体中。 恐惧使刘玉失去了自己的跟踪目标,她在种种陈列出的器官中迷失了方向,找不到出口。 现在刘玉也不想什么其他事情了,满脑子想的都是怎样离开这个可怕的地方。 突然,刘玉的肩膀被人拍了一下,处于精神高度紧张状态的她被这么一拍,不由得吓得尖叫起来。 “刘玉同学,你怎么在这里。”原来是“金鱼眼”和他老婆,可以看得出“金鱼眼”对出现在这里的刘玉很不满意。 “我……我对动物标本展厅里的味道有些不习惯,出来透气的时候看到了这个展厅,所以就过来看看这里有些什么。”刘玉吞吞吐吐地说道,很明显这不过是她在情急之下编出来的谎言。 “小姑娘,你别乱跑啊。和大家分开很不安全的,好奇心有时会害到人的。” “金鱼眼”的老婆一边用她那标志性的媚笑说着话,一边靠近了刘玉。 在靠近刘玉的时候,她闻到了这个女人身上散发着一股类似红花油的味道。 刘玉看着眼前这个已年过四十,但脸上仍然荡漾着青春气息的女人,想到陈湘婷刚刚说过的那句:“如果把人制成标本的话,那岂不是永远都不朽了?”,她脑子里产生了一个奇怪的念头,她觉得眼前这个女人就是一个漂亮的标本。 “好啦,你回去吧,要是出了事,学校可是要找我麻烦的。”“金鱼眼”不耐烦地说道。 “可是老师,我找不到了这里的出口了。”刘玉小心翼翼地说道。 “金鱼眼”不满地“哼”了一声,然后和他老婆走在前面。 刘玉战战兢兢地跟在他们两人的后面,离开了这个可怕的地方。她看着“金鱼眼”老婆的背影,满脑子都是那个古怪的想法。 从博物馆回来之后,刘玉晚上睡觉做了一个梦,她梦见“金鱼眼”穿着医生穿的白大褂,戴着沾满血迹的白手套。他拿着一把解剖刀正解剖着一具尸体。 他把那尸体的五脏六腑都掏了出来,又给那已经空荡荡的腹腔里塞满了用来填充标本的木屑。她禁不住好奇心,走近去看“金鱼眼”解剖刀下的那具尸体的面容,竟然是“金鱼眼”那个美艷的老婆! 刘玉被她做的这个梦吓出了一身冷汗,她满脑子都是“金鱼眼”戴着沾满鲜血的手套,拿着解剖刀的样子。这个梦让她更加确信自己白天的那个想法。 刘玉把自己做的那个梦的内容,还有对“金鱼眼”的种种猜想一一告诉了陈湘婷,不料陈湘婷听了之后却并不以为意。 “你真把我的玩笑话当真了?以为人是能做成标本的?人家那是保养得好,你没看电视上四十多岁的女明星不也是二十多岁的模样吗?”陈湘婷觉得刘玉真是少见多怪。 “四十岁脸上连一条皱纹都没有,你觉得这正常吗?那个漂亮女人肯定是‘金鱼眼’做的一个标本,不然的话那样的美女怎么会嫁给‘金鱼眼’那种男人,她图他什么啊。”刘玉仍然坚持己见。 “也许是因为‘金鱼眼’对他老婆特别好吧,丑男美女组合咱们又不是见过。亏你能想得出这些来,你是不是恐怖小说看多了?不过,凭你的想像力确实可以去写恐怖小说了。”陈湘婷调侃她道。 刘玉看陈湘婷并不把她说的话当回事,只好嘆了一口气,不再和她说这件事情了,她甚至觉得陈湘婷说得好像也有一定的道理。 陈湘婷却把刘玉说过的话,当成一个笑话讲给她的男朋友何辰听。没想到何辰表面上没把这件事情放在心上,背地里却时时刻刻惦记着刘玉那个古怪的猜想。 刘玉自从做了那个恶梦之后,每次在校园碰到“金鱼眼”都会不由自主地害怕,她害怕“金鱼眼”也会把她做成一个像他老婆那样的标本。 就在刘玉为此心神不宁的时候,“金鱼眼”和他那漂亮的老婆突然双双向学校递交了辞职信,说是他们打算去另一个城市工作。 对于“金鱼眼”的离开,大家觉得无所谓,可是当听说“金鱼眼”那个妩媚的老婆也要离开,学校有不少男生为此深深惋惜。 不过大家对这件事情的关注很快就被另一件事情所代替,那就是何辰失踪了! 何辰就是那么失踪了。在他失踪之前,他和平常一样去教室上课,去食堂吃饭。谁也不曾料到一个大活人说不见就不见了,而且给他打电话,总是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 来调查这件失踪案的警察,调取了学校各个角落的监控录像,发现何辰最后出现的地方是在学校的标本室,而且去那个地方的时间是在晚上的十点多。晚上十点,他去学校的标本室干什么呢? 警察把标本室翻了个底朝天,并没有发现何辰,也没发现其它有价值的线索。何辰进入标本室之后,就像进入了某个隐秘的世界一样,从此再没有出来。
第33页 陈湘婷是最后一个见过何辰的人。警察问她何辰有什么异常没有,陈湘婷努力回想一下,然后摇了摇头。 她对警察说,在何辰失踪之前,她和他像平时一样,两人一起吃饭一起上课。若是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那就是何辰在失踪之前,曾经莫名其妙地说过什么“不出血”。 “不出血”指的是什么,警察听得也是一头雾水。 但实际上,刘玉才是最后见过何辰的那个人。她仍然清晰地记得,在她上完晚自修回宿舍的路上,她碰到了神神秘秘的何辰。何辰说他发现一个秘密,这个秘密和“金鱼眼”有关。 何辰并没有和刘玉详细说明,他倒底发现了有关“金鱼眼”的什么秘密。但就在那个晚上,何辰就在标本室消失不见了。 刘玉觉得何辰的失踪一定和“金鱼眼”有关,不然的话,为什么在何辰失踪的同时“金鱼眼”就辞职了呢? 但刘玉没有把这些告诉警察,因为“金鱼眼”在那天晚上并没有出现在监控中。 何辰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仿佛像气体一样在这世界蒸发了。陈湘婷整天郁郁寡欢,她怎么也不明白自己的男朋友就像是被外星人抓去了似的,在地球上彻底消失了。 而刘玉一直纠结于何辰和她说的那个秘密,那到底是一个什么秘密呢? 除了何辰,没有人知道他失踪那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自从听陈湘婷和他说过刘玉做过的那个梦之后,何辰就开始分外留意“金鱼眼”和他的老婆的举动。 他发现除了“金鱼眼”他老婆上课之外,平时他们几乎是形影不离的,这倒也说明不了什么,可以理解为是两个人的感情深厚。但是,在某次上解剖课时,发生的一件怪异的事情,让何辰觉得没有那么简单。 在解剖课,当何辰拿着解剖刀向“金鱼眼”请教示范,如何无损地从动物的胸腔中取出动物的心脏时,他手里的解剖刀不小心划在了“金鱼眼”的手背上。 令何辰吃惊的是,解剖刀那么锋利,“金鱼眼”的手背竟然没见流出一点血,只有一道明显的切口留在他的手背上。而且,“金鱼眼”对自己这道伤口,完全是一副浑然不觉的样子,仿佛那伤口不过是在自己手背上画了一道。 解剖课结束之后,何辰越想越不对劲,于是把他所见到的发在网上,希望见多识广的网友能帮他解答心中的疑问。 过了几天之后,有一些人回答了他的问题,不过多是一些不靠谱的答案。