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不在一起未免可惜》 第1章 老板嘴里拔牙 我的爱情已经有了女主角,离成功只剩下一半距离了。我得加油。 蒙眬中,有个男子将我紧紧箍住。他的头发随着身体节奏摆动而飞扬,他的汗水滴落在我的脸上,他的唇掠过我的额头我的鼻尖我的嘴唇。我听见了男性嘶哑沉闷的吼声,还闻见了他身上淡淡的古龙香。 我想看清那个人的脸,无奈眼皮却睁不开。光影交错中,我只看见黑色的瞳孔散发出迷离却神往的光。 在一次又一次的撞击中,我感到了火一样的热情,水一般的温存,触礁靠岸,眼皮沉沉落下。 “i want nobody nobody but you,piapia,i want nobody nobody but you……”熟悉的手机闹铃声在六点五十准时响起,我皱了皱眉,伸手将手机随意一按,音乐戛然而止。 唉,又做梦了。 果然到了如狼似虎的岁数了,做梦一次比一次狂野,这次真实得跟切身体验了一样。还是老妈说得对,赶紧找个男人结婚才是正事,不能靠逛腐女论坛以及某些高清视频苦撑日子了。不然这“兽性”迟早有一天暴露,半夜出去狼吼一声,找个野鬼回来献出第一次可对不起我二十七年的守身如玉。 我绝望地睁开眼。天花板一如既往的惨白。 懒洋洋地眯了眯眼睛,理智一直告诉我,不行,得起床了,再晚起,又赶不上那趟金枪鱼罐头的公交车,赶不上八点半的打卡,赶不上给极品总裁泡咖啡,赶不上今年的年终奖了。 我的存款好几个月不见动静,信用卡倒是一路飙升着…… 挣扎着将起未起之时,却瞥见了对面的镜子。 紧紧闭了一下眼睛。 镜子中的女人,头发杂乱,眼睛凹陷,口红残印涂满嘴唇四周,不错,这位堪比“如花”的女性就是我。 我没有穿越。嗯,没有穿越。 那为什么……为什么我的房间变成了宾馆的装修风格:白色被子,米黄色双层窗帘,暖色落地灯,以及我正对着的满墙的镜子!变态! 额头上的神经突突地跳,头昏脑涨。 咬了咬牙,我一鼓作气掀起白色的鹅绒暖被。 good,very good. 梦想成真。 白色床单上那抹红色的梅花在这暖洋洋的房间里开得煞是鲜艳夺目,让我眩晕得睁不开眼睛,只想睡死过去,不要醒来。 我记得我爸的书房里挂着一幅梅花图,图旁的诗词是这样写的: 白玉堂前一树梅,今朝忽见数花开。几家门户重重闭,春色如何入得来? 请问,我这春色是怎么来的? 啊,我这二十七年来,天地可证、日月可鉴,虽在花丛中过,却是片叶不沾身。上班时逛逛言语质朴、基本上反映各项身体机械活动的论坛,下班后下载点儿娱乐性运动型的视频,最多就是去酒吧看看一半忧伤一半明媚的帅哥。 那简直比守着枯灯转着佛珠念着南无阿弥陀佛的老尼姑还洁身自好啊。 我甚至怨恨过,既然所有的中国男人都希望自己的第一次和最后一次用的女人都是纯洁的,那为什么中国没有将“守宫砂”发扬光大延续至今? 每次相亲的时候,我都恨不得第一时间告诉他们,其他条件比不上,但本姑娘绝对是原装出产,没拆封,只要你足够帅,性格正常,老娘还包退换。 但为啥这个世道还是这么无常? 倒是哪家采花大盗将如花似玉、温柔娴淑、天使脸蛋魔鬼身材的本才——这朵地球上最后一朵天山雪莲拿来糟蹋? 纳命来! 我狠狠地拍了拍桌子,顺带沾起一张黄色便利贴。 上书: 今天可放假半天,或你可申请辞职。 你要让我负责,也可以。 只要你愿意做我七岁儿子的后妈。 落款是,林子松。 我的衣食父母,总裁大人,结婚八年,儿子七岁,芳龄三十三的有妇之夫。 林大人,纳命去吧。 对了,我叫张耀华。 我出生在一个拥党爱国、根正苗红的家庭中。我们家七点永远播放新闻联播;每年的国庆节,我们当过春节,每年的九一八,我们当过清明。我的父母相敬如宾、情如兄妹。寒冬酷暑我都在清晨五点半起床,晚上九点半上床。我人生中学会的第一首歌是国歌,第二首歌是国际歌,我妈看了1984年的春晚后,让我又多学会了第三首歌《我的中国心》。那时候我才三岁。 我今年二十七岁。 七岁那年,理应被老来得子的父母捧在手上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可是我病了两年,医生没有查到任何毛病。两年后我在没有任何药物帮助的情况下恢复了健康。 九岁那年,我入了学。上学之后,我才知道世界还有另外的活法。越是没有过过别人的普通生活,我越羡慕。于是,我越活越叛逆。当然这种叛逆是在合理的叛逆区间。比如我永远不会在家里叛逆,我永远不会让老师请家长,我永远不让叛逆的消息传到我父母那里。 我爸妈是我的死穴,就如同家里的那杆子标尺和扫帚是我的死穴一样。 当我出落得和当年我母亲一样标致可人、落落大方的时候,我已经习惯了向我父母隐瞒我叛逆的一面,这样,我考入了离家千里的临西林学院。 临西是个特别小特别小的城市,小到这个市几乎就是为了这个林学院存在的。当然这也证明了这学校很大很大。大家要明白,林学院如果不大到能容下很多很多树的话,就称不上林学院了。 我在这里学比临西市还偏僻的专业——中文系。 中文系对很多学校来说并不是冷门专业,但是林学院的中文系只有十五个人,一度有谣言,说学校要取消这个专业,因为这给人一个特别不好的印象,好像中文是门小语种一样。 哦,忘了说了,我说的叛逆不是指我喝酒抽烟、上山放火、随便交友那种。对于我父母来说,这不叫叛逆,叫犯罪。 我说的叛逆其实是心理活动,就是一种精神状态。 如果用赵忠祥老师的画外音来说,张耀华就是一种猥琐的哺乳类雌性动物,在太阳刚升起的时候,便开始了对异性的觅食行动。这种动物对长得漂亮、毛顺温柔的雄性同类动物有着执着的追求。然而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张耀华每天都在夕阳下失望地狼吼——四季轮换了好几圈,交配的时节已到来,而她还只能独自迈步在凋零萧瑟的荒原中…… 我的意思是,我爱帅哥,美男,绝色,正太。 我却还没有男朋友。 我的尺度又宽又窄,所谓宽尺度是说,年龄层可以很广,你可以是上至五十的“怪蜀黍”,也可以是下至十八的少年;品种可以不一,你可以长了一双妖孽的桃花眼,也可以长一双凌厉的丹凤眼;性格可以不一,你可以是来自北方的一匹狼,也可以是来自南方的一只猫。所谓尺度窄,那就是必须是单身。 如果不是单身,我的叛逆就超了大纲。等着我的不是扫把和标尺,而是一丈白绫了。估计我在房梁上犹豫不决地探进头的时候,我爸就踢翻了我脚下的凳子。 然而这个世界就是这样,好不容易看见了帅哥,都是名草有主的。而跟冤魂一样四处飘荡的孤魂,一般都不符合我的审美观。 我大学的时候曾经暗恋过一个师弟。说是师弟,其实是同一届。只不过我长同届的人两岁,看他们一般都有一颗沧桑的心,不知不觉就有了大姐的风范。 那位师弟长得深得我心。干净利落的头发,水水的单眼皮。眼睛虽小,人家却都当他眯着眼晒太阳。鼻子高挺,鼻孔却没有随它兄弟的体型生长成壮观的隧道。嘴唇红润,却没有娘的味道。这样的人,一般在我们这鸟不拉屎的不毛之地,就是神,就是天使,就是我们所有女性为之动容、所有男性为之动手的存在。 可惜,他不停地在有女朋友和没有女朋友之间游荡。等他分手的消息传来,我迫不及待地抖了抖我全身竖起的鬃毛,准备全力出击时,他又是香肩环绕,美女相伴了。这又违背了我的基本原则。如此反复,我激荡不已的心一次次从高处摔下,最终在我们毕业的那年伤痕累累。乃至最后一星期,他终于没有了或清纯或妖艳的美女环绕,我也提不起狼人的兴趣了。 但是这是我的初恋。如果说初恋可以包含暗恋的话。 那个人叫什么名字来着?我好好想想,哦……好像叫王轩逸。真是人如其名,让人春心荡漾啊…… 毕业后,我到了北京。因为这里有更多的广阔舞台,呃,就是说,这里有更多的美色资源。 我想,我的爱情已经有了女主角,离成功只剩下一半距离了。我得加油。 手里紧紧攥着黄色的便笺纸,我跌跌撞撞地从那间富丽堂皇、由变态的各种镜子组成的房间出来,失魂落魄、眼神涣散地出电梯,进大堂。半路上还撞到了不少人,也懒得道歉,只想回家。 最后一位被撞到的脾气显然不是那么好,拉了拉我的胳膊,嗤笑道:“小姐小心啊。” “小姐”这个词,在不太漫长的汉语演化过程中,跟“同志”“菊花”等词一样,被赋予了新的意义和色彩。宁可被叫大姐,也不要叫我小姐,何况是在这敏感的地点和时间里! 所以,我抬起头打算用狠狠的眼神杀死他。 我的眼神如小李飞刀般唰唰地以每秒千米的速度前进,忽然遇上了一双温柔似水的眼睛,一下子如同遭遇了软筋散化尸粉,刺啦刺啦地成了粉末。 此乃帅哥。 不过,这个人很眼熟。我眯着眼睛看。 我有轻度近视,但是我坚决抵制隐形眼镜这种将异物强硬塞进我体内的方式。 我的脑袋高速运转,动用了我这二十七年积累的帅哥数据库,不曾记得有这么一位大帅哥。 对面那个人也将眼睛眯了一眯,立刻变成了月牙状,像动画片里可爱有趣的男生。 我驻足在静谧的大堂里那么久,又鉴于我现在穿着打扮总体上跟被抢劫过没什么两样,所有前台服务员以及保洁阿姨都停下脚步来看我。 我别扭地清清嗓子,问道:“请问我们认识吗?” 这实在不是一种有创意的搭讪方式,好歹我也是广告公司的,这样恶俗的开场白,要是被我们林大人知道了,又得遭灭门之灾。 但这位美男毕竟不是邪恶的以欺压我为乐的总裁,他歪着脑袋想了想,微微点了点头。 这点头的幅度虽然小,我的眼睛虽然近视,我还是坚定地领会到了,这里面有暧昧的味道。即便我清楚,几个小时前,我身上还发生了另一出暧昧事件。 然后,我娇羞地低头,将耳边卷卷的开了叉的头发别在耳朵后面,低声说:“我是张耀华。”说完又飞速地偷偷瞥了一眼这位帅哥。 没想到这位帅哥的眼神越发迷离,执着地摇摇头:“不认识。” 我焦急地抬头,怎么能反悔呢?只好连忙说道:“这个可以认识。” 帅哥的眼睛又眯了一眯:“你好,我叫王轩逸。” 这个名字如雷贯耳、振聋发聩,我目瞪口呆:“你去韩国了?” 他不明所以地摇摇头。 时光如梭,白驹过隙,指缝太窄时间太宽。 多少人曾爱慕你年轻时的容颜,可知谁愿承受岁月无情的变迁。 以上原来只适用于女人。 一个帅哥在经过岁月的洗涤和沉淀后,不仅没长残,还长得越发阳光帅气。这实在让我愤怒。 我一半的工资花在我的脸上,一半的工资花在身上。 但它们和我的信用卡一样,赤字越来越大。 我不由自主地感叹道,这个世界真不公平。 我的家庭教育虽然良好,但不妨碍我的小人之心和所有大众一样健康且茁壮地成长。我希望所有我爱却没有时间或者没有心情来爱我的帅哥,发育得越来越一败涂地,生活得越来越颠沛流离,然后蓦然回首,他们发现,其实我也不错,最后他们一手玫瑰一手百合地追求我,到那时我要淡淡地说一句,不要迷恋姐,姐只是个传说。 生活总不会是事事如意的,但是我们可以利用有效的资源,将不利转化为有利,化被动为主动,化鄙视为仰视。 所以,我娇嗔地说:“我们是校友,很高兴在此重逢。” 王轩逸望了望四周,又望了望我的全身,笑道:“再次重逢,不胜荣幸。小姐昨晚睡得可好?” 我打哈哈地说道:“还好还好。以后叫我妖子,别人都这么叫我。给你我的名片,以后多联系。出门在外,老乡要多多相互照应。” 说完,我便在包里翻腾名片。昨天和客户吃饭,名片夹肯定是带了的,只不过刚才走得匆忙,包包里一片混乱。终于摸到一个方形盒子,我大呼一口气,还好带了。 我将名片盒拿出,刚想抽名片,瞬间全身僵住。 我手里拿的是一盒十二只装的杜蕾斯,盒子尺寸和我的名片夹刚刚好。 昨天之前,我一直是个冰清玉洁的女孩子,我守护这个身份很多年的同时,不会忘了给它买一份保险。所谓生产施工,安全第一,我在家里常备一份,没想到昨天早晨出门的时候,将它当名片夹扫入了包包。 误会的意思就是,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发生了不应发生的会见。 我捏着这盒杜蕾斯,一时不知如何是好。 我心想,当年老爹将标尺甩下,老娘拿扫把在后面追赶,我的反应能力和应急能力都是很不错的。可是毕竟离家好多年,现在退步很大。 王轩逸嘴边勾起了一丝诡异难辨的笑容:“这个名片很有创意。你在杜蕾斯工作?” 震撼之余,我随机应变,急中生智:“你真有才华,我在鸿飞广告公司,近期正在给这个牌子做广告文案,今天过来调研。” 王轩逸望着我的眼睛,差点儿要望到心里面。 他们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我将窗户的朝向改了改,望向了大堂过道的深处。 他说:“幸会。我也在这里做调研,有机会再聊。” 说完,他便转身匆匆走了。 我还在投入地想着,他的调研和我的调研指的是不是同一件事情?! 可惜,没有要到电话。 又是一次无效的擦肩而过。 我失望地感叹人生变化无常,我仍然一成不变。 然后,我忽然想到了一件重要的事情。昨天晚上,我买了保险没有? 人的想象力总是无穷的,我也不例外。在不确定昨晚是否有安全措施的同时,我已经看见了医生凛冽嘲讽的眼神,手术室里冷冰冰的镊子钳子,还有躺在手术台上孤独无助的我在侧身时流下的一行清泪。而这行清泪未及蒸发,身下就传来一阵锥心刺骨之痛,我的孩子,我那不能在这红尘乱世中走一圈的孩子,我那不被上天祝福的孩子就这样永远地离开了冷冰冰的人世,还未及呼吸一口凡尘中的空气,还未及…… 呃,好吧,我承认,前两天复习琼瑶的小说来着…… 我正沉浸在悲伤的情绪中不能自拔,欢快的手机铃声响起:“拿了我的给我送回来,吃了我的给我吐出来……”这首铃声还是我花了两块钱发送短信从彩铃公司下的,虽然不收通信费,也委实贵了些,而且现在这首歌在我如此饱满的情绪中半空插入,显得不伦不类,所以我决定下回直接从网上下首歌,比如永远播不完的央视大戏台湾本土巨著《意难忘》的主题曲,或者《哑巴新娘》什么的,一听音乐就跟吃了黄连似的苦,至少衬现在的景不是。 一看手机来电,居然是林大人。 既然他批了我半天假,那这半天就属于我的私人时间。我接不接电话,不涉及工作的事情,于是我淡定地挂了电话。 我怎么可能给你机会,让你说对不起? 我一定会捂着耳朵,摇着头说:我不听我不听。 即便你抱着我晃着我说:你听我说,我…… 我也会执着地说:你滚你滚,我再也不要看见你。 你用绝望悔恨的眼神看着我:你听我解释…… 我会梨花带雨地咆哮:我不要听你解释,你听见没有,我让你滚! 然后你箍住我的手强吻我。 我会胡乱地捶一捶你的肩,再顺势…… “拿了我的给我送回来,吃了我的给我吐出来……”唉,一定要把这歌曲铃声换了! 我本想将电话挂断,但实在是太想让刚才yy的情景成为现实,我小心地接了电话。 那边是如同死人心电图一样的平稳声音:“还在宾馆的话,收拾一下,到对面的咖啡厅来见我。” 作为他这半年的行政助理,记住,是行政助理,不是秘书,我已经能在他各种四平八稳的语气中找出他的情绪。在他的措辞中,“还在宾馆的话”这句话说得相对快那么0.01秒,表示他对这个假设是否满足条件不是很重视,命令句中省略了主语,说明他现在有些气恼,这些告诉我们,不要在太岁头上动土,老虎嘴里拔牙。 于是,我昂首挺胸地迈着坚定步伐,走出宾馆,走进了咖啡厅。 早晨的咖啡厅没多少人,厅里播放着一首不知道是西班牙语还是法语还是意大利语的歌。曲子唱得异常伤感凄凉,当然这个凄凉和《哑巴新娘》的凄凉不一样。怎么个不一样法,呃,我想想,就像吴彦祖深情望着你说对不起,和吴孟达深情望着你说对不起的感觉一样。 咖啡厅的一角是一株一米高的绿色茎状植物,植物后面隐着一张一人桌。要不是我的雷达对帅哥反应灵敏,还有那两个服务员不停扭转头的方向,我也不能在第一时间发现他。 林大人今天穿了一件白色衬衫和米色的开襟毛衣,还像模像样地戴了副黑框眼镜。干净的手指在棕色的桌子上有节奏地敲击着,桌边一杯纯净水满满的,还未饮用。 我走过去,坐在他的对面,唤了一声:“roger。” roger是林子松的英文名。他来我们公司的第一天,就要求我们抛弃以前尊称总裁x总的方式,大家也互唤英文名即可。本来我们这个外企公司被上任说一口流利中文的日本总裁管得相当国企,大家都习惯了x总的方式,忽然改口相当不适应。林大人上任当天就要我递交各员工的档案,让其过目。这就像公安局查户口到你家门口,问你家小孩叫什么名字,而你忽然大脑一片空白一样——我一个中文系毕业的人从未想过要给自己起个英文名字,所有我知道的英文名词“lucy”“lily”“kate”甚至“han meimei”“miss gao”都在我脑中过了一遍,可惜公司人口虽少,俗气的英文名字倒是占了个遍。所以,我在交档案的最后一刻,闭着眼睛在我的英文名字这一栏写上了“yaozi”。然而林大人在翻阅的时候居然用刻板的声音唤了我一声:窑子? 要是这种唤法成立,那他昨天晚上真的逛了窑子。 林大人抬眼看了看我,将桌上的那杯水推到我面前。我有些受宠若惊,平时只有我给他端茶倒水的份啊。 林大人又拿出一盒药递到我面前。 我双手接过,传说中的二十四小时紧急避孕药。 彼此沉默了一段时间,整个咖啡厅只剩下淡淡的忧伤的曲子。 我迟疑了一下,打开药盒,拿出圆圆的蓝色小药片。 忽然想到那句广告:有些安全他能给,有些安全只有xx能给。 我觉得这个广告写得很好,可惜不是我们公司写的,不然我吃药的时候还能怀着自豪的心情。 林大人看着我,平稳的声音有些波动:“你有什么想说的吗?” 我愣愣地看了他一眼,不知道在这个情况下,我能说些什么。是说“你做得实在是太贴心了,我也正想买呢”,还是“你浑蛋,我做鬼也不放过你”? 昨天晚上的事情依稀记得,你情我愿,孤男寡女,干柴烈火,谁也没有责任,要怪就怪人的本能。 要不是那个满肚肥肠的客户色眯眯地看着我,灌我酒,林大人也不会破例挡酒,更不会当众揽上我的腰,更更不会在客户的眼皮底下直接进宾馆。只不过为了保护我,假戏成真,说到底,是我害了他。 我望着林大人,想起他到我们公司的那天,我在仰望完帅哥完美的正脸,更加完美的身材后,在博客里激扬文字,挥斥方遒:半年之内将他拿下。 果然,我是一言既出驷马难追一言九鼎一诺千金的人。半年之内,我真的将他拿下了。 我对林大人摇摇头,露出八颗牙齿:“这不是意外吗?再说,人总要成长。有您的点拨,以后我的感情生活更加幸福也不一定。” 林大人蹙了蹙眉,看着我不说话。 我觉得我说话可能太直白了,虽然人家留过洋,好歹建立的是中国式家庭,儿子也不是混血儿,对我这样的解释方法应该不太满意。 我只好又推敲了一遍词句:“您真的别往心里去。我今天还在这里碰上了我的初恋情人,当初我甩了他,他心里难受得紧。他一看见我,悲从中来,喜极而泣,又失控地说要娶我回家。我被他这么一说吧,以前那些埋葬了的风花雪月的事情又复活了。我想我也是喜欢他的。到时候我们结了婚,组建了美好的家庭,开始幸福的生活,这幸福的生活还是源于今天的相遇,而今天的相遇多亏了您昨晚上的英勇牺牲。所以,您还是我们的媒人和贵人呢,以后要办喜酒,您可得给我们做见证人呀……” 这个世界上很多人撒谎不打草稿,张口就来。但像我这样,说谎话的同时,自己都深信不疑,越说越兴奋的就不多了。展望一下未来,我甚至还有些莫名期待了。 林大人的眉毛蹙得更紧,说了一句:“那祝你幸福。既然没事,明天按时上班。” 说完之后,起身将羊绒大衣穿上,拿了车钥匙便走。 我习惯性地站起身子,目送他离开。 忽然想,这咖啡厅喝一杯白水收钱吗? 到家洗了洗澡,睡了一下午。醒来时,已近黄昏。 我打电话给周林林,让她出来陪我。苏大妈私房菜,不见不散。 林林自从结婚后,在家相夫教子,看似是要做一个彻底的家庭主妇。在家天天上网偷菜,最后把儿子方磊也教会了。趁她上厕所,心智还不健全的方磊已经能移动鼠标帮她收菜了。林林狂喜,最后母子俩狼狈为奸,双剑合璧,偷得不亦乐乎的时候,被她老公方予可发现了。方予可没有办法,自毁前程地将公司的软件说明书交给林林,让她翻译成德语。我估计,方予可是放弃德国市场来保护他不到三岁的儿子了。 我坐在餐馆的老地方等她的大驾光临。没过几分钟,丫头风风火火地来了。 她坐下来,仰头猛灌一杯水。喝完后,舔了舔嘴:“四环路上的车多得跟肚子拉稀一样绵延不绝,公交车上人多得快要爆炸了,也不知道老娘有没有被前面那个猥琐男占便宜。电车男!别让老娘在大马路上遇见你!” 我听她喋喋不休地说着,问:“你的车呢?” 林林嘴巴一瘪:“被他没收了。” 我挑了挑眉:“为什么啊?” 林林目光斜视:“把车给蹭了。但那不能怪我,谁知道那边还有个垃圾桶啊,谁知道垃圾桶后面还有立牌啊,谁知道立牌后还有杆电线柱子啊。” 我觉得方予可做的事情很英明。 点菜的时候,林林要了两瓶啤酒。 我说:“最近我戒酒。” 林林说:“像我们这样的人是戒不了酒的,你看像我这样,偶尔还是要偷偷出来打打牙祭。” 我猜她肯定没做过酒后出格的事情,所以说得这么轻松,于是我劝她:“喝酒容易坏事。比如,你喝醉酒之后,容易看错人,上错床什么的。” 林林没反应,继续兴致盎然地看着菜单。 我只好改了改主语:“比如方予可喝醉酒了,看错人了,上错床了怎么办?所以酒是个不好的东西。” 林林终于跟预想中一样停下了动作,眼神一愣一愣地看着我:“你是不是看到什么了?你在暗示我?” 我一怔:“我什么也没看见啊。” 林林又问:“你什么东西也没看见?” 我只好又说:“我真的什么都没看见。”我觉得我是越抹越黑,真对不住方予可。 林林忽然咧嘴笑:“要是他喝醉酒,上错床,你帮我借根大棒槌就行。我让方予可这辈子就只有方磊一个儿子。” 我听得汗毛竖起,不禁联想了一下林大人在家里被他老婆阉了小林大人的情景。 在北京朋友不多,贴心的就林林一个。而我有太多东西要倾吐,又不知从何说起。 想了半天,我漫不经心地说了一句:“林林,我昨天把一个男人办了。” 林林哦了一声,继续吃肉。 我又重复了一下:“我是说,我把一个男人办了。”我将“办了”两字着重强调了一下。 林林抬头看我,嘴边还有一抹油腻。她掏出纸巾擦了擦嘴,看着我,半信半疑地问:“你指的办了是指圈圈叉叉,还是指卸胳膊卸腿地谋杀?” 我将筷子舞了舞:“前者。” 林林大呼一口气,又龌龊地打量了我一番:“行啊,三日不见,当刮目相看啊。谁这么荣幸啊?” 我急急补充:“他有家庭。” 林林调侃的眼神瞬间呆住。呆了半天,又说:“你给我看照片,我办了他去。” 我想她真不像是从德语系出来的,她明明能将中文的丰富含义掌握得这么自如,连我这科班中文系毕业的人都自叹不如。 我想了想,我还真有林大人的照片,今年公司聚餐时,我用手机拍了几张来着。 我拿出手机翻看照片。 林林看了我一眼,说道:“妖子,我跟你说,劈腿的人劈过一次腿,以后就会习惯性劈腿。这跟习惯性脱臼是一个道理。你破坏了人家半老徐娘的家庭,到时就有四分之一老的徐娘来破坏你的家庭。俗话怎么说来着,冤冤相报何时了,哦,不对,是冤有头债有主,不对,是恶有恶报,勿以恶小而为之……” 我想收回表扬她中文好的话。 林林继续碎碎念:“你也别害怕,就当是被疯狗咬了。你要不甘心,回头我找他老婆去,揭发一下他的行径。不能让他占了便宜还能偷着乐是吧?现在说是酒后误事,其实都是假借酒的名义,打着醉的幌子行事。不管三十岁还是八十岁,脑子里想的都是十多岁的少女。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人渣!听说我姐夫的老板就是这样。最后老板娘一时没想开,让别人有机会登堂入室做了正主。尸骨未寒啊!情何以堪啊!” 林林俨然已经进入一个愤世嫉俗、心怀天下的角色中出不来了。我将照片递给她,指着手机说,就是这个人渣。 林林骂骂咧咧地接过手机,盯了屏幕好一会儿,抬头说:“你说昨天晚上你办的是他?” 我点点头。 林林摸了屏幕好一会儿,才赞许地看了我一眼:“办得好!” 我绝望地闭眼。我忘了,她也是个颜控。 林林又开始苦口婆心地说:“他为什么去喝酒,就是因为家庭生活不幸福。但他找到了你,说明他内心深处需要你的安慰。在他最脆弱的时候,你给了他温暖,照亮了他暗淡的生活。救人水火之中,胜造七级浮屠。妖子啊,你上辈子积德啊,上天让你拯救这个误入尘世的不幸男子,你要加油啊。” 我把手机收回,决定结账。 林林跟老板娘说:“和以前一样,不要发票,送我们一听可乐。” 老板娘说:“现在上头抓得严,你们有放弃开发票的权利,但是可乐是死活送不了了。” 我本来心情就不太爽,立刻说:“有权不用枉做官,我要开发票。个人就行!” 老板娘愤懑地转身开发票去了。发票拿到手,我们两个人趴在桌上刮奖。 永远的谢谢惠顾。唉,老是拒人千里的礼貌,要是“伍元”“拾元”那有多好啊。 惊喜都是姗姗来迟的吧,我想。 我来北京的时候第一份工作是做电脑销售兼客服。公司一共就三个人,老板、提货的阿宝和我。虽然说我们已经到了科技发达的全球化时代,但某些时候售后还会接到“电脑怎么关不上”“qq怎么登录不了”之类的问题。而我也会极其耐心地告知人家“拔电源是现今比较统一和流行的关机方式”“qq今天来‘大姨妈’,罢工一天”等等。干了半年之后,我想像周林林这样的人都能考到北大,我为什么不试试用我二流学校三流专业的文凭去面试个牛一点的公司呢? 于是我辞了职,向各类如雷贯耳的大公司和大单位包括四大、国有银行和水电系统部门发送简历。无奈简历石沉大海,我天天在家玩超级玛丽,一时迷失自己,沉迷于采蘑菇的小姑娘的角色,差点儿忘了自己要找工作的事情。当电话忽然响起通知我次日面试的时候,我心中多少还有些不甘不愿。 因为面试要穿正装,而我在长期无业状态下渐渐沦为手无寸粮的贫民,于是当晚我吃完最后一袋泡面,奔到楼下那家常年以拆房搬迁为由,每天以最后一天大清仓的广告语吸引附近打工者们的丽娟小店那里,费了些嘴皮子,终于买了一件三十五块钱的白色衬衫。丽娟还特别表示,只此一次,下不为例。我立刻说好。 面试的时候,偷偷瞄了一起来面试的人手里拿的打印资料才知道,我面试的鸿飞广告公司,是国内小有名气的外企公司。我对外企只停留在高薪待遇、员工能说“tea”绝不说茶的印象中,而对广告的了解也只停留在脑白金、黄金搭档和湖南卫视,实在是门不当户不对,所以我坚定地认为我是来做炮灰和分母的。我有点儿庆幸自己买了一件价钱低廉的衬衫,并安之若素地开始游离和想念家里的玛丽妹妹。 面试的人居然是老板。他问的唯一一个问题,就是我是否会流利的日语。我诚实地道,除了“亚美蝶”和“空你急哇”,我什么也不懂。然后他就让我回去等通知。我想这出场的时间实在太短了,要是演戏,连盒盒饭都领不到,实在浪费我花三十五块钱买衬衫。 没想到那天我上辈子积的德厚积薄发了,我居然进了这家公司。我的工作宗旨就是伺候老板,那个四十岁左右中文说得倍儿溜的日本人。 我还记得我报到的第一天,我谦虚地跟老板说,我从来没有做过这样的工作,嫩了些,请多指教。老板却意味深长地说,嫩有嫩的好处。 这位老板为了找到广告创意,将日本的某些事业延续到中国,每天过得相当声色犬马,歌舞升平,对我的动作也越来越不规范,从起初捋头发,发展到摸大腿,甚至暗示我到附近住酒店他可以打半价。 我进入这家公司一个月后,知道这并非日企,说到底他不过也是个打工的,干得不行,最终还是会被拉下马,于是我每天入睡前都会祈祷。皇天不负有心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善恶终有报,天道好轮回。不信抬头看,苍天饶过谁!有人向总部揭发了其恶行,我们迎来了解放。 解放区的天是明朗的天。我的下一位主公到任时,所有的雌性动物都跟打了激素一样做了远距离围观。尤其是和上一任老板做过对比之后,越发觉得此男子只应天上有地上无。而我在后悔自己没有好好化妆就上班的同时被叫进办公室,以帮忙熟悉业务。那天晚上,我春心荡漾地在我春色满园的屋里写下博客标题——《呐喊》,并在文章里有条理有逻辑地分析道:我要打的是持久战,半年之内将其拿下,切不可急功近利。 第二天,他无意间非常失望地告诉我,他当时以为张耀华是个男性名字,所以来之前没有特意叮嘱男性秘书的事情。没想到我是个女人。 按照我对帅哥的认识,再加上他的那一番话让我怀疑他是否不喜欢女人。 作为公司里唯一一位了解他行程的女性,我瞬间获得了很多女性同事的青睐。她们旁敲侧击,声东击西,一路拐了十八弯地打探林大人的爱好。第一次被问的时候,我还在为这种久违了的特殊荣誉感沾沾自喜,但每天这样死缠烂打软磨硬泡,我也就受不了了,于是我偷偷告诉了一位信仰比较坚定、春意特别盎然的wendy姐,林子松性取向有问题,并让她对天发誓,不得外传。wendy姐被打击得情绪失控,当天请了半天假。次日,所有女性,包括刚怀孕的sylvia姐也出现了明显的不良情绪。当时我便知道,女人之间没有永远的秘密,只有永远的背叛。 在某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林子松将我叫进办公室,严肃又认真地告诉我,他虽然希望公司注重工作,不要关注个人隐私,但他更不希望听见各种人身攻击式的谣言。然后他说,他的性取向很正常,而且他结婚了,有个七岁的儿子。他每天按时下班,就是去接他的儿子回家。 这又是个晴天霹雳。我们本来已经习惯了,平时揣测一下他和另一半的日常,已然从花痴女变成了腐女。再说,毕竟被男人抢走心上人,从萌这个角度来讲,我们也是可以随着时光流走,心平气和地接受的。没想到,他居然有家庭,还有孩子! 于是,大家愤慨了,纷纷觉得roger是被某个能说会道的狐狸精拐骗去的,现今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并幻想自己有朝一日成为他黑暗里的曙光,解救他于水火中。而我虽然曾在博客上宣扬自己要在半年内将他拿下,鉴于他是名草有主的异类,严重破坏了我的原则,我最后写了一篇“为了忘却的纪念”,第三十二次悼念了一场无疾而终的暗恋。 而现在,我和roger大人发生了我们公司所有女性幻想过的关系,但我还是没有成为他的黎明。 因为昨天和林大人见过面,今天上班反而没有了多少尴尬。照样像杨威那样做平衡动作挤公交,下了公交又像刘翔一样跨栏飞奔过无数写字楼,然后放弃乘坐电梯,三步并两步地以博尔特的速度冲刺于步行梯,最终抢在8点29分在读卡器前听到悦耳的嘀嘀声。 透过玻璃门,看见林大人已和平时一样在办公室办公了。手指头仍然在桌上打着有节奏的鼓点。晨辉布满了整个房间,将屋内所有的物件都镀上了暖色,让人觉得很从容很淡定。 我踮着脚轻声在玻璃门外的办公桌边坐上,还没来得及脱外套,就听见内线电话响。按了一下免提,林大人四平八稳的声音就传来了:“进来一下。”我还没来得及答应,电话已剩嘟嘟忙音了。 我调整了一下呼吸,揉了揉酸痛的脚掌,敲了林大人的门进去。 观察一下林大人的面容,眉毛微蹙,嘴巴紧闭。今天他心情不好,诸事不宜。 看完风水,我小心谨慎地问:“roger您找我?” 林大人仍然低着头翻阅资料,闷声说:“嗯。” 我就被晾在他前面,一时局促。这就像考试前发试卷的那一刻,不知道考题的难易,但是不管如何,你都无法逃避的心情一样。而现在,考试铃声响起,监考老师却迟迟不发试卷,更加让人不安起来。 等林大人看完资料,我已经快站成丰碑。虽然初冬的太阳晒得舒服,但是鉴于没有人是跟马一样站着晒太阳的,我还是腹诽了一阵。 林大人抬起头来,眯着眼睛看我。说句实在话,不知道是阳光的原因还是角度的问题,居高临下地看他,简简单单地坐在朴素木椅上的林大人,春风和煦又成熟稳重,像是刚参加完颁奖典礼,又像是从海报里走出来的一样。 他现在眼睛晶晶亮地看着我:“你这周加班吧,有加班费。” 我就知道今天出门时,眼皮跳得这么厉害不是没有理由的。虽然我周末的时候80%的时间在床上度过,20%的时间在电脑前度过,其中也不乏在床上玩电脑,在电脑前趴下的经历,但是这也是比工作更有意义的生活啊! 我春暖花开地笑道:“是两天都加吗?我昨天不是跟您说,我和初恋复合了嘛。本来打算这周末见家长的,时间也都约好了。不过要是公司有什么急事,我就和老人们都说一下,他们也能谅解。” 我想我这话说得真是滴水不露,既表明了我愿意为公司效犬马之劳、不惜牺牲个人幸福的忠贞立场,又表明了公司如果执意要我加班,那就是以剥削员工剩余时间为乐,是断送员工的终生幸福创造利润的资本主义机器。 林大人伸手缓缓地蹭了一下鼻子,然后将手懒懒地半掩在嘴上说:“这个周末是去大连出差,所有费用公司都可以报销,周末加班还能有两倍工资和加班费可以拿。我原以为你愿意去的……” 我愿意!没等林大人说完,我踊跃地报了名。 林大人嘴角有一丝不易察觉的弧度正在扬起,我嗅到了某种阴谋的味道。但是,“anyway”,为了人民币,我就走一遭吧。 这一天过得平平稳稳,下班前约了阿宝吃饭,算是感谢他帮我落实租房的事情。以前的房子离公司实在太遥远,每天花在交通上的时间就有两个小时。虽然我回到家也无所事事,但无所事事也有无所事事的做法。而这些做法里绝对不会包括,在公交车里跟别人做肉搏战之类的运动。 阿宝通过这几年卖电脑积攒起来的人脉,在四环的地铁边上帮我找了一套四十五平方米的单身公寓,从公寓出发坐十五分钟地铁便到公司。因为是熟人,本来在这黄金地段需要两千五一月的租金现在只需一千五,差不多是我三分之一工资的价钱。想想一天也是三分之一的时间在家里待着,这样一算,这个价位实在是为我量身定做啊。 和阿宝在东来顺吃涮肉东扯一句西扯一句,话题由经济危机扯到猪肉涨价扯到猪流感再扯到人类的存亡再扯到人生的意义,最后阿宝跟我说,要是三十岁前我还没嫁,他就娶我回家。 男女之间的事情就是奇妙在这种暧昧。我有幸听到这句作为红颜和蓝颜之间出镜率最高的台词,也算少了一件人生憾事。这就跟考试的时候老师许了你肯定能及格的保证一样,心里有了底,无需担心此次试卷难易程度,特安全特舒心。这个社会,确实很多场婚姻已和感情无关,能让友情绕过爱情直接升华成亲情,省心省力也未尝不可。但感情这种事情找个候补和备胎,听起来有些辱没神圣的爱情,就跟两个烂苹果没人买,凑凑对,打个半价买一送一促销,苹果要是有灵魂,怕是要终日以泪洗面。 在这矛盾的心理指导下,我给阿宝的回复是:要是三十五岁之前我仍然没嫁,他也刚好单身,我们就听从老天的安排结婚吧。阿宝显然觉得三十五岁有些晚,虽然国家提倡晚婚晚育,但三十五岁生孩子危险系数比较高,到时候一尸两命,他很有可能从新郎官升级为鳏夫,这委实不太吉祥。然后我又举例佐证我的观点,现今社会很多人中年生子而且生活得很幸福,比如宋祖英、林青霞。阿宝立刻说,很多明星年轻时就偷偷生孩子了,一口气就罗列出了十几个。我震惊于平时只会捣鼓各种电脑硬件的理科生阿宝居然深谙娱乐圈门道,简直和娱乐周刊忠实读者的wendy姐一样。但为了保全面子,我义愤填膺地指出了这些例子的真实性有待考证。 最后我跟他在争论娱乐圈的是是非非中不欢而散。 也许是因为东来顺的羊肉太腥容易上火,或者是因为昨天晚上铩羽而归败不下火,总之第二天我的右脸颊靠近鼻翼的位置,长了一颗硕大的青春痘,红彤彤地鼓在脸上,远远看上去像一粒肥肥的肉痣。 发现这颗肉痣的时候,离飞机起飞只剩下不到两个小时的时间,我慌乱地将换洗衣服塞进行李箱,又换上一身ol通勤装,匆匆奔向机场大巴。在车里我见缝插针地掏出化妆盒开始补妆,但无奈道具不全,这颗“肉痣”仍坚挺地茕茕孑立于我的平面脸,让我分外绝望。 到机场航站楼时,发现林大人已站在临近跑道的大玻璃窗下。如果我站在玻璃窗外,肯定会把他当作橱窗模特而驻足观望。他穿了一件银灰色的衬衫,套了一件黑色的薄毛衣,黑色的西裤上有直直的笔挺的裤线。他的左手挂着一件深色的呢子大衣,右手拿着一杯星巴克的咖啡。侧面望过去,似乎还能看见睫毛上挂着金色的晨辉。 他周围没有一个我熟知的同事或者客户。这不禁让我遐想,他这么单独和我出差,是什么意思? 像我这样二话不说奉献自己,奉献完了二话不说吃了避孕药,吃了避孕药又二话不说地恢复上班的人,按道理来说,怎么看都像不爱惜自己身体的女性。我故意让自己表现出职业小姐或者热衷于“419”游戏的高手。我想林大人要是对一个游戏人间的女人感兴趣的话,那只能说,林大人不过是比上任老板多了层面具而已。 所谓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我感叹道,所有的老板都是龌龊的,只不过不同的老板有不等的龌龊暴露期而已。 正当我得出这么哲理的普世真理时,我看见有一枚小正太穿着一套蓝色的nike童装,欢快地奔向林大人。林大人俯下身,给他翻了翻竖着的外套领子,擦了擦他脸上的汗,又弯下腰,给小正太系了鞋带。 我嘴巴张成o形,还没来得及合上,又跟看舞台剧似的看到一贤良淑德的女子从舞台的另一侧袅袅娜娜地走向林大人和小正太。说她是贤淑女子,那是因为她全身的打扮无不符合这样的称号:首先她的头发一丝不乱地都梳向脑后,扎成一个貌似叫发髻的形状;其次是她穿着一身紧身的高领毛衣,毛衣外的黑色外套上别着一枚兰花状水钻胸针;而构成这种气质的最重要特性来自于她环着的类似于阿富汗毛毯图案的披肩。披肩这种东西对于我来说既不算衣服又不能当床单,一度认为这是比耳钉项链还要单纯的装饰物,而用得着这种装饰物的除了那些走红地毯需要露整个后背乃至股沟的女明星外,就是纯粹需要借助它们得以提升明星般气质的贵妇。 这位贵妇保养得甚好,皮肤光洁,弹指可破,怎么看也只有二十多岁的年纪。公司姐妹们没有说错,林子松果然被一只狐狸迷得神魂颠倒,只不过这只狐狸乃高贵的优等品种白狐,而被青春痘、信用卡账单、各种水电杂费困扰的我们属于食物链最底端的杂草,连动物也算不上。 这明显是一家三口的家庭旅游,将我拉上,就像名门望族旅游,将保姆管家捎上一样。 而我也如同英国管家绅士地朝贵妇和林大人点了点头,然后又如同菲佣一样跟小朋友眨了眨眼,调皮地说了一句:“nice to meet you.” 贵妇和小正太显然有些受惊。但贵妇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我扫描一遍淡定地朝我颔首一笑;小正太拉着林大人的手,糯糯地说道:“爸爸,你怎么还带了个女人出来啊?” 我手一抖,心想小朋友真是童言无忌,口无遮拦,什么叫“还带一个女人”啊。 林大人揉了揉小正太的头发,低头说:“叫张阿姨。张阿姨是爸爸的好朋友。” 我心想,去你的好朋友。我们最多也就到过性伴侣这一阶段,连朋友都不是,甭说好朋友了。如果是好朋友,为什么不给我涨工资? 但我当然很傻很天真地望向小正太,点头示意,我确实是你老爹的好朋友。 小正太长得有些像去年春晚跟周杰伦一起跳舞的,那个以模仿周杰伦为乐的孩子。当然,我不是周杰伦的粉丝,但因为春晚过后,无数个娱乐电视台换汤不换药般请他耍宝,看他在不同的舞台唱同一首歌,我也就记住了他的脸。只是小正太显然没有这么心高气傲,有点儿小大人的味道,当然还没有到演员叮当的境界。所以,总体说来,我还是有些喜欢他的。我不是说了吗?我对帅哥的欣赏不受年龄约束的。 小正太的眼睛长得跟林大人很像,都是晶晶亮的黑瞳。他笑眯眯地看着我,跟我打招呼:“张阿姨,nice to meet you,too.” 旁边的贵妇伸出手,想摸摸小正太的头,以示欣慰和满足。没想到小正太头一偏,钻进林大人的另一侧,偷偷地瞥了贵妇一眼,细声说:“我的发型很酷的。” 这个孩子明显跟爸爸比较亲近,刚才被林大人揉得排山倒海也没吱一声,现在反而闹脾气了。 贵妇的手尴尬地停在半空中,收也不是,伸也不是。 于是,我特善解人意地伸手握住她的手,自我介绍道:“您好,林夫人。我是roger的行政助理张耀华,您叫我妖子、小张都行。事先不知道这次您全家一起出门,多有不便,请多包涵。” 话说我真不知道这周末干吗去的,所有的日程安排里都没有今天的行程。为此,我还特意事先托运了航行违禁品刀具,以防止在大连宾馆发生一些老板和秘书之间屡见不鲜的不雅桥段。 所以说,做一个洁身自好又能保住饭碗的秘书,不,行政助理,是多么不容易的事情。 扯远了…… 贵妇笑逐颜开地眯着眼不说话。 倒是小正太煞风景地说:“张阿姨,你看我哪里像她啊?不要随便把别人当作我妈妈。” 我倒吸一口气。老板是我的衣食父母,按这个辈分排下来,老板的孩子也就是我的兄弟姐妹,我照样惹不起。我只好生生将这质问受了下来。 林大人虎了一下脸,皱着眉头跟小正太说道:“林思聪——” 林思聪噘了噘嘴,“哼”了一声,不满地望天去了。 林大人转过头和颜悦色地跟我打招呼:“过来介绍一下吧,这是孩子妈妈的朋友,也是我们这次项目的投资方中天集团的王经理。” 王经理显然不太满意林大人的介绍方式,脸上闪过一丝不快,但很快就笑得云淡风轻了。 从小时候起,我爸脸上四十三块肌肉中随便一块肌肉运动,我都能如慢镜头加放大镜般一眼识破,并很快从这些肌肉运动里的任何一种复杂组合中分析出,他老人家下一步要做的动作是打我还是骂我,如果打我标尺的厚度会到多少。所以,察言观色是我从小练就的生存技能。我很快从王经理这瞬间的表情变化中感觉到了,所谓的朋友是有猫腻的,我心眼小但不表示我缺少。我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反正我又不是孩子他妈。 话说中天集团在业界以高待遇著称。我只知道这个集团做房地产,投资各类购物中心,但再细节一些的东西就不清楚了。说到底,就跟我看移动一样,我只知道人家每年奖金拿到手软,但永远不清楚他们具体的业务和各项资费标准。 我认为林大人抱了一棵大树。这棵大树枝繁叶茂,我们大家都好乘凉。 所以我狗腿地又朝她点了点头:“王经理您好。” 王经理莞尔一笑:“叫我kelly就好。” 第2章 金钟罩和玻璃心 人生中受的伤害那么多,多一件少一件又何妨。 到达大连的机场,见有旅游团正在免费发放大连地图,我也混在里面,要了一份。林思聪远远地鄙视地看着我,恨不得跟我划江而治,划清界限。小鬼,都已经到大连了,难道要错过旅游的机会吗? 林大人摸了一下孩子的头,示意我过去听吩咐。我快步小跑到他身边洗耳恭听。 林大人勾了勾眉,指了指孩子:“你帮我把聪聪送去宾馆,我和王经理直接去会议现场了。” 我眨巴了一下眼睛,只好遵命。难怪我不知道具体的行程,合着我真是来当保姆的。 到了宾馆后,林思聪泰然地从书包里拿出迷你dvd机,塞进一张光盘,不久便传来一声:“因为真相只有一个!” 周林林曾经说过我有走到哪里人便能死到哪里的柯南气质。我平时不喜动画片,如今无事可干,也只好看柯南本尊在屏幕里如何“害”死人。 小家伙一看就是柯南迷,每当柯南睁着炯炯有神的大眼睛说道“原来如此”,他的眼睛睁得比柯南还大,甚至忘了吃手上的薯片。等我们不亦乐乎地吃完宾馆里的两大袋乐事,我瞬间失去了看柯南的动力,在房间里踱来踱去,烦躁得很。 林思聪不耐烦地转头看我,瞪了我一下。林思聪长得很像他爸爸,基于对他爸爸的了解,我很快解读出他的眼神是在说:你要发疯请自行出门。 但小家伙的杀伤力没有他爸厉害,毕竟他爸才是发我工资的皇帝。我无视太子爷的眼神,坐在床边问他:“聪聪,你有没有觉得阿姨像小兰姐姐?” 林思聪跟看笑话一样看了我一眼,嗤笑一声,摇了摇头,继续看屏幕。 我早习惯了林家对待我的方式,所以我毫不生气,反而更加有兴趣地说:“聪聪,我觉得你挺像柯南的,要是穿上柯南的蓝西装,再配上红领结、银手表,就是一活脱脱的柯南再世啊。” 林思聪按了一下暂停键,直接把我说话的重点做了转移:“柯南本来就在世。” 我不急不恼地说:“聪聪,现在都流行玩‘cosy’。小兰姐姐我下回陪你玩这个。但今天我们好不容易到了大连,不出去玩实在是太可惜了。” 小家伙歪着脑袋想了想,说道:“出去玩可以,但是其他地方我已经玩过了,只有‘发现主题公园’没去,这回你陪我去吧。” 我还不知道“发现主题公园”是干吗的,但听起来像是类似于海洋馆天文馆一样的地方,便欣然答应,心想林思聪比他老爸容易说服多了。太子爷毕竟还是嫩了些。 事实证明,林思聪比他老爸要歹毒得多。如果你们曾经看见过一个穿着ol通勤装,脚踏六厘米高跟鞋,身上还背一个柯南大书包的人出现在类似于欢乐谷的发现主题公园,你们不要惊慌,那就是不才在下。 我终于知道他唯一没去过的地方为什么是这里了。这里面都是刺激性项目,什么过山车啊高空转轮啊都是老少不宜的项目,难怪没人让他来。我想要是林大人老人家知道我带他儿子来这个地方,会不会取消加班费? 于是,我在公园门口对林思聪做思想工作:“聪聪啊,你现在年纪小,不知道未来人生中比这刺激百倍的事情要多得多。比如以后你考试不及格了呀,被女朋友甩了啊,被老板开除了啊,这样一比较,这种纯粹靠吓唬人的刺激显得多低级?我们是有追求的人,不跟他们一样啊……” “阿姨,你要是怕的话,可以直说。”小家伙插着裤兜靠着柱子说,跟工藤新一一样。 最后等我拎着两只高跟鞋,在高空将喉咙喊哑,在陆地又吐得半死不活时,小家伙插着裤兜靠在树上,仍然跟工藤新一一样。我觉得他是柯南看多了,以为只要靠个柱状物,低个头沉思一下就是酷的了。我为了打击一下他,便有气无力地坐在地上,跟他说:“林思聪,你别以为我长得像小兰,就走火入魔喜欢上我啊。” 小家伙立马成为毛利小五郎,一脸懊恼地抓着头发撞树去了。不过小家伙还算人道,替我去买了一瓶矿泉水,坐在旁边看我喝完,然后一板一眼地说道:“你不像小兰姐姐,你像那个大呼小叫的铃木园子。” 我咕咚咕咚地喝着水没理会他。记名字是我业务素质要求之一,我必须在接电话之后迅速从声音判断出是新客还是老友,如果是老友,我要顺利地在脑海里搜索出对方的名字和官衔,最后我还要根据林大人的忙碌程度,将一些不太重要的客户适时地挡一挡。和我们公司合作的所有国家里,我最喜欢的是韩国,因为他们名字的重复率很高而且跟中文一样短,最难记的是俄罗斯人的名字,记住他们的名字差不多就像记小数点后十位的圆周率一样。 可惜我业务不过关,即便我上午有和林思聪看一小时柯南的经验,除了上镜率较高的那些名字以外,只要名字超过两个字的配角我都没有印象,更没办法判断这个人是不是和我相像。 小家伙顿了顿之后又平稳地说:“不过我爸爸喜欢铃木园子型的。” 听完那句话,我那刚入喉咙的水煞是好看地喷了林思聪一脸。 林思聪恼怒地看着我,从包里翻出一张纸巾,边擦脸边说:“你别以为我爸喜欢铃木园子型,你就可以像铃木园子那样过分!你属泰国大象的?!” 我想林思聪才七岁就成这模样了,等他二十年后到我这个年纪怎么得了。 打车回家时不慎遇上交通改道大堵车。看着手机里无数个林大人的未接电话,我不禁踌躇起来。看了看旁边眯着眼睛打盹的林思聪,想想虎毒不食子,只好把他摇醒,让他给林大人回个电话,但千叮咛万嘱咐,让他一定要有意无意地提到,今天是他本人寂寞无聊,逼我陪他出来旅游,并非我撺掇的。而且我心里计算着,从事实上来说,我除了提供出去玩的动机,并没有享受到该有的乐趣,而林思聪虽然被迫出去,但玩得“嗨皮”到我担心他晚上尿床的程度。所以这么说来,我并非扭曲事实,让小孩子撒谎。 林思聪瞥了我一眼,说了一声:“卒仔!”(音同:俗辣) “卒仔”这个词是台湾省方言,平时估计也就出现在台湾娱乐节目中。要不是平时无聊在网上看点儿这种节目图个乐子,我还未必知道这个词相当于上海话里“瘪三”的意思。林思聪小朋友平时得有多寂寞啊,这么个小屁孩居然都去看台湾娱乐节目了。家长不知道很多台湾娱乐节目是少儿不宜的吗? 我假装听不懂地看着他,把手机塞给他。 没想到林思聪犹豫地翻了翻手机的通讯录,不安地望向窗外,然后又将手机塞到了我手里。 我趾高气扬并非常有底气地大声说道:“卒仔!” 林思聪没有回应,只是蜷在座位上。窗外的霓虹灯飞快地映在他白白嫩嫩的小脸上,他又恢复到了小正太的样子。我叹了一口气,美女难过帅哥关啊!我学林大人揉了揉他的头发,小家伙就顺势倒在了我的腿上。大概玩累了,没过两分钟,他就睡着了。 我抱着林思聪的脑袋时,有种人生很安定很圆满的感觉。我想,所谓的母爱就是如此。 到宾馆后,小家伙还睡得很沉。我让出租车师傅帮忙把他背到我身上。计算了一下门口到房间也就一两分钟路程,其中还算上了坐电梯的时间,虽然七岁的孩子有些沉,我坚持坚持应该也能到达。 没想到出师不利,高跟鞋细跟被卡在台阶的缝隙里,脚被崴了一下,差点儿将小孩摔出去。而在这将摔不摔之间,我脑袋里灵光闪过,想到要是我真摔了他,我不仅得不到加班费,估计自己贴钱,也保不住饭碗,所以我瞬间将所有力量用向那只崴脚上,最后终于保持住了平衡。 接下来的那几步,每走一步就跟童话里那个海的女儿一样,感觉是在刀尖上行走。而身上几十斤重的压力已像三座大山般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我之所以用“三座大山”是因为我从小受到的传统教育里,没有比三座大山更让人难以推翻的了。 我觉得本来是在做一件举手之劳的好事,最终被我做成了像邱少云董存瑞黄继光一样的伟大事迹,委实也不容易。这幅景象一定要让林大人看见,我好歹也就将功补过了,也许还能看在他儿子的面子上给我点儿额外奖金也说不定。 我这么想着,却不料身上一轻,抬头一看,发现有个英俊的男子将我的“三座大山”成功地转移到了他身上。 其实我只看见了这名男子的侧面和背面,但是鉴于他这么见义勇为,我想他必定是英俊的,不英俊的话至少心灵也是英俊的。 我拖着一条跛腿,快速地走了几步,绕到这位“活雷锋”前面,定睛一看,又是吓我一跳。居然是王轩逸。 自从大学毕业后,我和他的每次相遇都在不同的宾馆里。在北京遇上也就罢了,这次居然在大连又能遇上,这只能说明,缘分,就是这么妙不可言。 我讪讪地说道:“王轩逸,好巧。你又来考察什么项目了?” 王轩逸低着头说:“和上次差不多的项目。” 人生中有很多种废话要说,应酬啊寒暄啊什么的。但像王轩逸这样说得这么没有内容没有营养没有建设性作用的废话,实在是少见。 大概是想照顾受伤的我,王轩逸走得很慢。我偷偷地观察他,想着小家伙是不是真的挺沉的,王轩逸还没背他走多少路,就开始流豆大的汗了。我思忖着,帅哥平时大抵不用干什么体力活,所以今天这种特殊情况让我碰上,也只能说明:缘分,它确实是妙不可言的。 我想我得好好回忆一下我大学暗恋他的光景了。怎么着我也曾被他戏弄过,也许这两年我在职场里摸爬滚打,心理素质锻炼得跟不锈钢一样过硬,能扳回一城也说不定。 还没走到电梯门口,电梯就打开了。里面走出来的,正是神色阴郁的林大人。 我很想装晕过去。刚说要在王轩逸那里扳回点儿丢掉的面子,就要在他面前惨遭被老板痛骂的厄运。这个缘分实在也太妙不可言了。 林大人先是对着王轩逸一愣,然后轻车熟路地抱过儿子,边抱边说道:“王总,我儿子让您受累了。” 我惊愕地又想昏死过去。王轩逸,当初在我们那鸟都懒得拉屎的地方上大学,怎么就成了王总呢?还是说,他改了个名字叫王总?而且背个孩子也不至于到让人受累的程度吧。这狗腿抱得实在是…… 我假装无辜地睁着眼睛望向林大人。林大人不满地瞥了我一眼,实在看不下去,单手抱着林思聪,另一只手又从裤兜里拿出纸巾,示意我擦擦脸。 我偷偷瞄了一下电梯金属板,虽然影像有些哈哈镜的效果,但不妨碍如实呈现我那粉墨的脸。我终于知道王轩逸刚才一直低着头是有理由的,大概他是视觉系那一派的,看着我这张脸,他把持不住啊。 林大人等我擦完脸,跟我介绍道:“这是中天集团的王总,我们这次项目合作的负责人。” 王轩逸笑了笑,跟林大人摆了摆手说:“不用介绍了。我们认识,大学时候的校友。” 林大人有些惊异。按照我们两家现在的身世,只要不是我家家道忽然衰败,他家一夜暴富,否则是不大可能上同一所大学的。不过林大人很快就平静地说:“那我们家小张很荣幸啊。” 鉴于王轩逸身份地位的瞬时提高,我非常大气地上前一步,紧紧地握了握王轩逸的手:“王总,以前多有得罪了,以后还请多关照。”表情特别到位,语气特别真诚。 王轩逸表情一硬,眉头皱紧。我将我的话推敲了好几遍,觉得自己没有说错,便默默地站到了电梯的另一角。 王轩逸的宾馆在三楼,我们住六楼。送走王轩逸后,气氛一下子恢复到了我之前担心的状况。林大人又是一脸要把我削了的表情。 林大人看了看我的脚,缓声说道:“痛吗?” 我点点头。不痛也得说痛啊,何况这是真痛。 林大人蹲下来看了看我的脚,又起身说道:“怎么弄的?” 我过滤掉在主题公园的过程,直接说到了结尾:“我们两个出去随便走走,然后聪聪睡着了。我就背着他走了一会儿,没想到把脚弄伤了。我实在是太笨了,没有照顾好您的孩子。” 嗯。除了最后一句是假话外,其他都是大实话。 林大人看了看趴在肩上睡得一脸安逸的林思聪,大概相信了,说了一句特安慰我的话:“那这算工伤吧。” 那天,林大人特地让服务员给我来了一次足疗按摩,按摩过程中,我痛得飘飘欲仙,快要生活不能自理,心里忍不住腹诽,林大人在表达对职工的关爱时,都有他独特的方式。 因为我的工伤,我彻底沦为林思聪的陪同。林思聪虽然喜欢看柯南,倒也很自律,看完一张光盘就会看一会儿书,这些书大多是奥数、英语等我不能涉猎的题材。出于对孩子的关照,我还不能开电视,来得匆忙还没把笔记本带上,最后我特别期待林思聪看柯南的时间,这让我不仅记住了铃木园子的名字,甚至都记住了像若王子士郎这种诡异的龙套名。 在和林思聪时不时的交谈中,我了解到他还没有上小学。原因很简单,他爸爸认为他可以直接在明年夏季进入三年级,前两年的教材内容太简单,林思聪在四五岁的时候已经学会了,但为了能让他享受到部分集体生活,林大人左右衡量了一下,没让他跳很多级,“凑合凑合”地准备到时去读三年级好了。 如果可以穿越的话,我想就会发生当时十二岁的我和八岁的他成为同学的情况。这真让我惆怅。 小家伙稍微显得和他老爸不一样的地方,就是他很爱娱乐八卦。以后要是有机会,可以跟阿宝、wendy姐成八卦三人组。虽然八卦这个习惯不好,但这是一个非常亲民的坏习惯。因为这一点,我和林思聪的关系又好上了一步,我顺便就告诉了他牛顿并不是因为苹果才发现万有引力的、达芬奇小时候也并没有傻得画无数个鸡蛋以及爱因斯坦没有弱智到坐一天小板凳的真理。最后我还做了一个压轴大放送,告诉他其实居里夫人喜欢上了有妇之夫朗之万,一个比她小好几岁,也很有成就的物理学家。 小家伙听这些八卦的时候,眼睛睁得圆圆的,耳朵也翘起来了。 然后我诚挚地教育他:“八卦要不失八卦的高度。一味追求那些活在闪光灯下的红男绿女的妖艳情史,反而失去了看问题的水准和品位。在八卦的时候,不要忘记追求真理、追求人文关怀、追求历史沉淀感。这样的高端八卦,我们统称为‘名人轶事’。” 小家伙被我的理论震慑住了,一度耽误了他“黑母鸡下1个蛋歇2天,白母鸡下1个蛋歇1天,两只鸡共下10个蛋,最少需要多少天”的计算时间。 我的脚因为助疗按摩,恢复得很快。按照按摩师的说法,本来就没有伤到筋骨,只要把肿块中的淤血推开便没事了。 这样我还赶上了和kelly、王轩逸还有林大人共进午餐的机会。大体上来说,能把所有人叫上一块儿喝酒吃饭,就表示项目已经谈得差不多了。 饭桌上,王轩逸先提出自己不能喝酒。酒桌上这句话简直跟放屁一样,呃,不对,屁还有点儿味儿呢,那就简直跟空气一样。想当初我也是非常谦虚地假惺惺地说,我不会喝酒来着。最后还不是在酒桌上开了红白黄三种酒类,喝得死去活来。 但kelly立刻补充道:“轩逸从来不喝酒,你们可不要难为他了。大家也相互认识的,就别走客套了,随性吃个饭就好,晚上还得赶飞机呢。” kelly这一声“轩逸”叫得很亲昵,我疑惑地看向林大人。林大人顺势说了句:“王总是王经理的弟弟。” 哦……我恍然大悟地看着姐弟俩,一下子想不出来说什么话,停了半晌才补上一句:“果然长得很像。” 因为我这句话说得很封闭性,没有给大家提供探讨的空间,场面有些冷下来。 林大人打破了尴尬,先说道:“王总和小张怎么会成为校友呢。以前kelly不是说您出国了吗?” 这个问题我也很想知道答案。我想现实中的八卦比名人轶事有趣多了,有机会教一教林思聪。 王轩逸的手指掠过杯沿,抬头看着我笑道:“我没有出国,也没起洋名。我才二十多岁,背负一个王总的名字,走到哪里都不自在。何况我也就是个挂职副总,我爸才是真正的王总。你和我姐也是多年的朋友了,更不用这么见外地称呼我,叫我一声轩逸就好。高三的时候,大概到了青春叛逆期,因为一点点事情,我和老头子吵得天翻地覆,我一气之下没有出国,去了偏远的大学。没想到一待就待到了毕业,老头子也拿我没办法。” 说到这里,王轩逸的脸上出现一抹无奈的笑。 我安慰道:“王总,大学就是个过场,到哪里读都一样。” 王轩逸盯着我说:“我说了,不要叫我王总。” 我心想,你根本就没说。你只是说林大人可以叫你轩逸,又没指名道姓地说我也可以。不过想想,再怎么说他也算是我们公司的重要客户,我没必要上纲上线地较真。 于是我又甜甜地补了一句:“轩逸。” 这一声甜死人不偿命的呼唤让在座的其他两位都抖了几抖。 kelly打着哈哈地说道:“看来我家轩逸和小张之间同学情谊很深哪!” 王轩逸喝了口水,缓缓说道:“那是相当深的。我人生中最后一支舞就是和这位小姐一起跳的。” 他的话还没说完,我“噗”一声血溅三尺,将口水均匀地喷洒在饭菜上,煞是好看。 我大学的时候开始了目前为止累计三十二场暗恋的第一次单相思。单相思的对象正是这位妖孽王轩逸。 王轩逸当初还没有现在这么有骨感,脸上还有些婴儿肥,但是丝毫不影响他在我们林学院长成一棵郁郁葱葱的参天大树。临西市坐落得偏僻了些,民风相对也比较淳朴。到这所林学院就读的一般是来自郊区或者城市的普通家庭孩子,对名牌什么的还没有形成概念。王轩逸当初身穿一套大对勾的运动服和一双莲花球鞋驰骋于球场的时候,这些朴素的大一少女没有将注意力放在这些物质崇拜和攀比上,只是对挥汗如雨、不停用手势指挥队友的王轩逸产生了一些很纯粹很朦胧的想法。我们简单把这种行为归纳为:花痴。 在有王轩逸的球场上,你经常会看到一些外表腼腆内心风骚的女孩儿在球场外围不停地徘徊,等待王轩逸的一记错误射门,将球踢到她们身上,要是有幸落个骨折,也许还能坐在王轩逸自行车的后座上,上演一段校园青春高纯度爱情。当时席绢亦舒的书都太火了,很多女生走火入魔,一度以为各种巧合都是可以随意制造,而这些巧合可以顺利升级成爱情和婚姻。我当初的室友简尔就是这类魔女之一。我觉得简尔的爸妈肯定是言情小说看多了,不然起不出这么饱含小言的名字。简尔每天看很多诗,背很多英文词,写无数篇散文,就是为了有一天能和王轩逸不期而遇,让他无论选择哪个角度,都能判断出这是一个美好的文艺女青年。而文艺女青年在闭塞的临西,一度是淑女的代名词。我因为比他们大两岁,内心相对来说成熟很多。