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命萤惑》 序章 萤惑星系是以三颗聚集在一起的恒星为中心,以及所有受到它们的引力所约束的大小诸多天体所形成的恒星系,其中主恒星六百八十年前由抵达这里的人类先驱者们定名为萤惑,其余两颗伴星则被定名为阿瑞斯和提尔。星系中唯一的一颗适宜人类居住的行星则被称为新地星,以纪念远在三十八光年之外的人类母星。 在其后的百年中,又有三批移民共两万四千余人陆续抵达新地星,新地星开始蓬勃发展,只是……人有旦夕祸福、天有不测风云,萤惑历一百一十七年,一场突如其来的系内超新星大爆发令新地星与母星之间的联系从此断绝,原本应当在萤惑历一百二十年抵达新地星的第四批母星移民船队,也从此不见了踪影…… 人们最初还能够平心静气,毕竟宇宙大开拓时期,星际旅途中充满了各种各样的未知风险,移民船队因此而耽搁了行程也是常有的事情,但是随着时间的不断推移,六十余年过去了,仍然没有任何来自母星的消息,移民船队也是毫无音讯,对未知前途的无尽恐惧、被母星抛弃的无助、幽怨、乃至憎恨等种种负面情绪和矛盾,在人们中因此而滋生并不断地扩大、蔓延开来…… 萤惑历一百八十九年,也就是超新星大爆发后的第七十二年,撒克逊基地发生暴乱,暴乱如同燎原之火一般,很快就扩散到了其他的三个基地,萤惑星人类的第一场内战自此打响,虽然说这一场战争持续的时间并不长久,不过短短的两年半时间,但是给萤惑星人类所带来的损失却是极其惨重的。 四个基地几乎都被打成了烂摊子,直接人员损失就高达百分之七十三,在停战之后的五年里,又有大约七万六千余人因为恶劣的外部环境、战争旧伤、药物和医疗设备紧缺、萤惑星气候变化造成食物供应不足等诸多原因陆续离世,最终存活下来的人,总数不足两万人!而这点人口规模对于星体表面积足足是人类母星六点三倍,物种极其丰富,其中不乏对人类具有强大威胁生物族群的萤惑星来说,无异于沧海一粟,可以说稍有个上点规模的天灾人祸,就足以令萤惑星人类种族灭绝! 与人员的惨烈损失相比起来,物资损失之惨重令当时的幸存者们都不愿在史书上详细地记录下来。但是大量的生产设备和技术资料在战火中被毁损,无数的技术人员死于战火,造成技术严重断代,却是不争的事实。正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幸存下来人们即便是知晓再多的科学原理,学冠古今,没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备和熟练技术人员也无法生产出来。何况在内战期间,那些与战斗人员相比起来只能称之为手无缚鸡之力的研究人员可以说是殉葬头批人选。 残酷的现实,使得幸存者们不得不抛弃原有的分歧和矛盾,抱团以求生存。只是随着那些在战火中侥幸保留下来的高科技产品不断地消耗而根本就得不到补充,而为了保证人类这个种族未来能够在萤惑星生存下去而不至于灭绝,又不得不尽量地扩大族群人口,结果就是幸存者们不得不一次次地退而求其次,在之后的区区几十年里,萤惑星人类的工农业水平就从星际时代迅速衰落到母星十八世纪工业革命之前的水平。 接下来的近四百年低调发展的时间里,萤惑星人类为了种族的延续和文明的重建可谓是卧薪尝胆,将濒临灭绝的种群重新发展壮大到了千万人口以上,领地也从之前的区区数千平方公里扩张到了五十余万平方公里,算是勉强摆脱种群灭绝危机。 但是人类内部压抑了数百年的大小矛盾也在生存危机不再迫在眉睫而在不久后爆发,好在前车之鉴犹在眼前,经过了十几年的大小折腾和反复扯皮,萤惑星人类正式立国,命名为萤惑联邦,将人类最艰难那一段时期所拥有的土地约两万七千多平方公里的土地划为联邦政府直辖,其余的近五十万平方公里土地则被分割为五个州——明州、托木斯克州、圣十字州、崴华达州和布海拉州。这五个州将联邦政府直辖地拱卫在了中心,如同最忠心耿耿的护卫一般。而在之后的近百年里,五州均在不断地向外扩张,将更多的土地纳入到各自的疆域中来,继续扩大联邦的疆土…… 第一章?沙浪?水浪? “呜……”刺耳的狂风卷带着无数黄沙呼啸在天地间,虽然时值中午——平日里正是三阳高照、挥汗如雨的时候,如今却是三步之外除了漫天的黄沙就什么都看不清楚,天地间似乎除了永无止尽的呼啸风声和令人简直要窒息的沙尘之外,再也别无他物。 林志宇用力地用头巾捂住自己的口鼻,将自己裹在厚厚的毛毡里,靠在一块高有五丈宽不到三丈的大石后,而在他的身旁,还静静地趴伏着两匹马,将他围在了中央。 听着耳畔那如同鬼哭狼嚎般呼啸的风声,呼吸里满是沙土味的林志宇心中暗自庆幸不已,幸好在沙暴来临后三个多小时后,不幸与族人队伍走散了的他就十分侥幸地找到了这块沙海中罕有的大石,为精疲力竭的他和马匹求得了一块相对安全的栖身之地,也令他多了几分安全渡过难关的希望,这算是不幸中的大幸了。只是……其他的伙伴们恐怕就没有他这样的好运了。 没有亲身经历过沙漠风暴的人是无法真正体会到这其中的凶险的,自古以来,也不知道有多少人因为遇到沙暴而丧命沙海中。林志宇自小就在位于这新克拉玛干沙漠边沿地带的青云都中长大,可以说每年都会有认识的人在进入沙海之后就一去不返,而陈氏及其的六个附庸家族几百年来损失在这茫茫沙海中的族人更是数以千计! 这一次的沙暴来得十分地突然,几乎是他们这些人刚有所察觉天气有变,直上天际的沙暴前锋就已经铺天盖地般地出现在了地平线上,令为之震惊不已的他们几乎是毫无准备地被卷入了其中,也使得林志宇与同伴们分散开来。 不过,此时只能算是暂时脱离险境的他也没有多少闲情逸致去为其他人的安危担忧——算算时间,沙暴已经持续了近九个小时,新地星的一天被划分为三十六个小时,却是仍然没有看到丝毫减弱的迹象,沙漠中的跋涉、长时间的精神高度紧张,也令得林志宇身心都感到极度的疲惫不堪。 但是,即便是身心皆已疲倦欲死,恨不能一头倒下睡他个昏天黑地,林志宇却不敢有丝毫的懈怠,每隔一段时间,他都强迫自己站起身来,将自己和马匹身上堆积的沙粒抖落,否则时间长了,就有被掩埋在沙下窒息而死的危险——这可是有着无数血淋淋的历史先例的。 所以为了自己的小命,即便是身心再困倦不堪,林志宇也只能是强打着精神苦苦支撑着——无论如何,不到最后一息,他是绝对不会放弃的,家里还有母亲和妹妹在等着他回去! 只是人力终有穷尽时,随着时间的不断流逝,已经足足肆虐了十四个小时之久的沙暴仍然不见丝毫减弱的迹象,林志宇赖以栖身的这块大石也被扬扬洒洒的沙粒掩埋了大半,长时间得不到好好休憩的林志宇此时也是到了精疲力竭、难以为继的地步…… 好在沙漠风暴肆虐,新克拉玛干沙漠里的那些危险生物,也会因为畏惧天威而老老实实地躲在自已的巢穴中,不敢轻出半步,否则的话,林志宇此时的处境还要更加的凶险。 林志宇用力地在自己的大腿上掐了一把,强烈的疼痛令他已经变得昏昏沉沉的脑袋为之一清,他拿起身旁的水壶,轻轻地晃了晃,又放了回去。虽然马背上还有水囊,但是他还是强忍住自己洗一把脸的欲望——在没有确定自己走出沙海之前,无论身上带多少水都不敢说够! 林志宇双手覆面,用力地搓了几下,他能够感觉得到随着他的手抚过面颊,诸多的沙粒簌簌而下——如此大的沙暴,即便是用头巾裹住脸面,效果也只能说是聊胜与无。 突然间,呼啸的风声和不断打在身上的沙粒都消失无踪,天地间变得寂寥无声,林志宇诧异地从双手间抬起头来,瞬间瞠目结舌。 不知道何时,原本风沙漫天根本看不到的天空中,裂开了一道缝隙,一缕明媚的阳光穿过了厚厚的沙幕从天而降,如同一道来自天堂的光柱斜斜地照射在距离他至少有千米远的沙海处,天地间呼啸的狂风与无孔不入的沙粒在这一刻,仿佛神迹一般都静止了下来,林志宇甚至于可以看到眼前悬浮在空中的诸多细小的沙粒,密密麻麻的,足以令密集恐惧症患者为之发狂。 林志宇感觉自己的头皮一阵阵地发麻,虽然说从小到大他听过看过诸多神话鬼怪的故事,但若不是他有着一颗常人所没有的大心脏,看着眼前的这诡异的一幕,恐怕人早已晕厥过去了! 天空中的缝隙不断地扩大,露出了沙幕后阳光灿烂的碧蓝天空和朵朵白云,以及那一轮高悬天顶的艳阳! 林志宇瞳孔不由得一缩,虽然说阳光有些强烈刺眼,但是天空中到底悬挂着是一轮太阳还是三个,还是能够轻易分辨出来的,而且……此时应当已经是接近黄昏! 一架银白色的大型飞行器突然从白云间冒了出来,向大地发起了一往无前的俯冲,几乎是瞬息之间,它就在林志宇目瞪口呆下,坠入了地平线,激起了冲天的……水浪? 林志宇下意识地揉揉自己的眼睛,虽然他的有生之年里从来也没有看到过那么大那么漂亮的飞行器,但这里是距离西海至少要有上百公里、一望无边的浩瀚新克拉玛干沙海啊,是人类已知疆域中最缺水的地方,怎么会有冲天的水浪?沙浪还差不多! 但是他又分明看到在那漫天飞溅的水花之中,除了大小不一的各种乱七八糟的残缺零件和数不清的人体残肢断臂外,还有十几条在半空中仍然活蹦乱跳他却从来也没有见过的鱼类……尤其是那一条,长约有近两米五六,有着纺锤状的暗灰色躯体,还带着牙齿状的鳞片,令它的皮肤显得十分地粗糙;明显前突的鱼吻中露出的两排三角形的锐利尖牙,令人望而生畏,显然是水中顶尖的掠食者! 林志宇转念心中又是一惊,自己的视力什么时候这么好了?双方相距如此之远,估计少说也要数千米之外吧,不借助望远镜之类的工具,他居然能够凭借肉眼将如此细微之处都尽收眼底! 这时,水浪中突然闪现出一个亮得刺眼的白点,在阳光下熠熠生辉,令人无法直视! 第二章?乾与坤 “咳咳咳~”林志宇猛地从沙粒中坐了起来,发出了一连串剧烈的咳嗽,诸多细小的沙粒随着他的咳嗽声从他的口鼻耳中飞了出来。好半晌,林志宇才平静了下来,抹了一把仍有沙粒残留的口鼻,他这才注意到,不知道何时自己竟然是倚着巨石斜躺在了地上,肩膀以下大半个身子都被埋在了沙子中。两匹马凑过头来,在他的身上亲昵地蹭了蹭。 林志宇这才注意到自己的脸上似乎有些异样,伸手抹了一把,除了沙粒之外,有些湿还有些黏……他看了看两匹马,若有所悟,不由得苦笑,不过他还是亲密地拍了拍两马的脸颊,感谢它们及时地将自己叫醒。 林志宇从沙中爬了出来,这才注意到不知道何时,天空又是沙尘漫天、遮天蔽日,方才的惊人异象仿佛就像是一场幻境,已经消失地无影无踪。 仰天愣怔了片刻,林志宇才低头从衣领里提起了项下挂着的石珠,放在眼前认真地端详,虽然看起来与以往没有任何的不同,依然是光滑的、灰蒙蒙的毫无光彩,看不出有半点的异样之处。但是他自己知道,这颗石珠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般的变化,再也不是那个在林氏家族中流传了千年之久,却除了坚硬异常之外,毫无用处的废物了! 在他晕倒前最后留下的记忆,正是水浪中的那个亮得刺眼的白点化做了一道白光,撞向了他项下挂着的这颗石珠!就在那一瞬间,仿佛有无数的信息如同那神话中灭世的洪水一般涌入了他的大脑。而瞬间得到的信息过多的结果就是他当场就晕厥了过去。 林志宇皱着眉,努力地在脑海中寻找和这颗石珠有关的信息…… 如果说此时还有他人在场,就会看到林志宇原本微眯着的双眼仿佛受到了惊吓一般睁到了极限,被头巾掩住的嘴也不由自主地张了开来。若不是他此时是背风,肯定会被分分钟灌上一嘴的风沙。 “呸呸呸……真是难以置信!”良久,林志宇才一边吐着嘴里的沙粒、一边喃喃地道。他一直以来都认为那些流传下来的神话传说只不过是远古人类思考和探索自然奥秘时,对于那些当时人类无法理解和驾驭的自然现象的崇拜、斗争、理想化、拟人化等等等等做为后所产生的民间传说故事。毕竟人类如果算上母星文明,有史记载至今已经接近了七千年了,科技也曾经发达到一度进行星际航行的地步。虽然仍然有宗教信仰、各民族的神话传说存在,但是科学也算是深入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可以说绝大部分的人,都将神话传说当做故事来听。 但是刚刚发生在眼前的一切,却真真切切地告诉他,神话传说并不见得完全是真的,但是也并不是完全虚无飘渺、无根无据! 这颗石珠,是林氏家族的祖上传下,据说早在林氏先祖还在人类母星生活时,就已经由林氏家族保存了数百年之久。后来又随林氏先祖一起来到了萤惑星,算起来,在林家里流传已经超过了千年。若不是历代林氏先祖都对此物格外地珍视,一直在嫡系子弟手中代代相传,根本不可能一代代地传至今日。家族超过千年的传承,直至今日,机缘巧合下,方才令几成家族嫡系独苗的林志宇发现了其中的奥妙! 珠名乾坤,却非一颗,而是共有一十二颗散落于世。这十二颗乾坤珠又分为乾珠和坤珠各六颗,单珠朴实无华,除却坚硬无法摧毁之外,如同再平常不过的普通石珠一般,然而只要两珠相遇,无论是一乾一坤还是两乾两坤,都会显现出它的神奇之处来。而汇聚的乾坤珠越多,它们的主人所能够获取的好处也就越大。 林志宇原本所拥有的为一颗坤珠,那一架坠海失事的飞机则为他带来了一颗乾珠,他失去知觉前所看到的那一道白光,正是被吸引而来的乾珠,两珠合而为一,则成乾坤珠。虽然只有完全体的六分之一,但所展现出来的一切,已经令林志宇这个原本坚定相信科学的人为之瞠目结舌! 乾坤珠内竟然是自成空间,虽然并不大,目前感觉也就只有四五个立方米大小,但是已经足以令林志宇为之疯狂了——空间神器啊,不知道多少人梦寐以求的,别说四五个立方米了,就是一立方米,那也是可以装下一吨水的。而在沙漠里,能够随身携带一吨水,那将是如何地幸福啊!只要想一想,林起宇都要浑身为之颤抖了。 没有深入过沙海、经历过干渴得嗓子简直都要冒烟、甚至不得不喝人尿、马尿、骆驼尿以续命的人,是不会理解在沙漠中讨生活的人们对于水的重视。林志宇虽然还算是个新人,除了这一次因为沙暴与队伍失散,大多都是在新克拉玛干沙漠的边沿活动,还没有遇到过队伍彻底断水的危机,但是他可是在青云都中长大的,从小到大耳濡目染,对于沙漠中水的重要性可以说是铭刻到了骨子里! 四五吨的净水,意味着一支十人的队伍,可以完全不用随身携带水囊,在沙漠里行动一两个月不补充水都没有问题!甚至于还可以奢侈地偶尔用水来次全面的清理个人卫生! 而正常情况下,进入新克拉玛干沙漠讨生活的人,除非能够在沙漠中找到水源补充点,哪一个不是每天计算着储水量,恨不得将每一毫升水都用到极致。洗脸?洗手?洗脚?做梦去吧!能够保证每天想喝水就能够喝到水对于他们来说就是幸福到了天堂。 而这还远不是一切,乾坤珠还在改造着林志宇的身体素质,其中最为明显的就是他的视力和听力! 眼前的一切逐渐地变得明亮起来,看事物也变得更为清晰…… 耳边那如同鬼哭狼嚎般的风声听起来渐渐地分出了层次,他听到了沙粒在地面上随风滑动的声音,他听到在沙粒在空中碰撞、摩擦甚至随风飘扬直上云霄的声音,就连沙层下小动物的活动声,也在隐隐约约地传入耳中…… 第三章 行走的金元 就是灭世洪水也终究有退去的时候,新克拉玛干沙漠里的沙暴自然也有消失的那一刻。 仿佛点缀着无数颗闪闪发光钻石的黑色天鹅绒的星空重显人间,只可惜天际中没有那一轮传说中的明月,至于那条横贯天际的璀璨银河,则在天空的近地平线处,还需要不少时间才能够转到天中来。空气中仍然还有风,但是已经没有了呛人的沙粒和土腥味。 林志宇拍打着自己和马匹身子的沙土,又从马背上取下了水囊和饲料袋,喂饱两匹马——它们可是自己走出新克拉玛干沙漠的倚仗,要是没有马匹代步,他就是走到死,恐怕也走不出这浩瀚沙海。 他自己也喝了两口水,润了润干渴的嗓子,由于放的时间有点长,水囊里的水味道并不好,但是在这沙海之中,能够有水喝就谢天谢地了,口味什么的,只要不会导致泄肚脱水那都不是事! 林志宇将马背上的鞍子重新整了整,又将挂着的几个袋子摘下来重新挂放了一遍,保证马儿奔跑起来,它们不至于碍事——在沙海中奔马,原本就是件费气力的事情,他不希望马儿那宝贵的体力浪费在无用的做功上。 距离新克拉玛干沙漠夜晚最冷时还有一段时间,自觉自己和马匹休息的时间也够长了,他决定赶一段“凉爽”的夜路再觅地休息。星空就是他最好的指示标和光源,虽然可能会有偏差,但是大方向是不会错的。他要尽可能地向外走寻找同伴,哪怕找不到同伴们,也要赶在水尽之前,走出新克拉玛干沙漠,赶回青云都! 得到了乾坤珠这样的宝贝,要是没能走出沙海死在了归途上,就是做鬼林志宇觉得自己都是个冤死鬼!十八代祖宗都会被气得从灵牌里跳出来大骂自己这个不肖子孙。 林志宇牵着两匹马,慢慢地走上沙丘。新克拉玛干沙漠里沙丘林立,而且很多都无法绕过,只能一步一陷地一座座攀爬上去,再小心翼翼地滑下去,往往一天里走的路程很长,但是一算直线距离,却只有三四十公里,正是所谓的望山走倒马。而且一次大的风暴过后,沙丘的位置和形状都会发生根本性的改变,所以强行记忆道路根本是没有用的,也根本就找不到他来时的足迹,只能现场根据实际随机应变,这也正是沙漠的可怕之处。他也只能是凭借着星空和指南针来判断自己的前进方向,保证自己不偏离大方向而已。 与此同时,他也在仔细地观察着四周,聆听着四下里的动静,风暴过后,冯得禄队长肯定也会安排人手四下里寻找走失的自己,也许这周遭还有其他一并遭灾的队伍,虽然说这个概率并不大。 每年仅从青云都方向进入新克拉玛干沙漠讨生活的队伍就数以千计,人次数以万计,但是新克拉玛干沙漠太大了,而且这里只要隔几座沙丘,就只能听其声而不见其人了。而在沙漠里,不说这日头有多么地毒辣,一个个口干舌燥谁又会没事大声地叫喊呢? 而且进入新克拉玛干沙漠,就意味着进入了法外之地,每年里有多少人、多少队伍是死于人类的内斗,谁也说不清楚,所以又有谁敢轻易地招来其他队伍? 气温在明显地下降,不过在林志宇看来冷一点总要比热好点,对于水的消耗也能够少一些。他现在马上只有两个水囊,其中一个还只余下大半袋,就算他方向判断无误,这些水支撑他的归途也只是将将够罢了。万一在沙海中迷途…… 他摇了摇头,仿佛这样就能够将这个念头丢出脑海一般,家里还有母亲和年幼的妹妹在望眼欲穿地等自己回去,无论如何自己也要走出这沙海! 清晨时分,东方的天际才蒙蒙亮,林志宇就爬起身来,活动活动有些麻木僵硬的手脚,他得趁着气温凉爽时继续赶路,等三阳升起之时,沙暴过后天空万里无云,沙海里的气温就会迅速地上升到令人难以忍受的地步。 但是在这个时间超路也是有一定的风险,因为很多生活在沙漠中的动物也是在这个时间出来觅食、活动,大家比较容易撞上。 “咦?”停下了脚步的林志宇的目光落在了侧首的一座沙丘的中部。 葵青沙蚺,目前萤惑联邦境内唯有新克拉玛干沙漠中存在的一种本地土著生物,由于与人类母星上的蛇类长得极其相似,故被命名为沙蚺。它的头呈棺材形,一般为沙黄色、也有灰色、褐色、棕黄色的,最明显的特征是它头后呈扇形的一段躯体和那翠青色的嘴巴。 葵青沙蚺的成熟体,一般体长约在一百八十厘米至二百六、七十厘米之间,有强烈的毒性,人类一旦被咬,若是没有针对性的解毒药品,十分钟之内必死无疑。只是,葵青沙蚺毒性虽强,却生性谨慎小心,性情也不算凶猛,除非为了捕食,否则极少出现在沙层上。加上它对外界的感触十分地灵敏,所以稍有风吹草动,就会潜伏到数米甚至于十米的沙层下并迅速地移动,所以很难捕捉。 萤惑历六百一十四年,葵青沙蚺被前来进行沙漠生物考察的联邦著名生物学家理查德·约翰·赵发现并给予命名。最初人们只是对它的毒液和蚺皮有一定的需求。但是,萤惑历六百三十七年,葵青沙蚺被发现其蛇胆和蛇肉对于某些有着难言之隐的男性有着极强的治疗作用,这一发现,立时令原本并不怎么为人类所关注的葵青沙蚺,成为了进入新克拉玛干沙漠讨生活的人重点关注的猎物! 一条成年的葵青沙蚺,在青云都市场上的身价至少也要十金元,而明州的普通家庭——一家四五口人,一年家庭的总收入也超不过二十金元!就是在青云都里,一年总收入能够超过二十金元的家庭也是少数! 对于一直以来囊中羞涩的林志宇来说,一条活着的葵青沙蚺,无异于行走的金元! 第四章?一枪的机会 他也顾不得惊喜自己竟然能够看到直线距离至少也在两千米之外的葵青沙蚺,此时的他,满脑子里都是要将这条葵青沙蚺捉到,就算是要分给捕猎队一部分,最终落到自己手中也至少要有六到七金元!再算上这一次出猎的其他收益,没准能够有九到十金元! 有了这九到十金元,就能够将家里的债务先还上一部分,还能够给母亲和妹妹换身新衣服,再改善一下家里的伙食——青云都这里无论是粮食、肉食或者是蔬菜,价格都远高于新宣府其他地方,想要吃一顿不错的饱饭,对于如今的林家来说,也不是一件容易事。 林志宇心里乱七八糟的想着,嘴上无声地唱着“小蛇蛇,快快睡……”手上脚下却是一点都不慢,从马背上取下了包裹,再从其中抽出了自己的那把坎特厄斯步枪来,提着它,半哈腰地快速向葵青沙蚺所在的方向小跑过去。 距离还有差不多千米时,林志宇就放缓了脚步,尽可能地从下风头接近它——葵青沙蚺的视力并不好,但是它的触觉、嗅觉却是极强,无论是沙层上传来的震动还是空气中弥漫的气味,都可能惊动到它,从而令林志宇功亏一篑。 林志宇估算着双方间的距离,坎特厄斯步枪的极限射程约在一千二百米左右,但如果要保证高命中率和杀伤力的话,射程就会缩水到六百米以内,林志宇自然是希望能够尽可能地接近猎物——他只有一枪的机会,一旦错失目标,葵青沙蚺就会立即钻入沙下,难以寻找。 林志宇小心翼翼地缓缓接近着,寻找着最好的位置和时机,他的枪法只能说还可以,距离真正顶尖枪手的水平还差着一大截——光有出色的天赋和辛勤的努力并不足够,顶尖的好枪手可以说都是用子弹堆出来的。 虽然坎特厄斯步枪的子弹已经实现了工业化生产,但是对于家境并不富裕的林志宇来说,仍然是一笔不小的开销,否则的话,他也不需要用这支他爷爷当年使用过的古董级坎特厄斯步枪了。 在阳光下,葵青沙蚺舒展着自己的身躯,享受着阳光带给它的温暖。经过了寒冷的一夜——即便不是在冬季,新克拉玛干沙漠夜晚的最低温度也可以达到零下,所以哪怕是深藏在温暖沙层下的它,也需要在展开捕食前,活动活动有些僵硬的身体,令自己有一个最好的状态来进行捕猎。 能够生活在新克拉玛干沙漠中的生物,可以说无论个头大小、食肉食素的、捕食的还是被捕食的,就没有一个是简单的,即便是有着猛毒傍身的它,想要不冒风险地饱食一餐,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想要顺顺利利地活下去并完成繁衍的历史使命,对于包括葵青沙蚺的各种生物来说,都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不过,与很多沙海中的生物相比起来,葵青沙蚺还是很幸福的,绝大多数时候,它们都是处于捕食者的有利地位上,虽然有天敌,但是却并不多,而且它们还有一项强有力的护身本领,就是能够迅速地钻入沙层之下,还能够在沙层中快速地移动,这令它们的天敌,往往只是棋差一步,就与它咫尺天涯、望而生叹! 葵青沙蚺一边享受着阳光所带来的温暖,一边通过自己的嗅觉、感知观察着自己周边的风吹草动,特别是来自天空的讯息,那里是它们最大的弱点所在。 林志宇高抬腿、轻落步地借着沙堆的掩护,从下风向接近到距离葵青沙蚺还有近四百米时停下了脚步,虽然它的名字叫葵青沙蚺,但是实质上它可是新地星不折不扣的土著生物,各项素质比起人类母星的那些所谓“近亲”来,高得可不是一星半点! 萤惑星系的人类花了足足四五百年,才从一个近两万人的种群发展到占据五六十万平方公里,人口超千万的大型种群,其中的艰难困苦可以说是罄竹难书。要知道,人类从母星向新地星移民,最初百年里共四批船队,总人口不过三万出头,到萤惑历一百八十九年时,总人口就已经达到了近四十万人! 虽然说一场内战,使得总人口下降到了不足两万,但是在此之后,人类可以说放开了一切限制,想出了诸多的办法,将资源向增加人口倾斜,但是过去了近五百年的时间,总人口也不过超过了千万! 而据说在人类的母星,最多的时候曾经生活着超过百亿人,而即便是人口数以十亿计的时代,人口增长最为迅速的时期,区区四五十年就足以保证世界人口翻上一番! 造成这一结果自然是有多种的因素,文明水平大幅度地退化使得人类的生活质量、人均寿命等多项指标明显下滑自然是重要因素之一,开疆扩土中与凶兽战斗所造成的人员惨重伤亡、以及病故数量居高不下也是无法回避的。 联邦人口的平均寿命不过三十四点七岁,其中男性更惨,刚过三十二点八岁。这还要感谢当年第一批移民的先驱者,他们为人类所选择的最初落脚地,是萤惑联邦目前所控制的疆土中,危险指数最低的,这保证了当年的内战幸存者们渡过了最为艰难的那一段岁月。 即便是如今,每年仍然有大量的人口死于疾病和与凶兽的战斗中,哪怕是在联邦的腹地,也存在着大量凶兽盘踞的地区。 所以,即便是大部分心神都在关注着葵青沙蚺的一举一动,林志宇对自己周边也不敢有丝毫的马虎大意——沙丘和沙层给予了沙漠生物最好的掩护,以往可是有着无数血淋淋的先例,那些马虎大意者,轻则失去了自己中意的猎物,重则自己非伤即死,成为了其他生物的腹中餐。 葵青沙蚺将身子盘了起来,蚺首高高的昂起,它感应到自己的前方传来了猎物的气味,应当是一只美味的沙鼠…… 第五章?请安息吧 “砰……”坎特厄斯步枪的枪口飘过一抹轻烟,屏息良久的林志宇长出了一口胸中的浊气,抹了一把额头上密密麻麻的汗水,抬头望去,原本蚺首高高昂起的葵青沙蚺此时已经软趴趴地伏在了沙面上。 “嘿!”林志宇兴奋地地握拳轻呼了一声,虽然他已经尽可能地接近葵青沙蚺,但是以他的枪法,加上手中的这把古董级的坎特厄斯步枪,命中率实在是不敢多加期望。幸好,在得到了乾坤珠后,他的身体素质明显得到了加强,特别是他的视力、听力和体力,这令他的枪法水平立时上了一个水平。不过,初战就能够一枪命中,还是令他感到十分兴奋的。 林志宇爬起身来,一溜小跑地来到了葵青沙蚺的近前。为了保证命中,他的这一枪瞄着的正是葵青沙蚺那一段扇形躯体,蚺首被子弹与躯干撕裂了开来,掉落在五六米开外的沙子上,虽然蚺首和蚺躯已经分离,但是蚺首仍然吐信嘶嘶有声,蚺躯也在沙子中不断地扭动。令人不禁感慨其生命力之旺盛。 林志宇小心翼翼地避开蚺首,用枪身将仍然在扭动着的蚺躯挑了起来,放入已备好的皮袋里,又倒退着走出了十余米,这才毫不迟疑地扭头就走——能够获取一条葵青沙蚺的蚺躯已经是意外之喜,至于蚺首,他没有时间在这里等它彻底地失去生机。毕竟与大队伍失散了的他,目前最重要的事情就是重新找到同伴。 “哎呦!”林志宇险些摔了个狗啃屎,歪歪扭扭手足并用地走了几步,这才稳住了身体,手里装葵青沙蚺的皮袋也被丢到一旁。 “你个仙人板板!”林志宇嘟囔着站起身来,左脚刚落地就察觉出不对来,低头一看,吓了他一哆嗦。他的左脚尖上不知道何时挂上了一个还带着几缕枯黄头发的干枯黑瘪干尸头,鞋尖恰好塞在干尸的上下牙中间,两个黑黑的眼眶就那么直直地看着他。 不过林志宇也不是初出学校的菜鸟了,跟着出了几次任务,干尸没见过,但是沙漠里倒毙的动物和人类骸骨,却是见过不少。人类进入新克拉玛干沙漠少说也有百年,每年失踪和死亡的人数虽然没有一个确切的统计数字,但是绝不是个小数目。这些不幸失踪和死亡的人们,又有多少能够被队友带出沙漠?就是被掩埋在了沙层之下,除非挖穿整个沙层,埋入地下深处,否则的话,一场场的大风吹过,沙丘不断地移动,谁知道哪一天就会重新暴露出来。所以他也只是最初被吓了一跳,很快就镇定了下来。 他顺着自己方才走过的地方看过去,果然在沙层之中露出了颜色异样的一角,他将周围的沙子扒开,露出了一具身上的衣服已经破烂不堪成了一缕缕的布条,已经完全没有了水分看不出本来模样的干枯尸体,。 “实在是对不住,打扰了您的安宁。”林志宇郑重其事地将鞋尖上的干尸头颅重新放到了尸体上,看了看左右,这具干尸应当原本是埋在沙层之中,一场沙暴令沙层变薄,这才将他重新暴露了出来。 他又仔细地在干尸身上及周围找了找,倒不是他想发什么死人财,而是依据传统,如果说在沙海中发现无名的尸体,如果说当时的条件许可的话,发现者都要尽可能地找找有没有可以证明尸体身份的物品,一方面可以用来确认是不是历年来的失踪人员,另一方面带回去也算是给他们的家人们一个纪念,为此青云都的衙门里还有一个部门就是专门管理这一事务的。 “搜寻”工作很快就完成了,林志宇看着一个破烂地已经完全不成模样,上面还有十好几个洞,里面空空如野的背包,无奈地叹了口气。也许这背包里原本还有东西,但是很显然,它被沙漠中的啮齿类动物啃食过,里面的东西即便侥幸地从那些啮齿类动物口中幸存下来,也早就漏进了沙子里。 他也没有找到任何称得上是武器的东西,也许是死后被同伴带走,也许是散落在周围的沙子中。只有他右手食指上的一枚银戒,留存了下来。 林志宇仔细地观察着手中的银戒,虽然说在沙子中不知道埋藏了多少年,上面已经有大量的划痕,但是还是能够勉强地看出来,在戒面上有一幅三剑交叉的图案,而且……这三柄剑似乎并不是明州的打造风格,倒像是联邦其他州。 林志宇心中一动,又仔细地上下观察了一番,他怀疑这具干尸可能不是明州人,但是也没有什么确凿的证据。 “我把戒指带走了,回去也许可能会找到你的家人,也许不会,我只能保证我会尽力,并向他们通报你不幸遇难的消息,请继续安息吧!”林志宇祷告道,用沙子重新将其掩埋了起来。用不了多久,也许一场大风过后,他就又重新被埋在了沙下深处。 林志宇心情有些抑郁地重新上路,猎获葵青沙蚺的喜悦被一扫而空,如果说他不能够及时地找到队伍,或者说赶在饮水用光之前走出新克拉玛干沙漠,那么就会落到和他一样的下场,甚至血肉会被动物鸟类食尽,只留下一具骸骨…… 三阳慢慢地升上了天顶,地表的温度在迅速地上升,林志宇寻找了一处沙丘的背光处休息,等待着一天里最热的这一时段过去。 他先给马儿松了松鞍带,又喂了它们食水,从马鞍旁的一个兜囊里抽出了一根暗褐色的、有成人大腿粗细的、长有半米的“棍”来,又从衣兜里摸出一个打火机来将其点燃。“棍”的顶部很快就蹿出火苗来,只是没过一会儿火苗就消失了,一股难闻的气味随着浓浓的黑烟冒了出来。 捂着口鼻的林志宇举着它登上沙丘,将其插在了沙中,三阳高照万里无云,一条如同墨染般的黑烟凝而不散地笔直而上,直入天际足有三四十米高方才缓缓散开。 这是用本地特有的几种植物叶子混杂了多种物质特制而成的“烽火棍”,其名源于古史中的烽火台,具体配方就不为外人所知了。一般用来在野外示警或者求救,在无风且视野良好的地域,它可以燃烧长达数小时,足以令周边数十平方公里都看到。 第六章 这小子什么意思? 虽然外界是蓝天艳阳,气温已经迅速地升高到了四十五度以上,但是冯得禄的心里却仍然是一片冰凉。那一场突如其来的沙暴,不但令他们偏离了原本的路线数十公里,进入了新克拉玛干沙漠的深处,还令四名队员走失。 沙暴过后,冯得禄就立即组织人手四处搜寻,一齐走失的三人已经找到,除了精神上受到一定程度的惊吓,并无什么大碍,但是另一名走失的队员林志宇却至今还无音讯。 虽然说大家都明白,只要进入新克拉玛干沙漠,那就是提着脑袋讨生活,发生什么意外都有可能,但是终究还是希望能够全队人完完整整地一齐回去,而不需要面对孤儿寡母的泪水。 而且身为这支队伍的领头人,有人失踪或死亡的结果也会影响他在队伍和陈氏狩猎堂中的声望和收益的。 更重要的是,他对林志宇的印象很好,虽然只跟着他进入新克拉玛干沙漠做过三四次任务,是个菜鸟。 但是这个年青人头脑灵活、好学又手脚勤快、还很有眼力劲,许多事情,只要教过他一次,以后就不用冯得禄张口吩咐,他就能够做得很好。 与队伍里那些空有一身蛮力,却不知道该往哪里使、怎么样使,甚至还常常帮倒忙的笨蛋相比起来,林志宇的存在就显得太令冯得禄舒心了。当得知林志宇在沙暴中与队伍走散时,冯得禄可是着实为之揪心不已。 所以,冯得禄一方面带领队伍退向沙漠的边缘地带,一方面也在不断地加派人手、释放“烽烟”来寻找林志宇。好在他们的食水还算是充裕,回程稍为耽搁一下倒也不至于有什么致命的影响。 “冯爷!冯爷!”一个年青人站在沙丘的顶部高声地叫道,“我看到了烽烟,我看到了烽烟!” 冯得禄精神立时为之一振,快步地爬上了沙丘,从怀里掏出个单筒望远镜顺着他所指的方向望过去,果然在视野内看到了一条烟柱腾空而起。 “大约在十公里以外!”冯得禄皱眉道。十公里若是在平原地带,他们全都有马匹代步,倒也用不了多久,但是在沙海之中,这十公里可就够他们这些人跑不短的时间了。而且,烽烟代表有人求援,却并不见得一定会是林志宇。 “我们这里也点燃烽烟,让对方过来找我们,除了警卫外,召呼大家都撤回来休息。”冯得禄命令道。 每隔上一段时间,林志宇都会爬上沙丘向四周眺望,当他看到西北方向有两股烽烟冲天而起时,兴奋地在丘顶连蹦带跳。两股烽烟同时点起,而且两股烽烟形成一个四十度的斜角,正是他们队伍里事先约定好的信号。 林志宇拔起烽烟棒,从沙丘上滑了下来,迅速地收拾好东西,翻身上马,一手举着烽烟棒驱马急行。 冯得禄站在沙丘之上,不顾烈日炎炎,举着望远镜仔细地观看,发现烽烟开始向已方移动,心里就先松了一口气。能够知道两股烽烟形成一个四十度的斜角这一信号代表着什么意思,就有很大可能是林志宇! 当他看到举着烽火棒的林志宇单人双马出现在沙丘顶部时,心里更是放松了几分,虽然还看不清楚对方的相貌,但是至少可以确认,对方的人手不多。当然了,他也不会彻底的放下戒心,也许对方只是吸引自己注意力的幌子,还有人隐藏在暗处,打劫这种事情,在新克拉玛干沙漠里可并不是什么稀罕事。 当冯得禄能够从望远镜里看清楚林志宇的相貌时,却发现林志宇脸带惶急地不断地的挥舞着手中的烽火棒并指向南方,嘴里还在大喊着什么。 “这小子什么意思?”冯得禄有些诧异地将望远镜转向了自己的南方,看了半晌,却没有发现什么异常的东西。 林志宇看到冯得禄手中的望运镜又转回了自己这一边,不由得急得简直要跳脚了。冯得禄他们那边由于有一处高大的沙丘阻隔,看不到另一侧,但是他是在侧面赶过来的,从他这边的角度却可以看到,正有一只庞大的凶兽向冯得禄他们所在快速移动。 剑齿蜥,一种有着满口如同匕首般锋利牙齿的大型本土爬行动物,它有着四对强壮而有力的下肢,一条可以抽死奔马的长尾,以及一身比犀牛皮还要坚韧难以划破的沙黄色蜥皮。 它的身躯虽然庞大,八只宽厚的脚掌却保证了它在沙漠里也是奔跑如飞,比起奔马来也并不逊色多少,而且奔走起来并不会有很大的声响,这使得它往往可以潜伏到猎物的近前。 剑齿蜥的性情凶猛,喜爱血食,可以说是这新克拉玛干沙漠中最嗜血的凶兽之一。好在剑齿蜥似乎有着强烈的领地意识,除非在生殖期,否则的话,极少会有两只以上剑齿蜥同时出现。不过即便是如此,对于在新克拉玛干沙漠中活动的人类来说,它依然是最最具危险性的生物之一。 可以说,它是每一个想要进入新克拉玛干沙漠讨生活的人都耳熟能详的凶兽,据说,它的嗅觉很灵敏,耐心和体力也很出色,可以长时间地奔跑捕捉猎物。所以为了摆脱它的捕猎,人们往往都是舍弃掉所获得的猎物,甚至于杀掉队伍中多余出来的马匹——喂饱了剑齿蜥的肚子,它自然就不会继续追赶了。 不过对于那些实力最为强横的猎人们来说,剑齿蜥却是上等的猎物。成年剑齿蜥的蜥皮,轻便而坚韧,不要说寻常的刀剑匕首了,就是使用步枪在近距离射击,都很难击穿,是目前萤惑联邦里制作个人贴身护具的上等天然原料。 虽然说剑齿蜥并不是新克拉玛干沙漠所独有的生物,但是只有生活在这里的剑齿蜥,才有从头到尾体长超过十五米的大家伙。而剑齿蜥的蜥皮的品质,往往又与剑齿蜥存活的年头多少有关,所以市场上公认,只有产自新克拉玛干沙漠的剑齿蜥蜥皮才是品质最上等的。 剑齿蜥的价值并不仅仅局限于它的蜥皮,还有它的牙齿、利爪!人类也是偶然间在百年前发现,在炼钢时投入一定比例的剑齿蜥的牙齿和利爪,所炼出的钢材用来打造枪械、刀具等兵器,品质会提升一到三个等级! 在发现了这一点之后,自然是令军方大喜过望,曾经专门组织过队伍进入沙漠地区围剿剑齿蜥,以获取更多的原材料。 但是令人失望的是,足足四千名可谓是武装到了牙齿的军方精锐,在萤惑联邦境内的大小三处沙漠中反复地扫荡了足足三个月,收获却是寥寥,还不如往年同样时间里,民间队伍偶然所得。 四千名军方精锐在沙漠中扫荡了三个月,竟然连剑齿蜥的巢穴都没有找到一个,也没能抓到一头活的剑齿蜥,为了区区的四头剑齿蜥,其中还有两头在未成熟期,整个行动中军方倒是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损失了差不多近三百人。 这一结果,令军方大失所望,之后,就再也没有组织过类似的行动。 剑齿蜥的肉,据说也是堪比上等牛肉,味道极佳,但是由于剑齿蜥罕有出现在沙漠的边缘地带,往往都在沙漠深处,即便是排除万难成功地捕杀了剑齿蜥,也很难保存它的肉并带出沙漠,所以市面上极其罕有,绝大多数人都是口口相传,却并没有亲口品尝的口福。 这些都使得剑齿蜥蜥肉的身价在市场上狂飙猛进,青云都里剑齿蜥的肉一公斤就值一金元,一只成年剑齿蜥的肉至少也可以卖到七八千金元以上,只是市场上向来是有价无市。 第七章 刨?跑! 虽然剑齿蜥可能价值万金,但是对于此一刻的林志宇来说,却是不折不扣的要命魔王。一旦被它闯入冯得禄他们的临时营地,所造成的伤亡将极其惊人,甚至是全队覆灭的结果。而冯得禄却偏偏不能够理解自己的警示,招呼众人立即拔营启行。 林志宇勒马立于沙丘之上,可以看到冯得禄仍然在向这边观望。 望远镜中的林志宇突然将手中仍然燃烧着的、而且还可以燃烧很久的烽火棒在空中高高举起晃了几圈,出人意料地扔了出去,从马鞍上提起了步枪,向天连鸣三枪,又从马鞍下抽出了一根烽火棒点燃了,拨转马头,不再向他们这里靠拢,反而斜着向北驰去,同时还回身不断地做出跟我来的手势,嘴里反复地说着一个字。 虽然不明白他这一番动作到底是何用意,看得满脑子浆糊,冯得禄仍然立时下命令道:“通知下去,所有人立即收拾东西,准备启程!” 他相信林志宇肯定是有什么原因,不可能无缘无故地这样做。他又看向南方,虽然仍然是没有发现什么异常,但是心里却警惕了起来。 “暴?毛?刨?”冯得禄有些后悔自己当初怎么没学点唇语,也不必这样费劲地去猜,“天啊,他说的是‘跑’!” 这一瞬间他突然明白了,林志宇为什么要换烽火棒了,烽火棒的用途主要是用来示警和求援,第一支烽火棒应当是用来求援,那么换一支烽火棒肯定就是代表着另一种意义了!他想起来了,他们是新手队伍,一般都是在新克拉玛干沙漠的边缘地带活动,不会深入沙漠,而且队里的人员也不多,一般是不会出现需要用烽火棒来远程示警的情况,所以他并没有和队员们约定使用烽火棒远程示警的方式,着重说的都是如何利用烽火棒来远程求援。 至于林志宇向天鸣枪,肯定也是在向自己示警! 冯得禄一声令下,却不是所有人都心甘情愿地听从,毕竟天还没亮就起身,一直到中午才休息,此时又正是新克拉玛干沙漠一天里最热的一段时间,地表温度已经超过了四十五度,大地就如同一个大蒸笼一般,分分钟让你体会到什么叫汗流浃背!稍有不慎,就可能会中暑,甚至于脱水。 但也没有人敢公开地和冯得禄叫板,只是暗地里嘀嘀咕咕的,动作就有些磨磨蹭蹭、拖泥带水的。 看得冯得禄一阵火大,兜头就给了其中两人一马鞭,大声吼道:“我数十个数,想死的,就留下别跟上拖累大家了。” 众人这才加快了收拾的速度,跟着冯得禄向北方驰去。 冯得禄一马当先走在最前头,却不时地停下四下观看,一方面是观察林志宇,另一方面也是想看看到底林志宇是为什么示警! 当他们爬上一座高大沙丘的顶部时,冯得禄终于找到了他想看的东西——远处一座低矮的沙丘后面突兀地露出了一根沙黄色的棍状物,而且在不断地升高…… 冯得禄立时尽可能地调大望远镜的倍数,瞪大了眼睛,棍状物在继续地升高,接着棍状物的前面又出现了一块沙地在隆起……不,不是沙地在隆起…… “他女良的仙人板板!”冯得禄忍不住爆了粗口,镜头里突然出现的硕大兽头和那满口的利齿可是着实吓了他一跳。 听到队长爆粗口,其他人也不由得扭头顺着他的目光望去,在众人的注视下,一头庞大的凶兽爬上了沙丘,虽然他们看不清楚细节,但是那庞大的体型就足以令人感到惊悚了。 “剑齿蜥!”冯得禄咬牙切齿地道,在沙漠里讨生活这么多年了,就是没亲眼看过,也早就听得耳朵生茧了。 “剑齿蜥!”众人不由得惊呼起来,丝毫没有天上落下个金娃娃的欣喜若狂,反而一个个变得脸色煞白,新克拉玛干沙漠一天里最热的时段还未过去,他们却仿佛赤】裸着置身于午夜凌晨里的寒风中一般。 “走走走!快走!”醒过神来的冯得禄一鞭抽在了年纪最小的林志轩胯下坐骑的臀上,急声催促众人道。 身为领队的他,对自家队伍如今的状况自然是了如指掌。好不容易熬过了那一场如同地狱般的沙漠风暴,所有人都没有得到好好的休息,就出发寻找在沙暴中走失了的队员。 虽然老天爷保佑,经历了那样一场大沙暴之后,走散了的队员们竟然无一伤亡,大家又奇迹般地重聚,士气高昂,但是众人的精气神可以说已经下降到了底谷,现在他们最需要的就是休息! 可惜老天爷显然不打算让他们安安生生地度过这一天! 林志轩的坐骑吃疼立时长嘶着蹿了出去,其他人此时也仿佛是大梦初醒般地纷纷纵马扬鞭,马队踢起了无数的沙粒,一路向北疾驰而去。 剑齿蜥不缓不急地迈着它的八条粗腿,似缓实快地追踪着他们的气息,尾随着马队。 天空中,三阳已经渐渐地西斜,沙漠中最为酷热的时间段已经过去,跑了四个多小时的冯得禄一行人此时已经是人马皆汗流如浆、气喘吁吁。 冯得禄找了一处背阴处,让众人暂时停马休整。众人纷纷从马背上翻身下来,虽然自己也是疲倦不堪,恨不得就地躺下,但是仍然强撑着先为坐骑松开马鞍、擦干身上汗水,又取出饲料袋和水袋,让马匹饱食一顿,这才一屁股坐在沙子上,从水袋里喝两口已经隐隐有异味的清水,长出了一口气。将近四个小时的奔驰,身为骑手的他们,也并不轻松。 冯得禄顾不上休息,下马后就快步地走到了高处,从怀中取出望远镜向来处看去,脸色阴沉地简直都要滴出水来。 “不行!照这样下去,迟早会被这畜生追上!”冯得禄看了看天,又回首看看远在地平线上仍然紧追不舍的剑齿蜥,心中满是苦涩。 他们这一行人所骑乘的马匹确实也算得上是良驹,但是马匹的耐力终是有限,况且在沙丘起伏的沙漠中奔驰,原本就要比在平地上奔跑更加地吃力,一旦天色黑下来,马匹的速度势必会慢将下来。 终年生活在新克拉玛干沙漠里的剑齿蜥却不受此影响,此长彼消下,无疑对于想要摆脱它的已方越发的不利。 可是,要如何办呢,难不成真的要舍弃掉马上的那些猎物?看剑齿蜥的个头就可以知道它的食量肯定相当可观,想要喂饱了它,恐怕这一次出来能够带回去的猎物也就相当地有限了,这令他的心简直都要滴血了——他这个领头人的薪酬可是与猎物多少直接挂钩的。 就算是因为要摆脱剑齿蜥的追杀而不得不做,堂里不会因此而处罚他们,但是奖金什么的是别想要了,这一次出来基本上就算是空手而归了。 难不成真的要杀两匹马?虽然说这些猎物的价值肯定是要高于马价的,但是没有马的人是不会了解他们这些人对于自已坐骑的疼爱。马对于他们这些常年在沙漠里讨生活的人来说,可并不仅仅是坐骑!不到万不得已,是没有人愿意杀马的。 而且,杀谁的马?杀自己的马,自己舍不得。杀其他人的马?那是要得罪人的!冯得禄自家人知自家事,他虽然是领头人,但那是因为他资历老,其他人年纪都比较小罢了。 其实他们这一队人原本也没有打算深入沙海,更多的是带族中的新血来沙漠边缘地带实习,但是那一场突如其来的沙暴,令他们偏离了原定的路线足足有数十公里,也就深入了沙海。 他原本还想着经过这一场声势浩大的风暴,自己这队人没有人员损失,就几个人受了轻伤,马匹、物资、猎物损失的也有限,与众人走散了的林志宇也居然奇迹般地找了回来,还带回来了一条葵青沙蚺,称得上是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了,谁能想到,这又应了那一句老话,福无双至、祸不单行啊! 第八章 新想法 “冯爷!”林志宇站在了他的身后,即便不用望远镜,他也可以将追来的剑齿蜥看得清清楚楚,“我们必须得赶在天黑之前让那畜生吃些苦头,然后看看能不能舍弃一些猎物,换取它不再追击我们!” 冯得禄思忖了片刻,林志宇这话倒是也有道理,这剑齿蜥虽是兽类,但是智商却是不低。遇到它想要一毛不拔是不可能的,它不但皮糙肉厚,而且耐力还很出色,长时间远距离地追捕猎物,对于它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事,对于这一点,那些曾经遇到剑齿蜥而又幸存下来的前辈们都一再郑重的提醒过。 这里距离彻底离开新克拉玛干沙漠,就算是一路顺利没有什么意外发生,也得四天到五天时间,而按照目前的情况来看,很可能今天午夜至明天清晨,它就能够赶上马队的脚步。 如果说能够让它吃些苦头,又不至于彻底地激怒它,已方再丢弃一些猎物,也许能够让剑齿蜥放弃自己这些人——只是放弃一部分猎物就能够做到的话,这倒是心理上容易接受得多。 但是要怎么让它吃些苦头?要知道,剑齿蜥皮坚肉厚,普通步枪子弹,射程稍远一点,除非是打在了眼睛、鼻孔等要害部分,对其来说就没有了足够的杀伤力,而几十米的距离,对于在沙漠里可以疾如奔马的剑齿蜥来说,不过是几个起落罢了。 以坎特厄斯步枪一般人的射速,能瞄准扑过来的剑齿蜥打个两三枪就算是很不错了,可这对于剑齿蜥来说,根本就形不成什么致命的威胁。更不用说,如今队里绝大部分人都是新人,平素里打些中小型野兽还有失手的时候,如此近距离地面对这样的凶兽,能不能拿稳枪,都不好说。就是众人十几杆枪集火,也不见得能够对剑齿蜥构成致命的杀伤,反倒容易激起剑齿蜥的凶性。 冯得禄不禁有些后悔,自己带队离开青云都的时候,应当多带点手雷,再带把罗宁狙击步枪,那东西虽然价格高昂,申请手续繁杂,杀伤力比起坎特厄斯步枪可是高出了不止一倍,射程也能够达到两千米以上。 冯得禄心里转得念头虽多,但是嘴里却道:“志宇,队里手雷还有七颗,再有就是一把图斯特狙击步枪,你有什么想法?” 图斯特狙击步枪,产自联邦托木斯克州,曾经是五十年前萤惑联邦军人的最爱。但是在十五年前,明州的罗宁狙击步枪横空出世,生生地将其压制了下去。只是由于罗宁狙击步枪诞生的时间尚短,绝大多数的产量都被联邦各州军方所吸纳,即便是有少量流入市场,也非一般人所能够得到的。 以陈氏家族在青云都中的地位,总共也不过拥有四把罗宁狙击步枪,其中三把还是高价从府城购入的二手枪。 图斯特狙击步枪的射程和杀伤力虽然比坎特厄斯步枪明显高出,但是面对剑齿蜥这种皮糙肉厚的大家伙,在冯得禄看来无疑仍然是火力严重不足。 “冯爷,剑齿蜥虽然难以力敌,但终究是畜生。”看着远处不断逼近的剑齿蜥,林志宇强压着心中的惊惧,故作镇定地道。 剑齿蜥难怪被人们列为新克拉玛干沙漠中最危险的凶兽之一,虽然说此时双方间仍然相隔着不短的距离,但是那庞大却敏捷的身躯、狰狞的兽头和满口锋锐的獠牙,却已经给予人扑面而来的压迫感,令人忍不住想逃得远远的。 但是他却又不得不来找冯得禄,自发现剑齿蜥起,他体内的乾坤珠仿佛突然一下子有了饥饿感,而且感觉还越来越明显。 虽然他完全搞不清楚,这剑齿蜥对乾坤珠有什么作用,但是既然表示出来了需要,他就不得不重视。在与冯得禄他们汇合之前,这一路上,他都在思考这一问题,也初步地有了自己的计划。 但是想要将这一计划实施,就必须要得到冯得禄的认可,毕竟他现在已经归队,无故再离队,那也是要受惩罚的。 而且依照他的这一方案,最坏的结果也不至于让他自己彻底地陷入死地。而且即便是不成功,对于他个人而言也不会有什么极大的负面影响。反而有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他的声望。 “图斯特狙击步枪就算了,我要是个几百米以内打剑齿蜥眼睛百发百中的神枪手还差不多。七颗手雷能不能全部都给我?还有,我需要……”林志宇心里斟酌着言词,尽可能详细地将自己的想法对冯得禄侃侃而言。 冯得禄微皱着眉头,认真地吟听后,沉吟了半晌才颔首道:“倒也不是没有成功的可能。不过,这样做的风险也相当地大,你确定你要自己来?” “既然是我提出来的计划,当然我是首选。”林志宇挺胸道,“如果说我万一有什么不幸,希望冯爷和堂里能够多照看我母亲和妹妹。” 冯得禄上下认真地打量了林志宇一番,拍了拍他的肩头道:“好,我答应你了!” 说罢,冯得禄将望远镜交给了林志宇,自己则下沙丘准备去了。 看着冯得禄滑下了沙丘,林志宇这才转过身来,队友们都在抓紧时间休整,四周并无他人。在体内不停微微跳动的乾坤珠从他的掌心中浮现了出来,就那样悬浮在距离掌心约一厘米的空中,在阳光下闪耀着白光。 做为它的主人,林志宇能够清楚的感觉到,它仿佛像是一个小小的旋涡,不断地从空中抽取着什么。 林志宇屈指轻弹,乾坤珠化做了一道白光,在空中划出了一道不为人所知的弧线落向远方,但是当他的手指缩回来后,乾坤珠却仍然悬浮在他的掌心中,林志宇五指一合,再张开时,手中已空无一物。 自得到乾坤珠后林志宇就在不断地进行各种尝试,偶然间发现,乾坤珠可以随他的心意重新分为乾珠和坤珠,而只要一珠在手,另一珠无论是落在哪里,都会随着他的召唤出现在他的身边。虽然现在他还不知道召唤的极限距离,但是已经证明至少直线距离半公里以内没有问题,这无疑给予了他极大的方便。 休息了短短的不到半个小时,在冯得禄一声令下,在副领队的带领下,众人又纷纷翻身上马继续北行,要赶在天黑前尽可能地与剑齿蜥拉开距离,以避免在入夜后因为马速不得不放缓后被它追上。 唯有林志宇和冯得禄两人各拉着两匹马留在了原地…… 第九章 落马 “冯爷您怎么也留下了?”林志宇看着一旁的冯得禄,心里那叫一个无奈,之前冯得禄可是丝毫的口风都没有露。 冯得禄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道:“哪能让你个年青小子顶在前头,我老冯缩在后面像什么样子,回去还不得给人笑死。你小子该不是不希望我来吧?” 他心里却是暗笑,林志宇的计划一说出来,他就意识到林志宇执行这一方案的实际风险并不是很大,最坏的结果就是将带得猎物全丢给剑齿蜥,再加上两匹马罢了——剑齿蜥只要吃饱了,攻击性就会大为减弱。 同样是损失了猎物和马匹,但是与他们主动地放弃猎物马匹以换取安全相比起来,这样做对于冯得禄的个人威望、队伍士气和回青云都向堂里汇报时却有着极大的好处——为了保护队伍中的新人菜鸟,他冯得禄亲自出马冒大风险将尾随不放的剑齿蜥引开,这怎么也算是英雄行径吧? 不说方才队伍里的那些队员们看他时那崇拜的目光,就这事,也够他回头在都里吹嘘几个月了。狩猎堂的主事们就算是不夸奖并奖励他,也肯定不好意思批评他,没准为此还能够得到一笔奖金。 志宇这小子不错,居然很快就想到止损的好办法,重要的是执行起来的难度也不是很大,也不枉我在他和队伍走散之后为他揪心良久了。不过,你小子的那点小心思,在老冯我这里,还是有些嫩了。 林志宇自然不知道冯得禄在这一过程中转了这么多的心思,他只知道,执行这一计划多了冯得禄这个人后,自己还怎么来满足乾坤珠? 要是让冯得禄看到,剑齿蜥的某个部位突然消失无踪,切口还那样顺滑,会不会以为是发生了什么灵异事件,或者说沙海中出现了一种全新的危险生物,连剑齿蜥这样的凶兽都会被它悄无声息地袭击? “冯爷您这是说笑了,有您来给我做后盾,我这心里可就踏实多了。”林志宇连忙信誓旦旦地道,事已至此,他还能说什么?既来之则安之吧。 剑齿蜥不急不慢地追踪着地表上留下的气味,它并不急于立即赶上去捕杀猎物,因为它知道,等猎物耗尽了体力时再捕杀,它会省很多的麻烦。而且它也不担心这些猎物会逃脱自己的猎杀,看似他们跑了很长的时间,但是这里沙丘起伏,不管他们是翻越沙丘,还是绕行沙丘,都将耗费大量的气力和体内的水份。 而等到入夜之后,这些猎物在疲劳和夜色的双重打击下,逃跑的速度会更慢,届时也会更方便自己接近。它只需要这样缀着他们的尾巴,不断地向他们施加压力,令他们根本得不到良好的休息就好。 剑齿蜥并不怎么费力地就爬上了沙丘,它的身躯虽大,但是八只宽厚的脚掌很好的分担了它的体重,令它即便是在沙子上奔跑,脚掌也不会深陷到沙子中去,而它的长尾,不仅仅是攻击时的利器,也是它奔跑攀爬沙丘时平衡身体的工具,在新克拉玛干沙漠里不知道生活了多少岁月的剑齿蜥家族,早已经适应了这里的一切。 它仰头嗅了嗅,空气中传来了一股浓郁的血腥气,这令它立时就变得兴奋起来。虽然说,无论是新鲜的、还是腐败的肉,它都能够吞吃,但是有新鲜的,谁又喜欢腐肉呢? 剑齿蜥以万夫莫当的气势俯冲般地冲下了高高的沙丘,嗅着血腥气加快了脚步。 它很快就在沙子中找到了血迹以及一根被半掩埋的、应当是刚切下来不久的兽腿。虽然个头不大,也就够它塞个牙缝,但是却将它的胃口完全地勾了起来! 顺着沙子上的血迹和空气中弥漫的血腥气,剑齿蜥并没有注意到它的前进方向与马队已经偏离,而且是越来越大…… 站在远处沙丘顶部的林志宇和冯得禄二人面面相窥,两人都没有想到,剑齿蜥如此庞大的身躯竟然能够做出如此疾猛的动作来,要是换作他们骑马来做的话,很可能只会有一个结果,那就是连马带人滚下来! 不过这剑齿蜥皮糙肉厚的,就是从沙丘顶部滚下来,对于它而言也是不痛不痒的,但是人和马就不行了,搞不好就会受伤。 “仙人板板的,这畜生好快的速度!”冯得禄喃喃地道,虽然有沙丘挡住了视野,但是方才的那一瞬间,剑齿蜥的速度可是不逊色于平地奔马了。看来,下午的追击它还没有全力奔跑。 “冯爷,您先走一步,到前面等我。”林志宇道,声音有些不易查觉的颤抖。 冯得禄毫不拖泥带水地牵着两匹马扭身就下了沙丘,他必须要提前到前方为林志宇做好接应的准备。 要是一切顺利,那自然是最好,要是出现最糟糕的结果,为了摆脱凶性大发的剑齿蜥,他们就只能舍马求生了! 虽然说整个计划,盘算起来应当风险不是很大,但是执行起来,要是有个闪失差错,就可能会引发严重后果,届时他们两人可就是叫天天不应,唤地地不灵了!他之所以决定跟过来,也是考虑到林志宇毕竟年纪还小,万一有个突发的变化,怕他应对不当葬身蜥口,两人好歹还可以照应一下。 看着冯得禄一人三马小心谨慎地下了沙丘,与方才剑齿蜥那气势万钧的下沙丘相比起来,简直是惨不忍睹。 他将目光又转回到前一个沙丘的底部,那里用沙子半掩着一具血肉模糊的兽尸,在兽尸的体内藏有六颗手雷,无论是剑齿蜥是撕咬还是吞食它,都可以引爆。而在这个沙丘的另一侧所埋着的那一条兽腿里藏着乾珠,这才是他真正的杀手锏!只要成功了,他就不信身上缺一大块的剑齿蜥还能有气力继续追赶他们。 翻过了四座沙丘,即便已经是接近日落,冯得禄也出了不少汗,在沙丘的底部给三匹马都喂过食水,又松了鞍带让它们轻松轻松,冯得禄又爬上了沙丘的顶部,望远镜他留给了林志宇,不过从他这里,倒是还能清楚地看到立马站在沙丘顶部的林志宇。 林志宇通过望远镜也看到了他,高举手臂向他晃了晃,就又扭头观察前方了。 冯得禄盘腿坐在沙丘上,他不敢下去,生怕这一下一上的过程中出什么意外,只能顶着阳光坐在这里了。只是由于林志宇所在的那座沙丘是附近最高的一座,挡住了他的视野,令他无法看到剑齿蜥的行踪,只能通过半空中的沙尘来猜测。只是长时间的阳光暴晒,使得沙面上的空气极度干燥,看过去的一切都显得有些不真实。 林志宇突然将肩膀上的枪高举起来,冯得禄立即跳起身来,这是两人约好的信号,剑齿蜥来了! 仿佛没过多久,又仿佛十分漫长,冯得禄好像听到从林志宇的方向传来了一声闷响,接着他就惊骇地看到林志宇坐在马上的身子晃了两晃,竟然滑了下来! 第十章 回都 新克拉玛干沙漠位于明州的境内,南北长近七百公里,东西宽三百八十余公里,总面积超过了二十六万平方公里,是明州乃至萤惑联邦境内最大的沙漠。新克拉玛干沙漠中地表水源极度缺乏,虽然也有绿洲的存在,数量却是相当有限,分布地更是没有规律,而且这些绿洲的面积罕有超过千亩的,加上沙漠中还生活着诸多品种的凶兽,即便是武装人员进入其中,也难以保证人身安全,所以几百年来都被视为人类的禁区。 新克拉玛干沙漠的西侧濒临西海,东侧与圣十字州相联,北部是明州的腹地,南部则是明州近三十年来新开辟出来的细柳边疆区——虽然现在面积只有区区的六千多平方公里,却驻扎了明州近百分之三十的军队! 占地辽阔而又充满了凶险的新克拉玛干沙漠曾经阻挡了明州人南下的脚步近百余年,直到造船和航海技术获得了新的决定性突破之后,明州人才能够从海路越过新克拉玛干沙漠天险的阻隔,开辟出细柳边疆区来,明州也因此而将新克拉玛干沙漠完全地吞并进来。 只是新克拉玛干沙漠虽然被彻底地纳入了明州的疆域里,但是对于细柳边疆区的后勤保障,仍然不得不倚重海路运输,只是西海之中也是危机四伏,即便是数千吨的钢铁巨轮,也只敢在近海武装航行,而不敢深入海域之中直面海中凶兽,这无疑大大限制了明州对细柳边疆区的后勤补给能力。 只是即便是这样,仍然屡屡传来海路运输船舶遇险甚至于沉没的消息,这令明州政府不得不对如何打通新克拉玛干沙漠补给通道一事重新重视起来——明州西面是海,东面是邻州圣十字,北面是联邦首都州和托木斯克州,唯有南下才能够扩张疆土。 青云都位于新克拉玛干沙漠的西北侧,距离海岸线约有九十余公里,全都共有常住人口近七千人,算上流动商队更是经常超过了万人,是新宣府辖下怀乐县境内属一属二的重镇,也是明州腹地进入新克拉玛干沙漠最大最前沿的补给地和重要货物集散地,建镇距今已有一百三十余年。 出了新克拉玛干沙漠的边缘,冯得禄一行人很快就踏上了通往青云都的驿道,众人的心情一下子就放松了不少。 前行了约半个小时,前面出现了一座足以供四马并行的石桥。 林志宇一行人纵马上桥,林志宇轻勒马缰,注目桥下。与他并马齐行的林志轩顺着他的目光望去,诧异地道:“七哥,你在看什么?” 林志宇与冯得禄成功地将剑齿蜥引走,又安全地归来,还明显地得到了冯得禄的器重,这使得他在队伍中的地位立时就变得不同了。 而林志宇和冯得禄归队后,一直显得精神萎靡不振,直到临出新克拉玛干沙漠时才恢复了正常,林志轩做为他的堂弟,自然是近水楼台先得月,围在了他的左右细心照应,为此冯得禄还免去了林志轩不少的杂活,以保证他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来照顾林志宇。 “石梁河的水位又降了不少,今年恐怕又是一个旱年。”林志宇皱眉道。青云都之所以能够在新克拉玛干沙漠的边缘成功地建立并延续百余年,就是因为桥下的这条石梁河为其提供了相对充足的水源。可以说,石梁河就是青云都的母亲河。 但是最近这几年来,虽然林志宇并不知道新宣府境内降水量的具体统计数据,但是感觉石梁河的水位在逐年下降,而且水质也大不如前。青云都附近的土地良田少、戈壁、盐碱地居多,如果说没有足够的水源,那些原本还能够进行耕种的良田,也会被荒弃甚至于退化。 青云都的粮食、菜蔬原本就不能够实现自给自足,每年都需要从新宣府境内的其他县里大量购买,才能够保证居民们的生活需求。 而且,这些粮食绝大部分也是通过水路运输到青云都来。石梁河的水位持续下降,也会导致部分船舶会因为可能搁浅,而退出运输市场。那样的话,就会造成运力紧张,甚至于可能不得不通过陆路进行运输,无疑会增加运输成本,并导致青云都里的粮食、菜蔬的价格明显上涨。 这对于手头并不宽裕的林志宇一家人来说,无疑是个坏消息,令他不得不为之上心。 “这也没办法,听说今年全府境内的降雨普遍少于往年,有些地方甚至于已经两三个月都没有下雨。”林志轩叹了口气道,“咱们青云都更是有近五个月都没有像样的降水了。”他家比林志宇家的境况要好一些,但是也好得有限。 “都里不是一直讨论在河口建设堤坝拦河,届时除非新宣府全境大旱,石梁河都不会缺水的。”听到两人的谈话,走在前边的平武佳扭头道,“林七哥,你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嘿,那也就意味着这石梁河中的臭水也不能够及时的流出了,我可不觉得那是件好事情。而且河口的临海都能够同意?”林志轩摇头反驳道,这些年来,随着石梁河上游新宣府境内工业的蓬勃发展,大量的工业和生活废水排入水体,做为下游的青云都石梁河段,对此有着明显的感受。 在三四十年前,青云都的居民还可以直接从石梁河中打水作为生活用水,而如今绝大多数人都改为使用井水,这也使得青云都里打井和卖水的生意相当兴隆。为此,青云都和河口的临海都在县里都一向颇有意见。 一行人谈话间已经来到了都门前,青云都并没有正式的城墙,只是用土夯出高约近六米的土墙顶部铺上红砖罢了。这主要是百余年前建立青云都时,这里还是人迹罕至凶兽横行的所在,若没有土墙和卫兵保护,恐怕没有人能够夜间安然入睡。如今这一带的凶兽,经过百余年来人类持续不断地剿杀,没逃入新塔克拉玛干沙漠的,基本上都被杀得对人类造不成什么明显威胁。而且这里年降水量有限,更罕有什么暴雨和豪雨,即便是没有青砖铺墙面,也不至于对土墙造成多大的破坏,只要每年稍加修缮即可。 “冯爷回来了啊,这一次走得时间可是有点长啊!”门口的守卫笑着与为首的冯得禄打招呼,又看了看他们一行人笑道,“看来你们这一次收获颇丰啊?对了,前几天的那一场大沙暴没有影响到你们吗?” 冯得禄随手塞过去一张面值五银元的钞票,叹气道:“怎么没有影响,险些就要折损了过半人手,后来还撞上了一只剑齿蜥,还好老天爷保佑,大家侥幸躲过此劫。” “那冯爷你们还真是好运,正所谓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吗。”守卫不动声色地将钞票收了起来笑道,“冯爷您这可不是应了这句话?”冯得禄一行人的马背上,可是有着十几个鼓鼓囊囊的皮袋,虽然不知道里面装得是什么猎物,但肯定是收获喜人。 新克拉玛干沙漠虽然是凶地,但也是青云都人讨生活的所在——老话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他们这些人靠着沙漠自然也就只能吃沙漠了。好在这新克拉玛干沙漠虽然荒凉缺乏水源,人类难以生存,但却是萤惑联邦境内最大的沙漠,联邦市场上百分之七十以上的沙漠特产可以说都是来自新克拉玛干沙漠! 正是凭借着这些沙漠特产的支撑,青云都才能够在当初明州军方决定放弃打通陆上通道,转为海路越过新克拉玛干沙漠后,仍然能够保持着其原有的繁华景象。 每天都有商队离开,每天也会有新的商队前来,想到新克拉玛干沙漠里“淘金”的外地人更是络绎不绝。 青云都里,常住的本地人和外来人口的比例几乎都要达到一比一了,这也为青云都衙门带来了丰厚的税收。他一介守门人,虽然只是青云都官方中最底层的成员,也可以过上中产阶层的幸福生活。 守卫粗鲁地看过众人的牙牌,又草草地看过他们的猎物,这才大声地道:“我不管你们是本都的居民还是外乡客,都要再警告你们一次,除非得到都长官的明确许可,否则青云都中禁止使用一切枪械,违反者必将追究法律责任。望各位好自为之,莫要事后到牢中悔恨不已。” 第十一章?这就是现实 天气晴好的青云都里人头攘攘,两条纵贯东西南北的水泥主干道将青云都分成了四部分,而以青石铺就的街道又将大小不一的青砖瓦房院落分割成一个个街区。青云都西北部居住的大多是早年建立青云都时就已经迁入的居民和家族,所以这一区域在青云都中有着绝对不可忽视的影响力。 陈氏家族做为最早迁入的家族之一,在这里也有着一席之地,光是陈氏族人的住宅就足足占据了这里近六分之一的土地!再加上附庸其的林氏、冯氏、赵氏、平氏、丰氏、李氏六个家族,在青云都中可谓是顶尖的势力。 青云都建立一百余年来,有近三分之一的都头都是出自陈氏或者说与其有关联的家族,也可见一二。 林志宇一行人很多就由主干道转入了街巷,看着熟悉的街景,不时与街上熟识的人打着招呼,众人紧绷了很多天的心弦也随之逐渐彻底放松了下来。 随着他们转入陈氏家族所在的街道,还未到门前,清脆的马蹄声已经吸引了不少人站在了门口,看到是冯得禄一行人,众人都不由得面露喜色。 为首的一名唇上留有短须的黑脸中年人缓步地走下台阶,站在街心,冯得禄等人则不等马至门前,就下马牵行。 到了近前,中年人喜形与色看着众人,纵声笑道:“老冯,你们总算是回来了,这几天,大家简直都要望眼欲穿了。” “陈堂主,老天爷保佑,冯得禄算是不辱使命,将大家全部都带回来了。”冯得禄拱手道,林志宇等人也随之一同见礼。 此人名为陈兴安,是陈氏家族的族老、狩猎堂的堂主,主要负责的就是组织队伍前往新克拉玛干沙漠狩猎、采集等相关事务。他是陈氏家主陈兴隆的幼弟,在陈氏家族中地位显赫,堪称是数人之下众人之上。即便是在青云都里,也是赫赫有名的人物。 “前几天的那一场沙暴,可是令大家很担心,都里已经有七八支回来的队伍,都有死伤。家主昨日还提到你们,担心你们有个三长两短呢。”陈兴安拍了拍冯得禄的肩膀,欣慰地道,“还是老冯你能耐,居然将这些儿郎们都带了回来!” “家主和堂主对大家的厚爱,我等一定铭记。”冯得禄陪笑道,“这一次,也是老天爷保佑,虽然因为沙暴突如其来,打了我们个措手不及,有队员失散,但是最终都又聚拢到了一起。特别是林家小七,林志宇,还独自猎得了一条葵青沙蚺,并与我一起引走了一只剑齿蜥!” 林志宇这一次无疑是表现地最为出色,而且冯得禄也感激他能够在危险之时挺身而出,解决了剑齿蜥的追杀,所以也有意让他在族中管事人的面前出一出风头。 门外立时一片哗声,陈兴安也立时眼睛为之一亮,喜上眉梢地笑道:“好好好,这可真是一个好消息。林志宇……嗯,我记得你了!来,你们随我去堂里交任务,然后带酬金先回家让你们的家人放下心来,好好休息两天,大后天全部回堂里来,堂里另有奖赏。” 众人立时欢声一片,众人纷纷感谢陈堂主体恤,兴高采烈地随他从侧门进入了陈氏大宅,来到狩猎堂。 冯得禄带着众人将马上的猎物一一地摆了出来,那条无头的葵青沙蚺自然是摆在了最前头,最为显眼。 陈兴安微微地皱了皱眉,这条葵青沙蚺光有躯干,却没有了蚺首,看伤口分明是枪击所致。 不过随即他就又释然,新克拉玛干沙漠中葵青沙蚺数量其实不算少,但是每年能够猎得的数量却是相当有限,就是因为这东西稍有风吹草动,就会潜入沙层深处,虽然说有那猎人高手,能够捕获完整的葵青沙蚺,但是那蚺首,除了可以彻底地证实其身份外,倒也没有什么特殊之处。 葵青沙蚺的珍贵之处,还是在它的蛇胆和蛇肉上,蛇皮和毒液虽然也价值不菲,但是与蛇胆和蛇肉相比之下,就不算什么了。林志宇年纪不过二十上下,就能够独自猎得葵青沙蚺,已是这青云都里同龄人中的佼佼者。 况且听冯得禄所说,他还与其一起合作引走了一只剑齿蜥,足以证明他有勇有谋,日后也可能会是陈氏狩猎堂的中坚骨干,自己现在又何必苛求。 陈兴安又暗暗打量了队伍里的林志宇几眼,心里盘算着一会要给予他什么样的奖励,才能够令他对陈氏更加地归心。虽然不知道这个林志宇这一次是不是走了狗屎运瞎猫捉住了死耗子,但是他也不介意在其的身上多投下几分关注。 毕竟一个能够源源不断猎杀葵青沙蚺的好猎手,对于陈氏家族来说,无异于一棵摇钱树! 他不由得想起前几天家主曾经和他提到过,从明州那边传来的消息,联邦境内对于葵青沙蚺的需求一直在不断地上涨,而且还有愈演愈烈的趋势。要不是葵青沙蚺从来也没有过圈养繁殖的先例,否则的话,完全可以成为一个家族在联邦境内安身立命的支柱产业。 由于联邦为了开疆扩土、剿灭境内的凶兽,每年都有大量的成年男子战死,所以联邦人口中男女比例严重失调也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据不完全统计,联邦境内未成年人男女比例还算大致均衡,但是成年人中男女比例约为一比一点五,边境地区这一比例就更为夸张,甚至于有一比五、一比十的极端地方。像青云都,男女比例就高达一比四点七! 在人类内战之后的几十年里,人类还努力地维护一夫一妻制,但是到了如今,这一制度已经彻底地沦为了一纸废纸,无论是联邦政府还是五个州政府,对此事都是紧闭双眼不闻不问,反而通过司法案例、解释,实质上维护了男子多妻的现实。 其实社会现实决定了,不这样做也不行啊,成年男子连绵数百年的高伤亡,如果仍然坚持实施一夫一妻制,无疑会使联邦境内存在大量无法再嫁的寡妇和根本就嫁不出去的大龄剩女。 而现实情况,又要求人类必须不断地开疆扩土、同时保证人口数量尽可能地高速增长,否则的话,一旦有个大规模的天灾,萤惑星系的人类就可能要再度面临种族灭绝的绝境了。 而且,大量女性的生理和心理要求无法得到应有的满足,也会引发一系列的严重社会问题,对于这一点,母星的数千年历史里早就有过无数足以令人触目惊心的先例了。就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联邦政府也不敢对此事等闲视之。 所以,出于两害取其轻的心理,联邦政府一方面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男女平等,保证妇女的权益;另一方面又在某些方面睁一眼闭一眼,除非闹得实在是不成样子了,否则绝不过问。 可以说,如今在联邦境内,除非男人眼界太高,或者说实在是渣滓到一无是处,否则的话,娶妻毫无压力。 而这也造成了另一个现实问题,那就是市场上对于某一类的药物的需求量越来越大,而以葵青沙蚺的蛇胆和蛇肉为主料,制成的药物,不但药效强劲,还几乎没有副作用,无疑成为了市场上的宠儿。可以说,如今的葵青沙蚺,根本就不愁销路。这也就是在青云都,要是将这条葵青沙蚺送到州城甚至联邦首都去,就是卖出上百金元,也丝毫不会令人感到意外。 只可惜,他不是陈族子弟……否则的话,也许就会入了家主的法眼,得到特别的关照。 陈兴安心里盘算着,脸上却是笑眯眯地看着众人。 一旁围观的人群中,有人脸色阴晴不定,悄悄地退了出来,走出陈宅侧门左右看了看,伸手招过来一个年轻人,在其的耳边说了几句,那年轻人立即健步如飞而去。 第十二章?请提拔 冯得禄来到了陈兴安的近前,拱了拱手压低了声音道:“陈爷,能不能借一步说话?” “嗯?”陈兴安挑挑眉头,微微颔首,转身向院内走去,冯得禄快步地跟了上去。 顺着连廊来到一处凉亭,陈兴安这才坐了下来,又招呼着冯得禄坐了下来道:“老冯,说吧,什么事?” 冯得禄这人狩猎能力在陈氏狩猎堂里,不要说与他的同龄人相比了,就是那些比他年轻个四五岁的,也有很多强过他的。 但是冯得禄也有他人所不能够比的,那就是稳重,做事也知进退,凡是他带队出任务,虽然少有令人大喜的业绩,但是也没有过惨不忍睹的失败。所以堂里后来安排他主要负责培养新人,减少新人初出任务时的高伤亡率。而冯得禄也确实是做得相当地出色。 所以在这陈氏狩猎堂中,冯得禄还是有着几分影响力,也颇受陈兴安重视的。毕竟保持新人倍出,才是一个家族能够持续辉煌下去的根本和基础。 “陈爷,这个林志宇是个好苗子,值得堂里培养。还有就是我想向陈爷讨个人情,下次出任务,能不能安排他做我的副手?”冯得禄半拉屁股坐在了石墩上,正色道,“方才人多眼杂,引走剑齿蜥一事我还没有和您细讲。” 陈兴安立时来了兴趣,坐直了身子,示意冯得禄继续说。冯得禄将他们回程时遇到剑齿蜥的追杀,最终还是林志宇提出方案将其引走,并亲自与冯得禄一起执行这一方案,从而避免了队伍的重大损失一事详细地说了一遍。 林志宇事后的落马昏厥,以及他确定了安全无事方才赶了过去,那时剑齿蜥已然无影无踪,只在沙面上留下了一些血迹这些自然是掩去不提。 陈兴安难掩脸上的惊诧,剑齿蜥这东西他当年出任务进入新克拉玛干沙漠时也曾经遇到过,又执掌狩猎堂这么多年,自然明白其的难缠。 对于一支以历练、熟悉沙漠为重点的新人队伍来说,被它盯上,不付出一些代价是不可能摆脱的。好在剑齿蜥大多数时候只在意有没有吃的,能不能吃饱,并不在乎是不是美味,所以损失一些猎物的肉,甚至于损失一两匹坐骑,一般情况下就能够令它放弃追杀,在新克拉玛干沙漠里还算是比较好解决的凶兽了。 但像林志宇和冯得禄这样引走剑齿蜥,还能够安全地归队,这其中的难度可是非同一般。 陈兴安思忖了片刻,最终还是将这一方法在狩猎堂里推广的想法掐掉。在他看来,虽然林志宇与冯得禄成功地赶走了剑齿蜥,但是却有很大的偶然性,难以复制。 侍女给两人送来了茶水,陈兴安端起一杯随手递给了冯得禄,冯得禄连忙起身双手接了过来。陈兴安品了两口茶,微微地不为冯得禄察觉地皱了皱眉,这茶少了几分口齿留香,不是他常喝的茶,不过他看了一眼喜上眉梢的冯得禄,随手将茶杯放下笑道:“老冯一路过来辛苦,这天气又炎热,肯定口渴了吧,不妨多饮两杯。” “谢堂主体恤!”冯得禄一脸喜色地道。这茶叶自然是移民先祖们从母星带来的,但是即便是过了这么多年,茶叶在萤惑联邦仍然是供不应求,中高档的茶叶甚至与很多奢侈品价格相当。而低档的茶叶那也是相对于中高档茶叶而言的,并非普通民众所能够享有的。很多人,只能以茶末子来沏茶,也算是聊胜于无。 “你想要林志宇担任你的副手?”陈兴安问道,“确定他能够挑得起来这份责任?”不管怎么说,这一次表现出色的林志宇也只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新菜鸟,一下子提拔到副手,是不是有些拔苗助长了? “志宇脑子很好,很多事情只需要教过他一次,之后他就会做得很好,是这一批新人里最出色的。而且丰年劢跟了我这么久,该教的我都教了,剩下的就要靠他自己去领悟了。”冯得禄道,“我听说……堂里需要补充人手,年劢应当能够胜任。” 陈兴安哑然失笑,这冯得禄的消息还是很灵通的,最近的青云都里也并不平静,县里打算在最近组织一支队伍,前往新克拉玛干沙漠内陆进行考察,继续寻找穿过新克拉玛干沙漠的安全通道。 不过,这只是县里传达的消息,陈家认为县里恐怕也只是一个牵头的作用,真正的操控者至少也应当是明州府和军方。 县里既然有这个计划,那么青云都有着明州境内最为雄厚的沙漠生存、探索人才储备,又是进入新克拉玛干沙漠最大最前沿的补给地和重要货物集散地,自然是责无旁贷地要给予实际性的支持。 所以都里已经与几大家族商榷过,要从几大家族旗下的狩猎队中挑选一批精兵强将加入这一计划。 出于种种考虑,几大家族与都里目前已经达成一致,而陈家狩猎堂将派出一支九人的队伍。这样一来,狩猎堂里的这些一线队伍中就出现了不少空额,陈兴安原本也是打算从新手队中调一批精英补充上这些空额,以保证一线队伍的战斗力,毕竟深入沙海为堂里赚取利益的主力,还是这些一线队伍! 林志宇脚下生风般地走在青云都的街道上,此时的他对未来充满了希望!这一次出任务,他从狩猎堂就拿到了十二金元二十七银元,比他预计的最好情况还多了两金元!林家已经有多久家里都没有超过十金元的现金了?林志宇自己都想不起来了。 更重要的是,有了乾坤珠这个宝贝,林志宇的未来将不再是暗晦不明,他有信心走出一条金光大道来,为母亲和小妹争取到更好的未来! “这一次耽搁了五天,期间又发生过沙暴,母亲和怜儿肯定心里不安。”想到这里,林志宇的脚下又快了几分。 林志宇的家位于青云都东南角挨近城墙的位置,一座只有五间低矮土坯房的院子。混杂在周围相似的的院落中,显得很不起眼。 这里是青云都的贫民聚居的地方,不但院落矮小多用土坯茅草,街巷也狭窄,铺有黄土的街道上垃圾脏水随处可见,甚至还不时地看到一些秽物,若不是青云都这里时不时就会刮阵大风,街区里的那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就别提多熏人了。 林志宇一家是在他的父亲死后搬到这里的,当年他爷爷还是林氏家主的时候,也是住在青云都北城的。只可惜他爷爷去世之后,他的父亲没有能够成功地继承家主一位,反而被林志宇的四叔祖,也就是如今林氏家族的族长林以贤,成功上位。 林志宇的父亲在世的时候,林家虽然失去了家主的地位,但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林家人的生活水平倒也没有明显地滑落。只是十年前,林父亲自带队进入新克拉玛干沙漠,结果却是一去不复返。 为了寻找林父他们的下落以及事后对队员家属们的抚恤,林家家财十失九点九,林母不得已搬离了他们原本在北城的宅院,来到了南城。这一住就是近九年时间,林志宇兄妹就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长了起来…… 第十三章 一直的梦想 “哥哥,你总算是回来了!”林志宇刚站在门前,还没敲门,院门就被人猛地由内拉开,接着一个娇小的身体就带着哽咽扑入了他的怀里。 “我这不是好好地回来了吗?”林志宇爱怜地擦去小妹林怜儿脸上的泪珠道,父亲在新克拉玛干沙漠失踪时,林怜儿还不到两岁,而那个时候林志宇已经八岁,已经记得很多的事情了。 林父这一代就是独子,虽然有个姐姐,但是却远嫁到了明州的新安府,以如今萤惑联邦的交通水平,回来一趟绝不是容易的事情——这十年来,总共也就回来过两次,其中一次还是因为知道了弟弟的“死讯”。 到了林志宇这一代,又仍然是独子,要是他有个三长两短,林家这一支就算是断了香火了,林家的天也就塌了。 这些天来担惊受怕的林怜儿在他的怀里哭了个昏天黑地,丫头年纪虽然不大,但是穷人的孩子懂事早,应当懂得的事情自然早就懂了。 林志宇费了好一番口舌,又拿手中的糕点连哄带劝的,小丫头这才算是收住了哭声。 搂着妹妹的肩膀,两人走进了院子,林母此时应当还在外做工,家里只有林怜儿一人。 林志宇将在路上买的点心塞到了林怜儿的手里道:“怜儿,你在这坐着先吃点心。” 他先去厨房看了看水缸里存水,果然不出他所料,已经接近缸底。 林家并没有属于自己的水井,想要吃水,只能够去外面的公共水井打水或者说买水,而最近的一口公共水井距离他家足有差不多两千米,对于林母来说,不要说担两桶水回来了,就是提一桶水回来,都不是一件容易事。 而买水,对于囊中羞涩的林家来说,自然更是不可能。所以,林志宇每一次离家前,都会将水缸打满水。 只是这一次,他回来的时间比计划时间晚了差不多五天,也不知道这点存水,是母女两人节省下来的,还是林母自己去提的。 灶台上还放着两个窝窝和一碗粗粮糊糊,这应当是林怜儿的午饭。 林志宇心中有些绞痛,如果说他的童年里好歹还过过一段衣食无忧的生活,那么怜儿自懂事以来,就没有过过好日子。 特别是林志宇成年能够参加狩猎队伍之前,林家的生活更是拮据。三人可以说全都靠着林母那微薄的薪水和姑姑不多的汇款艰难地活了下来,至于族中那微不足道的救济……不提也罢。 但是怜儿从小到大都很懂事,从来没有向母亲和哥哥提出来什么“过份”的要求,这也令两人心里感到更加地愧疚。 林志宇找出水桶和扁担,和怜儿打了声招呼,让她来关闭好院门。在怀来县境内诸多的都中,青云都中的治安还算是比较好的,但是由于往来的商队众多,又多有以武力讨生活的人员,所以每年仍然有大大小小的数百桩刑事案件令都衙门的衙役们为之跑断腿,操碎了心。 能够居住在北城的,一般非富即贵,都衙门自然也更上心,治安状况还好,而贫民聚集的南城,比起北城来就要差很多,每年的刑事案件倒是有超三分之二都是发生在南城或者说南城人身上。 一路上与熟识的街坊们打着招呼,林志宇大步如飞地来到公共水井,好在不是各家各户打水的高峰期,他只排了十几分钟就轮到了。将水桶丢了下去,向起提的时候,林志宇明显地察觉到,原本对于他还是颇有点重量的水桶,如今提起来已经没有半点吃力的感觉,仿佛手中的那不是一个沉甸甸地装满了井水、常年浸在水中的大木桶,而是一个再寻常不过空水桶一般,还得是小号水桶。 林志宇脸上虽然不动声色,手上却松了四分力量,他这力量增长地有些太快了,俗话说好奇心害死猫,他可不想让他人的好奇心害死自己这只“猫”。 他很快就打满了两桶水,趁无人注意还将乾珠丢进了井里,这才挑着水有意地放慢了速度往家里走,心里却是暗自心惊,自己这才得到乾坤珠几天的时间,身体素质已经全方面地出现了堪称翻天覆地般的变化。 而且,每一天醒来,他都能够感觉到自己又有变化,就是不知道,这一变化还能够持续增长多久。 虽然说他如今对乾坤珠的了解还浮于表面,但是乾坤珠对于他的改变已经令他喜出望外了。 自己再努力个几年,将家里的债务都还清,改善了家里的生活,给母亲和怜儿留下足够的生活费,看看能不能继续自己的学业。 在萤惑联邦,政府还是很重视教育的,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绝大多数人只能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就不得不停止学业,为了生活而奔忙。只有那些大门大户的子弟才能够继续学业。 青云都虽然是身处新克拉玛干沙漠的边缘,都中也有一所学校,以保证都中的青少年能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但是如果说还想继续自己的学业,那就要到县里去上高中了。至于再高一级的大学,至少也要到府城才有。 林志宇在校的成绩还是相当优秀,能够排在同届毕业生的前十里,如果说他打算上高中的话,还能够得到一笔数额不大的助学金。但是贫穷的家境,含辛茹苦的母亲和稚嫩的小妹,他又怎么能够放心地离开前往近百里外的县城呢。 林志宇毅然决定中止自己的学业,仗着他有个不错的好身体,校内的武技课、枪械课成绩突出,进入了陈氏狩猎堂,当了一名到新克拉玛干沙漠里拿命讨生活的猎人。对此,林母还和他闹了很长时间的脾气,她宁肯儿子在都里干一些薪酬微薄的工作,也不希望他进入新克拉玛干沙漠讨生活——对于青云都的居民们来说,新克拉玛干沙漠既是他们生活保障的源泉,也是吞噬他们亲人的魔鬼地,每一年都有少则数十人多则数百人葬身在那一片无边的沙海之中,连尸体都无法找到,留下一家家的孤儿寡母!至于每年被新克拉玛干沙漠吞噬的外乡人,恐怕除了沙漠就只有老天爷才知道有多少了。 但是向来孝顺的林志宇却意志坚定地坚持了下来,不是他不体谅母亲的苦心,也不是他不知道工作的凶险,更不是他不懂得自己身为长子、长兄所肩负的责任,而是他不这样做,家里的债务就很难在短期里偿清。 进陈氏狩猎堂到沙漠里讨生活,虽然充满了凶险,但是胜在收入稳定,管装备管吃住管训练每个月可以得到十五银元的固定收入,而每一次随队进入沙海,都有薪酬补贴,要是能够有不错的收获,还能够有分红。 若是不幸伤残甚至死亡,狩猎堂还会给抚恤,林志宇曾经暗下里算过,要是他不幸英年早逝,所得到的抚恤金,应当能够让家里偿清债务后,母亲和妹妹以稍好于现在的生活水平再坚持十年时间。 林志宇虽然中止了自己的学业,好在他爷爷和父亲当年可都是明州的大学毕业,家里留下了不少的藏书,也包括了他们当年使用过的课本和笔记。林家虽然窘迫,林母却将这些书籍和笔记全部都保留了下来,也是如今林家最珍贵的家产。 虽然说那些课本与如今学校里所使用的课本肉容上肯定会有所差别,但是对于林志宇来说,也已经足够了。原本就奢望着也许过个几年,自己还能够重新开始自己的学业…… 想到这里,林志宇的脚下不由得又加快了几分,走出青云都,走出怀乐县,到府城甚至州城去,追随父亲和爷爷的脚步,进入大学的校门,可是他小时候一直以来的梦想。 “嗯?”林志宇似乎听到了什么,停下了脚步,侧耳倾听。 “咣当!”扁担从他的肩头滑落,两桶水几乎尽数倾倒在了街道上,迅速地被干燥的黄土吸收。 林志宇已经顾不得倒在地上的水桶,迈开长腿,如飞般地向自己家里跑去。 第十四章?缠郎 林家小院的门前,林怜儿楚楚可怜地缩在了两个高壮青年的身后,探出脑袋惶急地向这边望着。周围还站有十几位街坊,正在劝说双方。 “木家小子,我警告你们不要多事!”一个有些矮胖、脸上生有几点白斑,肩膀有点一高一低的中年人阴沉着脸对那两个青年呵斥道,“就是你的父亲老木头,也不敢阻碍我的事情!” 站在最前面,国字脸留着小平头的青年双手环抱在胸前,居高临下看着他道:“鲁管事,我林家婶子不在家,你要把怜儿带哪里去?就是我爹在,也绝不会允许怜儿跟你走的,” “鲁管事,你有怜儿的监护权吗?我记得银铺也没有看小孩这项业务吧?”站在他身后个头稍矮一点的青年笑道,“我们两家和林家是祖一辈父一辈的交情,你拿不出来林家婶子同意你带走的凭据,凭什么要我们不管这事?如今这世道,可是不怎么太平的。” “周森罗!你这话是什么意思?”中年人脸上浮现出怒色,沉声喝道,“别以你周家就能护得住你!” 周森罗双手一摊,一脸无奈地道:“既然鲁管事装不明白,那我们也没办法,老祖宗不是说过‘你是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的’,我也只有找我们校长问问,鲁管事你有没有权利在没得到林家婶子正式许可的情况下,带走一个未成年女孩子。我相信,我们南校长一定会很感兴趣的。” “你!”鲁管事一时语塞,不知道要说什么好。 这周森罗所说的南校长指的是怀乐县县学的教谕南怀亮,他还有另一个身份——《明州报》的著名撰稿人,在怀乐县乃至明州都有着极高的声望。而这周森罗正是怀乐县县学的学生。这事情要是真的捅到了南怀亮那里,他虽然不是教育系统里的人,也肯定是没有好果子吃。 “哥!哥!”林怜儿突然指着巷口兴奋地大叫了起来。 “该死的鲁麻子!”林志宇站在自家街道的巷口咬牙切齿地压低了声音骂道。这一路跑来,也将双方方才的这一番对话听了个七七八八,前因后果他稍加琢磨也就推出个大概模样。 这位管事,也就是林志宇口中的鲁麻子,本名鲁安阳,是青云鲁氏家族的子弟。 鲁安阳早年也是在新克拉玛干沙漠里讨生活的猎人,据说在一次任务中遇到了无法抵挡的凶兽,二十几人的队伍,最终只有七人浑身是伤地回到了青云都。在那之后,伤了一条腿的鲁安阳就不再进入新克拉玛干沙漠,而是在青云都里的明州银铺青云支铺干起了放贷的差事。 萤惑联邦法律明确规定,私人不得从事放贷业务,只有得到经营资格的银行(明州称为银铺)才有资格经营这一业务。 同时又规定,私下里公民之间的金钱借款,只要约定利率不高于银行利率,可不视为放贷。 而只要公民之间的借款利率高于银行同期利率,只要证据确凿,不但借款会被收归联邦所有,还会给予借款人三倍金额的罚款!而且联邦法律鼓励公民举报违法放贷行为,一旦举报得到确定,将会得到两倍借款的奖金。 这使得在萤惑联邦境内,银行几乎垄断放贷的业务。但是向银行借贷,有着诸多严苛的条件和要求,而对于那些不符合条件、没有可充当抵押物的人们来说,想要从银行取得贷款,难比登天。 正所谓上有法律,下有对策,所以地下放贷产业,终究还是不可避免地出现,大多会通过种种擦边、转圜的手段使得贷款利率高出银行同期利率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五十左右,罕有高利贷事件的发生。 两年前,由于怜儿得了急病,需要送医治疗,那时候林志宇学业还没有结束,手头根本没有什么余钱的林母不得已将自家的这个院落抵押,从明州银铺青云支铺贷款了十八金元,借期原本只有一年。一年期满之后,林家还是无力全部归还,只能请求银铺贷款延期。 贷款延期,这原本是一件很正常的业务,但是令林家诧异的是,银铺拒绝了他们的申请,要求他们必须按照合同要求,按时全额还款,否则的话,就会没收抵押物抵充贷款。 这令林家陷入了绝境,不管是否按时全额还款,自家的院落都将不再归自己所有。虽然它很破落,但那是他们一家三口住了多年的家啊。 而就在林家三人无计可施的时候,正是鲁安阳指点他们去找得地下放贷者,也是他从中说了不少的好话,才贷到了款,还了银行的贷款。 当时林家人对鲁安阳自然是十分地感谢。 鲁安阳恼火地看着眼前的木君泽和周森多,他对怜儿母女早就垂涎三尺了——林母如今还不到三十六岁,虽然生活的艰难损害了她的容颜,但是那种透自骨子里的婉约气质,令她在同龄女伴中显得如同鹤立鸡群。 林家在青云都中虽然只能算是个二流偏下的家族,但是当年林母可是做为下一任林氏主母嫁入林家的。无论是学识、容貌,纵不能说在青云都中同龄女中是顶尖、上上等,也是排名相当靠前的。 而鲁安阳只是青云岳氏家族的附庸家族鲁氏家族的一个旁支子弟,也就是说,如果不是林父没有能够继承家主,那么林母现在的地位就与鲁氏家族的主母相当。而鲁安阳除了在重要的年节时,根本连独自求见家族主母一面的资格都没有! 至于怜儿,年纪虽然尚小,由于营养不良,长得也瘦小,但已经能够看出来几分是个美人胚子,鲁安阳有三个儿子,老二、老三与林怜儿的年纪都相差不大,要是能够日后娶怜儿为妻,他们绝对算是占了大便宜了。而且,就算是不嫁自家的儿子,日后做为自已的养女,也可以用来与其他家族联姻,为鲁家的发展争取更好的条件。 只是林志宇一家虽然并不受林氏家族的重视,但是林氏家族也不可能允许他鲁安阳用一些卑劣的手段强行将差点成为家族主母的林母纳入房内,毕竟林氏家族也丢不起那个脸。而且,林父虽然已经失踪了多年,但是在青云都中多少还是有点香火情的,那些人平素里未必会伸手帮助林家,但是绝不会坐视林家孤儿寡母受到他区区鲁安阳的屈辱。 且林志宇做为独子,又是临近九年义务教育毕业,马上可以算是成年人走上社会,他的态度也是鲁安阳不得不考虑的。 所以鲁安阳很明智选择了迂回战术,所谓烈女也怕缠郎,他鲁安阳虽然年纪有些大,家里也有妻儿,还有一条腿行走不大方便,但是他可是明州银铺青云支铺的中层管事,掌控银铺一部分的放贷权力,纯论收入的话,在青云都中也是不折不扣的中层殷实人家,对于青云都中很多家境困苦的家庭来说,能够与其联姻,绝对属于高攀的。 于是鲁安阳暗地里动用自己的人脉和权力,给林家贷款续期设置障碍。然后他又自己出面做好人,帮助林家联系地下放贷者,申请条件优惠的贷款,为林家解燃眉之急,令林母对其是感激不尽。这样一来,双方间自然而然地就有了交集。 而在此之后,鲁安阳又“偶然”间帮林母解决了两件工作上的难事,进一步地博得了林母的好感,与林家走得更近。 第十五章?还债 原本鲁安阳可以按计划一步步地拉近双方间的关系,直到有一天他觉得可以瓜熟蒂落、水到渠成时再摘得美人心。 只是人算不如天算,他对林家所做的那点龌龊事被他在银铺里的竞争对手暗地里捅了出来,又辗转传到了林家母子的耳朵里。 林志宇起初就本能地对鲁安阳接近林母的热情带有警惕,后来又知道了银铺拒绝林家贷款延期的真实原因,察觉到了他的险恶用心,对鲁安阳自然是厌恶之极。若不是还欠着他的债没能偿还,林志宇根本就不会让他登门,现在也只能与他虚与委蛇。 众人顺着林怜儿的目光望过去,恰好看到正大步流星走过来的林志宇。 鲁安阳这心里立时就咯噔下,暗下里叫苦,这林志宇怎么突然间就回来了?怎么之前一点风声都没有听到? 他这一次上门,是因为他得知林志宇随陈氏狞猎堂的队伍进入新克拉玛干沙漠已经比预计返回时间晚了近五天,而在此之前,新克拉玛干沙漠里刚经历过一场罕有的长时间高强度的沙暴,就连青云都这里也受到了沙暴的严重影响。 鲁安阳现在还清楚地记得,当直上云霄的沙暴前锋出现在青云都的天边时,即便是常年饱经沙暴不断洗礼的青云都人,那一刻对于大自然的浩荡天威,也是充满了敬畏之心。 原本行人如织的街头,立时骚乱了起来,人们仓皇地奔走着,不过一柱香的时间,放眼望去,丢弃着各种杂物的街道之上已经空无一人。 天空中的三阳皆被沙暴所遮盖,青云都里迅速地黑了下来,仿佛进入了深夜,室内不得不点起了油灯。门窗都被紧紧地关闭起来,但是可以清晰地听到漫天呼啸的风声之中,沙粒击打窗户的密集簌簌声。仿佛世界末日来临一般。 鲁安阳也曾经多次进入新克拉玛干沙漠,更是在青云都生活了一辈子,像这样规模的沙漠风暴,也没见过几次,更是没有在沙漠里亲身经历过。即便是已经多年没有进入新克拉玛干沙漠做任务了,那一刻,鲁安阳的身体仍然不受控制的瑟瑟发抖。 沙暴过后,空气呛的令人难以忍受,一呼一吸都带着浓重的沙尘味道。青云都里一片狼藉,仅仅遍布全都的厚厚沙土就令人们忙碌了大半天才算清扫干净,修缮房屋成为了人们接下来两天的主要工作。而这只不过是沙暴的尾巴扫过青云都的结果,由此可以想像,在新克拉玛干沙漠里,沙暴的威力还将成倍地增长! 而在之后的几天里,陆续传回来一连串的噩耗,多个队伍都是损兵折将、狼狈不堪地退了回来,死亡人数据不完全统计已经超过了三十人,失踪人数更是超过了百人。而在青云都,被宣布在新克拉玛干沙漠里失踪几乎就意味着“死亡”,只不过是给那些可怜的孤儿寡母们最后的一点念想罢了。 而林志宇所在的那一支队伍,则是超期五天仍然全队音信皆无!得知了这一消息后,鲁安阳却是欣喜不已,在他看来,没有了林志宇这个碍事的,如今应当是林家母女心灵最为脆弱的时期,自然也是他乘虚而入抱得美人归的好机会! 今天他原本打算是将林怜儿诓到鲁家去,而林母回家后也只能去鲁家领怜儿,届时他自有手段让林家母女留宿。即便是做不到,也可以令双方间的关系再近密一层——鲁安阳还不知道他的险恶用心已经被林家母子知晓,只有林怜儿,因为害怕她不能守口如瓶,所以未被告知。但是也提醒过她,不允许她和鲁安阳走得亲近。 可是他却没有想到,先是有木君泽这个憨货出来搅乱,后来林志宇居然出现在了面前!这不但令他的小算计完全地落了空,反倒失了自己的颜面。 “哈!既然志宇安全地归来,我也就不担心了。我银铺里还有事,就先走一步了!”看着林志宇明显不善的脸色,鲁安阳强笑道。 “鲁管事,稍等片刻,今天你既然来了,那就刚好了却一件事。我原本是打算明天下午再去拜访你的。”林志宇喊住了扭身欲离开的鲁安阳,转身拉着林怜儿进了屋子。 很快他又走了出来道:“鲁管事,这是我林家欠你的十二金元,请在场的诸位做个见证,今天我林家与鲁管事钱债两清。麻烦鲁管事打个收条,并将我家的欠条还给我。” 林志宇将钱当着众人的面放到了鲁安阳的手上,双手环抱在胸前冷声道:“鲁管事你点点,看看数目对不对。” 他的心里暗自庆幸,幸好拿到钱之后,他急着赶回家来,也就在路上买了些点心,只花了几枚银币,否则现在就尴尬了。 怔住了的鲁安阳半晌才低头看了看手中的钞票,在银铺干了这么多年,瞬间他就已经点清了面额,果然是十二金元! “这不可能!”鲁安阳脱口而出道。对于林志宇家的收入状况,他一直都多加关注,十二金元,除非将林家的小院卖了,否则再给林家三年时间也不可能攒出来。 一旁的众人也都吃了一惊,十二金元,说多也不算多,但是说少可也不少了,至少这条街上,能够拿出来这么多现金的,也没几家。 “什么可能不可能的!姓鲁的,赶紧打收条,把欠条拿来!”木君泽咧着嘴大笑道,他也早就看鲁安阳不顺眼了。 鲁安阳捻了捻手中的钞票,冷笑道:“木家小崽子,这里没有你说话的余地。林家小子,你这钱是哪里来的?别和鲁爷我说是你攒的,也别说是你捡的,更别说是贵人赏的,咱明州是法治之地,为了这区区的十二金元,把自己送到监牢里包吃包住,可是犯不上。” 在场的众街坊闻言都不禁脸色为之微变,鲁安阳这是暗指林志宇这笔钱来路不正啊,但是也无人能站出来反驳鲁安阳。 林志宇挥了挥手,不屑地道:“这就不劳烦鲁管事为我担心了,我既然敢当着大家的面拿出来,就不怕有人查后账。” 鲁安阳脸色微变,他听得出来,林志宇言语中强烈的自信,看来这一笔钱的来源不怕自已查。可是他却一时想不明白,一个走进社会不过几个月的小年青,一个刚刚从新克拉玛干沙漠逃回青云都的年青人,是怎么得到的这一笔巨款的? “鲁管事,请打收条,并将我林家婶子所写的欠条还给我们吧。”周森罗虽然也在心里嘀咕林志宇是从哪里搞到的这一笔钱,他家的家境就算是不错了,否则也不能够让他到县学里继续读书,但是一次性拿出来十二金元,恐怕娘亲也得筹划几天,但是这并不妨碍他帮着林志宇敲边鼓。 第十六章 ?林家来人 当林母得知消息匆匆忙忙赶回来的时候,看到的是正在厨房里忙忙碌碌的林志宇。 虽然说,在青云都乃至明州,除非是将厨师做为自己的职业,否则一般家庭里,罕有男子负责做饭的。但是林家不同,为了挣钱养家,林母付出了寻常女性所不能及的辛苦。而人的精力和时间终究是有限的,所以林志宇从小就帮着母亲分担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因此还不得不休学两年。也正是这样,他学会了做饭。 “志宇!”倚住柴门的林母柔声地轻呼道。虽然在回来的路上林母就已经得知儿子平安归来,但是直到这一刻,她那颗悬在空中好多天的心才算是彻底地放了下来,整个人也仿佛失去了气力一般。 “娘,我回来了。”林志宇连忙上前几步,搂住了险些要软倒在地的林母道。 林母眼圈泛红,双手抚摸着林志宇的脸颊,半晌才似乎是确认了这一幕的真实性,颤抖着声音道:“回来了就好!回来了就好!” 自从青云都沙暴肆虐的那一天起,林母就没有睡过一个不是噩梦连连的觉,每一夜都是倦极而眠,不多久就又惊醒。而林志宇所在的队伍迟迟没有音信,则更是令她这心里时时刻刻都悬挂在半空中,生怕有人上门来通知自己儿子的死讯。 这也就是她清楚自己还有个未成年的女儿要抚养,强撑着自己,否则的话,这些天下来,估计得卧床休养了。 另一间屋里的林怜儿也闻声跑了过来,母子、兄妹三人搂在了一起,尽情地享受着劫后重逢的喜悦…… 林志宇费了好一番的口舌,才让哭得涕泪横流的林氏母女两人相信,他这一次在新克拉玛干沙漠里是有惊无险,而且同意他继续进入沙漠讨生活。其实后一点其实林氏母女也并没有其他的选择,青云都中能够有不错的收入,又不必进入沙漠冒风险的工作,不是没有,但绝不是如今的林志宇有资格惦记的。要是他如今是林氏家族的少家主,倒是可以通过家族运做,为他谋求一个不错的职位。 林志宇暗地里抹了一把汗,从小他就怵母亲和妹妹的眼泪。如果说可能的话,他也不想到新克拉玛干沙漠里冒风险,可是如今想要让母亲和妹子过上好生活,再没有比到沙漠里刨食吃更为快捷迅速地方式了。他相信以他如今的耳聪目明,还有出色的体力和乾坤珠的暗中保驾护航,出事的概率已是小而又小的了。 “有人在家吗?”院门被人拍打着,传来了一个中年人的声音,林志宇如临大赦般三步并做了两步出了房门。 只是当他把院门打了开来,先是微怔了一下,然后脸色就微沉了下来,躬身施礼道:“四叔您怎么来了?” 一袭青衫的林咏文笑眯眯地将手中的折扇一合,朗声道:“小七你不必多礼,我们叔侄进去说话。” 林志宇只好让开门,让林咏文主仆进来,林咏文四下里打量,自林志宇一家搬到南城来,他还是首次来林家的小院,示意仆从将带来的礼盒放到院里的石桌上。虽然没有进屋,但是他觉得里面肯定憋气而且阴暗,倒不如在院中说话更为自在。 林母和怜儿也出来与林咏文见礼,林母端了杯热水给林咏文,这才问道:“四叔光临寒舍,是有什么事情吗?” 林咏文不动声色地扫了一眼面前的粗瓷茶杯,笑道:“嫂子,我听说小七平安回来,还从沙海里获得了大收获,特意过来问问小七。” “哦……”林母微微颌首,站起身来施礼道,“那你和志宇谈吧,我去准备一下晚饭,只有粗茶便饭,四叔你莫要在意。” 林咏文连忙摆手道:“嫂子不必麻烦,和小七谈完了我还有事,就不叨扰了。”他知道粗茶便饭在林母口中可不是什么客气话,而他平素里虽然距离锦衣玉食差个十万八千里,但也是肉、菜不缺,还要喝几口小酒的,哪愿意受那个口腹之罪。 林咏文闲扯了几句,这才转入正题道:“小七,我听说你这一次猎到了一条葵青沙蚺?” 林志宇心里轻叹了一口气,脸上却是挂上惊讶的神色道:“四叔你们的消息真是灵通啊。” 林咏文手中的折扇微做停顿,又若无其事地继续扇风道:“这一次老冯带队出去,大家原本以为你们遭此天灾肯定是凶多吉少。结果你们不但安然无事回来,我林家子弟还独自猎杀一条葵青沙蚺,这事在陈氏家族和六族中已经引起轰动了。恐怕也就是你小七还不知道吧。” 林咏文这话里话外也带着几分酸意,虽然说他高中毕业后就进入林氏家族名下的店铺,后来又掌管家族事务,不用进入沙漠里提着脑袋讨生活,受到无数人的羡慕。但是这里终究是位于新克拉玛干沙漠边缘的青云都,个人的武力强弱更受人们的重视。 一个年纪不到二十的年轻人,居然能够独立的猎杀葵青沙蚺,这在青云都里,已经有多少年都没有发生过了?三十年还是五十年? 上一个能够做到这一点的年轻人,如今又会站在什么样的高度上?林咏文不想知道,也不知道。 他只知道,当这个消息传到了家主林以贤的耳朵里后,林以贤就要他亲自来一趟南城,与林志宇面谈。 “四叔夸赞了,我也只是侥幸得手罢了。”林志宇淡定地答道,心里却在盘算着林咏文的来意。自从他家搬到南城以来,除了他的同辈人,族中长辈过来的次数屈指可数,有不少还是想给林母牵线搭桥再嫁的。林咏文,绝对属于无事不登三宝殿的,要说他没有什么明确目的,打死他林志宇也不信! 林咏文折扇猛摇,仿佛这样才能够让他的心情更舒畅,轻笑道:“小七你也不必如此谦逊,年轻人,意气风发才是正常的吗。呵呵,你这也算是一朝成名都中知……” 林志宇也不搭话,任林咏文滔滔不绝地将自己吹得天花乱坠,只是“腼腆”地微笑,这心里却是越发地不爽快。 “小七啊,你也知道,家族的狩猎堂就需要像你这样的新生血液,只要你点头,陈氏那里,自有我去负责解释。至于待遇,肯定会比陈氏狩猎堂给予你的更为优厚。”林咏文压低了声音道,“只有家族强盛,才能给家族子弟更好的发展空间,你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林志宇的双眸微微地眯了眯,思忖了片刻才缓缓地摇了摇头道:“四叔,您的‘好意’我心领了,但是父亲教导我,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则衰。我既然与陈氏狩猎堂签下了契约,就应当将其完整履行。况且,我林族毕竟一直都以陈氏家族马首是瞻,四叔你去解释地再清楚,也难保陈氏族人中有人因此而心生不满,影响到我们两族之间的关系。那样的话,小七岂不成了罪人?” 林咏文心中吃惊,他想到林志宇应当是不会愿意进入林族狩猎堂,毕竟当年他的申请,被毫不留情的退回了。但是他却没有想到,林志宇竟然拒绝地如此滴水不漏,丝毫不给他和林族因此而向他发难的理由。 不动声色的林咏文沉吟了片刻,折扇轻敲了两下桌面道:“既然小七你这样说,我也就不强人所难了。等日后你与陈氏狩猎堂的契约到期,可是要务必来家族狩猎堂的。” “那是自然!”林志宇毫不迟疑地答道。 林咏文满意地点了点头,又道:“我这一次来,还有另外一件事。家族现在急需葵青沙蚺,若是你日后个人私下里另有收获,家族愿意高出市价五成收购。” 林志宇眉毛情不自禁地微跳了一下,林咏文的这个要求乍听起来,并没有什么过份之处,在这个人类并不占据优势而又危机四伏的星球上,个人的武力即便是再强大,也无法与大自然和土著生物抗衡。宗族的势力和实力,对于宗族成员个人的发展,可以说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但是他加入陈氏狩猎堂时,就被明确地告知,除非是个人组织与狩猎堂无关的行动,否则在新克拉玛干沙漠里的猎物,不允许私下隐匿、交易,必须全部上交狩猎堂,然后再由狩猎堂根据猎物的价值依照一定的比例给猎手发放奖金。 如果说自己私下里隐匿葵青沙蚺交易给林氏,消息一旦传入陈氏的耳中,陈氏又将怎么看待自己? 至于说自己在闲暇时间出任务……林志宇可没认为自己现在有那个能力独闯沙海,哪怕只是在边缘地带,那是作死。 看着林咏文远去的背影,林志宇暗啐了一口,这才将院门关上,扭身正看到神色哀伤的林母站在房门口,显然方才林志宇与林咏文的那一番交谈,她都听在了耳中。 “宇儿,答应你四叔的事,千万不要当真!”林母正色郑重地道,“你也是成年人了,娘不会多管你的事情,但是在这件事情上,你要听娘的。要记住,陈氏狩猎堂现在才是你安身立命的地方!” “娘,您的教诲我定铭记在心!”林志宇同样郑重地回答道。 第十七章 骚动 第二天清早,酣睡中的林志宇就被木君泽极其粗暴地从床上揪了起来。 睡眼蒙胧的林志宇看了一眼窗外,窗外还黑着,天际才透出一丝蒙蒙亮,忍不住哀嚎道:“虎头,这一大早的你不在家里睡觉,跑我这里来做什么?”在新克拉玛干沙漠里,白天就不用说了,夜里睡觉也是要“睁”着一只眼,时刻准备着应对突发事件,这十几天下来,可是着实累人。 而且新得了乾坤珠的他,为了搞清楚它的功能效用,没少做实验。而为了吞噬掉那头剑齿蜥,更是付出了精神透支、头痛欲裂多天的惨重代价,这也是为什么他和队伍汇合后一直显得萎靡不振,直到回到青云都之后方才好转的根本原因。 这好不容易安全地回到了青云都里,晚上又和母亲、妹妹“汇报”情况到很晚,今天又不用去狩猎堂报到,自然是要好好地休养一下,就是睡到日上三竿也不算过份吧? “志宇哥,出大事了!”木君泽一脸惶急地道,“你家水缸里的水也不多了,赶紧去打水吧,咱们附近的三口井,水位都下降了近两米!我还要去通知其他人,你动作要快!”说罢,他是夺门而出,挑起自家的水桶,快步流星般地去了,留下了一脸懵圈的林志宇。 直到木君泽的身影消失在门外,林志宇这才彻底地清醒了过来。 “志宇,虎头……哎,他人呢?”林母站在门口也有些懵圈,木君泽这孩子是在玩什么?大清早的来敲门,进门二话不说就先进了厨房,而她不过就是在厨房里耽搁了下,这人居然就又没影了。 林志宇连忙下地穿鞋道:“娘,虎头说咱们附近的三口井,水位都下降了近两米,我赶紧去打水将咱家的水缸满上。” “啊?这怎么可能?”林母闻言也是吓了一大跳,井水水位怎么可能突然下降了这么多?要知道以往即便是大旱之年里,这三口井也没有发生过这种事情。这三眼井可是与这周边好几百户人家的生活息息相关的,要是没了水,那日后这日子可就更难过了。 林志宇快步走到了厨房,找出了扁担和水桶,就急匆匆地出门了。 出了门,见左右无人,林志宇一巴掌就拍在了自己的脸上,不用说,这锅肯定是自己的!他也没想到,丢到井里的那颗乾珠,居然这样的“凶残”,令地下水位居然都降了近两米! 水这事可是关系到了青云都的命脉,肯定会引起青云都里的大骚动的。 林志宇赶到公共水井那里时,已经有知道消息的民众陆续赶过来,一个个神色惶惶如丧家之……那个,虽然这样形容并不合适,但是看到众人一个个的模样,林志宇的脑海里第一反应就是这个词。 好在人还不多,林志宇很快就挑回一担水,但是当他第二次再去打水的时候,水井前就已经排上了队,而他第三次去打水时,排了近一个小时的队才轮到了他…… 足足走了四趟,直到天光大亮,荧惑星都高过树梢了,这才将家里的水缸彻底地灌满,将扁担和水桶放回杂物房里,“呼……”林志宇这才长出了一口气,回到了自己的房里。 他躺在坑上,把玩着手中的乾珠,在清凉的井水中浸了一夜,也不知道吸收了多少水——都里的井水普遍性的水位下降近一米,这绝对是一个极其庞大的数目。如今的乾珠,虽然外表看起来仍然是灰蒙蒙的石珠模样,但是林志宇却能够感应到,它与之前肯定是有所不同了,从珠中传出来的气息有种难以用言语和文字来形容的变化,就像当初刚“消化”掉整只剑齿蜥后一样。虽然他不明白这种变化到底是意味着什么,但是他却知道,这种变化对于乾坤珠来说,无疑是有益的,这就足够了。 算算从他得到乾坤珠以来,它已经吞噬了一整头剑齿蜥、无数的沙土和井水,就像是一个无底洞一般,能量守恒定律在它的面前,仿佛变成了无用的废物,也不知道那些东西都被它“消化”到了哪里去了。 “志宇?你回来了吗?”院里传来了母亲的声音。 “娘,我在屋里!”林志宇一边答道,一边翻手将乾珠“溶”入体内,一股透骨的清凉由内而外迅速地传遍了全身,虽然天上依然是三阳高照,肆无忌惮向大地释放着炙热的阳光,他却感觉不到半点暑热感。 这一瞬间,林志宇的嘴巴张得简直都可以吞下一个甜瓜…… 事情果然如林志宇所想的那样,随着天光见亮,不管是南城还是北城,越来越多的水井被发现水位出现了大幅度的下降,这立时在青云都里引起了巨大的恐慌。主要是这水位下降地也太快了,不到一天的时间就下降了近两米,照这个趋势,用不了四五天时间,青云都里所有的水井都将干涸! 这对于目前石梁河水质不佳、周边又没有湖泊和泉水、生活用水主要依靠井水,人口早已破万的青云都来说,无疑是太恐怖了。 一时间,各个公用井前都排满了前去打水的民众,家家的水缸和其他储水器皿都装得满满的。就连家有私井的民众,也同样将家中所有能够储水的器皿灌满,担心吊胆地时刻关注着水位的变化。 后来连青云都衙门都被惊动了,以都长为首的长官们紧急调集了青云都内打井这一行的诸多专业人士,全面调查地下水位大幅度下降的原因。 只是这些人忙活了整整一周,甚至于还到怀乐县里请来了几位在这一行里更为权威的专业人士,最终却是一无所获,完全搞不懂青云都的地下水位为什么会突然下降这么多! 不过令人松口气的是,井水水位在突降之后并没有再继续下降,反而出现了缓慢的回升,人心自然也就随之安定了下来。 只是这回升的速度有些慢,照这一趋势,要恢复到原本的水位,如果说不出现大面积的降水的话,至少也要两个月到三个月! 此事虽然慢慢地平静了下来,但是自此之后,青云都衙门里又多了一个部门,职责就是每天监测都内各主要水井的水位变化。 在县里,青云都对石梁河污染问题的态度也变得极其强硬起来,堪称是寸步不让。 不过这些都是后话了…… 新克拉玛干沙漠里依然是三阳高照,午后炙热的阳光毫无遮掩地洒在沙海上,气温迅速地升高到了四十五度以上。林志宇一行十一人躲在了沙丘的阴影里进行休整,等待着酷热的这段时间过去。 依然是冯得禄带队,但是林志宇已经从一名普通的队员变成了副领队,至于冯得禄原本的副手丰年劢,自然是提升了。 林志宇的职位提升了,薪酬多了,这麻烦事自然也多了不少,把众人都安顿了下来,他这才有空暇坐下来喘口气,只是在这沙漠里,喘气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空气都仿佛有了温度,每一次呼吸都给喉咙带来了不适的感觉,这也使得队伍里的存水下降明显。 “七哥,你简直神了!”林志轩为他带来净水和干粮,坐在他的身旁,眉飞色舞地道。昨天是他们这一队人正式进入沙海狩猎的第一天,他们就猎杀了两头沙漠黄羊、七只沙漠尖耳红毛兔、五只沙漠四趾跳鼠和四只沙漠折耳白狐。 第一天,就能够取得这样的收获,不要说他们这种以新人为主的队伍了,就是陈氏狩猎堂里,那些以经验丰富的老猎手们组成的队伍,也没几支敢说自己一定能够做到! 队员们,虽然这一天下来颇为辛苦,但是正在处理猎物的他们却一个个神采飞扬。沙漠黄羊的肉质鲜美、羊角可以入药、毛皮可以制衣,沙漠尖耳红毛兔和沙漠折耳白狐的肉味要差一些,但是皮毛在市场上都是抢手货,虽然说这些猎物单个提出来都不能够和葵青沙蚺的价值相比,但是架不住易发现可供猎杀的量大啊,这一天的收获,除去来不及运出去只能内部消化的肉类,价值也在一百金元左右。能够取得这样的开门红,怎么能不让这些队员们欣喜不已。 而这些猎物,绝大多数都是林志宇第一个发现,过半是他一枪毙命的,这也令队伍里的这些队员们彻底地相信了,林志宇能够独自猎杀葵青沙蚺这一事实——能够在图斯特狙击步枪的极限射程内七发七中的射手,就是拿着坎特厄斯步枪,也是不容他人小看的。 这也使得林志宇在队伍中的威望大增,在沙漠里讨生活的人就是这样简单,谁的拳头大枪法准,谁说话就有力;谁能给大家找到猎物、带来收益,就要尊重谁;要是再能够懂得在沙漠中如何趋利避害,寻找水源,躲避风灾凶兽,那就绝对是队伍中说一不二的人物。 他下达的命令,即便在事后证明是错误的,当时也要不打折扣地彻底执行! 第十八章?结善缘 而做为林志宇的堂弟,随着林志宇在队伍里的声望连着三级跳,林志轩的人气自然也是水涨船高——哪怕他是队伍里年纪最小的,不折不扣的菜鸟。 “没什么,不过是运气好罢了。”林志宇笑笑道,接过了水和食物,忙碌了这么久,他也确实是又渴又饿。 林志轩往他的身边挤了挤,压低了声音一脸讨好地问道:“七哥,距离那么远,你怎么做到的,是不是有什么诀窍?我这人口风一向紧,和我说说好不好。” 林志宇闷头吃喝,他能说什么,说自己如今不但耳聪目明,嗅觉也灵敏了很多,而且还可以控制体温,要不是因为有他们在,自己现在可以半点汗水都不出的。这些天来又和老猎手们学习如何观察沙面上的蛛丝马迹,方圆几里以内,说是风吹草动都瞒不过自己那是夸张,那么大的动物跑动,就像从几里外就拿着喇叭喊着“我来了我来了”一样。 “七哥,你是不是吃了什么天材地宝了?”林志轩贴着他的耳边,几乎是耳语道。在青云都乃至明州一直都流传着一个传说,有些特殊的植物或者说动物,也就是林志轩口中所说的天材地宝,能够让食用了它们的人获得超出常人的能力。 虽然说这一传说一直以来也从来没有得到证实,但是却被很多人都深信不疑。 “咳咳……”林志宇险些被水呛着,连着咳嗽了几声这才没好气地给了林志轩一巴掌道,“我倒是想呢,你先告诉我这天材地宝长什么模样。” 吃了林志宇一巴掌,林志轩讪讪地笑道:“我怎么知道,要是知道了我肯定告诉你。” 林志宇瞥了他一眼,心说我要是信了你才是见鬼了,自己虽然没吃什么天材地宝,但是却搞到一个神话传说中才有的宝贝,只是这事,别说你小子了,就是自己的母亲和小妹他都没有说。 “咳!咳!”旁边传来了冯得禄两声咳嗽,林志轩情不自禁地哆嗦了一下,立即抬屁股走人,把位置让给了冯得禄。 林志宇连忙放下手中的食水要站起身来,冯得禄伸手按住了他的肩膀笑道:“坐下坐下,咱们之间不用多礼。”老冯心里现在是满意得很,刚正式进入沙海的第一天就取得这样的成绩,不但让他个队长兼林志宇的举荐人觉得这脸上极度地有光彩,更重要的是这分红他身为队长、带头人,可是拿得最多的。就是现在调转马头回青云都去,做为一支成员十之八九多为新手的队伍,这个成绩也勉强说得过去了。 对于为何能够有这样出色的猎绩,冯得禄心里比明镜都清楚。羡慕是肯定的,只不过他心里可没有半点嫉妒,倒是想和林志宇多结一些善缘。也不指望日后林志宇发达了能够给冯家多大的好处,三五年后,他冯得禄的大儿子、二儿子也就要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到县城府城继续攻读,花钱多不说,重要的是两人也不是那块料。 在他看来,两个儿子日后也就是到这新克拉玛干沙漠里提着脑袋讨生活的命,虽然说三五年内,要是不出什么意外,他老冯应当还能够带他们一程,但是要是能够跟在林志宇的身后,岂不是更好? 林志宇要能力有能力,要气运有气运,人品还不错,这样的带头人谁不喜欢?他就担心到那个时候,林志宇的队伍里没有自己两儿子的位置——在沙漠里讨生活,队伍大队员多固然是好,但是也绝对不是多多益善的,也是有一个上限的。 超过了这个上限,就会有指挥不灵,后勤保障艰难等诸多问题的发生,这是多少代人用无数血肉才琢磨出来的经验。 两人坐了下来,冯得禄笑道:“你吃你的,我过来也没什么大事,咱们哥俩聊聊,我也想听听你下一步的打算。” 林志宇将嘴里的肉饼咽了下去,又灌了两口水,这才道:“冯爷……” “别!”冯得禄一摆手打断他的话道,“别叫什么冯爷,你现在也是副领队了,叫老冯叫哥都行,不然别人暗地里肯定骂我老冯不要脸。” 强者为尊,林志宇自然也是明白这个道理,改口道:“冯哥,咱们今天的收获虽然不错,但是我发现队员们的水消耗地有点超量了。照这样下去,恐怕我们过不了几天就得返回。” 冯得禄狡黠地一笑冲他勾勾手,林志宇立时明白这里面显然是有说道,两人凑得更近了些。 “志宇啊,日后你肯定也会是队伍的带头人,有些事情冯哥我也就可以和你说说了。”冯得禄低声地道,“这新克拉玛干沙漠号称是人类的禁区,进来的人,除了天灾兽祸外,其实最担心的莫过于缺水吧。” 林志宇重重地点了点头,在沙漠里人可以两天不吃饭,虽然肯定饿,但是还不至于到爬不起身来,但要是两天滴水不沾,恐怕就脱水了。所以保证有足够的水源补充,无疑是头号要务。 “这沙漠里要说没水,是真没有,当年联邦和明州军方派了好几千人在里面转了好几个月,也就发现了那么点的绿洲,占地面积还不大。连建设个中途补给站都吃力。但是要说有水,也是真有水。”冯得禄一边说,一边掏出个烟斗来道,“你没去过这新克拉玛干沙漠的海岸地区吧,那里与这边的情景又有所不同。” 林志宇毫不迟疑地点了点头,这没什么不好意思的,新克拉玛干沙漠东西宽好几百公里,他们这里距海岸线直线距离也得上百公里,要是真走起来,就是望山跑死马的典型写照。没什么事情,谁会跑那里去,看海也可以去临海都,可比走沙海容易方便安全多了。 “当年我曾经跟着狩猎堂里的前辈们去过,那里的景象与我们这边虽然只隔了一百公里吧,但是真的是截然不同。你想没想过,这新克拉玛干沙漠临近海边,按理说应当有大量的水汽随海风进入,为什么还会形成沙漠?”冯得禄一边抽着烟斗,一边随口问道。 “是不是那里有着大量的仙人掌类植物,还有灌木类的植物,它们大多都有着储水的本领?而且那里每天早上会有大雾从海上升起,弥漫近海的数公里宽的土地,雾气会一直笼罩到近中午才会彻底地散去。至于新克拉玛干沙漠为什么在海边还形成沙漠,应当是与当地的地形,所处的气压带、风向和西海里的寒流有关系。”林志宇笑道。 看着冯得禄越睁越大的眼睛,烟斗也要从嘴角滑落,林志宇忙道:“我上学的时候,学校里的地理老师曾经专门讲过新克拉玛干沙漠。”其实这些固然是有学校里老师所教的一些知识,但是更多的还是他从父亲所留下的那些藏书和笔记中知晓的。不过,这个就没有必要和冯得禄说那么清楚了。 “哦……”冯得禄这才回过神来,抓住了险些掉落的烟斗,吧嗒了几口,颇为感慨地道,“我们上学那时候,老师就没和我们提过,还是你们幸福啊。” “未来的孩子们会更幸福,因为他们会比我们懂得更多。”林志宇拍了拍手上的饼渣笑道。 他已经猜到冯得禄想要和他谈什么了。 第十九章 秘密水源 已经是进入新克拉玛干沙漠的第五天,虽然林志宇之后收敛了不少,冯得禄他们的队伍收获仍然颇丰,令大家笑得合不拢嘴。 沙漠里的天气看着尚好,众人的心气也高,体力也算充足,但是却改变不了一件事,那就是队伍里的存水不足了,按照来时的消耗量计算,后天一早就得打道回府,否则的话,一旦路上遇到了天灾人祸,影响了归程,队伍就可能会面临断水的巨大风险。 虽然队伍里人心还算是稳定,毕竟冯得禄算是狩猎堂里的老资历带头人了,林志宇又是冉冉升起的新秀,两人都是一副气定神闲的模样,其他人就是心里再嘀咕,也不会在表面上显露出来,那岂不是成心得罪两人。 但是冯得禄那是什么人,林志宇都能够注意到的事情,这个跑沙漠的年头和这帮年青小子的岁数都差不多的人,又怎么可能会看不出来。 中午,冯得禄提前下令觅地扎营,吃过饭后冯得禄与林志宇二人各乘一骑,又各牵了一匹马,将队中已经空的水囊全部都带上,命令其他人留在营地里休息,二人四骑向北驰去。待跑过了两个沙丘,确定四下里无人,冯得禄这才又带着他折向奔西北而去。 “这一处水源当年是我师父和他的几个兄弟发现的,到现在,除了我之外,也就还有两人知道。不过他们已经有三四年时间没有进沙海了,而他们的晚辈,最早的还要过几年才能够义务教育毕业。”冯得禄控制着马速,不疾不徐地跑着,一边观察着四周,一边笑道。 林志宇会意地点了点头,举起右手正色道:“我林志宇在此指天发誓,日后我若是没有得到冯得禄大哥的允许,就将这一处水源地的位置告知他人,必将死无葬身之地!” 待林志宇将誓言说完,冯得禄这才笑骂道:“行了,不必这样郑重其事的!”嘴里这样说,心里却是暗赞林志宇知情识趣,沙漠中未被人广泛知晓的水源地有多重要,自然是不需多言。也可以说是保证他冯得禄在陈氏狩猎堂中队伍带头人地位的重要倚仗,若不是有心与林志宇结个善缘,又看他人品出众,岂能带他前来。 两人之间的气氛自然是更为融洽,虽然经历过了星际时代,但是明州人对于誓言、誓约仍然是很重视的,特别是像林志宇这样指天发誓,或者说以先人、家族的名义发誓的,更是视同于其他州手摸联邦宪法发誓,有着极高的公信力。 而且,大家都是在沙海里提着脑袋讨生活,死亡可以说是随时潜伏在身边,稍有个闪失,也许就是葬身沙海的下场,所以对于这种誓言就更是极其地敏感,不到万不得已是绝不会有人故意违背的。 跟冯得禄并马齐驱了一段路,冯得禄进一步地放慢了马速,显然是要寻找一些标志物,沙漠之中,由于常年有风,不要说沙子了,就是沙丘都能够在一场风后就消失无踪或者说凭空而立,所以想要日后再寻找方位,就必须要有一些能够稳定存在的标志物。 林志宇也放眼四望,不过心里却有些诧异,他能够感觉到已经融入体内的乾坤珠在微微地颤动,而且散发出来一股潮意。好吧,虽然这样说起来令人很难理解,已经融入体内的乾坤珠怎么会有潮意,但是林志宇的感觉确确切切是这样。而且随着冯得禄的前进,这一股潮意还有时高时低的变化,不过主要还是在不断地增强。 林志宇心里盘算着,乾坤珠的这一变化究竟代表着什么,没有个说明书就是不好,什么东西都得自己来摸索,确实是很不方便。 两人纵马上了面前高大的沙丘,“这边!”冯得禄的声音里带了几分喜悦地指着远方。 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林志宇看到一处在沙海中突兀而起的岩峰,虽然只有四座最高也不过……目测也就十一二丈的黑褐色的岩山。三十多米不到四十米,放到外面也就是个不起眼的土坡,但是在这黄沙遍野的沙海之中却是显得格外的显眼。 “冯哥,等一下!”林志宇一扯冯得禄的马缰,阻止了他的继续前进。 “嗯?”冯得禄有些不解地看向他。 林志宇翻身下了马,提着图斯特狙击步枪一溜烟般地从沙丘的侧面滑了下去,已经初步适应了自己身体各项指标提升的他,行动比以往更加的迅捷、随心所欲。这一连串的动作,在冯得禄看来,颇有几分飘渺不食人间烟火的味道,赏心悦目却又快捷有效。 冯得禄扯着三匹马,向林志宇滑下去的那一面走了几步,还没等他看明白林志宇突然独自行动的目的,就看沙丘下的林志宇端起枪来,片刻就传来了枪响。 林志宇这才转过身来,向冯得禄打了个下来的手势,自己则继续向前走。 冯得禄催马下了沙丘,等他赶上了林志宇时,这才发现,在林志宇肩上的图斯特狙击步枪枪管上挑着一个棍状的生物,冯得禄好奇地又多看了两眼,眼睛立时瞪得溜圆,不由得倒吸了一口气。冯得禄猛地扭头看了看自己刚才驰下来的沙丘,心里估算了一下距离,心中的震惊可以说是无以复加。 “葵葵……葵青……沙蚺?”冯得禄以难以置信地口吻道,甚至于有些口吃了。 “与冯哥一齐出任务,我的运气一向不错。”林志宇呵呵笑道,大队人马出行,动静太大,像葵青沙蚺这种敏感性极强的生物,根本就不会出现在沙面上。 “林兄弟,你是这个!”冯得禄心服口服地一挑大拇指,上一次还可以说无人可以为林志宇做证,这一次可是他亲眼看到了从察觉到毙敌的全过程。说是如探囊取物似乎有些夸大了,但也真的是没什么难度。 两人四马很快地就接近了岩山,越靠近它,林志宇就觉得体内的乾坤珠所传来的潮意越为浓厚,不由得心头一动,难道说,这是因为乾坤珠感应到了地下的水气向自己做出的提示吗? 这个念头一起,林志宇这心里简直就如同翻江倒海一般,在沙漠里最珍贵的物资是什么,水啊!只要有充足的水,很多原本无解的问题都将不是问题!只要有足够的水,即便是茫茫沙海,也能够造出新的绿洲来! 而只要有稳定的水源,进入沙海的人们就不必每一次都要带上大量的清水以保证往返全程的需要,这也就意味着,可以携带更多的其他物资,可以在沙漠里建设中转站,可以在沙漠里较长时间的停留,可以带回更多的猎物,而不需被迫舍弃掉猎物身上那些价值相对不高的部分,甚至于可以形成一条猎杀、储存、运输的完整生产链条来,这无疑会极大地改善青云都的现状。 而能够在沙漠中有效找到水源的自己……将会成为青云都所有队伍里最受欢迎的成员。 “我们到了!”冯得禄的声音打断了林志宇的浮想联翩。 两人已经来到了岩山的脚下,先绕着这四座高低不同大小不一的岩山转了一圈,确定附近并没有什么人和危险,两人这才翻身下了马。背上了各自的枪支,冯得禄从马背上拿下工兵铲,又示意林志宇带上了马背上的水囊。 岩山的周围虽然是寸草不生,但是体内的乾坤珠传来的潮意却已经达到了一路以来的巅峰,这令林志宇越发地肯定,自己如今可以客串一下人形水源探测器了。 在冯得禄的带领下,两人转入两座岩山之间形成的狭谷,穿过一处并不显眼、只能容一人侧身勉强挤过去的岩石缝隙后,在岩山的底部有一处不到一米高、半米多宽的凹入处,凹入处的地面上盖着一块直径足有普通水缸口大小,三四十厘米厚的石板。 冯得禄用工兵铲将石板撬到一旁,露出石板下的洞口。洞口并不大,也就普通水桶粗细,一股阴凉潮湿的水汽升腾而起,令两人的精神都为之一振。 冯得禄探头看了一眼,轻诧道:“怎么这水面好像又上升了。” 林志宇也伸头过去,虽然这里天光不亮,但是也能够看得清楚,下方的水面距离洞口最多也就半臂的距离。阴凉带着潮意的水汽扑在脸上、身上,说不出的清爽舒适,与外界的酷热相比起来,这里简直就是人间天堂,令人恨不得就一直呆在这里。 洞里的水清澈冰凉,喝进口里,如同一道冰线般从咽喉直下腹中,整个人说不出的舒爽惬意。 两人先痛快淋漓地喝了一肚子水,在水囊里放了好几天的存水哪里有这份清凉、爽口,这才将带来的水囊一一灌满,林志宇注意到洞里的水面并没有下降,显然这里的存水相当充裕。 这里虽然舒爽,但是两人也不好多做停留,就毕竟做为队伍的一、二把手,两人同时长时间离开队伍,一旦有什么意外事件发生,他们两人就责无旁贷了。 第二十章?雷三虎 林志宇突然用力拉着缰绳,令马儿在沙丘的顶端停下,扭头向西南方看去,冯得禄的坐骑向前跑了几步,才转了回来。冯得禄顺着他的目光看去,视野之内却并没有发现什么异样,诧异地问道:“怎么了?” “那边应当有什么东西在向这边跑过来,速度很快。”林志宇肃容指着远处的沙丘道,“你看那边有沙尘扬起。”他虽然不知道来的到底是什么,但是至少速度要比他们两人要快不少,如果说是冲他们而来的,那么在他们与大队伍汇聚之前,就会被赶上。 冯得禄眯眼仔细地看了半晌,才隐约看到确实如林志宇所说的那样,远处的沙丘后面确实是有沙尘扬起,但是很难确定是因为有什么动物奔跑还是风吹所致。 并没有让他们久等,在远处的沙丘上很快就出现了疾驰而来的四骑人马,林志宇不禁脱口而出道:“他们骑的是犀角马!” 如果说林志宇、冯得禄他们所骑乘的坐骑是从人类母星迁移而来的外来物种,那么人类命名为犀角马的这种生物就是不折不扣的新地星土著生物。除了像犀牛一样在头部长了一支可以用来攻击敌人的锐利独角之外,它的外形与人类的马匹十分地相似,只是个头更大,肩膀更宽,负重能力和耐力更强。当然了,也更具有野性和凶性,更加难以驯服! 人类在新地星上发展了数百年,虽然可以说一直都是在为种族的延续苦苦地争取一线生机,但是在这一过程中,也驯化、改良了一些新地星的土著生物,像犀角马就在其中。只是由于犀角马能够被人工养殖的时间尚短,据说每年马场的产量相当有限,只能小范围内供应,倒是联邦五个州里,均有野生犀角马产地,那些对自已身手有自信的人,可以去驯服野生的犀角马。 出现在林志宇和冯得禄两人面前的这四匹犀角马,显得十分神俊,不但个头比他们的坐骑大了不止一圈,跑动起来的声势也是相当地惊人,四骑竟然跑出了大批骑队奔驰的感觉。马背上四人看起来均是三十岁上下的汉子,短发髭须、身型魁梧彪悍,与胯下的犀角马倒是相当地般配。 林志宇和冯得禄二人不由得将身上的枪支放到了最方便取拿的位置——他们同时注意到,这些汉子们不但携带有枪支,还有人背弓携箭,提银枪配腰刀的。这说明,这些人对冷兵器做战,也是很有信心。 能够随意选择冷兵器和热兵器的人物,在青云都的这些家族狩猎堂里,无不是一等一的好手,他们也是各个家族狩猎堂里的最高端战力!青云都里壮年男子常年不下三四千人,但是能够达到这一水准的也就百八十人。 虽然听起来这一比例似乎也并不怎么惊人,差不多几十人里就能够出一个,但是考虑到青云都所处的位置,以及都中壮年男子绝大多数都是常年在这新克拉玛干沙漠里提着脑袋讨生活,外来人口中又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青壮年为主的商队,才会出现这一比例。 换做是明州腹地的县,虽然九年义务教育中古代武术也是一门重要的课目,但是由于联邦公民对枪支的普遍持有,又比古武术更易精通,所以更多人都会选择使用热兵器。 但是明白人都知道,热兵器威力大,可以远攻,易精通,就算是个新手,只要子弹管够,又有个得力的教官,很快也就能够拉出去用了。但是冷兵器不同,谁都能拿起来摆弄两下,但是想要真正用来与凶兽搏杀,那可绝对不是一年半载的练习就能够做到的。 但是冷兵器也有热兵器所不及的优势,那就是持续做战能力强,对做战环境的要求低。毕竟没有了子弹,就是罗宁狙击步枪这样的枪界新贵,也不过是根昂贵的还不怎么顺手实用的铁棍罢了。 两人都紧张了起来,四目凝视着明显是奔着他们而来的四人,心里已经十分警惕。新克拉玛干沙漠如今虽然是明州领土,但绝不是法治之地。每年青云都可观的人员伤亡数字里,可并不仅仅是天灾和兽祸造成的。 冯得禄甚至将信号弹放到了触手可及的位置,一旦察觉不对,他就要想法通知队伍里其他人赶紧跑——别看他们人多,那些菜鸟们就是赶过来也是给对面送人头的,还不如期待能够跑出去几人,至少将消息送出去,家里人也能知道,日后陈家就是想要寻仇为他们讨个公道,至少还有个线索。 林志宇的眼力比冯得禄要犀利得多,他注意到四名汉子中有一个坐骑上还放着一条普通兔子大小的灰狗,也正是这名汉子一直主导着这四骑的行进方向,直奔他们两人四骑而来。 四骑很快就驰近二人,不过在三百米左右四骑就放缓了马速,手也放在了比较显眼的地方。冯得禄暗吐一口长气,不管真假,至少对方先表现出来了善意。当然了,这并不代表着他们就可以放松警惕。 四骑缓缓地向二人靠拢,双方都有意地让对方能够看到自己的双手,以示善意。冯得禄高声道:“我们是青云都陈氏狩猎堂的,请问诸位好汉来自何方?”这四人他看着都面生,不是青云都本地人。 带着狗的那名右脸颊带有疤痕的中年汉子抱拳道:“我们来自临海都,青云陈氏,我等也早有耳闻。在下雷三虎,后面是我的三位兄弟。” 冯得禄暗皱眉头,临海都距离青云都不算远,他也曾经去过,可没听说有姓雷名三虎的高手啊,抱拳还礼道:“久仰久仰,雷兄一行人这是要……” 雷三虎摸着身狗的皮毛,咧嘴露出了吓人的笑容道:“二位,冒昧地问一句,你们是猎到了葵青沙蚺吧。” 林志宇和冯得禄都为之一怔,手情不自禁地摸向枪,所谓的财白动人心,在青云都,一条葵青沙蚺的市场价普遍在十金元以上,还往往是有价无市。 雷三虎摊开双手道:“两位不要误会,我们不是匪徒,实是我们急需葵青沙蚺,所以才不得已追上来询问二位。我们愿意出……二十五金元收购,咱们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要是两位觉得价钱不满意,还有得商量。” 林志宇看了看冯得禄,冯得禄微做沉吟,缓缓地点了点头。葵青沙蚺虽然抢手,但是他们带回青云都,堂里的评估一般也就是十金元出头,二十五金元卖给这雷三虎,从林志宇的角度来看已是大赚。 虽然说,狩猎堂规定猎物不得私下里买卖,但是规定是死的,不可能考虑到方方面面。雷三虎四人显然已经确定他们猎杀有葵青沙蚺,要是一味拒绝,真动起手来,恐怕他们也保不住这葵青沙蚺。 林志宇随手从马侧提起一个皮袋,雷三虎身前的那只狗立时就站起身,汪汪叫了起来,雷三虎轻拍它的脑门,这才又伏在了马背上。 “雷兄,交易前小弟有一个问题。”林志宇晃了晃手中的皮袋,明眼人都看得出来,里面应当是装着一条蛇形生物。 雷三虎咧嘴笑道:“小兄弟请讲,只要我能说的,必不隐瞒。” 林志宇指了指雷三虎马背上的狗道:“雷兄的这条狗是不是能够在沙漠里寻找葵青沙蚺?”对于这只个头不大的灰狗,林志宇早就有所怀疑了。 雷三虎抚摸着灰狗的头,颌首道:“小兄弟真是眼光犀利。我这只经过特训的……确实能够嗅到葵青沙蚺的味道。我们也是在它的指引下,才能够一路追了过来。” 林志宇催马上前,双方相距十五米左右时,将皮袋甩了过去,雷三虎身后的一名汉子从马背上跃了起来,稳稳地将皮袋接在了手里,小心谨慎地打开了袋口,往里面瞄了几眼,这才确定地向雷三虎点了点头道:“头和躯体分离,确实是葵青沙蚺。” 雷三虎轻吁了一口气,摆了摆手道:“是葵青沙蚺就好,付钱!” 那汉子将皮袋郑重地挂在了马鞍后,又点了二十五金元,拿出了一个黑色的小皮袋装入其中,走近林志宇的马前,丢给林志宇道:“小兄弟点一点。” 林志宇接过了钱袋,随手揣进了怀里道:“我相信雷兄,就不必点了。” 雷三虎呵呵大笑道:“好,小兄弟这份爽快我喜欢,日后若是有空到临海都,可以到星月阁找我,我请你喝酒!老雷我还有急事,就不耽搁两位的时间了。”说罢,四人拨转马头,又顺着来路如风般疾驰而去,不久就消失在沙丘后。 一直目送着他们身影消失在了沙丘之后的志宇和冯得禄,此时这才真正松了一口气,这四人四骑给予他们的压力感实在是大大,哪怕双方间距离着数十步,但总有一种只要对方想动手,已方立即就会刀兵临身的感觉。幸好这雷三虎四人并非歹人,否则的话,他们两人甚至整个队伍可能都要面临着覆灭的危险。 就算林志宇自认还有保命的底牌,但是一旦动用了,总不能连着冯得禄他们也一并灭口吧。而下不了手的结果,就是他恐怕只能带着母亲和妹子远走高飞,到异地他乡隐性埋名地活着了。 “呼,他*娘的吓死人了。”冯得禄长出了一口气,从兜里拿出了烟斗,哆嗦着点着了,深吸了几口,自觉得这情绪方才稳定了下来。 “这四人应当都是冷热兵器精通的好手,又有犀角马代步,咱们就是想跑都跑不过人家。”林志宇从马上滑了下来,一屁股坐在沙面上道,虽然这样有些烫屁股,但是此时也顾不得那么多了。 “志宇,真没看出来,你小子居然这样……”冯得禄一时间忘记了用什么词来形容,当时的情况,他可是真担心林志宇当时抗不住来自对方的压力。要是已方表现地太弱小,那么正常的交易也很可能会变成打劫甚至于劫财要命! 类似的例子,在青云都的历史上,可以说是数不胜数,冯得禄都不用刻意去想,都能够给林志宇举上十个八个的例子。 林志宇深呼吸了几口气,炙热干燥的空气令他的喉咙很不舒服,但是也令他感觉到自己的存在。方才的双方间的对峙时间其实并不长,两方总共也就说了几句话,但是在他的感觉里却是过了足有一个时辰那么漫长。 两人就这样一坐在马上抽烟斗,一坐在沙地上仰着头望天。 好半晌,林志宇才扭头问冯得禄道:“冯哥,我记得咱青云都里也有几匹犀角马?你还记得都是归谁所有?” 冯得禄吧嗒了两口烟斗,才缓缓地道:“具体的数字记不得了,这畜生既难驯服又价格昂贵,我老冯半辈子攒的钱也买不了一匹,没事谁老关心它,还不够扎心呢。嗯……都里的几大家族至少会有一匹,都头应当是有,几大商号里应当是有,杂七杂八地算下来,拢共也就十来匹吧。我们平素里看不到也是正常的。” 林志宇点了点头,青云都常住人口六千多,外来人口常常是其的两倍,而马匹的数量比起人来只多不少,十来匹犀角马确实是太不起眼。他父亲留下来的笔记里,就提到过林氏家族里就有一匹犀角马是供家主外出骑乘的,可能是他四叔祖林以贤鲜有离开青云都,所以也不大为人所知。 “还是犀角马好啊!”冯得禄感慨道,“无论是载重,还是耐力、速度,比咱们这马可是好得太多了。那回咱们要是都骑的犀角马,剑齿蜥肯定连追都不追。”他们这些出自陈氏狩猎堂的马匹其实也算得上是良驹了,毕竟到沙海里讨生活,代步的马匹要是太差,和让人去送死没什么本质区别。但是正所谓就怕货比货,这两种马放到一起,差距就太明显了。 林志宇耸了耸肩道:“就是太贵,还买不着。” “买着了也养不起!这玩意可是喜欢吃肉的!”冯得禄没好气地横了他一眼道,心说这家伙真不会聊天,自己还不知道犀角马太贵吗,要是便宜,砸锅卖铁也得要一匹,毕竟某些时候,有了它真的是能救命的。 第二十一章?发现与猜测 林志宇与冯得禄顺顺利利地回到了营地,有了足够的存水,人心自然是稳定了下来,队伍继续前行——虽然已经走了四天多,脚程数百公里,但是要论起直线距离的话,连百公里都没有,其实他们还算是在新克拉玛干沙漠的边缘地区活动。 他们这一次进入沙海,狩猎固然是必需的,却也有其他的任务。如果说仅仅是狩猎,新克拉玛干沙漠纵然有数十万平方公里,但是人们所能够到达的地区终是有限。有限的地域里所能够产出的猎物也是有限的,怎么可能供养得起青云都数以百计的队伍! 新克拉玛干沙漠虽然荒凉,但是特产却委实不少。比如说他们现在正在收集的染石。 染石是一种石头,大大小小各种颜色都有,新克拉玛干沙漠中有多处都有出产。其有一个特点,就是将其碾碎成细微粉末溶入水中,经过一系列的处理,就是最天然的无毒无害无污染的染料,而且染色时间短、色谱齐全,染后色彩鲜亮、透光性好、皂洗日晒均极难褪色等一系列的优点。是明州染织业里高端产品的首选。而且它还可以掺入其他的天然或人工染料中去,在各项指标上,均会有不同程度的提升。 而纺织业正是明州的优势产业,不但满足本州人的需求,还供给联邦的首都区和其他四州。 染石自萤惑历六百一十二年发现有这一作用之后,需求量是年年上涨,也是青云都如今与外面商队进行交易的一个重要货物种类。采集染石的收益比起猎杀凶兽自然是有所不如,但却是低风险,比较适合新手和菜鸟队伍。比较麻烦的就是,每一次都需要重新寻找收集地——一场大风过后,露出的染石可能会被掩埋,而新的染石收集地亦会出现。 他们的营地建在一块相对平整,又背阴避风的沙地上,六座帐篷将营火围在了中间。他们幸运地捡到了一些煤炭,虽然不知道是从哪里刮来的,但是这并不妨碍他们多吃上几顿热饭热菜,喝杯热水。 冯得禄坐在营火旁,抱着个杯子喝着热水,沙漠的清晨,气温还是很低的,守后半夜的他此时正等着早餐,吃饱了好回帐篷里睡觉去。可惜营地里虽然有上好的沙漠黄羊肉,也带有酒,但是却不能烧烤,免得将那些肉食性凶兽勾引来。 其他人皆在沙子中寻找着染石,林志宇骑着马在外围警戒,同时也是在用心体会着乾坤珠所传来的信息。经过这几天他苦心钻研揣摩,时刻与外界进行对比,林志宇发现,新克拉玛干沙漠虽然地表极度缺水,但是地下的储水却可能相当可观。这一路上,他发现的潮意不逊色于冯得禄那个秘密取水点的地方就有四处! 而且,这四处潮意比较浓的地区面积也相当地大,其中一处,虽然没有仔细地勘探,但是面积差不多顶得上一个小湖了。 林志宇还有两个待进一步确定的发现,一个是他发现越向海岸方向走,乾坤珠往往传来的潮意越浓;另一个就是他发现新克拉玛干沙漠地下也许有暗河。若不是沙层比较厚,无关人等也太多,有的时候,林志宇真的想挖开沙层看看下面到底是土还是岩石。 这些发现令林志宇心中狂喜,要是这四处都能够发展成为秘密取水点的话,那么日后哪怕是三五十人的队伍,在这一片沙漠里,只需要随身携带能够满足三天需求的用水,就足够了。这意味着他们可以带更多的武器装备,回程时可以带更多的收获,在沙漠里的停留时间也可以更长。 其实要在新克拉玛干沙漠里长时间停留,主要的困难还是水,毕竟沙漠里各种兽类还是不少的,食物解决起来相对容易,就是水的问题难以解决。而且,水的储存还有一个时限问题,冬季还好一些,其他时候特别是夏季,长时间放在水囊里的水喝起来口感极差,往往带着一股馊味,甚至可能会令一些体质较差的人闹肚子。 所以,水限制了人类在新克拉玛干沙漠中的活动,也使得即便是过了百年时光,人类也不过是走马观花般地草草了解这片沙海,还有很多秘密等待着人类去发掘了解。 林志宇一边用心去感受乾坤珠传来的潮意,判断着地下有无水源,一边扫视着四野,骑马站在沙丘高点的他,可以说方圆数平方公里以内,只要没有沙丘阻挡他的视线,皆尽收眼底。再加上他敏锐的听力,可以说除非隐形飘在空中,没有生物能够在不惊动他的前提下接近这里。 突然一声枪响,令众人情不自禁地顺声望去,就看见马上的林志宇冲下面打着手势。 “嘿!又有猎物了!”冯得禄翻身上马,按着林志宇所指的方向奔驰而去,没过多久,只见他又快马驰了回来,枪口上挑着一条粗如成年人小臂、长约一米五六的沙黄色蛇躯。 “托志宇的福,今晚大家可以每人喝碗热腾腾的蛇羹了!”冯得禄将蛇身甩在了队伍里主管伙食的陈东澈身前大笑道,对于明州人来说,吃蛇可是有着数千年传统的。 “好咧,冯爷放心,我家可有祖传的做蛇手艺,保证让大家吃得满意。”陈东澈自信满满地道。到新克拉玛干沙漠里出任务,风险高压力大,伙食好一些,也能够鼓舞士气。只是这支队伍毕竟是新人居多,平素里出任务,能够保证不出事,收获能够达到狩猎堂的下限就不错了,哪里有那么多的时间、精力、原材料来保证伙食。 如今好了,有林志宇负责警戒,队里至少可以省下两个人来,这工作压力一下子就减轻了很多。而且,这一次出来,猎物之丰富,令他只发愁肉食吃不完怎么办,而不用担心无下锅的原料。能够让自己这一身所学发挥出来,而不是像其他人那样去到沙子里找染石,陈东澈也觉得很幸福。 冯得禄挥了挥手道:“别做砸了就好,上一次你那祖传的烤鸭手艺,让我现在想起来还腿肚子发颤。” “冯爷,那能怪我吗,那东西虽然名字叫褐沙鸭,谁能想到它的肉烤着吃居然能让人泻肚。”陈东澈委屈地道。 看着冯得禄将自己的猎物提回到了营地,林志宇继续着自己的警戒任务,这工作意义重大,可以说关系着其他人的生命安危,这工作也很无趣,时间长了,很容易令人烦燥易怒的,尤其是在这大太阳底下的,不一会就会汗流浃背,不折不扣地苦差事。 但是对于林志宇来,就轻松多了,耳聪目明的他,自然是不需要时时刻刻盯着周围,如今他还有余力去分析乾坤珠要干嘛。 他发现乾坤珠的“胃口”越来越大,“消化”的速度也越来越快,而且、似乎对他总是给它喂沙土和水有所不满,想要“吃”些别的东西。对此林志宇也只能是苦笑,以他如今的可怜身家,又整日要么在青云都内,要么就是在新克拉玛干沙漠里,除了沙土和水之外,还有什么东西能够做到量大管饱还不易为他人察觉的?所以,对于它的要求,林志宇也只能暂且无视。 “送”走了乾坤珠,让它继续在沙海里吸收沙土,林志宇继续着自己的警戒工作,思绪却忍不住转到了雷三虎他们身上,这几天来,他都在想,虽然说与热兵器相比起来,冷兵器做战有着这样那样的不足,但是一旦武艺大成,它也有着热兵器做战所不及的优点。自己有乾坤珠,可以说先天性就具备习武的好底子,只是不知道这青云都里有什么好的武馆。 联邦教育可以说从一开始就是体智并举,而新地星目前人类的处境也决定了武力的重要性不容忽视,但是这武艺也一样分三六九等,有着不同的起点,林志宇自然是希望能够有一个好的起点。 只是想要学武,有很多开销是必不可少的,老祖宗早就说过了吗,穷文富武! 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中就提到了,九纹龙史进在拜八十万禁军教头王进为师之前,拜过多个师傅,用他老爹史太公的话说“不知使了多少钱财,投师父教他”。而且,史太公是史家村首富,他的独子史进才可以不务农,成日里练习武艺。 换个穷人家的孩子,每日为了温饱而奔波,一日三餐没有着落,哪有时间和精力去练习什么武艺。 “首先还是要变得有钱!”林志宇轻握拳头,暗暗对自己道。 第二十二章 终身大事 日头西斜,街上仍然暑气未消,林母惦记着家中已经放学的女儿,三步并做两步地往家里赶。 当她来到院门前,却发现院门并没有从里面将门栓挂上,心里不由得就是一紧,好在她又听到院内有怜儿的笑声,这才长出了一口气。 接着又有一股火气从胸中升起,上一次鲁安阳乘自已和志宇都不在家,想要将怜儿带走的事,这才过去多久,哪一次要不是木君泽和周森罗两人恰好遇上,不准就真的让鲁安阳得逞了。 自己事后对怜儿千叮咛、万叮嘱,她独自一人在家的时候,必须要将院门的门栓挂上,这丫头是不是将自己的话都当耳旁风了! 林母用力将门推了开来,走进院里,就看到厨房那边有个高大的身影正在忙,她怔了怔,喜不自胜地叫道:“志宇,你回来了?”算着时间,她以为儿子最快也要到两天后才会回来。 林志宇从厨房的窗户探出头来笑道:“娘,我回来了。”驮马上都载满了收获,他们自然也就提前踏上了返程。 又扭头对房内道:“怜儿,过去帮娘提一下东西!” 林怜儿不用他说,人已经跳出了厨房,蹦蹦跳跳地来到林母的身前,将她手中的提兜接了过去,甜甜地笑道:“娘,哥哥带回来了好多东西,咱们晚上要吃好吃的!” 林母好笑地点了点她的脑门道:“就知道吃,以后吃个大胖子,我看你怎么嫁出去!” “我才不要嫁人呢,我要和娘、哥哥永远在一起。”林怜儿嘟囔道,“娘,你老戳人家的脑门,就不怕给我戳傻了?” “都要十二岁的大姑娘了,还说这样的孩子话!”林母微嗔道,“志宇啊,你又带回来东西了?别乱花钱!” 林志宇笑道:“娘,我们运气好,昨天半夜里打了两头沙猪,总共得有四百多斤肉,陈管事见我们这一次的收获不错,将这两头沙猪赏给我们,我分得了差不多五十斤肉。” 沙猪亦是这里的土著生物,与家猪长得很相似,但是块头更大,性情更凶猛。生活在明州的很多地域,之所以叫沙猪,据说是因为命名它的人看到它的时候,它正在沙子里打滚。 沙猪的肉没有家猪嫩,肥肉也少,做得不好的话,肉比较磨牙,但是对于青云都的一般人家来说,能够有肉吃,那就是好事!不好吃,比较难嚼,那都不是事! “五十斤肉?”林母也吓了一跳,在林志宇还在上学的那段日子里,林家一年里都没吃过那么多的肉。 “我估的,应当只多不少。”林志宇一边剁肉一边道,“我给刘婶、朱叔他们每家送了两斤,其余的都在这儿呢。” 林母点了点头,林志宇口中的刘婶、朱叔,是他家的左右邻居,多年来对他家也是多有照顾,虽然大家都是一个生活水平,给不了什么好东西,但是也帮衬了不少,如今林志宇有出息了,也应当有所回报。 林母进了厨房,果然如林志宇所说的那样,在他的脚下放着好几大块肉。她蹲下来捡了一块约有十四五斤的,放到了案板上道:“你把这块均分了,提了去虎头和森罗他们家。家里你不用管了,到时回家吃饭就好。” “好,我火上炖着肉呢,您看着点。”林志宇几刀将肉切成了块,装了两袋,提着出门去了。 一顿丰盛的晚饭后,天色也暗了下来,林怜儿很自觉地到自己的房间里学习去了。 昏黄的油灯下,林母一边给林志宇缝补衣衫,一边随口道:“你走的这些天,娘一直在想一件事,今天你既然回来了,也和你说说。” “您请说。”原本趴在桌上盘算家里收支情况的,林志宇立即坐直了身体,做出了一副洗耳恭听的模样。 “过了年你就十八了,这终身大事娘也得为你考虑了。”林母正色道,“难道说,在学校里,你们老师没有和你们讲过《婚姻法》吗?” 林志宇没有想到母亲竟然会提及到自己的婚姻,一时间怔在那里,联邦、明州关于婚丧嫁娶的规定,瞬间在他的记忆海里翻了出来——在联邦的九年义务教育中,都会由老师多次给予详细地讲解。 依据萤惑联邦的法律,男子满十六岁,女子满十六岁,在得到法定监护人许可后,即可正式成婚,民政部门会发给结婚证书。 男子满二十岁,女子满十八岁,即可自主决定结婚的相关事宜,其他人无权干涉。 男子满二十八岁,女子满二十六岁,如果还未成婚,就会有联邦机构为他们组织相亲、见面会之类的活动,当事人非得法定许可,否则不可拒绝。无故而不参加者,将会受到联邦各级政府的相应处罚。具体处罚,各州规定不一,像明州,就规定无故不参加官办相亲会的适龄未婚者,将会处以十五天至半个月不等的行政拘留,并处罚金十金元至十五金元。这一处罚力度,对于普遍家庭年收入也不过是这一水平的明州人来说,不可说不狠! 而不管男女,只要年满三十岁还未结婚,就会面临联邦政府给予官配的处境,即由联邦政府的相关机构,依据当事人的相貌、家境、学历、性格喜好等诸多因素,由官方强行指定婚配对象。 这一法律可以说在联邦建立之初就已经执行,而且这只是年龄上限,联邦各州,以及州辖下的地方政府,均可以在这一法律所规定的上限内颁布符合本州本地区的相应补充法规。像明州,就将这四个阶段的后两个,改为了男满二十四、女满二十还未婚,就要组织相亲;男满二十六、女满二十四还未婚,就要进行官配。 这一做法,自然是引发很多人的不满,但是却被联邦和各州的各级政府极其强硬地执行了下来。这是为了保证能够联邦有源源不断的新生力量加入,为了保证人口不断地快速增长,以确保联邦能够有足够的劳动力和士兵而不得已做出的决定。 林志宇略有尴尬地道:“娘,我连十八岁都不到,说这个是不是有些早了?”现在的他,哪里有什么闲情逸致去谈情说爱,尽快地改变家里的财务状况,一家人过上更好的生活才是首要事务。而且,他现在对如何让自己变得更加强大更感兴趣。 “哪里还早啊,青云都里像你这样大的男孩子当爹的都大有人在。何况娘也不是要你立即结婚,你就没有个看得上眼的女同学女同伴,大家先交往着也成。”林母一边给他量体一边轻笑道。儿子长大了有出息了,她这个当娘的自然是格外的高兴,肩膀上的压力也觉得小了很多,身心都感到愉悦。 正所谓饱暖思……那个香烟,不对,是饱暖思香火,为了林家这一支的香火不断,给儿子找媳妇这事也必须要提上日程了。 林母不由得有些黯然神伤,要是自己的夫君还在,恐怕志宇如今都已经有了孩子,自己也可以享受天伦之乐了。即便是没有结婚,肯定也早已已经定婚,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连个可选择的对象都没有。她很担心,在这青云都里,还有没有适合儿子的同龄少女。 虽然说,青云都人口向来是男少女多,但是在二十岁以下,这一比例却相差不大。只是与林志宇同龄的女孩子,即便是没有结婚,大多恐怕也都已经订婚了。再过个两三年,她们也许都会当妈了。当然了,林志宇要是愿意娶个比自已年纪大的寡妇,那选择余地就大多了,但是林母又怎么舍得这样委屈自家的独子。所以,这件事必须要立即着手去做。 林志宇神色也不由为之一黯,上学时倒也有一些女同学对他表示出了好感——早恋这东西在明州不是事,只要不妨碍学习、不惹得班里天怒人怨,不过份闹出小人来,一般学校和老师也是睁一眼闭一眼。将女同学发展成为老婆,这在联邦五个州里,都是再常见不过的事情了。 只是当这些女同学对他家的情况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十之八九都会放弃与他进一步发展关系,余下的那十之一二……提起来,林志宇怕自己晚上会做噩梦。虽然家境不好,但是他也不是饥不择食! “唉……”林母会意地轻叹了一声,眼角又湿润了。这也不能怪人家女儿嫌贫爱富,实在是自己家那段岁月里,实在是太贫穷了,女孩子嫁人,谁不是希望到了夫家,哪怕是当时要过苦日子,也希望日后能够过上有盼头的生活,而不是一辈子都这样穷苦下去。若不是志宇突然一下子受到陈氏狩猎堂的重用,又拿回来了这么多的钱,就是自己也不敢起给他娶妻的念头。 “娘,您就别担心了,这事我保证一定会上心的。”林志宇连声应道,林母心思重,他担心这件事日后会成母亲的一块难去的心病。 林母强笑着抹去了眼角的泪水道:“志宇啊,你也长大了,能够撑起这个家了,娘也不想勉强你娶个自己不满意的妻子。不过,青云都里与你适龄的女孩子终究是有限的,你要把握好。而且,明州法律留给你的时间也不多了,你也不想官配吧?” 林志宇连连点头,这世道,不分男女,没有人喜欢盲婚哑配的,除非是渣滓,实在没人要的。 “所以才要尽早打算啊,不然你就只能到和怜儿一样大的女孩子里选择你的新娘了。”林母怜爱地伸出手,林志宇配合地低下了头来,让她伸手揉了揉。 “对了,娘,这些钱您收起来。”林志宇拿出来一叠钞票放到了桌上道。 林母拿起来点了点,越点越是吃惊,上一次儿子拿回来十二金元,就令她大吃一惊,这一次林志宇拿出来的更多,足有二十五金元! “怎么这么多?”林母诧异地问道,在青云都里生活了这么多年,耳濡目染也使得她对新手出任务所能够得到的报酬有个大致的认识。像林志宇这样走出校门没多久的菜鸟,出一次任务能够拿个二三金元就不算少了! 二十五金元,很多进新克拉玛干沙漠讨生活多年的老人,出一次任务恐怕也就能挣这些。要知道,他们可是要进入新克拉玛干沙漠的腹地,那里的物产虽然更珍贵,但是风险也更大,一次失误就可能导致全队覆灭。 林志宇笑道:“娘,我这一次出任务,可是副领队,薪酬自然要高一些的。而且这一次,我又猎杀了一条葵青沙蚺,我们的收获也令堂里很满意,拿到的薪水自然要高一些的。” 雷三虎给的那二十五金元,他和冯得禄全部上交给堂里,也将事情完整地汇报给了陈兴安,陈兴安不但没有斥责他们,反而两人各给了十金元。冯得禄又塞给了他五金元,说什么自己无功不受禄。 其实这一次他总共得到了二十七金元五十四银元,那两金元五十四银元他自己收了起来。毕竟他如今已经走上了社会,手头也要有一些属于自己的资金,总不能同事之间的交际还得向家里要钱吧。 林母看了看儿子,又看了看手中的钱,自从林家搬到了南城后,她手里的现金就一直少得可怜,不要说二十五金元了,就是十五金元,都不知道有没有。 “好吧,娘给你收着,娶媳妇时用。”林母拿出两金元来递给林志宇道,“你现在也工作了,手头多少留一些自已花用,和同事们搞好关系。”以前林志宇只是个新入行的菜鸟,现在却是副领队了,难免会有一些交际应酬的时候。 “这钱您也别全存着,怜儿正在长身体,我打算习武也得保证营养,您也需要补补身子,咱家的伙食也得改善改善。”林志宇将钱推了回去道,“我这里留了两金元,足够我开销到下次出任务了。” 林母抹着欣喜的眼泪离开了。 第二十三章?我教不了 又是一天的清晨,林志宇先起床给家里的水缸打满水,又给林母、怜儿做了早饭和要带走的午饭,这才叫醒了她们,自己先出门了。 林志宇与冯得禄先在街道上的早点摊上吃饱了肚子,看看天,荧惑星也完全地跳出了地平线。 在冯得禄的带领下,他们来到了青云武馆的后门。青云武馆是青云都里的官方武术教育机构,由青云都衙门聘请青云都中的高手任教,面向有志学习古武的人群收费授课。 冯云禄恰好认识箭术教头秦凤山,听林志宇提到有意进一步地学习箭术,就主动地提出带他来结识秦凤山——上箭术课收费虽然不菲,但是对于每出一次任务都能够挣个十几金元的林志宇来说,咬咬牙还是能够承担地起的。 林志宇思前想后,觉得还是先从弓箭学起,他远超常人听力、视力,以及快速增长的身体素质,会令他的学习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嘭!”一百五十米外用上等原木制造的厚重箭靶上,一支钢箭正中靶心,箭头已经看不见了,箭身入木近五厘米。 “嘶……”看着眼前的一幕,冯得禄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 不仅仅是他,站在他身旁的秦凤山此时眼睛瞪得宛若铜铃,手更是简直要将自己珍爱的胡子捻下来几根了。他原本只是想看看老朋友推荐过来的这个年青人箭术基础如何,却没有想到,竟然会看到如此的一幕! 罕有人能够灵活使用的六石强弓,在此人的手中,竟然似乎毫不费力地就拉开了一个满弓,更是射出了如此强劲有力而又精准的一箭! 虽然说,这个标准对于他秦凤山来说,并非什么难事,他还能玩出更多炫目的花样来,但是…… “呼……”长出了一口气的林志宇持弓而立,他能听到弓弦还在高速地振动着,发出了常人所听不到的“嗡嗡”声。这一箭令他颇有种畅快淋漓,将胸中郁气一扫而空的感觉。 以前在上学的时候,他虽然也学习过箭术,但是那时候他一直都认为,在射程更远、掌握相对容易的枪械面前,弓箭无疑是属于没落的一方,但是今天他不得不承认,这一标准只是对于普通寻常人而言的。如今的他,在身体各项素质得到了极大加强后,手握强弓利箭,在二百步以内的杀伤力可以说丝毫不逊色于他使用坎特厄斯步枪,而且是无枪声无哨烟无火光的,隐密性远超枪械! 更重要的是,他记得箭术里可是有特殊手法保证快速连射的,这可比坎特厄斯步枪射速快多了! “老冯,你从哪里找来的这小子?”秦凤山半晌才醒过味来,一巴掌拍在了冯得禄的肩膀上,连声问道。他没少见过玩弓的好手,但是在二十岁以下,就能够拉开六石的强弓,并准确射中一百五十米外的靶心,林志宇可是头一个。 “他现在是我的副手,和我一起带陈氏狩猎堂的新人队伍。”冯得禄将秦凤山的手晃了下来,炙热的目光却是不离林志宇左右。自己这一次可是真的捡到宝了,没想到这林志宇居然还有这一手! 冯得禄觉得林志宇就像托木斯克州的有名特产套娃一样,掀起一个里面还有一个,总能够给人以新的惊喜。要不是自家娃里没有个合适年龄的女娃,说什么也要把这小子变成自家的女婿。就这一手令人惊叹的弓术,日后的生存可能就比常人高很多。 林志宇是林家的独子,又有寡母幼妹,据联邦法律像他这样的男性成年人,非遇到紧急情况,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被征招服兵役的。 而且,林志宇现在连二十岁都不到,前途却是光明一片,以他目前所表现出来的能力,在这青云都里,成为一个中产家庭只不过是时间问题,这样有潜力的年轻人,当然是要紧紧的抓在手里。 冯得禄一边惋惜自家没有合适的女孩子,一边琢磨着怎么样才能够将林志宇在自己的队伍里留得更久。依照林志宇目前的态势发展下去,恐怕与自己再配合几次,陈氏狩猎堂就会将他升入更高级别的狩猎队了。 “可惜他不是陈氏子弟啊!”冯得禄心中暗想,在他看来,若林志宇是陈氏子弟,只要他保持住如今的这一发展态势,再过个十年八年,陈氏狩猎堂的高层中,必然会有他的一席之地,就是执掌陈氏狩猎堂,也不是不可能的。 狩猎堂毕竟与其他家族产业不同,武力为尊这一原则体现地可以说是淋漓尽致,没有足够强大的武力做后盾,即便是有家族的强力支持,也很难开展工作,陈兴安能够坐稳狩猎堂,可不仅仅是靠着他是家主陈兴隆堂弟的这一层关系! 这十年来,陈兴安鲜有进入新克拉玛干沙漠,当年赫赫有名的“沙漠之虎”自然也就罕有人提起了。 “你的副手?嘿嘿,老冯你可真是运气好啊。”秦凤山怔了怔,拍了拍冯得禄的肩膀道,“过个几年,你都可以拿这事出来吹牛了。” “嗯,即便是雄霸山林的无故猛虎,也有萌萌的小时候。”冯得禄带着几分得意地道,“我说凤山啊,你可得拿出点压箱底的东西来,别糊弄我这小兄弟,我可是不答应的。” “嘭!嘭!嘭!”几乎是连成一声的连续三声闷响打断了两人的谈话,两人这才注意到,远处二百米外那厚重的箭靶靶心上,那三支箭尾仍然在微微颤动的羽箭。 “三连射!”冯得禄险些咬着自己的舌头!这可是二百米射程命中靶心的三连射! 秦凤山瞠目,秦凤山苦笑,原本他以为自己当林志宇的弓箭教头完全能够胜任,但是现在看来,恐怕用不了三五天,自己的那点东西就得被掏空。林志宇的基础身体素质极好,又有使用弓箭的良好基础,而那些用箭的技巧,对于这样的人来说,很多时候其实就是捅穿一层窗户纸,只要明白了,几乎就可以上手使用,差别不过是命中率和熟练度罢了。 原本自己还想着发现了一个好苗子,可以收个不错的徒弟,现在看来,这箭术老师恐怕自己还真担任不了——哪有拜师三五天后就没东西教的道理,那只会让自己成为世人的笑柄,他这张老脸可是要丢光的。 “唉?”冯得禄立时严肃起来,认真地道,“老秦,你该不是想要改主意吧?”秦凤山可是他认识的人里,箭术水准最高的,不仅仅在青云都里,就是在怀乐县里也是鼎鼎大名的。如果说秦凤山不收林志宇的话,那么在怀乐县里想要给林志宇找个更好的弓箭教头,可就难了。 秦凤山沉吟了片刻才道:“老冯,不是我要改主意,是我教不了他啊,就我那几手庄稼把式,用不了三五天,就能被他掏光了,你让我日后这张老脸往哪里放?” “啊?”冯得禄吃了一惊道,“秦凤山,你不是在开玩笑吧?”秦凤山的话,他是真的不信。 秦凤山急了,伸手做了一个爬行的姿势道:“姓冯的,我要是骗你,是这个!” 冯得禄的眉头都扭成了一团,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秦凤山自然不可能是在和自己开玩笑,临时玩什么推拖。 “罢了罢了!”秦凤山在冯得禄的肩膀上重重地拍了一记道,“你放心,我会把自己的压箱底的本事都教给他,就当结个善缘。这样的好苗子,我这一辈子,还是第一次见到。”林志宇连二十岁都不到,可以说发展的空间仍然很大,如果说有明师教导,未来可谓是一片光明。 而且听冯得禄所说,林志宇的人品也是相当地出色,对于这样的人物,在他尚未发达的时候给予援手……他秦凤山倒是不在意林志宇会给予自己什么样的回报,但是秦凤山也是有子有女的人,不得不为自家的后人考虑。 “林老弟,快过来!”冯得禄喜形于色地叫道,秦凤山这人向来是言出无悔,他既然这样说了,就绝不会藏一手的。 其实两人间的对话,林志宇皆听在耳中,连忙三步并做了两步,来到了秦凤山的面前,就要施拜师礼,他倒是不认为秦凤山能够教自己的箭术有限,就不必行拜师礼。古代就有一字之师,何况秦凤山都说要将压箱底的本事都传给自己。 秦凤山连忙伸手扶住他,正色道:“小兄弟,你要是这样,我可就要拒绝教你了。我不管老冯他是怎么和你说的,你既然想要和我学习箭术,那么就要尊从我的规矩。拜师一事不要再提,你叫我一声秦老哥,我称你一声小兄弟,日后小兄弟在箭术一道上扬名天下,还能记得我秦凤山,我秦某人也就知足了。” “这……这怎么可以?”看到秦凤山的态度坚决,双臂上传来的力量更是不容置疑,林志宇将目光转向了一旁的冯得禄。 “嘿!”冯得禄长吐一口气,对林志宇道,“嗯,这样吧,老秦这家伙属牛的,往往认定的事情,一条道跑到黑、甚至撞南墙都不回头的。既然他这样说,你就遂他的意好了。老秦子女众多,日后老弟你发达了,多拉他们两把也就是了,这些虚礼,就算了,算了。你要非行拜师礼,这老东西脾气上来了,能把咱们两个都哄出去。” 林志宇一脸为难,这样做实在是令他感到有些对不住秦凤山。 第二十四章 旧识 “这事就这么办了!来来来,为了庆祝我秦某人结识林小兄弟,咱们喝酒去!”秦凤山以不容置疑地口吻道,一边说一边拉着两人就往后院走。 穿过一个月亮门,走过一条走廊,再入一个月亮门,眼前豁然一处不大的小院,五间青砖瓦房呈凹字形分布。月亮门的左侧五步左右种有一棵枝叶茂盛的枣树,看起来年头不短,至少也得四五十年的树龄了。在树下放着一张圆石桌,桌的四周放着四个石墩。 秦凤山扯着两人在石桌前坐了下来,又扯着嗓子喊了两声,房间跑出来个十二三岁梳着马尾辫的俏丽丫头,清脆如同黄鹂鸟的声音也随之传过来“娘出去买东西了。爹,您怎么回来了?” “这是我家老五君怡。君怡,冯叔叔你见过,这位你叫林叔叔。”秦凤山介绍道,“既然你娘不在,你去给我们倒壶茶来。我自己去厨房看看。” 看到林志宇,秦君怡眨了眨眼,小脸上露出了诧异的神色,半晌才道:“他是林怜儿的哥哥,我叫他叔叔,岂不是得叫怜儿阿姨了?才不要呢。” “你认识怜儿?”林志宇也吃了一惊道。 “她是三年级三班的,我是二班的,我们经常在一起玩。”秦君怡小声地道,“你是不是把我给忘了,我以前是留短发的。” 林志宇怔了片刻,这才慢慢地将眼前的小丫头和记忆里的某个人重合了起来,拍掌道:“啊呀,你是小……” “哎呀,不许说,不许说,都是怜儿那个臭丫头,胡乱给人起外号!”秦君怡一把捂住了林志宇嘴,出手快如闪电,令林志宇居然一时间都没反应过来躲闪,被捂了个严实。 冯得禄和秦凤山面面相觑,半晌秦凤山这才一拍脑门,恍然大悟道:“你是小怜那丫头的哥哥?”对于林怜儿那丫头,虽然没见过多少次,但是他也不陌生,印象里是一个很懂事而又漂亮的小女孩子,老妻很喜欢她,还曾经和他提议过,要不要给家里老四订个娃娃亲,老四比她高两个年级,却被知道后的自家丫头给顶了回来。 “秦伯父!”林志宇连忙起身重新和秦凤山见礼,自家妹子和人家女儿是同学,又是好朋友,自然是不适合再叫什么秦老哥了。 “嘿嘿嘿,你这么叫,我和老秦这又怎么算?哎,你可别改口叫什么冯叔叔!回头得让人笑死。”冯得禄倍感挠头道,“要不,咱们各算各的?” 秦凤山也是有些头痛,看了看女儿,又看了看林志宇,无奈地摆了摆手道:“算了,我就托大,认了这声伯父了。至于其他的,各算各的吧。毕竟老冯你们两个在一起合作的时候更多。” 秦君怡为三人端来了一壶茶,又回到了房间里去。秦凤山在自家的厨房里转了两圈,倒是提出来半坛酒,可供下酒的菜却是没有。 他翻出了一包花生,却是生的,有些尴尬地看着两人道:“我平时倒是能拿生花生就酒,要不咱们出去找个酒馆?” 冯得禄伸手接过花生笑道:“生花生也成,咱们这种人,什么苦没吃过。要是在沙海里,有的吃就谢天谢地了,还管好不好吃?”他知道秦凤山的收入不低,但是家里孩子多,他这人又仗义疏财,照顾着不少老兄弟的家人,这手头也攒不下多少钱。三人又都是大肚汉,真要出去吃一顿,哪怕是小酒馆,对于秦凤山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开销。而且秦风山既然说了他请两人喝酒,他就是想要做这个东,也绝对不会同意。 林志宇将花生从冯得禄的手里接了过来,站起身道:“伯父,我来做点下酒菜吧。” 看着林志宇在厨房里忙碌的身影,冯得禄和秦凤山两人在外面啧啧赞叹。两人都是对厨艺一窍不通的人,家里也不止一个媳妇,自然也不缺少厨房里掌勺的人——毕竟厨艺对于明州的女孩子来说,是嫁人之前的必修课目。 “寡母幼妹,志宇这是不得不会啊。”秦凤山感慨道。虽然说明州的传统是除非是职业,否则男子轻易不下厨,但是眼前的这一幕,却是令两人感受到这是一个不在乎他人眼光、爱家人、负责任的好男儿。 “谁家女儿嫁给了他,日后肯定幸福。”冯得禄长叹了一口气,“可惜我冯家是没有这份福气了。哎,老秦,你家丫头有没有可能。” 秦凤山怔了一下,他倒是没有想到这一块来,不由得有些心动,不过认真地想了想后,还是摇头道:“恐怕不适合,不说两人之间能不能培养出感情来,志宇比她大了差不多七八岁吧,小五至少还有四年多才可以结婚,林家恐怕是等不起啊。” 冯得禄缓缓地点了点头,秦凤山说得有道理,林家如今就这么一根苗了,又是到新克拉玛干沙漠提着脑袋讨生活,肯定是希望他能够尽早结婚生子,传续林家的香火,要他们再等秦家小五四五年,林母肯定是不愿意的。将心比心,换他们处于林母的位置上,他们肯定也会这样选择的。 “那真是可惜了!”冯得禄叹息道,越了解林志宇,他就越觉得林志宇的潜力惊人,就越想将他和自家绑到一起。 秦凤山看出来他的心思,坐正了身子,正色道:“冯得禄!” “啊?”听秦凤山这样郑重其事地叫自己名字,冯得禄不由得为之一怔,睁大眼看向秦凤山。 秦凤山压低了声音,却是极其郑重地对他道:“我说,老冯你可别想过多插手志宇的私事,那样做只会引起他人的厌烦的。” 冯得禄愣了一下,心中一凛,秦凤山说的对,自己的想法确实是有些过线了,没有人喜欢自己的私事被他人过多的干涉,而且越是有本事有能力的人,越是如此! 很快,林志宇就将几碟下酒菜端上了桌,秦凤山提起偌大的酒坛,给大家面前的海碗斟满酒,林志宇注意到,这一过程中竟然是滴酒不漏。 秦凤山随手将酒坛放到了自己的足边,端起碗来爽朗地大笑道:“不是什么好酒,勉强能入口,还请两位海涵,这里秦某先干为敬!”说完话,一仰脖,片刻间已将一海碗酒喝了个干净。 林志宇看着面前的海碗,面露难色,家中贫困,自然是不可能将有限的钱花在酒上,他也是走出学校,进入陈氏狩猎堂后,才有机会喝酒。总共也没喝几回,倒是没有喝醉过,但是也从来没有拿着海碗喝酒的经历。 秦凤山将海碗撂在了桌上,大笑道:“痛快!”说着又提起了酒坛,给自己满上。 冯得禄也端起了碗,对林志宇道:“你随意,不用管他。老秦他是酒缸一个,咱们犯不上和他拼酒。” 林志宇这才暗暗地长出一口气,他虽然对酒颇有兴趣,但是绝对不想醉酒。 秦凤山夹了一筷子菜,丢进了嘴里嚼了两口,动容地看向了林志宇道:“小林,你这厨艺不赖啊,君怡她娘做了一辈子饭,也就是这个水平。老冯,你尝尝小林的手艺。” 冯得禄放下了手中的海碗,有些不相信地道:“老秦,真的假的?这小子还有这一手?”秦凤山妻子的厨艺在他们这圈人里可是有名的,要说和酒楼里的那些职业大厨相比起来,肯定还是有差距,但是说到家常菜这一块,那可是公认的好厨艺! “你尝尝不就知道了!”秦凤山翻了个白眼道,心说老子得多傻,才会在这种分分钟被拆穿的事情上骗你? 冯得禄话出口就知道自己做了件白痴事,讪笑了两声,吃了两口菜后也不禁一挑拇指道:“嗯,确实有嫂子七八分水准了。” “献丑了!”林志宇也长出了一口气道,“秦伯伯你们满意就好。”林家搬到南城后,自然也就请不起仆人了,林母又得赚钱养家,一天下来回到家里常常是累得手指头都不想抬的,所以很多家务林志宇就主动地承担了下来,包括做饭。 家里穷,没有什么丰富的食材,又希望家人能够吃得开心,自然就要在厨艺上多动脑筋,这些年下来,林志宇自然也就锻练出来了。不过,他也没自大到认为自己的厨艺有多么出色,毕竟他所能够掌握的食材也就那么多种,换点青云都里价钱稍贵的食材来,他就不知道应当如何烹饪了。 “来,咱们为小林这手好厨艺干一碗!”秦凤山端起碗来大笑道,原本都打算拿生花生米就酒了,没想到居然还有这样的神转折,这心情自然是大爽。 待到秦凤山的妻子回来时,石桌上已经是盘碗狼藉,石桌旁放着两个空空的酒坛子,秦凤山和冯得禄已经醉得认不出对方来,嘴里嘟囔着谁也听不懂的话,倒是坐在一旁的林志宇,只是脸上微红,略有酒意,神智却很清醒。 第二十五章?第一块土地 进入午夜的青云都陷入了漆黑的夜色里,城门关闭,除了夜间巡夜的衙门差役外,就只有更夫还在街巷中走动。 钟表在这个时代早已经存在,但却不是普通人家能够拥有的,白天大家可以看日头和日晷、沙漏,晚上却没有合适的计时工具,所以更夫这个古老职业也就重新焕发新生。 屋里一片漆黑,伸手不见五指,土坑上睡梦中的林志宇突然睁开了双眼,他感觉到冥冥中仿佛有什么重要的事情发生了! 他侧头看向窗户,窗外不见天光,侧耳倾听,除去隔壁房间里母亲和妹子悠长的呼吸声,院内并无任何异常。 林志宇这心立时就放下了八九分,林家手头宽裕后,生活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也带来了不少的麻烦事。那些偷鸡摸狗的混混们,明着来惧怕林志宇的武力,半夜里想来捞些油水,也没什么好奇怪的。他这几天正琢磨要不要去买两条好狗来看家,毕竟他一进新克拉玛干沙漠就是十天半个月的,家里没有了男人,这安全就比较令人操心了。 以前是连人都喂不饱哪里还有多余的粮食来喂狗,如今家境明显好转,这安全问题自然也要提到日程上了。这南城里治安状况令人堪忧,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搬到治安较好的北城去又不现实,谁又敢保证像鲁安阳这类人,会不会狗急跳墙了向独自在家的母亲和妹子下手。 林志宇一边想着,一边打着哈欠下意识地“看”了一眼乾坤珠,这一眼就令他的眼睛再也无法挪开! 林志宇进入乾坤珠之后第一眼看到的就是一块绿草茵茵的黑土地,面积并不大,也就是半个足球场大小,可能还要略小一点。在黑土地的外侧,则是一片白茫茫,似雾又似云,纵然是以他的眼力也是看不清楚。 这一刻对他的冲击,却是不亚于他初得到乾坤珠之时——因为他发现自己是站在这一块黑土地之上的! 虽然一直以来,乾坤珠都是内有空间,可以用来储物,也可以用来收集物质供乾坤珠吞噬,但是他都是通过心神来完成控制。而这一次,他是亲身进入了乾坤珠,还是灵魂进入到了这里? 林志宇惊奇地用手摸了摸地面,黑色的土地他只从书本和老师的讲述中听说过,青云都、以及怀乐县,甚至于新宣府的土地都是黄土地,据说黑土地的肥力更高,种植作物的收成会更好。从手指传来了真实的触感,黑土中还带着几分潮意。 林志宇努力地使自己狂跳不已的心脏平静下来——眼前的这一幕,对他的冲击力确实是有些太大了。 他迈开步子,向自己的右侧土地的边缘走去,头几步两腿还有些发软,几步之后就恢复了正常步伐。 很快他就来到了黑土地的尽头,向下看,同样是白茫茫的一片,似乎这一片土地就是飘浮在这雾气或者说云团之上?他谨慎地伸出手来,却发现面前有一道无形的墙壁。 不知道自己是灵魂进入还是亲身进入,林志宇不敢在这里多做停留,要是让家人发现自己深夜不在家中,那可是要出大麻烦的。 眼前一黑,待再睁开眼时,林志宇已经躺在了自己的土炕上,屋里仍然是一片黑暗,他侧耳倾听,院子里一切正常,仿佛刚才所见到的那一切,都只是一场梦境。 林志宇斜倚在炕头,黑暗将他的表情深藏其中,但是他觉得自己的心跳却是那么的有力,就仿佛一面大鼓,正在敲响着大军前进的号令。 乾坤珠已经给予他诸多的惊喜,但是方才的那一幕仍然令他感到不可思议!难道说,这就是这些日子以来,乾坤珠不断地吞噬水和沙石的成果? 虽然说这一想法令他觉得相当地不可思议,但是神话传说中的东西都出现在自己的面前,乾坤珠将吞噬掉的物质转变为黑土地的话,也就没那么难以接受了。 一块足有半个足球场大小的黑土地,这要是放在现实里,估计能够让青云都的那些大家族们争得头破血流。明州人,对于土地、特别是能够种植农作物的土地的渴求,原本就是联邦中人尽皆知的。青云都这里能够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原本就稀缺,大量的粮食和蔬菜都需要从外地输入,这里的人们对于土地的需求,自然也就更加地迫切! 要是这块黑土地能够种植农作物就好了,虽然他不通农事,但是也听人说过,明州辖下的龙江府就有大片的黑土地,那里的人们不需要精耕细作,就可以从土地上获得不逊色于新宣府境内同等面积大小土地的收成。 自己想要练武,怜儿正在长身体,母亲劳累了这么多年,也需要改善伙食,哪怕是能够解决家里吃菜的问题,一年下来,也能够节省下相当可观的一笔钱来——在青云都里,青菜的价格可是丝毫不逊色于绝大部分肉类。 不过,农作物生长需要阳光,乾坤珠内虽然有光明,但是能够取代阳光的作用吗?这恐怕还需要进一步的验证,不过黑土地上既然能够长草,那么种植其他农作物也应当问题不大吧…… 林志宇的耳朵动了动,院外的街道上传来了轻微的声响,似乎是有人在放轻了脚步走路。 林志宇不由得有些奇怪,虽然不知道具体的时间,但是肯定也是到了后半夜,青云都中虽然也有一些夜间的娱乐场所,但是都在北城,而能够进入那些场所消费的,绝不会有南城的居民。即便是有南城的居民在这些地方工作,一般也不会在这个时间点回来。青云都里可没有路灯,南城又是治安不靖的地方,单人这个时间行走在街道上,并不是一件明智的事情。而且听这个脚步声不疾不徐,似乎也不像是有什么急事。 林志宇心里有些疑惑,要说是北城,可能还会有一些晚上出来赏星观景的骚人,这南城里大多都是为衣食无落而忧心的普通民众,又哪来的半夜游街的闲情逸致,这心里不由得就有些警觉。 听得那脚步声停在了自家院的门前,林志宇已经坐起身来,穿鞋站在房门口观察院内了——母亲和小妹在院子另一侧的房中,他可不敢冒被狗急跳墙的歹人闯入挟持的风险。 “嗒嗒”两声,墙头上露出个人脑袋来,蒙面只余两只眼睛在外。在墙头上呆了会,似乎是确定了没有惊动院内的人,整个身子都上了墙头。 齐东圣坐在林家的墙头上,看着黑漆漆的院内,他自有渠道,听说这林志宇今天从陈氏狩猎堂里得了近三十金元,心中贪心立起。三十金元,可是够他在这青云都里着实挥霍一阵子了。而且林家位于南城的贫民区中,治安水平与北城可以说是天壤之别,下手被抓到的风险就先小了大半! 不过此时他心里也是有些嘀咕,要不要过些日子,等那林志宇去沙漠里出任务时再来。他最近也有所耳闻,这个林志宇是年青一代里崛起的新秀,枪法相当出色,运气更是好。虽然他也没太放到心上,枪法再好,在这禁枪的青云都里,也没大用,而且这半夜三更的,伸手难见五指,枪法再好,看不到对手,枪也不过是根并不好使的破棍子罢了。 只是,真要过个几天等林志宇不在家前来,恐怕这笔钱也早就存在了银铺里了,明州银铺在青云都里的信誉还是很好的,他是小偷,可不是强盗,干不出绑票要赎金的事情来。 第二十六章?一击 身着黑衣的齐东圣坐在墙头仔细地观察着院里,他在青云都里干这一行也有好几年了,却从来没有失手过,正是因为他的这一份谨慎。 齐东圣嗅了嗅空气中的气味,又侧耳倾听了片刻,肯定院里是没有狗的,事先准备好的加料馒头就没有了用武之地。 院落不大,破破烂烂的,几间土坯房,要不是他相信自己的渠道,否则谁能相信,能一次收入近三十金元的林志宇,居然还住在这样简陋的院子里。 他已经调查清楚,与林志宇一同住的还有寡母幼妹,现在他必须要分清楚,林家三人是怎么睡的,还有就是钱会放在哪里? 按理说,林志宇已经成年后,就已经当仁不让地成为了林家的一家之主,家中的财富应当由他来掌管,但是也不能排除,由于他经常要离开青云都前往新克拉玛干沙漠,所以家里的事务仍然全权由林母掌握…… “算了,进去看看不就知道了!”齐东圣手一按墙头,轻如落叶般地跳了下来,落地竟然没有什么声响。 林志宇站在门前黑暗中静静地看着齐东圣跳进院子,小心翼翼地向房屋走过来,天上虽然有星光,但是对于常人来说还是很难辨认清楚三步以外的景象的。不过,林志宇在晚上的视野虽然会受到很大的限制,但是在百米以内,他依然可以看得很清楚,对此,他也只能归功于乾坤珠对他自身的改变。 所以,对自己的实力有着充分自信的他,提着门栓在等待着齐东圣自己一步步地凑过来。 依据联邦法律和明州法律,对于像齐东圣这样的非请即入的不速之客,都有明确的规定,家主有权无限制地攻击,以保证家人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害,所以手拿门栓的林志宇心里一点也不担心会有人事后吵吵什么防卫过当。当然了,要是用枪的话,肯定会有人埋怨扰人好梦的,而且衙门里的人肯定会要对都内禁枪一事和你好好地谈谈心的。 对于都内禁枪这一法令,青云人还是很支持的,毕竟青云都里人员复杂,来自联邦各地的人都有,而且好勇逞强之辈太多,如果不禁枪的话,肯定三天两头地发生枪击事件,也容易误伤无辜。 齐东圣走得并不快,悄无声息,若不是林志宇的眼力和听力均异于常人,此时即便是清醒的,也很难发现此时院内进了人了。 林志宇心里不由得又将买狗一事的迫切性提高了几分,自己不在家的时候,母亲和怜儿保护自己的手段确实是有些匮乏。 齐东圣稍停了下脚步,侧耳倾听,他能够听到从自己左侧的房屋里,传来两道轻弱的呼吸声,想来应当是林家母女,但是他却听不到第三道呼吸声! 他心里不由得有些疑惑,按理说,林志宇做为一个健康的年青人,就算不打呼噜,睡眠时呼吸声也应当重于他的母妹才对,难道说他并不在家? 可是……晚上他明明看到林志宇回家了,似乎还喝了酒。 一种不祥的预感瞬间从心头升起,齐东圣努力地睁大了眼睛向前看,可惜星光微弱,房屋的阴影又遮挡住了星光,眼前两步外就是一片黑暗! 齐东圣平素里还是喜欢黑暗的,因为在黑暗里他觉得自己就像一个法外之人,可以享受着他人所享受不到的自由,可以获得钱财,可以听取很多他人所不知晓的小秘密,可以偷看到很多……不足以对外人道之的东西。 但是这一刻,他却觉得眼前的黑暗,仿佛就像是一个无底的黑洞,自己要是再踏前一步,也许就会被这黑暗所吞噬。 齐东圣心中一凛,下意识抬脚就要往后退,他不敢转身,因为他知道面对未知的危险,转身虽然可以跑得快一些,但是更大的可能却是会被危险从背后毫无反抗之能地击倒! 所以他看到了自己眼前突兀地出现了一只手,捂住了他的嘴也抓住了他的头,接着脖颈处一痛,眼前一黑,再无知觉。 林志宇轻提着已经晕倒的齐东圣,侧耳倾听了片刻,确实并没有惊动了母亲和妹妹,这才微微地长出了一口气。 还好他后来打算把这人擒下,否则齐东圣突然往后撤步的时候,他这一门栓过去,人倒是能留下,恐怕不仅母亲和妹子会被惊醒,就连左邻右舍都可能会被惊扰。 他提着齐东圣来到院内的杂物房,抽了一条绳索将其捆了个四马攒蹄,又随手取了块布塞在了他的嘴里,然后压上一块板子,确认他不可能挣脱出来之后,这才悄悄地回到了自己的屋里。 林志宇躺在炕上,又仔细地倾听了足足一柱香的功夫,再次确认外面并没有接应之人后,这才放下心来。 现在不是审讯该人的时候,更没法将其解送衙门,只能先打晕了扔到杂物房去,待天亮之后再做处置。 好在方才他顺手已经搜查过齐东圣的身上,除了一把护身性质的匕首之外,他身上的那些零散玩意,让林志宇确定此人八成是来偷盗东西,而不是来伤人的。 这令林志宇心里奇怪,以此人方才所表现出来的身手,怎么会跑到南城贫民区里来偷东西?在这里,你就是把一条街巷的所有住户都偷个遍,又能够偷到多少东西?恐怕还没有在北城一户人家里随便拿几件物事值钱。 不过转念一想,林志宇心里一惊,难不成这个人就是针对着自家而来!自已今天可是带回来一笔不菲的财富,近三十金元呢!要是这样的话,他又是从什么渠道得知的? 林志宇的心中是一会喜一会怒,喜的是乾坤珠又有变化,怒的是到底是谁泄露了自己的消息! 林志宇不知道自己何时睡着了,等他再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日上树梢了。家里了除了他之外,已无别人。 灶台上放着一屉窝头和两大盘菜,应当是留给他的午饭,随着他的身体素质的不断增强,他的饭量也是水涨船高。还好如今他的收入大涨,否则的话,光是他吃饱饭这一项就能够给林母那点薪酬吃得分文不剩! 林志宇轻摇了下头,让母亲一大早起床给自己和怜儿做早餐和午餐,是自己疏忽了。 第二十七章?放我一马 天蒙蒙亮的时候,被打晕的齐东圣就已经被街道上传来的声响所惊醒,懵圈了的他半晌才彻底地明白了自己的处境——已经成为了他人的阶下囚! 当林志宇推开柴门走进来时,已经用过了诸多手段依然无法挣脱捆缚的齐东圣十分平静地接受了自己失败的后果。 林志宇将他从杂物堆里提出来,从他的嘴里拔出来那块原本不知道是用来做什么的布时,齐东圣连着干呕了数次,却只吐出了点酸水来。 林志宇蹲下来,拍了拍齐东圣的脸颊道:“说说吧,你叫什么名字,半夜三更不睡觉,跑我家里串门做什么?哼哼,别拿那些假话来糊弄我,后果你可是承担不起的。” 林志宇说的虽然是平平淡淡,但是齐东圣却不敢不当回事。青云都长大的人,不管男女,对于生死都看得比较淡,而那些经常出入新克拉玛干沙漠的人,对于生死就看得更加地淡,很多人也手上染血,有动物的,也有人类的…… 他半夜三更跳入林家意图行窃,被林志宇当场抓获,本身就已经触犯联邦法律,林志宇要是报个黑暗中失手将他打死,要是没有人深究,自己的背景又不干净有前科,这事肯定在衙门那里也就那么回事就会过去了。毕竟依照联邦法律,对于像他这种情况,林志宇是有权无限制正当防卫的。 就算是有人为自己出头,证明林志宇是在捉住自己之后又将自己杀死,一般法律的惩罚也不过是几年有期徒刑罢了,甚至于以往的案例中还出现过缓刑的。干这一行的齐东圣,自然是要对这些情况都有所了解。 “我叫齐东圣,听说你从陈氏狩猎堂得了一笔钱,打算偷了。”齐东圣毫不迟疑地答道,“我是听一个叫刘平越的人说的,他的小舅子好像是陈氏狩猎堂里的人。” “刘平越?”林志宇皱了皱眉,这个名字他很陌生。 “就是叫刘平越,他是一名掮客,经常出没在延寿坊附近的酒楼里,我和他喝过几回酒,就是他在昨晚喝酒时告诉我的。”齐东圣又道。 青云都内有多个市场,其中最大的,也是主要面向外来商队的,是位于青云都南北中轴路上的延寿坊。 据林志宇上学时的历史老师所说,这个名字还是大有来头的,是向人类母星上古代东方唐帝国首都长安城里最繁华的市场致敬。 老师说得靠不靠谱,林志宇并不知道,毕竟九年义务教育里,历史虽然是十分重要的一门功课,但是数千年的人类史里,需要讲述、记忆的东西实在是太多太多了。至于唐帝国首都长安城里最繁华的市场叫什么?不是专业研究历史的人,谁会去关心!不过,延寿坊是青云都里最繁华的市场,这一点却是毋庸置疑的。 据说那延寿坊里商铺林立,人头攒动,有时还可以看到白人和黑人操着怪异的口音与店主砍价。延寿坊这里不仅仅出售新克拉玛干沙漠里的各种特产,还有来自明州、甚至联邦其他州的商品。 不过,除去一些生产生活的量大必需品外,其他商品如果想要买,很多就要到县城甚至于府城的市场去采购了。 毕竟青云都虽大,总人口也不过是破万而已,而怀乐县城里的常住人口就达到了十万以上,新宣府的府城人口则达到了近五十万人,这消费力岂可同日而语。 昨晚上,林志宇还在想最近几天去一趟延寿坊看看有没有什么合适的作物种子买下来,在自己的这第一块地上试着种一种,没准能给自己新的惊喜。 不管是来自母星的,还是这里的本土高附加值的植物,像茶、参、青竹晶、玄心莲等等等等,在青云都市场上都极其地畅销,甚至于很多时候都会出现供不应求的现象。实在不行,种点水稻、小麦、青菜什么的,自已的这一块地,虽然面积不大,但要是能够种植这些作物,不管日后是家用还是拿出去卖,都是不错的选择。 他既然已经决定要继续习武,那么开源节流就是必须!可惜这一片土地目前的面积还小,否则的话,他还想试着养养动物…… 林志宇将发散开的思绪收了回来,这个刘平越将自己从陈氏狩猎堂得了近三十金元的消息传给这名小偷,到底是有意还是无意? 要是有意的话,他的背后又是谁授意的?林志宇自认为还没有得罪人到对方居然怂恿梁上君子到自家来偷钱的地步。 “林……大哥,林大哥!”齐东圣在地上挣不起身来,只能哀声求道,“您大人有大量,小的有眼无珠,昏了头才敢来贵府偷东西。我这刚进了院,连这院子什么模样都没有看清楚,就被您打晕了,您能不能……能不能放小的一马?” 他可不想到青云都的监牢里走一趟,像他这样前科累累的,又被抓了个现行,真要被林志宇送进了衙门里,可不是关上十天半个月就能够放出来的。轻则倾家荡产,重则一辈子恐怕都出不来。联邦和明州在这方面的法律向来是从重从严的。 如今他又是孤身一人,无儿无女的,真要是进了大牢,连个送饭问候一下的人都没有,只要想想自己日后的处境,齐东圣就忍不住自己打了个寒颤。 林志宇摩挲着下颌,这个脸皮够厚的齐东圣是够倒霉的,进了院子连门都没有摸到就被自己打晕了,确实是什么坏事也没干成,但是要这样就放了他……这家伙以为自己是傻子吗? “齐东圣,进了我林家的院门,被我捉到了,却安然无恙地走出去,你觉得其他人会怎么想?”林志宇冷笑道,“就是不送你去衙门,也得打断你五条腿,才能警示其他蠢货吧?” 齐东圣只觉得自己胯下一紧,这处罚也太凶狠了吧?只要是个男人,就不可能忍受! “那我要如何做,才能够让您放我一马?”齐东圣也不是笨蛋,很快就想到,林志宇若是打算将他交给官府,哪里还用和他这样费话。 第二十八章?招揽 窗外难得的飘着连绵的细雨——青云都虽然地处新克拉玛干沙漠的边缘,但是一年到头,终究还是会有些降水的,毕竟这里距离海边直线距离也就百公里左右。 飘飞的细雨淋湿了地面、房檐,洗绿了院内的青植,洗净了灰尘尘的屋瓦,就连空气都透着一股清爽的潮气,令人每呼吸一口,都觉得说不出的舒服,再也没有往日里那股呛人的沙尘气味。所以每逢下雨的时候,青云都里,打架闹事的事情都会少上了七八成,人们的心情都是大好。 陈兴安端着壶茶,坐在凉亭里细品,一阵阵的轻风似有似无地吹过,卷带着无数细细的雨丝,如同情&人最温柔的手指在面颊上轻轻地拂过,是那样的令人感到心情愉悦。 陈兴安的心情大好,不仅仅是因为今天的天气,更是因为陈氏狩猎堂最近一段时间的业绩十分喜人,即便是在青云都所有家族的狩猎堂中,也是数一数二的,这令他这个执掌者也是脸上有光,在家族中话语权大增。 狩猎堂在陈氏家族中的地位可是非同小可的,不仅仅关系到家族中诸多其他产业原料的来源,也是家族武力的重要一部分!而武力……对于青云都这种可以说顶在明州边境最前线的地方,意味着什么,还需要多说吗? 武力强大的家族,在青云都中说话的声音就可以更大,可以掌握都中更多的权柄,自然家族的实力也会变得更加的强大。如果说能够掌控青云都的话语权,那么即便是县里,也要重视自家家族的意见。陈氏家族在青云都扎根已经近百年,经过了几代人的努力,总算是有问鼎第一家族的机会了。 陈兴安端起茶杯,抿了一口,又放了下来,时机还不成熟,家族的底蕴还没有雄厚到可以把岳氏掀下来并且坐稳第一家族的地步。岳氏家族的根基其实是在县里,青云都里只不过是它的一个分支。 老祖宗有训,强龙不斗地头蛇,何况陈氏如今还不敢自认为强龙,家主说的不错,还需要再等等,还需要等家族的底蕴进一步的深厚! 陈兴安深呼吸了几次,仿佛这样就可以将腹中的怨气都倾吐出去一般,重新将注意力放到了手中的资料上去。 “管家,冯得禄冯爷和武库陈主管求见。”侍女到来近前施礼,细声细气地道。 陈兴安眉头轻挑,想了片刻,摆了摆手道:“让他们进来吧。”冯得禄最近几次任务完成地相当完美,不但新人得到了切实的锻炼,还带回来不少的猎物和家族需要的沙漠特产。只是不知道他和武库主管陈兴夜怎么会一齐跑到自己这里来。 侍女很快就将两人带了进来,他注意到陈兴夜平静的脸色下掩盖不住的喜悦,林志宇跟在陈兴夜两人的身后。与陈兴安见过礼之后,冯得禄二人坐了下来,林志宇则站在了冯得禄的身后。 陈兴安招呼着侍女给冯得禄两人倒了一杯茶,这才笑道:“老冯,我记得今天你和志宇应当还在休假吧?和兴夜一齐前来可是有什么事情?” 冯得禄看了一眼林志宇,陈兴夜道:“五哥,我们这一次来,是因为林小哥想从库房里赊购一张六石的强弓,我不敢自行决定此事,故带他们前来与五哥商榷。” “啊?”陈兴安立时来了兴趣,六石的强弓,陈家狩猎堂的武库中也只有区区的两张,价值不菲,难怪陈兴夜不敢擅自决定。 “说说吧,志宇为何要赊购六石强弓?”陈兴安好奇的目光转向了冯得禄和林志宇。林志宇想要练习箭术,这他可以理解,但是六石强弓,那可不是谁都可以玩得转的,拉不开是小事,搞不好还会伤到胳膊。 林志宇拱手道:“陈爷,我想要赊购六石弓,是因为我需要平素里用它练习箭术。而在堂里的习武场,只能练习固定靶,而我想要到都外狩猎练习。每一次都向堂里申请并缴还,极其不便,所以才想要问问陈主管,可否赊购。您也知道,我家如今的状况。” “你能够使用六石弓?”陈兴安端着茶杯的手停在嘴边,半晌才沉声地道,语气中透露着强烈的不信,还有几分欣喜? “方才在武库,志宇用六石弓三连射,箭箭命中一百五十步靶心。前些天,我带他去青云武馆,秦凤山秦教头面前,志宇用六石弓可命中二百步的箭靶。我觉得,既然志宇他有这方面的天赋,就不要放弃。您也知道,热兵器虽好,但是也有它的明显劣势。队伍里有一名出色的弓箭手,在很多时候,也是无形的威慑。”冯得禄立时接过了话头道。 陈兴安看了一眼陈兴夜,陈兴夜微微地点了点头。陈兴安的眼睛立时亮了起来,脸上也立马又多了几分笑意。 秦凤山这人他知道,青云武馆的箭术教头,箭术在青云都里绝对算得上是出类拔萃的,有他保证此事应当无假。 不到二十岁的年青人啊,陈兴安心头简直一万匹草泥马奔腾而过……林志宇要是真有一手好箭术,对于陈氏狩猎堂那绝对是好事啊。要知道,在青云都中,能够自由使用六石弓还能够保证命中率的,有一个算一个,能不能超过十指之数? 陈兴安沉吟了片刻,摆了摆手道:“兴夜,取一张六石强弓和六袋箭矢给志宇,以后对志宇的箭矢供应不加限制,他申请多少,你给他多少。还有,你再去趟马厩,通知平总管,给志宇安排一匹好脚力的良驹。” “是,我这就去办!”陈兴夜拱拱手离开。 陈兴安示意林志宇也坐下,笑道:“我听说,志宇现在一家还在南城居住?家里还有债务?” “陈爷说的是,不过托陈爷和冯爷的福,债务已经还清了。”林志宇答道。 陈兴安微微地点了点头道:“那也是你自己的本事,是好刀终有脱颖而出的时候。对了,南城那边终究是鱼龙混杂,你又经常进入沙海,留下她们母女单独在家令人难以放心。我陈家在北城还有一处独院,不大,也就五间房,院内有井,一年租你三个金元,回头就搬过来吧。还有,你想要出城练习箭术,这我很欣慰,也是值得鼓励的。只要你还是我陈氏狩猎堂的一员,这弓与马我陈氏狩猎堂就不会收回。” 