所回的内容无非不就是一些借尸还魂之类的事,甚至还有人讽刺他的脑袋出了毛病才问这样的问题。 但有一个的回答让何辰眼前一亮,虽然那个回答听起来有些天方夜谭。 那个网友告诉他,这其实是一种巫术,施术的人将自己的心脏放在某个被取出心脏的躯壳之后,便可以像那个躯壳一样年轻,通过不断地换躯壳,施术者可以长生不老。 但是,施术的那个人不能离开那个盛放自己心脏的躯壳太远太久,否则就会因汲取感应不到躯壳的年轻力量而衰老。 这个答案让何辰想到“金鱼眼”那个美艷的老婆,她四十岁仍然年轻美貌,而且和“金鱼眼”时时刻刻都不分离,不正像网友回答的那样吗? 本来何辰在知道答案之后,可以选择就此不再提及这件事情。可他抑制不住自己的好奇心,想亲眼见一见这神秘的巫术。 某天晚上,当他看到“金鱼眼”和他老婆进了学校的标本室之后,他便悄悄尾随在他们身后。 就在这个时候,他碰到了晚自修回来的刘玉,他来不及告诉刘玉详细情况,只是简单地告诉她,他发现了一个秘密之后,便匆匆离开了。 何辰见“金鱼眼”和他老婆进了标本室之后,没有开灯,而是摸黑从一个抽屉里拿出了几支蜡烛点燃。不过这样也好,他正好趁着黑暗藏到了标本陈列柜的后面。 在所有的蜡烛点燃之后,屋子里便开始瀰漫着一种类似红花油的味道,这种味道呛得何辰有些头晕。 何辰看到“金鱼眼”走到那些点燃的蜡烛围成的圆圈中,他老婆轻轻地解开他外衣的钮扣,一颗一颗地解开,一边解还一边口中念念有词,好像是在念什么咒语一般。 那个漂亮的女人解开了她丈夫上衣的全部扣子,直到露出了他的胸膛。而在被他老婆解开扣子的整个过程中,“金鱼眼”始终都是一副死人一般的表情,好像一个被人摆弄的木偶。 正当何辰为自己眼前所看到的这一幕脸红心跳时,他看见那个女人把她那纤细的手伸向了“金鱼眼”的心脏处。 没有流血也没有任何反抗,“金鱼眼”就这样被他的老婆用手掏出了心脏,不,应该说是她的心脏。 何辰被他所看到的景象吓到了,特别是他看到那个女人手里托着的心脏仍然在跳动,他觉得自己的魂儿都快飞出去了。 失去心脏的“金鱼眼”,慢慢地变得干枯直到变成了被吸干了水份的木乃伊,倒在了地上。 那个女人一手托着那颗跳动的心脏,另一只手对着那具倒在地上的木乃伊比划着名什么,木乃伊便像落在烧红烙铁上的水滴,迅速沸腾融化化成了一股气体。
第34页 那个女人托着她的那颗“扑通、扑通”跳动着的心脏,脸上带着捉摸不定的笑容,离开了点燃蜡烛的地方。她似乎目标明确地向前走着,然后,何辰看到她离自己越来越近。没错!她就是来找自己的。 那个女人走到何辰面前,脸上仍然挂着她的招牌媚笑。何辰看着她手中那颗“扑通、扑通”跳动着的心脏。 毛骨悚然的情景使他想转身逃离这里,但那女人身上散发出的那股浓浓的类似红花油的味道,使他动弹不得,那股味道就像是某种迷香一样,令他失去力气。 “谢谢你的好奇心。”那个女人说道。 说完之后,她用手一颗一颗地解开何辰外衣的钮扣,就像刚才她解开“金鱼眼”外衣的扣子那样,然后她把她那涂着鲜红指甲油的白皙手指伸向他的心脏…… 她给她的心脏找了一个更年轻的外壳,这也让她看起来更年轻一些。她看着刚刚从那个大学生胸腔里取出的心脏,它已经不再跳动了。她打算把那颗心脏做成一个器官标本,学校不是正缺一个人体心脏的标本吗?她笑了笑。 她挽着她的“老公”亲昵地走出了学校的标本室,经过监控时,她抬头看了看。 但监控里不会有他们的身影,因为她和他都不是这个世界正常的存在,有时我们眼睛看到的东西,监控中未必会有。 已经是第五个人了,她不得不离开这个城市了,否则太多人离奇地失踪将会对她产生不利的影响,她打算去另外一个城市继续她的“不朽”。 在“金鱼眼”和他的老婆办理离职手续时,刘玉最后一次见到了他们。 刘玉觉得那个女人好像更年轻一些了,年轻得就像是二十出头的模样,而“金鱼眼”仍然是平时那副猥琐的样子。 刘玉四十岁的时候被公司派到了另一个城市出差,到了这个年龄还得跑来跑去,让她觉得很无奈。她看了看镜子中的自己,脸上已经有不少皱纹了,真是岁月不饶人啊! 在另一个城市,她趁着工作间隙有点时间,来到一家快餐店吃午餐。在那家快餐店里,她碰到了两张熟悉的面孔,是“金鱼眼”和他老婆!这么多年过去了,“金鱼眼”还是老样子,而他的老婆依然明艷动人。 刘玉的脑袋“嗡嗡”作响,她简直不敢相信她所见到一切。她目瞪口呆地看着他们一边吃饭一边说话,周围也有其他人把目光放在他们两人身上,那是因为他们好奇如此不般配的人是怎么在一起的。 他们心想这个男人或许很有钱,于是不免心生嫉妒,咒骂着这个社会的不良现象。 在见到“金鱼眼”和他老婆的当天晚上,刘玉回到宾馆睡觉做了一个梦,她梦到“金鱼眼”的老婆走到她面前,妩媚地笑着,她摸着刘玉的脸对她说:“想永葆青春吗?那就把你做成标本吧!” ☆、德拉夫人 作者有话要说:  小米记得读书那会儿,语文老师特推崇莫泊桑的短篇小说,说莫泊桑的短篇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麦琪的礼物》,读到最后有种恍然大悟的感觉,就像是找到所有谜题的答案。一篇短篇小说,因为字数受限,没有办法写出太大的格局,如果情节设计精妙,也会受到人们的欢迎。这篇《德拉夫人》是小米向“短篇小说之王”莫泊桑大神的致敬文,东施效颦之作,大家别嫌弃哈。 离开幕时间还有十几分钟,舞台上厚重的幕布像一堵密不透风的墙挡在那里。 剧场里的观众因漫长的等待而变得有些躁动。莱斯特拿出怀表看了看时间,脸上不免露出一丝失望。 “还得等至少十分钟,科尔。”他对坐在他旁边的一个金髮碧眼的二十五岁左右年轻人说道。 那个年轻人不知是不是因为周围的噪音太大,没有听到他朋友的话,所以没有给莱斯特任何回应,他的脸上是与众不同的平静。 莱斯特看自己的朋友这样平静,好像也受到了他的感染一般,心里没有刚才那样烦躁了。 “科尔,你看那里。”莱斯特为了压过周围嘈杂的声音,说话声比刚才提高了不少。科尔顺着莱斯特指的方向看去,却只看到一个空包厢。 “那里什么人也没有啊。”科尔不解地看着莱斯特说道。 “呆会儿就会来一位漂亮的贵妇,这位夫人很喜欢来这里看表演。所以这里有不少人并非单单来看表演,是为了这位夫人而来到剧院的。”莱斯特说。 “为什么?难道这位夫人很漂亮吗?”科尔诧异地问道。 “当然很漂亮,她就是肖恩候爵的遗孀。”莱斯特回道。 莱斯特一提肖恩候爵的遗孀,科尔便明白了。 肖恩候爵的遗孀——德拉夫人确实是有名的美人。在她还是伯爵小姐的时候,她便因美貌而闻名。 但令人颇为不解的是,在这位伯爵小姐的众多倾慕者中,她却选择嫁给了其貌不扬且比她大十岁的肖恩侯爵,很多人猜测老伯爵是为了肖恩侯爵家的财富才把女儿嫁给他。 老伯爵生活挥霍且好赌成性,使得家底所剩无几,虽有爵位可以保证他不至于太潦倒,但实际上已经有些入不敷出了。