我虽然中意他,但绝不至于大冬天的穿着一身薄薄的白毛衣游走于球场外围那么骚包。 有一阵子,我和简尔的生活费因为在月度预算上出现了严重错误,而在实际消费中因为偷偷溜出临西市“嗨皮”了一下又没有做好有效的补救措施,导致此后每天生活在两人凑一顿饭或者两顿并一顿的窘迫中。那天我和简尔打赌谁先计算出灭绝师太留的那道诡异的数学验证题,谁就有机会吃全餐,输的人全部埋单。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我的脑细胞大批阵亡后,终于险胜一招,兴奋之余我饿得两眼昏花,眼冒金星,拉着简尔走近道,直接穿过球场跑向食堂。 正当我们饿狼扑食般冲到食堂门口的时候,身后有人一记高空射球,球砸到食堂门口的石狮后迅速反弹,威猛地弹在简尔的鼻梁上,简尔的白色素布衬衣上瞬间斑斑点点。虽然我对食堂门口为什么要伫立两头大石狮无法理解,但这个时候再找学校领导理论这个逻辑未免显得晚了些,只好转头寻找肇事者。 我有轻度近视,无法分辨抱着球跑过来的人长什么样子。可我腹中空空,现在简尔又血流如注,我心急得厉害,老远就凌空破口大骂:“这么大一个洞都射不准吗?控制不住射到外面把人弄出血了倒是拿张纸来擦一擦啊。抱个球管什么用?!” 我生气的状况下说话分贝大概会有我平时说话声的数倍以上,时不时还能来个海豚音,穿透力很强。这些话在球场中来回飘荡,回音不断。很多人愣了会儿神,消化完我说的话之后纷纷抱着肚子笑到躺下。后来想想,我这人确实是有下流的本事,非要将好好的一顿训斥给低级化,让所有人贻笑大方了。 这个射不准的理论给大学男生宿舍提供了不少茶余饭后的笑料,而我也在最初两年被评为全校的毒舌妇之王。 简尔在和王轩逸一来二去的交往中,果然过渡到了男女朋友阶段。自从有了王轩逸这个男朋友后,简尔越来越文学女青年,每晚不卷本诗集阅读就睡不着觉,每次睡觉前都会重重一声叹气,仿佛一睡着就要驾鹤西去。我想,王轩逸作为一个运动爱好者,喜欢上一个将叹气视为审美的女孩,也真是匪夷所思了点儿。只不过这段爱情没维持多久,王轩逸又砸到了别的女生,顺势将她替换下了。为此,简尔恍惚得跟祥林嫂一样,没事就跟我说,让我带她去球场。 我起初因为自己算是两人的媒人,还偷偷约了王轩逸见面,让他好好对待简尔,顺便还对第一天的粗俗言论道了一下歉。但我咬定当初说话的时候,那些骂人不带脏字的双关语都不是我本意,纯粹是听者多心了。 我记得那天清风徐来,水波不兴。林学院荷塘中的莲花开得鲜艳夺目,一群群蜻蜓在荷塘上方低空飞翔。夕阳下,我俩的影子被照得特别特别长,落在一堆无名小黄花上,很是诗情画意。 那天王轩逸照旧穿了一身运动背心和短裤。足球在他脚下行云流水地转来转去。小腿肚因为长期暴露在太阳底下,已经被晒得黝黑黝黑,但肌肉绷得紧紧的,很有运动员的范儿。听完我的话,他还挺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就是他那一瞬间的彷徨无措,我有了第一次的心动。这一下子让我感觉和他亲近起来:帅哥并不是那么高高在上,他也会局促也会尴尬。一个平面化的帅哥形象突然立体起来,亲民起来。但是心动归心动,却不至于跟他的粉丝一样恨不得在年终会的时候挂一个“轩昂气宇,逸群绝伦”的横幅出来。私以为,曾经那么淳朴的林学院就是因为王轩逸而变得彪悍和凶猛的。 王轩逸没有和简尔走在一起。简尔也彻底放弃了王轩逸,转而专心投入一个叫赵飞的球员的怀抱。 我的那次动心在王轩逸的高调恋爱和频繁换女友的过程中逐渐降温。到大四的时候,我都忘了我曾对这么一个帅哥心动过了。简尔说大学不找男朋友很可耻,当然我本人也从未停止过对人生伴侣的终极追求,只不过不是我不愿委曲求全,就是他们不愿意委曲求全。随着毕业脚步临近,我隐隐觉得大学如果这么过去也委实太平淡了,于是我决定毕业前怎么着也要找一个养眼的做我的男朋友,不知怎么的,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王轩逸。 当时我想追求王轩逸的想法,就像我要拿到毕业证一样,成为我生活中的一个行程,到最后我都忘了我追求他的动机、原因是什么。我每天都在搜集他分手的情报。在得到他分手的确切消息那天,我连夜写了一封很彪悍的情书。 这封情书从写作风格上来说,有些像诗经。前面大半篇都在用“赋”这种艺术手法,扯一些有的没的,什么临西空气污染越来越严重啊,授课老师越来越变态啊,我老喜欢张国荣啦。后面一小截忽然笔锋一转,直抒胸臆地说,我是风儿你是沙,我是太阳,你是向阳花。在写情书的时候,我因为太关注于内容的优劣,并没有注意到文字的版面布局,生生将“你是向阳花”五个字甩到了纸张的反面。而“我是太阳”这四个字我又生生漏了一个“是”字,使得“我太阳”成了当页的一句绝笔。 这一绝笔的内容显得我说得非常不礼貌,这让我踌躇了半天——情书用的是画满各种心形图案的有磨砂效果的粉色厚纸,是我买杂志时附送的,有且仅有一张。我心有不安地在“我太阳”之间加了个瘦瘦窄窄的“是”字,又在纸张的末端加了小字“背面还有哦。我是太阳绝不是在骂你哦”,写完之后我又觉得最后一句显得此地无银三百两,又把它划去了。 好不容易熬到天亮,到最后准备送出去的时候,我不幸看见他和别人成双入对地迎着太阳晨跑去了。我对着他们的背影恨恨地说了一句“我去”! 为此,我还像模像样地伤心了一把,还专门写了一篇“我的玻璃心,碎了”的苦情诗,发表于学校报刊上。后来,王轩逸实在太过于滥情,大四这一年换女朋友的次数快要超过我一年例假的次数了。最后我都不记得这封情书被我扔到了哪里。 这个情书事件本来就应该这么悄无声息地过去,但事情的转机在于:这位王轩逸同志在毕业晚会时,忽然邀请我共舞一曲。 曲终人散时,他在我耳边低语道:你喜欢我的事情我已经知道了。我晚上在学校门外等你。 我在震惊于此话的同时,很快理智地分析出这封情书外泄的可能性。因为除了我自己和那封风格诡异的情书之外,不存在任何人证物证能让王轩逸有此结论——我从来不跟其他女生一样,张狂地去球场加油助威或者害羞地欣赏他的背影,每次遇见王轩逸,我只是赤裸裸地欣赏。这是一种单纯的审美。我喜欢他的单眼皮,喜欢他立体感颇强的鼻子,喜欢他丰润的嘴唇。这是老天爷赐给凡人的美好礼物,是个艺术品一样的存在。 我想王轩逸足够聪明,应该是从我看向他的眼神里判断出的这种差别。但他现在这么笃定地说我喜欢他,只不过是仗着我亲手书写的饱含感情的一页情书而已。我想告诉他,如果他有幸看见了那封情书,那他就当是看见一个孤独的老女人号叫就可以了,并不用往心里去。重要的是,我自己也搞不明白我曾经有没有喜欢他,现在还喜不喜欢他。也就是说,我不敢保证我是否付出了真心。 那天晚上,我犹豫半天,没想好怎么答复。但我还是如约去了学校门口,顺便还戴上mp3,听linkin park撕心裂肺地狂吼in the end。 我在校外的门口等了四个小时。我觉得linkin park唱了四个小时,他们喉咙也该哑了。烤串的新疆大叔都撤摊了,学校的情侣也陆续出去幽会了,我也没等到他。盛夏的深夜,试验田里传来青蛙不耐烦的呱呱叫声。薄雾笼罩,天上连颗星星也没看见。我穿着一身浅绿色的单薄连衣裙,踩着一双白色的高跟凉鞋,在凉风中有些瑟瑟发抖。每次我想要扭头走了,总会隐隐觉得身后有了脚步声,于是我告诉自己再等等再等等。直到学校宿舍锁门时间临近,我才彻底感受到,很多人很多事情是等不来的。我第一次感受到了伤害。我觉得这是他对我的最高羞辱,我恨不得一掌劈死他。 一个月后我接到他的电话,还没等他利索地说完一句话,我就说:“你去死吧。”然后重重挂了电话。 自此,这段回忆被我封箱打包,沉入谷底。其实回过头来想,我只不过是生气他放我鸽子,还没有到辜负我感情的地步。而且这场暗恋究竟是不是真的也不好说,因为我还暗恋过无数个帅哥,这些暗恋里面,王轩逸并不是一个特殊的案例。周林林知道我曾暗恋过方予可后,还特地在方予可前许诺,她可以不限次数地出借方予可的腹肌让我的狼爪抚摸。大家相互能开玩笑地说这些的时候,我对方予可早已没有所谓的男女感情了。所以我现在能这么泰然地和王轩逸重逢,泰然地和他搭讪,泰然地和他交谈,说明我早忘记了那人生中的小插曲。 人生中受的伤害那么多,多一件少一件又何妨。人本来就是要越活越豁达的。 这么多的片段看似很长,回忆起来也就是几秒钟的事情,那些影像如同被风翻动的书页,迅速又清楚地在我脑中过了一遍。眼前的王轩逸仍然摩挲着那只玻璃杯,kelly望向他,而林大人望向我。 我舔了舔嘴唇,干笑道:“那也是我目前人生中的最后一支舞了。” 林大人看向我的眼神更加缥缈。 我又补充道:“因为那次我跳得状况百出,差点把王总,呃,轩逸的鞋给踩烂。印象实在不好,所以索性再也不跳舞了,连现在流行的肚皮舞都没去学。” 我说得相当诚恳,仿佛那天我真的如同一个慌张不安地旋转的小女孩。事实上,那天我跳得很好。我爸和我妈曾经去过俄罗斯,带回来的财富之一就是交谊舞。我有幸在很小的时候学会,随着音乐摆动身体是我的本能。 我记得那天,跳到最后,全场只剩下我和王轩逸。大家都在舞池旁边静静看着我们如何忘记周围的环境,如何心随舞动。也许,那天晚上他赴约了,我便会接受他,然后发现自己确实也是喜欢着他。 王轩逸抿了口清水,对着林大人说:“那天妖子的表现很好,像一只小天鹅。” 要不是今天晚上我们没喝酒,我都以为王轩逸喝醉了酒。这话说得太暧昧,连我自己都怀疑我是不是记忆错位,我和他之间是不是真的发生过一些绿了芭蕉红了樱桃的风花雪月……尤其是听了他今天这段似是而非的话之后,不禁让我想起我和他之间的相遇。对比他当时看我的陌生眼神以及现在对我熟络的态度,真让我感叹纨绔子弟在炫耀自己丰富情史方面总有着特别的天赋。 但他转瞬又笑道:“不过当初她骂人很厉害,现在应该收敛很多了吧。roger你要小心她的毒舌。她曾经被我们全校称为毒舌妇之王。” 林大人笑了笑,转过来一脸春风和煦地对着我,杨柳拂面的温暖模样:“妖子刀子嘴豆腐心,相处久了习惯了。” 林大人在外人面前都叫我小张,只有在公司内部,才会随大流唤我一声妖子。这次突然不经意地改口让我有些不适应。而且天地良心,我从来没有在林大人面前有过刀子嘴豆腐心,最多就是豆腐嘴刀子心罢了。 第3章 我怎么会喜欢你呢 “以后你家里的钥匙给我配一把吧。” “你想潜了我?我可是不会答应的。” 我至今觉得匪夷所思,事情怎么就演变成我坐在了林大人高大威猛的suv越野车里,而车行驶的方向是我家呢…… 话说昨天,我为了准备搬家开始以蜗牛的速度收拾东西。这一收拾让我对我的人生有了新的认识。败家的证据实在太多,清理起来都是一些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比如一米多高的藤萝状灯柱、无数个长相各异的nici小熊、四枚卡哇伊风格的组装小凳,还有两柜子衣服等等。就跟搓澡一样,越奋力地搓越能搓出泥来,大有源源不断的意思。以前每次月初发工资后,前十天去商场,中间十天去淘宝,最后十天拼地下商场,以后我想我得适当缩减逛淘宝的次数了,因为从数量上来说,那些庞大又无实际用途的,多是淘宝消遣惹的祸。 望着如山般的一堆物品,我感觉到搬家是个浩大的工程,即便发扬愚公移山精卫填海的精神,要搬完也是遥遥无期。第二天我跟林大人请假,打算请完假后,再电话通知阿宝这位壮丁开个金杯过来帮忙。 林大人得知我搬家的事由,让我将他这几天的行程报备了一遍后,云淡风轻地说:“那就这周五下午搬吧。我过去帮忙。” 我倒吸一口气。只有小的给您鞍前马后的命,哪敢劳您大驾纡尊到寒舍呢……我将这个意思翻译成正常的表达方式跟林大人说:“平时已经够给您添乱的了,您平时也忙得很,搬家这种脏活累活还是我自己来好了。再说,我的房子又小又乱,让您看笑话了。” 林大人倒是一点儿也不客气,将笔记本一合,说:“没关系,以后你家里的钥匙给我配一把吧。” 啊……我连摇头的力气都没有了。我觉得现在的形势下,装小白装无知只会让自己失去立场失去贞洁失去名声,于是我直着脖子问:“你想包养我?我不会答应的。” 林大人抚在电脑上的手顿了顿,中指的关节还微微弹了弹。 然后林大人抬起头看向我,跟看白痴一样说:“妖子,你听说过包养一个人,还要被包养的人自己租房子的吗?” 我想了想,确实也有道理,只好又问:“那你是还想替我付房租?” 林大人这回抱着拳看着我没说话,黑黑的眼睛里跳着一闪一闪的火苗。 我肯定是惹怒林大人了。林大人怎么会小气到付房租呢……我大胆地又试问了一下:“roger您是想给我买房子?” 林大人眼中剩的最后一点儿火星子也被我无情熄灭了,他叹着气说:“等你成为公司的骨干型人才,公司也许会掏钱给你买房子,但按照你现在的智商这辈子也没什么希望了。我问你要钥匙,是想让我儿子有什么事能去你家。” 我虽然还没有搬家,但是对我那单身公寓的生活已经充满了向往。这种向往大概是这样子的:清晨的阳光透过白色的窗帘洒在床上,我慵懒地欠了欠身子,床对面的写字桌上,笔记本完成了一夜的使命。 但是这种生活仅限于我一个人。外人存在的情况下,这种愉悦的心情很快会演变成尴尬。 我要誓死捍卫我的独身生活。 我想了半天,终于颤悠悠地说:“聪聪毕竟也七八岁了,这个年龄刚好是孩子成长的敏感时期,最好有父母的陪伴。刚才您也说了,我智商不高,文凭也在那里,教育孩子既没有经验,更没有天赋,这种关系到林家未来命脉的任务我实在不敢一人承担。再说,林夫人应该爱子心切,怎么会放心将这么乖巧的孩子送到我这里呢。” 林大人站起身来,跟我说:“他妈妈肯定很放心把他交给你。上次去大连,你不是和他相处得很好?现在孩子数学英语都还不错,就是语文差了点儿。你好歹也是科班中文系出来的,就不要和我推托了。孩子也不是天天上你那里去,可能一周也去不了一次。不管怎样,我每个月给你账户汇三千块钱,算是孩子的教育费,怎么样?” 我嘿嘿地笑:“那多不好意思啊,怎么能收您的钱呢。我也很喜欢这孩子啊。三千块钱就不用再缴税了吧……呵呵。” 于是乎,我就这样坐在了林大人的车上。 这一天林大人和林思聪两人穿了一套父子运动套装。林大人穿了一件墨绿带帽卫衣,卫衣上的图案居然是铁臂阿童木脚踏风火轮——哦不,脚踩风火轮的是我们中国的哪吒——铁臂阿童木脚踏火箭振臂飞翔,下身穿了一条灰色的休闲棉料裤子,脚上是一双纯白色的nike air球鞋。整体说来,林大人是打高尔夫球来了。 我们三个愚公和精卫开始慢慢地往车上运载各种五颜六色的生活用品。 林大人宽敞舒适、有容乃大的车在我们的不懈努力下,终于摇身一变成了塞满各种大包小包、瓶瓶罐罐的难民车。 到了新家,终于把所有的东西码放到位之后,已经是晚上五六点钟了。林思聪躺在我的床上,开始嚷嚷肚子饿了。我希冀林大人能够在我的新家展现家庭主男的一面,比如给我们做一份意大利面条哪怕蛋炒饭聊以充饥。我肯定是最近台剧看多了,以为帅气多金的美男们长了干净的指甲,都是会为了深爱的人弹《致爱丽丝》或者做爱心炒饭的。但我不是林大人爱的人。林大人既没有给我弹钢琴,也没有给我舞菜刀,他只是躺在林思聪旁边,动也懒得动一下,徒留了一双好看的手。 我的这个单身公寓面积不大,还得劈成房间客厅厨房和卫生间。房间里除了能放下一张床和一张苗条点儿的桌子,已然拥挤得厉害。当然这也真是一张超大号双人床,基本上可以放三个林大人、六个林思聪或者四个我。此刻他们父子俩躺在一张床上,还能余出一半的床位来。然而这即便是我的床,即便是还有富余空间的床,我也只能干瞪眼地看着父子俩旁若无人地躺在床上。他们显然没有觉得这么大大咧咧地躺在一个单身女人的床上是一种很暧昧很挑衅的行为,相反,林大人躺得恨不得四脚朝天,喧宾夺主随性极了。 我跟跑了几十公里的小马一样坐在客厅沙发上,对着房间喘大气。 林思聪在房间里喊道:“妖子阿姨我饿了。” 我在公司里伺候完老爷,回到家里还得伺候你少爷,古代的丫鬟还有假期,我生活得怎么这么不如意呢。 我欠了欠身子,挣扎着爬起来问:“你是要吃酱烧排骨、小鸡炖蘑菇还是红烧牛肉?” 林大人听到这个的时候,身子动了动,爬起来看着我,然后替林思聪说:“红烧牛肉吧。” 于是我在那堆零食杂物里翻出三袋红烧牛肉方便面,上锅煮起来。 林大人显然对三碗泡面这样的结局相当不满,皱着眉头说:“孩子正发育期呢,吃方便面对身体不好。” 话虽如此,我们三个人把泡面吃了个底朝天,在最后一口汤里面大家依稀尝到了红烧牛肉的味道。 吃饱喝足后,血液就不往脑袋上流了,半天疲劳后,我们仨剔着牙,跷着二郎腿,其乐融融地挤在客厅的沙发上看电视。现在很多节目适合大人小孩一块儿观看,比如新闻联播、情感天地、寻宝探索什么的。 林思聪嚷着要看卡酷动画的《喜羊羊和灰太狼》,我以灰太狼怕老婆的形象容易教坏孩子为由换了台;林大人二话不说把遥控器拿过去换到中央二台财经频道,看主持人评论金融危机;而我对这个栏目的唯一兴趣是中间路易威登的超长广告,所以我英勇地走到电视机前面,挡住电视机遥控器红外线接口,用原始的方法调到湖南台看有很多个帅哥主持的《天天向上》。 最后我们三个在不停地切换电视频道之后,相互妥协,终于达成一致,那就是找一个大家都不喜欢的电视节目。大体上这个节目的宗旨是这样的:两位嘉宾戴着面具相互骂对方薄情寡义(此处的情可以指代亲情、友情、爱情等等),然后在主持人和心理老师的挑动下,矛盾不断升级,其中有一方陷入非暴力不合作的被动局面,在离节目结束时间还有三分钟的时候,其中一方因为某个故意被遗漏的关键情节或者故事,两者关系又峰回路转,相拥而泣,然后两方欢乐地下了电视领盒饭,顺便去报火车票了。当然最后一句纯属我个人想象。 那天晚上的这个栏目就是说一个鳏夫将女儿拉扯到十五岁,本盼女儿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老了还能享女儿清福也说不定,但女儿忽然在过十五岁生日时离家出走,浪迹天涯。这位可怜的父亲苦苦找寻两三载,终于在他乡的天桥上找到她。女儿见到多年未见的父亲却丝毫不为所动,誓死不回老家。最后女儿道出原因:十五岁生日那天,她从阿姨那里得知,她的母亲是由于父亲要和她离婚而自杀身亡的。 这个故事播放的模拟场景都是一系列摇晃的镜头和昏暗的视角,非常有压迫感。故事将现今少年问题、家庭问题和婚姻问题完美地结合在一起,既有亲情又有悬疑,让人纠结不已。而本期话题与众不同的地方在于,故事到最后也没有说出这位母亲究竟是不是因为父亲才自杀身亡的。这个充满了先锋主义的故事彻底让我陷入了不断的假想中。现场那位戴着佐罗式面具的女儿已经用家乡话痛哭流涕地嚷:“俺原谅不了他,俺原谅不了他。”对面坐着佝偻着腰,从面具底下都透露出沧桑感的老头癫狂地喊:“俺闺女不肯原谅俺。俺的错。报应啊!” 本来大家都是半眯着眼睛看的。因为老头喊得太过于撕心裂肺,连一向绝缘于各种八卦的林大人也目不转睛地看着屏幕。只有林思聪横卧在林大人的腿上,快要睡着了。 林大人叹了口气说:“孩子要是有个好一点儿的后妈,平时多注意孩子的心理变化,就不会到这步田地的。” 我想林大人不愧是广告公司的老板,想问题的角度永远是这么另辟蹊径独树一帜。 林大人又叹了口气说:“要是聪聪以后也离家出走了,得有人负责找到他。” 我正觉得林大人说的话比今晚的节目更加悬疑,客厅里就响起一阵悦耳的音乐声。我沉浸在这音乐声中好久,才后知后觉这正是我新家的门铃声。 我搬到这房子才第一天,要不是林大人确定周五搬家的日子,我自己都不知道我什么时候会出现在这所房子里。这门外站的估计是房东的朋友或者上任租户的朋友。但我既不认识这家房东更不认识那租户,最重要的是我现在全身疲惫,于是就放任这悦耳的音乐持续地在客厅里伴随着电视机传来的哭声一起鸣响。 然而门外的人显然比我更欣赏这门铃声,百折不挠地按着门铃,丝毫没有放弃的意思。我想这也许是房东的仇人或者上任租户的债务人,今天是来砸场子的也说不定。我在沙发上坐得更加踏实了,任铃声响了几转,我愣是趁机拨弄了一下遥控器,将频道换到了湖南卫视,看欧弟在里面翘个兰花指学张学友。 林大人将睡熟了的林思聪轻轻松松抱起,放到房间后,又径直走到门口开门。这一整套动作行云流水下来,仿佛目前这房子的主人是他,而不是我一样。 我头拄着遥控器,看向门口。林大人只将门开了一道小缝,他高大的身躯把这道缝堵得严严实实。我实在看不到外面的景象,只能听声辨位。 外面的声音很耳熟:“不好意思,走错门了。” 我一个激灵,这不是林林吗?她怎么知道我住这里? 虽然我的脑子在第一时间显现出上述两个问题,但很快现实逼我放弃了这些猜想,转而面对更需理智的事情:周林林要是知道我家里有过男人,哪怕是让她闻到我房间里有男人的味道,她也会比在方予可的车里闻到女人的香水味更紧张。当然,方予可的车里要是留了女人的香水味,方予可会比林林更有压力。因为林林会逼方予可在车里放《香水有毒》,循环播放模式,直到方予可头痛欲裂,深觉香水果然是有毒的为止。 我默默地看着林大人前面的那道小缝越来越小。眼见着门快要合上,我喜上眉梢,正心存侥幸地庆贺,没料到门忽然又被重重打开。那道缝隙还原到了原来的样子。 又是林林的声音:“我见你眼熟啊。我们是不是见过?” 周林林骨子里流淌的血液都是跟我如出一辙,要是学古时候滴血认亲,怕是很快能凝成一团。显然,我们要是见着帅哥不搭讪,轻易放过他,那就不是科班颜控系毕业的了。只不过林林的这招搭讪方式落伍老套了些,与我前一阵子和王轩逸的搭讪方式真是难分伯仲。 林林好像在那边沉思了一下,又说:“我好像在妖子的手机里看到过你的照片。你是妖子的老板吧?拖家带口把我家妖子给办了的那位?” 我一脑门子的“黑线”。有时候,我不得不佩服林林的记忆能力,也许她就是靠这些诡异的记忆方式考进北大的。相比之下,我才不见王轩逸两年,就差点儿没认出这初恋对象来,确实有些说不过去了。 但林林认出林大人也就罢了,还生怕我未来的街坊邻居不知道我那光辉的风月史一般,附带这么多信息在门口大肆宣扬,从音量上来说,比当初我在操场上的那一番“射不准”言论有过之而无不及。这真让我惆怅。 我还未将这些抱怨说出来,门就“呼啦”一声大敞开,林林就这么闯进来了。她给我使了使眼色,解读成文字便是:这进程快得真是飞流直下三千尺,一枝红杏出墙来啊。 我当然不会明着回应,急急地将她拉到一边问:“你怎么知道我搬过来了?我谁也没告诉啊。” 林林憋着气说:“阿宝告诉我的,说你前两天就搬到这里来了。我还等你电话,请我给你温居呢。这都周末了,还没跟我说,我就猜这里面肯定有什么新闻可以挖。果不其然啊果不其然,有情况啊。” 我捂着她的嘴,生怕她说出更耸人听闻的言论来,只好快速地解释今天才搬过来的事情,顺便给林大人和林林互相做了介绍。 林大人很识相,没等林林展开攻击性的户口调查,便以晚上还有公事要处理为由,抱着林思聪撤退了。临走时,还特有风度地假兮兮地找名片,然后又装作恍然大悟状,说了声“今天换了身休闲装,名片没有带出来”,一脸抱歉的样子走了。合上门的刹那,还给我使了使眼色。 今天我的主要工作是解读各种眼神。此时林大人的意思是:你朋友看我看得发毛,我先撤了,剩下的事情你自己收拾吧。 我翻译到这一步的时候很是恼火。虽然孤男寡女,外带一个拖油瓶,在同一屋檐下其乐融融地看电视,确实有些让人联想的成分。但真要说起来,造成这样的结局是我要搬家这么正儿八经的理由。林大人仓皇狼狈地逃跑,不是坐实了这里面有情况的言论吗? 林林目瞪口呆地看着林大人肩上的林思聪,直到房门合上,才醒悟过来。 醒悟过来后,她默默地坐在沙发上,两眼无光地看着电视,看了一会儿,又欲言又止地看着我。我躺在沙发上,伸了伸脚:“有话快说,有屁快放,你那羞答答的样子看着太猥琐。” 林林立刻在我面前坐直,道:“妖子,你觉得方磊怎么样?” 我一下子有些摸不着头脑,只好老实道:“有做妖孽的潜力,幸好没继承你的外貌和智商。” 林林很满足地道:“那你知道方磊为什么不喜欢跟你亲近吗?” 这真是我心头痛啊。当初方磊长得太过于正太,在他还没反抗力之前,我每见他一次,便蹂躏他肉嘟嘟的脸一次。最后方磊看到我,跟怪兽看见奥特曼一般,一副随时准备牺牲的大义凛然模样。当方磊会说话,能表达自己意见的时候,他不叫我阿姨,也不叫我妖子,直接唤我一声妖精。听说方磊正在学成语,看来我被唤作“辣手摧花的妖精”也是指日可待。 林林见我一脸痛定思痛的样子,继续说:“我的意思是,你可能和小孩子有代沟。” 我踹了一下林林:“去你的,你和小孩子没代沟啊。要没代沟,你家小孩得多早熟,你得多幼稚啊。有代沟才正常好吧。” 林林不急不忙地说:“那我纠正一下我的说法。你和小孩子之间有鸿沟,不可跨越的鸿沟。这林大人虽然有一副好皮囊,那皮囊确实是不错的,眼睛是眼睛,鼻子是鼻子的……” 我眼见着这个楼主有习惯性歪楼的趋势,只好又踹了一下她:“说重点说重点。” 林林回过神来接着说:“可惜啊,婚姻这种事情,不流行买一送一的。你找个老公,顺带还找了个儿子。万一这儿子一叛逆,出一阴招,你怎么办呢?看过那个电视《继母》没?” 我摇了摇头,这几年流行拍各种亲情题材的电视剧,什么《大嫂》《母亲》《大姐》之类的,虽然没完整看过一集,但鉴于不同的电视频道总商量着放同样的电视剧对电视观众进行轮番轰炸,窥一斑知全豹,我也有幸记住了这些以守得云开见月明、卧薪尝胆、苦尽甘来为主题的亲情片大抵是个什么样子。 林林望着天说:“啊,好像那个电视不叫《继母》,叫《我的丑娘》。有叫《继母》的电视剧吗?” 我想比起“我的丑娘”来,我更愿将自己放到“继母”这个位置。 林林又归纳了一下说:“总之呢,林老板就像一个特别诱人的商品,摆在那里让你觉得不买他都对不起他。但是你要理智地想,买了之后,售后怎么处理,有没有副作用。万一跟山寨手机似的,看着花里胡哨一大堆功能,买了之后还没用两天就死机,死了机之后还找不到售后维修点,找着了售后维修点也因为各种原因修不了,多郁闷啊。你可得想清楚了,想清楚了之后,你才好出手。” 我心想肯定前两天她不听众人劝买的山寨手机出问题了,笑着说:“你不要给我考虑得这么远。我跟他之间就是普通的上下级关系,哪里这么复杂?” 林林“嘁”了一声:“你以为我跟你一样缺心眼啊?以前住西边的时候,连阿宝这么熟的都没进过你房间,你现在这么大方,都让他儿子睡你床上了,你还敢狡辩?” 我低头思索着林林的逻辑,总觉得哪里有问题,一时想不出来,只好继续看电视。 还没怎么聊,林林就接了方予可的电话,要准备回去。我尽地主之谊,打算送她到电梯口。 一开房门,我彻底愣住了。对面的房门打开,出来的正是提着一袋垃圾的王轩逸。 林林个子比我矮一头,大概是嗅到八卦味道,在我身后一跳一跳的,想看个究竟。 王轩逸看着我后面时不时露出半个脑袋的周林林,又看了看我,问道:“你住这里?” 我怔怔地点头:“幸会幸会。” 林林辗转好久,才掠过我,完完整整地看清了王轩逸的模样。看完之后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 这种眼神大体上在我们逛地下商场,跟商贩讨价还价,砍到他报出一个物超所值的价格时是一样的。一般我看到这个眼神,就会条件反射地掏钱包说一声:“买了。”可今天晚上我穿了一身脏不拉几的休闲长款毛衣,没有钱兜,一时有些不适应,干干地晾在一边。 王轩逸跟林林点了点头,算是打过招呼,继续拿着垃圾往电梯那边走。 林林本来还在慢腾腾地穿球鞋,一看王轩逸走,连鞋带都不系地拉着我往电梯方向走。边走还边矫情地配画外音:“这么久不见,你送送我。” 一进电梯,林林跟我挤眉弄眼了好一会儿,表达了一下“你什么时候认识这么多帅哥以及今天晚上扑倒不了他,你就别活着来见我”的想法。出了电梯,又拉着我走到垃圾箱的位置,才含情脉脉地说:“别送了别送了,赶紧回去吧。天怪冷的。” 我心想,我就穿了件薄毛衣,外面寒风刺骨的,你也好意思让我送你到这里。但为了配合剧情,我双目炯炯有神地望向林林,直到林林钻进出租车,我才依依不舍地打着哆嗦跑回电梯。 王轩逸穿了一套白色休闲服,大概刚刚运动完洗了澡,头发湿漉漉的有些凌乱。年纪轻就是好,二十五岁的他风华正茂,一身飘逸地站在过道里等电梯。我想这个地段的居民夜生活真是丰富,四部电梯同时运转,我们出来也就一分钟,电梯就已经被占用了。 我站得离王轩逸远远的。当初在北京第一次见着他,一是没认出他,二是暂时没刺激到那道伤疤,我还能应对自如,甚至热情有加;上一次的午饭,让我那段被羞辱的记忆完全激活,工作的原因我倒能左右逢源地做戏,私下却不曾想到还能和他有单独相处的机会。而且现下,大家心知肚明,彼此都没有忘记当初的那点儿小暧昧和小纠结,一时不知如何相处。 生活真是讽刺,以前王轩逸身边一直有女朋友,我每天就想着怎么能和他单独相处。现在机会就在眼前,我却觉得总有一些隐形的隔阂横在那里,让我无法跨越和靠近。 于是,我们都很沉默地等在电梯外面,见着电梯上方的数字逐一往下掉。“叮”的一声电梯打开,我们俩一前一后进入,跟进太平间一般肃穆。 而这电梯的设计者恰恰要将这份尴尬进行到底。为了让这一平方米的客梯显得宽敞,设计者用心良苦地将电梯的四面都装上了镜子。物业楼的保洁阿姨也甚是尽责,将这镜子擦得一点儿灰尘也没有。所以,不管在哪个角度看,我都在和王轩逸敞亮地面面相觑。 这真是度秒如年的日子啊。 我只好不断地在抬头望天或者低头看地的姿势中切换,以避免和他相顾无言。这种感觉就像在水中练习憋气,外人看了也就是刷个牙的时间,但对于水中鼻孔冒着气泡的人来说,这几分钟跟几年那么漫长。忽然想到一个笑话说:一分钟有多长,那要看你在厕所门的哪一边。 想到这里,我不禁嘴角上扬。 王轩逸望着镜子中的我忽然说:“对不起。” 我那嘴角的弧线还没来得及复位,思维也来不及适应到王轩逸的语境中。当然这没头没脑的一句话也没什么语境可言。 王轩逸接着说:“当初让你久等了。当时发生了一件我预想不到的事情,对不起。” 我望着王轩逸清澈的眼睛,一下子有些语塞。 这个感觉就像是两年前,别人偷了我几千块钱,金额不大不小,时间一长我也就忘了。但两年后,这件事情被重新提起,我对这几千块钱又有了些疙瘩。正当我挺直腰杆子以债务人的身份出现时,对方却说,不好意思,当初我是因为急着去垫付手术费,没经过你同意,先问你借了几千。这一下子让我的情感出现了偏差,我有些措手不及。 我傻傻地望着他,习惯性地说:“没关系。” 从小我们所受的教育便是“对不起”和“没关系”,就像“谢谢你”“不用谢”那样的孪生配对一样。我们小时候,哪里有“道歉有用,要警察干吗”之类的真理名言啊。 王轩逸转过身来看着我,歪着脑袋问我:“你没有什么要问我的?” 电梯的面积其实很小,若均匀有效地分布,利用好空间的话,站四个人刚刚好。但他忽然一转身,站在了电梯正中央,我一时觉得空间压迫感强了很多,不由自主地往后退了退。 我被逼在角落里,看着眼前的三面墙以及正前方都是王轩逸歪着脑袋的模样,瞬间觉得大有电影里千军万马逼向峡谷的特效。 我忽然灵光一闪,福至心灵地成功想到一个关键问题:“你们家这么有钱,为什么住这么小的单身公寓?你们不应该住别墅吗?” 我脑子很快演算起数学比例应用题来:中天一个普通职工的收入是十万一年,一般来说外企五百强里面高层的收入是普通职工的七十到一百倍左右,那王轩逸的收入差不多应该为八百万左右,这其中还不含各类股份等杂项收入。 八百万的意思是,我每个月税后四千,再加上林大人给我的三千补贴,意味着我得不吃不喝八十年才能达到人家的高度。 我的数学看来是学得不错,在电梯门打开之前,我最终计算出了这个残忍的数值。 王轩逸先一步走出电梯,边走边对着前方的白墙说:“房子太大,显得寂寞。” 我看着王轩逸的背影,不禁再次感叹:“有钱人的寂寞真是高品位。” 昨天搬家生活太过于劳力劳心,直到今天上午九点,我仍处于深度睡眠中。而在以前的周末,九点我已在床上吃完早餐,并准备新一轮的睡眠了。 我之所以准确无误地知道九点我睡得死沉的事,是因为就在此时,天杀的门铃声响起,响得那叫一个惊天地泣鬼神,让我在挺尸状态中忽然惊醒,半天没有回过神来。大概门铃自打它在这里安家落户之后,没遇上如此高频率高负荷的使用,一下无法适应,奉献出最后一点儿电量,勉强地把一首缠绵销魂的《两只蝴蝶》拉伸得更为缠绵和销魂。 我游离地走着s路线,摸到房门的时候我顿了顿。昨天在这房门内外发生了太多离奇的故事情节,我被折腾得身心俱疲,在电视上看再多的帅哥也无济于事。除非开了门,这些帅哥排队在外面给我送爱心早餐,我或许能适当原谅一下。 我看了看门后观衣镜中的自己,顺手拿了把簪子将杂乱的头发卡在脑后,看上去精神了些,才将门打开。 门外站的果然是个帅哥。帅哥果然是给我送早餐来了。 王轩逸穿着昨天晚上那套白色运动服,戴了一副没有镜片的粗框眼镜。对于这钟专为单眼皮眼睛准备的眼镜,我是有点儿钟爱的。但我更钟爱的是他手里捧着的皮蛋瘦肉粥。 王轩逸笑着看我的眼神瞟向那碗粥:“今天上午早饭做多了,给新邻居捎一份。” 我的理论终究还是正确的。大多数修长的手都是为弹钢琴和舞菜刀准备的,林大人是个意外。只不过,我有点儿敬佩这位年收入是我终生收入的副总大早晨熬粥的雅兴。 有钱人的寂寞啊…… 我本来有那么点儿起床气,但鉴于此碗皮蛋瘦肉粥熬得浑然天成,浓稠有加,正有待我考察它的味道是否符合它的卖相,我就懒得去搭理我心中的那点儿小脾气了。 王轩逸尾随着我进了我的房子,像模像样地东瞅瞅西看看。像这种小户型楼盘,建房都是对称设计的,大体上和学生公寓无二。我的户型和王轩逸的差不多,要不小心进错门,估计也要花个几分钟才能反应过来,王轩逸这一参观,显得多余而且矫情了些。 我已经二十七岁了。再过两个月,我就二十七周岁了。我活了二十七年,一些普通的人生哲理例如“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还是明白的。王轩逸再有雅兴,也不是那种熬完粥能和别人共享的人。 我记得大学的时候,即便他的女朋友换了n轮,他的自行车后座一直是空着的。简尔在某个寂静的深夜,看似把我当知心姐姐,实则纯属满足自己倾诉欲地透露过,王轩逸跟她在一起时,连饭菜都不能共享。当时,我一边想象着男女朋友各自端着饭盆在食堂里吃饭的场景,一边安慰她帅哥的癖好一般比较怪异,比如布拉德·皮特就专门爱收藏椅子啦。 不过,这两年的阅历增长让我知道,我当初说给简尔的理论可能有偏颇,毕竟王轩逸是个这么有钱多金的帅哥。别以为有钱的人对钱没概念,他们往往精打细算于各项支出和收入,不屑对没有回报的付出或者分享采取任何行动。比如一个人骑车,后座上多一个人就会耗费体力;简尔为了减肥,每天都是青菜加胡萝卜的兔子待遇,王轩逸肯定也是不愿意和她搭伙。 这样想来,我今天喝了王轩逸的一碗粥,怕是要答应他一个极其变态的条件。想到这一层,口中浓郁芬芳、咸淡适宜的粥瞬间无味起来。 我思来想去,想想自己除了能提供林大人的日程安排外,没有任何有价值的商业信息可提供,只好抬头先试了试水:“轩逸,你找我有什么事情吗?” 王轩逸在无休止的参观中,仿佛终于找到一个停靠的地方,瞬间走过来,坐在我对面。 我等着他跟我说正事,于是屏息洗耳恭听着。 没想到王轩逸也是屏息坐着看着我。 我觉得这个气氛太诡异。大清早的屋里空气这么凝结,真是对不住窗外温暖的阳光。 我叹了一口气:“那你专门给我送粥过来,是求爱来了?” 因为这是私下会晤,我并不会像处理公事那样说话字斟句酌。换句话说也就是我习惯了对林大人察言观色,审时度势,不习惯换个对象还要动这番心思。 王轩逸转了转桌子上的牙签瓶子,低头道:“我怎么会喜欢你呢。以前太闹腾了,现在将来我都想一个人过。但是又有些怕冷清,想来想去还是找一个儿时的朋友谈谈天吧。” 这番话说得我非常扼腕。其一是我并不是他朋友,我们之间除了简尔以及那一支舞没有任何交集,最多也就是相识一场,连普通朋友都算不上;其二我也不是他儿时的朋友,我跟他认识也不过这六七年来的事情。儿时的我跟周林林两人闯荡江湖的时候,还不知道他在哪里穿开裆裤呢;其三是这么一个金龟婿,忽然宣布以后都要一个人过,让我们这些待字闺中的剩女情何以堪? 我继续问道:“你那些女朋友呢?你大学时,多少女孩围着你转啊。怎么忽然看破红尘了?莫非你有……” 我踩了一下刹车,接下来的那句话比较挑战男人的底线——“莫非你有隐疾”,在这种连朋友都称不上的关系中,我不便这么堂而皇之地问。 我一脸同情地看向王轩逸。 王轩逸忧伤地望向窗外。客厅的窗外是对面的户型楼,连块绿化的草皮都没有。这个看无可看的风景,他都看得这么忧郁,这让我的同情心又泛滥了一下。 果不其然,王轩逸对着窗外的建筑说:“有些秘密就这么埋葬好了。” 因为这句话说得相当小言和小资,我一下子觉得王轩逸可能是个爱看韩剧日剧泰剧或者台剧的主,又觉得王轩逸的表情实在是一流的男配和男三,我站起身来配合了一下剧情发展的需要,拍了拍他的肩膀说:“唉,世事难料,以后大家也是邻居了,没事串串门也好。” 为了让这句话显得更加有实际效果,我特意要求串门到他家,顺便问他再要一碗皮蛋瘦肉粥。 王轩逸的家果然是和我住的房间一模一样。除了他的房间朝北,我的房间朝南以外,其他一丁点儿没差。王轩逸钻在厨房里热粥,我帮不上什么忙,只好徘徊在四十五平方米的公寓里持久地无聊参观。王轩逸将这个屋布置得很简单。客厅里除了一套宜家风格的长条餐桌,连个电视机或者音箱都没有。客厅的一角放着一把精雕细琢的桃木拐杖,看着像是个收藏品。东面阳光相对充足的整体厨房里,不锈钢台面上放着一套双立人刀具,阳光一照,显得特璀璨。卧室门没关,一眼望进去,里面除了一面推门柜子就是一张没有床头柜的单人床。床沿有个插着无线3g卡的白色苹果机,里面传来齐豫的天籁之音。 看完一圈后,王轩逸端了两碗热气腾腾的粥出来,一碗给我,一碗留着自己吃。 为了让热粥更加鲜美,王轩逸特意在新粥上加了细葱,翠绿翠绿的,很是好看。可惜中看不中用,我从来不吃葱,只好辜负了他的美意,专心致志地将这些被搅拌均匀的细葱挑出来。 王轩逸本来埋头吃了几口,抬头看见桌面上一粒粒的细葱,皱了皱眉,又将筷子伸到我的饭碗里,帮我挑起葱来。 于是,我们两个沉默着把这碗粥搅了个天翻地覆。在我们的通力合作下,不过片刻,所有的葱都被无情驱赶,只剩一碗白粥。 我望着这碗白粥甚是满意。但物质和精神追求仿佛是动量守恒的。这种心情上的喜悦填补了我余下的半个胃,我瞬间腹胀得厉害,勉强喝了几口,终究没喝下去,最后越喝越慢,筷子在粥里搅了半天,也塞不下一口了。 王轩逸叹了口气,幽怨地说道:“妖子你总是这样,心里觉得想要,真给你了又不要了。” 说完后过来把我桌上的细葱倒入碗里,又拿出抹布来将桌面收拾干净。 王轩逸说的话如此朦胧又概括,不禁让我陷入思考。在我的印象中,我跟王轩逸之间的互动那么少,仅有的那么几次互动我都怀疑是由时间空间的瞬间扭曲造成。他能得出一个直指人格的结论来,是不是我选择性失忆了? 但吃人嘴软,我来不及抱怨,径直走到厨房帮忙。厨房里最后一缕阳光消失时,我把所有碗筷包括锅铲都洗刷完毕了。 王轩逸站在一旁一边看我洗碗,一边说:“我觉得去买个电视也挺好的,很有生活气息。” 我头也不抬地回答:“不用,一个人看电视多无聊,你可以到我家看,只要带上零食就好。” 我擦了擦手,走到我屋里,将墙上的挂钟拆下,又跑到王轩逸的客厅,跟他说:“我觉得你的房间最缺这个。刚才我想看个时间都没地方看。这个钟是我在当代商场那里买的,好几百块钱呢,送给你了。”说完我拿着钟在墙面比画了一会儿。 其实我这么吹捧我的钟,纯属职业性的广告推销。我的钟明明就是在两年前初到北京时,逛夜市花十块钱买的地摊货。简单粗糙的圆盘造型,里面钟面上的纸已略略翘起,外面廉价的金属漆也剥落了一些。除了性能上面比较靠谱一些,这样的残次品基本上丢在大街上都没人搭理。 我想我和王轩逸以后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邻居,不能把话说得太满,又跟王轩逸补充道:“这个钟每隔一周会快五分钟,你记得在周末的时候把它拨回来。当然你不拨回来也行,只要你记得累加一下它总共快了多少个五分钟再做一下减法就能得出准确时间了。” 我这么一说完,又觉得把这只钟的价值完全暴露出来了,只好继续圆话道:“其实我也忘了这只钟在哪里买的了,价钱好像也没那么贵,可能不到一百块钱。” 王轩逸笑着接过钟,顺嘴说道:“知道了知道了,怎么跟写情书一样,废话说了一大篇,主题思想还没有出来呢。” 说完这话,我们两个集体怔住。这个情书话题本来应该在那个凉风习习的晚上解决,没想到拖了两三年,绕了几圈又回来了。只是有点儿沧海桑田、历尽千帆。 王轩逸的反应比我快点儿,立刻说:“这个钟还是挂在这里吧。” 我看着一大片空白的墙,连忙说好。 本来这个屋的装修风格是简单朴素的,被我这个古旧的金属钟一打扮,立刻有了萧条破败的味道。这个破坏力不亚于看见一个长得儒雅飘逸的帅哥突然张口说话时龇出满嘴铜牙。我不忍心这么一直看下去,跟王轩逸说:“其实这个钟挂在这里,太拉低你的品位了。” 王轩逸仰着头看着钟笑:“本来我也没多少品位。” 第4章 第三十二场暗恋 这么纯粹的心动如此熟悉,回忆却恍如隔世。 我刚想跟他讨论一下品位这个话题,就听见门外传来林思聪糯声糯气的声音:“妖子阿姨开门!” 我连忙撇下王轩逸跑出去,一眼看见林思聪穿着厚厚的绒毛大衣,背着大书包扒在我家门上。嫩黄色的针织围巾一层一层地将他的脑袋包成一个大粽子,只露出一双黑溜溜的大眼睛。这双大眼睛的主人正怒气冲冲地一蹿一跳够门铃,无奈门铃的位置刚好比林思聪可及之处高出那么一厘米,让林思聪更加气急败坏。我想到高考时一分之差错失了第一志愿法律系,而被调剂到中文系的悲惨命运,瞬间无比感慨地走到他旁边,摸了摸他的脑袋:“别跳了,以后阿姨给你配一把钥匙。” 我确实还欠林大人一把钥匙。 我原来住的地方,虽然地方偏僻了点儿,但是一到晚上别有洞天,人声鼎沸,锣鼓喧腾,车如流水马如龙,卖吃的用的甚至练把式的,不一而足。贡献这种市场的繁荣兴盛的主力军便是摊贩。物业最初挂一红色条幅告知“此处严禁设摊、烧烤,抵制影响小区形象的行为”,后来在和摊贩的融合过程中逐渐产生鱼水之情,字斟句酌地将标语改成“此处不宜设摊、烧烤,共建小区美好明天”,显得和睦友好亲如一家。于是摊贩只需练就处乱不惊,随机应变的作风以及乾坤大挪移的逃离速度,集中火力对付城管就能扎稳脚跟,为民服务了。 但这个地段虽然热闹,却绝不繁荣。 昨天晚上出去溜达一小圈,便发现物业小区管理如同学校封闭式管理,所有类似于扦裤边、修鞋底、配钥匙等日常杂项只能在物业管辖区的“便民服务处”解决。这个“便民服务处”的服务员不伦不类地穿一套宝蓝的丝缎旗袍,头顶花店常见的蜡染头巾,尖着嗓子跟我说,如果我嫌物业价格不公道,也可以倒两趟地铁,再步行十多分钟去一个残疾人利民小店。这位服务员倒是说得很实在,配一把钥匙的钱足够在我原来住的地方买一套锁,这确实是不公道的。我在花钱这个问题上,符合所有女性的基本特征,即宁可花大钱买一套一生只能穿一次的晚礼服,也要在水果摊上过过嘴皮子瘾砍砍价。于是我纠结于让那个遥远的残疾人占小便宜还是让眼前的物业占大便宜的抉择中,一时无法决定,遂拖到现在。 说这么多,我只是想告诉大家,我现在毫不犹豫地答应给林思聪配一把钥匙,是对林思聪多么有爱的行为啊。 林思聪扒了扒脸上的围巾,又反身将大书包卸下,在包里拨弄了半天,找出一个信封给我:“爸爸说,要把这个交给你。” 林大人的字写得很漂亮,任何时候他都不忘嘚瑟这一点。在这短信电话邮件等通讯网络发达的时代,只有他还用这种老土的鸿雁传书的方法。 我拆开信封,里面只有一句话:三千块已汇入你的工资卡。 林大人的英明之处在于永远清楚对方的弱点,抓住软肋,一击毙命。 我抚摸着这句话半天,抚摸完后温柔无比地揉了揉林思聪的头发:“今天带了语文课本没有?” 林思聪边进屋边从书包里拿出一本少儿成语大全的小薄册,嘟着嘴说:“爸爸让我向妖子阿姨学成语。” 我翻了翻成语册子,想想我比林林的语言功底扎实些,怎么着也不能让林思聪的成语运用不如方磊,所以我甚是认真地阅读起教材来。 这教材本着尊重传统,恪守传承的理念,教授的成语典故无一不让我回忆起我彩色的童年:刻舟求剑、掩耳盗铃、南辕北辙、滥竽充数等等。编辑可能觉得在浩瀚词库里撷取的内容太过于雷同,只好创造雷点夺人眼球:寓意为对待敌人要像秋风扫落叶一样无情的《农夫与蛇》被本书的编辑做了意想不到的升华,借着“新概念”的扩散思维,改写成了农夫临死前原谅了蛇的狗血结局,诡异地将这出“人蛇情未了”定义为“以德报怨”,真是让我大开眼界、叹为观止。 林思聪已经能无障碍地脱离拼音阅读大段文字了。本来“以德报怨”这个词从字面上理解什么问题都没有,但被这个故事一绕,即便是八卦的他也未能在第一时间从农夫与蛇的故事中领悟出这个成语的具体意思。 我认真地想了想,总结了又总结,诚实地说道:“以德报怨这个成语是孔子的学生说的。呃,你可能不知道孔子,不过没关系,你听我讲就好了。某一天孔子的学生说:如果别人对我不好,我也要对他敬爱有加,这样‘以德报怨’对不对呢,师父?孔子就不高兴了,说:这叫什么话?如果别人对你不好,你对他表示敬爱了,那你怎么区别对待那些对你好的人呢?只有‘以直报怨,以德报德’才能公平嘛。‘以直报怨,以德报德’的意思是,人家对你不好,你就拿板砖砸他;人家对你好呢,你再拿好东西报答他。” 我讲解得特别详细,将我所知毫无保留地告诉了林思聪。林思聪果然不让我失望地说:“明白了明白了。孔子真是性情中人啊。” 我觉得林思聪成语说得如此炉火纯青,无需我再点拨什么,只好跟他说:“这些成语最重要的是实践运用,你平时在说话写作时,记得多用用这些成语,保证到时候出口成章,倚马千言了。你给我造个句让阿姨看看你运用得怎么样。” 林思聪坐在小板凳上托着腮想了半天,结果造出的句子把我雷得外焦里嫩。我听完之后,手指着林思聪哆嗦着说不出话来。我一下子无法在纠正他的成语错误还是纠正他的人生观中做出迅速判断,导致我伸着一根手指头,半天才说出一句:“真是令人发指啊……” 震惊之余,我深觉教育的重要意义。于是我在网上搜出一堆三观教育的论文,并将它整理成册。对着厚厚的打印稿,我甚是欢喜地觉得,如果我是个名人,写上一个我亲笔书写的序,这个整理过的摘要就可以出版了。我将我的伟大壮举发短信告诉林大人,想让他知道三千块钱买了一本首版书以外,还拯救了未成年儿子的美好未来,真是物超所值。 林大人不消一刻给我回了条短信说道:书你还是去图书大厦买吧。你们下午先去,我大概两点过去接。 我本来是有一腔“感tv,感谢mtv,感谢支持我的歌迷,感谢我的爸爸妈妈”之类的获奖心情来应付林大人的夸奖的,但林大人私下仍然保持着严格苛刻的工作作风,真是无趣无味。 过了午后,我拿出冰箱里有且仅有的一袋三鲜速冻饺子,改善林思聪的饮食。这一袋速冻饺子共有十二粒,我分给林思聪八粒,给自己余下四粒,又给自己泡了一碗海陆鲜汇方便面充饥。林思聪对三鲜水饺里的虾仁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这一现象非常不满,但看到我吃连虾仁渣都没有的方便面时,又对我仁爱的举动表示了感谢。 垫饱肚子后,我遵照林大人的嘱咐,和林思聪一块儿去图书大厦。这两天外面动不动就是大雪纷飞,天寒地冻,我将林思聪的嫩黄色羊毛围巾围了几圈,终是没有围成林大人先前围的粽子状,反而越来越有一坨……的趋势。于是我胡乱地打了个死结,又给林思聪戴上前阵子在网上买的虎头帽。看着头重脚轻的林思聪,我甚是满意地牵起他的小手出发了。 记忆中,已经四五年没有逛过书店了。文档下载和在线阅读的快捷方式早让我忘记了拿着实体书是什么感觉。最近碰上王轩逸后,偶尔会在脑袋里某些犄角旮旯忽然扫描到那温暖的阳光,以及阳光下安静地抱着一本微积分唰唰演算的美男子,这幅画面如同他在操场上活力四射地奔跑般摄人心魂。但这个场景就像是一支周慧敏的mtv,又如同罗大佑的一曲《恋曲1990》,散发着青春朦胧、忧伤明媚的古老气息。这种气息一带而过,让人怀念却不让人留恋。 林思聪被一楼的柯南剧场版光盘吸引,迟迟不肯动一星半点儿。我只好劝他这种电影可以到网上随处下载,我说得特别真诚且理性,最终将林思聪说动,顺利移驾到楼上。我看着琳琅满目的书籍,压力瞬间增大,不知道该从哪本看起。 在这浩瀚的书的海洋里,我们终于游离到了儿童书籍专区。没过一会儿,林思聪便拿着一本《动物十二个真相》阅读得不亦乐乎。也不知道是不是书店的暖气开得太足,我在书架前稍一驻足,哈欠不断,眼泪纵横,差点溺死在这片书的海洋里。 浑浑沌沌地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终于把林大人等到了。私以为今天的家教生活告一段落,刚看见林大人的一角衣裳,我就抹了一把湿润的脸,兴致冲冲地跑过去。 林大人见着我这张湿润的脸,微微皱了皱眉,伸手在我脸上摸了摸,说道:“这天确实是冷了些,一进一出暖气房,都容易长水雾了。” 林思聪一看林大人来了,立马抛下手上那本“真相”,跑到我们身边,一把抱住林大人,甜甜地唤了一声“爸爸”。 林大人揉了揉林思聪的头发问道:“跟阿姨学到了什么啊?” 我一听还有教学评估检测这一环节,脑子立马拉响警报说:“聪聪真是人如其名,聪明得不得了,我还没说什么,他就已经领悟得八九不离十了。”我心想林思聪的成语确实运用得差那么一二,我说的句句属实,于是毫无愧疚地看向林大人。 林大人大概是谈了一件比较成功的案子,心情颇好地说:“那我代表聪聪谢谢你了。你要买什么书,随便挑,我送你。” 我很想告诉他,我喜欢的那些文啊都不在这个庞大的书市里,要是他非要送我,可以考虑网上的囧囧书城或者直接去联系作者的出版商买一些在线印刷品。但我想我需要很长的时间去解释我看的那些题材分别是什么意思,相当于又要做一次家教,而这些解释起来又不像成语那样有统一的标准答案,太劳心劳力,于是很客气地摇头谢过,只求回家补个觉。 林大人却不领情地说:“那既然你不想买书,我们就去附近的电影院看《2012》吧。我朋友给我推荐了这部电影,说拍得很不错。” 我坚决地说:“《2012》听着像是一部科幻片,但我估计这三年科技发展没那么快,科幻不到什么程度,还是不要费钱去看这个无聊电影了。” 林大人比我更加坚决地说:“就是因为2012年离我们没多少年了,所以我们才要看看不久的将来会发生什么事情,比如机器人操纵地球之类的。你想,没过几年你就能验证这部电影多少是虚构的,多少是真实的,这是一件多么有意义的事情。” 我其实想以比林大人更坚决的态度告诉他,在九十年代初期,就有科幻片说2001年我们就都能搬到月球了,现在你回过头来看,又不能指着那个导演骂,也不能刺激你改变现状,有什么意义? 但是林思聪一听说看《2012》立马就咋呼开了:“《2012》是艾默里奇新拍的灾难片,阿姨我们去看看吧去看看吧。” 虽然灾难片一定意义上来说就是科幻片,我和林大人两人还是纷纷觉得,在大庭广众之下将连小屁孩都知道的著名灾难片定性为一部超越时空的科幻片并且还争了半天这样的行为很丢脸。 于是我们很快结完账,离开了书店,准备奔向周边的影院。 最近的影院离书店只有十分钟的走程,我们选择步行去那里。出发前,林大人将林思聪的围巾又恢复成粽子状,过来行云流水地揉了揉我的头发,大踏步地往前走了,留我一个人石化在室外的冰天雪地里呼着寒气。我看着鼻尖上的一团团雾气,想想大概是因为林思聪脑袋上的虎皮帽子无法让他习惯性地揉头发,只好跑过来揉我的以满足他的私欲。不过他也真是粗线条了些。好歹我也只比他小了六岁,是决计不能当后辈来对待的。更何况我还吃过一粒由他亲自发放的避孕药,跟他是一对有故事和事故的人呢。 街上的积雪尚未铲干净,背阴的地方还覆着皑皑的白雪。我自小平衡感很差,六七岁的时候还经常在平地上摔跤,所以对那些即将硬化成冰块的路面甚是惶恐。尤其是某些开发商还在通往影院的重要人行道上贴了地砖,走在上面就如同在八音盒上跳旋转芭蕾。眼见着林大人牵着林思聪已离我好一段距离,我也只能提着一口气行走,龟速得像是第一次走在钢丝上。 我盯着脚下的每一寸地面,余光扫见林大人正匆匆地朝我走来。我想我果然是个拖后腿的,正想让他们先行一步,自己再发动脚力赶上去,林大人就走到我面前,牵住我的手,快速地向前走去。 这时我也来不及向他警告,在他儿子面前牵一个非血缘关系的女性是多么伤风败俗的事情。对我来说,此刻这连蹦带跑的滑行速度怕是比发现主题公园的三百六十度高空立体旋转还要刺激,我一时无法控制连声尖叫,惹得林思聪将老虎帽子往下拉了拉,捂住了耳朵看我迅速离近。 就这样在我的一路狂叫中,我们到了影院。 走进影院,我一度怀疑今天是否有赠送免费电影票活动。这个人满为患的架势,我只在楼下超市店庆期间抢送两盒鸡蛋的时候碰上过,再就是我们学校每年举办的企业招聘会才能见上。 我正拉着林思聪的手,准备迅速在那像是被系乱了鞋带一样的队伍里找到队尾,却见林大人不慌不忙地掏出手机,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跟我说:“没事,我找一下这影院的店长。” 我侧目,没想到林大人已把魔爪伸向了娱乐文化场所的边边角角了。 因为刚才一路尖叫过来,我的喉咙略略发干,于是我拉着林思聪去小卖部买点儿饮料喝。林思聪毕竟还是个孩子,一听说即将有吃的喝的,立刻甩了他爸,跟着我拐了个方向。 小卖部的队伍倒是短很多,就是有些粗…… 我排在一支相对来说人数比较明朗的队伍里,顺手发短信告知林大人,让他拿到电影票后直接到影院大堂的西北角找我们。 林大人立刻回短信说:“西北角是哪里?” 我真希望在2012年,我们可以有细化到建筑内部的gprs,这样至少省去让众多失散的朋友陷在猜测东门南门西门北门的麻烦中。我发短信说:“一时说不清楚,到时找不到我们,打我电话。” 刚发完短信,林思聪抓了抓我的衣角,指着前面的女子说:“妖子阿姨,前面那位姐姐插队。” 鉴于目前我是林思聪的家教老师,我在三观建设、八荣八耻方面很注重身体力行,即便城市中众多不符合逻辑的红绿灯多如牛毛,我也是规规矩矩地走在斑马线上,红灯停、绿灯行。本来插队这个事情吧,在我血气方刚那个年纪,也是要嚷上几句的,特别是面对在火车站厕所排队时的横空插入,更是要动一番肝火彰显一下泼妇本色。但以前是仗着青春年华的资本,即便吵上几句乃至大打出手,被朋友埋怨几句“初生牛犊不怕虎”也就罢了;现在一把年纪,动一动火,皮肤就要保湿一次,成本太高,代价太大,所以对插队这个事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就让它过去了。可现在被林思聪那么正义地凌空一指,倒显得我世故又窝囊了些。 从后面看那位插队女子,虎背蛇腰,一头金色长发,上身是爱斯基摩人,下身是夏威夷人,穿得如此标新立异,猜测该是一个“非主流”。偷偷算了算自己懂多少火星文后,我不安地拍了拍她的肩。 这位非主流女子转过身来后,我一时失语,不晓得要说些什么了。这真是一个看了背面想犯罪,看了正面想自卫的场景。正面的她因长时间没有染发,长发的发根已露出部分黑色,黑发中间又夹杂着些许白发,这唐三彩造型颇得央视热播年度魔幻大戏《宝莲灯》人物形象的精髓。在终年的美容事业中,她成功将眉毛拔了个精光,又用蓝灰色眉笔画出了蝌蚪状的纹路,在离眼皮一丈远处又勾勒出一道浓黑奔放的眼线。而她脸上最夺目的便是她的血盆大嘴,那一圈褐色的唇线将丰满的唇形包围住,跟柜台里展示的热狗肠浑然一体、相得益彰。这真是一幅浓墨重彩的油画啊。 此人前后打扮的戏剧冲突如此激烈,我一时无法辨别出她的年纪,在小姐、女士、大姐、阿姨的称谓中挑选的时候,对方已经先发制人:“你有病啊。” 我以为这么戏剧化的人物平时说话风格比较另类,将“你有病啊”作为一个口头禅,无关乎人身攻击,便心平气和地说:“大家再着急也要排个队不是?队尾在后面。”说完我向后指了指。 还没等我指完,女子嘹亮的声音传来:“你哪只眼睛看见我插队了?” 这下把我问住了,我的确没看见她插队,插队的信息都来自于林思聪的情报。林思聪果然是个正义之士,立刻拉着我的衣角,躲我后面轻轻地说了声:“我看见了。” 于是我理直气壮地对女子笑了笑:“大姐,我儿子说您插队了。孩子总不会撒谎的。” 女子一下子咋呼了:“谁是你大姐?有本事让你儿子出来说,哪只狗眼看见我插的队?你让你后面的人说说,他们看没看见我插队了。” 后面、两侧的群众本来是抱拳看好戏的状态,被她这么一拉进脚本,立刻不约而同地将眼神望向影院的天花板。 我赔礼道:“大娘,不好意思啊,我儿子明明看见了一只狗插队,怎么就说您了呢?” 女子炸了:“你骂谁是狗?” 我温和地笑:“您不是没插队吗?我们骂插队的那位。” 两侧正聚精会神考察影院天花板的观光团又不约而同地笑了。 女子终于奓毛,将服务员刚递到柜台上的可乐和爆米花往我身上狠狠一掷,我的马海毛毛衣立马重了很多。我狂怒,可乐爆米花这么黏性的东西挂身上多难受啊,回去又得洗衣服。搬家的衣服还没洗呢。 我瞥了她一眼,跟林思聪说:“聪聪,你去那边的沙发坐着,不要乱跑啊。我和这位脾气不好的老奶奶沟通沟通。” 林思聪大概没见过这个场面,说:“你是要以直报怨了吗?” 我摸了摸他的脑袋,这孩子,终于把成语说到点上了。 转过身,看见地面上都是黏糊的爆米花和可乐,人都站不稳,万一有个不慎,还能滑倒人。我抬眼看着她:“更年期脾气不稳定我能理解,但是回家关起房门自个儿发火就好了,不要到公共场合来捣乱呀。老年人更要有素质,给我们做榜样嘛。” 我终于彻底将女子激怒,那双脱落了一半指甲油的手迎面扑来。我想过会儿林大人也不用发短信找我们了,只要找到小卖部,就能见到这个狼藉的灾难现场,省得花那一毛钱的通信费。 我轻轻往旁边一闪,躲过了那双手。说实话我比较害怕别人揪我的头发,上次帮简尔一块儿打架的时候,头发被揪得疼了好几天,总觉得天灵盖都要被拔下来了。幸好年龄待查的女子远没有到我的海拔,想要抓着我的及肩鬈发怕是难了些。 可我还是错估了战略形势。那女子一声仰天狂吼,跟动画片里的野狼一样,一吼就放出了信号,把埋伏在这附近的老公或者儿子身份的彪形大汉给招来了。 我分不清楚眼前这名男子的身份,是因为他的头发也是黑白相间。因为女子的年纪待定,我一下子不知道这是夫妻相还是基因遗传造成。