林志宇大吃了一惊,连忙起身道:“陈爷,这怎么……” 陈兴安摆了摆手,打断了他的话道:“不必再说了,这事就这么定了,我很期待你的未来,希望你能够尽快地成为我陈氏狩猎堂的中坚骨干,还有……不用担心林氏那边。” 冯得禄心中也是震惊,没有想到陈兴安居然为林志宇开出了如此优惠的条件来,北城的独院,有着自家的水井,既便不大,只有五间房,一年的租金也不可能是三个金元!而且这房既然是陈家所有,那么也就意味着林家母女是受到陈家庇护的,那些宵小们,想要在林志宇不在青云都的期间打林家母女的主意,也得掂量一下,能不能承受得起陈家的怒火。 当然了,这与陈兴安将一张六石强弓和一匹良驹交给林志宇独享的待遇相比起来,又不算什么了。上等的六石强弓,由于制造工艺极其繁杂,所需的时间又长,哪怕是一张旧弓,市场价格最低也需要六七十金元! 更重要的是,这种利器,民间若是没有点门道,是得不到的,得到了也只会是烫水的山药!要不是林志宇这几次出任务所获都相当地丰厚,他又相信林志宇的品德,想要与他建立更进一步的稳固关系,否则他是绝对不会同意带林志宇去找陈兴夜谈什么赊购的。而陈兴安口中所说的良驹,也绝不是几十金元就能够拿下来的。青云都中马匹众多,但是真正能够被像陈兴安这样的人物称之为良驹的又能够有多少? 震惊之余,冯得禄也不禁暗赞陈兴安果然不愧是陈氏的核心人物,对于自家看好的人才,真舍得投入啊! 这样的手笔,不要说陈氏家族了,就是放眼青云都,也没哪个大家族会在自家附庸家族的年青子弟上投入这么多——青云都的这些顶尖家族,对于那些附庸家族一向是既扶持、又打压,既不让其有超越自家的可能,但是也绝对不能让他们彻底寒心,更不能够令他们成为自家的累赘。 林志宇心里轻叹了一口气,得人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这是父亲教导自己的,自己也一直以其为自己的人生准则。如果说自己一口应下,无论与情与理,恐怕就算是彻底地绑在了陈氏家族的战车上了。 他明白,陈兴安将话说到了这个份上,如果说自己还不识趣的应下,那恐怕就要在陈兴安的心里留下疙瘩了。 而自己虽然是林氏族人,但是实际上族中对自己一家人是不闻不问,前些日子林咏文登门,还是别有用心。没有了族中的庇护,面对陈氏家族这样的庞然大物,自己这样的小人物是没有选择的。 冯得禄在桌下的脚轻踢了林志宇一下,林志宇郑重其事地躬身一礼道:“大恩不言谢,陈爷的厚爱,志宇必将铭记在心!” 陈兴安伸手轻扶笑道:“志宇不必如此,我这也是投资志宇你的未来,我相信你会有一个令人惊叹的未来!而且,我更希望未来我陈氏狩猎堂还能够为志宇你提供更好的弓与马。” 冯得禄心中暗叹,陈兴安这已经是明明白白地要招揽林志宇了! 雨仍然在下,雨丝虽不密集,但是却胜在持久。一阵微风吹过,嗅着那带着潮意的清凉空气,令人心胸都为之开阔。 陈兴夜顺着走廊回到凉亭,陈兴安依然在这里翻看着手中的账簿,看到陈兴夜过来,示意他在自己的对面坐下,继续翻看着账簿。 陈兴夜伸手给自己倒了一杯茶,端在手中细品,看着亭外的雨景,也不多言。 两柱香的功夫过去,陈兴安这才放下了手中的账簿,轻吐了一口气道:“兴夜,事情都办好了?” 陈兴夜将杯子放到石桌上,正色道:“已经依照七哥你的吩咐,将弓马都交给他了。至于房子,我选得是在常乐街那座原本用来接待宾客的小院。” “常乐街?嗯,那小子应当会喜欢。”陈兴安轻笑道,“林以贤那个家伙,日后有得头疼了。”语气中带着几分幸灾乐祸的味道。 陈兴夜也笑了起来,林以贤是林氏的家主,也是林志宇的叔祖父,正是他抢去了原本应当由林志宇父亲继承的林氏家主一位,林家败落到如今的地步,固然有林父在新克拉玛干沙漠里失踪的因素,林以贤暗地里的种种压制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如今林志宇颇有崛起的气势,会不会想要重新夺回林家家主的地位? “七哥是打算扶植林志宇,日后争回林氏家主?”陈兴夜有些好奇地道,林氏家族这几年在林以贤的带领下,倒是颇有几分欣欣向荣的气势。 陈兴安摆了摆手道:“兴夜,我告诉你,永远不要把胜利的希望寄托在他人犯错误上。只要我们一直在大踏步地前进,步伐比别人迈得更大,走得更远,至于其他人怎么走,又何必去管他!”他一向认为,陈氏家族想要保持自己的地位,甚至于更上一层楼,终究还是要靠自己家族的努力奋斗。 林志宇与林以贤之间的矛盾,陈氏是不适合直接介入其中的,那样做只会令附庸家族人人自危。 打压附庸家族不是不可以做,但是必须要有理有节,令人心悦诚服挑不出毛病才行,否则的话,只会令自家的这些附庸家族与陈家离心离德,甚至于可能会倒向青云都的其他大家族,成为陈家敌对阵营的一份子。而只要自家发展地足够快足够好,这些附庸家族的家主只要不是傻瓜,就不会背叛陈氏。 陈氏不能支持林志宇和林以贤打擂台,但是林志宇做为陈氏狩猎堂的一员,陈兴安提拔他却是名正言顺的。 第二十九章?两难的选择 林志宇从库房借了两辆马车,一辆载人,一辆载货,冯得禄又帮他在叫了五个队伍里的棒小伙子,一行人来到了南城的林家。 林家虽然也有五间低矮的土坯房,但是里面真正值得带去新家的东西,真没多少,而且可以人先过去,之后再整理那些繁杂而又不重要的东西,或卖或送人都可以。 林志宇已经去看过那个小院,果然如陈兴安所讲,院子虽然不大,只有五间房,但是位置算是很不错,在陈氏家族的聚居区里,治安有保证,院里有一口自己的水井,有树有葡萄藤,还有片不大的花圃。 屋子里家具等用事一应具全,虽然不是全新的,但是比起自家的,好的不是一点半点。就连被褥,都备有多套干净的,品质还非同一般,林志宇觉得这里以前很可能是陈家用来招待外来有一定身份的宾客的院落。 “哥哥,这里就是我们的新家吗?它好漂亮啊!”看着院落,换了一身新衣服的林怜儿兴奋地拉着林志宇的衣角道,她从记事以来,基本上就是在南城里渡过的,这样漂亮的院子,最多也只能是在门外站着看看罢了,哪里想到会有一天,自己也能够住进如此漂亮的院子里来! “是啊,这里就是我们日后的新家了。”林志宇爱怜地抚摸着她的头发,心里却是酸楚——林家当年在北城的院子比这里还要宽敞十几倍。 “娘,娘,哥哥说我们日后就住在这里了!”林怜儿连蹦带跳地拉着林母的手,快乐地像一只重得自由的小鸟。 林母的脸上虽然带着笑容,但是眼睛里却多了几分水光,她当年也是千金小姐,嫁到林家也是做未来的家族主母的,大半辈子都过得是普通人家想都不敢想的奢华生活,被生活逼得过了这些年的苦日子,又终于看到了苦尽甘来的一天。 与林志宇他们的新家相隔了三条巷子即是林氏家族本代族长林以贤的住处,那里比起林家可就要气派多了,光是一个后花园的占地面积就大了十倍都不止。 “你说陈兴安将陈氏名下的一座院子租给了志宇那小子了?”坐在葡萄藤下喝茶的林以贤不动声色地道。他虽然是林志宇的叔祖父,但是年纪也不过刚过四十,仅比林志宇的父亲林咏智大两岁而已。 “是,我已经验证过这一消息,确切无误。”半拉屁股悬空坐着的林咏武连忙站起身来躬身答道,“而且,一年租金才要三个金元,依我看,这分明是不给我们林家面子啊。”对于林家母子的态度,其实这些年来,林氏已经表现地很明显了,一直以来,也确实震慑住了很多人,使得林家三口日子过得格外的艰辛。 低头喝茶的林以贤手微微一顿,隐蔽地翻了个白眼,这个林咏武就是脑子有时不大灵光!林氏家族不过是陈氏家族六大附庸家族之一,即便是在六大附庸家族之中,实力也只能归于中下游,陈兴安做为陈氏家族的核心人物,提拔、奖赏一个林氏的年轻人,还需要事先和林氏打招呼吗?难不成林氏还能以此为借口向陈氏家族发难不成? 何况,林志宇是前族长的嫡孙,还要叫他林以贤一声叔祖父,所以有些事情是不能够放到明面上摊开来说的,那样只会令林氏家族和他林以贤在青云都里颜面扫地,成为他人的笑柄。 林以贤心里也是满腹的疑惑,自己对这个侄孙可是一向都有所关注,他在青云都上学期间,虽然方方面面的表现都还不错,但是也绝对谈不上如何地惊艳绝伦。进入陈氏狩猎堂之后,相当长的时间里也只能说是表现地中规中矩,谈不上坏,但也不算多好。 怎么自从那一场铺天盖地的沙暴后,林志宇就仿佛一夜之间开了窍了,不但在沙暴中存活了下来,还独自猎杀葵青沙蚺,与冯得禄一起引开剑齿蜥,成为陈氏狩猎堂新一代成员中的佼佼者,耀眼的光芒将同龄者全部都压制了下去。不知情者都为此而恭贺林氏家族又出一麟儿,知情者却是在等着看林氏家族的笑话。 他之前派林咏文去游说林志宇离开陈氏狩猎堂回归林氏,可惜被林志宇以不能毁约为由拒绝了,至于私下交易葵青沙蚺,林志宇虽然满口应允,但是到现在,也没见个蛇尾巴。这小子什么时候变得这样精明、圆滑,让人捉不到把柄了。 林以贤沉吟了半晌才道:“咏武,你去通知咏文,要他准备一份厚礼,送到林家母子手里,算是为他们移居贺礼!” 林咏武怔了片刻,方才点头应是,起身而去。 林以贤站起身来,负手随意地在后花园里走着、赏花、观鱼,只是那紧锁的眉头暴露了他心中并不平静。 他成为林氏家主,是硬从自家侄子手中抢过来的,这其中固然是因为他手段了得,拉拢了族中的很多人,但是他也知道,侄子无意与他拼个两败俱伤,令林氏元气大伤,给其他家族乘虚而入的机会,所以后期主动退让了。 他初成林氏家主之时,其实林族内部是分为实力相差不多的两派的,但是十年前侄子入新克拉玛干沙漠一去而不复返,只留下寡妇幼子和一个败落之家后,他才逐步地真正地掌控了林族的大权,成为了林族中说一不二的人物。当年支持侄子的那些族人,要么被边缘化,要么已经向他投诚。 至于林家母子,他虽然没有斩草除根,但是暗暗地压制却是不争的事实,林志宇突然地崛起,对于他林以贤来说绝对不是件好事,但是对于林族来言,年青一代中出现一个冠绝同代的人物,却无疑是凝聚人心的利器。 也许……当年要是自己侄子成功继位家主,林族未来在六大附庸家族中挺进上游的希望就要落在自己的这个侄孙身上。 只是这以往资质也只能称为堪佳的林志宇怎么就突然间就显得卓然不凡了,不但枪法居然如此地出色,还得到了陈兴安的重视与培养?难道说,这些年来,自己的这个侄孙一直都在有意地藏拙?要是这样的话,又是谁教他这样做的? 这一连串的疑问始终环绕在林以贤的心头,压得他有些喘不过气来。 他有七子六女,年纪与林志宇相仿,上下差不了几岁的有三个儿子。长子在县学就读,明年就将面临大考,若是能够成功考入一所知名的州属大学,可以说前途将会是一片光明,也是他最寄以期望的子嗣。 青云都虽然是怀乐县的重镇,因为新克拉玛干沙漠的缘故,在联邦中都小有名气,但是这也改变不了它是边境小城的地位。林以贤认为,林族想要进一步的兴旺发达,一方面固然是要在青云都不断地巩固自己的根基,另一方面也需要在县里、府城、甚至于州里拓展自己的影响力,若是长子日后能够在县里、府城甚至于州城里扎根,有个一官半职,林族一样可以借势而起,成为与陈氏、岳氏等家族平起平坐的大家族! 如果说长子真的能够有在外扎根的机会,哪怕是花去家族一半的财富,他也绝不会皱眉。 次子与林志宇是同期生,在今年考入县学,只是兴趣并不在学业上,成绩并不出色,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能够上大学就谢天谢地了。更大的可能是县学毕业后就回青云都。不过就算是县学毕业,在青云都里也完全称得上是高学历了,自家再运做运做,在青云都的衙门里谋求个低级的职位,应当是很有希望的。 三子从小就在县城上学,目前是他这些儿女中最聪颖的一个,不但学业十分地优秀,还在县城里发展出自己的人脉。虽然说都是小孩子之间的友谊,在目前派不上什么用场,但是在未来很可能就会派上大用场。 在林以贤看来,最理想的结果莫过于老大在外发展,老二在青云都当官为家族发展保驾护航,老三则会继承自己家主的地位,三方同气连枝。而他自己的年纪还不大,完全可以再庇护子女们二三十年,届时家主的地位将稳稳地落到自已这一系子嗣的手中,不给林族任何人翻盘的机会。 但是林志宇的出现,却给那些对于自己上位不满的林氏族人们第二个选择,那些被自己边缘化的,还有那些被迫投诚过来的,都有可能再度投向林志宇的旗下,毕竟林志宇掌握着正统的大旗!而那些视林氏家族为敌的竞争对手们,也不会放过这个打击、分裂林族的机会! 林以贤只要随便地动动脑筋,就可以脑补出来十几种借林志宇打击林族的方案来,而且这些方案都是正大光明的阳谋,这才是令人最为头痛和难以应对的。 此刻的他才算是真正地体会到当年他大哥去世后,他突然跳出来与侄子争夺家主大位时,自家侄子那进退两难的心情。 既不想放弃林氏家主大位的传承,又不愿意成为林氏家族衰落的罪魁祸首…… 难不成要将危险扼杀在萌芽中?林以贤闪过了一个念头,但是很快就又坚决地摇了摇头! 这个危险之极的先例不可开,一旦开了头,那么日后家族内斗就将彻底打开斩草除根的模式,今天他林以贤可以对林志宇下杀手,那么他日其他人也可以对他林以贤、以及他的后人灭门!这一点,林以贤敢百分百地确定! 而且他还要考虑到族人们的反应,以及陈氏和其他家族对此的看法。当年他强行从侄子手中夺得家主大位,就引起了陈氏和其他家族的强烈不满,只不过因为这一过程并不血腥,侄子后期又有意退让,所以最终大家并没有撕破脸,经过了近十年时间,才逐渐修复了与其他家族的关系。 如果说自己没有正当地足以占据道德高地的理由,对林志宇下手,只会引发众怒,强烈的反噬会将自己也逼到难以转圜的死角,甚至于可能会……造成不可挽回的严重后果。不仅仅令自已及家人遭受难以忍受的惨重损失,还会令林族元气大伤,从原本的二流家族掉到三流家族甚至于不入流中去。 这样的结果……除非是丧心病狂之辈,没有人会选择的! 第三十章?新变化 搬家是一件繁琐地令人烦燥的工作,更何况老话说破家值万贯,虽然有数人帮忙,林志宇一家人仍然是忙碌到了近晚这才算是消停了下来。 塞了十银元,送走了来帮忙的小伙子们,林志宇关上了院门,上了门栓,这才转过了身来看着院内,欣慰地长出了一口气。 这算是他改变家人生活所走出的坚实一步,他们从环境脏乱差的南城搬到了北城,搬到了青云都的家族聚居区,虽然不可能吓阻那些身手高明之辈,至少那些宵小们想要在这里惹事生非,就得掂量惦量是他们的骨头硬,还是青云都衙门的大牢里棍棒硬了。 下午的时候,林咏文再一次登门祝贺,还带来了一份价值不菲的贺礼,令林氏母子都有些颇感意外。 对于林族,林志宇的感觉颇为难以言谕。一方面,他与他们并不亲近,在父亲失踪在新克拉玛干沙漠后,自家过得如此艰难,与林族袖手旁观,罕有人伸手相帮有关。 父亲以前在林族中的那些亲近族人,一开始还有人问候、私下里塞点东西给他们兄妹二人,而随着时间推移,父亲归来的希望越发地渺茫,再来的人也就越来越少,帮助他们的人也越来越少。 另一方面,林母与林志宇倒也不恨他们,因为他们也知道,没有了父亲的存在,这些人所面对的族中压力也是极大,为了保全自身,做出这样的决断也是情有可原、人之常情。而且,他也知道,虽然这些人明里没有帮助他们,但是在暗地里,还是有人默默地支持着,否则林母一介原本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女性,又拉扯着两个未成年的孩子,这十来年又是怎么过来的? 林志宇也不恨林以贤,当年父亲在争夺族长一职时,出于种种考虑,并没有全力以赴,所以失去了族长一职,也不能怪林以贤。 父亲失踪之后,以林以贤为首的林族虽然暗地里压制林家,但是也并没有做得太过份,更没有什么斩草除根的做法,不管他是出于什么样的考虑,双方间终究还是没有撕破脸。 所以林族虽待林志宇一家颇有不公,但是林志宇他们一家三口,倒也没视其为仇寇。当然了,林志宇对林族同样也没有多少认同感。 对于林咏文所带来的那份厚礼,林母只收下了象征性的一点,总价值超不过五金元,其他的,全部都婉拒了。 忙碌了一天,林家母女自然是困顿不堪,早早地洗了去睡了,林志宇的身体素质自然非她们两人可比的,虽然这家里的重活都是他干的,但是此时的他依然是生龙活虎。 他搬了一把椅子,坐在了院内的那棵大树下,一阵微风吹过,树叶梭梭做响…… 林志宇踏上黑土地,第一感觉就是这里的面积又大了不少,足有四个完整的足球场大小了。这个扩张的速度令他是又惊又喜,真不枉费他没事就让乾坤珠到沙海里随便吸收沙粒和岩石、土地!依照这个速度,看来未来搞个一两平方公里的黑土地,也不是不可期望的。 而且在黑土地的中心处,不知道何时隆起了一座“岩山”。山并不高,也就不到五米左右,称之为石坡似乎更为适合,令林志宇感到惊喜的是,坡顶有一个方圆也就三四平米的水潭,潭水溢出后形成了数股潺潺水流从小山的顶部顺势流向四面八方。 这个变化确实令林志宇感到意外和惊喜,虽然说乾坤珠内如今仍然可以储存水,但是那是从外界吸纳而入的,这可是乾坤珠自产的水,品质肯定要有所区别的。而且,这是不是也意味着他以后可以不再用空间大量储备水,多出来的空间可以用来储存其他的东西? 黑土地出现之后,林志宇发现黑土地与原本乾坤珠的空间竟然是互不相干! 当然了,林志宇要是在黑土地上放置物品也是可以的,但是要储存水的话,水会慢慢地被黑土地所吸收,黑土地也会变成泥潭,相当长的时间里都无法恢复。 而且储存在空间中的物品,似乎时间是停滞的,放进去是什么样,拿出来还是什么样,但是在黑土地上,时间却是在不断地流逝,他还特意做过一次实验,黑土地上的时间“流速”与外界大有不同——这里的一昼夜竟然是二十四小时! 他深深地呼吸了一口气,这里充满了黑泥土所散发出来的气息,与青云都、新克拉玛干沙漠完全不同。有着充沛的湿气,令人一呼一吸都是那么的舒爽,每一次他进来,都有一种想在这里一直呆下去的冲动。 林志宇站在了岩山的顶部、水潭的旁边,捧起一捧水,喝了一口,潭水入口清凉甘甜,回味无穷,令他忍不住将手中的潭水一饮而尽。 坐在水潭旁的石头上,林志宇环顾四下,岩山周围已经被他种下了多种植物。 北侧是玄心莲,一种不折不扣的本地土著植物。最初是在明州的龙江府被发现,因为它的花朵和根部酷似人类母星的莲花,只是并不生长在水中,而且它的花心部分却呈玄色,故而被命名为玄心莲。玄心莲全身都是宝,不仅仅可用来观赏和食用,不同部位还具有不同的药性,比如说,它的莲心就具有清热、解暑、止血的作用,它的藕节可以止血、散瘀、解热毒,它的花瓣可以活血、止血……等等等等。 玄心莲的这些特性,对于生活在新克拉玛干沙漠边缘,又经常提着脑袋进出沙漠的青云人来说,无疑是太适合不过了。所以青云都不仅仅想方设法地在自家的地盘上种植,每年还会从外地大量采购,以供食用和药用。不过,到目前为止,林志宇还没有听说哪怕是怀乐县、新宣府里,有哪里成功大规模的种植成功玄心莲。 林志宇选择它,也不过是出于对乾坤珠神奇之处的期待,试着种种罢了。 如今种下的玄心莲种子居然十之八九都已经发芽,平均已有二十余厘米高,一张张如同蒲扇般的绿叶舒展了开来,令林志宇心情大好。 西侧则是青竹晶,它也是新地星的土著生物,它的种子类似天然的水晶,长成之后却是青翠的竹状植物,因此而得名青竹晶。人类很早就发现它的存在,最初发现它的地方是如今的崴华达州的银山市。由于明州人对于翠竹几千年来的喜爱,所以在之后不久,就进行了大规模的引进移植,在明州境内形成了上规模的青竹晶林。 青云都人虽然也很想拥有,但是不要说青云都了,就是新宣府境内,也只有南方的边界才生长有大片的青竹晶林。 青竹晶生长迅速,一般一到两年就可以成熟,它的竹根可用来做艺术品,种子可入药,竹笋是美味的食物,长成后竹叶可食用、可药用,竹茎可用来做竹地板、壁板,还可以做编织材料,做造纸原料,做工艺品材料……皆是同类中的优质品,在市场上销路从来都不是问题。 此时的青竹晶已经露出了一片的尖尖角,若不是不好解释如何在青云都得到鲜嫩的青竹晶笋,林志宇是真的想挖几个出来尝尝。 在石坡的南方,则是种植了一些常见的蔬菜,看起来长势十分地喜人,林志宇有些疑惑地挠了挠自己的下巴,这些蔬菜种下去的时间并不长,也就二十多天的时间。而这些蔬菜,他还专门询问过一些老农,生长期最短的也需要四十天以上,最长的则要达到一百八十天! 可是现在看起来,这些生长期不一的蔬菜却似乎已经都快要成熟了?这未免太不科学了吧? 他伸手从地里拔起了一根白萝卜,就吓了一跳,从地上的缨子上看还没什么异样,但是土下部分却有青云都成年人胳膊那么长,至少三倍粗!要不是他如今可以轻松地拉开六石弓,恐怕将其从土里拔出来都不是件容易事。 再看看一旁的西红柿,已经结出了有婴儿拳头大小的青柿子,虽然他知道还远未到可以食用的时候,但是看着就让人有胃口、有食欲啊。 第三十一章?好吃 青云都只有一所学校,为青云都的适龄儿童提供九年义务教育。它位于青云都的最核心位置,就在两条中轴路交汇处的东北角,由五栋大小不一、高低不同的建筑物组成,是青云都里最为显眼的建筑群。 与它相比起来,青云都的都衙门就显得寒酸了很多。但是,没有人觉得这样是不对的。 在三年级三班的教室里,二十多名孩子正在听老师讲课。 “怜儿,是不是你带了什么好吃的,怎么这样香啊?”后桌的女孩捅了捅林怜儿,压低了声音问道。从上午进了教室,她就觉得似乎有一股若有若无的淡淡香气。而随着临近中午,这股香气着实是勾起了她的食欲,令她一直在吞口水。 她一早上都在琢磨这股香气从何而来,而且她觉得班里不止她一人在寻找这股香气的源头。 林怜儿侧头瞪了她一眼,要不是两人的关系不错,她肯定连理都不理她!现在正是上课时间,怎么能用这种事情来打扰自己的学习呢? 虽然这一上午她也在不停地咽着口水,但是理智却约束着她,将注意力放到了学习上。她知道,只有获得了好成绩,才有可能在未来帮上母亲和哥哥,为林家出一份力,而不是像现在这样,重担都放到了母亲和哥哥的身上。 搬到了北城,居住在自己以前想都不敢想的院落里,并没有令小姑娘懈怠下来,反而越发地激起了她的斗志!母亲苦苦地支撑了多年,才熬到了哥哥能够独当一面挑大梁的时候。而哥哥也是放弃了继续读书的机会,毅然加入了陈氏狩猎堂,用命去为这个家博取更好的前程。自己年纪小,帮不上母亲和哥哥的忙,但是也绝不能给他们添乱。 好不容易等到下课铃声响起,开始午休,后桌女孩一把搂住了林怜儿的脖子,“恶狠狠”地道:“快把你的午餐拿出来!”经过了再三的确认,她肯定香味是从林怜儿的书桌里传出来的。 林怜儿将自己的饭盒从书桌里取了出来,那股淡淡的香气立时就浓郁了几分,令小姑娘们忍不住又咽了几口口水。 “别在这里打开!”后桌女孩按住了林怜儿的手道,“我们去操场上吃饭。” “嘿,你们两个别磨蹭了,再晚点就没有饭了!”秦君怡从窗户探过头来叫道。 学校里有食堂,但是菜比较贵,味道也谈不上多好吃,加上很多孩子的家境并不富裕,所以很多孩子都带菜来,一般只在食堂里购买主食——学校有补贴,所以主食还是相当便宜的。 三人买了热腾腾的主食,在校园操场的西北角,那里有一处凉亭和一片绿荫——学校是青云都内极少数绿化面积占到总面积百分之六十以上的院落。 “什么香味,闻起来很好闻啊。”屁股还没有落下,秦君怡抽了抽鼻子,好奇地问道,“甜心,是你带什么好吃的了?” 坐在林怜儿后桌的女孩子叫田馨,家境是三人中最好的,有时候能够带一些比较丰盛的菜肴来与两人分享。 “军医你也闻到了?可不是我带的,这你得问她!”田馨一指林怜儿道,“我都闻了一上午了,可她不告诉我是什么。” 两人的目光同时落到了林怜儿手中的饭盒上,林怜儿挠了挠脸颊,乖乖地将盒盖掀了开来,一股淡淡的、却又令人食指大动的香气随之散发开来,秦君怡两人立时将头凑了过来。 林怜儿的饭盒里,一小堆晶莹剔透的白色条状物品正散发出了令她们两人关心的香气,至于旁边的其他菜蔬,完全被两人无视了。 “甜心,这是……白萝卜丝吧?”秦君怡有些不确定地问道,“怜儿,你家是用了什么特殊的调味品吗?” 青云都由于靠近新克拉玛干沙漠,能够用来农业种植的田地有限,那些亩产低、生长周期长的蔬菜自然是不受欢迎的,像白萝卜这种亩产高、生长周期又不长的自然是种植的优选对象。而且白萝卜不仅仅可以食用,还有一定的医疗价值,还方便储存和加工,所以在青云都里还是颇受欢迎的。 田馨瞪大了眼睛看了半晌,鼻子是嗅了又嗅,从小到大,白萝卜她都不知道吃过多少回了,可是从来也不记得闻起来会这样的好闻,这样令她忍不住想要吃上一口。 “就是白萝卜丝!没用什么特殊的调味品。”林怜儿给两个朋友各分了一小堆,也就够两人两口的份量道,“尝尝吧,这是我哥不知道从哪里搞来的,我早上还看到了呢,这么粗!这么大!”她一边说,还一边比划。 白萝卜能够长那么大吗?田馨和秦君怡两人面面相觑,白萝卜她们当然是见过的,感觉林怜儿口中的白萝卜比她们知道的白萝卜要大四五倍以上! 不过两人此时都没有心思去穷究这个问题,面前的这些简直像是水晶丝一样的、估且算是白萝卜丝的东西,还是先吃为敬! “咯吱!”“咯吱!”两口过后,田馨和秦君怡两人的目光不约而同地落到了林怜儿的饭盒上…… “不行!”林怜儿一把将饭盒抱在了自己的怀里,她也就给自己留了比两人稍多一点的量,两人一人一口半都不够。 “好怜儿了,让我再吃点吧,你回家了不是还有吗?”田馨陪着笑,将自己的饭盒推到了林怜儿的面前道,“这是我今天带的,你想吃哪个吃哪个,想吃多少吃多少,好不好啊?” 虽然她已经确定了那应当就是白萝卜丝,但是她更确定了就是她从来也没有吃过那么好吃的白萝卜丝……不!应当说她从来也没有吃过那么好吃的菜,入口甘甜脆爽,那一瞬间,仿佛口腔里所有的味蕾都因此而活跃了起来。此时她的嘴里,胃里仿佛就有一只只小手,在不断地伸手讨要着,要她这个主人,赶紧再吃些白萝卜丝进来。 秦君怡没好气地看着田馨,她带的饭肯定没她的好,想要贿赂林怜儿都没用,不过她眼珠一转,就有了主意。 她伸手搂住了林怜儿的肩膀,笑眯眯地道:“怜儿,你说,要是我将这事告诉我爹和冯叔叔,会是什么结果?” 林怜儿有些迷糊地眨眨眼,她当然知道,秦君怡所说的爹和冯叔叔是谁,但是这和白萝卜丝又有什么关系? “呀!军医,你不要太过份了!”田馨却是叫了出来。 三人是好朋友,对对方的家境自然多少还是有些了解的,秦君怡口中的冯叔叔是谁,田馨不知道,但是秦凤山田馨还是知道的。要是让他知道了,林怜儿家的那根白萝卜就是再粗再长一倍,恐怕也会被他一两顿就吃光的! 她有些懊恼,自己怎么就没有想到,林怜儿的家里肯定还有白萝卜的,那么粗那么长的,正常人家一顿饭哪里用得完,何况它又是这么好吃。 与那个相比起来,眼前的这一点白萝卜丝就算不了……不对! 田馨突然伸手从林怜儿的怀里将饭盒抢了过来,在秦君怡和林怜儿惊诧的目光中,撒开丫子……跑了! 第三十二章?连吃带拿 在黑土地上忙碌了一下午的林志宇还好记得两边的时差,赶在了林怜儿回家之前,出了乾坤珠,开始准备晚饭。 当院门被咣咣地砸响时,林志宇正在院内的水井边打水,闻声打开院门却看见门口站着三个小女生。 “田馨,君怡,欢迎你们来做客。”林志宇只是略怔了一下,笑道。他倒是听到了三人的脚步声,却没有想到会是她们两个。 “志宇哥,你家什么时候搬到北城了,这小院可是比你们原来的家好多了,怜儿上学也近了好多呢!”田馨一边打量着院落,一边微笑道。她与林志宇并不陌生,在林志宇还没有从学校里毕业时就认识的。 林志宇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对于这个小女生,他的印象很好。看得出来,她的家境应当是不错的,相貌长得也相当漂亮,称得上是小美女,但是却并没有高人一等的傲气。虽然有时候也有些小性子,干一些出人意料的事情,与自家妹子可是从入小学起就是好朋友了。 “刚搬过来没几天,家里还乱七八糟的,你们两人看了可别笑话。”林志宇回到水井边提起水桶往厨房走去道,“你们三个先玩吧,我给你们拿点吃的喝的。”以往田馨和秦君怡也去过在南城的那个家,那时他家除了白开水之外,还真没有什么能拿出来款待客人的。 不过如今自然是大有不同了,家里也会备上一些食物,以应不时之需,林志宇自然是不会亏待自家妹子的这两个小闺蜜了。 林志宇听得身后的脚步声,诧异地回头看去,三个小女生都跟在了自己的身后,看他扭过头来,田馨和秦君怡还面有“羞涩”。 “哥,咱家的那根白萝卜还在吗?”林怜儿忍着笑道,“就是你给我带的那些白萝卜丝,她们两个中午没吃够,还想吃……唔唔唔!”话还没有说完,就被秦君怡一把捂住了嘴。 “啊?啊……还有,还有一些。”林志宇怔了怔,随即反应了过来,不就是昨晚他顺手从黑土地上拔出来的那根白萝卜,让他给带了出来,早上拌了点萝卜丝,就粥当小菜吃,母亲和怜儿都很欣赏。所以他就多切了一些,给她们带走中午吃。没想到,居然还勾回来两个小吃货! 不过,这个结果林志宇也并不奇怪,这根白萝卜的味道确实是要比青云都市场上的白萝卜好得多! “真是好大好粗啊!”田馨双手托着已经被切掉一半的白萝卜,和秦君怡的胳膊比划着,感慨道,“我长这么大,就没见过长这么大的白萝卜!” 秦君怡也是连连点头,她在家已经帮着母亲做饭了,也从来没有见过如此惊人的白萝卜,哪怕已经被切去了一半,还是比普通的白萝卜大很多! “哥,这萝卜你是从哪里买的?”林怜儿扭头问一旁正在切丝的林志宇道,秦君怡和田馨立时竖起了自己的耳朵,这样好吃的白萝卜,哪怕是贵一些,只要有地方买就好! “这个啊,这不是我买的。”林志宇随手将切好的萝卜丝放到了盘子上,在找调味料。 “不是买的?那是谁送的吗?”田馨又连忙追问道。只要知道来源,她相信以自家老爹的本事,肯定是能够搞到的。 “也不是谁送的,是我在野外偶尔发现的,可能是谁不小心在那里洒了白萝卜的种子,结果它就自已长成这个模样了。”林志宇“漫不经心”地答道。他既然敢将这白萝卜拿出来,就已经想好了一套说辞。 林怜儿三女不由得大眼瞪小眼,她们谁也没有想到,这超级大白萝卜,敢情还是个野萝卜! “哥,不会就这么一根白萝卜吧?”林怜儿脱口而出道。那岂不是说,吃完了这根,就再也吃不到这样的美味萝卜丝了!想到这里,看着田馨手里那半根白萝卜,林怜儿突然有种要把这半根白萝卜抢过来找地方藏好的冲动! “那倒不是,那里还有六七根吧。”林志宇“想”了“想”才答道,这东西味道如此好,也是出乎他的意料之外。要是说仅此一根,再也没有了,恐怕母亲和怜儿第一个就会感到失望吧。 “那么少!”秦君怡失望地道,她原本还以为能够从林志宇这里打听出来这超级白萝卜的出处,打算回去软磨硬泡也要逼着母亲买几根,想不到竟然是野生的,还只有六七根!虽然这白萝卜出奇的大,一根能抵正常白萝卜六七根,但是也架不住家里有大肚汉啊。特别是自己家里,除了爹之外,还有那几个能吃得爹都发愁的兄弟呢。 林志宇笑了笑道:“能够留下这些,就已经不少了!”黑土地上的种植原本就是实验性的,每种菜的种子他都洒了些,每种也不多。而且野外生长的白萝卜,还是大面积的,那就真是拿其他人当傻子蒙了。 “志宇哥说得也是,野外生长的白萝卜,也没有人看护,长这么大还能留有六七根,那是真不容易。”田馨一脸理解地点头道。 林志宇不禁多看了她两眼,不明白这丫头是真懂还是顺着自己的口风。田馨聪颖过人,看到林志宇的目光立时就反应了过来,忍不住叫道:“志宇哥!” 林志宇笑了笑将三盘萝卜丝放到三人的面前,三个女孩子齐声道了谢,林怜儿大大方方地吃了起来,秦君怡和田馨在林志宇看来就有点扭捏、不好意思。 林志宇随便找了个借口,出去到院子里转了几分钟,待他再回来的时候,三盘萝卜丝已经是一干二净,三个丫头一脸满足地凑在一起小声嘀咕。 “哥,你还记得那地吧?回头咱们去把余下的萝卜都拔回来吧。”看到他回来,林怜儿摸着自己的小肚子,心满意足地道。一旁的秦君怡和田馨的脑袋点得如同小鸡啄米一般。这样美味的萝卜,就是天天吃,她们也不会厌烦的。 “那地我可记不得了……”林志宇挠挠头,一脸苦恼地道,“当时我也是信马由缰,谁还专门记哪里有野生几根萝卜啊。” “啊……”三个丫头不约而同地尖叫了起来,原本听到只有六七根萝卜时,她们就已经是很失望了,没想到竟然是一根都没有了!难道说,大家就只能吃那半根了吗?僧多粥少啊! “哥啊!”林怜儿哀怨地叫道,可是她又能说什么?怪林志宇没把那些萝卜全带回来吗? 要是在以前,她肯定会这样想,但是如今家里的财务状况已经大为好转,餐桌上的品种也丰富了很多,再也不是当初那可怜巴巴的模样,林志宇在野外见到野生的白萝卜,带回来一根尝尝鲜,还能说他什么不是吗? 看着三个丫头那副懊恼之极的模样,简直恨不得跳过来揪着自己的耳朵质问自己,林志宇的嘴角也不由得微微翘起,随着生活条件的好转,自家妹子也变得越来越活泼,有点这个年纪小女生特有的味道,而不是那种看着少年老成,却令自己和母亲感到心痛的模样。 “好啦,好啦,别叫了。”林志宇伸手拍了拍自家妹子的脑袋笑道,“余下的我都带了回来,既然君怡和田馨这样喜欢,一会走的时候,各带回去一根给家人尝尝。再多,哥哥我可就没有了。” 既然秦君怡都已经知道了,秦凤山那里他自然是要送上一根的。至于田馨,看在这几年来,她和小妹一直做朋友的份上,一根白萝卜,再好又算得了什么?要不是打算送的人比较多,手头目前也确实有限,多给几根又能如何? “哥!你太棒了!”林怜儿一下子跳了起来,搂住了他的胳膊。 秦君怡和田馨这心情就如同蹦极一样忽上忽下,大悲大喜啊! 不过……两人对视了一眼,脸上不由有些晕红,自己跑到林家来,连吃带拿的,是不是有点太那个了? 第三十三章?萝卜的妙用 第二天一早,送走了母亲和妹妹的林志宇正盘算着需不需要去青云武馆练习箭法的时候,虚掩的院门被人推了开来,门外传来了秦凤山的叫声“小林,在不在家?” 林志宇快步到了门前,却看见秦凤山和冯得禄两人牵着马站在了外头,不由得笑道:“您二位这是要出都吗?” “你今天有没有紧要的事情?要是没有,麻利去牵马!”冯得禄一挥手道,“有什么话,咱们路上再说。” 林志宇怔了一下,又问道:“当天能回都吗?我得和家人留个话。” 秦凤山拍了拍马背上的包裹道:“能不能回来得问你了,不过我们两人可是把行李都带上了。” “问我?”林志宇诧异地手指向了自己,自己连去哪里都不知道,去多久自然就更不知道了,可是看秦凤山的模样,又不像是在开玩笑。 林志宇灵光一闪,苦笑道:“两位该不是要我带路去找那野萝卜吧?”这没头没脑就要外出的源头,他也只能想到是萝卜惹的锅了。 “既然知道了,还不快点,没准你小子当时没有找全了,有所遗漏也不是不可能的。再说了,那东西是有种子的,你要是能找到带回来咱们自己种着吃,岂不是更好!”冯得禄连连挥手道,“别拖拖拉拉地像个娘们,赶紧收拾东西走!” 昨天秦君怡带回家一根超大白萝卜时,恰好冯得禄也在秦家,听秦君怡说是从林志宇那里拿来的,两人还奇怪这白萝卜虽然大的有点出奇,但是毕竟还是白萝卜,秦家即便再手紧,也不至于连根白萝卜都买不起,还要从林家拿吧? 秦凤山当时这脸色就有些不愉、阴沉了下来,秦君怡赶紧如同连珠炮一般将这白萝卜的好处噼里啪啦地夸奖了一通,两人这才半信半疑地要她将白萝卜送到厨房去。等到秦氏将一盘萝卜丝送上了桌,那股淡淡的清香立时俘虏了两人的嗅觉。 两人如狼似虎地将一盘萝卜丝抢了个干干净净,硬是没有给秦家的其他人留一星半点! 而除了他们两人之外,秦家的其他人都要么在厨房里帮厨,要么围在厨房外闻味,一个个馋得就仿佛三两个月没尝过肉味一样。 而等到秦氏将一盆萝卜炖羊肉放到桌上时,秦凤山和冯得禄两人也少有的失态了。羊肉是沙漠黄羊肉,肉质鲜嫩,就是膻味重了一些,不过往常一般青云人也并不在乎这一点——能够有肉吃就说明家里生活不错了,还想吃得多精细啊。 而这一次端上来的萝卜炖羊肉,不但萝卜吸足了肉汤,吃起来滋味十足,羊肉也完全没有了膻味,反而带着一股淡淡的甜香,令人吃在口中回味无穷,两人都不是美食家,秦家人里也没有什么好文采的,也不会说什么漂亮话来赞美,但是整整一大锅萝卜炖羊肉,被众人集火在第一时间里就一扫而空就是最好的证明。 餐桌上虽然还有其他菜,虽然秦妻的手艺一如从前一样出色,但是众人一致认为,还是萝卜炖羊肉最好吃。若不是秦凤山的强力“镇压”,余下的半根萝卜,也会被秦家的这些小辈们,当晚全部都吃掉。 只是在孩子们的软磨硬泡下,秦凤山也只能无奈地同意再切一段白萝卜,切丝大家分享。 而为了避免晚上有人偷吃,秦凤山甚至无奈地将余下的白萝卜都放到了自己的房里,而这又使得他自己倍受香气的煎熬。 冯得禄这一晚也是没睡好觉,一方面他也是对这萝卜垂涎三尺,另一方面却是他这心里一直在嘀咕,林志宇送了秦凤山这样罕有的好吃萝卜,为什么没给自己?只是因为恰好秦君怡去林家了吗? 两人这一夜辗转反侧,第二天一早冯得禄就恬着脸又跑到了秦家去混了一顿早餐。两人一合计,就决定去找林志宇! 林志宇无奈地仰天长叹,这几根萝卜还真是成事了!难怪人们都说轻易不要说谎,每一个谎言,都需要更多的谎言去“补漏”。 “冯哥,您真是我的哥诶!”林志宇让开了院门,招呼着两人赶紧进院道,“要是能想起来,我自己早就去了!还有,您也不用去找什么种子,我都已经收集了。这两天有空,就打算在这院子里在花圃里试种呢。” 两人嘿嘿笑着牵马走了进来,林志宇将马牵到马厩里,沏了壶茶给坐在树下的两人,又去拿了根萝卜,丢给了冯得禄道:“君怡昨天下午刚好过来,我就让她带回去了,您这根,我原本是打算今天送过去的。” 冯得禄心花怒放地接了过来,心里这个美啊,一方面是感叹自己今天晚上还有口福,另一方面也心里也稳了下来。 “咳,老冯啊,今晚上我去你家喝酒!”秦凤山不容置疑地一拍冯得禄的肩膀道,昨晚上,这老小子吃得可是一点都不少。 “哎?哎!”冯得禄的脸色立时苦了几分,秦凤山那可是个大胃王啊,他倒不是心痛别的,但是这萝卜他得吃掉多少? “对了,你这萝卜还有几根?”秦凤山又转头问林志宇。 “我一共得了七根,昨天送人两根,今天冯大哥一根,打算送陈管事一根,我家自己吃一根,还余下两根。”林志宇面带歉疚地道,“余下的这两根,我还没想好去向。” 秦凤山和冯得禄对视了一眼,从对方的眼中都明显地看出了无奈。陈兴安那根肯定是要送的,毕竟陈兴安这些日子来,对林志宇可是青眼有加。 至于余下的两根,至少他们现在就能够想到可送的对像——陈兴安要是吃得对口,陈氏家主那里能不意思一下吗?这对于林志宇日后的发展也是有好处的。 再有就是林氏家主林以贤那里,不管怎么说,林家与林族并未翻脸,林族最近似乎也有与林家修好的意思,做为林氏族人,林志宇要是不给林氏家主送一根,这日后恐怕易落人口实,成为他人攻击的把柄——毕竟在这个时代,明州人对于家族还是很重视的。 “两位也不必这样吧?”林志宇给两人将杯中的茶满上道,“这白萝卜生长期也就数十天,忍一忍也就有了。” “还真是让你看笑话了!”秦凤山长叹了一口气,“想不到我秦风山居然还有为了吃口萝卜而睡不好的时候。实不相瞒,这萝卜还有另一大用……” 林志宇恍然大悟,秦凤山所说的这一点,倒是青云都中很多人都不得不面对的难题,那就是食物结构不合理所带来的麻烦,大解困难! 秦凤山和冯得禄自然也不得免,但是在今早两人都畅快地解决了这一问题! “老弟,你那种子多吗?能不能分我们一点?”冯得禄迟疑了片刻,还是说道,“我们不会外传,也不会留种,你看可好?” 林家的这片花圃还是太小了,在他看来,就是全部铲除了又能够种多少萝卜?日后又能够分给他们多少?倒不如他们拿种子回自家找地去种。 只是考虑到这超级大白萝卜的味道实在是太好了,日后肯定是不能够当普通的菜蔬来对待,也许林家凭此也可以再趟出来一条金光大道,自已要种子就有些不合适了。 “冯大哥说笑了,一些种子算得了什么!”林志宇呵呵一笑,种子他这里可有不少,给他们一些也没什么,他们肯定也种不出来。 林志宇起身进了自己房间,从柜里抓了一大把种子,分成两份找纸包了起来。 “您二位一人一包,不过话得说到前头,我可不敢保证你们种出来的萝卜也能和它一样。”林志宇指着冯得禄怀中的大白萝卜道。 “嗯,嗯,我明白,南什么北什么来着。”冯得禄连连点头道。 第三十四章?来钱的门路 一望无边的戈壁滩上荒凉而缺少生机,远尘扬起了一阵烟尘,待到近处,方才看清楚原来三人三骑正在戈壁滩上奔驰,为首一人一马当先,将身后的两骑甩下了二十余米。 林志轩看着前面林志宇的背影,满心都是羡慕。几个月之前,林志宇和他一齐加入了陈氏狩猎堂,两人的境遇可以说是相当。而林志宇的家境,比起他还要窘迫很多,连送礼的钱都拿不出来。 短短的几个月过去,在堂中老人的眼中,他依然是只不能够独当一面的菜鸟,林志宇却成为了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先是得到了冯得禄的赏识,又获得了陈兴安的认可,成为了陈氏狩猎堂近几十年来最年青的副队长,一举踏入了狩猎堂中层人员的行列。 而林志宇也没有令赏识、认可他能力的人失望,这些次带队出任务,皆是满载而归,令那些对他火速提拔羡慕嫉妒恨的人们,无话可说。 更令人吃惊的是,林志宇仿佛就是一块上等的璞玉,随着时光的“打磨”,显露出越来越多的庐山真面目。不但枪法在堂里名列前茅,连箭法竟然也那么出色,将族中那些所谓的新秀们压制得完全抬不起头来。 而且最近一个月来,也不知道这位堂哥做了什么,陈氏家族和林氏家族都突然和他走得越发近乎起来,林家的小院里,时不时可以看到陈氏和林氏的一些大人物, 林志宇却不知道自家的堂弟满心都是对自己的羡慕,此时的他,也是烦心不已。 从两个月前,乾坤珠的“成长”仿佛遇到了瓶颈,无论是黑土地还是储物空间,都不再增长。即便他这两个月来不断地给它“喂食”,它是来者不拒,但就是不长个!这令已经有些习惯它不断“成长”的林志宇很不适应。而至今仍然没有找到打破瓶颈的关键,这令他的心中始终憋着一股气。 还有就是萝卜! 林志宇也没有想到,这七根萝卜最终会折腾到了如今的这个地步。 已经不仅仅是林家、冯家和秦家在种,陈氏和林氏也各找了块好地播种下了从林志宇这里要去的种子,还派人精心侍候。 最初林志宇还有些不明白陈氏和林氏为何如此地重视,后被秦凤山一语点透。陈氏和林氏在青云都、甚至于怀乐县里都有着诸多的产业,其中自然也包括了餐饮业。林志宇“奉上”的超级白萝卜香气淡雅、口感出色,又有出色的那个能力,如果说能够大量种植,不但两个家族的餐饮业可以因此而获利丰厚,还可以销往其他地区为家族牟利。 当然了,两个家族也没亏待林志宇,索要种子时,均赠以厚礼,但是都被林志宇拒绝了。他自家人知自家事,他拿出来的种子就是普通的白萝卜种子,其他人就是再怎么精心侍候,也不可能种出超级大白萝卜来。 现在拿了厚礼一时爽,过个几十天白萝卜该收割时就该吃苦头了,还不如索性就白送,还明说了不保证这种子能种出理想的效果来。 不过为了避免这些人认为自己在故意欺骗,他还有意当着众人的面,将同样的种子种在了自家的花圃里,只是暗地里他往花圃的土地里掺杂了一些乾坤珠里的黑土和水。 如今过去了近六十天了,五处萝卜都在茁壮成长,但是只有林家院里的那些白萝卜,长得最为粗壮,虽然还不及当初的那七根,但已经有六七分的“神采”,这一评价来自陈氏家族旗下酒楼的顶级大厨。 至于陈氏、林氏、冯家和秦家,他们的萝卜只能说比寻常的萝卜长得要好,但也没特别的显眼,味道吗……马马虎虎地算是不错。 所以四家对林家的这些萝卜,可谓是虎视眈眈,一方面是想尽办法从林志宇这里要份额——院子里的花圃,原本就不大,最终也就能产出十几根萝卜;另一方面,就是从林志宇的嘴里套秘诀和琢磨林家萝卜与众不同的原因。 他们倒没认为是林志宇私下藏了种子,毕竟林志宇播种的时候,他们也有人看到,和给他们的种子没什么不同。如果非要说有什么不同,那也是人家的私人秘诀,联邦政府,对于个人财产和知识产权的保护,可是恨不得刻印在每个人的脑门上。 虽然说这并不能够杜绝联邦境内此类事件的发生,但是不管谁做此类事件,都必须要三思后果,一旦被对手抓到这类重大把柄,那可是不死也得脱层皮的,所以即便陈氏和林氏再心动,也不可能为了这种事情就使出违法的手段来——实在是得不偿失,还会彻底地将林志宇变成敌人。而且这件事若是传扬出去,对于一个家族的名声也是个污点! 这使得林志宇对于乾坤珠内的这些作物的价值,有了一个崭新的认识,也令他决定在他没有足够的自保能力之前,不能够再将这些作物流入青云都! “吁……”林志宇轻拍着身下的坐骑,安抚着因为不能撒开欢跑而有些烦躁不安的它。 而在他的身后,林志轩和平武佳两人人马皆是汗淋淋地立于两旁。 “七哥,你这匹马比我俩的马脚程快太多了!”林志轩满眼都是羡慕地道。他和平武佳的坐骑都已经满身大汗,鼻喷白气了,林志宇这匹马却因为不能够撒开欢地跑而不高兴呢,还得林志宇进行安抚。 林志宇打量四周,指着远处有七八株虽然树干已经变得枯干,枝条却仍然不屈地指向天空的老树道:“我们去那里歇歇脚。” 三人来到了老树下,下了马之后先将马鞍拿下,又用毛毯给马匹擦去身上的汗水。平武佳取下饲料袋和水囊,开始喂马。 林志轩将手中的毛毯给自己的坐骑披上,捡拾地上的枯枝,准备生火造饭。跑到了现在,不仅仅马累了,人也饿了。 林志宇则是观察着这七八株老树,它们枯死应当是有不短的年头了,但是仍然矗立在大地上。这种植物他认得,是新地星的本土植物,后来被命名为……什么来着?就记得老师说过,如果这种植物还活着,就可以割开树皮,吮吸它的树液,虽然味道不大好,但是却可以当水喝,且没有什么后遗症。 既然这里曾经生长过它,那么说明这里历史上有一段时间必然是存在水的,甚至可能还曾经是个小绿洲。只是不知道什么原因,这里的水消失无踪,这些老树自然也就只能走上枯死的不归路。 林志宇手扶着树干,他能够感应到乾坤珠传来的浓浓潮意,这一路他是顺着乾坤珠的“指点”而来,而到了这里则是达到了顶点。虽然说,与冯得禄带自己去的那处岩山水源还有点差距,但也相差地有限。 林志宇心中喜出望外,脸上却是不动声色。这里仍然是新克拉玛干沙漠的外围边缘的戈壁地区,虽然不是青云都进入新克拉玛干沙漠最便利、最短的路线上,但是稍稍绕行一下对于这些队伍们而言倒也费不了多少时间——毕竟这里还只是戈壁滩,马匹跑起来比在沙丘地带要迅速地多,来回绕行几十公里,也不过是多跑两小时罢了。 但是,多跑这两小时换来的却是提前两到三天喝到干净清凉的新鲜活水,甚至能洗个澡,吃一口热腾腾的饭菜,晚上可以放心地睡在被窝里,相信在沙海里摸爬滚打了十几天后,没有人能够拒绝这样的诱惑的! 不是所有人都能够像冯得禄那样能够掌握两处沙海中的隐匿水源,很多队伍在整个任务过程中都无法补充饮水,到了返程时,在水囊里储存了多天的水,要是夏季经过白天的暴晒,那味道就别提了。第一次出任务时,到了后期,林志宇喝水都是捏着鼻子硬逼着自己咽下去的。有些人甚至当场就会呕吐出来。 林志宇迫切地需要一个来钱的门路,否则的话,他现在的收入还真不够习武和满足乾坤珠那越来越大的“胃口”。 地不是问题,新克拉玛干沙漠虽然现在已经归入明州境内,但是这里明显地不适宜人类长期居住,所以这里的土地……戈壁、沙丘都是属于州政府所有的。林志宇只需要到都里的衙门报备,就可以将这一片土地都买下,而且价格肯定十分地低廉。 从萤惑联邦成立之初,就立下了鼓励公民开发荒地的政策,主要是这些荒地摞在那里产生不了半个铜元的收益,交给公民开发,不但能够收到买地钱,每年还可以收地税,荒地有了产出后,不但丰富了市场,届时还可以收交易税等其他税,算算怎么都比扔在那里抛荒要强。 当然了,这也和联邦如今主要还是地多人少,有着充足的国有土地等待开发,像新克拉玛干沙漠这种地方,就更是如此。要是有人愿意买,只要价格合适,又能够保证周边这些县里靠它生活的人的生存不受影响,估计州政府会毫不迟疑地将其出手。 林志宇盘算着,要是在这里建立一个补给点,为过往的队伍提供食宿,理论上应当会是很受欢迎的。而且,这样也可以安排一些人就业。 第三十五章 补足短板? 当年和他父亲一起失踪在沙海中的那些队员们的家属里,大多数生活都不好,原先是林家自顾不暇,如今林家开始重新崛起,林母要求他尽可能地拉这些人家一把,这也算是为他重新聚拢人心,打造新的团队。 对于母亲的这一想法,林志宇自然是举双手赞成。他自然不会一直屈居人下,那样未免也太对不起上天对自己的眷恋了。而打造这个位于新克拉玛干沙漠外围边缘的补给点,就是他计划的第一步。 只是,买地花不了多少钱,但是想要在这里建设出来一座补给点,所要花的钱就不是一个小数目。建设所需的原材料大多数都必须要从外面艰难地运输进来,建成之后,也需要不断地从外面向这里运送除了水之外的所有的物资,前期投入将会是相当可观的。如何筹集到这一笔钱,是个问题! 同时,如何保证补给点的安全,也是不可回避的问题。明州是法治之地,但是新克拉玛干沙漠却不是!提着脑袋到新克拉玛干沙漠里讨生活的人里,绝对不缺少亡命之徒,一言不合拔枪相向的大有人在。如果说不能够保证进入补给点的这些人员的人身安全,这个补给点也难以做大做强…… 林志宇在这里心里盘算着,林志轩和平武佳两人一边烤着火,一边凑在一起低声地窃窃私语。 “七哥最近怎么每看到枯死的老树都要这样围着转几圈?”平武佳看向林志宇的目光里透着几分好奇。 林志轩从马背上的行李包里翻出个小锅来,倒了些水进去,又丢进去几块肉干,架在了火上。进入了冬季后,新克拉玛干沙漠的气温骤降,白天的气温也往往在零度上下,到了夜晚,更是降到零下二三十度。跑了这一路,能喝上一口热气腾腾的可口肉汤,那种舒爽感觉从口到胃再到全身的扩散过程,简直无法用言语来形容。 “想知道?”林志轩侧脸看了平武佳一眼道,“回都里请我吃一顿馆子,怎么样?不用太好,也不能是路摊啊。” “成交!”平武佳毫不迟疑地道。自从林志宇当上这副队长以来,他们这些队员们每次出任务收获都颇丰,一点饭钱他还是不心痛的。 林志轩一边搅合着锅里的汤,一边轻声地道:“想要当一个合格的领队,武力那是不用说了,就算不是出类拔萃顶尖尖的,也得比大多数人要强吧?” 平武佳深表同意地点了点头,林志轩面有得意地继续道:“我七哥枪法、箭法、骑术、寻觅猎物的本事你也都看在眼里了,在咱们队里是这个!”说着一挑大拇指。 平武佳眨眨眼,虽然他很想反驳一下林志轩,打击他那股嘚瑟劲,但是他也不得不承认,林志宇在这几方面的能力,除了骑术夸大了点,确实已经堪称全队之冠,就是冯得禄说起来,也是对林志宇赞不绝口。枪法能够在数百米之外,准确地击杀葵青沙蚺;一张六石强弓,整支队伍中能够将其拉到七成开的人都没有,箭法可以射杀数百米高的飞禽,就这两项,就足以令林志宇傲视同龄人了。 “管理能力,也不必说了,现在咱们队大小事务基本上都是我七哥在处理。”林志轩越说越是兴奋地道,“我七哥现在最大的短板其实就是一条,野外寻找水源!只要把这一条掌握了,没准再过了两三年,我七哥他就能够独当一面,自己当领队了。” 平武佳恍然大悟,不得不承认,林志轩说得确实是有道理。看向林志宇的目光里,自然也就又多了几分崇拜——以林志宇的年纪,就是再过三年,也不过是二十岁上下,青云都里大小家族,众多商号,再加上官面上的,每年组织进入新克拉玛干沙漠的队伍数以百计,但是二十岁上下的领队,至少在近三四十年里绝对是没听说过的。 林志宇届时要是真的能够成为独领一队的头领,那可真是在青云都里独一份了!就是怀乐县、新宣府里,林志宇也要少年成名了。 要知道,能够在青云都独领一队进出新克拉玛干沙漠,就是进入军中,也足以上手就担任一个尉官了! 无论是联邦军还是各州的自辖军队,虽然每年的伤亡率一直都居高不下,但是也得承认,军人的待遇那是真的好,受伤或者抚恤也真是丰厚。所以,不愿意当兵的大有人在,但是想从军为家族搏一个未来的人,同样是络绎不绝! 林志宇微微地摇了摇头,以他的听力,虽然离着有几十米的距离,两人的窃窃私语他也是听得一清二楚。当领队的想法他现在倒是没有,他还没有自狂自大到认为自己的能力足以胜任领队这一重任。但是说他是在野外寻找水源,这倒是让林志轩说对了。 他现在正在寻找潮意最浓的那个点,也许那里就是一个泉眼,只是不知道被什么东西堵上了。如果说能够顺利地找到,那就省了后续打井之类诸多的麻烦了。而且他怀疑这里的地下应当是有岩层,隔绝了地下水和砾石层,这才使得泉眼被堵塞之后,这些树木的树根又无法穿透岩层汲取水份,时间长久了,自然就枯死了。 经过他这一段时日以来孜孜不倦地实验,对于如何通过乾坤珠感应寻找野外水源,林志宇已经是相当地熟练了。绕着这八株老树转了三圈,林志轩开口叫他过去喝汤吃饭的时候,林志宇心里已经划出了一个大概的方圆二十几平米的范围。 三人围坐着火堆,喝着肉汤啃食着干饼,将一锅汤吃了个干干净净。三人带的水也充足,又倒出来一些洗了锅碗,重新收拢好放到了马背上。 “七哥,咱们下来是往回走,还是继续向前?”平武佳一边给马紧上鞍带,一边随口问道。他们这一次出来,一路上并没有刻意地寻找猎物,又是戈壁滩,所以马速甚快,所带的食水足以供他们向新克拉玛干沙漠内地再前进个两天。 这戈壁滩上虽然也有一些猎物,但是价值却远不如沙丘地带的猎物,而且他们三人三骑,也没有带驮马,很多猎物即便是射杀了,也只能取其身上最有价值的部分,其余的就只能遗弃在这戈壁滩上了,令人甚感惋惜。所以一路上他们也放过了很多的猎物。 虽然即便就是这样回青云都去,三人这一次的收获也算是说得过去,但都跑到这里了,食水又充足,平武佳就难免想到沙丘地带看看。有林志宇这个好枪手,要是能够打到一两条葵青沙蚺就再好不过了——葵青沙蚺虽然像蛇,但是却没有冬眠的习性。 林志宇如今已经在陈氏狩猎堂里被人称为“葵青杀手”了,就是因为他每一次出任务,少则带回一条,多则带回四条葵青沙蚺,令他人都为之眼热不已。因此,即便是没有萝卜一事,狩猎堂对林志宇那也绝对是高看一眼! 林志宇看了一眼林志轩,他自己倒是无所谓,能够再找到一个合适的水源地,这一趟出来的收获对于他来说,已经是很令人满意了。 多一条少一条葵青沙蚺,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几金元对于如今的他来说,已经不是什么大数目了。 “七哥要是不反对的话,我们不妨再向前走一天,明天再返回。”林志轩会意地道,“刚好回去休息三天,我们队也应当去堂里接新任务了。” 第三十六章?堂里有大事 林志宇三人三骑风尘仆仆地赶回了青云都,来到了陈氏狩猎堂的门前,甩镫下马,自有人过来接过马匹送到马厩去。 看着林志轩和平武佳两人扛了两个鼓鼓囊囊的大皮袋,不少人都露出了羡慕的目光来。 “林副队长这一次出去,看来收获不错啊!”门口站着个看起来约在三十岁上下、左眼眉毛断了一截、个头瘦高、皮肤黝黑的汉子,看着林志宇三人一脸皮笑肉不笑地道,在说到“副”字上还有意地提高了声调。在他的身后,还有四名年青男子。 林志轩和平武佳闻言脸色微变,林志宇却淡淡地一笑道:“李队长,我们这一次还算是运气不错,老天又给力,没什么坏天气,收获还可以。” 这汉子叫李东华,也是陈氏狩猎堂的成员,一年前刚提拔成为了陈氏狩猎堂最年青的队长,而在此之前,他当了近五年的副队长。 李东华在陈氏狩猎堂里也是个知名人士——他不到二十五岁就被提拔成为副队长,在林志宇出现前,他是陈氏狩猎堂历史上最年青的副队长。而且,李东华与冯得禄不和,这在陈氏狩猎堂里并不是什么秘密。 所以,对于夺走了他的荣耀,又是冯得禄所看重的人的林志宇,李东华向来没有什么好脸色,只是以往都没有这样两人单独面对面过。 “运气不错?呵呵,林副队长还真是个福星啊,每一次都能运气不错。不知道,林副队长这一次又带了几条葵青沙蚺回来?”李东华双手环抱在胸前,歪着头语带不屑地道,“那些制药厂还真的是要感谢林副队长才是。”他身后的四人都露出了促狭的笑容。 林志宇停下了脚步,扫了他们一眼,没说什么,只是摇了摇头,叹息了一声,又迈步继续向前,林志轩和平武佳扛着皮袋紧随其后,虽然他们还不敢和李东华龇牙,但是也没给他好脸色。 李东华皱了皱眉,他有些不明白林志宇方才那表情是什么意思?想了想,自己方才的话似乎也没有什么太出格的吧?想不到这小子虽然年纪轻轻的,心性倒是稳重,双方间竟然连个像样的口角都没有发生。 “队长,要不要追上去?”身后有人怂恿道,“那小子是个怂蛋!” 李东华看着三人的背影,缓缓地摇了摇头,他也不是个傻瓜,在陈氏狩猎堂的门口一再挑衅林志宇的话,恐怕真闹出事来,即便是自己让他灰头土脸地丢了面子,恐怕堂里也要处分自己了。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蠢事! “七哥,那家伙实在是太过份了!”林志轩愤愤不平地道,“他就是故意针对你的!” “就是,七哥,要不是我自知打不过他,只会给你丢脸,当时就狠狠地给他脸上一拳!”平武佳也附和道,“他说话阴阳怪气的,什么意思吗?” 林志宇摆了摆手道:“不必去理他,他若是再过份,自有人会收拾他。”虽然说青云都里武风盛行,很多事情都是拳头大的说话,但是这里毕竟是陈氏狩猎堂的门口,两人又都是狩猎堂的成员,真正闹起来,也只会令陈氏脸上无光。 而且,林志宇毕竟年青,与李东华相差了十一二岁,这件事情即便传扬开来,对于林志宇也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损害。 毕竟明州一直以来也有一个后辈新进要尊敬前辈的传统,人们只会说林志宇识大体,懂得尊重前辈,对于李东华自然就不会有好话了。 至于李东华当面的这点小小挑衅,林志宇压根就没有放在心上。为了一点小小的口角,就大打出手,实非明智之举,要是连这一点都看不透的话,他恐怕连九年义务教育毕业都难!他家境困难,学习却相当出色,看他不顺眼的人更多。 何况,像李东华这样,将对自己的不满明摆在脸上的人,比起那些两面三刀的笑面虎,可是好对付多了。 三人这一回的收获虽然只有两个皮袋,却得到了四十五金元,林志宇拿了二十五金元,其余的则由林志轩和平武佳分了。两人也是兴高采烈,平素里他们出一趟任务,少说也要十天左右,长了半个月也不新鲜,收获往往还达不到这个数目,风险却要大了不少。跟着林志宇跑了几天,虽然辛苦一点,但是没什么风险,时间还短了不少! 这更坚定了他们两人紧紧抱着林志宇这根大粗腿的决心! 三人刚走出账房,就与冯得禄撞了个正着,冯得禄一把搂住了林志宇的肩膀,笑道:“你们两个都回家去休息吧,别忘记了三天后来报道。” 林志轩和平武佳高高兴兴地走了,冯得禄这才将林志宇扯到了偏僻的角落里问道:“我听说那个仙人板板的李乐华在门口找你麻烦了?” 林志宇哑然失笑道:“老哥你的消息够灵通的。” “他娘的仙人板板,那小子忒不地道了!”冯得禄一脸鄙夷,不屑地道,“干不过我老冯,拿兄弟你来撒气!不过,老弟你先忍忍,最近堂里有正事,陈主事那里,咱们也不好拿这事说话,等事情过去,或者那小子再故意生事,狠狠地抽他脸一回,他就老实了!” 林志宇好奇地问道:“堂里有什么事?” 冯得禄沉吟了片刻,林志宇立即意会道:“若是不方便,老哥你就当我没问,我也有事找你和秦教头。” “告诉你倒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就是你切记不可再外传,不然事后追究起来,咱们两个都得受处罚。”冯得禄看了看四周,压低了声音道,“府里或者县里,可能会在近期里,组织一批好手进新克拉玛干沙漠,咱们狩猎堂也要派出人手加入。风险很大,但是收益也可能会相当地惊人,所以派谁去,主事那里也很头痛。” “府里或县里组织队伍进新克拉玛干沙漠做什么?”林志宇诧异地道。 冯得禄将他拉到了一旁的小亭里,低声地道:“当然是勘探新克拉玛干沙漠的那些未知地域,想办法打通通往细柳边疆区的通道啊。” “啊?”林志宇吃了一惊,据他所知,联邦军方和明州政府都已经放弃了打通通往细柳边疆区陆上通道的计划多年了。如今公认的两条通道一条是海运,另一条则是等相邻的圣十字州的疆土扩张到能够与细柳边疆区接上时。 “圣十字州的边界距离细柳边疆区直线距离还得有近六百公里,而且近十年来,圣十字军就没有将边界向前推进超过一公里!”冯得禄几乎是耳语般对林志宇道,“等圣十字军将圣十字州边界推到细柳边疆区的那一天,照这个速度,你的重重重孙子都看不见!” 林志宇更是吃了一惊,他没有想到,圣十字州的目前边界,居然和明州差了这么多! 不过这也不奇怪,九年义务教育中,关于联邦地理这一块讲解地还算是详细,但是对联邦之外的地域,所说的就十分含糊了。当时的老师解释说,得等他们升上更高的年级,甚至于上大学后,才能够学习到更多的知识。 而他毕业之后,青云都的这些人,所关注的也不过是眼前的这一片沙海,除去那些当兵服役的,还有在商队工作的,很多人一辈子都没有出过怀乐县或者说新宣府,更不要说去联邦的其他州了。 而他从其他渠道所能够得到的消息也是相当地有限,而且很多消息本事就是道听途说而来,又是混乱和碎片化的,其中掺杂了太多不实信息,所以冯得禄的这一番话可是着实令他吃惊。 “所以,目前细柳边疆区的补给只能够倚靠海路,但是海路运输要面临诸多的难题,一直以来损失都不小,所以打开陆上通道的努力,可以说军方一直就没有放弃过!除非明州愿意放弃现在的细柳边疆区。”冯得禄沉声道。 放弃细柳边疆区?林志宇就是用脚指头去想也知道除非到万不得已,明州政府是绝不会答应的,那不但意味着丢疆失土,也意味着明州这些年来为细柳边疆区所付出的一切都打了水漂!那会令明州政府吐血三升。 而且放弃了细柳边疆区,也就意味着明州再没有向外扩张领土的空间了,东边和北边都是联邦领土,西边是危险性更胜一筹、不知前路的茫茫大海!这绝对是明州人无法接受的结果! “是细柳边疆区出什么事情了?”林志宇沉声问道。即便是他也明白,细柳边疆区可是关系到明州军方实力强弱的关键地区! 冯得禄摇了摇头,苦笑道:“老弟,你老哥我也不是什么大人物,真要出什么事情,也轮不到我知道啊。军方也可能是就是为了给细柳边疆区留一条紧急通道也没准的。你也别猜了,咱们的层次太低,很多事情都不知道。现在把自己能够做的事情做好,也就是了!对了,你找我和老秦做什么?” 林志宇咧嘴一笑道:“我想和你们二位合作一把!” 第三十七章 堪称一绝 荒凉的戈壁滩上七八株虽然树干已经变得枯干,枝条却仍然不屈地指向天空的老树,就像忠实的卫兵一样,拱卫着这里。 远处扬起了一阵沙尘,随着一连串如同疾风暴雨般的马蹄声,很快三匹马从远而近地驰到了近前,马上三人正是林志宇、冯得禄和秦凤山。 “就是这里,我认为这里原本应当存在着一处泉眼。”林志宇跳下马来,从马背上抽出一把工兵铲来,大踏步地走过来指着地面道,“只是它不知道被什么堵住了,所以这里才干涸了。” 冯得禄和秦凤山也各提了一把工兵铲跳下马来,两人暗地里交换着眼色,说实话,他们虽然来了,但是并不看好林志宇的这一判断,自青云都建立以来,不知道有多少专业人士进入新克拉玛干沙漠寻找水源,百年来,无数进出新克拉玛干沙漠的人们也在寻找水源,但是至今不管是大家都知道的,还是那些只有少数人知道的水源,他们相信总数超不过三十个! 听着似乎是挺多,但是考虑到新克拉玛干沙漠的总面积超过了二十六万平方公里,这三十个水源就完全算不得什么了,而且这其中绝大多数水源还是那种每天供水有限的,根本就不可能满足数十人补水需求的。 也许如林志宇所说,这里曾经是一个小绿洲,否则的话,也不会有这七八株老树,但是想要令绿洲重现,可不是仅仅找到泉眼就行的。就算重新找到泉眼,如果说没有充足的地下水,泉眼干涸也是很正常的。 不过,两人倒是也可以理解,年青人吗,总是要多几分张扬和自信的,没有朝气和冲劲,那还是年青人吗?所以在林志宇的坚持下,两人还是决定陪他走这一趟,实地验证一下林志宇的判断。 三人一齐发力在林志宇所指的地方开始挖掘,冯得禄和秦凤山一边挖一边还互相打着眼色,琢磨着失败后要如何安慰林志宇。两人对林志宇的未来都十分地看好,自然是不希望他因此遭受沉重打击,丧失了年青人的锐气。 三人都不缺乏力气,工具又相当地顺手,所以并没有用太久的时间,三人就挖出了一个直径有十余米宽、足有半人深的坑来,土里纵横交错的树根越来越多,也越来越粗,使得他们不得不切割掉一部分树根,以保证他们能够继续深挖下去。 秦凤山注意到冯得禄的脸色也越来越郑重,忍不住肩头轻撞了他一下,以眼神询问他。 冯得禄微微地摇了摇头,没有说什么,手上倒是加快了挖掘的速度,他在新克拉玛干沙漠里讨生活多年,对于寻找水源这一块还是有几分心得的。随着这坑的不断加深,这土壤里的水气确实是在明显地不断地增加,这也令他的心里多生了几分希望。 虽然冯得禄两人并不怎么看好林志宇的判断,但是这一路上过来,两人也确实地在心里估算了一番,也查看了这一带的地形,确实如林志宇所说,要是在这里能够有一眼水量丰沛的泉水,建设一座补给点确实是大有可为! 铲尖在石头上磨出了一阵火花,强大的反震力令冯得禄的手腕都有些酸痛。 “嘿,志宇,这下面是岩层了!工兵铲可干不了这个!”冯得禄扒开上面的沙土,露出了土下坚硬的石层。 秦凤山也停下了手,摸了摸石层,皱眉道:“这恐怕得用专业的工具或者炸药了。” 林志宇将手中的工兵铲丢到了一旁,凑过来摸了摸石层道:“咱们往四周再挖挖,看看是不是都是这样。” 并没有用多久,三人就找到了石层的边缘继续向下挖,不一会,就露出了一块足有半人高一人宽的石头来。冯得禄趴下身去,摸了摸石头的底部,果然是潮湿的还生有一些苔藓,不禁喜上眉梢,这说明这石下不管水多水少,确实是有水! “好小子,你这找水的本事堪称一绝了!”冯得禄兴奋地拍着林志宇的肩膀大笑道,这泉眼完全被近两米厚的沙土埋在了下面,上面还有块大石头,这样竟然都能够被林志宇察觉到,而且定点还如此地准确,实在是令人叹为观止。 一旁的秦凤山也不禁流露出难以置信的神色,他也是这青云都土生土长的人,虽然年青时入伍从军多年,退役后就到这青云武馆担任箭术教头,没像冯得禄那样“频繁”地进入新克拉玛干沙漠,但是他对新克拉玛干沙漠的了解却是不逊色其他人的。 一处水源,哪怕只是在新克拉玛干沙漠边缘地带的水源,背后所代表的意义,对那些频繁进出新克拉玛干沙漠的人们来说有多么重大! 哪怕这一处水源每天所能够供应的水量只够几人饮用,在关键时刻也是可以救命的! 林志宇竟然真的找到一眼被“掩埋”的泉眼! “恭喜你!”秦凤山深有感慨地道,只要这个泉眼每日的供水量能够达到供三十人以上饮用,林志宇想要围绕着它打造一个补给点就不是空中楼阁。 “伯父,应当是我们同喜!”林志宇认真地订正道。 秦凤山哈哈大笑起来,连声地道:“不错,大家同喜!同喜!” 不过很快他的脸色就变得郑重,之前他根本就不认为林志宇真的能够找到一处泉眼,所以很多事情就根本没有多想,但是这并不代表他想不到。 新建补给点这块馅饼太大,林志宇自己如今也不过是青云都里有着小小人气的小人物,不说他有没有足够的资金来建设这一补给点,就是建设好了,他能不能保得住却是个大问题! 联邦是一个法治国家,青云都也不例外,但是总有那么一些人,能够绕过法律,甚至于“合理合法”地从其他人手中抢夺原本不属于他们的东西。 在新克拉玛干沙漠边缘找到一个足以供给每天数百人甚至于更多人用水需求的泉眼,这意味着什么,只要不是傻子就是用后脚跟都能够想到的。 而垄断绝对是最赚钱的方式,无论是在哪里,在哪一行哪一业里都是如此! 所以林志宇决定将此事与自己和冯得禄分享,将他们也拉到自己的阵营中来,这样至少能够多些助力! 但是仅仅是这样,仍然不够,三人的力量足以震慑一般的宵小,但即便是青云都里的二流家族,也不是他们所能够直面的。只要消息传了出去,这些贪婪的鬣狗就会如同嗅到腐肉一般扑上来,不择手段地将这里抢过去。 他们必须要再找到一个可靠的靠山,哪怕是从中分出去大部分的利益,至少他们还能够落得很多,而不是一无所获! “志宇,老冯,我们得正式谈谈!”秦凤山神色凝重地道。 陈兴安最近比较烦,因为前几个月那一场甚至波及到了青云都和临海都的大风暴而陷入停滞的军方再入新克拉玛干沙漠计划重新启动,征集人员的命令已经发到了青云都衙门和各大家族族长的手上,陈家自然不会例外。 做为青云都顶尖的家族之一,陈氏家族还是有着雄厚的底气的,狩猎堂中的好手也是数以十计的,只是派谁去不派谁去,这个分寸很不好把握——既不能让军方和府里认为陈氏狩猎堂在这件事情上不配合,但是也不能够因此而伤了陈氏狩猎堂的元气,影响到堂里事务的正常运转。 而且,陈兴安还要考虑到一旦军方的这次行动成功,论功行赏时,陈氏所能够占据的份额,去的人少了,水准不够,都会影响到军方最后功绩的评判。要把握好这其中的分寸,即便是已经执掌狩猎堂多年,对于堂内的主要成员了如指掌的陈兴安,此时也是难以立时做出最终的决断。 反倒是他,被这其中错综复杂的关系,搞得头大。 “秦教头,老冯,小林,请坐!”陈兴安虽然不知道他们的来意,招呼着三人坐了下来。 待侍女奉上香茶和果品后,林志宇这才拱手道:“还请陈爷让闲杂人等先退下。” 陈兴安若有所思地看了冯得禄和秦凤山一眼,摆了摆手,侍奉左右的人都有序地退了出去。 “陈管事,这里说话方便吧?不会再入第四人之耳吧?”秦凤山看了看左右道。 “秦教头,请讲无妨!”陈兴安挺直了腰脊,正色道。看到三人如此地郑重其事,他也严肃了起来。 秦凤山扫了一眼冯得禄和林志宇,这才轻咳了一声道:“这一次前来打扰陈管事,实是有一事想与贵堂合作。我们三人!” 陈兴安眨眨眼,看了看冯得禄和林志宇,又看了看秦凤山,端起茶杯来饮了一口,这才笑道:“秦教头请继续讲。” 秦凤山也不转弯抹角,开门见山地道:“我们三人在新克拉玛干沙漠边缘,距青云都马队要走三天到四天的距离,发现了一处泉眼。想与陈氏狩猎堂合作,将其建设成为一处物资补给点。” “你是说泉眼?”陈兴安的手微微一晃,幸好杯里已经不是满盏,否则就要现丑了。 第三十八章?双赢 “不错!”秦凤山颔首道,“具体的水量还不好说,但是每天供给百十人的需要肯定是足够了。不知道陈管事有没有兴趣?” 陈兴安脸上虽然还是不动声色,但是心里此时却已经是兴奋难抑了。一个在新克拉玛干沙漠边缘的泉眼,对于青云都里那些到新克拉玛干沙漠里讨生活的人们来说,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这意味着,一支队伍在不改变其他的前提下,可以再向新克拉玛干沙漠里挺进三到四天的时间。新克拉玛干沙漠虽然大,百余年来,即便是源源不断有人进出,但是仍然有广大难以踏足的区域,这其中最大的阻碍就是水! 而罕有人踏足的区域,也就意味着可能会有极其丰厚的收获!况且,越是新克拉玛干沙漠腹地的稀有特产,其在市场上的价值往往越高! 陈兴安兴奋之余,心里也不禁有几分疑惑,一个能够每天供给百十人用水需要的泉眼,其价值不言而喻,青云都每年都有成千上万的人进出新克拉玛干沙漠边缘,怎么就让秦凤山他们三人找到了? 他倒是不担心三人会骗自己,毕竟冯得禄和林志宇都是陈氏狩猎堂的一员,秦凤山虽然是青云武馆的箭术教头,算是有半个公职在身,但是也压不住陈家,欺骗陈家对他们有什么好处? “秦教头,不知道你们打算怎么合作?”陈兴安放下了茶杯问道。 “那要看贵家族是否打算投入真金白银了。”秦凤山道,“之所以我们第一个找上了陈氏家族,主要是因为他们两人都是陈氏狩猎堂的成员,而贵家族在这青云都中的家风一向不错。否则的话,以秦某人在这怀乐县和青云都中的人脉,再拉上几个朋友,一个泉眼还是能够护得住的。” “秦教头这一番夸奖我陈某人就厚着脸皮应下了。”陈兴安先是若有所思,接着哈哈大笑道,“既然是合作,当然是要投入些东西的,空手套白狼可是不合我陈家家训的。” 秦凤山伸手从怀里取出了一个文件袋,放到了桌上道:“这是泉眼所在地周边五十平方公里的地契,我们已经在怀乐县和青云都衙门正式存档备案。如果说陈家打算投入资金,那么建设费用就由陈家多承担一些,如何?” “五十平方公里?”闻言陈兴安也不禁吓了一跳道,“怎么这么大?”虽然说他也知道戈壁滩的地价不值钱,五十平方公里的土地,买下来的价格恐怕在青云都里都买不到一座像样点的院子。但是五十平方公里啊,把整个青云都乃至周边近都的村落都加上,也不过如此吧。 秦凤山眼角微微地跳了跳,不为人知地扫了一眼一旁的林志宇,其实他和冯得禄最初也就打算把泉眼周边那点地买下来,但是在得知了地价之后,是林志宇强烈要求,这才买下了如此惊人数目的土地。不过即便是如此大规模的收购土地,由于是压根就没有人要的戈壁荒滩,他们也只花了区区的十二金元! 这一笔钱要是在几个月前,对于林志宇来说还是一个惊人的数目,但是现在,他出一次任务,怎么也能够赚得回来。 “陈爷,我个人认为,这一处泉眼的出水量目前还没有一个准确的估计,而且我们也要考虑一旦我们在这里建设补给点,可能会有其他家族也在附近打井建设同样的补给点,到那个时候,无论是驱逐还是双方竞争,所要付出的代价都要高于买地。”林志宇插话道,“五十平方公里,基本上已经将这一处地下水所能幅射到的区域全部控制到我们的手中……” 陈兴安恍然大悟,连连点头道:“有道理,有道理!”这样一来,确实是消除了未来的一大隐患。 联邦和明州的法律中明确地规定,私有土地归公民个人所有,其他人等未得到土地主人的明确授权许可,不要说在打井建设补给点了,就是在这片土地上打只野鸟,要是让土地主人知道了,也是有权讨回的。当然了,打鸟这种事情,一般人也不会较真的。 陈家在青云都确实有足够的实力保证未来的补给点的归属不受他人的窥视,但是能更省事更合法,干吗不做呢? 陈兴安沉吟了片刻道:“补给点所有的建设费用,包括之后的护卫和杂役人员的雇佣费用,都由我陈家承担,贵方以这一纸地契投入,我陈家要百分之五十一的股份。补给点开始运营,掌柜、财务等主要管理人员,由我们双方共同任命,一方不满意即可撤换,利润我们双方五五分,三位看可好?” 秦凤山三人面面相窥,不得不说,陈兴安所开出来的这个条件,不可谓不丰厚,可以说已方只需要投入这份地契,就可以坐着等分钱了。 陈兴安倒不觉得自己开出的价码有多么高,毕竟要建设这个补给点,核心就是这个泉眼,自己投入的资金虽多,但是日后肯定是能够赚回来的,没有了泉眼,就万事皆休,什么也不用提了。 林志宇拱手道:“陈爷,如果说泉眼的出水量充足的话,我们三人是打算以后在那里为自己建一处别院的……”青云都虽好,但是毕竟人多眼杂,所住之处也是空间有限,这里既然有水,日后又要建成补给点,已然可以满足人类平日里的基本生活需求,林志宇觉得自己还是多在这边生活较好,一来自由自在,二来也免得乾坤珠日后生异,引得他人关注。 陈兴安一挥手道:“这个无妨,只要不占据泉眼周边的土地,算上院落,三位有一平方公里土地也足够了吧?”这时候就体现出来地大的好处了,有五十平方公里的地契,三人占个一两平方公里土地,在陈兴安看来都不是事!反正也只是戈壁滩,泉水水量充足的话,引一条水管过去也就是了。 林志宇坚定地摇了摇头,在陈兴安三人诧异的目光注视下道:“如果说水量充足的话,我还打算在这里试种萝卜,当然了,那里的土质比较差,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有一种感觉,那里很适宜种植萝卜,也许质量会比我家那块小花圃里的更好!” 陈兴安三人都不禁动容,要是真的能够在那里大面积种植萝卜,无疑又将是一个来钱的重要门路。 对于林志宇所提供的那种超大白萝卜,不知道如今青云都里有多少人都在惦记着呢——只要吃过一次,不管是哪种方式烹饪的,都给食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否则他们也不会从林志宇那里索要萝卜种子。 不过……戈壁滩上真的能够种萝卜吗? 马队一直驰到老树的近前方才停了下来,众人都吃惊地看着前方老树中间的水塘! 水塘并不算大,水面看起来也就十几平米,池塘的边缘流出了一条细细的溪流向南而去。而在池塘的周围,已经出现了不少纤细的青草。 这一幕要是放在明州腹地,不过是乡间再普通不过的小水塘罢了,但是在这一望无边的戈壁荒滩上,却是令到场的这些人都为之震惊! 就连冯得禄和秦凤山此时也是有些懵圈了,他们三人只不过是将压住了泉眼的巨石挪动了一角,这才过去了多少天,居然已经在这里形成了水塘,而且看这模样,要不是水塘边缘有大量的水溢出,水面还会再扩大不少。 陈兴安直接从马背上跳了下来,三步并做两步来到了水塘的近前,兴奋地全身都在微微颤抖。他蹲下身来,双手捧起水来凑到了嘴边喝了一小口,入口甘甜清凉,没有什么异味,泉水经食管直入胃,带来了令人舒爽的快意,令他为之精神一振。 “哈哈哈……真是痛快!”陈兴安又将帽子丢在了一旁,捧起水来洗了把脸大笑道,这一路过来也是风尘仆仆的,就算是用纱帽遮挡,也起不到太大的效果。 其他人此时才醒过味来,纷纷从马背上跳了下来,蜂拥到了水塘边喝水,有人甚至跪到了水塘边,将头完全地扎进了水中。 林志宇半蹲在水塘边,将马背上的水囊中的余水,都浇到一旁的枯树上,然后又在水塘中重新灌满,挂回到了马背上。自己斜靠着老树,看着兴奋不已的人们。 半晌,陈兴安这才甩着有些湿的头发,走过来道:“你的运气果然不错,看来我这一注还是押对了!” “陈爷此话怎讲?”林志宇有些诧异地看着他道。 “这口泉眼,是你发现的吧?”陈兴安将湿发捋到脑后,低声地对他道,“要是老冯和秦凤山能发现的话,他们早就发现了,还用等到今天?” 林志宇不动声色地道:“古人有句老话叫‘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机缘巧合下发现它和错过它,都没有什么好奇怪的。” 陈兴安上下打量了他几眼,哑然失笑地拍了拍林志宇的肩膀道:“你既然坚持,那也无妨。反正这件事情上,我陈家确实是捞了一个大便宜。”几天时间就出现了一个水塘,由此可见,这泉眼的出水量还是相当可观的。有了足够的日出水量,对补给点未来的盈利前期,陈兴安已经彻底地放心了。 “陈爷觉得是占便宜,我们亦觉得是占便宜,这大概就是双赢吧?”林志宇微笑道。 第三十九章?最大的变数 林志宇倒不认为陈家在这件事情上占了多大的便宜,好处虽然多,但是未来肯定是麻烦也多,解决那些对这里垂涎三尺的势力的黑手,也是陈家的责任。他们三人倒是靠着大树好乘凉,可以躲去诸多的事非。 “双赢?哈哈,确实是双赢!”陈兴安听得更是开心,连声道。 夜里众人就在这几株老树旁扎营,虽然正值冬季天寒地冻,但这些人大多数都是常年新克拉玛干沙漠里讨生活的,什么样的苦没有吃过,区区寒冷虽然难熬,但是对于这些人来说却还算不得什么。 吃过晚饭之后,除了值班守夜人之外,其他人大多就回到了自已的营帐里,虽然不至于马上就入睡,但是大多数人也是做好了入睡的准备。毕竟从青云都到这里骑马也走了两天多,到了这里之后,他们中的大多数人也没有闲着,一直忙碌到近天黑。 营地里最好的帐篷自然是留给了陈兴安,只是此时的他却是毫无困意。经过白天的一番测量,他现在已经基本上掌握了这一处泉眼的基本情况,比他预想的还要好很多! 他们已经派人下水看过了,确实是如林志宇三人所言,如果说将压在泉眼上的大石彻底地挪开的话,出水量可能还能够再增长十到十五倍!当然了,就目前而言,出水量已经足够使用,自然没有必要增加日出水量。但是这证明了这里日后的发展潜力巨大,还有继续深挖下去的可能。 而有了这个补给点,对于陈氏狩猎堂来说,就有了一个挺进新克拉玛干沙漠腹地的前线基地,哪怕最后必然会向所有人开放,但是在最初的一段时间里,只为陈氏狩猎堂服务,却是谁也说不出什么不是来的。 而等到这个补给点面向所有人的时候,陈氏狩猎堂的队伍早已经对新克拉玛干沙漠腹地有了初步的了解,正所谓一步先、步步先,初步的优势建立起来,其他家族再想追赶,那可就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了。 “这个林志宇,还真是一个福将!”陈兴安将手中的卷宗放到了一旁,长出了一口气道。自从那一场连青云都亦波及到的沙漠风暴之后,林志宇隔三差五地总能够给他一些惊喜。令他觉得自己在林志宇身上的投资得到了丰厚的回报。 如果说在这里种植萝卜再能够大获成功的话……这里必然会成为陈氏家族的重要利润增长点! 雄厚的资金对于一个家族的重要性,那是不言而喻!特别是像陈氏这样一直想要更上一层楼的家族,对于资金的需求可谓就是一个无底洞,有多少钱都不会嫌多的! 陈兴安站起身来,活动活动身体,掀开了帐篷帘,走了出来。 夜里的戈壁滩很冷,戈壁滩的夜色却又是极美,无数的星星在黑色的天幕上如同最上等的钻石一般闪烁着光芒。站在水塘边缘的陈兴安仰望天空,那怕之前已经看过无数遍,依然被那漫天的星斗所震憾。 他绕着水塘缓步走着,虽然有时会踩到水坑,但是他却毫不在意,只是借此梳理着自己心里杂乱的头绪。 陈氏家族未来兴盛的一根重大支柱眼看着有可能成形,在这种时候,他更是需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将方方面面都要考虑全面! 危机可以转变为机遇,那么机遇如果不能抓到,也可能会变为危机! 陈兴安心里很清楚,陈氏家族固然是青云都的顶尖家族,但并不是独一无二的,而要放眼整个怀乐县里、甚至于新宣府里,陈氏家族也就是二流家族垫底,只不过青云都这里条件艰苦,没有多少家族愿意在这里扎根罢了。 若是因为一时的荣耀而被冲昏了头脑,意识不到陈氏家族的周围,还有诸多虎视眈眈的对手,那么很可能会给陈氏家族未来埋下祸根! 而在这一件事上,未来最大的变数就是林志宇——他掌控着泉眼的地契和萝卜的种植秘诀,如果说有一天,他决定不再与陈家合作,甚至于转投陈家的敌人,势必会给陈家带来沉重的打击! “必须要想办法将他绑定在我陈家的战车上!”陈兴安喃喃地以他人无法听闻的声音道。 此时在林志宇的帐篷里,秦凤山、冯得禄也挤了过来,秦凤山还提了一壶酒来,庆祝三人这一次的合作完美收官! 其实在看到那一个小水塘的时候,秦凤山和冯得禄两人就已经确定,无论是建造补给点,还是未来在这里种植萝卜,至少供水已经有了初步的保证! 而这却是这一次合作的基石,只有基石稳固,未来双方间的合作才会少出幺蛾子! 虽然说林志宇一直都说是这一项目是三人联合与陈氏家族进行合作,但是早已久经风雨的秦凤山和冯得禄都很清楚自己在其中的定位,在这件事情上他们并没有付出多少,但是所获得的却已经是远超他们之前的想像! 先不说这一项目会为他们带来多少收益,光是与陈氏家族合作这一项,就足以令他们在陈氏家族、在青云都中的地位为之大涨!恐怕届时,就连各个家族的族长,青云都衙门里的几个头头脑脑,见到他们时也得客客气气地打个招呼,而不再是可以完全无视的人了! 可以说,两人的社会地位由原本青云都里的中层偏下一举跃入了上层,这一点,对于秦家和冯家来说,都有着极其重大的意义! 而且两人在青云都中都不是无根无底的,也有着各自的家族,只不过家族的实力太弱小,连三四流家族都算不上,而有了这一层身份,两人在各自家族中的话语权都将得到极大的增强,甚至于有可能问鼎族长!这对于秦凤山和冯得禄两人来说,绝对是之前想都没有想过的! 可以说,未来秦家和冯家的前途,与之前相比起来,那绝对称得上是一片光明!所以两人对林志宇的感激,那是无法用言语来形容的。 虽然说两人也明白,林志宇也一样需要他们的支持来平衡与陈氏家族之间过大的实力差距,但是谁也无法否认,在这件事情上,他们两人所获得的利益要远大于他们的付出! “志宇,我和老冯都不是爱耍嘴皮子的人,这件事情上,我秦家和冯家欠你的,日后必有回报!”秦凤山端着酒正色道,“此誓天地共鉴!若有违背,天地弃之!” “对!如有违背,天地弃之!”冯得禄也郑重其事地道,“林老弟,我老冯日后可就跟着你混了!” 林志宇也端起酒杯来笑道:“伯父和冯老哥太客气了,愿我们三家和衷共济,一齐为家人博取一个更好的未来。” 三人将酒一饮而尽,秦凤山抹了抹嘴道:“志宇,这件事若是办成了,你下一步打算怎么走?还有,林族那边你想好了怎么办吗?” 林志宇这一次直接跳过了林族,与他们和陈氏家族合作,恐怕会引起林氏族人的强烈不满,毕竟这一处泉眼所能够带来的好处,明眼人琢磨琢磨都能够想出个七七八八来。林志宇做为林氏的一员,这样做,也确实可能会在青云都里引起那些不明真相者的谴责! 古人云“千夫所指、无疾而终”,这可不是纯吓唬人的! “林族……那边我还没有想好。”林志宇缓缓地道。对于林族他现在缺乏认同感,也不想听林以贤的指挥,虽然最近林族一方似乎有意在缓和双方间原本糟糕的关系。但是这人与人之间,关系变坏有时候只需要一两句话,但是想要变好,却不知道要投入多少的精力与心血。 “他不想让林族介入进来,也是可以理解的。”冯得禄道,“林以贤那个老狐狸,肯定会千方百计地将这个项目的主导权掌控在自己的手里!” 林以贤与自已的侄子抢夺族长一职,十几年前也是轰动青云都的大事,像冯得禄和秦凤山这些老一辈的对此都有印象,对林以贤自然也没有什么好的观感。如今两人更是与林志宇站在了同一阵营里,对于林以贤当年的做为,冯得禄自然也就更加地唾弃。 对于冯得禄的这一结论,秦凤山也是深表赞同,在林以贤的带领下,林族这些年来也有长足的发展,并没有原地踏步不前。但是却给予旁人一种贪婪的感觉,这令他也很不喜欢。 对于这次的这一项目,若是让林以贤知晓,八成会想办法由林氏家族一家独占泉眼,从而实现利益的最大化。而林志宇这个发现者也不得不让渡绝大部分利益给家族,至于他和冯得禄,想都不要想染指这一项目! 第四十章 前往临海 临海都,位于石梁河的入海口,是新宣府境内北上托木斯克州、南下细柳边疆区的海上枢纽。近三十年来,为了保证细柳边疆区的需要,临海港每年都会向那里输送大量的物资和武装人员,繁忙的运输使得它的规模如同充气一般地迅速繁荣起来。不但港区面积扩大了好几倍,都内常住人口也超过了万人,成为了新宣府里可以与青云都相媲美的大都。 临海都与青云都之间相距有百公里左右,有驿道和石梁河相连两地,往来还算是方便,每年都有大量的货物和人员在青云都和临海都之间输送,也是青云都很多物资的来源地。 此时,林志宇带着林志轩、平武佳两人骑马跟随在一支由二十二辆载重马车组成的车队里,正走在通往临海都的驿道上。 三人均没有去过临海都,甚至除了新克拉玛干沙漠方向,连距离青云都五十公里以外都没有去过,所以虽然跟着车队一起行动,速度慢了很多,倒也没有感到多么无聊。 从泉眼处回来后,原本林志宇和冯得禄得准备带队进新克拉玛干沙漠,陈兴安找两人商量,请冯得禄带人负责给泉眼那边送货,林志宇则带着林志轩和平武佳护送陈家运输队前往临海都! 对于陈兴安的这一请求,冯得禄自然是无可无不可,而对于临海都的强烈好奇,也使得林志宇一口应下来。 虽然说,临海都和青云都之间的直线距离只有百公里,但无论是走驿道还是坐船,实际路程都要超过一百五十公里,坐船还要更长一些。 这一段路,如果任三人放马奔驰,自然不算什么,四五个小时也就差不多了,但是跟随重载马车车队行进,速度就降到了每小时只有十几公里。 好在三人都没有来过这边,看着两边的风景,聊着天,倒也不算无聊。 “我听说府里打算建设一条铁路连接府城和临海都,咱们青云都届时也可以顺带着沾光通了火车。”林志轩一脸向往地道,“那时候,咱们再去县城、府城就可以坐火车,而不用骑马累个半死了。” 平武佳也流露出了向往的模样,虽然说在学校他们都见过火车的图片和模型,但是真家伙却必须要到府城才能够看到,怀乐县城都不行。而且,还是蒸汽机车,而不是柴油机车或电力机车。至于更先进的高速列车、悬浮列车等等等等,那都只能从书籍和图片中了解了。 萤惑联邦从建国之前,就一直在孜孜不倦地努力想要光复科技失地,但是一来很多重要的资料和设备在当年的内乱中毁损,以萤惑联邦目前的科技水平根本就无法重新制造;二来,就是研发人员突破重重困难,即便重现了这些科技,也会由于种种原因却无法推广开来。 就像铁路,据说联邦科技院早就已经完成了电力机车的制造工艺,但是电力如今在联邦境内还无法大规模的普及,除了那些重要的城市外,还有大量的地区仍然处于电力空白地区。新宣府境内除了府城外,基本上就都是还没有通电的地区。青云都里即便是几大家族,到了夜里,一样是使用油灯。 像汽车,也是如此,至少林志宇从父亲留下的笔记中,就见到了关于汽车的详细描述,但是整个怀乐县里,也没听说除了衙门有几辆,偶尔会使用外,还有哪家拥有。马车、船舶、骑马仍然是人们的主要交通工具。 按照林志宇父亲的观点,这是因为联邦人口太少,市场狭小,生产力也不高,这些物资的生产成本迟迟降不下来,所以也就无法普及,只能做为奢侈品由少数人享用,甚至锁在保险箱里等待时机成熟的那一天。 不过……林志宇心中一动,府城要是真的打算修建铁路连接府城到临海都,这背后恐怕是有明州军方在推动吧? 怀乐县原本就不是什么经济大县、人口大县,青云都、临海都要是放到联邦那些发展多年的腹地,经济水平恐怕压根就上不了台面吧。联邦和州里的官员又不是傻瓜,修建一条铁路的投入,得多少年才能够收回!但是考虑到细柳边疆区与这边的物资运输、人员往来,只有临海都这一条线,驿道马车运输不现实,河运量小还慢,修建铁路也就成了无奈的选择了。 “志轩,你们打算什么时候服兵役?”林志宇随口问道,联邦法律规定,所有成年男子,除去具有法定原因者,在三十岁之前,都必须到各州军中服兵役至少三年。不过,林志宇倒是不用考虑此事,因为他是家中的独子,一般不到迫不得已的境地,联邦是不会征召独子进军中服役的。 不过,林志宇虽然可以不去军中服役,但是每年也要参加青云都都衙门组织的成年男子的军训。只是在青云都男儿看来,参加军训可比到新克拉玛干沙漠里出任务舒坦和安全多了,至少不需要整天提心吊胆的,生怕稍有疏忽大意,就引来杀身之祸。 “我爸要我给家族至少添两个娃儿后,再考虑去军中服役的事情。”平武佳耸耸肩道,“其实我个人倒是挺想先服役的,那样的话,就可以走出怀乐县,看看联邦的其他地方。” 服兵役还分为两种,一种是服联邦兵役,就是听从联邦国防部直接指挥;另一种则是服各州的兵役,听从州军方部门的指挥。而且依据萤惑联邦相关的法律,服兵役的男子,一般是不会在本地驻军中。所以,很多偏远地区一辈子都难以走出当地辖区的青年男子,将服兵役视为一个走出去看看其他地区风貌的机会。 “我老爹也差不多是这个意思。”林志轩笑道。 这个答案倒是并不令人感到意外,毕竟这个星球上,虽然人类如今还并没有发现什么外敌,但是各种可怕的凶兽却是层出不穷的,给人类开疆扩土带来了最大的麻烦。而军人,正是面对它们的第一线人员,伤亡可以说是家常便饭。而明州又一向看重家族传承,所以,男子留下子嗣再去参军服兵役,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倒是七哥你最省事,家里就你一个,正常情况下压根就不会要求你参军。”平武佳笑道。 林志宇摇了摇头道:“我倒是宁可多两个兄弟,这样也就没有那么大的压力了。”这些天以来,林母可没少给他安排相亲的对象,每一次任务结束回青云都都要见一两个,搞得他简直都不敢回家了。他以前还真不知道,母亲对传承林家香火竟然有如此大的执念。 现在的他,恨不得一天有八十四小时才好呢,哪有心情、时间和精力去谈什么恋爱。而且这些日子所见的那些女孩子,与他根本就没有共同语言,一眼看过去,连想再见第二面的欲望都没有。 平武佳若有所悟,主动改变了话题。他平家虽然不是千顷地里一根苗,但是这种状况所引发的一系列“后果”,就是没亲身经历过也绝对听过。 “七哥,你是没有亲兄弟,但不还有我们这些堂兄弟吗.”林志轩安慰他道,“其实不仅仅是七哥你了,都里你这个岁数上下的男子,除非早已订婚,哪一个不是被家里催着找另一半呢,我娘前几天还说要给我去赵氏提亲呢。哎?武佳你没被家里催着吗?” 平武佳讪笑了两下道:“去年我就已经订婚了,是丰氏二管事的大孙女。” “丰氏的二管事是丰子裕吧?他的大孙女……”林志轩沉吟了片刻,突然伸手掐住了平武佳地脖子,用力前后摇晃咬牙切齿地道,“是丰海琼吧?你小子福气不浅啊,那可是咱们青云的校花候选之一……” “五叔,他就是发现那种超级个大萝卜的林志宇?”车队中部的一辆马车的车帘被人挑了开来,看着不远处的林志宇三人轻声地问车旁骑马而行的陈兴安道。 陈兴安暗地里无语地苦笑,自家的这个侄女,怎么就记得萝卜好吃啊,自己费了诸多的口舌,说服族中几位大佬,将各自家中还未许人家的掌上明珠让他带出来,又临时将林志宇编入车队护卫之中,自己也亲自出马跑这一趟,为得是陈、林两家的联姻,可不是让她们这些丫头来认识认识超级大萝卜的发现者! 只是他也只能暗地里吐槽几句,陈氏家族族人虽然众多,适龄而还未婚嫁的女孩子不少,但是林志宇毕竟是林族前族长的嫡孙,论起来也是有资格继承下一任林氏族长一职的,随便找个族人的女儿就想与林志宇联姻,那恐怕不但不能拉近双方间的关系,将林志宇牢牢地绑在陈氏家族的战车上,反而可能会引起对方的不满的。岂不是画虎不成反类犬了! 而且林志宇虽然相貌达不到潘安宋玉那个高度,也绝对称得上是英俊少年一个,还有着一手好枪法和箭法,还有不错的管理能力,可以说在青云都的同龄人中,堪称独一无二。而且,双方间正在进行的那个补给点合作项目,也决定了林志宇再不是一个空有林族前族长嫡孙头衔的穷小子了! 第四十一章?都不容易 陈兴安认为,既然是为了将林志宇绑在陈氏家族的战车上,那么就必须要表现出陈氏家族联姻的诚意来,否则还不如不做!至少那样不会激怒对方,甚至引发原本不存在的敌意! 所以他在这几天里颇是费了一番口舌,先是说服了族主陈兴隆,又说服了族中的几位大佬,同意将各自家中适龄的,又还未谈婚论嫁的三个女孩子由他带出来,看看其中有没有林志宇看对眼的,或者说她们中有人看中林志宇的。 其中甚至包括了他哥哥家主陈兴隆的四女,这些女孩子也算是陈氏的嫡女了,至少在身份上是配得上林氏家族前任族长的嫡孙了。 至于相貌吗,陈兴安还是有信心的,他陈氏家族怎么说也是青云都的顶级家族之一,就算当年先祖的相貌差点,这一代代的不断纠正,到了如今,家族里的这些女孩子,就是放在上层的小圈子里,也都是在平均水准之上的,绝对称得上是美女了。 当然了,这并不代表着他就认为林志宇的眼光会低,毕竟他的母亲和妹子都称得上是美女,不过为了陈氏家族的未来,试上一试又有何妨?一场联姻就能够在相当大程度上稳定两个家族的合作未来,这已经被明州几百年来多次证明过的。 只可惜家族中大多数适龄女子均已定下婚约,令陈兴安觉得他可选择、运作的余地有限。 陈兴安笑笑道:“瑁珺,志宇可是我陈氏狩猎堂、乃至青云都中年青一代的佼佼者,他的枪法和箭法都极其地出众,你却只记得他发现了萝卜?” 陈瑁珺红唇微微地撇了撇,她可是陈氏族老的嫡孙女,深得家人的宠爱,她个人的眼光又颇高,否则的话,也不至于在这个年纪还没有订婚。在她看来,日后自己就算不能够嫁给与陈氏同一级别的其他家族下一代的核心人物,至少也能嫁给二流家族的继承人为妻。林志宇就是枪法和箭法再好,也不过是她陈氏狩猎堂中的一个属员罢了! 要是他能够成为陈氏狩猎堂最顶尖的三五人之一,还值得她陈瑁珺多看几眼,毕竟这个世界武力为尊已经是深入人心,这些人虽然综合实力远不如有强力家族做后盾的那些大家族子弟,但是凭介着个人强横实力,也可以得到应有的社会尊重和相应的社会地位。而一个不过是在带新人队的副队长,就算是再出色,又算什么? 还不是叔父一声令下,就乖乖地护卫她们前往临海都?要不是她有幸品尝过那美味的、令她至今仍然念念不忘的萝卜,她连这个名字都不会记得——鸡蛋再好吃,也没谁没事非要记得是哪只鸡生的吧? 陈氏家族与林志宇之间的合作,如今还是高度的机密,即便是在陈氏,也只有站在最顶端的几人知晓。这是为了避免在一切尘埃落定前,消息不会走漏到其他家族的耳中。否则的话,青云都中与陈氏不和的家族就不说了,即便是那些中立家族,也肯定不希望看到陈氏家族借此进一步地增强实力,巩固其在青云都中原本就相当强势的地位! 跟随陈兴安一同前往探查泉眼的人中,除了陈兴安的四名贴身随扈外,其余人都被留在了那里,就是为了避免消息泄露出去,让其他人有可乘之机! 陈兴安心里暗叹,对于自己的这个堂侄女,他还是有相当深刻地了解,从她的细微动作中,能够看出她的所思所想。显然她的祖父也并没有告诉她实情,否则的话陈瑁珺此时对林志宇应当不会是这种态度。不过这样也好,他也不认为这个贪图享乐的丫头是个合适的人选,真要嫁了过去,搞不好对陈林两家交好一事上坏事的可能性更大。 “叔父,我们这一次前往临海都,到底是有什么事情啊?”陈瑁珺娇声地问道,虽然是乘坐马车,驿道的路况也相当地不错,但是这才走了不到四十公里,她觉得自己的骨头都要颠散了。想想这才不过走了不到三分之一的路程,她这心里着实是苦啊。 而且临海都又不是游玩、散心的好地方,即便要外出,她也更喜欢县城,要是能去府城和州城那就更好了。 听她这样问,马车里又出现了一张俏丽的脸庞,看向了陈兴安。 陈兴安略作沉吟道:“一来,带你们出来见识一下西海,了解一下海上贸易;二来,我要代表家族和临海都的几个家族的主事人谈事,顺便让你们这些小一辈人认识一下,如果说你们有觉得合适进一步了解的人选,就算是这一趟临海之行的第三个收获。” 陈兴安也没有说谎,这三个女孩子都已经到了可以谈婚论嫁的年纪,不宜再拖下去,如果说她们中有人能够和林志宇看对眼了,那当然好。如果没有擦出一星半点的火花,她们嫁来临海都的家族,也是有利于陈族在临海都里的发展。 大家族的女孩子虽然从一出生就享受着普通家庭中女孩子所羡慕嫉妒恨的奢华生活,但是在她们长大后,也要义不容辞地肩负起为家族发展所应承担的责任来。 与青云都里很多家族相比起来,陈氏的做法已经是温和和人性化了很多,至少族中的这些女子,还能够有一些独自自主的权利,一般都会给予她们一些机会,而不是完全由族中做主。 “哦,瑁怡明白了。”车里传来略显沮丧的声音。 说话间,一匹枣红马从前方驰了过来,马上女子身材高挑、相貌俏丽可人、一身红色的劲装,更是显得她的身材凹凸有致,引来了车队里诸多男性的暗暗侧目。 枣红马在陈兴安的身旁停了下来,红衣女娇笑道:“五叔,马上不便施礼,还请五叔您不要在意。” 陈兴安笑容却是一敛,脸沉了下来,严肃地道:“瑁喜,你怎么又跑队伍前头去了?你的那些同学呢?” 陈瑁喜,陈氏族长陈兴隆的四女,今年刚上高中,不过她平时一直都在怀乐县城里,只在放假时才回青云都。她的三个姐姐,除去夭折的老二之外,其余两人都已经外嫁到怀乐县里。只有她,由于很得陈兴隆的喜爱,她自己又不愿意早早嫁人,所以直到这个年纪还一直没有订婚。 这一次回来,陈瑁喜还带回来两男两女,均是她在高中的同学,均有怀乐县各地强族的背景。对于这一点陈氏家族倒是欢迎的,闭门造车从来都不是成功的捷径,陈氏家族也希望能够将自家的影响力扩大到县里的方方面面。 只是这也带来一个问题,就是陈瑁喜被要求参加这一次旅途后,她的这四名同学,连带着近三十人的随从也一并加入了进来,令队伍显得有些庞大和臃肿。 如果说仅仅是如此的话,倒也不算什么,陈氏家族在这条路上走了数十年了,不敢说了如指掌,趋吉避凶总还是能够做到的。而且他陈兴安这一次亲自出马,安全还是有信心的。 但是再安全的保护,也经不过被保护者的一而再、再而三的作死! 上路之后,陈瑁喜和她的同学们就一直是骑马同行,拒绝了陈家提供的马车,如果说仅仅是这样也就罢了,陈兴安能看得出来,她们的骑术都相当地不错,那些实力不错的随从们,对她们的保护也相当用心,倒也不致于出什么大的纰漏。 但是离开青云都二十多公里后,他们这些人就仿佛被在家关了两周禁闭后才重得自由般地撒了欢,一会儿跑到车队的最前方与探路的斥候搅在一起,一会儿又坠在了队尾。要么就在驿道旁纵马驰骋。 虽然说陈兴安也能够多少理解一些这些人的心情,怀乐县的地形比较复杂,如果除去南部靠近新克拉玛干沙漠这一带,整体来说,应当算是丘陵地带居多,平原地带只占一小部分吧。这些人在那边是不好享受这种放马疾驰却不必担心会撞人撞马、撞树、撞石……的感觉的。 但是,这些小家伙们未必也太放松了吧,虽然说青云都与临海都之间的驿道和河道经过这么多年来不懈地一再清除,真正有杀伤力的凶兽都被清除了七七八八的,但是谁又敢保证没有从其他地区流窜过来的? 就像古代小说中所说的,在中原王朝的腹地,县城附近的山上都会出现大虫接二连三食人的惨剧,何况这块曾经凶兽横行的土地。 陈瑁喜暗地里吐了吐舌头,垂首道:“他们还在车队前面,我回来看看两位姐姐。”其实她是回来想将车里的陈瑁珺和陈瑁怡也叫出来,大家一起享受野游和驰马的快乐!没想到被五叔捉了个正着。 “瑁喜,你去约束一下你的同学们,不要距离车队过远,更不要脱离车队的视线!”陈兴安长叹了一口气道,“瑁喜,你也是个聪明的孩子,就没有想过,万一你的这四名同学中有人在这一次旅程中出事,对于他的家族和我们陈氏家族意味着什么吗?” 第四十二章?各有打算 可以说,陈兴安已经将话完全摊到了桌面上来说了,这两男两女,在各自家族中均属于嫡系子弟,两个青年在各自家族中的继承排名中,还位于前五名之内,可以说是这两个家族年青一代子弟中培养的重点对象。 这一点,从他们来青云都,明面上每人就有五名随扈同行看出一二,陈兴安相信,这四个家族肯定还有暗线进入青云都负责保护他们。不过,四个家族与陈氏家族都没有什么前怨旧恨,四人又是以陈瑁喜的同学、闺蜜身份前来陈氏家族做客,所以陈家也就睁一眼闭一眼,权当不知道了,也没有刻意地去调查关注。 但是如果说四人中有人在青云都中出了意外,轻则对方家族会与陈家生隙,重则两个家族会反目成仇!这样的先例,在明州的历史上数不胜数! 因此,陈兴安心中有些不满了,做为族长陈兴隆的嫡女,陈瑁喜从小耳濡目染,不可能不明白这其中的道理。他陈兴安身为长辈,有些话不合适当面说,但是她陈瑁喜却应当做到沟通双方的桥梁作用! 陈瑁喜却是不以为意地笑道:“五叔,他们带了那么多的随扈保护,都是很强的,安全上出不了什么问题的。”这一次带这四名同学来青云都,一方面固然是这些同学对青云都和新克拉玛干沙漠好奇,另一方面何尝不是她有意将这四人“引诱”过来的。 身为陈氏族长的嫡女,就算平素里她不在青云都,不在父亲的身边,但是所身处的环境,早就令她明白了人脉的重要性。她早就猜到了这一次回来,自己的婚事很可能会成为父亲和族人们关注的大事,但是她却不想早早地嫁人留在怀乐县里相夫教子,她更想去府城、去州城、甚至去联邦的各个州都走走,看看那里的天地又有什么与众不同的地方。 只是她也知道,父亲能够一直顶着压力让她到现在还没有与他人订婚,已经是很不易,族里目前反对的声音还不算大,但是再过两三年,自己若是仍然没有半点结婚的意思,恐怕就会有更多的人站出来向父亲施加压力了。 如果说让族人们觉得自己即便是在上学,也能够为家族争取到一些助力,那么来自家族的压力自然就会小一些,自己再和父亲、叔叔们撒撒娇,也许就能够再拖上一些时间。 这一次前往临海都,陈瑁喜就敏锐地察觉到,恐怕背后还有家族联姻的意图,她的这四名同学决定一齐跟着去临海都,背后其实也有她在暗地里的推波助澜。 这些话当然是不能够和陈兴安摊开来说的了,她伸手搂住了陈兴安的胳膊,娇声地道:“五叔,这条路能出什么事?每天路上都有商队往来,隔三差五的,青云都和临海都还会派出队伍进行巡逻,将危险降到最低。就算是有些漏网之鱼,也肯定不是傻瓜,咱们车队这么多人,它们看到了又怎么会来袭击。” 她一撒娇,陈兴安就有些吃不消了,伸手在她的额头上弹了一记道:“小心无大错,有很多先例,一场毁灭性灾难往往都是从一些细微末节开始的,你也读了这么多年的书,这点道理都不知道吗?” “哎呀!”陈瑁喜夸张地娇声叫道,令车内的两女不禁暗地里咬牙,暗骂小狐狸不已。 此时在车队前方约两里处,三十余匹高头骏马聚拢在一处小山岗上,位于最中心的是两男两女四个年青人,正眺望着一望无边、荒凉的戈壁滩方向。 “向那个方向奔驰两到三天,应当就会进入新克拉玛干沙漠,穿过新克拉玛干沙漠就会抵达细柳边疆区,那里是我们明州最远的边界。而正是这新克拉玛干沙漠,成为百年来我们明州人前往细柳边疆区最大的阻碍。据我家长辈说,这百年来,能够成功从北向南穿过新克拉玛干沙漠的人不超过千数,而能够一支队伍不损一人的通过的,没有一例!损失七八成人员和物资的,都算是相当成功的。”唇上留有短须的青年指着南方轻叹道,“据说,最好的一队也只有五成人员活着从南边离开新克拉玛干沙漠!” “莫兄,细柳边疆区那边真的发现油田了?”策马立于青年旁边的俏丽少女郑重地问道。 石油对于工业发展的重要性,对于这些至少都经过九年义务教育的青年们来说,可谓是耳熟能详,随便一个人出来都能够滔滔不绝地说上十分钟。 联邦境内也有油田的存在,但是具体的储量和年产量,却鲜有人知,被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列为了机密。不过,再机密的事情时间长了终究还是会露出蛛丝马迹来的,早就有人推断,认为联邦境内的油田储量有限,开采恐怕也不容易,否则的话,联邦的石化产业应当有大突破大发展,柴油机、汽油机应当会迅速地取代现有的蒸汽动力。 而在五个州里,又以明州的石油最为紧缺,每年都不得不从其他州购入石油,以满足州内工业的需求。对于这一点,明州人做出了不懈的努力,全境勘探石油,结果如何州政府从未公开说过,但是人们私下里都认为,明州境内目前的石油储量十分地有限,而且在未来相当长的时间里,这一状况都很难得到改变。 而没有足够的石油供应,石化工业为首的诸多产业就很难实现大发展。那些研究人员千方百计还原出来的母星技术就难以大规模地在联邦境内推广开来,实现新一轮的工业革命。 “目前还没有百分之百的确定。”姓莫的青年摇了摇头道,“但是我们不可能等到消息完全确定后再行动,那样就太晚了。” “相信诸位的家族长辈都已经听说了,府里有意建设一条铁路连接府城和这临海都,要是没有石油,州城怎么可能舍得花费巨资投入到这穷乡僻壤来?”另一名面容有些消瘦的青年把玩着手中的马鞭,面带不屑地道,“咱们的家族又怎么会把你我四人送到这鸟不拉屎的怀乐县来和一群土包子们打交道,整日里称兄道弟的!所以依我看,细柳边疆区肯定是有重大的发现,即便不是石油,也会有其他重要的物资。” “不仅仅准备修建铁路,听说明州军方正在做准备,想要重启对新克拉玛干沙漠的探索计划,努力打通这陆上通道,也许有在沙海中铺设输油管道的打算。”端坐在马鞍上,留着双马尾的另一名俏美少女轻声道,“当然了,也不能完全排除这一行动仅仅是为了扩大细柳边疆区的后勤补给能力。” “嗯,欣兰说得不错,无论是为了石油,还是为了保住细柳边疆区,州军方和政府在之后可能会下大力气投资怀乐。怀乐县这里,我们各自的家族之前的关注都远远地不够。正所谓强龙难斗地头蛇,这些家族能够在这里繁衍生息百余年,可以说已经是根深蒂固,与他们合作共同开发,远比强行压制他们要省时间和精力。你们不要忘记了,杨氏对这里的掌控力远在我等之上。”被称为莫兄的青年郑重其事地道,“从云,你的这种态度可不要在他们的面前表露出来!坏了家族的大事,你我四人可是都承担不起的!” 雷从云摆了摆手,语带无奈地道:“明白,明白,莫武陵,这一路来,类似的话你已经说过不下四五次了,我耳朵里都要生茧子了。” “但是这几次哪一次管用了?”莫武陵的脸色有些不悦地道,这个雷从云,每次说完后只会收敛两三天,然后就会故态复萌,令人实在是头疼。 雷从云示意他看看四周道:“这里全部都是我们的人,我发几句牢骚都不行吗?” 这男女四人,其实都是来自四个在新宣府里都有着不可忽略的影响力的家族,但是在三个月前,他们被送到了家族在怀乐县的家族分支来,要求他们尽可能结好这青云都和临海都的当地强势家族,并且告知了他们一些还未能完全得到确认的消息。 由于出身显赫家族,他们四人年纪虽小,对于明州乃至联邦的很多秘辛却是知之甚详。 联邦科技其实现在已经发展到了一个瓶颈期,很多母星科技已经得到了复原,甚至于更进一步,但是由于缺乏足够的原料,目前只能够在小规模的生产,成本之高,使得原本在母星那一时代人人可用的普通生活品,变成了只有富人们才舍得使用的奢侈品。 如果说,明州能够抢先一步获得充足的石油供给,也就意味着明州境内与其相关的产业可以抢先发展起来,甚至于可以用石油去换取其他州的土特产品,令明州的经济获得一次飞跃性的发展。 而他们的家族若是能够把握先机,从中分得一杯羹,无疑也会令家族的势力更上一层楼,甚至于可能有希望进军州城! 毕竟在母星的数千年历史长河中,能够掌握能源供应的巨头,无一不是一个国家经济、政治的强力参与者和影响者,甚至于在某些时候还能够左右一个国家的国策! 第四十三章?怎么是你啊 家族因此而获益,他们这些人自然也会因此而得到家族的奖赏,纵然不能够坐上下一任族长的位子,日后在家族中的话语权也会大涨。所以,四人对此事均是十分地重视,找借口跟着陈瑁喜一齐跑到青云都,如今又跟到临海都去。 “雷从云,你发发牢骚是算不得什么,但是你如果不平衡了自己的心态,在之后的日子里,难免会惹出麻烦来。”双马尾少女不客气地道,“武陵他也是为了你好,真要是因为你的态度而影响到了我们与陈氏之间未来的合作,给家族造成严重的损失,回府城后,连我们三人也会受到家族的训斥甚至更为严厉的处罚!” “梅凤青,你少在这里夸大其词!”雷从云有些恼怒地道,“你有找我麻烦的闲情逸致,还不如多想想怎么样去讨好陈瑁喜和她的姐妹们吧。” “雷从云,你这样说就有些过份了!快点道歉!”没等梅凤青反唇相讥,另一名少女伊自若已经不满地道。 莫武俊头痛地捂住了脸,四人的家族实力基本上相当,四人在家族中的地位,也基本上相当,两女要稍差一些,也有限。这就使得四人谁也不服谁,谁也不怵谁,加上又在暗地里争夺此事的主导权,表面上大家和和气气的,实际上只要陈瑁喜一离开,就会各种状况齐出。 四周的随扈们也是一副见怪不怪的模样,将注意力放在了四周,显然类似的场面早已经见过了多次。 待到黄昏时,车队早早就选了一块易守难攻的地方扎下了简易的营盘,将大车围成一个环形,将重要的人物都围在了营地的中心。 很快,几顶帐篷搭建了起来,营地的中心也堆起了篝火。当天色阴暗了下来,林志宇带着林志轩和平武佳,策马缓步地从营地外走了进来。一直到由大车围成的内营地,这才甩镫下马,将坐骑交给平武佳带走。 看到他走进内营地,与众人围坐在篝火旁的陈兴安招手要他过去。 “管事,营地周边五百米以内,已经巡视过两遍,安全!”林志宇拱手施礼向陈兴安汇报道,营地的安全自有负责人向陈兴安负责,他只是觉得自己闲着没事做也不好,带着两人出去绕着营地巡视了一圈。 “辛苦了,志宇。啊,我给诸位介绍一下!”陈兴安热情地挽住了他的手臂,笑道,“这一位年青人是我们陈氏狩猎堂,乃至青云都近二三十年来,能够带队进入新克拉玛干沙漠完成任务的最为年青的副队长。当然了,这并不代表着林志宇他还必须要有一位队长做他的后盾,主要是他成为副队长的时间尚短,而他自己也谦虚地认为自己还需要学习更多的知识才能够更好的胜任队长一职。” 陈兴安又为林志宇介绍了在座的诸人,对于陈家三女自然是介绍的重点,但是林志宇却更关注来自县城的莫武陵四人。 “凤青,我怎么觉得陈瑁喜的五叔似乎不仅仅是将这个年青人介绍给自己侄女这么简单。”双马尾的伊自若凑在梅凤青的耳边低语道。 梅凤青缓缓地点了点头,她也有这种感觉,也有过类似经历的她们,第一感觉就是陈兴安似乎是有意撮合自家侄女和林志宇。 两女对林志宇立时就多了几分好奇心,对于陈氏三女的身份,她们已经从陈瑁喜的口中得知,可以说在陈氏的女子中,地位都不低,陈瑁喜更是嫡女,在各个家族中,像这样身份的“贵女”,一般都会用来家族联姻,以巩固家族间的关系。 当然了,也并非没有贵女下嫁的例子,但那都是为了拉拢各自家族所重视的人才、精英,难道说,这个年青人在陈氏的主事人眼中,是值得付出甚至一个嫡女去拉拢的难得人才吗? 一旁的莫武陵和雷从云两人自然也看出来了几分蹊跷,虽然陈兴安方才的介绍中,将林志宇可是着实地夸奖了一番,但是从小在府城长大的他们,自认为眼界宽广,远非像陈兴安这种出身青云都——在他们眼中看来不折不扣穷乡僻壤的地方,的乡下土包子所能够相比的。 君不见,那些在地方上一个个牛气哄哄、被誉为多少年不见的少年天才,到了府学里,也不过是比寻常人强上一些罢了,远不能够和府城里长大的真正精英学子相提并论! 雷从云暗地里撇撇嘴,对于陈瑁喜,他并没有什么关系进一步的打算,但是看到陈兴安有意将她撮合给林志宇,心里却是有些不爽。 莫武陵的目光却是落在了伊自若和梅凤青的身上…… 正如陈瑁喜所说的那样,这条驿道上往来青云都和临海都的商队众多,又有青云都和临海都官方派出的巡逻队不时地清理,而且他们的实力也保证了,一般的野兽和凶兽对上他们只能称之为送菜,所以一行人顺风顺水地走了两天多的时间,当他们感觉到风中都带着潮意和腥气时,临海都已经出现在地平线上。 临海都的城墙并不高,连青云都都不如,不过临海都的建立是在青云都之后,建立时这里的凶兽都已经被驱逐了七七八八,没有什么能够威胁到人类的,所以这防御体系自然也就没有必要进行大规模的建设了。 而且,临海都是滨海临河而建,有石梁河、新洛河两条河流汇入西海,河岸和海岸都是弯弯曲曲的,也是天然的防线,建设大型城墙也麻烦得多。只是经过多年的发展后,临海都的面积越来越大,已经将石梁河、新洛河两条河流变成了城中河。 青云都的人来临海都往往会觉得难以辨认方向,因为这里的街道罕有笔直的,斜道却是十分地常见,街巷也不像青云都那样方方正正有规则,而是什么样的形状都有,习惯了青云都街巷的人,到了这里就如同进了迷宫一般,常常走着走着就将自己也绕了进去。 滨海临河的上好条件使得临海都的海运和河运都比较发达,这里的居民绝大多数都从事着贸易、航运相关的职业。不过,也有相当多的人是在新克拉玛干沙漠里讨生活。 临海都距离新克拉玛干沙漠也不算太远,而且这里属于滨海区域,虽然说西海并未给沙漠地区带来多少的雨水,但是却通过了另一种方式——雾气为陆地补充水,水量虽然比不上降水,但是终究是远胜于无。所以这一带的新克拉玛干沙漠与腹地可以说是完全不同的景象。生活在这一地区的动植物与沙漠腹地也有很大的不同。 虽然说在课堂上老师曾经讲过,而且也有来过这里的堂里前辈讲过,但是正所谓听人讲千遍,不如自己走一遍!所以三人对于这几天的旅程,还是十分地期待的。 陈兴安一行人接近城门时,城中的陈氏商行早已经派人在门口等候,将车队引领到商行准备好的仓库,并且为他们准备好了住处。 一夜无事,第二天,陈兴安为首的陈家诸人自然是忙碌于商事、以及与临海都当地势力的往来中,随行而来的护卫们,除了每日当值者外,就有了休息与外出的时间。 星月阁,雷三虎告诉他的这个地方,林志宇还清楚地记得。既然来到了临海都,他想着不妨去拜访一下,毕竟当初双方间的交易还是很愉快的。对于雷三虎这个人,他也很有兴趣。 林志宇并没有带上林志轩和平武佳,而是单人独骑前往。他并没有花多少功夫,就从当地人的口中得知了星月阁的准确地址。 很快他就来到了距离陈家商行只隔了两个街区的星月阁,这是一栋充满了古色古香的仿古式五层楼阁,即便是在相当繁华的街道上依然是相当地醒目。这要是放在青云都里,都可以当标志性建筑物了。 此时,星月阁的楼门大开,可以看到进进出出的熙熙攘攘人流,有不少看打扮应当是星月阁伙计的人忙前忙后,显得十分繁忙。 林志宇骑马来到了楼门前,下了马就有人迎上来,笑问道:“客人是打算购物还是有其他业务?” “我找人,雷三虎,他给我留得地址就是这里。”林志宇笑道,“我也不知道他是不是骗我的。” 那人立时笑容又亲热了三分,连声地道:“原本客人您是来找雷爷啊,只是雷爷他现在不在临海都,具体的事情我一个迎宾的也不可能知道。不过雷爷的几位兄弟有人还在,要不您进来在这大厅里稍等,也喝口茶润润嗓子,我上去给您问问?” 他的话音未落,就听头上有人问道:“谁找三虎哥啊?” 两人抬头望去,恰好看到在三楼打开了一扇窗户,探出一个头来,目光与林志宇碰上,神色为之一怔,和林志宇几乎是异口同声地道:“怎么是你啊?” 第四十四章?凶险无处不在 站在海边的礁石上,林志宇眺望远方海天一线,碧蓝色的天空中,朵朵白云随风飘过,不断地变幻着形状。一阵阵的海风吹过,带来了淡淡的腥气。远处即是临海港的码头,从这里可以看到港内停泊着足有二十七八艘大小船舶。 看多了沙海的他,大海还是首次亲眼看到。与大多时候看起荒凉缺乏生机、有时却又是沙尘漫天的沙海相比起来,浩瀚大海却又是另一种壮观的美,令林志宇短时间里难以用言语来形容看到它的第一感觉。 林志宇感觉到体内的乾坤珠也在高频地颤动,向林志宇强烈地表示出想要“喝水”的欲望,对于它的这个要求,林志宇当然是不会拒绝了,装着从地上捡了块石头,将其投进了大海。 “咦,林兄弟好臂力啊!”一旁的郑寻看着那块“石头”在空中划出了一道长长的弧线,落到了近百米之外的海水中,忍不住惊叹道。 郑寻就是当初林志宇与冯得禄他们在新克拉玛干沙漠里遇见雷三虎四人,双方达成了交易后,雷三虎这边负责验货和付钱的男子。双方间对对方都有印象,接下来的事情自然也就好办了。 郑寻亲自下楼来将林志宇迎上了三楼,坐下来双方聊了聊,这才知道,雷三虎带着其他人前往北方的托木斯克州运货去了,只留下了他在这里坐镇。 至于归期,郑寻他也说不准,少则五六天,长则十一二天也是有可能的。毕竟这海上风高浪急,谁也不敢说自己这一趟就肯定是一帆风顺地。 林志宇不禁有些沮丧,别说十一二天了,就是五六天后,待雷三虎回来,他也差不多该踏上归途了,看来这一次八九成是借不上雷三虎的力量了。 郑寻自然也要问问林志宇找雷三虎是不是有什么事情,他倒是拍着胸脯保证,要不是什么大事,用不着雷三虎亲自出面,他也能够办得顺顺利利的。 郑寻十分地热情,林志宇自然也不好过份的推辞,遂告诉他,是想找个认识的人,了解一下临海都的情况,顺便也来认识一下星月阁。 结果郑寻闻言却是喜上眉梢,来了个毛遂自荐,主动地提出来要求当林志宇的向导,还不容林志宇拒绝。林志宇觉得他可能是一个人呆着憋闷,好不容易有个合理的理由出去放风似的。 “让郑大哥你见笑了。”林志宇随意地拍了拍手道。经过这一上午的相处,他发觉这郑寻是个爽快人,说话直来直往,没有什么花花肠子,颇有几分军人的作风。而且他似乎走过很多的地方,见识广博,虽然常常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但是也令林志宇感到不虚此行。 正是从郑寻的口中,林志宇这才知晓联邦的近海捕鱼业并不发达,一方面是因为西海海况险恶,就是数千吨级的军舰,也不敢保证完全航行安全。另一方面也是因为西海中可供人类食用的普通鱼类不多,很多海中生物不但不能够食用,带回陆地反而会产生各种各样奇怪、甚至于称得上诡异的可怕负面作用。 郑寻还给他举了一个例子,临海都初立的时候,就有人从海中捕捞到一种普通人巴掌大小的贝类,带回临海都码头的当天,这种贝类就在众目睽睽之下化成了一滩滩的水,只留下了两片根本不能够食用的贝壳。很快,空气中就出现了一股腥臭的气味,起初只是令人闻之欲呕,没用多久之后,人们就不得不离开这一地区! “那是因为太臭了,人的嗅觉都无法忍受吗?”林志宇好奇地问道。 郑寻一脸郑重地道:“不,因为当时死了三十七人!” “啊?”林志宇不禁愣怔了片刻,虽然说他已经有心理准备郑寻会给他讲一些较极端的先例,但是也没有想到居然会臭死三十七人! “当时事发的码头上有不少人,有些人去看热闹,也有人站得比较远,腥臭气味弥漫开来时,那些离得近的人先是大声地叫嚷着向后退,但是约有十几分钟后,有人发现那些虽然向后退了不少步但仍然站得比较近的人,没有了动静。接着,他们一个个地重新聚拢了回去,然后平静地躺在了那些贝壳的旁边!”郑寻郑重其事地道,“当时在场的人里就有我郑家的一位叔公,这事也是他和我们说的。” “那后来呢?”林志宇立即追问道。 “后来?后来有人想要救出他们,但是只要接近那里,就会变得和那些人一样,主动地躺在那些贝壳的旁边,连着数人都是这样!”郑寻深叹了一口气,“这其间也有人试着捂着口鼻,甚至带氧气罐去救人,但是最终的结果都是一样的。人们只能远离那一片地区。” “这是一种毒气?不仅仅可以影响呼吸,可以从人类的皮肤毛孔渗入?”想像着那诡异的一幕,浑身不禁打了个寒颤的林志宇回忆着自己所了解的那些浅薄知识道。 郑寻点了点头道:“后来新宣府派专家前来调查这一事件,具体调查结果我记不清楚了,大意就是这种贝类只要进入陆地超过半个时辰,就有可能会发生异变。所产生的气体不但有强烈的气味,还有致幻和剧毒性。” “当时受到影响的不仅仅是人类,码头上的一些动物,比如说猫、狗、鼠都有着类似的行为。直到近一天之后,差不多得三十四个小时吧,人们才能够重新接近这些牺牲者,发现他们已经全然没有了气息,身体都已经僵硬了。而且他们一个个脸上都保持着诡异的笑容,放大的瞳孔呈绿色。这一事件中有三十七人死亡,连带着各种动物共三百四十六只!”郑寻很是严肃地道,“林兄弟若是有兴趣,可以到都中的图书馆中查阅当时的诸多记录!” 林志宇也是听得浑身发寒,这样诡异的作用,若不是熟悉西海的人,又从何而知? “在临海都,新来者都可以从多个渠道了解那些具有致命性杀伤力的海洋生物,林兄弟要是有兴趣的话,可以到书店里专门购买相应的书籍,里面有详尽的说明和配图。一般在客栈里也会有,只是不允许带出客栈。简单地说,就是如果在海边或者海上发现未知生物,没有万全的准备,不要接近,不要下海,更不要试着接触。”郑寻又笑道,“只要林兄弟认真地遵循这三项原则,在临海都基本上还是安全的。” 看到林志宇一副心有余悸的模样,郑寻呵呵大笑道:“与海中的这些普通鱼类相比,其实我们更中意海中的那些凶兽,它们的肉味更为鲜美。” 海中的凶兽一般都是可以食用的,但是海中凶兽普遍性的身躯更为庞大,有些凶兽称之为移动的小山也毫不过份,就是与军舰相比起来,也只是略逊一筹,一般的渔船在它们的面前压根就不够看。而这还只是近海区域,而越是进入远海,遇到更为恐怖的海中巨兽的可能性会越大! 所以敢于下海捕猎凶兽的人,哪怕只是中小型的凶兽,都是临海都里一等一的英雄人物! “星月阁中有没有这样的人物?”林志宇随口问郑寻道。 郑寻一挺胸膛,面带自豪地道:“我星月阁运营临海都与托木斯克州之间的海陆运输,自然得有这样的人物坐镇,以确保运输万无一失。” 林志宇想想也是,港口上的那些船基本上不是货船就是渔船,一般海运货船的大小虽然是远远地比不上军舰,一艘运力在四五千吨的货船,因为没有强力人物坐镇,一旦运输中损失了,损失就实在是太惊人了。就算是有保险公司帮着兜底赔偿,但是少一艘船运营,这利润自然就会大幅度下滑。 “现在我们造一艘四五千吨的货船需要多长时间?”林志宇想到就随口问道,对于这一块他是知之甚少,也只有老师在课堂上提到的那点,和他平素里从书本和他人闲谈中了解的,其中有多少改变或谬误还不得为知。 “这得看船型和各项标准,以及造船厂的订单多不多。一般的货船吧,从下订单到正式投入运营,没有一到两年的时间是不可能的。”郑寻思忖了片刻才答复道,“好在从临海都到托木斯克州之间的海运航道经过这些年来不断地摸索,已经找出来一条相对安全的航道,出事的概率不高。” “郑大哥见过军舰吗?能不能和我说说?”林志宇问道,“不是说这临海都是向细柳边疆区运输军用物资的重要港口,这港口里却似乎没有军舰啊。” “临海港的军舰十之八九都去护航了,余下一两艘从这个方向也是看不到的。”郑寻道,“林兄弟对海军有兴趣?有没有打算未来到海军中服役?我认识一些州海军的军人,可以保证让林兄弟你上主力舰服役。” 第四十五章?请您掌掌眼 荧惑联邦的船舶制造早已经使上了蒸汽机和钢铁,林志宇听学校的老师曾经说过,联邦最大型的海上战舰排水量可高达近两万吨,但是由于成本实在是太高昂,至今还停留在图纸上,没有正式着手建造。 联邦目前最大型的战舰是荧惑号战列舰,排水量一万一千多吨,是联邦海军舰队的旗舰,驻扎在托木斯克州境内的斯托波尔海军基地中,那里是萤惑联邦的第一个军港,联邦海军共有大小战舰十一艘,由联邦政府直接指挥。联邦五大州中,只有托木斯克州和明州临海,两州也各自组建了自己的州舰队,明州的海军规模稍大一点,有大小战舰七艘,其中排水量在七千吨的明州号巡洋舰是明州海军的旗舰。 联邦军事发展的重心目前还是在陆地上,主要是以陆军为主要建设对象。建立海军,更多的是用来护卫运输船以及验证造船技术,至于拓展海外领地,目前并不是联邦的发展方向——西海风高浪急,近海礁石林立,还时常会出现大雾、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海中亦有大型凶兽出没,即便是数千吨的钢铁巨轮,亦不能安全航行于这一片海域。就是军舰出海,目前也只能局限在离海岸不足五十海里之内的海域,按照固定航线活动,即便是如此,仍然过几年就会传来大型船舶受损甚至于沉没的消息。 其实不要说西海了,就是联邦境内的这些河流,最初时也是遍布了各种凶兽,经过了几百年来人类不断地一次次清剿,才令人类如今可以相对安全地在其上航行。就拿新宣府境内的这条石梁河来说,五六十年前,还时常会发生河中的凶兽上岸伤人的事件。直到今天,除非迫不得以,还是很少会有人直接下河,当然这其中也有一部分因素是如今的石梁河已经不复有昔日的清澈,工业发展所带来的污染,也使得人们对其望而却步。 “我是家中独子,还有寡母幼妹需要照顾,军方除非有特殊理由,是不会召我服役的。”林志宇笑笑道,“郑哥的心意我领了。”如果要说刺激,当一名海军士兵确实是很有挑战性。 郑寻一怔,随即有些尴尬地搓搓手,他也知道独子不服兵役,这是联邦法律明确规定的。 “哎,郑大哥,这临海都里可有手工制药的作坊?”林志宇想起一事,问郑寻道。 郑寻点了点头道:“手工制药的作坊?有啊,不过你是打算买什么药,品质上有没有要求?其实我们星月阁旗下就有药铺,出售各种成品药。” 在明州,如今是工业制药和手工制药两者共存,一般说来,工业制药由于可以大规模生产,所以药品普遍比较便宜,同类药品的药效一般也普遍性地认为不如手工制药。而手工制药,一般都是以作坊的形式出现,药品难以大规模地生产,一般也只供给给当地及周边地区的民众使用,大多数民众也认为手工制作的药品,药效要高于工业制药,而事实上也确是如此。 所以,那些在明州享有百年老店之类字号的手工制药作坊,所生产的招牌药品,其价格更往往是普通工业生产药品的十几倍甚至于几十倍,即便如此,也依然是一药难求。 “我新得了两株有些与众不同的玄心莲,想请位经验丰富的制药师傅替我看看能不能用来制药。可以的话,我想制作一批可用于止血、活血的药物。”林志宇笑道。 就在他来临海都的前一天,乾坤珠里的玄心莲成熟了。只是与正常的花心部分呈玄色的玄心莲不同,林志宇所得到的这种玄心莲不但花心部分呈玄色,就连花瓣都呈玄色!而且,玄色花瓣的边缘还带有一道暗金边,格外的醒目。 由于有萝卜的前车之鉴,对于这变异的玄心莲的药效,林志宇也是心有期待。不指望能够像萝卜那样,与普通品种相比起来在口味上有堪称脱胎换骨般的变化,药效能够提高个百分之四五十,就已经令他很满意了。 这是一个凶兽横行的世界,无论是联邦的边境,还是联邦的腹地,到处都有凶兽的存在,只不过联邦腹地的凶兽不但数量少,杀伤力也远不如边境地区而已。而且,由于五个州都在努力地开疆扩土,向未知的土地进军,军队对于那些强力、高效的外伤药物,几乎是来者不拒——训练出一名合格的能够走上开疆扩土最前线的铁血军人,所要付出的时间和物资也是一个相当惊人的数目!更重要的是,联邦对于人口增长数百年来一贯的重视,也使得军方对于军人的伤亡数目极其地敏感。 所以联邦每年对于各种外伤药物的需求,是一个极其可观的数字。要是这种玄心莲也能够像萝卜那样能够顺利地移植出来,即便是药效有所削减,也根本不愁销路,无疑将成为林家另一条生财的大道。 林志宇有一种预感,未来的自己必须要拥有巨额的财富,这不仅仅是为了林家的未来发展,更是因为乾坤珠的进化很可能是个无底洞! 就像人一样,在最初什么吃的都没有的时候,吃糠咽菜也是兴奋不已;但是等生活好一些,就要吃一些精米精面,得荤素搭配;生活水平再上一层楼,吃饭就要讲究品质和口味了,而不是能吃饱就成…… 乾坤珠的进化很可能也会是这样,它需要吞噬不同种类的物质才能够逐渐进化——在看到西海之前,乾坤珠已经有相当长的时间没有表现出那么强烈的想要吞噬某种物质的意愿了。也许,待得自己离开临海都时,乾坤珠就能够迎来新一轮的变化。 郑寻想了想道:“这事不难,交给我好了!”他也很好奇林志宇所说的,那两株与众不同的玄心莲会是什么模样,以其为原料所制成的药物会不会有什么特别的药效。 米高扬今年已经是六十四岁高龄——在平均年龄不过四十岁的联邦,特别又是在临海都这种堪称为边境的地方,六十四岁的老人,相当的罕有。 米高扬从小就在临海都长大,可以说见证了大半个临海都的成长历史,堪称是临海都的活史书。不过他最有名的并不是这个,而是他的制药本领。米氏家族虽然不是什么大家族,但是在手工制药这一行里,即便是在明州境内,也是颇有几分名气的。据说曾经有那好事之徒,将明州境内的这些传统制药家族做了一个排名,米氏排名高达第九! 米高扬这一支是米氏分支,自临海都建设之初就来到了这里扎根下来,堪称是临海都的元老家族,加上他们家族有着制药的高超本领,所以在临海都中,有着很大的影响力。 米高扬从识字开始,就不断地学习家族的传承,七岁开始跟着家人学习炮制药材,十岁就正式开始帮着家人制作药物,一干就是五十余年,可以说是临海都里手工制药这一行里最顶尖的人物。虽然他并不是临海米氏的家主,但是在家族中的影响力,却远在家主米慎言之上。 在米家的庭院里,流水、小桥、亭阁,如果说有识货的人前来,就会发现这里完全是母星著名的,以宅园合一,可赏,可游,可居为鲜明特点的古典园林风格所打造。 米高场虽然已经是六十四岁的高龄,但却是眼不花、耳不聋、背不驼、行如风,就是与很多四五十岁的人相比起来,也不逊色。过了五十四岁之后,米高扬就从制药的第一线退了下来,每日里就是指点指点家族晚辈、整理整理自已这几十年来在制药方面的心得体会,除非是老客户,或者说有什么令他感到见猎心喜的药材,才会亲自出手。 吃过了中饭,米高扬在水边的暖阁里懒洋洋地倚着亭柱,一边享受着阳光,一边若有所思地给水中的鱼儿喂食。在暖阁的角落里,还有两名侍女,倚着墙壁打着盹。 阁外传来了急促的脚步声,打乱了他的思绪,那两名侍女也连忙站起身、打起精神,其中一人走出暖阁,片刻后又转了回来道:“族老,慎独管事有急事求见,说是星月阁来人,求我米家帮忙鉴定两株玄心莲。” “嗯?”米高扬两道白眉立时一扬,星月阁虽然是近几个月方才进入临海都的新兴势力,但是临海都的这些地方势力却丝毫不敢小看它。米家在州城的本家也专门送了一封信来,虽然有些语焉不详,让临海米家配合星月阁、帮助其在临海都顺利落地的意思却是很明确。 而且,他心里也好奇,做为一个制药为生的家族,玄心莲这种已经是相当常见的本土植物,有什么需要鉴定的?而且听慎独的意思,他们还搞不定,还要自己这个老家伙出去帮着掌掌眼。 第四十六章?金缘玄心莲 “郑供奉,还请二位在这里稍等片刻,慎独已经前去请米高扬米族老去了,米族老的眼光和制药水准在临海都中自排第二,绝无人敢称第一!”米慎行自信满满的道,“相信他一定能够给二位一个满意的答复!” “米高扬?”郑寻神色有些诧异,嘴唇嘟囔了几下,还是忍不住问道,“你确定这位族老叫米高扬?” 米慎行有些无奈地叹口气道:“郑供奉,此乃先祖赐名,纯属巧合。近些年来,这事已经令我高扬叔父烦不胜烦,二位一会还请不要再谈此事。” 林志宇听得有些莫名其妙,米高扬,这个名字虽然谈不上有多么雅致,但也完全不算土气,看米慎行的态度,似乎是件伤心事似的。而看郑寻的模样,却是似乎在忍着笑。 米慎行又将目光转回到了桌上的两株玄心莲上,目不转睛地盯着,那炙热的目光仿佛就像在牢狱里禁锢了三年才出来的男人见到了穿着空气跳舞的美女一般,要不是他这位物主就坐在旁边,恐怕早就扑上去将这两株玄心莲搂在怀里了。 就像铸剑师渴望得到绝世好铁一样,制药师对于极品的药材同样是没有抗拒力的。虽然说,他还不知道,这两株玄心莲究竟是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异,才会变成了如今的这副模样,但是仅仅是坐在这里闻闻它所散发出来的味道,米慎行就可以肯定,它的品级就要算入甲级。不,甲级标准已经完全不适合,应当列为特级品! 米慎行强行压制着自己心中的强烈冲动,他知道,要是发现特殊的药材,自己却不通知米高场就自做主张,事后自己的这位叔父绝对是不会轻饶了自己的。想起自己那悲惨的童年,米慎行就觉得自己的手心和臀部都在隐隐做痛。 他强迫自己将目光从两株玄心莲上转了开来,再下去,他怕自己忍不住要上手了。 米慎行将目光转向了坐在郑寻下首的林志宇,方才就是他将这两株玄心莲拿出来,眼睛突然一亮,暗骂自己看到特殊药材就昏了头,怎么忽略了更重要的东西! 米慎行冲林志宇拱了拱手道:“在下托大称一声林小哥,冒昧地问一句,不知道这位小哥是如何发现的这两株玄心莲的?我看这两株玄心莲,似乎从土中挖出的时间并不长?”这也是他心中困惑之处,据他所知,怀乐县境内,乃至新宣府境内,似乎都没有听说过,哪里种植玄心莲成功的消息。 玄心莲不但产量大,而且可利用的部分占到了整株植物的百分之八九十,可以说是制作外伤药的重要药材,每年他们米家都要从外地采购大量的玄心莲供制药使用。但是从来也没有见过和听说过,像眼前这般模样的玄心莲。 难道说,这是什么还未被人发现的本地新品种?可是除了花朵的品相发生了明显地变化,叶子显得更宽厚了,根也更肥大了,其他方面怎么看都是玄心莲!而且是品级大幅度提升的玄心莲! 米慎行也不知道此物林志宇是就发现了两株,还是有大批可供采摘的? “米管事,您太客气了。”林志宇起身回礼道,这位米管事年纪看起来已在四十开外,也许五十都有可能,称自己一声小哥,他能有什么意见。 林志宇挠挠鼻子,面有歉疚地道:“对于您的问题,我不想说谎,所以还请您见谅。” 米慎行心里暗叹了一口气,其实他也没指望能够从林志宇这里问出来什么详情来,只是不问上一问,他这心里实在是难受啊!转念一想,米慎行的心情又好了不少,林志宇这话里分明是告诉他,这东西他手里还有! “林小哥果真是坦诚待人!”米慎行呵呵笑道,“唉,做药的人,看到好药材就忍不住想要多问几句,米某也不能免俗啊。” 郑寻看了看眉眼都在微笑的米慎行,又看了看桌上的玄心莲,对于制药这一块,他是七窍通了六窍,但是从米慎行的言行来看,显然林志宇拿出来的这两株植物,价值恐怕是非同小可, “米管事,这两株……是叫玄心莲吧,它有什么特别的地方?我看你对它似乎很看重啊。”郑寻笑问道,“郑某对于制药这一块并不明了,米管事能否为郑某解释一二?” 米慎行冲他拱了拱手道:“郑供奉,此物虽然还不能够最终确定,但是我个人认为应当就是玄心莲。郑供奉对玄心莲很陌生,那么对止血散、活血丹、保命丸一类的药物想必不会陌生吧?这玄心莲正是制作这些药物所需要的一味重要主材,它的品质也就决定了这些药物的药效!” 郑寻的眼睛立时亮了起来,米慎行口中所说的止血散、活血丹、保命丸其实都是用于治疗外伤的常见药物,对于那些战斗在第一线的人们来说,可以说是随身的常备药。只是这些药物的药效由于产自不同的厂家,以及不同的配方,而药效极其的不稳定。 低级药物也就是能够做到紧急止血的作用,而高级药物甚至能够令濒死的人苟延残喘一到三个时辰,虽然说这些时间也并不能够保证伤者能够存活下来,但是终究是给予医者更多的抢救时间,至不济,也能够令伤者有安排后事,留下遗言的时间。 所以,不同级别的药物,在市场上的价格也是相差极大,但高级的保命药物无论在何时何地,都是供不应求! 郑寻虽然不懂得制药,但却抓住了米慎行一席话的核心,那就是眼前的这两株应当是玄心莲的植株,品质可能极好,否则的话,米慎行不会这样重视,更不会请那位“北极熊”亲自出马了。 郑寻望向林志宇的目光不由得越发地热烈,他没有想到今天一时的心血来潮,居然会给自己带来一个不小的惊喜! 他之所以会陪同林志宇出游,一方面固然是因为自己呆在星月阁里无聊,陪林志宇四处走走,也算是打发时间的一种。 另一方面也是因为雷三虎对林志宇的感觉很不错,那一次交易也确实是解决了他们的燃眉之急,令雷三虎他们获益不浅。之后的日子里,雷三虎还偶尔会提起林志宇,这老大欣赏的人,他自然也要给几分面子。当然了,当时负责交易的他,对于林志宇的干脆而不拖泥带水,也是颇为欣赏的。 像他们这样可以说是行走在刀口上的人,谁不想拥有能够在危急时刻保命的药物,但是这种东西却不是有钱就一定能够买到的。没有好的药材,就是制药大师也只能说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米高扬袖着双手,不急不缓地走在连廊中,米慎独恭敬地跟在他的身后,转过一个拐角,眼看着米家接待客人的所在就要到了。 远处突然传来了一阵嘈杂声,远远地听着似乎其中还夹杂着人们的惊呼声。 米高扬的双眉扬了扬,站住了脚步,米慎独也听到了远处传来的声音,脸色也变得严肃起来,扭头召来一名仆役,要他火速前去看看,那边究竟是发生了什么事情。 此时,米慎行、郑寻、林志宇也闻声走了出来,与两人在连廊中撞了个正着。 “高扬叔父,您过来了。”米慎行连忙上前施礼道,“这两位是星月阁的郑寻郑供奉和来自青云都的林志宇。” 郑寻和林志宇自然是上前见礼,米高扬却是两眼有些发直,对二人的施礼仿佛视而不见,直勾勾地看着米慎行怀中抱着的那两株异种玄心莲。 郑寻和林志宇互视了一眼,不约而同地挑挑眉毛,默契地退后…了两步,心中倒也没有被忽视的不满。 “慎行,你怀中的这两株金缘玄心莲是从哪里得来的?”米高扬目不转睛地道,“这东西看起来像是很新鲜,难道说怀乐县里有人大规模种植玄心莲成功了?” 金缘玄心莲,在场的很多人都记下了这个名字,同时也暗松了一口气,有人认识这东西就好。 “叔父,这两株金缘玄心莲是这位小哥带来的。”米慎行连忙道,“叔父,这金缘玄心莲,与普通玄心莲有什么不同?” 米高扬有些诧异地看了他一眼,不过随即又露出了恍然大悟的神色道:“也难怪你们不识得此物,我那手稿的那下部分还没给你看过。这金缘玄心莲,是玄心莲中的变种,一般只有在上规模种植玄心莲时,才会有极少部分的金缘玄心莲出现。它的药性与普通玄心莲并没有什么不同,只是药效普遍比普通玄心莲要高百分之六十到百分之七十……” 说到这里,米高扬看了郑寻一眼,不动声色地继续道:“不过它还有另一项特性,就是它这些长有金边的莲瓣,研磨成粉末后,按照一比一百的比例掺入药中,可提高药效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九十,不同的药物提升水平不一。” 第四十七章?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在场的人几乎都倒吸了一口凉气,即便是像郑寻和林志宇这样对制药一窍不通的外行人,也明白这金缘玄心莲的珍贵之处! “米族老,请问这金缘玄心莲的花瓣磨粉掺入药物,真的可以起到这么大的作用吗?”郑寻难掩脸上的惊诧,拱手问道。这个比例实在是令他有些难以置信。 米高扬点了点头,肯定地道:“一般说来,除非这药物中有主要成份与金缘玄心莲的花瓣药性有很大的冲突,至少都会有百分之五十的提高。郑供奉,虽然我说了大概的制作方法和加入比例,但是请原谅我无法将所有的步骤公开。所以,如果说贵方还有更多的这金缘玄心莲,请不要过于浪费,我米氏家族愿意高价收购。” 这第二个特性他原本是不想说的,但是他又不得不考虑如果隐瞒了下来,若是一直都不为人知也就罢了,否则很可能会恶了星月阁! 而金缘玄心莲的特性却并不是他米高扬一人所独知,只不过罕有人知罢了。他若不是早年与一位来自龙江府的制药世家子弟交流,也不会知晓此事。毕竟这玄心莲在新宣府里目前还没有听说过有哪里能够大规模地进行种植,这更为罕有的金缘玄心莲自然也就不用提了。 “米族老,我郑某今天只是一个介绍人,这金缘玄心莲的所有者是我的这位朋友所有。”郑寻笑着一指林志宇道。 “唔?”米高扬扭头看向了林志宇,他原本以为这个年青人是郑寻的随扈一类的人物,没想到这一位才是正主。 林志宇拱了拱手道:“小子林志宇见过米老前辈!”他此时心中也是喜不自胜,虽然他不懂制药,但是这金缘玄心莲的珍贵之处,还是听得明白的。不过……现在的他却觉得乾坤珠里的那些金缘玄心莲实在是有些烫手了。 “林小哥,可愿将这两株金缘玄心莲转让给我米家?至于价钱,好商量!”米高扬有些迫不及待地道。 此时一旁传来了急促的脚步声,只见被米慎独派去打听的那名仆役跑了回来道:“管事,港口附近突然出现了一处直径超过十米的旋涡,方才引发了人们的喧哗,现在那边已经聚集了二三百人!” “旋涡?”在场的诸人面面相觑,就连米高扬也变得脸色阴沉地要滴下水来了。 临海都建立已过百年,以往已经有过太多太多的教训告诉临海人,对于未知事物的敬畏是多么多么地重要,稍有不慎,可能就是家破人亡的结果! “直径超过十米的旋涡,一般船只恐怕都不敢靠近。”米慎独轻声地道,“偏偏又是海里。”除非是迫不得已,人们是绝不会轻易下海的,因为那和自己找死区别不大,海里有太多太多的生物对人类都有致命的威胁。 林志宇心里不由地直犯嘀咕,港口的附近,该不会又是乾坤珠搞出来的麻烦吧?不过此时当着众人,他也不好将其召回。 “郑供奉,林小哥,我们一齐过去看看,有什么话,我们路上说!可不可以?”米高扬扬声问道。众人自然是没有异议。 米家很快就安排好了马车——米高扬年岁已高,骑马安全风险太大,米高扬上车后又探出头来邀请林志宇上车,林志宇也只好坐进了马车。 不得不说,米家为米高扬安排的这一辆马车相当地舒适,坐在其中,感觉不到有明显的震颤,而且马车车厢宽大,别说两个人了,就是再上来五六人,也完全可以坐得下,还不至于感到拥挤。 “不知道小哥你对我方才的提议意下如何?”米高扬待林志宇在自己的对面坐下,给他倒了杯茶,笑道。 林志宇连忙双手接过茶杯,捧在了手里,想了想道:“前辈,我此次前来贵家族,一是为了鉴定这金缘玄心莲,二来是想用它制作一批外伤药。既然前辈有意收购……那就制作好药物分我一部分吧。” “不知道小哥如今在哪里高就?”米高扬心中欢喜,能够得到这两株金缘玄心莲,他米氏就可以制作出一批高品质的药物来,虽然只是很少的一批,但是以往他们想要达成这一目标,不知道要花费多少时间才能够在制作大量的普通药物过程中获得。 “我现在属于青云都陈氏狩猎堂,一名副队长而已。”林志宇道。 “青云都陈氏狩猎堂?啊,我知道,我们米氏家族与他们也有过几次交易,现在的管事还是陈兴安吧?”米高扬想了想道。 米高扬心中暗暗吃惊,他们虽然是制药家族,但是很多药物的原料都是来源于新克拉玛干沙漠,所以对于临海都和青云都里各大家族的狩猎堂并不陌生。林志宇年纪青青,看起来也就是二十岁上下,居然就能够在陈氏狩猎堂的中层干部中占据一席之地! 要知道,能够进入新克拉玛干沙漠完成任务的队伍,那都是冒着生命危险前往的,没有点真本事,是绝对坐不住队长、副队长的位置的,那些队员们,是不会将自己的小命交付给那些不值得信任的人的。 “前辈说的是,这一次前来临海都,就是陈管事亲自带队前来。”林志宇答道。 米高扬沉吟了片刻道:“林小哥,你看这样可好,凡是以这两株金缘玄心莲所制作的药物我米氏都分给你四分之一,再加上上好的外伤药每种两瓶。” 米高扬忐忑地看着林志宇,他觉得自己的心在滴血。四分之一的份额看起来并不多,但是很多药物中,所需用的药物高达十几种,玄心莲不过是主材之一。而且要制作出极品的药物,其他的主材、辅材也不可能马虎;再算上人工和其他成本、制作过程中正常的损耗,林林总总算下来,米氏家族付出的无疑更多,按照这个比例米氏亏本的可能性更大。 可是,米高扬明白,林志宇既然能够拿出这两株金缘玄心莲来,没准还能够拿出更多的来,临海米氏能不能获得进一步的发展,能不能在这新宣府乃至明州里,获得更高的声望,能不能有足够高品质的药材供给,无疑是极其重要甚至是关键的一环! 为了日后能够继续地从林志宇的手中获得金缘玄心莲,所以必须要笼络好这个年青人! 他也不是没有想过,用什么法子从林志宇的口中将秘密“套”出来,哪怕是违法也在所不惜,但是在场的还有郑寻,这个星月阁的供奉! 星月阁的供奉,据说没有明显的实权,但是却可以调动星月阁在本地的武装力量,而且临海星月阁里可不仅仅只有一位供奉,还有郑寻的三个伙伴,特别是那个雷三虎,来临海都的时间不长,却已经和临海都里几位公认的高手挑战过,虽然每一次对外公布都是双方不分伯仲、平分秋色,但是有哪个傻瓜会将这个当真? 而且州城的本家可是一再提醒自己这边要搞好与星月阁之间的关系,在没有搞清楚郑寻与这个年青人之间的关系前,米高扬又怎么敢将林志宇扣下! 既然不敢也不能扣下林志宇,那么自然也就只能拉拢他了。 如今得知林志宇又是陈氏狩猎堂的重点培养对象,米高扬自然也就绝了用强的心思——陈氏家族的核心虽然是在青云都,但是在临海都里,与其交好的家族也有数家,其中也不乏临海都的一流家族。 他现在只能寄希望林志宇不要过于贪婪,索要更高的比例,那样的话……亏本他也只有咬着牙认了。极品药材可遇而不可求,即便是不能够得到稳定的供应,制作出来留在家族里,在某些时候也许就是救命的宝贝。 但是他的心里却又不敢抱以太大的希望,毕竟贪婪的年青人,他这一辈子见过的实在是太多太多了。 “四分之一?”林志宇眉头为之一扬,有些惊诧地道。 “小哥是觉得少?”米高扬心中苦笑,一脸无奈地道,“你可知,即便是最基本的止血丹,也需要两份主材……” “不不不!”林志宇伸手打断了米高扬接下来的话,“我想前辈是误会了。嗯,这样说吧,两株金缘玄心莲,一株就算是鉴定费好了,另一株按前辈所说的,分我四分之一的药物,您觉得可不可以?” 反正这东西在乾坤珠里没有一百也有八十,想种还会有,林志宇并不在意送一株给米氏家族拉拉关系,毕竟如果郑寻没有夸大其词的话,米氏家族应当是这临海和青云两地里手艺最好的制药家族。虽然他不知道这米氏是不是还擅长治病,但是刀头舔血之人和制药家族搞好关系,总没有什么坏事。 何况,日后他还要指望着米氏帮自己将这些金缘玄心莲变现呢,自然是要给对方一些甜头的。 听了他这一番话,米高扬这一口气险些憋在那里没上来——敢情还是他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第四十八章?把握好机会 当马车停在临海港外的坡地上时,走出马车的林志宇与米高扬已经是一副宾主把臂言欢的模样,看得郑寻等人心里是啧啧赞叹。 米家人选择的这处坡地,距离海边还有二三百米,而且由于是在高处,视野很好,可以将整个港区一览无余。在他们来之前,这里就已经聚集了超百人,吵吵嚷嚷的。先一步赶来的米氏家族人员,已经为他们占下了一块平台。 众人一眼就看到了位于临海港外也就不到二百米的海面上,一个庞大的螺旋型旋涡! “这直径恐怕已经有近二十米了吧?”米高扬皱眉道,虽然目前来看,这旋涡对海岸和港口还没有造成什么明显的威胁,但是不搞清楚其成因,总是令人感到心里有些不安。 “米老前辈说得不错,我也是认为这差不多有二十米了。”郑寻的脸色也郑重起来。星月阁有大量的海上运输业务,如此大的螺旋型旋涡出现在港口附近,肯定是会对航道产生一些影响的。只是目前的情况还无法估算具体的影响会有多大。 “可有人知道什么时候这旋涡开始出现的?”米慎独扭头问随从道。 “禀管事,我们已经问过港口和这里的人,至少在四个小时之前,这里肯定是没有旋涡存在的。”随从答道。 “四个小时就从无到有地发展到这么大?”米慎行一脸难以置信地道,“要是照这个速度发展下去,岂不是等到入夜时,它就得扩大到直径四五十米以上了!” 众人不由得都沉默了下来,若真是照这个速度发展下去,确确实实将会对临海港进出的船舶造成严重地影响了。 “纯从理论上来讲,螺旋型旋涡的产生一般是由于星球的自转所产生的偏转力量,以及海底的凹凸不平,使得海水流过时的速度不一,从而互相撞击所形成的。但是这是母星那里传承下来的知识,能不能完全套用在这里,谁也不知道。”米高扬捏着下颌沉声道。 “还有另一种可能。”郑寻突然插口道,“这海底是不是漏了,大量的海水快速地涌入地下空间也会造成这种现象。” “郑供奉说的有道理,但是这个很难验证的。”米高扬赞同道。西海之中生物复杂多样,不乏致命性生物,即便是这里的老渔民,也罕有长时间下水活动的,更不用说潜入海底深处了。而且此时旋涡水流湍急,靠近它不要说人了,就是小一些的船舶,都可能会有危险。 “慎独、慎行,港口那边有什么动静吗?”米高扬问道,这里是港口附近的海域,按理说他们应当对此更为熟悉和了解。 “目前为止,还不知道港口那边有什么打算,也没有见那边出动船只。”米慎行躬身道,“应当是小船怕危险较大,大船启动需要较长的时间。”蒸汽锅炉是如今联邦境内海上船舶的主要动力来源,一旦抛锚熄火就不能够迅速启动是它无法弥补的重大短板。 林志宇站在一旁默默地听着,他也没有想到,这乾坤珠入海后竟然造成了如此大的轰动,他有心令乾坤珠停止对海水的吞噬,但是从乾坤珠传来的喜悦却又令他难下决断——乾坤珠已经很长时间没有这样表达出如此强烈的吞噬欲望了。况且他也很期待这一次之后,乾坤珠能不能有新的变化! 想了又想,他还是没有强令乾坤珠停止吞噬,只是要求它必须改变吞噬的方向。 此时,从远处又驰来了一支骑队,为首是三名中年人,林志宇看得清楚,其中一人正是陈兴安。很显然,他们也是听到了港口附近海面出现异变,赶了过来。 “叔父,许湘隐与赵松山过来了,还有一人……看着有些面生。”米慎行低声地对米高扬道。 “那是陈兴安,青云都陈氏的核心人物。”米高扬看了一眼旁边的林志宇,看他并无什么异色地望着陈兴安三人来的方向,心里对他不由得又高看了几分。 “许湘隐与赵松山是临海都里许氏家族和赵氏家族的族长,这两个家族在临海都里算是一流偏下、二流偏上的家族。”郑寻站在林志宇的身旁,低声地给他介绍那两人的身份。 显然米氏家族所选的这个位置是观海的上佳地点,陈兴安三人也是纵马直奔这里而来,待到了近前,不知是许湘隐还是赵松山,一眼看到了米高扬,露出了惊讶的神色,勒马停了下来。 他扭头与其他两人说了两句,三人一齐翻身下马,走了过来。 “米前辈,想不到这件事情竟然连您也惊动了!”为首的中年人满面春风地直奔米高扬而来,走到半路上这才发现了郑寻,脚步为之一顿,随即又若无其事地笑道,“原来郑供奉也在这里。” 郑寻嘴角翘了翘,拱了拱手神色冷淡地道:“许族长!” 他的目光又转向了另两人,神色倒是热情了一些,拱手道:“赵族长和陈管事也来了。” 赵松山不敢失礼,和陈兴安一齐回礼道:“郑供奉和米前辈也在这里,这个旋涡出现地十分诡异,不知道两位可知道是什么原因吗?” 没等郑寻和米高扬开口,人群中突然爆发出一阵惊呼声,众人抬头望去,只见海中那个直径宽达二十米的旋涡正在迅速地缩小,就在众目睽睽下,没用多长时间,旋涡竟然消失地无影无踪!海面上虽然依然是波涛汹涌,却已经完全看不出方才那里存在着一个罕见的超大旋涡。 众人看得是瞠目结舌、面面相窥,这旋涡形成的速度之快,已是超出了他们的认知,而这消失之快,更是令人难以置信! “这才是应了那句话,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半晌,米高扬才长出了一口气道,“诸位,看来目前算是没事了。” “目前也只能如此了。”郑寻也长叹了一口气道。要是在陆地上,他们肯定是哪怕掘地三尺也要找出原因来。但是这是在距离海岸线近二百米的海中,想要调查这一旋涡的形成和消失,就难比登天了。 除非联邦能够建造出来母星历史上的潜水艇,否则的话,想以人力潜入海底查看个究竟……还是算了,不知道要填进去多少人命,都不见得会有个结果。 “咦?志宇你也在这里?”陈兴安此时才看到混在米家人中的林志宇,诧异地问道。 “管事,我是跟着郑供奉一齐去米家,恰好听说海边出了事,就跟着过来了。”林志宇含糊地回答道。 陈兴安诧异地看了一眼郑寻,他有些搞不清楚,林志宇是如何认识的郑寻。星月阁的供奉,在这临海都里也是响当当的人物,没看到许湘隐和赵松山对郑寻都是客客气气地。 林志宇看出陈兴安的疑惑来,轻声地道:“当初在新克拉玛干沙漠里,冯队长和我不是曾经卖给雷三虎一条葵青沙蚺吗,郑供奉当时也在场。” 陈兴安立时恍然大悟,他想起来了,确实是有这么一件事,冯得禄和林志宇曾经向他汇报过。 他将林志宇扯到了一旁,压低了声音道:“那你可要把握好这个机会!” 第四十九章 封口 既然旋涡诡异地消失了,聚集在这里的人群也就迅速地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许湘隐三人干脆利落地告辞离去,只余下米氏族人和林志宇、郑寻他们。 米高扬倒是邀请二人重回米氏做客,两人商榷的一下,还是决定告辞——该谈的方才也都谈了,回去也不过是凑在一天聊聊天、喝喝茶罢了。 双方就在这里分道扬镳,米氏众人簇拥着马车迅速地离去。 车队已经离开了近百米,米高扬这才放下了马车的窗纱,转回头来对坐入马车的米慎行沉声道:“慎行,立即派人调查这个林志宇,越详尽越好,越快越好!还有,今天的事情,对知情者下封口令!若有人胆敢私下泄露,不管是谁,一律逐出米氏!哪怕是向本家汇报此事,也绝不例外!如有必要……”米高扬做了一个手向下切的动作。 米高扬这也是不得不做出的考虑,据他所知,只有大面积种植的玄心莲中,才会偶尔出现几株金缘玄心莲。所以,它一向是被龙江府当地的豪族把握在手中,罕有能够流落在外的。在他看来,林志宇很可能是通过某些手段与龙江府那边的豪族搭上了线,将金缘玄心莲偷运过来。而一旦消息泄漏出去,龙江府那边有所察觉,这条偷运路线恐怕就要不得不废弃。这对于米氏家族来说,无疑是不可忍受之痛。 “是,我这就安排人手。”米慎行道。在得知金缘玄心莲的那些特性之后,对于临海米氏家族来说,其的重要性已经是不言而喻。 “切记一条,没有得到我和慎言两人共同签发的明确指令之前,对林志宇,米氏家族成员要待以上宾,尽最大的可能满足其要求。”米高扬想了想道,“这也包括他的家人,调查时务必要小心隐蔽,不要被他有所察觉。嗯,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是,叔父,我一定会再三叮嘱他们谨慎行事!”米慎行郑重地应道。 “从明天起我就闭门谢客,族中的事务,不到万不得已,不要来惊扰我。”米高扬决定要静下心,好好谋划,制作出一批极品的药物来。届时不管是藏在族中以备后用也好,还是拿出去交易售卖,都会将米氏家族的声望推向一个新的高度。 米慎行点头应是道:“叔父,我这就出去安排。” “等一下,记得将族中上好的伤药,每一种取两瓶给林志宇送去。”米高扬又叮嘱道。 米慎行下车去了,马车又继续前行。米高扬倚靠着车厢,心里却是激动不已——想不到自己临近入土时,居然还能够有这样难得的机会。 看着米氏一族的车马滚滚而去,郑寻对林志宇苦笑道:“今天我可是既开眼了,也亏老本了,回去一番训诫恐怕是跑不了了。” “郑大哥这话从何说起?”林志宇诧异地道。 郑寻叹了口气道:“星月阁自己也有制药的作坊,只不过不在这临海都境内。要是知道你拿出来的是金缘玄心莲这种稀罕玩意,说什么我也要劝你交给我们星月阁的。事情一旦传开,总部那里肯定会有人来。” “事情不会传开的。”林志宇笑道,金缘玄心莲的效用之好,超出了他的意料之外,这件事情若是如今就传播开来,他势必会成为众矢之的,这可不是他所期望的结果。此时实力还不值一提的他,还是闷声发财更好。 郑寻怔了片刻,随即恍然大悟,明白了为什么林志宇会这样说。 “郑大哥大可放心。待米前辈将我那一份送来,我分大哥三分之一,也算是我一点谢意和暂时的封口费。”林志宇道。 郑寻连边摆手道:“林兄弟,这可使不得!”他自知这件事情上,他实际上并没有出多大力,反倒是开了眼界。就算没有他从中介绍,就凭那两株金缘玄心莲,林志宇一样可以敲开米氏的大门。 “大哥就不要客气了,若没有大哥做后盾,我纵然见得着米前辈,也不见得能够顺顺利利地出米氏的大门,更不用说得到这还不错的条件。”林志宇一摆手道,“何况此事我还需要大哥你帮我暂且隐瞒下来。” 此时想来,林志宇也是有几分后怕,正如他所说的那样,若不是有郑寻一同前往,事情会朝哪个方向发展,还真不好说。 像金缘玄心莲这样的药材对于制药家族而言,就好比铁匠遇到了罕有金属、色~狼遇到了倾国美女一样,贪婪之心人皆有之,只是看诱惑大不大而已。 郑寻想了半晌道:“如果说米氏一族能够谨守秘密,不再外传,我不会将此事说给他知晓。” 一直到星空满天,一身酒气、走路摇摇晃晃的林志宇在星月阁四人的护送下,方才回到了陈氏所安排的住宿之处。郑寻的酒量相当惊人,只在秦凤山之上,不在秦凤山之下,不过最终依然是林志宇获得的最终的胜利。 待林志轩和平武佳两人将他送入房中,让他脱去了外衣躺下,盖好的被子,吹熄了灯火退了出去后,一直都是醉眼朦胧的林志宇突然睁开了清明的双眼,迫不及待地进入了乾坤珠。 其实早在下午他与郑寻喝酒时,他就已经察觉到了乾坤珠的“异动”,只是一直都无机会,只能等到回来独处时。 曾经发展停滞了两个多月的乾坤空间在临海都一行之后,迎来了新一轮的发展,林志宇惊喜地看到,黑土地的面积再一次得到了扩张,如今已经足足有近二十个足球场大小,算起来差不多有二百亩地,黑土地中央的石山也陡然升了一截,目测就有十几米高,原本在山顶的水潭变成了位于山腰间,水潭的大小没有明显的变化,但是却形成了多道山间的小瀑布,多股清澈的溪流在山间流淌,在山脚处汇为两条小河分向东北、西南。顺着河流的走势,在空间的西南部,居然出现了一个小小的湖泊! 石山之上怪石嶙峋,翠柏苍松成林,颇有一番气象,令林志宇不由得感慨乾坤珠造化之神妙。 原本围绕着石山种植的那些作物,很多都已经成熟,但是林志宇短时间里却不敢将它们再放出去了,只能放在那里不管。 第五十章 当年的真相 夜色深沉,临海港外的海面上不知道何时被浓重的雾气所笼罩,而且随着海风,这雾气缓缓地向陆地上飘来,将一切都吞没在伸手都难见五指的大雾之中。 临海港的码头上乱七八糟地堆放着不少的货物,这些都是白天从船上卸下的,没来得及送至仓库。 港口这里也有守夜人,负责夜间的巡逻、安保,共有七十二人,分成两组,负责上下半夜——这里一天有三十六小时,整夜巡逻很容易出现下半夜精力不足、人员困乏的情形。 临海港可以说是临海都的支柱产业,不但关系到了临海都的经济发展,也关系着明州与托木斯克州的海上贸易往来,更关系着南方细柳边疆区的海上后勤补给,容不得出半点闪失差错。特别是白天发生了诡异旋涡事件,虽然它又迅速地消失在人们的视野中,并没有发生什么不可收拾的结果,但是却令人心中感到极其的不安。 所以,港口管理部门下了死命令,要求所有夜间值勤的人员打起十二分精神来,防备意外事件的发生。 胡爱夏与孟正正是这港口守夜人的一员,这下半夜的港区巡逻正是由他们三十六人负责。他们被分为了九队,四人居中指挥,各十人的两队留作后备队,其余六队每队两人则分散在整个港区里。 守夜人们都是全副武装,不但带有口哨、短棍、手铐,还配有手枪和步枪,对于那些夜间无正当理由进入港区、还拒不接受管理的陌生人员,视其行为的危害性可以给予最高当场击毙的处罚。 胡爱夏是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人,已经在这港区里干了近二十年,若不是他实在不适做管理工作,以他的资历早就升迁上去了。 孟正则是个今年方才二十二的年青人,进入港区工作三年,还有着年青人的锐气。 “今天晚上好大的雾气!”孟正双手缩在裤兜里,哆哆嗦嗦地道,港口区原本就又潮又冷,这么大的雾气,更是令人感到湿冷。 胡爱夏身上裹着有些臃肿的棉大衣,一手提着油灯,好笑地瞥了他一眼,小伙子爱美,非说棉大衣太影响形象,也不利于追敌,把队上配的大衣撂休息室里了。这样也好,冷着点人精神,省得越近天明,人越困乏。 “小孟,你小子打起精神来,要发现什么不对,第一时间吹哨,还有把枪拿好。”胡爱夏看着越来越浓的雾气,郑重其事地道。 “胡哥,每次你都这样说,可哪一次出事了?”孟正有些不解地道,“这样大的雾,两步远连看个人都困难,谁在这时候出门啊。”临海都虽然一年到头,常年有雾,但是像今天这样大的雾,也不是常有的。 胡爱夏搂头给了孟正一下子,骂道:“老祖宗告诉我们要居安思危,什么叫居安思危?你小子给我说说。” 孟正苦着脸道:“不就是即便身在安全的地方也要想着一旦有危险要怎么办。”他好歹也是九年义务教育毕业的,虽然连个优秀都没得到,对于这些成语的意思还是大致知道的。 胡爱夏叹了口气,轻声地道:“小孟,你要记住,越是这样的天气,就越要小心不能大意,有些事情你进港区时间短,不知道。” 孟正一听,胡爱夏这显然是话里有话啊,谁不知道这胡爱夏是临海港里的老资历,就是现在港区的几位管事,论起资历来,也不见得比这位年头长多少。港区里的那点事,罕有这位不知道的。 “胡哥,您这意思是……以前有过先例?”孟正试探地问道。 “嗯,你记得……你来港区的前一年,港区曾经在夜间失过一次火,有二十三人当场死亡,九人重伤。”胡爱夏压低了声音道。孟正这人虽然有些爱美,但是人还是不错,对他也是胡哥长胡哥短的,挺热情、善良的一小伙,今年又刚结婚,最重要的是,经过这一段时间的观察,孟正这个口风严! “当然记得!”孟正道,要不是港区失火造成大量人员伤亡,他还没机会进入港区当个保卫呢。能够在港区工作,可是临海都里大多数年青人的梦想呢,虽然累点,但是薪酬高啊,一份工作养活一家三口,那是绰绰有余。 “但是你知道,那一次并不是意外失火吗?”胡爱夏幽幽地道,“死的也不是二十三人,而是至少五十人!” “啊?”孟正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后背有些汗潮。 胡爱夏一边观察着四周,虽然正如孟正所说的那样,两步远就什么都看不到了,他们现在连走路都要小心谨慎,生怕撞着、踢着什么东西。但是也不能够忘记了自己的职责,这种天气里,才越容易出事! 三年前那一次大火夜,也是这样一个大雾天,一群黑衣人突然在半夜里闯入了港区,似乎是要寻找什么东西,被夜里巡逻的守夜人发现之后,双方起了冲突,最终大打出手。港区守夜人死伤惨重,后来临海都派人前来支援,双方一直战斗到了天蒙蒙亮,黑衣人这才撤退,还带走了他们一方的所有伤者和死者。 胡爱夏当时也是港区守夜人的一员,当天他身体有些不适,所以被留在了保卫室里,后来虽然也参与了战斗,受了轻伤,侥幸活了下来。而他的那些同伴们,二十三人当场死亡,九人重伤,后来又有七人伤重不愈而亡。 这件事情,被临海都和港区联手压了下去,对外只是通报港区不慎失火,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至于临海都的援兵伤亡具体数字,连胡爱夏这个幸存者也不知道,但是他知道,在雾气散去,到处都是血腥的港区里,他看到的身着临海都服饰的“尸体”就有四五十具!当然了,其中肯定也有一些是重伤者…… 孟正听得是瞠目结舌,半晌都说不出话来,他万万没有想到,当年的那一场火灾,其真实的一面竟然是这样! “是谁干得?”孟正咽了口唾沫道,“咱们县里、府里能容忍这种事情?” 胡爱夏沉默了半晌,叹了口气道:“之后的事情,就不是我这样的小人物能够得知的。告诉你这件事,就是让你警醒点,谁知道类似的事情会不会再次发生,你小子年纪还小,又刚结婚,别稀里胡涂的不当回事!”他不希望这小子胡里胡涂地丢了命,但有些话,他也不能够说透,保密规则他还是懂得。 他的眼睛望向了港口区的一隅,那里已经被高高的围墙围了起来。 虽然很多人都不知道那里要做什么,但是胡爱夏却知道,那里正在建设两个储量可达百吨的储油罐,以供未来来自细柳边疆区的原油储存。 细柳边疆区发现了大规模油气储藏的油田,这个消息对于港区高层来说,已经并不是什么秘密,而目前为止,想要将开采出来的原油运回明州境内,唯有走海运这一条路,而临海都做为距离细柳边疆区最近,距托木斯克州最远,又肩负着细柳边疆区后勤补给任务的港口,自然成为了原油上岸的第一选择地。 如果说一切顺利的话,无论是对临海港,还是临海都,乃至怀乐县、新宣府、明州来讲,都是经济发展的一次难得机遇。 第五十一章?爆炸 睡梦中的陈兴安是被巨大的爆炸声惊醒的,昨日忙碌了一天,一直到入夜后才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了住处的他,原本还想强打着精神问问林志宇一些情况,却得知林志宇仍然未归。倒床上原本想眯一会养养精神的他,就那样睡了过去。 梦中的他,不但与临海都的许氏、赵氏家族达成了正式合作协议,还通过林志宇,与星月阁拉上线,陈氏家族的产品,会通过星月阁的海上渠道,试水托木斯克州市场,而就在他春风得意、意气风发的时候,突然大地摇晃、一声巨响…… 险些从榻上跌下来的他一时间分不清自己是在梦中还是在现实中,这时外面又传来了一声巨响,令他彻底地清醒了过来。好在他是和衣而卧,三步并做两步出了房门,不由得就是一怔,眼前并没有熟悉的院景,天空也没有漫天星斗,到处都是灰蒙蒙的。 此时客栈里其他房间此时也传来了阵阵嘈杂的动静,甚至有物品摔在地上粉碎的声音,很显然其他人也被这巨大的声音所惊醒。 “这是……起雾了?”陈兴安迅速地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临海都的大雾还是颇有名气的,来过多次临海的他对此也并不陌生。 “所有人不要乱动,安生地呆在房间里,小心戒备!”陈兴安提气大喝道。这院内的雾气实在是太大了,两三步之外,就完全看不清楚了。万一这客栈里混入了陈氏的敌人,太多人出来,只会造成更大的混乱,搞不好最后甚至会变成自相残杀!反不如以静制动,以不变应万变! 陈兴安凭借着记忆,从侧面上了房顶,四下里张望,虽然说有雾气阻碍视线,但是他怀疑方才的那两声巨响是爆炸声! 他们所在的院落,最高的也不过是两层小楼,陈兴安很快就蹿到了最高顶——原本只需要几个呼吸就能够完成的事情,此刻的他却用了几倍长的时间,其间还有一次因为判断错了距离,险些从房顶上掉了下去。 “x你娘的仙人板板!”陈兴安罕有的暴了粗口,虽然有大雾遮天,但是远方的强烈光亮却足以告诉他,爆炸声是来自港口那边,而且起了大火。 陈兴安感觉心头有些发冷,虽然不知道到底是港口哪里出了事,但是他几乎本能地想到了那个传言——临海港里正在为从细柳边疆区运回原油做前期准备,建造大型的储油设备。 由于陆路运输有新克拉玛干沙漠这处天堑阻隔,短时间里无法克服,细柳边疆区的原油只能通过海路运输到明州腹地来。而临海都通往内陆地区的运输条件也并不完备,需要时间来完善。这些在建中的大型储油设备,就是为明州完善运输条件争取时间。 联邦境内有石油,但是储量都不大,而且主要是分布在托木斯克州、圣十字州、崴华达州,明州和布海拉州则是两个倒霉蛋,境内的石油储藏不但量少,而且难以开采,极高的成本使得开采它们根本就无利可图。 而有限的石油储量也使得联邦政府无法在境内推动产业升级,所以五个州都在积极地寻找石油——谁能够拥有充足的石油产量,谁就将在下一次的产业升级中占据有利的地位。 明州为什么积极地开发细柳边疆区,不仅仅是为了获得更多的土地以安置不断增长的人口,也是在寻找新的矿区。对于这一点,明州政府并没有刻意隐瞒,也无法隐瞒。 “混蛋!一群该死的王八蛋!”与此同时,站在星月阁房顶上的郑寻也在破口大骂,若不是大雾弥漫,现在就是赶过去也来不及,他早就下去骑马前去港区支援了。 郑寻虽然并不管星月阁临海分部的业务,但是却知道,星月阁就是为了石油才跑到这临海都里设立了分部。这一场爆炸,造成的金钱损失倒还罢了,重要的是,细柳边疆区的石油要运出来,困难更大了。 虽然说他不在现场,更没有任何证据,但是根据谁从中获得最大的利益,谁就是最大的嫌疑人这一原则,托木斯克州、圣十字州、崴华达州的那几个家族都有重大嫌疑,甚至可能是他们联手所为。 联邦政府虽然竭尽所能地想要维持一个公正、公平的发展空间,但是有人在的地方就会有派系,就会有小团体,更何况还有人种、文化传承之别,当年在母星,各个国家间可以说斗了千百年,连世界大战都发生了数次,最终才成立了一个统一的政府…… 郑寻虽然看起来像一介武夫,但他可是接受了十二年的正规教育,走入社会后经历风风雨雨,眼界更是已非常人所能够相比的。 联邦成立了这么多年,五个州的发展早已经不再平衡,虽然各个州之间的竞争从来也没有停止过,但是在一些重要问题上,明州往往会受到其他几个州的联手压制,这一次显然也是如此。 只是即便是星月阁也没有想到,这一次他们竟然会做得这样狠辣而肆无忌惮,居然连炸弹这种禁用品都拿了出来! 郑寻心中不由得感到几分悲哀,这才过去了多少年,就有人忘记了当年人类内战险些造成族灭的结果了吗?如今的联邦,占有的土地不过区区的数十万平方公里,人口上千万,都不敢说已经在新地星上站稳了脚跟,内斗就已有愈演愈烈的趋势,日后又如何去面对未知领域里的未知挑战? 港区里此时已经是混乱一片,熊熊大火在港区的一隅烧红了天空,幸存下来的人们,此时已经顾不上再寻找隐藏在暗处里的敌人,全力进行灭火,那些储油设施已经无法挽救,当务之急是要限制火势不能蔓延到港区的其他地方! 临海港不仅仅肩负着明州的海运贸易,也是细柳边疆区的重要后勤补给港,若是被大火烧到了港口,不但停泊在港内的这些船舶可能会被焚毁,也会影响到对细柳边疆区的补给运输,那才是天大的麻烦! 第五十二章 胜利逃亡? 浓重的雾气也挡不住冲天火光,在港口外约千米外的海面上,一艘并不算大的渔船静静地飘浮在海面上,由于执行了严格的灯光管制,加上浓重的雾气,以及漆黑的夜色,站在陆地方向,根本就看不到它的存在。 此时在它的前甲板上,二个金发的年青人正拿着望远镜兴奋地看着港区所传来的火光,不时地还手舞足蹈一番。 “看来托尔斯他们已经得手了!”鹰钩鼻青年喜形于色地笑道,“这一下子,明州人的美梦就要落空了!” “希望托尔斯他们能够安然返回,汉内斯,我还是要说,像他们这样的英雄,如果损失在这种兔子都难养活的地方,太不值得!”另一名青年虽然难掩脸上的兴奋,却板着脸道,“我们向前靠一靠,接应一下他们。” “兰德斯,从安全角度着想,最好还是不要再向前了。”鹰钩鼻汉内斯迟疑了一下,还是拒绝了同伴的提议,虽然说他也很担心自己得力属下。但是在这西海上,夜间行船原本就是一件相当不安全的事情,还要提防着不要被临海方面发现自己这些人的行踪。 要是让明州人抓到了确实的证据,那就是件大麻烦事了,不说因此而产生的赔偿的惩罚会令家族元气大伤,也会损害家族的声誉。 “哼!”兰德斯心中不满,但是却也无可奈何,船是属于汉内斯的,船上的这些船员们,自然是不会听从他兰德斯的命令的,他也不会去自讨没趣。 这一次两个家族合作,共同出手摧毁临海港正在建造中的大型储油设施,以推迟来自细柳边疆区的大量原油进入联邦市场的时间,为各自家族的布局争取更多的时间和利益。 “这些明州人也不知道是走了什么好运气,居然在新克拉玛干沙漠的另一头找到了原油!”兰德斯观察着港区,寻找着已方派出的行动人员。 对于兰德斯这句话,汉内斯是深以为然,当年建立五州时,明州人就吃了一个哑巴亏,被分到了如今的地方,西方是前途莫测的大海,南方是数十万平方公里难以逾越的沙海,北方和东方都被联邦其他州所占据,可以说是最不利于发展的地方。而且明州境内丘陵、山地多,平原地区少,各种矿产资源虽然还算齐全,但是却品质低、储量分散,这都是不利于经济发展的因素。 但是几百年过去了,明州在其他州或明或暗的多渠道多形式的压制下,仍然保持着高速的发展,而且悍然越过了新克拉玛干沙漠,在其南面创立了细柳边疆区,从而将新克拉玛干沙漠彻底地变成了明州的腹地,成为了联邦五个州中,扩土成绩最为耀眼的一个。 虽然说,新克拉玛干沙漠的数十万平方公里土地,并不能大量地容纳人口居住,所带来的经济效益也相当地有限,但是领土就是领土,并不因为它是贫瘠还是富饶而有所改变。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科学技术的进步,贫瘠的领土也有可能会转变成富得流油的所在! 这一点,在母星的历史上,有着数不胜数的先例,其中最著名的,莫过于半岛上的闪米特人了。在没有发现沙海下的石油前,他们不过是在沙漠中游牧求生的可怜人,发现了石油之后,他们成为了母星上最富有的一个群体。 再譬如北极圈内的土地,在北冰洋变暖之前,那里是人类难以生存的冰天雪地,根本给所在国带不来多少经济效益,反而得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来维护国家的主权。但是在北冰洋变暖之后,被厚厚的冰雪掩盖的土地再见天日,其所蕴藏的丰富资源就成为了所在国新的经济增长点! 所以,谁又敢保证再过几百年,新克拉玛干沙漠就不能够成为明州新的财富增长地! 当然了,这毕竟不是短时间里能够看到成效的事情,所以其他州虽然心里不甘,但也没有太在意,但是细柳边疆区就不同了。 有了细柳边疆区的存在,明州人就可以继续向南扩张自己的领土,而它的邻居,圣十字州的扩张脚步,比起明州人来,慢得可不是一星半点。 如今在细柳边疆区竟然又发现了原油,这更是令其他州为之眼红和嫉妒,也影响到了哈尔多松家族和门列德罗家族的切身利益! 古人云‘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在托木斯克州、圣十字州、崴华达州的母星文化传承中,也有类似的谚语,为了保证家族和本州的利益,所以他们偷偷地来了。 无所不能的神灵保佑,临海港浓厚的雾气,为他们的潜入提供了最佳的掩护,一举将临海港在建的储油设施摧毁,虽然不能够从此令明州从细柳边疆区再也无法获得原油,但是却为他们争取到了更多的时间。 满身血迹的托尔站立在船尾,看着雾气中火光冲天的港区,面孔狰狞而又带着几分欣慰。虽然看不清楚,但是他知道在他的身后,船上横七竖八地或躺或坐着二十余人,其中大部分人身上都是血迹斑斑,能够自己站立的人,包括那些桨手,也不过七八人。 而在他们右后侧海面上,有着一点孤光,那里应当还有着他们的另一艘船,上面是他们负责断后的人员。 这一次潜入突袭无疑是成功的,临海港内在建的储油设施被他们彻底地炸毁,除了铲平重建之外,根本没有任何修复的价值。 但是他们的伤亡也是惨重的,全员五十五人,死亡或者重伤者超过了百分之六十,余者可以说是个个带伤,就连身为领队的他,身上也留下了七八道血口——他们没有想到临海港在围墙之内,储油设施的工地上还驻有数十名保卫人员。 若不是有大雾掩护,若不是有心打无心,若不是他们带了最新型的炸药,这一次行动还能不能取得这样大的成功,就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了。 托尔长长地出了一口气,不管怎么说,这一次行动他们成功地炸毁了目标,还将所有的死伤人员全部都带了回来,没给对方留下一星半点的线索,这就是最大的胜利! 他将目光从港区的火光收了回来,坐在了船尾,望向大海方向,接下来的行程也一样是充满了凶险的。他们必须要在大雾散去、天光大亮前成功地与母船汇合,迅速地离开这里。 他们这一次行动,并没有充足的时间去摧毁港区里停泊的那些船只,而且据说临海港里还有两艘明州海军的战舰,如今是夜色深沉,又有大雾严重阻碍视线,这些船只一方面是启动需要时间,另一方面也担心视野太窄,会引发海难事故,所以才没有追将出来。 但是待到天光大亮,海上视野变好时,他们肯定会出动船只搜索这一带海域的。 而行动开始前,他也得到了明确的指令,若是无法成功地与母船在海上汇合,那么他们所有人都要与船同沉大海,绝不能够落到明州人的手中! “加速前进!”托尔沉声道,留给他们的时间并不多了,他可不想最后落得个沉尸大海的下场。 小船又加快了几分船速,托尔则取出望远镜,寻找着母船的位置,虽然在大雾之中,想要找到灯火管制的它是很难的,但是这可是关系到他们这些还活着的人生死的大事。 桨手们努力地划着桨,他们虽然不知道一旦找不到母船,整船人都要沉海的可怕结果,但是想想此时恐怕已是怒发冲冠的明州人,跑远一点总是没有错的。 但是没有用多久,这些桨手中就有人发现,船速增长地速度有些超出他们的预计了,仿佛船下有一只无形的大手在推动着小船不断地加速前进,而且原本还算平静的海面似乎变得浪头更高了,更令他们感到心惊的是,船首似乎有些不受控制地偏离航线! 托尔疑惑地放下了望远镜,坐在船尾的他已经感觉到船的前进方向是歪的——虽然他不知道母船的具体位置,但是在行动之前,他们也是约定好了汇合的大概位置。而按照目前的方向继续前进的话,只会越来越远离母船所在的位置! “哈尔多,你在做什么,航向已经偏离!”托尔不客气地训斥道。 “我已经在努力地纠正了,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前方似乎有什么东西在强力地吸引我们的船只!”哈尔多带着惶急的声音传来,托尔甚至从中听到了几分带着绝望的哭音。 托尔心中一凛,哈尔多是他的老部下了,什么样的情况才能够令他这样? 托尔闪电般地举起了望远镜,试图看清楚船行前方的海面,但是除了浓浓的雾气外,什么也看不到,但是海浪声似乎比方才大了不少…… 这一刻,托尔对这大雾简直是恨之入骨! 他趴到了船板上,努力地向船下看去,却只能隐隐约约地看到溅起的大量浪花…… 第五十三章?死得好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汉内斯和兰德斯也渐渐地有些坐立不安,按理说,托尔他们也应当离开港口准备与他们汇合了,怎么至今还听不到看不到约定的信号呢?难道说,托尔他们没能够成功地撤到船上来? 要是那样的话,事情就变得有些棘手了,明州人肯定会用尽一切办法撬开他们的嘴,从而找出幕后指使的人来。届时,即便是联邦政府也得给明州一个说得过去的交待,两大家族肯定是要大出血以平息明州方面的怒火。 即便是托尔他们能够尽忠自行了断,不留半个活口给临海港方面,但是尸体也会落到明州人的手中。 尸体虽然不会说话,但是也能够令明州人肯定很多原本还只是揣测的想法,这对于两大家族后续的布局、行动将会有很大的不利。 两人胡思乱想着,这船上的气氛就变得渐渐凝重起来。 突然远方传来了尖锐的破空长哨声响,令两人立时精神为之一振,这正是他们之前约定好的接应信号之一,虽然看不到灯光,但是从声音也能够大概地判断出托尔等人的方位来。 “立即启航,靠拢过去!”兰内斯兴奋地命令道。 托尔一脸惶急地高举着手中的强光灯向远方晃动着,但是这该死的大雾,令他根本就看不清远方的海面上是否有船在向这里靠近。 响箭已经发过,这固然会通知母船自己这些人的方位,但是也可能会令明州人注意到这里,只是现在的他已经顾不上这些了! “一、二;一、二;用力划啊!”掌舵的哈尔多声嘶力竭地喊着号子,桨手们也拿出了吃奶的力气来全力前进,只是船仍然在缓缓地后退着! 哈尔多的额头上已经满是汗珠,一颗心已经沉入了大海,这些人里最精通操船的人也就是他了,否则也不会让他来负责掌舵。方才他察觉到了船行速度在莫名地加快,而且船行的方向总是向左侧偏离,虽然看不到远方的海面,他也突然想起了,白天出现在港口外海的那个莫名而来,又莫名消失的旋涡来! 当时他就出了一身的冷汗,船上没有人比他更明白,一个直径有二十米的旋涡,对于像他们这样的船只,会有多么地危险!即便是接应他们的母船,要是敢过于接近,恐怕都难逃被卷入其中的命运! 想到了这一点后,他就立即改变了船行的方向,想要擦着旋涡的边缘冲出去,只是这船行的方向倒是成功的改变了,但是方才是旋涡吸引着他们加速前进,如今却变成了拉着他们不让船只离开了。 耳听着桨手们的粗重的呼吸,哈尔多知道,保持这样高频率的划桨,对于这些桨手们已经造成了极大的负担,不可能长时间地维持下去。很可能在几分钟之后,他们就将像另一艘没有反应过来的船一样,带着惊骇的叫声,消失在海中! “托尔队长,必须要把死去的弟兄们丢下海去!”哈尔多叫道,只有尽可能地减轻船重,才有可能强行冲出旋涡的吸力。他有些后悔,自己没有早一点想到这一点。死人终究是死人,首先还是要为活人着想。 托尔一怔,随即明白了哈尔多的用意,不禁脸色大变,不过他随即想到方才消失的那艘伙伴船,一咬牙,将灯放到了船板上,将船内横七竖八的尸体都推下海去。看着一具具尸体落海后就迅速地向船尾飘去,托尔这心里更是凉了大半。 他虽然远不如哈尔多精通操船技能,但是丰富的生活经验也让他明白了来自后方的水中吸力有多么的惊人! 不过,随着十八具尸体被托尔尽可能快地推入了海中,桨手们的压力出现了明显的下降,船只也由缓缓的后退变成了缓慢的前行! “大家努力保持好频率,我们已经在前进了!”哈尔多兴奋地叫道,虽然形势仍然很不乐观,但是终究是让人看到了一线生机! 此时,兰德斯和汉内斯所乘坐的船只已经缓缓地向这边靠拢,海上的雾气实在是太大了,船行速度太快的话,根本就来不及躲避突发的危险。甚至于会将托尔他们的船只直接撞翻。 而方才从海面上传来的隐隐约约的惨呼声,更是令船上的人们提高了警惕,西海可不是片安全的海域,水下有多少种危险生物,谁也不知道。如果说不是迫不得已,像他们这样的中小型船只,是不适合夜间在海上航行的。即便是长途航行,在这种时候,也要靠岸下锚,以保证安全。 兰德斯和汉内斯站在船头,各拿了一个望远镜,借助着船首的探照灯光,搜索着周围的海面。 “那边,那边,我看到那边有灯光了!”哈尔多嘶哑着声音叫道,“大家加油,再努努力,母船来接应我们了!” 虽然在刚将尸体推下去的时候,船终于缓慢地向前移动了,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很快双方又形成了胶着状态,这令船上的人都陷入了绝望。此时听闻母船已到近前,不由得都是精神大振,手上又多了几分力气。母船虽然不是大型船舶,但是比起他们屁股下面的这艘小船就大多了,而且母船可以借助风力,只要与母船联系上,就可以借助母船的力量摆脱旋涡的强大吸力。 托尔反手一甩,又是一道响亮的哨音冲霄而上,这也是他身上最后一根响箭了!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就在托尔他们这些人都感到彻底绝望的时候,远处的灯光终于照在了他们的身上,接着雾气里隐约地可以看到船只高大的身影。 “不对劲!”兰德斯放下望远镜拍了汉内斯的肩膀一下道,是他的眼睛出问题了吗,怎么感觉托尔他们的船停在了原地不动了?可是明明看到船上的桨手们都在快速地划桨。 没等汉内斯说话,两人就觉得身下的船舶似乎在转向,接着传来了船长的大声叫嚷,接着原本在各自岗位上的船员们突然间忙碌了起来。 “大人,前方可能有旋涡,他们已经无力摆脱旋涡的吸引。船长让我来请示,我们是冒险靠拢救援,还是放弃接应,请两位大人迅速决断。”船上的二副跑了过来,惶急地疾声道。 “你说有旋涡!”两人几乎是异口同声地惊呼道。这一片海域他们在行动前已经航行过多次,没发现这里有旋涡啊。 “是的,请两位大人速速决断,再晚,恐怕我们就不能够及时地摆脱旋涡的吸引了。”二副的脸色也有些发白,若不是船长及时地察觉到异样,他们这些人根本就没有察觉到海水流速的变化。 “去问他有多少把握?”汉内斯厉声问道,“要是达不到百分之七十以上……不用我教他怎么做吧?” “是!”二副行礼转身就跑。 “队长,他们要离开!”哈尔多指着已经可以看清楚轮廓的船只绝望地叫道。 托尔手中的望远镜无声地跌入了水中,浪花一卷,即不见了踪影。 原本已是精疲力竭的桨手们,更是一口气泄去,再也无法保持原有的划桨频率。 兰德斯和汉内斯目送着小船迅速地向雾气中退去,不过三五个呼吸的时间,就再也看不到半点踪迹。 一想到他们方才也险些踏足险地,两人都不禁出了一身的冷汗,心中暗骂托尔他们死有余辜,有旋涡出现,竟然还敢叫他们前来接应,真是死得好啊! 第五十四章 太邪门了 陈兴安站在屋顶上,眺望着远方雾气中冲天的火光,眉心绞成一团。港口区遇袭,这背后可供揣摩的东西可就太多了。 陈氏家族在临海都中的影响力有限,对于这件事,也只有旁观的份。但是他却不得不考虑,此事对陈氏家族的未来会有什么样的潜在影响。 他听得一旁的瓦响,扭回头看去,却是林志宇翻了上来,动作敏捷而舒展,显得从容不迫,令他暗地里也不禁叫声好。 “志宇,你也被惊醒了?”陈兴安问道,林志宇喝醉了回来的消息他是知道的。 “管事,那边是港区着火了?”林志宇面有尴尬地道,其实爆炸声一响,他就“醒”了过来,之所以拖拖拉拉地到现在才上来,就是考虑到他可是“醉”着回来的,哪可能那么警醒。 “嗯,应当是港区,希望不是……唉!”陈兴安长叹了一口气,他已经从许湘隐他们那里确认了临海港正在建设储油设施这一消息。 但是他冥冥中又有一种预感,遇袭的恐怕就是正在建设中的储油设施。 林志宇也有些皱眉,他的眼力再好,在这样浓重的大雾里也是只能勉强地看到那个方向上火光冲天,显然这一场大火规模惊人。 “志宇,想不到这郑供奉竟然与你如此地投缘,真真是个异数!”陈兴安慨叹道,“这样的贵人,志宇你可一定要把握住。”昨日与许湘隐、赵松山的会面,令他进一步地认识到星月阁的势力有多么地庞大,不过是一介成立不久的分部,就已经压得这临海都里诸多家族有些喘不过气来。 不过,有郑寻与林志宇的这一层关系,也许、没准、可能短时间里对于陈氏来说,星月阁的存在倒是一件好事! “谢谢管事关心,我明白的。”林志宇谢道,不过他心里却不想将自己和郑寻间的关系搞得过于势利,经过这一天的时间,对于郑寻这个人,他还是比较认同的,而且也更期待与倍受郑寻认同的雷三虎相见的那一天。 陈兴安又看了远方的大火几眼,长叹了一口气道:“我们下去吧,再看下去也没有什么用,等天亮再派人打探详情吧。” 两人在院内分道各回各屋,看着林志宇的背影,陈兴安更加坚定了要把他绑在陈氏战车上的决心。 “可惜啊,瑁喜她们有眼无珠!”陈兴安心中暗叹,经过了这几天时间观察,他发现自家的这几个侄女,对林志宇虽然是以礼相待,但是明显没有进一步接近的意图,反倒是对莫武陵和雷从云更感兴趣些。 而林志宇,对陈瑁喜她们,也看不出来有半点男女之情的欣赏。 在陈氏客栈的另一侧,屋顶上莫武陵四人看着远方雾气中的火光,也是惊疑不定。他们现在还无法确定,到底是港区的哪里发生的火灾,更不知道到底是意外的发生,还是有外部势力的介入,才造成这样的结果。 “如果说……是港区里在建的储油设施发生了爆炸,那就是个大麻烦。”莫武陵脸色阴沉地道,储油设施的建设不是个容易事,更不是能够在短时间里完成的工程。若是被火焚毁,势必会影响到细柳边疆区通过海路向临海港初步小规模运输原油的计划。对于他们这些,想要从中分一杯羹的家族来说,就更不是一件好事了——拖的时间越长,得知消息的家族就会越多,想要从中捞好处的家族也会越多! 他们四个家族虽然在新宣府有着不小的影响力,但是毕竟不可能一手遮天,将明州境内的其他家族全部都镇压下去,速战速决、在其他家族还没有充分意识到细柳边疆区开采原油这一事的重要性前,奠定大局才是他们最佳的选择。这样的话,即便是后期让出一部分的利益来平息其他家族的不满,也改变不了他们掌控大局的现实。 “这雾气也未免太大了!否则的话,我们完全可以出都去港区确认一下。”雷从云满腔无奈地道,谁能够想到,他们到了这里的第二晚就发生这样的事情。更令人无奈的是,这内地罕有的大雾,令他们即便是有心亲自前去实地看看,都无法成行,只有在这里无奈地看着远方的大火。 “还是不去为好,免得引起不必要的嫌疑。”伊自若叹道,“我们还是想想怎么向家族汇报吧,等雾气散去,就迅速传讯家族。”如果说,真的是港区在建的储油设施发生大火,他们原本的计划就必然得更改,这可不是他们四人自己就能够决定的大事。 “这临海港此时恐怕已经是暗流四涌了,大家最好做事都小心一些,免得引起不必要的误会。”梅凤青想了想又道,“我觉得我们还是不要向港区派人为好,尽量地通过陈氏来打听消息。” 发生这么大的事情,恐怕此时临海港本地的势力和家族已经是极度敏感,稍有不慎就有可能会引起双方间的冲突,相比之下,与他们久有来往的陈氏家族,去探听消息不至于引起对方反应过度。 “凤青说的不错,就要劳烦你和自若多与陈瑁喜接触,看看能不能从她那里多知道些情况。从云,你和我等天亮后找陈氏核心人员去套套话。对了,那个叫林志宇的副队长,昨天一天都不在客栈,听说很晚才回来的,有时间大家不妨也关注一下。”莫武陵拍拍手道,“现在咱们还是下去休息,叫大家晚上警醒一些。” “嗤……”雷从云发出了一声充满了不屑的冷笑声。不过除此之外,倒是也没说什么。 随着天光大亮,太阳渐升,海面上的大雾才渐渐地变得稀薄,视野逐渐开阔起来,船速也进一步地提高。 兰德斯和汉内斯两人穿着救生衣仰躺在甲板上,浑身上下都湿透了,分不出来是雾水、海水还是他们自己的汗水。直到此时,他们才确定,自己已经是安全了。 想起凌晨时的那一幕幕,两人仍然是感到后怕不已。虽然他们不顾属下的死活,毅然决定快速离开,但是船舶还是被卷入了旋涡的边缘,没有海风的助力,仅仅依靠船上的大桨驱动,想要摆脱旋涡的吸引,也是相当地吃力。最后,还是船长一声令下,将船上所有非航行必需的物品都丢下海去,这才摆脱了旋涡的吸引,成功地脱身出来。 他们不敢在这附近的海面上停留,脱离了旋涡后就尽可能地迅速离开,但是在摆脱旋涡的这一过程中,就连船长、领航员也被搞得晕头转向,虽然借助仪器还能够分出东南西北,但是完全不知道与海岸线的距离,又有大雾笼罩海面,根本看不到星空,想分辨出自己的准确位置,难! 结果就是一船人战战兢兢、提心吊胆地前行,生怕撞上礁石搁浅或沉没,那种在悬崖上走钢丝绳的滋味,就不用说了。 如今大雾总算是散去,他们可以离开这片该死的海域了! 虽然凌晨在大雾和黑暗中,他们两人自始至终根本就没有看到船长口中所说的旋涡,但是所看到的一切都证明了其的存在,真真正正地令他们体会到了大难临头的滋味。旋涡可不会管他们的身份是不是比船上的其他人更高一筹,必然会一视同仁的。 两人仰望蓝天,如释重负,虽然说托尔等人的全军覆没令他们的奇袭战果大打折扣,但是谁也无法否认他们这一次大获成功!功过相抵后,也必将在他们的履历表上填上重墨浓彩的一笔。 不过,两人也下定了决心,日后不到万不得已,绝对不再来这临海港了——这里实在是太邪门了! 第五十五章 老周 漫天的雾气渐渐的消去,阳光下升腾的火焰已经不那么夺目,但是那直冲云霄的浓烟和周围不时出现的水柱却提醒着临海都里的每一个人,那里昨晚发生过什么。 天光微明,雾气还浓时,临海都中即有大批人马奔港区而去,与此同时,都门也被紧紧地封闭起来,没有临海都几名都头、副都头的手令,谁也不准离开。而且,即便是得到了手令的商队,离开时也会受到极其严苛的盘查。 陈兴安一清早起来,就带了随扈出门而去,却下了严令,除了少数几人之外,陈氏商队的几乎所有人都被要求留在客栈之中,不得外出! 