第35页 为了维持他表面光鲜的生活,他要选择一个有相当经济实力且有一定地位的女婿,于是肖恩侯爵就成了不二的人选。 但肖恩侯爵生来体弱多病,在这位伯爵小姐嫁过去不到三年之后,便去世了,从此她变成了一个寡妇。 而她的恶运并没有就此结束,在侯爵去世一年多左右她的父亲,也就是那个嗜赌成性的老伯爵也去世了。 父亲、丈夫的去世似乎令德拉夫人受到了打击,她开始频繁出入剧院来使自己忘却生活中的不幸. 德拉夫人虽然孀居,但她只有二十多岁,依然年轻美貌,因此有不少年轻人想成为德拉夫人的情人,甚至愿意为她而决斗。 但这位美丽的夫人很奇怪,她似乎陷入丈夫去世的伤痛之中无法自拔,在她身边从未见有任何一个男伴。 尽管曾有过各种有关德拉夫人情人的传言,但最终都被证明是谣言,于是种种传言便慢慢销声匿迹了。 很多人都说德拉夫人是一个忠贞不二的人,她对死去的肖恩候爵念念不忘,以至于比肖恩候爵更富有更年轻的公爵要求她作他的情妇时,也得到了拒绝。 德拉夫人的表现,让之前关于老伯爵是为了财富而嫁女儿的不利传言不再被提及。 但有人却认为实际情况并不是如此,据和德拉夫人有交往的人说,肖恩候爵的去世德拉夫人并没有悲痛欲绝,而且经常神采奕奕地参加各种宴会,当然也会衣着光鲜地出入剧院。 科尔听说过这位美丽夫人的事迹,但他并不是她的倾慕者。 他觉得像那种贵妇和他这样的平民是不会有什么交集的,他不过是一个银行小职员的儿子,而德拉夫人是混迹于上流社会的贵妇。 由于父亲有意让科尔子承父业,科尔不同意便跑到巴黎。那固执的父亲便以中断给予他生活费作为对他不听话的惩罚。 科尔不想让自己也像父亲那样,他想让自己想像的故事出现在舞台上,为此他来到巴黎一边工作一边在闲暇之余写各种剧本。 可他写出来的东西并不被那些剧作人看好,他们认为他写的东西不符合当下观众的审美,他们建议他应该到剧场里好好看看,于是科尔拿自己节省出来的钱买了一张门票和自己的朋友莱斯特来到这里。 突然剧场里的噪杂声明显低了下去,在科尔还以为是要开演的时候,他旁边的莱斯特突然激动地站了起来,朝着他曾指过的方向望去。 “你瞧,德拉夫人过来了!快拿望远镜给我。” 科尔在他旁边找了找,并没有找到望远镜。于是说道:“没有望远镜,我记得你好像没有带来。” “是吗?”莱斯特好像并不相信,他到处翻找,甚至在座位下也搜寻多遍,不过仍然没有找到。 “太不幸了,我一定是把它遗落在家里了,我现在只能隔这么远的距离来看她了,那根本看不清楚德拉夫人的样子。”莱斯特遗憾地说。 德拉夫人的出现,引得许多人纷纷侧目,科尔也止不住好奇心向那个包厢望去。 在那里他看到一位夫人,她穿着墨绿的长裙,安静的坐在那里,在她周围有几个女伴似乎在交谈着什么。 由于距离太远,他看不清那位夫人的五官,他只能看到她褐色的头髮,还有头髮上各种闪亮发光的饰品,它们光辉耀眼,显示它们并不是普通的东西。 科尔的心思不在德拉夫人上,他来到巴黎之后,由于家里没有给任何经济援助,他的生活相当拮据,若不是剧作人告诉他,他应该亲自到剧院看戏的话,他绝不可能多花一个子儿在这种与生存无关的事情上。 这场戏是小仲马的经典戏剧《茶花女》,科尔以前听说过这部剧,也读过这本书,他觉得如果非得花他那为数不多的积蓄来看戏的话,那他就应该看《茶花女》。 故事情节他是知道的,所以科尔认真地听着思索着从演员嘴里说出来的,那令他赞嘆不已的台词。 “虽然语言平实,但足够打动人心。我想自己之前写的东西缺少一种打动人心的力量,我把过多的精力放在任何去写一些华而不实的语言上了。”科尔心想。 看到最后他似乎有所启发。 在谢幕之后,科尔费劲地找到剧院的老闆,他恳求那个发福的中年男人看一看他写的戏剧。 “好的,我会抽出时间来看的,不过现在在我的会客厅里有一位重要的客人,我现在没有时间来陪先生您。”那个男人不耐烦地说。 “没关系,如果您觉得我写的还不错的话,那您就来找我好了。这是我的地址。”科尔将那张写有他地址的纸条还有他的手稿递给了那个男人。 从剧场走出来之后,他看到了一辆漂亮的马车停在那里,车夫和一个女僕模样的人正在交谈,当他们看到被马车吸引的科尔时,脸上流露出不屑的表情。 “这个穷鬼一定从未见过这样漂亮的马车。”那个女僕模样的人小声对那个车夫嘀咕。 车夫点了点头。 科尔听到了这句奚落的话,他心理自然很不痛快,但他并没有和那两个人起争执,而是毫无表情地从他俩身边走过。 “这些狐假虎威的僕人,他们不过是佣人罢了,只是在一个普通人家甚至连我那样的家庭都不如的家庭里出生的,来到这些贵族身边便立刻变了面孔,真是可笑。”科尔一边走一边想。
第36页 剧场老闆会客厅的那位重要客人就是德拉夫人,此时德拉夫人正坐在宽敞舒适的沙发上小口喝着咖啡。 那位中年男子从外面走进来,随手将科尔那厚厚一沓手稿和写有他地址的纸条扔在桌子上。 “那是什么?先生。”德拉夫人用眼睛看了看指他扔在桌上的东西。 “一个年轻人写的剧本,这年头想通过剧本出名的年轻人实在是太多了,我已经不是头一次收到这种东西了。”男子说道。 “至少,他们希望凭藉自己的才华来跻身上流社会的,有不少人就是这样成功的,我还是欣赏他们的。” “欣赏?夫人,倘若他们真的有才华的人,那么这个时代是不会埋没他们的才华的,可我所见的剧本多是一些粗制滥造的东西,这些东西观众是不会花钱来买票观看的。还有一些剧本,一看就是在明显模仿某些着名作家的故事。比如亚歷山大·仲马写了《茶花女》之后,我就收到了不少描写有关妓.女爱情的故事。” “尽管如此,这个时代还是出了不少伟大的人物,像维克多·雨果、亚歷山大·仲马和他父亲也叫亚歷山大·仲马的,他们都是我们法兰西的骄傲,他们所做出的成就要比我们这些贵族对后世的影响要更深远。”德拉夫人说道。 “夫人,你怎么会这样认为呢?贵族始终是这个国家的统治者。” “是吗?国王也曾被送上过断头台,这个国家的命运如此多舛,更何况是我们这些贵族,也许有一天我们会和街上的平民没有任何区别。”德拉夫人笑着说道。 男子努力思索着德拉夫人刚才说过的话,他不明白为什么这位夫人会有如此古怪的言论。 “先生,那桌上的手稿我可以看看吗?”德拉夫人说道。 “夫人您带回去都没问题,我估计也会是什么了不起的作品。” “谢谢。”德拉夫人露出得体的笑容说道。 德拉夫人让自己的僕人收好了那一摞手稿,附带着那张写有科尔地址的纸条也一併带走。他们一行人登上了停在外面的那辆马车,回到了家。 女僕在德拉夫人进门之后,就接过了她递给的开司米披肩。 “在我离开家的这段时间里有什么人来拜访过吗?”德拉夫人问站在她另一旁的管家。 “只有公爵先生来过。”那个高个子蓝眼睛的管家答道。 “他真是有耐心,好吧,下次他来的时候就说我生着病,不方便见他。”德拉夫人不耐烦地说道。 “夫人,还有一些信件我放在您书房的桌子上……”管家小心翼翼地说着,却被德拉夫人给打断了。 “好了,我知道那些信是什么了,这些人总是妄想着通过我这样一个女人让他们同时拥有一个漂亮的情妇外加相当可观的财富。我可不是那么好矇骗的,哼,他们以为送我几支玫瑰花、几串珠宝,说几句甜言蜜语我就会傻乎乎地任由他们摆布,与其那样我宁可选择有钱有地位的公爵作我的情人。”德拉夫人忿忿不平的说道。 德拉夫人身后紧随的两个女僕,大气不敢出跟在后面。 她们走过了一条长长的走廊,走廊的两旁的墙壁上有各种油画。这是贵族们向来附庸风雅的习惯,也许他们并不是很欣赏那些画,但他们需要那些东西来表明自己的品位。 德拉夫人在看到那些画之后,一种厌恶感油然而生。 回到了自己的卧室,她身边的女僕在她进去之后就已经点燃卧室里所有的蜡烛,整个卧室瞬间亮如白昼,于是那些原本隐匿在黑暗中的镶着镜子的大衣柜,雕花的梳妆檯,厚重而华丽的窗帘……都渐渐显出了它们精緻的样子。 一个女僕试图拉上百叶窗,却被德拉夫人制止了。 “不要拉百叶窗,等我需要拉的时候我自己会拉,告诉管家不必为我准备夜宵了,今天我很累,想早些休息,没有重要的事情不要打扰我。”德拉夫人吩咐道。 两个女僕小心地答应着,走出卧室之后,轻声关上了门。 德拉夫人站在大衣柜的镜子前,镜子里出现了一个穿着墨绿及地长裙的美人儿,于是这镜子也就像一幅挂在走廊旁边的美人画儿一般贴在那衣柜上。 德拉夫人换下了她那身厚重且有着繁复花边的长裙,穿上了自己的丝绸绣有玫瑰花的睡裙,又将自己头上各种镶有珍珠宝石的髮饰摘了下来。 等做完这一切,她才走到窗前拉上了百叶窗,又拉上了那厚重的窗帘。 德拉夫人又来到大衣柜的镜子前面,这一次镜子里出现了另一幅画:一个披散着一头褐色头髮的佳人神色疲惫地看着前面。 德拉夫人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她觉得自己就像一只被拔光羽毛的孔雀一样。 “原来自己不过如此,没有那些漂亮的衣裙和耀眼的珠宝来点缀,我其实比那些普通漂亮的女子强不到哪里去。”德拉夫人心想,看着这样的自己她隐隐有些忧虑。 想到明天还要参加一场舞会,德拉夫人吹灭了所有的蜡烛,躺到她那张铺了好几层羽绒被的大床上。 像每一次参加舞会前所作的准备一样,德拉夫人要在穿衣打扮上花费至少一个小时之后才能出发。
第37页 女僕们帮着她束着胸衣,打理头髮,熨好衣服,带上各种珠宝首饰。 德拉夫人想起她小时候玩的布娃娃,那还在她是伯爵小姐的时候,她经常和女伴们一起装扮她的布娃娃,给她想方设法地做新衣服或者是弄新髮型,她觉得现在的她和她小时候的那个娃娃一样,由着一群人来装扮。 “夫人,您要选一串什么样的项鍊呢?”她的女僕打开了她平时用来呈放首饰的几个匣子。各种首饰珠宝琳琅满目,让人眼花缭乱。 德拉夫人先是试了一挂钻石项鍊,觉得太沉重了,又拿起了一串珍珠项鍊,看了看又放了回去,还有金十字架…… 这珠宝虽然不少,但她总是经常在它们中间挑选配戴,所以有些疲倦烦了。 在她的眼中所有的珠宝似乎都是一个模样,模样什么区别。她不耐烦地试着一件又一件珠宝,但没有一件是称心如意的。 她的目光突然扫到了插在花瓶里的一束雏菊花,她像是想到了什么似的,让她的女僕们把那些首饰放回到匣子里。 “你们把那束雏菊花串成一串项鍊,这一次我就带着雏菊花去参加舞会。”德拉夫人说道。 女僕们惊讶于她们的女主人这个心血来潮的想法,虽然不明白德拉夫人怎么会想到戴一串雏菊花去宴会,但还是按照女主人的要求,剪了十几朵雏菊花,用针线将它们穿好戴在德拉夫人的脖子上。 在舞会开始之前,大家要聚在一起吃一顿丰盛的晚宴。女宾们都穿着漂亮时髦的裙装,戴着闪闪耀眼的珠宝来赴宴。 当德拉夫人戴着一串雏菊花出现在晚宴的宴会厅时,不论男女几乎所有的人都把目光投向了她。 “候爵夫人真是的,怎么在脖子上挂了一串雏菊?只有普通人家的妇女没有珠宝才想到用鲜花来装扮自己。”一位太太在看到平时风头出尽的德拉夫人,这次戴了一串鲜花之后,忍不住对坐在她旁边的另一位女宾说道。 “可不得不说,那串雏菊花真的很特别,你看很多绅士都情不自禁地把目光投在她的身上。“那位女士说道。 德拉夫人毫不在意别人对她的评价,她和其他人一样坐在一堆光辉灿烂的银制餐具前,等待着晚宴。 “亲爱的,你怎么会想到戴着一串鲜花来赴宴呢?”坐在德拉夫人旁边的艾普洛斯太太,在看到她的雏菊花同样发出了不解的疑问。 “难道不好看吗?这富有生命力的雏菊花难道比不上那些毫无生气的石头吗?”德拉夫人笑着说道。 “那怎么能和玛瑙钻石之类的东西相比呢?它们是价值连城的宝石,而雏菊不过是随处可见的普通花朵罢了。” “是吗?”德拉夫人用手摸了摸她脖颈处的雏菊花。 待应生托来一盘又一盘的美味,但德拉夫人却吃得感到有些腻,她盘子里的鲈鱼只吃了一半儿。 “不再吃点松鸡吗?我觉得松鸡特别好吃。”艾普洛斯太太看德拉夫人只吃了一点,对她说道。 德拉夫人摆了摆手说:”我已经吃不下任何食物了。“说完又靠近艾普洛斯太太,在她耳边低声说:”我今天穿得胸衣束得太紧,我都没办法多吃了。” 艾普洛斯太太听完之后嗤嗤地笑了起来。 晚饭结束之后,舞会开始了。 德拉夫人依然是许多绅士们争相邀请的对象,即使没有钻石的相衬,德拉夫人美貌的名声也会是一种诱惑力,任何男士都会以与她跳一支舞为荣。 德拉夫人听惯了对她容貌的阿谀奉承,她今天似乎有些疲惫,婉拒了不少人的邀请。 她的倾慕者之一,年轻的公爵走到她的面前,将她的手放到自己唇边吻了一下。 “夫人,我可以邀请你跳一支舞吗?他问道。 德拉夫人勉强答应了他的要求,对于公爵她不能像对其他人随随便便地拒绝。 “你今天戴的这些雏菊花很特别。”公爵一边跳着舞一边对德拉夫人说道。 “是吗?谢谢你如此欣赏它们。”德拉夫人说道。 她因这一句话,头一回觉得公爵没那么令人讨厌了。 “如果你那么喜欢雏菊,我便让一个工匠给你做一条雏菊形的项鍊,你觉得怎么样?用金子做出来的雏菊一定很好看。”公爵笑着说道。 “您说得真好,我戴这样一串鲜花可不是在大家面前露出穷酸相了吗?”德拉夫人的语气中充满讽刺,但公爵却没有听出来她的言外之意,还以外她很贊同自己的想法,而十分得意。 德拉夫人好不容易对公爵产生的一丝好感,也因他“不错”的建议而烟消云散了。 舞会上的女宾们都像一只只争奇斗艳的孔雀,她们渴望有男士欣赏与赞美,她们的耳朵喜欢听那些表扬她们容貌的话语,那些话语会让她们心花怒放。 德拉夫人在与公爵跳完一支舞之后,坐在供客人们休息的一间宽敞的客厅的沙发上。 大家都沉浸在舞会的欢乐气氛中,这间屋子反倒冷冷清清,德拉夫人抚摸着摆在客厅里的那几个东方瓷瓶,它们个个精美绝伦令人倾倒。 “倘若我轻轻一推,这些瓷瓶就会成为一文不值的碎片。”德拉夫人心想。