头发全黑是帅、头发全白是酷,半黑半白那就磕碜了些。我一直以为少年白头是一件可悲的事情,但是现实总是冲击我的陈腐观念。世界上没有最可悲,只有更可悲的事情。眼前这位少年白头还是个秃瓢儿加癞结疤,这让我有跑过去把林思聪的虎头帽摘了,送给这位壮士的冲动。 女子看我表情有异,趁我一个不注意,力拔山河地飞速扇了我一巴掌。虽然我学文科,也大概记得作用力和加速度成正比的物理公式,这一掌挥得又狠又快,把我扇退了好几米。地上被可乐洒得黏糊得厉害,我这踉跄一退,又没掌握好平衡,生生地摔了一大跤。后脑勺“砰”地落地,眼黑了好久才回过神。 回过神,眼睛能聚焦了后,却看见那名彪形大汉一步一步朝我走来,我心想这两个人也太过分了。二对一、男打女不说,还乘人之危,连喘口气的机会也不给,太堕落太不文明了。不过感叹之余,我也要感谢我们家族的光荣传统以及从小的教育方式,让我对战斗有着比常人更豁达更平稳的心态,即便心里有那么一丝慌乱,也隐藏得很好,照我姥姥的话就是“脑袋落地多个疤”,没什么大不了。 其实,事后我想想,我能如此不慌乱也只是因为我内心里想,我只要奋力一吼,也会如同这个血盆大嘴的悍妇一样,把林大人招来。人有后备方案的时候,就不会绝望。 林大人果然在这个危难时刻到来了。我坐在地上,挣扎着想站起来,但在地上打了好几次滑也没起身。林大人清清淡淡地瞄了我一眼,微微蹙眉,就转开了视线。唉,我不求他将我横空抱起,好歹也要帮忙过来扶我一把啊。我以为找到了同盟者,同盟者却弃我而去,这真是一件悲催的事情。瞬间我连起身的动力都没有了,只好完全倚在柱子上,仰望着林大人。 林大人转过身,一脸平静地跟后面颤颤巍巍通风报信成功的儿子说:“聪聪记住,打架是不对的。暴力是不能解决问题的。” 话没说完,他迅速一转身,一拳挥到了彪汉的下颌。彪汉跟我一样也是始料未及,鉴于他的底盘比较厚重,平衡感比我好些,晃了几晃后,终是没有和我一样躺下。 影院的保安从天而降,及时扶住了一脸嗜血样的彪汉。毕竟保安是影院的人,林大人跟这边的店长也有些交情,保安暗地里帮我们将彪形大汉和一旁更为激动的血盆大口女子拉到一边,调查情况的同时,争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我望向林大人,星眸剑眉,仪表堂堂,羊绒大衣里还穿着今天商谈用的正装。工作中明明是一个知进退,深谙各种为人处世之道的商人,私下读各类佛禅之法,早已没了多少喜怒哀乐,更别提大喜大悲。平时说话四平八稳,波澜不惊,却在自己的儿子面前大打出手,毫不顾及形象。 我记得我们高中那会儿,男同学为女同学打架,虽然女同学都是一副痛心疾首、反对暴力的和平使者的表情,但内心还是有些臭美和感动的。时光荏苒,我心依旧。看到林大人为我挥拳的瞬间,我清楚地听到自己的怦然心跳。这么纯粹的心动如此熟悉,回忆却恍如隔世。 那一天满池的莲花、漫天的晚霞,那个少年腼腆挠头的瞬间。 我想,可能在这一瞬间,我喜欢上了眼前这位柔和、儒雅、圆滑、阳刚、恣肆的男人。 如同万水千山中,在浮华尘世里看到了第一株竹叶生芽,看到了第一朵桃花开放,之后便是满树葱郁,灼灼其华。 我前面那三十二场失败的暗恋,除开受到王轩逸的伤害外,中间那三十场早已消遁得无影无踪,连我的皮毛都伤不了,自以为无师自通,练就了一身刀枪不入的本事,直到第三十二场暗恋林大人失败后出了场身体上的意外。没想到身体的意外尸骨未寒,精神又随之妥协。 我记得以前看过一本自称集科学、娱乐、探索为一体的书,上面说到女人一旦献出自己的身体,尤其是自己的第一次,情感上会不自觉地向该男子倾斜,学术上叫“意识的忠贞”。我当时看完这本书后,一度认为作者乃采花大盗兼自恋幻想狂,现在想来,这本书确实是有科学价值在的。只不过我这“意识的忠贞”姗姗来迟或者先天性发育缓慢,并没有让我第一时间感受到,但终究还是露出了尖尖角。 我想它发育不良是有理由的。从小到大我对帅哥的单身原则执行得比军规还严格,这种原则出自于我对“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婚姻的强烈认同与追求。如同我的父母,即便是媒妁之言,婚后也要举案齐眉、相濡以沫。而原则誓言这类东西大概存在着,就是为了让人去打破的。现在我好不容易在我韶华未逝时开出了一朵桃花骨朵,却终是个注定遭人唾弃、我所不齿的烂姻缘。 林大人从容地蹲下来,托起我的下巴往旁边歪了歪,看着我的一侧脸有些生气:“挺好的一张脸被打歪了,一个人逞什么强?” 我不确定我的脸是不是真的被打歪了,我猜测这很有可能是林大人生硬地把我的脸掰向他导致的角度问题。本来在挨了一巴掌后脑袋就有些糊涂,刚才又有些不同寻常的发现,思维更加混乱,胆子也大了些,平时不敢顶嘴的我也犟着说:“你以为我愿意一个人逞强吗?一个单身北漂族孤苦伶仃,换个灯泡修个马桶都自己来,不逞强就没法生活。生活着生活着,逞强就变成了一个习惯。这个习惯很可怕,那又有什么办法?等我坚持不下去,就回老家,接受我妈的安排,相亲结婚生子,一了百了……” 我说这个的时候本来是愤恨的情绪,但说到后来,我自己也感觉到自己的可怜之处,到最后竟差点儿弹出几滴热泪来。那女人的一巴掌打得我耳鸣阵阵,也没打得我落泪,倒是林大人刚才那一声埋怨责怪让我委屈极了。 我大抵明白,那中间的三十场恋爱为什么我能毫发无伤,只不过因为我未曾真正期待。人有了期待,便学会了计较,一有了计较,就有了失望,一有了失望,就得了伤痛。而能让你受伤的,永远是那些住在你心房里的人。那三十个男人不曾掌握打开房门的密钥,连我自己也不知道。但是比较人生中的两次心动,我想打开心房真是需要天时地利人和,就跟一个复杂的密码锁一样,错了一步,哪怕一小步,都无法正确开启。 我很少在外人前面表露一些消极情绪,但今天情况确实特殊,我委屈地控诉时,竟有些期待林大人能将我揽入他的怀抱,揉着我的头发跟我说“以后不要逞强了,以后有我”之类符合所有言情小说男子怜香惜玉的情景。林大人却将眼睛眯了眯,看好戏地说:“你前一阵子不是说你和你的初恋相逢,都见了父母,快要结婚了吗?” 我大概知道为什么我考上的是临西林学院,而林大人和周林林都是能考上著名高校的天子骄子了,因为他们两个人的记性都很好。记忆力果然是个很重要的东西,不仅仅体现在四六级考试中。而我的长项是遗忘。当初我看韩国悲情电影《我脑中的橡皮擦》时,生怕自己会和剧中女主一样,得上阿兹海默氏症,将人事过往忘得一干二净。但后来我知道,只有名人才能得上各种名称比病情更诡异的病,老天是不稀罕让我们这些平民小辈得的,我就释然了。 我因为头痛得厉害,无法像平时一样信手拈来一个故事圆谎,只好任由林大人一脸满足地邪笑。 林大人看了看我脏兮兮的衣服,说道:“我看灾难片也别看了,你整个人就是一副灾难的样子。我们去楼下买套衣服吧,不然都以为我家庭暴力了。买完衣服去趟医院看看你的脸。”他边说边将我扶起,扶起的同时,还转头朝林思聪笑了笑。 事后我想,我这个意外全要拜林大人没有全心全意助人为乐的精神,在关键时刻开小差所赐。我在起身的瞬间,平衡感跌到这辈子的谷底,我朝天一仰,手却牢牢地拽在林大人的手里,林大人本能地用力一拉,我又朝前扑去,脚下一片湿滑,我一个趔趄,最后跟表演杂技般,悬空正面朝向另一侧的柱子撞去。 这真是诸事不宜的一天啊。 脑袋瓜子撞上柱子的瞬间我想:小说里都是白衣胜雪的侠义之士英雄救美后,英雄春光灿烂,美女波光流转,两人飞过郁郁黄花、青青翠竹,背景便是琴弦撩拨,泉水叮咚的唯美画面。到我这里,话本怎么就变成英雄落井下石,谋杀美女了呢? 我眼前再度一黑,却再也不像刚才那么好运,立刻能清明回来了。 睁开眼,看见白花花的天花板、白花花的灯还有白花花的墙。这一切还真是熟悉。 一些往事总是被刺激着让我回忆起,那些不知不觉在时间中沉淀的久违的东西仿佛被搅拌棒一搅,就瞬间都浮出了水面,如同被开水滚泡的新茶,姿态优雅地升腾起来。 上一次打架是因为简尔。那时候简尔和王轩逸刚成为男女朋友,我对王轩逸还没有动心,一切如同蓝天白云般那么美好、清新,就像是那些画面亮丽、纯粹柔和的校园青春电影。 那时,我和简尔去逛街。临西这么小的城市其实没有什么好逛的,所谓逛街,就如同少林寺和尚下山一样,只是表示我们从大片林子里出来放放风。 简尔因为得着了王轩逸这样临西百年不遇的美男子,心情好得跟林学院整天叽叽喳喳的麻雀一样。而我作为红娘,也受到了简尔的一级待遇,迅速成为她闺密中的闺密,死党中的死党,连牵手接吻之类的细节都和我仔细分享。我毕竟年长她两岁,听这些的时候,即便眼红心跳又偷偷嫉妒向往,也要装出一副知性又理性的态度,既要祝福他们,也要指导下一步走向。我很担心万一他们出去开房,简尔也会让我帮她规划,开房后还得向我全程报道。 那时我看的小说都很正统,描述到接吻已是极限,讲到上床便是朦胧得不能再朦胧,大概关了灯便让读者自行想象了。我虽有高中生理卫生课的理论武装,但要让理论联系实际,知性理性完美结合也难为了些。所幸简尔没有跟我咨询,也没有跟我报道,到目前为止,他们有没有进一步发展,也是个未解之谜了。 临西因大面积的植被面积空气永远新鲜湿润。我和简尔走在一条安静的乡间石子小路上,旁边的小树丫一头青绿,单行马路两侧还开了些紫色小花。因为场面过分温暖和纯情,我甚至以为,在这小石子路上,不来一段美丽的邂逅,真是辜负了上天的安排。 老天确实安排了一场邂逅。我们邂逅了她们,她们拦截了我们。我们跟她们不期而遇,她们守株待兔了我们。这太像韩剧里才能看见的大姐大率领一众女子为难女主角的场景了。 我以为我们临西林学院民风淳朴,即便附近为学生情侣准备的日租房生意火爆,我也坚信这最多说明我们学院是淳朴又热情的,万万没想到还会有聚众打架斗殴的事情发生。但我当时有些兴奋,心想我虽然碰不上韩剧里的痴心帅哥,但至少有一个英勇保护女主角、讨人欢喜的女三号角色当。 简尔有点儿慌张,哆嗦着问她们有何贵干。 我在心里想,她们要是说一句“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钱”也太破坏我的想象力了。 她们果然不负我望,骄傲张狂的那位领头大姐说了句:“离开王轩逸,不然让你的下场如同这树枝。” 这位领头大姐大概也是一个武侠迷,自以为将树枝一手折断的样子很有震慑力。而我想,她要是发功将这树拦腰截断,才能达到书里描述的猖狂效果,不禁有些失望。 简尔冰冷的手紧紧握着我的,又哆嗦地说:“王轩逸知道这件事情后,不会放过你们的。” 我深深佩服简尔,关键时刻居然应景地说出言情小说常用语top10,将她自己塑造成一个为爱奋不顾身又坚贞不屈的形象。但是说句实话,这种威胁跟“下辈子做鬼我也不会放过你”一样不保险,要是说话底气再不足些,反而叫人嘲笑。 领头大姐果然鼻息一哼,上来就甩了简尔一巴掌,说:“胆子还挺大,也不看看是威胁谁。” 我作为一个护花使者,立刻甩回领头大姐一巴掌。而且我个子比她高些,居高临下的拍掌力道比较大,大得我手都有些发麻。 我最后悔的是那年我留了一头及腰的长发,将弱点完全暴露在敌人面前。后面的三个女生一看大姐被欺负,立刻毫无章法地扑上来抓我的头发。本来很有气势的开场立刻演变成一场女生之间的斗殴。我因为初高中都要检查指甲,养成了不留指甲的好习惯。而对方可能小时候没有养成这么好的卫生习惯,或者进了临西林学院之后将好习惯忘得一干二净,指甲长得跟准备练九阴白骨爪一样,一抓一个准。 我毕竟出身于烈士之家,战斗力与生俱来的强。虽然我的头发被拽得生疼,我的手脚却还是很灵活,我踢飞了两个女生后,另一个女生不知从何学来一个古怪招式,从远处助跑而来,挂到我身上,跟我来了个熊抱。我一时看不清前面状况,那位大姐大立刻抓向我的脖子。 大概刚才我的动作比较凶猛,她们忘记了今天打架的最终目的,所有人都面向了我,徒留简尔一个人在旁边哭喊着:“不要打了不要打了。” 我的脖子火辣辣地疼,推开眼前这名熊抱的女生,将大姐大的手臂往她背后一转,大姐大屈膝跪地。旁边被踢飞的两个人一个过来解救大姐大,一个跑过去揍分贝太高、分散斗殴注意力的简尔。简尔立刻发出惨烈的叫声,让我一时失神,被人踢倒在地。 就在此时,我忽然想到,我的包里还有一把水果刀,还是今天在临西小商品市场清仓甩货的时候花五块钱买的。锋不锋利不好说,但至少吓一吓人还是不在话下的。 我迅速起来抓着大姐大的头,将明晃晃的刀架在她脸上。众人的打斗声、简尔的哭喊声戛然而止,整个世界清静了。 其实我拿着刀的手一直在发抖。人要不是被逼到这份上,绝对不会拿出杀伤性武器。今天五块钱的水果刀最终将一场赤手空拳的战斗升级到械斗,真是让我意想不到。 这拨女生大概看见我脸上渗出的血丝还有脖子上的一道抓痕,最主要是我手上握的刀太惊心动魄,不甘心又无奈地撤退了。 我看着她们消失在小路的尽头,双腿忽然失力,跌坐在地上,手还不自觉地微微颤抖。旁边的简尔头发凌乱,仿佛被蹂躏的黄花大闺女一样嘤嘤哭泣。 我猜想我也好不到哪里去,于是拾掇了一下,又将简尔拉起来,奔向附近的医院。我不确定自己有没有内伤,也不确定简尔有没有,还是检查一下放心一些。 到了医院后,简尔第一时间给王轩逸打电话,因为手抖得厉害,她把手机设成了免提,那边的声音刚一接通,简尔就泣不成声,半天顺不成一句话。 王轩逸本来还耐心地问,但我怕再有耐心的人听电话里哭半天不出声也会崩溃,只好在旁边有气无力地说:“那个,简尔被人打了,你过来一下。” 王轩逸顿了顿,说:“你是张耀华?你被打了吗?” 我想王轩逸真是个理智又热情的人,这个时候还有工夫搭理女朋友的朋友,我捏着电话说:“嗯,都被打了。你到中医院来,顺便带些钱。” 那边就一个“好”字,电话就挂断了。 临西这地方很小,没过十分钟,王轩逸就出现在我们眼前。看到我们两人狼狈地坐在医院的静候室里,什么也没问,立刻跑去挂号了。 有了帮手后,我们很快就看上了医生。伤不重,医生建议住院输两天液,帮助恢复。我有些犹豫,想着医生容易夸大事实,关键是我银行卡里只有三四百块钱,而这个打架的事情是死也不能让我父母知道的,不然受的伤估计比现在还要重。 王轩逸真是个疼惜女朋友的好男人,医生说两天,他硬跟医生说,住个一星期,来个全身检查再慢慢调养。估计这样才能显示他对此事的高度重视。 我想我好歹也比简尔多受了好多拳,她要是住个一星期,我按比例不是得住一个月,我立刻拒绝,说我伤得不重,恢复能力也强,吃点儿药就过去了。 没想到王轩逸不由分说地道:“你住你们的,钱我来负责。” 既然这样,我就由着他了。毕竟我是为了他的女朋友受的伤,我受之无愧。 将我们安顿到病床上之后,王轩逸忽然中了邪一样回过神来对着简尔发脾气:“不会打架就跑啊,跑不动至少给我打电话啊,打完了之后才知道告诉我,我就这点儿用处?” 他这么怒气冲冲地发着火的时候,眼睛还不自觉地瞟向我。我心想他心底肯定在埋怨我,没有及时跟他通风报信,让他的女朋友受伤,又不好直接说,采取了这么迂回的方式。于是我轻轻摸了摸伤口说:“你该高兴才对,这么多人为了你打架,真神气。” 王轩逸被我这么念叨一句,拉了一张马脸,转身给我们买水去了。当时我感叹幸亏我不是他的女朋友,不然我得被教训个半天。 但王轩逸的话对简尔来说是甘之如饴。所以说恋爱中的女人比较贱,被骂了还乐不颠地跟我说他男朋友很男人。我心里想着我们挨打的时候你那男人连块肉也没献上,要说有男人味还不如我这位护花使者来得血性。我当然没有把这番话说给简尔听,只是笑着说:“王轩逸跟电视里演的一模一样,看着吧,明天你喊几声痛,他肯定会跟那位深情的尔康一样:‘你哪里痛哪里痛,我真希望自己能替你痛。’说完我还惟妙惟肖地模仿了一下尔康一张一合的大鼻孔,惹得简尔笑得花枝乱颤。 也不知道简尔是不是被打坏了脑子,还是说热恋中的人一般都比较没脑子,第二天王轩逸拿着一罐营养品过来,还没等他说什么,简尔就在那边喊疼。 王轩逸望向我,又望了望简尔,跟简尔说:“你看别人受的伤比你重那么多,也没叫,你一点儿皮外伤就忍不了,受不了疼以后就别打架。” 他这么一说,让我意外又后悔,今天晚上我怕又要做知心姐姐宽慰人家了。而且这话很容易让我引起误会,说得我皮糙肉厚,多么禁打,还鼓励我以后继续参与打架一样。 王轩逸说完,大概觉得这话有失逻辑,又补充说:“我的意思是,别的东西都能想办法弥补或者分担,唯独疼痛这类事情要自己扛,别人只能在旁边看,丝毫没有办法的。所以为了爱你们的人,你们也要爱惜自己。” 说这个的时候,王轩逸的眼神缥缈又真实,幽怨地叹息一声后,他拿出口服液,插好吸管,给我们每人一支。 我抖了抖鸡皮疙瘩,觉得今天我这个电灯泡做得太过于夺目,我深深希望自己变成这屋里的一个静物比如床、柜子、盐水瓶什么的,而不像现在和他女朋友共享一盒口服液,还共享此类肉麻人的情话,耽误了人家的拥抱或深吻顺利进行。 于是在此之后,每天王轩逸来看简尔时,我都假装深睡,侧卧向阳台,看着白花花的墙、白花花的灯,还有白花花的天花板。王轩逸在医院待的时间越来越长,我只好每天跟睡神一样,有时候真的睡过去了,有时候却是灵台清明。 然而我装睡神的时候,再也没听到那些动人的甜言蜜语,偶尔会听见王轩逸轻轻叹息,轻手轻脚地将稀粥搁在小桌上,叮嘱简尔给我留一份。我只好宽慰自己,大概我睡熟的时候,他们才会说点儿情话。因为简尔说,我睡死过去会发出轻鼾,在这些轻鼾的保证下,大概容易让他们放下些心防。白天睡得多了,晚上我会很清醒。无聊得厉害,我就会将保温桶里的粥喝个干净,然后偷偷在保温桶下面写一句:“谢谢,粥很好喝,要是有皮蛋瘦肉粥就更好了!” 喝了好几天的皮蛋瘦肉粥后,我们就出院了。 要不是血盆女子那一巴掌,我的记忆快要将这段大一往事格式化了。 第5章 错的时间遇见他 我想在“动心”升级成疯狂的爱情之前,扼杀并埋葬它。 过了六七年,我又被扇了一巴掌,又住进了医院,这充分说明,历史是可以重复的。 灯光下,林大人坐在病房的一角看报纸,林思聪头枕在林大人的膝盖上。两人看着一份报纸,林大人看财经版,林思聪看娱乐版。白色的灯光洒了满满一屋,将林大人棱角分明的面容揉平了不少,在窗外夜色的映衬下,显得柔和又从容。丘比特大概是个调皮的少年,八年前他一走神,忘了帮我把爱神之箭射向彼时单身的他,没能让我见着这样的蓝颜如玉,青春懵懂地动一动芳心。等丘比特长到了叛逆期,才让我这颗年迈孤寂的心中意了八年后的他,还是一副红颜祸水的模样。可惜这样的中意因为他的一纸婚姻变得丑陋又卑微,我注定是要走向暗无天日,独自发酵直到酿出酒香也无人问津的不归路。 没有在对的时间遇上他,真是一件糟糕的事情。 外面过道里传来张靓颖《这该死的爱》的手机铃声,听这歇斯底里的音调,此曲大概又是描述爱得死去活来,随时准备殉情的一首歌,真是警醒得很。我想在“动心”升级成疯狂的爱情之前,扼杀并埋葬它,让它该死到底。 林大人忽然抬头看我,漆黑的眼睛还有不确定的味道。刚好我也盯着他出神,我们两人四目相对,久久没有移开,好像在酒吧里玩比赛谁能盯对方眼神更久的无聊游戏。林大人的眼神深邃清澈,如玄色的绸缎,在这暖色中妖艳地展开,既单纯又性感,既像吹着口哨的无邪少年,又像拉着大提琴的深沉男人,我负隅顽抗了会儿,终究缴械投降,将目光顺势掠过林大人,投向他身后厚厚的夜幕。 林大人走过来,坐在我旁边的凳子上。 我因为刚才瞪眼比赛败下阵来,觉得应该说些什么来掩饰这样的尴尬,我看着盐水瓶问道:“我怎么在这里?” 林大人的声音很平和:“妖子,是脑瘤。” 我本来还在假装自己一副很傻很天真的表情,但后半句话虽然只有寥寥几字,却说得惊天地泣鬼神,足够让我错愕地转过头看着林大人:“什么?” 林大人重复了一句:“ct扫出来,你有脑瘤。” 就跟电视图像突然失去信号一样只剩满屏的雪花点和刺耳的杂音,我脑子一片空白。空白好久之后,才意识到现在脑子能空白这么久,果然是有脑瘤的征兆了。 我悲从中来,想到自己曾认定会有一个又帅气又多金又腹黑又深情的完美男人拯救我这大龄女青年,可是我替好友打架,好友的男朋友却没有因此将视线转移到我身上;好不容易遇到喜欢的人,他的儿子都已经七岁了;我患上了脑瘤,死之前不曾有个“欧巴”背着我漫步海滩看夕阳。别说一起去看流星雨,活了二十七年,连颗流星也没见过,倒是曾有过半夜误将楼上扔下未完全熄灭的烟头当作流星许愿的经历。 事实证明,言情作品看多了,脑子容易出现以上这些精神问题,现实中,我的一生没有爱情片,更没有偶像剧,连湖南卫视山寨偶像剧的命都没有,最后只能是一出毫无情节波折、生命因脑瘤画上句号的超现实主义风格的纪录片。 纪录片超现实的风格体现在宣布这个脑瘤消息的不是别人,正是女主角暗恋的老板大人。这部纪录片虽然没有狗血的言情成分,但是有这样的反转剧情作为点睛之笔和令人哗然的结局,不失为一部优秀的影视作品。现在所有东西要讲究个创新,各个电影节上电影放映滥了,纪录片终于开始广受青睐和好评。我想我要是在弥留之际将我的一生拍成一部纪录片,因这个结局,在什么多伦多电影节上大放异彩也说不定。现在英镑也值钱,我把这笔奖金给我那老来得子最终却逃不开白发人送黑发人悲惨命运的双亲,算是尽了孝。 我觉得在有生之年尚有这么一件有抱负有理想有意义的事情待我去做,死就升华成了重于泰山的大义,于是我很是镇定地问林大人:“林子松,你坦白告诉我,我这是不是晚期?” 林大人很是失望地说:“你没有什么想交代的?” 我诚实地道:“这得取决于我活多久,够不够我做那件有意义的事情。” 林大人又有些欣喜地说:“什么有意义的事情?” 我又诚实地道:“赚钱。” 林大人的表情大多数时候是面瘫的,很少大笑,很少恼怒,从来不说脏字,连口头禅也没有,以上林大人失望和欣喜这些丰富的表情,只是从他的微微皱眉和舒眉中推断出来。但是林大人在听到我这句“赚钱”之后,终于有了些寻常人该有且大家轻易就能看出来,还不用费脑解读的面目。他一脸嫌恶地说:“你脑子里长的不是瘤,是狗头金啊狗头金。” 我挥舞着没有挂盐水的手,生气地说:“死之前还不给我爸妈攒点儿钱啊。又不是你得了瘤,站着说话不腰疼啊。” 林大人看到我的反应后,静如死水地跟我说:“脑瘤的事情骗你的,有瘤也被你这底气压死了。” 我盯着林大人三十秒,在这三十秒内我想了扎针投毒剥皮抽筋剔肉去骨等无数种杀人的方法,最后我忍无可忍,气吞山河地朝着过道喊:“护士,我盐水瓶里没水啦——” 林思聪捂着耳朵跑过来,爬上床,踮着脚按了按我床架边上的铃,又乖乖地爬下床,跟我说:“妖子阿姨,晚上我陪你好不好?” 我的气总算顺了一些。我实在是没想到一个三十三岁的成年人还有精力跟病床上的人开这么大的玩笑,真不怕被雷劈。还好小家伙足够成熟,没有像他父亲一样幼稚。 林思聪大概还有些愧疚之意,我向他表示感谢的时候他还有些扭捏:“妖子阿姨,以后等我长大了,我就保护你,肯定不会再让别人打你了。” 我感动地说:“你要是觉得对不起我,再大个十来岁,等你初步具有民事责任和行事能力的时候,就可以以身相许报恩了。” 我说这话的时候,纯粹是以开玩笑的心情说而已。但是说完之后他们两个集体抖了抖,林思聪的眼神里又露出了刚才鄙视他爸的眼神,还夹杂了一丝绝望。 本来这是可以指责林大人的大好机会,却因我一句猥琐的话,将这个大好机会白白废掉,现在这个冷场的局面,让我不得不再找一个话题继续:“既然都动手了,为什么轻易放过那个人渣?” 林大人说:“刚才只有两种解决办法。一种是不还手,然后报警。警方解决办法是私下协调解决,要求对方赔付你医药费;第二种解决办法是你还手,然后对方报警,警方裁定办法仍是私下协调解决。当然协调之前,你也可以走法律渠道慢慢解决,但没几个月下不来结果。我替你想了想,还是先一拳打回来比较划算。” 我觉得他说得很是专业,又鉴于最后一句总结得很符合我的逻辑,所以赞许钦佩地看着他,想着我们如此心有灵犀,不做情人实在可惜。 没想到我这想法还未开成一个花骨朵,林大人给自己倒了杯水,接着说:“医生说没大碍,等挂完这盐水,我们就出院吧。” 记得当初我和简尔在医院的时候,王轩逸一脸紧张,看到我们的伤势后,坚定且无理地延长了住院时间。要不是那个中医院是一个人民机构,而收购一个人民机构花费的时间差不多可以重新建一个私人医院,也许他当时就会跟电视剧里演的那样很狗血地来一句:本少爷将这个医院买下来了。因为我现在相信,按照中天集团贵公子的实力,这确实是随便一挥手的事情。 看到如此淡定的林大人,我很不甘心地争取道:“你难道不让我多住几天观察观察吗?让医生多开几盒脑x金也行啊。” 林大人继续淡定地说:“吃了脑x金,脑残得更厉害。” 盐水挂到深夜一点,我脸上的肿消了个大概,估计再休息一天,就可以照旧上班了。对于这个结果,我非常扼腕叹息。住院吊盐水这种事最好发生在周一,然后顺便让医生开一个三到四天的病假条,这样恢复上班后再上一两天班又是双休日了。可惜事实却是,住院发生在周末,而且还在老板的眼皮子底下,让医生发慈悲开病假条的机会等于零。这场斗殴发生得也忒不懂事了。 回家的路上,林思聪已经睡着了。林大人将他横放在后座上,并让我坐在副驾驶的位置。我想了想,小孩子放在后座上不太安全,又将林思聪抱在怀里,钻进副驾驶的位置。小孩沉是沉了些,但总放心些。我有了些困意,但是想到生平第一次坐在副驾驶的位置,而平时这个位置也许是林夫人的专座,而抱着林思聪的也应该是林夫人,有些鸠占鹊巢的讽刺,心里又清醒了些。 林大人关好车门,看了看我,欠过身来将我的安全带扣上。他的头从我眼下钻过,鼻子尖闻到若有若无的古龙香水,这不禁让我回忆起宾馆的那个晚上,依稀记得也是这个味道,两人的距离也是如此贴近。然而此刻即便没有怀里的林思聪,我也不敢伸手抱住怀里的他,他更无心抱住同侧的我。本来我想感叹一下时过境迁,后来又想到当初的林大人也是无心抱我,人家一成不变地站在原地,只是因为我的心乱了,就像唯心主义说的那样,风吹旗摇的时候,不是风动,不是旗动,而是心动了。 林大人边扣安全带边说:“其实你刚才可以直接坐在后座上,这么折腾着抱出来,又钻到前面,你也不嫌累。” 我一下子愣住了。莫非我真是被撞得脑残了?怎么就非要坐到前面来呢?还是说我潜意识里对副驾驶这个位置有着独特的想法,非要坐上一坐呢? 林大人看我不回答,笑了笑,和气地说:“要是孩子太沉了,手酸了麻了受不住就说一声,我也开快些。” 安全带插入卡槽后发出“嗒”的一声,林大人又正襟危坐专心地看着后视镜倒车了。 我看着玻璃窗外的夜色。因那些未曾融化的白雪,今夜特别亮堂,衬得月色也很是灿烂。北京的空气污染重,星星出现的概率和日环食差不多。即便万里无云,抬头也只能看见一片苍穹,没有了星星的碎钻光芒做点缀,让今晚如此耀眼的月亮成了一个孤独的女皇。车里放的是陈慧娴婉转优雅的《千千阙歌》,歌声淡如菊,摩挲着流年,揉搓过世事: 来日纵是千千阙歌 飘于远方我路上 来日纵是千千晚星 亮过今晚月亮 都比不起这宵美丽 都洗不清今晚我所思 因不知哪天再共你唱 林大人笑着问我:“想什么呢?想《月亮代表我的心》?” 我转过头来看林大人:“月亮怎么代表得了我的心?阴晴圆缺,变幻不定,我可是磐石无转移,蒲草韧如丝,即使妾有意,郎心如铁,我也是要变成太阳将郎心融化成水的人。” 林大人风驰电掣地开着车,保持高速的同时,还有时间转过身来盯着我:“没看出来你这么执着啊。” 我哈哈地干笑:“我就是这么随便一说。我也得找着个郎心让我来融化是吧?” 我确实是随便一说,我其实很想让自己和月亮一样多变,这样喜欢上一个有妇之夫也许就不会有太多的困扰。 林大人干净的手指在方向盘上习惯性地敲着鼓点,听了我的话顿了顿,不作声地将车拐了弯,驶进了我的小区。 这医院离我家也太近了…… 我出了车门,礼貌性地送走林大人。转过身,却看见小区健身跑道上有个熟悉的身影正在晃动,定睛一瞧,却是王轩逸。 王轩逸走得极慢,一点儿也不像跑步的样子,他要是再拍个双掌,就跟早晨六七点钟起床参加晨练的老太太一样。我觉得王轩逸的运动方法在年轻人中实在太过于少见,尤其是这大半夜的冷天,他穿一身白衣像游魂一样飘荡着,要不是我们全家都是坚定的无神论者,而我为了找出无神论的依据,阅历过无数恐怖片,否则也会被吓得健步如飞快步冲到楼里去的。 我犹豫着要不要过去打声招呼,后来想想也许人家挑这个时候散步,跟古人练功一样,选在特定的时候出来,从天地宇宙空间、日月星辰及万物之中采气养生。于是我将头一转,迅速迈进了楼道。 周日在床上浑浑噩噩度过。我想起以前看的一份报道里说,如果你觉得日子过得快,说明你是快乐的。因为人有了充实感,便会产生快乐的情绪。我想我这一天过得真是快乐,一睁眼都已经是晚上七点,真是白驹过隙,好大的缝隙啊。 起床收拾一下,寻摸着要不要吃点儿东西,林林就打来电话,听到我有气无力懒洋洋的一声“喂”,林林就劈头大骂:“你说你以前是腐女也就算了,怎么彻底沦落成宅女了?不怕发霉吗?” 我刚想问她有何贵干,她又滔滔不绝上了:“我代表月亮拯救你来了。今天姑奶奶我生日,我们到你家打麻将吧。” 我想问为什么她的生日要到我家来打麻将,而且到我家打麻将也摆脱不了我宅女的身份,哪有拯救的意思?这逻辑整理清楚后,忽然想到前一阵子她刚过了生日,我还花了小半个月工资给她买了套塑身内衣,现在信用卡里的最低还款额还有它的贡献呢,所以大声地说:“你几个生日啊?投了几回胎啊?” 林林在那边严肃地说:“今年三个生日,一个阳历,两个阴历。今年有闰十月啊。老天对我太客气了,礼物就免了,打麻将的时候送点儿财就好。寿星最大啊。” 我问:“你老公儿子呢?结了婚怎么也不老实点儿?” 林林说:“他们两个都去美帝国了。” 我继续说:“你不怕方予可在美国遇上个金发女郎,回来后把你休了?” 林林说:“所以我不是把方磊派过去做间谍了吗?” 那林林肯定是没有经验,要是方磊的表现和林思聪一样,那就是助纣为虐,白目地促成一段崭新的姻缘也说不定。我喜欢上林大人不是拜林思聪牵线搭桥吗…… 不消片刻,林林和阿宝就出现在我家了。阿宝现在打扮得越来越像暴发户,今天脖子上还挂了一条金晃晃的狗链子,脸上的痘疤在灯下一晃一晃,头上还抹了硬邦邦的啫喱。我心想他要是再这样残下去,就算我三十五岁还单身,也不会一闭眼一跺脚地下嫁给他了。 我一看就两个人,立刻说:“三个人打什么麻将啊?” 林林奸诈地笑:“怎么就三个人呢?对面不就有一位现成的吗?”说完,她便扭着腰肢去按对面的门铃。我抚着脑袋头痛不已:结了婚的女人,很容易把周边单身女性的终身幸福作为她们日常生活的一大主题,将媒婆作为一份事业做得尽职敬业、不亦乐乎。可怜了我们一群单身女性,又不好说她鸡婆打击她的积极性,剪断了她居委会大妈一样的热心肠。 王轩逸很快就应了门,很快答应了林林的盛情邀请。林林笑得花枝乱颤,跟我抛了个媚眼,恨不得从身上甩出一方手绢来擦擦嘴边的口水。阿宝可能没料到三缺一请来的是一个帅得流油的人,而对比自己,除了脸上冒着油以外,连做比较的资格都没有,心里隐隐有些不快。但估计想到自己牌技出众,自称赌圣赌王赌仙赌鬼千王之王,情场失意赌场得意,随即释然,和王轩逸点了点头,还俗套地来了句:“兄弟我看你眼熟,是不是到我们家买过电脑啊?我怎么觉得在我们电子城里老看见你呢?” 说完这个,为了提高这句话的真实性,还煞有介事地回身问我:“妖子,你当时在我们店里的时候见过他吗?我瞅着这兄弟特亲切。” 我心想阿宝你要是知道这位兄弟可能随便一张嘴就能把我们电子城买下来,就不会表演得这么到位了。 客厅的餐桌被迅速开辟成赌桌。我的上家是王轩逸,对家是林林,下家是阿宝。林林身在曹营心在汉,一颗八卦之心蠢蠢欲动。 最后她按捺不住,付诸行动:“王轩逸是吧?” 王轩逸笑:“叫我轩逸就好。” 林林花痴地跟着笑:“好啊好啊,轩逸,一个人住啊,不带女朋友回家啊?” 王轩逸直接地说:“没有女朋友。孤家寡人一个。” 林林也不收敛收敛,哪怕装点儿同情的表情也行啊。只见她摸了一张牌,立刻就说:“听说你和我们家妖子是大学同学。真有缘分呢。大学的时候,妖子表现怎么样啊?” 王轩逸接着摸牌,波澜不惊地说:“哦,最初的时候都有传言她喜欢女孩子,传了两三年才风平浪静。” 他虽然说得波澜不惊,但说的内容太过于震撼,如一个深水炸弹,卷起了千层浪,连在牌桌上往往不自觉丧失人性的阿宝也转移了视线,目光灼灼地看着我。 王轩逸的记性果然好,这么好的记性不去和林林、林大人一块儿读清华北大,跑我们那所破学校实在可惜了。 这个传言来得很是诡异和无厘头。在王轩逸的一记凌空球血染石狮后,我因为“射不准”言论声名大噪,备受舆论关注,但我当时显然没有预估到我的超强人气,也没有感知到我背后隐隐有那么多双探索八卦的眼神炽热地锁定着我。我想当时我要是跟随潮流,去参加个超女什么的,组一个粉丝团,姑且称之为“妖精”,去各地拉一拉票,让大家发送海量短信支持我,再开个官博,上传些光线暧昧又朦胧的浴室自拍照,我可能就是传说般的存在了。 我无知地在这个风口浪尖上和简尔一块儿在食堂吃饭。吃饭的时候我跟简尔开了个玩笑,忘了为一个什么样的理由,我狂妄地喷着饭说道:“这事要是真的,我就喜欢女生,让天下帅哥与我擦肩而过,苍天作证!”说完,我还顺手拭去了一粒被我喷到简尔脸上的米饭。本着节约粮食、浪费可耻的精神,我又将这饭粒塞进了自己嘴里。 这句狂妄的话不幸被埋伏在食堂的“狗仔”捕捉到,并在各位淳朴的校友同学间传播开来,慢慢掐头去尾,成了半年来,学校论坛仅次于“射不准”言论的第二条经典。某位煽情的同学披着个“叫我小绿”的马甲,在学校论坛上写了一篇题为《豪放不羁的她勇敢宣言》的文章。我以为这只不过是一个标题党而已,没想到打开正文后,里面居然有高清晰的照片作证,照片里我正含情脉脉地托着简尔的下巴,旁边还有她辛苦恶搞上的对白:“我喜欢你……” 我想我这位马甲“扒友”果然有钱,像素这么高的手机在当时很少见,而且还会图片加工软件,很好地ps掉了那枚饭粒,加上了这么震撼人心的对白,真是既有财又有才。而看下面回帖的朋友里,有一名叫“王阿花”的,奋不顾身地跳出来揭示真相,声称事发当日,她正好在现场,见证了事件发生的全部经过,证明她的话语权不可动摇,不可颠覆。她说照片里我托着简尔的下巴,只不过是想拭去她的饭粒,然而她又指出,我将这粒饭咽到肚子里时,眼神迷离,妖艳得如同一朵牡丹。 我心想着牡丹听到她的夸奖会不会自损经脉而死。为了证明这种眼神确实迷离得很有气质,王阿花同学特地从网上找了一张林青霞穿着大红袍,一手抱着王祖贤,另一手拿着酒瓶直接向嘴里灌酒,嘴角溢出酒水的图,那是《东方不败》的高清晰截图。 简尔因暗恋着王轩逸,生怕王轩逸误会,私下还担心怎么能在谈话中假装无意地解释这个事情。因为彼时,她和王轩逸还没成为男女朋友,而她要是跑过去解释这个事情,显得突兀又不上道,所以她研究了很多本热门冷门言情小说,修改了好久的台词,才独自跑去和王轩逸邂逅去了。回来之后,他们两人就成了男女朋友。年轻人,要的就是这效率。 这之后,因为简尔需要和王轩逸一块儿吃饭,而我又不想做一个高功率的电灯泡,所以自动避开他们的吃饭时间或者吃饭地点。那天我孤身一人在第一食堂里吃饭。很多八卦之友坐我旁边,边吃饭边偷偷打量我。而我每次抬头,他们便瞬间做专心状心无旁骛地审视餐盘,并相互讨论今天菜品的味道。吃完饭后,好事者开始将我吃饭的照片上传。 没想到这个“狗仔队”布线很广,又有人将那天简尔和王轩逸在第二食堂共进午餐的照片放在一块儿做比较,充分证明简尔拒绝了我的求爱,我食不下咽、伤心欲绝。我心想他们实在是误会我了。那天我的餐盘里,清汤寡水中有一只红褐色的小强尸体漂浮着,盛菜师傅很不敬业,这么颜色分明、显而易见的小强也没发现,发现了也没有将它剔除出来,不然我那天也就跟平时一样明知食堂卫生有问题,也会眼不见心不烦地顺利吃上饭了。 我对着那具尸体,觉得粒粒再怎么辛苦,我也不想跳过尸体大快朵颐。因为当天八块钱的伙食报废,我的心情沉痛了些,表情幽怨了些,食不下咽是真,伤心欲绝倒是没有的。 因王轩逸是全校女生的梦中情人,简尔立刻被塑造为弃信忘义的劈腿狐狸精,我则成了自怨自艾、借酒消愁、亟待拯救的落魄小生。我因此事,对简尔很有愧疚之情,凡是王轩逸陪不了的时间,我都陪着她,生怕有人尤其是化学系的女生泼浓硫酸过来。 简尔钓上金龟婿后,几乎不上校内论坛,而且恋爱中的女人智商本来就低,看看各类雷死人不偿命的言情小说,偶尔对着破碗里养死的几盆杂草掉几滴泪,过得倒也很恣意。可惜学校群众很不恣意。一大半的舆论主体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对我这样苟延残喘、被劈了腿还要陪在她身旁来作践自己的行为很是愤慨;另一小半舆论主体却觉得我现在爱得这么低贱,而这拨人深信爱越贱则越纯,便纷纷赞赏我的痴爱精神,还有个别女性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给我写了几封感人肺腑、催人落泪的情书妄图让我将这沧海难为水的感情向她们转移一下。 这件事情在论坛上盖了无数个高楼,保持头条好几个月。好不容易过了年,开了春,渐渐被人忘记时,我又为了简尔打了一架,挂了彩,住了院,回到学校后又成为一个传奇人物。那一大半曾经恨铁不成钢的大众也倒向了另一小半,两者终于合二为一,纷纷将一篇由“路冰仔”起稿的《纯爷们的纯色爱情》置顶半年,并配上一首王菲痴怨的《爱与痛的边缘》,真正让我一炮打响之后响了又响。 在这些帖子中作为话题中心的我,从来没有跟过帖,也从来没有正式出面解释过。不是我清高地觉得清者自清。要是很多事情不需要解释,就能让真相浮出水面,那这个世道上,警察、律师、法官等众人艳羡的职业就要消失绝迹了。何况这种涉及生理问题心理问题的事情,没法拿出个反例驳倒。你爱上个男人,和男人结了婚,也只能证明“原来你还是个双性恋”,让众人私下里怜悯那个无辜的男人。但只要我和女性走一块儿,就会再次验证她们的理论。又不能请专家来给我出证明,我对着女人,没有欲望。所以我只能等待时间的流逝。 人生中最难挨的不是忍,而是等。 因为我相信网络的力量,从来不觉得转校是个好的主意,这只能是一个变相的越描越黑的回帖方式。所以在整个大学期间,我那彪悍的性格也慢慢沉淀了不少。我反而可以在校园里肆无忌惮地打量和欣赏男人的美色,并且终于修炼成了一个闷骚的色狼。 而这就是在如花似玉的年纪,长得虽不算倾国倾城沉鱼落雁,也算得上风姿绰约、神清骨秀的我,大学整整四年都没有谈上一场恋爱的真相。其间,有几位勇士不顾舆论压力,垂涎我的美貌,曾经也追求过我,更有甚者威胁我。但我终归忍受不了太过于安全的长相,提不起什么兴趣。这些勇士在遭遇失败后,便纷纷变成了以身试法验证出我性取向的光荣战士。 这四年的舆论生活,让我分外同情那些被绯闻困扰的人,如同阮玲玉;分外讨厌靠绯闻上位的人,如同现下大部分的明星。 我想,大学这四年真是不堪回首,幸好我的记性没有像王轩逸那么好,只要他不来刺激不来翻腾,我便一切安好。 而偏偏王轩逸是个不安分的人,在这么和谐的打麻将声中,非要倒出一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情来,让我伤脑筋。 于是我学林大人平时跟客户喝酒时那四两拨千斤的样子,淡淡地说:“可不是吗?你们跟我在一起这么多年也没发现吧?这个秘密隐藏在我心里好多年了。其实,周林林,我喜欢你喜欢得死去活来,你结婚那天我这辈子的眼泪都流干了。我们青梅竹马这么多年,你还是为了一个男人抛下了我。小说里写,抬起头,眼泪就不会往外流了,只会流到心里去。可惜作者们没有流过这么多泪,光创造美感,也不注重实用性了。事实上,一抬头,泪水流得更厉害,跟动漫里小孩子哭一样,跟喷泉似的还会有弧度地往外射呢。” 这时的阿宝已然愣得连牌都不摸,只剩直愣愣地看着我。看我看得无望之后又直直地看着林林去了。 林林在一边着急地道:“阿宝看什么啊,快摸牌啊。我都听牌了。” 阿宝指了指我,对林林说:“你还是不是个女人?人家妖子跟你告白呢,你不震惊吗?难道你不觉得意外吗?还是说你早就知道了。这事怎么整得跟娱乐圈一样复杂啊?” 我想阿宝不愧是八卦三人组的一员,这么富有狗仔精神,问的问题犀利到位,让人很难回答。 林林不屑地说:“也不看看她那副德行,有那资本吗?还有啊,仰头肯定是止不住泪的,你得学花泽类,倒挂单杠,让悲伤逆流成河去。” 真正四两拨千斤的是林林。闺密就是这样的。无需解释,无需辩解,所有的事情参透个仔仔细细,哪句话是玩笑哪句话是真相,摆得分明。 我笑着一起催阿宝:“阿宝赶紧打牌。林林不相信我就算了,只要你们知道,我曾经喜欢过她,结婚那天流了不少泪就好。” 林林说道:“我结婚那天,她哭得比我妈还惨,别人还以为我们真怎么着了呢。你说她不就是想着以后没人陪她一块儿单身了吗?至于哭得跟奔丧一样吗!你们等着吧,回头我要比她先走一步,她也不见得哭成这样。” 我咧着嘴笑。阿宝回过神来,半信半疑地看着我们,才悠悠地打出了牌。 王轩逸淡然地在旁边笑。 我们这些话题由他而起,而这位出卖我秘密的始作俑者居然笑得这么事不关己,我有些不高兴,说道:“话说当时要不是你夹在这件事里,这事也不会在学校里传那么久。本来你就是话题焦点,我这事又被糅了进去,才让它变得越来越复杂的。你说你没事长这么好看干吗? 最后一句我说得发自肺腑,但听着特别调情。林林眼神里泛着绿光,就跟我替她调了情一样。 王轩逸转了转手上的骰子,笑着说:“那我可真有幸,和你一起被同学们津津乐道了三四年,虽然我们的交集是有限的。” 没错,我们俩除了因简尔有了舆论交集外,还发生过关于一支舞的后续报道。王轩逸第一次主动邀请的舞伴,竟然是被众多谣言缠身的我,这足够让全校男女生共同沸腾。男生热血沸腾,女生眼泪沸腾。不知那段舞的视频是否还能在那些不知名同学无偿提供的ftp上免费下载。要是有机会,真想看看当时我是什么样的神情。紧张还是惊喜?动情还是冷酷?不安还是淡定?王轩逸呢?得逞还是怜爱?鄙视还是珍惜?看戏还是入戏? 唉,青葱岁月回忆起来总是有那么一丝涩涩的苦味。这些真相恐怕这辈子都没办法再去问起再去得知了,我不由得有些伤感。我想广大校友肯定也因为无法得知我真正的性取向而伤感着,想到伤感的人群那么大,我只不过是沧海一粟,便释然了些。这个世道,果然只有痛苦才有共享的价值。 我回敬道:“轩逸弟弟,最有幸的是我们的粉丝群性别都是一样的,真是不容易啊。你说我们共享了这么多资源,你在北京见到我,都没认出我来,真是不仗义。” 王轩逸拿着牌的手微微抖了抖,过了会儿又说:“是你女大十八变,没有认出你来也不能怨我。你认出我了不就行了吗?” 我想王轩逸说谎话真是不打草稿,自我小学毕业后来了第一次月经,我的这张脸就跟千年老妖一般没了动静。所以说,女大十八变纯属鬼扯,我接过话:“我也差点认不出你来。没想到大学毕业还能有再发育的。怎么说呢,有些像散文风格,形散神不散。我是说啊,你看着像所有器官都重装过一次,但依稀还能看出那个原装毛坯的你。” 王轩逸目光深似海地看向我。下家阿宝一声“自摸、清一色、一条龙”,我和林林不约而同起来查看阿宝的牌,生怕他诈和,后来一经证实,我们果然损失惨重,纷纷将牌打散,并假装没看清牌,重新洗牌去了。 阿宝怒目圆睁,可怜他眼睛太小,再睁也没有多大,我们直接忽视,不再理他的茬儿。阿宝只好一脸怨念地投向王轩逸,没想到王轩逸说了一句:“我刚才正在思考毛坯的我是什么样的,没看见你的牌。” 群众的缄默就是最好的纵容。我们义无反顾地洗好牌,再来了一局。 自此之后,阿宝一直处于悲愤的情绪中无法自拔,而镇压他时不时的起义变成我们当晚的主题。最终在我和林林反复丧失牌品以及阿宝失控的情绪中,我们结束了当晚的棋牌活动。 送走阿宝和林林,王轩逸帮我收拾了一下客厅,还顺带从他家里给我热了一杯牛奶。我心想其实他还欠我两块钱的赌资,于是安心接受。王轩逸看着我喝着牛奶,低声低气地说道:“那时能认出我来,我很感激。” 我挑眉看着他:“你是不是没有朋友,太孤单了啊?这有什么好感激的?” 王轩逸靠在门框上,发梢掠过浓眉,眉下的单眼皮眼睛有些神伤:“还没有爱上的时候是孤单,爱上了之后不觉得孤单,而是寂寞。” 说得我抖了三抖。这副文艺腔的回答,说得真是伤筋动骨。 第6章 舍不得你走 纵然你淹没在人群中,只要你望向我,我便能寻到你。 周一新一轮繁忙的工作又开始了。 点缀这些生活的是各路闲言碎语、谣传八卦,比如疯狂购物的战利品、周末酒吧的艳遇、谁家的小三堕了胎、谁家的女人遭了打。虽然我整个大学都处于舆论中心,深知流言可畏、好奇害死猫的后果,但又觉得流言止于智者纯属鬼扯,如果我不参与一起扯,大众就会来扯我。所以大部分时间我该发言时就发言,该闭嘴的时候就闭嘴,该表明立场就表明立场,达到一个入世又出世的安全状态。 这天无意间听见有人说策划部怀孕九个月的sylvia姐得了疑似甲流,请假天数待定。现在中天的广告项目正好到了关键阶段,策划部失去一位得力门将,压力瞬间转嫁到其他同事身上,叫人苦不堪言。 sylvia是一位很好的同事,我跟她一起看过一次电影。她看电影的气度很好,她要是觉得这个电影情节很烂,就看电影里人物的服饰,服饰若是不好看,她就看摄影灯光道具什么的,真的看无可看时,她便闭目养神听听背景音乐,出了影院将那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忘得一干二净,丝毫不会像我们这样大骂脑残的导演累人的剧情做作的表演再感叹花钱花得冤枉。 因为这位姐姐这么豁达,而这次项目又是中天集团的数个重磅广告并行,很多别的部门的同事纷纷摩拳擦掌,有意借机跳入策划部,借此一展才华,一炮而红,然后长期占据高薪职位不动摇。 不知我染个疾病,会不会也有这么多人前赴后继地飞扑过来。 没等我感伤完,林大人就叫我进了办公室。 林大人今天穿了件浅蓝色衬衫,系了个法式领带结,一副商业派头。 我一进去,林大人就快步走过来捏着我的下巴转了转我的脸,放心地点头道:“恢复得差不多了。” 我目不转睛地看着他。因为我有些紧张。林大人的脸离我只有几公分远,我甚至看得见一根根朝气蓬勃的眼睫毛,翘翘的,长长的,黑黑的,勾引人的……我曾说过,任是他帅哥长得面如宋玉貌似潘安,任是我看得七窍流血、心如鹿撞,我们也应对帅哥抱着“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坐”的态度。 林大人见我不说话,自顾自地说:“sylvia请假了,他们那边缺人,你过去帮忙吧。” 我仍然目不转睛地看着他。这一次是因为惊讶。我虽然在广告公司做了这么久,但决计不是那种留个心眼趁机偷师的人。让我现在去做广告策划,就跟让做了一辈子门卫的人拿着手术刀去开膛破腹救死扶伤一样。 更何况,在我眼里,广告策划部是一个以加班为己任、以休假为耻辱、拿青春换绩效、拿生命换奖金的地方。 我讷讷地说:“roger,我什么基础都没有……” 林大人立刻打断我:“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谁都不是天生会的。最近几天多看一些广告基础书。这一次是中天的几个广告同时进行,前一阵子开会已经确定了各个广告的关键理念,接下来就是头脑风暴了。每人都会有任务,你也会有。回头让他们部门给你布置吧。” 说完他拿出几本厚厚的教程,继续说道:“这是我大学自学的书,旧是旧了些,但是基本理论没有变,有不懂的地方记得问我。本来想推荐你一本更实用的书,可惜没有出中文版,要是有时间可以帮你学习一下。” 他自说自话着,我也继续编理由说:“sylvia私下说过自己等这个项目很久了。我和sylvia之间的关系不错,也许过几天她就回来了,我不想夺人之美……” 林大人又打断我说:“没关系,sylvia回来之后还有其他事情做,你就不要操心了。你还是想想怎么做你的工作吧。你还有什么想说的?” 我心想我有什么好说的啊?每次我还没有说完理由,你就反驳我…… 思前想后,万不得已只好出此下策了,我闭着眼睛说:“不是我不想参加,只是中天的项目我不便参与。” 林大人凝眉看着我:“怎么不方便了?” 我咬了咬牙继续说:“有个事情瞒了你很久了,不到这份上,我也不会说。中天集团的王轩逸是我的初恋。要是做行政助理,不涉及广告实质性的东西,倒没什么关系;但是这次让我去想广告文案什么的,我怕受干扰。何况我一点儿经验也没有,不想砸了公司的招牌。” 林大人面色一下子变得阴郁起来:“你怕他对你失望,还是怕你们旧情复燃?” 我无法直视他,只好低头说:“都怕。” 林大人又问我:“那天晚上,你跟我说的妾身有意郎心似铁,是不是指他?” 我惊悚地看着林大人,想着林大人不愧是广告公司的头儿,联想能力这么丰富,前天晚上我随意的胡诌都能被他发挥到现在的言谈中。 想着这莫须有的感情被我数次拿来做挡箭牌,不知轩逸他知道后会不会想告我诽谤。但形势逼人,我将前一阵子看的言情小说情节做了一次回顾,说道:“他是我这辈子无法逾越的坎,他曾伤我至深,我一度深陷在感情的漩涡里无法自拔,好不容易拔到这个份上,我是能不见就不见,能不听就不听。大概‘见者伤心,闻者落泪’说的就是这种状态。” 林大人低着头仿佛在思考。我想他是不是识破了“见者伤心,闻者落泪”根本不是这样的用法。 他想了大概有那么几秒钟,抬起头时又是晶亮漆黑的眼眸:“妖子,你有这方面的才能,不要为了一个过去的男人毁了你的前途。何况,你还年轻,不必那么死心眼。我保证,我不会让你和王轩逸有见面的机会。” 我心想,这个保证真是脆弱得很。我现在家里垃圾袋一满,都会自觉放在王轩逸家门口,让我不当面感谢他确实不近人情啊。 我正想推卸,林大人打着手势让我不要说了,又按了按太阳穴,问道:“妖子,我在想我是不是老了,已经追不上你们年轻人的步伐了。情啊爱啊的,已经不好意思像你们一样大大咧咧地说出口了。” 我心想,你长得一副玉树临风、风流倜傥的模样,还敢感叹自己老不老的,你让像阿宝他们大把大把的老百姓情何以堪? 我张口安慰道:“roger你才三十三岁,正是大好年华。人说男人三十一枝花,女人三十豆腐渣。按我们家的虚岁算法,过了年我就二十九了,也没心虚到怀疑自己已经老了的程度,何况你现在事业有成,家庭美满,老了又有什么关系呢?” 林大人苦笑道:“我要是说我的家庭不美满呢?” 这下我终于哑口无言了。这几天我曾多少次龌龊地想过他家庭不和睦,生活得不快乐,然而每次想到这个,脑子里就分裂出一丝元神,叉着腰骂我无良,又冒出一丝元神晃着我的胳膊让我一定要从良,并威胁我破坏婚姻的小三终将死无葬身之地。现在全国推行火葬后,每个人死后也只落得一个骨灰盒的面积,差不多也是死无葬身之地的意思,所以这个威胁没有多大效用,我便放纵自己多想了几次,可等想完了,我就烦躁得想和自己打一架。甚至我想着不然告诉我父亲算了。他肯定不远万里地飞过来举着标尺将我打得遍体鳞伤,让我寻个葬身之地的机会都没有,便挫骨扬灰个干干净净。 可是现在林大人说他的家庭不美满,虽然前面有个假定的限制,但毫不影响这句话在我心中的威力。我瞬间动摇了。 动摇的同时,我心里立刻给自己抽了个大嘴巴,妖子啊妖子,人家家庭不美满跟你又有什么关系呢?只要他是个有妇之夫,你就是个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第三者! 于是我仰着头问他:“你哪里不美满?儿子聪慧,妻子贤惠,正是旁人艳羡的生活。” 林大人的笑更加勉强,他说:“过些天,我带你去见见我那贤惠的妻。” 我不小心平地里一个踉跄,失态之后又立刻站好,说:“荣幸得很,荣幸得很。” 最后我还是收拾办公用品去策划部报了到。部门里面每个人都像打了鸡血一样,马不停蹄地穿梭在各个办公桌之间,跟交易所一般忙碌。而我觉得最近自己的生活被泼了狗血。同样是动物血,效果却是明显不同。 见了部门总监,了解了中天的广告项目。中天本来是建房子起家的,后来又涉足了房子装修产品,这次涉猎得更加末端,连厨具也要染指了。我真怕以后我们涉及住房的所有产品都是中天集团的了。想着以后上至每日住的塔楼板楼下至每日用的锅碗瓢盆都将由中天制造,我立刻愤愤地觉得王轩逸昨晚欠我两块钱实在是太不应该了。 好不容易熬到吃饭点,总监忽然宣布开会。各位同事神色平静地走向会议室,仿佛早已习惯了中午加班。这位总监姐姐大概是我初中政治老师的亲戚,想当初那位灭绝师太专挑下课时间洋洋洒洒地布置下一次课堂测试的重点,连我们上厕所解决内急的时间都要剥夺,长此以往,无形中给我们同学,尤其是男性同学种下了肾脏疾病的祸根,间接摧毁同学们将来的幸福生活,真正做到了断子绝孙的灭绝师太。 我耷拉着脑袋走进会议室,坐在不起眼的角落里,只等这位大姐长话短说。 不料刚一坐下,余光就扫见林大人端坐在总监的一旁,专心致志地翻阅各项文件。其他同事一看老板亲临此等小会议,不由得有些神色不定。有些女同事神色不定之余,还能跟叮当猫一样变出化妆盒来补妆,真真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 会议室灯光一暗,幻灯片开始自动播放中天集团历史、系列产品以及新产品的特性。总监在幻灯片旁口若悬河,侃侃而谈。我听着听着就习惯性地开小差,心思飘向午饭的同时,还有一丝精力惦记做完这个项目,中天会不会送我们每人一套厨具,这样刚好和我的新家配套。等总监说到“中天要求此次厨具的系列产品仍然遵循原有人文关怀的广告策略”时,林大人忽然示意她停一下,远远地看着我说:“张耀华,你是从中文系毕业的,我想听听你作为外行人,对人文关怀与广告的想法。” 所有人的眼神“唰”一下全射向了我,有惊讶这里还有个外人的眼神,有艳羡我被林大人点名的眼神,还有林大人看好戏的眼神。 他肯定看出来我走神了。我小时候经常有被训话的机会,长此以往,我练成了走神的神功:走神时我的目光更加炯炯,并配合对方的停顿,有节奏地点头示意,表明自己积极聆听并反馈的状态。倾听时,我不会闭起耳朵,而是让这些话保持一种左耳进右耳出的状态,一旦对方停下来问我一个开放性的问题时,我能迅速回忆起他说的最后一句话,只因这句话还没来得及出右耳。可惜林大人太聪明了,当时跟他认识不久,在他面前走神没多会儿就被他一眼识破。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孙悟空翻不出如来佛的五指山,说的大抵就是此类情况。 他让我讲什么想法来着……哦,广告,还有人文关怀。这有什么好讲的,你看电视上那么多花花绿绿的丰胸减肥增发的广告,多以人为本,多关怀备至啊。 因为沉默了太久,各路眼神渐渐统一为刚才林大人的嘲讽风格,让我压力颇大。尤其是我旁边刚抹完鲜红唇彩的cindy咬着翘唇忍住笑,不小心将洁白的牙齿蹭出了血染的风采。我想我要是不说出点儿有实际内容的话,真是对不起诸位表情如此到位、神情高度紧张的看官。况且,现在看林大人,眼睛里有了温柔似水的光,有期待、鼓励,好像还有点儿宠溺? 好吧,是你让我扯的。我整理了一下思路,打了打腹稿,站起来说:“我觉得一个好的广告,像一颗富有生命力的滚烫精子,而商家的信誉产品像是一个卵子,两者一结合,才能诞生一个富有灵魂、富有张力的新产品。这个新产品不是一件冷冰冰的物质,而是一个融入了生活态度、个性理念的载体,这种载体代表厂商向使用者传递企业的信息,这种信息一旦被气息相仿的人接受,这部分人就变成了厂商的忠诚人群。因为气息是独一无二的,所以忠诚度不会轻易动摇。比如李维斯的粗犷性感和魅惑,路易威登的高贵典雅和理性。说到人文关怀——这个可能已经被现在的媒体炒烂了——我对人文关怀类的广告理解很简单,好比我现在看见一把菜刀,我会自然地想到雾气深重的冬夜里,母亲正在厨房里忙碌,准备给全家做一顿年夜饭。菜刀很冷,回忆很暖,这就是人文的力量。” 说完,我不安地坐下等着林大人的指点。 林大人安然地坐在那里,双手抱拳,眼里是盈盈的笑意。他说:“张耀华,这次中天有个意外的模块。中天旗下的子公司推出了一系列多功能的剪刀,中天要求给他们厨具做广告时,顺带把这剪刀的广告创意也给他们做了。现在策划部人手紧张,来不及这么几个广告同时进行,剪刀创意你一个人做吧。剪刀方面的耐用品广告在国内还不多见,竞争不会激烈,而且子公司只要求纸面媒介广告,先期市场调研也已经做完,不要太有压力,写完文案后,给我看一下。” 林大人果然看出我是个没有团队精神的人,这么快给我一个单独的任务,让我自生自灭去了。 接下来的几天过得很是忙碌。一手是林大人给的广告基础教程,另一手是数据烦琐杂乱的调研结果,我一下子不知从何做起,加班加点地做也是跟无头苍蝇一样。这种感觉不由得让我回忆起五年前四级考试前的一周,那时也是崭新崭新的模拟考题,也是一长串一长串的必考单词,同样让人不安、紧张和彷徨。总以为熬出了头,没想到人生苦境也是可以触类旁通、回旋往复。 周四晚上又是加班到凌晨,实在撑不住,只好垂头丧气地折回家。但拐了个弯,远远看见林大人办公室的玻璃门透出暖暖的光,如同一个不可抗拒的磁场作着吸星大法,我鬼迷心窍地拧开了门锁。 屋子里空无一人,桌子上散落着几张废纸,咖啡杯里的蓝山还留了些残渍,派克钢笔没有盖上笔帽,像是人刚走没多久的样子。我径直走到桌边,将桌子收拾利落,又检查了一下各项办公用品是否够用,咖啡豆是否充足,窗台上的那绿色盆栽是否在温室里开了花。本不该是我干的活,做起来却比那恼人的广告让人心情愉快得多。 后面突然响起林大人的磁性低音:“怎么做起了田螺姑娘?” 我脊背一凉,连忙转身道:“刚路过,以为你在,就进来看看。看着看着就收拾上了。职业习惯,职业习惯……你有东西落下了?” 林大人摇头说:“没有,不放心。过来看看。” 说完他打量了一圈被收拾得整整齐齐的桌子,看完后,眼睛直直地盯着我。 这绝不是群众发现做好事不留名的英雄时投来的赞赏眼光,这眼神太锐利,快要透过层峦叠嶂、万水千山望进我心里了。我那扎了根、发了芽、卑微的龌龊小心思跃跃欲试,亟待拨开缭绕的云雾,抖搂腥臭的霉味,见上天日见上阳光。 林大人转而一笑,面目柔和地说:“妖子,你是不是着急回来了?策划部待不下去了?” 我沮丧地低头。不知道是为了惹人烦恼的策划还是为那长草的心意。 林大人拿起车钥匙,说:“要是没信心,就回来。我还舍不得你走呢。走吧,吃消夜去。” 嘻嘻,他说,他舍不得我走。 嘻嘻。 楼下二十四小时营业的粥铺人烟稀少,一两个附近下了夜班又没赶上末班车的人正趴在餐桌上睡大觉,来打发漫长的后半夜。