林志宇即是得到外出许可令的一个,起得床来,他想了片刻,在这临海都里,他也只认识米氏和郑寻这寥寥数人,而他们现在恐怕也都陷入了忙碌之中,自己过去只能是打扰人家的正常工作。 即便是要从他们那里探听一些消息,也要等到下午或者说天擦黑的时候再去,才更为合适一些。 但是白天若一直呆在这人多眼杂的客栈中,他也是无事可做,想到这里,林志宇决定出去到街上走一走,毕竟这是他第一次到青云都之外的市镇,这里又是临海,得给家人、朋友们买些礼物,顺便也看看有没有什么新鲜东西可放到乾坤珠里去。毕竟那么大面积的土地,空着也太可惜了。 要是能够再“培养”出来几个像萝卜和金缘玄心莲那样的摇钱树,那就再好不过了。 想到这里,林志宇带上自己的钱包,想了想又带上了一柄短匕,他一介外乡人,在街上公然带着火器和硬弓未免有些太显眼了,但是什么防身武器都不带的话,这心里也不踏实。 虽然听陈兴安和郑寻的话里话外意思,临海都的治安还是不错的,但是他可不想将自己的安全托付在他人的身上。 出了客栈门,就看到在门外停有几辆简易的双轮马车,林志宇知道,这便是临海都里的代步工具,供那些没有骑马,又不愿步行的人们使用。 在青云都里,也有同样的,只是他以前是没有钱,后来则是自己有马,所以从来也没有坐过。 站在客栈的门前,他冲那边招了招手,就看到一名须发已经有些灰白的男子赶着马车过来,笑问道:“这位客爷,您打算去哪里?” 林志宇看了看马车,又看了看那匹显然已经上了岁数的老马,那男子陪笑道:“客爷,您别看我这马车简陋,青儿也上了年纪,但是我老周可是在这临海都里赶车超过了二十年,对这里可以说是了如指掌。只要您说出地方,哪怕不知道地名,只要有比较明显的标志物,我老周保证又快又稳地将您送到。再说了,除非您要出都门去港区,在这临海都里,再好的马匹也跑不起速度来。” 林志宇想了想道:“那我就称您一声周伯了,你这价钱怎么算?”他来这里人生地不熟的,找个熟悉这里的车夫,倒是省了不少的麻烦,也可以从他的口中,多知晓一些临海都的事情。 老周陪笑道:“在这都里,根据路程远近,分为五个铜元和十个铜元两档,不知道您是要去哪里?” “要是我打算包车到下午饭点前,需要给你多少钱?”林志宇问道。 老周一怔,随即大喜,对于他们这些车夫来说,包车无疑是再好不过了,特别是林志宇选得这个时间点,对于他们来说,吃过晚饭后,其实也就没有多少生意了,好了也不过拉上两趟也就得回家了。 而且,包车一般来说,也省马力,这对于他的这匹老马来说,负担就少了很多。 “客爷要是打算包车的话,您看八……七十五铜元可好?”老周陪着笑,小心翼翼地道,生怕自己的开价令林志宇不满。 林志宇一抬腿坐上了车道:“那就这么定了,劳烦周伯先带我去找地吃顿早餐。”他这身体素质越好,就越不禁饿,而且来到了临海,也有意尝尝当地的特色食品。 “好咧,客爷您坐好了!”老周喜笑颜开地催马前行。 老周果然不愧是在这临海都里赶车超过二十年的老车夫,车子虽然相当简陋,马匹也显老,但是在这临海都的街道上,却走得相当顺畅,罕有被堵在哪里不得动弹的时候。而且他推荐的早点铺子,令林志宇还是很满意的。 不过,林志宇的大胃口,却是将老周吓了一跳,他还很少见过这样能吃的年青人呢。在林志宇的强烈要求下,老周也坐了下来,陪他一齐吃过了早餐,接下来的路上,双方间就熟悉了很多,说话也就随意多了。 从他口中,林志宇得知,周伯是土生土长的临海人,九年义务教育毕业之后,就到港区工作,后来因为得罪人被解雇,之后就一直以赶车为生,至今已经超过了二十年。周伯一家七口人,都靠着他和大儿子、二儿子的收入支撑,如今两个儿子都面临着想结婚却拿不出聘礼的窘境。 “客爷是从青云都来的?”老周笑问道,“我们这里每年都有大量商队来自青云都,也有很多人去青云都,不过我是没有那个福气去青云都看看了。” “周伯,昨夜里港区那边火光冲天,你知道那边发生了什么吗?”林志宇问道。 老周看了看左右,压低了声音道:“客爷,这种事情您可别随意地在外面谈论,夜里港区失火,我们都头可是震怒,现在不知道有多少衙门里的差人正在都中寻找可疑人等呢。连都门都不开放,只有得到几位都头、副都头手令的人,才能够离开临海都。听说,昨夜里港区可不是失火那么简单,还发生了爆炸,死伤了不少人呢。” 林志宇笑了笑道:“我就是好奇,这港区失火,对你们临海都的影响有多大。” “那可是大了去了!”老周深有感慨地道,“我们临海都可以说就是靠着这座港口建立起来的。港区失火,不管是烧了仓库还是船只,直接损失多少不好说,这各种间接的损失,就能让很多人愁白了头。对于我们这些老百姓来讲,最直接的感受就是这物价短时期可能会大涨。我家婆娘带着几个小的,今天一早就去购买日常生活物品去了,也不知道会涨多少。” 临海都本地的工农业生产水平与青云都可以说是半斤八两,大哥别说二哥,很多居民的生活必需品都需要从外地输入。临海港之所以繁荣,这方面也是重要因素之一。如果说港口在这一次大火中受损严重,势必会影响到港口的正常运转,货物的输入输出自然也会受到极大的影响。 不过,港区出事主要影响的还是海运,对于临海都的陆地运输,以及河运的影响,就微乎其微了。只是河运和陆运的货物在量上与海运实在是天壤之别,所以港区失火一事,才会令临海都如临大敌一般地紧张。 林志宇心里叹了口气,不再谈这个沉重的话题,这个世界上有太多太多的不平、不公,之前的林家亦像这周伯一家一样,挣扎在这世间艰难地活着。 他自己也不过刚刚从泥潭中站起来,连上岸还都谈不上呢,对于这种事情,他也只能说一声有心无力。 “周伯,这临海都里有没有大型的坊市?我想去看看。”林志宇笑问道。 “您这可问对人了,这坊市我老周几乎每天都得跑两趟,对于那里,我可是一清二楚。”老周略有几分得意地道,“我们临海都可以说大街小巷处处都有商铺,但是要说大型商市,那就只能说分处在临海都的西南处和东南处的利仁坊和市北坊了。市北坊主要是面向临海都本地居民进行批发零售,利仁坊就是主要面向外来的商队进行大宗货物的贸易。这两个坊都有着数以百计的店铺集中在那里,人气也是相当地旺盛。不知道客爷打算去哪一个?” 林志宇想了想道:“我想找一些咱们本地罕有的货物,具有异域风情的那就更好了。” “好咧,客爷您坐好!”老周扬鞭在空中虚抽了一记道。 顺着临海都歪歪斜斜的街道,马车左拐右转地走着,林志宇倚在车身上,打量着街道两旁的建筑和行人。 昨天他是骑马出来,大部分的精力都放在了道路上不要撞到行人,此时才有闲情逸致来仔细观察这一座与青云都相邻的城镇。 看得出来,临海都的居民们生活水平似乎比青云都的居民们要高一些,他们大多数脸上的气色显得还算健康,身上的衣服也比较得体,衣衫褴褛者较少,当然了,这也不排除他没有走到这里贫民聚居的地区。 他看了看周伯,虽然衣服肯定是有些年头了,但却是干干净净的,即便是有些补丁,精心修补下也不显得扎眼,人也是如此。 第五十六章 废石? 马车停到了利仁坊的坊门前,老周跳下了马车,对林志宇道:“客爷,再往里走,就不允许马车通过了,我就在这坊门处等您出来,这是我的铭牌,您收好。”说着他递过来一块应当是竹制的小牌子。 “谢谢!”林志宇接过竹牌,上面画有一个如同龙飞凤舞般的符号,完全看不懂是什么。 “这是您雇用我马车的凭证,等您进去了,我就得赶车到指定地点等候,待您出来时,将这个牌子交给那边的那些个差官,他就会把我叫出来。”老周指着站在坊门附近的几个人解释道,“如果说在这期间,我没有在这里等候您出来,而是私下里跑活,被查出来会受到处罚的。还有,客爷您也得先给我支付约定价格一半的定金,这是行规。” 林志宇点了点头,他也明白,这恐怕是担心坐车的客人回头直接走了,车夫血本无归才制订的规则,倒也算是合理。 老周环顾四周,突然打了一个响亮的口哨,很快就从坊门里跑出来一个瘦高的年青人。 老周笑着对林志宇道:“客爷,这是小罗罗铭言,在这利仁坊里做中人有近两年了,对这里的商家和商品价格都很熟悉,您有什么需要都可以问他。小罗的人品您放心,绝干不出坑蒙客人的事情来。” “客爷,您打算到利仁坊内购买哪方面的物品?小的对这里的商家都很熟悉,可以省得您一家家问过去。”罗铭记陪笑道。 林志宇上下打量了他几眼,看起来倒像是个忠厚老实的人,笑问道:“请问你这如何收费?” “头半个小时,小的不收费,您要是不满意,可以另寻其他人。半小时后,每一小时,小的收费十五个铜元,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算。当然了,客爷您要是对小的服务满意的话,打赏那是多多宜善。”罗铭记语速挺快,但是吐字却是十分地清晰,“您放心,这个价格在这利仁坊里算是平均价,小的要是坑了客爷,周大爷第一个就饶不了我。” 林志宇点了点头,上百家商铺,要是漫无目地瞎转,把一整天的时间都耗费在其中还没多少收获,也是大有可能的。雇佣个中人,也就可以有针对性地寻找自己关心的货品了。 “这是定金,你先收着吧。”林志宇随手将一枚硬币弹向了老周,老周迅捷地伸手接住,看了一眼,却是一枚金元,不禁喜笑颜开。 以他多年来的经验,像这样的客户,只要接下来的时间里自己的服务令他满意,多余出来的钱一般都会做为打赏,这收入一下子就多了三十五铜元,今天可以说是超额地完成了工作任务。 “小罗,侍候好客爷,亏不了你的!”老周拉住了罗铭记道。 “周大爷,我的人品,您还有什么不放心的?”罗铭记一脸哭笑不得地道,不过这心里也是充满了期待。他们干中人的,这工资收入其实都是小头,主要还是得靠客户的打赏,那才是收入的大头。显然眼前的这一位虽然是孤身前来,连个随扈都没有带,但是钱包却是不瘪。 进了利仁坊,林志宇才察觉,这里面的建筑竟然很多都颇有异域风情,明州风格的建筑只占到了其中的百分之三四十,而且街上的行人明显要多于外面,样貌上也各有不同,其中不少是高鼻、白肤、深目、金发或者红棕色的头发,操着异样的口音。 虽然明州境内也有这样相貌的居民,但是数量远不及托木斯克州、圣十字州、崴华达州,这三州里可以说百分之八十以上的人口都是这样的相貌特征,据书上说,依照母星对人类的分类,他们被称为欧罗巴人种! 在青云都里偶尔也能够看到他们出现,但是数量比较稀少,每次都会引得不少小孩子围观。但是在这里,似乎已经是习以为常。 “这些人大多是来自北边的托木斯克州和联邦首都州,一开始大家还有些不习惯,不过现在就连小孩子都不好奇了。”罗铭记道,“他们的商品一般比较华丽,与我们明州的同类商品相比起来,价格偏贵。不过,他们有些特产还是很受大家欢迎的。” 林志宇想了想道:“这个回头再说,嗯,这里有卖经济作物种子的商铺吗?” 在罗铭记的引领下,两人走进一家看起来朴实无华的店铺,店面也并不大,在柜台的后面坐着一个白胖的掌柜,林志宇不由得多看了他几眼,无论是在青云都,还是临海都,白白胖胖的人还是相当罕有的。 刚踏入店门,林志宇体内的乾坤珠就颤动了起来,他立时就警醒起来,仔细地打量着店铺里的货品——乾坤珠只有在遇到它感兴趣的事物,才会有这样的反应。 罗铭记上前与胖掌柜搭话去了,林志宇的目光在店里转了一圈,才注意到在铺子的角落里放着十几块青色的石头,体内的乾坤珠的颤动越发地欢快,就仿佛小孩子看到了最喜欢的玩具一般,欢呼雀跃都无法完全表达出来他们心中的喜悦。 林志宇蹲下身来,随手拿起了拳头大的一块,别看这青石个头不大,却是重量十足,颇为压手,扭头问道:“掌柜的,你这青石怎么卖?” 正和罗铭记说话的胖掌柜回头看了一眼,疑惑地眨眨眼,半晌才反应了过来。 “客官要是喜欢,就拿去好了,不值几个钱的。”胖掌柜哈哈一笑道,“这种石头不但很沉,而且很硬,唯一的好处,就是将它磨成粉,掺杂在土中,可以提高一些肥力,但是要把它磨成粉,能把驴都累死!我也是一时好奇,进了那么一堆,结果扔了可惜,留着还占地。” 林志宇心中一紧,听这胖掌柜的意思,这种青石他还有不少?虽然他不知道这青石到底有什么特别之处,能够让乾坤珠如此地“兴奋”,但是肯定是对乾坤珠有大用,那自然是越多越好了。 “既然掌柜你嫌弃,不如都转让给我好了,我看它用来刻字玩不错。”林志宇笑道,“开个价吧,我也不占掌柜你便宜。” 说话间,罗铭记走了过来,看到林志宇手中的青石,诧异地道:“客爷,这是种废石,没什么用处的。” 胖掌柜看林志宇不像是在开玩笑,略做沉吟道:“客官你要是坚持买,我可丑话说在前面,这玩意可不退货的。” “那是当然,没有品质问题,哪有退货的道理。”林志宇哑然失笑,这东西他压根就不会退货,乾坤珠喜欢的东西,向来是有去无回的。 胖掌柜长出了一口气道:“这样吧,客官你要把这些青石送到哪里?您自己负担脚钱和搬运的人工费用,可好?”既然林志宇坚持,他也没有不卖的道理,何况这些青石扔之可惜,留之无用,既然林志宇喜欢,就拿走好了,就当自己免费清了库房。 “掌柜您厚道,咱就这么定了。其他的青石在哪里?”林志宇拍了拍手道,谁也没注意到原本在他手中把玩的青石已经消失地无影无踪。 掌柜叫来一名伙计,要他带林志宇去仓库。罗铭记压低了声音对林志宇道:“客爷,我们这里的搬运费和脚钱可是不低的,这些都是废石,您拿点回去玩玩没问题,东西多了不但占地,而且很难搬运的。” 林志宇随手又捡起一块拳头大小的青石,问罗铭记:“你知道这青石哪里产出?” “当然,这东西据说是托木斯克州那边开采一些稀有石材的矿山中发现的,它们与石材混生在一起,所以也一并被开采了出来。后来,被发现它们极其坚硬,难以切割成型,只有磨成粉后才有增长土地肥力的作用,但是与将它磨成粉所花费的人力物力根本就不成比例的!”罗铭记一脸无奈地道。林志宇决定地太快了,快到了他根本就来不及拦阻。 现在双方都已经谈好了,他也不好再说什么了,否则的话,肯定会被这店铺的老板记恨,他可是还要在这里继续生活的,怎么敢轻易地得罪人。不过好在掌柜的要价也算是合理,基本上没收什么钱,就是让林志宇自付运费了。 林志宇心中一喜,知道来源那就好办了,大不了托人从托木斯克州收购就是了。他们那边越不重视,对他来说越好。 “我倒是觉得它的硬度和重量,很合适用来做印章、镇纸什么的,反正也不值钱,我刚好可以拿来练手。”林志宇随口忽悠道。 罗铭记心里虽然是大不以为然,但是林志宇已经这样说了,他自然也不会多嘴惹金主不高兴,那就太没眼色了。 “你去让他们将这些石头都送到陈氏客栈,找林志轩和平武佳,让他们好好保管。”林志宇随手递给罗铭记一枚金元道,“这是费用,要是不够回来我再补上。” 第五十七章 胖子也精明 刚进这利仁坊就有了令人欢喜的收获,令林志宇的心情大好。这白胖的店掌柜为人也不错,他也就有意多“照顾照顾”他的生意了。 这一次出来,他可是带了不少的资金出来,虽然放在陈兴安的眼中,这个数目只能说是不值得一提,但是对于林志宇自己来讲,那可是从来都没有过的巨款。这也令他的腰杆直了不少,令他更明白这世道,没有钱是万万不可以的。 这间店铺里主要是出售来自托木斯克州和联邦首都州所特有的一些动植物供买家收藏和观赏,售卖种子只不过是其经营项目中的一项。 可能由于是早上,昨夜里港区大火,又令临海都里风声鹤唳,店里的客人居然除了林志宇之外,暂无他人。那胖掌柜解决了库房多日以来的积存,心情显然也是不错,一一地为林志宇说明店内的这些货品。 从他的介绍中,林志宇也是了解了很多稀奇古怪的动植物。比如说,开出的花朵像个小降落伞,可以捕捉昆虫的降落伞花;叶片会随着温度变化或者说音乐伴奏而舞动的跳舞草;用手触摸、甚至只是吹口气,就会将叶子收缩起来的含羞草;会说话的金刚鹦鹉;无毒而性情温柔的小蜥蜴…… 这些东西据胖掌柜说,在人类母星上并不是什么稀罕的动植物,但是在这里,虽然已经努力地繁衍了数百年,但仍然只能在特定的地区生植生长,所以反倒成为了稀罕物,是很多富有人家的收藏对象——在联邦里,那些来自母星的东西,可以说都是受到人们追捧的对象。 当然了,这店里也有不少的土著生物,比如说火龙兰,这是一种很像兰花的植物,在它开花的时候,就像是白色的花瓣里盘踞着一头双翼展开、低首欲喷的、惟妙惟肖的火红色恶龙。林志宇看着也不禁啧啧称奇,不得不承认大自然的力量实在是鬼斧神工,连这样的神奇的植物都能够创造出来。 “这火龙兰,最初是在联邦首都州发现的,几百年来,其他五个州都想移植它,却没有一个成功。而它即便是在原产地,数量也是相当稀少的,所以价格极其昂贵,我这一株是客户定制的,否则我也不敢冒险购入的。”胖掌柜面有得意地笑道,“还好,到目前为止,这一株火龙兰还是很正常的。” 林志宇翘起了大拇指,他虽然对这方面并不怎么了解,但是也能够想像得出其中的艰难。要不是新宣府这边根本就无法大规模地移植玄心莲,米氏家族也不会对他手中的金缘玄心莲如此地重视了。 “申桐棣,临海都本地人,认识一下。”胖掌柜笑道,“不介意告诉我你的名字吧?” “林志宇,青云都人。”林志宇对这个胖子还是有几分欣赏的。 胖掌柜抚掌大笑道:“果然让我猜对了,你是青云都的人。我再猜猜,你的武力应当不错吧,是不是常常去新克拉玛干沙漠出任务?” 林志宇心中有些惊讶,这胖子的眼力不差啊,笑着点了点头,这些东西也没什么好隐瞒的。 “林兄弟,我这店铺可不仅仅是出售这外州的货物,也一样收购这本地的货物向其他州出售。兄弟在新克拉玛干沙漠里出任务,要是能够有什么新奇的动植物发现,我可是高价收购,消息也成。”申桐棣挤了挤小细眼,一副兄弟你应当明白的模样道。 申桐棣看着虽然白胖白胖,一副人畜无害的模样,但是能够在临海都利仁坊里担任掌柜,这本身就是对其能力的一种认可。 虽然林志宇与罗铭记进来的时候,看似他并没有注意他们,精力都放到了桌上的账簿上了,其实他已经注意到了林志宇。 经常出入险地的人,与那些大多时间都生活在相对平和的环境里的人们,又怎么可能一样! 以他那阅尽千百人的眼光,申桐棣一眼就断定这年青人不是本地人,而且是内陆没有见过海的人。接下来的观察,又令他断定林志宇年纪虽看着年青,但是武力恐怕不低,敢独自出来还不怕露财的,那绝对都不是庸手——林志宇那个钱包里,应当有不少钱。 而符合这些条件的地方,最近的自然莫过于青云都了。 而方才林志宇拿起青石来那毫不吃力的模样,更是令申桐棣暗地里眼角直跳,他可是知道那东西到底有多压手的,别看只有成人拳头大小的一块,一般人单手将其拿起来都会很吃力,更不要说在手里随意地把玩了。 从林志宇的言谈举止中,他认为林志宇很可能平素里是习惯于指挥人的,虽然他说话很客气,但是言语间的口吻和语气,都表明了他是指挥他人的。 年青、有实力、有一定地位、衣着虽然朴素,但也不是缺钱花的人,这样的人,即便不是大客户,也肯定是有极大潜力可挖掘的客户啊!这样的客人,只要抓住一个,往往就是几年、十几年稳定的大额收益。 所以……申桐棣才会那么痛快和给面子,几乎是白送般地将青石给了林志宇——一堆没有什么用处的东西换取对方的好感,在他看来是再值不过的事情了。 林志宇想了想,这胖子的要求倒也不算什么,自己和陈氏狩猎堂要是用不上的东西,给了他也无妨。 “申掌柜真是一个精明的买卖人!”林志宇感慨道,“你这里只收活物吗?我要是将东西运过来,都要费不少功夫的。” 申桐棣招呼店里的伙计给两人端了两杯饮料上来,随口答道:“当然不是,只要有收藏的价值,死的我也要。运费这都不是事,合理范围内,我报销。或者你通知我,我派人去运也可以。” “那我就更要请教一下掌柜你了,什么样的东西在你这里算是有收藏价值?”林志宇逗弄着架子上的鹦鹉,随意地问道,隔行如隔山,要他杀个凶兽,风险多大,成功率多高,他心中有数,但是要说有没有收藏的价值,对不住,你还是说它值多少钱吧。 申桐棣兴奋地“啪”地一拍巴掌,这可是挠到了他的痒处了,笑道:“这个好办,回头我给林兄弟一本书册,凡是上头列有的,多少都有收藏价值,而上头没有的,又不是平常能够看到的,那就更有收藏价值!打个比方说,我那册子上没有剑齿蜥吧,但是你要是真的给我搞来一头剑齿蜥,不管死活,不管大小,当然要是死的,也别太小,我都可以至少付你一万金元。你要是能够搞到活着的健康幼崽,至少三万金元!” 第五十八章 肝颤 林志宇觉得自己的肝都颤了颤,如今的林家,已经摆脱了贫穷的压力,生活重新走上正轨,但是三万金元,对于他们来说还是一笔庞大的简直难以想象的数目!恐怕青云都里的这些家族,包括陈氏和岳氏在内,要一口气拿出三万金元的现金来,恐怕都不是一件易事!申桐棣一个店铺的掌柜,竟然有这样雄厚的资金? 仿佛看出来林志宇心中的疑惑,申桐棣接过了伙计送来的饮料,递给了林志宇一杯笑道:“这个价格可不是我说的,而是早就有的,一只活着的健康的剑齿蜥幼崽,三万金元起步。你是不是觉得这个价格有些离谱?那些成年的剑齿蜥,也卖不到这个价格。” 林志宇双手接了过来,瞄了一眼,杯中并不是常见的茶,而是一种有着诱人香气、色泽黑褐色、还散发着热气的液体。 “咖啡,当然不是什么好咖啡了,在这种天气里,喝上一杯热气腾腾的热咖啡,我个人认为是一种很好的享受。”申桐棣先喝了一口笑道,“我个人更喜欢苦味的,你要是不适应,这里有糖。” 林志宇恍然,咖啡是什么,他当然是知道的,据说是人类在母星上时,与茶一并流行全球的饮料,但是这却是他第一次在现实中看到实物,闻着还是挺香的,只是不知道喝起来味道怎么样。 他端起了杯子,轻轻地抿了一口,入口苦涩令人不由得皱起了眉头,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苦涩的味道渐去,一股甘甜油然而生,咖啡的香醇,那种意犹未尽的浓香在舌尖上弥散开来,令人有些回味,眉头自然也就舒展开来。 “看来林兄弟对这咖啡并不排斥,很多人喝一口就忍不住吐了出来,糟蹋了这一杯咖啡。”申桐棣笑呵呵地道,“虽然不是什么好咖啡,但也每杯要值一金元的。” 林志宇诧异地看了看手中的咖啡,就这东西,按申桐棣的说法还不是好咖啡,一杯就要值一金元?太黑了吧? “这东西咱们明州境内不产,整个联邦也只有圣十字州、崴华达州有出产,而圣十字州、崴华达州、托木斯克州的人们对它的需求相当大,每年能够贸易到其他州的数量相当有限,我这里也只有招待贵客的时候,才会沏上一壶的。”申桐棣解释道,“其实咱们骂咖啡价太高,在联邦其他州里,茶的价格比起咖啡来也丝毫不逊色的。他们没少骂咱们明州人是吸血鬼的。” “我记得这东西书上说是用咖啡豆研磨成粉,你们这里有咖啡豆吗,让我看看是什么模样。”林志宇好奇地道。 “这个对不起,圣十字州、崴华达州不允许咖啡豆离开本州,所以出售给我们的,从来都是研磨好的粉末,兄弟你要是想看看咖啡豆和咖啡树的图片,我倒是能够满足你。”申桐棣双手一摊一脸无奈地说道。 “咱们还是话归正题,剑齿蜥可以说全身都是宝,无论是它的皮肤、牙齿、骨头、鳞片、血肉等等等等,可以说都有用处。而且很多人相信,如果说有充足的剑齿蜥供应的话,广泛地展开研究,会发现更多可利用的地方。但是由于剑齿蜥生活在沙海之中,又有着极其强横的实力,就是军队想要成功地杀死一只成年剑齿蜥,也要做好付出惨重代价的心理准备,更不要说民间的力量了。”申桐棣侃侃而谈道,“所以,有人就把心思打到了能不能试着将剑齿蜥养殖化,一来可以保证有稳定的供给,二来也可以试着驯化它用来做一些事情,三来也可以满足一些富人们的需求。这个市场可是很大的。” “富人们要剑齿蜥做什么?”林志宇不解地问道,前两个理由他都可以理解,但是第三个理由就有些荒谬了,那玩意不但性情凶猛,还是个大肚汉,吃肉就能够将一般家族的家底吃个精光,需要的活动空间也大,养活它有什么好的,不知道要花费多少的钱财。一旦失控,就可能造成极其惨重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彰显地位、炫耀、满足自己的收藏欲、发神经等等等等!”申桐棣耸耸肩摊手道,“我也不是富人,所以也不理解他们这样做有什么乐趣。但是客户的需要,我们做商人的自然是要尽可能地去满足的。” “成年的剑齿蜥当然是很难驯化的,不,应当说是根本就无法驯化。但是驯化幼崽,成功的可能性就大了很多,风险也小很多,你说是不是这个道理?”申桐棣继续道,“要不是到目前为止,大家也没见过剑齿蜥产卵,其实从卵开始孵化,也许是个更好的选择。” 这也是关于剑齿蜥的一大迷团,虽然从死去的剑齿蜥尸体上,人们已经能够确认,剑齿蜥应当是卵生的,但是这么多年了,不要说剑齿蜥的卵了,它的幼崽都是极其极其罕有的,也不知道这剑齿蜥的产卵地和幼年期到底是在哪里渡过的,仿佛只要出现在人类的眼前,就已经是成年的剑齿蜥了。 “想法很好,但是不切实际!”林志宇皱着眉喝了一口咖啡道。他可不认为充满了野性、又极度嗜血的剑齿蜥能够被人类轻易的驯服,敢这样想的,不是疯子,就是没有面对面见过成年剑齿蜥的、想当然的傻子。 申桐棣笑了笑,也不与他争论道:“林兄弟可见过剑齿蜥?” “见过,几个月前,被一只成年剑齿蜥追了整整一下午,还好在入夜前摆脱了它。现在回想起来,还是一身的冷汗。”林志宇语气平淡地道,“不过也不算亏,捞到点东西。”那只剑齿蜥虽然是被乾坤珠吞噬了,但也给林志宇留下了些东西,只是这些东西大多完全无法见光,难以解释。小部分交给陈氏狩猎堂,又觉得亏得厉害。 申桐棣立时眼睛为之一亮,看向林志宇的目光中又多了几分狂热,如果林志宇没有说谎的话,那么对于林志宇的评价他必须再提升至少一个档次! 能够在成年剑齿蜥的追杀下成功地摆脱,说难不难,只要付出足够多的肉食;说容易可也不容易呢! 特别他还如此的年青,未来的潜力之大,简直是难以估量! “捞到了什么东西?”申桐棣急切地问道,剑齿蜥身上几乎全是宝,随便划拉点都值钱! 林志宇哈哈一笑道:“掌柜你就不要打它的主意了,这东西不到山穷水尽的时候,谁会轻易转手的,是不是?”林家最穷的时候,他都扣在手里没有交出,如今自然更不会轻易地拿出来了。 申桐棣想想也是这个道理,却又心痒痒地厉害,低声地问道:“你不卖我可以理解,但是说说总可以吧?再说了,你不想卖,咱们也可以不谈钱,我可是有很多收藏的,咱们可以换啊,没准就有你感兴趣的。” 林志宇笑了笑,同样压低了声音道:“我有剑齿蜥的五枚牙齿,包括了两枚最长的剑齿。这事出了这门,我可就不承认的。” 申桐棣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剑齿蜥的牙齿很值钱,不仅仅是因为它有特殊的作用,也因为那是剑齿蜥得名的最大特征,有着极大的收藏价值,而剑齿蜥的满嘴利齿中,无疑又以最长的两枚剑齿的收藏价值最高! 由于军方的强烈需求,使得剑齿蜥的牙齿在市场上相当地罕有,偶尔有人得到,也罕有外售的,所以常常是有价无市!一枚剑齿蜥的牙齿,要是品相好的话,卖个二三百金元简直是玩一样,而它最长的两枚剑齿,上千金元都有可能! “兄弟,兄弟,那两枚最长的剑齿,每枚我给你一千二百金元,怎么样?”申桐棣一把抓住了林志宇放在桌上的手道,动作那叫一个快,连林志宇都没能反应过来。 林志宇下意识地将手挣脱缩了回来,警惕地看着申桐棣,这胖子该不是有那方面的倾向吧? 申桐棣看着林志宇警惕的模样,秒懂,苦笑着连连摆手道:“兄弟,兄弟,我可没有那方面的爱好,取向正常、正常!我只是乍听到这个消息,实在是太激动了所至,对对,太激动了!” 能不激动吗,虽然临海都也在新克拉玛干沙漠的旁边,但是临海都的猎人们,罕有敢深入新克拉玛干沙漠腹地的,更不要说去猎杀一头剑齿蜥了。 “不怎么样,掌柜你这样可就不厚道了,咱们可是说好了不谈钱的。”林志宇的脑袋摇得像个拨浪鼓一样。他心里也是暗自惊叹,这剑齿蜥的剑齿也未免太好卖了吧,申桐棣连货都没有看,就喊出了一千二百金元! 这也就是最近他的眼界开阔了很多,手头也有些钱了,否则的话,一千二百金元啊,在青云都里足够普通的家庭买下一座小院子,再舒舒服服地过上大半辈子了。 第五十九章 怀璧其罪 申桐棣苦着脸唉声叹气,明知道有两枚剑齿蜥的剑齿存在,却得不到手,这种滋味实在是令他感到难受。 不过,即便是心情大不好,他也没忘记向林志宇“推销”他的那些收藏品,其中还真有不少的东西听起来,确实是很有趣。不过林志宇知道,如今的自己,恐怕除了拿剑齿蜥身上的零件去和他交换,想凭着钱包里的这点钱,从这胖子手里收购是不可能的。 这才是,到了店家这里,才知道自己的钱少啊!好多东西,他听着就有兴趣,但是身上的这点钱,实在是不够张口的。 而且,接下来林家要用钱的地方还很多,除非这东西对乾坤珠有用,否则他肯定不会仅仅是为了收藏就花大价钱去收购的。他的家底还没有丰厚到可以满足他的个人需求的。 申桐棣也不在意,反正他意在长远,没打算做一锤子买卖。不说别的,林志宇能够从剑齿蜥的追击下脱身,还能够拿到剑齿蜥的牙齿,这一点就足以令申桐棣断定他有很大的培养价值! 两人就这样坐在店里,喝着咖啡,随意地聊着天,虽然是首次相见,却仿佛老友一般。其间罗铭记和店里的伙计进来又出去…… 一阵车轮滚过,在店门前停了下来,申桐棣的目光投向了门外,人也下意识地站了起来。能够在这利仁坊中用车的,一种是坊内的商户,不过他们大多都用的是载货马车;另一种就是都中的权贵、显赫家族的大人物,有权利坐马车进入坊中。所以一听车轮声,申桐棣就知道肯定是有位都内显赫的人物到了门前。 车门被人打开,一个人从车里缓步走了下来,正是米慎独。 “米管事,我可是总算将您等来了,东西我已经准备好了,就等着你们前来取了。”申桐棣热情地迎上前道。 “申掌柜,你怎么看起来又胖了一些。我可和你说,不能再胖下去了,届时很多原本没有的毛病就会找上你了。”米慎独打量了他几眼道,“那时候,吃药都不可能迅速见效的,而且有些病是很难去根的。” “米管事,我已经在竭力地控制了,可是我这简直是喝水都长肉啊!”申桐棣苦着脸道,“继续减肥,让我觉得生活都了无生趣了。您在这里稍候片刻,我这就去把东西拿过来。”说着,他晃动着胖胖的身躯如同逃命般地向店内走去。 “唉!”米慎独目送着他那宽厚的背影,无奈地长叹了一口气,将目光转向店内。 “咦?林兄弟你怎么也在这里。”米慎独不经意间看到坐在里面的林志宇,先是怔了一下,接着笑着招呼道。 “米管事,这不都门出不去,我也没什么事,就来这利仁坊转转,看看有什么有异域风情的玩意,带回青云都给家人。进了这家店,和掌柜聊得比较开心。您这是来?”林志宇起身拱手道。 “嘿,叔父要我来替他取件东西。林兄弟没事多来我米氏坐坐,我等必扫榻相迎。”米慎独回礼笑道。林志宇的手中可是有着金缘玄心莲的渠道,米氏巴不得和他走得更为亲密一些。米高扬昨天回去后,甚至想过要不要从米氏的嫡女中挑选一人嫁给林志宇,以巩固双方间的关系。 对于制药家族来说,高品质的药材无疑是家族生意的重中之重,关系到了家族未来的发展大计,怎么重视都不为过。至于嫡女,米氏族长膝下儿女成群,选一个适龄的嫡女出来,也并不是什么难事。况且,米高扬自己也有尚在阁中的女儿,以他在米氏家族中的地位,称为嫡女也丝毫不为过。 最终还是米氏的其他人好说歹说才劝阻下来,倒不是其他人看不上林志宇,而是一来对林家的情况不了解,二来米氏真的这样做的,无疑就将林志宇放到了风头浪尖上了,人们都会猜测,他到底有什么特异之处,会被米氏如此地看重! 要知道米氏在临海都里虽然不是势力最大最强的那几个,但却是最超然,也是谁都不愿意轻易招惹的家族,毕竟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生老病死无人可以避免,谁又敢保证自己或者自己的家人,没有需要求到米氏家族的那一天? 将林志宇置于风头浪尖,会带来什么样的不好后果,米氏这些人不操心,但是他们却担心会有人发觉林志宇居然能够搞到金缘玄心莲,那样的话,就严重地损害了米氏家族的利益!这是他们绝对无法容忍的! 所以,米氏家族如今一方面在调查林志宇的详细背景,另一方面则打算通过循序渐进的方式来增强双方间的联系。 这时指挥着几个伙计托着两盆火龙兰走过来的申桐棣将两人的对话听了个正着,看向林志宇的目光不禁又多了几分好奇,这个年青人,竟然能够得到米氏家族的看重,这简直是太出乎人的意料之外了。 “米管事,这就是米前辈点名要的火龙兰,怕运送途中出意外,所以我多订了一株,还好老天爷保佑,两株火龙兰皆平安到达。管事您看是一并要了,还是小店可以自行出售?”申桐棣胖脸上堆满了笑容道。 米慎独的目光被火龙兰吸引过去,目不转睛地看了半晌,才长吐了一口气道:“果然是鬼斧神工,大自然的神奇造物!这两株火龙兰我米氏全要了。” 申桐棣连忙指挥着伙计们将这两株火龙兰给米慎独装车,米慎独又对林志宇一拱手道:“林兄弟,叔父那边进度催得急,我还要尽快地赶回去,就不陪林兄弟了,待日后有空,慎独定摆酒向兄弟赔礼,届时兄弟可得一定赏脸。申掌柜,今天林兄弟在你店里的消费,一概挂在我米氏的帐上。林兄弟,小小心意,不必推托了,我还有事,先走一步。” 他一边说,一边向外走,说完了人也已经跳上车,根本不给林志宇多说话的机会,扬鞭走了! 米慎独是来也匆匆去也匆匆,一盏茶的时间都没有,人就已经走了。留下了申桐棣和林志宇两人大眼对小眼。 “想不到林兄弟你和米管事也熟识啊,是在下怠慢了。”申桐棣苦笑道,“林兄弟可别嫌弃我照应不周。”林志宇在店里的消费,一概挂在米氏的账上,这可是给足了林志宇面子。虽然不可能是无限度的,但是以申桐棣对米氏的了解,挂个五百八百金元的,米慎独肯定不会说什么的——制药家族就是这样阔气。 而能够得到米氏家族如此重视,无疑从侧面再度证实了,林志宇的潜力之大,恐怕还在他的猜测之上! “掌柜说笑了,这一金元一杯的咖啡我都喝上了,还怎么能怨掌柜你照应不周。”林志宇笑道,他也没想到米慎独竟然这样给自己涨面子,不过从此他也可以看出,米氏家族在临海都中的地位确实不简单。 那两株火龙兰,虽然方才申桐棣没有明说价格,但是林志宇估摸着,一株怎么也得千八百金元!不说明的,将它从外州活着运送到临海都,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总价差不多两千金元,甚至于可能更多,米慎独却连犹豫一下都没有,就拍板全部都要了下来。 什么时候,自己林家也能够有这样的底气? “林兄弟,米管事这话可都搁在这了,你就别让我为难了,怎么也得买些吧?不然回头米管事问起来,我怎么回答他?知道的,是兄弟你不要,不知道的,只会说申胖子的店里没有能够让兄弟你看中的货物,砸小店的招牌!”申桐棣一副苦大仇深的模样,看着林志宇道,“而且,你什么都不要,米管事会怎么想?你这不是扫他的面子吗?” “掌柜你的意思是……我怎么也得买点,不然就是扫米管事的面子,砸你家铺子的招牌,还令你左右为难?”林志宇好笑地看着申桐棣。 “你这样想就对了!”申桐棣一拍巴掌道,“对于他人的好意,你首先应当是接受,当然了,回头你也可以投桃报李啊,这样一来二去,双方间自然而然地就变得熟悉了。如果说一开始你就拒人以千里之外,那么日后,米管事要是有什么事情想要求到你的头上时,他也不好张口啊,你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林志宇心说,我就是不想让米氏家族轻易向自己张口询问这金缘玄心莲的来源,在自己想好如何圆这个谎之前,他是说什么也不会成规模地向米氏家族供应金缘玄心莲的。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第六十章?不满 门口传来了一阵嘈杂声,接着七个人如同众星捧月般地在众人的簇拥下走进了店门,林志宇一眼扫过去,不禁心生诧异,来者正是陈瑁喜姐妹、莫武陵他们及其随扈。 由于临海都的都门被封闭,他们也不能够去港区看个究竟,又不用被禁足在陈氏客栈,对于以女性占多数的队伍来说,逛吃也就成为了他们这些人的首选。临海都终究只是一个有着万余名常住居民的都,无法与县城、府城的繁华相媲美,真正意义的购物区也只有两个坊区,有外州贸易的利仁坊自然也就成为了他们相中的购物地。 梅凤青想要购买一些具有异域风情的植物带回去观赏,而女孩子鲜有不爱花的,所以莫武陵和雷从云即便是再不感兴趣,也只能随着大队伍一同行动。在雇佣了两名中人之后,他们来到了这里。 看到众人,申桐棣立时就是眼睛为之一亮,几乎是瞬即间,他就判断出这些人皆是身家不菲的客户,特别是女性,往往是只考虑东西漂不漂亮、可不可爱、炫不炫目、顺不顺眼……却很少在意性价比的,而且越是富有的女性,越有这个倾向! 眼前这可是五位看起来就不是寻常人家的美少女啊,简直就像一堆堆行走的金元,令他立时就兴奋了起来。 不过申桐棣并没有主动地迎上去,而是任由梅凤青她们自己在店内翻看,几名伙计也只是在她们有询问的意图时才凑过去解释一二。 梅凤青五女在店内寻找着心仪的商品,莫武陵和雷从云两个,则是有些无聊地随意走动着,对于这些花花草草的,他俩是真的没有什么兴趣。 倒是申桐棣店里的那些动物,还勉强地能令他们提起点兴趣,也只是一点点兴趣——申桐棣店里的这些动物基本上都不强大,最多也只是显得有些吓人,他们这一点点兴趣也正在此,琢磨着来都来了,带点东西回县里吓人玩,也算没走空。 他们没有注意到林志宇的存在,林志宇自然也不会主动地和他们打招呼。来临海的这一路上,陈兴安倒是有意让他们与林志宇走得近密一些,但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林志宇自然也没有兴趣凑上去找没趣。 他心里盘算着从申桐棣的店里拿点什么,算是给申桐棣、米慎独一个交待。申桐棣说的也并不是全无道理,父亲所留下的那些书籍、笔记里倒是也有类似的说法,人与人的相处,关系就是在这一来一往中渐渐地熟悉起来,如果说一味地拒绝对方的“善意”,过于刻板地做事,反而不利于双方间的关系建立和亲近。 虽然说怀乐县里肯定不仅仅只有米氏家族一个制药家族,但是双方间目前关系还算是不错,还有郑寻这个中间人,日后若是有什么这方面的需求,自己也会是首先考虑到米氏家族。那么费点心思,进一步巩固双方间目前还算是不错的关系,也是应当的。 所以,他打算在申桐棣的店里买上百八十金元的商品,这样既照顾了申桐棣的生意,也不会令米慎独觉得自己疏远米氏。百八十金元……林志宇暗地里啧啧嘴,他身上的钱包里还真没这么多的钱。这才是,不出来购物,就不知道自己有多穷! 原本还以为自己这几十金元的身家,在这利仁坊里还算有点消费力,现在看来,就是一穷人! 百八十金元,虽然有些压力,但是考虑到后面随着补给点的建设投入使用,自己再多跑几次新克拉玛干沙漠,挣出来倒也不是什么难事,实在手头紧张了,大不了再给米氏一株金缘玄心莲,相信他们肯定没意见。 不过,选什么就又成了林志宇头痛的问题,虽然花得不是自己的钱,但是也要考虑性价比,考虑实不实用的问题。他看得上的东西,都超过了这一标准很多,而在这一标准下的东西,他又觉得对自己没什么用处。 “林兄弟在这里稍坐,我去看看。”申桐棣低声地道,他已看出来了,这七人中有人已经对某种商品有所意动,已经到了他这个掌柜的亲自出马的时候——他店里原本也有一名能说会道的女性店员,一般女性顾客大多都是由她出马,毕竟这些非富即贵的女性,不比穷苦人家的孩子,多少都有些忌讳之处。 申桐棣在这方面可是向来十分地注意——女性客户可是他这家店铺的利润主要来源。可惜这位店员,今天有事休假没有来。 “掌柜只管去,我自己在这里看看好了。”林志宇头也不抬地翻看着手中的图册道。申桐棣将店内常备的货物都画像登册,客户只需翻看这图册,就知道他这店里都可以提供什么样的商品。图册上的画像显然都是高手所画,看着惟妙惟肖,仿佛将实物成比例缩小放在这图册上一般。 他觉得坐在这里看着这些图画,还有下面的讲解,也是一次增长见识的难得机会。 林志宇的目光虽然在图册上流连,耳边却听着有轻柔的脚步声向他这里走来,越走越近,最终在他的面前停了下来。他的脑海里不由得浮现出来,一个鼻尖有一点黑痣的俏丽少女,她应当算是陈家姐妹中,对自己态度最为平等平和的一个了,只是好像在陈家姐妹中,也最没有话语权的陈瑁怡! “瑁怡妹妹,你怎么……咦?这里还有一个人。”伊自若的声音传了过来。 林志宇无奈地抬起头来,故作惊诧地放下手中的图册,起身拱手道:“陈姑娘,伊姑娘,哦……你们也来购物了?” 伊自若上下打量了林志宇几眼,她倒是不知道,林志宇居然也能够无视陈兴安的禁足令,离开陈氏客栈。这说明,陈兴安对这个年青人的重视,要超出他们最初的设想。 不过,即便是这样,她也不认为林志宇有什么地方值得她特别重视的,没有令人惊艳的相貌,实力在青云都里再出色,除非能够到达顶尖的那个层次,否则放到新宣府里,也算不得什么顶尖人物。 青云都,若不是靠着新克拉玛干沙漠,就这种穷乡僻壤的地方,连个像样的高手团队都不会有,没有真正雄厚的底蕴,怎么可能诞生真正的强大人物?蚂蚁中再强壮的,也不是最弱小兔子的对手! 所以,她的眼睛从来都是向上看的,只有那些在州府、甚至于联邦首府里声名远扬的青年人,才会成为未来联邦真正的话事人! “林队长,想不到你也会来这里购物?”陈瑁怡轻笑道,“啊,林队长是不是想要给家里人带点礼物?” 林志宇挠挠头,坦诚布公地道:“我主要是来看看有没有合适种植的植物种子,你知道,合适在青云都附近生长的植物种类太少了。这里的掌柜很有趣,就和他多聊了会。” 陈瑁喜和梅凤青也注意到了这里,两人手挽手地走了过来,原本陪着她们的申桐棣自然也跟着过来,心中倒是有些好奇,这几个贵女看起来与林志宇也认识,难道说她们也是来自青云都? “林队长,你是怎么出了客栈前来购物的?”陈瑁喜皱眉不喜道,她记得自家叔父可是下了禁足令,非得允许陈氏属下是不得私自外出。就是他们自己,若不是要陪着梅凤青他们,恐怕叔父也不会允许自己姐妹三人出来。所以看到林志宇竟然比她们还先一步到了这里,心里自然而然就有些不爽快。 而且,林志宇这样的行为,被梅凤青他们看在眼里,岂不是会认为自家御下无方,一个小小的副队长,不足二十岁的年青人,都可以将陈兴安的禁足令不放在眼里? 陈瑁喜语气中强烈的不满简直都要呼之欲出了,林志宇怔了一下解释道:“陈管事并没有对在下下禁足令!” 陈兴安还希望他和郑寻的关系更密切一些呢,怎么可能会在这种时候禁他的足。况且,临海港出事,临海都中今天肯定是警铃大作,陈氏商队的人禁足,是不想在这个敏感的时候,再招惹出什么不必要的事非来。 毕竟商队里有着众多的商队护卫,这些在青云都土生土长的队员们,大多数都属于那种没事都要闹出事来的主,这个时候放他们出去,铁定要和临海都本地的人多多少少地发生纠纷、冲突,因此而惹来官家的关注,那才是不值得的。陈氏家族在临海都里的资源,要是用在这种狗屁倒灶的事情上,陈兴安哭死的心都要有了。 林志宇却不同,首先他不是个爱生事的性子,其次就算是生了事,只要不是完全不占理,搬出来星月阁供奉郑寻这块牌子,估计临海都衙门也得给上三分面子。再说,如今林志宇虽然还是狩猎堂的一员,其实陈兴安的心里已经将他放到了自己的合伙人这一高度上,自然不会向他发什么禁足令,就算是要护卫商队,也不差他这一人。 第六十一章 掌柜也厉害 陈瑁喜被林志宇这句话将余下来的诸多指责都生生地噎了回去,她还没有自大到去质疑自家叔父命令的地步。 “哼!”陈瑁喜也只能将满腔的不满之情都化为了一声重哼,来充分表达自己对林志宇的强烈不满。 陈瑁喜眼珠一转,又道:“既然你得到了叔父的许可,离开客栈外出购物一事也就算了。随同我们姐妹三人出来的护卫人员数量不足,你也随我们一同走吧。” “姐姐!”陈瑁怡伸手扯了扯陈瑁喜的胳膊,轻声地叫道。她觉得陈瑁喜这样做,有些不妥。 虽然说,与莫武陵他们四人相比起来,跟随陈氏三姐妹出来的护卫确实人数偏少了点,但是总共七人已经有超过五十名护卫陪同,在临海都中,这已经是绰绰有余了。能够在超过五十名护卫的保护下,伤到他们七人的势力,多一个林志宇,又能改变什么? 而且陈瑁喜这样做,打压林志宇的味道也太浓了,在莫武陵他们的面前,这样做,更是不合适! “瑁怡!”陈瑁喜不悦地回眸瞪了她一眼,陈瑁怡也只好垂手低头不再多说什么。毕竟陈瑁喜是族长的嫡女,在族中的身份是在她之上的。 林志宇的眼睛微眯了眯,他不知道陈瑁喜为什么要针对自己,但是陈瑁喜既然当着莫武陵等人说出这样的话来,那么他就不得不考虑自己的回答所带来的连带反应,这事说大可大,说小可小。 虽然他明白这个时候他最好是一口答应下来,才符合他身为陈氏狩猎堂一员的身份。但是看着陈瑁喜那张看似俏丽,却冷如冰霜的脸庞,他却从心底深处不愿意遂了她的意。这女人显然不是那种知道分寸把捏的聪明女性,而是以自我为中心,很可能会继续变本加厉,蹬鼻子上脸,与其到时候自己忍不住气和她翻脸,还不如一开始就明确地拒绝了。 “怎么?林副队长不想护卫我们姐妹吗?”陈瑁喜见林志宇没有立即回应,更是不悦,话语间自然也是更为尖锐和冰冷。 在她看来,林志宇不过是她陈氏狩猎堂的一介下属,她身为陈氏族长的嫡女,指挥他还不是理所应当?这小子居然还想推三阻四的,令她在莫武陵四人的面前大失面子。对林志宇的观感自然更是大坏,心里已经在盘算着日后要如何收拾林志宇了。 “这个……林客官你走之前,能不能先把米管事交待的事情和在下办了,在下也好日后有个交待。”一旁的申桐棣突然插口道。 陈瑁喜闻言更是不喜,冷冷地道:“这位掌柜,你口中的这位米管事又是何方神圣,还能管到我青云陈氏家族的内事不成?” “姑娘莫要误会,米管事乃是我临海都米氏家族的二管事米慎独,他方才刚刚从这里离开,特意交待在下要好好招待这位姓林的客官。姑娘还请行个方便,先让在下与这位姓林的客官完成米管事的交待,在下申桐棣感激不尽!”申桐棣对陈瑁喜拱拱手,不卑不亢地道。 陈瑁喜不由得脸色微变,米慎独是谁,她并不清楚,但是鼎鼎大名的临海都米氏制药家族,却不可能不知晓!陈氏家族,每年也要从米氏家族手中收购大量的药物,同时也向米氏家族提供一些药材。 这个米慎独,能够在米氏家族中担任二管事,说明肯定是米氏家族的核心人物,地位恐怕不亚于叔父陈兴安在陈氏家族中的地位。这样的人物,怎么会和林志宇有了交集?竟然还要求这个胖掌柜好好招待他? 她虽然是陈氏家族的嫡女,地位非寻常女子所能够相比,但是与米氏家族的核心人物相比起来,却又是完全不对称的。 真要是令米慎独不满了,一句话递到叔父、甚至父亲的面前,自己也只有赔罪道歉。 在这个并不安全的世界里,医者、药者的地位,虽然不是至高无上的,但也是他人轻易不愿意招惹的,甚至是可以轻易地聚拢起一股不可忽略的力量来的。 陈瑁喜就是再自大,也不会认为陈氏家族会为了她而与米氏家族交恶的。 “申桐棣?请问阁下可曾是新宣府后氏的成员?”走过来已有片刻的莫武陵突然插口问道。陈瑁喜姐妹三人面露疑惑,梅凤青三人都是心头为之一跳,新宣后氏,可以说是一个默默无名的家族,完全被新宣府里其他的显赫家族所掩盖。但是,那些消息灵通的,还有上层的那些大家族,却无人敢忽略这个家族。 这个家族一向行事低调,不喜欢在人前抛头露面,但是实际上,这个家族却控制着新宣府的州内外贸易百分之三十以上的份额,是不折不扣的隐藏在幕后的商业大鳄。而且,据说这个家族的嫡系成员一向人丁不旺,就是算上旁支,家族的总人数也在百人以下。 莫武陵之所以想到它,是因为几年前,后氏家族曾经有一名叫后桐棣的嫡系成员被逐出,据说是因为他不服从家族的联姻安排,却看上了怀乐县申氏家族的一名普通族女。而申氏家族在怀乐县里,也不过是一家三流偏上的家族罢了。听说那名后氏族人好像是入赘了申氏。这件事情,曾经在新宣府府城的上层社会里闹出好大的笑话,也是很多上层家族用来教训族中叛逆子弟的反面教材。 但是这件事也只是在上层家族间流传,毕竟谁也不想因为这种事情,去招惹后氏家族——这些家族族人众多,谁家里没点破事,你敢挑人家后氏的疤痕,后氏就敢将你家的那点黑资料全扒出来。 申桐棣淡淡地答道:“我现在是申氏家族的族人,在临海都混口饭吃,那些都只是往事而已。” 陈瑁喜就看到莫武陵四人向申桐棣一礼后,皆退后了几步,摆明了一副不掺和此事的态度。心里不由得有些慌张,她虽然不知道新宣府后氏是谁,但是却知道莫武陵四人都是出自怀乐县的家族,他们要慎重对待的人物,可不是她能够慢待的! 陈瑁喜她们匆匆选了几件商品就离开了店铺,临走时陈瑁喜那充满恨意的目光如果是飞剑的话,已经将林志宇戳得千疮百孔,不成人样。 “申掌柜,谢谢你的援手!”林志宇心里暗叹这女人的不讲道理,对申桐棣一躬道。 “唉,说实话,现在我不知道这样做到底是帮了你还是害了你。”申桐棣长叹了一口气,摇了摇头道,“你要小心,那个女人的报复心可能会很强。” 申桐棣心里有些歉疚,他原本是看出林志宇有拒绝陈瑁喜的意思,一方面看到陈瑁喜那副高人一等的模样令他回忆起一些不愉快的事情,另一方面也是他想向林志宇卖个好,所以才假借米慎独的名义,帮林志宇拒绝了陈瑁喜的要求。 但是他有些低估了陈瑁喜的心性,从临走时陈瑁喜的模样来看,她恐怕把所有的恨意都指向了林志宇。 很多人就是这样,他们不敢面对比自己更强、给予自己“耻辱”的上位者,却会将所有的怒气都发泄在他们认为不如自己的弱者身上。 “如果说面对她连自保的能力都没有,我当时也就不迟疑了。”林志宇笑道,“不管怎么样,也要谢谢您的援手,让我没有在外人的面前,与她起直接冲突,这就足够了。” 第六十二章 绝望 虽然申桐棣看起来很有故事,但林志宇也没有兴趣去刨根问底,已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理,他还是深有体会的。 在店中又坐了片刻,与申桐棣敲定了由他继续从托木斯克州为林志宇大量收购那青石,至于费用,就挂在米氏的账目上。林志宇还答应出售给申桐棣两枚剑齿蜥的牙齿,算是还申桐棣的人情。 这令申桐棣十分地满意,不但又给林志宇再上了一壶咖啡,还送给他两小袋植物种子。据他说,这是两种生长在临海都外海岛屿上的植物的种子,他也是极偶然间得到的,却一直不能发芽生长。原本他以为是这些种子已经丧失了生机,但是经过专家的分析鉴定,这些种子仍然具有活力,只是没有具备它们发芽生长的条件,所以一直在沉眠。 一种是灌木,申桐棣管它叫净水槲,是一种灌木类植物,它居然可以吸收海水然后变成净水,是海岛上很多鸟类、动物淡水的重要获得来源。 另一种则是果树,成熟后会结出有些类似桃子的水果,这种水果有一种特性,入水即化,而水则会变为美味的果汁。这种植物,申桐棣也只在其中的一座岛屿上发现过,采摘相当地困难,而且产量也不大,一棵树,一年也就能够结二三十个果子。 这两种植物都很有价值,申桐棣得来也不容易,临海都外海的这些岛屿一来距离海岸线都不算近,二来岛上从来也是无人居住,登岛采摘植物也是风险极大,若不是申桐棣出重金,根本没有人愿意冒险登岛。而这些年来,多次组织登岛的结果,也只有寥寥三次成功,带出了四种植物的种子。 而这六种植物的种子,申桐棣在临海都的种植,皆没有成功,全都是种子陷入了沉眠,应当是外界条件不符合种子发芽生长的条件。只是申桐棣怎么也琢磨不透这条件到底是什么,他又欠缺了什么。 当然了,这些东西他是没有必要也告诉林志宇的,他也是一时心血来潮,觉得林志宇既然对种植有兴趣,不妨给他一些试试。就当是广撒网好了。没准东方不亮、西方亮,给自己一个惊喜。 “只是我也没有想到,这些种子离开了岛屿后,我想尽办法也无法令它们发芽。林兄弟要是有兴趣,不妨试试。”申桐棣提起壶要给林志宇再将咖啡满上。 林志宇伸手盖住了杯口,笑道:“咖啡就不必了,这东西喝多了,人会比较兴奋的。申大哥的这份心意我收下了,万一侥幸有所收获,必将告知大哥。”这种新奇的植物,他也是很想看看种出来会是什么样。 申桐棣大笑道:“我这人胸无大志,唯对这收藏和商业有兴趣,这两种植物若是能够成功地实现人工繁殖,一夜暴富我不敢说,让兄弟你一生衣食无忧我还是很有把握的。”他这可不是吹牛,联邦知识产权保护法是他坚实的后盾。 林志宇起身告辞,这一次利仁坊之行,即便是到此为止,也足以令他满意而归了。 申桐棣也不多做挽留,两人已经互留下了联络方式,临海都和青云都之间的距离,对于普通人来说,当然是不近,但是对于不怕路途凶险的人来说,百公里的路途,好马当天往返也不是什么难事。 “林兄弟接下来是打算回去,还是在这坊里再转转,若是有看上的商品,不妨提提我申桐棣,店家们多少还会给我几分面子。”申桐棣随手递过去一件玉饰道,“不是好玉,不值多少钱,仅仅用来表明一下身份,你是我申桐棣罩着的。” 对林志宇,申桐棣是越来越欣赏,也越发地认定,这一位肯定是潜力巨大的未来客户,虽然目前他还没有什么证据,但是他更相信自己的直觉。 林志宇也不客气,顺手接了过来,日后他与申桐棣打交道的机会还有很多,这乾坤珠似乎越来越“挑食”,申桐棣这里其实有不少东西,乾坤珠都有所反应,但是愧于囊中羞涩,他是实在不好意思张口,只能留待日后再来。 而且,林志宇未来也很可能需要一个“销赃”的放心渠道,目前来看,申桐棣至少可以列入备选之中。 说是玉饰,却不是人们所常知的羊脂白玉,而是一种墨色的玉石所制,林志宇自然不知道,这是一种相当罕有的墨玉,再由高手匠师雕琢成小篆的“桐棣”二字,是申桐棣的个人独有的标识。 出了店铺,林志宇也不再在利仁坊里转了,省得再遇上陈瑁喜等人,再生波折。 索性给了罗铭记一枚金元做为酬劳,要老周将自己送回陈氏客栈去。 夜色深沉,客栈之中一片静寂,林志宇的心神沉入了乾坤珠内。 只是这一次,他首先看到的却不是生机勃勃的黑土地,而是一个被雾气从黑土地上隔离出来的不大空间。 林志宇看着空地上横七竖八躺着的五十多具身着黑衣的躯体,还有两艘翻扣在那里的桨船,心里先是吃了一惊,接着又若有所思。 他已经想到这应当是乾坤珠在夜色和雾气的双重掩护下,又在海中大肆吞噬海水的结果。不过……这五十多名黑衣人和两艘船,出现在这里,却是值得认真思量的。 西海之上,风波险恶,这是人尽皆知的事情。白天以这种小船航行在海上,尚不能保证船员们的安全,何况是在夜间? 而且这五十余人皆身着黑衣,并以黑色头套蒙面,看不少人的身上还有血迹,还有一些人肤色白的没有血色,也看不出呼吸来,显然即便没死,也是在弥留之际。再想想昨夜里港区的大火,林志宇已经基本上可以确定,这些人很有可能是在夜里乘大雾掩护袭击临海港。 林志宇又注意到,这五十余人中有那么几人头上的黑色头套破裂,露出了部分面容来,高鼻、深目、白肤、金色或褐色的头发,分明是欧罗巴人种! 看着这些仍然陷入昏迷之中的人们,林志宇微微摇了摇头,离开了这里——现在还不是双方见面的时候,他也没有想好应当以什么样的形象来面对这些人。 而且,如何处理这些人,他也没有一个头绪。反正交出去是不可能的,他要怎么来解释如何俘获这些人?临海都里现在正是人心惶惶,自己就别再闹什么幺蛾子了。 托尔长长地呻吟了一声,扶着额头悠悠地苏醒过来,他觉得自己头痛欲裂,两边的太阳穴也是突突直跳。 “队长,你总算是醒了!”耳边传来了哈尔多惊喜的声音。 托尔心中一凛,他想起来了,自己和满船的队员们不是在海面上被旋涡给吞噬了下去,一阵天旋地转后他就什么都不知道了,难道说他们没有死,被海浪推到了沙滩上来了? 他努力地争开双眼,看到的正是哈尔多以及另两名队员那欣喜、如释重负的面容,不过……这天空怎么看着很不对劲? “我们这是在哪里?”托尔强忍着头部传来的不适感,闭眼低声地问道。 “未知空间。”哈尔多身旁的另一名汉子米切尔有气无力地答道。 托尔诧异地再度睁开双眼,仔细地看去,这才看清楚,头顶虽然散发着白光,却根本不是天空,他的身下倒是土地,却是黑色的泥土地,托尔立时打了一个激灵。他们这是在临海都附近,出现黄土、戈壁和沙漠都是正常的,怎么会有黑土呢? 哈尔多用力地将他扶着坐了起来,托尔这才看到在距离他们约有十来米外,那些已经死去的属下,尸体摆成了三列,再远处则是两艘翻覆的桨船,显然这时候没人想去将它们翻过来。而再往外就是茫茫的雾气,什么也看不清楚。 “活着的人还有多少?”托尔痛苦地闭了闭眼,沉声问道。 “还有十八人,算上队长你。”哈尔多轻声地道,“五人重伤,已经用过药,其余人轻伤,问题不大。” 托尔的心中在滴血,五十余人到现在只余下了十八人,还有五人重伤,伤亡还真是惨重。 “这里可有食水?”托尔问道,他们出来执行任务,自然是不可能带上大量的食水,落到这里,他首先想的是如何活下去。 只有活着,才有可能找到脱离这里的道路,要是人死了,就什么都没有意义了。 哈尔多神色黯然地摇了摇头,他和米切尔醒来的最早,不但已经查看过所有人的伤势,还将这块空间踏个遍。空间并不大,也就大半个足球场大小。虽然是肥沃的黑土地,但是却没有生长什么植物,也没有溪流。 空间的四面都被茫茫的雾气所环绕,他们两个也试着进入雾气,但是每一次都是完全进入雾气之后就会从空间另一边的雾气中走回到这个空间来。试了几次之后,两人也就彻底地绝望了。 第六十三章 夫子 托尔他们陷入了绝望之中,迷茫中难寻出路,离开托尔他们所在的小空间的林志宇,刚刚站在石山上,环视了一眼自己的空间地盘,凭空中突然出现无数的浓雾,瞬息之间,已经将他完全地宠罩在其中。 林志宇眨眨眼,眼前就除了茫茫雾气之外,再无他物。不过,他并没有感到有什么危机。 “你就是唤醒我的、新的乾坤珠主吗?”雾气之中传来了分不出男女的平板声音,“初次见面,请珠主设定珠灵的形象。” 林志宇吃了一惊,随即又是一喜道:“什么叫设定珠灵的形象?还有,珠灵是什么?” “你希望我是什么样的形象,身为珠灵的我就可以表现成什么样的形象!至于珠灵是什么,你可以理解为这里是你的新家,而我是这里的管家。你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可以向我询问,你有什么想做的事情,可以吩咐我来做。”那个声音答道。 “你怎么知道我会问珠灵是什么?”林志宇好奇地问道。 “在你之前,已经有七百三十九名幸运儿同样问过这个问题,我不认为你会是特殊的那一个。”珠灵的回答平缓无波,没有半点情绪波动在其中。 “七百三十九人?”林志宇大吃了一惊,这个数字实在是太出乎他的意料之外了。 林志宇迟疑了片刻,又问道:“这七百三十九人现在在哪里?这里算是我的家,还是他们的家?如果说他们向你下命令,你会听从他们的命令吗?” 珠灵毫不迟疑地回答道:“不会,因为这七百三十九人里,有七百三十七人,已经死亡,他们与我之间所达成的契约已经解除。” “那还有两人呢?”林志宇追问道。 “一位是乾坤珠的创造者,已经不知所踪无数年,另一位已经自愿解除了与我之间的契约!”珠灵答道,“所以除非你死去,你不必担心会有人与你抢夺乾坤珠的所有权。” 林志宇默然无语,已经从最初的兴奋中冷静了下来,很显然,成为乾坤珠的主人并不代表着自己就无所畏惧了,否则的话,也不会有那么多的前任都死与非命了。不过,从小他就知道,这世间从来也没有天上掉馅饼的美事!权力越大,责任越大的道理! 他沉吟了片刻道:“那我希望你能够成为我的老师,教导我如何用好这乾坤珠空间,造福自己也造福我所关心的人们。” 虚空中沉默了片刻,接着传来了珠灵那平板的声音:“如您所愿,但也请您做好心理准备,我将会严格地要求您的。” 话音未落,林志宇眼前的重重白雾突然散去,他又站在了石山顶部的平台之上,只是还有一人站在了他的面前。 此人头戴高冠,宽袍大袖,四五十岁的年纪,国字脸,两道剑眉斜飞入鬓,目光锐利、炯炯有神,颌下短须,个头比起林志宇来尤高几分,整个人看起来就像是书本中古代的夫子一样。 他拱拱手对林志宇道:“这个形象您是否满意?或者我也可以变换成女性的形象。”声音如同金石相击一般有力。 说话间,他已经变成了一名身材高挑,长发及腰,标准瓜子脸,眉目如画,身着黑色劲装,将完美的葫芦身材显露无余的美貌成熟女性。 林志宇睁大了眼睛,虽然两人就只隔了几步远,但是他却完全没有看清楚珠灵是如何变幻形象的,感觉只是一眨眼,夫子就变美女了! “以这个形象为基板,共有超过二百四十名男性选择做为我的形象,占到男性总数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珠灵道,“还有选择精灵、天使、魅魔等女性形象的。”声音虽然仍然是平板而没有感情,却清脆悦耳,不折不扣的女声。 林志宇有些懂也有些懵懂,精灵、天使和魅魔是什么形象?虽然没有概念,但是他至少明白,都是女性形象。 “不必了,就第一个挺好的。”林志宇摆手道,弄这样养眼的一个大美人在眼前晃悠,肯定会分神的,还学什么? 从小到大的经历,令林志宇心里很清楚,这是一个充满了凶险的世界,青云都也绝对不是安全之地,自已需要变强、变富、变得能够保护自己和家人在这个世界上平安地生活下去,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可供自己挥霍的。 美女似乎有点吃惊,愣怔了瞬间,才重新变化成为了夫子的形象,声音也重新变得如同金石相击一般铿锵有力道:“请珠主赐名!” 林志宇略作沉吟道:“愿夫子辅吾志,明以教我!我称您为夫子,可好?” “好!”夫子道。 林志宇躬身一礼,又道:“请夫子今后严格教导,也请夫子今后莫要再称什么珠主,称我志宇好了。” “好!”夫子微微颌首道,“哪么我们从哪里开始好呢?” “夫子,请问,那些人我需要如何办?”林志宇指了指托尔他们所在的空间方向,那里完全地被迷雾笼罩起来。 这些不请自来的家伙,留在这里碍事,但是要将他们放出去,被临海都衙门捉住,则会带来更大的麻烦。而且,对于这些人,林志宇也没有半点好感,若是任由他们犯了事后就这样不受任何惩罚地离开,他自己这一关都过不去。 夫子微微地一笑道:“志宇,从现在你要记住,这里是你的家,对于闯入你的家的陌生人,想要如何处理,都是你的自由!如果说,这里要有法律的话,你的决定就是法律!” 林志宇看了看自己,心中苦笑,他虽然这一段时间以来,身体素质有了极大的提高,但是面对着十八名明显经过了严格军事训练的壮汉,哪怕他们中有人重伤,其余人也皆是有伤在身,还是力不从心的。 夫子仿佛看出来林志宇的心中所想,伸手在空中虚抚,笼罩在那里的雾气立时淡了下来,露出了其中的托尔等人。 但是,这似乎只是由外向内的,处于雾气围绕中的托尔等人,却似乎完全没有发现这一变化! 第六十四章 能量与物质 “宇宙中的一切究其根本都是能量的不同形态转换,能量可以转化为物质,物质亦可以转化成为能量。”夫子道,“物质转化为能量,这个就不必多说了,人类日常生活中有太多的例子。而能量转化为物质,虽然在志宇你看来极其罕见、甚至根本举不出例子来,但是我可以负责地告诉你,它也是存在的,只是你很难见到的。至于原理,不是现在的你所能够理解的。” “你已经与乾坤珠签订了契约,乾坤珠其实就是你的一部分,你的肢体、意志的延伸,只是你现在还不知道如何来使用罢了。”夫子道,“慢慢来,这个可急不得,没有地基的高楼是危楼。具体的事务还有我来做,我虽然是你的老师,但也是你的管家。” 夫子指了指托尔他们身旁摆放着的那些尸体,问道:“这些已死的肉体你有什么打算?还有这些人,如果说你想的话,可以有很多种令他们死的方式,想要活捉就更简单,这里是你的地盘,没有得到你的允许而进入的人,是不受到任何保护的。” “您说我要是将这些尸体释放到临海港的海滩上,会引发什么样的后果?”林志宇问道,虽然不能够将托尔等人放出去,但是将其余的尸体放出去,给他们背后的人添点堵,也给临海都衙门一些证据,却是林志宇乐意看到的结果。 临海都也是明州的一部分,这帮子外州人跑到临海港来杀人放火,真当明州人都是好脾气吗? “关于珠外的世界的事务,我都不会给予回答,我只是负责教导你的老师,并不是你的参谋。”夫子淡淡的道,“如果想要放出去,现在的时间挺好,要是不想放出去,就令其入土为安!” 林志宇心里轻叹了口气,一时间不知道自己让珠灵当自己的老师,到底是对还是不对! 林志宇沉吟了片刻道:“那就请夫子送那些尸体去海滩。” 托尔等人颓丧地或躺或跌坐在地上,陷入了彻底的绝望之中——没有食物、没有水、没有出路、连自己到底是被谁关的,关在哪里都不知道! 与其这样稀里湖涂地被饿死,不对,应当在被饿死之前,先会被渴死,好吧,不管怎么样都是个死,还不如一开始就战死或者索性被淹死来个痛快!钝刀子割肉,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和同伴一点点走向死亡的感觉,那无疑是太糟糕了! 托尔不怕死,但是这样窝囊的死法,是他所不能够忍受的! “队长,这些尸体我们必须立即掩埋起来!”哈尔多皱着眉头道,“我担心如果就这样放着,以后恐怕会……” 托尔这才突然意识到,自己这些死去的属下,也许可能在极端状况下被视为“食水”,他不由得打了个激零。为了能够活下去,被逼到了绝境中的人类有时会做出令人无法接受的行为来! “对!你说得对,必须马上做!”托尔喃喃地道,得乘着大多数人还没有想到这一点,他们这些人还有体力的时候,将这些尸体掩埋到深深的地下! 他只可惜,他们现在身上没有取火的器具,更没有足够的燃料,否则的话,将尸体全部焚烧,那才是一劳永逸。 托尔强撑着站起身来,刚要招呼众人起来掩埋尸体,却看到原本摆放在地面上的尸体竟然一具具地从地面上飘浮了起来,众人吃惊地大叫起来。还好这些尸体只是平着飘在空中,而不是坐起来,否则的话,他们受到的惊吓还要再加个更字——他们这些人里绝大多数小时候都听过亡灵、丧尸之类的恐怖故事。 就在众人惊骇的目光注视下,那数十具尸体一齐升上了“天顶”,然后消失无踪! 好半天,托尔才缓过神来,看看四周,同伴们仍然一个个仰头向天、瞠目结舌的模样,不禁地长叹了一口气,颓然地坐到了地上。 虽然说尸体的消失,倒是省了他很多的口舌和手脚,但是这一幕的背后意味,却令他不得不深思。 很显然,他们所在的这个奇异地方,并不是无主之地,也许就在什么地方,正有人或者什么东西在窥视着他们这些人的一举一动。也许他们不用担心会被渴死或者饿死,也许他们日后会生不如死! “唉……”托尔无声地长叹一口气,双手捂住了脸。 夫子收回了目光,大袖一摆,山顶的平台上出现了一张长几,两侧各放了一个蒲团,招呼林志宇坐了下来。 夫子手在长几上抚过,一套精美的茶具即出现在长几上,他提起茶壶,给自己倒了一杯茶水,示意林志宇自己来。 林志宇已经看得呆了,这简直就如同神迹一般!他迟疑地伸出手握住了茶壶的壶身,又闪电般的松开了手。 “夫子,请问这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林志宇指着茶壶问道,他已经搞不清楚什么虚幻什么是真实了。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夫子平淡无波地道,“你也可以当它是能量与物质之间的转换。现在我们先谈谈正事,你已经将我唤醒,有些事情也得让你清楚了。” 林志宇坐直了身体,正色道:“夫子请讲。” 直到天色近明,林志宇这才出了乾坤珠,躺在自己的床上,虽然身体感到了疲倦,但是精神却很兴奋。 这一夜里,夫子和他讲了很多关于乾坤珠的事情,虽然说很多东西他都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但是却为他在迷雾中指出一条道路。 他知道了原来乾坤珠共十二颗,以乾为阳干之首,下有甲、丙、戊、庚、壬五珠,以坤为阴干之首,下有乙、丁、己、辛、癸五珠。他先祖传下来的石珠,正是乾珠,而他在新克拉玛干沙漠中得到的另一颗则是辛珠。 两珠的相遇,组成了乾坤珠,而他这些时日里不断地吞噬泥土、沙子、岩石、海水等等等等,一部分化为了这石山与黑土地,另一部分则是化为了能量储存在了乾坤珠内,直到今天,他令乾坤珠吞噬了那块拳头大小的青石,这才唤醒了珠灵! 第六十五章 怎么做到的? “想不到这青石还真是好东西!”林志宇半倚在床头,手上把玩着一块人头大小的青石,喃喃自语道。 按夫子的说法,这种青石中所蕴含的能量极其地可观,但是以联邦如今的科技水平,完全无法理解和利用其中的能量,但是对于乾坤珠而言,却是大补。而且青石的材质也满足了乾坤珠进一步复苏的需要! 而接下来,林志宇需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需要进一步地扩大乾坤珠的空间,为乾坤珠积蓄能量,寻找其他十颗乾坤子珠,越多的乾坤子珠汇聚,自然也可以进一步地扩大乾坤珠的能力,也可以进一步开放夫子的权限和智力。 这一点是夫子着实强调的,只有六分之一能力的他,可以说只能以相当机械的方式来回应林志宇的要求,在一些简单易处理的事务上,问题还不大,但是当林志宇遇上难以解决的棘手困难时,夫子就不能够及时有效地给予他切实准确的建议和帮助了。虽然说,夫子判断这一天的到来,应当还会有相当长的时间,但是林志宇却不这样认为。 父辈的教导,以及从小到大的经历,令林志宇总有一种不安全的感觉,手中的底牌永远是越多越好,哪怕从来也用不上,也比一旦爆发意外事件,自己眼睁睁看着却无能为力要好! 而要找到其他乾坤子珠,就需要乾坤珠继续不断地复苏下去,直到它能够有足够的能量去联系不知道散落在何方的其他十颗同伴。 而与此同时,林志宇则要不断地变强,他的前任中超过百分之七十的人,都是在去收回其他子珠的过程中,彻底地陨落的,可见这其中的凶险。 人头大小的青石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林志宇一抛一接中迅速地变小,直至化为乌有,林志宇这才轻呼了一口气。如今的乾坤珠复苏已经不能够仅仅靠吞噬外界的常见物质来完成了,一些特殊的物质,则成为了复苏中必不可少、堪称画龙点睛的核心,只有它们才能够令乾坤珠完成质变到量变! 所以,接下来的日子里,大量收集各种各样的物资,也将是林志宇必不可少的工作之一! “七哥!七哥!醒了没有?出大事了!”门外传来了林志轩兴奋地叫声和“啪啪”的拍门声。 林志宇掀被而起,一边将床边的衣裳穿上,一边应道:“别叫了,我这就来!” 房门分左右打开,林志轩迈步就闯了进来道:“七哥,刚才都外的沙滩上,发现了数十具穿着黑衣的尸体,其中大多数人看起来都不像是我明州人。” 林志宇故为惊诧道:“难道说,他们和昨天凌晨临海港遇袭有关?” “我也是这样想的。大晚上跑到海上去,还穿黑衣,肯定不是干好事的。而且又不是本地人,不怀疑他们怀疑谁。临海都衙门都已经派人前往实地勘验尸体了。”林志轩愤愤地道,“都里都沸腾了,很多人都涌向城外要亲眼看看这些死有余辜的贼子们。” 这一次临海港遇袭,具体损失情况外人自然是不得而知,但是那惊天的爆炸声和冲天的火光都告诉大家,港区的损失必然是十分严重,这对于靠港吃港的临海人来说,无疑给他们接下来的生活蒙上了一层阴影。而且,由于港区的爆炸、大火,衙门对都门进出进行了严重的管控,街道上的巡查也严格、频繁了很多,这给临海人带来了诸多的不便,对于扰乱他们正常生活的罪魁祸首们,自然是恨之入骨。 “你也想去看?管事允许你们外出了吗?”林志宇一边整理自己的衣襟,一边随口问道。 林志轩立时就蔫了几分,正是因为陈兴安的禁足令,使得他们这些人压根就出不了陈氏客栈,他才将主意打到了林志宇这里。 “好好地呆在客栈里,这一次旅行,对你是一次考验,要经受住考验,回去之后,堂里才会考虑给你更重的担子。”林志宇拍了拍林志轩的肩头,语重心长地道,能力固然是很重要,但是责任心也是不可少。林志轩虽然只比他小几个月,但是从小到大,却没有吃太多的苦头,心性还不够稳定。 林志宇此时也开始有意地培养自己的班底,未来他也不可能全盘用陈家的人手,那样不但很容易被陈家架空,也容易引发双方间的诸多矛盾。 而且,即便是林志轩无意日后出来帮自己,以自己与他之间的关系,只要他有进步,就很容易进入陈兴安的眼中,这对于他在陈氏狩猎堂中的地位提高,可以说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这世间,不知道有多少兢兢业业工作的人们,只是因为领导看不见,而错失了晋升的机会,而致使一世都在底层蹉跎岁月。而又有多少人,一遇风云即化龙,青云直上!难道全都是前者的努力、天赋不如后者吗?贵人的提拔,也是成长中不可缺少的一环啊! 就是林志宇自己,这一路走来,要是没有冯得禄、陈兴安的有意无意帮一把,也不可能走到今天的高度! “对了,七哥,陈管事刚才让我见到你说一声,有事要和你谈。”林志轩一拍脑门,险些把这事给忘记了。 “哦!”林志宇点了点头,穿戴整齐后直奔陈兴安的房间而去。 陈兴安将碗放到桌上,目光却始终未离开手中的资料,这一次前来临海都,他的事情还是很多的,几个侄女与林志宇来不来电其实倒是顺带的。不过临海港突然出事,对于陈氏家族在临海的发展计划形成了不小的影响。 虽然广大民众还不知晓港区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这并瞒不过都中的主要家族,陈氏进入临海都中的时间也不短了,自然也有自己的消息渠道,几方汇总下来,也了解个七七八八了。港区储油设施几乎被夷为了平地,之前的建设完全成为了无用功,一切都要从头开始,这对于有意在这一领域里发展的诸多势力来说,既是坏消息也是好消息。 坏消息就不必说了,想必此时明州上层也是震怒不已,细柳边疆区那边消息会晚一些,不过那些军人们的反应也是可想而知。 好消息就是所有想要在石油领域里插一手的势力,在时间上又回到了同一起跑线上,港区的这些储油设施想要重新建议起来,没有几个月的时间是绝对不可能的。 陈氏家族也就有了更多的时间,来琢磨自家的定位,以及要在其中到底扮演一个什么样的角色! 陈氏家族在青云都是名列前茅的顶尖家族,但是在临海都,影响力就远不如青云都,连过江龙恐怕都算不上,想要从中分得一杯羹,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必须要与其他的家族联手,只是这个谈判,进行地并不顺利。 侍女来收碗筷,奉上茶水,轻声地道:“管事,林队长求见。” “啊?志宇来了?”陈兴安怔了一下,将手中的资料放下,起身向门口走去。那个侍女吓了一跳,没想到陈兴安居然会这样重视那个年青人,竟然会亲自起身到门口相迎。 她不由得暗自庆幸,自己方才对那年青人,并没有什么失礼之处,这要是让陈兴安知道了,责罚是肯定跑不了的。 “管事,我听志轩说,您找我?”林志宇施礼道。 陈兴安上前拉住了他的胳膊,笑道:“志宇,用过早餐了吗?阅梅,叫厨房照方才的再上一份!” 两人在桌前坐了下来,陈兴安轻咳了两声道:“志宇,你在这临海都里简直都要如鱼得水了,这才几天功夫,怎么又和米氏、申桐棣关系这么好了?” 陈瑁喜她们与林志宇在利仁坊的冲突,随行人员自然是不敢隐瞒,向陈兴安汇报了此事,只是陈兴安回来的晚,今天早上才得知。 对于林志宇认识米慎独,他倒是不意外,毕竟之前在都外的沙滩上,林志宇和米氏家族的成员站在一起,他也是亲眼看到的。但是却没有想到米慎独居然还会额外交待林志宇事情。 米慎独那可是米氏家族的核心人物之一,怎么就看重了林志宇了? 更令陈兴安啧啧称奇的是,林志宇居然和申桐棣也扯上了关系!陈兴安当然是不知道申桐棣和后氏家族的关系。但是他所知道的申桐棣,在临海都里也是号颇有传奇色彩的人物。 短短的数年时间里,独自在临海都利仁坊里闯下了自已的一片天地,他的店铺,在临海都的上层圈子里,可是相当有名气的,也结好了很多上层人士!像米氏家族的族老米高扬,据说就和申桐棣的关系很不错,常常从他那里订购货物。 还有临海都的一位实权副都头的家眷,也时常光临他的店铺。 那个胖子,在临海都的影响力,可不像他那样人畜无害,谁要是小看了他,八成会吃苦头的。 第六十六章?安全第一 而林志宇偏偏能够与申桐棣言谈甚欢,而且申桐棣居然还为他出头,将自家的那个笨蛋侄女哄了出去。 没错,陈兴安已经将陈瑁喜定性为笨蛋了,他决定回去一定要和兄长谈谈,那些关系到家族未来的重要家族联姻,绝对不适合交给陈瑁喜,这丫头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用她来联姻,搞不好双方家族的关系,只会变得更加糟糕! 就算他们没有提前表明有让她们三女中的某一个与林志宇联姻,陈瑁喜也应当看出来,自己对林志宇的重视远非他人能够相比的。 而就是这样,在莫武陵他们的面前,陈瑁喜还耍大小姐的脾气,摆大小姐的威风!往小里说,她这叫我行我素、目无他人;往大了说,她根本就没把自己这个叔父放在眼里! 自己为什么允许林志宇可以自由行动,不必留在客栈之中,还不是看中他与郑寻之间的关系,希望能够借郑寻的影响力,促成星月阁与陈氏家族之间的合作。而现在看来,林志宇做的比自己所期望的,还要好! 林志宇双手一摊,一脸无奈地道:“米管事兴许是因为看在了郑哥的面子上,至于申掌柜的,我现在自己还稀里糊涂的呢。” 陈兴安虽然有些怀疑,但是也没有什么实证,感慨了几句林志宇的“好运”,侍女将丰盛的早餐送上,笑道:“人是铁、饭是钢,志宇先用饭,我刚刚吃完,不必管我,等吃完后咱们再继续说。 林志宇狼吞虎咽地用完餐,侍女收拾后退了下去,陈兴安这才开口道:“志宇啊,昨天的事情我已经知晓了,这件事情是瑁喜的不对,我已经严厉地批评过她了,从今起她被禁足在房中了,一直到我们返回青云都,她都不要想离开客栈了。” 林志宇笑了笑,陈兴安这算是就昨天的事给了他一个交待,道:“陈管事不埋怨我没有给陈家面子,我就已经很意外了。”虽然一路与莫武陵四人没有过多的接触,但是关于他们的事情,林志宇也了解地七七八八了,自然明白莫武陵他们的到来,对于陈家的意义。 陈兴安摇了摇头道:“一个蓬勃向上发展的家族,是绝不会因为这种狗屁倒灶的事情而牵怒于人的,嘿嘿,这样的立威其实只会引来他人的仇恨和轻蔑,真正的强者根本不需要这样做。陈家虽然很弱小,但是也有自己的尊严和原则。” 这个世界终究还是以强者为尊,权谋的作用,在绝对的武力面前,只会显得苍白! “这件事情到此为止,陈瑁喜不会再出现在你的面前。我代表陈家,向志宇你表示真挚的歉意。”陈兴安起身向林志宇躬身一礼道。 林志宇侧过身去,表示不敢全盘接受,连忙伸手相搀道:“陈管事这样客气,折杀我了!” 两人又客套了几句,林志宇就想要起身告辞,陈兴安却拦住了他,将手上的一份资料递给了他道:“志宇,这件事你是如何看待的?” 林志宇接了过来,扫了两眼就明白了,正是关于出现在沙滩上的那些黑衣尸体的调查报告,他不禁心中暗自心惊,不管这一份资料是来自陈家自己,还是其他家族,都证明了家族的实力雄厚,隐藏在水面下的实力也不容小看。 林志宇脸上露出诧异、愤怒、疑惑等诸多的神色,最后则是一脸的凝重,对陈兴安道:“看来,有人不想让明州发展石化产业,更不想让临海港成为细柳边疆区原油的转运港。” 陈兴安点了点头,看到了这一份调查报告,虽然只是初步的调查结果,他的判断也是,港区储油设施的毁损,正是那些外州人为了阻止明州石化产业的发展所下的暗手。只可惜他们最终棋差一着,竟然在海上翻船,给临海都留下了诸多的追查线索。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估计明州上层以及军方,对于敢在背后暗地里给自己捅刀子的,绝不会轻饶了的。 “青云和临海可谓是唇齿相依,临海都发展起来,对于青云都的未来,也是一大助力!”陈兴安叹道。青云都地处内陆,虽然倚靠着新克拉玛干沙漠,但是这些年来,发展的潜力已经见顶,想要再进一步,除非…… 陈兴安摇了摇头,虽然军方和明州已经决定重新启动对新克拉玛干沙漠的探索,但是对于其的成果,相信没有人会抱太大的希望的。新克拉玛干沙漠要是那么容易被打通,建立起运输线来,早就不是现在的模样了。 林志宇点了点头,对于陈兴安的这一看法,他是支持的。青云都的资源有限,交通也不算便利,能够发展到今天,堪称一个异数。如果说明州决定对临海都进行开发,势必会将各种资源向临海都进行倾斜,所谓的近水楼台先得月,青云都也能够从中获得一些利益。 最直接的一个就是传得有些沸沸扬扬的火车,要是能够将临海都、青云都和怀乐县城连接起来,这对于人员的流动和物资的运输,都将起到称翻天覆地般的变化。更不要说,日后这铁路还必然会和明州境内的其他铁路相连接,所带来的好处。 “志宇,这几日里你可以在临海都里自由活动,但是一定要注意自已的安全,这些黑衣人还有余孽,难保不会丧心病狂地再对临海都发动新的袭击。嗯,要是打算出都门,可以带上林志轩和平武佳他们,务必安全第一!”陈兴安将资料收了起来,对林志宇郑重其事地道。 林志宇如今可是关系着陈家发展的重大项目,陈兴安可不想他在临海都出什么事情。 林志宇自然是满口地答应,当然了,答应归答应,届时会不会带,他总是能够找到理由的,是不是? “对了,管事,我买了一些东西,可能归途时需要商队帮着运输。”林志宇又想起来申桐棣送来的那些青石,还真不少,在院里堆成了一座小山。 他一提,陈兴安也想起来这事,不禁笑道:“我听说你在申掌柜那里买了一堆废石回来?” “倒也不算是买,我只是支付了从库房到这里的运输费,应当是送吧。”林志宇道,“这东西我有一种直觉,它应当是有用的,只是我们还没有找到它的正确用法。运输费用,当然是由我个人支付。” “哦?”陈兴安也有了几分兴趣,他也是个武人,自然明白有些时候,直觉这玩意比什么理智、智慧都神奇,甚至能够救命的。 “既然你觉得有用,运一批石头,对堂里倒也不算什么大事,钱不钱的,就不必提了,我会安排人负责将它们运回青云都的。要是有什么成果,记得和我说一声。”陈兴安想了想道,纯运输费、搬运费又能够值几个钱,就当卖林志宇一个小小的人情。 至于成果什么的,他也就是随口一说而已,这废石肯定已经有不少人打过主意,否则也不会被公认为是废石,连其本名都不为人知了。 “这是自然。”林志宇笑道,这个问题他昨晚就已经想过,未来他还要申桐棣继续为他采购这青石,就算是为了掩人耳目,不引起他人的注意,也得给这青石找出点用途来。 第六十七章 带回音的站住 虽然是早晨,天色却有些昏黄,不过这也并没有什么奇怪的,邻近新克拉玛干沙漠,沙尘暴对于临海都来说,也不是什么新鲜玩意。 林志宇走出陈兴安所在的院落,向客栈的马厩走去,穿过一道院门,院门外突然闪出了两条纤细的身影来,拦在了他的面前,正是梅凤青和伊自若。 林志宇怔了一下,拱拱手道:“见过两位贵女!” “林队长,你还真是不同凡响,瑁喜不过是想要你护卫她的安全,居然就被她叔父禁足了。”梅凤青上下打量着林志宇,语气冷冰冰地道。她对陈瑁喜并没有多么深的友情,但是她却看不惯“以下犯上”的林志宇。 而陈瑁喜被陈兴安禁足,也令她有一种兔死狐悲、物伤其类的感受,看林志宇自然也就越发地不顺眼。 林志宇的脸色也阴沉了下来,是他的责任他不推诿,但如果不是他的责任,他也绝不会往自己的身上揽,更不会替他人背黑锅。 这梅凤青长得虽然是他有生以来不多见的美女,但是从青云都到这临海都的一路上,林志宇也看出来,梅凤青四人的身上多多少少地都有一些高人一等的傲气,有些看不起出身青云都的他们,不过既然不是针对自己,林志宇自然也不会多事,最多敬而远之也就是了。 “梅姑娘的意思是说,陈管事无权禁足他侄女?是我向陈管事告状,陈管事的耳根子软?”林志宇毫不客气地反问道,自己没做过,对梅凤青她们更无所求,这腰杆自然就硬,他才不惯着对方呢。 “你!”梅凤青被林志宇的话噎的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是好。 伊自若的眉毛立时就立了起来,嗔怪道:“你这人怎么一说话就上纲上线,尽给人扣大帽子?”无论是说陈兴安耳根子软,还是说陈兴安无权禁足陈瑁喜,都可能引发陈氏家族对她们的强烈不满。就算她们出身县里的家族,如果说不能够碾压陈氏家族,那么也必须要尊守家族间的一些规则的。 林志宇瞥了她一眼道:“莫要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陈瑁喜被禁足,是陈氏的内事,你们要是有什么不满,去找陈管事啊,我姓林,又不姓陈!”说罢,绕开了两女,直接向门外走去。 “我要是你就回去向梅姑娘和伊姑娘道个歉,不管怎么说,陈姑娘被禁足都是因你而起的!”雷从云从门边走了出来拦在他的身前,冷冷地道,“不然,会有你后悔的时候!” “哦,我觉得要是这么说的话,那我们所有人都应当去临海都衙门道个歉,不管怎么说,港区出事都是在我们到来之后发生的。”林志宇以同样的口气毫不客气地顶了回去。 自己就是没理会陈瑁喜无理的要求,如今陈瑁喜受到陈兴安的惩罚,这罪过就全扣在自己的头上,这帮人的逻辑还真是清奇。 再说了,自己只是陈氏狩猎堂的成员,听陈兴安的命令这没有问题,陈瑁喜又算是狩猎堂的什么人,有什么权力指挥自己,自己又不是陈家的仆役! 虽然说这个道理在很多的时候,都被人们所漠视,领导的家属也是领导,倒仿佛成为了真理,不管对方的要求合不合理,都要想办法去满足。 雷从云没想到林志宇的回答竟然会是这样的另类,一时间也不知道要如何来反驳他。 林志宇横跨一步,躲开了雷从云要继续向外走,雷从云却紧跟着横移了一步,死死地挡住了他前进的道路。 林志宇双眉一挑,迅速地后退了几步退进了院内,紧接着纵身手扣屋檐,微一借力就翻了上去,整个动作如同行云流水一般,动作疾如脱兔却又一板一眼让人看得清清楚楚。 雷从云脑门上青筋直跳,他没想到林志宇根本就没理他的拦阻,另辟蹊径! “站住!”雷从云怒吼道。 “站住才是傻瓜!”林志宇心说,和雷从云正面起肢体冲突,无疑是不智的,不说别的,人家四人可是带着三十多名随扈的,好汉尚难敌四手呢,他可不认为自己能够将对方全盘都打倒。而且那样的话,无疑跟四个家族就都结怨了,连陈氏也不好庇护自己。 惹不起你,还躲不起你吗?林志宇踩着房顶向马厩方向疾行。 雷从云带着几名随扈在房下追,不住地喊着“站住”。 “站住!”当林志宇踩上陈氏客栈的外墙时,喊声突然仿佛带上了回音,令林志宇不禁一怔。 他这才看到,在陈氏客栈外侧的街道上,三个人狼狈地向这边跑过来,在他们的身后,则是六七个身着皂衣的人。 林志宇立时就停下了脚步,在明州,身着皂衣的,一般都是有官府背景的人,一般普通人,是很少会穿皂衣的。他又注意到,跑在前头的这三个人里,虽然都是黑发,但是有两人显然有欧罗巴人的相貌特征。 林志宇看了看左右,墙头上却没有什么趁手的东西,至于身上带的匕首,在没彻底搞明白事情前,还是不要拿出来为好,免得被人误会。 马切尔觉得自己的心脏都要从口里跳出来了,他原是利仁坊里的一名商人,当然了,这只是他表面上的身份掩护,他的真正身份,是门列德罗家族安排在临海都里的探子,负责将临海都的情报通过商船传回门列德罗家族。 港区大火的当夜,他就意识到这应当是港区在建的储油设施遭受袭击,再联想到之前自己传回的情报,以及前几天,家族派人来通过他在临海都里采购了一批足以供百人食用两周的食材,很可能就是门列德罗家族出手了。 天亮后,马切尔就想找个理由离开临海都,哪怕是不能够走海路回托木斯克州,先去内地避避风头也好。 在临海都呆了多年的他,深知道一旦明州人认真起来,任何蛛丝马迹都可能会被他们抓住,从而顺藤摸瓜找到根源。家族培养出来合格的情报人员,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所以也允许他们在认为危险的时候,自行撤离。 只要不被明州人抓到真凭实据,等风头过去,他还是可以回来的,毕竟临海都可以说是一个贸易城市,不可能长时间地高压管控,也不可能完全排斥外州人的到来。 可惜天一亮,他就得知了都门被封闭,除非得到几位都头的手令,方才可以离开,他也只能向上帝祈祷那些袭击人员没留下什么线索给明州人,忐忑不安地留下来。 今天一早,他也听说了在港区外的海滩上,发现了多具身着黑衣的欧罗巴人种尸体,这使得他的一颗心立时吊到了嗓子眼里。 偏偏这个时候,哈尔多松家族在临海都的负责人还带人来找他,三人在密室里屁股还没坐热乎,还没搞清楚对方的来意,实然临海都衙门派了十几名衙役上门,他的属下惊慌下应对失据,引起了衙役们的疑心,结果就是其他人要么被捉,要么由于反抗被杀,只有他们三人顺密道跑了出来。 但是跑出来是跑出来了,却没能甩脱那些衙役们的追踪。如今的他,也是慌不择路,不管他还有什么样的后手,不甩脱掉这些追兵,都不可能实施。 马切尔一边跑,还一边回头看,看到那些衙役们距离自己尚远,心情平稳了一点。他注意到这条街道两侧都是高墙,少有门户,要是能够翻墙进入,借助院里的复杂地形,就有可能甩脱这些衙役…… 他刚转回头来,就觉得眼前一黑,脑门巨痛,然后就不省人事了! 第六十八章 这是误会 曼彻特斯绝望地看着自己的两个同是天涯沦落人的伙伴被不知道从哪里飞出来的瓦片拍在了脑门上,瓦片碎裂成了无数片,两人翻身倒地就再也没有动静,显然是昏了过去。 他想要将两人拍醒,几巴掌下去也没有反应,显然两人的大脑因为重击而不得不停机,一时半会无法重新启动;可是要把两人丢下自己跑,来临海不久的他对临海都这里的街道也不熟悉,更不用说备下安全屋什么的了,跑又能跑多远? 就算是能够跑出临海都的城门去,自己也不知道应当去哪里啊,难不成从海里游回托木斯克州去吧。 扛着两人跑吧,人他是扛得动,但是这后面还有着追兵呢,扛着两人还想将这些衙役甩掉,这种白日梦他十几年前就不做了。 “父神啊,救救您虔诚的迷途羔羊吧!”曼彻特斯仰天大叫道。 话音还未落,从旁边高墙的后面传来了嘈杂的声音——“你给我下来!”,“抓住那个混蛋!”,“你等着,我这就上去!”之类的话语此起彼伏。听得曼彻特斯是心惊肉跳,也顾不得两名晕厥过去的同伴了,起身要跑。 这时从墙头上突然跳下来一个人,拦住了曼彻特斯的去路。 曼彻特斯毫不迟疑地抬手就是一拳,直奔对方的面门,虽然在这临海都里,他不能够随身携带枪械,也不能带大型刀具,但是他对自己的身手那也是有着绝对的信心的。 要不是担心与衙役动手会引来临海都衙门甚至于军方更大的反应,仅仅就后面的这六七名衙役,他们三人还真不至于跑得这样的狼狈。 如今他已经被逼到了死角,自然也就没有了什么顾虑,只想着迅速击倒对方,离开这里,这拳头上自然是用了大力! 林志宇微微侧头,曼彻特斯的拳头带着拳风,擦着他的耳边击了个空,同时右手紧握成拳,冲着曼彻特斯的腋下就是一拳。 “啊呀!”曼彻特斯一声惨叫,捂着腋下连退了数步,右臂就有些抬不起来了,整张脸因为疼痛而变得扭曲、狰狞,额头上大滴的汗珠浮现。 不过,痛苦并不能够令曼彻特斯就此屈服,虽然有一只胳膊暂时被废掉,他也绝不会因此而束手就擒。 林志宇也有些诧异,腋下是人类神经密集分布的地区,他的这一拳虽然没有用上全力,但一般人受这一拳,躺在地上起不来才是正常。而这个人,竟然还有再冲上来的勇气! “他在这里!” “少主有令,抓住他!”墙头上传来兴奋的声音,接着三个人从墙头上跳了下来,呈品字形将林志宇围在了中间。 “你居然自己跑到客栈的外面来了!”雷从云冷笑着出现在了墙头,居高临下地道,“这算不算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自已闯进来!” 林志宇要是一直都在陈氏客栈里,他行事还多有顾忌,毕竟陈兴安可就在客栈里呢,让他看到这一幕,很容易引起陈兴安的强烈不满。这对于他来青云的初衷肯定是有些负面影响的。 但是林志宇自己跑到了陈氏客栈的外面来,事情就简单多了,就是打他一顿,只要不是重伤,陈兴安纵有不满,也无伤大雅。 看到雷从云的三名随扈从天而降,将林志宇围在了中央,曼彻特斯先是吓了一跳,还以为林志宇又来了帮手,后来发现三人是针对林志宇而来的,他自然不会再掺和进去,绕着三人就想冲过去离开。 林志宇瞥了一眼他们来的方向,那几名衙役已经冲到了不足二十米的近前。他脚步一错,绕开了雷从云随扈的阻拦,继续挡在了曼彻特斯的身前,一脚就踢向他的小腿。 他的这一脚势大力沉,曼彻特斯也不敢硬扛,只能退后躲闪。 这时,众衙役终于追了上来,“临海衙役抓捕逃犯,如有反抗,格杀无论!”为首的一名高个衙役戟指着众人断喝道,“将他们四人统统拿下!” 方才虽然离得比较远,但是他却是看得清楚,曼彻特斯三人是被站在墙头的林志宇先用什么东西撂倒了两个,然后林志宇跳下来拦住了曼彻特斯。这可是帮了他们的大忙。 不然若是让曼彻特斯三人逃到人员密集的地区,不说他们有逃脱的可能,就是因此而伤及无辜,他们这些衙役即便最终成功抓捕了三人,也是功过各论,搞不好还会过大于功! 所以,对于林志宇,他们几人都是感激不已,而雷从云的那三名随扈,自然也就被认为是曼彻特斯的同伙了。 这些衙役从腰间抽出短棍,劈头盖脸地冲着曼彻特斯和雷从云的那三名随扈打过去。 蹲坐的墙头的雷从云立时傻了眼,他们光顾着盯着林志宇了,却忽略了地上躺着的那两人,以及向这里赶过来的衙役们。至于曼彻特斯,即便是看在眼里,他们也没当回事——反正他们就是要给林志宇添乱。 依照联邦和明州法律,衙役抓捕逃犯,这可是官方行动,胆敢阻拦甚至于反抗者,将会是重罪,即便是当场斩杀,也无处喊冤去。 “误会!这是个误会!”雷从云大喊道,“我们和他们不是一伙的!”此时他才注意到曼彻特斯的相貌,心里更是大骇,早上在港区外的沙滩上发现身着黑衣的数十具尸体一事,他也有所听闻。 他的那三名随扈也放弃了抵抗,嘴里喊着冤枉,皆抱头蹲防——只要敢还手,那就是抗拒抓捕,可以格杀无论的!他们在新宣府也是有家有业的,怎么敢卷入这种事情中去。只能任由衙役们将他们按在地上。 曼彻特斯倒是想反抗,但是他被林志宇缠住,连挨了两棍子,就倒在了地上,被衙役们反绑上双臂。 为首的那名高个衙役,这才冲林志宇抱拳拱手道:“在下临海都衙门捕头李正衡,感谢兄弟方才的无私援手。要是兄弟你拦住了他们,再跑个百米,他们就能够拐入一条行人众多的街道,届时难免为伤及无辜,那就是我们的罪过了。” 林志宇也抱拳拱手还礼道:“李捕头客气了,在下林志宇,身属青云陈氏狩猎堂。身为明州的一员,协助衙门捉拿逃犯,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再说,也是几位来得快,否则就要让这三个家伙跑掉了。” 李正衡心中一喜,林志宇这话他爱听,笑道:“青云陈氏狩猎堂啊,久仰大名了。难怪兄弟这么好的身手,这两片瓦可是立了大功!” 这才将目光转向了被衙役们按在地上,脸颊上满是尘土的三人,又看了看墙头上的雷从云,沉声道:“尔等几人,意图协助逃犯脱逃追捕,可知这是大罪?”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捕头,但是此时此刻,却是官威十足,不容他人小看。 “冤枉啊,我们和这逃犯没有半点关系!我们只是……”被按在地上的三人叫道。 “只是什么?”李正衡追问道,对于这三人,他倒是没有完全认定对方就是与曼彻特斯他们是一伙的。毕竟在方才的那种情况下,他们不急着助曼彻斯特三人脱逃,反而和林志宇纠缠不休,稍有脑子的人都会觉得这其中肯定是有什么问题的。 三人都沉默不语,他们能说什么?说他们是遵从主子的命令,要打林志宇一顿吗?这可是临海都的捕头,虽然明州素来对私人间的争斗,实行民不举官不究的政策,但是这可不包括当着官府中人时也可以这般地放肆!如果说出口,他们和雷从云都跑不了一个寻衅生事、扰乱治安的罪名,虽然也不是什么大罪,但是那也丢脸啊! “李捕头!”雷从云从墙头上跳了下来,拱手道,“在下雷从云,是县里雷氏家族子弟。这三人是我的随扈,我等是和青云陈氏家族的商队一同来到的临海都,就住在这陈氏客栈中。我和林兄弟间只是起了一点点小误会,他们三人也只是想拦下林兄弟,根本没有妨碍贵方抓捕逃犯的意图。还请李捕头明鉴。” 李正衡上下打量了雷从云几眼,又看了看一旁的高墙,一旁有人上前轻声地道:“捕头,他们出来的这边,确实是属于陈氏客栈。” 李正衡又看向了林志宇,林志宇耸耸肩道:“除了他们是想拦着我打我一顿外,其他的算是实话。” 李正衡想了想道:“林兄弟还请随我等前往都衙,林兄弟见义勇为,助我等拿下逃犯,都头必有表彰。至于你们四人,也随我们一同回去,待我们调查核实后,自会有你们的公道!” 第六十九章?真的不考虑吗 李正衡要带走林志宇、雷从云五人,他们自然也是要和陈兴安打个招呼,毕竟这里和陈氏客栈也只是一墙之隔,不通知一声,实在是有些说不过去。 陈兴安得讯赶出来时,人都是懵圈的,林志宇这前脚离开他的院落才多久时间,居然被临海都的衙役押解着上门了?这犯得是什么事啊? 待到他搞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后,陈兴安看向林志宇的目光里,就多了不少说不清道不白的意味…… 对于李正衡请林志宇一同前往临海都衙门,陈兴安提出了要一同前往,李正衡略做思量,便点头应下。 一旁的雷从云四人,则是苦着脸,看着四下里的人们指指点点,自觉颜面大失,可是在港区大火刚灭的这种敏感时候,即便是雷从云也不敢拿大。 港区储油设施被人袭击炸毁,这事必然震动明州,连明州军方都会被牵涉进来,在这种时候,不配合官府行事,一旦被官府怀疑与此事有牵涉,别说雷家不过是新宣府境内的家族,就是明州境内的顶尖家族势力,也会变得焦头烂额! 莫武陵三人站在角落里也是唏嘘不已,完全不明白这到底是怎么一回神展开,不过是雷从云想要压制一下林志宇的气焰,怎么就变成了如今的这个结果?林志宇成了协助衙役抓捕逃犯的功臣,雷从云四人却得跟着前去陪同核查。 即便是最终临海都衙门断定雷从云四人与逃犯们无关,这事传出去,也是好说不好听啊,而且天知道最终会传成什么模样! 三人面面相窥,仿佛已经看到了雷从云未来的下场,雷氏家族在新宣府里也是有脸有面的,子弟卷入这种敏感的事件中,损害了家族的形象,肯定是震怒异常。雷从云就算不受家族的惩处,也肯定会失去一些欢心,如果说不能够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拿出耀眼的成绩来,恐怕回去之后,就要被踢出核心继承人的行列了。 这对于他们这样的家族子弟们来说,无疑是个极坏的结果。受不受家族的重视,意味着在个人发展的过程中,能否得到来自家族足够的支持,也决定了他们未来所能够达到的高度! “这个林志宇有些邪门,我们还是离他远一点!”伊自若低声地道。 莫武陵和梅凤青都沉默不语,陈瑁喜想要强压林志宇当护卫,结果被陈兴安禁足;雷从云看林志宇不顺眼,想惩治他,结果被临海都衙门召去问询核查,虽然都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事情,但却是不折不扣地丢了脸面,受到了惩罚。 而偏偏两次都是事起林志宇,惩罚却是来自第三方,陈氏就不必说了,雷氏就是对林志宇不满,也无法在明面上表现出来。毕竟如今是法治社会,要报复对方也得有个至少是表面上正当的理由,否则的话,吃相就太难看了! 更重要的是,雷氏还要考虑到明州官方的态度,临海都衙门虽小,但那也是官方派驻在这时的统治机构,官府的权威,是不容轻易挑衅的。而且三人也想明白了,为什么李正衡区区一介捕头,居然丝毫不给雷从云面子,居然要将他们主仆四人都带去衙门核查,实在是因为此事事关重大! “是,我同意自若的看法,这个人还是轻易不要招惹他为好。”梅凤青拉了拉自己的衣襟,仿佛有些冷地道。 莫武陵沉默不语,他虽然不信什么鬼神,但是也同意伊自若的看法,不要招惹林志宇为好。他们来青云、临海是为了提前在青云布局,陈氏家族是他们的合作首选,而陈兴安显然很重视这个林志宇。 时至中午,天色已经变得沙蒙蒙的,空气中带着呛人的沙尘味道,凌冽的寒风从新克拉玛干沙漠吹来,呜呜作响。 在临海都衙门门前,一名四十岁上下的黑脸中年人,带着李正衡将陈兴安和林志宇送了出来。 “赵都头,送君千里也终有一别,而且衙门里百事繁忙,就不劳远送了。”陈兴安对黑脸中年人拱手道。 赵胜安看了看天色,还礼道:“陈管事、林队长,那赵某就托大不再远送了。这一次,林队长可是帮了我们的大忙,我临海都上下,必铭记在心。日后,陈氏或者林氏有什么事情,我临海都上下,必不会推辞!”他是临海都里主管治安的副都头,也是不折不扣的实权人物。 这话赵胜安说得是诚心实意,这一次港区遇袭,使得几近完工的储油设施被炸毁,多月来的心血毁于一旦。临海都衙门所受到的压力可以说是窒息级的,来自明州州城和军方的双层压力和怒火,足以令临海都衙门里的这几位主官全部卷铺盖滚蛋,甚至可能还会有连及家人的牢狱之灾! 李正衡等衙役发现了门列德罗家族在临海都里的隐性据点,又在林志宇的帮助下抓住了马切尔三人,虽然还没有将所有的调查结果汇总,也没有对三人进行正式的审讯,但是目前所得到的证据就足以证明,门列德罗家族在港区遇袭一事中有重大的嫌疑。 这无疑给予了他们这些人将功补过的机会,就算不能够因此而得到上级的提拔,但是至少他们不用担心自己和家人会有牢狱之灾,没准还能够继续在临海都里继续坐镇下去。 所以,对于将马切尔三人一举留下的林志宇,临海都的这几位都头,都是相当地感激,这态度自然也是格外的好。 “林队长,对于你见义勇为的行为,我们将会如实地上报县里,县里应当也会向府城和州城汇报此事。仿照惯例,州城或者府城会给予你表彰和奖励,你在青云安心地等着吧。”赵胜安亲切地对林志宇道,又递给了他一物。 林志宇双手接了过来,却是一块银色的腰牌,上书临海两个大字,不由疑惑地看向赵胜安。 “这是我临海都衙门给予那些不愿在衙门里正式任职,又有大功的人士特意打造的身份证明,凭借此物,林队长可以随时求见包括总都头在内的任何一位主官,如果有正当的理由,也可以临时调动衙门里的人员,包括十人以下的衙役。”赵胜安郑重地道,“林队长可是务必要收好,一旦丢失要立即报知我等。” 陈兴安和林志宇都大吃了一惊,万万没有想到,这块银色的腰牌竟然会有这样大的权力! “对了,林队长真的不再考虑考虑吗?”赵胜安又问道。方才在衙门里,总都头主动地提出可以举荐林志宇参军或者加入临海都衙门任职,并且保证他起步就至少是捕头这一级别。 别看捕头在明州的官府体制中只能算是刚入流的官吏,但是对于临海都或者青云都的人来说,是普通人足以奋斗个十来年,还要不犯大错误,上面有人愿意提拔才能够到达的高度!在临海都和青云都里,也算得上是有一定实权的中层人物了。 只是都被林志宇婉转地拒绝了,不过在了解了林志宇的家境后,总都头倒是表示理解,家有寡母幼妹,确实是不宜当兵和到临海都出任官职,除非林志宇愿意举家迁往临海。 “谢过总都头和诸位都头的美意,实在是林某无缘这一份美意。”林志宇郑重其事地躬身谢道。 如今他在青云都的事业正处于启步阶段,而且一旦入衙门任职,就多了很多的束缚,他还如何为乾坤珠寻找继续复苏所需要的东西? 第七十章 改变 “好吧,我们也不强人所难了!”赵胜安呵呵一笑道,“好在,临海与青云相距不远,日后大家还有相聚之时!” “赵都头事务繁重,还是请回吧!”陈兴安拱手对赵胜安和李正衡笑道,“我等先告辞了!” 双方对施一礼后,林志宇和陈兴安下阶上马,带着随扈们扬鞭而去。 赵胜安目送着一行人离开,他身后的李正衡有些疑惑地看着他,自己的直管上司,不明白赵胜安为什么如此地重视这个年青人,甚至还在陈兴安之上!就算林志宇他这一次帮了临海都的大忙,也不至于如此吧? “你是不有奇怪我为什么这样重视那个年青人?”仿佛看到了李正衡的疑惑,赵胜安淡淡地问道。 “是,正衡确实有些不解,还请都头为正衡解此迷惑。”李正衡垂首道。 “其一,这是千金买马骨!其二,这个林志宇进入临海都不过区区的两三天时间,你可知道他都见过谁?”赵胜安问道。 李正衡恍然,千金买马骨的道理他还是懂的,在如今这个敏感的时候,都头是希望树立起林志宇这个榜样来,尽快地获取到更多的消息和线索,寻找到港区遇袭的真凶,拿到足以证明真凶的证据!这样才能够将功补过,平息上面将至的怒火。 只有让众人看到足够多的好处,才能够激励更多的人投入时间和金钱去寻找遇袭的真相! 至于第二个问题,李正衡摇了摇头道:“属下不知。”这两天,他都忙于寻找线索,抓捕可疑之人,忙得连回家喝口水的功夫都没有,哪里有时间和精力去关注一个默默无名的外地年青人。 赵胜安回过身来,拍了拍他的肩膀,笑笑道:“他见了星月阁的供奉郑寻,与他一起把臂游临海。他还与郑寻一起去了米氏家族,得到了米高扬的接见;昨天,他又和申桐棣相识,申桐棣还为他出头,赶走了现在还在衙门里的那小子的同伴们。今天,他又帮你抓住了逃犯,你说,对这么个运气冲天的人物,我怎么能不重视呢?” 赵胜安背着手走进了衙门,留下了李正衡站在门前,看着长街尽头已经不见的背影发愣。 陈兴安信马由缰,他这匹骏马已经跟随了他四五年时间,随他来过临海多次,已经算是识途的老马,所以即便他略有分神,也不会有什么影响。 陈兴安原本是担忧林志宇在衙门里受到什么不公,所以才一并跟了过来,没想到的是,一至衙门,就受到了热烈的欢迎,临海都的主要几位官员,虽然没有一同出现,但是这个走那个来的,一个上午,倒也基本上全都见了,就连总都头樊海泽,都抽时间过来和两人坐谈了片刻。 副都头赵胜安,更是从外面紧急赶了回来,后半段全程陪同,这样热情的态度,就连陈兴安也觉得有些吃不消。 只不过,与林志宇所受到的欢迎相比起来,雷从云四人所受的待遇就是天差地别了。原本就被衙役分隔开来的四人一进衙门,就被带入了各个班房中去严加询问,估计此时连这些天这些人上过几次厕所都问了个一清二楚。 陈兴安留了两名扈从在衙门,随时将消息传回客栈,他自己则没兴趣留在这里等候消息,这也算是雷从云他们自作自受,若不是他们无事生非,也不至于出这后面的这些事,当然了,对于林志宇来说,也就没有了临海都官方的奖励。 这是不是也算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想到这里,陈兴安也不禁是哑然失笑,原本是想找他麻烦的雷从云,反倒成为了林志宇的垫脚石,这样的反转,估计令客栈里的一堆人都惊呆了。 不过……陈兴安的心情倒是大好,林志宇的强势崛起证明了他的眼光独到,而林志宇做为陈氏狩猎堂的一员,他在临海都所取得的这些好处,陈氏家族都可以从中分得一杯羹,不说别的,自己今天就在临海都的这几位主官面前大大地露了一回脸。这对于日后陈氏家族在临海都内的发展无疑会起到积极促进的作用。 临海都也不大,一行人很快就来到了陈氏客栈,甩镫下马,在门口正遇上听到马蹄声出来的一众人等。 “啊呀,郑大哥、米管事、申掌柜,你们怎么在这里?”林志宇一眼扫过去,不禁失声叫道。 明显高出常人一头的郑寻笑道:“我听说林兄弟立下了大功,怎么能不借机来讨杯喜酒呢。” 米慎独和申桐棣站在一处,申桐棣笑道:“早上消息传来时,米管事恰好也在我店中,我们就一并过来,等你的好消息。” 陈兴安大笑道:“三位贵客上门,实是我陈氏之幸。林兄弟得立大功,临海都总都头将会在事情调查清楚后,亲自呈文上书府城和州城,为林兄弟请功。这是林兄弟的喜事,也是我陈氏的喜事,确实应当摆宴庆贺一番。请!”三人可以说代表了临海都内的三股势力,陈兴安自然是希望能够借此机会与他们进一步地交好。 郑寻三人与陈兴安也是一一见礼,宾主携手把腕,向客栈里走去,陈兴安还大声地吩咐客栈的伙计,要他们到都里知名的酒楼定菜,今天客栈里大摆宴席,人人有份,共同为林志宇庆贺。 客栈中一时间欢声如雷,只是在角落里,却有数十人沉默地站在那里。 “从云他们没有回来。”莫武陵的声音有些嘶哑,站在他身后的雷氏随扈们更是一个个面色青白。他们倒是想随雷从云一同前去衙门,但是被莫武陵都喝住了。 雷从云四人是因为有帮助逃犯脱逃的嫌疑被带去衙门协助调查,要是这些人也一并跟着去,反而可能会引起官府中人的反感。而且在莫武陵看来,既然陈兴安也一并前往,有什么事情,陈兴安应当也不会坐视不理。 但是现在,莫武陵的心里也有些动摇,难道说,雷氏真的有嫌疑不成?虽然他很难相信这一点,但是雷从云他们去了一上午,却没有能够和陈兴安他们一起返回,却是不争的事实! 如果说雷从云真的有问题,那么做为他的同伴,自己这些人恐怕也避免不了要受到临海都官府的调查。 “我觉得应当没事!”梅凤青突然说道,“从云他们可能是受到了一定的刁难,所以才不能和陈管事他们一同回来。” “不错,否则的话,回来的人里恐怕就有不少衙役了。”伊自若也开口道。 莫武陵心里暗暗地给了自己一巴掌,自己这是关心则乱啊,这样浅显的道理都没有想到,竟然还要二女来提醒自己。 众人暗地里长出了一口气,角落里的气氛变得不那么压抑了。 “既然陈管事决定全体为林队长贺喜,你们也下去参加吧!”梅凤青扭头低声地吩咐众人道,“我们三个要静一静。” 众人自然是听命散开,只留下三人站在这角落里。 “看来我们都小看了这个林志宇。”梅凤青幽幽地叹道,“郑寻、米慎独、申桐棣亲自出现在这里,就足以表明他们的态度了。” “有了星月阁、米氏家族和申氏家族的支持,林志宇就是想在青云自立门户,也有了足够的资本,而且这一次,恐怕官方还会给予他奖励,那样的话,青云都衙门也会受到影响。”伊自若颔首道,“我们确实是小看了他,难怪陈兴安这样重视他。” 莫武陵看了看两人,若有所思地道:“那我们将他拉拢过来?” 梅凤青和伊自若都没有说话,莫武陵也是有些头痛,拉拢林志宇倒不是什么难以决断的事情,但是雷从云却是因为林志宇被带到了临海都衙门里协助调查。这件事很可能会对雷从云造成不小的麻烦,影响到他在雷氏族中的地位。 他们三人决定拉拢林志宇,也不得不考虑雷从云的反应。 第七十一章 归家 当看到青云都那并不巍峨的城门时,商队里爆发出了一阵低低的欢呼声。他们离开了青云都十几天,虽然一路上并没有什么大的风险,但是对于家的渴望,却是铭刻在每一个人的心间。 林志宇也是心情相当地激动,这一次前往临海都,他可谓是收获累累,不但乾坤珠有了进一步的复苏,夫子这位严格到了令一向自律的他也大感吃不消的严师出现,更是令他对乾坤珠的奥妙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最直接的表现,就是他的身体素质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如今的他,与数月前的自己相比起来,堪称是脱胎换骨。 不过林志宇并没有当众显露出来,而是小心翼翼地将其掩盖了起来。 再有的收获就是他在临海都里结下的人脉,虽然雷三虎还没有回来,但是他与郑寻却已是称兄道弟如同多年的好友。米氏家族虽然还没有将答应的药物炼制成功,但也答应会在第一时间将成药送到青云都来,还赠送给他不少上好的药物。至于申桐棣,则打算在青云都中开一家分店,这样一来,无论是林志宇想买什么或者说想卖什么,都会极其的方便。 还有就是他在陈兴安心中的地位,再一次获得了大幅的提升。如今的他,已经不仅仅是陈氏家族的合作伙伴,也成为了陈氏与星月阁、米氏家族、申桐棣之间的联系纽带,这对于想要在临海都里获得更大市场份额的陈氏家族来说,尤其重要。 “志宇哥,叔父让我提醒你,晚上在堂里有庆贺晚宴,可以带家属的。”旁边的马车车帘掀开,露出了一张俏丽的小脸,嫣然笑道。 陈瑁喜自被陈兴安禁足之后,就再也没有出现在林志宇的面前过。陈瑁珺倒是对他热情了很多,不时地会找他打听一些新克拉玛干沙漠里的趣事,不过林志宇对她却是一向敬而远之,罕有与其独处的时候。倒是陈瑁怡,这个平素里多是不声不响的恬静姑娘,经过这一次旅途,与林志宇的关系显得近密了一些。 很多时候,陈兴安有什么事情要告知林志宇,都是通过陈瑁怡来代转。林志宇虽然对陈兴安的小心思心知肚明,但是对这个相貌甜美、性格温柔、嗓音轻柔的姑娘,却很难生出不悦来。 与陈瑁喜、陈瑁珺相比起来,陈瑁怡完全不像陈氏族老家中出来的嫡系成员,没有那种高人一等的傲气,也没有明显的功利心,很多时候,她在陈氏三女间都更像是一个小透明,默默地站在两个姐姐的身旁。 “好,我知道了,如果家里没什么事情,我会参加的。”林志宇回应道。 进入了青云都西北城区后,林志宇即与陈兴安他们告辞,带着林志轩与平武佳,赶着两辆大车,急匆匆地往家赶,甚至将林志轩与平武佳他们甩在了后面。 林志宇很快即催马来到了自家的院门前,翻身下马,用力地拍打着门环,很快院门就被人由内打开。 “少主回来了!”开门的中年妇人喜形于色地道,“算日子也差不多了,夫人这几天都不知道念叨多少次了。” 林志宇怔了一下,中年妇人的相貌有些眼熟,却一时间想不起来是谁。 “是志宇回来了?”院内传来了林母充满了喜悦的声音,林志宇随商队前往临海都之前,林母就已经辞去了工作,专心操持家务和照顾林志宇兄妹。 “夫人,是少主回来了!”中年妇人连忙让开路,扭头高声地答道。 “您是罗婶吧?”林志宇有些不确定地问道,他总算是想起来,这个中年妇人应当是随父亲当年一并在新新克拉玛干沙漠里失踪的人员的家属,不过近些年来,与林家已经没有了什么往来。 “少主果然是好记性!”罗婶喜上眉梢地施礼道,“夫人招我来做厨娘和干一些杂活,就在少主您前往临海都之后。夫人还招了我家的三娃,帮着打理您那块菜地。” 她的丈夫也是当年与林志宇父亲一同失踪,留下了孤儿寡母,虽然当年林家也给予了丰厚的抚恤金,但是罗家人不善理财,加上青云都里生活不易,这些年来虽然尽可能地节俭,到了现在日子也过得并不宽松。能够母子二人进入林家当名仆役,拿稳定的收入,在她看来,就已经是很不错的结果。 林家的院落也不是很大,那块菜地更是小得可怜,他们母子两人每天的差事也不是很累,重要的是,主家待下人很好。 林母掀开了门帘,快步地冲了出来,看到林志宇牵着马站在门口与罗婶在说话,含笑站在院内。 林志宇将马交给了凑上前来的三娃,一个看起来也是二十上下、皮肤黝黑、手上还沾着泥土的年青人,他看起来似乎不善言词,只是恭敬地叫了一声“少主”,就再没什么言语。 “娘,我回来了!”林志宇快步上前了几步,将母亲拥入了怀里。 林母用力地搂住了他,仿佛这样才能够确认,眼前的林志宇并不是自己的幻觉!虽然说,林志宇近一段时间也多次前往新克拉玛干沙漠出任务,一走也是十几天,但是那都是在青云都的“后花园”里,虽然这个后花园里危险大了些,也大了些。 这是林志宇有生之年里,第一次离开青云都前往人类的其他市镇,对于林母来说,具有完全不同的意义。 回自己的房间里将行李丢下,这时候,林志轩、平武佳也押着大车赶了过来,几个人将货物都运到了库房里,其他的都罢了,就是那些青石,可是着实让他们四个大小伙子运了不少趟——那东西个头不大,重量可不轻。林志宇也不好暴露自己其实不用他们帮忙的秘密。 运完了所有的东西,林志轩、平武佳和三娃,三人都是汗流浃背、呼吸急促,面红耳赤,林志宇却只是微微地气喘,再没有其他的异常。 林志轩和平武佳两人也是急着回家,林志宇也就不留两人,从库房里抽了两个包裹丢给了两人,这些东西都是别人送的,他不收都不行。 看着两人眉开眼笑地骑马赶车离开,林志宇这才关闭院门,转回身来,看着小院。 虽然只走了十几天时间,在亲身体验过人类的其他市镇后,他又回到了生他养他的故乡,虽然说这里没有大海,没有带着腥气的海风,只有茫茫沙海和卷带着沙土的沙尘暴,但是他的心却是出奇地平静。 那块不大的菜地里,数排碧绿的萝卜缨下露出一小截粗壮的萝卜来,看起来,在他离开的这些天里,这些萝卜的长势喜人,差不多到了可以上桌的时候了。 林母站在他的身旁,轻笑道:“怜儿现在每天都要数这些萝卜,要是数不对,就得重新数,一定要数对了才去睡觉。” 林志宇哑然失笑,这个小吃货。以前家里没钱,能吃饱不饿着就是万幸了,如今手头宽裕了,自然是首先满足吃的追求。 “也不知道这一批萝卜的味道怎么样,哪怕有你带回来的那些萝卜的一半好吃都行!”林母说着也不禁有点舌底生津,怀念当初的美妙滋味。 林志宇走了过去,随手拔出了两根粗长的白萝卜,对母亲道:“那咱们今天就尝个鲜,看看味道怎么样。” 托尔等人一脸颓废、邋里邋遢地困坐在土地上,他们已经不知道时间究竟过去了多久,这一处空间凡是他们能够够得着的地方,他们都一一地摸索过了,各种各样的办法也都试验过了,但就是找不着出路。 这段时间里,他们也是饥一顿、饱一顿的,常常毫无征兆地就从空中掉下来一些馒头、大饼的,偶尔还会有点咸菜、大蒜什么的。至于饮水,在空间的边缘,有一条沟,里面流淌有水。不过这水倒是味道十分地甘甜爽口,是他们有生以来喝过的最美味的水。 经过这么长的时间,他们对于脱困已经完全不报希望了,只希望能够早点有个结果,这样不上不下地吊着,完全搞不明白对方想要做什么的滋味,实在是受够了! “哎呦!”两声痛呼几乎是同时响起。 其他人顺声望过去,只见两个同伴揉着脑门,抱着两根足有成人胳膊粗细的大白萝卜发呆…… 第七十二章 又一个要罩我的 林志宇、冯得禄和秦凤山三骑一路如风般地驰至九棵树工地,这个名字是林志宇起的,虽然这里只有八株已经看起来了无生机的老树,但是林志宇认为,既然有了水,那么这里的树木日后只会是越来越多,而九这个数字,在古代甲骨文中就已经被假借作数词,即九是数之大者,所以往往又引申为多数。 九棵树,这一名字即代表了林志宇对这里未来的美好祝愿!对此,冯得禄和秦凤山自然是不会提什么异议,陈兴安也是深表赞同,所以这一片归属于林志宇他们名下的土地从此定名为九棵树! 时隔二十多天,林志宇重返这里,往日里人迹罕至的戈壁滩,已经成为了一处热火朝天的工地。 水塘已经被明显地深挖并扩大面积,还用砖石砌起了塘边,只留下了两处缺口供多余的水流出,新的水道也在规划中,一方面要尽可能地减少水在流淌过程中的损耗,一方面也要满足未来客栈、以及周边农业种植的需要。好在这些都不是什么复杂的工程,完全可以一边施工建设,一边设计。 令林志宇惊奇的是,水塘边的八株老树,虽然时至冬季,却显露出了几分“复苏”的模样。虽然枝干上并没有什么新叶,但是原本干巴巴地枝干,却已经显出几分水润来,不禁令人感叹其生命力之顽强。 “秦教头、冯队长、林队长,我们现在主要是在建设未来居住点的外围墙垒,考虑到这里远离青云都,安全自然是第一位的,所以我们打算建一道高三米左右的围墙,再配上多座哨塔,以确保这里的安全。”施工负责人是一名三十多岁的中年人,肤色黝黑,一看就是常年奔波在外的。 “考虑到这里常年少雨,更少大雨,而且也是考虑到运输成本,围墙将主要垒土的方式建设,重要部位使用砖石增加强度。至于围墙内的建筑物,我们将主要使用砖石进行建设,一来确保万一围墙出现意外,有外敌侵入,还可以借助建筑物与敌周旋。二来,也是保证居住的舒适……”中年人简明扼要地为三人讲述了一下工程的近况。 林志宇微微颔首,他虽然对建筑这一行并不怎么了解,但是通过负责人的这一番讲解,听得出来,陈氏对于这个补给点的建设还是很认真的,投入也是相当地惊人,特别是在安全方面,下了很大的功夫。 未来的九棵树补给点,毕竟距离青云都还是有相当长的一段距离,而这里有水之后,不但很容易吸引来游弋在这戈壁滩上的动物、甚至于凶兽,也可能会引来其他势力的目光。 还是那一句老话,青云都是法治之地,但是新克拉玛干沙漠从来也不是法律能够管到的地方。这里遵循的是强者为王的法则,每年在沙海中死亡、失踪的庞大数目后,不知道隐藏了多少血腥,只是都被这茫茫的沙海毫不留情地掩盖掉了,也许数百年都不可能重见天日。 林志宇是幸福的,因为带他的冯得禄是经验丰富的老人,知道如何最大限度地躲避可能有的危机,而陈氏狩猎堂又是青云都中顶尖的势力,出任务又往往是十数人、甚至于数十人一队行动,所以这人类阴暗的一面,才没见到多少。 但是从小到大,类似的事情却是听得太多太多了,那些老人们不厌其烦地一而再、再而三地提醒这些后辈们,新克拉玛干沙漠里凶险的不仅仅是环境和凶兽,最可怕的只会是阴暗的人心! 所以,在这里,必须要以最大程度来揣摩人心的阴暗一面,做好万全的准备,才不至于在他人的屠刀举起之时,已方只能束手待毙! 像这个工地,至少有近四分之一的人手,是负责工地安全的,他们不仅仅要提防来自新克拉玛干沙漠方向的危险,更要提防来自人类方面的暗雨阴风。 随着九棵树工地的规模越来越大,想要完全地将这件事隐匿下来,困难也将翻着跟头地上涨。毕竟很多建设中所必需的原材料,以及生活物资,还有一些急需的工匠,都需要从青云都中采购、招聘并运输到这里来。 这肯定会引起青云都中其他势力的关注,也势必会引起那些与陈氏家族敌对的势力,以眼红这里的势力的打压和渗透,甚至于可能会引来袭击和洗掠——我得不到的,宁肯毁掉也不让你得到,这样极端的做法,在人类历史上,先例可以说是数不胜数! 工地这里为此已经建设了一座高达十二三米的望楼,全天有人不间断地值守,以保证不会被人打个措手不及! 工地的保卫负责人是冯得禄的熟人,丰年庆,一名年纪在四十上下的粗壮汉子,脸颊上有一道从左耳根到鼻根的伤疤,掠过眼角。 “老冯,你怎么跑过来了?”丰年庆见面就给了冯得禄一个热情的拥抱,蒲扇大小的巴掌在冯得禄的背上拍得“砰砰”做响。 冯得禄挣脱了他的拥抱,没好气地道:“我说,你见我的时候,就不能改改,知道的是你和我熟,不知道的还以为咱们有仇呢。” 又给他介绍道:“年庆,这是秦凤山秦教头,咱们青云武馆的箭术教头。” 丰年庆明显地吃了一惊,然后连忙拱手施礼道:“秦教头,怠慢您了,恕罪恕罪!”秦凤山的大名他是早就知晓,却从未见过。 冯得禄又指着林志宇道:“这位是我现在的副队长,咱们陈氏狩猎堂的后起之秀……” “啊,这个我知道,林志宇林副队长,你在咱们狩猎堂里可是大名鼎鼎,破了纪录的。”丰年庆热情地道,“我和老冯也是老搭挡了,当年我可是当了他差不多两年的副队长。我和你说,别看老冯他总是带新人,就轻视了他,要论起在这新克拉玛干沙漠里的生存能力来,即便是放眼整个青云都,老冯他都能够稳在十名以内!” “丰前辈,冯老哥确实给予了我很多的指点,令我受益匪浅。”林志宇施礼道。 “你都叫他老哥了,怎么能叫我前辈?”丰年庆撞了撞冯得禄的肩膀,挤挤眼道,“叫丰哥就好了,咱们可都属于老冯这一系的,日后可要多走动,有什么需要我老丰的地方,尽管开口。大事我老丰有自知之明,帮不上什么,顶多帮着站脚助个威。一些小事,我这张老脸在堂里还是多少有些作用的。” “那我就厚着脸皮叫一声丰哥了。”林志宇顺着他的口气道,过于客气有时反而会引至疏远,既然丰年庆这样说,他也就从善如流了。 冯得禄将丰年庆扯到了一旁,嘀咕了几句,丰年庆吃惊地看向林志宇,两人又嘀咕了会,这才并肩走了回来。 “丰哥,可是你自己说的日后要罩着小弟我的。”林志宇不等他开口,抢先道,“男子汉大丈夫,一诺千金!” 丰年庆不禁是瞠目结舌,随即连连苦笑,他怎么想得到,一个进入狩猎堂不过几个月时间的年青人,不但成为了狩猎堂里最年青的副队长,还能够与陈氏家族成为合伙人,这九棵树补给点还有他的股份在里面。他在狩猎堂里的资格虽然也老,也有着一定的影响力,但是又怎么能和林志宇相比。不过,这样一来,倒是也令他少了几分听闻消息后的疏远感。 冯得禄得意地拍了拍他的肩膀道:“我没说错吧,小林可不是那种得势便猖狂的小人,你这下子信了吧。” “丰哥,我和陈氏家族合作开发这里的事情,还请丰哥为我保密。”林志宇笑笑道,这丰年庆看来与冯得禄的交情莫逆,又是性情中人,自然是值得相信。 丰年庆郑重其事地道:“此事在兄弟你未公开前,我连自家媳妇、儿子都不会提半个字,否则我就是让历代祖先蒙羞的不肖子孙!” 林志宇连声道:“丰哥你言重了!” 第七十三章 事出反常必有妖 天色将晚,气温迅速地下降,工地上的人们纷纷收工,返回自已的帐篷避风,工地的一角支起了数口大锅,热气腾腾的,一阵阵香气随着冷风飘了过来。 丰年庆做为这里的保卫负责人,自然是享受一定的优待,独自拥有一座不算大的帐篷,两人呆在里面也不觉得拥挤,但是四人都坐在其中,就显得有些狭小了。 好在四人都不怕冷,在帐篷的背风处,搬来桌椅,围桌而坐。没一会,有人送来了一盆馒头,还有一盆闻着倒也挺香的乱炖。 丰年庆在帐篷里翻出了一瓶酒来,又拿了几个碗一一倒了半碗道:“这里荒郊野地的,也没地买好酒好菜去,我这也不是什么有名的好酒,都里的散酒,还请几位莫要嫌弃。” 野外天寒地冻的,特别是夜间,气温甚至会到零下二三十度,虽然备有寒衣,但是不喝点酒,也是很难熬过漫漫长夜的。所以到新克拉玛干沙漠里出任务的人们,鲜有不带酒、不喝酒的。只要不误事,主管们也是睁一眼闭一眼的。 “老丰他常年接济着几个家庭,家里人口也多,挣得虽然不少,但是也攒不下多少钱。”冯得禄压低了声音道。 秦凤山轻叹了一口气,像丰年庆这种状况的人在青云都里很常见,一同出生入死的队友,可以说是没有血缘的亲人,那些闯荡多年仍然活着的人们,很多都是将那些战死的战友的家庭一并承担起来。 林志宇起身往自己的帐篷走去,丰年庆诧异地看着他道:“林兄弟,你这是去哪?” “别叫了!”冯得禄拍了他一巴掌道,“你可是有口福了,临海都的玉林酒,你就算没喝过也听说过吧?” 丰年庆的眼睛立时就亮了起来,不仅仅是他,一旁的秦凤山也激动地问道:“林兄弟他带了玉林酒?” 临海都的玉林酒,不要说在临海都和青云都了,就是在县里、新宣府里,也是有名的好酒。秦凤山曾经品尝过几次,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只是这玉林酒由于产量不高,价格自然不菲,寻常人家,又哪里喝得起。 “嗯,来的时候,我不经意间看到的。”冯得禄低笑道,“好像是临海都有人送他的,估计是瓶数不多,所以他也没送人。” 秦凤山恍然,林志宇这一次从临海都回来后,给他们几家都送了不少的当地的特产。 很快,林志宇就提着一个不大的白色瓷坛走了回来,笑道:“我前几天刚从临海都回来,带了点当地的酒,数量有限,大家一会尝尝。” 丰年庆和秦凤山交换了一个眼色,还真如冯得禄所说的,正是玉林酒。 几人迅速地将碗中的酒喝掉,林志宇一一地给碗里倒了半碗酒,随着风吹过,酒香四散,令三人垂涎欲滴。 微有两分酒意,大家一边吃着,一边随着地聊着。 “工地这里的保卫工作还好,这些日子,除了有些动物闯入,倒是没有什么大事。”丰年庆随手将骨头丢到了桌下道,“我们也因此改善了几次伙食,这盆里的沙猪就是昨天打到的。” 他端起酒碗,小小的饮了一口,在口中停留了片刻,这才咽了下去,果然是入口甘美醇和,饮下口有余香,令他欲罢不能。 “唉……”丰年庆长叹了一口气道,“林兄弟,喝过你这酒,我那酒简直就是泔水啊!这以后的日子要怎么过啊?” 秦凤山赞同道:“丰兄说得不错,幸好我们是先喝的你的酒,否则要难以入口了。志宇,你这玉林酒,恐怕也是玉林酒中的精酿。” “秦伯您说得对不对我不知道,不过这瓶酒是朋友赠送,说是已经收藏了八年之久。”林志宇道。他虽然也不大懂酒,毕竟才开禁没几个月,也没喝过多少种名酒。只是申桐棣出手,想来也是不同凡响。 “八年!”三人异口同声地惊呼道,再看看碗中不多的余酒,以及林志宇手边估计还残留个瓶底的酒瓶,眼中的狂热已经有些难以压抑。 三人几乎是同时伸手抓向了酒瓶,还是秦凤山近水楼台先得月,一把将酒瓶抢了过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酒瓶中的残酒倒入自己的碗中,然后端起碗来一饮而尽,满足地哈哈大笑。 “要说有什么异样的事情,就是这些日子从新克拉玛干沙漠里跑出来的动物似乎有点多,这些日子我们至少猎杀了上百只大小动物,其中甚至包括了七只沙猪,丰富了大家伙食,也减轻了不少后勤补给的压力。这大冷天的干体力活,不吃点肉是真的不行!”丰年庆感慨道。 冯得禄也不由得皱了皱眉,在这个季节,新克拉玛干沙漠里的动物很多会往南迁徙,罕有北上的,特别是一些大型动物,更是如此。而且这里聚集了这么多的人,动物们也应当会躲着他们走才对。怎么会有这么多的动物出现在营地附近? 他最近一段时间没怎么带队伍出任务,一方面是因为这时节猎物少,天气又寒冷,新克拉玛干沙漠夜里零下二三十度的严寒,对人类的考验可不低于四五十度酷暑;另一方面就是为林志宇解决与陈氏家族合作的一些后续事务。所以对于堂内那些出任务的队伍的收获状况没有什么了解。 秦凤山突然开口道:“虽然我不大关注这方面的事情,但是前几天,你嫂子和我提过一句话,说都里的肉价便宜了三成多。” “便宜了三成多?”冯得禄怔了一下,他还真不知道这个事情。他看了看林志宇,见他也是一脸茫然,这才反应过来,林志宇回青云这才两天时间,如今家里的事情又有林母操持,不知道才是正常的。 不过肉价便宜了三成多,这个比例降得还是相当惊人的。按以往来说,青云都里的肉价往往是进入冬季后会有所提升,一方面是因为冬季里面有年节,即便是穷困人家,在这个时候也会多少买些肉食的;另一方面就是因为这一时节猎物相对少,出任务的队伍也少,这价格自然也就上去了。 正所谓事出反常必有妖,人若反常必有刀,言不由衷定有鬼,青云都市场上的肉价不但没有如往年一样上涨,反而降了这么多,肯定是出了什么问题。 “恐怕是新克拉玛干沙漠腹地出什么事情了吧,否则的话,这个时节,不应当有大量的动物北上。”秦凤山沉声道。 冯得禄、丰年庆和林志宇微微颔首,目前看来,也只有这一个解释了。 “算了,这事情也不是我们能够左右的,吃饭吃饭,吃完饭早点休息!”丰年庆摇头道,“这里的晚上很冷,能把人生生冻醒。我昨晚上就索性出来巡夜,手脚活动着还能好受点。” “怎么没先建一批简易住房供大家居住?”秦凤山诧异地问道,“建成之后再拆除也费不了多少功夫。” “正在建设中,之前是没有想到今年的寒潮来得这么早,而且大部分的人力都在修建围墙,争取早日完工。”丰年庆苦笑道,“毕竟围墙完工后,安全方面的压力就会小很多,也就能够调动更多的人力前来。” 虽然这里还只是新克拉玛干沙漠的边缘,但却并不是安全之地。想要在春天来临之前,令这个补给点完工,时间还是比较紧迫的。 “要我说,你们的安全措施已经做得相当完备了!”冯得禄举起碗来和丰年庆轻碰了一下道。 这里的围墙虽然大部分还只能说是半成品,但是在营地这一块,已经建成了三面都有高达三米,宽可有两人并行的高墙,留下的一面则是半封闭,中间虽然没有门,但是可以用货车将其封堵上,再驻以保卫人员。对于常年行走于新克拉玛干沙漠中的人来说,安全性已经是很令人满意了。 “嘿,要是这里面没有这么多的匠人,做到这个地步,说实话我还觉得有些多余了。但是现在,只能说是能让我放心一些。唉,这就是年纪越大,胆子越小吧。”丰年庆道。 冯得禄和秦凤山都深有同感地微微点了点头,俗说话常在河边走、那能不湿鞋,或者说上得山多必遇虎,阴沟里翻船毁了一世英名的人,可谓是数不胜数。 “谨慎一些终归不是什么坏事,也许某一次就能保下命来。”林志宇笑道。 “这可不像充满了锐气的年青人所说的话啊!”秦凤山拍着林志宇的肩头笑道,“你这个年纪应当是一无所惧才对啊?” 林志宇心中暗道,那是因为自己知道的越多,对于未知自然也就越发的警惕! 第七十四章?敌袭! 丰年庆裹着大衣,顺着墙边的窄道上了墙头,虽然是漫天的星斗,但是四下里却是一片漆黑,视野受到了极大的限制。 一阵冷风吹过,丰年庆将身上的大衣紧了紧,阳光一消失,这里的气温就迅速地下降,不用到午夜,气温就会降到零下,虽然他不知道现在外界的气温是多少度,但是摸在枪身上,已经是冷的刺手! 丰年庆的手上戴着皮手套,只将手指头露在外面,这样可以保证用枪时手指有足够的零活。但是肯定会受到一些影响,这也是他为什么不喜欢新克拉玛干沙漠冬季的原因。不但收入因此少了,各项开销反而大了,就连开个枪玩个刀都受一定影响。 丰年庆拍了拍一个年青人的肩道:“下去喝杯热水,活动活动身子,吃点东西,然后上来替其他人。” 冬季的新克拉玛干沙漠黑夜接近二十个小时,他将所有保卫人员分成了四组,即便是这样,每一组的守夜时间也要近五个小时!在低温下,如此长的时间里,保持警惕,对于每一个人都是相当严酷的考验! 对于丰年庆的要求,也不是没有人私下里有异议,认为这里距青云都这样近,又是新克拉玛干沙漠的边缘地带,他们这里又这么多的人,周围还有高墙保护,每组的人员数量可以少一些,再挤出两个组来,六个组来分摊守夜的工作,这样大家也能少受罪,多睡会觉。 但是丰年庆毫不迟疑地拒绝了,在他看来,新克拉玛干沙漠现在最危险的时候,就是晚上。黑暗和呼啸的风声令哨岗们的视野和听力都被极大的削弱,这里的可供点火的东西也少,只能靠运来的煤炭生火做饭,自然不可能点起大堆的篝火照明。哨岗的人数过少,不能够互相照应,就很可能会出现漏洞。 他不由得又想起了晚饭时的谈话,若是真的如秦凤山所说,大量的动物反常来到这里是因为新克拉玛干沙漠腹地出现了什么变化,那么那些食肉动物甚至于凶兽,会不会也随着这些动物一同北上? 想到这里,丰年庆不由得打了个寒颤,做为一名老资格的狩猎人,对于新克拉玛干沙漠腹地的那些可怕凶兽到底有多么可怕,可是心知肚明的。哪怕只是来个四五只,在场的这些人里,恐怕也就他们四人,再加上他手下有数的几名属下,能够脱逃出去,其余的人……恐怕就难逃生天了。 “应该不会那么悲惨吧。”丰年庆喃喃自语道,他决定回头就和陈兴安打个报告,就算不能再增加人手,至少也要多配备一些重火力给自己,最好在这里备一个弹药库,保证有充足的火力。 年青人们一个个轮流下去喝水、活动手脚、吃东西,然后再回到自己的岗位上,待最后一个人也回到了自己的岗位上后,丰年庆这才伸了一个懒腰,站起身来。接下来,他要去营地的大门看一眼。 营地的大门其实是由两辆载货马车组成的,马车的下方则是用几个大木箱堵住,这里可以说是整个营地防御的最大弱点所在,所以在这里,不但有多名保卫人员负责守夜,保卫人员的营地也在附近,确保一旦有事,休息中的保卫人员可以迅速地增援。 林志宇趴在睡袋里,虽然喝了一些酒,但是却还远远达不到令他醉的程度。而且在野外宿营,自然是不可能在家中睡得那样安心,所以稍有些风吹草动,就会警醒。 他皱着眉头坐了起来,冥冥中似乎营地里发生了一些不同寻常的变化。他侧耳倾听,此起彼伏的呼噜声和守夜人员的走动、交谈等声音尽入他的耳中,似乎一切正常。 “冯哥!”他起身套上外衣道。 与他同一帐篷的的冯得禄立时也坐了起来,眼还没睁就问道:“怎么了?” “好像有些不对,我出去看看,您叫醒秦伯,做好战斗准备。”林志宇简明扼要地道,一边说,一边已经拿着武器向外走。 冯得禄也不多话,立即起身穿衣,野外宿营,宁肯是虚惊一场,也决不能麻痹大意。 林志宇出了帐篷,又凝神细听,这一次,他听到马厩里的马匹有不少在打喷鼻,而且频繁地走动,这显然不正常。丰年庆这里,不可能忘记给马上夜料——出门在外,马匹可以说就是自己的腿脚! 他又抽了抽鼻子,风中似有似无地有一股他说不出来的味道,似乎是血腥气,又似乎是种无法形容的腥臭气,他仔细地辨认了一下风向,绕着营地走了十几步,发现这股味道似乎是南边更浓重一些。 林志宇深吸了一口气,大声地对哨塔喊道:“发警号,有敌袭!” 原本静寂的营地,被林志宇这突如其来的一声吼叫,撕碎了平静,此时就看出来了人与人之间不同的军事素质水平。保卫人员的营地,几乎是立即就传来了人们起身拿武器的声响,而那些匠人们所在的营地,却过了好半晌才开始有动静,而且听起来,只有相当少的一部分人在起身。 “怎么回事?”丰年庆惶急地声音传了过来。 “哨兵,发警号,有敌袭!”林志宇也没顾上理丰年庆,对哨塔上的显然有些懵圈的哨兵再次吼道。 “志宇你发现了什么?”秦凤山和冯得禄也出现在了他的身旁,急声地问道。 “哨兵,我是冯得禄,立时发警讯!”冯得禄大声地吼道,“再不发警讯,我就毙了你!”他相信林志宇绝对不会在这种事情上开玩笑。显然是有什么他们没有注意到的事情发生了。 哨塔上原本还有些犹豫的哨兵吓了一大跳,冯得禄那可是和他们老大交情莫逆的至交,论起职位来,也不在丰年庆之下,他发了话再不执行,冯得禄真没准拿枪毙了他。 哨塔上的锣声立时响了起来,这下子,营地里立时就热闹了。先前的林志宇的喊声,有些人睡得迷迷糊糊地听不清楚,但是这锣声却谁都明白代表着什么意思! 丰年庆此时也来到了近前,虽然脸色还算平静,但是看得出来,他的眼中有惊诧也有怒气,这敌袭警讯怎么能够不通知他随便发呢? “丰哥,营地外有东西,你们闻不到这空气中的怪味道吗?还有,马厩里的马匹很多都很惊惶。”不等丰年庆开口,林志宇抢先道,“味道南方最浓重,但是其他方向也有,我怀疑我们被包围了。” “那我去南边墙头!”秦凤山二话不说,立即向南边的围墙跑去。 “我去看着大门!”冯得禄稍迟疑了一下,也提着枪快步去了。 丰年庆看到秦凤山和冯得禄二人竟然如此迅速地行动起来,一个去最危险的地段,另一个则是赶往营地的薄弱处,以实际行动证明了他们对林志宇的信任,这胸中原本有几分的怒气也平静了下来。 做为一名合格的队长,自然是明白,误报警讯固然不是一件好事,但是总比被敌人打个措手不及好太多了!营地里这么多匠人,一旦被敌人摸入营地之中,造成炸营,即便自己和队员们最终能够将敌人赶出营地,死伤也会相当地惨重。 “保卫,全部就位!匠人营的各个组长,安排好各自的组员,不要乱!”丰年庆断喝道。 他抽了抽鼻子,除了营地里的乱七八糟的味道外,似乎并没有什么异味。他又快步地赶向马厩,作为一名老骑手,他敏锐地察觉到马厩里的马匹显露出了不安和惊慌,很多马都显得相当焦躁,不断地在原地踏蹄、打响鼻,低嘶。 丰年庆心头一沉,他知道很多动物对于危险到来的敏感度远超人类,这些马匹的不正常反应,证明了林志宇的警讯不是无的放矢! 他快步地向南部围墙冲了过去。 林志宇此时已经上了哨塔,这里是整个营地的最高处,也是视野最好的所在,只有在这里,才能将他的强弓利箭的优势发挥到极点! 这时,营地东边围墙上火光一闪,接着清脆的枪声响彻夜空…… 第七十五章?哪里跑来的? 营地东侧的围墙上,此时已经有近十名护卫人员就位,只是围墙挡住了营地的火光,围墙外则是漆黑一片,纵然有星光,但是众人也只能勉勉强强地看到几步之内。 皮草蕴,也是跟随了丰年庆五六年的老人了,刚刚换班回营地里睡下不久,就被林志宇的叫喊声惊醒,回到了预定岗位的他,虽然嘴上没有说什么,他也不敢说什么,毕竟不管是丰年庆还是冯得禄,都不是他所能够得罪地起的。 但是对于林志宇,他就没什么顾虑了,再年青的副队长,又怎么样,俗话说县官不如现管,林志宇再牛掰,管不到自己又能拿自己怎么样?当然,他也不敢当面和林志宇提什么意见,只是嘴里不断地嘟囔。 在他看来,林志宇这纯粹是在大惊小怪,稍有点风吹草动,就大张旗鼓地折腾人!这刚守了一班,又刚在温暖的睡袋里睡着了,强迫着自己重新上了这寒冷的墙头,他怎么可能有好心情! 这大冬天的,又是半夜三更的,室外温度怎么也得零下十几度,甚至于更低,就算有动物在营地外,又能够对营地构成多大的威胁?除非是有凶兽靠近,但若真的是有凶兽前来,怎么防也防不住的,那只有拿人命去填! 但他不认为营外会有凶兽,毕竟近十几年、甚至几十年来,都没有过凶兽出现在这新克拉玛干沙漠边缘地带了。 他抽了抽鼻子,最近他有些感冒,倒是也不严重,就是老流清鼻涕。他一手到外套的兜里掏纸,听到距离他不远的同伴疑惑地道:“你们闻到没有,有一股说不出来像什么的……腥味?” 同伴的话音还未落,从围墙外的黑暗中突然间有黑影闪动,不等诸人定睛看去,一个巨大的黑影从黑暗中蹿了上来,借助着营地中的火光,人们这才看清楚,竟然是一头巨狼! 巨狼扑向一手在兜里掏纸的皮草蕴,他下意识地将手中的枪挡在了身前,但是巨大的冲击力令皮草蕴在墙头上根本就立不住足,身不由已地倒退了数步,与巨狼一齐从内墙上摔了下来,可悲的是,他还是首先落地的那一个!从背后传来的巨大撞击,令皮草蕴当场眼前一黑,彻底地晕厥过去。 拿他当人肉垫子的巨狼却没有受到多少的影响,踩着他的躯体,仰天就是一声嚎叫,似乎在通知其他巨狼,自己已经成功地突破人类的防线,打入到了营地的内部了。围墙外也有多处响起了狼嚎声,仿佛是在与其呼应,令人闻之惊心动魄! “嗷~~!”只是它的长嚎中途截然而止,一只通体漆黑的羽箭,仿佛隐匿在暗处的毒蛇,一击致命,从狼的耳部射入,贯穿头部,从另一侧的耳部露出微微有点变形的箭锋。箭矢所带来的强大冲击力,使得巨狼身躯侧翻,从皮草蕴的身上栽了下去,摔在了地上,了无声息。 “好箭!”将这一幕看在眼中的丰年庆不由得脱口而出道。 原本看到有一只巨狼突入围墙进入营地,丰年庆还心中大急,围墙的那边主要是匠人们的营地,若是让一头巨狼冲入其中,后果不堪设想,没想到巨狼连成功的嚎叫还没有叫完,就被终结了生命! 围墙外的狼嚎声也有些变了声调,似乎是在奇怪,进入了围墙内的同伴怎么叫了半声就不叫了? “小心!”耳边传来了一声沉喝,接着就是一声沉闷的“嘣”,丰年庆这才看到在自己的右侧,从围墙下的黑暗中蹿出了一头巨狼,张着血盆大口,直奔自己而来,在这一瞬间,他似乎都能够闻到从狼口里传来的腥臭气味…… 然而,巨狼舒展在空中的身躯,仿佛侧面被大锤猛锤了一记一般,原本凶光四射的狼眼里也变得恐惧与惊惶混杂,在惨叫声中整个身躯侧飞着掉下围墙去! 丰年庆此时已是一身的冷汗,注意力被东侧围墙发生的一幕所吸引的他,竟然忽略了自己这一侧,若不是一旁的秦凤山及时出手,他肯定也要手忙脚乱,虽然自认为不至于像方才那个同伴那样被巨狼扑下围墙去,但是受些伤恐怕是在所难免了。 更重要的是,身为总指挥的他,要是一开始就受伤,不但会影响他的指挥,也会严重地打击士气! 此时,不等他向秦凤山道谢,围墙外的黑暗中,一头头的巨狼蹿了出来,强大的弹跳力使得它能够跃到三米多的空中,直接威胁到了墙头的人们,围墙上的守卫们也纷纷开火。不时有巨狼惨嚎着掉下墙头去,但是也有多名守卫惨呼着或摔进营地,或掉到墙外去。 而在密集的枪声中,此起彼伏的尖锐破空利啸,则成为了巨狼们的噩梦,几乎是每一次利啸响起,就有一头巨狼惨嚎着倒下。 除了秦凤山和丰年庆驻守的南侧围墙,还有就是简易营门处,受到了巨狼的重点攻击。 冯得禄此时已是焦头烂额,厚厚的马车车厢,以及车厢下用来堵塞空间的木箱,在巨狼的出色弹跳力和锐利的爪牙面前,都失去了其应有的阻隔作用,若不是这里安排的守卫人数多,火力也猛,加上不时林志宇会从哨塔上支援,营门这里早就彻底洞开。 只是即便如此,也有巨狼多次冲入,造成营地一次次的险情,好在在众人的不懈努力下,这些巨狼要么被打死在营地里,要么被赶出营地,逃之夭夭。 林志宇站在哨楼之上,居高临下地环视整个营地,以强弓利矢支援那些紧急的地段,力保阵地不失。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他手边的箭袋中的长箭也在迅速地变少,令林志宇有些担心,出来地匆匆忙忙,也没想到会有这么多的巨狼出现,他的狙击枪可没带上——一箭袋的利矢都解决不了问题,狙击枪一般也解决不了。 就在林志宇手边的箭袋里只余下一支长箭,他不得不准备要哨兵先把枪借自己使使时,突然发现视野之内,已经没有了巨狼的身影! 过了片刻,人们仿佛才发现不知道何时巨狼已经退去,面面相窥了片刻,才确定这并不是自己的幻觉,立时营地里欢声雷动,但是很快就又低沉了下来。 丰年庆和秦凤山努力平息着自己有些紊乱的气息,走下了墙头,与已经在营门附近的冯得禄、林志宇会和。 “奇怪,这显然不是新克拉玛干沙漠里的沙狼!”冯得禄翻看着狼群留下的尸体,眉头紧锁道。他在新克拉玛干沙漠里讨生活有二十年了,对于生活在新克拉玛干沙漠中的沙狼很熟悉。 沙狼是这里的土著生物,一般个头都不大,体长罕有超过一米的,身高一般也只有七十到八十厘米,体重不会超过三十斤,大多数只有二十斤上下。它的体型修长而匀称,四肢修长,这有利于它的快速奔跑。而且它的耳朵比较大,这有助于它们进行散热,适合在高温的沙漠中生存。 而眼前的这头狼,体长已经明显地超过了两米,肩高也肯定超过了一米,比起沙狼来体型大了不止一圈,体重虽然没有明确的数字,但是冯得禄认为,肯定超过了七十斤,甚至可能达到八十斤以上!如此大的差异,令他怎么可能将其认成同一物种! 丰年庆也蹲了下来,借着火光仔细地观察,半晌道:“嗯,应当不是沙狼。你看,它的耳朵没有沙狼那么大,而且显得要更尖一些。它的全身毛色主要为灰色,稍带些白色和黑色。沙狼的毛色虽然也是灰色,但是偏黄一些,也没有这么长和浓密。你再看它的脚垫,也比沙狼要厚,这使得它跑动起来动静更小。” 丰年庆伸手摸了摸巨狼的毛皮,狼毛厚而浓密,粘连在一起,简直就如同一匹厚厚的毛毯,难怪子弹打在狼身上,效果不佳。 “沙狼虽然也是群居性的动物,但是狼群一般也就十几只,最多能有三十到四十只。而且,沙狼捕猎时,一般不会整个狼群出动。可是刚才,我个人觉得狼群的数量肯定是突破了这一数目,就是有上百只,我都不觉得奇怪。”秦凤山神色郑重地道,“还有,你们看,这应当是一只母狼!” 几人这心头就越发的疑惑了,按常理来说,沙狼中公狼的体型是要大于母狼的,眼前的母狼都这样巨大,那么公狼的个头岂不是要更大。 沙狼就算是再变异,也不可能在如此短的时间里,体型发生这么惊人的变化! “它的攻击力远在普通的沙狼之上,若不是林兄弟提前示警,一旦被其近身,恐怕就算是我们几人,也要手忙脚乱。”丰年庆心有余悸地道,庞大的体型加上高速奔跑,就算不考虑它的獠牙与巨口,光是正面撞击,就足以令普通人吃大苦头。 “冯老哥,我记得你提到过,沙狼对火是比较畏惧的,这种狼似乎并不怎么怕火。”林志宇扭头问冯得禄道。他方才可是看得确切,有不少狼都是直接从火堆上跳了过来。 冯得禄一拍大腿道:“不错,沙狼很怕火的,一般只要点起火堆或者举起火把,狼群就会在倾刻之间散去,而这种狼显然不同!” 秦凤山随手撸着狼毛,若有所思,半晌才道:“这样说来,这狼绝不是新克拉玛干沙漠里比较常见的沙狼,而是其他的土著物种。不过这么多只,又是从哪里跑来的?” 第七十六章?新的枪声 就在他们百思不得其解,想不明白这个新品种的巨狼是从哪里冒出来的时候,丰年庆的副手朴佑惑来报,这一次狼群袭击,共造成了九人死亡,十一人重伤,轻伤者不下三十人,这个惨痛的结果,令丰年庆半晌都说不出话来。 就这还是因为营地里的各种药物储备相对丰富,还有两名医师随行,否则的话,死伤还要更为惨重。 死者和重伤者都被分别集中到了几个帐篷之中,两名医师也是忙碌地简直脚不沾地,痛苦的呻吟声响彻整个营地。 这无疑给予了很多人沉重的心理压力,人群中有些胆小的人,更是缩成了一团,躲在了同伴的身后。青云都的人虽然从小就面对着恶劣的生存环境,更有很多人终年在新克拉玛干沙漠里提着脑袋讨生活,但是在这里的,很多都是匠人,靠自家的手艺吃饭,往往半年一年都不会离开青云都方圆数十里,像狼群这种危险生物,往往也就是听听,鲜有亲身经历的。 如今又是面对一种从未听说过的新品种巨狼,人心惶惶也是人之常情。丰年庆让工程建设方面的负责人将这些人都组织起来,去修缮墙垒,或者在营地内部修建掩体,反正给他们找些活干,省得他们呆在那里胡思乱想,甚至于自已吓自己,动摇军心。类似的例子,历史上是数不胜数。 至于墙头的守卫们,也安排分批下来休息。到天亮还有相当长的时间,营地目前就这么点人手,自然是要谨慎地使用,非战斗减员,是此时绝对不能接受的。 “现在的情况很不容乐观。”丰年庆一脸苦涩地道,“我们的弹药倒是还算充足,现在最大的问题是,黑暗中我们的视野受到了极大的限制,狼群只有接近到了十几米、甚至几米之内,方才勉强能够看清楚。这点距离,很多人只能最多瞄准了打上一枪,就不得不近身应对负伤后更加狂暴嗜血的恶狼。” 问题是即便是知道黑暗是最大的麻烦,可是他们现在也是无计可施,这里本来就是戈壁荒滩,除非将那八棵树伐倒,否则的话,哪来那么多的引火之物? “现在营地里能够战斗的保卫人员还有多少人?”冯得禄问道。 丰年庆略做沉吟道:“还能拿起枪的有四十八人,如果要将近身与狼搏斗的能力也算进去的话,那就只有三十九人。” 冯得禄、林志宇、秦凤山三人不约而同地皱起眉来,这个数量,面对数量未知的庞大狼群委实是有些不足。不过,这也怪不得丰年庆和陈氏。九棵树工地的人数总共也不过二百六七十人,有超过五分之一的人是保卫人员,况且这里终究是新克拉玛干沙漠的边缘地带,真正对人类有威胁的动物和凶兽的数量有限,这个比例可以说保卫力量已经是相当雄厚了。 谁能想得到,这里居然会凭空冒出来一个至少是由上百只不明来源的巨狼组成的庞大狼群,乘夜色突袭营地。 若不是林志宇的提前示警,若不是这里营地建设地比较完备,伤亡人数必然是更加地惊人! “烽火示警恐怕得到天亮之后,而且就算都中成功地接到示警,立即组织队伍前来营救,一路马不停蹄地赶到这里时,恐怕也要到入夜时分。当然了,更可能是第二天的上午,也就是说,我们在这里至少也要坚持差不多五十个小时!”秦凤山抚额沉声道,“这还是最好的结果!” 四人互相看了几眼,不约而同地叹了口气,需要坚持如此长的时间,确实是有些令人感到棘手和头痛,要是没有这些匠人,只要在白天,他们这些掌年在新克拉玛干沙漠里做任务的人,突围向北撤退,只要中途和来援的队伍汇合,即便得在野外停留一夜,风险也不会比在这里再坚守一夜更大。 但是这里还有近二百名匠人,也没有更多的马匹,守卫们要是撤退了,带上他们、他们是死路一条,不带他们,他们更是死路一条! 所以,不到形势不可挽回,守卫们是不可能撤离的,否则即便能成功杀出重围去,也是今后一生抹不去的污点! 接下来,四人就绞尽脑汁地想办法,如何来保证营地在面对巨狼不断攻击下能够拖过这五十个小时,一个个想法被提了出来,又一个个地被否决掉。 争论中,林志宇突然长身而起,吓了三人一跳,冯得禄连忙问道:“怎么?狼群又要发动袭击了?” 林志宇快步地向外走,边走边说道:“营地之外西南方向好像有枪声,我出去看看。” 三人闻言一怔,也一并站起身来,有枪声即意味着那个方向有人,但是这大半夜的戈壁滩上,怎么还有其他人受到狼群的攻击了?入夜前,营地的巡逻人员可是确定过,营地周围十几公里以内,并没有其他队伍的存在。 四人三步并做两步地冲出了帐篷,只见林志宇冲到哨塔下,也不顺着梯子上爬,而是抓着哨塔上的横木,如同猴子一般,几下子就翻进了哨塔顶部的望楼里,还吓了里面瞭望员一跳,险些发出警报。 丰年庆不由得心中暗叹,难怪这林志宇年纪青青地就能够被提拔为副队长,果然是有几把刷子。不说这惊人的听力,还有出色的箭术,就方才显露出来的这手攀爬技术,就非常人所能够达到的。 林志宇站在哨楼上,向西南方向望去,夜色漆黑,营地边缘几步之外,一般人就很难看清楚了。他的视力虽好,但是也只能看到十几步之外。看了半晌,却是一无所获。 他又闭眼侧耳倾听,似乎隐隐约约地从那个方向确实是有声音传来,但是声音很嘈杂,分辨不出来是不是有马嘶人声。 林志宇冲丰年庆大喊道:“要所有人安静下来!” 丰年庆立即要求所有人噤声,营地迅速地安静了下来,这一下子,林志宇听清楚了! 第七十七章?一丝希望 身上到处都是血迹的岳继校回手以马刀将一头巨狼逼开,大声地叫道:“不要停下!继续向前冲!那边有火光,必然有人!冲过去,我们就有生的希望了!” 此时他的心在滴血,欲哭无泪!离开青云都时,一行五十四人,一百二十余匹马,可谓是意气风发,而如今,只有区区二十二、三人,还几乎人人带伤。马匹更是除了胯下坐骑外,再也没有多余的。 那些损失的人马,包括他们几个白天来辛苦狩猎所获得的那些猎物,如今恐怕都已经成为了狼群们的腹中餐了,若不是心头还有一线生还的希望,恐怕自己身后的这些人也撑不住了。 由于近些时日,来自新克拉玛干沙漠方向的动物数量明显地增多,身为岳氏家族一员的他,组织了一批人手,决定出都狩猎,一来给家族储备一些肉食,二来也是赚些钱财。 虽然说青云都市场上肉价跌了三成多,但是一来不用远行至新克拉玛干沙漠腹地,二来数量如果足够多的话,收益也是相当地可观。毕竟时至年节,人们对于肉食的需求是很迫切的,再多的肉,也会一并吞下去的。 白天里,他们可谓是收获累累,每一匹驮马的背上,都放置着沉甸甸的肉块,猎物之多,令他们甚至不得不放弃猎物身上价值不高的部分。如果能够将这些猎物全部都运回青云都去,他们每一个人都至少可以得到五金元以上的收益。 五金元听起来似乎并不算很多,但是考虑到这只是三天来的收获,而且没有多大的风险,收益就已经是很可观的。 他们原本是打算今天启程返回青云都,但是他们却没有想到,会在半夜里,数十头巨狼突然袭击了他们的营地。 虽然他们也安排了人员夜间值守,但是当他们惊惶地发出警报时,巨狼距离他们也只有几步之遥了。 接下来的时间对于岳继校他们而言,就无异于噩梦了,这些巨狼可不是他们熟悉的沙狼,三下五除二就咬死咬伤多人。好在这些巨狼的第一轮攻击重点并不是他们人,而是那些驮马,他们才能够在丢失了数十匹驮马以及它们背上的猎物后,惊魂未定的重整旗鼓。 岳继校他们心里很明白,在这黑夜里,跑是最糟糕的选择。先不说,驮着人的马匹能不能跑得过这些巨狼,黑暗中看不清楚前路,一旦马失前蹄,那就是人马都会摔个晕头转向,甚至于直接受伤无法动弹都是再正常不过的。那就连反抗的余地都没有了。 只是巨狼的第二轮、第三轮袭击很快就又到来,黑暗成为了巨狼最好的掩护,简易的防御工事,在这些远比沙狼更为巨大的恶狼面前,起不到多少的作用。很快五十四人的队伍就迅速地减员至二十八人,连重伤员都没有——面对巨狼只要稍有失误,面临的就是死亡,同伴们连抢救的时间都没有。 而他们几轮下来的战果,也不过是杀了十四只狼,连一比一的比例都没有达到,更多的狼只是伤而不死,顽强的生命力令它们只会在下一轮的袭击中更为疯狂! 第三轮结束之后,岳继校他们就明白了一个道理,留下来,他们这些人只会在巨狼们一轮轮的袭击下消失殆尽,最终全部葬身于狼腹中。而逃,虽然风险极大,但终究还有一线希望——第三轮战恶狼中,不止一人看到了那边飞起的火光,以及隐隐约约的子弹射击声和不时发出的刺耳尖啸声。 这令他们这些人生出了一丝希望,也许和那一支队伍会合,他们还能够有一线生机。当恶狼退却重整进攻阵列时,他们却借机上马冲出了恶狼的包围,直奔火光所在方位疾驰而来。 “那边有马蹄声冲我们这里来,估计至少有十几匹马!有狼群在追杀他们!”林志宇指着西南方大声地叫道。 “哎呀!”丰年庆跺了跺脚,一时间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这要是白天,他肯定组织人手出去接应,但是现在?黑暗中还藏匿着多少只狼,只有老天爷知道。救援队伍出去后,要是被狼群抄了后路怎么办?而且他目前的这点人手,自顾仍有不暇,那里还有能力外出救人? 林志宇三人也明白,没有了营地的火光和围墙的保护,在黑暗之中,即便是狩猎堂里的好手,面对不知数量的狼群来自四面八方的袭击,也必然是手忙脚乱,最终陷身绝境的概率要远高于成功救人。 “赵同,叫你的人上围墙!准备吊索,做好射击准备!”丰年庆大吼道,“其余人做好战斗的准备,等候命令。哨塔点燃火把,为他们指明方向!”他也只能希望这些人能够跑到围墙的附近,这样墙头的人们就可以给予他火力支援,助他们爬上墙头。 至于更多的,对不起,他的职责是保护好这个工地,保护好这些工人,尽可能地减少队员们的死伤。为了救人,而将这里的工人和自己的队员们置身于险地之中,那才是本末倒置! 哨塔上的瞭望哨点燃了一支火把,不断地在空中挥舞着,告诉远方的人们自己的方位。 林志宇也翻身从哨塔上跳了下来,在塔身上停了两下,稳稳地落地。 丰年庆深有感慨地道:“真是好身手,这要是在地形复杂的地区,一般人恐怕被你杀了,都不知道你是从哪里出来的。” “丰哥过奖了,对了,营地里还有足够的箭矢吗?”林志宇问道,在这种视野严重受限的战场上,他觉得弓箭要比步枪好使得多。虽然他之前射出的箭矢已经尽可能地回收,但是终究数量有限,有一部分箭头还发生了变形,杀伤力锐减,已经不堪使用。 不过,他还是决定下来拿上自己的狙击枪,至少他还有四五十发子弹呢,省得没有了箭矢,还得用哨兵的步枪,这准星可就不好说了。 “有,还有一些,我这就让他们送来!”丰年庆道。 第七十八章?逃亡路 “轰!”身后传来了一声巨响,闪现的火光、巨大的气浪和四射的碎片石渣令奔逃的马队和追杀的狼群都为之一乱。 岳继校心如刀绞,他知道,这是有人拉开了身上带的手雷,与扑上来的巨狼同归于尽了。他们这一次出来,出于保险起见的心理,他带了二十二枚手雷,这还是因为他是岳氏子弟,才得到的特殊照顾。否则的话,像他们这样就在新克拉玛干沙漠边缘地带晃悠的队伍,狩猎堂是不会将手雷这种危险用品轻易发下的。 手雷的杀伤力虽大,但是在黑暗中无法看清楚狼群的位置,这些巨狼们又行动如风,盲目地扔出去,除了吓唬吓唬巨狼外,战绩实在是可怜。所以,这些手雷就一直没有使用。 他们决定突围的时候,将这些手雷分发给众人,打算用在最后与敌偕亡上,也省得自己最后还要在狼口里遭罪——所有人都明白,一旦开始突围,就可能谁也照顾不了谁,一旦落队、甚至落马,就意味着必死无疑! 所以,每一次手雷爆炸,都意味着,他们逃亡的队伍里,又少了一位同伴! 而跑到了这里,他们已经失去了至少五位同伴——岳继校一马当先,做为队伍的锋头,他根本无暇、也不敢回头观察。 岳继校奋力地挥舞着手中的马刀,迫使逼近的巨狼又不得不退让出通道来,他手中的这柄马刀显然也不是凡品,劈砍了这么久,仍然是寒光闪烁,不染滴血,已经有不止一头巨狼在它的身上吃了苦头。 岳继校注意到,远方的空中突然多了一团火焰,而且在不断地旋转、移动! “兄弟们,他们已经注意到我们了!只要冲到那里,我们就会得到支援!”岳继校大吼道,他们也没指望在这样的黑暗中,对方会派人出营地来接应,巨狼到底有多少头,打了这么久的他们依然是一无所知。 谁又敢说,对方的营地就没有受到巨狼的攻击呢?毕竟两个营地相距也并不算远,要是在白天放马奔驰,恐怕一个小时都绰绰有余。 “跟上!跟上!”身后传来了参差不齐的回应。 岳继校心里稍安,虽然他根本没有余暇去数有多少人回应,但是至少应当还有十几人! 而随着他们越来越靠近营地,岳继校觉得,周围的巨狼数量似乎变得更多了,不断地有巨狼从黑暗中跳出来。要不是他胯下的马匹是匹良驹,他的马术也的确下过一番苦功,做为最前头开路的他,早就被巨狼扑下马来。 而且他感觉手中的马刀也变得沉重起来,挥舞起来不再那么得心应手。 “老二,我们上!”他马后传来了一声大喝,接着两匹马从后追了上来,并迅速地超过了岳继校。 马上的二人是钱氏兄弟两人,手里各执了一条成人胳膊粗细的木棍,将逼近的巨狼驱赶开来,杀伤力虽然不及马刀,但是被抽上一棍,也足以令这些巨狼鸣咽着退了开来。 “轰!轰!轰”身后又接二连三地三次火光迸射,也传来了巨狼们的惨嚎和鸣咽声。 一次次地被炸,显然也令狼群们产生了顾忌,它们毕竟是为了填饱肚子而进行捕食,同伴们的伤亡,也令很多巨狼意识到,这些人类的不好惹,为了吃的而丢了性命,不值得。 围攻的狼群中出现了迟疑和犹豫不决的个体,这也令岳继校他们的压力稍减了几分。 “嗷呜……”黑暗中传来了一声悠长凄厉的狼嚎,令听到的人们都不由得心生几分凄凉,同时也多了几分警惕。 “仙人板板的,这应当是狼王在下令了!”冯得禄脱口而出道。站在墙头上的他们,能够看到远方的黑暗中不时迸发出来的火光和隐隐约约传来的撕杀声,但是也只能这样眼睁睁地看着。 “恐怕凶多吉少了!”持弓搭箭的秦凤山沉声道。虽然他们早就断定这些巨狼中,肯定有狼王的存在,但是亲耳听到时,还是不禁心情大坏。有狼王指挥的狼群,与各自为战的狼群,战斗力可以说完全不在一个水平线上。 “现在我们也只能是等着了,希望他们能够吉人自有天相了。”丰年庆叹息道,这种不得不做壁上观的滋味令他的心里很不好受,但是现在组织队伍出去营救,很大可能会将自己不多的人手也陷入到狼群的攻击中去。 届时,营地里的其他人又怎么办?营地中这么多的匠人们又怎么办? 果然在狼嚎声后,巨狼的攻势立即又变得凶猛起来,只是这一次,巨狼们的攻击变得更加灵活多变,而且没有一击必杀的机会,就宁肯放过也不给人类同归与死的机会。 不止岳继校的一位同伴被扑下马来,拉响了手雷后,却没能对一头巨狼造成真正实质性的伤害。 钱氏兄弟中的老大钱彬,胯下坐骑被侧后方袭来的巨狼一爪挠在了左后腿上,立时就血肉横飞,数条深可见骨的伤痕从马臀一直延伸到马大腿部。马儿立时后腿一软,再难以保持奔跑时的身体平衡,侧着摔了出去,将没来得及从马背上脱身的钱老大压在了身下。 钱老大一声闷哼,额头上立时布满了密集的汗珠,他眼角的余光看到有巨大的黑影闪动,大吼道:“快走,不要管我!”与此同时,拉开腰间的手雷保险,然而令他感到绝望的是,预期中的巨狼的扑击却没有如期到来…… 火光和巨响声中,人体与马肢四处飞散,黑暗中立时黑影晃动,传来令人心悸地啃食声。 “大哥!”钱老二钱礼悲愤地大叫,却什么也无法做,只能尽可能地纵马向前。 当营地出现在他们的视野中时,整支队伍已经损失过半,余下者也是浑身上下血迹斑驳,人马皆疲倦不堪。 而令他们感到绝望的是,营地正对着他们的这一侧,居然没有门,只有一堵三米多高的土墙!别说马匹此时已经是大汗淋漓,就是没有背着人,状态最好的时候,也不可能跃过这个高度。 随着两声刺耳的尖啸,分左右扑向钱礼的两头巨狼如遭重击,侧翻倒地滚了两滚就没有了声息,这又令他们燃起了希望。 “准备弃马!上墙!”岳继校拼尽全力地大喊道。 第七十九章?不看好 枪击声和利箭的破空声此起彼伏,其间夹杂着人马的惨呼声。 岳继校拼着最后一口气攀上了墙头,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喘得如同风箱一般,眼前发黑,四肢疲软酥麻,还在不由自主地微微颤抖,令他根本就无法凭自己的力量站起来。 旁边有个青年人过来将他搀扶着送下了墙头,让他在围墙的背风处躺下,又给他端来了一杯热水。 岳继校嘶哑着声音道声谢,也不知道对方听没听清楚,想要接过水杯,手却颤抖地无法抓住它。青年人扶着他,将水杯放到了他的口边,岳继校贪婪地吞咽着,将一杯水全部都喝了进去。 “嘣”随着几乎是不分先后的两声,接着就是两道刺耳的尖啸声,阴暗里两头拖着尸体的巨狼呜咽着倒地,很快就没有了声息。 林志宇和秦凤山收弓相视而笑,这一轮阻击中,两人的战绩相当地喜人,共射杀巨狼不下二十只,充分证明了在六石强弓那强悍的推动力下,箭矢的可怕杀伤力。而且是眼到箭到,比枪械射击速度还要快,看得旁边的一干人等目眩神迷。 围墙外的火光渐渐地转暗,留下了一地的狼藉,人尸、马尸、狼尸混杂在一起,散发出浓重的血腥气,令人闻之欲呕。按理说,这需要尽快地清理战场,将这些尸体掩埋,以避免浓重的血腥气引来更多的食肉动物,甚至于凶兽,但是黑暗中不知道还隐藏着多少巨狼,谁又敢在这个时候下去收拾战场?也只能就这样暂时放置着。 “可惜了这些汉子!”丰年庆满怀悲痛地长叹道,能够在狼群的袭击下纵马来到这里的,可以说身手和战斗意志都相当地不错,算得上是好手了,可惜面对的是从未见过的,比沙狼更加凶狠的,数量上还占据了绝对优势的新型巨狼,加上又是极其不利的黑夜近身作战,可以说完全地处于劣势之中。 “我们一共救上来七人,现在已经送到围墙下面。”冯得禄忧心忡忡看着墙外的黑暗道,“他们的弹药基本上已经用光,个个身上都有伤,短时间里,是不要指望他们还能够上墙头作战了。听说,他们原本有五十四人,一百二十多匹马。” “啧……”秦凤山咧了咧嘴角,实在是不知道要说什么了。这样的结果,也未免太惨了,要不是有他们接应了一把,这些汉子们铁定是要全军覆没了。 丰年庆也是心里庆幸不已,幸好他要求匠人们先造好了这个宿营地,幸好今天林志宇他们三人来访,幸好林志宇提前察觉了狼群的接近,否则这些汉子们的下场恐怕就是他们这些人的未来。 “丰队长,你这里还有足够的箭矢吗?”秦凤山扭头问道,这一夜连战数场,他带来的箭矢已经射得七七八八,现在也不能出去到狼尸上收回那些箭矢。 “虽然不多,但是肯定还有几袋。”丰年庆道,他的队伍里也有三人会使弓箭,但是与秦凤山和林志宇两人使用强弓射出的劲箭相比起来,杀伤力简直是云泥之别。他已经想好了,那三人要么给他们两人当助手,要么就拿起枪来,宝贵的箭矢还是不要让他们浪费了——这两人几乎是只要出手,一箭纵然杀不了狼,至少也会废了它的武力! “匠人里有没有铁匠,问问他们能不能打造箭头,我们可以大家努力,打造一批羽箭出来。”冯得禄道,他注意到营地中有一个小型的熔炉,应当是营地里用来临时修理铁制工具的。 “嗯,只要能够生产箭头,其他的事情,可以我们自己想办法。”秦凤山颔首道。一个出色的弓箭手,是可以自己打造箭矢的,而且只有自己打造出来的箭矢,才能够将个人的箭术发挥到极致。只不过,在大部分时候,出于成本和效率等诸多因素的考虑,弓箭手还是会从他人的手中采购箭矢的。 “能不能打造一批大号的铁蒺藜?”林志宇插口道,“要是钉子数量够的话,拿钉子也能勉强做。”黑暗之中,最令人头痛的就是这些巨狼可以潜伏到围墙的近前,突发袭击。 如果说能够在围墙的外面撒上一些铁蒺藜,他就不信那些巨狼还敢这样肆无忌惮地靠近围墙!这样一来,守卫的压力就会大减。 “对!”丰年庆一拍大腿道,这东西制作简单,只要原料充足,又有足够的人手,很快就能够造出一大批来。 丰年庆迅速地找人将紧急打造铁蒺藜和箭矢一事安排下去,营地里铁料倒是还有不少。 “老丰,你这里还有多余的武器吗?得从这些人里选些强壮有力,敢于上阵的人出来,全靠咱们来守卫,恐怕……”冯得禄指着那些匠人们道。 援军赶过来的最好结果也是五十小时以后,守卫就这么点人,每一轮战斗都会有各种原因的减员。当人数减少到一定程度后,即便是丰年庆他们有三头六臂,也不可能将整个营地都护卫住。所以安排预备人手,已经是迫在眉睫。 “备用的武器,倒是还有一些,但是这些匠人,唉……”丰年庆是真的不看好这些匠人们。 陈氏家族很重视九棵树补给点的建设,所以派来的都是技术经过考验有丰富经验的匠人,这使得工程建设的进度令人满意。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些有经验的匠人,却并不是一个合适的战士。丰年庆怀疑就算是发给他们武器,他们又能够发挥多大的作用? “死马当活马医吧,总比到时候让他们束手待毙等死好吧?”冯得禄也是满心无奈地道,“你们这回出来是不是没有带手雷?炸药有没有?”虽然经历了两场战斗,但冯得禄注意到,守卫们几乎没有使用过手雷这种杀器。 “炸药倒是有一些,手雷是真没有,这里平素里哪可能用得上手雷那玩意!”丰年庆苦笑道。就那点炸药还是因为考虑到可能会有工程爆破的项目,才带来的。 说起来,还不如狼狈而逃的岳继校他们呢。 第八十章??做最坏的打算 已经进入了午夜,营地外恢复了平静,但是营地中却没有人能够安静地入睡,谁也不知道黑暗之中,还隐匿着多少头巨狼,更不知道它们在什么时候就会突然发动攻势,向营地发起猛攻。 林志宇披着大衣,提着两袋羽箭再一次地上了哨塔,做为营地的最高处,这里无疑是最适合他的地方了。 营地里此时也逐渐地平静下来,虽然有很多人都在忙碌着,但是都尽可能地压低声音,以避免干扰到最前线的人们——星光无法扫去黑暗,那么人们也就只能倚仗听力来判断来自黑暗中的危险了。 林志宇一边倾听着四下里的动静,一边活动着胳膊和手腕,虽然说他的身体素质得到了极大的强化,但是连射了数十箭之后,对于胳膊和手腕所造成的负担还是相当大的。而接下来的战斗里,他与秦凤山肩上的担子还很重,所以他必须要抓紧一切时间来恢复。 一阵风吹过,带来了浓浓的血腥气,掩盖了原有的巨狼体味,这令他也很难再借此判断狼群分布的多少。 他现在只能希望狼群到目前为止,已经得到足以饱腹的食物,这样至少可以拖到天明,那样的话,营地这边就不至于像现在这样如此地被动。若不是营地距离水塘实在是太远,他都想将那八棵树伐倒,至少短时间内营地有充足的照明燃料,甚至于可以向营地外投掷一些,减少巨狼成功突袭的可能。 至于这八棵树是不是能够成功地复苏,已经完全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在这个时候,首先要保证活着,一旦人死了,那就什么都没了。 哨塔下面传来了轻微的声音,林志宇探头看去,只见冯得禄顺着梯子爬了上来,林志宇伸手将他拉了上来,三人挤在一起,这哨塔的上面就有些拥挤了。 “你先下去休息,过半个小时再上来接替我。”冯得禄对哨兵道。 哨兵很快就下去了,哨塔上虽然相对安全,巨狼只要攻不进营地就不可能对哨塔构成威胁,但是这上面也比地面冷得多,更重要的是示警的重任迫使人必须要长时间的聚精会神,很容易令人感到精神疲惫。能够下去休息半个小时,对于哨兵来说,也是难得的。 两人背靠背地坐在哨塔顶部,冯得禄从怀里取出了一个小瓶,递给林志宇道:“喝一口,暖暖身子,接下来的战斗,可少不了你和老秦。” 方才的这两场战斗中,林志宇和秦凤山可以说在营地所有人的面前,展示了强弓利箭与一名神射手搭配起来后,那可怕的杀伤力。 特别是林志宇,居高临下的他,可以说是所有人中把握全局最好的一个,他射出的利箭,多次地挽救了守卫的生命,也将可能失控的乱局拨乱反正。营地最终在第一轮袭击中能够死伤那么少,林志宇功不可没。 所以,虽然所有人都不说,但是对于林志宇和秦凤山两人的态度与之前就是截然不同了。 林志宇摆了摆手道:“你留着吧,我这里没问题。”身体素质的大幅度提高,使得他的扛冻能力也随之水涨船高。天气虽然很冷,但是还没有到他无法忍受、严重影响战力的地步。 倒是冯得禄,毕竟年岁大了一些,方才又是负责守着正门,虽然没有受什么严重的伤,但是擦擦碰碰地却是在所难免。而且,营地里的酒原本就是有限的,经过这一夜后,肯定是越发的稀少,冯得禄留着,没准什么时候就能派上用场。 知道林志宇的性子,冯得禄也不和他推让,将酒揣回到自己的怀里。 “嘿,志宇,我和你说,万一这营地被狼群攻破,你一定要记住,谁也不要管,包括我和老秦两个老家伙,以最快的速度脱离战场。古人说,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你得把消息带回陈氏,带回青云都去,让那里的人提前准备,也为我们这些人准备报仇。”冯得禄语气平淡地就像是和林志宇拉家常一般。 “你不要说话,听我说完。老秦和年庆他们也是这个意思,如果说我们这些人都跑的话,虽然会一定程度上分散狼群的注意力,但是真正能够逃出去的,最终肯定也只是少数几人罢了。我们三个老家伙,就不回去让人戳脊梁骨了。”冯得禄叹息道,“我和老秦、年庆的家人,就托附你了。” 对于坚守五十个小时以上,等待青云都、陈氏家族派来援兵这一计划,冯得禄他们心里着实是没有抱太大的希望。这其中有太多的变数难以把握了,五十个小时后就能够有援兵到达,那是最完美的结果了。 但是这世间,什么时候老天爷会让你这般顺顺利利的?所以他们必须要考虑到一旦最坏的结果发生,要如何应对。 那些匠人们,他们的生存可能性最低,一旦营破,就是给他们足够的马匹,他们逃出去的希望也是极其渺茫。 丰年庆手下的这些队员,他们的生存机率要高于那些匠人们,但是也没能高出去多少——如果说单独面对一头巨狼都没有胜算的话,出营面对狼群们的围攻,恐怕能坚持几个回合,就算是不错了。 看看岳继校他们一行人最终的惨痛的结果,冯得禄他们三人完全想像地出来,自己营地中的这些守卫未来会是什么样子。 而最有希望成功离开的人,非林志宇莫属。 林志宇沉默了片刻,反手拍了拍冯得禄的肩膀道:“老哥哥,别那么悲观,咱们还没有到山穷水尽的那一步。”要真是事不可为,他会找机会将所有人都送入乾坤珠里,就算是一辈子不能够出来,至少他们人还活着不是? 冯得禄轻笑起来道:“要做最坏的打算,向最好的结果努力,这个道理用不着你小子来教育我!” 他的目光转向青云都所在的方向,微不可闻地道:“真想活到抱上孙子的那一天。” 第八十一章?迟迟未到 夜色深沉,漆黑的天幕上星光闪烁,一阵阵的冷风从南向北呼啸着吹过大地,带着血腥气和淡淡的沙尘气息。 距离接岳继校他们进入营地已经过去了近三个小时,人们也紧绷着神经近三个小时,营地外的狼群却仿佛消失了一般,没有了动静。 丰年庆和秦凤山甚至不得不强行命令一部分守卫人员入睡,以保证有充足的精力去面对随时可能到来的袭击。 冯得禄已经是第三次登上哨塔,与林志宇一起负责起预警的重任来。 “真是羡慕你这样的年青人,人老了就是不行了,不但精力不足,各种各样的毛病也随之而来。”冯得禄感慨道。他已经下去两次休息了,林志宇可是一直都呆在这里,看他的模样,似乎还能够继续这样呆下去很久时间。这令一向不服老的他,也不得不承认与林志宇相比起来,自己确实是大不如前了。 “生老病死,人之常情,您羡慕我的好体格,但是您现在可是拥有我羡慕不已的丰富经验。”林志宇宽慰他道,“老祖宗几千年前不就说过,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哎,对了,救上来的那些人,搞清楚身份了吗?” 岳继校等人被救入营地之后,几乎连话都没说上两句,就因为强烈的疲倦而纷纷晕倒,这边连他们的身份都没有搞清楚。 “嘿,人倒是还都没醒,医生也说了,不要打扰他们的休息,这样的话,等他们醒了,就应当能够恢复七八成战力。要是现在强行叫醒,恐怕短时间里还难以投入战斗。不过,从他们所携带的物品上来看,九成以上是岳氏家族那边的队伍。”冯得禄道。 “岳氏家族啊……”林志宇耸耸肩,没再说什么。 陈氏家族和这岳氏家族不对付,在青云都里可以说是人尽皆知的秘密,双方间互相下套子、使绊子已有多年。不过,林志宇倒也不担心回青云都陈氏家族会有什么不满,毕竟面对狼群时,大家首先都是明州人,互相扶持一把,才是正道。 “五十四个人,目前只有七个人活着,还损失了一百二十多匹马,这个消息传回去,估计岳氏家主都得摔杯子。”冯得禄道,“那个老家伙,这些年来,暗地里可没少给咱们找麻烦。” “依我说,咱们老大别说老二,大家都是半斤八两。”林志宇道。要是这二百五十余人都葬身在此,陈氏家族的损失比起岳氏家族来,只高不低。 “要是能够撑过这一劫,等回到青云都,看岳氏家主那个老家伙还有没有脸再暗地里给咱们下绊子!”冯得禄呵呵笑道。 “是啊,就是为了达成这个目标,老哥你也得努力啊。”林志宇笑道。 “对了,要是咱们能够生还,回都里你打算做什么?”冯得禄问道,“老秦说要第一时间给他那闺女找婆家,看着她出嫁。年庆要一醉方休,我在想,要不要退下来当一名后勤人员。” 林志宇想了想道:“我打算去学习枪法。不是火器的枪法,是古武长枪。” “哦,枪法啊。”冯得禄若有所思地想了片刻才继续道,“你是觉得长枪更适合应对像狼群这样的敌人吗?” “嗯!“林志宇点了点头道。在面对来自四面八方的狼群近身扑击时,长枪比弓箭更有优势,不用担心箭矢不足,可刺可挑可斩可扫可挡可马上可步下,丈八长枪挥舞开来,只要自己的气力不衰,敌人想要近身很难。 “枪法这东西,想学不难,但是学好了可不容易。回头问问老秦,咱青云都没有名家,县里、府城总会有的。”冯得禄道,“你啊,这个时候居然还想得是要如何变得更强,我们都不如你啊。” 林志宇心中暗叫惭愧,他有底牌在手,这心气又怎么可能与认为可能在劫难逃的冯得禄他们一样。 林志宇的耳廓微动,风声中他似乎听到了一些异样的声音。 “咦?你看那边的星空,是不是有些模糊了?”冯得禄诧异地指着西南方的天空道。 林志宇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望去,原本漆黑天幕上闪烁的星光,此时看起来,似乎像是被罩上了一层轻纱,显得朦朦胧胧的。但是天空中又没有明显的云朵。 林志宇怔了一下,他还真没有注意到什么时候天空发生了这样的变化。 “老哥,你在这里坐镇一会。我到南边的墙头上看看。”林志宇一边说,一边已经翻身出了哨楼,如同一只灵猴一般滑了下去。 很快他就纵身上了营地的南墙,这里是第一轮狼群攻击的重点,所以守卫也是最多。 林志宇匆忙地与那些与他打招呼的守卫点头一一示意,站在了墙头上侧耳倾听,这一次他听清楚了,黑暗中狼群中似乎有小小的骚动,有狼在低声地呜咽,还有狼似乎是在不停地走动,甚至有的狼似乎是在低声地咆哮。 林志宇的心里警铃大作,方才的近三个小时里,狼群里除了不时有估计是因为抢食而发生的争斗外,一直都比较平静,现在这是要准备发动新一轮的攻击吗? 林志宇轻声地吩附了离他最近的一名守卫,那名守卫迅速地跑下了墙头,很快,丰年庆和秦凤山就赶了过来,营地里,原本休息的守卫们也纷纷地钻出了帐篷,向各自的岗位跑去。 “怎么回事?”丰年庆看了看围墙外的黑暗,问林志宇道。 “狼群现在有些骚动,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我担心是它们准备发动新的攻势。”林志宇道。 丰年庆从没有像现在这样痛恨黑暗,黑暗将狼群的一举一动都完美地隐藏了起来,令他们根本就无法判断狼群的下一步会做什么。 狼群骚动,可能是要攻击营地,也可能是其他原由,但是他们却只有一个选择,如果错误了,可能就是全军覆没的结果。 所有人都全神贯注地准备着迎接狼群的攻击,但是一刻钟、两刻钟、三刻钟过去,营地外的骚乱似乎在扩大,但是预想中的攻击却迟迟未到。 第八十二章?来得可不仅仅是狼 狼群的骚动不断地在扩大,现在,站在营地南墙上的人们,多多少少地都可以听出来狼群的异样。 “会不会是狼群打算声东击西?”秦凤山皱眉道,对于狼这种狡猾的生物,母星的文学里不知道有多少描述,眼前的这种巨狼,虽然应当是土著生物,但是秦凤山一点都不敢小看了它的智力。 “其他三个方向的狼群也在骚动,其中以西边的狼群骚动最为明显。我觉得不大可能是声东击西。”林志宇摇头否定道。黑暗是巨狼行动的最好掩护,巨狼完全可以潜入到围墙的附近利用它们强有力的弹跳力攻入营地,以骚动来分散人类的注意力,实在是有些多此一举。 丰年庆也一时间没有了言语,秦凤山的想法他也想到了,可是除了这个之外,还能有什么其他的原因? “会不会是有其他令狼群也感到忌惮的生物在接近这里?”秦凤山又道。 丰年庆立时浑身就是一颤,这个想法对于目前的营地来说,可不是什么好消息,巨狼就够难应付了,能够令狼群都感到忌惮的生物,那岂不是更难对付? 墙头上一片沉默……既然猜不到狼群骚动的原由,他们也只能是严阵以待,以不变应万变,提防着狼群的突袭。 林志宇注意到,墙头火把的火焰摇晃得相当地剧烈,风中的沙尘味也越发地浓烈。 又过了一会儿,林志宇突然扭身跳下了墙头,伏地侧耳倾听,半晌后又重新爬上围墙,指着西南方向道:“那边有大群的未知生物在迅速地向这里接近,速度很快。” “数量有多少?”丰年庆脸色煞白地急声问道,“是不是狼群?”要是再来一批巨狼,恐怕他们连想跑都不可能了。 “不能确定,数量至少应当过百。”林志宇摇了摇头道,“听起来……不像是狼群的奔跑方式。” 众人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凝视着西南方向的黑暗,并没有过多久,从天边隐隐地传来了如同雷鸣一般的声音,营地外的狼群骚乱越发地明显了。 “嗷呜……”又是一声凄厉悠长的狼嚎响起,狼群中的骚动逐渐地平息了下去,在人们看不到的黑暗之中,原本分散开来将营地围在中央的狼群开始移动,在营地的东边汇聚,严阵以待。 人们虽然看不透黑暗中的这一切,但是大量巨狼同时开始向同一个方向移动,脚步声即便再轻,也汇聚成惊人的动静。 营地里的所有人都屏住气息,侧首聆听,生怕闹出一点点的动静惹来狼群的关注,就连那些伤员们都停止了呻吟。 远方隐隐的雷鸣声变得渐渐清晰,风也越发地大了,西南方向的天际,已经看不清星空了。 “这是要变天?”不少人心生疑惑,新克拉玛干沙漠的天气变幻莫测,即便是在冬季,出现短时间的天气突变,也并不是什么罕有的事情。不过,这是要下雷雨吗?这就很罕见了。 林志宇抽了抽鼻子,风中的沙尘气息已经很浓重了,虽然对于一般人来讲,这还并不算明显。这令他不由得想起那一场沙尘暴。 渐渐地,越来越多的人也听到了从西南方传来的轰鸣声,那不是雷鸣,而是千百只马蹄践踏大地的声音,其间还夹杂着马儿的长嘶。 “点燃墙头的所有火把!”丰年庆连忙叫道,营地里的火把数量有限,巨狼也并不畏火,点太多只能是浪费。但是现在就不同了,丰年庆可不敢赌这些奔马能够及时地在黑暗中看到营地的存在,并闪避开来。 一旦被马群撞毁围墙,也就意味着他们这些人目前最大的防御倚仗失去了作用,这样的风险丰年庆可不敢冒。 “奇怪,我可从来都没有听说过新克拉玛干沙漠里有马群的存在!”大地都仿佛在颤抖,轰隆的马蹄声中,秦凤山不得不提高了声音道。 “我也从来没听说过有巨狼的存在,这不也出现了?”丰年庆喃喃地道,他觉得哪怕是现在黑暗里再出现一头剑齿蜥,他也不会感到惊诧了! 马蹄声越来越响,充斥了所有人的耳朵,仿佛天地间除此之外,再无其他声音,黑暗令人们的视野也只有眼前的几米范围,这才令人感到更加的恐惧,仿佛黑暗中随时都会有数不清的马匹一跃而出! 空气中充斥着浓浓的尘土味,众人脚下的墙头仿佛都在颤抖,几乎人人都是脸色苍白,有些人甚至于一屁股坐到了围墙上。 感觉过了好久好久,似乎有几十个小时那么长,轰隆的马蹄声终于明显地减弱,向营地的东北方向驰去,人们这才长出了一口气。虽然正值冬季,身旁又有火把,但是很多人仍然是一头的冷汗,混杂着尘土,抹得和花脸一般。 林志宇也是长出了一口气,他比其他人更清楚黑暗中与营地擦肩而过的马群是什么了,竟然是一个犀角马马群!虽然不知道具体有多少匹犀角马,但是至少也是要数以百计的。犀角马的体型、个头、重量、速度无不对巨狼形成碾压之势,再加上那根锐利的独角,难怪狼群也要避其锋锐——正面相撞的话,绝对是狼群要吃大苦头的。 不过,从来也没有听说过在新克拉玛干沙漠里有犀角马的存在啊,更不用说像这样大的一个马群了! 犀角马那庞大的个头就已经决定了,它每天对于食物的需求量是相当大的,罕有绿洲、草地的新克拉玛干沙漠里,怎么可能养活得了数百匹犀角马! 不过,生活在寒带的巨狼都莫明其妙地出现了,也不差犀角马这一个,至少林志宇现在心里已经在琢磨着等这件事情过去,一定要找到这个马群,为自己选上一匹! 犀角马群的突然而来、悠然而去,不但令狼群们不得不终止了对营地的包围,汇聚在一起以准备对抗犀角马可能会有的冲击。在犀角马继续东进后,还有一部分狼只尾随其后,多少地为营地防御减轻了一些压力。狼群想要重整旗鼓,也不是短时间内能够完成的。 当天际蒙蒙亮的时候,一场来自西南方向的沙漠风暴降临…… 第八十三章?一场屠杀正要展开 在天光彻底放亮的时候,风力猝然变大,冯得禄估计至少也要达到八到九级,瞬间风力十级也有可能,一时间耳边全是呜呜的风声,空气中更是弥漫着浓重的沙土气息,令人每一次呼吸都是一种煎熬。 黑暗倒是退去了,但是人们的视野仍然是小的可怜,几步之外,就是灰蒙蒙的一片,营地里方才也是兵荒马乱,人们纷纷忙着固定营地里的各种物件,以免得被狂风刮走。特别是营地中的制高点——哨塔,更是被紧急进行加固。 好在营地建设之初就已经考虑到了可能会沙漠风暴的来袭,所以虽然局面看起来有些慌乱、紧张,但是却乱而有序,该做什么,哪个在先哪个在后,人们都是心中有数。 所以在沙漠风暴的主力来临之前,人们已经抢先完成了营地中的加固工作,除了必须的守卫人员外,其余人等都躲到了避风的所在,用衣物和睡袋将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等待着风暴过去。 至于营地外的狼群,此时此刻,对于营地的威胁可以说已经降到了最低点,除了营地的大门必须重兵把守之外,其余地段都只留下了最低限度的守卫。这些守卫们也必须要用各种方式将自己固定好,否则稍有不慎,就有可能被狂风卷裹着身不由已地掉下围墙去。 虽然看不到营地外狼群们的反应,但是丰年庆他们就是用屁股去想也能够想到狼群们此时的窘迫。 这里是戈壁滩,空旷而无什么可遮挡的东西,狼群们最多也只能是躲在营地的东侧,借营地遮挡一些风沙,效果自然是不可能与营地里相比的。在大自然的天灾面前,它们也是一样脆弱不堪的。 而且,狼的嗅觉向来是十分灵敏的,这使得它们可以在很远很远的距离上,就可以寻找到猎物所留下的气味痕迹。但是有利自然也就有弊,在沙漠风暴之中,灵敏的嗅觉只会令它们倍感痛苦。 其三,虽然同样是视野受到了极大的限制,但是与在黑夜中不同,此时人类与狼群可以说已经站到了同一水平线上,巨狼再也不能像在黑暗中那样占尽了便宜。 其四,这一场沙漠风暴会严重地损耗狼群的体力,这使得它们即便是风暴消失后,也不可能立即地投入战斗。而人类有营地为依托,可以得到相对较好的休息,这将进一步地拉近双方间战斗力的差距。 但是这一场突如其来的沙漠风暴也给丰年庆他们带来一个严重的问题,就是在这样糟糕的天气里,什么样的烽烟报警都不可能将消息传递出去,连派人赶回青云都也是很不现实的选项。 所以他们只能暗地里祈祷,这一场沙漠风暴最好能够一直持续到明日天明后再逐渐消散,这对于人类一方才是最为有利的。 吃过一顿满是沙尘味的早饭后,林志宇裹着睡袋睡在自己的帐篷里,这样的天气里,对于他而言也是一种煎熬,无论是视觉、听觉还是嗅觉,都基本上失去了作用。 哨塔之上,如今也没有了哨兵,即便是带着望远镜,在那上面也不过是能够勉强看到营地围墙外面不到一米范围,还不如围墙上的守卫们看得远。而且哨塔虽然经过加固,但是在这个时候留在半空中的哨楼里,绝对绝对不是什么好主意。 他和秦凤山都是重要的火力输出人员,自然是要保证好他们的休息,而且为了安全起见,两人的帐篷还分别安排在了营地的南侧和西侧的围墙下,避免发生什么意外而造成两人同时受伤。 托尔等人百无聊赖地或坐或躺在地上,每“天”里都是同样无聊的生活,令他们实在是提不起半点精神来。 当然了,这也与他们总是吃不饱、更吃不好有关——由于食物出现地毫无规律可言,他们不得不尽可能地保存一些食物,而这里没有火,更没有什么调料,食物的种类也很单调,除了馒头就是饼,偶尔给点咸菜,至于蔬菜,那更是极其罕有。这些天下来,很多人都得了难以言谕的疾病。 托尔吧嗒吧嗒嘴,他有些怀念前一阵子从天而降的那两根超级大的白萝卜了,味道竟然是出奇的美味,可惜萝卜虽大,数量却是有限,他们这些人一分,留给每一个人的也就是吃几口的份量。不过即便是这样,也是给他们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可惜从那之后,就再也没有萝卜从天而降了。 真是怀念那美味的萝卜,吃了它之后,连那个什么都顺畅了很多,少受了很多罪…… “fuck!”托尔突然睁大了眼睛,一骨碌从地上跳了起来大喊道,“准备战斗,敌袭!” 虽然说这么天以来,他们这些人已经都被“养”得残废了,已经失去了曾经的锐气,但是基本的战斗素养还在,特别是在他们看到不远处那惊人的一幕后,几乎所有人都在第一时间里跳起来,能够拿到木桨、石块的还算是手持武器了,更多人则只能是赤手空拳。 就在那翻覆的小船另一侧,一头接一头的巨狼带着漫天的沙尘从两三米的空中落了下来! 虽然说,这些巨狼们看起来仿佛无法理解自己的处境,落地之后,一个个显得有些呆头呆脑的,但是托尔他们却已经是亡魂大冒! 他们有生之年也没有见过身躯如此庞大的狼,就是与成年人相比起来,也毫不逊色!看它们模样,一个个嘴角血迹未干,显然不是善茬。 而且只是短短的几个呼吸的时间,落下来的巨狼就有近百!他们这一十八人,连个像样的武器都没有,要如何去与之抗衡? 有几个人的腿都已经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双方间的战力相差太大,狼群已是他们完全无法力敌的敌人! 战不能战,逃?就这么大的空间,能往哪里逃? 他们已经仿佛看到,一场屠杀正要展开…… 第八十四章?倾家荡产 半空中依然有一只只的巨狼带着漫天的沙尘浮现,然后落了下来,加入到地面上显然是有些懵圈的狼群中,从黄沙漫天连呼吸都困难的戈壁滩上,一转眼就落到了无风无沙的新地方,这样的变化,莫要说狼了,就是人,也得有些时间,这脑袋才能够正常运转起来。 所以懵圈的巨狼们此时已经陷入了连环三问中,我是谁?我在哪里?我怎么过来的? 但是狼终究是狼,在渡过了最初的懵圈状态后,越来越多的狼不去再多想那些有的没的东西,反正以它们的智力,也想不明白。它们的目光落到了与它们只是相隔了两艘翻覆的桨船的托尔等人身上! 托尔为首的十八人此时是欲哭无泪,不少人已经在向父神低声的祈祷,若不是绝不甘心束手待毙,恐怕有不少人已经没有了反抗的勇气! 托尔心里也是充满了绝望,在这一刻,他甚至觉得自己还不如当初死在大海里,也免得一会还要在狼口里受罪!要是被狼给个痛快,那也罢了,要是被活生生地一口口咬死……那真是生不如死了! 越来越多的狼将注意力转向了托尔他们,托尔他们也是硬撑着与其隔着桨船对峙,他们知道,此时只要他们流露出一点恐惧和逃跑的迹象,这些恶狼们就会立即扑过来,将他们一一地撕个粉碎!所以,他们也只能是别无选择地与其对峙! 终于,仿佛是听到了无声的命令,最前方的几只巨狼迈开了步伐,只是几步就将奔跑的速度提了起来,在距离桨船不远处纵身而起,从抛物线原理来判断,它们的落点将是第二艘翻覆的桨船,在那里再获得借力,一举扑入托尔他们中。 上百斤的躯体,再经速度和重力的加持,足以令一个正常人在没有足够防护的前提下,被撞得筋断骨折!如果说不想正面硬抗,那就只有回避闪躲,但是数头巨狼一齐扑至,托尔他们要是回避闪躲的话,密集的阵形就被彻底破坏,反而成就了巨狼的中心开花战术! “顶住,不要动!”托尔大声地吼道,要是让巨狼完成了中心开花战术,将他们这些人分隔开来,那接下来的就真的只是单方面的屠杀了,他们这些人将再无反抗之力,就是临死前拉一头巨狼垫背都将成为一种奢望! 这样的结果,对于托尔他们这些人来说,无异是一种令他们死不瞑目的莫大耻辱! 呃……耻辱??? 就在托尔他们咬紧牙关,做好了受到巨大冲击的心理准备时,却愕然地看到,那几只已经跃至半空中的巨狼,仿佛撞上了一堵无形的透明墙壁,翻着跟头又摔了回去,还砸着了数名自己的同伴! 这突如其来的转折不仅仅令托尔他们目瞪口呆,也令狼群感到迷惑不解,不少只狼“呜呜”地低声叫着,那几只从半空中掉下来的巨狼,似乎是不信邪,甩了甩脑袋,重新发起新的攻击。 结果并没有发生什么新的转折,这几只巨狼,再一次翻着跟头摔了回去! 托尔等人见状,这才长出了一口气,纷纷颓然坐下,托尔此时才察觉到,自己的背心和长裤已经被汗水彻底浸湿! 接下来,他们就这样坐着,看着一头头巨狼带着浑身的沙尘从半空中出现,然后掉入同伴中,狼群的数量越来越多,已经无法计数。 在这一过程中,不断有新来的巨狼向他们这边发起攻击,但是结果都无一例外! 林志宇再“醒”来时,已是营地的晚餐时分,风暴的风力仍然没有减弱,营地里已经落了厚厚的一层尘土,一步一个明显的脚印。 林志宇来到丰年庆的帐篷,帐篷里已经挤了三个人,加上他,更是显得十分地狭小,但是也没有办法,这样的天气里,在帐篷外根本就无法吃东西,除非你不在意一嘴的沙尘。 晚餐也很简陋,由于营地里没有封闭式的厨房,露天做饭更是不现实,所以只能为大家做了热水,冲成肉汤吃一些干巴巴的干粮了。 不过在如今这样的条件下,有吃有喝的就算很不错了,所以倒是也没有人表现出什么不满来。 “中午时候看你睡得香甜,也就没有叫你起来吃午餐,现在饿坏了吧?”冯得禄一边递给他一碗热腾腾的肉汤,一边笑道。 林志宇接了过来,又从桌上拿了张干巴巴的烙饼,就着肉汤三下五除二就吃了下去。