第38页 她想到昨天她看完戏回来之后,穿着睡衣站在镜子前的样子。 “如果我不再拥有美丽,那么还会有那么多人天天围在我的左右竭力来讨好我吗?不会的,他们肯定不会去讨好一个衰老丑陋的女人,但我的美貌总有一天会消失,从来没有一个人可以永远美丽。”想到这里她又忧伤起来。 舞会结束之后,德拉夫人又坐着那辆漂亮的马车,在铺满月光的石子路的指引下回到了家。 她把披肩帽子等物件交给了她的女僕,穿过了廷房子那富丽堂皇的大厅,女僕和管家以为他们的女主人要回她的卧室,没想到德拉夫人却让他们拿着烛台朝另一个方向走去。 “去书房”德拉夫人命令道。 和所有贵族家里的书房一样,里面陈列了许许多多的基本上只是用作摆设的书。 但与其它书房不同,德拉夫人的书房有一股女性的气息,鲜花、瓷瓶……各种精美的摆设陈列其中。 为了免让书房里的鲜花受冻,德拉夫人让她的僕人在冬季寒冷时候生起壁炉里的火来给她的花儿取暖。 比较特别的是,德拉夫人的书房是圆形的,上面是高大的拱形圆房顶,这种房间不是特别适合作书房的,只是德拉夫人却喜欢在那圆形的房顶下看书。 管家在德拉夫人进了书房之后,忙让僕人们给壁炉添加柴火,免得让他们的女主人受到一丝寒意。 屋子里变得暖意融融,那些在寒冬仍然绽放的鲜花此时释放出了更加馥郁的香味。 德拉夫人在这花香四溢的房间里却有些不合时宜的惆怅,特别是她在看到一朵刚刚枯萎凋谢的杜鹃花之后,她就变得更加哀愁。 她在刚刚参加完的那场舞会中,仍然是胜利者,但她早已厌倦了女人之间的外表较量。 “一直以来,我都把自己的精力放在自己的外表上,我做得很成功,但为什么我仍觉得空虚呢?大概是我明白没有一个女人的美丽会像钻石那样永恆,我早晚有一天会像一朵凋零的花朵,被人遗弃在泥土中。”德拉夫人心想。 从小,她都被之间的母亲教育要做一个漂亮的女人,这样才会嫁一个体面人。她天生丽质只需要在穿着和打扮上用心一些就可以轻而易举攫取别人的目光。 但她那漂亮的母亲在嫁了一个体面人——也就是她的父亲,命运却不像想像中的那样顺利。 她的伯爵父亲虽然是一个体面的贵族,但是却沉溺于赌博——这种并不怎么体面的事情。 她可怜的母亲在看到家里的财富一点点被她的父亲赌光之后,在绝望中早早地死于肺病,而她这个同样命运多舛的小女儿,也被她的父亲像出卖一件商品一样嫁给了肖恩候爵。 德拉夫人根本不喜欢肖恩候爵,这个从小疾病缠身的男人,所以在她的丈夫去世之后,她没有感到特别的忧伤。 在她那个赌棍父亲去世之后,她反倒感觉有一种前所未有的自由,她参加舞会,去戏院看戏。 而且她那多病的丈夫给她留下了一生也挥霍不完的财富。这一点,她觉得自己真的应该感谢她那个不怎么喜欢的丈夫,现在她只需要找一个情人,那么她就可以说是生活在天堂中了。 但德拉夫人却对此感到厌倦了,她对这一切感到空虚,再多的财富和赞美无法填补她空虚的心灵,她厌恶一切虚荣的东西。 “虚荣,正如它的名字一样,一切都是虚的。” 德拉夫人的自言自语,让站在她后面的管家差点以为他的女主人神经质起来。 德拉夫人看到放在书桌上的那沓厚厚的手稿,那正是昨天科尔交给剧院老闆的手稿。德拉夫人突然来了兴致,坐在那张桌子前翻阅起了那些稿纸。 “这应该是一个有才华的青年,只不过他还缺乏一些经验。他描写的是平常人的生活,可却偏偏要用类似莎士比亚那样华美的比喻,这使得故事与语言表述之间总有一些令人不太舒服的感觉,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应该能意识到这一点,但他会不会成为一个优秀的剧作家呢?” 德拉夫人在看了一部分手稿之后,心理给予了这样的评论。 她的目光触及到了那张写有科尔地址的小纸条之后,眼睛里有了异乎寻常的光芒。 已经两个星期了,剧院的老闆没有给科尔任何消息,他觉得这一次同前几次一样是没有希望了。 但科尔还是想去碰碰运气,当他再次找到那个发福的中年男子时,他很不客气地告诉他,他的稿子没有价值。 尽管这位先生一眼都没有瞧科尔的手稿,他还是依据他以前的经验来轻易下了结论,世上总是有这样草率的傻瓜,从古至今,层出不穷。 科尔知道自己是彻底没希望了,于是他向那个男人要回自己的手稿。 “一位贵妇人对您的‘大作’很欣赏,现在手稿在她那儿,您可以去她的府邸要回稿子。”剧院老闆不耐烦地说道。 “好的,但不知是哪一位夫人拿走了我的手稿呢?”科尔一心想着他的稿子,并没有听出剧院老闆的弦外之音。 “是德拉夫人,如果她对您的稿子有了兴趣,那么您就有出头之日了。”那个男人虽然嘴上这样说,但心理却想,德拉夫人肯定看都不会看,搞不好已经被扔到废纸篓里面了。
第39页 科尔听到是德拉夫人拿走了他的稿子,不由得心灰起来,那位高贵的夫人绝对不会去接待他这样的平民的。 他后悔自己没有抄写一份,这样至少他还可以在出版商那里碰碰运气。 现在科尔不得不重新面对他拮据的生活了,家里已经不会再给他钱了,就算现在他的父亲回心转意愿意像以前那样支付他年金,他的自尊心也不会允许他那样做。 他在巴黎做着一份抄写工作,由于他要抽出一点时间来写作,他工作的时间要少一些,因此每周的收入仅仅够维持他的生活,除去房租,饭菜剩下的只够买一些稿纸和墨水。 为了他心中的梦想,他觉得自己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 工作结束之后,科尔躺在床上,盯着狭小的房间的天花板。 “也许自己真的不适合当一个剧作家,我只不过是在痴心妄想罢了,我应该听父亲的话,回到老家去干那一份令自己撑不着,也饿不死的银行工作。”科尔心里的一个声音说道。 “不行,不能就此放弃,如果放弃的话自己曾经的努力,不过是徒劳浪费时间罢了。”科尔心里的另一个声音说道。 “剧院老闆说自己写的东西毫无价值,如果自己仍一意孤行的话,只怕最后的结果比现在更糟糕。” “如果不坚持,怎么会知道自己一定是失败的呢?” “坚持到最后才知道是失败的,倒不如不坚持。” 科尔头脑中两个声音在激烈地争论着,他把眼睛闭上,那声音反而更吵了。 他长出了一口气,从床上坐起来,重新坐到桌子前,拿起了笔。 窗外已经开始飘起了雪花,屋子里的寒冷让他的手有些握不住笔,他走到那个小火炉前把手烤得软和起来之后,才开始写作。 “砰、砰”外面响起了敲门声。 这个时候谁会来呢?应该不会是他的朋友莱斯特,因为莱斯特之前都说他不愿意来他这寒酸的屋子,大概是别人家的敲门声吧。 “砰、砰、砰”外面清晰的敲门声让科而确信是有人敲自己住的公寓的门。 他疑惑着开了那扇和自己一样单薄的门。 门外站着一位穿着破旧大衣的女人。由于那位女士用头巾包裹着自己的脑袋,只露出两只眼睛,科尔不知道她的年龄,只是从头巾下方露出的长髮和身量可以判断那是一位女士。 “您是找我的吗?女士。”科尔问她。 “好心的先生,我是一个可怜的妇人,我现在飢肠辘辘,如果您肯发善心的话就给我一块硬面包吧。我的丈夫已经去世,我没有孩子,父母也离世了,现在只剩下我一个人在这世上了。”那位女士的声音有些发颤,可以听得出那是由于她身上的那件大衣无法阻隔外面的寒风。 “真是一个不幸的人,我原以为自己的境况已经够糟糕了,但实际上和她相比我已经是够幸运了。”科尔心想。 “好的,那请您等一下。”科尔说完之后,就回到他那小小的屋子里,找到了一块中午剩下的面包,那原是他的晚餐,他用一张干净的纸包好了那块面包递给了那个女人。 “谢谢您,只是我现在身上发冷,不知道能不能到您的屋子里烤烤火”她说道。 外面的雪越下越大,科尔见那女人在寒风里不停地哆嗦,于是毫不犹豫地让她进了自己的屋子。 为了不使客人感到寒冷,平时节俭的科尔大方地往炉子里加了一些柴火,并让那位女士坐在了他的小床上。 由于屋子变得暖和起来,那位女士把头上的头巾摘了下来,露出了她那脏兮兮的脸庞和褐色的长髮。她坐在科尔的小床上,啃着刚刚给她的那块硬面包。 “先生,您还没有准备晚餐吧,我想在你准备晚饭的时候我可以帮一下忙,这好让我在领受您的恩惠时,更加心安理得一些。”那个女人说道。 “夫人,我已经吃过晚饭了,您只管在我这里吃面包烤火就行了。” 科尔心想倘若他告诉她自己把他的晚餐送给她之后,恐怕她不会再吃他的面包了。对于他来说,他失去的不过是一顿晚餐,但对于这个女人来说,如果她不再吃些什么东西的话,她就可能会饿死。 “您真是一位好心人,上帝会赏赐善良的人的。”说完之后,那位女士就狼吞虎咽地吃完了那块面包。 “先生,我有一股冒昧的请求,我现在孤苦伶仃没有固定住处,倘若我一直流落街头在,总有一天会在饥寒交迫中死亡,我希望您能收留我,让我作您的僕人吧。”她恳求科尔。 “啊,夫人。不是我不愿意收留您,请您看看我现在的处境吧。我每周的收入仅仅只够维持自己的生活,我实在是请不起一个僕人来照顾我的生活啊。”科尔在听到那位女士的要求之后说道。 她在听完科尔的话之后,四下看了看科尔租住的屋子。这间屋子很小,除去两张小床和一张桌子之外,没有多余的空间。 家具也很破旧,有一面昏暗的穿衣镜这让空间有一种虚幻的沿伸。那两张床,一张床是科尔平时睡觉的地方,另一张床上放着一些书籍等杂物。 “先生,您是否担心您的名声受损呢?可是像我这样一个寡妇,您又有什么好担心的呢?倘若您不收留我的话,我很可能在外面的大雪中死去,我不需要您给我报酬,您只要给我几块面包,给我一处遮挡风雪的地方就可以了。”那个女人说道。
第40页 “夫人,我并不是担心自己的名声,我只是无法负担两个人的生活。我现在只做着一份抄写工作,倘若您留下来会受不少苦。”科尔的语气中充满了无奈。 “那总比我在外面流浪要强许多吧,难道您忍心见一个流浪的妇人死在风雪中吗?”那个女人请求道。 科尔想她说的不错,于是就答应她的要求。 “倘若您不嫌弃我这里,那您就留下来吧。对了,夫人您的名字是?” “珍娜·马丹。”那女人说道。 “科尔·达利,那是我的名字。” 珍娜对科尔的收留表示感谢,她走到那张桌子旁边,看到了科尔写了半页的手稿。 “先生您是一个作家吗?”她问道。 “不,不是……我只是想当作家罢了。”科尔红着脸支吾道。 科尔将堆满书籍、杂物的那张床收拾出来,作为珍娜睡觉的地方。 由于收留了珍娜,科尔的生活更不如以前了,但科尔并不后悔他的决定,他认为自己这样做是在做一件高尚的事情,让一个可怜人免于飢饿和寒冷的威胁。 他总是延长工作时间来赚取更多的生活费,而写作的时间只能放在夜里,珍娜常常见他从工作的地方回来之后,又拖着疲惫的身子伏案写作。 但珍娜似乎并不是一个好女僕。 她在一开始给科尔做饭的时候,饭菜的味道很糟糕,衣服常常也洗得不是特别干净,屋子收拾得也不是特别整齐,当然这样的屋子不论再怎么收拾也不可能变得宽敞明亮。 珍娜对此解释是,自己是一个笨拙的女人。 好吧,科尔现在有一股笨拙的女僕,因为这个女僕,他的生活变得更糟糕了。 但珍娜却是一位实实在在的美女,当她洗干净脸时,科尔大吃一惊,因为珍娜的脸上丝毫看不出那种贫苦妇人常见的愁苦面色。 繁重的工作让身体单薄的科尔生病了,珍娜看到科尔发着烧躺在床上急得团团转,他们没有多余的钱来请医生看病,剩下的钱还要交房租。 珍娜问科尔有什么亲戚朋友在巴黎,可以先向他们借些钱来。 “我这里只有一个莱斯特的朋友。”躺在床上的科尔吃力地说道。 “那好,先生,您把您这位朋友的地址告诉我,我去向您的朋友借一些钱来。” “不,你还是别找他了,我这位朋友平时很吝啬,他不太可能借钱给我这个穷朋友的。” “那总得试一试,我总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先生您生病而无所作为吧。”珍娜恳切地说道。 科尔把莱斯特的地址告诉了珍娜之后,珍娜便出门了。 科尔对珍娜向莱斯特借钱并不抱什么希望,但他却很感激珍娜在他生病时的照顾。 科尔突然感到自己冷得要命,可实际上,他身上却在发烫,他在这种状态下,迷迷煳煳地睡着了。 当科尔再次醒过来的时候,他看到一个医生模样的人坐在他旁边,他用手摸了一下他的额头,那只手真凉。 那位医生又用各种工具检查了一遍他的身体,然后对珍娜说:“他得的是伤寒,应该去药房买这样几种药。”医生说完之后,拿了一支笔在纸上写了几种药的名称,还有药的剂量。 医生将那张处方交给了珍娜,珍娜将医生送走之后就去药房买药去了。等珍娜再次回来之后,她已经拿了治疗伤寒的要回来了。 “你真的是向莱斯特借的钱吗?”科尔挣扎着坐起来问珍娜。 “是的,先生,尽管莱斯特先生不是那痛快地答应借钱,但他在听说您是借钱看病之后,便没有再推辞了。”珍娜说道。 “看来我对莱斯特是有偏见的,关键时刻他还是一个值得信赖的朋友。”科尔说道。 可实际情况并非像珍娜描述的那样简单,当珍娜敲开了莱斯特家的门之后,向他述说了自己的来意之后,莱斯特便露出了不情愿的表情,并说自己手头同样拮据。 尽管珍娜一再表明她来向他借钱是为了给科尔看病用,但他只勉强答应给她几个法郎。 珍娜知道几个法郎是不够的,于是她把那钱又还给了莱斯特。 “好了,莱斯特先生,这几个法郎你还是留着自己用吧,我现在只求您一件事情,那就是科尔先生若是以后问起他看病的钱的出处,你就说这钱是您借给他的。”珍娜说道。 “噢,那没问题。”莱斯特小声说道。 珍娜气愤地离开了莱斯特的住处,现在她不得不用自己的智慧来为科尔筹到一笔药费。 几个星期之后,科尔的病痊癒了,虽然他的处境仍然不妙,但重新拥有一个健康的身体却是一件值得庆祝的事情。 当一个人的运气开始好转时,好远总是接连不断的。 一天,科尔收到了一封信,来信的人是德拉夫人,她在信中写道,她读过他写过的剧本,觉得他是一个非常有潜力的年轻人,她愿意支付他的生活费,希望他能专心从事创作。 并且,她希望将写好的手稿寄给她,她希望她是故事的第一个读者。 在信中附有几百法郎,这对科尔来说,无疑是一笔”巨款。