粥铺里放着一首粤语老歌,音乐凄婉舒缓,催人泪下。玻璃窗外,步行街卸去白天繁忙的浓妆,如同更深露重的古镇小道般清幽。如此良辰美景,不偷情幽会,实属可惜。 林大人却不懂风情,问我:“那天讲得那么出色,为什么迟迟不见你动静?” 我说:“数据太多,要表达的东西太丰富,一下子没法表达干净。” 林大人喝了口水,笑着说:“数据是你的工具,不是你的目标。你被数据困扰,就成了它的工具了。表达的东西太多,才要你发现最精华的东西,然后将它绚烂地提出来。说得太多,不如不说。” 我看着他,消化着这些晦涩理论。 大厅里换了一首歌,梁静茹的《第三者》,主题是假装豁达地宽容,让我无处遁逃。 林大人继续说道:“打个比方,有人喜欢你追求你来了,写了封情书,就好比写了一个文案,将你的眼睛鼻子嘴巴耳朵所有的器官漫无目的地夸了一通,你很高兴,但这些赞美声随着时间流逝,很快会慢慢模糊,最后被你忘记。同样的道理,如果没有一个好的广告,目标商品也会逐渐被顾客忘记。如果我写情书,可能会选择角度地写:纵然你淹没在人群中,只要你望向我,我便能寻到你。因为这是一双世界上独一无二、无可替代的眼睛,来自独一无二、无可替代的你。我想至少这样的情书比那个人更能打动你的心。” 一口刚吸上来的可乐不小心回流到了透明杯子里,冒了几个气泡。前几天还跟我说情啊爱啊不好意思说出口的他,信手拈来的一句话就能直达女人的要害,可想而知他要是动点儿心思花点儿时间,哪个女人不为他义无反顾、死心塌地、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红颜的祸水啊…… 林大人蹙了蹙眉,拍拍我的头:“妖子,你不觉得这样很恶心吗?” 我讪讪地笑:“主要是你的情书比喻太恰当,我甘拜下风。roger你毛头小子的时候,是不是经常用这样的手段骗取小女生啊?” 林大人的手指在桌面上敲了敲:“连你都骗不到,还能骗到谁啊?” 我想起我人生中唯一一封情书内容低俗、主题模糊、下落不明,好不容易明了后还被人放了鸽子,空蹉跎了一颗七上八下的少女心足足四个小时,真是一封彻头彻尾失败的情书。我笑着跟林大人说:“我的情书可比你逊色多了,不仅骗不到人,还让人把自己给骗了。” 林大人沉默了一会儿,眉头拧成了一个川字。沉默片刻后,他问道:“你指的是王轩逸?这么多年还放不下吗……” 林大人肯定是误会了“让人把自己给骗了”的意思,只不过人家放了我鸽子,让我失望愤怒了些,却不至于到歌里唱的“你骗走了我的心”那样撕心裂肺、痛不欲生。刚想张口解释,突然又想到几天前刚跟人家编派过一段痛彻心扉的虚拟恋情,一个谎言总需要千千万万个谎言来支撑,我只好歪着头装忧伤。没想到很快进入角色,文艺腔汹涌而来,我指着窗外极目处通宵闪烁的霓虹灯,对他说:“roger,你看那几道孤单执着的霓虹灯,明明早已无人欣赏,却硬是要变换着亮丽的身姿。它本是别人眼里的尘世浮华,现在看来,却是尘世浮华的落寞背影……” 林大人托着腮,看了霓虹灯很久,幽幽地回过头来问我:“你想表达什么?” 真是个好问题! 我眨巴了一下眼睛,也托着腮看了那忽闪忽灭的霓虹灯好久,仔细回忆了一下刚才对话的来回,施施然地说:“我的意思是,现在夜深人静,光线昏黄,闭着眼睛想象一下张爱玲笔下三十年代的上海:精致的旗袍,轰鸣的电车,胭脂粉黛,柴米油盐。也许《花样年华》就是在这样的场景下拍摄的。普普通通的物件被王家卫的镜头一扫,就有了灵性,多有意思啊。” 林大人静静地听我说完,嘴角有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妖子,其实你这样挺好。” 我不明所以,问道:“哪里好?” 林大人接着道:“哪里都好,因是个独一无二、无可替代的你,所以哪里都好。” 我刚喝了一口的可乐差点儿没喷在林大人的名贵衬衫上。我终究是个普通女人,再怎么装文艺腔,照样被一句陈旧的暧昧击毙。 林大人连忙抽了几张桌上的纸巾,擦我的嘴角。 他的话还未散去,他的手又触到了我的肌肤,我一紧张,那半口咽下的水也不安分地翻了翻,我涨红了脸,咳得半死不活,差点儿背过气去。 气息将近时,我喘喘地说:“roger你真爱开玩笑。当我小女孩耍我玩呢。” 林大人叹了叹气,慢慢地放下手,低声说道:“对,我逗你玩呢,玩得你的脸成了油焖大虾,真好玩啊。” 我抚着胸,偷偷想,他是不是也动了心?因为我刚才忧伤的气质,怀念了旧年代的白墙黑瓦? 我心想林大人真是太仗义了,非要在我人生低谷的时候,推我一把,让我跌到人生更低谷的地方去。 周五真是混乱的一天。 首先是我因为前一天晚上失眠,彻底迟到了半天,日上三竿到的公司,部门总监因我是林大人指定过来的人,不好开口骂,只好公报公仇地让我今晚之前递交广告文案。我私下里认为她肯定是林大人庞大雌性粉丝团团员,而同性粉丝团能够团结友爱且长期存在的前提就是任何一个粉丝都受偶像的同等恩泽;如果某位幸运粉丝破例和偶像产生了超越粉丝与偶像之间蛊惑和被蛊惑的关系,即便只晋级成了普通朋友,一众不幸落单的粉丝也会将这位幸运的粉丝作为丢人现眼的叛徒一路黑你到底。这么说来,总监肯定恨我入骨,表面上是工作惩罚,暗地里却是给我穿小鞋。我不禁感叹,妒忌真是女人心中的一条毒蛇啊。 其次是据wendy姐报道,中天项目的kelly过来捣乱了。她说: “妖子啊,你别看她穿一身职业装,看似是来视察工作的。但凭我这么多年看人的经验,这人就是冲着我们家林大人来的。你看她来了之后哪里也没去,径自去的林大人办公室,到现在还没出来。你说视察工作至少也象征性地见见策划部的同事们呀,装也装不过关。有钱人就是玩得起,哪个刺激哪个引火上身就玩哪个,连有家室的林大人也不放过。众目睽睽之下还要做小三,真是丧尽天良,迟早要遭报应。回头等林大人的老婆提着中天新出的菜刀结果了这个狐狸精,看她还笑不笑得出来。妖子你要是有机会和狐狸精见上面,一定要揭穿她的真面目。” 此情此景下,我只好再次感叹:“妒忌果然是女人心中的毒蛇啊。” 为了完成第一条“毒蛇”布置的超级任务,我在办公桌前一阵忙碌,连林大人什么时候站在我面前的也不知道。倒是尾随过来的kelly款款的一声“妖子升职了”把我彻底惊醒。 很多人鄙视秘书的工作,哪怕你从五千块一月的秘书做成了两千块一月的美工,也叫升职了。目前我坐在办公桌前,煞有其事地写点儿东西,那更叫升职了。 kelly打扮得和那天在机场时差不多,除了今天的口红艳丽了些,香水浓了些,还是那天一副端庄优雅的样子。 此刻,她端庄优雅地跟我说:“妖子,我们一块儿吃个饭吧。我对你很有兴趣。” 我心想,你要是知道我大学时期的种种传闻后,恐怕不会轻易跟我说“对我很有兴趣”之类的话。 我看了看满桌子的文件资料,合计着我是做中天子公司的广告还是陪中天总公司的经理吃饭,想着中天子公司的老总恐怕也巴不得能和这位经理一块儿吃饭,我要是拒绝了kelly的邀请,此事传出去后,子公司经理是绝不可能通过我的文案的,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我立刻站起身收拾东西,跟在kelly后面去附近的鹿港小镇,并思考着要不要执行第二条“毒蛇”布置的任务。 没想到林大人居然没有和我们一块儿吃饭,我有些惊讶。我以为我只不过是个避人耳目的电灯泡,吃几口饭就可以找个理由将我撵走的龙套。 等我坐定,kelly仍是笑得一副慈祥。她将我打量了个仔细,看得我汗毛竖起,心想着她不会真对我有兴趣吧。 点完菜后,kelly问我:“听说现在,轩逸和你住一块儿呢?” 这话说得太容易让人引起不好的联想,我摇头说:“只是邻居而已。凑巧碰上了吧。” kelly又问:“你觉得轩逸怎么样?” 问到这里,我算是有些理出今天这顿饭的思路来了。这位贵妇以为我这只小麻雀妄图高攀到她家做凤凰,这是过来找我谈判呢。电视剧里演的不就是这样嘛,贵妇穿金戴银趾高气扬地拿出一沓钞票或者再豪气一点,让女主角自报身价,拿钱远走高飞,离开男主角的视线。传统脚本里女主角视金钱如粪土,眼睛眨都不眨一下,正义凛然地指出自己的心天地可表日月可鉴,绝非贪图一时的荣华富贵。我想这句话的意思是她要贪图一世的荣华富贵而已,此乃放长线钓大鱼,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推了区区几十万,转身赚回一个可持续发展的大银库,傻子才会放弃这种买卖呢。 果然kelly掏出一个薄薄的白色信封递给我。 现实比艺术的高明之处在于,现实它是不需要作秀给观众看的。薄薄的一个信封虽然失去了厚厚一沓人民币的视觉效果,但是一张几百万的现金支票携带方便、用途广泛、结算便捷,签发时银行手续费又低廉,是不少商家青睐的支付方式。 我哆哆嗦嗦地接过信封,手按在信封上的时候,还在思考要不要像杉菜那样来一段:“西方曾经有位哲人说,女人啊,华丽的金钻、闪耀的珠光,为你赢得了女皇般虚妄的想象。岂知你的周遭,只剩下势利的毒、傲慢的香、撩人也杀人的芬芳。” 转而想想,考验意志力的不是对方跟你说要给你钱的时候,而是你看到数额庞大的金钱的刹那。那才是赤裸裸的诱惑,就像你跟男人说,今晚来的是一个国色天香的女人远远不如直接把女人送到男人面前让他自己判断是否国色天香来得有冲击力。 考验我的时候到了,我闭了闭目,凝神打开信封,跟开奖一样激动,只不过这个中奖率100%,且我估计鼓励奖都不会低于六位数。 等我看见一张满满都是各项生活习惯清单的打印稿件时,我有梦魇一场的感觉。 kelly笑道:“上面写的都是轩逸的各种生活习惯。他一人在外住着,我也不太放心。想叫人过去照顾他,他又不答应。只好拜托你多多走动。这孩子命苦得很。” 我挑着眉看她,实在没忍住,只好问:“你说的命苦,是指他背井离乡到了临西读书?他生得天庭饱满、眼角上扬,一看就是大富大贵的面相,实际上确实也是大富大贵的人,怎么命苦呢?好多人投多少次胎也换不来他的好命啊!” kelly脸上闪过一丝沧桑,叹了口气:“命好不好,跟面相没什么关系。我跟你说个故事吧。以前有个小女孩,有勤劳的爸爸和贤惠的妈妈,一家三口其乐融融;等到小女孩无忧无虑地长到七岁时,小女孩的妈妈忽然病了。爸爸把她送到医院,不分日夜地守候。这份真爱感动了很多人,包括医院里一个年轻貌美的护士。妈妈的病情越来越重,时而昏迷,时而清醒,昏迷的时间越来越长,清醒的时间越来越短。有一次昏迷的时间太久太久了,很多人以为她再也醒不过来了,爸爸快要崩溃绝望时,那位护士为了安慰他,每天有事没事地找他谈话,谈着谈着两个人也谈到了一起。讽刺的是,他们忘情的时候,妈妈却清醒过来,看到眼前一幕后什么也没有说,第二天神志清明地将此事告诉了小女孩。小女孩半懂不懂地听完,妈妈就去世了,去世的时候,因为不甘心眼睛一直没合上,直到小女孩说她记住了,她才安心地闭上了眼睛。后来,这位护士就成了小女孩的后妈,还给小女孩生了个弟弟。等这个弟弟长到十八岁快成年之时,这位爸爸又背着护士爱上了一个二十多岁的女人。女人觉得这是老天的报应,当晚写了一封忏悔书便离开了这个世界。这封忏悔书里详尽地描述了她当时怎么勾引了病床边的男人,她请求老天原谅她的过错。可惜老天没有原谅她,因为她的儿子除了看见那一摊血,还发现了这封忏悔书,他放弃了原先安排去美国上学的计划,离家出走去了一个偏僻的大学,至今还受着良心的拷问和谴责。” kelly的眼里泛出晶莹的光,顿了顿,说:“因为报应太多太复杂,女孩早就放下了仇恨,男孩却纠结着很多事情,不曾迈过那个坎。大学时叛逆,毕业后又发生了很多事情。我想,也许你能好好对待这个男孩,即便不是情侣,也照顾照顾他。一个人在外住也不回家,太孤单了……” 我习惯在听到一些虚幻缥缈的事情时做不必要的联想。在听故事的时候,出于中文系的本能,我情不自禁地会为故事添油加醋、添砖加瓦,让狗血更狗血,让绝望更绝望。 这个冗长的故事以“爱情与亲情、背叛与原谅”为主题,要是充实一下细节,让矛盾冲突来得更加激烈一些,比如护士知情病床上小女孩的妈妈在他们忘情的时候清醒过来的事情,或者更进一步,小女孩的妈妈病情不见好转,正是嫉妒成恨的护士在药品里做的手脚,那么这就将成为一部活生生的tvb豪门恩怨年度大戏。 亚里士多德在几千年前就说悲剧能因其强烈的震撼效果洗涤人的灵魂、净化观众的心灵,因此这个剧本的最高潮应是,那位儿子不是死于车祸,就是死于抑郁,最好是被喜欢的女子劈了腿后郁郁而终,以其母之道还治其子之身。 但当我想到这个故事的受害者是王轩逸,所有的联想就此夭折截断。 我第一次知道如此纷繁复杂、跌宕起伏的故事离我这么近,我几乎怀疑,这个故事是kelly在网上看了一篇荡气回肠、虐人虐身虐心的宫廷争斗小说而有感编造的。 可是,kelly的眼神如此忧郁,忧郁得快要拧出泪水来。那种忧郁我在另一张相似的脸上看到过,是那个曾周旋于形形色色美女中的少年,说着空荡荡的房子让人寂寞的孤单背影,想着他可能午夜梦回时,仍在噩梦中见到母亲身前的一摊血,我就觉得这如同悲剧性戏剧一样震撼着我的灵魂,让我久久失语,任搜肠刮肚多长时间,也说不出话来。 人最无力最绝望的事情莫过于一出生便是一场原罪。不符合道德伦理来到这个世界上的孩子,注定不会得到祝福。 讽刺的是,这个得了报应、得不到幸福的孩子现今住在我的对面,像是古时菜市口行刑完后,尸体不被运走,仍要高挂于竹竿上警戒民众一样,警示着我,莫为小三。告诫着我这样的爱情不是一个人的事情,也不是两个人的事情。它是一张巨大的网,一不小心,被困在天罗地网里,毁了自己,毁了他,还毁了各自的家庭。 回到公司后,王轩逸的故事还没来得及深度回味,总监一道催命符下来,文案必须今天做完。我又迅速投入工作中。如同行刑后的菜市口在迎来第二天的太阳后,照旧恢复成熙熙攘攘的闹市一般,不管我们多伤春悲秋,仍要前行。 晚上十一点半,我终于在截止时间前完成了任务,写完了方案,给总监和林大人发了邮件。 我的文案主题是:剪断一切你不愿放手的过去和现在。 我提供了两个平行策划方案。一个是戴着婚戒的女子看到自己的老公和别的女子卿卿我我的画面,另一个是一位年轻的女孩听到自己喜欢多年的男人说他有家庭的画面。画面的右下角都是中天的logo、剪刀图还有随图片各异的广告语—— cut off your desperation/anger. 广告的文案很有可能通不过。小三已经成为这个社会不容忽视的一个现象,可惜大家都在探讨——探讨是因为有人在讨伐的时候,更有一部分人在声援。声援的人会讨伐我的广告,如同讨伐的人会声援我的广告一样。广告是个商业行为,很少鲜明地表达社会立场,舆论压力太大,有可能炒作了商品,也有可能毁了商品。有风险,但是我仍然固执地定了稿。 这很有可能是我人生中唯一一个广告文案,上面被我牢牢地封上了诀:从良吧,姑娘。 第7章 填饱肚子靠邻居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还能煮粥。 这天晚上我做了个梦,梦里见着有个女人拉着一个七八岁模样的小孩走向我,路过我的瞬间,女人掏出一把明晃晃的匕首,划过我嫩白的脖颈,鲜血就跟坏了阀门的水泵一般喷薄而出,在白墙上留下一抹有力的泼墨般的鲜红,娇艳得如同记忆里某一天床单上那一朵红梅花。大汗淋漓地醒过来,看了看桌上的迷你电子钟,才早晨六点半。拉开窗帘,白茫茫的晨雾如同一床厚厚的被子盖在整条街道上。对面的公寓楼一片黑暗,整座城市好像在深眠。 想躺回床上,却再也没有睡觉的意思,反倒是饥肠辘辘的肚子不安分地叫嚣。我瞬间怨恨起林大人来,上周要不是他们吃了我的泡面,我也不至于现在对着空空的冰箱忍受弹尽粮绝的早晨。 可惜我不是能扛饿的人,没过多久,鬼使神差的我就游离到了王轩逸的门外。 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填饱肚子靠邻居。 门铃响了好一会儿,才迟迟有人——不是,有鬼出来应门。我捂着胸口恨啊,恨我没有拿手机在身旁,不然一定要将此情此景立照留存。眼前这位曾经风流倜傥的美男子,现在的造型那是相当叛逆和颠覆。头顶上三缕头发如同三根羽毛直冲苍天,其余头发也颇有张飞的气势。脸的右侧还有睡觉时留的床单褶子印,像是一枚神秘组织烫下的烙印。睡衣的扣子大敞开,露出麦色健康的肌肤,稍作留心还能发现胸肌上方还有一道不深不浅的伤疤,像是武侠小说里杀手的勋章一样。 王轩逸眼神迷离地看着我,仿佛梦游一般,揉了揉眼睛又看着我。 我只好静静地等待他清醒过来,等他跟我搭讪问好。 可惜时间过去了快一分钟,他仍然保持一副半死不活的模样。我只好拍了拍他的胸膛,顺便摸到了那道伤疤,说:“贫尼化缘来了,请问施主可否赏贫尼一口素斋?” 王轩逸总算清醒过来,清醒过来后却又忽然向后转,“砰”地关上了门。我万没想到,第一次要饭,要得这么失败。 在门外石化很久,想不出何时得罪过王轩逸,导致他看清我后弃我而去。沉下心思,想着有可能他昨晚上邂逅了一段艳遇,或者某一段艳遇刻意邂逅上了他,然后干柴烈火,欲罢不能,鱼水之欢,春宵须臾,没想到一不小心被贫尼打断了? 没等我思考出个结果来,王轩逸又从门里出来,也不过几分钟时间,立刻恢复成了古典美男子的形象:头发收拾得乱中有序,脸上的“烙印”被粗框眼镜遮挡住,一件黑白相间的条纹休闲装衬得他青春洋溢了很多。 我平时在物质和精神追求相矛盾时会毫不犹豫选择物质追求,但当下八卦之神引导着我,让我立刻忘了挨饿的胃,目光犀利地透过那一道门缝扫向屋内。但视线所到之处,都没有生命存在的痕迹。我合计了一下我们这是在二十几楼的高空,除非他昨天的艳遇是猫女,不然绝对不可能凭空消失。所以我擅作主张,径自推开王轩逸,挤进那道门缝,走进屋里。边走边说:“我早上熬点儿粥,问你借点儿米。” 然后我又自作聪明地打开卧室的门,边打开边道歉:“哎呀不好意思,我以为这里是厨房。”说完我偷窥了一下房间内部,里面除了一张床还是一张床,我心生失望,燃烧似火的八卦之心被当场浇灭。 灰头土脸地走出来,幸亏王轩逸还记得给我捎上一袋米。 合着我真是化缘来了。 不过还没进我自己的屋,王轩逸就尾随着过来问我:“你会做粥吗?我来帮你吧。” 我连忙求之不得地说好。 于是,王轩逸颇为热心地折回去从他家冰箱里拿来皮蛋和瘦肉,打开我的冰箱后,又返回家搬了一堆牛奶、鸡蛋、饮料。我觉得王轩逸真是堪比当代的活雷锋,在世风日下、人心冷漠的当下,实属不易。但我联想到他悲凉的过去,想着可能这样乐于助人、拔刀相助、赠人玫瑰手有余香的行为能够让他的负罪心理平衡一些,我也就心安理得地躺在沙发上,耐心等待皮蛋瘦肉粥的出炉。因为场面太过于温馨,让我不禁产生组建这样一个家庭也不错的想法时,屋子的门锁传来转动的声音。 我看看手表,早晨七点半,胆子再大的小偷也应该在此时下班,莫不是房东?虽然说,生活在一座偷窥与曝光并存的开放城市,隐私已经变得稀罕至极,但我还是决定我要和房东谈谈有关于维护我隐私安全的事情。 没等我这个决定成型,门就被打开了,林大人高大的身影出现在客厅里,我惊讶得张着嘴巴隐在沙发里,思考着现在这是个如何尴尬的场景。 林大人听见厨房的动静,跨着大步朝里面走去。 我脑子一片空白,想着怎么向林大人解释王轩逸在我家,怎么向王轩逸解释林大人会有我家的钥匙。这些问题如同一道奥数题,让我不禁捂着脑袋喊头疼,尤其是交卷的时间迫在眉睫。这真是千钧一发、扣人心弦的一刻。 客厅的沙发刚好对着厨房,我看见王轩逸拿着铲子走出来,边走边说:“妖子,粥要稠点儿还是稀点儿?” 我实在不知道我现在是应该回答这么有实际意义的问题呢,还是继续和变色龙一样窝在沙发里。犹豫的时候,王轩逸走出了厨房,看见手拿着钥匙、衣冠楚楚站在他面前的林大人后吓了一跳,导致他最后一个音走了个颇大的降调。林大人也对着围着围裙、手持铲子的王轩逸愣了半天,半天过去也没说出一句话来。 我想大家都遇上奥数题了。 我幽幽地站到他们身边,幽幽地说:“roger吃早饭了没?要没有吃的话,一起吃吧。来得早不如来得巧,不过您来得既早又巧,来得好来得妙啊。” 说完之后,我就发现自己说得又笨又蠢,又实在找不出话来圆场子,只好让场子持续冷酷到底。 林大人毕竟年纪大我六岁,大王轩逸八岁,估计见过很多类似的尴尬场面,所以他眯着眼睛看了看我,又看向王轩逸说:“王总好兴致,没想到管理有方,还会煮粥啊。” 我在旁边连忙跟着说:“那是那是,现在这个世道,才能都要全面发展的,诸葛亮都懂得接生了,能否煮粥也是衡量一个成功人士的标准之一。” 王轩逸听我说完,黑色镜框下的眼睛更加迷茫地看着我和林大人。 我说:“roger的意思是,管理人员要懂得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但你还懂得水能煮粥,很厉害很厉害。” 这下林大人也侧目过来,睁大眼睛看着我。 我想撞墙的心都有了! 王轩逸擦了擦手,看着我们说:“你们先坐会儿,妖子我先给你盛一碗吧,别饿太久了。先去把冰箱里的咸菜拿出来。” 这下换我侧目王轩逸了。他这句话说得顺口,仿佛我们是多年的夫妻在某一个最普通的早晨说了最普通的一句话。但这句普通的日常对话把我生生冻住了,我全身鸡皮疙瘩集体倒立,不知如何是好。 王轩逸又看了我一眼:“莫非你想陪我进去盛粥?” 我把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目送王轩逸走回厨房。 林大人坐下来,眼睛里透着一丝审视的味道。听到他鼻腔里重重地哼了一声后,他说:“妖子,你和他复合了?” 这从何说起呢…… 我看着他的发梢上还有一些晨露,抿了抿嘴,深刻理解到圆谎是一件让人费神费心精疲力竭的活儿:“哦,这个,真是一言难尽,说来话长啊。” 林大人挑着眉毛看我:“为了避免和他见面,你都要求拒绝做中天集团的广告了,现在居然和他住在一个屋檐下。你会不会太善变了?现在你打算怎么样?吃回头草是吗?” 林大人说得这么掷地有声,仿佛吃回头草是一件让人不齿的事情;表情又是如此的义愤填膺,害得我非常惶恐地说:“这个是吃不得的。” 林大人继续保持一张马脸说:“那你现在不是打算吃的样子吗?咸菜都放好了……” 这个嘛…… 老娘吃的是粥,不是草! 不,老娘吃的是寂寞,不是粥! 我回过神想了想,让他误会也是件好事情,至少让他对我动心的概率从0.1降到了0,我也好死心塌地地做我的良家妇女,于是我说:“我一向是不喜欢吃回头草的,但是如果眼前没有草可以吃,也不介意扭个头吃,总不能让自己饿死是吧。所谓好马不吃回头草这种话都是那些手上掌握了很多资源,年纪轻轻不愁嫁的少女才有资格说的。我二十七了,好朋友三年前都有娃了,我再不结婚,以后的孩子都可以管她孩子叫叔了,我得对我的孩子负责不是?” 我正说得理直气壮,唾沫横飞时,一碗香喷喷的皮蛋瘦肉粥放在了我的面前。 王轩逸慈眉善目地对我说:“没吃饭没力气嗓门还这么大,小心楼上楼下举报噪音污染啊。” 他说得很低沉很低沉,仿佛不是在揶揄我,而是放了很多宠溺的佐料在里面,如同面前这一碗黏稠的粥。 我觉得今天早上的王轩逸很诡异。每次不说话还好,一说话就像是尔康穿越到了现代一样。而我又不是夏紫薇,不会弹琴不会作诗,更不会娇羞地低头撒娇,我只会直视着他,然后偷偷瞪一瞪眼,告诫他再乱说话,我就不客气了。 王轩逸看着我的表情,轻轻地笑了笑,然后对林大人说:“roger今天来是……” 对了,我还没来得及问他为什么来呢,光被会晤时间会晤地点和会晤人物给震撼到了。 林大人淡然地说:“哦,昨天晚上她给我发了一个广告文案,我想和她商量一下广告内容是否需要更改来着。可惜我来得不是时候。” 按道理来说,说完“来得不是时候”的人应该说完就走了,没想到林大人却从公文包里掏出文案,假模假样地放在了我眼前。 王轩逸倒是很有兴趣的样子接过广告文案说:“没想到咱妖子开始做广告文案了。了不起啊,还是做我们自己家的广告……” 这句话里“咱妖子”“我们自己家”说得如此流畅自如,我一个惊奇,一口热腾腾的粥就卡在了喉咙里,又一不小心把一筷子粥洒到了手上,我一下不知是喊嗓子疼还是手疼,烫得我眼泪花花,叫苦不迭。 林大人皱了皱眉,立刻走到洗手间给我拿湿毛巾去了。 我趁机跟王轩逸说道:“你中邪了?” 王轩逸淡淡地笑:“妖子,你喜欢他啊,人家有家庭的,不要做小三,即便不是小三,也不要做后妈,后妈不好做的。” 我本来想回一句“你做过后妈”忽然想到他的身世,想到他目前正是一个后妈的儿子,此事他最有发言权,我一下子无从反驳起,怕一反驳就戳到人家的伤心处,只好干晾着。 林大人从屋里拿出毛巾,抓过我的手,细心地擦了擦烫红了的手,说道:“妖子你不是做行政助理出身的吗?这么毛毛躁躁的。” 王轩逸在旁边说:“看来妖子只能做广告了。以前妖子在大学里,动不动在杂志上写个诗什么的,还是很有才气的,连很多女孩子都喜欢她。” 我心想王轩逸实在很懂得交际用语,避重就轻地说这句“连很多女孩子都喜欢她”,也只有我能听出里面的玄机来。我的大学因为那些谣言,不可能有男人真心喜欢我,很多女人喜欢我也不是因为我的才气。这么断章取义,随意衔接达到这样的效果也不容易。 林大人皱了皱眉,轻轻地抚了抚额头,额上的头发烘干了后,自然垂了下来。他看看王轩逸,又看看我,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 他也许在期待我做一些适当的反抗,大概他觉得王轩逸作为我的“前任男友”,毫不避讳地说出大学的事情显得很轻佻很不负责任。 我憋不出个所以然来,只好扯一扯脸部肌肉说道:“轩逸过奖了,我的大学过得确实有点儿意思。” 林大人平时不爱笑,不笑的时候他的侧脸很冷硬,就跟刻刀一笔一笔削出来的线条一样。我记得第一次看见他,以为流川枫长大了就是这个样子。那时我正迷恋着仙道文,流川枫和仙道长大后的样子太让我着迷,可是虚幻的想象总是模糊不清,亟待我在现实中发现这样一个极品。可惜不是长得太阴柔就是长得太刚强,当时一眼见着他,便知道那些想象中的碎影总算拼凑完整。他对客户也会笑,笑的时候嘴角会微微上扬,眼神很柔和,可是眼角总会有一丝冷酷,让人保持着距离,不敢逾越的距离。 此刻他却对着我笑起来,笑的时候眼里不再有任何保留,填充着满满的快要溢出的柔情。如同他十指交叉捧着的杯子里腾腾升起的白雾一样氤氲出暖意。 他一字一句地娓娓说道:“我很羡慕王总,能够认识二十出头的她。那时她这么受欢迎,应该是很多人的宝贝,可惜还是有人伤了她,伤得这么优秀的她到现在都是单身。我想她在大学的时候肯定受了很大的苦。我看过公司的员工档案,当时我让每个人填了一份表格,除了让大家填英文名字、年龄之类的以外,还让大家记录最高兴、最难忘、最受伤、最委屈的事情。我的本意是想尽快了解各个员工的性格方便我融入和管理。但是我后来想到,妖子在填的时候,肯定很难过,因为她就写了一句话:最高兴的事情都发生在大学前,其他的事情都发生在大学。大部分人即便对大学生活留有遗憾,但回忆起来,还会留恋四年的时光,但是为什么她这么不愿提及大学生活,连具体的事情都不想提及呢?我没有机会知道,即便有,也想等妖子想说的时候再来告诉我。前一阵子她总算开始说一字半句有关于她的过去。她讲得很短,表情也不忧伤,好像在说跟她没有关系的事情一样。可是她偶尔会出神,说到一些话题的时候会停顿、转移,眼睛会背叛她。她装作喝醉酒的时候会笑,傻笑傻笑,笑得面红耳赤;她真的喝醉酒的时候会哭,哭得地动山摇,好像全世界都欠她钱似的。我想伤她心的那个人真厉害,让她记挂这么久,我都有些嫉妒了。不管怎样,我要替那些没来得及在最好的青春时光里遇上妖子的人谢谢他,谢谢那个伤害了妖子的人,让其他的人有机会看到她的纯真和虚弱、胆怯和坚强,还能有机会让她在将来没有了虚弱和胆怯,只剩下纯真和坚强。” 这真是我这辈子听到的最好听的话。尽管林大人看不惯我藕断丝连地和前任男朋友维持不正常的关系,尽管我知道他误会了我的不快乐来自王轩逸,但他说的话仍让我想流泪。我从来不知道我在他新上任时填的表格让他联想这么多,我也从来不知道原来世界上,除了我自己,还有一个人发现,我不愿谈及大学,不愿谈及那段畸形的过去。那些平时看不见、听不到、回忆不起、触摸不到,以为早已被深深埋葬于深海之中的小事如同一件件文物,重新碰上了空气,虽然被腐蚀得不成模样,却足够让我重新还原它们的模样:和我打架的大姐大揍我的时候说“你个变态,打你我都嫌脏了我的手”;我在杂志上发的诗歌,连主编都要写上“非常人取向、非常人性格的人写出来的一首非常规爱情诗”,只因我歌唱了负责繁殖后代的蜂王;我在大学只有简尔一个朋友,但是在毕业的最后一天,她终于问我:“毕业前,你告诉我实话,你到底是不是……”没等她说完,我就开着玩笑说:“我是,我喜欢你那么久你都不知道。” 然后她说那我们还是不要做朋友了,毕业之后不要再联系了,幸好我在最后一天问了你,这样我们都不会再尴尬了…… 这些不经意的伤害不经意的背叛不经意的放弃,那么细碎那么多,扎在我心里面,每一个碎片如同一粒粒废弃了的电池大面积地影响着水资源再生,影响着土壤的自净一样,终归不肯尘归尘土归土。 我曾经想过这段历史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被人忘却。可是忘了它的是我,放不下的是他们,届届相传,生生不息。我曾在北京遇到一个隔了好几年的师妹,当我说到我来自临西林学院的时候,她居然兴奋地抓着我的胳膊说,那你知不知道几年前,林学院出的那个很有名的女生,听说为了她心爱的女人打架,还为她写了很多爱情诗,其中有一首叫《蜂王》,上面还有一句副标题,致我心爱的恋人。我当时除了感叹八卦之火经久不灭之外,也佩服这些加油添醋的版本越演越烈的“八民”,让我除了不愿回到母校以外,还多了一件我不愿做的事情,那就是再也不会和别人说起我的母校了。 所以我怎么写得出一件件最难忘最受伤最委屈的事情。故事这么荒唐,很多人却能深以为然。全校七千多口人都信了,还有七千多口人的后继人员也相信了。 这所有的所有,让王轩逸给我的那点儿伤害变得那么小,那么小,小到我在第一次遇上他时快要记不起来他,小到没见几次面,我就早已经原谅他,小到我甚至在想,如果没有林子松,我也许会重新喜欢上他。 可是现在林子松说,他要替那些在最好的青春时光错过我的人谢谢伤害了我的人。受够了打量、同情、好奇、鄙视、嫌弃的眼神的我,自以为百毒不侵、刀枪不入了,可是就像一个被误判入狱很多年的劳改犯,已经默默接受了命运的安排,忽然有一天,有个人跟他说“我知道你这些年不容易,你受委屈了”一样,岂能不让人痛哭失声? 我的眼泪就这么流下来,越哭越觉得自己委屈大发了,简直比六月飞雪的窦娥、精忠报国的岳飞还冤枉。老娘有几个四年可以这么委屈?看别人动不动上校内网,动不动就班聚,动不动就上下铺的兄弟,我呢,我专门给人家提供校内、班聚和宿舍夜聊的谈资。我甚至还感激着简尔,至少她不像其他两个室友一样提出调换宿舍的申请,这对我已经是很好的鼓励和肯定了。 本来我还小家碧玉地弹了几滴清泪,后来哭得不可收拾,号啕大哭起来。按照言情小说的传统套路,此刻应该有个男人自主拥我入怀,或者我自主地扑向男人的肩膀。可是现实是有两个男人在我眼前,我一下子不知道该扑向哪个人好,而眼前的两个男人也没有要将我拥入怀里的意思,我只好任由鼻涕眼泪肆意地爬在我的脸上。 这就是没有男朋友的悲哀之处,哭的时候连个免费的肩膀都没有。我立刻转身走向洗手间,拿清水冲了冲脸。镜子中的女人眼睛跟核桃一样鼓胀着,一道道水渍挂在发梢上,丑得不像话。 我站在洗手间的门背后,从门缝里望去,两个英俊的男人面对面坐着。王轩逸背对着我,我看不清他的表情。直接面向我的是林大人,他的眼里闪过一丝惊诧,显然他没有想到我的反应有这么大。 死相啦,明明是你惹我哭的,还给我装无辜…… 先是王轩逸开了口:“roger,对我来说曾经也是一样的。” 林大人盯着他问:“什么?” 王轩逸低着头,说出来的话听着有些苦涩:“我曾经以为,对我来说,大学里发生的那些事情也是我最难忘、最受伤、最委屈的,可是后来我才发现不是。人生中最难忘的是绝望的等待。roger你等过人吗?就是等得难受,不等更难受的那种心情。想着到今天为止再也不等了,可是第二天,又发现除了等,别的什么办法也没有,那就等吧,跟白捡了个便宜一样继续等到第三天。这么一天天等下去,什么也没变。每天照常想她醒来的时候在干什么,睡着了的时候做了个什么样的梦,等得都成了一个习惯。等到这个人近在咫尺了,伸手可及了,我却胆怯了,装作不认识她,装作一切风平浪静,装作慢慢靠近,最后却在她哭的时候,连抱她一下的勇气都没有了。你说还有比这样的事情更让人委屈和难忘的吗?” 王轩逸说的话也很好听,和韩剧里那些帅气痴情的男主角说的话一样,我想要是里面再加上比如“让我像傻瓜一样等待着她”“看见了她,我的心就出了故障”,那王轩逸就彻底从腐朽的尔康少爷升级到了时尚的韩剧欧巴。我直觉认为这段话里的那个“她”可能是我,至少我刚好哭了一场,其他的虽然不符合条件,那是因为那些大多属于王轩逸的心理活动,也没法用排除法确定。可我人生中连五块钱的发票都没有中过,而被一个年轻有为、潇洒多金、二十一世纪最后一个80后美男子喜欢的概率比发票中奖要低得多,我就坦然地掐灭了我心中的那束火苗。 林大人看了看王轩逸说:“每个人都会有难忘的过去。不选择说出来,是因为即便说出来也不能解决问题。既然你愿意说出来了,那想必你已经想好接下来怎么做了。” 王轩逸合上打开的文案,站起身来跟林大人说:“roger,妖子的文案,我替下面的人说通过了。我觉得她说得很好。有关不愿放手的过去和现在,我也希望能统统剪断,虽然事实上,很多时候剪不断理还乱。” 顿了顿后他又说:“记得庆功宴一定要叫我一起参加。我一生错过的事情很多,不想再错过值得妖子高兴的场合了。” 林大人凝眉道:“谢谢王总抬爱,我替妖子多谢你。” 王轩逸沉默了一会儿说:“不必,我亏欠她的更多。我过会儿有约,不能和你们一块儿聊天了,先走一步。” 王轩逸回头望了望我的方向,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终是没有说出一句话来。 门刚合上,林大人凉凉的声音就在客厅中响起:“出来吧。你哭的样子我又不是没见过,别怕难为情了。” 我讪讪地出来,尴尬地坐在林大人的对面,习惯了工作中郑重地你来我往、私下里嬉皮笑脸油腔滑调,忽然这么真实地面对还真让人难以适应。本来我对林大人的感觉是时浓时淡的涓涓细流,林大人的一番话,彻底攻占了我的心房,把以前每天累积的一点点喜欢凑成了大大的爱,这么多小小的溪流最终汇聚成了一条奔腾不息的江河,任是有再大的岩石再高的堤坝,也阻挡不了它的方向。 这条江河的终点近在咫尺。此刻的林大人像雄浑而又沉静的大海,带着潮潮的咸咸的海风掠过我的脸庞,让我忘了城市的喧嚣、人生的曲折。 有多爱他,我就有多不敢看他的眼睛。 我扭头看向窗外。云裳雾衣逐渐褪去,刚才朦胧得不可方物的风景在阳光下逐渐现出原形——只不过是一幢幢灰色的公寓楼,统一的设计统一的布局,离开升腾的晨雾,显得单调无聊。感情是不是也是这么个道理,没有说出来的爱,没有看清楚的爱才是最美的。如果我说了我爱你,林大人绝不会再说一次那样好听的话,所有的暧昧和幻想都在阳光下曝晒和蒸发得干干净净,只剩我感叹海市蜃楼的虚幻。 林大人见我难得安静,也随我的视线看向了窗外。此刻阳光在薄薄的云层里零零碎碎地漏下来,虽然没有霞光万丈,却金光闪闪地将对面的玻璃照了个通透,还有几扇发出熠熠的光,刺痛人的眼睛。 他修长的手指点在玻璃窗上说:“妖子你看,今天是不是阳光特别灿烂,视线特别开阔,空气特别清新?因为昨天晚上的一场雨,削薄了云层,洗去了各种污秽杂质,才得以让太阳这么光芒万丈。人也是这样,没有之前的痛苦和委屈,怎么会让以后的生活更加令人珍惜。靠剪刀是剪不断你不愿放手的事情的,不愿放手是因为你还有留恋,还有芥蒂。只有解决它,直视它,你才能继续前行。” 我假装看着窗外的阳光,视线却落在林大人漂亮的手指上。三十多岁的男人的手原来是长这样子的,上次拉着我狂奔在滑溜的雪地上的手是长这样子的。有着圆润的指甲盖,突出的指关节,淡淡的青筋,白皙的皮肤,还有着暖暖的掌心。 我浅笑了一下,朝着林大人说:“roger,我很高兴你这么关心我。身为一个老板,能体恤一个普通职员到这个程度,我已经感激涕零。这大半年来,我一个人宅在家里无聊时就想着,我为什么要孤独地坚持在大城市里?我既没有成就一番事业,也没有找到半个有情郎,年纪一大把,也差不多卷卷铺盖奔回老家了。可是我还是想待在这里。因为……因为在雨后能有人和我一起看阳光,有人能告诉我‘直视它,我才能继续前行’,所以,我想继续待在这里,等到有人携着我的手,和我一起直视所有的问题,然后我们继续一起前行。” 事后我回想起来,这天的这个瞬间如同一张光线良好、视角绝佳的单反照片,照片的背景是绚丽斑斓的雨后阳光,纯粹又热烈;照片的正面是两个歪着脖子看窗外的红男绿女,像是一对俗人,正等待着神谕的指引,寻找通往天国的路径,超度凡间一切原罪和苦难。 可惜这对俗人立刻被俗事缠身,林大人的手机响了起来。短暂的音乐声后,林大人蹙着眉头接起了电话,越说眉头就皱得越紧。 从林大人零星说的几句话里,我大概知道,林思聪发了低烧,对方正在和他商量,去医院还是继续留在家里。 现在处于甲流高峰期,一说到发烧,大家都是谈虎色变,更何况是儿童发烧,简直就是甲流的代名词。政府出台的宣传手册和民间流传对付甲流的应急办法大相径庭;政府部门呼吁大家发烧先就医,民间流传先吃药再去医院,省得在医院不是甲流也被传染成甲流。我相信政府言论,更相信人民群众的智慧,于是,林大人刚挂电话,我就抓着他的手说:“你先别着急送聪聪去医院,先吃药,吃那个连花清瘟胶囊,吃了不管用再去医院。现在医院里,每天进进出出多少人,这些人不是甲流患者,就是和甲流患者有紧密接触的,本来孩子抵抗力就弱,万一不是甲流,再被染成甲流,你不是要含恨而死了?” 林大人淡淡地看了我一眼,道:“你用的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成语?难怪最近聪聪成语说得颠三倒四的,原来罪魁祸首是你啊。” 我心想林大人说一句话能用三个成语,远远高于我的造诣,可惜屈才做了个爸爸,埋没了做家庭教师的天分。我挠了挠头说:“这个理论和实践总是要脱节的。其实我对他的成长功不可没,至少他现在对学习成语有兴趣了不是?你不要揠苗助长了,小孩子嘛,循序渐进比较好……” 说完了之后我才发现,原来我一句话也能说三个成语,可惜屈才做了个家庭教师,埋没了做妈妈的天分。 林大人笑道:“说你一句,你还有十句话等着反驳我呢。难怪这小子最近几天老嚷着要来见你。要不是我跟他说,最近妖子阿姨忙得很,恐怕他直接过来找你了。” 说完他若有所思地看了我一眼,我没法参透他思考的点子,所以只好假装若有所思地看回去。 林大人说道:“你倒挺有孩子缘的。我的儿子一般人还搞不定,我都怕他太早熟,迟早有一天会干出点儿让我刮目相看的事情来。” 林大人要是有幸知道方磊一见着我眼里就有一汪眼泪的事情,就不会轻易下此结论了。而且通过刚才林大人的一句话,我想到林思聪说成语说得颠三倒四也不是他个人学习能力的问题,这明明就是遗传基因的作用。林大人,你好歹也是著名高校毕业的,这句话再怎么说也该说成“我都怕他太早熟,迟早有一天会干出点儿让我后悔莫及的事情来”啊! 我斟酌了一下,谨慎地说:“那个roger,我知道你出国喝过洋墨水,刮目相看这个成语不是这么用的,比如用个‘大跌眼镜’啊,‘后悔莫及’什么的都会好一些。” 林大人立刻打断我说:“我儿子怎么会让我做后悔莫及的事情呢?要做也是做让我刮目相看的事。” 我:“……” 林大人说:“这小子看到你就精神了。走吧,一块儿去看看吧。” 我隐隐觉得这句话的上下语境哪里不对,但是想了半天也想不出个头绪来,又想着好久没见林思聪,自己也有些想念他,去见见正好。 这一次,林大人的车里放的是神秘花园的轻音乐。音乐很舒缓,节奏很慢,闭上眼似乎还能看见绿野仙踪里枝丫交错的千年老树,还有千年老树下深浅斑驳的光影,以及不停踏碎光影快蹄奔跑的梅花鹿。想着想着,眼皮在眼窝上耷得舒舒服服,我竟睡得安然。 睡得安然的意思是,我睡死过去,丝毫不知车驶向了何方。直到林大人轻轻摇晃我,我才不情愿地醒来。 大概我睡着的时候,林大人将我的座椅调到了舒适的位置,也不知道从哪里拿出了一条毛毯,盖在我身上。难怪睡得这么舒服这么居家,口水都流了出来…… 第8章 放长线钓桃花 你要放长线钓大鱼,等鱼儿上了钩咬稳了再起竿,到时红烧清蒸炖汤就全看你自己了。 下了车,展现在眼前的是一片比较老的小区。建筑群不是很高,都是六层老房,被低低的一圈铁栅栏围起来,栅栏上留有小广告粘贴过的胶水痕迹。一些背阴的地方还有积雪尚未融化,却已是黑黢黢的颜色。 深受言情小说的荼毒,以为有钱人或者事业有成的人,房子标配就是别墅,再有钱一些,应该还加一个室内游泳池、跑马场、高尔夫球场,随便一参观就能毫无意外地发现他们的厕所比咱家的房子还大。小说不愧为作者创作出来的产物,王轩逸贵为一个以房地产发家的富二代、亿万财产的主要继承人竟凑合住我家对面,那林大人排辈分下来,也就只能住上80年代建的老房子了。 原来感受到高房价压力的不仅仅是我等贫民小辈,还有年入几百万的公司总裁,我瞬间平衡了。 林大人走在我前面,给我带路,边走边说:“聪聪住在爷爷奶奶这里。老人家不愿意搬家,说是和这里的街坊邻居熟了,适应不了新小区,劝不动就随他们了。老人家开心就行。” 我点了点头,但我在林大人后面,想到他看不见我的表情,点完头后又补充了一句:“哦。” 言情小说诚不欺我,林大人果然不住这里。 我这一声“哦”之后,终于想到出发前觉得不对劲的地方了,今天来看林思聪,将会看到林思聪的家人,这里面包括林大人的父母还有林夫人。 我瞬间有了遁走的冲动。这种感觉好像是某个云淡风轻的周一早晨,数学老师忽然宣布“接下来我们突袭考试”一样,心里不停揣测数学老师是不是生理期或者更年期到了,除了让人恼怒生气无措之外,更多的是紧张和绝望。 走了几步,紧张和绝望的情绪终于击败恼怒生气无措,我越走越慢,最后在某个单元户前停下来。 林大人走了老远,觉得不对劲,回过头来看我,又紧张地向四周望了望,将我定位后,迅速地迈步过来。 今天我脑子肯定进水了。眼看着林大人一步一步地匀速迈近,我忽然转身狂跑起来。我已经好多年没这么干过了。以前小学时代生了两年莫名其妙的病后,我的身体素质也莫名其妙变得强悍。就像武侠小说里,体弱多病的男主角见着贵人或是无意吃了灵丹妙药一样,内力瞬间增加,生命值瞬间冲到满血一样。 之后青春期偶尔老爹和我闹脾气,或者我和老爹闹脾气,或者我俩互相闹脾气时,老爹拿着标尺一步一步迈过来,我也是这么满小区跑的,跑着跑着不小心就跑成了全市八百米冠军。我想我老爹脾气要是再火爆一些,中气更足一些,肺活量更大一些,再追在我后面跑个一两年,我也许已经摘下全国长跑比赛的桂冠了。 林大人可能没想到我突然会有这么二百五的举动,但是因为我跑得相当不遗余力,他也一路追了过来。我边跑边回头看,见林大人穿着一件及膝的大衣不顾形象地追在我后面,我就跑得更加努力了。 午后的阳光正晒在我身上,眼睛一睁一闭之间,总觉得太阳刺眼得很。回头再看,林大人还在我后面跑。 这真是一次诡异的长跑。一路跑过,旁边的行人也投以好奇的眼神,因为不见追的人说一声“抓小偷”,也只好继续好奇地远目观赏,当免费看一场马拉松。当然我相信即便林大人喊一声“抓小偷”,也不见得有人会加入到马拉松队伍中来。 我的体力真是不错,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仍然能气息均匀、面不改色地长跑,我猜林大人就不一定了,怎么说他已经是三十多岁的人了,耐力和持久力可能已经倒退了。于是我万分同情地转身再看他,忽然发现身后没了林大人的踪影。 这样,我一下子失去了跑的动力。 本来,这场跑步也没有什么动力,只是因为他追,我才跑。至于刚才我为什么要转身跑,可能就像当初我在考试中途,忽然狂奔出教室跑到了操场上一样。我人生中让我紧张的东西不多,第一是我老爹的标尺,打下来绝不手软;第二是老娘的泪水,虽然老娘也动用鸡毛掸子,但女人心软,打得鸡毛满天飞,也不痛不痒,权当给外套拍尘土了,但是老娘要是一个失控,洒几滴眼泪下来,我也是紧张得恨不得跑出去,眼不见为净为好;第三是两老的威胁。比如像是考试如果不及格,一个打给我看,一个哭给我看。当年那场数学考试记忆犹新,因为只要再有一次考试不及格,老爹将算总账,把这一学期累计的不及格次数做一次年终汇报演出。当时我一紧张便遁逃了。没想到年近三十,我还是这副德行。有人紧张时打嗝,有人紧张时放屁,但绝没有人紧张时会跑步。我果然是独一无二、无可取代的…… 本来这一路是睡过来的,刚才一路狂奔,也没留心一下线路,现在突然停下来,举目望去,都是陌生的街道陌生的脸孔,连个标志性的建筑都没有。我从哪里来,我将到哪里去?这真是一个时刻不能忘记的哲学问题。 这一顿长跑,我饥肠辘辘,开始想念家里那碗来不及细细品尝的皮蛋瘦肉粥了。不管怎么样,先找个餐馆解决温饱问题吧。 我慢悠悠地走在小区的街道里。小区的房子老,树龄更老。虽是寒冬,街上却是一排排枝繁叶茂的常青树,有些树整个数干都临街而出,搭上了对面的树梢,形成了一座天然拱桥。拐了几个弯,正面看见身姿修长的林大人正急急地走过来。头发被风吹得有些凌乱,脸铁青铁青的,鼻子前呼出团团的白雾。 不知为什么,我又想掉头跑了。这下子林大人有了经验,手疾眼快地用力抓住我的手,抓的时候还是一副“小妖,看你还往哪里跑”的孙悟空收拾白骨精的架势。 我一下子笑了起来,觉得我们两个人年纪加起来也有半百了,怎么变得这么幼稚? 林大人见我笑得没心没肺,手上的劲儿小了些,但怕我又神经搭错线一样跑了,没有松开,就这样将我拽着走了几步。 因为刚才的运动量,我们两人的手心都有些出汗,黏在一起,按道理来说很不舒服,可是掌心里传来的温度,如同从枝丫里渗出的阳光,总让我宁静心安,我不再那么紧张了,由着他牵着我的手向前走。 前面是曲曲折折的路,斑驳的树影打在我们脸上,彼此无言,偶尔有嬉笑的孩童在不远处喧闹。感觉像一方剪纸画。 沉默了一会儿,林大人扭头问我:“好端端的为什么跑?撞鬼了?” 我想了想,不知道怎么回答,难道我说我有见家人恐惧症?我仰头望天说:“到了陌生地方就想到处参观参观,时间比较紧张,我衡量了一下,还是跑步参观比较好。” 林大人停下来问我:“哦,那参观到了什么?” 我回忆了一下,没想出个答案来,只好干瞪着眼没说话。 林大人轻轻叹了口气,停下来将我刚才因为跑步松散了的粗线围脖重新系了系,打了一个厚实的结。我的下巴刚好枕在软软的围脖上,蹭了蹭,还挺舒服。 接着他揉了揉我的头发,说道:“走吧。刚才在车上让我爸妈多做了一个人的饭,现在老人都催了好几遍,再不去饭就凉了。聪聪要是真发烧了,老人也帮不上忙。” 我说好,连忙快步跟着林大人走去。边走边听见他念叨:“一把年纪了还这么折腾,真不懂事。” 我轻笑,念叨回去:“有些人年纪一大把,跑起来确实费点儿劲啊。哪像一些小姑娘,脚下生风,凌波微步,移形换位什么的,跑个几千米都不带喘气的。” 说得林大人又停下来,眉毛紧得快要拧出个结来。 不知道是我胆子肥了,还是最近的相处让我觉得林大人没那么可怕,总之敢在太岁爷头上松松土了。 我摆了摆手说:“哎呀开玩笑的,您哪里一把年纪了,就是一般老而已,一般老,好吧?” 林大人沉默着不说话,继续黑着脸往前走。乌云笼罩,山雨欲来。 莫非真生气了?我赶紧跟上说:“我真没说你老的意思,一看你就是风韵犹存的样子啊……” 这下林大人的脸更黑了。其实要是放心大胆地观察,黑了脸的他更好看,就像黑压压乌云下的青山,云雾缭绕中更显苍翠欲滴的浓郁。 快回到刚才的起跑线时,林大人转身跟我说:“你当真觉得我老了?” 漆黑的眼睛望向我,有那么点儿不确定,好像还有些紧张。 原来男人和女人一样,年龄都是不能轻易开的玩笑。也许林大人也是每天端着镜子照自己有没有鱼尾纹,有没有黑眼圈呢……想到这里,不禁恶寒了一下。 林大人大概觉得我的沉默是默认的意思,有些灰心丧气,像是自言自语地跟我说道:“以前觉得老了也就老了,不过这半年多来突然不想服老,总想着这个年纪会不会遭人嫌弃,要能再年轻几岁,跟毛头小子一样横冲直撞,会不会就不那么计较后果了。后来又想,我一向稳重,年轻的时候冒失了一回,就犯了不可饶恕的错误。多少年过去,老放不下年轻时犯的错,反而越来越患得患失,什么事情都太过于稳重了。工作中可以逼自己冒险,私下里要迈出一步还是不容易,我正在慢慢调整,妖子,你要给我时间。” 除了工作,林大人很少一口气说这么多话。他总是习惯一个人坐在办公室里处理一些文档,到下班点他就准点回家。要是有应酬,他也尽量让手下人说废话,他自己提纲挈领地说几句。和他相处时间越长,越明白他的表情语言是什么,到最后他不需要说话,我都知道他想传达什么信息。只是这一次,我发现我听不懂他在说什么,他好像在抱怨自己的年纪,又好像在追忆一些往事,有一些忧伤,又有一些向往。尤其是最后一句莫名其妙的“给他时间”更是让我摸不着头脑。 没得话说,我只好敷衍道:“roger你想多了,刚才你追我的时候雄姿英发,青春无敌,都比得上初中运动会上的青葱粉嫩少年郎。” 所有人都爱听好话,不管这话的真实性有多少。林大人听我说完后,笑着说:“是啊,追你的时候才变年轻了。” 两老住小区一楼,害我还没有准备好,一脚就已经踏进了人家家里。 两位老人家大概听见了开门声音,纷纷从厨房里钻出来。还有一个小家伙捷足先登,屁颠屁颠地跑过来,看见我后,给了我一个热情的拥抱,然后对着林大人说:“谢谢爸爸。” 林思聪以前多拽啊,多会装工藤新一啊。现在在我面前能展现这么童真的样子,真是不把我当外人了。 两位老人看来都是慈眉善目的模样。林大人的母亲年轻时定是个气质美女,穿了一身紫色的唐装,半白的头发一丝不苟地梳理整齐,高高的个子却不见老人的佝偻。看见我进来,既没有像其他长辈那样过分嘘寒问暖的热情,也不是不搭不理的冷冰冰,她慢条斯理地笑着说:“都饿了吧?洗洗手准备吃饭吧。” 呃,和我想象的那种场景不太一样。当然我也没想象出一个完整的样子来,我只是感觉这个气氛太居家,简直就像我是一个旧友,顺便过来吃了一顿饭一样随意。 我乖乖地去洗手。洗脸盆在洗手间外的小开间里,水流缓缓地淌在手上,我歪着头,眼角看向客厅。 林大人摸了摸林思聪的头,问他母亲:“量体温了吗?” 老人轻轻说道:“三十七度一,有些低烧,不过听说你要带那女孩来,立刻来精神了,觉也不睡,非要等你们回来。” 林思聪欢腾地拿开林大人附在他额头上的手,打开dvd看柯南。 客厅里就剩柯南片头曲,没有了声音。 我也洗好了手,挑了一块上面绣着一只小浣熊的小毛巾擦了擦手。 忽然听见老人轻轻地在和林大人说:“以前的事情就忘了吧。新的开始,挺好。” 直觉告诉我,这话里面肯定有什么隐含含义,但理智上来说,这只不过是人家在说一件芝麻绿豆大的家庭琐事,因为我平时看多了狗血的故事,才会猜想这样的话都是有着惊天大秘密的伏笔,于是没往心里去。 我走到老人家那里问有什么可以帮忙的,老人笑了笑说:“哪有让客人动手的道理?子松你陪她聊会儿天。我再热几道菜去。” 林大人点了点头,示意我坐下来。这倒称了我的意,因为对于厨房的活儿,我实在不会帮忙,只会添乱。我妈在电话里说这辈子我最好嫁一个厨师,这样我就可以十指不沾阳春水了,挂了电话后她立刻给我寄了几张厨师的照片。因为我对厨师的印象只停留在《卖拐》里范伟的形象上,即便现在台剧韩剧日剧里美颜厨师层出不穷,我也没有拆信封看,怕得内伤。 听着厨房里和谐的锅碗瓢盆的声音,我总觉着这样的见面缺点儿什么,想了很久才想起来说:“你怎么也不给我介绍介绍?你爸妈都不知道我叫什么名字呢。” 林大人说道:“过会儿你自我介绍不就好了。考验你广告推销能力的时候到了。” 林思聪听到这句话后,立刻凑过来说:“阿姨,我给你介绍吧。我就说你是行侠仗义、嫉恶如仇、武功盖世、以直报怨的一代女侠……” 多日不见,林思聪学了不少成语。 我摸了摸林思聪的头,笑着说:“谢谢,可惜这位女侠多亏你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爸爸,不然她早就遭人暗算身首异处了。” 林思聪酷酷地说:“放心好了,我爸是奥特曼,可以帮你打小怪兽。” 我假装谢过,林思聪得意地又跑回去换碟片了。 我回头看着林大人,他正靠着墙坐着,眯着眼看着我们。 我想了想,该问的总归要问,该来的总归要来,便问道:“那个,聪聪的妈妈不过来吗?” 我究竟是心里有鬼的。刚才那一顿长跑,想着有可能会在这个房子里看见她,想着心里那点儿小心思连王轩逸都能看出来,更何况是她,所以才会不由得撤退,不由得奔跑。对于林夫人的恐惧、亏欠是我心底的一个怪兽,可惜再强的奥特曼也打败不了它。 既然已经进了这个房子,我就决定,如果被揭穿了,那我也就被逼到了死角。国人总说,天无绝人之路,在遇到悬崖峭壁的绝境时,人会突然有惊人的力量,遇不上奇迹也会创造奇迹。外国人也说,上帝在关上大门的时候还会给你留一扇小窗。我想着今天我就是让老天把我逼到绝境,又遇上上帝顺手关门了。或许退无可退之时,我就会豁然开朗,茅塞顿开,拨云见日,凤凰涅槃,最后得永生了。 林大人依然眯着眼,不动声色地问道:“你很想见到她?” 我点点头。我太想见她了。我现在全身冰凉,亟待一些东西刺激我一下。 好像从一堆堆繁缛的历史里面翻出一件公案一样,林大人闭了闭眼,表情淡漠,再睁开时,眼里一片沧桑。 然后他说:“她死了,好多年之前就已经死了。” 我愣在那里,厨房里的饭菜香飘到了客厅上空,电视里传来叽里呱啦的日语。 电视里面有人在说:so de si nei.(大意应该是:原来如此) 我心里也就剩下这么一句话:so de si nei,so de si nei…… 我曾经龌龊地猜测过这样的结局。 我承认我不是善良的人,但也绝不邪恶。以前看新闻上那些动不动就为情自杀或为情杀人的,都是不可理喻之辈。不说一花一世界,众生有灵了,起码骨子里,我是尊重生命、珍惜生命的。可事实上,在某些月黑风高、阴风阵阵的晚上,我想过林夫人已经死了或者最近毫无预警地死了,这样我就不被道德伦理约束了,而且这样的方法简单迅速,可立刻将我从罪恶的枷锁里释放出来,这段感情就不会拥挤,我可以高唱恋爱自由。 只是一念诅咒,却足以将我的人性暴露无遗。没想到,念力太强,人家果然已经西去了。我却没有想象中那么如释重负,就像好不容易抄完了某一次考试的答案,忽然被告知此次考试无效一样,有一种说不清楚的惘然。 林大人的表情不见悲伤,只是在陈述一件很遥远的事情而已。 他没有委婉地说“她走了”,而是直白地说“她死了”。 他从来没有在外人面前提起过他单身的事实,相反,他一直在强调他是一个有儿子的父亲,他是有家庭的人。 我的思维有些混乱,如同一大团麻绳绕在一块儿,某些地方已经打上了死结,无来由地让我心烦意乱,恨不得一把剪刀将它们统统剪断。突然想到了上午林大人说的“靠剪刀是剪不断你不愿放手的事情的。不愿放手是因为你还有留恋,还有芥蒂。只有直视它,解决它,你才能继续前行”。可我始终不知道我面对的是什么,需要解决的又是什么。 不管怎样,我摆出了逝者已矣,节哀顺变的表情,跟林大人说:“哦,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你不是说过阳光总在风雨后的理论吗?” 林大人笑了笑,眼神柔和,温润如玉。 我的心抽了抽,连忙移开视线,转而望向他身后的白墙。我急需转移话题,想无可想下,只好问道:“中天的广告项目什么时候结束啊?” 我从来不知道原来自己是个如此爱岗敬业的好员工,竟然在周末还念念不忘我的工作。其实我一点儿都不想听答案,我只是想创造一个话题,可以让我源源不断地继续说下去。 林大人脸色微微一暗,可能也没暗,只是我看白墙太久,乍一看别的东西,都会觉得灰暗些。 林大人说:“很快了,下周四你们这部分就完全结束了,庆功宴记得叫上王总。既然他住你家,你问问他什么时候有时间,定下来了之后我正式给他打电话。庆功的形式你们自己决定吧。” 我直着腰板说道:“谁说他住我家啊!” 林大人嗤笑道:“大早晨的在你家厨房做饭,不住你家难道是你家钟点工?” 其实我这人还挺能蒙冤的,大学那么大的冤屈,我也没掉一滴泪。现在林大人给我安一个同在一个屋檐下的帽子,我戴着却异常难受,立刻说道:“他住我家对面,我问他借早饭,他帮我做饭。仅此而已。” 林大人这下倒是眉毛展了展说道:“你一个女孩子家的,随便让男人进来多不好。小心被别人说闲话。” 我毫不在意地说:“这个物业楼进进出出这么多人,大家平时上班那么忙,好不容易下班,谁有心思关注别人家的事情。我搬到那里两个星期,物业保安的脸都没记住,谁能记住谁串门了?而且,我对流言什么的有抵抗力,一般流言中伤不了我。” 林大人整理了一下桌子,说:“要是流言成真了呢?有你这样把回头草放在马厩里还到处张扬的吗?” 这下子我火气就上来了,指着他说:“那你还有我家钥匙呢,还能随意进出呢,你让我找谁说去……” 林大人不屑地看了我一眼,笑着唤林思聪:“儿子,你家妖子阿姨不欢迎我们去她家呢。” 林思聪立马鬼灵精怪地配合说:“怎么会,妖子阿姨自己吃泡面,让我吃三鲜饺子。我早看出来她喜欢我了,只是女人嘛,老是口是心非的。爸爸你不要大惊小怪,说风就是雨的。” 这孩子是怎么长大的啊…… 可能是长期盘踞在我心里的罪恶感瞬间消失,我心里忽然空荡荡的,连带着我的胃也有一些空虚。菜一放到桌上,我就拿着筷子跃跃欲试了。但我还是懂做客的礼节的,等老人们坐齐了,我也没轻易动筷子。 林大人的父亲是一个温厚的人,对着我笑了笑,说道:“小张,都是些家常便饭,也不知道我们老人的手艺,你们年轻人喜不喜欢。” 我有些诧异老人居然知道我的名字,却来不及思量,赶紧说道:“哪里哪里,冒昧打扰,我已经很不好意思了。伯父伯母和蔼可亲,不禁让我想到我父母了。” 林大人的母亲问:“小张的父母身体可好?” 我说:“托二老洪福,身体还挺不错。” 我用余光看林大人。他在旁边事不关己地慢慢喝汤。 还是林思聪懂得我的心思,说道:“阿姨,你不要奇怪。