连喝了三碗肉汤,又吃了五张饼,这才心满意足地放下了碗。身体素质得到明显提升后,他的饭量就大增,昨晚攀高爬低的,又射出了那么多支箭,中午还没吃饭,这一顿自然是要全补回来。 “营地外的情况怎么样?”林志宇明知故问道。 “就这鬼天气,根本出不了营地,也根本看不清楚狼群的动向。只能说,狼群那边有些骚动,动静不大,时间挺长,原因不明。现在倒是老实了,很长时间都没有什么动静了。要不是因为是这破天气,我肯定以为这些家伙又在玩什么新花招!”丰年庆吐槽道。 虽然这突如其来的沙漠风暴算是救了他们一把,但是想到因此也无法向青云都那边示警,请求支援,他们还得继续独自面对穷凶极恶的狼群们,他的心情自然是糟糕得狠。 “还好吧,至少大家都得到了充分地休整。”秦凤山笑笑道,他比林志宇醒得早了两个小时,感觉自己现在的状态不错。 “嘿嘿,怎么也比那些在外面吃土的家伙要舒坦些。”冯得禄面有得色地道,“照这样刮下去,就算入夜后风停了,那些家伙,也不见得有力气和精神在晚上发动攻势。” “这倒是,嘿,这样想想,心里就舒服多了!”丰年庆嘿嘿笑道。 冯得禄将手里的肉汤一饮而尽,抹抹嘴将碗放到了桌上道:“对了,老丰,差点忘记了,救回来的那几个人醒了,为首的年青人,想要当面向你表示感谢,有空你可以去看看。” “是不是岳家的人?”丰年庆随口问道,“感谢什么的,随便了,反正救他们时也没想着图他们什么。我倒是期盼着他们几个体力赶紧恢复了,也能加强一下我们的守卫力量。” “嗯,是岳家的人,为首的叫岳继校,这个名字你有印象没?”冯得禄冲丰年庆挤了挤眼睛道。 “岳继校?”丰年庆仰头思忖了片刻,最终还是晃了晃头道,“不知道,岳氏家族怎么也得好几百口子呢,我怎么可能都知道。” “岳继校?是岳氏家族的那个浪荡子?”秦凤山插口道。 “说是浪荡子有些过了,听说就是喜欢沾花惹草、心性不定,但是并没有什么再过份的行为传出来。”冯得禄摇头道。 丰年庆脸色微变道:“你说的是那个骚扰朝影的混蛋?就他女良的不应当……哼!” 林志宇听得是一头雾水,不过看样子可能涉及到丰年庆的隐私,他自然也不好开口问。 “这一次,他也是够倒霉的,不但人员损失惨重,还损失了大量的马匹,回去这日子肯定不好过。”秦凤山拍了拍丰年庆的肩膀道,“算了吧,有什么事都等这件事过去再说。” 五十四人,就活下来七人,光是各种抚恤,就是一笔极大的开销。青云都乃至怀乐县,本地都不产马,这些损失的马匹,就算都不是良驹,也是一笔可观的财富损失。 换个小家族,面对这样的损失,说是倾家荡产,也不过份! 第八十五章?侥幸 这一场沙漠风暴肆虐了差不多近五十小时才算彻底地结束,当天空重新回归蓝色,阳光普照大地时,营地里一片欢腾,喜悦的泪水在很多人那张满是灰尘的脸上划出两道明显的痕迹来。 他们当然不是因为沙漠风暴的过去而如此地兴奋,做为一名青云人,哪一年不得经历个三五次大型沙漠风暴,这还是下限,一个月来两次,恨不得来一年的日子,他们也经历过。所以,对于沙漠风暴,他们大多都已经将其视为人生的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他们之所以如此地兴奋,是他们发现,原本在营地东侧避风的狼群,竟然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全体撤离了!反正不管是从墙头上看去,还是派人骑马外出侦察,至少在距离营地十公里以内的范围内,已经完全没有了狼群的痕迹。 留在营地外的,只有大大小小的数百具各种各样的惨白色骸骨,有人的,有马的,有其他动物的,还有巨狼的,令人观之就触目惊心! 至于狼群去哪儿了,抱歉,如此规模的沙漠风暴,足以抹去一切狼群移动所留下的痕迹,根本就无从判断。而且,在这个时候,营地也不可能派出大量的人手去搜寻狼群的去向。 丰年庆他们虽然也在人群中大声地欢笑着,但是心里却是不无忧虑,狼群的消失并不代表着威胁从此不再,谁又敢保证它们不会卷土重来?毕竟对于巨狼来说,二三十公里,也就是它们随便跑个一小时的距离吧。而据说,狼类生物,在捕食的时候,可以锲而不舍地连续追踪上一天一夜! 不管是狼群打算玩个回马枪,还是它们决定绕过九棵树补给点直扑青云都,或者说它们是追赶那个路过的马群去了,都是个大麻烦! 他们最担心的就是第三个选项,那意味着人类短时间内丧失了将其一网打尽的机会! 要知道,新克拉玛干沙漠是青云都重要的原料产地,青云都之所以能够建立并一直发展壮大到了今天的规模,就是靠着诸多的人在新克拉玛干沙漠里讨生活,将沙漠中的各种特产带出来。一只规模如此惊人的狼群出没在这里,无疑对那些要进入新克拉玛干沙漠的队伍都形成了极大的威胁。 想想岳继校他们的队伍吧,五十几个人,这已经是一支相当庞大的队伍了,面对狼群的攻击落得了一个什么样的下场?可以说,百分之九九的队伍面对狼群时,下场都不会比他们更好。 只要一想到会有如此可怕的一只狼群游弋在戈壁滩上,恐怕绝大多数队伍都会丧失再度进入新克拉玛干沙漠的勇气。这对于青云都来说,将会是经济上的一次重大的打击! 不过在这个时候,他们也明白不适合说出来打击难得的士气,也只能是强颜欢笑。 林志宇自然看得出来他们几人的勉强,却是不会说破,除了分出去追赶犀角马的那些巨狼外,其余的巨狼几乎都被他收入了乾坤珠内,就算是有几头漏网之鱼,在发现自家的同伴们集体莫名消失之后,也早就跑得远远的了。 想到这里,他不由得又想起了犀角马群,若不是他知道冯得禄他们绝对不可能在这个时候让自己离开,否则的话,他绝对会在第一时间追出去,要是能够再将犀角马群收入乾坤珠之内,那这一次戈壁滩之行,收获之大,足以令他喜不自胜。 大喜之中也有忧虑,青云都在新克拉玛干沙漠边建都也一百多年了,虽然至今也没有将新克拉玛干沙漠摸索个通透,还有大片大片的未知地带,连新克拉玛干沙漠的面积也是大致估算的,但是这么多年来,一直都没有人见过巨狼和犀角马,怎么突然一夜之间,这两种原本与新克拉玛干沙漠毫无瓜葛的生物就出现了,这怎么能不令人感到忧心? 特别是巨狼,虽然这一群大多都被他收到了乾坤珠里,但是谁又能够保证在新克拉玛干沙漠里,就没有其他狼群了? 当然了,最大的忧虑还是他一举收了这么多的巨狼,要如何处理! 全部由乾坤珠吞噬了,自然是最省事省力的方式,但林志宇又觉得有些可惜,这些巨狼要是能够收服了,日后也许是自己的一大助力。毕竟要满足乾坤珠的复苏条件,他日后必然是人在险途,而乾坤珠的秘密又不能泄露出去,与属下相比起来,驱使巨狼自然更利于守密。 只是想收服巨狼,就得为其提供食物,他现在到哪里去寻找足够多的肉食来满足这些巨狼的胃口? 在燃起了三柱烽烟后的第二天傍晚,陈兴安亲自带队,一共近二百人的援兵赶到了九棵树补给点! 在看到九棵树补给点大致完好时,陈兴安这才长出了一口气,算是将悬了两天一夜的一颗心放回到了嗓子眼了。在接到烽烟报警之后,他第一时间想到要通知林志宇三人,这才得知,三人已经于烽烟燃起的前几天就已经赶往了九棵树补给点! 陈兴安这一惊可是非同小可,要知道九棵树补给点可是有着五十多名守卫,还有丰年庆这个老江湖坐镇,现在又多了林志宇三人,这是遇到了什么样的敌人,竟然令他们发出了最高级别的求援烽烟? 陈兴安几乎是招集了陈氏家族在青云都里所有的机动力量,又从中挑选了精兵强将,自己亲自出马,兼程赶往九棵树补给点。 不过虽然心急如焚,陈兴安还是尽可能地避免在夜间行军,也保证了整个队伍有序而不脱节,在不知道对手是谁的情况下,他不得不考虑敌人会不会进行围点打援,别丰年庆他们没有救到,自己这些人倒被敌人一网打尽,那才是天大的笑话了! 好在一路上虽然小心谨慎、提心吊胆,陈氏援军还算是平平安安地抵达了九棵树补给点的外围。 看到林志宇、冯得禄、秦凤山、丰年庆四人纵马来迎,陈兴安长出一口气之余,也不禁有些疑惑,这敌人难不成因为看到援军已达,主动地退却了?怎么看不到一星半点战斗的迹象。 “管事,还好您一路平安地抵达,我们这边简直都要望眼欲穿了。”冯得禄拱手施礼道,这话倒不是夸大之词,虽然是燃起了最高级别的烽烟,他们还是担心陈兴安带的力量不足,万一在半途上撞上狼群,那乐子可就大了。 陈兴安的眉头微皱,他觉得冯得禄这话听起来有些不对劲,明明是你们点起烽烟求救,怎么听起来倒像是我们这边危机四伏似的。 他先与林志宇、秦凤山打过招呼,这才问道:“冯队长、丰队长,为何点起烽烟?敌人何在?” 不说九棵树补给点点起最高级别的烽烟,对他精神的冲击力有多大,光是将九棵树补给点暴露给他人这一点,如果说冯得禄他们不能够给他一个合情合理的解释,就莫要怪他陈兴安翻脸了! “陈管事请随我们来!”冯得禄道。 陈兴安坐在帐篷里,手捂着茶杯,脸色稍有了些血色,方才所看到的一幕幕,给予了他极大的精神冲击,令他到现在都没缓过劲来。 特别是围墙外那数以百计的,已经染上的沙尘的累累骸骨,以及围墙内整整齐齐地排成数列的四十七头巨狼尸体,令陈兴安对当时的危急情况有了一个真切的认识——做为一名也曾经在新克拉玛干沙漠里闯荡了多年的老人,这只能算是最基本的技能。 没有彻底完成的营地,区区五六十人却要保护着自己三倍人数、战斗力可怜的匠人们,丰年庆小队能够以不大的人员伤亡渡过这一次危机,只能说是老天爷开眼,给他开挂了。 若不是有林志宇三人的到来,若不是有犀角马群的横插一腿、扰乱了狼群的攻势,若不是沙漠风暴的到来,使得狼群根本就无法展开攻势,恐怕补给营地早就让狼群攻破了! 而一旦被破营,结果必然是他们损失惨重,就是全军覆没,也不是不可能的。 一想到这营地中的二百五十余人,全部都葬身狼腹,就是陈兴安,也不禁是惊出了一身的冷汗。近二百名有经验的匠人,五十余人的守卫队伍,这个损失,即便是对陈氏家族而言,也是伤了元气的。更不要说,自己寄托了很大希望的九棵树补给点,可能从此就再无建起的可能! 当他听丰年庆说到狼群后来在沙漠风暴中消失了踪迹,也就明白了为什么他们会点燃最高级别的烽烟了——这边无法派人回城汇报,只能让青云都方面派人前来,而援兵来的少了,搞不好半路上就被狼群“截胡”了,成为了狼群的一顿美味佳肴。 看看围墙外的那无数骸骨,再看看围墙内的那些巨狼尸体,陈兴安丝毫不怀疑狼群的战斗力,他有一种自己也是侥幸逃得生天的感觉! 第八十六章?九棵树补给点的重要性 五天后,青云都衙门里的一座侧院中,几个中年人围坐在石桌旁。 “昨天,陈氏家族向你们报告,他们在戈壁滩上的新营地遭遇了新种巨狼的攻击,而且还为你们带来了四具巨狼的尸体。经过了一夜的研究我断定,这是一种在我们联邦境内从未见过的巨狼!从生物学的角度来判断,它应当是常年生活在寒带地区、至于也是温带与寒带交界地区的生物。换句话说,就是它们应当是生活在比托木斯克州的领土还要向北向北再向北的地区。新克拉玛干沙漠如果现在不是在冬季,它们恐怕在这里生活不了三四天就会发狂,更不可能长时间地生存。”已经是地中海发型的白佳亘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道,“至于具体的种种判断根据,我就不在这里一一地阐述了。总而言之、言而总之,这种巨狼,绝对不是新克拉玛干沙漠里的土著生物,除非在这片沙漠里还藏着一块能够满足寒带生物常年生存的土地。” 在座的众人都微微地点了点头,温度带的概念他们还是明白的,虽然人类对新地星的探索还局限在极小的一块范围,但是关于这一方面的理论知识,母星已经有了极其系统和详尽的研究。 而白佳亘所做的判断,他们更是无法置疑,这一位是明州科学院的高级研究员、生物学教授,虽然名声在民众中不显,但是他的职业权威却不是他们这些武夫所能够置疑的。 白佳亘是由明州军方派驻青云都的先遣人员,为重新启动对新克拉玛干沙漠未知地区的探索行动做准备。他虽然没有什么正式的军衔,但是真要论起级别来,在场的这些青云都的官员,没一个人比他更高。 青云都总都头张庆世苦笑道:“白教授,新克拉玛干沙漠虽然如今已经算是纳入了怀乐县的境内,但是对于它的考察和了解,仍然可以说是十分地匮乏,更不要提如何开发利用了。直到今天,绝大多数人仍然只能在新克拉玛干沙漠的边缘地区活动,真正能够进入腹地活动的队伍,少得可怜。” 白佳亘点了点头,继续道:“我个人认为,陈氏家族所控制的这个九棵树补给点,对于我们的下一步探索计划有着不可忽略的作用。而且,我认为在没有搞清楚新克拉玛干沙漠为什么会出现寒带地区生物之前,不宜组织大规模的队伍进入新克拉玛干沙漠腹地探索。恕我直言,像这样的巨狼,只要超过五十头,对于人类就会超成极其可怕的威胁。我们不要忘记了,狼,是一种懂得合作的动物。诸位,接下来我还要继续研究它,就不奉陪了。” 石桌旁的众人纷纷站起身来,与他告辞离开了院落。这几个人也并没有就此离开,而是转到了衙门的后堂,坐下。 张庆世开口道:“诸位,你们注意到了吗,报告中所提到的这种巨狼,具体的数量不明。但是从很多人的笔录中都提到了,它们的数量很多,至少也是以百为单位,而且九棵树补给点的守卫们宣称,他们杀死的巨狼就有上百只,只不过死在营地外的狼尸,根本就无法收回,几乎全部都被狼群带走,当然了,从之后陈氏家族在营地外所找到的骸骨来看,这些狼尸很可能是被它们的同类所吃。我们大概地统计了一下,认为九棵树补给点守卫所说的数量应当还是大致吻合的。” 他又拿起了另一份报告道:“这个是另一支幸存队伍的报告,出自岳氏家族,他们共有五十四人,若不是最后的七人侥幸跑到了九棵树补给点,被守卫救入营地中,这支队伍就会全军覆灭。他们损失十分地惨重,巨狼也不是没有付出代价,他们认为至少有三十余只巨狼被他们杀死,受伤的巨狼应当是这个数字的两倍以上!” “九棵树补给点方才杀死了上百只巨狼,他们没有营地可据守,又是一路逃亡,怎么可能会比据营而守的九棵树补给点守卫战损比更高?”当即就有人提出了异议。 “那是因为他们带了二十二枚手雷,而且普遍性地被用做了……光荣弹!”张庆世轻叹道。 在场的人们都沉默了,做为明州人,自然是明白这三个字代表了什么。这样说来,二十二枚手雷,近身杀死至少三十只巨狼,还是极有可能的,也不算这些人说谎。 副都头苟武兴摩挲着颌下的短须,若有所思地道:“这么说,目前还存活的狼群,还是数以百计?白教授的意见,可是超过了五十只,就是极其危险。那岂不是说,只要不清剿了这支狼群,青云都前往新克拉玛干沙漠出任务的队伍都很危险?” 众人都大皱眉头,如今是冬季,青云都前往新克拉玛干沙漠出任务的队伍相对较少,影响还不算大,但是冬去春来呢?到时候这支狼群,就会成为很多人的噩梦! 新克拉玛干沙漠是青云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都里的很多产业其实都是围绕着新克拉玛干沙漠里的出产展开的,没有了基础原料,还怎么进行生产? “所以,不管是为了军方重启探索计划,还是为了我们自己青云都的发展,这支狼群都必须要给予剿灭!”一直没怎么说话的副都头吕正芳斩钉截铁地道,“否则的话,明年的日子可就难过了。” “正芳说得不错,这支狼群不管怎么说我们都要给予剿灭,即便不能够彻底地剿灭,也要将其大幅度地削弱。”张庆世颔首道,“而要剿灭狼群,九棵树补给点,就如同一个突前的桥头堡,既可以为前往新克拉玛干沙漠的队伍提供一个前进基地,又可以做为保障青云都和临海都安全的一道重要屏障,战略地位相当地重要。在出了这件事之后,我认为,陈氏家族现有的建设方案,已经不适合了,必须进行扩容!” “家主,九棵树补给点,必须进行扩容,我们要把它建的更大更好,能够为更多的人提供生活必需所需要的一切。”陈兴安斩钉截铁地道,“未来的它,将不仅仅是一处补给点,更是一座战堡,为我们青云都将来自新克拉玛干沙漠的威胁拦阻在外!” 这一次,陈氏家族损失不可谓不惨重,特别是丰年庆属下的这些守卫,伤亡达到了十之四五,可以说已经是大伤元气,即便是补充了新人,也不是一时片刻能够恢复到原有战力水平的。尚未完工的补给点,也因为这一场战斗受到了严重的破坏,需要进行大规模的修缮,经济损失惨重。 但是重启补给点建设工程在陈兴安看来,却又是迫在眉睫,这一次没有九棵树补给点顶在最前面,恐怕这一只狼群要一直到青云都附近才会被察觉,那对于都里的冲击就实在是太大了。 “兴安啊,九棵树补给点是要尽快重启建设,但是现在都里的其他家族也有意加入,衙门的几位都头,也表示希望九棵树补给点能够由多个家族共同建设。”家主陈兴隆闭着眼轻声地道。 出了这么大的事情,九棵树补给点建设一事自然是不可能再瞒过青云都的其他家族。这些家族们一方面为巨狼的突兀出现感到惊骇,另一方面也对陈氏家族居然在戈壁滩上找到了一处稳定的水源补给地眼红不已。没有人比他们更清楚水源对于那些在新克拉玛干沙漠里讨生活的人们来说,有多么重要了。 而且,如今九棵树补给点不仅仅有经济上的重要意义,更是具备了战略地位,是保护青云都和临海都的第一道防线,这些家族们自然是要千方百计地想要从中分得一杯羹。而青云都衙门,自然也不希望这个重要的桥头堡被陈氏家族一家所把持。 “凭什么?”三个字在陈兴安的嘴边转了三转,九棵树补给点项目可以说是他一力促成的,在这个时候,其他家族却想来摘桃子!但是,最终还是被他吞了下去。 “都有谁?他们想要多少?”陈兴安平静地问道,既然衙门的态度也很明确,陈氏家族也不可能站到所有人的对立面去,那么就只有妥协一条路可走了。 “岳氏和元氏各得百分之三十,他们愿意各出五千金元,补给点的建设费用则按各家所占的股份比例分摊。”陈兴隆道。 “做梦!”陈兴安忍不住脱口而出道,这他女良的分明是来抢劫的。区区五千金元,就想拿到项目百分之三十的股权,还迫使陈氏让出对补给点的控制权,想得也太美了吧。待补给点建设完成,一年所能够上缴的利润就要数千金元,他们的这点投入,又算得什么?陈氏缺那点钱吗? 陈兴隆心中苦笑,陈兴安的反应倒是不出他的所料,他也觉得岳氏和元氏有趁火打劫的嫌疑,但是背后有衙门的几位都头支持,陈氏又能拿他们怎么样? 第八十七章?反击 陈氏家族再怎么强大,也不可能抗衡官府和其他两大家族的合力! 在明州,明面上是不可能出现凌驾于官府之上的家族的,即便是在县级以下的都! 所以,九棵树补给点的命运在官府的意志统一表达后,就已经决定了!不可能再由陈氏家族所控制! “家主,九棵树补给点可不是咱们陈氏一家所有,林志宇、冯得禄和秦凤山他们可是拥有百分之四十九的股份。”陈兴安一拍大腿兴奋地道,“这件事情,必须要立即通知他们。嘿嘿,那片土地可是在他们的名下!” 送走了最后一拨访客,林志宇将院门关闭,用门栓栓上,这才靠着院门长出了一口气,这一天下来,比出任务还要累人。 随着九棵树补给点的战绩暴光,林志宇算是站在了风口浪尖上了。他与秦凤山两人,射杀的巨狼就不下四五十头,几乎占据了所有被击杀的巨狼总数的近三分之一。 秦凤山那是已经成家立业之人,虽然也受到了方方面面的重视,但是他未来的潜力终究有限。林志宇就不同了,他连二十岁都没有到,距离他的人生巅峰可以说还有很长的一段时间!对于这样的潜力股,自然是比秦凤山更受方方面面的重视。 前来交好的有,有来拉关系的甚至于想要联姻的,还有前来叙十几年前旧情的,最后连想要让孩子来拜师的都出现,令林志宇是烦不胜烦,却还不能强硬的拒绝,只能与这些人虚与委蛇,一天下来,也是累得够呛。 就连岳氏家族也派来一名族老,携带了一些礼物登门,就岳继校等人的遇救向林志宇表达了岳氏家族的谢意,言语之间,还隐晦地表达了对林志宇的招揽之意。 对此,根本就无意改换门庭的林志宇自然是装傻充愣地敷衍过去,心中却是对岳氏这位族老鄙夷不已——前来招揽人,也得多多少少地拿出一些诚意来,空口白牙地画一个空虚的未来,就想要他林志宇投向岳氏家族,未免将他林某人看成了傻子。也不知道这是岳氏家族的意思,还是这位岳氏族老的个人想法。 而且岳氏和陈氏的不和,在青云都中已经可以说是人尽皆知,陈氏又没有什么对不住自己的地方,自己从陈氏跳到岳氏,那岂不是自绝于陈氏,还要背上一世骂名!自己得脑子多缺弦才会做出这种傻事情来。 林志宇摇了摇头,将这些事情都抛之脑后,他现在最为迫切的事情,还是要尽可能地提高自己的实力! 这一场九棵树补给点之旅,险些就将自己逼到了绝境——就算用乾坤珠将所有人都救了下来,先不说营地会被巨狼们毁掉,这些人如何再放出来,就是一件相当棘手的事情。 特别是冯得禄和秦凤山两人,如果让他们一直在乾坤珠里生活下去,不说对他们的家人是多么残忍的一件事,对于自己来说,也是一个极其惨重的损失,意味着自己在青云都里少了两位可信任的盟友。 好在最后沙漠风暴解决了这个难题,人看不见,狼也看不见,神不知鬼不觉地,将绝大部分巨狼都转移到了乾坤珠内,即便有几头漏网之狼,在察觉同伴们都神秘失踪之后,也是赶紧逃之夭夭。 只是他不能将希望都寄托在每一次困境时都会有这样的好运气,所以提升自身的实力,方才是他应对未来挑战的最好方式。 想到这里,林志宇不由得又期待起晚上乾坤珠内的特训来。 这也是意外之喜,在他提到自己想要学习古武枪术之后,夫子竟然表示,他就可以教授林志宇古武枪术,而且当场就在山腰处“建设”了一座演武场,为林志宇演示了一次,丈八长枪在夫子的手中,简直如同一条活过来的游龙一般令人眼花缭乱,虚虚实实、奇奇正正令人难以窥其真实。 而夫子手中的大枪一刺一挑一扫一缠一抖一滚一档间却又是不动如山,动如雷震,迫人心弦,纵然是站在十米开外,林志宇仍然能够感受劲风扑面如同刀割般,借此可以想像若是枪身及体,必是筋断骨折的下场。令人不由得慨叹,难怪古人将枪称为长兵之帅、百兵之王! 门外传来了马车停下来的声音,林志宇怔了一下,转身又将门栓取了下来,推开院门,只见陈兴安抱着一个匣子从车厢里钻了出来。 “陈管事,您怎么也没提前打个招呼?”林志宇笑道,“我这边也好做点准备,现在可就只有粗茶淡饭了。” “只要有酒,再拔你家院内一根萝卜,其他都无所谓的。”陈兴安笑道,“有紧要事情需要和你协商,来得仓促。” 林志宇也是心头一沉,究竟是发生了什么事情,这个时候了,陈兴安还这样急匆匆地赶过来。 林志宇将他让到了自己的房间里,又去厨房里拿了几个菜,端到了自己的房间里,又从自己的床角掏出了一瓶玉林酒来,两人对坐而饮。 陈兴安有些好笑地点指着桌上的玉林酒道:“我记得你也不是一个嗜酒之人,怎么这酒都放到床角去了?是伯母不许你喝酒吗?” 林志宇随手给两人将酒斟上,苦笑道:“这倒不是,实在是不这样做,这酒就留不到现在,冯老哥他们啊……” 陈兴安立时会意地抚掌大笑,冯得禄、秦凤山、再加上个丰年庆,都是好酒之人,知道林志宇这里有好酒,不喝到口是不会罢休的。 陈兴安端杯虚敬一下,一口喝干,又夹了两筷子萝卜丝,啧啧嘴道:“酒是好酒,这萝卜也是美味,你说为什么我们种出来的萝卜就是种不出你这个味道来?明明大家都是同样的种子,也没见你有什么特别的。” 林志宇双手一摊,一脸无奈地道:“也许是这个院子的水土好?” 酒过三巡陈兴安将一旁的匣子递给了林志宇道:“今天来找你,就是为了这个。” 林志宇有些迷惑地接过了匣子,打开来里面是几张纸,拿出来扫了两眼,发现是当初他们三人与陈家签订的共同开发九棵树补给点的合同,有些不明白地看向陈兴安,难道说经过狼群袭营一事之后,陈家决定放弃开发九棵树补给点了?这似乎不是陈氏家族一向以来的风格啊? 而且,放弃九棵树补给点的建设,在林志宇看来,是决不应当的,狼群的出现,恰恰证明了九棵树补给点的存在,对于青云都和青云人的重要性。 “这一次来,我是想和你商量,修改一下这份合同。仍然是我陈氏以建设资金入股,你们以土地入股,我方百分之五十一的股份,你们百分之四十九的股份,但是你们只需要拿出来泉眼所在的那二十五亩土地就可以了,其余的土地,你们可以自由支配。”陈兴安解释道。 “啊?”林志宇有些摸不着头脑地看着陈兴安。虽然说那些土地也不值多少钱,但是怎么突然又要退了出来? 陈兴安仰脖又干了一杯,这才将青云都衙门干涉九棵树补给点建设,有意令岳氏家族和元氏家族也加入进来一事说给林志宇。 林志宇这才恍然大悟,陈家这是要成心恶心一下岳氏和元氏家族啊,九棵树补给点只要二十余亩地的土地就完全足够的,但是这样一来,进出九棵树补给点的道路却完全是在林志宇他们所掌握的土地上。 依照联邦和明州法律,进出他人私有土地是必须要得到许可的,未经许可故意擅自进入他人私有土地,轻则罚款,重则可以追究刑事责任。而且,土地的主人有权将侵入者驱逐出去,屡教不改者甚至于可以当场击杀! “岳氏和元氏现在恐怕还不知道这九棵树补给点非我陈氏独有,但是应当也瞒不了多久。志宇你也不用非抓着股份和土地不转让,但是怎么也得让他们两家吐吐血!”陈兴安恨恨地道,“区区数千金币,就想把九棵树补给点的控制权拿走,真当咱们都是软柿子!” 如果说岳氏和元氏是遵循市场规则上门与陈氏谈判,陈兴安倒还不至于如此,但是他们却是通过衙门,以官府的力量强行这样压下来,他又怎么能咽下这口气! 将这些东西交给林志宇,林志宇是自己掌握着,还是高价转让出去,都无所谓,反正都能够恶心着岳氏和元氏。 他也考虑过这样做,会不会令林志宇他们三人压力大增,甚至于会面临岳氏和元氏的强力打压。 不过思量再三,他决定还是由林志宇自己来做决定! 第八十八章?别有用心 与陈氏大宅相隔了两条街道,则坐落着一座占地面积丝毫不逊色于它,甚至于屋舍更加地精致、华美的庞大宅院——岳氏大宅。 它属于长期占据了青云都第一家族头衔的青云岳氏家族,是岳氏家族在青云都里的核心所在。 青云岳氏家族其实是怀乐岳氏家族在青云的一个分支,也正是因为有怀乐岳氏家族的鼎力支持,岳氏家族才能够牢牢地把持住自己在青云都中第一家族的地位,数十年来都无人能够撼动。就连青云都衙门里的几位都头,也要在很多事情上听取岳氏家族的意见。 但是近三四十年来,陈氏家族在青云都中的地位一直都处于快速攀升中,已经对岳氏家族在青云都中的地位构成了严重的威胁。 岳氏家族自然是不会甘心情愿地让出青云都第一家族的名号,而陈氏家族也不愿长时间地屈居岳氏家族之下,双方间的矛盾无法调和,结果就是两家明争暗斗了数十年! 此时在岳氏大宅里,族长岳书恒的私人会客室里,则坐着两个中年人。 个高留有三缕长髯的中年人,是元氏家族的现任族长元青江,坐在他旁边面白微须的中年人则是元青江的弟弟元青溪。 元氏家族在青云都中的影响力、实力虽然都不如岳氏家族和陈氏家族,却十几年来,一直都稳稳地坐住了第三名,也是青云都中不可忽略的一股家族势力。 这一次九棵树补给点意外被袭一事,虽然最终以狼群莫名其妙地在沙漠风暴中消失地无影无踪而告终,算是有个不错的结局,但是也改变不了之前的伤亡惨烈,更改变不了其是侥幸得存的本质! 若不是有犀角马群的意外穿过战场,延缓了狼群发起新一轮攻势的时间,九棵树补给点的这些人也就无法等到沙漠风暴来临的那一刻! 但是,不管其他人如何腹诽,九棵树补给点成功地抵御住了巨狼们的攻击,却是不争的事实。 特别是那些巨狼的尸体被运入青云都后,在小圈子里引起了极大的轰动! 他们这几人都已经看过了巨狼的尸体,惊骇之余,也是深感陈氏家族这一次实在是走了大运——面对数量巨大的新种巨狼,居然能够在第一轮里不被攻破营地,实在是太幸运了。 对于同时曝光出来的九棵树补给点,元氏家族在震惊之余,同时也是垂涎三尺。但是元氏家族也明白,对于如此重要的地方,元氏家族想要从陈氏家族的手中分得一杯羹,无疑是痴人做梦。换做是他,也会紧紧地把这个补给点控制在自己的手中,不容他人染指。 所以,对于岳氏家族的提议,元氏家族第一时间就给予了回应——双方共同联手,向陈氏家族施加压力,在九棵树补给点的所有权上插上一腿。 房门被人无声地推了开来,一位个头不高、肤色有些发黑的中年人快步地走了进来,拱手笑道:“元族长,实在是抱歉,临时知道了一件重要的消息,耽搁了一些时间,让两位久等了。”正是岳氏的家主岳书恒。 元青江和元青溪两人拱手还礼,双方分宾主落坐,元青江笑道:“什么重要的消息,居然能够耽搁岳家主的脚步?” 岳书恒笑了笑道:“我也是刚刚得知,九棵树补给点并不是陈氏家族独有,他们只掌握了百分之五十一的股份!” 无青江二人立时坐直了身体,这个消息太令他们感到意外了,他们还以为九棵树补给点是陈氏家族独享的呢。 “还有百分之四十九的股份则是由冯得禄、秦凤山和林志宇三人所持有,他们是以土地来入股,以那个泉眼为中心的周围五十平方公里土地,都归他们三人所有。”岳书恒随意地道,“我已经在国土资源部门确认了这一信息。” 元青江和元青溪脑子飞快地转动,岳书恒这样主动地将这一重要消息告诉他们,又有什么用心?他们两人可不会认为,这是岳书恒的好心所至。 如此重要的战略补给点,居然有高达百分之四十九的股份不属于陈氏家族,这可是太令人意外了。至少元青江他们认为,如果说这个机会落到他们的头上时,是绝对不允许还有其他人染指。 不过,冯得禄、秦凤山和林志宇三人是谁?名字听起来有些耳熟…… 岳书恒端着茶杯,一边吹着杯口的热气,一边随意地打量着元氏二人的神色。初得知这一消息的时候,他也是很震惊,没有想到陈氏家族竟然是与他人分享了九棵树补给点的所有权。 以岳氏家族在青云都中的影响力,压服三个人,让他们转让手中的股份,还不是小菜一碟! 不过,静下心来想想,岳书恒就断定,这八成是个坑,是陈氏故意露出来的破绽!先不说,这三人能够与陈氏合用,还占据了高达百分之四十九的股份,就足以说明他们必有过人之处!陈氏家族虽然一向以良善之家的面目待人,但是能够成为大家族的家族又怎么可能善良地像朵小白花? 而且,三人的底细岳书恒一时难以得知,但是只要稍稍调查,就会知道这三人在九棵树补给点营地受到狼群攻击时,都在营地中。林志宇与秦凤山还是杀狼的核心输出人物,岳继校七人之所以能够成功地被救入营地,两人功不可没。 两人还是能够使用六石强弓箭无虚发的神箭手,对于这种人物,岳氏家族若是强压对方低头,恐怕会招来一片骂声,毕竟在明州,任何一个家族都绝不愿意戴上一顶忘恩负义、恩将仇报的帽子,纵然能得到一时的利益,从长远来看,却注定是得不偿失! 这样做,还可能会得罪两个强力的人物,日后岳氏子弟会不会在新克拉玛干沙漠里被人射黑箭,都不好说。 所以,岳书恒决定将这个消息告诉元青江他们,最好元氏去主动地踩雷,不管结果是什么,对于岳氏来说,都不是坏事。 嘿嘿,老三在有的时候,也是个大麻烦,二虎相争,他们就是那个坐山观虎斗的;鹬蚌相争,他们很可能就是那个得利的渔翁! 岳氏要打压陈氏,但是也绝不会给元氏借势而起的机会! 元青江和元青溪两人暗地里交换着眼色,他们两人当然不会认为,岳书恒这样痛快地告诉他们这个消息,是有什么好心。 但是元氏想要在九棵树补给点建设分得一杯羹,令陈氏低头,不可能跟在岳氏家族的身后,什么都不做就能够得逞的。 陈氏与岳氏虽然是多年的竞争对手,斗得不亦乐乎,但是在打压其他家族方面,又往往有着超乎寻常的默契! 再说了,就算元氏有着来自青云都衙门的支持,但是常言道,无功不受禄,你不拿出几分本事来,凭什么陈氏要将股份让给你,凭什么岳氏要与元氏分享这些股份? 所以,即便是知晓岳书恒这一动作背后恐怕是别有用心,他们也不能够完全视若无睹。 岳书恒放下了杯子,正色道:“不瞒两位,这三个人,在前几天救了我岳氏子弟,岳继校他们当时也在营地,所以我岳氏不方便出面施压。” 第八十九章?换个思路 元氏的大宅与陈氏、岳氏的宅邸相隔都不远,占地面积也大致相仿,只是院内的建筑普遍性地偏高,三四层的小楼随处可见。 元氏家族是青云都里最大的本土贸易商,与其的附庸家族共同把持着青云都近四成的贸易份额,可谓是财大气粗。只可惜没有相应的武力做坚实后盾,所以在以武为尊的青云都中,才一直被岳氏和陈氏所压制,多年来都难以改变。 在大宅核心院落里,元氏家主元青江的眉头微蹙,他一早派去邀请林志宇、秦凤山和冯得禄的人已经陆续回来,三人居然都不在家,一早就出城去了。而问及何时回来,都说早则一三日,晚了七八天都有可能。 而从青云都城门传回的消息,则是证实了林志宇三人确实在早上分别出了青云都,去向不明。 他不得不怀疑这三人是听到了什么风声,才会这样的步调一致地跑出去避风头。这当事人都不在,他元氏还找谁谈?又向谁施加压力? 难不成一开始就为难三人的家人吗?先不说这种手段会不会招来三人的强烈反感,就是一旦张扬出去,其他家族岂不是会骂元氏吃相太难看了!大家都是青云都里讨生活,元氏终究还是得要点脸面的。 岳氏这还真的是给他们元氏出了个不大不小的难题。 “二哥,要我说,这林志宇不是林族的人吗?林以贤执掌林族以来,颇有野心,我们不妨给他一些甜头,令林以贤对林志宇施加压力。”坐在一旁的元青山大咧咧地道,“我就不信,林志宇还能违抗族里的意志!” 元青溪瞪了他一眼,无奈地道:“青山,这事你就不要掺和了。这狼群在青云都外游弋不知踪迹,衙门里很快就要组织人手剿灭它,你还是想想如何组织人手,抢在他人之前找到狼群,也是大功一件!” 元青江笑了笑道:“青山,林以贤那个老家伙,若是知道这件事情的整个前因后果,恐怕想得是如何为自己林族在其中谋求更大的利益,而绝不会帮助咱们元氏向林志宇施压的。”恨不得将别人家锅里的肉都抢过来的家伙,怎么会帮着别人将自家锅里的肉拿走呢? 元青山一向负责元氏狩猎堂,论武力在元氏子弟中名列前茅,当之无愧的核心战力,但是这家族间的勾心斗角,他就完全不在行了。 林族毕竟是陈氏家族的附庸家族,在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上,林氏讨好元氏,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但是九棵树补给点的股份关系到了陈氏的利益,林氏要是敢公然站在元氏的一边向林志宇施加压力,与公然叛反陈氏无异! 不说陈氏首先第一个就饶不了林氏,元氏也不敢公然接受啊,三大家族虽然私下里争斗不休,但是表面上,大家还没有撕破脸,这样公然挖对方附庸家族的墙角,无异于宣战,就是岳氏,肯定对元氏也会大生忌惮,甚至于会与陈氏联手打压元氏! 元青山讪讪地闭嘴不再多言,元青溪沉吟了片刻道:“家主,这三人虽然看似无什么根底,但是细思来却又不得不慎重。我个人认为,这件事情上,不益过多地考虑经济利益,而要重视其的战略意义。” 元青江微微地颔首,昨晚他也着实是认真地考虑了一番,在这一点上,他与元青溪倒是想到一块去了。 经过狼群袭营一事后,九棵树补给点对于青云都的战略意义更为凸显,可以说,它是青云都、甚至临海都的一道外围的警戒线,也是青云都出任务的各家队伍的一个紧急避难的所在。 狼群一日不得剿灭,青云都的这些狩猎堂就不敢像以往那样派出队伍进入新克拉玛干沙漠,如今是冬季,对新克拉玛干沙漠里的各种特产的需求还不旺盛,诸家还可以凭着库存支持一段时间,等进入春季,情况就会发生截然不同的变化。 所以只要成功地得到九棵树补给点的部分股权,即是胜利,至于付出的代价……还怕日后从九棵树补给点挣不回来吗? 过于看重利益,总想着以最小的代价来换取最大的收益,就会失去在此事上速战速决的机会,拖出更多的变数来! “几位都头的意见是我们要尽快地与陈氏达成协议,立即展开九棵树补给点的建设工作,争取在春季来临前,将九棵树补给点营地建设完成。算算时间,即便是我们三家共同出力,这各种物资的筹备、运输、以及匠人的召集、护送都需要大量的时间,在此之前,还必需将九棵树补给点目前的营地进行扩大和加固,确保匠人们的安全,留给我们的时间可不多。”元青溪冷笑道,“所以,我们不妨换个思路,出重金向他们家人收购他们手中的股份,只要他们日后不离开青云都,我们元氏还怕找不到机会和他们算这笔账?况且,我们为什么要替岳氏火中取栗?” “元氏是不可能甘为岳氏马前卒的,林志宇三人离都,无异于将主动权就又重新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呵呵,我倒是要看岳氏和元氏接下来要怎么做!”陈兴安拍案大笑道。他已经得知,元氏在三家都吃了闭门羹的消息。 他也是做好了两手准备,要是林志宇他们息事宁人,将股份转让出去,陈氏也就顺水推舟;要是林志宇他们想要与元氏和岳氏谈谈,陈氏就必须要成为三人的坚实后盾,支持他们的合理要求! 都里可以向陈氏暗中施压,但是却不能够明目张胆地打压林志宇三人的合法权利,特别是三位有功之臣。青云都是一个外来人口占据了过半份额的市镇,有什么消息,随着川流不息的商队,会很快传到县里甚至府城全境。 青云都衙门也得考虑若是做得过份了,会影响到他们在县里、乃至府里的风评,那可是关系到他们一年工作的绩效考核评分的。依照明州法律,官员若是绩效考核评分过低的话,就会被罢职、免职,更不要说升职了。 而且,林志宇在临海都助衙役成功拿获袭击临海港区的嫌犯,算算时间,至少县里的表彰也应当下来了,青云都衙门也得考虑考虑强行打压林志宇的后果——公开打同行和上司的脸,要是没有够硬的后台,那绝对是在作死。 张庆世这些人,在怀乐县官场上摸爬滚打这么多年,不可能看不透这一点! 青云都外的旷野中,三人六骑缓缓而行,放眼望去,四野再无人迹。 “志宇,你真的确定,那一天从营地围墙外狂奔而过的马群真的是犀角马?”冯得禄一边观察着四下,一边问道。 “老冯,这一路上,你都问了不下十遍了!”秦凤山无奈地道,“别说小林了,就是我都听得头痛了。” “嘿嘿,我这不是感到难以致信吗,这新克拉玛干沙漠里,什么时候有过犀角马群啊。”冯得禄讪讪地笑道,青云都本身并不产马,一匹犀角马在市场上就堪称天价,一群犀角马啊,在冯得禄的眼中,仿佛就是会移动的金元堆啊! 秦凤山用手点指着他道:“你应当说,这新克拉玛干沙漠里什么时候有过马群啊?什么时候有过巨狼?”连听都没听说过的,那么大的巨狼都成群出现在了这戈壁滩上,再出现一群犀角马又有什么可值得大惊小怪的。 “与其担心犀角马群是不是真的存在,你还是多注意一下周围,别让咱们被狼群包了饺子!”秦凤山正色道,“志宇要负责寻找犀角马的行踪,咱们两人可别在这种时候掉链子!”他们三个人虽然有六匹马可供换乘,足以摆脱狼群的追击,但是要被狼群包围在中间,即便他和林志宇箭法再好,也不敢说就一定能够突围出去。 虽然林志宇保证青云都附近没有成群结队的巨狼,他这心里,却是一直七上八下的。 “是是是,我明白,我知道,毕竟这也关系着我自己这条小命的!”冯得禄举手求饶道,秦凤山训起人来,有时唠叨得令人头痛,他要是不及时地表态认错,能长篇大论地数落他半天。 走在最前边的林志宇对两人的谈话是充耳不闻,不时地会跃下马,仔细地观察地表所留下的痕迹,与冯得禄认真地商榷。 不过那一场持续了数十个小时之久的沙漠风暴,使得马群留下的痕迹都变得微不可察,若不是空气中还残留着马群和狼群那种混杂在一起,与本地环境气息格格不入的气味,林志宇早就放弃了。不过即便是这样,他们三人也走了不少的弯路。 不过,随着日头渐渐地移上中天,空气中残留的那种怪气味也越来越浓重,地上也出现了一些新鲜的动物经过所留下的痕迹,这令林志宇他们相信,距离犀角马群和遗留下来的小股巨狼,已经不远了! 第九十章?大喜啊大喜 青云都官衙里,副都头田雨溪坐在窗前,脸色阴沉地看着天空。冬季的青云都,天空也经常是灰蒙蒙的,就像他此时的心情一样。 张庆世为首的几名都头,已经达成了一致的意见——决不允许陈氏家族独自控制九棵树补给点,以避免陈氏为了一已之私,而忽视了青云都所有民众的利益。 当然了,这只是表面上说给广大民众听的,冠冕堂皇的话罢了,实质上还不是看中了九棵树补给点未来可能会给青云都带来的庞大好处,不想让陈氏家族独吞! 他做为陈氏在衙门中的代言人,在这一次表决中,可以说是遭遇了惨败,根本无法阻止以岳氏为代表的其他家族的野心。 “唉……”田雨溪轻叹了一口气,狼群莫明其妙地出现,以及其强大的攻击力,使得九棵树补给点的战略地位为之凸显,换做是自己,也不愿意由其他家族所把持,岳氏为首的其他家族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这事情落到自家的头上,却是怎么想都觉得不爽! 不过,虽然陈氏必须要将九棵树补给点与其他家族分享,但是这并不代表着陈氏家族就没有反击的能力,岳氏和元氏想以区区一万金元,就换得对九棵树补给点的控制权,可没有那么容易!这件事还有的谈! “都头?都头!陈兴安陈管事有事求见!”他的侍卫报告道。 田雨溪精神为之一振,站起身来道:“速速有请!” 陈兴安满面春风地带着三个人走了进来,拱手对田雨溪笑道:“田都头,大喜啊,大喜!” 田雨溪心中奇怪,岳氏和元氏这个时候咄咄逼人,陈氏家族在多方的压力下,不得不做出让步,陈兴安能有什么喜事? “陈管事这话就奇怪了,何喜之来?”田雨溪拱手笑道,“这三位是?呃,你是秦凤山秦教头吧。” 陈兴安大笑道:“给田都头介绍一下,这一位是林志宇,我陈氏狩猎堂里最年青的副队长,这一位是冯得禄,资历最老、经历最丰富的队长,秦教头您已经认了出来,我就不再多舌了。我之所以带他们三人前来拜见都头,就是因为这喜事,正是由他们带来的!” 田雨溪不由得多看了三人几眼,三人的大名这两天他可是时常听到的,微微颌首笑道:“秦教头,你们三人有何喜事?”秦凤山虽然不算是官场中人,但也算是公务人员的行列,又是年纪最大者,他自然会选择他做谈话的对象。 秦凤山拱了拱手道:“田都头,前几日里,狼群袭击九棵树补给点营地时,有马群路过,打乱了狼群的攻击节奏。” 田雨溪颌首表示自己知道,报告上确实是提到了此事,虽然说新克拉玛干沙漠里突然出现马群是很奇怪的一件事,不过巨狼都出现了,相对人畜无害的马,又有什么值得奇怪的。 “我们今天出城,就是追踪这支马群去了,还好幸不辱命,在志宇的带领下,我们找到这一马群!”秦凤山喜形于色地道。 “哦!”田雨溪精神也为之一振,此时仿佛才发现大家竟然是站着说话般,招呼众人落座道,“你们找到这一马群?有多少匹马?”既然能够称之为马群,怎么也得有个数十匹,而且既然能够令狼群都不得不为之让路,田雨溪觉得怎么也得上百匹吧。 青云都本地不产马,若是能够将这马群一举拿下,也是一笔相当惊人的财富!难怪陈兴安这样兴奋,进门就道喜。 “我们确实是找到了这一马群,若不是志宇判断精准,我们险些就与其失之交臂!”秦凤山感慨道,“而且,这是一支犀角马马群!” “啊?”田雨溪大吃了一惊,险些将端起的杯子丢了出去,同样都是马,普通马匹和犀角马相比,就像青云都里的衙役和都头一样,同样都算是公职人员,这权力地位又岂可同日而语! 从普通马群变成了犀角马群,这价值暴涨了十倍都不算多!如今的明州境内,对于犀角马的需求,十分地强劲,一向是供不应求!若不是因为青云都特殊的地理位置,就是他们几位都头,也没资格配备犀角马做为坐骑。而且,他们几人的犀角马,都已经年纪相当大了,但是想要换马的申请打上去多次,县里也从来都没有松口过。 “这一支犀角马群,我们初步估算过,总数约在二百到二百四十匹上下,其中成年马匹占到了一半以上,还有数十匹马驹。”秦凤山又丢出了一颗炸弹,令田雨溪彻底地为之动容! “陈管事,既然确定了马群的位置,为什么不尽快组织捕捉?”田雨溪语气中带着几分急切,这哪里是犀角马群啊,分明是移动中的金元啊!要是让它们跑掉,田雨溪觉得自己能心痛死! “田都头,不是我们不想立即组织人手出都捕捉。”陈兴安长叹了一口气道,“您也知道,九棵树补给点营地一战,我们被打残了一支大队,为了保证营地安全,那里派驻了两支大队的人员,余下来的人手原本就已经有些捉襟见肘了。这是犀角马群啊,可不是普通马群,想要捕捉它,没有几分真本事是不用想了,去了也是徒增伤亡,何况在它们的附近,还有一支约有四十余头的巨狼狼群!” “还有一支狼群?”田雨溪这下子彻底地坐不住,从座位上站了起来,在厅里来回走着。 “嗯,马群当初从营地附近穿过时,可能有部分狼群从大群中分离了出来,一直跟踪着这支马群。”秦凤山解释道,“在马群的附近,我们没有再看到其他的狼群。” 田雨溪这下子彻底地理解了陈氏家族为什么不自己动手捕捉犀角马了,二百多匹犀角马、四五十头巨狼,还有不知道现在藏在哪里、数量不明的狼群,陈氏家族就是尽起族中的精英,连带着附庸家族族中的好手,也不敢说能够百分百地将其吃下。 何况这样一来,陈氏家族在青云都里,就将精英尽去,成为一个空壳,他们又怎么会冒这样的风险! 田雨溪深吸了一口气,望向了陈兴安,正色道:“陈管事,你们的意思是?” 陈兴安拱手道:“我们希望由几位都头出面,组织力量,将犀角马群和这数十头巨狼一举吃下,也算是为了日后剿灭狼群做一次预演。” 田雨溪兴奋地搓了搓手,陈氏家族这可是将一大笔财富和功绩分享了出来,张庆世他们几个,要是不想日后被人戳着脊梁骨骂女良,在九棵树补给点一事上,就不可能再偏向岳氏和元氏。 而在这件事情上同样会得到好处的岳氏和元氏,要是还在九棵树补给点一事过份地为难陈氏家族,不要说青云都里的民众对他们的观感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就是他们几个都头,也会觉得岳氏和元氏贪婪无厌了。 而他做为主要经手人之一,就算会被其他都头分走大部分功劳,至少也会排在张庆世之后,这一年的绩效考核拿个中上应当不成问题! 二百多匹犀角马啊,就算衙门不能够和民众争利,但是做为主要的组织者,分得一部分好处上面也说不出什么不是来,至少将他现在这匹已经进入暮年的老犀角马换了,绝对是天经地义! 仅此一项,就令他觉得为此忙碌一把也是十分值得的! 想到这里,田雨溪当机立断道:“陈管事,秦教头,这件事情事关重大,而且拖延不得,你们这就随我一齐去见总都头。”犀角马群可不是人类,夜间也是会活动的。拖泥带水的结果,就是等他们赶到那里,马群就又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眼看到手的财富和功绩,要是就这样从手头溜走,他抽自己几个嘴巴子的心都有。 “元家主,如果说我没有理解错误的话,你们愿意出一万金元的价格从林志宇三人手中收购百分之二十五的九棵树补给点的股份?”张庆世有些惊诧地道。他有些没有想到,这才过去了多长时间,元氏居然将价码再次提高了一倍!这个价格说起来就有些超乎张庆世的预计了。 “正是,总都头,九棵树补给点营地之所以能够在狼群的袭击下坚持了下来,这三人功不可没,出于对英雄的敬重,我元氏家族愿意溢价收购他们手中的股份。而且,我们仍然愿意依据各自所有的股份分摊九棵树补给点建设费用的基础上,无息借贷给他们三人一笔资金,用来投入补给点的建设,借期可以订做十年!还请总都头能够从中玉成此事,我元氏必有所报!”元青江正色道。 张庆世心念电转,元氏的这一条件,算得上是相当有诚意了! 不过,对于元氏所说的理由,张庆世可是半个字都不会信的!他虽然不是青云都本地土生土长的人,但也是怀乐县人,对于青云都元氏,不能说是了如指掌,但应当知道的,都会知道! 毕竟这也是青云都顶尖家族之一,不了解他们的人,是不可能坐上总都头这个位置的! 那些不信邪的人,大多都成为了这些家族崛起的垫脚石! 第九十一章 破局 不过……元青江说的到底是真是假,与他张庆世又有什么关系?做为县里委任的青云都正职主官,他的职责是保境安民,确保经济增长,还有就是控制住青云都的局面,绝不允许出现某个宗族一家独大的事情出来。能够做到这些,他就是一任称职的主官,会得到县里赏识的主官!这也是为什么他会支持岳氏和元氏掺和进九棵树补给点建设中去的重要原因。 至于元氏、岳氏和陈氏之间的恩怨情仇,只要不是在青云都里闹事,他向来是睁一眼闭一眼的。 “元家主的高风亮节,令人佩服!”张庆世呵呵笑道。既然元氏愿意出血,他自然是没有必要做那个多事的人。传个话,就能够得到元氏的不菲谢礼,何乐而不为? 至于岳氏对此又是什么反应?呵呵,自己就是要避免青云都里出现家族一家独大的局面,岳氏原本就是最强的那一个,要不是顾虑其在县城里的本家,首先应当打压的对象就应当是岳氏! 元青江微微欠身笑道:“谢总都头成全!” 能够用钱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相信这样一来,陈氏恨不到自己,自己又没抢陈氏的股份;林志宇他们应当不会恨自己,因为自己给出了明显的溢价,还愿意为其贷款,诚意天可鉴之! 至于林志宇三人会不会卖股份,元青江并没有放在心上,青云都衙门诸都头都已经形成了共识,只要三人不是傻瓜,肯定不会和官府顶着干,而且自己也没把他们手中的股份全部掏干,他们还能有百分之二十四的股份在手,还能拿到一万金元的转让金和十年的无息贷款! 在来之前,元氏已经打听过了,三家在青云都都不算是富裕人家,林家更是方才脱离了赤贫不久,这一万金元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他们的现实困难,何乐而不为? 至于陈氏会不高兴?嘿嘿,陈氏自己都顶不住来自衙门的压力,又有什么资格来要求他们三人?况且,有了这百分之二十四的股份,以及一万金元的后盾,谁又能说他们三人还是可以任几大家族揉捏的软柿子? 所以,能够用钱解决的,都不是问题! 突然从院门口传来了张庆世侍从的声音“田都头,总都头正在会客,您还是稍等片刻,容我禀告一下。” 张庆世心中惊诧,在这个时候,田雨溪跑自己这里来是做什么?就算是要为陈氏说话,劝说自己支持,也未免时间太晚了吧? 张庆世稍稍提高了声音道:“请田都头进来吧!” 很快,田雨溪就带着陈兴安四人走了进来,一眼就看到了与张庆世一同起身的元青江,稍怔了片刻,这才点头打招呼道:“元家主也在总都头这里,倒是省了再通知元氏的麻烦了。” 元青江也注意到了陈兴安四人,闻言心有诧异地道:“田都头有什么事情需要通知我元氏?” 田雨溪为张庆世介绍了林志宇三人,兴奋地道:“这三位英雄为我们带来了一个好消息,他们在青云都外的戈壁滩上,发现了一支犀角马马群,总数约在二百四五十匹,还有一支总数在四五十头的巨狼群,我建议,总都头应当立即招集各大家族的主事人,连夜招集队伍,明日一早就立即出发,剿灭这支狼群,捕捉犀角马!” 张庆世和元青江都不禁吓了一跳,发现小规模的狼群,这倒是在情理之中,但是这二百四五十匹的犀角马,又是从哪里跑出来的? 青云都建都也有一百余年了,从来也没有听说过,新克拉玛干沙漠里还产犀角马啊?不过两人转念一想,连原本应当生活在寒温带的生物都能够跑到新克拉玛干沙漠里来,犀角马的出现,还能比巨狼的出现令人感到更荒谬吗? “此话当真?”张庆世从椅子上跳了起来,急切地问道。 “千真万确!”林志宇斩钉截铁地答道,“我们不敢打草惊蛇,所以只能迅速赶回来汇报。” “嗯,有道理,马群的移动速度很快,一旦受到惊吓,一日夜转移数百里都不奇怪。”张庆世激动地在厅里踱来踱去。 一旁的元青江也是心中兴奋不已,做为一个商业家族,他比在场的其他人都更明白,这一数目背后所代表的财富究竟有多大! 驯养的犀角马每年的产量极其有限,而野生的犀角马由于性格桀骜不驯,很难被驯服,这还不是最主要的,为了保护野生犀角马的种群能够长远的发展下去,为联邦源源不断地提供新生的犀角马,联邦境内的几个主要的野生犀角马产地,对于每年能够驯服的野生犀角马是有明确的数量限制的。 在野生的犀角马种群没有获得明显的增长前,这一数量限制显然是要长期存在下去。这就使得很多人即便是出大价钱也很难及时地获得一匹犀角马,拖延个三两年付货,可以说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而新克拉玛干沙漠本身并不是犀角马的产地,也不与已知的几个犀角马产地相接,这一群犀角马的出现,完全是个迷,所以青云都也不必遵守联邦关于野生犀角马的保护条例。遵守了也没什么意义,因为谁都明白,如此多的犀角马,除非新克拉玛干沙漠里还有不为人知的一片大面积的绿地,想要在新克拉玛干沙漠里生活下去,简直是不可能的! 将它们全部都捕捉了,反倒是对它们的保护,否则的话,长时间难以得到充足的食水,又有狼群潜伏在侧,这支马群实在是难逃覆灭! 二百四五十匹野生的犀角马啊,谁能够掌握它们,谁就拥有了财富,甚至于很大的话语权! 元青江不由得以羡慕的目光望向了林志宇三人,这三人真是走了天大的运气,出城一趟,居然让他们有这样重大的发现! 这一次,青云都要是成功地剿灭狼群,捕捉犀角马,三人的首功,是谁也无法否认的! 张庆世当机立断,立即下令召集诸位都头和青云都主要家族的家主,连夜开会,制订方案和招集人手,务必要将狼群和马群都一并吃掉! 元青江不由得心中暗自庆幸,幸好此时仍然是冬季,青云都里那些外地的商队大多都已离去或者还未来,否则消息一旦泄漏出去,这些商团肯定也要从中分得一杯羹的。 陈氏也是好运气,自己吞不下的马群和狼群,报到张庆世这里,虽然最终分得的份额远不如独吞,但是一来风险小了很多,二来又卖了这几位都头和其他家族莫大的人情! 想到这里,元青江突然心头一跳,陈氏这是变相地在破局啊! 几位都头支持岳氏和元氏从陈氏的口中抢食,一方面是这样做可以加速九棵树补给点的建设和加强日后入驻的战力,令其成为青云都的一道外围屏障;另一方面也是担心九棵树补给点被陈氏一家独大占据,才做此决定。 而现在,九棵树补给点的股份比例已经曝光,虽然说冯得禄和林志宇都算是陈氏狩猎堂的人,只有秦凤山身份独立,但是联邦和明州法律可没有明文规定,冯得禄和林志宇所持有的股份,也算是陈氏所有的。 直白地说,有冯得禄、林志宇和秦凤山三人的存在,就不能够再以九棵树补给点会被陈氏一家独大占据要求陈氏让出那么多的股份了。 而俗话说,吃人嘴短、拿人手短,几位都头和主要家族要是都从这一次狩猎犀角马群和狼群中获得巨利,还怎么好意思非要强行从陈氏和林志宇他们手里抢股份? 吃相太难看的家族,会被他人排斥甚至于公众唾弃的!而在明州,除非某个家族是无可替代的存在,否则的话,这脸面还是得要的,否则的话,因此而付出的代价将大的令任何一位家主都为之捶胸顿足、痛心不已! 元青江原本的好心情一下子就荡然无存了,短期的巨利与长期利益相比起来,他还是更喜欢细水长流的长期利益! 可是,要如何反破局,他却一时间难以找到头绪,陈氏这一手阳谋,除非所有人都不入瓮,否则根本就不怕元氏不跳进来! 没有了官府的支持,没有了岳氏的协助,元氏想要单挑陈氏落马,又岂是那么容易! 元青江的脸色变得阴沉,暗地里咬牙切齿,却又无可奈何。 第九十二章?突如其来雷胖子 张庆世立即派人去通知其他都头,还有都内的主要家族的族长,想要将如此大的目标一口吞掉,还要提防不要被隐匿在暗处的大股狼群偷袭了,不出动足够的人手,是不可能的,而且最好都是精兵强将,这才能够保证整个行动万无一失! 张庆世下定了决心,这一次行动必须是万无一失!在九棵树补给点遭受狼群袭击后,虽然消息还没有正式扩散开来,但是纸包不住火,很快人们就会得知在青云都外的戈壁滩上,有一群不知来路、不明数量的巨狼在游弋。 岳家五十余人的队伍最终侥幸七人得还,余者和上百匹马匹全部都葬身狼腹的消息更是会令都人们真正地意识到这些巨狼们的可怕,届时必然会引发都里的人心浮动。只有一次酣畅淋漓的大胜才能够鼓舞青云都的士气,令他们能够有面对大型狼群进行战斗的勇气! 而这二百多匹犀角马所换取的财富,则是他们围剿狼群坚实的经济后盾! 为了达成这一目标,他们必须要从现在就行动起来,抓紧一切时间,说实话,要不是考虑到小队人马在野外夜宿容易被狼群夜袭落到岳氏队伍的下场,张庆世肯定在第一时间就派出人员盯住犀角马群的一举一动。 “总都头,都门官派人急报!”张庆世的一名贴身侍从急匆匆地从外走了进来道,然后在张庆世的耳边压低了声音说了两句,张庆世的神色变得有些惊诧。 “县里户房的雷副典史?”林志宇心里也嘀咕,他耳朵尖,眼力又好,两边一结合,也就差不多了。 林志宇虽然不在衙门口里混,但是一些基本的知识还是知道的,上学时老师也多少说过一些。 明州县级衙门中,除了几位主官之外,还下设诸多的房、科、司、所、院、馆等等机构,分管境内的方方面面事务。而其中,又以六房,即吏、礼、户、兵、工、刑六房,最为重要,可以说是衙门中的核心机构,维系着整个衙门体系的核心功能运转。 户房,是掌管境内的征粮纳税,官员吏员的俸禄发放、公共设施建造拨款、赈灾救济,以及户口人丁清查等相关事务的部门,说白了,就是管税务、财务和人口的。而它的负责人被称为典史,下有多个副职。能够担任户房副典史的,在当地基本上都可以归入实权人物的行列。 张庆世心里不由得也在嘀咕,在这个时候,没打半个招呼,这个姓雷的副典史跑青云都来做什么?他虽然是青云都的总都头,真要论起级别来,还要低这副典史一头,在县里的影响力,就更是不及了。毕竟虽然社会上以武为尊,但是武力能保得安全,却管不了吃饭啊,没有钱空有武力也是白搭! 况且,户房掌握着从青云都收税的权力,虽然法律明文规定了各种税所应缴纳的比例,但是也明文规定了各地衙门可以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在法律规定的比例上,有小幅上下调整的权力——哪怕是百分之一的变动,对于青云都来说,就是一笔不小的节约或者支出。 “诸位,请在此稍坐片刻,老田,你先代我招呼一下,我去去即来!”张庆世心里嘀咕,口头却是不慢。青云都并不是大城,都门那里抢先派人回来汇报,也替他争取不到多少时间。 张庆世快步地走出大门,片刻就看到一辆马车在十几名全副武装的骑兵的簇拥下向这里驶来,引得街上不少人关注。 马车在门口停了下来,马夫在车门前放好矮凳,打开车门,五个圆滚滚如同小萝卜一样的手指搭在了门框上,一张圆乎乎的大脸随之探了出来,果然是怀乐县户房副典史雷之安。 “雷典史,远途而来,怎么也没提前打个招呼给张某,青云都偏僻之地,要是有什么招待不周的地方,雷典史可莫要怪罪。”张庆世拱手大笑道,心里却是说不出的腻歪。这个雷胖子,没什么真材实学,阿谀奉承倒是有方,在县里的风评一向是倒数的,要不是因为雷氏在县里的影响力无人能够忽视,又有府城雷氏本宗照应,早就将他这个副典史撸下马了。 雷之安伸出粗壮的一条腿落在了矮凳上,伸手扶住了车夫的肩膀,侧身吃力地挤出了车门,在他两条腿都离开车的那一瞬间,张庆世觉得整个马车似乎都高了一寸! “张总都头,雷某也是临时起意才赶了过来,打扰张总都头了!”雷之安笑得脸上的肥肉乱颤,令张庆世看得心里着实是有些腻歪。 也就是有雷氏家族雄厚的家底,换个一般的小家族,没准能被这位吃垮了,张庆世心里恶毒地想到。 只是这心里再不待见这位,这场面上还得说得过去啊,雷之安虽然成不了什么事,但是败事总是会做的。 “雷典史客气了,何谈打扰啊,我倒是觉得蓬荜生辉啊!”张庆世挤出几分笑容道。 雷之安抹了一把脖子上的汗道:“张总都头,这车坐起来实在是太憋屈了,我们能不能进去坐下说话?” 张庆世心中惊愕,不动声色地看了一眼雷之安的马车,算得上是公务马车里的大型号了,雷之安一人独坐,居然还觉得憋屈?不过想想他下车时的吃力,也就释然了。 不过张庆世心里也没少吐槽,依据联邦和明州的相关法律,官员所乘坐的公务马车是有一定标准的,总的来说,就是官员的级别越高,所乘坐的车辆会越好,像明州州牧,就可以乘坐新式的防弹汽车,不过目前整个明州境内,除去军方外,汽车的数量还是相当少的。绝大多数的府县官员,还是只能乘坐马车出行。 雷之安要是不当这个副典史,他就可以为自己特制一辆马车,只要上路不妨碍其他人的正常通行,没人管他。 第九十三章?公事与私事 吐槽归吐槽,张庆世还是得尽地主之宜,引领着雷之安向衙门内走去。只是这雷之安走路一步三摇,步伐是既慢又小,令张庆世不得不放缓脚步等待。 好不容易等他晃到了最近的会客室里,一番待客的礼仪过后,张庆世开门见山地询问雷之安的来意——那边还有一堆事情需要他这个总都头决断,若不是这胖子他实在是不想招惹,他才没兴趣陪他在这里磨牙! 身为一名武人,想想即将开始捕捉犀角马群,想想如何全歼狼群,令常年只能坐镇青云都中的他,骨子里的血液都要沸腾起来了。 对于武人来说,合法开打那绝对是人生一大爽事,如果非要找个更爽的,那么“打”完后还有钱可赚、有功可领无疑是首选了。 眼看着一场全年都不见得有的爽事就要开打,张庆世能够耐着性子坐在这里,已经很体现他身为一名主官的素质了。 “张总都头,这一次前来贵地,主要是为了青云都前一段时间向县里申请一笔金额,打算重新修缮现有的城墙一事。县里几位大人再三考虑,考虑到青云都的城墙确实是时间久远,又处于新克拉玛干沙漠的边缘,为了保证百姓能够安居乐业,所以即便县财政也是很紧张的,琮是批准了你们的申请。诺,这是金票,请总都头签收吧。”雷之安将一张金票推到了张庆世的面前。 张庆世有些惊诧,其实青云都年年都向县里申请修缮城墙的费用,不过县里有的时候会批,有的时候就会拒绝,所以他们也没太当回事。 再说了千八百金元,对于普通人当然是一笔巨款,对于青云都来说,就算不了什么巨资了,只不过考虑到都里若是不申请,县里才不会主动地为这种事情批款的,不会哭的孩子怎么能抢到奶吃! 钱虽然不算很多,但是能够从县里拿到钱,终究是一件好事情,也算是体现了自己在县里的影响力,对于进一步提升自己在青云都中的地位和声望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所以张庆世也是心情大好,看雷之安也顺眼了不少。 虽然他有些不明白,这种事派一名干吏前来通知一下,或者说青云都有人前往县里公干时带回来都很正常,这雷胖子是转了性了?怎么会亲自坐车跑到这里来说这事?这似乎大不符合他一向的尿性。 不过不管怎么说,雷胖子这样给面子,自己也得有所表示,花花轿子大家抬,你好我好大家好,这种不涉及到什么根本原则的事情上,自己也没有必要和雷胖子搞什么划清阵营、界限的。 “这种事情,怎么能劳烦雷典史亲自跑这一趟,实在是罪过罪过!请雷典史日后代张某向县里的诸位大人表示感谢,青云人对此必将铭记在心!”张庆世连连道谢,心里决定,等雷之安决定回县里的时候,多派些人护送。这狼群主力不知道跑哪里去了,就雷之安的那十几名骑兵,吓唬吓唬平常百姓、摆摆架子没问题,一般的盗匪也不会吃饱了没事去招惹官府,但是狼群认他雷胖子是哪根葱啊! 到时候,就算是想弃了马车骑马逃命,恐怕也没有哪匹马能够让他长途骑乘,犀角马还差不多。最终也肯定是葬身狼腹的下身,这一身肉,估计倒是可以让不少巨狼吃饱。不过真要是那样,对青云都的声誉也有损害,甚至于会影响商路的正常。 “咳,雷典史打算何时返回县里?”张庆世轻咳了一声道,“张某也好提前安排人手沿途护送。说实话,如今的青云都里人手捉襟见肘,看到雷典史就带了十余人前来,张某这手心里可是捏了一把汗。还好上天护佑,雷典史安然抵达。” 既然打算要卖个人情,就要卖到明面上,省得这胖子享受了好处还认为自己不近人情。 雷之安先是心中大怒,自己好歹也是来给青云都送钱的,这一路上颠簸不说,坐在那马车里自己憋屈得厉害,好不容易抵达了青云都,这刚坐下多久,茶还没喝几口,饭更是连个味都没闻到,竟然就问自己何时返回?过河拆桥也不是这样做的吧? 不过他也终究不是傻瓜,越听越觉得不对劲,张庆世这话里的意思,分明是青云都这里不太平啊!自己都带了十几名骑兵了,怎么听张庆世的意思,分明是带少了,能平安到青云都,还是上天保佑,自己福大命大? “张总都头,你这话可说得让我糊涂了,这一路上走来,难不成有什么危险?”雷之安迟疑地问道,就算是盗匪也不敢明目张胆地杀官啊,明州对这类事的一向做风都是严查到底,不出结果、永不结案! 难道说,张庆世得到了什么风声,有什么人看自己不顺眼,想半途上制造自己死亡?他虽然没什么出色的能力,能够当上这个副典史,也是家族在背后出力更多的结果。但是他毕竟是雷氏子弟,又在官场里混了这么多年,多少也是知道一些事情的,盗匪杀官那是绝对要严查到底的,但是如果说是其他家族甚至官员蓄意杀人的话,那么在之前往往就已经安排好了替死鬼。 除非是这路上出现了什么凶兽?可是县里和青云都都有巡逻队伍不断地在驿道上巡视,也没听说有凶兽出现的消息啊? “雷典史你有所不知,青云都这几天野外突然出现了一支狼群,具体数量不知,前两天袭击了两处营地,造成了上百人的伤亡,一百多匹马葬身狼腹。那狼并不是新克拉玛干沙漠里常见的沙狼,而是一种身长能够达到两米左右,肩高也有六七十厘米的巨狼,攻击力惊人。”张庆世叹息道,“雷典史若是不信,我这衙门的仵作房里就有两头狼尸,我可以让人带典史前去。” 雷之安立时就出了一身的冷汗,将内衣都湿透了——他相信张庆世不会撒这种很容易就能够被拆穿的谎言,想想站立起来比人还要高大的巨狼,这心里就越发地后怕。 张庆世看了看时间,歉疚地起身拱手道:“雷典史,要不这样吧,我先为您安排驿馆入住。我方才正在安排明天出都剿灭狼群的相关事务,待我将此事安排完毕,再来陪雷典史。”估计此时后堂里人也到了七七八八了,他这个总都头也必须要出现了。 雷之安心神有些恍惚,仍然沉浸在深深的后怕中,他抹了一把额头的冷汗道:“剿灭狼群是总都头的正事,也是关系万千百姓安全的大事,雷某人还是懂得轻重缓急的,总都头只需派一名熟悉青云都的小吏陪同雷某即可。” 这可是关系到他回程安全的大事,雷之安心里已经在盘算着,怎么样找个借口,在青云都多停留些时日,待狼群被剿灭之后,再启程返回县城,天大地大,也大不过自己的性命! 想到这里,雷之安也难免有几分懊悔,自己不过是想到本家嫡系面前多刷些好感和存在感,才借着给青云都送钱一事,亲自来到了青云都,没想到竟然是将自己送到了险地中来了,想到这里,要不是张庆世还在眼前,他真想给自己两巴掌——命要都没有了,就是将本家嫡系巴结地再好,又有什么用! “雷典史深明大义,张某佩服啊。那张某就先失陪了。”张庆世伸手招来了一名他的贴身侍卫道,“这是我的侍卫陶虎,雷典史有什么事情,就让他来安排吧。” “好好好,总都头只管去吧,剿灭狼群保境安民不容耽搁!”雷之安连声道。 在陈氏家族的大宅西侧,有一处颇大的宅院,前后五进,还有一处占地近半亩、还有一条活水的后花园,在青云都里,除了一、二流家族的大宅,这就已经是顶尖一级的宅子了。从雷从云他们来青云都之后,一行四人及其的扈从们就被安排在这里居住,也表明了陈氏家族对他们的重视。 雷从云阴沉着脸在占了后花园一角的演武场上练习拳法,虽然是冬季,但是打得虎虎生风的他,鬓角已经显出汗渍。 后花园假山上的凉亭里,梅凤青和伊自若裹着雪白的裘衣,默默地看着演武场。 身后传来了重重的脚步声,两女回首看去,却是莫武陵顺着假山道走了上来。 “回来了,可有什么新的消息?”梅凤青招呼道,从临海都回到青云都之后,虽然陈氏对他们四人依然是一如既往地热情,但是四人却暂时失去了与陈氏进一步增进关系的动力。 临海港港区大火,令港区接近完工的头期储油设施建设前功尽弃,如果说从头开始,至少也需要大半年甚至于更久的时间。 而且,谁又能够保证,届时“灾难”不会再次重演呢?很显然,有人是铁了心的不愿意明州将细柳边疆区的原油运入境内腹地。 如果说临海港港区的储油设施迟迟无法完工,那么建设从县城至临海的这条铁路,恐怕也要发生变故,他们布局青云的价值就要缩水很多,他们各自的家族,也在进行紧急地磋商,以确定家族下一步应当做什么。 当然了,这也只是暂时性的,只要军方和明州政府依然决定进一步探索新克拉玛干沙漠,争取找到陆上通道,那么他们与陈氏家族的合作,仍然是有其必要性的。 不过,此时的他们所关心的并不是这些,而是突然出现在青云都外戈壁滩上的那只不明来路的狼群! 第九十四章?那个胖子是谁 虽然九棵树补给点遇袭一事目前在青云都中还是只有小圈子里才流传的消息,但是对于莫武陵他们四人,陈氏家族并没有刻意封锁消息。 所以他们也能够及时地知晓不知品种的巨狼狼群出现在青云都外围并袭击人类营地,造成重大伤亡一事。 在惊诧陈氏居然不声不响地在戈壁滩上建立起新的补给点后,他们更在意的是这不知品种的巨狼。 既然是不知品种的巨狼,那说明应当是一种土著生物,而不是从母星带来的生物。而经过这几百年的发展,人们发现,土著生物往往都具有一些奇怪的特性,就像剑齿蜥的牙齿和鳞片能够大幅度提升钢铁的质量,葵青沙蚺的血肉可以提炼出大幅增加男人某方面能力的药物。 虽然到目前为止,并不是每一种土著生物都有其独有的特性,但是人们还是普遍性地认为,不是它们没有,而是很多土著生物的特性,人们还没有发现而已。当年若不是一个偶然,谁又能发现剑齿蜥的牙齿和鳞片竟然还能够起到这样独特的作用。 而且经过了这么多年的不断摸索,人们也发现了一个共性,那就是越强大的土著生物,特别是凶兽一级的,其的特性肯定是极具经济价值的,就看人类能不能找到这个特性。 联邦数百年来,因为意外掌握了某种生物的特性,从而一飞冲天的家族的可并不在少数。所以每当一个新的未知品种的土著生物出现,都会在上层圈子里引发不小的风波。 而且更令他们感到好奇的是,新克拉玛干沙漠经过一百多年的不间断探索,虽然仍然有大片的地域处于团团迷雾这之下,不为人所知,但是一些基本上的知识人们已经获取。一种被专家断定应当生活在寒带至少也是寒带和温带交界地区的土著生物,怎么会突然出现在新克拉玛干沙漠里? 这个问题,不仅仅是相关的研究人员感兴趣,他们这些人也很有兴趣——反常的背后,往往都隐藏着大秘密! 所以他们现在也不急着离开青云都,反而在第一时间将此事通告本家,请求本家速做决定,最好再增派一些人手前来,参加到青云都对狼群的围剿中去,只有这样,他们这些外来家族才有可能从中获取一些巨狼的尸体、甚至是活体,进行研究。 莫武陵在凉亭中坐了下来,扫了下面的演武场两眼,就转回到了两女的身上,微微地摇了摇头道:“目前为止,还没有什么有价值的新消息。不过,我感觉青云都衙门似乎是要有什么大动作,不少家族的家主都赶了过去,包括了陈氏、元氏和岳氏!” 梅凤青和伊自若闻言也不由得动容,三大顶尖家族的家主都一并出动,对于青云都而言,确实是出大事了。 “从云就一直在演武场?”莫武陵问道,他们毕竟是外来者,还未被青云都所接纳,现在非要打听出来,只会引起本地势力的反感。 反正这种东西向来是纸包不住火,一旦真正动作起来,也就瞒不住什么了。早知一天、晚知道一天,对于他们四人来说,并没有什么本质不同的。 “嗯,一直都在。唉……”梅凤青幽幽地轻叹了一口气,自从临海都被带到衙门里协助调查之后,雷从云就变得阴郁寡言,常常在演武场习武,少了与他们一起谈天论地。 “从云他输得太憋屈,这一口气憋在胸口顺不过来。”伊自若娇嗔道,“那个林志宇,也太狡猾了,竟然借用官府的力量!” 莫武陵心里却是不以为然,雷从云当时可不是独自挑战林志宇的,林志宇退让后,那多个扈从还前后堵截,只准雷从云动用家族的力量,就不准林志宇借用官府的力量?这双标未免也太赤裸裸了。 越是对林志宇了解,莫武陵对林志宇倒是越多了几分钦佩,原本生于富贵之家,中道家境中落,与寡母幼妹相依为命,不得不九年义务教育毕业后就加入陈氏狩猎堂进入新克拉玛干沙漠搏一条生路。 几个月的时间,硬是让他生生地闯出了一条生路来,成为了青云都青年一代中的翘楚。 如果说自己与其对调位置,莫武陵没有信心也能够像他一样为自己闯出一个不同的天地来! 特别是在得知林志宇与秦凤山在狼群袭营时惊艳的表现之后,原本对林志宇出身的几分轻视,此时已然是荡然无存。 他倒是觉得,如果说能够与林志宇交好,也许日后反而会成为自己个人发展中的一股强大助力! 家族虽然是个人发展的坚实后盾,但是越向上走,家族所能够给予的助力就会越小,毕竟家族不可能将所有的资源都向某一个人倾斜,家族也要考虑全面发展,家族也要考虑万一失败,能不能再东山再起的问题,孤注一掷,绝不是一个成熟家族所会做出的选择。 而到了那个时候,个人的实力、人脉的重要性就会凸显出来,而起于民间的草莽英雄虽少,却并不是没有,而且他们往往会比起那些所谓的大家族出来的精英,更为世人所关注,也更加地耀眼! “咦,那个胖子是谁?”梅凤青注意到在雷氏扈从的引领下,有一个穿着官袍的胖子出现在演武场旁,他的块头和官袍,实在是令人难以忽略。 伊自若和莫武陵眯着眼看了片刻,莫武陵有些不确定地道:“青云都有这样胖的官员吗?肯定不是青云都的几位主官。” “废话!”伊自若轻嗔道,雷从云虽然是新宣府雷氏出身,但现在毕竟还只是一介学子,青云都的主官前来拜访的话,怎么也得到门前迎一下吧,这也太不拿人家当做官员了。 而且青云都这里,尚武成风,这些天下来,他们所见过的,即便是文职人员,也显得有几分武风,这样的官员,走路看着都吃力,还能指望着他上马指挥剿灭兽群?又有什么马能够驮得动他? 第九十五章 示警 整个青云都衙门都变得沸腾起来,不断有车马从青云都的各处赶往衙门,一时间青云都的衙门口是门庭若市,好不热闹。 以张庆世为首的青云都这几位主官,也是忙得几乎要脚不沾地一般。 在衙门的侧院小会客厅里,陈兴安、林志宇、秦凤山、冯得禄四人听着从院外传来的嘈杂声音,静候着。 “志宇果真是员福将啊!”陈兴安难掩满面的喜色,兴奋地在小会客厅里踱来踱去。 原本陈氏在九棵树补给点控制权一事已然落入下风,不得不让岳氏和元氏进入分一杯羹,但是如今局面又有所不同,二百多匹犀角马和一支小型狼群所带来的财富与功绩,令主动权重归陈氏之手,虽然想要将岳氏和元氏彻底拦阻在外不大可能,但是股份的比例和转让价格上,就有的谈了,青云都衙门在此事上也必然无法像之前那样强力干预! 而这对于陈氏来说就足够了,岳氏和元氏进入九棵树补给点建设,反而从某种角度成为了一种助力,至少这两大家族及其附庸家族在九棵树补给点建设一事上,不可能再明目张胆地下绊子、使坏,否则岂不成岳氏和元氏自己扇自己的脸了? 而且,他们的加入也可以分担一些陈氏的资金的压力,毕竟未来的九棵树补给点建设肯定要加大规模,否则的话,又怎么能够成为青云都面向新克拉玛干沙漠的第一道屏障? 而只要接下来陈氏与林志宇三人精诚合作,就足以牢牢地把握住九棵树补给点的控制权! 原本陈氏投资九棵树补给点,是想给自家队伍建设一座挺进新克拉玛干沙漠的桥头堡,同时也随便赚些其他家族队伍的钱,没想到经过狼群袭营一事后,九棵树补给点对青云都的战略地位显现出来,其性质与地位可以说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几天时间,驴车变马车了!而能够掌控其的陈氏家族,在青云都中的地位,自然也会随之水涨船高! 这样短时间的大喜大悲快速变换,即便是陈兴安这样的老江湖,一时间也有些心理上承受不住。 冯得禄和秦凤山两人倒是完全能够理解陈兴安此时的心情,说实话,两人此时也是有些晕晕乎乎的,恍若梦中。 原本只是和林志宇小打小闹地买了块地,接着就和陈氏成为了合作伙伴,虽然经历了狼群袭营的凶险,但是接下来所发生的事情,更是令他们体会到了什么叫富贵险中求,手中的那些股份价值暴涨! 然而,更令人难以相信的是,原本只是跟着林志宇出去避风头兼撞大运,结果就还真的让他们找到了犀角马马群! 虽然说这一笔庞大的、移动的财富他们三人是绝对无法独力吞下的,但是稳拿首功的他们,在日后必然会分得相当丰厚的一份收益,这一连串的事件发生地令他们两人有些手足无措、应接不暇! “陈管事您太高抬我了,只不过是侥幸而已。”林志宇笑道,“要是没有冯大哥和秦伯相陪,我自己可是说什么也不敢去追踪马群的。” 陈兴安哈哈笑道:“当然当然,秦教头和老冯也是一样有功啊,我一定会禀告家主和田都头,让他为二位在总都头那里请功。哎?你叫老冯大哥,怎么叫秦教头秦伯?他们俩可是同辈人啊?”陈兴安心情大好,也就有了八卦的心情了。 “嘿,陈管事你这就是有所不知了,原本这老秦啊也是打算和志宇同辈相交的,但是他的闺女和志宇的妹子不但是同学,还是好友,所以志宇这辈份就只能降一辈了。”冯得禄笑道,“不过我老冯可不占这个便宜,我们几人是个论个的。” “哈哈哈,这倒真是你们二人有缘分啊!”陈兴安大笑道。他倒是知道,林志宇原本是打算拜秦凤山为箭术老师的,但是秦凤山却自认没有多少本领可教林志宇,所以最终才是成为了忘年交,想不到双方间竟然还有这样一层关系。 “是啊,当时要不是我家闺女说破了,我也不知道曾经见过的那个小女孩子就是志宇的妹妹。”秦凤山笑道。 陈兴安眨巴眨巴眼,心里盘算了片刻,稍稍地放下心来,秦凤山的姑娘与林志宇的妹妹是好友兼同学,也就是说,应当差不多与林志宇差六岁左右,现在还是未成年。秦凤山的年纪虽然大了些,但是看得出来,年青的时候,也能称得上俊秀二字。估计他的姑娘就算不好看,也不应当难看。 差六岁的未成年好啊,至少林秦两家联姻的可能性不大,毕竟要林志宇等到秦家姑娘能够结婚生子,时间有点长。 虽然说临海都一行,陈瑁喜和陈瑁珺算是彻底地被踢出局了,这两个即便嫁给林志宇恐怕也是炸弹的可能性居多,但是陈瑁怡与林志宇倒是处的还算可以,虽然距离谈婚论嫁还有十万八千里。 对于林志宇的婚事,陈兴安可是一点都没有死心,而且是越来越坚定他与林志宇联姻的信念!他已经在族中继续物色合适的族女。 小会客厅的厅门上传来了几声轻轻地敲击,片刻后厅门打开,一名衙门里差役探进头来陪笑道:“请问哪一位是林志宇林队长,外面有人找他,说是有事要私下里当面相告。” “什么人找他?请进来说话!”陈兴安问道,这个敏感的时候,更是要警惕一些人会使些盘外招。 “陈管事,这是张总都头的吩咐,叫我前来通知一声。”差役陪笑道。 听得是张庆世的安排,陈兴安倒是心安了不少,看向了林志宇,林志宇站起身来走出门去。 随着差役出了侧院,又转入不远处的另一间厢房,厢房里已经有一名看起来普普通通的,在人群中毫不起眼的中年人。 “林队长,就是这一位有事找您。”差役道,然后主动地退了出去,并关上了房门。 “我就是林志宇,你是?”林志宇上下打量了几眼,确定自己不认识此人,心中不由得多了几分警惕。 “我是新宣府莫氏的下属,武陵少主要我给你送一封信来。”中年人面无表情地将手中的一个信封递到了林志宇的面前道,“请林队长阅后即毁!” “新宣府莫氏?武陵少主?”林志宇闻言微怔,片刻后才反应过来,这人说的该不是莫武陵吧?可是……莫武陵不是怀乐莫氏子弟吗? 而且,他突然派个人前来给自己送信,还搞得这样郑重其事的,令人觉得怪怪的,仿佛地下情报工作者接头一般。 他手捏了捏信封,很薄,除了一张纸之外,并无他物,他小心谨慎地将封口撕开,抽出里面的纸张来,上面只有一行字“小心怀乐户房副典史雷之安”,然后就再无他物。 林志宇挠了挠头,这上面的字他都认得,怀乐户房副典史他也知道是个官职,但是这个雷之安是谁?自己为什么要小心他?他要对自己做什么?灵魂三连问林志宇一个都不知道答案,完全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林队长看清楚了?”中年人问道,“看清楚了就请立即销毁。” 林志宇看了看左右,还没等他找火来焚毁纸张,中年人已经伸手将信纸讨了过去,用力揉成一个小球,丢进了嘴里,嚼了嚼吞了下去,拱手道:“在下告辞!”说罢,也不等林志宇再说话,扭头而去。 林志宇摩挲着下颌,看着中年人的背影,若有所思…… 看到林志宇走了回来,心这才完全放下的陈兴安立即起身问道:“志宇,有什么事情?” 林志宇笑了笑道:“谢谢陈管事的关心,不是什么大事。” 虽然不明白莫武陵为什么突然向自己示警,但是他还是觉得这事不适合在这个时候询问陈兴安。还是稍等等,再看看形势发展。 陈兴安心里很好奇,但是看林志宇既然无意公开,他也就不多问了。 远方的天际刚刚泛白,凌晨的寒风里,人马的口鼻都喷着白雾,青云都的都门前,已经聚集了七十余骑。 为首之人正是田雨溪,由他带领这些人马,做为先锋,立即赶往犀角马马群的暂息地,如果说马群仍然在林志宇他们所发现的位置,那自然是最好。如果说马群已经移动,他们则必须要尽快地重新确定马群的位置,通报后方的大部队。 这七十余人皆为选出的好手,确保他们即便是在野外遇到狼群的主力,也有一战之力!然后不管是后撤还是原地固守待援,都能够撑到后方大部队赶到。 而跟在他身旁的则是林志宇和秦凤山二人,一来是带路,二来也是保证这支队伍对狼群有足够的震慑力和杀伤力。 李东华亦在这支队伍之中,做为陈氏狩猎堂的精英,他与近四十名队友,组成了这一队伍的中坚力量! 看着控马跟在田雨溪身旁的林志宇的背影,李东华也是百感交集,一时间竟然分不出到底是什么滋味。 第九十六章 需要驱赶 几个月前在狩猎堂前的那一次相遇仿佛就在昨日,那个对自己的挑衅不为所动的青年人,如今却已经走到了自己无法触及的高度,陈氏狩猎堂最年青的副队长,这一自己曾经视之为珍宝的头衔,对于他而言,如今已经没有了什么重大意义了,就像对于一位成家立业的成年人来讲,九年义务教育时期所获得的那些学校颁发的奖状一样。 虽然如今林志宇依然是陈氏狩猎堂的一员,但是李东华他们这些消息比常人灵通的队长都知道,谁要还将他当作一名普通的副队长、一名堂里的后辈,谁就是不折不扣的傻子! 特别是九棵树补给点建设营地那一夜的详情因为丰年庆他们撤回青云都而逐渐广为人知后,对于那一夜与秦风山力挽狂澜、表现堪称耀眼的林志宇,李东华就已经彻底地熄了与他比较的念头——他也是会使弓的人,自然明白那一份耀眼的战绩背后代表着什么。 青云以武为尊,这句话可不是简简单单说说的,当林志宇表现出来的武力远超他人时,对于像他们这样的比较纯粹的武人来说,年纪、阅历、出身都将不再重要。 并没用多久的时间,青云都的大门缓缓打开,田雨溪轻催坐骑,一马当先地冲出了青云都。 七十余骑近三百只铁蹄踏破了戈壁滩清晨的宁静,在林志宇和秦凤山的指引下,迅速地扑向犀角马群被发现的地点,至于路上被惊走的诸多猎物,他们都无暇去搭理。 田雨溪轻拉着手中的缰绳,控制着胯下坐骑的速度,虽然他的这一匹犀角马已经开始进入暮年,但是在速度和体力上,依然可以吊打整支骑队中百分之七八十的马匹,至于余下的百分之二三十的马匹,相比起来也毫无半点的逊色。而这一成绩,与犀角马的盛年时期相比起来,已经出现了极其的下滑了。 虽然田雨溪很希望能够尽快地找到犀角马马群,但是现实情况却令他根本不能脱离大部队前进,犀角马再强,毕竟不是天马,真要是遇到了大股的狼群,也有被围杀的可能。 这一匹犀角马虽然是官府配给给他的,但是也跟随了他不少年头了,田雨溪也有了感情,即便是这一次能够得到一匹犀角马,他也没打算将自己的坐骑退回官府,反正以他的公职,有权利拥有一匹“公驹”,新得的犀角马就是自己私有的了。 至于外出时,自己是用私人马匹,还是公家马匹,那就是个人的自由了,反正自己也没打算从衙门里掏笔钱来养自己的新坐骑。 虽然说养活一匹犀角马付出要很多,但是以他的家底,也不算什么大事…… 田雨溪就这样一路胡思乱想着,中午一行人暂时休整,凑和了一顿,让马匹休息休息,到了下午日头偏西时,才在一处背风的丘陵地带找到了马群。 田雨溪算了算距离,又看了看地图,不由得有些皱眉头,这里严格地来说,已经到了青云都辖区的边界,他们胯下的皆是好马,又跑了差不多十个小时,就算中间有些冤枉路,这距离也是相当惊人的。 怀乐县虽然只是一个县,但是说起来,它统辖的面积却是明州诸多县里最大的——新克拉玛干沙漠也算是在它的辖区里。 怀乐县的地形比较复杂,近海、沙漠、戈壁、丘陵均有,不过从青云都向东,则主要是以丘陵为主,其间也有一些小型平原地带。 时至冬季,戈壁滩上自然是没有什么可供犀角马食用的植物,但是在丘陵地带,多多少少还有一些。这些犀角马应当是凭借着觅食的本能,跑到这里来了。 田雨溪有些小庆幸,要是让它们再向东跑个十几公里,那可就彻头彻尾地算是进入了乐林都的辖区了。虽然说,这并不能妨碍他们进入乐林都辖区捕捉犀角马,但是日后若是让乐林都的人知道了,有些扯皮的事是在所难免。 财帛动人心啊,两百多匹犀角马,谁不想从中分得一杯羹啊,哪怕就能分到个十匹八匹的,也足以令乐林都的主官们乐得合不拢嘴。 虽然现在只有七十余人,但是只要控制住马群的前进方向,待后面的大部队赶到了,一切就皆不是问题。 “都头,你看那里!”身旁的林志宇指着马群的东侧远处低矮的土山道,“狼群看来也不希望马群继续向东。” 田雨溪顺着林志宇所指的方向看去,半晌才勉强地看出,低矮的土山上,灌木山石间,隐匿着三只巨狼,也许还有更多,但是他完全看不出来了。他心里不由得感慨,难怪林志宇的箭术会如此地出色,敏锐的目光无疑是成为一名弓箭强者的必需前提。 “再向东,马群就将进入丘陵地带,虽然会使得马群的行进速度有所减慢,但是狼群在数量偏少的情况下,也更难围追堵截马群。”秦凤山道,“而且,将马群向西趋赶,令它们重新回到戈壁滩上,也是符合我们的利益的。” 田雨溪点头道:“秦教头说得不错,而且马群再向东,就将进入乐林都辖区,那里的人口会比我们青云都密集的多,马群和狼群的进入,势必会给那里的居民带来不可控的损害。我们应当绕到狼群的背后,将它们一并向西驱赶。不过……” 他坐在马背向四下里眺望,虽然林志宇三人汇报时提到了,他们在追踪马群时,只发现了小股的狼群,并没有发现大股狼群出没的痕迹,而且他们这一行人一路赶来,也并没有发现有狼群主力移动的蛛丝马迹,但是他依然很担心。 七十余骑,说起来人不少了,而且均是青云都中的精英人马,面对小股狼群可以说是胜负没有悬念,但是如果他们也进入丘陵地带时,一旦被潜伏在暗处中的狼群主力伏击,纵然不会落到岳继校他们的凄惨下场,肯定也会是人马损失惨重。 做为这支队伍的领头人,他可不希望最终他是那个大意失荆州的典型。 第九十七章?谁是猎物 岳继校一行五十余人、一百二十余匹马,意气风发地离开青云都,最终只有七人能够重回青云都,这还是因为九棵树补给点营地施加援手的结果,近乎全军覆灭的结果,令所有知情人都不由得对狼群的战斗力心生畏惧。 这也是为什么张庆世能够顺利地招集到如此多的家族战力加入对狼群的围剿中来,就是因为这些家族也都意识到,如果说放任这样一支狼群在青云都外的戈壁滩上游荡,对各个家族进出新克拉玛干沙漠的战力的重大威胁! 对狼群知晓地越多,自然对其也就越发地忌惮和小心,田雨溪也是其中的一个。 他抬头看看天色,虽然说日头已经西斜,但是距离落山还得有三个小时,这才道:“大家一路赶了过来,人、马皆疲惫不堪,先让人马休息半个小时,我们再观察观察狼群和马群的情况。” 田雨溪的这一决定也算是老成持重,所以众人也就点头应了下来,除警戒人员,大部分人下马休整。 林志宇和秦凤山也牵马找了处向阳的所在,坐了下来。到了这里,两人也算是完成了自己身为向导的职责,余下的事情,自由田雨溪他们去操作,他们只需听令从事就好了。 秦凤山喝了两口水,润了润喉咙,用手轻敲着自己的大腿,他年纪毕竟是大了些,又不像冯得禄那样常进新克拉玛干沙漠出任务,连着几天长途骑马,这腿上就有些吃不住劲了。 “秦伯,你知道县里的户房是不是有个副典史叫雷之安?”林志宇随口问道。 “户房副典史雷之安?”秦凤山侧头想了片刻,摇了摇头道,“户房典史我倒是知道,叫汪兴明,副典史一般有两到三人,有没有叫雷之安的,就不知道了。怎么想起来问这个了?” 林志宇小心地将有人向他示警一事告诉了秦凤山,“这事我觉得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雷从云不是县里雷氏子弟吗,我怀疑这个叫雷之安的户房副典史很可能也是雷氏成员。” 秦凤山沉吟了片刻,林志宇与雷从云在临海都有冲突,他也是知道的,不过也没当回事。在他看来,雷从云被临海都衙门“请”去协助调查,也怪不到林志宇的头上,谁让你们那么没有眼力,明明临海都的差役就在后面追赶,却偏偏视而不见。而且这事也不算大,说清楚了也就完了,临海都衙门也没成心为难雷从云他们。 不过,对于那些大家族的尿性,秦凤山也是早有所耳闻,为了一些不知所谓的原因“寻仇”,也是时有发生的。 “回头我帮你打听打听,你这些天也小心一些。”秦凤山郑重地道。户房副典史,在县里论级别和影响力尤在张庆世之上,雷氏家族的情况他不知晓,不过能够在县里立足并立下名号的,影响力自然也不容小看。他有些后悔,没多带几个能让人放心的队员来。 两人这屁股还没坐热呢,就有人来通知他们,田雨溪找他们,两人只好又起身过去。 见到两人过来,田雨溪起身笑道:“秦教头、林队长,接下来的工作,还得需要两位大力支持才行。”这两人在九棵树补给点营地遇袭时的表现,给其他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秦凤山拱手道:“田都头请讲,我二人需要如何配合?” 林志宇带着三十名队员,远远地绕了一个圈,兜到了狼群的东侧,好在风是从西北方向而来的,倒是不用担心被狼群嗅到什么气味。 看着身后的队员们一副如临大敌的模样,林志宇也是心中苦笑,狼群主力早就不在这个世界上了,可是他偏偏不能够说出这个事实。 依照田雨溪的要求,他们分做了两队从东北、东南两个方向挤压狼群和马群,迫使它们向西而行。这一过程中,对于巨狼自然是尽可能地给予剿灭,犀角马群则是等到大部队来了之后再进行捕捉。 秦凤山与田雨溪一队,林志宇与田雨溪的副手罗戊成则是带另一队。 罗戊成也是个年青人,年纪在二十四五岁,看起来精明强悍,身后背了一杆狙击枪。 林志宇看了看他道:“罗捕头,你看我们是不是……” 罗戊成连忙打断道:“这事林队长你决定就好,我全力配合。”他也有几分自知之明,说到擒贼捕盗、维护都内治安,他自然是有自己的一套,但是说到这野外捕杀动物,在林志宇他们这些常年在新克拉玛干沙漠里出任务的人面前,自己就不折不扣地是个新手! 而且这件事,凶险甚大,可以说是不容有失,所以从一开始他就打定了主意——不当家不作主,一切听林志宇安排。 林志宇想了想也不推托,毕竟术业有专攻,衙门里的高手,经验再丰富,在这个时候也比不上猎手。 “诸位,在这里再说一遍,我们的任务是将目标向西方驱赶,至于巨狼,有机会则杀,无机会则赶,以保证自身安全为优先,尽量避免巨狼向东逃窜。听明白了吗?”林志宇对众人道。 “明白!”众人低声回应道。 “还有,尽可能避免与巨狼近身接触,两骑之间的距离不要拉得过开,注意互相呼应。我和罗捕头会……“他这话还没有说完,突然就听到前面传来了人呼马嘶枪响以及狼嚎之声,起初他以为是田雨溪那边已经发动了攻势,但是很快就察觉不对。 这接二连三的惨呼声,分明是人濒死前的呼喊,田雨溪他们大多也是经验丰富的猎人,又事先知道有狼群在旁潜伏,怎么可能会犯这样低级的错误? 林志宇驱马上了一个小土坡,只见不远处有三四十骑与狼群已然撕杀在一起,不时有人被巨狼从马上扑倒,发出了濒死的惨叫,看衣服打扮,分明是不知来路的另一拨人马! 这些人显然是没有察觉到有狼群在这野外潜伏,冒冒失失地闯入了狼群的埋伏圈,成为了狼群的猎物! 朴吉言被自已的扈从团团地围在了中间,手足无措地看着从四面八方围攻过来的巨狼,吓得脑海中一片空白,是跑是留都不知道了。 他原本是带着自家的扈从到乡下狩猎散心来了,落脚在距离这里不足二十公里外的村落里,中午的时候听说这边出现了一支马群,就带着自家的扈从赶了过来。马匹在明州境内绝对属于硬通货,无论在哪个府县,都不发愁销路的。而且野马的售价往往比驯养的马匹贵四五成! 他想着自家这三十余骑,只要能够抓住二三十匹,日后回到乐林都里,也是炫耀自己的一大资本,就是自家那个对自己苛刻要求的老头子,届时也得夸自已几句。 待来到了近前,扈从中又有那懂马的人,指出了这一马群里居然全部都是犀角马后,朴吉言不由得狂喜,当即下令要这些扈从们凑上去,不管怎么着,也要先捉个五六匹,好带回去说服其他人——毕竟这乐林都境内自建都以来,不要说犀角马马群了,就是普通的野马群也从来都没有发现过。 他担心没有真凭实据,空口白牙地说不服其他人,而且据说这犀角马奔速和耐力都相当惊人,自己这边扯两天皮,再赶过来,估计犀角马马群早就跑出数百公里了。所以他必须要捉几头回去。 可是他却没有想到,惦记着马群的不仅仅是他们,竟然还有狼!而且是巨狼! 狼这种生物,朴吉言并不陌生,也见过野狼,但是那都是体长不过一米,肩高不足半米的野狼,比起猎犬也大不了多少,什么时候见过这种体长普遍在两米左右,肩高接近一米的巨狼! 当时就让巨狼从马上扑下去四五人,其中三人当场就被咬死,其他人虽然被同伴及时搭救,但是或多或少地受伤,身上鲜血淋漓。渐渐弥漫开来的血腥气,也吸引来了更多的巨狼,将他们这些人都围在了中间。 “少主,我们必须得冲出去!”扈从拉着他的马缰大喊道,他们这些人是来捉马的,虽然也带着枪,却完全没有想过要和巨狼近身搏斗。而且这种巨狼之前他们从未见过,不但攻击力惊人,子弹若不能击中致命位置,反而会令其更加地嗜血凶狠! 不断地有人被巨狼扑下马来,有的人幸运地被同伴赶来救起,有的人就不幸地被狼当场咬死,甚至于拖走,连那些无主的马匹也不能幸免。场面混乱到了极点。眼看着场面越来越无法控制,朴吉言却迟迟不做最终的决断,他们也是心里急得要跳脚。 “啊,啊,是要冲冲…冲出去!”朴吉言两眼发直地道,从小没见过这样血腥场面的他,此时已经完全地慌了手脚。 扈从无奈地长叹了一口气,立即开始分派,主要是得有人全程护住朴吉言,他已经没有自己控马的能力,一行人想要顺势向北冲。 “嗖!”随着一声尖锐的破空啸声,一头已经跃了起来的巨狼在空中翻了个身,呜咽着栽倒在地上,四肢抽搐再也爬不起身来。 接着就是一连串的枪声,处于外围的巨狼们被这突如其来的攻击打了个措手不及,不少巨狼都因此而受伤倒下,围攻朴吉言的巨狼们也因此变得慌乱起来。 又是两排枪声和带着尖啸声数支利箭飞过,巨狼们被打的翻倒一片,也彻底地乱了起来。 马蹄声响起,十几骑从侧面杀出,为首的是个年青人,手持弓箭,即便是在奔驰的马背上,仍然准确地将三头巨狼射翻在地,然后将弓插入马侧的弓囊里,拿起了一根长棍…… 第九十八章?四分之一家族 “嗷嗷……”一头跃起的巨狼被铁棍精准地“点”在了鼻尖上,带着已经变了声的叫声翻着跟头跌了出去,在地上翻滚呜咽甚至于是抽搐,自有他人过来进行补刀——或者直接斩下狼头,或者顺手一刀伤其四肢,就算它缓过气来,也至少是只三腿狼。至于狼皮的完整性,在这个时候,没有人还讲究这个。 山坡上的罗戊成已经看呆了,在杀入战圈的这一过程中,林志宇连射三箭,射倒了三头巨狼,固然令人拍手叫绝,但是也不如他之后的神操作令人瞠目结舌。 方才的这一头巨狼已经是第六头被他一棍“点”中鼻尖的倒霉蛋了,不管是从马前还是马后、马侧扑向他的巨狼,无一不是在铁棍的一“点”之下,立时惨嚎连连,翻跌出去再无战力,甚至于有的当场就抽搐几下再无声息了。 老人都说狼是铜头铁腿豆腐腰,腰是狼的弱点所在,今天他才知道,原来这鼻子也是狼的弱点所在! 每一头被铁棍“点”中鼻尖的巨狼,立时那叫声就变了音了,那种难以用言语来表达的凄惨和痛苦令闻者无不为之动容,就连它们的同伴,也常常因为突如其来的惨叫声吓得动作变形,被猎人们乘机占了先机。 此时从另一侧亦传来密集的马蹄声,田雨溪和秦凤山率四十余骑亦冲杀了过来,已经完全被打散了不成团队的余狼们,此时已经毫无战意,分散着向西边逃窜,这边的动静也惊动了远处的犀角马,马群有些骚动起来。 林志宇纵马来到了朴吉言等人的近前,看了看被围在中间已经有些两眼发直的朴吉言,嘴角轻微地、不为人知地撇了撇,对其他人道:“赶紧抢救你们的同伴吧,需要什么药物,可以找我们的人要。” 这一场人狼之战,可以说是大局已定,青云都的人马,损失轻微,巨狼则已经损失泰半,余下的也大多有伤在身,逃窜也跑不了多远。最终能够有三五只漏网之鱼,就算是巨狼它们走了狗屎运了。 其实之所以能够取得这样出色的战绩,必须得要感谢朴吉言这些人,他们吸引了巨狼们的绝大部分注意力,并令其集中到一处,使得林志宇他们能够来到狼群的近前,枪支和弓箭的射程之内,为头三轮攻击创下了绝好的条件。若不是考虑到可能会有的误伤,林志宇他们都不用冲下来近身搏杀,就足以令这只原本数量就不多的狼群遭受到毁灭性的打击。 “谢谢诸位相救,不知道……如何称呼?”朴吉言的扈从中有人施礼问道。 “我们来自青云都,是专为剿灭这支狼群而来。不过,你们包扎好伤口就迅速离开吧,这支狼群只是整个狼群的一个分支,我们还在寻找狼群的主力,届时恐怕无力再护住你们。”林志宇摆了摆手道,催马向田雨溪和秦凤山迎上前去。 田雨溪翻身下马,将马旁一头看起来身上并没有什么致命伤势的巨狼尸体踢得翻了个身,这才看到,巨狼的鼻子已经塌陷进去一块,鲜血源源不断地从中流了出来,巨狼双眼圆睁,一副死不瞑目的模样。 原本田雨溪心头还有些不爽,林志宇这边发动攻势比他们约定的时间早了近一刻钟,这使得他们赶到战场时,已经进入了垃圾时间,成为了狼群溃逃的最后一根稻草。 不过看到朴吉言一行人马后,田雨溪心中的不满就消散了很多,真要等到他们约定的时间再同时发动袭击,恐怕朴吉言他们的损失将更加地惨重。他这一路上过来,已经看到了不下四具被巨狼啃食地尸身残缺的遗体。虽然是陌生人,但是却令人感同身受,想想若是有一天自己遇到类似的情况,援军却要死掐着时间方才发动袭击,他肯定要跳着脚骂对方的娘的。 及时救下这些人,好歹说起来也是功绩一件,这样想他这心理就平衡多了。 不过他还有一处疑惑,他也注意到了,林志宇后来竟然弃弓使棍,而且居然不是抽击巨狼的要害,而是用来捅巨狼,当时可给他吓了一身冷汗,要是林志宇在这里被巨狼扑倒甚至于咬死,那麻烦也就大了!他又如何向陈氏家族交待。 “我上学的时候,老师曾经说过,狼的鼻子处神经很丰富,所以它的嗅觉才会那么灵敏。但是这也带来了一个副作用,就是如果受到强力的打击,所带来的痛觉也是极其强烈的。所以我今天试了一下,效果很好。”林志宇答道。 秦凤山和田雨溪互相看了看,微微地摇了摇头,效果确实是令人格外的满意,但是却无法大面积推广,想要准确地打击奔跑中的巨狼的鼻尖,又岂是一件容易的事!稍有闪失,可能就会被巨狼贴近身来将自己扑倒。与其这样,还不如老老实实地攻击那些易被击中的地方,纵然不能重伤巨狼,也不至于有太高的风险。 田雨溪驾马直奔朴吉言一行人而去,秦凤山低声地问林志宇道:“你方才可用的是枪法中的刺字诀?” 田雨溪没往这方面想,他可是知道林志宇说过想要学习古武枪术,自然也就多了一个心眼。 “秦伯好眼力,我确实是将枪法中的突刺运用在棍上了。”林志宇答道,他也是无奈,虽然他在乾坤珠里学习枪法已经颇有心得,但是在青云都里,却一时间找不到合手的长枪,最后不得已才选择的铁棍。现在看起来,效果也是不错。 秦凤山脸上不动声色,心里却已经是波浪滔天。林志宇说要学习古武枪法,这才过去几天时间?他竟然已经敢将枪法中的突刺运用在棍上了,而且看起来,运用的效果相当喜人,这不禁令人感慨,林志宇的天赋实在是惊人。 他不禁努力地回想,在他的记忆中,那些枪术大家,在林志宇的这个年纪时,能否在如此短的时间里迅速地掌握这门战技! 田雨溪面带喜色地又转了回来道:“嘿,你们知道救下来的那些人是什么来头的?” “应当是乐林都哪个家族的吧。”秦凤山扫了一眼那边,淡淡地道。 “乐林朴氏!还是个嫡系子弟!”田雨溪压低了声音兴奋地道,“他们也是冲着犀角马来的,只是没想到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被狼群打了个措手不及,险些大部都陷在这里。” 秦凤山怔了一下,问道:“就是那个朴氏?” “嗯,就是那个朴氏!”田雨溪斩钉截铁地道,“我已经再三确认过了,还看到了他们的家徽,不会有假。” 秦凤山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乐林都在怀乐县里以矿产丰富而闻名,怀乐县一年的铁矿石、煤炭、石灰石等诸多矿产的产量,能够占怀乐县总量至少半壁江山,而这个朴氏在怀乐县的总产量中,又能够占到近一半,也就是说,朴氏旗下的矿产产量能够占到怀乐县总产量的四分之一!这对于一个县级的家族而言,实力就相当地强横了。 所以朴氏的根基虽在乐林都,但是他的影响力却不逊色于那些县城里的家族,很多事情上,他还有相当大的发言权。 幸好,林志宇他们及时地将这些人救下,要是日后让朴氏家族知道,他们青云都的队伍,竟然对自家嫡系子弟见而不救的话,麻烦可就大了去了。他们这几个负责人,肯定也会一并被朴氏恨上。 届时,恐怕就连陈氏家族都护不住他们! 第九十九章?不可多得的福将 不过此时就是天上落个大馅饼了,在狼群中救下了朴氏家族的嫡子,这可是大功绩一件! 此时田雨溪对于林志宇的提前行动,就再也没有半点不满了,反倒是隐隐有些后怕。 “他们希望我们能够派人保护他们返回距离这里最近的村庄,当然了,最好是能够送他们回乐林都。”田雨溪道,“可惜咱们现在哪有多余的人手,哎,对了,小林是你说还有狼群主力未发现?把他们的头吓坏了。” “啊,我这也是大实话啊,咱们的大部队不就是冲着剿灭狼群主力来的吗?”林志宇双手一摊道。 田雨溪暗地里一翘大拇指,这话没错,我们青云都就是为了剿灭狼群来的,保家安民才是我们的目标。至于犀角马,那不过是搂草打兔子,顺手! 不过想想也确实是闹心,这狼群主力从九棵树补给点营地外跑到哪里去了,总不成是又跑回新克拉玛干沙漠腹地去了吧? 他们一边派人回去通知大部队,犀角马马群已经向西南方向移动,让他们及时地变更路线,另一边策马在后尾随。只要盯着马群不出视野,待到大部队抵达,几乎围歼了小股狼群,又成功救人的他们,就是这一场“战役”中的首功人员,谁也无法否认! 可是走了没多远,几人就发觉朴吉言一行人竟然没有返回乐林都,却跟在了他们的身后了。 “估计那位朴家嫡子被你吓到了!”田雨溪对林志宇笑道,方才几十头巨狼就已经令朴吉言他们惊惶失措,损失了不少人手,待知道这不过是道“开胃菜”,狼群主力还不知道在哪里藏匿着,这些人心里怎么能不七上八下的。 估计这些人想着与其胆颤心惊地回村庄去继续担心吊胆——乐林都境内的村庄,防一防普通野兽没问题,面对一两只凶兽也许能扛段时间,但是面对凶悍嗜血的巨狼狼群,能不能坚持过半个小时,都要打上大大的问号! 还不如跟着他们这些人,至少从刚才痛快淋漓的战斗来看,这些来自青云都的人,战斗力很强! “跟着就跟着,跟着他们也分不到犀角马,反而证明了我们确实是从狼群中挽救了他们的生命!”秦凤山无所谓地道,至少方圆十里以内,并没有狼群主力的存在。而且,即便是有狼群主力,只要他们紧跟着犀角马马群的移动,狼群对他们的威胁也有限,毕竟对于巨狼们来说,体型庞大的犀角马一旦跑动起来,它们也不敢拦在前面。 “山虎,你说他们能够答应护送我们回乐林都吗?”朴吉言以衣袖遮面,挡住了扑面而来的灰尘,侧头大声地对自己的扈从道。此时的他,只想安安全全地回到乐林都自己的家里去,至于犀角马,它有自己的命珍贵吗? 但是方才的一幕幕和林志宇所说的,狼群主力不知在哪里游荡,确实是吓着了朴吉言,所以匆匆埋葬了同伴的遗骸,做下了方便日后寻找的标记,他们就打马跟上了田雨溪他们。 “依我看,他们现在忙于驱赶犀角马,顾不上咱们,等他们将这些犀角马捕捉完,届时咱们再提出请求他们护送的要求,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扈从山虎答道,“就是可惜了这些犀角马了。” 这一支犀角马群显然是野生种群,也就是说它们都是无主之物,若是他们能够在两都的交界处捕捉到一部分,田雨溪他们即便是再不乐意,也只有咬着牙齿认了。而如今,这些犀角马都被赶回了青云都的辖区,又有这些青云都人随跑,他们这些人再说什么也没有了意义。 “唉,能活下来就已经是命大了,这些身外之物,就不要再惦记了!”朴吉言倒是看得开,犀角马再珍贵,以他朴家的财力,只要想买还是能够买的到的,他之前想要捉几匹,也是为了回家族报讯时取信族人。如今这马群已经被青云人捷足先登,自然也就没有了再回家族报讯的意义了。 现在最重要的是,保住自己这条命,顺利地回到乐林都! “少主,那我找时机再试试!”山虎应道。 “别忘记打听一下那个使棍的年青人。”朴吉言叮嘱道,他这辈子还是头一次看到有人这样使棍打狼的,而且显然林志宇年纪虽然小,却是这支队伍的主要核心人物之一,这怎么能让他不感到好奇。 犀角马马群跑跑停停的,其间有数次想要绕过林志宇他们,继续向东——与戈壁滩相比起来,乐林都里的食物还是相对多一些的。不过都被林志宇他们通过种种方式,围追堵截下来。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犀角马群也寻找了一处背风的所在停了下来。田雨溪则指挥着众人寻找了一处地势稍高的地方扎营,他们要赶在后续大队赶到之前,为营地扎出一个大体的框架来。 只要大队人马全部赶到,就是狼群主力出现,他们也有信心与之打一场守营战!只要过了这一夜,等到天亮,主动权就会重新回到人类的这一方! 林志宇就着肉汤啃完了自己的饼,将碗收回到自己的兜囊里,准备起身去营外巡视一下,虽然狼群主力已经被他收入了乾坤珠空间里,但是如今的新克拉玛干沙漠着实是令人难以安心,寒温带的巨狼能出现,犀角马群能出现,天知道还会蹦出来什么奇怪的生物,总之小心无大错!夫子曾经说过,眼光越是开阔,对世界会越发的敬畏,他现在有些理解这句话了。 想想有那么多任乾坤珠的前主人都已经化为了尘土,林志宇觉得自己也就没有什么自傲的本钱。 田雨溪叫住了他,指着营地的一角颇有感慨地道:“这朴氏还真是有钱啊!” 顺着田雨溪的目光看过去,只见十余座白色的帐篷连成了一片,与营地里其他显得陈旧而且色彩明显偏暗、个头偏小的帐篷相比起来,高下立分!林志宇怔了一下,皱眉道:“都头,这朴氏的人在外围,恐怕不大妥吧?” 虽然只是营地的一角,虽然届时营地里肯定会有守夜和巡逻的人员,但是将其交给朴氏的人员,林志宇还是担心半夜里万一出什么状况,朴氏人员所在的这一块,很容易成为外敌突破营地防御的缺口。对于他们的战斗力,林志宇还是有些不放心。 “呵呵,朴氏还是很会做人的,也很聪明。”田雨溪笑道,“帐篷他们搭好了,然后找我们说,愿意与我们的人员交换位置,我已经将他们安排在了营地的中间位置。” 林志宇脸上浮现出尴尬的神色,歉疚地对田雨溪道:“对不起,是我多虑了。” 田雨溪摆了摆手道:“小林你能想到这一点并提出来,我很高兴。出门在外,危机四伏,任何小的纰漏,平时可能不算什么,甚至于可能会被某些人认为吹毛求疵,但是一旦出事,小的纰漏,可能就成为重大灾难的开端。我辈武人,可没有那么多的弯弯绕。” 林志宇如今可是陈氏的眼中的红人,田雨溪对此很是清楚,而且他自己如今也觉得林志宇是员不可多得的福将,与他在同一阵营中,总能够逢凶化吉,无凶也能天上掉个馅饼。 原本剿灭那几十只巨狼,田雨溪也做好了伤亡十几人的心理准备,结果有朴吉言他们横插一腿,狼群被干掉七七八八,青云都这七十余人里,就少数几个受点轻伤,连个重伤都没有,还令乐林都的朴氏欠个大人情,日后上报县里的时候,又是项不小的功绩。 这样的美事,来之前,田雨溪可是想都不敢想的。 “对了,那个朴吉言,虽然胆子小了些,但却不是个糊涂人,小林你无事的时候,可以与他聊聊。”田雨溪摆手示意林志宇自便。 林志宇找到了自己的坐骑,翻身上马出了营地,天际还有一线余光,大地仍有余晖,映照着远处的犀角马马群。 这支马群里有不少看来应当是幼年马,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它们的迁徙速度,才会被狼群和他们一再追上,待到青云都的大部队赶来,它们的命运也就可想而知了。不过,这一点从它们跑出了新克拉玛干沙漠,进入了人类的聚居区,就已经确定无疑了。 它们本身所代表的巨大财富,即是它们的原罪! 这一点上,林志宇自己也无法避免,想想乾坤珠内那五十余匹神骏的犀角马,林志宇觉得自己的幸福都要溢出来了。 几个月前,他看着雷三虎他们胯骑着犀角马呼啸着奔驰而至时,还是满心的羡慕,如今自己却已经拥有了一个足以继续繁衍下去的犀角马种群,这样的幸福又岂是言语所能够轻易表达的? 远方的黑暗中传来了隐隐的轰鸣声,大地也是不为人知地轻微颤动,他知道,青云都的大队人马赶到了! 第一百章?想亲上加亲 三天后,以张庆世诸人为首的青云都队伍这才风尘仆仆地赶回青云都,虽然绝大多数人都是灰头土脸的,但是每一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发自内心的喜悦。 几天的辛苦,换来的是二百四十七匹犀角马和四十三只巨狼的尸体,这是一笔庞大的财富和功绩,即便是衙门和家族会分走大头,但是分到他们每个人的头上,仍然有不菲的收入,抵得上他们平日里进新克拉玛干沙漠做一次任务了! 不用一走就是十天半月,也不用提心吊胆地生怕遇到无可抵御的凶兽和恶劣的天气,还有那令人深恶痛绝的伙食和后期隐隐带着臭气的食水,相比起来,这三天的辛苦就完全不算什么了。 而且,冬季是进入新克拉玛干沙漠做任务的淡季,也是很多人手头拮据的时期,偏偏却有春节、元宵这样的重要节日,眼看着手头原本不多的钱如流水般地消失,心头的压力之大可想而知。 几天的辛苦,能够换来家人喜悦的笑容,可以过一个丰盛的肥年,又怎么能不让他们喜形于色。 马群大多都被赶到了青云都的侧门,直接赶到集市的马厩里,等待日后的再分配,巨狼的尸首则随着大队人马一齐进都,立时在青云都内引发了轰动,人们纷纷走上街头,近距离地观看这些从未见过的凶猛生物,街道也因此而变得拥挤。就连街道两旁的酒肆茶楼的二三层里,也都挤满了人群。 “出征”的众人们,就如同大战凯旋的英雄一般,尽情地享受着这万众瞩目的高光一刻! 林志宇却带着朴吉言和他的扈从们,提前赶回了青云都,将他们安置在了陈氏家族用来待客的院落里——朴吉言他们不敢脱离大队自己回乐林都,结果就是跟着他们一齐回了青云都。待回头,再看是由青云都衙门还是陈氏家族派人护送他们沿驿道返回乐林都。 安置完朴吉言,林志宇就往家里赶,进门后刚洗漱完毕,换了衣服,就听院子里有脚步声,探头出去,却是木君泽和周森罗两人走了进来,林志宇喜道:“你们两个总算还记得回来!” 周森罗后来去县里求学,木君泽则是陪着他,算是个保镖,这一走就是好几个月,眼见着陈瑁喜他们都从县里回来了,这两人还没有什么音讯,要不是看周家和木家都没有什么动静,林志宇都打算请陈氏家族帮忙打听一二了。 周森罗笑道:“县学里留了一些课业,我不想年后提前赶回县里,所以做完了才回来。君泽这小子还担心你日子过得艰难呢,结果你这小日子过得很不错啊,林副队长!” “你们哪一天回来的?”林志宇拉着两人往自己的房间走。他的同龄朋友原本就少,这两人一走就是数月,也确实是有不少话要说。 周森罗顿住了脚步,一脸无奈地道:“你总得让我和君泽先和婶子、怜儿妹妹打个招呼吧,又不是转脸就要走,你小子急什么?” 此时也已经出了房门的林母和林怜儿掩口轻笑,木君泽也在一旁哈哈大笑。 “我们两人是昨天中午回得青云,一路还算顺利,没遇上什么麻烦。”周森罗一副心有余悸地模样道,“回到了青云之后,我们才知道狼群袭击九棵树补给点一事,当时可是给我们两人吓得一身的冷汗。”坐在一旁的木君泽也是连连地点头。 两人这话倒不是夸张,一来是为林志宇感到后怕,林家可就这一支独苗了,要是他再折在新克拉玛干沙漠里,就算林家如今的家境已经有所好转,林家母女也很难承受如此沉重地打击。二来则是为两人自己感到后怕,数以百计的队伍守着营地,都被狼群打了个灰头土脸的,他们随着商队回来,要是路上撞上狼群,绝对是十死无生的结果。 林志宇心中嘀咕,却也无法告诉他们,狼群主力被他收走,这一次又将狼群余下的部分几乎全部剿灭,除了三五只漏网之狼外,狼群已经不存在了。 “我们这一次出去,剿灭了一个小狼群,至于狼群主力,很可能已经回到新克拉玛干沙漠腹地,反正是没有找到。”林志宇道,“不过,日后再往来县城和青云都之间,还是要多注意安全。”这一次新克拉玛干沙漠里莫明其妙地跑出了犀角马和巨狼,天知道下一次又会跑出来什么新鲜玩意,所以谨慎小心没有什么坏处。 “我们方才也看过那巨狼,真是令人难以置信,若是在野外遇到哪怕是只有数十只巨狼的狼群,对于往来的商旅,也是极大的威胁。”周森罗深有感触地道,狼群的战斗力恐怕还在一般的凶兽之上!一般人遇见这样的对手,打也打不过,跑也跑不了,只有死路一条! “是啊,都里打算稍休息几天,还要继续寻找狼群主力的动向,争取将它们全盘剿灭,不留后患。”林志宇道,“你们两人有没有兴趣参与进来?”周森罗虽然精力主要放在读书上,但是青云都的年青子弟,罕有不能上马提枪的。倒是一些中年人,由于职业的原因,将这些都荒废了。 木君泽立时眼睛就为之一亮,自从他听说了林志宇这一段时间以来的经历,可是羡慕不已,他自认武力也就是逊林志宇一筹,要不是因为陪周森罗去县里读书,肯定就跟在了林志宇的左右了。 “年前的行动,我们还能参加,年后就不好说了,我打算提前返回县里。”周森罗叹道。 “嗯?”林志宇不由得有些诧异,他可是刚才明明听到,这两位回来晚是因为想在年后在家里多呆几天呢,怎么余音还没消散,就又变卦了? “嘿,别提了,我们两人这才回来第二天,想要和森罗结亲的人家就来了三家,你也不是不知道,他娘可是盼着早抱孙子的。”木君泽幸灾乐祸地笑道,他是早就定下了婚事,倒是不愁此事。 “是啊,那倒真的是让人头痛!”林志宇深表同情地点头道。这件事情上,他与周森罗堪称难兄难弟、半斤八两、五十步别笑百步、老二莫说老大,林家的门槛这些日子以来被媒婆都要踏低三寸了,要不是他意志坚定,恐怕都要定下婚期了。 “啪!”木君泽突然一拍巴掌,恍然大悟道,“对了,志宇你也是未婚!” 周森罗没好气地在他的腿上重重地拍了一记,却将自己的手震得生疼,木君泽却是满不在乎地哈哈大笑——难得有机会看他们两人吃瘪。 “君泽,等你结婚的时候,我一定给你包个大大的红包和重重的惊喜!”林志宇咬牙切齿地道,这小子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周森罗冷笑道:“我保证你届时只有惊没有喜!”木君泽这才强忍着笑意,他可不想自己大婚的时候,被两人整个灰头土脸的。 “嘿,说到这个,我家长辈要我问你一句,我周家可有你看中的适龄女子?”周森罗正色道,如今自己的这个朋友,已经鲤跃龙门显不同,未来的前途很可能是一片光明。 他周家虽然和林家几代交好,平日里也时有帮衬,只是林母向来要强,不到迫不得已绝不会求助。如今眼看着林志宇大有一遇风云即化龙的气势,自然是想“亲上加亲”。 林志宇摇了摇手道:“现在我根本就没想这事,要做的事情多了去了,哪有精神谈情说爱。”他这倒不是谎言,白天有无数的事情要忙,晚上还要跟随夫子学习,精力不济的人,早就躺下了。 周森罗倒也没在意,对于家中长辈的想法,他是暗地里没少腹诽,以他家与林家之间的关系,已经完全用不着再以联姻的方式来巩固双方间的关系了。再说了,要是真的那么看好林志宇,干嘛不早几年向林家提亲,现在再提未免就有些落入下乘了。 “哎,我说志宇,你想没想过到县里继续读书?”周森罗问道,“现在你家的经济条件大有改善了,也不用你非得不停地出去挣钱。”当年林志宇的成绩可是尤在他之上的,若不是为了家里,完全可以去县学里继续攻读。 林志宇沉默了片刻,轻叹了一口气道:“算了,如今的林家还远算不上稳定,我要是去了县里……” 他想要重振家声,还想要母亲和妹子过上幸福的生活,更想看到广阔的世界,但是步子迈得太大,恐怕就会根基不稳。 而且,乾坤珠需要大量吞噬物质来进化,现在就进入人口密集区,显然是不利于乾坤珠进化的。况且,这满地的黄沙,无论乾坤珠吞噬了多少,林志宇都不会有心理压力,但是让他去吞噬那些肥沃的土地,他自己心理上的这一关就很难过。 周森罗沉默了片刻,也叹了口气道:“不说这个了!志宇,给我们讲讲九棵树补给点营地遇袭那一晚的事情吧。” 第一百零一章?破落的旧部后裔 第二天的一早,林志宇即出了门,没有骑马,在街口与提着两个礼盒的林志轩会合后,招了一辆马车来到了南城,再步行穿过多个狭窄而脏乱的胡同,在诸多人目光的关注下来到了位于胡同尽头已经接近青云都城墙的一处小院门前。 小院的木质院门已经斑驳地看不出本来的面目,门上的铜环也缺失了一个,就连门板上都有了四五个大小不一的豁口,可以从中看到院中的一角。 “应当就是这里,如果七哥你提供的地址没有错的话。”林志轩一边说,一边上前敲响了门环,院内却并没有什么回音,他又用力地敲了几下,却仍然没有什么回应,两人看看了院门上并未挂锁,而院门也推不开,是里面的人没有听到吗?林志宇心中奇怪,他明明听到这院子里有人说话的声音,只是他并没有刻意地去倾听,也就没听清楚对方在说什么。 倒是一旁的院子里有一名穿着粗布衣裳的中年妇女走了出来,站在门口擦着手警惕地看着两人。 “这位大嫂,请问这里是路明鑫的家吧?”林志宇冲那妇人拱了拱手问道。 也许是看到他们就两个年青人,林志宇又颇有礼貌,那妇人神色缓和了一些,问道:“路明鑫已经失踪在沙漠里很多年了,你找他家人做什么?” “我父亲当年是和路伯父一起在新克拉玛干沙漠失踪的,我今年刚参加工作,想过来探望一下路伯伯的家人。”林志宇一脸诚恳地道。 “真的?”那妇人惊疑不定地上下打量林志宇两人,“路明鑫失踪都超过十年了,你们不会是骗人的吧?” 林志轩拍了拍自己的衣服,示意自己除了手中的礼盒之外,什么多余的东西都没有带,笑道:“大嫂,我们要是来找事的,会只有两个人,还什么武器都不带?” 他这话倒是令那妇人相信了不少,这青云都里,不管富人穷人,家里打人的家伙什可是不少,就是没有枪支,菜刀、门栓、扁担什么的一样可以将来犯者打得嗷嗷叫。而且林志宇两人看起来就是两人刚成年的年青人,脸上还有几分稚气,也没有一般混混们那种让人一眼就能够看出来的流里流气。 林志宇笑道:“大嫂,我们真的是来找人的,绝不是来找事的。我要是说谎,下次进沙海,就让我再也走不出来。” 那妇人立时就扯着嗓子道:“路家大姐,门口的这两个娃儿不像是来捣乱的。” 并没有过多久的时间,门里传来了一个苍老的声音“小六,你去开门。”说罢,林志宇听到门里有脚步声传来。 林志宇冲那妇人拱了拱手道:“谢谢大嫂!” 院门吱呀呀地打了开来,在门口站着一个看起来只有六七岁、面黄肌瘦、穿着一身破旧衣服、小脸也脏兮兮的女娃子,怯怯地看着林志宇两人,小猫叫般地音量道:“请进,我家大娘在房里等你们。” 林志宇和林志轩迈步走进了院子,院子并不大,只有三间破破烂烂上覆茅草的土房,院里搭着一溜的衣裳,看得出来,没有一件是没有补丁的,有的衣服可能是年头长了,都洗不出原色了,角落里堆放着乱七八糟的破烂物件,甚至于还不如林家当初在南城的居所看起来齐整。 看得出来,这家人的日子过得并不宽松。林志宇心里叹了口气,当年为了寻找父亲,以及抚恤那些队员的家人,母亲几乎是散尽了家财,按理说,这家人的日子不应当过得如此地拮据。难道说,这路家也像自家一样,这几年有什么意外发生? 小女孩带着两人走进了中间的土房,一进门林志轩就忍不住闭住了呼吸,抬了抬手要去捂自己的口鼻,最终还是忍了下来。林志宇的脸色虽然没变,也没什么动作,但是实际上他已经是叫苦连天了。他的嗅觉本就异于常人,这房中混浊的空气,以及不知道多少种气味混和在一起所形成的怪异味道,对他嗅觉的刺激,可以说是远超正常人。 房中的土炕上坐着一位头发花白、脸上满是皱纹的老妇人,裹着一条破旧的棉被,林志宇注意到天气虽冷,屋里却并没有生火,与外面相比起来,室内的气温也没能高出多少。 老妇人的目光扫过林志宇两人,最终还是落在了林志宇的脸上,先是怔了片刻,接着双眼流露出了惊喜的光芒,伸手似乎要掀开棉被下地。 “大娘,娘说了,您现在还不能下炕!”小女孩连忙压住了她的手叫道。 林志宇也伸手制止了老妇人的动作道:“您就是路明鑫路伯父的妻子吧,我是林志宇,来探望您了。” 老妇人愣怔了片刻,颓然地垂下了手,嘶哑着声音道:“原来是少主大驾光临,老身身体不适,请少主恕老身不便行礼了。” 林志宇和林志轩均是一怔,这老妇人话虽然说得谦卑,但是却透露着拒人三千里的冰冷。 “路婶太高抬林某了,少主什么的就不要再提了。”林志宇在炕前蹲下身来,仰视着老妇人的脸道,“一直以来,我林家自顾不暇,也没有余力来帮助其他人,只是……路家现在怎么会是这个模样?” 当年,林母分给路家的抚恤金,虽然不至于说让他们衣食无忧地过一辈子,但是节省一点用,以路家当年的家底,怎么也不可能过到如今的这个凄凉的境地。 “往事都已经过去,少主亲自光临寒舍,老身已是感激不尽。”老妇人满面苦涩地摇了摇头道,看样子是不想提及往事。 林志宇心里暗叹了一口气,他就知道周森罗告诉自己这事,解决起来肯定不会简单,路明鑫的这位遗孀显然是不想配合自己。 但是这件事情既然知道了,又必须要解决,只有这样,才能更快更好的聚拢那些与父亲一齐失踪在新克拉玛干沙漠里的那些忠心部下们的后裔,迅速地形成属于自己的嫡系力量。 他崛起的速度太快太迅猛,固然是没有给他人以打压的时间,也没给自己留下足够积蓄力量的时间。眼看着自家的摊子越摊越大,事务越来越多,他已经有分身乏术的感觉,他需要有更多的自己人来帮助自己。 而且,虽然夫子没有明确提出,但是林志宇觉得,想要乾坤珠进一步的复苏,自己就不可能一直局限在新克拉玛干沙漠这一地区,日后肯定要走向更为广阔的天地。他不可能带着母亲和妹子一起去赴险,那么就需要有一个稳定的后方。 他之前不是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但是一来还没有那么迫切,二来他也一直没有抽出空来,三来他也需要有足够的资金支持。 如今,九棵树补给点的未来可期,完全可以成为林家未来的一个稳定收入渠道,所以他才将聚拢父亲旧部后裔一事提上了日程。 恰好周森罗昨日提到了路家如今陷入了破落,林志宇也就登门前来看看。 “路婶既然不愿意多说,我也就不多问了,这是一点点心意,还请路婶笑纳。”林志宇示意林志轩将两个礼盒放到……他环目四顾,最后放到了老妇人的身旁。 又闲扯了七八分钟,林志宇留下了自家如今的住址,起身告辞离开。 他们虽然走了,但是老妇人却没有继续躺下,而是倚着墙壁,看着窗外,良久。小女孩子虽然对那两个礼盒很好奇,但是却不敢伸手去触碰,乖乖地呆在一旁。 林志宇和林志轩离开了南城地界就分了开来,林志宇自己独自在街头上散步,心里则是在盘算着接下来的几天里,自己的安排。 依照张庆世他们的安排,大队伍回来休整三至五天,就会再次开拔去寻找狼群的主力,有如此可怕的一队敌人游荡在城外的荒野上,很多人晚上都会愁的睡不着觉。 倒不是他们担心狼群能够攻入青云都,而是不将它们剿灭掉,恐怕青云都无论是通向临海都,还是乐林都的驿道运输,都会受到极大的影响。青云都本身就不是一个能够自给自足的地方,有大量的物资需要来自外部的输入,虽然说水运占了很大的一块,但是驿道运输也是极其重要不可或缺的一环。 尤其是临近大年,青云都中对于各种商品的需求也有所上升,在这种时候,要是驿道运输中断,所带来的麻烦,张庆世他们也不能视而不见。 这还只是迫在眉睫的麻烦,从长远来看,狼群如果不能够被消灭,那么进入新克拉玛干沙漠执行任务的风险无疑会被成倍的放大,这将对青云都的经济造成根本性的打击。 所以争取在这一段时间里,即便不能够将其全歼,也要尽可能地缩减狼群的规模,使其对进入新克拉玛干沙漠执行任务的队伍不构成碾压式的威胁。 大部队要出去剿灭狼群,自然是要先派出侦察队伍,他参加吗? 第一百零二章? 来自宗族的拉拢 林志宇一边随意地走着,一边脑海里乱七八糟地想着不着调的事情,这一段时间里,他白天奔波,晚上到乾坤珠空间里随夫子学习,虽然体力上完全不成问题,但是精神上的疲倦,却是难免的。像现在这样放空精神,任思想天马行空,他已经很长时间都没有了——虽然自从父亲失踪之后,这对于他而言就已经是一种奢侈了。 毕竟他还是一个不到二十岁的年青人,十年的苦难生活令他稚嫩的肩膀早早就担起了原本不属于他的责任,锻就了他坚韧不拔的性格,也使得他的心智远超同龄人,但是这仍然改变不了他终究还是一个年青人的现实。 乾坤珠的出现,固然令他迅速地改变了自己和家人的窘迫现状,重新走上了崛起的发展道路,但是如此迅猛的转变,所带来的压力,也全部压在了他的肩头和心头,令他有一种喘不过气来的感觉。 而新克拉玛干沙漠的变化——犀角马群和巨狼狼群的莫名其妙的出现,则是令他的心中多了些警惕之心。 如果按照他所看过的一些书籍所说的那样,这样的变化往往都意味着更大的变化即将到来,而变化最终会不可抗拒地席卷整个人类社会,形成巨大的变革。 这样的变革,对于人类社会来说,也许最终的结果是促进了整个社会的变化和进步,但是对于被卷入其中的人类个体而言,就可能是连绵不绝的苦难和悔恨,直至个体生命的尽头。 林志宇不想自己和家人也沦落到那样的境地之中,所以他才越发刻苦、努力,尽自己所能地扩大自己的实力,但是实力的增长速度与变化的发展速度相比起来,不知道哪一个会更快一些…… 一辆马车突然嘎然而止,停在了林志宇的身旁,打断了他不知道飘飞到哪里去的思绪,一张并不陌生的中年人面孔出现在马车车厢的窗口处,笑眯眯地道:“志宇,这一早的,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正是林氏家族的林咏文! 林志宇拱手施礼道:“四叔早安!” 林咏文看着礼节无可挑剔、却没有半点亲近感的林志宇,心里也是五味俱全,这个林氏宗族十年来几乎可以视为放弃的前族长嫡孙,在这短短的几个月里,却成为了这青云都中家族圈里最耀眼、最具有话题性的青年人,甚至于没有给家族多少反应的时间。 那些不了解家族内情的人们,都纷纷“恭贺”林氏宗族有此佳儿,日后必成宗族发展的中流砥柱,而那些知道内情的,却普遍持一种看好戏的姿态,林志宇的发达,对于林氏宗族来说,不但不是发展的强大助力,反而可能会成为令人绝望的阻力! 这段时日以来,林氏宗族的几位核心人物,日子过得这叫一个难过,偏偏却还拿林志宇有些无可奈何。 一来是林氏宗族还要顾及一些脸面,林志宇到底是前族长的嫡孙,不管他父亲当初是因为什么原因没有争过现族长林以贤,可是两人始终都没有撕破脸,这也就使得林氏宗族的族长更迭并没有引起大规模的事后清洗,也没有伤及林氏宗族的元气。这可是青云都诸多家族都看在眼里的,自林父在新克拉玛干沙漠里失踪之后,林氏宗族对林家母子三人近乎不管不问,林氏宗族要是没个说得过去的理由就办了林志宇,自家的脸面就算是彻底地丢干净了! 林氏宗族毕竟在青云都里也只是一个二流还要偏下的家族,不像岳氏、陈氏和元氏,可以多多少少地无视下面这些家族的反应,还需要有盟友的支持。 二来就是陈氏家族的态度令他们很顾忌——林氏宗族毕竟是托庇在陈氏家族旗下的,不可能明目张胆地与陈兴安对着干。 三来就是林志宇发展的速度太快了,快到了他们压根就没有充足的时间来思考和布置,他就已经到了新的高度。 而且,林以贤的态度也令林咏文他们感到有些疑惑,说支持林志宇发展吧,显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动作;说打压林志宇的发展吧,也没有什么真正有意义的打压行为。就那样默默地看着!他的这种态度,也使得下面的很多人,摸不着族长的态度,自然也就少了很多的动作。 即便是做为林以贤的心腹的他,也搞不清楚在这件事情上,林以贤到底是怎么想的。 作为陈氏家族的重要附庸家族之一,林氏宗族对于九棵树补给点营地受袭一事知之甚详,捕捉犀角马马群一役亦派员参与,对于林志宇在其中所扮演的角色也有一个明确的认识,这也使得宗族中很多人的人心不稳,有向林志宇靠拢的迹象。至于宗族中的年青一代人中,更是有很多人视林志宇为偶像! 不过,最令林氏宗族感到震惊的还是前几天才传出来的消息,九棵树补给点林志宇竟然也占有股份,虽然具体的份额不知晓,但是能够在其中占有一席之地,就足以证明了他如今在陈氏家族心中的地位! 而岳氏宗族和元氏宗族后来的举动,更是令林氏宗族的这些核心人物意识到这九棵树补给点的重要性! “志宇,这里不是谈话的所在,不如由四叔送你一程?”林咏文笑着掀开了车厢的门帘道。 “那就劳烦四叔了,请送我去陈氏狩猎堂。”林志宇略作沉吟,上了车,在林咏文的对面坐了下来道。 马车微晃,继续前行,林咏文把玩着手中的扇子道:“志宇,这几日来,你可是在这青云都的上层圈子里,成为了大家耳熟能详的人物了,年青的一代里,不要说林氏其他子弟了,就是放眼整个青云都,恐怕都无人能够与你相提并论。” 林志宇轻笑道:“四叔谬赞了,小七不过是恰逢其事罢了。” 林咏文扇子轻击着手心,笑眯眯地道:“志宇你还是像以前一样谦逊,这很好。不以物喜,不以已悲,方才是长远的发展之道,看来志宇你已经深得其中的奥妙。对了,以前四叔就和你提过,不知道你考虑地如何了。林氏狩猎堂可是一直对你大开中门的,如今的管事是你的远房叔伯,青壮年时留下了不少旧伤,如今已是精力渐渐地不济,无法很好地管理狩猎堂事务。你要是愿意加入,可以先担任副管事,待你熟悉了堂里的事务,即可接掌狩猎堂,你看可好?” 林志宇心里吃了一惊,林氏宗族一直都有意拉拢他,这些时间里,已经有多人或明或暗、甚至于通过林母她们女眷之间表达过这一意思,只是他一直都表示地若即若离的,始终没有松过口。 依照青云都中设置了狩猎堂的宗族中的惯例,凡是能够担任其管事的,皆可算是宗族中的核心层人物,甚至于可以排到前三名之中,在宗族的管理事务上,有着极大的发言权,就是一族之长,在很多时候也不得不考虑其的意见。 林氏宗族竟然将这一职位都拿了出来,怎么能不令他感到吃惊? “志宇啊,你现在虽然是陈氏狩猎堂里最年青的副队长,我相信你很快就会成为陈氏狩猎堂乃至青云都中诸多宗族狩猎堂中最年青的队长!但是你想过没有,陈氏狩猎堂里的队长有多少位?历年以来,能够以外姓身份担任陈氏狩猎堂副管事一职的,又有多少?更不用说,除非你入赘陈氏,否则绝不可能当上的狩猎堂管事了!”林咏文继续道,“何况,陈管事正是年富力强的年纪,没有个十年八年时间,根本就不会考虑让位,你难道还能一直等下去吗?古人云,宁为鸡头,不为牛后,这个道理,难道说志宇你不懂吗?” 林志宇拱拱手道:“四叔,年青识浅的小七有何德何能去窥视林氏狩猎堂管事一职?又置堂中的前辈们于何地?只会令族人不满,他人笑话罢了。”大饼听起来很可口,但是要是当真,那就只能说自己就是个棒槌! 林咏文摇了摇头,不认可他的话道:“志宇,所谓一步先、步步先,在这种事情上,过于谦逊四叔就只能理解为你看不上副管事一职了。也不瞒你,要你担任狩猎堂副管事一职,是我提出的,已经获得了宗族的首肯,只要你点头,我想陈管事也不会在这种事情上为难你吧?” 提拔宗族中的精英子弟,这确实是一个很好的借口,在陈氏无法给予林志宇与其相当的奖励 林咏文摇了摇头,不认可他的话道:“志宇,所谓一步先、步步先,在这种事情上,过于谦逊四叔就只能理解为你看不上副管事一职了。也不瞒你,要你担任狩猎堂副管事一职,是我提出的,已经获得了宗族的首肯,只要你点头,我想陈管事也不会在这种事情上为难你吧?” 提拔宗族中的精英子弟,这确实是一个很好的借口,在陈氏无法给予林志宇与其相当的奖励 第一百零三章?养虎为患? 林咏文回到林氏老宅,已经有多人等在了这里——青云都这巴掌大的地方,只要有心关注,像林咏文与林志宇见面这种事情,分分钟会被送上各大家族主事人的案头。 林咏文进得厅来,与众人一一拱手做礼,屁股还没坐稳呢,族老林以能已经迫不及待地开口问道:“咏文,那小子可答应了?” 林咏文找林志宇做什么,别人不知道,他们这些人当然是心知肚明的。虽然说拿出一个狩猎堂的副管事职位,还允诺在未来几年让林志宇成为狩猎堂的管事,令很多人都觉得心痛,即便是他们能够架空林志宇在狩猎堂中的职权,但是只要林志宇坐到了这个位置上,就意味着有人被排除出了宗族的核心管理层! 但是老祖宗早就说过,舍不得孩子套不得狼,不拿出点真金白银的东西来,又怎么能够取信林志宇?毕竟之前的十几年里,宗族对待他林家虽然谈不上有多坏,但是也绝对称不上一个“好”字,林志宇与宗族离心离德、没有亲近感是可想而知的。 不将林志宇重新拉拢回林氏宗族之中,林氏宗族又凭什么在九棵树外堡建设这一项目中分得一杯羹?林氏宗族已经得到了确定的消息,经过狼群袭营一事之后,青云都衙门里有很大的可能会将九棵树补给点升级成为青云都防御来自新克拉玛干沙漠威胁的桥头堡! 这意味着未来的建设规模将会远超之前的补给点和巨额的资金投入,林氏宗族要是从中能够分得一部分,都意味着可观的收益。 这还只是将林志宇拉回宗族所能够得到的好处的其中一部分,他们更看重的是林志宇手中所掌握的那一部分股权,以及他对冯得禄和秦凤山的影响力,哪怕未来肯定会被岳氏宗族和元氏宗族加入所稀释,其意义也是非同小可! 除了青云都的三大宗族之外,只有林氏宗族能够加入这一行列——虽然说该股权是在林志宇的个人手上,但是未来总有机会将其收归宗族所有! 林咏文轻叹了一口气道:“小七婉拒了狩猎堂副管事这一职位,他自认德不配位,坐上去只会成为他人的笑柄,所以我虽然一再劝说,他还是决定拒决。而且他还有一个很正当的理由,让我无话可说。” “什么理由?”族老林以勇阴沉着脸问道,“这小畜生还能有什么正当的理由拒绝宗族?” 林咏文不动声色地看了一眼坐在主位上的林以贤,才答道:“他说自己年纪还小,当初因为家境贫寒,所以完成了九年义务教育后就不得不出来工作养家。他打算再工作一两年,攒些钱,就要去县里继续求学,完成父亲和祖父的遗愿。” 林以勇张了张口,最终什么也没有说出口来!明州向来注重孝道,也看重学历,林志宇的这两个理由,即便是再苛刻的人,即便他算是林志宇的长辈,也不敢当众轻易地说他是胡闹,那只会令他自己成为万众口诛笔伐的对象。 “他打算去县里求学?还要去完成他父亲和前族长的遗愿?”坐在一旁的林咏慧皱眉道,“他这要离开青云都多久?至少也得三年,多了七年到十年都有可能,这么长的时间里,九棵树外堡的重大事务决断总不能都得等着他的回音吧,就算他不把股份的所有权交给族中,至少表决权也应当委托给宗族才是。” 林咏文瞥了他一眼,没说什么。林咏慧在林氏宗族中负责财务和后勤事务,是林以贤的重要心腹,他的态度,很多时候即代表了林以贤的态度。其在林氏宗族中的权势丝毫不在他和林咏武之下。 “那就请咏慧你去和小七谈吧,要他将名下的九棵树外堡的股权的表决权上缴给宗族。”林咏武冷笑道,“只要你别搞得咱们林氏宗族在青云都里彻底地臭了街,你随便。”林咏文不愿和林咏慧正面起冲突,林咏武可不在乎这个,两人一个是负责挣钱的,一个是管着花钱的,原本就在很多事情都合不来。 林咏慧怒目而视道:“林咏武,我这也是为了宗族的利益,你在这里冷嘲热讽地什么意思?” 林咏武双手环抱在胸前,毫不退缩地道:“你是为了宗族的利益,我是为了林氏宗族的脸面和声誉!你知道在外面,大家都是怎么看待我们林氏宗族的吗?再强行要求林小七将股份的表决权缴给宗族,我怕走在大街上,别人都拿我当瘟疫一样看待!日后被拍了黑砖,都没有人同情我!反正这事要做的话,你自己去做,别拉着咏文和我!” “够了!”族老林以能断喝道,“在这议事堂里吵吵嚷嚷的,成什么体统!” 林咏武和林咏慧互相怒视,却也没有再说什么,林以能他的实权虽然不如林咏文他们,但是毕竟是三人的叔伯辈,三人怎么也得给几分面子,不然一个不尊重族中长辈的帽子扣下来,也不好受。 林以勇捻须沉吟了片刻道:“这利益固然要争取,但是这宗族的脸面和声誉,也不可不放在心上。我林氏宗族在青云都繁衍百年,才一步步开拓出今天的大好局面,切不可因为过份地追逐利益,而毁掉我们林氏宗族的家声!族长,您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所有人的目光都转向了林以贤,身为族长的他,才是这堂中最终一锤定音的人。 一直都在沉默着的林以贤端起手边已经凉了的茶水,喝了一口,在手中把玩着,半晌才说道:“古人云,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关于志宇,我们就先静静地旁观吧!” 在座的诸人都不禁诧异地看向他,林以贤的意思是对林志宇不闻不问,不采取任何措施,任其自由发展吗? 那岂不是养虎为患?以林志宇如今迅猛的发展势头,再给予林志宇一年半载的时间去扩大自身的实力,届时宗族岂不是更难将其驯服? 第一百零四章?初春的准备 冬去春将来,气温已经明显在回暖,林志宇骑着一匹神骏的纯黑色犀角马,奔驰在戈壁滩上,在他身后约四五百米处,林志轩和平武佳两人虽然一再驱赶胯下的马匹加速,却始终也追赶不上。 看着前方意气风发纵马前行的林志宇,林志轩和平武佳两人眼中的羡慕,无论如何也掩盖不下去。 如今的林志宇,在青云都里是声名鹊起,可以说是青云都年青一代最耀眼的一个,将其他人的光芒通通地都压了下去,不管是陈氏还是元氏、岳氏的年青一代子弟,都无一例外! 有青云都哪一家的子弟,能够在二十岁之前就获得来自明州政府的三级卫国奖章?这可是几十年来青云都里非军人里的头一份! 有青云都哪一家的子弟,能够凭一已之力,驯服犀角马?又有青云都哪一家的子弟,能够在二十岁之前就成为能够使用六石强弓的神射手?还有青云都哪一家的子弟,能够不借助本家之力,自己闯下一片基业来? 做为他的亲近扈从,对于这些荣耀,林志轩和平武佳自然也是心有荣焉。 前方再过去十来公里,就是已经初具规模的九棵树外堡,原本只是打算建设一个给奔波于新克拉玛干沙漠中讨生活的人们暂时歇脚补给食水的地方,如今却变成了青云都外围的一座小型的坚城,肩负起守卫青云都外围的重任来。 经过多方的博弈,最终的九棵树外堡占地超过了两平方公里,堡内除了有客栈、库房、商行、医馆等生活生产必需的铺面外,还有超过三百家的住户、派驻的缉拿司衙门和一座至少可以驻扎三百人的营地。 虽然说,如今只有高大的堡墙和驻兵的营地接近完工,但是再过个把月,堡内的这些铺面也就基本上可以投入运营了。 这样的建设速度,在青云都历史上堪称神速,若不是有衙门,陈氏、岳氏、元氏三大家族齐心协力、投入巨资,绝不可能在如此短的时间里,在这戈壁滩上建立起这样一座堡垒来。 当然了,这其中有很大的一个因素,也是青云都之前成功地将一支犀角马马群收入囊中,令青云都这些主要的家族都因此而获利甚丰,这拿起钱来,自然也就痛快了很多。顺带着林志宇在都中的地位也有了明显的提升,在青云都三大家族的家主和几位都头的面前甚至都有了一席之地。 至于陈氏宗族,那更是不必说了,不但给他提拔成陈兴安的副手,陈氏狩猎堂的副管事——可谓是连跳了数级,在不到二十岁的年纪里,完成了青云都里很多人一辈子的梦想,家主陈兴隆还亲自出面摆酒为他庆功! 他也确实是给陈氏宗族在县里挣了脸面了——不管怎么说,他都是陈氏狩猎堂的一员。他这几个月来的功绩,陈氏分得一份,在众人眼中看来也是理所应当的。这也使得陈氏宗族不但在青云都中声望大涨,大有压过岳氏宗族的势头,也令他们在县里的影响力有了明显的扩大,这些都是陈氏宗族喜闻乐见的。 而且,由于林志宇的“破局”,最终九棵树外堡的建设费用是按陈氏宗族百分之三十五,林志宇三人百分之三十,岳氏宗族百分之二十,元氏宗族百分之十五的比例进行分担,而这也代表了四方最终的股权分配比例。这样的功绩,陈氏宗族若不拿出重量级的奖赏来,只会令世人认为其奖罚不明,令功臣寒心。 至于巨额的九棵树外堡建设费用,林志宇三人以投入二点五平方公里土地的所有权抵了名下的所有建设费用。 而且,由于林志宇三人向元氏和岳氏两大家族转让了百分之十九的股份,换取了高达两万金元的资金,这也使得三人在青云都里一举跃入了富翁的行列。不但林志宇兄妹成为了诸多小家族联姻的热门对象,冯得禄和秦凤山的子女也成为了很多人家嫁女娶妇的首选。 林志宇的强力崛起,以及陈氏宗族有意地放纵,使得他成为了陈氏狩猎堂里一个新的核心人物,自然而然也有大批的成员向他靠拢,不过林志宇并没有因此昏了头,婉拒了陈兴安让他在堂中负责具体事务的邀请,也只从堂里的年青人中选择了三十余人,算是他进入新克拉玛干沙漠出任务的嫡系队伍。 此时的他更像是一个挂名的副管事,虽然看似手中没有实权,但是谁都明白,正是因为他的不抓权,因为他的年纪还小、未来的潜力可以说是无可限量,他在陈兴安那里,不表态则已,一旦表态,就是陈兴安也得郑重地考虑他的意见。 眼看着九棵树外堡那高达三丈有余的堡墙越来越近,林志宇降低了马速,等林志轩和平武佳赶了上来,三骑来到了堡门前。 “林管事,今个您怎么来了?”看守堡门的堡丁连忙迎上来陪笑道,九棵树外堡的防卫力量,由陈、林、岳、元四家共同派出,林志宇三人虽然有着百分之三十的股份,却派不出多少人来,所以三人除了在自己的族人、朋友中选了一部分实力足够强的人,派驻到九棵树外堡,其余的名额就交给了陈氏宗族。 “到了附近,顺便过来看看工程进展。”林志宇笑道,“最近外堡周边地区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发生吧?” “没有,没有,一切正常。”堡丁答道。虽然几经搜索,范围甚至于扩大到了新克拉玛干沙漠外围的整个戈壁滩,巨狼狼群主力却消失地无影无踪,不知去向。由于乐林都和临海都都没有发现狼群的迹象,人们只能猜测狼群应当是重新回到了新克拉玛干沙漠腹地。 而在这一期间,原本就不多的进入新克拉玛干沙漠做任务的十余支队伍中有七支到如今仍然没有任何音讯,人们只能将他们列入失踪甚至于是死亡的名单里。由于这一期间并没有发生剧烈的天气变化,很多人都猜测他们有可能是遇到了狼群而不幸地全员身亡。 虽然说,新克拉玛干沙漠腹地里应当没有足够的食物供狼群存活下来,但是这一段时间以来,青云都里各大狩猎堂都不约而同地停止了向新克拉玛干沙漠腹地派遣新的队伍。 林志宇颔首,带着林志轩和平武佳策马进入了堡门。九棵树外堡的堡门是以足有八十厘米的厚木制成,外包近十厘米厚的铁板,不要说狼群了,就是剑齿蜥,想要将其撞穿,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九棵树外堡由于还没有建设完工,所以并不对外开放,堡内除了匠人们就是守卫人员,林志宇直奔守卫营地而去。 守卫营地占据了九棵树外堡差不多四分之一的土地,除了供守卫们居住的营房外,还有库房、后勤保障、武器维修等部门,还有一处足以供六七百人同时列队的操场兼训练场,林志宇三人驰至营门时,恰逢丰年庆策马从营门出来。 “丰大哥!”林志宇挥手叫道,丰年庆由于在九棵树补给点遇袭一事上表现出色,获得了陈氏宗族的嘉奖,成为了九棵树外堡守卫的统领,冯得禄和岳氏、元氏各出的一人,担任了副统领,共同统领这三百人的守卫队伍。 不过说是三百人的守卫队,这三百人也并不是全部都必须全时段地留在九棵树外堡负责守卫,也会有相当部分的人员要进入新克拉玛干沙漠里出任务的,毕竟以九棵树外堡目前的产出,想要养活三百名完全脱产的守卫人员,近几年里可以说想都不要想。 即便青云都衙门也会出资补贴一部分资金,四家的财务也是难以支撑。只能寄希望于未来的某一天,九棵树外堡的收支能够实现真正意义的平衡甚至有利润的产生。 “志宇你怎么来了?”丰年庆策马过来笑问道,“是要为出任务做准备吗?” 跟在他马后的另两名三十上下的中年人在马上拱手施礼道:“时年(时阳)见过少主!” “两位辛苦了!”林志宇拱手还礼道,这两人是堂兄弟,来自路家的路时年和路时阳。 路家败落的原因,由于路明鑫的妻子一直避而不言,林志宇一时间也无从得知,但是这并不妨碍他将路家的子弟安排到这九棵树外堡里工作,路时年和路时阳就是其中的两人。 对此,路家人亦是感激不尽——守卫的薪酬在青云都内,至少也能够算进中等范围内了。 林志宇笑道:“我过来看看工程进展情况,算是为了接下来出任务做准备,您这是打算去?” “带人出堡在周边地区巡视一圈。”丰年庆随意地答道,“志宇你是和我一起走走,还是先进去休息,最多两个小时,我就回来。” “志轩和武佳进营地休息去吧。我和您一齐走走。”林志宇毫不迟疑地道。 第一百零五章?不速之客 九棵树外堡外的戈壁滩一如既往的荒凉,只是狼群袭营后所留下的那些累累白骨,不管是人是兽,都已经入土为安。 林志宇与丰年庆两人策马在前,丰年庆胯下也是一匹犀角马,这是族长陈兴隆亲自赏他的,算是对在狼群来袭时守住九棵树补给点,没有造成人员巨大伤亡的奖励,其余近三十骑则隔着百余米坠在后面。 林志宇先是询问了一下工程进度,以及林、冯、秦三家推荐来做事的人员的现状,这才转入正题。 狼群主力在袭营之后消失地无影无踪,绝大多数人都认为它们应当是回到了新克拉玛干沙漠的腹地,这眼看着春天就要到来,各大狩猎堂又将派出队伍进入新克拉玛干沙漠完成各种任务,如何保证这些队伍人员的安全,就成为了各大狩猎堂管理层避不开的一个问题。 虽然说每年都有人员葬身于新克拉玛干沙漠里,甚至全军覆沉也不是什么新鲜事,但是终究与明知必死却仍然前往不同。 况且,这些狩猎堂也要考虑如果说出现人员大量伤亡所带来的一系列严重后果,不但是会伤及宗族的元气,也会使得宗族的财力大幅度地被削减! 所以,如今的青云都里,普遍性地认为应当由青云都衙门牵头,大小家族皆出精英,组成一支由精英组成的先遣队,进入新克拉玛干沙漠腹地一探究竟,评估危险性,为日后其他队伍进入新克拉玛干沙漠规划好大致的路线和范围。 对于这一提议,青云都衙门似乎也默认了,至少没有公开反对,所以各方都在默默地进行准备。 陈氏狩猎堂做为青云都顶级狩猎堂之一,自然不可能缺席这一行动,而做为目前最“闲”的管理人员,林志宇被付与了筹划和准备这一行动的权力。 林志宇自然是知道狼群主力此时根本就不在新克拉玛干沙漠腹地,当然了这并不能够排除新克拉玛干沙漠腹地里此时的凶险,既然能够出现原本并没有过的狼群和犀角马,那么再出现什么新的生物,也没什么值得奇怪的。 所以组一支精英队伍进入新克拉玛干沙漠腹地探探路,也是应有的举措。 “九棵树外堡做为行动的出发基地没有问题!”丰年庆答道,“只要后方的物质能够及时运送过来,还有三百人的守卫配置齐备。我有信心给予先遣队足够的物资和武力支持!不过,志宇,你该不会也想参加吧?” 对于林志宇,丰年庆也是很感激的,他也知道,九棵树补给点营地当时能够在狼群的袭击下坚持下来,林志宇和秦凤山可以说是功劳最大的两人,正是因为两人那无所不至又威力奇大的劲射,不知道挽救了多少人的性命,又多少次将营地从被攻破的边缘拉了回来! 也正是因此,他丰年庆才能够有如今的高光时刻!成为了九棵树外堡武装力量的第一人,统领着高达三百人的队伍守卫这里,与当初相比起来,他也是实现了个人事业越级跳的成功者! 所以,他才不希望林志宇参与进此事中去,毕竟林志宇如今连二十岁都没有到,未来发展的潜力还很大,天才若是夭折了,又算什么天才?况且,林志宇还是家中的独子,上有寡母下有幼妹,自己又未留下香火传承,连联邦征兵都不会选择这样的对象。 “嗯,我确实是想加入队伍,到新克拉玛干沙漠腹地去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在丰年庆的面前,林志宇也无意隐瞒自己的意图。 虽然说狼群的威胁已经不复存在,但是新克拉玛干沙漠腹地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仍然是迷雾重重。而且,林志宇私下里从来送药的米氏族人和送青石的申桐棣亲信口中得知,前一段时间,位于新克拉玛干沙漠以南的细柳边疆区亦遇到了类似的情况。 先是大批动物向南迁移,数量超过往年数倍,接着就是出现了从未见过的生物,据说战斗力惊人,好在细柳边疆区几乎没有普通平民存在,最终军队将其全部剿灭,只是具体的细节米氏和申桐棣亦不知悉。 新克拉玛干沙漠的南北两侧同时出现先所未见的强大生物,而且有大批的动物异常迁徙,这显然不是什么巧合,只能说明新克拉玛干沙漠的腹地肯定是发生了什么异变。 虽然说老人云“猫有九条命,但是好奇心会害死猫”,但是同样也有一句老话,好奇心是人类不断进步的动力源泉之一,没有对大海的另一边到底是什么样的好奇心,母星上的大航海时代又怎么会出现? 林志宇决心要不断地令自己变得强大,令乾坤珠得到复苏,这可不是空表个态、喊几声口号就能够实现的! 抱着患得患失、不冒任何风险、所有事情都安排地妥妥当当的想法,固然风险会因此小很多,但是也会失去机遇! “志宇,这其中的风险可是极大,你必须要想清楚!”丰年庆郑重地道,“而且,你家人那里……” 林志宇笑笑道:“除非我之后再不带队进入新克拉玛干沙漠,否则的话,类似的风险就永远无法避免。况且,要不要随队进入新克拉玛干沙漠这件事,也不是我自己能够完全决定的。” 丰年庆若有所悟地点了点头道:“嗯,如果换成是我带队,肯定也希望能够带上你和秦教头。” “丰大哥放心了,即便是遇上什么危险,打不过总能逃吧,有墨骊它在您还担心什么?”林志宇拍了拍自己的坐骑笑道。 丰年庆大笑,林志宇的这一匹犀角马可是马群中最神骏的一匹,若不是还年青,否则足以去挑战头马的位置。当时很多人都看中了它,最终却只有林志宇成功地驯服了它。 拥有了它的林志宇,在陆地上已知的生物中,除去那些飞禽之外,还真没有几个能够追得上全速奔驰的犀角马的。而犀角马的耐力又很不错,那些即便短时间能够与其并驾齐驱的生物,也不可能长途追击他们。 “好吧,这种事情,终究还是要你自己拿主意,切记安全第一就好。”丰年庆叹道,“我可不希望日后听到什么噩耗。” 两人说话间,就听身后传来了疾驰的马蹄声,扭头看去,却是丰年庆的一名近随。 “统领,管事,青云都衙门派人过来,已经进堡了。”近随大声地叫道,“请您二位迅速回堡。” 林志宇与丰年庆面面相窥,青云都衙门来人怎么事先一点点消息都没有? 当两人策马进入营地时,田雨溪为首的几人已经简单地洗漱过,坐在房间里喝茶了。 “田都头,恕罪恕罪,让您久候了。”丰年庆拱手连声地道,见到是田雨溪带队,他这心里倒是塌实了不少。 “田都头,您来这里怎么也不打声招呼,早知道都头要来,我就与都头同行了。”林志宇也施礼笑道。 “嘿,我们这也是一时起意,也没多想什么,就过来了。”田雨溪站起身来,又对丰年庆笑道,“我们来之前也没打个招呼,丰统领不怪我们是不速之客就好。” “都头是我们请都请不来的贵客,怎么可能是不速之客呢?”丰年庆的目光转向与田雨溪坐在一处的其他几人。 田雨溪会意地介绍道:“这几位是与我一同前来的贵客……” 随同他一齐前来的还有五人,四男一女,男性的个头普遍超过了一米八,留着寸头,坐在那里也是脊背笔挺,一看就是军队的风格。为首的男子叫李照基,年纪看起来应当在二十七八上下,国字脸,目光锐利,加上皮肤有些黝黑,坐在那里颇有点不怒自威的气势。 唯一的女性叫景泰英,年纪看起来在二十四五岁,个头约在一米七五上下,黑色短发,俏丽的眉眼间英气勃发,若不是有显著的女性特征,说她是个俊秀的青年,估计也能瞒过很多人。 “诸位,这一位是九棵树外堡的守卫统领丰年庆丰统领,当时狼群袭营时,丰统领就是营地的护卫队长。这一位是我们青云都年青一代里的佼佼者,明州三级卫国奖章获得者,陈氏狩猎堂的副管事,也是九棵树外堡的股东之一,林志宇!”田雨溪又郑重地将两人介绍给李照基五人。 林志宇在打量着众人,众人同时也在打量着他,对于这个年青人,他们已经从资料和他人的口中听过多次他在短短的几个月里迅速地从一名普通的毕业少年成为了青云都里如今最耀眼的年青一代领头人的奇迹般转变! 当然了,他们最关心的还是对方的能力,毕竟军人向来认为彼此之间地位的高低还是要以实力来说话——林志宇以不到二十的年纪能挽六石强弓射杀巨狼,这样的战绩还是相当耀眼的,令他们有些不大相信。 第一百零六章?缺乏生机 田雨溪轻咳了两声,令双方的目光都转向了自己,这才道:“在场的都是自己人,我就打开天窗说亮话。我和李队长他们这一次过来,也是肩负着重要的任务。上面希望知道,新克拉玛干沙漠腹地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李队长他们五人是头一批来九棵树外堡做前期准备的,后续还会有更多的人员前来,九棵树外堡要尽最大可能满足李队长他们的工作需要,这是张庆世总都头代表青云都官方发给丰统领你的正式文件,陈氏、岳氏、元氏和林家、冯家、秦家此时应当也已经接到相同的文件。” 丰年庆起身双手接过了田雨溪递过来的文件,低头快速地翻看了片刻,又递给了一旁的林志宇道:“田都头,九棵树外堡这里会尽全力配合这一行动。不过,物资仓库的各种储备目前还没有完全到位。” 田雨溪摆了摆手道:“这个不是问题,待行动正式开始时,各项物资自然会全部到位。” 林志宇也很快地翻阅了一遍,将其交还给了田雨溪。虽然没有明说,但是他也猜到了,这应当是之前陈兴安曾经提到过的,要继续探索新克拉玛干沙漠,打开陆上运输通道一事的前奏,这件事情是明州州政府和明州军方共同决定并主导的,不要说青云都衙门和几大宗族了,就是新宣府衙门,也不敢从中阻挠。 “好,李队长他们几人会在外堡停留一段时间,熟悉新克拉玛干沙漠的环境,丰统领派些人陪同一下,务必要保证安全。”田雨溪又看了看林志宇,“林管事,若是有空暇,那自然是最好。” 林志宇颔首道:“我原本就打算在外堡这里停留几天,在周边看看,田都头放心好了。” 李照基突然插口道:“田都头、丰统领、林管事,择日不如撞日,明日我们就到新克拉玛干沙漠的边缘走一走,可不可以?” 第二天天光蒙蒙亮,林志宇即牵着墨骊来到了营门口,丰年庆已经守在这里,还带着十五名全副武装的护卫,这些都是将随同他们一齐进入新克拉玛干沙漠的扈从。 “志宇,这是卢卫军,跟随我有七年的老人了,这一次由他带着这十四人,陪同你们一齐巡察。”丰年庆将一个肤色黝黑的青年人介绍给林志宇道,“这十五人,都是至少在新克拉玛干沙漠出任务不下四年的老人了,你大可以放心。” 转脸,他又郑重其事地道:“卫军,林管事就不用我给你介绍了吧?记住,离开九棵树外堡后,林管事就是你的直属上司,他的命令才是最终你必须执行的命令!” “是,统领我明白!”卢卫军行礼道。 林志宇也不推脱,进入新克拉玛干沙漠,哪怕只是在边缘地区,风险性也不可忽略,他们这可不是游山玩水去的,而权责不明则是进新克拉玛干沙漠出任务的大忌。 丰年庆又将林志宇拉到了一边,压低了声音对他道:“志宇,这一次出去,切记不可莽撞,想想你家中的亲人,她们可是都翘首以盼地等你回去的。实在不可力挡的时候,不要顾忌什么,你马快,将消息带回来比什么都重要!” “我记住了!”林志宇心头一暖,给了丰年庆一个熊抱道,“放心,我一定能够回来!” 两人说话间,李照基五人也牵马来到了营门前,田雨溪陪同在一旁。林志宇注意到,李照基五人居然也是骑得犀角马,看来上面这一次也是极重视的。 一番寒暄后,田雨溪和丰年庆将一行人送到堡门外,目送这二十一骑,外带着十五匹驮马的队伍,消失在地平线下。 队伍一行人皆是精兵悍将,卢卫军一十五人胯下虽然不是犀角马,却也是精挑细选出来的好马,就连那十五匹被用做驮马的马匹,也是好马,可以说已经将队伍的机动力提升到了青云都的顶尖水准。一行人并没有花太多的时间,就穿过了戈壁滩,进入了沙海。 林志宇纵马奔上沙丘,放眼四顾,算算也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没有进入新克拉玛干沙漠了,幸好他一直都将辛珠留在沙海之中,这些时日来倒是也没有误了事——夫子苏醒之后,即便是相隔千里,林志宇也可以轻而易举地确定辛珠的位置,并将其招回身旁。 沙海之中,一场风暴过后,固然沙丘会发生大“迁移”,平时由于风的缘故,沙子也是常年处于不断移动的状态的,所以在沙漠中,辨识方向位置,是有着自己的一套方法的。 李照基五人也随他驰上沙丘,至于卢卫军他们,一来胯下马匹不如这六人的犀角马,二来还要照顾驮马,自然就慢了不少。 “林管事对这一带很熟悉?”景泰英笑问道,“想不到林管事不仅仅马术和弓术出众,还有一手好枪术。” 与其他人不同,林志宇后背背着狙击枪,马侧还放着弓囊、箭囊,得胜钩上还挂着一杆长枪,这样的打扮确实是有些碍眼。 “景小姐客气了,好枪术谈不上,从狼群袭击九棵树补给点营地算起,也是刚开始学习没几个月。”林志宇随口答道,“这一次带出来,也是有备无患,也许能用得上,也许会贻笑大方。” “为了方便群战?”景泰英若有所思地道,“因为看到有人陷入狼群的围攻中?” 林志宇笑了笑,算是默认,看向李照基道:“李队长,我看你们对于沙漠里行进,并不陌生啊,以前在沙漠里呆过?” “有过一些经验,不过那点微薄的经验体会放到新克拉玛干沙漠里,就算不得什么了。”李照基板着脸道,倒不是他对林志宇有什么意见,而是他一向如此,林志宇经过这半天时间也是看了出来。 “接下来,我们要继续向南吗?”景泰英问道。 “这得看李队长你们打算在这沙漠里呆几天,如果说打算前进五天,即回撤,我们可以笔直向南或者说偏东方向前插。如果说,李队长你们想要前进得更远,那我们就要向西边偏十五度,那样的话,在第四天到第五天的时候,我们应当能够找到一处水源,勉强够我们补给,这样的话,可以再深入四到五天的路程,不过……” “不过什么?”李照基追问道。 “走这条路的话,一来风险会大很多,很多!即便是新克拉玛干沙漠之前腹地没有发生异变之前,也不是哪一支队伍都敢走这一条路的。其二,这一趟走完了之后,我估计回到九棵树外堡的人至少也需要休整十天左右,才可能再进入新克拉玛干沙漠。”林志宇侧头看了李照基一眼,继续道,“最重要的一个原因,我们十六人里,没有一个人亲自走过这条路,我也只是知道有这么一条路。” 李照基和景泰英不由得有些傻眼,没想到林志宇竟然给了他们这样的一个答案。 “我个人是不提倡你们走第二条路线的,风险太大,而且也大幅度地超出了大家之前的预定范围。我们还是向南或者说向东方向继续前进为好。”林志宇道。 李照基沉吟了片刻道:“那就依林管事,我们继续向南或者向东走好了。”毕竟他们只是做为先遣队,对新克拉玛干沙漠进行初步的探索,也没有后继的队伍做为强援,没有必要一开始就将自己的目标订得那么高。 不过两人却都将林志宇所说的第二条路记在了心里。 林志宇点了点头,催马驰下了沙丘,心里对两人的评价倒是高了几分,至少他们不是那种为了达成目标而不在意队伍伤亡的人。 景泰英纵马追了上来,与他并肩而行,笑问道:“林管事,这已经进入了新克拉玛干沙漠,你觉得与以往相比起来,有没有什么不同?” “有什么不同?”林志宇沉吟了片刻才回答道,“与以往相比起来,此时的沙海中,缺乏生机!” 很多人都认为沙漠里就是人类和生物的禁区,但是常进入沙漠的人却知道,生物是很顽强的,即便是在沙漠之中,也是存在着很多生物的,哪怕是放眼望去,似乎遍地都是黄沙,其实在某个没有被注意到的角落里,也会有一些中小型的生物在活动。 但是此时,无论是听觉、嗅觉、视觉都告诉他,这一带有相当长的时间里,已经没有中小型的生物,哪怕是鼠类或者说蜥蜴类、蛇类生物活动过了。 想必这就是前一段时间,青云都外围出现了超乎寻常的动物群所带来的后遗症了! 第一百零七章?夜话 虽然一行人小心谨慎的前行,又是冬末春初,新克拉玛干沙漠白天的温度还谈不上炎热,即便是考虑到马匹必须要保持有足够的体力,他们这一队人的行进速度依然是相当地惊人。 当日头开始西斜时,林志宇决定寻找一个合适的宿营地——没有了狼群的威胁,并不代表着新克拉玛干沙漠里就太平无事。况且,谁又敢完全保证这沙海中没有第二支狼群的存在? 况且,这个时节虽然没有了白天的酷热,但是夜晚的严寒仍然是人们的大敌,不提前找好合适的宿营所在,一旦日头落山,如同跳水般的降温会分分钟令那些不重视它的人悔恨不已。 对于林志宇的这一决定,李照基似乎有什么异议,但是最终却什么也没有说。 两两一队,共五组,向各个方向奔驰而去,丰年庆给他选的这些人,都是在新克拉玛干沙漠里讨生活的老人,经验丰富,什么样的宿营地才最符合他们,心里自然都有数,倒是省了林志宇很多的麻烦。 林志宇从马背上跳了下来,先是给墨骊喂过食水,在沙漠中奔跑,要比平原上更加地吃力,对马儿的体力消耗比较大,所以如何保持马力,就成为他们这些人时刻都要关心的大事。 他注意到李照基五人又聚集在了一起,拿出了纸笔,还有一些看不出用途的仪器,一路上每当他们暂时休息的时候,这五人就会迅速地这样进行记录和测量,最初林志宇还凑上前听两耳朵,发现他们说的话、写的字,每一个字自己都听得懂、看得明白,但是一串起来,就如同天书一般令人完全不明白他们在说什么。 当他得知李照基五个人学历最低的也经历了长达十五年的学习时间后,林志宇沉默了良久,再也没有往他们的身边凑。 当日头半隐于西方天际的时候,一行人来到了由几块风化严重的巨石组成的宿营处。 林志宇满意地点了点头,这几块石头的中间,形成了一处有近四十平米的空地,虽然说石头与石头之间的空隙很大,但是由于其个头庞大,几块石头都有足够大的背风处供人休息,而石头的上部则可以供守夜人监视四野,视野相当地开阔,只要同时有两人放哨,就足以保证无视野的死角。 卢卫军指挥着人手搭建帐篷,同时乘着还未天黑,在巨石的后面烧开水做肉汤。 火光固然能够给人们带来温暖,也能够吓阻很多野兽,但是也有很多野兽、凶兽并不惧怕火光,夜色中闪烁的火光,无疑会为它们指引觅食的方向。所以,很多在新克拉玛干沙漠里出任务的队伍,夜里不到迫不得以都不会点燃篝火的。 林志宇给墨骊喂过食水,将马背上的东西取了下来,放进了自己的个人帐篷里,卢卫军已经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肉汤送了过来。 林志宇翻出背包里的干粮,坐在帐篷前,就着肉汤吃了个干净,拍了拍肚子道:“卫军,从现在到午夜,营地的警戒工作就交给你了。后半夜我来守夜。” 卢卫军点头应是,后半夜的风险要远大于前半夜,从安全的角度来言,自然是林志宇守夜更好。 林志宇回到帐篷里套上睡袋,倒头就睡,这一觉就到了星斗满天,他才背好弓箭、带上自己的狙击枪和弹囊离开帐篷。 与卢卫军交接了工作,他并没有守在营地中,而是攀爬到了巨石的顶部,虽然今夜并没有大风,但是气温也降到了冰点以下。这巨石的顶部,没有了岩体的遮挡,寒风凌冽,普通人在这里坐一会就会冻得手脚发麻。 林志宇在巨石的顶部铺了一块毛毯,盘坐在其上,狙击枪和弓箭都放在了手边伸手可及的地方,闭目养神。这样的黑夜里,即便是有星光,他的视野也是相当地有限,反倒不如全神贯注在听觉和嗅觉上,更容易察觉来自黑暗中的危险。 不知道过去多久,巨石的边缘传来了一声轻响,一支纤细的手掌伸了上来,接着景泰英爬了上来,林志宇缓缓地睁开眼睛,看着她拍打了几下身上的尘土,这才向他走了过来,人未至声已到:“林管事,不介意我在这里呆会欣赏一下美景吧?” “景小姐请随意!”林志宇笑笑道,又闭上了眼睛。 景泰英在林志宇的身侧坐了下来,仰望星空,如同上等黑色丝绸般的夜空上,无数颗星斗如同无数颗钻石一般闪烁着光芒,密密麻麻地。 半晌后,景泰英问道:“听说林管事的祖父是林族的族长?现任的族长是你的叔祖?” “嗯,不错。”林志宇眼都没睁地点了点头道,再无下文。 景泰英等了片刻,见林志宇没再说话,这心里倒是起了几分怨意,她自认相貌甚美,在男性居多的军中,更是受人瞩目。这一次随林志宇他们前来新克拉玛干沙漠,一路上,卢卫军为首的这些青云都的当地人,虽然没有人上来搭讪,但是没少私下里偷看她。只有这个林志宇,仿佛对她的美貌完全免疫一般。这倒是令她想要从林志宇的口中多套听一些青云都和新克拉玛干沙漠的相关情报的打算,无从开始。 这半夜星空满天,她冒着严寒上来看风景,也是想借此机会拉近一些双方间的距离,没想到这个家伙居然一副不懂风情的模样,和个木头一样,自己问一句才答一句,令人一时间都不知道从何下手。 “林管事不好奇我们一行人进入新克拉玛干沙漠的目的吗?”景泰英笑问道,“以林管事的眼力,想必已经确定了我们的身份吧。” 林志宇这才睁开眼,伸展了一下手脚道:“我好奇,景小姐就会告诉我吗?如果不会,我又何必多此一举?” 景泰英掩口轻笑道:“当然不会告诉你,不过大家聊得多了,也许林管事就能够从中分析出来,那就和我无关了。” 第一百零八章?管道运输 林志宇摆了摆手道:“老人言,不在其位不谋其政,我一个边境地区刚脱离了贫困线的平民百姓,知道那么多做什么。景小姐想知道什么不妨直说,我担任着守夜的职责,不能够长时间分心他顾。” 林志宇的直接了当、开诚布公,令景泰英为之一怔,随即轻笑道:“林管事这可是过分地谦逊了,像林管事这样的青年俊才,即便是在府城和州城里也不多见……” 林志宇瞥了她一眼,插口道:“所以称我们是土豹子、土包子什么的。”他祖父和父亲留下来的日记里可没少提到城里人面对像他们这样来自边境地区的人时,那高人一等的良好感觉。 景泰英被他说得一时间哑口无言,像青云都这样边境地区的一般人,绝大多数一生都是没机会前往府城或者州城的,即便去了,也不可能长时间停留,所以能够前去并停留一段时间的,无疑肯定都是当地的精英,也恰恰是他们,才最多地真正地体会到了什么叫城乡差别。 “林管事,你说笑了。”景泰英强笑着变换了话题道,“我想打听一下,这新克拉玛干沙漠里水源分布的情况,不知道林管事能不能告诉我这里就真的那么缺水吗?” 林志宇摩挲了片刻下颌这才道:“据我所知,新克拉玛干沙漠里的主要绿洲和水源的分布,你们的手中应当有一份相当详细的地图,至少要比我们青云都的地图详加。景小姐是想问那些不起眼的,只有少数人得知的隐秘水源吧?” “不错!”景泰英点了点头道,“我们想要在新克拉玛干沙漠里建设一条陆地运输通道,已知的这些绿洲和水源地,彼此之间相距地太远,建设起来要走太多的弯路,财政根本就承受不起,也无法承受。” “所以你们想要知道在青云都这些沙海里讨生活的人中,代代相传的那些隐秘水源?”林志宇接口道。 景泰英颔首道:“只有知道了这些水源地,我们才能够从中挑选出一条节省人力、物力的最佳运输路线。如果说能够建成,对于细柳边疆区的后勤补给,以及那边的物资回运,都有着非同小可的意义。这一点,我想林管事应当是心知肚明的,也不用我多说什么。” 林志宇仰头望向星空,半晌才道:“这些不落在任何地图上的水源地,可以说是到新克拉玛干沙漠里讨生活的人们,百多年来用生命和血肉一代代探索出来的宝贵财富。哪怕有些水源地,一天所能够提供的水量不过让十几人的队伍润润嗓子,但是紧要关头能够救命!对于这些提着脑袋在新克拉玛干沙漠里讨生活的人们来说,它们的重要性就不必我再多说了,景小姐如果不明白,也就没有必要谈下去了。” 景泰英连忙答道:“我明白这些水源地对于青云都的重要性,但是,建成陆上运输通道,对于细柳边疆区的持续性发展、对于青云都未来经济的发展、对于明州的重要性,也请林管事考虑考虑。而且,政府可以给予他们一定的补偿。” 对于这些水源地,他们惦记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只是每次和青云都的人谈到这个,人们都总是顾左右而言他,没有人正面回应过。 “补偿?”林志宇摇头叹息道,“一旦你们使用了某些水源地,也就意味着该水源地附近的资源,对于青云都、对于一部分倚此为生的人们几乎永久性的失去,这不是一句给予一定补偿就能够让人心安的。这可能会连锁性地打击相关的许多人赖以为生的产业。” 景泰英咬了咬下唇,继续道:“但是,如果说不能够打通陆地运输通道,仅仅依靠海上运输通道,不但细柳边疆区会迟迟得不到发展,不能够回补明州经济,还会使驻扎在细柳边疆区的将士们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中,使细柳边疆区成为明州财政长时间的源源不断失血的黑洞!” 林志宇站起身来伸展了一下躯体,环视四野,一片黑暗中,静寂地令人从骨头里发悸。 “其实我们之间讨论这个问题,为时尚早。”林志宇笑笑道,“新克拉玛干沙漠这一次出现了多种原本不应当存活在这一地区的生物,在没有搞清楚原因之前,陆地运输通道的建设,根本就不具备提上日程的条件。对了,景小姐,政府是打算在新克拉玛干沙漠里建设输油管道吧?” “嗯!嗯?”景泰英下意识地回应道,随即又反应了过来,双眉立时就立了起来,充满了警惕地看向林志宇。 林志宇撇撇嘴道:“景小姐,你没必要表现出这样的敌意来,其实只要认真地思考过,而又有足够的知识,都不难得出这个结果来。” 虽然说明州一直都说要打开通过新克拉玛干沙漠到细柳边疆区的陆上通道,但是在之前的多年里,这一说法其实一直在逐渐地淡化。而旧事重提也就是在这三五年里,算算时间,这恐怕也是细柳边疆区发现石油并试开采,临海都开始建设储油设施的时间段。 而海上运输石油,要么得建造专用的油轮,要么就是通过货船运输桶装石油,这样会大幅度地提升原油的运输成本,再加上海上风险莫测,直到现在,海上运输仍然算得上是高危险性,一旦出事,损失就十分地惨重。所以,建造陆上运输通道,就再次被提了出来。 而要在沙漠中运输物资,正常运输方式依然是成本极其惊人,先不说能不能找到一条相对安全的南北横穿新克拉玛干沙漠的通道,就是找到了,以传统方式运输,运输效率将会是十分地低下,即便将物资运输到细柳边疆区,成本也是十分高昂。同样,将石油运回青云都,成本也将高出天际去,根本就不具备实际意义。 如果说是修建驿道,沙漠中修建数百公里的驿道,那可是投资亿万的大工程,而且驿道还要面临着风沙无时无刻的“侵蚀”,如何维护保养又将成为一个大难题。不要说还要抵御新克拉玛干沙漠里的天灾和兽祸! 所以,林志宇才会认为,上面很可能是打算通过修建一条管道,来完成石油从细柳边疆区到新宣府的运输! 第一百零九章?恶鸟 虽然说,林志宇并不知道,这项源自母星的技术如今被联邦复原了多少,但是至少在祖父和父亲的笔记中,曾经提到过这项技术。与其他陆地运输方式相比起来,具有运量大、密闭性好、成本低和安全系数高等特点。 而且,与母星动辄上千公里的输油管道相比起来,南北贯穿新克拉玛干沙漠即便算上绕行,最宽处也就七八百公里,除非在短时期内,联邦的造船技术有飞跃性的提升,海上航路的安全也能够得到保证,否则的话,林志宇认为管道运输石油,还是有很高的建造价值的。 但是使用管道运输原油,也有一些难题,那就是必须要沿线建设多个站点,并驻扎一些工作人员,来进行巡线、维护管道、控制阀门等诸多的工作。所以,能不能有足够的水源,就成为这些站点建设的前提条件。 新克拉玛干沙漠里的绿洲、泉眼原本就稀少,所以上面才将心思打到了只有少数人知晓的那些隐秘水源上。但是想要从青云人口中掏出来这个秘密,可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这可是关系到了很多人甚至于诸多家族未来的生计。 水就那么多,被管道维护人员使用了,也就意味着青云人就必须要放弃该地区的收益,这势必会影响到不少人的生计。而且是长远地影响下去。 所以,他们问不出来也就没什么好奇怪的了——能够知晓这些水源的确切位置的,都是极少数人,即便他们能够买通其中一个人,获得了水源的位置,其他人也可以轻易地查出来泄露秘密的人是谁。 除非这人全家甚至于全族从此远走高飞,远离怀乐县甚至于新宣府,否则的话,肯定会面临来自青云都诸多势力的打击报复——其他未牵涉进去的人也要杀鸡骇猴,避免会有下一个泄密的人出现。 而且那样一来,也就意味着输油管道的建设方和所有方得罪了青云都的当地势力,日后的麻烦也是多多! 所以,景泰英他们也只能是一一地说服这些人,必须要得到这些人心甘情愿的支持,至少要是大多数人的支持! 景泰英就想要从林志宇这里打开个缺口,年青人吗,遇到年青漂亮的女人来搭讪,十有八九都会冲动一下的,至不济和他搞好关系,日后也算是与陈氏家族之间有个中间人,却没有想到会被林志宇一口说破。 不过,林志宇也没有说错,建设输油管道一事,如今又生变故,新克拉玛干沙漠里突然出现了不应在这一地区生存的生物,特别是巨狼群的出现,无疑对未来输油管道沿线的维护站点的工作人员,造成严重的生命威胁。 不搞清楚这其中的缘由,并测算其中的风险,输油管道建设一事,自然也就无法提上正式的日程。 景泰英并没有在石顶呆多久,随着气温的不断下滑,她也回到了营地之中。 一夜无话,第二天阳光普照大地,众人这才收拾完物品,继续向沙漠深处行进,只不过,林志宇明显压制了行进的速度。 时至近午,林志宇纵马奔上沙丘的顶部,手搭凉棚望向远处的天空,那里有十几个黑点在空中盘旋。 “林管事?”李照基顺着他的目光望了过去,语气中难得地带了几分兴奋地道,“那是鸟群?”进入新克拉玛干沙漠已经有一天半的时间,总算见到一个明显的活物,即便是他,这心里也不由得有几分喜悦。 “嗯,是鸟群。”林志宇取出了望远镜,当视野中清晰地出现鸟的真形时,他的手也不禁为之一抖。 他从未看过如此凶恶的鸟类,也从未听任何人提到过在新克拉玛干沙漠腹地,有这样的鸟类出现! 他首先看到的是它的粗壮的跗跖,上面覆盖着坚硬的青黑色的象一片片小盾牌紧密地连接在一起的鳞片!它有几个爪,从这个角度很难看清楚,但是长度却不短,估计着怎么也得有十几厘米长,黑色闪着寒光,看着就显得十分地锐利,可以轻而易举地将人开膛破肚。 粗壮的躯体和羽翼上皆覆盖着下黑上白的羽毛,展开的双翼相当地硕大不下七八米长,这使得它在高空中可以凭借着气流轻松地盘旋,而不需要频繁地扇动。而硕大的双翼也使得它有能力将重物从地表带到高空中去,林志宇估计它抓起三、四十公斤上下的物品绝无问题。 锋利尖锐的特大黄色鸟喙以及鸟喙里密密麻麻的利齿,看起来就令人生畏,可以想象若是被它啄上一下或者咬上一口,皮破血流、血肉模糊是必定无疑。 而最令林志宇感到有些身体发寒的是,在那双翼的中部突起部,竟然还长有五根长爪,虽然没有脚爪那么长,林志宇估摸着也得有七八厘米长,这令它仿佛多了两只手一般! 如此明显的生理特征,林志宇相信任何人只要见过一回,就必然会留下深刻的印象,而他在青云都里却从来都没有听人提到过! 林志宇将手中的望远镜递给凑过来的景泰英,正色道:“我们最好不要再向前了,也许我们又发现了一种新的生物。” 虽然不知道这种鸟应当属于哪一科,但是很多鸟儿的视儿远超人类,自己这一队人虽然距离其还挺远,但是林志宇觉得,它们肯定也已经发现了自己这些人。 面对这种看起来就相当凶恶又不知底细的生物,谨慎谨慎再谨慎都是应当的,任何一点马虎大意都可能会断送掉队员们的性命,这是新人初入新克拉玛干沙漠时都会被前辈一再叮嘱的事情。 一旁的李照基放下了手中的望远镜,他的视力远不如林志宇,但是借助望远镜也大概看清楚了,心中也是大为震惊。正如林志宇所想的,这样有显著特点的凶悍鸟类,如果之前有人发现过,除非是刻意地进行隐瞒,不可能军方不知晓。就像青云都交上去的巨狼尸体,明州军方和政府查遍了所有的资料,也没有找到类似的记载,正交给联邦政府和军方进行查找。 林志宇回身要卢卫军带众人到阴凉处藏身,也躲避这恶鸟的视线,看看它们会有什么反应。 “真是可怕的鸟,它肯定是食肉的,并且有很强的攻击性!”景泰英放下了望远镜,斩钉截铁地道,“这是一种有很大危险性的生物。” “只是不知道步枪子弹对它们能够形成多大的威胁。”李照基五人组中的郭德芳带着几分担忧地道。如今队伍里火力主要是以步枪为主,另有三柄狙击枪,机枪那玩意不但沉,而且对弹药的后勤保障要求太高,所以并没有带。 如果说步枪子弹在射程内对其不能够构成足够的威胁,那么他们这边就会很被动了。 “我觉得最好不要招惹它们,它们可能是一种群居生物。”林志宇警告道,一只鸟即便再强,对他们也构不成多大的威胁,但要是十几只鸟从四面八方轮番攻击,队伍里的伤亡恐怕就要无法避免了。他们是来探路的,可不是来打攻坚战的。 “那我们就在这里一直看着?”景泰英反问道,在她看来,既然发现了新生物,那么就要尽可能地去摸清楚它的特点和杀伤力,日后才能够有针对性的提出剿灭方案。 “先吃饭,吃饱了肚子再琢磨怎么办!”林志宇看了看日头,又看了看那些盘旋在高空中的鸟群道。 一顿简单的午饭后,林志宇、卢卫军与李照基五人组围坐成一圈,商榷着下一步的计划。 “我们可以绕过它们,向东或向西走一天,然后再向南。”卢卫军在沙子上画着图道,他手下的这些兄弟,虽然也都是闯荡新克拉玛干沙漠多年的老人了,但是面对未知的生物,卢卫军还是认为安全第一——只要想想当初守九棵树补给点营地时子弹对那些巨狼的杀伤力,他就很不看好招惹了这些恶鸟的结果。 林志宇皱着眉头,从他的立场上,自然也是不希望卢卫军他们因此而受到什么伤害,毕竟都是丰年庆选出的可信的人,他自然是希望带出来多少人带回去多少人。但是一来李照基他们说得也并不是没有道理,二来他觉得自己这些人就是向东向西走上一天时间再折向南,也不一定能够躲过这些鸟。 沙漠中行进原本速度就提不起来,一天下来走十几个小时,能直线前行百公里绝对属于白日做梦! 而这些鸟位于高空,数十公里的距离,对于它而言,根本就不是一个事! 只要它们想要追踪已方,那么就很难摆脱掉。 而且,林志宇担心它会不会有夜视能力,那样的话,对于人类这一方,就太不利了,如果不打算后撤的话,他觉得已方有必要先找到一个安全的宿营地点,确保…… “林管事,李队长,有情况!”高处传来了哨兵急切的声音。 第一百一十章?机会 林志宇与李照基几人三步并作两步,登上了沙丘,顺着哨兵手指的方向望去,只见远处空中盘旋的黑点似乎少了几只。 “方才有大约五只到六只鸟先后急速下落……”哨兵话尤未尽,空中盘旋的鸟群中又有七只收敛了双翅,如同流星一般飞速坠落先后消失在了人们的视野之中,只余下两个黑点还在空中盘旋。 “它们可能是发现了猎物。”景泰英猜测道,众人纷纷地点了点头,这倒是符合人们一直以来的认知。 突然几声清脆的枪声从前方传来,令所有人都不由得打了一个激零,在阴影处休整的众人也纷纷地跑了上来,惊诧地看着前方。 青云都近一个月来应当都没有新队伍进入新克拉玛干沙漠腹地了,这枪声又是从何而来? “那是个人!”手持望远镜的李照基指着远方刚刚从地平线上升起的一个黑点惊呼道,在场诸人纷纷拿起望远镜看去。 “天啊,果然是个……还有一个人!”景泰英失声惊呼道,通过望远镜她可以清楚地看到,一个金发白人男子被恶鸟双爪扣住了双肩,大量的鲜血从肩膀涌了出来,迅速地染红了他的衣服。 男子张口痛呼,尽力地挣扎,却改变不了被恶鸟带着越飞越高的结果。 而他并不是唯一的受害者,随着落下的恶鸟接二连三地飞起,足有四个人,六匹马被这些恶鸟生生地带到了空中,在距离地点足有四五十米的半空中,又被无情地丢弃,从空中手舞足蹈地坠落。然后众鸟复又落了下去。 嘎然而止的惨叫声似乎隐隐地传来,众人都不由得浑身发寒,倒吸了一口冷气,这里虽然是沙漠,但是四五十米的半空中坠下,就算有沙层缓冲,福大命大地侥幸不死也肯定会重伤,再无反抗能力。 “泰英,你留下,我们四人过去看看!”李照基突然道,通过望远镜,他倒是看清楚,那四个人全都是白人男子,这令他有些心生疑惑。青云都里倒不是完全没有其他肤色的人,绝大多数都是随商队前来的,但是在冬季这个产出稀少的时期,还留驻在这里的数量极少。这四名白人男子又是从何而来? “不行,这么多的鸟你们四人过去怎么可以?”景泰英一把抓住了他的胳膊道,那四名白人男子都是壮健有力的类型,而且随身带有武器,不一样被鸟群如同摧枯拉朽般地全部打败? “嗯,我和你们一齐过去。”林志宇道,“把不必要的东西全部都留下,轻装前进。这些鸟接下来应当会进食,警惕性会小很多。” 他抬头看了看天空中仍然盘旋的两只鸟,对卢卫军道:“我们先从沙丘上退下去,然后你们做出后撤的模样,吸引它们的注意力,我和李队长他们借机潜伏过去。” 目送着卢卫军他们迅速后撤的身影,林志宇仰头看了看天空,率先催马绕过沙丘,他们也不能够等得时间太长,这些鸟的躯体庞大,进食量肯定不少,但是它们在地面上对其他生物的威胁程度远逊色于在天空,所以也可能会成为其他生物的捕猎对象,因此很多动物都是尽快、尽最大可能地进食。 而且很多动物、特别是食肉动物,在饱餐一顿之后,都会比较懒散,对再出现在面前的猎物攻击欲望大减,他不知道这些鸟是不是也具备这样的习性,为了取得第一手的资料,也只能赌上一赌。 他们五人策马在沙丘间急驰,尽可能地躲避着来自远方高空的监视,迅速地提近众鸟的进食地。 “前方确实有水!”林志宇无声地嗅了嗅空气,证实了自己中的疑惑,其实从发现鸟群前,他就觉得这个方向吹来的风中似乎带着潮意,但是他记得很清楚,就是再向前前进两天,应当也不会有水源的出现。但是随着他们的前进,空气中的潮意越发地明显。 他猜测这里会出现这些鸟儿,很有可能也是因为这里有了水源,不但可以满足它们自身的需要,还会如同一块上等的诱饵,源源不断地为它们吸引来可供食用的猎物,可谓是一举两得。 路途虽然不近,但是五人胯下的全部都是犀角马,放开了速度前进,即便是在松软的沙地上,速度也是相当惊人。 从两座沙丘中间的低洼地穿了出去,林志宇即听到了从空中传来了强烈的破空声,耳后传来了郭德芳的惊呼“小心!” 落在林志宇马后近十米的他们,恰好看到了原本在高空中盘旋的两只巨鸟不知道何时已经降到了不足二百米的低空,正从前后对林志宇发动高速俯冲。李照基四人的心都纠成了一团,没有想到这巨鸟竟然如此狡猾,他们利用沙丘来遮挡来自空中的监视,这巨鸟竟然也利用沙丘来掩饰自己的攻击! 他们四人虽然纷纷摘枪,但是心里却已经是冰冷,以这两只巨鸟的攻击速度,恐怕等他们瞄准了可射击时,它们也已经和林志宇纠缠在一起了! 林志宇右手在马侧的箭囊上一抹,左手同时已经将另一侧的大弓拿在了手中,身子后仰几乎躺在马背上的同时已经完成了弯弓搭箭并且拉满弓的全过程!这一连串的动作如同行云流水一般,看得马后的李照基四人瞠目接舌,连手上的动作也不由自主地慢了下来。 “嘣”“嘣”随着两声几乎难分先后的弓弦响,两支钢箭在阳光下带着两溜白光直冲天空,接着就是两声惨鸣,两只原本气势汹汹扑下来的巨鸟在空中翻腾着落了下来,掉在了林志宇马侧数十米的沙丘上。 “先不要管它们,我们走!”坐直了身体的林志宇断喝道。说罢,胯下的墨骊已经迈开了四蹄,加速前进! 李照基四人稍有迟疑,也纷纷催马加速前行,追着林志宇的而去。 没有了空中的监视,林志宇他们自然不用再顾忌行踪泄漏,自然是抄近路直接翻过沙丘。 林志宇纵马直上沙丘的顶部,却停在了那里,他身后的诸人只好略拨马头,与其并立,他们这才看清楚,眼前竟然是一处凹陷下去的大坑,坑底是一个并不大的湖泊,而就在湖泊的岸边一群巨鸟正围在一起,应当是在进食。 林志宇看了看左右,从沙丘的顶部到湖岸的这一段,坡度有些陡峭,即便是犀角马,下去也必须要小心谨慎,否则就有可能翻滚下去。轻则摔伤,重则甚至于可能会丧命! 他甩镫下马,从马背上取下箭囊和长枪,对李照基道:“我先下去,你们后面跟上来,不要给它们近身的机会。”李照基几人虽然也带有刀,但是面对这种双翼展开不下七八米,站在地面上高有两米多的巨鸟,刀未免就有些尴尬了——远了根本砍不着对方,近了自身的危险性又会大增。 倒是林志宇所带的长枪,长度超过了两米五,对上巨鸟的双翼,也并不显得吃亏。 李照基也翻身下了马,背上自己的狙击枪,急声道:“我和你一齐去,也有个照应!” “能跟上就来吧!不要勉强伤着自己!”林志宇也不多说,必须要抢在这些巨鸟察觉到异常之前下手,否则等它们飞上天空,双方间的攻守优势就会发生扭转,已方必然会陷入被动。 话音未落,林志宇已经手提着长枪从丘顶跳了出去,顺着沙坡“滑”了下去——常年行走沙漠的人,大多都会掌握从沙丘顶部快速下滑的技巧,虽然有一定的风险,但是关键时刻也是可能救命的。 李照基也跳了出来,但是想要在陡峭的沙坡上保持身体的平衡,而不是一路翻滚着下去,可不是一件容易事,他也只能眼着着林志宇将他拉得越来越远,却徒呼奈何。 李照基心中虽然焦急,但是他还没有昏了头脑,为了追上林志宇而伤到了自己,那才是愚蠢之极! 林志宇虽然途中也有几次看起来险些失去平衡,但是最终还是平安地滑至了坡底,拔腿向围成了一圈的巨鸟们跑去。这湖岸上无遮无掩的,根本就没有什么可供他隐藏的地方,他索性也就赌一把,赌这些鸟为了进食而忽略了对四下里的警惕,让他有机会将它们都圈入自己的射程里! 林志宇很快就冲到了距离这些巨鸟还有一百四五十米的位置,此时已经有巨鸟抬起头来,仿佛察觉到了一些异样。 林志宇不敢再继续前冲,用力将枪尾在湖岸上一插,弯弓搭箭,随着弓弦一连串的密集“嘣”响,八支羽箭离弦劲射向巨鸟们。 然后林志宇也不去看自己的战果,随手将手中强弓与箭囊丢在了地上,在如此短的时间里连续射出八箭,已是他的急限,顺手将一旁的长枪提了起来,对巨鸟们发起了义无反顾的冲锋…… 第一百一十一章?圣十字州的人? 事实证明了林志宇的判断是正确的,这种巨鸟落到了地面上时,虽然依然是凶性十足,但是它的危险性已经被大幅度的削弱!例如原本可以轻而易举地将猎物开肠破肚的利爪,落到了地面上时就沦为了身体的支持物,想要抓人,它也得能跳起来才行。 总共一十三只巨鸟,被林志宇八箭射中了十只——其中四只离得太近被串了葫芦,六只被射中头颅的巨鸟几乎是当场毙命,余下的四只,虽然没有被射中要害,但是也失去了大半的战斗力,只能在地上痛苦地翻滚,发出一声声地哀鸣。 侥幸没被选上的巨鸟惊惶地扇动羽翼想要飞上天空或者扑上来与林志宇近身肉搏,但是展开足有六七米长的硕大双翼在天空中可以为它们提供十足的动力,在地表上却成为了它们想要快速行动时的强大障碍。没等它们笨拙地起飞或者扑上前来,林志宇手中的长枪已经挟带着劲风重重地敲在它们的脑壳或者脖颈处,一击之下,即便不死,也是只能痛苦地哀鸣和扑打翅膀了。 待李照基赶至近前的时候,林志宇已经给它们一一补过枪,坐在一旁休憩缓气了。这一连串的攻击,看似易如反常,其实却是步步凶险,判断稍有失误,就有可能将他自己陷入到险境中去。而高速奔跑、射击、再奔跑枪杀余鸟这一连串的高强度动作,对于他的体力消耗,可谓是巨大。 当所有的危险都被扫除后,强烈的疲惫感令他浑身都有些发软,只能坐在湖畔的地上等待李照基等人。 李照基喘着粗气第一个赶到了现场,先是上下仔细地打量了一番林志宇,看到林志宇只有有些脱力,并没有受伤,这才长出了一口气。 虽然心里有些埋怨林志宇耍单的行为,但是他也不得不承认,要是等自己赶上来,也许就会有一些巨鸟成为漏网之鱼!也许受到惊吓的它们会远走高飞、躲人类远远的,也许它们会仇恨自己这些人,成为接下来旅程的麻烦制造者。 最好的敌人就是死了的敌人!林志宇虽然有些冒险,但是无疑取得了最好的结果! 此时他才有空暇来观察散落在林志宇周边的这些尸体,十二只死相各异的巨鸟令他的眼角为之直跳。近距离地观察,无疑令他对这些巨鸟们的杀伤力有了更清楚的认识。 湖畔的泥地上横七竖八地躺着六具已经是血肉模糊、面目全非、令人惨不忍睹的尸体,只能借助一些细节来判断,他们应当都是白种年青男子,年纪在三十岁以下。李照基面无表情地蹲下身来,在尸体的身上翻找着能够确定其身份的线索。 这六名白人年青男子,突然出现在了这新克拉玛干沙漠的腹地,肯定背后隐藏了什么。 林志宇站起身来,提起长枪将其中一具尸体翻了个身,皱眉对凑了过来的李照基道:“他们的装束看起来不像是青云都这边的,我觉得甚至不像是明州的。” “嗯,他们应当是来自圣十字州!”李照基翻看着尸体服饰上的一些小部件,淡淡地道。 林志宇心里有些诧异,虽然圣十字州与明州相邻,它的领土有一部分与新克拉玛干沙漠相连,不过由于圣十字州那边的土地比较肥沃,州民的生活不像青云都这样艰苦,所以极少有圣十字州的人跑到新克拉玛干沙漠里来,想不到今天一见就是六人,还跑了这么远! 林志宇在心里大概地估算了一下距离,虽然说新克拉玛干沙漠是南北宽而东西窄,是一个并不规则的长方型,但从圣十字州的边境到这里,就算是一路顺风顺水的,一般熟悉新克拉玛干沙漠的队伍也得至少走上五六天甚至于更久,再考虑到来回的食水补给,这支队伍能够走到这里,要么是中途找到了补给水的地方,要么就是人是精英! “林管事,你看这里,这里,这里、还有这里!”李照基连指了数处道,“这些物件都是圣十字州的特产,虽然不排除有他州人喜欢采购,但是这么多的东西同时出现在多人的身上,就只有圣十字州人才会这样了。” 听到脚步声和马蹄声到了近前,李照基这才站起身来向四周看去,在这六具人尸的周围,还有四匹四腿骨折奄奄一息的马,以及六匹横卧的马尸。看着其中几匹马马头上数个血肉模糊的致命深洞,众人都不由得打了一个寒颤,对于这种巨鸟的可怖杀伤力有了更清楚的认识。 “大家不要过于靠近湖边!”李照基提醒后面跟上来的众人道,“咦,家梓人呢?” 田家梓是他们五人中年纪最小的,哥哥们都比较照顾他。 “家梓去捡刚才被林管事射杀的那两只鸟去了,我们先下来。”郭德芳看着这遍地的血腥,不由得咂嘴啧啧地道,“林管事还真是勇猛,竟然单枪匹马地搞定了所有,让我们所有人都沦为了看客!” “郭大哥夸奖了,我也是冒险一试,还好侥幸成功了。”林志宇笑笑道,“否则的话,就需要诸位的营救了。” 李照基看了看天色,沉声道:“时间不多了,我们还是尽快地收集线索,先离开这里。” 这里也许是近数十公里乃至上百公里内最大的水源地,正所谓夜长梦多,天知道还会有什么样的动物会接近这里。 在没有搞清楚这些死去的人前来新克拉玛干沙漠的目的之前,李照基不想节外生枝。 众人在他的指挥下,不顾血腥,收集这些尸体上的衣物、饰品,他们身上和马背上的背包,将一切有用的东西都收集起来。 田家梓牵着两匹马兴冲冲地赶了过来,隔着还远就招呼众人道:“林管事,这两只巨鸟的尸身我给你带来了!” 众人在他的指挥下,不顾血腥,收集这些尸体上的衣物、饰品,他们身上和马背上的背包,将一切有用的东西都收集起来。 田家梓牵着两匹马兴冲冲地赶了过来,隔着还远就招呼众人道:“林管事,这两只巨鸟的尸身我给你带来了!” 第一百一十二章?再待两天 日头西斜,林志宇他们一行二十一人在后撤了两公里后,于一处沙丘的背风面扎下了简易营地——虽然简陋,但是众人都是竭尽全力地尽可能令其完备——摆在营地帐篷里的那四具巨鸟的尸体,以及一旁带着浓重血腥气的包裹,还有埋在湖畔的那些人尸马尸都在提醒着他们,这里时刻都可能遇到致命的危险。 在尽可能地收集过残余的物品之后,林志宇他们将除了四具巨鸟的尸体之外的其他尸骸,全部都深埋进了土里。虽然说这一时间段里他们并没有看到有其他生物出现,但是从湖畔泥地上遗留的痕迹来看,这里应当还有其他生物出没,其中还有两种体型不小的生物。 由于时间的关系,他们不敢在这里多做停留,更是向后大步的撤退出两公里,方才扎营,就是担心会在夜里引来未知的生物。 这一次,营地里不要说肉汤了,就连热水都没有做,众人只能就着水囊里的凉水,啃干饼和肉干,凑和了一顿饭。 “卫军,你再去撤一次药剂,这血腥气越来越明显了。”林志宇叫住卢卫军,对他道。为了避免血腥气引来那些食肉动物,他们不但为其专门搭建了帐篷,还在帐篷上洒上了充满刺激性气味的药剂,以遮掩那股冲鼻的血腥气。 “是!”卢卫军毫不迟疑地应道,转身安排去了。 林志宇这才扭回头来,继续道:“李队长,等兄弟们做好了防腐处理,这股血腥气就能够淡化下去。不过,诸位也不要抱太大的期望。” 李照基微微颔首,虽然如今还未进入春季,但是想要将这四具鸟尸带回青云都,必要的处理是不可少的,否则只会成为腐尸,研究价值就要大打折扣了。不过即便是这样,如果不能够尽快地送回去,时间长了,仍然会逐渐地腐烂。 “几位必须要做出决断了,是继续前进,还是在这里再考察一天,我们就迅速返程。”林志宇道,“我个人的看法是见好就收,将这个湖泊和巨鸟、圣十字州人的这些信息和证物平安带回青云都,对于几位而言,就已经是大功一件。” 他们这才进入新克拉玛干沙漠腹地不足两日的路程,就已经出现了像巨鸟这样极具威胁的生物,若不是恰好有人吸引了鸟群的注意力,使得它们大多都落到了地面上进食,林志宇绝对不可能如此轻而易举地将鸟群们一举歼灭在地面上。 这种鸟生性凶狠,又是群体行动,加上啄尖爪利、行动如风,若是让它们有机会重返天空,即便是林志宇自己恐怕也是得提起十二分的警惕来,才能够保证自己的安全,至于其他人,那就只能说各安天命、自求多福了,他一个人就是长出三头六臂来,也不可能护得所有人的周全。 李照基五人都沉默不语,虽然心有不甘,但是他们也不得不承认,林志宇说得有道理。 虽然他们没有与巨鸟亲自交过手,但是从所看所闻中,也不难得出,这种巨鸟对于人类的威胁极大,即便是像他们这样携带武器、训练有素的军人而言,亦是如此。要不是被林志宇果断地抓住了机会,一举歼灭,他们想要消灭掉它们,必然会付出可能堪称惨重的代价。 但是就这样打退堂鼓,他们却又有些心中不甘——这才进入新克拉玛干沙漠不足两天,别说登堂入室了,连院子都没走完呢,就要退出去,实在是心理上有些难以接受。 可是他们又不好直接反对林志宇,毕竟这一路上,林志宇已经证明了自己的实力——不管是在沙漠中的生存经验,还是个人的武力,以及团队的指挥能力,皆不逊色他们中的任何人,甚至于在某一、两项上将他们甩得远远的。在置身新克拉玛干沙漠的大前提下,任何心计都不如强而有力的拳头! “我们可不可以分兵两队,一部分携带已有的成果返回青云都,另一部分则继续向前走走。”景泰英道,“回去的人可以向张总都头他们要求,尽快派出新的队伍来接应,这样算下来,最多一周时间,新的队伍就能够到达我们目前所在的地方。回去的人,可以将多余的食水留下,我想应当支撑一周的时间没有问题。” 林志宇摇了摇头道:“景小姐,你所说的这种状况,有些理想化了。分兵后,确实如你所说的,可以两不耽误,既保证了将这些重要的信息送回青云都,又保证了探索的延续性。但是分兵也意味着力量的弱化,不管是哪一队,一旦在沙漠中遇险,很可能因没有足够的自保能力,而全军覆没!” 景泰英张了张口,最终还是没有说什么地颓然坐下,她知道,林志宇是担心至今行踪不明的狼群。 如果一旦被狼群盯上,不要说十人的队伍了,就是所有人在一起,也不敢说就一定能够在夜晚将狼群抵挡在营地之外! 李照基沉声道:“分兵不妥,不管是进是退,我们二十一人必须要共进退!这样才能够保证我们和信息的安全!林管事,可不可以这样,我们就在这一带札营,多停留两天,探索一下这个小湖泊的源头。不管白天走多远,入夜前都必须回到营地休整。” 林志宇沉吟了片刻,他倒是可以理解李照基他们想要取得更多信息的心情。而且,新克拉玛干沙漠里突然多出一个新的湖泊来,虽然并不算很大,也是一件足以令很多人瞠目结舌的事情——若是能够找到它的源头活水,那可是件轰动性的大事,也意味着没准军方想打通陆上通道的计划少了一道拦路虎。 半晌才沉声道:“李队长,你们要为任务负责,而我要为你们所有人的生命负责。我可以答应在这里多停留一天,但是你们也要答应我,一旦有什么意外情况发生,必须要立即听我命令返程。众乌在林,不如一鸟在手啊!” “我代表他们郑重承诺,一旦事不可为,无条件听从林管事的命令,立即返程。”李照基举起手来郑重地道. 林志宇伸出手和他轻击了一记笑道:“大丈夫一诺千金!” 双方间算是达成了一致意见,帐篷里的气氛活跃了不少,林志宇轻叹道:“真不知道答应你们是对是错,多这一天,就可能多出不少的变数来,也令很多人置身于险地。” “诸位做出的牺牲,我们都会详细地纪录下来,日后必有所报!”李照基认真地道,“明州永远不会忘记那些为她出生入死、浴血奋战的人们!” “那几位抓紧时间休息,晚上守夜还需要几位多多担待。”林志宇站起身来道。 离开了李照基他们,林志宇漫步在营地中,每一个见到他的人都会恭恭敬敬地向他施礼问好,湖畔那血腥的杀戮场他们都看在了眼里,一边是惨遭异类杀害的同类,另一边却是被林志宇以一已之力横扫的诸多异类!在这个年代,武力为尊可谓是深入人心,他自然也就得到这些人的尊敬。 “管事,谈得怎么样?”卢卫军凑过来急声问道,下午的那一幕,令以他为首的十五人都受到了极大的冲击。 可怕的狼群还未有眉目,竟然又有新的生物出现,其对人类的威胁和杀伤力恐怕丝毫不在巨狼之下!而且一向水源稀缺的新克拉玛干沙漠里竟然会出现湖泊,这一切令这些对新克拉玛干沙漠相当熟悉的人们突然感觉到这里是如此的陌生! 面对未知的风险和陌生地域,人们自然是更愿意回到自己熟悉的地方去。 “在这里扎营两天,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大后天启程返回青云都。”林志宇轻叹道,“叫兄弟们提高警惕,坚持两天。诸事都要小心,哪怕虚惊几场,也不要隐瞒不报造成大患。特别是守夜的兄弟,一定要优中选优!”在林志宇看来,如今新克拉玛干沙漠里最危险的时候,莫过于夜里了。 以往新克拉玛干沙漠里虽然也有夜间活动的生物,但是经过百余年时光,人们对其的习性已经有了深刻的了解,自然会在宿营时将如何避免其的大驾光临考虑进去,而如今新克拉玛干沙漠里出现了多种未知的生物,它们的习性人们一时间根本无从了解,这才是最大的风险所在。 卢卫军有些难掩心中的失望,不过仍然恭敬地应是,李照基他们的身份,丰年庆也曾经私下里给他透露了几分,他也明白,如果说李照基他们坚持继续前进的话,林志宇也不好坚持着一定要返回。 如今的这个结果已经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至少不用继续深入新克拉玛干沙漠的腹地了! 看着林志宇来到墨骊的身旁,翻身了上马,卢卫军这才急忙问道:“管事您这是?” “你们迅速加固营地,我在周边转一转,若有意外事情,烽火联系。”林志宇随口道,“天彻底黑下来时,我会回营的。” 说话间,他双腿一夹,墨骊已经蹿了出去,三五个呼吸后,就已经消失在了沙丘间。 第一百一十三章?未知才是最可怕的 两公里的距离,对于全速奔行的犀角马而言,即便是在沙海之中,也算不得什么。林志宇一人一骑很快就回到了小湖旁的沙丘之上。 在这里可以俯视小半个湖泊,而且周围百米内的情况,也皆在林志宇的掌握之中。 无声无息间,四头灰色的巨狼出现在了沙崖下,前爪和头颅都伏在地上,向林志宇表示臣服。 当初被乾坤珠吞噬的狼群,经过这些时日来的不断优胜劣汰、去芜存菁,空间中只余下了三十六头,其中还包括了近一半是新生的幼狼。在夫子的调教训化下,如今的它们,已经有相当大的变化。不但身长、肩高、力量、速度等诸多指标都有不同程度地明显增长,连智力也有明显的进化,已经可以听得懂一些简单的指令。 但是想要将其从空间内转出,对于林志宇来说是个极大的负担,六头就达到了他的上限,这会使得他在接下来相当长的时间里都会感到极其强烈的疲倦和头痛,如果不能够得到良好的休息,往往要三两天才能够恢复。 若不是考虑到自己如今身在险地,林志宇才不会将它们移出乾坤珠来。 看着四头灰色巨狼悄无声息地分成两组顺着湖畔跑了开来,他这才将目光收回看着眼前的湖泊,几乎整个下午他们都在湖畔,自然也就顺手对其做了初步的探索。湖泊占地约有上百亩,从湖畔留下的痕迹来看,景泰英他们断言,这一处湖泊原本占地面积可能是现在的三到五倍,然后逐渐萎缩到现在的大小。 湖水看起来还算是清澈,但是从湖畔的沙崖可以看得出来,湖底是向下凹陷的,所以湖水的中间应当比较深。湖水应当是能够饮用,但是出于安全起见,他们还是决定用自己带来的食水。湖水之中似乎并没有什么大的生灵,整个下午他们都没有在湖畔看到鱼虾蟹蛙之类的生物,当然了,也有可能是他们活动的范围太小所致。 湖畔还有很多的脚印和痕迹,他们只能大概地判断出来,这里应当有不少动物前来饮水,足有十余种。但是具体是什么生物,在场的这些人里没有人敢打包票,大多都是猜测。 不过,可能是由于这些巨鸟的存在,白天的时候,他们并没有看到有什么动物前来饮水,估计都要等到入夜之后。 站在沙丘顶部,可以看到湖泊的东南角有一条溪流,源源不断地向这里注入水流,但是显然入水没有湖水蒸发和渗透的速度快,这个湖泊才会变得越来越小,也不排除未来的某一天会完全干涸,一场风暴过后,这里就被沙粒掩埋在了其下,难见天日——对于沙漠而言,不过是对过去的一次重复。 他的目光移向了湖畔的远处角落里,那里埋着可能是圣十字州的人、马尸骸,至于那些鸟尸,在掩埋的过程中,他已经悄无声息地将其都移到了乾坤珠内,以供夫子研究。 将他们埋葬下去,固然是有令其入土为安的目地,但也有私心——明日只要来看看,就可以知道在这附近是否还有食肉动物的存在。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的残酷,死亡后的沉眠对于他们这些在新克拉玛干沙漠讨生活的人们来说,很多时候都是一种奢侈。 林志宇坐在马背上极目远眺,目光所及之处皆是茫茫沙海,连绵起伏的沙丘仿佛看不到尽头。他有些好奇,这些巨鸟难道连个鸟巢都没有吗?看它们在地面上那笨拙的模样,如果说它们有巢的话,也应当是建在巨石悬崖上,这样才能够保证一旦有事情发生,它们能够迅速地起飞。 若是能够找到这些鸟儿的巢,没准能够抓到幼鸟,交给夫子驯服后,无疑是自己的一大助力!比起那些什么猎鹰来,战斗力强得可不止一星半点!不过看看已经落向地平线的三阳,林志宇还是打消了寻找巨鸟鸟巢的念头,拨马顺着沙丘向另一侧驰去。 第二天清晨,远方的天际露出了鱼肚白,景泰英打着哈欠从个人的帐篷里钻了出来,活动着身体,没有了营火取暖,这一夜虽然裹着睡袋,依然令她感到相当地寒冷。 而且这一夜她也没有睡好,前半夜她值夜时,还好一些,只是隐隐约约地仿佛听到从湖泊的方向传来了一些声音,但是当她侧耳仔细去听的时候,却又消失地无影无踪。她问过与她一起值夜的其他人,都不能确定那个方向是否有声音传来。 后半夜她虽然睡在了帐篷里,却睡得一点都不安稳,从湖泊的方向明显地传来一些异声,还有不知道从哪里还传来了几声似乎是狼嚎,令她惊醒了过来,半晌听得营地里别无动静,这才又睡下。 景泰英长出了一口气,在寒冷的空气里出口就变成了白雾,她注意到林志宇与李照基正坐在一起,连忙走了过去道:“林管事,李队长,昨晚营地外是不是有狼嚎声?” 李照基无声地叹了口气,他也一样听到了狼嚎声,方才与林志宇进行了确认。 “嗯,确实有,不过听起来狼的数量并不多,是一个小群体,应当不会超过十头。”林志宇煞有其事地回答道。 “呼……”景泰英和李照基不约而同地松了口气,巨狼的战斗力虽然可怕,但是不超过十头的小型狼群,还威胁不到自己这些人,只不过离开营地外出的人员要多加小心提防,不要被狼群埋伏了。 用过了简单的早餐,留下了六人看守营地,其余人又上马直奔湖泊。 当他们立马在“沙崖”之上时,所有人都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 湖畔的泥地上到处都是大小不一的各种脚印,还有不少应当是拖拉物体所留下的痕迹,湖畔的水中还能看出几分血色。 而他们昨天所葬下的那些尸骸的地方,已经完全被不知道什么动物给刨了开来,随着尸骸一同下葬的物品乱七八糟的散落了一地,但是人、马的尸体却完全不见了踪迹。 林志宇他们并不知道,这里由于有这十几只巨鸟的存在,任何胆敢挑战巨鸟在这一带统治力的生物,在面对来自四面八方的强力攻击时,除非有着极其强悍的防御能力,否则也只有抱头鼠窜的下场! 久而久之,虽然这里有着新克拉玛干沙漠里最珍贵的水,平素里却没有多少动物敢来这里饮水。除了少数行动极其敏捷,又有强悍战斗力的生物,大多数只能远远地离开这里到那条溪流的上游去饮水,还必需要在深夜那些巨鸟们回巢之后——夜色虽然会阻碍巨鸟的视野,但是却并不能够令其变成睁眼瞎。 林志宇他们干掉了鸟群,立即就被那些关注着鸟群动向的动物们注意到,加上血腥气对某些动物的吸引,结果就是昨夜里,有诸多的动物赶至这里…… 众人催马小心谨慎地下到了湖畔,李照基立即组织众人一方面进行警戒,一方面收集泥地上残留的毛发、将脚印拓印。 林志宇注意到有些痕迹一直延伸到了湖水之中,连忙警告众人离湖水远一些。 众人一直忙到了近午,这才算是完成了工作,复又将那些散落的物品收集了起来重新埋下,算是为那六人再立了一座衣冠冢。 虽然说他们获得了大量的线索,带回青云都交给专业人士,可以从中分析出大量的信息,为后继的探索工作提供重要的资料,可谓是大功一件,但是大多数人却是一点兴奋的心情都没有,一行人心情沉重地撤回到了营地之中。 “管事,不能再迟疑了,您得说服林队长他们,明天就返程。”林志宇的屁股还没坐热乎,卢卫军就冲了过来,开门见山地道,“您也看到了,湖畔那里的景象。我敢说,出现在湖畔的食肉动物,就不下四种十只。昨晚还听到了狼嚎声,这说明营地周边还有狼群的存在。我们不怕死,但是怕死得不值得!”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这是一种大无畏的英雄气概,但是也不能排除在很多时候这一行为更代表着无知,无知所以无畏! 无主的丰沛水源,随着时间的推移,将会像一块硕大的吸铁石一般,将方圆数十里,甚至上百公里以内的各种各样的动物,甚至于包括凶兽都吸引过来,而到了那个时候,可没有那十几具人骸马尸为他们这些人顶缸了。 湖畔边上的那些爪痕、脚印,看得卢卫军是胆颤心惊——其中十之六七他都判断不出来具体是哪一种动物,而这对于一个在新克拉玛干沙漠里讨生活超过五年的老人来说,只能代表着一重意思,那就是这些都可能是之前不为人所知的新种动物。 不管这些之前在新克拉玛干沙漠里从未出现过的动物到底是怎么冒出来的,卢卫军深刻地明白一个道理——未知,那才是最可怕的! 第一百一十四章?鸟巢 “卫军,你的心情和想法我可以理解,但是你也要明白,这件事情的决定权并不在我的手上,我也要尊重李队长他们的意见。”林志宇制止了卢卫军接下来的话语道,“我会和他们商榷此事,而你的任务……算了,等我回来再说!” 林志宇找上了忙得不亦乐乎的李照基,一番商榷之后,才与卢卫军道:“吃过午餐之后,要大家收拾营地,我们可以后撤到前夜宿营的地方,不过要在这里再多停留三天。这已经是我为你们争取到的最好结果了。” “三天!”卢卫军叫苦道,他也明白李照基这些人大有来头,平素里他们不干涉队伍的指挥还罢了,一旦他们铁了心要做什么,林志宇也不好强行决定返程。 “还有,你明天放出哨探看看附近有没有更合适宿营的地方,直线距离暂定不要超出十五公里吧。”林志宇皱眉道。一个好的宿营点,也是可遇而不可求的,这一路上过来,他看到的还就那几块巨石最适宜宿营,就是距离这湖泊的距离有些远,路上耗费的时间太多。 “还有,你选五个人出来,明天一早要他们护送田家梓回九棵树外堡,请丰统领派人护送他去青云都衙门,再请丰统领加派至少三十人的队伍,多带给养和扎营的物资前来。”林志宇接着道。 卢卫军心里就是一惊,听林志宇的意思,是打算要在这里建立新的前进营地不成?不过他也没有多问,领命而去了。 卢卫军猜得没错,林志宇刚见到了李照基,李照基就迫不及待地提出来,要在这湖泊附近多停留几日,这里可供探索的东西太多,已经不是三两日时间就能够搞得透彻的。而且,他要求在这附近建设一座足以容纳四五十人的小型长期营地。 好在这里距离九棵树外堡并不远,如果说人马轻装全速行进,一天的时间赶到这里也差不多够了。这使得在这里建设一座前进营地成为了可能,即便是遇敌,只要双方间的实力不形成碾压,固守待援就成为了现实中可以实现的选择。 关系到自己的生命安全,队员们的动作比起往日来自然是越发地麻利。吃过简单的午餐后,一行人就拔营起寨,退回到了前一夜宿营的巨石所在,重新搭建起新的营地来。不过这一次,营地建设则更加用心,用料也更为充足,做得也更加地坚固。 一夜虽然很多人过得心惊胆颤,但是终究还是平安地等到了阳光普照大地! 送走了返回九棵树外堡请援的一行人,确定李照基四人今天没有外出的计划——他们连夜对所收集的素材进行整理,干了大半夜,才将需要田家梓先带回青云都的部分整理清楚,几人倒头就睡,连送田家梓启程时,也只有景泰英一人前来。 叮嘱过卢卫军他们守好营地,林志宇独自骑马驰出了营地,直奔南方而去,在营地里的人无法看到他的身影后,随着他响亮的哨音,四只灰狼从沙丘的阴影中蹿了出来,护在了马匹的左右。 一人一骑四狼的怪异组合,扭头向西方快速地奔驰,足足跑了三个多小时后,天边显露出了一座“直插云霄”的石峰。 说是石峰,其实也并不算很高,估计也就是七八十米高的样子,放在平原丘陵地带,就是再平常不过的小石山而已。但是在一望无边的沙海上,它就显得卓然不群、傲立其间了。 对于这里,林志宇并不陌生,在以往出任务时,那些老人们也会谈到各条通往不同目的地的路线,对于这座石峰也有所提及。只是他并没有亲自走过这里,一时间倒是没有想到这里会是那些巨鸟们的巢穴所在。 不过既然知道了,再想想却又觉得这个结果是理所应当,巨鸟身躯庞大,一旦落地再想重返天空就非一件易事,而且这新克拉玛干沙漠中虽然生灵数量稀少,但是终究还是有的,将巢穴安放在地上,不说如何解决沙子掩埋的问题,安全性就得不到保证。 只有安放在这石峰上,一来罕有生物能够攀爬上去,二来也利于巨鸟们起落。而且这里距离湖泊虽然不近,但是对于生有双翼的巨鸟来说,却又算不得什么。 林志宇催马加速前行,又跑了近一个小时才来到了石峰的近前。说是石峰,其实更像一根矗立在沙海之中的石柱,只不过下部稍粗一些,上部稍细一些,大自然的鬼斧神工,才在这茫茫无边的沙海中出现了这样的一根孤零零的石柱。 林志宇很怀疑这搞不好是一颗陨石,从外太空砸在了这新克拉玛干沙漠之中,千万年甚至于亿万年下来,沙漠中的风沙才将其打磨成了如今的这般模样。 林志宇微咧了咧嘴,人类到这颗星球上也不过区区数百年,所认识的地域也没超过百万平方公里,自己更是连怀乐县境都没有出去过,联邦境内的土地尚未一一见识过,操心这玩意是不是陨石有什么意义。 石峰的周围很清静,不要说大型的动物了,就是中小型动物这一路上他也没看到,倒是看到了不少动物的白骨。而到了这石峰之下,林志宇才发现,这里的地面上竟然铺了一层白骨,绕石峰一圈! 林志宇不禁暗暗咂舌这巨鸟的凶悍,庆幸自己当时把握住了机会,趁其未能升空时,将其一举歼灭。 一路上过来,他就一直在关注着石峰附近的天空,按理说,巨鸟们出去觅食,这巢穴里总要留几只负责保护吧。只是即便是以他的目力,也没有在这附近的天空中看到半点巨鸟还存在的蛛丝马迹。哪怕是他借助了望远镜来搜索天空,依然是一无所得。 他侧耳倾听了半晌,除去了身旁墨骊和四头灰狼的呼吸声外,四野里只有仿佛万古不息的风声。 林志宇将目光投向了石峰,情不自禁地咧了咧嘴。 第一百一十五章?破灭 石峰的下部约有二、三十米高的部分,到处都是坑坑洼洼的,简直如同蜂窝一般,但是从那里再向上,却变得光滑如镜一般! 也许这样说有些夸张,但是与下部的峰体相比起来,那里简直是滑不留手! 倒是石峰的顶部,虽然从下面无法窥得全貌,但是依然可以看到峰体上被镂空了几处,恰恰适合用来做巢。 对于这一现象,林志宇倒是知道其原理——不外是峰体被沙漠里常年不息的风卷带着粗沙研磨、细沙抛光,历经无数年所造成的效果。只是这样一来,却给他带来了不小的麻烦。 林志宇催马绕峰转了几圈,寻找方便他向上攀爬的位置,但是结果令人感到有些沮丧,无论是从哪一个方向,向上攀爬超过三十米之后,难度就会大增,即便是身体得到极大强化的他,也没有把握能够顺利地渡过余下的这三四十米的距离。 “还好我早有准备!”林志宇喃喃地道。他从马背上的兜囊里翻出数十根粗大的铁钉和一柄榔头。 他选了一处背光下部坑洼较深的位置向上攀爬,柔韧的身体,强大的力量,使得他可以只要有可供借力的地方,就可以轻松地向上攀爬。若不是还带着弓箭防身,其实他的速度可以更快一些。 与攀爬相比起来,他其实更担心的是会不会在半途中突然出现巨鸟,四头灰狼被他安排在了四个方向,只要一发现有巨鸟向这里靠拢,就立即长嚎向他示警。 并没有用太久的时间,他就来到了分界线的附近,林志宇左手扣住了崖缝,侧耳倾听了片刻,并没有什么异常的声音,深吸了一口气,右手摸索着向上伸去。好在崖壁虽然表面上看起来光滑无比,但是手摸上去,还是有着细小的差别,留有一些难以用眼睛察觉的缝隙,而对于林志宇来说,只要有可供指尖和脚尖借力的所在,就足以令其在崖壁上继续攀爬。 而在那些实在难以借力的所在,林志宇就钉入铁钉,做为自己的借力点,就这样一步步地向上攀爬。他不求快,只求稳,一个多小时之后稳稳当当地站在了峰顶的边缘。 林志宇长出了一口气,脚踏实地后,他这心情也就踏实了,有强弓铁箭在身,此时即便是出现几只巨鸟,他也完全有一战之力。 石峰的顶部并不是平台,而是多个半敞开的空洞,空洞并不矮,这才能够容纳巨鸟的进入,而且也不算深,借着阳光,林志宇从洞口就一眼看到了洞底。 虽然有风不断地吹过,但是洞里依然有着强烈的腥臭味道,而且能够看到不少还带着残留褐色血迹的骨骸,只是这些骨骸都被拆得七零八落的,一时间很难分辨出生前的模样。 林志宇心里有些失望,不要说幼鸟了,连个鸟蛋都没有看到,倒是看到了不少的陈积的鸟粪,看来这种巨鸟也并不是个喜欢干净的物种。 他忍着鼻子里传来的异味,向洞内走了几步,抽出一支羽箭拨开那些不知道属于哪个物种的骨骸,想要看看有没有什么遗漏,爬上来一次不容易,要是空手而归,那就难看了。 可惜他将那些骨骸翻了一个溜也没有找到什么值得入眼的东西,只能一脸晦气地退了出来,然后沿着空洞的边缘翻到了它的顶部,打算转道另一处、试试运气。 “咦?”林志宇原本是观察天空中有无巨鸟出现的目光落到了石峰的西南方向,大约距离这边直线距离有五公里左右的一座沙丘上,突兀地竖立着一根怪异的黑色或者褐色的“柱子”,显得相当地扎眼。 林志宇拍了拍身上,望远镜他放在了马上,并没有带上来。眯着眼看了半响,怎么看都觉得那东西应当不是树木残留下来的树身,而且这里已经是新克拉玛干沙漠的腹地,除非那里曾经有过水源,否则的话,怎么可能会有树木长到那么高! 要真的是曾经有水源的话……林志宇盘算着它有无开发的价值。 按理说,这里距离那个突然出现的湖泊距离不算远,就是普通驮队走上两天最多三天时间也应当到了,价值理论上不大。但是那个湖泊出现的太奇怪了,而且虽然水质似乎没有什么问题,但是站在湖畔时,林志宇总有一种似有似无的威机感,令他认为那湖水之中恐怕隐藏着什么不得了的东西。 想想他们在湖水中没有看到大的鱼虾蟹蛙之类的水中生物,令林志宇更是坚定了这一看法。 要是取水风险大的话,那么这一处水源的存在就很有必要了,虽然它使得路线大幅度偏向了西方,但终究是向南进发的不是。 而如果说不是树木的残骸,那么它又是什么东西?又一根石柱?林志宇的好奇心立时熊熊燃烧了起来。 林志宇仔细地看了半晌,确定了它的方位——也就是从这石峰上能够看到它的存在,若是在地面上,视野受前方重重沙丘和地表气流的影响,不走到近处肯定是难以察觉。等搜索完了这里,可以到那里转一转,看看到底是什么玩意。 很快,林志宇就将石峰顶部的几个空洞都搜索了一遍,除了遍地的白骨和鸟粪、鸟羽后,再无其他收获。 难怪这石峰上根本就没有留守的巨鸟,原来是这里压根就没有需要它们守护的东西。 林志宇长叹了一口气,可谓是乘兴而来,即将败兴而归!他收获幼鸟或者鸟蛋的梦想算是破灭了。 上峰他费了不少的气力和时间,但是下去就容易多了,不过几分钟的时间,他就到了峰底。 翻身上马,林志宇迟疑了一下,抬头打量了一下这座石峰,又看了看峰下的累累白骨,手心里乾坤珠已经浮现出来,他将乾坤珠丢到峰下的地上,拨转马头,直奔西南而去,四头巨狼也尾随着消失在沙海中。 不起眼的如同一颗石珠的乾坤珠静静地躺在地上,然后无声无息地陷入了沙石之中不见了踪影,只余下了一个黑乎乎的洞口。 接着洞口明显地在变大,如同一个无底洞一般将周围的一切都吸了进去。洞口在不断地扩大,并将石峰也一并容纳了进来。 “轰隆隆……”巨响从身后传了过来,马背上的林志宇侧头看去,只见高大的石峰在缓慢却坚定地下沉,而且下沉的速度在不断地加快。 “日后这里将不再有这座石峰!”林志宇心中暗道,这也算是绝了日后再有强大凶禽霸占这里的可能! 没有了这个落脚地,即便是日后再有巨鸟群出现,只要它们还需要落地,剿灭其的难度就会小很多! “驾!”林志宇双腿微微用力,墨骊立即再次加快了速度! 随着一人一骑四狼的远去,石峰似缓实快地沉到了地下,周围的无数白骨被大量沙粒推动着也一齐涌入了洞中,然后一道并不耀眼的光芒从地下升起向林志宇消失的方向遁去。 周围沙丘上的沙子如同被旋涡吸引的水流一般继续向洞中涌去,直到将其填满与周围大致持平。待一阵大风吹过,这里就再也看不出来曾经还有过一座高达七八十米的石峰存在。 虽然相隔的直线距离只有五公里左右,但是跑起来就要不断地翻过沙丘。还相隔着差不多两公里直线距离时,林志宇就发现胯下的墨骊在不安地打着响鼻,前天面对巨鸟袭击时,它都没有表现出这样的反应。跟随在左右的四头巨狼,也发出了低低的呜咽声,听得出来它们明显是不想再继续前进了。 林志宇自己倒是没有什么明显的感觉,只是觉得空气中多了一些说不清楚的气味,像是血腥气,却又没有那么浓重,还夹杂着一些其他的气味。不过他倒是听到了似有似无的嗡嗡声从前方传了过来。 林志宇夹马继续前进,墨骊甩着头想要抗拒他的命令,最终却只能认命般地前行,四头巨狼虽然一路呜咽不断,但是还是跟在了他的左右,只是看过来的眼睛里满是哀求的意味。 林志宇的心里提起了十二分的警惕,虽然他的感知度远超正常人,但是与动物相比起来,还是大有不如,巨狼和墨骊的表现,无疑都在告诉他,前方有危险,而且可能还非同一般。但是他却并没有感觉到有什么致命性的危险存在。 当他们接近到林志宇已经可以清楚地看到那一根“柱子”的距离,沙丘后面传来的嗡嗡声已经清晰地不能再清晰时,空气中的异样气味也是扑鼻而来、令人闻之欲呕时,林志宇不由得下意识地拢住缰绳,墨骊几乎是立即就停下了脚步,响鼻中也带着几分喜悦。四头巨狼也齐齐站定了,呜咽声中也带着几分欢快。 虽然说从林志宇的这个角度看过去,只能够看到那根“柱子”超出沙丘的部分,但是怎么看林志宇都觉得那东西不像一根石柱! 第一百一十六章?两败俱亡 林志宇小心谨慎地放轻了脚步一步步靠近沙丘,呛人的气味和“嗡嗡”的声音都是从沙丘后面传出来的,但是他却丝毫听不到后面有生物的呼吸声。林志宇用纱巾掩住口鼻,但也只能说是聊胜于无,他感觉仿佛沙丘的后面就是一个苍蝇到处乱飞的大粪坑。 提着长枪的他慢慢地爬上了沙丘,接近了那根看起来更像是某种生物尾巴、却一直以来都是一动不动的“柱子”。 若不是实在太臭,而且飞虫太多,林志宇觉得自己肯定会瞠目结舌、目瞪口呆、连说七八句“他女良的仙人板板”。 在沙丘的另一侧是两具纠缠在一起的庞大躯体,虽然都早已经失去了生机,被无数的飞虫所包围,但是仍然给予了林志宇这个旁观者极大的视觉冲击力! 林志宇有生以来,还是第一次如此近距离地来观察一头成年的剑齿蜥——上次那一头剑齿蜥,被乾坤珠吞噬掉后,只给他留下了一些小“零件”,根本就没有给他接近剑齿蜥观察的机会。 林志宇闭住了呼吸,尽可能地忘却那股令人简直都要晕厥过去的浓臭,以及密集的飞虫,认真而仔细地观察。 这头成年的剑齿蜥,算上尾巴的长度超过了二十五米,身上的鳞片比成人的巴掌还要大上三圈,随便从上面撬个一块,就足以为一个成年壮汉打造一块上佳的护心镜了,普通枪弹近距离都难以打穿它。粗壮的大腿比两个捆在一起的林志宇还要粗上两圈,宽大的脚掌陷入了沙子里——当然也可能是风吹来的沙子。 与剑齿蜥纠缠在一起的另一头凶兽,模样更像是特特特大号的蝎子——体长超过了七米五,如果说再加上那一根高高翘起的粗壮蝎尾(也就是林志宇一直觉得奇怪的柱子),总长度估计要过二十米,就是保守估计,它的体重也可能要达到一吨以上! 宽大的蝎身如同一个平台——最宽处接近五米,最窄处也有近半米,上面就是坐上几个人都是毫不拥挤。蝎身上覆有黑色的如同鱼鳞一般的甲片。八对即便最细处也有成人大腿粗细的步足,平均地分布在身体两侧,两只巨大的螯肢死死地钳住了剑齿蜥的两足令其无法动弹。 在它的头部两眼之间,却长出了一支螺旋形的尖角,正是这一支尖角刺入了剑齿蜥的眼中,深入脑颅之中,可以说是剑齿蜥死亡的最直接原因。只是它有相当长的一部分在剑齿蜥的体内,具体的长度难以估算。 而剑齿蜥的血盆大口则将它的大半个脑袋都咬在了口中,利齿咬碎了它外面的鳞甲,深深地陷入了蝎壳之中。虽然不知道过去了多长时间,但是看蝎兽身下粘成一团的沙粒,也可以想象得到,蝎兽当时必然是大量的流血,它虽然死命地挣扎,但是也挣不脱剑齿蜥的临死一击! 两败俱亡的两头凶兽的身上都有大大小小的伤口,但是从整体来看,却还算完整。 “呼呼呼……”林志宇拔腿跑至了上风头距离其百米之外深呼吸,一来这里的气味要淡很多,至少可以忍受;二来,他也需要平静一下自己激动的心情。 新克拉玛干沙漠里的凶兽中,剑齿蜥无疑是最广为人知的,但是新克拉玛干沙漠中的凶兽却并不仅仅是剑齿蜥,还有其他多种凶兽。只是这些种凶兽大多都在腹地活动,罕有到新克拉玛干沙漠的外围活动。青云都这些在新克拉玛干沙漠里讨生活的人里,十个里面倒是有九个半对这些凶兽只闻其名不知其形——当然了,真正见过这些凶兽的人,十之五六甚至七八都回不到青云都了。 这也是为什么林志宇和冯得禄能够得到陈氏的格外重视,他们这支队伍是青云都历史上少有的遇到了剑齿蜥还能够全须全尾一人一马不拉地回到青云都的。以往即便是能够从剑齿蜥的追击下逃出生天的,也是损失了大量的马匹去喂饱它。 但是这只蝎兽,或者说应当叫它独角蝎,却是林志宇从来也没有听说过的。像它这样有个性的模样,如果说有人见过还能够回到青云都的话,肯定会轰动全城的。不管它是原本就生活在新克拉玛干沙漠深处,还是说像巨狼一样可能属于未知物种,自己这一趟跑过来,都是赚大了! 不说新的凶兽出现对于乾坤珠的作用,光是这独角蝎和剑齿蜥身上的宝贝,价值就难以估量! 平静了一下自己的心情,深呼吸了几口还算是干净的空气,林志宇强迫自己再度回到了现场。他一边观察一边围绕着两只凶兽打转,心里却在模拟着如果说是自己在沙漠中遇到了这独角蝎,应当如何应对。 三阳已经有一半落到了地平线下,东方的天幕已经闪现着星光,卢卫军焦急地在营地里走来走去,不时地望向营地的最高点的哨兵。 这天色眼看着就要黑下来了,却仍然不见林志宇的踪影,要他怎么能不急! 林志宇可不仅仅是这一次队伍的带头人,也是重要的武力保障,还与丰年庆有着极好的关系,又是陈氏狩猎堂的管事,若是折在了这新克拉玛干沙漠里,即便自己这些人没有什么责任,也难保不会被人所迁怒! 他有些后悔,早上林志宇出营地时,应当无论如何都要说服他,带上几名随从的。林志宇的武力再强,独自一人一马行走在夜色笼罩下的新克拉玛干沙漠里,风险可以说大过白天十倍!这也是为什么进来的队伍,不到迫不得已,或者说有什么不足以为外人道的隐情,才会在夜间行动。 他心里盘算着,要不要在最高点点燃火把,为林志宇指引营地的方向。但是那样一来,也可能会引来一些不速之客。虽然经过了一天多的紧急建设,依托着这几块巨石,营地已经初显规模。但是卢卫军心里明白,真正凶悍的家伙,是不会被这点规模的寨墙所阻挡。 想要这里真正地成为人们可以放心休憩的所在,需要做的工作还有很多! 不过这些都要等后援人马赶上来再说,现在最重要的是,林志宇晚上要是不在营地里,大家这原本就悬在嗓子眼里的心就更不踏实了。 卢卫军这心里已经将漫天的神佛都求了一个遍,希望他们能够保佑林志宇安全地返回营地。 第一百一十七章?为你请功 当西边天际的最后一抹阳光即将消失在地平线下时,林志宇一人一骑出现在了哨兵的视野里。 总算是心头一块大石落下的卢卫军,可以安安心心地去做他自己的事务了。 倒是得知了消息的景泰英,从帐篷里走了出来,想要记录一下林志宇这一天里的见闻,看着风尘仆仆的林志宇催马进了营地,自有人上前帮着他牵马。犀角马的脾气虽然差,但是主人就在一旁的时候,还是安全的。 不过凑上前的人无一不是立即皱起了眉头,好几人手都抬起来要捂住口鼻,又生生地放了回去。 “天呀,你身上这是什么味道?”刚凑上来的景泰英捂住了口鼻,连连倒退尖叫道,她没有想到林志宇出去了一整天,回来却是满身的异味。如果说是汗味,她倒也不会反应如此地激烈,但是这股气味实在是太冲鼻子了。 林志宇看了看围过来的其他人,虽然没有表现出景泰英那样强烈的反应,但是从各自的表情上,也不难看出,这气味确实是令他们都有些难以忍受。 林志宇耸了耸肩,他才是这股气味的最大受害者,即便是一路上快速奔驰,迎面扑来的强风都没有能够将其吹散了。到现在,他只能忍着不用鼻子去呼吸。 众人看着他从马背上拿下了一根长约两尺的黑色管状物,上面似乎还长有细毛,丢到了景泰英的面前,砸起一片尘土。他摘下了一个看起来沉甸甸的袋子,也一并丢到了她的身前,发出了“当啷”声响。 这才指着景泰英道:“景小姐,要不是为了将这点东西带回来,我又何至于一身臭味。别人嫌弃我也就算了,你居然也是这个态度,就太令人寒心了。” 景泰英为之一怔,袋子里是什么她不知道,但是这根约两尺长、粗如成人大腿的黑色管状物,似轻实重啊,落在地面上竟然能砸起一片尘土来。她自认学识还称得上渊博,能够来新克拉玛干沙漠也是因此,但是一时间却辨认不出,眼前此物究竟是什么东西! 心神完全被吸引的她,根本就没有注意到林志宇已经自行离开。 李照基三人得知外出了一天的林志宇回营,也连忙赶了出来,却看到景泰英蹲在地上,不停地翻看着一根约两尺长的黑色粗壮管状物,在她的旁边还放着一个袋子,从她那边传来了一股扑鼻的异味,令三人不由自主地都皱起眉头,而景泰英却仿佛根本没有闻到一般。 李照基闭住呼吸走到景泰英的身旁,轻咳了一声道:“泰英,林管事人呢?这是什么东西怎么这么臭?” 景泰英头也不抬地道:“他去洗漱去了。这东西是他带回来的,我正在分析它。这好像是什么生物的肢体,里面是中空的,但是从残留来看,里面应当原本是肌肉、血管一类的。这东西看起来似乎不沉,实际上得有几十斤,而且相当地坚硬,我拿匕首试过了,根本划不出伤痕来……” 景泰英还要再说下去,李照基连忙打断了她的话,指着地上的袋子道:“这又是什么东西,怎么也这样臭?最晚大后天也应当会有后援赶来,你要不要先取些水将它们冲洗一下?”这站在旁边,散发出来的味道简直直冲天灵盖! 景泰英此时仿佛才发现旁边还有一个袋子,伸手将袋口打开,从里面拿出了一片巨大的……鱼鳞般的甲片,四个人都不禁为之一怔。郭德芳两人还揉揉眼睛,觉得自己是不是眼花了,居然出现了幻象。 李照基一把将甲片从景泰英的手中抢了过来,在手中翻来覆去地看了几遍,仍然难以确信。 “这是剑齿蜥的甲片吧,肯定是成年很久的剑齿蜥!”郭德芳从后面凑上来看了半晌才不确定地问道。剑齿蜥从出生到死亡一直都在生长,所以从个头的大小,一般也可以判断其是否成年。 “你也觉得是?”李照基兴奋地将手中的甲片塞到郭德芳的手里,从袋子里又拿出了两片大小差不多的甲片,虽然上面一样散发着刺鼻的腥臭味,此时的他已完全不在意了。 三片成年剑齿蜥的甲片,仅仅这一项收获,他们这一行二十一人的沙漠之行,就已经是太值得了。 心中美美的李照基突然意识到,林志宇丢给景泰英的袋子里装着三片成年剑齿蜥的甲片,那么那根约两尺长的黑色粗壮管状物是他一并丢给景泰英的,怎么可能是凡物? 虽然说由于“旅程”方才开始就止步于此,他们所携带的食水是相当地充沛,林志宇仍然是尽可能节省地用水冲洗了一下头发和身上,至于那一身衣裳,他决定回头烧掉,已经完全没有保留下来的价值了——根本没有水可供洗衣,收起来只会散味和吸引大量的飞虫。 换了一身干净衣裳的他,身上虽然闻起来仍然有些异味,但是已经不那么刺鼻和令人难以忍受。真想将其全部彻底地消除掉,恐怕得等回到九棵树外堡了。 用长枪挑着自己换下的衣服,刚出自己的帐篷,就与匆匆忙忙赶来的李照基、景泰英两人撞了个正着。 林志宇长枪虚点,拦住了还要往前凑的“香气”扑人的他们,掩鼻道:“有什么话,等会再说,我要先吃口东西,还要把这衣服烧掉。你们两人最好也先洗洗。”自己好不容易洗得气味淡了,再让两人往前一凑,岂不是前功尽弃! 本来这野外的条件就简陋,这巨石营地里还能点上营火,吃口热汤,但是浑身带着这样浓郁的“香气”,吃什么都没有胃口的! 李照基和景泰英两人这才意识到自己两人也是“异香”扑鼻,景泰英一声尖叫,扭身就走。她平日里再不拘小节,也毕竟是个年青漂亮的女性,对于自身的形象多多少少还是在意的。 李照基闻了闻自己的衣裳,脸色也是为之一变,方才光顾着高兴了,没注意搞得自己也是一身臭气,难怪过来这一路上,遇到的人神色都有些怪异。其实不仅仅是神色怪异,而是恨不得都躲着他们两人走。 吃过了简单的晚餐,林志宇将自己“异香”扑鼻的衣裳丢到了营火之上,很快就燃烧起来,散发出一股难以言喻的味道。好在阵阵风吹过,这股异味迅速地散去。 李照基和景泰英换过衣服又简单地洗漱了一下,这才抱着同样经过再三清洗的甲片和独角蝎步足凑了过来。 “林管事,这些东西你是从哪里发现的?”景泰英兴奋地问道,虽然仍然搞不清楚林志宇丢给自己的这根管状物究竟是什么,但是已经可以肯定绝非凡物。 “这两种东西是我今天在沙漠里偶然间发现的,它们太臭了,吸引了很多虫蝇,这两者相距不远。这甲片应当是剑齿蜥的,而这玩意很可能是与其战力相仿的另一种凶兽。”林志宇点指着甲片和独角蝎步足的一小部分道,“从现场残留下来的痕迹来看,它们间可能发生了一场战斗。所以,短时间里,我们确实不适宜再向前了。” 李照基和景泰英长出了一口气,算是从林志宇的口中证实了自己的猜测。 “林管事,发现这些东西的地点你还记得吗?可否带我们前去?”李照基道,在他想来,林志宇单枪匹马的,对那一片地区的搜索肯定不能够细致,多去一些人,没准还会有更多的发现! 林志宇想了想道:“那个地方我应当还能找得到,但是距离比较远,想要当天来回,再有足够的时间搜索,恐怕就只有犀角马才能够做到。我们是不是再等等?” 李照基爽快地道:“那就一言为定,等后援上来,我们再去。对了,这四件东西,我们会为你向上请功的!” 第一百一十八章?影响有限(第二更) 增援人马在田家梓他们离开后的第三天晚上即赶到了巨石营地,带队之人却是秦凤山和冯得禄二人。 与他们一同到来的,还有五十名队员和高达二百匹的驮马,为营地带来了足够百人食用七天的食水和大量的营地建设材料。 “秦伯、冯哥,怎么是你们带队前来?”林志宇有些惊喜地迎上前道,这有些出乎他的意料之外。 秦凤山和冯得禄一左一右搂住了他的肩膀道:“田家梓带回去的消息令整个青云都都轰动了,新克拉玛干沙漠里居然出现了湖泊,这可是青云都自建都以来都没有过的大事啊。而且,他们带回去的鸟尸,也使得我们充分认识到,如今的新克拉玛干沙漠恐怕发生了很大的变故,如果说不能够对其有一个详细的了解,真的不敢放人进入腹地。” “我过来是帮助你加强营地的防御力量,老冯他是要亲自实地考察一下,才能够确定这个新营地究竟需要什么样的支持。日后他可是九棵树外堡的堡主了。”秦凤山笑道。 经过了一番博弈,最终陈氏、岳氏和元氏三方各让一步,由冯得禄来出任九棵树外堡的堡主。其实原本岳氏和元氏更想要秦凤山,这个相对独立的第三方来担任堡主一职,但是这样一来,无疑就将秦凤山这位神箭手局限在了九棵树外堡,而且秦凤山并不擅长管理,对这个职位没有什么兴趣。 退而求其次,冯得禄就在诸方的支持下成功上位,从原本丰年庆手下的副统领一跃成为了这九棵树外堡的第一任堡主。 虽然九棵树外堡只是挺进新克拉玛干沙漠的一个小小的先头阵地,未来就是算上驻扎在那里的守卫,常住总人口也就是一千多人。做为它名义上的最高指挥人,冯得禄的实权也是有限,但是在青云都中的社会地位却必然因此而发生重大改变! 九棵树外堡可以说是在五方势力的支持下建设起来的,其中包括了青云都官方和青云都的三大宗族,做为它的堡主,也即意味着具备多重身份,是多方的代理人。也许这几方势力之间的互掐会令冯得禄在其中左右为难,但是当他面对青云都的其他势力时,底气可是非同一般。 可以说,至少在明面上,冯得禄一举跳进了青云都的上层圈子! 林志宇已经听说,冯氏宗族有意将冯得禄提升为宗族的族老,甚至于还有声音要他担任冯氏宗族的族长! 冯氏宗族在青云都里只是一个不入流的宗族,除了在冯氏族人间,可以说没有多少影响力,连进入青云都中层圈子的人士都凑不齐五个人,冯得禄的横空出世,无疑将成为冯氏宗族社会地位的第一人! 冯得禄要是真的想当青云冯氏宗族的族长,恐怕现族长还真只有退位让路这一条道可走,否则冯氏族人自己就能给他推翻了。 “恭喜冯哥了!”林志宇拱手笑道,他离开青云都时,此事还在商榷中,想不到这几天时间就定了下来。 来到林志宇的帐篷外,三人搬过来几块石头坐了下来,其他人知情识趣地也不来打扰。 秦凤山沉吟了片刻,开门见山地道:“这新克拉玛干沙漠里出现湖泊,是青云都建都以来都没有过的事情。而且位置与九棵树外堡相距并不算远,快马全力跑上一天也就差不多了。志宇,都里有一些关于九棵树外堡的不利言论……” 在得知新克拉玛干沙漠里出现了湖泊一事后,对两人的压力还是相当大的——这个湖泊距离九棵树外堡也就是两天左右的正常马程,无疑令九棵树外堡的休憩功能大为减弱,这对于九棵树外堡未来的赢利会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 “秦伯、冯哥,我个人倒是觉得这一点两位大可放心。”林志宇笑笑道,“第一,那个湖泊虽然确实存在,但是却在不断地萎缩,最终能不能保持住还是个未知,毕竟现在还没到夏季。” 秦凤山和冯得禄二人点了点头,这一点他们倒是也想到过,一旦进入夏季,新克拉玛干沙漠里的蒸发量是极其惊人的,“敞口”湖泊还能不能保持住水位,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第二,对了,湖水送回去检测,结果是还没出来吗?”林志宇又问道。 “基本项目应当是都出来,各项指标并没有什么异常,只是里面的矿物质含量较高,但是并不妨碍饮用。具体的报告现在应当在景小姐手里吧。”冯得禄答道,“再详细的检测项目,恐怕县里都做不了检测,得送到府城去。” 林志宇点了点头道:“不管这湖水的检测结果是什么,适不适合人类饮用,我都认为,目前最好不要饮用。这个湖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从露出来的湖岸可以看出来,它很可能是一个中间陷下去的地形,所以湖心可能会比较深。湖水中看不到常见的鱼虾蛙蟹,连水草都不多。这里如今已经是周边几十平方公里,甚至可能更远地方的动物饮水的主要水源地……” “等等等等,我怎么听迷糊了。”秦凤山插口道,“既然它已经成为了动物的水源地,为什么人类不能饮用?” “因为我怀疑水中有极大的凶险,每一次我站到湖畔时,直觉都强烈地告诉我离湖水远点。”林志宇郑重其事地对二人道,“秦伯、冯哥,这里距离九棵树外堡不算远,跑一趟送来大量的食水并不是难事,在搞清楚那个湖泊前,最好不要使用湖水做任何事。” 秦凤山和冯得禄同样郑重地点了点头,虽然在联邦里科学是主导,但是在刀尖上讨生活的人,对于个人的直觉,也是十分重视的。特别是像林志宇这样个人武力出色的人,他对于危险的直觉往往是很准的。 秦凤山和冯得禄的心稍稍放下了些,如果说这湖水并不安全,那么对九棵树外堡的影响力就会大减,构不成什么威胁了。 “第三,九棵树外堡所能够提供的那些服务,也是它未来赢利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不仅仅局限于食水这一块。又岂是一座湖泊能够轻易取代的?”林志宇笑问道,算是给二人再吃了一颗定心丸! “虽然短时期内,各大家族还有库存可以顶着,除了狩猎堂基本薪酬这一块的支出不可避免外,倒也不算什么。但是如果这一状态长此以久下去,青云都的经济基础就有垮塌的可能!”秦凤山叹息道。这就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弊端,一旦山塌了水没了,就没有了经济来源,上万人怎么活下去都要成问题。 “所以张总都头他们的意思是要尽可能地开辟出一些安全区来,供青云都人收集沙漠中的特产,然后再与军方联手,一步步地扩大安全区的范围来。”冯得禄道,“过不了几天,就会有更多的人赶到这里来。” 林志宇点了点头,这一结果并不令他感到意外。 “秦伯、冯哥,张总都头他们的这一想法没有错,但是最好做长期奋战的心理准备。”林志宇压低了声音道,“我从距离这里直线距离不超过五十公里的地方发现了两种凶兽残留下来的东西,一种是剑齿蜥的甲片,另一种还说不准,从现场看可能是这两种凶兽打了一架。” “那你们居然还敢在这里继续扎营?还不赶紧往回撤啊!”冯得禄和秦凤山惊诧地瞪大了眼睛,指着林志宇半晌才说出话来。沙漠里直线距离五十公里,对于人类来说,是一段足以令很多人都为之头大的路程,但是对于像剑齿蜥这样的凶兽而言,压根就不算什么! 想想不仅仅是剑齿蜥,还有另一种战力与其相差无已的凶兽也在这附近,两人这心里也是忍不住有些发毛——对于凶兽而言,这方圆几十平方公里里,可是就这营地里的食物最丰盛了。 “这一场战斗至少也是一个月以前的事情了,现在它们又游逛到了哪里,只有天知道。”林志宇摊开双手道,这两个家伙这辈子都不可能再来捣乱了,所以他说起谎来心安地很。 冯得禄和秦凤山长出了一口气,安心了不少,凶兽的大名在联邦的很多地方都是可以止小儿夜啼的。 林志宇想了片刻道:“李照基他们说想去我发现甲片的现场看看,秦伯和冯哥既然也来了,那就明天吧,大家一并前去看看。” 第一百一十九章?示好、让利 第二天一早,天光才蒙蒙亮,林志宇、李照基、秦凤山、冯得禄一行人就踏上了前往“凶兽战场”的路途。 一直天色将晚,三阳临近落下地平线时,一行人才风尘仆仆地赶回了营地、 在营地的一角,用宝贵的净水洗去了身上的尘土和臭味,又换了一身干净衣服,秦凤山和冯得禄这才觉得自己仿佛又活过来了——进营地时由于臭气四溢,使得其他人那想躲得远远的,却又不得不上前的表情简直都令他们感到生无可恋了。两人年纪加上一起足有半个多世纪了,还从来都没有享受过这样的待遇。 幸好第二拨前来的队伍里,携带来的物资十分地充沛,才能够令他们享受到在新克拉玛干沙漠里洗澡、换衣服的奢侈待遇,当然了,也有因为不让他们这样做,营地里的其他人也实在是有些忍受不了这种迎风臭上三十里的强力生化武器的巨大威力。所以宁肯耗费一部分宝贵的净水资源,也要令他们这些人变得不那么刺鼻。 两人来到营地中最大的帐篷,其他同去者基本上都已经坐在里面,只有景泰英还没有出现。 “秦教头,冯统领!”众人纷纷打着招呼,难掩脸上的笑容。 他们的这一趟寻宝之旅,也是颇有一番周折,花了不少时间,中间还走了段冤枉路,才确定了“凶兽战场”的位置。顶着恶臭和飞虫群的双重心理生理攻击,诸人恨不得将该地进行鱼网式搜索一遍。 而他们的付出也得到了丰厚的回报,一天的辛苦换回了剑齿蜥的三颗牙齿、七片甲片,两块还有成人拳头大小、表面长满白色蛆虫的残肉;以及另一种不知真面目凶兽的四片甲片和十三根长度近半米的黑色毛状物,再就是九个大小不一板结的沙团。 虽然还没有搞清楚这后一种的凶兽到底是什么生物,但是能够与剑齿蜥打个平分秋色的,肯定不是简单的货色。而凶兽一身皆是宝,这已经是数百年来荧惑联邦上下的共识——即便一时间找不到合适的用处,也肯定是你没有发现,而绝不是它无用。 这些收获,看起来似乎不多,但是对于那些知情者来说,没有付出惨重的代价就得到了这么多的凶兽身上的“零件”,已经可以说是天上掉金蛋了,而且还是一箱一箱的掉。 所以在场的这些人,心情都是极好,这些东西就算不能够大家私下里分了,带回青云都去,也是一笔极其可观的财富,足以令任何一个普通的家庭立时成为青云都里最富有的一小撮人。 与这个相比起来,辛苦和恶臭就完全不算什么了! 冯得禄和秦凤山就更不用说了,没想到前来支援,危险什么的还没看到,这好处倒是先得到的,没有人嫌钱多的,尤其是像他们这种前大半辈子都没怎么富有的,更是如此。 “志宇就是个福将,跟着他走,这财富自己都送上门来。”冯得禄压低了声音在秦凤山的耳旁道。 秦凤山含笑颔首,对于冯得禄的这一看法,他是深表赞同,在认识林志宇之前,他只是武馆中的一个教头,虽然薪酬在青云都中也不算低,但是手中总是留不住钱。而认识了林志宇之后,这一窘境可以说是得到了翻天覆地般地改变。 这家里不缺钱了,自然老妻和孩子们的笑容也就多了,秦凤山的心情自然也就舒爽多了,连脸上的皱纹都浅了不少。 帐篷的门帘掀了起来,景泰英擦着还湿漉漉的短发,走了进来。 李照基拍了拍手道:“大家都到齐了,先庆贺我们成功地发掘了一座宝藏,获得了丰厚的收益!”众人纷纷鼓掌。 “接下来,按照我们之前的约定,这些东西我们双方将五五分成,林管事你们有优先选择权。”李照基道。 虽然一共去了七人,但是这个位置却是在林志宇的带领下方才找到的,做为发现者和向导,林志宇享有从中分得一份的权利,这是任何人也无法否认的。林志宇一人就占了两人份,这样一来恰好可以将收获分为八份。 林志宇看了看秦凤山和冯得禄,秦凤山笑着摆摆手道:“你拿主意吧,我和老冯没意见。” “李队长,我们这一次收获总共算是三十八份,虽然我们有优先选择权,但是我们并不想占诸位的便宜。”林志宇笑道,“公平的分配是下一次诚挚合作的基础,我个人还是很期待能够与诸位日后有更多的合作。” 李照基的国字脸上难得地露出了笑容,景泰英将手中的毛巾放到膝上,问道:“那你想怎么分配?” “首先,那不知道是因为血液还是某种体液才造成的板结沙团,对于我们这些人来说,拿到手也得费心费力地到县城甚至于府城去进行检测分析,所以我们也不费那个事了,再加上一根那个毛,这十样东西,都归你们所有。”林志宇道,“只有一个要求,分析的结果得给我们一份!”东西可以不要,但是有什么作用,却得知道。 李照基和景泰英互相看了一眼,景泰英点了点头道:“我们不能打包票,但会尽可能地向上面反映你们的要求,理论上应当问题不大。” “就算上面不同意,我可以承诺,会在其他方面给予你们补偿。”李照基沉声道。 这板结沙团和那个不知道是什么生物身上的毛,虽然看似应当是这些收获中最不值钱的,但是物品的真正价值却不是看出来的! 林志宇一挑大拇指笑道:“李队长真是爽快,就依李队长。”他倒是不在意这个,独角蝎的本体就在乾坤珠内,夫子的手段变化无穷,即便是李照基他不告诉自己实情,又有何妨? “其余的这二十八件物品……我们打算要两片剑齿蜥的甲片,两片这个未知生物的甲片做为收藏,其余的,如果李队长你们能够以市价收购,那是最好。如果说李队长你们不需要,我们会放到……”林志宇接着说道。 李照基立即插口道:“当然需要!我们以市价全盘收购。” 不说军方对此向来是多多益善,就是以市价收购下来,对于他们而言也是绝不吃亏的——这些东西往往是有价无市! 李照基四人心里很清楚,林志宇三人这是向他们、向军方和政府示好,给予了极大的让利! “三位对于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做出的功绩,我们都会铭记在心,并为诸位向州里请功!”景泰英也笑盈盈地道。先不说探路的工作他们完成的如何,仅凭这两天的收获,就足以保证他们这五人得到嘉奖甚至于授勋了! 第一百二十章?主动求死(第二更) 冯得禄带了十人保护着景泰英于第二天将收获押运回青云都去,相比上一次,这一次的收获无疑更为丰厚! 四天后的傍晚,景泰英和田家梓带了五十人与大量的驮马返回了巨石营地,眼前的一幕令他们睁大的眼睛。虽然只是离开了几天的时间,但是巨石营地却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在营地的最外围,已经挖出了一条深三米宽五米的壕沟,而挖出的土石则在壕沟的内侧堆起了一道土石混杂的土墙来。 虽然说这土墙对于很多野兽来说,都不算难以逾越的障碍,更不用说凶兽了,但是终究是令营地的防御能力有了明显的提升。 景泰英和田家梓的到来,不仅仅带来了大量的清水和食物、大批的建筑材料,还带来了两件青云都里罕有的东西——无线电报机和手摇发电机。拥有了它们,巨石营地与青云都之间的联系就会方便很多。 林志宇和秦凤山虽然都听说过无线电报机和手摇发电机的存在,却还是头一次看到实物。 “这是专门从县城紧急运送过来的,有了它,在必需时,我们甚至可以直接联系县衙请求给予支援。”景泰英兴奋地道,这两台机器的送抵,可以说代表了军方和州里对他们工作的认可! “那可是太好了!”秦凤山道,这几天来,虽然说巨石营地还算平安,并没有出事,但是他心里的压力却一点都不小。特别是他亲自去那个湖泊看过之后,就更是如此。 如今的新克拉玛干沙漠与他之前所了解的新克拉玛干沙漠仿佛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不但竟然出现了湖泊,还有大量未知生物的出现。 对于这些未知生物,可以说人类对它们的习性、能力、杀伤力一无所知,自然也就无法有针对性地进行防御,这使得他心里的这根弦时刻都在紧绷着。特别是他心里很清楚,林志宇不可能一直留在这里,他也需要回青云都进行休整和处理私事,届时这营地里的防御力量,就要缩水一大块,自己也少了一块坚实的后盾。 如今有了无线电报机和手摇发电机,与后方的联络无疑是节省了大量的时间,提高了效率,也令他感到自己肩膀上的压力缩减了不少。 “景小姐,九棵树外堡配备了它们吗?”林志宇抚摸着手摇发电机问道。 景泰英摇了摇头道:“这一套其实是青云都衙门的,为了节省时间,尽快地给这里配备上无线电报机,县衙将库房里备用的那一套运给青云都,而将青云都衙门里的这一套让我们运到这里来。至于九棵树外堡,即便是决定给它也配备上,也要等府城运来新的设备。” 虽然说,如今州里已经在州城和几个府城间在试验电话,无线电报机还是广泛地使用在很多地方,库房里的库存并不多,若不是这一次行动受到了州衙和军方的双重关注,像青云都、怀乐县这种边境小地方,也就是官方机构才有可能配置上一台。 林志宇有些遗憾地轻叹了一口气,其实在他看来,九棵树外堡才是必须要安排一台无线电报机的地方,如果说这里出现了什么紧急情况,九棵树外堡可以在一天的时间里组织人马来援,而要等青云都那边得到了消息再派人前来,时间至少要延长一天到两天! 不过这东西对于青云都来说都算得上是奢侈品,只有衙门里有一台与县城及其他都进行紧急联络,若不是有重大事务,轻易都不准动用。 巨石营地能够获得一套,也确实表明了官方对这边的重视。自己也不要太奢望了。 “林管事,秦教头,东西已经紧急运往府城,诸位在这一行动中的优秀表现,我也已经尽可能详细地向上面做了汇报,具体的奖励,还要两位再等一段时间。”景泰英正色道,“希望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大家能够精诚合作,再创佳绩。” 林志宇与秦凤山自然是满口答应,然后两人告辞而去——两人一个要守前半夜,另一人要守后半夜,保证良好的休息是很重要的。而且景泰英和田家梓刚回到营地,他们与李照基等人自然还有话说。 “泰英,湖泊的水样检测结果出来了吗?”李照基示意其他人各忙各的去,待其他人都离开后,才问道。 对于这件事情,李照基是格外的重视,这些天来他们也没有闲着,多次对湖泊的周边地区进行探索,进一步地摸清了它的状况。 虽然说湖泊的面积应当是处于不断萎缩中,这一点从湖畔上水位降低所留下的痕迹就可以判断出来,但是由于它又有一条河流不断地为其输水,应当说干涸的可能性不大——除非河流断流。 如果说这湖水能够为人们所用,不但现在后勤补给的压力会大减,也意味着未来可以进一步地利用那条河流的走势来保证进一步深入新克拉玛干沙漠腹地时队伍的饮用水的供给,这可是一件意义极其重大的事情。 虽然初步的检测表明湖水达到了饮用水的标准,但是林志宇的态度极其明确,任何人都不得使用这湖水,包括饮马也在内。 “县城的检测部门近期就会出结果,至于府城那边,恐怕才刚刚送到。”景泰英道,“我等不及结果,先赶了回来,待结果出来,青云都那边会派专人送来。怎么,出什么事情了?” 湖泊和河流对于他们未来的输油计划有着巨大的重要性,这她可以理解,但是李照基的口吻,令她感到了一丝的异样。 李照基道:“今天早上,我和德芳去湖畔时,发现有一头沙漠黄羊徘徊在湖畔,对我们的到来仿佛视若不见,就在德芳决定为大家改善一下伙食的时候,这头沙漠黄羊突然主动地跳入了水中,最后淹死了!” “淹死了?”景泰英诧异地道,“你确定它是自己主动地跳入水中?不是滑入水中?不是被什么水中的生物拖进水里?” 李照基斩钉截铁地道:“我俩看得很清楚,它是跑了几步,然后跃进水中的!” 景泰英感到背脊有些发凉! 第一百二十一章?一个小目标 古人云“自古蝼蚁尚且贪生”,那么为羊何不惜命?背脊直蹿凉气的景泰英觉得此事中透着极大的蹊跷!但是她又明白,这事绝不是李照基闲来无事吓唬她玩,这种事情也许田家梓、郭德芳干得出来,但是行事有板有眼的李照基是绝不会做的,这不符合他的性格。 “黄羊会不会游泳?”景泰英皱着眉头问道,人游泳时偶尔会抽筋,情况严重的也可能会造成溺亡,这黄羊会不会也有类似的情况? 李照基与她大眼瞪小眼片刻,谁平日里没事关注这玩意啊! “泰英啊,黄羊跳入水中之后它并不挣扎,也不扑腾水,就那么静静地在水上飘了一段时间,然后就沉了下去。”李照基皱着眉道,正是因为黄羊的不扑腾,平静地赴死,才令他感到诡异。 “这事你和林志宇他们说过吗?”景泰英道。新克拉玛干沙漠对于他们这些人而言,毕竟是一片陌生的所在,也许像林志宇他们这样的地头蛇,能够猜出来其中的缘由。 “还没来得及说,我这不是想着你是我们五个人中知识最为渊博的一个,先问问你。”李照基道。 景泰英皱眉思量,在自己的脑海里寻找着相关的知识,也许是黄羊吃了什么致幻的食物?类似的事例在人类的历史上有不少,不管是人还是动物。可是这新克拉玛干沙漠里可供黄羊食用的食物不但数量有限,种类更是不多,若是因为食物致幻所致,怎么会这么长的时间里,只被发现了这一例? “再观察观察吧,记得若是县城、府城那里有检测结果的消息,立即告诉我。”李照基心里轻叹了一口气,看景泰英的模样,他就知道这一位一时间也想不透其中的原因,他索性也就不去想了。心里却是决定,在没有搞清楚缘由前,一定要将禁用湖水这件事彻底地贯彻下去。 林志宇独自纵马来到了湖畔,随着气温的日益见暖,湖畔已经草木从生,不由得令人感叹生命的顽强,即便是在广阔的新克拉玛干沙漠中,一旦有足够的水,生命的花朵就会为之绽放。 站在高处,他可以看到整个湖泊的边缘都已经变成了绿色,还夹杂着一些白花随风摇摆,而为与这个湖泊连接的河流两岸,也都生出了一簇簇的绿色,在满目沙黄色的沙海中,形成了一条极其显眼的绿色走廊,令人烟罕至的沙海里多了几分生气。 这些日子里他也没有闲着,仗着自己马快,又不担心食水,将这湖泊周围数十平方公里土地转了一个遍,还顺着河流向沙漠腹地前进了数十公里。获得了不少一手的资料。整体来说,动物有不少,但是肉食动物不多,陆地上没有什么凶兽存在,水中则不好说,因为即便是到了河岸边,他仍然对河水有一种危险感。 这一带并不是他之前出任务常来的所在,所以也无从对比前后动物数量的差异,但是可以确定的是只要不去沾水,托巨鸟鸟群和两败俱亡的独角蝎、剑齿蜥的“福”,这一带目前基本上是没有什么危险。青云都的队伍,只要不是全菜鸟组队,应当应付得了。 至于李照基和他提到的沙漠黄羊主动投水自杀一事,林志宇也是挠了半天脑袋,没想出个理由来,索性暂且放在一旁。 对于这湖泊,他虽然有些好奇,但是也克制住自己动用乾坤珠察个究竟的念头——夫子教育他,遇到问题、难事,若不是迫不得已,还是要倚靠自己的能力来解决,事事依靠乾坤珠和夫子,只会令自己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退化。 李照基他们暂时是不会再向前行了,巨石营地的建设他也不想过多的介入,营地里又有秦凤山坐镇,林志宇心里盘算着要不要自己接下来找时间回青云都休整些日子,算算他也出来了不少天了。娘亲和妹子也是早就望眼欲穿了。 夜色深沉,守过了前半夜的林志宇与秦凤山交班后,回到了自己的帐篷中,合衣躺了下去。 石山已经高达三十余丈,占地面积广阔,除了“巍峨”的主峰之外,已经出现了多个侧峰的雏形,山间林木繁茂、郁郁葱葱,半山腰的水潭面积已经扩大了近五六倍,成为了一个小型的湖泊,数道瀑布如同白练般挂于山间,轰响间水雾弥漫四方。 山间水中已是生机勃勃,无数的虫鸟鱼儿栖息其中,林间草从之中,也可以看到一些中小型的动物出没。林志宇不由得惊叹,获得两只凶兽的几乎全部,乾坤珠的这一次进化步伐迈得可是着实不小,山林之间竟然已经形成一个小型的生物圈。 石山的顶部形成了一个天然的平台,约有二百平米大小,平台之上,矗立着一座祭台。祭台很古朴,甚至于可以说很简陋,但是看到它的第一眼,林志宇的脑海里自然而然地就蹦出来“祭台”二字。 祭台不大,有三层,台壁上雕刻有无数复杂的花纹,他看了几眼,发现这花纹似乎另有奥妙,却肯定不是一时片刻能够琢磨出来的,索性也就先不看了。他站在平台的边缘,环目四顾,除了西边是大海之外,都是一望无际的黑土地看不到边缘,其间星罗棋布地分布着诸多的河流和湖泊,也不知道到底有多少平方公里。 他看到了犀角马群,如今已经有超过三百余匹犀角马在这里组成了大小不一的四个马群;他看到了意图捕杀犀角马的巨狼,巨狼的数量并不多,到现在也只有不到四十只,他并不想无限制地让狼群繁衍;他还看到了托尔他们,如今的他们已经建立起来一个不大的小村庄,耕种着周边的土地。 虽然说这个村庄目前只有男性,但是林志宇也不会刻意地去解决这一问题,日后只能说是顺势而为,会将那些在外没有生路,又不会祸害他人的可怜人带到这里。至于会是什么时候,林志宇只会说那就得看缘分了。 “你这样就感到满足了吗?”夫子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到了他的身后,捻须问道。 “夫子,现在的这个规模,在历任的乾坤珠主人里,能够排到多少位?”林志宇也不回头,轻声问道。 “嗯……倒数前五名之内。”夫子略作沉吟答道。 林志宇挠了挠下颌,这个结果还真是有点令他意外,居然是这么低!倒数前五名之内?夫子这是在照顾自己的颜面? “那就先订个近期的小目标好了,怎么也得排到倒数一百名之外吧。”林志宇笑笑道,“夫子觉得我这个目标有没有太托大?” 他也不知道历任乾坤珠主都发展到了什么样的规模,而以往的历次谈话中,夫子似乎不大喜欢谈及往事,所以他只能私自揣测了。 夫子呵呵笑了起来,拍了拍他的肩膀道:“那你可是需要努力了,要排到倒数一百名之外,你就得掌控住第三颗乾坤珠了。” “第三颗乾坤珠要如何掌控?它又在哪里?”林志宇深呼吸了几次才令自己的心情勉强平静了下来,问道。 夫子手指向祭台道:“当条件允许时,祭台的上面会出现一条通向第三颗乾坤珠所在地的空间通道,可以送你过去。你必须在那边找到乾坤珠的本体,这才算达成第一步。到了那个时候,我再告诉你,如何才算是真正掌控了它。现在,你还是先学着如何掌控现有的这两颗吧。” 第一百二十二章? 比剑齿蜥更可怕 依照夫子的说法,林志宇如今不过是堪堪学会了乾珠与辛珠能力运用的皮毛,距离完全掌控两珠还有着极大的距离。但是这并非林志宇不用功,而是受诸多因素的限制所致。 “历任乾坤珠主由于个人条件的千差万别,前期发展的速度和方向也是分为多种,但是正所谓万变不离其宗,可以将其分为两大类。”夫子站在崖边,俯视整个大地道,“一种是游走于资源始终入不敷出的边缘,随时都可能后继无力而翻船的;另一种就是前期黯淡无光的,却打下了夯实的基础,为后期高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地基。这两种方式其实并无高下之分,而是要根据个人所处的环境和现实需要来决定。” 夫子捻须道,“像有几位乾坤珠主,一直都处于生死攸关的极大危险之中,所以他们根本没有积累资源的机会,所获取的一切资源都不得不立即用于加强自身。而也有不少位乾坤珠主,却是厚积薄发,在发展的后期呈现出令他人望尘莫及的速度来……” 林志宇侧立在夫子的身后,静静地聆听夫子的教诲。 “志宇啊,其实这眼前你所看到的一切,都是能量的物质化,而在必须的时候,它们又可以完全地转化为能量,为乾坤珠主人所用。”夫子随手一拂,崖边出现了一几两个蒲团,示意他坐下这才继续道,“也许你又会想,乾坤珠直接储存能量就好,何必再多此一举,将能量物质化?” 林志宇点了点头,他确实是有这样的想法。 夫子随手点指着远方的狼群道:“在乾坤珠获取了它们的生命印记之后,其实只要能量足够,就是以能量塑造出一支狼群来,也并不是什么难事,但是这样做也有一些问题,比如说如果你不刻意地进行控制的话,这些狼会表现地如同一个模子做出来似的,没有个性,也没有外表上的差别,千万只也没有什么不同。这样的生命是很无趣的。” “生命是世界上最为奇妙的事物,也是古往今来无数惊艳一时的人物,都难以堪破的奥秘。生命的一代代繁衍,不但完成了自身的不断繁衍壮大,同时也在进化,也在令构成自身的能量不断地提纯并回馈世界。像你种植的那些萝卜,虽然它们在生长的过程中,需要不断地从外界汲取能量,也在不断地向外界释放能量,当它们完成一次生命周期,在这一过程中,能量得到了一次次的提纯!而在乾坤珠之内,同样亦是这个道理,能量在物质化为大地、山河、动植物……的过程中,同样也是在对能量不断地进行提纯……” 夫子洋洋洒洒一席话,林志宇也只能是囫囵吞枣地记了下来,日后再慢慢地去体会运用,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夫子的意思是,乾坤珠从来也不会嫌储备的能量多的,而这土地越大,生物越多样性、形成的生物圈越完善,也就意味着能量在一步步地得到提纯。 但是林志宇也不能够忽略对新物质的收集,像这一次,一只几乎是完整的成年独角蝎,就促成了乾坤珠的再一次进化——从某种角度来讲,新物质就是乾坤珠的一根根短板,每补齐一次短板,都是乾坤珠的一次显著发展。 夫子手一翻,一柄长有丈许的长枪出现在他的手间道:“这是我为你新打造的一柄长枪,你且看看它的枪头。” 林志宇惊喜地顺着夫子的手看过去,只见枪头处并不是常见的由钢铁打造,而是一种黑白间杂的莫名质材造就。 “这枪头的原材料是取自那独角蝎的那根蝎角,老夫以其中的精华部分为你打造。不敢说无坚不摧,至少在你们荧惑联邦已知的物质中,无物能够挡住它的全力一击!”夫子自信满满的道。 林志宇心中大喜,那独角蝎给人印象最深的除了那庞大的身躯外,就是一击杀死剑齿蜥的独角了。连出名了的皮糙肉厚、防御强大的剑齿蜥都无法抵御的锐角,面对其他生灵时,杀伤力可想而知。 他伸手从夫子的手中将枪提起,出乎意料的是,枪身相当地轻灵,他在手里掂了掂,也就二十斤多点,枪杆触手冰凉却又似铁非铁。 “这枪杆是以这山中的一种硬木取其芯材再经过百余道程序打造而成,既有不逊色于上等钢铁的硬度,又有极其良好的韧性,加上那蝎角枪头,想必可以满足你相当长时间里对长枪的需要。不过,如何解释此枪的来路,就要志宇你自己想法子了。”夫子笑道。 林志宇双手持枪微微用力,立时就是一个斗大的枪花,感觉毫不吃力,顺畅之极。他一个滑步,手中的长枪如同毒蛇般探出,刺向了崖边的一块巨石,几乎没有感觉到任何迟滞,如尖刃切豆腐般,枪头无声无息地已经入石六寸,令林志宇不由得暗自咂舌。 “多谢夫子赐枪!”林志宇拔出枪来,对夫子施礼道。这一柄枪,比起他现在的那一柄,好了何止十倍!有它在手,林志宇觉得自己简直就是虎生双翼,龙归大海! 夫子捻须笑道:“你满意就好,也不枉为师的一番辛苦。呵呵,难得有珠主认我为师,为师也是很珍惜的。” 林志宇爱不释手的抱着长枪,重新在蒲团上坐了下来,又问道:“夫子,这独角蝎的战力您可评估过了?” 夫子微微地颔首,随手从袖中取出了一叠纸放在了几上道:“我就不一一细说了,你还是自己看吧。” 林志宇伸手取了过来,只看了半页,这手就情不自禁地有些发抖,越看则越是心惊。 经过夫子的评估,这独角蝎对于人类的杀伤力可以说是远在剑齿蜥之上,剑齿蜥虽然凶猛难以力敌,就是一队全副武装的军人,想要杀死它也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但是它也有着自己的短板,那就是身躯庞大造成它的短途冲刺能力受到很大的限制,长途奔跑的速度也有限。人类若是不去故意招惹它,打不过还是能够有办法逃脱的。 但是这独角蝎就不同了,它的个头虽然远超普通蝎类生物,但是它的奔跑速度却是比普通蝎类生物还要迅捷,即便是在这沙漠之中,全速奔跑起来,比犀角马也只稍有逊色而已,而且它的独角,双螯,步足,蝎尾、蝎针,无不是杀人的利器。 而且它的全身都覆盖有黑色的鳞片,就如同上等的鳞甲一般,防御力虽然不如剑齿蜥那般夸张,却也不是普通枪械能够轻易破开的。 有速度、有杀伤力、有防御力,一般人遇上了这独角蝎,打?打不过;防?防不住;逃?逃不掉! 第一百二十三章?鸠占鹊巢? 天光已经大亮,林志宇这才伸了个懒腰,从自己的帐篷中钻了出来,舒展着手脚,心里却仍然在回味着昨夜里的枪法特训。 夫子竟然以能量再造出一只独角蝎来给他“陪练”,虽然从体型来看,它得归入未成年行列,比起那只与剑齿蜥两败俱亡的独角蝎小了好几圈,但那也是从头到尾超过了七米的大家伙! 林志宇虽然从夫子交给他的那些评估资料上断定这独角蝎战力非凡,不是省油的灯,但是真正动起手来,才发现自己还是低估了它的战斗力。他即便有蝎角枪在手,应对起来仍然是极其吃力,屡屡陷入险境,被独角蝎打得是疲于奔命! 独角,双螯,步足,蝎尾、蝎针处处皆是杀人的利器,特别是这独角蝎的运动轨迹,可谓是变化多端,令人难以揣摩。有的时候,你明明觉得它是要正面强行突进,实际上却是诡异地侧滑到了自己的侧面发动攻击。而有的时候,你判断它要后撤,它却是飞飚突进。林志宇稍有失神或判断错误,就会被逼入险境甚至是绝境之中! 纵然他手中的蝎角枪,能够对独角蝎构成致命的威胁——独角蝎那坚硬的外壳,对于蝎角枪来说没有起到丝毫的防御作用,一枪即是一个洞眼,只是它的运动轨迹诡异难以准确判断,加上它庞大的身躯、只要没有被刺中紧要部位,战力的损失即微不足道,所以纵然有利器在手,林志宇仍然是在开训之后,连败了二十几局,方才渐渐地找到了对阵这独角蝎的窍门,从而渐渐变得有胜有败! 只可惜这胜利的喜悦还没有享受多久,独角蝎就如同充了气一般大了一圈都不止,力量、速度等诸多指标也是大涨,立时又将林志宇彻底地压制住了。到他结束特训时,成绩是三十四败零胜! 林志宇深感庆幸,若不是这独角蝎与剑齿蜥闹了个两败俱亡的下场,就凭自己的实力,想要将其击杀,无异于白日做梦! 就是将陈氏狩猎堂最精锐的人员,拉出来四五十名组成队伍来绞杀这独角蝎,最终的结果,十之四五也是付出极其惨重的代价获胜,更大的可能则是全员战死!如此危险的一只凶兽,就在这一带沙海中游荡,想想都会令人头皮发麻。 特别是这凶兽还很会生孩子,一生就是一大群的幼独角蝎,而只需要不到两个月的时间,这些幼小的独角蝎就可以独立地进行觅食,所到之处,无论荤素皆是一扫而空。 “林管事,今天你不要安排外出的任务了,中午的时候,县尉孙大人,还有怀乐把总年大人就要到了。”李照基神色凝重地走过来道。 林志宇停下了动作,心中有些奇怪,问道:“李队长,他们来做什么?”县尉,执掌一县的地方武装,直接负责当地的治安,是县令以下重要的官员之一。至于怀乐把总,与县尉相比起来,那就更是大官了。 把总一职则是明州地方军队中武将官职名称,一般分驻在境内的各个地方,是各地境内平安无事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怀乐县一直可以说是明州的边境地区,这一局面直到后来细柳边疆区的出现才有所改变,所以在县境内一直驻扎着一支足有千余人的军队。 只是据青云都的老人们说,近数十年的历史里,怀乐县尉从来都没有进入过新克拉玛干沙漠。而怀乐把总,据说也有数十年没有踏入过新克拉玛干沙漠腹地。他们的突然到来,令林志宇的心中不由自主地升起了一些想法。 李照基面带无奈地摇头道:“名义上是前来视察工作,真实目地不好说,我这也是刚刚接到的消息。”他虽然隶属于明州军方,但是与怀乐把总却是互不统属,这里又属于怀乐县境,做为当地的治安和军队长官,他们前来巨石营地视察,又有谁还能够拒绝他们不成。只是他嘴里说着不好看,神态却是将他内心中的浓重担忧表露无余。 他很怀疑,可能是自己在这边有大收获的消息暗地里被传了出去,县尉孙有年和把总年超英是来抢果子的! 明州衙门和军方内部也不是铁板一块,在对外一致的大前提下,内部也是分为多个派系,每个派系的诉求、利益各有不同的侧重,明争暗斗那是家常便饭。 对于新克拉玛干沙漠陆上通道的探索重启计划,在军方和州衙门里也并不是所有人都支持的,一样也有反对的声音和看好戏的中立派。 如今自己初入新克拉玛干沙漠,就送回去诸多的凶兽“零件”,其中还有一种未知凶兽的出现,利益当前自然会有人想要伸手进来。他现在只是还不知道,这县尉孙有年和把总年超英的到来,是他们自己利益熏心所致,还是背后有人指使。 而且这两人中午就要到这巨石营地了,早上才发来通知,就连九棵树外堡那里都没有传来消息,很显然是刻意地隐瞒了行踪,要打这边一个措手不及!从这一点来看,对方就是善者不来啊! 林志宇又问道:“他们来多少人?” 李照基摇了摇头道:“根本就没有提,估计是想着中午就到了,不管是晚上赶回九棵树外堡,还是临时驻营,都来得及吧。” 林志宇也是无语,合着除了知道有两名官员中午要来外,其他什么都不知道!就这点信息,还能做什么,老老实实地等着呗。 当三阳升上天空的最高点时,从九棵树外堡方向扬起了阵阵沙尘,李照基的脸色立时就为之一黑,初步估计,来者就不下三四百骑! 这就算新克拉玛干沙漠里不安全,两人前来正常视察工作,断也没有出动三四百人的道理。 对方来得很快,很快就来到了营门前,李照基和林志宇带着诸人到营门前迎接。 为首的两骑犀角马上骑着两个中年人,右边的中年人身着军装,长脸无须、眼睛狭长如缝,坐在马背上一脸的意气风发,显然是那位怀乐把总年超英;左边的中年人一身官袍,圆脸,环眼,唇上留了两撇胡须,坐在马背上颇有几分不怒自威的模样,自然就是县尉孙有年了。而在两人的身后,是排成了六纵队的骑兵队伍,从服饰上可以看到出来,其中军人就占了七成还有余。 来到营门前,看到众人在营门前迎接,两人跳下马来,在几名随扈的陪同下走了过来。 李照基、林志宇等人上前施礼,年超英很多人都不知道,但是孙有年青云都的人就相对熟悉一些了,这一位虽然自从上任后也没怎么来过青云都,但是县里的小报里他的画像可是不少。 一番简短的客气之后,年超英、孙有年被引进了营地里最大的帐篷中,年超英进帐后就当仁不让地坐到了首位,令李照基、林志宇这一系人都脸色不禁为之一沉。虽然说帐中以官职来说,年超英确实是为首,但是他这副理所应当的模样,实在是令人看了不爽。 孙有年坐到了他的左侧首位,李照基坐了右侧首位,众人各自落座。 年超英的目光扫过众人,在林志宇和李照基的脸上略做停留,才笑道:“今天,我与孙县尉来此,一来是视察尔等的工作,这个营地,是怀乐县目前最深入新克拉玛干沙漠腹地的先头营地,它的建成对于探索新克拉玛干沙漠有着特殊的意义!” 众人在首先鼓掌的孙有年的带领下,满心无奈地跟着鼓掌,心里虽有不满,表面上还不能显露出来。 年超英满意地伸手虚压了压,帐中安静了下来,继续道:“二来,就是考虑到这新克拉玛干沙漠中条件十分地艰苦和危险,诸位在此已经工作了多日,可谓是劳苦功高。所以我与孙县尉决定带队前来这里,替诸位把守此地半个月,让诸位可以返回青云都休整,为日后面对更艰巨的环境做好生理和心理的准备!所以,下午诸位可以与我们交接一下工作,最晚明日清早,就可以离开了!” 众人不由得大哗,年超英这是什么意思?要鸠占鹊巢,将他们这些人直接赶回去吗? 李照基愤然起身道:“年把总,巨石营地乃是我后勤保障司与青云都联合建立,与地方驻军并没有任何关联,也不需要贵方替我们把守。” 年超英不以为然地摆了摆手道:“大家都是明州军人,何必分得如此清楚。再说了,我们也不是要占据你们的营地,只是让你们回青云都休整,过半个月你们再来也是可以的。而且,你不要拿什么后勤保障司的名头来吓唬人,这里是怀乐县境内,我身为地方驻军将领,又与县尉孙大人达成共识,有权临时征用这里!莫要敬酒不吃吃罚酒!” 坐在一旁的孙有年也咳嗽了一声,站起身来道:“诸位,年前青云都的九棵树补给点营地遭遇了狼群袭击,造成了重大的伤亡,县里也是很重视的这一事件。虽然事后青云都地方组织人手寻找狼群,想要将其剿灭,但是最终还是没有找到它们的踪迹。大家普遍性认为,狼群很有可能是逃入了沙漠的腹地。县里与年把总商榷后,决定调动兵力前进到巨石营地,以此为根据地,对新克拉玛干沙漠进行搜索,以剿灭这些不安定因素。此事关系到新克拉玛干沙漠周边数都的安定……” 他的话还未说完,帐外突然传来了马嘶和嘈杂的叫骂声! 第一百二十四章?冲突(第二更) 李照基注意到,林志宇的脸色一下子就阴沉了下来,目光中带着几分怒气。 孙有年不悦地停了下来,沉声问道:“外面何事如此嘈杂?” 很快就有人进来禀报道:“孙麒麟孙副都头在营地中看到了一匹良驹,想要强行骑乘,结果被马甩了下来,伤了腰腿,正招呼人要将那马的马腿打折了,营地里的人正在拦阻。” 孙有年的脸色也不由得一僵,孙麒麟其实应当是叫孙其麟,是孙有年的本家侄子,成年后自己将名字改为了孙麒麟,今年不过二十五岁,即在怀乐县衙里担当了一名副都头! 孙麒麟平素里在怀乐县里就不是安分守已的人,不过有他这个伯父在,大多数人看在他的面子上,即便孙麒麟做了一些出格的事情,也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过在来青云都之前,他也是再三叮嘱,要他收敛一些,青云都里武风盛行,而且乡下人可不比县城里的居民,怒火上来了,直接拔刀子的都有。没想到他这刚入营,就惹出事情来。 他还没来得及说话,就看座中一人跳了起来,头也不回地冲出帐去,孙有年这心情自然不爽,这上官还未发话呢,底下人就自行其事,成何体统?若是在县衙里,他肯定一声断喝,喝住此人,让他明白在上官面前失仪有什么后果。 但是此时是在巨石营地,他与年超英前来又是有抢果子之嫌,自家侄儿又不干人事,自己再进一步激怒对方,是不是明智? 孙有年不是笨蛋、更不是傻瓜,自己与年超英在这个时候将李照基和青云都的人赶走,无非就是得到了线报,李照基等人已经从新克拉玛干沙漠里得到了剑齿蜥和另一种新凶兽的诸多“零件”,那还只是七个人搜索了一片并不大的区域,就得到了如此丰厚的回报。特别是那个未知凶兽,背后的潜在利益大的惊人! 只要他们驻扎在这里半个月,凭他们带来的这近五百人,足以将那一片区域彻底地搜索一遍,只要拿到足够多的收获,半个月后拍拍屁股走人就是了。而有这份功劳做底,想必明后年他高升一步也就会成为定局,自己还能收藏几份收获作为家中的收藏。 若是和青云都的人彻底翻脸,先不说日后这营地的后勤补给还是需要九棵树外堡和青云都方面给予支持——他们这一次紧急赶了过来,自然不可能随队携带大量的补给。青云都衙门因此事而向县衙提出抗议的话,日后也是不小的麻烦。他虽然在县里位高权重,但终究不能一手遮天。 几乎是瞬息之间,孙有年的脑海里已经转过了诸多的念头。最终他还是摇头苦笑道:“林管事还是太年青了,是不是有点太沉不住气了?这种小事,由下面人来处理就好了。” “如果有人抢我的爱马,相信我也会和他一样的反应。”李照基冷冷地,没给这位县尉大人面子地道,“联邦法律明确规定,私人财产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这位孙副都头,在没有得到马主许可的情况下,强行骑乘他人的坐骑,被摔下马来,依我看纯属自作自受!而他在受到教训后,不反省自身的错误,还企图损害他人的财产,身为衙门的公差,这算不算知法犯法?” 坐在他下首的诸人虽然没有明确地站出来表态,却纷纷颔首,以示对李照基的支持。对于青云都人来说,马匹不仅仅是代步工具,也是他们生活中的一份子,将马匹当做自己家人的更是大有人在。 就连年孙有年自己的下首众人中,也有不少人流露出了对孙麒麟这一行为的鄙夷之色,若不是他们同属一个阵营,恐怕也要有人站出来对孙麒麟这种擅自骑乘他人坐骑的行为,加以谴责。 “李队长言重了,这不过是年青人一时间伤了面子的过激言语罢了。”孙有年的下首有人道,“而且年青人对于好马的喜爱,大家也都可以理解吗,李队长你何必这样上纲上线!” 秦凤山撇撇嘴,真是说的轻巧。众人都知道,越是好马就越有个性,一旦认主之后,除非是得到了主人的允许,否则的话,他人是很难再骑乘上去的,这也算是一个常识,不像那些驽马,几乎所有人都可以轻易上马骑乘。 “那我要是看到谁家的女眷长得漂亮,若是上前搭讪受了白眼,是不是也可以叫嚣着要将对方抓捕归案呢?届时为我辩护时,不知道能不能也这样说?毕竟老祖宗还说过呢,食色性也!”郭德芳“嘟囔”道。说是嘟囔,声音可一点都不小,至少帐篷里大多数人都听个清楚。 “郭哥说得有道理!心爱的坐骑是我们的小老婆吗,这可是大家的共识!”田家梓“低声”地赞同道,“调戏人家老婆要受罚,调戏小老婆就没事了?” 孙有年的脸色更是黑了几分,心中虽然恼怒,却也不好发作,郭德芳和田家梓一看就是军人,要处理他们,自然也是要军方的机构出面,这种言语上的挑衅,地方治安机构根本无权处罚他们,最多也就是具文向军方相关部门告状而已。而这又能有多少效用? 孙麒麟被几名衙役搀扶着,扶着被摔伤的后腰,指挥着其他衙役,要他们将罪魁祸首抓起来,而在另一侧,诸多人则结成人墙将意图上前的衙役们挡在身前,在他们的身后,则是林志宇的坐骑墨骊在不停地打着响鼻,显得有些暴躁。 “哎呦呦,我的腰!”孙麒麟吃痛地叫道,“给我抓住那头畜生,我要打折了它的腿,看它还有什么资格在我面前耍横!”被当众从马上甩下,虽然没有受到什么重伤,他还是觉得自己的颜面大失。恼羞成怒的他,根本无视了营地里诸人不善的脸色。 就在他大声呼喝着众人上前时,突然屁股上传来了一股大力,令他身不由已地脱离了衙役的搀扶,飞身而起! 第一百二十五章?后怕 “哎哎哎……”孙麒麟怪叫着扑向前方,与两名衙役撞在了一起,滚成一团,场面立时为之一静。 临时营地,又是在沙漠里,孙麒麟在地上翻滚了两圈,再起身时,就是一身的尘沙,连脸上都沾染了不少的尘土,看起来狼狈之极。 孙麒麟怒不可遏、恶狠狠地瞪着众人,想要从中找出来,究竟是谁胆大包天,竟然敢从背后偷袭他孙麒麟!自从他伯父孙有年当上了县尉以来,他还没吃过这样的亏呢。 他的目光巡视了两圈,落到了双手环抱在胸前的林志宇,那股挑衅的意味简直溢于言表。 “日你女良的!”孙麒麟破口大骂道,也不顾自己的腰痛,几个箭步就到了林志宇的近前,蒲扇大小的巴掌狠狠地抽了过来。他虽然愤怒,但是还未完全失了理智,并没有动用腰间的武器——一旦动用了武器,那么整个事件的性质就变了。 林志宇脸色立时阴沉了下来,小时候就失去了父亲的他,对含辛茹苦将自己兄妹带来的母亲十分地尊敬,听孙麒麟口出秽*言,原本就强压着火气的他眼中闪过了厉色。 他后退了一步,孙麒麟带着风声的巴掌从他的面前三寸抽了个空,用力过猛的孙麒麟身不由已的一个踉跄。 看到林志宇并没有还手,孙麒麟转手就又是一巴掌,口中骂骂咧咧地道:“小畜生,敢踹你爹哩!” 林志宇侧身滑步,又躲了开来,孙麒麟接二连三地打空,感觉这脸上更挂不住了,口中更是吼骂不断。 不仅仅营地中青云都诸人满脸怒气,就连随年超英和孙有年前来的军兵和衙役中,也有很多人面有不愉。 林志宇听得从帐里传来了杂乱的脚步声,以及李照基不满的抗议声,这才闪电般伸手扣住了孙麒麟兜脸打过来的一拳,右手在孙麒麟的脸上正反手连抽了六记耳光,一脚踹在了他的小腹处,将孙麒麟踹飞了出去。 “住手!”这时候孙有年的喝止声才姗姗来迟。 林志宇扭身望向孙有年等人,不仅仅孙有年出来了,李照基、秦凤山、以及县衙随同孙有年一同前来的几名都头都走出了帐篷,倒是年超英一系的军人没有出现。 “小心!”背后传来了多人的惊呼声。 “志宇小心!”秦凤山大喝道。 “林管事小心!”李照基指着他身后叫道。 林志宇听得身后风声,“匆忙”团身前滚了两圈,耳听有人惨呼了一声,这才跳起身来。 刷!数十杆枪不约而同地指向了孙麒麟,这其中有军人也有青云都的人,在场的衙役们虽然没有举枪,却也没有人去拦阻,只是一个个面带尴尬和羞恼。 在孙有年的左侧,有一年青人手捂着腰腹,鲜血正在从手指缝隙间流出,他身旁的人慌乱地将他放倒在地上,包扎伤口。 孙有年的脸色铁青,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已的侄子竟然在自己已经喝止后,林志宇扭身望向自己时,孙麒麟竟然从腰间掏出匕首,当作飞刀丢向林志宇!而林志宇居然还躲了过去,被他身躯遮挡了视线的江夜明,自己的得力助理,却因此而受伤。 愤怒之余,孙有年心里也在隐隐地后怕,他与江夜明只隔了半个身位,也就是说,稍有差错,中刀之人就是自己了! 这里可是距离青云都快马加鞭还需要跑两到三天的新克拉玛干沙漠腹地啊,受伤的人除了就地医治外,可以说再没有其他的选择。 被数十杆枪齐指的孙麒麟此时也是吓得一身冷汗,彻底地清醒过来,双手高举过头顶,一动都不敢动,生怕一个动作不对,就引来枪击,那可就死得太冤枉了。 方才他也是被林志宇毫不留情的连抽了六个耳光,还在耳边斥为“只会逞口舌之能的废物点心!”,小腹还被踹了一脚,这一连串的打击,令他怒火熔断了理智的那根弦,在他看到林志宇回身后,毫不迟疑地将身上的匕首甩了出去。 却没想到他自认万无一失的一击,没有命中林志宇,反而将自家伯父的得力助手江夜明伤到了! 孙麒麟一时间也是乱了分寸,江夜明那是出身县里江氏宗族的嫡系子弟,已经与他伯父孙有年的小女儿订下了婚约,如果不出意外,今年就要完婚的,可以说是联系江氏宗族和孙氏宗族亲密关系的重要纽带!自己却将他伤到了,也不知道是不是要害,要是江夜明有个三长两短,别说伯父能不能护住自己了,就是能够护住自己恐怕也绝不愿出手相助了! “来人,将这个畜生给我拿下!”孙有年戟指着孙麒麟,怒喝道。这个混蛋,令他在众人的面前丢尽脸面! 几名衙役如狼似虎地扑了上去,为首的一人在孙麒麟耳边轻声地道:“侄少爷,对不住了。”说话间就将孙麒麟五花大绑起来。 秦凤山搂着林志宇的肩膀,一边帮他拍打着身上的尘土,一边心有余悸地道:“方才真是好险啊,你小子也是的,与人搏斗时,怎么能这样冒失地将后背交给对方!就算是县尉……也不应当!”方才的那一瞬间,可是把他吓得心都要从嗓子里跳出来了。 李照基五人也围在林志宇的左右,看到他确实没有伤,这才齐出了一口气。景泰英愤愤地道:“那个家伙是故意的,明明孙县尉都叫住手了,你也停止了攻击,他居然还在背后出手,这是故意杀人未遂!” “林管事,放心,这事我们兄弟给你作证!”李照基拍了拍林志宇的肩膀,斩钉截铁地道。 “没事,那小子企图侵占损害他人私有财物,方才又污言秽语攻击你的家人,还主动多次攻击你,被你教训后还背后企图伤人,这些大家都看在眼里呢,你是正当防卫!”郭德芳挥舞着拳头道,“对于这种无耻之辈,就应当狠狠地揍他一顿,让他长长记性!” “军医呢?营地有医生吗?或者谁有上好的伤药吗?”江夜明那边有人惶急地叫道,“止不住血啊!” 第一百二十六章?难啊 只是短短的几句话的功夫,躺在地上的江夜明已经是脸色苍白,身下一大滩鲜血。虽然已经有人给他上过药,但是药粉洒上去,很快就会被血液冲开,始终无法止住血。 数名医者围了过来,半晌后,先后摇了摇头,其中的那名军医道:“匕首伤到了伤者的要害,造成了大出血。如果是在县城里,或者说我们军营里,我等还有办法抢救。但是在这里,恐怕……” 他话虽未说完,但是众人都明白他的意思,心头一片冰冷。 孙有年急声道:“难道说现在就没有一点办法了?眼睁睁地看着他失血过多而死吗?”江夜明可不仅仅是他得力的助手,还是他未来的女婿,更是他孙氏与江氏之间联盟的重要纽带! 跟随自己前来新克拉玛干沙漠一趟,却被自家的侄子失手误伤致死,回去后不说怎么向江家交待,就是自家女儿那边也无从交待啊! 自家未出门的女儿成了望门寡不说,就是将孙麒麟依法严惩不贷,孙氏和江氏两族之间,恐怕也要反目成仇了!这对于孙有年和孙氏宗族来说,无异于飞来横祸啊! 可是他却又无法嫁祸他人,孙麒麟与林志宇之间的摩擦,自始至终都是在众目睽睽之下的,就算他是县尉,也不能当着这数百人的面,颠倒黑白、指鹿为马啊,真要那样做的话,他这个县尉的位子也就指日可下了。 “我们正在给他查验血型,先输血保住他的命,但是这法子不能持久,如果说最终仍然找不到办法或者说上好的药物止血的话……”那名军医长叹了一口气,不再说什么。 年超英站在帐篷口,虽然人挤人、人挨人的,看不到内圈的情况,自有亲信将事情的始末一一告知于他。 年超英嘴角微微翘起,他与孙有年虽然一同前来,但是却并不代表着他们两人就是在一条船上的,孙有年被搞得灰头土脸的,对他年超英来说,又有什么关系?事情闹得越大,余下这半个月里,自己在这营地里的话语权就更强,也能够分得越多的收获! “输血可以,但是必须要保留下足够的血液备用。嗯,不够的,让这些衙役们献血。”年超英冷笑道。 他们这一次前来,也考虑到了可能会出现的危险,所以也携带了一些血袋,但是这里毕竟是新克拉玛干沙漠里,想要大量携带需要低温保存的血袋无疑是不现实的。所以,献血才是最为有效的方法。 适量献血对于人虽然没有什么危害,但是需要休息来调整身体的状态。如果孙有年带来的这些衙役有多人因为献血而不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那么他孙有年拿什么来和自己争? 众人将已经晕厥过去的江夜明抬入了帐篷中,军医很快地为他挂上了一个血袋,又与孙有年请求准许在衙役中寻找血型匹配者准备抽血。 孙有年烦躁地摆了摆手,示意由他去做,心里却是不住地盘算着,怎么样才能够将江夜明的小命保下来,他要是死了,对于孙家来说,损失实在是大的令他难以忍受,甚至于可能会动摇他县尉的职位! 送回县里无疑是不现实的,甚至送到九棵树外堡都不现实,江夜明这个样子,根本就无法禁受快马奔驰所带来的颠簸,而要是缓慢运输,十天都走不到九棵树外堡!先不说他还能不能扛住这十天,也没有人愿意这样做啊! 通知县里让人带器械和药物赶过来?就算如今这里已经有了发报机,等东西运来了,至少也是三四天之后,还不能够保证一定能救活了江夜明! 他越想越是发觉处处都是死路一条,也越发对孙麒麟痛恨不已,这哪里是麒麟啊,分明是头反噬家族的凶兽啊!要不是还记得孙麒麟是自己的亲堂侄,自己的兄弟还活得好好的,还是自已在宗族中的有力支持力量,他都想将其丢到沙海里自生自灭去。 很快检测结果就出来了,孙有年带来的这些衙役里,只有不到三十人符合条件,这令孙有年越发的烦恼。 他知道年超英肯定是在等着看自家的笑话,原本他带来的衙役数量就不如年超英,如果说再有三十人因为献血而不得不休息,日后收获的分配比例上,自己所能够得到的必然会更少!可是他还偏偏无法提出什么异议来。 只是要是因此而减少了收获,事情传到了自家身后的那位耳朵里……自己的前程一样堪忧! 坐在江夜明的病榻旁,孙有年如同困兽一般,怒火无从发泄! 年超英在自己的帐篷里,随意地倚靠在行军榻上,听取自己扈从的汇报。 方才他强行地要求李照基和青云都团队与自己“换防”半个月,最晚明日一早,李照基和青云都的这些人就必须离开巨石营地,而且只能携带一天的食水。而他的人已经控制了无线发报机和发电机,确保李照基他们最快也要到后天甚至于大后天才能够将“换防”一事通报上面。届时上面再扯扯皮,打打嘴仗,就算命令自己立即撤回怀乐县驻地,自己也可以找理由再拖延几天,半个月的时间很快就会过去。 只要自己这一次能够有足够的收获,大佬肯定会庇护自己,就算不能够在怀乐县继续当把总,换个地方更好!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谁喜欢呆谁来! “拿些金元去将营地里的这些补给根据市价加两成买下来,再让他们回头再送一批补给来,钱都可以先付给他们。”年超英吩咐道。 他们这一次来得匆忙,也没有大批的驮马随行,补给带得有限,而目前营地里的物资,对于他们这六百多人来说,也只能支撑最多五天到六天的时间,现在已经和后勤保障司顶上了,就没有必要和青云都的地头蛇撕破脸,反正只要成功地找到东西,这点钱也算不了什么,都是毛毛雨啦。 “大人,那个林管事……就这样放他离开吗?”扈从迟疑地问道,“县尉大人那里?” 年超英冷笑了两声,他之所以和孙有年一齐前来,一方面是因为两边上面的人是合作关系,既然都得到了消息,那么共同发财总比先内讧强;另一方面,也是要借助孙有年的力量来压服青云都诸人。 毕竟在明州,军政分开可以说是铁规。不但地方无权过问军中事务,军人同时也不允许干涉地方的事务。这也就是边境地区,又有剿灭狼群,保境卫民的借口,否则他年超英军兵无令跑了这么远,早就有人来问责了。 而孙有年做为怀乐县尉,是有权邀请当地驻军协助清剿狼群的,有他出面,青云都衙门这边即便是有意见,也只能往县衙里递抗议书,而找不到军方去。 如今李照基等人的离开已成定局,孙有年的作用自然也就随之下滑,他才没有心情冒着得罪青云都地方势力的危险去帮孙有年。 “你觉得我们即便将那姓林的小子扣了下来,这事递上去,结果就对他孙有年有利了?”年超英反问道,在场有数百人,亲眼目睹整件事来龙去脉的就有上百人,孙麒麟有意侵占、损害私人财物在先,又有故意杀人未遂和误伤他人两大罪行,至于中间他与林志宇之间的打斗,他污言秽语辱人家人,凭这一点,林志宇可以说就站在了道德的高点——明州可是自建州以来就一直推崇武力、推崇孝道! 别说只是抽了孙麒麟几个耳光,踹了一脚,就是再多上一倍,舆论也绝对是站在林志宇这一边的,怀乐县里孙有年要是一手遮天、一人独断,那还罢了,找林志宇的麻烦算不得什么大事。 问题是孙有年他还远没有到那个地位,别说在县里一言独断了,就是县尉系统里,他都做不到! 有心情找林志宇的麻烦,还不如想想怎么解决江夜明一旦死亡所带来的后续影响吧!那才是真正威胁到孙有年屁股底下座子稳定的大事! 挂上了血袋的江夜明状况倒是稳定了下来,但是血仍然是止不住,一袋四百毫升的血也只能维持一个小时,算下来,即便有近三十人可以为其献血,也维持不了多少时间。坐在江夜明的榻旁,孙有年愁云满面。 “大人,要不我们要求青云都的这些人检测血型,他们也有近二百人,怎么也能再找到几十名合格的献血者。”他的心腹马明益小声地道。他们不敢打军人的主意,却将主意打到了青云都众人的头上。 孙有年轻叹了一口气,其实他早就想到了这一点,但是这事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啊! 他们与年超英联合前来,说白了就是抢桃子来了!霸占这巨石营地,强行将青云都诸人都赶走,这就够招恨了,事后还不知道有多大的风波。孙麒麟又与林志宇发生冲突,还背后意图伤人,性质恶劣,青云都诸人自然更加厌恶他们这些人。江夜明需要血浆,但是人家也有理由,最晚明天一早,人家就不得不踏上归途,献血给你们,却得不到良好的休息,路上出事算谁的? 而要让他们在营地里多停留几日,年超英那边又肯定不答应,所以难啊! 第一百二十七章 有救 帐帘被人掀了开来,一名中年汉子走了进来,冲孙有年冷冷地拱手施礼道:“县尉大人,我已经通知了家主,家主会尽快安排医生带器械和药物赶过来。在此之前,还请大人不惜代价保住我家少爷的性命。”符星落是江夜明的扈从,只是当时他被江夜明安排去整理帐篷,没有在他的跟前。 马明益觉得自己眼角直跳,不惜代价,这四个字说起来容易,真想落到实处可谓是困难重重。 “大人,要不和年把总商榷一下,将那些符合献血标准的青云都人先留在营地里?”马明益低声道,一个正常人的献血数量也是有上限的,超出这一标准就会损害献血人的身体,而江夜明的现状,想要坚持到县里的医生赶来,没有足够的人口基数绝对坚持不到。 “如果大人不方便的话,符某亦可代劳,向把总大人相求。”见孙有年沉默不语,符星落拱手沉声道,“把总大人想必会给我江氏一个面子。” “这事没你想得那么简单!在这件事情上,你江氏的面子也未必管用。星落,你将此事看得太简单了。”孙有年伸手虚按,轻叹道,“先稍安勿躁!容我好好地想一想。” 若是一般小事,看在江氏在县城的影响力份上,再奉上一份礼,年超英自然也不会为难他江氏。但是如今可是关系到了他年超英未来的军中前程,年超英可就没有那么好说话了。 “唉……”孙有年心中暗暗长叹,原本以为是一次飞黄腾达的良机,没想到却成了一个烂泥潭!不但折了自家的侄子,还令未来的自家女婿陷入了生死危机,若真的最终没能抢救过来,孙家这一次纵然能够从新克拉玛干沙漠获得丰厚的收益,也埋下了日后衰落的隐患! 孙有年站起身来道:“也罢,我孙家与你江家皆拿出一份厚礼来,看看能不能说服年超英。” 不管行与不行总要试试,不然这仇恨现在就要爆发了。 门外有人高声道:“大人,李照基李队长、青云都陈氏狩猎堂林志宇林管事、青云武馆秦凤山秦教头求见!” 屋内的三人都不禁为之一怔,李照基、林志宇和秦凤山这个时候来做什么? “三位请进!”孙有年也提高了声音回道。他们来了也好,先提前和他们打个招呼,免得费尽口舌,又送上厚礼才说得年超英动心,这边却无人愿意配合,岂不是鸡飞蛋打、两头落空。届时,以年超英这人的一向风评,进口的肥肉你还能指望他吐出来不成? 帐篷的门帘一掀,李照基三人走了进来,孙有年上前一步沉声道:“李……,林管事、秦教头,三位过来是有何事?” 李照基阴沉着脸,指了指林志宇道:“何事你问他好了,我和秦教头就是过来做个见证。”对于孙有年,他可是厌恶地很。 孙有年三人的目光都落到了林志宇的身上,林志宇拱手道:“我听说江助理到现在还未能彻底止血,情势很不乐观?” “不错,我家少爷现在还无法止血,只能靠输血维持!”符星落冷冷地道,虽然这事怪不上林志宇,但是若不是他与孙麒麟起冲突,又怎么会波及到江夜明! 孙有年点了点头道:“林管事来此,是要再确认一下吗?”他这语气已经是很不善了。 林志宇诧异地看了两人几眼,失笑道:“两位不去追究罪魁祸首的责任,倒责怪起我这个同是受害人的无关人来。我原本是好心来看看能不能帮你们一把,两位却是拒人于千里之外。既是如此,那我也就不热脸去贴两位的凉屁股了,也省得日后我还得去临海都求米高扬老爷子了。” 林志宇转身就要走,孙有年却是心头狂跳,他简直怀疑自己是不是幻听了,林志宇方才说什么,临海都米高扬? 临海都米氏宗族的族老米高扬?这可是怀乐县里顶尖的制药大师!就是在新宣府境内,都绝对能排得进前十的大师了。 孙有年连忙伸手拉住了林志宇的胳膊,脸上挤出僵硬的笑容道:“林管事,林管事,你方才说……你认识临海都米氏宗族的米高扬米老爷子?” 林志宇伸出手来,露出一个瓷瓶,递给孙有年道:“瓷瓶的封口处有签印,孙县尉可以验证一下。这是米高扬米老爷子给我用来保命的上等伤药,想必对江助理应当有用。” 孙有年颤巍巍地伸手将瓷瓶取了过来,符星落和马有益也凑了过来,三人仔细地观看,瓷瓶的瓶口是密封的,封口上有小小的两个篆字。符星落和马有益面面相窥,两人均不认得啊。 孙有年不动声色地将两个篆字记了下来,虽然他也不识得,但是他不认为林志宇有必要在这件事情上骗自己——他要是想害孙家,只要在一旁袖手旁观看江夜明死去就好了,何必多此一举,反而会给孙家、江家迁怒他的机会。 “这瓶里有一颗丸药,还有一些药粉,药粉直接敷在伤者的伤口上,丸药就水吞下。三位要是没有把握,可以叫你们信得过的医者进来。”林志宇道。 孙有年以眼示意,马有益出去很快就带来了名中年的衙医,孙有年将瓷瓶递给他道:“里面的丸药就水吞下,药粉敷在伤口上。” “是!”衙医伸手接过了瓷瓶,要打开瓶口时,他突然怔住了。 “怎么了,这药有什么问题吗?”见状,原本这心就提得高高的符星落连忙问道。 那衙医这才似乎清醒过来,略有迟疑地道:“这似乎是临海都米氏宗族的族老米高扬老爷子的亲手制药,在下曾经侥幸见过两次米老爷子的真品,就是这样的瓷瓶这样的签封。一时间激动,倒是令诸位见笑了。若这是真药,江助理的性命肯定是能保住的,米老爷子的伤药,治疗外伤、止血那是立竿见影!” “那还不快用!”符星落大喜过望地道。他随江夜明出行,江夜明陷入了濒死境地,就算这事怪不到他,回到县城后,也难逃江氏的问责,如今听说江夜明还有救,心情大喜大落下,人竟然有些晕眩。 第一百二十八章?绝不可能(第二更) 米高扬出品,果然不是凡品,丸药就水吞下后,江夜明的呼吸就不那么急促,而变得平缓了很多,而药粉敷上去之后,并没有像之前的那些药物迅速地被流出的鲜血所冲开,再迅速地以绷带包扎好,过了数分钟后,仍然不见绷带见红,那衙医长出了一口气道:“应当是药物见效了,江助理并没有伤到内脏,只要血能够止住,不引起其他并发症,这命就有七成把握保住了。” “那还有三成呢?”符星落迫不及待地追问道。 衙医苦笑道:“这位爷,这要是县城医院的特级病房里,我就敢打包票。这里可是新克拉玛干沙漠,不是县城医院,也不是您自己的家中,这里的条件决定了江助理恢复的难度,尽最大的可能保证这个帐篷的清洁吧。” 孙有年微微点头道:“罗衙医辛苦了,接下来还要劳烦你多多照顾小江了,有什么难处直接来和我说。”他也明白,以这里的糟糕环境,想要让医者做出百分百的保证,也是为难人。 不管怎么说,江夜明暂时没有了性命之忧,这就是最大的好事。只要血能够止住,接下来的主要就是休养了。 罗衙医看了看众人,欲言又止,才道:“诸位,帐篷面积狭小,挤入太多的人,实在是不利于病人休养的。” 孙有年呵呵一笑道:“星落,你与罗衙医在这里照顾夜明。三位,我们借一步说话!” 四人出了帐篷,林志宇拱手道:“县尉大人,既然江助理已经脱离危险,我们也要准备离开营地返回九棵树外堡了,就不打扰了。” “啊?啊,啊,你们这就走了?怎么这样急,何不明日一早再走?”孙有年一时间脑子都有些发懵,林志宇这是什么套路?接下来不是应当谈谈报酬、好处什么的?至不济也得听他孙有年说几句感谢之话,表示一下对于孙麒麟一事的既往不咎才对。 难道说,米高扬亲手所制的上好伤药,对于林志宇来说,就这样不值得多索要一些利益吗? 想到这里,孙有年心中一凛,听林志宇方才的口气,与米高扬似乎甚是熟悉,这米氏家族看似窝于临海一隅,平素里也是不显山不露水的,行事十分低调。但是它们的影响力,却是任何一个家族都不可能忽略的。而做为它的族老,米高扬在临海米氏族中的话语权可是不低的。 这样说来,自己在来之前,还是小看了这个年青人!这样的人物,也确实是值得拉拢啊!对了,回头要警告衙医和符星落,不得将林志宇有米高扬亲手所制伤药一事外泄出去。 李照基一拱手道:“我们这就撤走,免得再生什么枝节。奉劝县尉你一句,莫要被利益蒙蔽了眼睛,这里乃是危险之地,小心谨慎为好!” 对于孙有年和年超英这样抢着摘果子的主,李照基自然是不会有什么好脸色。只是他人单力薄,满打满算也才五个人,至于林志宇他们,自然不可能为了他们而站到军队和以孙有年为首的衙役们的对立面去。 既然已知事不可为,李照基也不是那优柔寡断之人,知道继续留下来,年超英和孙有年他们也肯定不会让他们这些人安安生生地呆着,没准还会再出其他什么乱子,索性全体现在就离开,赶回九棵树外堡,省得看他们的脸色。 虽然说时间紧了些,到九棵树外堡肯定是在天黑以后了,但是他们是向新克拉玛干沙漠外走,又有这么多的人,大家也不用携带大量的食水物资,轻装上阵,倒是也不担心会出什么大事。 林志宇和秦凤山也拱手施礼道:“路途遥远,我们这就告辞了,还请孙县尉在此多加小心。” 很快,在林志宇、秦凤山和卢卫军的指挥下,青云都的众人都收拾好个人的行囊,带上食水和帐篷,分成数批离开巨石营地向九棵树外堡全速前进。 “算他们识趣!”年超英坐在帐中喃喃地道,他并没有出去相送。青云都的这些人不赶紧离开,他属下的这些军人和孙有年的衙役们,恐怕今夜就要有很多人露宿营地外了。这势必会影响到军人的战斗力!所以年超英都想好了,如果说李照基他们不及时地离开,届时就将他们轰到营地的边缘地带去。 “命令各队迅速进入营地休整,做好明日出动的相关准备。”年超英命令道,“至于县里的衙役们,给他们留一块地意思意思好了。”巨石营地虽然几经扩大,但是也不可能将他们所有人都容纳下来,连年超英自己的属下,也肯定要有一半人不得不在营地外扎营。不过他们也不在这里长时间驻扎,半个月的时间,轮流入营休整就是了。 至于危险,年超英不认为在这一带能够有什么生物对自己造成致命的威胁。要知道,他这一次可是带来了四百精锐,加上孙有年的衙役,总人数超过了五百八十人!而且虽然没有带什么火炮之类的重武器,但是手雷却是带了不少,还有四挺机关枪!子弹更是充足地打两场高强度的战役都没有问题。 就是有狼群和鸟群半夜来袭,他也有信心将其完全用强大的火力将其阻挡住。 看着身后远去的营地,卢卫军流露出恨恨的神情。虽然说他们期待回青云都休整,但是自己决定返回和被人强行赶出来,能一样吗? 若不是人数相差悬殊,战斗力更不在一个水平线上,恐怕青云都的这些人早就闹腾起来了。如今的这些人,就如同还未喷发的火山一样,愤怒都压在了心底。 “卫军,不要这事放在心上,咱们的补给物资不是卖了一个好价钱吗?”林志宇拍了拍他的肩膀笑道,“回去后,你也闲不了,得组织人手立即再往这里送一批物资,年把总可是把钱都已经支付了。” “林管事,就让他们这样霸道地将咱们都赶出来了?”卢卫军愤愤不平地问道,“咱们辛辛苦苦地建设营地,吃了多少苦头,他们倒好,也不事先打招呼,来了就把咱们都赶了出来!” “这件事情,即便是陈管事他们在这里,结果也不会有什么改变。他们是军队,有保境卫民的正当理由,还有县尉大人和他们一齐过来。只是征用我们的营地半个月,我们还能说什么?”林志宇的心态倒是很平衡,既然无法抗拒,那就顺水推舟好了,反正他原本就打算回青云都休息一段时间,出来这么久,家里还有一堆事情要处理的。 “卫军,回九棵树外堡后,我会和丰统领说一声,你随我回青云都。”一旁的秦凤山突然道,“老冯和我说过,你媳妇都有一个多月没见你了,你娘身体也不好,回去休整一段时间,等我们的消息。” 林志宇会意地笑道:“秦伯说得是,你出来这么久了,也回去看看。”卢卫军的心态要是不能自己平衡,回头带队给巨石营地送补给,难保不会生出什么磨擦来。不是先发回青云都里比较保险。对于卢卫军这个年青人,林志宇还是比较欣赏的,也用熟了。 说话间,李照基拍马追了上来,秦凤山扯着卢卫军加快了马速,给两人留下了独自谈话的空间。 李照基与林志宇并马齐驱地驰行在距离主队约有十五六米外的沙地上,午后的阳光照得人暖暖的,甚至还有些热。 李照基问道:“林管事,你确定那里已经没有什么有价值的东西了?”他们上一次寻找凶兽的“零件”后,就再没去过,就是因为当时林志宇说,那里已经没有什么有价值的东西,搜素地再仔细也不会有多少收获。 秦凤山和冯得禄自然是相信他,李照基四人自认对新克拉玛干沙漠的熟悉度远不如林志宇,而且当时的收获已经超出了他们的预期,所以之后的几天里,也就没再去那一片地域。 “要说肯定一个都没有,那纯属瞎扯。”林志宇悠悠地道,“我又不是神仙,怎么知道这沙子底下到底有多少。不过,要说有很多,也是绝不可能的!”两头凶兽的躯体都是他收去的,还留下了什么他自然是心里有数。 那一片沙子的深处,如果将搜索面积扩大三倍,用拉网式的仔细搜索,应当还能再找出三片剑齿蜥的甲片和四根独角蝎的腿毛,除此之外就不会再有什么了。 就算年超英和孙有年将它们全部都找到,所耗费的人力、物力和时间,也将是一个极其惊人的数字! 他们当初之所以那样顺利,纯粹是林志宇不想多跑几趟在这里浪费时间,所以将它们都埋得比较浅,有的甚至就在沙面上。有臭味和飞虫做“向导”,找起来自然是要方便快捷的多了。 而年超英他们,虽然人手多达数百人,但是想要在沙子的深处找到它们,也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第一百二十九章?林以贤的提议 林志宇一行人顺顺利利地回到九棵树外堡,虽然已经是入夜。好在之前已经有人快马加鞭地回来报信,丰年庆这边也有所准备,倒也是算是井井有序。 在九棵树外堡歇过一夜,林志宇与秦凤山、李照基等人就返回了青云都。 并没有用几天的时间,发生在巨石营地里的事情就在青云都里慢慢地传播开来,连林志宇出手赠药给江夜明一事,也随着一周后江夜明被送回九棵树外堡休养而渐渐为世人所知。不少人都私下里惋惜,一瓶能在危机关头救命的药物就白送给了江家。 林志宇心里很清楚,虽然看似给江夜明白白用去了一瓶上好的伤药,却没能够得到应有的报酬,但是这只不过是表象罢了。 江夜明被孙麒麟误伤险些致死一事,是不可能压下去的,早晚会公诸于众。林志宇以德报怨,在危急时刻赠药挽救了江夜明的生命,也同样会为人所知。江氏宗族和孙氏宗族若是在之前没有丝毫的反应,届时就等着被众人的口水淹没吧。 所以,他一点也不担心,除非这些人全部都葬身在新克拉玛干沙漠里,否则的话,应有的报酬肯定会到手的,甚至会比他想的还要丰厚。而且还堵死了孙氏日后报复自家的可能。他也通过江夜明印证了米高扬老爷子的药物确实是不同凡响,紧急时刻能救命的! 林志宇盘算着什么时候再跑一趟临海都,给米氏送一批金缘玄心莲去,换一批好伤药回来,给冯得禄、秦凤山等人都配上。 这些日子他也没有闲着,晚上随夫子习武学习,白天里则是将这些天来积压下来的事务一一处理。 李照基五人则是返回了怀乐县城,致于他们做什么去了,林志宇没有问,也不合适问。 随着初春的到来,天气渐渐暖和起来,青云都里的各个家族的狩猎堂也开始向新克拉玛干沙漠派出队伍,但是都没有深入腹地。 毕竟各大家族的库存都是有限的,经过了整个冬季,再不从新克拉玛干沙漠谋求新的收益,就只能坐吃山空了。所以虽然狼群的去向仍然不明,但是众人也只能硬着头皮前往。只是每一队的人手都增加了至少三倍,还有老人坐镇。 不过这些与林志宇也没有什么关系,他旗下的队员,如今都忙于九棵树外堡的建设工程,短时间内也抽不出来。 林氏宗族的老宅门前是一条可容两辆马车并行的巷道,往日里这条巷道也是相当地热闹,如今却显得有些凄凉。 林志宇骑马来到了门前,已经等在这里的林咏文让人将马匹牵到马厩去,自己则引领着林志宇向后宅走去。 “志宇这一次怎么没有骑墨骊?”林咏文问道。 “墨骊脾气暴躁,没我在一旁,它可能会生事,所以我留在家里了。”林志宇答道,“不知道族长相招,究竟是有什么事情?” 林咏文沉默了半晌才答道:“族长也是你的叔祖父,自家人私下里何必叫得这样生分。” 林志宇笑了笑却不答话,只是看着儿时熟悉的宅院,心中颇有感慨。 两人沉默不语地走到了后宅的小花园里,此时已是初春,花园里已经显露出了几分绿色,枝头亦有花骨朵含苞待放。 在花园里的小凉亭上,林氏宗族的现任族长林以贤已经端坐在那里。 “见过族长!”林志宇拱手施礼道。 林以贤点了点头,指着石桌对面铺有锦垫的石墩道:“不必多礼,志宇,坐。” 林志宇谢过这才在林以贤的对面坐了下来,他注意到,林咏文已经退回到了花园门外。 “不知道族长招志宇前来,所为何事?”林志宇开门见山地道。 林以贤摇了摇头道:“年青人有锐气是好,但是也不要忘记了先人们的刚易折,柔易曲,宁在曲中求,不在直中取!我这一次招你过来,是想促成我们之间的和解。” “和解?”林志宇诧异地瞪大了眼睛,他做梦也没有想过,从林以贤的口中竟然会听到这两个字! “不错,和解!我们之间的和解!”林以贤缓缓地点了点头,声音不大却十分地坚定,“宗族欢迎你重新融入!” 林志宇垂目沉默了半晌,林以贤的这个决定完全出乎了他的意料之外!他原本以为,林以贤找自己前来,是为了想要从自己手中的这几个项目上分一杯羹,毕竟自己也是林氏宗族的一员,宗族以这个理由要求插手进来,在绝大多数人眼里,并不算是很过份的要求。倒是自己拒绝了宗族的要求,可能会有一些麻烦,虽然影响不了自己多少,终究是个烦心的事,也是他人攻击自己的把柄。 而他也做好了只要不是林以贤狮子大开口,就分林氏宗族一部分利益的心理准备,毕竟双方间的关系虽然恶劣,却还没有到撕破脸,双方不共戴天的地步。如果林氏宗族能够控制住贪婪,加入进来,也可以进一步地平衡各方间的势力,为林志宇加上一些与其他家族谈判的筹码!也可以从林氏宗族中吸纳一部分族人为已所用。 发展到了现在,林志宇缺乏能用、敢用的人手,已经是不争的事实! 但是林以贤却出人意料地提出来要和解?和解什么?怎么和解?如何和解?林志宇一时间脑海里一片混沌。 “志宇,我这个族长的位置当年是从你父亲的手中夺过来的,这一点我不否认。在你父亲失踪后的这些年里,你们母子三人受了很多委屈,没有得到家族的充分援手,这也是事实。而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你想必也很清楚。我知道即便是我从来没有明确提出来要打压你们母子,对于这一点,我也是难辞其咎。”林以贤叹息道,“但是我想将林氏宗族引领向更强的这颗心,无愧天地,无愧于列祖列宗。” 林志宇默然无语,只是仿佛老僧坐禅般垂目听着,他不恨林氏宗族,也不恨那些后来躲他们远远的人,因为他知道这是人之常情,换自己到他们的位置上,为了母亲和妹子,他同样会做出那样的事情来。既然自己也无法做到,又有什么立场去苛求其他人?这是父亲教导自己的人生准则,他一直都牢记在心。 但是这并不代表着林以贤随便说几句忏悔的言语,他就会轻易地重归林族的大家庭,那也未免太看轻他林志宇了。 “你父亲没有得到的族长一职,未来我会交还给你,我会明确地向整个青云都宣布立你为族长一职的第一继承人,请各大宗族的族长为证。之后,你可以在族中挑选你满意的成员组建你自己的班底,我不会干涉,更不会暗地里下绊子搞什么小动作,你可以放心。林族的信誉不会也不能砸在我的手里!”林以贤继续道,“最多不超过五年时间,只要你认为你自己的能力和你的班底能够接任族长一职,我就正式宣布退任!” 林志宇心中更是诧异,五年时间,对于像他这样从无到有地在族中重新打造自己的班底的继承人来说,时间可以说一点都不宽松,毕竟听林以贤的意思,是希望双方间的交接,能够以平稳的态势完成。对于这一点,林志宇倒是极其认同的。 “族长你这话是认真的?”林志宇皱眉问道,“族中的其他人能够同意?”林以贤虽然是林氏宗族的族长,但是想要掌控林氏宗族,还是要倚仗他信得过的属下的,而一旦林以贤退任下台,做为其心腹的这些人的利益势必会受到强烈的冲击,甚至于被林志宇闲置边缘化、扫地出门都是大有可能的。毕竟一朝天子一朝臣,林志宇继任族长,却仍然保留这些人在原职,那岂不是很容易成为傀儡? 所以如何安置这些人员,使其在这一过程中不闹事,才会体现出林以贤的诚意来。 “林某退任之后,不会留在青云都里,会带那些愿意跟我走的人去县里其他地方重新扎根立足,你可以理解为林氏宗族在县里另起一房。而我们日后也会在重大问题上与青云本家保持一致。至于那些不愿意离开青云都的……也希望志宇你能够不要歧视他们。”林以贤缓缓地道,“不知道志宇认为这样可好?” 林志宇恍然,林以贤是打算带他自己的心腹们前往县里其他地区再行发展,相当于兄弟分家另起炉灶。虽然说仍然在同一县里,但是以如今的通讯条件和交通条件,届时他们对青云都本家的影响力将会大幅度的下降,如果说这样林志宇仍然无法掌控青云都本家,那么干脆还是洗洗睡了吧。 这倒是一个和平解决那些林以贤心腹们的方法,不过离开青云都觅地重新发展,初期肯定是比较艰苦的。那些人及其他们的家人,会愿意离开青云都前往吗? 第一百三十章?十几年前的协议 “族长您还有什么条件,也一并说了吧。”林志宇的声音有些沙哑,但却沉稳如同平常。既然林以贤主动退让,不可能不为自己一点利益都不争取,那样的话,恐怕以他为首的那些人第一个就会闹起来。 虽然他倒是没怎么想过要将族长这一位子从林以贤的手中夺回来,但是他还记得,自己小的时候,父亲还在的时候,母亲却是对父亲主动退让将族长一位让于林以贤一事,颇多不满。而且,自己要是能够成为林氏的族长,父亲的在天之灵,会不会也感到欣慰? 林以贤呵呵地笑了起来,只是这笑声中并没有多少嘲讽的味道,反而像是欣慰更多一些。 林以贤端起面前的茶杯,喝了一口,润了润有些干的嗓子道:“首先,志宇你的那些项目就不要拒绝林氏宗族的加入了吧?” 林志宇侧头想了想道:“可以,不过具体的比例得再商榷。”他不得不考虑这一过程中会不会出现鸠占鹊巢的结果。 林以贤倒也没感到意外,继续道:“未来我带人离开青云都,放弃青云都中的族产,族中是不是应当分割一部分财产给我们,以保证我们能够在其他地方顺利地安顿下来。这样也可以保证,那些人及其家属愿意离开。” “您打算要分走多少财产?”林志宇直截了当地问道,提条件他不怕,这反倒说明林以贤可能真的有这种打算。如果说什么条件都不提,那倒真可能是一个针对自己设下的陷阱! “具体的数额现在谈没有什么意义,相信志宇你届时也不会太吝啬。”林以贤道。 林志宇暗地里点了点头,和平交接,省得林氏宗族内讧造成损失,人心散乱给他人造成可乘之机,哪一个理由都足够让他付出很大的一笔财产。 林志宇心中盘算着这其中的得失和风险,林以贤以茶当酒,又饮了一杯,却是满腹的愁肠。 他之所以这样做,也是无奈之举,眼看着冯家、秦家都因为与林志宇走得近密而在强势崛起,陈氏家族对林志宇这个林家子弟的重视度甚至已经超过了对林氏家族,而且林志宇的影响力还在向青云都之外的地区扩张。 而林氏家族却因为旧怨无法真正地参与到林志宇主导的那些项目中去,更无法借用他的影响力。很多族人们暗地里对此已经是怨声载道,固然很多人都在谴责林志宇不顾大局,忽视家族利益,但是也有更多人隐隐将矛头指向自己这个族长。 如果说放任林志宇这样继续发展下去,无疑会令林氏家族的族人们要么对林志宇恨意大增甚至视为仇寇,要么对他这个族长极其不满,甚至是两者皆有。但是如果说全力打压林志宇的发展势头,先不说林志宇肯定是不会束手就擒的,就是陈氏家族和围绕在林志宇身边的那些家族也绝不会放任林氏家族对林志宇进行打击的。 老人言‘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届时林氏宗族在这青云都中,平增了多个敌人,还与陈氏家族交恶,这对于林氏家族的发展,显而易见是不利的! 林以贤一直都自认为自己当年抢夺侄子的族长继承权,并不是贪恋权力,而是自己来领导家族,远比优柔寡断的侄子更合适。林族这些年来的发展,也似乎印证了这一点。现在他要是放手打压显然可以为林氏宗族带来巨大利益,而且更年青更有潜力的林志宇,岂不是当众自己打自己的脸? 况且…… “其实,我与你父亲在十几年前就已经达成一项协议,为了避免族内内斗影响到家族的根本利益,你父亲退出族长一职的竞争,但是他的子嗣将与我的子嗣一样具有下一任族长的继承权,甚至于你还具有优先权!”林以贤淡淡地又丢出了一颗“炸弹”。 林志宇仿佛被雷霆击中了一般,好半晌呆愣在那里,说不出话来,好半天才嘶哑着声音道:“这一项协议,我从来也没有听父亲和母亲提到过。” “你父亲恐怕也没有想到过自己后来会失踪吧,而且那个时候你的年纪还小,真告诉了你,你能够保证守口如瓶吗?”林以贤轻了一口气道,“那颗石珠,向来是上一任族长传给下一任的族长,为什么当年我接任族长,而你父亲也承认了这一事实,却没有将它交给我?而是将它带在了你的身上。呃,说到这个,那颗石珠你可必须要收藏好,虽然千百年来,我林族也没有搞清楚为什么先祖会那么重视它,但是它如今却是我林族手中,极少数当年从母星带来的物品了,其历史价值也是不可估量的。” 林志宇敏锐地抓住了林以贤话语中的重点,追问道:“族长您的意思是,它之所以会留在我的手中,就是因为当年我父亲与您所达成的这一项协议吗?还有,族中还有其他从母星带来的物品?” “不错,石珠只有族长方可持有,这在家族的核心成员中并不是什么秘密。但是他们也只是知道而已,石珠真正是什么样,却并不知晓。当然了,石珠的特性他们却是知道,所以你届时不用担心他们怀疑你那是伪造。至于族中其他从母星带来的物品,等我们达成正式协议后,你自然能够看到,那些东西我自然会留在本家,一件都不会带走的。”林以贤的话里带着浓浓的惆怅,“我林以贤不会做家族的罪人,连你父亲都不如的!” 如果说林志宇在林父失踪之后,一蹶不振,林以贤自然也就顺水推舟,将自己的子嗣推上族长一职,但是他又怎么能够想到,林志宇在九年义务教育毕业、加入陈氏狩猎堂之后,竟然如同脱胎换骨一般! 短短的大半年时间,已经成为了青云都里年青一代里最为耀眼、也最为世人看好的一个! 走出林以贤小院的林志宇整个人都有些混混沌沌的,今天的会面,对于他的冲击实在是有些太大了,令他这十几年来建立的许多观念都为之产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第一百三十一章?噩耗 林志宇信马由缰,任由马匹随意地在青云都内走着,脑海里却是思绪万千,他没有想到,自己的父亲竟然与林以贤还有这样的约定,不过这倒是解释了,为什么父亲失去了继承族长一职后,自家还能够继续拥有乾坤珠的原因。 而林似贤居然会主动地退让,提出来退任分房远走他地的提议,以避免日后林族的内部分裂,甚至于可能会大打出手的结果,也令他看到了以往所没有注意到另一面。如果他真的是诚心诚意的,自己又当如何选择? 母亲肯定是希望自己能够成为林氏宗族的族长,也算是对九泉之下的父亲、祖父一个交待。而且,林氏宗族也能够成为自己坚定的后盾,令自己在外的腰杆子更直一些!从这一点来讲,成为林氏宗族的族长,对于他而言,再好不过了。 但是!如果说真的接任了族长一职,那么也就意味着未来他也要担当起林氏宗族发展的重任来,自己有那个能力吗,能够把握好一个宗族的发展方向和速度吗?五年时间,听起来很长,但是实际上够吗? 就算自己能够胜任族长一职,那么日后诸事缠身的他还有时间去进一步地增强自己,去寻找第三颗、甚至于更多的乾坤珠吗?人的精力终究是有限的…… “志宇,你怎么在这里,害得我们好找!”突然有人高声地叫道,接着有人过来一把抓住了他的马缰。林志宇这才看到,原来是秦凤山不知道何时出现在自己的马前。 “秦伯,有什么事?”林志宇这才整理了一下思绪,强提精神问道。秦凤山面有忧色,显然是有事在身。 “李照基有新的消息,要我赶紧找你过去商榷。”秦凤山扯着他的马缰,一边走一边说,“具体的内容他没多说,好像是和新克拉玛干沙漠前一阵子的异变有关。” “他从县城赶回来了?”林志宇想了想道,“和年超英、孙有年他们有关系吗?” “具体的他也没说,就说有一些最新的消息,在你家没找到你,在林家老宅也没找到你,通知我的时候顺便让我赶紧帮着找你。”秦凤山沉声道,“看他的脸色,不像是什么好消息,你最好有个心理准备。还有,别什么事都冲到前面,这青云都里能人多的是,多想想你家中的亲人。” “是,谢谢秦伯!”林志宇诚恳地谢道。 令林志宇感到诧异的是,他们居然并没有去青云都衙门,而是来到了北城临近北门的一处不大的宅院里。 两人进了门,就看到李照基、陈兴安、田雨溪坐在院中,双方见礼后围坐下来。 “今天请诸位前来,是提前和几位打个招呼,让诸位先有所准备,正式的消息最迟后天就会到青云都。”李照基也不客套,直奔主题道,“昨天一早我在县城得到后勤保障司传来的消息,圣十字州的圣维尼尔市受到六只凶兽袭击,死亡人数惨重,具体数目不详,只有不足一百人逃到邻市。现在圣十字州的军队已经出动,封锁了圣维尼尔市通往其他地区的通道。” 诸人都不禁为之低呼,六只凶兽袭击,这可是大事件!虽然不知道是什么品种的凶兽,但是能够被归于凶兽的,没有一个是好对付的。 林志宇举手道:“问一下,圣维尼尔市……的具体位置在哪里?还有,它有多少居民?” “圣维尼尔市属于圣十字州的圣马尼斯托县,是圣十字州的南部边境地区,有部分边界与怀乐县的乐林都和新克拉玛干沙漠相邻。常住居民七百八十余人。还有四百人的驻军。”李照基取出了一张地图铺在了石桌上,点指着道,“还记得在那个湖边受到鸟群攻击死亡的四人吗,他们应当就是从圣维尼尔市出发的,目前已经确认了其中一人的身份是它的常住居民。” 在座的诸人都神情严肃了起来,常住居民就近八百人,加上四百人驻军,这就差不多一千二百人了,而且这种边境地区的小城市,肯定还有往来的商队……也就是说,能够逃出来的人不足十分之一!这个伤亡概率,在近些年来,委实是有些高了。 “目前能够确认是哪一种凶兽吗?”田雨溪沉声问道。 李照基又拿出了两张纸放到了桌上道:“根据逃出来的人所说,目前只能确认其中有两只应当是蜘蛛类的凶兽,它们的特征比较明显,还有就是这一种类似蝎子的新型凶兽。” 众人凑过头去细看,林志宇心头就是一跳,其中一张纸上分明画得就是独角蝎! “这蝎子类凶兽个头不小啊!”陈兴安指着纸上所写的各项数据,诧异地道,“你们觉得,是不是太大了?” “从尾到头在十五米以上?”田雨溪啧啧咂舌道,“防御力强,速度还很快,这可就不好对付了。” 李照基摇了摇头道:“这是征询了至少二十人才确定下来的数据,应当误差不会太大。圣维尼尔市虽然没有像青云都这样的城墙,但是也建设有足有三米高的厚实木墙的。而且,我们普遍性认为,它的杀伤力可能还被低估了,虽然当时是夜间。” 夜间啊,众人互相看了一眼,紧绷的心弦算是可以稍松一些了,难怪逃出的人数如此之少。要是在白天,这个伤亡概率就太吓人了。 “那个蜘蛛类的凶兽,恐怕也是逃脱人数这么少的主要原因。”秦凤山食指在桌上轻轻地敲着道。 “秦教头说得不错,据这些逃出来的人说,确实有很多人因为被蛛网粘住而无法脱身。”李照基颔首道,“若不是当地驻军有两部火焰喷射器,打通了三条离开通道,恐怕连这些人也逃不出来。” “这才有三头凶兽,还有三头是什么凶兽?”田雨溪问道。 李照基摇了摇头道:“其余三头凶兽,这些幸存者众说纷纭,拼凑不出来一个完整的形象,只能确定确实还有三头凶兽参加了袭击。” “这是哪一天的事情?”陈兴安问道。 “大前天的晚上,昨日一早我收到的消息。”李照基道,“州里的正式命令很快就会下来,乐林都和青云都肯定都要高度提防。田都头,这事麻烦你向其余几位都头私下里通报一下。” 田雨溪怔了一下,这才点了点头道:“我知道了。”县尉孙有年的所做所为,使得李照基对青云都衙门的观感也随之大坏,自己能够坐到这里,恐怕还是托了陈家的福。 见李照基似乎没有更多的消息披露,众人也就起身告辞,毕竟这件事情非同小可,他们也要早做准备。 “林管事,秦教头,请稍坐片刻。”李照基沉声道,“我还有些事情想向两位请教。” 林志宇和秦凤山只好又坐了下来,待陈兴安和田雨溪离开后,李照基才道:“两位,我们送去司里的东西,司长很满意,这是你们应得的报酬。冯统领的那一份,就麻烦二位替我转交。”说着将三张金票放到了两人的面前。 秦凤山拿起一张扫了一眼,立时瞪大了眼睛道:“六千金元,有这么多?” 林志宇也看了一眼,自己是九千七百金元见票即付,冯得禄也是六千金元,确实是有些出乎意料之外——毕竟是军方的收购,指望完全和市场价一样,那才是脑袋进水了。 “那些未知品种凶兽的甲片、血液,对于我们的研究很重要。而且这一次能够有这么大的收获,三位也是功不可没。司里希望我们能够在接下来的探索中精诚合作,获得更大的收益。”李照基道,“至于年超英、孙有年他们,很快就会撤出来了。所以,两位这几天也要做些准备了。” “那我们就当仁不让了。说实话,现在也是真的缺钱。”林志宇弹了弹金票笑道。 看到两人将金票收了起来,李照基少有的露出了笑意,又道:“考虑到三位这一次的贡献,司里还有一项奖励,不过要迟一些时日才会发放下来,我相信三位一定会满意的。” “嗯?”林志宇笑了起来道,“能够让李队长打包票的可是不多啊,是什么奖励?” “司里会帮助你们三位在县里正式落籍,包括你们的直系亲属,届时均可以在怀乐县里落籍。”李照基也不绕圈子道。 “这是真的?”林志宇和秦凤山都惊喜地站起身来。 明州虽然不怎么限制本州人在境内的流动,只要你有钱,从青云都跑到州城去也没人拦着,但是想要在州城里置业安家子女上学自己就业,就有着诸多方面的限制和要求,与本地人有着明显的差距。而想要在当地落籍,享受本地人相同的待遇,途径只有那么几条,对于大多数普通人来说,除了通过考学落籍外,其他的都不现实。 而每年能够通过考试进入县城的青云都学生,男女生都算上,真正靠自己成绩的,左右手十个手指头就足够了! 第一百三十二章?中邪 林志宇其实早就考虑要不要在县城落籍了,一来在县城落籍,妹妹上学就占据了很大的优势,不用在青云都里和其他孩子争夺那少得可怜的名额了;二来,县城比青云都的环境要好多了,也没有这么大的尘沙,更重要的是安全! 对于母亲和妹子的安全,林志宇一直都不那么放心,虽然在青云都中有陈氏的庇护,但是如今新克拉玛干沙漠方向越来越令人难以放心。而且,林志宇考虑到未来他独自外出的次数会越来越多,时间也会越来越长,届时林氏母女的安全就是一个大问题。 所以,林志宇一直都在考虑,要不要为林氏母女二人在县城,甚至于府城中落籍,那样的话,安全性会得到很大的保证。 秦凤山的想法与他其实是大同小异,他家的孩子更多,在县城落籍,对于他来说,可以说省了很多事。 两人一齐起身道谢,李照基摆摆手道:“相比三位所做的,这一点点……” 他的话还没说完,就看林志宇的眉头一挑,转向了院门,李照基心中奇怪,此时他才听到从院门外传来了急促的马蹄声,接着一声长嘶,马匹在门口停了下来,陈兴安大步地闯了进来,急声道:“不好了,巨石营地出事了!” “怎么回事?”李照基从椅子上几乎是跳了起来,一个箭步就冲到了陈兴安的面前,厉声道,“陈管事,巨石营地出什么事了?” 陈兴安道:“我和田都头在回去的路上,遇到了衙门里差役,说刚刚接到了巨石营地发来的消息,营地中有多人得了莫名的疾病!田都头赶着回衙门了解详细,要我来通知李队长你。” 巨石营地中最大的那顶帐篷中,年超英和孙有年脸色铁青地对坐着,旁边垂着站着七八人,帐篷里的气氛极其地压抑。 “到现在还没有找到发病的原因吗?”年超英强压着胸中的怒气道,“连个病因都找不出来,本把总要尔等何用!” 成功地将李照基等人赶走,占据了巨石营地,令他的心情大好。只是他的好心情并没有维持多久。 先是派去寻找凶兽“零件”的人连续四天都是空手而归,这令他和孙有年都大感诧异。他们得到的消息是林志宇他们只花了区区两天时间,搜索了不大的范围就得到了数十件凶兽遗留下来的甲片、体毛等物品,一种是来自剑齿蜥,另一种则是来自一头未知品种的凶兽。 这才令他们起了贪心,在他们想来,两头差不多势均力敌的凶兽,一旦真的打起来,又岂是可以轻易罢手的。如果没有外力的介入,一定要斗得精疲力尽才会罢休。那样话,双方必然都是遍体鳞伤,又怎么可能只余下那一点东西。 李照基他们几人,不过是表面上最好找的那一部分,肯定还有大部分藏在深处或者更大范围内的沙海里。他们这一次带来充足的人手,又有充裕的时间,肯定收获要远超李照基他们。两人甚至于还想过要自己收藏一部分,将其余的上贡的念头。 正应了那句话,幻想的很丰满,现实的很骨感,直到今天,已经过去了十一天,他们却只找到了一片剑齿蜥的甲片,和一根不知种类凶兽的毛!如此可怜的收获,付出与收获完全地不成比例,令两人实在是连训斥属下的心情都没有了。 而这还不是全部,从他们入驻巨石营地的第六天夜里起,营地里就接二连三地有人失踪。而且从他们留下的痕迹来看,都是骑马离开营地之后,就直奔湖泊而去,足迹一直延伸到湖畔。 也不是没人怀疑这些人是跳湖自杀了,但是却想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自杀,而且湖水中始终没有看到一具尸体,缺乏足够的证据,使得这一怀疑根本就没有得到调查证实,就胎死腹中了。 也有人提出过,一旦发现有外出的人员,就派人跟上去,就能够搞清楚他们是怎么失踪的。但是这个计划虽好,却无人愿意执行。夜里的湖泊可以说是这一带动物、甚至于可能是凶兽聚集那里饮水的时间,这一路跟过去,搞不好就回不来了。 第八天的时候,由于守夜人员高度警惕,三名想要半夜离开营地的人,被他们强行拦了下来。只是三人都似乎变得神智不清,无视守夜人员的拦阻,连他们骑乘的马匹也是因此,虽然被一再阻拦,却极其固执地想要向湖泊的方向而去。 最后,守夜人员不得不采取了强硬的措施,将这三人与马匹都禁锢了起来。而到了现在,已经有高达三十八人被他们强行禁锢在营地中,还有五人五马失踪! 孙有年的脸色也是极其难看,失踪和被禁锢的四十三人中,有三十五人都是他属下的衙役! 他现在觉得自己和年超英跑来这新克拉玛干沙漠,就是一个不折不扣地错误,不但没有达到最初的目地,还将自己的侄子、未来女婿和这么多的属下都折了进去,他有一种不祥的预感,日后此事必然会成为自己人生的一大污点! 垂首站立的人暗地里互相看了看,有一人硬着头皮道:“把总大人,这病来得十分蹊跷,而且症状奇特,我等以前从未听说过类似的病例。” “是的,是的,杜军医说得不错!”旁人纷纷附和道,“我等之前,从未见过如此怪异的病例,也从未听说过,要治疗也无从下手啊。” “一群废物!都给我滚蛋!”年超英也是气得大骂道,将这些人都赶了出去。 年超英烦躁地在帐篷里踱来踱去,如同困在笼中的猛虎一般,空有一身的武力,奈何找不到敌人在哪里! “报告把总!”帐外传来了杜军医的声音。 “有话快说,有屁快放!”年超英不耐烦地道。 杜军医站在帐篷口,低声地道:“把总,我觉得……他们是不是中邪了?” 第一百三十三章?大喜、大悲 “中邪?”年超英和孙有年都不禁为之一怔,明州如今是传统医学和西式医学两者并行,总得来说还是科学当道,但是中邪这种自古就有的说法,大多数人也并不陌生,只是从一位军医的口中说出来,有些令人“耳目一新”。 “他们普遍性的神智不清,行为执着,虽然没有胡言乱语,但却有很强的攻击力,而且我们刚刚确定,失踪和发病的人员均去过那个湖泊,有人说他们中有人到过湖边,可能喝过那湖水。”杜军医禀报道,“还有人说,他们见过有动物主动跳入湖中的。而青云都的人员撤离营地时,曾经和他们说过不要喝湖水。” 年超英和孙有年面面相觑,孙有年皱起眉头,半晌道:“确实如此,我也记得,好像他们是有人说过,不要喝那湖水,甚至最好不要碰那湖水。”如果说发病和失踪的人员都是去过湖泊的,那么湖泊确实有很大的嫌疑。 “你再去确定一遍,我要百分百准确的答案,是不是这些人全部都是去过那个湖泊的?还有你刚才说的有人喝过湖水和见过动物跳湖的消息,都给我明确地找出人来!”年超英厉声命令道,“我不要模棱两可的答案!” 杜军医领命去了,孙有年也命令自己的心腹去调查衙役中的情况,毕竟前往湖泊探索、打猎的人手,很多都是他的属下——因为没有足够的犀角马。他有一种感觉,很可能那湖泊就是问题的根源所在! 虽然说李照基他们离开的时候,营地中的食水都很充足,后来九棵树外堡还又送来了一批食水和物资。但是这里是沙漠,再充足的食水也是相对而言的,能够保证在感到干渴的时候有口水喝,至不济回到营地里能够喝个饱,这就已经是极高的待遇了。 现在虽然是初春,但是每天的中午,气温还是能够达到二十七八度,地表温度就更高了,出去一天,汗水浸透衣衫也毫不出奇。至于想要洗澡,那是做梦了,就连年超英和孙有年,也不过是比他人多两盆水,可以用来清洗一下满是汗水的身体。 而他们的这些军兵和衙役,平素里哪有在这种恶劣环境里长时间生活的经历,头两三天还好,这几天下来,私下里已经是怨声载道。若不是碍于两人的威势,来新克拉玛干沙漠前,两人之前又许下了厚利,恐怕营地里早就闹腾了起来。 所以,暗地里前往湖泊方向探索的人员,在高温下忍耐不住喝了湖水或者接触了湖水,也是大有可能。 年超英从桌上拿起湿毛巾,抹了一把脸上的汗水,沉声道:“孙县尉,不管此事杜军医调查的结果如何,我们都必须严令手下人不得饮用甚至接触湖水!”虽然四十来人的发病、失踪,对于他们而言,还谈不上伤筋动骨,但是对于士气的打击很大,尤其是在这么多天下来,收获寥寥无几的情况下。 “嗯,这样过个三五天,如果说没有新的病例出现,就证明确实是那个湖泊有问题。”孙有年颔首道。 “早知如此,就不当派人沿湖泊进行搜索。”年超英恨恨地道。 孙有年瞥了他一眼,当初坚持要派人去湖泊方向搜索的人也是年超英,一来他们怎么也得做做寻找狼群的样子,好堵悠悠众口;二来那一带的动物较多,打猎比较方便,可以为营地提供一些新鲜肉食,改善伙食,减少下面人的不满。所以他也就没有表示反对。没想到,这竟然成了一个败笔。 “依我看,我们现在不仅仅需要有经验的大夫,更需要充足的饮水,是不是要求九棵树外堡方面再送一批食水过来,营地的水供给也可以进一步的扩大。长时间不能够清洁身体,有不少人私下里都有怨言。”孙有年略做沉吟道。 “不止如此,我认为应当换防!”年超英咬牙道,“我营中还有五百战士,调他们过来。你也将现在县城里的衙役调过来!” 孙有年怔了片刻,叹息道:“半月之期还有五天,还有意义吗?” 就算年超英的士兵接到消息后,立即动身,从县城到这里,全程快马疾驰,也得五到六天的时间,而且这些人到了这里也不可能立即投入工作,必须要进行休整,这样算下来,能够在八天后将他们投入搜索中,就已经是快的了。 而且,他年超英还有士兵可调,县城里的衙役如今已经是少得不能再少,自己将他们抽调过来,也就意味着,县城里将会有半个月的时间无人管理治安,那可是要出大问题的。其他几位主官就绝对不会答应。 “就说我们已经发现狼群的踪迹,或者再找个什么理由,他们还敢强行赶我们走吗?”年超英冷笑道。就这样回去,他年超英只会成为他人的笑谈!还不如索性再博一把,只要再找到些凶兽遗留下来的物品,他也就能够和上面交待得过去了。 升官什么的,他已经不想了,只要能够顺利地将他平调到其他地方去,他就已经知足了。 孙有年微微地摇头道:“年把总,恐怕来不及了。后勤补给保障司也不是软柿子,恐怕新的命令马上就要到来。”既然这件差事已经办砸了,他就不得不考虑如何收场了。 要是损失还在一定范围内,以他孙家在县里的影响力,还有可能将此事压下去,最多也就是他的仕途会耽搁几年,但是他还是县尉,是县里的主官之一。而要是不管不顾地继续下去,一旦闹到了事情不可挽回,那么他可能位子都难以保住。 孙家的根基在怀乐县里,可不像年超英,大不了拍拍屁股走人,换个地方重新来! 年超英脸色阴沉地看着孙有年,孙有年的这点小心思,他又怎么可能看不穿,但是看穿了归看穿了,一时片刻他也拿孙有年没有办法。论级别他确实是高于孙有年,但是双方却并不是一个系统的,就像新宣府的官员能够命令龙江府辖下的诸县官员吗?更何况他们是军政两个体系! 他就是强行命令孙有年,孙有年也完全可以当成耳旁风! 帐篷里沉默了良久,直至外人有人兴奋地突然掀开了门帘闯了进来,“大人……” “出去!不懂得进门先报告吗?”年超英喝止道,“一会去营地的空场中站军姿一个时辰!” 来人又退了出去,喊过报告后,得年超英允许这才进来,双手奉上一个匣子道:“我们今天又寻到一片剑齿蜥的甲片,快马送了回来。请大人查验!” 年超英和孙有年立时动容地站起身来,年超英双手微颤地接过匣子,打了开来,果然是一片剑齿蜥的甲片。 “好好好,赏你十金元,找到甲片者,皆赏三十金元!”年超英大笑道,剑齿蜥甲片的出现,仿佛一剂强心针,令他原本已经有些绝望的心,又朝气蓬勃地跳了起来。 孙有年的心里也是激动不已,这说明他们的努力还是有成效的,虽然只是一片剑齿蜥的甲片,但是谁又能保证,不会找到更多的呢? 年超英拿着甲片笑得牙龈都要露出来了,也不顾甲片上散发出来的难闻气味,好半晌才平静下来,也不让孙有年过手,将甲片重新放回到匣子里,回到自己的座位上,看着孙有年道:“孙县尉,这个时候你还是觉得,我们没有调人前来的必要吗?” 孙有年张了张口,却没能说出来什么。 年超英心中得意,剑齿蜥的这块甲片来得太是时候了,令他重新掌握了主动权! “报告!”帐篷外有人高声道。 “进来!”年超英心情大好,随口问道,“又有什么好消息传来?” “这个……”进来之人迟疑了片刻才低声道,“大人,是县里来的电报,要求您与孙县尉立即带人返回县里。那个……” “你说什么?”年超英和孙有年异口同声地叫道。 “圣十字州的圣马尼斯托县境内的圣维尼尔市遭受凶兽袭击,上千人生死不知,只有不到百人逃出。县里要求大人立即率军前往本县与圣马尼斯托县的交界处布防,防备凶兽进入我怀乐境内。”来人一口气道,“另,守备府也传来命令,亦要求我们立即前往两州边界处布防,不得有违!” 年超英两眼发直,僵立当场,他万万没有想到,居然在这个关键的时候,会发生凶兽袭城事件!虽然是圣十字州辖下的城市,却与怀乐相邻,他若是敢违反命令不前往两州边界布防,一旦凶兽越界伤人,谁也护不住他,也没有人敢护他! 孙有年心里暗叹了一口气,大喜之后却是大悲,果然是应了老人的那句话——福无双至啊! 自己也就绝了再赖在这里的心思吧,想想如何给诸方一个交待,保住自己的职位吧。 第一百三十四章?宴无好宴 虽然心中极其的不情愿,但是清醒过来的年超英,也没有可选择的余地——摘果子没摘好,麻烦是日后的,但是违抗军令,也许下一道命令就是直接撤去他的把总一职,由副手接任,将他押回府城上军事法庭了!孰重孰轻,冷静下来的年超英还是清楚的。 所以他下令所有军兵做好第二天一早开拔,从巨石营地直接向东北方向疾行前往两州边界,这样可以省下不少的时间,少走很多的冤枉路,也能更快地赶到守备府的指定地点,做好防御凶兽进攻的方方面面的准备。 好在他们食水和驮马都相当地充足,从这里赶往州交界处,如果不发生沙暴的话,三天的时间应当是绰绰有余了,这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他们从县城出发,到两州交界处所用的时间与其相差无已。 不过孙有年就极其愤怒了,年超英征用了衙役们的所有坐骑用来驮食水和物资,只留下了六匹马——这是孙有年及其主要属下的坐骑。 而最令孙有年愤怒的是,年超英将他们找到的两片剑齿蜥甲片和那根未知凶兽的毛都一并带走,还将那生病的三十八人,及他们生病的坐骑都留了下来,交由孙有年他们照顾,等待九棵树外堡那边派人前来接应。 只是愤怒并没有任何用,在巨大的武力差距面前,他的愤怒是苍白无力的,根本没有用! 大帐中,数支足有小儿手臂粗细的蜡烛噼噼啪啪地燃烧着,散发着蜡烛独有的气息,将整个帐篷照得亮亮堂堂。 帐篷的中间摆了一张桌子,孙有年和年超英分坐左右,桌上摆了一壶酒,还有一支烤黄羊腿。看起来很寒酸,但是对于在沙漠深处的他们来说,这可是一顿极其丰盛的大餐了。 “孙大人,我这也是为你们好,届时回到县城里,你可以将责任全部都推到年某人这里。”年超英提起壶来给孙有年面前的酒杯满上道,“这一次,你我二人可以说是一败涂地,好处没有捞到多少,麻烦可是惹了一大堆。不过,孙县尉你的处境可是比年某好多了。” “哼!”孙有年冷哼了一声,一败涂地是没有错,自己的处境可不见得比他年超英要好。 圣维尼尔市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情,市民一千多人,生还者十不存一,是近十几年、甚至二三十年来都没有惨事。做为它的邻居,可以想象如今的怀乐县里肯定是群情奋起,自己却在这鸟不拉屎的新克拉玛干沙漠里,不但无法从中施加影响,还会被敌对者批评在如此关键的时候擅离职守。 推给他,推给他有什么用?难不成县衙门还能管到他年超英的头上,最多也不过是向守备府发出抗议罢了,怒火还不是要落在自己和孙家的头上。要是自己能够拿出一、两件凶兽遗留的物品,也算是能够给上面一个交待,上面也许会看在自己没有功劳也有苦劳的份上,给自己一个机会,但是年超英竟然将三件物品全部独占! 年超英给自己也将酒满上,用小刀切下两块仍然在滴油羊肉,放到了孙有年的面前笑道:“人是铁、饭是钢,孙县尉就是恨年某,也不必为难自己的胃吧?” “年把总,有什么话直说了吧,孙某还有诸多的事务需要处理,没有时间和精力与你在这里虚与委蛇。”既然年超英事情都做到了这个地步,孙有年也无意和他再保持什么表面上的和平了。 年超英轻叹了一口气,举杯道:“孙县尉,你我好歹也算是共事一场,就算话不投机半句多,至少这一杯酒还是干了吧。” 孙有年端起桌上的酒杯,一饮而尽,然后重重地顿在了桌上道:“好吧,酒我已经喝了,你还有什么话好说的?” 年超英看着孙有年,目光中带着几分奇异的神色,半晌才道:“孙县尉,这一次,我们迫不得已将那些神智不清的弟兄留下来,还希望诸位莫要因为我们的行为而迁怒于他们。这一次我们征用你们的马匹,实在也是无可奈何,迫不得已的做法。这里距离两州的边界也需要快马奔跑差不多三天的时间。为了抢时间在边界布防这样可能生症我们也无法随队携带大量的食水赶往。所以……” 年超英的话那叫一个絮絮叨叨,孙有年起初还耐着性子听他要说什么,越听越是烦躁——半天都没有扯到能够让孙有年有兴趣的重点上来,反而有些言语听得让他的胸中火气上撞。 “年把总所说的这些我都记在心间,日后有机会再向大人请教。孙某告辞了。”说罢,也不容年超英再说什么,头也不回地走出帐去。 年超英把玩着手中的酒杯,脸上流露出了似笑非笑的的神情…… 孙有年头也不回的走出帐去,自然是看不到年超英那一瞬间有些怪异的笑容,否则他的警惕心会更强。 孙有年的心腹见他出来,连忙迎上前来道:“大人和年大人谈得……”他余下的话还未说出口,就看到孙有年的脸色铁青,识趣地闭上了嘴,跟在了他的身后。 孙有年先是去专门开辟出来用于收治这些病人的帐篷,探望一下众人的情况。那三十八人一个个都捆得如同棕子一般。“ 孙有年头也不回的走出帐去,自然是看不到年超英那一瞬间有些怪异的笑容,否则他的警惕心会更强。 孙有年的心腹见他出来,连忙迎上前来道:“大人和年大人谈得……”他余下的话还未说出口,就看到孙有年的脸色铁青,识趣地闭上了嘴,跟在了他的身后。 孙有年先是去专门开辟出来用于收治这些病人的帐篷,探望一下众人的情况。那三十八人一个个都捆得如同棕子一般。“ 孙有年头也不回的走出帐去,自然是看不到年超英那一瞬间有些怪异的笑容,否则他的警惕心会更强。 孙有年头也不回的走出帐去,自然是看不到年超英那一瞬间有些怪异的笑容,否则他的警惕心会更强。 第一百三十五章?惊变 夜色深沉,孙有年在自己的帐篷中辗转反侧,难以安眠。算算时间,即便是青云都已经接到消息,并立即派人前来,到巨石营地时,也得是三天到四天后,而等自己再赶回县城,已经是六天到七天后,那个时候…… 但是如今他被困在这里,就是有千般的手段也无从施展,只能寄希望于孙家在县城里的其他人,能够妥当地应对,至少让局面维系到他赶回县城。只是他思来想去,觉得这种奇迹发生的可能性也不大。 孙家在县城里虽然也算是一流的家族,但是家族中真正能够拿得上台面的,除了自己之外,也没几人,若是自己这一次被免职,甚至于获罪,恐怕几年里孙家都不可能缓过这口气来。 孙有年心生悔意,早知道如此,当初又何必来趟这一潭混水,如今自己进退维谷,反倒陷入了更大的危机之中。 他的思绪又转到了那个突然出现的湖泊来,为了能够回去有个正当的名义交差,这些天来,他们也确实对湖泊周边进行的详细的搜索,还顺着河流、或者更应当称其为溪流,向上寻溯源头,只是深入了半天,仍然看不到源头所在,这些人不敢继续深入,遂退回了营地。 沙漠中出现湖泊还有活水源源流入,这原本是一件令人兴奋的事情,但现实却告诉了他们,美丽的事物有很多都是有毒的! 杜军医和衙医已经与众人再三确认过了,目前可以肯定的是,失踪的五人,以及发病的三十二人,都有过饮用湖水或者与湖水亲密接触的经历,只有六人无法确认,因为这六人同属一个小队, 至此,已经基本上可以确认,这些人发病和失踪,都与那个湖泊有着莫大的关系!只是,他们现在也只能怀疑,而无法取证了。 孙有年又想到,在他们来之前,李照基他们又是如何确定那个湖泊有问题,还提醒他们不要接触湖水,只可惜他们没有把这一提醒彻底地贯彻下去。 他的思绪纷飞,虽然时间已至深夜,但是他仍然毫无睡意。 而此时关押着那三十八名病人的数个帐篷中,除了守夜的人员偶尔会过来看一眼,已经再无他人。自然也就没有人注意到,其中的一个帐篷中,相邻的三个男子的异样。 这三人均是怀乐县的衙役,是在第八天的夜间想要离开营地的那三人,也是守夜人捉到的第一批病人。 由于他们表现地越来越暴躁,甚至于有明显地攻击其他人的倾向,所以他们三人也是被捆得最结实的,不但用粗绳将他们绑得和棕子似的,还在他们的嘴里塞进了布条,免得他们咬伤他人或者自己。 若是有人仔细地观察他们的双眸,就会发现,他们的眼睛已经分不出眼白和瞳孔了,眼眶里已经满是红色的细小的“血丝”,这些血丝甚至于还在难以察觉的活动中! 他们的呼吸十分地急促而沉重,如同破旧的风箱一般。而呼出的空气在冰冷的空气中,迅速地形成一团团的白雾,聚而久久不散。上下牙关紧咬、咯吱作响,他们被捆在身后的双拳紧握,手背上已经青筋毕露,根本就不像已经三天没有正经进食,只喝了些水的人。他们身上的粗绳也在吱吱作响,仿佛不堪重负随时都要断裂。 而且,帐篷中的其他三十五人,仿佛也受到了他们的感染一般,也渐渐地骚动起来…… 营地简陋的马厩位于营地的西南角外,年超英和孙有年他们的到来,不仅仅人员大增,马匹的数量也随之大增,而营地的面积有限,所以除了年超英、孙有年为首的这些头领级人物的坐骑是留在营地中,其他的都安排到了营地的西南角外,也安排了人员守卫。 那三十八匹病马则被安排到了马厩的角落里,与其他的马匹离得远远的。三十八匹马都被绑住了前后蹄,连马嘴都用绳子捆上了。 一队守夜巡逻人员走过马厩外,有人探头看了看这些病马,啧啧地道:“这些病马还留着做什么,难不成还能够运回青云都去?” “上面的人怎么想的,又是你我能够乱猜的。”旁边有人轻笑道,“反正也不用你花钱,更不用你操心。” “唉,你们两少说几句,谁能想得到,明明湖畔有那么多的动物脚印,那湖水竟然不能饮用。”同伴中又有人道,“宁老三,那天要是不队长喝止了你,恐怕这时候帐篷里躺着的也有你一个。” “那是,我宁老三福大命大,有队长这贵人相助,逃过了一劫啊。”宁老三摸着自己的后脖后怕道,“咱们怕死就不会来当兵,但是这样稀里糊涂地就中了邪,实在是憋屈,就是见要阎王,也是个糊涂鬼啊。” “就是,就是,宁老三这话说得在理。”众人附和道。 “都给我闭嘴!”为首的汉子回头喝道,“这事从现在开始,谁也不准再谈论!把总的命令,你们都忘记了吗?再有触犯者,莫怪我不讲兄弟情面,军法伺候!” 方才说话的几人都情不自禁地缩了缩脖子,讪讪地闭上了嘴。 “队长,你看这些马,怎么似乎有些不大对劲。”又有人说道,“怎么都挤到了那边去了。” 借着马厩里几支并不怎么明亮的火把,众人这才注意到,马厩里的马匹都跑到了马厩的另一侧,距离这边远远的。看那架势,要不是那边有栅栏阻挡,它们还要跑得更远。 众人不由得大眼瞪小眼,队长急声道:“宁老三,你赶紧去通知其他人,让他们赶紧派人过来看看,我觉得可能要出事!” “队长,我们可以吹号示警啊。”有人提醒他道。 “那个动静太大了,要是咱们虚惊一场,怎么办?”队长一摆手道,“赶紧去,我们大家在这里盯着,要是有什么不对,再吹号求援!” “是!”宁老三应道,抬腿就要往营地跑,就在这时,突然看到营地里有火光升起,很快火光就变成了熊熊燃烧的火焰,营地里立时乱了起来,嘈杂的声音这里都隐约可闻。 “营地怎么走水了?这帮人也太不小心了!”众人惊呼道,这里是沙漠,营地里可怜的那些水,是为满足众人饮用的,根本不可能用来灭火。沙子倒是多,但是都在营地外,而且没有合适的器具,想用沙子灭火也不是一件易事! 众人的注意力都被营地的火光所吸引,却没有人注意到,不知道什么时候,原本被捆了四蹄的那些病马们已经站了起来。 当马蹄声入耳时,众人这才惊觉,纷纷扭头看去,只听一连串的撞击声响,马厩那简陋的栅栏被从里面撞散了,接着就是一匹匹马儿从裂口处疾驰而出,直奔着他们这个方向而来。 “马惊了,快躲开!”有人惊呼道,众人如鸟兽般四散奔逃,有人直接翻过栅栏跳进马厩里,不过即便是如此,黑暗中也听得有几声惨呼和沉闷的声响。 马群冲过他们,毫不停留地奔着营地的方向而去。 “快吹号,吹号示警!”黑暗中传来了队长惶急的叫声。 第一百三十六章?不可再留 当天际浮现出鱼肚白的时候,折腾了半夜的巨石营地里一片狼藉,几处被扑灭的火头还冒着缕缕的黑烟,散发着难闻的气息。 地上还留有血迹,远处的地面上摆着十来具蒙着脸的尸体。再远处,储存着食水的一处帐篷也塌了半边,还有被火焰撩到的痕迹。令人不禁掐了一把冷汗,这要是将储存食水的仓库一锅端了,那他们这几百口子人就只能紧急开拔返回九棵树外堡了。 好在他们的弹药仓库在营地的另一侧,火势倒是没有威胁到,算是不幸中的大幸。否则的话,伤亡将会极其惨重。 远处的马厩里也是人声嘈杂,马嘶声声,昨夜里的混乱,令一部分马匹受惊跑出了马厩,现在众人正要骑马出去将跑失的马匹都找回来。 孙有年和年超英脸色铁青地看着眼前的这一幕幕,不用说,年超英他们一早开拔前往两州边界的计划算是彻底地泡汤了。不说昨晚折腾了半宿,人人都精疲力竭,光是重新整理营地,救治伤者,找回那些跑失的马匹,重新清点剩余的粮食和饮用水的数量,令营地秩序恢复正常就不是一件简单事。 更麻烦的是,在昨夜的动乱中,无线电报机所在的帐篷被点燃,人们在紧急搬运无线电报机和手摇发电机的过程中,造成无线电报机和手摇发电机损坏,现在正在抓紧时间维修,如果说不能够将其修复的话,年超英他们即便是赶到了两州交界处,也无法及时地联系县城方面运送补给。孙有年他们也无法与青云都方面进行联系,要求他们尽快派人派马前来接应。 具体的损失还在统计中,但仅仅是两人目之所及,这些摆在最显眼之处的损失,就令两人牙关紧咬,才能够不在众人面前失态地破口大骂那些始作俑者! 昨天夜里,也不知道那些染病而神智不清的人是怎么挣脱了束缚,集体暴动!在他们想要离开营地时,被守夜人员发现,双方发生冲突,结果这些人竟然势若疯狂般向守夜人员发起了不惜同归于尽的攻击,这其间还打翻了几个火把,结果就是营地里大乱。 混乱之中,还有数十匹马突然闯入了营地,与那些失去理智的病人汇合后,冲出了营地消失在了黑暗中。 很快,营地里的损失就统计了出来,除无线电报机和手摇发电机受损外,守夜人员死亡了十八人,七座帐篷被烧,二十九人受重伤,三十九人轻伤,储备的食物和饮用水损失了一天多的量,还有近百匹马走失,至于其他方面的损失,与这些相比起来都不算什么。 至于对方的损失……看着属下们战战兢兢地捧来的七张人皮和九张马皮,虽然此时天光已然大亮,温暖的阳光洒向大地,气温在迅速地升高着,年超英和孙有年仍然觉得背脊发寒,身体不由自主地在起鸡皮疙瘩。 “回禀大人,这是我等在混乱现场和马厩处找到的。”年超英心腹冉兴的声音里有明显的颤音,只是在场诸人,没有人还有心思取笑他。 从这几张人皮和马皮上都可以看出,有明显的伤口,但是有几张上的伤口看起来却应当不致命。 “那些人在与我们弟兄搏杀时,悍不畏死,往往是采取两败俱伤、甚至是同归于尽的打法。弟兄们往往因为手下留情,反而被他们所乘。”冉兴看着孙有年一眼,愤愤地道。这些病人中,绝大多数都是孙有年的属下。而在昨夜里死亡和受伤的,却大多是军人。 “这种话不必说了,他们已经不再是我们的战友,而是变成了我们不共戴天的敌人!”年超英冷冷地道。 “是!”冉兴微怔了一下,垂首应是道,“据少数看到的兄弟们讲述,这些丧心病狂的人,被杀死时还算是正常人,但是过一段时间没注意,不知道就怎么变成了这般模样。” 孙有年和年超英都倒吸了一口气,眼前的这一变化,已经完全超出了他们的想象,什么样的病居然能够令人变成这般诡异的存在? 年超英隐蔽地看了一眼孙有年,脚下忍不住动了动,最终却还是站定了。 “孙县尉,依我看,这巨石营地已经不能再久留,我带人前往两州边界布防,你带人立即返回青云都,将此事报知县里和府里。”年超英侧头郑重地对孙有年道,“也麻烦孙大人届时向县里转告我等的需求。还有,死者登记身份后掩埋,伤者也要劳烦孙大人多费心了。” 无线电报机和手摇发电机能不能修好,目前尚是未知,年超英也只能是做两手准备,以防万一。所以,那些被他所征用的原本属于怀乐县衙所有的马匹,他决定都交还给孙有年他们。 孙有年自然也不会推脱,巨石营地如今显然已是险地,能够早一点返回青云都,那是再好不过了。即便是冒一些风险,他们也不愿意再留在这巨石营地之中了。 两人的目光都投向了湖泊所在的方向,逃走的那些人,夜里他们不敢追,而到了现在,似乎更没有追的必要了。 圣维尼尔市遇袭与巨石营地多人染病两件几乎是同时传到青云都的消息,在青云都的小圈子里引发了不小的震动。 青云都衙门里的灯火彻夜长明,各大宗族的族长、族老皆云集于此。陈兴安倒是邀请林志宇与他一同前往,林志宇婉拒了。 对于自己的定位,他心里很清楚,去了那里,也只是一个旁听的小辈罢了,除了能够提前得知一些消息外,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意义。 天塌下来有大个的顶着,怀乐县和青云都的危机还轮不到他这个小字辈去出头。 他更在意的是,能不能在短时间内进一步地增强自身的实力,他有一种预感,也许近二三十年来,青云都相对平稳的日子,将面临着巨大的变化,圣维尼尔市是第一个遇袭的市镇,绝不是最后的一个。 第一百三十七章?最有发言权 孙有年抵达九棵树外堡时,已经是巨石营地动乱后的第五天傍晚,原本快马奔驰一天差不多就可以走完的路程,在获得了九棵树外堡派出队伍接应后,仍然走了四天多!这主要是因为那些重伤员们无法忍受长时间的颠簸,只能在两匹马之间搭上软架,扶他们躺在其上,然后牵马而行。 孙有年原本可以快马加鞭赶回九棵树外堡,然后再赶回怀乐县城。但是他却并没有选择这样做,而是将巨石营地里所发生的一切,写了一篇详尽之极的报告,然后将年超英他们的需求也附在其后,派亲信乘快马送往怀乐县城——巨石营地里的无线发报机和手摇发电机终究是没有修好。 丰年庆亲自带了五十人和上百匹马,在半路上与孙有年一行人汇合。由于孙有年派去报信的人还急于赶往怀乐县城,所以并没有与他详细地说明情况,在看到孙有年一行人时,丰年庆都惊呆了,眼前憔悴的脱了形的这人还是不久前意气风发的县尉大人吗? 虽然说这一路上,众人可谓是尽心尽力地照顾轻、重伤员,但是能够活着进入九棵树外堡的重伤员,只有七人!轻伤员则不同程度上,伤势都有所加重。 田雨溪、陈兴安、冯得禄、林志宇等人在九棵树外堡迎接他们入堡休整。此时在九棵树外堡中,已经集中了青云都近三分之一的医师和大量的医药资源,尽最大的努力来挽救这些伤员们。 满面疲色的孙有年与自己的两名心腹,还有数名衙医和杜军医一起,将这些天发生在巨石营地中的相关事情告知了众人。 将孙有年诸人都送入客房进行休息,田雨溪几人这才又重新坐到了一起。 “若不是亲耳听孙县尉述说,又亲眼看到那些伤员和死者,冯某真的很难相信,他所说的这种情形会发生在现实之中。”冯得禄深有感慨地道,要知道营地中总人数超过了五百人,也算得上是一支精锐的力量,竟然被搞得如此狼狈不堪! 陈兴安轻叹了口气道:“这只能说,老冯你见识不足了。俗话说,天下之大,无奇不有。我们人类自来到新地星之后,至今数百年间才扩张到如今的这个规模,有着数十万平方公里的国土,可谓是成果累累。但是这要看怎么比,新地星陆地面积数亿平方公里,绝大多数地区我们人类还未踏足,发生这种事情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冯得禄怔了怔,这才点了点头道:“管事说得有理。”他也不是那迂腐之人,想想就人类这数十万平方公里的国土里,有多少母星上闻所未闻、见所未见过的生物,也就能够理解陈兴安的意思了。 田雨溪眉头紧锁,他是代表青云都官方前来与孙有年接洽的,听孙有年他们一席话,方才觉得青云都官方还是有些低估了此事。 整件事情里透着一种诡异,令他有些不寒而栗,特别是孙有年他们拿出来的那些人皮、马皮,更是令人毛骨悚然。 这件事情可以说如今还隐瞒着大多数人,但是一旦这些衙役、轻重伤员将事情的始末传扬开来,恐怕新克拉玛干沙漠在人们心中的可怕程度将会再上一个新高度,也将引起一定程度的恐慌。 这个在田雨溪看来,还不是最致命的,再大恐慌,终究也有淡化的那一天。但是新克拉玛干沙漠最近的变化,如果不搞清楚的话,会不会进一步的扩大?昨天是巨狼群肆虐,今天是怪异病情,明天又会是什么? 新克拉玛干沙漠可以说是青云都的从建立到如今一直充满活力的根源,正是它源源不断地产出,养活了数千青云人。 没有了新克拉玛干沙漠的那些特产,不仅仅至少半数以上的青云人将陷入生计危机,还将影响到数千名每年往来于青云都与各地的商队人员,而没有了这些商队人员,青云都中那些靠向这些人提供服务而换取生活费的青云人,也将陷入无以为继的困境之中。 田雨溪可以想象地到,届时青云都将从一个充满了活力的市镇变成一个死气沉沉的地方!而做为它的主官,他们几位都头,仕途必然也会因此而受到牵连。 “还好孙县尉已经下了封口令,这件事情暂时不会传播开来。否则的话,恐怕青云都里要人心惶惶了。”冯得禄眉头都扭成了一团,九棵树外堡眼看着要建成了,正是作为青云人挺进新克拉玛干沙漠桥头堡发挥其作用的时候,却出了这样的事情,令他心情自然是大坏。 而且与巨狼群出现不同,这种诡异令人无从捉摸的事情,才令人们更加的恐惧。 “必须要立即组织人手对此事进行调查!”田雨溪斩钉截铁地道,“我这就回青云都去,将此事禀告诸位都头,以及诸位族长,组织都中的精兵强将,再赴巨石营地,对湖泊进行调查。” 一直都沉默不语的林志宇突然开口道:“田都头,我曾经去过那个湖泊,也提醒过孙县尉他们,不要饮用和触碰湖水,因为那个湖泊出现的相当诡异,而且直觉告诉我它很危险。所以,在座的这些人里,对此事我应当最有发言权。” 而且与巨狼群出现不同,这种诡异令人无从捉摸的事情,才令人们更加的恐惧。 “必须要立即组织人手对此事进行调查!”田雨溪斩钉截铁地道,“我这就回青云都去,将此事禀告诸位都头,以及诸位族长,组织都中的精兵强将,再赴巨石营地,对湖泊进行详细地调查。” 一直都沉默不语的林志宇突然开口道:“田都头,我曾经去过那个湖泊,也提醒过孙县尉他们,不要饮用和触碰湖水,因为那个湖泊出现的相当诡异,而且直觉告诉我它很危险。所以,在座的这些人里,对此事我应当最有发言权。” 第一百三十八章?我家大人也病了 田雨溪和陈兴安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他们被孙有年他们所描述的诡异经历所震惊,确实是有些忽略了其中的一些细节。 “要是这么说来,只需要管控住人们不要接近湖泊,目前来说,它的危害性还是有限的。”丰年庆道,”新克拉玛干沙漠这么大,绕开它走也就是了。” 陈兴安也心里轻松了不少,如果说这湖泊无法利用而且危害有限,那么对于九棵树外堡来说,反倒是件好事。否则的话,数方花巨资和大力气建造起来的九棵树外堡,创造利润的能力必然会被其分薄。如果说在以前,这倒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少赚一些钱,却提高了宗族在青云都中的地位,也强化了青云都的安全,还是值得的。 但是放在如今却是不可忽略的一件大事,各大宗族都不得不量入为出,不指望它短时期内能够赚多少钱,至少收支平衡了,也可以令陈氏宗族的压力减小很多。 “还是年青人脑子活,能抓重点!”陈兴安笑道,“我们都被孙县尉所说的一切震住了,光想着它要是漫延开来会有多么可怕,却忽略了如果将其隔离了,它的危害性自然也就不算什么了。” 陈兴安又扭头道:“田都头,我个人认为,这个湖泊必须要进行调查,找出原因来,但是可以不必急于一时。目前县里最重要的事务,还是圣维尼尔市遇袭一事,都里也要多做一些准备。” 圣维尼尔市遇袭至今已经有近一周的时间,但是从圣十字州方面传来的消息却是支离破碎,不成体系,而且难辨真假,令这边倍感头痛。如今他们连那六只凶兽到底是离开了圣维尼尔市,还是继续盘踞在那里都无法确认。虽然年超英已经带兵前往两州边界布防,封锁凶兽进入怀乐县的通道,但是他们不可能封锁住凶兽从圣维尼尔市进入新克拉玛干沙漠的通道,也有可能进入青云都境内。 不过令青云人稍稍放心一些的是,青云都不像圣维尼尔市那样外围有丘陵、树木,可供这些凶兽们悄悄地潜入,打了人类一个措手不及。青云都外一马平川的戈壁滩,别说像凶兽那么大个的生物了,就是只兔子,在有心人的关注下,都难以长期遁形。 “圣维尼尔市遇袭,可以说是联邦近十几年来最为惨重的一次损失,上千人至今仍然生死不明。”田雨溪叹息道,“这也暴露出了我们的一些短板,也许是相对和平的日子过得太久了,圣十字州的武备,不说也罢。”从圣十字州方面传来的消息,这近一周的时间里,陆续从圣维尼尔市里又逃出了六十余人,但是当地的军队直到今天仍然没有能够进入圣维尼尔市近郊,而那六只凶兽也似乎并无进一步深入人类领地的意图。 “圣维尼尔市设立至今已经有百年之久,在这百年里,圣十字州的边界向南推移了不过区区二十五公里。而且这十几年来,几乎没听说过当地有凶兽出没,懈怠也是难免。”陈兴安感慨道,“正所谓忘战必危,圣维尼尔市这一次恐怕很难在难时间内恢复元气了。” 两地虽然分属两州,但是若论起距离来,从青云都到圣维尼尔市的路程,比起去县城也没远出去多少,双方间每年都有数十支商队往来,互通有无。圣维尼尔市这一次近乎全灭,对于青云都来讲,也是失去了一个重要的贸易伙伴。 “张总都头已经招集了各大狩猎堂的主事人,要求在近期内组建一支由精兵强将组成的队伍,以应对凶兽可能到来的袭击。”田雨溪看了看林志宇道,“林管事有没有兴趣加入?” 林志宇沉吟了片刻,还是摇了摇头道:“我就不正式加入了,若是真的有情况,我也不可能袖手旁观。” 对于他的这个回答,田雨溪倒也没感到多意外,林志宇如今最大的短板就是年纪和履历,真要加入进去,放置高位必然会引发诸多人的不满,而要当普通成员来对待——好歹人家也是陈氏狩猎堂的副管事,九棵树外堡的重要股东,让人呼来喝去的,不光林志宇下不了台,陈氏、元氏和岳氏恐怕都不会答应。 在林志宇看来,他更倾向于组织人手,主动出击,进入圣维尼尔市境内,调查凶兽们的详细资料,若是有合适的机会,就毫不迟疑地发起猛攻歼灭掉它们。如果说只是将它们逼退,那么日后圣维尼尔市的复兴就会面临着它们卷土重来的风险。只是圣维尼尔市与青云都毕竟分属两州所辖,没有得到圣十字州方面的允许,在圣维尼尔市大打出手的话,会引来后续的诸多麻烦。 最好是由联邦政府出面组织,两州联合做战,一方面减轻圣十字州的压力,另一方面也可以令明州的队伍得到锻炼。 众人的话题又扯回到了新克拉玛干沙漠里的异变上,毕竟这是关系到了青云都长久发展的大事。 “我觉得这件事情,李照基他们会比我们更为积极,我们届时只需要做好辅助和后勤保障,坐享其成就好了。”丰年庆道。 陈兴安和田雨溪哑然失笑,丰年庆这话倒是也没错,若不是年超英他们去捣乱,李照基他们肯定会继续向沙漠深处进发。 “也真是奇怪了,这数百只巨狼聚集在一起,怎么就突然消失了呢?”冯得禄感慨道,“这事搞不清楚,这心里就总是七上八下的,难有个安生。”若不是有巨狼群的威胁时刻警醒着诸人,如今的青云都里,早就人马齐出进入新克拉玛干沙漠了。而九棵树外堡也能够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了。 田雨溪、陈兴安和丰年庆纷纷赞同,在他们看来这狼群比一两只凶兽还要难缠!要体力有体力,要组织有组织,要毅力有毅力,虽然脑袋瓜子没有人聪明,但是比起绝大多数动物来,可聪明多了。 而最令人头痛还是它的数量,虽然到现在对于巨狼到底有多少头,大家还没有一个定论,但是公认不会少于三百到四百这个数量。这对于往往只有十几人或者几十人的队伍来说,一旦被它们包围上,绝对是一场胜算极低的硬战。 这也是为什么各个宗族狩猎堂至今只是派出队伍在新克拉玛干沙漠边缘地带出没,而不深入腹地的原因——实在是损失不起。 丰年庆一拍巴掌道:“对了,志宇啊,九棵树外堡这里,你什么时候种那个萝卜啊?地,我已经给你准备好了,人手好办,临时抽调一下,再找几个经验丰富的老农指点一下,但是种子你什么时候给我啊?” “对对对,这事可不能够忘记了!”陈兴安和田雨溪也连声道。 林家小院里可怜巴巴的那点萝卜收获,早就被知情人分得一干二净,大家都眼巴巴地盼望着天气转暖,找地大规模种植呢。 “我已经带来了,回头给你。”林志宇挠挠头道,其实他很想说,你们到市面上随便买些萝卜种子就好了,只要水好、土好,就没问题。 “要是在这里种的萝卜也能够达到林家小院里的品质,我看不妨继续扩大种植面积,也许日后,我们可以向其他都、甚至于县城出售萝卜赚钱。”陈兴安笑道,“志宇真是好福气。” “这是他们没尝过这萝卜的美味,要是知道了,肯定会来抢购的!”田雨溪也笑道,“我田家也有人经营商队,届时林管事可得抬抬手,给我们个机会!” 几人说说笑笑,驱散了室内压抑的气氛。 林志宇突然站起身来,打开了窗户,众人有些奇怪地看着他,此时虽然还未到深夜,但是一般人也要到了休息的时候,外面的气温也降到了零度上下,屋里的这些人虽然不惧冷,但此时也不是开窗换气的时候吧。 林志宇侧耳倾听,半晌道:“好像孙县尉那里出事了!有人在叫嚷着什么。” “啊?”众人都吃了一惊,孙有年他们不是去休息了吗? “快去,快去!”冯得禄一边说,一边迈腿就向房门走,和林志宇搭档了这么久,对于林志宇那敏锐的听力,他可是有着十足的信心。 众人刚出了房门,就看到冉兴远远地跑了过来,满面惶急地叫道:“田都头,陈管事!” 到了近前,冉兴压低了声音道:“不好了,我家大人他也得病了!” 第一百三十九章?难道是传染病 孙有年身为县尉,自然是给他安排地最好的房间,在一座占地面积不大的小院里。正房自然是孙有年入住了,厢房则是由他的心腹和扈从入住,这样也方便他们随时听命。 林志宇他们在冉兴的带领下,几乎是三步并做两步地赶到了这里,小院里有些狼藉,几把桌椅东倒西歪地躺在地上,地上还有茶壶、茶杯的碎片,显然这里方才发生了什么。 房门口站着一个年青人,正是在九棵树外堡这里养伤的江夜明,曾经失血过多险些丧命的他,虽然经过了十几天的休养生息,但是脸色看起来仍然是相当地苍白,显然还远未恢复到最佳状态。 看到田雨溪他们赶了过来,如同看到了主心骨一般立时迎了上来,神色慌张地道:“诸位可来了,县尉大人方才与我等在院中喝茶说话,突然间就不说话了,然后站起身来就直往院外冲,我们叫也叫不住。还是我的随扈刚好从院外进来,将大人拦在了门前,发现大人不正常,似乎是有些神智不清。我们将大人强行带进了房里,冉兴他们说……他们说大人也像是病了!” “江公子稍安,待我们看看,我们已经通知医生过来了。”田雨溪安抚他道。 众人进了房间,只见孙有年被绑在了床上,符星落焦急地在房间里转来转去,坐在床旁的还有孙有年的另一名心腹岳池清。 众人顾不得与两人打招呼,快步走到了床前,只见孙有年两眼圆睁,瞳孔的焦点却不知道在哪里,四肢不断地挣扎,嘴里还发出了“嗬嗬”的声音,显然已经失去了神智。 众人这心里就是一沉,来之前,他们还抱着一丝的希望,是冉兴他们判断错误,但是现在看来,与孙有年他们方才所描述的那些病人的发病模样几乎无二! “孙县尉他曾经喝过那湖水,还是说接触过湖水?”林志宇问道。 “肯定没有!”岳池清答道,“我等一直在大人的身边,大人除刚到巨石营地时,有一次去湖泊那里视察外,就再没去过。而且当时也是站在沙丘之上,并没有到湖畔。” 众人互相看了看,他们相信岳池清没有必要在这种事情上撒谎,也没有意义。可是既然孙有年并没有接触那可疑的湖水,那么他又是如何得病的,难道说这病还会传染? 可是想想却又觉得不大可能,依照孙有年的说法,最初出现的病人距现在已经有近十天了,这之间发现的病人除了无法确认的,其他的全部都是喝过湖水或者说与湖水有接触的,并没有受传染而患病者。几人面面相觑,一时间也搞不清楚孙有年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门外传来了纷杂的脚步声,两名衙医,还有三名堡中的大夫匆匆忙忙地赶了过来,众人就退了出来,将房间让给了医生们。 田雨溪沉声道:“县尉大人的病因不明,虽然我个人也认为这不大可能,但是我们却必须要有所准备。丰统领,你去安排一下,随孙县尉回来的这些人,都暂时隔离在个自的宿处,没有得到我们的允许,一概不许外出!” “是,都头说的是,我这就去办!”丰年庆打了个激零,连忙道。这要是能够传染的话,九棵树外堡里面可是有着几百人呢。 “等一下,冯堡主,堡内有多少卫生防护用品,全部都拿出来吧。”田雨溪又对冯得禄道。 冯得禄苦着脸道:“除了备了一些供医生使用的,就是医疗队带来的,恐怕全部拿出来也不够大家分的。”九棵树外堡是新建之地,各种设施还在完善中,并不完备。而且即便准备了,也主要是以治疗外伤为主,不可能储备大量的防御传染病的卫生防护用品。 “田都头,我倒是觉得是传染所致的可能性不大。我们暂且看看,今夜里有没有其他人发作。”陈兴安劝阻道,“现在已是夜里,大家近距离接触的机会不大,倒是您最好连夜写一份信,尽快送往青云都,告知他们孙县尉发病,我们这里需要大量卫生防护用品的消息。也让他们那边有个准备。” 田雨溪沉吟了片刻道:“也好,那我们就再等等。江公子帮我找纸笔来,我要给青云都汇报这一意外情况。” 很快,江夜明就找来了纸笔,田雨溪也不顾寒冷,扶起了桌椅,就在这院子里写起信来。 林志宇听着房间里传来了激烈的争吵声,显然房间里的这几位大夫,意见也难以统一。 好半晌,田雨溪这边眼看着一张纸都已经快要写完时,这五人方才神情严肃地从房间里走了出来。 陈兴安沉声问道:“五位,孙县尉因何而病?” “禀陈管事,我俩认为县尉大人目前所表现出来的症状,与我部在巨石营地所患的怪病,基本上相同。虽然我们不知道孙县尉是怎么接触到湖水的,但是我们认为,县尉大人就是因此而得病的。”罗衙医上前拱手道,“而这三位大夫,认为孙县尉很可能是中邪。我等各执一次,谁也说服不了谁,所以还请田都头、陈管事你们决断。” “孙县尉的病有没有可能是传染的?”田雨溪头也不抬地一边写一边问道。 五名医生都不禁为之一怔,半晌才有人答道:“回都头的话,孙县尉的病具不具有传染性,目前很难判断,不过我们可以采集一些孙县尉的体液和毛发,送回县城。” “县城也不行吧,至少得送到府城,才有传染病的检测能力。”另一人插口道。 “那你们就做吧。我明日一早派人送回青云都要他们迅速送去检测。孙县尉的情况,你们要守口如瓶,不得外泄。还有,罗衙医,你专职负责孙县尉吧,让冉兴给你配备人手,二十四小时盯紧了孙县尉,不要再发生类似的惨剧。”田雨溪道,不怕一万就万一,他也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待医生们都退了下去,田雨溪的信也写完了,找来个信封,暂时先装在里面,等明日一早搞清楚这些衙役们的状况后,再发出。 “要是这样的话,恐怕咱们这些人也暂时最好不要回青云都,这些衙役们也先留下。”田雨溪叹息道,这叫什么事情,他就是来接孙县尉一行人回青云都的,结果连自己也要被困在这里。 “县里知道这个消息后,恐怕要炸窝了。”陈兴安也是满心的无奈,他也明白,孙有年患传染病的可能性不大,但是找不出他患病的原因,就无法排除这一可能。想想孙有年他们方才所描述的那些内容,谁又敢冒那样的风险! 这才是屋漏偏逢连阴雨,县里还等着孙有年带这一百多号衙役回去呢,不但他病倒了,这一百多号衙役也不得不暂留在九棵树外堡。 “唉,事已至此,大家都去休息吧,呆在这里没用,明天一早再说!”田雨溪一挥手道。 当林志宇踏足山顶的祭台旁时,才突然察觉到,乾坤珠里什么时候也有了黑夜了,他抬头望去,天空中挂着一轮硕大的圆月,他都能隐隐约约地看到那些大大小小的环形山。而在圆月的四周,还闪烁着数以千计的星星。皎洁的月光洒向了大地,朦朦胧胧的,仿佛为大地铺上了一层轻纱。 “怎么样,这是我模拟的母星的星空景象。”身后传来了夫子的声音。 林志宇回身施礼道:“见过老师,这太美了!”虽然早就从书本上得知,人类的母星有一颗卫星,被称之为月球,自古至今,不知道有多少文人墨客用文章、诗歌、戏剧等等艺术方式来赞美它。但是只有看到它的那一瞬间,林志宇才真正地理解了,为什么它会在人类的心目中是那么地与众不同。 “你光看到了美吗?”夫子抚须轻笑,意味深长地道,“咦,你手中所拿的是何物?” 林志宇摊开的手掌,将一支注射器亮了出来,这是方才罗衙医给孙有年采血所用的器械,他要了过来,里面还有一些孙有年的血液残留。 林志宇将最近发生在新克拉玛干沙漠里的事情说给夫子听,特别是那个诡异的湖泊,和衙役们喝了湖水,或者接触湖水就会患病的事情。 “你的意思是想问我有没有办法找到他们发病的原因?”夫子哑然失笑,伸手接过了注射器,看了两眼。 注射器在夫子的手中消无声息地化为了乌有,其内残留的血液却并没有流淌出来,而是变成了一个小小的血球,悬浮在空中。 夫子伸手虚抚过血球,眉间微皱道:“原来是这种东西啊!” 第一百四十章?不能说出的真相 第二日清早,林志宇的房门就被冯得禄拍得山响,半晌林志宇才披衣打开了房门,睡眼朦胧地道:“老哥,怎么这么早就起来了?” “嘿,你小子倒真是心大啊,我这一夜里醒了四五次,辗转反侧啊。”冯得禄上下打量了林志宇几眼道,“咦?我怎么感觉你和昨天似乎有点不同了?” 林志宇打了个哈欠,不动声色地道:“也就几个小时没见,我能有什么变化?老哥你夸我,也没有什么好处的。”昨晚夫子除了给他解惑答疑外,还要他坐在山石之上,不断地朗读一篇完全不知所云的拗口古文,然后空中的月亮竟然射下了一道光柱将他完全笼罩在了其中。要说自己有什么变化,肯定和这事有关。 冯得禄又看了林志宇几眼,苦笑道:“唉,也许是我没睡好眼花了吧。一想到孙县尉可能得的是传染病,老哥我可是肝都在颤。这好日子才过了几天,儿女还没独立,你说我怎么甘心?” 林志宇哑然失笑,冯得禄的心情他倒是可以理解,因为在见夫子之前,他这心里也是有些暗自打鼓。 不过……他觉得要是冯得禄知道孙有年他们得病的真相后,心里恐怕会比现在还要恐惧! 夫子也不知道是怎么做到的,竟然将那个血球放大了无数倍,让他用肉眼就可以看清楚其中竟然有着诸多长相狰狞、怪异的小虫子在其中活动,而他自己的血液中就没有这些东西。 夫子说,那些小虫子是一种寄生虫,虽然他也从来没有见过这种形态的寄生虫,但是却可以肯定,那些因为饮用湖水或者接触湖水的而发病的人,之所以神智不清、行为怪异都是因为受到这些虫子的控制。 林志宇自然是难以置信,他无法相信这样微小的虫子竟然可以控制人类的行为,夫子却说在自然界中寄生虫控制宿主的例子竟然是相当常见的!接下来,夫子给他举了不下十个例子,其中大多数都是人类母星上,寄生虫控制宿主的。 比如寄生在蜗牛身上,一旦成熟,就控制蜗牛爬到显眼的地方吸引鸟类来食,从而达到它们进入鸟类的肠道进一步生长。 再比如能够寄生在蛙类身上的寄生虫,它的幼虫会找只蝌蚪,从它的皮肤钻进去,在蛙类正在发育中的四肢周围制造胞囊。这只蛙因此会脚变多、变少或畸形,因此行动笨拙,很容易成为鸟类的猎物。寄生虫借此进入鸟类的体内后就开始有性繁殖。而它们的卵会跟着鸟粪一起再次进入水中,从而开始下一次的循环。 还有能够寄生在老鼠身上的寄生虫,在它们发育成熟后,就会控制老鼠故意去招惹猫,从而使得它们有机会进入猫的肠道展开下一轮的发育……等等等等,这些例子听得林志宇是毛骨悚然! 之前,他还真不知道,在自然界中还竟然有这样诡异的生物,不但寄生在其他生物的身上喝血吃肉,竟然还将被寄生者变成了自己的傀儡加以操纵!而如今,竟然连可以操纵人类的寄生虫都出现了! 而且,令林志宇更是感到无法理解的是,这么小的寄生虫,就算是数量巨大,它们又是如何影响宿主的行为的? 夫子解释了一番,但是林志宇完全没有听懂,只知道这些寄生虫可以通过分泌一些物质来影响宿主的行为。不过,夫子也告诉他,这种寄生虫虽然能够控制人类的行为,但是本身却是相当地脆弱,只能生活在人类的血液中,只要不沾染病人的血液,就不会被寄生。当然了,也并不是说,一旦沾染了病人的血液,就必然会被寄生。这要看病人血液中寄生虫的数量。 至于那些病人后来为什么会暴动,夫子给出的解释是,这种寄生虫在人类的血液中汲取营养发育地很快,但是它们可能需要重新回到水中才能够进一步地发展,所以才会控制人类和马匹回到那个湖泊。而那些病人却被禁锢起来,无法回到水中。寄生虫无法继续发育,所以才会发生暴动行为。当然了,这些都还只是猜测,需要进一步地研究方才能够最终确定。 “所以你这一大早地跑我这里来,就为和我诉说你的不甘心吗?”林志宇瞪大了眼睛。 冯得禄苦笑道:“当然不是,我是想一起去看看,其他衙役里,有没有染病的。” 两人说话间,就看到丰年庆急匆匆地从外面走了进来,看到两人站在门前,急声地道:“出事了,出大事了,昨夜里,孙县尉带回来的那些衙役和伤员里,有七人也出现神智不清、行为怪异的现象了。这病真的能传染!” 三人赶到孙有年所居住的小院时,田雨溪和陈兴安已经坐在院内了,两人的脸色都是黑如锅底。 “田都头,陈管事,听说有七人发病了?”冯得禄急声问道。 陈兴安长叹了一口气道:“已经不是七人了,又有两人发作,现在是九人!”一夜未见,陈兴安仿佛一下子老了老几岁。 “陈管事,这九人是伤者居多,还是正常人居多?”林志宇问道,他怀疑可能是与那些病人搏斗时,这些人沾染了病人的血液,从而使得他们也遭到了寄生。而伤者显然被寄生的概率更高。 “嗯?这个倒是没有注意。”田雨溪揉了揉自己的脸道,“让他们调查一下。林管事,你怎么会想到这个问题?” 林志宇挠挠头道:“我看过一些书,上面提到过,有些病,身体健康者与身体虚弱者患病的机率有很大的差别。而有些病,则无视这一点,我是想知道,如果说它确实是传染病的话,更偏向哪一种。” “那最好还是前一种,让人还能放点心。”丰年庆嘟囔道,这九棵树外堡里目前还没有普通平民入住,更不用说老弱妇孺了。 “哎,立派人去通知保护好那几位老匠师,千万别传染了他们。”陈兴安一拍大腿道,兴建九棵树外堡这么大的工程,可是请了几位工程建设方面的大师指点,这可都是青云都、甚至怀乐县的宝贝! “田都头,书信和血样什么的发出去了吗?”林志宇突然想起来一事,连忙问道。 “还没有,怎么了?”田雨溪从身旁拿出一个信封,晃了晃道,“等填上新发病的人数,就可以派人快马送往青云都了。” “那个血样什么的,我看还是不要送了,要他们派人前来检测吧。”林志宇道,“要真是传染病,这一路上,包装万一有个破损什么的,恐怕就是大麻烦,也是我们的罪过。虽然这样会慢一点,但是至少安全。” 陈兴安、冯得禄和丰年庆也纷纷赞同,大家都有家人、亲友在青云都,自然是不希望将他们也卷入进来。 “还有送信之人不得入城,将东西交过去就立即返回。”陈兴安补充道,“老冯,给他们配最好的卫生防护用品。” “将这一片住处全部都封锁了吧,与孙县尉他们有过接触的人都住到这一片来,堡内没有接触过他们的人住到另一侧去,非迫不得已,双方间不要有近距离的接触。”田雨溪道,“仓库里还有石灰吧,在路面上洒上一些。消毒的用品有多少?” “好在城里的药物和食水都算是充足,至少半个月内可以不需要青云都运送。嗯,送信的人别忘记了要青云都送一批卫生防护用品和消毒液来。”陈兴安长出了一口气,将手中的笔放下道, 几个人你一言我一语的,根据自己的理解和以往获知的经验,算是弄出来一个大概的章程——怀乐县近二三十年都没有成规模的传染病发生,即便是有一些应对预案,也不知道丢在衙门里的哪一个故纸堆里了。所以他们也只能靠自己先拟定出来一份方案。 林志宇有些头痛,但是却又无法告诉他们,这根本就不是什么传染病,而是寄生虫传播的问题——他根本就无法解释,他是如何得出的这一判断的。 “田都头,我觉得将那些已经发病的人留在这里并不妥当,不要忘记了巨石营地的暴动。”林志宇提醒众人道,“要不在堡外圈出一块地来,砌上围墙,里面搭好帐篷,供这些病人居住。” 林志宇担心一旦巨石营地的暴动复演,势必会引起更多的人被寄生,不如将这些人单独关押到九棵树外堡外围。这样看起来似乎是有些不关心这些病人,但是夫子说过,宿主一旦被寄生,除非愿意付出极其巨大的代价,否则这一过程即不可逆转,也就是说这些发病者已经是死定了。所以给死人安排这样的待遇,他没有一点点心中的愧疚。 第一百四十一章?祖先很伟大 当三日西斜,事隔近二十天,林志宇再一次踏足巨石营地,看得出来,无论是年超英还是孙有年,两拨人都走得相当地匆忙,营地里乱七八糟的,如同被洗劫过一般。若不是营地的大门还关闭着,搞不好里面都会成为其他动物的栖息地。 林志宇看了看天空,心里盘算了一下时间,如果现在赶到湖泊那里去,等再回来时,恐怕已经夜深。虽然他如今是艺高人胆大,不但有巨狼护卫左右,还有墨骊保证了他的机动力,但是他还是决定保险起见,自己在营地里休息一夜再前往湖泊——这里毕竟是新克拉玛干沙漠,又刚经历过一场异变,天知道在这一片沙漠中,是不是还隐匿着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 进入营地后,林志宇寻了一块还算干净的所在搭起了帐篷,算是有了栖身之地。 林志宇是临时决定要来巨石营地和湖泊看一看,还拒绝了田雨溪几人提出的派人跟随的建议,墨骊的脚力快,一般的犀角马跑起长途来都会被它甩下老远,更不用说普通的马匹了,跟着只能拖累他行进的速度。 而拥有犀角马的田雨溪等人,在如今的这个时候,又怎么可能跟他一起出来。到林志宇离开时,已经有二十八人发病,其中七成都是伤员,余下的三成也绝大多数都可以确定有与那些病患正面动手的经历,显然应了夫子所说的,应当是沾染了那些病患的血液而被寄生了。 田雨溪几人采纳了林志宇的想法,决定在距离九棵树外堡数百米之外,临时建设一座小型营地,用高墙将其围起来,所有染病之人都将被尽快地移过去。好在工程不大,九棵树外堡如今建筑材料和工人都不缺少,两天时间就能够有个雏形。 这样做在旁人看来确实是有些残忍、不人道,但是考虑到可能会出现的后果,田雨溪几人还是断然决定施行,即便其中还有孙有年这个县尉大人。 人类对于传染病的记忆向来是惨痛的,不说人类母星数千年的历史,也是一部与各种传染病进行斗争的斗争史,就是人类在新地星的短暂历史里,也有过多次记载传染病的出现。在早期,由于药物和医务人员的紧缺,人们甚至曾有过彻底封闭发病区域,任其自生自灭的先例。 这也是为什么当田雨溪他们怀疑孙有年得的是传染病时,反应会如此之大的主要原因——一种新型的未知传染病出现,怎么可能不害怕。 在送信的人都已经派出去之后,他们又突然想起来,孙有年他们这批人里出现了传染病,那么与他们一个营地里呆了十来天的年超英他们,肯定也会有人被传染,算算时间,两边分开也有五天多了,那边肯定也会出现发病人员,不得已又加派了一组人,快马加鞭赶往青云都通知这一消息。总而言之,众人算是过了一个辗转反侧的夜晚和兵慌马乱的早晨。 一夜无话,三阳方才在东方的天际露出一抹弧线,林志宇舒展着身体,跳上了营地中的巨石,站立在了最高点,向四处眺望。 虽然整夜都在月光下读那篇拗口之极的古文,但是林志宇觉得自己的精神不但没有一丝半点的疲倦感,反而仿佛睡了一夜好觉,精神格外地饱满,令林志宇这心里也是称奇不已。 林志宇打了一声响哨,墨骊摇头晃脑地走了出来,站在营地的中央,负责守夜的四头巨狼也汇聚到了营地的正门前。 当林志宇纵马来到了沙丘上俯视整个湖泊,隔了十几天后,很显然这个湖泊又缩小了一大圈,大约只有当初的不足二分之一!如果说照这个趋势下去,再过个十来天,随着午后气温地进一步攀高,恐怕它就会彻底地干涸。 湖畔生长着诸多的植物,其间夹杂着各色的小花,阵阵轻风吹过,似乎还有花草的清香飘来,在一望无边的沙海里,这里的一切显得是那么与众不同和珍贵。但是谁能想到,这样美丽的景象下面,却隐匿着可怕的寄生生物。 水面的不断下降,也使得湖畔边的这些沙丘显得更为高大,不过这都不是什么问题,冬季的新克拉玛干沙漠沙暴不但少,而且规模偏小,只要一场大型沙漠风暴过后,低洼之地被填平的例子数不胜数。 林志宇心里有些惋惜,要是它里面没有寄生虫的存在,他倒是真的希望它能够一直存在下去,在新克拉玛干沙漠提着脑袋讨生活的人们,也可以多一些生机,但是现在,他只能说既然知道是个祸害,那就早一点清除掉为好。 这一路过来,他发现这一带的动物数量少了很多,也不知道是因为年超英他们祸害的,还是因为寄生虫的缘故。如果说是后者,那么这里更是留不得了。林志宇一扬手,辛珠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落入到了湖泊中。夫子对这种新型的寄生虫很有兴趣,做为学生的他自然要满足夫子的愿望。 接下来,林志宇有两个选择,一个是沿着如今已经变成了潺潺溪流的河道向新克拉玛干沙漠深处走,找一找溪流的源头所在。另一个就是赶往圣十字州与明州的交界处,去看看年超英他们的现状,也许会再去圣维尼尔市看看情况。 林志宇想了想,最终还是拨马向南方驰去,他要去看看这条突然出现在新克拉玛干沙漠里的河流,它的源头究竟是在哪里。而且,寄生虫是就生活在那个湖泊里,还是整条河流都有! 当三阳来到了天空的最高处时,林志宇已经顺着两岸布满了绿色的河道向新克拉玛干沙漠前进了二十多公里,这一路上,他甚至看到了有些似乎应当称之为树苗的植物在蓬勃生长,不禁令人感慨生命的顽强。 虽然有这些绿色植物对视野的阻碍,但是也不妨碍林志宇看出,这一带应当是已经有人踏足过,年超英和孙有年的属下,在这里留下了不少的生活痕迹。 林志宇也并没有多做停留,在河水中“取样”后就继续向深处进发。虽然墨骊如今的脚力远超普通的犀角马,但是他也不能够在新克拉玛干沙漠里停留时间太长,那样的话,九棵树外堡里的冯得禄他们就会为之心焦。所以他必须要抓紧时间,尽可能找到河流的源头。 