第41页 科尔在收到德拉夫人的来信之后,兴奋地将珍娜抱了起来,原地转了个圈,这下他不用迫于生存的巨大压力去做那机械枯燥浪费时间的工作了。 科尔在收到德拉夫人的资助之后,第一件事情就是去“还”他朋友莱斯特的钱。 科尔在见到莱斯特之后激动地抱住了他。 “莱斯特,我的好朋友,非常感谢你对我的帮忙,倘若不是你慷慨援助,我恐怕现在已经去见上帝了。”科尔说道。 “啊,没关系,朋友的帮助你不用放在心上的。”莱斯特红着脸说。 “对了,我的朋友,我倒底欠了你多少钱呢?”科尔松开了莱斯特之后问他。 “二十法郎。”珍娜抢在莱斯特之前回答道。 科尔没有任何怀疑,从钱包里拿出二十法郎放在桌上。 科尔将德拉夫人资助他的事情告诉了莱斯特,莱斯特吃惊地说:”科尔,你交了好运了。你竟然能得到德拉夫人的帮助,你还有机会成为那位漂亮夫人的座上宾。” 科尔摇了摇头,说:“不,德拉夫人在信中提到,她不希望与我见面,以后我们只能通过信件来往。” “真是一位奇怪的女士。”莱斯特说。 德拉夫人的资助使得他可以专心致力于创作,珍娜现在也称得上一个合格的女僕了,至少她现在煮出来的饭味道没有以前糟糕了。 当科尔奋笔疾书写了几个月之后,就差不多快完成一部小说了。 “珍娜,我们今天晚上应该买一只松鸡,还有葡萄酒,好好做一顿丰盛的晚餐”科尔神情愉悦地说。 “有什么值得庆祝的事情吗?先生。”珍娜疑惑地问他。 向来节俭的科尔即使在得到德拉夫人的资助之后,仍然是很节省地花每一个钱。 他说,他不能拿着德拉夫人的钱随便乱花,那位夫人给他钱是为了让他写出好作品的,而不是给钱让他挥霍的。 节俭的科尔突然提出让珍娜准备一桌丰富的晚餐,令她困惑。 “是这样的,我已经完成了一部小说的初稿,无论这部小说是否会受欢迎,这都是一件值得庆祝的事情。”科尔说。 “是的,先生,我们是应该好好庆祝一下,再准备一条鱼怎么样?”珍娜提议道。 “随便你去准备吧,让我们也阔阔绰绰地吃一顿晚饭吧。”科尔高兴地说道。 “对了,先生,既然您已经写完了初稿,那么您可以给我看看您的手稿吗?” “怎么夫人?难道您是识字的吗?”科尔惊奇地问。 “是的,先生您大概不知道我的身世,我并非是贫寒出身,我的父母曾是贵族,但在这个动盪的社会中早早地离开了人世。我从小受过良好的教育,这是有钱人家的女孩子才享有的待遇。”珍娜说道。 “怪不得呢。”科尔自语道。 “怪不得什么?” “怪不得我见到夫人您干净整洁地出现在我面前时,我有一种感觉,感觉您是一位出身高贵的夫人,并不是什么流落街头的妇人。”科尔笑着说道。 “是吗?”珍娜变得不好意思起来。 科尔觉得自己还是有些低估了珍娜的能力,他发现珍娜可不是简简单单只认识几个字,她对他写出的东西有着独到的见解,而且能给他提出许多很好的修改意见。 这令科尔对珍娜刮目相看,与此同时科尔发现自己对珍娜产生了特殊的感情。这种感情之前从未有过。 科尔将校正好的稿子寄给了德拉夫人,这是他与她之间的约定,她必须是他手稿的第一位读者,以此作为她资助他的条件之一。 不过,科尔实际上并没有严格遵守这个约定,因为在珍娜帮助他修改情节的时候,她才是科尔稿子的第一个读者。 在将近一个多月忐忑不安的等待当中,他等到了德拉夫人给他寄回的稿子,还有一封回信。 在信里,德拉夫人称赞了科尔写的故事,并承诺将继续给予他经济上的援助,最后她鼓励他将稿子给出版商看看,她觉得出版商会对他的稿子感兴趣的。 有了德拉夫人的鼓励,科尔将手稿寄到了一家有名气的出版社,那家出版社答应将他的故事出版。但这远远不够,科尔需要的是读者对他故事的肯定,可这种事情的结果不是一两天就可以接受的。 眼下,现在有别的事情来分散科尔的注意力了,那就是珍娜。 科尔觉得自己原出于好心收留的珍娜,是上帝赐予他最大的幸运。 美丽而富有才华的珍娜是有别于普通人家的姑娘的,她只是不受命运的眷顾才会流落街头,在科尔看来,珍娜更像是一块被泥沙掩埋的金子。 “我渴求的不就是这样的一位女子吗?她漂亮善良且有才华,虽然她曾是个可怜人,但那不应该是我计较在意的事情。”科尔看着正在收拾屋子的珍娜心想。 “可我又不是什么贵族,也不是什么有钱人,我只是一个连自己生活费都需要别人资助的穷作家,若给不了她丰衣足食的生活,我又有什么资格来向她求婚。”想到这里科尔嘆了一口气。 “先生,您看起来闷闷不乐,有什么烦心事吗?”珍娜走到科尔旁边问他。
第42页 “没什么,我只是担心我的书是否会受欢迎。”科尔说出来另一件他确实在担忧的事情,以此来掩盖此时他心理真正的想法, “相信我,先生,您的作品一定会被流传开的。”珍娜用她那双真诚的眼睛看着他。 名气这种东西,有时就像流行病扩散一样。经过一段时间的沉寂之后,它就像一股无法阻挡的力量到达了许许多多的角落。 科尔因为他的那部小说,突然变得被大家所熟知,于是名声财富接踵而至,他已经不再是居住在那个简陋公寓的穷小子了。 他搬离了那里,住到了一处条件要好很多的房子里,而珍娜也随着科尔搬到他的新住处。 在科尔生活有转变之后,他决定去拜访德拉夫人,他想对德拉夫人的资助表示感谢,若不是德拉夫人给他生活费,他肯定不得不为生计分心,那样不容易写出好作品。 科尔根据德拉夫人给他回信上的地址,坐着马车找到了那处漂亮的府邸,那样气派的房子和漂亮的花园都令他十分震惊。 他本来想拉门铃进入那扇大铁门,这时一辆马车在不远处停了下来。一位风姿绰约的夫人从马车上下来,科尔判断她应该就是那位有名的德拉夫人, “夫人,很荣幸在这里见到你。”科尔走到那位夫人面前向她行了个礼。 “请问您是?”她不解地打量着她面前这个英俊的年轻人。 “我是科尔·达利,您资助的那个人。” “啊,您就是科尔·达利,最近那个颇有名气的作家吗?不过,我好像并没有资助过什么人。”那位夫人说道。 “您难道不是德拉夫人吗?” “这是艾普洛斯夫人。”站在那位夫人旁边的车夫对他说。 科尔立刻明白他认错人了。 “我已经很长时间没有见到她了,听公爵说她好像生了病,不愿意见任何人,我打算今天过来看望一下我的朋友。”