主要是我们家很少来客人,好不容易来一个,抓着八卦八卦,也是可以理解的。你可以边吃饭边满足我们八卦的欲望,我坐在你旁边都听见你的肚子叫了。” 林大人嘴角勾出一道弧线,眸子晶亮地说道:“聪聪,诚实是个好习惯,但是有些时候可以选择沉默,沉默不代表撒谎。” 我无力地瞪了瞪林大人。功力太弱,林大人毫不领会,说:“她目前在我们公司上班。家里一父一母,都是退休了的高中政治老师。她是独生女,小时候可能心智发育得比较晚,九岁才上小学,两年前来的北京,现在在我们这里做行政助理,前几天,我让她去策划部帮忙。平时憨傻,偶尔比较聪明,但一般都是别人能看出来的小聪明。好了,还有要问的,等吃完饭再说吧。” 我目瞪口呆,甚至不顾肚子的叫嚣,执着地看着他。 他淡淡瞥了我一眼:“我看过每个人的档案,一般过目不忘而已,不要随便感动。” 谁说我感动来着!我只是想说:什么叫心智发育晚啊,什么叫憨傻啊…… 吃完午饭,林大人提议去房子后面的空地上走走,又以容易感冒为由坚决拒绝了林思聪一同前往的苦苦哀求。我跟在林大人后面,直觉告诉我林大人有话跟我说。 老房子后面有一座结了冰的小湖,没有淼淼的湖水,倒像是一个通透明亮的翡翠。湖旁边是一片枯黄的杂草,显得冷寂肃穆。午后两点的阳光,晒在身上挺暖和,却也抵不过时而吹过的冷风。 我席地坐在干草上,远目望着天空。湛蓝湛蓝清一色的天苍茫开阔,在北京能见着这样干净的天色真不容易。 林大人指着湖水说:“妖子,我小的时候经常在这一带玩。那时的湖比现在可大得多了,还能见着野鸭,跟乡下的生活一样。” 我问道:“那你在这边玩什么?” 林大人把黑色的呢子大衣脱下来,垫在干草上,示意我坐在上面:“好像也没做什么,写生啊发呆啊。” 我站起身来,掸了掸屁股上的碎草,坐在呢子大衣上,拍了拍右边空出的位置,让林大人也坐下来。 我说道:“你知道什么是乡下的生活吗?夏天的湖水是活的,有粼粼的波浪随风而起,站老远都能看见碧绿碧绿的水草。后来上学时读到徐志摩的《再别康桥》里说‘软泥上的青荇,油油地在水底招摇’,我们集体觉得康桥的水太脏了,整得水草跟油性头发似的,哪像我们这里的水草那样清润干净啊。太阳快要下山时,湖水被晒得暖暖的,我们就扎进去游泳,水底下能看见游来游去的鱼。游到浅一点儿的地方就在淤泥里站起来,在淤泥里有时能看见黄鳝,当然也有可能是蛇。冬天南方的湖很少结冰,草也很少这么干,为了能烤红薯,我们还常常在天晴的时候捡干树枝干松子。那时候林林每次都发懒,哦,林林你不记得了吧,就是那天你在我家碰见的那个人,我们是发小,但是懒人有懒福,她做指挥家,我们做实干家,我们烤过所有不能烤着吃的东西,橘子啊,年糕啊。要是像你一样支个画架写生,肯定要被我们当神经病嘲笑的。” 林大人端坐在我身旁,银灰色衬衫的领口微微敞开,露出一条缀着指环的项链。侧面看去脸部线条像是被画图软件修过,在茫茫蓝天的背景下,如同这个男色时代的徽章一样。他听得很认真,仿佛我说的不是一段童年往事,而是在介绍一件客户的产品。 他转过头来说:“你的童年很可爱啊。” 我翘着嘴说:“哪有,天天在我爸妈的管辖下,都是偷偷溜出去的。要是被他们发现,得罚我一天不准出门。” 林大人看了看远方,说道:“妖子你说,我要是认识小时候的你会怎么样呢?你呱呱坠地时,我已经在学校念书,那时我要是认识你,肯定会说,这个小孩怎么这么丑;等你背着书包上学时,我已经准备考重点高中,如果那时认识你,我肯定又认为,你是个十足的大笨蛋……” 没等林大人说完,我就捡起身边的碎石头朝湖面砸去,可能冰层太厚或者石头太小,石头没有砸出个冰窟窿,反而在冰层上滑了一段,安安静静地躺在冰面上。 我说:“所以嘛,有代沟不是?我要是个婴儿时,看见你背个大书包,肯定会想,哪里出来的书呆子;看你考高中时,我肯定又会想,书呆子果然还是那个书呆子,再升级还是个书呆子。这就是我和你之间的代沟,哦,sorry,是鸿沟。” 林大人不高兴了,冷冷地说道:“都说两年一代沟,要说有代沟,你和王轩逸也有,怎么不见你强调?” 我不乐意地回答:“那代沟再大,也没有和你大不是?再说了,本来代沟这玩意,要有心补一补填充填充,搞不好咱还能成忘年交呢。谁像你,专职营造神秘感,没有老婆这么多年,我做了你半年助理都不知道,代沟能不大吗?简直是东非大裂谷,马里亚纳海沟,得打飞的或者打潜艇过去。” 这下林大人彻底沉默了。几只麻雀扑棱着翅膀在我们面前觅食,我也不知道哪里来的火气,操了块石头砸向它们,惊得麻雀乱飞一阵。 我的大脑反应一般和日光灯一样慢半拍,刚才在林大人家里,光想着世事难料,人心叵测,因自己卑微的爱情成功诅咒了别人。现在外面空气新鲜,小风一吹,我终于计算出来,这些天林大人不经意或者故意隐瞒的这个秘密苦死我了,为了小三这件事情,我失眠焦虑挣扎自虐,饱受良心摧残。想到这点,我真想站起来踢他几脚,当然这只能是想象一下,借我十个胆子也是不敢的,邪火没处发,只好得罪那群麻雀。 林大人看了看我,别过头看向别处,幽幽地说:“你不是也没问嘛。” 我正火冒三丈之时,刚才飞起的麻雀如同反应迟钝的我一样,在遭受暗袭一两分钟后,毅然在我仰天长啸的同时留下了一坨排泄物。 我的火就这么生生咽回去了。林大人看到我这副样子,说道:“真是一群以直报怨的麻雀啊!” 好一对父子相…… 周日我给林林挂了个电话,报告了一下林大人的婚姻状况已从已婚转到了鳏夫。林林在电话那头为难起来,眼睁睁看着手机里一毛钱一毛钱地溜走,我也没听见她说出一句指导性的意见,怀疑这位大小姐最近做农妇做得太投入,偷菜偷得神情恍惚了,正想骂她几句,却听她低声说道:“那这个事情就难办了,姓林的和姓王的都这么帅,唉,一女怎么不能侍二夫呢。” 我想她这么压低声音说话,大概是有点儿自知之明,深知说话内容要是被方予可听见了,面临的将是杀无赦的惩罚。 我心情不错,难得没有嘲笑她。 林林继续说道:“算了,用脚趾头想也知道你暗恋那个姓林的很久了。不过我提醒你啊,我们最珍贵的是什么?是矜持。你可别傻不拉几地跑去告白,先打听一下公司里有多少暗恋他的人,别还没告白,就被人谋杀了。” 我心想这个家伙还知道矜持这两个字也真是不容易,当初谁撒欢地铆足劲要搬到方予可家里去的?话说回来,林林说的话也有道理,我们公司只要是个母的,都是林大人的粉丝。连保洁阿姨都愿意在林大人的办公室待久一些,等林大人一迈入办公室又假装娇羞地揉着抹布,跟古代小姐携着方巾一样逃走…… 我支吾着没回应,林林又补充道:“再说了,太容易上手,男人就不会珍惜。你要放长线钓大鱼,不要见点儿小动静就提鱼线,要等鱼儿上了钩咬稳了之后再起竿,到时红烧清蒸炖汤就全看你自己了。” 我想着婚姻真是恐怖,不过几年,林林已经脱胎换骨,俨然成了明争暗斗清宫大戏里心机比头发还密还多的女人。 林林在那边奸笑了片刻说:“不过我当初偷懒了,钓鱼太麻烦,直接拿鱼叉戳中了,生一堆火烤一烤就吃得连块骨头都没剩下,真是不好意思啊,豪放了点儿豪放了点儿,你不要随便学……” 说得我无比同情方予可…… 第9章 当你在我身边 林大人露出一口小白牙,挑了我左边的座位坐下来。 左边,与心脏同侧。 钓鱼也好,叉鱼也好,在恢复上班后,发现有人捷足先登了。 大清早的kelly出现在办公室里,原本拢起的头发笔直地垂到小腰,发梢处夹了一枚钻亮的发夹,紧身的白色打底衫外套了一件亮黑色的西装外套,依旧很成熟很能干的打扮,又因为发型的改变,显得俏皮清纯了些,既熟女又淑女,实属难得。 自从上次谈完话之后,kelly看我的表情多了一些暧昧。女人大抵都是这样的,本来是话不投机半句多的两个陌生人,却因为一方对另一方倾吐了一个秘密,变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kelly现在看见我时所表现出来的热情,足以证明这一点。可怜我这个被迫分享了秘密的一方,不仅要配合她做成好朋友的姿态,还要随时应付众人或惊奇或鄙视的眼神,尤其是这一阵子也在策划部帮忙的wendy,看我俨然就是一副看汉奸叛徒的样子,只不过这种眼神没坚持多久,就变成了如同见到千年不见的日环食的表情。 我顺着她的眼神瞟过去,发现王轩逸今天穿着黑色西装三件套,戴着家里常戴的黑色镜框眼镜,风情万种地站在策划部门口张望。见到我惊奇地看着他,不管不顾地走过来,拍着我的肩说道:“今天上班怎么起得这么早?我还等了你半天,想跟你一块儿来呢。” wendy看我的眼神又恢复成了看汉奸,眼里有十万个为什么在冒光。 我讪讪地笑,心里却发毛。这个办公室是八卦的根据地、剩女的集中营,我作为一个轻度剩女,遭到王轩逸和kelly的一致抬举,必然死得轰轰烈烈。本来我一无所长地被安插到策划部,已受到万般非议,现在这么一弄,有关于我是林大人情妇的谣言必将演绎得更加风生水起,有潜力成为年度最受瞩目的八卦,都没有“之一”的可能。 王轩逸见我没反应,从手提塑料袋里拿出一个盒子,问道:“早饭肯定还没吃吧。我刚才看见你们楼下有个粥铺,进去看了一眼,有你喜欢的皮蛋瘦肉粥。我要了一份,没让他们放葱,你尝尝行不行。过一会儿我和你们的林总有个会。这几天我都要到这边来,吃午饭不要一个人先溜了,晚上也一块儿回家吧。” 他噼里啪啦地说着,我睁大眼睛望着他,觉得他这几天总是朝着神奇的方向在发展,让我目瞪口呆之余,还要费心想一想,这么套近乎的行动下掩藏了什么秘密。然后我又想到我因为被迫共享了一个kelly的秘密,导致现在和她的关系扑朔迷离地友好着,那是不是我在无意中也共享了王轩逸的某个秘密,所以他才会跟附错了魂一样来和我套近乎呢?可是我左思右想,除了我看到过他胸肌上的伤疤、熬一锅好粥,以及大学时期强大的粉丝团阵容以外,真没有比别人知道得更多。 王轩逸揪了揪我的脸颊亲昵地说道:“跟你说话呢,听到没有?” 旁边所有暗暗观察我们的看官们纷纷倒吸一口气,斜眼瞄过去,wendy已经快要把手抱成拳头吞入嘴里了。我想,我有必要表明我的立场,争取力挽狂澜。 于是,我象征性地踢了踢王轩逸,骂道:“小子发什么疯呢?” 我这象征性的一踢,没有用上半分力,王轩逸立马抱着小腿蹲下来。随之传来kelly不顾姿态的一声:“妖子!” 魔音穿耳,我愣在原地,不知道这家子人为什么翻脸比翻书还快:“那个,我随便玩玩的,我真没有用力啊,轩逸你别装了,赶紧起来,我现在可是窦娥的师妹啊。” 王轩逸很给我面子,“噌”地站起来,笑着说:“一点儿玩笑都开不得,没劲。” 不知怎么的,我看着王轩逸的脸色有些苍白,额上还有一层薄薄的密汗。 我抽了一张纸巾,递给他说:“我们这里的空调开得比较大,你看你都出汗了,快擦一擦吧,不然我估计我们公司全体女性都要争先恐后地替你擦了。” 王轩逸“哼”了一声:“那也没见你给我擦啊。” 我瞪了他一眼:“你别得寸进尺啊,给你一张纸巾已经不错了,别以为几碗粥就能打发我,小心我下次踢的位置再高一些,断了王家的命脉。” 话说到一半,我就看见林大人左手拎着公文包,右手挂着件大衣走进了策划部。他穿了一件白色衬衫,休闲的浅灰西服微微敞开,脚下的一双白色板鞋干净得让人不由得产生去踩一脚的冲动。今天林大人穿得有些潮,大概知道kelly要来,捣饬得青春洋溢。和kelly站在一起,两人不用换装,直接拉进教堂就能结婚了。 阿呸,老黄瓜刷绿漆,装嫩吧你。 林大人对kelly笑了笑,说:“来得这么早,会议不是安排在九点半吗?” 然后他又转头向王轩逸点了点头,说道:“王总您也来了?” 王轩逸说:“上次看了妖子的创意之后,我对你们这个项目很有兴趣,所以来打搅几天了。就这一星期的事情。roger,你还是叫我轩逸吧,老叫我王总,都把我叫老了。” 林大人眯了眯眼睛,微不可见地点了点头,回身之前眼神扫过我桌上的粥,又扫了我一眼,然后大踏步地和他们姐弟俩一起朝会议室去了。 我总觉得林大人的眼神中有一些恼怒或者别的情绪。就跟刑警电视剧里,警察需要和劫匪通足够时长的电话方能判断出对方的位置一样,林大人的眼神结束得太快,我来不及深度分析出个结果来,就被众人齐刷刷的眼神给淹没了。 策划部陷入一种可怕的安静中,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八卦。各路“八婆八公”的眼神相互传递,信息含量如此明显,却迟迟无人敢将此挑破。 我坐在我的办公桌旁,因为广告已提前通过,这几天不出意外都将是无所事事地虚度光阴,而我人生的终极目标就是无所事事,所以本来计划着这几天应该是非常惬意自如,没想到半路杀出个王轩逸外加他姐,让我生活得跟大牌明星上街一样不自在。 我和部门里其他人都不熟,暂时没有人敢跑到我面前来求证,也没有任何人白目到跟偶像剧里的路人甲一般,故意说些难听的话刺激我。 于是,我在这个八卦迷阵中,默默地打开电脑扫雷。 然而八卦之心犹如破土而出的小尖笋,大家摩拳擦掌,跃跃欲试,最后wendy众望所归地跑到我对面来。 一个不留意,我踏入雷区,被轰得粉身碎骨。我狠命地摔了摔鼠标。 wendy按住我的鼠标,说道:“你还记得前一阵子的光棍节吗?” 因为我们公司是剩男剩女重灾区,光棍节作为一个可以借机结束凄凉单身,堪比相亲大会的黄道吉日,于是整个公司的单身人员都在这天去钱柜“嗨皮”了一下,最后虽然在音乐声中凑了几对被岁月淘汰了好几轮的歪瓜裂枣,但是仍然改变不了绝大多数人茕茕孑立形影相吊的大局。大家深以为憾。 我看着wendy说:“大姐,你有话直说嘛。” wendy立刻站直身子说:“那个全身散发着王子味道的就是中天的小开吗?” wendy脸上狼人的表情一览无遗,一如当时大学里那些被王轩逸迷得神魂出窍的粉丝一样。想当初,我虽然定性好,也为他种了半截子情根,岂料根基未固,林大人就将它拔得一干二净,连看帅哥的眼神也黯淡不少。像王轩逸这样惊世骇俗的长相也入不了我的眼了,罪过啊。 但对于往昔的战友,我还是抱有感情的。我停下扫雷的动作,严肃地朝wendy点头。 瞬间周围的“八民”挪了挪椅子,近了我几公分。 wendy接着问:“那你怎么认识他的?你们现在是什么关系?” 我诚实地道:“我们是大学同学,现在他是我邻居。” wendy又迫不及待地问:“那他单身吗?在追你吗?” 问到这句话时,周围一圈人假装在翻文案的手集体停顿下来,眼里是阴森的绿光,如同丛林里那来回徘徊,久不开荤的饿狼。 我背靠着椅子,欠着身说:“单不单身不知道,但人家肯定不会追我。想当初我和你们一样,对人家也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结果人家用行动拒绝了我。不过wendy姐凭你历来收服各路妖孽的本事,高跟鞋碾碎过多少正太和‘蜀黍’的梦想,裙下又丧失了多少英魂。只要你随便勾一勾手指头,男人们就扑上来了。” wendy忸怩地掩了掩大笑的嘴,说道:“哪里啊。我们公司最大的妖孽还是结了婚的,你说让我们这些尚未开化的少女情何以堪?就跟苦行僧修炼差不了多少了,每天看着一盘肥肉,光闻着喷香喷香的肉味,就是到不了你嘴里,你说多难受?关键是还有像kelly这样的高级僧侣在旁边光明正大地偷吃。对了,你看见刚才她戴的那款祖母绿翡翠了吗?我估计怎么着也是这个价。” 说完她伸出一只手,在我眼前晃了晃。因我的经济能力可不是可以放纵自己关注珠宝市场的,所以对着这一只手,也无法判断出翡翠值多少钱。 wendy姐继续说道:“你说像她这样子的随便包养一个帅哥多好,干吗抓着我们林大人不放呢?好歹我们林大人也是有家室有地位的,难到做第三者已经是这个世道的主潮流了?” 我不由自主地说道:“人家也不算小三,林大人的老婆好多年前就没了。” 说完之后,我真感叹自己是八卦好人民,专门无偿提供各种茶余饭后的谈资。 这下,整个办公室终于在沉默中爆发了,我看见我们总监大人眼神都开始迷离了…… wendy抱着我说:“你这丫头还挺会藏事情啊,这么重要的内幕到现在才爆料,让我们白白耽误多少青春好辰光啊,哪能让林大人的灵魂孤寂这么多年呢?” 看着wendy眉飞色舞的样子,我整个人都蔫了,这帮同志可不可以忠诚一些,刚说完王轩逸怎么就又缠上林大人了呢?林大人要是知道我透露了这个消息,非扒了我的皮不可。而且我深刻怀疑,我这么不经意地吐槽出林大人单身的真相,潜意识里是想为我以后接近林大人扫清舆论障碍,用心真是险恶,让我自己寒心啊…… 因为wendy一声欢快的宣誓,整个策划部的同志瞬间对我亲切起来,而且在你一句我一句的交流中,热情无限,火花四射,就哪位更帅这个问题分成了三个小团体:林大人派、王轩逸派以及墙头草般的综合派。综合派以压倒性的票数独占鳌头,用“一颗春心两手准备”的口号成功游说林大人派和王轩逸派,最终形成了一个统一的美男评审团,此团一出,谁与争“疯”? 两位帅哥的pk大赛首轮战场被安排在我家。 我对这一结果表示极力反对,但反对立刻被众人驳回。评审团团长、领军人物wendy姐说:“你和林大人这么熟,王轩逸又是你邻居,你是他们两人之间的纽带和桥梁。为了我们,你要不惜牺牲色相,将他们诱惑到你家。接下来就是姐妹们的时间了。到时候我们有机会和他们套近乎,细水长流或者干柴烈火,回头我们这些姐妹谁高中了,都不会忘记你这个大媒人,虽然不能有夫同享,但姐妹情深,以后要大家帮忙,就算上刀山下火海都要助你一臂之力的。” 这么义气…… 我望着一众平时对我不理不睬,还曾以看好戏的心态看着我作报告,现在又如饥似渴深情款款地看着我的陌生姐们儿,觉得头大如斗,沉得我耷拉下来,还没说句话,就听到wendy说:“你点头就算答应了啊。择日不如撞日,今天晚上七点,你找个由头把林大人约上啊。要是你也能约上王公子,我们就去外面玩;要是约不上,我们就去你家,顺便将王公子诱拐过来。” 我思考了一下,去外面玩的费用很容易演变成由我这个冤大头来支付,而这个月的信用卡已经透支,于是我坚定不移地选择宁可承受上下住户扰民的投诉,也要邀请这拨人去我家。 我清点了部门里单身未婚女性大概有七名,把我家形态各异的板凳拿出来凑合着用还是够大家坐的。我确信这拨狼人往狠里说就是做群众演员跑龙套的命,我满足一下她们花痴的欲望,也能打造我亲民的形象,利人利己,我便视死如归地答应了。 这一天,我在总监大人眼皮底下安然地扫地雷、斗地主、打麻将,连看视频都没人说我,这就是特权人群的特殊待遇啊! 接近中午,王轩逸给我发了条一百多字的短信,在移动不稳定的发送频率中,我大概用半个小时才收齐冗长的内容:妖子,今天中午我不能陪你吃饭了。总公司有个会,我姐想留下来和roger吃饭,就把我踢回去了。不过,我疼我姐,我先牺牲一下,让她和她的情郎能吃上饭。你不要抢我姐喜欢上的人啊。呵呵,有没有发现我最近有变化?我自己也在适应中。晚上见。 看完短信,抬眼看窗外,俯瞰下去,看到林大人和kelly两人正一前一后走在楼外的广场上,太高太远,看不清表情,只认得两人穿的孔雀装,不由得心灰意懒了一下。 然后我郑重其事地给王轩逸回了一条短信:你给我收敛收敛,别成天发疯!姐姐最近生理期,不要给我添乱,今天上午你来了,群魔乱舞了知不知道?本来就是一堆没异性也没人性的人,现在有了异性就更没人性了!还有,我喜欢谁关你什么事! 发完我就异常烦恼地琢磨晚上该怎么把林大人拐到我家去了。 在和kelly吃了一个小时二十五分钟五十秒的饭后,林大人独自回来了。我又趴在桌前继续想借口。过了这么多年,还是有色心没色胆,约个人还这么费劲! 到了傍晚,林大人忽然打电话过来,让我去他办公室一趟。 机不可失失不再来,我决定真不行到时候装晕倒,死扒着林大人,让他把我送到我家去。虽然手段低劣,但好歹也是办法之一。 推开办公室的门,一眼就看见林大人光鲜夺目地坐在那里,三十多岁的人脸上看不出任何沧桑,虽然和平时一样成熟稳重,但今天又打扮得休闲活泼,整体说来像是正太外表下隐着“蜀黍”的心,而且两者水乳交融,难以分辨哪个成分多一些,总之就是散发着“年轻态、健康品”的气息,跟拍时尚杂志封面一样吸引人眼球。 我早期的时候喜欢看帅哥和名车,这和现在男人喜欢美女和名车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很多男人欣赏名车的同时,幻想的是车前火辣身材三百六十度都散发着诱惑力的车模,而我看帅哥的同时,幻想的是英俊小生驾车时的狂野和豪放。车有贵贱之分,帅哥也有等级之别,我就对帅哥实行了分级制:如果身姿挺拔,眉目周正的,那就是十五万的丰田卡罗拉级别;如果身姿挺拔,眉目传情的,那就是三十万的奥迪a4;如果身姿挺拔,眉目妖孽的,那就是一百万的雷克萨斯ls460;如果身姿挺拔,让人看了之后已经忘了自己在看眉目,到达此境界的,那就是五百万的兰博基尼了。 显然人要是开过兰博基尼,什么丰田奥迪之流就再也入不了眼了。和林大人在一起这么多天后,林林总总的帅哥就如同浮云飘过。我早已对那些将整容作为终身事业才能维持美男子形象的帅哥产生了免疫力。而我妈给我寄的那些靠光线、角度和道具烘托自己的艺术照更是惨不忍睹。 此刻兰博基尼林大人摘下眼镜看着我,问道:“你是不是把我单身的事情传播出去了?刚才的两个小时,女同事已经来来回回走进来无数圈了,什么乱七八糟的理由都有。怎么不见你这罪魁祸首进来问东问西一下?” 剩女重灾区对男人的渴望是挡也挡不住的,我相信上午我一句嘴漏,全公司的女性同胞都知道了这个单身女性的福音,我只希望晚上去我家的人不要瞬间暴涨到惊人的数目。 我心虚地说道:“那个,也许今天大家刚好找你有事情呢。” 林大人立刻说道:“会有人拿着三年前的数据来让我签字的吗?会有人拿着报表上不起眼的一个数据来问我什么意思的吗?还有人进来问我借书的呢。你看这正常吗?” 林大人说话跟冒烟的拖拉机一样,呛人得很。 我们这个公司好歹是叫广告创意公司,没想到众人都用这么易被识破又老土的方法接近帅哥,也难怪滞留了这么多剩女,这个现象真让我痛心疾首。 我连忙说道:“这说明你很亲民。你不是特别想和大家打成一片吗?我觉得这是个好时机,roger你把握好机会,独乐乐不如众乐乐,打开房门看世界嘛。” 林大人沉默着不说话,手覆在唇上看着我,眼里却还留着一丝恼怒。 我试探着问:“那个……那个……” 按照原先的剧本安排,现在就是我装晕倒的最好时机了。可是我担心表演的痕迹实在太重,踌躇很久,也“那个”不出来。 林大人抬眼看了我一下道:“吞吞吐吐的干什么,有什么快说。” 我立马连珠炮地放话:“今天晚上有没有时间去我家?” 都说紧急关头,人的潜力就会被挖掘出来,事实证明我的潜力如同大理石一般不易穿透。我这句话土得掉渣,而且都不具备需要人花心思识破的条件,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话是什么意思,让我更加痛心疾首起来。 林大人的眼睛眯了眯,嘴角扬起一丝弧度:“好啊。几点?” 他答应得太痛快,导致我一点儿补救的机会都没有,我只好生硬地说:“七点。我没有别的意思,我家里有个灯泡坏了,你到我家去,可以帮我换个灯泡。” 林大人嘴角的弧度变大,笑着说:“好吧,我去换灯泡。” 真是欲盖弥彰啊。 完败地退出了办公室,想着最近不是被人忽悠,就是在人前丢人现眼,我决定去网络上测一测智商。测到一半,智商终于恢复正常,我忽然想起晚上林大人看见满屋子的女同胞,我该怎么应付? 鉴于刚才林大人指责恶狼们花痴行径的态度,也鉴于恶狼们的花痴行径短期内不可能有质的飞跃,不会更隐晦只会更赤裸,我绞尽脑汁想着由头也想不出个万全之策,于是我打起了退堂鼓,想着要么放群众的鸽子,要么放林大人的鸽子。但群众的力量如此巨大,尤其是狼人的气势如此高涨,我要是放了她们的鸽子,估计我没有机会看到明天的太阳。权衡左右,不行就放了林大人的鸽子,至少有王轩逸撑场面,虽然形成不了想象中的pk赛事,变成个人粉丝见面会也是不错的。何况有人说他像古天乐,有人说他像周渝民,有人说他像张根锡,我不知道这三人之间有什么相同之处,但在一个见面会上相当于见着了三个明星,她们也该死而无憾了。至少可以让那个每天对着桌面上张根锡硬照的co怨念减半。 这么想的时候,我给林大人发了条短信,说道:我家灯泡修好了,你不用过来了。 很快收到林大人的短信:你家灯泡自行修复了吗?什么时候见到的? 真是失策,我怎么也要到家后给他发短信才真实啊。 我立刻回道:因为我忽然想到,王轩逸住我家对面,这种小事就不劳您千里帮忙了。 之后,林大人再没回我短信。 晚上六点半,我四十多平方米的公寓挤得跟早高峰的公交车一样。我不知道人数是怎么激增到这一程度的。而且放眼过去,好几位打扮得花枝招展,化的烟熏妆跟戴了两个黑眼袋过来一样,让人产生在彻夜奋战的不好联想。不过还好,绝大部分人,我要么熟悉她们的名字,要么熟悉她们的长相,只待今天我将这些名字和长相对上号,但仍有几个我不确定是不是我们公司的人。我瞬间理解了为什么好男儿、超级男声之类的节目这么火了。这个世道,看个美男不容易啊,何况是两大帅哥同时亮相呢? 我想着过一会儿王轩逸看到这个场景,我该说什么才显得不突兀。要是四个人我可以说打麻将,五个人我可以说炸金花,六个人我可以说玩俄罗斯大转盘,可是二十多口人聚集到我家,玩杀人游戏都嫌人多,只能说大家无聊集体到我家来玩击鼓传花了。怎么着也得找个借口,不至于让他产生这是帅哥观光团的想法吧。 幸好智慧是强大的,集体的面具是坚不可摧的,大家到我家后纷纷祝我高升至策划部,稍微诚心一些的,甚至还带了盒小点心过来。最后差点儿连我自己也以为今天济济一堂的场面都是冲我来的了。 在各路香水夹杂的空间内,我艰难地问wendy:“再男色时代,也要矜持点儿是吧。大家都知道矜持怎么写的吗?” wendy说道:“我连矜持的繁体字都会写,可是有什么用?到我这个年纪,得学会自我包装和促销了。不过二十出头的也跑过来跟我们竞争,也太不人道了。现在我们这样的就像是津巴布韦的纸币一样不停贬值,那些优质男人倒是活得跟咱国家房价一样天天往上增值。你就当大家排队等着摇号买房子吧。” 我回头说道:“这么说来,王轩逸这小子在大学时就已经是国贸的楼盘了。当时还有粉丝团拉条幅‘轩昂气宇,逸群绝伦’,看到现在大家这么冷静,我已经很欣慰了。” 大家一听见王轩逸的八卦,纷纷转过头来竖耳倾听。但她们转头的幅度太大,刺鼻的混合香水味扑面而来,让我恶心地顿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 我实在没法拒绝大家好奇的眼神,她们如同多年前那一双著名的“大眼睛”一样,散发着求知的光芒。 我细细回想一下,说道:“他读大学的时候,我们不知道他家这么有钱,那时他也没长得像现在这样好看,但粉丝阵容已经涵盖我们食堂的老板娘和打扫厕所的大婶了。我好朋友说,他去食堂买饭都是老板娘亲自盛菜。还有谣传说,他每次去厕所,清洁大婶就伺机破门而入,导致他经常半天不上厕所,然后再去宿舍厕所解决。哈哈,我觉得他这样容易得膀胱炎,而且也有可能引发肾脏衰竭。” 说完之后,我不可抑制地邪笑。只可惜一众色女,尤其是几个看着像是公司实习生的女孩看我就像是亵渎神灵的魔鬼一样。 这样我就没有心思继续说下去了。比如他在迎新晚会上抱着电吉他唱了一曲男声版的sitting down here,俘获了包括高考时因为英语不及格而被迫分配到我们学校的众多女生的芳心。当时年轻活泼的他看不出身负背井离乡、豪门恩怨的痛苦,反而有些玩世不恭玩转花花世界的痞子气。而很多女人坚定地信仰“男人不坏女人不爱”的理论,更加觉得他安静地转笔的模样像是不可多得的一幅剪影。传言他斜着嘴露出梨涡的样子秒杀过众多雌性动物,甚至竹林里的野猫思春时叫的都是他的名字。 想当初,我忘记关于我自己的八卦的最好方法,就是看他的八卦。很多时候我的八卦和他的并驾齐驱,不分伯仲。每次我沮丧的时候,只要看一下他更加风生水起的私生活报道,心情就舒畅很多。虽然说建立在别人痛苦之上的不见得是自己的幸福,但至少是减轻自身痛苦的捷径。王轩逸作为我的精神指标,在未深入了解之前我就对他产生了“同是天涯沦落人,看谁沦落得更加惨”的革命情感。是以,现在的我才能毫无芥蒂地跟他发不客气的短信,因为我们曾患难中见真情。 门铃声响起,大概又是一位观光客。我坐在客厅中央,前面的观光客们已经自动形成了一道堤坝,我无力破坏墙体结构,只好用眼神指挥坐在门边的co开门。 没想到门外这位不是路人甲,而是今晚的主角王轩逸。 王轩逸换下了今天的西装三件套,穿了两件翻领t恤,里面的领子高高竖起,外面的领子随肩搭下,又换了一副暗红色的镜框眼镜,风度翩翩地站在那里。显然他没有适应狼人的眼神,但大概当过这么多年的花花公子,对荷尔蒙分泌过剩的群体已然习惯,所以他很快越过这么多双如饥似渴如狼似虎的眼睛,精准地找到我,问道:“办‘party’的话,是不是太挤了?” wendy狠狠地掐了一下我的手臂,但我和wendy的熟悉程度有限,不能立刻领悟这一掐是什么意思,只好站起来跟他遥遥互望。 我说道:“是有点儿拥挤。你能借我房子一用,分一下流吗?” wendy又狠狠地掐了一下我的手臂。 王轩逸不假思索地说道:“好啊,不过你们稍等一会儿,我回去收拾一下。” 王轩逸转身回房的刹那,整个屋都沸腾了。众人纷纷认为我实在是仗义得不行,居然连分流这种理由都想得出来,不愧为广告创意公司的。而我揉了揉被掐红了的手臂,深深觉得花痴的女性智商真是让人不敢苟同。 王轩逸收拾完毕,走到我们屋鞠了一个绅士的躬说道:“各位公主请进城堡吧。” 然后各公主热血澎湃了,如超市大酬宾前开门的刹那,鱼贯而入他的房子。 其实这不叫分流,叫祸水东引。 我打开窗散散味,瘫坐在沙发上,稍事休息了一下。我相信这帮火眼金睛的人肯定能在空旷的房间内找到可以八卦和值得八卦的内容,而且花痴们觉得他用过的厕纸都散发着迷人的香味,所以短时间内不需要我在场。 王轩逸倚在门外,看我没动静,问道:“你不过去吗?” 我点点头说道:“五分钟后就过去。” 王轩逸走过来,施施然地坐在我的沙发旁,问我:“不喜欢为什么还要办‘party’?” 帅哥往往是人神共愤的,但是不知道自己魅力的帅哥更是其心可诛。 我挑了挑眉毛说道:“你赶紧给我过去接待客人,不然过一会儿这帮人就要回巢了。我真的几分钟后就到。” 王轩逸一脸怨气地看着我:“那我也在这里陪你坐会儿吧。” 我想我再待下去估计会引起民愤,只好走进对面屋子。 王轩逸家里因为没有像我那些杂七杂八的东西,本来就显得空旷,也能容纳更多的人。此刻浅蓝色的窗帘隔绝了外面的万家灯火,浅蓝色的灯光柔柔地打在白墙和浅蓝色的地砖上,衬得人的脸色也微微发蓝,不禁让我想到前几天看的《阿凡达》预告片里,那一颗蓝色的潘多拉星球还有一群蓝色的土著纳美人。然而眼前这拨人打扮得非常妖媚,善良淳朴的土著纳美人的定位已经不恰当了,她们此刻是长袖善舞的蓝色妖姬。 蓝色妖姬甲说:“王总,房间里的音乐真好听,叫什么名字?” 王轩逸从厨房里端出一些饮料说道:“啊,是一首法语歌。le ciel dans une chambre,‘房里的天空’的意思。” 众妖姬连忙赞叹王轩逸会说法语,并表示会法语的人肯定如同法国人般优雅浪漫。真是误会了非洲一大片一大片的法语区土著人,而一位精英已经开始用法语和王轩逸对话了。所谓技多不压身,这位精英那一口流利的法语纷纷让大家后悔闲暇之余没有多掌握几门外语,没想到除了和外国人说话需要外语,和本土人士交流,外语竟也有用武之地。这真是一个小语种猖獗的时代,并再次后知后觉地验证中学作文里经常用到的“机会总是留给那些准备好的人”简直是一句至理名言。 王轩逸简单说了几句之后,说道:“我只是大学毕业后去了趟欧洲和美国,中间被迫学了几句口头语而已。” 我不禁问道:“我记得你以前说过,你没有出过国,也没有英文名啊。” 妖姬们纷纷转过头来嫌弃我打断了她们偶像说话,而且她们打心底里认为像王轩逸这样身份的人没出过国就像是地球是方形的一样让人不可信,所以嗤笑得太过于明显,形成了集体嘴角抽动的架势,非常壮观。 王轩逸低着头边给大家倒水,边说:“不好意思,我不喝酒,家里只有饮料。大家随意。” 妖姬们连忙说:“没事没事,喝饮料比较健康。” 王轩逸笑了笑,这才春风和煦地回答我的问题:“我没有英文名,外国人叫我xuanyi,但是他们很难发x开头的音,一般都会走调。至于我以前说我没出过国,是因为我每次出国都是被关在密闭的空间里,除了看进进出出的人变成金发碧眼以外,没有任何区别。” 妖姬们作注释:“唉,忙的人都这样,连出去走走的时间都没有。” 我心想她们太不了解王轩逸了。当初在学校里过得那么滋润,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怎么可能出国当乖乖虎,怎么着也要帮国内的兄弟们考察一下国外的名模市场,更何况见过我们学校的美女档次,很容易在国外找到满足。就跟吃过学校里的米饭,再去尝北京饭店里的中餐是一个道理。 我一脸不信地看着王轩逸,等待他给我更好的答案。 他看了我一眼,立刻转了话题说道:“我特别喜欢这首法语歌的歌词。‘当你在我身边,房间里的墙壁化作无尽的森林;那天花板也消失了,世界仿佛不复存在;无垠的天空中,回荡着口琴的声音;而于我而言,似教堂里的管风琴,为你我而奏。’我那时候一直在想,要是某人在我身边,四周的墙壁还有天花板也许真的会消失不见,时间不会变得那么难挨,痛苦也不会这么漫长,我只会留意森林里的鸟语花香,还有管风琴传来的空灵声音。” 然后大家一片肃穆,静心倾听这一曲法语歌。 wendy毕竟是这么多位妖姬的长老,醒悟得比较快,即便她今天戴了一顶灰色的毛线帽穿了一身火红色的薄外套以显示自己勉强还能被划到80后这一代,但智商方面显示出了70后的成熟性。她低着头轻声问道:“这位王轩逸是不是有心上人了,说的话怎么这么酸?” 我轻声回复道:“他以前更酸,不拉去演韩剧太可惜了。不过现在韩剧也改革成疯疯癫癫的小白剧了,最近流行腹黑,不流行苦情戏,王轩逸明显‘out’了,违时尚潮流而行,必将被滚滚历史长河淹没。” wendy接着说:“不过受过伤的男人才知道疼女人,就跟离过婚的男人才懂得婚姻一样。现在看来,谈恋爱的话找王轩逸,结婚的话找林大人。” 我又回一句:“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你两手都要抓,两手都不放这是不对的。一脚踏两船小心劈叉了胯。” wendy不可置否地说:“你看着吧,过一会儿林大人来,她们都会习惯性劈叉。对了,林大人怎么还不来?” 我斜睨她一眼,低着头不说话。让大家产生林大人放我们鸽子的想法,总比我放了林大人鸽子的事实更容易让她们心平气和地接受。 这曲法语歌终于放完。一位系着火红围巾,穿着白色毛衣配苏格兰裙装的陌生妖姬扭捏地指着墙上的钟说道:“王总,您家怎么挂一个这样的钟嘞?和您家的风格好不搭哦。” 这位妖姬打扮成这样,估计是想向新生代偶像小沈阳致敬,可惜说出来的话没有亲切的东北活雷锋的口音,反而带有严重不纯正但依稀能辨认出来的港台腔。 我“哼”了一声,用纯正的港台口音嗲嗲地说道:“那这位小姐,请问这十二平方米的客厅有什么风格呢?最近网上都流行混搭,好多部落格都在讨论混搭风,你又怎么看嘞?” 那位小妖姬没有料到我的反应这么大,脸涨得通红,在蓝光照射下,呈现出猪肝紫色,真是恐怖极了。 王轩逸不紧不慢地说道:“哦,我原来不习惯看时间。曾经有一段时间老盯着钟看,看得又烦又腻,所以发誓以后再也不买钟了。这只钟是一个朋友送的,钟的样子和她本人一样丑,但看习惯就不觉得了。” 你再说一遍!你这是拐着弯骂我呢。 wendy凑近我耳朵说:“哪个二百五送人送钟啊,也不想想多不吉利,简直就是咒人家嘛。” 我点头附和道:“这人确实有点儿二百五,估计送的时候没料到一个破钟还能引发这么多话题,早知道肯定就不送了,留着自己用也好啊。” 说完,外面响起敲门声,王轩逸走过去打开门,众人欢呼吹口哨,我一脸僵硬。 外面站着威风凛凛的林大人和脸绽放成了菊花的总监ava。 ava看上去神采飞扬,声音里带着几分激动地说道:“今天和roger谈事情谈晚了,我们以为都要迟到了呢。” 我偷偷瞥了林大人一眼,屋里灯光暧昧,外面灯光昏黄,看不清楚他有明显的表情变化,只听他说:“很热闹啊,在外面就听到大家的声音了。王总,公司聚会居然在你家,真是叨扰了。” 我暗暗猜测ava是如何和林大人说起今天晚上有聚会的,林大人又是如何联想到我曾经发出的邀请和我让他别来的借口的,这么一想我就眼皮直跳,口干舌燥。 王轩逸看到林大人的讶异表情不亚于我,但他立刻公事化地表示欢迎。 自从前天林大人和王轩逸在我家偶遇后,我总觉得他们之间好像保持着一种房产泡沫经济般的虚假繁荣。而这种虚假繁荣多是因为我的大学回忆以及我和王轩逸是男女朋友的谎言引起的,于是我不由得就有了一种既紧张又嘚瑟又心虚的心理。 当然大家的心情也很紧张很嘚瑟很心虚。林大人这大半年来很少参加集体活动,一般都准点回家,我们当时都以为他被家里的狐狸精吸引,让他终日沉迷于美色之中。现在得知他单身,而且居然来参加非公司掏经费的纯私人活动,大家都荡漾开了。 我意识到林大人再进来的话就没椅子或板凳可以坐了,正准备起身去我屋里再搬几把过来,没想到众妖姬以为我要让座,纷纷觉得这样的机会难能可贵,不能让我独食,都站起来给林大人让座,自动忽略了ava,让她刚才菊花般的脸瞬间枯萎。 林大人露出一口小白牙,说了谢谢,挑了我左边的座位坐下来。策划部的同事看见林大人已经就座完毕,才领悟到大“boss”需要拍马屁,小“boss”也不好随便对待,又争先恐后地给ava让座,这才让ava脸色正常了些。 ava就座后,忽然又想到什么似的站起来说:“啊,我带来了几瓶酒,送给妖子做温居的,听说你刚搬的家。”她边说边从她的名牌大包包里掏出几瓶流光溢彩的酒,细声细气地对王轩逸说,“不介意大家喝点儿酒吧?” 我心想既然是送我的礼物,应当是问我的意见,看我答不答应和大家一起分享才对啊。 王轩逸笑道:“当然不介意,今朝有酒今朝醉,可惜我不能喝酒,只能看大家尽兴了。” 坐在我右边的co妖姬跟wendy说:“你看你看,从这个角度看他笑起来特像张根锡。” wendy盯着王轩逸的脸问道:“哪里像?” co兴奋地解释:“你要从我这个角度看,你坐过来一点,这么仰视过去,看见他的脸部线条没?还有那梨涡,又稚嫩又阳光,还带着性感。我猜他哭起来肯定也很好看。” 可能这个世道已经完全走过了“男人哭吧不是罪”的阶段,“梨花带雨”这个形容词也不仅限于女性了。以前男艺人拍艺术照露八颗牙齿,后来发展成沉着一张脸,现今拍照流行伤感美。所谓“但见泪痕湿,不知心恨谁”,眼里流着泪,心里流着血的男人早就比傻蛋的笑容更有卖点了。所以难怪co看见帅哥笑就要想到人家哭,倒不是恶趣味,只不过大众审美早已走到无虐不欢的地步。我纠结的是,怎么能让人看上去稚嫩又性感,因为一般来说这样要跨好多个年纪,稚嫩是十来岁的形容词,要让一个十来岁的人看起来有性感的效果,除非观众有恋童癖倾向…… 林大人坐我旁边,肯定也听到了co的评论,问我道:“你还挺能生事啊!组织一帮人来参观你的前男友,什么心态?” 我偷偷瞄了他一眼,散散的发丝儿垂在额际,感觉有些慵懒和随性,眼角却透着一点儿生气和懊恼。但是屋里的光线太柔和,那点儿生气和懊恼自动化成了一股青春朝气。从我这个角度看上去,真是既稚嫩又性感,不禁感叹这个世道妖孽横行,急需我替天行道收了妖。 妖姬们喝了几口酒之后,胆子越来越大,开始询问一些不该询问的内容,比如妖姬乙半开玩笑半认真地问道:“roger,像您这样的钻石王老五大隐隐于市,我们最近才知道呢,藏得很好呢。” 林大人看了我一眼,简简单单地说:“你们也没问我是不是单身啊!我总不能张榜天下吧。” 听着貌似说得很有道理,想当初他结婚的事情是我传出去的,现在他单身的事情还是我传出去的。 妖姬乙智商比我高些,没有被林大人糊弄过去,直接问道:“那roger是不是不想再婚呢?不然怎么会连绯闻都没有呢?除了中天的王经理跟您交往密切以外,您对其她人好像都不来电呢。” 问完之后,妖姬乙意识到自己的口气比较咄咄逼人,又讪讪地加了一句“呵呵”来缓冲一下。 我以前一直认为我们国家的狗仔队爆料不够彻底,隐私挖得不够深入,每次点到为止,连捕风捉影的基本水平也没有,更不可指望他们做出一些含沙射影、指桑骂槐、引人浮想联翩的报道。 现在看来我真是误会了。真正的高手总是隐姓埋名地藏于人间。业余八婆早已放弃专业狗仔队,并时刻武装自己,身先士卒,为劳苦大众挖掘各项不为人知的秘密。 我想林大人可以耍大牌,变一变脸,然后停止这种攻击性的问话,虽然我比他们更希望听到答案。 没想到林大人跟签署一份文件一样谨慎地低头思考了一会儿,才抬头说:“等时机成熟了,自然会选择结婚的,只要我爱的人不嫌弃就好。” 我仰望了一下林大人,心想林大人可以直接晋级到“super star”行列,这种狗仔问题居然回答得这么含蓄又留给人想象的空间,大有遮遮掩掩、欲说还休之势。相信公司要是有八卦周刊,就可以做一个有关于林大人爱人的大搜索报道,附几张镜头模糊的照片,再配上林大人刚才的那段话,真是绝佳的头条。 我偷偷地靠近林大人轻声问:“那什么时候算是时机成熟了?有爱的人了吗?” 其实按照我现在的性格,我是绝对不可能当场向林大人问这些被我压在心里已久的问题,但现在气氛太过于良好,八卦味弥漫得浓重,不问就枉费了众人帮我营造出来的机会。 林大人答非所问地轻声跟我说:“哦,我在想着要不要人为地把时机催生熟了。” wendy捅了捅我的右臂问道:“你们在说什么悄悄话呢?没看见大家眼里都流血了吗?” 我转头对她说:“林大人说他有心上人了,让你们集中火力对付王轩逸去。” 林大人没料到我吐槽得这么快,抚着额头看我。 眼里流血算什么,我血液都要逆流成河了,七窍流血都是轻伤。 我真是自己给自己锻造了一把锋利的刀,“唰”地插在心脏上,血溅三丈。连灯光都变成了鲜红的血色。 人生真是一个不断跨越障碍的过程。跨过了伤害我的传闻,跨过了林夫人的负担,眼前又要跨这个不知名的爱人。等生活把我磨炼成刘翔,不知道死神会不会给我颁终身成就奖。 我眼角有些湿润,兀自倒了一杯酒,掩饰一下仓皇失措的仪态。 没想到众人随我一样纷纷找酒杯给自己倒起酒来。 然后wendy忽然大喝一声祝酒词说:“让我们为了roger的心上人干杯。” 众人附和道“干杯”,各种杯子碰撞在一起,一干而尽。 有句话叫什么来着,狂欢是一群人的孤单,孤单是一群人的狂欢。说的大概就是现在这种情况。 我理解为什么像刘德华这样的明星结个婚都要躲猫猫了。大众情人的义务就是要保持一颗处男之心,专门提供给粉丝们幻想。林大人明显就不是一个有职业素养的大众情人,先制造自己是有妇之夫的舆论,接着又抛出名草有主的绯闻,而且此绯闻经本人验证属实,一次次碾碎了众多萝莉和御姐的心。 众妖姬终于识清时务,将焦点重新投向王轩逸。 co仍然痴迷于王轩逸的某一个角度,随着王轩逸改变姿势,她也改变坐姿,以达到产生看偶像张根锡的错觉。其她妖姬也渐渐忽视我和林大人坐的犄角旮旯,专心致志研究王轩逸的美学角度去了。 我从品酒慢慢转化成灌酒。倒不是借酒消愁,只是刚好ava带的酒味香醇厚,一喝就知道是价值不菲的上等好酒,不喝赚不回来今天的出场费。然而刚才郁结的心情没有地方排泄,又不能找林大人哭诉,只好随一众妖姬调戏王轩逸。接下来的时间里,耳边是声声笑,嘴里是口口香,心里却是阵阵凉。酒的后劲也慢慢表现出来,有些眩晕,有些脱线。 只听co如同一个涉世未深的少女娇羞地问道:“轩逸哥哥,你在大学的时候是不是也听这样的音乐啊?” 我为了这句“轩逸哥哥”打了个哆嗦,抿了口酒,不待王轩逸回答,立刻说道:“你家轩逸哥哥大学时哪里有时间听音乐啊,每天应付各种绯闻就够他忙的了。以前bbs上的头条除了学校公布考试地点的通知之外,一般都是他的花边新闻。” 王轩逸沉默着不说话,眼神透过柔和静谧的灯光犀利地射到我脸上。 co本来是希望能创造出一些话题以便接近王轩逸,没料到话题被我拦腰斩断,不仅没有让她的轩逸哥哥搭上话,听到的内容还把王轩逸花美男的形象扭曲成了花花美男,样子非常恼怒。但又鉴于在王轩逸面前要保持贤淑温柔大方得体的形象,嘟了嘟嘴说道:“轩逸哥哥长得好看也不是他的错,树大招风,积毁销骨。小说里不经常说到有些变态,自己得不到也不让别人得到,就生生破坏喜欢的人的名节吗?” 说完她有意识地瞥了我一眼,以让我确认她说的“变态”正是不才在下。 大学时,我曾经看过几封高品质的挖苦我讽刺我形象的邮件和帖子,要不是我是那个被骂的人,我都要拍案叫绝了。整篇文章平淡中见真情,真情中见猥琐,猥琐中见匕首,匕首直指我的要害,让我欲骂不得,欲哭不能,全身乏力,只能全盘接受。所以对这种水平低劣、档次低级的冷嘲热讽,只要不涉及我的朋友我的父母,我都会一笑而过。 可惜今天我喝了几口酒,而且心情起伏颇大,平时的正常反应都会不自觉地夸大。我准备反击。 我又喝了一口酒说道:“哦,对哦,听说你家轩逸哥哥大二开始就日均一封情书,周均一个性伴侣,月均一个女朋友。当然这不是我统计的啊,这是全校学生群策群力共享证据的成果啊。你要看照片不?你去我们学校的网站,精华区还有他睡觉的样子,绝对的天使,绝对素颜还没有口水,就差插俩翅膀就能飞起来那种。回头到公司了,我把地址给你。上不了校内bbs的话,就用穿梭代理,你要不会姐姐我教你。” 太阳穴突突地跳。我的话说过分了。我无意将自己变成一个搬弄是非、攻击别人私生活的长舌妇,尤其是自己曾是长舌妇口中的丧失者,将心比心知道当场被人揭开不光彩的往事是什么样的心情。可是我的大脑已不受控制,酒精释放了那个隐藏至深的邪恶的自我,这个自我迅速找到了缺口迸发出来,并不计后果地图一时痛快,来换取轻松或者类似轻松的空虚。 我想王轩逸可以反驳我,拿我大学里大段大段的过去反驳我羞辱我,就像我羞辱他一样,然后摇头晃脑地念一句“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这样我就更轻松了。 王轩逸眼睛里的光束都要凝成冰了,寒霜蒙上了他的脸,也冻住了他的嘴。在他长时间的沉默里,大家都屏息看着我们,连酒杯里晃动的液体都能越过轻缓的音乐流入耳朵。 wendy想拉拉我的袖子,但无奈这里暖气太足,我刚脱了外套,只露出一件短袖t恤,拉无可拉,她只好踢了踢我,小声问我:“你怎么忽然把气氛搞得这么僵?” 林大人在旁边看着我,忧心忡忡地问我:“怎么了?” 我眨了眨眼睛,让那些时不时就有可能涌上来的液体倒流回去,然后转身咧着嘴对他说:“嘿,什么怎么了,开玩笑的。这帮人不是对王轩逸好奇吗?我就免费提供一些八卦新闻。你看我这人嘴特别不严,roger你身上所有的事情都是我宣扬出去的,公平起见,我也要让广大人民得知另一个人的真相,不然不仗义啊。呵呵。” 我口渴得厉害,又喝了一杯酒。接下来只听得周围一片沉寂,只剩淡淡的音乐在客厅上空缓慢流动。我想我大概睡着了五分钟,但很快又惊醒过来。头昏脑涨中,我补充道:“co,我真不是针对你,我说的可都是事实。我也没有免俗地写了情书呢。不过我写得特别没有水平,情书也没好意思递出去,至今下落不明呢。但是我怀疑王轩逸已经看过了,不然他怎么会约我出去呢?可他真不是什么好人。当然男人都不是什么好人。谁都不是好人……” 我的头越来越沉,貌似又要睡过去。只知道我喋喋不休地说啊说,却已然没有意识去辨析我说的是什么内容了。 第10章 我会对你负责 如果我喜欢你,你也有可能会喜欢上我的,对吗? 当我睁开眼睛的时候,看见的是一张无限放大的脸以及脸上被粉底掩盖得严严实实的若干个坑。我闭了闭眼再睁开,脸还是那张脸,坑还是那些坑。 我“嗖”地坐起来,距离拉远后,看到wendy半趴在我的床沿。因为我的动作太过于猛烈,她也同时醒了过来。 我问道:“你怎么在我家里?” wendy抹了一把脸说道:“你真一点儿都不记得了?” 我揉了揉太阳穴说:“我喝醉酒了吧?感觉和上一次喝醉的时候差不多。” wendy惊喜地说道:“那你记得你做了什么吗?” 我静下心想了想,上次喝醉的时候和林大人上了床,但这次是在粉丝们的眼皮底下喝醉,即便我有心想扒了林大人的衣服,色女们也不会同意,于是我稍稍放了心,脸不红心不跳地撒谎道:“我一般喝醉酒都比较安静,睡死了似的。” wendy跟看怪物一样看了我一眼,说:“那是。你喝醉酒了专门扔深水炸弹,你安静了,别人都沸腾了。你说你爆料的时候能不能给我们点儿时间做思想准备啊。人家拆楼爆破还有个倒计时,你倒好,杀我们个措手不及。” 我眼皮直跳,人果然不能有太多秘密,被wendy这么一咋呼,我直觉那些不能说的秘密貌似已经由本人广而告之了。我心虚地起身倒了杯水,坐在床边说道:“那你倒是给我说说,我讲了些什么。” 一般来说,敢于谈八卦的人大多是没有机会也没有胆量在八卦女主角面前说的,一来容易被戳穿,二来容易被泼硫酸。现在wendy好不容易遇上一个八卦女主角自行邀请对方讲八卦,不由得精神抖擞,绘声绘色地手脚并用描绘起昨晚我断了回忆后的场景。看完这场堪比单口相声的表演之后,我除了感叹wendy不去参加周星驰的星女郎选秀活动,真是埋没了一颗极有潜力摘取奥斯卡最佳女演员的未来新星以外,竟震惊得说不出其他话来。 wendy说:“你咧着嘴说你给王轩逸写过情书,还骂骂咧咧地说男人不是什么好东西,说你等了好几个小时,回去感冒发烧了两天,连毕业照都没有赶上。当然可能也没有人稀罕跟你一块儿拍照,或许也有稀罕的,这样他们拿出照片的时候可以跟别人显摆说:你看你看,这个人就是我们学校很有名的那个女生,曾是咱校百年不遇的校草的情敌。接着你又吸鼻涕说,其实你也不是很在乎拍不拍毕业照,但是总想着这大学四年过得连个见证都没有,而且本来过得很凄惨也就算了,将将结束了还非要被人愚弄,又病得连个收拾行李打包回家的帮手都没有。然后你就哭啊哭,那眼泪啊,把长城都哭倒了,海平面都上升了,也不见你休息一会儿,你就抱着咱林大人蹭啊蹭,鼻涕都抹在林大人的西装上了,可怜林大人一身的burberry,就被你当抹布擦了。” 我打断道:“喂,要擦也是当毛巾擦,好吧?” wendy对我的打断相当不满,觉得破坏了她逻辑思维的贯通性,白了我一眼后,又说道:“毛巾也被你擦成抹布了。接着说啊。王轩逸看你哭得这么惨,就一步一步越过旁边的人走过来。话说帅哥就是有气场啊,他这么一走,旁边的人立刻给他让出一条通道来。他就这么优雅又忧伤地走到你旁边说:‘对不起,原谅我好不好?’语气又柔又沉,低得能凝出水来。可怜co小姑娘在那边恨不得自己哭上一把,可惜找不到什么理由,只好作罢。没想到你这孙子哎,居然抱着林大人,脑袋转也不转一下地说:‘不原谅。’ “然后王轩逸扶着你,试图改变一下你不雅的坐姿,你就一脸嗜血地对他说:‘王轩逸,你别碰我,男女授受不亲知不知道?你碰我就代表你喜欢我,如果你不喜欢我就不要碰我。’ “王轩逸愣住了,但是帅哥就是帅哥,能屈能伸大丈夫,不过几秒,他低眉顺眼地牵着你的手说:‘那我是不是更要这样做你才能明白呢?’ “当时我们所有人都石化了,大家都在猜这里面有多少是真多少是假,可妖子你最牛了,你平时是不是《大话西游》的铁杆粉丝,你当时那副唐僧样把我们都逗乐了。你说:‘你喜欢我啊?你要是喜欢我的话你就说话嘛,你不说我怎么知道你喜欢呢,虽然你很有诚意地看着我,可是你还是要跟我说你喜欢我的。你真的喜欢吗?你不是真的喜欢我吧?’然后你又一转身抱着林大人说:‘不过,你要真喜欢我,我也不稀罕。’ “说完之后,王轩逸整张脸都白了。可不是吗?这么好看的人哪遭到过这样的调戏啊。全场人民都愤怒了啊。可是你还嫌事情不够乱,又傻呵呵地对着林大人说:‘你刚才不是说和你心上人的时机不熟吗?我告诉你一个方法,时机不熟你就把它煮熟了。’ “当时林大人已经似笑非笑地看着你了,他特别礼貌地配合你说:‘那敢问你有何高见?’唉,你说这两个男人见你这么疯还能保持风度也真不容易啊。你扭动了一下腰说:‘生米煮成熟饭哪。’我们当时真佩服你的魄力,不鸣则已一鸣惊人,那两个毕业实习生都坐不下去了,连林大人的脸色也变了变。你非要过把瘾就死,再来个高潮才谢幕。你猜你说啥?你说:‘roger,我们不就是这么熟起来的吗?’你这一句话说完,王轩逸和林大人的脸都黑了,全场所有女性的脸也都黑了。就你一个人小脸红扑扑地傻乐呢。 “幸亏林大人保持清醒,说你醉了,让我住在你家好有个照应。王轩逸抢着说他照顾就行,可是林大人轻声跟我交代,万一你某个时刻想抱着王总深入交流了,王总的清白就毁了,那我们这个眼见就要圆满成功的项目就毁了,妖子你就是公司的罪人了。所以啊今天托你的福,特别为了你带薪休假了呢。 “不过林大人也真有意思啊,人家为了完成项目恨不得把职工扒了衣服往客户那里送,就我们老总还拦着不让的。妖子,你说你和林大人是不是真有那么一腿啊?你跟我说老实话,我保证我会把你的答案烂在肚子里,带到棺材里,直到走上奈何桥喝了孟婆汤为止。” 我沉浸在wendy描绘的世界里许久,心想着苍天真是没有眼,把不该说的话都说出去了,怎么就不狠狠心顺便让我说一句“我爱你林大人”得了。正所谓债多了不愁虱子多了不痒,也不稀罕这乱局中再乱一局,也算是了结了我永远暗恋无门的惨剧。 wendy推了推我,又催了我一遍说道:“你听见没有?你倒是说说呀。” 我要是说了“是”的话,我相信这个答案还来不及咽到她的肚子里就已经传遍公司的角角落落,连公司的保安都会知道。再说保证这个东西跟誓言是一个道理,没有任何经济赔偿负担,也没有任何道德约束力,说了跟放屁一样就过去了,我信才怪。 我抓了抓头发,争取表情逼真,不屑地说道:“如果有一腿,我还至于租房子吗?我还至于去上班吗?我还不得打扮打扮去银座喝喝咖啡谈谈人生啊。” wendy看我不像是撒谎的样子,又问道:“那你和王轩逸之间算怎么回事啊?你真的给他写过情书,他真的约过你?” 我看她放过了我和林大人的事情,松了口气说道:“那时候青春年少呗,跟风作品,你就别掺和着挖古董了,还不如去挖挖他现在的八卦,也好过八一段似是而非的往事吧?” wendy执着地说:“关键是现在的八卦能八的对象也是你啊。昨天你是没看见,他表现得那么暧昧,眼神又那么深情,什么叫柔情万种啊……” 我打断她的话,说道:“我昨天不是跟你说过嘛,他最近发春发得比较厉害,有一阵子更文艺,简直就是琼瑶戏的御用男演员,要搁在林青霞的时代,他肯定比秦汉都要火。不然怎么会深受co这种小女生的青睐呢?” wendy又点头道:“那倒是,你知道现今这个时代的潮流就是要男人长得比女人还细致,心思比女人还细腻,感情比女人还丰富,他就是这种形象的最佳代言人,何况他家里清一色的名牌货呢。你看见他家的鞋柜了没?里面都是今年t型台的新品,连手写本都是爱马仕的,真是烧钱啊。不过也怪,人家这么有钱还住在这小房子里,要不是你以前提过是他先搬过来的,我都以为他真跟小说里演的那样,是为了你才委屈自己蜗居的呢。电视上不都这么演的吗?道明寺不是还住在杉菜家的矮房子里?” 我惊叹wendy对奢侈品洞察力敏感的同时也不忘反驳一句:“你看电视里演的杉菜好歹还住在自己家宽敞的房子里呢,家道中落好歹还租个带大客厅的呢,哪跟我一样一来就租个不到五十平方米的房子?王轩逸以前说过住大房子空虚。有钱人家嘛,住的是房子,玩的是寂寞,不是我等草民能想象的。” wendy沉思了一会儿,觉得我说得很有道理,又见我实在没有额外八卦可以提供,只好替在公司等候佳音的“八公八婆”们表示了一下失望,我也让wendy替我向昨天在王轩逸家济济一堂的花痴们说一下抱歉。于是就此别过。 脸是丢得差不多了,上班的行程却不会因我丢脸而中断。 第二天整装待发,雄赳赳气昂昂地上班去了。我一向习惯怪异的眼神,有事实依据的传言总比空穴来风的谣言更容易让人接受,所以进办公室之前无需停顿立足,也无需调整呼吸,直接刷门卡进入便可。 果然,办公室所有人向我行注目礼,没有电视剧中窃窃私语或者假装繁忙的场面,反倒是一片寂静。这些行注目礼的观众里,有好几位是前天晚上现场目击者,我想此刻她们所有人的脑子里都构建着她们以为的真相,并等待我去印证它。但说到底她们等待的不过是一个交谈的过程,事实永远比她们的幻想要黯淡得多,会让她们失望万分。因此我自动放弃了一些无用功,让沉默成为此次事件的最佳落幕方式。 我默默地坐在我的办公桌前,打开电脑没多久,就听见静谧的环境响起了久违的细语声。我抬头一瞥,就看见王轩逸走进我们办公室,眼光刚好落在我身上。 我下意识地低头。 前天晚上的事情其实起源于王轩逸和林大人两朵妖艳绽放的花儿,散发着百里香,吸引了一众充满着雌性荷尔蒙的愚昧昆虫蜂拥而上。而我就是一只苍蝇,划出了我自己都无法确定的杂乱无章的飞行轨迹。 看见王轩逸,就如同看见那天我化为横冲直撞的苍蝇的模样,让我尴尬和懊悔。 余光看见王轩逸正稳步地走到我面前,视线能及处,是他浅色的领带上一枚金色的领带夹在阳光下闪闪发光,让人刺目。 他对我说:“我找你有话说,你出来一下。” 我心想完了,说话语气这么僵硬冰冷,这回真是惹怒他了。 我站起来,尾随他走出去。 王轩逸提议去天台。我说又不是拍《无间道》,大冬天的,高处不胜寒啊。 他瞪了瞪我,倒也没说什么,径自把我带到了楼里的咖啡厅。 其实这个地方还不如天台。咖啡厅的服务员和楼上的工作人员都熟,简直就是八卦根据地和情报交换机构,每个人的眼睛都如同隐形摄像机,让你如坐针毡。 王轩逸显然不知道咖啡厅有着如同武侠片里“悦来饭店”的功效,兀自坐在一个三百六十度无视线遮挡的显眼地方,抬眼等我配合地坐下来。 未等我坐下,服务员兼监察员便翩然而至,递上咖啡单子,并用充满着审视和思考的眼神扫描着我。 坐下后,我们一阵沉默,相对无言,服务员悻悻离去。 我偷偷看了王轩逸一眼。今天的打扮比那天晚上成熟太多,脸色也比前晚稳重一些——就是蹙着眉、黑着脸的表情。 我先发制人地说道:“那天的事情我听说了,对不起。我不是恶意的。” 王轩逸道:“你指的哪一段不是恶意的?” 我以为这是一句反问句,主要作用就是表达生气和质问的意思,于是我郑重地说我酒喝多了,说了很多糊涂话…… 王轩逸又打断我说:“哪段话是糊涂话?” 我琢磨着他这么咄咄逼人有些不正常,说道:“我的意思是我很多话说得不真心,你千万不要往心里去。你想,喝酒的时候说的话怎么能当真呢?” 王轩逸如同着了魔地问:“你说哪段话不真心?妖子,你哪段话说得不真心?” 我忽然领悟到他连续问的这几句话仿佛不是质问,而是询问的意思,而我诧异于王轩逸纠结于细节的执拗程度,不知从何答起。