再前进了十余公里后,河道附近就再难看到人类活动的痕迹,算算距离,除非年超英和孙有年属下打算在新克拉玛干沙漠的野外过夜,否则的话,就不可能跑到这么远的地方来——年超英和孙有年是为了抢果子而来的,他们的属下又怎么可能冒迷路和死亡的风险去寻找河流的源头。 而走到这里,河岸两旁的草木也就越发地茂盛,新克拉玛干沙漠终年干旱少雨,这条河流什么时候出现在沙漠中无人知晓,但是从被林志宇他们发现至今已经有差不多三十天,如此之长时间的不间断供给地表水,除了新克拉玛干沙漠中的几个已知绿洲外,就再也没有了。 林志宇发现,越向源头方向走,这河道就越显得宽阔,也越显得如今的水流显得那么孱弱,虽然两岸的草木现在还显得相当茂盛,但是河边已经出现一些枯黄的草丛。 林志宇觉得,眼前的这种状况有点像老师曾经提到过的山洪暴发后期的模样。大水席卷着一切咆哮着冲下,将沿途所有的阻碍都一扫而空,但是随着地势的开阔,以及水势的不断宣泄,最终停止不前,形成了那个湖泊。 林志宇看了看左右,偏离了河道,纵马驰上附近最高的一座沙丘,极目远眺。远方几乎是直线的河道仍然向前不断地延伸到了天际,如果说不考虑新克拉玛干沙漠里的风暴和流沙问题,这条河道如果彻底地干涸了,也没有寄生虫的威胁,倒是一条不错的通途,比在沙漠里跋涉要方便快捷。 但是林志宇知道,这只能是自己的一厢情愿,没有了充足的活水,几场大风暴过后,这条河道就会被沙粒重新填满,几年后,也许就什么痕迹都留不下来了。沙漠之所以可怕,人类之所以容易在其中迷途,也正是如此。 听老师说,据史书记载,在人类的母星,当年的明国,也就是绝大多数明州人的祖先,曾经在沙海中建设铁路和高速公路,并且一直维护令其正常运转了下来,虽然他没见过铁路和高速公路,但是想想要是能够将建设一条驿道横穿新克拉玛干沙漠,并保证它能够常年运转畅通,他就觉得祖先们真的是很伟大。 第一百四十二章?成功的第一次 林志宇进入乾坤珠空间时,夫子正站在悬崖边向下方眺望,黑暗并不影响他的视野。 “咦?下雨了!”林志宇感受到头脸上传来了阵阵湿意,脱口而出道,乾坤珠空间越来越像一个世界了!他伸出手来感触着雨水,心中有说不出的喜悦——青云都受新克拉玛干沙漠的气候影响,一年到头的雨水也不多,每一次像样的下雨,对于青云都的人们来说,都像是一次节日。 “志宇来了!”夫子头也不回地笑道,“自己过来吧。” 林志宇走到了夫子的身旁,施礼道:“见过夫子。夫子这是在看什么?” 夫子笑而不答却拉着他来到了祭台上,指着放在祭台中央的一物道:“这便是湖泊出现寄生虫的罪魁祸首。” “啊?”林志宇顺着夫子的手望了过去,不由得吃了一惊,祭台上放着一条长有十五六米的圆滚滚的肉色柱子!柱子上每隔一段距离还有一道深色的印记如同一个箍套在了上面! “夫子,这是什么生物?”林志宇从来也没有听说过,在新克拉玛干沙漠里有这样的生物。 夫子抚须笑答:“它隐匿在湖泊水下,用与其伴生的寄生虫来控制动物、其中包括人类,自已投入水中给它送食。要不是将整个湖泊连带底下的泥沙全部都吞噬了进来,还真不容易发现它,连夫子我都差点看走了眼!” “您是说,那些湖水中的寄生虫,全部都是受它控制的?”林志宇有些难以置信地道。 “那些寄生虫必须要回到它的肠道中,才能够繁殖产卵,而卵在它的体内孵化,再随着粪便排出而进入水中,开始寻找下一个宿主。这是一个完整的生存周期。”夫子解释道,“而平素里行动缓慢、喜静不喜动的它则可以通过寄生虫控制宿主投水,不劳而获。对了,这一路上你做的七次溪水取样,均没有寄生虫的存在。” 这倒是个好消息,说明不是水的问题,而是因为这种不知名虫子的存在。但是好像也没什么用,水流越来越小,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断流,它就是再甘甜有营养,没有了还扯什么淡啊。 “不过你也不要小看了这家伙,真要惹怒了它,它也是很凶残的。从这里你看不到它的口器,完全张开后,可以有一平方米大小,里面全是密密麻麻的利齿,如刀锋般锋利。而且它还可以缠住对手,令其窒息甚至于绞断它们的骨头。”夫子继续道,“以你的能力,在野外若是遇到它,最好不要去招惹它。” “还好它喜欢生活在水中,这要是能够生活在陆地上,隐藏在沙漠里,就是走到了近处,也很难发现它。”林志宇皱眉道,只要想想这东西藏在沙子中,一旦人兽进入它的攻击范围,恐怕是有死无生啊。 夫子笑了笑道:“那就好好学习本领,世界如此之大,人类如今不过是偏居一隅,未来你将遇到的对手,比它更可怕、更会隐匿身形、杀伤力更惊人的,会比比皆是,气运是重要的,但是气运不能够代表一切。那篇古文背下来了吧?” “是,已经铭记于心!”林志宇略有几分得意地道,这才两三天的功夫,他就硬生生地将整篇拗口的古文背了个滚瓜烂熟,相信今天晚上他就不用还拿着张纸念了。 “嗯,今天你将那篇古文从后向前读。”夫子淡淡的一句话,令林志宇立时傻了眼。 他看了看天空,依然是阴云密布,雨不大,但是淅淅沥沥地一直没有停,他的衣衫已经透出了几分湿意。 “今夜不需要月华!”夫子看出了他的疑虑,一挥手道。 林志宇坐到了他常坐的那块大石上,这一次他也不用拿纸念了,而是在他的眼前半米处,浮现出一个个闪烁着柔和光芒的大字,更令他感到神奇的是,他每念过一个字后,那个字就会自动地“熄灭”。 这篇古文原本就十分地拗口,念熟后倒过来读就越发地拗口,而一旦发音错误,就不得不从头再来,这令林志宇不得不全神贯注,丝毫都不敢分心他顾。雨势越来越大,渐成瓢泼大雨,不时间还响过隆隆的雷鸣。 夫子站在祭台的边缘,祭台上已经是汪洋一片,一股股清亮的积水顺着山势流下,并不断地汇聚其来,形成一条条的溪流。 祭台上的肉柱子微微地动了动,又平静了下来,似乎什么都没有发生,夫子却扭过头来看了它一眼,淡淡一笑。 在这乾坤珠内的一切,都无法瞒过夫子的感知,之所以没有将它吞噬掉,而是放在这祭台之上,自然也是有着考虑。这家伙竟然还想借水释放寄生虫,未免太小看夫子了。 夫子将目光重新转回到了林志宇的身上,对于这一任乾坤珠的主人,他还是相当满意的,虽然林志宇的身上也有不少的缺点,比如眼界不够宽广,知识不够渊博,但是这份好学、好强、坚定不移、不畏艰难、迎难而上的心却是成为强者不可或缺的。特别是尊师敬道的态度,令夫子格外的满意。 作为乾坤珠的器灵,遇到一任满意的主人即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而遇到一位满意的主人兼弟子,那就更加地难得了!所以,夫子也在竭其所能地为林志宇规划出一条最佳的发展路线来。 雨势渐渐地转小,哗哗的雨声也逐渐地消失无踪,只有隐隐的雷声在天地间回荡。 林志宇目不旁视,对身旁所发生的一切都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除了眼前的那一篇古文——古文已经只余下两句,不足二十个字,只要成功读完,他就完成了第一次全文诵读。看到这一幕,夫子的呼吸也微微有些急促起来,等待着他完成的那一刻。 “……地天!”林志宇长出了一口气,总算是成功地全文诵读了一遍!而在之前,他已经失败了四次,而不得不从头再来! 他的身心刚刚放松下来的那一瞬间,天地间突然一亮,一道闪电蜿蜒如同游龙一般划过天际,伴随着震耳欲聋的雷鸣声,闪击在他的身上!林志宇甚至来不及惊呼一声,就已经两眼翻白,颤栗着倒在了巨石上。 远处的夫子一步迈出,却已到了他的身前,左手托起了他仍然在不住颤栗的身体,将他移开,右手在巨石上一拍,那巨石竟然如同巨蚌一般张了开来,露出了中空的内部。 虽然巨石的外表看起来与随处可见的普通石头一般无二,只是个头巨大一些,顶部稍平坦光滑一些,但是当它打开后,才能看到其内部竟然是天青色,而在巨石的中心,则是一个足以将林志宇容纳其中的空间。 夫子毫不迟疑地将林志宇放在其中,伸手在张开的巨石上一按,巨石又如同巨蚌闭壳一般将林志宇包在了其中,从外表来看,丝毫看不出来,那里曾经有过一道缝隙。 夫子闪电般地退后了三十余米,而就在他退开的瞬间,天空中又是一道电光落下,劈了巨石之上,巨石上立时电光缭绕。而未等电光散去,半空中又是数道闪电几乎不分前后的落下。 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天空中的雷声已经响得连成一串,闪电更是一道接着一道,仿佛没有间断一般地落在了巨石之上! 巨石却仿佛一个黑洞一般,除了石身上电光缭绕始终不断之外,再无任何一点的变化…… 第一百四十三章?献祭 “今夜怎么会有这么大的雨?”托尔坐在屋檐下,看着外面密集的雨线,忧心忡忡地道,“照这样下一夜,明天田里肯定不成模样了。” 进入这个莫名的地方已经有很长时间了,虽然他们也努力地用各种方法来计算时间,但是最初的时候,这个空间里始终是明亮的,最多只是亮度变化的不同。所以留下的那些记录也没有什么实质的意义。他们自力更生地建造房屋,开垦田地,种植作物,不知道吃了多少苦头,努力地活下来。这个莫名的地方,除了一开始被狼群吓得心惊胆颤之外,倒是还算是安全。 “屋里已经漏雨了,这雨要是再不停,恐怕大家的被褥就都要湿了。”哈尔多走了出来道,“这么大的雷雨,可是从来都没有过的。” “和大家说说,都别睡觉了,把被褥都叠起来,放到不漏雨的地方,等雨停了再说。实在不行,明天白天休息,这雨总不可能下到明天都不停吧?”托尔叹了口气道,大家被关到了这个莫名其妙的地方,也经历了很多莫名其妙的事。 突然间有了白天黑夜之分,不但有了星空,还有了传说中的母星的月亮,现在又下起了大雷雨,明个会不会真出现个太阳? 一旁传来了脚步声,接着米切尔从屋后走了过来道:“头儿,你们的屋子怎么样?这样的大的雨,我们那边屋里漏得像下小雨。” 托尔不由得苦笑,他们这些人原本都是武人,拿刀杀人那是熟练工,但是真要盖个房子,那就难为他们了。能够有如今的这个模样,都已经是他们费心费力地做了好几次,才成功了。不过现在看起来,恐怕雨后这些屋子都需要大修! “我们那边能够看到快到山顶处,已经发生了多次雷击,看起来诡异地很。”米切尔沉声道。他们盖得这几栋房子,房门开向了不同的方向,这是因为他们造不出来合格的玻璃和纸,自然也就无法造窗户,所以为了在屋内就可以观察到各个方向,才搞出来的笨办法。 “啊?还有这事?”托尔诧异地道,他也觉得这晚上的雷声电光实在是有些密集,令人心头有些发憷。总觉得似乎要有什么大事情发生。 两人随着米切尔转到了房后,果然如米切尔所说的那样,远方的半空中,不断地有一道道电光闪过,却似乎都落到了同一个区域里。虽然看不清楚,但是他们心里面都很清楚,那个方向有什么。那座山峰,是这一带最高点,但是他们这些人,到了山脚下,就再也无法前进半步,仿佛面前有一堵无形的墙。 “真是见了亡灵了,这样诡异的事情都能够让咱们遇上。”哈尔多嘟囔道,“现在就是超人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我也丝毫不会惊讶。” 夫子捻须微笑,看着那块巨石在闪电不间断地轰击下巍然不动——那只是表象,闪电所挟带的巨大能量,都被巨石所吸收,而巨石内部的石体已然渐渐地液化,化为翠绿色的液体流入到中间的空体中去,在林志宇的身下积了已有半寸高。 夫子回首看着祭台上的“肉滚滚”,右足轻点祭台,从他的足下,祭台上那些繁复难以辫出详细的花纹有一点被点亮,然后迅速地向各个方向伸展,几个呼吸的功夫,整个祭台都亮了起来,如果此时有人立于高空向下俯视,就会发现,祭台上浮现出神兽饕餮的图案来。 被搁置在祭台上的“肉滚滚”,此时仿佛也感觉到了大限将至,而拼命地挣扎起来,在尖端露出了一张巨大的、边缘布满了利齿的大口来,也不见它如何做势,一股庞大的吸力就从那张可以轻轻松松地吞掉一个成年人的大口中散发了出来,如同平地起狂风。 空中的雨水和祭台上的积水都受这股强大的吸力所吸引,夫子的衣衫也随之飘动,夫子却只是淡淡地一笑,站立在那里纹丝不动。 天地间突然为之一亮,在祭台的上空一道足有水缸粗细的闪电直劈了下来,正中“肉滚滚”,正在张口努力吸气的“肉滚滚”受此一击,整个身躯都被电光缠绕上,变得通灵剔透,连内脏都可以看得一清二楚。在漆黑的夜色中,显得诡异却又有几分异样的美感。 祭台上神兽饕餮图案从地表上浮起将“肉滚滚”卷在了其中,瞬息之间又重新落到了祭台之上!祭台通体透亮了起来,光芒从祭台的顶端一直向下曼延,深入山体!片刻之后,仿佛整个世界都在微微地震动。 夫子微微地点了点头,这只虫子虽然在他看来,实在是算不得什么罕有,但是它所特有的能量,对于此时的乾坤珠而言,却是恰到好处地补上了一块短板,令乾坤珠的全面复苏又前进了一小步,也为林志宇的强化提供了契机! “这是又地震了?”感觉到脚下的震动,米切尔诧异地道。 “嗯,确实大地在震动。”托尔手扶着房门道,不过众人也并不惊慌,这些日子以来,地震对于他们来说已经快要习以为常了。隔一些时日,就会发生一次,而且那座山峰,也在不断地长高。 至少在他的记忆里,初到这里的时候,远处的那座山峰还只有如今的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的高度,他们只需要稍稍抬头就可以看到峰顶,而如今,仰头的角度已经明显变大,峰顶也常常笼罩在云雾中。 “你们快看,乌云在散去!”一直站在屋檐边缘看着雨势的哈尔多惊呼道。 两人抬头看去,只见原本漆黑一团的天空突然间仿佛被一双无形的大手左右分开,乌云迅速地向两边退去,露出了硕大的月亮和繁星,皎洁的月光洒向大地,而今夜里的月光似乎格外的明亮! 随着乌云的退却,月亮重现天空,一道巨大的光柱由天而降,落到了崖边那块被闪电狂击了无数次的巨石之上…… 第一百四十四章?源头? 当月亮隐去,天幕泛白时,夫子站在了巨石旁,轻轻地用袖子一拂,巨石化为了无数的白色粉末随风散去,只有林志宇躺在崖边的石地上,仿佛睡着了一般。 夫子仔细地打量了他半晌,轻出了一口气,满意地颔首,这一次他耗费了乾坤珠内几乎所有的储备能量来改造林志宇,令他的身体素质再进一层楼,真正地能够吸收利用乾坤珠内的灵气,这意味着林志宇对于能量的利用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境地。 在夫子看来,目前人类对于能量的利用,还是要假借外物方能够实现,想飞就要有飞机或者滑翔机、热气球;想入水就要有船;想跑得快就可以骑马、开汽车、火车……这些只能说是最初级对能量的利用。虽然这一利用方式的门槛比较低,只要技术达到了,就是普普通通的人都可以使用,可以大规模地在人类中推广,这当然是一项了不起的成就。 但是也有着明显的缺点,其一,对于能量的利用效率实在是低的可怜,很多时候,绝大部分的能量都得不到应有的利用,白白的流失掉了;其二,利用能量的过程中造成过多的污染;其三,就是一旦没有了外物,这种能量利用方式也就退出了历史舞台。 而修行文明,则要比其高上一等,对于外物的要求降低了很多,能量的利用效率也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个人能力几乎是翻着跟头地增强,但是缺点就是门槛要高很多,只有少数人能够感触到灵气的存在并利用它。对于其他绝大多数人而言,则是高不可攀的存在。 至于再高一层的文明,则是已经能够掌控能量转换,对于能量的利用达到了一个极高的足以令前两个文明难望其项背高度,而这样的文明,即便是放眼诸多宇宙,也是极其罕有的存在。对于这样的文明,那些可居住的行星对于他们而言已经是鸡肋,他们更重视的是如何控制那些恒星甚至于星系释放出的能量。 新地星是存在着灵气的,但是目前林志宇所遇到的人中,他还没有看到有人能够修行,林志宇的资质虽然在新地星的人类中也算是不错的,但是距离修行的门槛还是相当大的距离。所以前期乾坤珠都是在为他补短板,直到今天,才利用乾坤珠内储备的能量一举为他提升身体素质,令他一举突破了修行的门槛。 听着耳边传来的鸟儿清脆的鸣叫声,以及远方传来的隆隆水声,林志宇的耳朵动了动,清醒了过来。 天光已经大亮,虽然乾坤珠内的空间里并不存在太阳,但是从光亮的强度他判断应是已至中午,浑身暖洋洋的,说不出的舒适,这些天来的奔波和日夜操劳所带来的疲惫感,已被一扫而空。 林志宇心里有些迷糊,他记得自己昨晚在巨石上倒着诵读夫子交给他的那篇拗口古文,费了好大的气力才成功地完成了第一次,但是接下来发生了什么,他怎么一点也没有印象了? 他仔细地回忆了片刻,仍然是丝毫没有印象,心里叹了口气,这才睁开眼睛,坐了起来。 “咦?”林志宇吃了一惊,眼前的一切都是那么鲜明清晰可见,与之前相比起来,就仿佛眼前原本有一层薄纱,如今却被掀了开来,露出了世间万物的庐山真面目一般。不,不仅仅是视觉,自己的听力、嗅觉都有了明显的提升! 林志宇纵马奔驰在已经有些干裂的河道边缘,肆意地感受着劲风扑面和灵气涌入体内的快意,胯下的墨骊仿佛也受他的情绪所感染,奔行地更加疾速,四头巨狼远远地跟随着这一人一马。 昨晚他清醒过来后,夫子简略地和他说了几句就将他“踢”出了乾坤珠,让他好好地在外面体验一下灵气的存在。 一开始的时候,他还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灵气这东西不是一直都只存在于小说和神话中吗?不过转念一想,他觉得既然连乾坤珠这种逆天的神器都出现了,那么新地星有灵气存在似乎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想通了这一点后,林志宇果然查觉到在空气中还有一种十分活跃的物质存在,而以前他从来都没有注意到。 尊从夫子的教导,他背诵起那一篇完全不明其义的拗口古文,那些活跃的物质存在就如同乳鸟投林一般纷纷地向他涌来,进入他的体内。虽然十之八九都留不住,会穿透他的身体,但是时间长了,还是会有一小部分留在他的体内。 虽然不知道这灵气到底有什么妙用,但是自己变得更强大的,却是不争的事实,这令林志宇的心情大好,也更有信心继续向前探索了。 顺着河道继续向前行了约有七八公里,林志宇看到远方蒸腾的气浪间显露出一座褐红色的石山来。山体并不算很高,估摸着也就三四百米高,但是在沙漠中看起来就十分地巍峨高耸。 从河道的走势来看正是通向那里,而河道中的水流已经变得如同潺潺溪流,仿佛随时都可能断流一般。 林志宇勒住了坐骑,这一片沙海他虽然没有来过,但是却也知道,这一片应当是没有石山的存在——高三四百米的石山,可以说这是最好的确定自身方向和方位的坐标了,那些跑新克拉玛干沙漠的老人们怎么可能会一句都不提到它呢。 沙漠里突然出现河流和湖泊,虽然听起来匪夷所思,但是也并不是完全不可能的,但是沙漠里突然再冒出来一座高三四百米的石山,那可就太不正常了,这玩意是能够短时间内就形成的吗? 由于距离尚远,又时至近午,沙漠的表面上热浪翻腾,严重地影响了他的视野,所以他看得也不真切,似乎在那石山的下部还有小片的树林存在,他凝神看了半晌,觉得并不像人们所说的海市蜃楼。 难道说,那里就是这条突然出现的河流的源头所在? 林志宇突然有一种想要到近处去看看的欲望! 第一百四十五章?幸存者 当三阳西落,天空中星光隐现之时,林志宇颓丧地翻身下了马。在河道旁寻了一块石头,坐了下来。他足足地跑了近四个小时,但是他却有一种感觉,自己和那座石山之间的距离,一点也没有拉近,好像自己这近四个小时里,一直都是在原地踏步。 但是他一直都在观察着身边路过了场景,但是说实话,新克拉玛干沙漠里实在是景色太匮乏了,所以如今的他也无法确定,自己是不是迷路了,一直在原地踏步。 看了看远方,随着三阳西落,沙漠地表温度不断地下降,蒸腾的气浪消散,远方的石山倒是变得越发地清晰。 应当山高约有四百米上下,却不是常见的金字塔型,而是显得有些西高东低,山体呈褐红色,但是也分布有不少绿色的区域,说明那里也是有植被覆盖。石山的占地面积不算大,河道虽然稍有弯曲,但是整体而言,还是直直地通向那座石山。 这条突如其来的河流,究竟是源自这座石山,还是……路过这里? 林志宇很好奇,但是也很头痛,这种眼看着宝箱就在眼前,却连摸都摸不着的感觉,实在是太糟糕了。 难道说真的是海市蜃楼?但是海市蜃楼他也曾经看到过一次,感觉与这一次有很大的不同。 他看了看一旁的河道,河道很宽,已经超过了十几丈,河道三四十米宽的河流在雨水充沛的地方,算不得什么,甚至只能是某条江河的支流,甚至于是支流的支流,但是在新克拉玛干沙漠里,别说河道三四十米宽了,就是一米宽的溪流,那也是珍贵之极的水资源啊。 只是宽有三四十米的河道里,只有最中间的部分还有一股水流仍然在流动,林志宇没敢往河中心走,一来谁知道这泥里还有没有寄生虫,二来万一上游突然来水,自己在河道里一时片刻上不来,那可就是自己给自己挖坑了。 这时候,他的肩膀上一沉,却是墨骊垂下头来,摩挲他的侧脸,仿佛知道自己主人受到了打击一般在安慰他。 林志宇哑然失笑,反手拍了拍墨骊的大头,从空间中取出了一些清水和草料,喂食墨骊。墨骊兴奋地摇头摆尾,它最喜欢的就是空间出产的水和草料了。 远处的沙丘后突然传来了一声马嘶,声音很微弱,但是却被林志宇敏锐地扑捉到了。他立时站起身来看向远方,新克拉玛干沙漠里原本是没有马的,但是如今却有了犀角马。要是这里有犀角马,他倒是也不介意再给乾坤珠空间里增加几匹。 “我们到底还要走多远才是头?”骑在马背上的女骑士嘟囔道,高鼻白肤碧眼的她,即便是经过了数日的沙海跋涉,如今已经是汗流浃背,鬓发散乱,仍然难掩其秀美的丽色。 “丽芙,难不成你还想返回圣维尼尔市吗?”走在前边的中年男子扭头看了她一眼,沉声道。 丽芙垂首不语,中年男子心里叹了口气,不再多说什么。进入新克拉玛干沙漠已经有近四天了,他们仍然没能找到通往明州怀乐县的道路。虽然说食水节省着喝还能够再支撑三到四天,但是谁又敢保证就一定能够在四天时间里走出这可恶的沙海! 他们一共有六人,五男一女,还有七匹犀角马坐骑,这也是他们之所以能够在短短的不到四天的时间里,就能够从圣维尼尔市逃出,深入新克拉玛干沙漠的缘故。 他们是圣十字州境内的一支商队的护卫,圣维尼尔市遇袭的夜里,他们侥幸地保护着商队的核心人物躲避开了凶兽的杀戮,但是他们也无法逃离圣维尼尔市前往圣马尼斯托县。东躲西藏了多天之后,他们的人死得越来越多,不得已,他们决定冒险走新克拉玛干沙漠进入明州。从而逃离那个地狱。也是赌那些凶兽们不会跟着他们来人迹罕至、鸟兽亦不多的新克拉玛干沙漠。 而后来的事实也证明了他们的这一策略是正确的,那些凶兽们果然没有追击他们,但是他们进入新克拉玛干沙漠才不到两天,就迷失了方向,找不到前往明州怀乐县的道路。这眼看着所携带的食水越来越少,众人心里焦急自然也是难免。 “丽芙小姐,相信我,前方不远处,肯定有水!”走在最前面的年青人扭头道,“只要有水,我们就可以再多坚持几天,一定能够找到前往明州怀乐县的正确道路的。我们一定会将你送回圣十字州的。” “莫迪尔特,少说几句话吧,中午的时候你就说水源不远了,可是到现在,除了你的唾沫星子外,连个水星子都没看到!”另一名年青人不满地叫道,“要是实在找不到水,我们是不是先扎营休息一下?等天黑下来再赶路?” 虽然刚刚进入春季,但是新克拉玛干沙漠里白天的地表温度已经是相当高了,对于他们这些平素里只是往来于圣维尼尔市与圣十字州其他地区之间的商队护卫们来说,新克拉玛干沙漠里的环境实在是太恶劣和不友好的。 莫迪尔特沉默了片刻才道:“赫里本克先生,正常情况下我们确实是应当在午后休息,待日头西落,甚至于天黑下来再继续前进。但是我担心如今的新克拉玛干沙漠里更不安全,白天行走,我们至少还可以早一步发现敌人。若是晚上,就凭我们六个人,一旦被强大的野兽发现……” 那个中年人沉声道:“阿布什,要相信莫迪尔特,我们中,只有他来过新克拉玛干沙漠。对于自己不熟悉的事物,要多听多想多问,少质疑!”整支商队共有人员过百人,护卫三十余人,到现在却只余下了他们五人,还有圣维尼尔市当地向导莫迪尔特。到了如今的这个境地,除了相信曾经进入过的莫迪尔特外,他还能有什么选择? “罗斯汗先生,请相信我,先方不远处肯定有水,我已经感觉到了来自水的潮湿。”莫迪尔特感激地对那中年人道。 第一百四十六章?惊诧 莫迪尔特只是圣维尼尔市里一个普通人,要说他有什么与众不同的特长,那就是他进入过几次新克拉玛干沙漠。 圣维尼尔市虽然邻近新克拉玛干沙漠,但是与青云都不同的是,它周围的土地并不是戈壁滩,也不是贫瘠的土地,虽然也不算是平原,只能算是丘陵地带,但是与明州邻近新克拉玛干沙漠的几个都相比较起来,自然条件好的不是一星半点。所以圣维尼尔市里,对于新克拉玛干沙漠的产出,并不是很在意,只有一小部分人,以此为生。 像莫迪尔特,他家三代人都是靠当向导为生,很多人还是很乐意花一些钱雇佣他们带领着进入新克拉玛干沙漠体验一下沙海,但是并不会深入,一般也就在沙漠里呆上两夜三天,很少有再深入腹地的,与青云都里靠着新克拉玛干沙漠就吃新克拉玛干沙漠的人们相比,他们更像是小玩闹。 莫迪尔特也没有想到,他这一次能够从地狱般的圣维尼尔市里逃出来,靠得就是他家传的这点本领。只不过,他接手这一工作也没有多久,更没有深入过新克拉玛干沙漠的腹地,所以他们现在迷路了。 但是莫迪尔特也并没有太慌乱,一来他对空气中的水分比例敏感,比起常人来找水的能力强得不是一星半点,这是他个人的秘密;二来,也是因为他们目前的食水还算充足。新克拉玛干沙漠里虽然荒凉,但是只要水充足,几个人的食物还是相对好找的。三来,他身后的这五人,都是商队的护卫,武力相当地出色,这一路上过来,他们也有几次遇到了凶猛的野兽,但是都被他们打退了。 “你都说了一天了,怎么连个水花都看不到?”趴在马背上的一个年青人有气无力地道,“我觉得自己都要渴死了,给我一口水吧。” “不行,罗伯特你今天的配额都已经喝完了,还喝了阿布什的份额!”丽芙拒绝道,“忍忍吧,等莫迪尔特找到水了,你再喝个够。” “等他找到水了,我也渴死了!”罗伯特勉强地抬起头来道,“我怎么能和他比,他平时一天也就一壶水,我可是要喝一瓶水的。” “那你就等过了午夜,自然就可以动用明天的配额了。”丽芙毫不迟疑地拒绝道。罗伯特痛苦地呻吟了一声,趴在马背上不再说话。 罗斯汗坐直了身体,视线扫过诸人,沉声道:“好了,都少说几句话,要相信莫迪尔特的能力,除非你们中的谁能够做得更好!”他一开口,除了莫迪尔特的所有人,都沉声应了声“是”,很显然,他才是这支队伍的掌控者。 一行人沉闷地继续向前走,继续他们未知前途的旅行。 在他们侧前方的沙丘上,墨骊昂首挺立,林志宇注视着这五男一女的队伍,看起来都是白人,而且这六人皆身后背着火器,其中甚至有两支狙击枪!他们的个人实力目前是看不出来,马术却是很不错。而且全部七匹马都是犀角马,这令林志宇怎么能对他们不另眼相看! 这些人是从哪里进入的新克拉玛干沙漠?应当不是青云都,这样惹眼的队伍,人数又这样少,进入新克拉玛干沙漠不可能自己一点风声都听不到。 是怀乐县的其他都?倒是有这个可能,但是怀乐县的其他都应当也都知道了戈壁滩狼群出没一事,在这个敏感时期,应当不会派人员如此少的队伍进入,一旦遇上狼群,这不是百分百……倒是也有几分可能逃脱,巨狼的短途爆发力和长途持久力与犀角马相比起来均不占优势,只要不被狼群包围,还是有一定可能脱离追击的。 还是说他们来自圣十字州?圣十字州的圣马尼斯托县,还是圣维尼尔市?林志宇心里不由得吐槽,这县比市大的行政区划,还真是令他不适应。 如果说,他们是来自圣马尼斯托县也就罢了,要是圣维尼尔市……是幸存者?还是圣维尼尔市的凶兽已经退走了? 林志宇的脑海里诸多念头闪现,目光却是隐蔽地注视着沙丘下的一行人,看他们行走的方向,也是向南,如果说他们不改道的话,应当是会走向河道。顺着他们行走的方向一抬头,林志宇不禁怔住了。 从这个方向看过去,那座三四百米高的褐红色石山竟然不见了!远方就是一片看不到边际的黄沙和连绵不绝的沙丘! 他情不自禁地伸手揉了揉自己的眼睛,再次望过去,仍然是黄沙和沙丘,不见石山的踪影! 林志宇拨马下了沙丘,这一次他一直都关注着石山的方向,一直到河道重新出现在视野里时,那座褐红色的石山才又重新出现在远方。 他勒住马,眯眼看着远方的石山,心中的惊诧实在是难以言表,难道说,那座石山真的是海市蜃楼?可是现在三阳已经彻底地落山,只余下一抹余辉在天边,天幕上星光闪烁,不是说海市蜃楼是一种因为光的折射和全反射而形成的自然现象,是物体反射的光经大气折射而形成的虚像,其本质是一种光学现象吗? 而这石山存在了多久的时间?至少也有半天的时间,而且如今三阳都已落山,从这里看去,它仍然巍峨耸立在前方! 林志宇呆立了许久,直到天际的余辉彻底地消失,方才惊醒了过来,拨马向东驰去。 罗斯汗一行人寻了一处背风处,搭起了帐篷,所有人都是疲惫不堪,有的人下了马后连搭帐篷的气力都没有了。草草地吃了点硬的简直都要崩牙的食物,喝几口水,除了自愿守前半夜的莫迪尔特外,其他人就都想倒头去睡。 罗斯汗强忍着进帐篷睡觉的欲望,坐到了莫迪尔特的身旁,他想问问,莫迪尔特到底有多少把握能够找到水,毕竟他们带出来的水已经不多了,如果说还不能够找到水,他们就不得不考虑是否要退回圣维尼尔市了! 第一百四十七章?恩情 就这样退回圣维尼尔市,去重新面对那几只凶兽,自然是凶险异常,但是迷路在新克拉玛干沙漠中,也是死路一条! 只是……但凡还有一星半点的希望,罗斯汗还是不希望回到圣维尼尔市去重新面对那个噩梦般的地狱! 虽然已经进入新克拉玛干沙漠多天了,每天夜里,他还是会被噩梦中那些朋友、队友、路人惨死的景象惊醒多次,其他人也不例外。 莫迪尔特裹着厚衣服坐在自己的帐篷旁,神色有些呆滞,他就是想不明白,明明自己感觉到这附近有水汽,为什么就是找不到呢? 黑暗中突然传来了一些响动,罗斯汗和莫迪尔特警惕地望了过去,顺手拿起了手边的枪,罗斯汗还打开了保险。 远处亮起了一个火苗,接着是火把燃起,接着一人一马在黑暗中显露了出来。 罗斯汗和莫迪尔特二人先是一惊,接着又是大喜,连忙站起身来大声地呼唤并挥舞着手臂,其余已经入睡的众人也被惊醒,纷纷从帐篷里钻了出来。看到林志宇的出现,也是又惊又喜。 罗斯汗几人的汉语说得并不流利,但是大致上还能做到令林志宇明白意思,倒是莫迪尔特,汉语说得相当地顺利,要是还有些口音,真会以为他是个明州人了。 “林先生,您是从青云都来的?”莫迪尔特迫不及待地问道。 “不错,我是青云都人,来新克拉玛干沙漠里探险。”林志宇反问道,“你们六人是圣十字州人?怎么会在这个时期,跑到这里来?” “请问,天黑后,你怎么……敢一个人……在沙漠中游荡,你是……迷了路吗?”丽芙问道,“你的同伴们呢?”她的发音倒还算是准确,就是说起话来速度比较慢,时不时地需要想一想。 罗斯汗等人都紧张地看向了林志宇,要是林志宇也是迷路的人,他们的希望就很可能要落空,大家不过是同病相怜罢了。 “我并没有同伴,我是一个人进来的。”林志宇笑笑道,“至于回去的道路,我记得很清楚,没有迷路。” “你是一个人进来的?”莫迪尔特倒吸了一口凉气,失声叫道。新克拉玛干沙漠可是有大凶险的地方,明州那边怎么样他不知道,圣维尼尔市若是有人要进入它,就没有人数少于十人的,哪怕只是新克拉玛干沙漠的边缘地带转转也是这样! 罗斯汗五人也流露出了难以置信的神色。 “我的马快,从这里到我们最近的一处营地,只需要两个白天的时间,而从营地到我们的新建补给点,只需要一天时间。三天时间的脚程,只要不遇到凶兽和大风暴,我的安全还是有保障的。”林志宇道,“至于普通的野兽,它们想要吃我,则得问问我这张弓它答不答应。” 罗斯汗六人怔了片刻,六个人兴奋地从沙地上跳了起来,忍不住又笑又跳,甚至还互相拥抱了起来,几人忐忑不安了好几天,甚至觉得自己不得不要退回圣维尼尔市,总算是听到了一个好消息! 三天时间就可以到达补给点,也就是说,到了那里就不用担心食水不足的问题,就安全了! 半晌,林志宇才打断了他们的庆贺,道:“几位,几位,不要这样大笑大叫,新克拉玛干沙漠夜里还是不安全的。” “是是是,林先生说得对!”莫迪尔特这才意识到不妥,连声应道,又连忙将其他人都安抚了下来。 “林先生,感谢你给我们带来了一个天大的好消息,我们已经快要支撑不下去了。”莫迪尔特压抑着自己激动的心情,颤抖着声音道。他很清楚,虽然还有几天的饮用水,干粮也还够几天,但是这心理上的重压,已经快要将众人都压垮了。 就连为首的罗斯汗,也不过是勉强压制住自己的情绪,没有表露出来罢了。 “林,能不能带我们走出这里,我们愿意重重地酬谢你!”极度兴奋下,丽芙说话也奇迹般地利落了不少。 “你还有水吗,我愿意出钱买!”罗伯特更是从怀里拿出了两金元,肉痛地递给了林志宇。这两金元,足以让他在圣维尼尔市里舒舒服服地过上一周的好日子了。 林志宇并没有接,而是打了个呼哨,不远处的墨骊小步地跑了过来,林志宇从马背上摘下了一个水囊,递给罗斯汗道:“送你们了,记得把水囊还给我。” 罗斯汗的双手接过这水囊,忍不住微微地发抖,他能够感觉得出来,这个水囊是满的,里面的水,按他们昨天的分配标准,可供他们六人喝一整天还能余下三分之一左右! 这里可是新克拉玛干沙漠啊,不敢说水与黄金等值,也绝对是价值不菲,关键时候能够救命的,林志宇竟然就这样随手送给了他们! “林先生,您的恩情,我们永远都不会忘记。日后若是有什么事,用得着我库里克*罗斯汗的,请尽管吩咐!”罗斯汗又对其他人道,“还不谢谢林先生的恩情!” 众人齐站起身来,对林志宇躬身施礼,纷纷表示感谢。丽芙甚至凑过来,要给他一个感谢吻,吓得林志宇仰身躲了过去,引得众人都不禁笑了起来,气氛也因此而变得更加融洽。 罗斯汗分给了每人一杯水,又将水囊里余下的水倒入了自己的水囊中,这才恭恭敬敬地将空水囊交还给了林志宇。 六人都小口地喝着,感觉这一刻里是如此地幸福,虽然只是清水,却比曾经喝过任何甘泉佳酿都要甜美。 林志宇随手将水囊重新挂回到墨骊的背上,拍了拍它,墨骊又自己跑到一边去了。 “这真是一匹有灵性的好马!”阿布什赞叹道,虽然他们也都骑得是犀角马,但是从个头和毛色、以及灵性上,都败给了墨骊,能够拥有这样一匹难得的好马,也间接地证明了林志宇的实力,难怪他孤身一人,就敢跑到新克拉玛干沙漠深处。 饮过一杯水之后,六人都显得精神了不少,没有了最初时的萎靡不振感。 “林先生,我们都是圣十字州的人,我是圣维尼尔市人。”莫迪尔特道,“罗斯汗先生他们是来圣维尼尔市交易的商队护卫,我们是从圣维尼尔市里逃出来的!” 林志宇心中大震,虽然之前也猜到了几分,但是当他亲耳听到时,仍然忍不住心脏剧烈地跳动了几下。 第一百四十八章?回堡 林志宇的队伍已经扩大到了十二人——当他与罗斯汗等人回到巨石营地时,却发现在营地中已经有五人在等待自己的回来。 当九棵树外堡出现在天边的时候,罗斯汗六人兴奋地滚落下马,虔诚地亲吻着大地,感谢神明让他们成功地走出了新克拉玛干沙漠,重新回到了人类社会。当然了,他们也没有忘记感谢林志宇这个领路人。 距离九棵树外堡还有四五公里,从九棵树外堡内就冲出了十几骑,直奔他们而来,林志宇看得真切,为首的正是冯得禄和丰年庆二人。 “志宇,你可算是回来了,怎么走了这么多天?”冯得禄人还未到,声音已经先至。 看到林志宇完好无损地坐在马背上,丰年庆和冯得禄悬了多日的心这才算是彻底地落了下来。 林志宇走了一天,原本就不愿意他独自外出的冯得禄和丰年庆这心里就开始七上八下的,不说私人间的情谊,林志宇可是这九棵树外堡的重要股东,也是陈兴安最重视的人,还是林、冯、秦三家目前的主心骨! 没有了林志宇,他冯得禄和秦凤山活了大半辈子了,也没给自己家人置下这样大的一份产业来。 要是林志宇在新克拉玛干沙漠里有个三长两短的,放他出去的冯得禄,给自己两刀的心都有了。 “林管事,老冯这些日子来,简直是吃不好,睡不香的,我老丰的耳朵都要被他整天念叨地磨出茧子来了。”丰年庆喜形于色地拍着林志宇的肩膀道。他之所以能够有今天,也是托了林志宇的福,对林志宇的安全自然也是格外的上心。 “让两位担心了,我这不尽快地赶了回来吗?”林志宇面有歉疚地道,心里却是暗自庆幸自己决定将罗斯汗六人先带回九棵树外堡,否则的话,冯得禄和丰年庆他们肯定会更加的焦虑。 这主要是他走时说的是去看看那个湖泊,结果又向前多走了两夜,再算上来回的时间,比冯得禄他们估算的时间一下子就多出了好几天。难怪冯得禄他们派人到巨石营地等着自己。 此时冯得禄和丰年庆才注意到,林志宇身旁的罗斯汗六人,不禁愣怔了一下,特别是丽芙这个女骑士的存在,更是令两人惊诧。 青云都里鲜有女子随队进入新克拉玛干沙漠出任务,即便是加入各大家族狩猎堂的女子,也往往是担任一些后勤或者说押送物资去往他地的任务。 林志宇低声地将罗斯汗六人的来历与冯得禄和丰年庆说明,两人的眼睛立时就亮了起来。 虽然说他们被困在了九棵树外堡这里,但是与青云都之间的消息往来却并没有断绝,自然也知道一些来自圣维尼尔市的消息,但是那些消息,又怎么能与亲自经历过圣维尼尔市遇袭一事的当事人亲口叙述相比。况且圣十字州到目前为止,还在封锁消息,对于圣维尼尔市的详情,这边还是云里雾里的。 如果说能够从罗斯汗他们的口中知晓圣维尼尔市遇袭一事的详细情况,这边也可以提前有所准备。 两人不由得对视了一眼,心里暗叹林志宇果然是福气无双。竟然在新克拉玛干沙漠里还能够遇到从圣维尼尔市跑出来的幸存者。 两人上前又与罗斯汗六人一番寒暄,双方间一副宾主尽欢的模样。 多骑簇拥着罗斯汗六人向九棵树外堡驰去,三人却避开了马队扬起的尘土,坠在了最后。 “两位,堡内孙县尉等人怎么样?”林志宇问道,“年把总那边有消息传回来吗?” 冯得禄叹了口气道:“孙县尉他们被关在那边的营地里,现在发病者已经超过了二十八例,不过从昨日起,到现在还没有新的病例出现。” 这几天来,一个是林志宇的迟迟不归,另一个就是孙有年他们患病一事,令他彻夜难眠、辗转反侧。好在林志宇已经赶了回来,孙有年他们的情况也有所好转。 二十八例,这个数目可是委实不少了。林志宇的眉头皱了皱道:“李照基那边还没有检测结果吗?哦,对了,那个湖泊干涸了。虽然还有小股的溪流注入,但是依我看,那点水量根本抵不过每天的蒸发量。” “干涸了?”冯得禄和丰年庆异口同声地问道,随即都露出了笑容。一个可能有传染病的湖泊,干涸了那自然是再好不过了。 “嗯,干涸了。而且我觉得那股溪流也快要断流了。”林志宇道,“只是我没有下去,具体的情况……” “没下去好,没下去就好。”冯得禄插口道,“老祖宗早就说过,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不能冒那个险。” “李队长那边倒是从青云都传来了消息,说府城方面检测不出来异常,但是听我们报告孙县尉他们的情况后,已经送往州城检测,近期内就应当有结果。”丰年庆答道,“至于年把总那边,目前还没有消息传过来。” 三人边说边走,冯得禄又问道:“志宇,你说我们得在这九棵树外堡里呆多少天,才能够回青云都去。” “我记得到目前为止,发病的这些人里,潜伏时间最长的也没超过十天,这样算下来,待没有新生病例十日以后,应当我们就可以回青云都了。”林志宇在心里盘算了片刻道。 “那就是说再过八天?”冯得禄长出了一口气,传染病的可怕,可以说是妇孺皆知,如果说再在这九棵树外堡里呆上八天,就可以恢复与青云都之间的往来,倒也不是多么难以忍受,就当到新克拉玛干沙漠深处出次任务而已。 “老冯,我觉得还是求稳一些,没有新生病例至少十天后吧。”丰年庆道。 “回去和田都头商榷一下,听听他的意见再说。”林志宇颔首道,反正夫子已经确认这一切是寄生虫所至,根本就不是什么传染病,多观察几天实际上也就是做做样子。 第一百四十九章?有先例 林志宇站在窗前,看着外面昏黄的天色,以及呼啸的风声,轻叹了一口气,新克拉玛干沙漠就是这样,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来一场昏天黑地的沙暴。他只能庆幸自己身在九棵树外堡中,虽然空气中充满了沙土的腥气,但是比起身在沙漠中,却是不知道好多少倍。 回到九棵树外堡已经有七天了,罗斯汗一行六人也被留在了九棵树外堡中,必须要等到确定没有传染病的存在后,他们才能够前往青云都,然后再去怀乐县,寻路返回圣十字州。 这七天里,九棵树外堡里并没有再出现新的病例,但是孙有年为首的二十八名病人,却陆续地死去。 由于可能是疫病,所以他们的尸身都在第一时间被焚烧掉,只有最后的两具尸体,被闻讯从青云都赶来的李照基拦了下来。 李照基也是接到来自后勤保障司的命令赶了过来,带来了另一个消息,就是驻守在圣十字州和明州边界的年超英部,也发生了类似的事情,共有三十一名军士不幸染病死亡。 接二连三出现病人,使得年超英部人心惶惶,若不是占据了圣维尼尔市的那些凶兽并无意进一步地扩大自己的地盘,令人很怀疑,他们届时能够起到多大的阻拦作用。 门外传来了轻微的脚步声,林志宇头也不回地道:“请进,李队长。” 李照基推门而入,看林志宇站在窗前,随手又将门关上道:“林管事,我又来打扰了。” 林志宇宇这才回身示意李照基坐下,房间里很简陋,只有一张床,两把椅子和张桌子,不过好歹是个单人间,比起军营中的四人间和八人间,林志宇已经很满足了。毕竟九棵树外堡还在建设的末期,还没有正式对外开放。 “李队长今天想知道什么,我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林志宇笑道,李照基对湖泊的消失,以及罗斯汗六人的来历都十分地“好奇”。 李照基苦笑,他知道自己翻来覆去地问这些,会招人不喜,但是军中就是如此,这样重要的信息必须要多次询问,而且要从不同角度来询问,以保证被询问人的答复的真实可靠性。 “林管事,州城那边有新消息传来,孙县尉他们很可能不是患了传染病。”李照基压低了声音道,“而是感染了一种罕见的寄生虫,所以那个湖泊和孙县尉他们的尸体都很关键,等天气好转,我就得将孙县尉他们的尸体送到县城去,届时会有人将他们都送到州城去。林管事要是不想日后为了此事频繁地受人打扰,还是忍一忍吧,这是军中的惯例。” “寄生虫?”林志宇一脸诧异地道,“你确定?” 李照基斩钉截铁地点头道:“已经确定,是一种极其罕有的寄生虫。而且根据我们的报告,州后勤保障司发现这并不是头一例,四十三年前,临海都报告过一次类似的事件,九人失踪;七十年前,圣十字州也有过一次类似的报告,有四十一人失踪;一百一十三年前,托木斯克州也有过两份类似的报告,有两个村庄超过二百人失踪。只是这三次报告都没有抓到感染者,更没有找到感染源,最终也只能是存档。至于还有没有更多的不为人知的先例藏匿在故纸堆里,谁又知道呢?” 林志宇有些匪夷所思地揉了揉脸,居然有这么多的先例,还死了这么多人,难怪李照基这样重视。 “那个罗斯汗,你可别小看了他,他是普鲁特佣兵团的重要管事之一,而普鲁特佣兵团在圣十字州里,能够在佣兵团里排到前三十名。”李照基又笑道,“没想到当时他竟然也在圣维尼尔市。” 佣兵团是圣十字州里可以说类似陈家狩猎堂的一类组织团体,只不过他们的人员成份更加地繁杂,一般也是以接各种任务赚取佣金为生。至于什么普鲁特佣兵团,罗斯汗倒是在归途时说过。 林志宇随手给李照基倒了杯水,问道:“这个普鲁特佣兵团能够排到前三十名之内,说明他们的实力应当还是比较强的。那岂不是说圣维尼尔市的那六头凶兽极其难对付了?”这一路上,他也没多问罗斯汗他们圣维尼尔市的情况——既然去不了,多问了也闹心。 李照基点了点头道:“他们运气比较好,没正面遇上过凶兽,这才逃了出来,不过据罗斯汗他们说,他们一共近四十名同伴,就他们五人逃出来了,他们知道的有九人死亡,其余的全部都失散了。” 林志宇咂咂嘴,失散了不过是生死不知的婉转说法,损失了近八分之七,要不是在新克拉玛干沙漠遇到自己,恐怕就是全军覆灭的结果。 至于圣维尼尔市里的六头凶兽到底是哪一种类的,既然李照基没有主动说,他也不问,反正短时期里他不可能去圣维尼尔市,而应当知道的时候,自然也就知道了。年超英不是还守在两州的边界,那六只凶兽即便是闯入明州来,也不可能发生类似圣维尼尔市的惨剧。 在外面跑了这么久,母亲和妹子肯定在家里翘首期盼,他想回家了。 陪同着李照基前往新克拉玛干沙漠深处看过了干涸的湖泊,又等到十天期满,林志宇这才与李照基一齐,带着罗斯汗六人以及孙县尉等人的尸骨,返回青云都。 正式进入了春季的青云都,虽然比不了明州那些气候湿润的地区,但是与冬季相比起来,也多了不少喜人的绿色,冰封的河流斛冻,船舶再度往来于河面上,驿道上的车马也明显地多了起来。 经历了一整个寒冬的青云都重新又开始充满了活力,这一路上,林志宇看到了四支队伍,向新克拉玛干沙漠方向进发。 虽然他们的心中仍然忐忑不安,虽然他们的人数明显偏多,虽然他们即便是安全归来,收益也不可能太丰厚,但是他们仍然义无反顾地踏上了征程。 第一百五十章?出迎 夏初的临海都,被宠罩在蒙蒙的大雾中,虽然处于新克拉玛干沙漠边缘,但是从海上源源不断传来的水气令它的年降水,足以令青云都、乐林都等其他地区望尘莫及。 走在雾气之中,即便是林志宇也不敢催马快行,平武佳和林志轩警惕地跟随在他的身后,这样大的雾里,五步外就是茫茫一片,万一有盗匪或者说野兽潜伏其中,连个反应的时间都没有多少。 依照他们的意思,就应当在营地里与其他人一起等到三阳高照,雾气散去时再出发,但是林志宇执意要走,身为扈从的他们自然也只能跟随着一同上路。好在营地距离临海都已经不远,即便是缓行,算算时间到了午时也差不多应当到临海都。 林志宇信马由缰,这一条路,墨骊已经走过数次,虽然有雾气妨碍视野,但是却不妨碍识路,所以他这个骑手,即便是心不在焉亦不用担心出什么事故。 转眼过去了七十余天,孙县尉等人的尸身被李照基他们带走后即没有了音讯。新克拉玛干沙漠他后来又去过一次,湖泊已经彻底地干涸,河道虽然还在,但是溪流却已不在。而那座褐红色的石山也消失地无影无踪。 圣维尼尔市在三十三天前,被圣十字州的军人收复——盘踞在那里多日的六只凶兽,据说有三只被击毙,另外三只负伤后逃遁。由于圣十字州对消息严加封锁,这一消息未得到官方的证实。 年超英则在圣维尼尔市被收复后的第三天,平调前往了龙江县,驻防在明州与圣十字州边界的军人,也随之返回了驻地。圣维尼尔市,在表面上,算是划上了一个句号。 虽然仍然有人不时会提起巨狼群的凶恶,提起圣维尼尔市惨事,青云都各大狩猎堂已经恢复了日常的繁忙,九棵树外堡已经正式对外开放,短短的三十天里,收益就已经令他们这些股东们笑得合不拢嘴。 不过最令他们高兴的,还是九棵树外堡附近首次大规模种植的巨萝卜即大获成功,虽然说口感和品质仍然无法与林志宇最初拿出来的相媲美,但是比起市面上普通的萝卜,仍然可以甩出两条街去。数千斤的巨萝卜还没有正式上市,即被众人订购一空。林家也因此而分得一千三百多金元! 考虑到这巨萝卜在接下来的日子里还能种两季,即便是不再扩大种植规模,也意味着林家还能从这上面获利近三千金元!年收入超过了四千金元,而且百分之七十以上都可以算为纯利,这样丰厚的收益,令青云都中不知道多少人家都羡慕不已。 不仅仅是陈兴安、冯得禄和秦凤山,青云都里多个家族都已经明确表态,希望能够继续扩大巨萝卜的种植规模,这一次前往临海都,林志宇即带上了三百斤的巨萝卜,打算送给米氏、申桐棣和郑寻等人,临海都衙门自然也有一份。算是为日后扩大巨萝卜的种植规模提前打开临海都的销售渠道。 林氏宗族一事也算是有了结果,就在十天前,林以贤邀请了青云都的重要人物四十八人,包括了衙门里的几位都头、以及主要家族的族长、族老,正式宣布,自己将于五年内交出林氏族长一职,而林志宇就是下一任林氏族长,正式宣告了林志宇回归林族。 林志宇也辞去了陈氏狩猎堂副管事一职,却并没有答应林以贤成为林氏狩猎堂的管事。这使得很多人都感到疑惑,青云都的诸多家族中,所掌控的最大武力,其实就是狩猎堂,能够担任狩猎堂管事的,无不是一个家族的核心人物,往往是族长一人之下,其他族人之上。所以也往往是下一任族长。 但是没有人会认为,这会影响到林志宇五年之后继任林氏族长一职,毕竟林以贤可是当着青云都四十八位重要人物公布的这一决定,他若是日后反悔,不说会不会引来林志宇的疯狂报复,这四十八位见证人的愤怒,就足以令林氏宗族在青云都中声名扫地、举步唯艰! 除非林以贤及林氏宗族的族人们,想自绝于众人,否则的话,这样的情况就绝不可能发生。 “七哥!前面有人!”林志轩高昂的声音惊醒了林志宇,他这才看到,五六步开外的雾气中出现了多个黑影,看轮廓都是人。 从雾气中走出了两骑,看到林志宇三人,又退回到了雾气之中。 “没事,应当是米氏族人。”虽然只是一瞥,林志宇还是看清了对方马匹上的印记,回首对有些紧张的林志轩道。 “哈哈,林小友好眼力!”雾气中传来了米高扬中气十足的笑声,接着米高扬骑马从雾气中显露出来。 “米前辈!”林志宇拱手施礼道,“米管事!”米慎独跟在了米高扬马后亦从雾气中显现出来。 米高扬亲热地策马来到近前笑道:“昨天我家族人告诉我说,在路上看到了林氏商队,还有小友,老头子我还有些怀疑,想不到小友真的过来了。”金缘玄心莲令临海米氏精心制作的一批丸药名声大振,也使得临海米氏在米氏宗族中的地位得到了明显的提升,米高扬曾在信中多次提到希望能够得到更多的金缘玄心莲制药,而林志宇也答应了会亲自送一批金缘玄心莲前往临海都。 所以米高扬得知林志宇已经到了临海都的外围,就拉着米慎独出来迎接林志宇。 “叔父得知你要来临海都,昨夜里都没睡好,早上天光还未亮,即起来要我等陪同着来这里迎接。”米慎独笑道,“我还以为要等到午后雾气彻底散去呢。咦?怎么就你们三人?” “多谢前辈关爱!”林志宇笑道,“商队还在营地中等待雾气散去,我这人喜欢这独特的风景,所以就带了两名兄弟先行一步。” “多谢前辈关爱!”林志宇笑道,“商队还在营地中等待雾气散去,我这人喜欢这独特的风景,所以就带了两名兄弟先行一步。” 第一百五十一章?后盾 米高扬并没有带着林志宇回到米氏大院,而是来到了临海都以北十公里外的一处别院,这里位于一座山谷之中,虽然已经入夏,这里却仍然是凉风习习,清新的空气混杂着草木的清香,令人入内就是精神为之一振。米氏的别院沿着山谷中的一条清澈的小河而建,二十几栋竹木精舍星罗散布在山谷之中。 林志宇洗漱一番,换上米氏准备好的新衣,这才与米慎独一起顺着河旁的木廊缓步而行,前往米高扬的住处。 “慎独年长几岁,就托大称一声志宇了。”米慎独笑道,“你也别米管事长、米管事短了,叫我慎独就好。” 林志宇笑笑道:“慎独哥既然这样说了,那我就不矫情了,日后米氏小辈若是看我不顺眼,皆是慎独哥一手造成。” 米慎独怔了一下,哈哈大笑道:“要怪也不怪不到我的头上,要怪也只能怪到叔父他老人家的头上。” “我也不绕圈子了,志宇这一次前来,可带来了金缘玄心莲?”米慎独郑重地问道,“最近叔父他老人家要亲自再制作一批药物,要是有了金缘玄心莲,不但药效会有显著增长,成药的概率也会大不少。” “带了四株,这已经是我所能够得到的极限数量了。再多,我也没办法了。”林志宇答道。 “四株……”米慎独轻叹了一口气,“真的就没有其他办法了?”四株金缘玄心莲,其实已经不少了,在之前,他们临海米氏,十几年甚至至几十年都不见得能够得到一株。但是这一次事关重大,金缘玄心莲的数量越多,成功的可能性也就越大。 林志宇微微地摇了摇头道:“要想再得到金缘玄心莲,一看缘分,二看付出。已经不值得了。”四株金缘玄心莲,要是传将出去,不知道有多少制药的家族为之疯狂呢,他可不想成为众矢之的。 要不是米氏与他的合作一直不错,他也没有更放心的合作对象,林氏宗族也需要多一个强有力的朋友帮忙开拓临海都市场,他是肯定不会将四株金缘玄心莲全部都交给米氏家族的。 米慎独摇头苦笑,他也知道,自己的这一要求确实是有些过份了,金缘玄心莲要是那么容易得到,也就没有那么珍贵了。 不过他也暗暗地记住了,林志宇并没有说得不到,而是说不值得再谋求了。这说明如果米氏坚持还要,只要付出更大的代价,他还是能够得到的! “慎独哥,临海都这边最近一段时间,可还太平?”林志宇随口问道。 米慎独随手从溪水旁的草滩上摘下了一朵嫩黄色小花,把玩道:“还好,没什么大事件发生。我听说青云都可是不太平。对了,差点忘记了,你现在可是青云林氏的少族长了,恭喜恭喜!” 林氏宗族在青云都中也不过是二流中下等的,进不了米氏的法眼,但是林志宇年纪青青,若是五年后真的接任林氏族长,至少在明面上的地位,也不低了。而且在米慎独看来,林志宇真要是接任了林氏族长,无异于猛虎生翅,未来的发展不可限量! 虽然米氏也早就查清楚林志宇的根脚,米慎独倒是颇为佩服,虽然林志宇算是前族长的嫡孙,现族长的侄孙,但是能够有今天,却都是他自己闯出来的。林以贤之所以能够公开宣称五年之内将族长一职交于林志宇,也是林志宇自己的本事。 “这也得多谢米老前辈和慎独哥的支持。”林志宇笑道,他自己心里很清楚,在这件事情上,米氏宗族的态度也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 “不过,志宇啊,我这话可能不中听,也有些交浅言深。”米慎独站住了脚步,郑重地道,“五年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但是既然没有尘埃落定,那么就可能会有变数,你可莫要疏忽大意,给他人以可乘之机。”林志宇接任林氏族长,在他看来,对于米氏是有利无害,米氏也乐见其成。 “多谢慎独哥的提醒。其实若不是考虑到亡父的遗愿,当不当这个族长,志宇其实是不在意的。”林志宇苦笑道。 “唔?”米慎独诧异地看向林志宇,这不愿意当本族族长的人,虽然不能说没有,但真是少而又少的。 “权力越大,责任越重。志宇这不就得带着商队跑到临海都来吗?”林志宇叹息道,“如果说能够令母亲和妹子衣食无忧,一生平安无事,志宇倒是更想走出怀乐县,看看联邦各州的大好河山,探索联邦境外的异域风情。而不是局限在青云都这一小片土地上。” 米慎独看了林志宇半晌,突然笑了起来,他看得出来,林志宇说得应当不是违心话。再想想,他几乎是白手起家,大半年来闯出了如今的地位,林氏族长一职虽然不错,但是对于林志宇来说,还算不上高不可攀,以他的年纪,只要以如今的势头发展下去,日后自立门户,也不见得就比林氏差。 至少他米氏肯定是要支持林志宇的,再加上郑寻和传说中对他青眼有加的雷三虎,以及申桐棣,在这临海都中,他林志宇也是有强大后盾的人物。 米慎独拍了拍林志宇的肩膀道:“志宇,当族长有当族长的便利,不当族长有不当族长的自由,无论你如何选择,我米氏都与你站在一起。” 林志宇拱手笑道:“那我就提前多谢米老爷子和慎独哥的援手了。” “什么援手不援手的,叔父和我都认为,投资在你身上是只赚不赔,而且错过了现在,也许日后我们就是想抱你的大腿,都抱不上呢。”米慎独摆摆手,继续向前走道,“我们是合作伙伴,不支持你支持谁?” “慎独哥,这一次我前来临海都,带来了一批自种的巨萝卜,给老爷子尝尝鲜。”林志宇道。 米慎独立时喜上眉梢道:“可是你之前送来的那种巨萝卜?那太好了,你们大规模种植成功了?” 第一百五十二章?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林家的巨萝卜,也曾经送给米氏几根,起初米氏族人们还认为林志宇太小家子气,不说他能拿出金缘玄心莲这样的罕有植株,就凭他是陈氏狩猎堂副管事一职,每年的收入也不是小数。虽然他们也承认,这样大个的萝卜确实是很罕有。但是送几根萝卜给米氏,也未免太抠门吝啬了吧?但是巨萝卜还是以它出色的口味征服了米氏的核心人物,令他们欲罢不能。 后来他们才知道,林家的巨萝卜在青云都上层那是绝对的畅销货,供不应求! 米高扬更是试着用其制作药剂,取得了令人惊喜的药效提升。所以那之后,米氏一族对林家的巨萝卜规模种植就充满了期望。 “嗯,勉强算是成功了吧。”林志宇笑道,“这一只我给你们带来了一百斤,别嫌少,为此我已经得罪了不少人。” “才一百斤啊!”米慎独的失望简直是溢于言表,“大家分分,就剩不了多少了。老爷子还打算继续进行汤药的实验呢。”临海米氏虽然人口不多,但是扒拉扒拉核心人物也有个十来位,再算上他们的家眷,一百斤听着不少,实际真没多少。 “没法子,这一季由于新克拉玛干沙漠那边不太平,又是初次种植,不敢大规模地种植,收获下来的,我林氏也只分得了不到一千五百斤,给临海都我就拉来了五百斤,再算上青云都那些要送的人家,我林氏宗族能够留下二百余斤就谢天谢地了。”林志宇无奈地摊手苦笑。 米慎独心里盘算了下,确实也如林志宇所说,分给米氏一百斤也不算少了。毕竟林志宇这一次来临海都恐怕还有打开销售市场的目的,郑寻和申桐棣那里分得多一些,也是正常。至于临海都衙门那边,几位都头的打点也是必不可少的。 “好吧,好吧,老爷子知道了肯定会失望之极的。”米慎独叹了口气道,区区一百斤,能够满足大家的口腹之欲就不错了,还能余下多少给老爷子去改良药剂? “志宇啊,下半年能不能多给我米氏分一些?至少也得一吨起步吧?”米慎独道,“价钱好说!”羊毛出在羊身上,只要能够进一步地提高药效,自然不愁卖。制药家族在钱财上,向来是底气十足的。 林志宇张了张口,最终还是什么也没说。就算这萝卜产量不错,一吨起步也着实是令他吓了一大跳。 “慎独哥,这不是价钱的问题。而是目前的产量,实在是无法跟上。”林志宇一脸无奈地道,“青云都目前能够大规模种植它的土地位于九棵树外堡附近,但是那里的土地开发程度较差,还要考虑到水源的供给,人员的安全,下一个种植季里,总产量能够提到一吨以上,就已经令我们很满意了。” “唉……”米慎独惋惜地长叹了一口气,他知道林志宇并不是在推托,他也听说了,“同样”的种子,除了林家外,其他几家种植出来的,就是普通的白萝卜,就只有林家能够种植出来这巨萝卜! “好吧,好吧,那我们要五千斤,老爷子可是难得有兴致亲自出手改良药剂的。”米慎独退而求其次的道,“我临海米氏的止咳水,可是明州都有名的。” 林志宇道:“慎独哥你这是逼我跳河啊,最多最多也只能给一千斤!” “我记得这萝卜应当还能够再种两季,两季共八千斤!”米慎独“哀求”道,“哥哥这可是已经做出了极大的让步了,回头老爷子肯定得训斥我办事不力的。你怎么也得给哥哥一点面子吧。” “两季五千斤!我想办法给米氏挤出来,再多是真没有的。”林志宇咬牙切齿地道,他是真的没想到,米氏这边竟然想到了要将其入药,这使得预想中的产量,一下子差了一大块。 但是米氏的要求,他还不好一口拒绝,不说之前米氏就帮了自己不少忙,日后自己和林氏宗族的发展还需要有米氏的强力相助。 米慎独心中盘算,五千斤虽然不多,但是米高扬改良药剂后也需要时间将其推广,从而形成高中低档的药物搭配体系,在其他制药家族发现巨萝卜的强力药效前,也足以令临海米氏奠定其在这一领域里的领先地位。 而且,只要林家优先保障临海米氏的需求,即便是其他制药家族发现了,也会面临着原材料不足的问题。 “好,我们一言为定!”米慎独长出了一口气道,“不过,明年必须要分给我们更多的份额,至少也要翻上一番!”在亲眼目睹了米高扬改良后的止咳水药效,米氏一族上下,如今可是期盼着能够获得更多的原料,将自家的药物推销到明州甚至于联邦其他州去。 “明年再说明年!”林志宇头痛地道,九棵树外堡附近的土地倒是还绰绰有余,但是水源和土壤肥力的问题,却不是一时片刻就能够轻易解决的,特别是还不能够暴露出乾坤珠来。 说话间,两人已经来到了米高场所住的精舍外,侍女们见二人前来,连忙上前施礼,引领着两人进去。 令林志宇惊喜的是,申桐棣竟然也在这里! “申大哥,你怎么在这里?”林志宇给了申桐棣一个拥抱道,他原本还想着晚上再去拜访申桐棣呢。 “我在临海都外偶然遇到了米氏族人和你林家的商队,这才得知你竟然来了临海都,还被米老爷子接走,就赶了过来。”申桐棣呵呵笑道,“我可是期待着一会能够大饱口福的。” “申掌柜这话说得我真是心痛,我米氏一族方才能够得到区区百斤,你一人即可得百斤,你竟然还要从我们的口边抢食!”米慎独笑道。 原本笑眯眯看着的米高扬,立时瞪大了眼睛,轻咳了一声道:“申掌柜,能否分给我米氏一些,若是老夫改良的止咳水药效确有提升,必不会忘记申掌柜的援手之德!” 第一百五十三章?喜讯 申桐棣挠了挠头,苦恼地道:“我总共才一百斤,除去族中留用的,最多也就有四五十斤,还得帮志宇打开本地和海外市场,最多也给你们十斤。”他见过林家的巨萝卜,一根就有十四五斤,甚至还有近二十斤的。 “十斤,那也太少了!”米高扬连连摇头道,区区十斤,就要自己欠个人情,那可是亏大发了。 “解铃还需系铃人,依我看,你们掂记我这区区百来斤的萝卜,还不如想想,怎么样才能够在临海都种植它。”申桐棣笑道,“不然就算米氏研发出新型的药物,这原料供给也是个大问题。” 米高扬叹了口气道:“这谈何容易。”若是能够轻易达到这一目的,青云都那边虽然可供耕种的田地不多,但是绝不会拒绝改种巨萝卜的。要知道,一斤巨萝卜的价值必然远高于普通粮食和蔬菜,即便是算上运输成本,也肯定有巨利可图。 青云都完全可以加大粮食和蔬菜的采购数量,而只需要有足够的巨萝卜出售。一招鲜,吃遍天的道理,青云都诸人又怎么可能不懂得? 巨萝卜的美味,连他这个锦衣玉食的老家伙都无法拒绝,可想而知未来的市场潜力会有多大。 “老爷子也不必烦恼,慎独哥已经强硬地摊派给我两季五千斤的份额,您只需要再忍数十天。”林志宇拉着申桐棣坐了下来,笑道,“对了,申大哥,还有一个喜讯要通知你。” “两季五千斤?你可不能厚此薄彼,给我也得至少五千斤!”申桐棣连忙道。 林志宇不由得大感头痛,抚额道:“老爷子是要改良药剂,申大哥你一下子要这么多,临海都市场再大,也不可能全盘消化掉吧?”临海都虽然也有近万的人口,但是能够有余钱追求口感的终究是少数人,五千斤可不易消化掉。 而怀乐县的其他地域,申桐棣就要面临着与青云都的陈氏等家族的竞争,这肯定是众人所不愿意看到的。 “放心,我肯定不会向明州其他府县销售,连圣十字州的市场我都不会要,我可以通过海运,去攻略其他市场。”申桐棣道,“联邦市场之大,别说几千斤了,就是数万斤,也可以轻松地消化掉。” “星月阁的郑哥那边,我也会送去一百斤的。”林志宇提醒道。郑寻和雷三虎这一块,他还是需要拢住的,这一百斤萝卜也算是在星月阁投石问路的。 申桐棣哈哈大笑道:“无妨无妨,星月阁的能力虽大,但终究不可能垄断联邦市场,再说了,供货商只有你林氏一家,只要你不断我的货,销售这一块,让我们自己竞争好了。” “小友有何喜讯,不知道我们能不能也一并旁听?”米高扬笑眯眯地道。 林志宇笑道:“申大哥曾经给我一些种子,都是他从海外岛屿上得到的,只是一直都无法令其发芽。也是我走运,发现了其中一种种子的催发诀窍。” “真的?哪一种?”申桐棣喜不自胜地叫道。他从海外岛屿上所得的种子,分给了林志宇两种。 一种是灌木,申桐棣管它叫净水槲,是一种灌木类植物,它居然可以吸收海水然后变成净水,是海外岛屿上很多鸟类、动物淡水的重要获得来源。 另一种则是果树,成熟后会结出有些类似桃子的水果,这种水果有一种特性,入水即化,而水则会变为美味的果汁。 无论是哪一种植物,若是找到了令其发芽生长的诀窍,未来都将有极大的市场价值。 当初他分给林志宇,不过是看林志宇对奇花异草有兴趣,也是他对这些种子有些灰心丧气,不抱什么希望了。没想到,林志宇竟然找到了令其发芽生长的诀窍,这可是意外之喜! “净水槲!”林志宇笑道,其实他是贪了夫子之功,不过夫子肯定不会在意的。 “净水槲!你竟然找到了净水槲的催发诀窍?”申桐棣惊喜之余,也有几分遗憾。与净水槲相比起来,他其实更在意另一种植物,虽然生长的时间较长,年产果的数量也是有限,但是打入消费市场却更容易。 不过净水槲也不错,拥有了它,就可以将海水转化了淡水,对于那些沿海又缺乏淡水的地方来说,这东西堪称无价之宝! 就拿临海都来说,靠近新克拉玛干沙漠这一侧有大片的滩涂和无人耕种的旱地存在,只是因为引河水灌溉投入巨大,还涉及到诸方的错综复杂的利益,所以即便是知道若能成功引水改造,就能够令临海都多出大量的良田,也无人愿意牵头。 反正以临海都目前所拥有的田地,保证临海都本地的粮食和蔬菜供给已经足够,每年还能够向青云都和细柳边疆区供给一部分。 但是有了净水槲,也许短时期内显现不出效果来,但是只要大力种植,也许十年八年后,就会显现出效果来。 “志宇,有没有兴趣在临海都南部沿海比邻新克拉玛干沙漠买一片地?像九棵树外堡那样,拿四五十平方公里的土地,哥哥可以给你保证,十年以后,最多十五年,这地至少可以达到中产田的水平。”申桐棣笑道。 “还有这种好事?”米慎独有些难以置信地道。临海都南部比邻新克拉玛干沙漠的土地,荒芜而且干涸缺水,除非有矿产,否则的话,根本就没有什么经济价值。一平方公里的土地也值不了一金币。而一亩中产田就值至少一金币! “就是前期投入肯定很大,而且必须要花十年八年才能逐步看到成效。”申桐棣笑道,“一株成熟的净水槲,理论上一日夜可以将至少一公升的海水净化成为半公升的净水,再加上沿海的雾气所提供的淡水,只要大规模地种植净水槲,并且有完善的水利设施,花十年时间改善土壤,并不是不可能实现的事情!” 第一百五十四章?兄弟情谊 在座的诸人都不禁为之动容,申桐棣口中的净水槲,净化海水的能力未免有些太惊人了! “申掌柜,此事当真?”米高扬正色道,若是真的如申桐棣所说的那样,虽然前期投入很大,但是一旦成功,长期收益还是相当惊人的。 “申某不敢欺骗米氏,虽无十成的把握,但是有信心实现。”申桐棣亦郑重地答道,“我个人认为,主要问题还是目前我手中的种子数量不足,而且净水槲也需要三到四年的生长期,方才能够进入成熟期。而在生长期内,净水槲的淡水转化效率到底有多少,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确认。” “申掌柜所说的这净水槲,我似乎从未听说过。”米慎独迟疑地道,能够将海水净化成淡水的植物,按理说,在沿海地区应当相当有名才是,毕竟只要有足够的淡水,沿海地区有着大片的盐碱地、旱地,只要改造成良田,价值就会翻着跟头上涨——临海都从来也没有嫌境内良田多的时候。 “这是一种生长在海岛上的植物,只有少数人知道它的特性,申大哥费了很大的气力才得到了一些种子,却一直都没找到令其发芽生长的诀窍,我也是很凑巧发现的。”林志宇解释道。 “海外的植物?难怪。”米高扬理解道。虽然人类已经在这个星球上繁衍了数百年,但是对于这个星球的了解又有多少?天知道还有多少稀奇古怪的物种在等待着人类去发现。 “如果说申掌柜真的有兴致的话,我米氏倒是不妨也插上一脚。”米慎独想了想道,申氏宗族虽然只能说是平庸,但是申桐棣的能力却是毋庸置疑的,在临海都也有着不可小看的影响力。他既然能够发现了净水槲,也许日后还会发现更多可当作药材的新植物,而每一种新药材的问世,都可能令联邦的制药界为之刮起一阵狂风! 而且,在他看来,改造盐碱地、旱地一事,只要最终能够成功,前期花得多一些,也不是不能忍受的,毕竟良田的产出,却是可以代代相传下去的。就算亏了一时,也不可能亏一世,而土地则是一个家族蓬勃发展的核心要素之一。 申桐棣兴奋地拍了拍手,扭头看向了林志宇。 “申大哥的试验,做弟弟的自然是要支持。”林志宇笑道,“只是不知道多少才是合适。” 申桐棣想了想道:“这样吧,你也不用拿钱、出人,每年我给你种子,你让其发芽就好。算你两成的份额。” 林志宇连忙摆手道:“申大哥,净水槲种子发芽的诀窍可不能这样算,你取得净水槲的种子也不易的。” 申桐棣摇头道:“净水槲一旦生根,移植就会极其困难。它的种子难得,我终究还是得到了一些,但是如何令它发芽生长,却是我琢磨了数年都没能破解的难题。不管你是怎么发现的这一诀窍,既然是你发现的,那就是你的,以核心技术入股,只分你两成份额,我已经是心中有愧。日后你我兄弟合作的地方还多,这亲兄弟明算账,日后麻烦少。” 米高扬诸人都不由得暗自点头,申桐棣果真不愧是后氏子弟出身,这份胸怀令人起敬。也令人与其合作更加地放心。 “若不是大哥你给我种子,我又从何谈起去发现这一诀窍呢?我更应当感谢大哥你才对。”林志宇诚恳地道。据夫子说,净水槲其实不仅仅能够在海水中生长,将海水转化为淡水,还能够将被人类污染的水净化为可饮用水。这一特性,目前来说,对人类还并不迫切。 “如果说申大哥你不要这净水槲种子的催发诀窍,日后林某又怎么好厚脸皮再向大哥你索要其他新奇的植物?”林志宇道,“亲兄弟明算账这一决定,我是支持的,但是这净水槲的催发之术,却是我赠予申大哥的一份礼物,也是我对大哥你的一份感谢。” 申桐棣心中感动,这净水槲种子的催发之术,可以说是改造劣质田地为良田的核心技术,没有了它,这计划就是空中楼阁,根本不可能将其实现。而掌握了这一核心技术的林志宇,自然也就成为了这一计划中不可或缺的人物。 米高扬拍了拍手,将众人的目光都吸引了过来道:“老夫倚老卖老地说一句话,既然林小友真心诚意地想要将净水槲种子催发的技术交给你申桐棣,申掌柜不妨就收下来,在场的米氏族人都可以为二位做证,此事无关利益,反而体现了二位的坚贞友谊。至于申掌柜觉得这样占了兄弟的便宜,不妨在其他方面给予林小友一些补偿。比如说,老夫现在对这海外的岛屿上的新奇植物也是很感兴趣,不知道申掌柜你可否愿意接纳米氏加入对海外探索行列?” 申桐棣轻叹了一口气道:“老爷子你这可是陷我于不义之中啊。志宇啊,这事你我回头再谈。米氏加入对海外探索,我个人当然是举双手欢迎。不过,我也要提醒老爷子,此事风险极大。在临海都的这些年里,我在这方面的投入不下上万金元,虽然也收获颇丰,发现了不少罕有植物,但是能够移植到陆地来的却是少而又少。而收集的这些种子,目前也只有净水槲找到了催发的诀窍。米氏若是加入进来,很可能在相当长的时间里,都只有投入而没有回报!” 米高扬呵呵大笑道:“无妨,高风险才会有高收益,你申桐棣要是告诉老夫,海外探索收益丰厚,几年就能够有喜人的成果,老夫倒是不敢加入了,那岂不是抢你申桐棣的财路了?” 米高扬呵呵大笑道:“无妨,高风险才会有高收益,你申桐棣要是告诉老夫,海外探索收益丰厚,几年就能够有喜人的成果,老夫倒是不敢加入了,那岂不是抢你申桐棣的财路了?” 第一百五十五章?出海 在联邦地图上,整个联邦包括临海都在内的毗邻海域被统称为西海,西海究竟有多大,没有人知道。临海港外有多少岛屿,同样也没有人知道。即便是申桐棣,几年来不断地在临海港外进行搜索,也只能窥得冰山一角。 但只是这冰山一角,也已经令申桐棣喜出望外,也自感收益匪浅——只是这些收益一时难以变现罢了。仅是净水槲种子催发成功一事,却是令申桐棣对自己的这一计划,又多了几分信心!也觉得自己这几年来的付出,值得! 出身后氏的他,只是因为不服从家族安排的婚姻,坚持自己的爱情,而被家族除名,一向心高气傲的他,虽然表面上没有显露出来,但是内心却是发狠,定要做出一番事业来给后氏看看,自己不用联姻,一样能够闯出一番令世人为之瞩目的成绩来。 这也是他没有留在怀乐县城,却跑到临海都来开店的原因。 怀乐县已经建县多年,各种势力可谓是盘根错节,县里的资源也被各大家族和势力瓜分地七七八八,申氏在县里也只是个稍有影响力的家族,给予不了他多少强力的支持。想要在诸多地头蛇的眼皮底下,发展出自己的势力,并能够令后氏都为之震动,谈何容易! 而且,他也担心,恐怕自己刚刚冒头,就会受到来自后氏及其对手的强力打压,那样的话,不但不利于自己的发展,反而可能会给申氏家族带来极大的麻烦。 而临海都就不同了,它建立的时间尚短,又处于西海之滨,新克拉玛干沙漠的边缘,不要说府城中人了,就是怀乐县里,也有很多人将这里视为边疆地区。虽然也有本地的家族和势力,但是由于时间尚短,还不能一手遮天彻底地打压新人。申氏在县里的影响力也可以为他提供足够的庇护,令他在这里不受强力打压干扰地成长。 申桐棣认为,无论是新克拉玛干沙漠还是西海,都是一片尚未开发的处】女地,不知道有多少宝贵的资源埋藏在其中尚未被人发现,只要自己能够把握住机会,就有可能快速地强大起来。临海米氏的存在,也坚定了他的这一想法。 而且,临海都滨海,可以大力发展海上贸易,虽然如今海运危险重重,还不能够成为联邦各地的重要运输方式,但是从长远来看,海运的优势是其他运输方式所无法取代的。还会随着联邦领地不断扩大,而不断地提升影响力! 而联邦的疆土扩大,几百年来都主要在陆地上,海洋方向的收获寥寥无已,但凡是九年义务教育认真学习过的人,都知道,在母星上,海洋的资源有多么丰富和珍贵! 所以,申桐棣将海洋列为了自己的重要突破口! 而到了现在,申桐棣更是觉得自己当初的选择没有错误,细柳边疆区发现石油一事,他自然是知晓的,而石油对于联邦的发展的重要性,无需多说,这也就意味着,未来临海都在明州的重要性,将无人可以忽略! 只可惜临海港的储油设施建设还未完工就毁于一旦,实在是令人惋惜,但是他相信,这不过是短暂的挫折罢了,明州衙门是绝对不可能放弃细柳边疆区的石油的! “申大哥在想什么?”一旁传来了林志宇好奇的声音,打断了申桐棣的思绪。 申桐棣晃了晃手中的酒壶,笑道:“一些不堪回首的往事,不值得一提。怎么样,在船上可还适应?”他见过太多在陆地上生龙活虎,上烈马挽硬弓的人物,到了海上就变成了软脚虾,瘫软如泥的模样。很多人都是多次上船后,才能够适应海上的生活。 林志宇倚靠在他身旁的船栏上,看着一望无边的大海道:“很壮观,也令人感到很寂寥。”以他的眼力,也看不到一艘其他船舶,虽然脚下的船舶也有近三千吨,但是在这仿佛看不到尽头的海上,也是那么地渺小,仿佛沧海一粟般。 申桐棣啧啧不已,林志宇仿佛天生就是吃这碗饭一般,上了船后,竟然丝毫没有不适应感,就如同海上多年的老手一般。无论船舶如何地颠簸,也不能令他步履踉跄,更不要说什么晕船感了。想当初他自己初上船时,那时还是在能够看到陆地的近海,也没有什么大的风浪,就令他吐得一塌糊涂。 若不是他咬牙死撑了三天,慢慢地适应了海上的风浪,恐怕这辈子也不敢再踏上船只的甲板。 “西海海域辽阔,至今也没有人看到它的另一端。海上的风浪比较大,我们的船舶吃水量还是低,若是万吨的巨轮,抗风浪的能力就会更加地出色。”申桐棣喝了一口酒道,“不过,若是遇上恶劣的天气,还找不到可供停泊的岛屿,嘿嘿,万吨巨轮倾覆的先例也不是没有。” “要是与那些海中凶兽相比起来,哪一个更令人绝望?”林志宇笑问道。 申桐棣摇摇头道:“这两者根本无法相提并论,即便是再可怕的凶兽,在真正的天灾面前,也只有潜入深海或者说随波逐流。但是对于我们而言,这两者大多都是难以匹敌的对手,面对它们是,我们只有瑟瑟发抖、祈祷上苍保佑的份。不过,据我所知,海中的凶兽,也不是轻易就能够遇到的。” 林志宇笑笑,这才是正常的,要是海中的凶兽随处可见,恐怕也就没有人敢乘舟海上了。 “而且也不是所有的海中凶兽都是嗜血的生物,很多只要你不去招惹或者惊扰它,还是能够相安无事的。”申桐棣笑道,“反倒是一些看似无害的生物,其实对人来说更加地危险。” 林志宇想起郑寻曾经提到过的那种可怕的贝类,对申桐棣的话是深表赞同,在此之前,谁能够想得到,看似没有什么杀伤力的东西,竟然在离开海水之后,有如此可怕的杀伤力。 第一百五十六章?前往月牙岛 申桐棣提着酒壶,一边给林志宇讲述这海中的生物、趣事、禁忌,一边不时地喝口酒,若不是个胖子,倒也有几分潇洒之意。 雾气已经散去,但是天空依然是阴沉沉的,不过这也算是西海上的常态。船舶在一波波的海浪拍打下,坚定不移地向西方行驶,只是在船舶的最高处,吊着两只死去的沙漠黄羊,还是一大一小。而在它们的身下,则是放着两个盆,羊血从黄羊的脖颈处滴落,落入盆中。 “这是为了吸引天空中的禽类,这些海鸟大多栖息在海岛上,只要能够吸引来一两只,就可以顺着它们飞行的方向找到岛屿。”申桐棣解释道,至于那两盆血,散发开来的血腥气则是吸引它们前来的最好诱饵。 “临海都附近海域里至今还没有发现鸟类的凶禽,相对而言,还是比较安全的。”仿佛看出了林志宇心中的疑惑,申桐棣笑道。 之所以采用这一方法,其实也是无奈之举,近海航行由于陆地方向有足够的标识物,相对而言还容易确定自身的方位。一旦没有了陆地方向的标识物,海上又常有风雨、雾气,使用的仪器又常常受到来源不明的干扰,再想准确地判断船舶自身的方位就比较困难——只能把握大方向,难以精准。所以,即便是知道哪个方向上有海岛,想要二次找到它,也是一件相当困难的事情。 所以海民才想出了这一办法,以肉食吸引海岛上栖息的海鸟,然后再跟在海鸟身后航行,成功率就大了很多。虽然不一定就能够前往你原本想要前往的海岛,但是十次里倒是有四次到五次能够抵达海岛,而这就足以令海民们满意了——只要能够成功地抵达海岛,就有了歇脚和补充补给的机会! “申胖子,上船就喝酒,你是成心馋老子吗?”不远处走过来一名看到起四十岁上下的络腮胡壮汉,赤】裸着上身,穿着短裤,光着双脚,走在颠簸起伏的甲板上,如履平地。这人正是船长华雄鹰。 据申桐棣所说,华雄鹰在临海都的航海业中也是颇有名气,这艘吃水量近三千吨的船舶,就是归他所有。船舶的吨位虽然显得不高,但是发动机却是一等一的,所以航速最高可以达到近四十节。而且,这艘船舶虽然不是军舰,但是它的武力和防御力,都远超普通的货船,所以在联邦沿海,华雄鹰及他的这艘船只,往往被用于对外海的探索,以及一些不足以对外人道的业务。申桐棣对临海都外海岛屿的探索,大多数时候,都是交给他来做。 申桐棣哈哈大笑,举了举手中的酒壶道:“老华,我这一次上船可是足足带了十坛好酒,若是能够顺利地找到月牙岛,回临海都我再送你十坛好酒!” 月牙岛正是申桐棣得到净水槲种子的岛屿,倒不是说其他的岛屿就没有净水槲的存在,而是月牙岛的净水槲种子最好得,风险最小。这一次他与申桐棣出海,第一目标当然是再采集一批净水槲的种子。 “那我们一言为定!”华雄鹰眼睛一亮,大笑道,“其实就算你没有这十坛好酒,就凭你申胖子亲自上船这事,老子也一定让你顺利登上月牙岛!我倒是忘记问你了,这一次你怎么这样胆大,敢上船随我一同出海了?还是说,你这个胖子,连我都不相信了?” 申桐棣从脚下又拿出一壶酒,递给了林志宇道:“老华他是船长,轻易不能喝酒,不必理他。” 华雄鹰贪婪地闻着酒气,又不满地看了一眼高处吊着的沙漠黄羊道:“呸,好好的酒味,都被这血腥气给坏了!” “没有这血腥气,又如何能够吸引来引路鸟?”申桐棣摆了摆手道,“而且每一次你都这样说,喝不到酒,又何必迁怒于它。” 华雄鹰将目光落到了林志宇的身上,爽朗地笑道:“这位朋友是我见过的,最快适应海上颠簸的人,只是不知道,若是变天风浪大起的时候,这位朋友是否还能像现在这样从容不迫。” 申桐棣搂着林志宇的肩膀,得意地道:“我这位朋友可是青云都中年青一代中,最优秀的一个。能骑犀角马,能拉六石强弓,年纪青青,就可以独立带队进入新克拉玛干沙漠做任务!连咱们临海都的几位都头,提到他时都是赞不绝口!” 华雄鹰怔了一下,他身为临海都人,虽然不在新克拉玛干沙漠里讨生活,但是对青云都的情况还是多少的了解一些,自然明白,申桐棣所说的那些,对于一名青云都人来讲,意味着什么。 他虽然觉得林志宇于众不同,但是也没有想到,在青云都他竟然能够有如此的成绩。申桐棣虽然是商人,但是罕有在这种事情上说谎。而且两人也是老朋友,又是商业上的合作伙伴,华雄鹰觉得申桐棣没有必要欺骗自己。 “林志宇,今后几天还需要华船长多多照顾,有什么需要我做的,华船长只管开口。”林志宇伸出了手笑道,“虽然我对海上的生活比较陌生,但是我相信我很快就会学会。” 华雄鹰伸手与其相握,感觉着他手上的老茧,爽朗地笑道:“客气了,既然和申胖子一起上船,就好好地体验一下海上的生活吧。要真是需要你在船上帮助我们做什么了,那可就是真的遇上大麻烦了!” 申桐棣仰首喝了一口酒道:“老华这人你别看他五大三粗地,其实做事情向来稳重。这艘船绝对是临海都,乃至整个联邦,海上最安全的船舶排名前五的。而且这船上的船员,几乎每一个核心的岗位都有后备人员。简而言之,他是一个怕死却又喜欢探险的矛盾体。” “不,我喜欢金元更甚于喜欢探险。如果说不是你拿出大把的钱来,我才不会冒险陪你往外海跑。”华雄鹰毫不迟疑地道,“这里的海域风险太大,若是可以的话,我更想驾驶联邦海军的主力舰来。” 第一百五十七章?打赌 天空中淅淅沥沥地下着小雨,天色已近黄昏,远方的水天连接线出现了一个黑点。 “那里是憩湖,是联邦航海人在二百余年前发现的一处泻湖,只是对于临海都的出海者有着很大的意义。因为只需要从临海都出海,一直向西航行,而不偏离航道的话,一般都会顺利地抵达这里。然后可以以这里为基地向各个方向进行探索。这主要是因为进出憩湖的通道只有四条,还都比较浅,吃水在七千吨以上的船舶完全无法进入,吃水超过五千吨的船舶也只有一条极其隐蔽的航道可以进入。”申桐棣倚在船栏上,指着它道。 他又道:“它的周围都被高低不同、面积大小不一的礁石和土地所环绕,即便是遇到了大风浪,这里所受到的波及也会小很多。憩湖中到底有没有海中凶兽,谁也不敢打保票。至少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听说过,也从来没有在这里发现过人类船舶倾覆。所以,目前公认这里是一处相对安全的所在。” 林志宇微微颔首,在这危机四伏的大海之上,有一个相对安全的所在,有多么重要,他是能够有深切地体会的——这就像在新克拉玛干沙漠深处,有一处没有凶兽能够进入的绿洲一样! “嘿,你知道吗,在联邦的某个小圈子里,一直都有一种说法,联邦所在的这片土地,只不过是新地星上一处面积比较大的岛屿而已,真正的大陆,还需要我们跨过海洋,才能够真正地踏足其上。”申桐棣轻叹道,“数百年来,人类的不断扩张疆土,其实仍然只是偏居一隅的不入流种族。” “啊?”林志宇吃了一惊,情不自禁地坐直了身体,这个说法他还是头次听闻。 “不相信?呵呵,我倒是觉得这并没有什么好奇怪的。想想我们的母星,不一样有面积上百万平方公里的岛屿吗,新地星的面积比起我们的母星要大很多,出现一个面积超过百万平方公里的岛屿又有什么匪夷所思的?”申桐棣轻声道,“我们的先祖选择一个岛屿做为在新地星的落脚点,其实也没什么好奇怪的,四周有海洋保护,在我们最初的发展阶段,可以最大程度避免受到新地星强大土著的干扰。而等我们发展起来了,海洋并不能阻碍我们的脚步。” “先祖们恐怕也没有想到会有后来的动乱,使得我们的知识和技术传承出现了严重地断层,甚至大幅度地倒退。”林志宇不由得想起在新克拉玛干沙漠所看到的那一架为他带来了乾坤珠的漂亮飞机,如果说人类能够拥有制造它的先进技术,飞越海洋恐怕也不是什么难事。 “是啊,不要说宇航大时代了,哪怕是有母星二十一世纪的核动力航母,这茫茫西海,也不至于成为人类难以逾越的天堑。”申桐棣满心的苦涩,只不过距离海岸线一个白天的航程,对于联邦的航海人来说,就已经进入了要不得不小心谨慎的地区,这还是他们的船舶足够出色。而想想母星上的人们,即便是在风帆船的时代,都可以完成环球航行了。 “申大哥也不必这样沮丧,联邦这些年来也在不断地发展,也许再过个二三十年,航海技术就会有翻天覆地般地发展。”林志宇安慰道。 身后传来了重重的脚步声,两人扭头看去,却是华雄鹰走了过来。 “申胖子,按照老规矩,你们得回舱休息了,我已经让厨子准备了一桌丰盛的酒席。”人还未到跟前,声音已经传了过来。 申桐棣拍了拍林志宇的肩膀,示意他跟着自己,笑着迎上前道:“再丰盛的酒席,老华你也不能陪我喝酒,有什么意思。” 华雄鹰指了指林志宇道:“这一次,你不是有这位朋友相陪吗?” 申桐棣没好气地挥了挥手道:“我是找人喝酒,可没和酒缸喝酒的兴致。” 身后的林志宇无奈地摸着鼻子苦笑,刚到临海都的那一天,米氏家族设宴款待,他硬是将米高扬、米慎独为首的四位米氏族人,还有申桐棣都喝倒了,最终自己还能够不用人扶着走回了房间洗漱休息。第二天,宿酒未醒头痛不已的申桐棣直接就给他起个外号叫“酒缸”。意思是正常人喝酒都是论壶、论坛的,到他这里得论缸! “这么说你也是好酒之人?”华雄鹰看向林志宇的眼睛立时就亮了起来! “你也想试试?嘿,日后可别埋怨我没事先提醒你,志宇的酒量至少是五个申桐棣的总和,老华你的酒量也不过是比我好上那么一线罢了!届时喝醉了出丑,丢咱们临海都人的面子!”申桐棣不屑地挥手道。 “五个你的总和?申胖子,你在吹牛皮吧?”华雄鹰吓了一跳,他与申桐棣也算是酒友了,每一次出海前后,不管申桐棣会不会随船,都会和他一醉方休,自然清楚申桐棣的酒量有多大。林志宇年纪不大,看起来又有些消瘦,怎么看也不像是位酒中豪杰。 “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这么简单的道理,老华你都不懂得吗?”申桐棣瞪眼道,“我有必要和你扯这种没意义的谎言吗?要不,咱们打个赌,等这一次回临海都后,你俩喝一次,你一杯他两杯,喝倒他我额外给你一万金元,你输了,就和我们再跑一趟月牙岛!怎么样?” 华雄鹰情不自禁地掏了掏自己的耳朵,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一万金元,可不是一个小数目,他这船给细柳边疆区运送一次物资,纯收入也不过是这个数,不说这一去一回要花多少时间,这其中的风险也是不容忽视的! 而自己只要喝倒了面前的这个年青人,就能够得到这笔巨款!而且还是自己只需要喝对方一半的酒! “你没有听错,你一杯他两杯,只要你胜了,这一万金元就是你的了!敢不敢?”申桐棣又重复了一遍道。 第一百五十八章?损友 “破浪”号二十平方上下的客舱普实无华,除了必须的家具之外,再无他物,而这些家具都是钉死在地面上的,申桐棣说这是为了防止在大风浪中它们移动甚至于翻覆,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人身伤害。 而客舱的天花板上,有一盏昏暗的电灯,除了令林志宇最初时感到有些新奇之外,就再也没有多少可值得一述的东西。 清晨,林志宇走出自己的舱门,来到了甲板上,船舶已经停泊在了憩湖的中央,但是听得出来,船舶的动力并没有熄火,而且似乎也没有下锚。对于这一点,申桐棣倒是曾经和他说到过,是为了防止停泊临时发现危险,船舶却无法迅速逃离而不得不采取的预防措施。 憩湖中虽然至今还没有船舶遇险倾覆的先例,但是却没有人敢吊以轻心——毕竟关系到一船人的性命安危! 天空中依然是灰蒙蒙地下着雨,虽然不是很大,但是也限制了人们的视野。 身后传来了脚步声,林志宇的脑海里自然而然地浮现出华雄鹰的形象来,“破浪”号上的船员加起来也有上百人,但是林志宇与申桐棣上船后,接触最多的除了华雄鹰之外,就是厨师和四名为他们提供服务的侍者。甲板上常常是除了他们两人,以及远远跟着随时听候命令的侍者外,再无他人。 当然了,这也与他们两人能够自由活动的区域相当有限有关,除了甲板和客舱区之外,其他的地方,若不能得到华雄鹰的许可,甚至是陪同,都无法进入。 “少族长怎么起得这么早?”华雄鹰笑道,“今天的天气不大好,风力似乎有变大的趋势,我们要再等一等,确定天气允许出航才会离开。少族长可以回舱休息,到时候自然会通知你。” “等离开了憩湖?”林志宇笑问道,这个华雄鹰对航道的保密意识很强,根本就不让人看到船舶是如何进入憩湖的。 “我们就是靠这个吃饭的,听说青云都里,若是知道沙漠里有隐蔽的水源,也是不会轻易告诉他人的。”华雄鹰淡淡地道,“其实都是一个道理,少族长觉得是不是?” 林志宇点了点头,这样说来,倒是可以充分理解了华雄鹰的谨慎保密了。 “船长,这里前往月牙岛大概要航行多久?”林志宇望向船外的蒙蒙细雨道,“现在连应该向哪个方向航行都看不出来了。” “是啊,在海上最重要的就是确定自己的方位,以及前进的方向。一旦搞错了方向,如果遇不到可供补给的地方,就是死路一条。少族长,你注意到了吗,我这船虽然是使用了蒸汽机做为动力,但是仍然保留了风帆。”华雄鹰道,“差不多三十年前吧,有一艘船舶,在海上失去了方向,七个月后我们找到了他们,从航海日记上发现在燃料用光后的二十天后,他们才断绝了食水。嗯,虽然我们对这一片海域的了解并不深,但是这里还是有不少的岛屿的,只是很多岛屿很难第二次再遇见。” “所以你保留了风帆,以确保在最糟糕的情况下,也能够有动力航行?”林志宇道。 华雄鹰重重地点了点头道:“不错,只要船舶还能够航行,我们就还有希望!” 一阵海风呼啸而来,带来了一股海中特有的腥气,华雄鹰看着船尾方向远方的天际,脸色微变,林志宇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天际处与方才相比似乎并没有什么不同。 “看来今天恐怕是真的无法出航了,还好我们已经进入了憩湖。”华雄鹰道。 “今天会有风暴?”林志宇疑惑地问道。 “风暴谈不上,估计也就是中等的风浪,只是风向不好,会影响我们的航速,如果说不顺利的话,我们届时除了夜航就只能中途返回憩湖。”申桐棣从舱门里走了出来,伸了个懒腰道,“夜航迷途的风险比较大,而且这在样的风浪里航行,燃料消耗比较大,华老抠才不答应。” 华雄鹰也不生气,哈哈笑道:“我可比不了申胖子你财大气粗,动辄就拿出上万金元来下赌,这一船人可都嗷嗷待哺呢,多省点钱也少点风险,岂不是两全其美?要知道……” “要知道海上天气瞬息万变,凶险更是无处不在,小心才能驶得万年船,一时爽来鱼腹葬!”申桐棣打断了他的话,翻了个白眼道,“这一套话几年下来我听得耳朵里都要起茧子了,能不能换点有新意的。再说,我也没批评你航海小心谨慎,我只是说你这人太老抠而已。” “志宇啊,虽然他这人抠了点,但是在海上还是可信任的,他既然说这天气不适合远航,我们就不妨再停留一日。你平素里新克拉玛干沙漠的风光看了不少,这大海的美景可是丝毫不逊色于沙海。”申桐棣拍了拍林志宇的肩膀道。 “嘿,说得就好像你进过几次新克拉玛干沙漠深处一样,说老实话,你亲眼看过新克拉玛干沙漠的风景吗?”华雄鹰在一旁撇嘴道。 申桐棣胖脸一红,犹然嘴硬道:“咱家当初也是坐车到过新克拉玛干沙漠的……” 得,林志宇立时就明白了,车辆能够抵达的地区只不过是新克拉玛干沙漠外围的戈壁,也就是九棵树外堡所在的地带,那里行车没有驿道,走起来会吃力,但是还是能够行车。而要是进入了沙海,负重的马车很容易陷入沙粒中,远不如马匹方便。 华雄鹰一脸鄙夷地道:“去过就是去过,没去过就是没去过。反正我华雄鹰是没那么厚的脸皮,硬说自己去过新克拉玛干沙漠。申胖子,依我看,你这脸皮厚度快和联邦海军旗舰的舰长(cháng)相媲美了。就是联邦海军旗舰的主力舰炮,都不一定能够轰穿你这张脸皮……” 林志宇笑吟吟地看着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地揭对方老底,他算是看出来了,这两人就是损友! 第一百五十九章?入伙吧 事实证明,华雄鹰在海上混迹这些年,是有真本领的,随着天光大亮,海上的风雨也随之大了起来,站在甲板上望出去,已是海天一色!“哗哗”连绵不绝的雨声更是响彻整个天地。 能够感觉到风力也明显增大,不过好在有憩湖外围的礁石、土地拦阻,憩湖内的风浪倒是不大,“破浪”号船身摇摆的幅度并不算大。但是从船舷落到甲板上的海水也是一波又一波,然后再顺着船舷两侧的出水口回到大海。 林志宇并没有回舱,而是站在甲板上可遮蔽风雨处极目远眺,只是虽然风雨不能够直接落到他身上,但是随风飘落的雨丝和涌起的海浪,很快就令他的衣襟湿透了。“破浪”号随着风浪在水中上下起伏,他却仿佛将脚钉在了甲板上一般,纹丝不动。 华雄鹰和申桐棣站在不远处看着风雨中如同一棵青树般笔挺的林志宇,华雄鹰笑道:“倒是真没看出来,这位竟然如此快地就适应了海上的风浪。”在大海上飘泊了十来年的他,还真没看到过像林志宇这样短时间里就不惧这一程度风浪的人。 要不是申桐棣一再证明,林志宇这应当是头一次上海,他肯定认为,这一位至少也在海上呆过半个月以上。 “我这兄弟可非旁人能比,大半年来在青云都里闯下诺大的名声,又岂能是无能之辈。”申桐棣得意地道,“你和他搞好关系,日后亏不了你。连临海米氏的米高扬族老都对他另眼相看,星月阁的郑寻与他也是兄弟相称,就是可惜这一次雷三虎又不在临海都。” “是是是!”华雄鹰随口敷衍道,类似的话,这一天多来他已经听了多次,早已有了免疫力。 “老华,我不是和你扯淡,你不是一直想要拥有更好、更大的船舶,向更远的海域进军,没有人力和财力的支撑,你做得到吗?”申桐棣捅了捅华雄鹰的腰道,“就靠你现在这样挣钱,再给你十年时间,你买得起五千吨的船舶吗?” 华雄鹰有些尴尬地苦笑,“破浪”号下水已经超过十五年,虽然他接手后投入巨资进行升级改造,但是终究是无法改变一点——一旦进入远海,“破浪”号的吃水量偏小。他倒是想要再订购一艘吃水量达到六七千吨的新船,但是以他目前的积蓄,也就买个船壳子。 “我这兄弟大半年前,还是家徒四壁,居住在青云都贫民区里,如今家财至少也要上万金元!”申桐棣道,“你觉得他赚钱的能力如何?” 华雄鹰诧异地反问道:“他不是青云都林氏的少族长吗?” 申桐棣简明扼要地将林志宇的往事捡重要的说了一遍,华雄鹰这才恍然大悟,再望向林志宇的目光中就多了几分钦佩。 “你知道我为什么这一次又要去月牙岛吗?”申桐棣笑问道。 “无非还是那些事情罢了,难不成你还想深入月牙岛的深处吗?申胖子,届时我可不奉陪,也绝不会允许我的船员一同前往。”华雄鹰警惕起来道,“你那不是探险,是找死!” 申桐棣摆了摆手,不屑地道:“眼看着我申桐棣就要兴旺发达,在临海都创下一份基业时,谁说我要深入月牙岛深处?” “那倒是先要恭喜申胖子你了。”华雄鹰笑道,“你本来就家大业大,又找到新的发财之道了?” “嘿嘿,不瞒你说,净水槲的种子催发之术我如今已经知道了,这一次前往月牙岛,就是想再收集一批种子。”申桐棣得意地笑道,“有了净水槲,临海都靠近新克拉玛干沙漠这一侧,你想想有多少地可改造成良田?” 申桐棣这些天以来,一直都在想如何尽快地实现自己改造荒地的计划,如今最大的障碍就是他手中净水槲的种子太少,而新生的净水槲至少也得三四年才可能结种,想要实现他的梦想,在最短的时间里将大片的荒地改造为良田,就需要大量的净水槲种子,这才是他与林志宇这一次月牙岛之旅的核心目的。而如果能够将华雄鹰也拉进这一计划,无疑可以大大地加快这一计划。 华雄鹰吃了一惊,他与申桐棣不仅仅是朋友,也有过多次的合作,帮助申桐棣搜索、收集海外岛屿上那些陆地上罕有的植物。净水槲当初就是他们首先发现,并带给申桐棣的,自然知道,净水槲有什么样的特性。 “你不是开玩笑吧?你真能够让净水槲种子发芽了?”华雄鹰有些难以置信地道,申桐棣想要催发净水槲种子也不是一年两年了,只是一直以来都没有成功,他是知道的。 而净水槲若是能够在临海都沿海不适宜种植的土地大规模生长,确实是有可能将大片的荒地改造成良田,虽然前期的投入不少,也需要多年进行改造,但是理论上却是确实可行的。 而一旦成功,将临海都沿海一文不值的荒地改造成可种植粮食的良田,申桐棣不仅仅是将收获大片的良田,更重要的是,他在联邦中的名声将扶摇直上! 联邦一向重视粮食生产,每年投入在粮食领域的研究资金都是一个常人难以想像的巨额数目,虽然说联邦只有西部滨海,但是海岸线旁难以种植的荒地何止千万亩!申桐棣要是真的能够做成这事,可谓是一举成名天下知! “不是我发现的,而是他发现的。”申桐棣冲林志宇呶了呶嘴道,“而且临海米氏已经主动要求参股加入了。不信,你可以回临海都问。” 华雄鹰倒吸了一口凉气,临海米氏竟然已经参股加入了?这可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消息,也间接地表明了,临海米氏应当是很看好申桐棣的这一计划! “怎么样,有没有兴趣加入进来?”申桐棣拍了拍他的肩膀道,“要不是你我之间的关系,我才不告诉你这个消息。” 华雄鹰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平息一下自己的心情,沉声道:“我加入进去又有何用,你又不是不知道,我那点钱,恐怕临海米氏压根就看不上眼!” 第一百六十章?月牙岛 申桐棣心中大乐,只要华雄鹰动心就好,他是没什么钱,但是却有着一艘不错的航海船舶和一群忠心的娴熟海员,这就是他最大的优势! 联邦海上运输业,目前来说实力还很薄弱,除去联邦海军和两支州舰队外, 申桐棣有一种预感,既然林志宇能够“误打误撞”地解开净水槲种子催发之秘,那么其他的种子,很可能也只是时间问题。而他目前所发现的这些各有特色的海外植物,不管哪一种找到了在陆地上大规模种植的窍门,都将为他们带来丰厚的收益。所以,申桐棣目前有强烈的迫切感,继续在海上扩大探索规模,寻找更多的动植物资源。而华雄鹰就是补足他们这一短板的重要关键人物。 “临海米氏再有钱,却上不了海,一没有船,二没有信得过的人,而无论是船舶还是海员,都不是短时间内可以一蹴而就的。而我们有了净水槲这个先例,日后必然还会进一步地扩大种植范围,寻找合适的海外植物的重任,除你能够一肩担起,还能有谁?”申桐棣开门见山地道,“这差事虽然对旁人来说,是又苦又累,但是对于你这个三天不上海就浑身不自在的家伙来讲,岂不是正合你意?” 华雄鹰怦然心动,他热衷于海外探索,只是海上探索风险太大,方方面面的支出也是一笔不小的数额,有时候他们能够从海外有所收获,但是大多数时候,出海一次能够保证不亏本,就足以让华雄鹰谢天谢地谢祖宗保佑了。所以,一年下来,他也得抽不少的时间进行海上运输,挣些运费来弥补收益的不足。 要是如申桐棣所说,加入进去的话,是不是这日后的海外探索,资金方面就有了保证? “这海外探索的成功率别人不清楚,你申胖子应当心里有数,说难听了,就是一个吃金兽,临海米氏能愿意?”华雄鹰苦笑道。 “临海米氏不愿意的话,只要他愿意,也没问题。”申桐棣指着林志宇道,“可别小看了他,除了净水槲种子的催发技术,他手头还掌握着一个大项目,现在还是在试生产中,一旦形成规模,年收入数十万、甚至上百万金元,都有可能。不然,你以为我为什么要带他上船?” 华雄鹰难以置信地张大了口,以置于空中飘飞的雨丝都进去了不少,他实在是想不出来,一个出身青云都二流家族的年青人,怎么可能掌握年收入数十万金元的项目,在他看来,能够有个十几万金元收入就已经是祖上烧高香了。 “不相信?”申桐棣笑道,“青云都的陈、元、岳三大宗族,临海都的米氏、星月阁和区区在下,我们六家,现在可都等着他的米下锅呢。而我估计,正常情况下,十年以内,他增长的产量恐怕都满足不了我们六家的需求。” 华雄鹰简直都不知道要说什么了,虽然他依然心里感到匪夷所思,但是申桐棣有必要在这种事情欺骗自己吗? 这一场风雨一直折腾到入夜后方才转弱,待第二天清晨时分,已经是碧空如洗! “破浪”号清晨即起航向憩湖的北方驶去,不过令林志宇诧异地是,华雄鹰并没有要求他和申桐棣回到船舱等船舶出了憩湖。 而这一次,离开憩湖也就两个小时左右,挂在桅杆最高处的沙漠黄羊,即被一只翼展超过四米,下腹雪白,背部却是乌青色的大鸟从空中抓走。“破浪”号立即开足了马力,紧随着那鸟飞走的方向追了上去。 “那鸟我们称之为海天青,生性凶猛,据说可以在天空中飞翔数日而不落地。不过它也有个特性,就是喜欢在悬崖上筑巢,而且一旦筑巢,轻易不会换地。貘岛附近数百海里以内,都没有适合它筑巢的大型岛屿,所以我们只要跟着它飞行的方向,就可以找到月牙岛。”华雄鹰笑道,“这可比我们自己去找月牙岛,要省力精准地多。” 果然如华雄鹰所说的,待到三阳过了中天向西倾斜时,远方的海天交界处出现了一个黑点,很快黑点变成了山峰。 这月牙岛是由数座连绵不断的山峰所组成,整体形状如同月牙一般,因此而得名。月牙岛的两个尖如同一双手臂,将大片的海域围在了其中,形成了一座天然的良湾。 当三阳距离海平线还有十五度角的时候,“破浪”号缓缓地驶入了海湾,下锚停泊。 “志宇,你看那边岸边茂密的灌木,其中就有净水槲,当年老华他们就是从这里给我带回净水槲的种子。只可惜,这净水槲难以移植,他们虽然给我连土带回了五株净水槲,却无一能够成活下来。”申桐棣指着远处海岸边道。 林志宇扭头看看华雄鹰,华雄鹰点了点头道:“当初我们来这月牙岛是为了给他寻找珍稀的生物,偶尔发现生长在海边水洼中的净水槲,在涨潮前,水洼里的水竟然不是海水,而是淡水。起初我们以为是山间的溪流流入,但是后来发现,除非是雨后,否则这一片地方,并没有什么溪流存在。这才注意到净水槲的神奇所在。” “确实是很神奇,要是能够移植到船舶上,岂不是能够减少大量的淡水存储。”林志宇感慨道。 “嘿,这才是英雄所见略同,当初我和老华也是这样想的,要是能够大量种植在船上,就是一个能源源不断提供淡水的海水净化厂!只要有海水在,船舶出海就不必担心会被渴死,也节省了必须携带大量淡水所占的存储空间。船员们的生活用水,也不至于如此地紧张。”申桐棣拍手道。 林志宇心有同感地点了点头,虽然只在船上呆了不到两天,他就深刻地认识到,对于生活用水的控制,这船舶出海与马队进入新克拉玛干沙漠是没什么本质区别,都是抠得要死! 除去必须的饮用水之外,其他的用水需求,都是能免则免,不能免也要减! 第一百六十一章?民以食为天 说到了这里,林志宇倒是有些疑惑想要向华雄鹰和申桐棣讨教,他记得上学时,有老师提到过,将海水转化为淡水,在人类的母星上,早就已经成为了成熟技术,并应用到大量的船舶上。据说,像一些船员人数众多的大型船舶上,一天甚至能够生产淡水十几吨至数十吨!难道说,“破浪”号上就没有相应的这一类装置吗? “当然是有的,但是如今我们联邦的科技水平还远远达不到母星二十世纪的平均水平,只能将海水转化成为蒸馏水,而且效率还不高。蒸馏水做为生活用水和蒸汽轮机的锅炉用水、主辅机的冷却水,是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却不宜做为饮用水。长时间饮用蒸馏水,会给人的身体带来诸多的问题。但净水槲将海水转化为淡水,就没有这样的问题,基本上与陆地上的河水湖水井水相当。”华雄鹰道,“这一点,是经过正式检测确定的。” “你没见过他们将海水转化为蒸馏水的装置,不但笨重占地方,转化效率还差,用不了几天就得除垢,我觉得用来生产盐倒是不错。”申桐棣补刀道,“与净水槲相比起来,差得不是一星半点。” “也许再过些年能够有所改善,联邦新型船舶上,听说海水净化设施就有大的改进。”华雄鹰道。 申桐棣摆了摆手道:“你啊,得过上十几年再用,现在用它,肯定让你肉疼得要死!” 联邦政府在造船及相关产业上的投入不足,这并不是什么秘密,所以不但技术的更新换代比较慢,而且新出现的技术,普遍性存在制造成本高昂、运行成本高昂和维修成本高昂这三大弊病,俗称“三高”。 联邦每年建造的船只数量有限,愿意使用新技术的船舶更少,而这反过来又使得新技术的应用收回成本越发地艰难,形成一个死循环。 但是这也无法责怪各方,联邦如今的海岸线长度有限,向海外开拓还处于近海摸索中,海中的凶兽又普遍性强横,除了近海捕捞和运输外,能够赚钱的产业有限,风险却是很大,各方自然不愿意在造船业和航运业上投入更多的资金。 华雄鹰抬头看了看天,笑道:“现在还有点时间,不知道两位有没有兴趣和我们一起去钓雪鳗?” 林志宇和申桐棣坐在一艘救生船的尾部,华雄鹰则坐在船首,船上还有四名船员划动船桨,似缓实快地向海岛驶去。 “雪鳗生性狡猾,轻易不会咬钩,所以二位一会要多有些耐心。”华雄鹰笑道,“今晚上你我三人有没有口福,可就看一会了!” 华雄鹰口中所说的雪鳗,是一种生活在海岸边沙洞中的海鳗,身长一般在七十到一百二十厘米之间,浑身雪白,只有双眼是粉红色的,这使得它看起来十分地漂亮。雪鳗一般是在三阳落山前后的四个时辰里出洞觅食,其余的时间里,一般都缩在自己的洞中,很难发现自然也就很难找到。 而且这种雪鳗目前只有在几个外海的岛屿的海岸边能够找到,大陆的海岸线虽然长,却从来也没有发现过它的踪迹。 “我和你说啊,这种雪鳗它就有一条鱼骨,其他的全是鲜美的鱼肉,就是不擅长剔除鱼刺的人,也不必担心会被鱼刺卡嗓子。而它的肉,无论是生吃,还是烤着吃,都是无上的美味,可以说丝毫不逊色于你的巨萝卜!不,应当尤在其上!”申桐棣说着嘴里就大量地分泌口水,忍不住咽了一口才继续道,“就是数量实在是太少了!” “巨萝卜?那是什么东西?”华雄鹰诧异地道,在他看来,这世间就没有能够与雪鳗相提并论的食物! “他家种植的,个头比普通的萝卜大很多,味道一级棒,我认为仅次于雪鳗。”申桐棣道,“等回到临海都,我可以请你吃一顿。” 华雄鹰微微地皱了皱眉,他不觉得萝卜能够有多么好吃,但是又觉得申桐棣没必要夸这样的海口、吹这样的牛皮,就算是为了给林志宇造势,也犯不着用这样低端的手段吧? “不信?哈哈哈哈,那我们打个赌吧,今天如果捉到了雪鳗,我的那一份归你所有。而回到临海都,如果说你吃了萝卜后觉得确实好吃,你就还我双份的雪鳗,怎么样?”注意到他神色的细小变化,申桐棣继续道。 林志宇抚额无语,之前还真没看出来,申桐棣竟然有这么大的赌性,这几天来,和华雄鹰都打赌都不下七八次了! 两艘小船停泊在了岸边,远处是一片长有三四十米的沙滩。据华雄鹰说,月牙岛与海相邻的区域里,只有四处可供登岛,其他地方要么是高耸的悬崖峭壁,要么是长满了灌木树木,人想要从中穿过,十分地艰难,而且一旦发现危险,也很难脱身。 即便是华雄鹰他们已经来过月牙岛四五次,也只不过向岛深处进发了不足半公里,就不得不退了出来。这海岛可能自诞生以来,就罕有人至,海上素来又不缺雨水,不知道多少年下来,早已经是杂草丛生林木茂盛,光是从中砍出一条可供人通行的小路来,就令华雄鹰他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 然而岛上还有大量的生物存在,其中的许多,对人类还是有着相当大的杀伤力,数次上岛,若不是华雄鹰事先准备地万全,恐怕就不是狼狈不堪地退出来,而是损兵折将了! “好在这一次来我们主要是为了净水槲,它向来都是生活在海岸边缘的,不用深入岛内,倒是省了不少的麻烦。”华雄鹰对申桐棣和林志宇二人郑重地道,“不过,我还是要提醒二位,如非必要,轻易不要下水。这月牙岛并不是安全的所在!” “不过两位也不用担心,只要呆在船上,一般是不会有什么危险的。”华雄鹰接着道。 说罢,华雄鹰递过去两根钓竿,以及一桶鱼饵。 林志宇对此并没有什么异议,水性谈不上好的他原本也没打算下水——青云都的居民绝大多数都不会水。 青云都原本就是缺水的地方,自然没有大大小小的湖泊河流供当地人学习游泳。唯一的一条河流石梁河,水清时有凶兽在水下,等清理地差不多的时候,工业污染又出现了,这令游泳原本就没有多少用武之地的青云都人自然更加放弃了学习游泳。 而且,这月牙岛形成的这座小海湾虽然面积还没有憩湖大,却给人一种深不见底的感觉。 第一百六十二章?罗氏暗影蝰兽 三阳已经有一半落到了海面下,落日的余晖映照地大海波光荡漾,仿佛海面上有无数块金鳞映射,令人目眩神迷。 申桐棣和林志宇坐在船尾,各持一杆钓竿,而在船头,还有两名华雄鹰的船员,做着同样的事情。还有两名船员,持长枪警惕地分站在他们的身旁。华雄鹰则上了其他船,指挥船员们去采集净水槲的种子。 “据我们的研究,这净水槲的种子可以数年甚至于十余年飘泊在海上都不发芽,直到它们遇到适宜生长的地方。所以,这岛上每年都有大量的净水槲种子落海,你看这又是一个被月牙岛两翼环抱的海湾,所以老华他们只需要顺着海岸线寻找,就能够找到很多的净水槲种子。以前是搞不明白怎么样才能够令其发芽,所以只带回去了一些进行研究,既然兄弟你已经有了明确的催发技术,那么我们就可以多找一些带回去,争取头一年多种一些,这样等到三五年后,也可以多收一些种子。”申桐棣盘着腿坐在船首内,看着远处的浮漂道。 林志宇也以同样的姿势与他背坐着,这样可以令他只有肩头以上是超过了船舷,以防止有生物从船舷下突然发动袭击。 “那只海天青也不知道落到了哪里去了。”林志宇抬头望着岛上的诸峰,嘀咕道。对于那只能够将一只成年的沙漠黄羊抓到半空中,还一直飞过这么长海途的海天青,林志宇很感兴趣。 要是能够捉到它并驯服了它,林志宇也没指望它能够带着自己到天空上转一圈,但是在如今连无线电报都是个奢侈品的年代里,用它当个信使应当是不错的。以它的凶猛程度,一般的禽类绝不是它的对手,不被它捕杀就要谢天谢地了。至于凶禽,这个世界肯定是有,但是他还没有看到过。 “你想找海天青做什么?那东西虽然一般最多只有两只成年一公一母在一齐生活,但是一般都生活在悬崖峭壁上,想要活捉一只,难比登天!”申桐棣扭头道,“而且海上讨生活的人们,大多对鸟类都有好感,不信你问他们。” 站在两人身旁的海员笑道:“倒也不是有什么好感,而是呆在海上时间长了十分地枯燥,看到它们心情会比较好。而且,有它们存在,就证明附近会有海岛或者船只已经接近陆地,这也会令我们的心情比较好。所以,海员们如果不是必要,是不会枪杀海鸟的。” “这位公子是不是想用海天青做猎鹰?以前也有不少人试过,只是成年后的海天青是很难驯服的,若是能够找到刚出壳不久的雏鸟,希望会大一些。”海员的目光转向了诸峰,继续道,“只是这些海天青都生活在悬崖峭壁之上,光是接近它们的巢穴,就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情。而且巢穴中如果有雏鸟,往往附近就会有它的父母在,在悬崖峭壁上和成年海天青搏杀,嘿嘿……” “带着枪上去,它要是敢近前,一枪击毙了它!”申桐棣不以为然地道。 “申掌柜您可别这样做!”那海员吓了一跳,连忙道,“上了岛后,最好不要使用枪械,更不要说在山上了!” “唔?这话怎么说?”申桐棣诧异地道,“你们几次上岛,难不成都不用枪?”他虽然来过月牙岛,但却没有跟着华雄鹰他们上过岸。毕竟他也是有自知之明的,以他的身材、体力、渣武力,一旦上岛,必然成为华雄鹰他们的累赘,他自己也吃不了那苦,冒不了那险,所以索性从来也不提这事。 “除非迫不得已,否则不敢用啊!”那海员一脸地不堪回首,“我们上岛后都是使用冷兵器,砍刀、斧子、工兵铲才是我们最常用的。” “如果用枪会怎么样?”林志宇也好奇地问道。 “方圆附近几百米甚至更远范围内的野兽都会向枪响的地方聚拢,这还罢了,更可怕的是会引来很多有毒的生物,比如说很多蛇!”站在另一侧持枪的海员插口道,“要不然我们干吗拿长枪站这,带两把步枪岂不是更好?” 申桐棣想象了一下在密林里要是遇到那海员所说的状况,不禁打了一个寒颤——确实是有些恐怖,特别是蛇类生物,有些防不胜防。 他随即又想起另一个问题道:“那岂不是说你们连枪都没有带吗?”这两人拿着长枪站在一旁,他还以为是为了扎鱼。 “当然是带了,在船板下,不过能不用还是不用的好。”站在他们身旁的海员道。 林志宇突然将手中的钓竿交给了申桐棣,自己站起身来,伸手从身旁的海员手中将长枪轻轻松松地拿了过来。 在众人诧异的目光中,一枪扎进了水中,当他提起枪来,枪头上赫然是一只长有六足,体长约有一米四五的蜥蜴状灰色生物,那一枪正扎中了它的头部,穿透了过去。该生物在枪头上仍然挣扎着,绿色的血液混着白色的未知物质,从伤口处涌了出来,滴落在水中。 “罗氏暗影蝰兽!”一名海员脱口而出道,脸色为之一变道,“别钓雪鳗了,我们必须要换个地方了!” 四名海员立即各就各位,拿起了船桨,将救生船划离。 “志宇,那东西死了没,死了就放到船上来,省得引来更多的食肉生物。”申桐棣也放下了钓竿道。 林志宇看了看左右,踢开一个原本是打算装雪鳗的木桶,将海员口中的罗氏暗影蝰兽放了进去,再将桶盖闭合好。 救生船向西行驶了足有七八百米,海员们才停下了划桨,抹了抹汗,这才为两人解释。 罗氏暗影蝰兽,是一种生活在西海很多海岛上的一种两栖类生物,生性凶猛,杂食,喜欢群居。 罗氏暗影蝰兽,是一种生活在西海很多海岛上的一种两栖类生物,生性凶猛,杂食,喜欢群居。 罗氏暗影蝰兽,是一种生活在西海很多海岛上的一种两栖类生物,生性凶猛,杂食,喜欢群居。 第一百六十三章?意外的客人 这种海蛇没有正式的学名,只是被海员们命名为四翼海蛇,因为在蛇头后长有四片如同飞翼的翅状器官。四翼海蛇在水中游动时,翅翼会合拢附着在身躯上,不会影响到四翼海蛇的前进,而一旦四翼海蛇蹿出海面,这四片翅翼就会打开,令四翼海蛇可以借助风力,在海面上长距离滑翔。 “听老人说,曾经有人看到过体长超过两米五的四翼海蛇在海面上滑翔了近百米才重新落入水中。”海员解释道,“像我们这样的小船,也在它们的攻击高度之内。” 林志宇眨巴眨巴眼睛,体长超过了两米五的四翼海蛇能够在海面上滑翔近百米,他喵的这是蛇还是飞鱼啊?就算四翼海蛇再苗条,两米五那么长的身躯,怎么可能借助四片翅翼就能够滑翔那么远? 一旁的申桐棣看出来林志宇的难以置信,轻咳了一声道:“我也听说过这事,虽然听起来有些匪夷所思,但是应当是真的。” 想想他所见过的那些凶兽,林志宇也就接受了这一结果,新地星与人类的母星有太多太多的不同,在半年前,自己肯定不相信这世间还有能够控制人类行为的寄生虫。 “四翼海蛇有强烈的毒性,一旦被咬,几乎是无救,不过它一般也不会攻击人类。”海员道,“但是生物都有护食的本能,这罗氏暗影蝰兽是四翼海蛇十分喜欢的食物,如果说让它误会我们是在与它抢食,难保不会对我们发动攻击。而且四翼海蛇和罗氏暗影蝰兽出没的地区,一般也罕有雪鳗生存。” 雪鳗、罗氏暗影蝰兽、四翼海蛇,林志宇觉得自己跟着申桐棣和华雄鹰的月牙岛之旅真是不虚此行。 “月牙岛虽然孤悬海外已经不知道多少年,华雄鹰他们对于该岛的探索也仍然处于刚刚开始的阶段,但是所发现的新奇生物,已经不下数十种,只是大多还都不知道有什么用处。”申桐棣轻叹道,“海外就是一块还待开发的处】女地,虽然风险很大,但是一旦找到开发的关键点,就会给人类带来强大的发展动力和财富。” 林志宇将手中的长枪还给了旁边的海员,这枪太轻,用起来实在是不顺手,相比起来,还是夫子给自己定制的更合手,只是被放在了船上,并没有带来。 那海员却是心潮澎湃,他可是知道要在水中准确地给予罗氏暗影蝰兽一击毙命有多难,要是换作他,就是扎上三四枪也不见得能够扎中,更不要说正中兽头一击毙命这种美事了。看林志宇方才的样子,如同行云流水一般,就像是随手向水中一扎,那只罗氏暗影蝰兽就乖乖地上来了。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就凭这一手,就证明了林志宇玩枪的眼力、手力远超自己。 “华大哥他们去采集净水槲的种子不会有危险吧?”林志宇坐了下来道。这四翼海蛇听起来就不好惹,罗氏暗影蝰兽他虽然没有放在眼里,但是如果说数量多了,华雄鹰他们又不能轻易地使用枪械,也是件麻烦事。 “老华来这月牙岛有几次了,心里有数,一点风险都没有那是不可能的,也不会有大风险。”申桐棣信心十足地道,“这海上和你们进新克拉玛干沙漠一样,只要进去了,风险随时都在。” “这位公子是青云都的人?去过新克拉玛干沙漠腹地?”接过长枪的海员问道,“自我介绍一下,我是船上的三副李世杰。” 申桐棣扭头笑道:“三副是船上的职位,一般主管救生、消防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航行和在港时负责值班工作。是重要的骨干船员。李三副,他确实是青云都的人,还是青云都最年轻的,能够独自带队进入新克拉玛干沙漠腹地的队长。他进新克拉玛干沙漠就和你们出海一样稀松平常。” 林志宇笑着伸出手道:“李三副,我是林志宇,日后在海上还要三副多多关照。” “林队长客气了,若不是申掌柜说,就你在船上的模样,我还真没看出来你是青云都的人。”李世杰伸手与林志宇相握笑道,“以前林队长上过船?” “这是他第一次上船出海,没看出来吧?”申桐棣笑道,“人与人就是不一样,想当初,我第一次出海时,晃得我站都站不稳。” “申掌柜这话是真没错,人与人就是不一样,您在经商一道上的天赋,也不是我们这些在海上讨生活的人能比的。船长可没少在我们面前说,就我们这一趟趟地跑外海,就给您带回去些种子和动物,怎么算您都亏大发的,可是您就能一次次地派下任务来。”李世杰陪笑道。 申桐棣听得大笑道:“李三副这话我爱听,在海上老子是软脚虾,不过要是论起经商来,你们统统都是还没入门的学徒!” 他的笑声还未落,林志宇突然伸手将他手中的钓竿抢了过来,用力上提,一条浑体雪白色,长近一米的蛇状生物腾空而起,瞬间就被林志宇提到半空中。 “雪鳗!”李世杰脱口而出道,船上的其他人目光立即就转了过来。 “这样也行?”申桐棣目光有些呆滞,口中喃喃地道。在他仅有的几次钓雪鳗的经历里,哪一次不是雪鳗若是咬钩,得先遛会,等雪鳗的气力消耗地差不多才能够提竿。强行提竿,只会令雪鳗脱钩。 “哎,你们看!”有人突然指着后方的“破浪”号道。林志宇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过去,只见“破浪”号的最高处不知道何时升起了一面黄色的旗帜。 李世杰沉声道:“申掌柜、林队长,瞭望哨发现有不明身份的船舶正在靠近月牙岛,咱们必须回‘破浪’号了。” 林志宇无所谓地点了点头,反正他已经钓到一条雪鳗,虽然有点少,也不算空手而归。 很快,不仅仅是他们这一艘船在向回划,华雄鹰他们的船只也迅速地出现在视野里,几艘船几乎是相差无已地抵达“破浪”号。 “什么情况?”华雄鹰一上船就问道。这西海之上,可谓是法外之地,就是联邦海军也只能说是个摆设,管不了什么实事。 虽然说将联邦海军的舰船去掉,联邦的船舶运力可以说完全与联邦的国力不相符,在这海上,也不是没有杀人夺船的先例的。 没有联邦海军的掺和,“破浪”号虽然谁也不怕,但是这世间阴沟里翻船的也是大有人在,所以华雄鹰从来也不会小视其他人。 “船长,半个小时前从月牙岛的东南方向先后出现两艘船,吃水量应当在两千吨上下,大约还有半个多小时可以抵达海湾的入口。”大副答道,“刚刚确认,这两艘船,挂的是托木斯克州的旗帜。” “哼,白毛鬼子跑这里来做什么?”活才干了一半就被打扰的华雄鹰没好气地道,“下令全船二级戒备,挂上我的雄鹰旗!” 三阳已经落到了海平面以下,西方天空仍有余晖,天色还没有完全地暗下来。两艘船只相距有十一、二海里,两艘船只都是蒸汽机和风帆并用,几乎是在全速行驶。当它们行驶到近处时,不约而同地放缓了船速。 “嘿嘿,他们这时候才发现我们的存在。”华雄鹰冷笑道,虽然说月牙岛会阻碍甚至于误导对方的瞭望人员,但是到了这么近才发现“破浪”号,在华雄鹰看来,前船的瞭望人员是不合格的。 “看得出来是托木斯克州哪个家族所属的船只吗?”申桐棣问道。他也听说过,托木斯克州有不少擅长操船的家族,其中有几个在海上臭名昭著,只是人们一直都抓不到实打实的证据,才令他们一直逍遥法外。 “对方没有挂家族纹章旗,目前还看不出来。哼哼,他们不来招惹咱们就罢了。”华雄鹰顺手将望远镜递给一旁的大副道,“他们不进来就不必去理他们,要是进海湾,都赶到那一侧去。警告他们未经许可,不许靠近咱们千米以内。” 林志宇道:“船长,他们好像在挂旗,嗯……旗上是一个盾牌,然后从左角向右划一道斜线,左边是蓝色上有一个锚,右边是红色上有一只似乎是狮子的动物。” 站在一旁的二副沉吟片刻道:“左蓝有锚,右红有狮子,应当是托木斯克州的安德鲁家族,即便不是也应当和他们有关系。” “林公子说得没错,真是好眼力!”举着望远镜的大副惊叹道,“这么远,不借助望远镜,您看得一点都没错!” 申桐棣大笑道:“眼力要是不好,志宇怎么能成为用六石强弓还能百发百中的弓箭手?和他在一起,我们都要有一颗大心脏和宽阔的心胸才行!否则不是被气死,就是嫉妒地要发疯。” 华雄鹰摩挲着自己的下巴,若有所思地道:“安德鲁家族?他们跑到月牙岛来做什么?” 第一百六十四章?三方对峙 比特汉斯·安德鲁皱着眉头看着远处海湾里挂着雄鹰旗的“破浪”号,这艘船在西海上相当有名,不仅仅因为它的性能相当先进,可以说除去了联邦海军的军舰外,能够排在所有船舶的前五名以内,甚至于有的人认为它可以排到前三名以内。“破浪”号的船长华雄鹰在海上也是一个响当当的人物,他是海上少数没有后台背景的独行客! 没有后台背景,意味着没有后续的人力、财力资源倾斜,这当然是不利的一面,但是从另一个角度而言,也意味着华雄鹰在海上没有什么后顾之忧,没有来自后方的掣肘! 而在华雄鹰的指挥下,“破浪”号在海上的战斗力也是不容小窥的,哪怕是对上吨位比它高一两千吨的其他船只,不管是接舷战还是炮战,一对一时,几无败绩。而那些吨位还不如它的船只,就是两艘齐上,也不见得能够占到上风。 据说,华雄鹰在三年前,曾经与托木斯克州的威廉姆斯家族在海上干了一架,三艘总吨位达到了近八千吨的船只,硬是被他击沉了一艘,然后突围离开,威廉姆斯家族余下的两船也是伤痕累累,在“破浪”号离开时,竟然没敢追上去! 这一战虽然华雄鹰和威廉姆斯家族双方都没有公开承认,但是在之后的几年里,威廉姆斯家族的船只与“破浪”号似乎有意地避开,罕有同时进入同一个港口的时候。 而威廉姆斯家族在托木斯克州的航海业中,可是不折不扣的前三大势力,是目前的安德鲁家族所不能够相比的。 “安德鲁阁下,‘破浪’号在这里虽然令人很意外,但也并不算是什么坏事。据我所知,华这个人还算是讲道理的,只要不去招惹他,他也不会主动生事。而且他出现在月岛,在我看来也很正常,毕竟这里距离明州的临海都也就两天到三天的航程。”站在安德鲁身后的中年人轻声地道,“有他在这里,想必奥太古家族也不敢多事,他们要是不懂事,对我们岂不是更好?” “不错!”安德鲁眼睛一亮,拍手笑道,“华在这里,奥太古家族要是敢生事,就是自己找死!传令打旗语,向对方申请进入月湾。” 中年人会意地一笑,这里是外海的海湾,并不是临海的港口,他们主动向对方打旗语,申请进入海湾,可以说已经将姿态摆得很低了,承认了对方的强势地位。以华雄鹰以往的事迹来看,这个人对于欺负弱小没有什么兴趣。 此时在后船的驾驶舱内,身着华丽袍服,一头金发的佛朗格·奥太古愤怒地喝斥道:“一群笨蛋,居然让比特汉斯·安德鲁那个蠢货跑到了月岛,还让他首先进入了月湾与其他船只会合。接下来我们要怎么办?难道要放弃这一次的任务吗?” 他第一次独立执行家族的任务,就出师不利,令他的心中怎么能不恼火。 “阁下,对方应当不是安德鲁家族安排的接应船只。”船长霍华德脸色有些阴沉地道,他对上船以来就指手划脚的佛朗格·奥太古很不满,但是也无可奈何。毕竟他是奥太古家族的雇员,对于船东的要求自然是要竭尽全力去做到。 佛朗格怔了一下,喜上眉梢地道:“对方不是安德鲁家族的接应船只?你确定?”他还以为这一次任务要失败了,已方一艘船,对方两艘船,其中一艘的吨位明显在自己船只之上,甚至他方才都在考虑是不是要迅速撤走了,免得被安德鲁家族反杀回来。 霍华德点了点头道:“在月湾里的那艘船挂的是雄鹰旗,应当是‘破浪’号。从没听说华与安德鲁家族有什么交情。而且这里距离明州的临海都港只有两到三天的航程,它出现在月岛应当是和安德鲁家族没有什么关系。很可能这只是一个巧合。” “‘破浪’号、雄鹰旗、临海都港……”佛朗格喃喃自语了片刻这才恍若大悟般道,“你的意思是它是一艘明州的船只!” 霍华德隐蔽地翻了个白眼,对佛朗格那明显没有把握到重点的答复,他也只能点头称是道:“阁下说的不错,它确实应当是一艘来自明州的船只。不过,它的船长华,可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物。他虽然不大可能会帮助安德鲁家族,但也不会帮助我们奥太古家族。” 佛朗格撇撇嘴道:“用不着他帮助我们,只要他不帮助安德鲁家族就行。” 霍华德心里叹了口气,脸上却是不动声色地道:“阁下,华可能不会允许我们在月湾里对安德鲁家族下手的。” “凭什么?这关他们什么事!”佛朗格猛然抬头厉声喝道,“他会为了安德鲁得罪了我们奥太古家族?这样对他有什么好处?” 在佛朗格他看来,奥太古家族与安德鲁家族压根就不是一个水平线上的,航海业只不过是奥太古家族近百年来新进入的产业,奥太古的主业其实是钢铁和纺织。而安德鲁家族的主业不过是饲养业和航海业,真要论综合实力,奥太古家族能甩安德鲁家族两条街!若不是安德鲁家族在托木斯克州也有后台背景,奥太古家族不便公然对安德鲁家族出手,才用不着他出马在海上拦截比特汉斯·安德鲁。 霍华德脑门上青筋跳了跳,强压着火气道:“华很强势,但是这不是关键,关键是阁下换位思考一下,如果说您停靠在月湾里,两艘明州的船舶在月湾里打了起来,您会怎么做?会不会担心这两艘船是在做戏,目标其实是自己?月湾就那么大,‘波浪’号即便不下锚,从低速转为高速行驶也是需要时间的!” 佛朗格虽然并不怎么熟悉海上的战斗,但终究不是蠢货,听明白了霍华德的意思——华为了保证自身船舶的安全,会限制他们在海湾里发生冲突。就像他在餐厅里吃饭,若是发生了枪战,要么自己主动离开,要么就索性将冲突的双方或者说一方干掉。 当然了,他是很少选第一方案的,更多的时候,他都会将发生冲突的双方全部都干掉! 想明白了这一点的佛朗格也不禁有些头痛,沉吟了半晌一挥手道:“既然这样,我们也先进入月湾,盯住安德鲁他们。至于华,我们可以向他们明确表示,我们不会在月湾里主动袭击安德鲁。” 霍华德暗暗地点了点头,呆在月湾外虽然也可以避开风浪,但是与月湾里相比起来,安全系数还是低了很多。只要盯住安德鲁家族的船,不去攻击对方,想来“破浪”号也不能说什么。 两艘船相继进入了月湾,“破浪号”占据了中线偏南的位置,将它们挤到了海湾的北侧。安德鲁家族的船先进入海湾,占据了东侧靠近出口的位置,奥太古家族的船侧是靠近了西侧,三方呈三角形对峙。 “算他们两家识趣!”李世杰看着舷窗外冷笑道。 “这话怎么讲?”申桐棣诧异地道,在他看来,华雄鹰压根就不应当放这两艘船进来,虽然它们的吨位比“破浪”号小不少,但是它们却是两艘,俗话说,好虎也架不住群狼啊!万一这两家的目标是“破浪”号,岂不是很危险? 李世杰笑道:“申掌柜有所不知,虽然看似是我们三艘船分占了整个海湾,但是实质上是我们占据了很大的主动。首先,我们距离海湾的出口相当近,发现不对,我们可以迅速出海。其次,整个海湾我们占据了至少百分之四十三、四的海域,余下的则是由他们分平,这样的话,虽然我们的船大,但是可活动的空间要远大于他们。就算是他们想算计我们,这么小的空间里,保证两船快速移动而不会发生碰撞,是很考验船长的水平的。” “可是他们在这里,我们还怎么出去收集净水槲的种子?”申桐棣拍案道。 收集净水槲的种子倒不怕他人看到,这东西在岛上也不是什么稀罕物,就是找起来麻烦些,但是问题是得派出人手,一旦两家在这个时候对“破浪”号下手,这些人就会成为对方的人质,也削弱了“破浪”号的力量。 “无妨,明天就让他们统统滚蛋!”华雄鹰大踏步地走了过来,在他的身后,是厨师推着一辆小车。 申桐棣先是眼睛一亮,接着又叹息道:“要不是他们捣乱,也不至于才捉到一条雪鳗。唉,也就是尝个滋味罢了。” “申胖子你就吹吧,能捉到一条就算是不错了。”华雄鹰笑道,“多亏了林少族长,不然当时的情形,你也只能放它逃生。少族长,想不到你在钓鱼方面还有着如此出色的技艺。” 想要将上钩的雪鳗在瞬间提出水面,所需的可不仅仅是敏锐的眼力,这手上的功夫显然林志宇也非常人所能够比的。 第一百六十五章?主动求见 第二天清晨,华雄鹰在睡梦中被属下叫醒,安德鲁家族打来旗语,要登船求见华雄鹰。华雄鹰挠了挠头,安德鲁家族在托木斯克州的几处港口还是有着一定影响力的,虽然不是顶尖的家族,但是也不能完全无视。 何况对方的姿态从昨天傍晚进入海湾时起,就摆得十分地端正,令人挑不出一点的毛病,无理由地拒绝,这场面上也有些说不过去。 “破浪”号毕竟还要往来与托木斯克州与明州之间,自然没有必要无端地得罪托木斯克州的地头蛇。 但是华雄鹰也察觉到,这安德鲁家族与奥太古家族之间似乎是有什么问题,虽然两家都是来自托木斯克州,但是看情形,却是双方都在提防着对方。特别是安德鲁家族,自进入海湾到现在,船舶似乎一直都在高度戒备中。不过,只要不是安德鲁家族和奥太古家族联手对付“破浪”号,他就没有什么好顾忌的! 上午九时,比特汉斯·安德鲁在中年人的陪同下,带了五名船员,乘救生船向“破浪”号划来。 比特汉斯打量着“破浪”号,虽然说它在海上服役的时间也有多年了,但是华雄鹰对它的保养十分地到位,丝毫看不出一点陈旧感。修长的舰身横在月湾里,随海浪起伏着。 他的目光又转向了奥太古家族的“八月花”号,与自家的船只相比起来,显得新了不少。还好,“八月花”号的操帆手技术与自家的操帆手有不小的差距,才令自家这一路上虽然没能甩开“八月花”号,却也没有被其赶上。 “阁下不必担心安全问题,我想奥太古家族的主事人,只要不发疯,还有些理智,就不会在这个时候对我们发动攻击。那样只会激怒华。”中年人误以为他是在担心奥太古会在这时候乘虚而入攻打“利里俄珀”号,笑着宽慰他道。 “克鲁斯先生,你说华会接受我们的雇佣吗?”比特汉斯将目光转回到“破浪”号身上,轻声地问道。昨晚他辗转反侧,直到凌晨三点后才入睡,天光蒙蒙亮时又醒了过来。 “试试也没有关系,明州人不是有句话叫没有人会怪罪多送礼的人的。”克鲁斯道,“况且,这样也可以让华明白,我们并不是惹事的一方,留在这里,也不是成心干扰他。华这个人,从我所知道的消息来看,他手段虽然狠辣,还是一个讲道理的船长的。” 比特汉斯手抚着胸口,如果可以的话,他是真的不想到“破浪”号上,向一个陌生人卑躬屈膝,请求对方庇护,但是“利里俄珀”号没有可能在接下来的航程里甩开“八月花”号。如果说自己和“八月花”号被奥太古家族捕获,那么在托木斯克州里,安德鲁家族面对奥太古家族时,就将陷入极大的被动。 而他自已,即便是日后安全地回到家族,名誉也将因此而染上一个难以抹去的污点!这也意味着,在日后的族长争夺战中,自己从一开始就处于极其不利的位置,这是自己绝对无法容忍的。 “阁下,向强者低头,并没有什么可值得羞耻的。华虽然没有什么背景后台,但是他确实是除去军方外,西海上最强横的私人武装之一。更可怕的是,他没有来自家族的掣肘。在没有万全的把握下,没有人愿意去得罪这样一头恶虎。”克鲁斯开解道,“而且,我认为,如果说阁下能够借这一次机会,与华结下友谊的话,对于家族来说,说不定倒是一件好事。” 比特汉斯身子微颤,陷入了沉思中——克鲁斯的话点醒了他,在这件事上他可是大有可操作的空间啊。 此时“八月花”号上,佛朗格放下手中的望远镜,对霍华德道:“安排一艘救生船,我也去会会那个华。” 霍华德心里松了口气,自看到比特汉斯出现在救生船上,他就担心佛朗格会悍然下令向“利里俄珀”号发动攻击,或者说直接去拦截比特汉斯,那样的话,很可能会引得华直接下场攻击已方。 不过,他随即又心提到了半空中,这一位要去见华,就他那做派,八成会惹得华不高兴,虽然不至于当场将其拿下,估计也不会给他好脸色,等他回到船上,岂不是自己还要听他的恶言恶语? 当比特汉斯·安德鲁来到“破浪”号旁,克鲁斯指着远处的“八月花”号笑道:“奥太古家族也派人过来了!” 比特汉斯回头看去,果然看到“八月花”号上放下了一艘救生船,虽然看不清楚船上有没有佛朗格·奥太古,但是有四五人是肯定的。 “来就来吧,终究是我们抢先一步。”比特汉斯心中大定,奥太古家族既然派出了小船,就说明他们不会乘自己不在船上时攻击“利里俄珀”号,无后顾之忧的他立时感到全身都放松了下来。 克鲁斯颔首笑道:“抢先一步,即步步抢先,我们要尽可能地牵着奥太古家族的鼻子走。” 几人顺着船上放下的梯子爬上了“破浪”号的甲板,比特汉斯看到有四名年青人站在船舷旁,看衣着,应当是船上的海员。 “哪一位是安德鲁家族的成员,我们船长在会客厅等你,请跟我来!”李世杰看了比特汉斯几人几眼道,“身上如果带有枪支,请在这里放下,等你们离开时,再带走。”说话间,有人托过来一个大盘子。 比特汉斯摆了摆手,这个要求一点都不出乎他的意料之外,换成是他,肯定也是如此。船上终究是空间有限,若是携带手枪之类的小型枪械,近距离发动袭击,还是很难躲避的。 李世杰看着托盘上的六把手枪,倒是不由得多看了比特汉斯几眼,这五把手枪全是跟随他们上船的三名海员缴出来的,比特汉斯与他身后的中年人都表示没有带枪。 “请随我来。”李世杰转身走在前边引路,比特汉斯五人紧随其后。 “华当真是与众不同!”克鲁斯心中暗叹,竟然没有对他们进行搜身,也没有要求他们将随身携带的短刃一类的武器交出来,要是换作其他人,简直恨不得将陌生来客从里到外查个遍,方才敢带人入舱室。 很快,一行人就来到了“破浪”号的会客厅,令比特汉斯和克鲁斯感到诧异的是,这个会客厅的面积还算可以,至少二三十人呆在里面不会觉得拥挤和憋屈,但是装饰地也太普实无华了,除了简单的桌椅之外,再无他物,墙壁上连幅画都没有。 与这里相比起来,“利里俄珀”号的会客厅可是高了不止一个档次,简直就像是街边的小旅馆与三星级酒店之间的差距。 坐在主位上的是一名壮汉,年纪看起来在三十五到四十之间,不过比特汉斯知道,明州人向来显得比实际年龄要小一些。坐在他左右的还有一个年青人,看起来也就二十岁上下,也许还要更小一些。另一侧则是一个胖子,坐在那里,将整个座位塞得满满的。再就是他们身后站着的两名海员。 “见过华船长,我是比特汉斯·安德鲁,托木斯克州安德鲁家族成员,这一位是我的老师克鲁斯。”比特汉斯右手抚胸,躬身施礼道。 “安德鲁阁下,克鲁斯先生,不必多礼,请坐。”华雄鹰摆了摆手道,“上茶。” 林志宇上下打量着比特汉斯等人,看得出来,比特汉斯年纪也不算大,就算考虑到白人往往相貌显得老成,他应当也是在三十岁以下的年纪,至于克鲁斯,则应当在四十岁开外。他们的汉语说得不错,虽然咬字不太清晰,声调也有些奇怪,但是不影响双方间的交流。 一番客套话罢,华雄鹰直接问道:“安德鲁先生,贵船打算什么时候离开月牙岛?” “月牙岛?”比特汉斯懵了片刻才反应了过来,应当是指月岛。 “我不知道你们安德鲁家族与奥太古家族之间有什么事情,也不会多事去管,但是你们在这里,妨碍我们的正常工作。既然你亲自上船来,我也就当面问问。”华雄鹰继续道。 “华船长,我们无意干扰贵船的工作,但是这件事情,实在不是我们安德鲁家族所能够左右的。”比特汉斯一脸无奈地苦笑道,“实在是奥太古家族在追击我们,逼得我们难以离开这里。” “华船长,阁下是这茫茫西海之上的知名人物,我们安德鲁家族也是久仰船长的大名。”克鲁斯起身笑道,“从以往船长的事迹来看,华船长行事,一向符合我托木斯克州自古流转下来的骑士传统,令人深深地佩服。如今我安德鲁家族无端受到奥太古家族的欺凌,只求能够在华船长的庇护下,在这里停留几日。若是能够得到华船长的许可,安德鲁家族将铭记船长的恩情。” 第一百六十六章?庇护还是驱逐? 申桐棣好整以暇地靠在座位上,低声地对华雄鹰嘀咕道:“这家伙戴高帽、拍马屁的本领不错,就是没有什么实质性的玩意。” 他与托木斯克州的商家也打过不少的交道,对于那边的风土人情并不陌生,对于这一套空口套白狼的手段自然是看不上眼。 华雄鹰不动声色地微微点了点头,在比特汉斯他们上船前,他们几人就已经讨论过了对方的来意,总结出来,无非就是寻求庇护或者说令已方麻痹大意这几种目地。大家届时见招拆招,随机应变就是了。当然了,要是有什么切实的好处,也不妨伸手捞一把。海上探索是个不折不扣地烧钱勾当,什么时候都不会嫌钱多的。 克鲁斯暗地里伸手捅了比特汉斯一下,他也没指望自己方才的一番赞美能够起到什么决定性的作用,要是华雄鹰真的因此而答应了庇护他们,他倒要怀疑对方要么是个冒牌货,要么就是成心在耍弄自己。就是他们的骑士精神,也不是完全不需要回报的,只不过是对于那些不过一两句话的事情不屑于讨要利益罢了。就是神灵也只会庇护自己的信徒,又何况凡人呢? “船长阁下,能够在这西海上见到您,我们都感到十分的荣幸,这是我的一份心意,希望能够令阁下满意。”比特汉斯摆了摆手,跟随他们一同前来的海员中,有一人捧着一个匣子,走到大厅的中间,恭恭敬敬地躬身九十度,将手中的匣子举过了头顶。 李世杰过去接过了匣子,打开来翻了翻里面,这才双手递给了华雄鹰。华雄鹰随手又丢给了申桐棣,这种东西,申桐棣估值可比他要准确地多,也省得出现明珠暗投令已方丢脸的事情。 申桐棣看了看,里面有一张联邦银行见票即付的不记名债券,面值五千金元,这东西在联邦境内的任何一家银行或者说明州的钱庄里都可以兑现,而且极难作伪。债券下面是五块灰不溜秋的鸽蛋大小的石头,申桐棣拿出来瞄了几眼,已经确定了这应当是宝石的原石,品质不好说,不过看个头,在市面上,每一个原石也值个数百金元。 “安德鲁阁下,这份礼物是你的见面礼啊,还是想用它来换取我们对你们的庇护?”申桐棣随手将匣子合上,放到了面前的桌上,重新靠回到椅背上,慵懒地道。区区七八千金元,为此与奥太古家族交恶,甚至可能要战上一场,未免就太少了。 这海上战斗,说是打钱一点都不过份,人命、炮弹、船舶的损伤,哪一样不要用钱来换! “当然是我们送给船长阁下的礼物,与其他事完全没有关系。”比特汉斯连忙道。他还没有狂妄自大到认为可以用这点钱来换取华雄鹰对自己的庇护,这只不过是抢在奥太古他们过来之前,为自己这一方多添些好感。 申桐棣微微地点了点头,这个安德鲁家族的成员分寸把握地不错,如果单纯地只是一份见面的礼物,这份礼已经是相当贵重了,足以表达对方的诚意,完全配得上华雄鹰的身份。 华雄鹰锐利的目光看向比特汉斯,令比特汉斯感觉到了莫大的压力,仿佛面对族中的长辈一般。 “安德鲁先生,你的诚意我看到了。”华雄鹰淡淡地道,“奥太古家族的成员正在赶来的路上,如果说你们之间的恩怨不涉及到我的根本原则,我会给予你们调解,庇护你们也不是不可以。” 比特汉斯欣喜地站起身来道:“那太好了,我愿意为阁下的调解、庇护付出相应的献金!”他倒是没有想到,还能有这样的意外之喜。 相比较庇护,若是能够得到华雄鹰对双方进行调解,那就更好了。那样的话,至少在这一趟航程中,奥太古家族是不得向他们发动袭击的,否则的话,只要让华雄鹰知道,那么奥太古家族旗下的船舶就会面临来自华雄鹰的打击威胁。 海上行船,虽然要遵守联邦和各州的法律,但是也有自己的潜规则,那就是强者为尊!华雄鹰的综合实力确实是比不上那些商会和家族,但是论起单舰战力,却又是属于出类拔萃的那一撮里,除非奥太古家族旗下的船舶日后都结队出航,否则的话,相信他们无人敢忽视来自华雄鹰的警告。 奥太古家族一众人并没令他们等多久,即出现在会客厅的门前。不仅仅佛朗格来了,船长霍华德也一同随行前来。 双方间一番客套话罢,佛朗格五人坐到了比特汉斯他们的对面。 林志宇上下打量着佛朗格一行人,佛朗格显然比比特汉斯要年青一些,只是他那个显眼的鹰钩鼻,有些破坏他的颜值,令人看起来显得十分桀骜不驯。佛朗格一行人在姿态上就显得要比安德鲁家族诸人高傲,言语间也少了几分谦卑。 林志宇随意地换了个坐姿,继续打量佛朗格一行人,不过这一次他的目光却是落在了比佛朗格稍错后半个身位的霍华德船长身上。从双方间的座位就能够看出来,比特汉斯与克鲁斯是并排而坐,比特汉斯对待克鲁斯的态度也带着几分敬意。而佛朗格与霍华德就完全不同,显然霍华德是听命于佛朗格的。 佛朗格察觉到了林志宇的目光,心中有些不满地看了他一眼——方才他施礼的时候,华雄鹰稳坐在椅子上不起身也就罢了,这个年青人和那个胖子竟然也坐在椅子上纹丝不动,竟然连欠欠身都没有,这令他心里相当地不满。 华雄鹰敲了敲桌子,将众人的目光都吸引了过来,这才沉声道:“既然双方都已经到了,那么就开始吧。海湾里不准动武,你们的船只若是在海湾中有异常举动,经警告后仍然没有立即改正,将被视为向我方宣战,我方将给予不死不休地打击!” 林志宇和申桐棣不禁为之侧目,比特汉斯和佛朗格则不约而同地吸了一口凉气,华雄鹰这一手真是狠啊,一开打就是不死不休啊! 华雄鹰右手撑住了下颌,侧头问道:“你们留在海湾里,严重地妨碍了我们的工作,令我很不高兴。说说吧,你们跑这里来做什么?今天能不能离开这里?” 比特汉斯和佛朗格对视了一眼,比特汉斯抢先站起身来道:“华阁下,我们原本是返回托木斯克州的归途中,遭受到奥太古家族船只的攻击,一路逃到了这里。干扰了阁下的正常事务,我方感到极大的歉疚。目前,我们无法确定离开这里的时间,请求得到阁下的庇护,我们安德鲁家族愿意……” 佛朗格愤然而起道:“华阁下,这是我奥太古家族与安德鲁家族之间的私人恩怨,如果说阁下能够保持中立,我奥太古家族欠阁下一个人情。如果说阁下愿意帮助我们将安德鲁他们拿下,我奥太古家族愿意向阁下支付丰厚的酬金。”如果让比特汉斯他们得到华雄鹰的庇护,自己岂不是白跑了这一趟,还彻底地暴露了奥太古家族对安德鲁家族的敌意。 “啪!”华雄鹰伸手在桌上一拍,发出了极其响亮的声音,令双方想要说话的人都吓了一大跳,会议厅里立时静了下来。 华雄鹰冷冷地看了佛朗格一眼道:“一个人说完了,另一个再说,这里不是菜市场!这一次只是警告,下一次,我就将打断他人说话的人直接丢到海里去!” 比特汉斯心中暗笑,自己那份礼物送出去还是有一定作用的,这个佛朗格,上船拜访竟然是双手空空前来,奥太古家族的成员,果然是自我膨胀了。殊不知,在这海上,在明州这边,奥太古家族的威慑力,可是远不如在托木斯克州。 比特汉斯毕恭毕敬地向华雄鹰施礼道:“感谢阁下的主持公道,我安德鲁家族与奥太古家族之间的恩怨虽有,但是我也没有想到奥太古家族竟然会疯狂到在海上公然做出海盗般的行径。我请求阁下给予我们庇护,请让我们在这里呆到后援船只抵达。” 他的话音未落,华雄鹰已斩钉截铁地道:“不行!” 比特汉斯身体晃了两晃,他没有想到华雄鹰竟然连思考一下都没有,就彻底地拒绝了已方的要求。自己方才的那些礼物都喂了狗了! 佛朗格一方自然是大喜,华雄鹰既然拒绝庇护安德鲁家族的船舶,那么正常情况下,他们要么今天就得出海湾,最晚明天也得走,不可能一直留在海湾里蹭华雄鹰的保护。 佛朗格得意地看了比特汉斯一眼,心想即便是华,也不能无视奥太古家族的实力。嘿嘿,家族的一个人情,说大可大,说小可小,日后…… 华雄鹰继续道:“我们不会无限期地停留在这里,办完事就要返回临海都的。庇护你们也要有个时间限期才行。” 比特汉斯诧异地睁大了眼睛,这瞬间天堂、瞬间地狱的感觉实在是太刺激了。 佛朗格愤怒地简直想要拍案而起,指着华雄鹰的鼻子大吼一声,说话大喘气实在是太讨厌了! “扑哧!”坐在华雄鹰身旁的申桐棣看着安德鲁家族和奥太古家族两方这十人的精彩脸色变幻,实在是忍不住,笑了出来。这个华雄鹰,这点恶趣味从来都不改。 克鲁斯连长身站起,恭敬一礼道:“感谢阁下,赞美阁下,阁下对我等的恩惠,安德鲁家族必不会忘记,也必有回报!” “等等!”佛朗格跳起身来,高声地叫道,“阁下,你是一定要庇护安德鲁家族吗?” “当然不是!”华雄鹰摇了摇头,以看白痴般的目光看着佛朗格道,“安德鲁家族在托木斯克州哪里,我都不清楚,我可没那么大的本事,去庇护一个家族。那应当是托木斯克州政府与警方的事情。” 在场的人大多先是惊愕,接着场内静了片刻,随即哄堂大笑。当然了,以佛朗格为首的奥太古家族五人是不会笑的。 佛朗格牙关咬得咯吱直响,他没有想到,自己稍不严谨的一句话,就被对方抓住了漏洞。在场诸人分明都知道自己指的是比特汉斯·安德鲁等人,华雄鹰却生生扯到了安德鲁家族身上。他却完全无法指责对方什么。 坐在他身侧后的霍华德心里暗叹了一口气,果然如传言那样,华雄鹰对他看不顺眼的人,喜欢以言语去戏弄对方。 不过,这位奥太古家族的成员,还真是不讨人喜欢啊!虽然从阵营上来讲他们是一方的,但是霍华德也不得不赞同这一点。 “阁下,奥太古家族恳请阁下将‘利里俄珀’号逐出海湾,我们两个家族之间的恩怨,做为一位局外人,您是很难体会的。只要您拒绝他们庇护的要求,不插手此事,我方愿意奉上一万金元以表谢意。”霍华德正色道。 他相信这个价码对华雄鹰应当是有诱惑力的,不需要他们做什么事情,只需要袖手旁观就好。至于将“利里俄珀”号赶出海湾,华雄鹰可以找出一百个理由去推卸责任。毕竟谁也无法否认,“破浪”号先抵达月湾,不管他们在月岛做什么,“利里俄珀”号和“八月花”号的到来,是妨碍了对方。 很多事情,只要表面上有一块说得过去的遮羞布,也就罢了。至于私下里,安德鲁家族有没有实力和胆量向华雄鹰发难,就不是他操心的了。 要是连这点担当也没有,华雄鹰凭什么拿那一万金元? 佛朗格诧异地看向霍华德,一万金元,可不是一个小数目,超出了他的心理底线。但是他也明白,在这个时候,不宜拆霍华德的台,那样只会令华雄鹰和安德鲁他们看自家的笑话! 当然了,等这事了结后,他再来和霍华德算算这擅做主张的账!要让他明白,“八月花”号上,谁才是那个能做主的人! 第一百六十七章?一石三鸟 “哦?一万金元,就是不知道……”华雄鹰随意地靠着椅背,看着霍华德道,“霍华德船长,你确定自己能够做这个主吗?” 佛朗格上前一步道:“当然,我佛朗格·奥太古在此正式认可。”虽然有些肉疼,但要是能够顺利地将比特汉斯·安德鲁和“利里俄珀”号拿下,也算是值得。 比特汉斯心中大急,便要起身说话,却被一旁的克鲁斯拉住,微微地摇了摇头,示意他不要说话。 “一万金元,呵呵,确实是不少了。”华雄鹰看了看左右的申桐棣和林志宇,突然一拍桌子,室内又是一声震天响的“啪”。 无论是佛朗格还是比特汉斯,双方都被这突如其来的巨响吓得浑身一哆嗦,倒不是因为多害怕,而是人类的本能所至。 “我华雄鹰是钱能买动的吗?”华雄鹰愤然而起大声喝道。 他恶狠狠的目光扫过双方,最终落到了佛朗格的身上,冷声道:“你们两大家族的恩怨情仇,与我华雄鹰没什么关系,我也不知道以往你们谁错谁对,谁吃亏了,谁占便宜了。但是这里,是我华雄鹰的一亩三分地,要么你们就离开这里,想呆在这里就要遵守我的规定!对此谁有异议?” 佛朗格和比特汉斯自然是识趣地表示没有异议,华雄鹰一挥手道:“不管是庇护还是驱逐,老子都不想选!我给你们一个选择,你们双方各出十五名船员,乘船到岸边给我收集一种植物的种子,谁先收集够五百枚,或者说后天早上,谁收集的种子多,谁就可以先离开这个海湾,后者则要半天之后才能离开!好了,回去准备准备开始吧。” 华雄鹰说罢,也不再听佛朗格和比特汉斯说什么,起身与申桐棣、林志宇出了会客厅。 李世杰递给了双方各三枚净水槲的种子,与克鲁斯交接的时候,将一个小小的蜡丸塞在了他的手里。 双方在“破浪”号的船员监督下,分从船首船尾下到自家的救生船里,向自家的船只划去。 比特汉斯将净水槲的种子举到眼前,约有鹅蛋大小,外壳摸起来有些毛绒感,沉甸甸的有些压手,心里不由得有些沉重。能不能抢在佛朗格他们之前离开海湾,就要看他的这些海员们给不给力了。要是能够抢在佛朗格他们之前离开海湾,半天的时间,足以令他们将佛朗格他们甩开了。 不过,比特汉斯这心里总有些七上八下的,他相信自家的船员在航海方面都是一流的,但是要到岸边收集植物的种子,他担心船员们就未必能够做得很好了。心里也不禁有些埋怨华雄鹰,拿了礼物也不给自己一些方便。 直到一行人上了“利里俄珀”号,克鲁斯这才拉着他进了一间空舱室,将李世杰交给他的蜡丸拿了出来。 “这东西你哪儿来的?”比特汉斯诧异地问道,他当然识得这东西是什么。 “‘破浪’号的三副,就是他接我们上船的那名海员,方才他将这三枚种子递给我时,塞到我手里的。”克鲁斯低声答道。 比特汉斯捏开了蜡丸,里面只塞了一张纸,写了一句话,他茫然地看向克鲁斯——他的汉语说得不错,文字方面就差了很多。 “南侧比北侧多!”克鲁斯面有喜色地道:“果然,这份礼物也不算白送!” “还是你这办法好,表面上看对谁都不偏不倚,能不能达成自己的目的,都要靠他们自己的努力。日后就是说起来,也没人能够怪罪到我们头上来。”华雄鹰拍着林志宇的肩膀哈哈大笑道。安德鲁家族和奥太古家族在他看来都是一丘之貉,没有谁好谁坏一说,不过是佛朗格的姿态让他更看不顺眼罢了。这种既树立了自家的威风,还不得罪人的处置方式,让他很满意。 申桐棣倚着栏杆,看着已经到了自家船旁的两艘救生船笑道:“咱们来月牙岛的任务也达成了,大家都不用太辛苦。而且你还捞了一笔,顺带还能获得安德鲁家族的感激。” 对于林志宇这一石三鸟的提议,申桐棣也是很满意的——既捞到了好处,还让人说不出什么不是来。 “安德鲁家族和奥太古家族的恩怨由来我们不知道,两大家族的口碑也是道听途说,我们犯不上搅和进他们的泥潭中去。”林志宇笑道,“安德鲁家族要识趣的话,想必日后也不会宣扬我们曾经帮过他。” “那个叫比特汉斯的安德鲁家族成员不一定能想到,但是我相信那个叫克鲁斯的一定会想到。”申桐棣伸了个懒腰道,“老华,我敢说,等咱们回到临海都不久后,肯定会收到一份来自安德鲁家族的厚礼。嘿嘿,能够和你拉上关系,他们是肯定不会放过这个机会的。” 华雄鹰嘿嘿笑着,因为他也是这样认为的。来月牙岛一趟,不但有申桐棣给的报酬,还有两笔意外之财,令他捉襟见肘的储蓄大为改观,这心情自然是大好。 回到了自家的“八月花”号,脸色阴沉了一路的佛朗格看着霍华德立即安排船员去寻找净水槲的种子,虽然说这样安排看似对他们双方都是公平、公正,可以说完全看他们双方船员的表现。但是佛朗格思来想去总是有一种被华雄鹰算计了的感觉。但是这种感觉他偏偏又拿不出什么可信的证据来证明,怎么能不让他心情大坏。 “霍华德,给家族发电报,通知他们我们所在的位置,看看附近有没有家族的船只。”佛朗格咬牙切齿地道,他原本想要独享抓捕到比特汉斯·安德鲁的荣耀,所以这一路上都封锁消息,并没有通知族里。但是现在显然比特汉斯有跳出自己手掌心的可能,他就不得不考虑呼叫援手了——与人分享功劳也比两手空空要好。 霍华德挥手令人去执行佛朗格的命令,沉声道:“阁下,我有一个想法,但是有可能会触怒华,要不要试试?” 午后的阳光洒向大地,气温虽然明显升高,但是却没有到令人感到不适的程度。吃过午饭的华雄鹰拉着申桐棣、林志宇,在“破浪”号的后甲板上搭起遮阳伞,又摆上凉椅和桌子,享受着午后的海景。 “申老哥,林兄弟,我和你们说,在托木斯克州,风气要比明州开放地多。待再热一些,在那边的海滩上,有很多女人都是只穿三点】式内衣,甚至有些胆大的还穿小薄透的,一眼看过去,嘿嘿嘿……”华雄鹰一脸向往地道,“可惜啊,在明州这边,几乎就看不到这样的美景了。” “华哥,托木斯克州那边的海滩没有危险生物吗?”林志宇好奇地问道,明州的其他沿海地区是什么样他不知道,但是临海都这里是肯定不会出现女子成群结队下海游泳的,更不会穿得那样少。 “有倒是有,每年都有人游泳时因为各种各样的因素死亡,据说受到海中生物攻击而死亡的占到总数量的百分之七十,但是也压抑不了托木斯克州人对海滩的喜爱。”申桐棣插话道,“不过,我觉得他们那边的海域确实比我们这边危险生物要少一些。” 华雄鹰皱眉想了片刻才道:“嗯,是有些这个意思,你们要不说,我还真没注意到。” “可能与海洋环境有关,我们这边靠近南部,即便是冬季,水温也要比托木斯克州高一些。也可能与那边比咱们这里早开发海域有关。托木斯克州进入航海领域可比我们明州早了数十年!”申桐棣摆摆手,不满地道,“这样大好的日子里,我们就不要讨论这些伤脑筋、煞风景的问题了。老华你不是在说托木斯克州的海滩美景吗?” “还不是林兄弟将话题带偏的。”华雄鹰促狭地笑道,“哎,对了,林兄弟该不是还未婚吧?咱俩当着他的面,说这些是不是不大合适?” 申桐棣呵呵笑了起来,指着林志宇笑道:“他家里人早就想给他联姻了,这小子却压根都不上心,心思全放在了增强武力上了。你有没有合适的人选,容颜不必说了,怎么也得一等一的,才配得上咱兄弟。身体素质也不能差,不指望她与咱兄弟持刀弄枪地来几个回合,也不能三招两式就彻底缴械投降的,岂不是害得咱兄弟不上不下的。” 他一边说一边冲华雄鹰挤眉弄眼,华雄鹰则是哈哈大笑,林志宇对此是充耳不闻,这半年下来,他也总结出来了,和这些成婚后的老流】氓争执这方面的事情,自己纯属找虐,不说脸皮远没人家厚,就连人家说的很多词都不明白什么意思。所以,干脆就不理他们,他们说几句也就罢了,不然能越说越兴起! “咦?你们看那边,那两艘船上的人打起来了!”林志宇指着岛岸方向道。 第一百六十八章?一边倒的斗殴 约翰逊愤怒地挥舞着手中的船桨,将“八月花”号的海员逼开一些,与此同时,他的同伴们七手八脚地将自家落水的同伴拉上了船。 在西海上讨生活的海员们都知道,即便这里距离大陆可能也就是两天不到的航程,还都可以算是近海海域,但是如果不是迫不得已,绝对不要轻易下水。即便是人类已经在这片土地上生存了数百年,踏足海上也有超过二百余年的历史,但是这里的海洋对于人类来说,仍然是一个陌生的、并不友好的地方。 “利里俄珀”号的三副哈里伸手按住了约翰逊的肩膀,让他暂停挥舞船桨,目光中饱含怒火地对“八月花”号海员道,“月岛的海岸线这么长,你们老跟着我们做什么?如果你们再继续挑衅,我们就不客气了!” 从半个小时前,对方就不断地挤压他们这边,抢他们发现的种子。虽然说,经过几个小时的寻找,他们发现,华雄鹰要的这种不知道什么东西在岛岸线上还是挺多的,并不是很难找。这才到午后,他们这边三艘救生船就已经找到了过百枚。而且随着越来越多的寻找目标被发现,他们这些人也有些经验了,知道哪些地方找到的概率更大。 对于这一场比赛的获胜,“利里俄珀”号的海员们现在有着充分的信心。只要让他们顺利地先离开海湾半天,他们就有信心让“八月花”号再也找不到他们的行踪,大家顺利地返航。 所以对于“八月花”号船员的这些小动作,他们最初是忍了。但是对方的行为却是越来越过份,这一次甚至故意冲撞他们的救生船,令他们的两名同伴掉下水去。哈里知道,再忍让下去只会令对方的气焰更加地嚣张! “不客气?”“八月花”号的海员中,为首的一名脸上有刀疤、胳膊足有常人倍粗的壮汉提着船桨狞笑道,“我倒是想知道,你们能怎么个不客气?就凭你们船上的这几个废物吗?” “你想违背华立下的规矩吗?”哈里看了一眼“破浪”号方向,冷笑道,“惹恼了华,你们的主子都承受不起。你们所有人都可能会被他用来钩海鱼!” “八月花”号的海员们脸色都不禁微变,用活人来钩海鱼是海上的一种酷刑,虽然联邦法律明确地禁止这一行为,但是仍然偶有发生。 “华是禁止我们双方间动武,但是我们船员间的争斗他也会管吗?人会管那些蝼蚁为什么打架吗?”壮汉身旁站出来了一个年青人冷笑道,“再说了,我们又打不出人命来!罗伯,把他们都赶下船去!” 刀疤壮汉狞笑着向前走了两步,挥动着手中的船桨,带着风声直接扫了过来。 约翰逊连忙挥动手中的船桨迎了上去,只听“咔嚓”一声,他手中的船桨断为了两截,他的虎口剧痛,流出了血,人也不由自主地倒退了两步,即便是这样仍然被刀疤壮汉挥舞过来的船桨打中,身子连退数步,带着他身边的两名海员一齐掉下水去。 刀疤壮汉手中的船桨余势未消,三副哈里也只能向后极力地躲闪,结果就是一步踏空,直接落入到了水中。 船上的其他海员有躲避的,也有愤起反抗的,只是在那刀疤壮汉的船桨之下,竟然无一人能够抵挡一个回合,不是被迫落水,就是手中的船桨被击断,人被击下水。“八月花”号的船员们哈哈大笑。 哈里扒着船舷心中大恨,他们倒是有人身上带着手枪,但那是为了防止有伤人的海兽出现,要是用在“八月花”号的船员身上,恐怕也会引来华雄鹰的怒火。可是不用枪的话,他们这些人,竟然无一人是那刀疤壮汉的对手! “三副,那刀疤汉子手中的船桨不对,恐怕不是木制的,而是钢铁打造的!”约翰逊捂着自己的腹部,忍痛说道。他手中的船桨,一击就被对方打断,促不及防的他,不但被逼下了水,肋骨处还被拍了一记。 哈里怔了一下,仔细地看了看刀疤壮汉手中的船桨,果然与普通的救生船船桨有些不同。不但长出了一截,阳光下的光泽似也有不同。 “一群不经打的废物,回你们妈妈的裙子下吃奶去吧!“罗伯朝水中吐了一口黄痰,不屑地骂道。 “把他们船上的那玩意都拿过来!”方才说话的年青人又喝道。“八月花”号的船员立即跳过来两人,将哈里他们船中的净水槲种子丢到自家的船上去! “住手!你们要干什么!”哈里等人不由得大急,想要阻止他们,却被那罗伯用船桨逼开,不许他们靠近救生船。 罗伯狞笑着挥舞着手中的精钢船桨,他最喜欢看他人怒火中烧却拿自己无可奈何的模样了。 一旁的年青人看了一眼“破浪”号方向,似乎没有人注意到这边。他看了看左右,“利里俄珀”号的另两艘救生船距离这边少说也有上千米,等他们闻讯赶过来,自己也早抢完了。 “船长的这一招,还真是毒辣。”他是“八月花”号的三副雷诺特,而那名刀疤壮汉是“八月花”号上随船的护卫,那柄精钢打造,却又伪装成普通救生船船桨、足有三十公斤重的精钢船桨,就是他常用来阴人的武器。 如果说“破浪”号那边没有察觉,或者说即便察觉了也没打算管,他就打算一一抢过去,然后再顺便打伤几名“利里俄珀”号的船员,削弱“利里俄珀”号的战力。 而如果“破浪”号那边有所反应的话,也可以尽理推脱成船员间的口角和争斗。海上讨生活的男人,有几个不粗鲁好斗的,一句话不对就大打出手,岂不是常事,只要不死人,华雄鹰再不满,也不可能将怒火发到佛朗格他们的脑袋上。至于罗伯,这家伙皮糙肉厚,挨几下打也不当回事,只要不把他捆起来钩鱼,也不算什么大事。 “老华,奥太古家族的人很蛮横啊,看样子没把你的话放在心上。”申桐棣举着望远镜冷笑道,“他们这是在试探老华你的底线,要是你不管,估计他们就敢将安德鲁家族的三艘救生船全抢了。”申桐棣道,“你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估计一会安德鲁家族那个成员就会过来找你哭诉了。” “没关系,这种小手段上不了台面,不过是给我们添点乐子罢了。”华雄鹰放下了望远镜,满不在乎地道,他冲一旁的李世杰打了几个手势,李世杰会意地点了点头,转身离开。 林志宇想了想,也跟在了李世杰的身后,不过这一次,他却是提上了船上的长枪。 华雄鹰和申桐棣也注意到了林志宇的动作,两人却是相视而笑,随他去了。 很快,“八月花”号的船员们就把哈里他们船上的净水槲种子搬了个一空,哈里和约翰逊等人虽然努力阻拦,甚至于想将救生船掀翻,却毫无作用,又有两人被罗伯打伤,若不是雷诺特担心出了人命,事情就无法收拾,提前给罗伯下了死命令,不准他出手过重,否则的话,“利里俄珀”号的船员中肯定会有人陨命。 此时,“利里俄珀”号的其他两艘救生船也发现这里的异样,只是距离太远,即便那些船员们拼命地划桨,也不可能短时间地赶过来。 “利里俄珀”号上,比特汉斯和克鲁特也发现了自己的船员受到“八月花”号船员的殴打,人被赶下了水,净水槲的种子被抢走。看架势,雷诺特他们似乎还想凿穿救生船的船底。 “向‘波浪’号发旗语,抗议奥太古家族的野蛮行为,他们分明违反了华的命令!”比特汉斯咬牙切齿地道,眼看着数十个净水槲的种子被抢到了对方的船上,自己的船员不但被逼到了水中,还被打,他这心里也是怒火中烧。 “我倒是觉得阁下不要发旗语,亲自去一趟‘波浪’号,当面向华倾诉,抗议奥太古家族的暴行,效果应当会更好。”克鲁特拦住了领命要走的船员,对比特汉斯道,“现在我们只需要以旗语通知华,我们的人被奥太古家族欺负了。” 比特汉斯想了想,虽然说再跑一趟会比较麻烦,但是克鲁特说的也确实是有道理,华雄鹰对他们这一方的态度还算是友善,当面抗议奥太古家族的暴行,请求华主持公道,也是在维护华在这里的权威性,或许会更得华的欢心。不过……要不要再给华带些礼物去呢? “报告船长,‘波浪’号发来旗语,要求我们与‘八月花’号派人立即前往。”通话器里突然传来海员的报告声。 比特汉斯和克鲁特一怔,站在一旁的船长又兴奋地叫道:“安德鲁阁下,克鲁特先生,太好了!‘波浪’号派船出来阻止奥太古家族的暴行了!” 两人连忙举起手中的望远镜…… 第一百六十九章?加入 李世杰和林志宇所乘的小船从“波浪”号的背面划了出来,飞快地向双方发生斗殴的地方驶去,速度之快,令三艘船上注意到他们的人都不禁为之咂舌。 雷诺特几人正琢磨着如何将对方的救生船凿沉,动作不能够太大,引起“波浪”号的关注,就不好了。 身后“八月花”的船员惊呼道:“三副,‘波浪’号派船出来了,好快!” 雷诺特愕然地抬起头来,却看到从“波浪”号的背面驶出了一艘救生船,船头如利剑般穿过海浪,歪歪扭扭地高速向这边驶来。 雷诺特的第一反应也是“好快!”,不等他想明白为什么对方的航线为什么有些歪歪扭扭,李世杰他们的救生船就已经靠拢了过来。 “先退回我们的船上去!我们走!”雷诺特命令道,既然“波浪”号派船出来了,他们也不能再占据着对方的救生船不走,那是公然挑衅了。对方就是原本没打算收拾自己这些人,也肯定不会收手了。 众人退回到了自己的船上,哈里等人也借机爬上了自己的船只,一个个湿淋淋地坐在船板上,看着驶来的李世杰他们,喜形于色。 看到雷诺特他们打算划船离开,哈里他们立时不乐意了,反过来缠着他们,不让他们有划船离去的机会。自己这些人不但被打伤被逼下水,还被抢了那么多的净水槲的种子,雷诺特想占了便宜就跑,哪能让他们这样顺心如意! 所以,即便是雷诺特为首的诸多船员拿起船桨拍打他们,这些人也绝不放弃,至于罗伯,此时雷诺特倒不敢让他再动手。 李世杰的救生船距离这边还有四五米,抄起长枪的林志宇已经纵身而起,跃到了哈里一方的船上,长枪点指着雷诺特诸人沉声道:“你们谁是领头的,叫他们全部放下武器,束手就擒。” 仍然惊讶于林志宇居然可以原地起跳跃这么远的诸人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只有罗伯举着他那精钢打造的船桨,一脸地不服瞪着林志宇。 林志宇毫不迟疑地一枪刺向他的肩膀,这个刀疤壮汉方才可是冲在最前面的打手,对于这样的人,并不需要半分的怜悯! 罗伯怒吼着挥舞着手中的船桨,想要将长枪格飞,对此他有百分百的自信,一个看起来并不魁梧的年青人,能有多大的力气? “不要……”雷诺特失声惊呼道,对方可是“波浪”号的人,不管是伤到了对方,还是将对方手中的武器打落,那都是在打华雄鹰的脸,这年青人可不是“利里俄珀”号上比特汉斯·安德鲁的属下,只要不出人命就没什么大不了! 这一刻雷诺特懊悔不已,自己怎么就忘记叮嘱罗伯一句,面对“破浪”号派出的人,无论如何也不要动手。就算是让林志宇刺上一枪,又能怎么样?也许佛朗格阁下还能够在华雄鹰那里略占一点便宜呢。 在场的其他人可以说与雷诺特的反应是大同小异,像哈里和约翰逊,第一反应都是提高警惕,生怕被罗伯格飞了的长枪会扎上自己。 就连还未靠过来的李世杰,这心里也在叫苦,这位小爷就不能等一下自己吗,那刀疤壮汉一看就不是个好惹的家伙。 只是接下来的一幕却是令在场的所有人都惊呆了,带着呼啸风声的精钢船桨,重重地砸在了罗伯自家的船舷上,救生船甚至因此而明显地晃了两晃,站在船外侧的两名“八月花”号的船员,晃了两晃,尖叫着坠入了水中。 林志宇手中的长枪枪尖点指在船桨上,将其死死地压在了船舷上,罗伯怒吼着想要将船桨抽出来,船桨却仿佛被钉死在船舷上一般,纹丝不动! 林志宇手腕一翻,枪头已经顶在了罗伯的人中,尖端轻触着他的皮肤,带来了阵阵的刺痛,罗伯这下子连吼叫都生生地憋在了口中。 “胆敢反抗者,格杀无论!”此时,李世杰的叫声才传了过来。 林志宇回头看了李世杰一眼,李世杰缩了缩头道:“您要是不想杀人,小的可以代劳。或者,要他们拿钱来赎命!” “啪!”随着一声脆响,罗伯翻着白眼栽倒下去,沉重的身躯立时令船只失去了平衡,内侧的船舷高高地扬起,所有人都惊叫着栽进了水中。林志宇顺手用枪在船底上抵了一下,救生船来了个底朝天整个翻了过去,在一片惊呼声中将雷诺特众人扣在其下。 林志宇在众人目瞪口呆下,又跳回了自己的船上,李世杰咽了口口水,虽然他明白,林志宇这肯定是借力打力才创下了这惊人的一幕,但是明白归明白,让他上他也不行啊。 “林小兄弟这武力不弱啊。”华雄鹰扭头对申桐棣笑道,方才的那一幕,虽然由于距离远看得不太清楚,但是林志宇一出手,对方就翻船了,却是不争的事实。 “青云都能独立带队闯新克拉玛干沙漠腹地的最年青队长,怎么可能是弱者。我听说,他可是最近才开始学枪的,以前拿手的是箭法和狙击枪,在新克拉玛干沙漠打什么蛇来着。”申桐棣得意地道,“我和米高扬米前辈共同看重的人,岂能是寻常人。” 华雄鹰的目光重又转向了岛岸,半晌一拍船舷道:“好,我就赌这一把!申胖子,咱们日后可就是一条船上的人了!” “好嘞!”申桐棣大喜,华雄鹰虽然已经被他说动心,却一直都没有下定决心,想不到竟然因为林志宇这惊艳的一枪而做出了最终的决定。有华雄鹰的加盟,他计划中的最大短板就被弥补上了。 申桐棣回身从桌上提起酒壶,满了两杯,递给华雄鹰一杯道:“老华,这一笔投资你绝对不会后悔的。志宇他这才是崭露头角,日后肯定还有更出色的表现。现在是你我在提携他,过个十年,也许就是我们抱他的大腿了。” 华雄鹰接过了酒杯,对申桐棣虚敬道:“我知道,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拍死在沙滩上。不过,小一辈比我们更强,这是天大的喜事,只有这样,我们明州才会越来越强大,在联邦中掌握更大的话语权,而不是被其他州联手压制着无法施展手脚。” 申桐棣苦笑道:“老华,这饭得一口口吃,你是在联邦航海业里算是挂了号的大人物,我们可还是在明州的穷乡僻壤里呆着的土财主呢。” 华雄鹰仰头将酒一饮而尽,叹息道:“什么挂了号的大人物,联邦航海业如今的模样,你又不是不知道。我这点影响力,也就是在海上还有点用,上了陆地,恐怕连你和临海米氏都可以轻而易举地吊打我了。” 联邦目前只有两个州沿海,沿海地区的城市也大多都是近一二百年来才陆续建设起来的,两州无论是经济重心、学术中心、政治中心、还是人口聚集地都远离沿海地区。 加上西海上危机四伏,又没有什么重大的利益吸引,若不是联邦考虑到日后的发展离不开海军建设,咬牙投入巨资建立了联邦海军,不断地验证新的造船技术,如今的联邦船舶吨位将是一个令人相当尴尬的水平,完全不符合如今联邦的国力。 华雄鹰一直都很羡慕自家的祖先们,在人类的母星上航运业可以说是关系到全球经济生死存亡的重要产业,即便是将全球所有的军舰都刨除在外,全球的船舶吨位仍然是一个极其惊人,足以令所有联邦人为之瞠目结舌的数字。那些大型航运企业的掌门人,才真正是能够影响到一个国家甚至是一个地区的大人物! 与他们相比起来,自己就像是在泥塘里翻滚的泥鳅一般。 申桐棣理解地拍了拍华雄鹰的胳膊道:“你也不用气馁,海运业的重要性,州里不是已经开始重视了,一步步来,也许到你孙子那一代,他手下的船舶总吨位就超过了如今联邦辖下的所有船舶吨位。你今天的辛苦都是在给子孙们打基础。我们能够有今天,不也是靠着祖宗们一代代努力最终留下的财富。” 华雄鹰呵呵笑了起来,摆了摆手道:“你不用安慰我什么,还孙子呢,儿子还不知道在哪里呢。” 申桐棣撇嘴道:“那你怪谁,谁让你自己不结婚。不就是正经娶个老婆,又不是让你和正宫‘波浪’号从此分开再不相见。” “唉,那时候总觉得自己在海上跑船,有种朝不保夕的感觉,娶了媳妇,是害了人家。”华雄鹰道,“谁能想到,居然一直活了下来。” “呸!这有什么想不到的,大航海时代时,也一样有船员能够老死在陆地上!现在跑船,与那个时期相比起来,还能够更难?“申桐棣道,“你要是有意思,我回头帮你在临海都里找找。” “回头再说吧,安德鲁家族和奥太古家族的人都过来了,先处理这些人!”华雄鹰摆了摆手,扭身向会议室方向走去。 “哼,又想回避这个话题。”申桐棣将手中的酒一饮而尽,随手将酒杯丢到一旁,跟了上去。 第一百七十章?处罚 佛朗格和霍华德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进入了“破浪”号的会议室。首先看到的,就是被五花大绑、跪在会议室中间的雷诺特五人,罗伯则是躺在了一旁的地上。林志宇的那一枪抽得颇狠,虽然被水呛醒,罗伯此时仍然是头晕目眩,就是跪在那里,对他来说都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事情,只能任由他躺在地上。 至于哈里他们这一方,虽然也是跪在会议室的中间,却并没有给予捆绑。 比他们早到一步的比特汉斯和克鲁特已经坐下,看到他们进来,华雄鹰只是淡淡地道:“既然大家都到了,我们就说说怎么处理这事吧。” 李世杰上前一步,朗声道:“‘八月花’号的船员,故意违背我方所订立的不准动武的规则,攻击‘利里俄珀’号的船员,抢劫物品,还悍然和我方人员动武,虽然他个人已经得到了轻微的惩戒。对此,奥太古阁下,你有什么解释吗?” 佛朗格连忙站起身来,对华雄鹰施礼道:“尊敬的华,对于您所订立的规则,我方并没有有意违背。大家都很清楚,海员这个群体一句话说错就打架斗殴是很常见的现象。虽然雷诺特他们与‘利里俄珀’号的船员发生冲突,但是因此就认为我方有意违背阁下所订立的规则,是不公平、公正的。” 华雄鹰随意地扫了他一眼,没有说什么。李世杰继续道:“‘八月花’号的船员,主动攻击‘利里俄珀’号的船员并抢夺物品,这是不争的事实。是不是有意违背我方所订立的规则,你自己清楚,我方也自有判断。” 李世杰指了指躺在地上的罗伯道:“这个人,不服从我方的管理,竟然敢公然对我方人员动武,罪不可赦。我方给你两个选择,要么当众处死他,要么你们用钱来为其赎命!” 佛朗格很想说分明是“破浪”号的人员首先动手,罗伯只是反抗了,与公然对“破浪”号的人员动武,完全是两个性质。但是他也明白,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道理,更清楚这其中也有很大部分是华雄鹰不满他们私下里的这些小举动。借罗伯来敲打自己。 虽然在他看来,罗伯也不过是个有几分蛮力的打手罢了,当众处死也算不上什么大事。但是他不得不考虑,真那样做,对“八月花”号上诸多的船员士气的打击,以及这些人对自己的不满,毕竟罗伯是在执行自己命令。 “罗伯是一个没脑子的粗人,冒犯了贵方人员,我方愿意为他赎命!”佛朗格咬牙道,“只是不知道我方应当支付多少钱?” “这个人在船上年薪的一百倍和一千金元取高值缴纳!”李世杰答道。 在场的两大家族成员都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一千金元的买命钱,就是把罗伯肢解了,也绝对不可能卖出这么多的钱来。 “在今天日落时分,希望奥太古家族给予我们最终的答复,以决定这个人能不能看到今夜的星空!”李世杰的目光扫过双方所有人,继续道,“现在我们来谈谈余下的这些人!” 比特汉斯连忙站起身来,对华雄鹰深施一礼道:“尊敬的华,虽然我方船员是被迫自卫而违背了您所订立的规则,但是规则就是规则,我安德鲁家族愿意接受您的惩罚。” 哈里等人闻言不禁流露出了感激的神色,比特汉斯这样说,分明是将责任搅在了自己的身上,这样的话,华雄鹰对他们这些人的惩罚即便是还有,也不会太严厉。 一旁旁听的申桐棣暗暗点头,安德鲁家族的这名成员,笼络人心上倒是有几分本事,想必这几名‘利里俄珀’号的船员,以及仍然留在‘利里俄珀’号上的其他船员,在知晓此事后都会对安德鲁家族更加地忠心吧。 而且,他主动地表示愿意接受华雄鹰的惩罚,就是在维护华雄鹰的权威,他这样知情识趣,华雄鹰又怎么会严厉的惩处他? 这才是聪明人的做法,只是不知道是他自己想到的,还是那个克鲁斯教给他的? 华雄鹰的脸色变得缓和一些,沉声道:“‘利里俄珀’号的船员被动违反规则,可以从轻处罚。” “是!”李世杰应道,“‘八月花’号的船员,主动攻击‘利里俄珀’号的船员并抢夺物品一事,处罚如下,没收两船所采集到的所有任务物品。‘利里俄珀’号的船员,允许缴纳罚金以替代惩罚,每人一百金元吧。” 比特汉斯抚胸施礼道:“我方没有异议,感谢华阁下的仁慈。”近万金元都上贡了,自然也不在乎这数百金元,何况与他们相比起来,佛朗格一方仅一个罗伯,就要至少付出一千金元! 李世杰的目光又看向佛朗格,沉声道:“‘八月花’号的涉事船员,可以给你们两个选择。其一,当众鞭刑三十,为首者五十!” 雷诺特诸人不禁脸色大变,鞭刑可谓是海上私刑的一种,是以一种特制的鞭子,沾海水抽打,一鞭下去就会皮开肉绽,而且伤口往往一个月内都难以愈合,三十鞭打完,这人就遍体鳞伤,没三五个月的彻底卧床休养,不可能恢复正常活动。至于五十鞭,基本上人就彻底地废了。这还是行刑人手下留情,否则三十鞭就足以将人活活抽死。 “其二,所有人上岛野外生存三天,三天后无论死活,都算完成了惩罚。”李世杰道,“你们可以选了。” 佛朗格一方众人面面相觑,对于华雄鹰口中的月牙岛,他们地图上命名的月岛,其实他们并不熟悉。月岛在很多时候,只是做为他们的一个避风海湾,一个暂时的休憩地,一个淡水的补给点,上岛野外生存三天这种事,是从来也没有做过的。 但是众人也不是傻子,华雄鹰既然是要惩罚他们,另一个选择又是鞭刑,上岛野外生存,显然不可能是让他们这些人上岛三日游,应当是风险极大的一件事。 两个选择,一个是铁板钉钉地至少丢半条命,一个却是可以赌一把,也许运气好,吃点小苦头就过去了呢? 佛朗格心里也在盘算,雷诺特等人若是接受鞭刑,先不管奥太古家族颜面受损多少,至少这些人在相当长时间里,都只会成为“八月花”号的拖累,不但干不了活,反而还得安排人去照顾他们。 而将他们赶上岛,就要至少在岛上呆三天,也就意味着接下来“八月花”号与‘利里俄珀’号之间的战斗,很可能与他们再没什么关系。不管是自己先出海还是比特汉斯他们先出海,那个时候,这些人服刑都没有结束呢。 霍华德心中哀叹,他不得不承认,华雄鹰的这一手,令他们陷入了左右为难的境地,不管选择哪一种,都会令部分人感到不满,而他们在短时间内,也会失去这些人的战力。而他们表面上还得感谢华雄鹰给予了他们选择的余地。 现在他只能期望,近期内能够有奥太古家族或者说与其是盟友的其他家族船只及时地赶来,能够联手压制华雄鹰,不过他也知道,这个希望很渺茫。奥太古家族及其盟友们总共也不过拥有不到十艘船舶,放到这茫茫西海上,就如同一勺盐洒在了一座大湖里一样。 “我选择让他们上岛!”佛朗格沉声道,这样至少可以省下照顾雷诺特他们的人手,至于三天后雷诺特他们的死活,佛朗格也只能当作没想到了。 “好,既然奥太古家族已经做出了选择,将他们统统都送上岛去,每人只许携带一把冷兵器。”李世杰一挥手道。 佛朗格看着雷诺特等人垂头丧气地被“波浪”号的海员们押送出去,心里长出了一口气,华雄鹰的态度竟然如此地强硬,不给自己一星半点讨价还价的余地,实在是令他有些意外。奥太古家族及其盟友,在托木斯克州沿海地区,还是有着不小的影响力的,华雄鹰就不担心日后他前往托木斯克州受已方的打压甚至报复吗? 如果华雄鹰听到佛朗格的心声,一定会告诉他,从今往后,他华雄鹰也是有背景有后台的人了,日后奥太古家族要是敢报复,就在海上专打他们家族的船舶。 就在比特汉斯和佛朗格以为这一次的召见结束,他们各回各家、各找各妈的时候,一直坐在华雄鹰身旁没怎么说话的申桐棣出声道:“两位留步,我有些话想和两位谈谈。” 第一百七十一章?绝不是海市蜃楼 比特汉斯、克鲁斯、佛朗格和霍华德都是为之一怔,但是谁也不敢无视申桐棣的话,毕竟大家都看到了,申桐棣是有资格坐在华雄鹰的身旁,这说明了他受到华雄鹰的重视,在“破浪”号上的地位不低——三副李世杰在这会议室内都没有坐位。 华雄鹰站起身来对申桐棣笑道:“我去看看林兄弟在做什么,你们慢慢聊。” 申桐棣随意地摆了摆手道:“你们要是实在没事就去钩两条雪鳗,那味道真的是很不错。” 华雄鹰会意地一笑,出了会议室。比特汉斯、克鲁斯、佛朗格和霍华德这几个重要人物都在自家的船上,倒是不用担心“八月花”号和“利里俄珀”号出什么幺蛾子。自然也不用大家都坐镇在“破浪”号上。 比特汉斯、克鲁斯、佛朗格和霍华德四人大吃了一惊,看向申桐棣的目光与方才又大不相同——申桐棣与华雄鹰分明不是上下属关系,而是平起平座的关系。心里不由得都在琢磨,申桐棣到底是什么来头,是明州航海业中的哪一位大人物。 华雄鹰并没有费什么气力就找到林志宇,正坐在船尾眺望着月牙岛的诸峰。 “林兄弟,你该不是想上去看看吧?”华雄鹰坐到了他的身旁,递给他一杯还带着凉气的葡萄酒道,“我也很想登岛看看,可惜几次上岛都很不顺利。这里根本就没有人来,又不缺雨水和阳光,各种各样的植物,其中有很多都是大陆上所没有见过的,将整个岛屿变得人类寸步难行。每次上岛光是开路就让我们头疼。” 既然决定加入,对于申桐棣口中的核心人物,华雄鹰自然要多花一些时间来了解和拉近双方间的关系。而且,这几天下来,华雄鹰对于林志宇的观感还是相当不错的。 年纪虽然不大,但是比较稳重,不像很多年青人毛躁和喜欢冒进,不过想想他少时的经历,以及学业完成后就进入了新克拉玛干沙漠讨生活,倒是也可以理解为什么。 林志宇双手接过了葡萄酒,虽然如今还没有入夏,又身在大海上,但是在三阳炙热的阳光照射下,一杯仍然带着凉气的葡萄酒,确实是难得的享受。他晃了晃酒杯,饮了一小口,半晌才咽了下去。 华雄鹰笑道:“以后喝得多了,你就会习惯它的口味,要是喜欢,回头我送你一箱。”这葡萄酒在明州虽然也有产地,但是比较靠近明州的腹地,运至临海都、青云都自然是便宜不了。他却是直接从托木斯克州采购,那边的沿海地区就有一处葡萄酒的产地,算下来,可是比明州自产的要便宜不少。 林志宇笑道:“那就先谢谢华哥了,如果我真喜欢,会和你张口的。对了,这月牙岛上除了飞禽外,有什么大型的兽类吗?” “兽类啊,目前我们也只是探索了岛上极小极小的一部分地域,倒是没有发现什么大型的兽类,连中型的兽类应当也没见过。”华雄鹰道,“给我的感觉就是虫子多,蛇多,鼠多,也不知道深入岛内会不会遇到一些中大型的兽类。不过,我个人认为,月牙岛上,大型的兽类应当没有,即便是有,恐怕要濒临灭绝。” 月牙岛虽然有着多座的山峰,但是从岛屿的长宽不难算出,岛内并不存在大面积的盆地或者说平原、丘陵一类的地形,可以说是除了山基本上就是山了。大型兽类生存所需要的空间、以及食物来源,都难以得到足够的保障,更不要说大型兽类繁殖所需要的数量了,这里即便是曾经有大型的兽类,这么多年下来,应当也会灭绝了。 “不过,要说在这里遇到一些大中型的蛇类,或者地下的生物,倒是有可能。”华雄鹰道,“倒是从这里向南,顺风顺水的话,约有一天半的航程,有一座面积比这里大至少二三十倍以上的岛屿,更适宜进行探索。有兴趣的话,下一次探索行动时,我提前通知你。” “希望到时候能抽出空来吧。”林志宇苦笑道。 两人接下来的话题就变得天马行空、想到哪里说到哪里,华雄鹰在海上闯荡多年,足迹也遍布联邦沿海地区,眼界之宽广,自然不是初出茅庐,连怀乐县都没出去的林志宇所能够相比的了。听得他是津津有味,不时地拍案叫绝。 “对了,华哥,你见过海市蜃楼吧?”林志宇郑重其事地问道。 华雄鹰笑道:“当然见过,一年怎么也能够见到几回,这么多年下来,见过的次数我自己都数不清楚了。” “那你能说说,都见过什么样的海市蜃楼?”林志宇一脸好奇地问道,“能和我说说吗?” “说说就说说,嘿嘿,真是稀奇古怪什么都有。”华雄鹰也来了兴致,扳着手指道,“去年下半年,初冬季节吧,我在托木斯克州那边的海域就看到了一次海市蜃楼,天际处出现了巍峨的群山,普遍从山头到山腰都是皑皑白雪,最高的两座山峰直入云端,根本就看不到峰顶。足足近六个小时,它才散去。” “还有,前年的夏天吧,我在细柳边疆区那边的海域,也看到了一次海市蜃楼,出现的景象是一座风格十分独特,至少我在联邦从未听说过的城市。”华雄鹰挠挠头,有些苦恼地道,“实在是不知道要如何来形容它,反正感觉不像是联邦的风格。只能说城市似乎是建设在大森林中一般。也差不多是六七个小时吧,海市蜃楼才消失。” 华雄鹰又连举了数个例子,林志宇都认真地听着,并在心里分析着。 “就是说,这些海市蜃楼基本上几个小时就会消散,更没有隔夜后仍然存在的?”林志宇问道。 “当然!”华雄鹰毫不犹豫地答道,“虽然说海市蜃楼只是一种因为光的折射和全反射而形成的自然现象,是物体反射的光,经大气折射而形成的虚像。但是要满足它发生的条件,也是很苛刻的。你想想,一夜过去,气温、风速、湿度、三阳的角度、天空的云量等等等等诸多的因素都发生了变化,海市蜃楼自然不可能再存在了。” 林志宇沉吟了片刻,看了看左右无人,这才道:“冬季新克拉玛干沙漠发生的异常,华哥你听说了吗?” “你是说大量的野兽向外迁移,还有突然出现的巨狼狼群、犀角马群吗?我听说了。”华雄鹰道,“不仅仅是青云都和临海都这边,细柳边疆区那边同样出现了大量的野兽,倒是令他们的肉食丰富了不少。” “其实不仅仅是这样,除了你所说的这些,在新克拉玛干沙漠里,还出现了一个湖泊,以及一条河流,还有从没见过的肉食性禽类。”林志宇压低了声音道,“我甚至在新克拉玛干沙漠腹地看到了某种未知的凶兽与剑齿蜥搏斗的痕迹。圣十字州的圣维尼尔市发生凶兽入侵,可能与此也有关系。” 华雄鹰也不禁为之动容,他常年在海上,对陆地上发生的事情关注度不够。但是也知道发生在圣十字州圣维尼尔市的凶兽入侵事件,只是没有想到可能会与新克拉玛干沙漠冬季时的异常有关联。新克拉玛干沙漠的腹地出现河流和湖泊,更是一件令人感到匪夷所思的事情。 林志宇简明扼要地将新克拉玛干沙漠发生的事情给华雄鹰说了一遍,特别是孙县尉等人被湖水中的寄生虫寄生一事,听得华雄鹰是惊叹不已,感慨万千。 “世界之大,果然是什么稀奇古怪的事情都能够碰到。”华雄鹰感慨道,谁能够想到,就是喝几口湖水,或者说到湖水中清洗一下,竟然就会丢掉自家的性命。 “至于你所说的那座古怪的山!听起来应当不是海市蜃楼。”华雄鹰仰头想了半晌才道,“我会帮你留意类似的事件的。嗯,托木斯克州我有个朋友,消息很灵通,我可以回头帮你问问。这事不要再往外传了,除非是你十分信任的人。” 虽然不知道这一现象的原因,但是华雄鹰有一种感觉,自己恐怕是听到了什么了不得的秘密了。 “那就麻烦华哥费心了。”林志宇道,“申老哥,和他们谈完了?” 申桐棣晃晃悠悠地走了过来,一屁股坐到两人的旁边,也不用酒杯,直接就着酒瓶,灌了一气才道:“嗯,和他们达成了几笔交易,呆着也是呆着,顺便赚点钱。日后好填补他这个无底洞。” “喂,喂,我怎么就是无底洞了?”华雄鹰不满地道,“我甘冒风险探索航道,寻找罕有的动物植物,充实资源储备。不能够将发现转变成利益,也能算是我的过错吗?咦?这天气是要下雨啊。” 天空中飘过一片云层,遮蔽了三阳,很快就淅淅沥沥地下起雨来,不远处的月牙岛诸峰也升腾起重重的雾气,将峰顶笼罩在了其中。 第一百七十二章?敌人是谁 海上的风雨,往往来得快、去得也快,方才还是阴雨连绵,一阵风吹过,云层飘开,又是三阳高照! 林志宇盘坐在“破浪”号的最高处,沐浴着阳光,吸收着天地间不知名的物质。自从在乾坤珠内献祭那个“肉柱”虫之后,他就发现自己即便是在外界也可以修炼夫子教授的功法,虽然效果比起乾坤珠内是远有不及,但是比起之前没什么效果来,已经是翻天覆地般的变化。 对此,他也曾经问过夫子,夫子却是笑而不答,任他自己摸索。 林志宇自己也明白,正所谓师父领进门,修行在个人,亦步亦趋的跟着夫子,是不可能走出自己的道路来的。自己既然给自己树立了一个小目标,那么接下来就要靠自己的能力去实现它。拐杖丢得越早,也许前期会多吃一些苦头,但是只要熬过最初的艰难时期,后期都会得到极大的弥补。 所以他每天晚上都尽可能去乾坤珠里修炼,白天也会抓时机修炼。好在夫子给予自己的这一套功法,随时可以开始,随时也可以结束。不用担心受到什么反噬。 每日修炼的成果也在逐渐地显露出来,他的身体素质越来越好,像那天一枪掀翻了“八月花”号的救生船,旁人都以为他是借助了巧力,方才做到的。但是他自己知道,即便是不借助巧力,他也完全可以凭自己的力量将整个救生船掀个底朝天。这还是那柄长枪的质的实在太差,要是换夫子给他的长枪,更是轻而易举。如今的他,早已经不是刚从学校出来时的青头小子。 “他在那里坐了多久了?”华雄鹰坐在船尾部问申桐棣道,方才雨下得颇大,林志宇也是一动不动地。由于事先他有吩咐,倒是也没有上前“提醒”他,或者说给他打把伞、披个雨衣什么的。 “嗯,怎么也得二个多小时。”申桐棣看了看日头,有些不确定地道,“他这算是苦修磨砺意志吗?” 华雄鹰沉吟了片刻,据他所知,联邦中确实存在自找苦吃来磨砺自身以增强实力的人,但林志宇这个算不算,他也不知道。 “算了,你们习武的人,总会做出一些令人惊诧的举动来。”申桐棣也就是随口一问,倒也没有深究的意思。 申桐棣的目光找过岛岸线上的六艘救生船,经过雷诺特等人被送上岛一事,“八月花”号的船员们老实了很多,没有再主动生事。 双方间互不干扰,寻找净水槲种子的速度倒是不慢,目前交到“破浪”号上的净水槲种子,比特汉斯一方已经超过了四百枚,佛朗格一方也有了三百六十枚,如果说不出什么意外的话,今天入夜前,这一场决定了谁可以先离开的比赛就将迎来最终的结果。比特汉斯他们获胜的可能性很高。 只是不知道,比特汉斯他们会如何选择,是连夜就离开,还是等到明天清晨。两者各有利弊,就看他们如何选择了。 申桐棣倒是觉得连夜离开更为妥当,虽然夜晚行船风险会比较大,但是也会掩饰他们的行踪,令佛朗格他们更难把握“利里俄珀”号离开的方向。而且,“八月花”号半夜出海,所冒的风险只会比“利里俄珀”号更大! 只要佛朗格他们不敢半夜离开海湾,也就意味着“利里俄珀”号可以将双方间的差距拉开到一整夜的航程,这基本上就已经可以确定,只要“利里俄珀”号不自己作死,玩什么幺蛾子,“八月花”号是不可能再追上它了。 “八月花”号上,佛朗格站在船舶的瞭望台上,焦虑地不住地用望远镜向海湾外眺望,如同热锅上的蚂蚁一般。 “真是该死,都这个时候了,竟然还没有赶到!还连个信息都没有!”佛朗格低声地咒骂道。他不知道自己算不算走运,之前发出去的无线电报竟然得到了回应,有一艘奥太古家族的船舶与他们盟友鲁宾家族的船舶正结伴从细柳边疆区回航,距离这里只有不到一天半的航程,算起来这个时候应当到了月岛附近的海域,但是却没有任何的消息传来。 有这两艘船的加入,佛朗格的腰杆就可以硬起来,即便是不能将“破浪”号击败,至少也可以与联手“利里俄珀”号的“破浪”号平分秋色,如果说能够逼得华雄鹰保持中立,“利里俄珀”号还不是任他拿捏? 可是直到现在,两艘船仍然没有任何消息传来,怎么能不让他心情焦虑不安。 看着三阳渐渐西斜,比特汉斯和克鲁斯的心情也不由得有些急躁起来。华雄鹰说收集齐五百枚不知名植物的种子就可以离开,由于最初的进度十分地喜人,两人还以为能够在今天午后过些就能够达成。这样的话,“利里俄珀”号就可以先行离开,而“八月花”号要离开的时候,必然已经入夜,要是佛朗格他们胆小一些,如果神灵保佑的话,自己一方就可以抢出近半个白天和一个晚上的航程差距。 虽然夜间航行,风险比较大,也可能会由行视野受到极大的限制,而来不及发现一些危险,但是为了彻底地甩脱“八月花”号,这个风险他们也不得不冒。 “要是哈里他们没有被抢走那数十枚种子就好了。”比特汉斯幽幽叹息道,“现在咱们就足够五百枚了。” 克鲁斯无语的苦笑,随着他们收集到的种子越来越接近五百枚,比特汉斯的幽怨也就越来越频繁,现在都快要成为他的心病了。 在他看来,只要能够保证已方首先完成这一任务,其实那一次冲突对于“利里俄珀”号来讲,并不是一件坏事。哈里等人实质上并没有受到什么惩罚,而雷诺特他们则是吃尽了苦头,上岛的当夜,就有一半人因为各种原因或伤或病,使得“八月花”号不得不再派出三人和一名船医上岛去救治。 而中午传来的最新消息,包括雷诺特在内的所有参与了那一场冲突的“八月花”号船员,全部都躺下了,还有一人因为被毒蛇咬伤,救治不及时而死亡。这无疑大大地削弱了“八月花”号的实力。这个结果,对于他们而言,就已经是很不错了。 “阁下,胜利就在眼前了,您要镇定下来,我们应当前往‘破浪’号,向华缴纳任务了。”克鲁斯沉声道。 比特汉斯这才如同大梦初醒一般,连声地应道:“是,没错,哎呀我怎么将这个忘记了,让他们准备小船。”眼看着胜利在望,可不能在这个时候,引起华雄鹰的不快。 “给那个胖子,还有那位年青人的礼物已经备好,阁下可要看一看?”克鲁斯又问道,既然知道了申桐棣和林志宇并非华雄鹰的下属,而是华雄鹰的朋友,他们自然不敢缺了礼数,否则对方要是歪歪嘴,也许自己就要吃大苦头的。 “我相信老师你,就不看了。”比特汉斯一挥手道,看着也只会是心疼,原本以为给华雄鹰一人送礼就够了,结果还要再加上两份与其差不多的,算下来,光这三份礼就值两万五、六金元,堪称打劫啊! 不过心疼归心疼,比特汉斯还是分得出轻重的,如果说自己和“利里俄珀”号落到了奥太古家族的手里,损失只会比这个更大! 克鲁斯仰头看了看天,方才他似乎听到了隐隐的雷声,在这个时候,要是突然变天,再来一场大风雨,对“利里俄珀”号是个大麻烦了。届时,出海还是不出海,可能就要看华雄鹰的态度了。他讨厌这种命运掌控在他人手中的感觉。 突然间,平静的海湾里响起了尖锐的声音,惊起了岛上林间的不少飞鸟。比特汉斯和克鲁斯都为之一怔,举起望远镜才看到“八月花”号上的诸人也是一脸的茫然,随即反应过来,竟然是“破浪”号拉响了战斗警报。 “出什么事情了?‘破浪’号为什么拉战斗警报?”比特汉斯大叫道,既然是战斗警报,肯定是发生了什么令“破浪”号都感到危险的事情了。可是海湾里一眼看去并没有什么异常现象,令他觉得有些摸不着头脑。 “不知道,看不出哪里出了问题。”克鲁斯也大声叫道,“我们也要拉响战斗警报,要船员们全部到位,准备战斗!” 一时间,海湾里的三艘船都拉响了战斗警报,船员们迅速地回到各自的战斗岗位,随时准备战斗。海湾里的六艘救生船,也拼命地划向自己的母船。 只是“利里俄珀”号和“八月花”号上的众人此时仍然是一脸的懵圈,不明白敌人在哪里,看“波浪”号的模样,连炮台的盖布都没有掀开,炮口也没指向他们,不像是要与他们开战。这敌人到底是谁呢? 天际间又传来了隐隐的雷声,只是这一次似乎更近了! 第一百七十三章?援兵还是累赘 在“波浪”号的甲板瞭望台上,华雄鹰手持望远镜,神情严肃地看着月牙岛南侧的海面上,可以看到在约十五六海里外,有两艘船舶正走着不规则的航线向月牙岛方向驶来,而在两艘船两侧的海面上,伴随着隐隐约约的雷声,不时地会突然升起冲天的水柱。 华雄鹰在海上闯荡多年,也经历了不少战斗,一眼就看了出来,应当是海中有什么敌人在攻击船只,这两艘船只一边在躲闪对方的攻击,一边在努力地还击对方。只是从效果来看,恐怕并不理想。 “船长,这两艘船很有可能想进海湾避难,我们是立即出去还是留在海湾里?”大副田武沉声问道。 他怀疑这两艘船舶是遇到了海中的凶兽攻击,想要到月牙岛的海湾中避难,很多海中的凶兽由于体型或者说其他的因素,并不喜欢进入水域狭小的地方,这也使得不少船只在遇到海上凶兽时,会选择找海湾避难。 只是月牙岛形成的海湾并不小,但是要容纳五艘不下锚的船只,就有些狭小了。