艾普洛斯夫人说完走到那扇铁门前,拉响了门铃。 “德拉夫人什么时候生病了呢?前一段时间她还给我回信了呢,从笔迹上看,那根本不像是出自一位病人之手。”科尔在听完艾普洛斯夫人的话之后心想。 一位管家模样的人出来迎接他们。他告诉他们,德拉夫人现在正在养病不方便见任何人,并转达了对他们的来访表示谢意。 “她这倒底是怎么了?为什么谁都不接见呢?”艾普洛斯夫人听完管家的话说道。 “也许夫人真的是生病了,不想让客人们看到她憔悴的模样吧,”科尔说。 从德拉夫人那里出来之后,科尔回到了他的新公寓,珍娜问起了他拜访德拉夫人的情况。 “我并没有见到德拉夫人,据她的僕人说,她生病了,不愿意见任何人。”科尔回答道。 “是吗?”珍娜似乎陷入了某种思考之中。 现在,科尔有底气向珍娜求婚了,他打算在他写的故事第一次在舞台上演出结束之后,向珍娜倾诉了他的心愿。 这应该是科尔第二次来到剧院看戏,但这一次舞台上将上演他亲自编写的故事。 梦想成真本来是一件令人欣喜的事情,可科尔心里还有别的事情,所以在他看戏的时候,不能全身心地投入其中。 直到幕布落下观众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他才意识到自己曾经的渴望已经成为现实,这才有一些喜悦的感觉。 从剧院出来,科尔执意要步行回到公寓,想到从剧院到他们的新住处并不是特别远,珍娜也就没坚持已见叫马车来。 科尔心里七上八下的,他一边慢慢地往回走,一边四下观看,等走到一处僻静的巷子中,他停了下来。 “珍娜,我想和你说清楚一件事情。”科尔红着脸走到珍娜面前。 “先生,什么事情?珍娜不明白他要说什么。 “我……珍娜,请你以后别在称唿我‘先生’了,你可以直接叫我的名字。”科尔不知道该怎么说。 “为什么?直接称唿您的名字是对您的不尊重啊。”珍娜吃惊地说。 “因为从今以后你将不再是我的女僕了。”科尔隐晦地表达,希望她能自己明白。 珍娜瞪大了眼睛看着他,她大概以为是科尔要解僱她了,科尔从珍娜的表情变化中立刻意识到自己的话引起了珍娜的误会,他急忙说出了他心里真正的想法。 “不,我的意思是我希望从今以后你能成为我的妻子。”说完,他慌忙拿出了早已准备好的戒指单膝跪在珍娜面前。 “天吶。”珍娜显然被眼前发生的一切弄懵了,一时半刻呆呆地站在那里既没有答应科尔也没有拒绝科尔。 但等她反应过来之后,她却摇了摇头。 “您是拒绝我了吗?”科尔沮丧地说。 “不,不是。这对我来说是一件极好的事情,可是,我又什么资格作您的妻子呢?我不过是一个贫穷的寡妇,若不是您好像收留的话,我恐怕早已经冻死在街头了。”珍娜说道。 “珍娜,您的身世以前确实是不幸的,但这并不是您的过错。您的美丽和才华足可以掩盖那些不利,您在我眼里是一位足可以与那位有名的德拉夫人相媲美的女性。”科尔说道。
第43页 “是吗?”珍娜红着脸说,“请先给我一点时间,这一切很突然。” “好的,我等着您的回覆。”科尔站了起来,重新收好了那枚戒指。 珍娜同意了科尔的求婚,在她眼里,科尔是一位英俊善良且有着伤进心的青年,只是那天从剧院回来之后发生的事情令她有些措手不及。 科尔和珍娜现在要为他们的婚事作准备了,就在这时科尔收到了德拉夫人的一封来信,在看完那封信之后,科尔的表情凝重起来。 “科尔。那位夫人在信里些了什么吗?”看到科尔的表情之后,珍娜不安地问他。 他嘆了口气,用手指了指那封信,示意让珍娜去读。珍娜拿起那封信看了一遍之后,表情同样凝重起来。 原来德拉夫人对科尔取得的成就表示祝贺,并且在信的最后希望他能成为她的情人。 “你打算怎么办?”珍娜紧张地问科尔。 “我打算向那位夫人说明情况。”科尔说道。 “可是,如果得罪了那位夫人的话,她说不一定会断绝给你的经济援助的。”珍娜紧张地说道。 “如果是那样的话我也毫无办法。在我最为潦倒的日子里是你一直陪在我身边,德拉夫人给予我的帮助我固然非常感激,我本应该答应她的一切要求,但惟独除了做她的情人除外。我宁可作我眼前这个女子的丈夫,也不稀罕作什么贵妇人的情人!” 科尔的话让珍娜感动得热泪盈眶,她紧握着他的手,对他说:“去吧,去和那位夫人说明情况吧,无论会有什么样的结果,我都一直会在你的身边。” 科尔再一次来到了那座豪华的府邸,他和那位管家说明了来意之后,那位管家把他带到了一处挂满帷幕的屋子,并给他送来了可口的茶点和咖啡,让他在那里等待德拉夫人。 科尔急着于向德拉夫人说明情况,他在这间屋子里踱来踱去,根本无心去欣赏这屋子里精美的家具。 咖啡已经喝了几杯了,可德拉夫人却迟迟不肯接见他,直到快到中午吃饭的时候,一个僕人告诉他,德拉夫人呆会儿就会见他。 几分钟之后,德拉夫人从另一个房间进到这间屋子里来,但科尔看不清那位夫人的模样,因为它们之间隔了几层纱幕,他只见到一位夫人身旁站着几位女僕,而她坐在纱幕后面的一张桌子旁边。 “不好意思,让您久等了,科尔先生。”德拉夫人在纱幕的那头说道。 “没关系,夫人,我这次冒昧来访是打算向您说明一件事情。”虽然听到德拉夫人的声音有些熟悉,但他没顾得上仔细考虑,急着表明来意。 “是打算做我的情人了吗?”德拉夫人停顿了一会儿之后说。 “不,不是……”科尔站在那里将他与珍娜的事情一五一十的告诉了德拉夫人。 “所以,夫人请原谅我不能答应您的请求,但除这个要求之外您的其它要求我都会答应,以此来报答您对我的帮助。”科尔紧张地说道。 德拉夫人好像是在思考他刚刚说过的话,等了好长一段时间,她才说:“科尔先生,我希望你慎重考虑你刚刚说过的话,你难道愿意为了一个寡妇而拒绝做我这样一个美丽富有的贵妇的情人吗?做我的情人可是多少人的梦想啊,您要明白您现在正在做一件多么愚蠢的事情,您实际上正在放弃一处价值连城的宝藏。” “可真爱毕竟是无价的啊。”科尔毫不犹豫地说。 “您说得太好了,您将为此而受到上帝丰富的赏赐。”德拉夫人激动地站了起来,她撩开了纱幕站在科尔面前。 “珍娜!你怎么会在这里?”科尔看着突然出现的珍娜吃惊地说道。 她笑着对他说:“珍娜·马丹这个名字并不属于我,而是属于我旁边的这位女士。”说完她指了指她旁边的女僕。“我真名叫索菲娅·德拉,也就是那位巴黎小有名气的贵妇。” 科尔吃惊地看着他眼前的这位夫人,他一时半刻还没明白在他身上发生了什么事情,但很快就清楚了,他在得到了爱情的同时又获得了财富,有时金钱和爱情并非是对立的。 上帝是会赏赐善良的人,可是他的赏赐却不会像我们想的那样会及时到我们的手中,于是有些人变得不耐烦起来,因此而放弃善良的坚守。 但那些坚持到最后的人,上帝给予他的赏赐比他当初想得到的还要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