一来我无法确定wendy告诉我的是不是事情的全部真相,二来我也不清楚王轩逸目前介意于哪件事情,无法像以前低头认错一样,专挑对方想听的话说给他听,我一下子局促不安起来。 我曾经和林林探讨过认错这个问题,她极其推崇,认为“认错”“写检查”是她从小到大逐渐累积的为数不多的特长之一,她将之作为撒手锏,用得特别熟练。她曾告诉我,女人平时任性一点儿没关系,但要把握好任性的度,来不及刹车超了度,那你赶紧装可怜,刺激别人产生同情心。如果刺激不出同情心,那你就反复认错,从而让人产生一颗不胜其扰的惶恐之心,最后往往能抹平很多事情。因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而林林列举了她这二十多年来干的很多鸡飞狗跳的事情都是由认错摆平,我不得不认同她的观点。 所以,我既然不知道他要听什么内容,不能对症下药,我就反复认错吧。 我做深刻反省状说道:“我那天说的所有事情都是糊涂话,绝无恶意。要是伤害到了你,我很抱歉。大学里那点儿风花雪月的事情再风花雪月,也已经过去了,我不应该这么对待你的。尤其是你现在这么洁身自好,我在这么多人面前毁你的名节,让你功亏一篑。我昨天晚上已经想过了,你不来找我,我也要去找你的。找完你,我就跟公司所有人开个记者招待会,当然我说的是类似于记者招待会一样的‘party’,解释一下。” 说完我偷偷瞄了瞄他。最近王轩逸性格多变得跟练葵花宝典的岳不群一样,我后悔前两天嘚瑟过头,以为跟他是患难兄弟,放松了警惕,说话不注意分寸,但是人家好歹是有钱人家,有钱人家除了钱多以外,自尊也特别多,不好得罪。 王轩逸看着我说:“我不介意别人说我以前是浪荡子、花花公子,人都会有报应。对不起多少人,就会积累多少怨气,所有的怨气终会一一报应到我的生活。我现在活得像清教徒,信仰基督的清教徒。” 我只好讷讷地说:“清教徒是好的,他们活得自律诚信理性,以配得上这个完美的世界。不像我们其他人,随性狡诈疯狂,还怪世界太乱跟不上我们的步伐。” 服务员送来两杯榛子摩卡,放到我们跟前,恋恋不舍地离去。不远处有两个人掏手机在拍照。王轩逸这张脸不划弄几刀太可惜,到哪里都这么招蜂引蝶,我感叹老天的报应总是让人费解,因为我等凡人实在无法从这么精致的脸上找到任何残缺和遗憾,仿佛用其他的替换品都无法创造出比现在更好的效果。 这张完美脸的主人叹着气说:“妖子,你说你怎么这么容易跑题呢?” 我说:“哦,跑题也是一个技术活儿,你还没看见过我在论坛上把一个帖子弄得面目全非,而且壮烈得我想呼唤法海过来看看水漫金山有没有这么水呢。” 王轩逸黑着的脸终于有些明朗起来,却执着地说道:“妖子,你那天晚上说的话很伤人知不知道?” 我低头认错。 王轩逸问道:“那天你等了我这么久吗?为什么等那么久?” 我反应过来他说的“那天”应该是毕业前夕那个晚上,于是便轻轻松松地说道:“能有什么为什么啊,好奇呗,想看看你会说什么。我大学四年才过得像奉行禁欲主义的清教徒,好不容易有一次正式的约会,能不去吗?谁知道你这么孬种?事情过去这么久了,你也别问了。你真要有赎罪之心,还是找那些被你虐得死去活来,连嫁人的动力都没有了的无知少女吧。在她们那些筋脉全断的血淋淋的伤口前,我这种靠创可贴就能好的小伤口简直可以忽略不计的。” 我发现在王轩逸面前,我总是有能力将气氛往对我有利的方向上引导。比如此刻的会谈本来是我在劣势,在我的几句话之下,我就摇身一变成了不计前嫌、颇有度量的基督,专门占上风来接受别人的告解。可能潜意识里,总觉得王轩逸应对我抱有放我鸽子的愧疚之心或曾帮她女友出头的感激之心,所以总是有一些债权人的底气在,不像面对林大人永远是一副欠债者般低贱。 王轩逸果然非常配合地说:“对不起。” 我摆摆手,做出释然状:“没关系没关系。” 王轩逸没等我把手摆出个来回,又说道:“那你说的那句如果我喜欢你,你也不会喜欢我呢?” 我的手就停在那里,又不好随便放下以显出我的错愕,于是便形成了一个不尴不尬的姿势,我顺势将手往头上一放,准备做个无赖:“我有说过这样的话吗?不可能不可能。” 一般情况下我是不会随随便便耍无赖的。但是我一旦随便起来,耍无赖都会耍得无比坚定和真情。针对王轩逸刚才那句问话,我要是说“我也会喜欢你”,那就纯粹是勾引和耍暧昧。鉴于耍暧昧的难度比耍无赖的难度要高很多,我是不愿意做的;而要是说“我不会喜欢你”,那就是否认一个帅哥的存在价值,造成帅哥终生的心理伤害,又是我无法承受的。 王轩逸不满地说:“你明明是说过的,好吧?有那么多人在场,都听得清清楚楚。” 我连忙说:“那我怎么知道当时怎么想的,也许那时我脑子根本就是一片空白,没有任何逻辑可言。本来喝醉酒的人智商和小孩子没什么区别的。我小时候因为自己特别想学好乐器,还偷偷地跑到郊区的庙里拜抱着琵琶的四大金刚呢。” 王轩逸又问:“那你的意思是说,如果我喜欢你,你也有可能会喜欢上我的对吗?” 我说道:“那你得问数学家去,这是个概率问题。世界上也没有绝对的事情。” 王轩逸忽然转话题道:“下周四平安夜,你有什么打算吗?” 我说道:“公司一堆光棍,估计平安夜当庆功会组织了。听说我们这个部门有四个麦霸,按照以往经验,八九不离十是去唱歌。” 王轩逸了然地说:“哦,我也会去。到时候我有话跟你说。这之前我要去一趟美国,没时间来找你了。” 我说道:“你不是基督教徒吗?平安夜不去教堂唱哈利路亚,跟我们这些人混什么。况且你不怕你去引起其他男性同志的公愤吗?好不容易有个机会和女孩子套套近乎,展现一下魅力,何必断人家活路呢?施主,宁毁十座庙,不拆一桩婚,像你这样一竿子打坏了一个包厢的婚,得拆多少座庙啊。即便你家上帝住教堂,也不能随便挤对咱菩萨家的房子。你们家做房地产的,可能不知道现在一所房子对一个菩萨意味着什么,小心人家不甘心地做钉子户,到时候和你们家上帝闹翻了,后果不堪设想。” 王轩逸笑着说:“妖子,你说你这人脑子是什么构造?我说一句,你有十句等着我,十句里有九句不在谱上的。我们家上帝说让我平安夜收妖去,没有必要驻扎在教堂。” 我不乐意地说:“收妖这种活你们上帝也接啊。你家上帝怎么抢中国神仙的事情做?真是全球化了,连仙界的国门也敞开了,改革开放得真彻底。” 王轩逸:“……” 一上午过去,没见林大人来找我,总感觉有些不踏实。想过去找他,又担心现在八婆们的气势太足,给他造成不必要的困扰。毕竟林大人不喜欢被人家当茶余饭后的谈资,而我作为一个专业的小道消息制造者和第一线人,应该是他最不想看到的人。 何况他还有喜欢的人,他在想办法创造时机,要是借我这乌鸦嘴,他这几天正在试图把生米煮成熟饭也说不定…… 这么说来,食堂里的饭粒瞬间变得难以下咽起来,我实在咽不下去,正打算收拾一下走人,却看见林大人端了餐盘款款地走过来。餐盘上的菜品红绿相间,热气腾腾。 林大人很少会到食堂吃饭。他曾有几次做亲民状到食堂里吃饭,但几位同事实在太开放,叽叽喳喳地围绕在林大人旁边问个不停,唾沫星子足够盛一碗汤,把林大人的饭做成粥,这之后,他再也没来过食堂吃饭。因为林大人的缺席,食堂就餐率下降到了冰点,而来食堂吃饭的清一色是男性,偶尔进来都会产生进入男厕或男澡堂的错觉。 我今天中午来食堂,也是想避免吃饭时间和“八婆”们面对面的尴尬,那我连吃顿饭也不安生了。 没想到能在这里见到他,真是意外。 林大人走到我面前,坐了下来,拨了一下菜后问道:“酒醒了?” 我想这都过去一天半了,就算我泡在了酒坛子里,也该清醒过来了。 我讪讪地笑,回答道:“今天怎么到食堂来吃饭了?不去陪kelly,小心kelly看见我们一起吃饭,到时候冤枉了我们,说我是狐狸精怎么办?” 林大人不慌不忙地嚼了口菜,说道:“你不觉得你自己确实长得很有妖精样子吗?不然为什么称自己‘妖子’?” 我点了点筷子,努力用轻松的语气说:“这么护着你家那位啊,连臆测都不让我们做了,真是没天理了啊。那你赶紧让林思聪和她培养培养感情,继母难当,小心你到时候顾此失彼,爆发家庭内战。” 林大人一脸不乐意的样子,不说话,拿筷子在我的餐盘里拨弄起菜来,挑中唯一一块瘦肉,仔细端详后才施施然地塞进嘴里,嚼尽咽下后说道:“最近得问一下物业了,怎么提供的菜品越来越差?” 前言不搭后语后,林大人继续前言不搭后语地说:“我这几天都要出差,没时间和你一起吃饭了,平安夜有活动,我尽早参加。” 我思考了一下除了醉酒这一次我有轻度失忆以外,平时虽然记忆不好,但不至于错乱。林大人说这些话说得这么理所当然,就好像我们一起吃了无数顿饭一样。但事实上,我这半年以来,除了工作上的应酬,私下和他一块儿吃饭的时间一只手就能数出来。当然如果他坚持在同一时段不同地点吃饭也算是一起吃饭的话,那倒是可以再加上一双脚趾头的数量,大概有那么十多次是在同一时间吃饭的——林大人一般为了错过高峰期,在下午两点吃午饭,而我在上午十一点就开始思考菜单了…… 林大人见我不说话,独自继续说道:“还有,最近几天变天严重,你注意身体。” 我诚惶诚恐地看着林大人,等待更雷的话语出现。 林大人一般是不走寻常路的,也不是我等凡人可猜测的。他停止了雷人的自白,转换成一个普通的问题:“这几天你有时间吗?帮我照顾一下聪聪吧。我前阵子让我爸妈出国旅游了,没想到临时又要出差,他一个人住家里,总归有些不放心。聪聪白天报了个班,只要你晚上照顾一下他就好。” 还没等我答应,林大人已经将一把明晃晃的钥匙放在我面前了:“你住我那里吧。这是我房间门钥匙。防盗门的密码是1227,是聪聪的生日。聪聪有单独的房间,睡相比你好,不会踢被子之类的,只要给他解决晚餐和早餐就好,你不会太操劳。你们两个别吃泡面了,冰箱里有一些有机蔬菜,家里也有几本菜谱,你学习能力挺强的,暂且学几天吧。要是学不成,附近有几家中餐馆不错,你们去那里吃。还有,唉,算了,我说了也怕你记不住,今天上飞机前我带你去一趟我家吧。下午有空吗?” 我的内心独白从“谁要住你家里啊”到“谁的睡相差了”到“竟然让老娘做厨娘”到“林大人既做爹又做妈,拉扯孩子到这么大真不容易”,思绪跌宕起伏了些,还没来得及调整过来,就看见林大人看了一下手表说:“下午时间可能来不及了,现在就出发吧。” 说完站起来把我的餐盘和他的一并拾起,朝收餐盘的地方走去。留我一个人对着一张空餐桌惆怅。 惆怅完后,我又屁颠屁颠地跟着林大人出了门。 林大人的公寓在一个高档的小区里面。其实来北京这么两年,我还没有来得及去调查北京高档小区是什么样子。之所以立刻判断出来这是个高档小区,是因为门口站着一个雕像一样的保安,身材魁梧,姿态笔挺,目光有神,天庭饱满,面相上充满了力量和智慧。我以为我新搬进的小区已经很高级,保安是一个长得比较憨厚的农村小伙子,说一口可爱的河北话,有着王宝强的气质,而我原来住的小区保安是一个步履不稳、目光混浊的六七十岁的老头,是以觉得新小区必然是一个高水平的小区。没想到山外有山,人外有人,保安自有强中手,在这个小区的保安面前,我家小区的保安立刻能自惭形秽,不敢见人了。 我不由得赞叹:“roger,你作为一个钻石王老五,居然独身这么久,真是高风亮节啊。难道半夜不会有人敲你的窗吗?” 林大人说道:“半夜能敲上我的窗,只能是蜘蛛侠。” 当我走进林大人的家里,我才认识到林大人所说的话的意义。 林大人的家一半是玻璃建筑,而且在高空十五层,即便蜘蛛侠来,估计也会因为玻璃没有摩擦力敲不上他的窗。 是三室一厅的房子,有很大的客厅,敞开式的厨房,两个卧室一个书房,光线充足,视野开阔,干净明亮。要是没有一些盛满塑料水果的水果篮,我都怀疑这是一家准备给装修杂志拍照用的样板房。 林大人把我领进聪聪的房间,说道:“聪聪的外套都在这个衣柜,换洗的内衣裤在下面的抽屉里。聪聪自己也知道,平时也会整理的。” 我不由得问道:“那你告诉我干吗?” 林大人顿了顿说道:“哦,信息共享一下。” 我说:“哦,谢谢。” 林大人又把我领进厨房,打开冰箱,对着满满的货品说:“有西红柿、鸡蛋、芹菜这些最基本的蔬菜。肉在下面一层。” 我打断问:“我记得你不会做菜,干吗买这么多菜在家?” 林大人狐疑地问:“我什么时候说过,我不会做菜了?难到这么多年我靠外卖把聪聪拉扯大吗?我可是一个负责任的家长。” 我追着说:“那你上次在我们家干吗吃泡面?” 林大人叹了口气说道:“哦,我以为你会做菜,谁知道你端出来的是泡面啊!你这两年在北京是靠什么活着的啊?难道都是泡面?” 我说:“啊,当然不是,有微波炉饭、速冻水饺、速煎印度飞饼,偶尔还买粽子。市场这么丰富,怎么能局限在泡面上,再说泡面也有油炸和非油炸,还有几十种口味让你挑选……” 林大人扯了扯我的嘴角,轻声说道:“让你说你还来劲了。” 做完这个动作,我们两人都傻在原地,这个动作早已超过了普通朋友的界限,在青天白日之下,散发着暧昧的光芒。 刚才说过什么来着,我确实是有着做狐狸精的潜质啊。 林大人收得比较快,立刻说道:“你不会,我教你做吧。你喜欢吃什么,我教你做什么。说说看你喜欢吃什么?” 我拿出手指头清点:“红烧肘子、糖醋排骨、油焖大虾、清蒸鲫鱼、烤乳猪、炖牛腩、羊杂煮、鸡豆花、鸭血汤、韩国烤肉、日本寿司……” 林大人说道:“对不起我问错问题了,那你不喜欢吃什么?” 我义正词严地说:“葱。” 林大人绝望地闭上了眼睛。 再次睁开眼的时候,又是一双清澈的眼睛,看着我说:“中午你没怎么吃,我给你做一个西红柿鸡蛋面吧。你看我怎么做。” 其实整个过程中,我一点也没有听进去做面或是做菜的过程。因为面比起做面的人来要逊色很多。我也懂得了为什么《天天饮食》当时是让普通话也不标准,脸也长得乏善可陈的刘仪伟主持了,如果换成林大人这样的帅哥去主持,那几乎没有人会学会做菜,只会让家庭主妇心里着了魔,引发家庭危机。 林大人脱了外套,只剩一件单薄的白底条纹衬衫,领带微微松开,围了一条湛蓝色的围裙。室内暖气很足,林大人赤着脚,在冰箱和灶台前游走。阳光洒下,白色的墙壁也变得温暖,整个感觉像是在拍mtv。 我不得不说,厨房里的男人是最性感的,尤其是像林大人有着年龄的沉淀,不像二十多岁的毛头小子一样急躁,给人的感觉更多的是这么多年单身父亲和职场生活磨炼出来的从容稳定。不晓得二十多岁的他,声音是否也是如此低沉并富有磁性,是否也烧了一手好菜,是否也将自己的房子布置得很像个家。 于是,在林大人有步骤地说了一句“切西红柿的时候小心溅汁”,并用标准动作演示给我看刀法后,我仍然脱线地问道:“roger,你二十多岁的时候也是这样的吗?” 林大人拿刀的手停下来,眼里留着温柔的光:“这样是指什么样子呢?” 我侧身靠在橱柜前,找合适的词汇说:“成熟、健康,让人安心。” 林大人低下头,快速地将西红柿切成一片一片,刀子触碰到砧板发出清脆的声音。 过了一会儿他说:“二十多岁时发生的事情我都快忘了,但绝对称不上成熟。现在看起来的成熟,也是一种假象。人在死之前,永远是不成熟的状态,会被诱惑,会有贪欲,会受伤,只要有七情六欲在,就永不会成熟。而我享受目前不成熟的状态。” 哦,我忘了林大人喜欢看禅学方面的书,曾经跟我说过很多东西可以借鉴到商业中来。没想到这样的问题也能说得这么哲学。 这件事发生很久之后,我忽然在某次入睡前回忆起第一次进这里的情景,我想:“女人嘛,都容易被阳光下厨房里的男人迷惑,当时我肯定看见帅哥当前,内心激动澎湃,一下子忘记了此人在我惊魂未定时开了一个关于脑瘤的幼稚玩笑。总之,月亮能惹祸,太阳能让人犯傻便是了。” 之后林大人快速地帮我做好面,又将厨房收拾得非常干净,特别交代我燃气使用注意事项,并要求我复述一遍,确认没有问题之后,才离开。离开的时候说道:“我房间的床头柜里有一张银行卡,卡的密码是你的生日,这几天要有什么急事用到钱的,你从里面拿。” 林大人凡事追求效率,没想到这样“托孤”的事情不到一个小时搞定,中间我这个受委托的人还没来得及说句答应的话,我已是一个人在林大人家里了。真是恍然如梦啊。 林大人的卧室一墙是透明玻璃落地窗,相对的另一墙是嵌入式衣柜。乳白色的墙体,亚麻色的地板。屋里一张低矮的双人床和一个单边床头柜,床上是白色的松松的羽绒被。房间的一角放着一盏落地灯、一张迷你的茶几和一把素色藤椅,茶几上散落着两本财经杂志,杂志旁放着纯蓝色的瓷杯。我想大概林大人每天晚上都在这里喝茶看书。我侧卧在床尾,面向着玻璃窗,想象着夏天的时候会有徐徐的风吹进来,翻动一张张书页;冬天的时候就能看见玻璃窗上结晶的冷霜,在暖色的灯光下晶莹剔透地闪耀。这果然是一张可以孕育出美感的温床。 我躺在软乎乎的温床上,笑得一脸猥琐,不知不觉沉沉睡去。 一觉醒来,窗外的天空已换上了晚装。我揉了揉眼睛,迷迷糊糊地走到外面,却看见林思聪坐在沙发上,吃着饼干看娱乐杂志。 我有些不好意思,到这里做的第一件事居然是睡觉,说出去也不像回事。 林思聪不满地说道:“妖子阿姨,你可起来了啊。爸爸一通知我,我就跑回来看你,没想到你居然在我家睡着了。你再睡下去,附近的餐馆就关门了,那我又得吃泡面了。你这样怎么追得到我爸爸啊?” 我拍了拍他的脑袋,说道:“小孩子什么都不懂,瞎嚷嚷什么呢。” 林思聪翻着杂志说:“你刚才在我爸爸的床上睡得这么香,要是我爸爸还没追你,就是你追我爸爸。那我爸爸追你了吗?” 这下我沉默了。现在的小孩子逻辑能力太强,而我现在脑子还处于混沌状,不能随便挑衅。 过了好一会儿我说:“那你爸爸在追哪家闺秀啊?你的王阿姨吗?” 林思聪合上杂志说:“王阿姨一把年纪,已经不叫闺秀了。我替我爸爸否决她。” 很有见地嘛……我端着大人应有的态度说:“王阿姨哪里惹你了,除了年纪大之外?” 林思聪乌溜溜的眼睛盯着我说:“王阿姨缠着爸爸好多年了,简直是阴魂不散。她总以为自己了解我爸爸,在我面前表现得知道我爸爸很多秘密一样,最讨厌女人这样了。” 这个观点我倒是很赞同,以前总觉得kelly古怪,经林思聪一点拨,才回忆起来,她在我前面老表现出一副和林大人恨不得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模样,确实容易让人不由自主地不爽。 林思聪站起来穿外套,跟我说:“妖子阿姨,吃饭去吧,我实在不想吃泡面了。离这里不远有个拉面餐馆,我爸爸常带我去,我认得路,带你去吃正宗的红烧牛肉面吧。上次吃的红烧牛肉泡面里实在是连红烧牛肉的影子也找不到。” 林思聪已经长得越来越像林大人了,说话的方式也慢慢地在向林大人靠近。比如他已经开始学会用看似建议实则逼迫的方式提出邀请了。 我边穿外套边说:“那你爸爸喜欢哪种类型的?” 林思聪靠在门框上,邪笑:“原来你真的喜欢我爸爸啊。呵呵,你放心好了,现在女人长得漂亮的不下厨房,下厨房的不温柔,温柔的又没主见,有主见的又没女人味儿,有女人味儿的又乱花钱,不乱花钱的又不时尚,时尚的你又不放心。哪有什么类型可以选啊。” 我“嘶”了一声,小家伙几天不见,段位高了不少,前一阵子见他快要发烧的时候还留了点儿小孩的可爱之处,这几天就已经参透了社会百态和普世真理,真是日进千里。 我问道:“谁教你说这些话的?小小年纪你瞎说什么呢。” 林思聪满不在乎地说道:“我在网上找你说的名人轶事,不小心就知道了几个知名网站,不小心又知道了一些名言名句,仅此而已。” 我们下了楼,顺着一路亮白的路灯顺利找到了拉面馆。 我给林思聪用热水洗了洗筷子,递给他的时候,忽然发现自己很有做丫鬟的潜力,仅比那些给皇帝试吃验毒的太监差了一步。林思聪接过筷子说道:“妖子阿姨,你要是喜欢我爸爸,就要抓住他的要害。他的要害就是我,所以你好好伺候我,事半功倍。” 我瞥了他一眼:“小子啊,阿姨我好说歹说也是引你入门的师傅,为你也挨了陌生人一巴掌,给你几分颜色,你就给我开染房了是吧。我要是早几年认识你,还能给你换尿布,把你看光光呢。” 林思聪差点儿被水呛到,说:“你……你文明点儿好不好?” 我嘴角的弧度扬到耳根:“哟,现在害羞了?” 林思聪一脸恼怒地说:“我哪里有?你不要胡说。我爸爸要是早二十几年认识你,也能给你把尿呢。” 本来我是打算压一压林思聪的气势的,没想到这小子这么容易就被激怒了,大概他平时说话太过于文明,碰上我这样的情况还是第一次,难免失了方寸。 我喝了口水说道:“我还巴不得呢。那我多好,打小和你爸爸赤诚相对,你爸爸把我看光光,不得对我负责啊,对我负责了之后,哪来的你啊?” 林思聪没想到攻击我的时候把自己绕进去了,生气得整张脸都红了,又想不到什么话来反驳我,最后使用了小孩必杀技,告诉家长…… 林思聪立刻掏出手机,迅速拨下快捷键,还没来得及让我拦下,就跟对方嚷道:“爸爸,阿姨说你把她看光光了,还要让你对她负责!” 这下我的脸都绿了。我想现在的小孩子真是太会摘取精华了,那么多段对话中,非要挑这么引人遐想的话出来,而且林思聪非常巧妙地将假设统统去掉,连个虚拟语态都没有就说了出去,而这个去掉虚拟状态的事实竟是发生过的历史。这下我有十张嘴也解释不清楚了。 林思聪听他爸爸说了一会儿,又不满地嚷道:“爸爸,你偏心。” 过了一会儿,林思聪默默地把手机给我,说道:“我爸爸让你接电话。” 那边是林大人沉沉的缓缓的声音:“你打算让我怎么负责呢?” 我连忙说:“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刚才说的是如果那什么,那就要负责。” 林大人那边传来浅浅的笑声:“所以我就是要负责了。你嫌弃我儿子吗?” 虽然林大人看不见,我也摇着头说:“怎么会嫌弃?林思聪长得这么萌,洒脱直率,简直是所有伪娘和‘怪蜀黍’的第一杀手,也许过一阵子会有人要求你写一本《正太养成手册》呢。” 说完我偷偷看了一眼林思聪,小家伙听了几句好话后,脸色立刻多云转晴,唉,跟他爸爸一个德行。 林大人笑声比刚才重了点儿,说道:“既然你不嫌弃,那我勉为其难地负责一下吧。你们好好吃饭,和平相处,不要掐架。乖。” 说完那边收了线,传来嘟嘟声,我怀疑刚才那一声“乖”是不是我的幻觉。 我把手机还给林思聪,顺道问他:“你爸爸平时跟你说‘乖’之类的哄你吗?” 林思聪嘟着嘴说:“我又不是女孩子,爸爸怎么会跟我说乖不乖的。爸爸怎么这样,你还没有过门就偏心眼,明明是你的错,还要来说我。他以前都没有这么说过我的。” 我好奇地问道:“他跟你说了什么?” “爸爸他说妖子阿姨的话是对的,男人要有所担当,既然看光光了就要负责,还让我长大后不要随便对女人看光光,不然就只好娶回家了。” 我乐呵呵地说:“那你爸爸说得很有道理啊。” 孩子没有隔夜的仇,第二天我和林思聪便相安无事。尤其是在电视和上网方面,我们有着难得的共性,大家都是一副英雄所见略同,惺惺相惜的模样。情到深处,我们两人就挥斥方遒,盘点今年娱乐圈热门事件之最,来个“countdown”和“top 10”,简直比娱乐现场更娱乐,比天涯八卦更八卦。 于是,林思聪又恢复成我的铁杆粉丝和坚定战友了。 某些时候我懒得带他出门,他竟也能凑合吃一个泡面喝杯果汁,并配合地在电话里告诉他老爸,晚餐吃了意大利面,就是味道有些咸。他这么说的时候,我正躺在床上看林思聪看剩下的娱乐杂志,并欠了欠大脚趾头,以示鼓励。 这样竟懒懒散散地过了一周多,直到平安夜。 平安夜是中西两界人民一起守夜等着西方人民过年的日子。每年到这个时候,我们这个外资公司都会发放一定活动经费到个人账户上,就跟我们中国人过年发压岁钱一个道理。 今年的平安夜,策划部正好赶上项目庆功,反正剩男剩女多,竟没有一个人想请假单逛,孤单到这个程度,真是听者伤心闻者落泪。何况策划部里四个麦霸,占全了钱柜包厢里四个麦,这样k歌就成了小型演唱会,其他人只能挥个摇铃喝喝饮料,要多无趣就有多无趣。 第11章 你非礼我! 我跟你说了我爱你,我就会有我爱你的方式。 很多商家打着平安夜圣诞节的旗号,做足了功夫,打折的打折,抽奖的抽奖。我本想去逛逛街,无奈外面妖风大作,异常得跟耶稣真要诞生似的。我给林大人打电话,不知道他在飞机上还是在开会,一直关机。我想着要是今晚我把林思聪带去k歌,事后林大人会不会k我。 我试探着问林思聪有没有兴趣去看一堆老年人唱歌,林思聪立刻说好,让我非常失望。我不禁给他描述了今天晚上很有可能是个人演唱会的情况,林思聪来了精神,说要换一身听演唱会的衣服去。我心想我去听音乐会都恨不得穿个休闲装过去,你听个演唱会还端什么架子。 不过不得不说,林思聪传承了他爸爸的审美观,在衣服搭配上有着独到的一面。小家伙穿了一件黑色的灯芯绒西装,西装里是一件浅色的运动外套,帽子落在西装外面,显得嘻哈休闲。然后他打量了我一下,说道:妖子阿姨,你不是也有不少衣服吗?我从男人的角度给你挑几件好看的,保证打扮完之后,让我爸爸多好几个情敌。 说完他打开他爸爸的衣柜。前一阵子我陆陆续续把一些换洗衣服塞在了这里面,积少成多,竟也有了半座小山高。 林思聪已经习惯了我杂乱码放的方式。我曾对他说,杂乱乃宅女的范儿。宅女是上辈子做惯了丫鬟伺候的深闺小姐。这辈子深闺小姐的姿态传承下来,可惜丫头没有及时托生,所以才导致宅女变成这个样子。林思聪虽然全盘反对,但是在我一周多坚持不懈的洗脑工作中,他已经转换成了中立立场。 在小朋友的指点下,我穿上了淘宝败家时买来又来不及穿的一条紧身亮黑色打底袜,又穿上一条短到大腿根的靴裤。上身穿一件长款的休闲白色衬衫,衬衫下大腿根的靴裤若隐若现,稍不注意以为是没穿裤子出门。白色衬衫上围了一条几乎有我两倍身高的围巾,外面套上一件黑色的排扣大衣。林思聪又给我挑了一双违背自然规律的又高又尖的靴子,这双靴子我前两天刚网购回来还没来得及退货。网站上图片显示的明明是一双平底短靴,收到的鞋却是一双有着十二厘米的细圆锥后跟,一般人不好驾驭。我怀疑不是店家发错了货就是上错了图片。 我打扮好后在穿衣镜前一照,果然很另类很风骚。 我问林思聪:“你从谁身上得来的灵感?” 林思聪老实地说:“贝克汉姆的老婆维多利亚。” 我盯着这双只能是维多利亚穿得了的鞋,勉强地说:“幸好不dy gaga。” 临出门的时候,林思聪忽然很不好意思地说:“妖子阿姨,那个……我有一个小小的建议……” 我做了一个但说无妨的表情。 林思聪说道:“要是你把衬衫里面的衣服换成黑色会更好看。” 我想,男人无论在生命的哪个阶段,对女性衬衫里面的衣物敏感度永远比女人本身高。林思聪在这么幼齿的阶段就已经有了这个觉悟,不出十年,江湖上又会多一个绝色祸害。放眼望去,只能等林林的儿子方磊来超越了。 本来平安夜就是狂欢的,我倒是无所谓里面穿什么颜色。我做开放状问道:“那里面要是不穿会不会更好看一些?” 林思聪说道:“一个是性感,一个是放荡。你追求哪个就穿哪个。” 鉴于林思聪的毒舌,我懒得争辩,换了黑色的内衣,和林思聪出了门。刚出门,wendy临时通知我人口超标,钱柜的包厢已经容不下,大家集体转战到附近的一个会所。会所里的第一层酒吧被包下来了,能唱歌能跳舞能喝酒,最重要的是还能借某人的vip卡免费消费,一举两得。我正想问这个烧钱的金主vip是哪位,wendy就说道:“王轩逸家的酒吧啦。他来了很久了,你快来吧快来吧。现在大家一看见他就想到你,嘿嘿,绯闻女友嘛。” 我看了林思聪一眼,想着今晚注定又是风起云涌惊涛骇浪的一夜。 会所一般都是某些大集团领导休养生息的绝佳场所。作为大陆房地产商的聚集地,会所里配套设施齐全,服务优质,满足各类人群的需求。被包下来的酒吧很大,九曲十八弯的,一路设有紫色贵气的环廊灯光,充满了走上此道就能坐上时光机器穿越到古代的神秘之感。弯到尽头,看见偌大一个弹簧舞池位于中央。舞池上方的dj台有位男同事正抱着吉他对着话筒忧伤地唱梁祝主题曲《两只蝴蝶》,可绕梁三日,让两只蝴蝶气绝身亡。酒吧里真正的灯红酒绿、色彩斑斓又统统笼罩在一片昏黄下,跟拍《2046》一样的场景。我担心吓到林思聪,不料林思聪表现出了惊人的好奇心和满足感,说道:“啊,原来这就是传说中的酒吧啊。” 我牵着林思聪的手找了个角落里的沙发随便坐下,听着这位男同事将这首曲子唱完。因为我平时听惯了大街上和半导体一般的手机里传出来的“亲爱的,你慢慢飞,小心前面带刺的玫瑰”,还从来没听过用吉他演奏这首曲子,倒也能听下去。 没等他唱完,却看见co冲到演唱台,说:“下面有请我们王总给我们演唱一曲,大家说好不好?” 大家非常捧场地说:“好!”还有一些人吹起了口哨。 当然要说好,人家请客,你难道连口菜也不给人家吃吗? 我一眼瞄过去,今天晚上真是惊世骇俗,我们小小的策划部聚会居然连kelly也大驾光临了。我偷偷跟林思聪说了声:“你家王阿姨也在现场,回头要是她向你爸爸举报今天晚上我带你到酒吧的事情,你可要力保我。” 林思聪说道:“这你放心好了,我爸爸也舍不得说你。这位大叔什么时候唱完啊?怎么还会有人唱《两只蝴蝶》,还不抵唱一首《两只老虎》呢。” 我深刻表示同意。 走上台的王轩逸接过刚才那位男同事的吉他,调整好麦之后,说道:“我之所以上来唱歌,是因为这个演唱台位置比较高。本来我想单独唱这首歌给一个女孩听,但是我刚才不停地寻找也没有找到她。几年前我丢下了你,现在不会再失去机会了。如果我找到了你,那我一定不会再错过那三个字。还有,请你手机开机,让我找到你……” 下面掌声一片,尤其是男人的口哨声此起彼伏,女同事纷纷低头找手机。我想着co真可怜,暗恋别人还替别人做嫁衣裳,做了报幕员,专门给人家表白用。 林思聪不满地说:“哎呀,怎么又是那三个字。爱情老是三字经:我爱你,我恨你,算了吧,你好吗,对不起。谁知道他想说哪句啊。” 我考虑要适当地建议林大人禁止林思聪上网了。小小年纪就搞清了爱情的真谛,直接跳过了情窦初开的阶段,太早熟了。 王轩逸继续说道:“我唱一首mariah carey的i want to know what love is,送给我心爱的女孩。” 然后他拨弦深情演唱起来。 i gotta take a little time, a little time to think things over i better read between the line in case i need it when i''m colder in my life there''s been heartache and pain i don''t know if i can face it again can''t stop now i''ve traveled so far to change this lonely life …… 歌词大概唱的是一个受过伤的人正陷入孤寂的思念。至少从表情看来,王轩逸唱得很忧伤又很有感悟,搞得大家分外沉醉。而我和林思聪大概是唯一没有投入的一对。 林思聪说:“你说哪有表白的时候用一首英语歌曲的啊?万一那个被表白的对象不懂英语,那他不是白唱了?你看我就听不懂。” 我说道:“所以你不是他表白的对象。只有听懂的,才有可能成为表白对象。这就跟抽奖一样,设有基本门槛。” 林思聪问道:“那你听懂了吗?” 我诚实地说:“大致听懂了一半。” 林思聪又问:“那你这算是过没过门槛啊?” 我思考了一会儿说:“我站在门槛上两头摇晃。” 我不知道王轩逸有没有看见他要表白的对象,其实论他的外貌,不用这么噱头,直接吼一吼对方的名字,估计她就哭得个泪人似的冲到台上相拥而泣去了。大致上相拥过后,导演还要帮忙切换两人平时怎么擦肩而过,怎么浪漫相遇,怎么误会中伤,怎么生死两茫茫地分开,然后重点描述不思量自难忘的悲痛情绪,最后再转到两人喜极而泣,苦尽甘来的画面,简直跟拍那些主题为岁末喜相逢的韩剧一模一样。 林思聪说道:“你说我们坐的这个位置是不是太隐蔽了?连个灯光都照不到,万一人家要表白的对象是你呢,那你不是错过了很好的机会?” 我闭着眼睛琢磨这有多大的可能性,没等我想完,林思聪就说:“哎呀哎呀,不可能的。我爸爸看上你已经很不容易了,怎么还会有人跟我爸爸一样笨呢?” 我笑道:“你怎么这么确定你爸爸看上我了啊?你爸爸要是看上我,那平安夜还不赶过来跟我共度良宵?” 然后我听见一道鬼魅的声音响起:“原来你这么惦记着我啊?” 我一扭头,正是风尘仆仆的林大人。 林大人摸了摸林思聪的脑袋,挨着他坐下来。两人的沙发瞬间显得拥挤,林大人就势把林思聪抱起来,轻轻松松地搁自己腿上,然后转身问我:“这些天过得怎么样?手机怎么关机了?” 我掏出手机一看,居然没电了,我立刻拿出替换电池装上,边装边回答道:“还不错啊……你这次出差怎么这么久?” 林大人回答:“和中天的人一起去的美国。王总和kelly也去了,他们今天早上就回来了,我刚好还有些别的事情要处理,拖得晚了些。” 说完,他打量了我一眼。酒吧里暖气很足,我把外套脱了,风骚打扮一览无遗。 打量完后,林大人说:“怎么打扮得跟太妹一样出来了?” 我想林思聪会替我反抗的,他爸爸正在否定他的作品呢。 果然,林思聪说:“爸爸,这样搭配本来很好看的,关键是穿的人气质有问题。要是长得好看,衣服乱搭也会有气场。要是长得一般,衣服再……” 没等林思聪说完,我拍了拍他的头:“说谁呢?你家妖子阿姨长得国色天香、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小孩子没有鉴赏力不要随便说啊。” 林大人笑笑说:“聪聪,以后和阿姨说话的时候,要抛弃诚实的品德。为了搞好人际关系,要学会说善意的谎言,知道吗?” 嘿,父子联合起来欺负我一个弱女子,好意思吗?我刚想反驳,林大人的手机铃声响起。他看了一眼来电显示,不经意地轻轻皱了眉,起身出去接电话了。 王轩逸的歌曲快接近尾声了,趁大家如痴如醉状,我先去了趟洗手间。 我发誓我不是路痴,但是从洗手间回到酒吧主厅的路却是九曲回肠,不停地岔口,不停地拐弯,要不是事先知道我身在酒吧,我还以为我在盘丝洞里。难得的是,我这一顿跋涉,居然见不着一个服务员,我怀疑我是不是真坐上时光机器穿越了。因为周遭的环境越来越空旷,越来越安静,简直快赶上地下停车场了。 好不容易听见了有人说话的声音,我立刻振奋得如同在玩迷宫游戏时捡着地图一样。朝着声源寻去,却发现了不该发现的人。 侧身站得笔挺的是林大人,面对着我低头细语的是kelly。我不想偷听,但贸然行进又显得很不上道。左右为难,脚步却不自觉地停在了原地。我躲在粗厚敦实的柱子后,让自己完全具备一个偷听人该有的模样。这真是一段难挨的时间,就跟周星星的电影《九品芝麻官》里躲在青楼女子床下的皇上一样尴尬。 出差的时候,kelly和林大人之间必定发生了一些不为人知的事情,此刻两人的表情都有些诡异。有可能我错过的前半段对话是两人互相倾吐了一下纠结的过去,而沉浸在过去的回忆里的人一般都会散发出隔夜茶水的味道,恰恰就是这两人现在的神态。为了印证我这种言论,kelly说了一句非常具有酸臭人文气质且提供丰富想象空间的一句话:“经营感情比经商困难太多,感情没有规则,不受人控制,也没有投入产出比,栽进去就赔了全部。” 我想王家那豪门恩怨的背景真不简单,培养出来的一个个都是要么不说话,一说话就准备要拍台言的后代子孙。然而我这样的判断是不全面的,因为kelly为了证明她是说话很抽象,行动很具象的人,已经朝林大人扑了过来,牢牢地钩住了林大人的脖子。从我这个角度望过去,两人贴得一点缝隙没有。kelly的头枕在林大人的肩上,挡住了林大人的表情。这大概也是老天爷留给我的一条活路,防止我看见林大人享受的神情时,心情崩溃,一不小心得个失心疯什么的,社会就少了一个劳动力,多了一个残障人士了。 正当我感谢老天爷的仁慈慷慨时,他老人家立刻变脸得让我无地自容,用中学生描写尴尬时必用的句子,就是“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此时,我的手机铃声聒噪地响起来,在浩大的空间里,回声不断,绵延不绝。两个痴心爱人一看有外人,急急地分开,并都朝我看过来。 林大人疲惫的脸上看不出一丝表情,kelly脸上淌满了泪水,我感叹这真的是台言电视剧的拍摄现场,而我就像一个不按导演规定没有将手机关闭的无名助理一样。我连忙拿出手机,假装什么也没听见什么也没有看到的路人,把内心包装成一个强大的电机,接起电话就开始瞎侃:“喂,啊,我也爱啊,怎么会不爱你呢。” 那边传来隆隆的音乐声:“妖子,我是王轩逸。” 我继续说:“爱这个东西需要在时间里慢慢磨的,刚开始磨成了米,再后来磨成了粉,再磨下去就成了面灰,风一吹,灰飞烟灭,大隐隐于市了。我对你的爱啊,已经到了米这个阶段,我们且行且珍惜吧。” 我记得在一本书上看过这么一句话:你想知道一个人内心缺少什么,不看别的,就看他炫耀什么;你想知道一个人自卑什么,不看别的,就看他掩饰什么。 我炫耀爱情,掩饰我的慌张,只是因为我缺少爱情的滋润,自卑着让自己懦弱到不敢言语的暗恋。 王轩逸在那边问:“妖子,你听见刚才我唱歌了对不对?” 我想王轩逸现在不挂我的电话,继续和我说有的没的,也真是太有涵养了。 我继续说道:“总之,我们都要加油哦。小坏蛋。” 挂了电话顺道关机之后,我抖了抖自觉竖起的鸡皮疙瘩,坦然地从他们旁边踱过。kelly诧异地看着我,还没有回过神来。我拿着手机的手朝她挥了挥说道:“啊,真巧啊。” 有一句很流行的话叫“刀尖上的舞者”,我不清楚这个词条的具体含义,但是它字面上的意思恰恰能最好地形容我现下的状态。心如刀割却要笑如春风,步履维艰却要欢喜雀跃。怎样锻炼良好的心理承受力?就像揉面,刚开始散乱黏糊,满盆皆是散粉,但是执着地揉捏它吧,千百遍之后,它再也不会散开了。即使你把它抻长也不会散开,因为它已经具备足够的韧性。心里难受的时候,仰头让泪水倒灌进心脏,然后反复揉捏摔打,待它坚韧得把你撑成一个二皮脸,你就熬出头了。我想我现在这个样子就能证明,我已经出师了。 kelly确定从暗处走过来的人是我时,更加慌乱,迅速地擦了擦脸,面无表情地推开旁边的侧门,走了出去。 啊,原来这里是酒吧的后门。外面的狂风在开门的刹那呼呼地灌进来,我抱了抱自己,后悔听了林思聪的建议,大冷天穿个衬衫在没有供暖的地方晃荡,最后风度和温度都没有保住。 我走了两步,看见林大人固执地站在远处,丝毫没有去追kelly的意思。这两个人真奇怪,又没干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干吗搞出一副被我捉奸在床的模样?再说,这个世道捉奸在床还能振振有词的人也比比皆是…… 林大人脱下西装,递给我后淡淡地说:“这里冷,穿上吧。” 我连连摆手说:“不用了不用了,我现在就回酒吧了。刚才我迷路了,现在知道怎么回去了。呵呵。” 林大人忽然大声地说:“让你穿你就穿。” 声音很大,到达耳朵的是经过无数次回声过后的“穿穿穿——”。 现在的林大人如同一只暴怒的狮子。我有些委屈,林大人从来没有发过这么大的脾气,刚才和kelly不欢而散,却迁怒到我身上。我好歹也照顾林思聪一个多星期了,没有收到感谢的只言片语,却遭到如此炮轰。莫非我长了一张王八脸,活该被人批? 不过这些能说出来的委屈不算委屈,真正的委屈是,一个你爱的人因为他爱的人冲你发火,你却说不出来。 我张耀华这几年活得顺溜了些,但不表示我的脾气也磨没了。七情六欲充分着呢,性格张扬着呢。老虎不发威,你也别把我当流浪猫啊。我轻蔑地看了他一眼,执拗地说:“我不穿。” 说完,我拉开侧门往外走。 后门外有两个服务员正在寒风里蹲着抽细条烟。我气呼呼地瞪了他们一眼,用眼神表示了我心中的愤怒:哼,难怪刚才找不到一个服务员,都给我偷懒出来透气,公司白养你们这群败类。不知道天干物燥,小心火烛啊。 没等我的眼神把这层意思阐述个透,我的手就被林大人牢牢抓住。大风吹过,林大人的碎发在风中舞动,像是一束束蹿起的火苗。 我盯着他的手,咬牙切齿地说:“放开!” 旁边两个服务员显然觉得我的眼神没有什么震慑力,吸着烟看着我们,当然,主要还是看林大人。 狂风大作,飞沙走石,把我的一头鬈发吹得跟落了难的贵宾狗似的。 林大人坚定地不松手,视旁边两人为无物,说道:“你发什么邪火?” 我对眼前这位仁兄真是佩服得五体投地,看他理直气壮的样子,仿佛刚才那声石破天惊的“让你穿你就穿”不是他喊出来的一样。我看着再好欺负,也是有反抗精神的,兔子急了还咬人呢,何况我真是一只专吃窝边草的兔子。 我横眉冷对着他,试图用冷酷的表情以及梅超风的造型起到一定程度的威慑作用。至少让旁边那两个好事者赶紧掐了烟滚蛋。 没想到旁边那两人抽的不是烟,是寂寞。服务员a对服务员b轻声说道:“你看男人长得好看就是麻烦,刚才那个女的没跑多远,又搭上一个新的。” 服务员b说:“三角恋呗,要是我的男朋友也长成这样,那我祖坟得冒青烟啊。” 服务员a问:“祖坟冒青烟是什么意思?你们这里的说法吗?” 服务员b说:“祖坟冒青烟就表示有大好事了,就跟走狗屎运一样。” 服务员a了然状盯着我说:“不过现在看他们两个的表情,倒像是女的冒青烟,男的踩了狗屎啊……” 鉴于我和林大人现在的脸都很臭,剑拔弩张的样子,我实在不好跑过去表扬这位服务员的娱乐精神。 林大人问:“你是不是打算回公司告诉你的姐妹们刚才看到的一幕啊?反正我身上所有的私事都是你泄露出去的。” 难怪他拉着我的手不放呢,是要消灭狗仔队是吧,我没拍照没录影,什么证据也没有,你奈我何?不对,我奈你何?一个大男人这么小心眼,说出去也不怕丢人。 我张着嘴狡辩几句,不幸倒吸了口冰凉的空气进去,半天发不出声来,没等调好气息,沙子又吹进了眼睛。我这饱受摧残的各种器官随她主人的霉运纷纷遭遇不幸。耳朵冻得快要掉下来,鼻涕也快要冻出来了。老天爷要挑软柿子吃是不是? 我吸了吸鼻涕,揉着迎风流泪的双眼喊道:“嘴巴长我身上,我爱说不说,你管得着?!” 说完,我感到嘴上有一片温暖柔软的东西覆上来。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即便我现在眼睛睁不开,我也知道某人正在亲我。 某人正在亲我……天打五雷轰啊…… 不得不说,古人的星象学还是很有道理的。今晚阴风不断,万籁俱寂,正是基督诞生的好时辰,也是某人大脑混乱,行为失常的好时候。 我狠命地睁开眼,调了半天焦距,差点儿成了斗鸡眼,才看见林大人的睫毛离我的脸只有0.01公分。我惊骇得不知道怎么处理我揉完眼睛闲下来无事可做的双手,只好举起来做鬼子投降状。我的脚不由自控地后退,无奈林大人狠狠地禁锢住我的腰,一点儿都动弹不得。 我发誓,这不是我的初吻。 人生很多事情会忘记。比如前因后果、事情经过之类的统统会随时间的推移,慢慢地磨成碎屑,碾成渣滓。但是有些东西即便你当下神志不清,头昏脑涨,那些味道、感觉、气息也会刻在你的脑子里,就好像成了你记忆卡里储存着的一部分。平时你记不起它,但只要你再次触碰到,这些东西就会如同输入法的自动联想功能一样,纷纷呈现出来。 在醉酒的那天晚上,他这么吻过我,辗转吮吸到啃啮,一寸寸地落在我每一片肌肤,所以洗澡时才会发现全身红彤彤的痕迹。这么说来,那天他的情绪也当是和现在一样,懊恼、生气、狂躁、无奈、整个人失去控制——是这样的心情吗? 等他的唇离开我,他便紧紧把我抱紧,然后在我耳边说:“嘴巴长在我身上,我爱亲不亲,你管得着吗?” 看多了小说,自然以为被心爱的人强吻,自己会动不动就缴械投降、投入其中,然后天雷勾地火,恨不得当下铺一张软床,直接圈圈叉叉了事。但我大概是个异类,我对这件事保持着难得清醒的头脑。我人生中难得清醒的时候不多,可能是天冷的原因,让我对这一顿莫名其妙的亲吻保持了可贵的理性。 我举着双手问他:“那个……roger,你对着刚才那张七窍里面有四窍流出液体的脸亲下去是什么感想?!” 林大人腾出一只环住我腰的手,将我高举头顶的手放下来之后,又摸了摸我的头说:“你什么女人啊?亲完你能说这样的话?” 我正思考在这种场景下正确的反应该是怎样,林大人又说:“至少第五窍里流的液体被我堵住了是吧?” 恶寒啊恶寒…… 我迟迟反应过来,指着他说:“你刚才非礼我!” 林大人抓着我正对着他脸的手说:“两个月前非礼你的时候不申诉,现在倒跟我说起这个来了。” 说完他把外套披在我的肩上,边披边询问道:“刚才和谁打电话?还‘小坏蛋’呢。” 我生来就是软柿子的命,立刻说道:“你儿子。” 林大人抓着我的脸横七竖八一阵拉扯道:“你唬谁呢?!还不从实招来?” 我口齿不清地说道:“那你从实招来,为什么你突然变成这样了?你确定亲的不是刚才哭着跑走的那位吗?” 林大人的笑停了下来,转而换成一张无比严肃庄重的脸。此生我拥有这么严肃的时刻只有在我的绿领巾换成红领巾的时候,其余的人生我都在自嘲和嘲讽别人中度过,所以对太过于严肃的场合适应无能。 林大人像是要宣布一个很大的决定般对着我说:“本来我决定再等等告诉你的,但是你那天生米煮成熟饭的言论启发了我。我们可是早已煮成熟饭的一对,再慢吞吞地等天时地利人和也没必要了吧。” 刚才林大人亲我的时候,我心跳加快了一点点,还没什么大异样,但是当他说这些的时候,我忽然觉得我的心脏加上了加速器,而且加速度越来越高,仿佛快要负荷不起彻底炸开。 我抹了抹脸,颤抖着声音问道:“然后呢?” 林大人故作轻松地笑了笑,但我太容易破译这个人的脸色了。我知道他现在很紧张,从来没有这么紧张过,仿佛接下来说的话要耗费他一生的精力。 他说:“然后,我想邀请你做我儿子的妈妈,做我的女朋友。当然如果你愿意,我们也可以超进度,做我的妻子。” 我咽了咽口水,捂着跳动不停快要炸裂的心脏,一下子不知道今夕是何夕。 林大人说道:“现在给你两个选择。第一个选择是你喜欢我,第二个选择是你爱我。你开始选吧。” 我看了一眼他身后两个不知被风干还是被石化的服务员,说道:“你不给我个时间考虑一下吗?表白后不都是要给对方一段时间考虑的吗?” 林大人侧头想了想,说:“哦,是吗?好吧,给你五分钟。你在这里,不,在刚才你偷听的地方等我会儿,我把聪聪接出来,然后我们回家吧。” 然后他拍了拍我冻僵的脸,紧了紧我的衣服,说道:“乖,去吧。” 我目送着他进了酒吧,接着伫立在风中,脑子凌乱得和被雷劈中过一样。 有些幸福降临得太突然,你总会怀疑它的真实性。考察真实性找不出驳倒的证据的时候,就容易抛出阴谋论,可惜我思考半天,我这人长相中上,智力一般,家境普通,一个字概括就是俗,要是林大人喜欢上我,那岂是我祖坟冒青烟,简直应该喷火山才对啊。 我打开手机想找林林报告这个惊世新闻,手机刚恢复信号,王轩逸的电话就打进来了。想到刚才一顿乱说,怕是吓到这位弟弟了,我连忙接起电话解释。 王轩逸大概已经不在闹腾的酒吧里,声音很清楚,清楚得我能听见他急躁的呼吸声:“妖子,你在哪里?我找了你好几圈了,为什么动不动就关机?手机买来干什么用的?知不知道刚才你说的那些话让我很心慌,你怎么可以随便利用别人的情绪?你在玩我吗?你在哪里?” 我哆哆嗦嗦地挨着冻,王轩逸一阵狂吼把我吼得更加哆嗦。连续打了好几个喷嚏之后,我才得以说出句完整的话:“轩逸,对不起,刚才情况有些特殊,反正解释起来比较困难……” 王轩逸在那边执着地问:“你在哪里?” 我看着眼前呼起的白雾,说:“我现在在酒吧后门这里,不过我就要……” 还没说完,那边已是嘟嘟的忙音了。我刚想回拨,就诧异地看见王轩逸从后门走出来。 我连忙用轻松的口吻说:“刚才我听见你唱歌了,找到你喜欢的人了吗?” 王轩逸看到我身上穿的男装,脸色变得铁青,像是被熨斗熨过一样的烂表情。 我突然产生一种不好的直觉,这个直觉在刹那间将一些暧昧的指示连接而成,仿佛是一个面对各种散乱证据的侦探忽然找到了办案契机一样,将所有林林总总的散沙汇拢,将所有的片段连接,一点漏洞都没有,一点瑕疵都没有,让人不得不相信这就是事实,只差向当事人验证。 我忽然有些慌乱,今天是有史以来本姑娘桃花最旺的一天,可我并不以此为荣。我不觉得手头上掌握着几个爱慕自己的男人是可以炫耀的资本,人的一生里,有一个爱我的男人足矣。其他的男人是路边的风景,可以欣赏,却不可以逗留,更不能占有。 所以我不想去验证这个直觉,一旦验证了,我们的关系就会变复杂。而我自小不擅长解答复杂的方程式,假装看不见也许是最好的方式。 王轩逸看着我的眼睛,跳过我的问话说:“刚才你是不是和roger在一起?你们终究在一起了吗?在美国的时候他就说,即便他不能和我一起回来,也能比我更早牵到你的手。有王者的霸气是不是?他从来不打没把握的仗,商场上这样,情场上也是一样。可是,如果我不犹豫不游离,像他那样果断,也不会和他有同样的结果吧。毕竟,人心是多难控制的东西。” 王轩逸继续说道:“妖子其实你很聪明,从大学的时候你就已经学会解决各种生活难题了。流言蜚语也好,朋友的背叛也好,你是处理烂摊子的高手。你处理烂摊子的习惯就是置之不理,摊子越烂,你就越无视它。很多人觉得这样的方法很被动,甚至认为这不叫办法,而是逆来顺受。可是你把这个方法执行得很好。你是我见过最有耐性的女人。” 王轩逸的嘴角浅浅地扯动,颊上的梨涡将现不现:“所以,妖子,你把这个耐性持续下去,一些你不想处理的烂摊子你就让它烂着吧。” 王轩逸的眼睛闪过一些波光流彩的颜色,像是交代完了一些他本不打算说出来的事情,有些如释重负,又有些像末路英雄,但刹那间他又绽放出勾魂摄魄的微笑,绒绒的睫毛下的眼睛注视着我说:“对不起,刚才电话里对你吼了。你知道我最不想对你生气的,可是能让我生气的事情已经不多了,所以你很有本事。另外,我以后很少有机会做你的邻居了,也许偶尔回去住一两天,如果你遇见了我,记得跟我说:‘轩逸你看你就这本事,到这份上了,你还敢住我对面?’这样我这个烂摊子就彻底消失了。” 说完后,他突然紧紧地拥抱我,薄薄的衬衫上传来温热的液体。他揉了一下我的后脑勺,继而在我耳边轻声说:“妖子保重。还有,对不起,我爱你……这句话我想对你说很久了,我自私一回,让这个摊子更烂一些,反正我轻松了。” 他迅速转身,然后在走进后门的时候将翻盖手机折成两段,扔进了垃圾箱。 我倒不困扰于收拾烂摊子,只不过有些可惜这个无端牺牲的手机。 身后传来林思聪小朋友清脆的声音:“妖子阿姨,你惨了,一脚踏两船,被我爸爸抓到现场了。” 说完,他噌噌噌脚下生风地跑过来,牵着我的手小声说:“赶紧和爸爸道歉吧,你看我爸爸气得脸都绿了。” 我抱起林思聪,七八岁的孩子很沉,还好,我不是那种不禁风霜的弱女子,小时候除了长跑比赛拿冠军以外,铅球也是我的长项。只是今天穿了一双不合时宜的鞋子,抱起来的时候有些晃悠。站稳后,我故意放大声音说:“啊,没事,你爸爸本来就是史瑞克,脸是绿的很正常。” 林大人大步走过来,从我怀里接过林思聪说:“胆子倒是肥了,给你五分钟也能爬墙,以后关禁闭吧。回家跪搓衣板去。” 林思聪哈哈地笑:“爸爸我们家没有搓衣板,要不去给妖子阿姨现买一个好不好?” 我瞪了他一眼,小孩子墙头草,什么时候爱倒哪边就去哪边。 林大人抓了抓林思聪,笑着转头看我。 灯光下拉扯出三个人的身影,高高矮矮地挤在一起,却异常和谐一致。我曾经说过,我的人生有了女主角,离完整的恋爱就差一个男主角了。现在我超标完成任务,连孩子一起搞定,买一送一,都称我心。人生真是圆满得很。 根据这几天我掌握的林思聪的生物钟,他已经到了昏昏沉沉入睡的时候。果然,他枕在林大人的肩上,睡得一脸无害。我的手被牢牢地牵在林大人的大手里。想着要是现在背景音乐放一首梁静茹的《大手牵小手》,搞不好气氛好得直接住酒店也说不定。 林大人的脸就在我的左侧,清晰流畅的线条,如同勾勒好的工笔画,坚硬刚韧;散落的额发遮了部分眉眼,睫毛如同黑翎毛翘起,乌黑的眼睛和窗外的夜色一样神秘,漂亮的鼻子笔挺得像是一座陡峭的小山,丰满的唇正在浅浅地微笑。 希腊神话里长得帅帅的阿波罗大概也该是这样美得不可方物。所谓“美得不可方物”并不是指以上一些外貌上的语竭词穷不能将他描绘得通透,而是指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气质、特性、秉性这些都是虚的东西,类似于一个磁场,只能靠人去感知。 我身在这个磁场中,恍然如梦。比如说刚才那一个吻,那一段表白,而我一直表现得像是一个看戏文的观众,端了条板凳,嗑完了瓜子,戏文唱完,观众散场,我端个板凳收拾收拾回家。戏文是戏文,现实是现实,再美好的结局也就如同绑在每个辛苦前行的人前的红萝卜,只可艳羡,不可抓住——这是我每次看完所有虚幻故事后的自我催眠。然而这次,虚幻和现实慢慢重叠,融为一体。 幸福感姗姗来迟,却汹涌澎湃地将我完全包围。容我俗套地说一声:我被淹没在幸福的海洋里。 林大人忽然转过头笑着说:“看够了吗?好看吗?” 我瞬间有些慌,但是调戏帅哥是我的本能。本能的意思是,即便你大脑是不运转的,但是很多动作可以通过反射弧直接传达。我立刻说:“真好看,就是那种好看到刺激人产生蹂躏破坏欲的程度。” 林大人摸了摸我的头说:“那请问你要怎么蹂躏呢?” 我说:“待我这几天想一想,总之满清十大酷刑都要用上的。” 林大人立刻接话说:“哦,没想到你还重口味。” 我这张老脸有些挂不住,估计烫得有些绯红,又不好接话,呼啸的风里只听见林大人轻轻的笑声。 我忽然想到我们此行是为了回家,哪敢问是哪个家啊? 好吧,我不厚道地承认,我这时候的情绪是非常矫情的,用林林后来给我的总结来形容,我是既要做婊子又要立牌坊。我孤家寡人这么多年,一颗寂寞的心早已如同潘金莲般蠢蠢欲动,可惜潘金莲常有,西门庆不常有,长得入我法眼、心甘情愿又不用付钱的西门庆就更没有了。要是去了林大人家,干柴烈火,谁扑倒谁都不好说,万一我露出跟好久没见活物的吸血鬼一样狰狞贪婪的表情,那我的一时欲望暴露无遗,我的一世清誉也就彻底覆水难收了。 所以我想,放长线,钓大鱼,怎么着也不能表现出来“老娘暗恋你很久了,你再不表白,老娘快要成望夫石戳到你家门口了”的心态,也就是说,我除了刚才自发的震惊以外,还要表达犹豫、彷徨、害羞、将就、待查之类的情绪。 而且今晚月黑风高,特别适合执行这样的阴谋。因此等林大人去调车的时候,我偷偷给林林打了个电话,以确认这个阴谋很有可行性。 那边林林刚接起就噼里啪啦一顿号叫:“妖子啊妖子,你不知道平安夜晚上大家都很忙的吗?打搅别人的兴致,是要掉茅坑的啊。” 我一脸窘相,立刻说:“我这不是有特殊情况吗?那个林总他居然说他喜欢我,现在要带我回家,你说我该去还是不该去啊?你上次不是说让我矜持一些吗?我觉得还是不去的好,万一让他觉得我很轻浮怎么办?” 林林打断我的话说:“莫非你不轻浮?” 我说:“你抓紧时间,别打岔,他快要回来了。你给我出出主意。” 林林跟算卦似的拿出八字箴言:“吃干抹净,片甲不留。” 我问道:“为什么?” 林林煞有介事地说道:“我上次说让你矜持,是因为还没确定大‘boss’喜不喜欢你,省得你做炮灰。现在既然人家对你有意思,你还不顺水推舟一下。矜持这个玩意,只作用于暧昧期,难道上了床之后,你还要穿上盔甲拿着尖刀说你贞洁牢不可破,谁也不能染指啊?你家那位头顶上散着金光呢,一看就不是个好搞定的主,气场就在那里,今晚你不把他吃了,大平安夜的,你想让他找别人吃去啊。肥水不流外人田,赶紧烫个开水把自己收拾干净,卖了吧。” 我说:“你可不要拿自己的经验往我身上套啊。谁不知道你那个急性子。我是有远见的,放长线钓大鱼。” 林林在电话那头叹了口气:“妖子,你要看看自己的船有多大,才能把大鱼钓上来是吧?人家是鲨鱼,把你这艘小破船咬碎吞进肚子里都没有问题。算了你随机应变吧。今晚上帝给耶稣接生去了,顾不上你了,你就多求佛祖保佑啊。” 说完,她挂了电话。 我低头思考她字里行间有多少借鉴价值。 睡还是不睡,这怕是众多青年女性和恋人迈入情人关系之前或之后最纠结的问题,没有之一。这完全不同于广大的男性朋友,他们从来不会被此类选择题困扰,对于他们来说,睡了之后才是思考的真正开始。 林大人的车已经开来,刺眼的灯头照得我睁不开眼,如同众多文学作品中出现的强光效应,我的脑子终于开光,并自动想好了答案:“反正已经有过一次,不存在质变,只有量变而已。质变都挺过来了,量变又有何畏惧?” 没想到还没有坐稳,林大人就说:“我先送你回家吧……” 剧情反转得出乎我的意料,林大人不按常理出牌,大平安夜的不到九点就让我回自己的家睡觉,真是老年人的作风。 我一脸郁结,想着刚才那一顿心理矛盾好不容易出个结果,奈何人家不领情,白白浪费了美好的平安夜。然而这种郁结的心理还不能随意发泄,只能烂在肚子里,搞得我更加郁结起来。我一郁结就容易爆发食欲,而且刚才肾上腺素分泌旺盛,兽欲兴起,现在兽欲无法满足,自动转换成食欲,一时饥肠辘辘,在安静的车里奏出欢鸣曲。 林大人对着我笑了笑,然后随手从车里拿出一盒威化饼干,扔给我说:“先拿这个充饥吧,过会儿我们去吃点儿饭。这之前,我先把聪聪带回家,顺便拿几件你的换洗衣服回来。” 我郁结得更加厉害了,人家谈恋爱都是往男朋友家里搬衣服,只有我刚被表白,还被人家扔衣服出门。虽然说我也没谈过恋爱吧,但好歹看过这么多男男女女之间卿卿我我的场面,也知道恋爱该是个什么样的画面,怎么到我这里这么另类呢…… 我不由得对这场不真实的表白产生了怀疑。究其我这坎坷的一生都是在倒霉、更加倒霉、最倒霉这三个阶段里度过,连买中奖率接近百分之百的产品也会落空。林大人刚才的表白里面没有涉及任何有关于情感的选项,只交代了做妻子的可能性,这更像是一个合同条款。凭我倒霉的各项经历,我很怀疑林大人履行合同时的诚意。 老师从小教导我们:不能不懂装懂,要勇于问问题。我问林大人:“为什么我要选择我喜欢你或者我爱你,你怎么不说你喜欢我或者爱我呢?” 林大人说道:“哦,我爱你。” 他见我拿着饼干没有动静,只好把车停在靠边的位置,帮我把包装袋撕开,再将饼干拿出来放到我嘴前。 我本能地张开嘴巴,接过饼干,只觉得人生很诡异。就像是家长气焰嚣张地威胁孩子说:“这次你要考不到九十分,你就甭想回家吃饭了!”然后孩子不慌不忙地从书包里翻出试卷,不咸不淡地说:“哦,我考了满分,我可以吃饭了吧?”对于家长来说,这个结果是好的,但是这样的方式让人手足无措,很没有面子。用一个词形容,那就是很“矬”。 我嚼了一下饼干,深刻认为我被耍了。 这种冤大头的情绪一直延续到我们坐在日本餐馆里吃饭的时候。 林大人特地交代了服务员不要把带葱的菜品端上来,帮我把芥末和酱油倒好之后,我的脸色稍稍好转。 我拿起筷子,看着他说:“我刚才问你的时候是很真心的。” 林大人咽下一口寿司后,对我说:“我也是很真心回答的。” 我叹了口气:“我觉得我们谈的貌似不在同一个维度上,你以前从来没有表现出你喜欢我,今天你忽然在不经意间跟我说,你爱我,语气就跟‘小姐,来份三文鱼寿司’一样平静,这样我很难相信你是真心说这些话的。” 