一旦攻击他们的海兽也随之进入海湾,没有了速度的船舶,无异于纯靶子了。甚至不用海兽攻击,五艘船自己都可能撞成一团! “或者我们可以用炮口封住海湾的入口,不允许他们进入海湾。”二副郑源亮建议道,这一招虽然阴损了些,传扬出去,对自家名声有损。但是这两艘船将海兽引到这月牙岛来,在郑源亮看来,自己一方才是无妄之灾! “你们各就各位,起航占据有利的位置。”华雄鹰举着望远镜沉声道,与其将自己关在这转不开身的海湾里面对一只海兽,他宁肯到大海中与其搏杀去。不过,在此之前,他还要再看看,要是能够分辨出是什么海兽,也好有的放矢。 远方位于较后位置的船上,衬衫已经被冷汗湿透了的内塔罗·波特曼陀罗此时是悔不当初,自己当时怎么就被卡米特拉·奥太古给说动了,改变原定的航线,一齐来月岛为他的族人撑腰,结果月岛还没出现,就遇上了一条蛮不讲理的海兽! 到现在他们还没有彻底搞清楚对方到底是哪一种海兽,但是他的爱船“朱丽叶”号,尾部和另一侧的船中部位已经被对方撞出两个不小的缺口,汹涌的海水立时涌了进来,若不是船员们迅速地封闭了相应的舱室,恐怕“朱丽叶”号此时已经步履唯艰了。不过即便是这样,“朱丽叶”号的最高船速也只有不到十八节,船体也出现了小角度地倾斜。 船员中几乎是人人负伤,已经有四人确定死亡,两人掉入海中,现在生死不知。 若不是还有奥太古家族的“阿萨尔”号吸引对方的关注,加上两船不断地发射水下炸弹阻碍海兽的攻击,“朱丽叶”号才能够一直坚持到了现在,远远地可以看到月岛的山峰。 两艘船都在走着之字形,以躲避水下海兽快速地撞击,这也使得月岛虽然已经出现在他们的视野里,却一时间难以赶到那里。只要能够进入月岛的海湾,大部分的海兽都会因为难以进入而停止攻击的。 那样的话,至少他们两艘船可以获得难得的喘息机会,从上午一直到现在,心里的这根弦已经绷了近五个小时,船员们都已经疲惫不堪了。而且,他们也可以临时修补船身,并抽干净船身里的积水。舱内的货物损失,内塔罗已经不去想了,只要能够安安全全地将“朱丽叶”号带回港口,他就对神灵的庇护感激不尽了。 而且,听卡米特拉说,月岛的海湾中还有三艘船舶,他就不信这头海兽会自大到同时向五艘人类的船舶开战! “不好,‘阿萨尔’号躲不过去了!”身旁的大副惊呼道。 即便是不借助望远镜,内塔罗也可以看到,一条急速的白色水线由远而近,水下一个庞然大物没有理会两侧那冲天而起的两个水柱,与“阿萨尔”号接近船首的位置撞在了一起!吃水量高达两千二百多吨的“阿萨尔”号在那一瞬间,船首竟然出现了明显的偏移! 由于角度的问题,内塔罗他们并没有看到,“阿萨尔”号的船首靠后一些的位置,因为巨大的撞击力,破开了一个足有水缸缸口大小的破口,海水立即涌了进去。 “阿萨尔”号上的众人虽然早有心理准备,但是仍然被这凶猛的撞击搞得东倒西歪,能够还稳稳地站着的,几乎没有。不少人还因此而磕了头,伤了胳膊腿的更是不计其数。 一脸扭曲的卡米拉特捂着后脑勺从地上爬了起来,大声地吼道:“立即关闭水密舱!” 有“朱丽叶”号的例子在先,他根本就没有想过派人进去对破口修补,那根本就不是在目前情况下能够修补的。他只能希望海兽不会跟着他们进入月岛的海湾,让他有时间来对船身进行修补。至于想要将其完全修好,那就只有回到港口才有可能了。至于那些被放弃的舱室里有没有没来得及逃出的船员,为了船不沉落,也顾不得了。 卡米拉特心里咒骂着,这一趟月岛之行,好处还没有看到呢,麻烦倒是先惹了不少。光是修船费和货物的损失费用,就足以令他这一趟航运彻底地白跑了,恐怕自己还要搭上不少钱。 要是能够成功捉到“利里俄珀”号和安德鲁家族的成员,自己还算是不亏,要是失败了……佛朗格,我饶不了你! 不过,此时最重要的是,活着进入月岛的海湾,如果在这之前沉船,那就什么都不用说了,就算有船前来救援,也不知道会死多少人。 令卡米拉特庆幸的是,攻击他们的海兽,只有一头,而要达到能够撞破船身的目的,必须要有一段不断地加速的环节,而这个距离至少也需要十几千米,所以每一次攻击之间的间隔还是很大的,只是这头海兽的水中速度极快,他们始终无法摆脱它的攻击。 “呼……”华雄鹰放下了手中的望远镜,长出了一口气道,“传令,解除警报,回到原位置。” “我们不出去?”申桐棣诧异地道,要是那两艘船将海兽引进海湾里,连躲闪的余地都没有了。 “袭击他们的是一种海中凶兽,虽然我不能够确定它到底是哪一种,但肯定是我知道的那几种之一。这几种凶兽的性子普遍性暴躁,有的时候,即便是人类不招惹它,也有可能会引来它的攻击。可以说是海上最令人头痛的凶兽。它们的攻击力相当惊人,甚至可以凭一已之力就毁掉一艘船,甚至还会攻击军舰。”华雄鹰笑道。 林志宇不由得暗中咂舌,一头凶兽就敢攻击军舰,确实是够强横的。 “你说但是吧,别逗闷子了。”申桐棣直截了当地道,“这种海兽有什么可利用的缺点?” 华雄鹰硬是被他将余下来的话都给噎了回去,喘了口气才道:“它强大的攻击力,其实是来自它们的身体,要么是极其强硬,要么是某个器官锋利,但是要将它的威力发挥出来,必须要有足够的速度!所以,这几种凶兽都是从十几千米甚至几十千米外开始发动攻击,只是由于它在水中游泳的速度极快,估计最高时速能够达到一百五十千米甚至更高,所以才会有那么大的冲击力,连钢铁打造的船身也撑不住。” “我明白了,这里太小,它根本就不可能施展的开。”林志宇一拍巴掌道。 “呵呵,没有了长途加速,它的攻击力就会锐减,对我们‘破浪’号也就构成不了什么威胁。但是在无边的大海里,即便是最新型的军舰也无法和它比拼速度。”华雄鹰得意地笑道,“所以留在海湾里,是我们最好的选择。反正这几种海兽,普遍都是火气来快,去得也快。在月牙岛停留几天再走,对我们也没有什么影响。它是真的敢进来,就该它变成猎物了。” “咦,‘破浪’号取消了战斗警报,还退回了原来的位置?”佛朗格惊疑不定地道,在“破浪”号向海湾口移动的时候,他还想是不是自家的援手到了,华雄鹰舍弃安德鲁家族、主动退却以保全颜面,现在看来是自己想多了。 “‘阿萨尔’号和‘朱丽叶’号已经到了海湾外面,它们的情况很不好,正在被一头海兽追杀。外面的爆炸声就是他们在用水下炸弹驱逐海兽。”霍华德又报上了第二个坏消息,“两船都受损严重,有不少人员伤亡。” 佛朗格手一颤,手中的水晶杯落到了地板上,盼望以久的援兵好不容易到了,却不但帮上不忙,反而要成为他们的累赘! 他三步并做两步,爬上了瞭望台,此时,即便是不用望远镜,也可以看到两艘船身已经发生倾斜的船只在艰难地向海湾驶来,而跑在前面的却是“朱丽叶”号! 第一百七十四章?大劫难逃 “果然是好惨啊!”申桐棣看着艰难地向海湾口驶来的两船,不禁感慨道。 前头的“朱丽叶”号,从申桐棣的这个角度可以明显地看到在船尾附近吃水线上有一个破洞,船尾明显有些下沉,船身有点向一边倾斜。而在其后不远的“阿萨尔”号,船身倾斜地比它还要明显,而且有些头重尾轻的样子。 “打旗语,要他们挂旗进入,否则莫怪我们炮击他们。命令‘利里俄珀’号和‘八月花’号,与我们步调一致!”华雄鹰道。海上航行,船舶一般都会挂上州旗和所属的企业或者说家族旗帜,什么都不挂的,或者挂骷髅旗的,一般只有海盗! 虽然说,西海之上,海盗的数量实在不多,还有一部分其实是各个家族的武装商船,挂旗时是正经商船,撤旗了就是海盗。 当然了,也有挂假冒旗帜抢劫的海盗,只是这种事件一旦发生,除非干得是天衣无缝,否则一旦走漏了消息,不但联邦军方会派兵讨伐,沿海地区的诸多地方家族也会联手悬赏捉拿,赏金高得能够让当事人都恨不得主动跳出来去自首。 比特汉斯和克鲁斯站在“利里俄珀”号的瞭望台上,船上的炮台炮口已经指向了海湾入口,做好了炮击的准备。 “他们这是遇到了海中的凶兽?”比特汉斯有些疑惑地道,虽然说西海上航行风险重重,但是在近海海域,撞上海中凶兽的概率还是不高的。当然了,也许是撞上海中凶兽的船舶大多都是全军覆没的结果。 不过,比特汉斯的注意力完全被两艘船升起的旗帜所吸引,愕然道:“那是奥太古家族和波特曼陀罗家族的旗帜!” 一瞬间,比特汉斯就想明白了为什么之前他们没有升起旗帜,猛然扭头看向位于后方的“八月花”号,咬牙切齿地道:“活该!”对于这两艘惨不忍睹的船舶,再无半点同情心。 “竟然是奥太古家族和波特曼陀罗家族的船只!”华雄鹰的眼睛眯了眯,冷笑道,“佛朗格那小子,还想打咱们一个措手不及啊。” 波特曼陀罗是托木斯克州另一个比较有名的航海家族,擅长正常航运的掩饰下,在托木斯克州和明州之间走私!虽然这些年来一直都很难抓到确凿的证据,但是这并不妨碍他人对他们的认定。奥太古家族和波特曼陀罗家族间的关系相当密切,两族间的联姻众多,这并不是什么机密。 “命令他们两船到海湾的最内侧,与“八月花”号停到一起去。”华雄鹰道。既然是一伙的,自然是要停到一处去。至于他们三艘船挤在一起,会不会产生其他的不良后果,那就不是华雄鹰所要考虑的。 与林志宇一起站在一旁摸鱼的申桐棣摸了摸下巴,这两艘船显然需要进行一番修补方才能够远航,要是到了前不着店后不着村的大海之上,再发生事故,那可就真的是叫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 林志宇抓着望远镜,看得是目不转睛,陆地上的凶兽,他也算是看过几种了,可是这海中的凶兽,却还是一片空白呢。只可惜,他就是穷尽目力,也只能是在波浪中看到一道若隐若现的黑影,身长不下十余米,以令人瞠目结舌的速度,在海中划出一条明显的水线,直奔位于后方的“阿萨尔”号的船中部而去。 “这速度比起犀角马来也没慢多少了!”林志宇不由得暗自咂舌,要知道在陆地上奔跑与在海中游,阻力完全不在一个水平线上。 这样高的速度,就是块砖头,杀伤力也是相当惊人的,更不要说这头海兽还有着十几米长的身躯了。 “一定要撞上啊!”比特汉斯咬牙切齿地道,若不是他们撞上了海兽,恐怕此时就是佛朗格耀武扬威的时刻了。 “一定要躲开啊!”佛朗格不敢再看,闭目祈祷道。“阿萨尔”是应他的请求前来的,要是沉没在这月牙岛外,他就是家族的罪人!更不要说这船上还有数以百计的船员,抚恤金就足以令家族高层暴跳如雷! “倒车,全速倒车!”卡米特拉脸色狰狞地大吼大叫道,他们发现海兽冲击路线太晚,船体修长的“阿萨尔”号已经来不及转舵避让,只能寄希望于“阿萨尔”号能够后退避开这一次撞击。 “咚!”随着一声闷响,“阿萨尔”号船的中部偏前部突然蹿起了一道冲天的水柱,“阿萨尔”号的船体生生地平移了足有数十厘米,才又落入到了水中。 “嘶……”虽然并不在“阿萨尔”号船上,目睹这一幕的很多人也是倒吸了一口凉气,忍不住龇牙咧嘴。光看他们就能够想像地到,“阿萨尔”号船里经受这一击后,会是多么混乱的场面! 此时的“阿萨尔”号内,即便是众人对撞击都有准备,船舱内依然是一片混乱。 卡米特拉的左额角被不知道什么东西划了一条血道,一直延伸到了他右眼角,虽然没有多少血流出,看起来却是相当地吓人。他不断地吸着冷气,撞击前他将自己捆在了固定物上,结果人倒是没飞出去,这腰却是疼得厉害,也不知道是不是伤到了。不过此时的他已经顾不得这个了,如此严重的撞击肯定会伤到“阿萨尔”的船身,甚至可能会损伤船的龙骨,那可就是大麻烦了。 而且他已经明显地感觉到船身在倾斜,显然是因为船身破损,大量的海水涌入所致,如果说不能及时关闭水密舱,“阿萨尔”就是沉在这里也不奇怪。 虽然说这里距离月岛也就几海里的航程,海湾里还有三艘船只,只要他们放下救生船,应当绝大多数人都可以上岸。但是海中有这头凶猛的海兽,救生船在它的面前,撞碎恐怕比人撕张纸也难不到哪去。船尚是如此,人自然就更不用说了。 他现在只能希望这海兽接下来能够放过“阿萨尔”号,让他们有机会冲进月湾里去。只要进入了月湾,没有足够的空间供它不断加速,这头海中的凶兽杀伤力就会明显的下降。如果说它有脑子的话,应当是不会进入月湾,他们就暂时安全了! 内塔罗虽然看不到“阿萨尔”号的悲惨模样,但是听海员们的报告也能够想像出一二,这心头也是凉气直冒。 虽然说“阿萨尔”号就在“朱丽叶”号的身后不远处,但是他却一点都不敢停船援手。“朱丽叶”号如今也是身负两创,要是再让这海兽撞上一下,恐怕就真的要沉没了。他可没有舍己为人的崇高觉悟。 只能是一边擦着额头上源源不断的汗水,一边催促着船员们加速行驶,要抢在海兽发动下一轮袭击前进入海湾,至于“阿萨尔”号,他们自求多福吧! “这才是大难临头各自飞!”华雄鹰冷笑道。波特曼陀罗家族的决定一点都不出乎他的意料之外。 “船长,‘八月花’号请求炮击驱逐海兽,为‘阿萨尔’号争取进入海湾的机会。”李世杰报告道。 华雄鹰沉吟了片刻道:“命令‘八月花’号不得妄动,进一步激怒对方的后果难以预料。”奥太古家族和波特曼陀罗家族惹得麻烦,凭什么要全体来为其分担。虽然他不认为这头海兽会进入海湾,但是激怒了对方后,这头海兽很可能会在月牙岛外滞留不去,等众船离开时,再次发动袭击。 何况,就算是这一次大家可以侥幸离开,“破浪”号日后可还是要来这里停泊的。很多海中的凶兽据说都是记仇的,它们的灵智也非普通的海中兽类、鱼类所能相比的,开炮驱逐它,搞不好日后自家船只在这一片海域里就多了一个大敌,时时刻刻都得打起十二分的小心来。华雄鹰可不认为自己有那个义务为奥太古家族和波特曼陀罗家族擦屁股。 在“利里俄珀”号上,也接到了“八月花”号发来的旗语。 “不用理会他!”比特汉斯恨恨地道,佛朗格还真是打得好算盘啊,竟然还想要自己帮着他救这些原本是来抓自己的人,以为自己是传说中的那些圣人吗? “奥太古家族这已经是彻底地慌了手脚。”克鲁斯叹息道,“我们得小心佛朗格惶急下做出出格的事情来。” 佛朗格额头上满是汗珠,“阿萨尔”号显然已经承受不起第三次撞击了,如果就这样坐视“阿萨尔”号沉没在海湾外,日后他如何向家族交待? “报告,‘破浪’号和‘利里俄珀’号拒绝了我方的要求!”传声筒里传来了沮丧的声音。 佛朗格拍案而起道:“他们不援救同族,那我们自己来!命令炮台……” “不可!”霍华德连忙拦阻道,不说强行开炮会不会引起“破浪”号和“利里俄珀”号的强烈不满,“八月花”号目前的位置,也不利于瞄准射击,很可能是空费炮弹,对“阿萨尔”号也起不到救援作用。 第一百七十五章?危机还在后面 “八月花”号若是移动到方便炮击的位置,不说所需要的时间就不短,还可能会引起“破浪”号和“利里俄珀”号的敌意。届时,不但救不了“阿萨尔”号,很可能会将“八月花”号自己也陷入险地! 而且,明眼人一眼就明白“阿萨尔”号和“朱丽叶”号出现在这里的目地,如今“阿萨尔”号和“朱丽叶”号均受到重创,如果说“八月花”号也受重创的话,届时“破浪”号和“利里俄珀”号将船上的无线电报机收走,将他们所有人都扔在这月岛上,那才是陷入了绝境。 他们都是武装商船,船上所带的食水有限,虽然有水有岛,但是雷诺特等人在岛上的遭遇证明了,这岛上比海里可能更危险! 霍华德必须要为全船船员的生死负责,在这个时候,绝对不能和“破浪”号和“利里俄珀”号翻脸,特别是“破浪”号! “霍华德,你要拦阻我救援族人吗?”佛朗格的脸色变得阴沉而狰狞。 霍华德心里长叹了一口气,促经大乱,佛朗格现在心理已经是失了方寸,但是他却不得不拦阻。“佛朗格阁下,‘破浪’号和‘利里俄珀”号的炮口已经隐隐地指向了我们,恐怕我们发炮后,就要面对来自两船的炮击了!” “他们敢!”佛朗格怒吼道,“当着这么多人,他们怎么敢主动挑起战争!他们就不怕未来面对联邦法律和舆论的制裁吗?” 霍华德道:“联邦法律和舆论的制裁即便是有,那也是未来才可能发生的。而我们要是炮击海兽,所带来的后果却是马上就可能看到的。很多海兽是很记仇的,即便是过去十年八年,也不见得会忘记的。如果说我们的炮击能够将这只海兽击毙,那还好说,如果我们只是击伤或者说吓退它,那么未来很长的一段时间里,这一片海域,包括月岛在内,对于人类的船只,都可能会成为禁地!这样的责任,我们承担不起!” “那又如何,月岛这里又不处于托木斯克州到明州各个港口的直接航线上,即便是成为船只的禁地,又能有多大的影响?”佛朗格不以为然地道。 “我怕华是不会这样想的!”霍华德加重了语气道,“而且,如果说这只海兽一直滞留在海湾外,等我们离开时发动袭击,怎么办?阁下觉得华和比特汉斯会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吗?” 佛朗格仿佛被迎头泼了盆凉水,原本发热的头脑也冷静了几分,他这时才意识到,原来自己也不是安全的,自己也要有一天离开海湾的。 “阁下,有的时候,我们只能顾全大局,‘阿萨尔’的损失对于家族是个重大的打击,但是终归好于将‘八月花’号也一并搭进去!而且,我们还要救助‘阿萨尔’的船员,帮助严重受创的‘朱丽叶’号。所以‘八月花’号不能受创!”霍华德正色道。 “报告,海兽又向‘阿萨尔’号发动袭击了!”传声筒里传来了瞭望员惶急的声音,“这一次,这一次……” “这一次,‘阿萨尔’在劫难逃了。”华雄鹰轻叹道,“世杰,准备救生船!” 林志宇也暗叹了口气,“阿萨尔”号的运气太差了,他们慌乱中严重偏离海湾的入口主航道。月牙岛海湾的入口虽然不小,但是水下还是隐藏着不少礁石的,只是水位高的时候,它们都隐藏在水下的。“破浪”号进入这里的时候,华雄鹰曾经和他们提到过。 “阿萨尔”号对于海湾入口的航道显然并不熟悉,在海兽的攻击下,急于进入海湾避难,竟然进入了礁石密集区域,这样他们即便是能够躲过海兽的攻击,也很有可能撞上礁石! 内塔罗侧头看着不远处的“利里俄珀”号,心里长出了一口气,不管怎么说,“朱丽叶”号算是逃过了一难,进入了月岛海湾。那海兽即便是再大胆,进入海湾后也没有它施展身手的充足空间,反而可能会被四家集火。 不管损失多么惨重,至少目前船保住了,接下来就是想办法进行初步的维修,至少要保证“朱丽叶”号能够安然航行到最近的港口进行正式的维修。距离这里最近的港口好像是叫临海都港吧?内塔罗有些不能确定。 这一趟可是亏得底裤都要没了,好处没看到,船却是要大修了,还得抚恤伤亡者。船内的货物肯定也有损伤,无法按时交货,这连带的损失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届时如何和家族交待,也是一个关疼的事情。 虽然说波特曼陀罗家族与奥太古家族交好,但是这件事情终究是自己的个人决定,却损害了家族的利益,恐怕自己要面对家族的问难了! 必须向卡米特拉索取赔偿,要不是因为帮他,自己怎么可能会落到这样悲惨的境地! “阁下,‘阿萨尔’号触礁了!”传声筒里传来了瞭望员的惊呼。 内塔罗吃了一惊,连忙三步并做两步,离开了驾驶舱,爬上了甲板高处,向海湾的入海口方向望去。 果然如瞭望员所说的那样,“阿萨尔”号已经停止了前进,船首有些明显地上翘,虽然看不到礁石的位置,但是看船体的角度,也能够猜个八九不离十。 “恐怕连船底都划出了一条大口子吧?”内塔罗悲哀地想到,按理说,“阿萨尔”号的船员是不应当犯这样的错误,但是在海兽的追击下,急于进入海湾避难的他们,忽略了来自水下的危险。 华雄鹰放下了手中的望远镜,脸色有些郑重。那头将“阿萨尔”号逼入绝境的海兽很聪明,故意做出攻击的姿态,逼得“阿萨尔”号上的船员们手忙脚乱,没有注意到海中的礁石。待“阿萨尔”触礁搁浅后,它却改变了方向,并没有靠近礁石区进行无脑的攻击。 正所谓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有头脑知进退的海兽,也比那些只知道攻击的海兽更可怕! “我个人觉得,这船触礁了是件坏事,也是件好事。”申桐棣手搭凉棚,悠悠地道,“至少他们不用担心落水被吃了,我们也不用担心它沉没在主航道里,把咱们都堵死在这里。” “这个申掌柜您不必担心,最多再过四五天,就会是大潮期,即便是它沉在了主航道里,我们也可以安全地驶出去。”大副田武笑道。 “不好!”华雄鹰脸色微变道:“如果是大潮期的话,恐怕那家伙也就能冲进来了。”他这才想起来,一旦进入大潮期,月牙岛的两个尖部,将会大面积地沉入水中,也就意味着海湾的面积和入口都会大幅度扩大,那样的话,对于那只海兽来说,这里就再也不是一个易进难出的所在了。 田武等人闻言也是脸色大变,几名干部立即率人进行计算,半晌后,田武阴沉着脸报告道:“经过我们计算,在大潮期达到顶峰的一个多小时里,除非我们贴近了月牙岛中部的海岸线停泊,距离岸边最远不超过二百米,才可以避免受到海兽的侧面攻击。但是大潮期间,月牙岛还浮在水面上的海岸线恐怕超不过五公里,如果说五艘船全部都在这个范围内,也就意味着完全没有机动空间了。” 他一边说,一边在纸上画出图来,这使得申桐棣和林志宇也能够清楚地理解他的话。 两人也不由得连吸几口凉气——申桐棣在临海都生活也有不少年头,对于大海的潮汐自然了解,也明白大潮期的可怕,压低了声音一一地给林志宇解释。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就是如果这头海兽记仇,将“阿萨尔”号逼得触礁了,仍然不肯罢休的话,那么等到大潮来临时,它就可以冲入海湾里来,而不必过于担心被困在海湾中,从而对海湾中目前的这四艘船只构成威胁。 “破浪”号是四艘船中吃水最沉,体积最大,船体最长的,当然了,火力也是最猛的。但是攻击水下的目标,对于“破浪”号的炮手们来说,难度就大了很多。就是华雄鹰自己,也不敢说在如此狭小的海域里,躲过海兽的撞击。 “与其这样的话,还不如索性出海,至少我们有速度有空间能够躲避。”二副郑源亮嘟囔道。没有足够的空间和速度供机动,“破浪”号就是一个大号的靶子! 华雄鹰皱眉沉吟了片刻,摆摆手道:“这确实是个麻烦,好在还有时间。也许这头海兽事后就离开了呢,我们岂不是自己给自己找心烦。源亮,你带人去看看进来的那艘船损伤情况,问问他们怎么招惹得这头海兽。田武,你负责警戒,一旦有什么异动,立即通知我。” 心累,心好累,不就是带着申胖子和林志宇来月牙岛收集一些净水槲的种子吗,连上岛探索都没有计划,怎么多出了这么多一连串的麻烦? 华雄鹰心中哀叹,这时却听得四周里又是一片惊呼…… 第一百七十六章?谁是软柿子(求收藏和推荐) 华雄鹰扭头看过去,只见原本船首左侧就已经出现倾斜的“阿萨尔”号摇摇晃晃地带着刺耳的声音进一步地倾斜,倾角已经超过了三十度!因为船首受损原本就头重尾轻的“阿萨尔”号看架式大有就地躺倒的样子。 “一群蠢货!”华雄鹰只是略作思索就猜到了原因所在,不屑地斥道。肯定是“阿萨尔”号的货舱因为海兽的撞击和船舶触礁的多重打击,有些货物肯定已经破损,无法再固定在原地。然后“阿萨尔”号上的船员害怕海兽的下一轮攻击,又都急于上救生船,从而使得船体失去了平衡! 虽然华雄鹰也命令李世杰准备救生船去帮助“阿萨尔”号上的船员转移,但是在这群人平静下来之前,他是不会让李世杰他们出发的,慌乱的人群,根本就不会意识到,只有有秩序的撤离,方才能最大程度地保障他们的安全。华雄鹰不是圣人,可不会为了外人而牺牲自家船员们的安全。 当斜阳夕照在海湾上时,忙碌了几个小时的救生船才返回各自的船只,海湾里逐渐平静了下来。 在“破浪”号的会议室里,五艘船的核心人物齐聚一堂。华雄鹰、申桐棣和林志宇自然是端坐在主位,比特汉斯等人坐到了左侧,佛朗格、卡米特拉为首的奥太古家族坐到了右侧,内塔罗等人则坐在了华雄鹰他们的对面偏奥太古家族的位置。 卡米特拉的头上包着纱布,原本就额头有伤的他,在船舶触礁的那一刻,重重地磕在了船身上,人晕晕乎乎的,下救生船的时候又被磕到了头部,流了不少血,整个人显得萎靡不振,脸色苍白,坐在那里也是扶着额头,一副难受的模样。而与他同船的属下,几乎是人人带伤,有十四人骨折,还有十五人死亡或者失踪。 内塔罗等人也只是比他们稍好一些,只是到现在仍然是一副惊魂未定的模样。“朱丽叶”号上也是船员们普遍带伤,重伤六人,有九人死亡或者失踪。 内塔罗自己吊着右手,不知道是在哪一次撞击中,他的右手手骨骨裂,当时慌乱中他也没有注意,进入海湾后才察觉到钻心的疼痛。不过与心中的伤痛相比起来,这点肉体上的疼痛,他觉得完全不算什么。 “朱丽叶”号严重受创,大量的海水涌入,使得维修工作也十分地不便。但不解决掉这个问题,哪怕是一路无风无浪、也没有海兽袭击的前提下,直驶临海都,也有着巨大的风险。目前正集四船的核心修理人员进行磋商,寻找可行的办法,只是前景不容乐观。 内塔罗只要一想到,“朱丽叶”号很可能不得不被丢弃在月岛海湾里,他的心就痛得无法忍受。 比特汉斯等人虽然是一脸的严肃,看似对遭受不幸打击的两船深表同情,其实心里已经乐得要一蹦三丈高了。原本是被佛朗格找来当援军的他们,此时反而成为了佛朗格的巨大累赘。虽然他们已经取得了五百枚净水槲的种子,但是此时已经没有了其原本的意义。 待海湾外的海兽退去,他们重新启程,佛朗格也不可能抛下“朱丽叶”号和“阿萨尔”号这数百人去追击他。 能够亲眼目睹“阿萨尔”号触礁搁浅,“朱丽叶”号重创难以远航,将会是他们这一趟航行后,最值得津津乐道的谈资。 而且,“阿萨尔”号和“朱丽叶”号退出航运市场,大批货物无法及时运抵目的地,都将对这两个家族在联邦航运业中的地位产生巨大的负面影响,安德鲁家族从中也将大为受益。 如果不是有那头可怕的海兽,令他们的心头蒙上阴影,比特汉斯恨不得仰天大笑三声,然后在船上开庆功宴——他不但逃脱了佛朗格的追捕,还使得奥太古和波特曼陀罗两大家族实力受创,回到家族之后,地位必将有一次明显的提升。 华雄鹰敲了敲椅子的扶手,轻咳了一声,会议室里立时安静了下来,三大家族在场的所有人,目光都转向他。 “今天请大家来这里,有些事情要和诸位谈谈。”华雄鹰人目光扫过众人,沉声道,“海湾外面有一头海中的凶兽,其攻击力相信大家也都看在眼里,有深刻的体会。所以我在这里再次重申,如果说谁要离开月牙岛,我们不拦着,想走现在就可以走。但是如果说你们打算留在海湾里避难,那就要遵守规则。海湾里不准动武,不管是船只之间,还是船员之间,谁要是敢无视我华雄鹰的禁令,就莫要怪我心黑手辣!” “我们安德鲁家族会严格遵守您的禁令,绝不会在海湾内有任何过激的行为。”比特汉斯立即起身行礼道,“请阁下放心。” 佛朗格心中气苦,居然又被比特汉斯拍马屁抢了先了。此时的他,已经完全不去想再如何追捕比特汉斯他们,只求能够带着“阿萨尔”号上的诸人,平平安安地离开这里。就连“阿萨尔”号上的货物,他都没指望能够带走。 只是这海湾外危机潜伏,谁也无法确定,那头将“阿萨尔”号逼入绝境,将“朱丽叶”号撞得濒临沉没的海兽,是不是已经离开,所以,他们也只能暂时留在这海湾中。 “我们奥太古家族定会遵守阁下的禁令。”佛朗格也站起身来,郑重其事地道,“如果有人胆敢有违逆,必将给予严惩。” 华雄鹰的目光转向内罗塔,内罗塔也不敢怠慢,起身表态支持。毕竟如今“朱丽叶”号虽然未沉,但是没有其他人的帮助,很可能连海湾都出不去,而这其中,华雄鹰又是实力最为强大的。强者为尊的规则,在海上已是深入人心。 而且,海湾内禁止动武,对于如今的他而言,也是一道护身符,自然说得是十分诚恳。 华雄鹰点了点头,对一旁的田武打了个眼色,田武会意地站了出来,将未来四五天可能会出现大潮期,海湾的面积将大幅度增长,海兽将会有进入海湾攻击船舶的可能一事给予说明。 在场的诸人立时就为之哗然,他们都没有想到,居然还会出现这样的变数! 原本众人以为,只要不出海湾,哪怕是与这头海兽耗上十天半月,也比出海与其正面冲突要好。反正他们船上的食水都相对充足,月岛这里也可以补充淡水和食物,虽然风险大一些,但那也比出海沉船好。 田武的话,无疑将他们的这点期望彻底地打破了,如果说这海兽滞留在海湾外不离开,那么待大潮期来临,海水涨过月岛的两个翼部,很可能会如田武所说的那样,冲进来继续攻击船只! 比特汉斯第一个就沉不住气,戟指着卡米特拉道:“都是你们奥太古家族将它引到这月岛海湾来,自己找死也别祸害他人!” 佛朗格和卡米特拉眼睛里都闪过浓浓的恨意,在他们看来,比特汉斯是完全没有资格说这话的,要不是他跑到月岛来,又抱上了华雄鹰的大腿,他们又何至于沦落到如今的境地? 就算一切平安地离开月岛,回到托木斯克州,两人也将面临着来自家族的严厉惩罚,可能前半生的努力要全部泡汤,这令两人对“始作俑者”的比特汉斯自然是恨之入骨。不过两人也没有傻到在这里反驳他。 “现在说这些还有什么意义?”佛朗格皱眉道,“在海上行船,莫名其妙受到海兽攻击的先例还少吗?这附近百余里的海域,就这么一处海湾,他们不来这里去哪里?还是说,你安德鲁家族的人惜命,其他家族的人就没有资格保命了?” 华雄鹰轻拍了一下椅子的扶手,还要再说什么的比特汉斯识趣地闭上了嘴。 田武心中暗乐道:“现在追究是谁的责任并没有什么意义,只有活下来的人,才有资格来谈这些。我们船长招集诸位前来,是希望大家能够集思广益,商榷出来一个可行的办法。这时间说短不短,说长可也不长,莫要事到临头后悔莫及。” 场内一片静寂,佛朗格几人看着华雄鹰淡然自若的模样,这心里都不由得一颤,要说海湾中的这些船,恐怕真要逃起来,没船比得过“破浪”号。船大抗风浪抗撞击能力强,看“破浪”号的吃水线,应当也不是像他们一样满载货物,船上火力也明显强于他们的船只,船速虽然不知道,但是据传言“破浪”号可是艘快船! 而且,看“破浪”号上的船员,也是一个个身材魁梧、粗壮有力,佛朗格瞄了一眼林志宇,他可记得这人一枪就抽晕了罗伯,第二枪就挑翻了救生船,生猛地一塌糊涂。 若是大潮来临,四艘船一起启航,那头海兽会不会先挑软柿子捏? 内塔罗的心哆嗦了几下,要说软柿子的话,“朱丽叶”号无疑就是最软的一个! 第一百七十七章?寻觅 第二天清晨,带着黑眼圈的申桐棣强迫着自己从床上爬起来,走出了舱室来到了甲板上,这才发现天色阴暗地仿佛时间仍然停留在了凌晨时分,哗哗的雨声和清凉新鲜的空气倒是令他精神为之一振,只是想想目前所面临的局面,就令他的心情又变得沉甸甸的。 昨天华雄鹰招集众人商榷了良久,却也没有商榷出什么十拿九稳的良策。 “破浪”号确实是四艘船中综合实力最强的,可谓是皮厚能跑火力强,但是面对着水中时速稳超百公里的海中凶兽,别说“破浪”号了,就是联邦军中的最新型军舰,也只有在它的屁股后面望尘莫及。如果说被海兽盯上,也是很头疼的。 但是与其他的三艘船相比起来,“破浪”号的压力却又是最小的,只要不是被海兽在第一时间盯上,那么就有很大的可能安全地脱离海兽的袭击。 只是出了这么一档子事,申桐棣有些发愁,日后还能不能再来月牙岛收集净水槲的种子,这可是关系到他土地改造计划根基的大事。 虽然说,这净水槲在其他的岛屿上也并不是没有,但是月牙岛无疑是最近的,也是最好采集的地方。若是没有了月牙岛这个重要的采集地,令他很是牙疼。 原本不过是打算带林志宇来海上开开眼界,顺带着结识一下华雄鹰,再想办法将华雄鹰拉下水,简简单单的三件事,怎么搞到现在的这个局面,竟然被头海兽堵到了海湾里。 昨天,倒是有人提出来,要不通知海军,请求他们派出军舰来驱逐海兽,为他们护航。临海都倒是有军舰驻扎,一艘三千多吨的,一艘超五千吨的,申桐棣和两船的舰长还有过几面之交,但是想来想去,还是决定谁爱叫谁叫,反正他是不会叫的。 不说这要搭多少的人情、花多少钱,重要的是和对方说实话,对方不见得愿意来,这种难缠的海兽,就是军舰遇上了一样发憷;不说实话吧,等人家到了这里,万一准备不足,军舰船身上开两个口子,那可就是结一辈子的死仇了。 再说如果是为了救自己人,也就罢了,但是一想还要将这堆可恶之极的白皮一并救走,申桐棣觉得还是大家赌命吧。 身后传来了脚步声,申桐棣回首才发现是林志宇走了过来,笑问道:“怎么起这么早?你也没什么事情,还不多睡会?” 林志宇笑笑道:“听外面有脚步声像是申大哥你,就起来看看。你这是想上甲板?”他探头看了看外面的雨,倒也没有多大,重要的是没有风,船身的摇晃并不是很明显。 申桐棣咂嘴道:“你这耳朵快抵得上猫耳朵了吧?”听脚步声都能够分辨出人来,他还能说什么?要知道,虽然清晨船内活动的人不多,但是船舶的动力系统可并没有关闭,加上雨声和其他船员的呼噜声,至少他申桐棣是听不到什么脚步声。 他这才注意到披着雨衣的林志宇手中还提着一杆长枪,笑问道:“这么大的雨,你还要练枪吗?” “那倒不是,带着防身用。”林志宇道,申桐棣恍然,这种天气,无论是枪械还是弓箭,都可能被雨水影响到发挥,倒是这长枪,没有什么负面影响。 “防身?”申桐棣突然反应了过来道,“你这是要下船?”以“破浪”号船舷距水面的高度,就是四翼海蛇也飞不上来,拿不拿枪又有什么关系,只能是林志宇要上救生船了。 “嗯,我打算去‘阿萨尔’号那里看看。”林志宇道,“从船身的损毁程度,也能够大概地判断一下那头海兽的情况。我们对它的了解太少了。” “你和老华他们昨天不是去看过了吗?还有‘朱丽叶’号都看过。”申桐棣有些奇怪。 林志宇将雨衣的帽子拉上来,踏出了舱门,摆手道:“再去看看,也许能有新的收获。” 并没有费多少时间,救生船就来到了触礁的“阿萨尔”号旁,船身已经呈三十四五度角的倾斜,从侧方可以看到船底被礁石划开了一道长长的口子,昨天就已经确定,以月牙岛目前的条件,就是没有海兽的存在,“阿萨尔”号也不可能修复了。而从大陆方面派船舶前来将其拖回去的费用,恐怕已经接近“阿萨尔”号本身的市场价。所以,“阿萨尔”号被放弃已经是定局! 虽然下着雨,虽然天光暗淡,但是“阿萨尔”号附近却有着多艘救生船在忙碌着。一箱箱的货物,被人们从货舱里取出来,小心翼翼地放到救生船里,再由救生船运进海湾里。 “阿萨尔”号虽然被放弃了,但是它所运输的货物,却不能放弃,其价值可不在“阿萨尔”号本身之下。只是“朱丽叶”号自身难保,“八月花”号似乎也是满载货物,也不知道奥太古家族将这些货物卸下来又能存放在哪里。不过,这就不是林志宇他所需要关心的了。 林志宇划着救生船来到了船首的位置,赫然一左一右两个硕大的,足以让两个成年人肩并肩走进去的窟窿映入眼帘。 “算他们走运了,这两下要是正撞在船首,恐怕当时这船首就要与船体裂开了,那样话,他们根本就坚持不到这里。”陪他前来的李世杰感慨道,“这家伙好厉害,钢铁打造的船身竟然也抵不住它的一撞。啧啧,要是换成我们,恐怕也比它好不到哪里去。” “对了,后来你们分析出来这家伙到底是什么来头了吗?”林志宇问道。 李世杰苦着脸道:“不瞒您说,大家这些年来,最多也就是有几次远远地看到有大块头的海兽出没,然后就甩开脚丫子赶紧跑。知道的那些信息,都是从以往那些被海兽攻击又侥幸活下来的人口中得知的,要么就是联邦海军中传出的一些消息,这传来传去,可信度也不是很高。您昨天也看到了,那家伙在水中游得那么快,咱又距离那么远,谁能看清楚它是什么模样?就连‘朱丽叶’号和‘阿萨尔’号上的船员,都说不清楚。” 对于这个结果,林志宇也并不感到意外,以他的眼力,借助望远镜都没有看清楚这头海兽的真面目,何况其他人。 “这家伙头硬,个头还大,游的速度又快,时速得超过百公里,差不多一秒就要游三米,撞谁谁都头疼。”李世杰嘟囔道,“也不知道奥太古家族这些人造了什么孽,怎么就把它给引到月牙岛来了。” “你胡说……哎呀,这不是李三副吗?”头顶上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您怎么来了?我这就给您拿绳梯来。” 两人仰首看过去,在船首站着一个中年白人,李世杰皱了皱眉道:“这人是‘阿萨尔’号的轮机长,好像叫斯蒂芬什么的。” 轮机长?虽然林志宇对船上的职位不大了解,但是也知道,轮机长可是个关键人物,在船上有着极大的影响力。 “上去看看。”林志宇轻声地道,他来这里,可不仅仅是想看看“阿萨尔”的情况,也是想借着“阿萨尔”的高度,看一看能不能找到那头海兽。只要除去这头海兽,问题也就不成为问题了! 而他的底气就是手中的这柄由夫子亲手为他打造的长枪了,它的枪尖,可是取得凶兽独角蛛的独角——那可是敢于和剑齿蜥一较高下以至同归于尽的凶兽,它头上的独角,捅穿了剑齿蜥那厚厚的皮肤,他就不信这头海兽的防御力,能够比剑齿蜥还强。 他可不想等到“破浪”号出海,再在高速航行中与其搏斗,与其那样,还不如就在这月牙岛,至少即便是落水了,也比在茫茫大海难辫西东要好。而且,既然华雄鹰已经答应了加入申桐棣的计划,那么“破浪”号和月牙岛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他自然也不希望在归途中再出什么闪失羞错。 说话间,从船首上放下来一道绳梯,林志宇一手提着枪,另一只手抓着绳梯,利索地爬了上去。 “李三副,这一位是……”轮机长诧异地问道。 “不需要你知道的就不要多问,这是我家船长的贵客。”李世杰沉脸道,“要不是你们闹得这一出,明天我们就该返航了!” 轮机长心中一凛,陪笑道:“李三副,这事我们又何尝愿意遇上,不但这船搁浅了,连这批货都要误期了。” 林志宇看了看左右,提着长枪快步地来到了甲板的最高点,用望远镜向四下里眺望。 第一百七十八章?往事 雨淅淅沥沥地下个不停,虽然没有出现大雨,但是也没有停过,好在没有大风,所以“阿萨尔”号的货物搬运工作一直也没有停止。人们就如同搬家的蚂蚁一般,一点点地将货舱里的货物搬清。只是救生船数量有限,船上的工具也不称手,搬运工作可谓是任重而道远,在李世杰看来,三天时间能够搬完,就已经算是很有效率了。 “这才是偷鸡不成反折了一把……不对,岂止是一把米啊,奥太古家族这是将狗都折了进去!”李世杰心中暗想。虽然说卡米特拉和内塔罗坚决不承认他们前来月牙岛的目地是针对安德鲁家族而来的,一口咬定是因为海兽的袭击才使得他们偏离了正常航线,但是明眼人都知道这其中的内幕。 对于来添乱的奥太古家族和波特曼陀罗家族,“破浪”号上的船员们,自然是对其没什么好脸色,要不是他们引来了海兽,很快“破浪”号就要启程返回临海都了。与以往的出海相比起来,这一次海上航行,时间短、任务轻、危险小,薪酬却并不低,而且有安德鲁家族和奥太古家族的中途介入,他们的劳动强度也不高,要是没有后来海兽的出现,这一趟海上之旅堪称完美无疵! 所以,对于受苦受难的奥太古家族,李世杰并无多少同情和怜悯之心,反而觉得他们这是自做自受,活该受此一劫。最好赔得连内裤都不剩下,让这群白毛多长一些记性! 一阵风吹来,将李世杰身上的雨披掀开了一角,将他的思绪又拉回到了眼前,就在他面前不远处,手持着望远镜的林志宇仍然在搜索着海湾外,李世杰其实也想帮助他一把,只是天色昏暗,又下着雨,即便是有望远镜,他的视野也是相当地近窄,即便是看了半天,也没有任何的收获。 他虽然奇怪林志宇为什么要冒雨跑到“阿萨尔”号上来看海兽,但是作为华雄鹰的贵宾,林志宇这一点自由、特权还是有的。他这个当三副的,自然是要尽可能地令船长的客人满意。 而且,大副田武和二副郑源亮私下里也叮嘱过他,眼前的这个年青人与申桐棣申掌柜的关系非比寻常,而申桐棣是他们海外探索的重要资金支持者,他的朋友,也难怪船长会对其高看一眼。 “论起武力来,恐怕也只有船长与他有一战之力。”李世杰情不自禁地将目光落到了林志宇手边的那杆长枪上。在长枪的枪尖处,还套了一个奇怪的套子,让人看不清它的庐山真面目。这杆长枪看林志宇提在手中的模样,似乎轻若无物,但是李世杰知道,这柄长枪的重量可是非同小可,似乎是以精钢打造,而非寻常可见的木柄铁枪头。 再回想起,两天前安德鲁家族的船员与奥太古家族船员起冲突时,林志宇那堪称惊艳的两枪,没有人再敢对其的年纪有半点轻视。 林志宇轻叹了一口气,虽然他已经是很努力地在寻找那海兽的踪迹,但是想要在茫茫大海里找到它,实在是比大海捞针好不到哪里去。也不知道其是已经放弃了继续追击,还是隐匿在海湾外的什么地方。 偏偏这事还无法确定,总不能派船前往海湾外诱其出现吧,稍有不慎,就是赔了夫人又折兵的下场。 这家伙竟然如此地狡猾,难怪华雄鹰这两天似乎根本就没有想过如何直接消灭它。众人所想的方法,也不过是如何能够在它的追击下安全离开而已。 林志宇想了想,其实如果说能够保证“破浪”号安全的离开,至于安德鲁家族和奥太古家族、波特曼陀罗家族这些人的生死,他并不放在心上,毕竟整件事追根究底起来,都是他们惹得事,“破浪”号才是那个无辜躺枪的。 “李三副,我记得你方才说,你们曾经遇到过几次海兽?”林志宇心中一动,扭头问道。 李世杰点了点头道:“我遇到过的就有两次,那还是在憩湖北方和西方的海域,一次是夜间,突然从距离我们约有十几千米外的水下浮上来一个庞大的生物,据夜间值勤的二副郑哥说,它比我们船也短不了多少,就像个小岛一样。翻涌的波浪,将我从床上直接掀到了地上。还有一次倒是白天,当时是路过一座小岛,那岛真的很小,也就月牙岛十几分之一吧,岛上也没有什么山峰,长了不少的树,船长原本是打算上岛探索,结果距离小岛还有二十余海里的时候,在岛岸边的海水中突然探出来一个足有普通人家水缸缸口那么大的一个脑袋,脑袋上还长有两只角,皮肤上长满了鳞片,我们当即就转向以最快速度离开。好在,这两次遭遇中,对方都没有对我们发起追击。” 林志宇看得出来,李世杰在回想这两段经历时,尤有余悸。不过他心中亦有些好奇,在凶兽这一块上,他也算是见过世面的,以他所知,除非是吃饱了不愿意捕食,否则的话,凶兽素来是不会放弃到嘴的食物的。 “这海上若是遇到了无法摆脱的凶兽,要如何面对?”林志宇沉吟了片刻问道,“像我们在新克拉玛干沙漠,凶兽要是不出沙海,谁撞上了谁倒霉。但是凶兽要是离开沙海进入聚居地附近,就会征召队伍,集合军队,全力剿杀它。难道说,除了跑之外,就没有什么能够威胁到它的武器吗?” 李世杰道:“要说打击海上凶兽,当然是海军军舰最为犀利,我听田武田大哥说过,当年联邦决定建设海军,一方面是验证技术,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保卫海疆。这么年来,海上凶兽的剿杀,十之八九都是海军所为。至于威胁海上凶兽的武器,火炮、水下炸弹,特制的捕兽网、捕兽叉都算。像咱们‘破浪’号上就有两套捕兽叉系统,真到了不得不战的地步,这些凶兽就算是胜了,也必然让它吃尽苦头!” “捕兽叉系统,那是什么玩意?”林志宇皱眉道,捕兽叉他能想到大概是什么东西,但是加个系统,就想不明白是什么了。 “捕兽叉系统是由捕兽叉、专用的炮、绳索以及诸多的附件构成。”李世杰道,“用它可以攻击方圆三百米以内的目标。具体的情况,您得问船长和炮长,我只知道,船长和炮长曾经用它击杀过海洋中的一头巨乌贼。” 李世杰又解释了一番,林志宇才明白,巨乌贼也是海中的一种生物,虽然它在人类这边并不属于凶兽的行列,但是由于体型庞大,它的战斗力可不低,甚至于比起某些不以力气见长的海洋凶兽还要厉害。那诸多强力的触手和难以甩脱的吸盘,甚至于可以将一些小型的船舶直接拉入深海中去。所以,那些小型船舶,特别是一些渔船,对巨乌贼的恐惧尤在海中凶兽之上。 “那一次,船上有一半的船员或死或伤,‘破浪’号也进船坞修复了近半年时间才重返大海。”李世杰道,“我也是那一次之后,才从普通的船员一步步被船长提拔到现在的位置。” 林志宇会意地点了点头,看来那一场战斗令“破浪”号上损失了大量的骨干,经济上也损失惨重。 第一百七十九章?新想法 “八月花”号上,大多数的船员都随“阿萨尔”号的船员一起,驾着救生船,前往搁浅的“阿萨尔”号运输货物去了。 此时的船长会客厅里,佛朗格等人一个个是愁眉不展,室内的气压简直堪称负数。 “嗯哼!”内塔罗有些受不了这股气氛,咳嗽了一声道,“大家都沉默着有什么用,说说吧,你们奥太古家族有没有什么办法?咱们可就剩下两到三天的时间了,届时大潮涌起,没有了岛礁的阻拦,那头海兽一旦能够在海湾内畅通无阻,可就是我们大家的灾难了!” 自认为受了奥太古家族无妄之灾的内塔罗,心里其实一直都憋着一股气,但是如今“朱丽叶”号虽然没有沉没,却是严重受创。即便是进行紧急修复,能不能再适应长途航行也是未知。而且大潮时期海上的风浪会进一步增大,若是再遇上个坏天气,那就更糟糕。他不得不考虑,如果说出现最坏的情况,他怎么办? 在他看来,最好的结果莫过于除了“朱丽叶”号之外,其他船都离开海湾,那样的话,原本显得拥挤的海湾就有足够大的空间来容留“朱丽叶”号,可以躲到海兽攻击的死角去。待其他船将海兽引走,不管是择机启航,还是请求家族安排船只前来接应,都会好很多。但是他能想到这一点,其他人没道理会想不到。 现在在海湾里,现在实力最差的就是波特曼陀罗家族了。即便是有留下来的船只,正常情况下也轮不到“朱丽叶”号。华雄鹰他不熟悉,安德鲁家族原本就不如奥太古家族,他即便是靠过去,先不说对方会不会信任自己,在目前的情况下,也起不到什么作用。 佛朗格和卡米特拉苦着脸相对无语,要是有主意有方法,他们至于在这里对坐泪四行吗?赶“破浪”号和“利里俄珀”号出去吗?他们现在不被“破浪”号和“利里俄珀”号赶出海湾就已经是谢天谢地了。 “内塔罗,依我说,你最好也将船上的货物多卸下来一些,这样船也能走得快一些。”佛朗格劝道,“即便是最糟糕的情况发生,至少日后还可以少损失一些。” “八月花”号的船员现在正在往岛上运送货物,雷诺特等人因为受惩而不得不上岛,如今已经只有雷诺特还吊着一口气没死,其余的几人都已陨命,不过他们的牺牲也不是没有回报的,就是在岛上距离岸边只有五十余步的地方发现了一处较为隐蔽的山间平台。 平台不算大,也就是二三十平米大小,但是距离水面足有近五十米的高度,也就是说,除非出现海啸和极端天气,正常的风雨、包括大潮在内,海水都不会漫到这个高度。而且,山体还将这个平台遮蔽了近半。发现这里之后,佛朗格他们是欣喜若狂,大叫神灵保佑。 有了这里,他们就能够将“阿萨尔”号上的货物都暂时先储存在这里,只要用雨布遮蔽好,过一段时间表再来取也不会影响它们的价值。而且不仅仅是“阿萨尔”号的,“八月花”号上的贵重货物、财物也一并被他们送上了岸——减轻船只的载重,也可以提高船速,跑不过那头海兽没关系,只要能比同伴跑得快就成。 “我倒是想把货物送上去,但是有足够的运力吗?”内塔罗翻了个白眼,没好气地道,内塔罗这半天来也向平台送了一小部分货物,“朱丽叶”号的情况实在是太不容乐观,他倒是想将货物都送上去,轻装跑路呢,可是想要将这么多的货物都送上去,又没有什么得力的工具,全靠一些简陋工具制作的简单机械和人力,能够将奥太古家族的货物送上去一半就已经是高效率了。佛朗格这样说,不过是没话找话罢了。 “我们是不是可以雇佣他们的船员,多开些钱,我就不信他们不动心!”佛朗格指了指“破浪”号和“利里俄珀”号的方向道。 他们几乎已经将所有能派出的船员都派出去运输货物了,但是“破浪”号和“利里俄珀”号的船员们,基本上都在座上观。哪怕能够从两船借来五艘救生船,几十名船员,也能够令货物转移的速度再快一些! 但是佛朗格和卡米特拉也明白,奥太古家族如今在那边已经被视为祸害,没立即将他们赶出海湾,都是看在大家同属一个联邦的份上。自己去那边恐怕一张口,就会被人骂将回来。倒是内塔罗,也许能够好一些——反正那些人呆着也是呆着,赚些钱也是赚了。 内塔罗闻言撇了两人一眼,两人这是当自己是傻子吗?不明白明州人的老话吗,什么叫因为爱屋子就连屋子上筑巢的乌鸦都喜欢,因为恨屋子就连屋子上盘旋的乌鸦都痛恨地要用枪击杀,自己早就被对方视为是奥太古家族的一伙,去见华雄鹰恐怕也是只会被撞一鼻子灰。 “咳!两位,你们选好了谁留下来看守这些货物吗?”内塔罗问道。 佛朗格和卡米特拉两人又是脸色一黑,这个内塔罗,简直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小刀子专往人的痛点上扎啊,还一刀一刀又一刀的! 他们现在倒是将不少的货物送上了平台,而且估算着,等到大潮来临的时候,基本上“阿萨尔”号和“八月花”号上的货物,能够有百分之五十以上有望送上平台——也就是说,还会有相当于整整一船的货物或者在“阿萨尔”号的货舱里,或者在“八月花”号的船舱里。 这么多的货物留在岛上,虽然说不会被海水冲、雨水淋,这里又没有什么人烟,他们仍然希望能够留一批人在这里看守着货物,等待事后来船将这些货物重新运走。 但是两艘船上的诸多海员,即便他们发出了重赏,也无人响应。这主要是因为雷诺特他们的下场实在是太悲惨,别说三天时间了,就连两天都没到,他们这些人就基本上都躺下了,除了幸运儿雷诺特还在苟延残喘外,其他人都已经死于非命。这个结果,令所有人都望而却步。 钱再多,也得有命去花才成。虽然说跟船出海,也是要历大风险,看看“阿萨尔”号,看看“朱丽叶”号,就可想而知了。但是留在岛上,同样也可能是十死无生,有海兽在外,即便是佛朗格他们成功率脱身,也绝对不会在短时间内重返月岛,这也就意味着,他们很可能要在岛上呆十天二十天,甚至于更长! “我倒是有一个想法,就怕华不同意,另有想法。”内塔罗道。 “说来听听。”佛朗格精神一振,连忙道,如今的他也是被逼得简直都要疯了,不管内塔罗的想法怎么样,听了再说。 “我希望‘朱丽叶’号能够成为留守船只……”内塔罗道,“……总的来说,我认为‘朱丽叶’号留在海湾里,能够起到的作用远比和大家一同出海更大!” 佛朗格和卡米特拉对视了一眼,这心里不免都有些松动,正如内塔罗所说“朱丽叶”号即便是将所有的货物都卸下,轻装出海,也不可能跑出它的最高船速来,如果说被海兽盯上,恐怕离月岛不远就会沉没,对于其他船只来说,起不到多少分散海兽攻击的作用。 反而将其留在海湾里,没有了其他船舶,海湾就有足够的剩余空间供它躲避海兽的攻击,不用担心沉船。而且“朱丽叶”号留在海湾里,可以做为奥太古家族留守人员的暂居地,他们不用整日整夜地呆在岛上,自然也就没有了那么大的危险。佛朗格他们也就不用那么为难。而且,即便是时间长一些,哪怕十天几十天,只要严格控制食水的发放,大家也能够抗过去。 其三,如果说最不幸的状况发生,至少还能有人能够将消息完整地传回去,让世人知道他们是在与海兽的战斗中不幸遇难。 当然了,要是佛朗格和卡米特拉认为这里更安全,也可以留在“朱丽叶”号上,等日后联邦来船相救。 最重要的一点,是“朱丽叶”号确实是有理由请求成为那个不走的特例,而不像他们,一旦提出拒绝离开海湾,搞不好华雄鹰能够首先发难,联合安德鲁家族,将他们强行赶出海去。 现在最大的问题,是如何来说服华雄鹰和安德鲁家族,让他们同意这一计划,还不能引起他们的强烈不满,以至于弄巧成拙。 “内塔罗,这件事还需要我们好好地商榷一番。嗯,你波特曼陀罗家族与华雄鹰和安德鲁家族都没有什么大的过节,要是肯多拿出一些财富来,我看以华雄鹰的性子,没准还真有这个可能。只要华雄鹰应下此事,那么安德鲁家族即便是反对,也没有什么用。”卡米特拉道。 第一百八十章?出海敌现 从清晨起来,天空中即是乌云密布,虽然没有下雨,但是却有一种风雨欲来的势头。 华雄鹰站在甲板的瞭望台上,环视四周,等待着桅杆上瞭望员的信号,不出所料,月牙岛四周的海域里,并没有发现有什么异常。 “破浪”号在海湾里缓缓地移动,将船首对准了海湾的出口。今天,“破浪”号将会是第一艘离开海湾的船只。 月牙岛海湾出口处布有不少的礁石,虽然有一条安全的航道隐藏在礁石中,足以供“破浪”号安全地通过,但是这条航道的中间有一个弯角,正常航行时必须要减速转弯,等过了弯角后再重新提速。但是今天,华雄鹰决定等待大潮涨起来后直接小角度过弯,尽可能地避免船速下降,以保证离开海湾口时有足够的速度,尽快地离开。 这样做虽然有不小的风险,但是一来有海水大潮抬高水位,二来“破浪”号除了食水之外,原本就没有携带什么货物,启航前放出了一部分压舱水,这使得船舶的吃水更浅,从而避免触礁。 林志宇和申桐棣站在距离他有十来米的位置,一人一个望远镜。随着天光渐渐发亮,林志宇注意到,在海湾入口处触礁搁浅的“阿萨尔”号,水位已经出现了明显的上涨,虽然由于角度和距离的原因,他不能准确地判断,但是这两天没少去“阿萨尔”号上转的他,可以肯定地说,海水的水位比起平时已经上升了至少一米。 与此同时,在其余的三艘船的甲板上,站满了船员,大家都是忐忑不安地看着,“破浪”号做为这四艘船中性能最好的一艘,首先出海。如果说那头遍寻不见的海兽来说,很可能会以其为目标,可以说风险极大。 这些海员们中有很多人都在暗中祈祷,希望如果说那头海兽还在的话,最好以“破浪”号为目标,这样的话,“八月花”号和“利里俄珀”号才有机会顺势安全离开。而不管那头海兽攻击“破浪”号是成功还是失败,它要是再想返回头来攻击“八月花”号和“利里俄珀”号,茫茫大海之上,又岂是那么容易找到的。 死道友不死贫道的精神,非明州人也是很清楚的。即便是一直受庇护的“利里俄珀”号上,也有很多人是抱着这样的念头。 比特汉斯和克鲁斯并肩站在甲板上,眺望着远处的“破浪”号,心情也是患得患失,一方面希望“破浪”号安全的离开,另一方面也希望“破浪”号能够成功地将海兽引走。 他们的目光又转向了海湾内的“八月花”号和“朱丽叶”号,两人已经反复地商榷此事一夜,仍然不明白华雄鹰为何那么轻易地就答应了“朱丽叶”号留在海湾中的要求。 在两人看来,虽然佛朗格一方如今也是两艘船,但是双方间的力量对比,对于佛朗格一方来说,其实比“朱丽叶”号未进入海湾前还要糟糕。“朱丽叶”号不但不能够给予“八月花”号强力的武力支持,实际上反而拖了他们的后腿,成为了堪称致命的软肋。 华雄鹰只要态度强硬,完全可以让“八月花”号成为第一艘出海的船只,然后再令“朱丽叶”“断后”,这样一来,“利里俄珀”号和“破浪”号的风险就会降到最小。虽然说为了能够让“朱丽叶”留在海湾里,让“破浪”号打前阵,奥太古家族和波特曼陀罗家族肯定是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但是华雄鹰应当并不是那种要钱不要命的人啊。这令两人感到百思而不得其解! 不过,既然华雄鹰都已经做出了这样的决定,比特汉斯和克鲁斯自然也不会多嘴多舌地再去劝说华雄鹰,反正“利里俄珀”号没有排到第一位,也没有排到第三位,他们也不想留在海湾里等着被海兽或者说奥太古家族来堵门口。 若是一星半点的风险都不愿意冒的话,他们就应当老老实实地留在家里,不要来海上! 佛朗格和卡米特拉也站在“八月花”号的甲板上,目送着“破浪”号做好了启航的准备。他们被安排在最后一个出港,可以说是一个好坏难以评价的位置。 他们也没有想到,原本以为会很难说服华雄鹰的,但是华雄鹰只是在敲了他们三家一笔后,很爽快地同意了他们的要求,允许“朱丽叶”号留在海湾里不随同一齐出港。而且还主动地提出来要第一个离开海湾。 他们不认为华雄鹰是傻子,却又想不出这样的安排对“破浪”号有什么好处,着实是苦恼地狠。 “他们肯定以为我是个疯子,既不傻也不呆,为什么还要抢着送死去?”华雄鹰走到申桐棣和林志宇的身旁,倚着栏杆笑道,“你们两人该不会也这么想吧?” 申桐棣大笑道:“老华,你这也未免太小看我了吧,看你的模样,我就知道,你肯定是有把握的。而我们的志宇,就更不会害怕,你不知道他这两天没少去‘阿萨尔’号吗?他竟然想用长枪杀死那头海兽!” 华雄鹰得意地笑了笑道:“百分百的把握没有,但是七成以上的把握还是有的。‘破浪’号在海上这么多年,没有点凭恃怎么行。” 申桐棣眨巴眨巴眼,压低了声音道:“你这船上还真有……凶兽的遗骸?” 他倒是听说过,凶兽之间,往往遇见只会有两种结果,不是争地盘的,会尽可能避免开战,而一旦开战,往往就是不死不休。 所以就有人利用凶兽的这一种特性,以凶兽遗骸来威慑其他凶兽,从而尽可能地避免与其发生冲突。当然了,这也要看活着的凶兽的性格和状况,像剑齿蜥那类的巨型凶兽,一般凶兽的气息是很难压制住它的,反而可能引发它更大的凶性。 华雄鹰微微地点了点头道:“我曾经侥幸得到一只玄龟蜕下的背壳,虽然不大,但是比较完整。” 申桐棣挠了挠头道:“你说的是那种性格温顺,罕有主动攻击他人行为,却又防御力极强的龟类?”对于海上的凶兽,他倒是听说过不少,但是一时间也不能确定是不是就是自己所想的那一种。 “申胖子你确实是见多识广。”华雄鹰赞叹道,不愧是出身后氏,这一块的知识储备就非寻常人家子弟所能够相比的。 “呼……”申桐棣长出了一口气,不禁对华雄鹰那爆表的运气感慨不已。性格再好的凶兽,依然是凶兽,不主动攻击人类,也并不意味着如果人类打它的主意,也不会发怒。而玄龟在生长过程中虽然据说会多次蜕壳,但是蜕下的背壳能够完整留下来的,却是极其罕有。 当天光大亮,海湾口再也看不到任何一块礁石,海水已经没过“阿萨尔”的船腹超过四米,“破浪”号开始向主航道前进。 尾部巨大的浪花,推动着“破浪”号不断地加速前进,也吸引着诸多人的目光,“破浪”号上各个方向上都有多人负责观望,寻找海兽的踪迹,以求在第一时间通报驾驶舱进行躲避。大家都明白,“破浪”号刚出海湾的时刻,速度没有提到最高,航线相对固定,才是海兽的最佳攻击时机——如果说它有那么聪明的话。 并没有用多久的时间,“破浪”号已经越过了月牙岛海湾入口的浅海地域,开始进入深海。 “东南方向!”几乎是同时,数个声音高呼道。 听到的人,目光都不约而同地转向了东南方,只见距离“破浪”号约有七八千米的海面上,一条白线从浮现在海面上,如同一柄锋芒毕露的利刃,直刺向“破浪”号的中部。 华雄鹰毫不犹豫地下令将“破浪”号的船速提到了最高,转舵的同时按下了一个早已准备多时的按钮。在水下,“破浪”的船底中部,两块与船底严丝合缝的钢板无声无息地向内打开,接着一个足以将一个壮硕的成年人轻而易举装在其中的巨大空壳被放了下来。 船首甲板,林志宇提着自己的蛛角枪,也在认真观察着水中海兽的航迹,而在一旁,李世杰正在忙碌地最后一遍检查捕鲸叉系统,炮口里雪亮硕大的捕鲸叉已经安置就位。 一时间,海湾内外数百人的心都狂跳了起来,如果说“破浪”号在出海之初就受到海兽的重创,那也就意味着其他船只将再没有离开的机会,而待到大潮达到巅峰,也就是海湾内其他船只沉没的时候! 只有“破浪”号躲避开海兽的攻击,最好将它引到远方的海域里,海湾里的其他船只才有逃出生天的机会。海湾里的人们开始为“破浪”号祈祷,这也是为了他们自己。 大家眼看着那条水线在逐渐加速,带着飘飞的水花,越来越快地向“破浪”号接近,而与它相比起来,“破浪”号庞大的身躯转向的速度实在是太慢了! 第一百八十一章?预料外的变化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啊?”比特汉斯双手紧紧握着船栏杆,两眼发直地喃喃自语道。虽然事先他们也猜测,船舶从主航道离开海湾进入大海的时候,将会是海兽攻击的最佳时刻,但是很多人都认为,海兽是不可能像人一样准确地把握时机,比特汉斯就是坚持这一点的。 所以当他看到远方的海面上再度出现那条代表着死亡气息的水线时,有那么一瞬间,比特汉斯觉得自己的心脏都停跳了! 不仅仅因为“破浪”号一旦被海兽重创,所有人都将没有机会逃离这里,只有坐以待毙;还因为这实在是太出乎他的意料之外了,甚至于可以说是摧毁了他一直以来坚信不疑的信念,海兽怎么可能会、怎么能这样擅长把握时机! 在他身侧的克鲁斯也是脸色苍白地毫无血色,他甚至于不敢再看下去,紧紧地闭住了双眼,向神灵祈祷,保佑“破浪”号能够躲过一劫。 ”八月花”号上,佛朗格和卡米特拉此时也是一脸地惊愕和痛苦,倒不是因为他们突然对“破浪”号感情深厚,而是做为最后一艘离开的船只,他们似乎已经陷入了绝望的境地。 “速度好快!”林志宇紧盯着由远而近的那条水线,以及水线中若隐若现的庞大身躯,心中也是惊叹不已。这只海兽竟然在海中跑出了不逊色于好马全速冲刺时的速度! 同时也对启航前华雄鹰再三叮嘱不到迫不得已、或者说出现特定的攻击条件,不允许使用船首和船尾的捕鲸叉系统这一命令有了更深的认识,如此惊人的速度,别说发射后的捕鲸叉能够有多少概率击中对方,就是击中了对方,在对方那强大的拉拽下,即便是有着数百米长的绳索从中缓冲,也是轻则捕鲸叉炮被它硬生生地扯下去,操纵其的海员头破血流;重则甚至于可能会影响到“破浪”号的平衡,引发船舶倾覆的危险。 “果然是天下武功,唯快不破!”一旁的李世杰突然道,“要是‘破浪’号也有这样的速度,在这西海上,就足以称雄称霸了。” 林志宇险些笑出声来,没想到这位三副,也看武侠小说。不过转念一想,海上的生活枯燥无味,每天工作完成后,这些海员们除了看看小说外,似乎也并没有什么更合适的放松精神的方式了。 “‘破浪’号还得有它的那个耐撞本事!不然,就得三天两头进船坞修理了。”林志宇眼睛盯着那迅速接近的水线,随口应道,这海兽的防御力之高,着实是令人惊骇。连着撞击“阿萨尔”号和“朱丽叶”号数次后,竟然还有勇气向“破浪”号发动袭击,这海兽的头也未免太铁了些吧。 李世杰点了点头,声音微微有些发颤地道:“您说的也是,这西海之上,隐藏在水下的礁石众多,这样高的船速要是撞上一个,恐怕船腹就要开膛了。” “起效果了!它速度放慢了!”林志宇欣喜地道,看来华雄鹰的这一策略果真是奏效了。 “真的?”李世杰没有林志宇那么好的眼力,眯着眼看了半晌才兴奋地道,“您真是好眼力,它确实是慢了!” 林志宇握了握手中的枪,心想若是双方就这样息兵,倒也算是件好事,就不需要自己再冒险出手了。原本他想着可以用自己这柄枪替代捕鲸叉,但是经华雄鹰一番告诫,而且要在摇晃不休的船上射击水浪中快速移动的海兽,也绝非一件易事,他已经暂时放弃了这一想法。 “神灵啊,这个华难道是受到您的庇佑吗?”比特汉斯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地看着眼前的一幕,那头海兽竟然在距离“破浪”号还有四五千米距离的时候开始减速了! 可是,“破浪”号除了转向避让之外,火炮、水下炸弹、捕鲸叉无一动用,它怎么就会减速了呢?这令比特汉斯百思不得其解。 当初“朱丽叶”号和“阿萨尔”号可是水下炸弹频丢,也没有能够震慑住它。 海湾里的众人看得是瞠目结舌、很多人大张着嘴,却发不出半点的声音,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破浪”号在海浪中缓缓地转向。 “似乎还差一些,海兽可能会撞上‘破浪’号的尾部!”佛朗格懊恼地道,虽然不明白“破浪”号是如何使得原本要高速冲撞它的海兽突然减缓了速度,但是如果说“破浪”号最终还是没能避免被撞击的命运,那么最终的结果对于他们而言仍然是十分地不利! “神明啊,请保佑您虔诚的羊羔吧!”卡米特拉无力地跪倒在甲板上道。他的这一举动很快就在“八月花”号的甲板上曼延开来,越来越多的人纷纷跪倒,向自己信仰的神明祈祷。 “船长,海兽并没有继续减速,很可能会撞上我们的尾部!”大副田武脸色煞白地叫道。 华雄鹰一向镇定的神色这一刻也不由得为之变色,看来玄龟背甲对于它的震慑力还是不足。海兽在经历了最初的惊讶后,并没有选择退却,如果说被它撞上尾部,可能会影响到船舶的动力! 只是此时的他,除了尽力将舵轮打到尽头外,还能够做什么? 此时甲板上的林志宇也发现了海兽并没有继续减速以避免双方间的碰撞,经历过最初的迷惑后,看来这头海兽仍然不死心,也许是在试探,只是它的试探,对于“破浪”号来说,仍然构成了极大的威胁。 他快步地跑到了船只的尾部,伏在了甲板上,一手握住枪尾,将长枪探入到水中,指向了海兽冲来的方向。既然凶兽之间互相有威慑力,自己枪上的独角蛛蛛角,肯定也带有独角蛛的气息,如果说玄龟的背甲仍然不足以震慑对方,他就只能试试独角蛛这头能与剑齿蜥同归于尽的凶兽是否能够震慑住它了。 当用独角蛛的蛛角打磨而成的枪头探入水中的那一刻,一种人类无法察觉的信息随即随着海浪迅速地在水中传播了开来,而这种信息,对于海洋中能够察觉到它的生物来说,既是强大而难以匹敌的,又是极其陌生的,在它们的记忆中、甚至于基因中所并不存在的! 海兽在距离“破浪”号不足两千米的地方突然大幅度地偏转了方向,并且尽力向下深潜,水线迅速地从水面消失了! 无法看到船尾变化的华雄鹰一手控制着舵轮,一手紧握着旁边的固定物,大声叫道:“准备碰撞!” 船上所有听到他这一呼声的人都尽可能地将自己与船体固定住,咬牙等待着碰撞的那一刻来临,一颗心也是沉入了深渊。难道说“破浪”号在海上的旅途今天就要画上一个句号了吗? 十秒钟、二十秒钟!就在人们困惑不解的时候,瞭望哨传来了喜极而泣的声音“我们躲过了撞击!” 船内静寂了片刻,随即欢声雷动! 华雄鹰抹去额头上密集的冷汗,顺手将舵轮回正,“破浪”号向东方海域张帆高速驶去。虽然不知道究竟是走运还是什么原因,使得“破浪”号躲过一劫,但是尽快地离开这一海域是肯定不会错的。 “所有人员注意,危机并没有结束!重复一遍,危机并没有结束!”华雄鹰命令道,“瞭望人员,密切关注周围海域,海兽很可能会发起第二次袭击!” 虽然不知道海兽为何在最后没有撞击到“破浪”号,但是以双方间巨大的速度差来看,如果这头海兽不放弃的话,攻击“破浪”号的机会还有很多!一次失败,对于它而言,压根就算不了什么! 林志宇站起身来,抹了一把脸上的海水,将长枪从水中提了出来,心里却是暗乐,没想到他的这一策略竟然是成功了! 不过想想也不出乎意料之外,对于人类而言,强大的敌人固然可怕,强大而有底牌的敌人更可怕、完全摸不着底细、一切未知的强大敌人才是最可怕!恐怕这一只海兽此时脑袋里也已经变得懵圈了,完全不明白怎么会在水中突然出现强大的生灵气息。 现在就要看这头海兽它死不死心了,只要这头海兽不是石头脑袋,最多两三次试探之后,就应当放弃再找“破浪”号的麻烦了。 毕竟如果说没有生死大仇,不涉及到抢夺地盘和食物,凶兽肯定也是欺软怕硬的,要是纯头铁见面就打、一打就要决生死的话,恐怕不用人类扩张,这凶兽自己就能够给自己打残废了。 此时在海湾中的诸人也暴发出了震天响的欢呼,作为旁观者,他们中的很多人看得很清楚,海兽不知道为何在距离“破浪”号还有一千多米的距离时,突然间转向下潜,那条水花四溅的水线的消失,无疑就是最好的明证。 “破浪”号向东继续行驶,所有人都在等待着,等待着…… “破浪”号在海上并不敢走直线,而是借风走的弧线,从而借助风力令其获得更高的速度,虽然这个速度与海兽动辄上百公里的时速相比起来,维实是有些拿不出手。但是高速行驶在躲避海兽撞击上,还能够多几分生机,所以即便是明显地相形见绌,华雄鹰也没有选择。 很快,华雄鹰将船首重新转回了临海都方向,“破浪”号踏上了回家的海途。 华雄鹰庆幸今天的天气虽然不算好,但好歹还能够有足够的视野,要是暗无星光的夜间遇到这海兽,恐怕只有到近前才能够查觉到异样,就是想躲都没有了机会。 “海兽是放弃了吗?”比特汉斯诧异地看着“破浪”号越行越远,而越发汹涌的海面上却不见有新的水线出现。 “破浪”号这么走运?仅仅被攻击了一次,海兽就放弃了继续攻击吗?海兽怎么这么好说话了?那天看它对待“朱丽叶”号和“阿萨尔”号可不是这个模样,锲而不舍地仿佛正宫在追砍小三一样! “破浪”号眼看着越走越远,水线却始终不曾再现,这让他们怎么来判断这海兽所在的方位?一下子,压力全部都来到了他们“利里俄珀”号的身上了。 “阁下,我们要立即出海了!”克鲁斯咬牙道,如今的境况,“利里俄珀”号拖的时间越长,也就意味着,可能已经回到海湾入口的海兽,重新潜伏下来的时间也就越发的宽裕。 他们之前想过,“破浪”号出海一切风平浪静、海兽无踪的情况;也预先再三推敲过,“破浪”号若是被海兽袭击,他们又要如何乘此大好良机,迅速离开的方案;就是没有想到过,海兽袭击“破浪”号一次就放弃攻击的情况! “唉……我们出发吧!愿神明保佑我们!”比特汉斯长叹了一口气,“利里俄珀”号已经对准了海湾的主航道,现在就是想将这第二个出海的名额让给奥太古家族,时间上也来不及了。而且佛朗格和卡米特拉两人,也不见得会同意——他们能够想到的风险,佛朗格他们又怎么可能一点都无察觉呢? “愿神明保佑我们!”船上的众人齐声喝道,听起来倒是有点破釜沉舟、背水一战的气势,只是这内容却与这气势有些格格不入。 林志宇手提着长枪,盘坐在船尾的甲板上,倾听着船上其他人的声音,准备着面对海兽下一轮的阻击。 李世杰站在他的身旁,心有余悸地看着他道:“方才好险,您可再别那样做了!”那么沉重的长枪,趴在甲板上单手提着放入水中,若是船舶突然大转弯,或者说受到撞击,林志宇很容易就会掉入水中。 不说落海的他可能被海兽咬伤咬死,被“破浪”号的螺旋桨打着,如今的情形也决定了“破浪”号不可能停船来搭救他,这也就意味着他即便是落水后安然无恙,也可能会长时间地飘流在海上,等待他人来救援。林志宇那可是华雄鹰的贵宾,要是真出了事,他这个跟在左右的三副,肯定会因此而担责的。 林志宇笑了笑,虽然他认为海兽的偏向和下潜,都是因为受惊所致,但是他却不会主动地将此事宣扬出去,自己偷偷摸摸地私下里乐就好了,反正自己也在这条船上,就是当是为了自救。 他站直了身子,扶着栏杆向四下里眺望,感觉海浪浪头比起方才来高了不少,“破浪”号高速行进中,颠簸地也越发明显。 “‘利里俄珀’号要出海了!”李世杰指着月牙岛方向道。 “祝他们好运!”林志宇随口道,虽然“利里俄珀”号出海比他想得要早一些,但是出来也好,海面上多一个目标,也能够多少分担一些“破浪”号的压力。 “比特汉斯那个混蛋提前启航了!”佛朗格脸色阴沉地道。 “他就不怕海兽没有被华引到远方海域中吗?”卡特米拉诧异地道,“这样做,岂不是帮助‘破浪’号分散压力吗?” 一旁的霍华德心里长叹了一口气道:“卡特米拉阁下,我认为,我们应当尾随着‘利里俄珀’号出海,拉长时间,恐怕反倒会给海兽个个击破的机会和时间。” “好,命令所有人回到各自的岗位,准备启航!”佛朗格厉声道,“接下来将是决定我们生死的时候了,所有人都要拿出百分之一百的努力来,愿神明保佑我们!” 卡米特拉还没有转过弯来,佛朗格却已经想明白了,尾随着“利里俄珀”号出海,固然有着绝大的风险,也帮助“利里俄珀”号分担了风险,但是反过来想一想,这样做,何尝不是“利里俄珀”号帮助他们分摊了风险? “破浪”号已经远行,没精力也没时间来管“利里俄珀”号和“八月花”号间的这点事,不借机冲出海湾去,难道要等到那头海兽重新埋伏到海湾入口处时再走吗? 而且佛朗格认为,与“利里俄珀”号相比起来,虽然“八月花”号上的船员更多一些,但是货物却比它要少不少,大家的船只性能相近,吃水相当,自然是谁轻谁跑得更快!有“利里俄珀”号这个船速较慢的目标,想来那头海兽也不会舍易求难吧? 卡米特拉虽然有心叫停佛朗格的命令,但是这里毕竟是佛朗格的地盘,船长又是霍华德。很快,“八月花”号的甲板上,除了那些负责瞭望四下里海况的人员外,所有人都回到了船里。“八月花”号的船体开始缓缓的移动,向“利里俄珀”号让开的位置移去。 内塔罗及“朱丽叶”号上的船员们,此时已经惊讶到了不知道应当说什么好了,原本四方订立的计划,竟然会变成了如今的这个模样! 但是他仔细地想来,却又觉得这样的结果却又是情理之中。 自从“破浪”号几乎是奇迹般地从海兽面前逃过一劫,整件事情的进程就变得诡异起来。 第一百八十二章?日后再来 严阵以待的“破浪”号一路向东驶去,很快就将月牙岛甩在了身后,虽然它的山峰依然还在天际! 至于身后相继驶出海湾的“利里俄珀”号和“八月花”号,林志宇只知道在最初的时候,它们并没有受到什么来自水下的攻击,仿佛那头海兽已经离开了这片海域。 起初“利里俄珀”号是向憩湖方向行驶,“八月花”号是紧随其后,至于后来它们有没有转向驶往临海都港,那就只有他们自己知道了。以“破浪”号现在的船速,它们除非再加装一个发动机,否则是不用想追上来了。 当时近午时,华雄鹰这才下令船员们轮流休息,但是甲板上的瞭望哨,仍然保持着高度的警惕,随时观察着船只周围海域中任何一点可疑的现象,其间,还误发了两次警报,令全船人都虚惊一场。 申桐棣这才从船舱里走了出来,抓着船栏杆,前后还有船员护卫着,一脚高一脚低地来到了林志宇的身旁,脸色有些发灰,整个人显得有些萎靡不振,按照母星流传下来的说法,就像是霜打的茄子一样——林志宇知道什么是霜,但是茄子这种东西,却没有在现实中见到过。 申桐棣一屁股坐到了林志宇的身旁,也顾不得甲板上还有海水,深呼吸了两口才道:“我再也不到海上来了,还好我早上没吃饭!” 海水大潮期间原本就比平素里浪急浪高,“破浪”号又是尽可能地放掉压舱水,全速前进,在海浪和海风的作用下,颠簸得厉害,比骑在劣马上奔驶还令人难以忍受。他又不像林志宇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方才在船舱里吐得胆汁都要出来了。 好在早上出发时,就已经考虑到可能会出现这种状况,所以申桐棣果断地决定免去一顿早餐,如今看来,这确实是一项英明之极的决定。 林志宇顺手从旁边拿过来一条带子,一边捆在他的腰间,一边扣到了船栏上,这才道:“申哥,这上面风急浪高的,你不如去驾驶舱里看看,那里空间大,还不用面对海浪。” “嘿,这个时候,我一个外行在里面只会妨碍老华他们,再说那里面哪有这里的空气新鲜,一群老烟枪!”申桐棣毫不犹豫地拒绝道。他虽然也抽烟,但是与华雄鹰的这些常年在海上的属下相比起来,完全不在一个水平线上。进去后,那纯粹是去受荼毒的。 “申掌柜您得这么想,这一趟咱们上海,虽然冒了些风险,受了些惊吓,但是预定的任务完成了,还捞了不少的外快,做成了几笔买卖。”李世杰笑道,“最终咱们还成功地脱离了险境,返回了家乡。” 申桐棣拍手大笑道:“李三副,你这话我爱听,让你这样一说,咱们这一次海外之行还是很成功的。” 净水槲的种子获取了一千三百余枚,可以说,月牙岛海岸线上容易发现的净水槲种子,几乎被扫荡一空,余下的大多要么难以获得,要么得深入净水槲林中,考虑到月牙岛水下也并不安全,所以申桐棣也就没有要求继续采集。这个数目,其实已经是相当地可观了。 华雄鹰从安德鲁家族得到的“贡金”加起来也有上万金元,再加上将船上的食水卖给“朱丽叶”号也赚了近四千金元,还有内塔罗、佛朗格和卡米特拉为了达成他们的目的而送上的礼金价值也有上万金元,这还没有算上一些小钱,杂七杂八地加到了一起,足有两万六七千金元之多! 还有申桐棣与他们所达成的几笔交易,虽然说这个需要等日后方才能够知道最终能不能执行,但是一旦成功,申桐棣也可以从中小赚一笔,也算是在月牙岛的这些天没白呆。 李世杰笑道:“那是当然的,申掌柜出马,什么时候做过不赚钱的买卖?”他虽然不知道具体的情况,但是这几天,老大时不时地就走神偷着乐,傻子也明白,那肯定是拿到了什么满意的好处了。 “三副这嘴很甜啊,可惜老申我现在身上除了必需品之外,什么都没有!”申桐棣翻了翻兜,两手一摊道。 李世杰陪笑道:“有申掌柜这句话,世杰就心满意足了,哪个能要掌柜您的赏赐。” 申桐棣拍了拍手道:“今个我难受了一上午了,就听你这几句还顺心点。这样吧,老申我给你个机会,你家小子也罢,你家亲戚好友也罢,只要推荐过来,老申我就给他个实习的机会,要是是那块料,我保证他在我这里,应该有的待遇都少不了他的。怎么样?” 李世杰怔了一下,随即单膝跪在甲板上对申桐棣道:“那我就谢谢申掌柜了!”明州除了祭祖祭先人、拜师等少数场合要双膝跪倒,其他时候是不兴跪礼的,这单膝跪礼可以说就已经是大礼了。 李世杰并不是家中独子,他还有两个弟弟,其中小弟明年将会结束九年义务教育。虽然说他在“破浪”号上的薪酬颇丰,但是李家人口也不少,每年的开销也不是小数目。最重要的是,小弟并不是一个读书的料,就是勉强读下去,也是吊车尾的结果,能不能再进一步进入高等学府,都不用打问号的。所以,家里人早就决定了,待他九年义务教育完成,就让他出来找工作。 李世杰原本想着届时找那些与“破浪”号有往来的商号,送他进去从基层干起,他如今毕竟也是“破浪”号的重要干部之一,这一点面子还是有的。但是申桐棣发话那就不同了,这就意味着自家小弟要是进了申家的商铺,可是有大掌柜罩着的,而且申桐棣的能耐又是自家老大都佩服的,交给申桐棣,他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说话间,华雄鹰脸色有些阴沉地走了过来,低声地道:“‘八月花’号估计要沉没了,是比特汉斯发来的电报。” “呃?”申桐棣长出了一口气道,“那头海兽似乎会认人啊,奥太古家族是怎么招惹它了?安德鲁家族这一次有望逃脱出来吗?” 华雄鹰微微地摇了摇头道:“不知道,看他们的命了!”不是他对人的生死不上心,而是这种事情在海上太常见了。 正常情况下,一头海兽能够击沉一艘船舶也就差不多了,不管它是出于什么样的目地。但是对于这头时速能够超过百公里的海兽来说,恐怕不适用于正常情况。如果说不能够将其甩掉,安德鲁家族的船只跑得再快,也不可能在靠港前躲开其的攻击。 “船长,这么说,我们安全了?”李世杰兴奋地叫道,两腿却是一软,一屁股坐在了甲板上。安德鲁家族的船舶与“破浪”号走的根本就不是一个方向,就算它甩不掉海兽,半途改道也驶向临海都港,茫茫大海上,双方再遇上的可能性也是极小的。 “这一次真的是很侥幸,若不是最后那畜生突然偏向下潜,恐怕我们也是难逃一劫!”想起那危险的一刻,华雄鹰仍有后悸地道。 当时他是真的以为,“破浪”号要受到重创了,甚至可能会失去动力,那是比船身受创还要糟糕的结果!不过,老天保佑,那头海兽竟然在最后偏向下潜了,令“破浪”号成功脱离。 “现在能确定这头海兽的种类了吗?”申桐棣问道,这一头海兽对来往船舶的威胁实在是太大,若是让它占据了月牙岛,岂不是日后再也无法前来月牙岛采集净水槲的种子了。何况,月牙岛还几乎是一块未开发的处女地,就这样放弃了,实在是太可惜了。 华雄鹰无奈地摇了摇头,一片混乱中,谁还有那个时间去关注它到底是什么种类的凶兽了。 “等回到临海都,休整几日,想必彼特曼陀罗家族还要想办法来营救‘朱丽叶’号上的船员,我们可以再跟过来看看,也许它已经发泄了怒气后离开了。”华雄鹰道。 “时间若是太近了,恐怕没有用。”申桐棣道,“这一次运气好,下一次未必就有这样的好运了。” “嗯,估计‘朱丽叶’号上的食水可以支持二十多天,卡在他们食水将尽的时候再来,月牙岛这里,我们也不能放弃啊。” 第一百八十三章?老朽也要去 三驾马车与三十余骑出临海都南门,一路向南走,道路两旁渐渐荒凉,离城十公里之外,除了已经几乎看不出原样的道路外,罕有人迹。 “临海都建都时间尚短,人口也并不多,临海都北面的土地相对肥沃很多,土地面积也大,就算没有外地的粮食输入,再多开垦一些荒地,本地自给自足也大致能够保证。”坐在马车上的申桐棣点指着外面的荒野道。 “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急着在这边搞什么良田改造计划?”华雄鹰满心不解地问道。 “因为要未雨绸缪!等事到临头了,再做就来不及了!”米高扬坐在另一头,老气横秋地道,“这临海都的人近十年来,每年都在不断地增长,都是从北面和东面过来讨生活的人。如今,这土地倒是绰绰有余,但是再过十年二十年呢?” 米高扬侧首看了看窗外,不远处,林志宇正骑着墨骊纵马奔驰,笑道:“我临海米氏一族,近五十年来,族中人口除去死亡者外,仍然增长了近三倍,再过五十年,我怕族中的财产已无法供养如此多的子弟了。不提前为他们获取土地,寻找生财之道,岂不是死后要愧对子孙?” 华雄鹰怔了怔,心中不由得暗想,五十年增长近三倍,要是再在这基础上,五十年再增长三倍,这个数字未免就有些可怕了。 “我申氏子弟统计出来的数据与临海米氏相差无已,而且我相信如果未来不发生大的动乱,那么在未来的五十年后,我明州的总人口也很可能会增长近三倍,这样的话,未来地少人多的格局出现,只是一个时间问题。”申桐棣正色道,“所以,我明州才急于开疆扩土,才有了细柳边疆区。而我则有了这良田改造计划。” 华雄鹰也不禁为之动容,他自己家族孱弱,人丁也不多,对此并没有什么切身的体会,但是毕竟在海上闯荡这么多年,眼界还是有的,被申桐棣和米高扬点破后,自然就明白了,对于明州而言,保证有足够的土地的重要性。 如果说,原本他还想的是,申桐棣这一计划若是真的成功,开辟出来的这些土地本身的价值,现在则是意识到,这计划若是成功,有了在联邦沿海地区广泛推广的价值后,对于明州、对于联邦、对于人类的重大价值所在! 车队并没有走很远,就来到了一片荒芜的土地,众人下了马车。 华雄鹰四下里打量,不远处就是海滩,随处可见大大小小的石头,被海水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冲刷。在海边已经规划好了净水槲的种植地——一个宽约有近二十米,长有百米的池子,池子有闸门通向大海。 “这里就是我们的第一处试验田,在这里我们打算种植四百株净水槲。理论上每天可以提供半公升的淡水,也就是说,这个池子每天都可以为后面的田地提供二百公升淡水,算上西海这边常有的雾水,再用上最新的滴灌技术,种植水稻是不大现实,种植一些对水的需求量不那么大的作物还是没有问题的。”申桐棣信心十足地介绍道,“考虑到我们这一次月牙岛之行带回来了超千枚净水槲的种子,我已经派人加速建造第二处试验田。” 有了这一千多枚净水槲的种子,就算之后再也从海外得不到新的种子,三四年之后,每年也可以得到上万枚种子可供种植,八年之后,这个数字就可以上升到十万枚,对于这一项改造计划,在十年八年后初见成效一事上,申桐棣还是有着极大的把握的。 而只要见了成效,接下来的事情就好办了,不管是自己开发改造,还是卖净水槲种子和改造方案,都足以令他们这些人名利双得,甚至于可能会扬名全州。 米高扬伸了个懒腰,骨节嘎巴作响,笑笑道:“届时可以试着种种药材,要是药性能令人满意的话,我米氏每年采购的药材就是一个不小的数目。以往都是便宜了其他地方,若是临海都能够本地产,那是再好不过了。” “那恐怕米老您得派人前来指导,种种其他作物不是什么大事,但是种植药材,还是需要有专人来指导才可。”申桐棣道。 米高扬点了点头,这对于米氏来说倒不是什么大事,族中的小辈众多,这里距离临海都又不远,快马奔驰连半个时辰都不用,选几个出来指点一下如何种植药材,完全不是事,也让那些小家伙别每天都窝在家里。 “回头从这里挖些土送回米氏,我们化验一下土质,看看哪种药材合适。”米高扬摆手道,“申掌柜,你们何时再出海前往月牙岛啊?能不能带上老朽?” “您老也要去?”申桐棣、华雄鹰和林志宇几乎是异口同声地道。 “呃,我去看看月牙岛有什么问题吗?”米高扬一脸诧异地反问道,“老朽年纪虽然有点大,但是筋骨却不弱于年青人,又不用你们照顾,给个舱室管个床,再给口饭吃而已。”这几天,他没少问华雄鹰他们这一趟月牙岛之行的事情,特别是那头已经连撞三艘船只的海兽,令他格外地感兴趣。 “这事您别问我!”申桐棣毫不犹豫地指着华雄鹰道,“他是船长,上了船,天老大、海老二、他老三,有什么事您老问他。他要是不同意,谁说话也不管用!” 五日前,“利里俄珀”号带着一船惊魂未定的船员们驶入了临海都港,比“破浪”号晚了一天半的时间。从他们的口中,才得知了“利里俄珀”号与“八月花”号离开月牙岛海湾后的详情。 起初两船离开海湾后,虽然大家都是提心吊胆地,但是还算是太平,两船不敢直驶临海都,所以选择了前往憩湖的方向,令比特汉斯·安德鲁他们恼火的是,“八月花”号又尾随着他们而行,赶都赶不走。 第一百八十四章?意外的收获 而就在他们驶离月岛约有两个时辰,他们都以为已经摆脱了这头海兽之后,“八月花”号甚至又有些蠢蠢欲动想要攻击“利里俄珀”号的时候,海兽突然出现,一击就给“八月花”号的左舷撞出一个窟窿,令“八月花”号的船速立时就降了下来。 “利里俄珀”号借机全速逃向憩湖,他们最后看到的“八月花”号是在逐渐倾斜中! 在憩湖提心吊胆地停留了一夜后,“利里俄珀”号出憩湖一路狂奔向东,直接驶回了临海都,在进港泊船的那一刻度,船上几乎所有人都瘫软如泥——直到这一刻,他们才确定自己确实是逃出了那头海兽的魔爪。 接下来的这几天里,“利里俄珀”号上的船员们都呆在岸上,有一小半人当夜就病倒了,其余人也是一个个筋疲力尽,倒在床上就睡,睡梦中还时不时地会被惊醒,误以为船舶受到了撞击。从这一点来看,“破浪”号的船员们,心理素质比他们好的不是一星半点。 “米老,您上船我们当然是举双手欢迎,不要说一个舱室了,就是您睡我的船长室,也没有问题。但是我们是真的负不起这个责任。”华雄鹰苦笑道。不说米高扬是临海米氏的核心人物,就拿他的年纪来说,在平均寿命超不过四十岁的联邦里,他是真的高寿了,要是上了船,万一出了什么闪失差错,与临海米氏,乃至明州米氏都要反目成仇了。 米高扬无所谓地摆了摆手道:“我明白你们的担忧,我可以在责任书上签名,我出海后的生死我自己负责,而且我还会带两名族人一同上船,他们届时也可以做证。” 华雄鹰和申桐棣更是相对苦笑,这东西说有用有用,说没用也没用,真要出了事情,有人做证有时候也一样没有用。 “米前辈,您突然想上海做什么?”林志宇在一旁问道,“您以往上过海吗?” 米高扬半晌才面有尴尬地答道:“以往倒是没有上过海,主要是我想看看那头海兽。” 华雄鹰和申桐棣面色有些发黑,合着这一位认定“破浪”号再去月牙岛时,还会遇上那头海兽?即便这位是米高扬,临海米氏的核心人物,高寿老人,这也是令人很不爽的。 “两位不要误会,主要是这几天总是听人谈到这一头海兽,令我想起了一桩往事。在我三四十岁的时候,曾经读过一本书,似乎是一本游记,书名和作者我都记不起来了,但是在书中曾经提到过一种海兽,与你们所说的这一头海兽相当地相似。书中提到,若是携有某种物品,散于水中,可以令这种海兽厌恶而不愿意接近。同时书中也提到,若是船中载有一种物品,则很容易吸引这种海兽。”米高扬道。 华雄鹰等人面面相觑,难道说,这一位是想上船做试验不成?以此来验证他的推断? “米前辈,你确定书中所提到的海兽与我们所说的这头海兽很类似?”林志宇挠了挠头道,若米高扬所说是真的话,那倒确实是有值得验证的价值。自回到临海都之后,华雄鹰和申桐棣都通过各种途径和渠道,想要查清楚这一头海兽的来历。 毕竟有着如此高的水中时速的它,对于往来的船舶杀伤力太大,一旦招惹到它,除非是在近海,否则就几乎是必然沉没了。就是换上联邦海军的五千吨军舰,若是任它这样撞击,而没有能够针对它的手段,恐怕也逃脱不了沉没的命运。这一点与以往已知的那些海中凶兽相比之下,尤其令人忌惮。 而且它的游泳速度快,也就意味着它的活动范围更大,如果说只是在月牙岛周边海域活动还罢了,要是一旦进入了近海航线海域中,那么对于明州沿海地区的航运业将会构成威胁。特别是临海都与细柳边疆区之间的航线,可是关系到了明州数以万计的军人的生死,以及未来的海上石油运输线,容不得出半点差错的! 对于此事,华雄鹰和申桐棣甚至已经上报到都衙门里,要求他们将此事尽快地逐级上报,请上面派人协助调查。就连林志宇,也被他们要求将此事通知了李照基,通过他的渠道向上汇报。 几天下来,各方均没有确切的消息回报,倒是不经意间,从米高扬这里听到了意外的惊喜。 “我听你们所说的那些特点,比如说水中游速极快、攻击方式以头部撞击为主、攻击时会在水面上拉出一道水线、体型在十来米、对目标有一种锲而不舍的劲头,这些都符合。而那书上,还提到过,这种海兽实际上是一种鱼类生物,它的头骨十分地坚硬而且凸出,就像母星上远古时期的某一种恐龙一样,由于头骨坚硬并凸出,就以此为攻击方式。”米高扬皱眉回想道,“时间实在是太长了,很多具体的描述都想不起来了。就这些,还是因为听你们提到那海兽的模样,才渐渐地想起来。” “那书呢?”申桐棣急不可耐地问道,若米高扬所说不假的话,那本书将有着极其重大的研究价值啊。 “几十年前的东西,又只是一本不知道是谁写的游记类的书籍,我当年也只是看他所说的有趣,才翻看了几遍,记得一些东西。后来那书那里去了,书名和作者叫什么我都不记得了。这几天,我已经命族人仔细地翻阅了我米氏的藏书,希望能够找到它。”米高扬捻须长叹道,“不过你们也不要抱太大的希望,我米氏藏书一来很多,二来很杂,三来这二三十年里,我们与其他家族,以及本家也有过多次交换藏书,它还在不在我米氏的藏书中,甚至有没有被毁损,都不知道。” 华雄鹰和申桐棣兴奋中又被泼了一盆冷水,林志宇道:“那米前辈可还记得,什么物品会令这种海兽感到厌恶,什么物品又会吸引这种海兽吗?” 米高扬嘿嘿笑道:“老朽只记得什么东西令这种海兽厌恶,但是什么东西能够吸引它,却要实地去月牙岛看看才能知道。” 第一百八十五章?各有所求 申桐棣将华雄鹰和林志宇拉到了一旁,正色道:“米老前辈的要求,你们怎么看?” 话都说到了这个地步,他不认为米高扬会虚言哄骗他们三人,没有那个必要,也只会带来巨大的负面作用。不说别的,惹恼了林志宇,对于临海米氏宗族来讲,就是得不偿失——金缘玄心莲这些时日以来,他也通过不少渠道打听过,每年的产量虽然并不是一个小数字,但是却完全被当地的宗族所垄断,往往是有价无市。这一点,从临海米氏宗族对其的重视,也能够看出来几分。 而如果说米高扬所言不假,那么获得他手中的资料,对于未来“破浪”号纵横海域,就有着不可忽略的重要性。在他想来,月牙岛这个地方,能够保留还是最好保留下来,净水槲的种子,每年多一些可能不起眼,但是十年八年之后,积累下来的数字就会是相当惊人! 而且,“破浪”号也经常往来于临海都与细柳边疆区之间的海域,确保其的安全,也是不可忽略的大事。毕竟他们如今想要探索海外,挖掘海外的财富,“破浪”号和华雄鹰、以及那些资深的海员们,都是必不可少的财富。即便是他们可以投入巨资再造新船,那也得等上一两年,才能够拿到手不是? “我支持米老前辈上船!”林志宇明确表态道,那头海兽的攻击力他们都看在了眼里,不管华雄鹰有什么样的底牌,对那头海兽并不是完全有效果,这是不争的事实。他不可能常随“破浪”号出海,那么一旦再遇到这类的海兽,“破浪”号的安全堪忧!如果说能够一劳永逸地解决掉这个问题,冒一些风险也是值得的。 “不过,我怀疑米老前辈还有其他隐情没告诉咱们,也许这头海兽还有额外的价值吸引他。”林志宇又补充道。与米高扬打交道也有些时日了,米氏宗族的其他核心人物他也有来往。 米高扬在临海米氏宗族中虽然并不管事,但是地位却是崇高,就连米氏族长,对他也是恭恭敬敬的,侍奉有加。米高扬的要求,至少林志宇所知道的,从来也没有拒绝或者说阳奉阴违的。像这样一位重要的人物,米氏宗族怎么会轻易地放他上船出海,参加这种有相当大风险的探索行动。 这样反推回来,那就是这头海兽身上必然有什么东西对米高扬乃至临海米氏宗族有着巨大价值,才会令他们宁肯冒极大的风险,也要上船亲眼目睹它。 “那书也并不一定不在。”申桐棣轻笑道,对于米高扬方才的那一番话,他是不会完全信的。虽然几方都是合作的盟友,大家都是一条船上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大家就都穿同一条裤子,就算大家都穿同一条裤子,也不代表着大家都穿同一条内·裤。夫妻尚能同床异梦呢,何况只是盟友之间。 不过他也并不会因此而埋怨什么,大家是有着共同的利益和方向,但是在细节上,各方有各方的需求,是再正常不过的了。就像他不会要求林志宇无偿拿出净水槲种子的催发诀窍来,他自己也不会将他这些年来海外探索的成果无私地全部奉献出来一样。 只要不妨碍大家的共同利益和发展,不会因此而闹得众人离心离德,最终分崩离析,那就不是事! “米老前辈也不一定忘记了究竟是什么东西可以吸引来海兽?”华雄鹰也轻笑道,他也不是笨蛋,林志宇和申桐棣将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他要是还不明白,也不可能坐到“破浪”号船长的座位上,更不可能指挥着这些船员纵横海上这么多年。 米高扬手中的这份资料,若是得到了证实,临海米氏宗族固然会因此而得到名利,他们三家做为不可缺少的参与者,也必然会从中分得一杯羹——也许就可以在明州的那些上层人物那里留下深刻印象,这对于三家日后的发展,无疑可以起到不可忽略的作用。 三人相视而笑,华雄鹰皱眉道:“他要去便由他去,但是这事先必须要把话说清楚,应当做的准备必须要做,否则不出事则已,出事了咱们很可能是鸡飞蛋打,吃不到肉反而惹得一身骚!” “老华这话说到我心坎里了,就是这个道理!”申桐棣笑道,“肉咱们要吃,但是可不能惹一身骚。当然了,要是肉足够多,沾点骚气也值得,反正咱们不做亏本的买卖。” 华雄鹰转脸看向了林志宇,笑问道:“林兄弟这一次也随船去月牙岛吗?” 他表面上说得是云淡风轻,仿佛只是一句再平常不过的问话,实际上这心却是已经提到了半空了。回港的这几天,华雄鹰反复在琢磨那一天海兽为何在最后时刻转向下潜,彻底地避开了“破浪”号,而且后来还放弃了对“破浪”号的追击。 他私下里也询问了所有在甲板上的船上人员,李世杰自然也不会例外。李世杰提到了,在海兽向船尾撞击过来时,林志宇曾经伏在甲板上,将手中的长枪沉入水中一事。虽然说李世杰自己觉得,一头能够撞破船舶侧舷钢板的海兽,怎么可能会惧怕长枪的刺杀,那不过是林志宇在无计可施的时候,一种无奈和下意识的表现,但是华雄鹰却并不这样认为。 他已经询问过当时在甲板上的其他人,也询问过在船舱内工作的船员们,如果说有什么异常举动的,除了林志宇之外再无他人。 如果说已经能够将所有的可能都剔除掉,那么余下来的那个最不可能的,很可能就是事实的真相! 华雄鹰认为,海兽之所以在最后转向下潜,很有可能是因为它认为林志宇手中的那柄长枪对它有威胁,甚至于威胁还要大于玄龟,所以才会放过了“破浪”号,甚至连二次攻击都没有发起。 华雄鹰这几天一直在想找机会看看林志宇的那柄枪,只是平素里林志宇的枪都是放在枪囊中,挂在墨骊的身侧。这种私人武器,非极其熟悉亲近之人,最好不要轻易提出观看把玩一类的要求,所以他一直以来都没有找到机会。 既然米高扬上船已经是无可避免的结果,那么他希望,最好能够将林志宇也一并拉上船,至少他自己信心会更充沛一些。至于申桐棣这个胖子,多一个他少一个他,就无关紧要了。 “只要时间允许,志宇当然是要随华大哥和米前辈一同前往。”林志宇笑笑道,“我个人对那头海兽也是很好奇的。而且,‘朱丽叶’号已经有多日没有电报发出了吧?” 华雄鹰点了点头,自从“破浪”号进入临海都港之后,就再也没有接到过“朱丽叶”号发出的无线电报,他们这边发过几次电报询问,也没有回音。而且他从港口和“利里俄珀”号那边也是得到了相同的回答。他很怀疑,“朱丽叶”号可能已经沉没。 如果说“朱丽叶”号已经沉没,只要没有出海湾,他相信还是能够有不少人能登上月牙岛,留下一条性命,但是那里环境险恶,这些天下来,即便是侥幸上岛逃生,恐怕大多数人此时境况也是相当堪忧的。 不过,华雄鹰虽然忧虑那些人的生死,但是他却绝对不会在准备不充足的情况下,前往月牙岛,那样是对自己和自己的船员不负责。 华雄鹰一向认为,海上救援,第一准则是要先保住自己,其次才是如何尽可能地救助他人。如果说连自己人的安全都得不到保证,那还不如不救。在茫茫西海上,如果说没有一颗坚定而有原则的心,是活不长久的。 何况,“朱丽叶”号上的那些水手,又有多少人是值得自己冒巨大风险去救助的?奥太古家族和波特曼陀罗家族在航海业中的名声可是都不好,若不是一直都没有确凿的证据,联邦政府早就将他们捉拿入狱了。 “我们三人算是达成一致的看法了,米老爷子您可以上船,但是必须要尊守我们制定的规则!否则的话,就请老爷子您另寻其他船只好了。”华雄鹰郑重其事地对米高扬道,“我们三人实在是担当不起那个责任,不管您签自愿书、还是带上几名族人,都不够!” 米高扬捻须笑道:“可以,只要让老朽上船,并且给老朽研究提供足够的支持,你们制定的规则,老朽定会尊守。你们放心,老朽虽然一把年纪了,但是还没有活够,不会上船后自讨苦吃的。而且,我米氏族人随船前去,还有另一个好处。” “船医?”华雄鹰摇头道,“我怕他们上船后还得我们的船医去照顾他们。这海上的风浪,非这近海几十海里的水域所能够相比的!” “不不不,华船长你想错了!”米高扬摆手道,“对于辨识植物这一块,我们米氏的成年族人,随便拉一两人出来,都可以甩你们至少半条街的!” 第一百八十六章?你们是不要命了? 米高扬信心十足地道:“我米氏子弟,三岁即开始识字,六岁就能够辨识数十种药材,成年时,至少也要懂得灵活使用数十个药方,并制作药剂,认识上千种植物及其药性。你们在海外岛屿上探索,即便是找到了新奇的植株,最终不还是得带回临海都来找人来辨识它们的特性吗?” 申桐棣缓缓地点了点头,米高扬这个倒是没有说错,米氏子弟在这方面,确实是有着他人所不及的优势。以往华雄鹰为他带回来的植物,不少也是由米氏族人为他来辨识。 华雄鹰耸耸肩道:“米老,您这话没错是没错,但是对于我来说,没用!我只负责航海和探索,找到什么新奇的玩意运回来给申胖子,至于其他的,那是申胖子他的事情,和我没有什么关系。所以,您的族人上船后,我并不会因此而对他们高看一眼的。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在这陆地上,您是前辈,但是到了船上,我才是那个说话算数的!” 米高扬不以为忤,拍了拍华雄鹰的臂膀笑道:“无妨,无妨,老朽我能够理解。就像病人到了我们大夫这里,要么你遵守医嘱,我们负责治好你。要是你做不到,最好滚蛋,别来砸我们的牌子。华船长和船员们常年在海上,免不了有一些职业病,老朽这几名族人,对于治疗海员这一类的病人,还是有几分心得的。” 林志宇和申桐棣在一旁暗笑,米高扬还真是半点在口头上都不落下风啊。 接下来,四人商榷好,待“破浪”号再次出海时,会提前通知米氏,届时米高扬可以带二到四名族人上船,至于他们所要遵守的具体规则,华雄鹰会在近几天拟定,交给米氏。 一行人回到了临海都,米氏众人与三人告辞回自家的庄园去了。 三人则骑马前往申桐棣在临海都的宅邸,林志宇随口问华雄鹰道:“华大哥打算何时再次出海?” 他来临海都也有些时日了,林氏商队带来的货物也在临海都里销售了七七八八,若是时间还比较充裕,他就打算带队返回青云都了。 青云都与临海都两地间有驿道相连,他又有墨骊,真有急事赶过来也用不了太久的时间,耽搁不了正事。 华雄鹰沉吟了片刻道:“原本我是打算多拖一些时日再去,最好奥太古家族和彼特曼陀罗家族也一并有船前往。不过米老爷子提出了一并前往,恐怕这时间就要提前了。” 正常情况下,除非育儿或者说建巢,海中凶兽罕有在一地长时间停留的。这主要是因为,大部分的海兽胃口都是相当惊人的,长时间停留在一地,往往会使得当地海域鱼量大减,所以这些海兽们大多都是在海中游荡的。 虽然说这一头海兽很可能是因为奥太古家族和彼得曼陀罗家族的船舶上有什么货物吸引它,才会尾随并攻击船舶,但是谁也无法确定,这种吸引力会维持多久。如果他们还希望能够再发现这头海兽,自然是越早出发越好。 “志宇你是打算回青云都吗?”申桐棣侧身问道,“要我说,你还是暂且留下好。至于你家的商队回青云都,可以与其他商队同行,安全上不成问题。我可以给你介绍信得过的商队。” “申胖子说得不错,这个时候,你最好还是留在临海都,我们还可以一起商榷商榷如何针对那头海兽的措施方案。”华雄鹰表示赞同道。既然要提前奔赴月牙岛,他自然是希望能够搞清楚,那头海兽在最后偏向下沉的真相,也好有针对性地布局来应对那头海兽。 而且华雄鹰有一种预感,米高扬他们对那头海兽恐怕不会止步于研究研究,搞不好还打着杀掉那头海兽的主意——每年陆地上的那些凶兽被杀死后,它们的尸骸最大的买家就是各地的制药家族,不仅仅是明州如此,其他各州亦是如此。米高扬和米氏族人如此地积极,恐怕也有着类似的想法。 一想到米高扬和米氏族人可能想要杀死那条海兽,华雄鹰觉得自己的肝都在颤抖,他虽然在海上纵横多年,海中的凶兽也见过不少。但是像这种来去如风,在水中都能够游出陆地速度的海兽,肯定是最难杀,也是最危险的。 申桐棣九成是不会再上船了,要是再没有林志宇坐镇,他担心自己一个人拦不住疯狂了的米高扬和米氏族人——不管怎么说,林志宇还把握着米氏金缘玄心莲的来源,他的话,米高扬和米氏族人们,多少得听一些。 “可是我离开青云都的时间已经不短了,等去了月牙岛再回来,少说也是十天之后了,我担心家母小妹担念。”林志宇苦笑道,“原本我带队前来临海都,四天前就应当启程回去了。” “这个还不好办,你挂念伯母小妹,找人将她们送到临海都来就是了。就当出来旅游一次,也开开眼界。待我们从月牙岛回来,再一起回青云都也就是了。”申桐棣笑道,“我这里,米老爷子那边,都有的是地方住,而且有人陪玩、陪游。” 三人边说边走,很快就来到了申桐棣的宅邸,刚到门前,申家的管家就快步地迎上来道:“家主,安德鲁家族的比特汉斯阁下已经在这里等候您和华船长多时了。” “哦?他来做什么?”申桐棣和华雄鹰对视了一眼,对管家道,“请他再稍候片刻,我们进去换身衣服。”在临海都外跑了大半天,衣衫上已经尽是尘土,虽然没到灰头土脸的地步,但是见客却是不宜。 比特汉斯和克鲁斯坐在客厅,喝着已经不知道是第四壶还是第五壶茶,心中虽然着急,却也无可奈何。谁让他们没有提前预约,主人家外出不在家,能怪谁呢? “好像回来了,我听到外面人声嘈杂。”克鲁斯放下了茶杯,轻声地道。 他话声未落,管家已经从厅外走了进来,对二人施礼道:“我家家主已经回来,请二位在此稍候片刻,他进去更衣洗漱后即来见二位。” 克鲁斯起身回礼道:“谢谢,还请管家转告申掌柜和华船长不用着急。” 待管家转身离去,比特汉斯才低声地埋怨道:“咱们这里屁股都要着火了,你怎么还让他们不要着急。” 克鲁斯简直要哭笑不得,解释道:“咱们越是表现地着急,接下来的谈判咱们就越被动,这个道理阁下难道都不懂吗?” 比特汉斯怔了片刻,一掌拍在了自己的额头上,羞愧地无地自容,同时也意识到自己确实是乱了方寸。 自从离开细柳边疆区,在海上遇到了佛朗格·奥太古的“八月花”号,他就开始倒霉,他现在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霉运缠身,怎么做什么事情都是如此地不顺。 并没有让两人等多久,申桐棣和华雄鹰两人走进厅来,双方客套一番,分宾主坐下。 “实在是抱歉,不知道二位来访,令二位久候了。”申桐棣开门见山地问道,“不知道二位找我和华船长有什么事?” “申掌柜、华船长,我们想要请华船长帮个忙,帮助我们将一批货物送到托木斯克州的约克星港,这价格好说。”比特汉斯道。 “约克星港?你们不是自己也有船吗?”华雄鹰有些诧异地道。 克鲁斯苦笑道:“不瞒二位,我们的船员如今还是一个个如同被吓坏的小鸟一样,根本不能操船出海。而这一批货物,如果说不能够及时地送到约克星港,对我们安德鲁家族的商誉将会有极大的损害。” 要是能够自己运送,当然是不需要劳烦他人,可是自家的船员就是那么不争气,硬是到现在仍然不能够上船出海,他们也是很无奈的。 比特汉斯坐在那里简直都要将自己的脸埋到胸口上了,大家都是同行,同样都是经历了海兽的袭击,看看人家“破浪”号的船员们,再看自家的船员,实在是令他抬不起头来。 申桐棣的目光转向华雄鹰,华雄鹰沉吟了片刻,缓缓地摇了摇头道:“从临海都前往约克星港,一来一回加上装卸货的时间,至少需要十天,如果说海上天气不好,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而且,这样一趟航行,船员也需要休息,这样的话,恐怕米老爷子那里就等不急了。” 比特汉斯和克鲁斯有些没听明白,华雄鹰所说的米老爷子又指得是谁。 申桐棣点了点头道:“不瞒二位,我们打算在近期内再次前往月牙岛,‘朱丽叶’号以及上百名船员都还滞留在那里,急需救援。耽搁的时间长了,我们怕他们会出大事。”米高扬与米氏族人的打算,自然是没有必要告知安德鲁他们。 “你们还要去月岛?”比特汉斯吃惊地看向两人,险些从椅子上跳了起来,这些明州人是不要命了吗,侥幸逃了出来,他们居然还要再次冒险回去? 第一百八十七章?转让套现 克鲁斯也是吃惊地看着申桐棣二人,他们万万没有想到,华雄鹰拒绝跑这一趟的理由竟然是要再次前往月岛! 虽然说他们也知道“朱丽叶”号及上百名船员,还有大批的货物仍然滞留在月岛上。也知晓“朱丽叶”号已经与大陆这边失去了联系,但是他们从来也没有想过,操船回月岛去救援他们。 不说安德鲁家族与奥太古家族原本就矛盾重重,这事不应当由海军来做吗?他们船坚炮利,面对海兽也能够有更大的威慑力。而且国民缴纳税费,供养海军,不就是需要他们在这种时刻挺身而出的吗? 而且,不管是奥太古家族还是彼特曼陀罗家族,至今还没有什么行动传出来,“破浪”号急着前往月岛,是不是有什么其他的目地?瞬间,比特汉斯和克鲁斯这脑海里就不知道转了多少个念头。 “如果说两位有空的话,我们也欢迎你们一同前往。”申桐棣那是什么人,看两人的模样就能够将他们的心思猜个七七八八,笑问道,“只是不知道两位有没有时间和兴趣?” “不不不,谢谢申掌柜的邀请。”比特汉斯毫不犹豫地拒绝道,“‘八月花’号已经耽搁了不短的时间,船上的货物都是货主急需的,我们不敢再继续耽搁下去,只要船员们精神和体力恢复了,就要立即起航。谢谢两位的好意。” “你们的船员休整恐怕还需要一些时间,我认识星月阁的几位管事,不如我介绍你们与他们合作,先将船上的货物运回托木斯克州去。这样你们二位也就无需这样匆忙地离开。”申桐棣笑呵呵地道,“星月阁旗下的航运,二位总应当放心吧?” 比特汉斯心说,星月阁旗下的航运,他们确实是放心,但是上“破浪”号,他们就大大地不放心了! “申掌柜,这一次出了这么大的事情,通过电报也无法和家族详述这件事情的整个过程,即便是货物通过星月阁航运,我们二人也要尽快地赶回托木斯克州,亲自向家族说明。”比特汉斯推托道,“奥太古家族和彼特曼陀罗家族,这一次吃了大亏,难保不会迁怒于我安德鲁家族,所以还是让申掌柜和华船长失望了。” “嗯哼!”克鲁斯在一旁轻咳了一声道,“申掌柜,华船长他们甘冒大风险前往月岛救人,实在是我们大家的楷模。安德鲁家族与奥太古家族一向不和,这在托木斯克州乃至联邦航运业内,都是众所周知的事情。我们二人随船前往,不出事则罢,一旦出事,奥太古家族和彼特曼陀罗家族,必然会将责任推到安德鲁家族的头上,甚至会连累到你们,我想这样的结果,必然不是申掌柜和华船长所愿意看到的。” 接着他又道:“既然华船长他们无暇分身帮助我们跑这一趟,我们还有一个方案,这里是船上货物的清单,不知道申掌柜有没有兴趣。我们可以按照市场批发价格的七折出售给申掌柜。也算是我安德鲁家族对申掌柜和华船长的感谢。”说着将一叠纸递给了申桐棣。 “嗯?”申桐棣伸手接了过来,草草地翻了翻,船上的货物倒是都属于市场上的畅销货,只要运到人口众多的城市,是不发愁销售的。当他翻到了靠后的几页,手微顿了顿,他算是明白了为什么比特汉斯他们急于将货物运走,或者干脆索性将货物转让给自己。 原来这货物中有近四分之一是属于并不那么耐放置的,即便是有冰库冷藏,若是超过了一定时限,哪怕是货物看起来仍然完好,其价值也将大跌,甚至连原先十分之一的价格都卖不出来。 他在心里暗算了算时间,也就还有不到十天左右,也就是说,哪怕是现在立即装船运到约克星港,留给那边的时间也是相当紧迫的。要在五天时间里完成铺货并销售出去,难度可想而知。 而且对于约克星港,申桐棣也并不陌生,那里虽然比临海都建港早,人口也要多一些,但是也只不过是常住人口一万五六千人,想要在如此短的时间里将这些货物全部消化掉,也不是一件易事,必须要运输到内陆城市,这样一来,所需的时间无疑会更长! 与其完全砸在手中,连十分之一的价值都拿不到手,不如索性提前卖给自己。市价的七折,就算自己再压压价,倒也不算亏本严重,也许细算下来,还能略有收益。而这个价格,对于申桐棣来言,也是颇有吸引力的,虽然与原产地相比起来,价格肯定是有不小的提升,但是它们却是立即就可以拿来卖的。至于其他的货物,倒是可以慢慢地出货,不急于一时。 安德鲁家族这是想及时止损,将货物变现成现金! “至少六折!”申桐棣道,“这些货物占了总货物近四分之一,量如此大,时间又这样紧,临海都根本无法将其全盘消化。我必须要将货物送往邻近的都、县销售,这一笔开销算下来可不是一个小数。” 比特汉斯连连摇头道:“这可不行,这些货物转手给申掌柜你,我们安德鲁家族可以说从中根本就没赚什么钱了,甚至已经是亏本。” “可是你们卖给别人恐怕压价会比我还狠的。”申桐棣好整以暇地端起茶水道,“我这人做买卖向来留三分余地,可不像有些人,不压榨到极点,绝不罢手。二位若是不相信,不妨去他家试试。” 克鲁斯插口道:“不如这样,大家各退一步,那一部分急需销售的货物五折,其余货物六折五,申掌柜你看可好?”他们之前已经打听过临海都的行情,确实如申桐棣所说的那样,在知晓了“利里俄珀”号短时间内无法出航后,这些商家确实压价都相当地狠,申桐棣喊出的六折反而是最高的一个。 如今的安德鲁家族需要尽快将这一批货变成现金,以减少因为延误船期所带来的一系列损失,特别是那些时限不多的货物,更是绝对不能砸在自己的手中,每拖一天,那些货物的价值就会减一些,申桐棣拖得起,他们却是拖不起! 申桐棣沉吟了片刻,摆了摆手道:“罢了,和气生财,和气生财,大家各让一步也好。再拖个两天,这些东西要是全在临海都里消化,恐怕就有人要跳着脚骂我扰乱市场了!” 比特汉斯和克鲁斯暗地里打了个眼色,能够顺利地将货物在临海都清舱,那么“利里俄珀”号短时间内无法出航,就不是什么大事了。实在不行,家族那边也可以重新招募一批海员来临海都将船开走。 “那就由申掌柜你们拟定合同,我们双方何时签字?”比特汉斯道。这不是什么麻烦事,完全可以使用制式合同。 “等等,在签字前还有一事要麻烦二位。”申桐棣摆手道,“二位不必这个模样,真的不是什么难事,只不过我们不大适合做罢了。” 比特汉斯无奈地道:“还请申掌柜明说什么事情。”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啊。 “我想请二位查一查,奥太古家族的‘阿萨尔’号和‘八月花’号,以及彼得曼陀罗家族的‘朱丽叶’号的货物清单,想必此事对于二位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事。”申桐棣笑眯眯地道,“这点举手之劳的事情,二位应当不会不给胖子我这点面子吧?” 比特汉斯和克鲁斯暗地里长出了一口气,这事确实不是什么难事,只要在细柳边疆区的港口有关系,就不难打听到。只是传出去,有些不好听罢了。但是他们安德鲁家族与奥太古家族不和,调查奥太古家族及其盟友家族的船舶货运清单,不过是污上加污,根本算不上事。 “好,我们会尽快地将清单交给申掌柜。”比特汉斯爽快地道,他才不管申桐棣他们打听这个图什么,要是他们和奥太古家族交恶,那才是最好不过了。 “既然这样,二位就稍等片刻,我们一齐去港口公证,一手交货一手交钱。”申桐棣看了看室外的日头道,“动作快一些的话,明天的这个时候,二位就可以踏上前往托木斯克州的旅途了。” “那样自然是最好!”克鲁斯笑道,“我们也就在这里提前祝二位未来的月岛之行一路顺风,顺利地救出滞留岛上的众人。” 这时,申府的管家又快步地走了进来,快步来到了申桐棣的身旁低声说了两句,申桐棣一怔,随即道:“快快有请!快快有请!” 第一百八十八章?多方云集 在申府后院里练功的林志宇看到李照基出现在眼前时,也是吃了一惊,这一位不老老实实地在青云都呆着研究新克拉玛干沙漠,怎么又跑到了临海都来了。 双方客气寒暄了几句,在花园的亭子里坐了下来,李照基笑道:“林兄弟,我从青云都过来时,你娘托我带来了一些东西。” 说着申府跟过来的仆役将一个不小的包裹放到了桌上,李照基继续道:“伯母要我转告你,家中一切皆好,你不必在这里挂念。嗯,这应当不是什么安慰你的话,贵家族在青云都确实是挺好的。九棵树外堡如今每天往来的队伍可谓是络绎不绝,看来用不了两三年,你们在它身上的投入就可以赚回来了。冯堡主和秦教头两边跑,也是乐在其中。” 林志宇拱手称谢,他在临海都也就是担心他们这些人有什么突发事件,得知一切都安好,他在这里也就放心了。 “李哥来临海都,该不是为了那头海兽而来的吧?新克拉玛干沙漠里的寄生虫一事,你不管了?”林志宇笑问道,除此之外,他也想不出还有什么其他事。 李照基苦笑道:“咱是军队一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这不是我和你比较熟悉吗,军中对这件事又十分地重视,所以就将我派了过来。至于新克拉玛干沙漠里的那些事,暂时由景泰英先接手,待这边有了眉目,我再回去。” 接到了林志宇传来的消息后,他不敢怠慢,立即就传回了军方后勤司,显然后勤司对于此事也是十分重视,所以才会将他派到临海都来,要他跟在林志宇的左右。 也难怪军后勤司如此地重视此事,这头出现在月牙岛的海兽,既然能够轻而易举地撞沉撞毁三艘三千吨级的武装商船,那么对五千吨级的军舰就构成了足以致命的威胁。五千吨级的军舰无疑是联邦或明州海军的中坚力量,再大的七八千级和万吨级的军舰,一来数量较少,二来都是舰队的旗舰,轻易不会出动。 月牙岛距离临海都至细柳边疆区的主航线不远,而这条航线上负责运输的船舶大多都在三千吨至五千吨左右,如果说置之不理的话,一旦它进入这一航线,肆无忌惮地攻击船舶,将会对细柳边疆区的后勤补给运输造成巨大的破坏,这是明州军方绝对不能够容忍的结果。 “明州海军打算出动多少兵力?”林志宇笑问道,“若是机密,李哥就不用说了。” 李照基苦笑道:“目前,至少在一个月内,调不出来能够前往月牙岛的船舶。” “啊?”林志宇一脸的难以置信,堂堂明州海军,竟然调不出一艘军舰前往月牙岛,这未免也太夸张了吧。 李照基扳着手指头道:“你看,那头海兽已经撞沉撞毁了三艘武装商船了,都是三千吨级的。那么海军的三千吨级军舰,除非能调集个三四艘齐去,否则的话,恐怕也是给那头海兽送菜。” 林志宇点了点头,李照基这话虽然有长对手之士气灭自己威风之嫌,但是却是事实。他也不认为,三千吨级的军舰,就比“阿萨尔”号他们结实多少,撑死了多挨两三下,也改变不了沉没的最终结局。当然了,它的火力可是要比武装商船更犀利。 不过考虑到那海兽在撞破了船身后,自已似乎是毫发无伤,它的皮的防御水平恐怕不在船用钢板之下,这就意味着军舰上的火炮也罢、水下炸弹也罢,对其的杀伤力要大打折扣。 “五千吨级的军舰,实质上也就是比三千吨级的军舰大一些,抗揍一些,火力再猛一些,对那头海兽而言,威胁依然不大。问题是我们连三四艘三千吨级的军舰都调不齐,又到哪里找三四艘五千吨级的军舰来?”李照基道。 “海军的军舰都干吗去了?数量有那么少吗?”林志宇问道。 “三千吨级和五千吨级的军舰,明州有……不少艘,但是均有任务在身,能够调动的只有两艘,但是这两艘是升级改造完下水没半个月的半新舰,船员们也刚上船开始操控船只不久,让他们去面对那海兽,恐怕是肉包子打狗。”李照基无奈地道。 林志宇抚额无语,他虽然不懂得海军战法,但是也明白,让刚刚下水的船舶带上一群还不能够熟练掌控船只的海员去面对那头海兽,可谓是十死无生! “那五千吨级以上的船舶呢?”林志宇咬牙道,“别告诉我它们也是由一群新手操控。” “五千吨级以上的船舶,有三艘在维修保养中,三个月后都下不了船台。还有……艘在执行任务,叫不回来的。还有两艘是明州舰队旗舰和细柳边疆区分舰队的旗舰。唯一目前无任务的七千吨级的军舰,赶到临海都来,还需要十五天,这还是中间不出什么意外事件需要它临时执行任务的前提下。”李照基摊开双手道,“若是此事能够拖上三两月,那倒是没问题,从联邦海军借调,加上咱们自己的海军,出动个五六艘混合舰队都行!” 拖上三两月,黄花菜都凉了,这头海兽天知道在哪一块海域里,也没准船都又撞沉了三四艘了。 “联邦海军呢?”林志宇无奈地道,“联邦海军也抽不出船只来?” 李照基轻叹了口气道:“如果说咱们明州能够自己解决,就不要让联邦海军介入。联邦海军介入了,就是其他四州吃肉,咱们明州喝汤!托木斯克州海军已经提出要到明州海域来训练,被我们驳了回去。估计他们要是死心了,就会把这事捅到联邦海军那里去。” “所以,这件事情只能我们自己办,而且要尽可能快地办!”李照基道,“办得越快越好!” 林志宇撇撇嘴道:“说得容易,到时候再沉两艘船,明州海军出动不了,能不让托木斯克州海军进来,还能不让联邦海军出动?”上面人动动嘴,下面人跑断腿,倒是拿点有实质意义的支持来,也算是出力了! “后勤司这一次派我前来,就是协调与临海军港之间的关系,除了不能够调动军舰前往之外,在其他方面,军港方面会尽最大努力满足你们出海的需要。要人给人,要钱给钱!”李照基正色道。 李照基被申府的仆役领着出府去了,申桐棣和华雄鹰这才走了过来,见林志宇一副忧心忡忡的模样,忍不住道:“林兄弟,方才那人,我看着像是军队中人。” “二位坐,华大哥好眼力,他确实是军人,我们曾经一齐组队进入新克拉玛干沙漠,想要寻找一条能够通向细柳边疆区的陆上通道。只是进入新克拉玛干沙漠不久就遇上圣十字州圣维尼尔市凶兽暴乱,以及新克拉玛干沙漠里出现湖泊这两件事,后来为了调查这些事,探索新克拉玛干沙漠陆上通道一事暂停。”林志宇招呼着两人坐下,这才道,“我们在海上遇到那头海兽的事情,我也通过他将消息递给了军方的后勤司,他就是为了这事来的。” 林志宇简明扼要地将李照基的来意说给二人听,二人听罢半晌无语。 “这个吧,倒也不算出人意料。”华雄鹰摸着鼻子道,“咱们明州确实在联邦那里,有点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好事都轮不到咱们,坏事倒是常找咱们。申胖子,对这个,志宇没什么切身的体会,你应当不陌生吧。” 申桐棣哼了一声道:“来就来吧,他不来,咱们不是也得去月牙岛吗,米老爷子都上去了,多个他也不算什么。咱们还能明着拒绝不成?” 华雄鹰嘿嘿地笑了两声道:“他不是说了吗,要人有人要钱有钱,咱不要人也不要钱,至少可以从军火库里要些现役的装备吧。大的装备咱们没时间改装,一些小装备,还是能够赶在出海前装备到船上的。”多一些底牌,面对那头海兽时,就能够多一些底气! 他们这些民用武装商船,虽然称是武装商船,与真正的军舰相比起来,火力差距还是很大的,其实若不是这一头海兽的身躯不大,速度太快,又头硬超钢,完美地克制了如今的军舰,否则的话,像那些动作不够迅速,体型又比较大、再没有出色防御能力的海中凶兽,其实是不敢正面与军舰抗衡的。 每年,不管是联邦海军还是明州和托木斯克州的海军,都会从海上拖回多头海兽的尸体,一方面是练兵,一方面也是为人类研究海兽所用,并为日后的海域开疆做好准备。不过,这种事情,就不是一般市井小民所能够知晓的了。 申桐棣摇头道:“钱还是得要些的,咱们的钱也不是天上飘下来的。况且,你要是不要钱,反而可能会引来对方一些没必要的疑虑。我们又何必为他们省着?” 第一百八十九章?接踵而来 转眼间已经过去了七天时间,这倒不是各方拖拖拉拉,而是“破浪”号即便是进行小规模的改装,也不是说完成就能够完成的。这已经是军方的工人和“破浪”号的船员们日夜连轴转的结果。 临近傍晚,乌云罩顶一天的临海都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雨水滴落在屋檐下,发出了个人心旷神怡的声音——没有人比青云都人更喜欢雨了,只要是雨声,对于他们而言都是世间最美妙的声音。 林志宇与华雄鹰坐在申府后花园的亭子里,商榷着一旦在月牙岛附近海域里发现了海兽的踪迹,要如何应对。 华雄鹰已经得知,林志宇的那一柄长枪的枪头,竟然是以一种罕有的陆地凶兽的独角打磨而成,而这种林志宇不愿意说出名字的凶兽,竟然能够与剑齿蜥打得同归于尽!这令华雄鹰不由得为之震惊不已。 他虽然常年在海上,但是临海都毕竟算是他的时常停留的港口之一,对于新克拉玛干沙漠里最著名的霸主剑齿蜥自然是不可能一无所知。 而能够敢与向剑齿蜥“亮剑”的凶兽在他看来,都是很了不得的家伙,而林志宇不愿意说出名字的这头凶兽,竟然能够与剑齿蜥同归于尽,由此可见,这头不具名的凶兽,在陆地上也是了不得的家伙。难怪林志宇将枪头放入水中之后,那头海兽会突然转向下沉,并放弃了对“破浪”号的追击。 大家换位思考一下,若是他置身于海兽那个角度来看,一头玄龟的防御能力就够令兽心烦的,突然又冒出来个新气息,偏偏还充满了血腥气,一闻就知道不是个好惹的家伙,傻子才会冒冒失失地直接一头撞上去!头脑要是简单到了这个程度,即便是海中的凶兽,也不可能长长久久地生存下来。 所以这些天来,他与林志宇一直在想办法改造捕鲸叉系统,同时也为林志宇的蛛角枪配上了一条极品精钢打造的链子,这样可以确保用捕鲸叉系统将蛛角枪当鱼叉发射出去后,能够将其再收回——一柄能够以凶兽独角为原料经打磨后做为枪头的长枪,其价值简直难以估量! 倒不是联邦境内没有关于凶兽尸骸或者身体零件的售卖渠道,像剑齿蜥的牙齿、鳞片,若是家底丰厚的话,也不是完全没可能买到的,而是华雄鹰就没有听说过,有类似的物品出售! “志宇,你看,如果说不是迫不得已,最好不要从这个角度射击海兽,若是能够一击毙命,那自然是再好不过了。但如果说不能够一击毙命,海兽受伤必然会全力逃窜,若是蛛角枪能够顺利脱离海兽的身体,也就罢了。若是不能,它所带来的巨大冲力,很可能会将捕鲸炮都从甲板上撕裂下来,甚至于令船舶失去平衡。”华雄鹰一边说,一边画图给林志宇解释道,“就像钓鱼一样,要是小鱼我们可以直接提杆,但如果是大鱼甚至于特大鱼的话,那么……” “华哥,我没钓过鱼,不过你说的意思我明白了,就是尽可能地一击毙敌,若是做不到,就轻易不要动手,避免船舶因为来不及转变角度,被强行拖拽而失去平衡,造成翻覆。”林志宇颔首道。 华雄鹰这才想起来,林志宇以往一直是在青云都长大的,除了如今已经污染相当严重、即便是有鱼也没有人吃的石梁河外,也没什么真正能够让林志宇去学习钓鱼技术的地方。 “这个好办,林兄弟想学……”华雄鹰突然想起来,明天就是“破浪”号出海的日子,挠了挠头道,“等有机会了我教你!” 这时,在后花园的入口处,一人脚步匆匆地小跑着过来,踩得水花四溅,他的身上倒是穿着雨衣。 “田武,你怎么过来了?”华雄鹰有些奇怪地问道,这个时候,做为大副的他,不应当在船上做出航的准备吗? “老大,林少族长,刚刚有一艘来自托木斯克州的武装商船入港,但是依我看,根本就是军舰!”田武郑重地道,“我派人去港口打听了一下,对方的手续倒是齐全,说是用退役军舰改造的,他女良的就是睁眼说瞎话,那分明是托木斯克州海军的部落级驱逐舰!” “部落级驱逐舰?”华雄鹰的脸色立时郑重起来道,“你能确定?”部落级驱逐舰是托木斯克州海军目前的中坚驱逐舰,首舰在十年前服役,目前共有六艘,无一艘退役! “这要是看错了,我老田就把眼珠子抠出来!”田武斩钉截铁地道。 华雄鹰站起身来,在亭子里来回踱步,托木斯克州海军的部落级驱逐舰伪装成武装商船突然出现在临海都,这背后意味着什么? 明州军方肯定是做出了让步,否则的话,这艘部落级驱逐舰不可能一路安然无事地抵达临海都,田武都能够看得出来的东西,没道理明州海军看不出来。而这一变化对于“破浪”号而言,恐怕并不是一件好事。 西海之上,说是法治之地,也是法治之地,说不是法治之地,它就不是法治之地! 合法商船在条件合适的时候都可能会“扮演”一把海盗,对于托木斯克州的军舰,华雄鹰自然是不可能给予足够的信任。 在这茫茫大海之上,万一托木斯克州的军舰在月牙岛外玩一把背刺,只要保证无人能活着回到明州,一口咬定是被海兽撞沉了或者迷失了方向,明州难不成还能派出人员到海上来进行调查吗? “这件事情必须要立即通知各方,托木斯克州海军和我们的海军态度不明确的话,‘破浪’号不宜出海!”华雄鹰断然道,原本去月牙岛就是在走钢丝,再加上托木斯克州海军的部落级驱逐舰,这里面的风险已经大到了令他无法容忍的地步。 “破浪”号性能再好,那也是放在民船范围内的,与托木斯克州主力驱逐舰相比起来,还是有着一定差距的。他是去探索,可不是带着全船人去送死! 正说话间,就看李照基在申桐棣的带领下,向这边快步走来。 “华船长,李兄弟,啊,还有田大副,看来你们已经知道了‘约翰逊号’驱逐舰入港了。”看到在场三人的脸色,李照基立即就明白了,满心苦涩地道。托木斯克州海军的部落级驱逐舰伪装成武装商船进入临海都港一事,他也是刚刚知道不久,心知这边八成要炸了窝,所以赶紧赶过来。 “嘿,原来叫‘约翰逊’号啊,这不是托木斯克州海军大前年才下水服役的主力驱逐舰吗,怎么成了退役军舰改造的商船了?”华雄鹰没好气地道。联邦海军,包括托木斯克州和明州的海军多年来倒是也有不少的军舰退役,但是要么被改造为靶舰,供海军演习用,要么封存起来,做为后备舰船。从来也没有听说过,有被改造成为民用武装商船的。 要是能够收购退役军舰进行改造,华雄鹰早就想办法筹资买退役军舰进行改造了,用来外海探索,综合性能比起“破浪”号来能明显提升一个档次! 李照基对下决策的那些人心里也是骂不绝口,这种破事,又岂是三五句话就能够将人安抚下来的?毕竟那是托木斯克州的海军舰船,不是明州海军的舰艇,华雄鹰他们不相信对方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几位,这件事情我也是刚刚得知。托木斯克州海军‘约翰逊’号驱逐舰,伪装成武装商船,打算进入月牙岛海域搜救本州的公民,并调查‘阿萨尔’号和‘八月花’号沉船一事,已经得到了联邦海军部的批准,我明州海军已经再三抗议,拒绝托木斯克州海军军舰进入我州海域。但是联邦海军部压下来的命令,也不能完全无视。对方已经算是让步了,不以托木斯克州海军军舰的身份进入月牙岛海域。”李照基解释道。 “屁!不以托木斯克州海军军舰的身份进入,它就不是托木斯克州海军的部落级驱逐舰了?”田武骂道,“反正在海上我是信不过他们,别到时候有风险的事情我们干,功劳和好处都归他们,咱冒险去月牙岛图个什么?” “既然这样,那就让他们去救人和调查好了,等他们忙活完了,我们再去。”华雄鹰一挥手道。 李照基无奈长叹,他就知道众人肯定会有强烈的反应,他也能理解众人的想法,原本就是提着脑袋、危机四伏的一行,若是再跟着个不靠谱、可能会抢功、甚至于反水背刺的队友,这活是真的没法子干了。 尤其这事吧,与华雄鹰为首的“破浪”号船员们而言,并不是非去不可的,人家干吗非得趟这一潭混水?老老实实在临海都休息几天,再跑两趟细柳边疆区,过个三两月后再去月牙岛,这风险就会小了很多。 至于“朱丽叶”号和那些船员们,又不是明州人,更不是他们的朋友,其中也没有什么知名人士,让华雄鹰他们为了海上萍水相逢的陌生人抛头颅、洒热血,冒全船人死亡的巨大危险去救人,你当你是谁啊? 第一百九十章?一场戏 “嗯哼!”申桐棣咳嗽了一声,看华雄鹰和田武讪讪地止住了口,这才沉声道,“大家有事说事,情绪都平静平静,要是激动能够把托木斯克州海军的那艘部落级驱逐舰赶回去,那我就陪你们一起激动!” “人家李队长也只是一个传话人,又不是海军大佬,有脾气有不满你找海军大佬,找联邦海军部发去!”申桐棣没好气地道,“有那本事吗?没那本事就住口,听听人家李队长怎么说。真不满意,可以退出,谁也没拿枪顶着你脑门要你加入!” “那我们退出!”华雄鹰立即道。 “行,没问题,所有船员都撤下来,‘破浪’号被征用了!”申桐棣一挥手道,“你们找军港后勤部去,他们会给你们安置。” “凭什么?”田武跳出来,激动地挥舞着拳头,大吼大叫道,“他们凭什么征用‘破浪’号,‘破浪’号又不是军舰!我们就是不交船,你能怎么着?” “能怎么着?根据《国防法》第三百多条,你们自己查去,在需要的紧急时刻,军方有权征用境内的任何民用船舶进行军事任务。只需要事后给予船主足额的补偿。若是你田大副不满意,可以向联邦议会和州议会提出修改这一法律。但是在此之前,你们必须将‘破浪’号交出来。”申桐棣给他一个大大的白眼,继续道,“若是有人强行拒绝军方的征用,或者说有意妨碍军方征用船舶,视情节严重,给予三年到二十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华雄鹰气得脸皮涨得通红,愤然道:“征用就征用,我看你们到哪里去找合格的海员,用军舰的军人吗?我倒要看看,万一有紧急情况,临海都港的军舰却因为没有足够的船员而不能出海,谁来负这个责!” “那也是军方自己的事情,反正你们不去就不能拒绝军方征调‘破浪’号。”申桐棣双手一摊道,“你们就放心,让‘破浪’号落在别人的手中?我听说,海员们一直都称自己的船是自己的二老婆,你们就能容忍二老婆……” “闭嘴!”一脸怒气的华雄鹰一声断喝,打断了申桐棣的接下来的言语。 申桐棣耸了耸肩,不再多说什么,但是华雄鹰和田武已经是怒气冲冲,也不再多说什么,扭身走出了亭子,就那样淋着雨向外走去。 临近后花园的月亮门,华雄鹰才扭头高声道:“申胖子,别想用激将法让我答应带兄弟们出海,大家都娘生父母养的,凭什么风险我们担,好处却是归他们!” 李照基目瞪口呆地看着华雄鹰两人气冲冲地走出了后花园,心中是叫苦不迭,没有了华雄鹰及他手下的这一帮海员,就算是明州海军能够抽调一批精锐的船员上“破浪”号操船,短时间里也不可能做到如臂使指般的熟练。就算不担心如华雄鹰所说的,一旦出事临海都军港的军舰无法出动的问题,也得想想,这批人万一真的在月牙岛海域折了,如何尽快地补充军舰人手吧。 他也没有想到,申桐棣虽然站在他的立场上,一席话却令他与华雄鹰连个正式的交流机会都没有! 可是他也无法埋怨申桐棣,毕竟申桐棣方才可是都站在他的立场上,为他争取利益的,说的话虽然冲一些,但也是大实话! 这眼看着明天就要启航前往月牙岛的,结果事到临头了,船长和船员撂挑子了!这还怎么出航? “少族长,我知道这事对你有些为难,但是我现在也只能求你帮助了。”看到申桐棣在招呼仆人准备宴席,李照基坐到了林志宇的身旁,压低了声音对他道,“这事情我们也不想看到的,但是联邦海军部强行施压下来,上头也没法子硬顶着不放啊。如今细柳边疆区那边,还需要联邦军方在不少方面的支持的。” 林志宇摊手无奈地道:“这事你让我怎么劝?事关一船人的生死,就是我自己也在内,谁愿意在外面出生入死的时候,还得提防着来自队友方的暗算。当然了,这并不是说我们认为托木斯克州海军就会攻击我们,但是谁敢保证他们就会尽心尽力地与我们合作?不知道什么时候给我们下个绊子,轻则船体受创人员伤亡,重则可能就是‘破浪’号沉没,一船人都生死难料。换谁谁也不愿意啊。” “这件事,上面考虑过了,‘约翰逊’号驱逐舰上,将会有我们明州海军十人进驻,以监督他们在海上的行动。”李照基连忙道。 “部落级驱逐舰上有多少水兵?十个人放进去,能起多大的作用?”林志宇撇嘴道,“到时候,别被人家蒙蔽了还不知道。” 李照基低声地道:“这十人都不是普通的水兵,而且军衔最高的,比‘约翰逊’号驱逐舰的舰长还要高半级。而且船上还有联邦海军的代表,他们想要将所有人都蒙蔽了,那不可能!我和你说,这其中还混有其他任务!” 李照基冲林志宇眨眨眼,这话没办法说得再明白了,再说他就要承担泄密的责任了。这一次之所以明州这边最终同意了托木斯克州海军派军舰伪装成退役军舰改造成民用武装商船前来实地调查兼救援,一方面是联邦海军施压,另一方面,明州这边也是想看看托木斯克州海军的主力中坚部落级驱逐舰的实际性能。 部落级驱逐舰是托木斯克州在联邦海军现役驱逐舰的基础上改造升级后推出的新舰型,如今已经是托木斯克州海军的中坚力量,服役已经有数年的它,却一直对外蒙着厚厚的面纱,即便是联邦海军,对它的详细数据,也知之不详。明州海军能够借此机会派人上船“参观”随行,自然是不会放过。所以才会大家睁一眼闭一眼的,让这艘伪装地根本就不出色、堪称掩耳盗铃现代版本的驱逐舰,驶入临海都港。 林志宇心里就明白了八九分,很显然这件事情由于托木斯克州的介入,已经变得更为复杂,而且很可能掺杂进去了政·治因素。他长这么大,也没少听过类似的先例,可以说,已经没有了他们拒绝的余地——除非能够容忍自己社会性死亡。 这时,申桐棣已经回来坐到了石桌旁,愤愤然地道:“这个老华,真真是气死我了。就他这样的倔脾气,不知道得罪多少人了。”说话间和林志宇交换了一个眼色。 “申大哥,也别埋怨华船长了,他这也是为全船人考虑。换我到了他的那个位置上,也一样会心生顾忌的。古人不是说过,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何况,‘约翰逊’号可能比猪队友还要让人不让心。”林志宇“劝”道。 “唉,谁说不是这个道理呢。”申桐棣也叹了一口气道,“如今这联邦啊,在很多事情上,处事太过不公。令我明州总是像后娘养的,怎么能让人心里痛快。” 酒菜如流水般地送上,申桐棣给李照基将酒满上道:“李队长,原本此事就是我们几家对新型海兽有兴趣,打算私人进行探索。可是到了如今,这事情的性质完全地变了味,也使得我们的这一计划多出了不少的变数。身为明州人,自然应当为明州出力,这没得说。但是上面将我们置身于险地之中,却不给予应有的补偿,这未免有些令人寒心啊。老华、志宇、米老前辈,还有胖子我,如今哪一个是缺钱到了活不下去、非得以命来搏条出路的地步了?” 李照基苦笑道:“申掌柜,问题是华船长他可给我说话的机会了?长官们也是考虑到了这一突发状况对大家的负面影响很大,所以不仅仅在‘约翰逊’号那边做了一些预防性措施,也打算给予诸位一些补偿。正如申掌柜所说的,诸位并不缺钱,但是长官们所能做到的很多事情,却并不是有钱就能够做到的。” 申桐棣呵呵大笑,举杯对李照基道:“李队长这话说得太有道理了,这世间,确实总有些事,是光有钱无法办到的。要是李队长能够为大家解决掉一些难事,我去说服他们,也能多几分把握。” 李照基举杯与申桐棣虚敬道:“申掌柜,其实我与你们是在同一立场上的,‘破浪’号出海,我也是要一并出海的。虽然说,从决定入伍的那一天起,我李照基就已经将生死抛在脑后了,但是死得窝窝囊囊的,甚至死得冤枉毫无价值,却是我不能容忍的。所以,还请诸位放心,李某不会是那个拖后腿的!” “有李队长这几句话,申某这心里可就踏实多了,也有信心去说服老华他们。大家其实都一样,敢上海就已经将生死置之度外,只是不想死得冤屈和毫无价值罢了。”申桐棣大笑道,“既然是这样,两位在这里先吃着,我去劝劝老华,也免得他在那里生闷气!” 第一百九十一章?先行一步 申桐棣来到前院厢房时,华雄鹰和田武正在里面吃火锅,外面下着小雨,饮着小酒吃着火锅,倒也是个享受。 见到申桐棣过来,华雄鹰笑着招呼道:“坐坐坐,这一锅肉刚刚好,先吃几口,咱们再说其他。你家的这肉是真不赖,口感真不错!” 申桐棣一屁股坐了下来,先夹了两筷子肉,蘸上酱三口两口就吃了个干净,又闷了一口白酒下去,这才开口道:“姓李的说了,他也会一同上船前往月牙岛。而且他答应了,会给大家一些补偿。不是钱上的,是一些钱不容易办到的事。老华你回头统计统计,兄弟们有什么平素里无法解决、更适宜通过官方解决的难事,一并都报上来。‘约翰逊’号那边,姓李的说他们也会做一些预防措施,能帮多少忙不好说,会不会抢功也不好说,估计背后捅刀子这种事不会发生。” 华雄鹰端着酒杯沉吟了片刻,申桐棣又接着道:“这事咱们一开始考虑有些不周,没想到托木斯克州方面竟然会如此地重视,这里面必然是有些什么东西是我们没有想到的。但是到了这一步,想要彻底地退出,是绝不可能的。除非我们日后不想在明州境内混了。所以出海是必然要出的,你们最好想想怎么样尽可能地规避可能有的风险。” 田武将手中的酒一饮而尽,将酒杯重重地放在了桌子上,闷声道:“要我说,咱们就连夜准备,明日清晨天不亮就启航,全速赶往月牙岛,抢得一些时间算一些时间。我就不信,他们从托木斯克州赶过来,不需要在港补给食水,船员不得休整个一天。只要能抢出一两天时间,要是老天爷再开眼,等他们到了月牙岛,咱们事都办完了!” 申桐棣点了点头道:“这倒也不失是个办法,咱们以不变应万变,仍然按照原计划启航,尽可能迅速地完成观察任务。至于月牙岛海湾里的‘朱丽叶’号和那些水手们,留给‘约翰逊’号好了。也不算让他们白跑一趟,多少可以争份荣誉。” 华雄鹰把玩着手中的酒杯,半晌道:“想要抢时间,倒也不是没有办法。可以试试夜航!” “夜航,你有几分把握?”申桐棣想了想,问华雄鹰道,“太过于冒险就算了。” “破浪”号要是因为夜航刚出港就出事,各方面的损失就不用提了,搞不好反而会引起不必要的怀疑,认为“破浪”号上的诸人是施展苦肉计以逃脱前往月牙岛的任务。要是真的给上面落下这样的一个印象,那么日后他们这些人可就麻烦缠身了。 “百分百不敢说,九成以上的把握还是有的。”华雄鹰自信地笑道,“临海都这边的海况还是不错的,要是今夜不下雨,星光明亮,我就有九成五的成功把握。反正原计划我们也是今夜就都上船休息,明天早上天光蒙蒙亮时出发。我们可以改成凌晨时分出海,不去憩湖,直接奔月牙岛方向而去。‘约翰逊’号对这边的海况肯定不熟悉,如果说能够让他们找不到熟悉海域的人领路,就足以将他们甩开至少一天的时间!” “罢罢罢,你是船长,这种事你说了算!”申桐棣喝了两杯酒,又夹了两筷子肉狼吞虎咽地吃下,抹抹嘴起身道,“我这就去通知各家!” 罗伯特·斯图尔特叼着雪茄,站在港口招待所的窗前,推开了窗户,立时“哗哗”的细雨声就从外传了进来。 年方三十八岁的他是“约翰逊”号驱逐舰的舰长,托木斯克州海军中最年轻的主力舰艇的一把手,虽然驱逐舰上面还有巡洋舰和战列舰,但是那些职位,数量太少,完全被一群五十多岁的老头子所把握。他虽然是军中公认的新星,也没指望能够在五十岁之前,能够掌控一艘巡洋舰或者战列舰。 这一次,“约翰逊”号驱逐舰经过简单地伪装,他们也换掉了身上的军服,扮做普通武装商船前往临海都海域的一座小岛,救援奥太古家族和彼得曼陀罗家族遇难人员。当然了,这只是表面上的理由,实际上是托木斯克州海军研究院的一位大佬,对于这头居然可以连着撞沉撞毁三艘三千吨级武装商船,自身却毫发无损的海兽十分地感兴趣,希望能够得到更为详实的资料,甚至是将其捕捉或杀死带回托木斯克州。 当然了,这其中也有奥太古家族和彼得曼陀罗家族在背后推波助澜,两家损失了三艘船舶,还有大量的货物和水手,可谓是损失极其惨重,在托木斯克州的航运业内的地位也因此下滑。如果再损失掉那个叫月岛的岛屿上的货物和水手,无疑会令两个家族的境况更加地惨淡。哪怕是为了令人们对两大家族恢复一些信心,这一趟救援也是很有必要的。为此,两大家族开出了四万金元的悬赏。 两大家族所支持的州议员,也向军方施加压力,要求他们出面救援被困在月鸟上的托木斯克州公民,这也是为什么海军方面反应会如此迅速,甚至于说动了联邦海军部向明州施压。 虽然说他们算是顺利地抵达了临海都港,但是明州方面显然并不欢迎他们的到来,没有什么欢迎的仪式,也没有什么接风的宴会。不过罗伯特并没有将这些放在心上,他现在所有的心思都在如何捉到那头海兽上。 要是能够得到那位海军技术研究所大佬的赏识,不说日后舰艇升级改造时会有很多的便利,他晋升为巡洋舰舰长的时间至少也可以缩减两到三年!日后晋升为战列舰舰长的可能性也会大上几分!这对于他而言,才是最重要的! “嘿,斯图尔特船长!”有人在窗外和他打招呼道。 “尼古斯泰阁下,你不在自己的房间里休息,过来做什么?”罗伯特笑问道,列尼·尼古斯泰,是海军技术研究所指派过来随行的人员,军衔与他平级,所以罗伯特对他向来十分地客气。 尼古斯泰推门进了他的房间,打量了一下他的房间,摇头不屑地道:“到底是小地方,连宿舍和伙食的水平都这样差劲,士兵们怎么能有高昂的士气?”在托木斯克州,高级海军军官向来被视为贵族阶层,即便是普通平民出身,一旦成为海军军官,日后早晚也会被授予贵族头衔。 罗伯特笑着请他坐下,又亲自给他泡了杯咖啡,递给尼古斯泰道:“不是什么好东西,凑合凑合吧。我想你也不是为了找我抗议这里的招待水平太差吧?”对于这个他倒是不太在意,何况临海都只是明州境内的一个小都市,怎么可能与托木斯克州里那些大城市相比。 “哦,当然不是。我是来把这个交给你。”尼古斯泰将腋下夹着的一个文件夹递给他道,“明州这边也派出了一艘三千吨级的武装商船去那个岛屿调查那头神秘的海兽,它的船长倒是挺有名气的,就是那个在海外探索中有名的华。” “嗯?是那个华?”罗伯特也怔了一下,他倒是听说过,有一个明州人,率领一群明州水手,在外海屡屡有所发现。 “嗯,就是他。”尼古斯泰点点头道,“看来明州海军是真的抽不出人手来,竟然使用了民船!” 罗伯特一边翻看着文件夹,一边道:“这倒是也不难理解,毕竟明州海军要保证细柳边疆区的海域安全,还要维护从细柳边疆区到明州其他地区的航线,压力比较大。嘿嘿,要不是这样,还能有咱们什么事?”要是明州海军有充裕的船只,怎么可能事情都过去七天之久,才要派出调查船只。 “不过,奥太古家族和彼得曼陀罗家族的那三艘船舶被撞沉撞毁的时候,华和他的船其实也在那里。而且据安德鲁家族说,华当时躲过了那头神秘海兽的撞击,虽然只有一次,但是那海兽后来就放弃对它的攻击了。整个事件中,共有五艘船在场,华的船是唯一的一艘在受到海兽攻击后安然无恙的。”尼古斯泰正色道,“这一消息,我们基本上已经确定,属实!” 罗伯特这一次也不由得动容,身为一名优秀的海军军官,他自然明白,能够躲过时速超百公里的海兽撞击,安然无恙的难度有多么高! 即便是公认为托木斯克州海军新星的他,也不敢夸下海口,能够确保“约翰逊”号在这一次的行动中能够安然无事地返回。自从接到这一任务,他就一直在想,如何才能够躲避开海兽的撞击。 虽然说军舰的动力比寻常民用武装商船要更大,但是面对时速超百公里的海兽,你跑二十节和跑三十节,对于它来说,也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不过是多追一会罢了!除非他动用研究所专门为他加装的盘外招! 罗伯特立时就对这个华和他的船多了很大的兴趣! 第一百九十二章?幸存者 “你也想到了?你说会不会也是因为那个?”尼古斯泰身体略向前倾,压低了声音问道。 “除此之外,还有别的可能吗?”罗伯特微微地摇了摇头,反问道,“你听说过,这个华,武力极其出色吗?”做为托木斯克州海军的高级军官,他自然有资格知道一些绝密的文件。知道有那么一小撮人,有着极其强大的个人武力,只要配备上合手的武器,就是个体也能够与凶兽一较高下!但是这样的个体,无不是被联邦和各州拢在旗下,除非必要,不会轻易放他们出来吗? “华的武力应当很强,不然也震慑不住他的那些属下。但是你要说,他能够达到那个境地,我不认为他有那个能力。”尼古斯泰道。 罗伯特微笑着给尼古斯泰又将咖啡续满道:“既然不可能是他的武力极其可怕的缘故,那就只能是我们所猜测的那个可能。想不到,明州的一介民间人士,竟然也能够收集到凶兽的遗骸。” “可惜这一次有明州海军的人随行,否则的话……”尼古斯泰做了一个双方心知肚明的手势道,“那东西留在他的手中,实在是太可惜了,简直让人无法忍受!” 罗伯特深表赞同地点了点头,凶兽的遗骸的价值之高,绝对是超乎了常人的想象,否则每年联邦和各州军方都会因此而死亡大批的精英,就为了搏杀那些凶兽。一方面固然是为了保境安民,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谋求凶兽的尸骸! “唉,冬季圣十字州的那次凶兽之乱,实在是太可惜了!”尼古斯泰叹息道。那一次闯入圣维尼尔市的凶兽竟然有六只之多,这还是发现的,没发现的谁也不知道还有没有。而且那一次中出现的凶兽大多都是以往所没有发现过的,能力和战斗力水平都是未知,这使得联邦也罢,圣十字州也罢,都不敢组织人手剿灭它们,只能是组织军队封锁了该地前往其他地区的道路,最终等它们自行离去。 不过,想来十几年内,圣维尼尔市都将是一个死地,也许过个四五十年后,这里才会重新形成新的城市。 “数量太多了,拿人命填都填不上。而且那些凶兽也太谨慎了,盘踞在圣维尼尔市里也不出来,即便是圣十字州和明州两边的军队都示弱于它们,竟然也能够忍着不出来。”罗伯特也看过后来的一些内部资料,才知道当时其实在圣维尼尔市通向圣十字州内地和明州内地的主要通道上都已经埋伏了大批的好手,可惜这几只凶兽就是龟缩在圣维尼尔市里不出来! “我们托木斯克州向北开拓疆土也是越来越难了,不仅仅是气候和环境的问题,那边的凶兽也越发地厉害,而我们南下的通道,却被明州死死地堵住了。”尼古斯泰恨恨地道,“当初选地的时候,怎么就让明州选到了南部!” 罗伯特无语地摇了摇头,他虽然也承认托木斯克州如今向北发展是越来越吃力,但是当年明州受阻于新克拉玛干沙漠的时候,托木斯克州人可不是这样想的。明州人也是被新克拉玛干沙漠生生地拦阻了数十年、近百年,直到他们强行海上运兵穿过了新克拉玛干沙漠,建立了细柳边疆区! 而即便是这样,新克拉玛干沙漠仍然是明州人目前头疼的地区,它实际上是将细柳边疆区与明州本土给分隔了开来,两边只能够通过海上运输进行联系,这对于明州的经济并不见得是件好事,因此也使得明州在军费方面的开销偏大,已经是联邦各州的共识。尼古斯泰这是只看到人家吃肉,不看人家挨打啊! 不过他也没有必要为了这个而和尼古斯泰去争论什么,他现在所想的,只是如何尽可能完美地完成这一次任务,为自己的履历上再添加浓墨重彩的一笔,令自己日后的仕途走得更加顺畅! 第二天一早,罗伯特就醒了过来,扭头看向窗外,天蒙蒙亮,似乎三阳还未从东方升起,他顺手拿起一旁的怀表,却是吃了一惊。 连忙起床下地,来到窗前,用力推了开来,这才看到,不知道何时,这里竟然被浓浓的大雾所笼罩,一眼望去,满眼都是雾茫茫的一片,除了雾气之外,原本的院落、房间统统地失去了踪影。 “好大的雾气啊!”罗伯特感慨道,他对于雾并不陌生,但是如此浓厚的雾气,却是他之前从未遇到过的。比起伸手不见五指来,也只能说是稍稍好上那么一些。 “还好我们已经进港,不在海上了。”罗伯特喃喃道,这要是还在海上,遇到这样大的雾气,就是低速航行,在陌生的海域里,也是一件极其危险的事情。一个不留神,甚至可能就会触礁。 既然已经进港了,这一场雾,对于“约翰逊”号的影响,就算不上什么了。反正昨晚才到临海都港的他们,今天需要在临海都里补给食水等物资,还要让紧张了一路的海员们稍稍放松休息一日。 海上航行原本就是一件十分枯燥无味却又需要全神贯注的工作,船上又缺乏娱乐,“约翰逊”号又是紧急调动过来执行这一任务,船员们已经在海上停留了半月之久,接下来的很可能又是一场硬战,所以他需要让属下们稍稍放松一下,才能够以更好的精神状态去迎接挑战! 而且这一场大雾,也会令“破浪”号的启航多了不少的变数。虽然说昨天他就已经知晓“破浪”号原计划是在今天启航前往月岛,但是他还是决定“约翰逊”号在临海都休整一日。明州人不是常说,磨刀不误砍柴工吗,差这一天,他相信以“约翰逊”号优异的性能和属下们精益求精的高超技术,以及联邦海军部所提供的精确海图,完全能够将时间赶回来。 雾气中突然冒出了一个黑影,由于太近吓了罗伯特一跳,下意识地退后了两步,这才看清楚是自己的大副哈迪林。 哈迪林同样也吓了一跳,看清楚是罗伯特后连忙道:“船长,刚刚获取的消息,‘破浪’号在凌晨时分就已经出海了!港口的那帮子混蛋还帮着他们隐瞒我们!” “凌晨时分?这帮家伙是想夜航了?”罗伯特怔了一下,很快就镇定了下来,夜航固然风险很大,但是对于军舰来说,却是家常便饭。倒是那个华,竟然也有这份胆量和能力,却是令他觉得自己应当再高看他一眼。 罗伯特挥了挥手道:“不必去理他们,命令港口迅速地补充食水等物资。通知下去,所有人必须在晚餐前回船,违反者自己回托木斯克州领罚去!” 哈迪林怔了一下,随即恍然大悟道:“船长,我们也要夜航?” “哼,那些家伙大概会以为我们对这里海域不熟悉,又是远途而来,肯定要拖到明天天亮方才会启航!”罗伯特冷笑道,连民用船舶都敢在这里玩夜航,做为托木斯克州海军中的精英,他们又岂能弱于这些明州人! 此时的“破浪”号已经驶出了临海都港超过一百海里,却依然被大雾所笼罩,幸好大雾是在他们驶出了临海都港已经有四十余海里时,方才逐渐出现,否则的话,无疑又加大了他们夜间出港的难度。但是大雾的出现,也令“破浪”号不得不将船速降了下来,还派出了多名瞭望人员上甲板,并不时地长鸣笛,以通知周围可能存在的船只避让。一直到接近午时,“破浪”号才完全驶出了雾区! 接下来又是一阵的忙碌,重新定位船舶的方位无疑是重中之重!尤其这一次采取的是直航月牙岛,而不是走憩湖方向可以中转,一旦严重偏离航线,必然会在大海里多走很多冤枉路,提前出海的意义也就没有了。 好一阵子忙碌之后,“破浪”这才重新加速启航,连风帆也一并升了起来,争取将失去的时间再抢回来。 待到傍晚时分,甲板上的望哨突然报告说在海上发现了一艘救生船,人们立时兴奋起来。 很快,“破浪”号和救生船就靠拢到了一起,李世杰指挥着船上的海员顺着绳梯下到了救生船里,很快就将奄奄一息的七个人送上了“破浪”号,救生船也被吊上了“破浪”号。 “船长,我们竟然救上了‘八月花’号的幸存者,霍华德船长也在其中!”李世杰一脸难以置信地汇报道,“七个人的情况都很不好,有严重地脱水和晒伤,有三个人还有伤,伤口都已经出现大面积腐烂。船医说,只能尽力而为,能不能活下来不保证。” 华雄鹰问道:“你已经确认过了,这七人里没有奥太古家族的成员?” “没有,我已经再三确认了,而且那个佛朗格·奥太古,还有后来的那个什么卡米特拉·奥太古,我都见过,这七人里面很显然没有他们。除了霍华德之外,应当都是水手!” 第一百九十三章?不能幸免 此时在船上的医护室里,被李世杰送来的这七人,令随船医生和他的几名助手,已经是忙得飞起。特别是有伤在身的那三人,需要尽快地进行手术。 林志宇站在打着点滴输液的霍华德的面前,看着已经明显脱相的霍华德,这心里还是颇有几分感慨的。算算也就十天左右的时间,当初还是雄赳赳、气昂昂的霍华德,已经变成了眼前这个奄奄一息、瘦得皮包骨头、连眼睛都睁不开的模样。 “他们的船上我们没有找到任何食水,看他们的模样,可能断水断粮得四五天了,估计是这中间海上下过雨,他们才能够拖到这个时候。”李世杰道,“算他们走运,这茫茫大海上,居然会碰到咱们。” 林志宇深表赞同地点了点头,这真是霍华德他们七人运气好,居然被“破浪”号的瞭望哨发现,要知道当时船上已经没有人能够哪怕是坐起来呼救了,而在海上,一艘不能主动发出求援信号的救生船,又如何引起来往船舶的注意?要是这一次错过了,估计他们这七人也就死定了,毕竟这并不是一条往来船舶较多的航线。 “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漂到这边来的,听安德鲁说,他们应当是往憩湖方向逃窜的,‘八月花’号沉没后,他们可是着实飘了相当长的海路。”李世杰道,“也不知道能有多少人在沉船中活了下来。” 虽然说决定吃这一行饭,也早就有了葬身海上的心理准备,但是看到霍华德他们凄惨的模样,李世杰这心里也难免有些兔死狐悲的感觉。 待到晚上十一点左右,林志宇都要躺下时,李世杰来告诉他,霍华德醒了。 林志宇赶到医务室的时候,华雄鹰已经在室内了,还有李照基也在这里。 霍华德人虽然清醒了,但是还很虚弱,嗓子因为长时间缺水也变得嘶哑,说起话来不但中气不足,还难以辨识,三人考虑到他确实需要休养,也没多问什么,只是简单扼要问了几个问题,就让医生推他去休息了。 与他一同醒来的还有另外两名船员,通过对几人的分别询问,三人也大致地搞清楚了“八月花”号沉船的过程和后来的事情。 “奥太古家族这两名成员,到底是生是死,看来霍华德自己也不知道。”李照基道,“如果说他没有说谎的话。” 当“八月花”号被海兽盯上的时候,佛朗格·奥太古和卡米拉特·奥太古就与贴身的扈从们上了救生船,第一次撞击发生后,他们就离开了“八月花”号。霍华德则努力地驾驶着“八月花”号,躲避着海兽的攻击,吸引着它的注意力,给随船的海员们陆续逃生的机会。 他们七个人,是最后离船的,无人驾驶的“八月花”号成功地将海兽吸引到了距离他们下水有十几海里之外的水域,所以沉船并没有给他们带来多大的伤害。但是船沉后的第三天,一场暴风雨肆虐了大半个白天,不但将他们船上的食水绝大多数都掉进了海里,还令两人坠海,最终也没能救上来。 “霍华德这个人不错,能力也比较强,就是不走运。”华雄鹰道,对于佛朗格·奥太古和卡米拉特·奥太古两人的死活,他并没怎么放在心上,海上这种事情,每年都会发生几起,他已经见怪不怪了。 “岂止是他不走运,我看是奥太古家族正走霉运。”李照基笑道,两艘武装货船,一艘触礁搁浅在了月牙岛海湾口,另一艘则是沉在了大海里,连带着还损失了大量的货物及熟练的海员。如此惨重的损失,即便奥太古家族是底蕴深厚的家族,肯定也是相当肉疼的。 华雄鹰叮嘱了船医几句,要他尽可能地保住动手术那三人的性命,并让霍华德几人尽快恢复。 三人这才走出了医务室,华雄鹰拍了拍李照基的肩膀道:“这会对那头家伙的杀伤力有点概念了吧?如果说有一点点可能的话,我都不想和它开战!‘约翰逊’号要是对此没有个深刻的认识,恐怕也没他们的好果子吃。” “约翰逊”号虽然是托木斯克州海军的新型驱逐舰,但是它的速度和船体的坚固程度,比“破浪”号好也好的有限,能够提升个百分之五十,估计能把托木斯克州海军那帮人给乐死。华雄鹰估计,能提高个百分之三十上下,也就是极点了。 而这个水平,对于那头海兽来说,却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意义,所以他才说,要是“约翰逊”号上下对这头海兽没有足够的重视和警惕,是要吃大苦头的。 李照基收起了笑容,郑重地点了点头,虽然霍华德和那几名船员,声音的嘶哑和无力是难免的,但是他仍然听得出来,他们对于发生在多天之前的那一刻,到现在还深有惧意。 他虽然没有亲身经历过月牙岛所发生的一切,但是通过看资料,以及方才听霍华德几人的叙述,对于这头突然出现的神秘海兽的可怕之处,才算是有了个真正的认识。 躲,躲不开;跑,跑不掉;打?火炮打不中,水下炸弹炸不着,面对这样的对手,怎么可能不感到绝望? 所以,对于华雄鹰的观点,他是举四肢赞同,大家来研究研究就好了,真要活捉还是剿灭,谁有本事谁来吧,那真是万丈深渊上面走钢丝呢,稍有不慎就是船沉人亡的下场。他不怕死,但是他也绝不会为这种毫无战胜可能的战斗去无谓的死亡。 “米前辈,您还没休息呢?”耳边传来了林志宇的问好声,李照基这才注意到米高扬带着两名族人挡住了三人的去路。 “人老了,没那么多的觉,听说傍晚救上来的人醒了?”米高扬老脸笑得和花一样,和邻家老爷爷似的,李照基却不敢丝毫小看了他。 “醒了几个,我们问了几句话,人撑不住又睡过去了。”林志宇笑道,“您老还是早些休息吧,顺利的话,等到天亮时分,距离月牙岛就不远了,咱们就得打起十二分的小心了,那时候想睡都没法睡了。” “破浪”号也就是艘三千吨级的武装商船,华雄鹰改造地再好,也从来没有在船舱的居住环境上下半点功夫。一旦开始高速机动,就是躺在床上,要不把自己捆好了,都能给甩下床来。 “嗯,嗯,我清楚,到时候所有人都得穿上救生衣,做好最坏的弃船准备。”米高扬道。甚至华雄鹰都已经专门指定了几名船员,负责在最坏情况发生时,将他以最快的速度运到最近的救生船上去。 华雄鹰皱了皱眉,不过倒也没说什么,既然加入了申桐棣的那个计划,米氏就是盟友,米高扬又这一把岁数了,他不满也不好说什么。 米高扬注意到了他的这一举动,立时反应了过来,面带歉疚地道:“华船长,老朽人老了,记性不好,以后我会注意。”每一行每一业,都是有着自己不同的忌讳,对于海上提着脑袋讨生活的人,自然也不会例外。米高扬也是成精的人,自然明白这个道理。 华雄鹰笑笑道:“米前辈能这样想,那是再好不过的。” 一夜还算是平安,除了凌晨时分,海上又下起了雨,风浪也大了不少,好在“破浪”号入夜后就已经放缓了航速,众人睡得虽然不怎么踏实,但终究还是睡了一觉。 天光蒙蒙亮,“破浪”号上就如临大敌般,所有人员进入各自的岗位,做好了迎敌的准备。 这一次依然是海天青前来“引路”,令他们顺利地找到了月牙岛。远远地就可以看到,在月牙岛上升起了一柱黑烟。 “破浪”号并没有急于进入海湾,而在绕着岛航行。“阿萨尔”号依然搁浅在海湾外的礁石上,只是看起来位置似乎有些移动。 但是海湾里的“朱丽叶”号,却已经是呈半倾覆的模样,斜斜地歪坐在海底,半边的船底都要漏出来了,在它的尾部新出现一个巨大的黑窟窿。很显然,在他们走之后,可怜的“朱丽叶”号孤立无援,没能逃过海兽的荼毒。 “朱丽叶”号的歪斜的船体上,十来个蓬头垢面的人站起来大声地呼喊,挥舞手臂,希望引起这边的关注。林志宇通过望远镜,甚至于能够看来,其中有不少人激动地是热泪盈眶。 内塔罗即是其中之一,看着远方出现的“破浪”号船体,他是倍感亲切,在岛上他们是度日如年,几乎每天都有人受伤甚至死亡,十来天下来,岛上还能够自己行动的人,已经只余下半数,这还是他们食水不缺的情况下。 这眼看着储存的食水一天天地减少,他们已经不得不控制每天的食水发放,谁的心里不是慌作一团? 他们是天天盼、夜夜盼,盼望着“破浪”号他们能够将消息带回去,能有人前来救援他们…… 第一百九十四章?赶紧结束的苦日子 这岛上的日子,实在是不是人过的!海上生活,原本就枯燥乏味,各种条件都差,但是与在岛上相比起来,他们觉得那简直都是天堂! 至少睡觉时不用提心吊胆地怕从睡袋里摸出条蛇来,不会突然从天而降个蜘蛛、蝎子之类的,更不会半夜三更掉脸上只蜥蜴来。就是出去上个厕所,也要小心小心再小心,最好是有人陪同,否则天知道会发生什么事。 最初的两天,有那胆大的主,自己独自去上厕所,站在崖坡上放水,正痛快时却发现就在身侧的小树上盘着一条蛇,正冲着他吐信,一惊之下,人慌不择路,就从崖坡上滚了下去。人倒是没死,没有衣服保护的小兄弟却是遍体鳞伤,到今天仍然连迈步都是件极其困难的事情。 类似的事情还有很多,几天下来,连着吃了多次苦头的人们就知道了厉害,后来不管去哪里,都是拉帮结队的,鲜有独来独往的。 如今看到竟然有船向这里驶来,这些人心情之激动也就可想而知了。 他们一边点燃了早就准备好的求援烽烟,一边让腿脚利落的人来到“朱丽叶”号的“残躯”上,内塔罗也是其中之一。 内塔罗心里很清楚,如今在岛上滞留的这些海员们,绝大多数都是“朱丽叶”号上的海员,在食水并不紧缺的现在,人们的情绪还算是稳定,但是随着时间的不断推移,以及伤亡的数目不断地增加——到目前为止,死亡和失踪的海员人数已经达到了十四人,这些人对他的怒火也是日益高涨。 若不是他答应了卡米特拉·奥太古的请求,“朱丽叶”号压根就不会来到这一片海域,自然也就没有了之后的这些事情,他们也不必担惊受怕,遭这么多的罪。说到底,都是内塔罗的责任。 内塔罗觉得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看向他的目光中都充满了仇恨,这令他感到心惊肉跳、夜不能寐。若不是还有一批忠心于彼特曼陀罗家族的船员保卫着他的安全,他觉得自己的死期都不远了。 “嘿,我竟然看到了内塔罗·彼得曼陀罗!”林志宇放下了望远镜,对一旁的李照基道,“‘朱丽叶’号倾覆,他倒是安全地跑到了岛上,看那模样,应当是吃了不少的苦头。” 李照基心有余悸地放下了手中的望远镜,林志宇是在看幸存者,他却是将目光落在了可怜兮兮的“朱丽叶”号身上。可以清楚地看出,船身上有修补的痕迹,而船尾那个惊人的大洞,则是“朱丽叶”号落到如今这个境地的罪魁祸首。 李照基可以想象得到,那头海兽应当是在海水大潮时闯入得海湾,对“朱丽叶”号发动了袭击,而潮水退却后,无法动弹的“朱丽叶”号就彻底地触底,再也无法动弹。 看到那头海兽在船身上的赫赫“战功”后,李照基这才算是彻头彻尾地对其的凶残程度有了一个准确地认识。难怪“八月花”号入港之后,那些船员们竟然如同瘫软没有了骨头一般,那么长的时间都无法重新上船出海。也难怪“破浪”号的船员们在提到那一天时,都表现地是心有余悸。“破浪”号竟然能够从它的攻击中逃出生天,丝毫未损,堪称为一个奇迹! 在李照基身侧的米高扬,一双老眼中也是闪烁着不明的光芒,笼在双袖中的手已经紧握成拳,若不是他还有理智,死死地压住了他心中的激动,这一刻他简直想要放声高笑。 老天爷果真是待他不薄,不但将颇多的金缘玄心莲经林志宇的手带给了自己,现在又将一只传说中才有的海兽带到自己的面前。 他看了眼林志宇,这家伙还真是个福将,与他在一起,好事就会自己找上门来。 不过,现在最重要的是,如何找到它,并且将它最好是活捉了,这样才能将收益最大化。这无疑是个大麻烦,米高扬到现在也没能找到头绪。老祖宗留下的那本书里,那个倒霉的海兽是被海浪冲到了岸上,当时都已经死亡至少三天了,连尸骸都是不完整的,像是被什么猛兽啃噬过,尾部完全不见了踪影。 做为制药家族,解剖学自然是学过,老祖宗当时将海兽的尸骸隐藏了下来,并组织族人们对其进行分解解剖。老祖宗特别提到过的就是这头海兽有一个极其坚固的头骨,比当时最好的精钢硬度还要高。而且他判断这头海兽应当还是幼兽,完全成年的海兽体长应当超过十米,以头部撞击为主要攻击方式等等等等。 那头海兽的头骨后来用来做什么了,老祖宗没有提,但是老祖宗特别提到,这种海兽的脏器有着极高的药用价值,与其他多种药材制作的丸药,对改善人体机能,增强人体的免疫能力,刺激人体再发育、以及修复成年人、老人积年旧伤等多个方面都有着显著的效果! 只可惜那头幼兽的脏器数量毕竟有限,老祖宗又用其进行多次试验以确定药性,米氏家族如今也只有主家可能还留存有一点,临海米氏是肯定没有的了。这也是为什么他一把的年纪了,还要到海上来看一看,至于他所说的其他,不过是个借口罢了。 米高扬深吸了一口气,经历了这么多年的风风雨雨,他心里很清楚,上天将机会送到了你面前,但是能不能够把握得住,就要看自己个人的本事了。如此厉害的海兽,别说活捉它了,恐怕一般人都是想得离得越远越好,米氏在制药一行上不服任何家族,但是要说到武力……呵呵,咱们还是谈谈世界和平吧。 米氏想要得到它,就必须要得到其他人的帮助。军方?米高扬是绝不考虑的,他们只会如同贪婪无厌的饕餮一样,将所有的东西全部都拿走!即便是有制药方面的需求,也轮不到临海米氏和他米高扬的。 自己雇佣人手来做?先不说能不能成功的问题,能不能保密这一块就令米高扬很不放心。 最好还是由华雄鹰他们来做,大家都是盟友,他们又是这一行中的精英,大家届时各取所需好了。只是那样的话,就必须将老祖宗留下的资料告知他们,这令米高扬还有些迟疑。 “破浪”号在海湾外来回地巡航,却始终不进入海湾。岛上的这些海员们一个个心急如焚,恨不得踏水过去跳上船去,一些人已经找出救生船来,想要划船到海湾口去。 “叫他们都镇定一些!”内塔罗沉声喝令道,他倒是明白为什么“破浪”号迟迟不进入海湾,在没有确定海兽是否还潜伏在附近海域前,进入海湾难度不大,但是出海湾时,就很容易受到海兽的攻击而难以躲避。 “破浪”号之前已经因此吃过一次亏,险些就被撞到了船尾,自然是不愿意重蹈覆辙,所以才会一次次地在海湾外游弋。 这些笨蛋们也不想想,即便他们划船到海湾外,“破浪”号就会停下来接他们上船吗?做梦! 他们只会令“破浪”号上的人们认为他们没有智商,不知道分寸,不知道感·恩!在这种关键的时候添乱,不出事则已,出事就是连“破浪”号也一并折了进去。届时,恐怕华雄鹰他们宰了他们的心都有了。他身旁跟着的几人中有两人赶了过去,制止了那几个冲动的人。 可惜“朱丽叶”号上负责旗语、信号灯的那名船员不幸成为了失踪者的一员,而他的副手也与他一并失踪。如今岛上对旗语、信号灯一知半解的不少,能够独立完成并妥善解读的,一个都没有!内塔罗他们心急如焚,却也无可奈何。 “哎呦!”不远处传来了人的一声尖叫,吓了内塔罗几人一跳,齐齐顺声望去。 只见树林里枝叶乱晃,还有人的惨呼声,不多久随着噗通一声,一人倒入了海水中,手足不断地扑腾,却是越来越无力。 “四翼海蛇!”内塔罗的随扈有人低呼道。他的角度恰好可以看到那人的脸部。 众人恍然,那人也倒霉催的,估计是在水边,又恰好有四翼海蛇游过,过于关注“破浪”号的他没有注意,招惹了它,结果就是这样! “唉!”几人心里不约而同地叹了口气,经过了这十来天,类似的情形他们已经见得太多太多了,多到了连同情都成为了奢侈品。 这样的苦日子,赶紧结束吧! 第一百九十五章?拒绝 “破浪”号在月牙岛的外围转了不知道多少圈,一直到傍晚时分,也没有发现那头海兽的任何蛛丝马迹。 华雄鹰也只能指挥着“破浪”号进入海湾,夜间在外游弋视野受限,更不能停船下锚,除非整夜都在跑不规则的航线,否则还不如进入海湾,至少安全性要远高于海湾外面。 不过进入海湾归进入海湾,“破浪”号却并不允许岛上的任何人上船,只是给岛上的诸人送去了不少的新鲜食物和干净水。这一次前来月牙岛,主要任务可是冲着海兽来的,也不能今天转个半天,明天接了人就走吧?就算华雄鹰他们乐意,也得照顾米高扬和李照基他们的感受不是。 既然没打算明天就离开月牙岛返航,把岛上这些人都接上船,那就纯是给自己添乱。 不过好在“破浪”号一来送去不少新鲜的食物和干净水,二来华雄鹰也答应返航时带他们一起回临海都,三来也告知他们明天还会有一艘船前来,这才使得岛上的这些人勉强压制住自己上船的渴望,继续老老实实地呆在岛上。 做为彼得曼陀罗家族在这里的主事人,内塔罗终究还是受到一些优待,他可以带两名随扈到船上来,一方面是对他的照料,另一方面也是华雄鹰他们想听听这十来天所发生的事情。 当星光满天的时候,那两名内塔罗的贴身随扈搀扶着他去客房休息了,多天以来一直紧绷着的心弦一旦松弛了下来,又有好酒好菜,内塔罗很容易就醉了。好在,他自己也明白事情的轻重缓急,在醉倒前,倒是将所有应当说的都事无巨细地说了个痛快。 就在他们三艘船先后离开月牙岛后,海兽就借着大潮进入了海湾,对于停泊在海湾最里面的“朱丽叶”号来讲,就如同酒后晕眩无力的小姑娘遇上了五大三粗的色·男一般,压根就没有任何反抗的能力。海兽一击就命中的它的尾部,巨大的冲击力甚至于令船身都向岸边移动了数十厘米。 好在海兽这一击之后,也许是认为“朱丽叶”号再无航行的可能,也许是要去追其他船只,反正是那之后就再也没有出现。 而内塔罗在得知“八月花”号已经葬身大海,佛朗格和卡米特拉二人生死不明后,也是一阵阵地后怕。他当时不是没有想过,留几名心腹在这里盯着货物,自己搭乘奥太古家族的船只离开,但是最终都被他自己否定了。如今看来,却是再正确不过的决定了。 佛朗格和卡米特拉有九成可能是从此葬身大海,再也没有回到托木斯克州的可能! 送走了内塔罗,在座的诸人心情各异地坐在桌旁,华雄鹰看了眼米高扬和李照基道:“内塔罗说自我们离开月牙岛之后,就再没有看到过那头海兽的踪迹,可能是真的它已经离开,也可能是它潜伏得好,没人发现。不过,我个人倾向于前者,大家需要好好想想,接下来我们要怎么做。” 华雄鹰个人是不希望再与那头海兽起冲突,威慑战术固然有效,但那是建立在不招惹对方的前提上的。要是一而再再而三的挑衅,谁又敢保证那头海兽不会一时怒气上头,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撞了过来?“破浪”号和他的这些属下,是华雄鹰纵横海上的根本,自然是不希望冒太大的风险。 米高扬和李照基暗地里互相看了一眼,他们两人才是最想看到那头海兽的,但是这茫茫大海,若是海兽已经离开,他们又要到哪里去寻找它的踪迹? 第二天清晨,“破浪”号上就忙碌了起来,很快就启航出了海湾口,这一次虽然众人都是提心吊胆的,但却是安然无事。这更是令众人觉得,那海兽应当是离开了这一片海域,否则的话,应当是不会放过攻击船舶的这一上好的机会。 当三阳升上半天,东北方向远远地看到升起了一道烟柱,显然“约翰逊”号已经赶了过来。 三日接近中天时,“约翰逊”号来到了月牙岛的海湾口外,看到“破浪”号依然在海湾外游弋,以罗伯特为首的托木斯克州一行人都暗中松了一口气。他们午夜后起航,这一路上也是紧赶慢赶的,只是第二天的清晨,他们也同样遇到了大雾笼罩海域的状况,消耗了不短的时间,他们这些人还生怕自己赶到这里时,“破浪”号已然成功返航,那可就令他们彻底地没了脸面。 不过,当他们了解了月牙岛的现况后,特别是那头海兽已经有十余天未在这一海域再出现后,罗伯特等人也陷入了头痛和两难中。 按理说,没有了海兽的威胁,他们应当将“朱丽叶”号的这些遇难人员接上船来,然后再将那些货物也一并运上船,运回临海都去,这一次救援行动就算是完美地完成了。至于“朱丽叶”号,也只能就这样丢弃在月牙岛了——这样严重的损伤,也不是“约翰逊”号上的损管人员能够修复得了的。 而且,从月牙岛到临海都,这一段海路,说远不算远,说近可也不算近,就算是简单地进行修复,谁也不敢保证在拖回临海港的路上,会不会出什么问题,再连累了“约翰逊”号,那就成了一大笑话了。 但是罗伯特等人不甘心,他们费劲巴拉地从托木斯克州一路赶到这里,可不是光为了救人和运回这些货的,要是那样的话,又何必动用一艘军舰!派一两艘民用货船前来也就是了。 他们的主要任务是观察并了解那头神秘的海兽,如果说有机会的话,更是要将其活捉或者杀死带回托木斯克州! 可是先不说这头海兽跑哪里去了,岛上的这些人和货不管也不现实啊,毕竟这些都是托木斯克州的公民和财产,奥太古家族和彼得曼陀罗家族都盯着这事呢,“约翰逊”号做为托木斯克州海军的一员,却不保护本州的公民和财产,这要是传将开来,就是海军大佬们也护不住他们! 只是真要将这些人和货都接到船上,那他们也只能是立即打道回府了,而回了临海都之后,他们还能够以什么借口再到月牙岛海域这里来寻找海兽吗?一时间,罗伯特等人也是头大如斗。 “你是说,‘约翰逊’号希望我们将岛上的人和货运回临海都去?”华雄鹰诧异地问道,“他们呢?他们来这里一日游啊?” 要是没有“约翰逊”号他们横插一腿,他们既然来了,肯定是至少要将这些人都带回去的,也算是为“破浪”号增长一些声望,但是“约翰逊”号都跑来了,他们再干这事,这味道未免就有些不大对了。 “他们说船上空间狭小,实在是很难装下那么多的人和货。”内塔罗也是满心的不满,军舰与普通民用船舶相比起来,谁都知道军舰的安全性更好,他自然也是希望能够坐军舰返回。 但是罗伯特那边的态度很明确,问题是既然装不下这么多的人和货,派你和“约翰逊”号来做什么的?不是来拯救托木斯克州在海外陷入困境的公民吗? “这件事情我们不好代劳。”华雄鹰还没有说话,一旁的米高扬已经断然拒绝道。真要拉上这么多的人和货,就是不想回临海都也必须要回的——严重影响“破浪”号的机动能力啊。而且船上这么多的外人,就是有再好的机会也只有放弃。 二副郑源亮补充道:“米老的意思是说,目前这里有托木斯克州自己的船舶,却由我们来运输,这不合适,也可能会引起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再说了,即便是退役军舰改装的武装商船,运输百余人加上这些货物,怎么可能会装不下?” 内塔罗无语地摊了摊手,他又没上过那艘船,怎么知道那边的状况。当然了,对于那边所说的退役军舰改装的武装商船,他是一个字都不信,刚刚服役没多少年的部落级驱逐舰,就算是最早下水的首舰,也远没有到必须退役的地步。而且这么大的事情,自己在托木斯克州的时候怎么从来也没有听说过? 他又不是傻子,自然而然地就想到了,自家的这艘船恐怕不是为了自己这些倒霉蛋、至少不是主要为自己这些人而来的,他们应当主要目标是那头神秘的海兽。海军每年会在海上扫荡海上的凶兽以保证海上航线的安全,这并不是什么特级机密,级别稍高一些的人都可以得到确切的消息的。 想透了这一点,他自然也就明白了,他们为什么会被两头如同皮球一样踢来踢去了。不过,对于“破浪”号,内塔罗他们没有什么好埋怨的,大家平素里井水不犯河水,各走各道,人家也不欠你们的。 但是“约翰逊”号就不同了,它可是由托木斯克州的税收供养的! 第一百九十六章?别误会 “约翰逊”号的舰桥里,罗伯特和尼古斯泰正在翻看海图,这一带海域属于明州所有,托木斯克州海军手中的海图还是从联邦海军那里得到的,这也是为什么他们从临海都赶到月牙岛需要用这么长的时间的原因之一。 没有详细的海图,船上的明州海军军人又一个个默不做声,他们也只能依靠从联邦海军那边得到的海图来指挥航行。而联邦海军所有的海图,必然会有一定的滞后性,不可能有明州海军手中所掌握的海图精细。 尼古斯泰瞥了一眼“随意”地坐在一旁,正打量着舰桥里诸人一举一动的两名明州海军军人,有些牙疼。要是这一次找不到这头海兽,托木斯克州可就亏了——海军的中坚驱逐舰被明州海军掀起了神秘的面纱! 虽然说区区十个人几天功夫也不可能真正地对部落级驱逐舰的性能有个透彻的了解——这十人上船后也受到方方面面的约束,不允许他们在船上到处行走。但是做为业内精英人士,有些时候,在一些小细节上就可以将一艘船的性能猜个七七八八。 经过这一次之后,想必明州海军里关于部落级驱逐舰的一些猜测就可以落到实处了。这才是明州军方最终还是做出了让步的根源所在! 他们这些人不拿回去一些“真金白银”,又怎么可能让上面的大佬们满意?就算这一次不追究、责怪他们,他们这些人在军中日后的升迁会不会受影响?真是想一想都觉得极恐。 无奈之下,他们也只能将运输任务推到“破浪”号的身上,自己最好在这一带海域再转转,也许就能够遇到呢。 “船长,情报官阁下,‘破浪’号那边拒绝了我们的要求,认为应当由我们来运输本州的公民和货物。”有船员压低了声音汇报道。 “什么情报官阁下,这里没有情报官!”尼古斯泰瞪了那人一眼,没好气地道。虽然很多事情都是大家心里和明镜似的,但是表面上却不能够说破。 “是,尼古斯泰阁下!”船员立即敬礼认错道。 哭笑不得的罗伯特摆了摆手,还没意识到又做错了什么的船员快速地离开了,尼古斯泰摸着下颌,思忖了片刻道:“对方会拒绝我们,这并不令人意外。看来,他们必然是抱着和我们同样的目地而来的。” “呵呵,也许对方的船上也有明州军方的人。”罗伯特深以为然地道,“明州这是两边下注,明暗通吃。”这就是地头蛇的优势所在,托木斯克州以往也没少干类似的事情。 “我和那个姓董的明州人谈谈。”尼古斯泰丢下了手中的笔道,“咱们要是两手空空的回去,他们岂不是也很没趣。” “他们不会希望我们将海兽捉住甚至打死带回托木斯克州的,哪怕他们能够从中分得一部分。”罗伯特无奈地道。这些明州军人,虽然没给他们添什么乱,但是想要从他们的口中得到一些帮助,那也是妄想。 “到现在,你觉得我们能够将它活捉或者说打死带回托木斯克州的可能性有多大?”尼古斯泰反问道,反正他看到“阿萨尔”号和“朱丽叶”号的惨状时,他这颗心是凉了半截。原本他多少还认为安德鲁家族的人肯定是夸大了那头海兽的厉害。这也是人之常情,为了面子,将那些自己打不倒的人或者说兽提高到他人所不及的高度,以此来证明自己并不是不强,而是对方太强了。 而现在他才彻底清楚地认识到,安德鲁家族竟然一点都没有夸大,难怪一提到再来这里,那帮人一个个跑得比兔子还要快。 罗伯特黯然无语,与尼古斯泰一样,没到月牙岛的时候,他的心气还是很强的,认为不过是一头十余米身长的海兽,又不是那种身躯像做小山般,或者说有多条触手的大章鱼一类的可怕海兽,需要多条舰分工合作配作才能够将其一点点地蚕食掉。只要它出现,“约翰逊”号自己就完全可以将它拿下。 但是当他亲眼目睹了那一切后,他才明白,不仅仅是自己,还包括自己身后的大佬们,都低估了这头海兽的杀伤力! “董阁下,我能坐下谈谈吗?”尼古斯泰来到一名留有短须的中年男子身旁,笑问道。他的明州话说得字正腔圆,若不是相貌问题,冒充个明州人,至少在语言方面,完全不成问题。 董姓男子看了他一眼,笑呵呵地道:“尼古斯泰阁下,这里可是你们的船舶,不必这样客气,令我有种黄鼠狼给鸡拜年的感觉。” 尼古斯泰哈哈大笑,也不生气地道:“董阁下也未免太小看自己了吧,我要是算黄鼠狼的话,阁下怎么也得归到狼这一水平的猛兽里去。我给您拜年,谁吃亏谁占便宜,可不那么好说的。” 董武卓,明州海军中校,情报收集部门的负责人之一,在托木斯克州海军的情报部门里,也是挂着号的人物。 董武卓笑而不语,尼古斯泰心里暗骂,他却不能够不说话。“董阁下,目前我们遇到的情况想必你也已经明白了。” 就像他会说明州话一样,他相信董武卓的托木斯克州话同样可以达到精通的水平,他们谈话方才又没有刻意地避开董武卓。 “尼古斯泰阁下希望我怎么做?劝说‘破浪’号替你们将岛上的这些人和货都运回临海都去吗?”董武卓问道。 “我倒是想,估计你们也不会同意。而且现在我已经不这样想了,这头海兽的厉害之处,想必董阁下也已经知晓。你觉得单凭‘破浪’号那些人有希望抓住或者说干掉它吗?当然了,我话说到前头,我认为我们做不到,所以也没有讽刺和挖苦他们的意思。”尼古斯泰道。 董武卓上下打量了尼古斯泰几眼,淡淡地道:“所以?你们打算联手‘破浪’号吗?” “合则两利,分则两败,这不是你们老祖宗的名言吗?”尼古斯泰笑道,“大家分享总比都两手空空地回去要好吧?” “大家都两手空空地回去,那这头海兽就仍然是属于我们明州的。而你们这一次进来是特例,下次军舰能不能来,还得看我们批不批准。”董武卓笑吟吟地道,“也许届时还能够卖个好价钱。” 尼古斯泰心里不由得大骂董武卓卑鄙,竟然一副吃定了他们的可恶模样。 “别这样看我,还自觉很有礼貌地强忍着骂我、打我的冲动,我这不过是将当年托木斯克州对我们所做的一切,原样画葫芦地还给你们罢了。按我们明州人的话说,你既然做了初一,就莫要怪我们做十五!”董武卓冷笑道。 尼古斯泰恨恨地“哼”了一声,他知道董武卓指的是四十年前的一件往事,那事上托木斯克州确实是坑了明州人一把。只是这风水轮流转,如今人家还回来了,自己能说什么?他还没有无耻到要求对方只能挨打不能还手的地步。 “你就那么肯定?这海兽在海中可不会长久地停留在一个地方的。再说了,你们能拦得住我们,拦得住联邦海军吗?”尼古斯泰反问道,“错过了今天,也许你们就永远失去了捉住它的机会。” 董武卓无所谓地摆了摆手道:“海兽原本就属于大海,若不是偶然,我们谁也不知道海中竟然还有这样一种海兽。之前,我们不知道它的存在,日子就这么过着。如今我们知道了它的存在,却捉不住它,日子还会照常过。” “董,你什么时候变得这样……这样……”尼古斯泰皱眉道,堂堂情报部门的负责人,怎么说起话来那么个味道。 “也许是受老婆的感染吧?”董武卓随意地耸耸肩道,“我家那位在军中搞宣传。” “你竟然结婚了?”尼古斯泰大吃了一惊,这样重要的事情怎么一点风声都没有听到,他心里不由得对相关人员破口大骂。 “嗯,来临海都的前一天,你们可是坏了我期待已久的蜜月呢!”董武卓狠狠地白了他一眼,没好气地道。 “所以你才一副欲求不满的样子?还把不满都发泄到我们的头上?”尼古斯泰心里暗松了一口气道,不是相关人员失职就好。 董武卓对他树起了一根中指,撇嘴道:“老子欲求不满也不会朝你们这一群糙老爷们发泄,老子只会觉得恶心!你们有什么欲求解决方案自己解决去,我管不着,也不想管,但是别来恶心我!真是的,听着耳朵都受污染!”说着他就站起身来,做势要走。 尼古斯泰听得脸都绿了,连忙伸手去拉他,董武卓躲开了他的手,愤愤然地道:“别拿你那脏手碰我,我要向联邦军事法院告你骚扰!” “你误会了,我不是这个意思!”尼古斯泰强忍着自己想要拍案而起、对这个混蛋大吼的冲动,对董武卓道。 第一百九十七章?没白跑 董武卓神色警惕地看着尼古斯泰道:“你不是那个?确定?我告诉你,我虽然不歧视这种人,但是并不意味着我接受这种人打我的主意,老子的性·取向从小就很明确,对糙老爷们从来也没有兴趣!” 尼古斯泰简直都要哭笑不得了,难道说真的是自己的明州话不过关,让他产生了这样的误会?压低了声音,几乎是咬牙切齿地道:“你可以放心,我的性·取向也很明确,对男人从来都没有不正常的兴趣!” “你确定?”董武卓嘴里和尼古斯泰胡扯着,心里却是在飞快地盘算着尼古斯泰方才的话。 尼古斯泰这句话倒是没有说错,明州这边拦得住托木斯克州,却拦不住联邦海军前来。毕竟不管怎么说,明州都是联邦辖下的一个州,联邦海军自然是有权进入联邦境内的所有海域。 明州海军一时片刻还是抽调不出来力量来这一海域,但是联邦海军序列里,却不见得没有可用的船舶,届时若是联邦海军派船前来,已方就没法子阻拦了。联邦是五大州的联邦,但是它的屁股坐得可是向来不那么公正! 自从联邦建立以来,明州就不知道吃过多少的哑巴亏了,也就是近百年来,明州的力量越来越强,联邦那里才稍稍地公正了一些。 董武卓心念电转,短时间里已经不知道转了多少念头…… “我们可以出钱请‘破浪’号将我们这些人和货物都运回去吗,依照市场价的一点五倍!”内塔罗沉声道,他可不想再在这虽然有鸟拉屎的岛屿上继续呆下去了,一天都不想! “朱丽叶”号虽然短时间看来是没救了,修复它所需要的费用,搞不好要比再购一艘新船也差不了多少了,虽然很可能要等相当长的时间。但是船上的这些船员,他却要全部都带回去,这可是关系到彼得曼陀罗家族在航运业中声誉的大事! “一点五倍太少!”米高扬毫不客气地拒绝道,“而且我们也不缺钱!” 华雄鹰和田武、郑源亮都有些奇怪,米高扬老爷子今个是怎么了,这应当是属于“破浪”号自己的船务吧,就算是内塔罗的要求损害了米氏家族的利益,也应当是由华雄鹰他们出声拒绝才对。 不过米老爷子也没说错,一点五倍的市场价太少了,这根本就不是正常的人员和货物运输!这些人在岛上已经生活了十余天了,谁知道他们身上会不会带有一些有危害的生物,让他们大规模的上船,无疑会对船上的其他人的健康造成威胁,必须要提前检疫。而且那些货物当初运上去就很麻烦,现在想要运上船同样不容易,这就意味着它不能像在正常港口内那样迅速,“破浪”号必须要冒险在这里多做停留。 当然了,最重要的还是来自海兽的威胁,带上这么多的人和货,“破浪”号不遇海兽则罢,若是遇上了呢? 冒如此大的风险,却只挣市场价一点五倍的薪酬,彼得曼陀罗家族又不是没钱的破落户! 内塔罗也不气馁,在来之前,他其实就已经想到了这种情况的发生,漫天要价、就地还钱罢了,只要华雄鹰他们同意谈就是好事。 他就怕华雄鹰他们一口咬定应当由“约翰逊”号来运输,而“约翰逊”号又以任务为重,那他们这些人,恐怕又要在岛上呆上不少天了,而且那些货物如何运走也是个大问题!军舰虽然也有货舱,但是与民用船舶的货舱相比,不但容量小而且规格上又有些不同,装卸货都更麻烦。内塔罗担心很可能届时“约翰逊”号会只带走人,而将这些货物全部都丢在这里。 彼得曼陀罗家族虽然家底丰厚,但也不能够这样挥霍,他这一次跟着卡米特拉·奥太古前来月岛,给家族造成巨大的损失,回去势必会受到重罚,若是再放弃所有的货物,所造成的损失,纵然有保险公司赔付一部分,也足以令他在家族里一辈子都抬不起头来。 “请问,米阁下认为我们应当支付多少?”内塔罗问道。 “这个问题等我们商榷后再回复你!”米高扬站起身来,扯着华雄鹰就往外走,边走边说道,“林小友在哪里?林小友在哪里?” 林志宇和李照基在船尾的捕鲸炮附近坐着,观察着周边的海域,以及不远处的“约翰逊”号,不得不说,军舰就是军舰,虽然说两船的吨位相差不大,但是气势上,“约翰逊”号稳压“破浪”号一头,光是那一前两后的三门火炮,看着就令人感到震撼。 当然了,这也是主要因为林志宇以往没有见过吃水超过三千吨级的大型军舰,李照基看向“约翰逊”号的目光就平淡多了。 “你要是想当兵,我可以帮你运作到五千吨级以上的军舰上服役,让你天天都有大炮巨舰看,怎么样?”李照基笑道,“就是咱明州海军旗舰,超万吨的战列舰,也不是不可能的。” 林志宇摆了摆手道:“那还是算了,头几日还有个新鲜劲,服役三月后,估计我就看够了。那玩意还是可远观不可亵玩地好。”他又不傻,跑战列舰上当小兵去?除非他日后决心在军中发展,要是就当几年兵就退役,他还是不要给自己和家族找事了。 李照基一边和林志宇随意地聊着天,一边也在观察着“约翰逊”号,可惜如今虽然已经有了照相机,但是那玩意不但贵得要命,性能和清晰度还远远达不到书本里所提到的母星在二十世纪中期的水平,带它上船纯粹是给自己找麻烦。否则的话,给“约翰逊”照几张外景,也算是个不错的收获。 这时米高扬扯着华雄鹰走了过来,开门见山、简明扼要地将内塔罗的要求说了一遍。 “这事情,您二位就可以做主了,只要有分红,我没什么意见。”林志宇一头雾水地道,他跟着上船来纯粹就是为了震慑那头海兽,以及一旦发生最坏的情况,也算是个杀手锏。“破浪”号运输人、货这种事,怎么也轮不到他来做主的。至于因此而产生的利弊,华雄鹰和米高扬都是成精的人,还需要自己提点? 米高扬将他和华雄鹰扯到了一旁,小声地将自家的祖传信息告诉了两人,两人均是吃了一惊,要是这海兽真的如米高扬所说,有这么大的药用价值的话,那还真是值得为之冒险了。 “不仅仅如此,这海兽的头骨用来做盾牌可是上等的原料,它的其他部位,家祖的笔记中虽然没有详述,但是凶兽身上有没用的地方吗?”米高扬道,“我米氏只要它的脏器,回头制作好药物,我米氏只要一半。” 华雄鹰也不禁为之动容,米高扬这让利也是够狠的! 华雄鹰不由自主地将目光投向了林志宇,想要杀死那头海兽,恐怕还要看他手中的那杆枪才行。 “要是这样的话,我倒是觉得这事必须得拖一拖了。”林志宇低声地道,“那可是十多米的大家伙,藏是藏不住的。要是让那些家伙看到了,真抢起来,咱们可抢不过他们。” “对对对,你的意思是等他们走后?”米高扬一拍脑门道,这才是局外人看得清楚! “如果说这头海兽还不出现的话,我们不妨先将内塔罗他们送回临海都去,然后再找机会前来。”林志宇道,“他们是军舰,怎么可能长时间滞留在明州海域里。” 华雄鹰点头道:“林兄弟说得有道理,现在就算我们成功地杀死海兽,也不可能自己独占。分给自家军方也就罢了,分给托木斯克州那群白鬼,嘿嘿,恐怕人家想的是全都占了!” 托木斯克州海域里,这种事情他可没少听说过,军方黑吃黑的案例都有过,闹得沸沸扬扬的,最终也没能把军方怎么着。 要是这头海兽真的具备很高的价值,他相信“约翰逊”号上的那些家伙肯定干得出来抢劫这种事的,就算明州有人在那边船上,双拳难敌四手,十个人又能做什么? 日后“约翰逊”号回到托木斯克州,把人一放,再说两句遗憾之类的话,装模做样地处理几个无关紧要的人物,吞下肚的肥肉却是肯定不会再吐出来的。就是明州方面想追究对方的责任,有联邦这个拉偏架的,肯定也没有什么实际的效果。届时也只能再吃个哑巴亏。 米高扬冲“约翰逊”号呶呶嘴道:“恰好这时候有它在外帮着吸引海兽的注意力,我们入海湾尽快地将人和重要的货物一装,就打道回临海都。也算是没白跑出来一趟。” 第一百九十八章?走了与来了 很快,华雄鹰他们就与内塔罗他们达成了协议,“破浪”号重新驶入了海湾,那些伤病的海员们也被接上了船,由船医负责照顾。不过他们却是与霍华德七人分隔开来。 至于那些还能够正常活动的船员,则在内塔罗的监督下,迅速将岸上和“朱丽叶”号上的货物进行分门别类,那些粗重笨大价值也不高的货物,都留在了岸上和船里,只有那些价值高又轻便容易运输的货物被流水般地送入了“破浪”号的货舱。 内塔罗站在船舷大声地指挥着,他也是很无奈,华雄鹰倒是答应了他的要求,价码开得也不算很夸张,只是这时间却是卡得很紧,最晚后天一早,“破浪”号就要启航返回临海都,而这点时间,哪里够将“朱丽叶”号上,以及奥太古家族存放在这岛上的货物全部运上船! 所以他也只能首先拣那些体积小、重量轻、价值高的物品,至于那些笨重而又价值不高,就只能看着办了,能运多少算多少,实在来不及,也就只有弃在岛上了。至于奥太古家族存放在岛上的货物,他也不好意思弃之不管,象征性地将一部分贵重货物运上船,就算是给那些被佛朗格他们留在岛上的海员们一个交待了。 至于奥太古家族会有什么不满,嘿嘿,自己都被佛朗格他们害成这样了,还有什么可怕的? 可惜“破浪”号上的船员除了操纵货舱的几人外,其他人都各忙各事,没一人上来帮忙,否则还能够将更多的货物运上“破浪”号。 清晨时分,觉得自己浑身酸软的内塔罗还是强撑着爬起身来,穿好衣服,拿着自己的救生衣,向甲板走去。 而在他的身后,越来越多的房间里传来了起床的声音,今天是“破浪”号启程回临海都港的日子,而出海湾口的一两小时里,可以说是危险最大的时候,除非必要的人员,其他人都要做好出现最坏情况的准备。 出了舱门,外面下着小雨,扑面而来是带着浓浓水气的新鲜空气,令内塔罗忍不住深深地呼吸了一口,“破浪”号如今人员严重地超标,就算是备有客房,也架不住有这么多的人上船。所以,每个房间里都尽可能地往里面多塞人,内塔罗的待遇就算是不错了,可也是四人一个小房间,忙碌了一天也没有足够的水供这些洗澡,这一夜下来,舱内的空气有多污浊就可想而知了。 他起得虽然早,“破浪”号的船员们起得比他更早,正在做出航前的准备。内塔罗也不去打扰他们,自己来到船尾,眺望着远方海湾外仍然在游弋着的“约翰逊”号,这一天多的时间里,“约翰逊”号已经将月岛周边海域转了一圈又一圈,却根本没有发现任何神秘海兽出现的迹象。 虽然他这两天根本就没有上过“约翰逊”号,但是他也完全想像得到,船上那些人的沮丧心情。 “哼!活该!”内塔罗冷哼了一声,对于“约翰逊”号拒绝他们上船那一刻起,对于船上的那些托木斯克州海军军人,他就再无一丝好感!就当安德鲁家族这些年来缴纳的税收都喂了狗! 要不是他们不干人事,自己至于还得花一笔钱给“破浪”号把自己和货物运回去吗? 内塔罗将目光收了回来,不去看那个让他生气的庞然大物,想想很快就能够回到陆地上了,心情也好了不少,日后回到托木斯克州、回到家族里,一定要给“约翰逊”号好好地宣传宣传他们的“伟大事迹”,对待本州公民、纳税人那高高在上的态度,让全州人都知道他们这些混蛋们的真面目! 罗伯特披着雨衣与尼古斯泰上了甲板,通过望远镜看着海湾里的“破浪”号上人影晃动,烟囱中开始冒出浓烟,很显然“破浪”号在给锅炉升温,做启航的准备。 “看来他们这是要走了。”罗伯特皱眉道,“破浪”号竟然会接下内塔罗的运单,这令罗伯特感到有些诧异。在他想来,“破浪”号应当是和他们抱着同样的目地前来的,如果说只是为了运输救人的话,“破浪”号完全没有必要为了赶在他们之前抵达月岛而冒险凌晨出航了。 尼古斯泰原本已经说游说地董武卓有些动心了,但是“破浪”号靠岸接人,董武卓就再也不谈这个问题了。 “应当是吧。”尼古斯泰叹息道,他也派人一直关注着岛上,那些货和人可是实打实地运上船的,要是这还是糊弄人的,他只能说“破浪”号的这些人是真不怕死啊——这么多人和货运上船,“破浪”号的机动能力至少要减两成,就是在最佳状态下都很难躲过海兽的追击和撞击,更不要说自己再减两成了。 可是华雄鹰他们走了,“约翰逊”号留在这里做什么?差不多两天时间,他们已经将月岛,明州人称之为月牙岛的周边数百平方公里的海域都转了个遍,也没发现丝毫海兽存在的迹象,恐怕真的是如内塔罗所说的那样,海兽自撞毁“朱丽叶”号的那一天起,就再没有回来过? 他们继续扩大搜寻面积就能够找到新的线索吗?还是说,只要食水还够,就这样一直搜索下去?