林大人仔细地听我说完,放下筷子,郑重地看着我的眼睛说:“妖子,我对服务员说‘来份三文鱼寿司’也是真心的,所以你要相信我对你说的也是真心的。” 我:“……” 林大人喝了口水,接着说:“妖子,我以前总想着,自己打扮得年轻一些,心态再放得轻松一些,也许会离你更近一点。因为我一直在害怕,你会嫌我老,嫌我是个带着拖油瓶、不解风情的糟老头,你大概不会爱上我。可是,我后来想,年纪比你大又有什么不好呢,我比你了解更多的人情世故,比你更早参透人生百态,你在我身后,无需再去经历这些,会被我保护得很好。妖子,说一句‘我爱你’是要负责任的。就像我点了餐,人家就会给我送餐一样,再零碎的一句话也是一项承诺。我跟你说了我爱你,我就会有我爱你的方式。不用在意我是在花前月下时跟你说,还是在人潮拥挤的地方跟你说。只要你听得懂,这个承诺就生效。 “所以,妖子,如果你现在还没有彻底爱上我,也开始学着慢慢接受这样年纪的我吧。我依旧会很忙,依旧没有甜言蜜语,但是我会在忙碌的缝隙中想你,会和你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一起创造美好的回忆。这样岂不是很好?” 说完他夹了一个甜虾,熟练地剥好,放在我的餐盘里,擦了擦手,自己又夹了一片生鱼片,细嚼慢咽起来。 我曾经幻想的求爱场面是这样的:满天燃烧的夕阳,被染红了的波光粼粼的海洋。海鸥在海面上忽高忽低地飞过,海水一浪一浪地拍打过我的脚丫。我的男主角,他必定有着帅气的面孔,穿着帅气的衣服,从远方飞奔而来,狠狠地将我拽起,然后拥抱我良久。松开的时候他深情地望着我的眼睛说:“我觉得守护不了你的时候,我真的快疯掉了。总是想着你,担心你,很想见到你。真的,真得很心痛。喜欢一个人,这样让人伤心,但还是忍不住,忍不住,向往你的心。妖子,我爱你,爱到整个宇宙爆炸,爱到整片海水干掉、整个身体烧掉也好,我如此爱你。”(此对话详情请见《浪漫满屋》)然后悲伤又大气的音乐(总之是存在这样的音乐的)缓缓响起,我泪流满面,最好流得像断线的珍珠,底线是没有鼻涕,深情款款地看着我爱的男人,享受着苦尽甘来,守得云开见月明的心情。最后我们相拥而泣,泣啊泣的,我们就吻上了,泪水和泪水纠结在一起…… 我一直以为只有这样的场景才足够让我心动,并足以让我此生难忘。然而眼前这个普通的日本餐馆里,林大人的话说得比任何一部言情剧里的主人公说得都要好听,它们就像一颗颗圆润的珍珠落在我的心间,我的眼睛变得潮湿起来。忍了很久,我终于控制不住,大步跑向洗手间,其间不小心撞翻了一个服务员的餐盘,果汁染上了我的白衬衫。我顾不得这些,在一个隔间里哭得跟个泪人一样,鼻涕眼泪一大把一大把。再照镜子时,才发现自己很像遭遇不幸的无知少女,头发凌乱,眼睛红肿,再防水的睫毛膏也被冲得全脸都是,肮脏的衣服,比我那天从宾馆里醒过来的时候还不像话。 激动过后,我踌躇起怎么会见林大人去。我印象中大学以来我没怎么哭过,可偏偏最近几次哭都在林大人眼前。仿佛在他面前,控制情绪是一件很难的事情。有位名人说:“情欲从前门进来的时候,智慧已从后门溜走。”一旦感情投入,大概智商就会降低,防线就容易被攻破。 我穿着花花绿绿的衬衣走出洗手间,看见林大人正低着头守在外面。大概时差还没有倒过来,眉目之间透着疲倦,抬头的刹那看到我出门,又浅笑起来。他冲我勾了勾手,示意我过去。 我娇羞地一步一踉跄地走过去。我穿着后现代的衣服,带着后现代又哭又笑的表情——我想这样的我必定是魅惑狂狷的。因为林大人无奈地笑说:“舍不得聪聪一个人住,也舍不得你一个人住。以后我们三个住一起吧。” 理由听起来真不错。 于是,我们又把那些搬出来的衣服搬了回去。搬的时候,我的老脸滚烫滚烫地害羞了一下,但是相比我衣服上更重的色彩,我还是连句冠冕堂皇的假客气也没有。我非常担心因我一句“孤男寡女独处一室有伤风化”或者“我们的关系还没稳定”之类的话,错失了此等良机,到时候悔不当初,再主动提出搬过去就被动了。 因为“时不我待”是正规思想品德教育里非常重要的一条。我必须好好履行它。 第12章 生米煮成熟饭 我内心奔放,连我自己也不知道底线在哪。 话说在过去的一周时间内,我已经熟悉了浴室的边边角角,却不曾像今晚一样引人遐想。当然我想的还是很朦胧的,我只能看到凌乱的鹅绒被,散落一地的衣物,飘逸的窗帘,还有紧凑又有节奏的呼吸声,其余的嘛,还是眼见为实比较好。我就如同一只被开水冲洗得滚烫,随时要被吃掉的乳猪一样紧张,但是我这只乳猪除了紧张以外,还带有被人生吞活剥的期待。啊,真是一只矛盾的乳猪啊…… 在各式衣服里,我选择了一套清纯可爱系的棉质白色睡衣。一是我不曾拥有穿了跟没穿一样的睡衣,二是第一个晚上就走熟女路线,吓到我自己也就算了,万一把林大人吓跑就不好了。毕竟我内心奔放这个事情,我自己也不知道底线是到哪里。 踮着脚走出浴室,拐进林大人的卧室。空荡荡的房间只亮着一盏暖色的落地灯,今晚的男主角呢?这简直和婚礼现场新郎逃逸的情况一样严重啊。我连忙扭头寻找,没走几步,就看见客厅里林大人靠在单人沙发上,头略略倾斜地搭着睡着了,手里还拿着一支新牙刷。 我在他对面的地毯上坐了下来。反正地毯又软又厚,眼前的男人如此赏心悦目。以前看帅哥的时候,都是抱着不看白不看,看一次少一次的遗憾心情,大抵上这样的感觉就如同看别人碗里的肉一样,光咽口水打发就好了。肉被吃进别人嘴里,自己羡慕嫉妒了之后,也很快抛到了脑后。这次不一样了,眼前这块肉是我的,咽了咽口水还是可以咬到嘴里的,那是一种多么充实的满足感啊。 于是我伸出手去摸摸属于我的肉。嗯,眉毛果然不是种的,睫毛果然不是假的,鼻子果然不是垫的,下巴果然不是削的。好吧,下巴底下有一颗微不可见的小痣,平和地说,帅哥还是有缺憾的,也是不完美的。 我摸得正爽时,林大人睁开了眼睛。来不及把手缩回去,林大人把我的手紧紧拉拽过去,我的脸就顺势近了林大人几公分,连他下巴底下的小痣也看得清清楚楚了。 林大人俯下身来,啃了啃我的额头说:“本来今天想放过你的,谁让你这么爱惹祸……” 虽然我以前有跳舞的底子在,最近也在练瑜伽,但是腰部的柔韧度还是有限,在林大人越来越近的压迫下,我的身形变成了反方向的问号慢慢往后仰。林大人却不考虑我的柔韧度的问题,反而更加强势地亲了下来,我不堪重负,向地毯上倒去。想着地毯的毛绒再厚,此时也会落个脑震荡的下场。没料到落地之时,却枕着一双大大的手。我的魂魄中飞出去好几个元神,在危险远去后好不容易复位,回首又见林大人的邪笑。 这才叫魅惑狂狷。 我和这位帅哥和平相处,平时多是中规中矩的公事型谈话。尽管我觉得某些时候这位帅哥给我的笑容里含着一些春风和煦春回大地的温暖,大致上是春寒料峭桃花却压满枝头的感觉。可是这次邪笑,更像是疯狂盛开、满目皆是的大片罂粟花。 漂亮、狂野、邪魅,致命的诱惑。我看着罂粟花风中摇曳,散发着迷离催情的味道。 我是凡夫俗子,彻底在罂粟花中迷失了自己。什么魂魄什么元神,统统飞不见了。 以至于他说的那些情话我还来不及记下来,只知道他的气息是陌生又熟悉的,耳朵是啃过的,脖子是亲吻过的。 唯一印象深刻的是他不再唤我妖子,他叫我“妖儿”,是只属于他的妖儿。 啊,妖儿,是多么美妙的名字…… 醒来的时候发现,鹅绒被子完完好好地盖在我身上,衣服叠得整整齐齐地码在旁边。 房门外有林思聪和林大人说话的声音。 我轻声起来,看了看身上壮观的各种印记,一副少儿不宜的样子。我打开衣柜门,特地挑了一件立领的t恤和长裤穿。 赤着脚走到门那里,鼓了好几次勇气,还是没敢出门。 贴着门缓着情绪,听见林思聪正压低声音跟林大人说:“爸爸,以后妖子阿姨是不是就和我们住一起了?” 林大人的声音传来:“对啊。你不喜欢吗?” 林思聪说道:“那倒没有的。我和她一起住了这么多天,也挺好玩的。” 林大人仿佛在喝水,对话停了一会儿。过会儿林大人说:“那以后你不要叫她妖子阿姨了,叫她妈妈吧。” 然后贴着门的手一滑,我就栽了出去。 甭说我没做好心理准备,人家林思聪也得有个适应过程的好不好?林大人初衷是好的,但是不是操之过急了些?以后等我展现出母性情怀,雨中送几次伞,病中守几个晚上,等林思聪的感情爆发后,他心甘情愿不由自主地唤我一声妈妈,我再顺顺利利地收了他,这才符合事情发展规律嘛。 我栽出去还没站稳,就听见一声清脆干净的童音:“妖子妈妈——” 这下,我是真的要华丽丽地栽倒了。 我傻傻地看着林思聪一副天经地义的表情,再看看林大人等闲处之的态度,我发现唱大戏的是我,只好施施然地踱步过去,坐在餐桌旁吃早饭。 作为林思聪的新任母亲——呃,说着真是别扭啊。要是你活到二十七岁,旁边忽然冒出一个七岁的儿子,你也会别扭的——我决定要在27号那天给林思聪安排一场生日惊喜。鉴于我和孩子之间的相处完全没有经验可以参考,又鉴于周林林其实在抚养孩子方面也是块废柴,所以我一下子很迷茫,给七岁小朋友的惊喜大概是什么样子的呢? 于是,我做了人生中记事以来最黑暗的交易。 26号是周末,一早,我特地去拜访了一下林林。项庄舞剑志在沛公,此次目标不是林林,而是方磊。 方磊这几年真是出落得不去掐一下都对不起我怪阿姨的称号啊。外貌全部遗传了方予可。这种全盘遗传父亲的方式,都让我怀疑方磊只不过借助了一下林林的子宫,就跟租了十个月的房子一样。偶尔和他们一家三口出门,谁都能认出这小子是方予可的种,但是要说谁是他的娘,大家就要在我和林林之间游离很久,让我们三个大人分外尴尬。 方磊一见我进来,已闻到阴谋,立刻奔走到书房里假装忙碌的样子。小屁孩你也就三岁,有什么好忙的。我们家林思聪都一般忙好不啦? 俗话说,知己知彼百战百胜。而最难的战争就是双方都是知己知彼的模样,那玩的就是心理战术了。 我款款地坐在那里,开宗明义地说道:“把方磊借给我一天吧。” 方磊小朋友开着书房的门,一听见自己的名字,手里的动作立刻停止了。 林林靠在沙发上,光脚丫在那边一翘一翘地说:“你也知道我们家方磊不太待见你,怎么可能说借就借呢。” 我哼了一声说:“方磊不待见我,主要还是因为他不怎么待见你,这一次我连你一块儿借。就当帮我一个忙,日后你要是某一天突然跟方予可斗嘴没处跑的话,我还可以收留一下你。” 林林奸笑道:“你说你前两天刚和别人上完床,今天就为了人家的儿子来阴损我,真有出息啊。” 我看了一眼书房里的方磊,踢了踢林林说:“我说你注意一下,‘绿坝’边缘词汇你在家里还说?” 林林说道:“之所以叫‘绿坝’,就是因为这些话只能在家里说啊……再说,我们家方磊被方予可塑造得这么正人君子,迟早有一天要吃亏的。我是给他看真实的人生。” 我想着方磊迟早有一天会人格分裂,性格成双的…… 我说:“反正明天你和方磊两人,给我打扮成小兰和柯南的样子出现在我们家里。这是咱家的地址——” 林林打断道:“什么咱家咱家,你叫得还真是顺口。还有,为什么我和我儿子要打扮成小兰和柯南啊?差辈了啊!” 我拨了拨头发,妩媚地说:“因为咱家聪聪说,我最像铃木园子呢。” 林林暴怒一阵之后,忽然一脸奸计的样子问我:“那我有个条件,就看你答不答应了。” 说完林林对着光线照了照指甲,一副女流氓从容淡定的表情。 我斜眼看着她,想着回头把她流着鼻涕,穿个垫肩外套,脚踏绿色健美裤的傻笑照片原封不动地全送给方予可。 林林转过头来说:“我们家予可的腹肌你摸过,你们家那位……哼哼……” 我立刻摇头道:“十八摸你就别想了。我们家那位比较有骨气。” 林林望向远方说:“你们家那位想提供姿色让我摸,我也不敢摸啊。毕竟目前为止,方予可还是有些震慑力的。这样吧,给我林总的一张侧面照吧,尺度嘛,最多穿条三角裤,其他的要是有遮挡,甭说小兰、柯南了,我给你扮个死神看看。” 我说:“照片外泄怎么办?” 林林花枝乱颤地说:“你以为我真这么花痴吗?我就是试试你敢不敢在那个林总身上拔毛。我想看看,你是偷拍呢还是光明正大地拍,是情趣地拍呢还是严肃地拍。你要是光明正大地拍了一张林总严肃的照片,你要生个闺女,我们家方磊就敢娶。” 我哈哈地笑道:“第一,我百分之百地确定你在花痴,请不要找其他理由替代;第二,林思聪都已经唤我一声娘了,给他爸拍个照小事一件,你就不要随意激将了;第三,我要生个闺女,死也不嫁你们家方磊,原因就是谁让方磊不待见他未来的丈母娘啊。” 说完,我心虚地瞥了方磊一眼,又心虚地看了林林一眼。 林林一脸阴谋得逞状欢送了我,并告知我27号见面那天先交照片再庆生。 下午我又马不停蹄地去附近的动漫城和服装市场采购道具和着装。为三岁儿童提供的蓝色小西装、黑色小裤衩、红色大领结完全不符合现代审美观,我屡屡受挫之余,几度怀念小时候我妈扯几匹布,一下午就能制作完一套衣服的裁缝手艺,而且我深刻反省了这种体现女子贤淑良德的功夫失传于我这一辈的严重后果。 黑色小裤衩、红色大领结还有黑框眼镜都在我类似去西天取经的诚心下渐渐解决。但蓝色小西装的采购过程就如同九九八十一难中的最后一难一样委实坎坷了些。我好不容易找的一位价廉物美,并愿意为我做一件儿童西装的裁缝是位五十多岁的老阿姨,从来没有做过儿童西装。我说服她的理由非常煽情,大意是我是个单身妈妈,几年前抚养不起孩子,暂时将其寄存在了别人家里,而且为了让孩子不对我思念和依赖,我从来不曾探望过。而现在我这个单身妈妈终于找到了新的归宿,愿意接孩子重新开始美好的生活。这个孩子情迷柯南君,所以我希望所有失去的爱能从一件爱的西装开始。通过这个故事,我成功地将手工费砍到原来的一半,而且阿姨为了配合我的时间,可以不用像其他店面那样排号等待,优先处理。但我对颜色的描绘方面词汇贫乏,和她沟通时不得要领,最后我对着色泽复杂的一堆布料说道:您看过《情深深雨蒙蒙》吗?里面那个如萍上学时穿的,专门用于上街游行用的蓝色连衣裙,就是我要做的西装颜色。阿姨立刻得了要领,迅速翻出对应的颜色布料,并允诺我两小时后便可以展开爱的攻击。 为了满足一下阿姨的小言情调,我特地将手机里那张和林大人合照的公司聚会照片秀了一下。阿姨戴着老花细腿眼镜,对小言的故事深信不疑。剪刀舞得“唰唰”快,堪比剪刀手爱德华。 将所有的道具送到林林家,回到林大人的住处,已经到了晚上开饭的点。林大人今天没有出门,中途打了好几次我的电话,都被我用千奇百怪的理由打发了。 所以晚上吃饭的气氛有些紧张。从我这半年多来积累的经验来看,林大人有些不高兴。当然不高兴之余,他还是做了满桌的菜,包括我曾经说过的红烧肘子、糖醋排骨、油焖大虾、清蒸鲫鱼,总之就是吃完了能肥一圈,足够我做一个月瑜伽的卡路里量。 林思聪嘟着嘴不高兴地说:“爸爸最近越来越偏心了,以前在家里从来没有做过这么多菜的。今天爸爸一个人去超市里买了一堆东西,把冰箱都塞满了。” 林大人不慌不忙地说:“妖子妈妈以前吃的都是泡面,你要是吃了两年的泡面,爸爸也做这么多菜给你吃。” 说完还不忘叮嘱林思聪一句:“给妖子妈妈拿双筷子去,记得拿筷子前先洗手啊。” 林思聪嚷道:“爸爸你怎么可以这样?你再这样,我今天要和你们一起睡大床。” 这样的报仇方式让我和林大人觉得分外有威胁性。在林大人端着架子不好下台时,我已经快步离开餐桌,将所有碗筷从厨房里搬出来后,还拉着林思聪洗手去了。 餐桌旁,我嚼着菜思考着怎么拿到林大人的肌肉照,无暇表现出感激涕零、泪洒餐桌的感动场面。当然这和我最近疯癫的状况也有关——我跟吃了含笑半步癫一样,热情高涨,见人都是笑眯眯甜滋滋的状态,我实在没法做出比这更加生动的表情。 林大人在给我夹了块肉之后,问我:“今天一天干吗去了?这么忙?” 作为一个有素质有涵养的撒谎达人,我立刻说道:“去看了看林林。她最近比较无聊,我陪她解解闷。” 林大人问:“看了一天?” 我说:“啊,是啊。她老公出差去了,所以我陪了陪她。” 林思聪插嘴道:“我爸爸在家看了一下午的书,快要闷死了。他看书的时候一共喝了五杯水,进进出出厨房烦死了,以前看书只喝一杯水的。妖子妈妈你不公平。” 我问林思聪:“聪聪,你爸爸对我好你有意见,我对你爸爸不好你也有意见,敢问你对我们在一起有什么样的想法啊?” 林思聪说道:“跟妖子妈妈学的啊。上次在酒吧里听那个叔叔唱英文歌的时候,你不是说站在门槛上两边倒,介于表白和不表白之间吗?” 然后他忽然手捂着嘴说:“啊,那个叔叔就是后来抱着你的男人吧?” 说完他对我眨眨眼,示意我“我就是故意说的,接下来看你怎么办吧”。 林大人问我:“什么叫‘站在门槛上两边倒’啊?” 我甚是清明地挺胸说道:“门槛的一侧是听完表白之后再拒绝,门槛的另一侧是不听表白立刻拒绝。” 林大人嘴角抽了抽,我的心也抽了抽。 他顿了顿筷子,招呼我说:“妖儿,吃饭吧。” 当林思聪睡了觉,林大人在浴室里洗澡的水声徐徐传来时,我的邪念也开始蠢蠢欲动。我想浴室里水气环绕,浴室上半部分是透明玻璃,下半部分是毛玻璃,拍的半身照效果足够朦胧,而且洗澡时,人的警惕性会降低,拍照的阴谋不会被发现。这真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 我掏出像素不到两百万的手机,潜进浴室外的洗手间。事后我想,我怎么会认为恋爱中的林大人智力会从一百五降到负二百五任我耍心眼呢。在林大人面前搞阴谋,不是关公门前耍大刀吗? 我蹑手蹑脚地端出手机调焦完毕,在我按下按键的同时,浴室的门忽然打开,一只有力的手就将我拖进了门。 氤氲雾气中,林大人准确地找到我的脑袋,并将之按在他的怀里,说道:“贼贼地躲外面干什么啊?” 林大人本来就生得高大,我被锁在他的怀里,鼻尖贴在他硬硬的胸肌里,动弹不得。 林大人果然不像是三十多岁的男人啊。这一身肌肉连一点儿多余的赘肉都没有,活脱脱一个体态匀称的高级衣架子。我伸手在肌肉上戳了一戳,感叹着最近真是圆满得不行,实现了揉捏帅哥肌肉的终极理想,人生不枉走一遭啊。 我这一捏成为接下来发生的事情的导火索。林大人的舌头已经趁我失神的时候成功地闯过齿关。 我的睡衣里外湿透,鬈发潮潮地搭在肩上。据我想象,这是个非常撩人的场景。我穿的是白色半透明薄睡衣,被水打湿后,这层睡衣简直成了半遮不遮的薄纱。而温暖的细水慢慢从头发梢流过颈脖,再流至脚丫。我已经不自知地搂上了林大人的脖子。随着林大人的唇逐步下滑,我的手也渐渐摸上了林大人厚实的背部。真是后悔自己没有涂上鲜红的指甲,不然这是一幅多妖娆的图啊。 人是酥麻的,仿佛心里长了一株墨绿的水草,正狂妄地疯长着要攀上岩石一样。这株水草在林大人每次的呼吸中汲取了足够的养分,搔首弄姿地触碰到我灵魂的每一处。这种触碰挠不到,看不见,有些舒服又有些难受。林大人像个火炬手,与他接触的皮肤都燃烧起来。 我听见林大人浅浅地笑了一声,轻轻松松地将我抱起,转了个身。什么时候衣服滑落的我早已不知,只感到像无尾熊一样的我后背紧贴在冰冷的瓷砖上,胸前却是火热的。 我想到杜牧的一首诗:“菱透浮萍绿锦池,夏莺千啭弄蔷薇。尽日无人看微雨,鸳鸯相对浴红衣。”明明是颜色亮丽,声寂俱全的景物图,而在此情此景,却格外应景。 想到这里,我哧哧地笑了起来。 林大人从来都是能看出我的思想在开小差的英明圣主,当下发威,当晚我被蹂躏得惨不忍睹。 半夜醒来,房间里的床头灯调得很暗,但没关。林大人安详地睡在我旁边,一只手搭在我的腰上,另一只手放在我的头发处。我微微转身,林大人反而将我箍得更紧。 我柔声柔气地说:“roger,你醒着吗?” 林大人眼睛没有睁开,只是嘴角有一丝轻微的变化。鼻翼两侧延伸下来浅浅的法令纹略略扯动。命理上说,有法令纹的男人有着隐忍的痛苦。想到这个,我不由得抚上了它们。 林大人懒懒地说了一句:“不要叫我roger了。你和他们不一样,不要叫我roger。” 我滴溜溜地转着眼睛问道:“那叫什么呢?松哥?林欧巴?小松?聪聪他爸?” 林大人睁开眼,转了个身,沉重的身体压在我身上,啃了啃我的耳根说道:“最近不太乖哦……” 我被压得喘不过气来,说道:“啊,我错了我错了。子松,子松好不好?” 林大人在耳根那边轻轻地笑,手开始不老实:“已经来不及了。” 27号上午,林林和方磊出现在小区楼下。方磊的脸上有一丝不屑,但鉴于他妈妈的威胁,戳在他妈妈身旁。两人各自裹了一件厚厚的大衣,手里还拿着一件精美包装的礼品。方磊在方予可的影响下,出门拜访必有手礼。这一次也不例外,为了给素昧平生的林思聪庆生,方磊甚有教养地画了一张贺卡,贺卡的内容堪比毕加索的超现实主义:在一片如同张艺谋电影中的大红大紫的蜡笔色彩带中央,玄幻地贴了一束被染得金黄的细穗。 我端详了半天,没看出个所以然来,只好趁势先捏一捏方磊的脸颊。 林林摘下墨镜,问道:“照片呢?” 典型的黑道交易。这家伙最近黑社会电影看多了吧。 我把手机里的照片拿出来给她看。 昨天晚上被林大人不怀好意地一拉扯,手机在咔嚓快门下,摔落到地上,屏幕摔成三片。那张本来就朦胧得没有轮廓的照片更加模糊。 林林端着手机验了半天货,最后对着光叹道:“我怎么瞅着跟我们家那位还挺像的呢?你不会半夜爬到我们家拍的吧?还是说,帅哥本来就长一个样啊。” 说完,她非常自觉地把照片发到她的手机里,顺便把我以前累积的各种侧面正面照打包发了过去。 我趁机进到她的车里,换上铃木园子的衣服。 走出来时,发现他们两位仍然裹得跟木乃伊一样立在车门口,我不耐烦了,“刺啦”地就去扒他们的大衣。 林林跟遭受非礼般尖叫起来。也难怪林林会扭捏一下,让林林穿一条不到膝盖的超短百褶裙,再穿一双白色的长筒袜装萝莉,确实有些对不起她。 补充一句,林林曾是一个多么有男人气概传奇色彩的人物啊。她在小学的时候就已经为了打开校草的铁皮柜,通过歪门邪道,学得了开老式锁的方法。只要给她一把小刀,她就能锉开铅封,挖出弹簧,轻轻松松地开了锁,拿出校草铁皮柜里的各种情书以及臭袜子一双了。 所以掌握着这样独门手艺的彪悍人物居然能为我穿一件躬下身子便能露出内裤的裙子,有朋友如斯,此生无憾了。 我拍了拍她的肩说道:“果然义气。” 林林迅速适应后,甩了甩一头笔直得可以直接拉去拍洗发水广告的假发,说道:“嘿,没什么的,就当提前预演制服诱惑。毕竟年纪大了,偶尔还是要研发一些非常方法的。” 方磊我就不说啥了,柯南真人版不让他去参演真是可惜了,尤其是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深得柯南的精华,偶尔用小手推一推沉沉的眼镜,简直能秒杀所有怪阿姨的神经。 下楼前,林大人和林思聪都已经起床,正是神清气爽,能欣赏我的劳动果实的好时候。 就这样,林林、方磊和我出现在客厅里,林思聪果然愣得好几秒都失语了。当他从震惊中回过神来,发现柯南亲临现场时,飞奔过去,眼瞧着和方磊会有个热情的拥抱,说一声“兄弟我们终于见面了”的架势,没想到林思聪跑到方磊面前,二话不说地摘下方磊的眼镜,解下方磊的领结,并迅速转移到了自己身上。速度之快,真让刚才在林林的车里折腾半天也没穿上一双丝袜的我汗颜。 正如林林以前说的那样,我和孩子之间存在的不是代沟,而是鸿沟。林思聪此举,在我考虑的所有可能性之外,让我瞠目结舌之余,竟没有时间反应。 倒是方磊非常沉着地把蓝西装也脱了下来,交给林思聪说:“生日快乐。” 林思聪非常不客气地接下衣服,无奈衣服大小尺寸相差太多。林思聪在生气穿不上的同时,还不忘非常哥们地拍拍方磊的肩说道:“谢谢啦。” 这下两人都满足了。方磊对柯南这身打扮颇有异议,只不过没有个由头脱下来,林思聪呢,刚好是个柯南迷,书包、钱包、手表都是柯南的周边产品。两人各取所需,相安无事。更让我意外的是,林思聪观赏了方磊的贺卡好半天,眼神之中有几分我捏着人民币端详的深情,颇有俞伯牙和钟子期的相知之情。 林思聪的生日在上午的柯南秀、下午的动漫城、晚上的生日蛋糕中飞快度过。在这一天中,我非常感激方磊超乎年纪的沉着冷静,并甘心配合林思聪的鬼灵精怪,也非常感激林林时不时地在林大人面前称赞一些不必要的话语,同时透露和出卖一些不必要的细节,让我后悔得差点儿想把自己的脑袋塞进马桶里冲走了事。 比如她晾着一条大白腿说:“我们家妖子别看现在胆子肥得不得了,她也就是嘴巴上嚣张点儿,实际上她胆子可小了。以前期末考试,我都帮她做好小抄索引了,她也没抄半个字。这说明一个什么问题呢?这说明我们家妖子既正直又老实。婚姻中最重要的是什么呢?正是正直、诚实。这样百年不遇的黄金待嫁女人让林总你捡了个便宜,真是走过路过,一点儿都没有错过啊。” 拜托,那是因为她写的地址索引字迹实在太潦草,我实在没法迅速辨别出相关的章节小抄被我藏在哪里。 比如她又说:“妖子这人特别好养活,以前在读高中寄宿学校的时候,丢了钱包的那个星期,每天吃一包泡面,回家那天早上,吃了两笼小笼包、三个蛋葱饼、四碗豆花,吃到扶墙出门后,第二天脸上就恢复血色了。在现在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像这样的女人简直是打着十万盏灯笼也找不到啊。不得不说林总挑女人的眼光只逊于我家那位大帅哥了。” 我想着林林干翻译实在是太可惜了,国家怎么不组建个瞎侃胡扯中心把她招安了去呢,不然浪费了这一好口条啊! 而林大人不愧为交际高手,认真听取了林林这种支摊跑江湖的演说报告,在此过程中,不断报以热忱的微笑,甚至在餐厅点餐时还不忘给口若悬河了一小时以上的我的媒婆兼金牌经纪人倒了满满一杯矿泉水。 最后林大人听完她冗长的演说,摸了摸我的头说:“妖儿有你这样的好朋友,是她三生修来的福气。我有妖儿这样的女朋友,也是我三生修来的福气。” 然后林林侧目看着林大人,遁到洗手间偷偷给我发短信说:那个林总修炼得刀枪不入,这种人最痴情也最滥情,最真心也最虚伪,总之可以走两个极端,并可以轻易将我玩弄于股掌之中,碾碎我时连个尸体都不会留下。一句话,灰飞烟灭。 她说:“妖子,这回你赌了个大的哎。” 临别之际,林林又偷偷地跟我说了一句:“以我三年多为人妻为人母的经验来看,林大人不是个简单的人。” 林林平时是个粗线条,但在对待我的事情上表现出来的心态更类似于嫁闺女般谨慎和苛刻。她说闺女和闺密本来就差一个字,所以在婚姻大事上,她替我一再认真一再斟酌也是可以理解的。 之后的某一天,她认真斟酌后告诉我的一些事情,伴随着北京几十年罕见的一场大雪袭击了我。在那年的第一场雪里,我感到冰凉刺骨。 第13章 错误的开始 如果我这半年来的情绪都因为他起,因为他落,这样的感情是不是已经覆水难收了? 新年一大早,我懒洋洋地醒来。枕边的林大人已经起床。窗帘外的天空是一片灰蒙色,像是九十年代初老家工厂又粗又厚的烟囱里冒出的滚滚青烟一样弥漫着一股压抑颓废的味道。 我懒散地躺在床上,听见林思聪正迷迷糊糊地在和林大人撒娇。从门缝里看出去,林大人穿了一身黑色的西装,正默默地帮林思聪套上同样黑得夺目的外套。林思聪嘟囔了几句,林大人便不管不顾地牵着他的手出了门,还没来得及让我从床上卷个衣服出去打个招呼。 林大人做我的领导做习惯了,我做林大人的秘书也做习惯了。一般来说,领导人做事情可以由秘书提醒,自己想做点儿事情却无需向秘书报备。林大人大小事情纷繁,在各种应酬减半的基础上也够他奔命,所以我在做他女朋友的同时,也自愿继续做一个称职的秘书——不该问的不问,该问的仍然不问。林大人这次和林思聪单独行动,我并不会和其他女子一样有所狐疑。我不是一个疑心重的女人,最多就是想象力丰富了些。因为他们关上门的刹那,我脑子里的第一反应不是他们背着我干吗去了,而是想到他们不去拍《黑客帝国》实在可惜了。 我恢复成以前宅女的生活。上半天的论坛,和别人围观一下人间百态,除了抢“沙发”“板凳”以外,还做了一些具有实际意义的事情,比如:网购、打连连看、煲电话粥。 以前没有男朋友的时候,不觉得一个人的时间难挨。因为我是个有时间观念、爱惜金钱的人,秉持着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的理念。曾经一天二十四小时都拿来睡觉我都嫌时间远远不够,恨不得一天有二十八个小时够我支配,这样我能富余出四个小时沉迷于网络。可是现在不一样了,有了男朋友之后,尤其是有了一个有钱的男朋友之后,金钱就可以挥霍了,寸金难买的光阴也显得多余了。我不停地看表,不停地看着窗外变幻莫测的乌云,时间还是过得如同一长串的慢镜头,无聊得厉害。 无事可做的时候,我准备做点儿爱心饭团,给林家父子创造些惊喜。虽然目前为止我人生中最熟练的厨艺是泡方便面,但爱心饭团作为极具非剩女特色的食品,广受我公司女同事的欢迎。在一众剩女的热情邀约下,我曾成功做出一个心形最后演变成方形的便当,款式简单大方,色泽红绿杂糅,简直是送给儿子女儿等下一辈的不二备餐。这件事被我等同行屡笑不止,声称我跳过给男友做爱心饭团的机会,直接晋级到人母级别。我想这位同行虽不懂天文地理,不知如何看日月星象,但这么早就能预计到我摆脱剩女行列之日便是免费得个儿子之时,不去天桥算命真是荒废天赋了。 我继续发挥我的想象力,不到两个小时,一个瘦小版喜羊羊造型的饭团就出炉了。我兴致冲冲地将饭团放在客厅最显眼的地方,展望了一下林思聪一回来欣喜若狂,连呼妈妈万岁同时母子相拥的美好前景,不由得咧嘴笑起来。 没等我笑得够本,林林一个夺命连环“call”将我惊醒。她以鲜有的严肃语气让我去趟星巴克。如果林林要和我聊天,不是去经济实惠的街边小吃“苏大妈私房菜”,而是到星巴克这样安静小资的地方烧一点儿小钱,那么这番话必然有深层的含义,至少她不会和我谈有的没的,起码这是个重磅八卦。 我走到星巴克,发现离林大人家最少半小时车程的林林戴着墨镜,早坐在了咖啡厅的玻璃窗下。今天外面阴沉灰暗,林林戴着墨镜看着窗外的样子,不禁让人怀疑她不是个瞎子,就是一位故意追求曝光率的二线明星。 我疾步走到她前面。 林林快速摘下眼镜,打量了我一眼,直接切入主题说道:“妖子,林总的照片被方予可看见了。” 我心里一个咯噔,好家伙,不是照片引发家庭内乱了吧。 我磨刀霍霍地说:“活该,谁让你婚后还把罪恶之手伸向有妇之夫的?你说你平时没事偷偷菜就行了,还学别人偷人啊,方予可看见你手机里有别人的照片当然生气了。尤其是那张林总的朦胧照,你让方予可这样的二十一世纪最后一枚好男人情何以堪啊。他那是绝地反击,肃清败类,重振夫纲。你领会夫君的意思,立刻写份检讨书吧,感情一定要真诚,篇幅一定要充足。做姐妹的,一定帮你润色一下,咱不求写流传千古的旷世奇文,但求质朴归真、平易近人,让方予可下不了狠心啊。” 林林咬牙切齿地说:“方予可没生气。” 我傻笑道:“难道方予可还自卑自己没有林总的身材好吗?” 林林重新戴上她的名牌墨镜,望向窗外很久之后,终于回过神来说:“不是我出事了,是你这边出问题了。妖子,你先告诉我,你现在对那个林总的感情有多深?” 我估计林林即将说的话对林大人不利,但是感情有多深这个东西怎么描述呢?不能拿尺丈量,不能拿秤测重,我只知道我暗恋他时受到了良心和道德的谴责,在听说他单身时欣喜若狂,在得知他有喜欢的人时肝肠寸断,还有在他表白时心花怒放。如果我这半年来的情绪都因为他起,因为他落,这样的感情是不是已经覆水难收了? 我对林林说:“你有什么话直说吧。” 林林深呼吸后:“是这样的,你那张所谓好身材的照片早被我删了。我手机里有这样的照片看着也不正常,怎么可能还随时留着,专门等着制造我家的戏剧冲突呢。但是你和林总聚会的合照还留在我手机里,正好被方予可看见。我就隆重介绍了一下你们家那位,顺便还介绍了一下他的公司、你和他的关系什么的。” 林林紧张地看了我一眼。我看不见她墨镜背后的眼睛,但我仍然能判断出她紧张的表情,这样的停顿在颓废的音乐声中很不合时宜,显然是为下文做铺垫用的。 在这片空白的停顿中,我脑子中想了无数有关于林大人的风言风语。我很壮烈地在心里发狠,即便林林是我最好的朋友,她的话我也不能全当真。爱情本来就该信任,我和林大人在一起不容易,不能轻易就产生怀疑。 林林接着说道:“方予可在读大一的时候就和林总有一面之缘了。当时林总还没有坐到现在这样的位置,只是在和方家交情不错的茹姓私营企业做一个策划经理。那个私营企业的掌上明珠茹庭是方予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朋友,总喜欢和方予可分享一些不为人知的秘密。” 我瞪着眼睛看着她,看她怎么习惯性地跑题。茹庭这个名字我是听说过的,乃一富家千金,曾是林林之前的强劲情敌。方予可最后没有选择门当户对的她,而是选择家境一般的林林,而且在婚后为了照顾林林,很少再提及这些往事了。这次为了林大人,更是为了作为林林首席闺密的我,方予可往事重提,想必让林林醋意大发。而林林吃醋往往不会当场表现出来,会在之后的生活中间歇性发作,我想方予可接下来的日子会比较痛苦。 林林说:“这其中一个秘密就是有关林总的,听说他曾经结过婚。当然这不是个秘密,要没结过婚,还有个孩子,这才像是有秘密的表现。但是林总结婚不到一年,他的新婚妻子就过世了。这个事情当时在他所在的分公司里传得沸沸扬扬,也不算是秘密,这个事情最隐秘的还在后面呢。可是再隐秘的事情也能被茹庭调查出来,所以说,茹庭比当时过来调查死因的警察还要称职。想当年送她冲锋枪当礼物真是送错了,早知如此,给她送个仿真警棍她才高兴呢。” 我的反射弧无比长,加上林林的叙事方法非常随意,里面又加入茹庭这个龙套,我一度有些恍惚,觉得我听的大概是一个电视剧的大纲,和我没有多少关系。 林林喝了口摩卡说:“茹庭调查出来,林总当时被分公司的总经理叫去应酬,酒后误事,不小心和老总的女儿上了床。你想哪有老总对外应酬的时候把女儿叫上的道理?这明明就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生米煮熟饭的戏码。而且在关键时刻老天爷也不忘过一下戏瘾,事后老总的闺女就中奖了。两人奉子成婚之后,林总平步青云,屡受重用,接下不少重型项目。刚好那时茹庭的爸爸作为大‘boss’做公司整合,把原来那个分公司的老总弄得提前退休,让林总走马上任接他衣钵了。那个退休的老总倒是没什么意见,反正也算是茹家的家族企业,他和茹家没有直接的亲属关系,迟早也是要干满退休的,在退休前能把位置传给自己的女婿也算是好事一桩了。没想到他退休后不到半年,自家的女儿就跳楼自杀了。女儿生前没有留下只言片语,白发人送黑发人的退休老总百思不得其解,跑去问女婿。女婿却无动于衷,说当时结婚是因为责任,他们两个人的婚姻无关爱情,是一个错误的开始,才导致了错误的结果,最后那位老总差点儿没一口气背过去,直骂他是个狼心狗肺、利用他女儿骗取权势的烂人。没过两年,那位老总也翘辫子,与他闺女黄泉相见去了。所以了解此事的一些内行人士都认为林总是个心狠手辣、过河拆桥的人,而且他一拆就拆妻子这样大的桥,足见他的毒辣。” 叙述完故事后,林林问我:“今天林总跟你说他干吗去了吗?” 我摇摇头,脑子里却是一片轰鸣。 林林叹了口气说道:“果然没跟你说。有关于林总的历史,方予可早在林思聪生日那天晚上就告诉我了。本来犹豫着要不要和你说一声,但今天我去参加方予可家里一个亲戚的葬礼,你猜我在墓地那边碰见了谁?林总和林思聪。他肯定是去给他前妻扫墓的。你想新年第一天做的事情不是和你一起,而是去扫墓,现在你们的关系也确定下来了,为什么不跟你同去呢?即便不和你同去,也可以跟你说一下啊。我当时直觉不对,就直接从葬礼那里杀到你这儿了。” 我看看林林全黑的造型,再配上那副墨镜,果然除了瞎子和二线明星的可能性以外,也可以参演《黑客帝国》的拍摄了。 窗外仍是肃杀的风景。微黄的日头艰难地透过厚厚的云层洒了点儿暖光,却不足以温暖人行道上脚步匆匆的过客。我趴在窗边好一会儿,把刚才林林说的故事整理了一遍,觉得匪夷所思得像是一段民国往事。我活到二十七岁,阅了这么多的小说,看了这么多的电视剧,仍然觉得自杀之类的离我遥远得像是宇宙那边的事情。周围的人幸福安康,甚至有一部分群体正在想方设法地延长自己的生命,怎么还会有人自寻短见?而死者已矣,我无法了解所有的真相。我和林大人成为男女朋友以来,一直避免谈及他的妻子。我以为他曾经深深爱过他的妻子,而这段爱情是他生命的一部分。我爱他,便能接受那个有着美好爱情回忆的他。我觉得我是豁达的,不像是那些追求百分之百纯感情追求完美的女人。毕竟林大人到这个年纪,没有历史才是怪异的现象。现在看来,我的眼光太过于狭隘,这段前史听起来不像是一段感情史,更像是一个男人如何利用女人的成功上位史。 我以为我是个灰姑娘,求得了一个有情有义的如意郎君,犹如一部麻雀变凤凰的偶像剧,让所有女性都艳羡;我却没想到这根本就是一个历史正剧,说的是一个男人的奋斗史,表达的主题便是抓住一切机会,就可成功上位。上位了之后,金钱权力甚至曾经说的金钱收买不了的爱情也能悉数入套。 我想为林大人争辩几句,却发现我对林大人的了解如此之少。我只能在那些细枝末节里还原或者审核这段往事。这些细枝末节我以为早就该沉没在记忆的深海里,它们却在这个曲折离奇的故事里翻腾得厉害。我记起了他第一天到我家看那个真情节目时说的“如果聪聪离家出走,得有人负责找到他”。现在想来,没有一个男人会对着一个讲述夫妻关系的节目引发自己儿子离家出走的想法,何况林思聪这么乖巧听话。可是那时候林大人的表情是忧虑的,仿佛这样的事情在接下来的人生旅途中注定会发生一样。如果林林说的故事是真实的,那么能比我听到这个故事更加绝望的只能是林思聪。爱自己的爸爸原来是利用自己成就了事业,却逼死了自己的妈妈。除了离家出走,还能做什么?还有林大人母亲的那句“以前的事情就忘了吧。新的开始,挺好”,我一直觉得莫名其妙,现在再回头想,却又是母亲大人式的铮铮良言。林大人从来不愿在公司提及他结婚的事情,也从来不说有关于林夫人的一切。即便我在工作行程中问起林夫人,他也是逃避着话题。 林林坐在我对面,不知何时,墨镜已经又被摘了下来,清澈的眼神里有着担忧:“妖子,你想那位林总和前妻是怎么开始的,他和你又是怎么开始的。你想想,你们是不是要继续走下去?” 我逼自己苦笑了会儿,说道:“我没有任何利用价值,如果这些都是设计好的,那最多也是他实现爱情的手段之一。至少为了我是以崇高的爱情,这么比较,我比他前妻幸福多了。” 林林跑过来和我挤在一张沙发上,抱着我的肩说道:“妖子,你不要这么置身事外好不好?你这样的反应很不正常啊。你要么跑去问问那位林总是不是真的,要么说我多管闲事,你总得有个情绪吧。我早就想好了,我对你说了这些,也许你小半年内都不会理我了。我有心理准备的。” 我淡定地看着她说:“我为什么要不理你呢?你只是看不下去我被蒙在鼓里一副幸福小女人的蠢样子而已。如果方予可在外面干了什么缺德事情,我也会第一个告诉你的。我现在只能暂时置身事外,我怕我一激动就不管不顾地在他儿子面前求个结果,到时候失心疯的不是我,而是林思聪。林林,人家都说后妈难为,我也不是个能和孩子和谐相处的人,可我和林思聪太有母子缘分了。不是亲生,胜似亲生。我不希望他受到伤害,我怎么能眼睁睁地看着这么可人的孩子被大人的一堆烂俗事情撕毁?如果我不置身事外,我都要猜想林大人是不是因为要弥补林思聪缺乏的母爱,才和我做男女朋友的,这样连爱情的理由都没有了。那我不是得学他的前妻啊?小时候,我们都说王子和公主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了,但是又有谁想过王子是不是个坏人?王位是不是合法的?权力下流淌着多少鲜血?呵呵。我们张家政治过硬,爱情这样的调剂品可以没有,但是人心必然要光明磊落。即便现在官场职场上都是钩心斗角,战火纷飞,但赌上自己的家庭,赌上别人的家庭乃至性命的人我实在陪不起。林林,你放心吧。我会朝着乐观的方向想,想着林大人也许是冤枉的。我知道人言可畏、三人成虎的危害,我必须置身事外地去思考问题。思考完了,我会给自己一个交代。” 从星巴克到林大人的住所有十分钟的打车距离,我徒步走在路上。刚才躲在层层积雨云后的太阳终于现身,阳光普照大地。四环线上车辆川流不息,人来人往。元旦促销的牌子铺天盖地,偶尔有几个商家还请个主持人在门口支个音响讲一些热场喧腾的话。可惜讲了半天,没招来几个顾客,倒是把自己热出一身汗来。我作为他的唯一听众,站在他的对面,听着震耳欲聋的舞曲,再听他扯着嗓子无耻地说道“谢谢大家的掌声”。我就这样走一段停一段,沿路欣赏吴彦祖性感的护肤品广告,一身薄汗,一身疲惫。 走到林家门口,我累得已经什么都不想思考,只想坐地上了事。 一开门,林思聪就扑过来,大声说道:“妖子妈妈,你做的喜羊羊饭团我看见了。虽然丑了点儿,但我还是勉为其难地接受啦。” 哦,对,两个小时前,我还在扮演一个秘书型的女朋友,专门给无常消失的老板型男朋友创造惊喜,搞好后勤,共建和谐家庭。 林大人已经换了一套浅色的家居服,眯着眼睛看着林思聪抱着我的大腿:“去哪里了?一张脸都脏兮兮的。” 说完他想摸摸我的脸。 我不经意地避开,问:“你们大清早干吗去了?” 林大人的手晾在空中,讪讪地放下手来说:“出去走走罢了。” 说谎,是信任破裂的开始。 我看着林思聪欢喜地拿出饭团,小心翼翼地一口一口咬着走进房间,心里五味杂陈。 我对林大人说:“今天外面天气阴晴不定的,多注意身体,出去的时候多穿点儿衣服。聪聪这么小,妈妈就不在了,我们要多上点儿心。” 林大人笑了笑,露出浅浅的法令纹:“有你这个妖子妈妈,我以后就不用费心了。你们两个感情这么深,快要超过我这个当爸爸和当老公的了,我嫉妒着呢。” 要按平时,这样的话我当情话来听,说不定心里得美个半天。可是今天这番话我听着却是另外一个味道。 我问:“聪聪的妈妈怎么忍心抛下这么小这么可爱的儿子呢。得了什么严重的病就这样撒手人寰了啊?” 林大人顿了顿,走过来摸了摸我的头发说:“她有心病,华佗再世也治不了的。” 本来我的大脑已经一片空白,那些杂乱的历史、陌生的情节,复杂得如同重重的漩涡将我裹紧,把我整个身子拉进了黑洞。然而林子松的这句谎言,如同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就像林林说的那样,跳楼自杀已经不是个秘密,只要我花点儿心思随便打听一下,我就能得知这个事实。他却把我的信任当成白痴,连在谎言之间掺和点儿真相都不屑。我浑身发冷,随便找了个理由,就匆匆跑到了我自己的家。 好几天不回来,家里所有摆设依然,连尘土都没有积下。幸好没有退租,有个落脚点,就像革命有个根据地一样。 其间林子松给我打了个电话,我说有些事情还没有处理完,这几天都不回去了。他坚持让我解释是什么事情,我说过几天你就知道了,你先等等。然后我拔了电话线,关了手机。 我这辈子最后悔的事情便是这天我断了所有联系。如果事情能够重来一次,我绝对不会这样,绝对不会。 在那四十多平方米的小房子里,我怀念起林子松温暖的怀抱,怀念起他身上淡淡的体香,怀念林思聪糯糯的童音,我的泪水恣意地流了下来。 浑浑噩噩地睡了一个白天,我打开电脑,写下两封邮件。 roger, 你好! 本人因为一些私人原因,现申请辞职。望批准。 离职手续择日来办。 张耀华 另一封邮件写了又改,改了又删,打出来的每个字都耗费了我一生的精力。 子松: 你过往的那段婚姻,是一把巨型枷锁,让我寸步难行。对于你来说,她算什么?聪聪算什么?我算什么?是你人生中的意外还是一出精心安排? 妖儿 发完邮件我换上运动装,去楼下的健身中心练瑜伽。我从来没有这么庆幸过,在那些无聊枯燥的单身岁月里自己参加过这么一项有助于身心的体育项目,让我在失恋失业的时间里有事情可做。在悠扬的音乐中,我全身心投入,挑战了无数曾经不敢挑战的项目。汗水黏住了我的衣裳,全身的毛孔都迫不及待地呼吸着氧气。我恣意得想哭。 直到健身房关门时间临近,我才依依不舍地洗澡,换衣服收拾回家。 没想到外面已经下了雪。黑色的夜里,白色的雪花迎风飞舞。路旁的树丛上积了一层剔透的雪被子。夜晚行人少,整个世界安详静谧,像是一位穿了白衣的圣洁修女,不容破坏。我一脚一脚地踩在厚厚的雪上,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上次下雪的时候,林大人牵着我的手,在路上狂奔去了电影院,为了我,三十多岁的他如同毛头小子一样和人打架。时间不过须臾,心意却遭风雪。 抖落一身的白雪,背着运动包踱回家里,却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等在门口。这个身影在这半年来经常在我脑海中不由我控制地呈现,无需广告费,无需赞助商,像是午夜各路电视台不停重播的直销广告。我记得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他是多么意气风发。他有着墨黑的眼睛,有着与这个年龄不相配的清澈的眼神,这种眼神应该让无数女人怦然心动。然而昨天我才知道,这样的清澈背后隐藏着众多复杂的故事,这些故事让我承受不起。 我第一反应就是转身走开。我不愿面对那些真相,所谓的真相在信任破裂之时,就注定将变成一场狡辩,即便那个真相会有多合理。我讨厌摇摆,讨厌以后不断猜疑,趁我还有些理智,我要继续冷静下去。 我转身的刹那,却意外地听见了林林的声音。林林从林大人身后跑出来,奔到我面前,用一种奔丧的口吻跟我说:“妖子,你为什么不接电话?为什么?你爸爸脑溢血,现在正在住院。你妈妈刚才给我打电话,说打了一天的电话也没联系上你。她托人去我家要了我的电话号码。你手机关机干吗去了啊?” 我一个踉跄,沿着墙壁滑下去。 林子松是怎么把我接住的,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他在我旁边说:“妖儿,坚强一点,先给家里打电话,再想办法。我已经预订好机票了。听天气预报说,明天的雪会更大,开车回去会封路,航班也会受影响。我们争取今天晚上出发,能赶到你家。” 我颤抖着手拿出手机,开机后立刻给我妈打了电话。我妈的声音单薄得像是秋夜里最后一片枯叶。她说:“耀华啊,赶紧回家。你爸爸撑不过今晚了。” 我的脸上不知何时已布满了水渍。死亡这个话题这几天不停地在我耳边提及,但好歹提及的时候都是过去时,死神倒也不是那么触目惊心。现在不一样,他直逼现场,扼住我的喉咙,让我难以思考。过道里的感应灯灭了又亮,亮了又灭。恍惚中,我彷佛仿佛看见手术室里的指示灯、闪烁着生命起伏线的仪器、插满各种管子的老人——那是刚正不阿说一不二的我的父亲,是一棍棒打下来让我躺在床上两天的父亲,是逼我从小看《毛泽东选集》的父亲。六年前,为了躲开他,我一口气报了离家万里的学校,两年前我一鼓作气继续北上,到了离家几千公里的北京。这两年,我只回家一次。当时父亲脊背有些佝偻,额上的抬头纹像是被利器一刀一刀刻上去的,但他说话的时候依然一板一眼。我们平静不过一天,第二天就斗上了嘴,第三天他就开始挥他手里的拐杖。我一气之下,打包回了北京。 我抹了一下脸,深呼吸了一声说:“妈,你让我爸坚持住,我今晚到家。你跟他说,这次我回去什么都听他的,我再也不来北京了,我以后一定陪在他身边,只要他活下去。” 挂了电话,我对林子松说:“你带我去机场。回去后我把机票钱打给你。” 林子松搂着我的腰加重了力道,却没有回应我的话,只说道:“我们走吧。” 雪花在车灯前乱舞。刚才这些可爱的精灵现在看来却像是邪恶的幽灵。林子松将车开得飞快,闯了好几个红灯,终于赶在登机时间结束前的最后十分钟到了机场。 跑到登机口,我狠了狠心,对拿着两张登机牌的林子松说:“你不要去了。我妈会误会。” 林子松眼里有受伤神情。刚才一路狂奔,他的头发被风吹得凌乱,脸色有些红润,在白色衬衫的映衬下,像一个少年般血气方刚。 他说:“妖儿,我跟你回去。你这样走,我不放心。” 我看着他说:“roger,谢谢你今天晚上做的一切。你见过林林了,应该知道我了解到了一些你从来不曾跟我说过的往事。目前来说,我需要时间去沉淀和消化。有可能沉淀不下去,消化不了,所以你千万不要等我了。” 我拨开林子松的手,大步走到机舱里。飞机飞往的方向,有我顽固的老父在等我。 老家的天气即便在晚上,也是温暖湿润的。三个小时后,我在暖风中打车到人民医院。 死神比我先行一步,我那被我忤逆了近三十年的老父终于狠下了心肠,在我冲入医院的前一秒停止了呼吸。我进去的时候,白布还没来得及盖上他的脸,躺在床上的看上去像是一个安然入睡的老年人。如果不是我满脸泪水的母亲抱着我,我几乎不能把“死人”这么残忍的称号放在他身上。他的身体还热乎着,他的手还有温度,仿佛他随时都能抓起身边的硬物砸到我身上。然而他就这样走了,走之前都没有看我一眼。 没想到再见面时,却是天人相隔,永不得见。 第14章 幸福和快乐是结局 我喜欢你,我只愿意看见你的圆满,看见你的洒脱,看见你的幸福。 丧礼结束后,林林打来电话。那时南方的天气像是初夏般湿暖,墓地边的树木张牙舞爪地伸展着枝丫,阳光透过枝丫点点地洒落下来,在我黑色的棉衣上画出大小不一的光斑。我躺在一把木质躺椅上,眯着眼睛仰头看太阳,看空气中的水珠子在阳光的折射下发出五彩的光。 林林说北京暴雪,所有航班取消,赶不过来参加。我说没关系,老人家知道你的心意就好。我托她帮我把北京房子里的东西廉价转卖退租了。 电话那头林林的声音低低的:“妖子你再想想吧,其他事情等你回来再说。” 有松鼠在树林里跳动,发出窸窸窣窣的声音。我坐起来,捡了地上一个松子说道:“我陪我妈散散心,一时半会儿回不去了。那边租着也费钱,你帮我退了吧。” 林林在那边沉默了几秒,说:“他来找过我,问了我你家的具体住址,他说你以前在公司留的地址不详细。我不知道该不该告诉他,所以跟他说,你过几天就回来,让他再等一下就好了。你们还是坐下来聊一聊吧,也许事情会有转机呢。” 我说:“林林,如果我知道他对我说过谎,他解释的内容再真实,我也会怀疑。疑神疑鬼地过日子,只能让两人过得举步维艰。我害怕他跟我解释完了之后,我说服自己相信,事后我不停地去翻这个疮疤,这样我会很累,他也会累。我是个婚姻完美主义者,容不得半点儿沙子。” 头七过去,我妈这个无神论者说要去拜拜佛,我陪我妈去了一趟普陀山。我想现在冬天不是旅游旺季,普陀山香客和观光客不会很多,去了刚好散散心,我立刻答应前往。 我妈在我的陪伴下,变得平和很多。山上云雾缭绕,树木参天。我们踩在松软快要化泥的枯叶上,冷风飕飕地吹来,刺骨得让人发疼,我们还是默契地放弃了代步车,就这样走了一下午。 下山的时候,我妈说:“耀华,妈妈在这里陪爸爸,看看家里养的两只狗就好了。你喜欢北京的话,就留在那里吧。不高兴的时候再回来。” 我说:“我现在不高兴了,所以回来了。” 在从普陀山回家的火车上,我帮我妈去餐车买饭,竟然碰见了大学同学赵飞。他是简尔继王轩逸之后的第二任男朋友,也是王轩逸他们球队的前锋。不过现在这小子发福得像个圆滚滚的足球,估计踢不了前锋,只能做吉祥物了。 他倒是一眼认出了我,一阳指点了我半天:“妖子啊妖子,多年不见多年不见。” 我冲他点了点头。我和大学同学相处时总会有些尴尬。 赵飞指了指在旁边挑菜的女人说:“那是我老婆。嘿嘿,过年办事,记得来喝喜酒啊。” 我说:“好啊,那先祝你们百年好合,早生贵子了。” 赵飞憨憨地摸了摸自己的后脑勺,说道:“肚子里已经有一个了,预产期6月份,再早生也生不了了。听轩逸说他找着你了,说你们还一起工作了。唉,这小子也算修成正果了。没找到你前,天天打电话跟我倒苦水,跟个话痨似的,现在一跟你在一起之后,电话都没打一个。当然我有了老婆,也不能天天陪他打电话了,整得跟性取向不正常似的。” 说到这里,他忽然顿了顿,有些不好意思,连忙说:“我对这部分群体没有偏见啊,我就是打个比方,打个比方罢了。” 赵飞的皮肤比较白,知道自己越解释越说不清楚,脸迅速变红。 我笑了笑,说道:“没事。我其实喜欢男人。你不用在意。” 赵飞立刻接过话说道:“我们当然知道了。咱学校那拨人比较能整出点儿事情来。大二大三传得也挺邪性,我们都相信了,惹得轩逸那小子踢球踢得贼黑贼狠,跟不要命似的。你路过球场时,这小子才识相一点儿。幸亏你当时给他写了封情书,不然这小子混成什么样我们都不知道呢。你们也是好事多磨,眼见着你们要在一起,就来个车祸。截肢前死活不让我们跟你说,自己漂洋过海地治好了,才回来找你。找着你了还不敢有表示,二十五六的人了,跟个初中生似的,只会跟踪。怕自己是个残疾,拖累你,在你前面绕来绕去也没整出个一二三四来。我给他做了无数次思想工作,这家伙好不容易答应跟你说搭说搭,忙活了半天,到眼前就要表白了还给我来个电话咨询咨询。你看你跟他在一起了吧,他就把我这兄弟踢在一边,也不来个电话了。这个见色忘友的人,下回见面我可不管他这脚能不能让他喝酒,先灌他一壶再说。” 我这半年来听的故事多得快要装不下了,一个比一个惊悚,一个比一个让人窒息。再这么下去,我真想给自己找一根麻绳两杯毒酒三把菜刀死了了事。 我说:“赵飞,你开什么玩笑?轩逸活蹦乱跳的好着呢,谁跟你说截肢了?” 赵飞一听自己的话遭了怀疑,立刻辩解道:“他截的是小腿,装的德国奥托博克假肢,每天都要练习走路好几个小时。如果恢复得好还能打篮球呢。这小子脾气倔,每天不管怎么样都要走一走,风雨无阻的,现在走路看不太出来而已。” 我傻傻地看着他,脑子里是嗡嗡的轰鸣声。 赵飞缓过神来问:“你不知道吗?他不是说表白的时候告诉你了吗?” 我听见我苍白的声音慢慢响起,被火车隆隆的呼啸声吞没。 赵飞狐疑地看着我问:“你刚才说什么?” 我等呼啸声过去,周围的空气凝结成霜,才颤着声音说:“他告诉我了。发生车祸的时间就在毕业舞会的晚上,是吧?” 赵飞嘀咕着说:“他还跟我说,以后大家都得瞒着你这出事时间呢。他说你这人什么事情都爱往自己身上揽,怕那天晚上的事情让你有愧疚感,死活警告我们不能对你说。出事后不让我们说,他回国后还是不让我们说。这小子心眼真多,我见着你的机会多有限啊,谁没事跟你说那天你等错门,他去找你那点儿破事啊。不过妖子说实话,那时我对你挺有意见的。他跑去找你,在你眼皮底下发生的车祸,你看不见总能听见吧?现在你们两个绕了这么大一个圈子才在一起,我们这帮兄弟也不说什么了。” 火车里有些晃荡,我站不住脚,扶在一张桌子上问:“关于车祸,你跟我说详细些。” 赵飞嚷着嗓子说:“妖子,你别怪我说话直接啊。医生说他这小腿截得很冤枉,只要那个肇事者不逃逸,直接送到医院还不至于到截肢这个程度。肇事者我们指望不上,但妖子你好歹也是为简尔打过一架的热心肠人物,怎么就没有帮帮忙呢?那天他找了很久没找着你,还给我们打了电话,让我们帮着找找,看你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情。我记得他跟我打着打着就说找着了,看见你了,没想到挂了电话之后却是车祸啊。他到医院醒来的第一件事情就是不让我们告诉你。你想,当初他一个踢球的前锋,腿没有了,谁受得了啊,这小子却没掉一滴泪就出国治疗了。我们看不下去,拿来他留在国内的手机给你打电话,你呢,一句‘去死吧你’就挂了机。我们当时气得不行,要不是轩逸跟托孤一样把你托给我们,要不是你是个女的,我们真想找你出来单挑。” 听完最后一句话,我的眼泪终于流成了不要钱的自来水。 我说:“你们为什么不找我单挑?你们要是来揍我一顿,事情的结局也许不会这样。” 赵飞看见我哭的样子有些慌,连忙说道:“妖子,我这人就是个直肠子,说完就了事。现在事情都过去了,我们早就不生你的气了。轩逸说得对,人各有命,他命里就有这么一劫数,谁也怪不得,你别往心里去啊。你这样,我以后真不敢见轩逸了,他非把我杀了不可。你们结婚的时候,我还惦记着做证婚人呢。” 我擦了擦眼泪说:“没什么,我就是比较激动。你不用和轩逸说的。” 说完我进了洗手间。 在火车不到半平方米的洗手间,我放肆地大哭起来。只有在这个密闭的空间里,我才能把刚才压制的一切释放出来。我不曾留意的一切现在串成了一条白绫,快要让我窒息。他家里不符合风格的拐杖,他背孩子时流下的汗水,我突袭时他慌张的关门,他身上不深不浅的伤疤,我踢他一脚时他的惨叫声,他姐姐给我留下的一长串注意事项,他午夜还在小区下散步的场景……辅佐这个事实的证据这么多,这么多,像是我现在不断落下的泪珠子一样源源不断。我忽略了,我真的忽略了。 车祸那天,我戴着耳塞,把一曲in the end听了个来回。狂躁的摇滚乐曲背后却是红色的鲜血,黑色的生命断点,人的残缺,命运的转折。要是我没有写那封情书,王轩逸不会邀约;如果我拒绝了那次约会,车祸不会发生;如果发生车祸的时候,我及时把他送往医院,错误还能挽回;如果错误已经发生,在他最痛苦的时候我能守候在他身旁一起分担,事情是不是不会变得这么揪心? 王轩逸,悲剧由我而起,即便你时时刻刻替我着想,可曾想过,这些都是加到我身上的一件一件的负担?我张耀华何德何能,在你面前无忧无虑,高兴时调侃你一番,生气时又伤你一顿,最后欠下一屁股债,怎么收场? 我要回去找他。我要看到他残疾的腿。 从火车站下车后,我迅速打车回家。打开家门的时候,看到一张便笺纸上写着熟悉的字,写得很短: 妖,我在北京等你。 请你耐着性子收我的邮件,接我的电话。 给我们的未来一个机会。 他在这里待了多久?等了多久?等的时候会不会冷?这些问题显得矫情,却是当时脑海中第一时间浮现的。我抚摸着一个一个字,快要将这些字熟读于心,字迹像是字的主人一样刚硬里面透着柔和。这几天我在普陀山仔细回忆着他,总是回忆不起具体的事情来,仿佛认识的近一年来,我和他之间都是一些琐碎杂乱的小事,这些小事不足一提,连不成篇章。我只能思念他的神态。他总是穿着干净的衬衫,天冷的时候会穿一件灰色或者黑色的毛衫。我已经记不得他夏天的样子,只知道我最后越来越懂他,越来越能在他的表情里看出些端倪。在他说他喜欢我之前,我渐渐体会到他对我的不一样。即便他对着我生气,对着我无奈,眼睛里也总会流露出一抹温柔。我以前总是怕自己会错意,可是我在回忆他的过程中,最后确定他喜欢我。这种就像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独特电波。 可是光有爱能走多远呢? 我有我的历史要背负,你有你的历史要背负。 我订了最早的航班回北京。在机场,我用手机上网查收邮件,里面清一色的林子松的,从我回来的那天开始一天一封。每封邮件只字片语,最后都是以一句“等你回来,我们都很想你”结尾。我逐一删除它们,删除的时候,我看见自己的眼泪一滴一滴掉在屏幕上。 因为我决定了,接下来要做什么。 下了飞机,我先给林林打了个电话。林林告诉我,房子已经退租了,但是离职手续压着没让办。我说没关系,你去办肯定办不了,等我有时间过去,把该说的话说清楚了,就能办了。 林林犹豫了一下,不好劝,又不好不劝,说了句:“妖子你想清楚了,到年底了,先把年终奖领了也好啊。” 我说:“老娘接下来要做豪门富二代的媳妇,谁在乎那点儿小钱啊?” 挂了电话,当我准备给王轩逸打电话时,才想起那天被他扔到垃圾桶里的手机。给他公司里打,亮出林子松的行政助理的身份后,那边的秘书用甜甜的生硬的中文告诉我,王轩逸已经半个多月没出现在公司了。 我在手机里找了半天,没有发现kelly的联系方式。我一下子不知道从何找起。也许他出国了,也许他出差了,有钱公子的手机号像是国家一级机密一样无法查起。那个被我称为神出鬼没,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幽灵就这样消失了,在我得知我让他遭受的一切,在我得知他为我做过的一切之后,消失了。 我想到了我原来租的地方。他曾说过,他会偶尔回去住一住,等着我回去骂醒他。 想到这里,我带着最后一线希望打车奔向原来的小区。敲了无数次门,门里却没有一点儿动静。 我席地坐在门口,等了一个下午。楼道里暖气不足,我冻得手脚冰凉,看着惨淡的天空越来越暗,楼道里的电梯门开开合合,走出来的都是那些我相处了三个月却不知名字的邻居,唯独没有他。 看来今天等不到了,我又坐地铁去林子松的公司。 快要接近下班点,人事行政部门早已收拾东西准备到点回家。我的到来让他们有些不悦。我承认我是故意挑这个时间来的,下班前的最后一个小时办事效率高,不会拖沓。经理以下的员工离职只需行政总监签字即可。而且林子松一般都提前一小时下班接林思聪,这样我和林子松再也不会有见面的机会了。 事情总有例外,就在我填写离职资料时,林子松的声音响起:“你回来了。” 我拿在手里的笔停了两秒,没有抬头,继续填写。 林子松的脚步走近,他一把抽出我的笔,又蛮横地将我拉起来,对我说:“妖子,你打算就这样了吗?你如果不相信我,为什么不问我?” 旁边的行政人员惊恐地看着从来没有这么暴躁的老总发怒。我和林子松的关系维持不到一周,还来不及在公司公布,连最八卦的人都还没有挖掘到新闻。现在他们现场观摩到这个故事的结局,也算是弥补原来的遗憾了。 我还没有打好腹稿,只能无言地看着他的眼睛。 于是,林子松拉着我的手,游行了一圈公司的过道,在办公室各八卦女好奇的目光里,来到了总裁办公室。 他的手依然温暖,是我习惯的温度和气场。时隔半个多月没见,他的脸瘦削了些,侧面看去,脸部线条更加明显。他穿着他喜欢的蓝白相间的格子衬衫,灰白的毛衫敞开着。窗外的夜色里,霓虹灯闪亮,万家灯火的背景。他站在这个背景的最前面,像是一出话剧的男主角。 男主角正深情地看着我的眼睛对我说:“妖儿,我每天都在等你回来。我去你北京的家找过你,我又去问你的朋友要了好几次你的老家住址,打听到之后立刻飞过去找你。你父亲去世的事情我听说了,我很担心你。” 有那么一瞬间,我有一丝动摇。他的眼睛像是充满着诱惑,让我迷失。 但我很快清醒过来。我说:“我在回去之前就和你说过,让你不用等我。” 林子松打断我,他以前总是文质彬彬,即便他是员工的领导,也很少打断别人的话。可是他遇上我后经常不太正常。他打断我说:“妖儿,如果你介意那段过去,让我来讲给你听。有些事情传言是一回事,真相却是另一回事。我之所以不说,是因为我觉得没有说的必要。事情早已过去,我们要过的是现在和未来,不是吗?” 我想,我以前可以在这样的劝说下认同他的说法,但现在不会。我的过去过得那么糟糕,我还不自知。kellly说得对,人迟早要有报应。就像王轩逸的妈妈因为第三者有了报应失去了生命,就像我逍遥年华有了报应失去了林子松。有些人因为我忍受着痛苦,我怎么可以安然地不管不顾,追随我的幸福? 我说:“我不要听所谓的真相。那个对我已经不重要了。” 林子松的手抚过我的眼睛,他说:“你平时就爱逞能,现在还是这样。不管你想不想听、爱不爱听,我都要说。当时聪聪的出生确实是个意外,他妈妈是个基督徒,而我也不想逃避责任。然后我们打算结婚。这场婚姻最高兴的是聪聪的姥爷。他看好我的能力,在我认识他的女儿前,他暗示过我好几次。我们去马来西亚举办的婚礼,只有双方最亲的家人。我以为是聪聪的妈妈想低调,婚礼简单点儿也没有关系。可是婚礼那天晚上,新娘却突然不见了。我怕她父亲担心,什么也没有说,开始一个人的蜜月。一周后,新娘回来了,她跟我说,她喜欢的人就在马来西亚,但是那个人两年前结了婚。她跑去找他,拿着自己的结婚戒指去威胁他。那个人妥协了,和她一起在马来西亚旅游了一圈。后来那个人又摇摆了,她就回来了。我和她说离婚,她就在家里闹。孩子出世后,这样的事情更是反反复复,后来我也麻木了,专心工作,偶尔出国一趟。再后来,那个人出了车祸,她听到这个消息,立刻上天台跳了下去。当时聪聪刚学会爬,她都没有等我回来就选择了离开我们。后来我带着聪聪离开了那个公司,自己出来重新开始工作,该受的苦一样也没有落下。这么多年来,我对婚姻一直抱着恐惧感,直到遇上你。” 我看着他平静地说着这些往事。这个版本和原来听说的那个版本有着同样的框架,却有着不一样的内容和细节。这是我近期听到的第n个故事,可是对我来说,这个故事是这些故事里面最好听的了。尽管里面仍然有死亡仍然有血腥,可是我至少从他嘴里得知,他也不过是个受害者。他没有逼死他的前妻,他也没有踩着别人的尸体往上爬。我以为我不会有机会听他说出这些,不管是真的假的,都好,至少对自己有个交代了不是。 我看着林子松说道:“那又怎样呢?” 以前总说生活有着不一样的面,现在每个人的面展现在我面前,构成一个一个立体,林子松的,王轩逸的,我的。林子松或许还是轻松的,那段历史随着那个女人的死去而消亡。但王轩逸的像是一个复杂的线团,他的母亲他的父亲他的姐姐就够一个正常人精神错乱了,而我在他悲惨的人生里加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我赐给他心痛和绝望,顺便夺走了他的一条腿。 林子松有些意外,又拉起我的手问我:“你不相信?你可以问kelly,她是聪聪妈妈的好朋友,她知道所有事情。” 我松开他抓着我的手,他却执拗地握紧,仿佛在握紧他的希望。 我说:“roger,我现在知道了。你并没有见利忘义,也没有过河拆桥。你是个好男人,真的。你前妻喜欢的那个男人一点儿都不能跟你比,真的。他这么孬,做个事情犹豫来犹豫去,要么离婚跟你的前妻跑了,要么跟你前妻断绝往来,这么破坏别人的家庭,不是还遭了报应死于非命?” 林子松第二次打断我,拉着我的手说:“这不是重点,重点是……” 我大声地说道:“我知道这不是重点。对于我来说,这个故事也不是重点。重点是,我要离开你了。” 林子松愣了好几秒。他处理过那么多紧急情况,见过那么多世面,也没有这么失态过。他一辈子都在打有准备的仗,他自信满满沉着冷静地应付着所有事情。我甚至不知道原来他也会慌张的。 他说:“妖儿,你不要开玩笑。半个月前,你还是好好的。林林告诉我,你怀疑我的过去,才会想着要和我分开。我现在解释给你听了,你为什么还要走?” 我闭了闭眼睛,不忍看见他这样的无措。我担心我动摇一下说一句我不走了,我担心我把他抱住说我也想你。可是如果动摇了,对王轩逸的愧疚得不到解脱,我即便和他在一起,也会分神,我会像他的前妻一样,最后刺伤他。这么多年过去,他好不容易选择放下心结,走向第二次婚姻,我怎么可以伤害他? 再次睁眼的时候,我凉凉的声音同时响起:“半个月的时间能发生很多事情。北京下的暴雪都能融化了,我们真正在一起不过一星期,难道还要很久的时间来决定分不分开吗?” 林子松拉着我的手松了松,眼神里带着受伤。他说:“妖儿,你不要一直这样违心说话好不好?你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们一起面对。” 我看着他那双受伤的墨黑的眼睛,心里像是汹涌的海浪一样翻腾,我像是在这片海洋里迷失方向的孤舟,快要被波涛淹没,又挣扎着浮出海面。 我说:“林子松,我们要一起面对的,不过是你同意我辞职,我卷铺盖走人而已。” 他被彻底激怒了,像是一头发怒的狮子一般咬了下来。我今天穿了一双平底球鞋,矮了他一个头。他躬下身子狠命地咬着我的嘴唇,我尝到了齿间咸咸的味道。 我试图推开他,他却像一座山石一样岿然不动地矗立着。 我狠狠地咬回去,直到两人嘴角的血液混合在一起,他仍亲吻着。他要将我生吞活剥吗? 我含混不清地说着:“要亲你赶快亲,我还要办离职手续。” 他的进攻戛然而止。 他看了看我说:“我不会批。我等你把你的事情处理完,处理完后我再去找你。妖儿,你一个二十多岁的姑娘,怎么可以对一个老男人这么狠心?” 在出租车上,我哭得跟疯子一样。司机大婶一度认为我是个精神病患者,让我即刻下车。我掏出钱包里所有的钱,非常暴发户地拍在台子上,让她陪我在北四环上一路狂奔。 可惜下班高峰期的四环堵得和早晨起床打结的鬈发一般纠结,没有想象中的风云为我变色、地球为我停止转动的场面,交通台的广播依然聒噪,红绿灯依然变换。 我摸了摸疼痛的唇,想着刚才恼怒的林子松。他本来是个多优雅的人,即便生气,也是皱皱眉毛而已。他前妻至少一开始就坦白,一开始就折腾,他没有付出多少感情,赔得最多的不过是那一年多的青春和岁月。可我不一样,我引诱他拿出了他最宝贵的爱情,却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用最卑鄙的手段伤害了他——我甚至没有告诉他分手的理由,我坚持他有过一段不堪的历史,营造出我无法原谅他的假象。 这样总比让他知道我的去向好,总比让他知道我要投入另一个男人的怀抱好。半个月前,我可以像个傻子一样跟他缠缠绵绵到天涯,半个月后,混沌散去,我只能跟他相忘于天涯了。 林子松说得对,我一个二十多岁的小姑娘,怎么可以这么狠心?我像一个刽子手一样干净利落,冷血无情地把林子松从我身边割除了,顺带割走的还有我的心。 可是林子松喜欢我也许不过几个月,他忘了我是迟早的事情。就像芽儿长得再迅猛,也终将变成一片落叶,就像雪花飘得再稠密,也终会化为一摊雪水一样。如果我放不下王轩逸,放不下我的过去,我和他在一起,也只能加重他的痛苦,最后落得和他前妻一样的下场。他这么优秀,大有机会找别的人做他的妻子,做聪聪的母亲。 可王轩逸不一样,他七年多的时间里只等了我一个人。如果我知道他少了一条腿,我不会像当时那样毅然地拒绝他,连他落寞的表情也不记得,只记得他平安夜孤独地祝福,孤独地转身。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我对王轩逸狠得未免太过分了。 我重新回到王轩逸的公寓,我的钱包里一分钱也没有了,我孤注一掷地等着他,就像当时他孤注一掷地等过我一样。 我刚在他的房门前坐下,就听见了屋里的动静。我兴奋地拍着门,不久门“吱嘎”打开。 王轩逸还是这么清新,像是咸咸的海风,卷着沙滩上奔跑的海浪一般站在我面前。我低头盯着他的腿,从外面看去,它们跟普通人的一样。王轩逸站得笔直,如同从来没有受过伤似的。 我一下午都在构思,如果我见着他该怎么跟他沟通这个事情,还是根本不用沟通,直接解了他的皮带,让我看他残缺的腿。可是现在人就在面前,我却无力去提及腿的事情。谁忍心在伤口上撒盐,特别还是在自己划拉的伤口上呢? 王轩逸意外地看着我,迟钝地指了指屋里,说:“进来坐吧。” 我应声而入。屋里还是简单的装饰,那把突兀的桃木拐杖看起来触目惊心,让我眼皮直跳。 环绕的音乐声还是上次他说的法语歌,现在串起来想,大概他出国做手术时,听得最多的就是这首歌吧。他说它的歌词是这样的:“当你在我身边,房间里的墙壁化作无尽的森林;那天花板也消失了,世界仿佛不复存在;无垠的天空中,回荡着口琴的声音;而于我而言,却似教堂里的管风琴,为你我而奏。” 如果那时候我在他身边,医院里冷冰冰的墙是否真能化为森林,他是否真能听见管风琴的声音? 他问我:“你怎么过来了?跟他吵架了?” 我说道:“我现在身无分文了,只能投奔到你这里。我没地方住,住你的客厅好不好?我以后赚了钱,付你房租费行不行?” 王轩逸笑了笑,又露出梨涡。好多天不见,他的脸有些消瘦。他说:“难为你落魄的时候还能想到我。你就住这里吧,我不缺地方住。以后你发达了,连本带息还给我。” 还是什么都不愿和我讲吗?还是什么都不愿和我计较吗? 我摇着头说:“不行,你也要住这里。我住客厅,你住卧室。” 他立刻说:“这样不行。孤男寡女的,对你的名声不好。我也不方便。” 如果我被蒙在鼓里,听他说不方便我立刻会理解为他丰富的私生活,可是现在我懂他的意思了,我终于懂他说的一些话背后藏着怎样的无奈了。 我说:“有什么不方便的啊?我都不嫌弃,你嫌弃什么?” 王轩逸盯着我,浓密睫毛下的眼睛是一副狐疑。 我说:“我要和你一起住。你像非典时的口罩,像春运时的火车票,像imax的阿凡达,都是稀缺货。以前我太傻了,我现在很势利眼兼狗腿地回来了,你不想收留也得收留我。” 我说这句话的时候像阿q对吴妈说的那句“我要和你困觉”一样坚定和无赖。 王轩逸站起来,给我去厨房倒水。外面的夜色包围着这个屋子,像是母体子宫包裹着胎儿一样恬静。 他回到客厅的时候说:“妖子,发生什么事情了吗?” 我摇摇头说:“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我就想和你在一起。” 王轩逸过来摸摸我的头说:“我一直在等你说这句话,但你说得太言不由衷了。不过你要住这里,我也不反对。你睡卧室,我睡客厅。” 我连忙拒绝。我怎么可以让他睡客厅,他本来就少了一条腿,睡客厅的沙发多不方便? 我说:“不行,你住里面,我睡客厅。我寄人篱下,怎么可以让我住卧室呢?” 王轩逸嘴边有一丝苦笑。 我隐约觉得他也许看出来我知道他残疾的事情了。 但这丝苦笑瞬间消失,他温柔地说:“那好,我睡卧室,你睡客厅。我每天只给你一百块钱,你负责采购和做菜。我很挑剔,一般的菜我不爱吃。” 我说:“那当然好,我住你这里,还有工资可以领,当然不错了。” 日子便这样不咸不淡地开始了。 我从林林给我留的行李里找到了以前kelly给我的那张注意事项清单,努力学着做菜。王轩逸知道我做菜的水平有限,远不如他,但他仿佛很享受我做。我做的饭煳了也好,菜焦了也好,他照吃不误。 他偶尔出去做做事,我偶尔会对着他的腿发愣。但都是偶尔的事情。大多数时候,我们两个会一起去楼下买菜,买完菜他帮我洗菜,我负责对着菜谱研究。吃完后他负责洗碗,我负责拖地板,然后我们去楼下的小广场散步。我以前很讨厌散步,尤其是在冷冽的冬天。但现在为了他的腿,我变得非常勤快。我在陪他散步的时候会庆幸他还能走在我身边,不是坐轮椅出来。每到周日早晨,我都会爬到窗台上取下窗帘送去楼下的干洗店清洗,有时候我还换个灯泡。凡是他不方便做的事情,我都抢着做。 在这两三周的时间里,我没有机会看见他残缺的腿。王轩逸每次都很谨慎,我便配合地躺在沙发上看书。有时候看着看着就睡着了,醒来的时候看见身上的毯子,知道他已经收拾完,我便起身张罗自己的事情。我们两个变得很安静。我以前只知道我一个人时很宅,两个人时很闹,但我从来没想过,我能和王轩逸过得这么安静,像是一首音律平缓的钢琴曲。 对了,我做梦的时候会梦见林子松,我总见着他和一个女人挽着手进入了教堂。那个穿着白纱的女人不是我,托着白纱尾巴的林思聪眼里噙着泪水看得我心慌。 林子松在梦里说:“这下,你高兴了吧?我们会幸福得像童话故事里一样。妖儿,你没有这个福分。” 然后我说:“对的,我现在高兴得不得了。我和他幸福得也像童话故事里一样。子松,你也没有这个福分。” 可是,梦里的我说得那么坚强,梦外的我却已经泪流满面。 在一个周日的早晨,我把窗帘拆下,送去楼下清洗。我从干洗店出来的时候,看见了一辆熟悉的车,车外有个熟悉的人正在抽烟。烟圈在晨雾里盘旋而上,慢慢化为不见。原来他还会抽烟。 周末清晨的小区清净得如同深夜。我穿着棉质的家居服,趿着一双棉布鞋,低头走过去。我心里默念着:你看不见我看不见我。 可惜这个世界不唯心,我也没有哈利·波特的隐身袍子。林子松看见我的时候,有那么一会儿发怔,随即掐了烟。 他走过来,高大的身影罩在我身上。 我抬头说:“好巧啊。” 他说:“是啊,我等了你两个小时,真的好巧。” 我讪讪地笑,我看见他还是那么精神,脸色也不见疲惫。很好,言情小说总是欺骗我们,以为情人一旦分开,就要活得和狼人一样,非得跟断粮三天或者闭关修炼三年的人一样衣衫不整、胡子拉碴。林子松他一直是风度翩翩的,即便他受伤后,也是这样摄人心魂的。 他说:“找个地方说会儿话吧。” 我抬头看看东边发白的天际,说:“这个地方最好了,有树有板凳还能看日出。你有话就说吧,我过会儿还得坐公交买菜去呢。那边的早市菜新鲜,价钱便宜。今天我想吃蘑菇肉丁。” 林子松嘴角隐着笑意,这是他最难看的笑容。他以前笑起来的时候伪装也好,真诚也好,都让人觉得如沐春风。可现在他的笑如同这严寒岁月里的冰霜。他说:“妖儿现在都能做菜了。王轩逸很有本事。” 我想,既然他能找到这里来,肯定知道我住在王轩逸家里的事情。 林子松说道:“你是为了他才要和我分手是吗?” 我低头不语。一两只麻雀在我身边蹦来蹦去。 他继续说道:“妖儿,我们都不欠他的。你喜欢的是我,和他在一起,对他不公平,对我也不公平。你不过在可怜他。” 我猛地看着他,问道:“你知道他残疾?” 他说:“我听kelly说起过。我能猜出来的理由只能是这样。你知道他腿有毛病,你同情心发作,来照顾他。” 我打断他说:“我不是同情心发作。” 他的眼神幽幽的,他看着我,像要把我看穿:“妖儿,你骗不了我。” 我在他面前撒得了小谎,大谎言却从来不会过关。但这一次我决定要发挥得很好,要说得一点儿破绽都没有。 我说:“我不是同情他。他喜欢了我七八年,是个女人都会动心。人生能有多少个七八年?你不过喜欢我几天,忘记我也是很容易的事情。” 说得很有道理,张耀华你继续加油,要说到连你自己都相信为止。太阳光从云层中漏出来,东边是浓重的金色。万丈红光,照得我如同圣母玛利亚。 林子松的侧脸很完美,他说:“那你呢?谁喜欢你多久又有什么关系?关键是你呢?你喜欢他吗?你和我待在一起明明那么快乐,可是你跟他在一起才不到一个月,你就瘦成这样。” 我转身想走。我总是说不全谎话,还没说到一半,我就要溃败了。 林子松拉住我的手,急切地说:“如果说我喜欢你不止那么几天呢?如果我说,很早很早的时候我就留意你了呢?如果我说在最初的时候,在宾馆里发生关系的时候,我其实已经清醒过来了呢?” 我的泪水又快要出来了。我的心里无数次地说:我很高兴、我很高兴。我很高兴你喜欢我的时间比我想象中的长,我甚至很高兴在那一晚,你还放了感情在里面。这样我们的恋情算起来可以很长很长,长得可以让我回味很久很久了。本来我还嫌回忆太短,可以想的事情太少,现在平添那么多让人想象的时间和事件出来,我怎能不高兴。 然后我转身狠狠地甩了他一巴掌。我的手疼得麻麻的,我看到他的脸肿肿的。 林子松的脸被我打得转到一侧。他回过头的时候,我看见他眼角有泪光。 我看着他的眼睛说:“如果那天你在宾馆,你是清醒的,我只能得出结论:你是只禽兽。我给你一巴掌,算我大人不计小人过了。我不欠你,你也不欠我。我们都两清了。” 林子松说:“妖儿,我们永远不会两清。你欠我一辈子那么多,怎么可以你一个人说清就清了。家里的密码一直不会换,你记得回来。” 林子松的出现就像是钢琴曲里的一次跳“tone”,让我心惊肉跳。 我华丽丽地发烧了。 发烧的感觉和醉酒差不多。都是头昏脑涨,半梦半真。朦朦胧胧间,王轩逸的影子在我眼前飘来飘去,他的话也在我耳边飘来飘去。 他说:“妖子,其实你全都知道了对不对?我问赵飞了,他什么话都被你套出来了。” 接下来的话我又听不清楚了。我只感到冰凉的液体流经我的血管到达了我的心脏。 虽然俗话说“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但是输完液的第二天,我就恢复了。 王轩逸非常有精神地邀请我去看巨幕版的《阿凡达》,他说:“既然你把这个电影列为和我一样稀缺,我们一起去看一看。” 我记得上次和林子松也是在这家影院。上次他为我打了一架,如今我打了他一巴掌。这么说来,我确实欠他很多。 我看着屏幕上那个不相干的星球发着蓝色的光,3d眼镜下的泪水却很澎湃,闪烁着蓝色的光芒,看起来应该会像海洋之星。 电影快要结束时,王轩逸忽然伸过手来握住我的手。我直觉地往后缩了缩,缩完之后我才清醒过来,连忙主动地又递出手去。他冲我微笑,梨涡在变换的光影下忽明忽暗。3d眼镜黑乎乎的,我看不见他的眼神。 到家的时候,王轩逸重新穿上围裙,跟我说:“妖子,我给你做一碗皮蛋瘦肉粥。你刚恢复,不要吃太油腻的东西,太素的你又不吃。” 我站在一边看他。他温文尔雅地站在厨房里,手里明晃晃的刀有节奏地切着肉丝,不像我那样笨手笨脚,切个肉都要费半天时间。 林子松也很会切肉。不过如果我生病,他肯定不会赐我一根肉丝,我只配喝白米粥。如果我耍赖,他会淡定地看着我,眉毛都不皱一下,只需要冷笑一秒,我就低头认罪了。 原来的我这么孬种,现在的我却是如此彪悍,真是好大的进步,妖子你真了不起啊! 没想到,这是我最后一次吃到王轩逸亲手熬制的皮蛋瘦肉粥。 我吃完皮蛋瘦肉粥不久,又倒头睡死过去,醒来时,看见一个白色的信封。 我感觉有不好的事情发生,心里有点儿发抖,打开信封,里面是一把钥匙,还有王轩逸行云流水的字和落款。 妖子: 谢谢你回来陪我这么长时间。 这短短不到一个月的时光,将是我人生中最美好的回忆。我原以为我的秘密将永远埋在地底下,没想到从来不参加同学会的你还能和赵飞相遇,老天真是爱捉弄人。我之所以要隐瞒你,起初是因为自卑,后来则是因为怕你自责。出车祸的事情跟你没关系,命里该有的一劫,逃不过的。就像命里注定我和你因为不同的原因不远万里地在临西林学院相识,我们两个注定成为学校里的风云人物一样,都是不可抗拒的生命轨迹。 我是那么了解你。在你自己都没确定喜欢上林子松的时候,我就能看出来你的感情变化。你那天义无反顾地在我家里,要求和我同住时,我早猜出来八九分,你已经知道了事情的全部。可是,事情永远有它的两面性。我就是太了解你,所以一百个确定,你不是因为喜欢我,也不是因为同情我才要搬来和我住在一起。你只是想弥补,可是妖子,我最不愿看到你的委曲求全。 前几天你自己做梦把自己哭醒了,发烧的时候你在叫他的名字。妖子,我喜欢你,但不表示,我喜欢到需要霸占你,即便心里有另外一个男人的你。我喜欢你,我只愿意看见你的圆满,看见你的洒脱,看见你的幸福。 请原谅我自私地和你一起度过了这二十多天。这么多天,我可以和你朝朝暮暮,我很满足。如果你真的要弥补我,这已经是最好的方式了。再过下去,我怕越了界过了度,破坏了所有的平衡。这么多天的相处,你可以心安,我可以没有遗憾,这样我们都好。 不要再来找我了,我以后也不会再回来了。你原来那个房子我已经买下来了。放心,我不会送你的,但如果你无家可归的话,我可以借给你。我现在住的这个房子过几天会卖了,我不想再保留着它。人必须要向前看,不是吗? 谢谢。珍重。 轩逸字 看完信件我很平静。我倒出信封里的钥匙,开启对面房屋的门。我在那个凌乱的屋里接着睡了两天两夜,饿了我就去对面王轩逸的屋里偷几罐牛奶。经过客厅的时候发现屋里原来那只丑陋的钟不见了,也不知道是被他扔了还是带走了。这个问题虽然很小,但因为我再也没有办法得到答案,就像童年时很多零碎的记忆拼凑不起来一样,我竟难过得大哭一场。 再过几天,我看见有人接手了王轩逸的房子。我把一个月前偷偷配的备份钥匙从高空中扔下去,然后我开始打超级玛丽,开始海投简历找工作。我的离职手续没有办,但不影响我继续找工作。 我的工作履历只写到一年多前,如果有电话面试过来问我最近一年我在深造还是在家休息,我便告诉他们,我在欣赏帅哥。有的人听了之后立刻挂断电话,有的人听了之后会勾搭几句,再深层次地继续挖掘的时候我立刻挂了他们的电话。 在这样无效的简历投递中,居然还有一家不开眼的公司让我去面试助理的职位。我在网上搜了一下这家公司的介绍,发现这家公司刚刚起步,正在招收开国员工。 最近我迷上了植物大战僵尸,打了个通宵。第二天我的眼睛没有成熊猫眼,倒鼓励了几颗顽劣的青春痘无情地长在了鼻侧。为了挡痘痘,我特地戴了一副眼镜,好让镜托将其遮住。 阳光灿烂得快要把整条街融化了。 尽管是新公司,招聘的等候间里还是聚集了好些人。只不过今年的竞争比去年激烈得多,不仅有拿着各类文凭的中国人,还有金发碧眼的外国人过来抢生意。果然是全球经济危机了,连一个小小的助理工作都要面临进口压力了。 有一个打扮得像人鱼公主的人在面试完后,抑制不住抽搐的嘴角说道:“里面有个非常非常帅的人。整个面试过程他没有说一句话,不过他就看了我一眼,就那么一眼,啊,我的心肝哪就被勾走了。” 我见过的帅的人多了去了。这么没见过世面,真叫人鄙视。可想一年前我也是如此丢人。 还没等她把这个帅哥描述完全,我就被叫了进去。 坐在中间的是个肥得横宽高很一致的家伙,如果以后要给他做助理,我想我得建议公司先检测一下地板承重量。 我扶了扶眼镜,听见有个熟悉的声音在说:“你叫张耀华?” 我扭过头,看见勾走“人鱼公主”心肝的那位正严肃地看着我。 我摘下近视眼镜,擦了擦镜片,再戴上去,发现还是他。 他坐在那个不起眼的角落里,穿着一身休闲装,在这一片西装的海洋里显得突兀非常。几个月不见,他又变得年轻很多。岁月不饶人,唯独饶了他。 他转着一支铅笔说:“听说你在电话面试的时候说,你这一年都在边上班边看帅哥?” 我舔了舔嘴唇,直视着前面那个肥仔说:“是的。” 余光看见他拿笔顶着头说:“那请问这个帅哥长得如何?” 我目不斜视继续说:“祸国殃民。” 他从角落里站起来,绕过面试官,拉了一条靠背椅子坐在我面前,说:“那请问你为什么要辞职?” 我看着他的眼睛说道:“因为他是红颜祸水,我不幸中招了。” 他问我:“那你后不后悔?” 我说:“说后悔那是肯定的。当时我每个月有五千的工资,还有三千的家教费用,而且偶尔还能去他家顺点儿伙食。现在我在家里零收入,坐等天上掉钱。每天吃泡面,荤素不调、咸淡不一,都是被他惯的。” 他浅浅地笑:“既然这么后悔,为什么不去找回他?” 我瞥了一眼神情专注的面试官,继续说:“因为我以前还放过狠话,死也不会回去的。人要脸树要皮。” 他站起来,戳了戳我的脸说:“原来为了它,连我也不要了。你回去吧。” 我说:“好。” 虽然我没剩下多少钱,我还是去楼下喝了一杯咖啡。 在喝咖啡的时候,我不由得在心底感叹,那位人鱼小姐说的真是普世真理:真是随随便便一看,我的心肝就要被勾走了啊。 窝边草要吃,回头草我更要吃。 大太阳底下,我发挥我长跑冠军的优势,走过斑马线,闯过红绿灯,穿过无数大街小巷,来到那个我住过的地方。 密码输到一半,门就打开了。 门内站的是傻傻愣住的林思聪。好久不见,个子长高了点儿。 过了好一会儿,林思聪抱住我的腿说:“妈妈,我们都想死你了。爸爸一直说你过一阵子就会回来,可是都过了好几个阵子了,也不见你回来。” 林思聪是个乖孩子,我现在一身黏稠汗水,一身臭味,他也没嫌弃我。我说:“嗯,妈妈回来了,以后不走了。” 我陪林思聪看了几集柯南后,终于忍不住想去洗个澡。 洗得差不多时,才发现没有带浴巾进来,只好扒着门喊了一声:“聪聪,过一会儿给妈妈拿一下浴巾,放在门口的木凳上就行啦。” 随后我听见有欢快的脚步声临近,聪聪在外面糯糯地说:“妈妈,浴巾放好了。”之后贴心地将洗手间的外门也关上了。 我洗完澡,刚打开浴室门,就发现洗手间的木凳上除了放着一条浴巾外,还放着一个人。 他徐徐地站起来,对着我得意地笑。 我往后退了一步,不知道该先遮上面,还是先遮下面。最后我决定,去遮住他的眼睛。 还没等我把手捂上他的眼睛,他就抓住了我的手,顺势将我揽入他怀中。 他的脸搭在我裸露的肩膀上,细碎的头发扫过,有一些发痒。 他说:“妖子,好几个月没见,我觉得我们都生疏了不少。” 我口中一干,眼睛一湿,说道:“对不起,我不知道原来我们已经生疏了。我以为,你还爱着我,就像我还爱着你一样。” 林子松又将我拥抱得更紧一些,声音轻轻地在我耳边说:“嗯,既然生疏了这么多,我们还是深入一下,生米煮成熟饭,不熟也让它熟了吧。” 第15章 番外一:不愿错过你 所有人上大学,都是怀着期待和欣喜的。即便没有考好,委曲求全地顺从第二志愿、第三志愿,在大学开学的那一天至少也是兴奋的。毕竟那是一个新的阶段的开始。 可是我记得,当时我是怀着愤怒、悲凉和绝望的心情去的临西林学院。不过我不在乎,我只想找个偏僻遥远的地方躲起来,忘记我妈的离去,抛开纠缠的过去,放开家里的纷纷扰扰。 踢球的时候,总是有一堆女性观众在远远地为我摇旗助威。队友们说,我长得太好看,容易惹桃花,不到一个月,情书就一车接一车的。而我痛恨这样的皮囊。因为这副皮囊来自我的父母,它时刻提醒着我,不管我走到哪里,我身上流的是他们的血液,跳动的是他们给予的心脏。即便一个去了地狱,另一个仍然在这个世上做魔鬼,可他们依旧是我的亲人。所以,当最后车祸夺取我的小腿,摧毁了我的面庞,我没有歇斯底里。那些沉重的过去通过车祸得到了救赎,整容后的我更像是涅槃重生。 在踢球的过程中,我记住了一个人的脸。其实开学第一天就见过她,她一个人拿着沉沉的行李,走在林荫道上。高挑的个子,甜甜的脸。之所以能记住她,是因为她盯着我看了很久,然后吹出了一记长长的口哨。 这样的口哨和她甜甜的脸很不配。我本以为这样的脸应该有着像林学院的湖泊一般恬静淡然的性格,她却很嚣张。 其他女孩儿看我的时候都是娇羞的,从来没有人这么大胆地打量过我,她却看得像在欣赏一件商品。我被看得有些生气,觉得她很无理。 在围观的那些人里面,我没有见过她。我和她的第一次互动,是她的一顿河东狮吼:“这么大一个洞都射不准吗?控制不住射到外面把人弄出血了倒是拿张纸来擦一擦啊。抱个球管什么用?!”所有人都笑了。 我也笑了。 这是我一年来第一次笑。 我知道了她的名字,叫张耀华,人称妖子。 之后在英语和微积分大课上见过她。 因为上一次的不打不相识,她偶尔会朝我笑笑,但她没有和我说过话。我有些失望。人长得好看,又有什么用呢? 可是我想认识她,想找她说说话,于是我用了最笨的方法。 当时简尔在追我。她的情书淹没在信箱里,我注意到这封信,是因为它是由她转交的。 她跟我说的第二句话便是:“没想到上了大学,大家还是这么传统,送个情书还要别人转交的。小子你要不答应,我可饶不了你啊。” 于是,我和简尔在一起了。对于我来说,和谁在一起都一样。我的父母早教会了,让我对爱情和婚姻绝望。爱情,只不过是个过场。 何况,她做的媒。她那么希望我们在一起。 呵呵,原来我那时已经这么迁就她了。 后来她为了简尔打架,受了伤。我去医院的时候,第一时间看到她狼狈地坐在简尔旁边,竟然很生气。她伤得比简尔严重得多,想必为了保护简尔的周全,遭了不少罪。我在家里熬了些皮蛋瘦肉粥过来,她倒是很乖巧地吃得一粒不剩。只是事后她不太和我说话了。 在出了车祸,没有她消息的那一年里,我最喜欢做皮蛋瘦肉粥。在厨房里忙碌的时候,总会想到她。 不久之后,就有传言说她喜欢女孩子。 校内论坛上,有无聊的一堆人上传的各种可疑照片。有她们深情对望的,有她独自忧伤的。我等着她出来澄清。 可她没有。从来没有。 她仿佛默认了这一切。 这下子,我也慌了。因为传言传得那么真。而我想到她看我时跟别的女孩看我的眼神不一样,想到她还为简尔打过架,我几乎就要信了。 她跟没事人一样,依旧我行我素,甚至她和简尔走得更近了。 有一次,她把简尔护送到我这里,偷偷跟我说:“现在大家都以为你和我都喜欢她。呵呵,我们都是学校的风云人物,你我还是传闻中的情敌呢。” 我不假思索地问道:“真的是吗?” 她怔了一下,大概没想到我会问这样的问题。她淡淡地朝我挥手说:“你说是就是喽。放心吧,她喜欢的是你。我哪有你的魅力大?好好照顾她,现在她是风云人物的女朋友,据说还是另一个风云人物暗恋的对象,很容易被人半途打的。拜拜。” 既然她喜欢简尔,那我就和简尔分手。 她真的是个耐得住性子的人。对待学校论坛上这么猖獗的留言,居然能无动于衷?!直到后来我知道那些谣言并非真实,我甚至有些憎恨她。 和简尔分手后,我不停地换女朋友。我想,上天肯定是觉得我不配有爱情这样的稀罕物,我喜欢的人注定不会喜欢我。那我就享受别人的爱情吧。 直到毕业晚会那天,有一封情书辗转地到了我的手上。 我真的恨她。如果她早点出来解释,哪怕她对学校里的那些传言有一句反驳,我也不会等这么久。我们浪费了青春中最好的三年时光。 可是这种恨很快被汹涌澎湃的狂喜吞没。错过了三年,我们还有三十年、一辈子那么长可以走。 她的情书写得很可爱,是我这一生中收到过的最可爱最难忘的情书,如同她本人一样清澈、真实和质朴。 我忘不了那天那一支舞。她像一只天鹅在舞池中旋转,欢快得像叮咚的溪水,流进了我的心里。 这是我最开心的一天,也是我最后悔的一天。 那一天,我失去了我的一条腿。 我后悔的是,我没有让她等到我。 她穿得这么好看,浅绿色的连衣裙,白色的高跟凉鞋。我想本来我可以拥抱她,亲吻她。而因为我的不小心,当我闭眼的时候只有一片血色还有呼啸而过的冷意。 我在国外治疗的时候,看到穿浅绿色连衣裙的人,都会想到她。 我想她。我缺了一条腿后,只配想她。 我失去了她一年半的消息。回国后,我去找她。 她来到了北京,在电子城上班。 我偷偷地去看过好几次。她变得更加漂亮了,偶尔会调皮地做客服。 她还是她。 她下班后我会去她的店面转一转,不管喜不喜欢,都会买一些电子产品。我想做点儿什么,至少要做点儿什么,才能让我好过一些。 没想到,越看越放不下。 直到她突然离职,我决定不再去调查她的去向。 可是命运不答应。 那天,在宾馆大堂里,她撞见我的时候,居然认出了我。 其实车祸后我做了些整容,外貌上和以前有些不一样。可是她仍然认出了我。 我不知道该高兴还是要继续伪装。 她出了一堆洋相。 她说她叫张耀华,是我的校友,她在鸿飞工作。 我就这么轻易妥协了。而且我倒戈得非常迅猛,仿佛是前一阵子压抑的那些想念有了缺口肆意地流淌出来。 我让公司和鸿飞合作,顺便买了她对面的房子。 她喝了我的粥,送了我一个钟,还在我这里办了一个派对。 可是我发现,她有了心上人。紧赶慢赶,还是晚了一步。 我想到她要嫁为他人妇时,忽然变得很不甘心。以前迁就她,现在却不再这么想了。人总是变得越来越贪心。 她在我家闲聊,她和我斗嘴,她找我妥协。我的生活里有了她后,我不甘心了。 我开始追求她。用我的方式。 我要她知道,我爱她。我爱她,已达六年之久。 可是六年又怎么样呢。当我看见她幸福的模样,我又不忍了。 我懦弱吗?活该吗?不争气吗? 我不过是不忍而已。 爱情,不过是个过场。 第16章 番外二:背后的真情故事 破破:“记住眼前的,关注背后的,欢迎大家跟随破破走进今天的《背后的真情故事》,今天请到现场的是最近备受关注的林子松、张耀华夫妇。” (林子松和张耀华跟观众点头示意,台下林粉妖精情绪激动。) 破破:“在节目直播的同时,网上互动平台也在进行。欢迎大家登录网站留言提问。” 破破:“两位爱情甜蜜,走过来却是一路坎坷。我先替大家问候一下妖子,请问你最近幸福吗?” 张耀华一脸小女人的娇羞:“挺幸福的。” 林子松:“最近我们想要一个孩子。问过聪聪的意见,他也希望自己有一个弟弟或者妹妹。” 张耀华:“呃,这个主要是他比较想。我觉得有聪聪就够了。” 林子松眉头轻皱:“孩子的预产期应该是明年二月份,到时候请大家喝满月酒。” 破破:“……” (台下林粉尖叫:林大人我支持你!妖精不甘示弱:林大人我支持你!) 张耀华:“……” 破破:“其实两位的感情发展都在我们的眼皮底下,但是有一些细节我们还是有疑问。比如林先生您说过,你们在第一次时,您是清醒的,那就是喜欢她才把她扑倒的,那为什么后来要妖子吃药防患未然呢?” 张耀华恍然大悟状:“对哦,你们不说我都忘了。” (集体滴汗中……) 张耀华对林子松怒目而视:“为什么当初给我吃药?” 林子松略显局促:“你们现在不是直播吗?话题怎么没有禁忌呢?怎么跟事先给我的大纲不一样呢?” 张耀华分贝翻倍:“请这位先生直视问题!” (全场肃静,震惊得风中凌乱。) 林子松:“那个时候一半清醒一半醉来着……” 张耀华:“你以为你唱《潇洒走一回》呢?” 林子松:“妖儿,我是怕你不喜欢我,当初我也很矛盾的。我怕如果你怀孕了,你就想嫁给我。可是万一你有喜欢的人怎么办?那不是重蹈我前妻的覆辙吗?而且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只要我们在一起,有几个孩子都可以啊。” 张耀华点头:“貌似有道理哦。” 林子松:“我之后不是立刻展开行动了吗?嘿嘿,步步为营,一举拿下了不是?过程当然曲折了一些,但是结果仍然是美好的。” 张耀华:“步步为营?” 林子松:“我们去了大连,让你和聪聪培养了感情;又让你负责做广告,增强业务沟通;邀请你去我家……” (观众集体鼓掌。) 破破:“林先生果然腹黑啊。原来事先都已经计划好了。” 林子松眼睛斜向妖子:“不敢不敢。很多事情的发展还是出乎我的意料的,比如她还有个说不清道不明的前男友啊。” 张耀华:“什么说不清道不明的前男友,你怎么不说你有一段复杂的曾经啊。哼。” 破破:“就是,林先生您的过去也复杂了一点儿,差点儿让林粉爬墙到王粉那里啊。” 张耀华:“哪里复杂啦哪里复杂啦?谁没有一点儿过去啊?” 破破:“不是你说复杂的吗……” 破破:“那请问林先生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我们妖子的呢?” 林子松:“哦,这个说来话长了。” 破破:“没关系,我们节目时间充裕。你慢慢说。” 林子松:“……” 张耀华贼笑:“他说他很早就喜欢我了。具体我让他给你讲讲。”说着捅了捅林子松的胳膊。 林子松:“哦,这个嘛。呵呵,公司总部在美国举办化妆酒会的时候,她和她的日本老总都参加了。我当时负责西欧区,也参加了,所以跟她有过一次照面。不过妖儿不记得了。” 张耀华:“你那时肯定长得比较丑。” 林子松:“拜托,一年前和一年后能有什么区别?” 张耀华:“不可能啊。我对帅哥都会有深刻的印象啊。” 林子松:“我可以理解为,你在夸我吗?” 破破:“那个林先生,怎么和妖子待久了之后,您也这么爱歪楼了呢?” 林子松:“那我接着说完吧。也不怪妖儿记不得我,当时大家都戴着面具。她喝多了,趴在洗手间里吐了好一会儿,不过她是在男洗手间吐的。” 破破:“果然是妖子的风格。” 林子松:“当时大家以为她是男扮女装。反正也是化妆酒会,其他人也没在意。所以她在男洗手间里堂而皇之地吐了很久,其他人旁若无人地在洗手间来来回回。” 破破:“这得是怎样的盛况啊……那林先生您认出她是女生没有啊?” 林子松脸红地笑笑:“呃……起初我也没在意。毕竟大家都非常镇定地该干吗干吗,谁也不会怀疑的。可是她在马桶边上吐得差不多时,居然站起来走了几步,到我小便池旁边停了下来。当时我正好在那个……她还一脸迷离地看着我……我仔细一看才发现她是个女的。所以要我对她没印象都难啊。” 破破:“妖子真是彪悍哪……” 林子松:“她吐完之后也没清醒多少。不过她抓着我的手说,让我给她找个地方休息休息。她说她的老板在打她的主意,灌了她很多酒。她倒是找对了人。我比较讨厌老板和秘书之间有一些暧昧不清的事情。” 众人鄙视:“你不就是这样的人嘛……” 林子松:“然后我直接跟那个日本人说,我看上她了。跟什么样的人说什么样的话呗,我也懒得解释。这样我和她睡了一个晚上。当然,她睡床,我睡沙发。不过我也没有睡好,我给她倒水,又给她盖被子,她晚上还磨牙说梦话。” 张耀华:“谁说我磨牙还说梦话的?” 众人:“这不是重点好不好?” 林子松:“这还是我第一次伺候除了我儿子之外的人呢。后来,我说服公司总部把日本人给调任了。日本人业务做得越来越说不过去,公司总部动这个念头也动了很久了,刚好我顺水推舟一下。因为中国区的地位越来越高,公司就派我回国负责了。之后大家也都知道啦,我们又碰面了。” 破破:“您还是没说您什么时候喜欢上妖子的啊?” 林子松:“这个具体的时间不好说啊。反正发生关系之后就确定了。可能之前第一次相见时就已经开始了。呵呵,什么时候开始的不重要,能走多远才最重要嘛。” 破破:“那你们能走多远?” 林子松深情地望着张耀华:“你说呢,妖儿?” 张耀华扭头问破破:“你们这节目什么时候结束啊?我们还着急办事儿呢。明年二月预产期赶不赶得上啊?” 破破:“谢谢大家收看本期《背后的真情故事》,有更多问题请大家登录网站留言,在这里我们祝福天下有情人都像妖子和林大人一样,终成眷属,甜甜蜜蜜。” 第17章 番外三:有你好甜蜜 出乎林思聪的意料,他并没有见证父亲林子松和他女友黏糊热恋的场面,他们俩都太忙了。林子松去了新企就任,正在这座城市的某一处脚不着地地烧着新官的三把火。而妖子没去林子松的公司报到上任,转而去了一家原单位的合作方卖命。她对林思聪说的是,两人不能老腻歪在一起,要保持神秘感,还要给对方自由。两人有时回家都已经晚上十点多了,连个相互道声晚安的时间都没有。林思聪想着他父亲作为一株千年铁树终于开花,理应开得茂盛张扬,怎么就开了这么一朵不温不火、蔫不拉几、随时要被雨打风吹去的残花呢? 为此,作为家里的留守儿童,他分外着急,给奶奶去了个电话。奶奶是个四平八稳的人,告诉他大人自有大人的考量,两人如果想清楚,自然就领证结婚去了。现在这么拖着,肯定是有什么缘故,工作再忙像林子松这么掂得清轻重的人也不可能把人生大事给耽搁了……说到这里,奶奶也毫无底气,纵然是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性格,她也收拾了下东西,撇下了老头子,风风火火地从老林家入住到了小林家。 这么微服私访一般到了,结果当天晚上林子松十点半走进的门,妖子十一点跑进的家。显然妖子被林子松通知,才匆匆忙忙地回来,不然可能得更晚。奶奶虽在生气,但看俩年轻人脸色疲惫,只好端出两碗莲子羹,嘱咐他们吃完早睡,也就失落地走开了。 林子松一边搅动着勺,一边偷瞄了下妖子。他是最不乐意见妖子累成这样的,但他心知肚明,两人工作忙一半是公司确实有事,另一半是缘于两人一场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的冷战。他自觉是个沉得住气的人,在谈判桌上只要条件还没符合他的预期,他就可以安然坐着说些无关痛痒的话直至对方缴械投降。他有耐心、毅力和必胜的决心与自信,所以在妖子面前,他以为也可以如此。刚认识她时,作为她的上司,已知她是个多外向多咋呼的人。然而他再次领教了,在他们两个人之间,总是那个爱得更多的人失去谈判桌上主动的资格,无关乎对方的品性和趣味,无关乎自己的技巧和本事,而那个倒霉的爱得多的人便是他。 “新上司是法西斯吗?把你残害成这样?”林子松挑着由头最先开了口。 妖子抿了口粥:“还说别人,以前你是我领导时不也是一样?说一不二,你要往东,我还能往西?” “当然不一样,我比他帅多了吧?”林子松打听过,妖子的新上司是个刚步入婚礼殿堂的金融才子,和他现在的公司还有很多业务交集。人品靠不靠得住倒是另说,但长得确实格外有特点,像是穿越到这个世界的霍比特,让林子松免去了一些危机感。至少他知道,妖子是个忠诚的永不退会的外貌协会会员,想到这点,他也不知是该庆幸还是该叹气。 妖子放下碗,仔细地看了林子松一眼,说道:“好像是,就是你比他老点儿。现在都流行小鲜肉了。”说完她自己乐了下,忽然想起自认识林子松以来,已经很久没犯过花痴病,又是莞尔。 林子松愣了下,低头道:“你有很久没这么对我笑了。” 妖子的笑容就僵了下,鼓起勇气触碰了下林子松的手,因温暖而熟悉又握住了:“你再给我点儿时间。” “如果你母亲反对,你该让我和你一起面对。”林子松回握住。上次两人的战局就是因为这样的缘由开始,只是两人的语气并不好。那时日光甚烈,穿透落地玻璃窗,将两个冲动的人晒得更为焦躁;不似此时,夜色正浓,暖色的灯光将人包围,坚硬的外壳像是遇水融化,露出最柔软的自己。 “你最近还有时间陪我回一趟老家吗?”妖子道。 林子松从吧台的一侧走到妖子身边,张开双臂拥抱住她:“当然了。我们现在这样多么来之不易,你不要一遇上事就想着自己扛,得学会身边有我。这是你作为一个妻子的权利,你要学会使用这种权利。” 林子松至今不清楚那时妖子突然离开他又突然回到他身边,究竟有多少出于她的同情抑或恋爱,多少出于王轩逸的放手。他只知这个人在妖子心里是有分量的,他并不想取代他。每个人都有过往,就像他自己一样,但是这让从来高高在上打着必胜仗的他没有了十足的安全感。这也是当时说到结婚时,妖子看似不经意地提到家里不大同意需要略缓时,他的反应出乎他控制的原因。 妖子趴在林子松的肩上,突然像个小孩般嘤嘤哭泣起来,而后越想越委屈,哭声越来越大,但想起屋里还有一老一小,连忙收了点儿声,在哭腔中道:“我以为你厌烦我了!有问题我们可以坐下来解决,你突然发那么大的火,我哪有时间使用这个权利?我当时还不知道我有没有机会做你的妻子了……” 林子松拍着她的背,态度卑微地反抗着:“你说什么蠢话呢?哪是我不要你,明明那天是你不想要我了。你把我的心一步步诱拐走了,还想一走了之做不负责任的人,该哭的人是我才对。你倒好,上来先倒打一耙了。” 妖子从林子松的环抱里钻出一个头,看着他道:“那要不你哭会儿,我们也公平点儿。” 林子松刮了刮她的鼻子:“哭了会变得和你一样丑,还是算了吧,免得你嫌弃。” 第二天,林子松起了个大早,给全家人做了顿营养丰富的早餐。林母习惯早起,本打算在这儿发挥下慈母的手艺,没料到儿子已抢了她的地盘。她打着下手,偷偷打量儿子的脸色已与昨晚回来时截然不同,心里的一块石头才落地。窗外的朝阳已越过前面的矮楼,阳光洒在厨房内的金属器皿上,折射出熠熠的光泽。初夏的清晨静谧无痕,母子两人在灶前一边侍弄锅碗瓢盆,一边轻语聊家常。林母聊起林子松刻板无趣的童年,又说到林思聪调皮捣蛋的趣事,再提到林父老来乐的琐事,话题兜兜转转终于落到了妖子身上。 “你和耀华,什么时候把事儿办了?”林母搅拌着白粥问道。 “这周抽时间去看望她母亲,老人同意了就尽早办。她父亲年前没了,我们去扫扫墓,也得和他说一声。”林子松将切好的皮蛋和瘦肉倒进了锅里,接过林母手中的勺子继续搅动着。 “人家估计是看不上你,一大把年纪还带着个孩子,怕是同意不了。”林母皱眉道。 “你对你儿子没信心?” “我只是换位思考下。如果我有个女儿,我宁愿她嫁个穷一点儿的、朴实一点儿的男人,也不愿意她去做别人儿子的后妈受委屈。如果你去了,老人有意见,你要注意态度,不要急躁,千万不要惹人不愉快,凡事要留余地。” 林子松认真地听完,说道:“嗯,本来她配得上更好的。” “还有,你把聪聪带上。” “不好吧?” 林母说道:“你就当带个吉祥物去吧。那种场合,你还不如你儿子好用。” 说到这里,“吉祥物”已经起床站在了厨房的最中央,精神百倍地攀上林子松的臂弯,问:“爸爸,你要带我去哪里?” “你把妖子妈妈叫起床,再缠着她说要去她老家玩。她要答应我们就带上你。” 林思聪一副志在必得的样子:“妖子妈妈最喜欢我,还要我缠着干吗,肯定是要带上我的啊。”走了几步又回头正经看向林子松,“你们破镜重圆了?” 林子松叹道:“你到底是从哪里学的糟糕成语啊!” 结果,还是三人成行。妖子的母亲听说他们要来,虽不愿意谈及婚事,但一个人的生活孤单,思念女儿的心情早已胜过其他,还未到点便守在窗口,盯着小区的入口处。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个白白胖胖的小子,穿着一套印着阿童木的运动服,蹦蹦跳跳不停,时不时转着圈和后面的人说话。 后面一对璧人,女儿还是记忆里熟悉的模样,一身简单的蓝色套裙外裹着一件米色的风衣,此时正唤着前面的孩子,大概是叫他慢点儿,身子往前倾着,手却被身边的男人牢牢牵着。那个男人和她穿着情侣装,一件颜色略深的风衣,里面是浅蓝色的衬衫,人一如之前见时那般干净又威严。 那时耀华父亲刚刚去世,她们母女俩偶尔在小区院落里坐着说会儿话,他在远远的角落里看了很久却没上前打搅。后来在普陀寺,她也见过他,在香火缭绕中,一双清澈而悲伤的眼睛与他身上散发出的威仪格外不符。再后来,她听耀华提起结婚的人时,脑中闪过的图像便是在普陀寺的定格。她猜他是个有故事的人,要了名字后在网络上搜索了,知道了一些传闻和八卦,无论真假都让人不放心。而逼问之下耀华也承认那人已结过一次婚,育有一子,更是叫传统的她无法接受。她想到逝去不久的保守甚至顽固的老伴,想着如果他在世,是断然不会同意这桩婚姻的,于是也狠了心向耀华说了些决绝的话。 然而,耀华的母亲知道,女儿的心思并不是能靠几句决绝的话就扭转的。果然在平平静静的一个月之后,他们仨终于现身在她家门口了。 一打开门,一双胖乎乎的手已经抱住了妖子母亲的大腿,糯糯的声音唤着:“外婆好!” 这个北方的孩子一进门就知道不叫姥姥而叫外婆,可见背后是有人指点。妖子母亲弯下腰,揉了揉小孩的头发,也软软地道:“这是谁家孩子这么可爱啊?” 林思聪前几天换牙,门牙掉了一颗,漏着风介绍道:“外婆,我叫林思聪,这是妖子妈妈,这是我爸林子松。外婆,在北京,妖子妈妈很想你,我们也很记挂你。外婆你长得真漂亮,像妖子妈妈一样漂亮。” 妖子母亲被他一口一个妖子妈妈,一口一个外婆叫得眼皮直跳,无奈孩子长得太惹人喜爱,嘴也是止不住的甜,便由了他叫去。 妖子把两人带回来的礼物一一收整到柜上,母亲一边说着“干吗带这么多东西回来”,一边请客人进屋吃水果。她心想,这父子俩真是占了便宜,要是耀华她爸在这儿,恐怕连进门的机会都没有,早已被赶出去了。但再看看父子俩这长相,又觉得还是人家吃了些亏。 南方的初夏已有暑气。四人落座在狭窄的客厅,除了林思聪,每人多少有些紧张,便感到了些热。空调坏了两年没修,妖子母亲见林子松额头已有一层薄薄的汗,连忙进屋搬了个历史悠久的电扇出来。虽然有些年头,倒是被擦得干干净净的,只是螺丝松了,每转一次头,就发出难听的金属声,在这尴尬的场合里,显得格外刺耳。 林子松问妖子母亲:“阿姨,有螺丝刀吗?我给紧一下吧。” 妖子母亲从不知家里这些工具放在何处,原来这些都是老伴在管,被这么一问,只好忙着翻箱倒柜地找起来。 “明明在的啊……” 林子松便只能干站在电扇旁,电扇发出的嘎吱声像是对他这位久经商场的主人公无情的讽刺。林思聪更是掩面不忍看,只好在指缝间喊道:“外婆,你这个杨梅是自己种的吗?怎么这么甜呀。” 妖子母亲从寻找螺丝刀的任务中解脱出来:“哎哟,有你嘴巴甜吗?外婆家在乡下的田园里倒是真种了几棵杨梅树。” “哇!”林思聪两眼放光,“真的吗?在这附近吗?可不可以带我去看看啊。书上说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种杨梅树是不是也很辛苦?” “是啊很辛苦啊。不过离得不远,开车过去半小时就到了,可以带你去玩玩。” 林子松连忙卖乖:“聪聪,还不谢谢外婆?” 林思聪偷偷朝他做了个鬼脸,才说道:“谢谢外婆。那我们现在出发?” 林子松瞪了瞪儿子,没想到妖子母亲说道:“我看你们坐着也发闷,不如现在去走走吧。” 妖子在旁道:“哪,又是便宜你这小鬼。我之前回来,她都懒得带我过去。” 下了楼,妖子打算叫个车。没承想母亲打断了她,说道:“我有车。” 妖子倒是吓了一跳:“你什么时候买的车?” 母亲说:“我们早买了,只是你常年不回来,也忘了和你说起。”说着,母亲打开楼下的车棚,随着卷帘门逐渐提高,妖子见到那车的形状,简直要哭笑不得了。 卷帘门内是一辆碧蓝碧蓝的农用三轮车,被维护得很好,擦得锃亮锃亮的,闪着劳动者最光荣的光芒。 “这是什么时候添置的?”妖子不禁问道。 “你爸本来想买个便宜的小轿车,后来想了下,我们俩退休了也没处打发时间,不如拿这钱在乡下租块地再买个农用车,也好有个事做。哪,他现在一撒手去了,给我留这么个遗产让我享福。” 妖子绝望地看了看后面养尊处优目前座驾是兰博基尼的林子松:“要不我们还是打车吧?” 没料到林子松说道:“这个开起来是不是比较带感?敞篷的部分比跑车大很多啊。”说着他便要爬上驾驶室的位置。 妖子母亲及时拦住了他:“你不行,这种需要专门驾照,都给我坐后面去吧。” 妖子负隅顽抗:“妈,我觉得我们可以再考虑下,反正杨梅种在那里也不会消失,我们改天租个车回来再去。” 母亲说道:“这不有车吗?” 妖子给母亲使了个眼色,纵然眼睛都快抽筋了,母亲还是不理解。妖子算是明白了,她这是考验他们呢。 林子松倒是安之若素地道:“上车吧。”说着把林思聪抱上了车斗,“之前一直怪爸爸没时间带你兜风,今天让外婆带我们一起去看看大自然。” 妖子还没来得及劝,也被林子松一个公主抱送了上去。一家四口伴随着嘈杂的车声便上了路。 林思聪是最兴奋的,他从未坐过这样的车,一边新奇地看着周围,一边大声对妖子说道:“这个真的好像在拍《乡村爱情》啊。来,跟我唱,在希望的田野上啊……” 妖子不好意思地看了眼林子松:“那你比赵四刘能不知要帅上多少倍了。” 林子松虽不知道这两个人是谁,不过也怡然自得地掏出手机,让林思聪给他们拍了个合照。 拍完之后他把照片上传到了微信朋友圈,并附上一个微笑的表情符号。他的朋友圈大多是商界大鳄,职场达人,他除了发布些商务信息外从未发布过私事。但这次他毫不犹豫甚至跃跃欲试地将两人坐在三轮车后座的照片发布了出去,还饶有兴致地看快速增加起来的评论。 妖子凑过去看了看。照片里,林子松笑得像个不谙世事的毛头小子,而一旁的她翻着白眼,一副控诉为什么要沦落至此还要留下证据的样子。见林子松竟上传至朋友圈,妖子叫嚣着要他删掉。 “你不知道没有美图过的照片禁止任意形式的传播吗?” 林子松将手伸得高高的好护住手机,另一只手按住挂上他脖子的妖子。他从未这般滑稽过,也从未这般快乐过:“妖儿,不要闹了,以后给你发美美的。” “不行不行,九十九张美的抵不过一张丑的。” “我说漂亮就行。” “不行!老娘还要在江湖混,要靠颜值走世界,不是靠颜艺。” “年纪大了得及时换战略。” “你竟敢说我年纪大了。绝交!” 快下车时,他认真地对妖子说道:“我跟你说个秘密。掌握了这个秘密,你以后就可以有恃无恐。” “什么?”妖子一听这个竖起了耳朵。 “我两年前做过一个梦,梦见我和一个女的坐在这样一辆车的后面,嘻嘻闹闹的,像个傻瓜。醒来之后我被吓出一身冷汗,才在那天买的跑车。” “……” “我当时以为我肯定是工作压力太大了,不然怎么会做这样一个梦?我只听女的说过梦见意中人骑白马,哪有男人做梦梦见和女人坐三轮车后面还能自得幸福?这个梦实在是太荒诞了,荒诞得到现在我还记忆犹新。后来我就碰见了你,然后就想,那个女人如果是你的话,那个梦好像也不是很离奇,毕竟你脑子里也是些匪夷所思的东西。再然后,我就想着要是哪一天,我和你像梦里一样,坐在这样的车上没心没肺地笑也是件不错的事。” 妖子想了想,也真诚地说:“恭喜你梦想成真,心想事成。” “嗯,谢谢我的丈母娘。”林子松笑得一脸无害。 半个小时的颠簸后,似乎将原有的尴尬冲淡了。到了杨梅基地,漫山遍野的杨梅树红绿掩映,翠翠点点,果香四溢,很是醉人。张家只租了一小角,四人爬至半山,枝叶已遮掩了一半的日头,暑气减半。妖子母亲对着林思聪特意关照道:“小孩子不许吃太多,不然闹肚子。” “yes,madam!”林思聪听话地回答。 四人钻进杨梅树林里。林子松将儿子驼在肩上,方便采摘,妖子母女跟在后面。母亲摘了几颗道:“刚才我下了决心,如果他们不上我的车,我绝不同意你们在一起。” 妖子惊愕地看着母亲:“妈,你也太武断了。” “你说我武断就武断吧。你嫁给他,门不当户不对,别人人前跟我说恭喜恭喜,背后却要想,你嫁给有钱人,做人家小孩的后妈,是不是图钱才嫁过去?别人难免不这么恶意猜测你,那你怎么保证他不这么认为?即便他现在不是这么想,谁又能说以后变不变?我真正担心的,不是孩子的问题,而是他是不是从心底里尊重你,不因为我们这个朴实的家庭轻视你。如果他今天连一辆农用车都不屑坐,以后时间长了,他也要嫌弃你的谈吐不够高雅、你做的饭菜不够有档次。” 妖子想争辩几句,又被母亲打断了:“我晓得,你肯定是认为不会。但作为家长,我得往远处想。毕竟以后我不见得还在世上,到时受了委屈,你找谁?我就在心里跟你爸说好了,如果上了这车,这个人至少不是那么傲气的人,不是把你当一个高攀到他家的人。这样你嫁过去,至少是对等的,我能放下一半心。我看那小孩子也聪明懂事,也没有把你当外人,我放了另一半的心。” “这么说你同意了?” “我不同意,你也是泼出去的水了,拦得住吗?”妖子母亲假装不悦地奚落自己的女儿,又说,“仔细看看你们也有些夫妻相。人不能拦神牵的线啊。明天你去你爸的坟前说一下,就说我同意了,他要有意见就托梦来跟我说。要他也同意了,就让他多保佑你们。” “妈,你不是个坚定的唯物主义者吗?” “我才不是,你爸是。只是你爸信这个,我信你爸而已。”母亲简单自然地说道。 妖子抱了抱母亲,突然说不上话来。不远处,林子松正转过身来,看着妖子,用眼神问她怎么了。妖子摇摇头,嘟了嘟嘴,顺服地趴在母亲的肩膀上撒了会儿娇。 等晚上到家,四个人躲在狭小的厨房里洗杨梅。妖子母亲说要做些杨梅酒,等下次回来可以让林子松尝尝看。林思聪钻着脑袋说也要喝,林子松拦着不让,妖子说喝一点儿没事,林思聪便得意地去了客厅看电视。妖子母亲在厨房里喊:“聪聪啊,在电视机前要坐得远一点儿。”林思聪在客厅里喊回来:“外婆我坐得再远一点儿就要掉到屋外去了。”妖子母亲嘿嘿地笑:“等你长得再高一点儿,够到我们家窗户再说。” 林子松在一旁笑。 妖子问:“你笑什么?” 林子松笑笑无言。他又想起了那个梦,只是这一次想起时,突然感受到了梦里那种疏懒的甜蜜,便觉得时光甚好,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