明州海军是不可能允许他们这样一直在自家海域里逛荡,估计只要他们回港补充食水,也就是他们踏上回托木斯克州归程的开始。 这真是左右为难,怎么选都令人不甘心啊! 尼古斯泰心中苦涩,原本以为这是一次难得的升迁机会,现在看来,这就是一个深不见底的坑啊!就是想拼命做好一件事,你都找不到对象啊。倒是董武卓他们,想来这一次回临海都后会得到奖赏吧,甚至可能会得到提拔。 人与人啊,真的是不同的! 天光又亮了一些,“破浪”号缓缓地离开了岸边,在海湾里调整好了方向,驶向了出口。船上所有人的心都吊在了半空,没有人忘记上一次就是在出海湾时海兽那犀利、几乎得手的一击。 当“破浪”号驶出了海湾开始直线加速直到最高速时,人们才欢呼了起来,不管之后如何,至少最艰难危险的一刻已经过去!即便是有海兽来袭,“破浪”号至少有一定的机动能力了,而不是只能被动地挨打。 “破浪”号继续向东行驶,直奔着大陆的方向而去。 直到远远地看过去,“约翰逊”号都已经成为了天边的一个稍大的黑点时,船上的紧张气氛这才算是松弛了一些。 林志宇长出了一口气,要说不紧张那是扯淡,这船上如今小二百口子人,真要是让海兽撞沉了船,最终能够活下来的人能有多少?就是他自己,水性如今也只能说是马马虎虎的,落水里沉不下去而已。 他身旁的李照基长叹了一口气,华雄鹰和米高扬二人与他谈过了,他也能够理解众人为什么做出这样的选择,但是自己跑到月牙岛一趟,似乎是两手空空地回去了。 林志宇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笑道:“咱们这只不过是暂时的撤退,以后还有机会。而且我们这不是也确定了,海兽不在月牙岛附近海域,托木斯克州人也是白跑一趟,现在他们想必比咱们还要郁闷。” 李照基勉强地笑了笑,现在也只能这样宽慰自己了。 突然两人眼角边似乎有火光闪过,接着天际间隐隐约约地传来了几声闷雷般的声响,月牙岛外的水域升起了数道高高的水柱! 两人一个激零,立即拿起手边的望远镜向“约翰逊”号看去,虽然看不到全景,但是也能看出来,“约翰逊”号的火炮在轰鸣,似乎在射击远方的水域,而且船只也在高速地不规则机动中。 “他女良的,不会是受到海兽攻击了吧?”李照基忍不住暴了粗口,这家伙也太会找时机了吧! “八成是,我觉得他们已经在发射水下炸弹了。”林志宇道,“约翰逊”号上的那些家伙们,总不可能闲得跑这里来实弹打靶吧。 “现在咱们怎么办?”李照基道,“我们这边根本就看不到海兽的攻击路线!” 此时的“约翰逊”号上,也是乱成了一团,谁也没有想到,找了这么长时间的海兽,竟然会在这个时候突然间出现并对“约翰逊”号发起了攻击。若不是被瞭望哨及时发现,恐怕就真的让它得逞了。 罗伯特指挥着众人,一边以火炮、水下炸弹来拦阻、堵截海兽的逼近,另一边则是将马力迅速地提升到最高,在海面上进行不规则的大幅机动,以避免被海兽抓住规律。 好在这海兽也需要有足够长的加速过程,要是在三五海里内就可以发起冲锋,“约翰逊”号连反应的时间都没有。 眼看着远方一条急速逼近的水线迅速地向这边驶来,所有人的心都提到了噪子眼了…… 第一百九十九章??一边倒的战局 “特别应急组,把铁笼放下水!”尼古斯泰突然大声吼叫道,罗伯特这才突然反应了过来,自己还有一张底牌怎么就忘记了使呢。 “约翰逊”号的中部,一个原本是用来放下救生船的吊车上挂着一个巨大的铁笼,只是它完全被包裹在了其中,从外面根本就看不出来里面装着什么,被人七手八脚地放入了水中。 “幸好有你在!”罗伯特侧首低声道。他有些惭愧,这样重要的一张底牌竟然没有在第一时间想到。 “以往都是我们进攻海兽,你自然想不起来。”尼古斯泰举着望远镜头也不回地道,“速度很快,目标我们的右舷船首部位。” 董武卓此时也站到了舷窗旁,一手扶着把手,一手举着望远镜,可以看到在不断冲天而起的水柱中,一条水线正在快速地向“约翰逊”号冲来,那速度快得令人背脊发寒!竟然比明州海军如今研发中的新式鱼雷的速度还要快上几分! 而且这东西可是“发射”后自带导航纠偏的,与它相比起来,就是最新研发出来,还没有正式服役的鱼雷都是个渣! “约翰逊”号几乎是疯狂般地不断机动着,尽可能地避免将自己的侧舷暴露出来,火炮、水下炸弹更是如同不要钱一般拼命地打出去! 那条快得刺眼的水线突然间消失了,只留下了一连串的冲天水柱。 “停火!”罗伯特高声命令道,但是“约翰逊”号依然在快速机动着,大体上算是在海湾外绕圈子。 所有能够看到海面的人,都在紧张地搜索着,他们不认为方才的那一轮迅猛的攻击能够对海兽造成致命的威胁,最多也就是令它受到爆炸余波的震荡,能够撞穿钢板的身躯,哪里是那么容易伤到的。所以,对方也不过是发现攻击难以奏效,放弃了这一次攻击罢了。 那么,所有人的心又提了起来,第二轮攻击什么时候发动,又会从哪个方向发动? 罗伯特和尼古斯泰两人面面相觑,手心里已经满是汗,方才的那一击,若不是对方最终放弃了,有至少百分之七十的可能会撞到“约翰逊”号的尾部,而且是相当接近螺旋桨的位置。要是这一击影响到了动力系统,接下来的“约翰逊”号就成了案板上的咸鱼,想怎么剁就怎么剁了!还好对方最终还是选择了放弃,深潜了下去。 只是不知道这其中究竟是“约翰逊”号自身的火力效果,还是那个大铁笼中的物品的效果。 “打?还是撤?”尼古斯泰低声地问道。 “先撤出这片海域!”罗伯特几乎是不加思索地道,虽然只有一个回合的较量,但是他对敌人的棘手程度已经有了一个新的认识。 正所谓纸上得来终觉浅,没有亲自经历时,即便是再怎么告诫自己要重视,也会认为凭借着“约翰逊”号强大的火力,即便是压制不了对方,也不至于使得自己多么狼狈。海兽游泳游得再快,毕竟还是血肉之躯,在舰炮和水下炸弹的轰击下,难道还能顶风而上吗? 要知道托木斯克州海军这些年来也剿灭了一些海兽,获得了不少的作战经验,但是从来也没有过与机动速度如此之高的生物动过手,虽然之前所获取的资料中也提到了海兽在水中前进的速度可能要超过每小时百公里,但是罗伯特他们总觉得其中肯定是有所夸大的。 但是今天亲身经历了这一回,他才明白,这他女良的比被军中新型鱼雷瞄着还要令人头疼啊。 更令人惊出一身冷汗的是,这海兽把握时机的能力,居然能够一直都潜伏在这里,不露半点破绽,直到“破浪”号离开,大家以为这里没有危险时,这才突然发难。若不是恰好被瞭望哨发现,等它来到近前,“约翰逊”号就难逃一劫了。 什么样的对手最为可怕?有不弱于你的实力,又有头脑、知进退的对手最为可怕!对于那些无脑只知道冲杀的憨货,哪怕是实力再强,也终究有上套的一天! 既然出师不利被对手打了个措手不及,罗伯特果断地下令“约翰逊”号先退出这一片海域,反正来日方才,“约翰逊”号不管是食水还是弹药都相当地充足,待准备万全后,再杀回来就是了。 董武卓也不禁暗暗地点头,这个罗伯特果然不愧是托木斯克州海军的新起之秀,这份当机立断,就不是普通人能够轻易做到的。 此时的“破浪”号也改变了航线,从向东行驶变为了向北,这样可以方便他们观察“约翰逊”号的动向。 “似乎第一击被‘约翰逊’号他们躲了过去?”林志宇有些不确定地道。 华雄鹰道:“应当是‘约翰逊’号的火力太猛,逼迫地那头海兽改变了方向,而失去了足够的速度,即便是它的头硬如金钢,也撞不破船舷钢板,所以它也不去费那个气力。真是只聪明的家伙。”对于海战他远比林志宇熟悉,所以只是想一想就明白了这其中的关节。 “我觉得我们不需要过去支援。”米高扬道,“一来,我们船上严重人员超载,还有大量的货物;二来,岂有民船去援救军舰的道理;三来,‘约翰逊’号也没向我们求援不是?” 虽然米高扬出来后也看不到海兽攻击“约翰逊”号的水线,但是从“约翰逊”号那凶猛的火力和高速的机动上,米高扬还是能够判断出,那头海兽应当是对其造成了极大的威胁。 那可是一艘托木斯克州现役的中坚部落级驱逐舰啊!综合实力高出了“破浪”号不止一筹了,依然被逼得狼狈不堪,可想而知,若是“破浪”号与“约翰逊”号交换了位置,“破浪”号上又将会是如何地鸡飞狗跳。 所以,米高扬才会第一个站出来反对回去援助“约翰逊”号,为了一群不怀好意的托木斯克州人冒那样的险,不值当! “米老前辈说得没有错!我们要是贸然进入战场,反而可能成为累赘。”内塔罗第一个表态支持,虽然他只是一个旁观者,在这里并没有他说话的余地,但是他可不想再拐回去,拿自己的小命去援救那帮混蛋。他心中还在暗自庆幸,幸好没有上“约翰逊”号,否则如今岂不是也处于险境之中。 李照基沉吟了片刻,开口道:“我也认为,如果对方没有发出求援信号,我们还是暂且不要参与进去,省得日后‘约翰逊’号反而指责我们坏了他们的好事。” 华雄鹰心有同感地点了点头,李照基这话可不是无的放矢,历史上也确实是有过类似的前例!东郭先生与狼的故事,即便是在新地星的历史上,仍然是在不断地上演着。 既然众人对此都已经达成了一致的看法,华雄鹰自然不会多事地叫“破浪”回航,只是在外围徘徊,观察着远方“约翰逊”号和海兽之间的战斗。 虽然舱内的温度并不高,但是罗伯特的后背已经完全湿透了。虽然说海兽并没有立即发动下一轮的攻击,但是不时出现在海面上的它,却是令“约翰逊”号上的众人不得不小心谨慎地应对,不给它半点发起攻击的机会。 “该死的家伙!”尼古斯泰已经不知道自己这是第几次爆粗口了,这家伙可以说是将自己速度上的优势发挥到了极致! 虽然它出现的位置都是在舰炮的射击范围内,但是却都是在边缘地带,“约翰逊”号就是主炮齐射,命中率也是低得可怜,更不要说它还有充足的时间躲避。而这个距离对于“约翰逊”号来讲,却又是十分地难受,在这个距离上,它可以随时发动袭击! 尼古斯泰觉得这头海兽简直像托木斯克州神话传说中的那些海上的妖怪一样,简直都通了人性! “约翰逊”号在罗伯特的指挥下,高速机动着向岛的东侧逃窜,但是这海兽却往往能卡住一些关键的位置,迫使“约翰逊”号不得不改变方向,最终是斜着向东北方向驶去。 董武卓此时也是越看越心颤,他虽然不是舰长,但是在海军里工作了这么多年下来,也完全称得上是专业人士。罗伯特可以说已经做得相当完美,就是明州海军里那些知名的舰长来操纵,也不会比他好到哪去,却始终摆脱不了那只海兽的威胁。 董武卓心里也是长叹不止,他们原本以为已经尽可能高估这头海兽的攻击力,认为仅凭一艘部落级驱逐舰不可能对其造成实质性的威胁,这才“勉为其难”地同意“约翰逊”号前来月牙岛救援,实质上也是借此机会加深对这头海兽实力的了解。如今看来却仍然是大大的低估了它的真正实力! 要想成功地击杀这头海兽,董武卓认为至少也需要一支由四到五艘驱逐舰组成的舰队,密切配合方才可能实现。而这还要有一个重要前提,就是这头海兽不会跑! 有智慧、知进退的凶兽永远要比那些只懂得野蛮冲杀的更为可怕! 第二百章?要求配合 “约翰逊”号在海上左冲右突,却始终摆脱不了海兽的攻击,虽然说没有一次被海兽冲进三海里以内,但是船上的所有人,身上的冷汗是一重还没干透,接着又是一重!特别是驾驶舱里的这些人,更是连外衣都显露出汗渍来了。 罗伯特挥手抹去了额头密密麻麻的汗水,随手在衣服上擦了擦,不得不承认这海兽的体力惊人的好,这样连续地进行冲刺,虽然每一次都到不了距“约翰逊”三海里以内,但是这么多次下来,耗费的体力也是极其惊人的。但是却丝毫看不出来,它有力不从心的模样。 每一次新的攻击,都是伴随着令人心惊胆颤的速度纪录,船上的诸人简直都要将心提到嗓子眼了。 “船长,我们的弹药消耗地很快!”尼古斯泰压低了声音将一个纸条递给他道,每一次打退海兽的攻击,背后都是数十枚炮弹、水下炸弹的消耗,特别是水下炸弹,由于发射速度快,又可以在水下形成强力的冲击波,消耗的速度更是惊人! “约翰逊”号虽然是满舱弹药而来,但是也经不起这样一次次地消耗。截止到上一次攻击时,船上储备的水下炸弹竟然已经消耗掉了近三分之一! 罗伯特扫了一眼纸条,神色为之一凝,如此多的弹药消耗,实在是有些出乎他的意料之外。照这个趋势下去,即便他们成功地摆脱了海兽的攻击,也只能回港补给了。而要回临海都港的话,恐怕明州那边是不会允许他们再次来月牙岛的——内塔罗等人都已经被成功地救出。 而要回托木斯克州的港口……同样也会被明州拒绝回来。 “通知大本营,要他们派补给船到明州和托木斯克州海域的边界线上。”罗伯特瞬间就做出了决定。这头海兽的战斗力越是惊人,那么它的研究价值就越高,虽然说自从联邦人开始踏足西海以来,已经不知道和多少海上的凶兽打过交道,但是仅仅凭恃着速度和惊人的头部硬度,就将一艘部落级驱逐舰逼迫到他们这样的境地,这还是有史以来的第一次。 仅仅凭着这一条,罗伯特认为托木斯克州海军就必须要将这头海兽,哪怕只是一部分,获取到手! 尼古斯泰点了点头,罗伯特和他想到一起去了,只有这种方式才能够最大程度上避免来自明州海军的明确拒绝,他看了一眼同样处于紧张状态中的董武卓二人,心想必须得想办法将明州海军放到船上的这十个人掌控住,不让他们坏事。 “船长,‘破浪’号并没有远离,仍然在数十海里外远远地观察我们这里的战况。”尼古斯泰几乎是耳语般地道。 罗伯特皱了皱眉,对“破浪”号的胆大妄为有些吃惊和强烈的不满,这帮家伙真是看热闹不怕事大,数十海里说近不近,说远可也不远,特别是对这头时速超过百公里的海兽来说! 同时心里也难免有一些羞耻,做为一艘托木斯克州现役的主力驱逐舰,竟然被一头海兽逼到如此地境地,实在是有些丢人现眼。 “船长,‘破浪’号距离我们的直线距离只有四五十海里。”尼古斯泰又说道,只是这一次他直视着罗伯特的双眼里闪过了异样的光芒。 罗伯特一怔,随即脸色涨得通红,他没有想到,尼古斯泰竟然会提出来这样的建议! 他这分明是提醒自己,“约翰逊”号可以利用“破浪”号来摆脱海兽的追击!虽然他是托木斯克州海军军人,虽然他也向来看不起明州海军,不喜欢明州人,但是大家都是联邦人。军人不但不保护平民,反而利用平民来逃生,这是奇耻大辱! “我们可以要求‘破浪’号配合我们做战,他们是武装商船,也安装有炮台和水下炸弹发射装置。”尼古斯泰仿佛没有看到罗伯特在一瞬间流露出来的愤怒,自顾自地说道。 “他们即便是武装商船,也改变不了他们是平民这一事实!而且那船上还有上百名托木斯克州的公民!”罗伯特压低了声音,愤怒地说道。即便是“约翰逊”号目前处于极其不利的境地,他也绝不答应以牺牲平民的方式来摆脱困境! 身为军人,职责就是保家卫国,他从来也没有忘记过这一点!不要说大家都是联邦公民,就算是敌对国,军人利用平民来逃生,也是一件极其可耻的事情!罗伯特他不想自己日后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船长,‘约翰逊’号不容有失!否则会泄露部落级驱逐舰的诸多机密!”尼古斯泰沉声道,“何况这船上同样有上百名托木斯克州的公民,他们的命也是命!” 罗伯特被他的话噎了回来,部落级驱逐舰是托木斯克州服役的驱逐舰中的中坚力量,使用了很多新式技术,各项性能与同级别的其他驱逐舰相比起来,都有不小程度的提高。所以托木斯克州海军对其的保密工作向来重视。 如果说“约翰逊”号在这一海域沉没,即便是托木斯克州立即派打捞船前来,也需要相当长的时间,这就可能给予明州海军机会,通过打捞“约翰逊”号的残骸来获取新技术!这对于托木斯克州海军来说,是不可接受的结果。 “那也不行!我可以提前安排,若是真的不幸发生,‘约翰逊’号不会给予任何人打捞的机会!”罗伯特不容置疑地道,“至于船员们,他们当年既然选择了成为军人,那么就应当想过会有这一天的!” 尼古斯泰无声地叹息,但是却也无能为力,他只是一名临时派来的情报官,虽然军衔与罗伯特相当,但是在“约翰逊”号上的影响力却是完全无法与罗伯特相比的,没有了罗伯特的配合,他在船上甚至下不了任何一道重要的命令。 “右舷后侧发现!东南向四十五度,距离十二海里左右,高速接近中!”传音筒里传来瞭望哨惶急的声音! 整个驾驶舱内立时又陷入了极度紧张中,罗伯特从大副的手中接过了舵轮,虽然从他这里并不能够看到海兽袭来的那条令人惊心动魄的水线,但是在他的脑海里却已经形成了一张形象的图像,经过了这么多个回合,对于这头海兽的攻击线路,他也有所了解。 这分明是要将自己往北方海域逼,罗伯特又岂能轻易遂了它的意。 “给‘破浪’号发信号,要求他们立即离开这一海域!”罗伯特厉声道,“如果他们不能够将我们托木斯克州的公民平安送到临海都港,未来必然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 “破浪”号在附近徘徊不去的目地罗伯特很清楚,都是想收集这一海兽尽可能详细的资料,从这一角度而言,他也不会满足对方的。 当然了,更重要的是“破浪”号在附近晃来晃去,也妨碍了“约翰逊”号的机动方向,他不得不注意不要将海兽引到它的附近去。数十海里的路途,对于它而言,真的是不算远。 海兽在屡攻“约翰逊”号却难以成功下,很可能会改变目标,将“破浪”号做为下一个攻击的对像。届时,很多事情就说不清楚了,即便真不是他有意为之,届时这口黑锅也会扣在他的头上。 众人站在甲板的高处,远远地眺望着“约翰逊”号与海兽之间的战斗,自视向来甚高的华雄鹰也不得不承认,无论是部落级驱逐舰的性能,还是它的指挥人员的素质,都在“破浪”号之上,竟然和那海兽周旋了如此长的时间,虽然一直都是疲于防守,但是能够一直将海兽压制在外围进入不了三海里以内,这也是本事啊! 至少“破浪”号与“约翰逊”号异地相处,华雄鹰没有信心能够做得更好! “船长!”二副郑源亮脚步匆匆地赶了过来道,“‘约翰逊’号来电,要求我们立即远离这一海域,将托木斯克州的公民送回临海都港,否则他们日后要追究我们的法律责任!” 华雄鹰怔了一下,随即笑了起来,对众人道:“看来咱们在这里观战还妨碍了人家的发挥?” “咱们确实是离得有些近了。”内塔罗小声地嘟囔道,站在这里,他的小腿肚子一直都在哆嗦着,虽然隔着数十海里,但是他当初可是被这海兽追杀了上百海里,如今想起来都要做噩梦的。要不是这船上他说话不算数,他肯定是扬帆将发动机提到最高速,能跑多快跑多快,能跑多远跑多远! “既然他们这样说了,那我们就退一退,免得事后还要替他们背锅。”米高扬强笑道。他毕竟不是平素就战斗在生死一线的人,看到了“约翰逊”号被海兽逼迫地难堪窘态,自然会心生退意。 华雄鹰的目光看向林志宇,林志宇思忖了片刻,刚要开口,就听有人惊呼道:“你们快看,‘约翰逊’号好像被撞了!” 第二百零一章?钢铁樊笼 众人骇然地用望远镜望去,果然见“约翰逊”号那歪歪斜斜的桅杆,以及明显偏离了射击方向、炮口朝天的炮台,无不印证了“约翰逊”号出现了船身倾斜这一事实。 “航速有明显的下降!”华雄鹰沉声道,“恐怕是真的被撞上了!”这才是上得山多终遇虎,“约翰逊”号与其周旋了多时,最终还是没能够逃脱被撞击的命运。 “可能不是吧……”林志宇有些迟疑地道,看“约翰逊”号上那些炮台的炮口指向,分明与船只倾斜的方向相背离,如果说是受到海兽撞击所致,那炮口岂不是…… 他的话音还未落,就看到船身已经出现了倾斜的“约翰逊”号侧舷处蹿起一股冲天的水柱,整个“约翰逊”号似乎向上蹿了一蹿,并有小幅度的平移,然后在众人难以置信的目光中,缓缓地躺了下来! 而在它彻底露出海面的这一侧船舷的近中部,赫然有一条鱼状生物“嵌”在了其中,它亦随着船身的缓缓躺倒而离开了海面,彻底地暴露在了空气中,如同心形的尾巴在半空中甩了几下,然后无力地垂了下来。 半晌,米高扬才打破了船上的静寂,喃喃自语道:“还能这样抓海兽吗?” “船长,船长!”在七口八舌的叫喊声中,罗伯特头痛欲裂地醒了过来,睁眼看人都是模糊、双影的,耳朵里也是嗡嗡直响。 他完全想不起来,自己怎么会躺在地上呢?方才不是正指挥“约翰逊”号……做什么来着?他强忍着不适感,想要坐起来,却被人按住了道:“船长,你方才磕到了头,还伤了腿,还是躺着比较好。” 说话的是“约翰逊”号的二副戈尔巴斯,他的模样也没比一脸血污的罗伯特好到哪里去。左臂软趴趴地垂在身旁,额头上明显地起了一个鸡蛋大小的肿包,人也是鼻青脸肿的。 董武卓捂着头,他的鬓角处还在淌着血,只是此时的他已经顾不上这个了。驾驶舱里此时已经是一片狼藉,船身的严重倾斜,使得他们如今其实是站在了舱壁上,室内的东西,除了那些经过特别加固在地板上的之外,丢的到处都是。不过与人员的伤亡相比之下,这些其实都不算什么! 尼古斯泰圆睁着双眼,仿佛到临死的那一刻,都无法相信所发生的一切。“约翰逊”号短时间里两面受创,造成了船身严重倾斜,也使得船内的人们经受了一次重大的打击,那些运气不好的,或者说没有将自己牢固地固定好的人,都因此而受到了重创——轻则伤筋动骨,重则丧命当场。尼古斯泰应当是没有固定好自己,被撞击时人撞到了舱壁,伤到了颈骨,因而当场死亡。 尼古斯泰并不是驾驶舱里唯一的倒霉蛋,还有四人和他一样因为各种各样的伤势,几乎来不及抢救,就已经当场毙命。 “长官,您还好吧?”与董武卓同在驾驶舱里的另一名明州人苏军铭一瘸一拐地靠了过来,急切地问道,“我这里有绷带,给您把头上的伤先包扎上吧。” 董武卓点了点头,任苏军铭给自己将伤口包扎了起来,心里却是在努力地还原整件事的始末,“约翰逊”号方才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情,才沦落到了如今的这个境地。 船身突然晃动了几下,发出了“吱吱呀呀”瘆人的声音,令舱内的人绝大多数都惊恐地停下了手中的动作,屏气敛息地等待着。苏军铭也不例外,直等到周围恢复了平静后十余秒,这才继续为董武卓包扎伤口。 “应当先是触礁,这使得‘约翰逊’号的火力拦截网出现了漏洞,接着才是受到了海兽的大力撞击,使得船身进一步倾斜,最终导致‘约翰逊’号搁浅在了礁石上。”半晌董武卓才算是捋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这么说,这头海兽也真是不幸!”董武卓失笑道。由于“约翰逊”号的另一侧是坚硬的礁石,这使得海兽的这一击“约翰逊”号是吃了个结结实实,毫无后退的余地。这也使得,海兽一头扎进了军舰的内部过深,难以迅速地退出来。而“约翰逊”号受创严重倾斜,连带着将“嵌”入其内的海兽也一并带离了水面。 别看海兽在水中可谓是威风八面,有着令人瞠目结舌的游速和杀伤力,离开了水后,虽然它依然力量大的惊人,但是没有水可供它借力,想要从“约翰逊”号的船舷中挣脱,就成了一件不可能实现的愿望。 破损的“约翰逊”号,反倒成为了禁锢它的钢铁樊笼! 只是这种完全出乎人意料之外的捕捉方式,代价实在是太大,也令人实在无法忍受,而且董武卓也不认为其他人有办法将其复制。 不说这一次“约翰逊”号上有多少海军军人伤亡,光是“约翰逊”号部落级驱逐舰本身的价值,对于普通人而言,就是一个天文数字!还要庆幸在这一过程中,“约翰逊”号的军火库没有发生意外的爆炸。当这个消息传回托木斯克州后,不知道会有多少人跳起来骂娘的。 “其他人怎么样?”董武卓问道,在船上的其他岗位上,还有自己的同伴八人。 “不知道,我给长官您包扎完,就去看看兄弟们的状况。”苏军铭口中说着,手上的动作可不慢,很快就将董武卓的伤口包扎好。 戈尔巴斯靠了过来,神色郑重地对董武卓道:“董中校,请命令贵州的‘破浪’号迅速向我们靠拢,船上有大批的伤员,需要尽快地转移到安全地方去。”初步统计,“约翰逊”号上有十一人死亡,九人失踪,近半的人员受伤,军衔最高者即是尼古斯泰这个可以与罗伯特平起平座的上派情报官,再有就是“约翰逊”号的轮机长。 这样惨重的伤亡,自然是令戈尔巴斯不敢怠慢,船上虽然也有船医,但是怎么可能同时面对近半船的伤者,而这些伤者中,有不少人如果说不能够及时得到治疗和休息,很可能会因为种种原因而死亡! 而在这茫茫大海上,除了远方的“破浪”号之外,再无他船,戈尔巴斯也只能请求董武卓出面将“破浪”号招来,先将船上的伤员转移过去,虽然那边人员肯定也是超员,但是怎么也比继续呆在“约翰逊”号上要好一些。 “大副那边还没有传回来消息?”董武卓问道,大副米诺曼迪带人下舱去对付那头海兽,付出了这样惨重的代价,即便是不能够活捉它,也绝不能允许它挣脱了重归大海这样狗屁倒灶的事情发生。那样的话,估计托木斯克州海军部的大佬们生撕了他们一船人的心都有,“约翰逊”号也将成为托木斯克州军方的耻辱! 米诺曼迪带着十四五名还算是完好的船员,携带了轻武器,艰难地向被海兽撞穿的船舱部分前进。 由于“约翰逊”号出现严重的倾斜,给米诺曼迪他们的行进造成了极其严重的阻碍,平素里走了多遍的通道,此时对于他们而言也是陌生和障碍重重,其中还不乏躺倒在地上哀哀求救的同伴们,这都使得他们的行进速度大为减慢。虽然米诺曼迪一再地催促,并许下了等大家回到托木斯克州后,请大家吃七顿咖喱大餐的郑重承诺,此时他们也不过是刚刚下到了底舱。 底舱中已经是一片狼藉,还有着齐腰深的积水,远处不时地传来了“吱吱呀呀”瘆人的声音,更是令人听而生畏。 米诺曼迪见众人迟疑不前,举起手中的枪,当先跳入了水中,到了如今的这个地步,如果说不能够将这头海兽击毙,身为“约翰逊”号大副的他,回到托木斯克州也只会被视为军中的耻辱,并为此背上一世的骂名,甚至可能会被踢出军中。 只有将海兽击毙,并想办法带回托木斯克州,他们所做的一切牺牲才会有意义,也许会被斥责、也许会被降职,但是至少能够像一个正常人一样从此生活下去! 见到身为大副的米诺曼迪一马当先,其余的士兵们也一个个鼓足了勇气,将枪高举,跟在了米诺曼迪的身后。 米诺曼迪越是向前走,越是心惊,他发现,底舱的积水大多来自“约翰逊”号触礁的一面船身的破损,而且底舱的积水还在不断的升高。他不得不指定了一名士兵迅速原路返回,找最近的一处通讯话筒将这一情况通报驾驶舱,让他们尽快组织人手来抽水,以免造成更大的危害。 一干人等继续提心吊胆地前进,穿过了重重舱门,有些甚至已经严重变形,他们不得不使用器械将其强行破开,这才来到了海兽的近前! 第二百零二章?斤斤计较 空气很糟糕,不但污浊,还有着极其浓烈的腥气,这使得他们不得不又退了出去,带上了氧气瓶和呼吸器,才能长时间地停留。 借助着手中的灯光,他们这才看到了海兽的庐山真面目……的一角! 在破开的船舷处生生地挤进来一个庞大的身躯,仿佛一道灰色的墙壁拦在了他们的面前,米诺曼迪他们咽了几口口水,小心谨慎地向前挪了几步,又挪了几步……几乎是耗尽了所有的气力,这才来到了近前,海兽他们以前他们不是没见过,也不是没到过海兽的近前,但却是第一次距离活着的海兽这么近! 米诺曼迪惶恐地伸出手摸了摸,脸色不由得又是大变,这海兽的皮肤上竟然还有不起眼的鳞片!虽然说对这海兽的皮糙肉厚早就有所心理准备,但是竟然还有鳞片护体,这实在是令人要崩溃了。 米诺曼迪强忍着心头的恐慌,伸手,一旁有人递上一柄锋利的剔骨刀,他握住刀柄用力地捅过去,刀尖在鳞片上划过,却没能扎进去。 众人后退到舱门附近,七人举枪射击,随着几乎是不分前后的七声枪响,原本漆黑的船舱里火星四溅。 米诺曼迪身旁有人痛哼了一声,虽然他们已经做好了预防跳弹的准备,但还是有人受了伤。不过此时,大家已经顾不上这个了。 米诺曼迪等人瞠目结舌的看着灯光下海兽身上的鳞片,除了多了一些并不那么明显的白点之外,似乎并没有改变! “去拿船上所有的狙击枪来!”米诺曼迪咬牙切齿地道,他没有想到居然会是这样的结果!如果说狙击枪也没有效果的话,他就不知道还能够有什么样的手段才能够杀死海兽了!除非在几乎密闭的船舱里使用炸药,那还不如干脆利落地将所有人都撤离,引爆“约翰逊”号的弹药库算了。 并没有用很长的时间,属下即带来了八柄狙击枪来,算上他们自己已经带来的三柄,米诺曼迪指定了一个位置,所有枪在同一时间都向那里射击。 几乎是枪响后,海兽挣扎了几下,使得“约翰逊”号也随之摇晃不已,发出了仿佛要散架般的咯吱声,而船身与礁石的不断摩擦,更是发出了刺耳之极的声音,令船舱内的诸人都忍不住伸手捂住了自己的耳朵! “破浪”号行驶到距离礁区约有一海里处停泊,早已经等待在海面上的诸多救生船立即围拢了过来,“破浪”号的水手们一边将这些船只吊上船来,一边将几艘救生船放了下去。 脸色黑黑的戈尔巴斯和董武卓扶着栏杆,看着“破浪”号的救生船靠了过来,从上面跳下来一个壮汉和两个年青人,正是华雄鹰、林志宇和李照基。他们前来“约翰逊”号,正是为了讨论若杀死海兽如何分割应得的利益而来。 船长罗伯特因为脑震荡严重,必须卧床休息而只能缺席这一场谈判。至于大副米诺曼迪,至今仍然耳鸣不已的他还在底舱紧盯着海兽的一举一动。 戈尔巴斯脸色阴沉地如同风暴来临前的天空一般,毕竟换谁在他的位置上,这心里都是说不出的憋屈。自家驱逐舰几乎是以两败俱伤的方式困住了海兽,这才给予了对方击杀海兽的机会,在他看来,已方就应当得到最大的份额,但是很显然,这些明州人并不这样认为。 但是他心情即便是再憋屈,也只能忍受着,这里是明州的海域,附近数百海里以内,恐怕除了“破浪”号之外再无其他船只。虽然“约翰逊”号已经发出了紧急求援电报,但是托木斯克州海军的船舶,却不能够插上翅膀飞到月岛来。 如果说,他不能够与对方达成共识,也就意味着事态接下来的发展将完全地不受他们的把握!对方要是强行将战利品带走,他们又能够做什么?他看了一眼一旁的董武卓,虽然站在自己的身旁,这个也不是值得相信和依靠的自己人,立时感觉自己的心好累。 双方聚到了一起,并没有什么废话,简明扼要地介绍过双方的身份后,戈尔巴斯迫不及待地问道:“你们说能够杀死那头畜生,怎么杀?” 华雄鹰摆了摆手道:“这个不急,不谈妥我们双方如何分配战利品之前,我们不会出手。”虽然他的心中亦是很急躁,但是表面上的却是镇定自若,仿佛到“约翰逊”号上来,只是参观来了。 戈尔巴斯暗地里深吸了一口气,沉声道:“如果说你们能够杀死它,我们双方可以平分它。” “一边百分之五十?”李照基看了看董武卓,又看了看戈尔巴斯,冷笑道,“二副你不是在开玩笑吧?” 戈尔巴斯瞳孔微缩,双手环抱在胸前,以同样冷冷的口气道:“它是我们捉住的,我们负出了巨大代价捉住的,分给你们一半,已经是给予了你们极大的让步,你们明州人想打劫托木斯克州军方吗?” “你们捉住的?捉住了有什么用?”李照基毫不犹豫反问道,“你们是能把它运走,还是能杀掉它?如果说两者都做不到的话……还是多想想一旦它脱困后,贵舰自已的安全吧。”在场的明州人都嘴角微微上翘,发出了无声的讥笑。 戈尔巴斯气得双手发抖,但是他也不得不承认,对面的这个明州人说得不错,他们不是捉住了海兽,而仅仅是困住了海兽,一切还都有变数。若是海兽脱困,“约翰逊”号驱逐舰以及船上的船员们,很可能会面临着海兽的强烈报复。 而短时间内,托木斯克州是无法派来后援舰艇的,就连船上的伤员都需要送到“破浪”号进行救治。而且如果说海上情况有变的话,恐怕除了必要的留守人员,其他人也得转移到“破浪”号上去。在这个时候,得罪了对方,可不是件明智的事情。 “我们还可以引爆船上的弹药库,我就不信这海兽还能够活下来!”戈尔巴斯沉声道。 林志宇不屑地看了他一眼道:“二副阁下,我承认你们这样做,有很大成功的可能性。但是你也不要忘记了,这样一来,你们的船就会彻底地毁了,再没有什么修复的价值。而且海兽的躯体也可能因此而变得零碎,就算最后全部都归你们所有,可能也没有多少。你确定你要这么做?” “即便是他们引爆弹药库,依据我们双方间的约定,他们所获取的所有,也要分得我们一半。”董武卓义正言辞地道。 戈尔巴斯气得简直都要吐血,他也就是那么一说,真那么办了,才是脑袋有病了。就算这海兽再珍贵,为其彻底地毁掉一艘现役的部落级驱逐舰,回去之后,他是肯定要上军事法庭的。 “二副阁下,按道理,这月牙岛属于我明州海域,你们出现在这里原本就是不应当的。若是我们放手不管,你们也只有两条路,一条是和它两败俱亡;另一条,则是被它挣脱出来,放虎归山,你们则是落了个竹篮打水一场空,白死了那么多的兄弟!”李照基站出来沉声道,“我们已经充分考虑了贵舰的损失,也是让你们回托木斯克州有个交待,不要贪得无厌!” 戈尔巴斯心中一颤,他知道李照基这不是虚言恐吓,随着海潮的上涨,浮力大涨,一旦被这海兽触及海水,谁又能够保证事态不会再发生改变?若真的如李照基所说,真的给它重归大海的机会,“约翰逊”号损失惨重却一无所得,他们这些人回到托木斯克州又如何向上层交待?特别是他这个负责谈判的? 应当让米诺曼迪来!深感人为刀叉、我为案板上的鱼的戈尔巴斯陷入了深深的后悔中…… “戈尔巴斯二副,有一句话我要转告你,是来自我船上的船医。”华雄鹰上前一步淡然道,“不知道你想不想听?” “请讲。”戈尔巴斯皱眉道,“破浪”号的船医和自己能有什么话要说的? 华雄鹰清了清嗓子道:“咳!你告诉‘约翰逊’号的船长,我们这里床位有限,药物也有限,医疗条件差,送来的这些人只能进行初步的治疗,最好尽快送往临海都,磨磨蹭蹭的话,重伤员的死亡将会是必然的!要是那样的话,还不如一开始就不要将有限的药物浪费在他们的身上!” “破浪”号上如今就已经人员大大超载,这又送去大批“约翰逊”号的伤病者,小小的医疗室早就已经爆了,若不是有米氏三人帮忙,又有“朱丽叶”号和“约翰逊”号上的船医人员的加入,“破浪”号上的船医这些人早就要闹罢工了。 不过即便是这样,由于“约翰逊”号上的伤病者数量太多,“破浪”号的医疗部门也是时刻濒临崩溃。 戈尔巴斯的脸色为之一变,咬牙切齿地道:“华阁下,你这是用他们的生命来威胁我吗?” 第二百零三章?进舱 “不不不,我不是在威胁你,我只是在平静地阐述一个事实!”华雄鹰淡淡地道,“‘破浪’号是商船,并不是医疗船。就算加上‘朱丽叶’号和你们船上的医务人员,加起来能够有多少?而目前的伤病人员又有多少?请用你那个看起来不小的脑袋瓜子自己算算!还是说,你打算将所有的药物都给重伤者,然后其他伤者都不用管了?反正都是托木斯克州人,你要是坚持,我们就将其他伤病者都放弃掉!” 戈尔巴斯能够当上“约翰逊”号的二副,自然不是傻子,咬牙道:“我们船上还有一些急救的药物,会尽快送过去。” “你们船上的药物?哼哼!”华雄鹰冷笑道,“这已经是算上你们船上还算完好的药物了,你们的船医已经尽可能地带过去了。用你那个看起来不小的脑袋瓜子自己想想,你们的船都这个德行了,还能保存下来多少药物?而且,就算有足够的药物,也没有那么多的大夫和护工!所以,你必须要尽快地做出选择,要么尽快地将他们运回陆地,要么就放弃他们!” 戈尔巴斯气得肺都要炸了,他好歹也是“约翰逊”号上的二副,也算是托木斯克州海军的中层军官,什么时候被平民这样左一句“看起来不小的脑袋瓜子”,右一句“看起来不小的脑袋瓜子”训斥过? 董武卓上前了一步,沉声道:“这确实是一个问题,‘破浪’号上如今还有‘朱丽叶’号上的船员,听说其中也有很多人伤病,这样确实是给你们带来了很大的压力。” 华雄鹰拱了拱手道:“还是您明事理,这么多的伤病人员,先不说我船上哪里有那么多的舱室可供伤病人员修养,这药物和人力不足就已经令人焦头烂额了。问题是这样拖拖拉拉下去,重伤员拖死,轻伤员变重伤员,这个责任,我们可承担不起!” “要不这样,既然我们也谈不拢,那就这样吧,我们把伤病人员接上船就返回临海都港,戈尔巴斯二副你们就守着船和海兽,等救援人员赶来吧。麻利的话,也就两天的航程。”李照基冷笑道,“我们也算是尽到了人道主义。” 戈尔巴斯险些脱口说好,但是他还是咬牙忍了下来,这里并不是主航道,来往的船舶稀少。至于救援船只……傻子也能明白,是不可能在得到明州方面许可前,有救援船前来月岛的。 一旦“破浪”号离开,留守在“约翰逊”号上的船员们,生死就真只能听天由命了!戈尔巴斯情不自禁地打了个寒颤,他也是在海上多年的老海军了,自然明白,这背后意味着什么。 “那你们要怎么分?”戈尔巴斯咬牙切齿地反问道。 华雄鹰转怒为喜道:“这才像个谈判的样子吗,不能光想着我要怎么样,也得为对方考虑考虑,想想对方要什么,这才能迅速地双方达成一致吗。我们要的不多,嗯……你们可以拿走海兽四分之一的肉!” 戈尔巴斯还怔怔地等下文呢,半晌才反应了过来,瞪大了眼睛,气得简直都要说不出话来了。 凶兽可谓全身都是宝,血肉往往是其中价值最低的,即便是这样,他们也只能拿走四分之一?连“约翰逊”号的维修费用都不够! “华船长,你给予的太多了,看戈尔巴斯二副高兴地都说不出话来了!”李照基“不满”地拍了华雄鹰后背一巴掌道。 戈尔巴斯险些一口血喷将出来,自己这是高兴吗?自己这是怕一张口就将他们三人骂得狗血喷头! 这些明州人是自觉得吃定了“约翰逊”号如今已经无力独自处理此事,所以才狮子大开口吗? “这绝不可能!”戈尔巴斯终于压制住自己将面前这三人喷成狗的冲动,咬着后槽牙道,“如果是这个分配比例的话,我们宁肯赌一下,看这海兽不吃不喝阳光暴晒下能够扛多久!” “你是说阳光暴晒?”华雄鹰指了指戈尔巴斯身后远方的天空,意味深长地道。从他们这个方向可以清楚地看到,那边的乌云正在向这边漂过来,显然一场雨即将来临。 连被打脸的戈尔巴斯也懒得再和他们费话,身为二副的他,也没有必要非要自己来承担谈判不利的责任,罗伯特是无法工作,但不是还有个大副米诺曼迪吗? 米诺曼迪狭长的眼眸扫过华雄鹰、林志宇和李照基三人,神色虽然淡漠,眼睛中的愤怒却是难以掩饰。在他看来,明州人就是一群来趁火打劫的下流、无耻的家伙。“约翰逊”号诸人付出了惨重的代价,才将这头海兽擒住,他们竟然想将绝大部分收获都收入自己的囊中,分给“约翰逊”号的却只有抠门的可怜一点点! 即便是他们再三地努力为自己争取,最终“约翰逊”号也只能分得海兽的一半肉。这样完全不公正的分配方案,令以米诺曼迪为首的“约翰逊”号驱逐舰的军官团极其地不满。 但是形势却不容他们这些人向明州方面发难,“约翰逊”号上职位最高的两人,船长罗伯特仍然卧床,尼古斯泰不幸殉国,米诺曼迪虽然身为大副,却不能完全地替代罗伯特掌控全局。 而且这里是明州的海域,托木斯克州海军再强,也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派来支援舰艇,要是明州人黑心将他们全部都杀掉,谎称“约翰逊”号在与海兽搏杀中沉没,托木斯克州海军就算事后能够调查出来真相,他们这些人却是死定了! 米诺曼迪自认未来的前途无比光明,自然是不愿意在这里成为一个冤死鬼,所以即便是心里对华雄鹰等人恨之入骨,表面上却不能够显露出来。 “你们随我来!”米诺曼迪冷冷地道,他倒是想看看,等这些明州人亲眼目睹了海兽那坚不可摧的外皮后,又会是什么样的表现。 他的目光扫过林志宇手中提着的长枪,这小子竟然还提着个冷兵器,也不知道脑袋瓜子是怎么长的。不过,他也懒得和华雄鹰他们多费口舌,他们愿意拿着就拿着,没准是明州人的一种特定风俗呢。 至于华雄鹰他们为什么没有拿着热武器,在米诺曼迪看来,也许他们三人只是来看看海兽的状况,获取第一手的资料,然后再拟定杀死它的方法。不过米诺曼迪对此并不看好,他们已经实验过了几乎所有可以在船舱内使用的武器,却没能获取任何足以拿得出手的成绩。除非使用大量的炸药,否则在他们看来,拿什么武器也没有用! 一路无话,很快众人就来到了底舱,林志宇叫住了米诺曼迪道:“请问,海兽的眼睛在什么位置?” 既然无法使用捕鲸炮来发射,临时也无法打造能够将蛛角枪发射出去的弩车,就只能倚靠投掷,自然是要找个容易下手的部位。而且,眼睛的后面,很可能是海兽的脑部,这海兽身躯庞大,若不能刺入要害部位,引起它的疯狂挣扎,恐怕会给船上的所有人都带来大麻烦。最好是一击毙命,这才是最好的结果。 “眼睛?哼,这边来!”米诺曼迪嘴角浮起一丝难以察觉的冷笑,眼睛会是海兽的弱点,他们难道就想不到吗? 这海兽的眼皮上竟然也有鳞片,即便是狙击枪也无法击穿,他倒是要看看华雄鹰他们看到这一幕会是什么样的表情!等他们也拿这海兽束手无策时,他再来好好地嘲笑对方!若不是他们在这一段时间里已经试过了所有想过的方法都无法破开海兽的皮肤,又岂能这么轻易地让华雄鹰他们上船? 虽然他并不认为明州人能够有什么好办法来杀死海兽,但是如今也只能够像明州人所说的那样,把死马当作活马来治了,虽然他并不明白为什么明州人认为把死马当作活马来医治是做最后努力的意思。 他陪同着华雄鹰他们下来,戈尔巴斯则在上面安排人员疏散,除去必须留船的人员外,其他人都暂时用救生船撤到海上去。 很快,他就带着华雄鹰等人来到“约翰逊”号的倒数第二层,指着漆黑一团的前方道:“从这里一直向前,穿过两个舱门,就可以看到了。”已经走过了一趟的他,对此自然是心知肚明。 他待要迈步向前,李照基却伸手将他拦了下来道:“还请米诺曼迪大副在这里稍候片刻,不管成与不成,我们很快都会出来。” 不等米诺曼迪开口,已经有五人拦在了他的面前,李照基则跟上了华雄鹰等人的脚步走进了船舱,还顺手将舱门关上。 董武卓也站在了米诺曼迪的身旁,并没有跟上去,只是目光越过了拦在面前的五人,直视着前方。 “轰隆隆”船外隐隐约约地传来了一阵雷鸣,看来不久将会有一场暴雨降临! 第二百零四章?兽已授首 乌云密布的天空,令白昼仿佛变成了黑夜,即便是三阳炙热的阳光,也无法穿透这厚厚的云层。随着从远方刮来带着湿气的风,海面上的浪头也逐渐大起来。时不时,天空中还会闪过一道电蛇,传来阵阵雷鸣声。 不过两艘船上的人们,对此都并不那么惊诧,只是加快了手中的动作。该上船的上船,浮在海面上的诸多救生船也都联系在了一起。 罗伯特受伤不得不静养,米诺曼迪陪同着华雄鹰一行人在底舱,戈尔巴斯身为二副,自然就和船上的其他干部一起承担起了重任。 他倒是不想下船,但是“约翰逊”号倾斜地太厉害,他除非进舱内呆着,在甲板上基本就无法立足。而在舱内呆着,同样风险很大! 站在救生船上的他,看着天空,心中不免有些焦虑,看这模样,这一场风雨似乎不小,他倒是不担心搁浅的“约翰逊”号,已经到了这个地步,再惨也惨不到哪里去了。但是这一场风雨势必会对他们这些漂浮在海面上的小船构成一定的威胁——“破浪”号那边倒是没有拒绝他们上船,但是戈尔巴斯希望能够在第一时间赶回船上去,所以并没有前往。与他一同留下来的,还有七十余人。 看着“约翰逊”号侧舷如同一根柱子般指向天空的海兽躯干,戈尔巴斯神情有些恍惚,这东西还真是个头不小啊! 虽然大多数的时候,海兽都是一动不动的,但是它一旦挣扎起来,斜躺在礁石上的“约翰逊”号就会发出刺耳之极的声音,即便是远在数百米之外,也是感觉如同魔音灌耳一般,令人难以忍受。米诺曼迪之前那几次对它发动攻击,都令船上的人吃了不少的苦头。 这一次明州人前去,倒是要看看他们有什么样的本领,能够将这头海兽干掉。 戈尔巴斯的心绪是复杂难以言表的,一方面,他希望能够看到明州人败兴而归,好让自己出一口恶气,冷嘲热讽他们一顿;另一方面,他又希望明州人能够干脆利落地干掉这个家伙,以证明人类的强大,也尽快地结束这一事件,从而令后续事务走入正轨。该送医的送医,该维修的维修,不要再徒添冤死鬼了。 这一次前来月岛海域,对于“约翰逊”号而讲,实在是损失惨重,就连船长罗伯特也因此严重脑震荡,短时间内无法正常工作。不过这对于罗伯特而言,倒也问题不大,“约翰逊”号即便是最后被拖回托木斯克州海军基地,恐怕也得进行一次大修,方才能够重新服役,没有个半年一年的时间,是不可能完成的。 他只希望那些明州人能够给这海兽一个痛快,千万莫要再给“约翰逊”号带来更大的损害,要是最终判定“约翰逊”号已经完全失去维修的价值,先不说他们这些人会不会被军事法庭问罪,这一船的官兵未来怎么办?虽然说托木斯克州仍然在继续建造部落级驱逐舰,但是目前船台上的那艘舰,不但人员早就已经配齐,连船名都定了下来。难不成他们这些人早早就…… 戈尔巴斯摇了摇头,努力地将这个可怕的念头甩掉,将心神重新回归到海兽的身上,明州人虽然上船了不少人,但是却没有看到有什么特异的东西,他们到底打算怎么样杀死这头海兽?枪械和冷兵器,米诺曼迪都已经试过了,难不成明州人打算用毒? 听说远在人类的母星时代,明州人的历史上就出现过多次毒酒、毒药杀人的事例,不过这海兽的躯体如此之大,想要它中毒而亡,得需要多少毒药方才可能实现?还是说…… 戈尔巴斯脑子里乱七八糟地想着,脸上突然觉得一凉,却是下起雨来。雨势很快越来越大,海上的浪头也随着风势见涨,虽然近十艘救生船连在一起,安全性和稳定性都有很大的提升,但是局面也是颇为令人紧张的。戈尔巴斯也不得不让人将船划到了“破浪”号的附近,做好形势不妙就上船的准备。 风雨越来越大,浪花借着风势,已经冲上了礁石和船体,米诺曼迪皱眉看着船体上渗透过来的海水,感受着船体的轻微晃动,心里愁绪难消。这一次“约翰逊”号受损实在是太严重了,被海兽撞破的口子就不提了,另一侧触礁也破了一处不小的口子,还有就是船体侧倾在礁石上,令船身多处受损…… 突然间,船身剧烈的晃动起来,即便众人早已心有准备,又将自己尽可能地固定住,仍然难以控制自己的身体,纷纷摔倒,米诺曼迪也不例外,即便是他顺手抓住了身旁的董武卓的胳膊,仍然一屁股坐到了地上,尾巴骨生疼。不过此时的他根本顾不上这个,只觉得脚下的船体不停地抖动,若不是耳朵里塞有耳塞,恐怕船体所发出的声音就足以令他们一个个抱头痛苦不已。 好在这一片已经被他们提前清理过了,将那些不稳固,容易掉落的物品全部都搬走,否则肯定会造成新的伤员出现。 船身不停地晃动,其间有几次,米诺曼迪甚至觉得船身似乎离开了礁石回正了不少,但是终究又重重地落了下去,震得人骨头都发麻。也不知道过去了多久,就在他以为“约翰逊”号那坚固的船体都要被整散架了的时候,晃动突然毫无先兆地停止了。 众人面面相觑,一时间不知道这是真正的停止还是暂歇,一个个地蹲在地上不敢起身。米诺曼迪气恼地发现,即便是这样,华雄鹰的人手仍然牢牢地挡住他前行的方向,不给他半点闯入的机会。 远处传来了“咣咣咣”的踢门声,接着一声“吱扭”,两道光射了过来,米诺曼迪心头一紧,这是华雄鹰他们出来了? 他连忙站起身来,董武卓也扯着他的胳膊顺势站了起来,虽然身上都已经是湿漉漉的,但是谁也没有放在心上,急切地看向灯光的来处。 很快对面的人就走到了近前,正是华雄鹰一行人,一个个显得有些疲惫,身上也是湿漉漉的,还带着一股怪异的气味,董武卓注意到李照基和华雄鹰的脸颊上均有青紫的地方,也不知道是磕碰了什么地方。林志宇走在三人的最后面,手里依然是倒提着那根长枪。跟着他们进去的其他几人也是一个个显得狼狈不堪。 “怎么样?”董武卓抢先问道,只是这声音里明显地带着几分颤音。 李照基横了同样急切、却被董武卓抢先一步的米诺曼迪,正色道:“一切顺利,海兽已经授首,接下来的事情,由我来和你们谈!” 说话间,华雄鹰和林志宇等人已经与他们擦肩而过,直奔出口而去。 “海兽已经死了?”米诺曼迪诧异地叫道,虽然经过刚才那一通剧烈的晃动,他已经心里有所准备,海兽肯定是受伤吃痛了,否则的话,不会那么剧烈的挣扎,但是听到说海兽已经死了,他仍然是有些难以置信。 海兽身上的鳞片之坚硬,他可是亲自体验过了,就连多把狙击枪在近距离射击,也不能够击穿,这些明州人又是如何做到的? “你若是不信,可以进去看。”李照基随手指了指他们出来的舱门道。 米诺曼迪几乎是三步并做了两步快速地冲了过去,若不是舱内的条件实在不允许,他都想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赶去看看,这些明州人到底是如何做到的。他知道华雄鹰他们身上带着枪,但是自己这些人已经彻底地印证过枪对海兽是无用的,最多也只能防防人。在不使用炸药之类的爆炸物的情况下,难不成是用长枪刺杀的海兽? 他并没有用多少时间,毕竟这里是他熟悉的地方,当那堵灰色的“墙壁”出现在面前时,米诺曼迪惊诧地发现他竟然看不到有伤口的存在,他上下仔细地扫视了几遍,将目光停留在了海兽的眼睛处。 海兽的眼皮耷拉着,但是眼皮下方似乎有一点异样的颜色,顺着那点异样的颜色,米诺曼迪这才注意到脚下的水颜色似乎有些不对,而且空气中那浓重的腥气中似乎也多了些不同的味道。 米诺曼迪若有所思地缓缓伸出手,海兽的眼睛足有普通西瓜大小,眼睑自然也不会小,上面还覆有鳞片,隐约还可以看到几个白点,那是他们用狙击枪打出来的印记。 米诺曼迪的手越靠近海兽的眼睑就越抖,最后那不足一厘米的空间,竟如同有一道无形的墙壁般,令他的手难以逾越。 好半晌,米诺曼迪这才一咬牙,伸手将海兽的眼睑用力向上推……竟然是纹丝不动! 米诺曼迪最后双手齐上,这才勉强地推开了一条缝隙,借助着灯光向里面只看了一眼,即身子一软无力地跌坐在了水中! 第二百零五章?折了夫人又折兵 天色昏黄,呜咽的风声中带着浓浓的土腥气,放眼望去,四下里到处都是尘土和细小的沙尘,就连路旁的树木上,都有一层浮尘,一场沙尘暴刚刚过去。一支马队顺着驿道向青云都的方向疾驰,带起了一路的尘土,在马队的中央,是数辆四轮载重马车,而在这些四轮载重马车的旁边,数十名骑士护卫左右。 在马队的最前方,则是一辆轻便的载人四轮马车,只是车窗紧闭,窗帷也拉拢着,看不到里面。 “总算是可以回家了!”林志宇斜倚着车壁,感慨道。从月岛回来已经有近十天的时间,这才算是处理完了此事的首尾,可以启程回青云都了,算算自己这一次出来的时间也确实不短了,思绪不免就飞回温暖的家中。 在他的对面,李照基笑吟吟地同样斜倚着车壁,一手提着个小茶壶,不时地泯上一口,闻言笑道:“志宇你这才离家多久?呃……也是不短了。”他话方离口就反应了过来,林志宇这不是恋家,而是不放心家中的寡母幼妹。 林家终究还是人丁单薄,除了林志宇这个顶梁柱之外,再无其他能够支撑家门的强者,如今还算是好一些,终究算是回归了林族,加上陈氏的庇护,林志宇不在家时,还多少能放些心。 这一次月牙岛之行,林志宇在小圈子里可是出足了风头,他的那杆枪,更是引来了不少人的关注,那可是能够杀死一头常用热武器都无可奈何的海兽的冷兵器!不过好在如今的林志宇也不是没有根脚之人,又与后勤司有过合作,倒是没有人会明着强取豪夺。 李照基不由得又想起了那一天在船舱中那惊人的一掷,贯穿了海兽的双睛,令其一击毙命,却连海兽的眼皮都没有伤到,令人叹为观止。 海兽被杀死之后的事情就简单多了,除去一部分的留守人员之外,“破浪”号接收了“约翰逊”号上的绝大多数人员启航返回临海都港。 然后在临海都港将伤员和货物以最快的速度卸下后,再次启航前往月牙岛,这一次随同它前往的还有明州海军的两艘驱逐舰和大量的维修人员。在月牙岛海域用了五天时间,将搁浅的“约翰逊”号扶正重新送入大海,然后一路拖拽着拉回了临海都军港。 这一路上,那头海兽的尸体就那样“嵌”在了“约翰逊”号的船身上,显得格外的惹眼,不过倒是也堵住了它所制造的这一处破口。而“约翰逊”号另一侧的破口经过紧急维修后,虽然不堪大用,但是也勉强能用,一路上,一边漏水,损管人员一边抽水维修,倒是也撑着回到了临海都军港中。 当“约翰逊”号艰难地在多艘拖船的联合帮助下进入了船坞后,所有人这才算是松了一口气。 又足足地花了近半天的时间,将海兽躯体周围的船身割开,这才算是将海兽的尸体与“约翰逊”号彻底地分开。人们这才第一次看到了这头海兽的庐山真面目。 足有十五点七米的身长,纺锤形的身型,重达十九点八吨,以及怪异的头部——头骨隆起如同一面巨大的盾牌般,嘴的上颌与“盾牌”的下部相连,只要它不张开嘴,“盾牌”基本上就护住了它的前方。 与身体并不那么协调的大口,足以容纳三个成年人并排进入,而两排锋利而尖锐的牙齿,则表明了它是不折不扣的食肉动物。 而最大的收获,则是在它的腹内,竟然发现了一条还未发育完全的小海兽,这倒是令人理解了它为什么会在月牙岛附近海域游荡并攻击来往的船舶了,它很可能是将那里选作它的育儿地。人类到目前所知道的不少凶兽都有类似的行为,当它们准备繁殖下一代的时候,就会停留在某一地,并将其划为自己的领地,凡是它认为对自己稍有威胁的动物,甚至包括它的同类,都绝对不允许进入这一区域,否则就会发生一场你死我活的搏杀。 海兽的皮肤韧性十足,上面还覆盖有大大小小的并不显眼的鳞片,虽然不显眼却十分地坚硬,连狙击枪都无法将其击穿,唯有在它的腹部中线处没有鳞片覆盖,人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从这里将海兽的尸体剖开。 接下来就是利益的瓜分,海兽的一半血肉归了“约翰逊”号,其余的则全部归属了明州,明州海军和后勤司分走了差不多一半,其余的则都归了华雄鹰他们。 虽然说被明州海军和后勤司分走了一半,包括了大部分的兽骨和血肉、内脏,但是华雄鹰他们倒是给得心甘情愿。没有海军和后勤司的庇护,他们这一次从托木斯克州海军的口中抢食,日后难免会被对方记恨。这样一来,对方要是有什么不满,也是冲着明州海军和后勤司去。倒是省了日后的不少麻烦。 想起罗伯特等人那哀怨和敢怒不敢言的模样,李照基这心情不由得就是大爽。托木斯克州海军这一次可谓是折了夫人又折兵,虽然获得了一半海兽的血肉,但是这是海兽身上价值最低的部分,而他们付出的代价却是格外的惨重,不但舰体受损严重,至少也要在船坞里修补三个月到半年时间,才能够恢复如常,修缮的费用初步估算也需要数十万金元。 船员更是死伤惨重,前后共有二十三人死亡,十二人失踪,三十一人重伤,余者皆伤,就连船长罗伯特也因为脑震荡而不得不卧床休养,尼古斯泰更是当场牺牲,可以说“约翰逊”号的船员队伍已经基本上丧失了做战能力。 如此惨重的结果,却只能分得最小份额的战利品,估计这个结果已经令托木斯克州海军气炸了窝,但是却又无可奈何。毕竟无论他们怎么矫情也改变不了,海兽当时只是困在“约翰逊”号船体内,没有明州人的介入,局面只会僵持下去,甚至于更糟糕! 第二百零六章?衣锦还乡 托木斯克州的救援力量即便明州方面不从中做梗,要赶到月岛去少说也得七八天时间,西海之上风波险恶,一旦出现恶劣天气,二三十米高的浪头可以说是再寻常不过,“约翰逊”号虽然搁浅在礁石上,但是如果遇上这样的巨浪,谁又敢说海兽不会借风浪脱困?而一旦海兽脱困,对于“约翰逊”号及船上的舰员们来说,即是灭顶之灾!真要是那样的话,才是两手空空一无所获,还损失了舰艇和宝贵的船员。 所以托木斯克州方面不但没法子怪罪明州方面,还得感谢明州方面出手杀死了海兽,救治伤员,并将“约翰逊”号拖回了临海都港。 “你那杆枪可要收好,若是哪天你不想用了,后勤司愿意收购,保证让你满意。”李照基喝一口酒道,他拿的是茶壶,里面灌得却是酒。 对于林志宇手中这杆能够破开海兽鳞片的长枪,后勤司也是眼热的紧,这样的利器,甚是罕有。如果说能够将其归为已有,不说能够研究出什么名堂来,也是日后军方围剿那些身披“重甲”的凶兽时一大利器,比起火炮这类的热兵器,自有它的优势。 不过,眼热归眼热,后勤司也不会因此而强行收取,那样只会寒了人心。 “日后我若是有更合手的兵器,打算转让它的时候,一定会优先考虑后勤司的。”林志宇笑道,蛛角枪一战成名,这倒是在他的意料之内的,不过这些天来,除了华雄鹰、申桐棣几人外,倒是没有其他人来问个究竟,颇出乎他的意料之外的。不过,经李照基这样一说,倒是明白了恐怕这其中后勤司也出了不少气力。 投桃报李,他自然也不会拒绝李照基的要求,蛛角枪虽好,但是这不过是夫子随手所造,而且随着他日后实力的进一步提升,必定还会换用更好的兵器。届时,就是让度给后勤司,也没什么大事。 “对了,还有一件事要和你商榷,你家的那种巨萝卜,日后大规模上市,后勤司有意大量采购一批,价钱好说。”李照基接着道。 林志宇他们推出的巨萝卜,口味之佳,已经在小范围内传开了,他也曾经带回后勤司一些,经研究,发现其不仅仅味道上乘,还有丰富的营养,后勤司有意将其列入特种兵粮的制作原料中去。不过如今巨萝卜的产量有限,连怀乐县内的需求都无法满足,所以也只能先暂时搁置这一计划。 “这没有问题,届时我们会优先考虑后勤司的需求。”林志宇自然是满口答应,能够供给后勤司的采购,对于林家来说,也算是多了一层保护伞,军方在明州的影响力,那绝对是任何人都不能够忽略的。 林志宇笑道:“李大哥这一次回去,应当会升职吧?” “托诸位的福。”李照基笑道,这一次月岛之行,不但打了托木斯克州海军的脸,还令对方说不出什么不是来,就足以令明州军方出了一口恶气。何况军方这一次也从中分得了不少的好处,他这个具体负责人,回去之后自然也不会受到亏待。 算算自他结识了林志宇这一段时间来,虽然遇到了不少的风险,但是获得的成果也是累累,说他是自己的贵人,也不为过啊! “你的那块盾牌,我会替你盯着司里的,打造完毕后,会尽快地给你送来。”李照基想了想道,“米老爷子那里,你也帮我们催着点,早有成果,我也好向上面有个交待。” 海兽的头骨,坚硬异常,普通器械难以分割,林志宇将自己的那一份也一并交给了军方,由军方想办法以此为原材料,打造一面盾牌出来。至于海兽的内脏,军方取走了一小部分进行研究,大部分都留下,交给临海米氏宗族用来制造药剂。 林志宇点了点头,最后分配收益的时候,李照基确实是出了不少的力气,否则的话,也不可能将大部分的海兽内脏都留给了临海米氏,早一点出成果,也能够令李照基受到的压力小一些。 马车抵达青云都时,虽然人马都是风尘仆仆的,如同从泥潭里爬出来一般,手抹哪都是一手尘土,但是人们的心气却是十足,这一趟他们的临海之行,不但将所带去的货物销售一空,还带回了大批的货物,以及冰镇的四车海兽肉。可谓是衣锦还乡! 海兽肉的味道并不算好,柴且腥味十足,但是吃完后却很耐饿,一块成人拳头大小的兽肉差不多就可以满足正常人一天的食用,而且会感觉到胸腹间有一股暖意,令人几天里都会精力充沛、干劲十足。 而对于林志宇来说,海兽肉更是大补之物,若不是太多的兽肉储存起来不易,也吃不完,他还想要更多——制作成肉干之后,兽肉的效果会明显的下降,只能以冰窖来储存。而且据军方的研究,凶兽肉一般储存时间不要超过三个月,超出这个时间后,食用效果就会明显下滑,直至与普通兽肉没有什么区别。 所以他只带回来了四车,除了分给青云都诸人外,保证自己还能有三个月的口粮,其他的则交由申桐棣处理,以他的渠道,应当能够将这些兽肉利益最大化。 虽然申桐棣没有打包票,但是估计最后能够分给他的金元也要数以十万计——主要是这头海兽的份量十足,即便是分给托木斯克州和军方差不多四分之三后,余下的兽肉仍然是数以吨计。 这一笔额外之财立时令大家的荷包都鼓了起来,而做为击杀海兽的核心、不可或缺的人物,林志宇自然是要从中拿大头的。 华雄鹰甚至因此打算日后多留心一下海上的异兽,然后约上林志宇去剿灭异兽——收获实在是丰厚的令人发狂。这还是被托木斯克州和军方分走大半,余下的收益仍然足以令人疯狂。 而这也是后勤司决定保护林志宇的原因之一——拿了这么多的好处,付出的却完全不成比例,自然是要给予一些补偿。 第二百零七章?及时雨 下了半夜的淅淅沥沥小雨洗刷着大地,将满都的尘土一扫而光,不但放眼望去不再是灰蒙蒙的一片,空气也变得清新湿润。 难得的雨水,令青云都人的心情大好,人们的脸上都挂着笑容,小孩子在雨中跑来跑去,因此而淋湿了衣襟,大人也很少会责备他们。 这里的雨水实在是太难得了,若不是有石梁河这条母亲河,青云都人根本就难以在这里大规模的立足。 这场雨虽然不大,但是下的时间却长,降水量总体还是相当可观的,这对于青云都附近的农业来说,无疑是再好不过了。特别是不久前刚刚一场沙尘暴过去,这场小雨无疑是令青云都洗尘的喜雨。 林志宇斜倚在后园的石亭柱上,侧首倾听着雨声,心中宁静,这一次临海都之旅,对于林家、林族来说,都是一次难得的发展机遇。不仅仅与申桐棣、华雄鹰、星月阁、临海米氏正式算是拉上线,还获得极其丰厚的收益。 如今的青云都中,虽然还是陈氏、元氏和岳氏三大家族为首,但是林氏已经被视为第一梯队的候补,第二梯队的头雁,也就是目前在县里的底蕴还差一些,否则的话,青云都中即不是三大家族了。 但是无人可以否认,如今的青云都中,林氏宗族的冲劲最强,潜力也是最大,大有不飞则已、一飞冲天的势头。 这一次林氏商队从临海都归来,给青云都中有头有脸的人物,最少也送了一块百斤重的海兽肉,确实是震动了青云都的上层圈子。 比邻着新克拉玛干沙漠,青云都的上层人士对于凶兽肉自然是不陌生,但是海中的凶兽,就不是谁都能够有幸品尝到了。特别是他们后来知晓发生在月牙岛海域的事情始末后,对于林志宇的重视度就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原本林志宇在青云都的年青一代中,就已经算是标杆式的人物,随着九棵树外堡的投入运营和林家回归林族,可以说林志宇在青云都中的影响力已经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没有人再能够否认他是出身青云都的年青一代中,无论如今在不在青云都,的领头人物!而这一次“破浪”号不但在西海猎获一头巨型海兽,还令托木斯克州海军吃了一个哑巴亏,则是将林志宇个人的威望推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明州在联邦中受到排挤,平民大多不知晓也不会过多的关注,但是对于青云都的上层圈子来说,并不是机密,能够令托木斯克州海军吃瘪的人物,令明州人出一口恶气,自然而然也就会受到人们的欢迎。 自林志宇回到青云都来,这几天里几乎天天都不得闲,不是东家请客就是西家上门拜访,偏偏还都不好拒绝。更有甚者,林志宇的婚事,也成为了青云都上层圈子里热议的话题。 林氏宗族未来的族长,青云都年青一代的标志人物,九棵树外堡的重要股东,又为明州人在外州人面前争得一口气,肯定入了明州上层人物的法眼……这样的人物,日后怎么可能蜷缩在青云都这样的小地方,就是怀乐县、甚至新宣府都不一定能够容纳得下他! 不乘他仍然还未正式腾飞前结下良好关系,难不成等日后再去当舔狗不成?锦上添花永远也不如雪中送炭更令人牢记在心! 那些家里有适龄女子,又自认不弱他人一头的,自然就打上了联姻的主意。这几天来,可没少人来转弯抹角地打听消息,令林志宇头都要大了——光是外人也还罢了,偏偏林母对此事也是极其上心,特别是在得知他去临海都竟然随船出海,还杀死了一条长十余米,能够一头撞破船身的海兽后。 身后远远地传来了脚步声,林志宇心头自然而然地浮现出陈兴安的模样,果不其然,陈兴安打着油伞出现在花园门前。陈氏如今与林氏可以说是最亲密的盟友,陈兴安来林家的次数也多,自然也就随便多了,也不用人带领,更不用人提前通报,自己打伞就来找林志宇。 林志宇起身迎陈兴安入亭,笑问道:“陈叔,怎么过来也没提前打个招呼?” 陈兴安随手将伞放到一边道:“路过你这里,顺便来看看你。你倒是好兴致,在这里赏雨。” 林志宇招呼着他入座,自有仆役送来茶水和糕点。林志宇笑道:“难得有这样一场好雨,又清静无事,当然不能够错过。” 陈兴安有些好笑地看着他,他当然知道林志宇这几天来的遭遇,心里也是有些惋惜,要说最先看重林志宇潜力的,想要与其联姻的非陈氏莫属,只是奈何双方竟然没有看对眼,错失了好时机。 虽然说陈氏宗族中适龄的女子还有不少,但是如今看来,却已经不是门当户对了,除非林志宇自己看中提亲,否则再牵线已经不适宜了。毕竟如今的林志宇可不是当初陈氏狩猎堂里的副队长了,而是堂堂林氏宗族的少族长,过不了几年就会正式接任族长一职,与陈氏家主陈兴隆都可以平起平座了。这个结果令陈瑁喜、陈瑁珺姐妹悔之晚矣。 “是啊,难得有这样一场好雨。”陈兴安赞叹道,这一场雨对于九棵树外堡种植的巨萝卜来说,可谓是及时雨,也省却了浇灌的麻烦。 上一茬的巨萝卜,令陈氏宗族获利极丰,还借此打开了新宣府的销售渠道,只可惜与市场的需求相比起来,巨萝卜的产量只能说是杯水车薪。不知道有多少人都已经盯上了这一茬的收获。已经有不少人挥舞着金票想要将陈氏那一份都包圆掉。 甚至有不少宗族想要将陈氏的那一份吞掉,不过陈氏能够在青云都立足百多年不倒,自然也有自己的底蕴,加上林志宇与陈氏的关系密切,巨萝卜这玩意又是独一号的产品——谁也搞不明白,为什么自己种就是普通的萝卜,而到了林志宇的手中,就会长成硕大又回味无穷的巨萝卜,恐怕陈氏宗族这一次也要吃些苦头。 第二百零八章?联姻 “志宇,巨萝卜的种子来源你可要把握住!”陈兴安压低了声音,郑重地对林志宇道,“很多人已经关注到了巨萝卜的存在,虽然说有后勤司的关照,但是你也是要小心谨慎一些,毕竟你……没有兄弟儿女。” 林志宇微微一怔,陈兴安道:“为了利益,很多人是会不择手段的,你林家如今的处境就如同老祖宗说过的稚子抱金过市!” 林志宇心中一惊,稚子抱金过市代表着什么,他自然是清楚,但是他却没有想到,这居然是林家如今的处境写照。 “陈叔,这话怎么说的?”林志宇问道,虽然他知道肯定会有人对自家的产业动了贪念,但是他自认为还是能够守住自家产业的,否则他之前的这些努力岂不是全都白费了? 陈兴安轻叹了一口气,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而对于联邦人口而言,想要满足市场,巨萝卜目前的产量就是再翻百倍也是远远不足的。巨萝卜未来只要能够解决产能问题,就是一个潜力十足、可以源源不断提供财富的金矿,每年都可以为林家提供海量的财富。 更重要的是,这个项目并没有被强势家族所占据,不要说林家了,即便是林族,也不过是青云都中一个二流的家族,放到怀乐县里都有数十个家族与其实力相当。更不要说,对于那些在新宣府甚至于州城里跺跺脚都四城乱颤的大家族了。几百年的发展,使得这些家族在明州境内的影响力已经渗透到了方方面面。 而到如今林志宇还能安安生生的,主要是因为巨萝卜的产能有限,影响力还未扩大出怀乐县,那些真正的豪门贵族,还并不知道它的存在,或者说即便是知道了,也没有把它当回事。毕竟巨萝卜项目,要是始终解决不了扩大产量这一难题,就目前的这点产量,对于他们而言,就是个鸡肋! 而县里的那些家族,虽然势力远超林氏宗族,但是却形成不了碾压的局面,加上还要顾忌青云都本地宗族的反应,自然不会轻易下手,免得偷鸡不成反折一把米。而且,巨萝卜的种子来源问题至今还是个迷,除了林志宇之外,无人知晓,不解决这一问题,就是将九棵树外堡的种植基地抢过来,又有什么用?一旦影响到了巨萝卜的上市供给,恐怕反而会引来更多宗族的不满。 加上林志宇之前与李照基有过不少的合作,军方后勤司这块招牌,在明州境内也不是谁都敢上前去掰掰腕子的。 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形势,有很大程度也是在林志宇和林家自己的身上,林族的势力太小,却“霸占”着这样的宝贝,可不就是如同稚子抱金过市,谁看到都想啃上一口。 而且林志宇无父无兄无弟无子,一旦他“意外”身故,仅凭着林母和林怜儿根本就不可能挡住他人的贪婪,甚至林氏宗族内部,都可能会有人起了杂念!若是林志宇有兄弟后裔,虽然也同样会有势力打林家的主意,但是毕竟会多不少的麻烦,反而会令一些势力止念——这种事情,毕竟是不能拿到台面上来说的,一旦曝光,必然会受到全面的打压和制裁,甚至于联邦方面都会以此为借口干涉明州事务。 据陈兴安所知,明州初立那百年里,就曾经有过两个案例被踢爆,结果联邦法院以此事违反联邦法律为由,将涉及两案的明州官员、家族在联邦法院进行审判,令明州上上下下灰头土脸,还不得不修改相应的法律。而自那以后,不仅仅是明州,联邦辖地内类似的案件肯定是有,但是做得都是越来越隐蔽,也越难察觉。 林志宇沉默不语了半晌,陈兴安说得很透,也不难理解,说到底就是自已的实力,在怀乐县里也许还算个人物,但是要放到新宣府甚至更高的州城这一层面,就算不得什么了。而自己又是身单力薄,连个有实力的继承人都没有,自然会被视为好捏的软柿子。 “呵呵,不过志宇你也不必多虑,这一趟临海之行,你可是为我们青云都人长士气了,也给明州人长脸了,那些人想要对林家下手,也得多考虑考虑一旦事败的后果。”陈兴安笑道,“我这也是提醒你一句,平素里多留神小心,把握好种子的来源,不给他们下手的机会,同时进一步地增强你个人和林家的实力,早日开枝散叶,人丁兴旺,他日自然也就不惧怕他人的惦念了。” 林志宇苦笑,这话头转来转去,又跑到他的婚事上了。 “嘿,志宇你莫要误会,我可不是说你的婚事,而是想和你谈谈怜儿的婚事。”陈兴安道。 “怜儿的婚事?”林志宇怔了怔,林怜儿如今还不满十岁,谈婚论嫁未免太早了吧。 陈兴安顺手将林志宇面前的茶杯斟满,正色道:“你妹子的年纪还小,但是她的婚事,你也要开始上心了。毕竟她日后将是未来林氏宗族族长的亲妹子,而随着你的社会地位提高,她在其他宗族势力眼中的地位也会随之水涨船高。而等到她到了宜婚嫁的年龄时,若是有其他宗族前来提亲,你是允还是不允?不允就可能结仇的!” 陈兴安说得虽然隐晦,但是林志宇还是反应了过来,确实如陈兴安所说,他只有这一个妹子,母亲只有这一个女儿,若是能够与林家结亲,那么依照联邦和明州的法律,妹妹和母亲对他的财产也是有继承权的,也许这日后就是一处可供下手的破绽。 而且明州家族之间,子女婚事联姻,以壮大宗族势力是普遍性存在,他自己纵然可以任性一些,但是林怜儿却不见得能够抗拒住来自社会和宗族的压力,所以早做打算,寻找合适的、知根知底的人选,倒是应当的,免得日后因此事被打个措手不及。 而且陈氏有意与自家联姻,他早就知道,自己可以说已经拒绝了陈氏,妹子如果说再直接拒绝,就不大合适了。 第二百一十章?共识 林志宇只有这么一个妹妹,又是共同经历过苦难,对她的重视绝对是不言而喻的,陈氏若是能够与其联姻,可以说效果不亚于与林志宇联姻,这也算是陈氏退而求其次了。 错过了林志宇,陈氏自然不想再错过林怜儿,但是无论是族长陈兴隆还是陈兴安,都明白这件事只可促成,不可强求。只要林志宇不从中做梗,陈氏已经算是近水楼台。 这时,林家管家来报,秦凤山过来了。秦凤山大步流星般地进了后园,看到林志宇与陈兴安在石亭中饮茶,呵呵大笑道:“二位倒是好兴致!只是这样的好天气里,喝茶不如饮酒啊!” “秦叔既是有意,就换了酒来吧。”林志宇笑着对管家道,“我和陈叔也喝两杯。” 秦凤山进了石亭,也不客气地坐了下来,随手拿起茶壶给自己倒了杯茶,灌了下去,这才一抹嘴道:“陈管事也在,倒是省得我再跑趟陈家了。” “嗯?”陈兴安诧异地看向他道,“秦教头找我陈氏有什么事情?” “嘿,还不是为了这巨萝卜,必须得继续扩大九棵树外堡那里巨萝卜的种植面积了。”秦凤山一脸苦恼地道,“这些日子来,我老秦都要被人烦死了,是左家也要增购,右家也要多买,我秦凤山又不是土地公公,哪里给他们变出这么多的巨萝卜来?” 秦凤山最近这一段时日里,可谓是爽并痛苦中,九棵树外堡的巨萝卜收获后,他秦家也分得了不少,都交给了林氏和陈氏的商队代售,即便是这样,也收获了丰厚之极的收益,是秦家以往想都不敢想的巨资。 秦家在青云都是小门小户,除了朋友没有多少亲族,这一笔巨资除了秦凤山拿出来一些资助朋友外,就是秦家自有。若不是秦凤山心理素质过硬,这种突然暴富的经历足以令很多人都迷失了人生的方向。 秦家如今也已经搬到了北城来,也置了一座大宅邸,与林志宇与他初识时相比起来,生活可谓是天上地下。 秦家暴富起来后,也与林家一样,成为了青云都中很多人追捧的对象,他的子女一下子都成为了抢手货,这些时日以来,上门提亲的人可谓是络绎不绝,令秦妻是烦不胜烦——秦凤山时不时地要去九棵树外堡,倒是躲过了不少的骚扰。 不过,这些都不算什么大麻烦,麻烦是随着巨萝卜在青云都市场上市,以及向外阜贩运之后,获得了巨大的成功。那些想要得到更多巨萝卜的人,从林家和陈氏这几个大卖家那里得不到更多的份额,就将主意打到了几个小股东的头上。 这些日子来,不少秦凤山当年的老朋友、老战友、甚至七转八弯搭上关系的,都跑到秦家去,希望能够从中分得一杯羹,令秦凤山也是头大如斗。九棵树外堡及附近的巨萝卜种植基地,虽然也有他秦凤山的一份,但是秦凤山始终心里很清楚,将自己的位置也放得很正,当初是林志宇带着他秦家发财,有他秦家没他秦家,对于林志宇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 所以,秦家能够有如今的美好生活,不是他秦凤山能力大爆发,而是他沾了林志宇的光。 “哈哈哈哈……”陈兴安笑得前仰后合,半晌才道,“看来秦教头与我陈氏是英雄所见略同啊。我这一次来找志宇,也是为了此事。想要扩大产量,其实主要的问题还是在于志宇这里能够提供多少种子,和泉水的供给能不能跟得上。土地现在是完全不成问题。” 林志宇他们当初可是一口气划下了五十平方公里的土地,如今连十分之一都没有开发出来。 “种子没有问题,但是水就不好说了。”林志宇沉吟了片刻道,其实水也完全没有问题,但是这种事情,谁能够打包票?在座的没有傻瓜,林志宇可不想给自己找麻烦。 在座的三人都沉默了下来,秦凤山抬眼看了看亭外仍然淅淅沥沥下个不停的雨水,长叹了一口气。是啊,水是一个大问题,九棵树外堡外的土地别说几百平方公里了,就是上千平方公里都有,新克拉玛干沙漠更是占地数十万平方公里,但是没有充足的水,根本就无法将其改造成可供种植作物的土地。 但是目前只有在九棵树外堡附近成功地种植出了巨萝卜,不是没有人拿种子到外地水土俱佳的地方去试种植,却无一成功,种出来的萝卜虽然是上等品质,却并不是巨萝卜。 “那我们下一季就再扩大个五百亩种植面积试试?”陈兴安道,“节水滴灌技术,虽然已经在研发,但是目前的效果来说,还并不令人满意,而且成本过高。”技术理念并不是什么难事,甚至在青云都学校里,老师们就讲过在人类的母星上,曾经有过在沙漠中种植作物的先例,但是如何用目前的技术水平将这一技术还原出来,却是个令人挠头的事情。 而且,如今的九棵树外堡已经成为了青云都与新克拉玛干沙漠之间的重要中转据点,每天进出这里的队伍数以十计,九棵树外堡里平均常驻人员就有过千人,他们的用水也要得到保证。虽然说,从目前来看,巨萝卜的产出价值在迅速地提升,目前就已经超过九棵树外堡为几家所赚取的利润,但是从长远来看,九棵树外堡的价值并不仅仅体现在经济方面。 “最大五百亩吧。”林志宇笑道,“毕竟物以稀为贵吗,种得太多了,就真成萝卜价了。”林家目前并不缺钱,反而他不得不考虑,以林族目前的实力,若是获取太多的财富,恐怕反而会引来一些麻烦。 陈兴安和秦凤山嘴角微微地撇撇,物以稀为贵这话没有错,但是要说种得太多了成萝卜价,那可真是扯淡了。就是目前的产量再翻个十倍,只要运输跟得上,也绝对不发愁销售。甚至可能还会引来更多的买家。 陈兴安的心思不由得又转到了那条一直在“传说”中的铁路,如今青云都大宗货物的运输还是倚重河运,但是巨萝卜这东西,放置的时间太长了,就无法避免口味变差。而驿道运输,成本则又太高! 第二百一十一章?瓶颈初显 一条能够将青云都连入明州其他府县的铁路,可以说是青云都、怀乐县人期盼以久的,有了它,怀乐县就不再是远离明州经济、政~治中心的边疆地区!虽然说细柳边疆区已经成立多年,新克拉玛干沙漠都已经纳入到了明州的腹地,但是在很多明州人的眼中,怀乐县,甚至于新宣府仍然是属于明州的边远地区!至于青云都,那自然就更不用提了!甚至从某些角度来说,还不如临海都! 而如果说有铁路经过青云都,无疑将大大地拉近青云都商品进入明州其他府县市场的时间,加快人员、货物的交流往来,促进青云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他们这些扎根于青云都的家族们,才能够有更好的明天。 如果说能够在明州腹地发展,当年谁又愿意跑到这兔子都不拉屎的边疆地区来?如今青云都里的这些家族,有一个说一个,祖上哪一个没有一肚子苦水倾诉?要是有机会的话,又有谁不愿意杀回明州腹地去? 但是想要回去明州腹地,又谈何容易,为什么明州如此执着于南下,不就是因为随着人口的增长,明州目前的土地已经吃紧,为了不受制于人,唯有不断地向南扩张,占领更多的土地、开发更多的土地,将腹地的人口向南迁徙,即便有有新克拉玛干沙漠这个天堑,明州人仍然执着地建设了细柳边疆区。 如今明州腹地的资源已经几乎被瓜分一空,他们这些宗族想要回去,难度之大,堪比登天。既然回不去了,并不意味着这些宗族们就满足于现状而止步不前了。 “志宇,这一次你去临海都,细柳边疆区的近况如何?”陈兴安问道,“新的储油设施可有重新动工的迹象?”这条理论上途经青云都的铁路,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是为了临海都港运油。日后不管是在临海都建设原油加工厂,还是将原油运送到内地加工,都必须有一条可以快速大量运输货物的铁路。 林志宇想了想道:“细柳边疆区那边似乎并没有什么大事发生,一切还算是正常。新的储油设施吗,没怎么关注,似乎应当是没有动工的迹象。”这一次前往临海都,他的精力几乎都被申桐棣、临海米氏和出海所占据,其他的事务,若是平素里没有谈起,他就没有关注过。 “嘿!”陈兴安气了个倒仰,却又是无可奈何。 “陈管事是想问铁路的事情吧?”秦凤山举杯对陈兴安道,“我倒是听朋友提起过几句。” 陈兴安举杯与秦凤山碰了一下道:“秦教头听到什么风声了?”秦凤山可以说与铁路这一块是风马牛不相及,所以他也并没有当回事。 秦凤山将酒一饮而尽,夹了一块肉丢进了嘴里,嚼了几下突然扭头问林志宇道:“这是海兽肉?怎么做的?”林志宇从临海都带回的海兽肉也分给了他家不少,那东西热量虽然高,也耐饥饿,有益于人体,但是这味道上,却是难尽人意。 “嗯,加了一些香料。”林志宇含糊其辞道。他才不会告诉别人,这里面加有乾坤珠内所产的香料和水。 “陈管事,你也尝尝,他家做得与众不同。”秦凤山点指着盘中的肉道,“虽然还有些柴,但是没有了腥气。” “是吗?”陈兴安立时有了兴趣,也夹了一块,林志宇从临海都带回的海兽肉,分给了陈氏有半车之多,只是家中的厨师做出来的,始终都带着几分腥气。 “嗯、嗯、嗯,确实是做得没有腥气了。”陈兴安也不禁连连点头赞道。 “好吧,回头我给你们备一些香料送去,数量有限,就别再外传了。”林志宇无奈地道,“秦叔你还没说呢,这铁路怎么着了?” 秦凤山放下了手中的酒杯,正色道:“我这位朋友是新宣府武道馆的,前些时日来青云都呆了几天。” 陈兴安也精神为之一振,武道馆在明州各地的地位虽然有些高不成低不就的,但是也不能够否认,它还是明州政府的一份子。有时候,提前得知一些消息也是正常不过的事情。 “这一条铁路造还是要造的,即便是临海都那边的储油设施重新再建需要时间。”秦凤山低声道,“州里已经有一座炼油厂开工建设了,届时从细柳边疆区上岸的原油直接拉过去也就是了。现在的问题是,重建临海都的储油设施需要大笔的资金,占用了州里建造铁路的预算,这一块的资金,从哪里筹措!” “那座炼油厂建在了哪里?”陈兴安道,“在新宣府?”要是这样的话,这条铁路倒是得尽快建设起来。明州境内的石油产量有限,基本上都是靠从其他州采购,由于产量不稳定,还常常被卡脖子,要是没有细柳边疆区发现石油,明州是肯定不会新建一座炼油厂的——锅再好,没有米那也纯粹是个摆设。 “龙江府!”秦凤山摇了摇头道,要是新宣府境内,估计新宣府就是砸锅卖铁也得尽快地将这条铁路建设起来。 正是因为它不在新宣府境内,而是在龙江府里,所以这上面才扯皮,毕竟在新宣府看来,这条铁路建成之后,最大的受益者是龙江府,谁受益谁自然应当多付出。而龙江府和州里认为建造这条铁路,对于拉动新宣府本地的经济发展有很大的好处,而且铁路建成之后,对于新宣府境内的客货运输也可以起到重要作用,所以新宣府应当出资弥补上这一块空出的预算。 “唉……”陈兴安和林志宇不约而同地叹了一口气,做为一个在细柳边疆区出现前,一直位于边疆的地区,新宣府是明州境内最穷的府,没有之一,想要府城拿钱出来补上这一块预算,大家还是洗洗睡了吧。 “不过他们扯皮归扯皮,最终这条铁路还是要修的。不然细柳边疆区那边的原油开采出来,总不能靠河运和驿道运到龙江府去吧。除非他们打算在细柳边疆区或者说临海都建设炼油厂。可是即便是那样,日后的产品也需要运输到各地,河运和驿道还是承担不起。”秦凤山笑道,“这种事情,自有府城里的大人物们去考虑,咱们这样的小人物操心也没用!” 林志宇和陈兴安点了点头,虽然他们在青云都里都算得上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但是在这种事情上,真的是不折不扣的小人物,没有他们插足其中的余地。 “而且这铁路要是不修的话,日后这巨萝卜都运不出去。”秦凤山笑道,一亩巨萝卜的产量超过了四千公斤,新增五百亩冲植面积就意味着要增长差不多二百万公斤的产量,如此可观的产量增长,靠驿道和河运运输,压力还是很大的。而且,这也会影响到巨萝卜的销售市场范围大小。 “其实我们也可以考虑一下圣十字州的。”陈兴安正色道,“已经有数家来自圣维尼尔市的商队与我陈氏联系,希望能够在未来得到采购巨萝卜的名额。”如今巨萝卜的产量,连新宣府的需求都无法满足,自然不会考虑圣十字州了。 “圣十字州啊,恐怕市场有限。”秦凤山沉吟了片刻道,圣十字州与明州比邻的地区,人口还没有怀乐县的一半,而且只有驿道相连,河运都没有,即便采购数量也是有限。 陈兴安随意地摆摆手道:“就当先期开拓市场好了。对了,近期我要去趟怀乐县城,志宇有兴趣同往吗?” 第二百一十二章?遇故人 三阳高照,炙热的阳光覆盖大地,燥热的空气充斥着驿道的每个角落,令人躲无可躲——道路两旁虽然也有树,但是都距离驿道比较远,至少也是十米开外。 马蹄声起落,数十骑骑士纵马从西向东疾驰而来,陈兴安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随手从马鞍旁抄起水壶,灌了两口,润了润干涸的嗓子,这才大声地对身旁的林志宇道:“过了这一段驿道,前面就不会这样晒了。” 林志宇点了点头,控制着胯下的墨骊压住马速,这一段驿道是青云都前往怀乐县城的必经之道,之所以驿道的两侧都没有树木,使得这里没有树荫遮蔽,主要是因为当年这一段驿道附近生存着大量的一种食肉蜥蜴类生物,它们往往成群结队地爬上树,在树枝上等待猎物的到来,然后直接从树上跳下来攻击猎物。 这种食肉蜥蜴类生物成熟体的体重往往有五六十斤,从头至尾长有两米五六,从数米高的树枝上一跃而下,光是靠体重就足以令一般人吃不消。它还有一口的利齿,齿上还带有麻痹性质的毒素,一旦被它咬上一口,很快就会毒素发作,轻则动作缓慢,重则瘫软当场,成为其的食物。这种生物还喜欢群体出没,往往一出动就是十余只,借着大树的枝叶隐藏起来,不容易被人发现,往往是到了它们发动袭击时,人们才知道自己进了它们的埋伏圈。当时令很多往来这条驿道的人都惨遭其的荼毒,伤亡率很高。 只是由于这种食肉蜥蜴类生物并没有什么经济价值,自然没有猎人冒着生命危险来猎杀它,除了一些天敌外,可以说在这一带它们没有什么敌手,这就使得它的族群扩大相当地迅速。这又使得这一段驿道成为了当时人们谈之色变的地段——非数十上百人结队在午时通过不可。这种食肉蜥蜴类生物是冷血动物,午时天气太热,所以它们一般会躲在树荫里休息,攻击欲望不强。 这无疑严重地影响了驿道的通行效率。后来,怀乐县不得已组织了数百人,对这一带进行了一次大围剿,不但猎杀了大量的这种生物,还将驿道两侧的树木全部砍伐掉,规定这一段驿道的两侧,树木距离驿道至少要十米远的距离。而且每年县里都会派人前来,对这种生物进行一次围剿,从而控制它的种群数量,不让它对驿道运输形成强烈冲击。 多年一直就这样持续了下来,也就形成了目前的这个模样。 没有了树荫的遮蔽,虽然现在还没有入夏,但是这样被日光长时间照射着,队伍中的不少人都已经满脸是汗。但是他们也不能够完全地放开马速,这条驿道修得曲里拐弯的,前方的情况很难一眼看清楚,容易出事故。 一行人顶着日头继续前行了大半个小时,这才发现驿道旁不远处有一片开阔的空地,空地的中心位置倒是有几棵不算很高的树,可以提供一片阴凉,这是留给来往的客商行旅打尖宿营的地方,也是相对安全的所在,而且附近往往都有溪流。 不过此时的空地上,已经有数十人占据,看起来应当是一个商队,只是成员绝大多数都是白人。陈兴安下令在这里稍做休整,也令马匹稍做休息,如此炎热的天气,负重奔跑也是很辛苦的。 众人纷纷下马,陈家的随从们迅速地搭起了几个简陋的棚子——虽然那边有阴凉,但是却已经被人抢先占据,出门在外,陈氏也不愿意多生事非,好在上路时对于这种情况也早有预备。 “嘿!林!我们又见面了!”商队里有人突然冲这边大叫道,林志宇侧头看过去,却是一名中年白人,有些面熟,却一时想不起来是谁。 那人快步地走了过来,与他一同过来的还有一男一女两人,这下子林志宇记了起来,这不是从圣维尼尔市逃到新克拉玛干沙漠里,被自己救了的那几个圣十字州人吗,为首的那个应当是叫罗斯汗吧?女的应当是叫丽芙,至于另一名男子他就记不清楚了。解除隔离之后,罗斯汗他们就回圣十字州了,前一阵子还托人带来了礼物表示感谢。 “罗斯汗,你们这是要去怀乐县城?”双方见礼后,林志宇笑问道。 “是的,我们商队要去怀乐县城,你们也是要去那里吗?”罗斯汗笑问道,“如果说你们不急的话,我们倒是可以搭个伴走。” 林志宇摇了摇头,商队走得实在是太慢了,陈兴安这次去怀乐县城,同行的根本就没有车辆,所有人都是骑马。 林志宇将罗斯汗介绍给陈兴安,两人之前在青云都还有过一面之识,罗斯汗令商队在树下让出了一块阴凉地,几人坐在一处聊了一会儿,陈兴安即起身告辞赶路,罗斯汗约定待到了怀乐县城再聚会后,林志宇他们启程继续前进。 休息的时间虽然不算很长,但是无论是马匹还是骑士,精气神都大有恢复,疾驰了一程后,众人放慢了马速。 陈兴安道:“志宇,观其人,这个罗斯汗恐怕不像他自己说得那么简单。我曾经查询过圣马尼斯托县,确实是有罗斯汗家族,世代经商,在圣马尼斯托县里也算得上是个中流家族,但是我却没有查到库里克*罗斯汗这个人。” “我没和您提起过吗?李照基曾经说过,他是普鲁特佣兵团的重要管事之一,而普鲁特佣兵团在圣十字州里,能够在佣兵团里排到前三十名。”林志宇想了想问道。 陈兴安怔了片刻,摇头道:“你从来也没说过。普鲁特佣兵团?这个倒是不知道。”他情不自禁地回头望了一眼,没想到那个中年人竟然还有这样一层身份,能够在全圣十字州境内的佣兵团中排进前三十位,这说明这个自己根本就没有听说过的佣兵团实力并不弱啊。 他倒是知道圣十字州的佣兵团是个什么样的组织,只是陈氏的狩猎堂在青云都能够名列前茅,要是放到整个明州境内,恐怕连前二百名都进不去了,由此可见普鲁特佣兵团的实力。 这样倒是可以解释为什么罗斯汗家族中没有查到库里克*罗斯汗这个人,也许是这个家族的成员,也许只是同姓或者分支。 不过,圣马尼斯托县在圣十字州辖区内也不是什么核心经济地区,罗斯汗做为普鲁特佣兵团的主要管事之一,老是停留在这里做什么?就为了护送从圣马尼斯托县到怀乐县的商队吗?陈兴安心里有些嘀咕。 圣马尼斯托县和怀乐县,可谓是难兄难弟,都处于各自州的边缘地带,经济发展水平差那是不用说了。 而且圣马尼斯托县与怀乐县相比起来,进取精神明显不足,怀乐县是生生被新克拉玛干沙漠挡住了南下的脚步,圣马尼斯托县那边虽然也有新克拉玛干沙漠的一部分,但是整体而言,环境比怀乐县这边要好得多,但是如今明州已经有了细柳边疆区,圣十字州的边界却没有明显的前移。两地的人口也有不小的差距,这可能也是圣马尼斯托县南下欲望不强的原因之一。 “回头倒是可以和他谈谈,如果说我们有意开拓圣马尼斯托县的市场。”林志宇若有所思地道。虽然罗斯汗说自己的商队的护卫,但是方才的那支商队,规模并不算大,由罗斯汗这个普鲁特佣兵团的主要管事亲自护送,是不是有点杀鸡用牛刀了? 陈兴安点了点头,对于林志宇的这个提议,他是深表赞同,买家越多,他这个卖家才越发地游刃有余。 第二百一十三章?莫名的心悸 当夜色开始笼罩大地时,林志宇他们一行人已经在驿道旁寻好了宿营地,扎好帐篷,点起了篝火。熊熊燃烧的篝火,不但带来了光明和温暖,也令营地中充满了食物的香气。 奔驰了一天的马匹,也卸下了鞍蹬和行李,用上好的马料喂着,还有人牵着它们到附近的溪流处,洗刷一番。这出门在外,马比人金贵! 明州境内虽然还算太平,但是并不意味着就安全了,哪怕是常年有专人负责清理的驿道,也不能例外。 这也就是林志宇他们人多势重,不怕寻常的野兽,要是那些十几人结队而行的小商队,篝火是要点的,但是绝不会专门做吃食的,大家啃干粮喝几口热汤就足以令人心满意足的。 吃过饭后,收拾利落了,除了守夜人员外,奔波了一天的人们就回到各自的帐篷里休息,明日他们还要早起,再奔驰一整天,才能够在傍晚赶到怀乐县城,要是中间有事耽搁了,就不得不拖到后天才能入城。 怀乐县虽然是县,但是即便是刨除了新克拉玛干沙漠,它的辖区面积在明州境内也是名列前茅的,即便是轻装骑马,从青云都到县城,也要跑个近三天,要是换做有大车随行的商队,这一段路走个七八天时间,那都算是极快的。所以,对于铁路的建设,人们才会如此地上心。 虽然躺下了,平武佳和林志轩仍然是按耐不下激动的心情,他们还是头一次有机会进县城,两人凑在一起嘀嘀咕咕的。 在帐篷的另一侧,侧卧着的林志宇却没有理窃窃私语的两人,只是闭目养神,夫子传他的这一功法,随时可练,也可随时中断而无反噬,虽然现在外人还没有看出来明显的好处,但是林志宇他自己却知道他已经从中受益极多。所以他一有空闲的时间,就会努力地修炼。 随着时间流逝,天空中星海无际,营地里渐渐地静寂了下来,营地中心的篝火也变得暗淡下来,连马嘶声都渐渐地停息了,除了那些守夜的人员们不时地巡视着营地的周围。 “嗯?”林志宇突然挣开了眼睛,方才他突然一阵心悸,仿佛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即将发生,令他一下子就惊醒了过来。 这种事情他也没有少经历过,所以他也不会认为是自己多心,所以他毫不犹豫地起身,将放在帐中的弓箭和枪支都拿了起来,又踢醒了平武佳和林志轩,要他们也起来小心戒备,这才出了营帐。 “林少族长,您怎么起来了?”守夜的人看到他全副武装的出来,不由得惊诧地道,林志宇做为陈氏的上宾,自然是不可能安排他守夜。 “嗯,在新克拉玛干沙漠里习惯了,在外宿营时半夜时不出来巡视一圈就睡不踏实。”林志宇笑笑道,“快要换班了吧?” 守夜人看了看表,笑道:“再有半个多小时吧,就要换班了。” 林志宇一边向外走一边道:“行百里者半九十,这最后的一点时间大家可要打起精神来,千万别马虎大意了。”在没搞清楚怎么回事前,他也不想搞得营地里兵荒马乱的,那样反而会将隐匿在暗处的对手吓退。 “是,少族长放心!”守夜人郑重地答道,林志宇那是在陈氏族长陈兴隆面前都说得上话的人,他的吩咐,守夜人可不敢不当回事。 林志宇很快就来到了营地的外围,他们的这一处营地设在了驿道旁的一处小山坡上,地势颇高,要是有想要乘黑潜伏上来袭击营地的歹徒,光是想不惊动任何人地上来,也不是一件容易事。何况营地中还有十名守夜的人员不断地巡视。 山坡下有一条宽不过两米的溪流,水流清澈而湍急,将山坡与林地隔离了开来,山坡的另一侧则是驿道。 也就是说想要袭击营地的人,要么走没什么遮拦的驿道,要么就得先趟过小溪再爬上来,不得不说当初修建驿道时,设计这些供来往客旅宿营休息的所在时,都是下了功夫的,尽最大可能避免在此宿营的客商们被打个措手不及。 站在山坡上,林志宇的目光落在了溪流另一侧的林地中。虽然营地中的篝火和营地边缘的火把,只能提供微不足道的亮光,但是在星光下,即便是普通人,只要不是夜盲症患者,至少从山坡到溪流这一段距离,小动物的活动不易发现,狐狼大小的生物活动却是一目了然,对于林志宇而言,更是与白昼差不了太多。 但是过了溪流,林地那边,茂密的树冠将星光屏蔽在外,即便是他看去,也只能是林地的边缘地带,稍深入一些,就很难看清楚了。而他觉得危险应当就藏匿在那里。 林志宇凝视了林地半晌,直觉告诉他,林地之中有危险存在,但还不至于到他都无法匹敌的地步,这令他放心了不少。虽然说驿道两侧时常会有专门负责的部门清理,很难会有凶兽一级的危险分子存在,但是这例外总是难免的。 要是像独角蛛、剑齿蜥这一类连他都自觉得难以匹敌的凶兽,那他就只能将所有人都踹醒,放弃营地里的非必要物品,大家上马狂奔了。至于最终能跑出去多少,只能看大家的运气了。驿道白天的安全相对还是能够保障的,但是在夜间,就不好说了,除非必须,驿道上来往的客旅都是天色见黑就扎营休息,等到三阳升起才会启程。 林志宇回身来到了简易的马厩里,从已经不安地打着喷鼻的墨骊身上取下了蛛角枪,又将缰绳解开,任墨骊自由行动,这才顺手从营地里拿了一个火把,顺着山坡走了下去。 溪流潺潺,林志宇在山溪旁寻了一块大石,随手一掷,手中的火把即入地半尺,稳稳地立住了。在大石的另一侧,则树着蛛角枪,在他伸手可及的范围内。林志宇盘坐在石上,将弓箭与狙击枪都放在了石上! 第二百一十四章?失踪的商队 “志宇他坐在那里做什么?”陈兴安站在营地的边缘,皱眉问道。林志宇突然跑到溪流旁坐下倒不是什么大事,但是他却是全副武装的! 这对于那些守夜人员来说,就是一个非比寻常的信号,毕竟林志宇在青云都年青一代中的威名也不是吹出来的,他表现出来的异常反应,没有人会视而不见。而做为整支队伍的首领,陈兴安自然就被唤醒。 “少族长什么也没有说,只是到马厩里取了枪,对了,他还解开了墨骊的缰绳,然后拿了一支火把,坐到了那里。”侍卫首领苏军轻声地道,“我个人认为,也许是林地那边有什么不寻常的东西。”林志宇的反应怎么看都像是在震慑着什么,而在那个方向上,唯一能够隐匿的地方就是茂密的树林。 陈兴安沉吟了片刻道:“让守夜人换班,然后增加十人守夜!”林志宇既然没有叫醒其他人,也没有人让人陪同他下去,应当说明事态还没有到迫不及待的地步。这才半夜时分,要是让整支队伍的成员都熬上半宿,明天肯定会受到极大的影响。他还打算明天就能够赶进怀乐县县城的。 端坐在大石上的林志宇,再一次地沉浸在修行中,只不过这一次他却是将自己的感知不断地向林地方向延伸过去。 自从夫子将那一篇古怪的功法教给他之后,随着他不间断地刻苦修行,他的感知能力在迅速的不断提升,耳聪目明鼻敏,这只不过是感知能力的表面现象而已,如今的他已经可以感知到身周十米内的飞花落叶,就是蚊子飞过的轨迹也隐瞒不了他的感知。像熊这样大小的生物,即便是在复杂的地形里,除非有特殊的隐匿方法,即便是小心谨慎,距离他百米时,也必然会令他有所警觉。 而今晚就是这样,虽然茂密的树林和黑暗阻隔了他的视线,但是林志宇却可以肯定,树林之中肯定是存在着什么对他们存在恶意的存在。 林志宇的感知如同无形的水波,漫过了溪流与林地之间的空地,进入了黑暗仿佛无光的林地之中,并向内继续延伸。 林地里看似伸手不见五指,其实真要适应了这里,只要不是夜盲,还是多少能够辨认一些近处的事物。感知进入林地约有三十余米后,林志宇知道已经达到了自己的极限,再向前,恐怕就会令自己精神力受损。而自己所感应到的恶意,似乎就在前方不远处…… 林志宇心里笑了笑,这个距离,若是对方就能够发动对营地的袭击,自己也就认了,实力比自己高不止一个层次了。 时间如水流逝,陈兴安在营地里也坐不住了,顺着山坡带了两名扈从溜了下来。对自己的实力,陈兴安也是有信心的,虽然多年不入新克拉玛干沙漠了,但是他却没有停止对自己身手的打磨,年纪大了固然是他的缺点,但是丰富的阅历却可以弥补他的不足。 再说了,还有林志宇和两名扈从在身旁,山坡上又有数十名全副武装的骑士,就是去新克拉玛干沙漠腹地出次任务,这个阵容也说得过去了,除非遇上凶兽,打不过,逃命的自信还是有的。 “陈叔,您怎么下来了?”林志宇收回了感知,扭头笑问道。 陈兴安看了看溪流的对面,借助着星光,他可以看到对面的林子,但是林子里面就是漆黑一团,什么也看不清楚了。 “林子里有什么不对?”陈兴安郑重地问道,他虽然感觉不到林子有什么,但是他却知道,有不少人对危险有着超乎寻常人的敏锐感触,往往在危险接近的时候就能够有所察觉。 林志宇点了点头道:“不知道是什么东西隐匿在里面,我感觉对营地有些威胁,不过也至于到不可匹敌的地步。” 陈兴安若有所思地看了林地方向片刻,这才道:“最近一段时间里,青云都有几支来往于怀乐县城的小规模的商队失踪,总人数有四十余人吧,县里和都里都派出人调查过,这些人的记录都算是干净,没有什么过份的事情,所以不像是故意匿名逃亡。但是这一路上,没有找到他们的尸骨,也没找到什么蛛丝马迹证明他们是被人打劫了,那些货物也没有流入附近的市场,就成为了一件无头的公案。” “还有这事?”林志宇吃了一惊道。 陈兴安无语地拍了拍他的肩膀,不过想想也不觉得奇怪,林志宇最近的这一段时间里,大多数时候在临海都那边,回来后又门庭若市,像这种小事情,谁会没事专门和他说。小商队失踪的原因多了去了,在没有得到最终的结果前,谁也不敢打包票。 怀乐县的辖区本就很大,新克拉玛干沙漠那边就不用提了,就是青云都与怀乐县之间,也有大片的地区属于人烟罕致的,藏个百八十人,完全没有一点点的压力。 而且,林族如今大有崛起成为青云都第四大家族的气势,林氏的商队,护卫力量也是比较强的,而且常常与其他家族同行,一出动往往就是百余人同行,就算是有幕后的黑手,也不会冲这样大规模的商队下手。 “县里已经要求来往这条驿道的商队客旅尽可能结队而行,人数不要少于二十人,不然你以为我跑一趟怀乐县,有必要带这么多人的随行?”陈兴安看着林地方向,摩挲着下颌,半晌才道,“也不知道和这林中的家伙有没有关系。” 他有些怀疑林志宇所察觉到的这股隐匿力量,可能就是商队失踪的原因。这个宿营地,倒是在那几支商队失踪的地段内,而能够令林志宇都有所察觉,也说明了对方的力量不弱。 如果说能够搞清楚对方的来头,县里对此事可是有着悬赏的,虽然赏金在他看来也就是那么回事,但这却是陈氏和林氏在县城里扬名的机会,运作地好了,没准还能够见到县级的官员,这对于陈氏和林氏日后在怀乐县里的发展有利无弊! 第二百一十五章?可能是兽人 怀乐县辖区很大,有大量还没有开发出来的山地和林地,像林志宇他们宿营的这一带就是未开发出来的地域,那一片林地占地不下千亩,一直延伸到远方的山岭上。虽然说,称不上人烟绝迹,却也是人烟罕至的地方。 不过,在很多人的眼里看来,这一片未开发的地带,也保存不了多久了,如今明州的人口增长速度已经在联邦五州中名列榜首,腹地增长的人口自然会逐步地向外迁移,而怀乐县,做为陆地上距离细柳边疆区最近的地方,自然是迁徙人口的重点地区。当然了,这个时间还是要以数十年来计算的。 这里林地、山地交错复杂,又占地面积广大,平素里罕有人至,隐藏下一股势力,也并不是什么难以想象的事情。 有人暗地里隐匿在驿道侧打劫这些小商队,并非没有人怀疑,但是找不到做案的地点,也找不到那些被劫持的货物,没有线索自然是不好查找,加上也没有什么大势力在背后强力地推动,很多人也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了。 毕竟这件事对于那些中大型商队而言,也不算坏事,道路不靖,运输的货物少了,他们也就能够名正言顺地涨价了。 但是这件事对于青云都和怀乐县来说,毕竟是个事,放任不管这脸面上过不去,也影响声誉,所以倒是也发了悬赏寻找线索。陈兴安对于那些钱不上心,因此而带来的声望却是他想要的。 在林子的深处,六七个个头不下两米的黑影或站或坐,从林外看林内是黑暗一片,稍稍深入就伸手不见五指,但是从林内看林外,由于有星光有火光,自然是亮堂了很多,视力敏锐者,可以清楚地看到溪流旁坐着的林志宇、陈兴安等人,也可以看到山坡上的火光。黑影们交头接耳,声音却是微不可闻。 林志宇和陈兴安站起身来,拍了拍身上的尘土,拔出了竖立在石旁的长枪,那根看起来已经有些火光黯淡的火把,却任由它留在了原地,几个人一起向山坡上走去。坐着的几个黑影立时由坐转站,显得兴奋了起来。 倚靠着大树,也是黑影中个头最高的一个,摇摇头,发出了一连串难以分辨的急促音节,跃跃欲试的黑影们又老老实实地平静了下来。 时间流逝,溪流旁的火把终于燃烧到了尽头,不见火焰只是冒着青烟,没有了火光,虽然仍然有星光,但是与方才相比起来,这一段溪流也重归阴暗。 山坡上营地中的火光虽然并没有熄灭,但是同样不复有方才熊熊燃烧时的明亮,营地里静悄悄的,原本时常会出现在山坡边缘的守夜人员也不见了行踪,倒是风中隐隐约约地传来了一阵阵地呼噜声。 当为首的黑影踏出了黑暗,来到了星光下,伏身在营地右侧边缘的林志宇发出了难以置信的轻呼声,好在身旁的陈兴安手急眼快,一把捂住了他的嘴,最终化为了微不可闻“唔唔”声。 “你看到了什么?至于这么大的反应?”陈兴安有些不满地在林志宇的耳边道,隔着溪流,从他的角度不难看到从林子里钻出来一个人,只是这人的个头看起来有些高,估计至少有两米三四,手里持有枪还是棍棒?他就有些看不清楚了。这家伙个头是有些高,两米多是比较罕见,但是也不至于让林志宇有这么大的反应吧。 林志宇拍了拍陈兴安捂着自己嘴的手,示意他放开自己,眼睛却一直盯着山坡下。 此时走出林地的黑影已经有两个,皆是两米三四以上的大个头,只见他们伏着身,仿佛四肢俱用一般迅速地从林子外来到溪流旁,轻轻地一跃就跳过了溪流。陈兴安皱了皱眉,虽然说这条溪流宽不过两米,跃过它对于成年人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事,但是这两个人是不是也太轻松了些?而且他们的动作很灵活,和他们的大个头有些不相符。 “陈叔,叫大家心理有个准备,他们与普通人类长得好像有些不同。”林志宇在陈兴安的耳边道。 陈兴安心里有些嘀咕,与普通人类长得好像有些不同是什么意思,除了个头高一些之外,还能有什么吓人的?自己带来的这些人,大多都进过新克拉玛干沙漠,有些人还是当兵退役的,见过血腥,见过死人,心理素质那都是过硬的! 不过林志宇说得如此郑重,他还是向后缩了缩,轻声地将命令传达了下去。 那两个黑影跃过了溪流之后,并没有急着爬上山坡来,而是伏身在地上。紧接着,从林地里又走出了两个黑影,这一次陈兴安也不禁心头为之一震,又是两米三四开外的个头,这就未免太凑巧了吧? 虽然说新地星的人类普遍性个头不低,一米八一米九的男性并不罕有,两米上下的大块头也时不时地能够看到,但是两米三四开外的人,陈兴安这辈子也就见过两个,还是在青云都外。这一下子,在这里出现四个有两米三四开外的个头的人,就太不寻常了! 这两个黑影手里拿得却不像是枪或棍,而更像是刀,只是不知道是在鞘中,还是上面涂了什么,黑沉沉的并不反射星光,若不是林志宇眼力好,都不易看出来。 “林子里应当还有,可能三四个,个头也差不多。”林志宇压低了声音道,“这两个使得可能是冷兵器,最好不要让他们近身。” 陈兴安心中一凛,敢于公开使用冷兵器的人,可以说除了傻子和别无选择的人外,没有一个是好惹的,往往一旦被近身,杀伤力都是极其惊人的。 “你是说,他们有六七个,全是这样高的?”陈兴安有些难以置信地问道,六七个这样的大高个,这是怎么凑到一起的? 林志宇眼睛紧盯着那两个正迅速地向溪流跑来的黑影,待他们跃过溪流才答道:“全是这样高的,我觉得他们不是人类,而更像传说中的兽人!” 第二百一十六章 幸好 还好 兽人,这个名词对于陈兴安来说并不算陌生,联邦的诸多从母星流传下来的文学作品中都有描述。联邦成立之后,也有不少的小说、戏剧、传说中会出现这个名词,就是人们之间开玩笑、骂仗中,这个名词也时常会出现。就是明州自己流传下来的传说中,也有不少的典籍提到过半兽半人的兽人。 但是,当兽人变成了现实生物的话,陈兴安的第一反应却是毛骨悚然,汗毛都立了起来。这种事情,他相信林志宇不可能和自己开玩笑,一瞬间,传说、小说中那些兽人的特性——残暴、善战、嗜血、残忍……等等等等都在他的脑海里跳了出来。 联邦立国也有数百年了,就是怀乐县建立,至今也有二三百年的历史了,各种各样的野兽、凶兽见过不少,但是从来也没有听说过有兽人的存在啊?怎么就突然间冒出来一群兽人了?只要看看他们的个头和行动速度,战斗力就可想而知了。 不过陈兴安毕竟是久经风雨的老将,很快就稳定了自己的情绪,将负面的影响统统地压制了下去,将注意力重新集中到眼前,只有打胜了这一战,才能够有时间和精力去考虑其他,若是败了,恐怕就要和那几支消失的商队一样,成为世人眼中的无头公案了! 此时后一对兽人已经跃过了溪流,小心谨慎地潜伏在山坡下,陈兴安不得不承认,若不是他们以有心算无心,还真是很难发现这些兽人的接近,他们走路不但速度快,而且动静极小,黑暗不但不会妨碍他们的行动,反而为他们提供了极好的保护。到目前为止,这些兽人可以说是潜伏在暗处的顶尖刺客了,难怪那几支小型商队会消失地无声无响。 陈兴安勉强可以看到那四个黑影的行动,他们在山坡下各自潜伏下来,似乎要等待林中的同伴也跟上来,陈兴安回首看向众人,借着营地中篝火和火把微弱的光亮,可以看到,随他前来的这些陈氏子弟,不少人都显得颇为紧张,有些人额头上甚至出现了汗珠。虽然下面只有四个黑影,但是这庞大的块头,也确实是给予了人们很大的压力。若不是这些人都非新手,心理素质过硬,恐怕此时早已经是人心惶惶、惊恐不安了。 陈兴安连连打手势,要诸人都尽可能地镇定下来,虽然对方显然很难缠,但是他们这边也不弱,尤其是有了林志宇的提前示警,他们这算是有心算无心,就算不能将他们全歼掉,也不可能大败的,那样的话,自己这些人得多废物! 只是接下来,却不再见林中有人出来,那四个黑影也开始顺着山坡悄无声息地向上爬,若不是亲眼所见,真是难以察觉。 “陈叔,攻击吧,最好不要让对方近身!”林志宇轻声却坚决地道,对于这些从未打过交道的敌手,对方的能力、战斗力都一无所知,已方虽然是占据了有利的地形,又是有心算无心,可以打对方一个措手不及,但是也要提防万一被对方翻盘了,造成不必要的伤亡,就成笑话了。 陈兴安咬牙喝道:“攻击!”虽然说他很想等林中的那两三个也一并出来打个全歼,但是显然对方并不配合。 林志宇第一个跳了起来,弯弓搭箭,随着几乎混成一声的三声弓弦连响,三支全钢打造的利箭抢先射出,接着山坡上枪响如同爆豆一般,惊起了无数的飞鸟。 林志宇不再管凑到近旁的这四个家伙,射完三箭后,就抄起了放在手旁的狙击枪,瞄准了林地方向,要是林中余下的那几个敢冲出来,就是他捞取胜绩的机会了。 战斗很快就结束了,令林志宇感到惋惜的是,从始致终,林中就没有新的黑影再出现,仿佛对方被这边的攻击吓到了,放弃了接下来的反击打算。至于那四个潜伏到山坡下的家伙,陈兴安也没说要活口,被数十人集火,自然是死得不能再死了。 听着耳边不时传来的惊呼,显然下去收尸的人们也被所看到的一切吓了一跳,林志宇放下了手中的枪,惋惜地摇了摇头,站起身来。 “小心!”“快躲开!”“小心有毒!”“五娃和石头倒下了!还有狗子……” 一连串的惊叫声令陈兴安眉头大皱,站在营地边缘向下望去,只见一具尸体旁腾起了一阵看不出什么颜色的烟雾,有四人软倒在尸体旁,其余人如受惊的鸟儿般四散开来。好在风势是从营地吹向林地方向,倒是不会影响营地。 半晌后,人们才又聚拢过去,有人高声叫道:“五娃他们没事,这是迷药。”众人不由得松了一口气。 “这恐怕就是那些商队们消失地无影无踪的原因。”陈兴安心中暗想,用迷雾将人迷倒,然后七八个兽人,将所有人和货、以及拉车的牲口一并带走,再稍稍清除一下痕迹,过些时日人们发现不对,也很难找到蛛丝马迹了。 捂着鼻子的随从们将那四具尸体拖进了营地,在山坡上留下了显眼的四道血迹。大量的柴枝树叶被投入到了篝火之中,营地四周的火把也熊熊燃烧,将整个营地照射地亮如白昼。 四具两米多、散发着怪异气味的巨大尸体摆成了一排,看起来还是颇有几分壮观。比常人大了不止一圈的脑袋上顶着杂乱粘成一团的毛发,四具尸体的头发竟然有黑、棕、褐白三种颜色。脸上也是五官,只是口鼻有明显的前突,张开嘴里有尖锐的两排牙齿,与人类有着明显的差别。林志宇说它们是兽人,倒是一点都不为过。 脸上和身躯没有被兽皮衣遮掩的地方长有明显的茸毛,相当地显眼,手是四指,指甲尖锐如同利刃一般,可想而知,如果一把抓到人身上,绝对是皮开肉绽,搞不好会被抓下一块肉来。粗壮的双腿,比平常成年人的腿粗一倍都不止,脚上套着简陋的……估且称之为鞋吧。 其中有三具尸体身上插着全钢箭,一个被射中了脑门,箭矢入颅半寸;另一个则是被射中右眼,箭矢入颅三寸;这两个估计当场就已经毙命。还有一个被射中了胸口,只是不知道这家伙的五脏六腑是不是与人类相同,估计没有当场死亡也会重伤。 四具尸体上都有弹孔,少则四五个,多则十七八个,没被林志宇箭射的那一个,几乎被打成了筛子,不过最致命的两枪还是面门上中的两记狙击枪,其余的弹孔大多入肉不深。 陈兴安一边看,一边倒吸着凉气,这幸好没有让它们近身,若是让他们杀入了营地,估计就算将它们全部都歼灭掉,已方也得付出惨重的代价。 幸好,还好,自己没有托大,果然是听人劝,吃饱饭啊! 第二百一十七章 三方齐聚 陈兴安又将目光落到了尸体旁的放着的多把武器,有三根足有两米五六长、成年人大腿粗细的棍子,还有一柄刀状武器,以及五把短刃。 陈兴安伸手去提那棍子,虽然他已经心有准备,但是一提之下,竟然是纹丝不动!他手上又加了三分力,用到了九成力量,长棍这才被他提了起来,但是想要挥舞起来,那是万万不能的。陈兴安不由得心中骇然,他虽然认为这长棍必然沉重,但是方才看它们携带着长棍,仍然奔走如风,跃过溪流亦毫不吃力,所以认为即便是沉重也是有限。没想到自己竟然用了九成力,方才只是将其提将起来,无论是携带还是使用,显然都是极其不便! 陈兴安如今已是中年人,但是年青时,在青云都里也是风云人物,虽然年纪大了,力量上肯定有所衰减,但是自信仍然属于顶级的行列,却没想到竟然会是如此地吃力。 他放下了长棍,又去拿那柄长刀,倒是比长棍轻了不少,但是对于普通人来讲,仍然是极沉,想要将其随心所欲地挥舞起来,仍然不是一件易事。他顺手拔刀出鞘,刀身暗淡无光,血腥气十足,仍然残留有血迹,陈兴安默然地摇了摇头,看来除了沉重之外,这刀并没有什么可取之处。不过,即便是重刀无锋,若是用好了,依然是威胁十足。 那五柄短刀在陈兴安想来,对于它们而言应当就是类似于人们随身携带的匕首类武器,只是个头过大,才看起如同短刀一般。 陈兴安越看越是心惊,虽然这四个估且称之为兽人的家伙手中没有热兵器,而且不管是这长棍还是长刀、短刀,材质都很一般,身上也无甲胄,但是一旦让其近身,对已方的杀伤力之大,令人心惊胆颤。若不是当时林志宇劝他立即动手避免夜长梦多,真要是让这四名兽人闯入营地,虽然他有信心将四名兽人全歼,但是已方的伤亡也会令自己心痛。 林志宇说林中还有两到三名兽人,也就是说,这些兽人是小团伙做案,六七名这样的兽人联合,那些小商队栽得不冤啊! 陈兴安招来了自己的贴身扈从,将自已的信物交给他,再派五人护卫着他,一骑双马,连夜赶往县城,请县尉大人带人前来。 “陈叔,此事最好也通知县城的驻军一声。”林志宇正色道,突然在境内冒出来个兽人团伙,这比凶兽还要棘手!不怕流氓会武术,就怕流氓有智慧啊! “对对对,志宇你提醒了我,此事已经不仅仅是抢劫商队的问题了。”陈兴安一拍大腿道,虽然都是死的,但是从这些兽人的行动中,可以看出来他们有头脑有智慧,会协作,会使用工具,应当还有语言,而且还懂得进退,这样的对手,对于人类而言,才是大敌! 现在谁也不知道,这几只兽人究竟是从哪里钻出来的,是就这几只,还是说有部落,甚至于有它们自己的国家?它们出现在怀乐县境内,是偶然误打误撞来的?还是说这几只兽人就是后续大部队的前锋斥候前来探路的? 想到这里,陈兴安是既兴奋又紧张,这样的事情搞不好能够名留联邦史册的! 当三阳西斜的时候,从怀乐县城方向传来了密集如同迅雷般的马蹄声,很快足有二百骑人马出现在了驿道的尽头。 陈兴安与林志宇在驿道旁相迎,来者为首的是驻扎在怀乐县的军方人马,为首的是新把总元居正,随同他前来的还有景泰英。 元居正是个魁梧的壮汉,年纪应当在三十岁以下,看着就显得威风凛凛,纵马来到了近前,这才勒马跳了下来,景泰英紧随其后。 元居正也不用他人介绍,看了看陈兴安,又看了看林志宇,笑道:“陈兴安陈管事成名已久,林少族长年少英雄,我可是自来怀乐县就早有闻名了,果然是闻名不如相见,相见更胜闻名啊。” “元把总客气了,我们这点小小的名气,也就在这一亩三分地上还有点用,哪里比得上元把总在府城的赫赫大名。”陈兴安大笑道,“景姑娘也一并前来了?” “李照基李队长前往府城了,闻讯我也是很好奇就跟着过来看看,希望没有打扰两位。”景泰英含笑道。 她又对林志宇笑道:“怎么又有你?我都要觉得你就是个灾星了,走到哪都有新奇事发生。” 林志宇无奈地耸耸肩,这东西又不是他自己没事吃饱了撑得,事情自己撞上来了,他难不成还袖手旁观吗? 元居正正色对陈兴安道:“陈管事,咱们明人不说暗话,你派人所说的,可一切属实?”陈氏派人传警讯来,虽然这内容听起来确实是匪夷所闻,令人难以置信,但是他还是决定过来看一看。要是他们信口开河、胡说八道,他也不介意拿陈氏和林氏开刀,以正视听。 陈兴安沉声道:“千真万确,绝无虚假。若是我等信口开河,欺瞒把总,甘受处罚,绝无怨言。” “元把总,陈管事和林少族长,不会在这般大事上开玩笑的。”景泰英笑道,“我们与他们有过多次合作,这点信任还是有的。” 元居正大笑道:“那自然是再好不过了,我倒是要看看,这世间难不成真的有兽人存在。”景泰英与他虽然都是军方人员,但是互不统属,而且景泰英他们属于后勤司直辖,在很多事情上的发言权,比他这个把总是只强不弱,自然是要多给几分面子的。 “两位这就随我进入营地吧,尸体不敢放在露天,一来天气炎热,恐怕难以保存,二来这驿道上人来人往的,也免得人多眼杂,生出其他事非来。”陈兴安道。 “我们且再等等,怀乐县尉的人马很快即到。”元居正道。他命令自己的副手将队伍带入了营地休整。 景泰英与林志宇并肩而立笑道:“谢谢你托队长带回的礼物,我们都很喜欢。” “喜欢就好,也不枉李队长从临海都一直带到县城去。”林志宇笑道,他从自己的海兽肉份额里划出一份,交由李照基带回县城,分给景泰英诸人,李照基自己分得的那一份,名义上已经属于军方后勤司了,若是从中再拿出一些分给景泰英他们,恐怕日后就有人拿此说事。 果然如元居正所说的那样,并没有过多久,驿道上又传来了迅急的马蹄声,这一批人马为首者则是孙有年的继任者新县尉柏英。 第二百一十八章?后悔莫及 县尉柏英年纪在四十开发,身材微胖,圆脸微黑,板着脸下了马,冲元居正拱拱手道:“元把总走得好快啊!” 元居正哈哈笑道:“柏县尉怎么也跟着来了?你不是将陈氏派去报信的信使赶出门来吗?” 柏英皮笑肉不笑地道:“元把总都决定来了,柏某又怎么能不前来看看?” 陈兴安和林志宇对视了一眼,他们派去的信使进了县城之后,就兵分两路,分别向县尉和驻军通报此事。前往县尉的信使不但在门口被拦阻了半个时辰,见到了柏英后,还被斥责为胡说八道、信口胡言,赶将了出来。 柏英也是心头恼火,陈氏的报信,在他看来就是荒诞之极,两米多高的兽人?平素里小说看多了吧?联邦境内凶兽不少,但是数百年来,什么时候有过兽人这种只出现在神话小说中的种族出现?陈氏这样报信,肯定是另有目地。 但是元居正都率兵出动了,同样接到报讯的县尉,要是没有什么动作,日后恐怕就会成为他人攻击他的把柄,所以他也只能紧急调动了数十名衙役,骑马一路追了过来。好在元居正这边人多,又携带有车辆,他们这边轻骑人少,两批人马几乎可以说是先后抵达。 他倒是要看看,陈兴安他们口中所说的兽人到底存不存在!哼哼,让自己在这样的天气里奔驰一天,要是没个合情合理合法的理由,怎么也要治陈兴安个谎报警情的罪名! 县尉的队伍里又走过来一人,笑着与林志宇拱手道:“林兄弟,我们又见面了。”正是前任县尉孙有年的助理江夜明! 林志宇回礼笑道:“江助理,你的身体恢复地可好?还说这一次去县城探望呢,想不到在这里见面了。” 江夜明亲热地道:“多谢林兄弟赐药大恩,我恢复地很好,否则也不可能随柏县尉前来了。林兄弟到县城后可是要到寒舍做客,家父一直都说要当面向林兄弟道谢,只可惜一直都无暇前往青云都。托旁人带话,又太失礼了。” 孙有年的死亡,对于孙氏家族而言,自然是一大损失。对于江夜明和江氏家族来说,虽然也有损失,但是毕竟还是可控的。江夜明伤好后,重归县尉辖下,虽然已经不再是助理,却也是县尉的副手之一。 江夜明示好林志宇,固然是真心感谢他的救命之恩,也有着其他方面的私心,一方面是考虑到他背后可是有临海米氏家族,影响力不容小窥;另一方面也是考虑到林氏和陈氏联手,如今在青云都中的影响力已经有了超越岳氏、元氏的气势。江氏宗族自然不介意多交好几个地方上的强势宗族。 柏英不由得为之侧目,江氏家族在怀乐县里也是有头有脸的重要势力,柏英虽然成功地当上了县尉,但是孙有年的影响力却不是他一时片刻可以消除掉的。而且,孙有年是不幸在“剿灭”狼群的过程中染疾而亡的,不管他的真正目地是什么,县里最终还是算他是牺牲在职。这样的话,柏英在很多事情上就不得不注意分寸,免得被人诟病。 他倒是不知道这江夜明与那个年青人之间有什么关系,不过看两人说话的模样,倒是蛮亲热的。不由得对林志宇也有了几分好奇。 “夜明啊,这位小兄弟如何称呼?”柏英走过来,笑呵呵地问道,“你们可是旧识?” “县尉大人,这一位是青云都林氏宗族的林志宇少族长,我随孙县尉深入新克拉玛干沙漠剿灭狼群时,曾经得到林少族长的帮助,方才逃过一劫。”江夜明答道,“我原本打算过些时日亲自去青云都上门道谢,没想到在这里遇上了。” 青云都林氏宗族的少族长?柏英随意地冲林志宇点了点头,别说少族长了,就是林氏宗族的族长,在他的眼里,也不过是乡下小地方的土财主罢了。自己可是正经八百的县尉,怀乐县的巨头之一! 三方一齐进入了营地,直奔营地中央最大的那个帐篷,当元居正、景泰英和柏英、江夜明看到帐篷中的两具尸体时,也是大吃了一惊,瞠目结舌地半晌都说不出话来。 好半晌,元居正才道:“难怪你们称之为兽人,这看起来还真的像是野兽变成人!对了,你们不是说杀死了四人吗?” “还有两具尸体放在旁边的帐篷中,四人放在一起,这帐篷里连走路都碍事了。”陈兴安苦笑道,他们出来又不是打仗,没事干谁带那么大的帐篷,这两具两米多的尸体往这一躺,帐篷里就没多少地了。 “真是好箭法,竟然是一箭毙命!”元居正感慨道,这两具尸体的身上虽然有弹孔,但是谁也看得出来,那两支精钢打造的箭矢才是真正致命的所在。 “谢把总夸奖!”林志宇拱手笑道。 “这一次还要多亏志宇他晚上警醒,首先发现了有外敌在林中窥探,我们才能设下圈套,诱它们入瓮一举歼灭。只可惜它们的同伙却借机逃窜了。只是夜中我等无法入林追击,待天亮后,我们入林寻找已经难以找到踪迹。”陈兴安禀道,“不过我们也已经确定它们逃遁的大致方向,我们怀疑,近些时日以来,驿道上数支商队不见踪迹一事,很有可能是它们所为!” “我等此次前往县城,并没有马车同行,要借用商队的车辆,又担心消息外泄,引发不必要的恐慌,所以只能固守这里,派人前往县城求援,幸好元把总带了马车前来。”林志宇笑道。 柏英心头一颤,暗叫不好,他原本根本就没把陈氏的求援当回事,若不是得知元居正大举出动,他连来都不会来,自然也就没有带上马车,这样一来,这四具尸体,岂不是全部都由军方的马车运载了。问题是,这四具尸体的价值,就是用后脚跟去想,也能够明白其的重要性! 联邦境内竟然会出现类人的智慧生物,这可不比凶兽,再怎么难缠,那也是畜生。而兽人,哪怕它们还处于很低级的社会形态中,那也是可以与人类相提并论的智慧生物,何况它们的武力是如此地惊人,一旦上报上去,必然会引起府城乃至州城、联邦首都的震惊,这样的功绩,足以令相关人等进入最顶尖的那一小撮人的目光里,就是连升三级,也不是不可能的! 这样有价值的兽人尸体,落到了军方的手中,想要他们再吐出来,做梦! 可是没有了兽人尸体,这功绩就得减上八分!想到这里,柏英觉得自己的肠子都要悔之寸断了!自己若是正视陈氏的求援,这四具兽人尸体至少也得分自己一具! 他眉头紧皱,又看了林志宇两眼,实在是有些不能相信,这致命的两箭,竟然是眼前的这个年青人射出的。只是,这小子姓林,陈兴安也没必要非将其他人的功绩往他的头上推吧? “嗯,嗯,还是你们想得周全!”元居正连连点头道,“本把总会向上官为两位请功的!”此事确实是不宜宣告天下,必然会引得人心大惶,那些的话,八分的功绩也会减成三分的,上官会说目无大局的。 “恭喜你啦!”景泰英娇笑道,“双喜临门啊!”林志宇在月牙岛成功杀死海兽一事,军方还在议功,这发现兽人一事,功绩可以说不在杀死海兽一事之下,这也就是林志宇身不在军方,否则这功绩足以令他从小兵升到中层军官! “那我就恭候景小姐的好消息了。”林志宇笑道。 元居正、景泰英和柏英、江夜明四人又看过兽人的兵器和那个破损的皮囊,脸色都是越发地沉重。依照人类先贤所说,会使用工具,是人类成为灵长类之首的重要标志,也是人类与动物最大的区别。 兽人们要是已经学会了冶炼兵器和使用迷药,说它们不是智慧生物,就是“啪啪啪啪”地抽老祖宗的脸了。 “昨晚若不是林小兄弟及时示警,陈管事你们还真是凶险!”元居正长叹了一口气道,他不是那无能之辈,自然看得出来,一旦让这四个兽人闯入营地,人类失去了枪械的远程攻击之利,面对个头和力气都远超自身的兽人,肯定是要死伤惨重的。 当然了,要是那个破损的皮囊里装的真是可以迷倒人的雾气的话,说明这些兽人是想活捉陈兴安他们的。不过这并不能就此就否认了昨晚的凶险之处。 “陈管事,林少族长,你们白天已经搜索过林地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收获?”柏英迫切地问道,“这些兽人会不会夜晚前来报复?” 柏英现在是期盼着这些兽人会卷土重来,如今营地中差不多有近四百人,要是再打死几名兽人,谁也不能拒绝分得他一杯羹了。 陈兴安沉吟了片刻道:“县尉大人,要说可能性没有,那是胡扯。但是要说可能性很大,恐怕也不大。它们毕竟是智慧生物,吃亏上当一次后,恐怕下一次就会谨慎很多。”这些兽人又不是没头脑,营地中多了这么多的人马,将整个平台占据地满满当当的,那些兽人只要稍加注意,就不难判断出来。 除非有大批的兽人前来,否则这些兽人就是对自己的武力再有信心,也不可能再派三五人前来就想将整个平台上的人类一网打尽。 第二百一十九章?护送 一夜平安无事,兽人根本就没有显踪迹,虽然他们在林地里埋伏下了数十人,却是徒劳无功! “我认为对这些兽人的打击必须迅速展开,尽快地解救我们被劫持的同胞!”柏英义愤填膺、满面正气地道,“每拖延一天,这些兽人们就可能逃得更远,那些可怜的同胞更有可能会被他们屠戮!只有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重拳出击,打它们一个措手不及,才是最好的选择!” 林志宇暗地里撇撇嘴,柏英的那点小心思,在座的诸人其实都清楚,但是他这话属于正确理论,谁反对谁就会在日后受到舆论的谴责。但是答应他,那才是傻瓜呢。 其实他与陈兴安也想过要将这一股兽人剿灭掉,救出那些可怜人——兽人既然是将他们迷倒带走,很可能还没有杀死他们。所以才会在昨天白天里派出人手,由林志宇亲自带队,顺着林地上残留的痕迹追踪过去。 只是想法很丰满,现实很骨感,这些兽人也着实地给他们上了一课,追踪到了林子的另一端后,痕迹就莫名其妙地断了线,即便是林志宇再三地苦寻,也难以断定。他们又撤回到了林子中,重新搜寻兽人留下的痕迹,结果仍然是一样,出了林子进入丘陵地带之后,痕迹就消失无踪。 想想倒也没什么奇怪,既然称之为兽人,那么很可能它们就还残留有兽类的野性,在荒野中隐匿自己的行踪,避免被天敌追踪,可以说是很多兽类的本能,而有了智慧的兽人,做得自然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他们又是首次遇到这种情况,对兽人的活动习性一无所知,又隔了多个时辰,给了那几个兽人充分的时间来消除痕迹和气味,造成这样的结果也就没有什么好奇怪的了。 考虑到兽人的数量不明,他们这边人员也有限,而且丘陵地带地形复杂,便于兽人埋伏,一旦近身较量,人类又难占上风,所以林志宇也不敢带队冒进,就退了回来。 “柏县尉说得不错,这些兽人掠我同胞,可谓是罪大恶极,不将其斩草除根,又怎能保我怀乐县的安全!”元居正沉声道,“只是这些兽人的老巢究竟在哪里,它们究竟还有多少同伙,我们目前一无所知。我们现在虽然有近四百的人马,但是放到这数十甚至数百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又算得了什么?” 元居正伸手阻止了柏英,继续道:“我们是可以分兵搜索,但是分队人数少了,恐怕是给对方送菜,分的人数多了,又难以覆盖这一片土地。而且,事发突然,本把总闻讯匆匆赶来,军营里的事务并没有安排好,耽搁一两天倒是问题不大,若是耽搁了十天八天,误了军务,本官也是担待不起的。难道说,柏县尉就可以长时间不管县里的事务吗?” 柏英不由得语塞,元居正是匆匆而来,他就更不用说了,原本可是连来的打算都没有,自然不可能安排好衙门里的事务。 而且正如元居正所说的,近四百人看起来不少,但是仅仅凭他们这些人,就想将这么大的一片山地都搜索一遍,还要确保在受到兽人伏击时,这些队伍能够有一定的自保之力,实在是太强人所难了。但是就这样返回县城,没有了兽人之尸,他又如何向上请功? 元居正看了看左右,对自己的副手道:“你带百名人马在此镇守三日,保护来往的客商安全。小心行事,不要给对方以可乘之机,三日内我必带更多的人马前来。其余人,先随我将这四具兽人尸体送回县里,我会要求上峰尽快地给予我们支援!” 他又对陈兴安和林志宇笑道:“两位届时也同我们一并前往县城吧,这一次,两位立下了大功,本把总会详实地将此事向上峰汇报,为二位请功。至于后续的事务……平靖地方,是我们这些大好男儿的使命!” 陈兴安和林志宇拱手应是,搜索并剿灭怀乐县境内的兽人残余,这工作绝对不会轻松,而且是费时费力,既然已经成为这一事件的发现者,他们也没有继续在此事上纠缠下去与军方抢功劳的意思。 在一旁的柏英脸色阴沉,对于元居正这一决定,他自然是打心底感到不满,但是两者并不互相统属,正常情况下,元居正固然管不到他,他同样也管不到元居正。元居正在这里留下百人维护驿道安全,自己带其余人护送兽人尸体回县城,他也说不出什么不是来。 他统共就带来了数十名衙役,一来人数太少,二来战斗力远比不上正式军人,留在这里也左右不了局势,闷坐在那里不说话。 陈兴安不动声色地打量了他几眼,对于这位新上任的县尉,他了解不多,只知道他原本是县里工房的管事,军人退役,孙有年死后,经过县里的一番博弈,才成功当上了县尉。这个人据说在县里的风评不大好,有点睚眦必报。 不过陈兴安也并不担心什么,毕竟他派人通知军方的同时也通知了县尉,是柏英自己不把报信当回事,才造成县里这后续一连串的被动,这事捅到哪里,也说不出陈氏和林氏的不对来。何况,如今的陈氏和林氏也不是一个县尉就能够轻易拿捏的。 元居正既然做出了决定,动作堪称雷厉风行,整个营地里立即就热闹了起来,四具兽人的尸体被包裹好了,送入车厢之中,很快众人就收拾好帐篷,整理好行囊,做好了开拔的准备。 柏英心知胳膊扭不过大腿,元居正都带走了大半的人马,先不说留下的这百人,他也指挥不动,就是能指挥得动,兽人现有的情报实在是太少,又是敌暗我明,想要寻找兽人的巢穴,仅凭他手下的这些衙役,显然是痴人说梦。所以他也留下了二十名衙役,又指定了一名副手负责,也决定返回县城。 不过,他已经先派出一小队人马赶回县城,向知县和县丞、主簿通报此事,众人齐出,说什么也要从军方的手中至少拿到一具兽人的尸身——手中没有真凭实据,又如何向上官请功啊? 第二百二十章?景泰英的心思 超过百人的马队,在驿道上奔驰起来,声势颇为惊人,元居正指挥着属下,将陈氏和林氏的队伍,以及运载兽人尸身的马车护在了中央。 柏英带着属下,则先行了一步,算是为大队伍探路——只要护送这四具兽人尸身平安抵达县城,任谁也无法否认他有护送的功绩。 虽然说这驿道每年都会修缮,但是这里毕竟雨水少,灰尘大,大队人马奔跑起来,扬尘是在所难免的。 景泰英坐在马车的车顶上,招呼林志宇道:“上来坐!” 林志宇看了看左右,催马到了马车的近前,脚踏马背纵身上了车顶,与景泰英侧身而坐。 景泰英上下打量了他半晌,轻叹道:“我发觉越来越看不透你了,一个边陲小镇里初出学校的青少年,竟然在如此短的时间里,做出这么多成绩来,在学校里你是在藏拙吗?” 对于林志宇在校期间的表现,他们早就已经暗中调查过了,只能说是中规中矩,虽然优秀但也谈不上多令人惊艳。但是他毕业之后不过一两个月,就仿佛脱胎换骨一般,如同一颗明星冉冉升起,从陈氏狩猎堂最年青的副队长起,几乎是三级跳一般,成为了如今青云都里乃至怀乐县里青年一代中最具才华的锋头人物。 其实不要说在怀乐县了,就是全眼新宣府乃至整个明州,在林志宇这个年纪令人惊艳的年青人并不算少,但是像他这样没什么背景的,又如此迅速崛起的年青人,他就是独一无二的了! 林志宇无奈地耸肩笑了笑道:“大概是我出了学校校门之后,突然开窍了吧?”他当然知道这一切变化是源于定海珠。 “你现在还没有婚配吗?”景泰英单手托着下颌问他道,“青云都和临海都里那么多的适龄女儿家,就没有你看中的吗?”在她看来,像林志宇这样表现惊艳的年青人,在两地应当都是抢手货才对。 林志宇有些诧异地看了她两眼,景泰英这话是什么意思,难不成还想要为自己做媒不成? 景泰英看懂了他的眼神,娇笑道:“说说你的条件,我家妹子也不少,要是有合适的,给你介绍几个,做你的大姨子也挺不错的。”原本只是调笑几句的她却是不由得心里一动,她自己是早已许配了人家,待从军中退役就会完婚,但是家里未许人家的妹妹确实不少,要是能够与林氏联姻…… 虽然现在看起来是有些门不当户不对的,林氏与景氏完全不在一个层次上,但是景泰英却认为,未来林志宇的前途却是难以估量! 与寻常人相比起来,景泰英对林志宇的了解可是要深刻地多了,新克拉玛干沙漠里的那些事就不必说了,西海月牙岛所发生的一切,李照基多少也和她提过一些,就凭林志宇能够杀死海兽这一点,军方对他的重视就要再提几个档次。 若不是他未有子嗣,又是林家的独苗,依照法律规定不得强行征招入伍,林志宇自己又担忧寡母幼妹,后勤司早就将他拉至自家的麾下了,恐怕进来地位就在李照基之上了。 不过即便是这样,军方这一次也决定要重重地奖励林志宇,要将他绑在军方的战车上——虽然不在军中服役,但是军中有事,他会高高兴兴地前来助阵! 这一次的西海月牙岛一战,令明州军方就如同在三伏天里外面全副武装进行五十公里急行越野后喝上一大杯冰镇酸梅汤一样爽快到了极点,不但捞得了一条巨型海兽的部分尸骸,重要的是将托木斯克州海军的傲气彻底地打翻在地! 在役的新型驱逐舰怎么了?不还是让海兽玩得团团转,最终触礁搁浅?就算误打误撞地“捉”住了海兽,却杀不死对方,还面临着重大危机!明州海军都没有出现,就是一帮子民间人士,不但救出了被困的托木斯克州船员和货物,还杀死了海兽,带回了“约翰逊”号上的伤病员! 托木斯克州军方一帮千挑万选出来的军方精英,死伤惨重却无法解决问题,明州民间人士却成为解决这一事件的关键人物,这就是在托木斯克州军方的脸上“啪啪啪啪啪啪”反复地抽耳光!可托木斯克州军方却只能被动地接受,还不得不对“破浪”号上的众人表示衷心地感谢,感谢他们在拯救了诸多托木斯克州军人的生命! 这件事情,令一直都压明州海军一头的托木斯克州海军,少有地被迫低下了高昂的头颅,即便是联邦海军再想偏袒,也无法改变这一结果,自然是令明州军方大大地出了一口压抑在心间多年的恶气! 就凭这一点,华雄鹰、林志宇、申桐棣他们这些人,就已经令明州海军的那些大佬们对他们青眼有加了! 虽然说,他们这些人都不是军方人士,自然也就享受不到军方内部的嘉奖、升职这些奖励。他们也没走官府这一套体制,使得军方也无从帮助,但是军方毕竟是明州矗立联邦的支柱之一,它对民间人士的奖励也是自有先例可循。 比如说勋章,荣誉称号,那些中高级的勋章和称号,即便是在官员和军官面前也是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那代表着这人是被军方高层所关注的! 虽然说她还不知道这一次军方会给林志宇他们什么样的奖励,但是她估计林志宇做为一锤定音的核心人员,又有之前功劳的加成,很可能会捞个中级勋章或者称号,那样的话,至少县令、把总这一级官员,在他的面前是摆不起什么架子的。甚至于要反过来对他客气几分。 虽然不掌控相应的权力,但是也不承担相应的义务,而又足以在中低层官员面前不用卑躬屈膝,这样的身份对于像林志宇这个年纪的民间人士来说,还有什么不能满足的? 这一次发现兽人的出现,林志宇无疑又是首功!景泰英不由得上下打量林志宇,这样的佳婿景家不应当错过啊! 林志宇满心地无奈,他之所以答应与陈兴安一同来怀乐县城,一方面是为公事,为林族的发展开拓空间,自己增长见识;另一方面也是有着躲婚的私心,想不到居然景泰英也干起了说媒的勾当来。 “不要开小弟的玩笑了。”林志宇拱手苦笑道。 第二百二十一章?扎心了 景泰英轻笑了两声,在这事上也不多语,她可不是那些普通平常的女孩子,从军进入后勤司这几年来,经历的风风雨雨、眼界之广阔,就是普通男子也不能够与其相比。自然明白,什么叫强扭的瓜儿不甜。 像林志宇这样的年青人,又怎么会喜欢普通寻常的女子,虽说联邦和明州都不是严格的一夫一妻制,毕竟现实情况摆在那里,男女比例严重失调这一问题不得到解决之前,是不可能严格要求国人的,否则就是男人不强烈反对,女人也能反了天去。 但是年青人,希望自己正式迎娶的妻子是自己喜欢的,而不是纯粹联姻性质的婚姻,这种心态也是正常的。而且越是优秀的男子,往往对于那种家族联姻式的婚姻,心里就越是反感。何况,林志宇是日后的林氏族长,他的正妻,就是林氏的族母,这肯定也令他越发地慎重。 慎重没有关系,景泰英对自家的妹子们的素质还是有信心的,而且景氏好歹在明州境内,也是有着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只要自己给她们创造出机会来,至于如何把握住机会,那就不是她管得着的了,想想未来,要是林志宇成为自己的妹夫,还真的是很有趣的。 想到这里,景泰英的俏脸上浮现出一种微妙的一时间难以用言语来形容的笑容。 林志宇不动声色地往外移了移,这一位把自己叫上来,开口就问自己的婚事,现在又露出这样“奇妙”的笑容,怎么能不让他心生警惕?虽然说景泰英也是不折不扣的一个美人,虽然平素里有些缺乏女性的柔性美,但是英姿飒爽也是另一种美,只是他虽然很欣赏,却没有想要将其收入怀中的打算。 在林志宇看来,景泰英有些太独立和强势了,这一点从平常往来就可以看出来,更不用说,当李照基不在时,她就会顺理成章地替代李照基成为主事人,这也足以说明她的能力。 “嘿,你来县城要做什么,有什么地方需要我们配合一下吗?”景泰英随口地问道。 林志宇想了想道:“其实也没什么大事,主要是来开开眼界,省得日后被人说是土包子。说得文雅一点,就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噗嗤……”景泰英忍不住笑出声来,她看到过太多男人为了所谓的面子而做出的蠢事了,林志宇倒是反其道而行,直承自己就是个土包子。不过,她觉得这样的男人更容易讨女性的喜欢。 “进了县城,安排好宿住了吗?要不要我帮着你安排一二?”景泰英笑道,“不是什么麻烦事,后勤司在县城里有自己的驿馆。”这种举手之劳却可以拉近双方关系的事情,她才不介意多做一些。就算最终林志宇和景氏结不成姻缘,这也是一支潜力十足的优质股,她也不介意提前多烧烧这准冷灶。 林志宇想了想道:“还是不用了,林氏在这边也有住处,而且我是和陈叔前来的,不合适。” “对了,我倒是忘记了,你们林氏在县里也是有宅子的。”景泰英一拍手,冲林志宇挤挤眼睛道,“你还有两个堂兄弟在县学上学。你们……要不要姐姐帮你镇镇场子?你知道,你自己出手不大合适。” 林志宇家里的那点事,军方早就调查得一清二楚,林志宇叔侄之间的恩怨,景泰英也是清清楚楚。虽然说林以贤如今已经和林志宇达成合解,但是他的子女和嫡系心腹,又岂能如此快地扭转自己的心态。 林志宇无语地看着景泰英,这女人,今儿个是怎么了,叫自己上车顶上来,句句扎心啊! “还是谢了!”林志宇摆手敬谢不敏,他觉得要是让景泰英掺和进来,没准会更麻烦。 再说,真要用她镇场子,他人又如何看待自己?林氏族人又如何看待自己?占小便宜吃大亏啊。 “哎,我觉得你现在是不是对林氏族长的这个位子,并不怎么在意?若不是考虑到你父母的意愿,是不是你更想走出青云都、甚至走出明州去看看?”景泰英凑近了他压低了声音问道。 林志宇侧目看了她一眼,心里不由得有些嘀咕,自己表现地有这样明显吗?他岂止是想走出明州,还想走出联邦到星球上那些人类尚未踏足的地方去——定海珠的复苏,需要大量的联邦境内没有的未知奇物。 甚至从夫子的支言片语里,林志宇觉得未来甚至自己可能会为了其他的子珠,而不得不踏足其他星球。与这个相比起来,区区的一个族长职位,真的是算不上什么多重要不可或缺的东西。 “还真让我猜中了!”景泰英吃惊地双手一拍,又狡黠地一笑道,“你的志向远大啊,真不像是青云都里土生土长的明州人啊。” “如果排除了家乡故土难离这一层因素,当你能踏足星晨大海的时候,你还愿意继续呆在那口井里吗?”林志宇轻叹道。当他看到了定海珠的神奇后,不要说青云都了,就是新克拉玛干沙漠,甚至联邦在他的眼中都算不得什么了。 这一次换成景泰英无语对他了,心生幽怨地看着他,大家还能不能好好聊天了,怎么星辰大海都出来了,联邦建立至今已经有数百年了,别说出太空了,连航空器如今还没有重新点亮科技树呢。再说了,什么叫愿意呆在那口井里?敢情你认为大家都是那坐井观天的蛙吗? 怎么就一直都没有看出来,这小子也是个吹牛的好手啊? 看着景泰英那张幽怨的俏脸,林志宇心里却是一乐,不就是扎心吧,我也会的! “哎,陈叔好像在找我,我就不多陪了。”林志宇目光扫过车前,笑道,也不等景泰英回答,灵活地从车顶翻了下来,正落到了墨骊的背上,双腿轻夹,墨骊立时加快了脚步向队伍的前方驰去。 “这个小子,跑得倒是快!”景泰英看着驰到队伍前方的林志宇的背影,嘟囔道。 第二百二十二章 争功 在驿道旁休息了外松内紧、严阵以待的一夜,次日清晨,三阳方才从天边露出一角时,整支队伍就已经陆续开拔上路。 一夜都没有安生休养的元居正眼圈有些发黑,在敌暗我明的前提下,这四具兽人的尸体就如同四颗随时可能爆炸的炸弹,不将其送至县城军营中,就不敢说安全了。 先派回的人员,会以最快的速度联系上峰,要求迅速派出人员来接收这些尸体。怀乐县毕竟只是一个边陲的小县,两侧是圣十字州和西海,正面是新克拉玛干沙漠和细柳边疆区,相对而言,安全系数还是比较高的,所以境内的驻军这些年来,要么前进至细柳边疆区,要么调到更重要的地区去,境内只驻扎了他手下的这几百名军人。 圣维尼尔市受凶兽袭击一事发生后,怀乐县就要求增加县里的驻军人数,只是上峰一直都没有一个准信。如今又突然爆出来个兽人来,再不增加军队的数量,围剿就是个大问题!就是将县里如今所有的军力都调出来,恐怕也难以短时间里迅速地将那一片丘陵地带搜索完。何况他们还要提防着这些兽人会向其他地方转移! 这些令元居正感到肩膀上的压力已经有些令人喘不过气来。 当天光大亮时,一股从怀乐县方向赶来的二百人队伍汇入后,元居正的神色这才变得好看一些。 午后时分,怀乐县城那青砖包就的近七米高的城墙出现在远方的地平线上,这还是林志宇第一次来到怀乐县城。 队伍行进的速度开始放缓了下来,林志宇探头前望,前方似乎是个三岔路口,有一群人正站在路边。 “这里是个分岔口,左行就进县城了,直行是去往怀乐驻军营地的,右行则是可以前往怀乐县的独山都。”陈兴安知道他对这边的道路不熟悉,为他解释道,“路口的那群人,似乎是县里的官员。” 林志宇眼尖,看得比陈兴安要清楚地多,县里的官员,县里的官员可多了去了。不过能够令队伍明显放缓下来,加上元居正严肃的脸色,显然呆在路口的那些官员们,不是什么芝麻小官。 “嘿,半路抢功劳来了!”策马在另一边的景泰英满面不屑地道,“恐怕怀乐县的几大头头脑脑都出来了。一会儿恐怕还要找你们谈话。” 陈兴安立时就醒悟过来,无奈地苦笑,他们这才是被殃及的池鱼啊!明明自己一视同仁地两边都通知了,却搞成了如今的这般模样,难不成还怪自己不成? 先走一步的柏英也站在官员们的行列中,脸色有些阴沉,知县吕春秋扫了柏英一眼,不满地哼了一声。 明明陈氏已经提醒过县里,却被这家伙不当回事,还把人家派来通讯的人打出去,发现元居正率队大举出动,竟然也没想着带上一辆马车,否则的话,又何至于自己这些人都要站在这里,吃灰不说,还得好言好语地与元居正商量,好从中分得一杯羹。若是当初柏英识趣一些,又岂有这后续的麻烦。 站在吕春秋之旁的还有县丞贾丰和主簿贺从军,三人看起来皆是三十余岁的年纪,贺从军的年纪还要大一些。不过年纪最大的他,看起来倒是要比另两人显得更精明能干,至少站在那里腰挺背直,如棵青松。而吕春秋与贾丰,未免就令人感到有些过于肥胖了。 “小心吕春秋和贾丰,都不是好东西,倒是贺从军,还是个愿意做事的人,可惜只是个主簿。”景泰英继续道。 陈兴安和林志宇都不禁对她多看了两眼,虽然说双方间隔得尚远,不虞对方可以听到,但是这身边怎么也有六七人,景泰英也没有刻意地压低声音,肯定有人会听到,她倒是不惧被人传出去。 林志宇笑道:“谢谢指点。”景泰英的这一番话显然是对他说的,陈兴安老狐狸一个,又来过县城多次,对县里的这几个头头脑脑,怎么可能会一无所知? “一会儿大家就要分道扬镳了,这些闻了腥气围过来的家伙,拿我们没法子,没准就会找你们,最好有个心理准备。多余的话我就不多说了,相信陈管事肯定轻车熟路了,就是你自己多上些心,城里人心眼多,不要太坦诚。”景泰英对林志宇道。 说话间,他们已经来到了近前,马队缓缓地停了下来,元居正甩镫下马,带着数名扈从上前。 陈兴安与林志宇也招呼着自家的人马,从马队中分离了出来,没等他们集合完毕,就有两名衙役凑了过来,请他们两人一并过去。 陈兴安与林志宇还没走到近前,就听到元居正那中气十足的声音道:“这决无可能!我已经向上峰汇报此事,别说少了两具,就是少了一具,上峰怪罪下来,谁人来替本官承担这一责任?哼哼,依军法,谎报军情,本官这脑袋就是被摘了去,也没有人会说什么!” 林志宇心头好笑,倒是没有看出来元居正竟然还有这样的一面,这大帽子扣的。 吕春秋心头恼火,这元居正竟然是软硬不吃,一口咬定了,他已经向上峰禀报四具兽人的尸体全部都是军方的,要让他让出一具,那就是让他谎报军情,依律可以处死的。话说到这个地步,即便大家都知道,他这话有夸大的成份,却总不能拍胸脯说,他让给县里一具兽人尸体是有功无过吧?可是要他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一块肥肉从嘴边过,却不咬上一口,实在是心里怎么也不甘的。 “元把总这话说得也未免太夸张了,少了一具兽人尸体,又算什么谎报军情,分明是元把总在这里偷换概念。”县丞贾丰呵呵笑道,“要说这功劳,大头还得落在这陈氏和林氏头上,是他们发现了兽人的踪迹,又杀死了四名意欲偷袭的兽人,也算是破了近期小商队连续失踪的疑案。无论是柏县尉还是元把总,大家不过是将这兽人尸体安全地护送回来罢了。” 元居正笑笑,拱手对贾丰道:“贾县丞说得不错,元某不敢居功,元某只是亲自带队前往事发地,将这四具兽人尸体安全地护送到驻地,待上峰派人前来带走而已。其余的功劳,与元某没有半点关系!不过,元某已经写下详细的报告,为他们向上峰请功!” 贾丰哑然无语,倒是柏英不满地道:“他们并不是军人,民间的事务,应当由县里处理。” 元居正冷冷地反问道:“柏县尉的意思是,兽人一事,军方不用过问,县尉大人自己就可以处理妥当喽?” 柏英吓了一跳,他是想要争功,可不想将大麻烦全部都背上。虽然没有亲眼看过活着的兽人,但是他也认为,从个体而言,兽人的身体素质应当只在人类之上,不在人类之下。即便是对方持冷兵器,本方拥有枪械,一对一生死搏杀,人类的胜算恐怕也不高。只有在大规模的会战中,拥有枪械的人类,恐怕才能够占到明显的上风。 他属下的那些衙役,安靖地方,抓捕盗匪还凑凑合合,剿灭凶兽都轮不到他们,更何况对手可能是拥有智慧的类人生命! 第二百二十三章?进城 “元把总,这样说未免有些过了!”贺从军上前两步,目视元居正沉声道,“我不管你是怎么想的,军民关系不得割裂,没有军方的浴血奋战就没有我们和平的社会,但是没有民众们的努力生产,军人们的吃喝用度、装备、弹药难不成都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只有军民精诚合作,才能够在这个并不和平的世界里,让我们的种族活下去,让我们的文明传承下去!” 元居正对贺从军敬了个军礼,正色道:“军民鱼水情的教诲元某不敢忘,但是抢功也是法律所不允许的。贵方不是没机会,而是贵方自己没有把其当回事!况且,我方前后派出军人超过四百人,还有数辆大车,这才将东西安全运回来。贵方总共就去了数十名衙役,连辆马车都不带,好意思说自己有份吗?” 贺从军看了一眼眼睛简直都要喷火的柏英,长叹了一口气,却不再说话。 他也是从军中退役的老人,自然明白,元居正这话并不是强词夺理,兽人是陈氏和林氏发现的,也是陈氏和林氏杀的,这份功劳谁也抢不了,谁也不敢抢!在这上面做手脚,不出事则已,一旦暴露出来,不说明州的大佬们绝对饶不了他们,联邦都得派人下来调查此事。 联邦虽然算是在新地星上站住了脚,但是却并不太平,无论是境内安靖还是对外扩张,哪怕只是为了保持边界线的稳定,每年都有数不清的搏杀发生,抢夺军功的事情肯定是有,但是绝不能普遍性发生,那只会刨了联邦和各州自己的根基! 何况这一次是发现新的智慧种族,这事事后必然通天,至少没有人敢隐瞒明州的那些大佬们,所以陈氏和林氏这一次的功劳谁敢抢? 他们也就是争争这护送兽人尸体的功劳,这功劳说大不大,但是说小也绝对不小,所以吕春秋等人才会不甘心地跑到这里来堵路。但是元居正说得也没错,想要分功劳也得看贡献,柏英及其属下的衙役,战斗力原本就不如军人,去的人数又连人家的五分之一都不及,也不带运输工具,人家凭什么分你一份功劳? 看到陈兴安与林志宇过来,吕春秋心头一动,笑逐颜开地上前两步,主动地伸出手来与两人相握,笑道:“陈管事和林少族长,这一次可是为我怀乐县破了一大悬案啊!吕某定会将此事详细上报,为二位请功!”既然抢不到护送之功,但是陈兴安和林志宇都是怀乐县辖下的县民,这一点却是毋庸置疑的,他身为怀乐县的知县,这教化之功,多少也得给他。 “多谢吕大人栽培,此事我们也是恰逢其会,侥幸成功罢了。不瞒大人说,若不是志宇夜间警醒发现了敌踪,恐怕我等也会成为失踪者的一员。”陈兴安笑道,“陈某可是实在是当不起大人的这般夸奖。” 吕春秋大笑道:“林少族长是年少英雄,陈管事是老当持重,你二人配合互补方才能够立下如此大功,缺一不可啊!” 县丞贾丰也凑了过来,笑道:“还要感谢陈管事和林少族长为县里解决了一无头悬案,明日可莫要忘记了到县里来领悬赏。虽然不算多吧,也有五百金元呢!” “谢贾大人提醒!”林志宇拱手笑道,五百金元对于如今的他确实不算什么了,但是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拿回去,给随同他们前来县城的诸人分分,也每人能有十几金元,也算是诸人一笔不小的收益。 元居正的态度如此地决绝,吕春秋等人虽然心中不满,但是也不好再强行压迫什么,不说元居正将抢功一事捅上去,会引发什么样的后果。就凭那数百名全副武装的骑士,也不是他们这些人能够阻拦地了的。 既然不能够从元居正的手里抢出一具兽人的尸体,他们也许可以从林氏和陈氏这里打开口子。林氏和陈氏也不过区区不到五十人,但是四具尸体却全是他们射杀,如果说能够劝说的陈氏和林氏出动狩猎堂,再加上柏英带领衙役,也能够组成一支三四百人的队伍,他们要是入丘陵地带搜索、围剿兽人,元居正还能强令不许吗? 而且,陈氏和林氏交出了四具兽人的尸体,会不会还有其他信息隐匿没有上报? 反正对陈兴安和林志宇表现地热情一些,多说些好话,又不费他们半个金元,也许日后就有大用。 陈兴安与林志宇纵马来到了县城的城门处,扭头望去,依然能够看到在岔路口停留的人们。 两人相视苦笑,不过这种事情也不是他们能够掺和进去的,更没有必要。 怀乐县城与青云都相比起来,大了十倍都不止,宽阔的街道上人流涌动,道路的两旁店铺林立,令人目不暇接。 “怀乐县城实际上其实是一个长方形,虽然没有像咱们青云都明确地分为四个城区,但是整体上万变不离其宗。”陈兴安随意地和林志宇讲解道,他来过怀乐县多次,对于县城的繁华已经失去了最初的惊愕感。 “怀乐县城分为了九个坊,每一个坊都有自己的住宅区和商业区,当然了,每个坊的商业区和住宅区也是各有不同、各有特点,以满足不同人群的需要。陈氏和林氏的宅邸,都在武盛坊,我们要在下一个路口右转。”陈兴安笑道,“武盛坊里居住的大半都不是怀乐县的本地人,多是像咱们这样,从下面的各都迁移过来的县民及其家属。在九个坊里属于不上不下的,像河东坊和里民坊、兴民坊,就属于县城排位靠后的坊区,那里人员混杂,乱七八糟的事情发生也多,与你同来的那些子弟,没事少去那种地方。” 林志宇心领神会地点了点头,陈兴安所说的这三坊,就是怀乐县的贫民区,类似于青云都的南城,也就是林家三人当初所居住的地方。 陈兴安又问道:“志宇啊,你是随我前往陈氏在县城的宅邸,还是回林氏自己的宅院?” 第二百二十四章?规矩 林氏在怀乐县城里的宅邸,是一座占地面积并不算大的三进小院,与青云都的林氏老宅相比起来,显得寒酸了很多。不过街道宽阔而干净,街道两旁的院落也显得清静整洁,与青云都北城相比起来,也没有什么明显的差别。 林志宇带着平武佳和林志轩二人,与陈氏队伍分道扬镳后,一路打听着找了过来。 “要我说,还不如和陈管家一齐住陈宅呢,那里地方大,而且也方便。”林志轩嘟囔道,陈宅靠近坊门,面积也大。主要是他不想来见林以贤二子。大家年纪差得不多,可差着一辈呢,见了面得叫叔! 虽然说,林志宇重回林族任少族长一事已是板上钉钉的,林以贤也确实地在履行承诺,林族也确实因为林志宇的回归而有蒸蒸日上的势头,在青云都里大有成为第四家族的态势。但是对于林以贤以及其心腹,包括他们的家属在内,却是倍感日落西山,毕竟几年后,他们就要离开青云都另寻他地落足了。 林以贤的二子,长时间在县城里读书,即便是林志宇重回林族时,他们也没有回去参加典礼,可以想象,两人见了林志宇之后,会是什么反应。 “志轩,哪怕是过来呆两天就走,我们也必须要走这一回。”林志宇淡淡地道。虽然他对林氏族长一职并没有多少兴趣,但是他现在毕竟是公认的下一任林氏族长,如果来县城却根本不入林氏在县城的宅邸,肯定会有人在背后嚼舌头生事。 即便林族自己人都认可了这一结果,青云都里也有大把的人,盼望着林族再生内讧,林以贤与林志宇反目成仇。青云都就那么大的地方,目前能够掌控的资源也就那么多,林族崛起就意味着会抢了他人的蛋糕,况且谁也不希望自己的头上再多一座“大山”出来,明里和和气气,背后捅刀的事情还少吗? 三人来到了宅院的门前,平武佳跳下马来三步并做两步上了台阶叩打门环。 “谁啊?”门里很快就传来了一个中年妇人的声音。 “快开门,少族长到了。”平武佳大声地道,林志宇来县城之前,林族已经传讯这边,好提前准备下榻的地方。 “吱呀”声中,大门打了开来,门内站有四男两女,为首一名中年女管事的目光扫过三人,在门内躬身道:“请问三位可有我林族信物?” 平武佳从怀中取出一个牌子和一封信递了过去,那女管事先看过牌子,又仔细地看过了信皮,确认没有拆开过,这才打了开来。 片刻后,她将书信重新装好,双手恭送给平武佳,对林志宇深施一礼道:“管事林春花恭迎少族长。”她身后的四男一女亦随之施礼。 林志宇摆摆手道:“林管事不必多礼,我们进去说话。” 林春花垂首应是,后边人就上前来要接过马缰,林志宇拦住他们道:“这马脾气暴,你们侍候不了,武佳,你带墨骊去马厩。” 两人陪着平武佳牵着三匹马去马厩,其余人则随着林志宇一起向院内走。 林志宇随口问道:“林管事,咏圣叔和咏良叔可在家?”林咏圣和林咏良,是林以贤的长子和次子。 “大少爷和二少爷此时应当还在县学里,少族长若是有急事,我这就派人去通知他们。”林春花小心翼翼地答道。她们这些仆人有些是出身林族的,有些则是雇佣的怀乐县本地人。当然了,出身林族的,也并不意味着是在青云都长大,林氏在县城里亦是有族人的,像这个林春花就是在县城长大的林氏族人。 她从来也没有见过林志宇,但是林氏家主林以贤将其立为少族长一事,却是公开宣告,这么久了,自然也是知晓的。 林志轩和平武佳不约而同地微微皱了皱眉,大少爷和二少爷的称呼虽然没有错,但是这里是林氏一族在县里的族产,林志宇做为少族长到此,地位是在林以贤二子之上的,虽然说他们的辈分确实要比林志宇高。 “不必特意跑一趟了。”林志宇摆了摆手道,“带我们去住处吧。”在外面走了数日,又连着两夜没有安生休息,可谓是风尘仆仆,无论是他还是平武佳、林志轩他们,都需要洗漱休息。 傍晚时分,洗漱并小睡了一会的林志宇随意地在院内溜达,林春花小心翼翼地陪同在一旁,为他讲解着。 “大少爷和二少爷原本是住在您现在的那个院里,得到族长通知,少族长近期要前来县里,两位少爷就搬到了侧院里住了。”林春花道。 林志宇点了点头,虽然说他并不在意自己住在哪个院里,但是家族中的规则,他也无意去要非要打破。何况,那二位对自己的态度恐怕也并不友善,想想也能够猜到几分。毕竟二人一下子从少族长的身份跌落,这心态想要平衡,也不是一时片刻就能够调整过来的。要真是二人对此一点反应都没有,那倒是林志宇得多提防一些来自背后的暗算了。 算上林春花自己,林氏宅邸中共有十一名仆役,其中包括了厨娘、护卫、杂役……以及四名女侍。 这四名女侍原本是服侍林以贤二子的,得知林志宇要来,又分出二人来服侍林志宇,给林以贤二子各留下一人。 对此,林志宇也只能是“笑纳”,虽然说他在青云都家中都没有单独的女侍服侍,但是到了这里,如果说身为少族长的他仍然只留平武佳和林志轩二个男子在身旁服侍,恐怕却是要被他人所暗中笑话的。 四名女侍他都已经见过,不得不说,分出来服侍他的二女,无论气质还是相貌,都在另二女之上,只是不知道是不是也更受林以贤二子,自己那两个没见过几面的叔叔的宠爱。 林志宇虽然是头次前来县里的宅院,但是并不意味着他对这里一无所知,身为少族长,又声名鹊起的他,如今在族中也是有着自己的信息渠道,自然是知道,一些私下里的事情。 但是二女终究只是女侍,既然林志宇这个少族长到了,林春花也必须要分得清主次,这也就是所谓的家族规矩! 第二百二十五章 ?雷氏从字辈 林志宇在林春花的陪同下,对林族在县城里的这一座宅院以及商铺有了一个充分的认识。不得不说,林以贤担任族长的这些年来,林族也确实是有所改变和长进。但是要说做得有多么多么出色,林志宇也只能“嘿嘿”了事。 “对了,林管事,咏善叔现在住在哪里?”林志宇笑问道。 “咏善少爷平素里并不住在这里,在县城的其他坊里居住,只有节假日,才会偶尔来这边与两位少爷欢聚。”林春花道。 林咏善是林以贤的三子,他的母亲就是怀乐县人,所以他从小就在县城上学,目前据说是林以贤这些儿女中最聪颖的一个,不但学业十分地优秀,还在县城里发展出自己的人脉虽然说都是小孩子之间的友谊,在目前派不上什么用场,但是在未来却很可能就会派上大用场。只是他如今连九年义务教育还没有完成,还不能够像林咏圣和林咏良一样相对独立的生活。 转了一圈,当两人走回到宅院的院门时,恰好看到护卫正在打开院门,林以贤的二子林咏良与一同龄的年青男子勾肩搭背地走了进来,看到林志宇和林春花站在院门内,林咏良不禁一怔。 “见过二少爷和雷少爷。”林春花施礼道,“二少爷,少族长带来了族长的信件。” 林志宇淡然地看着两人,林咏良心里轻叹了一声,虽然从辈分来说,他要高于林志宇,但是林志宇是下一任的族长,他应当首先见礼。 “咏良见过少族长!”林咏良躬身一礼道,虽然他对林氏族长一职从来也没有什么想法,但是也没想过会花落旁家他有七个兄弟,即便是再纨绔,也总能有一个接任父亲的族长一职。何况他自认自家兄弟几人,除了那三个目前还没有上学的外,其余人都还资质不错,就是自己,若不是无心学业,只要得个县学文凭就回青云都帮助父亲,考个州属高等学校也不是不可能的。 谁又能想到,九年义务教育毕业的林志宇,愣是在一年不到的时间里,在青云都中声名鹊起,来了一次迅雷不及掩耳的逆袭,重新确定自己在林族中的地位,越过了他的兄弟们,成为了林族的少族长。而且这还是父亲主动提出的,这就令他对林志宇更觉得不服气。 不过,林咏良即便是心中再不服气,也不会轻易地表现出来,父亲为此事也郑重地与他们兄弟谈过,希望他们明白,合则两利、分则两败的道理,虽然日后他们不得不寻他地另立,但是仍然会奉青云林氏为主家。 “咏良叔客气了。”林志宇伸手虚托他道,“族长托我带来了一些东西,我已经放到了你们兄弟的房中。” “多谢少族长。”林咏良起身拱手称谢,又介绍道,“这一位是雷从军,我县学中的同学。从云,这一位是林志宇,我林族的少族长。” 雷从军上下打量了林志宇几眼,背手傲气地笑道:“你就是咏良的那个侄子啊,我听说过你。我不管你在青云都、在林氏本家里是什么样子,但是我要告诉你,这里是怀乐县城,大家的眼里揉不得沙子!”他和林咏良相识时间不是很长,却是酒肉朋友,算是臭味相投。 他是怀乐雷氏子弟,在县城里亦可说是一等的家族,向来自视颇高,若不是与林咏良谈得来,才懒得搭理那些来自怀乐境内各都的学生。 自从听说林氏族长林以贤决定将族长一职交给自家的侄孙,也不传给自己的子侄,雷从军对林以贤和林志宇就很没有好感。在他看来,族长一职的传承岂能如此地草率,先不说林以贤不传子却传侄孙这种做法在家族中是多么罕有,光是选择了这样的一个年青人,就令他感到很不理解。林氏宗族又不是那些人丁稀少的宗族,族中亦不乏年龄适合的其他人,林以贤纵是不能传子,也可以将族长一职交给其他血缘亲近的侄子。 这其中还有他自己的一些私心,若是林咏良或者说他的兄弟能够继承林氏宗族族长一职,日后也许能够算做是他的得力臂膀。他虽然是雷氏子弟,却并不算是核心子弟,要是能够得到青云都一个重要家族的友谊,对于他提升自己在雷氏宗族中的地位,也是有着可观的效应的。但是林以贤却将族长职位传给了侄孙,令他自己的小算盘全盘落空,这心情能好得了吗? 交好林志宇,当然也能够得到林族的友谊,但是雷从军觉得自己要是那样做就太掉价了,自己与林咏良是同学,要是和林志宇称兄道弟的,岂不是自降一辈?届时还怎么在县学里抬得起头来?而且,一个连县学都没有上的家伙,也不知道是怎么哄骗得林以贤,竟然成为了下一任的族长。 至于这样做,会不会激怒林志宇,他才不放在心上呢,一个青云都来的土包子,难不成还敢为口角之争和自己这个雷氏子弟翻脸不成? 林志宇有些愕然,看了看他,又看了看脸色涨红的林春花和一脸惊讶有些茫然不知所措的林咏良,脸色沉了下来,雷从军这话说得可是挑衅味十足!还一副长辈的口吻来警告他! “雷从军,你是雷氏从字辈的?”林志宇冷冷地道,“雷从云是你什么人?” 雷从云?雷从军不由得一怔,雷从云那可是从新宣府下来的雷氏本家子弟,说白了人家是雷氏嫡系,怀乐雷氏是旁枝,大家虽然都是从字辈的,但是论起地位来,差得却不是一星半点。只不过,雷从云一直都对外隐瞒自己是新宣府雷氏子弟一事,只说自己是怀乐雷氏嫡系。雷从军要是遇到了雷从云,虽然是同辈,可不敢有半点失礼的地方,否则回去就必然会受到家法的处罚。 就是在县学里,雷从云那也是佼佼者,被认为铁定能够升上府学,甚至会上知名府学的优秀生,是雷氏宗族新生一代的骄傲! 第二百二十六章?小加惩戒 雷从军还一脸茫然,不知道林志宇突然问起雷从云来是什么意思,一旁的林咏良却是脸色微变,心里苦笑,他虽然一直在县学里,连节假日都没有回青云都,但是也从林族人和陈族人的口中多少听说了一些,雷从云去青云都,在林志宇的手中吃了哑巴亏的事情。 而且,他也隐约听说过,不仅仅是雷从云,与雷从云一起回去的其他三人,似乎都对林志宇有些忌惮,陈家的嫡女陈瑁喜更是因为得罪了林志宇,被陈兴安强令禁足的事情。虽然说不知道传言到底是真是假,但是陈瑁喜在县学里,对待他们兄弟,倒是少了几分趾高气扬和眼高于顶。 何况,如今的林族,凭着九棵树外堡的收益,已经稳稳地站在第二阶层的尖端,只要再有个三两年时间,铁铁地将青云都三大家族变成四大家族! 林氏固然还比不上怀乐雷氏,但是也不是雷家什么子弟都可以来对着林志宇训斥几句的,换成雷氏目前的核心人物还差不多。 只是就算他有心想要雷从军转圜一二,也不得不考虑林志宇的反应,要知道,雷从军方才的态度,从林族的角度来讲,是十分失礼的! 他只是怀乐雷氏的子弟,连核心子弟都算不上,而林志宇是铁定的下一任族长,就算怀乐雷氏的地位高于青云林氏,但是一个普通子弟与林族的下一任族长以这样的口吻说话,除非怀乐雷氏的实力能够碾压林氏,否则的话,这完全可以被视为一种侮辱! 不管雷氏这不这样认为,至少林族人肯定是会这样认定的,自己要是敢站在雷从军这一旁,回头肯定会被族人喷死! “从云是我堂兄!”雷从军昂首挺胸道,“乃是县学里的天之骄子……” 林志宇手一伸,一把揪住了他的胸前,将他从地上提了起来,就这样提着他往院门走去。雷从军吓了一跳,刚想要挣扎,林志宇左手虚捏在他的脖颈上冷冷地道:“敢动就捏着你的脖子将你扔出去!” 雷从军立时就老实了下来,被人捏着脖子像死鸡一样被丢出去,虽然说林家宅院外并不是繁华地带,不会车水马龙,但是要让外人看到,那也他丢脸了!而且他还是有几分自知之明的,从林志宇单手就能亳不吃力地将他提起来这一点上,就说明了林志宇的武力远在他之上! 俗话说识事务者为俊杰,被这样丢出去和被暴打一顿、然后鼻青脸肿地被林志宇像死鸡一样捏着脖子丢出院门,相比之下,两害取其轻,他觉得自己还是老实一点吧。不得不说,雷从军还是有几分急智的,在这短短的瞬间,他的脑海里就已经想清楚了这其中的利弊得失。 虽然他也带有随从,但是事发突然,随从牵马在后,待他看到自家少爷被人揪着胸前的衣襟,从院门内提出来时,才吃惊地大叫道:“少爷,放下我家少爷!”放开了手中的马缰,急步上前,欲从林志宇的手中将人抢过来。 “哼!”林志宇随手将雷从军甩向那随从,那随从还欲伸手去接,却被雷从军撞得两人滚作了一团!从台阶上滚到了街中心,好在他们的马匹还算温顺,并没有受到什么惊吓。 “雷从军,念你初犯,这一次小加惩戒。下一次,若是仍然这般狂妄不知尊卑,我就要上雷氏要个说法了!”林志宇站在院门的石阶上,冷冷地道,“我林氏虽然不如怀乐雷氏,但也不容他人轻侮!哼,从雷从云的身上,看来你们怀乐雷氏根本就没有得到教训!” 雷从军和随从灰头土脸地从地上爬了起来,除了有些地方有些擦伤外,倒是也没有受伤,只是这心理上的挫败感实在无法言喻。 他原本还想放两句狠话,但是听林志宇这般说,一时间竟然怔住了。 林志宇扫了一眼在一旁呆若木鸡的林咏良的随从,转身回到了院中。 林咏良一脸的无奈,却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更不能冲出门去,安抚雷从军,只能就那样站着。 “咏良叔,对于这种视我林族荣耀如无物的家伙,日后不得再带上门来!”林志宇沉声道,“我虽然只上了九年义务教育,却容不得这种无礼之辈!” 林春花惊得脸色苍白,一时间竟然失去血色,她万万没有想到,一言不合,林志宇竟然就这样当街将雷从军硬是丢了出去!雷从军那可是怀乐雷氏的子弟啊! 林咏良心头暗叹,却只能躬身应道:“遵少族长之命。”经过这件事,想必日后他与雷从军之间的这点友谊,也就尽了! “咏良叔,不是我对你的同学无礼,而是他自取其辱!”林志宇伸手相扶道,“我林族的荣耀,不容他人轻视!” 林咏良长叹道:“咏良明白,此事怪不得少族长。”事已至此,他还能再说什么?况且,此事也确实是怪不得林志宇,若是两人异地相处,恐怕他也只有将雷从军赶出门去! “少族长,雷从军虽然不是怀乐雷氏的核心子弟,但是他向来心高气傲,恐怕日后不会善罢甘休,还请少族长多加小心。”林咏良拱拱手继续道,“咏良告退!” 虽然此事怪不得林志宇,但是他也一样是颜面无光,日后在县学中,还不知道要如何面对雷从军呢,自然更没有了与林志宇谈下去的**,只想回到自己的院落里,静上一静。 看着林咏良带着自己那个不知所措的随从向自己的院落走去的萧瑟背影,林春花一时间都有些恍惚,有心想跟上去劝慰几句,但是最终还是留在了林志宇的身旁,轻声地道:“少族长,雷氏在县城里向来强势,户房的副典史即是雷家人。” “雷之安,一个大胖子,是不是?”林志宇问道,他这才是人在家中坐,事从天上来,怎么就撞上了这么个二楞子,跑自己面前来充大辈! “少族长您知道啊,雷典史在县里的风评可是睚眦必报的,您在县里的这些日子,可是要多加小心。”林春花忧心地道。 第二百二十七章?重任在身 雷从云在怀乐县里有自己的宅院,位于怀乐雷氏老宅的后街,却是一栋三进的精致院落,比起林家在县城的宅院,高出了岂止一两个档次。而且有一道隐门可以与雷氏的老宅相通,方便人员的往来。这样既可以避免他住在老宅里整日里的问安等琐事缠身,也方便雷从云进出和人际往来。 虽然说在临海都,雷从云被带进衙门里问询一事,令他在新宣府雷氏族中受到了不少的诘难,但是他也不是任人捏的柿子,用了一些手段,反正事情已经揭过去了,怀乐县这一块,还是他代表新宣府雷氏。 当然,他也清楚,这其中也有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临海港的储油设施遭到了严重的破坏,虽然州里已经决定原地重建,但是资金、人员、建筑材料什么的,却不是一时片刻就能够运到临海都的。这也使得州里修建铁路的计划暂且搁置下来。但是雷氏仍然认为,这一计划的重启也就这一两年。 所以,这一段时日,雷从云的日子过得还算是安稳,在县学里也拉拢了不少怀乐本地大族的子弟,在怀乐县里也是声名鹊起,也给本族传回去了不少有用的信息,得到了族中大佬们的不少赞许。只是,林志宇和青云林氏,一直都是他心中的一股难以吐出的怨气, 特别是他得知林志宇竟然成为了林族的少族长,以及九棵树外堡那种口味极佳的超大个萝卜丰收,林族在青云都中的地位也有了明显的提升,大有成为青云都第四大家族的势头,更是令他这心里憋闷到了极点。 当初林志宇不过是陈氏狩猎堂中一个小小的副队长,就令他在临海都栽了个不大不小的跟头,如今林志宇在青云都、乃至怀乐县里的一定圈子里都小有名气,即便是他背靠怀乐雷氏和新宣府雷氏,想要拿捏他,恐怕也不是一件易事。 在雷从云的院落里,还有一处并不大的花园,这一日,他就在这里设宴款待伊自若、梅凤青、莫武陵,以及刚从新宣府来怀乐县办事的雷氏子弟雷从诺。这雷从诺已经年过三旬,留有微须,在雷氏旗下的货栈工作,也算是核心管事之一,虽然屈居末座,在雷氏宗族中亦已经算得上是中层里的实权人物。假以时日,未必不能成为宗族中的上层人物。 雷从云虽然是宗族嫡系子弟,但是面对雷从诺,也要给予足够的尊重,所以敬起酒来,亦是兄长长、兄长短的。 至于伊自若几人,对于雷从诺,也保持了应有的尊重,一来犯不上得罪雷氏,二来他们也是想从他的口中得知一些新宣府的最新消息。自从他们来到怀乐县,虽然也有书信和族中来人,能够得知一些新宣府里的最新动向,但是终究杯水车薪,满足不了他们的需要。而雷从诺的到来,恰恰可以满足他们这方面的需求。 而且,为了与怀乐县当地的这些家族对抗,他们四人所代表着各自家族其实已经是站在了同一个战壕里了。哪怕是为了表示大家的团结,雷从云的邀请,他们也是要前来赴约的。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五人也聊得兴致颇佳,伊自若他们也从雷从诺的口中获得不少有用的信息,知道了新宣府目前的最新动向,心中是颇为满意。 伊自若举杯敬雷从诺,娇笑道:“从诺哥,你这一次从新宣府跑到这怀乐县来,不会是仅仅来探望一下从云吧?” 雷从诺微笑着举杯虚敬,抬手一饮而尽道:“当然不是,从云虽然是我们雷氏这一代中的佼佼者,族人对他报以极大的期望,但是我也不能因私废公,专门从府城跑到这里来探望他。就是我自己想,族里也绝不会允许我这样做。我这一次前来,其实是有重任在身的。” 伊自若拿锦帕擦去唇边的酒渍笑道:“若是不方便说,从诺哥也不必勉强。” 莫武陵和梅凤青立时精神为之一振,雷从诺口中的重任是什么,他们也是很好奇的。 雷从诺轻笑了两声道:“倒是不用隐瞒几位什么,我这一次前来怀乐县,主要是为了青云都特产的超大萝卜采购一事前来。” “哦!”莫武陵三人心里为之一松,不过随即又互相打了个眼色。 雷从诺笑吟吟地看着三人,心里却是暗骂小狐狸,青云都特产的超大萝卜是雷从云派人特意带回新宣府的,只是族人们压根就没把它当回事,萝卜再大它也是萝卜,也没因此就变成了人参,所以看个新奇后就把它丢到厨房的角落里,私下里还有人嘲笑雷从云跑到了鸟不拉屎的怀乐县后,连眼界也变得低俗了很多。竟然连几根比寻常萝卜大一些的萝卜也算是好东西了,还巴巴地从怀乐县运回来。 直到后来,雷氏族长问起此事时,才有人想起这几根萝卜,叫家里的厨子做了几道菜,这才发现这萝卜的口味极佳,令人吃过叫好不绝。 之后,雷氏族人才注意到新宣府的上层圈子里,关于来自青云都的特产超大萝卜,竟然好评如潮。只是新宣府城内,这萝卜的数量十分有限,雷氏就动了想要售卖这萝卜的念头,才有了雷从诺的怀乐一行。 只是他到了怀乐县后,才知道这超大萝卜在县城中虽然并不罕有,但是想要大量的采购,却是不行,即便是出高价,商家也不愿意大量出售——这主要是九棵树外堡这一次种植的面积并不大,虽然总数量相当地可观,但是青云都、临海都、以及县城及周边的几个都一分,其实也就不多了。 而下一季的萝卜再上市还得有一段时日,更不知道会有多少,好吃的东西谁不希望手里能够储存上一些,纵然不能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到紧缺的时候,卖出去或者说送人都是不错的选择。 更麻烦的是,到了这里,雷从诺才知道,种出这种特别萝卜的人,竟然是与雷从云在临海都里发生冲突的那个青云都的年青人! 第二百二十八章?联手 这才是世事弄人!令雷从诺不禁惊愕了片刻,不过这还不是最令人头痛的,最让雷从诺头大的是,他发现自己的竞争对手很多! 在与那些商家接触的时候,那些商人们话里话外可都透露出,想要从他们这里进货的人多了去了,就是来自新宣府的大商家,也是十个指头都数不完的,其中不乏他耳熟能详的商业竞争对手! 其实这一点,雷从诺来之前就已经有所心理准备,毕竟好东西谁都想要,只要品尝过那萝卜的上佳口味的人,稍有商业头脑就会意识到这其中有着巨大的商机,雷氏比起很多人都慢了半拍! 要说他们可以跳过怀乐县的商家直奔青云都,直接从田间拿货,可是来之前他们也打听明白了,怀乐县里能够有存货的商家,其实都与青云都的林、陈、元、岳四个家族有着或明或暗的关系,而也只有在九棵树外堡占有股份的四个家族,才有资格瓜分这种萝卜的产能。其中又以林、陈两家为主!所以跳过他们实质上并没有多大的意义。 当然了,这并不意味着去青云都就没有意义,雷从诺的目光扫过伊自若几人,这才是今天邀请他们过来赴宴的重头戏! 竞争对手太多,也就意味着林陈元岳四个家族有着太多的可选余地,别说怀乐雷氏了,就是他拿出新宣府雷氏的名头来,也难以压服四家。利益当头,那些想要得到采购大单的家伙,自然不会介意帮助他们挡枪,雷氏虽强,但也远不能在府城内一手遮天,不在意他们威慑的家族也大有人在,比如说眼前的这三个家族。 “想必你们的家族此时也在谋求下一季的订单吧?”雷以诺开门见山地道,“不如我们四家联手?” 莫武陵三人面面相觑,雷以诺说得没错,他们三人的家族其实也在努力地争取,正在游说中。只是林陈元岳四家族一直都在推托,没有一个准信。 “从诺哥,我四家联不联手,目前来看并没有多大的意义。”莫武陵苦笑道,“这种萝卜目前只有青云都的九棵树外堡周边有规模种植,而它的产量,目前连青云都、临海都和县城的需求都无法完全满足。怀乐县境内的其他都,以及邻县,包括府城,其实都是他们在试销售。不解决这个问题,林陈元岳四家族是不可能与我们签订采购大单的。” 梅凤青和伊自若也在一旁点头应是,市场上供不应求,这才是他们与林陈元岳四家族谈判的核心难点,为了府城的市场而忽略了怀乐县境内的需求,虽然说从利益上可能会收获更为丰厚,但是从长远来看,却是智者不取——明州人还是很看重家乡故土情分的,那样做很容易会被本地人戳脊梁骨的。 “而且,据我所知,似乎军方也有意大量采购。”梅凤青轻声地道。 雷从诺的脸色也不由得为之一沉,梅氏家族中有多人从军,而且在军中也混得风生水起,这并不是什么秘密。梅凤青听到一些风声,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但是这样一来,岂不是又多了一个强大的竞争对手? 军方采购,可以说是明州境内商家最喜欢的销售渠道了,量大、价优、事少,只要货物不出问题,军方付款还是很痛快的。 当然了,雷从诺并不认为在此事上,会有哪一家敢压林陈元岳四家的货款,那只会给他们一个极其正当的理由把自己踢出局的,而想要取而代之的人又太多。 但是这也无法改变军方采购占据着大义名份,只要一句这萝卜有利于军人健康,就足以堵住绝大多数人的嘴。而且军方的强势,也不是他们这些小家族的身板所能够抗得起来的。 雷从诺长叹无语,没什么可说的,这一块他们是不用去想了,军方采购完要是还能给他们留下些,那就算是不错了。 “军方采购这事我也听说了。”莫武陵捏着酒杯皱眉道,“不过这萝卜如今的价格……军方采购恐怕数量不会太多。若是林家扩大种植面积,也许下一季能够多投放市场一些。” 他们在怀乐县混了这么久,又亲自去过青云都与陈氏交流,自然还是有着不小的收获,自然比旁人多知道一些内情。 “但是会不会扩大种植面积这事,却不是那么容易打听得到的。”伊自若接口道,“九棵树外堡那里,进堡容易,但是想要进种植基地,麻烦的很,那里是私人土地。” “而且,这件事情上,恐怕元氏和岳氏都没有决定权,陈氏可能好一点,问他们还不如问秦凤山和冯得禄他们,最终的决定权还是在林氏的手中。”光有土地有什么用,最重要的是种子!只有林氏拿出来的种子才能够种出这种口味极佳的超大萝卜来,其他人种出来的都是普通萝卜,这一点,在青云都已经有很多人都试验过了。 问题转了一圈,最终还是落在了要如何说服林氏扩大种植规模来满足已方的采购需求。 雷从诺把玩着手中的酒杯,思忖了半晌笑道:“先不说这个,三位对于我们联手进行采购一事,是怎么看的?” 莫武陵三人互相交换了一个眼色,对于四家联手采购这件事,他们倒是不排斥,毕竟要单独采购的话,所要面对的竞争对手太多,其中也不乏强手,而要是他们四家联手的话,实力基本上就碾压了其他人,得手的可能性大增。 而且,四家原本就打算是联手进驻怀乐县,也不差在这件事情上进一步的联合,也算是增强了他们四家之间的合作力度,想必家中人也不会反对。 这个时候,有一名侍从快步地来到雷从诺的身旁,附在他的耳边小声地说了两句。 “啊?此事当真?”雷从诺诧异地问道。 “千真万确,小人已经要求再三确认过了。”那侍从恭敬地答道。 “当啷!”雷从诺将手中的酒杯重重地丢在了桌面上! 第二百二十九章?买房 第二日一早,陈兴安即派人前来请林志宇过陈宅议事,早锻炼结束的林志宇就带上了林志轩、平武佳二人前往陈宅。 两栋宅邸相隔不算很远,毕竟同在一个坊中,但是陈宅无论是面积还是气势,显然都非林宅所能相比的。 陈兴安在门口迎接林志宇三人的到来,勾肩搭背地带着他,在一众仆役们惊讶的目光中,走进了陈宅的大门。 “昨天林以贤的那两个儿子没和你生事吧?听说,还有个雷氏的子弟,被你丢出院门了?”陈兴安笑嘻嘻地问道,“要不要陈叔帮你压压阵,站站台,让他们知道一下什么叫天高地厚?” 林志宇撇撇嘴道:“陈叔,欺负几个还没走出学校的瓜娃子有什么乐趣吗?要是那样的话,可是抹黑了您在小侄心中形象。”将雷从军丢出院门后,林以贤的长子林咏圣回来后倒是也没说什么,过来见过自己之后,说了一些家长里短的事情后,就回自己的院落去了。一夜倒是大家相安无事。 陈兴安哈哈大笑,确实如林志宇所说的那样,经历过了这么多事情,甚至于在生死关头走过一两遭后,即便是年龄相当,林咏圣兄弟又岂能与林志宇的心智相比。学历高就代表能力高吗?人类数千年的历史中,有着无数的例子可以用来打脸。 至于雷氏子弟,雷从云林志宇都不怕,还畏惧一个区区的雷从军?怀乐雷氏的势力固然要大于陈氏,更大于林氏,但是这并不代表着雷氏随便出来一个子弟,就可以对林氏指手划脚、趾高气扬。更何况,无论是陈氏还是林氏,如今都正处于一个急速上升期内,再过个三五年之后,谁又敢说,即便是怀乐雷氏,就定能压他们一头? 这一次他们在怀乐境内首发现兽人的存在,就这一项,日后军方的奖励肯定会令很多人为之震惊! “我听说,你打算将母亲和妹子安置在县里?可有看好的宅邸?”陈兴安笑问道,“用不用我陈氏帮你挑选一二?”他可不认为,届时林志宇会将自己的寡母幼妹安置在林家宅院内,与林以贤的二子生活在一起。 “那当然是好,初来县里,小侄真的是有点无从下手的感觉。”林志宇也不客气地道。经历过新克拉玛干沙漠异变和兽人出现后,林志宇觉得无论是从安全角度,还是自家妹子日后求学的角度,将她们二人安排到县城来,都是应当的。反正对于他来言,即便是从青云都到县城,放开墨骊令其狂奔的话,也不算有多远的路程。 而到了县城里,自然是要另置宅邸,安排护卫人手,自己如今可以说已经与陈氏捆绑到了同一辆战车上,像这种小事情,不让对方帮忙的话,反而会双方生分了。况且,陈氏在县城里比自己熟,人脉也更广,干这种事情更方便也更快捷。 陈兴安拉着他来到了客厅,平武佳和林志轩自然也有人照待。两人落坐,仆役送上茶点,陈兴安才问道:“宅邸有什么具体的需求,你和我详细说说,最快一两天就能给你几个选择。” 陈兴安是铁了心和林志宇要绑定在一起了,如今的他,已经是陈氏铁铁的二把手,除了族长陈兴隆外,无人可以动摇他的地位。就是因为林志宇可以说是他一手发掘出来的,而林志宇这一段时间里在青云都里、乃至怀乐县里,社会地位堪称三级跳,从一个普通的九年义务教育的毕业生,变成了名下拥有九棵树外堡股份、土地,获得军方和府城嘉奖,战力在青云都年青一代中爆棚的新星人物,自然也使得陈兴安在青云都、陈氏中的地位也随之水涨船高。 临海都一行,陈兴安没有跟着去,事后令他悔之晚矣。但是他却没有想到,失之东隅、收之桑榆,这一趟县城之行,却又收获了“发现兽人”这一大功,这更令他坚定了要与林志宇绑定在同一阵营的决心。 虽然“发现兽人”的奖赏还未下来,但是陈兴安相信,军方和州里是不会让人失望的。对于林志宇这员福将,自然是要多加拉拢了。 “嗯,安全、幽静、舒适,院落倒是不用太大,家母和妹子也不是那喜好奢华的人,家里安排几位打杂的仆役就足够了。最重要的还是安全!”林志宇想了想道。 陈兴安想了想道:“好,我就在这附近找找看,不出武盛坊,届时我陈家这边也可以多加照应。” 两人正说间,陈氏的管家来报,江夜明求见,江夜明在怀乐县里虽然不是什么顶尖的大人物,但是做为县尉的副手之一,也称得上是怀乐县的青年俊杰了,日后的前途应当不会局限在怀乐县内,所以陈氏这里倒是有不少人认得他。 陈兴安放下茶杯,笑道:“估计还是想找你的,不过是拉着我陈氏做陪!”江氏和林氏并没有什么交集,也就是林志宇当初在新克拉玛干沙漠里对江夜明有救命之恩,不过事后江氏倒是也给予了林家丰厚的回赠,但是两家也并没有因此就走动起来。 林志宇笑了笑,他也猜得出来江夜明的来意,不是为了围剿兽人,就是为了萝卜!除此之外,他倒是也想不出还有什么事情会吸引县城里的这些家族。 两人出门将江夜明迎了进来,一番客套后,三人分宾主落座,江夜明这才笑问道:“昨日两位走得匆忙,也没给江某留个住址,好在陈氏的宅邸在这武盛坊中人人皆知,我还想着请陈管事为我指引方向,再去拜见林少族长,没想到竟是省了。” “我林氏在县城的宅院亦在这武盛坊中,距离这里也不远。”林志宇笑道,“不过,下一次再来县城,我就会有新的落脚地了。” 江夜明眼睛为之一亮道:“林兄弟是打算在县城里置业了?” 林志宇指了指陈兴安道:“我已经托陈叔帮我在县城里留意,如果说有合适的,这一次就买下来。我打算让妹妹到县学里读书,日后还需要江兄多为照顾一二。” “这是自然,林兄弟就是不提,我也会确保你家人在县城里的安全!”江夜明信誓旦旦地道。 第二百三十章?负荆请罪 江夜明做为县尉的副手之一,县城治安管理的实权人物之一,有他的保证,至少一般的宵小是绝不敢跑到林家滋事生非的。而那些有家族背景的纨绔子弟,有陈氏相助,两者合力也足以震慑对方了。 “江副尉,你这一次前来恐怕不仅仅是为了认认路吧?”陈兴安端着茶杯看着江夜明轻笑道,堂堂县尉副手,要是就为了这点事前来,谁信啊? 江夜明当然不会是仅仅为了认路而来的,他前来找林志宇和陈兴安,肩负着两个任务,其一就是说服两人参与怀乐县衙组织的队伍,寻找并且剿灭兽人,搭救被兽人俘虏的同胞们。另一个则是他家族的私事,江氏家族希望能够代理超大萝卜在怀乐县除了县城、青云都、临海都、乐林都之外的销售代理权。 江夜明走的时候,是满面的遗憾,他的两个请求,毫无意外的,全部都被拒绝了。 先不说陈兴安与林志宇有没有兴趣参与针对兽人的这一行动,在军方和怀乐县衙之间,选择谁这还用问吗?稍有头脑的人都会明白应当如何选择。无论是在人力、物力、战斗力、战斗意志和关系远近上,军方可以说完爆怀乐县衙! 至于江氏家族代理销售萝卜,不得不说江氏家族的胃口是不小,几乎占据了怀乐县的半壁江山,但是江氏家族拿出来的回报…… “这个江氏家族未免也太小家子气了!”看着江夜明远去的身影,陈兴安不屑地道,虽然说,如今林陈元岳四家族对超大萝卜的销售主要还是在青云都、临海都、乐林都和怀乐县城,但这并不意味着四家族无力将它打入其他都的市场,而是萝卜的产量有限,自然是先满足县城和邻近都的需求。 只要萝卜的产量跟上来,四家族自然会将其推广到其他地域去,好东西在手,还怕没有人合作吗?当然了,要是有人愿意以合理的价格来代理这一地区,四家族也不会拒绝,毕竟可推广的地区多了去了,放弃这些边角地区,他们可以集中力量向府城辖下的其他县,甚至圣十字州境内推销。 但江氏家族这样做,却令人感觉很不爽,有一种占了便宜就行,不管长远会如何的感觉。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我看江夜明,自己也知道这两件事情,咱们应允的可能极小。”林志宇笑笑道,对于江氏家族,他了解地并不多,只知道在县里的影响力应当是不小,否则江夜明年纪青青,也不可能就坐到县尉副手的位子上。 陈兴安思忖了片刻,点了点头道:“你要这么说,似乎也确实是有那么几分意思,他放弃地太快了。嘿,县城里的这些人,花花肠子太多,想干什么,都喜欢绕着圈子说,没点痛快劲!” 林志宇心有同感地点了点头,两人正要转身回府,就看到一名年青人骑马从远处驰来,林志宇认得他,正是林宅的一名护卫卢青石。 “怎么?你认识?”陈兴安见林志宇站定了脚步看着来人,随口问道。 “嗯,林宅的护卫。”林志宇答道。 卢青石很快就来到近前,看到林志宇和陈兴安站在门前,马都未勒住就大声叫道:“少族长,请速回!” 林志宇沉声问道:“林宅出什么事了?” 卢青石从马上跳了下来,自有陈氏的护卫上前将马牵住,卢青石三步并作两步,来到了近前,看了几眼陈兴安,欲言又止。 “直说无妨,这是陈兴安陈管家!”林志宇道。 “见过陈管家!”卢青石连忙躬身施礼,这才对林志宇道,“少族长,快回去吧,方才有五人带着雷从军登门,说是负荆请罪来了!大少爷、二少爷都去了县学,管家不敢擅自决定,特命小人前来通知少族长。” 林志宇和陈兴安互相看了看,雷从军被人带着前来负荆请罪,这倒是没多令人感到意外,但是怎么会有五个人?怀乐雷氏这是想做什么? “他们总共多少人?”陈兴安问道。 卢青石怔了一下才答道:“除了他们六人外,还得有十四五名随从吧,具体数目小人没有记住。” 林志宇和陈兴安心里就更奇怪了,要依卢青石所说,其余的那五人应当地位都不低,至少也要和雷从军是同一档上才对。 “我随你一同前去看看!”陈兴安当机立断地道。 雷从诺、雷从云、莫武陵、梅凤青、伊自若坐在客厅里,雷从军赤裸上身,背着数根荆条垂首跪在厅门前,管家林春花强笑着在一旁服侍着,心里却是掀起了惊涛骇浪。 虽然她并不认得雷从诺五人,但是雷从军她可是很熟悉了,这位没少来林宅,虽然与二少爷的关系尚可,但是却连正眼都不看他们这些仆役,就连大少爷,似乎也是看在二少爷的面子上,才给予几分正视。 怀乐雷氏,那可是在县城里跺跺脚,地面都要抖三抖的大家族啊,林春花她长年生活在县城里,对雷氏的“丰功伟绩”可是听过太多了。偏偏雷氏总能踩到法律的边缘线上,令县衙对其也是无可奈何。 昨天少族长将雷从军直接丢出了门外,她一夜都没睡好觉,担心雷氏会登门问罪,虽然她只是管家,又是女性,即便有事也不会用她去顶事,但是她是真的不想丢了管事这个职差。在怀乐县里想要再得到这样的好差事,绝对是可遇而不可求! 谁能想到,今天上午,竟然会是雷氏带着雷从军前来负荆请罪!在接到通报说雷氏子弟上门求见的时候,她可是险些吓尿了裤子的! 当她听说是带雷从军来向少族长赔礼道歉的时候,林春花当时整个人都懵圈的,简直怀疑自己是不是幻听了,什么时候听说过雷氏子弟向人赔罪的? 她一方面派人去找林志宇,一方面也不敢慢待了雷从诺几人,将他们请入宅中喝茶。 雷从诺一边品着茶,一边打量着屋里屋外,与林族如今在青云都、乃至怀乐县里的地位、声望来看,这栋宅院已经不相配了! 第二百三十一章?惩戒 并没有用多久的时间,林志宇和陈兴安就赶了回来,双方一见面,林志宇和陈兴安这心里就明白了八九分,毕竟雷从云他们四人都是熟人,就一个雷从诺,从名字上两人就确定了,九成是新宣府雷氏的。 众人重新分宾主落坐,雷从军赤裸着上身,背着荆条跪在堂前,雷从诺指着他笑道:“从军不懂事,昨日得罪了少族长,我和从云特地带他前来向少族长赔礼道歉。还望少族长看在他年少轻狂不懂世事的份上,小加惩戒。” 说话间,雷从军已经从背上的荆条抽出了三根,毕恭毕敬地双手将其捧到了头顶上,虽然看不到他的脸,但是可以想像,此时的他心里是如何地憋屈。 但是来自雷氏高层的警告一遍遍地回响在他的耳边,要是得不到林志宇的谅解,雷从军的父亲、兄弟姐妹的名字都会被从雷氏族谱中消除掉,这意味着他们从此以后不再被承认为怀乐雷氏的成员! 没有了宗族的人,并不是干不出一番大事业,但是与有宗族在背后支持的人相比起来,他们所要付出的努力、汗水、甚至是血泪,要多十倍、百倍!这也意味着他们不再能够从雷氏那里获得财务上的补贴,找工作的时候,也不能够利用雷氏的影响力,更不可能进入雷氏旗下的货栈、工厂,受人欺负、甚至欺侮的时候,也不会有雷氏人站出来为你撑腰,甚至为你讨回公道! 这一切,对于早就已经适应了宗族为他们带来便利,甚至于扯虎皮做大旗的人们来说无异于万丈悬崖踏空一般,令他们无所适从,甚至于从骨子里生出恐惧! 而没有了家族的庇护,他们所曾经得罪过的人们,还有那些原本就对他们垂涎三尺的恶狼,都会迫不及待地扑上来,将他与自己的家人连皮带肉还有骨头都吞噬掉!而类似的事情,在县城里他早已经见到过多次!所以,即便是心里自觉得再委屈,他也不敢有半点表露出来。 一旁服侍的林春花虽然心里早有几分预感,看到这一幕时仍然吃惊地张大了嘴。 陈兴安不作声地看了看林志宇,这件事情要如何处理,他是不适合插手其中的。 林志宇随手接过了荆条,在空中甩了甩,颇有韧性,雷从军闭眼咬紧了牙关,他不希望自己发出惨叫声,以免日后会被人攻击有失雷氏脸面,给他人攻击自己家人的把柄。 林志宇却没有抽下来,而是将荆条丢给了莫武陵,笑道:“我这人手重,下手难以把握分寸,莫兄弟帮我抽他一下,让他长长记性就好。” “一下未免太少了吧?”雷从诺怔了一下,连忙道。 “这一下,抽得是他不敬我林族,至于我那一份,昨天将他丢出门去就算了。毕竟他是雷氏子弟,又与我咏善叔是同学、朋友,何况五位亲自带他前来,正所谓不看僧面看佛面,怎么也得给你们些面子不是。”林志宇端起茶杯来喝了一口道。 陈兴安心中暗暗叫好,林志宇这样安排,在他看来相当地妥当。 雷从军毕竟是怀乐雷氏子弟,又有雷从诺五人带着上门赔罪,可以说雷氏已经将姿态放得很低了,如果说林志宇仍然咄咄逼人的话,日后不但雷氏会记恨此事,对于林志宇在县里的风评恐怕也有不小的负面影响。 风评这东西,在明州社会里,对于一个人来说还是很重要的,特别是林氏想要向县城发展,这一点就不可不重视。 而要轻轻地放过此事,又容易令人诟病说林志宇惧怕了怀乐雷氏,由莫武陵来抽这一荆条,惩罚雷从军他不敬林族,打轻了是莫武陵循私情放水,打重了也不关林志宇和林族的事情,既全了雷氏的颜面,也无损林族的尊严,也体现出林志宇对五人的看重,还不至于令雷氏怀恨在心,可谓是一举多得! 至于莫武陵那边,抽雷从军一荆条,则示好了林志宇,不说他是应林志宇的要求,就是他主动下手,雷从军和怀乐雷氏的记恨,对于新宣府莫氏来说,那还是个事吗?从雷从诺和雷从云两人就可以带雷从军前来负荆请罪,就足以看出端倪。 做为怀乐雷氏的本家,新宣府雷家对其的影响力,远超旁人所想,以至于本是同辈人的雷从诺和雷从云,却可以决定雷从军的命运。 不过这也没什么好奇怪的,当初户房副典史雷之安,不但有官身,还是身为长辈,不还跑到下面拍雷从云马屁去了吗?与雷之安相比起来,区区的一个雷从军又算得了什么? 听林志宇这样说,雷从诺几人也流露出了满意的神色,这样的结果,既达到了向林志宇赔礼道歉的目地,又不至于有损雷氏的声望,自然是再好不过了。 莫武陵看了看雷从诺和雷从云兄弟,掂量了两下手中的荆条,在雷从军赤*裸的背上用力地抽了一记,一声响亮的“鞭”肉声后,雷从军原本白皙的后背上迅速地显露出一道红色的印痕,并肿大了起来,令人观之就触目惊心。 雷从诺站起身来,沉声地对咬紧牙关、努力不让自己叫出声来的雷从军道:“这一荆条,是惩戒你目中无人,对他族不尊!你可认错?” 雷从军半晌才松口,颤抖着声音答道:“我认错!” “既然林少族长宽宏大量地决定只抽你一鞭以示惩戒,我等也不好拒绝。其余的惩戒暂且记下,若再有对林少族长或林族不敬的行为,十倍加罚,雷从军你可同意?”雷从诺又沉声问道。 “我同意,感谢少族长手下留情,饶我此次不敬!”雷从军忍痛施礼道,“若有再犯,从军甘受惩罚,绝无怨言!”这一荆条虽重,但只是皮肉之伤,比起他起初设想的结果已经好得太多了。 雷从军忍着痛苦走出了厅堂,自有雷家人为他施药,送其返家。